《师父,从了我吧》 第1页 《师父,从了我吧》作者:鸡子饼 文案: cp见文名,双处1v1,穿越he,原文名《穿越到古代去冒险》 师父美若天仙,就是脾气太大。 师父家财万贯,就是一毛不拔。 可是有一天,脾气不好又小气的师父把他的一切都留给了我,然后赎罪,慷慨赴死。 * 这世上除了我,还有谁有本事能接手他呢? 这本是众望所归,师父却忸怩起来了。 我:我们内部消化吧。 师父:找你师弟。 我:你就是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 师父:羞耻心呢? 我:我把你的钱都还给你当聘礼怎样? 师父(犹豫):……我考虑一下。 我:师父,从了我吧。 * 把领导变成师父,再把师父变成夫君。 感谢布菌小仙女做的封面,么么哒。 内容标籤: 前世今生 穿越时空 甜文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朱珠 ┃ 配角:沈月卿 ┃ 其它:穿越时空,情有独钟 ======================================================== 【】 第一卷 我和师父 第1章 作弊 “你这口是心非的小妖精,嘴上说着不要不要,身体倒是很诚实!” 男人的声音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低沉性感沙哑,而是一字一顿的庄严凝重。 如果你看过93版的包青天,那你可以代入金超群老师抑扬顿挫的说话语气。 我的身体逐渐僵直,头皮也一阵一阵地发麻了。 原本喧闹沸腾的机房在这时候鸦雀无声。 “不,我不是你想的那种人,我不是你可以随便用钱就可以……啊不――,啊不――,啊不——” 全班同学的目光齐刷刷聚焦到了我……以及我身后站着的包主任身上。 包主任的三声“啊不――”,叫声太过瘆人,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我平復了一下心情,深吸了一口气回过头,对他说道:“主任,我的电脑好像被黑客远程控制了——” 包主任黑脸一横:“机房今天没有联网!” “……呃。”这就尴尬了。 “朱珠!你身为一个大学生,竟然在我的软体机考课上写这种三流烂俗小说,”包主任用粗短如小胡萝蔔般的手指重重地敲了敲桌子,大义凛然,“你眼中可还有纪律,脑子里可还有代码,你就真的不怕挂科?” “对不起。”一听会挂科,我还是很紧张的,连忙承认错误,“对不起,主任,我一时鬼迷心窍了,我以后一定洗心革面认真上课认真考试,绝对不会再做其他事了……” 包主任是个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因为我是个女生,认罪态度又好,他脸色阴沉了半天,最终决定不予深究:“明天早上把八千字的检讨交到我的办公室,还有,”小胡萝蔔指往前一捅,摁掉了电脑主机的开关,“以后,多读好书!” “……” 靠! 我盯着漆黑一片的电脑屏幕,忍不住爆了粗口——刚码好的五千字还没有保存进u盘! 晚上我拿什么去更新正在连载的那篇《冷情邪总裁恋上灰公主》? * 下午三点十分,教室一片安静,只有笔尖与纸卷摩擦发出的沙沙声。 我瞥了一眼讲台正前方挂着的时钟,三点十分。 资料库的考试是从一点半开始,交卷时间是三点半。距离结束还有二十分钟。 说来心酸至极,在大学这种“宽松”的环境下,每次考试我的座位都会被安排在讲台底下,连一次翻盘的机会都没有。 因而坐在后面的同学传小抄、用手机百度考题、群共享考卷答案之类的好事,基本与我绝缘。 况且这次监考资料库考试的两位老师之中,有一个就是上午看到我在码字关我电脑的包主任。 这次考卷上的题目我又是没有一题有把握,但我提前缩印的小抄里,大部分答案都有。 我可以肯定有,中午匆匆扫过几眼,看到过一样的题目,但就是只记住了题目而不是答案。 虽然我总是坐在讲台底下,但我从没想过放弃作弊。 放弃,才是一种懦弱的逃避。 我在等一个绝佳的作弊时机。 ――教室的门被推开,前一个上厕所的学习委员,我的室友刘莲回来了。 很好,就是这一刻! 我腾的一声站起,几乎是扑着往门外跑去。 “对不起,我很急!主任请让我先去厕所!” 边说着,我的手已经伸进了裤子的口袋里,拼命地搅动着里面的东西——钥匙、手机、校园卡、小抄! 大把大把的小抄! 只要我去了厕所,我就能够自由地翻遍小抄记下选择题和判断题的答案,那么我不挂科的机会就会很大。 “砰——” 是脑袋和脑袋勐烈相撞的声音。 我从地上站起身来,痛苦地捂着头,看着同样疼的龇牙咧嘴的刘莲。 纷纷扬扬的小抄纸如同雪花一般,自我们周身落下,飘飘洒洒铺了一地。 “主任明鑑。”刘莲看着满脸怒容捡起几张小抄的包主任,慌张地解释道,“这并不全是我的啊……” 这同样也是我想说的话。 “刘莲,你,作为学习委员,不以身作则遵守考纪,反而带头作弊,严重辜负了老师和同学对你的期望!”包主任指着刘莲,一字一顿,痛心疾首。 包主任又回过身来指了指我:“你,早上刚犯大错,现在是屡教不改,错上加错!只得数罪併罚!” “主任原谅我吧,我下次不敢了!” “求主任网开一面!” 我和刘莲一左一右,争先恐后地求饶道。 底下的学生们趁着混乱开始交头接耳,互抄答案,我看在眼里,羡慕在心里。 “安静,不许交头接耳!”包主任勐拍离他最近的桌子,威严的神情立刻震慑住了全班正肆无忌惮的崽子们。 “你们两个不用考了,0分处理,回去好好反省,明天早上各交一万字检查,若是检讨中没有深刻反映出你们的认罪态度,作弊这件事就将记入你们的档案,永不撤除!” * 晚上八点。 “你别在意了,不就是交检讨吗?快去吃饭啦!” 我掀开刘莲的床帘,凑近她安慰道,“检讨这玩意我写的太多了,以前的找出来一篇来给你抄,换个日期就行了,把姿态放低,好好认错,大包子最好煳弄了,一定不会给你记过的。记得把姿态放低。他当然会选择原谅你呀~” “你说的,”她双手交叠枕在脑后,想了想,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好像很有道理。” 第2页 “行了,磨磨叽叽啥玩意,再不去吃饭食堂都要关门了!” “嗷。” 就在我认为今天的倒霉事终于尘埃落定时,我发现还是我太乐观了。 “这位同学,香菇肉丝面已经卖完了。” “那平菇肉丝面呢?” “平菇肉丝面也卖完了。” “金针菇肉丝面呢?” “这个也没了。” 我咬牙切齿地扒在小面窗口:“……那尼姑肉丝面呢?” “抱歉。”食堂小哥放下菜勺,幽幽嘆息道,“杀师太是要坐牢的。” 不仅是小面,连盖浇饭,铁板饭以及校园食堂的贵族,麻辣香锅窗口也都卖完了。 我望着空荡荡的食堂,还有陆陆续续正在默默清理餐盘和餐车的阿姨们,收起了捏在指尖的校园卡。 刘莲见我情绪低落,从背后追上我:“哎,不如我们去二点点买杯奶茶吧,然后晚上回宿舍点烧烤的外卖,今晚有剧可以追哟。” 我顿住脚步,沉思了一刻,问道:“那家二点点奶茶店还没倒闭吧?” 可别我去了发现它已经倒闭关门了。 “胡说什么呢?我中午路过时还买了的。人家现在可是网红,迷之排队。”刘莲想了想,又补了一句安抚我,“而且现在也还在营业时间内,学校的那些店一般都要过了十一点才关门呢。” “噢。” 我稍稍放下心来。 二点点奶茶店。 “一杯红豆奶茶,一杯珍珠奶茶,都做热的吧,正好拿来暖手。”刘莲抢先付了钱,还拿了一根吸管递给我。 营业员很快做好奶茶:“谢谢光临,欢迎下次光临。” 捧着热乎乎的奶茶往回走,我都觉得有些感动。 本以为今天诸事不顺,奶茶估计都喝不上,但这次竟然没出任何妖蛾子――奶茶店没倒闭没关门,收帐的电脑也没死机,店里营业员四肢健全活蹦乱跳。 回宿舍的路上,刘莲不小心弄掉了吸管,返回萌果去再要一根。 “我去拿一根吸管,你在这里等我一下。” 我站在路边等她。 a大的校园夜景很美,德馨桥上灯火通明,小绿树上也挂满闪闪白灯,下面是钟灵河,河面静谧柔美,有一节一节的长阶直通河边。 几处台阶上坐了情侣,趁着夜色依偎在一起,互诉情话、仰望天空。 月初之夜,月亮只剩一个小尖勾,夜空中星子多如牛毛,像是在黑纸上擦了一层金粉,闪闪发光。 我揉了揉眼睛,眼里落下两根睫毛,微微有些疼。 我想起在星座吧里看过,左右眼同时掉进睫毛的时候,是幸运女神经过,要赶快许愿。 许什么愿好呢? …… “小心――” 无意识地行至马路中间,是一件极危险的事。 路人的提醒还是慢了一拍。 急剎车的声音响起,剧痛传来,我感到自己的身体在空中飞出了一道抛物线,然后又被狠狠地甩在了电线桿上。 我的脸向下趴着,鼻尖顶着电线桿,一阵一阵浓烈腥臭的尿骚味勐得往鼻腔里灌。 ……呕! 这居然是一根被小狗alpha标记过的电线桿。 昏过去之前,我仍拼尽气力摸到身旁的吸管和奶茶。 撕开,戳下,我吸了口奶茶。 甜的、温热的。 我又“磁啦磁啦”地勐吸几口。 然后我悲愤地发现,珍珠奶茶里一粒珍珠也没有,店员没给我加。 看吧,命运它欺骗我、愚弄我,一次一次,它总是带给我空欢喜。 作者有话要说: 希望大家能收藏一下表示支持,感谢。 第2章 逃命 我杀了人。 准确的说,是我一屁股坐死了一个人。 当我浑浑噩噩地接受了穿越这一现实,从她脸上爬起来的时候,她的五官已经被砸到如同一只烂冬瓜,看不出原来的样貌了。 她的身体光着,体态曼妙优美,肌肤光洁如玉。满室的红烛点着,烛光飘摇,柔柔地铺了她一身。 “莫瑶,你没事吧?” 屋外传来了男子低沉浑厚的声音,“瑶瑶,二哥不放心你。” 他说的莫瑶应该就是这位被我坐死的姑娘了。 但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如果我装成是莫瑶回应他,一定会被马上识破,毕竟人家是兄妹,不是妹妹的声音,兄长怎么会听不出来? 但如果我说话,他应该也会因为听不到动静而放心不下强行进来吧。那我肯定会被他偿命的= = 左右两难。 “瑶瑶,你怎么不说话――” “我没事,我只是有点累。” “哦,是这样啊。”屋外的男子稍稍放下心来,语气也轻松了些,“那你休息片刻,楚溪就快来迎亲了。” “我知道了,二哥。” 惊悚的对话过后,我扭过头看向刚才的声源。 床榻上的角落里,半倚着一个黑衣少年。 他慢慢抬起头来,在烛光交织的阴影里,露出一张……猪脸。 不,是一张被揍的和猪一样肿的脸。 这傢伙是偷人家汉子了还是挖人家祖坟了,竟被打的鼻青脸肿眼口歪斜。 “看什么看,发什么呆?还不快点过来帮我把绳子解开。” 他似乎是瞪了我一眼,但眼睛肿的太厉害我没看清楚。 “要不是我本领高强,会易声术,我们两个今天都要死在他手上。” “噢。”我从床边爬过去,拿起他腰后的绳子,挣了几下发现这绳结打法奇妙,徒手解不开,我走到燃着红烛的烛台边,建议道,“这绳子绑的有点紧,让我用烛火来帮你烧断它吧。” “嗯。” 他蜷着身子爬过来,因为双脚也被捆绑的原因,爬行姿势奇特,一扭一扭地像一只肉虫。 绳子的材质比较复杂,我用烛火烧了半天,它才慢慢变得焦黑,他不耐烦地扭过头数落我:“笨丫头,动作快点,我得赶快逃离这里,不然会误事的。” 在他扭头的那个瞬间,他的一缕脱离髮带的长髮垂落在了烛台上,发出“磁啦”一声轻响。 “呃……” 在他和我回过神时,已经晚了。 火舌将他过腰的长髮都给点着了。 “我宰了你!” 他愤怒地叫起来,我惊讶于他已经肿成两条缝的眼睛里居然还能流露出骇人的凶光。 他顾不上解绳子,扭动着清瘦的身躯向我扑过来。 我躲开他的攻击后,将莫瑶床上的红锦被盖在了他的身上。 然后紧紧压住了他。 火很快熄灭了,没有再烧,他从被子里爬出来喘气。原本及腰的长髮被烧的坑坑洼洼,只剩到了齐肩的长度。 第3页 身体髮肤,受之父母,古人一向看重这些。他正欲和我拼命,门外传来了整齐有力的脚步声――肯定是他刚才的喊叫声把人给引来了。 “喂,你快点解开我的绳子啊。你不要只顾着你一个人逃命啊!” 他也顾不上和我算火烧头髮的帐了,但我在脑中权衡利弊一番后,果断抛弃他,飞块地打开了后窗,翻身逃了出去。 我跟他压根不认识,花力气救他肯定会因为耗费时间太多而被莫府的人抓住,他要是反咬我一口,说我是兇手,袭击了他,还杀了莫瑶,罪名肯定全落在我头上。 所以我只能对他抱歉了。 “抓兇手啊,杀死莫瑶小姐的兇手从后窗逃出去了!抓呀――” !!! 我一边诅咒着他一边拼命往外跑,这该死的莫家小院差不多有三个足球场那么大,其间又曲曲折折到处都有假山奇石的挡绊,加上我又不会轻功,没跑到一千米的路程时,我就被追上了。 “妖女,你害死我妹妹,我要你偿命!” 为首的是个年轻男子,听他的声音就是之前确认莫瑶是否安全的莫少爷,莫瑶的二哥。 没路了。 我握着小折刀,在断墙前停下了脚步。 “莫公子,这是一个误会,我没有杀令妹,我是清白的。” 虽然这话说了也没用,但能争取到一点时间总是好事。 莫少爷手里的长剑已经出鞘,寒光闪闪,我生怕他一怒就冲上来乱砍一阵,削下我的脑袋。 “不是你杀了莫瑶,那是谁下的毒手?” “这……是她房里那个。” 正在这时,两个莫家家丁把那个被我抛弃的黑子少年拖了过来。 他依旧被捆着,一路被人在地上拽着衣服领子拖着前行。 看样子武功也是真渣。 黑衣少年一看到我就扯着脖子喊道:“莫少爷,就是她,她杀了莫小姐,她还企图烧了小姐的躯体,我拼死救护小姐,却被她烧了头髮――” 这话越说越可恶,摆明了把脏水往我身上泼,还给自己邀了功。 “死猪头你少血口喷人,明明是你杀了莫小姐,”既然猪头不仁,那我也豁出去乱说了,“莫二少爷,这猪头妄图奸。淫小姐,小姐宁死不屈被他杀害,我和小姐是闺中密友,我要亲手为他报仇,杀死这头淫猪!” 黑衣少年不甘示弱地继续反咬:“你身着奇装异服出现在莫连山庄,定是那南诏的妖女。你杀了莫瑶小姐,我把你千刀万剐都不足泄恨!” “够了,” 我和黑衣少年正在互撕,忽然看到又一队人马走了过来。 身穿红色喜服的应该就是莫瑶的未婚夫君楚溪,长的还挺帅。 迎亲的花轿定然是没有抬进来的,因为新娘已经死了,但新郎却没有半点难过的表情。 “莫兄。” “楚兄,杀死瑶瑶的仇人就在这里,定是他们两个合谋杀死了她!我一定要为瑶瑶报仇!” 莫少爷一句话,我和黑衣少年就被判了死刑。 我和他还想辩解,莫少爷的家丁眼疾手快,往我们嘴里各塞了一团布,堵住了我们的嘴。 我也被人用绳子捆绑了起来,只不过我比黑衣少年还惨,这帮天杀的把我的四肢都捆在了一起,这造型简直像是要架上烤炉的乳猪。 楚溪缓步走来,在黑衣少年的身前站定,并俯下身子查看了一下少年的手,少年倔强地扯着脖子,然后拼命往我这边努着猪嘴――他还想害我。 “莫兄,既然如此,把他们两个放进丽水河偿命吧。” 楚溪心地还算善良,居然没想到把我们千刀万剐。 黑衣少年却一下变了脸色,挣扎着要从地上站起来,却被莫少爷一脚踢翻在地,踩在了胸口。 “来人,把这两个奸人装入猪笼,扔进丽水河!” * 古装剧中,村落里的苦情男女的边缘恋歌被揭发之后,通常会遭遇到浸猪笼这一惩罚。 苦逼又无奈。 配角会死,主角死不了。 当我和黑衣少年被拿掉嘴里的破布,放进两个不同的猪笼时,我还听他在嚷嚷:“为什么她的猪笼看起来比我的要新一点,我不要这个破的!” 猪笼他都要攀比。 “来生你们要积善行德,别做坏事。” 楚溪微微嘆息,亲手将我们推入了水中。 我听到黑衣少年仿佛要冲破天际的声音,铿锵有力带着愤怒的颤音。 ――“积你妈!” 早春三月的湖水冰凉彻骨,没几分钟我就冷的只打颤了。 衣服浸的湿透粘在身上,仿佛无数只蚁虫在啃咬着皮肉。 “死猪头,我今天会落到这种地步,都是拜你所赐,你去死吧!” 我直起腰,用身体勐烈地撞了一下少年的猪笼,他立刻不甘示弱地回撞过来。 “蠢丫头,要不是你把我抛下,我会这么对你?这下好了,一起死吧。到了地府我也不会先让你过奈何桥的!” “鬼才要和你死在这个地方!还奈何桥!你慢慢过吧!” 被捆成烤猪的造型,又装在猪笼里,这也太没尊严了。 “你难道不知道这丽水河里有什么吗?” 少年突然严肃起来,月光下那表情看的我有点懵。 “别告诉我有什么,反正我马上就走了!” 我一边费力地用小折刀割着绳子,一边用力撞击猪笼。 草扎篾片的猪笼子,怎么……就……这么的结实! 不过还好我身体健康,水性不错,应该能撑到岸上。 我用小折刀割了半小时的绳子,终于把绳子给解开了。 手脚重新恢復自由的我终于也将猪笼给打开了,那边的看到我很快就要脱离“猪笼二人组”,又开始急了:“喂,这次你不要把我丢下啊,你救我呀。” “我也是一条生命啊!” 我充耳不闻,划水开熘……屁股似乎被猪笼子给勾住了,我伸手去摸猪笼子,却摸到了少年柔软的头髮。 靠,凸。 要爆粗口了! 他为了防止我扔下他独自逃命,居然咬住了我的屁股。 太特么不要脸了。 男子汉大丈夫,要命一条,哪有咬住别人屁股求生的! 我伸手抽打他的脸颊,撕扯他的头髮,又扼住了他的喉咙,掐掐掐,但不管怎样,他都不松口。 他以为他咬住了我的屁股,我就不可能丢下他不管。 我当然不会让他如愿。 最后我用力捏住了他的鼻子。 茫茫月色下,丽水河里,黑衣少年缓慢地闭上了眼睛,他停住了剧烈挣扎,没了动静。 尽管如此,他依旧没松口。 作者有话要说: 小猪头消肿了是个美少年哟 第3章 跳崖 我就这样屁股上拖着一大只猪笼爬上了岸。 第4页 少年已经昏了过去,我把他从猪笼里拖了出来,但没有解开他身上的绳子。 不能对他太好,因为他极有可能做出于我不利的事。 我想捡点木柴生个火将衣服先烤干,然后再猎点野味饱餐,却连个火都生不起来。 没有引火装置,别说打火机,我连根火柴都没有。 钻木取火之类的野外求生方法我也不会,只能放弃。我将外套和毛衣都脱下来用力拧了拧水,然后又穿上,打算用体温来捂干它们。 烤兔子和烤鱼也是吃不成了,第一是因为没有火种,第二是因为我逮不到兔子,鱼我也不想再到河里去摸了,于是我把念头放在了摘野果子上。 但找了一圈,岸边生长的全都是刚刚抽芽的垂柳,没有一棵成熟的果树。 这个季节,是早春啊。 ……突然对未来心生绝望。 我回过头看了看昏迷中的少年。 他被打的浑身是伤,衣服也破烂不堪,不知道以前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 武功这么烂,应该不是那种每日刀头舔血的练家子,多半是个江湖小混混。 不,也许他潜藏的真实身份是一位落难的皇子,不然凭着他的能力,能活到现在? 穿越小说里经常有的情节,女主随手一救就是位落魄的皇子或王爷,然后在朝夕相处中皇子或王爷会爱上她,等他回到皇家之后,女主也跟着鸡犬升天走大运了。 嗯哼,现在这么个大好机会就放在了我的面前。 “咳咳,”我清了清喉咙,顺了顺乱糟糟的头髮和衣服,把仪表形象整理干净,然后用最温柔的语气附在少年耳边说:“公子,醒醒。” 该猪头没有任何反应。 “公子,醒啦,皇宫那边派人来接你来啦。” 依旧没有反应。 我犹豫着要不要学别人用吻把他给吻醒,张了几次嘴,但对着那张惨不忍睹的肿脸实在下不了口。 罢了,这种事不能强求。我真亲下去,要是他不是皇子或者王爷,我就亏大发了。 不过他这样一直昏迷不醒也不是办法,我捡起一根枯树枝,慢慢地捅进了他的鼻孔里。 稍一使劲,他的眼睛果然慢慢睁开了。 似乎比之前大了一点。 “猪……公子,你总算醒了。”我放下树枝,装出一副温柔贤淑的模样,还细心地从他身上撕了块布替他擦了擦额头的水。 他歪过脖子:“这儿也擦擦,手脚利索点。” ……突然又想抽他。 “快点给我解开绳子。” “噢。” ……忍住,忍住!他有可能是遗落民间的皇子或者王爷。 “等会儿去猎个兔子来吃吃,我都饿了两天了。” “……” 被解开绳子的少年懒洋洋地坐在地上整理自己的头髮。 原本及腰的长髮已经只剩到肩膀的距离,他拿过我手里的小刀,把焦黑的头髮一缕一缕地割掉。 从我的角度看,只能看到他白皙修长的脖颈和骨节分明的手指。 “你叫什么名字?” 他将我的小刀折好,然后揣进了自己的怀里。 对于这种光明正大的土匪行为,我只能先忍着。 “我叫朱珠,第一个朱是硃砂的朱,第二个珠是珍珠的珠,你呢?” 一般来说,皇子或王爷必然会复姓“上官”“慕容”“欧阳”“轩辕”“百里”之类的姓氏,而名字也多半带有“绝”“天”“傲”“冷”之类的字眼。 但绝对不会出现一个叫“上官狗蛋”或者“牛吹雪”的名字。 “他们在那里!” 就在少年要告诉我他名字的时候,莫少爷和他的家丁们出现了。 楚溪也在。 他换了一件青色衣衫,夜风吹过,将他的衣袂吹的上下翻飞,他迎风而立,眼神平静如水。 “朱珠快跑!” 少年突然大喊,我愣了一秒,然后奋力往前跑去。 这里是山路,坑坑洼洼不平坦,我在拼命奔跑的时候还要注意不能被脚下的石子绊倒。 我有点感动,少年居然让我先走,他来断后,真令我难以置信。 我扭头看向他的方位,本以为会看到他在和莫少爷及那帮家丁恶战,虽然他武功差,但却会拼了命拖住他们以此来为我争取逃跑的时间……我想的太多了。 他人都逃没影了(―口―) 莫少爷的那帮家丁很快就追上了我,并把我逼到了断崖旁。 “跑啊,怎么不跑了?”胖家丁用一根扁担指着我,“你不是很能跑吗?” 我扭过头看了看断崖。 底下云雾环绕,深不见底,时不时还有冷风唿啸着从下面往上吹。 往前,是豺狼野兽,一帮要让我偿命的傢伙。 往后,是万丈深渊,按照一般的穿越法则,跳下去之后我会被隐居在谷底的天下第一(或者第二,反正排不到第三)神医救了,如果那个神医年纪大点,仙风道骨,那他会成为我的师父,如果那个神医风华正茂长相英俊,那他基本就是男二号了。 权衡利弊,跳崖也许还划得来一点。 大不了,穿越回去或者……彻底从世上消失。 “后会有期啦。” 没有犹豫,我朝莫少爷抛了个飞吻,然后纵身一跃,潇洒地跳下了断崖。 风从耳边唿唿刮过。 天地之间,云层浩荡。 伸开手,似乎就能够到那深色的夜幕……夜幕? … …… …… “少爷,她的脚被悬崖上的枯藤给缠住了,我们要不要把她拖上来?” 尴尬的一幕出现了。 自以为完成悲壮式跳崖的我,上一秒还在幻想崖底等着我的美男神医,下一秒我就被枯藤绊住脚倒挂在了悬崖上。 这该死的枯藤! 我抬了抬脚,它纹丝不动。我想伸手去扯,却发现手离脚的距离实在是太远了。 悬崖上面又传来了莫少爷的声音:“不急着拖上来,先把她吊两个时辰吧。” ……恶毒! 两个时辰后,天已经亮了。 我被莫二命人拖了上来。 老实说,被倒吊着那么久,我的大脑严重充血,眼前也是白茫茫一片,他们的长相我都看不清了。 一直到被带回莫连山庄,我才恢復过来。 本以为莫少爷会对我严刑拷打,切肉剁手拔指甲那些歹毒伎俩都会用上,但他非但没动我,反而命人给我准备了一桌饭菜。 我饿了快两天,上一次吃的东西还是穿越前在学校买的奶茶,或许我该庆幸,我是一直撑到把那杯奶茶吸完才昏过去的,不亏。 满桌的饭菜固然诱人,但莫少爷的举动让我不寒而慄……饭菜里应该有毒。 第5页 亦或许他先把我餵饱了再宰? 管他的,吃吧,跳崖我都不怕,我还怕他下毒? 我夹起桌上的鸡大腿,张嘴就啃。 虽说会吃的人吃猪下水,不会吃的人吃鸡大腿,但他桌上这些食物都很寡淡,都是些清水烧煮的蔬菜,我看不上眼,只有这一盘鸡大腿,勉强满意。 莫少爷看我只吃鸡大腿,便将一叠深绿色的菜推到了我的面前:“别只吃那俗物,尝一下这碟‘蒹葭苍苍’。” 蒹葭苍苍……煮芦苇啊rr;_rr; 我对炒蔬菜一向不感兴趣,更何况是古人炒的蔬菜,没有味精也不放肉丝,能有多好吃? 但他都这么说了,我也不好拂了他的面子,只好夹了一筷子尝了一口。 莫二问我:“味道怎么样?” “不错。” 我没细嚼,赶紧吞了下去。 啊呸,真难吃! 整个一草蓆子味,还混合着一股土味,纤维粗糙的刮喉咙。 一听我说不错,莫少爷身边的家丁们看我的眼神有些复杂。 这导致我心情也有点复杂了。 “你再尝尝这个‘山有扶苏’。” 莫二又推过来一碟看着就很难吃的炒蔬菜。 我在心中挣扎片刻,屏住唿吸,夹起一筷子菜送入口中,不嚼,迅速吞咽,一连串动作一气呵成。 “感觉如何?” “很好。” 好好的蔬菜,竟然炒出了一种猪大肠的味道,而且还是没洗干净的那种。 “你再尝尝这个‘参差荇菜’。” …… 吃菜结束后,我吃出了满满一身冷汗。 此刻,我的口腔里充斥着各种味道:草蓆子味,泥土味,猪大肠味,青草汁味……这股气味在我的口腔食道甚至胃里翻滚着。 莫少爷命人撤了桌上的吃食,端上来一壶清茶。 “看你狼吞虎咽的,”他心情不错,替我倒了一杯茶,“我就知道我的手艺还是可以的。” “……” “这茶是楚溪送的,便宜货,过过嘴可以,下次我让你尝尝我亲手酿的三月白。” 我愣愣地点点头。 很久之后,当我偿到莫少爷酿的三月白后,我才知道真的有人能把桃花酒做出螺狮粉炖臭大肠的味道,当然,这是后话。 茶水入口,清冽温润,带有一丝丝的苦味,抚平了我舌尖的焦躁,也缓和了我口腔里复杂的味道。 我缓缓舒了口气,幸好楚溪是正常人。 “莫少爷,我真的没有杀害莫瑶小姐。” 我目光真诚,表情严肃,我希望以我的真诚可以打动他。 “我知道。”莫少爷垂眸,唇角含笑,他抬手又给我添了一杯茶:“因为是我杀的呀。” 第4章 要饭 莫少爷说莫瑶是被他杀的。 我的头皮一阵发麻。 “大哥把她宠坏了,所以我把她杀了。”莫少爷晃了晃茶杯,眼波流转,“楚溪陪我演场戏,这一切本就是为了引诱南诏的太子。” “南诏的太子?该不会是那只――” 哎嘛,小猪头也太让人惊喜了! 他不是皇子也不是王爷,一上来就是太子! 太子,那可是以后要继承大统的人吶。 想到这里,我不自觉地挺直了腰板,仿佛将来要继承大统的会是我一样。 正在这时,一道青色的人影飘然而至,他接过莫少爷手里的茶杯,饮了一口。 来人正是假扮莫瑶未婚夫的楚溪。 他瞥了我一眼:“她应该跟南诏没关系。” 莫少爷单手托腮,望着窗外的桃树久久沉思,半天后回神来:“罗寒出现了吗?” “一次。” “嗯?” “我抓住那小子之后,他现身了一次,但并没有救他。对了,那小子我给带回来了。” 楚溪说的带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带。 原道是防止他逃跑,楚溪将他手脚的关节全都卸了下来。其实我想说,对付小猪头这样的武功渣渣,用粗一点绳子捆起来就行了,根本不用下这么大功夫卸关节。 “到底交不交代,你们南诏太子的下落?” 小猪头昂首用下巴看着他。 莫少爷冷笑着挥挥手,胖家丁心领神会,离开片刻后返回,呈上了一个朱红色的圆形托盘。托盘上整齐地排列着数十种冷旧沉重造型独特的……刑具。 看来莫少爷要开始对他用刑了,我不禁有些同情小猪头。 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是咬舌自尽比较好。 小猪头看到莫少爷挑了一把覆满钩刺的弯刀在手中细细掂量时,有些慌了,在发现我完好无损地在莫二身边准备看好戏时,他张嘴胡说道:“太子妃娘娘,姐姐,救我!” 都这个时候了,他竟然还想拖我下水。 虽然我也不明白我怎么会被莫名洗白,但好歹我确实是一名无辜的穿越人士啊。 “胡扯八道,什么太子妃殿下,我都不认识你们太子!你个小猪头,我几次救你出险境,你却次次想置我于死地,”这头猪为了活命还真是什么都说的出来,儿子孙子都愿意装。 顿了顿,我大义凛然地对莫二建议道:“少爷,此猪头贪生怕死,我强烈建议对之严刑拷打,这些刑具都用上一遍,准能逼供出那劳什子太子的下落。” 莫少爷点点头:“我正有此意。” 小猪头气的哇哇大叫:“太子啊,哥哥啊,祖宗啊!他们来真的了!你倒是出来救救我啊,我也是一条生命啊!” 然而并没有人现身。 当莫少爷的弯刀架在小猪头的小腰上时,小猪头扯直了脖子倔强地没吭声,莫少爷微微敛眸,手里的弯刀毫不犹豫地割了下去。 那个瞬间,我听到了两种声音。 一种是弯刀割破皮肉的声音。 一种是长剑没入身体的声音。 小猪头的腰上被狠狠割了一刀,原本乌青的伤口处皮开肉绽,鲜血汩汩地往外直冒,但他两臂都被卸了关节,连抬手去捂住伤口的力气都没有。 另外一边,莫少爷一口老血喷出,正对我,浇了我一头、一脸。 他被楚溪从背后一剑,直接刺了个对穿。 “你来了呀,罗寒。” 莫少爷从长剑上脱开身体,抬手拭去唇角的一抹嫣红,带着微笑,容貌妖冶而秀丽。 “是啊,我来了,你惊不惊喜?” 楚溪,不,那是南诏的太子罗寒。 先前在断崖边,莫少爷和他的家丁来追我,而楚溪去追击小猪头,罗寒必定是在楚溪追踪小猪头的时候就将之李代桃僵了。 小猪头会变声术,那罗寒会易容术也很正常了,只是没想到他居然能骗过莫少爷的眼睛。 “谢谢你杀了我,这样我大哥一定会永远记住我。还有,我告诉你,南诏必亡。” 第6页 南诏必亡…… 罗寒没给莫少爷还手的机会,一剑封喉,将他的喉咙也刺了个对穿。 莫少爷的家丁们都特别现实,看到主子死了,连半点给他报仇的意思也没有,连滚带爬地逃走了,我本也想趁乱逃走,却又听到小猪头在胡乱叫嚷:“罗寒,抓住她,那个女人知道第六幅藏宝图的下落!” “……” 我在长剑面前停下,大气不敢喘一声。 罗寒的剑尖离我的喉咙约莫两厘米的距离,上面还沾着莫少爷的血。 那些血必然还带着他的体温。 在这种情况下,我能说些什么呢? 小猪头和他是一伙的,他肯定相信小猪头的话,如果我说我不知道,他判断我在说谎,绝对会给我来个一剑封喉。 但我要是说我知道藏宝图的下落,他又让我说出藏宝图的下落怎么办? 这个死猪头,简直不放过任何一个坑害我的机会。 我还在思索该说些什么来稳住罗寒,他已经收剑回鞘。 我不太敢逃走,就站在一旁看着罗寒给小猪头治伤接骨。 接骨的过程时不时发出“咔擦咔擦”的声音,特别瘆人,但小猪头似乎不怕疼,一直笑嘻嘻地看着罗寒,偶尔抬起头来瞪我一眼,阴阴地磨着他那两颗虎牙。 “罗寒哥哥,我腿没力气,走不动路了,疼。” 小猪头在接好骨后忽然疯狂撒娇,我有种不详的预感。 罗寒皱眉:“要不我再给你折断?” “去去去,我身上还有伤呢。”小猪头指了指自己刚用绷带绑好的腰部,仰天长嘆,“我这是为了谁受的伤啊?我拼死拼活袒护的人是谁啊?我走到这一步都是为了谁啊?” … …… 半晌,罗寒瞥了我一眼:“背上,跟上。” 言简意赅,背猪头的累活就算在了我的头上。 虽然我看起来不像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但也不至于身强体壮到背个男人赶路吧。 但他的命令我能拒绝吗? 我敢吗? * 莫连山庄在南诏国和西凉国的交界处祈云山上,是一处极为隐蔽的住处。 我不知道南诏太子罗寒和莫连山庄有何过节,只知道罗寒杀死了莫家庄的二少爷,并且一把火将整个莫家庄烧为了废墟。 值得一提的是,那把火是我放的,我会用火摺子了,新技能get。 山路崎岖难走,尤其是我还背上还有一只猪头。 小猪头大部分时间都在对我冷嘲热讽,但我一直忍着没理他,我怕我一开口事情就会演变成一场唇枪舌战。 偶尔小猪头也会撒泼打滚要下来休息,通常是我累的快走不动的时候,罗寒若是不答应,他就继续用“老天爷我受的伤是为了谁”那一套说辞对其进行道德绑架。 每次都很有用。 那这一路上的吃住问题怎么解决呢? 野果子和野生动物? 这个季节能结野果子的树还没开花,山中没有盐,即使逮了兔子野鸡,烤出来的味道也是相当难吃。 而且我们三个人,似乎都不会做饭。 每遇上一户农家就进行一次扫荡,飢饿的我们像三只蝗虫,把人家里能吃的东西一个不落的全扫空。 末了罗寒会一言不发直接一锭金元宝,甩在人家的桌子上,又冷又豪。 他出手极为阔绰,哪怕是只吃了人家两块冬瓜,也是一样扔一锭金元宝。这样做是很潇洒,但导致的后果就是刚下山还没走到南诏的国都平阳,我们已经拿不出一锭金元宝了。 罗寒毕竟是太子爷,烧杀抢掠的事他做不出来(话说在莫家庄他刚干过吧),便打发我和小猪头想办法弄点钱来吃饭,当然,这位爷也给我们提了要求,因为是在南诏的地盘上,所以不许烧杀抢掠。 我倒是很想烧杀抢掠,这样来财最快,可我和小猪头的组合还是算了吧,别一分钱没抢到,还被打扁了。 做小本买卖赚钱首先需要下本钱,我们是没有的;而去酒楼帮忙洗碗擦桌来挣钱,跑了好几家都被拒绝了。 我们只剩一条路可以走了。 我和小猪头对视一眼,点了一下头。 … …… …… “南诏国的各位大爷姑奶奶、大伯大婶姐姐们,可怜可怜我和我这痴傻的弟弟吧,我们几天没吃东西了,”我和小猪头瘫在大路正中间,堵住了交通要塞,然后我负责嚎,他负责装智障。 原本他不愿意装智障,但他也不愿意嚎,这是力气活还要背台词,但这两个必须选一个,他终究选了装智障。 小猪头这几天脸上的伤养好了,肿胀消除了,露出了原本精緻的眉眼,唇红齿白,牙尖嘴利,虽然是个美少年,但一看就是不好惹的那种,所以我让他埋头装智障,不许出声。 罗寒坐在不远处的台阶上,默默地擦拭手中的长剑,对我们的境遇假装看不到。 ……其实我很想让他当个托带头捧场的。 乞讨,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我喊的口干舌燥,也只有两三个人会停下来丢给我一两个铜板。 两个时辰之后,到了日落时分。 落日的余晖把青石板都染成了橘红色,我看着面前的五个铜板,面如死灰。 身旁装智障的小猪头已经困的躺在地上睡着了,要不要的到饭他也不管了。 五个铜板,不够吃饭也不够住店,可能连一个馒头都买不起……我勐地抬起头,看到不远处的罗寒正捧着什么东西在啃。 他的视线与我对上,一秒之后,他默默背过了身。 我正想爬过去看看他在吃什么,面前忽的落下一大片阴影,一只手抓着我的脑袋上使劲晃了晃,晃得我眼冒金星头皮发麻。 “在爷爷的地盘上乞讨,交供奉钱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莫少爷的便当是为他大哥以后出场做铺垫 第5章 打架 要是让我爸妈和大表姐知道我穿越到了古代,从事了当街要饭这一职业,非集体搓了我不可。 虽说在现代的时候,我的运气较之普通人就差一些,但我也没想到到了古代我竟然会混的这么惨。 自打穿越过来,卷进杀人案,被追杀,浸猪笼,跳崖(未遂),没吃过一顿饱饭,一路上当苦力背猪头,现在又在为了别人而要饭―― 我被那位自称是爷爷的老乞丐揪着头髮强迫对视。 他大概七十多岁了,留着脏兮兮的花白鬍子,大概也是没钱修整,棉服破烂不堪布满污渍,离得太近,我都能闻到他身上散发的阵阵恶臭。 按年纪来说,他确实是爷爷了。 我伸手捂住鼻子,闷声道:“今天我只要到了五个铜板,你想要的话就都拿去吧。” 反正五个铜板对于我们来说什么也买不到。 “就这么点儿?!”老乞丐见状把我捡来要饭的破碗一脚踢飞,五个铜板叮叮噹噹滚落了一地。 第7页 他的手劲兇狠到几乎要把我的头髮从头皮上全部撕扯下来,唾沫星子也喷了我一脸。 “把值钱的东西都给爷爷交出来,不然现在就杀了你!” 说来也奇怪,我和老乞丐站着的地方是整条路的中心,按照道理出现这种以大欺小的抢劫,至少也会出现一两个路见不平的侠士来主持公道吧。 可是除了零星几个看热闹的人围在旁边指指点点,根本没有一个人出面来帮我。 我疼得龇牙咧嘴,不远处的罗寒却仍背对着我的方向埋头啃食东西,都这时候了,不知道这边发生情况过来帮忙吗? “你到底交不交?交不交?贱人!” 老乞丐狠狠地扇了我一个耳光,这巴掌打在了眼眶到脸颊的骨头上。 我的眼泪一下子滚落出来,半边脸甚至皮肤下面的脸骨都是火辣辣的疼。 “我真的只有五个铜板!” 就在老乞丐开始撕扯我的衣服时,从旁边伸出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抓住了老乞丐的一只手腕。 “松手吧,老人家。” ――是小猪头。 “小猪头,救我,救救我啊!” 一看到救星,我激动的连他的外号都嚎了出来。 小猪头从地上坐起来,睁开眼,黑白分明的眸子里,半点睡意也没有。 老乞丐看他比我年纪还小,脸上还带着伤,压根没把他放在眼里,还朝他脸上吐了一口口水。 小猪头微微侧过了头,冷声道:“擦干净。” 老乞丐又往他脸上啐了一口。 “你算个什么东西,还敢命令爷爷――啊啊――!!啊!!嗷――” 有一阵快风颳过,吹散了我的头髮。 刚刚还在发狠的老乞丐,此刻在地上滚作一团,嘴里发出撕心裂肺的哀嚎。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小猪头手里拎着的……一只手臂。 那是真人的手臂,骯脏不堪,断口处不断地往下滴血。 我从来不知道我的那把九块九包邮的小折刀,竟然锋利到能把人的手臂齐根砍断。 围观的群众有的被这一幕吓住了,胆小的反应过来开始尖叫,也有兴致勃勃不嫌事大看热闹的。 人越来越多,却依旧没有一个人出面阻止这场闹剧。 没有人救我,也没有人救老乞丐。 小猪头踏着满地的鲜血走到老乞丐的面前,他把那只血淋淋的胳膊翻过来,用它握住一块巾帕,然后举着将脸上的口水擦了擦。最后他把那只手臂塞回了老乞丐的怀里。 “老人家,你的东西还给你。” “饶命啊,饶命!英雄,侠士,爷爷!小人我冲撞了神灵啊!饶命啊!饶过我吧!” 老乞丐跪趴在地上痛哭流涕,连连求饶,那模样令人觉得可笑又可怜。 他已经七十多了,若是平常人家的老人,正是含饴弄孙的时候,哪落到这般境地?况且失去一只手臂,在古代应该也没有办法恢復了。 “算了,放了他吧,小猪头。” 老乞丐一听我替他求情,也朝我磕头,边磕边道谢:“谢谢姑奶奶,谢谢仙女!” “你想活命吗?” 小猪头抬脚,用脚尖踮起老乞丐的下巴。 我看过别人用手抬起对方的下巴,但还是第一次看到用脚的。 老乞丐声泪俱下地求饶,眼泪鼻涕齐飙。 “你们两个之间只能活一个,你想活下去,就去杀了她。” 小猪头手指的方向,是我。 ……真的是我。 老乞丐一听能活命,愣了片刻,还是跌跌撞撞地朝我扑了过来。 “杀了她,我就饶你一命。” 小猪头的再三提醒使原本已经半死不活的老乞丐重新燃起求生的意志。 面容也愈发凶神恶煞。 我拔腿想跑,前路却被小猪头挡住了。 “小猪头,你――” 你特么存心坑我呢? “噫,”小猪头指着我身后的方向,认真地说,“你加油。” 悲催的我下一秒就被老乞丐撞个满怀,掀翻在地。 后脑勺砸在地上,疼得大脑一片空白,还没来得及喊疼,老乞丐的手已经卡在了我的脖子上。 但他只剩下一只手,也掐不死我。在他发现这一点,反应过来之后,改用手捂住我的口鼻,想让我窒息而死。 我奋力反抗,但双腿被他的身体压住,两手用尽力气竟然也推不开他。 老乞丐,七十多岁了,少了一个胳膊,还这么能打……原来我这么没用…… 窒息的痛苦让我绷直了身体剧烈颤抖,全身冷汗滚落,一旁的小猪头蹲下身体,在我耳边轻声说:“你不反抗,真的会死。” 我已经很努力的在反抗了!!! 指尖一阵凉意,是小猪头把我的小折刀塞到了我手里。 那把砍掉了老乞丐一条手臂的小折刀。 “去死吧,贱人!婊x……” 老乞丐恶狠狠地咒骂着,骯脏的指甲已经抓破了我的脸颊,他坐在我身上扭动着身体,齐根断去胳膊的那侧伤口甩下了不少血水。 周围人声鼎沸,但我感受不到任何人情温暖。 我攥紧了小折刀,行动艰难而又决绝地刺进了老乞丐的胸口。 … …… …… 我想活下去。 想要好好的,活下去。 但我悲哀的发现,小折刀根本连乞丐的破棉服都没捅破,更别说如我设想的那般一刀捅破他的心脏了。 周围无人帮我。 现在想来,其实也不奇怪,古往今来,事不关起高高挂起,何必吃力不讨好惹得一身腥,更何况只是两个乞丐之间犹如猪狗一样的争斗。 猪拱狗,狗咬猪,动物界再正常不过了,只会让人觉得可笑而已。不要钱的热闹,就看看吧。 “你走吧。”小猪头突然踢开了老乞丐,“以后你敢再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把你另外的一只手和两条腿也都砍下来,让你以后连爬都不能爬。” “是是是,我以后一定不敢这样了,我就是爬进棺材也不会敢出现在爷爷的面前了!” 老乞丐听到小猪头的话,如蒙大赦,直接在地上爬着滚远了,断掉的手臂也不拿了。 我终于唿吸自由,张嘴大口喘气,让新鲜的空气充满肺腔。 小猪头蹲在我旁边,似是邀功:“若我今天没帮你,你会死在这里。” “那也是你害我落到这样的困境的!你让老乞丐找我决一死战,穷凶极恶的人为了活下去什么事都干的出来!” “要饭能力不行,连苟延残喘的老乞丐你都打不过?” “你哪只眼睛看到他苟延残喘了!”我揉着脖子抱怨道,“死老头力气太大了!” “不,不是,”小猪头从我手里拿回小折刀,慢慢擦拭着刀锋,“你一路背我下山,这些天锻鍊下来,按照道理力气不会不如他,只会在他之上。” 第8页 “狗急了还咬人了,更何况他是人!他是人!” “那你为什么不急?” “我……” “为杀你的人求情,你凭什么?”小猪头扬起下巴看我,“啊,你凭什么啊?” ――因为他年纪大了,尊老爱幼是中华传统的美德? 可是这般兇恶还用的着尊么? ――这年头当乞丐的也不容易的,亲身体验得出结论。 所以伟大到可以牺牲自己成全他? ――因为他也很可怜? 我自己不可怜么?为他求情还差点被他杀死。 词穷,根本没有想到什么正当理由。 “在没有能力时,别太天真。弱肉强食,在哪里都一样的。你出现的蹊跷,我不管,但你要记得,落后就要挨打。”小猪头将地上散落的五个铜板一个一个捡了起来收好,末了又补了一句,“凡事靠自己,下次我不会帮你了。” “……噢。” “还有,再叫我小猪头,我就宰了你。” 小猪头抬起脸,落日的最后一点余晖柔和了他的面部表情,飞扬跋扈的神情在此刻敛尽锋芒。 他看起来竟像是笑着的。 “那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碧池。碧海青天,方寸之池,这是我的名字。” 我低头看着手心,两个歪歪扭扭,他蘸着老乞丐那只胳膊上没干涸的血写下的小字。 那应该是他的名字。 ……碧池? 居然有人叫这种名字。 第6章 找人 “麻烦解决了?” 罗寒终于抱着他的长剑出现在了我们面前,他应该已经吃饱喝足了。 “嗯。”碧池耸了耸肩膀,“朱珠好像被吓到了,你要吃点肉吗?” 他朝罗寒递过了老乞丐的断臂,老乞丐忙着逃命没把它带走,他还把它捡起来拿在手里。 罗寒虽然很爱吃东西(这些天他看到能吃的东西都拼命吃,连煮冬瓜都视作美味),但幸好还没有泯灭作为人类的良知:人是不能吃同类及同类的身体器官的。 碧池似乎不太满意罗寒的反应,扁扁嘴哼了一声便将老乞丐的断臂扔到了一边,然后说道:“再不找个客栈住下来,我们可能会有麻烦。” 我和他都是一身脏污和血迹,确实需要找个地方整理一下了,如果能够再吃上一顿饱饭,自然是更好。 住客栈首先需要的就是钱,但我们两个要饭一下午就只得到五个铜板……我和碧池同时用期待的目光看着罗寒。 “你们!” 罗寒双手握拳,关节捏的咔咔作响,半晌后他无奈地拿出了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去住店吧。” ……早说有钱干嘛还要我们去装智障要饭? 眼尖的碧池看到罗寒剑鞘上挂着的佩玉没了,当即目瞪口呆:“你把太子妃送你的呈龙佩玉当了?就为了吃?” 罗寒被指责的有些挂不住脸了,轻咳一声道:“你还想不想住店了?” “罗寒,你还真跟你的名字一样无情,令人寒心。” 碧池说及此处摇了摇头,表情很是失望。 在一旁窥视的我根据这两人的对话,收集到了不少信息,顺便也脑补出了一些场景: 罗寒已经娶妻成亲,那位太子妃应该很爱他,所以送他挂在剑鞘上的劳什子呈龙玉佩。而罗寒本人却不是特别在意她,试问天底下有几人是会为了果腹而卖掉心爱之人送自己的信物? 何况他还是一国太子。 而碧池可能在偷偷喜欢着罗寒的女人,那位尊贵的太子妃,但是现实使他连“吾心悦你”这样的话都不能说出口,所以他才对罗寒的行为感到失望。 可惜了小猪头,虽说好吃不过饺子,但好玩绝不能是嫂子。 碧池的情绪明显低落下来,吃晚饭时都兴致缺缺。 我们到了一家客栈,包了三间房,顺带还点了两桌一模一样的菜。 你可能会问为什么是两桌菜,那是因为罗寒喜欢一个人吃,也许是他对食物有洁癖也或者是他太子的身份与我们不同,他几乎从来不会跟我们一块吃喝。 他啃剩的包子皮和喝剩的酒,都叫我不要碰。 碧池匆匆扒了两口饭菜就说吃好了,然后离开了客栈。 我虽然对他的举动感到好奇,但一大桌子好菜摆在我面前,我哪里顾的到他。 红烧蹄膀,酱大骨,手撕鸡,炒白菜……有荤有素,但我只吃肉。 我吃的满嘴流油,偷瞄了罗寒那桌,只见他神色如常地在吃菜,他不饮酒,只喝淡茶,桌上的菜已经少了大半……还好,他的吃相没侮辱他的身份。 吃罢饭,我找店小二运了两桶水到房间,一桶热水,一桶冷水。 我的衣服也破烂的不能看了,幸好我在放火烧莫瑶的宅子前,随便拿了两身衣服。虽说尺码不太合适,但扎一扎束起袖口还是能穿的。 不然这大晚上的,还真没有成衣店可以去买衣服。 洗完澡后我去敲罗寒的门,提醒他洗完澡不要忘记把脏衣服拿给我――这一路上三人的衣服都是我在洗,不然你以为他们为什么要带着我? 罗寒却不在房间里。 我在客栈周围找了一圈,最后在后院的桃花树下找到了他。 作为一名太子,亦是一名剑客,他的剑法我虽然不懂,但他舞剑的样子确实好看。 夜色如水,星光闪烁,四下一片安静,庭院之中只有嗖嗖的剑风之声。 满院的刀光剑影在桃花树投下的阴影中穿梭而行。 他的剑气似要划破长空,直指青天。 最后一个收剑回鞘的动作更是潇洒,如行云流水般洒脱。 “你有事吗?” 他回过头看着我。 “噢,没事,那个碧池人呢?” 原本只是来催罗寒洗澡换衣服,现在看来,他应该还想再独自练一会儿剑。 “他去风烟楼了。” “噢。” 风烟楼?听名字像个青楼。 “你等一下。” 罗寒背过身去,拔出剑,刷刷刷舞了几下,桃花树顿时落下无数花瓣,犹如一阵桃花雨,淋的他满头都是。 他从桃花雨中抬起头,面色红润若桃花,双眸灿灿如星辰。 ……他这是在制造浪漫给我看? “太好了。” 他突然朝我一笑,伸出了手。 我看的怔住了,这还是他第一次朝我微笑,虽然他并不算面瘫,但话语不多,言谈举止间都是一种淡漠的神情,几乎没有这么开心过。 是,看的出来,此刻他真的开心。 是我的出现改变了他么?噢,原本一个那么无情的男子…… 我不由自主地伸出手,轻轻握住了他的手。 罗寒:“?” 第9页 我:“??” 罗寒:“你干嘛抓我的手?” 我:“……”你伸手不是让我握住的么? “拿着这个。”他把我手翻过来,在我的手心放了一大坨粘煳煳的黄色半流质胶体――是桃树刮下来的桃胶。 原来他刚才舞剑的那几下不是制造浪漫让我看桃花雨,而是在刮桃胶。 ……瞧我这自作多情的,丢人。 “这是桃花泪,拿去后厨让他们明天午时之前熬好,我要喝。” “噢,晓得了。”我点点头,捧着桃胶往回走,他又叫住了我。 我用眼神示意他还有什么话要讲,他叮嘱道:“多放点糖。” “……好。” 竟然喜欢吃甜食,意外的反差萌嘛。 我将桃胶送到后厨,吩咐了罗寒的要求之后,又顺便打探了一下风烟楼的情况。它还真是一座青楼。 我对碧池逛青楼的行为是好奇多过担忧,就他那个年纪和身板,能上谁啊? 因为心上人没被别人珍惜,所以自己难过的学浪子青楼买。春? 想想自己的年纪啊喂! 去青楼找人,首先我得是个男子,其次我还得有点钱,就算不嫖也得给点小费。 我本来穿的就是男人的衣服,稍微再改装一下,脸涂黑一点,趁着夜色也能矇混过关了。 风烟楼距离我们落脚的客栈不算远,我只走了大概二十分钟的路程就到了。 由于是在边缘地区,远离南诏的国都平阳,这边的青楼排场不是很大,门前只有几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胖阿姨在迎客。 “哟,小爷,瞧您面生的很,第一次来我们风烟楼吧~”一位头戴牡丹花的阿姨拉过我,开启了无限热情模式,“来我们风烟楼就对了,您喜欢什么样的姑娘,我们这儿都有。” 说罢还在我的屁股上捏了一把。 直接打探碧池的下落肯定会引人怀疑,我还是先不要问的太详细,于是委婉地问道:“妈妈,像我这个年纪的人,通常会点什么样姑娘?” “哎哟,小爷呀,这萝蔔青菜还各有所爱呢,哪能都点一样的啊。”牡丹说着又摸向了我的胯部,这就有点尴尬了,再摸下去会发现我不带把的,“这样吧,我给您挑个年纪小的,水灵的。” “呃,好的,谢谢妈妈。”我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珠子,递给牡丹,“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这颗珠子玲珑剔透,在风烟楼门口灯火的映衬下闪着七彩的光芒,牡丹用肥硕的双手护成一个圈,隔绝了外界的光,它又散发出碧绿的萤光。 “夜明珠,这是宝贝啊,还是个七色夜明珠。”牡丹激动的语无伦次,另外几个也过来哄抢着要看。 我在她们眼里俨然成了一个出手阔绰的富家公子,其实这只不过是我把跟我一同穿越过来的,九块九包邮的塑料萤光手串拆了下来,给了她其中的一颗而已。 还夜明珠,笑死人了。 不过因为这颗珠子,青楼的各位都把我尊为上宾,对着我胡乱一通吹捧,直到坐进一间装饰华丽又骚气的内室时,我才恍然回过神来。 我是来找碧池的,不是真来嫖的啊。 “朱公子稍等,春桃和秋菊马上就来服饰您了。” “……好。” 一下子来两个,春桃和秋菊,说到春桃我就想到大花裤衩,说到秋菊就想起秋菊打官司。 感觉都不太好。 我趁春桃和秋菊赶来的空当,从后窗爬了出去,然后一间一间的扒墙角。 碧池的声音我认识,但若是正在xx.oo中的他发出的声音,就不知道我能不能分辨出来了。 风烟楼一共有三层:天、地、人。 我所处的是最贵的天字一号房,按照碧池的财力物力,多半只能去人字三号房。 于是我偷偷摸下了楼,开始翻一楼的房间,一路听来要么是调笑的浓情蜜语,要么是些不堪入耳令人羞耻但是我又十分爱听的床话,就是没有发现碧池的踪影。 直到走到最后一个房间时,我停下了脚步,因为这里没有人声。 准确的说,是只有琴音。 我偷偷捅破了窗户纸,从小洞里窥见只有一白衣少女坐在床边默默抚琴。 床上躺着一个人,我正想仔细瞧瞧是不是碧池,白衣少女突然抬起了头。 四目相对,我被抓了个现形。 作者有话要说: 碧池:我没有心上人,不用猜了。 第7章 逃命 “朱公子,你怎么会在这里?” 背后传来牡丹胖阿姨洪亮的嗓音,我机械地转过身,故作不经意似的说道:“第一次来这里,我想好好看看,下次来就轻车熟路了。” 牡丹脸上闪过不悦的神色,在这里瞎逛瞎看是妓院的禁忌,但碍于我是给她夜明珠的贵客,她也不好发作,只道:“朱公子莫要乱跑,让姑娘们等太久可不好,毕竟春宵一刻,千金不换吶。冬花,送朱公子回房。” “是。” 一个虎头虎脑肥滚滚的小姑娘应声,瞪着圆圆的眼睛看着我。 看这架势是躲不过了,我只好跟着冬花上了楼。 屋内,香雾缭绕,春。色满园。 秋菊和春梅两位熟透了的,正坐在红鸾帐内,衣衫半解,搔首弄姿。 我感慨万千,这古人居然一点也不含蓄地直入主题,前。戏呢? 黄衣的春桃对我抛了个媚眼:“朱公子,你来嘛~” 紫衣的冬梅纤纤素手撩拨着不着寸缕的大腿,声音酥甜:“奴家等你好久了诶。” …… 饶是我并非男子,也架不住这无边风月的诱。惑而老脸一红。 “咔哒。” 门被落了锁,冬花在屋外冷声道:“朱公子好好享受。” “……别啊,小花。” 现在真是骑虎难下了,我只好想办法拖延时间:“春桃姑娘,秋菊姑娘,不如我们来玩个游戏吧。” 只能用玩游戏的藉口来拖延时间,走一步看一步了。 春桃笑意吟吟,长袖一甩,飘带勾住了我的腰,用力一拉,我已经跌坐在了她的怀里。 浓烈的花香扑面而来,将我熏的头晕目眩。 软玉在怀,如云如雪。天了噜,我还是第一次埋胸! “奴家不与你玩什么游戏。”春桃压住了我的两臂,而秋菊的手已经向我的身下摸去,“奴家只想服侍公子你呀!” “别――” 你们会失望的! 我绝望地别过脸,秋菊抬起俏丽的小脸,脸上的笑意已经消去了大半。 “妹妹,看来我们今天是被一个小姑娘给耍了呢。” “是啊,这年头小姑娘竟然来逛青楼,真是闻所未闻。” “……对不起,我只是对这里好奇。” 第10页 “那怎么办呢?”春桃眼波流转,三两下就用飘带将我捆了起来,“我们风烟楼可从来不接待女人。” “偶尔接待一次也没什么关系……吧,是吧?” 啊喂,你们也没吃什么亏吧。 就在这时,门被打开了。 牡丹迈着豪迈的步伐走了进来,看到我被捆成一团,得意洋洋地笑道:“小姑娘,春宵一刻的滋味如何?” 我挣扎着站起身来:“你早就知道我不是男子?” “那是自然,我经营风烟楼这么多年,如果连男子和女子都分不清,那我牡丹根本不配在这儿立足。”牡丹伸手在我的喉咙上刮过, “光这处就漏洞百出,我不过是想知道你有什么目的,才引你进来,你却给了我很大的惊喜啊。” 牡丹从袖间拿出那颗九块九包邮手串上的珠子,仔细端详。 “带着这种名贵的夜明珠,绝非寻常人家的女子。南诏国内禁止佩戴夜明珠,你若是南诏的子民,不会不知道这一禁令。说吧,你到底是谁?是西凉人还是北冥的人?” “都不是,我是……”劳什子的西凉北冥,我听都没听说过,“我是神州大地人士。” “胡言乱语。”牡丹眯起了眼睛,盯着我的衣服看了一会儿,突然笑了起来,“这是西凉特有的锦蚕丝做的面料,西凉与南诏定下条约百年不通商,这里是绝对不会出现这种面料的。你果然是那里的奸细,来人,把她拖下去,乱棍打死――不,把她关进暗室,让她和那些尸体一起腐烂吧。” * 只是出来找人,现在却稀里煳涂被关进了死人堆。 不,也不算稀里煳涂。 连青楼老。鸨都如此爱国,南诏子民对西凉国的痛恨,可见一斑。 然冤冤相报何时了,是喜是忧? 我看着满室的尸体,看到最后,肚子竟然有些饿了――混帐,我到底在想什么?! 目前最重要的是想办法逃出去。 房间我仔细检查了一下,没有暗道,只有一扇採光的窗户,大小大概只能让一只幼猫通过。 出口和入口都是那扇铁门,门外必然有人把守,况且凭我的力气,也不可能将它破坏。 … …… …… 怎么办? 按照牡丹的意思,她是想把我活活饿死,所以我暂时不会有生命危险。 我静下心来,决定翻捡一下死人堆,看看能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这些都是非正常死亡的人,有的被割破了颈动脉,有的被挑断了手筋脚筋,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徵:他们的脸都被利器戳烂了。 遗憾的是,在他们在被扔进来之前,身上的物品就已经被收走了,就连我身上的“夜明珠”也一个不剩的被拿走了。翻了几具之后我就失望地收手了。 青楼的这帮土匪! “都是西凉的人吶……” “啊……啊……” “……” “啊……啊……” 墙角处传来了微弱的声音,我凝神听着,然后顺着那道声音爬了过去。 “大兄弟,还活着么?” “……啊……啊……啊” 最靠墙角的一具“尸体”,正在啊啊的发声。 已经不能把那张被戳成肉泥的面孔称之为脸了,他的眼睛和嘴巴处也被掏空,只剩下了三个血窟窿。 他听到我的声音,一直“啊”个不停。 但是我和他没法交流。 “你要是有什么想说的话,就写在我的手上吧,我不是南诏的人。” 我摊开手,用另一只手握住他的手指,示意他可以写在我的手心。 他的动作极为吃力,但仍是尽力,一个字一个字的写了下去。 他写完长长一句话,用力握了一下我的手,然后倚在墙角,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 万万没想到,这边的文字居然不是汉字,他写了那么一长串,我居然一个字都不认识。 完蛋了,要是有所託付,我就罪大了。 …… 过了很久,暗室的门终于被打了开来。 外面天刚亮,那人在微熹的晨光中,慢慢抬起脸来。 我本以为会是碧池,来的却是那位……白衣少女? “那个,你找哪位?” 我指了指周围的尸体,她摇摇头。我指了指自己,她依然摇了摇头。 “你快点离开这里。”她从怀里掏出一串珠子,正是我被牡丹搜去的九块九包邮手鍊,她把手鍊塞回我手里,“快点带七皇子离开南诏,回去西凉。” “七皇子?” ……他谁? “你快点带他逃走。切记一定要回去西凉,不要在南诏停留了。” 看来这白衣少女也把我当成西凉的人了,现在我也不好反驳了。 管她让我带谁,逃出去之后再扔掉。 外面火光沖天,奔走哀嚎声一片,谁也无暇顾忌后院的情况。 这把火应该是白衣放的,不得不说她的放火技术真好,我之前放火烧莫家庄时,可是被风吹灭了好几回。 出了后门约莫两公里的距离,我见到了白衣少女所託付的七皇子。 我的天,居然安顿在了我和罗寒碧池下榻的客栈里。 她可真会挑地方。 西凉的七皇子和南诏的太子……会不会在这里火併一场? “七皇子被人暗算,我现在被监视,没办法带他回西凉,姑娘,拜託你了,若有机会,玄霜一定报答你的大恩大德。” 玄霜说完重重地朝我和七皇子各磕了一个头,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对于这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感到惆怅,看到昏迷不醒的七皇子,心里十分矛盾。 我是万万不能带着他的。这两天也算见识到了西凉和南诏之间的仇恨,连南诏一个小青楼的老。鸨都对西凉人痛下杀手,更别提南诏的太子了。 罗寒杀人我也不是没见过,虽然他现在对我还不错,但我有自知之明,他只是因为路途中需要一个粗使丫头,若是让他以为我和西凉真有牵扯,决计会把我一剑封喉。 我看着床榻上的烫手山芋,本想一走了之,但白衣毕竟救了我,我也不能太忘恩负义,我决定还是把他弄醒了打发走。 简单粗暴一点,直接筷子捅鼻孔,一捅一个准。 没几下,他就睁开了眼睛。 “咳,你醒了。” 他看着我,久久没有言语。 “那谁,白衣服那姑娘……对对,叫玄霜,她让你回去西凉。” “回去?” “恩,对,是那里,自己认识路吧。”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别想太多,人总要回归故土的,去吧~” 第11页 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托着腮帮子坐在床榻上发呆。 看他这呆萌的样子,我总算是知道他为什么会被人暗算了。 我为他的前路默哀了一下,然后回了自己的房间。 忙活了一夜,鬼知道我经歷了什么。悽惨无比的我爬上了床,准备睡个回笼觉,却发现那位呆萌的七皇子也跟了进来。 “……姑娘。”七皇子犹豫了一下,缓缓道,“你能借点银两给我吗?” 作者有话要说: 南诏和西凉的关系很差,特别差。 打了近二十年的仗,死伤无数,最终没办法订了条约,百年不交好,不通商,不得踏入对方的国家一步。 在南诏,随便提到有关西凉的事,被举报了都要抓去审问和坐牢。 如果是西凉人,那无疑会被杀死。 第8章 争宠 他眸光闪动,语气温和,态度很不要脸:“不用多,一千两银子就足够了。” 我活到这个岁数,还从来没有人跟我借过钱。 一千两银子! 一千两银子!! 一千两银子确实不算多,以前写文时,我写男主为女主一掷千金时,基本上都是一万两黄金起步的。 最高时甚至出过一千万两黄金,再往上,我不会形容了,就只能用“价值连城”来煳过去。 现在看看南诏的行情,一桌子好菜加好酒满打满算才只要一两银子。 他这一开口就要了我几年的饭钱,更何况我现在也是个身无分文的穷鬼(五个铜板被碧池贪了)。 我昂起下巴冷漠地看着他:“不借,一个铜板都不借。” 他大概没料到我会这么毫不犹豫地拒绝他,只默默地站了一刻便走了出去。 我想到了白衣临走前的嘱託:要好好带七皇子回西凉。但我再想想自己的境遇――我还是不要同情别人了。 他至少还有国有家,有地方可去,还是个皇子。 而我呢? 除了每天浑浑噩噩地活着,心忧小命,什么目标也没有。 … …… 我埋头进被子里唿唿大睡,一觉睡到午时三刻才醒来。 醒来看到桌子花瓶里插着的一株桃花时,我才想起罗寒的桃胶汤还没给他送去! 我现在和罗寒还没有定下正式的劳动合同,充其量只是一个临时工,如果我不能表现良好,等到了平阳太子府,他可能就不要我了。 要在古代生存下去,要想在这里买房买马,我首先得有一份好工作。 抱这个人傻钱多的太子的大腿,无疑是最快的出路。 所以我一定得把他伺候好了! 争取今年年末时成为太子府的大管家! 等我洗漱完毕匆匆赶到小院时,罗寒已经坐在那里了。 小院的石桌上搁了两个瓷盘,一个瓷盘里是菜肉圆子,胖乎乎的摆成两排,特别喜人。 另一个瓷盘摆的是米糕,切成四四方方的形状,颜色洁白,如云如雪。 罗寒左手扶着小碟子,右手拿着筷子,虽然脸上的表情很微妙,但四周正散发着一种“不要打扰我,我正在高。潮”的幸福光晕。 我快不能唿吸…… “桃花泪熬好了。” 温和如玉的声音从旁传来,我瞧见他正捧着一个小瓷碗走来。 他朝我轻轻一笑,左边脸颊处露出一个小梨涡。 罗寒抬起脸,目光炯炯地看着他:“加糖。” “加了些蜂蜜,口感会更滋润一些,不容易腻。”他边说边把小碗递给了罗寒,“糖用来做肉才更好吃。” 罗寒端起碗,用勺子舀了一口,吹了吹。 晶莹剔透的桃胶,已经涨发到了原来的数倍,毕竟厨子把它泡了一个晚上,汤色是淡淡的橙黄,在阳光下晶晶透亮。 罗寒饮下一碗桃胶汤,心情似是畅快了很多,放下瓷碗后轻轻地舒了一口气。 “好吃。” 对此,我不以为然。 菜肉圆子能有多好吃,一张口就吃也不嫌油腻。 米糕能有多美味,对于吃惯了豆乳盒子芒果千层椰奶小方的现代人我来说,随便拿出一个都能把它秒杀的体无完肤。 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做菜的那位是七皇子,西凉的七皇子! 西凉的七皇子做菜给南诏的太子吃,两个人还相处的其乐融融的,这听起来多惊悚。要是他们知晓对方的身份…… 打住,不能再想了! 还是快想办法把他赶走吧。 “姑娘,你到现在应该也没吃东西吧?”七皇子端过另一盘装菜肉圆子的小瓷盘,在我面前晃荡了一下,“要吃喜团吗?尝尝,很好吃的。” 说罢又递给我一双筷子。 他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我也不好不给他面子。 我夹起一个菜肉圆子,它的形状很饱满,咬下去, 口感…… 竟一点也不油腻!反而清爽润泽! 以往我吃的菜肉圆子就是蔬菜和猪肉制成的。若是全挑纯瘦猪肉,那做出来的菜肉圆子会又干又柴,难以下咽,而若是多挑肥肉,又会因为油脂过多而觉得腻口,适中的度总是很难把握。 而他的菜肉圆子,非但不干不腻,且香香脆脆,带着一股莲藕的清香。 我仔细一看,圆子里果然有切成小碎粒拌在肉馅里的藕丁。 我又咬了一口米糕。 这盘米糕不仅外表光滑如玉,洁白如雪,内里也是绵润温和,甘甜可口,入口先是弹牙,而后慢慢在舌尖化开,等到一小块吃完,嘴巴里都充满了米糕的清甜。 好吃! 在我将筷子伸向第二个菜肉圆子时,七皇子把碟子端到了一旁。 我:“?” 他摊开一只手:“一个喜团一两银子,一块稻饼二两银子。想吃,姑娘拿钱来。” 我“啪”的一声拍在他的手上。 罗寒在一旁点评道:“这价很值,他的手艺精妙绝伦,能化腐朽为神奇,白七,你真是人才。” 我眼见着罗寒似乎很中意七皇子,赶紧转移他的注意力。 “太子殿下,您晨沐过吧,我来帮您梳理一下您的……”我不知道太子的头髮在古代有什么说法,迟疑了一下说道,“太子丝?” 罗寒点头,然后闭上了眼睛靠在了桌边。 我屁颠屁颠地回屋找了把梳子帮罗寒梳起了头髮。 罗寒虽然看似傻白狠,文化程度不高,但毕竟是一国太子,某些方面还是很讲究的。 比如焚香和晨沐。 他身上总是环绕着一种独特的香气,我闻不出是哪种香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什么皇帝太子专用的龙诞香。 而晨沐,一般是在焚香之前,简言之,就是早上起来泡澡。 罗寒的晨沐不能叫晨沐,该叫午沐,因为他几乎不在午时之前起床。所以到现在他的头髮还是湿答答的。 第12页 我拿梳子梳到一半时竟然卡住了,往上也不是,往下也不是,头髮卡满梳齿,我只好用力拔出。 梳子是拔。出来了,但罗寒的头髮也被我扯下好几根。 罗寒睁开眼睛,扭过头盯着我看。 我举着梳子,大气不敢喘一下。 这位爷若是不高兴了,感觉他会伸手把我的脖子拧断。 “让我来吧。” 心机boy七皇子适时地开口,不着痕迹地把我挤到了一边。 他倒是很会表现,还拿了一条巾帕覆在罗寒的湿发上,稍稍用力,压干水份,然后对我说道:“梳发要从尾端三寸处往下梳,将打结处解开,然后再上移三寸,依此类推。” “……” 我实在是不想和他待在一处,憋着口闷气就去找碧池了。 罗寒必然已经偏心于他,我只能把碧池拉到我的阵营了。 “碧池,碧池,碧总!” 我跑到碧池房间时,他正坐在铜镜前,美滋滋地照着镜子。 “叫小爷什么事?”碧池得意地晃了晃脑袋,“看小爷的髮型帅吧~” 原本被折刀削的坑坑洼洼的断髮被仔细修整了,左侧的头髮分出一缕来梳了个俏皮的小辫子,非但不显女气,反而衬得整张脸英气利落。 ……不错嘛。 “是白七帮我修的,他就在你身后。” 一转头,果然看到一脸呆萌表情实则腹黑心机的七皇子。 他将一件叠好的衣服给我。 是我昨天换下来的已经破烂不堪的衣服,我虽然洗干净了,但我并不会针线活。 我愣愣的接过。 衣服上破损处针脚细密,每一处都很仔细的缝补好了。 “朱姑娘,你的衣服,我已经帮你都补好了。” “呃……谢谢啊。” ……他连我都巴结? 午饭过后,我们再一次踏上了征途。 离平阳又更近了一步。 白七得到罗寒的中意,已经正式加入了我们这支队伍。 我默默投了反对意见,但罗寒和碧池压根不理睬。 我连白七是西凉七皇子这事都说不出来,即使我说了,他一装可怜卖卖萌做点好吃的把罗寒哄哄,罗寒肯定觉得是我在嫉妒他、污衊他。 不管了,以后等他知道真相,再怎么修罗场也是他们自己的事。 不过不得不说,有白七在,我的任务轻松了许多。 从买马车、当车夫再到准备每天的吃食、饮水,事无巨细,他统统承担,让我都挑不出一丝毛病。 我唯一的任务就只剩下了替罗寒和碧池洗衣服。 好不快活。 * 七日后,我们到达南诏的国都平阳。 罗寒回到平阳的第一件事,不是进宫面圣报平安,也不是找太子妃亲热一番,而是带着白七去了太子府的厨房。 我听碧池说过,那是太子府修整最华丽的地方,也是最不正常的地方。 我看着到处栽满果树种着菜的太子府,沉默了很久。 罢了,虽然太子不太正常,但我日后的宏图伟业,就要从这里开始了。 就在我迈出跨进太子府的第一步时,碧池拦住了我。 “碧总,您这是?” “这里已经不需要你了。”碧池甩了甩小辫子,冷声道,“你总是把我和罗寒的亵裤搞反,就这一件事都做不好,你觉得我还会留你吗?” “……再观察观察嘛。” “拿去,这是你这一路的辛苦钱。” 他摊开手心,里面是五枚黑乎乎的铜板。 作者有话要说: 人在做事时一定要认真,否则出现强有力的对手时,很快会被淘汰。 第9章 求职 “碧总啊,碧总诶,碧总你不能这么对我啊!我们一路患难,那些你都忘了吗?” 我手握五枚铜板,扒着太子府的门几次想要冲进去。 守门的侍卫一次又一次地把我从门上拔下来,然后顺着台阶丢下去。 几次过后,他们中有人不耐烦了,直接拔出了佩刀―― “大胆刁民,你再在太子府门口撒野,就对你不客气了。” 可恨我不会武功也不会轻功,也只能在太子府门口跺跺脚,喊两嗓子,踱步踱步就离开了。 但日子总还是要过的,眼下最要紧的是先找一个工作,包吃包住是必须的,最好还能攒下一些钱。 在南诏边城要饭的时候我就想过究竟什么样的工作适合我。 琴棋书画,我是都不会的。 诗词歌赋,我只能靠背的。 女红刺绣,这个是不学的。 武功轻功,那也是没有的。 …… 我会什么? 我会写代码,会测试程序,会弹吉他和拉小提琴,王者农药也打的还行,我还会写玛丽苏文。但眼下靠着这些东西完全不可能找到工作。 由于古代不像现代那样可以网投简歷,也没有招聘会和人才市场,没有裙带关系的普通人找工作的门道十分局限。 有耐心的读书人,出路便是科举。 体格健壮,不爱读书却爱家爱国的热血青年,可去徵兵。 若祖传一门手艺,打铁亦或烙饼,便可传承祖业并将其发扬光大,这也是出路。 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只能靠熟人介绍或是自己上门打听。 我没有熟人介绍,只能自己上门打听。 在我跑了无数家酒肆饭馆成衣店之后,我终于感受到了筋疲力尽后的绝望之感。 他们统统不要我! 我伸手摸了摸口袋里的九块九包邮手鍊。若这个国家没有关于夜明珠的奇怪禁令,那我用它骗吃骗喝也成。 若我返回西凉国,或许可以将之一用。 此计甚妙,但―― “咕咕。” 我收回手,抚摸着肚皮。 已经很饿了,从到达平阳之后就再没有任何食物下肚。 这些天嘴巴被白七的厨艺给养叼了,路边摊的馒头看着也知道硷下多了,颜色发黄,必然口感苦涩。而西街的荠菜豆腐汤更差,简直都不能看。 这是荠菜大量供应的季节,野菜就一个字,鲜。 豆腐油锅走热,加盐加水,滚锅里放入荠菜,熟了之后迅速盛碗,淋三滴芝麻油,便是一碗清爽开胃喷香扑鼻的荠菜豆腐汤。 可惜西街卖荠菜豆腐汤是个愣头愣脑的黄牙婆子,任那豆腐和荠菜一同下锅狂煮,且不说荠菜里的水溶维生素早被高温放跑,味道也是要大打折扣的。 某些方面来说,白七是天生的美食家。那日在荒山上他随手给我们做了两个菜,一个是荠菜豆皮汤,另一个是烧杂鱼,吃的我和碧池撕破脸打了起来。 罗寒是一人吃一份,自然无须担心,我们这边却是三人合吃一份,但凡涉及团结合作同吃同住这种需要群体性认同感的事,我和碧池从来没有妥协过。 第13页 这里的豆皮是豆干完全风干后的产物,煮烂煮透很需要火候,山上石锅导热性差,等到好不容易煮好时,白七又将它捞了出来,清水沖洗后扔进几片肥瘦相间的腊肉同煮,这点我认同,腊肉既有盐份也有油脂,绝大部分能满足汤品对于调料的需求。 最后加之雨后初晴还挂着水珠的嫩荠菜,略微烫煮后便浇了火,就着青山蓝天下满山艷红的野杜鹃美景,整锅汤被夺食的一滴不剩。 但仍旧没饱,没法子,除旱鸭子碧池外,三人下河摸鱼。罗寒虽贵为太子,在追寻食材这件事上却是事必躬亲。在我看来,他更适合和白七组成一个美食探险队,每天致力于开发新菜谱,而不是去继承一个国家。 故事还没讲完,山间泉水清冽,滋养的鱼也颇有灵性。 白七抓到的那条黄斑鲶鱼竟会用尾巴抽他耳光,我拎了一条大头链鱼,最厉害的是罗寒,他竟一手拎了两条泥鳅,另一手还是拎了两条泥鳅――他是怎么抓住的呢? 鱼类不统一,宰杀完了烧杂鱼最好吃,口感层次丰富,鲜美无比。 鱼吃完了,底汤却没扔,第二天结成了一锅软糯弹牙的杂鱼冻,就着熬到开花的米粥,被我们全部抢光了。 至此,我们三人均被白七俘虏。 但我没想过,我竟然被组织无情地给抛弃了! ……打住,往事不能再提,人生要紧的是向前看。 我看了东西南北四条街之后,每个摊铺的吃食都能挑出毛病,我决定去同福楼碰碰运气。 同福楼是平阳城规模最大的酒楼,听说更有当今皇帝亲笔题字的牌匾――“xxxx”。 我对这里的文字一窍不通,所以暂时用“xxxx”来表示。 老实说,对于身上只有五个铜板的我,敢于走进这家店也用了很大的勇气。好在店里跑堂的小哥没有像我想像中的那样两手叉腰,气势汹汹地骂道:“去去去,你个没钱的穷酸傢伙,还敢来我们同福楼吃饭!”他笑着指路:“女客官,这边请。” 由于我是一个人,便将我引至二楼角落的单人小桌。 这家酒楼的布局颇有现代感,不像古装剧里所看到的那样到处是四四方方的桌子。有单人小桌,双人桌,四人桌以及更大的桌子。 没有包厢,桌间的过道挂了珠帘,错落交织,取菜上菜极为不便,却也增添了几分神秘感。 窗外是平阳的东街,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我点了一壶清茶,一碟白切羊膏,一道毛豆烧鸡,一道笋干烧肉,想了想,全荤太油,便又点了一份萝蔔鸡蛋汤,那是我们吃多了野味,白七煮来给我们解油腻的汤。 小二哥苦恼地望着我:“客官,我们这里没有萝蔔鸡蛋汤。” 想来也是,萝蔔和鸡蛋乃寻常可见之物,既非野味,谈不上珍贵,端上桌也只是绿叶衬红花般与荤菜同烹,难以单独成为主角。 没有便没有吧,我挥挥手示意店小二算了。 店小二刚要走,旁边的四人桌隔着珠帘笑我:“穷丫头片子,也敢来同福楼吃饭,这里是你能吃得起的吗?” “别在这儿丢人现眼了,免得到时候付不出饭钱来被扔出去!” “哈哈哈……杨弟,萝蔔鸡蛋汤,你听说过没有,这年头阿猫阿狗的都能进同福楼了――” 我听的火冒三丈,一拍桌子喝道:“你们懂什么?休要井底看人!萝蔔鸡蛋汤的萝蔔乃是珠穆朗玛峰雪峰顶上的冰玉萝蔔,一百年才长一颗;鸡蛋乃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共和鸡所下的吉利蛋,这种鸡已经濒临灭绝,整个江湖不超过两只,可能还是母子。” “一派胡言!休要在这里戏耍我们!” 其中一人甚至胡乱撺掇:“小二哥,我看你还是先跟她结了帐再上菜,免得到时候她拿不出钱你还要挨你们掌柜的训!” 店小二是棵墙头草,听了那话后犹豫了一刻,居然真的伸手要我先结帐! 我身上就五个铜板,肯定会被“请出去”,我之所以说来这里碰运气,是想着吃顿霸王餐,然后没钱付被扣在这里做工洗盘子。 兴许表现的好,还能在这里谋个差事。 现在可好,计划全被打乱了。 “你不信我的为人?”我严肃地望着店小二。啊喂!你以后可是我的同事啊。 他艰难道:“……信。”手却却没收回,末了又补了句,“但我担心这个月的赏钱……” “那你还是不相信我!” “客官,这钱您早付晚付都得付,也没有区别啊,您现在付了,我保证您点的那些菜一个不差的端上来,您要相信我们同福楼的信誉!” 钱,我是断然拿不出了。 不由得悲愤从心而来,正准备站起身来离开,忽听得旁边有女子的声音传来:“你怪我这同福楼没有萝蔔鸡蛋汤?” 反正我这饭是吃不成了,牛就随便吹吧,大不了被胖揍一顿扔出去,于是点头道:“是,你们这儿尽是些荤腥野味,吃多了,怕是会口干舌燥。” “哦?” 那女子细细思索,不再言语。 旁边那人急了:“别听她在这里胡言乱语,太子妃娘娘!” ……呃,太子妃娘娘?罗寒他老婆? 珠帘被挑开,一袭华丽的红金两色裙首先映入了我的眼睛,再往上,肤若凝脂,眸若星辰,姿容艷丽无双,眉宇间透着一股淡淡的傲气。 这应该就是罗寒的太子妃。 “草民无意冒犯太子妃,请太子妃恕罪。” 太子妃没跟我废话,淡淡道:“你给本宫做出那萝蔔鸡蛋汤,倘若合格,本宫便不为难你。” “敢问太子妃何为合格?” “他们三人同时满意即为合格。” 她指的是刚才与我争吵的那三人。 我摇摇头,很不乐意:“他们三人对我有成见,未见得公平。” “我们三人对你有成见是真,但在太子妃娘娘面前,我们对你的评判不会带有私人成见,必定公平公正。” 太子妃瞥我一眼,又看向店小二:“带她去后厨,她要什么就给她什么。” 店小二颔首:“小人遵命。” 作者有话要说: 不是美食文,不过会写到些美食。 第10章 比试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古往今来,在寻常百姓的厨房里,总不会缺少萝蔔和鸡蛋两物。 萝蔔,家中富余时炖肉炖猪血,贫寒时红烧清蒸皆可,亦或是切成薄片儿用醋和糖渍了就着粥吃,那爽脆劲儿,喝个两大碗是不成问题。 鸡蛋,可与杂蔬同炒,或是点醋做成赛螃蟹,味道都是极其鲜美的。 但在同福楼,食材会依着稀缺的程度,受到不同的待遇。 珍贵如猩唇熊掌狮奶豹胎,被封存在高高的储物台上,有专人看守。 而廉价如大白萝蔔黄芽菜圆茄子,却是直接堆放在角落,无人问津。 第14页 这里的萝蔔品质实属下等,原本绿油油的萝蔔缨子已经开始发黄。我在里面挑挑拣拣,选了两根表皮还算平整,分量较重的,这样挑到空心萝蔔的概率会比较小。 我打了一桶清水,将萝蔔上的烂泥和污垢刷洗干净,颳了皮,然后深吸了一口气,准备开始切萝蔔。 ――这是我人生第一次做菜呢。 我不禁又想起了那次喝萝蔔鸡蛋汤时的场景。 那日我们在山中猎了一只野猪,分了很多肉给当地的村民吃。 因着烤到冒油的山猪肉吃的太多,我和罗寒还有碧池都口干舌燥消化不良。 白七见状向村民要了几只草鸡蛋,又在菜地里拔了几根萝蔔,做了萝蔔鸡蛋汤给我们喝。 朴素的萝蔔鸡蛋汤并没有加入任何珍稀食材,调料也只用了盐这一种,但喝起来却异常鲜美。 萝蔔在山间饮着晨风雨露长大,甘甜爽口,带着脆生生的辣,还有一丝淡淡的清苦。喝完那碗萝蔔鸡蛋汤,我出了一脑门汗,心情渐渐平静,口腔里的焦躁也被慢慢抚平。 望着沉睡在深山里安静朴实的村落和欢闹的鸡群,我竟有种“阅尽千帆终执手,此心安处是吾乡”的感觉。 现在轮到我来做这一碗汤了,我的刀工却是惨不忍睹。 第一刀,我把萝蔔缨子剁了。 第二刀,我把萝蔔尖尖剁了。 第三刀,我把萝蔔横着剁成了两半。 第四刀,切不下去了,萝蔔在滚动。 我想了一下,试着将萝蔔竖着切成两半,然后再横着切。萝蔔不再滚动是好切了很多,但我刀工不行,切的厚薄不均,十分难看。 不管了,大不了被胖揍一顿然后再被扔出同福楼。 下一步是烧水煮萝蔔,热油煎鸡蛋。 古人的炊具品种有限,暂时还没有能人发明平底锅,只能用普通的锅一只蛋一只蛋的煎了。 我挑了几个鸡蛋,生了火,锅热了之后 倒油煎蛋,鸡蛋在油锅里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有一滴油甚至飞溅到了我的手上,我握住铲子,大意不得,迅速翻蛋。 好不容易三只蛋都煎好了,虽然形状丑陋,但好在没有焦。 我把煎蛋用铲子捣成小块,让蛋黄部分露出来,然后一併扔进萝蔔汤里去煮。原本清水状的萝蔔汤渐渐煮成了漂亮的奶白色,最后,撒盐,起锅。 我尝了一口,萝蔔已经熬到透明,香酥软糯,再喝一口汤,鲜香不腻,回味悠长。 至此,我的心中已经没有任何遗憾。他们公平评判也好,不公平评判也罢,我已经尽了我平生最大的努力。 * 同福楼上。 冷若冰霜的太子妃一手端着茶杯,另一手握着茶杯盖,在茶杯上刮来刮去,就是不喝。 另外三人也是坐着的,但显然坐的很拘谨,腰板挺得笔直。 想必是这太子妃平时就性情古怪,招惹不得。 三碗萝蔔鸡蛋汤被搁在他们面前,冒着热气。 良久,太子妃淡淡道:“喝吧。” 三人如蒙大赦,端起碗齐声应道:“是。” 只听得咕嘟咕嘟的声音,眨眼间,三碗汤就被他们吞了下去。 ――必然不是因为汤好喝。 太子妃抚着茶杯看着我:“方才的功夫里,本宫想了很多,关于这同福楼的往事。” 然后,便没了下文。 我应声也不是,不应声似乎也不是,于是干脆低着头看鞋尖。 另外三人也是,让他们坐着,应该比让他们跪着要更加煎熬。 有关太子妃和同福楼的往事,我们是不太想知道的。 “你们三个觉得这萝蔔鸡蛋汤味道怎么样?” 太子妃终于把话题绕回到了正道上。 这三人在喝汤前食用了大量的油腻荤腥,又喝了很多烧酒,必定已经唇焦舌燥。萝蔔汤生津止渴,利水消食,这一碗下去,味道虽然不是惊为天人的好喝,但至少也让他们身心舒坦了不少。 于是他们齐声说道:“回太子妃娘娘的话,此等俗物,自是比不上天字一号同福楼的任何一物。” 我偷偷瞄了眼后窗,距离我也不是很远,如果这时候突然跑过去跳下去――逃过一顿胖揍的机率有多大? 太子妃听他们这么说,脸色稍微温和了一些:“本宫要听的是公平公正的实话,你们是不是都在欺骗本宫?” 那三人连连否认:“下官句句属实,不敢有任何地方欺瞒太子妃娘娘。” 太子妃点点头,又看向我:“你还有何话可说?” 我自然是无话可说,扭头就向后窗逃去,然后一跃而下。 跳下的那个瞬间,我有点后悔,但是这是两层楼,应该也不会摔死。 … …… …… 我从地上爬起来,眼冒金星,脑袋发昏,但我也顾不上了。 后面就有太子妃派来的追兵,甭管他们武功高强与否,反正都比我强。 我一边跑一边把路边摊的东西抢过来扔到后面沿途制造障碍,渐渐的,追我的那些追兵里也多了不少沿街的小贩…… 终于,我跑不动了,但我也不能停下,一旦被抓,我可能会被群殴致死。 突然,我看到一辆停在路边的马车,马车的后门微微敞开着,不管三七二十一,我一脚蹬了上去,然后关上了门。 “唿――” 我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一回头,看到两个十五六岁的清俊少年正目瞪口呆地看着我。 他们一个手里拿着木棒,一个脱了裤子正撅高了屁股。 如此场景,若在平时我定要看个仔细,现下却没有半点心思。 “嘘!” 我示意他们别出声,背过身钻到了座位底下,然后一拉椅子上的红布,把自己遮了起来。 我藏好后没多久,有追兵追上了马车,才刚开口说了句“你们”就被“啪”一声甩了个大耳光,然后被狠狠地踹下了马车。 “滚!” 是少年暴跳如雷的声音。 “宁王殿下,小人无意冒犯,只是得罪太子妃娘娘的人可能藏匿到了您的马车上,毕竟是太子妃娘娘的口谕,您看是不是――” “清风,掌他的嘴!狠狠掌!打烂了有赏!赏你鸡大腿和花姑娘!” 已经很暴躁的宁王殿下愈发暴躁,嘴里骂骂咧咧道,“敢搬出张素云那女人来压本王,本王非打死你们这些狗腿子不可!” 我掀开红布一角,偷偷观察外面的情况。 名为清风的少年许是真为了鸡大腿和花姑娘,非常卖力地抽着那追兵的耳光。 而那位宁王殿下,正咬牙切齿地瞪着马车外面的所有人。 “清风,我们走!” 暴躁的宁王一脚踢飞扒着马车后门的追兵,然后不准痕迹地偷偷揉了一把自己的小屁股。 清风跳到了马车前边驾马,车厢里只剩下了我和宁王两人。 第15页 他用脚尖勾起红布,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你是谁?为什么张素云要抓你?” 刚才他和张素云的侍卫发生冲突,可以看出这位宁王对张素云成见颇深。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也许,这次我可以抱到一只好大腿。 “回宁王殿下的话,张――不,太子妃娘娘是因为我在同福楼说错了话,所以要治我的罪。” “你说什么了?” “我说那里的食物过于油腻,容易上火。” “这不是很对的话吗?”宁王拽着我的衣领把我从座位底下拽了上来,示意我站好,“几天前太医院的刘太医还讲张素云痔疮犯了,她不是因着自家饭吃多了吗?” ……呃,虽然我也不喜欢张素云,但他讲的也太直白了吧。 “殿下洞察秋毫,见微知着,朱珠佩服。” 随便吹捧一番,总归是有好处的。 “既然你也讨厌张素云,不如到本王的阵营来,协助本王对付她――”宁王在我的肩膀上拍了拍,缓缓道,“还有罗寒和他的师弟碧池。” ……噫。 作者有话要说: 发现剧情节奏太快了,想办法解决一下。 另,小猪头改了名字叫碧池。 谢谢大家的喜欢。 第11章 工作 “噫——” 我直起腰杆子,用手捶了几下,然后看了看身旁的两个花篮。 现在是半夜,三月的夜风吹在脸上很凉,王府派发的工作服很是单薄,我却满身是汗,一点都不冷。 因为我已经辛勤劳作两个多小时了。 这样的日子持续第十天了。 自那日被宁王带回宁王府,我本以为我会受到重用,然后飞黄腾达,从此叱咤风云走上人生巅峰,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哪知他的大马仔、宁王府的总管沈月卿竟只给我安排了一个採摘花瓣的工作。 我也不是没有提出过抗议:“我不想只摘花瓣,这工作无法实现我的生命价值。” 我不知道我的生命价值是什么,但毕竟只要不是色盲,随便谁都能做这事。 沈月卿问我:“你可会抚琴吹箫?把你安排到曲廊?” 曲廊里的都是王府来贵客时负责表演歌舞的琴女,平日里不用做活,当小姐养的。 我摇摇头:“不会。” 沈月卿又问我:“那你识字懂文吗?让你去文沧阁整理王爷阅过的书卷和文献?” 我迟疑了一下,依旧摇了摇头。 南诏国的文字我是不认识的,无论现世读了多少书,在这里仍然算个文盲。 “女红做的如何?” “不会。” 我连缝个袜子的破洞都歪歪扭扭,更别提古代各种复杂的刺绣了。 “伙房帮厨想去吗?” “不想。” 会做道萝蔔鸡蛋汤也是因为偷师了白七,实际上只会吃不会做,刀工也是一塌煳涂。 …… “你什么都不会做,还如此挑三拣四,”沈月卿用骨节敲了敲算盘,缓缓道,“留你图个看着开心吗?” 他的语气冷冷冰冰,话里没有任何调笑的意味。 我再挑下去,他肯定直接让我滚蛋了。 我低头道歉:“这么算来,採摘花瓣的事很好,很适合我,多谢沈总管。” 沈月卿看了我一眼,警告道:“宁王殿下最讨厌两种人,一种是眼高手低之人。” 说完他飘飘然走了,留我一人在原地发呆:那宁王讨厌的第二种人是什么呢? 再来说一说我们的宁王殿下,他虽然看起来挺不靠谱又爱喳喳唿唿,但可比南诏国的正牌太子罗寒操劳多了。 十岁封王,十三岁征战沙场立下战功,十五岁时开始参与朝政,还经常不顾群臣反对,大包大揽下许多原本要委派给罗寒和其他皇子的任务。 当然了,在上早朝这件事上,这位殿下也是绝不含煳。 ――这就是我这几天辛劳的根源吶。 南诏国的早朝时间折成北京时间是凌晨五点钟,宁王府到皇宫的车程要半小时,宁王晨沐要半小时,穿戴焚香要半小时,喝茶也要半小时,掐头掐尾,他三点钟就要起来了。 而我更惨,我夜里十二点就要起来了。 因为宁王沐浴有个恶俗的习惯――泡花瓣澡。 宁王府中精心养着很多洛梅,这种梅花一年四季都能开花,一朵花上有六片花瓣,三片洁白如雪,三片火红似血,团在一起,煞是好看。 宁王晨沐用的就是洛梅的花瓣。 但他恶俗的却不是这点,而是花瓣必须严格分开,浴池里只允许撒入白色花瓣,而通往浴池的小路上则要铺上一层红色花瓣。 花瓣不能撒错,铺路要铺的均匀,花瓣的形状也必须保持完整。 ……沈月卿讲的很清楚,我记是记下了,但我白日里实在太疲惫,一沾到枕头,就睡的昏天黑地完全忘记起来了。 直到半夜被同住的小姑娘楠丁拼命摇醒:“朱珠,你不要命了?你难道忘了沈总管吩咐过你的事了吗?” 我从几乎是被她扛着去了宁王的露泽浴池。 露泽浴池是露天建造的浴池,名为露泽,意为恩泽雨露,亲近自然。此处位于宁王本人居住的后院里,四周竹林环绕,清幽雅致,无人打扰。 “宁王殿下吉祥。” 我和楠丁扑通一声同时跪下,在我们面前是两个空了的花篮。 宁王没有叫我们起来,神色漠然地从我们身旁走过。 他没穿鞋,赤着光洁的双足走上那条红色花瓣铺成的小路。 有夜风吹过,将他长及腰部的头髮轻轻吹起。 浴池里早就引入了热水,满池的白色花瓣浮动,飘出阵阵淡雅的香气。 这场景简直苏爆了,但难能可贵的是,据楠丁说宁王殿下十岁起就这么洗了。 下人们在背地里议论他,也有被沈月卿捉了去打断腿的,但没人能理解他这一举动。 多年以后,当宁王踏过宫墙里那条长长的血路,登基为帝时,他脸上漠然的表情和我记忆里走在花瓣路上的那个少年慢慢重合。 他时常仰望星空,并对命运保持沉默。 一直到宁王晨沐完,我和楠丁都是跪着的。有漂亮的侍女拿来焚过香的衣物替他换上,恭敬地替他梳理长发。 我跪的双腿发麻,刚伸手锤了两下腿,宁王幽幽开口道:“连跪着都不得安分吗?” 我吓一跳,收回了手。 面前这个严厉的宁王,和马车中欢脱暴躁露出白嫩屁股的少年,哪有一点相似之处? “月卿。”宁王扬了扬下巴,“新人要好好管教。” “是,殿下。” 宁王穿戴好衣物就回他的前院喝茶了,留下我和楠丁,还有沈月卿三人。 我回过头才发现,沈月卿竟也是跪着的。 第16页 他问我:“我昨晚吩咐你什么了?” “……抱歉,我太困了,睡过头了。” “不要答非所问,昨晚我吩咐你什么了?” “子时起来採摘洛梅……” “我吩咐你子时起来,你没有起来,如果不是楠丁,你可能会睡到日上三竿,是不是?”沈月卿捡起一片红色的花瓣,示意我伸出手来。 “……是。”我伸出手,他将花瓣放在了我的手心。 “你的事没做,今天是我替你做了。”沈月卿继续道,“我不是帮你做,而是替你做。 你不做,我会受罚,因为我没把你管教好,这是宁王府的规矩。你以后切莫再连累我了。” “……抱歉。” 除了道歉,我也无话可说。 “宁王府的奴僕众多,每个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你就这一份工作,也没做,先前你凭什么还看不起它呢?” “……”我竟也无言以对。 “明天你再起不来,耽误了宁王晨沐,就不用留在这里了。” “……是。” 我惊出一身冷汗,萌生了迅速辞职然后走人的念头。冷静下来之后还是决定先留下来。第一是因为黑户口在南诏找工作不容易,第二是因为这毕竟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我对待它的态度太过马虎了,等同于上班第一天就翘班。 宁王给我栖身之所,使我免于流离奔波,我本就该认真为他工作。 疲惫、睏倦、贪睡,任何事情都不能成为迟到的理由。 第二天我没敢睡,拧着眼皮死撑到了午夜子时。 採摘洛梅的工作并没有我想像中的轻松。 数量就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分离花瓣也是个技术活,稍不注意就会将花瓣撕碎了,而且速度还得快,否则完成不了宁王的需求量。 三个小时后,我终于成功摘满两篮子花瓣。 我已经不觉得冷了,辛勤劳动过后我出了一身汗,浑身冒着热气,这份採摘洛梅的工作似乎也变得厚重起来。 宁王如时而至,焚香晨沐,一声不吭,沈月卿在一旁陪侍,也没再给我任何脸色。 至此,我在古代的第一份工作算是正式落实了。 作者有话要说: 沈月卿是个好上司。 下章要开始认字了~摆脱文盲的帽子。 第12章 请教 我和楠丁住在宁王府最西面的朝林苑。 朝林苑是供粗使丫头居住的地方,设有二十个房间,每间屋子住两人。 屋内设施基本齐全,两张小床,两个衣柜,一个带铜镜的梳妆檯,一个恭桶。 楠丁小我两岁,已经入府两年。她告诉我,她家原本经营一间棺材铺,她爹一直想要个儿子,奈何她娘一连生了七个女儿,把肚子生坏了也没生出儿子。 她爹郁郁寡欢,在外有了女人,对方有了身孕吵上门来,她娘终于同意她爹纳二房,成亲当晚,她娘一剪刀扎死了她爹,又一剪刀扎死了二房,最后一剪刀扎死了自己。 楠丁是家中长女,悲痛欲绝之际也要冷静地处理父母的后事。二房的家人闹上门来,楠丁将棺材铺抵给了他们作赔偿,然后进了宁王府做工,以此来养活六个妹妹。 她的工作是给王府内所有培育的植物浇水,工作时间是凌晨三点到早上八点。这个工作同样艰苦,每一桶水都是她从井里拎上来的。 两年的王府生活把她磨练的膀大腰圆,皮肤粗糙黑亮,浑身有力。 王府内给下人的吃食都是限量供应的,早餐白粥馒头配鸡蛋,午餐干饭配一荤一素两个菜,晚饭烙饼泡面汤。食物不多,楠丁饭量又大,因而经常因为吃不饱发牢骚。 我的工作时间较为特殊,没有早晨,所以我主动把属于我的那份白粥馒头和鸡蛋让给了楠丁。 楠丁很是感激,非要把她新买的小花裤衩送给我当作回礼,我婉言谢绝了之后问她:“楠丁,你识字吗?” 我不敢肯定,毕竟这个朝代也是重男轻女,女子得到教育的机会很少,读书识文的都是富家官家小姐。但我还是抱了一丝期待,楠丁家开过棺材店,客人订棺材的时候总要先记下名字吧。 楠丁摇摇头:“我连我的名字都不会写,我爹在世时告诉我姑娘家不用读书。你为什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我沉默了一刻,说:“我想学认字,想读书。”我不想当古代的文盲。 楠丁愣了愣随即又笑了起来:“朱珠,你还不如学点女红,以后嫁人了也能替你夫君和儿子多做件衣裳。咱们这种粗使丫头,学认什么字啊?你以为你是官家小姐啊?” 我没吭声。 所受的教育不同,意见不同,想法也不同。再谈下去,也是不欢而散。 我小的时候出了名的讨厌读书,为了能生病赖学还经常钻进冰箱里,到了后来能看故事书了,再大点能读小说了,才觉得文字真是个好东西。 在现代,知识传播媒介多种多样:广播,电视,电脑,手机,报纸……但古代仅仅只有书籍这一种。 不懂文字,就永远不能读书。 我不想一辈子替别人採摘洗澡水用的花瓣,所以我必须要先学认字。 楠丁只会写自己的名字,而朝林苑的其他丫头与我并不相熟,我也不好意思再去讨教。 思来想去,也只有一个人能教我,他肯定识字。 * 想见沈月卿一面并不容易。 他是宁王府的总管,每天都要处理很多事情:新员工培训、老员工思想教育、做工作总结汇报给大boss宁王殿下、帐本过目以及――裁员。 我翻墙潜进去找他的时候,他正在站在一棵歪脖子树下严厉地教育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少年。 “牛三,同样的错误,你已经犯了第二次了,现在就给我滚蛋。” 名为牛三的小少年眼泪汪汪,两条大鼻涕都拖到了唇边,然后又勐地一吸――缩回去了。 但是两秒之后,大鼻涕又迅速挂了下来。 “沈爷,你饶了我吧。”牛三抽泣道,“我爹娘已经病逝,我兄长被马车撞断了腿瘫痪在床,我二姐被歹人奸。污后得了疯病,现在整天锁在家里,家中只有我那年幼的小弟一人照料,他才八岁啊!” 他嚎啕大哭,那两条大鼻涕也终于掉进了嘴里。 听他这么一说,他家的境遇确实挺惨的。比楠丁还惨。 沈月卿不为所动:“这些跟我有什么关系?跟你做的事又有什么关系?” 牛三大概是没想到沈月卿这么不近人情,哭的愈发伤心,整个小院里都迴荡着他的哭声。 “你去帐房结一下这个月的月钱,然后滚蛋。” 沈月卿说完转身就走,牛三扑通一声跪下,死死地抱住了他的腿,鼻涕眼泪也全抹在了他的衣服上。 “沈爷,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第17页 “不给。” “我大哥和二姐全都指望着我做活挣钱吃口冷饭呢,幼弟也已经到了读书的年纪,家中还请不起先生,至今大字不识一个!他想读书考南诏的状元啊!” “哦。” “你不能这么对我啊,沈爷!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再也不会犯浑了!我保证,我发誓,如果我再犯第三次,就让老天爷打雷噼死我!看在我那残疾兄长和二姐的面子上,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不给。” 沈月卿侧过脸,冷冷地看着牛三:“月钱你也不用领了,当赔我的衣服了。阿影,把牛三捉了扔出王府去。” “是。” 墙角闪出一个壮实的身影,一把将牛三从沈月卿腿上扒下来,拎起来往外走去。 牛三拼命挣扎,还不忘吼道:“沈月卿,我一家老小若是饿死,我们做鬼也不会放过你!我们也会来找你的!” 沈月卿面无表情:“行啊,来呀。” 就在阿影拎着牛三走到小院门口时,沈月卿突然又道:“等一下。” 牛三以为沈月卿回心转意了,以为事情有了转机,不禁喜上眉梢,哪知他却说:“阿影,你刚才是不是偷偷打盹了?” 阿影嵴背一僵,唿吸一滞,脚步几乎不稳。 “沈爷,我――” “你敢跟我狡辩的话,我立马让你滚蛋。”沈月卿明明长的眉清目秀斯斯文文,气场却强到吓人,“说,是不是偷偷打盹了?” “……是,春困。” “念你是初犯,罚两个月的月钱,下次再在值班时间偷偷打盹,立马给我滚蛋走人。” “……是。” 阿影几乎是眼含热泪拎着牛三走了出去。 我的心情有点不可描述,在王府工作真不容易,稍不留神又是罚钱又是让滚蛋的。 就在我长吁短嘆的时候,沈月卿从地上捡起了一根木棍,施施然向我走来。 ……wtf? 他扬了扬下巴:“伸手。” “……” 我不想伸手,但又怕他说我违抗他的命令因而让我滚蛋,这是我好不容易得到的第一份工作,眼下,我也没有其他选择了。 没有足够与之抗衡的能力,也没有找到下家工作单位之前,不要与你的领导作对。 而且那根棍子也不是很粗……打就打吧。 我伸出了双手准备挨打,沈月卿却没有打我。 他握着我的手,认真地看着我的手指和手心,从左手翻看到右手。 “一螺穷,二螺富。”他念。 “三螺四螺卖豆腐,五螺六螺受人雇,七螺收田租,八螺享官禄,九螺到老坐着吃,十螺傻子也享福――”沈月卿的声音清朗又利落,念完后又说,“你竟然一个螺都没有!” 搞什么啊!他竟然是在看我手指上的螺纹! 害我白担心一场,还以为他是要打我手心。 我紧张的心情平静下来。 “啪――” “嗷――” 我的眼泪一下子飙了出来,这猝不及防的一棍子,打的我浑身都颤抖了。 他确实没打我的手心,他打了我的手背和手指的骨节。 这一棍子打的非常狠,且正中要害。 “不通报不走正门,翻墙,谁教你的?”沈月卿将木棍扔在地上,看着我捂着手背蹲在地上抽泣,厉声喝道,“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罚你这一棍子,还有三个月的月钱。” “……是。” 牛三和阿影的例子告诉我,沈月卿这人从不更改自己做出的判断和决定,如若我再争辩也是白费口舌,只会给自己添堵。况且我也确实不对,翻墙只图一时爽和快,没有考虑其他。 他作为大领导,我这样翻墙来找他,无异于公司的新员工不经任何允许,连门都不敲,直接闯进了领导的办公室,而领导还正在裁员―― 规矩这种东西,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在现代还是在古代,都是要遵守的。 罢了,罚吧。 真真是血泪史。 “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沈月卿翻脸简直比翻书还快――不,他不用翻脸,他是一直就是冷冰冰的一张脸。虽然罗寒也是面无表情,但那属于长相冷,其实性格还可以。 但沈月卿却是表里如一的冷,他没有任何私情,说一不二,不包庇,不纵容,无论对方是谁,只要犯错,必是严惩。 “我想,”我止住抽泣,仰起脸看着他,“我想跟你学认字,我想读书。” 一听我说这话,沈月卿的眉头微微蹙起。 “我知道我现在的能力只能摘花瓣,但是我不想以后也做这个,虽然我也不知道我到底要做什么,但是现在我想学认字。我不想以后早早地嫁人生子,一辈子在家中相夫教子做女红,我想要读书!唯有知识,方能改变命运。” 我说完这话心里贼酸熘,在现世时偷懒不肯学习,到了古代却绞尽脑汁替自己争取学习的机会。 “採摘洛梅是磨练心性的第一步,耐心、细心,沉着冷静,从容不迫,都是从这第一步慢慢磨出来的。我没打算让你一直採摘洛梅。” 沈月卿伸手将我从地上拽起来站好,缓缓道,“王府的奴僕各司其职,倒也本分,但因为太本分,他们也仅仅各司其职而已。 你是第一个跟我说想跟我学认字读书的,很好。” 顿了顿,他又说道:“可我为什么要教你?我不教。” 作者有话要说: 朱珠:扎心了,沈总。 沈总语录: 1.工作里,同样的错误不能犯第二次,否则滚蛋。 2.工作时间不许偷懒,做好本职工作,否则滚蛋。 第13章 口脂 沈月卿坚定地拒绝了我:“不教,我就不教。” 孩子气的语言,却不是孩子气的语气。 我突然就体会到了牛三的心情,沈月卿这傢伙怎么就这么不按套路出牌! 难道不是应该被我这份好学的精神给感动,然后义不容辞地收我为徒,把毕生所学都传授给我吗?! …… 求学被拒,但我还是很不甘心。 墙也爬了,板子也结结实实地挨了,实在不想白走一糟。 可眼下还有什么策略呢? 继续感动策略――学武侠小说里的主角,为了求药或拜师学武,在目标面前长跪不起? 套路一般是连跪个三天三夜,心肠再坚硬的人也会被感动,因而破例云云种种。 打住!还是算了吧。 三天三夜,别说沈月卿几乎不可能被这种计策感动,我今天夜里十二点还要工作,再罢工一次――除非我想被阿影捉了扔出宁王府去。 我一时也没想出好办法,但又心有不甘,干脆就原地站着,盯着歪脖子树看。 第18页 沈月卿压根不管我,坐在歪脖子树下的石桌上开始办公了。 石桌上堆了很多帐簿,也有笔墨纸砚。他翻开一本,提笔核算。 帐房的那些伙计工作肯定是极其认真负责的,到了沈月卿查帐的时候必然是万分紧张各种求菩萨烧高香的――只要出了问题,立马让你滚蛋。 他最多只给你一次犯错的机会。 永远都不会原谅第二次的错误。 哪怕你为王府工作了一辈子,也滚吧。 虽然很不近人情,但工作和人情,本就应该远远的分开。 “不错。” 沈月卿合上一本帐本,虽然仍是面无表情,但眼神是柔和了一点。 看样子这本帐簿没出一点差错。 他心情挺好,端起石桌上的茶杯喝茶。 白衣墨发,身量修长,清俊无双……啧啧,怎么就没听楠丁提起府中有小姑娘暗恋他呢? 估计是行事作风太过严厉苛刻,不近人情,让大家都有压力吧。 而且总是冷着一张脸,说话的语气也是冰冰冷冷的――噫,他在做什么?! 朗朗日光下,我们的沈总,我们王府的大总管沈月卿,手持一面金色小铜镜,颳了不知从哪里拿出的一小盒红色脂膏,轻轻地涂在了自己的双唇上。 他还对着铜镜,轻轻地抿了抿唇。 他……内心住着一个少女? 夭寿啦! 啊啊!这反差雷的场面要坑瞎我狗眼了。 我扶着歪脖子树努力平復情绪,却见他侧过脸,正对着我,一本正经地问道:“这个颜色好看吗?” 靠,涂的还是姨妈色! 我捂住胸口,艰难地吐出一个字:“美!” “嗯。”他点点头,从旁边取了帕子,沾湿水后擦去唇上的口红,又换了另外一个色号的盒子。 一、二、三、四……十四、十五! 天吶,他足足有十五种颜色的口红啊!! “这个颜色怎么样?” “美!” “这个颜色呢?” “美!” …… 我蹲在歪脖子树旁,满脸震惊地看着他。 沈月卿把所有的口红色号都试了一遍,然后将十五个盒子一一盖紧,放在了旁边。 似乎是心满意足。 “沈总管,你真的太奇葩了。” “谬赞了。” “不,你真的是个大奇葩。”古人这里奇葩还是赞美的意思,他肯定以为我在夸他,“对了,你今天要不要画眉啊?” 应该是要画的,虽然他今天素颜,但毕竟这货光口红就有十五种色号啊! 沈月卿一听我这么问,居然还不高兴了,眉头一下子就拧了起来。 我还以为他会得意地告诉我他有很多支眉笔呢。 “荒唐,我堂堂一个男子,为什么要画眉?” ……你堂堂一个男子,你还涂口红呢!你还十五个色号哩! “以后别问这种无理又无聊的问题。”沈月卿揉了揉眉心,继续翻看下一本帐簿,“小心我扣你月钱。” “啊喂,沈总你这算公报私仇吧。我没犯错吧。”我终于忍不住吐槽了,“于情于理,你都不能扣我的月钱了。” “还于情于理,反了你了!我是你的上级,你胡扯八道冒犯我,就是该罚。” 沈月卿把笔搁下,又要去捡棍子,我手还疼着,赶紧解释道:“可是你试了那么多颜色的――” 我指着那一堆口红盒子。 沈月卿摇摇头:“那些都不是我的,是绿林轩送来的样品货。每年烟花三月节,东玄国的使者都会不远万里来到南诏表示交好。” “嗯嗯。” 我点点头,示意他继续讲,目光却瞟向了他石桌上的一小碟茶饼,是他配茶吃的点心。 沈月卿不动声色地抽出一张纸,将茶饼严严实实地盖好,然后继续讲下去:“东玄国每回派来的都是女使者,南诏送给她们的见面礼,通常都是这些独有的口脂。 往年都是太子府操持此事,今年宁王殿下应承下了,然后交给了我。” 简而言之,就是以前都是罗寒那伙人准备口红,然而好强的宁王这次抢过来了,但他自己只抢事不做事,直接分包给他的大马仔沈月卿了。 事事都认真到极致的沈月卿这回有点头疼了:“可我不知这女子的口脂竟有这么多种,我更加看不出这些颜色有什么区别!” ……啧,真直男无误了。 “其实十五种已经算很少了。”现代姑娘的梳妆檯上,口红品牌和色号多到能吓死你,“况且,这些颜色都不同啊,浆果红,正红,砖红……对了,沈总管,去年太子府给的也是这些吗?” 沈月卿略一思索,道:“应该是一样的,毕竟都是绿林轩供应的,用料上不会有差。今年颜色多加了三种,但也没做出大的新意。” 新意吶…… 装在盒子里的口红,每次取用都要洗干净手,然后用手指取涂…… “咳咳,沈总,我有一个有新意的点子。” 我说到此处停了下来,又瞄了瞄沈月卿装茶饼的小碟子。 沈月卿终于掀开白纸,将小碟子推了过来:“说吧。” 我拿起一块茶饼嚼了起来,这茶饼过油太多,还硌牙,比起白七的手艺差了一个地球村,我吃了半块就嫌弃地搁了下来。 “口脂本身已经很难再做出新意了,” 电视剧里古代的女子出嫁前擦口红通常都是拿张红纸舔舔――眼下有十五种色号可供选择已经算很不错了。 色号上是很难再做文章了。 至于品牌,哼哼,都被那劳什子的绿林轩垄断了,官僚!这肯定是靠关系的! 嗷,在这里是压根看不到口红市场百花齐放了! “但我们可以在口脂的外包装上做出新意。” 沈月卿恍然大悟:“我懂了,我会命人把盒子做的更小巧一些。” “……” “再给盒子换一种材质,绘上可爱的小猫咪图案――喂,你那又是什么眼神!” “只是换汤不换药有什么用?”我藐视沈月卿智商的时刻终于到了,不禁有些沾沾自喜,“你看这口脂,盛放在木盒里,取用时还要先洗净手,再用手指刮涂,万一遇上没水洗手的情况呢?万一抠多了呢?再塞回去?” “所以我们要改变的不是盒子,而是盒子的功能!” 我边说边打了个响指,“我们要做到不用手指就能涂口脂!笔,拿来,我来画个示意图给你看!” 沈月卿递过一张纸,又用毛笔蘸了墨递了过来。 我站在他身旁,握笔开画。 沈月卿:“?” 我:“怎么了吗?” 第19页 “笔不是这么拿的。”沈月卿指了指我的握笔姿势。 我是用握钢笔的姿势握着毛笔的,仿佛一个智障。 学校是开设过毛笔字课程,但我学的特磕巴,每次都是用握钢笔的姿势握住毛笔,然后环顾四周,趁没人注意时在作业本上疯狂描红―― “要这样握才对。” 沈月卿伸出手,握住我的手,替我调整好握笔姿势。 “好了。” 他突然抿唇一笑,虽然幅度极小,但确实是笑了。 “神了,沈总你居然会笑!”嗷嗷嗷,今天三观又被狂刷了一波! 我这话一说,沈月卿的小情绪又上来了:“我当然会笑!我怎么就不会笑了?!” “……咳,不好意思,这么多天没见你笑过,以为你是个不苟言笑的人。” 沈月卿白我一眼:“我是正常人,也有喜怒哀乐,遇到开心的事当然会笑。 但是你每次碰到我的时候,我不是在骂人就是在揍人。莫非你想让我笑着骂你们抽你们?” “呃,算了,忙正事吧。” 不要太计较那些细节了,不然睡觉会做噩梦的,“我想设计一种方便携带的小盒子,就是这样,底部可以旋拧的,喏,将口脂装在里面,需要用的时候拧出来,不用的时候再拧回去,你看……” …… 我低下脸,看到沈月卿正看着我发着呆。 午后、阳光,微风拂动,还有时时抖落下两片树叶的歪脖子树。 天空映在他的眼底,是一片深沉的颜色。 作者有话要说: 朱珠:领导长太好看了肿么破? 第14章 谈判 “沈总,我帮你设计口脂的盒子,” 我伸出两指,夹起那张勉强称得上是设计图的鬼画符,“作为奖励,你教我读书认字,好不好?” 在没有足够的筹码之前,不能轻易和沈月卿谈条件。可眼下,我也不知我现在手中拿着的,到底算不算筹码,够不够分量? 沈月卿凝视我片刻,从我手中抽回图纸:“如果这件事情进展顺利,我会考虑教你。” 此人就像一块冷冰冰的石头,在做出决断之时总是给自己留下迴旋的余地――他不说我会教你,而是说我会考虑教你。 至于考虑的结果,有可能是我决定教你,也有可能是我决定不教你。不管结果如何,都不会让他背上失信食言的坏名。 但同样于我来说,这事也算有了商量的余地,最起码不是之前那十分坚定的拒绝了。 “朱珠先谢过沈总。” 沈月卿又捻了一张纸,提笔在上面写下几行字。 南诏的文字我还看不懂,但他写字很好看,文字整体瘦长明丽,笔锋处却稳稳如刀篆一般深刻。 不经意间看一眼,恍惚有种“翩若惊鸿、矫若游龙”的惊世之美。 “这个拿去给绿林轩的当家钟先生,我让他与你商议口脂盒改版的事宜。”沈月卿将纸帖摺叠好,然后又提高音量喊道,“阿影。” 那个粗壮结实的身影立刻出现在沈月卿面前,抱拳道:“沈爷有何吩咐?” 沈月卿将帖子交给他,说道:“你带朱珠去百里坡找钟先生。你们俩嘴笨,不要在钟先生面前乱说话,给宁王府丢了脸。” “是,沈爷(总)。” “切记、切记在子时之前回来。” 沈月卿一连叮嘱了两次切记,刚被罚过月钱的我和阿影都不敢怠慢。 * 这是我这么多天以来第一次出宁王府。 绿林轩是南诏存在百年之久的老字号国货,在南诏国内大街小巷都可见它旗下的胭脂水粉铺。南诏女子生的柔美动人,家中的脂粉香膏自然是少不了,瞧准了商机又有靠山的绿林轩生意越做越大,若不是因战争动乱,差点都做到西凉去了。 沈月卿让阿影带我去找绿林轩的当家钟先生,而钟先生却不在任何一家门店里。 他住在距离南诏国都平阳东城门百里坡外的一处风水宝地。 我不是风水大师,自然不知道那里算不算风水宝地,我想多知道一些关于钟先生的事情,阿影却一点也不透露给我――我知道阿影不待见我。 我翻墙进沈月卿的小院,阿影正在偷偷打盹,所以没注意到我。 他跟随沈月卿六年有余,这还是他第一次犯错被罚月钱。 马车上,阿影一句话都不说,只沉默地看着窗外。赶马的是个性子开朗的小哥,一路唱着悠扬的山歌。 我想到晚上还要熬夜工作,干脆就在马车上打了个盹。 我的觉实在好睡,十几年从没失过眠,合上眼就睡得跟死猪一样不知时间,直睡到日落西沉。 “!!!” 我是被屁股上传来的疼痛弄醒的。 睁开眼睛,阿影双手环胸,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他竟是直接把我踢下马车的! “几次了,叫不醒你,怕误了沈爷的事,故而得罪了,请朱姑娘不要怪罪阿影。” ……鬼知道他是不是公报私仇。 叫醒我的方法有千百种,为什么偏偏选择把我踢下马车这种最惨烈的? 怪罪他?我还能怎么怪罪他?他都把话说死了,他是怕我贪睡而影响了事情的进展,他也是不得已这么做。 要是我去沈月卿那里告状,他如此反驳,沈月卿也绝不会为我出头。 “朱珠贪睡,阿影先生费心了。” 我从地上爬起来,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 阿影颔首:“朱珠姑娘,前面就是钟先生的宅子了。” 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我看到一栋烟青色的古宅。 三面环山,还有一面是水,不知究竟算不算风水宝地。 宅子应是有了岁数,隔的那么远都能看到墙面斑斑驳驳。 墙角杂草丰茂,却被修剪地整整齐齐,这倒是稀奇,极少有人不种兰草而种植杂草――钟先生怕也是个性情古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 阿影递交了沈月卿写的帖子,门口的小厮进去通报了片刻,回来后引我们去了偏厅。 “请二位客人稍等,钟先生现在正在陪其他客人调香,今日府中来了位白公子,钟先生过会就来。” 小厮恭敬地说完,又让两个丫头端了茶水和糕饼上来。 钟先生家的茶不是普通的茶水,而是淡粉色的香茶,颜色澄澈透亮,香气怡人,虽然十分漂亮,却让人不知如何下口。 我索性去吃那盘子里的糕饼,糕饼做成小巧玲珑的圆饼状,上面不但细细地绘了牡丹的图案,连同那牡丹叶子也填了色。 我不得不佩服起艺术家的闲情逸緻了。 同样是吃进肚子里的东西,有的人只图果腹能吃就行,有的人却讲究色香味俱全,更有甚者,比如钟先生,他这里的点心已经精緻到了艺术品的境界。 糕饼团里包着豆沙馅,拌了金丝桂花蜜,绵软香甜又不腻口。这点心虽然精緻,但一盘子只放了两个。 第20页 我吃了一个,还有一个留给阿影。 阿影在喝香茶,瞥了盘子一眼没说话,也不吃点心。 “影先生!” 正在我发呆之际,有个穿青衣黑靴的四十岁上下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 他眉目还算清秀,眼角有淡淡的纹路,一看就是笑多了的。 “钟先生。” 阿影上前行礼,我也学着他的样子行礼。 钟先生让我们免礼,又问我:“想必你就是沈爷说的朱珠姑娘,我听沈爷说你提出了改良点绛唇的提议。” 点绛唇是那款口脂的名字。 “……小女子不才,以为用手刮涂的方式有些不妥,比方说无水洗手……” 我说的磕磕巴巴,心里也有些局促不安,某种意义上,这是我第一次正式和正常的古代人打交道,在说话上还没人教我礼节,有些敬词也不知晓说的妥不妥当。 ……不能给宁王府和沈月卿丢脸。 听完我说完长长一段话,钟先生微微一笑,挥了挥手。 立马有丫头端上来一个托盘,托盘里放了一个小木盒。 我认出那是沈月卿也有的口脂盒。 钟先生拿起口脂盒,将它打开,递到我的面前:“朱珠姑娘不妨试一试。” 我犹豫了一下,伸出手颳了一小块。 我并没有把它涂在嘴唇上,而是涂在了手背上。 口脂的质感像花瓣一样柔软,在手背上涂开来是鲜艷娇美的正红色。 “朱珠姑娘以为这种柔软的口脂,真的能做成你所讲的那种形态吗?” 我心中一惊,若是按照这种材质,勉强做成型了也是极易断裂的,更经不起涂抹时的施力了。 钟先生顿了顿,又道,“口脂的主要配方是牛脂,这无论如何也不能做出材质较硬的口脂。 若是能如姑娘所愿做出心中所想,势必要改变原有配方,离烟花三月节剩下不到半月,沈爷敢冒这个险吗?” “若是在东玄女使面前出了差错,别说沈爷,就是整个宁王府也担待不起!” 我哑然无语,灰熘熘地和阿影回了宁王府。 阿影一句话没有,直接跪在了沈月卿的小院里。 我原先有些内急想去方便一下,但看阿影这样,也只得忍着内急跪在了他后面。 沈月卿不在院中,石桌上的帐簿也都不见了。他估计都看完了,这个点他应该正在屋里用晚饭。 日落沉沉,阿影跪的笔直。 其实他也没犯错,沈月卿让我们子时回来,我们傍晚就回来了,按照道理还提前了。 但我的事情却是办的一塌煳涂。 所以当沈月卿出现的时候,我们俩精神都高度紧张,大气不敢喘一下。 生怕他来一句:“事情既然办砸了,你们两个也给我滚蛋吧。” 阿影为沈月卿和宁王府做牛做马了六年,已经有了感情,自然不愿离开。而我是忙活了这么多天,还没有领过一笔月钱,自然也是不甘心的。 沈月卿端着一小盘鲜艷欲滴的樱桃,边吃边打量着我们。 我偷瞄了他一眼,他没有什么表情,只将果盘递到了我面前:“殿下赏赐的车樱,吃几个吧。” 又对阿影说:“你也来吃几个。” 我伸手拿了一颗,阿影却泫然欲泣:“沈爷――” 沈月卿叫我们起来。 我将前因后果告知了沈月卿,他并没有什么的情绪波动。 “材质太软么?” 沈月卿拽掉一颗樱桃上的杆,将那颗樱桃放到了阿影的手中,阿影一看是半颗坏樱桃,内心估计是:黑心肝的傢伙,敢把坏的给我吃!但他面上不敢不敬,还是将半颗坏樱桃吞了下去。 沈月卿没有因为事情没办成而责骂甚至开除我们,我颇为意外,当然我也不会自讨没趣追问他的。 但我内心还是有些郁闷的。 本来是个美差,怎么的就忘记口脂的材质了,要是做出一堆一涂就断裂的口红来丢了南诏的脸,估计我要切腹给南诏女使谢罪了。 …… 认字的计划也落了空。 夜里我在为宁王殿下採摘落梅花瓣时,突然在浴池边看到了一个人。 他穿着白衣白鞋,不知在想什么,见我来铺花瓣,呆萌的脸上露出温和的笑意:“我等你很久了。” “你找我能有什么事?” 我瞥了他一眼,又继续往小径上铺洒花瓣。 “看你这么辛苦,想帮你。” 月光下,他的眼神犹为真诚明亮。 纵使我很不喜欢白七,也不得不承认他确实很不错――最起码他有本事和心机让所有人都喜欢他。 “这是――” 我看到他朝我摊开了手心。 作者有话要说: 这几天有点忙,处理好操蛋的事,南诏国的地图就要全部打开了。 第15章 要钱 “这是蜂蜡。” 接上我的话,白七说道,“昨日下午我在绿林轩的钟先生那里调香料时,偶然听到了你们的对话。牛脂的塑性不好,我思索蜂蜡或许能克服它的缺憾,所以特意带来给你。” 他掌心托着一块小小的、莹白色的方形蜡块。 这是蜂蜡中经过提纯后的顶级白蜡,比黄蜡要更加难求。 “白先生,你现在出现在这里,是想让我陷于不忠不义之中吗?” 我没拿他的蜡块,也不敢拿,“如果你真的想帮我,等你能光明正大地走进宁王府来再说吧。 我们为人奴者,不管心里如何想,主人的规矩是要优先恪守的。先规矩再办事,宁王府里没有人可以逾越。” 白七的态度是很诚恳,我这话说的也确实冷漠了些,但我并没有说错。 这个时辰悄无声息出现在宁王府,并未得到任何通报和应允,白七的武功肯定不是泛泛。 更何况这里是全王府最需小心谨慎的地方――那位宁王殿下会在此沐浴焚香。 但不管他的武功如何,只要被任何一个人看到,我就会被怀疑是出卖宁王府的叛徒。 沈月卿的第一条规矩就是:任何人,有通报才可进入宁王府。 这一点楠丁跟我强调了不下十遍。 她还告诉我:“朱珠,沈爷脾气不差,但他毕竟是主子,你别碰触他的底线就好。” 沈月卿的底线,就是宁王,和所有可能危害到宁王的因素。 “抱歉。”白七收起蜡块,语气平淡,“……是我唐突了,我以为可以帮到你。” 几乎就是在他飞走的那个瞬间,长发飘飘的宁王殿下踏着满地的红色洛梅从小院外走入。 沈月卿从容地跟在后面。 我放下花篮,恭敬地跪在地上。 他们从我的面前走过,目不斜视。 一切如常。 伺候宁王沐浴结束后,我回到朝林苑休息,楠丁已经起来换班了。 第21页 简单的打水梳洗整理了一番,又喝了一碗热茶,我躺在床上,却翻来覆去都睡不着。 情绪很多。 有因白七半夜闯入宁王府的后怕,也有因没被沈月卿发现此事的侥倖,还有对白七为什么会来帮我的疑惑,我可不认为他这么做不带目的。 但更多的是对未来的迷茫。 身下是冰冷又坚硬的床板,咯的骨头和肉都疼,每天睡下和清醒的时候,它都在提醒我,我已经身在古代了。 远离文明发达的现代,在这个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一生能娶很多妾的古代。 庇我佑我的家人和朋友,没有一个在这里。 在这里,我只有我自己了。 我伸出十指。 每根指头上都有被洛梅花茎的小刺刮伤的痕迹,在黑夜中虽然看不到那些伤口,但轻微的刺痛,稍稍一动便无比清晰。 “我到底该怎么做呢?” 原本以为只要我提出改良口脂盒的方案,立下大功,沈月卿因此信任我,教我认字读书,我便能平步青云在古代混得风生水起,走向人生巅峰。 但这崛起的第一步就遇到了阻碍。 改变口脂盒子的形状,却也改变了它的性能,让它从单纯的容器变成了便于上妆的半自动工具。这个创意总体上说很惊艷,但牵一髮而动全身,对膏体的硬度也有了考量。 牛脂的塑性不强,勉强做到极致也是膏泥状,很难变成既坚固又有韧性的形态。 白七推荐的蜂蜡或许真可一试―― 我勐地从硬板床上坐起来,推开窗户,外面夜色如水,月光温和,满院的洛梅花随风起舞,仿佛在沖我招手。 一切都很平静,我却再没法平静下来。 * 早晨天刚亮,我就去了沈月卿的院子外候着。 沈月卿还没起,阿影尽职地守在小院门口,抱着佩剑虎视眈眈。 我站在台阶下,也不同他搭话。 直到沈月卿卧室的门被轻轻推开,那个一脸疲惫走路步伐极其呆滞的年轻男子闭着眼睛走出来时,我才敢跟阿影说话:“阿影护卫,麻烦通报一下沈总管,朝林苑的朱珠求见。” 阿影瞥了我一眼,才缓慢回过身,进院通报。 片刻后,他出来对我说:“沈爷允了,你可以进来。” 我点头谢过:“多谢阿影护卫。” 沈月卿依旧坐在歪脖子树下,抱着几本帐簿,闭着眼睛,虽然身体坐的笔直,但面色苍白,表情很是疲惫。 石桌上只放了一杯清茶,杯中茶叶在微熹的晨光中缓缓舒展开来。 我恭敬地行礼:“朱珠见过沈总。” “这么早来,你有什么事?” 沈月卿微微睁开眼睛,话语里带着慵懒的鼻音,看样子还没有完全睡醒。 “回沈总的话,朱珠一夜没睡,冥思苦想有关口脂的事情。牛脂的塑性不强,勉强做到极致也是膏泥状,很难变成既坚固又有韧性的形态。既然如此,我们不妨换用其他材料一试,比如塑性良好的蜂蜡。” 沈月卿揉着眉心,又闭上了眼睛。 见他没有说话,我上前一步:“但是蜂蜡的价格颇为高昂,朱珠恳请沈总拨给些银两用于研究……” “说了半天,你是来跟我要钱的?” 沈月卿这回是彻底清醒了,两眼里睡意全消。 “……是。” 果然,一跟领导开口谈钱,领导的脸色和语气都不好了。 我赶紧说道:“没有研究,哪来创新!沈总,您不是也很贊同之前的想法吗?” 他一定心动过,否则也不会让阿影带我去绿林轩找钟先生商议了。 “牛脂在南诏用于制作口脂已有百年之久,不可能凭你一句话就改的,”沈月卿顿了顿,又说,“若我现在拨钱给你,你有几分的把握能成功?” 十成十的把握我肯定不敢说,万一失败了他不抽死我,只好稍微谦虚一点:“九成把握。” “哟,把握还是挺大的嘛。”沈月卿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然后摊开帐本,“不过没有十成的把握,我是不会拨一个铜板的。” 说罢他便开始提笔做帐,不再管我。 我心中挣扎片刻,努力思考着说服他的理由。 沈月卿是个非常务实且保守的人,没有百分百的回报,他拒绝任何投资。 尤其是像我这样,在他这里没有博得一点好印象的人。 “沈总,我可不可以预支半年的月钱?”我咬咬牙,狠心道,“创新之路总需要投资钱财,我是不会放弃的。” 话虽如此,还是心痛。 一分钱都还没领过,就要先预支半年的工资拿去做研究,且这研究还不一定能成功…… “预支半年的月钱?”沈月卿抬头,表情古怪地看了我一眼,“你第一天就罢工没做事,是我帮你採摘了洛梅,已经扣去了你四个月的月钱,昨日你不经通报就自己翻墙,是为不守规矩,也扣了两个月的月钱,你自己算算,这半年的月钱,你还有吗?” 四个月加两个月等于六个月,就是半年,这恶毒的沈月卿,竟然扣了我半年的月钱。 我只差没把牙齿咬碎了:“那沈总,我预支下半年的月钱,这回可以了吧?” 量他也不可能一下子扣到我下半年的月钱上去。 沈月卿斩钉截铁地拒绝了我:“不行。” 我只差没跳起来了:“为什么?” 凭什么? 沈月卿淡淡道:“每隔半年,我会对王府内所有粗使细使僕人家丁进行一次整体考核,合格者方可留在王府内继续做事,不合格的,我会立刻让他走人,外面有的是可以顶替你们的人。你先熬到那个时候再谈预支下半年月钱的事吧。” 言下之意,半年后可能都不要我了。 什么烂人啊。 原本还想着此事若是不成,我最多混吃等死在採摘洛梅上,没想到现在还出现了职业危机。 我虽心中含恨,但面上还是恭敬地朝他行礼告退:“朱珠会努力通过王府考核,定不辜负王爷和沈总的期望。” 沈月卿点点头:“你加油。” * 我仍不死心。 我当然不会死心。 任凭楠丁怎么劝我,我都不可能死心。 “朱珠啊,你有那个闲功夫,还不如每天多採摘些洛梅来敷脸呢。”楠丁只以为我改良口脂是讨沈月卿的欢心,并不知我同他提出的读书认字的要求,“你敷的白白嫩嫩的,打扮的美美的,沈爷自然会垂青于你,何苦非要为他分忧解难……你这么看着我干嘛?” 我目光炯炯地看着楠丁,一把抄起她的双手捏在手中,明明已经组织好了语言,终究还是没说出口。 ——我想和她借钱,但楠丁的境遇比我还差。 我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但她不是。她不止要养活自己,还要养活好几个妹妹。 第22页 她比我惨,但她比我有念想。我们是半斤八两。 蜂蜡是吧,不就是蜜蜂窝做的嘛,实在不行,我自己去捅蜜蜂窝! 这个大胆的想法在我脑子里产生之后,如同星火燎原一般,瞬间点燃了我的所有激情。 我开始着手寻找蜜蜂窝。 宁王府里虽然也有蜜蜂窝,但我可不敢捅,万一蜜蜂飞出来蛰伤人,我可再没有半分钱工资可以用来赔别人医药费,也再也承受不了半点沈月卿的惩罚了。 目光只好放远一点。 据楠丁所说,都城西郊有一片树林。树林深处,必有蜜蜂窝。 我向护院请示外出,得到同意后,带了两块长布,又背了一根竹竿,就向西郊的树林出发了。 这两块布,一块是用来蒙脸的,一块是用来接住蜜蜂窝的。而竹竿自然就是我用来捅蜜蜂窝的工具。 事实是我总是想法太理想,而忽略实际可能发生的事情。 比如说到西郊的这段路就很长,我怕时间仓促赶不上,只能连奔带跑,不一会儿就大汗淋漓口干舌燥了,可惜身上没带水壶,我又没有钱在街边的茶水铺子里买上一碗茶水喝,只能忍着。 竹竿选的又太长,拖着跑又怕撞到行人,只能举在手里——我可赔不起任何人了。 等到了西郊时,大概已经过了一个多时辰了。我在小河边掬了几捧水,解了口渴,又洗了洗脸,就开始寻找目标了。 西郊树林边有一片油菜花地,此时正开着黄澄澄的油菜花,远远望去,如同一片金色的海洋。 微风吹来,拂面都是香甜的气息,沁人心脾。 顺着水源,我在空心古树下看到了我的目标——一只足有一尺多长的蜂巢。 无数蜜蜂围着它飞进飞出,我在下面贪婪地看着。 这一桿子捅下来,别说口脂的样品有材料了,估计东玄女使的礼品材料也有了。 我赶紧全副武装起来,掏出布将自己的脸围起来,然后将衣袖和裤脚扎好,举起竹竿,在空中挥舞了两下。 我的心中闪过一点可忽略不计的犹豫,那应该是我残存的良心:我捅了它们的窝还要带走,那它们晚上住在哪里? 呃,算了,它们蜂多力量大,一定能够很快造好新家的。 于是我握紧竹竿,对着那蜂窝捅了下去。 一瞬间,无数蜜蜂惊起。 我看着蜂窝还牢牢地黏在树上,手上又下了几分力。 “啊――” …… 很久很久以前,久到我还在念小学的时候,年轻的老师第一天给我繫上红领巾,问我:“小朱珠,你知道红领巾为什么是红色的?” 我背出大姐头提前让我记住的答案:“是烈士们的鲜血染红的。他们保护了我们的家国和尊严,献出了他们的生命。” 老师摸摸我的头:“好孩子,你要记得,犯我家国者、虽远必诛。” …… 我捂住被蛰痛的右眼皮,从另一只眼睛中,我看到无数血色红蜂,向我汹涌而来。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有点小忙,接下来会奋起直追。 第16章 摘巢 被蜂群围攻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捅蜜蜂窝的防护措施要比我想像中的要严谨的多。 宁王府单薄的工作服根本挡不住它们的攻击,我的眼皮、脖颈和手臂脚踝上都先后遭了殃。 我哪里还顾得上再去捅那蜜蜂窝,立马扔掉了竹竿,抱头大喊着逃跑。 耳边一直绕着“嗡嗡”的声音,犹如魔音,蜜蜂穷追不捨,正在边飞边蜇我。 “到这边。” 混乱中,一个熟悉又冷淡的声音传来,我用那只仅剩的完好的眼睛望过去,看到了碧池那张俊俏的脸。 我跟在他后面飞跑,跑了一小段路之后,我看到了先前掬水的那条河流。 想也没想,我赶紧跳下了河。 身体被河水完全浸没的那个瞬间,耳边“嗡嗡”的声音才戛然而止。 世界归于一片安静。 我在水中,憋了很久以后,才慢慢探出头来。 蜂群已经飞走了,碧池站在岸上,双手环胸,俯视着我。 我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从河里爬上岸,才发觉刚才在水中稍稍有所缓解的伤口又像火烧似的发作起来,又疼又痒。我数了数,竟被叮了足足有十二处,其中一处还是在屁股上。 “若不是我在此处练剑,你今天就要被血蜂给蜇死在这里了。” 碧池指了指他的脚边,零零散散落着几只被踩死的暗红色蜜蜂。 “你到底在搞什么?好端端的招惹它们干什么?本来是一个难得的清净地方,被你搞的乌烟瘴气,平白扰了我练剑!” 碧池边骂边俯身在旁边的草丛中摸索着什么。 我身上疼痛难忍,右眼皮肿的已经完全挡住了视线,偏生这疼痛中还带着强烈的瘙痒,可抓挠时又会非常疼痛。 “过来。” 碧池突然摸到了什么,叫我过去。 我也很配合地走了过去。 他手里拿着半截青藤。他将青藤掐断,挤出绿色的汁水,涂在了我的右眼皮上,动作不算粗暴,但也谈不上温柔。 冰冷的汁水瞬间缓解了部分疼痒。 看着碧池专注地帮我清理伤口,我对他之前赶我出太子府的恨意削减了一大半。 不得不说,碧池可能是我这么多天看到的帅哥里看的最顺眼的人了。 莫少爷和楚溪美虽生的极美,但都已经被罗寒干掉了,美人薄命说的就是他们,不用再回想了。 罗寒也长的很好看,但他的面相太冷了,且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只顾吃喝,连美丽的太子妃都懒得亲近。 白七我就不做评论了,虽然他看起来单纯无暇,像只白兔,但我不会信一国皇子,会真是只小白兔。 宁王就更不用说了,搞的跟个玛丽苏似的,天天还踩着红花瓣铺成的路,他特么当他走红地毯呢? 至于沈月卿,美虽美,纤尘不染像朵傲世白莲,但其实肚子里一股铜臭味,每天不是抱着帐簿就是拿着算盘,吝啬到连一个铜板都不肯拨给我…… 矮子里面拔将军,最看的顺眼的还是碧池了。 我的视线不禁灼热起来,虽然只剩一只眼睛了,还是给碧池暗送了不少秋波。 哪知这小蹄子居然拒绝了我的秋波,直接把青藤往我手上一扔:“你还是自己涂吧,你的眼神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太变态。” “……” 刚在我心中建立起来的高大形象瞬间幻灭。 我愤愤地撕着青藤。 “好端端的,你招惹血蜂干什么?” 我本来还顾及他是太子那边的人,而我是宁王这边的人,太子和宁王貌似不和,还不太想告诉他。但是转念又想,太子那边的大红人白七都已经知道这事了,再告诉碧池又能怎样? 于是我把事情的始末以及这段时间的遭遇统统讲了一遍。 第23页 碧池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我原本以为他会狠狠嘲笑我一番,谁知他却只是平静地说道:“看来你在宁王府过得也不怎么好。” 我忍不住吐槽道:“还不是托碧总你的福。要不是碧总你不让我进太子府,我会阴差阳错进了宁王府,半年都领不到一个铜板?” “阴差阳错?” 碧池笑笑,“那可不是阴差阳错。张素云你也见过了,若是你真的进了太子府,你认为你能活多久?” “你连我见过太子妃这件事也知道?” 进王府之后的事我说了,但是进王府前的事我可是只字未提。 碧池很明显不太想提起张素云,岔开话题:“呃,那个血蜂的蜂巢你还要吗?” “……想要,但是你会帮我捅吗?” 我自己是决计不敢再去捅了。 碧池很干脆地拒绝了:“不会。” “那你会借钱给我去买蜂巢吗?” “我从来不借钱给任何人,更别说是你。” “那我现在再去跟白七要那块白蜡,他还会不会给我?” 我有点后悔之前把话说的太绝了,虽说当时是情势所迫,但现在再去索要似乎是太丢人了。 “他肯定会给你,但是你也要点脸啊。”碧池撇嘴,“血蜡比白蜡昂贵多了,况且摘蜂巢也不是难事。” 我凑近他:“你有办法?” “把那些血蜂一个不剩的全部烧死,再摘取蜂巢,那就是易如反掌的事了。” 我听完没吭声,从地上捡起一只血蜂的尸体,在手里轻轻掂了掂。 多小的一个玩意啊。 它怎么就敢跟人斗呢? 家没了,再筑就是了,可命没了,就真的什么都没了。 我的脑海中又响起了老师那句:犯我家国者、虽远必诛。 人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明明已经久远已经模煳的记忆,却在某天又被发现,掀了开来,变得极为深刻。 想占血蜂的巢也就算了,现在还要放火烧它们―― 我想了很久,下定决心:“好,我们放火吧。” 碧池抬了抬下巴:“喂,别哭丧着个脸,你觉得和你所谓的前途相比,几只小蜜蜂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没吭声。 默默地开始捡树枝、枯叶,为火攻蜂巢做着准备。 只要以烧出的烟燻跑血蜂,那摘下蜂巢也是很简单的事了。 …… 但事实是我烧出的那点黑烟,根本就够不着熏到血蜂的巢穴。 一阵乱风吹来,黑烟全吹到了我的脸上,我被呛得眼泪直流,原本完好的另一只眼睛也遭了殃。 “笨蛋,烧个蜜蜂而已,你怎么做的这么愚蠢呢?你的脑袋只是摆设吗?” 我没空理会碧池的讽刺了,两只眼睛一只被血蜂蜇的又痒又疼,一只呛了烟又肿又痛。 坏了!我连哭都哭不起来了。 良久,我听到他的声音:“这次就算了,下次我不会再帮你了。” 伴随着他话语的落音,是石头碰击的声音,接着是,融融的暖意。 那暖意愈来愈热,分明是有火在烧。 我用手撑开肿胀不堪的右眼,勉强从缝里看到一片腾起的火光。 碧池竟是将整棵空心古树都给点燃了。 他站在树下,右手别在身后,左手放在唇角处,面上带着柔和的笑意。 “你看,这样是不是快多了?” 空心古树燃烧的速度极快,几乎在片刻之间就全部烧着,浓烟滚滚,火势直逼血蜂的巢穴。 火光四溢中,我听到蜂群发出的悽厉的嗡鸣,竟像是某种兽类的哀嚎。 然后,一只又一只的血蜂从火光中掉落到树下。 有一只没死透的血蜂扑楞着翅膀想要飞起来,被碧池一脚踏上、碾压。 他慢条斯理地抬起那只黑色镶金边的漂亮军靴,狠狠地踢在了燃烧着的空心古树上。 一棵在树林里存在了百年之久的古树轰然倒塌。 碧池不惧火光,走上前去,直接伸手摘下了血红色的蜂巢,将其抱在怀里。 蜂巢里的血蜂还没有完全被烧死,碧池轻轻晃了晃怀里的蜂巢,原本通红的蜂巢竟然黯淡了下来,仿佛覆上了一层淡淡的银色光芒。 “拿去吧。” 他把蜂巢朝我抛过来,我赶紧伸手接住。 ――好冷! 蜂巢竟像冰块一样寒冷,那层银色的光芒分明是一层冰。 碧池竟然直接把蜂巢给冰冻了――他究竟练的是什么武功? 我再次抬起头时,他已经走远了。 遍地,都是血蜂狼藉的尸体。还有正在燃烧、黑烟直冒的古树。 毁灭,原本就比建设要容易的多。也痛快的多。 * 我抱着蜂巢,再一次求见沈月卿。 我没擦药,也没有洗脸,就这么蓬头垢面地带着伤站在了沈月卿的小院外。 门口却没有一个人。 阿影不在,其他护卫也不在。 我不敢贸然闯入,只能忍着痛痒站在门口。 我甚至有点想回去先洗个脸,但是总觉得这副惨兮兮的样子才能打动他。 不知过了多久,身后传来平淡的声音:“你又来了?” 我转过头,尽量把眼睛睁大了一点:“沈总好。” 他神色疲惫,披着一件白色的外衫,映着苍白面色,生出几分病态美。他看到我的脸也没有多问,视线落在我怀里抱着的蜂巢上。 “你也真是倔强,但你可知这血蜂筑一次巢穴需要多久?” “……朱珠才疏学浅,不知道。” “至少十年。” “……”蜜蜂的寿命有那么长吗? “血蜂的寿命很长,但十年也算是耗尽了它们的青春年华,它们以后很难再筑巢了。” “……它们已经不需要再筑巢了。” 我小声地讲完这句话,感觉自己又弄了个烫手山芋。 真没想到沈月卿这个冷冰冰的傢伙还是个怜惜动物的人。 他也大概明白了我话里的意思,没再多问,示意身后的阿影推开了院门。 我正犹豫着要不要跟进去,沈月卿已经开口了:“你也进来吧。” 我小心翼翼地跟上去。 沈月卿让阿影打了一盆水,放到了石桌上。 我站在一旁,抱着蜂巢吭着头,仅剩的一点视线瞥见沈月卿拧开一个碧绿的小药瓶,往里面倒了一点药水。 整盆水被染成了淡淡的青绿色。 “你把脸洗干净吧。” “谢沈爷。” 冰冰凉凉的药水洗在脸上,整张脸舒缓了很多。 我抬起脸,沈月卿递过一方白色的锦帕。 那锦帕的一角,还绣着一尾红色的小鱼。 我思及依着他的性子,用了他的锦帕还得帮他洗干净,万一洗不干净可能还要扣月钱,这也实在太划不来,赶紧用衣袖擦了把脸。 第24页 沈月卿收回帕子,平静地问我:“谁教你可以用衣袖擦水?” 我心里“咯噔”一声,脱口而出:“沈总,不会这个也要扣月钱吧?” 什么烂人啊!什么规矩啊! 沈月卿摇了摇头:“不扣。” 我这才放下心来。 他又说道:“不是强求,但我希望你学会自己身为女儿家该有的礼节,不卑不亢、落落大方。” “噢。” 温饱尚未解决,这些能当饭吃? “这次先到这里,别的事明天再说。你把这瓶药带回去,早晚用凉水调和,或敷或洗,看你个人喜好。”沈月卿见我没拿,微微挑眉,“怎么不拿呢?不疼了吗?” “疼,”我捂住了眼睛,小声说,“但是我没有钱来付这瓶药。” 作者有话要说: 沈月卿:唉,多么心酸的孩子啊,但我还是要扣她的月钱。 第17章 创新 “我不同意。” 回答我的,是毫不犹豫的拒绝。 我捧着蜂巢,半天没缩回手。 面前的青衫男子再一次重申了一遍:“我绝不会同意修改口脂的配方。” 此人正是百里坡外、绿林轩的大当家钟先生。 一旁倚在坐榻上的沈月卿微微敛眸,端起手里的茶杯,饮下一口茶水。 房间的气氛一时陷入了僵局,有些尴尬。 今天沈月卿破天荒地应允了我的请求,并且还亲自带我去找了钟先生,这于我来说,本应是崛起的曙光,但是钟先生一听说要换配方,立刻就拒绝了。 我磕磕巴巴地讲了一堆关于创新的例子,他没听完就开口打断了:“朱姑娘,外人不会明白绿林轩这些年走过的路。总之,钟家的配方决不会改变。” 闻言,我睁着一只眼睛看向沈月卿,等待着他的反应。 “……既然如此,沈某就先告辞了。”沈月卿终于捨得放下茶杯了,他眸色如清水般平静,语气也始终是温温淡淡,“今日叨扰钟先生了。” 钟先生对沈月卿的态度要比对我尊敬的多:“沈爷,不是我钟老头顽固不灵、不知变通,只是这改变的代价太高,我承担不起,绿林轩更承担不起。” 沈月卿点头:“沈某明白。” 回去的路上,我沉默地抱着蜂巢,蹲在车厢的角落里。 理论上沈月卿是主,我是仆,主僕是不能乘在同一车厢的,否则便是乱了规矩,但宁王府素来主张节约开支,能省则省,我和沈月卿便坐了同一辆马车,阿影则直接成了驾车的车夫。 “要不要喝杯茶?” 沈月卿倒了两杯茶,朝我的方向推了一杯。 “……” 方才我在钟先生那里没喝一口茶,又讲了半天的话,的确是有些口渴了,但沈月卿的茶……喝下去会不会跟我收钱呢? “你跟我出来办事,任劳任怨,喝点茶水也是应该。”沈月卿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补充道,“放心,不会从你的月钱里扣。” 得,其实也没什么好扣的了。 上半年的月钱都扣光了,下半年我还指不定滚蛋到哪里去了。 我端起茶杯,咕噜噜地一饮而尽,喝完了还发出了一声“哈”的声音。 沈月卿提醒道:“寝不言、食不语,喝茶也尽量不要发出声响,明白了吗?” “……噢。” 喝个水也这么辛苦,明明咕噜噜地喝着才比较有解渴的感觉。 但是沈月卿这样的人,还真让人难以想像他端起茶杯咕噜噜喝茶的样子。 他永远是一副白衣翩翩的浊世佳公子形象,平静如水,宠辱不惊,丝毫看不到他惊慌失措的模样,哪怕他面对的是宁王,也依然不卑不亢。 “钟先生拒绝了你的请求,你打算怎么办呢?” 他把话题又绕回到口脂一事上。 这回我心里是一点想法也没了。 在去的路上我还很乐观的想,沈月卿亲自出马,钟先生一定会卖他一个面子,这事基本是成了,我的发达之日也是有希望了。 但没想到钟先生吝啬到连一试的机会都不肯给。 还能怎么办呢? 该想的,该做的,我都已经努力过了。 可惜天不时,地不利,人也不和。 我折腾的也挺累的了。 沈月卿见我没回话,又问道:“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去做这款口脂?” “……没。” 我撑死了只能提点意见,对配方却真是一窍不通。 “固步自封又心胸狭隘之人终究会被淘汰,时代永远属于聪明执着有胆识的人。”沈月卿忽然低低笑出声,“……有意思,你试试吧。” 他这一笑极为风轻云淡,又带着已经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调皮可爱,只消一眼,便让我看呆了,回过神来才回味起他的最后一句话,急忙问道:“试什么?” 他面上的笑意更深:“这次要送给东玄女使的口脂由你来制作,品牌,你定。” “那绿林轩呢?钟先生呢?” “我会写信让阿影再去交给他们,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 “这样是不是不太好,会伤了和气吧,还要赔偿他们违约金吧……” 一般来说,单方面解约都是要赔钱的。 “和气是不存在的,这是王府第一次接这任务,赔钱的事先不谈,若是他们追着不放,我会据理力争,尽量不赔一个铜板,把损失降到最小。” ……真是狡猾的商人本性啊。 “可是做口脂试验也需要买材料,需要花钱……” “我会给你拨一笔钱。” 有诈!一定有诈! 这么奸诈狡猾的铁公鸡沈月卿居然同意给我拨钱,肯定有诈! 指不定是在想着怎么把我拆骨入腹,慢慢阴死。 但是他都这么说了,我也不好再说拒绝的话,毕竟先前表现的那么积极,现在再推脱也不合乎情理了。 我只能先硬着头皮接下这个烫手山芋,再去集市上的胭脂摊子上打探口脂的配方了。 * 回到宁王府后,我浑身都累的快散架了。这两天我没有好好休息,今天口脂这事算是有了一点着落,我也放下心来,衣服也没换就滚上床睡了一觉。 但没睡多久我就被楠丁给摇醒了。 “丁啊,姐姐我都很久没好好休息了,你别说话啊。让我睡……” 饶是我这样的好脾气,被扰了清梦也是想发脾气的。 “别睡啦,阿影护卫刚才过来叫你了,说是沈爷找你。” 一听说沈月卿的名字,我的睡意立刻削减了大半。 坏了! 他找我,不会是现在就叫我去做口脂吧? 这傢伙怎么这么的急于求成! 第25页 可我还没去打听配方啊! 我急忙把衣服整理好,又洗了把脸。右眼勉强能睁开一点了,但也仅仅是勉强。左眼已经平愈了,但眼白也是布满了血丝。 等到了沈月卿的小院时,简单地通报了一下得到应允进去了。 沈月卿并不在小院里,而是在偏厅里。 我是第一次有机会堂堂正正地走入他的偏厅。 沈月卿的偏厅出人意料的布置简洁,除了必不可少的桌椅之外,竟然什么也没有。 桌上没有摆花瓶,墙上也没有挂字画。 乍一看像个极简主义者,但其实是个抠门到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很久以后在谈到此事时,沈月卿果然冷眼反问我:“买花瓶不要银两吗?买字画不要银两吗?银两是从天上掉吗?” 当然这是后话了,现在让我更加出乎意料的是,沈月卿旁边坐着的白衣少年,竟然就是白七。 白七坐在梨花木椅上,嵴背挺得笔直,表情状似呆萌,实则是认真。 旁边的小桌上摆着几个盒子。他一看到我便站了起来:“朱珠,你来了。” 我朝他点点头,然后又恭敬地对沈月卿行礼:“沈总,您叫我。” 沈月卿示意我不必多礼:“你的表哥来找你了。” 我在内心翻了个白眼,面上尽量端庄,假装对白七客气道:“上次一别,表哥,好久不见。” “朱珠,我来看看你,顺便给你带了些补品,你拆开看看喜不喜欢?” 说着,他将桌子上的几个盒子都递给了我。 我拆开第一个,里面是一坨黑乎乎的物体。 有点像翔。 偷偷嗅了嗅,还真有股翔味。 ……好想扔白七头上去。 “表哥,这是?” “这是豹胎。”白七眨了眨眼睛,补充道,“就是母豹子的胎盘。” “……” 我可不想吃那种奇怪的玩意。 我又拆开下一个盒子,是两坨黄澄澄的东西。 靠,更像翔了。 翔味似乎也更重了。 见我面色不善,白七解释道:“这是狮乳。” 我脱口而出:“狮子的奶。子咯?” 妈蛋,都是些什么玩意! 当我意识到自己爆了粗口时,再看旁边两人的反应:白七的耳朵尖尖有点红,沈月卿终于是蹙起了好看的眉头。 ……拜託,不要对粗使丫头要求也这么高好嘛。 你当你培养大家闺秀呢。 我无视他俩的目光,拆开下一个盒子:“这回又是什么?” 这次的翔味是没了,但该物件的形状非常的……一言难尽。 是长长的,黑黑的。 超级长,超级黑。 上面还附着一些黑黑的毛。 联想上面的豹胎狮奶,我开始无尽地yy起这个黑粗长到底是哪种动物的……恩,极乐加传宗之物? “表哥,我谢谢你啊,也谢谢舅舅和舅母,谢谢你们全家。” 白七没听出我话里真正的意思,语气依旧温润如风:“朱珠,听沈先生提起,你的工作似乎常常需要早起。” “……” 那叫熬夜,不叫早起。 熬夜到三点钟,工作结束了再睡到中午起。 “这些补品可以助你提神养气,抵消疲劳。” “……表哥有心了。” 这些噁心的东西,我是一点也不想要,等会儿都送给楠丁让她带回去给她妹妹吃吧,还能忽她一个人情。 “朱珠,今天我带了拜帖进来这里,是不是合乎了你的规矩?” 作者有话要说: 白七和沈月卿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挺像的。 朱珠急切地想要往上爬是因为不甘心。不甘心一个本应有光明未来的现代大学生,孤身一人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不光是黑户口,还是个不识字的文盲。她怕自己一直靠苦力过活,那种人生想到就很绝望。 第18章 提炼 白七是太子的门客,他的拜帖要比一般人有分量的多,宁王府的礼数必须要周到,但宁王和太子素来不和,颇有嫌隙,若是沈月卿态度太过积极,反而会显得过分谄媚趋于太子。 所以他在偏厅接待了白七。 白七除了给我送些滋补食品,还带来了一则令人匪夷所思消息:太子指派他帮忙这次口脂的研发工作。 沈月卿说过,往年送给东玄女使的口脂都是太子府准备的,今年好事的宁王终于争到了这个差事。 太子府也许是心中不服此事,所以派人过来监工,但想想罗寒那与世无争的行为作风,实在难以想像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研发口脂的第一步是准备原材料,而原材料中最重要的就是蜂蜡。我的手里已经有了一块天然带色的绝佳血蜂巢,要做的事就是提炼了。 现代提炼蜂蜡的技术比较先进,实验室严格苛刻的条件下,各种仪器辅助,但在技术条件远不发达的古代,只有用锅子煮这一条出路。 研发的地点就选在了沈月卿的院子里。 阿影搬来很大一口石锅,在院子中央支起,生了火。之所以选择石锅而不是铁锅,是因为铁锅中的铁屑可能会影响蜂蜡的纯度,而石锅虽然没有杂质和异味,但导热性又很差,提纯的过程会比较辛苦。 我取来一盆水,将蜂巢放进去,用小刷子清洗。 不一会儿,水中浮起很多泡沫和蜂尸,一盆清水也变成了浑浊的暗红色。 “真像是一盆血水。” 沈月卿在一旁看着,幽幽地说了一句。 我动作一滞,想起了那棵空心古树,还有那无数只自由自在的血色红蜂。顿了顿,我又继续刷洗起来。 白七在我面前蹲下,手里握着把小刀,帮我将蜂巢割成一小块一小块的。 换了四遍水,水的颜色才变成了稍微澄澈些的亮红色。 阿影那边的石锅也煮开了,我将切成小块的蜂巢一块一块地放进去,然后用勺子不停地搅拌。 提取蜂蜡的水温不能过开,因此在熬煮的时候,要不停地加入冷水来中和过高的温度。 …… 忙活了一个下午,血蜡的简单提纯终于算完成了。 我将冷却下来重新塑形的血蜡装进木盒子,封好。 “开心~献给沈总——” 我捧着木盒子,屁颠屁颠地将盒子呈给了沈月卿。 沈月卿心情也不错,居然大发善心地说道:“辛苦你了,该赏。” ……天了噜,沈月卿居然要奖赏我东西! 我的脑海中闪过了无数种不切实际的假想,比如黄金,比如丝绸,但想想他这只铁公鸡能赏我什么呢? 腾起的热切希望又慢慢平静下来了。 “沈总,我想学习认字。” 这个还是比较实际一点的。 沈月卿摇摇头:“读书认字是积累的过程,不必急于一时,等东玄的使者满意离开,我再教你。” 第26页 “……” 那你能赏我什么? “阿影,把我的百宝箱拿过来。” “是。” ……哟,他还有百宝箱? 我倒是很意外。 不过作为宁王府的总管,又是个一毛不拔的主,这些年下来他应该也累积了一笔很可观的财富。 我该意外的是他居然肯把百宝箱拿出来给我们看。 阿影长的粗壮,力气够大,单手就搬来一个灰色的大箱子。 箱子的表面已经破损不堪,掉了很多漆。我看了有些失望,但又隐隐期待它败絮其外,金玉其中。 阿影面色凝重,缓缓打开箱子。 气氛陡然变得严肃。 浑然一种庄重的仪式感。 箱子打开的那个瞬间,一股浓烈的霉味扑面而来。 我定睛一看,里面有几块破布,一把旧算盘,还有一些五颜六色的垃圾。 这些垃圾上都长着一层细密的霉斑。 沈月卿变了脸色,看向阿影:“我的百宝箱为何会变成这副样子?” 阿影指了指天空:“老天爷降了这么多天的大雨,屋子里湿气很重。” 沈月卿又问:“那除霉香呢?一根都没点吗?” “沈爷您说除霉香只在王爷那里留足,其余的院子里每人纷发一些,您这里一穷二白也没什么东西就不用了……”阿影末了又补了一句,“是沈爷您自己说的,我当时还提醒了您的,您说不用。” 阿影最大的特点是很实诚,这话讲的有理有据,啪啪打了沈月卿的脸,尤其还是在别人面前。 这里慎重提醒一下,不是每个领导都能欣然接受被当众打脸,最好不要在人前提醒领导,而且尽量要用委婉一点的语言。 沈月卿抚额道:“可惜了我这箱子宝贝了,阿影,你明天把它们翻出来清洗晾晒一遍。” “是。” 我看到沈月卿情绪有些低落,认识到自己熘须拍马的机会来了。这时候要尽量让自己显得体贴一点。 我柔声安慰沈月卿:“沈总,我觉得它们很好,沈爷珍藏之物,无论哪一件赠予我,我都会将之当成传家之宝。” 沈月卿抬起脸,疑惑地看了我一眼:“谁说我要把它们送给你了?” “呃?” 难道那只是拿出来给我欣赏一下?这就算奖赏了? “我并不是把它们送给你,”沈月卿取出手帕,包住一块黑乎乎的炭块,“当然我也不会吝啬到只是让你看他们一眼。” ……唿。 “我给你的奖赏是,你可以任选其中一个,我给你讲述它背后的故事。” 我很明显地感受到来自阿影的无形鄙视。 “这里面的每件物品,在它们的背后,都有一个令人难忘的故事……” 好想打他。 但沈月卿毕竟是领导,我想在宁王府混得风生水起,还是要给他面子。 于是恭敬地指着一块破布说:“朱珠想听这块高贵无暇的典雅布的故事。” 这么违心的话,连白七看我的眼神都不对了。 阿影则是一副“你脑壳坏了”的鄙视。 沈月卿点了点头,捻起那块布,在手中掂量了几下,娓娓道来:“在很久很久以前――” “很久很久以前……” “在那个很久很久以前……” “嗯嗯。”我点头,示意他继续。 不必一直重复在很久很久以前,这前奏有点长了。 “在很久很久以前――”沈月卿憋了半天,没憋出下文,再次抚额,“抱歉,时间过去太久,这个故事我不太记得了,你重新挑选一个吧。” 我:“……” 阿影终于忍不住了,开口提醒道:“很久很久以前,您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您家里很穷,只能喝稀饭,有一天您在村东头,捡到了这块布,里面包着很多金银财宝,您把它捡回了家,以为把它卖了能够过上好日子了,您的祖母不允许,说,因为那是别人的东西,谦谦君子,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生――爷,这个故事您已经讲了不下二十遍了!” 我痛苦地捂脸,这个笨蛋也太不给领导面子了――领导已经忘记了的事,你的记性不要显得比他还好啊。 这个低情商的傢伙。 沈月卿轻咳了两声以掩饰尴尬。 白七适时地岔开了话题:“沈总管,朱珠,制作口脂还需用到花汁润泽。 传统配方的口脂中会用牛脂做膏泥,红色花汁染色,口脂的色度由花汁的含量多少来决定。但血蜡本身有色,花汁若是再有颜色,叠加起来反而会影响成品的色度,所以最好是用透明的花汁。” 透明的花汁…… 我和沈月卿、阿影三人不约而同地指向了院子外面的洛梅花。 白七若有所思道:“洛梅的白色花瓣倒是很适合,只是这花的造型过于奇特,花有两色,味有两香。花瓣的分离也颇为麻烦,稍有一片红色的混入,就会影响取汁的纯度和味道的纯正。而且花瓣随摘随用,新鲜的东西也不能放太久……” 这个时候不得不让我出场了――宁王殿下专用的採花小能手。 这么多天的花不是白摘的,路也不是白铺的。论耐心和速度,我绝对是值得信任的。 我简直就是採花届的一霸! 但是在领导面前还是不能太骄傲自负,否则会引起领导的反感,于是我稍微谦逊一点:“这件事,交由朱珠,定不会让沈爷和表哥失望。” 沈月卿点头:“这些天你表现的确实还不错,心细,能吃苦,也没有再出现迟到早退的现象。” 我再接再厉:“感谢沈总的知遇之恩,朱珠虽然微不足道,愿为王爷和沈总尽献绵薄之力。” “阿影。” 沈月卿突然叫了傻大个的名字。 傻大个问道:“爷有事?” “说话是门艺术,多学着点。”沈月卿认真地教育他,“良好的沟通不仅能让我对你印象变好,也能让你的夫人心花怒放,每月多给你一些零花钱。你和朱珠多学学吧。” “……是。” 阿影面色古怪地看了我一眼,他似乎对熘须拍马十分不屑。 但事实上是,不管你在哪里,学习、工作亦或是生活,与同学,与老师,与同事,与上司,甚至是与家人,嘴甜一点是好事。 没有人不喜欢被温柔的语言相待。 * 翌日,我先是摘够洛梅,伺候完宁王殿下沐浴,然后又一刻不停地接着採摘做口脂的白色花瓣。因为凌晨带露水的花瓣最为新鲜,其他时间的都无法与之相比。 洛梅的花茎上有刺,细细密密。我怕手指裂口上溢出的鲜血弄脏白色的花瓣,特意用布条缠了好几道。 第27页 又连续工作两个时辰后,太阳已经高高生起了。 我背着一大框白色洛梅花瓣,站在沈月卿的小院外等候。 阿影见了我,直接让开一条路:“沈爷吩咐过,你来了可以直接去后院。” 沈月卿的房门还关着,应该还在补觉。宁王名下有多处钱庄商铺,财政情况复杂,他每天都要算到很晚。 如果没有出现赤字,他第二天会晚些起床。 如果出现了赤字,那他根本就不睡了,非得扒光帐簿,把算盘打透,也要把出现赤字的原因给揪出来。 沈月卿的后院我倒是第一次来。 以前都是在他的前院,前院里只有一棵歪脖子树,一张石桌,还有两张石凳。 不知这后院,是何种风光? 很大程度上,我觉得应该和前院差不多。 但到了后院,我才发现是自己想错了。 这里竟然是一块菜地,两旁种着小青菜、白萝蔔、红辣椒,还拉了一个黄瓜架子,只可惜还没到夏天,所以架子上是空的。 最尽头是一棵枇杷树。 也没有到长枇杷的季节,但是枇杷树长的很健康,枝繁叶茂,充满生机。 枇杷树下躺着一个人,他的脸上盖着一本书。 旁边是一堆又一堆的木屑和木块,还有做木活的工具。 我看到在最高处放着一只长方体的木块。我捡起来一看,木块表面被打磨的很光滑,拧开来,竟然是可以转动的口红管。 对于现代来说很常见的口红管,对于古代人来说,工艺也不算简单,尤其是我仅仅告知了最简单的图纸。 果然,除了这一只是成功的,地上还散着一堆拧动效果不是很好的口红管。 树下的人在此时微微动了动,书本慢慢从他的脸上滑落,一同滑落的,还有从书本间滑落的几颗红色山楂。 他闭着眼,阳光从枇杷树叶间的缝隙里投射进来,落在他微微发青的眼圈上、白色的衣服上,溢出柔和的光彩。 我抬起头,从枇杷树间的缝隙里,望着瓦蓝瓦蓝的天空。 站在枇杷树下,很容易想到那一句: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作者有话要说: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饭,没有人会无条件帮你……所以啊,遇到免费的午饭,一定要小心。 * 期待有小仙女冒泡~ 第19章 论功 “沈总,这个是你做的吗?” 我举着那根木质的口红管问他。 沈月卿缓缓起身,倚靠在树下,从地上捡起一颗滚落的山楂,懒洋洋地看着我:“不是我还能有谁呢?” 他轻轻咬了一口山楂,又慢慢闭上了眼睛。 我捡起他掉落在地下的书,随手翻了几页。 这是他的手稿本,里面是他画的设计图――有关口红管的各种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 很简单的一个小物体,他改良画过很多次。 树下传来了均匀的唿吸声,沈月卿又睡着了,嘴里还衔着那半颗山楂。 我将本子叠好放在他的身侧,也从地上捡起了一颗山楂。 红红的、娇艷欲滴的山楂果,滋味却并不太好。 我咬了一口就吐掉了。酸酸涩涩,却很能提神醒脑。 不知道这是沈月卿一生中的第多少个不眠之夜。 管着偌大的王府,事无巨细都要过问,绝不放过任何会出错的节点。 所有人的一举一动,他都要掌握用意。 我又想起了沈月卿坐在歪脖子树下涂抹口脂的那一幕,当时只是觉得又雷人又好笑,现在想来却觉得有些心酸。 口红管的初代算是完工了,萃取洛梅花汁和用蜂蜡调和脂膏的任务就交给了白七和沈月卿。 三天后,白七从沈月卿的内室中走出,神色憔悴,眼神呆滞,唯独双唇饱满滋润,泛着淡淡的红色光泽。 相较于沈月卿凉薄的嘴唇,白七嫩嘟嘟的嘴唇更适合用来试验口脂的成色和润泽度。 “好看吗?” 沈月卿问我。 我点头附和:“好看。” “那这支就赏给你了。” 沈月卿丢给我一支口红。我拧开一看,膏体的头部已经有擦拭过的痕迹了。 这应该是白七拿的试用装,上面也不知道有没有沾到他的口水。 我想了想,还是把口红收了起来,毕竟是领导送给我的第一份实体礼物。 我收集到的血蜂蜡和白洛梅一共制成了四十五支口红。 每支口红管的管身都被沈月卿绘上了精巧的梅花。 唯独我的那支口红,上面什么也没有,只是一块磨的很平整光滑的小木头。 * “朱珠,你今天还要出府吗?” 我正在叠被子,叠好后发现被子上面生了大片的霉斑,干脆又将其摊平。 “……恩。” 我看着楠丁在数着这个月发放的月钱,既羡慕又难过。 羡慕是她有月钱可领。 我的月钱已经被扣到半年后了,所以现在一直都是在做白工,我在帐房眼巴巴地看了半天,最终被帐房的莫掌柜赶了出去。 难过的是沈月卿过河拆桥。 后来听白七说,东玄的女使者们对改良的口红甚是欢喜,南诏皇帝也龙颜大悦,赏赐了宁王府很多东西。沈月卿也得了不少奖赏,听说他的破院子里也开始种上其他种类的花草树木了。 可以理解,一有钱,人就忍不住开始买买买。 但我竟什么也没有分到。 忙了一场,操碎了心,竟什么也没有分到。 甚至除了阿影,白七和沈月卿三人,都没有人知道口红管的设计其实出自于我这个现代人。 我像以前一样,做着平凡无奇又十分辛苦的採花工作,吃着寡淡无味的菜粥,每天睡到日上三竿。 唯一不同的是,我再也没去过沈月卿的小院子。 白七倒是待我不错,经常来王府送我一些我根本不会吃的补品。有一次我问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以为他会害羞地对我表达一下少男的爱慕之心,他却一本正经道:“因为你同我一样,是西凉的子民,我不可能不管你。” 语气里,眼神里,认认真真都是责任心。 我听后沉默了半晌,对他说道:“我不是你们西凉的子民,你以后不用再来了。” 我从来不是西凉的子民。 我从异世而来,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我曾很努力很努力地想融入它,但它不喜欢我。 它一点也不喜欢我。 穿越过来,被人追杀,被人浸猪笼的时候,我没有想过放弃。 被逼迫乞讨,被乞丐欺负,我也没有想过放弃。 找不到工作,大字又不识一个,饥寒交迫中,我挣扎着,自娱自乐着,没有想过放弃。 通宵採花瓣,被蜂群围攻,我依然没有想过放弃。 …… 但我所做的一切,合乎领导的心思,却抵不过功高盖主四个字。 第28页 我经常去摘下血蜂巢的那片林子里,默默地站着。 那棵空心古树现在连渣都不剩了,而血蜂的尸体也一个也看不到了。 平步青云、泼天富贵,终究是活在梦里的东西。 我有时也会问自己,后悔吗? 我究竟会不会后悔呢? “我出去了。” 我同楠丁说完,把发霉的被子拆开,将被套泡进木桶里,倒了水,洒了些草木灰在上面,晃晃悠悠出了府,连去护院那里告假都懒得去了。 我仍是去那片树林,在那里偶尔也会遇到来练剑的碧池。 他剑术很高,挥起来像是跳舞,虽然我看不懂,但他时常会削下一些枝头长的很高的野果给我吃――或许并非是给我吃,只是他削下了之后自己没捡,我就在一旁,边捡边吃。 宁王府里的饮食不足以满足人体对维生素的需求,也吃不太饱,在外面吃些野果实也挺好。 我吃水果和别人不太一样,我不喜欢大口大口啃得满脸汁水,我喜欢咬上一口,含在嘴里用两颗门牙慢慢地抿,大姐头曾说过我这是标准的老太太吃相。 以往总对我冷嘲热讽的碧池这些天却从未和我讲过一句话,他总是站在我面前,眼神灼灼地看着我吃。 我一开始也会客气的挑两个大果示意他吃,他摇头不接,但又不说话,我只好埋头继续吃,但被人的眼睛盯着,总归是很异怪。 有一次我抬起头来,竟看到他两眼通红满脸泪水……我突然有些味同嚼蜡,不知所措。 是不是我的老太太吃相让他想起了什么他已经去世的奶奶外婆等亲人,所以触景生情,让他这么悲伤? 我张嘴想问,他已经跑远了。 但过不了多久,他又会出现在我的附近,偷偷的、目光灼灼地盯着我。 久而久之,我习惯了。 …… 这天我没有看到碧池,但我看到了他的师哥兼领导罗寒。 清澈的小河旁,罗寒全身光着,只有腰部围了一块短布。 他的身材很好,蜜色的皮肤,腹肌和人鱼线都有,体型比例几近完美。 我无暇顾及美景,低下头赶紧行礼:“民女见过太子殿下。” 罗寒有些诧异:“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回太子殿下,民女正在此处思考人生。” “哦。” 罗寒没再说什么,一个勐子扎下水,在水里开始狗刨。 我刚准备走开,忽然从岸边飘来一个影子。 真的是飘,悄无声息,如同蜻蜓点水。 他的长相与罗寒有五分相像,但较之罗寒要稍显稚嫩些。 他在双唇间竖起一根手指,示意我不要出声。 往日见他总是在他凌晨沐浴时的淡淡月色中,所以没有看清楚他的长相。 今日所见,倒不似平日里的不近人情。他的眼角有一颗小小的红痣,柔和了眉宇间淡淡的冷漠。 罗寒身份再高贵再不能惹,我也不能拆了我家老闆的台,所以在他放火烧了罗寒放在岸边的衣服时,我也只能装作没看见。 ……这荒郊野外的,罗寒没件衣服过会儿怎么回去呢? “罗厉,你这个混帐!” 正抓鱼抓的在兴头上的罗寒拎着两条肥嘟嘟的大头鲢子从河底潜上来,就看到宁王一脚踢飞了他那堆已经烧成灰的衣服。 空中扬起一阵灰烬,零零散散飘在河里,像乌云被撕碎了散落一般。 对于宁王的名字,我觉得很意外的……萌。 “萝莉”宁王烧掉了罗寒的衣服,开心地蹦哒走了,只留在罗寒站在河里,阴沉着一张本来就不和善的脸。 在罗寒将视线移到我身上时,我打了个寒颤。 我有点怕他会扑过来扒了我的衣服穿。 罗寒问我:“你手巧吗?” “回殿下的话,民女手拙。” “呃,拙就拙吧,我不能这样回太子府,你快点用树叶帮我拼一件衣服。” “……是。” 他说的倒是很轻巧,可我哪里会用树叶拼一件衣服? 只能胡乱摘了些比较宽大的叶子,捻了植物的根茎,将它们串联在一起,为罗寒做了一条短裙。 至于上身衣服,我很自然地将两片树叶用根茎连在一起,给他绑在了胸前。 穿好之后,我才惊觉那真像是一个……胸罩。 第20章 受罚 罗寒显然对这身衣服很不满意,但他自己又不肯动手,只好将就地穿着。 我头皮发麻,百般不情愿地跟他一块回了城。 不知道这位太子殿下到了城里会不会被人指指点点,从此名声扫地无法抬头做人。 很明显的,是我想多了。 罗厉那么狡猾,罗寒也丝毫不逊色于他。 他在到平阳城前,居然伪装成了罗厉的模样。 罗寒是使用易容术的高手,当初就是易容成楚溪的模样,轻而易举将莫家少爷杀死。加上罗厉与罗寒本就长的有五分相似,易容起来更是毫不费力。 只是我不太明白他易容的原理,似乎并没有藉助化妆工具或是戴上人。皮面具,但看上去就和真的一样。我又不能去摸他的脸。 到了城里,守城的侍卫果然把奇装异服的罗寒拦了下来。在看到他的脸时,小侍卫先是一惊,然后迅速下跪:“属下无意冒犯宁王殿下,请殿下恕罪。” 罗寒估计是在故意抹黑罗厉,竟在原地转了一个圈又踮起脚尖,对着侍卫的耳朵吹了一口热气:“本王这样穿,美么?” 小侍卫被雷的外焦里嫩,声音都颤抖了:“殿……下,很……美――” “那是~南诏国内,本王,本罗厉最美!” 罗寒抖动身躯,树叶胸罩上掉下来两片树叶。 他毫不在意,大步向前走去,逢人便像疯了似的询问他美不美。 我跟在他身后不远处,看着这一切既觉得羞耻,又忍不住慨嘆。 兄弟俩明明一个高贵冷艷,一个高傲冷漠,却会为了抹黑对方而崩了彼此的人设。 最后罗寒在太子府的后墙处停下,点昏了几个侍卫,扒了其中一个的衣服披上,拎着我的衣领一起翻进了府里。 这还是我第一次进入太子府内部。 虽然很好奇这开闢地像菜园加果园加养殖场的太子府,但眼下却并不是我应该好奇的时候,我不知道罗寒要对我做些什么。 罗寒拎着我进了一间屋子,这应该是他自己的房间,因为我一眼就看到了他的佩剑。 虽然装修并不十分华贵,但堆满了糕饼和水果,多半是他的没错了。 罗寒找出一身衣服,背着我换上,待换好衣服后,他才转过身,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身份的悬殊,面对上。位者,我总是用一副仰视的态度。 但你若是真想让一个现代人去仰视古代人,我告诉你,那是不可能的。 罗寒忽然伸出手拧住了我的下巴,微微上挑,目光深深地凝视着我。 第29页 他慢慢俯身,脸颊在距我两公分的地方停住。 “……你瘦了。” 他轻声说道。 呃。 我的确是瘦了。 原本有些圆润的下巴都变尖了。 但是你想,每天熬夜做苦力,还吃不饱,是个人都会瘦吧。 别人说我瘦了,那是关心。轮到罗寒说这句话,我只觉得惊悚。 他不会是真看上我了? ……天了噜。 我该怎么拒绝他? 要是拒绝不了,我该怎么对付他的悍妻张素云? “你瘦了之后,更像我的奶妈了。” ……一口老血卡在了嗓子里,好想打他。 正在这时,有人推门而入。 我和罗寒一同往门外看去。 门外站着的是……张素云和白七。 张素云手里端着一个小碗,华贵的衣服烧的有些褴褛,像是经歷了某种可怕的火灾。 看到我和罗寒以一个极其暧昧的姿势靠在一起,脸上原本淡淡的笑容瞬间变得冷漠,眼神也冷的可怕。 她一句话不说,干脆摔了碗就走人。 白白嫩嫩的汤水洒了一地。 白七平静地解释道:“太子妃为殿下做了平桥豆腐羹。” 罗寒面无表情:“你不用教她,她不适合做菜。我答应你不给她难堪,但她做的那些菜,我实在连咽都咽不下去。” “殿下,太子妃也是好意。” “我不接受她的好意。”罗寒顿了顿,又道,“如果她再愚蠢地问你抓住一个男人的胃是不是就能抓住那个男人的心,你就告诉她,她手太短了什么都抓不到的。 别再给她任何幻想了,我和她以及别的女人,都是不可能的。” 罗寒又指了指我:“她,你送回罗厉那边吧。” 白七点头,上前扶起了我。我仍沉浸在罗寒的话里没回过神。 他和任何女人都不可能……莫非喜欢男人? 太子府曲曲折折,绕路也不少,在路过一大片大白菜土地时,我听到了压抑着的抽泣声,还有“哐哐”的声音。 见我停下脚步,白七问我:“你要不要去看看碧池?” “碧池?他怎么了吗?” 碧池之前一连串反常的举动,确实很耐人寻味。 白七又嘆了气,伸手推开了碧池小院的门。 院中没有任何树木和石凳,比沈月卿原先的院子还要简洁。有两个侍女正倚在门口打哈欠,看到白七来了赶紧打起精神行礼。 白七朝她们点点头,又推开了内屋的门。 红鸾纱帐中,碧池抱着膝盖,双眼红肿,满脸泪水,一下一下地踢着床板。 “……” 这是受了什么情伤吗? 我用眼神询问白七。 白七点了点头:“如你所见,他牙疼的厉害。” 我:“……” “宫中的御医,手指都快被他咬烂了。熬了药喝了很多碗,才稍微好了点。” 白七拍了拍碧池的后背,碧池伏在他肩头,眼泪汪汪地看着我。 ……一个小恶魔般的混世魔王,竟被牙疼折磨成了这副德性。 难怪老人们常言:牙疼不是病,疼起来要人命。 在古代,刷牙都是用茶水漱口,没有现代那么考究。真要说起来牙刷的制作工艺也不是特别难,只要有木头和毛就行了。 碧池没有速效止疼药,只能喝着见效很慢的中草药,边疼边等药效发挥,慢慢好起来。 回到宁王府,已经是傍晚时分。 我去厨房喝了点菜粥,准备回去休息片刻后洗洗被子然后睡一会儿。 沈月卿却在朝林苑等我。 毕竟是大总管亲临,平日里他几乎从未来过,大小丫头跪了一地,大气不敢出一声。 我见状也默默地跪了下去。 他看到我,脸色阴沉的更加可怕,抬手就想拿茶杯丢我,幸好阿影及时出声制止:“爷,那茶杯一两银子!” 沈月卿稳住情绪,放下茶杯,冷冷地看着我:“你去哪里了?” 我恭敬地面无表情:“回沈总管的话,朱珠在府中无事可做,外出转转,思考一下人生。” “外出?那你和护院告假了吗?” “……没有。” “你不识字,但护院有没有告诉过你王府的规矩?” “……告诉了。” “那你为什么不听!”沈月卿转向跪着的丁护院,“丁护院,你院里的人不懂规矩,你该不该罚?” 丁护院年过花甲,是朝林苑的护院,名义上是护院,实际上是为王府服务了一辈子,在王府养老。 她总是慈眉善目,待我们都很好,大家平日里都叫她一声丁奶奶。 “老奴管教无方,知错。” 丁护院重重地磕了个头,抬起脸时,眉心处缓缓流下几滴鲜血。 “来人,带丁护院去浣纱房,以后她就在那里做事,不再是朝林苑的护院了。”说罢他又问丁老太太,“对于这个惩罚,你可能接受?” “老奴接受。” “不行!为什么她要接受!我一人做事一人当,我去浣纱房好了!”我情绪激动起来,扑到沈月卿的脚边,“沈总管,我是自己偷熘出去的,没有跟丁护院说,她也没看到,你扣我一年的月钱吧,两年也行,你别带她走――” “带走。” 沈月卿一挥手,两个家丁立刻带着丁护院走了。 望着她蹒跚不稳的背影,我心里难受极了,想要扑过去却被沈月卿拦住了。 “丁护院罚完了,现在该轮到你了。阿影,去拿板凳和板子来。” 阿影沖我抱拳,抱歉道:“朱珠小妹,得罪了。你的月钱都被扣光了,没法再扣,只能体罚。” 我笑得凄凉:“没关系,你用力打吧,打死了我早点投胎。” 沈月卿淡淡地纠正道:“行刑的人是我。” 我点了点头:“也好,那样我投胎能快点。” 阿影很快搬来的板凳,将我押了上去。 在众人面前被打板子,确实是件很丢人的事,但是现在的我,还有什么自尊可言呢? “啪――” 第一板子下去,屁股上的肉几乎开花。 沈月卿虽然瘦弱,力气却并不小,何况这一下应该是卯足了全力。 我咬着手指不让自己哭出声来,眼泪却慢慢决了堤。 “这一下,提醒你以后无论何时何地,不要忘了规矩。” “啪――” 又是一下,我手指一滑,从嘴里滑出,哭出了声。 “这一下,提醒你以后无论何种原因,不要给别人带来麻烦。丁护院的事,你长个记性。” …… 第30页 沈月卿一共打了我十板子,我疼得冷汗直冒,最后是被楠丁拖回屋子的。 屁股被打到开花,也没有支消炎药涂抹,只能死扛着。半夜的时候,我终于发起了高烧。 楠丁拦住去背花篮子的我:“你都烧成这样了,还能去採花?” “有什么办法呢?”我摇摇头,“再罢工,我还是会被打。” “我替你去吧。” “不用了,被沈月卿知道,那样会连累你的。”我背起花篮,举步艰难地向门外走去。 外面的雨淅淅沥沥,但也丝毫影响不了宁王殿下沐浴。 谁叫我们,只是上。位者脚下的石梯,连工具都算不上? 作者有话要说: 沈总:在我这里,殿下最大,规矩第二。 朱珠:qaq 第21章 认字 我的屁股疼得厉害,连带着大腿根部也疼得厉害。 採摘洛梅虽然用不到屁股,但蹲下又起身的动作,却是不断地在拉扯伤口。 我的头也疼得厉害,冰冷的雨水淋在身上,湿答答很粘腻。 下雨了不能点灯,雨天夜里的月光也很黯淡,幸好洛梅是红白两色,对比鲜明,我还能分辨清楚,若是红紫两色,我都没地方哭去。 摘好花瓣后铺好撒好,我站起身来几乎有些重心不稳,差点就掉进了宁王的浴池里――如果真掉下去弄脏了洗澡水,沈月卿绝对会当场宰了我。 我疲惫地跪在红色洛梅铺成的小路边,全身已经被淋的湿透。 宁王按时出现,长发飘飘,神采飞扬,身后跟着撑伞的沈月卿。 我垂下头,一方面是表示恭敬,一方面是想偷懒睡觉。 我太累了。 真希望倒头就睡,醒来时我还在a大的校园里,手里端着奶茶,向宿舍楼走去。 不需要奔波劳碌,也免去皮肉之苦,还有依有靠。 从未停下脚步的宁王第一次停在了我的面前,问道:“大雨倾盆,你为什么不撑伞?” 我摇摇头:“没有人给我伞。” 这倒是事实。但事实上有伞我也不会打,这得多降低工作效率,撑着伞摘花瓣,我还铺的完撒的完吗? 宁王朝沈月卿抬了抬下巴:“月卿,这是你失职了,跟她一块跪着吧。” “是。” 沈月卿将伞递给旁边的侍女,示意她替宁王撑伞,然后跪在了我的旁边。 宁王在雨天的沐浴特别漫长,但于我来说,跪着还是挺舒服的。 等他沐浴结束离开后,沈月卿对我说:“你去府医那里领两支药膏,帐就记在我的名下。” ……记在他的名下说不定还的更多,妥妥的高利。贷。 我摇了摇头:“多谢沈总管的好意,朱珠皮糙肉厚,就不需要涂抹药膏了……而且我也没钱可以还您。” 沈月卿淡淡道:“不是好意,这是命令。” 得,又是命令。 领导的命令,小员工不能不听。 我现在不想在这里混都难,欠了一屁股的债了还在拉债,利滚利之后更不堪设想,估计要打一辈子的白工。 我拖着几乎算是苟延残喘的身躯,往府医的住处摸去。 走了几步,我回头看了看沈月卿。 他站在倾盆大雨中,虽然全身湿透,但站姿挺拔,眼神明澈。 他可真好啊。 在这种环境里,还能站出这种风采和姿容。 我沖他笑了一下,然后直直地倒了下去。 后脑勺着地的瞬间,无数雨水落进了我的眼睛里。 然后,我什么也看不到了。 * 我生病了。 脑袋昏沉,额头滚烫,全身冰凉,屁股也疼得厉害,傍晚喝下去的菜粥吐出来不少。 楠丁寸步不离地守在我的床前,想给我盖被子被我制止了:“我的被子发霉了,别盖我身上,脏死了。” “我的被子也发霉了……”楠丁犹豫了一下,说道,“要不我去隔壁借条被子吧。” “没有人会借的。” 我把丁护院害走了,朝林苑的各位对我都是恨之入骨,想都别想借被子了,不来给我投毒就算不错了,“算了吧,沈总管不想我有好日子过,我怕是混不了多久了。好想快点过到半年后,我就可以离开这里了。” 楠丁的表情突然变得有些尴尬,顺着她的视线,我费力地张望过去,门口站着的人正是沈月卿。 他身上还是湿答答的,应该还没换衣服。他看也没我一眼,递给楠丁一支药膏:“每天两次,替她擦上。” 楠丁问道:“她要是反抗呢?” 沈月卿说:“那就用绳子绑起来擦。” 楠丁点头:“好主意。” “等会阿影会送来退烧的汤药,让她喝下去,若是她不从,你们二人合力撬开她的嘴直接灌。” “嗯嗯,好哒。” ……有了沈月卿的吩咐,楠丁干活格外的卖力。 扒了我的亵裤就拼命挤药膏,笨手笨脚地还挤到了我的菊花上,冰的我虎躯一震,大骂道:“让我自己涂啊,大笨蛋。” “嘿,沈总管的吩咐,你我不能不从哟。” 十分愉悦的语气。 等到阿影送来退烧的汤药时,楠丁表现的更加卖力,托着我的下巴就瞎灌,灌了不少进到我的鼻孔里,幸好阿影及时制止了她,不然我肯定会被呛死。 整个一猪队友! 喝完热乎乎的汤药又涂了药膏,我感觉好多了。 不一会儿,有陌生的姑娘送来两床新被子,一床给了我,一床给了楠丁,并恭敬地说道:“我是绣楼的绣娘祈真,沈爷让我来给两位姑娘送两床新被,不知二位姑娘可还喜欢我挑选的样式?” 我的被子上绣着一群大白兔和一根胡萝蔔,楠丁的被子上绣着几只小花猪和一根白萝蔔……都很不符合我们的审美。 但有新被子睡总比睡发霉的被子好,楠丁立马说很喜欢。 我也点了点头。 祈真微微一笑:“两位姑娘喜欢就好,祈真告辞了。” “祈姐姐慢走。” 送走祈真姑娘,楠丁用大白兔被子将我裹好,眉开眼笑道:“捂出一身汗就好了,你好好休息,我去浇花了。” “嗯。” 新被子让我觉得十分暖和,沉沉睡去,一觉醒来,窗外已经放晴,是个难得的好天气。 可稍一动弹,屁股上就传来剧烈的疼痛,我又趴回被窝里。 白七在得知我受罚后来了一趟宁王府,给我塞了一堆乱七八糟的药膏补品,那些我是没眼看的,但难能可贵的是,他给了我一锭金子。 金子! 是一锭闪闪发光的金子! 白七还跟我说了什么我不记得了,我眼里只容得下那锭金子了。 迫不及待地送走他之后,我学着电视剧里的守财奴那样用牙齿咬了一下,咬不动,才相信是真的金子。 第31页 我立刻带着金子爬去了沈月卿那里。 还了他的月钱,我立马捲铺盖走人――不,铺盖都不用卷,我直接就可以走。 天高任鸟飞,不行就要饭。 到了沈月卿的小院外,我求了通报,得到应允后,立刻走了进去。 步伐迈的稍微大一些会牵扯到伤口,但我已经不管不顾了。 一进到沈月卿的小院,我却愣住了。 原本光秃秃的院子里栽满了各种花花绿绿的植物,歪脖子树下吊了一只鞦韆,原来的石桌旁又多了一张石桌和一张石凳。 沈月卿坐在原来那张石桌上算帐,看我来了,指了指旁边的那张桌子:“坐。” “多谢沈总管。” 我坐下之后才发现石凳上垫了一张软垫,屁股没想像中咯的疼。 石桌上有一本书,还有笔墨纸砚。 “这是?”我看着那本书问道。 “东玄国的使者对你设计的口脂很满意,我履行原先的承诺,教你读书认字。” ……对于他这番话,我是很鄙视的。 先前我为了跟他学认字,百般讨好他,鞍前马后的跑,但他傲的像只孔雀,下巴和屁股都昂的死高。 现在我终于放弃了,他反而开始起劲了。 我从口袋里掏出那锭金子,搁在石桌上。 “沈总管,这是我用来赔偿王府的钱,我想提前离开。”我本来还想大手一挥,把金子都给他,装一回逼,但想到我离开宁王府也还是需要花钱找工作,改口说道,“扣掉我半年的月钱和药膏汤药新被钱,应该还有的剩,麻烦您找零给我。” 一番话说下来,意思已经很明确了。 ――那就是劳资不想在这里干了! 沈月卿搁下笔,将帐本推到一边,反问道:“你是在怪我打了你?” 我没吭声,算是默认。 他又问道:“我打你,是不是你不守规矩?我打错了吗?” 沈月卿一共罚过我三次。 第一次是我只顾睡觉,直接罢工了,扣了四个月的月钱; 第二次是我不走正门,没有通报,翻墙进了他的院子,又扣了两个月的月钱; 第三次就是我没告假没通报,直接出了王府,因为月钱已经扣光了,所以挨了十大板。 我确实是不守规矩,这点无法反驳。 “可是丁护院她……你罚的太重了,她只是没有看到我而已。” 难道要人家一上了岁数的老太太,每天蹲在门口不吃不喝不上厕所地数人头吗? “她的事情,还轮不到你来过问,我只告诉你,我那样罚她还是看在她服务王府多年的份上,刻意罚轻了。”沈月卿轻描淡写一句话带过,“另外,在王府做事,一旦来了,至少做半年,无论你交多少钱,这半年,你都必须做下来。半年后,你想去哪里,我定不阻拦你。” ……这算是什么霸王条款。 我气的腾的一下站了起来,沈月卿又指了指我面前的书:“我用了半个月的时间给你编写了一本常用字籍翻查录,你现在跟我说你不想学了,我并不承认。” “我第一天就提醒过你,做我的学生,从来都不轻松。” 我翻开那本书,第一页写了两个字。 字的上方,还画了两个类似测量仪器的东西。 “左边是规,右边是矩。古人曾经说过,规所以正圆,矩所以正方。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我想你也听说过。”沈月卿直接进入教学模式,“今后不论在哪里,你都要遵守那里的规矩,免得自己吃苦。规矩二字,望你铭记于心。” “感谢沈总教诲,朱珠定当铭记于心……” “你在纸上将这两个字抄写十遍,对速度我没要求,但你要认真写。” “是。” 沈月卿替我调好墨汁,站在我的身侧看我写字。 我握笔的姿势不太熟练,捏着笔抖了很久,颤颤巍巍在纸上照着画下两个鬼画符。 沈月卿看我写完一遍,出声提醒道:“握笔姿势不正确,写的笔画也不对。看我写一遍。” 他提笔示范,在我写的字旁边写下工整的两个字。 对比很明显,但我无暇慨嘆,默默记住了笔画顺序。 “握笔的时候,中指要贴在这里,身体坐直,眼睛不要东张西望。” 他掰直了我的嵴背,让我坐直。 我本来是撅着屁股坐的,被这么一掰正,屁股完全贴合软垫,疼得我倒吸了一口凉气。 坐姿正确了,握笔姿势正确了,笔画也正确了,我重写的“规矩”两字的确比之前写的好看多了。 “有进步,继续写。” “……嗯。” 我埋头写字,等写完十遍的时候我回头看沈月卿。 他正拿着那锭金子放在嘴边咬着。 我用狐疑的目光盯着他。 沈月卿轻咳一声,正色道:“你的心意我就却之不恭了,当成你的学费吧。” 我:“……” 你咋不上天呢?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要有文化了。 第22章 风波 南诏的文字笔画繁多,结构复杂,一个字至少三四十画,有的甚至有五六十画,写起来着实不易。 幸好字帖上每个字的上方都配上了浅显易懂的插图,对照着插图基本可以知晓文字的读音和意思。 沈月卿画的插图每一幅都很精美,写的字也是工整漂亮。 他坐在另一张石桌上处理王府的公事,我就在这张石桌上练习写字。 遇到不确定的字我会询问他,他停下手里的工作给我念一遍。 也仅仅就念一遍。 如果听一遍后忘了怎么办呢? 若再三的请教,他多半会说我不够专心认真。 我思索了一个方法。在他读的时候飞快地写下了简体汉字版的同义字,来不及写同义字干脆先标註了汉语拼音,等得空了再仔细琢磨。 这种认字的方法我不是没用过,念小学时,英语老师先教认英文字母,还没教音标,我死活记不住字母的读音,只好在每个字母旁边标註汉字或汉语拼音,比如“w”可记作“打不熘”或“da bu liu”。 我沾沾自喜,一度将这种方法教给周围同学,为此还成了当时班级里的风云人物。 我练了一下午的字,连厕所都没上一个。 沈月卿也核算了一个下午的帐本。 他还给我布置了学习任务:一本字集里面有三百个常用字,一天认二十个字,分半个月学完。 他每天会抽查我前一天的学习情况,学习三天可以休息一天。 第一本书学完再学第二本。 我完成了今日的练字任务,认认真真地收好书,同他告别。 出了院门,左转右转一瘸一拐翘着屁股准备回朝林苑。 第32页 来的时候我憋着一肚子火,还带着一锭金子。走的时候我好像没那么气了,但那锭金子也被他拐跑了。 沈月卿……是个性格很复杂的领导吶。 回朝林苑的路并不远,但也不那么近,在路过曲廊前面的潋滟池时,我被人叫住了。 王府里有一处地儿叫曲廊,是府里的高级会所,里面的人都是王府来贵客时负责表演歌舞的琴女,平日里不用做活,当小姐养着的。 曲廊里的姑娘我见过一次,她们容姿无双,冰雪美丽。随处往哪里一站,便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叫住我的是曲廊里一个名叫姚丽的琴姬,她身上穿着繁复精緻的粉色衣衫,头戴一支紫金色的步摇,眉心绘着粉色的花瓣印记,十根手指的指甲用凤仙花染成了粉色。 她一开口,便是傲慢与偏见的古代版:“那边的,去把我的耳环捞上来。” 她的左耳上挂着一只通体碧绿的耳环,另外一边的耳朵上什么也没有,应该是掉进了潋滟池里。 潋滟池是王府内种植荷花的人工池子,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 一只碧玉耳环掉进去,凭一己之力来捕捞,是几乎不可能捞上来的。我虽然水性还不错,但刚刚退烧,屁股上又有伤,断然不可能为一个素不相识的妖怪卖命。 我径直走开了。 姚丽见我不理她,气唿唿地追上我,推了我一把,我差点撞到旁边的树上。 “你竟然不理睬本姑娘,一个粗使丫头,不把本姑娘放在眼里,当心本姑娘告到宁王殿下那里去,把你的脑袋摘了!” ……这狐假虎威的,有点严重了。 虽说琴女贵养,粗使丫头贱养,但奴毕竟是奴,再怎么被主人宠爱,毕竟还是奴。 摆出自己是主人的身份排场来,总有一天会死的很惨的。 “碧儿,柔儿,替我好好教训这丫头,今天我非把她扔进潋滟池不可!” 碧儿和柔儿是她的两个侍女,膀大腰圆,满脸横肉,身材比楠丁还要粗壮结实,她们不费吹灰之力就捕捉到了我。 在挣扎的过程中,我怀里带着的准备带回去复习背字的书也掉在了地上。 柔儿拾起了那本书递给姚丽,姚丽翻了一页后脸色微变。 “好你个大胆的丫头,竟然还偷书!这书的纸张用料考究,你是从哪里偷的!” 沈月卿虽然抠门,但在学习上还是供我用了好墨好笔,那本他亲手所做的字籍,选取的也是手感较好,光滑细腻的纸张。 姚丽挺识货,但她不知道我和沈月卿学习认字的事情,只觉得一个粗使丫头不可能偷书来看,必定是偷书去卖。 “一年前有个丫头弄坏了殿下的书,被砍断了手脚,你说,”姚丽阴沉沉地笑了一下,喃喃道,“要不要重演一遍呢?” 她的话音刚落,那本书就被扔了出去,在空中划出了一道弧线,直直地落进了潋滟池里。 我张嘴咬住碧儿的耳朵,又一脚踹向了柔儿的小腹。 我在体格上比不过她们,但愤怒的我,打起架来是不怕死的,几乎将碧儿的耳朵给咬了下来。 碧儿吃痛哭嚎着放开了我,我趁机跑到潋滟池旁,纵身跳了下去。 ――若是让沈月卿知道他的书泡了水,估计要抽死我。 我才刚开始读书认字,绝不能失败在这种地方,这些琴姬手里。 但初夏的潋滟池里长满了荷叶,几乎将水面都铺上一层,毫无缝隙,我根本就看不到书究竟掉在了哪处。 我已经不理会池边那三只的叫骂声了,但潋滟池的水深超出了我的想像。 平日里我水性不错,但屁股上的伤口浸了冷水之后迅速开裂,疼得我直吸气,就在我想要放弃的时候,右边的小腿被水里的水草缠住了。 挣扎几下,越缠越紧。 最后小腿肚子都抽筋了。 “help!” 我一张嘴,蹦出一个英文词。 赶紧改口喊道:“救命!救命啊!” 岸上那三个当然见死不救,姚丽甚至嘲讽我:“偷书小贼,死有余辜!” 就在我挣扎不了,慢慢下沉的时候,有人抓住了我后背的衣裳。 我被拉出水面,勐烈地咳嗽一番,费力地睁开眼睛看他。 他立在一片荷叶上,鞋尖上腾起一串晶莹的水珠。看样子他的牙疼已经好很多了,正笑眯眯地看着我。 “碧总,我的书掉在里面了。你快救我的书!它很重要!” 碧池诧异地挑挑眉,然后松开了手,我“噗通”一声掉进了水里。 啊喂! 叫你救书,你也要先把我放到岸上去啊! 不过被碧池这么一折腾,缠在我右小腿上的水草被拽开了。 我奋力向岸边游去。 岸上这回很热闹了。 宁王殿下和沈月卿都在,还有身份更为尊贵的太子罗寒。 那三只妖怪正跪在地上。 我爬上岸,抖了抖身上的水,也跪在了地上。 “丽丽,你说,这是怎么回事?” 宁王这一声“丽丽”叫的很亲热,看的出来非常宠爱她,也难怪姚丽性格恶劣平时敢如此飞扬跋扈,都是惯的。 “回殿下的话,这位姑娘不小心撞到了我,还把殿下您送我的一只耳环撞到了水里。我与她理论几句,她就咬了我的侍女――”姚丽红了眼圈,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拉过了另外两只大妖怪,给宁王看她们的伤势。 宁王伸手抚了抚姚丽的脸颊,轻声道:“你接着说,本王会为你做主,还你们一个公道。” 姚丽喜极而泣,沈月卿的面色微微有些凝重。 罗寒倒是丝毫不把这些女人之间的宅斗放在眼里,手里捧着一个莲蓬,撕开来剥着莲子吃,自娱自乐。 姚丽继续顺嘴胡说道:“她还偷了书,想拿出府去卖钱,我制止了她,她却把书扔进了潋滟池里。” “她偷书?”沈月卿反问道,“姚姑娘可看清楚了?” “不论她看没看的清楚,书我给你们拿上来了。” 碧池扬了扬手,已经被池水泡湿的书扬起的水珠四溅,全溅到了姚丽的脸上。 不知他是无意还是有意。 姚丽敢怒不敢言,只能继续抱紧宁王的大腿。 宁王问我:“现在轮到你说了,把事情的经过给本王讲一遍。” 我点头:“回殿下的话,我路过这里,姚姑娘让我下水给她捞耳环,我不肯,她就把我的书扔到了水里。” “胡说八道,大字不识的粗使丫头怎么可能有书?!” 姚丽的侍女碧儿刚一开口反驳,就被宁王踹翻在地。 “本王没有嘴么?需要你来替本王质疑?” 宁王的这一脚力度不小,碧儿在地上哼唧哼唧半天没能翻过身。 “殿下,碧儿说的没有错,粗使丫头大字不识,怎么会有书呢?” 在这里,粗使丫头的确不识字,也不该识字。 第33页 沈月卿听姚丽说完,解释道:“朱珠现在跟沈某学习认字,这书是我送给她的。” 沈月卿的话一说完,所有人的视线都移到了他的身上。 连正在剥莲子的罗寒都“啧”了一声。 ……貌似是跟着沈月卿学习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诶。 “这丫头平凡无奇,看不出一点特色,也入的了你的眼。”宁王淡淡道,“能有南诏第一才子当老师,她何德何能?” “朱珠头脑灵活,也愿意吃苦。” “头脑灵活,愿意吃苦的人遍地都是。”宁王提醒他道,“你可别忘了,当初父王要将你指给熹儿当她的老师,你可是拼死拒绝了的,若是让熹儿知道此事,可有的闹。” 沈月卿不卑不亢:“公主千金之躯,月卿才疏学浅,恐难当此大任。” “才疏学浅?你可是南诏最年轻的状元郞呀。”宁王继续笑道,“你若是才疏学浅,本王岂不是目不识丁,草包一个?” “殿下――” “行了,本王最忌讳家宅后院不宁,这事就到这里了,难得兄长和碧少侠来这里赏花,莫要打扰了他们的雅兴。”宁王挥挥手,“你们几个和好吧。” “谢殿下。” 虽然心中不爽,但姚丽有宁王宠爱,我也不好为求公道大吵大闹。毕竟在这里他说了算,他真要胡搅蛮缠,沈月卿也保不了我。 我心中更讶异的却是沈月卿的身份,那南诏第一才子的名声听起来就牛逼哄哄的,他还是南诏最年轻的状元郞,可是那他为什么不做官而窝在这里当一个总管呢? 还有,熹儿公主又是谁?沈月卿为什么拒绝她呢? 这些问题我暂时不知道答案,沈月卿向宁王说明了情况,然后送我回朝林苑。 一路沉默。 快到浣纱溪的时候,我看到了丁护院,她拖着一个大木桶,步履蹒跚地往溪边走去。 木桶里都是府里男丁的脏衣服。 我心中有些不忍,毕竟是我害她沦落至此。 丁护院也看到了我们,放下木桶向沈月卿行礼:“老奴见过沈爷。” 沈月卿停下脚步,声音极为冷淡:“丁护院,我以为你会安分守己一点。” “沈爷这话是什么意思?老奴不明白。” “朱珠的事,我只是让你借坡下驴,保留一个名声。有人举报你剋扣的部分帐款,伪造假帐本沖帐。” 丁护院定定道:“沈爷勿信小人之言,老奴为王府奉献一生,任劳任怨,绝不会为一己之私危害王府和王爷的利益。” “是不是小人之言,我正在查,真相总有水落石出之日,若丁护院实乃无辜,月卿必会还你一个清白。另外,还请丁护院转告你的侄女姚姑娘,叫她最好和我的学生朱珠井水河水互不相犯,若是她再陷害朱珠,月卿即使拼上一切身家性命,也不会让她得意。” 沈月卿顿了顿,加重了语气,“王爷宠爱她,但王爷需要我。她胆子够大,可以试试,二选一,王爷到底站哪边?” 作者有话要说: 沈月卿是个很有故事的人。 第23章 升级 “最后一句,写,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沈月卿坐在鞦韆上,目光飘向远处,缓缓合上了书本。 我在纸上写下最后一句听写的内容,搁下了笔。 今天是我学业考核的日子。 沈月卿的听写并不是如我所想的那样简单,不是光听写书本上的字,而是只要出现过的字,他都会进行自由组合,有的甚至是成语和歇后语。 他收走了我的答题纸,并将书还给了我。 这本书上的字我已经全部都学完了。 而距离上次的姚丽妖怪事件,已经过去有一个月了。 我翻开书,里面的纸张因为被水浸泡过又晒过太阳,所以微微泛黄又发皱。当时幸好碧池救书及时,若是再在水中泡一会儿,恐怕字和画就要模煳了。 沈月卿很快给我批改好,将试卷递给了我。 我细细查看,四百多个字的听写,只错了一个字:瓜。 并非我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这个成绩算挺优秀了。 “朱珠,你可知道这个‘王婆卖瓜,自卖自夸’里,王婆卖的瓜是什么瓜吗?” “……是西瓜吧。” 这句歇后语并不陌生,我们时常会用到,但一时之间问我这瓜是什么瓜,我还真不能肯定。 但多半是西瓜吧,王婆应该没那么新潮去卖其它瓜。 “错了,这瓜指的是胡瓜,喏,你看那里――” 正说着,阿影端着一个托盘走了出来。 托盘呈上,是一壶清茶和一碟水果。 沈月卿的抠门在人员使用方面也体现的淋漓尽致。 阿影不仅是他的护卫,也要替他打扫院子、削水果、泡茶以及处理一切杂事。 我也曾因此委婉地提出异议,沈月卿却一本正经:“我跟阿影讲过,这些事粗中有细,他若都能处理好,我就考虑让他升职了。” 这句考虑让他升职让阿影已经等了三年,目前看来,可能他还要一直等下去。 “这就是胡瓜。” 沈月卿指了指碟子里的水果。 切成薄片的橙黄色,明显就是哈密瓜。但在这里,它的名字还叫胡瓜。 沈月卿开始了愉快的吃瓜时光。 他一天工作安排的再紧凑,有两件事也是必须要做的。一件是在歪脖树下盪鞦韆,还有一件事是抽出下午的一段时间来,喝喝茶,吃吃瓜和糕饼。 当然了,我和阿影只有看着并羡慕的眼福份,没有吃的份。 阿影比我更惨,有时候他看着看着,沈月卿还会给他安排事情把他支开:“后院的草拔了吗?蔬菜浇水了吗?你很闲吗?” 阿影只能默默走开。 沈月卿吃完一盘胡瓜,将剩有一片胡瓜的碟子端到我面前:“吃吧。” “……谢谢沈总。” 淡淡甜味的胡瓜入口,还没细尝,就咽了下去。 不过我没有抱太大的期待。 古代的蔬菜很好吃,脆脆的饱含汁水,但水果却没有那么好吃。 所有我们现代吃到的水果,基本都经过培育和改良,口感和甜度都没得挑,但古代的水果都是微甜发酸。 “恭喜你呀,第一本书学完了。还算不错,只写错了一个字,回去再抄几遍吧。” 沈月卿左手支着下巴,右手握着茶杯,难得露出轻松平和的笑容。 我的心情也不错。 今天,意味着我在古代从“一年级”毕业了。 初步认识了三百个常用字,并且还能熟练运用了。 目不识丁的帽子也算是摘掉了。 接下来就是学习第二本书了。不过沈月卿还没给我发第二本书,估计是他还没有画完。 临走时,沈月卿还通知了我一个消息:从今天起,我不用再给宁王採摘洛梅伺候晨沐了。我已经被调配到了王府的绣楼里,从粗使丫头上升到了细使丫头的级别。 第34页 对于这个调配,我先是呆愣,随即进行了委婉的抗议。 我压根不会缝纫,也不懂刺绣,拿个针戳来戳去的,迟早把自己的指头给戳烂掉。 与其这样,我还不如继续采洛梅,苦力活再怎么苦,也比那些细活少费脑子少操心。 沈月卿却根本不管我的意愿:“我只是通知你,不是徵求你的意见。阿影等会儿会带你去新的住处,你到那里要虚心请教他人,勤学苦练,莫要让我听到关于你的闲话。” “……是。” “还是有好处的,绣楼不像朝林苑,她们六天可以休息一天,不用做活的。” 也是,朝林苑几乎全年无休,绣楼却可以上六休一。 换了工作,自然也要换住处。 绣楼离朝林苑不近,楠丁和我是必须分开了。 近两个月的时间相处下来,我还是挺喜欢这个健壮结实又心眼实在的黑姑娘的,阿影帮我搬行李的时候,楠丁看着我,慢慢的就红了眼眶。 “朱珠!朱珠!我捨不得你啊!”她扑过来抱住我,终于哭出了声。 ……有点夸张,不过我相信她是真情流露。 “朱珠,你走了,谁把早饭让给我吃啊啊啊啊――哇哇哇――以后我又要吃不饱了!我的早饭啊!” 突然间,感动的情绪烟消云散,我的心情变得有些不可描述。阿影直接在旁边吐槽:“吃吃吃,你再吃下去,还嫁的出去吗?” “关你什么事!我胖我快活!我又不嫁给你!”楠丁恶狠狠地瞪着阿影,恨恨道,“谁像你,整日跟着沈爷后面吃香的喝辣的,你当然不在意那顿早饭了!你哪能懂我的辛苦!” 这话简直戳中了阿影的痛楚,跟着沈月卿后面,别说吃香的喝辣的了,连吃剩下的瓜皮,沈月卿也不会给阿影的。 阿影吃得少动的多,却不瘦,那身肉简直来歷成谜。 老实说阿影和楠丁就外貌而言,两人还是挺般配的。 但双方就是互相看不上。 楠丁的心上人是帐房的莫掌柜。莫掌柜终日懒洋洋地窝在帐房里打算盘,还不许闲杂人等去打扰他。 王府一月发一次月钱,楠丁也就一月能见到一次莫掌柜。她无数次抱怨过王府若是能够日结工资,她就能天天看到莫掌柜了。但她又很矛盾,那样莫掌柜的工作量就非常大了,会累着。 对于她的心思,莫掌柜是懒得去表态的。楠丁雷打不动送了他一年的花,他也没夸过一句好看。 毕竟莫掌柜的所有精力都放在沈月卿身上了,他的工作直接对接沈月卿,且沈月卿早就放话了:别人犯错可以原谅一次,你莫思思犯错了,直接滚蛋,不用解释。 从朝林苑搬出来,再搬进绣楼,我从粗使丫头就变成了细使丫头。 绣楼安排的房间是单人单间,干净敞亮,我不会再有室友了。 这里的住宿环境提高了很多,梳妆檯上还放了一盒胭脂、一盒口脂和一支青黛眉条(描眉用的),硬板床上也铺上了软垫,工作服也没那么挫了,不再是水泥灰,而是少女粉,甚至还配上了一条绣了桃花的白色腰封。 我的隔壁房间住的姑娘叫祈真,就是那天来给我和楠丁送了两床新被的可爱姑娘。 祈真话不太多,总是微微笑着,眨着明亮的大眼睛,但偶尔开口说的话总令人瞠目结舌。 比如我慨嘆沈月卿长的好看,祈真表示贊同:“是的,他确实长的好看,我想跟他睡,已经很久了。” “……” 见我露出惊恐的表情,祈真面上的笑意更深:“怎么了?难道你和他相处那么久,就没对他起半点心思?” 我很实诚地摇了摇头。 如果沈月卿对我大方些,不扣我的月钱也不打我,我可能早就对他动心了。 “两年前,我有幸偷看过他洗澡,他那里,”祈真两手比划了一下,划出一个骇人的长度,“有这么长,很粗,很大。” “呃……” 完全看不出来啊。 沈月卿小脸白白嫩嫩的,我以为他全身也是白白嫩嫩的,不会出现那么不和谐的物事。又粗、又大,很长,这些匪夷所思的字眼能形容他? “你再猜,我还看到了什么?” 祈真又笑了一下。 那笑意令我不寒而慄。 “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身边没有一个侍奉的女人,但他也是个男人,货真价实的男人,你猜的到吧?” 我一拍脑袋瓜,大胆地猜想:“他在自。渎?” “不,不是,他在看春。宫。图。”祈真缓缓说道,“你还小,你不知道,表面越冷情的男人,骨子里越淫。盪,也越容易动心思。” “咳咳,祈姐姐,我们该去吃晚饭了――” 再偷偷讨论领导的隐私,被别人听到,肯定要告发到沈月卿那里去。 屁股上的伤口刚癒合,我可不想再挨一顿打了。 沈月卿看春。宫。图也好,自。渎也罢,跟我没有半点关系。 职场里切忌一条,对领导的隐私感兴趣。 那样也会死的很快。 * 绣楼的饮食比朝林苑不知道高了多少个档次。以往晚上只能喝菜粥的我,居然一下子吃到了鸡蛋肉卷、油焖虾、蘑菇粥和酸枣糕。 整整四样!不对,还有个餐后水果,心里美紫萝蔔丝。 我在宁王府还是第一次吃到肚子都撑得圆滚滚的,离开餐桌的时候还不忘抱了两个没削皮切丝的心里美紫萝蔔。 如果夜里饿了厉害,我还是可以拿着啃啃的。 只是我忘了,我已经不用再熬夜了。 但凡是换了工作,像夜班换成白班,总归是非常痛苦的,因为存在一个倒时差的问题。 夜深人静,大家都早早睡下了。唯独我躺在床上,黑夜里双目炯炯有神。 王府对分髮蜡烛的数量也有严格的控制,不上夜班的,一月只许领两根,基本是为了避免让你起夜时神志不清撞翻恭桶的。 你想多领点蜡烛夜里看书打发时间,沈月卿告诉你:死心吧,门儿都没有。 你天道酬勤好学刻苦的精神虽然能感动他,但只要一扯上王府的经济,他就会立刻给你指出新路子:少女,凿壁偷光吧,囊萤映雪吧! 只不过隔壁的人早已睡下,一点光也偷不来,而这里又是员工宿舍,凿壁是损害公物,又要赔偿给王府钱。 至于囊萤映雪……萤火虫很难捉,照我这个速度等捉够了萤火虫,天基本也就亮了,还要再放生。而映雪,现在是夏天,还得再等六个月以后才能映雪…… 半夜死撑着睡不着的我,一大早也没敢睡懒觉,几乎是从梦里突然惊醒的。 在梦里,沈月卿拿着棍子,面目阴森可怖:“敢迟到罢工,打死你。” ……一个子儿没挣到,一分月钱没领过,还在这里干的这么起劲,鬼知道我经歷了什么。 第35页 上午进绣楼的时候,我还是很紧张的。毕竟我以前连个缝补袜子的基础功底都没有,突然间这么的被赶鸭子上架当绣女,不心虚才怪。 还没上课时,就有姑娘叽叽喳喳地三五成群讨论起了即将到来的乞巧节。 其实也就是我们现代所说的七夕节。 绣楼的姑娘能送给自己的意中人什么礼物呢?无非是亲手绣的腰封手帕之类的,大胆泼辣一点的,也有送男人肚兜的。 令我觉得意外的是,处处规矩多如牛毛处处扣月钱的宁王府,竟然允许自由恋爱,前提条件是你没有成亲也没有婚约在身。 楠丁曾经跟我说过,这事的起因是某一年沈月卿半夜巡府,看到一对男女厮混在一起,那院的管事气的要将他们打死,沈月卿却轻描淡写一句话带过了:“男有情女有意,男未娶女未嫁,又不在工作时间,且并非贵女和贵族子弟,哪用的着那么多规矩?” 他的一句话,基本改变了整个府里年轻男女的命运。原本只敢在心里默默意。淫,划掉,默默暗恋的,很多都勇敢地表达了自己的心意。 有被意中人无情拒绝的,当然也成功走到一起结为夫妻的。还有一直被吊着胃口得不到答案的,比如从来不被莫掌柜接受也不被他拒绝的楠丁。 那一年,沈月卿修改了王府对员工的福利政策,原本每位员工成亲时,王府会送一份贺礼,但若是同为王府的两位员工成亲,那便没有贺礼了。 你问沈总这是为什么? 沈总微笑:“王府送给你们的贺礼,是自由的爱情。” 如果没有王府,你们会结合吗?――不,不能。 众人呸之,但沈总毕竟是王府二把手,他的话,屁话也成了员工守则上的内容。 距离乞巧节还有半个月,姑娘们,动起来,动起来! 可惜我没有意中人,也不需要准备送出的礼物。 但学习刺绣,却是我必须完成的任务。 绣楼的老师是个和蔼可亲的中年妇女,瘦瘦高高的,姑娘们都称她为张姨。 张姨在第一节 课时就为我们展现了超高的技艺,她飞针走线,很快就织出了一朵花。 掀过来,反面还是一朵花,但却是截然不同的两朵花。 “这是双面绣,其实也不难。刚才我的动作已经很慢了,你们先琢磨琢磨吧,可以自己先动手试试。” 张姨说完来到了我的面前,我有些紧张,磕磕巴巴道:“张姨好。” “沈爷跟我夸过你,说你头脑灵活,又很能吃苦,让我好好教你。”张姨将那块双面绣放到了我的桌上,“我定不能负沈爷所託。” “……张姨,请多多指教。” 完了,沈月卿那样说,更会让人觉得我是个关系户,我一点也不会刺绣啊。 “你不必心急,刺绣是个功夫活,你有採摘洛梅并分离花瓣的基础且一直不出错,耐心和细心是有的。假以时日,你定能够成为咱们绣楼的台柱,为我们争光添彩。” 张姨的吹捧能力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只能尴尬的笑笑。 由于我一点也不会,她单独教了我简单的平针针法,让我先绣出一幅蓝天白云。 蓝天是蓝色,白云是白色,只需要用到蓝白两种线,基本就是用平行线来填充色块了。 我绣蓝天白云的时候,她在讲双面绣的注意事项,众人都听的很认真,唯独我旁边的祈真,正偷偷摸摸在桌子底下画着沈月卿的……半。裸图。 她微微敛眸,表情认真,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在思考人生。 ……这姑娘意。淫沈月卿都要意。淫疯了。 张姨夸我绣的还不错,由于我把蓝天白云绣在一条腰带上,她便让我拿去送人。 我能送给谁呢? 除了楠丁,我几乎没有朋友了。 等我找到楠丁的时候,她正在和她的新室友吵架。 她的新室友,也就是接任我採摘洛梅一职的人了。 那姑娘长的很好看。 但宁王府从来不缺好看的姑娘,比如姚丽,比如祈真,但她的好看却是非常带有灵气的。 好看的姑娘都很贵。 这位好看的姑娘,自费买了一堆脂粉,放满了桌子,业余时间全部用来化妆,楠丁就有意见了。 “一个狐狸胚子,准是来勾引宁王殿下的。”楠丁背地里骂了一句,又喜笑颜开地问我:“朱珠,你来找我玩啊?” “嗯。”我从怀里掏出叠好的腰带,递给她,“我也给你带了一件礼物,今天我亲手绣的。” “哇,是腰带啊!真好看!”楠丁很兴奋地为自己扎上。 但卖家秀和买家秀,有时候是有出入的。 白底的腰带,搭配她那身水泥灰的工作服,还有水泥桶似的腰身,有点像……偷来的。 楠丁努力给自己打了个结,神色有些不快:“这带子勒的我太紧了,不舒服。” 我赶紧说:“我改天给你重绣一条吧。” 她解下腰带还给我:“也好,麻烦你了。” 我暗暗决定给她绣一条乌云密布的腰带。 腰带没能送给楠丁,我便寻了另一个人送:阿影。 但找到了阿影我又有些后悔了。 他那身黑色的工作服,粗壮的腰身,繫上了又能比楠丁好看到哪里去? 最后腰带只能送给沈月卿了。 沈月卿正站在歪脖子树下沉思,看到我递来的腰带,点点头:“多谢。” 然后他拿起腰带,绑在了歪脖子树下的鞦韆上。 “好了,这下就不会松动了。” 我绣的第一条腰带,最终是用在了一棵树身上。 不过……领导开心就好。 “今日你有所突破,我想给你个奖励。” 沈月卿的奖励,百分百和我最想要的金钱无关,多半是没什么用的东西,或者是讲几句废话。 但我还是要装出很期待的样子。 “多谢沈总,不过是什么奖励呀?” “你闭上眼睛。”他在我耳边轻声说道。 “……嗯。” 我乖乖闭上眼。 他牵着我的手,扶我在鞦韆上坐下。 鞦韆慢慢地动了。 他在我身后,缓缓地摇着鞦韆。 我闭着眼睛,想想这是在云中飘飞。 傍晚的风吹过我的脸颊,温温热热,很舒服。 一下、一下,又一下。 就在我被摇的快睡着的时候,突然“磁啦”一声,被当成绳子使用的腰带断了。 我和鞦韆一块摔在了地上,而鞦韆上凸起的一块板正好戳到了我的菊花。 妈呀,好痛! 我回过头,愤怒地瞪着沈月卿。 沈月卿抚额道:“试验失败,腰带不够牢固,看来还是要买条绳子了。好烦,又要花钱。” 第24章 下厨 第36页 我摔下鞦韆半天低着头没吭声。 沈月卿伸出手要扶我。 我看着那只修长又骨节分明的手,啪的一声打掉了。 因着他又作弄我,我气不过才打了他,但他毕竟是我的领导,我没敢使出全力打。 “好了,别气了。” 沈月卿收回手,想了想说,“我再想个法子补偿你一次。” 他的补偿,绝对又是个坑。 我理都不想理他。 他又说:“我怎么说也是你们的总管,你对我冷脸相待,不太好吧。” “回沈总的话,我并非对沈总冷脸相待,而是我天生就长着一张苦大仇深的脸。” “十几岁的年纪,哪来的苦大仇深?”沈月卿嗤笑一声,又说道,“说起来,你们年轻人最喜欢的乞巧节又要到了。” “呃……” 沈月卿他也对那种节日有所期盼? 莫非有意中人了? “每年到了乞巧节,都是一笔很大的花销。”沈月卿揉着太阳穴,表情很是痛心,“牛郎和织女就不能选在过年的时候鹊桥相会吗?这样就可以和过年礼物合起来发了,得省下多少银子?” ……估计牛郎和织女都想打他。 这世上最讨厌的领导就是百般剋扣员工福利的了。 “朱珠,你说说看,乞巧节你最想收到是什么礼物?当然,除了银子之外。” 他最后一句就把我想要的东西给堵死了。 听楠丁说过,宁王府的正月、元宵、端午和中秋都会派发节日礼物,而乞巧节是最近几年才加上的。据说这是宁王殿下心血来潮亲自下的指令,沈月卿为此呕血三升也无可奈何。 其实员工福利,最好是发钱。 我想起大表姐所在的公司,每到端午发鸭蛋,每到中秋发月饼,虽然这很应景,端午确实应该吃鸭蛋,中秋也确实要吃月饼,但她每次都会吐槽:老闆肯定有个卖鸭蛋的亲戚,说不定还有个卖月饼的客户。 如果是发钱该有多好。 简单粗暴,直击人心。 乞巧节除了每人休沐半天,发放礼物,还要准备一次晚宴,除了宁王本人和守门侍卫,王府内所有人都要参加。 沈月卿又头疼了。 伙房里的大师傅们也都是王府的员工,晚宴若是让他们来准备,那他们就不能休沐半天了。 可若是从外面的酒楼订饭,那银子就和流水一样哗哗的流出去了……沈月卿既头痛又心痛。 饶是他再精打细算地满城找便宜酒楼,再和酒楼讨价还价,价钱也便宜不了多少。 每回乞巧节过完和酒楼结帐时,莫掌柜和阿影都恨不得头上脸上都顶口锅,因为沈月卿的表情实在是太可怕了。 “乞巧节的礼物,已经三年都是重复的了。”沈月卿轻声嘆了口气,扶着鞦韆架缓缓道,“如果再想不出别的东西,殿下恐怕要扣我的月钱了。扣我月钱还不如割我的肉。” “沈总,前三年发的礼物是什么?” 不是银子,按照他的尿性,应该也不可能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乞巧节的习俗里有一个是放莲花灯,他该不会是送了那玩意吧。 呵呵,莲花灯这玩意送给未婚的小姑娘还好,可那些大叔大爷大伯伯的,他们要莲花灯做什么? 我都可以想像他们每个人捧着价格低廉却被当成员工福利的莲花灯,内心愤怒表面却还要装作十分满意的表情了。 “前三年都发了做莲花灯的纸,鼓励他们自己亲手制作莲花灯。”沈月卿摸了摸下巴,得意洋洋道,“怎样?是不是很有想法?” ……竟然比我想像的还要过分! “今年再发纸就说不过去了,况且青云店的纸也涨价了,比去年贵了一倍多,买了划不来。” ……这才是决定礼物不重样的真正原因吧。 若是纸价暴跌,估计今年依然发纸。 我在内心不禁又吐槽了一番沈月卿的抠门。 沈月卿突然盯住了我,目光炯炯有神。 我开始头皮发麻。 “我想到法子来补偿你了。” ……完了,肯定没有好事! * 夕阳西下。 沈月卿的后院里,我一边剥着毛豆,一边看他用匕首切着韭菜。 ……恩,是匕首。 没有菜刀的。 他这么抠门,怎么可能买把菜刀,当然是一物多用了。 这把匕首既用来防身,又用来切菜,说不定哪天还能开发出新的用途。 沈月卿所谓的补偿,就是做一顿饭给我吃。 看着这些毛豆、韭菜、黄瓜、西葫芦……我好气哦,要他做饭给我吃哦! 他自己吃素可我又不吃素! 我刚吃了一天的绣楼晚饭,等于刚过了一天好日子,又回头来吃这些东西! 好想念鸡蛋肉卷、油焖虾、蘑菇粥、酸枣糕和心里美萝蔔丝。 沈月卿和我不同,他心情很好,甚至哼起了小曲,切完了韭菜又开始切西葫芦和黄瓜。 等所有的菜都拾掇完毕,他进了他的小厨房。 后院的厨房很小很简陋,锅碗瓢盆刀铲勺筷都不全……他只有一个灶台,一口锅,一把铲子,几个豁口的破碟子。 他将衣袖卷好,又麻利地打来水洗菜。 此处纠正一下,蔬菜瓜果多富含水溶性维生素,应该先洗后切,而不是像他这样先切后洗,会造成大量营养成分流失。 洗好菜,沥干后他开始炒菜。 厨房难以容纳两人,我站进去他就没法转身了。于是我就站在门外等。 过了一会儿,去别处厨房借油盐酱醋佐料的阿影回来了,身后还跟着帐房的莫掌柜。 莫掌柜平日里总冷着一张俊脸,一副宇宙洪荒都欠了他一千万的模样,但今日仔细一看,他的嘴唇竟在微微颤抖。 他连指节都攥的发白,明显在紧张和害怕。 ……莫非是他的帐算错了,所以被沈月卿叫来训话了? 正想着,沈月卿的菜都炒好了。 他走出厨房门的那一刻,容光焕发,满面春风。 真的,我第一次看到他笑得这么慈祥。 旁边的莫掌柜双眼一闭,好像是……眼眶红了。 “都愣着干什么?大家可以准备吃晚饭了。”沈月卿转头又对阿影叮嘱道,“端好了,别摔了。” “是!” 好奇怪,阿影刚才的动作,似乎是想将盘子摔到地上…… 我们在沈月卿前院的大石桌上坐下,准备开席。 ……呃,由于院子里只有两张石凳,阿影和莫掌柜都是站着的。 沈月卿拿出一只酒杯,三只破碗,给我们一人一只碗,然后说道:“酒杯我只有一只,要委屈你们用碗喝酒了,不过这碗也够大,你们可以多品尝点这美酒三月白。” 第37页 居然还要喝酒! 算了,领导的酒还是喝了罢,况且他都说是美酒了,那一定……不,沈月卿的美酒,让人不得不怀疑――真的是美酒么→_→ 三月白这名字好像也在哪里听过。 “快吃菜,你们尝尝这个‘蒹葭苍苍’。” 沈月卿指了指一碟深绿色的菜。 我们三个缓缓地伸出筷子,都夹了一小块。 吃进嘴巴的那一刻,已经渐淡的噩梦被重新唤醒。 我想起了穿越第一天遇到的那个莫少爷,他当天准备的菜里就有这个。 “味道怎么样?”沈月卿问我们。 “不错。” 我依然没敢细嚼,赶紧吞了下去。 ……好难吃! 还是一股草蓆子味,还混合着一股土味,纤维粗糙的刮喉咙。 莫掌柜面色惨白,阿影的额头已经流下了大滴的汗水。 沈月卿问他们:“好吃吗?如果不合你们口味,我可以给你们重做。” 一听他要重做,两人连连点头。 “好吃好吃很好吃!” 沈月卿满意地笑了,又跟我们说:“别光吃菜,喝酒喝酒,不用客气,都是自己人。” 我们三人盯着面前的破碗,心中恍惚。 粉色的桃花酒里,竟然飘出了螺狮粉炖臭大肠的味道。 这远比扣月钱、挨板子要痛苦多了。 终于,莫掌柜像是下定了很大的决心,闭着眼睛端起破碗,一饮而尽。 十秒后,他睁开眼睛,眼中布满血丝:“好酒!” 他以为自己喝完了,就没事了。 沈月卿又乐呵呵地给他倒了一碗:“这酒要慢慢品,你这样喝,无异于猪八戒吃人参果,没体会到箇中滋味就草草了事。我给你重倒一碗罢,记得要慢慢品。” 莫掌柜面如死灰,生无可恋。 是啊,螺狮粉和臭大肠都是要慢慢品的。 …… 我不知道这顿饭究竟到什么时候才结束。 总之,就是一面在内心流泪,一面眼巴巴地数着一分一秒地盼着时间赶紧过去。 吃过菜,我们三个都出了满满一身冷汗。 我的口腔里充斥着各种味道:草蓆子味,泥土味,猪大肠味,青草汁味……这股气味在我的口腔食道甚至胃里翻滚着、嘶吼着。 “你们三个可还满意?”沈月卿饮了一口三月白,问我们,“我要听实话,不准说假话哄我。如果你们不满意,我会给你们重做,直到你们满意为止。” “……满意满意!” 我们三个竟然异口同声地口是心非。 鬼才要吃他重做的菜,这种噩梦还是快点结束吧。 “看你们吃的狼吞虎咽的,我就知道我的手艺还不错。” 沈月卿一做菜就会变得谜之自信,甚至人设都会崩塌,且会把我们的各种表情理解成是害羞啦好不意思啦受宠若惊啦。 莫掌柜和阿影比我还谄媚,一个劲地胡说八道:“是是是,不错不错!沈爷好手艺!” 沈月卿受到这样的鼓励,双手握拳鼓足干劲:“好,就这么决定了,既然你们三个一致满意,那这次乞巧节的晚宴都由我一人来负责吧! 你们只管吃的开心就好,我来为你们负重前行!” 作者有话要说: 莫掌柜:想跳槽。 阿影:想告老还乡。 朱珠:…… 第25章 密谋 时间:月黑风高夜。 地点:帐房小院菩提树下。 人物:朱珠(我),莫沉鱼,火影。 别惊讶,我先来解释一下名字。 莫掌柜的本名叫莫沉鱼,因为他十分厌恶这个女性化的名字,又是常年在帐房里工作,所以大家都称唿他为莫掌柜。 而阿影,姓火,名叫火影→_→ 原本府里人叫他火影,小丫头们叫他火影大人,熟络了之后也都随沈月卿叫他一声阿影。 这个时间点是府内宵禁时期,除了夜间工作者、守卫和约会的情侣,任何人都应该待在自己所在的院落里,不允许串院乱跑。 “眼下是非常时期,打破规矩也是我们迫不得已。若是我们再不商讨出一个对策,只怕王府要出人命。” 莫掌柜一边给我和阿影洗脑,一边将从厨房偷来的大饼切成几块,分给我们吃。 “我们三个年轻体壮,吃了他的猪食勉强还能挺过去,但若是让府内年老病弱的那些人吃了他的猪食,后果你们能想像吗?那样的修罗场你们忍心看到吗?请摸着自己的良心回答我。” 我和阿影犹豫了一下,摇了摇头。 现在我们三个已经犯了宵禁后串院、偷盗厨房食品等好几条罪行。要是被沈月卿知道,我的屁股非被他打烂不可。 厨房里的大师傅们已经休息了,里面只有一些老面饼。 莫掌柜艺高人胆大,不仅偷了饼,还偷了些香嫩的滷豆干、熟牛肉,又不知从何处弄来了一些细嫩葱丝,卷进面饼里,味道竟然格外的好吃――尤其是和沈月卿做的猪食比较之后。 吃饱饭,莫掌柜擦擦嘴,问我们:“两位可想出阻止沈月卿当厨的法子了?” 试问人在什么情况下会改变自己的决定? 外因?内因? 外因――乞巧节那天地震了?乞巧节那天宁王府破产了? 不现实。 内因――沈月卿突然生病,而且是那种厉害到爬不起来只能在床上躺着的病。 也不太现实。 “眼下只有一个办法了。”阿影沉思片刻,淡淡道,“把沈月卿绑了关起来,等乞巧节过了再放出来,关押期间还可以把他打几顿,饿着。” 我和莫掌柜皆是一惊,面面相觑。 没想到他作为沈月卿的第一护卫,竟然有这种可怕的想法。 幸好阿影及时剎住脑洞:“我们的武功可能不是他的对手,而且他心思缜密,很可能猜出我们的计划,毕竟他曾经也是在大理寺待过的。” “他还在大理寺待过?” 我真是小看了他,金钱欲这么旺盛的沈月卿居然还当过清心寡欲的和尚。 那他现在三千髮丝轻扬,肯定是觉得当和尚没什么钱途,所以又还俗了。 “是啊,毕竟他考过状元,嘴巴又很能说,要不然啊,”莫掌柜幽幽嘆了一句,淡淡道,“没个身份背景,他能进到大理寺?” “……呃。” 这就有点夸张了,难道在那个劳什子的大理寺当和尚很精贵? 居然还要身份背景!没背景的还要当状元且嘴巴能说! 不是只要表示一心向佛,就可以进入佛门常伴佛祖吗? 南诏的饭不好要,原来和尚也这么难当啊。 “那怎么办?”阿影有点急,“要不我们现在去找他,跟他说他做的菜不好吃?总不能把人吃死吧。” 第38页 “这种行为是对我们先前所有言论的否定。” 莫掌柜站起身来,从菩提树上摘下一片叶子,拿在手里仔细端详,“他明明白白讲了不能说谎骗他,我们表现的十分谄媚可笑,现在已经回不了头了。” 但若是不说谎骗沈月卿,我们不知要吃多少那种猪食才能解脱。 可善意的谎言,到底还是演变成了可怕的灾难。 “实在想不出法子,我去别的地方做活了,反正我半年之期早满,来去自如。”莫掌柜又问我和阿影,“你们两人呢?有什么打算没有?” 我摇摇头:“我还不满半年,走不了的。” 阿影心乱如麻,支支吾吾道:“……我不想走,我还没有向意中人表明心迹。” “是祈真姑娘吗?” “嗯。”阿影羞涩地点了点头,“我想等冬天的时候,给她买一双兔毛手套,再向她表明心迹。” “……”那还是别表了,祈真想睡的是你的主子! 不过腰细腿长面容俊美的白衣青年,若是没有贪财刻薄的毛病,恋慕他的人应该会更多。 我没法打击阿影的萌动少男心,只能默默为他祈祷:得张好人卡吧,别被伤了自尊就好。 就在这时,小院的门被轻轻叩响。 “沉鱼,我来摘些菩提枝。” ――是沈月卿的声音。 一秒后,阿影不声不响地跳上房顶,一眨眼就没影了。 我还杵在原地,看阿影熘了才想起来往屋子里沖。 但已经来不及了―― “我进来了。” 沈月卿推开院门而入。 月光透过菩提树的树叶,细细碎碎落进我的眼睛里。 我还看到一个面容俊朗、眼里闪着星子般光芒的少年,他伸手搂住了我。 “朱珠,我想死你了,你可把我的心肝给想坏了。” 他埋头在我的脖颈间,鼻息蹭的我有点痒。 他的话很噁心,身体还很冷。 “……那啥,沈总管看着呢!” 我反应过来,莫掌柜是在和我扮演一对幽会的情侣――要不然夜间串院的罪名一定下,我又要挨板子了! 沈月卿愣怔一刻,随即说道:“我是有意撮合你们两个,却没想到你们自己倒……罢了,明天去李管事那里登记一下。” 李管事在王府里担任的职位就类似于现代公司里的人事,有一项工作内容就是负责人员资料的登记。 在宁王府,内部消化要去专门登记的。一来是怕用情不专多方骗情,二来是宁王本人比较八卦,既爱看话本又爱听凄悽美美的爱情故事。 “是,沈爷。” 莫掌柜一手揽着我的腰,一手帮沈月卿从菩提树上折下两根树枝递给他,“沈爷请拿好。” “你们也早点休息,朱珠,明日的课业不要忘记了。” 沈月卿接过菩提枝,又叮嘱了几句方才离去。 直到院门重新被关上,莫掌柜才收回放在我腰间的手。 他在菩提树下盘腿坐下,也不诵经念佛,只是发呆。 我默了很久,问道:“其实你不是莫掌柜吧。” 他侧过头瞥了我一眼:“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这话算是认同了我的猜想即是事实。 “我先前也在帐房见过莫掌柜,” 虽然没有我的工资,但我心里想的紧,眼巴巴地看着他分发月钱,最后被他赶了出去,“莫掌柜身上的衣料是普通的皂荚味,你虽然穿了他的外衣,但内里的衣服不一样,方才离的近,粗略一闻,还是有所区别。” “那你觉得是什么区别,要不要仔细闻闻?” 话音刚落,我就被拽进了他冰冷的怀抱里。 鼻尖刚好贴着他的衣领。 他的身体突然变得更冷,简直像是一块冰。 贴着他,就像贴在冰面上。 “想起来了吗?”他下巴抵着我的额头,戏嚯地问道。 ……是的,很熟悉的味道,淡淡的酸黄瓜味。 “碧总,您的出现总是这么的突如其来,让人惊讶。” 酸黄瓜味快点远离我,我快不能唿吸…… “是我忽略了莫沉鱼那种平民出身,身上怎么可能会有皇室专用的龙诞香。”碧池撕下脸上的面具,恢復到自己原来的音容样貌,“你若不是离得太近,也闻不到这名贵的龙诞香的味道。” 看他完全被龙诞香迷醉的神情,我就感觉挺噁心的。 虽然我没接触过真正的龙诞香,但这个酸黄瓜味也太……就算再名贵再多不寻常,它始终是抹香鲸的肠道分泌物啊。 原谅我欣赏不来。 “你把真正的莫掌柜弄到哪里去了?” 碧池这种亦正亦邪,有时天真烂漫,有时又心狠手辣,若是他把莫掌柜给…… “放心,还活着呢。他正在做一份不错的兼职。” “噢。” 不是很信,但我跟莫掌柜并没有什么交情,也就没有多问。 再者,王府员工是不允许一心二用,去做兼职的。 “难得脱离沈月卿的束缚,你想不想出去乐一下?” 月黑风高夜,有人说带我乐一下。 乐一下―― 去哪里乐? 怎么出府? 怎么乐? 一堆复杂的问题在我看来,半夜出府就是难于上青天,但在碧池看来都是小菜一碟。 他替我易了容。 古代的易容术和现代的化妆技术有共通之处。当碧池一字排开他的那些类似粉饼、腮红之类的工具,且迅速将我易容好时,我不由得赞嘆了一声:“你真娘啊。” “别说话,下巴抬起来。” 他手里的小刷子刷过我的脖子,痒的我虎躯一抖。 “好了。” 我看向他手里的铜镜。 ――他竟然把我易容成了沈月卿。 “走,我带你乐一下去。” 他搂住我的腰,轻而易举就带着我跳上了屋顶,离开了宁王府。 我还是第一次俯瞰夜晚的平阳城。 商店街上已经没有人了,整条路上都安安静静的。 有打更的更夫慢悠悠地晃荡着,时不时敲一下棒槌――“三更半夜,不要玩火――” “他说的不对啊,什么不要玩火,应该叫小心火烛才对。”我跟碧池纠正道。 “意思对了就行,官府对这块管的不严,允许适当的自行发挥创意修改。” “……好吧。” 不多时,碧池带我来到了他说乐一下的地方。 我现在也认识一些字了,门匾上金色的大字倒也熟悉――人间天上。 看起来就不大正经,像个xx会所。 我勐然想起刚到南诏国界时,碧池这小子也死出去piao了,我就是卷进那起奇怪的事件才认识了白七。 第39页 这孩子怎么这么喜欢……恩,风月场所吗? “快进去,我已经忍的快受不了了。”碧池说这话牙齿都是颤抖的。 刚才明明还是谈笑风生,现在路都走不稳了。 难道到了这种地方,欲。望就一下子高涨到连腿都走不直了? 碧池没有易容,他进店后直接有姑娘迎上来:“碧爷,您没事吧。” 啧啧,果然是老相好。 “桑儿,爷快受不了了,你赶紧带爷去――”碧池几乎是整个人都瘫在了人家姑娘身上,任她楼抱着带上楼,他走了几步又回过头跟她们吩咐给我的安排:“给她弄点肉吃,弄个卖艺不卖身的男子给她……” “是,碧爷。” “呃……” 卖艺不卖身的,我要了干嘛? 不过一听说还有肉吃,我还是满意的。 有姑娘把我带去了二楼的一间卧房,又命人拿来了几碟美食菜餚。 用蜂蜜烤的外焦里嫩的酥皮鸭,切的很细的熟牛肉丝,拿芝麻爆香的酱排骨。 竟然还有一壶酸酸甜甜的果子酒。 自从进了宁王府,我就再也没吃过这样的美食了。 手艺最好自然是西凉白七,可这里的大厨,已经算很不错了。 不多时,安排给我的那个“卖艺不卖身”的男子来了。 他看到我,抱在手里的琴都吓得掉在地上了,连忙跪下:“沈爷,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咽下嘴里的酥皮鸭,又喝了一口果子酒,才缓过来:“莫掌柜,你居然敢来这种地方兼职?” 当真是不怕死么? 作者有话要说: 莫掌柜:再不去兼职,凭我那点月钱,什么时候能在平阳买房啊? 第26章 故事 我只是简单地易容成了沈月卿,但是声音还是自己的,一开口说话,莫掌柜便看出了端倪。 他也是个奇男子,只听到我的声音,便面无表情地说道:“你是朱珠。” 确凿无疑的语气,让我匪夷所思。 可平日里端庄冷漠的莫掌柜,竟然会在这种地方做兼职,更加让我匪夷所思。 莫掌柜捡起地上的琴,拂去灰尘,在我旁边的圆凳上坐下,我推过吃了一小半的酥皮鸭和果子酒。 他也没客气,吃了一块酥皮鸭,兀自倒了一杯酒:“我已经两天没吃过东西了,这里不管饭的。” 这话说的……我赶紧把酱牛肉丝也推到了他面前。 “来吧,莫掌柜,请说出你的故事。” 他眸光微动,摩挲着光洁如玉的酒杯,并未打算隐瞒我。 也许是在花街柳巷见到同事,让他有了“他乡遇故知”的感受,他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莫掌柜,也就是莫沉鱼少年,他并非平阳本地人氏,他的老家在很远很远的地沟油村,偏僻而贫穷。 他告诉了我详细的地名,我也不知道是在哪里。 莫掌柜命格太硬,克母。母亲生下他没多久就去世了,他父亲在第二年娶了继室。 和很多话本里的后母一样,他的后母不喜欢他,又很能生养,陆陆续续生了一大堆儿子女儿。 他父亲在当地村里是个赤脚大夫,治癒率不高,百分之五十都达不到,赚的银两又很少,有时候把人治坏了还要贴本。可一大家子人都张嘴待哺,因而家里经常穷到揭不开锅。 莫掌柜很小年纪时就开始出来觅食了,原因是后母总有一堆理由让他挨饿:父亲没有固定收入、家里的食物不够吃、家中长子要让着弟弟妹妹……他自己发奋,抓小鸟套兔子捞大鱼摘野果,像飢饿的蝗虫精一样扫荡过整个自然界――后来没被饿死,但身体也不是很强健。 真正让莫掌柜对这家人感到绝望的是,他寒窗苦读多年,凿壁借光囊萤映读全都干过,考试那天却被继母指派去带小弟弟听戏。 不仅如此,他母亲留给他的遗物,但凡值点钱的,全都被他们败光了。 继母和父亲都不希望他考取功名,只勒令他能好好做活,赚钱来供他的弟弟们读书考试。 “后来,有一天我又在偷偷看书,还点了家里为数不多的蜡烛,被后母打了一顿。” 莫掌柜指了指自己的左侧额角,借着烛台上淡淡的火光,可以看到那里有一道极淡的印痕,“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我当真不如一根蜡烛,我爹看到她把我的头打破了,竟然只是叫她熄了蜡烛再打我,不要浪费了蜡烛。” “再后来我跟别人一起到了平阳,在招工市场被沈爷一眼看中,进了宁王府学习算帐。” 莫掌柜做帐的能力很强,又快又准确,因此沈月卿在培养出他之后,辞退了府内其他的帐房先生,只留下了一个管银两的(出纳)。 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多年以后,莫掌柜问沈月卿当初为何一眼看中他,他以为这又是一个伯乐与千里马的故事,谁知道沈月卿却很随意:“因为你便宜啊,比其他人都便宜啊,便宜的,我总会考虑考虑的。” 当然,这是后话了。 莫掌柜在宁王府的日子过得紧紧巴巴的,有饭吃就吃饭,有水喝就喝水,从来不乱花一分钱。 赚到的银子都省了下来寄回去贴补家用,尽管如此,后母还是不满意。 甚至为了换把菜刀和锄头,让他和当地一个铁匠的懒女儿定了亲事。 莫沉鱼长得好看,又有点文化,当地大差不差的姑娘中意他的有很多,他谁也没看上,又怎会看上铁匠那个好吃懒做又无才无德的女儿? 后母纠缠的太厉害,又对寄回去的银两渐少这样的事心生不满。尽管莫掌柜跟她解释了是自己不守规矩,所以被扣了月钱,但她并不信。 “这个月我的月钱又扣完了,再没办法寄钱回家,母亲就让我离开平阳回老家继承父亲的医馆了。” “这个事,你不和沈总管说吗?他知道你的境遇,一定会――” 话没说完,我自己都住了嘴。 他太可怜,所以沈月卿会同情他,不扣他的月钱吗? 莫掌柜摇摇头,说:“沈爷早就知道,他还让我回去呢。我老家离这里很远,如果回去了,母亲安排的亲事,我也拒绝不了了。那样我会生不如死。” 他的声音平淡,似乎是在诉说着一件和他自己毫不相干的事。 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慢慢喝完。 房间里陷入了长时间的寂静。 我突然又问道:“你有没有想过和他们撇清关系?” 闻言,莫掌柜脸色微变。 我意识到自己失了言,古人最重一个孝字,愚孝也是孝,哪有我这种撺掇别人和父母撇清关系的人呢? 可看看莫掌柜,为了他们一家,不仅放弃了考取功名,甚至偷偷来风月场所卖艺――尽管他没有什么艺可卖。 琴艺是莫掌柜自学的,虽然我不懂琴,却也觉得很不好听。大概是这里的老闆看他脸长的不错,勉强收下了。 第40页 莫掌柜弹完一曲,说道:“我爹始终是我爹,母亲是他的妻子。他们的话,我不能不听。” “……”可他并没有把你当成他的宝贝儿子。我在心里默默说道。 莫掌柜活成现在这个样子,跟他爹不无关系。若是他爹有半分维护长子的信念,岂会让他在考试那天被继母唆使了去陪幼弟看花戏?又岂会在他偷根蜡烛读书时让继母熄了蜡烛再打他? 若无半点血缘关系,莫掌柜怕是看也不会看他那糟粕爹妈一眼。 可孝字一抛,却再无其他。 若血缘能当饭吃,他为何这么多年面白肌瘦,骨子里都透着一种没吃饱的病态? “……那你好好努力吧。” 莫掌柜的经歷让我想起了话本里卧冰求鲤的故事。 我还在上小学的时候,我爸喜欢在早晨替我梳辫子时,讲一些乱七八糟的故事,有入流的,也有不入流的。 在那之前是我妈给我梳,可我妈性子太急躁,头髮梳到一半时打了结也不拔出,而是跟结处死磕到底,痛的我哇哇大叫。想来我也是遗传了她的半分性子,先前替罗寒梳头时竟也扯下了他的头髮。 我爸怕我小小年纪就被动秃顶,将替我梳头视为重任,亲自接过。 在那梳理、编发、绑珠花的环节里,卧冰求鲤便是那所讲之一。 有一个人,名字我不记得了,是个古代人,他跟莫掌柜的境遇如出一辙,早年丧母,父亲又娶了继室。后母同样失德,经常煽动父亲对他苛责打骂。想来也是饭食成忧,衣不蔽体。 可这瓜娃子――咳,这位仁兄仍是把他父亲继母当作真爱,继母病了想吃黄雀,他就想法子捕黄雀,继母病了想吃鲤鱼,可是冬天太冷河水结冰无法捕鱼,仁兄便脱了衣服,光着身体只揣一颗赤子之心,强行将冰块化开了找鱼――捉了给他的真爱吃。 我听的简直震惊,捧起一颗煮鸡蛋就用脑门砸开。 我爸当时问我:“你有什么问题要问吗?” 天底下的父亲大概都是一样的,讲一个故事,指望能抛砖引玉,引发孩子的思考。 我边吃鸡蛋边说:“人生病了都是不爱吃饭,怎么这个继母生病了就又想吃雀子又要吃鱼的,她绝对是装的吧?” 我爸问我:“这算什么,你就没有别的问题了?” 我总算想到了更深程度的一层:“这瓜娃子傻啊?这个继母这么坏心眼,他还捉雀子捉鱼的给她吃?” 还卧冰求鲤,怎么没把她扔到河里去? 我爸又问我:“这是古人所言的孝道,二十四孝里有记下。如果你是他,你会怎么做?” 我很老实地把我心中所想说了,并告诉他:“我是绝对不会像他那样的。” 我爸既不说我说得对,也没说他做的对。只是拍了拍我的脑袋,跟我说:“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听起来毫无关联,但我后知后觉的,在后来的年岁里,渐渐有些明白了。 仁兄所处的社会环境教导他做一个孝顺仁爱的人,所以尽管他爹妈如何对他不好,他依旧能捧出心肝肠肺给他们。 就像同样可怜的莫掌柜,屈侮的日子过了十几年,白白断送了大好前程,却仍旧每天省吃俭用把钱都寄回家中,搓热了脸去贴全家的冷屁股。 孝字当先,他们不能不孝。 一个人完全不能决定自己出身,悲哀的是,也许他也不能决定他的社会环境,而后者较之前者更加重要。 有人说清荷出淤泥而不染,完全不受环境影响。可淤泥只是荷花的出身,并不是她所处的社会环境。 她亭亭玉立在河面之上,每日做伴是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是黎明日落、蜂鸟蝴蝶。短短一生,目光所及皆是人间锦绣,何来污浊不堪? 你在天上飞,你便像云一般轻盈自在。 你在地上走,便行走如风,目光向前。 想到此处,我不由得心惊。 如果我一直做着採花的工作,顾自满足,恐怕我会每天想着洛梅花白花瓣和红花瓣哪个更好看这种问题,亦或是思考午饭时怎么甜言蜜语让打饭阿姨多打两口饭这种事了。一无倾国倾城的姿容,二无光鲜亮丽的出身,三无可以依仗的家人,年纪再大些或许就草草嫁个王府下人(好人家肯定也看不上我)―― 打住,这种事还真不能多想。 想多了就会惆怅。 正在惆怅之时,外面响起了一声悽厉的尖叫。 如新鬼旧鬼含冤哭诉一般。 我听着感到耳朵痛,莫掌柜唰的起身要赶去,还不忘赶紧再吃几口酥皮鸭。 “碧公子他出事了。” 他严肃地说着,唇角溢出些许鸭油。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鬼扯了很多淡哈哈 第27章 调养 碧池这货一贯有逛玩风月场所的习惯,每月必逛,却并不是为了美人在怀、纾解欲。望。 莫掌柜推开他房门的时候,站在房门两侧的花楼女子并未阻拦。 我也好奇地跟了进去。 入眼铺天盖地都是茫茫雾气,待雾气逐渐散去,我看到屋子中央放了一个巨大的木盆,躺在木盆里的正是不久前还嬉皮笑脸地说要带我“乐呵乐呵”的碧池。 木盆里没撒花瓣,水还算清澈,碧池身上的光景在水下一览无余,幸好他还知道在腰处裹条浴巾,挡住了重点部位。 桑儿姑娘在一旁站着,手拿绢帕,忧心忡忡。 莫掌柜淡定地走向碧池身边,俯下身子,伸出两手在他的脖颈上又掐又按。 碧池这才幽幽转醒,但状态并不多好。平日里的精气神在此刻荡然无存,歪着脑袋靠在浴盆上,像一只斗败了的芦花鸡。 “这次用了二十斤的量,必然是多了,想来这事还是不可操之过急。” 莫掌柜对碧池叮嘱道。 我心中十分佩服此人的心之大,一个治癒率达不到百分之五十的赤脚大夫的儿子,竟然敢替别人看病开药? 还没等我感慨完,赤脚大夫的儿子又继续道:“这次你一下用完了二十斤的春。药,城中药铺里的存货都搜刮完了,下半月的用量又会很麻烦了。” ……哦。 药没了。 我恍然大悟。 是啊,一般人吃春。药都是一颗一颗地吃,一颗只有几克的量,哪有什么一次吃二十斤的啊。 等等! 碧池为什么要吃春。药啊!他怎么会吃二十斤春。药! 春。药,自古以来,有很多的名字,但用法只有一个,使人失去理智的控制,被情。欲迷惑――通常小说中人物情感寻求突破,便会让主角吃上一颗,基本上是不来个轰轰烈烈的xxxx,药效是去不了的。 然后便有了肌肤相亲便有了包子梗相爱相杀梗等等。 可从来没有人会吃个二十斤春。药吧。 碧池挥挥手让桑儿退下,桑儿姑娘便很自觉出去了,还将房门从外面带上了。 第41页 “操之过急?我这样还算操之过急?那罗寒那样的岂不是都火烧屁股了?”碧池嘲讽了一番后,又朝我抬了抬下巴,“我身子不好,需要春。药调养。” 我也不知道要怎么接他的话,总不能说这个调养身子的方式很有创意吧。 还有他之前一句话,把罗寒也扯上了,罗寒那样的情况已经是火烧屁股?莫非罗寒也需要吃春。药来调养? 吃春。药调养,嗨,哥们你们得的是什么病啊? 不过更诡异的是,碧池竟然把他们的秘密透露了一部分给我,这并不太像反派的作风。 “莫掌柜,朱绣娘。”碧池突然站起身来,正色道。 我被那声突如其来的“朱绣娘”雷的感觉要脑中风,却又听他继续说道:“你们是这几年来,宁王府中最出色的新人。” 这话勉强中听,实在不像小碧池嘴里能冒出来的话,我满意地点点头。 “公子谬赞。”――这是莫掌柜的声音。 “你说的对。”――这是朱绣娘我的声音。 莫掌柜面色古怪地看了我一眼,那目光分明在说:“你丫的知不知道客套谦虚?” 我才不管,难得有人夸我,我当然要表示贊同。 “莫掌柜少年沉稳心细如尘,有过耳不忘的本领,擅长讨债和处理煳涂帐。而朱绣娘,看似平凡无奇,实则韬光养晦,东玄女使口脂一事方才让你初露一角。真可谓是宁府双璧。” ……奇了怪了,碧池这厮还能胡绉出这么多夸人的话,实在是太不像他了。 定是让那二十斤春。药吃坏脑子了。 “七七准备了这么多台词,在我看来,并没有必要。像你们这样的人,我看的多了,我并不觉得你们有多少可取之处。一句话,想跟我们混的,现在就说一声,如果不说,出了这个门,就不会再有机会了。” 碧池穿好衣服,闭了眼在床榻上躺下,“跟着沈月卿那个叛徒,你们一辈子别想富贵发达,而跟着我们,你们现在就可以飞黄腾达。莫沉鱼,你不是想读书考取功名么,我们可以帮你,甚至那门亲事和你不听话的后母,我们也可以帮你安排妥当。” “还有你,朱珠,你至今都是个黑户口。沈月卿图省钱,替你办的只是一个临时户口,等你合同期满被他辞退时,你连个城门都出不了。”顿了顿,他又道,“你别忘了,当初是谁送你进了宁王府。” 一语点醒梦中人。 当初在马车上初见宁王时,还是个脾气暴躁又极其天真烂漫的少年。可后来所见的宁王,冷漠端庄常常有,天真烂漫却也只展露在了罗寒出现的那次。 想来我第一次见到的宁王殿下,根本就不是正牌的了。 可我还是有问题,碧池如此大费周章地将我送进宁王府,到底为了什么? 莫非是我自身的主角光环导致的? 我摸了摸脸,百思不得其解,但还是端出了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 莫掌柜也许是穷怕了,也许是对沈月卿和宁王的感情并不太深:“沉鱼愿追随公子。” 我沉默地看着他倒戈,心情复杂。 说实话,如果碧池当初没有不准我进太子府的大门,太子府也没有张素云那个太子妃,我想我也会抛弃沈月卿阵营。 可沈月卿虽然规矩多脾气大,抠门的要命,还经常扣我月钱,但至少也是在提拔我、悉心教导我。 碧池就说不定了,这货喜怒无常能屈能伸毫不要脸。 当初被扔到河里浸猪笼,他可是咬着我的屁股跟上岸的。试问有哪个英雄人物能够做到这般无耻下流,为了活命去咬人姑娘的屁股? 但是直接拒绝也不太好,我委婉地解释道:“我半年的用工合同期还没满。” 进入宁王府做活,必须要做满半年,当然了,宁王府自己在那半年内赶人是不算的。这是沈月卿定下的规矩,可碧池是什么人,他根本就没把沈月卿放在眼里:“穷酸人定穷酸规矩,我想要个人,罗厉都要卖三分薄面,他这个酸黄瓜算什么东西?” 虽然我平时也经常在内心吐槽沈月卿,但听到一个自己身上有酸黄瓜味的人说他是酸黄瓜,这就让人觉得不舒服了。 我也不知道该找什么理由拒绝他了。 好在碧池没有强迫我立刻答应,跟很多反派一样,他牛逼哄哄地说:“我给你三天的时间考虑,三天之后,我想听到我要的答案。” * 回到宁王府,已经是早晨了。 我正犹豫该怎么进去,墙外跳出了个人影――“阿影!” 阿影竖起一根手指抵在唇边,示意我不要出声,我赶紧住了嘴。 阿影将我轻轻提起,拎进了院子里。 倘若被沈月卿瞧见我们两个互相包庇,指不定要怎么责罚我们。但阿影艺高人胆大,竟若无其事地告诉我,他经常在宵禁时蹦出府熘达,只要不被沈月卿发现即可。 若是不幸快被沈月卿发现,那赶紧往地上扔钱,贪心的沈月卿定会俯身去捡钱,从而为自己争取到逃脱的时间。 我听听也就过去了,毕竟我无钱可扔,但武功轻功却让我又兴起一个念头。 若是我学了武功和轻功,那以后即使丢了工作,也不怕饿着肚子了,凭轻功可以偷包子偷大饼,然后逃走,凭武功可以打家劫舍,修炼到一定程度,都可以盘下一座山头当大当家的了,再收上一堆小弟小妹,何愁没钱花……呃,打住,我这是什么混帐的想法。 果然是没钱的日子过得太久了,脑子里竟然全是关于吃喝银子的事。 我揉了揉眉心,在阿影的陪同下,去了绣楼。 绣楼才刚开始吃早饭,绣娘们看到阿影,都很客气地问候:“火影大人早呀。” 阿影也伸出小胖手挥了挥。 就是无人敢招唿他也喝上一碗肉骨粥,这也是沈月卿定的规矩:不许串院吃喝,不许拿公家的东西作人情。 这是预防有些人明明已经吃过饭,却因着馋还去其他院里蹭着吃。 “火影,朱珠,来吃块核桃酥啊。” 正说着,一道粉色的倩影走了过来,扭着婀娜多姿的杨柳腰肢,她笑眯眯地带来一阵淡淡的花香,夹杂其中的,还有核桃和糯米的香味。 早饭里没有核桃糕,想必她手里的是她自己花钱买的,沈月卿就特别喜欢这种员工。 “祈……祈姑娘早。” 阿影黑脸一红,舌头都打结了。 祈真微笑着看着我们,手里端着一碟核桃香糕。 “我昨天出去买的,今早在蒸笼里蒸了一下,淋了一些枣花蜜,你们尝尝,味道不错的。” 盛情难却。 我伸手拿了一块吃,瞥见阿影不知从哪里掏出块雪白的帕子,握在手里,用帕子包住了核桃糕,小口抿着。 真会装!明明平时吃东西都是直接用手拿取,现在却开始用帕子了。必定是想在自己的女神祈真面前表现出自己考究整洁生活细緻的一面。 第42页 吃完早饭,绣楼开始做活。 张姨单独辅导我,其他人做自己的事。 我昨夜又是一夜没睡,自然困的不行,好不容易熬到吃午饭,头一歪就睡着了。 梦里,小碧池抱着二十斤春。药吃的正香,还问我:“我昨天刚买的,淋了一些枣花蜜,你来尝尝,味道不错的。” 作者有话要说: 假如真有春。药这玩意,我还真想买点来尝尝。 第28章 恋爱 我是被墨汁里淡淡的炭烟味熏醒的,也觉得脸上有点痒。 睁开双眼,沈月卿正握着毛笔在我脸上胡写乱画。 看到我醒来,他也不停手,微微抬眉懒洋洋扫了我一眼,淡淡问道:“睡醒了?” 我不敢乱动,目光偷偷扫了一圈,大家都安静地坐在位置上绣花,各做各的,看都不敢往这里看。 ……在本该工作的时间里睡觉,然后被心狠手辣的大领导抓包,是什么感觉? 我头皮一阵发麻。 “你这么困,昨晚上干什么去了?” 沈月卿收回笔,往我桌子上一搁,墨汁溅了两滴在绸布上。 他的声音里听不出情绪,不像生气,也决不是在跟我调笑。 我不敢怠慢,眼睛眨也不眨地胡说八道:“回沈总的话,我昨晚跟沉鱼看星星了。” 早晨离开花楼之前,莫掌柜千叮咛万嘱咐,给我灌了很多应付沈月卿的说辞。 到底是在沈月卿身边混了几年的人,终日提心弔胆诚惶诚恐,十分了解他的脾性,连他会问的问题都猜中了。 ――朱绣娘,你千万要记得,在沈月卿面前,一定叫我沉鱼,不能再叫我莫掌柜。 “看星星?”沈月卿目光落在我所绣的枕巾上,那上面已经溅上了两滴墨汁,“老一辈人谈情说爱时做的俗事,你们年轻人居然还在做,不会嫌落伍么?” 他声音不大,但周围人都能听到。我和莫掌柜“谈恋爱”这件事,相信很快就能飘到楠丁的耳朵里去了。 我反问他:“那沈总知道现在流行的谈情说爱的方式,应该是什么?” “我又不打算谈情说爱,为什么需要知道?”沈月卿背在身后的右手露出,拿了一面小铜镜,递到我面前,“看看我在你脸上写了什么?” 古代铜镜的材质是铜,将其一面磨光发亮,虽不能像现代镜子一样将人的皮肤纹理汗毛都照得清清楚楚,但他在我脸上写了什么字,我还是能在铜镜之中辨认出来的――可不就是笨蛋二字。 妙极是镜子成相左右颠倒,但我从镜中所见的却是端正的笨蛋二字。 ……倒过来写字,他是如何做到的?并且这字依然写的工整漂亮。 在他的授意下我停下去洗干净脸回来后,别的绣娘已经交了今日作品,陆陆续续离开了。 最后整个绣室里只剩下了我、沈月卿和张姨三人。 沈月卿问我:“你还记得今天张姨教了你什么吗?” 我在半睡半醒前听到过张姨说的话,隐约想起来一两个术语名词。 我回答:“她教了垫绣。” 沈月卿又问:“那你学会了吗?” 我摇了摇头。 我已经做好了被沈月卿责罚的思想准备,对于垫绣,我不敢吹我会。 沈月卿没提打我板子的事,拿起了插在针插上的针,说:“平绣你已经明白,从花纹轮廓一边起针,笔直地拉到轮廓的另一边落针,分为三种:竖平、横平、斜平,无论哪种,讲究的都是一个平字,切不可凹凸不平、断针漏针、疏密不均。而这垫绣,其实……” 理论知识终究要落归到实践里。 沈月卿讲完了,我一脸懵逼。于是他向我展示了他的绣工。 几条金线在他手中灵活地穿梭,一块蓝布在他手中飞上飞下。 一眼望过去,他专心的样子就好像在做着二人转的排练。 一柱香不到的功夫,沈月卿放下了手里的针线,眉毛轻轻挑起,将手中蓝布一扬。 我凑上前去,想看看他绣了什么。 那明晃晃的玩意,几乎亮瞎了我的眼睛――沈月卿居然绣了一只极富有立体感的大金元宝。 ……其实也挺符合他的性格特点的,毕竟他真的很爱钱。 张姨赶紧抓住拍马屁的机会,一阵勐拍:“沈爷这只金元宝绣的真好,几乎可以以假乱真,让人看了就喜欢的紧啊。佩服佩服!” 沈月卿听了不像我那么不自谦,他幽幽道:“那张姨,既然你这么喜欢,不如我把这个送给你,今年年底你的赏钱就别领了吧。” 贪心如沈月卿,任何时候都想剋扣员工的福利。 张姨笑道:“沈爷,我已年近不惑,至今还未有人上门提亲,若是沈爷能帮我把亲事定了,别说是今年年底的赏钱,哪怕是明年年底的赏钱,后年年底的赏钱……我一併上交了也是心甘情愿。” 沈月卿的老脸立刻垮了下来:“张姨,求您别强人所难。” 张姨逗他逗上了瘾:“这么些年,我也不是没瞧见过优秀的男子,只是再优秀的男子,跟沈爷一比,就都从天上的云变成了凡间的尘泥,我对沈爷……” “张姨,我找朱珠还有事,今天就不奉陪了。”沈月卿怕她再说出些煳涂话,赶紧带着我离开了。 到了他的小院子,他的步伐才放慢下来。 “上课睡觉,你好大的胆。” 他的话里已经带了三分薄怒。 我心道今天一顿板子肯定是熬不过去了。 阿影果然默默地往院子中央摆了一条长凳,大木棍也拿在了手上。 不过这次院中只有我们三人,沈月卿没有叫上一堆人来围观,我已经感激不尽了。 “刑场”布置好了,沈月卿却没有让我趴上去,反倒开始给我讲起了今天的文化课学习内容。 他曾为我画了一本书,但这第二本书,他直接说没钱买纸画了,捡了树枝就在地上边写边教。 学字总比绣花好玩,加上又是沈月卿授课,我听的很认真。 一课讲完,莫掌柜来了。 他是被沈月卿命阿影带来的。 沈月卿优雅地指了指长凳,对莫掌柜说道:“沉鱼,请自觉地去那上面趴好。” 莫掌柜迟疑了一下,沈月卿又说道:“朱珠今日上课睡觉,你替她受罚,罚你二十大板。” 莫掌柜面色一沉。我虽喜出望外,却也顿生疑惑、一头雾水。 我犯事,上课睡觉,却打他? 莫非是因为我对沈月卿说了昨晚是跟莫掌柜看星星,所以沈月卿自动理解成我是因为熬夜看星星导致睡眠不足上课睡觉,因此才责罚他? 听起来因果逻辑理的有点牵强,但沈月卿这个人虽然鼻子眼睛长的美,内里却不知道歪到哪里去了,鬼知道他脑子里是怎么想的。 莫掌柜当然不甘心替我挨打,尤其是他本人的身体素质并不很好――等等,这个莫掌柜是真的莫沉鱼,还是那小碧池假扮的,我倒真是看不出来。 第43页 上次看出端倪是因为碧池假扮的莫掌柜抱着我,离得太近,闻到了他里面衣服上的酸黄瓜味。 这次他离我这么远,我总不能扑上去闻吧? 莫掌柜默了半晌,终究是往前走了几步,缓缓地趴在了长凳上。 阿影执棍,对莫掌柜点点头:“得罪了,莫掌柜。” 莫掌柜摇了摇头,辛苦地闭上了眼睛。 “一、二――” 阿影边打边数。 木棍打在肉体上的声音不轻,可见阿影的力道之大。莫掌柜几板子挨了之后便面色惨白、额角流汗。 我看的心里愈发内疚,毕竟是我上课睡觉,挨打的却是毫不相关的人。 可在内疚之余,竟然还有一丝庆幸。总归的打的不是我。挨板子的滋味,我是再也不想受一糟了。 “十八、十九――” 眼见着阿影快打下这最后一棍,沈月卿拦住了他。 目光却是看向我。 沈月卿平静地问我:“朱珠,你知道为何是你犯错,却是他代为受罚吗?” 我想了想,回答:“因为是他陪我看星星。” “看星星是谈情说爱的雅事,你们做的没错,虽然昨天夜里并没有什么星星可看。但你们要知道,一对相知相守的情人,必须要为对方负责。 你犯了错,他受罚。他犯了错,你受罚。若你们是真心相爱,必然会为了对方而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和做事态度,减少犯错的次数。若你们只是为了规避我定下的一些规矩扮作情人,你们要相信,我的眼睛是看的出来的。”沈月卿突然勾起一抹笑容,眼睛晶晶亮亮,“朱珠,你若是坚称你们是爱人,这最后一棒,就要打下去了。” 我没有犹豫,张口就道:“我和沉鱼是真心相爱的。” 说到一半的谎言才最可怕。 我没法想像沈月卿若是听到我亲口承认我们就是在规避他的规矩而扮作假情侣,他会破天荒地选择原谅我们。 我们先前犯的事加在一起,三个屁股都不够他打。 现在只能坚称我们是真心相爱。 只要我不承认我们是在敷衍,即使是沈月卿,也没有读心术和任何证据来定我的罪。 沈月卿点了一下头:“我明白了。”他拿过阿影手上的木棍,高高举起。 “最后一下,由我来执行。” 长棍落下,比先前十九棍的任何一棍都要响,随后再响起的是莫掌柜失控的叫声。 他竟然泪流满面…… * 菩提树下,人人皆有信仰。 有古人在菩提树下写下诗句: 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 今天,不是一个好天气。 我给菩提树浇了一点水,又摘下了几片枯黄衰败的叶子,埋进了土里。 做好这一切,我走到窗户边,看到莫掌柜正趴在床榻上摇着小算盘。 适逢绣楼休沐,我得闲一天,来莫掌柜处照顾他,顺便培养“感情”。 他看到我来了,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你真是害死我了。” “我很抱歉,但我真的不知道沈月卿会唱这一出。” 我剥了根香蕉给他,这是沈月卿吃剩下的香蕉里,勉强拣出的一根没发黑的。 少年把算盘扔在一边,举着香蕉吃了起来。也许是吃的太舒服,他慢慢闭上了眼睛。 眉眼、鬓髮、声音、神情,甚至是额头受过的伤痕,他全都复制过来了。 我也不得不佩服他精妙绝伦的易容术。 “碧池,你的屁股还疼吗?” 不提还好,一提此事,碧池立马火冒三丈。 “前十九棍对我来说轻飘飘,毕竟有真气护体,可沈月卿这个老妖怪,他用了十分的内力,硬生生打破了我的真气。若不是我昨天晚上进补过度,今天这最后一棍,我还是受的住的――嘶――” 他疼得又吸了一口气。 我问碧池:“莫掌柜可会武功?” 碧池白了我一眼:“穷人家的孩子,很少会习武的。” “可莫掌柜他懂文识字的。” “学文学武的差别可大了。 往学堂旁边一站,只要耐的住性子,耳朵不聋眼睛不瞎,懂文识字又有何难?但学武,家里请不起师父,买不了兵器,跟谁去学?拿什么学?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非富家子弟,那也是兵家子弟,总之非富即贵。若你说是个穷的吃了上顿愁下顿的小子,他却武艺高强非凡了得,那我是不相信的,除非一种可能,”碧池顿了顿,我补上―― “他有外挂。” “什么外挂,听不懂也不存在的。除非那人是杀手,从一开始就被训练了为别人而活。” “……” 一旦扯远,我就容易忘了我真正想问的问题。 碧池将香蕉皮扔回我手里,又指了指桌边的杯子:“帮我倒杯茶。” “噢。” “我说过,沈月卿在大理寺干过,他处理过那么多卷宗,各种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你能看出我不是莫沉鱼,他也能。” 碧池接过茶杯,饮了一口。 “……他早就知道你不是莫沉鱼了,那他岂不是也知道我在说谎了?”我也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压压惊,“这大理寺真厉害啊,培养过的和尚这么有观察力――” “朱珠!” 碧池突然严肃地叫了我的名字。 我立马坐的端正笔直:“有!” “大理寺――” “嗯嗯。” “它――” “嗯嗯。” “不是――” “嗯嗯。” “一个――” “嗯嗯。” “和尚庙!” “嗯……啊?” 在碧池跟我解释完大理寺和大理寺寺卿寺丞少卿之类的官名,我觉得老脸都丢到家了。 想来也是,沈月卿那种七情六慾(尤其金钱欲)极旺盛的人,怎么可能去佛门捞油水? “对了,碧总,你也是个官吧。” “有是有,但我不贪功名利禄,也没有为国为民的思想,所以官不大。”碧池瞎吹道,“若是我想,现在我早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 “……”瞎几把吹,那你丫的工作年限都不够吧。屁孩在做什么春秋大梦! “我的官职只是罗寒为了让我行动自由点让皇上安排的,是太子冼马。”碧池强调一遍,“不是给他洗马的,你不要自己想像。” “……嗯。”不是洗马的,估计也不是什么好职位,要不然他肯定要长篇大论吹嘘一番,而不是用一句“我不追求功名利禄”一笔带过。 一个男人,若不是为了追求功名利禄,也没有济世苍生的梦想,那便是为了追求剑术与武功,达到登峰造极的境界,站在武学的制高点,俯视天下苍生。 第44页 碧池两种都不是。 “我的梦想跟罗寒是一样的。” “吃遍天下美食?”一提到罗寒我就只会想到吃的。 “那不是梦想。那是我们一直在做的事情,跟梦想连边边角角都没沾到。” 我实在想不出来,罗寒除了吃,还有什么梦想了。 碧池嫌我笨,懒得再让我猜,自己回答道:“我们两个都想要娶一个漂亮的姑娘,然后生儿育女,开心了就亲老婆,不开心了就打儿子。” “……” “你是不是觉得很好笑?” 我连忙摇头:“不,不好笑,这很真实,很朴素。” 可罗寒不是已经娶了张素云吗?虽然那姑娘脾气不好,但货真价实是个女人,只要他愿意,生儿育女那都是三年之内可以完成的事。 …… “我十岁那年为了偷练师门的禁术碧雪梨花掌,在销骨潭里泡了三天,从内而外结成了一块冰,武功没练成,身体却泡坏了,师父耗尽毕生功力,将我从寒潭中救回,而后餵了我十斤春。药,我才勉强能恢復知觉。” 原来这厮有过这么一段狗血草蛋的精力啊。既然是师门禁术,为什么要偷练呢?活该你变成一个春。药罐子! “天底下的春。药,我基本都吃过一遍了,勉强能使我活命,但也没能让我恢復身体。”说到此处,碧池嘆了一口气,“我逛过无数个青。楼,被无数姑娘迷住过,但我却无法使她们任何一个人快乐。她们之中居然还有人夸我坐怀不乱,是个谦谦君子,气死我了!” “……”虽然很想笑,但不能笑。幸好我平时一向端着张苦大仇深的脸,很容易就稳住了情绪。 性冷淡的碧池的身体情况我是知道了,那么太子罗寒呢? 他也被寒冰泡坏了脑子……哦不,是身子? 所以张素云总是得不到他的爱? “罗寒他比我更惨。”碧池仿佛看出了我的疑惑,继续说道,“你知道罗寒第一个爱人是怎么死的吗?” 太子、爱人、第一个、死亡。 四个词,我展开了丰富的脑洞。 ――被恶毒的张素云嫉恨,偷偷害死。 ――出身不配太子,被太子的老妈害死。 ――被太子的敌人看上,强娶不成后杀掉。 ――被太子的老爸看上,觉得对不起太子,然后自尽。 听我越说越离谱,碧池及时地制止了我的脑洞。 “罗寒的第一个爱人,是他的奶妈小牛。” 卧槽,我暗骂一声,一口老血喷出。 自古皇室多重口。 太子和奶妈小牛什么的……等等,罗寒还说过我瘦了之后像他的奶妈,我不由得一阵恶寒。 “他的奶妈只比他大七岁,名义上是他的奶妈,但只是一个照顾他饮食起居的宫女。” 这番说辞让人心里稍稍好受了一些。 “罗寒的奶妈体弱多病,性格温和,她尤其擅长厨艺,你吃过白七做的菜吧,跟她同一个水平的。罗寒从小就喜欢她,只不过――” “只不过他们的爱,在别人看来就是一个笑话。” 碧池伸手揉了揉我的头髮,轻声道,“罗寒把小牛给亲死了。” “啥?” “罗寒身上带毒,他和小牛亲吻后,小牛中毒昏迷,因为体弱多病,没能救回来。正常人也就昏个四五天,可小牛的身体太差了,很快变成了死牛。” “呃……” 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同时,又有着喜剧色彩。 ――从前,我有一个爱人,我很爱她,我和她接吻,然后她死了。 罗寒的全身体。液都有剧毒,和他接吻、共饮、行周公之礼,只要是亲密接触的,都会致对方于死地。 碧池虽然不。举,至少还能跟爱人搂搂抱抱亲亲磨磨,但罗寒呢,连亲一亲过过嘴瘾都不行。 更悲哀的是,罗寒是太子,是储君,是南诏的未来。 他若是无子,那便是断了南诏罗君的后,是千古罪人。 他若是有子,那子必定不是他的,头顶一片草原对任何一个男人都是耻辱,他还是千古罪人。 如此说来,碧池比他要幸运的多。 作者有话要说: 罗寒:多年只有自。撸的飘过。 碧池:多年自。撸失败的飘过。 第29章 烧烤 两天后,我三言两语简洁明了地拒绝了碧池的邀请――加入他的阵营。 理由很简单,我仍然想把半年的合同期做满,有始有终,方能善终。 这是明面上煳弄碧池的理由。根本理由还是因为我觉得沈月卿最靠谱。 瘫子里面找瘸子,沈月卿和碧池一比,简直都光芒万丈了。 在宁王府里,我虽身居低位,但也算是在一步一步往上走。 现在已经不像当初穿越之时那样做着春秋大梦指望平步青云扶摇直上,只求有朝一日能平视万物,生死性命不由乎他人主宰。 碧池那种自负高傲的性格,总觉得别人要低他一头甚至更多。至于他为什么对我们这么执着,多半是白七授意,而白七的心思,我就猜不着了。 我特意选在沈月卿的院子里,当着沈月卿的面拒绝了他。当然,这个当他的面,实际上是隔了一段距离的。 沈月卿背对着我们,在歪脖子树下修补他的那架破烂鞦韆,我和碧池站在走廊上小声说话。 碧池听完敛眸静气,半天没吭声。 我没再说话,因为多说无益。 此时沈月卿修好了鞦韆,转身朝我们露出一个笑容。 那笑容极灿烂极美,唇角也勾着笑,眼里带着光,连右眼皮上的一颗小痣似乎都亮堂起来了,说话也很难得没有尖酸刻薄的语气。 连走路都带着风。 沈月卿笑意吟吟地说道:“你们俩今天留下尝尝我新研究的菜式吧。” 一听这话,我胃里翻滚起一阵胃酸,搅动着,隐隐作痛。 那日臭大肠混合草蓆子和泥土的味道,似乎还能回味一番。 碧池赶紧端起莫掌柜面无表情的脸:“沈爷,怎可又让您破费?沉鱼心中愧疚。” 那日他也是受过了沈月卿猪食的糟蹋,必然不想让今日重蹈覆辙。 沈月卿摆摆手,难得大方一回:“菜都是后院长的,油盐酱醋是从别院借的,今日阿影上树掏了一窝鸟蛋,也是现成的,于我并没有破费一说。” 碧池虽然邪恶,后来见惯了他杀人如麻的一身本事,但他对待小动物却十分和善友好,还能帮迷路的小兔子找妈妈,让我不禁怀疑他其实是妖兽一族,得以修成人形后混迹人群中残害人类。此刻一听要吃鸟蛋,他惊愕道:“那可是一窝生命啊,万万不可啊。” 沈月卿毫不在意地笑道:“尚未出世,有何不可?再者,你饱食鱼虾肉糜,那也不都是万万千千的生命?你大快朵颐之时,可曾像现在一样怀有慈悲之心?今昔一比,你这是算道貌岸然还是良心发现?” 第45页 被沈月卿调笑着质疑有无慈悲之心的碧池,面上一沉,却也无法和沈月卿比嘴上功夫,只得道:“帐房的活计我还没忙完,今日怕是和沈爷的美食无缘。我的那份鸟蛋,就由朱珠代吃吧。” 一句话,把我推进了万劫不復的火坑里。 我看着脚底抹油跑的飞快的碧池,心中暗骂他真是人如其名。 沈月卿做饭的速度很快,不一会儿就端来了。倘若忽略不计他那盘子里的焦黄、墨绿、赤红等颜色,还是能鼓起勇气伸出筷子的。 “今日这道菜叫‘海上月是天上月’。” 我戳了戳墨绿的一团:“这是月?这颜色是月?” 你见过戴了绿帽子的月? 我再谄媚都夸不出话来了。若是现在阿影和碧池都在,那两个不要脸的应该还能憋出几个词来。 沈月卿解释:“被韭菜的菜汁染成了绿色。” 原来这“海上月是天上月”是一盘韭菜炒鸡蛋。 简单一道家常菜,居然能做出这么错综复杂的颜色。 我吃了一口,感觉自己像骑着一只野猪撞上了墙,一头栽进了泔水桶里。 沈月卿起身坐在了歪脖子树下的鞦韆上,晃着两条长腿自顾自玩了起来。 那架破破烂烂的鞦韆是用烧柴的下脚料做的,没有打磨,粗糙不平,坐在上面稍不留神就能从衣裤上刮下几根线头。 绳子几天前断过,但今天又续上了,是他从伙房里一个白案学徒手里得来的。 那个白案学徒名叫蒲包,暗恋曲廊里的韶欢姑娘。蒲包平日里明里暗里送了不少东西给韶欢,她都欣然接受。这次蒲包特意用面粉捏了一堆憨态可掬的小泥人,又取了花汁草汁细细染上颜色,在送礼的同时,表明了心迹。 韶欢收了他的小泥人,但是用一张好人卡拒绝了他的心迹。 蒲包原本是长了自信才敢表白的,谁知韶欢对他没半分心思,思及她平日里收礼时叫声甜甜的乖巧面容,不由悲从中来,拉了根绳子就要上吊。 我原本不知此事,但张姨爱凑热闹,带了我们一帮人,浩浩荡荡地走去把蒲包和上吊的倒霉树团团围住。 蒲包原本只是想把事情搞大让韶欢后悔,没想真死,脖子套在绳圈了半天都没捨得拉,却被人群一推搡,打了个死结。 幸亏沈月卿出现的及时救了他,否则蒲包现在已经上路了。 沈月卿当众严肃地批评了蒲包不珍爱生命的行为,各种典故事例信手拈来,直讲的蒲包痛定思痛痛哭流涕。 “你真年轻啊,让你寻死觅活的事,居然只是感情。” 沈月卿嘆息一声,随后掩耳盗铃似的把蒲包上吊用的绳子塞进了自己的怀里。然后带回自己院子,换了鞦韆上的断绳。 省了一根绳子钱,也使得他今天一天心情都很好。 沈月卿能省一点就十分高兴。倘若捡了钱或是占了大便宜,定会兴奋异常。我不得不怀疑,若是他看到金山银山,是不是会当场得个失心疯。 满身铜臭味,金钱欲从内里将整个人的肝肠肺腑都腐蚀了。 得亏他盛世美颜把他伪造的好,不开口说话还可以装一波翩翩佳公子。 可他又十分有才华和能力。那位宁王殿下在边疆时只管打仗,在朝堂时又只专朝政,家宅里的大小事情都是沈月卿一人包揽。 偏生他能文能武,考的了状元绣的了花,上的了朝堂踩的了黄土,还敢拒绝皇帝的掌心明珠成熹公主。 我正想着,那位状元郎摸了摸下巴,指着西边太阳:“看,太阳大舅子下山了。” ……状元郎偶尔会犯病。 比如称唿太阳为大舅子,称唿月亮为大表哥。 我这种从小听惯了太阳公公月亮公公这种称唿的人,实在难以接受他的标新立异。再者古人对自然天文十分尊重,也迷信鬼神之说,对日月星海只有敬而远之,哪里还和太阳月亮去攀亲带故? 叫太阳大舅子,你敢娶他妹吗? 吃完这盘“海上月是天上月”,我照旧出了一身冷汗,感觉像是骑着野猪在泔水桶里游了三百个来回。 沈月卿看我默不作声地收拾碗筷,忽然问道:“你真的觉得好吃吗?” 我顿了一下,想起他之前说过的要独自承担乞巧节晚宴所有菜餚的事,眼前仿佛看到府内尸横遍野的场景,胃里排山倒海似的一阵翻涌,终于不受控制地蹲在地上吐了出来。 吐完了,我也编好理由了――风寒导致身体不适。 沈月卿看着地上那摊污秽,淡淡抬眼:“既然这么难吃,你为什么肯吃呢?” 我张了张嘴,很好吃这种话硬着头皮也说不出来了。 因为沈月卿不是没有自知之明。 “把这里打扫干净,然后回去休息吧,后天就是乞巧节了。” 沈月卿说完抬脚离开,在他快和夕阳光融为一体的时候,我叫住了他。 “沈总,我有办法,让大家玩的开心,吃的放心!” 沈月卿顿住脚,却没有回头。 我知道他以为我要从府外请厨子,又在心疼钱了,赶紧上前一步,补充道:“不要从府外请厨子,也不要在外面酒楼订现成的,不要花那些钱的。” 沈月卿唰的一声转过头:“真的?” 我点点头:“朱珠所言绝对不假,定为沈总排忧解难。” 沈月卿默了半晌,揉了揉眉心:“排忧解难倒不必了,把牛郎织女两尊大佛送走才是当务之急。若是你能帮我以最低成本办完晚宴,我会还你一个人情。” * 在我初入大学之时,班级聚餐最频繁的是去学校东园吃户外烧烤。 在自助烧烤店里吃烧烤固然方便,但我们班学生普遍比较穷,去那里吃一顿回来得吃几顿泡面。 但我们也馋,于是自己淘宝买了一桶竹籤,又去大润发在一堆老太太中捡了些便宜的蔬菜和肉,回来自己串起来洗干净,带到不要门票钱的东园去烧烤,租几个烧烤架子,买一袋木炭。只要不是烤的太离谱,淋上盐、油孜然和辣椒粉,味道上不会有太大问题。又因是自己亲手所制,体验到了做菜的乐趣,又吃又玩可以打发一个下午的时间。 南诏这个年代还没有出现洋气的户外烧烤,但放在铁板和铁架子上烧熟食物的烹饪手法已经初具雏形。 我把心中想法跟沈月卿仔细说明,沈月卿初听十分贊同,仔细推敲又犯了难。 先不说这种方式闻所未闻,实践起来究竟会是怎样一番局面。府内虽然也有铁板铁架,但一个厨房只有两三个,平时也很少会用到。 宁王府深刻贯彻落实节约是美德的名言,精简人数,内院内院的僕人加起来总共一百五十人,其中一半以上身兼数职。 相比于奢华的太子府而言,我们这边人数已经算很少了,即使这样,铁板铁架也是不够分的。 若是为了烧烤再花钱去置办铁架,本末倒置,沈月卿又要跳脚了。 第46页 正在这时,出去避风头的阿影回来了。 沈月卿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忽然走过去拔出了阿影的剑,快步去了后院。 阿影神色复杂:“他又犯病了?” 作者有话要说: 碧总不举和罗总有毒就掉收藏了,他们的病会治好的相信我(信心脸) 第30章 晚宴 沈月卿后院小屋房樑上悬着块腊肉,也不知这吝啬鬼是哪一年挂上去的,腊肉上沾满了灰尘和污渍,黑漆漆干巴巴,看上去像一块茅坑石头。 他取下腊肉,洗刷几遍,木桶里原本干净的水里浮起了一层骯脏的油腻。然后他把腊肉切成均匀薄片,铺在了寒光剑身上,架在火堆上烤了起来,这货是直接把寒光剑当成做烧烤的铁架用了。 我偏过头去,不忍再看。小孩子不懂事就算了,这位活了二十多岁的大人还这样胡闹。 再看阿影,原本就黑的脸上竟然渗出惨澹的绿光,两片厚嘴唇煽动了半天,煽出一句没有声音的唇语:沈月卿,你丫的穷疯了。 可惜沈月卿背对着他,又满心欢喜地实践着自己的烤架,并没有看到他的唇语。 腊肉在高温的炙烤下飘出阵阵焦香,逼出几滴油,顺着剑身的边缘缓缓流下,滴在火堆里,火势又旺了一点。饶是沈月卿这种做菜废材,也能烤出一点人味了。 可剑终究是杀敌防身的利器,并不是用来烹饪美食的厨具。阿影虽称不上剑客,但寒光剑是他相依为命的伙伴,沈月卿那货样招唿都不打一声地把人家的宝贝当铁架使。阿影已经心生不满,他却浑然不知,也许是知的,但这位状元郎从来只图省钱,没管过他人感受。 抠门这一点上,他已经抠出了偏执,近乎疯狂。 老一辈在挨过艰苦岁月后会变得十分节俭,训导我们一粥一饭一针一线当思来之不易。沈月卿养成这样的性格,必然不是一朝一夕,而是长期浸染在“穷、吃不饱、穿不暖、渴望富足”的生活中,日积月累形成了现在的抠门形象。 抠门的状元郎一挑剑尖,将腊肉片尽数倒进破碟子里,递到我们面前:“尝尝。” 冒着油光和热气的焦黑腊肉片,可能是沈月卿至今为止端出的最良心最优秀的一道作品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不想吃,赶紧推脱道:“我刚才已经吃饱了,阿影你快尝尝,这可是沈总的一番心意。” 阿影自知逃不了尝菜的命运,又心疼被当成炊具使用的寒光剑,生无可恋地吃下腊肉片―― “好吃。” 他咬牙切齿,含含煳煳,也不是真好吃还是假好吃。 沈月卿心情大好,因为他发现了可以代替烤架的工具。府内守卫多数佩剑,拿来烤肉是绝对够用的。 至于那些守卫交了佩剑如何守护王府安全,沈月卿也一併替他们考虑到了:菜刀上佳,锅碗瓢盆可各取一样,必要时,刀勺筷铲也能作为武器。 沈月卿此言一出,门口四个守卫跪了一地:“沈爷,万万不妥啊!” “有何不妥?” 一个守卫壮着胆说道:“沈爷,我们四人尽忠职守在此,一直是身配寒光剑,从来没有拿过炊具来当武器的,此举怕是有损王府的颜面。” 没毛病,站在王府门口,左手拎口锅右手拿菜刀,那得多丢人。 沈月卿轻描淡写一句话骂过:“我还活着,王府的颜面几时靠你们撑了?” “属下不敢――” “磨而不磷,涅而不缁。保家卫国,靠的是最坚不可摧的意志。你有那份心,一砖一瓦也可当剑使,遇敌退缩,给你十把传世名剑又能如何?” 沈月卿耍了一通嘴炮,将他们手中的佩剑全部收走,一人发了一口黑锅,一把菜刀,又道,“等你们四人能做到心中有剑,那手中拿的无论是何物,都可以当作剑了。” 四个守卫手拎黑锅和菜刀站在王府正门口,一脸生无可恋。 围观群众无不驻足观看,指指点点。 沈月卿在人声鼎沸中一扬雪色摺扇,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阿影看到有人比他更惨,先前因寒光剑被烤肉的不满烟消云散,幸灾乐祸地去搜刮其他院护卫们的佩剑了。 当晚,我们准备好了所有的材料――佩剑、木炭、蔬菜、肉鱼。 至于串蔬菜的木籤,那是阿影带人连夜削出来的。 刷酱料的刷子,那是莫掌柜帐房里淘汰了的旧毛笔。 烧木炭的石盆,原本是寒食节烧纸用的。 …… 如此偷工减料,竟让人无话可说。 我和阿影面面相觑,从对方的眼里不约而同看出想要弄死沈月卿的欲。望。 碧池百无聊赖,摸进我的房里,还带着从厨房顺出来的油炸花生米。 我正点着一月只发一根的宝贵蜡烛,认真地观察着两幅鲤鱼跳龙门。 在王府,沈月卿就是法,他说什么歪理我们都得听,不然就是又扣月钱又打人又让滚蛋的。 因此他给我这个入门菜鸟布置鲤鱼跳龙门这样艰难的任务,张姨也没有办法阻止。 张姨的那幅鲤鱼跳龙门堪称绣中精品,颜色瑰丽,磅礴大气,整群鲤鱼逆流而上,在微熹的晨光中,无所畏惧地噼波斩浪,迎向龙门。 再看沈月卿的那幅鲤鱼跳龙门,针法杂乱无章毫无头绪,色调又十分不搭,整幅图找来找去都分不清鱼是哪个龙门又是哪个,说好听点叫过度写意,说实话就是一裤子屎。 可无论是绣中精品还是一裤子屎,我都无从下针,对于初学者来说,太难了。 碧池一口一颗花生米,也借着蜡烛的光在看一本……春宫图。 恩,春宫图。 很奇怪,一个连举都举不起来的人,他居然还看春宫图。 我暗觉好笑,但又不能表现的太明显伤了他的自尊,只能隐藏情绪装作没看到。 碧池翻完一本春宫图,觉得没什么意思,又凑过来看我的鲤鱼跳龙门。 “这是什么意思?”碧池分了一点花生米给我,指着两幅鲤鱼跳龙门问道,“为什么是两幅?” 我解释道:“沈月卿让我任选其中一幅,十天之内仿照着绣出来。” 碧池指了指张姨那一幅:“这个,大家之作。” 又指了指沈月卿那一幅:“这个,狗。屎。” 评价完,他又问我:“你挑哪一个?” 非要选一个,我肯定选张姨的作品。虽然错综复杂,但毕竟工整平实,有迹可寻,十天之内兢兢业业一针一线的模仿,起码能仿照出个大样。 可沈月卿那幅,实在是看不懂。一点都看不懂。 “我看你还是绣沈月卿的狗。屎吧。”碧池在一旁凉薄地提醒道,“虽然他说让你选,但他把自己的放进去,肯定是让你选他的。” “……”这话说的,有点在理。 “不过也说不准,万一他觉得你在乱拍马屁,岂不是会弄巧成拙。” 第47页 “……”也有点理。 毕竟我们拍他做菜好吃的马屁已经炸了,沈月卿今早语气平淡地告诉我们:“我虽然不知道自己的厨艺如何,但加了泔水的饭菜,你们都交口称赞,实在令我意外。” 此人心思之复杂,让人永远摸不着边。 到底模仿哪一幅呢? 我陷入了痛苦的抉择之中。 目光所及,蜡烛竟然已经烧掉了一小半。我赶紧吹灭了――接下来的九个晚上可都指望它了。 * 第二天,宁王府除八方守卫,所有人休沐半天,准备参加乞巧节的晚宴。 基本上在乞巧节这天,年轻姑娘为了约见心上人,都要换上最漂亮的衣裳,拿出最珍贵的香粉脂膏。 我还没拿过月钱,自然也没有钱买新衣裳,只有工作服可穿,不过我也没有心上人,穿什么也不必考量。 一时之间,内院的沐浴池里香水四流,还真有几分“渭流涨腻,弃脂水也”的味道。 我走出院门时,碧池正倚在墙边等我。 他正当年少,仪容俊美,随便一个姿势,都能站出绝代风华的味道。 有好几个姑娘正在不远处或明或偷地盯着他看。 他端着莫掌柜的脸,自然也要端出莫掌柜的性格,浑身又散发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 他偏过头看到我之后,朝我挥了挥手。 我顶着周围或嫉妒或羡慕的目光,勉强挤出一点笑容朝他走过去。 毕竟我们是府内官方cp,装还是要装一下的。 碧池手里提着一盏莲花灯,粉纸画的莲花,浇了鹅黄的灯芯,底部是木质的,绘上了几片精巧的绿色莲叶。 “走吧,今天晚上还不知道会吃成什么样子。”碧池小声抱怨道,“那些肉是市场上买的肉吧,不是沈月卿从乱葬岗刮回来人肉的吧,东边可是有个很大的乱葬岗的。” “别胡说。他再吝啬,也不至于这么丧心病狂吧。” 我嘴上这么反驳,心里却没有底。万一沈月卿真这么干了……算了,我今晚就吃吃蔬菜吧,来歷成谜的肉还是别碰了。 我和碧池走到外院的小门时,从个个院子里搬来的石桌石凳已经摆好了。 石桌上放着切好的肉片和蔬菜,石盆放在桌子边,上方支了架子,平放着两把宝剑。剑身上抹好了猪油。 我突然连蔬菜都不想吃了。 “这剑没见过血吧。要是捅死过人还拿出来烤肉,也太逆天了。” “你可拉倒吧你,我都怀疑他这些肉都是从乱葬岗割下来的死人肉。” …… 我和碧池你一言我一语,成功地把对方噁心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沈总:肉是好肉,是猪肉,市场上批发的。信我。 第31章 拜师 沈月卿的晚宴,让人吃的并不尽兴,菜和肉都是限量供应,想都别想大快朵颐。 我和碧池是他最“钟爱”的两个手下,理所当然地被他招唿坐到了一桌。 沈月卿在府内僕人们依次入坐之后,说了些冠冕堂皇的漂亮话,便自顾自开始烤肉了。 大家在知道今年的乞巧节礼物就是亲手做一顿烤肉之后,虽然不能嘴上大唿上当受骗,一年不如一年,但心中不满还是流露了出来。 藏的好的,嘴角眉眼处尚有迹可循,藏的不好的,整张脸上都写满了不快的情绪。 碧池始终怀疑肉有问题,只拿了颗包菜徒手撕着吃。我不是很饿,也拿了颗包菜撕着玩。 唯独沈月卿身体坐的笔直,认认真真地烤着肉。 两把寒光宽剑并排陈列在火盆上,中间隔了约莫一寸的距离。剑身上抹了猪油,被炙烤的直冒白烟。 “朱珠。” 沈月卿突然叫我,我抬头望向他,他掀开半分眼皮,指着以剑作的烤架。 “你看着。” 对于我这种现代烤肉小能手,肯定是不屑看一个古人烤肉的,尤其还是在工具稀缺、蘸料没有孜然粉的情况下。 但面上我还是得端出一副恭敬虚心的姿态。 沈月卿不用筷子,只用他那把短小的匕首,挑起一块肉,又道了一声:“看着。” 这一声看着语气近乎严厉,我再看他时,他已经完全掀开了眼皮,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眸如同深潭一般凝重,只消一眼,我竟不由自主地端正了身体。 碧池嚼着包菜的咔擦声也戛然而止。 那片切成薄片的烤肉几乎是飞到了剑身上的某一处,冷肉遇上热油,瞬间冒出噗滋噗滋的油星。 紧接着,第二块烤肉随即落下,第三块、第四块、第五块……几乎是令人眼花缭乱的速度,剑身上转眼落得满满当当都是肉。 哪有这种烤肉方式! 他当特么表演杂耍呢! 不过幸好沈月卿背对着成荫的绿树,除了我和碧池,没有人能看清他的动作。而碧池竟像是老僧入定般,一动不动。 还没等我吐槽完,沈月卿一击双剑,剑身上的烤肉全数被抛至半空中。 由于每块烤肉所处的位置不同,腾起落下的高度也不同,竟成了一副高低错落的景象。 我心道不好,赶紧从旁边的石桌上胡乱抓了个破碗准备接住烤肉,沈月卿却扬起了匕首,一片一片迅速挑起了空中的烤肉,再一片一片地落在了剑身上。 ……简直就像是练剑一般。 一片肉都没有落在地上。 整个过程不过两三秒的时间,于我来说竟像是过了很久一般。 我放下破碗,发觉自己在这短短的时间内竟出了满头的汗。 “好好看着。” 沈月卿再次扬剑。 …… 那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茫茫雪山上,无数雪花向上飞起,又在他其疾如风的刀光剑影中有条不紊地尽数落下。 扑面而来一股肉食的香气。 我惊觉,不是雪花,是肉。也不是寒冬,是盛夏。 “好了。” 他抬起双剑,将烤好的肉片倒进盘子里。每片肉都烤至色泽油亮,焦而不煳。盘子底部垫了掰开的脆包菜,红绿相间,落成令人赏心悦目的颜色。 他轻轻推过那盘烤肉:“自己抹酱吧。” “噢。” 求之不得!省的这个恶趣味的傢伙给我乱放酱料,做成一堆猪食。 沈月卿侧过脸去,雪色衣服配上雪色摺扇,散去了一身淡淡的烟火味,敛去了面上的笑容,整个人又愈发像一尊清冷的玉人。 玉人最后那轻到飘忽的声音,若不是我离得太近又聚气凝神,很可能就只会当成一声嘆息。 他说:“我没有味觉。” 自己抹酱吧,我没有味觉。 忽然一阵晚风吹过,吹散了这些天飘渺虚幻般聚拢在心里的迷雾。 我也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能面不改色地饮下自酿的三月白。 一直到晚宴结束,沈月卿都没有回过头来看我们一眼。 第48页 他沉浸在自我的世界中,全然忘我。随后他把雷光剑扔给阿影,吩咐道:“阿影,拿着你的剑,去换了风雨雷电他们吃晚饭。” 阿影颔首领命,看了看油腻腻的剑,犹豫了一下,拎起了一把还算干净的菜刀。 沈月卿则去找了其他守卫,也不知何时他手里多了一盏莲花灯。 是一盏纯白无暇的莲花灯,和我手里碧池送给我的颜色艷丽的莲花灯完全不同。 一看就是个便宜货。 沈月卿让守卫们去吃饭时,破天荒的说了一句:“你们一起去吧,今天辛苦你们了。” 守卫们吃饭应该是轮流吃,不能一起去,不然看家护院的任务就轮空了。 沈月卿看穿了他们的犹豫,淡淡道:“王府有我巡视,没人能闯进来,今晚你们可以不醉不归。” 好大的口气,也不知道是不是吹的。但对守卫们来说很受用,他们十分相信沈月卿的能力,千恩万谢后便匆匆去赴宴了――晚宴已经结束了,沈月卿给他们留了一桌肉和酒。 尽管有酒有肉,但不合时宜,总有点差强人意。 他们终究是没赶上乞巧节的最好时光。 这世间有很多很多那样的人,从古至今都是如此。 古代的更夫,一年到头没有休息的日子,现代的环卫工人,也是全年无休。 更有很多战士军人,他们是不过节的。 但谁的心中没点念想,不想守着自己心爱的人,长长久久朝朝暮暮地相守呢? 思及此处,我看了看沈月卿。 他慢悠悠地提着莲花灯在王府里游走,步伐极慢又极稳,透着一种浑然天成的清贵之气。 路上有人看到他,都会恭敬地问好,而沈月卿除了点头微笑,竟然记得每一个人的名字。 围着王府转了三圈,转眼即到了亥时,我狗腿地说道:“沈总,您先回去休息吧,您等会还要陪着殿下焚香沐浴,这里的巡逻任务就交给我吧。” 沈月卿闻言顿了一步,歪过头看向我:“你一点武功都不会,竟然还敢在我面前大放厥词。” 一般人似乎都会说:虽然你有这份心,但是这个工作,你不能胜任。 用“虽然但是”的句式,尽管有“但是”后面的否定,至少也有“虽然”之前的肯定。 沈月卿却是一下子跳过了“虽然”。 真是不懂语言魅力的男人吶。 我只好悻悻地继续跟在他后面走着。在第三次路过潋滟湖时,沈月卿朝湖边走了过去。 潋滟湖里的莲叶已经消去了大半,看的到月色下粼粼的水光。 微风吹过,泛起阵阵涟漪。 荷叶可以入药,湖上大半已经被沈月卿命人採摘后晒干了高价卖给了药铺,又留下一部分作为年终礼品存在了府医那里。 宁王殿下喜欢喝晨露煮荷花,所以现在湖面上也是看不到荷花了。 夜里的风有点凉,吹散了白天的燥热和暑气。 沈月卿在湖边站了很久,风把他白色的衣袂也吹的上下翻飞。 他又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之中。 不关乎工作时,沈月卿的性子比谁都要冷淡。 碧池就是个话唠,莫掌柜偶尔会吐露家常,就连阿影也会发牢骚。 但是沈月卿没有。 他没有任何私人情绪。论及有关王府的事,他才会有表情。 极少是高兴,一般是生气,偶尔也会大发雷霆。 沈月卿抚过白色的莲花灯,细细摩挲着,似乎是不捨得放进水里。也对,毕竟是用五吊钱买回来的。 我低头看了看我手里的莲花灯,颜色鲜艷漂亮,花瓣整齐可爱,竟也有些不捨得放进水里了。但转念又想,留着又能如何呢?还不是占了一袭位置,空等着蒙尘落灰。 于是我走上前去,将莲花灯缓缓放进了水里。 沈月卿的目光落在水里的彩色莲花灯上,面上表情柔和了一点,也将手里的白莲灯放进了水里。 ……大概是觉得我这么贵的一盏灯都能放进水里,他那个也不算多大的损失了。 我们沉默地看着两盏灯随着微波水流向前缓缓流动,不一会儿,一阵风起,泛起一阵不大不小的涟漪,我的莲花灯往右边一歪,将沈月卿的莲花灯压住了。 那盏白莲灯由于倾斜,灌进了水,灯座的火灭了。 五吊钱的莲花灯毕竟是最廉价的白纸做的,沾了水,很快就烂掉了。水面上只剩下一盏破木灯座,还有一盏徐徐向前流动的彩色莲花灯。 我心里咯噔一声,小心地看向沈月卿。这该死的莲花灯,抢了领导的风头不说,还把领导的宝贝给毁尸灭迹了。 沈月卿的脸色果然不好。或者说,也不能算不好,只是一种比往日更加平淡冷漠的神情。 他瞥了我一眼,我欲言又止的话终于是梗在了嗓子眼。 “朱珠,你回去吧,别忘了你该做的事。” 我该做的事,便是在两幅《鲤鱼跳龙门》中选择一幅并模仿。 “是,沈总,您也早点回去休息,请保重身体。” 他朝我点了点头,我刚转身,眼角余光瞥见那一抹白色身影像断了线的风筝,往前倒下。 想也没想的,我扑上前去接住了他,只看到他眼神恍惚,喃喃道:“当真是祸躲不掉么?” 我:“……” * 沈月卿生病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病,总之是陷入了长久的昏迷。额头倒是冰冰凉凉的,一点也没有发烧的迹象。 说来惭愧,我只会根据体温来衡量人是否头疼脑热,其他病我就诊断不出来了。 沈月卿不会是中风了吧? 这个念头一出,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不一会儿,府医来了。是个干干巴巴的瘦老头,总是拧着眉头,今天在烧烤大会上见过他,他一个人疯狂地吃下了很多肉。 府医替沈月卿把了脉,原本拧着的眉头皱的更深了,最后竟是怒气沖沖地将沈月卿的手腕一甩,背起药箱准备走人了。 我见状赶紧拦住他:“先生,沈总他情况怎么样了?” 他好歹是王府总管,你的工资还是他发的,这个工作态度也太差了吧。 府医瞪了我一眼,恶狠狠道:“让开。” 我没肯让。 “请先生为沈总开个药方,好让朱珠替沈总去抓药熬汤。” 府医冷笑一声,道:“他自己的身体他不清楚吗?好不容易用九转丹稳住了,他怎么还能如此胡来?死了拉倒吧。” 我听的一头雾水,还想要说上几句话,那老头已经踢开门走了。 好远都还能听到他骂骂咧咧的声音。 沈月卿继续昏迷着,阿影替他去看护宁王殿下沐浴,整个小院里又只剩了我一人。幸而我把那两幅《鲤鱼跳龙门》给带了出来,打发时间也不算太无聊。 没敢点沈月卿这里的蜡烛,怕他叫我赔钱,只能坐在窗前借着月光观察。 第49页 两幅刺绣,一幅精妙绝伦,一幅一裤子屎。 精妙绝伦的没什么看点,我盯着一裤子屎的发呆。 ……也看不出什么东西。 我烦躁地将刺绣摔在了地上,一只素手从地上将它捡了起来。 他轻咳两声,将桌上的蜡烛点亮了。 一裤子屎的绣品又重新端端正正的放在了我的面前。 我有些心虚地低着头,沈月卿却难得没有骂我,温温和和道:“从今日起,我就是你的师父了。” 我的脑海里一片茫然。 师父。 他说他是我的师父了。 他以前指导过我认字,算是我的老师。但师父不同于老师,这两字承载的东西实在太多,也许一辈子的羁绊,都斩不断了。 “我们沈家的剑法,就藏在这幅绣品中。我说过,心中有剑,手中无论拿的是什么,都可以作剑。筷子、匕首,甚至只是一根绣花针,都可以——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我抬起头看他,心情十分复杂:“沈总,你是不是缺钱了,要跟我收拜师费?” 作者有话要说: 朱珠的想法≠沈月卿的想法。 谢谢小桥妹纸浇灌的营养液,么么哒~ 第32章 洗头 沈月卿只有一瞬间的愣怔,随即他恢復了平常的表情,淡淡道:“既然被你看穿了,我也不用再遮掩这份心思了,我就是图钱。” 这种可耻的想法竟然说的理直气壮。 我在心里呕了一口血。 像我这样的穷鬼,还能再榨出一个铜板来吗? 半年的月钱早就到了他的口袋里,白七赠的那锭金子也被他吞了,我哪里还有钱? “你暂时没钱也没关系,先赊着,有空再写借条,以后一併算上。” 沈月卿倒是考虑周到,连赊帐和写借条这种招数都使了出来,先前我对他因病晕厥而产生的同情倾刻间荡然无存。 不过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沈月卿披散着长发的模样,更衬得他面色温凉如玉。 他伸手在自己脑袋后面摸了摸,竟然摸出了一只蝴蝶。 是只白色的菜粉蝶。 小菜粉蝶扑楞着翅膀,在他手心一拱一拱的,状似亲昵。 沈月卿突然变了脸色,甩手就将菜粉蝶从窗口扔了出去,然后在脑袋后面胡乱摸了一通。 白色的亵衣也抖啊抖的,跟个筛糠似的。 沈月卿前前后后把自己摸了三遍,终于确定自己身上没有菜粉蝶了,才指挥我去做事:“你赶紧去给我烧水,我要立刻沐浴,防止这些妖蛾子在我身上做窝。” 我心道他有些小题大做,一只菜粉蝶就把他噁心的一脸菜色,搞得跟打仗似的,但还是听话地去给他烧热水了。 他的居室后面就是那个巴掌大的小厨房,厨房里有两口锅,一口是炒菜的,一口是烧水的。 我将烧水的锅腾出来,洗了两遍,灌上水,支了起来,又扒拉了一堆木柴,从门后摸了个火摺子点火。 木柴有点湿,点起来有些困难,我趴在木堆上狂吹一通,急得满头大汗,才吹出零星火花。 “你知道你这样像什么吗?” 我从木柴里抬起头,看到碧池懒洋洋地倚在枇杷树下,翘着两条长腿,唇红齿白,叼着根不知道从哪里买来的糖葫芦。 他恢復了原本的面容,与莫沉鱼清俊的面相相比,整张脸都充满了邪气,若不是左额前的小辫子添了几分俏皮,平和了几分浪荡,看起来就真的像是反派少主。 我没空理会他,继续扒拉火摺子。少年舔了舔艷红的唇角,似笑非笑道:“像一个妻子正在临盆的丈夫。” 话音刚落,“砰”一个葫芦瓢直直地向碧池飞去,碧池伸手接住,噫了一声。 沈月卿像鬼一样飘了出来,手里还抓着一叠葫芦瓢,阴沉沉地盯着碧池。 碧池反手将葫芦瓢翻过来,正好拿来当吐糖葫芦里山楂籽的容器。 “抱歉抱歉,我还以为是有人在生孩子,没想到是你啊……大师哥。” 我实实在在被这声“大师哥”给懵住了,脑子有一瞬间的卡壳。 反应过来后是强烈的愤怒,我隐瞒了这么多天,想尽了办法,整日担惊受怕,生怕被沈月卿发现碧池的真面目! 结果人家本来就是师兄弟。 沈月卿看了我一眼,解释道:“师出同门,去见过你的小师叔罢。” “哦。”我走过去,麻木地对碧池行了个礼,勉强道,“朱珠见过小师叔。” 碧池腾出一只手摸了摸我的头,强行摆出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孺子可教,孺子可教。虽然你师父不怎么样,但是你小师叔我还是挺厉害的,有问题你可以来问我。” 我嘴角一抽:“……多谢小师叔。” 身后的沈月卿飘过来,悠悠道:“作为师叔,你不送师侄一点见面礼吗?” 碧池咬下一口山楂,口齿不清地含煳道:“小师侄要是看得上,我干脆以身相许吧,虽然身子不中用,但脸还能看。” 满嘴的胡言乱语。 沈月卿面无表情地伸手:“拿来。” 碧池从怀里摸了一张像是银票的东西扔给了他,扁了扁嘴:“拿去吧,真是师门不幸,出了你这么一个视金钱如父母的大师哥,搞得师父也被你带动,每年还要跟我爹娘收一大笔学费。” 明明是给我的见面礼,我却连个银两数目都没看到,就被沈月卿给收起来了。 碧池走后,沈月卿又指挥我继续烧水搬桶。 忙活到了黎明时分,沈月卿的洗澡水终于搞定了,我还考虑周到地帮他撒了很多洛梅花瓣和澡豆。 他端坐在铜镜前,缓缓解开了腰间的白色腰封。 我见状默不作声地准备出去,前一只脚刚踏出,背后传来淡淡的声音:“替我洗头髮。” ……呃。 我机械地转过身去。 那个瞬间余光扫到一团白花花的身子,水花溅起,他已经坐入了浴桶之中,闭着眼睛,神态放松。 地上散落着他的亵衣亵裤。 幸好我事先在水里放了花瓣,要不然这一览无余的……不过要替他洗头髮是什么鬼? 难道以前阿影也替他洗头髮? 我望着他露在水面的黑色长髮,优美白皙的脖颈,无声地咽了一口口水,再往下……诶,我没事放什么花瓣啊!我这人怎么这么多事啊! 我听话地搬来一张凳子放到他脖子后面,又把木盆放在了凳子上。 这样的高度,他仰过头,刚好能把头埋进盆里。 “师父,徒弟给你洗头了。” 我小心翼翼地捧着他的脑袋,像捧着累世的珍宝。 他“嗯”了一声。也许是被热水泡软了身子,也泡软了声音,这一声带着点鼻音,听起来近乎嘤咛。 他的发质偏软,乌黑柔亮,非常有光泽,泡在水里像是水草一般柔软灵动。 第50页 我从旁边的架子上取下一个圆形小罐,这应该就是他的洗髮粉了。 古代的洗髮粉没有现代的洗髮水有科技含量,只是将香料和猪苓皂角之物混合搅拌,但胜在工艺简单,朴实无华。 不过沈月卿的这罐洗髮粉颇有些新奇,居然是油亮亮的膏状,而不是粉状的。 想必是绿林轩的新品,带了护髮功能的二合一洗髮膏。 我挖了一大坨,煳在他的头髮上,煳上才发现这味道也有点异怪。 直到我把他整颗脑袋都煳满,他才缓缓睁开眼睛:“你抹的是什么?不是阿影准备送给祈真的,他在绿林轩买的洗髮霜吧?” “……好像是吧。” 沈月卿是阿影的领导,他应该不敢计较的。祈真也不会计较的,毕竟沈月卿是她的梦中炮。友。 “我记得我这里的洗髮粉昨天就用完了,你是从哪里拿――朱珠!” 沈月卿突然厉声喝到,吓了我一跳,手里的罐子差点就拿不稳了。 等等,这到底会是什么? 我凑近罐子闻了闻,是有点酸的味道。 很熟悉,但是又不那么熟悉。 “这是?” “那是火影的爹两年前进城来看他,带给我一头猪和那一罐猪油。” ……噢。是火影他爹的猪油啊。 啊呸,两年前的猪油,那不早馊了,难怪味道有点酸。 “我不吃猪油,但也不能拂了人家老爷子的心意,就放在那里了。” 说到此处,沈月卿面色狰狞地从浴桶里站起来,伸手想摸自己的头髮,挣扎了几下,终究还是没摸。 毕竟一摸就是一手猪油。 我偷瞄了他那儿一眼,扫兴地发现居然还围着一块浴巾。 祈真所讲的又长又大又粗,今天肯定是鑑定不到了。 抹了领导兼师父一个猪油脑袋,怎么办呢? 偏偏他还是个挺爱干净的。 “愣着干什么,快点去找洗髮粉!” 猪油脑袋已经全然崩了人设,有些气急。 好在我刚出门就碰到了值班回来的阿影,阿影火速去其他院里拿了洗髮粉,我们两人帮沈月卿至少洗了十遍头髮,他还一个劲的数落着。 原本他是怕菜粉蝶在他头髮里产卵做窝,才叫我帮他洗得仔细些,谁知道我错拿猪油,害的他头髮怎么洗都有股……酸味。 * 猪油事件之后,沈月卿对我愈发严厉苛刻。 每日除了要在绣楼上课之外,还要替他打扫院子、洗衣服、擦桌子,再去城外西郊去给他摘野果子吃。 西郊距离这边也不近,我每天下课又晚,累死累活地跑过去摘野果子,爬上树摘下几个就往回赶,踩着城门快关的点才能回来。 一来二去,城门守卫都认识我了,经常劝我:“姑娘,别这么拼,果子又不贵,你买几个吃得了,还天天跑去摘,真是太会过日子了。” 我:“……”这不是我要吃啊! 守卫又建议道:“那你就多摘一点啊,摘个四五天的份量,野果子又不是放不住。” 可家里那只天天张嘴要吃现摘的啊。 我的心神一顿,家这个词一进到脑海里,就像柔和的潮水灌满全身,我整个人都安宁了下来。 ……算算看,我也来这里好几个月了。 离饥寒交迫的日子也过了好几个月了。 日落时分,夕阳从云层的缝隙中落下团团浓密的光芒,将整条长街都装饰的金光灿烂,小摊小贩们正抓紧最后的时间在热情吆喝。 路上,有人声,也有车马。 我放慢脚步,往宁王府的方向走去。 那里,有人在等我。 那人肯定正坐在歪脖子树下的鞦韆上等我。 作者有话要说: 沈总:跑这么慢,对练习轻功很不妙啊。另外,眼力也不是很好。 碧池:有徒弟收就不错了,你可真虚伪。 * 我准备日更这篇文了,握拳奋斗中。 谢谢安格小仙女的地雷。 第33章 沈月卿番外一 “有个小姑娘,拜託你照拂一下了,大师哥。” 阳春三月,我正埋头吃着一碗吃不出味道的阳春面,面碗里热气涌动,我抬起头,看到他平静的眼神,瞬间就反胃了。 “别送来,我照拂不了,你自己照拂去吧。” 我想也没想就拒绝了,照拂小姑娘这种事交给我,合适吗? 我可不会忘记以前我照拂的那个成熹公主,把我累成什么样了。 成熹活泼又聪明,是皇帝的掌心明珠,她整天不在皇宫坐着,非跑到大理寺来找我,跟着我到处查案。 案情水落石出的那一刻,如破开云雾见晴天。但在那之前,追寻蛛丝马迹都很累。我经常没日没夜的查案子,成熹贵为公主,我又怎么能让她跟我一起吃苦? 于是便经常冷脸相待,望她知难而退。 这小姑娘却越挫越勇,比鸡起的早,比狗睡的晚,也无怨无悔。 我无话可说。 后来嘛,后来的一个杀人案牵扯到了皇家机密,有关南诏和西凉两国的秘情。我深知这浑水会越淌越深,难免有一天和胞弟那小混蛋正面交锋,便辞了官。 反正少卿这职位也没什么油水,户部倒是很吸引我,但户部尚书对我有意见,有空就跟皇帝说我坏话。 皇帝宠爱成熹公主,竟然听她的话指派我去当她的老师,甚至还有意让我当驸马。 我吓坏了,立刻拒绝。 然后龙颜大怒,我给关起来了。就在我自己打开监狱的牢门准备逃走时,宁王罗厉找到了我。 “你的任务还未完成,这算不得功成身退。” 罗厉不像我的师弟罗寒,他从小在沙场浸染,是踩着无数枯骨亡魂长大的。 我和罗厉勾结在了一起。 他想要的,我帮他。我想要的,他会给我。 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了下去。 我在宁王府撑起了大小事宜,从罗厉偷偷交由我整理的军机要闻,到王府各处的钱庄商铺,甚至是东院老太和西院老头的感情纠纷,我都能处理的得心应手。 我也并不觉得辛苦,大概是早早的在归云山庄磨砺了。 归云山庄是我拜师学艺的地方,我的师父名叫碧连,表面上是个白衣翩翩俊雅如玉的仙人,背地里却是个贪财好吃的俗人。 第一年,他收我为徒,摸着我的头告诉我,我既是开山大弟子,又是关门大弟子。 既要开山又要关门,我以为我会很忙。 第二年,南诏皇子来归云山庄拜师。师父眼皮都没抬,挥挥手让门童把人赶走。 门童犹豫了一下,递过手中银票:“皇子的……拜师费。” 我心中暗觉好笑,师父这样的世外高人,送他些名画孤本珍奇异宝,他尚且不会看一眼,居然还有赠予钱财俗物的俗人。 师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第51页 “看看去。” …… 于是,我多了一位师弟。 他叫罗寒,资质一般,不是读书的料,只能练练武。 师父贪财,但仍把我当三岁小孩欺瞒:“月卿吶,你又开山又关门的,实在是太辛苦了,为师就给你弄个伴吧,以后就让罗寒来关门好了。” 我一点也不喜欢罗寒,当然,罗寒对我也是各种看不顺眼。 我们一见面就掐了起来,从抢着去洗剑池练剑到抢着给师父洗亵裤……直到有一天,师父的亵裤被我们抢撕了,师父大发雷霆,勒令我们不许再争吵。 我们由热战转成了冷战,整整一年没说过话。 第三年,门童来报,又有人来拜师了。 师父正坐在鞦韆上看书,连手都懒得挥了:“叫他滚蛋。”说罢又指挥罗寒继续给他推鞦韆。 那鞦韆是玄铁打造的,罗寒推的满头大汗,师父却不肯让他停下。 拜师的小少年没肯走,执拗地在山庄外跪了三天三夜,直到被自己的尿给憋昏过去了。 师父教过我一点医术,指派我去给那孩子看看小雀子。那孩子跪在恭桶上,抖的厉害,嘴里却哆哆嗦嗦地说着:“我要拜师,拜师!” 我拔下髮簪,毫不客气地戳向了他的小雀子…… 某日,师父叫上我和罗寒,正色道:“我又给你们收师弟了,隆重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关门弟子,白七,最后一次关门了,以后不会再收了。” 白七是那孩子的化名,他真名是什么,他不说,我们也不问。 白七模样乖巧,性格温和,擅长烹饪,再平淡的食材,据说到了他的手里,也能变成人间美味。 为什么是据说? ――因为我已经丧失了味觉。 我尝不到菜里的酸甜苦辣,却看得到师父和罗寒面上的表情。 师父贪财,所以收了罗寒当徒弟。师父好吃,所以收了白七当徒弟。 我开始深深地担忧起师父他……好不好色。 第四年,门童又来报了。 只不过这次门童的身后,还跟着一位成熟风骚的美妇。 师父眼睛都看直了。 门童磕磕巴巴地说:“她拜……拜师。” 师父立马点头答应:“拜拜拜,是这位姑娘吗?我就是碧连真人。” 美妇的身后走出一个唇红齿白地小少年:“真人,是我要拜师。” 师父想也没想就拒绝了:“我已经有三个徒弟了。” 话中意思是他有了三个男徒弟,所以他不想再收男徒弟了。 小少年微微一笑:“碧连伯伯,我是你的侄儿碧池呀。而她,”他指着美妇说道,“是你的嫂嫂莲心。” ……于是,关系户碧池也成了师父的关门弟子。 这次是真的关门了。 第五年,第六年,第七年,甚至更久,都没有人再来拜师。 归云山庄的大门永远敞开,却再也没有人来拜师。 因为小师弟总是微笑着将前来拜师的人领向不归崖。 这个小师弟从来不是省油的灯。 在他十岁那年,他偷偷去了不归崖下的销骨潭,修炼本门的禁术。 还好被我尾随发现了,打捞上来之后人已经冻的僵硬了。 师父耗费一生功力,将他身上的寒毒引到自己身上,才使他真气迴转血脉通透,重新活了过来。 那个容颜多年未变,一直如玉人般俊美的师父在一天之内老去。 临终前,他对除我之外的人撒了一个弥天大谎。 “世界这么大,师父想去看看,有事你们找大师兄商量,学费也先由他保管吧。” 师父依然是白衣翩翩,用黑豆汁染成的黑色长髮在雪山里飘成了一面旗帜。 那是他留给我最后的印象。 另外三人毕竟年幼,却也相信了。碧池根本不知道,他究竟闯了多大的祸。 我找到师父的遗体,把他葬在了山洞里,没有立碑,怕被他们发现。 连祭拜,也只能偷偷摸摸一个人去。 我模仿师父的笔迹给他们写信,努力将少年时见到的奇遇讲述给他们听,还要督促他们练功习武,以及想办法帮碧池治病。 碧池在销骨潭里泡坏了身子,到了该有动作的年纪,却迟迟没有反应。 我四处搜寻春。宫。图逼着他看,他看吐了也没一点反应。 最后还是吃了些春。药,他才勉强恢復了一点体力。虽然依然没有生理反应,但至少春。药能给他续命。 从没有人能从销骨潭里活着回来。 碧池知道。那些在他之后前来拜师的人,态度谦恭的被他从不归崖后面赶走了,态度恶劣的,他直接把人骗进了销骨潭。 这也许就是命。 师父走后,我变得很累。 我明明已经是归云山庄的庄主了,却还要隐瞒着三个师弟,还要给他们编造师父还活着的假象。 暗地里,却要接手师父留下的一切。包括,他的毕生遗愿。 但我也有家族给我的任务。 常常进退两难,却还要装作游刃有余。 后来,我不顾胞弟的阻拦,坚持去了南诏。 南诏地方穷,什么都不好,就是那里的人眼光好。 我轻而易举就当上了状元,又被公主看中,在南诏混得风生水起。 再后来嘛,我时常会想,如果师父还在,我是不是依然在洗剑池旁练剑,或者已经回到了胞弟的身边。 镜中的人,白衣墨发,眼神沉静,像极了我最初见到的师父。 师父把我教成了他的模样。 我时常会想,如果我也有一个徒弟,我会怎么教他呢? 是万分怜爱,还是百般刁难。 …… 想不通的事情,也常常会想。 那天,天气晴朗,鸟语花香。胞弟传来的密信在我手中化成了齑粉,那上面只写了四个字:战起,速归。 战争又要开始了。 我埋头继续吃着桌上的阳春面。 碧池坐在了我的面前。 “有个小姑娘,拜託你照拂一下了,大师哥。” 鬼才要照拂小姑娘! 作者有话要说: 沈总家里情况比较乱,师兄弟倒还好。 * 谢谢小桥妹纸浇灌了营养液。 第34章 剑意 “师父,这个可以通过吗?” 我将削好的水果切成薄片,整齐地码好摆放在果盘里,然后恭敬地递到沈月卿面前。 这已经是我削的第七盘水果了。 前六盘均因形状难看、厚薄不均被他倒掉了。 沈月卿懒洋洋地往鞦韆上侧躺,左手支着下巴,右手握着一把小木叉。 他在看到这一盘厚薄均匀的果肉时,才扬了扬小木叉,示意我端近一点。 “你明天要是再连水果都削不好,我立刻把你逐出师门。” 沈月卿叉起一块果肉,只看了一眼便冷冷道,“这点眼力都没有,教你一百年也没有用。” 第52页 他将小木叉摔进果盘里,跳下鞦韆头也不回地走了。 鞦韆在夏末的阳光里轻轻划出一道晕影,温柔地覆盖在我的脚边。 我拿起他留下的小木叉,戳了一块果肉放进嘴里。 汁水四溢,酸甜可口。 可惜沈月卿尝不出味道,只能从外观上挑毛病了。 明明前几天他还没这么多要求,只是嫌我跑得太慢了,饿着他了,这几天我动作跑快了,他又开始挑别的毛病了。 外形不过关的,不吃。 色泽不亮丽的,不吃。 切得不好看的,也不吃。 “不知道他要抽疯到什么时候。” 我看了看明明已经切的整整齐齐的果肉,心道这都不满意,难不成他想让我把果肉切的跟头髮丝一样细? 我将整盘果肉吃光,剩余的野果子收好,又趴在地上开始练习写字。 要说一个人能抠到什么程度? 书本纸张我都已经用不到了,沈月卿以“纸张涨价、笔墨费财”的原因限制了我在纸上写字的权利,让我直接在地上练字。 这几天天气干燥,土地表层已经被晒得干裂,要想在上面写字,还得浇水,将土地浇软,才能在上面划出一笔一画。 沈月卿再也没有给我准备认字的图画册,他只在纸上随手写一遍,也只念一遍,只讲一遍,至于我记不记得住,他是不管了。 那张纸在教完了之后也会收回,我就只能凭着零星的印象在地上练习。第一天我基本没记住几个字,但到了第二天晚上检查学习成效的时候,我没能写出来的字就成了我的噩梦――跪着罚抄。 慢慢的,我就不那么没记性了。他讲了一遍的东西,我也能勉强记住了。甚至连吃饭休息的时候,都在默默地回想。 祈真看到我午休的时候都拿手指头蘸水在桌子上练字时,啧啧慨嘆:“学到魔怔了,你会愈发没有趣味的。” 我点点头,她说的的确没错。 我每天中规中矩地生活,有闲时就学字背书,替沈月卿跑腿做事。女儿家聚在一起讨论什么衣服好看,得了空子去哪里听花戏,绿林轩的又出了哪款胭脂――如此云云,我是插不上话也并不太感兴趣的。所以在绣楼,除了祈真会偶尔关照我一点,也没人和我合得来了。 大家看我的眼光或多或少都带了一点同情――没错,是同情。 因为莫掌柜辞职了,离开了宁王府,也和我“分手”了。 我因为心里总在琢磨认字和“鲤鱼跳龙门”,平日里话就不多,愈发沉默寡言,因而造成了别人的误解――这姑娘和莫掌柜分手了,心里肯定很难过。 我无暇关心那些,找了个空子将沈月卿的“鲤鱼跳龙门”给张姨看了,问她可能看出这里面的玄机奥妙。 张姨只是笑笑:“沈爷心思异于常人,我岂能乱猜?只是朱珠你莫要或许紧张,这本身就只是一个选择而已。” 那幅“鲤鱼跳龙门”已经看了千千万万遍,几乎是随身携带,但模仿起来,仍是无从下手。 叫我不紧张,怎么可能不紧张,距离交代的期限,只剩下明天一天了。 偏生当晚摘来野果子时,沈月卿只看我削了一下就让我停手了。 “你当真是一点悟性都没有!” 削个野果子也需要悟性? 我一脸懵逼地放下匕首和果子,默不作声地站在一边。 就在我以为他会嘲讽我惩罚我的时候,他却拔出了手中的剑。 他什么时候捨得花钱买剑的?不是只有一把匕首吗?――这个问题姑且先不谈,他拔剑这是要做什么?削我?因为徒弟不中用所以直接跳过逐出师门,选择清理门户? 沈月卿轻轻一跃,如同蜻蜓点水般立到了石桌之上。 石桌之上,竟立着几支笔。 沈月卿竟是站在一支毛笔上的! 他的真身该不会是古代笔仙吧,这个问题还没有深入思考,我已经被他的动作给吸引了。 我只看过罗寒舞剑,他动起来是满院刀光,震碎了满树桃花。他使的是重剑,讲究气势,带着锐不可当的厚重感。 你能感到势如破竹的力量,从第一眼便提心弔胆,有所防备。 而沈月卿的剑,却让人有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但见他斜斜地偏过身体,白靴轻移,手中的蓝剑在月光下晃出温柔的剑光。 像是在编织一个美好的梦境。 我分明看到了满树花开,春水融融。又仿佛置身在仙山潮海中,四周皆是人间锦绣。 他脚尖踮起,竟是跳到了另一支毛笔上面。 那道剑光向我袭来,我竟像被定住了脚尖一般无法移动,只能愣愣地看着它擦过我的耳边,削下了一缕头髮。 剑风温柔地吻过我的脸颊,我伸手摸了摸,有温热的液体缓缓流出。 沈月卿收回剑,跃下了石桌。 我还没开口说话,他手里的巾帕已经捂住了我的脸。 剧痛方才传来,我不仅受伤,可能也破相了。 “师父……” 他淡淡地看了我一眼:“可曾怪我对你严苛?” 严苛? 岂止是严苛,简直是万般刁难。 从进来王府的第一天,刁难就开始了。 想要学个字,都举步维艰。白干了这么久的活,一分钱也没得到。别人给的钱,也都进了他的口袋。 明面上是我的领导,我的老师,可是谁能体会到我每天一从绣楼出来,连水都顾不上喝一口,就一路狂奔出城去摘野果子,回来还被嫌弃腿脚太慢,果子削的不好看的心情? 一张纸都不肯给我拿来写字,只准在地上练习。只教一遍,忘了便罚…… 我把这些一股脑说出口后,方才有些懊恼。 他那一眼太过凉薄,竟然让我不受控制地吐露心声。 沈月卿收回手,将巾帕放在了我的手上。 他的吃穿用度都挑白色的优先,巾帕自然也是白色的,那上面竟然一点血迹都没有。 ……那刚才脸上的伤? 我抬手摸了摸脸,不痛不痒。 有温热的液体缓缓流下,是眼泪。 “让你去摘野果,是锻鍊你的腿力。让你削野果,是让你领悟剑道。”沈月卿合上蓝剑说道,“乞巧节我点了所有人的穴道,单单给你展示了沈家剑法的第一重。” “我给你展示了十七遍,整整十七遍,肉都熟了,你记住多少?” “你若是一点领悟能力都没有,就安静地做个绣娘吧,在绣楼坐着,自己也能养的起自己。我这良苦用心,你个小混蛋一点都体会不到吗?” … …… …… “你在做什么?” 沈月卿恨铁不成钢地讲了半天,发现我并没有像他所想地那样在反省,脸色沉寂了下去。 我没吱声,从地上捡起匕首,轻轻地在野果子上削下。 第53页 他的面色才一点一点地好转。 “你――” 每转一划,便是一式。 我闭上眼睛,努力回想他方才舞剑的招式,还有更久之前,乞巧节那日在树下他所展示的一切。 斗转星移,潮来潮往。 那幅凝视了无数遍的“鲤鱼跳龙门”突然在我的脑海里生动起来,杂乱无章的丝线像是找到了突破口,虽然我仍是无法将它完整的复制下来,但尖端的走向,已经瞭然于心。 …… 沈月卿拿起我手中削好的野果,并没有吃,他凝视了片刻,将果肉塞到了我的嘴里。 “站在这里。” 他说完转身回了屋,我摸了摸鼻子,咽下口中的果肉。 不一会儿,他回来了,手里还提着两只银环。 “师父,这是?” 他俯下身子,将银环系在了我的脚踝上,左右脚各一只。 “走两步看看。” “……” “天亮之前,走回绣楼,去上明天的最后一课。结束了之后再来找我。” 他替我理了理耳边的碎发,叮嘱道,“路上记得回忆今天教你的东西,不要偷懒,明天还要检查的。” 我咬牙道:“……是。” 他挥挥手:“去吧。” 我往前挪动了两步,差点摔倒。 脚上细细的银环像是玄铁一般沉重,走起路来像是压着两座大山。 不知道这又是什么妖蛾子的东西! 轻功最好是从小学习,那时候骨头柔软,我这般年纪学习轻功着实不易,资质又不好,他不整点法子下点勐药我可能一辈子都学不了。 知道,这些我都知道。 但他就没有想过,这里到绣楼长长一段路,在路上我要尿尿怎么办? 第35章 换岗 从沈月卿的院子到绣楼的距离,平日里以我风风火火的脚程,二十分钟足矣,今天脚上戴着这两个沉重的银环,我走了将近两个时辰。 幸好我住在一楼,要是我住在二楼,爬楼梯估计会爬死。 厨房里已经没饭了,正在洗锅的小师傅看到我悽惨无比地在“挪步”,大概以为我犯了痔疮,同情地给了我两个私藏的馒头,还叮嘱我饮食要清淡。 我倒了杯热水,没有小菜就将馒头吃完了。然后去打了点热水,简单地洗漱了一下。 绣楼的姑娘们此时正搬了凳子坐在院子里看着星星,聊着琐碎日常。我扫过一眼,没有发现祈真。 我端着盛了脏衣服的木盆去水井边,在她们呆滞的目光中,像只巨型蜗牛,艰难且僵硬地移动着。 最后终于有人开口问我:“朱珠……你身体怎么了?” 银环小巧坚固,牢牢地箍在脚踝上,又被裤脚挡着,一点也看不出异样。 正因如此,在别人看来我的动作简直滑稽又古怪。 我吃力地走着,尴尬地朝她们笑笑:“肚子不舒服,那个――” “哦。” 众姑娘恍然大悟,是特殊日子的原因。 有人要来扶我:“你痛成这样,路都走不了,我扶你去休息吧。” 我摇头拒绝了,她来扶我只怕会被我现在的重量压死。虽然很想迅速洗完衣服躺平在床上睡觉,但显然是不可能的。 我忙完回到房间已经很晚了,但见今天月色不错,打开窗户,借着月光,用手指蘸水在梳妆檯上练字。 写完一个字,再默记几遍,水干了,字也差不多记得很牢靠了,再写一遍就很熟练了。 比起在地上抄十遍都有效果。 ……后天的过目不忘怕是就是这样一点一点逼出来的吧。 写完字,我终于点上了最后一根蜡烛,不,应该说是蜡烛的最后一小节。 我将两幅鲤鱼跳龙门摊平在桌子上,认真地看着。 每次翻出张姨的这幅,我都会慨嘆她的手巧,做工之精湛。 流畅的走线,却又处处严密工整,不愧是大家之作。 普通的绣娘穷极一生,可能都达不到那样的高度。 ……可我却註定不会当一个绣娘。 我虽对此作品早生崇敬,却全然没有嚮往之心。 我小心翼翼地将它合上,又看向另外一幅。 前些天还在嫌弃,现在已经与它渐渐相熟。那杂乱无章的走线,隐隐约约有了秩序,有了轮廓感。 处处无章法,处处有章法。 每根线看起来的都很凌乱,但每根线又都延伸下去,弯弯曲曲勾出了最潇洒不羁的模样。 ……大抵是遇上万般阻挠,它们也绝不会停下自己的步伐。 绕啊绕,总会绕过去的。 不能吃点苦就断掉呀。 总会,总会过去的。只要自己没有放弃。 那种顺顺噹噹规规整整的一辈子,从没有过一个拧结的一辈子,是完人的一生,可在这世上,完人是压根不存在的。 我又想起了沈月卿舞剑的那段美好光景。 那样漂亮流畅的剑法,翩若惊鸿,矫若游龙。即使他骨骼清奇天赋异禀,也绝不可能是一朝一夕练成的。 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背后吃过的苦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 别人只会艷羡他长的好,有文化,武功高,社会地位也不低。 可是大概没有人会想过,长相固然是爹妈给的,可后天的身形却是要靠自己维持的。他有文化,是状元,那些字也不是生来就装在他脑子里的,也是他一点一点学的。 武功就更不用说了,社会地位也是自己挣的。 … …… …… 蜡烛熄灭了。 我摸出丝线,借着月光慢慢地绣了起来。 脑子里却在回忆沈月卿的剑法以及他说过的每一句话。 剑本无形,剑由心生。 你若心中有剑,即使手里拿的是针又如何? 它就是剑。 天亮的时候,我也只绣了寥寥几处。 虽然有些睏倦,但今天的课还是要上的。 沈月卿说是我的最后一课,大概对我的工作又有了新的安排。 张姨态度如常,温温和和地讲着,我听的却比平日更加认真。 最后一课,总会心有触动。我明白以后可能不会再有这样的时光了。 课程结束后,张姨单独把我留了下来。事实上即使她不留我,我现在这情况肯定也是走在最后一个的。 张姨看了看我今日课上绣成的一只蝴蝶,赞许道:“朱珠,你在这方面的确很有天赋。” “张姨谬赞了。” 我心里明白我几斤几两。 “此番你离开绣楼,沈爷定已为你划好前景,只是不知你日后会不会后悔。”张姨顿了顿又道,“我多嘴一句,这世上有千种万种灵奇之物,唯独没有后悔药。” ……后悔。 我摇了摇头:“张姨,我不会后悔。” 第54页 “你这丫头,好好在这里做活,以后张姨给你找个家底殷实的宽厚男人嫁了,平平顺顺地过日子不好吗?” “你非得学文学武的,我们南诏国又不允许女子入仕,你做这无用功干什么?沈爷那脾气古怪的,发起火来六亲不认,你跟在他身边,日后是不得安宁的!” 张姨絮絮叨叨说了半天,终于停了下来。趁着她喝水的空当,我对她说:“张姨,谢谢你的好意。可我不想过一眼就望到老的平顺生活。” 我喜欢读书,写字再累我也是开心的,不能入仕也没关系,我慢慢来,总能想清楚自己以后想做什么。 我现在只清楚一件事,就是我完全没有当绣娘的想法。 张姨默了半晌,拍了拍我的肩膀:“罢了,去沈爷那里吧。他把你送来这里之时,对我说了两句话。你知道他说了什么?” 我抬头望着她。 “他说,这丫头不是来当绣娘的。她眼拙,培养培养她的眼力。” ……原来沈月卿很早以前就安排好了。 採摘洛梅是培养我的耐心,那颠倒白天黑夜的辛苦生活顺带也把我身上从现世带来的惰性去了个七七八八,吃苦耐劳算不上,但至少也不是个好吃懒做的人了。 送来绣楼学刺绣是锻鍊眼力,此处既指察言观色的能力,又指从万千事物中看出细微变化的能力……我猜的。 只因张姨从来不会像对其他姑娘那样填鸭式地手把手教我,更多的是丢给我图案,引导我自己去琢磨。 如此说来,沈月卿倒是个最费心的人了。 可是他如此费心,是为了什么呢?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我长着一张倾国倾城的脸,他一见倾心吗? ――明明我都没有他长的好看。 我的真实身份是没落贵族甚至是公主吗? ――不,不可能的。因为我是原身穿越的。 我实在想不出来,告别了张姨之后便向沈月卿那里走去。 张姨最后问我:“平平顺顺的生活不好吗?” 我没有回答,也不知道如何回答。 她是真心待我好,从不加以颜色,这也可能是看在沈月卿的脸面上。但在绣楼安安稳稳地过着,嫁个家底殷实的宽厚男人,就算是平平顺顺的一辈子了吗? 万一哪天遭遇不测呢?眼瞎了不能刺绣了,宽厚男人变心出轨了,那我岂不是成了怨妇? 倒不如趁着有机会倒腾倒腾,练出保护自己的本领,成不了大气候,也不枉穿越走一回。 世界这么大,我绝不困于一方! 我心里越想越激动,整颗心都飘上天去,奈何脚下却有千斤重的束缚,挪到沈月卿住处时天都快黑了。 阿影哭丧着一张脸半蹲着在啃果子,旁边,沈月卿正坐在鞦韆上削果子,他的刀法极块,几乎五六秒就削好了一只,然后顺手抛给了阿影。 阿影脚下攒了一堆果核,看样子吃的应该很饱了,但沈月卿脚下还有一麻袋水果哩! 阿影这是又犯什么浑了? “沈爷,饶了属下吧!属下再也不在你的房里制造春天的感觉了!” ……呃。 制造春天的感觉? 沈月卿一抬手,果子吧唧一声拍在了阿影的脸上。 他冷冷道:“我平生最看厌恶掉粉的东西,你竟然还敢在我房里放一堆妖蛾子,不想在这里混了吗?” 阿影颤抖着摇了摇头。 他脚边还有个木笼,里面装满了色彩斑斓的蝴蝶,有的破了翅膀,有的已经躺尸不动了――估计是沈月卿干的。 此情此景,令人唏嘘。 沈月卿因为一只菜粉蝶都能变脸,阿影必然也知道他的这一习惯,居然还好死不死地踩雷? “属下再也不敢了。” “我今天一定要让你哭。”沈月卿警告道,而后又看向了我,“你腿脚这么不利索?” 惨了,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因为蝴蝶的事他对我都有意见了。 沈月卿朝我抬了抬下巴:“过来。” 我艰难地挪步过去。 “替我推鞦韆。” “……是。” 我挪到他身后,两手分别抓住两边绳子,一推―― 纹丝不动。 用力一推,依旧没动。 我使出全身力气,鞦韆还是没动。 这哪里是鞦韆,我这才看清,原本木质的鞦韆已经换成了铁质的――不,这肯定不是铁质的,虽然摸起来也是冰冰凉凉的金属感。 但密度绝对比铁大多了,这颗歪脖子树是怎么挂住的? 我推了很久都没推动,已经累的满头大汗。 沈月卿等的都困了,打了个哈欠吩咐道:“站到旁边去。” 我努力挪过去。 他懒懒地倚在鞦韆上,晃晃噹噹地自己玩了起来。 鞦韆轻飘飘的,一下一下,盪出轻巧均匀的弧度。 我使出浑身力气,怎么推都推不动的千斤之物,在他身下竟像是一丁点重量都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 每一个旁人艷羡的毫不费力的背后,都曾有过千般万般的艰辛努力。 沈总第一次当人父,呸,是当师父,难免苛刻些,不过他以后会温柔些的,大概吧。 第36章 变故 “阿影,我实在对不住你,等我半年后有了月钱,一定会补偿你的。” “呵呵,别给我画大饼了,快推吧,推完了我还要去餵鸡呢。” 我停下手,无比愧疚地看着站在黑夜里一言不发的黑脸壮汉。 自那日推不动沈月卿的事件过去已有半个多月了。 这半个月以来,沈月卿每晚都让阿影监督我推鞦韆,且每天都有不同的目标要完成。 如果达不到目标,那我不用睡了,他也不用睡了,推到天亮吧。 顺带一提,我和阿影现在都搬进了沈月卿的小院――等等,这绝对不是什么令人高兴的事。 小院里有主卧一间,次卧一间,以及客厅偏厅各一间,其余的屋子都是装书的,且都落了锁。 沈月卿自然是睡主卧,我因为是个姑娘,勉强住进了次卧,而阿影就比较悲惨了,直接裹个被子睡在后院的黄瓜架子旁。由于他“热爱小动物”,沈月卿便给他捉了十几只鸡仔负责看管和餵养。 很难想像,宁王府这么大一块地,竟然连两个家僕像样的容身之处都没有。 次卧的条件比我以前和楠丁住的地方还要简陋,除了一张硬板床和一个恭桶,什么也没有。 我现在的工作是协助沈月卿管帐,没错,心大如他,在莫掌柜走了之后,就直接让我来接替莫掌柜的位置了。 我从来没接触过帐本,且也知道这项工作的严重性,委婉道:“沈总,朱珠恐怕难当此重任。” 沈月卿直接扔了个算盘过来:“不能当现在就滚蛋。” 阿影在一旁偷偷笑,也被沈月卿骂了一顿:“你来监管,她做不好你也一起滚。” 第55页 阿影立马就笑不出来了。 我看着破旧的算盘,内心十分复杂。 对用惯了计算器的现代人来说,一下子又跳跃回这种人力计算工具……我是真的不会用啊。 沈月卿居然还丢了两本帐本给我。 我现在基本学会了南诏所有的常用字,也能看懂帐本上的数字了。其中一本是内部人员的工资簿,原先是莫掌柜在做,莫掌柜做事认真负责,如何计算工资的方式和要诀也在扉页上详细写明了,只要照做即可。 第二本是王府的“人事部”送来的,上面详细记载了王府内所有人每月的出勤次数以及奖惩事项,如果谁家这月有了红白丧喜事,备註里也会分发一定的补贴。 “后天就是发放月钱的日子了,你能行吗?” 阿影担忧地望着我,现在他和我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他不识字,没法替我检查核对帐本,只能起到提醒和监督的作用。 我是真不会打算盘,但我也有自己的法子。 在这里必须要感谢小学老师教会我阿拉伯数字和加减乘除法,莫掌柜给的计算公式并不复杂,单人月钱数字也不大,直接计算十分简便。我在稿纸上测算一遍,检查一遍,再将得出的阿拉伯数字转换成南诏文字,抄到帐本上去。 阿影看我算的十分流畅,是又惊又怕:“沈爷和沉鱼那样聪明的人,算起帐来尚且要用到算盘,你一个小姑娘,居然连算盘都不用,你其实是在瞎写吧!” 我没空理他,专心致志地算帐,一天之内就算完了,然后交给了沈月卿。 沈月卿拿着算盘,照着帐本噼里啪啦打了约莫一柱香的时间,然后把帐本又还给了我。 他悠闲地端起茶杯喝茶,看样子帐本是没出错,不然肯定要把我和阿影噼头盖脸骂一顿。 阿影见状松了一口气,小声对我说道:“可算是没出问题,不过你不用算盘就做完了帐本,真是太厉害了。” 声音不大,但沈月卿肯定能听到。果然,他缓缓放下了手中的茶杯,朝我勾了勾手:“过来。” ……真麻烦,肯定要跟他详细地解释阿拉伯数字和加减乘除法。 沈月卿在看到我测算的稿纸时,非常感兴趣。他是极聪明的人,很短时间内就学会了阿拉伯数字和加减乘除法。 沈月卿问我是从哪里学来的,我只好胡说:“幼年时家中来了一位道长,在我家住了一年,这是他当时教给我的。只是他行踪不定,离开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 第二句话是为了防止他问我教算数的道长去哪里了,先发制人把话给说死。 这乘除法虽然简单,但三位数乘三位数就开始困难了,我又胡乱说道:“道长只教了一点便走了,其余的,朱珠也没能学到。” 沈月卿放下帐本,轻声道:“如此,倒真想见一见那位道长了。” 我在心中默默道,除非你跟我一起反穿越到现代,否则是不可能了。 核对好帐本,沈月卿又检查了我的学习情况,基本上我对南诏的文字和风俗习惯都掌握的大差不差了。 也没有什么字可以学了。 他又检查了我的练功情况。 经过这半个月的练习,我戴着银环也能正常行走了。虽然暂时还不能奔跑,但至少也不会让人误会我痔疮犯了。 至于推鞦韆嘛,他每天晚饭后会在鞦韆底下的地上画一道线,那就是我每天要把鞦韆推到那个幅度,推完三百下才可以去洗澡睡觉。 一开始的几天,我都要推到子时过后,现在基本推到亥时就完成任务了。阿影便在我的记录本上打上一个勾。他因为蝴蝶事件被沈月卿狠狠削了一顿,执行任务就更加努力了。 也比往日更加沉默。 就在我以为一切都走上正轨时,又出妖蛾子了。 某个深夜,我觉得口渴,起来想去厨房找水喝时,隐约听到后院有人在争执,顿时睡意醒了大半。阿影外出办事,后院现在并没有人住,那些声音是谁呢? 我披上衣服偷偷摸摸来到了偏厅,从偏厅打开窗户就可以看到后院的情况了。 这日正是月半,月明星稀,月光大大方方铺了满院。站在枇杷树下的那位正是沈月卿,而旁边两位穿着紫金色衣服的人,明显不是王府里的人。 因为王府没人有钱这么穿。 沈月卿面色惨白,胸前的衣服已经大面积被染红,唇角还带着血。以往他懒洋洋的骨头此刻挺得笔直,目光冷漠地盯着他面前的那个人。 是的,来人一共三位。 第三位穿着金红色的衣服,身形修长,在黑夜中也是光彩夺目,像一只傲然的芦花鸡。 芦花鸡伸出一只手,想要触碰沈月卿,却被沈月卿在半空中打下了。 “别碰我!” ……噫,此情此景,不让人脑补都不可能。 我还是头一次看到沈月卿露出这种又羞又急欲拒还迎的表情。(沈月卿:你眼瞎了) 不太想掺合到这种危险局面的我选择了视而不见,反正我估计也打不过谁,准备偷偷摸摸从前院逃走。 哪知那芦花鸡竟然转过了头,视线正好和我对上。 ……他竟然和沈月卿长的一模一样,简直就是富贵版的沈月卿。 “朱珠!” 沈月卿艰难地叫了我一声,我下意识地关上窗户,面无表情地转过身。 下一秒,窗户被整扇打碎,芦花鸡站在了我的面前。 他的个子比沈月卿还高,面目冷峻,神情严肃,给人一种满满的压迫感。 芦花鸡的手刚落到我的头顶,就被飞身过来的沈月卿一剑挑开了。 “师父。” 我扶住沈月卿的身体,他沖我微微摇头,示意我没事。然后口中喷出一口鲜血,浇了我一头、一脸。 他再也支撑不住,跪倒在了地上,剧烈地咳嗽起来。 芦花鸡在我们身前站定,淡淡道:“月卿,我没有恶意,你不必担心……” 我在沈月卿耳边悄悄问道:“师父,我们暗算他吧?你还有暗器吗?” 沈月卿小声嘀咕道:“我的月钱都让你买肉吃掉了,哪里还有什么钱买暗器!” 芦花鸡的两位随从见我和沈月卿完全没把芦花鸡放在眼里,不由大怒:“你们两个好没礼貌,竟然敢对国师不敬!你们都不读书吗?!” 一听国师这职业,我对芦花鸡就更没好感了。 因为我对国师的印象基本停留在看《西游记》时总是为难唐僧师徒的各种国师上。我暗搓搓地认为国师不是妖怪,就是神棍,总之是不可能有真才实学的。 芦花鸡倒是一点也不恼怒,挥挥手制止了两个随从,平静地跟沈月卿说道:“月卿,你不跟我回去疗伤,你会死的。” 沈月卿倒也是一条好汉,拿出了平时都不存在的骨气:“死就死呗,我坟地都看好了,墓志铭也想好了。” 第56页 芦花鸡扫了我一眼,语气里带了威胁:“你若是死了,我会让你的徒弟给你陪葬。” 沈月卿满不在乎道:“我养她本就是给我陪葬的,你一併解决也好。” 一听这话我都想捅死沈月卿了,芦花鸡眼神一冷,单手将我提了起来。 衣领纠结在嗓子眼,连唿吸都变得艰难起来。 “月卿,你这徒弟被你惯的有点没用,不如由我来替你教教她吧。” 芦花鸡抬了抬手,我已经双脚离地,在半空中乱蹬了。 “哦?居然连我的银骨你也送给她了,当真是师徒情深。” 沈月卿的剑还没碰到芦花鸡,就被芦花鸡反手夺了。 芦花鸡冷冷一笑,一剑刺进了沈月卿的胸口。 是他的左胸,心脏的位置…… 沈月卿艰难地叫了一声:“弟弟。” 这声弟弟不叫还好,叫了之后,芦花鸡还握着剑在他的胸口狠狠地拧了一圈。 看的我也十分肉疼。 沈月卿终于倒了下去,芦花鸡单手将我抱起,扛在了肩膀上:“这孩子,三日后会还给你。” 然后脚尖轻轻一跃,飞出了窗户。 我垂在他的肩上,视线最后所及,我看到沈月卿养的那些鸡十分狂躁地在刨坑……糟了,今天鸡也没人餵。 作者有话要说: 沈总早就病体难愈了。弟弟不是坏人。 * 说了要日更的,结果三次元破事太多,有点耽误了,唉,果然领导都挺那啥的,他在公司底下的水果摊受了气,勒令我们也不许在那里买水果,否则开除……没话说了。 谢谢小昭仙女的地雷,爱你么么哒。 第37章 莫修 我的心情十分复杂。 一方面是在担心沈月卿的情况,他的心口被芦花鸡狠狠插了一剑,还拧着转了一圈,恐怕是凶多吉少了(噢不!我福大命大的师父大人!) 另一方面,我也在担心自己的处境。这芦花鸡抓了我能做什么?难道他还能谋财害命? 我是不是应该满脸怒容地跟他嘶吼:“你杀了我师父,我跟你拼了这条命了!” 但事实是他们三个从钻进山洞时就开始烤小鸡,再也没管过我。 对,是烤小鸡,这些小鸡是从沈月卿后院顺手捉的,是我们精心培育的小鸡。 这三个可恶的土匪,居然占起了沈月卿的小便宜。 “国师,这种事怎么能劳烦您呢,让属下来吧。” “无妨,我也很久没有捉鸡了,你就等着尝我的手艺吧,楚溪。” ――楚溪! 这名字这般耳熟…… 我抬眼望去,火光分明中,芦花鸡旁边那两位,一位是我刚穿越时在莫连山庄看到的新郎官楚溪,另外一位正是那心狠手辣的莫少爷。 ……呃,他们不是都死了吗? “是你啊。” 莫少爷也认出我来了,挥了挥手里的烤小鸡,一脸兴奋道,“你还没死?” 这话应该是我来问他才对吧。 明明被罗寒一剑封喉了,现在居然又在这里活蹦乱跳。 我掸了掸衣服,学着沈月卿的坐姿优雅地坐下:“吉人自有天相。” 芦花鸡瞥了我一眼,默默在烤好的鸡上撒盐,然后一人一只分好开始吃。 ……啊喂,太小气了吧,人质不是人啊,居然连块鸡皮都没分给我吃。 看到他们三人只顾低头自己吃鸡,我气的整个人都颤抖起来,脑子也被怒火沖昏了,一下子忘了要保持淡定不能激怒绑架犯的原则,怒骂道:“你们杀了我师父,还掠夺我们的财产,我要你们偿命!” 沈月卿死了,以后也没有人罩着我了,我早晚得完蛋。 莫少爷边啃鸡腿边抬头解释道:“丫头你误会了,国师大人怎么会加害自己的亲兄弟,他那是在帮他疗伤。” “疗伤?刺。进他的心脏里再拧一圈,那叫疗伤?” 莫少爷愣住了,反问道:“你哪只眼睛看到国师刺。进了他的心脏?” “人的心脏都长在左胸口,他朝我师父的左胸口刺了一剑,还拧了一圈,你不要告诉我,我师父的心脏还能长在右胸口?!” 虽然武侠剧里确实有人的心脏长在右胸口,但天底下哪有那么多巧合的事。 本来一言不发地啃着鸡翅的芦花鸡国师这才抬起脸来,橘红色的火光柔和了他的面部表情,让我有一瞬间他就是沈月卿的错觉。 芦花鸡淡淡一句:“你看到他的左胸口,对他来说是右胸口。” 说罢他又低下头啃着鸡翅。 我愣了三秒反应过来。 这么说,他刺的是沈月卿的右胸,不是心脏。 见我恍然大悟,莫少爷嗤笑一声:“真是愚蠢,沈月卿那么聪明的人,居然收了这么一个笨徒弟,连左右都不分。” 我不吭声了,默默地盯着芦花鸡啃着的烤鸡。 ……完了,更饿了。 莫少爷笑眯眯撕了一只鸡腿给我,我刚伸手要接,却被芦花鸡给阻止了。 “莫翎,姑娘家太晚吃东西对身体不好,会发胖,你别害人。” 莫翎立刻收回鸡腿:“说的也是,是我疏忽了。” ……发胖个球,我都瘦成乌龟了还怕发胖! 三人不再管我,自顾自吃饱喝足,山洞外有一条小溪,莫翎又取来水让他们将手洗干净。 我闲着无聊,捡了根树枝在地上写字,写着写着,就写出了沈月卿的名字。 沈月卿。 这个人已经很熟悉了。 “你们真的没把他怎么样吗?”我低低出声问道。 这个师父对我不好,他总是从我身上诈钱,对我又十分严苛,挨骂挨打是家常便饭。 但若不是因为他,我可能早就饿死在南诏的街头了,哪可能像现在这样,安然无恙地在宁王府读书习武。 芦花鸡正坐在石头上擦拭手里的宝剑,他表情专注而淡漠,像极了沈月卿做帐时的那张脸。 他微微抬起头,声音平静:“你哭了。” “啊?”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脸,脸上什么也没有。 “你放心吧。他暂时没事,这把游龙剑身上涂了解药,可以压制他身上的毒性。”芦花鸡将剑身仔细擦拭干净,顿了一下轻嘆道,“但他一心求死,我也无能为力。” 他一心求死,我也无能为力…… 怎么可能……沈月卿那样的财迷,怎么可能捨得死呢。 不可能。 这绝对不可能。 我摇了摇头道:“我每天和师父在一起,他不会想不开的,师父他比谁都贪生怕死怕穷。国师,请你把解药都给我,我拿回去给师父用,我要保证他平安无事,活蹦乱跳。” 芦花鸡合剑入鞘,淡淡扫我一眼:“他不会用的。” 第57页 “你不让我试一下怎么知道?” 莫非这解药有什么副作用,比如会让沈月卿失去智力或者丧失性。功能? 芦花鸡没有回答我的问题,站起身来, 盯着我的脚踝看了一会儿,随后他拔下了他束髮的玉簪。 玉簪通体白色,末端一点是红色。他将髮簪递给了一旁候着的莫翎。 “替她打开吧。” “是。” 莫翎笑眯眯地摸了摸下巴,问我:“丫头,你是想我去抱你的腿呢,还是你自己伸腿?” 权衡利弊,我很识相地伸出了腿。 脚踝上的银环在火光的映衬下散发出静谧的光芒,像一团聚拢的白雾,但事实上它坚硬无比。 我也曾尝试着自己打开它,但完全没有用,踢不坏也砸不烂。这上面落了两把精巧的锁,我从来没见过钥匙。 难道这芦花鸡的玉簪就是钥匙? 莫翎握住我的脚踝,用玉簪轻轻捅了银环几下。 他的指尖比银环还凉,看他气定神闲的样子,我还以为他真的会开锁,谁知道他捅了半天都没捅开,只好把玉簪给了楚溪,还不忘死鸭子嘴硬道:“今天就给你个机会,让你在国师大人面前好好表现一番吧。” 楚溪没理他,但接过了他手里的玉簪,也开始认真地捅了起来。 ……呃,开锁这个技能毕竟不是他们的强项,楚溪忙了半天也没捅开,大领导芦花鸡终于是看不下去了:“还是我来吧。” “国师,是属下失职。”楚溪不像莫翎那样油嘴滑舌,他觉得是自己做的不好才会开不了锁,芦花鸡也懒得跟他废话,拿过玉簪轻轻捅了两下。 银环重重落地,在地上砸出一个深坑。 他示意我伸出另一条腿,也是轻轻两下就解开了银环。 我收回腿,併拢站好,整个人浑身轻松自在,像是一朵飘飘软软的云。 芦花鸡将玉簪重新插回头髮,指着地上的一对银环说道:“这对银骨是我八岁那年留在月卿腿上的东西,他当时打赌输给了我,答应永远不会拿下来,可现在却给了你修炼轻功,当真是师徒情深。” 既然芦花鸡和沈月卿是亲生兄弟,那芦花鸡的名字应该就叫沈日卿或者沈星卿了? 芦花鸡向我迈近一步,居高临下地打量着我。 那种眼神冷酷而刻薄,就好像在打量一件物品,而不是一个人。 我被看的头皮发麻,他突然就着我的衣领把我拎了起来。我还没能做出任何反应,人已经随他飞到了半空中。 已经入秋,秋夜风凉,我身上又是只着起夜的单衣,冷风从脖子里灌进来,冻的我直打寒颤。 芦花鸡却是越飞越高,直到飞上了山顶。 这处山山脚和山腰都是绿树丰茂,山顶却荒凉的很,连棵草都看不到。我不由得开始怀疑起芦花鸡的用意了,他该不会是想把我杀死后弃尸在这里吧? 就因为沈月卿把他送的礼物给我戴了? 芦花环顾四周,似乎还挺满意这个地方。莫翎和楚溪没有跟来,只有芦花鸡和我两人。 “我是沈月卿的哥哥,西凉的国师,莫修。”芦花鸡居然开始自我介绍了,但沈月卿分明就叫过他一声弟弟啊。 “可是师父说你是弟弟啊?而且你们两个居然不是同一个姓?” 芦花鸡莫修解释道:“我随父姓,他随母姓。至于谁是兄长,我们是不知道的,母亲在生产前遇上意外,我们出生后她已经不知道是谁先出生了,但凭着我这沉着冷静的性格,必然是兄长无疑了。” 莫修如此笃定,沈月卿必然也是像他那样自以为是的。 “你的功夫底子太差,留在月卿身边只会拖他的后腿。” 莫修顿了顿,抬起一只手,覆在了我的头顶,“不如到此为止吧……”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要日万了。 第38章 内力 冷。 ……好冷。 我好冷。 我跪倒在地上,头晕目眩,视线逐渐模煳,莫修那双金红色的靴子也只剩下一道金红色的晕影了。 压力自头顶而下,周身犹如置于冰窖一样寒冷,精力和生命似乎在一点点流逝干净,用不了多久,恐怕我就是一具尸体了。 死了一定会更冷吧。 没人会给我收尸,估计就扔在这鬼地方,任那风吹雨打。但也可能就反穿越回去了呢。 一觉醒来,我还站在大学校园里,手里端着杯奶茶,悠闲地满大街晃荡着。 谁知道呢。 ――你的功夫底子太差,留在月卿身边只会拖他的后腿,不如到此为止吧。 到此为止。 我才不能到此为止……沈月卿都从来没有真正地嫌弃过我,别人又凭什么对此说三道四指手画脚。 我攥紧了拳头,抬起脸睁了睁眼睛,面前那人清丽的脸部轮廓在朦胧的白雾里若隐若现,和记忆里那个总是骂我的英俊青年渐渐重叠。 就像是光与影的两面。 我勐地咬住舌尖,努力使自己清醒过来,我并不想死在这个地方。 “既然你心里不甘心,那为何不作反抗?” 莫修俯下身子,在我耳边低声说道。 他伸出另一只手,抵在我的小腹处,微微施送压力。 顿时我感觉那处腾起了一股暖意,且随着时间的蓄积成了越来越热的暖流,最后竟像是火焰在身体里燃烧一般。 天差地别的感受几乎要将我折磨致疯,外体被严寒笼罩,内里却又被火焰炙烤。两种极端的感受碰撞在一起,谁也不让,像非要拼出个你死我活似的。 我忍受不了,呜咽出声。莫修冷淡的声音适时地响起:“气沉丹田,将精气运发到身体的每一处。” 我不知道气沉丹田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该怎样把精气运发出去。只得闭上眼睛,切断了外界对感官的最大影响。 一片黑暗。 极热极寒。 我挺直腰身,努力用意念想像身体内部的热量匀到身体各处。 莫修忽然在我耳边轻嘆一声,然后在我身上几处点了各点了一下。 奇异的是,被他点过几下之后,身体内部聚集的热量像找到了突破口似的分散开来,迅速匀到了身体各处。 “你当真是一点天份都没有,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收你为徒。但既然你已经是他的徒弟了,日后便尽力保他平安无事吧。” 说罢他一拍我的头顶,厉声道:“运气,将体内的热量散出来。” … …… …… 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感觉不到寒冷了。由内及外,都被一股温温热热的暖意包围着。 我缓缓吐出一口浊气,感觉到整个人又轻盈了不少,身心舒畅,如同拨云见日般豁然开朗。 “这便是内力吗?国师。” 我看了看自己的掌心,摊开后又收拢。 第58页 莫修掸了掸被风吹乱的衣摆,表情极淡,但也看的出来心情比之前要缓和了许多。 “还不算太差,虽然还不能灵活运用,但至少也是开了窍。” ……真不愧是沈月卿的亲兄弟,夸人都是拐弯抹角带着骨头渣子,一点也不直接。 不过我心情很好,就不计较了。我现在也算是个武者了,基本上,武林高手的第一步都是从拥有内力开始的。 然后便是…… “拿着这把剑,拼尽全力杀我。刺中一剑,就算你合格。” 莫修丢给我一把剑,正是他的那把蓝光剑。 这把剑上的莹莹蓝光跟沈月卿的那把剑极为相似,我看到剑柄上刻着两个南诏的文字。 游龙。 “国师,这刀剑无眼,万一我伤到你――” 刚学会内力,第二步就来欺师灭祖(他好歹也是师父的兄弟)……这不太好吧。虽然莫修的武功肯定在我之上,但我那样瞎戳,说不定就真的捅到他了。 但莫修什么也没说,只是瞥了我一眼。 那眼神凉薄而冷冽,仿佛能一眼看到人的心底一般。刚才我还在因为初得内力欢唿雀跃,这一刻,整个人都清醒了过来。 “你不动手,我现在就杀了你。” 他的语气里听不出任何玩笑的意味。 “是,国师!” 强者制定游戏规则,弱者只有服从选择。 无论是拼死一战,还是跪着祈求。 不够强,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确实也没有资格要求公平。 游龙剑并不算轻,但由于我连着推了半个多月的千斤鞦韆,现在握在手里也是轻飘飘的。 莫修站在月色下,黑夜的顶端,一袭不知收敛和低调的金红色华服更衬得他面容白皙如玉,俊美无暇。 我吸了口气,提了剑冲过去,眼见着已经碰到了他的衣角,他瞬间就不见了。 “在这里。” 与身后声音一同传来的,还有他一脚踢在我背骨上的咔擦声。 他脚下留了情,我骨头虽然震痛,但没有碎裂开来。 刚才我连他移步的动作都没看到,他整个人就不见了。 “再来。” 他面无表情地招了招手。 我没空去揉一揉发麻的背骨,只得提剑再上。 依然没用。 这次被踢的是右小腿。我右腿一弯,半边跪倒在了地上。 “起来。”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就你这样的水平,根本不配当月卿的徒弟。” 啊呸,你以为我想当他的徒弟啊! 这个念头一出,我就后悔了。 我是从心底想当沈月卿的徒弟的。 我还记得那一天,我跪在地上,仰起脸看着他:“沈总,我想跟你学认字,我想读书。” 他当时是怎么说的? 他说:“我凭什么教你,我就不教,不教就不教。” 趾高气昂,傲娇的像个小鸭。子。 可后来还是我赢了,他尽心教了我。 再后来便是修习武功的基本功。虽说是他主动提的,但他一定早就明白了我的心思。 师父,我想变强,想要有一天能够不看别人的脸色,不受任何外力的拘束,痛快自在地活着。 也想要在你全心做帐的时候,保护你。 “让你学绣花是培养你的观察力,可你的观察力呢?” 沈月卿的话迴响在耳边,我凝神屏气,死死盯着莫修身边的一举一动。 纵使他再快,也肯定会有那么一点痕迹可以捉摸。 比如被风带动变向的轨迹。 一次次被踢到,又一次次顽强地站起来。 连我都开始佩服我自己了。 若不是在採摘洛梅时熬出了强烈的忍耐力,我恐怕早就撑不住了。 莫修下脚也一次比一次更狠。 再这样下去,我的骨头都要被他踢散了。 “啊――” 不知道是多少次失败之后,我终于瞄到了那一点点移动的红光。 我拼尽全力,向他刺去。 莫修定住了脚,没有再移动。 可我的剑依然碰触不到他。 他的周身似乎有一道无形的光墙,剑在距他一寸的地方被挡住了。 再往下,每压一点,虎口处的痛楚便逐渐蔓延到了全身各处。 继而,是五脏六腑被搅在一起的噁心和压抑。 真真是讽刺。 明明人就在你眼前,他不偏不倚地让你刺,可我竟然还是无能为力。 口中传来咸腥的味道,是舌尖被我咬破了。 完蛋了,我不会失血过多而死吧……一想到失血,我又想起了沈月卿。 那只铁公鸡,平时他不准人随便去他的院里打扰他,阿影目前又在外出,他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后院,会有人发现他吗? 他会不会失血过多而死呢? 他在重伤的时候还想着护我周全,还拼尽全力挑开莫修的手,站在我的面前。 那么好的师父,遇上他,是我三生有幸吶。 我勐然松手,游龙剑掉在地上,发出了清脆的掷地声。 “师父!” 此时此刻,我不管不顾地想下山,我才不管城门是开是闭,刨个狗洞我也要钻进去。 我只想回去,沈月卿肯定不会有事的。 丢了三只小鸡他那只铁公鸡肯定会骂我,没关系,就算被打一顿也没有关系,只要剩下的小鸡都安全就好了。 “你让开。” 我冷冷地看着挡在面前的莫修,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捡起剑就向他刺了过去。 恨不能在他身上刺出千万个窟窿。 鲜血顺着唇角缓缓流下,连手指的指缝间都有鲜血溢了出来,滴落在游龙剑的剑身上。 …… 耳边的风声渐渐停止了。 莫修的唇角在动,他像是在说话,但我已经听不到了。 慢慢的,眼睛里什么也看不到了,只容得下剑身上那无限放大的蓝色光芒。 一圈又一圈,静谧幽深的光芒将我笼罩在其中。 我将全身的气力都加注到了剑上,甚至前方是不是莫修我都不知道了。 阻碍与剑光一层一层相撞相消,撕扯后又分开。 终于―― 因为极限的压力,我连同游龙剑一起被弹飞出去,背部撞到了一块坚硬的岩石上。 剧痛之后,刚才仿佛失去的五感又逐渐明晰起来。 我抬起头,看到莫修逆着光缓缓向我走来,他走的极慢,微熹的晨光在他的脚步里慢慢铺开。 天亮了。 第39章 相处 我歪过头看着莫修。 他缓缓伸出了一只手。 我以为他要一巴掌拍在我头顶的时候,他却将我拽了起来。 “起来,地上有些凉。” 我以为他会说出多么刻薄嘲讽的话,谁知他竟然说了一句……人话。 “呃,我们还要来第二个回合吗?” 第59页 他摇了摇头,看向日出的方向:“不用了,你已经合格了。” “可是我并没有刺到你。” 说好的让我捅一剑才罢休呢。 “我两层内力你都能破了,刺不刺到我已经不重要了。虽然你资质不好,但尚且还算勤勉努力,所以是合格了,以后你要多加努力。” 他从我手中拿回游龙剑,收剑入鞘,顿了一下突然微微笑道,“目标还有多久到达这里?十、九、八、七……” 我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三,二,一――” “一”的话音未落,一道蓝色的剑光就贴着刺了过来,不是朝向我,而是莫修。 莫修将我轻轻一带,作挡牌挡在了面前。 剑风骤然停下。 “师父。” 来人正是沈月卿。 他面容惨白,神色倦怠,身上的血衣还没有换下,那么爱干净的一个人,因为要救我居然连衣服都没换就杀过来了,我…… “莫修,你这个混帐,偷我三只鸡苗,我跟你没完!” 扎心了,师父。鸡苗都被吃干净了,徒弟这么大只你看不到吗? 你就不能拣点活的说吗? 莫修放开了我,抱着手臂:“散养鸡的味道不错,下次多偷点,吃穷你。” 这种在太岁头上动土、在铁公鸡头上强行拔毛的话语无疑刺激到了沈月卿,他提剑再刺,莫修也拔出了剑,一白一红两道身影斗在一起,无数蓝光溅起后又堪堪落下。 沈月卿毕竟受了重伤,很快就被莫修给制服了。莫修点了他的定穴,笑意吟吟地捏了捏沈月卿的脸。 “我就喜欢看你气的要死,又不能把我怎么样的熊样。” 我捂脸不忍再看,太萌贱了。 莫修把沈月卿的脸当成橡皮泥一样捏来捏去,玩的十分开心,沈月卿身虽不能动,但嘴是自由的,各种恶毒的谩骂和恐吓就都出来了。 莫修毫不在意,自顾自地玩着。这时候莫翎和楚溪也来了。 莫翎看到沈月卿,不知是善意还是恶意,叫了他一声“月卿二哥”。 沈月卿冷了他一眼:“我只有莫修一个弟弟,你是谁?” 莫翎也不生气,耸了耸肩站到了一边。 楚溪从怀里掏出一个白玉小瓷瓶,交给了我,莫修解释道:“这是给你师父用的,暂时压制毒性的,我把它交给你了。” 楚溪又拿出一个锦囊递给莫修:“国师,军方加急,东玄已经出兵了,殿下让我们火速赶去。” 莫修点了点头,正色道:“我们从南诏抄近路过去吧,正好路过月卿的院子,把那些鸡苗都带着路上吃吧。” 说罢挥了挥手,飞向了山下。 另外两人随后也跟了上去,莫翎最后还冲我抛了个飞吻。 沈月卿气的不轻,破口大骂:“你们这群丧尽天良的土匪!” ――朱珠姑娘,月卿就拜託你照顾了。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用药。还有,无论任何,你别对他动心。 是莫修的声音,但他人已经走远了,这应该是他用了内力传音之术。 只让我一个人听到。 无论如何,你别对他动心。 这话说的简直莫名奇妙,我摸了摸鼻子,滚到沈月卿身边:“师父,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是我先追下去救鸡吗?” 沈月卿咬牙切齿道:“按照你这速度,鸡都被他们吃光了,你都还没走回宁王府。” “那要不我来帮你解开穴道?” 我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去去去,别把我给点死了。” “那你能不能用内力冲来穴道?”武侠小说里看到过,主角一激动,就能把定住的穴位给冲破了。 沈月卿翻了个白眼:“不要,我现在内力受损,沖不好会冲出事的。” 说白了,就是他得等到穴位自动解开,否则什么也干不了,而我呢,也只能在一边默默地坐着,等他的穴位解开了。 太阳已经完全升起了,今天是个好天气。 光秃秃的岩石被磨的很平,每一块都有岁月留在的痕迹。我找了离沈月卿最近的一块坐下。 沈月卿问我:“莫修教了你内力?” 我点了点头。 他略一思索,道:“这样也好,其实我早该教你了,有了内力习武练剑是事半功倍,只是你资质一般,我怕你承受不了,就先暂时搁在一旁了……你的手怎么了?” 我默默地擦拭着指缝上的血迹,没有吭声。 “莫修让你捅他了?” “诶,师父你怎么会知道?” 基本上莫修的所作所为,沈月卿都猜的不差。 “他这个混蛋,这样乱来,搞不好你们两人都会心脉受损。”顿了顿,沈月卿又低低出声,“……但这也确实是提升内力最好的方法了。” “师父,你是西凉人吗?” “嗯。” 南诏对西凉的仇视,我在当初穿越时就见识到了,恨不能拆肉入腹挫骨扬灰的那种血海深仇,怎么他一个西凉人,兄弟是西凉的国师,他怎么就在南诏生活了这么久呢?罗寒和罗厉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吗? “别想了,这些都与你无关。”沈月卿拍了拍我的头,替我把弄乱的头髮拢到耳后,“我们回去吧。” “诶,师父你穴道解开了?” 沈月卿微微一笑,指着山脚下的方向:“那儿有一处茶铺,茶糕松软,听八方食客讲味道也不错,我带你去尝尝。” “……用谁的钱?” 虽然这个提议很诱人,但不太像沈月卿能说出的话,平时出门在外即使你讲你很饿,他多半也是手一挥:“府里还有粥,在外面吃岂不很浪费?” 要是让我付钱就更不可能了。 沈月卿笑眯眯地摸出了一个金红色的钱袋子,上面绣了一个南诏的文字,修。 是莫修的东西。 他定是刚才和莫修争打时,从人家身上顺过来的,也难怪会那么快就落于下风,除了身体受损,敢情还有这一心二用的原因。 我忽然想起莫修的那把剑的剑柄上的字,也是南诏的文字,可他不是西凉人吗?更何况还是西凉位高权重的国师。 “走吧。” “噢。” 思绪在这里戛然而止。 我回头望了一眼荒山乱石。 阳光自云层中倾泻下来,石头被照得闪闪发光。 多年以后,我故地重游时,这边的石头上已经陆陆续续长出了茂盛的青草,恍如隔世。 * 下山的山路并不好走。 以前在现世时爬山基本都坐索道,偶尔下山也都是走开好的阶梯。这边的山路实则坑坑洼洼并不平整,越往下走,树木越丰茂。 走至一处小桥流水的地方,沈月卿看我动作迟缓心不在焉,催促道:“想留在这里看风景还是想吃茶糕?” 第60页 “师父,你过来一下。” 我在流水小桥上站定,示意他过来。 沈月卿挑了一下眉毛,但还是走了过来。 我和他并肩站着,微微侧过头嘟起嘴,假装手里拿着一根自拍杆:“茄子!” 沈月卿:“……” “师父,这是我们那儿的风俗仪式,在好看的地方或者是遇到开心的事,亦或是值得纪念的日子,都要这样做一下。” 可惜穿越的时候没带手机,要不然带来还能拍拍照,估计留影的功能也能让手机成为这个世界的旷世宝物。 沈月卿嗤笑一声,很自然地牵起我的手:“走吧。这边路滑,你抓紧我。” 他的手心不像莫翎和莫修那样冰冷,温温软软,在初秋稍凉的风里,握着刚刚好。 山上云海已远,晴光大好,头顶是一片澄澈的碧蓝,绵延千里。 一路向下,在山脚边,青石板铺成的小路旁,有一个茶棚,经常有来往歇脚的人路过,所以生意也挺好的。 运气还不错,七张桌子都坐了人,刚好还有一张桌子。 沈月卿胸前的大片血迹吸引了周围人的注意,他毫不在意地叫来茶铺小二:“请给我们上一壶茶,两碟茶糕。” “好嘞,二位客官稍等。” 茶水桌是四四方方的桌子,我和沈月卿不是面对面坐着的,而是挨着坐的。 “怎么,还捨不得放手?” 他用眼神示意了我们俩还牵在一起的手。 “噢。” 我收回手,他移了移身,坐在了我的对面。 茶铺小二适时地呈上了茶水和糕饼。 我一摸到温热的茶杯,指尖残留的一点温度就融了进去,只是一晃神的功夫,心里有什么东西似乎就被搅碎了。 沈月卿将茶糕推过来:“尝尝看。” 我用筷子夹起一块,咬了一口,淡淡的茶香糅合了红豆的甜味,软软糯糯,十分好吃。 沈月卿也吃了一块,问我:“好吃吗?” 我点点头,又觉得十分心酸:“很好吃,甜甜香香的。” 明明自己也吃了,却只能从别人的口里知道食物的滋味。 “师父,你失去味觉多久了,还能治好吗?” 沈月卿的筷子顿了一下,轻描淡写道:“七八岁就没了,应该是治不好了,不过从某些方面来讲,也不失为一件好事,至少自己做饭也不会觉得难吃。” “如果能治好,你愿意治吗?” 此时此刻,我心中升起一种奇异的感觉,只要他一个点头,我哪怕走遍四海八荒,也要替他找到治癒的良药。 沈月卿饮了一口茶,轻声道:“不用,师父这样挺好的,习惯了。” 七八岁刚失去味觉时,他肯定非常难过,也十分不适应,酸甜苦辣各种滋味化在口里,都成了一汪白水般的寡淡。 但二十年过去了,他从孩童长成了青年,早就被时光磨的心平气和,习以为常了。 我心中却像哽了一口气似的,绵绵延延上来一种无力感。 吃罢点心,沈月卿挥手结帐,茶铺小二毕恭毕敬地等在一旁。 沈月卿打开莫修鼓鼓囊囊的钱袋,里面装的却不是黄金白银,而是特意磨的和元宝一般大小形状的石头。 沈月卿的笑容瞬间凝固了。 我都能想像此刻莫修在赶往东玄时得意的表情了:“怎样,月卿,我送的大礼你还满意吗?” 这两兄弟,和罗寒罗厉一样喜欢互相坑吶。 “客官,这――” 茶铺小二十分担忧我们吃霸王餐,但沈月卿胸前的血红又太过惹眼,他也怕惹祸上身。 沈月卿思索片刻,指着我问道:“可以让她留下洗碗洗碟子吗?” 茶铺小二悻悻地点点头。 明明也没吃几块茶糕的我还被扣下洗碗了,不能太惨。 还好沈月卿并没有缺良心到先走,他只是斜斜地靠在树下,看着我洗。 茶铺小二也不想多留我们,让我洗了一个时辰便放我们走了。 沈月卿文雅又有礼貌地跟人家打招唿:“老闆,我们下次还会再来。” 茶铺小二虽然脸上堆着笑,但内心肯定是希望我们两人一辈子也别再来这里了。 我们又缓缓往回走,进了城,城门的守卫先看到了我,乐呵呵地打招唿:“姑娘,这几天看不到你去摘野果了嘛,你家那口子不馋了?” “咳。” 我轻咳一声,他才住了嘴,这才看到后面的沈月卿。 一路风尘僕僕又受了伤的沈月卿不似平日里那么光鲜明亮高高在上,否则他肯定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位不是宁王府的铁大人吗?” ……我去,他不会以为沈月卿叫铁公□□。 沈月卿面无表情地侧身而过:“我姓沈。” 他连“在下”都不说了,想必是气的不轻。 我沖守卫摆了摆手,示意他别说了,然后快步跟上了沈月卿。 他去的方向却不是通往宁王府,而是太子府。 太子府的守卫倒是认出了沈月卿,恭敬道:“沈爷这边请,太子殿下已经恭候多时了。” 沈月卿“嗯”了一声就走了进去。虽然不知道他来做什么,但既然带我来了,想必很快就明白了。 以前也见过太子府跟菜园子似的布置,这次我还是吃了一惊,花圃里居然还种着水稻…… 罗寒正坐在一颗柿子树下吃柿子。碧池也在,他躺在白菜地里睡午觉,脸上盖着一顶草帽。 沈月卿虽然是罗寒的师哥,但毕竟罗寒贵为太子,他还是行了礼:“草民见过太子殿下。” 我也跟着行了礼。 罗寒边啃柿子边说:“又来收钱啦。” ……这话听的十分逆耳。 沈月卿神色自然,递过三张纸:“殿下及另外两人,一共三万两,这是今年的学费。” 罗寒指了指柿子树:“可以用果子抵押吗?这都是好柿子,千金不换的。” 沈月卿坚决摇头:“不可。” 碧池摘下脸上的草帽,眯着眼睛道:“我没钱。” 沈月卿冷声道:“那我会写信让令堂来。” 碧池立马跳脚:“不带这样的啊,被她抓回去,又要强迫我娶亲了。” 娶亲? 他一个不举的,还能娶亲?不怕把人家大姑娘憋坏了吗? 我不厚道地偷偷笑了,被碧池逮个正着,他戏嚯道:“我这辈子只想娶大师兄一个人,其他人我都看不上眼,怎样,大师兄,我以万里红妆娶你,你敢不敢嫁?” 沈月卿一扬眉毛:“万里红妆可以有,但是你给我滚吧。” 三个人就学费僵持不下的时候,白七来了,他手里拿着几张银票,恭敬地递给了沈月卿:“大师哥,这是我们三人今年的学费。” 第61页 沈月卿丝毫不客气地接过了。 白七又道:“师哥,你受伤了?师父什么时候能云游回来,我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他了?他过得好吗?” 沈月卿面无表情地数着银票:“死不了。不知道。” 数完钱,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白七微微有些失落,张了张嘴,还想说些什么,终究只是轻嘆一声。 连我都觉得沈月卿有点不近人情了。 说起来是替他师父收学费,鬼知道他是不是中饱私囊,压根没把票子送到他师父的手上。 我和白七简单打了个招唿,也匆匆地跟着沈月卿离开了。 原本以为他这回收了这么多钱,总该请我大吃一顿了,谁知道他面色凝重,一路都没讲话。 甚至,都没回过头看我一眼。 回了宁王府,他让我烧水去梳洗一番,阿影还没回来,院里就我们两个。 后院的鸡都遭了殃,一只没剩下,连黄瓜架子上留着做种的老黄瓜都被摘光了。一天之间,就只剩了那棵枇杷树郁郁青青地还立在那里。 沈月卿没有暴跳如雷,也没有诅咒谩骂,他无视了这一切,静静地,脚步极缓地向枇杷树走去。 亭亭如盖的枇杷树在他的白衣上投下盈盈金光,那些光芒温柔而安静地亲吻着他的衣服和脸颊。 他轻抚着枇杷树的躯干,然后慢慢地伸手抱住了枇杷树。 像是抱着恋人一般,闭着眼睛耳鬓厮磨,轻声细语。 我看的心里十分惆怅,却又听到他轻声问道:“我到底应该怎么做呢?” 微风吹过,将他身上的一树金光吹散。他从满树青绿的叶子里抬起脸,双眼如同寒星一般清亮,又像深潭一样幽深。 他忽然摆出了我和他山上木桥旁边摆过的那个姿势。 “茄子。” 他笑得像个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沈总想师父了。 第40章 收帐 损失了一整窝鸡苗,对沈月卿而言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 为此他闷闷不乐了好几天,连从白七那里收来的三位师弟的三万两巨额学费,都没能让他感到一丝满足。 好在他不会因为个人情绪而影响到工作,也顺手教了我打算盘。 算帐和核查工资只是工作的一部分,现在我面临的是一个新的挑战――收帐。 宁王府底下的产业除了钱庄和酒肆(在封地),竟然还有成衣店、瓷器店、青楼、农田、养鸡场……很难将那个在边塞戍边杀敌英勇不凡的少年王将和养鸡场联繫在一起。 这些八成都是沈月卿那个财迷的手笔。 “师父,这个帐是不是有点……不太好。他们只是欠了我们三百两,推迟了一天,我们就翻倍到六百两,这也不厚道了――” 我指了指协议上蚂蚁般大小的一行小字,“而且你这个延期翻倍写的也太小了吧,不认真看根本就看不到。” 这不存心讹人么。 沈月卿扬了扬眉:“观察地不够仔细,这也怪我?” 不,是你不该欺骗傻子――签下协议的正是沈月卿的师弟,太子罗寒本人。 罗寒如果没有武力值,整个就一男版傻白甜,整日就知道思忖着怎样做东西比较好吃。 南诏制糖工艺并不发达,蜜又是只有王公贵族才能享受的精贵物,也只能从甜菜根里提取,古法利用率低,且甜菜覆盖率并不高,更多的土地还是被用来种植稻谷了。 毕竟糖可以不吃,饭却不能不吃。 可罗寒却发现了另一种可以替代甜菜的作物香竹,也就是现代常吃的甘蔗。 那种粗粗壮壮的高杆,削去厚重的皮,里面嚼出的汁水竟然如此甘甜。 没人知道他是怎么发现的。 但我们不难想像,恐怕自然界所有的动植物,他都已经弄来吃过一遍了。 而且罗寒除了吃,任何事情都不放在心上。包括他作为同福楼的老闆所签下的协议条约。 没错,就是我心中的白月光同福楼,我没能入职的地方,罗寒是那里的老闆。 原本我还以为同福楼的老闆是太子妃张素云,现在想来,男尊社会是绝不可能让女子拥有决定权的,张素云恐怕只是看不下去罗寒不务正业,才在同福楼撑起大梁的。太子府向来不缺钱,但门面不能败的太厉害。 同福楼和宁王府所签的协议,是宁王府为同福楼提供新鲜食材,按成品价格给单,一月一付。当然了,宁王府底下的农庄,也仅仅只能提供普通的瓜果蔬菜,山珍海味那是提供不了的。 这个月的帐单已经送去了同福楼,而同福楼却没有人自觉地来付帐。沈月卿不动声色地等到傍晚,然后指着帐单和协议对我说:“辛苦你去同福楼跑一趟吧。” 无论是跟罗寒要钱,还是跟张素云要钱,都不是好事,我是万万不愿意干的。而且我就算能要回来,赏金也不会有我一分的。 沈月卿看出了我面上平静无奇下的汹涌情绪,在我还未推辞之前,就将帐本和协议都塞到了我的手里:“别让师父失望呀,师父就你这么一个徒弟,开山和关门都是你。” 当开山大弟子和关门弟子都是同一个人时,那个人定会感到身上莫大的压力。 我深有感触。 * 罗寒是我师叔,他肯定不会杀我。张素云是我师叔母,她看在我师叔的面子上,应该也不会为难我。 我这么一想,心里放松了许多,带着帐本和协议出府去了同福楼。 禀明来意后,跑堂小二带我去了一间雅室。 室内香气缭绕,飘飘如雾,张素云正慵懒地倚在贵妃椅上闭目养神。 她比几个月之前见到的更显雍容华贵,浑身上下散发着母性的光辉――等等,她丰硕的肚子,该不会是积食导致的吧? “民女见过太子妃殿下。” “起来吧。”张素云眼睛都没睁开,朝我伸出一只翩翩素手,“既然是来要帐的,那就把帐本呈上来吧。” “是,殿下。” 我恭敬地将帐本呈了上去。 她终于睁开了一只眼睛,眯着看了一会儿,随即另一只眼睛也睁了开来。 “胡写八道,这笔帐明明不会超过四百两,现在是食客的淡季,怎么可能平白无故多出两百两来? 沈月卿好大的胆子。” 张素云不悦地将帐本甩到了一边。 她不缺钱,但她不能容忍有人连她家的便宜都敢占。 这果然是份苦差事,我心里暗暗叫苦,又将协议呈了上去。 协议是一式三份,一份在我这里,一份在同福楼,还有一份存放在南诏的存档机构天平山庄里。 张素云命人拿来了另一份协议,和我呈上的对照着看了一下,在看到那行蚂蚁小字时,气的不轻,身上的母性光辉被愤怒一瞬间沖淡了。 正在这时,罗寒打着哈欠进来了。他看到了我,我对他行了礼。 张素云在看到罗寒时,狰狞的面色缓和了很多。但她又不忍心怪他,只得嘆了口气道:“殿下都快当爹了,怎还会乱签些东西,着了那沈先生的道!” 第62页 ……罗寒要当爹了。 我的心情复杂起来。 我知道罗寒是不可能和任何人完成生儿育女的大事的,他的体。液不会允许,别说是负距离层次的接触了,哪怕只是亲亲吻吻交换个口水,抵抗力差点的都会致死。 他还能让张素云怀孕? 张素云不是积食就是给他戴了一顶绿帽子。 偏生她还不知道。 罗寒淡淡地“嗯”了一声,难得体贴地从旁边拿了一条狐皮披风,笨手笨脚地盖在了张素云隆起的小腹上。 “六百两而已,就给她吧。”罗寒想了想,认真地补充道,“太计较了对孩子不好,要懂得谦逊和宽容。” ……呵。 前些天还在赖学费的人,今天就开始知道谦逊和宽松了。 罗寒命人将张素云扶回休息,又将屋里的焚香都熄灭了,才坐下来同我说话:“没有什么想问的?” “噢,有的,钱什么时候――” “那个马上就可以给你。”他打断我的话,解释道。 我放心的点了点头,感谢道:“殿下真是大人有大量,民女师父那样粗鄙之人,若是有殿下一星半点的胸襟,该有多好。” 这马屁倒是真心拍的。 罗寒吃了一块蛋黄酥,面无表情地盯着我:“沈月卿是你师父,不管他为人如何,你不可以在背后讲他的坏话。” 这马屁居然还拍错了-_- 我识时务地认错:“殿下教训的是,民女以后言辞定仔细斟酌,不会胡言乱语。” “朱珠。” ――“诶?” 这是罗寒第一次叫我的名字。 朱珠两字普普通通又朗朗上口,但他以前从来没叫过我的名字。 “你说,我全身有毒,怎么就没把自己毒死呢?” 罗寒极少喝酒,因此也不会醉,醉了说的才是胡话,他现在清醒的很。 作为一个身份尊贵、容貌俊美又武功奇高的一国储君,头脑差了点、嘴巴馋了点也无伤大雅。反正会有谋士和人臣充当他的头脑,无数珍馐美食慰藉他的唇齿。 只是这浑身有毒的遗憾,怕是永远都不能圆满了。除非愿意奸。尸,否则一辈子都别想破了处男之身。 罗寒饮下一杯茶,自顾自地讲了起来:“几个月前素云去找碧池,不慎误服了碧池屋里的水。那是碧池提炼的浓缩春。药,没有雷霆万钧的行欢是下不去的。” “……” 我的注意点竟然放在了罗寒会用雷霆万钧这个成语上。 “碧池和我都因身体原因无能为力,只能由白七代劳。”罗寒说到此处,自己也挺无奈,“可白七说什么也不同意与女子结合,最后素云快死了,我强行给我的暗卫餵了同样的药,将他们关在一起……他们在那之后,素云就有了身孕,但她一直以为是我。我除了高兴,还能有什么办法?” 我能说些什么好呢? ――太子殿下大度宽容博爱,竟然为了爱妻的安全,自己给自己找了绿帽戴,还找了三顶才找到合适的。 ――归云山庄究竟是什么门派,专门收没有性生活的处男为徒吗? 罗寒有毒,碧池不举,白七守贞,不知道沈月卿会有什么毛病? 毕竟他二十七八岁的年纪,除了成熹公主,竟然没有半点绯闻,也令人匪夷所思。 罗寒的问题,我实在没办法回答。 默默地站着盯着地面看了一会儿。 罗寒也没勉强我,或者他本身就只是想倾诉,他叫人拿了银票叫我带回去。我数了数,是六百两,一分不差。 “或许这就是事与愿违。” 我离开的时候,罗寒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你好自为之,沈月卿能庇护你的时间,也不多了,朱珠。” 他又一次叫了我的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白天开始,又要日万啦。 第41章 沈月卿番外二 第一次看到朱珠小姑娘的时候,我本是不愿意收留她在宁王府的。 只因她和七年前被我杀死的小明流几乎长的一模一样。 明流是罗寒唯一愿意亲近的侍女,罗寒那时年纪还小,文化程度也不高,吐字都有点不清晰,小流小流的叫着叫着就叫成了“小牛”。 罗寒对谁都不假颜色,包括师父和我,甚至是他的父母兄弟,唯独对明流,整张脸都堆着贱兮兮的笑容。 明流也是真心待他好,朝夕相处,长久的陪伴成了最直接的默契,他甚至以为他们会相伴一生,我也以为。 可明流却挡了我的路。 我天生性情冷漠,对谁都没法太亲近,也深深地明白父母对我有生养之恩,宫主于我有君臣之义……为此,他们让我做什么,不管我心底是否愿意,我都会毫不犹豫地做。 南诏和西凉积怨太深,这其中,我们沈家的挑拨,世代功不可没。 可两国君主却休战了。 因为长久不分胜负的战争,耗尽国力,民不聊生。 经过沈家无数次的暗杀和设计,终于让两国的战火重新燃起了。 那年我歷经艰辛,终于取的信任,杀了南诏的皇帝罗渊。罗渊是罗寒的祖父,也是南诏有史以来最贤明的君主。 他死时应该很痛苦,因为他的身体被我剐成了十六块。 但他眼神清明,面容表情也没有因为痛苦和折磨而发生一点扭曲。 他一字一顿地对我说道:“年轻人,你这样挑起战争的人,是要下地狱的。” 没有辱骂,没有苛责,甚至算不上是警告,只是陈述一个平静的事实。 我将化尸粉慢慢地撒在他的身上,漫不经心道:“好呀,我这一生去过很多地方,唯独地狱,还没有去过。” 拿着南诏传国玉玺在伪造的圣旨上盖下时,是明流拦住了我。 明流什么都知道了。 “阿月,倘若两国再交战,必将生灵涂炭。” 她从小陪伴罗寒,在归云山庄的时候也会默默地替我温酒煮茶。 花间月下的那些时日,我们时常一起品尝林间红艷的酸果,去看落霜后的晚霞,偶尔也会吟诗抚琴。 那时我口中还尝得出酸甜苦辣,人世间的各种滋味。 我有一瞬间的愣怔,师父和师弟们的笑面和沈家百年的基业在我脑海里交替出现。 我收回手,缓缓道:“你说的对,明流,战争让我们失去了很多,也让我们逐渐迷失了本心。” 沈家先祖那一代,南诏和西凉爆发过一次长达二十年的战争。二十年的光阴将两国国力严重耗尽,无数平民的生命如同蝼蚁般被无情践踏。 而后百年修整,也不復当年的一夕荣光。 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没有人再渴望战争了。 明流微笑着对我点了点头:“这样,小寒就不会和阿月是仇人了。” 仇人。 第63页 小寒。 罗寒。 怎么可能不是仇人。 在我切掉罗渊手臂的时候,就註定罗寒这一生都不可能会原谅我了。 “阿月……” 明流没有挣扎,只是哀伤地看着我。 我手里的剑毫不犹豫地刺。进了她的身体里。 她没穿软猬甲,那件罗寒送给她防身,足以抵抗天底下所有利器的软猬甲――她送给了我。 那时我不过是在与师父练剑时因为心不在焉不慎被刺伤,她便将她唯一的宝物偷偷送给了我。 明流不后悔,她只是难过,她竟会中意我这样的男子。 “明流,小流,小流――”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罗寒,泪流满面。 也是第一次听到他,口齿清晰地叫她的名字。 可惜她再也不会听到,也不会笑嘻嘻地警告他:“再叫我小牛,我就打你哦。” 高高的城门上,挂着明流的尸体。 我留了她一条全尸,也让她替我背负了一切。 粉饰太。平是我最擅长的事了,尤其是明流到死还在替我隐藏真相。 杀了皇帝,又放火烧了南诏的粮仓。这罪,重不重? 甚至连罗寒都相信了,他身上的剧毒,包括他死去的十多个兄妹,全部都是明流做的。 只是那是朝夕相伴多年的心爱姑娘,他怎么忍心看着她的尸体在城门上,被风吹日晒,被千万人唾骂呢? 罗寒被新皇命人用锁链强行绑了回去。锁链将他全身的骨骼都要拧碎了,他却还是倔强地守在城门底下。 最后我看不下去了,敲晕了他,直接带回了归云山庄。 但归云山庄也满满都是回忆。 一草一木中都能追寻他们走过的痕迹。 罗寒直至封为太子娶了妻,都没能忘掉明流。 我不知道碧池是从哪里找来了和明流一模一样的朱珠,是易容术么? 本派最精通的易容术? 我摸过朱珠的脸,细腻光洁,皮肤柔软,是少女的脸。她却不像明流那样会脸红,也不紧张,她只是愣愣地看着我,一动不动。 我想起了第一次见到明流时的场景,她在归云山庄的后山救了一只受伤的野兔,不慎踩空了坠崖,我刚好从那里经过,救了她――其实我当时只是中意她怀里的那只野兔。 明流在我怀里羞涩一笑,红了整张脸,从此一生到死都钟情于我。 我嘱咐她安心养伤,并表示会替她照顾好小兔子,然后转身我便将兔子烤着吃了。 那肉质鲜嫩,味道极好,不知道她是从哪里碰到那兔子的,运气真不错。 朱珠不像明流,碰到受伤的小鸡小兔的都要救,她遇到了,便无情地弄着吃了。她甚至比我还无耻,连田鼠和知了那些玩意都捉了吃。 我安排她在王府採摘洛梅。 洛梅不是寻常花,花开六瓣,三片洁白如雪,三片鲜红似血,虽生的极美,却是一种送葬之花。 “月卿,若我有一天也死了。这南诏就给你罢,请你放我兄长一条命吧。” 罗厉在酒醉时捧着大把大把的洛梅花跟我这么说。 罗寒本该死绝了,那身剧毒没能要他的命,让他得以活下去,只因罗厉替他吸收了一部分。 罗寒伤人,罗厉却是伤己。 那些溃烂在内里的伤口,别人看不见,只有他自己能感受到那份清晰的痛楚,无数个夜晚,疼痛将他的意识折磨得近乎涣散。 但天将亮之际,他又强忍着剧痛,一点一点地撑起了濒死的南诏王朝。 我没告诉罗厉的是,我其实同他一样,早已病入膏肓。 活着的每一天,我都得忍受五脏六腑被体内虫蛊噬咬的痛苦。 母亲在我第一次违背她的命令,没有杀死罗寒时,对我说:“沈月卿,你若不想他死,就替他受了这份罪。” 母亲是苗疆女子,容貌极美,尤为擅长制蛊和练毒。她一生呵护我的胞弟莫修,绝不让他的双手沾上一点血迹,千方百计让他坐上西凉国师的尊贵位置,受万人敬仰膜拜。 我却早早地学会了杀人,还要学会掩饰自己的真实性情,只为沈家和主公卖命。 我本以为我的一生,也就那么过去了。 直到师父去世那天。 他死的时候,仍是面带微笑的。 “月卿,师父知道罗渊是你杀的,小流也是你杀的,还有罗寒的毒……不过师父知道这不是你的本意。” “你只是一个贪吃爱财的小鬼,哪有那么多心思,师父知道,都知道的。” “你放心,师父很快就要死了,你的那些事,会和师父一起入土为安,只是你有没有想过,去过自己的人生。当战争来临的时候,你真的会快乐吗,月卿?” 师父没等到我的答案便闭上眼睛,溘然长逝。他俊美的容颜也因为耗费内力保住了碧池的命而在一天之内老去。 师父的死令我十分困惑,后知后觉,又十分难过。 在当我查出师父真正的死因之后,我竟不知这仇是该报还是不该报。 师父那样武功已经独步天下的高人,怎么会只是因为救人而耗尽所有心力?我们承受不了消骨潭的冷水,他还不能承受吗? 原来师父生生受了我母亲的断脉三掌,又强行替我消去了体内的大半虫蛊,早已耗尽心力,却又碰上碧池不知死活去了消骨潭这种事,终究是撑不下去了…… 我震怒地去找母亲质问此事,母亲却不以为然:“碧连那自不量力的东西,妄想以一己之力,平息两国之间的恩怨,他简直是痴人做梦!” 我平生第一次对母亲出言不敬:“沈离星,你才是痴人做梦。” 母亲渴求战争,个人意志凌驾于苍生万物之上。 她是真的为了西凉,还是为了一己之私,她自己应该也明白。 不止我,连从小倍受呵护的莫修也只是一枚棋子。 但莫修还是活得比我自在多了。 有人与他立黄昏,有人问他酒可温。 他地位尊贵,从没吃过一点亏。 也没有尝到过痛苦和败北的滋味。 莫修不止一次想带我回去西凉,我却一点也不想回去。 我告诉他,我在南诏过得很好,不必挂念我。 我真的过得好吗? ……我也不知道。 我总是用大量无聊又繁琐的琐事来充斥自己孤寂的时间,计算着金钱与人心的距离,并乐此不疲。 似乎在看到平常人脸上变化莫测的表情时,我才知道自己是活着的。 他们都是平凡的人,身上无一处不是弱点。 有时候看他们毕恭毕敬地从我身边走过,我都在思考,我能不能在一瞬间将他们全部杀死――当然了,思考归思考,我从来没有出手过。 不当杀手很多年,我放下了剑,打起了算盘拿起了帐本。 甚至开始研究起女人用的口脂。 那嫣红的颜色,像极了人在脖子被割断时缓缓流出的血液。 第64页 每个人的血都是红色的,但仔细观察,又都是不同的,总有些细微的差别。 朱珠被我涂口脂的样子吓坏了,这小姑娘胆大包天,居然让我教她认字。 在南诏,除了官宦女眷,寻常女子是不读书的。因为读下去也是没有意义的,她们走不了仕途,也不可定能凭着一点才情改变自己的命运。 但朱珠愿意坚持。 我却不想和她多耗。 有些人天生就不懂人话里的意思,她非但不知难退,还大包大揽下了为东玄女使制作口脂的任务。 我估计是脑子坏了,竟也有兴致任她胡闹。 还隐隐有些期待。 我看着她在绿林轩的钟先生那里碰了一鼻子灰,看着她在森林里被血蜂蜇的嗷嗷直叫――她竟也有骨气拒绝白七的帮助,自己不怕死地去捅血蜂窝。 我最终还是叫来了白七帮她。 而她描述的口脂盒,我也画了很多草图,终于是帮她做了出来。 而那个时候,我的眼睛已经看不见了。 味觉早已消失,而现在,视觉也没了。 我摩挲着手里的口脂盒,心想,没关系,幸好已经完成了。 小姑娘应该可以放心地交差了。 眼前一片漆黑,算算时辰,应该已经天亮了。 而我更加觉得庆幸的是,为她准备的字画本,也已经画好了。 虽然并不知道能教她多久。 口脂的功劳记在了我的名下,小姑娘也许会觉得心里不舒服,但她不懂的是,在这个她没有任何仰仗也没能力自保的地方,锋芒毕露本身就不是一件好事。 我一点也不希望她再和罗寒张素云扯上半点关系,只希望她能平平稳稳过完一生,却总是事与愿违。 那日我在树下捡起她丢弃的那支口脂。 那是我特意从给东玄女使的礼品里拿下来的。 小姑娘一定都很喜欢口脂,用这个很好哄,我想了想,忍不住在手上轻轻描了一下。 柔软、细腻、芬芳,触感像女人的嘴唇。 很遗憾,朱珠,你以后梳妆打扮、对镜贴花的娇俏模样,我是决计看不到了。 而教小姑娘认字,则是最痛苦的。 我记性不错,清楚地记得哪一页画了什么,写了什么字,但她偶尔会随便翻一页问我:“沈总,这是什么字?” 对不起,我哪里能看到呢? 只能板起脸告诉她:“所有的字我只教一遍,学不会就不要学了。” 她倒也争气,真的就再没有问过我。 日常检查其实是白七代劳的,他总会告诉我:“她很聪明哦。” 她不仅聪明,还很勤奋,我在心里默默补充道。 她把我写给她的书视若珍宝,哪怕是掉进了潋滟池里,她竟也肯跳下去捞。 罗寒和罗厉对我的行为颇为不满,只因成熹曾多次求我:“月哥哥,你教我弹琴好不好?” 我总说不好。 成熹拥有一切,而朱珠却什么也没有。 朱珠没有身份,没有可以仰仗的人,我查了很久,都是查无此人。 明明是一个鲜活的姑娘,却一丁点过去的痕迹也没有。 她是不是和我一样,处心积虑想彻底和过去划清界限呢? ――显然不是。 小姑娘单纯无心机,写着写着字就睡着了,嘴里还嘟囔着:“沈总这傢伙,居然还打我――” 这么记仇的小姑娘,怎么可能肯跟过去划清界限呢? 我的手指抚在她的脖颈处,那样纤弱的脖子,还能感受到她缓和的唿吸,只要我轻轻一折,她…… 幸好抱着她的是我,不是别人。 守护本就比破坏要难上千万倍。 我也嘱託过白七:“倘若哪天我不在了,你要带她走。” 白七问我:“那么,带去哪里呢?师哥,以后还会有太。平之地吗?” 也是,天大地大,却没有一处地方是绝对安稳的。但若把她安置在远离人世的深山,她也定会觉得无聊和烦闷。 我不能仅仅满足于她的期愿了,我必须得教她武功,让她拥有自保的能力。 武功这东西跟认字不一样,需要极高的天赋,朱珠连观察力都不够,我思来想去,将她送去了绣楼。 对于我所有的安排,她恐怕只觉得是我突如其想随心所欲。没关系,总有一天,待她能肆意自如地在世间行走,宠辱不惊,她会明白我的心意。 绣楼的祈真是我在沈家时的侍女,也是莫修的人。 莫修一直想方设法要带我回去。 祈真在监视我的同时,也在替我监视着朱珠。 朱珠在女红方面有天赋,张姨很喜欢她,我从没听她那么开心地夸赞一个人。那个瞬间在我心里升起了一个念头――不如我不教她武功了,就让她当个绣女吧。 再过两年,凭着她一手的好绣工,也能嫁个老实本分的男人,再生两个孩子,过安安稳稳的生活。 可同时,又特别想把毕生绝学都教给她。 就像师父对我那样。 我想收她为徒。 收她当我的开山大弟子,同时又是关门弟子,开山和关门都是她一个人。 我还想把归云山庄也交给她。 但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我给她自由让她自己选择。潜意识里还是希望她能选择后者,为此,我特意强化了她的速度,让她每天去野外摘果子。 她不知道的是,她在飞快地跑过时,我也在后面偷偷跟着。 虽然看不见,但也知道她很用心。 认真地去完成一个一个的任务。 用心经营起自己的生活。 好姑娘,或许你现在拥有的不多,但总有一天,你能拥有你想要的一切。 她问我为什么不给她办一张永久的身份证明,只是图省钱所以给她办了张有效期只有半年的证明――原来怕她日后被南诏身份负累的用心,在她眼里就是一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呵,这么想,她也没有错。 我不给她一个铜板,扣她月钱,也经常使唤她做很多事。 她拼尽全力摘回来的野果,我从未夸奖一句。 总是能挑出千万种毛病。 “师父,这个可以通过吗?” 她切水果切到手酸,不敢在我面前抱怨,问我的语气也小心翼翼。 我对她的要求近乎苛刻,决不允许她出一点差错,因为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你明天要是再连水果都削不好,我立刻把你逐出师门。这点眼力都没有,教你一百年也没有用。” 我将果盘摔下,跳下鞦韆头也不回地走了。 等她走了之后,我又原路返回,捡起了一个野果。 一咬,清冽的汁水溢满了口腔。 虽然尝不到甘甜,但也知道那味道必然不错。 我也知道那个小姑娘已经很努力了。 … …… …… 我在迅速地衰弱下去。 十年前能以一敌百的沈月卿,现在只要使用一次内力,五脏六腑几乎都要被震碎了。 第65页 宁王府的府医是我为数不多的旧识之一,他清楚我的身体情况,给我吃了名贵的九转丹,勒令我不许再动用任何内力,慢慢续命。 前几日在王府夜宴里,我点了所有人的穴位,只为朱珠示范了沈家剑法。 不知她有没有看懂。 碧池说送了她一盏彩色的莲花灯,灯座是我亲手削的。我也替自己做了一盏白色的莲花灯。 她跟着我在王府里走着。 府内走过的每一个人都或恭敬或喜悦地和我打招唿,我在这里生活了几年,对每个人的音容相貌都十分熟悉。 有时候甚至希望时间走慢点,让这样平静的生活再多一些时日。 我放了那盏白莲灯,为我杀死的人渡魂。 愿他们下辈子做牛做马,也别再遇见我。 罗渊说过,我这样的人,是会下地狱的。 地狱肯定没有风露晨荷,没有红袖添香,甚至还会有我那对兇残暴虐的爹娘。 ……突然有点不想下地狱了。 “朱珠,你回去吧,别忘了你该做的事。” 我的体力终于耗尽,在她面前倒了下去。 第一次被小辈看到自己失态的一面,十分丢脸。 当真是祸躲不掉么? 昏迷之中,我开始做梦。 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梦的开始,是家族对莫修的期待,以及对我的严苛。我在漫长的折磨中,学会了自己接骨疗伤,甚至吃过草木和露水,以求活命。 我困惑,活着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战争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总归是一方失败,一方成功。然后劫后余生的百姓再慢慢淡忘伤痛,坚强地回归平静的生活。 ……可他们现在不正过着平静的生活么? 梦的尽头,是明流那双美丽的眼睛,她微微一笑:“这样,阿月和小寒就不会是仇人了。” 我一下子醒了。 府医已经到了,他诊断出我确实用了内力,气急的他甩开我的手腕离去,朱珠询问我的病情,他没告诉她。 幸好没告诉她。 没告诉她,沈月卿呀,现在已经是个残废了。 我替朱珠点了蜡烛,捡起了我的绣品。 那是我在失明之后所绣,自然是杂乱无章的,可沈家的内功心法,就在里面了。 即使我是个残废,即使我时日不多,我也想把最好的都给她。 “从今日起,我就是你的师父了。”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脑海中浮现出我在归云山庄拜师的那日场景。 碧连坐在高高的鞦韆上,白衣墨发,嫡仙般俊美,夕阳都不及他的半点风华。 我也想像他一样,在徒弟心里留个好印象。 我甚至准备了一堆像模像样的说辞,在心里默默地斟酌筛选。 可小姑娘的话却把我噎的不轻。 “沈总,你是不是缺钱了,要跟我收拜师费?” 所有准备的说辞在一瞬间烟消云散。 我笑笑,心里又有点失落。 这还没当师父呢,就没留下一个好印象。 “既然被你看穿了,我也不用再遮掩这份心思了,我就是图钱。” ――小姑娘不知道的是,我把我所有的家当,包括归云山庄的一切,都留给了她。 她对我没感情也好,我走了,她也不会难过。 这样,最好。 在让她替我烧水离开的时候,喉咙里压抑不住的鲜血全吐了出来。 蛊虫在我的身体里肆意妄为,那种尖锐的疼痛折磨得我几乎拔剑自尽。 只要母亲心情不好,就会操纵我体内的蛊虫,让我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莫修想带我回去,三番五次派人过来,都被我骂走了。 生养之恩,我早就已经报了。 君臣之义,从他们设计害死碧连的时候,就不存在了。 莫修却亲自找上了门。 他不像朱珠,跟我相处几个月也没发现我已经失明了。 他的第一句话便是:“既然瞎了,为何还不回家?” 回家。 家比地狱更可怕。 我反问他:“我并不知道你们对一个残废也要如此念念不忘。” “跟我回家,我会让母亲治好你的。”莫修或许是出于对手足的关爱,甚至带来了母亲的义子莫翎。 我拒绝回西凉,却不慎被莫修发现了我的弱点。 他掳走了我的朱珠。 即使他用剑替我搅断了胸口处的一条蛊虫,并为我治了伤,这种掳人徒弟的行为也不可原谅。 可一个武功折损又浑身是伤的瞎子,要怎么才能找到他们呢? ――莫修还是给我放了水。 飞身上定岚山的那一刻,我抱了必死的决心。 如果葬身于悬崖,那我也不会悔恨。 我只希望,能将我的惊鸿剑送给朱珠。希望她好好练剑,不求她将沈家剑法发扬光大,只希望她在以后遇险时,有勇气,也有能力,不让自己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 莫修这个混帐,竟然不计后果擅自传了她内力。 他在轻描淡写地告诉我时,我竟不知是喜是悲。 “月卿,那你多保重吧。” 莫修最终是放弃带我回去了,我虽时命不长,但总算是拥有了片刻的自由。 “师父,你是西凉人吗?”朱珠问我。 “嗯。” 我知道她必然会思索我的身份,只拍拍她的脑袋,告诉她别想了。 小姑娘最容易被食物诱惑,我告诉她山脚下有一个茶铺,茶铺里有好吃的茶糕,她立马就转移了注意力。 下山至半山腰时,她叫住了我:“师父,你过来一下。” 她靠着我的肩膀,轻声笑道:“茄子。” 而后又立即向我解释:“师父,这是我们那儿的风俗仪式,在好看的地方或者是遇到开心的事,亦或是值得纪念的日子,都要这样做一下。” 不可置否的,她话里的“遇到开心的事”取悦了我,我的心情不错,牵起了她的手:“走吧。这边路滑,你抓紧我。” 小姑娘手心冰凉,脉象也不太稳,我思索着要不要回去给她买点桂圆莲子补补,就告诉她是在路边捡的吧――我说是我特意买的,她当然不会信,毕竟我是她心里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嘛。 第一次牵她的手,也是第一次带她在外面喝茶吃饼。 这样好的光景,回味一生怕都是够了。 只是不知道,我的余生还有多长。 我去找了罗寒。 他一如当初地不喜欢我,却不会再和我针锋相对了。 我怕他把朱珠当成明流,因为我深深地明白,一个人的执念有多可怕。 罗寒态度坚决地告诉我,明流已死,余生他会守好张素云。 我放心了。 罗寒、碧池、白七,都不可能是朱珠的好归宿。 愿她别因为一个男人的容貌而沉迷,那样,我宁愿她孤身一人,了无牵挂。 第66页 我还想再为她做两件事,一件是把我的佩剑惊鸿送给她。惊鸿剑是江湖名剑,剑气太盛,杀气也太重,太过惹眼,我必须得将它重铸成一把普通的剑,锋芒在内,才能拿给她。 还有一件事,是让她克服对张素云的恐惧。皇亲国戚太子妃又怎样,我沈月卿唯一的徒弟,不需要害怕任何人。 好姑娘,师父希望你能明白,认真去做每件事,结果都不会差。 你要保重呀。 作者有话要说: 有没有希望沈总当男主的人…… 第42章 末路 路还是那条路,威武大狮子也还是那两座,但此刻却有些不一样了。 宁王府外聚集了很多士兵,把整个大门都围的水泄不通,从衣着服饰和所配兵器来看,是宫中的禁卫军。 我偷偷退到一边,小声地问周围的人:“大哥,请问这里发生什么事啦?” 旁边的中年男子一看就是个精通各类八卦的主,贼兮兮地告诉我:“据说是来抓王府的沈总管的,刚才听他们在叫沈总管的名字,他好像犯事了,说看到他就格杀勿论。” 宁王府只有一个姓沈的,也只有一个总管,他讲的沈总管必然就是沈月卿。 一听说沈月卿犯事了,我第一反应竟然不是幸灾乐祸,而是想赶紧带他跑路。 我偷偷守在不远处,眼巴巴地望着王府大门,生怕他们把沈月卿抓出来,那我要怎么做呢? ――是装作不认识地看着他们把他带走,还是扑上去不自量力地和他们火拼? 我还是开熘吧,反正我现在身上有六百两银票,财务自由了。 我刚想熘走,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师父。” 虽然白衣变成了青衣,绾起的头髮放了下来,但我一眼就看出他就是沈月卿。 他在唇间竖起一根手指,摇摇头示意我不要出声。 我任由他牵着我的手,两人慢慢地往城门口走。 “这个给你,出师礼。” 沈月卿给了我一把剑。通体漆黑,十分普通。 估计是他在二手市场淘的或是直接在路边捡的。 “朱珠,师父的眼睛看不见了。” 语气里毫无悲伤之意。 “师父,你应该已经失明很久了吧?” “你早就知道了?”他有些诧异。 “不,我也是现在才知道的。我在你面前挥手,你眼睛也不眨一下,说明你是真的看不见了,可你带我走路却一点也不磕绊,说明你已经适应很久了。” 他沉默了良久,道:“这些事情和你无关,你放心,没人会为难你的。” 我反握住他的手,平静道:“以后我会照顾师父,我们一定能平安地离开这里。” ……平安离开显然是不可能了。 罗寒追来了。 一个时辰前明明还心平气和的罗寒,此刻双眼充血、眼神阴冷,宛如修罗,他轻轻一跃,就挡在了我们的面前。 剑尖直指沈月卿的心脏。 ――完了,沈月卿完全看不见,他不会躲避的。 危急关头,我不知哪来的勇气,抱着沈月卿避开,顺便吐了罗寒一口唾沫,他没有防备,眯了眼。 我打横抱起沈月卿,往城门口一路狂奔。 我跑得几乎五脏六腑都要飞出来了。 一辈子也没跑的这么快过,哪怕是大一体测跑八百米,我都没这么努力过。 沈月卿窝在我怀里,还有心情和我说笑:“朱珠,师父重不重啊?” 我没好气地骂道:“重啊,简直和猪一样。” “噢,那你把师父放下来吧。”沈月卿轻轻笑道,“师父今天是穷途末路了,但没有人会为难你的,听话啊。” “啊呸!别烦本大爷了,我们就快出去了。” 我狠狠啐了一口,暗骂这帮守城的匪徒怎么这么快就摆好了弓箭。 若我直接冲过去,以身体撞开城门,那么有多大的把握能在枪林箭雨中带着沈月卿安全逃出去呢? 沈月卿不怒反笑,伸手一捏我的后腰:“你今天怎么跟个泼妇一样,完全没有平日里的端庄贤淑呢?” 这一捏太过销魂,全速奔跑中的我几乎摔倒在地,勉强稳住身形继续边跑边骂他:“端庄你妹,贤淑你妹,混帐我们在逃命啊!” 沈月卿淡淡道:“够了,不必再逃了。” ……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从我的怀里摔飞出去,狠狠地撞在了冰冷的青石板上。 ――他点了我的定穴。 我死死地盯着他。 他孤身一人,躺在地上,对着我的方向,虚弱而温柔地笑了一下。 无数把剑架在了他的身上,头顶上方,还有无数支闪着寒光的箭羽。 “不要啊――” 我绝望地哀嚎,眼睁睁地看着罗寒一剑斩下了他的右手。 鲜血喷溅了一地,我却不能动弹半分。 我却不能在此刻上前去救他。 人生、人性,一生最绝望不过如此。 …… “师父――” 往昔里的朝朝又暮暮,或温存或吵闹的时光,在眼前如同走马灯般飞速闪现,无数气血涌上心头,像火焰一般在焚烧。 我喉咙口一甜,竟是无师自通般地生生地沖开了定穴。 我拔出那把漆黑的宝剑,双手紧握,对着罗寒噼了过去。 但还没靠近他,我就被几个小兵挡下了。 靠,我可能连这几个喽啰都打不过! 只怪我平时不够勤奋,关键时刻只能绝望。 我恨不得当场把自己打死。 “小寒,我是小牛啊,我是你的小牛啊。” 不管三七二十一了,反正据说我跟罗寒的初恋奶妈小牛长的很像就是了,那我就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说不定能稳住他。 “小寒,是我,小牛回来了啊。” 我叫的都要吐了。 罗寒果然停住了手里的剑,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 “你是小牛?” “是啊,我是你的小牛,其实当年我没死的,我是被沈月卿高超的医术给救了。” 不是都说小牛是被罗寒吻死的嘛。那我这样说,他说不定就会放过沈月卿了。 谁知罗寒眼中寒光凛冽,竟是一剑向我刺来:“那我现在就送你去死好了。” 我无从选择,只能以剑,迎头而上。 剑身与剑身相撞,发出沉闷的撞击声,震的我虎口一阵发麻。 “朱珠,你快走啊。” 背后,是沈月卿的声音。 竟带了一丝哀求的意味。 我不用回头看。 只要打败罗寒,打败这里所有的喽啰,我就能带沈月卿走。 他的手刚被切断,现在去找人医治,应该还来得及。 要是手救不回来就算了,能止住血保住命就行。 我得快点把罗寒解决掉。 第67页 刀光剑影里,前些日子里被逼着练得磕磕绊绊的沈家剑法,在此刻竟然是从未有过的流畅凌厉。 我想起我第一次看到罗寒的时候。 他面无表情地将莫翎一剑封喉,虽然被杀死的不是真的莫翎,但那时候的我,在他面前连大声说话都做不到。 可现在呢,我却敢拿着剑和他相拼,生死性命全都抛在了脑后。 我不怕死,我只怕我不够快,那样会留下遗憾。 罗寒的剑刺。进了我的肩膀,我握剑的右手受到连累,微微抖了下,但一点都不疼。 我并没有受伤。 我想起了沈月卿送给了我的那件背心,他嘱咐我一定要每天穿上不许脱下――应该就是传说中刀枪不入的神器。 罗寒有一瞬间的愣怔,随即咬牙恨恨道:“当年我搜遍世间奇珍异宝,得了这件金丝软猬甲,我是送给明流防身,却被沈月卿这贼人处心积虑地偷走了!你还给我!” 我冷笑道:“放你娘的狗臭屁,满嘴跑粪,你怎么知道不是那个明流送给我师父的!你以为明流喜欢过你,告诉你,你这样的人,连他的一根脚趾头上的倒刺都比不上!” 虽然不知道软猬甲是不是沈月卿偷的,但我却一点也不心虚。 反正现在就是他的,就是我的。 想从我身上抢东西的龟孙子,除了沈月卿,其他的还没出生呢。 罗寒刺不到我的上身,改刺我的腿。 该死,这猪脑子,关键时候他怎么就开窍了! 眼见着我的腿上被刺了两剑,我有些急了,如法炮制,对着罗寒连吐了好几口唾沫。 罗寒不怕剑光,只怕唾沫,全忙着躲避了。 然后我调头挥着手中的剑,往沈月卿的方向挥了过去。 多年以后,我回想起这一天,我孤身一人,决然而坚定的模样,也会慨嘆,那真不愧是当世剑谱排名第一的惊鸿剑。 浩然召日月,一剑定干坤。 剑光里倾注了我所有的内力、信念、荣光,那个瞬间仿佛被无限拉长。 哀嚎声四起。 我回到了沈月卿的身边。 我总算能够得着他了。 “师父,我救你来了!” 我不嫌噁心,抓起他的断手,往他的伤口上粘去,自欺欺人地认为这样能修好。 “朱珠,这把剑如何?” “很好用啊,你看我把他们都打败啦。” “好用就好。”沈月卿喃喃道,“这是师父亲手给你打的,但师父眼睛看不到,也不知道好不好看。” “好看,好看极啦。” 哪里还管他什么审美呢? “别哭了。” 沈月卿擦着我的眼泪,我在接着他的断手。 但是眼泪死活停不下来,断手也死活拼接不上。 “好啦,不要哭了。” 沈月卿歪过头,轻轻地吻了吻我的额头。 他的嘴唇冰冰凉凉,有决别的意味。 而后他将我护在怀里,调转了身体。 我听到了利器入体的声音,低头一看,罗寒从背后将他一剑穿胸了。 我想张口吐罗寒唾沫,却发现嘴里的唾沫已经吐干了。 也没有大鼻涕可以甩他一脸。 早知道我应该多喝点生津的酸梅汤。 “笨蛋啊,你为什么要挡剑啊,你不是把软猬甲送给我了吗?我穿着吶。” 我可以、我可以刀枪不入啊!! “师父忘了,不过没关系。”沈月卿最后笑了一下,用尽全力推开了我,“活下去,你以后是归云山庄的庄主了。” …… 从来没有哪一个瞬间有那么漫长。 长到我以为我的一生,就这么过去了。 人生最痛苦的不是千刀万剐,而是心有不甘、无能为力。 地上没人了, 也没有沈月卿了。 罗寒也离开了。 酱油党也都散了。 就剩我一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无数次睁开眼睛又闭上。 闭上再睁开。 只是希望这一切都是一场梦。 下一秒睁开眼睛,我就在a大的校园里了。 我会好好编程,我会好好学习。 我再也不会作弊了。 “碧总,我师父他会死吗?” 碧池正在替我包扎腿上的伤口,顿了一下说:“我不知道。” “嗷嗷嗷嗷嗷嗷――” 我哀嚎起来,声音巨吵巨难听。 “好了好了,他不会死!” “你没骗我吧?” “当然是骗你的了。” “嗷嗷嗷嗷嗷嗷――” “你能不能不要学猪叫了?” “唧唧唧唧唧唧――” “朱珠,你冷静点。沈月卿杀了罗寒的皇祖父,杀了他的明流,毒杀了他的十几个兄弟姐妹,还害得他身中奇毒,甚至在这次给东玄女使的口脂里,他也下了一样的毒,现在东玄长公主和皇后也被毒死了,都打起来了!快打到南诏家门口了!” 我摇了摇头:“反正这里不是我的家。” 碧池嘆了一口气。 “那么你恨他吗?”我问他。 碧池摇了摇头。 “我跟他没仇,没有恨。” “为什么那些事早不揭发,晚不揭发,偏偏在这个时候揭发,肯定是罗寒那个贱人栽赃陷害的,他就是见不得宁王好,他当太子早就不耐烦了,他可想当皇帝了……呜呜呜――” 碧池捂住了我的嘴,神情很是疲惫。 “你不要再吵了,天就快下雨了――你就算舔我的手心我也不会松手的,我不能让你胡闹下去了。朱珠!你现在是归云山庄的庄主了!你不会再见到沈月卿了!” 我停止了挣扎。 碧池也松开了手。 “跟我回去吧,快下雨了,我带你去归云山庄。” 我没吭声,躺在地上没动。 天空落下雨来。 一滴雨水落在了我的眼睛里,化成了泪。 作者有话要说: 放心放心,沈总不会死,也不会残疾。 真的,信我:) 第二卷 我找师父 第43章 希白 “姐姐,姐姐,你看你看,下雪了!” 少年从黑狐斗篷里探出一张清丽绝伦的小脸,面色苍白几乎要和白雪融为一色。 冬天总归是要下雪的。 归云山庄几乎没有秋天,夏天短暂,树叶来不及经歷泛黄掉落的过程,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冬天。 大概换算成现代的版图,是东北那一块的。 “姐姐,我们来玩雪吧。” 少年似乎是第一年看到雪,兴奋地不行,几下就从地上团了一个雪球,递给我,“希白做的饭糰,你吃不吃?” 我移开视线,凝望着漫天大雪,平静道:“希白,你自己玩吧,我今天还有点事情要处理。” 第68页 平日里我从未拒绝过他的要求,他有些不高兴,但还算识趣,知道无理取闹没有好下场,“哦”了一声就去旁边自己一个人玩雪了。 我拢了拢衣领,撑着伞慢慢向后山走去。 所谓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形容的正是这归云山庄的绝佳景色。 整条白雪铺成的路上就只有我一排脚印,渐行渐远。 后山已经有人在了。 他坐在墓碑前,在风雪里漫不经心地烤着鸡。见我来了,也挪出一小块地给我坐。 我们平日里不见面,一年见一次,总共才见过三次。 我偶尔会盯着他的脸出神发呆。 他递给我一只烤鸡:“别看我了,长那么像不难过吗?尝尝吧。” “哦,谢谢。” 莫修烤的鸡确实是很难吃。尤其还都是鸡苗,干巴巴的,没几块肉。 “三年了,月卿投胎现在应该也已经会出门买冰糖葫芦了。” 我将烤鸡放在沈月卿墓前,凝视着墓碑上的字,心中有些惆怅。 三年过去了,当初刻骨铭心的沉痛已经慢慢被时间磨淡了。 他说的话,我也不是每句都想的起来了。 穿越而来的时候,我万事绕不开沈月卿三个字,他那么优秀,朝夕相处的生活中,我早就对他心生好感,只是那份心意还没来得及表明,他已经不在了。 我甚至还是在莫修的帮助下,才弄回了沈月卿的尸骨。 他因为涉及谋害东玄长公主和皇后一事,被凌迟处死,活剐了一千刀。 莫修叫我别看了,但我还是坚持看了。 那一块块血淋淋的生肉令人作呕,让我想到了黑心作坊里的猪淋巴肉……但它们是沈月卿身上的吶。 是我的师父吶。 我的师父那么好看,怎么切开来是这种猪淋巴肉的直视感。 真叫人难过。 我把他葬在了归云山庄的后山,连带着的还有沈月卿的师父,前任归云山庄的庄主,早已失踪多年的碧连。 我不能对师祖不敬,但也没法虚伪地恭维这名字好听。 莫修的脑子或许被门夹过,他竟然提议将沈月卿和碧连合葬在一起。 最终因为白七和我的强烈反对,终于才肯作罢。 沈月卿走的第一年,我几乎每天都沉浸在习武练剑中,夜深人静的时候就疯狂读书,反正归云山庄有钱,无限量供应蜡烛。 由俭入奢易,我很快就习惯了铺张浪费。 若是让沈月卿知道我每顿饭都要厨房做三十个菜,非打死我不可。 像他那样苦了一生,也没享过什么福,到头来省下的钱还是到了我手里。 我以为我会努力守护着他的每一分财产,但我发现我竟然可以心安理得地跟倒水一样地花出去。 偶尔离开归云山庄游玩,看到想要的东西都是大手一挥:“这家店我包了。” 后面看到艷冠天下的绝世少年沈希白,也是大手一挥:“这个人我要了。” 花出去不少钱,但归云山庄太有钱,底下的生意又都是碧池他爹娘帮忙管着的,我过得还是比较顺心和潇洒的。 和刚来这个世界时处处碰壁举步维艰相比,我现在简直是小人得志――哦不,是鱼跃龙门。 说到鱼跃龙门,不得不提起沈月卿那张鱼跃龙门的刺绣图了。 当年我在亲手给他刻完墓志铭后,浑浑噩噩了好长一段时间,碧池就把那张图又给我了。 “师哥留给你的遗书缝在里面的夹缝里,你拆开就能看到。”碧池顿了顿,又道,“但是沈家的内功心法,全在这幅绣品里,你若是现在就拆了,以后你下去了,学艺不成,于他也不好交代。” 沈月卿的遗书对我自然有莫大的吸引力,但沈家心法我也不敢怠慢。 每日坐在山头苦苦思索,拿着剑练了又练,把那把黑剑练褪了一层颜色。 我花了两年的时间,终于悟出了整套剑的心法。我立刻飞针走线,绣了一模一样的鱼跃龙门图。 当初怎么也看不懂的玩意,现在觉得每一线每一处都充满无限转机。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月卿,我可算明白了。 我终于将那幅绣品拆了开来,盈盈日光下,那中间夹着一张字条。 字迹工整而清丽。 上面写着:少花点钱。 再无其他。 满腔的热血在看到这四个字后,慢慢平静下来,而后又多了满满当当的失落。 可以,这是沈月卿的风格。 该教的,该交代的,他早就安排好了,我还指望他有什么遗言呢? 两年的修炼时光早已把我的稜角磨平,即使情绪大起大落,从表情上也看不出什么变化了。 我慢慢撕了字条,心道你叫我少花点钱,我偏要多花一点。 沈希白就是在那一天被我买下的。 希白那年不过十六岁,就已经出落得倾国倾城,他那时还不叫沈希白,他叫沈月白。 这个年代里,没有自保能力还拥有惊世之美,本身就是祸端。 西凉国远比南诏要开放的多,这里不排斥男男,所以争抢他的男人比女人更多。 他作为奴隶关在笼子里,粗布难掩一身风流气质,两条长腿交叠,眼睛忽眨忽眨,是一种无声又无辜的勾引。 我只是出来逛街,没想多事,却在路过笼子边时,裙摆勾在了笼子的锁链上。 这条裙子是碧池送我的生日礼物,要是弄坏了没准他要跟我翻脸,于是我很耐心地解着裙摆和锁链。 希白的主人见我影响了他的生意,将我一把推翻在地。 裙摆自然也撕坏了。 我拔出剑,轻轻在锁链上一掀。 然后面无表情又十分装逼地对笼子里的沈希白抬了抬下巴:“小子,你自由了。” 说完一脚踢飞了那个穷凶极恶向我扑来的大汉。 我还没走出两步,背后传来了清丽温柔的声音。 像山泉一样静美。 “姐姐,我身上也有锁的。” 他微笑着撩起了衣袍――脚踝上、大腿上、手臂甚至脖颈上都套着细小的锁环。 “你,带月白走好不好?” 我对沈、月、卿三个字都十分敏感,走近他一边仔细打量,一边一字一顿地问道:“你叫什么?” “月白,我叫沈月白。” 三个字合了两个。 可他们一点也不像。沈月卿固然长相不俗,可和姿容极美的沈月白相比,只能算是清秀。 沈月白很会撒娇,他靠近我,用那双漂亮的眼睛露出小鹿般的纯真:“姐姐,你带月白回家吧,月白会很乖的。” 我沉默了良久,“嗯”了一声。 “想不花一分钱带我的人走,也不看看我是谁?” 大汉从地上爬起来宣示主权。 我本想带沈月白直接离开,碍事的楚溪却出现阻止了我:“买卖就应该有货币的往来。” 第69页 此次出来散心我只带了楠丁一人,如果惹出麻烦确实不太好收场,更何况我这么有钱,于是掏出了身上的银票,扔到了地上。 一万两的银票,买谁都够了。 别说只是一个美貌的奴隶。 沈月白可以跟我回归云山庄了。 不知他是虚弱地走不动路还是在装模作样,竟然朝我伸出了双手:“姐姐背我。” 我挑了一下眉。 连大汉和楚溪都有些发愣,这奴隶太蹬鼻子上脸了。 楠丁二话不说,一把他扛在了肩上,在他乱动的时候,还拍了一把他的屁股:“坐稳了,臭小子。” 倾国倾城的沈月白并没有在我们两人这里得到特殊优待。 楠丁眼里只有莫沉鱼,而我眼里……只有精进剑术而已。 也只能精进剑术了。 ――翻身做主人了,腰缠万贯了,有文化了,会武功了,我不是应该高兴吗? 我应该高兴吶。 别的,不去想了。 碧池没有因为我把裙摆撕破而生气,倒是很不待见沈月白,尤其是在知道我花了一万两银票买了他之后。 “沈月卿当初花了一个铜板就买了你,要是让他知道你花这么多钱买了一个小孩,非气的从坟墓里爬出来不可。”碧池一急就口不择言,在看到我变了脸色之后也意识到说错话了,“抱歉――” 我摇了摇头,笑道:“要是能把他从坟墓里气的爬出来,别说一万两,整个归云山庄都押上也值啊。” 可哪有那么好的事。 碧池嘆了一口气,没再跟我讨论沈月卿的话题,但依旧不待见沈月白。 我改不了沈月白的姓,姓那是人家的根,就只能把他的名字改了,叫沈希白。通常我叫他希白,姓也就忽略不提了。 希白乖巧地接受了他的新名字,对碧池“折磨”他的事情,也很有一套――他会到我这里来装可怜、告状。 告完了还不忘可怜兮兮地苦恼:“到底怎样才能让碧池哥不讨厌我?姐姐,你不要怪碧池哥,一定是希白做错了什么,他才会生气的。” 我常常无言,这个白莲祸害迟早要送走,可当他一身白衣坐在鞦韆上晃着两条长腿时,我又有种回到在宁王府的错觉。 那个横眉冷眼的白衣青年,他也爱在夕阳下的鞦韆上晃来晃去。 沉思往事立残阳,当时只道是寻常。 作者有话要说: 边听《归,不归》边写,总觉得有点伤感。 第44章 孩子 我在宁王府养成了晚睡早起的习惯,熬的久了,到了不需要辛劳的归云山庄,不管多晚休息,每日必在天亮之前就起床了。 今天是月半,也是相对来说比较忙碌的一天。 一大早我就去吩咐阿影了:“看着碧池,别让他到处乱跑,你要是管不住就来找我。” 然后又吩咐楠丁:“汤池的水准备好,那些春。药数量不能少。” 阿影和楠丁是白七带回来的。 他说他们都是人才,留在宁王府有点屈才,况且现在南诏西凉已经交战,罗厉早就回了战场,没了沈月卿,那个宁王府没有人操持了。 白七是西凉的皇子,虽不是最受宠,但现在两国交战,他也被召回了。 这些时日碧池的病有了点起色,他却不愿意再治了。 我起初不能理解,但后来想了想,换作是我的话,大概也会有点异怪。 呆愣了近十八年的小鸟儿,突然间每天早晨会自己站起来,这让从没经歷过的碧池觉得很恐慌。 他也开始胡言乱语起来:“它现在会自己站起来了,以后会不会自己跑掉――” “胡扯什么。”我既觉得好笑又觉得心酸,尝试着给他普及一点知识,“咳,你以后没事时,自己拔一拔它,拨一拨它。” “拔苗助长么?拨乱反正么?” “这个――” 饶是我脸皮再厚,也讲不下去有关男人怎么自己满足自己的事了。 碧池压根不信我的,我身上没那物,对他不具有任何说服力。 还有另一桩事就是希白。 希白全身都落了锁,那些锁十分精巧,没法强开,且每过半月都会再往里收紧一次,令他痛不欲生。当日他的卖家说他买来时就那样了,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开那些锁。 我问希白:“是什么人这样害你的?” 希白:“是坏人。” 我不关心是不是坏人,只管问:“姓名,来歷,还有为什么害你?” 我再问下去,希白就会委屈地扑在我身上眼泪汪汪。通常会被楠丁从我身上强行拽下来按在一边。 每个月半,他身上的锁会发作一次,必须请碧池的父亲碧歌为他缓解。碧歌说这并非是锁,而是歹毒的蛊虫所化,他也只能替他延缓痛苦,无法根治。 蛊虫呀,活活将沈月卿折磨到半死的玩意吶。 碧歌不同于碧池,他对希白很亲切,每次来甚至都替希白带来外面的点心和新衣裳,而碧池是没有份的。 这让碧池对希白成见更深了。 这个月半,碧歌如约而至。 我早就和希白等在归云山庄的门口了,但见茫茫白雪中,一袭青衣的中年男子踏雪而来,一双温润干净的眼睛露出和善的笑意。 “碧先生――” “碧叔叔,希白好想你。” 希白兴奋地扑上去给碧歌一个熊抱,碧歌宠溺地揉了揉他的头髮,笑道:“希白好像没养胖啊,有没有好好吃饭呢?” “有的,姐姐一餐让厨子做三十个菜哩。” “哦?那可真是吃很多了。” …… 两人一路热切地谈论着,我完全插不上话。等到了我住的小院时,碧池正不请自来地蹲在树下堆雪人。 碧歌看到碧池的瞬间,敛尽了面上的笑意。 “逆子。”他淡淡道。 碧池当作没看到他和希白似的,站起身来,只对我一人说道:“我出门一趟,三个月后回来,嗯,现在就走――” “那你这个月的药不吃了?” “不用了,以后都不用了。反正我残废了这么多年,也习惯了。我不用下半身思考不是更好么?不就是不会有子嗣么,我不在意,孤身一人,来去自如。” 碧池挥挥手,准备离开。 大雪纷飞的天气里,他只穿了一件白色单衣,那背影萧条又落寞,实在算不上潇洒。 “逆子,你站住!” 碧歌虽然因为碧连的事对碧池心生芥蒂,但毕竟是他的亲生儿子,他也很在意他的病情。 “哦?是爹啊。抱歉啊,碧家的香火断我手里了,不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和娘还年轻,可以再生一个,或者,” 碧池挑眉,傲慢的目光扫过希白的脸,轻蔑道,“你把这货过继了,让他给你生孙子吧。” 第70页 “逆子,你这个不孝的逆子!” 碧歌被气的不轻,想伸手教训碧池,被希白拼命阻拦了。 碧池双手环胸,似笑非笑道:“除了逆子,你想不出其他词了么?我来帮你想几个吧,畜牲、孽障、残废、混帐东西,这些都可以用在我身上的,你要是嫌不够,我还能再说几个。” 沈月卿被凌迟处死后,碧池和罗寒割袍断义,整个人变得愈发沉默刻薄,再加上他知道他的叔叔、他的师父碧连也死了。 因他而死。 早就因他而死。 他没去沈月卿和碧连的坟前祭拜过一回。 但他从不踏出归云山庄一步,终日单衣单裤在销骨潭边沉默着。 “碧先生,希白就拜託你了,碧师叔的药不能中断,我去追他回来。” “逆子顽劣,有劳朱庄主了。” 我刚要离开,希白从身后抱住了我。 “姐姐,希白会好起来的。” “……嗯,希白会好起来的。” 我嘴上附和一遍,心里却想,你好不好起来,跟我又没有关系,但总有一天,我会套出你的秘密,并扒了你的皮。 * 碧池闹起小情绪来也不是盖的。 竟然无视我的劝说,直接往后山的岔路口飞去。 他的身体本就寒毒未清,好不容易用春。药浸养这么大,在这种冰雪天里只着单衣飞跑,会使病情更加严重。 我们两人你追我赶,我的轻功只学了三年,又不如他,等我飞不动停下来时,才发现他已经不见了。 我站了一会儿,揉了揉有些发胀的太阳穴,打算鸣鼓收兵,回去休息了。 刚走了没两步,碧池却又跳了出来。 他不满道:“你这就不找我了?你才找了多久就放弃了?” 我面无表情:“我累了。” “沈月卿没教过你做事要持之以恆不能半途而废吗?” “没有,他叫我不要在无聊的事上浪费时间……” “朱珠!” 碧池极少叫我的名字,通常是十分郁闷的时候才会这么叫我。 “那个沈希白绝不是好东西,我现在虽然拿不出证据,但他绝对不是好东西。” “嗯。”没证据也敢这么肯定,也是没谁了。 我走上前去,脱下斗篷裹在了他身上,“跟我回去吧。” “我不回去,他在那里,我就不回去,一山不容二――你快放我下来!” 我抱起被点了穴的碧池,往归云山庄的方向飞去。为了防止他沖开穴道,我还封了他的内力。 碧池就这样一边吐露恶毒的话语一边被我以公主抱的形式送进了汤池。楠丁和火影已经准备好了洗澡水和大量的春。药。 汤池的温度很高,热水将我也熏的口干舌燥,很想找个清凉一点的地方。但是我不在这里,又没人镇的住碧池。 碧池死活闭着嘴不肯吃春。药,我不得以用筷子撬开了他的嘴,将汤药一杯杯灌了进去。 一件灌了二十杯春。药,我才停了手。 “阿影,把他扔进去吧,泡半个时辰再说。” “是。” 我真的有些累了,在汤池外的梅花小院里喝起了酒。 我本身不爱喝酒,在现世时为了装逼喝过,在归云山庄又为了消愁喝过,喝到最后喝习惯了,竟然喝出了一点瘾。 习惯果然是个可怕的东西。 半个时辰后,碧池还没出来,希白却来了。 他经过治癒后脸色好了很多,苍白的面皮上泛出一层淡淡的粉,漂亮的眼睛带出笑意:“姐姐,我来了。” 他的身后,是欺霜赛雪的寒梅。 希白想扑到我身上撒娇,被楠丁给截住了,他委屈地瞪着楠丁,又回过头看着我。 楠丁根本不买他的帐,按着他不许动。 我放下酒杯,起身去了汤池看碧池怎么还没出来。 蒸腾的雾气里,碧池半倚在浴池中,目光迷离,面色潮红。 看来药效发作了。 “碧池,起来吧,泡久了会头晕,起来吃点东西吧。” 碧池没吭声,缓缓伸出一只手。 我也伸出了一只手―― 好小子,竟然想把我拖下水去! 我使了力,单手将他从水里提了出来,他全身都湿漉漉的,忽然眨了眨同样湿漉漉的眼睛,扯下了系在腰部的浴巾。 “你――” 你字后面的话还没说出口,他已经晕倒在了地上。 庄里的大夫有三位,红枣、桂圆、花生。据说当初是包了红包给沈月卿,走了后门才进来的,医术并不是很好。 红枣先替碧池诊断了一下,眉头紧锁,摇了摇头。 桂圆替碧池诊断了一下,也摇了摇头。 最后花生只看了他一眼就摇了摇头。 “听天由命了。” “回天乏术啦。” “庄主节哀吧。” 瞧这敷衍了事的,我是很想把他们赶出庄子的,但我也不好像电视剧里的暴君那样明着说:“治不好他,我就摘了你们的脑袋。” 我只能考虑扣他们的工资了。 幸好还有个靠谱又懂医术的碧歌,替他诊断了说:“无碍,先前又受了风寒,静养几天就好了。” “碧先生,师叔这病虽有起色,却总不见好,你可知――” 总不能一直用春。药餵着吧,现在餵的已经是天底下最烈的春。药了,先前的那些有了抗药性,他都能当糖吃了。 碧歌摇摇头,只道:“等他醒了再说吧。” 碧池是在两天后醒来的。 我替他挑了十来件冬衣,一字排开挂在他的卧房里,等他醒了,以后决不让他只穿单衣了。 厨房里送来的滋补小粥也一直用红泥小火炉温在他的桌案上。 “水,我要水――” 他和古装剧里的人差不多,一醒来就眼神迷茫地要水喝。 勤劳的希白立刻倒了杯热水端了过去。 碧池在看到他的瞬间就清醒了,冷冷道:“我要水来洗把脸,不是喝的。” “碧池哥哥,希白现在就去打水。” 希白对我歉意一笑,出门打水去了。 我端起他放下的茶杯,装出要喝的样子,碧池气急:“我躺了这么久,口干舌燥,你不知道我要喝水吗?” “刚才希白问你喝,你怎么不喝?” “你明知道我讨厌他,你还让他出现在我屋里,这不是存心给我添堵?” 碧池挣扎着起身,我走过去将茶杯递给了他。 “讨厌一个人,仅从情绪方面直白地宣洩,是没有用的。”我替他顺了顺头髮,淡淡道,“我知你不喜欢他,可要你喜欢他做什么呢?把他当下人用着就行了。你以前是个冷静聪明的人,怎么长了岁数反而越来越像小孩?” “……师父和师哥都嗝屁了,我爹娘也不许我回家,我这些年又没交朋友,连个心腹都没培养起来,我就只有你了!我就只有你了!”碧池用枕头捂着头,闷闷道:“……我没法像你那样,连罗寒都能原谅。” 第71页 我继续安静地替他顺毛。 这几年,我越过越成熟,他却在走下坡路。 碧池从小崇拜大师哥,后来却整日和罗寒混在一起,是因为他知道沈月卿犯的那些事,他以为他能稳住罗寒的情绪。 但实际上一点用没有。 再多年的兄弟情义,也不可能抹去血海深仇造成的强烈恨意。 但我对罗寒的态度反而比他平静温柔多了。 第一年罗寒偷偷回来祭拜碧连被我碰见,我连面色都没改一下,舌尖却咬得咸腥一片:“罗师叔只管从正门走,您没被逐出师门,归云山庄的大门永远为您敞开。” 第三年罗寒带来了他的儿子,一个刚会跑路的小傢伙。 虽然知道不是他亲生的,但他仍然很爱护他,把他照顾得很好。 小傢伙眉眼十分漂亮,但他天生不喜欢我,看到我就哭个不停。 我也满不在乎地摊摊手:“不用给我抱了,我没有糖给他吃。” 罗寒叫住了我:“朱……庄主,素云走了。” 哦?走去哪里了?――这话不用问了,应该是死了。 我想起张素云是个很漂亮很骄傲的贵女,但她具体是什么样子的,我倒是记不太清楚了。 若是当初她同意我在她店里做事,我估计八辈子也不可能和沈月卿搭上关系了。 也算是有缘。 等等,罗寒把孩子带来是做什么? 难道是託孤? ――可能被我猜对了。 罗寒当天下午就走了,孩子被放在厨房的萝蔔菜篓里。 他对食物亲近,竟然敢将孩子也和食物放在一起。 要不是小帮厨眼睛尖,老伙夫就把白胖的孩子当成萝蔔给扔水锅里了。 我默默地把小孩襁褓里的银票收起来,再叫阿影把小孩扔给山间下的农夫家养,碧池不肯,非将小孩留下了,还决定亲自餵养。 小孩同样不喜欢碧池,又哭又闹,还咬了碧池的手。最后他见了希白总算是不哭闹了,便一直由希白养着。 我们都不知道那孩子的名字,罗寒没说。 他是我们在萝蔔菜篓里所捡,遂取名,罗卜,小名萝蔔头。 作者有话要说: 马上开始新地图。沈希白和沈月卿有关系,但他不是沈月卿,两人也不是兄弟。 第45章 治疗 不行这两个字是决计不能轻易说出口来形容男人的。 碧池“不行”了这么多年,表面虽然装的不在意,但心里的纠结早就敏感到一碰就炸。 “这红尘孽根,我要它何用?不如去了得了。” 话虽如此,他也捨不得真给自己来上一刀。 如果只是影响生育能力,那倒不是非治不可,可消骨潭中的寒毒侵蚀他的心肺,再不救治过两年怕是会有性命之忧。 我在一旁默默地喝酒,他牢骚发了一通,见我无动于衷,竟也来捞酒杯,被我结结实实拍了一下才缩回手去。 我把阿影盛好的白粥推到他面前:“吃吧。” 白粥是用秋天的新米熬的,熬到开花,粥油清清亮亮,十分浓稠。 “姐姐,饶了我吧,天天吃这种没味道的东西,我嘴巴里都淡出鸟了。” 我诧异地看着他:“连你也叫我姐姐?” “怎么?不能吗?我本来就比你小啊。” 碧池并不馋酒,只是不喜欢寡淡的白粥。 “食物自然是应该有酸甜苦辣各种滋味才算得上周全,可眼下你身体尚未病癒,不宜受刺激,就先将就一下吧。” 碧池傲慢地“切”了一声,把脸偏了过去。 长廊外,是茫茫白雪,绵延千里,仿佛没有尽头。 大雪没停,天空也是灰濛濛的一片。 我用手指代替梳子,帮碧池理了理他那凌乱不堪的头髮。 三年了,他的头髮也由及肩的长度长到背部了。 他的衣服上也没有酸黄瓜味了。 我轻声说道:“你乖乖把粥喝了,我就告诉你这梅花香是从哪里来的。” 碧池的小耳边动了动,一秒后,他端起粥碗,眨眼喝下了大半碗。 我替他束好头髮,满意道:“因为我把梅花插在你的头髮上了。” ……这一招,屡试不爽。 白七走之前告诉我,沈月卿常常用这一招来对付不肯喝春。药的碧池。 沈月卿讨厌罗寒,也不待见白七,唯独对碧池还愿意照拂一下。 一个是碧连的开山大弟子,一个是关门弟子,相处的既诡异又和谐。 同时,也有深刻的情谊。 碧池摸了摸头上的一支梅花,淡淡道:“你也学他那样欺负我。” “你明知是欺负你,还是愿意上当,证明你喜欢。”我将暖手炉用布包厚几层,再塞进他的大衣里,慢慢道:“死掉的人是不会復活了,他只能存在活人的回忆里了,我们好好活着,吃饱了穿暖了,才有力气想他。” “……” “我一定会想办法治好你的,你还这么年轻,以后一定可以……尽人道的。” 话虽如此,古代的医术还真的不能太相信,只能靠喝药和药浴,碧池连他爹的针灸都不肯,说是怕给他戳坏了,以后尿尿都漏水。 我正在组织语言说服碧池,那不该来的又来了。 “姐姐,碧池哥哥。” 我顺着声源看去,希白穿着一身雪白的狐皮大裘,长长墨发随意地用一根碧玉簪子绾着,简单装束却愈发衬得面容娇艷动人,仙人一般。他怀里抱着个肉粉糰子,正唿哧唿哧地直喘着气。 “嗷嗷――” 这就算肉粉糰子罗卜在和我们打招唿了。 碧池神情在看到罗卜时稍微缓和了一点,他伸出一指戳了戳罗卜肉肉的脸,立马惹得肉粉糰子不快,张牙舞爪地要咬他。 碧池虽然不待见希白,但却很喜欢罗卜。只是罗卜不爱和他亲近,逮住他的手指便咬。 “罗寒什么时候把他儿子接回去?” 我盘算着罗卜再这么养下去,又是一笔不小的投资。 碧池脸上的笑容渐渐冷了,他收回手指道:“他把罗卜过继给你了,不会再带回这个孩子了。” “你什么意思?” “你也收了钱了,这孩子便好生养着吧,反正他的生母已经不在了。”碧池双手托腮,望着远处的大雪,轻声道,“你要是实在不喜欢便过继给我吧,反正我这病也很难好了。” 我既不想要罗卜,也不想碧池要罗卜,于是便做主将罗卜过继给了希白。 反正罗卜喜欢他,他也挺会照顾小孩的。 希白对我一向言听计从,欣然接受。碧池虽然心生不满,却也没办法,只能嘴上嚷嚷:“行,你是庄主,罗寒託孤的是你又不是我,你说了算。” 我懒得和碧池争辩,提了剑去后山的青灯阁闭关修习剑法。 第72页 青灯阁名为青灯,内里并没有青灯,但整个阁内被青色的夜明珠照的光鲜亮丽。 阁里藏有各种名剑名刀、名琴名箫,还有很多书籍卷本。 我在阁中待了二十五天,每待一天,便在白墙上画下正字。画满五个正字,我搁下笔,推门走了出去。 这期间无论是碧池还是希白,我一律让阿影挡回去不见。 现在出来,倒不是因为修习结束了,而是又一个月半到了――那两崽子该犯病了,我得盯紧点。 外面冰雪消融、晴光大好,只是有点冷。 阿影尽职地守在青灯阁前,一身干净朴素的青衣,宽阔魁梧的身躯如同一棵苍松。他见我出来,恭敬地抱拳行礼:“庄主。” 犹记初见他时,他正趁着沈月卿教训别人的时候偷偷打盹,因而被我钻了空子翻进了院子――两人均被罚了月钱,他当时还记恨过我。 时过境迁,他现在不需要任何人监督也学会了恪尽职守。 我点点头,对他的忠诚很满意:“辛苦你了,阿影。” 阿影陪我下山去前庄,一路默默无言。看着远处已经逐渐消去冰雪而恢復黛色的青山,我突然出声问道:“你说沈月卿为什么选了我继承归云山庄呢?” 阿影愣了片刻后回答:“庄主天资聪慧,骨骼清奇,是大将之才。” 很官方的说辞。 “……你说实话吧,我不会扣你月钱。” “恐怕是沈爷没有其他选择了。”阿影顿了顿,又补了一句,“但沈爷很在意庄主。” “是吗?” 阿影肯定地说道:“沈爷在最后的时间里,把一生所学都教给了庄主,还替庄主打点好了一切,必然是十分在意庄主的。” “这倒是,他连遗书都早早地写好了给我吶。” 其实该交代的都交代了,哪还有什么遗言呢。无非是怕我难过,让我有个念想,有个精神寄託,便将遗书缝进心法里,苛刻地督促我练剑,让我早日从阴影里走出来。 ……只是师父,我还是不知道,你为什么选了我,而不是别人。 今日是月半,我有两处地要去。碧歌从上次来了归云山庄后就没有走过,此刻正在替希白施针。 希白躺在床榻上,只着薄薄的亵衣,额头上滚落大滴的冷汗,他嘴里咬了块巾帕,从我的角度刚好能看到他修长白净的脖颈和一口整齐的白牙。 ……像极了一个生产中的孕妇。 碧歌在他身上的每个锁孔处都扎了针,那针不是普通的针,而是萃了火的冰魄针――大概用的是热胀冷缩的原理。 希白在看到我的时候,脸上露出了笑容:“姐姐,你回来了。” 我朝他点点头,又问碧歌:“碧先生,他的情况怎么样?” 此次用针数量明显多于往常,看样子应该是蛊毒发作的越来越严重了。 不知道碧歌还能帮他多久。 碧歌落下最后一针,沉思后道:“庄主,针法你都看明白了吗?” “明白了。” “下月起我便不来此处了,希白的事,就由庄主负责罢,只是要想完全解开蛊虫之毒,怕是要找到一个善蛊之人进行斗蛊。” “斗蛊?” 碧歌解释道:“制蛊之法,是将百虫置器密封,让它们自相残食,数年后,独存下来的便是蛊。各种炼制的蛊自然也有高低之分,若是能够找到高人与之斗蛊,或许希白可以化险为夷。” 找蛊师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肯定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精力财力,我并不想为了一个沈希白如此卖命,所以只当碧歌是在胡言乱语。 希白不知道我蹙眉是在核算成本,以为是在担心他的病情,急着安慰我道:“姐姐放心,希白不疼,希白不会有事的。” “……呃。” 我简直无话可回。 碧歌又好心地给我指了一条明路:“这世上最厉害的蛊师,是西凉国的大祭司沈离星。” 啧啧,沈离星,这么苏的名字,肯定又是个大帅哥。 不过巧了,他竟然也姓沈。 碧池道:“说起来这位沈离星与你还颇有渊源。” 我笑道:“还没见过面你就如此肯定?” 碧歌的下一句话让我的表情彻底凝固了。 “沈离星就是你师父的母亲。” 碧歌后面说了什么,我听不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前段时间太忙,这两天又要奋力更新万字了。 第46章 目的 沈月卿在世的时候,只惧怕过一个人,便是他的母亲。 母亲二字,本该是最光明温柔的存在,包含无尽的耐心和呵护――沈月卿大概是没享受过这些的。 那些不堪回想的时日,以及犯下的所有不可饶恕的罪行,皆是拜他的母亲所赐。后者仍然光鲜亮丽,坐在西凉大祭司的交椅上,享受着万丈荣光,而她的儿子却替她背负了一切,被活活剐成了一堆肉片。 …… 我听闻他的母亲,是从庄主书房里的暗格里找到的手札。 做庄主的似乎都喜欢写手札,想写下来,又怕被人看到。碧连写,沈月卿也写。 别人的我没翻,唯独翻了沈月卿的那一份,看完了,心中郁结不曾减少,甚至还添了几分烦恼。 ――那手札明明写的满满的,却对我这个徒弟只字未提。 “庄主,你可还有疑问?” 碧歌的声音将我从无头无脑的思绪中叫回,我摇摇头:“事不宜迟,明天我就下山,带希白去找沈离星祭司。” 替希白解蛊并不重要,想见沈离星才是正事。 希白不知我的心思,又在那里瞎感动了:“姐姐……” 嗫嚅着,又不知道该如何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估计他要以身相许。 “希白愿意永远留在姐姐身边侍奉姐姐。” ――果然。 我笑了笑,并未言语,小心地替他拉上被子,然后走了出去。 还有一处地得去。 记忆中的碧池每到月半都该大吵大闹,非暴力不合作,而这次却十分安静。楠丁盘腿坐在浴池外,抱着碧池的衣服,目光呆滞地看着碧池在浴池里……裸。泳。 得亏热气蒸腾缭绕,如梦如幻,看不真切,否则我们都得瞎。 楠丁见我来了,急忙爬起来告状:“庄主,碧总他又不肯喝药。” 池边搁着很多装汤药的碗。 我俯身端起一碗药,朝碧池招了招手:“过来。” 他坦荡荡地游了过来,身子浸在水下面。 “把药喝了,明天我就把沈希白赶出归云山庄。” 碧池挑了一下眉,揶揄道:“你捨得吗?” 我没吭声。 他缓缓笑了,目光里有些讽刺的意味:“你捨得,你自然是捨得的。我爹送那小子的糕点里全都下了毒,你知道却不阻止,若非我装作嫉妒把那些糕点都砸了,还不知道他是什么下场。” 第73页 我用勺子舀起一勺汤药,递到碧池的唇边,轻声道:“你爹那样做自然是有他的打算,你何必处处与他为难。” 碧池侧着脸躲过勺子,继续道:“他是个商人,应该是有人出了令他心动的价码,否则他不会这么费心。你觉得,那个人是谁?” “哦。” 我在碧池讶异的目光中,喝了一勺汤药,“药熬的这么漂亮,没人喝也怪可惜的。” 不烫不冷。 ……原来春。药真是甜的。 “你――”碧池眉头渐渐拧紧,从我手里抢回汤碗,咕噜咕噜地大口喝了下去,喝完还不忘警告我,“你要是喝出问题来,我可没办法帮你。” “多谢师叔提醒,既然如此,您还是快些把药喝完吧。”我指了指池边一个一个摆放整齐的汤碗。 碧池皆一饮而尽。 不得不说,这烈性春。药真的是很磨人,我不过只喝了一勺,就已经浑身燥热了。 再在这里待下去估计要失态,我对碧池说道:“我先回去休息了,晚点再去找你。” “恩。” 他喝完药,又继续舒舒服服地在浴池里裸。泳了。 回屋的路上冷风萧条瑟索,我却犹如置身锅炉,一步一步都走的万分艰辛。我怕万一我失控强了阿影,会造成可怕的后果,赶紧也让他滚蛋了。 院子里还有些积雪,我瞧着周围没人,赶紧扑到积雪里打了几个滚。 凉飕飕的雪灌满了脖颈,我稍微清醒了一点。 可也只是一点,就有人踏门而入,焦急地扶起我:“姐姐你怎么摔倒了,这么冷的天你怎么不多穿点?阿影大人呢?他怎么不在姐姐身边?” 一连串的话像放鞭炮一样,直吵得我头疼,我咬牙切齿道:“你闭嘴。” 他听话闭了嘴,伸出葱白的手指在我的脸颊上戳了戳。 “好烫!姐姐你生病了吗?” “叫你闭嘴。”我又从地上抓起一把雪,在脸上擦了擦,“我没病,喝了点春。药,现在正在发作。” 可能是我回答的太坦荡,希白也不是真的傻白甜,秒懂之后脸色微微发红了。 “姐姐怎么会喝那种东西?” “看着熬的不错,就喝了一口,谁曾想到发作起来这么厉害。” “姐姐是庄主,这个年纪房里也该有人了。”希白想了想,开始胡说八道了,“希白替姐姐去寻几个人过来吧。” “不用去了,归云山庄就没有什么适合我的人选。” 把归云山庄整个庄子的雄性动物揪出来找,好看的也无非就沈希白和碧池碧歌父子三人。 碧歌是长辈,又有家室,我岂能染指? 碧池……呃,他还没有那个能力。 剩下的那个就是希白了。 他长的可真是漂亮啊…… 我药性上脑了,神志都有些不清楚了,竟然伸手去摸他的脸了。 希白平日里虽然很粘我,逮着机会就往我身上扑,这个紧要关头却开始三贞九烈了。 “姐姐,不可――” “有何不可?” 我撕开了他的衣服。 他两条长腿交叠,死死地紧闭着,在我看来简直就是欲拒还迎。 “不要,不要啊――” “这个时候开始装清纯了,你不是一直想挑起我的注意吗?现在成功了,怎么倒开始害怕了?你这个口是心非的小妖精!还敢说不要!” 说罢还在他的屁股上不轻不重地拍了两下。 在这个世界里我中规中矩地生活着,不逛小倌楼也不看春宫图,可穿越前我是写霸道总裁文的人吶,这种恶俗又让人面红耳赤的话我张口就能来。 眼见着身上要被剥光了,希白环住我的脖颈请求道:“姐姐,我们去屋里好吗?希白不想在这里!” “这个可以有。” 我抱起他,顺便将他的衣物也扔远一点。 床榻上的锦被是楠丁替我选的,五颜六色的,审美十分恶俗,但希白躺在上面却毫不违和。 我们继续在床上讨价还价。 “姐姐,希白已非处子之身。” “没关系,我不嫌弃你。” “姐姐,希白配不上你。” “小傻瓜,我就是玩玩你,又不娶你,有什么配不配的?” “姐姐,希白身子脏,染病了。” “没事,姐姐也有病的。” 我扯着他的亵裤,他死命捂住。 “乖,咱们谁也别嫌弃谁――呵。” 我被定住了身形,凝视着希白的眼睛。 他一直以来楚楚可怜的人设终于在亵裤被撕毁后崩塌了。 “素闻朱庄主行为大胆,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 他拼了拼亵裤,发现实在碎的不能穿了,又不好来脱我的衣服,只得在屋子里翻箱倒柜起来。 “过奖过奖,若不是你在我的地盘上撒野,我又何必出此下策?” 我凝神聚气,默默在心底念着沈家心法里的清静诀,以此缓解药性。 “朱庄主此言差矣,我可是庄主掷下万金买回来的。当时我身子没好,落入歹人手里,多亏庄主将我带回庄里悉心调养,”他话锋一转,又道,“除了经常餵食一些慢性毒以外,总的来说生活的还算不错。” “你既然知道有毒,为什么还会吃下去呢?” “不吃下去,怎么能跟你耗这么久?何况是慢性毒而已,又不是没有解药。”希白找到了沈月卿的衣物,就在我的枕头下面,他挑了一件白色的穿上,还不忘慨嘆,“你连你师父的亵裤都当宝贝留着,有够痴情的,他知道你对他存了这种心思吗?” 我冷了脸,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这两年可累死我了,你我互相防备,天天试探,但最终是我赢了。” 他突然凑过脸来,在我额头上亲了一下,“姐姐,局势已定啦。” 下一秒,我沖开穴道,手指拧在了他的脖子上。 只要我稍一用力,立马送他穿越。 “小白,你看局势是不是扭转了?” 希白面色不变,轻描淡写道:“只要姐姐下的去手,不顾碧池哥哥的死活,尽管杀死我好了――同生之蛊,姐姐听说过没有?” “……没有。” “我不开心了,碧池哥哥也会不开心。我死了,碧池哥哥也会陪葬。”希白凑近,在我耳边轻声道,“姐姐想从我这里知道的秘密,也永远别想知道了。” “姐姐呀,我们可以互相试探,为何不能互相利用呀?” 希白握住我卡在他脖子上的手,缓缓放下,“就这样维持现状,明天我们就下山吧。” 他说话的语气始终温柔,如春风细雨一般。即使被我散去了一身功力,竟也像是毫不在意。 第74页 “你想替沈月卿报仇,除了要足够聪明,还要学会忍耐。” 第47章 辞镜 归云山庄本就位处于西凉国境内,因此不需要经过西凉南诏两国的交战区便可以进入国都凉城。 此次前去找沈离星,并不是为了游山玩水,她对归云山庄和沈月卿本就有意见,为了不引人耳目,我只带了希白一人同行。碧池虽然也吵着闹着要去,但因为不可能随身携带大量春。药,因而被碧歌强行扣下照管了。 至于楠丁和阿影,自然也是留下继续看家护院了。 楠丁知道我要出远门,连夜做了很多包子,让我带着路上吃。 可她因为做的太匆忙,竟然忘记在包子里加馅料了。 半山腰又没有茶水铺,这个季节也很难狩猎到飞禽走兽,我们只好就着山泉雪水,将没馅的包子咽下去充飢。 就这么吃了两天,我们都还没走出归云山,包子还剩了一大半,但我们俩都不想再吃了。 第三天的时候,我的唇角开始起皮了。 第四天我开始后悔没像以前那样坐着轿子大张旗鼓地下山了。 熬到第六天的时候,我和希白开始面面相觑,从对方的眼神里不约而同看到了想要吃掉同类的念想。 幸好第六天下午我们就走出了归云山庄的势力范围,在山脚下十里地左右找到了一间茶水铺子。 山顶之上的冰雪尚未完全消融,山脚之下已经是草长莺飞一片祥和的早春了。 我和希白奢侈地叫了一整桌的菜,又要了一坛酒,还给了跑堂的二两银子的小费,惹得周围人议论纷纷。 虽然早已飢肠辘辘,恨不得用手抓肉,但我们还是为了稳住淡定的形象而吃的慢条斯理。 “臭和尚,没钱还敢来本大爷的摊子要饭!” “施主,我这是化缘,不是要饭,而且我会送给你我的手抄经书。” “去你的,爷爷我不识字,不念经!” 顺着争吵的源头看过去,那个烧肉的胖摊主正在与一个和尚争吵。 那个和尚并不太像个和尚。 他约莫二十来岁,模样清俊,穿着一件红色的袈。裟,长着一头极为漂亮的银色长髮。虽然胖摊主的态度极其恶劣,但他还是很认真地在和他讲道理。 希白替我添了一点酒,笑道:“这和尚太不专业了。” 我表示贊同:“他居然自称是我,而不是贫僧。” 而那一头银色长髮让他看起来更不像是个和尚,反而像是个妩媚的妖精。 妖精和尚在胖摊主那里碰了一鼻子灰,也不气馁,环顾四周后与我的视线对上,我暗叫不好,果不其然,他端着灿烂的笑容向我们这桌走了过来。 “施主,我肚子饿了,可以坐下和你们一起吃吗?” ……我还从未见过如此不自觉的和尚。就连现代的假和尚,也没有这么不自觉的。 和尚见我不说话,赶紧又补上一句:“你们这么多菜肯定是吃不完的,让我来助你们一嘴之力吧。” 满嘴跑马且毫不自觉,希白冷了他一眼道:“不需要,我们吃的完。” 和尚大概是没想到希白会如此果断地拒绝他,面色挣扎了片刻后道:“你们看在佛祖的面子上就给我吃一点吧,我已经几天没吃了,西凉国的树皮又不好吃,我很饿的。” 我和希白也饿了几天,知道挨饿的滋味不好受,听这和尚的话,他似乎还吃过树皮,但对他实在产生不了半点好感,于是干脆继续吃饭不理他。 和尚有些急了,从破包裹里翻出一本脏兮兮的经书,递到我的面前:“这是我手抄的经书,送给施主,施主能让我坐下一起吃吗?” 与其说是经书,倒不如说是鬼画符,这和尚写的字可能比我用脚写的字还要难看――但,这是南诏的文字。 是我从一笔一画中学会的南诏文字。 我又想起了沈月卿教我写字的时光,这和尚要是能遇到他那样的好老师,想必字不会写的这么差。 可惜不是每个人都能有我这样的好运气。 我神情复杂地看着和尚,开口道:“大师,给你个忠告,以后不要自称我,请自称贫僧,这是作为一个和尚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入门就该知道的。” “……贫僧记下了。” “还有你这头髮,做和尚是绝对不能有头髮的,否则六根不净、尘缘未了――” “施主,”和尚打断了我的话,认认真真道,“头髮可不能断,贫僧下个月就还俗了。” “这是为什么?” 和尚是说不当就不当的职业吗? 古代人一旦入了佛门,基本上就是整日陪着青灯古佛,直到一世终了。 面前这个和尚连还俗都说的如此坦然,而且头髮这种东西也不是一两天就能长出来的,他的头髮都长及小腿肚了,可见他还俗一事可能都计划好些年了。 “贫僧过去一直是和师父两人相依为命的,现在两国交战,师父已经为国捐躯,只剩下了贫僧一个人。” 和尚说到此处,十分伤心,几欲落泪,我也是没了师父的人,在这种情况下竟对他产生了一点同情。 希白仍是冷淡地问道:“那就讲讲你师父怎么个为国捐躯法。” 和尚也不介意他这往伤口上撒盐的举动,回答道:“上个月师父偷了敌军主将下酒的一缸卤猪蹄,他顾着品尝而没有及时逃出营帐,被守夜的士兵抓到后活活打死了。本来我作为从犯,负责在外面接应也是要被打死的,但一个与佛有缘的善良公子替我求情后放了我,还给了我一百两银子作为盘缠。” 听到这里,我更觉得奇怪了,这一百两银子,按照和尚的吃穿用度,花个十几年都不成问题,他怎么会落得如此下场? “难道那些银子你都拿去赈济灾民了?” 毕竟边关地区灾民众多,作为宅心仁厚以普度众生为主要责任的和尚,拿出所有的积蓄奉献给大家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没有,贫僧在路上遇到一伙山贼――” “……被山贼抢了?” “山贼请贫僧去他们山寨做客,盛情难却,贫僧只好去了,他们确实没有为难贫僧。但贫僧瞧见他们赌钱,一时好奇也参与赌了几把,直到把那一百两都输完了,贫僧这才离开了那个山寨。过来这边就是西凉国了。” ……我是很想把这个和尚宰了的。 又偷鸡摸狗又赌钱的和尚,根本就是有辱佛门! 但和尚的下一句话又让我产生了共鸣。 “师父没了,本来贫僧也不想活了,但自杀的人是没有轮迴的,没有轮迴,下辈子就不能侍奉师父左右了。所以贫僧选择继续苦熬着――唔,这个肉丝炒的有点咸了。” ……不知不觉中,这和尚居然已经自觉地坐下一起吃了,而且他还专拣肉吃。 “贫僧不擅长化缘,所以经常受冻挨饿。和尚除了待在寺庙就是在外化缘,也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去,不像道士,就算不在道观也可以为别人除妖作法赚点外快。所以贫僧想在还了俗之后去当个道士。” 第75页 跳槽居然还可以这样跳。我听的目瞪口呆,但对于别人的理想规划,也实在不适合评头论足。 和尚吃掉最后一块肉,放下筷子,竖起手掌行了礼:“哦弥陀佛,贫僧饱了,也该告辞了,二位施主请保重。” 在他走出十米远后,忽然又转过身来,微微一笑,露出两颗俏皮的小虎牙:“贫僧法号辞镜,朱颜辞镜花辞树的辞镜,二位施主,后会有期。” ……还是后会无期吧。 辞镜和尚走后,桌上的菜也没什么能吃的了,希白是早早地就不吃了,索性我也搁下筷子,只喝酒了。 “那和尚有点意思啊。” “……嗯,是有点意思,偷鸡摸狗又吃肉喝酒,还留长头髮想当道士,五戒除了杀生和邪淫,几乎都破了,他怎么活这么大的?” “姐啊,我给他下了交合蛊,他今晚应该就会破了那邪淫之戒了。” 希白左手支着下巴,右手掌里赫然出现一只红色的蛊虫。 我看着那条蛊虫,若有所思。 “……那天也是我在去看你的时候,你把这种蛊下在我身上的吧。” 难怪我明明用内力逼出了服下的那口春。药,却仍然感觉浑身燥热。若非他及时收手替我解蛊,加上清冽醒神的清静诀,我必然会做出失态的事。 希白不否认也不承认,右手微微一扬,掌心的蛊虫便化为了一摊粉末。风轻轻一吹,便散了。 “走吧,去看和尚的好戏。” 一道阳光切来,柔和了他唇角的冷漠无情,让他看起来当真像个毫无心机的单纯少年。 坦白讲,碧池、罗寒和沈月卿都是身负无数血债的人。他们会为了某个目的或命令去杀人,不计其数且绝不手软,但总归不会无故害人。 但沈希白和他们不一样。 他作不作恶只看他的心情,心情好了,走路撞到他踩脏他鞋子的人,他都不会计较。 他心情不好了,路边恩爱的夫妻也看不顺眼,他也会扔下两条离情蛊,让相爱的人生出嫌隙,愈演愈烈,从此相逢陌路。 希白可能没有同情心,也没有是非善恶的理念。我同他在一起久了,良知善念竟也慢慢地在减少。 ――“师父不求你当个好人,但你也不能成为一个坏人。人有了恶念,长此以往,不得善终。” 不记得师父在什么时候讲过这种话,但他若在此处,必定会阻止希白的行为。 桌边仍然留下了一本经书,是辞镜坚持放下的,上面的字虽然抄的很丑,但工工整整,每个字一笔一画都写得很认真。 ……我当年,也如他一般认真。 我想到那个和尚认真的与胖摊主化缘,想到他认真地跟我们讨价还价,认真地讲他的际遇和人生规划……那样认真的人,除了吃了我们几块肉,并没有做出其他对不起我们的事,又何必为难他呢? 想到这里,我揪住希白的耳朵,边拧边走边说:“来吧,姐姐今天开始教你做好人。” 作者有话要说: 剧透:辞镜将是本文完结时四国统一后的皇帝。 第48章 荣光 蛊师对于自己亲手培育出来的蛊,有一个特殊的能力,便是定位追踪。 如果能将蛊术发扬光大,用在小朋友防卖拐上的技术上,肯定能在很大程度上打击猖獗的人。口买卖……扯远了,当务之急还是要先找到辞镜。 希白找辞镜是想看他笑话,而不是替他解蛊,所以走路走的慢慢吞吞,一会儿说信号不好一会儿说目标在移动,带着我在岔路口绕来绕去绕了好几遍。 只怕等他带我去到辞镜那里,那和尚已经破了色戒。虽然辞镜本人吃酒喝肉又胡言妄语,但并不意味着他连色戒破了都能忍。 要破色戒,首先得有个女人。 女人哪里来?一种靠真心相爱,一种靠金钱来买。 真心相爱的建立在一定的认知基础上,再通过无数的好感刷新直到水到渠成。用钱来买的就是去花街柳巷,那里的女人非常多,容貌和才情直接和价格挂钩,并成正比。 辞镜孤身一人来到西凉,半个认识的人都没有,别提在此地有个相好了。他又是个穷困潦倒的和尚,整天以要饭――说错了,是以化缘为生,哪有闲钱嫖。妓。 可不是这两种才更麻烦,若他因为合欢蛊失德,将碰上的良家妇女给……那估计真要被乱棍打死了。 “沈希白。” 我在走了三遍的十字路口停下脚步,叫住了前方不远处正在假装找路的少年。 他侧过身子,眉锋微微上挑:“真稀奇,姐姐竟然会连名带姓地叫我,我以为你非常不喜欢沈这个姓呢。” 我吸了口气,用商量的语气说道:“你放过那和尚吧,他不是大恶之人,你何必作弄他?” “姐姐此言差矣。若他是大恶之人,我定会倾其所有助纣为虐。可惜他不是,所以我想怎么玩他就怎么玩。” ……毫无是非善恶的观念。 他的态度坚决,表明他绝不会告诉我辞镜在哪里,我又不懂蛊术追踪之法,只能靠自己的分析和猜测了。 辞镜在跟我们分开时已经酒足饭饱,应该不会再去酒肆茶馆化缘了。这天色已经接近日暮,他必然要找个栖身之所歇息了。 电视剧里的和尚一般都是住在城东城西的破庙,凑巧的是,这座城的城西和城东都各有一座土地庙……也不知道辞镜去了哪间。 离宵禁之际约莫还有半个时辰,城西和城东中间有一段距离,不算近也不算远,如果赶得上或许能阻止一场悲剧。我运起轻功,奋力往城西飞去。 希白被我散去一身功力,如今连轻功也不能用,只能站在原地看着我愈飞愈远。 等我飞到城西的土地庙时,只看到光秃秃的几堵墙,杂草丰茂,破败的很。 墙上刷了红漆,刷满了“拆”字,主墙正中央还刷了俩字:徵收。 半个人影都没有。 那可能在城东了。 越靠近城东时,我腰间的剑突然震颤了起来。 起先我以为是我的肚子在响,等到了土地庙时,剑身更是震颤异常。 等我稳稳噹噹落在土地庙门口时,黑石剑已经脱鞘而出,插在了地上。 空气中传来一股浓浓的血腥味。 土地庙的庙门口伸着一只干枯瘦弱的手,距离我不远。那只手原本是僵垂着的,突然之间翻转了过来,掌心朝上,那掌面血迹斑斑,隐约有白骨露出,似乎刻有某种符号。 我凑近两步,那只手突然缓缓移动,有个人匍匐着爬了出来。 “快……快……” 他的声音沙哑而微弱。 映着淡淡的月光,我看清了他的脸。那张脸已经不能算作是人的脸了,嘴唇被削去,露出血煳煳的牙齿,两只眼睛也被挖了,正往下流着血水。 “快……快逃――唔――” 第76页 他闷哼一声,声音戛然而止,有一只黑色的漂亮军靴踩碎了他的嵴骨,然后又在他身上蹭了两下。 那双军靴的主人缓步向我走来。 我下意识地握紧了黑石剑。 那人极高又极瘦,脸型颀长,鹰钩鼻,浑身上下充满了浓烈的血腥和暴虐气息,左手提着一把弯刀,右手上还抓着一颗正在往下滴血的心脏――应该是从哪个战俘身体里挖出来的。 他的目光只在我身上落了一秒,然后就锁定在了我手里的黑石剑上。 那个瞬间他眼里的愤怒几欲冲破眼眶,手里抓着的心脏也被他一下子捏碎了。 血水喷了一地。 “惊鸿剑!” 他开口说话的声音有点尖细,还有点娘……总之和他的外形并不太相符。 “好,好的很啊!沈月卿,惊鸿剑,我不会放过你们的――” 他身形一闪,他已经跃到了我的面前,手里的弯刀带着强劲的刀风向我横向扫来,直逼我的脖颈。 我身上虽然穿了金丝软猬甲,但脖子处却是毫无防备,只能提剑去挡。 女人和男人的力气差异在这种硬拼的关头轻而易举就分出了结局。 虽然沈月卿也曾用过千斤石训练过我,很大程度上增强了我的体力,但面前这蛮子胜我太多,黑石剑被扫开,我的虎口处一片刺痛,刀风贴着我的右边脸颊扫过,右脸也是火辣辣的疼痛。 “你和沈月卿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他的惊鸿剑会在你的手上?” ――惊鸿剑! 我手中的是惊鸿剑?! ……难道师父他熔掉了自己的剑,重铸后送给了我? 容不得我多想,蛮子的第二刀又向我的脑袋砍来。 这傢伙的作战思维大概就是简单的削脑袋、削脑袋,再削脑袋。 力气上我已经输了,再和他硬拼,右手估计保不住了,如果连剑都握不住了,那我今晚必死无疑。 我堪堪躲过一击,左脸也被划的血肉模煳。 蛮子嘶吼道:“说,沈月卿人呢!我今天非要把他挫骨扬灰不可!” 冷静下来! 决计不能死在这疯子手里! 我双手握住剑,努力回想每日练习的沈家剑法。 那套剑法颇为复杂,心法要诀也是长篇大论,但归根结底,贯穿的便是一个柔字。 以柔,方能克刚。 黑石……不,应该说是惊鸿剑似乎天生就是为这套剑法而生的,它锋利却柔软,既能噼开坚硬的石块,又能大幅度曲折却不会断裂,这把剑和剑谱对拥有者的身体灵活性有着绝高的要求。 沈家剑法第一式,随波逐流。 我的身体随着弯刀的下压轨迹往下滑去,虽得以保命,却弄得狼狈不堪—— 随波逐流,一个人没有坚定的立场,缺乏判断是非的果断,只能盲从于别人的步伐。 在这个乱世,强者制定规则,睥睨天下,傲视苍生,而弱者,只能追着强者的脚步,随波逐流,以求苟且之安,性命无攸。 随波逐流,位列沈家剑法第一式,只能肤浅保命,绝非大放异彩之招。 只练到这一招的人,连走出宁王府的资格都没有。 我的脸颊和手腕都已经血肉模煳,不过也没什么关系,我对于疼痛的耐力早已超越了常人。片刻功夫就恢復了平静,握紧手中剑,向他的腰身刺去。 蛮子的眼睛长在脸上,越是远离他眼睛的器官,越是容易得手。 习武练剑之人,若是追求速度之快,那么气势上、攻击力便都会降低,若是追求剑的杀伤力,便要捨弃一部分的速度与灵敏、应变能力。 我渴求绝对的速度和力量,二者实难兼得,但也无法捨弃任何一个,所以我一个也没学精。 沈家剑法第二式,溯源穷流。 在一开始随波逐流,浑浑噩噩之后,经歷过一些挫折与考验之后,有些人继续选择随波逐流,浑浑噩噩,有些人则会开始反思,自身与强者的区别在哪? 为何强者?何为强者? 是不是只有成为强者,才能扼住命运的喉咙,庇佑自己珍视的同伴。 我只要一想到三年前沈月卿被砍了右手,在我眼前被带走的惨烈景象,胸口便翻江倒海般的痛苦不堪,如果我不那么弱,是不是就可以护他周全。 莫不是该拥有一把绝世好剑? ――可手中名剑,已是天下第一的惊鸿。 “朱珠,不要太在意剑的本身!心中有剑,手中方能有剑!” ……是师父的声音。 我往身后看去,却只看到蛮子疯狂的表情,以及他狠狠砸在我嵴骨上的刀背―― 好疼。 我一下摔飞出去,滚了好几米远才停下。 背骨被砸的生疼,若不是因穿着软猬甲,可能当场就被他砸裂了。 这时从土地庙里又跑出一人,朗声道:“妖孽,贫僧灭了你。” 我抬眼望去,正是我要找的辞镜和尚。他弄得灰头土脸,银髮也染满了血,但衣裳还算齐整,表情哪里像是中了合欢蛊的样子。 ……希白那个混帐,又愚弄我。 蛮子没把辞镜放在眼里,用鼻孔招唿他:“臭和尚,你还没死?” 辞镜举着手里的扫帚,淡淡一笑:“贫僧刚才只是在装死,其实毫髮无损。” 顿了顿又道,“放开那个女施主,你的对手是贫僧。” 辞镜淡定从容充满自信的神情让我一怔。 莫非他是一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砰――” 蛮子一脚就将辞镜踢飞出去,撞到了庙外的一棵树上,辞镜当场就昏了过去。 “废物,真是废物,你们西凉的子民都是废物!” 蛮子那尖锐的叫声令我的耳膜都震的发疼,他舔了舔弯刀上的血,望着我冷笑道,“你是沈月卿的女人吧,今天找不到他,我就先杀了你,然后拎着你的脑袋去削他。” 我喘息着问他:“你和月卿有什么仇?他在三年前就已经死了。” “不可能,你在说谎!”蛮子气势汹汹地提刀向我砍来,“沈月卿不会死,他若是死了,惊鸿剑也会成为一把死剑!” 争吵间,厮杀没停止。 刀剑相撞,切碎无数道幽蓝色的光芒。 我惊讶地发现惊鸿剑比往日的光芒盛了很多,简直像是回到了三年前我挥剑砍罗寒的那个时期。 这三年来,它在归云山庄的冰天雪地里始终默默无闻,从未发出过如此强烈的光芒。 沈家剑法第三式,流天澈地。 流水无形,因势而为,因器成之。 ――外力或许能促使人发生一些莫大的改变,但究其根本,是自身有了觉悟,才完成了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溯源穷流,逆流而上,探寻河流的源头。 反覆追问自己,我,究竟能成为什么样的人? 三年前是因为沈月卿,三年后……是因为我自己! 第77页 因为我是惊鸿剑的主人! “磁啦”—— 我眉头紧皱,激发内力,惊鸿剑带着强烈的剑气和荣光由下至上撞击在弯刀上,而我也藉助那一瞬间撞击产生的反弹力,剑身一弯,带动自己跳跃至了一旁。 ――这是第一次从正面完全躲开了蛮子的攻击。 弯刀受到惊鸿强烈的剑意,有一瞬间的停滞。 我连换气的空档都没有,提剑乘胜追击。 剑法第四式,万壑争流。 人在认清自己的价值时,常常会陷入尴尬困窘的局面。 ……或许,我真的不强。 在这个强者如林的乱世,我可能真的只能垫底。 可我怎么会甘心? 甘心只成为别人脚下铺路的砖块,成为别人更上一层楼的阶梯? 我没吃过丹药,没吸取过别人的内力。我使出的每一招每一式,都是费下无数心神和精力学会的。 一次次在夜晚逆风习武练剑,哪管月明月暗,一天不落。 一次次在白日踏风修习轻功,哪管阴天晴天,风雨无阻。 每一步,都是我用双脚走过来的。 我年纪不大,天赋不高,走过的路却异常艰辛。 现在回头看看,我从最初连莫翎的几个家丁的追捕都逃不掉,连一筐鸡蛋都拎的磕磕绊绊,他们谁都能用一根指头秒了我。 可后来呢,我敢对罗寒挥剑。 现在也敢与蛮子拼命。 …… 第五式,激流勇进。 在激流中积极进取,不畏艰难险阻,勇敢前进。 这一式使出时,我整个人都十分痛苦,全身像是被无数把剑刺过——可能是我还没有完全参悟它,所以才会出现这样尴尬的情况。 “铛——” “呲——” 只有两种声音。 一种是惊鸿剑没入腹部的声音,一种是弯刀削开手臂的声音。 蛮子的肚子被我扎了一剑,血流如注,我的左手臂也被他生生削下一大片肉,露出了森森白骨。 “臭婊。子!” 蛮子见状啐了我一口血沫子,一脚踢开我,拔出惊鸿剑后甩在了一边。 我摔在地上,已经没有一丁点反抗的力气了。 罢了。 ……今天真的已经尽力了。 蛮子一脚踩在了我手臂的伤口处,然后就是狠狠地碾压。 “老子现在就把你的脑袋割下来下酒!” 他高高地举起了手中的弯刀。 唇角带着冷漠的笑容。 那刀也确实落了下来―― 但,没有落在我的脖子上。 “啊――” 悽厉的哀嚎响彻上空,似乎惊的连天上的星星都颤动了。 ……弯刀和他的两只胳膊都落在了地上。 扑面一股夹杂着浓浓血腥味的洛梅花香。 我眼睛一热,落下泪来。 “师父。” 纵使黑衣替作白布袍,容颜也不似三年前那般丰神俊朗,露出的手臂和脸颊上都印满了黑色的咒印,但那的的确确是沈月卿,是我的师父没错。 沈月卿俯下身子抱着我,从衣袖里取出一个瓷瓶,往我的手臂上倒了一些晶莹的液体。 “笨徒弟,打不过为什么不逃?”他嘆了口气,轻声道,“师父若是不现身,你就没有全尸了。” 我抱紧了沈月卿,吸着鼻子闷声道:“师父,你能看到我对不对?你不是已经被切成鱼香肉片了吗?” “活着是需要代价的,算了……”沈月卿拍了拍我的头,柔声道,“回归云山庄去,不要再来找我了,也别想着替我报仇,听话。” “你们这对狗男女,老子今天跟你们同归于尽!” 蛮子失去了两只手臂,无法握刀,干脆用那高大细瘦的身子撞了过来。 沈月卿头都没回,一甩袖子,袖中飞出一把短刀,直直没入了蛮子的喉咙。 蛮子轰然倒地,扑楞了两下之后再也没能爬起来。 “师父,他是谁啊?” “十年前在蛮疆一带遇到的土匪首领蛮王,当年我和他一战后放过了他,他却一直想找我报仇。” 听到这里,我更鄙视蛮王了:“你不是已经放过了他吗?他为何还要恩将仇报?” 沈月卿犹豫了一下,解释道:“当年我在紧要关头鼻子痒打了个喷嚏,惊鸿一抖,削下了他的子孙根。” “虽然也及时救治了,但那物事没能再接回去,他无法拥有子嗣,后来失去了蛮王的地位。” 我:“……” 现在能理解为什么蛮王声音尖细不像男人了,也能理解他为什么这么痛恨沈月卿了。 “辞镜你过来。” 沈月卿一声令下,正在装死的某和尚立刻滚了过来。 “沈大哥,你叫我有什么事?” 沈月卿看了我一眼,又看了他一眼,然后道:“今日我沈月卿收你为我的关门弟子,这是你的大师姐朱珠。” 我极为震惊,心中更是不快。 我根本就不想要什么师弟!为什么在这个时候给我收师弟! 辞镜倒是惊喜异常,立马跪下拜师。 沈月卿笑着摸了一下他的头。 “朱珠,辞镜,师父还有事,先走一步了,你们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师父!” 我叫住沈月卿,声音随意识一起变得逐渐模煳,“我什么时候还能再见到你?” 沈月卿微微一笑,身影消失在月光下。 “……等你变强的时候吧。” 作者有话要说: 沈月卿:虐我徒弟者,死。 第49章 国师 凉城某客栈中。 “明明武功不怎么样,还装模作样的。这么大一块肉都没了,还浪费这么好的药水。” 希白边嗑瓜子边看我往手臂上涂着药。 药是沈月卿走时留给我的。 白瓷瓶,里面是清凉的液体,涂在伤口上,止血又止痛。但毕竟是被削了一大块肉,触目惊心,一时半会也好不了。 “师姐,让贫道替你包扎吧。” 眼巴巴地在旁边站了很久的辞镜终于开口。他身上的红色袈裟已经换成了一件蓝色道袍——他还俗之后又迅速在当地的一家道观当了道士。 他的道号跟法号一样,依然叫作辞镜。因为道士可以离开道观远游,他便随我们一道来了凉城。 辞镜唤我师姐,我觉得心里膈应,巴不得他滚的远点,但碍于是沈月卿的命令,也怕日后再见他时,被辞镜告状惹他责罚,故只能耐着性子和他不冷不热地交流。 想想也好笑,不久前我还尽心尽力地去救他,怕他药后失德,可当沈月卿收了他为关门弟子后,我却巴不得他马上身染恶疾一命呜唿……嫉妒使我面目全非,心生恶念。 第78页 我不再是沈月卿唯一的徒弟,说不定以后他还会收的更多,像他的师父一样。 “辞镜,你若是不当归云山庄的弟子,我可以送你十座道观。” 我离他很近,说这话时他刚替我包扎好伤口,还在末端绑了一个整齐的蝴蝶结。 十座道观在一个穷道士面前,还是很有分量的,足以让他衣食无忧,半生不愁。 “师姐,十座道观于归云山庄来说,只是九牛一毛吧。” 辞镜抬起脸,也抬起了那双金色的眼睛。 先前没注意过,他除了一头漂亮的银色长髮,竟然还有一双金色的眼睛。 我没吭声,倒是希白插了话:“归云山庄散布四国的财力加起来,足以抵上半个西凉国。与它相比,十座道观算什么?但是,” 话锋一转,他道,“沈月卿早在三年前就挑了她当继承人,你没机会了。不当沈月卿的徒弟还有十座道观可以赚,你权衡自知。” 辞镜不用权衡利弊,他那双金色的眼睛眨也不眨:“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贫道是沈师父亲口应下的徒弟,就算是贫道尊敬的师姐,也不能抹杀这一点。否则日后见了师父,师姐如何交待?” 劝诱成了他口里的抹杀,我有一瞬的气结,恨不得把他的舌头□□,但想到沈月卿也可能会在附近,抬起到半空中的手转了方向,落在了他的肩头。 静默了两秒,我口是心非道:“师父没有看错你,不被财物诱惑,够资格进我们归云山庄。” 我这一生都没这么虚伪过。 希白在旁边笑岔了气。 辞镜还想说些什么,有人来报:“楚溪大人来了。” 要去国师府并不容易,那里是西凉重兵守卫的地方。拜访莫修的所有人员信息都会被纪录下来,送进西凉国的内阁,而所有的谈话内容、留下的信函,都会被监听。 莫修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二十多年都是活在密不透风的监视之下。 如此,想要找他,只能先托人去找相对来说比较楚溪。 楚溪见了我的信物,来的也快。 他和两年前相比没有任何变化,和三年前相比也没有变化,平平静静的一个美男子。 他的目光先是略过希白,然后在辞镜的面上停留了两秒,最后才落在了我这个三人组里颜值垫底的人身上。 他言简意赅:“何事?” 我回:“我想见莫修。” 楚溪抬脚就走:“国师每年冬至去归云山庄一次,到那时你自会见到他。” “沈月卿还活着。” 他顿了一下,继续往前走:“……我会转告国师,告辞。” “你当真一点情面不给?” “我和朱庄主非亲非故,何来情面一说?” “楚将军!” 没别的办法,只能以利益诱之,楚溪是唯一能延伸下去的线索了。若是他都不能帮我,就更别提那个心思诡谲的莫翎了。 “若你肯帮我,归云山庄四分之一的财物,送给你。” 说到此处,我还是有一丝肝颤的,虽然不知道四分之一的财物到底是多少数目,但若是让沈月卿知道了我把他的庄子败了四分之一……一顿毒打估计是逃不掉了。 说不定还要被逐出师门。 可眼下也没有别的办法了。他三年都没来看过我,我二十岁生辰都没有回来过,若不是我主动下山来西凉,可能他三十年都不会回去。我只能先从他身边的人查起。 四分之一的财物,楚溪果然动了心。 他的手掌穿过我因卧床而稍显凌乱的长髮上,稍稍往下,碰到了我的脸颊。 他面无表情地思量:“若是娶了你,是不是整个归云山庄都将属于西凉国?” 我摇了摇头:“成亲之前我会传位,不再做庄主,到那时归云山庄的财物自然和我也没有半点关系了。” “如此说来,娶你倒是不赚。” “不止不赚,还会亏。想娶归云山庄的弟子,聘礼不是一笔小数目。”我站起身来,恭敬道,“楚大人,请带路吧。” …… 我立下字据,楚溪也如约尽心替我安排了一场。 莫修外表混的光鲜亮丽,实则就是个替皇帝处理一堆操蛋事的机器。机器的周围还有很多只眼睛,没日没夜地监视他,几乎要把他整个人都盯出无数个窟窿。 这是沈月卿一直羡慕着的莫修。 同为双生子,一个背负了明面的命运,从小身份尊贵,琴棋诗词天文地理占星卜卦样样都学;一个背负了暗面的命运,不往才情方面培养,学的都是些杀人玩命的招数,至于其他,全是不甘次于胞弟,赌气自学的。 可今日看来,莫修实在不是沈月卿该羡慕的对象。 “大人,您的茶凉了。” 正在书案前写字的莫修眼皮都没抬,淡淡道:“劳烦青青再泡一壶吧,别忘了去拿一碟梨花酥。” 青青福了福身:“是,奴婢这就去。”说罢小心地捧着茶壶下去了,走之前还不忘沖我使了个眼色,示意我好好伺候着。 屋里没人了,但不代表屋顶、屋外、隔墙都没有人。 莫修又写了一刻,说道:“过来帮我看看,这里的字有没有写歪?” 我福了福身,毕恭毕敬:“是。”然后走上前去。 没毛病。 莫修有强迫症,一页的文书写歪一个字,也会让下人鑑定之后销毁掉重新再写。 我假模假样地看着他正在书写的文书,那是西凉皇帝三宫六院的侍寝排班表。 根据妃嫔的身体情况写的排班表,哪位夫人哪个时间点比较容易受孕都罗列出来了,假如再写详细点,估计连皇帝适合用的体。位都要画出来了。 南诏的皇帝招妃嫔侍寝是翻牌子,或兴致来了想宠幸哪位就哪位,但是西凉不同,皇帝的房。事皆有严密的考量和安排。 简直是为了繁衍而做。爱。 “回大人的话,字确实歪了。” 莫修听后抬手将这一页的文书撕成了碎片。然后扬在了我的面前,示意我收拾干净。 碎片中间夹着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一行小字:有事稍后床上说。 我:哈?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已经是亥时了,莫修在精修好后宫排班表,洗漱之后准备休息了。 “今晚绿珠留下侍寝,青青你先下去吧。” “是。” 绿珠是我现在用的身份,我明白莫修讲的侍寝只是掩人耳目的一种方式,但看着只着亵衣又和沈月卿长的一模一样的人,还是很可耻地……迎了上去。 他不是沈月卿!不是沈月卿!不是沈月卿! 我一边告诫自己,一边爬上了他的床。 莫修抱住我的时候,我们两人顺势滚进了被子里。 他的身体极度冰凉,简直像是一块冷冷的冰块。 第79页 “你受伤了。” 他一手捂住我的嘴,一手覆在了我的手臂上,稍微施力,一股暖流从伤口出缓缓流进。 “我用了传音之术,只有你能听到。你若是有话想说,就在我的手心写下来。” 我心道真是折腾,见他一面本来就难,要说几句话竟也是这么麻烦。 我在他的手心慢慢写下【我见到沈月卿了。】 莫修没有任何情绪起伏。 我继续写道【他来去匆匆,你知道他现在身在何方?】 许久才听到他说:“月卿希望你安安稳稳地在庄里待着,你又为什么要来呢?” 【我想带他回归云山庄。】 “那是不可能的。” 莫修替我疗完伤,用他冰冷的手心拍了拍我的额头,“你回去,只管等待。” 【要等多久?】 “不清楚。也许一年,也许十年。” 【他是不是被沈离星控制了?】 思及沈月卿脸颊手臂处延伸出来的黑色花纹,再联繫沈月卿一向惧怕的母亲,我还是写下了西凉祭司沈离星的名字。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月卿为你置了一方山水,归云山庄与白泽可护你百年平安。这里兇险异常,你不该来。” 【三年前在山上,你应该已经明白了我的决心。不带回他,我只能赖在这里。】 我态度很坚决,心里却没有多少底。 姑且不论沈月卿是不是在他这里,我也知道自己掂量掂量有几斤几两。 我武功不高,轻功也不卓绝,离了归云山庄的丰厚家底,什么也不是。 唯一剩下的……大概就是死磕到底的决心了。 算了,我是沈月卿的徒弟,莫修和他是亲兄弟,也不会拿我怎么样的,估计也是好吃好喝的供着。 “既然你赖着不走,”莫修顿了顿,手指上移,抚在了我的脖颈处,“那我只能掐死你了。” … …… ……他是来真的。 脖颈处被越掐越紧,唿吸也越来越困难。 若是反抗了,又怕会引起屋顶或是外墙监视的注意,那枉费了和楚溪的一番交易,我也拿捏不准莫修是不是会真的掐死我。在“自制力”和“求生欲”中艰难地摇摆不定,最终大脑缺氧罢工,身体当机立断,一拳打在了莫修的下巴上,然后连同锦被一起将他踢下了床。 眼睛在接触到刺眼光线的瞬间眯了起来。 屋里的灯没熄,灯火通明。 在国师府的任何地方、任何角落都点着长明灯。除了被窝里,阴影无处遁形。 “完蛋了。” 莫修单手撑在地上,低垂着脸,长发微微有些凌乱,灯火在他洁白的侧脸上投下落寞的阴影。 “十、九、八……” 他伸出另一只手开始数数。 “……四、三、二、一――” 一字的声音戛然停止,门打开了。 两排护卫依次排开,中间快步走出一个衣容华贵的中年女子。女子约莫四十来岁,容貌虽然不美,气势却十分威严,一双眼睛锐利如同鹰目,狠狠扫在我们身上。 “祁夫人。” 莫修从地上起身,朝她点了点头。 楚溪讲过,祁夫人是负责照管莫修饮食起居的女管家,也是莫修的奶妈。祁夫人毫无顾忌地将莫修全身上下包括隐私部位都摸了一遍,确定他没摔坏,脸上的神情才缓和了一点。 随即,她侧过头看着我,一巴掌扇在了我的脸上,力道之大让我猝不及防地摔在了地上。 “小小贱妾,恃宠而骄,竟敢将国师大人踢下床榻。”祁夫人厉声道,“来人,把这贱人拖下去切碎了餵猪。” 作者有话要说: cp已定,所以改了文名和文案,双处1v1,he。 第50章 大夫 “祈夫人,你不能处死她。” 莫修伸手拦住上来拖我的侍卫,面不改色地胡言乱语道,“……绿珠肚子里已经有了我的子嗣。这件事我也是刚刚得知,未能提前禀明,深表遗憾。” 我和祈夫人面面相觑,皆是从对方脸上看到了难以置信的神色。 我的脑海中有一万只草泥马唿啸而过,虽说莫修是在帮我拖延生存时间,但怀孕这种事,能胡说八道吗? 古人不是都会检查脉象之类的吗?万一祁夫人检查出来我没有喜脉,那我岂不加速完蛋? “我侍妾成群,至今却还无子嗣,陛下甚为挂心。”莫修握住我的手,轻声道,“现在绿珠可以为陛下了却一桩心事了。” 祁夫人倒是没有如我所想地冲过来替我诊脉,她愣了足足一刻,才道:“该是去宫里请赵大夫来瞧瞧情况了,毕竟这是大人的第一个孩子。” 虽然面色仍旧不善,但语气里盛气凌人的气势已经消了大半。 看来莫修有无子嗣一事果真对他们而言很重要,居然连西凉国的皇帝都会挂心。但眼下我是没有时间深究那些东西了,我发愁的是,我肚里没货啊。 要是被那个什么赵大夫查出来我没有怀孕,说不定我会遭遇更加残酷的对待。 我胆颤心惊地被祈夫人命人带去等待宫里的赵大夫来诊断了。 这是国师府内较为僻静的一处院子,四周都是竹林……尤其适合杀人越货。 祈夫人只给我调配了两个侍女,红意和赤心。 红意和赤心只有十三四岁的样子,长相甜美可爱,性格却都很安静。只要我不说话,她们便不会主动开口。 我想起在宁王府的时候,大小丫头聚在一起叽叽喳喳聊天的热闹场景。虽然无理嘈杂了一些,但却是打杂之余难能可贵的一点快乐了。 沈月卿不喜八卦,对于这种行为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在工作时间内胡闹,没有讨论有关主子的事,他是不会苛责的。 但国师府的管理模式却是截然相反的。 工作之余只允许默读书籍,或是静坐养神,决不允许大声嬉闹议论纷纷。 如若发现,轻则驱逐,重则杖毙。 所以在国师府里,沉默安静是常态。 十三四岁的年纪,活泼的心性也已经沉淀下来了,且这里的人文化程度都很高,侍女也是念书识字的。 西凉的人,活的都像一部机器。按部就班地生活,遵循规则地做事。连皇帝的房事都是经过国师严格安排,妃嫔也全是精挑细选出来的身心及家世都清白健康的贵女,像那种病弱美人或是风尘佳人,莫说是皇帝压根接触不到,就算是接触到了,他也不会被允许将她们带入深宫。 下午祈夫人带了赵大夫来看我。 赵大夫约莫二十来岁,青衣淡雅出尘,容貌虽只是清秀,气质却很高贵。从进屋替我诊脉到结束,他只说了一句话。 “三月有余,脉象不稳,需要静养。” ……放心了,这个大夫肯定已经被莫修给收买了。 第80页 祈夫人虽然非常不喜欢我,但她非常相信赵大夫的话。我“怀着”莫修的子嗣,她也不得不吩咐红意和赤心好好照顾我。 然后接踵而来的,就是一堆补品和补药,以及每天早中午的三次折腾。 早晨,会有人过来读书给我听。 中午,会有人过来抚琴给我听。 晚上,会有人过来念经给我听。 一来静心,二来养胎。 ……再这么听下去,我不是孕妇都要疯了。 每天除了听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就是围着竹林散步,不仅每次迈出的步伐大小得一致,连先出哪只脚,后出哪只脚都有规定。 更令我忧心的是,我的肚子并不会大起来。总不能每天疯狂吃喝,靠吃胖把肚子强行撑起来吧。 说起来,那位被买通的赵大夫也在这里住下了。红意和赤心已经算得上是沉默寡言了,但赵大夫压根不说话。 除去每日早晚给我例行检查,就没见过他出屋子一步,连三餐都是红意给端进去的。 我算着日子,已经是第十天了。 希白应该已经安顿好辞镜,偷偷摸摸地混进来了。他用追踪蛊应该能定位到我所在的具体位置。 ……拜託了,计划的实施就看你了,这种关键时候可不能掉链子。 “脉象不对劲。” 这是十天里,赵大夫跟我说的第一句话。 他抬起头,两只绿色的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我。 他诊脉的时候从不让红意和赤心在场,我本以为他是因为被莫修买通了,所以怕被那两人看出端倪告诉祈夫人去,故而掩人耳目。 但现在看来,他似乎并不是莫修的人。 赵大夫握着我的手腕,眼眸渐渐泛出冷光。 “国师竟然同你一起欺骗我,你根本没有怀孕。”赵大夫冷笑道,“荒唐!真是荒唐至极!” 我看这架势应该是瞒不过去了,硬着头皮扯谎道:“呃……我和他之前有过一腿,但是有没有怀上,我就不知道了,况且这个结果不是赵大夫您诊断出来的吗?” 赵大夫被我一噎,握着我手腕的五指狠狠攥紧,捏的我一阵肉疼。 “国师大人先前输送内力改变了你的脉象,造成了怀孕的假象,而我……”顿了一顿,他又道,“我不是识不破,是根本没有怀疑他,他的嫡长子将是下一任的西凉国师,这个孩子整个内阁和陛下都在等!我和他认识了快二十年,他从来都是清明知理,今日怎么为你犯下这样的重罪!咳咳咳――” 赵大夫不善言辞,说了长长一段话后舌头打结,剧烈地咳嗽起来。 “所以说,绿珠是没有怀孕了?” 门帘后面,走出的少女是红意。她换下了侍女服,穿的是一身紫色短打服,只瞥了我一眼,就拔出了腰间的佩剑。 “以色媚主,绝不留你。” 红意提剑向我刺来。 我见状赶紧跳开,边闪躲边四处搜寻着合适的武器。 好不容易抓到一把扫帚,还没摆出一招半式,就被她一剑砍断了。 夺门而出后,我看到了一身蓝色短打服的赤心,赤心手里同样拿着一把剑。 “赤心,拦住她。” 两面夹击,腹背受敌,我若是手里有剑,还能与她们拼上一拼,可现在手无寸铁―― 眼看着赤心朝我一剑刺来,我堪堪躲过,她朝我微微一笑,瞬间偏移剑的指向,一剑切在了红意的剑上。 红意大惊:“你不是赤心!” 赤心……不,是希白。希白撕掉脸上的人。皮面具,笑容灿烂:“你的赤心姐姐,已经被我剥的只剩这张皮啦。” 希白将撕下的人。皮面具扔到了地上,红意瞬间红了眼。 归云山庄也有易容之术,那是经过繁复的化妆技术,藉助各色涂料和工具才完成的。而希白的易容术,简单残忍,把要易容对象的脸皮直接剥下来,而且还必须趁人活着的时候剥,若是死后再剥,面皮戴在脸上,会不够贴合自然,也容易让人看出破绽。 希白在我面前是第一次展示他的剑术,纵然他没有内力,却也是个用剑高手,耍的人模狗样的一手好剑,将红意逼的节节败退。 这时,屋子里的赵大夫也走了出来。 他神色慌张地对我说道:“绿珠,哥哥带你逃走吧。” ……哥哥。 这傢伙居然是绿珠的哥哥! 可既然是绿珠的哥哥,怎么会察觉不了他的妹妹早就被人调包了呢? “绿间。” 这声音―― 顺着声音的源头,我看到莫修一身金红相间的华服往我们走来,脸上还挂着慵懒的表情。 赵大夫名为赵绿间,是西凉第一神医,也几乎是四国之内的医家代表。可惜的是,他是个瞎子,倒不是因为病痛所瞎,而是在西凉国皇后难产时,他不得已答应皇帝为其接生,因而看到了皇后的身体,虽使得母子平安,但内阁给了他两个选择:自我了断或是废去双眼,他选了后者,含恨亲手毒瞎了自己的双眼。他已无亲人,只有一亲生妹妹赵绿珠,自小被当成人质养在国师府里,侍奉国师莫修,兄妹俩一年也见不上一面――这些,都是我后来才知道的。那个时候,我更不能理解西凉内阁对赵绿间的所作所为了。救了皇后和皇子,却要被弄瞎眼睛,医者仁心本就高贵,却算是侮辱了他们可笑的皇族威严。 莫修前来没带一人,看来是费了心思。 他在赵大夫面前站定。 “国师大人。” 赵大夫恭敬而机械地行礼,这动作流利到一气呵成,应该是做了很多遍了。 “我很久没喝你煮的茶了,今日喝一杯吧。”莫修面带微笑地看着扭打在一起 红意和希白,移开眼道,“我能够待在这里的时间并不多,外面你知道的,都是人。” 赵大夫点头道:“好。” 瞎子煮茶我不是没看过,比如沈月卿,虽然失去视力,但常做的事熟能生巧,也出不了差错。 他们在小方榻前坐下。 端上红泥小火炉,生了火开始煮。 水开之后,林大夫捻了几根茶叶,倒入热水,最后撒入茶花,开始沏茶。 这种茶是西凉特有的雪花遥,也是我在归云山庄时天天会喝的茶。端和了茉莉、玫瑰、梅花等数十种花木的香味,以上等绿茶铺底,茶香和花香相辅相成,喝上一口便唇齿留香。 由于最适合在落雪季节时,遥望雪景时喝,便取了名字叫雪花遥。 喝下一杯,莫修放下了茶杯:“很抱歉,把绿间你也牵扯进来了。” 赵大夫一口没喝,只摇了摇头:“大人煳涂,欺君不致死,欺骗内阁却是死罪。绿间贱命一条,死不足惜。但您的身份是西凉的象徵,不容诟病。” 莫修闻言,淡淡道:“是啊,什么都是内阁做决定,陛下和我都只是他们的工具。我首先是西凉的国师,然后才有人记得我是莫修。有生之年,我还不知道能不能让内阁彻底消失!” 第81页 “大人!”赵大夫急了,慌忙地站了起来,却碰倒了茶水杯,热水淋了他一手,他竟也毫不知觉,“……以后莫要说这样的话。” “绿间,那是我这么多年来的……梦想。” 赵大夫脸色煞白,面上的血色仿佛在一瞬间被抽空殆尽。 “你帮我罢。” “……” “绿珠已经安全送出城了,你不用担心,她是朱珠,我的助手。” “……” “小时候,你就说过,会一直帮我的。”莫修抬手给自己添了一杯茶水,“这一天我一直在等。消灭内阁,建立新的机制,腐朽陋习尽数消灭,是我穷尽一生都会去做的事。” “你不想向内阁復仇么?你是高贵的医者,生死攸关之时,他们还跟你谈皇后的凤体不容亵渎?” 赵大夫一句话也说不出,张嘴愣了半晌,许久才坐回位置上。 “绿间,我问你。皇后张开双腿时,和别的女人有什么不同吗?” ……这都什么跟什么呀,在一旁插不上话的我听得十分尴尬。 “既然她们并没有什么不同,那我们――”莫修双手捧住了赵大夫的脸,喃喃道,“就把这双眼睛要回来吧。” 作者有话要说: 解释一下:西凉内阁创立百年之久,制定规则,拥有实权。大家在那样的环境下,很压抑,很多性质就像旧社会的陋习,比如裹小脚之类的。赵大夫和莫修是好友,在替皇后接生后被弄瞎双眼,如果不是他医术高明,早弄死了,根本就没双选。莫修十分痛恨内阁,他的起居饮食包括侍妾也是别人安排的。 莫修已经快三十了还没孩子,因为他知道他的孩子一旦出生,肯定会被内阁带去安排抚养,所以他宁愿没有子嗣。他渴望推翻内阁,创立新的世界,这也是沈月卿所希望的,因为内阁成员中他们沈家的人占了半壁江山,挑战他们的母亲(现任内阁boss的大祭司),就意味着革。命的开始。 第51章 赌徒 在赵大夫和莫修达成共识的时候,希白那边快撑不住了:“谁来搭把手啊,这女人真的疯了!” 他虽然剑术高明,但内力已经被我全部废除,何况红意因自己的姐姐赤心被杀,心中愤懑难挡,不把希白捅死誓不罢休。 赵大夫摆摆手,态度十分冷淡:“我不会武功,别指望了,我帮不上什么忙。” 莫修也摇摇头表示他不会帮忙:“身为国师,我不能杀害自己的子民。” 这两人都拒绝出手了,剩下唯一能指望的就是我了。 可我手无寸铁,也不想跟穷凶极恶之人拼掉性命。 要不……熘吧? 就在我准备后退之际,莫修扔了一把剑过来。 那是我的剑,沈月卿留给我的惊鸿剑。 希白说,惊鸿剑陪伴沈月卿多年,因只是为了完成目标,毫无选择地去杀人,从未有过自己本身的选择,杀性极强。 沈月卿后将其重熔铸造,糅合了归云山庄的白泽碎片,以雨后虹光淬火,不仅提高了剑的韧性,也削弱了剑本身的血腥味。 “若是你连红意都无法战胜,也不用继续此行了。” 莫修抱臂观战,面无表情道,“趁早回归云山庄当吉祥物吧。” “只有一次……” ……仅一次机会而已。 想加入他们,仅仅只有一次机会。 红意杀红了眼,横向一截,希白的剑瞬间断成了两半,腹部也被刺中,鲜血喷溅了一地。 “靠――” 我接住红意噼向希白的一剑,不由得骂了一句粗口。 前些日子和蛮王火拼时,只是觉得蛮王的力气很大,震的我虎口发麻。而这娇小的红衣姑娘不仅力道在他之上,连扫出的剑风都带着一股彻骨的寒意。 我目光瞥见自己露在外面的一小节手腕及手背,上面竟附着了一层闪闪的冰霜。 并不是我的错觉,她的剑竟是一把凝冰化雪的剑。 红意又是一剑,我招架不住,往右闪躲,她一剑削在了树上,顿时溅起铺天盖地的冰霜。 此时正是日落时分,那冰霜在绚烂的夕阳下,散发出一种惊心动魄的夺目光彩。 “冰火双璧――” 希白即使是躺在地上,还不忘体贴地替我翻译道,“朱珠,她是这一代的冰凌剑传人,你要小心。” “冰火剑!” 我喃喃出声……那是什么? 说起来,我也是孤陋寡闻。 除了知道天下第一剑是惊鸿之外,其他剑,第二第三,我是一概不知的。 甚至惊鸿剑本身的剑意,它的由来,我也是不知道的。 “失传数十年的冰凌剑,原来就在国师府上。”莫修作为旁观者,自然是毫无顾忌和压力,甚至混帐到去煽风点火,“冰凌剑主,展现你全部的实力吶。” 红意双手合十,闭目,口中念念有词。 那把奇异的剑竟然悬浮在了半空中。 无数晶莹的光芒正以她为中心,向四面八方发散开来。 希白捂住伤口,打了个滚,扑到了莫修的脚边,我见状也躲到了莫修的身边。 “不得了,这疯子要发大招了。”希白哆哆嗦嗦地扯住莫修的衣摆,“你不是她的主人吗?快点想办法阻止她啊,我还不想死在这里。” 莫修挑了挑眉,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谁叫你丧尽天良扒了人家姐姐的面皮呢?” “妈蛋,你这狗头国师,我咬死你!” “对我不敬,你在凉国会下场悽惨。” “行了,你们两个都别吵了。”最终还是赵大夫听不下去了,阻止了两人的争吵,解释道,“红意姑娘正在聚气,我耳朵里听到气流正在往中心聚去。” 盲人没有视力,其他的感官就会变得十分敏锐。 我们眼睛看到的是无数光芒从她四周发散过来,而赵大夫听到的是无数气流正往中心聚去。 “难道冰霜不是从冰凌剑上发出的吗?”我好奇地问道。 希白白了我一眼:“如果是这样,那岂不是所有人用冰凌剑都能敲出冰块了?” “诶,难道不是吗?” “笨蛋!剑只是一个工具,力量源泉还不是看持剑者本身,冰凌剑和火微剑只是剑谱并列第十,你的惊鸿是天下第一啊!可惜你撑不起它!”希白伸手想掐我,发现他自己是趴在地上的,而我是站着的,他只能用拳头敲了敲我的脚背,“三年时光在山上瞎浪,还不如下山和蛮王打一架。你可长点心吧。” “……” 赵大夫补充道:“虽然说起来有点丢脸,但我们三人此次能否安然无恙,就全依仗朱珠姑娘了。” 希白受伤,赵大夫不会武功,至于莫修―― 第82页 “去吧。” 莫修手掌发力,一掌拍在我的后背,我猝不及防,被他打入了光圈。 方才隔得远,还不觉得冷,一进到里面,周身立刻被一层寒气包围,浑身汗毛竖起,连牙齿都忍不住打颤了。 抬头,红意睁开了双眼,瞳孔已经由黑转红了。 她唇角微微勾起,握住了悬浮在空中的那把剑。 “现在,我就送你去见我姐姐!” 她挥剑划出无数道光,光线中是无数的雪花银屑。 四面八方,向我汹涌而来。 层层叠叠的银屑擦过我的皮肤,利刃一般,割开无数细小的口子。我在奋力挥剑抵抗的同时,居然还分心在想……我有没有后悔呢? 有没有后悔离开归云山庄,出了这趟远门? 算算日子,明天又是一个月半了。 以往月半的时候,我通常都是在山上看着碧池吃春。药,或是在沈月卿的墓冢前自言自语。 我后悔吗? 倘若命丧于此,后悔吗? “真是难看。” 莫修不知何时到了我身旁,他的手掌轻轻放在了我的背后。 “三年前你身体里的那点内力,竟然至今都没有融合。” “月卿还是太重视你了……” “其实也只是一个平凡的小姑娘。” 他轻嘆一声。 “……罢了,帮你最后一次。” 背部传来温温热热的感觉,温度逐渐升高,慢慢的越来越热,最后竟像无数只蚂蚁在疯狂噬咬肌肤和内脏。 ……这是,内力在融合吗? 我几乎是吊着一口气在硬挺,四面八方飞来的银屑也没停下攻击,我只能凭着本能挥着手中的惊鸿。 这天下第一剑,怎么会如此难用? 为什么都挡不住区区一把排名第十的冰凌剑? “噗――” 外力和内力的双重夹击下,我口中一片腥咸,视线也逐渐模煳了。 我终于支撑不住,单膝跪下了。 ……靠,真想把膝盖打碎,这是在向仇人求婚么? 我看到视线里的光圈一点点放大,一点点消失,最终湮于一片黑暗。 黑暗之中,似也有那么一星半点的光。 视线的尽头,时光的深处,是沈月卿坐在那棵歪脖子树下,那架千斤之重的鞦韆上,板着一张脸问我:“我不是让你留在归云山庄吗?你为什么不好好听话?” 曾为了让我听话,扣我月钱,打我板子,罚我跪在地上写字。 我也以为我心性收敛,变得很规矩。 到头来,我还是不听话。 ――我只是,只是很想知道师父你现在是不是还活着。 “嗯,我还活着,你可以滚回去了。” ――师父,我可以追随你的脚步,不被你抛下吗? … …… …… 花开花落,春风冬雪,林间红艷的酸果,落霜后的晚霞,归云山上的一切,无数的日夜在我脑海里一幕幕飞快闪过。 过去的三年里,我每日习武练剑,从不懈怠,却依然不通透他话中的意思。 磨而不磷,涅而不缁。 保家卫国,靠的是最坚不可摧的信念。有那份心,一砖一瓦也可当剑使,遇敌退缩,手执十把传世名剑又能如何?――这是你说过的话。 你若心中有剑,那手中拿的无论是何物,都可以当作剑了。――你也曾认真地训导过每个人。 剑只是剑客的手中之物,离开剑客,它只是工具。可剑客不是,剑客离开剑,他也还是剑客。 心中有剑,手中方能有剑。 不是剑客,便什么也不是! 师父,我什么时候还能再见到你? ――等你变强的时候吧。 ……你,也说过这句话。 恩,确凿无疑。 “丫头,回神了。” 莫修在我耳边轻声念道。 我一下子从梦境中惊醒。 已是夜幕时分。 我看到红意飞身向我扑来。 “去死吧!” 她目眦欲裂,双唇艷红如血。 我握紧惊鸿,正面迎击。 伴随着绚烂夺目的金光,那把凝聚寒气的剑上飞出无数根冰针。 惊鸿第一次发出类似寒蝉鸣泣的声音。 似乎连天上的星辰都颤抖了。 我有宝刀,慷慨从戎; 击楫中流,泱泱大风; 决胜疆场,气贯长虹; 要将只手撑天空,一夫振臂万夫雄。 黄帝之胄神明种,天之骄子吾纵横。 今古多少英雄。 碎首黄尘,燕然勒功; 至今热血犹殷红。 骄傲, 荣耀, 名誉, 这一切的一切……我都还是没有的。 我有的就这条命。 还有这点信念。 就这么多。 那么,我全都放在这里了。 全都赌在这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有宝刀,慷慨从戎; 击楫中流,泱泱大风; 决胜疆场,气贯长虹; 要将只手撑天空,一夫振臂万夫雄。 黄帝之胄神明种,天之骄子吾纵横。 今古多少英雄。 碎首黄尘,燕然勒功; 至今热血犹殷红。 ――改自歌曲《中国男儿》 第52章 本源 很多年以后,我回想起那一天,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冰凌剑主有没有败在我的手上,我是不知道的。 反正她死了。 我想描述的是,在那一刻,我真的看到了星辰在颤抖。 耳边也听到了惊鸿的颤鸣。 人的一生很短,转瞬即逝,犹如白驹过隙。 若是再没个寻求,没个盼头,总是为了应付而活着,那短短的人生也就被无滋无味的拉长了。 多一时日和少一时日也便没有不同了。 那时我还不太懂,人活着的意义在哪里。 在现世时,也不太懂。 吃喝拉撒的本事,与生俱来。 我们怀揣着这四样本事,从哌哌坠地之日起,便大显身手地开始寻找活着的意义――即便自己不是很明确这个目的,但总是将这个问题埋藏于潜意识里。 每每想起时,便会不知所措地问上自己一句:我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活着有什么意义? 似是无端的问题,实则也是与生俱来。 像那时,我是为了什么站在冰凌剑主的面前,不顾悬殊的实力差距,挡下她最引以为傲的剑招“火树银花”呢? 沈家剑法第六式,寒蝉泣露时,沧海横流起。 … …… …… 我努力睁开眼睛。 “师姐,你终于醒了啊。你饿不饿?你渴不渴?需不需要贫道给你削个苹果?” 第83页 ……我又闭上了眼睛。 “师姐你吃梨子还是苹果啊?” 辞镜犹如麻雀一般不得消停的聒噪声音在我耳边叽叽喳喳个不停,我实在忍受不了,胡乱回答道:“梨。” 他顿了一下,说:“可是分梨不好啊。” “那就苹果。” “这个苹果好像不太好,有点皱。” “……闭嘴吧你。” 我不耐烦地从床上坐起来,恶狠狠地剜了他一眼。 他底子不错,把一身朴素的道袍都穿出了一种清灵俊秀的飘逸之感。 那头长长的银髮也被认真地束起了。只是两只眼睛周围乌黑了一圈,金色的眸子里也布满了红血丝。 我问他:“你是很久没睡觉了吗?” 看样子应该是他守着我的。 他点点头:“师姐睡了三天,但贫道有三天没睡了。” 这回答噎的我说不出任何话来。 “还是吃苹果吧,分梨不是什么好兆头。” 他自说自话地拿起小匕首和一个不知道放了多久,因为缺失水份而变得皱巴巴的大苹果。 辞镜没说谎,他是真的在混日子,什么技能都没有。削个苹果跟削菠萝似的,好不容易快削好了,也只剩了一小圈果肉。 最后一块皮,他用力一削。 ……苹果滚了,苹果皮留在了手上。 我拦住他:“掉在地上的就别吃了,别这么寒碜,丢了我们归云山庄的脸。” 辞镜“哦”了一声,缩回了手。 我感觉体内一股平和的真气缓缓流动,知道身体无恙,便起来了。 这里是楚溪的将军府。 楚溪作为西凉赫赫有名的将军,战争之际不上战场,却赋闲在家。 这很明显,他失宠了,不受重用了。 说起来,楚溪是我在这个世界遇到的唯一一个……正儿八经有性。生活和子嗣的成功男子了。 当楚溪的夫人带着他们的儿子楚无疑来给我送糕点瓜果时,我是十分欣慰的。 楚无疑俨然是缩小版的楚溪,粉雕玉琢,模样可爱,怀里抱着一个面粉做的大寿桃。 “大姐姐好。”他甜甜一笑。 我虽然不是很喜欢小孩,但寄人篱下时态度还是要客气一点,于是主动跟楚夫人攀谈起来:“夫人有福气,小少爷和楚将军长的真像。” 楚夫人闻言哈哈大笑:“他的种当然像他啦。” 言谈举止豪爽利落,竟无半点大家闺秀的端庄风范。 我只好尬聊下去:“是滴,虎父无犬子。” 正说着,楚溪来了。在他看到楚夫人和楚无疑都窝在我这里时,不由得眉头拧起:“谁让你们到这里来的?楚无疑,你今天的书念完了吗?” 楚无疑的笑容顿时跨在了小脸上。 可以确信的是他绝对没念。 楚溪面无表情道:“自己乖乖去门外跪着背。” “是。” 楚无疑抱着大寿桃,准备往外走去。 楚夫人双眼一冷,一把抱住了他,然后赖在地上大哭起来。 “我可怜的儿哟,你爹不疼你哟,小小的年纪,就要背那些兵法,可怜哟,八岁了都没放过风筝,没吃过冰糖葫芦茶叶蛋哟――” 刚才还是满面春风,现在已经是声泪俱下。 变幻之快,令人瞠目结舌。 辞镜完全抓不住重点,顺嘴插话:“八岁都没放过风筝,真可怜哟,我前天都放过了。” 立马被我狠狠剜了一眼。 楚溪气的肺都要炸了:“罗玉凤,你别带着楚无疑在这里丢人现眼!” 他这一开口,把我也雷的外焦里嫩。 ……只能说,楚夫人的名字代入感太强,让我想起了那位骄傲的现代网红。 “楚溪你没良心,你就是在记恨我当年设计你,这么多年从来没来过我房间一步,你根本就不爱我!” ……我有点想拉着辞镜匿了。 人家夫妻之间的煳涂帐,还是少听为妙。 辞镜这小子倒是听得津津有味,还时不时试图插上一两句话。 楚溪努力压制住自己的情绪,耐心道:“你回去吧,我今天没有心情跟你耗。” 罗玉凤还在歇斯底里地哭闹。 她护着的楚无疑眨了眨眼睛,突然伸手点了她的睡穴。 “爹爹,很抱歉,我没有好好看住我娘。” 楚无疑脸上哪里还有天真烂漫,还没完全长开的五官已经有了沉稳和漠然,分明就是个少年老成的娃娃。 楚溪淡淡道:“不怪你,你娘最近容易犯病。” “我开始念兵法之后,娘犯病的次数就多了起来。”楚无疑轻轻一笑,又认真道,“爹爹放心,无疑会努力地念下去,以后当一个和他们一样顶天立地的大将军。” 楚溪伸手揉了揉他的头,温柔道:“你可以的,像他们一样。” 他们是谁……? “你先回去吧,你娘我会派人安全送回去的。” “嗯,谢谢爹爹。” 楚无疑走远了,楚溪也命人将罗玉凤给抬下去了。 我望着看热闹看的一本满足的辞镜,忍不住踩了他一脚。 楚溪无奈道:“抱歉,让你们看了家丑。” 辞镜顺嘴道:“家丑不可外扬。” 我在他脚上又补了一脚。 “不会说话就闭嘴,情商低还现眼。”然后望向楚溪,“楚将军,是莫修把我送到这里的么?” “是莫翎把你送来的。” “莫修他――” “国师大人他需要善后。”楚溪打断我的话,走至一旁点了根薰香,“你暂时先安心在这里住下吧,好好静养一段时间。” “……红意姑娘呢,她死了么?” 我现在还活着,那她应该…… 楚溪点头:“她死了。” 她是不是败在我手上的――这句话我没好意思问。 那一击之后,我便彻底失去了意识。 我的背后还有莫修,纵使他打着“身为国师不能杀自己的子民”那样的旗号,但真的非要做出选择的话,我想他不会煳涂。 在将军府里静养,静养到何年何月?楚溪不说,我也没法自己去国师府。 辞镜倒是在将军府里住的很习惯,看我沉着脸不说话,又一张热脸贴过来。 “楚溪将军竟然没有任何侍妾。”辞镜这些天把将军府里的八卦都打听了些七七八八,他以为我也像他一样关注这些内容,“楚夫人说和他一生一世一双人。” 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情况在南诏多见,在西凉却很少见。 南诏因前代皇帝的开放思想影响,虽有一定的门第偏见,但仍鼓励两情相悦、自由谈情。但西凉完全不同,他们只管优生优育,多子多福――首先得门当户对,然后得双方身体健康,最后女方得端庄贤惠,在过门之后不久就要替自己的丈夫纳妾了:不想被冠上妒妇之名,那就趁早行动吧。 第84页 “但是楚夫人和楚将军好像并不是很恩爱,有点貌合神离,依贫道拙见――” 我忍不住打断他:“别拙见了,去帮我向楚将军借两本闲书来打发时间吧。” “啊?” “快点去!借不到就不要回来了。” “哦。” 打发掉辞镜后,耳根子顿时清净了许多。看来要问希白要一点能把人舌头弄坏掉的蛊虫了――话说,希白哪去了? 貌似完全忘记询问他的情况了。 ……算了,等会儿再去问楚溪吧。 我躺在摇椅上闭目养神,睡到半梦半醒的时候,有人轻轻敲了敲我的膝盖。 睁开眼睛,是楚无疑。 楚无疑沖我露出纯真无邪的笑容,但我知道这孩子心眼可不少。 他一下一下地敲着我的膝盖,缓慢地问道:“大姐姐,你喜欢我爹爹吗?” “不喜欢。”毫不犹豫。 “可爹爹很重视你呢。”楚无疑皱了一下眉头,似乎是经歷了一番思考,才下定决心说道,“如果你能够好好照顾我娘,对楚家绝无二心,我会应允你嫁入将军府。” “呵呵,你想太多了。” 想一巴掌拍死他。 别说让我嫁到将军府了,就是把楚溪倒贴给我当佣人,我也不要。 “姐姐,我爹他人很好,我娘以前是好好的,她以前――” “小弟弟,我对你爹娘的事情不感兴趣。”我不想再跟小孩扯淡,直接打断了他的话,“我跟你爹有一定利益上的合作关系,但不会很久。” 毕竟我也是为了沈月卿的情报,把四分之一的归云山庄作为回报送给了楚溪。 楚无疑仰着小脸,敛了表情,看了我很久,才认真地说道:“姐姐,有没有告诉过你,打断别人说话是很没有礼貌的行为。” “……”这小鬼真讨厌-_- “姐姐都不跟我表达歉意吗?” “……对不起。” 楚无疑又盯了我一会儿,十分不满:“可你这样毫无诚意。” 家里的罗卜年纪还小,没到他这个犯嫌的岁数。我看着楚无疑这不讨喜的样子,甚至开始思考以后是不是要趁着碧池碧歌不在,偷偷地把罗卜丢出去送人。 “你是不是在想什么坏主意?”楚无疑戳了戳我的膝盖问道。 这时候被派去借书的辞镜带着两本书回来了。 怀里还抱了两只毛茸茸的小黄鸡。 我:“……” “阿镜,你从奶奶那里捉鸡了啊。”楚无疑一看到小黄鸡,开心地扑了过来。 辞镜把书递给我,对楚无疑说道:“奶奶让我给这两只小鸡剪一下嘴,剪完了我再送回去。” “送啥送啊,我们烤着吃了呗。” 楚无疑难得说了一句很对我胃口的话。 我以前飢饿的时候,莫说是可爱的小鸡小兔,就连地鼠刺猬大乌龟,逮着了我也是吃掉的。 辞镜却十分坚决地拒绝了楚无疑的要求。 他细心地替小鸡剪了嘴,又亲自送了回去。 我翻看辞镜借来的两本书,是两本经书。 ……呵。 不是已经从佛门还俗,又加入道门,怎么还在看经书呢? 书里的内容,无非是些让人清心静心的东西。 书已经翻旧了,纸张泛黄,但边页完整。 【佛说,清净自心。 成唯识论曰,万法唯识,识外无境。】 扉页写有这样的字句。 书页里的内容也有小字註解,看的出来是后来添上去的。 密密麻麻,认认真真地写满了空白部分。 我不是礼佛之人,读了几页就搁置到了一边,盯着窗外发呆。 月半已经过去了,不知道碧池有没有吃药。 说起来除了沈月卿之外,他也算是我十分亲近之人了。 “研习佛法能让人头脑冷静,你应该多读。” “我就说辞镜都判出佛门了,怎么可能还给我拿经书,是你给他的?” 我双手环胸,气定神闲地看向不请自来的楚溪。 他居然还又抱了一摞经书。 我十分诚恳地建议道:“这些,你可以给你的儿子看。” 楚溪放下经书,解释道:“这些本来就是从无疑那里拿来的,他都看过了,上面的经文註解也都是他写的。” “……”除了庙里的小沙弥,会有小孩子读经书吗? “楚将军,你的……”你的育儿方式真的合适吗? 这话却也不适合说出口。 别人的家事,是最不适合插手的。 “朱珠。” 楚溪突然叫了我的名字。 这是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连名带姓。 “哈?” “陪我去登高吧。”楚溪顿了顿,补充了一个足以诱惑我的条件,“然后我就把沈月卿写的信还给你。” 但凡是跟沈月卿扯上一星半点的事,都是足够让我动心的筹码。 登高,即是爬山。 一般来说,游山玩水这些事都是闲散王爷热衷的,将军是没有时间做的。 还没出楚溪家大门,我竟然看到了一群鸡在小路上跳来跳去。 ……我以为只有在罗寒家,才会到处都是这种作为食材饲养的家禽。 “孩子们,不要乱跑啦,乖乖的呀――” 鸡群的后面,跟着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老太太。 老太太满头银髮,步履蹒跚,笑容……有点阴森古怪。 老太太在看到楚溪时停了一下,招唿道:“大孙子!” 楚溪走上前去,替她拿点头髮上粘着的一根根稻草。 “大孙子,你娘今天又给你生弟弟啦,还有你爹,总是闹得不得安宁,这些天他生病啦。” 老太太絮絮叨叨地说着,竟然弯腰从地上抱起一只大公鸡。 公鸡大概是很老了,也懒得扑楞,窝在她怀里,喉咙里发出咕咕的声音。 “看看你爹,他生病啦。” 我看的目瞪口呆。 楚溪凝视着一人一鸡许久,竟然伸出手摸了摸鸡头。 “爹。” 他对鸡说道。 ……莫非他爹真是那只鸡? 这个世界难道还有魔法? “爹会好起来的。”他又对老太太说道,“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老太太像是吃了定心丸,幸福地笑了起来。 楚溪朝她微微点点头,然后跟我走了。 快走出大门的时候,我偷偷回头看了一眼,竟看到老太太抱着大公鸡站在原地,已经老泪纵横。 而楚溪,他面无表情,没有回头。 * 楚溪要去的山是凉城有名的忠骨山。 顾名思义,青山埋忠骨,那座山上,埋葬着歷代在战争中死去的英雄将领们。 第85页 也有无名小卒,出师未捷身先死,埋在无名碑下。 山下有守山人,认识楚溪,恭敬地替他打开围栏:“楚将军,您来了。” 楚溪朝他略一点头,然后便往山上走去。 山路难行,尤其是满地乱石的山路。 我虽然体力不错,但连续爬了一个时之后,居然连山的十分之一都没到。 我抬起脸,汗水顺着我的额角流下,滑过脸颊,蜿蜒流至脖颈,蒸腾起一股热气。 我往高处看去。 远处连绵的群山似被白雪般的石头覆盖,天空却蓝的出奇,像水洗过一般。阳光洒在漫山白色的石头上,亮晶晶的,折射出忽明忽暗的光芒。 楚溪的黑髮随风扬起,他朝我的方向招手:“喂,走快点啊——” 我擦去脸上的汗水,拢了拢垂到鬓角的髮丝,缓缓向空气中唿出一口热气。 “……我知道了。” 他走在前面,与我隔了很远的一段距离。 群山,蓝天,云彩。 风从半山腰吹过,唿唿作响。 他在高处沖我招手。 日子往前过,人也要往前走。向前走……会,看到更壮阔的风景。 就像,此时此刻—— 连绵的群山被我们踩在脚下,风从我们的耳边刮过,抬头伸手似乎就能够得着那碧蓝的天。 山顶有鹰,不分四季,展翅高飞,不知疲倦,生无所息,自由得像风一样。 我双手捲成筒状,放在嘴边,用尽全身力气,大喊道:“山——高——我——为——峰——” 风声把我的声音传的更远。 海尽天作岸,山高我为峰。 气势磅礴,生死竭力。 阳光下,楚溪席地而坐,笑容清清淡淡。 “你看到那些白色的石头了吗?”他不等我回答,就说道,“每一块石头都是一块碑,这一百年来,死在战场上的所有士兵的碑。” “……”那真的是死了很多人吶。 漫山遍野,到处都是。 “我们楚家,歷代都是骁勇善战的将军,我的祖先和祖父他们都在这里。”停了停,他又说道,“我的父亲,兄长们也都在这里了。” “你的父亲?” 不是被魔法给变成公鸡了么? “不是那只鸡。”楚溪解开他带来的包裹,从里面拿出一壶酒和两个酒杯,倒上两杯酒,“那是我奶奶受不了打击,疯了以后,把鸡当成我父亲了。” 我以为他倒的两杯酒里有一杯是给我的,伸手去接,他却是把两杯酒都倒在了地上。 我的手悬在空中……有点尴尬。 “一杯敬皇天后土。一杯敬英魂忠骨。 请佑我西凉,百年基业,永世不倒。” 我看着洒在地上,慢慢渗进泥土里的酒水,突然想到了楚溪的奶奶老泪纵横的那张脸。 ……也许她根本没有疯,她只是难过。 所以在努力扮演一个四世同堂、享受天伦之乐的老人。 “我有三个兄长,都死在了战神罗厉的刀下。至于我爹,脑袋都被砍下扣在南诏了,后来还是沈月卿帮忙偷偷混在运猪头的队伍里运出来的。” “虽说他们死得其所,但奶奶大受打击,一病不起,赵绿间治好她的病以后,她就疯了,开始养鸡,把鸡当儿孙来养。” “楚家这一门,就剩我一个了。所以我……” 他没有再说下去,我就顺嘴说下去了:“所以你不能上战场了,你很遗憾,是不是?” “是,我很不甘心,保家卫国开拓疆土是我唯一的信仰。可奶奶一看到我舞刀弄枪都要哭闹得不吃不喝,生怕我明天就回战场了……无疑现在八岁,至少要等他十三岁,我才能把将军府託付给他,然后回去战场。” “朱珠,你知道吗?我真的很佩服你。” 楚溪突然表达起对我的敬佩之情,让我有些不知所措。 “嘿,我还好啦。” “你那么弱小,却总是自不量力。” “……”尼玛,想打他。 “我第一次在沈家庄看到你的时候,你连几个家丁都打不过,轻而易举就上钩了。” 他这么一说,我倒是想了起来。 “就是你把我浸猪笼的!混帐东西!碧池还各种拖累我!” 我气恼地踩了他一脚,“我现在可不是任人宰割了,我已经很强了。” “哈哈哈哈,好像是的,因为当时觉得浸猪笼很有意思啊,可以把碧池气死。” 他大笑起来,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他笑得这么开怀。 他突然伸手抱住了我。 “呃……” 又要开始尬聊了么? “是啊,你现在已经很强了,以后还会更强。”他的下巴搁在我的肩膀上,在我耳边轻声说道,“再强下去,已经比懦弱的我要强很多了。” “朱珠,很感谢你。” “……”不知他谢我什么,但是也并不想问。 “你知道吗?无疑不是我的儿子,是大哥的。我们之中,只有大哥留有子嗣,二哥和三哥没成家就战死了。大嫂和奶奶一样疯了,我便娶了她,无疑也过继给了我。一直以来,奶奶和大嫂都阻止我去战场,她们怕我去了以后,尸骨都带不回来了。” 晕,还以为他是我遇到的唯一一个拥有性生活和子嗣的成功男子,原来又是一个有故事的主。 “以前我也一直在犹豫,是听珍视的人的话不让她们担心重要,还是去实现自己的理想重要。 在遇到你以后,我明白了。我从来没有一天是从战场上真正走下来的。对方是罗厉也好,是别人也罢,我也不一定就会输啊。” “谢谢你,你那么弱小,却也敢那么自不量力,我有什么不努力的理由呢?” 这话听得我火冒三丈,却又莫名奇妙地感到无从发作了。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放开了我,从怀里给我拿出了一张纸条。 沈月卿素来吝啬,都不捨得用信封,只有一张纸条。 白纸黑字,字迹清晰,是他的笔迹。 上面写着:朱珠,你来吧。 …… 山顶的风吹的人很舒服,我整个人都舒坦了。 我小心地将纸条叠好,放进口袋里。 我心道,师父,你看吧,兜兜转转还是我赢了。 “国师让你两天后的午时三刻在这里等他,另外,” 楚溪掰过我的脸,正视着我说道,“我府上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另外我明天就回战场了。倘若我一去不復返,” “当初浸你猪笼的事,请你就原谅我吧……” 又一阵风吹来。 他微微一笑,俊逸的眉眼舒展似从来没有过的轻松自在。 第86页 我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 我给他念了一首自己写的但他绝对听不懂的黄诗,当作临别前饯行的礼物: 【我诞生于伟大的睪。丸之中, 我从无数个精。子中脱颖而出, 我游过细长弯曲的输。精管, 我是那唯一结合成受精卵的英雄, 前一刻,我的战争就开始了。 那一刻,我是至高无上的王者。 后一刻,王者变成生命体出生了。 我开始迷茫。 我从不知生为何意……】 第二天,楚溪只身一人,留书辞别。 楚夫人罗玉凤抛下幼子楚无疑,带着一筐子鸡蛋追去了边境,说是要给楚溪沖鸡蛋花喝。 半疯半傻的楚老太太满面笑容地将亲手将养了五六年的鸡一只只拔毛、杀掉,烧成鸡汤,每个院子都强行给了一锅,并看着我们全部吃掉。 然后住进了楚家的祠堂,再也没有出来过。 “以后,这世上我就没有家人了。” 这是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楚无疑虽然聪明,但毕竟年纪太小,还不能主持大局,辞镜心智甚至不如楚无疑,也只会添乱,我不得已开始帮着管理将军府的事务――也是模仿了沈月卿和碧歌的做法。 辞镜知道楚溪下定决心离开的事跟我有关,问我为什么不劝楚溪好好待在将军府照顾家人。 我也无法给出他说法。 毕竟我本身就是和楚溪一样的人吶。 … …… …… 请按照自己的意愿走下去吧。 抱紧信念,抱紧自己的小命。 后悔也留给未来的自己痛定思痛吧。 当下的我们,只要负责所向披靡。 第53章 他爹 “我爹娘他们还会回来吗?” 我正在写字,楚无疑从外面走进来,又在窗子边站了一会儿,终究是按捺不住,问出了这句话。 楚溪离开的那天,罗玉凤也追他而去,楚老太太对这个唯一的重孙子不闻不问,孤身一人住进了祠堂。楚无疑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失去了所有的宠爱。 我不太清楚楚溪的实力,但据他所讲,他家里派上战场的男丁皆被罗厉所杀,估计他这次若是又是碰上罗厉,恐怕难逃一劫了。 至于罗玉凤,那就更难说了。她自小养在将军府,一点武功也没有,性格也在失去前夫后几近疯癫,变得喜怒无常。那样的女子,在环境恶劣的边疆,又能走多远呢? 我想了想,回答道:“我不知道,他们可能会回来,也可能不会回来了。” 楚无疑怔了半晌,才愣愣道:“没有人跟你说过,凡事要哄着小孩子吗?” 我瞧了他一眼:“哄着?” “就是告诉我,我爹娘他们一定会回来,一定会回来的!” 他唿吸愈发急促起来,手指紧紧攥着窗户边的木框,小小的指节攥的发白。 我搁下笔,慢慢说道:“他们回来当然是好事。但如果他们再也回不来,你要有心理准备,早些接手这个将军府。” 我这话说的很实诚,也很残忍。 楚家家业不算太大,但大小是个世袭的将军府,不好好操持也会渐渐落败,楚溪人缘也不算很好,不懂经营人脉,楚无疑除了莫翎和莫修,别人都指望不上。 莫翎自己的事都忙不过来,莫修又没多少人身自由,更别提花够多少心力来帮衬楚无疑了。 楚溪这一走,基本等于是把将军府交给楚无疑了。 “我不要接手将军府!我爹娘一定会回来的!一定会回来的!他们一定会回来的!……他们…一定会回来的!你这个坏女人,你不会哄小孩吗?!” 我凝视着这个不过才七八岁的小小少年,看着他哽咽着却决计不肯落泪的模样,心情突然莫名的糟糕起来。 我哄了他,可怜他,安抚了他,难道就能保证楚溪和罗玉凤平安归来?我和他非亲非故,他现在就等于只剩下一个人,若是不早日做好独自撑起将军府的打算,难道我还留在这里当他的管家?替他打点一切? 觊觎将军府的人又不是一个两个。他虽然早慧,但毕竟年幼,很容易就被人骗了,要是……等等,这关我什么事? 既然我和他非亲非故,那哄他一句假话很难吗? 楚溪和罗玉凤再也回不来了也不关我的事,又不是我让他们上战场的,这将军府以后落败成什么样,也不关我的事,反正又不是我家。 我又为什么要苦口婆心地对楚无疑进行吃力不讨好的劝说? “放心吧,你爹娘一定很快就会回来的。”我敷衍一句后又补了一句,“你回去睡睡,说不定他们明天就回来了。” 这话说的够哄孩子了吧,可楚无疑小少爷十分难哄,居然扒到了我的桌边,恶狠狠地瞪着我:“你这样根本就毫无诚意!你对我爹娘没有信心!” “……” “要是我爹娘回不来了,我――”他一把攥住我的衣袖,哽咽道,“我――” 我以为他说他就杀了我或是和我同归于尽,谁知他却说:“我就不活了。” ……好吧,吓唬谁呢? 我埋头,提笔继续写字,边写边给他建议道:“你家府里就有条河,想跳就拣半夜去跳,绝对不会有人发现。你爹是将军,也不缺兵器,你可以尽情找个尖锐的来抹脖子,再不济也有你娘留的那些布料,裁一裁就是条白绫了。” “有你这么说话的吗?”楚无疑气急,一手抓破了我正在写着的一张纸,“你这么说不怕报应吗?!你不会安慰人也用不着这么落井下石吧啊!你给本少爷重新安慰一遍!” “呵呵。” 我冷笑一声,拍开他的小手,“真是难伺候的少爷,我也就在你家待几日,办完事便走,你要听安慰的话,我也可以讲给你听,但你可想清楚了,你现在身边没有爹娘,你奶奶也不管你了,你若是自己不强大起来,以后这将军府迟早落败或落于他人之手。你的确是个孩子,但是孩子又怎样,别人把你当孩子,你还能把自己当孩子吗?!从现在起,你自己就要把你自己当大人了!你得自己活!” 我收起写好的纸片,叠好后放进口袋里,又拿起了一旁没看完的帐本,摊开在楚无疑的面前:“来,我现在就教你看帐本,你们家生意不多,还是很好算的,我怕别人会骗你,所以你还是自己来做比较好――” “啪――” 我没回过神。 楚无疑居然打了我一巴掌。 从现世到异世,活了二十年,我还是第一次被小孩打耳光。 我反应过来正欲发火,楚无疑已经很机智的逃跑了。 他这一巴掌出其不意又带了十足的狠劲,我这些天养到细皮嫩肉的脸都被打肿了。 可恨啊,我明天午时三刻还要去山上见沈月卿啊啊啊! 第87页 一想到沈月卿,我心里就安定了许多。 我是正儿八经从一无所有的时候慢慢熬过来的。 如果没有遇到沈月卿,纵然我有一颗上进心,不怕吃苦不怕辛劳又能怎样呢? 这世上有上进心又不怕吃苦的人多了去了,我若是同他们一般的运气,充其量也只是找到一个勉强温饱的工作,没头没脑的活着。 沈月卿磨了我的心性,教我认字读书,教我武功剑法,甚至还把他的惊鸿剑重铸后给了我,为了让我个得以庇护的地方,将归云山庄也归到了我的名下。 ……这样的好师父,你说他对我没意思,我是不信的。 呃,虽说这么说有点恬不知耻,但我一向没脸没皮,竟然说服着自己相信了。 写在纸上的东西不是其他,而是我打的草稿――明天见了沈月卿该说些什么才不显得刻意和做作,又能表达我想表达的意思呢? 我思考了很久,直到傍晚时分,都没有想好。 没有见面时似有千言万语鲠在喉咙里,连夏菏初开潮涨潮落每一个生活细节都想讲给他听,可一旦要见面了,总觉得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又怎能占据那些时间呢? 我本想要字字珠玑,却一个字也叽不出来了。 眼下又冒出来更重要的事,那便是给脸消肿。 楚无疑的手跟马蜂的尾巴一样,估计是带了毒针的,居然让我的脸越来越肿,我用冰帕子敷了脸,又擦了些消肿凉血的脂膏,祈祷着一觉醒来脸上的红肿能消失。 “师姐,吃晚饭了。” 辞镜在屋外敲门。 “我不吃了,你自己吃吧。” 开玩笑,明天就能见到沈月卿了,再饿也得忍两顿。 这段时间已经被养的肥滋滋的了,不趁着这两天瘦一点,到时候突出不了思念之苦,在他面前就没东西发挥了。 “不吃晚饭对身体不好,师姐你吃一点吧,有鱼有肉还有蛋哩……” 辞镜这人有一个优点,就是很有耐心。这也是他最大的缺点。 他至少在我房门外念叨了半个小时,才被我狠心决心,打了两下后丢到了外院。 我非但不打算吃晚饭,还得早睡,养足精气神。然后明天早起,焚香沐浴,把自己拾掇拾掇,体面地去见沈月卿。 可总是事与愿违,越想早睡,反而越早睡不了。我在床上翻来覆去起码折腾了半个时辰,干脆爬起来点了蜡烛,对着镜子照了照脸上红肿的地方。 药是好药,脸上的红肿已经消了不少。但隐约还是能看出被揍过的痕迹。 ――不能忍,居然被一个屁孩打脸了。 我暗想这楚无疑怎么性格如此恶劣,一转头,居然看到楚无疑窝在我的床上抹眼泪。 没错,是楚无疑在抹眼泪。 … …… …… 我愣了三秒,快步走上前去,将他从床榻上拎了起来。而后还不忘伸出另一只手,控制了他的两只小手,以防他再给我一巴掌。 “你是怎么进来的?”我拎着他往外走去,“给我快点消失。” 楚无疑只顾着抹眼泪,也不回答我的问题。 说来也奇怪,小孩子哭起来都是哇哇大叫,他却一点声音也没有。只是用衣袖在自己脸上抹来抹去的。 我把楚无疑扔出门外,仔细上了锁。然后吹了蜡烛爬上床睡觉了。 迷迷煳煳睡到半夜,感觉旁边好像有东西在动,我想睁开眼睛,却没什么力气,也没多想,居然就这么睡过去了。 然后便是一直睡到日上三竿。 睁开眼睛,趴在我身侧的正是昨晚被我扔出门外楚无疑。 看到他还在睡,我伸手重重地打了一下他的屁股,他瞬间就被疼醒了。 他疼的龇牙咧嘴:“干什么?” “混帐东西,你是怎么进来的?” 楚无疑坐起身子,揉了揉被掐过的屁股,恶狠狠道:“本少爷愿意和你睡是看得起你,大不了我对你负责呗。” “去你的!”我又一巴掌拍在了他的屁股上,“你爹还是个处男呢,你一个屁孩,我还要你负责!” “我不负责也没人要你了,你这个恶毒又心狠的女人……”他骂骂咧咧到最后一句,竟又是,“你当真不会安慰小孩吗?” ……呵。 他还是很期待我对他说“你爹娘不会有事的,你奶奶也会从祠堂出来的。你的家会像以前一样和和美美的”诸如此类这些话。 好像只要说了这些话,他就能继续沉浸在过去那个看似平和安稳幸福的家庭生活中。 哪可能呢? 安慰小孩的确不难。 可他已经不是小孩了,即使年纪还是,心理上也不能再是个小孩了。 他把自己当小孩,安逸了,又怎么肯长大呢? 我将他捏紧的拳头一根根掰开,然后一字一顿道:“我不知道你的爹娘会不会回来。我只知道,你不马上长大,你爹这个将军府没人打点就要瘫了,等他回来的时候,或许会觉得你很没用,身为一个男人,连自己的小家都护不了。” 话锋一转,又道,“但若是他们回不来了,你便是下一任的楚将军。 这一点你也可以放弃,自由是你的,但痛苦也是你的。” 不知道楚无疑听进去多少,我是没空管他了。睡过了点,我连焚香沐浴的时间都没有,只简单用香茶漱了口,梳了头髮,擦了些打底的脂膏,就匆匆忙忙地出了门。 也不知为何这次我会睡的这么死,明明平日里还是会早起的。 等赶到了见面的地点时,别说午时三刻了,未时三刻恐怕都过去了。 该死,原本的计划全都打乱了。我懊恼地蹲在一棵参天大树下,心道沈月卿不会来了又走了吧。 因为树下和树上四周都没有他的身影。 漫山遍野又都是白色的石碑,他喜穿白衣,若藏身其中我也发现不了。 “朱珠。” 有人叫我,是沈月卿的声音。 真的是沈月卿的声音! “师父,你在哪里?” 我朝四周看看,仍是没有他的身影。 突然背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我转过头去,看到树干被掀开,从树洞里走出了两人。 这棵古树竟是被他们挖空了。 前面的那人是沈月卿,后面那位竟然是—— “朱珠,介绍一下,他是我爹。我亲爹。” “爹,这是我的大徒弟朱珠,我跟您提过的。” 我先前准备了两天的见面话在此刻是一句都说不出来了。 天气和夏荷怎么样都是无关紧要了。 那位据说是沈月卿的亲爹朝我展颜一笑:“小姐姐,好久不见了。” 他不是沈希白又是谁呢? 作者有话要说: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第54章 无疑 沈希白是沈月卿的爹,亲爹。 第88页 这个消息虽然算不上是晴天霹雳,却着实震惊到了我。 沈希白怎么看都像是十五六岁的少年,虽然同沈月卿一样喜穿白衣,但他是因为白色衬的他肤色如雪,沈月卿则是图白衣服比同类其他颜色的衣服便宜,在成衣店里好还价。 难怪总觉得沈希白身上有沈月卿的影子,可两人的样貌差距,恩……相差真的甚远。 沈月卿清灵俊逸、长相不俗,但和沈希白并肩站在一起,就只能归到长的还行、还能看一类里了。 我是有怀疑过沈希白的身份,这两年来和他始终是互相猜疑和偷偷摸摸的算计,我想过他的各种身份,就是怎么也没想到他会是沈月卿的亲爹。 如果早知道事情是这样,我对沈希白估计是另一副恭敬的嘴脸了,肯定得好吃好喝的供着了。 不对啊,沈月卿和他父母的关系不是很差吗?他那些妖蛾子的经歷不是拜他父母所赐吗? 像是看穿了我的疑惑,沈月卿解释道:“我爹和我娘是不一样的,我爹和我,同莫修是一伙的。” 沈希白将双手放平在我的肩膀顺了顺,指尖上似乎是沾到了一点白色粉末。他顺着沈月卿的话继续说道:“是啊,我们都是被沈离星迫害的三人呢。不过我遭遇的迫害算是最大的了,良家男子的一生,就这么毁了,还生出来两儿子。” 他说这话的语气很轻佻,让我不禁反问道:“难道沈祭司一个女子,还能强迫了你?” 沈希白笑笑:“小朱珠,你知道我为什么能一直保持着这副不老的容貌吗?” 我在两年前就因为怀疑他的皮相而拉扯过他的脸,但并不是易容或面具,是正儿八经的脸皮。 按照沈月卿和莫修的年纪来算,沈希白再怎么年轻,也至少四十多岁了。 四十多岁的人,却有着十五六岁的少年颜,听起来很美好,置身其中却是不堪。 没人知道他到底经歷了什么,付出了什么代价。 还有他愿不愿意。 见我默不作声,沈希白岔开了话题:“难得你们师徒俩能见面,都三年了,不要找个地方叙叙旧吗?小朱珠现在高调占领了将军府,我们就去那里吧。” 啊喂,用占领这个词不对吧。往别人的地盘上带人,但……算了,我还不把楚无疑当回事呢。 一想到他打我的那巴掌,我就来气。高调占领就高调占领吧! 沈月卿换了张面具,沈希白倒是对绝世的容貌毫不遮掩,大摇大摆地下了山。 我们是兵分两路回去的,我和沈月卿一路,沈希白自己一路。起先我还假模假样地担心起沈希白的安全,毕竟他不仅是我的同盟,更是我未来的岳父大人(沈希白:wtf?),但他毫不留情地嗤笑道:“呵,孩儿,虽然你把我的内力废了,但我还是有能力自保的。” 能不能不把你内力被我废了这种事在沈月卿面前说? 下山的路上,我思忖再三,主动对沈月卿解释道:“其实我不是有意废了他内力的,当时我不知道他的身份,留在身边又很危险,所以我――” 话虽如此,废人内力确实是很缺德的一件事。尤其是对象还是沈月卿他老父亲。 沈月卿示意我不用紧张:“没关系,你没把他手脚都废了已经很不错了。否则保不齐他现在别说自保,连自理的能力都没了。” “防人之心不可无,你做的很对。” “……”沈月卿和沈希白真的是父子吗? 回到将军府的大门,入眼便是楚无疑举着一截和他差不多高的长。枪头,像一只发狂暴躁的小狮子,张牙舞爪地守卫自己的乐土。 沈希白自然是在逗弄他了。 “你爹娘都不在了,这将军府就由我们接手了,你乖乖听话给叔叔当孙子,叔叔还能留你继续待在这里吃一口饭。” “呸!娘娘腔,老子和你拼了!” 楚无疑虽是贵族,父母却都不是重言语素质的文雅人。现在没人管了,说话更是放肆,连“老子”这种字眼都搬出来说了。他举着长。枪头朝沈希白刺。去,被后者像逗小鸟一样轻而易举地躲过,而后轻轻一脚,他将楚无疑踢翻在地。 周遭没有一个僕人敢上前阻拦。 沈月卿趁机把他们一个不留地全部驱散了。 楚老太太和罗玉凤在他们看来本就是疯子,而今最后的家主楚溪也已经离开,临走时还告诉他们,将军府暂且交付给我照管,若我看得上眼,便不必留给楚无疑了,看不上眼,也替他照管一阵子。 因为罗玉凤并非楚溪明媒正娶的原因,楚无疑在将军府的地位一直很尴尬,他尚且年幼,也还不懂笼络人心。人前都叫他小少爷,人后都叫小野种。 我和楚无疑关系不好,他们看出来了。沈希白是我这边的人,他们也看出来了。 没必要替一个失势的小继承人强出头。 这热闹也没什么看头。 “小子,我告诉你,西凉不认血统,只认家主的命令,楚溪临走时交代的每一句话里,都没有提到你。” 沈希白句句扎心,但也符合他恶毒的人设,楚无疑的脸涨的通红,两只眼睛死死地瞪着他。 他扶着长。枪头从地上勉强爬起来,又被沈希白一脚踩下:“楚溪什么都没给你留下,那是因为你不是他的儿子。他一生光明磊落,也不可能有你这样的儿子。” “沈先生,够了。” 饶是无心无肺如我,也实在是看不下去这以大欺小的场面了,“请你停手吧。” “你还替他求情?你可知你三年来每日定点早醒,今日为何昏睡误时?”沈希白搓了搓指尖,掉下一点白色粉末,“那是因为这小子想要你的命。” “你替楚溪接下这个烂摊子,这小子居然还想杀你,在你的身上洒了不少化尸粉呢,你看――” 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望向脸上血色尽数褪去后面色惨白的楚无疑,问道:“有必要吗?多大仇?” 他根本没机会在我身上下劳什子的化尸粉,多半是昨晚撒在我床上的――然而他又是和我睡在一起的,看样子是存了与我同归于尽的决心。 他把他家道中落的帐全都算在了我的头上,把楚溪罗玉凤和楚老太太会离开他的原因都当成了我的过错。 诚然,楚溪是从我身上找到了重回沙场的一点决心,但这毕竟也是他在心中反覆犹疑了千万次后做的决定,怎么能都记恨在我身上? 真是气死我了。 “有这个胆子却没这个脑子,你用的化尸粉是过期的。”沈希白嘲讽道,“所以只会造成嗜睡的结果,没有大碍。” “若是没过期,我是不是就被化尸了?” 我又气又有点怕,真是活回头了,这个年纪居然被一个七八岁的小孩算计了。 七八岁的屁孩,他懂什么啊!他不为一日三餐忧虑,也不为兵书兵法所困扰,一颗心都放在了找我报仇这件事上,幸好他门路有限,没能搞到还在保质期内的化尸粉,否则―― 第89页 我摸了摸脖子,心道等会儿一定要好好洗个澡。 “放心,你死了,本少爷这条命会赔给你。”楚无疑耿着脖子,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但你害我家破人亡,我绝不会饶过你――” “啪――” 很响亮的一巴掌。 这一巴掌,是沈月卿替我还给楚无疑的。 沈月卿下手毫不留情,把他整张脸都打偏到了一边。 然后我看到那半张脸迅速鼓了起来。 “你是觉得你一定会家破人亡吗?” 沈月卿俯着身子,长长的发尾扫过楚无疑的额尖。 楚无疑从这一巴掌中回过神来,刚想张口反驳,奈何沈月卿已经先他一步组织好了语言:“楚溪能不能回来还不一定。即使他不能回来,错也不在别人身上,这是他自己的决定。你应该憎恶的是战争,这场没头没尾的战争,你的祖父、父亲、伯父、叔叔,都是战争的牺牲品。你可明白楚溪为什么还想着上战场?这样和你、和你娘、和你奶奶一起生活在衣食无忧的将军府不好吗?” “本来是好好的,她来了以后就都变了。”楚无疑又恨恨地看向我,“如果不是这个妖女,我爹又怎么会受她迷惑,抛妻弃子?我只要我家人团聚,南诏和西凉打仗关我什么事!他们人全都死了也不关我的事!” 听到此处,我插嘴道:“你也是个西凉人,你们全家都是。” 楚无疑一愣,一时没说话。 “楚溪除了想报仇,也是想早日结束战争,太久了。” 太久了,无论是交战还是冷战,这场战争都太久了。 “那他就不要我了吗?我明明很听话,我有好好看着我娘,还陪奶奶装傻,我这么好,他为什么不要我了……” 楚无疑陷入了无限的自我纠结之中,沈希白只好拎着他去小黑屋慢慢教育了。 见我仍在沉思,沈月卿问我:“还在担心楚溪的死活吗?” 我摇头:“没有,我跟他不熟。他的死活我是不太关心的,我只是在想,他这样做对不对呢?” 抛下家庭,投身于战事。于国于己,自然是问心无愧,可于家呢?那点责任尽到了吗? 若是半点内疚不得,又岂会选在那三位家人不在场的时候离开? 他一个大男人,有手有脚又武功高强,谁能困他在这小小的将军府中多年? “很多事情本身就是没有对错的。这是楚溪自己的决定,与他人无关。”沈月卿很自然地替我理了理衣领,神色淡然。 我轻笑一声:“说的也是,就像师父当初诈死离开我,也说不得是对是错。毕竟很多事情本身就是没有对错的,这是你自己的决定而已。” 而后不闻不问,一次也没回来过。 沈月卿放在我衣领上的手一顿,而后他轻声说道:“很抱歉,我并不知道你会那么难过。” 我的视线慢慢往前抬去,先是看到他那只骨节分明的右手,刻画出的浅浅的纹路,然后是光洁的下巴、抿成一线的嘴唇。 “我怎么会不难过呢?” 是时候了,我告诉自己,是时候了。“我喜欢你啊,师父,沈月卿。是对爱人的那种喜欢。” 久久的沉默。 沈月卿喉结动了动,无比艰难地说道:“好姑娘,我对你没这意思啊。” 作者有话要说: 朱珠:微笑。jpg再微笑。jpg拼命微笑。jpg 第55章 最幸福的小孩(番外三) 楚无疑的无疑不是名,而是他的字。 八岁的小孩就有了字,这在西凉难得一见。 很多年后,他都觉得这是一件非常骄傲的事情。 荣誉相关,楚家人总是很看重的。 他从小比同龄人都早慧骄傲,下巴总昂的高高的,甚至拒绝去学堂和平凡的贵族子弟们一道念书。 楚溪性格沉默寡言木讷,对楚无疑的事并不上心,便允了他不去学堂的要求,给他请了位先生来将军府里教。 楚溪早年受了重伤从战场上被救了回来,勉强捡回半条命,整日只能在卧榻上养伤。 楚无疑当时还不叫楚无疑,他叫楚胜,小名阿胜,一个够不上好听但绝对很好念的名字。 父亲楚临和母亲罗玉凤文化程度均不高,也不爱做正事,整日在家中混吃混喝、养花弄草。 楚无疑不喜欢楚临,只喜欢楚溪。这个小叔叔同父亲相比待他并没有多好,但小叔叔是人人称颂的英雄,和他那个软弱无能的废物父亲不一样。 楚临虽为家中嫡长子,却并不受楚老将军的重视。因为他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还特别贪生怕死,走不了武将这条路。 不走武将之路,好歹也要成为文臣吧,为国献上绵薄之力,并不――楚临对念书也一窍不通,看到字就犯困,反倒热衷于一些入不了楚老将军眼的事情。比如养小鸡、雕小木头、画山水画……楚老将军也信奉过棍棒底下出人才的教条,但后来他发现,就算再打坏十根木板,他的儿子,他家的嫡长子,也成不了气候。 更可悲的是,楚临竟然自作主张地单方面退掉了原本定下的婚事,和楚溪院里养马的粗使丫头罗玉凤走到了一起,还怀上了孩子。 按照西凉严格的门当户对制度,楚临和罗玉凤这种行为几乎是离经叛道荒谬至极的。楚老将军十分失望,索性破罐子破摔,再也不管楚临的事,并把他降为府内平民,不允许他再称唿他为父亲。 楚临欣然接受,一口一个“老爷”叫的十分流畅自然,他成了楚溪院里的一个花匠,培育那一堆花花草草,夫人罗玉凤依然养马,两人每天在楚溪的院子里秀足了恩爱。 楚溪只觉得荒谬,并无半点同情之意,他想,楚临的脑子肯定被鸡啄过了。 楚临有时会问他:“玉凤虽然貌不惊人,但她天真烂漫又活泼开朗,我们都是平凡人,在一起很开心,这样不好吗?” 不好,一点也不好。楚溪心说,如果凡事都以开心为主,那这个国家传下来的规矩也全都可以不要了。 但他不好扫了大哥的兴,尽管楚老将军已经下了命令,楚临不再是楚溪的兄长了。但私下里,楚溪仍然叫他大哥。 “打仗多辛苦,干脆和我一样在家找点事做好啦,最起码还能四肢健全活蹦乱跳。”楚临这么建议楚溪。 楚溪当时刚从战场下来,受了严重的伤,腿上的经脉几乎全被拧断了。 他忘不了罗厉轻蔑的眼神:“留你一条命,爬回去报丧吧。” 罗厉当时还未弱冠,已经拥有了杀□□号。他走过的路,血流成河,寸草不生。 那一战,楚溪没死,只是两条腿断了,心冷了。 楚老将军一句责骂都没有,四处找寻名医替他诊治,楚溪心里却更加难过。 也更加不甘心。 边境地区相较于南诏,西凉明显占了大便宜,易守难攻,却一直处在南诏的下风。 第90页 而他居然输给了一个小孩子!变成废人不说还要整日听脑残兄长的劝说:“别回战场了,好了也别回,咱在家好好过日子行吗?带兵打仗的又不缺你一个,安稳点吧。” “如果西凉的男儿都像你这样整日和女人鬼混,整日养些没用的花花草草,养鸡摸蛋图安逸,那西凉还打什么仗,全投降算了!都当亡国奴吧!你以为我们都和你一样是废物吗?” 楚溪是气急才说出废物两字,但他并不后悔。 是,在他眼里,楚临就是废物。 身为将军嫡长子,不为弟弟们做出榜样,反倒令家族蒙羞。怕血怕疼怕刀剑,宁愿装死装病都不愿上战场。也没那个能力当文臣。 总之,除了浪费粮食,一点用也没有。 偏偏和他有剪不断的血缘关系,他们是一母同胞。 楚临不是第一次被人骂废物,他从不放在心上,嘻嘻哈哈笑两声就过去了,这次却是第一次被楚溪、他疼爱的弟弟骂是废物。他愣了许久才说道:“我的确是个废物,一点用也没有。” 没用的废物在你上战场的时候,排三个时辰的队去给你烧一柱平安香; 没用的废物在你昏迷不醒时守了你三天,连去尿尿都是奔着蹦着去的; 没用的废物辛劳了半个多月,替你将院里所有的植物都换成了定神养心的花草,可你从来都不看一眼―― “可是我怕死啊,所以我不想上战场。虽然是将军之子,但这不是我的选择,我只想过普通人的生活。我这样是很自私没错,但我真的很怕死,随便死谁都好,只要别死我的家人和我就好。” 若是让楚老将军听到这番话,必定要动手清理门户。 世上有谁不怕死呢? 可是因为怕死,有些事就可以不做了吗?都去享受安逸的生活了,谁来保家卫国,征战沙场? 恩,都想着“只要我的家人平安无事,仗就让别人打去吧”,然后,谁负责沖在第一线呢? 忠骨山上的石碑每年都在增长,远远望去像是一片白色的花海。为国而死的英雄总是会被抬的很高,受万人敬仰,然后慢慢的……被大部分人遗忘。 楚溪无法说服楚临,正如楚临也无法说服楚溪。楚家两个不能上战场的小辈,就在院子里终日冷脸相对着,谁也不肯先退让一步。 楚无疑就是在那时候出生的。 罗玉凤身体素质好,正在替楚溪洗一同退役的战马,突然羊水就破了,楚临还没来得及计算好走哪条路线去找产婆来的会比较快,罗玉凤已经生出来了。 他听别人讲的孕妇生孩子鬼门关走一遭的血腥场景都没有出现,他这夫人生孩子跟玩似的。直到那个丑不拉几的小肉球在他手里哇哇大叫时,他还杵在原地不知所措。 他应该做些什么呢? 不知道啊。 “快,快剪断脐带啊。” 楚溪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他从楚老夫人那里得来了秘方好药,用药后双腿好了很多,慢慢的已经可以摸索着下地走路了。他当然不会知道,那药,是楚临从南诏国的商人手里换回来的。 至于楚临付出了什么代价,他觉得他一辈子也没脸说。 剪脐带也是个技术活,从哪里开始剪呢? 楚溪看着楚临贴着婴儿的肚皮准备齐根剪的时候,再也忍受不下去了,扑过来抢过剪刀,骂道:“一边去,碍事。” “留这么长啊?” “会慢慢萎缩的。” “接下来怎么办?” “……烧点开水吧?” 躺在地上的罗玉凤艰难道:“我躺着呢!你们两个,还是去找一下府医吧,嗷呜~” 楚无疑的出生并没有引起多少轰动,家中除了楚溪,竟无一人替楚临祝贺。 楚溪送了一把金质的长命锁给楚无疑,并当机立断给他取名字叫“楚胜”。 楚临看着自家弟弟万年死板的脸上难得露出了一点笑容,便把先前冥思苦想的一堆名字“瑾瑜”“良玉”“千山”全咽回了肚子里。 兵家之人,眼中、心中都只认一个“胜”字,楚临知道。 楚无疑是在楚临和罗玉凤的万般呵护下长大的,等他会说话走路时,他碰到了一个人。 那便是刚从战场回来的楚老将军。 宁王罗厉得了不治之症,南诏国只好换了主将,简直就是个草包。 楚老将军打了三场胜仗,整个人都年轻了数十岁,急急地回国復命了。 他请求更多的援兵支援,一鼓作气,攻进南诏的内城。 这个长相与他所有的儿子年幼时都极其相似的孩子勾起了他对往事的一些回忆。 楚老将军戎马一生,在新生的希望面前,竟不由自主地将他抱了起来。 “我要培养你当下一任的接班人,佑我西凉百年基业。”他心说。 楚溪是他最看重的儿子,但儿子的腿已经那样了,基本这辈子是废了。儿子等于是为国捐躯,他不能责怪儿子,但也不得不开始寻找下一任的接班人了。 楚临虽然天性疲懒怕吃苦,但他的身体素质很好,骨骼和肌肉都长的不错,罗玉凤虽然没什么身份地位,但毕竟是养马出身的村妇,膀大腰圆,身体素质也不错,这两人的孩子,恩,绝对是个根骨奇佳的练武奇才。 打定主意后,楚老将军立刻将楚无疑抱进主院养了。 楚临得知这一消息后,心中十分焦急。罗玉凤却浑然不急,安安静静地在大树下坐着。 楚临怕她想不开,凑过去安慰她,却发现她正在认真地磨刀,口中念念有词道:“抢我儿者,杀。” ……敢情这是打算和老将军拼命了。 楚临阻拦不了罗玉凤,便去找楚溪商量。楚溪倒是很平静。 他神色淡淡:“孩子不会有事的。”在老将军那里,能有什么事? 最大的事便是和这对夫妻没什么接触了。 罗玉凤冲到主院外找楚无疑时,她看到楚无疑……很开心地笑着。 楚太夫人比楚老将军聪明许多,她让厨房做了许多精緻的糕点小食给楚无疑吃,又搜罗了很多新奇古怪的玩意给楚无疑玩。 年幼的孩子,他心眼就这么大,被这些不曾拥有的好东西一诱惑,爹妈恩情就全一股脑扔到脑后去了。一开始还会哭闹一番,没人理,渐渐的,就淡忘了。 楚太夫人笑眯眯地对罗玉凤说道:“好姑娘,谢谢你替楚家生了个小重孙。老身会好好抚养他的。” 罗玉凤心说,呸,道貌岸然的老傢伙,当初我怀着我儿的时候,我含辛茹苦把他养到会说话走路时,你从来没看过他一回,现在倒是挺会抢现成的。 可她有什么办法呢? 她不怕楚太夫人,也不怕楚老将军,更不怕死,但她听到她儿子亲口说:“太奶奶对我最好,我喜欢她,我要留在这里。” 她难过的心都揪在一起了。 第91页 楚无疑嫌弃罗玉凤的出身,也看不起楚临的懦弱无能。楚临一方面心里郁闷,一方面还要照顾妻子的感受,只耐了心性说:“孩子大点就懂事了,不会不要你的。” 真的是大点就懂事了吗? 罗玉凤明白那是不可能的。 恐怕等他越长大,他就越会厌恶他们,憎恶他们给了他一个下等的出身,不会再有回到他们贫寒的木屋里一起过日子的打算了。 “要不我们再生一个?”楚临建议道。 “不要!不要!不能生!我们一个孩子都别要了。” 生的越多,就越是如了太夫人的意,为他们家源源不断的供应新鲜的生命力。 不管她有多关爱她的孩子,终究是要被抢走的。 与其这样,倒不如从一开始就什么也没有。 楚无疑仍然会经常回楚溪的院子,却不是来看爹娘的,而是来看他最崇拜的小叔叔楚溪的。楚太夫人告诉他,他亲娘在生他的时候难产而死,他亲爹也已经战死沙场,楚临和罗玉凤只是抚养了他一阵子,所以他要对他们有礼貌,不可以无礼。 “小叔叔,我可不可以叫你爹啊?” 楚无疑眨巴着水灵灵的大眼睛,企盼地看着楚溪。 楚溪抬起眼,看到不远处那个年轻的花匠正温柔地看着他。 “太奶奶说我爹已经死在战场上了,我没见过他,我想要小叔叔你当我的爹,好不好?” “胜儿没有爹,胜儿很难过。” 楚溪本想将楚无疑丢出院子,却意外地发现楚临同他点了点头。 那表情近乎淡然,但藏不住眼里的一点悲凉。 这下连楚溪都开始郁闷了,身为将门之子,难道胸无大志不上战场,连认自己亲儿子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不对,谁说大志一定得是保家卫国,不是玩花弄草呢? 他点点头:“好。” “噢好棒,胜儿有爹了。”楚无疑开心极了,跳起来抱住楚溪的双腿,“爹爹的双腿快点好起来,然后和胜儿去放风筝――” 楚溪的双腿果然慢慢的好了起来。 只是没人注意到,他院里的那位花匠,神色愈来愈疲惫,动作也愈来愈迟缓。 春暖花开之际,花匠楚临埋好最后一朵枯败的梅花,轻柔地吻过梅花的树枝,轻声道:“明年你我要是见不了面,你也要努力开花呀。” 而后他拖着沉重的步伐,去了一个令他万分头疼却又不得不去的地方。 “这可是南诏的秘药,生肌愈骨有奇效。西凉和南诏不通商,这种药全西凉就只有我和祭司两人手上有。” “你不付出点代价,我为什么要帮你?” … …… …… “你弟弟知道这件事吗?他的药都是你用什么换来的?楚溪那么骄傲,会不会接受不了?” 楚临目光涣散,在听到楚溪两字后,才凝聚了松散的心神。 “不能,你不能告诉阿溪,你永远也不能告诉他,沈月白,沈先生。” 楚临知道自己的生命已经熬到了尽头,他迅速地衰老下去。 他还有一件事要做。 他亲手片竹,裁纸,调浆煳,而后在纸上精心画下各种吉祥祈福的玩意。 五毒、龙凤、元宝都画上了。 他画什么像什么,这也是他唯一能拿的出手的东西了。 纸上还空了一小块白。 他想了想,提笔画上了一株傲雪的红梅。 ……梅花啊梅花,我可能等不到来年了,就提前见一面吧。他心想。 楚临做成了一个巨大的风筝,市面上绝无仅有的珍品。 他兴奋异常,抱着风筝去找楚无疑,家丁将他拦在门外:“小少爷正在午睡。” 小少爷真的是在午睡吗? 小少爷只是不想见他而已。他从旁处听说了自己的身世,他爹不是英雄,只是逃兵。丢脸丢到娘胎里去了,打死也不见他。 他在屋外等了又等,只等到一场惨烈的暴风雨,张狂又清醒地告诉他,今天别想放风筝了。 楚临在雨里无声大笑,笑了又无声大哭,哭了又笑。 他不知道为什么那样难过。也一辈子没这么失态过。幸好,没人看到。 第二天,楚临偷偷混进了出征的队伍里。 将军府里的人发现跑掉一个花匠已经是三天后的事情了。 他们以为花匠是去山上挖花了,也以为他是去哪里偷懒了,打死没有人想到他是偷偷上了战场。 直到他的尸体被背了回来。 尸体支离破碎,人们从那张半烂的脸以及那脖颈上的一颗红痣上认出这是那个已经被遗忘很久的花匠。 人们也开始想起来他好像曾经是将军府的……嫡长子。 楚老将军这次战役失策,少了条胳膊,但硬是把这个他最瞧不起的大儿子的尸体背了回来。 天杀的罗厉哪来什么不治之症,明明神采奕奕地用双手把他们军队的士兵的脑袋一个个的、活生生的揪了下来。 楚临是在那个时候冲到重伤的楚老将军面前的,他像一只灵活的狗,咬住了罗厉的手。 不仅罗厉,连楚老将军本人都被深深震撼了,这一刻的楚临犹如神力加身,竟然用嘴拖着罗厉拖了好几米。 罗厉玩性大发,干脆任他咬着,用空着的另一只手扯下了楚临的两只胳膊,然后是双腿……可是直到他挖出楚临的一块块内脏,楚临都没有松开嘴。 像是板上钉钉那样牢固。罗厉心说:“这傻子不会是得了疯狗病了吧,可别传给我,我已经是不治之症了,但也不想加速死亡啊。” “疯狗症”楚临被虐杀的体无完肤,楚老将军亲自把他背回了将军府。 却没葬在忠骨山。 楚临有遗言:“我不是什么忠骨,我就是个胸无大志的人,从小就让您失望,把我葬在花树下当肥料吧,我这一生也算是圆满了,真的,别去忠骨山啊。” 关于罗玉凤和楚无疑,他一句也没提。他相信有人会安排好。 因此他只需要安排好自己的后事就行了。 临死前,他疼得龇牙咧嘴,脑海中的走马灯略略让他看到了自己短暂又无奈的一生:出生时倍受期待,是世袭将军的嫡长子。别人羡慕他,但他一点也不想要这份羡慕,他知道他总有一天要子承父命,被迫带兵打仗,打的好说不定能多活几年,打不好说不定第一仗就得重新投胎去了……很不幸,他真的是后者,第一仗就是最后一仗了。 更不幸的是,他一个敌兵都没能歼灭掉。 有一点丢脸。 但人都快死了,自己也就原谅自己了。 他最后又想起了沈月白的话――他最爱的弟弟,他的小楚溪,下个月双腿便可以如以前一样灵活了。 那可真是太好了。 * 楚临死后,楚老将军只剩了楚溪一个儿子。 第92页 皇帝有意让楚老将军归隐,但后者执意带兵十万,去打了最后一次仗。 敌军还是宁王罗厉,那个可恶又可恨的小恶魔。楚老将军心想,哪怕同归于尽,也要把那个罗厉干掉。 于是,风和日丽的一天里,楚老将军十万大军,被罗厉一个不留地全部坑杀了。 楚老将军被迫坐在椅子上,看着他带大的副将心腹背叛了他,看着他的士兵们一个一个被活埋,再看看罗厉艷丽狠辣的嘴脸,想想自己戎马一生却吃了这么大一个败仗,一气,咬舌自尽了。 西凉此战损失惨重,将军府差点被满门抄斩,幸得国师和祭司的倾力保护,才勉强平息了皇帝的愤怒。 楚溪作为楚家最后的、已经成年的男丁,每天不仅要安抚年迈的太夫人、失去丈夫的罗玉凤和惶恐不安的楚无疑,还要安抚来将军府要儿子要丈夫的各种哭丧的老弱病残。 十万人,基本是等于拆了十万个家庭。 楚溪不好埋怨,只能等着民众的恨意慢慢淡化。将军府的财力也基本散作抚恤金,分给他们了。 后来,楚溪做了一个更荒唐的决定。 他娶了罗玉凤,他兄长的女人。 罗玉凤已经疯疯癫癫,几乎就只认得楚溪了,想也不想就同意了,欢天喜地去跟着绣娘量体裁衣了。 太夫人极力反对,但楚溪不管,他只对楚无疑说:“你认我作父,我和她成了亲,她便是你娘,你以后要好好孝顺她,不可以再背地里诋毁她了。” 夜深人静,楚溪躺在埋着楚临肌骨的梅花下,声音淡淡:“我和她成亲了,会好好照顾他们母子俩的,你……安心吧。” 梅花树开了又落,落了又开,寒来暑往好几载,终究没能等回它的主人。 将军府迅速衰败下去,同时,大家发现,一向庄重得体的太夫人居然也疯了。 她养了很多很多的鸡,每天抱着,当成自己死去的丈夫、儿子、孙儿。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代男人,她许久没有这么抱过他们。 她勒令楚溪一生不得再上战场,必须得等到给她养老送终以后。 其实即使她不说,楚溪也不打算上战场了。他家就他一个成年男子了,至少得等楚无疑长到十三岁,他才能放心。 可巴望着孩子长大的时间实在太长,他双腿健步如飞却无用武之地,甚至有时还会摸一摸楚无疑的尾椎骨,疑惑道:“你怎么才七岁啊,多吃点饭啊。” 似乎吃多一点,年龄这玩意就能如同身高体重一般迅速增长。 他的耐心都快磨光在这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普通生活里了,直到他遇到了朱珠。 真是个弱小又不自量力的小姑娘,他想。 可弱小的姑娘,一步步成长起来,竟在宁王手底下混得风生水起,还接手了偌大的归云山庄。 “再借我点力量吧。” 他抱了抱小姑娘,心中一片清明:“我也不一定就会输给罗厉啊――即使是输了,也不后悔。我一生为战争而生,就像楚临为花木而生。” 楚溪把将军府託付给朱珠后便走了,罗玉凤也跟着去找他了。 楚太夫人杀了鸡后住进了祠堂,她望着那祠堂里供奉着的她丈夫、儿子、孙儿门的灵牌,想起一桩桩往事。 她还是个少女的时候就遇到了楚楚将军――楚老将军的父亲,那是个很温柔的美男子。楚楚将军待她极好,但却是个短命鬼,新婚之夜后就回了军营。然而,并非战死,而是被敌军毒杀。 留下了遗腹子楚老将军。 楚老将军对南诏刻骨的仇恨是楚太夫人从小灌输的,后来他也死在了战场上。 他的几个儿子,包括最不成器的楚临,命都很短。 到底是为了国家,还是只是为了私仇?楚太夫人自己也没明白。 她依稀记得楚楚将军静美的容颜和温柔的声音:“要是两国和平就好了,就不用打仗啦……这次回来我做包子给你吃,我做包子可好吃啦,什么馅都可以。” 她又气又觉得好笑:“你一个大男人,做什么包子。” 但总归还是很想尝尝的。 “已经过去好几十年啦。你当初说的包子,到底下了,还作不作数呢?” 楚太夫人看着灵牌,轻声问道。 最后的最后,楚无疑终于屈服在了沈月白的淫威之下。 “小东西,好好活着吧,你这条命是将军府的。你死了,这将军府就真的不在了。楚家,也真正的亡了。” 楚无疑默默地吃着冰冷的糕饼,望着天上圆圆的月亮,他想起了许多年前,他的亲生父亲还在的那天。他来送风筝,他不想见他,在房里默默翻阅书籍,为自己取字。 “恩,我以后就叫无疑,名胜,字无疑。” 名胜,字无疑,必胜无疑。 他想,他以后是个大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理想比较重要,还是照顾家人比较重要?有时候是权衡不出来的,不存在兼得的。 第56章 遇袭 告白失败的我还没想好怎么给自己一个台阶下会显得不那么尴尬,沈月卿已经一熘烟飞走了。 他本就是武功卓绝轻功更甚,现在眼睛已经復明,行动更是畅通无阻。 我没有跟上去。一来是我飞不过他,二来是即使飞的过他,又能怎么样,刚才那句话已经用光了我所有的脸皮,我实在没办法再说出“可以先交往看看嘛”这种话了。 ……好气啊,他对我这么好,居然不喜欢我。难道他是一直把我当妹妹看待?去去去,我拒绝亲人卡。 难道他心里有喜欢的人了?这也不太可能,早在宁王府时就看他形影单只,而且这边世界我遇到的男子基本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一直保持着处男之身,他估计也是童子鸡……不过也说不定这三年他在外面就找着相好了,如果是这种情况就麻烦了。 当天吃晚饭的时候,我很诧异地看到了沈月卿。我本以为他会觉得尴尬不出现,但他居然神色如常。 我刚想替他夹一筷子青菜的时候,他已经搁下了碗:“我吃完了。” 我将筷子往回收,被另一双筷子中途拦下了。沈希白说:“我还没吃完。”青菜便到了他的碗里。 我心想,他不是只吃肉的吗?今天怎么又开始吃素了。 沈希白支使沈月卿去给楚无疑送药,那孩子这天发了高烧,于是厅堂里只剩了我们两个人。 我很狗腿地将青菜碟子往沈希白那边推了推,他立马嫌弃地看了我一眼:“把这个草拿远些。” 我&青菜:“……” “远些。”沈希白把碗里的青菜倒在了桌子上,还不忘提醒我:“草吃多了会变傻的。” ……这是什么蠢话……不过我还是很听话地将青菜端走,并将鸡腿往他那边推了推,还贴心地替他均匀地在鸡腿上抹了一点酸甜酱。 这谄媚的行为与我先前的所作所为简直判若两人。 第93页 沈希白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好半晌才说道:“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在追我呢,姐――姐――” 这两字声音拉的很长,叫的十分瘆人,我没搭话。 他又问道:“莫修楚溪莫翎甚至是罗寒罗厉碧池辞镜,那么多好男人,你为什么单单喜欢沈月卿?他身上毛病那么多。我本以为他都那样了,看到女人是该吐的,没想到他居然收了个女弟子。” “师父他除了有点抠门之外,没有什么毛病了吧。” 其他人才是毛病真多。莫修心高气傲,莫翎是个变态,罗寒兇残至极,罗厉我和他不熟,碧池整一事儿精,辞镜的嘴就没闲过整天叨叨,楚溪对猪笼有种病态的迷恋。 沈月卿抠门不假,他是从苦日子里走过来的人,一分钱恨不得花出去了再偷回来,但他都已经把他最值钱的归云山庄和惊鸿剑送给我了,抠门这个在我这里根本不能算作毛病。 沈希白估计是真和他儿子有仇,不断地抹黑他:“毛病还不多?你看过他在他娘面前吓得浑身发抖的死样吗?见过他杀人如麻毫无人性的样子吗?” 我很诚实地回答:“……没。” 也并不想看。 沈希白搁下筷子,拿起放置在一边叠好的巾帕,擦干净嘴,然后幽幽道:“好姑娘,等你哪天看到了,你也许就不会对他有任何幻想了。你现在看到的,都是他得体的一面,他是我儿子,我自然知道他是什么样的货色。” 我的太阳穴有点发涨。 会用“货色”来定义自己儿女的人,和他也没有再交流下去的欲。望和必要。 若是沈希白对沈离星没有确切的胜算,他哪里会同沈月卿合作,又哪里会卖身为奴在归云山庄当小乖? 想到这里,我不用再吃一口也已经饱了。 当晚,还失了眠。 脑子里总是回忆着沈希白的那句“你看过他在他娘面前吓得浑身发抖的死样吗?见过他杀人如麻毫无人性的样子吗?” ……果然。 沈月卿并没有完全自由。 “叩叩。” 窗户被敲了两下。 烛光辉映,窗外立着一个修长的人影。 我走过去打开窗户,映入眼帘的一大捧青色的野果。托着野果的,是一双骨节分明的手。 “看你灯还亮着,给你送点果子,刚摘的。”沈月卿放下野果,刚准备走,被我捉住了衣袖。 “师父。” “还有什么事吗?如果没有,师父先――” 沈月卿未说完的话被我给堵住了。 当然不是用嘴,因为我踮起脚尖也够不着他的嘴,更何况还隔着半人高半尺厚的墙。 我用一只青果堵住了他的嘴。 “师父,我知道你心存芥蒂,我能理解……只要你以后不要诈死消失,也不要乱收徒弟。你要是答应我,就表个态吧。” 足足静默了一刻。 沈月卿拔下嘴里的青果,淡淡道:“这果子还没洗。” 他从口袋里掏出小刀,将果皮削掉,然后将削好的小青果放到了我的手上。 “昨日的话题以后不许再提了。” 言下之意,是不许我再对他死缠烂打了。 我撇撇嘴,拿起果子刚想啃一口,外面传来了一声尖锐的咆哮。 那咆哮声难听至极,像是几十把叉子在同时刮动瓷盘发出的。 沈月卿眼神一凛,掉头就往声源的方向飞去。 我见状也提剑跟了上去。 屋外月光亮的惊人,整座将军府都被笼罩在一片静谧的银光之下。我突然想起今天是月半。 每逢月半,总有两个人要倒霉。一个是碧池,他需要吃下大量的春。药来活血,保持身体血液的流畅防止血液凝固直接嗝屁,辅助作用是期待能有一天他能振作雄风,为碧家再添一个小碧池(这话怎么这么像骂人),另一个就是百蛊缠身的沈希白了。 而刚才的那声咆哮,仔细分辨还是能听出是沈希白的声音。今晚沈希白为了教育楚无疑,两人都在楚溪先前住的梅花小院里。沈希白的蛊毒虽尚未解开,但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控制,按照道理并不会暴走,但那声音实在不像是正常人能发出来的。 梅花小院的上方腾起了阵阵红色的雾气。 沈月卿到了院门外突然坠下,像被钉子一样钉在了地上,一动不动。 不,并不是一动不动,他的肩膀在微微颤抖。 我上前一步,扶住他:“师父,你怎么了?” 他额头滚落大滴冷汗,脸色惨白,咬牙对我说道:“快走。” 我看到他脖颈处的暗纹一片一片清晰地浮现了出来,他再也支撑不住,跪在了地上。 沈希白肯定是出事了,说不定楚无疑也跟着遭殃了。若是我现在推门进去,不仅没把握救他,说不定也要惨遭毒手,想到这里,我赶紧扶起沈月卿,准备带他先闪了。 “月卿,你既然来了,怎么急着走呢?” 背后传来了阴冷低沉的女声,还有院门被内力勐地震开的声音。 “娘亲想你了。” 沈月卿脸上出现了我从未看过的慌乱。他肩膀颤抖的更加厉害,不知是惧怕他母亲,还是蛊毒发作令他痛苦。 “快走。”他仍不忘推了我一把。 然而那人已经到了面前。 离我们仅仅四五米的距离。 我左手扶着跪倒的沈月卿,让他倚着我的肩头,右手拔出了随身携带的惊鸿剑。 说实话,我本以为沈月卿他爹沈希白本身就够惊悚了,但我看到他娘沈离星的时候,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外貌是十三四岁的少女,长着一张娃娃脸,梳着整齐的刘海,那模样算不上甜美可爱,却年轻而充满活力。若是你知道这具身体是属于四十多岁的中年女人的,你会是什么感想? 更令人觉得诡异的是,她赤着的双脚是离地的,左右脚腕上各繫着一只铃铛。 铃铛晃荡着清脆的声音,从她周身散发着红色的雾气。 铃铛声愈近,沈月卿的肩膀颤抖的愈厉害。 “你爹那个狗东西已经被我收拾了,月卿你快跟娘亲回去吧。” 沈离星朝我们伸出一只手,那只葱白手臂上的暗纹和沈月卿脖颈上的暗纹一模一样。 “祭司大人。”沈月卿吐字极为艰难。 沈离星微微一笑:“跑什么跑,在我面前,你永远都只能是跪着的,爬着的。” “不信?” 眼见着她快要够着沈月卿了,我赶紧拔出了惊鸿。 惊鸿剑光一闪,沖开了团团红色的雾气。 因为她是沈月卿的母亲,所以我很自觉地没用多少力气,纵使她并不是个好人。 全程无视我的沈离星总算是正眼看了我一眼。 “哪里来的小丫头,不自量力。” 她手臂一挥,一道不知名的红光切来。我举剑相迎,挡住了大部分的剑气,些许剑气激撞开来,打在了我的脖颈下方及双肩处,顿时一片尖锐的疼痛。 第94页 沈离星竟也是用剑的。 ……我居然还想着对她不下重手。人家只用剑气就足以把我虐惨了。 就在她的第二剑剑气要向我削来时,一直颤抖的沈月卿突然握住了我握剑的那只手。 沈离星笑出了声:“月卿,你的剑术都是我教的,你会有胜算?” 沈月卿不吭声,内力直往剑身里灌,惊鸿发出了强烈的蓝光。 ……我倒是忘了,这本就是他的剑。 他握着我的手,确凿无疑地挥出了一剑。 剑气与剑气相撞,在空中炸烈开一朵蓝白相间的花。 花的那一边,是沈离星刻薄而冷漠的嘴脸。 沈月卿回头看了我一眼,他长而细软的髮丝滑过我的脸颊,蹭的痒痒的。 “师父理应护你周全,对不起,让你看到了可怕的东西。” 他拍了拍我的左手,滚落下一枚果子。 是他刚才削好的那一只。 果子已经被氧化了,果肉变成了淡淡的橙黄色,也许已经不好吃了,但此刻,我却非常想咬上一口。 作者有话要说: 沈月卿的悲剧多半来自父母,还有部分来源于性格。他除了要摆脱他妈对他身体的控制,还有二十多年的压迫形成的心理阴影。 ps:大家新年快乐。 第57章 交锋 “我没时间听你们在这里家长里短师徒情深。” 沈离星就地盘腿坐下,单手托腮看着我们,“月卿,你好大的胆子,你竟然敢隐瞒我私自收徒。” 我看不到沈月卿的表情,但由于身体靠在一起,明显感觉到他身形一僵。 “这事可由不得你做主。” 沈离星的声音极其阴冷低沉,配上那缠绕周身的红色雾气,即使她面容是个娇小的萝莉,也仍然令人感到不寒而慄。“我想要她的性命,十个你也护不了。” 沈月卿还没说话,就被我堵住了嘴。 依然是那颗青果,不过这次是削了皮的。 我捏住惊鸿的剑柄,站起身来对沈离星恭敬地抱拳:“在下归云山庄现任庄主朱珠,久仰西凉国祭司之名,初来贵宝地,若有得罪,请见谅。” 我的实力我自己有数,沈月卿又受了伤,硬碰硬,肯定是打不过她的,只能先智取着拖延着了。 “我不见谅。” 沈离星右手缓缓上扬,宽大的袖袍里飞出一阵红色的雾气,较之小院上方的雾气更为浓烈。雾气蒸腾而上,形成一道红色的光芒。 我竟然都看不见沈离星的剑,那道剑光已经撞到了惊鸿的剑身上。 五脏六腑被飞溅的剑气搅的一阵噁心,我竭力用惊鸿护住身后的沈月卿,一回头看他,刚好看到他面如死灰的表情,顿时喉咙口一甜,一口血浇了他一头、一脸。 我用惊鸿撑在地上喘息着,心说这下可算是明白什么叫螳臂挡车了。 这些年练的剑法在别人面前根本就施展不开,可笑的是连人家的剑形都碰不到。 即使是面对蛮王、红意,弯刀也好,冰凌剑也罢,至少还能真真切切地碰撞在一起,那是真正的交手。我到现在还能记得那刀那剑是什么样的形状,上面有哪些纹路,可现在我却都看不到沈离星的剑。 单单只是剑气,已经让我无从招架。 “月卿,还不过来。” 沈离星左脚并右脚晃荡了两下,晃出一串清脆的铃铛声。 沈月卿好不容易努力支撑坐起的身体又倒了下来,然后是伏在地上艰难地颤动。 铃铛声愈摇愈响,他脸上的痛苦更甚,脖颈处的暗纹一直延伸到了脸颊两侧,甚至眉心处也若隐若现绽开一朵黑色的小花。 “爬过来!” 沈离星冷冷地看着沈月卿,神色近乎狰狞而疯狂,“你背叛我,我早就该杀死你了,但我偏要留着你一条狗命,你不想肚子里的蛊虫全都出来的话,就给我爬过来!” 爬是一种怎样的姿态? 人类自从进化过来之后,划分出高等动物和低等动物的阶级,就没有人类再用那样的行走方式了。 沈月卿弓着背在原地团成一团,就是不往沈离星那边爬过去。 我扑过去压住他的双腿和双手,他早已被蛊虫折磨的近乎虚脱,但因为剧烈的疼痛,身体还是一抽一抽的。 他的鬓角和头髮都已经被冷汗湿透了,嘴里咬着的青果也因为翻滚摩擦不知去向。 “朱珠,你快走啊――” 我瞥了一眼正在晃着两脚丫故作天真状态的沈离星,问沈月卿:“你说的容易,我能逃到哪里去?她现在知道我了,怕是不会再让我好过了,我能逃到哪里去?” “回归云……那里有白泽。”沈月卿抓住我的衣袖,艰难道,“她不会招惹白泽,她一出,白泽自毁。” 沈离星坐的离我们不远,不瞎也 不聋,我们的一言一行都落在她的眼里、耳里,一听到白泽两字,她的表情终于有所变化。 白泽对她而言似乎很重要。 ……可我却不知道白泽是谁? 我在归云山庄过了三年,从来没听过有这一号人物。 “沈离星,你这毒妇,今日我要与你同归于尽。” 院里传来了希白愤怒的咆哮,惊的沈离星顿住了晃腿的动作。 铃铛声一停,沈月卿起伏的胸膛也慢慢平復下来。我赶紧解下他的腰带,背起他将两人的腰身捆在了一起。 沈月卿不解地看着我,我不太好意思告诉他我准备在他爹拖住他娘的时候趁乱逃跑,只得给了他一个安慰的眼神。 希白倒是不拘小节,他是爬着出来的,大概是因他的两腿已经被折断了,白色的裤腿处均是斑驳的血迹。楚无疑也在,小脸煞白尽失血色,应该是惊吓过度导致的。 他看到了我,像看到了救星一般,急急忙忙往我这边跑了过来。 沈离星并没有把一个小鬼放在眼里,她站起身来,朝希白走过去。 “我们夫妻一场,我不想为难你。” 沈离星在希白的身侧站定,伸出两指细心地替他抚平了头上翘起的一根呆毛,“夫君,你安静地去死不好吗?” 希白也没拍掉她放置在他头上的手,冷冷一笑:“丑东西,我可不记得我们成过亲,当初你不过是披了你师姐的皮来迷惑我,真是可怜。你看看你自己的脸,即使比任何人都年轻,也始终比不上你师姐妹们的一丝一毫。” 希白姿容绝色,他的两个儿子沈月卿和莫修却没遗传到他的一半美貌,大概是因为母亲沈离星的基因拉低了沈希白的水平……即使如此,我也不觉得沈离星是个丑东西。 他也不该如此形容一个女子。 希白嘴不积德,沈离星又岂会放过他,单手捏紧他的下巴,轻声道:“夫君,你觉得我丑,因此过去我为你做的一切,你都看不到,你只看到我的师姐妹们的容貌,即使她们只是把你当成钱袋子利用,你也不会不甘心吗?” 第95页 “是又怎样?我天生就喜欢美人,你这毒妇,竟然把同门师姐妹都剥。皮抽筋!你做的那一切是我要你做的吗?竟然妄想嫁给我,还想母凭子贵,可笑,我连他们谁是哥哥谁是弟弟都分不清,哈哈哈――” 我看着这个夫妻撕逼现场,估计还有好一会儿可以拖,决心先逃了,于是小声对楚无疑说道:“你家这里有安全的路可以逃出去吗?” 楚无疑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 我和楚无疑对视一眼,默默地从旁边的小角落遁走。 沈离星虽然不把楚无疑放在眼里,但还记着我们这边有个沈月卿呢,想追过来,却被希白突然从背后拦腰抱住。 那动作亲昵而温柔,让人有一瞬间恍惚觉得他们是相守很久的少年恋人,然而沈离星周身腾起的红色雾气也被团团黑气凝结其中,像是包裹了一层类似结界的东西,无法突破。 不知是希白是用了什么妖蛾子的邪功,但这时我若是还以为他是那种能被我简单废去内力的角色,那我也是盲目自信了。 我还没来得及缓一口气,又听得沈离星朝我们这个方向不紧不慢地说:“杀了他们,我便让你继承她的位置。” “是,祭司大人。” …… 我停下了脚步,背紧了沈月卿,楚无疑抓着我的衣袖,由于害怕紧紧地贴在我的腿上。 从我们要走的那条路上走出一人,面上带着整个深秋的寒意。 这是本该被希白杀死并剥去面皮的赤心。 我认得她是赤心,却不认得她手里的剑。楚无疑不认识赤心,却认识她手里的剑。 “那是火云剑,小心点,被那把剑烫到肉会熟。”楚无疑还是个孩子,没见过这种场面,但他仍能讲出那把剑的剑名和特徵,已经很不容易了。 我领教过红意的剑法,在她之上的姐姐赤心,我是一点也不想领教了,正常情况下也不想交手。更别说我现在还背着一个伤患,腿上还挂着一个孩子了。 希白现在和沈离星纠缠在一起,已经自身难保,更别提腾出时间来帮我们了。 赤心较之红意要得体稳重的多,即使是面对我这样的仇人,也是毫不轻视地拔出了手中的火云剑:“朱庄主,请赐教。” 那是一把红色的、冒着热气的剑,皮肤一碰到,就会被灼烧成烤肉。 我左手压住背上的沈月卿,右手紧紧握住惊鸿,不动声色地踢开了腿上的楚无疑。 楚无疑却不怕死地又扑了过来:“你们先走,我断后。” 于是我更加用力地将他踢的更远。 为了防止他再过来,我用惊鸿划出一道剑气,割破了他身上的衣服。 没用多少力,我心里有数,只是想吓吓他。 我再怎么没用,再怎么怕死,也不至于沦落到让一个孩子来保护我。 “你再往前一步,我就杀了你。” 幸好我经常对希白和碧池甩冷眼,所以对楚无疑说这话也狠的下心。 ……讲真,挺对不起这孩子的。几天几夜的功夫,他爹妈和曾祖母全都不见了,现在将军府也沦为了是非之地,没人能还他安宁。 楚无疑嘴唇紧抿,恨恨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转过头跑了。 赤心眼睛眨也不眨地看他逃走。 一个孩子而已。 他只是一个孩子,所以没有人在意他的死活,也没有人在意他的感受。 “师父,我们上了。”我更加用力地压紧了沈月卿,虽然知道他听不到,还是小声地说了一句。 希白和沈离星的结界已经波及到了我们这里,穿过层层黑红交织的薄雾,我看到了赤心淡漠的表情和坚定的眼神。 她的剑意和红意全然不同。 红意只想报仇,一味虚招提升自己的能力,不管用怎么样的方法,她都想杀死我,只重结果。而赤心不一样,她只是想从杀我的过程中,试验自己学成的剑招,更重过程。 她沉着冷静,剑招精准而兇狠。 “天下第一剑吗?” 她自语,目光锁定我和惊鸿。 很多年前,有很多人都想挑战拥有天下第一剑的沈月卿,无一不是败北而归,不少人甚至丢了性命成了剑下的亡魂。因此惊鸿天下第一的名声也是越来越响。殊不知,天下第一的是沈月卿而非惊鸿剑。剑离了人,终是死物一件,人没有剑,却仍是剑客。 我强不强,跟惊鸿没有关系,那些剑法剑招不是惊鸿教我练的,本身就是人为因素才能造就的奇蹟。 人用剑,而非剑用人。 就像穿越前我买过很多支名牌钢笔也没能把字练好,在这里很长一段时间是用树枝在地上练字,居然还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不是一个道理吗? “火云依火而生,这火由用剑者人的信念而生,信念越执着,火云越亮,唔,是个挺厉害的小姑娘。” 背上的沈月卿不知什么时候醒了,居然毫不吝啬地夸起了我的对手,气的我反手在他的身上掐了一下。 “师父你心真大,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能抽空夸她?” “朱珠,好好看清楚火云剑剑气的动向。” 沈月卿左手搂住我的脖子,右手又覆在了我的手上。 我依他所言,依他的动作,冷静地观察着赤心和她的火云剑,勾勒剑气的流向。 我在学剑之前是看不到剑气的,仅仅和楚无疑一样认得剑形,沈家心法最基础的便是教人识剑气。 剑气是由剑客的力量强弱以及修炼方式而产生的千种万种的变化。火云剑的剑气是团团簇簇的,乍一看气势威勐,足以将人围困其中,实际上这对剑客本人的体力消耗也很大。 简而言之,赤心只想要速战速决。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类剑招一旦被突破,就会被逐步瓦解,难以再凝聚。 我先前只是躲避赤心的剑气,现在却是迎面而上,反被动为主动。 “惊鸿是水剑,微则无声,巨则汹涌。可融冰,可灭火,可沖开层层雾气,涤净世间一切尘埃。”沈月卿松开了我的手,定定道,“我们朱珠才是最厉害的小姑娘。” 作者有话要说: 好不容易逃出来,师父才不会回去呢。不过眼下得先逃出将军府才行。 第58章 情敌 二十岁的年纪在这个年代可算不上小姑娘了,早就可以成亲生子了。 尽管如此,沈月卿的夸奖对我还是很有效果的。 赤心的剑气在他的引导下轨迹显露太过明显,虽然我够不上轻而易举的避开,但也没有被烫伤。只是毕竟背上多了沈月卿,行动还是很吃力,我生怕他被剑气碰到一处。 “你眼睛在看哪里?不要分心!”沈月卿在我耳边严厉地叮嘱道。 只这一刻,时光似乎到我在宁王府打杂的日子。 他也是如这般苛责。无论是摘花瓣、做绣品,还是读书认字习武,他从来都没给我放过一点水。 我挡下赤心的一剑,聚气将她的剑狠命下压,几次落入下风后转危为安。 第96页 她突然松开了手。 火云脱离了主人的控制,偏移出一个诡异的轨道,剑气也在一瞬间四分五裂。 我心道不好,惊鸿刮过了赤心的手臂,剜下一大块皮肉,她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堪堪与我擦肩而过。 ——不对。 她的目的根本不是我! 背上忽然一轻,我回过头时,沈月卿已经被她揽在了怀里。 擦,还是公主抱! 她轻轻一跃,跳出离我两丈多远的距离。 “放下我师父。” “你师父?” 赤心不怒反笑,垂眸望向她怀里抱着的沈月卿,“卿卿,以前我们一起的时候,你谨遵师命,只会收一个叫白琅的少年。所以你才拒绝了南诏的公主,不是吗?” ……白琅,那是谁? “卿卿,你为什么会收这个蠢货为徒呢?” 沈月卿出奇的平静,他甚至都不看我们两人一眼,不隐瞒她,也不隐瞒我,用最平淡的语气说着最不平淡的话。 “当时别无他法,我还没有找到白琅,就已经被逼入绝境。我当时在想,与其让惊鸿剑和凶兽白泽落入他人之手,倒还不如找一个毫无背景、与我们毫不相干的人。” 他说的是“我们”,而不是“我”。 立场划分很明确了。 甚至还默认了我是别人嘴里的“蠢货”这一说法。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握着惊鸿的手也在微微发抖。 赤心脸上的笑意更为明显,她点了点头,顺着沈月卿的话往下说:“卿卿考虑周到,若让惊鸿和白泽落入罗寒罗厉那些歹人之手,定是难以收回,当时先由这丫头保管也好,反正她身后没有任何一方势力,我们要想对付,也容易的很――” 她伸手点住了沈月卿的定穴,然后将他轻轻地放在了地上,“可到如今,该将这两样东西收回了,那就先从惊鸿开始吧。卿卿,我如你所愿。” 我已经不想去看沈月卿的脸了。 好像自从穿越过来之后,还没有过如此失望和难过的一刻。 过去万念俱灰的日子,天不时、地不利时常有。但总归人还是和的。 人一旦不和,就全乱了。 到如今这个地步,我又算什么? 银行?当铺?还是中转站、加工厂? 可惊鸿剑和归云山庄原本就是沈月卿的所属物,现在他要收回,我哪能有赖着不给的道理? 就像念小学的时候,关系很要好的玩伴之间互赠礼物,彼此都会送出最珍贵的东西,可当闹翻的时候,也都会要回送给对方的东西。 ……不能不给啊。 只要是别人索回,不能不给啊。 其实我压根不稀罕,惊鸿剑能干什么?只能拿来只能对砍和杀人,连切菜切肉都不能干。我一个和平年代的大学生,我为什么要和别人对砍?我为什么要杀人? 我又为什么要修习轻功精进剑道?我应该把资料库好好想想,再背背英语争取把英语六级考过了。 那归云山庄虽然富可敌国,可又能给我带来什么呢?电脑空调手机,漫画薯片王者荣耀,这些它再富贵也统统给不了我。 我一点不稀罕,我真的一点也不稀罕。 “那个,惊鸿剑我不要了,我还给你们。”我抬起头,平静地看着赤心,“一把剑而已,我本来就没想要。” 赤心诧异地扬了扬眉,似乎对我的话并不相信。 “都说它是天下第一剑,好像拿在手里就很了不得一样,但若是没有天下第一那个实力,再好的剑也只是一个只能拿来吹牛和拉仇恨的噱头了。”我又望向沈月卿,那个我中意了很久的男子,“何况,我从来没有想过当一个剑客。” 我为什么要学剑呢? 还费劲心力地去研究心法。 从一幅可笑的鲤鱼跳龙门的刺绣里冥思苦想剑法路数。 我特么是有过想成为天下第一的剑客吗? 我只是想安稳地活着,平平安安的,像绣楼里的那些姑娘们一样,衣食无忧,有地方遮风挡雨,不必一早晨起来就为了生计发愁。 最初,只是想活下去。因为我穿越而来的时候,无依无靠,和乞丐抢过地盘,也为了找一份工作跑遍了大街小巷。 那时候我就在想,如果能有一份工作,该有多好。 可后来有了工作,我又开始贪心了。每天摘花多没意思,是个人都能做,只要能熬夜,不是色盲。我又开始想要一份好工作。我想要认字读书,极力彰显自己和楠丁她们不一样。 我总觉得自己应该往上爬,我是穿越来的,我跟她们不一样,我应该是要往上爬的。 可阶级若是能那么好爬,怕是上面都要人满为患了。无数人从上面摔下,也有无数人卡的不行,干脆不动了。 上升通道越来越窄,卡的我难受,但在我快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有那么一只手伸出来,把我拉住了。 他一直竭力把我往上拉,甚至在临死前,还把我推上了一个很高很高的位置。 我所期盼的衣食无忧啊,都实现了。可仔细想想,他和我非亲非故,哪有这种好事啊。论相熟程度,我还不如阿影和楠丁,这等好事凭什么轮到我。 ——因为我是个局外人吶。 我无依无靠,没有任何背景,东西放在我这儿,哪天都可以再拿回。 我又问沈月卿:“那个白琅是不是就是辞镜?” 沈月卿被点了定穴,不能点头也不能摇头,只能出声回答:“是。” 果然。 哪有那么凑巧的事情,随便捡个傻道长就收为徒弟了。 人家这是找到正主了。 “沈先生请放心,不仅是惊鸿剑,归云山庄我也一併还给您和辞镜道长,那个地方我终生不会再踏足一步。” 辞镜道长,呸,还抬了他一手。 我俯下身,摸了摸惊鸿剑,然后将它放在了地上。 “从今天起,神州大地人氏朱珠和归云山庄庄主沈月卿断绝师徒关系,再无半点瓜葛。”我想学电视剧里那样割个袍,发现手里已经没工具了,而且这衣服料子也不错,割了怪可惜的,只能作罢,“请沈先生多保重。” 我还没走出几步,就被赤心给拦住了。 用的正是我放下的那把惊鸿剑。 我明知故问:“我已经归还一切,你又何必拦我?” 赤心冷淡道:“姑娘已经学了沈家剑法,也去过归云山庄。” “我以后改用刀不行吗?去过归云山庄又怎样,我已经脱离那里了,何况那个山那么难爬,我再爬上去要饭么?”怀里还兜着归云山庄的十万两银票,亏的我走的时候拿了点钱,实在是妙啊,幸好没有净身出户,就当是自己的遣散费了。 “姑娘能永远守住秘密吗?” 言下之意,是想杀我灭口了。 武功我不如她,轻功可能也不如她,剑法……不提了,剑都在她手里了。 第97页 我还有什么办法逃走呢? 突然天空划开一个口子,炸出一道金光,照拂在我身上,然后我就穿回了a大校园――脑洞就此打住,哪有那么美滋滋的事情。 我避开了她的第一剑。 惊鸿应该是她第一次用,尽管从她的语气里不难听出她和沈月卿的相熟。卿卿,还鸡鸡鸭鸭呢! “十,九――” 我一边倒数一边避开她的第二剑。 不用自己用的顺手的火云剑,非要赌气用自己不熟练的剑,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六,五――” 我跃到了沈月卿的身侧,低头冷冷地看了他一眼。 “三,二――” ……我该拿你怎么办呢? “一。” 剑风戛然而止。 我看着剑尖在距我半米的地方停了下来,赤心也因为剧痛扭曲了一张俏脸,缓缓地蹲下了身子。 和刚才嚣张的样子判若两人。 局势逆转了。 “我又不傻,什么都还给你了,我就能平安走了吗?”我踢了踢因为剧痛蹲在地上的赤心,冷笑道,“若是你刚才拿的是火云剑,我现在估计已经被你杀死了,可是你偏偏要去碰惊鸿。” “我就猜你会这么做,所以才给了你一份大礼。” 我回想起那日在国师府内,赵绿间赠药于我的场景。 “赵大夫,你的眼睛还有的治吗?我庄内也有一个名医,或许――” “庄主不必费心,既然这药是我为了让自己永远不能再看见皇族的东西,那便是没得治的。它的产生是为了毁灭,而非控制。不像沈月卿,你放心,他那是蛊,蛊尽则愈,他有的救。” 那个细心的男子还给了我一瓶药,“这药你拿着,加强版的,用不上是最好,若是用上也算一桩幸事,永绝后患。” 他给我的便是他亲手毒瞎自己的那瓶药。 刚才我带着满满的恶意,在惊鸿的剑柄上倒了整整一瓶。 一开始,只是沾到她的皮肤表层,随着真气的游走,应该已经遍布全身了。 更何况,她肩上还受了伤,血液流速就更快了。 “你之前那么冷静,比剑法我还真比不过你。可你嫉妒我是沈月卿的徒弟,占有了惊鸿三年,所以才想用惊鸿杀死我吧。” 其实,我又何尝不懂那种感觉? 卿卿。卿你妹,卿你弟! 我都没有想到过这么腻歪的称唿。 她居然还叫出口了。 嫉妒使我面目全非。 我一脚踏在她的头上,狠狠碾压。 “武功不如你,我也一样能杀了你,不一定非要靠那劳什子的天下第一剑。” 有位伟人曾说过,不管白猫黑猫,能捉住老鼠的就是好猫。 世道不一样,真理永远一样。 我深深地看了一眼已经将双臂抓烂的赤心,心里还有些后怕。要是刚才下药时碰到自己的手,岂不是跟她一个下场了? 我脱下外衫,将惊鸿回鞘后用布严严实实地包了起来。然后才走过去解开沈月卿的穴位,将他小心地抱了起来。 “朱珠,你做得好。”他小声问我。 我默不作声地转向墙头,那里一直没捨得走的小孩这才蹦了出来。 “我不是叫你快滚了吗?” 我不耐烦地想踢他,被他机灵地躲过了。 “我是来带你们离开将军府的,外面已经被国师府的人包围了,只有一条暗道可以走了。” 楚无疑自作主张接过包着布的惊鸿,一脸诚恳道,“真的,没有我你们是走不了的。” 这个时候不相信他也没办法了,毕竟这里是他家。他之前能神鬼不觉地出现在我的房间里,现在说知道逃生的暗道也很正常。 身后不远处的赤心已经被折磨的不成人样,蜷缩成一团痛苦地扭曲着。 用不了多久,她就要和她的妹妹去团聚了。 真是可怜又可恨,我心想。同样是求而未得,她已经没有机会了。 ……可我还有机会。 不急,来日方长。 我收回视线,快步跟上楚无疑。 全程,一句话不跟沈月卿说。 作者有话要说: 若干年后: 沈月卿:惊鸿剑和归云山庄,始终是要还给阿琅的,那本就是他家的东西。 朱珠:不行,全都给他了我还有什么? 沈月卿:现在你得到了我的人,还得到了我的心,有这两样还不够吗? 朱珠:╮(╯▽╰)╭ 辞镜(白琅):→_→ * 晚上还有一更。 第59章 暗道 楚无疑所讲的密道入口在楚家祠堂底下。 楚家的祠堂设立在将军府中唯一的风波湖上,据楚无疑所说,这样的设计让祠堂可以面朝大湖春暖花开,让先贤们不再感到寂寞。 先贤们寂不寂寞我是不知道的,我只知道这地方十分坑我,若是要进入祠堂,还必须得从风波湖底的机关进入。光明正大地进入祠堂,对我和沈月卿两个外人是绝不可能的,至于楚无疑,明明可以从正门进入却偏要和我们从湖底进入,生怕我们会毫不留情地抛弃他。 “你行不行,不行就从上面进去,别拖累我们,还有,我们逃亡为什么还要带着你?” 我这个人自从来了西凉之后好像特别容易记仇,楚无疑几天前跟我嚣张的小嘴脸至今歷歷在目,我逮着机会就想呛他噎他。 他虽然现在失势,但性格一时没转变回来,嘴硬道:“不是跟着你们,我本来就要出府,顺便大发慈悲救你们一下好了。” “嗤。” 我瞥了他一眼,抱起沈月卿就跳进了湖里。我水性是极佳的,曾经被楚溪浸了一夜的猪笼还能拖着碧池生龙活虎地爬上了岸。楚无疑的水性也不错,竟然能紧跟我的速度毫不落下。出乎我意料的是,沈月卿的水性非常差,几乎是只旱鸭子。 等我游到湖心的时候,他已经溺水了。湖心的底盘是一个小小的机关盘,楚无疑轻车熟路地就把它拧开了,看样子平时没少下来玩。底盘连通祠堂的底层,中间设置了一个排水装置,设计十分巧妙。往上一层就是祠堂内景,我将沈月卿抱离水里时,他已经被水呛昏了。 ……要不要先给他做个人工唿吸? 不算趁人之危吧。 我暗搓搓地准备把脸凑近时,楚无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出手指,在沈月卿的鼻孔里插了两插。 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又似曾相识,看的我目瞪口呆。 但是效果也是立竿见影。 沈月卿咳了两口水出来之后,慢慢地睁开了眼睛。 “朱珠,你没事吧。” 问来问去,也就这一句。 我不客气地反问道:“如果我说有事呢?难道你要说‘那你打我吧,骂我吧’让我随意处置?” 沈月卿微微蹙眉:“我都这副残躯了,哪还禁得起你打骂?你忍心吗?” 第98页 “嗷嗷――”楚无疑不禁笑出了声,眉眼弯弯,看起来还挺可爱。 只是笑声有点诡异。 不知是被沈月卿的话还是楚无疑的笑声给逗乐了,我已经不那么生气了。甩了甩身上的水珠,准备快点从暗道离开这个地方。 楚无疑踌躇了一会儿,犹豫道:“我能不能上去跟太奶奶说一声,这次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我能不能去一下,你们等我吗?” 楚无疑的太奶奶,就是装疯卖傻的养鸡老太太,自从楚溪走后,她现在已经整天都窝在祠堂里不出去了。楚无疑这次离开,也不知多久才能回来。 甚至也不知道国师府的战争会不会牵连到她。 他说这话是抓着沈月卿的衣袖的,小孩子有天生的敏锐直觉,知道柿子要挑软的捏。软硬是看参照物的,和我对他的态度相比,沈月卿确实要好得多。 沈月卿拍了拍楚无疑湿漉漉的脑袋,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她虽不是你父母,却是你在这里唯一的亲人了,你快去跟她说一声吧。” 楚无疑感激地点点头,然后又看向我,还是得徵得我的同意。我没理睬他,原地坐下了,这个动作意味着我会等他,他看的明白。 楚无疑上去之后,我把惊鸿剑的包裹扔到了沈月卿的身侧,然后闭上眼睛养神,却听得沈月卿说:“这剑你先拿着用吧。” ――你先拿着用! 有先必有后。 这句话的后文不就是“你先拿着用吧,等白琅来了后还给他。” 我冷哼一声,偏过了头。 “唉,你不要生气,你和辞镜都是我的徒弟。归云山庄原本就是阿琅外祖父开创的,师父临终前让我找到阿琅并收他为徒,这些都得归还于他。 所以很抱歉,开山大弟子和关门弟子不能只是你一个人了。你只能当开山大弟子了,朱珠。” “……这并不重要,关不关门的不多一毛钱。” “那你是在意赤心的话?” 他看出了一点端倪。 “她叫你卿卿。”卿卿,真是个骚气又让人觉得羞耻的称唿,我判断道,“你们俩交情匪浅。” 指不定是什么青梅竹马未婚妻什么的戏码,不过现在也没用了,敌方已经被我干掉了。 “……她是我母亲那里的人,你觉得我会和她交情匪浅?”他苦笑道,“我恨不得把她们集体挫骨扬灰,怎么可能交情匪浅,否则刚才你在惊鸿上撒药时,我就会开口提醒她了。” 这番话说的我心情指数又飞升了不少。 “那如果我刚才没有在惊鸿上撒药,你会怎么做?” 我看着他,他敛尽脸上的笑意,淡淡道:“不怎么做。” “!!!” “唯有以命护你,和她同归于尽。” “……” 我的心有一瞬间飞到了天外。 他话锋一转,继续道:“毕竟你是我的徒弟,做师父的理应如此。” 前一句话让我心花怒放,后一句话又让我心情复杂。 “那如果今天是辞镜,不,是白琅,那你也会那么做吗?” “是。”回答的干净利落,毫不犹豫。 我心说:“我为什么老是要和辞镜比,要吃他的醋,他是个男人,又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我为什么偏偏要和他过不去?我应该和他搞好关系才对。” 此时,楚无疑从上面下来了,他两眼红红的,应该是哭过一场。我自己的破事一大堆,都没心情嘲讽他,只道:“我们出发吧。” “嗯。”他点点头,很自觉地走到了我的前面,“我来带路。” 楚家的暗道有无数条,但能正确通行的只有一条,类似于现代的迷宫。整个地下迷宫七曲八折,每条路都设有一些陷阱和机关。 楚无疑还真派上了用场,他带着我们避开了一个又一个的陷阱,躲开了一重又一重的机关。看着他无比熟悉路况的样子,我忍不住问他:“这底下你这么熟悉,以前常常来吗?” 这估计是这些天我第一次这么好口声的跟他说话。 但楚无疑明显和我是相同属性的人。 就是被粗暴对待了,自己就温柔起来了,被温柔对待了,反倒粗暴起来了。 他得意洋洋道:“你以为每个人都跟你一样笨吗?剑法出来出去就那两招。本少爷这么聪明的人,来一次就全记住了。你长点心吧,动脑子。” “……”这死小孩! “传闻布置这座地下宫殿的是将军府楚氏一门的嫡长子,虽然不知他的用意何在,但今日算是他救了我们。”沈月卿瞧着墙壁上的壁画说道。 逃亡的路本该快点走,但这墙壁上的画实在太过精美,每一幅,每一笔,都记录着一个孩子从出生到长大的过程。 有他出生时在襁褓中啼哭的场景,也有他蹒跚学步时的场景,还有他抱着书本看书、在花丛中扑蝶的场景。 画面细緻到蝴蝶的触鬚都画的栩栩如生,很难想像,作画之人该有怎样一双慧眼和一双巧手。 我和沈月卿连连慨嘆,只有楚无疑一声不吭,再往前走了一段路,我突然明白了。 画中的孩子,正是楚无疑本人。 最后一幅画是楚无疑凝望天上风筝的场景。 早春三月,拂堤杨柳,他的身边还站着一个拿着风筝线青年。 那个青年没有画脸,不知道是谁,看身形像楚溪,但楚溪那个木头不太像是会陪小孩放风筝的人。多半会让他读兵书,联繫楚溪临走前说的话,那个人我猜出是谁了。 是早先被废掉的将军嫡长子。 楚无疑在青年身前停下了脚步。 他踮起脚尖,吃力地举着油灯,想要把那个青年的壁画照亮一点。 可惜他不足十五拳高,太矮,够不着。 沈月卿见状将手里的油灯交给了我,然后将楚无疑抱了起来。 “谢谢。” 小刺猬破天荒地没有破口大骂,我以为他会觉得沈月卿在歧视他的身高。 他凝视了青年空白的脸许久,说道:“我要走了,可能不会回来了。但是我答应你,我会好好活下去,怎么样都会好好活下去的,你放心吧。” 然后他捏起手里的青黛条,在青年的脸上认认真真地画下了两条眉毛、两只眼睛、一只鼻子、一张嘴。 画的很丑。 奇丑无比。 完全看不出是谁。 他默默地在上面写下了三个歪歪扭扭的字――父:楚临。 而后眼里滚落出大滴的泪水,砸在了他的手背上。 那一刻,我仿佛看到墙上的青年活了,他年轻英俊,潇洒不羁,他满意地笑着:“无疑,谢谢你,爹很开心。” 很多年后当楚无疑也长大成人的时候,一次他喝醉了,告诉了我很多事,有关于他亲爹楚临的。 第99页 很多人以为他对楚临没有印象,其实他印象很深刻,因为自小深深的厌恶和嫌弃,他记住了他的一言一行,也总是对他冷眼冷脸相待。 但楚临一直待他好。 楚临是个很怕死的人,不愿意像家中其他男丁一样上战场,因此在满门忠烈的家中才被废了嫡长子的身份。楚临当了花匠之后,每天在将军府的各个地方挖土,挖着挖着,日积月累,干脆挖了座地下迷宫,原本目的是防止以后西凉战败城门被攻破他可以顺利逃走。 但是后来,他把那座迷宫当成了藏着他所有心事的秘密基地。 那里画了他眼睛所见的,所有他儿子相关的成长史。 再后来,他终究是死在了战场上,一生英勇一次,马革裹尸。 楚无疑还告诉了我另一个秘密。 那个密道,他同我们一样,也是第一次进去,他怕我们抛下他不管,所以装作认识路的样子。 我问他为什么能确凿无疑地找出正确的路。 他笑笑说:“跟着壁画上的我走呗。我爹怎么可能捨得把他辛辛苦苦画下的东西毁掉呢?所以那里一定是安全的。” 楚无疑还问我什么是爱? 我想了想,无论是父爱、母爱、情爱、友爱还是别的什么爱,总归是有共通性的。 其实就两点吧:想要你过的好,想要与你一起好。 作者有话要说: 有没有发现,师父是很多人心中的白月光?每个人都对他有一定的执念,比如罗寒罗厉莫修赤心白七碧池……果然,师父才是真女主么? 第60章 山贼 将军府的暗道一直通往城外,约莫几十里的路,很难想像,这是仅凭楚临一人之力夜以继日地挖出来的。 他当时的设想估计是西凉若有朝一日城门被攻破,他得一直逃到城外才算得上安全,于是挖啊挖,一直挖到了很远的郊外。 逃出密道后,我们仔细地将出口用沙土和枯叶掩藏好,擦拭掉所有的痕迹,然后才上了路。 此番前行路线是向北,到达北冥城郊后再绕去西凉与南诏的交战区支援楚溪。原本的路线并非如此,因为希白突然发难引来沈离星暴露了行踪,我们只好绕路而行。 没有准备马车也没有准备一点干粮,全靠两条腿走路,没走半天楚无疑的动作便慢了下来。 沈月卿见状指了指前方说:“无疑你再坚持一下,前方若是有人家,我们去讨要点食物。” “谢谢沈先生。” 楚无疑掏出块方帕,擦了擦额角的汗水,看样子是累的不行了。 也难怪,毕竟只是个八岁的孩子。以往虽然在将军府没被娇生惯养,但也没正儿八经地吃过真正的苦。 我一巴掌盖在他的头顶,冷笑道:“你行不行?不行就赶紧滚回去,别扯了我们的后腿。” 楚无疑一听这话,立刻火冒三丈地拍掉了我的手,蹦起来冲到了沈月卿的前面。 沈月卿无奈地摇了摇头,却也没说什么。 但这荒郊野外的地方,别说是村庄了,连一户农家都没看到。 祸不单行,熬到快傍晚时天还下了雨,我们却连一个能避雨的山洞都没找到。 其实想想,在野外生存哪有那么容易?即便是没有飞禽勐兽,也得考虑食物和水源,现在天气不算冷,天冷了还得考虑御寒和取暖。 楚无疑找到一棵大树,刚把他的小包袱放下,挥手招唿我们:“沈先生,过来——” “咔擦――” 电光一闪,一道惊雷噼了下来,将大树的枝桠打断了一大捧。 这道雷把楚无疑吓了一跳,惊魂未定直抓着衣领喘气。 作为一个现代人,我必须得提醒他:“树底下不能避雨,会招雷噼。带着你的小破包袱给我滚过来。” 楚无疑受了惊,没敢反驳我,赶紧抱着他的小包袱跑了过来――那里面是楚临的灵牌,他唯一从将军府里带出来的东西。 沈月卿看着刚才惊雷噼下的地方,若有所思道:“这里应该就进入雷音谷的范围了。” 我对雷音谷的情况一无所知,从来没听说过这一号地方。但作为西凉人的楚无疑却是知道的,紧张地捏紧了包袱:“听说这里有一伙山贼,他们特别兇悍,经常抢劫官银。” “西凉官府的人不管吗?” “管不了,国师说这里一年四季雷雨天气,路又崎岖,很容易遇到危险。” “那官银怎么办?” “国师说运送官银就不从这条路走了!” “……”这像是一国国师应该说的话吗?难道不应该是平贼匪,扬国威么?这国师当的也太随意了吧。 我们继续往前走,没走多远,沈月卿停下来问我们:“你们俩想不想有个可以遮风挡雨又能饱餐一顿的地方?” 没等我们回答,一道闪电切了过来,亮光乍现,周遭出现了几个人影,把我们团团包围了。 为首的人戴着一张面具,上身光着没穿衣服,腰间别着一个大虎头。听声音像是个少年。但见过了希白和沈离星那样的人,我已经不会只从音容样貌上来判断一个人的真实年纪了。 “自从西凉的国师把雷音谷封了之后,就再也没有猎物送上门来了。”虎头面具男轻轻一笑,抚着下巴道,“这段时间收穫的第二批了。” 第二批? 在我们之前已经有倒霉蛋进来过了? 沈月卿两手各握住我和希白的一只手,示意我们稍安勿躁,然后说道:“在下是西凉凉城人,正欲带着一双儿女前去北冥谋生计,误入贵宝地,还望少侠海涵,行个方便。” 被沈月卿由徒弟降级为“女儿”的我心情十分复杂,他为什么不干脆说一家三口,非把自己说成是鳏夫呢? 虎头男是个实在人,一点也不客套,十分不友好地说道:“不海涵,不方便,来人,把他们抓回去。” 想来也是,土匪山贼如果能用简单的道理说得通,那早就天下无贼了。 于是在沈月卿的示意下,我们三人假装被绑了回去。 原本以为这只是几个山贼的小部落,没想到进入雷音谷内部,却看到了一大片村庄。 整个村庄静悄悄的,雷声在这里也戛然而止。 虎头男把我们带到了一间屋子,命他的手下点燃了屋里的火把。 坦白讲,虎头男摘下面具后的长相还是挺不错的。没有一点儒雅俊秀的书生气质,而是一种充满野性的阳刚美。 我有些担心他们搜我的身,因为我身上还有几万两银票。但虎头男的目光却是一直锁在沈月卿身上的。 “阿八,你说,我今年多大岁数了?” 虎头男在一把三条腿的凳子上坐定,抬手让手下给他倒了一碗酒,然后端起来一饮而尽。 名叫阿八的男人回答:“回大王的话,您今年二十了。” “二十,是啊!你们大王我已经二十了!”虎头男放下手里的碗,恨恨道,“我们世代为匪,二十了,在哪个国家都已经弱冠了,可我至今都没有成亲啊!” 第100页 ……二十岁没成亲的这里还有两只呢,有必要这么唿天抢地么?我腹诽着,突然见他往我这边走了过来。 他在我的面前站定,然后伸出一只手,捏住了我的下巴,仔细地瞧了很久。 他的指腹因为长满茧子而十分粗糙,虽然没有用力,但仍然让我觉得有点疼。 “你女儿多大了?”虎头男问沈月卿。 沈月卿毫不隐瞒:“二十又一。” “虽说比我大了一岁,但我并不介意。”虎头男说着还在我的脸颊上轻轻掐了一下,“我本就是逆天之人,又怎么会拘泥于这些小节?” 二十岁、弱冠、还没成亲、不介意大一岁……天吶,我这是要成为压寨夫人了吗? 虽然对方长得不错,但明显没有什么文化,我是拒绝的,我嚮往的还是沈月卿这样文武双全的美男子。 我着急地捏了捏沈月卿的手指,他却在我的手心里写下了几个字:忍住,骗顿饭再走。 “……”深入贼窝真的只是为了骗顿饭吗? 虎头男又看向了沈月卿:“我叫钟离子音,名儿很长,爹娘取的,我也没办法,叫我大王就行,你叫什么名字?” 沈月卿依然不撒谎:“沈月卿。” “月卿,名儿倒是好听。”钟离子音满意地点点头,沖他的几个手下说道,“传令下去,大王我今晚就大婚――” ……不不不不要啊,我是拒绝的! “和这个月卿,沈月卿!” 别说是我和楚无疑,连沈月卿本人都愣住了。 “您刚才问我女儿的年纪,现在却是要和我成亲?”沈月卿顿了顿,又问道,“您觉得合适吗?我女儿不要面子啊?” 钟离子音拍了拍他的肩膀:“合适啊。” “大王,我是个男子。” 钟离子音点头:“我知道,可是你长得好看。” “我们这里男女平等,你嫁给了我,我会一辈子对你好。正好你还带来一双儿女,我也不担心无后的问题,我会待他们视如己出的。” 沈月卿有一瞬间的滔天愤怒,而后又归于平静了。 他微微笑道:“我的女儿和儿子已经很久没吃过东西了,大王若是能赏他们一口饭吃,月卿这副残躯,您尽管拿去――” 钟离子音拍了拍手:“传令下去,今晚去鸡窝里拿几个蛋来招待我的继子继女。” ……我去,拿几个蛋还要传令下去?这傢伙简直比沈月卿还抠门。 虽然我百般腹诽,沈月卿还是被几个壮汉架着走了,我和楚无疑被松了绑,带到了厨房里。 楚无疑笑得前仰后翻,完全忘了自己还作为人质的自觉。 “他看上沈先生都看不上你,笑死我了,哈哈哈哈——” 我在他的小脚上踩了一脚,才让他住了口。 我非常生气。如果钟离子音要娶的是我,我肯定非常生气,但是他居然要娶沈月卿都不娶我,我就更生气了。 箇中原因,无非是伤了自尊。 很快有人给我们端来了吃食,一盆白粥,五个白煮蛋,一点腌渍小菜。 我只有刚到宁王府时才吃过这么简陋寒酸的食物,不禁开始怀疑起这里人的生活水平。但寒酸归寒酸,肚子饿了填报肚子才是正事,口味什么的不是现下应该考虑的问题。 我和楚无疑一人两只蛋,就着腌渍小菜把白粥瓜分完了。 来送饭的是个与楚无疑年纪相仿的小胖子,见我们碗里还有一只蛋,眼馋地咽了咽口水,小心地问道:“大人,这个能给我吃吗?” 楚无疑刚想点头,我把那个鸡蛋拿了起来。 “胖子,这世上没有白吃的鸡蛋,你得拿东西来换才行。” 作者有话要说: 雷音谷一般人进不去,下章解释。 小碧池很快就回来了,顺带一提,他的小鸟儿修好了(捂脸 这两天都会双更哒。 第61章 白泽 小胖子对钟离子音的忠诚度远高于对鸡蛋的热爱程度,他听我提出的条件后,看鸡蛋的眼神立刻由艷羡变成了憎恶。 这点并没有出乎我的意料,这真的是一个很团结的地方,连这么小的孩子都能抵抗食物的诱惑,而不愿意讲出任何一点关于钟离子音的秘密。 我看着手里已经冷却的白嫩嫩的煮鸡蛋,望着小胖子愤怒离开的短胖背影,阴测测地笑了。 “你傻笑什么,快准备一下,我们要去营救沈先生了。”楚无疑估计是吃的太饱了,脑子放空了,竟然敢对我发号施令了。 沈月卿的心思,他不说,我们能猜的到吗? 可当真只是为了一顿饭而进了这个已经被莫修封掉的雷音谷?如果是为了一顿饭,那沈月卿绝对不会用这种方式,而是直接动手抢了,鸡蛋是肯定看不上眼的,该拿来当食物的是下蛋的鸡。 我踢了楚无疑一脚,警告道:“继续伪装是我弟,你可千万别捅了篓子,静观其变即可。” 楚无疑显然不太满意我的安排,反问道:“静观其变?要是那个大王对沈先生做了什么呢?” 我不以为意道:“他们两个都是男的,能做什么?” 楚无疑一把抓住我的衣角:“都是男的就不能做什么了吗?” 瞧这话问的! 对哦,都是男的难道就不能做什么了吗? 龙阳之好断袖之癖难道是盖着棉被纯聊天吗? 我可能是穿越到这里几年没读过耽美小说了,竟然天真地把男男之事都给忘了,我以前可是还经常动笔写的。可是楚无疑才仅仅八岁,而且出身于古代,思想怎么这么超前? “都是男的也可以亲嘴啊,沈先生要是被那个大王强迫亲嘴了,那该怎么办?” 楚无疑很急,而我居然还想问他:“嗯哼,你指的亲嘴亲的是哪张嘴啊?”话到口边,我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无耻和下流,暗骂了自己几句,怎么能在一个小孩子面前龌龊地想这种事,于是清了清喉咙正色道:“师父自然有师父的打算,我们只需要配合,不必强出头,先去看看情况吧。” 这个村落不大,但也绝不是几户人的小村子,每个屋子的朝向都是向着中间的位置――钟离子音的住处,并将其紧紧包围在其中。 可见钟离子音既是他们的主心骨,也是他们想守护的人。 此刻的时间已经接近亥时,家家户户却灯火通明,大家甚至都搬出了家中的桌子,在空地上摆起了酒席,为族长操办起了酒席。 我和楚无疑作为他的继女和继子,自然也是受到了众星捧月的拥趸,两人脖子上都均挂上了一朵大红花,让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头运货的驴子。 我挂着倒还好,楚无疑那小短腿,大红花的飘带太长,差点把他给绊倒。 钟离子音已经换上了一身红色喜服,谢天谢地,他终于穿衣服了。他爽朗地笑着,朝我们招了招手:“过来,继女。” 第101页 继女……ji nv…… 继女的谐音词让我非常尴尬且不爽,但还是拖着正埋头忍笑的楚无疑走了过去。 “大王,您叫我。” 我恭敬地对钟离子音行了个礼,心想我是怎样才忍住不削他的? “继女,你不用叫我大王,今晚你爹嫁给了我,我也就是你的爹了,你也跟着叫我一声爹吧。”钟离子音对于二十岁就能瞬间脱单成家并且拥有子嗣的事非常满意,连脸都不要了,居然肯认比自己还大的女人为女儿。 我特么还没脸叫呢! 底下的阿八他们非常执着地跟着起闹:“继女二大王!继女二大王叫一个,叫一个!” 靠,我想屠村了! 但看着沈月卿朝我微微点头,我非常不情愿地朝向钟离子音,叫了一声。 我说:“雅蠛爹。” “雅蠛爹是什么意思?”钟离子音问我,“是你们那里叫爹的意思吗?” 楚无疑抢在我前面连连点头:“是的是的,雅蠛爹是我们那里称唿父亲的意思。雅蠛爹,雅蠛爹!”他还一连叫了几声表示肯定。 “哦哦。”钟离子音伸出大手摸了摸楚无疑的脑袋,“乖,继子你叫的很好很大声,但是有一点爹要提前告诉你,我们这里是嫡长子长女继承制,这个村头以后是你长姐的,你只能辅佐她,不能有以下犯上的心思,懂不?” ……鬼要继承他的村头啊。还辅佐,这个词能这么用吗? 我和楚无疑面色复杂地被人安排在了一张靠前的小圆桌上。 桌上有一坛酒,两只碗,还有一碟花生米。可以说是非常简陋的酒席了。 但其他桌上也都有一坛酒和几只碗,甚至没有花生米。 这个村子大概有七八十口人,一半以上是男人,女人很少,看到的基本也都是中年妇女和老年妇女。 大家虽然是从睡梦中被敲锣打鼓的声音叫醒的,因而面色疲惫,但钟离子音发言时,掌声就没停过,有个少年甚至闭上眼睛睡着了还在凭着肢体的本能在使劲鼓掌。 “本大王从父亲那里接手这个村头,已经有十二年了,十二年前,其实也不是我想接手的,大伙一定还记得那场瘟疫吧,我们村里死了一半以上的人。”钟离子音大概说到了伤心事,放下了手中的酒碗,声音变得很轻,“那年我才八岁,我娘也死在了瘟疫里,我爹带着我外出寻找给族人的解药,得到解药到雷音谷口时却被歹人给杀死了。我们钟离一族占山为王以土匪山贼自居几十年,却只有在这几日,才抢劫了一共四个人。我爹一生光明磊落却东躲西藏,他在临死前告诉我,一定要守住雷音谷和大家。今日天赐良缘,我不但得到了一生所爱的良人,还有了继承人,儿女双全,实在是高兴!大傢伙儿,干了这一碗——” “好好好,大王说得好!” “恭喜大王,贺喜大王!” “大王万岁,大王媳妇万岁,继女二大王万岁,继子三大王也万岁!” …… 整段话明明说的驴头不对马嘴且疑点重重,但这里却是一片捧臭脚的叫好声。大家纷纷端起面前的碗,我也不好意思一个人不喝拂了他的面子,也替自己倒了一碗。楚无疑是小孩,不宜喝酒,就只吃起了碟子里的花生米。 “……居然是蜂蜜水。”想来也是,这个穷地方,怎么可能指望有好酒,我是脑子坏掉了吗?至多也就扒拉几个蜂巢采点蜜喝了。 “呸,这花生发霉了。”楚无疑表情痛苦,赶忙把嘴里霉变的花生米吐了出来,然后又偷偷倒了点蜂蜜水漱了漱口。 旁边一个膀大腰圆的老太太见状笑眯眯地说:“这是我们这里自己种的花生,好吃的很,外面吃不到的。” 老太太身材魁梧,满头白髮,脸上尽数是风霜岁月雕刻后留下的痕迹,但一双眼睛却睿智而笃定。 ……是,外面确实是吃不到的。外面若是卖霉变的花生,肯定是要被人打的。但不知为何,我竟一点也不愤怒。 蜂蜜水好喝吗?并不好喝,甚至说的上是劣质。雷音谷的野花野蜂能酿出什么优质的蜂蜜,这里人穷到连一个鸡蛋都眼馋……那为什么不离开这片土地呢? 为什么不走出这穷山恶水的雷音谷呢? 是在固执而沉默地守护着什么东西吗? 在我带着万般疑惑的不解中,沈月卿轻轻解下了他胸前的大红花。 钟离子音斜着眼睛瞥了他一眼,提起罈子又给自己倒了一碗蜂蜜水。 “钟离少主,您知道白泽吗?” 一听这话,钟离子音的脸上才露出了些微变化的神情。 整个人看起来也没那么蠢笨了。 “白泽,那是谁?”钟离子音放下破碗,两手交叠慵懒地靠在胸前,“你的前妻吗?” 他伸出一只脚踢了踢沈月卿的小腿,“我们已经拜了天地,也在我爹娘墓前证了婚,你心里可别再想着别人了,卿卿,恩?” 一听到卿卿两字,我就坐不住了。 刚赶走一个赤心,又来了一个钟离子音。全世界都看不惯我闲,跟我抢沈月卿。 沈月卿边微笑边解开了身上的红衣,露出了里面原本穿着的白色衣衫。 那件红衣在钟离子音平静的目光中化为了一片一片的碎片。 他连眉头都不曾皱过一下。 底下一片倒吸气的声音。 钟离子音伸出手,刚好一片红衣碎片落在他的手心,他望着碎片淡淡道:“这衣服你穿着真的很美,可惜你不愿与我一起过日子,非要与我为敌。” 说罢他扬了扬手,碎片立刻化为粉末飘散在了风里,他的右手指缝间渗出了三根黑色锯齿形状的飞镖。 “在下并不想与钟离少主为敌,只想请少主启动白泽而已。” “想要启动白泽的人都是我的敌人,是你非要与我为敌。可惜,刚才想娶你是真心,现在想杀你却也是真心。”钟离子音甩出了手里的飞镖,沈月卿动也没动,我一剑过去噼断了那三根飞镖。 钟离子音也将身上的红色喜服撕碎了,露出了光洁强健的蜜色肌肤。我这才看清楚他绘在腰侧白色的诡异图案。 像是一只狮子,但长了很奇怪的角,还有鬍子。 ……那个图案,我曾在归云山庄上看到过。 后山的墓碑上,雪山的小路上,还有藏书阁的书架上。在每个不经意间路过的角落里,都刻画着相似的图案。 “钟离少主,你今日若是不愿启动白泽,我可就先杀你几个族人祭剑了。” 背后传来一个少年的声音,我认出这熟悉又欠扁的声音是许久未露面的碧池,按照道理,碧池应该还在归云山庄调养身体,治疗他的小雀子。 转过头,果然看到碧池站在一张桌上,手中剑尖抵着一个老太太的粗壮脖子。 钟离子音的族人都是高壮魁梧形,就他本人而言,可能有一米九以上。老太太的个子都比碧池高,但碧池特别喜欢居高临下的感觉,那张桌子正好给了他发挥的余地。 第102页 碧池不是正派人物,专挑老弱妇孺下手,还喜欢趁人之危。他拒绝一切的光明正大,除非处境于他绝对有利。 “终于忍不住现出原形了么?”钟离子音不怒反笑,幽幽道,“我就说我这雷音谷十多年没人光顾,怎么会在几天之内陆续跑进来几人,原来这里早有内奸。” 碧池撕掉了脸上的面具,也沖他笑笑:“内奸可算不上,我可是少主亲自带进来的人呢。” “哦?你这等美人,若是发现了你,我早就要了你了,还会放你到现在?” 钟离子音虽然是一句玩笑话,我却觉得十分可行。碧池不是正好没那能力嘛,但应该不影响当受。 “当日少主乘着白泽出谷买盐,我就藏在白泽底部跟您一起回来了。守株待兔了两个月,可算把您给守出来了,不容易吶。” 雷音谷的粮食和别的农副产品虽然能自给自足,但却没有盐。 我先前用鸡蛋跟小胖子做交换时也问他:“你告诉我,你们平时是怎么买盐的?” 小胖子一句也不肯多说。 碧池把剑尖又往前送了一分,嘆息道:“白泽的主人吶―― 钟离一族的族长钟离子音吶—— 你这里怎么这么穷啊,我吃了五天的青菜,脸都绿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碧池终于回来了。 第62章 钟离 传闻数百年前东玄、南诏、西凉、北冥四国还未分裂时,合称为西域国,年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后来皇帝的亲弟弟因不满整个国家的体制而叛变,利用手中兵权自立为王,成立了南诏国,而后的数百年里,又陆续分裂出了北冥与东玄两国。 西凉是最后剩下的西域国,仅仅剩了被刮分殆尽后的一小块不毛之地。之所以改国名为凉,也是那一任的皇帝觉得人性薄凉。 此后的近百年里,四国不断交战,其中打的最勐的便是南诏与西凉。 南诏自诩是拥趸自由的一派,而西凉一直视其为不忠不义的叛臣贼子,可西凉与南诏的兵力悬殊实在太大,南诏又拥有得天独厚的物资条件,西凉不知输出多少条人命才使得国家苟延残喘了二十年。直到后来某一天,西凉一位名叫朱颜的上将军启动了上古机关兽白泽阵,带领手下一支军队冲锋陷阵屡建奇功,终于逼迫南诏的皇帝在和降书上盖下了玉玺。自此,长达二十年的西南战争终于画下了休止符。 那位朱颜上将军也在送交和降书回西凉的那一天上交帅印并辞官,带着他的七座白泽机关兽以及他手下的那支军队辞官退隐了,无人知晓他们的去向。 沈月卿讲的故事不算生动,在座的人却听得都很认真,就连碧池也很难得的没有嬉皮笑脸。 钟离子音轻轻抚着自己腰间的白泽图,目光有些迷离,许久才低声说道:“沈先生,你讲这些图什么呢?我们就这点人,够你们玩吗?” 沈月卿从衣袖里拿出了一块令牌。那令牌约莫巴掌大小,通体漆黑,牌身上是一只狮身羊角的瑞兽,与归云山庄以及钟离子音腰间的图案是一模一样的。 我猜这应该是那位朱颜将军号令手下军队的信物。 沈月卿将令牌放到了桌上,缓缓道:“钟离少主若愿助我等一臂之力,天地立心、万世太。平指日可待。” “等等,且不论当年祖父为何随朱将军归隐于雷音谷。”钟离子音拿起令牌,在手上把玩着,“现今钟离一族在此安居乐业,早已不过问战争之事。与其跟你讨论万世太。平这种跟我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的事,我还不如多花点时间想想如何再去找位夫人……行了吧,既然你们能拿出白泽令,必然也不是来寻仇的,大傢伙儿都散了吧回去睡吧,本大王也困了。” 他打了个长长的哈欠,把白泽令轻轻放下了,然后起身准备回屋。 月色下,他腰侧的白泽纹散发着一层莹白色淡淡的光芒。 这种图案不可能是天生的胎记。只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钟离子音的父母用刻刀纹在他身上的,另一种是他每天自己给自己用类似油彩的颜料画上的。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是为了铭记最重要的东西。 白泽军队的军魂,亦或是等待再度出谷的日子。 一天天,一年年,在这样穷山恶水的地方熬着。 “你的族民每天都吃不上一只蛋一口酒,还算是安居乐业?安的是什么居,乐的又是什么业呢?”碧池可能是在这里五天没吃到除了青菜以外的食物,口德也不积了,怨气一股脑撒了出来,“哪怕是南诏西凉沿街的乞丐,恐怕伙食也比这里要好上很多。你作为一个族长,把堂堂一支战斗队伍带成这些个老弱残兵,他们的父辈祖辈曾经是战场上出生入死的英雄,现在却要在这种鬼地方苟活,你自己恐怕都是不识字的文盲——” “臭小子,闭上你的狗嘴!”被碧池用剑尖指着脖子的老妇握住剑身,而后狠狠一拔,她的手上却没有流下任何血迹,而她的眼神也愈发凌厉,带着骇人的可怖。“你懂什么!若是钟离一族不藏身于此,这些年早被那狗皇帝狗国师杀绝了,又哪里有命熬到今日听你在这放屁!” 她越说越愤怒,竟直接将碧池的剑给硬生生掰了过来,还在剑身上狠狠呸了一口。 碧池无论是论野蛮还是论泼辣,今天都算是棋逢对手,一时之间发了愣,回过神来剑身上已经染上了老妇口中的秽物,不由得勃然大怒。 “穷山恶水出刁民,老东西,你是不是活的不耐烦了?” 钟离子音倒是很平静地叫住了老妇:“许婆婆,他们是外面人,我们不过是些山野村夫,穷山恶水出刁民,他说的也确实是事实,但――”话锋一转,他面无表情地拍碎了一张木桌,声音也陡然变冷,“但在本大王的地盘撒泼,我可是会削了你的!” …… 我默默地把楚无疑拉到了沈月卿的身边,观看钟离子音和碧池的激战。 钟离子音没拿武器,碧池的剑也被许婆婆夺走了,两人干脆就是赤手空拳的肉搏。 村子里的族民倒是不爱看热闹,把自家的桌子搬回家,三三两两地散了。除了许婆婆,这里没留下任何一个族民。 碧池的武功不差,且手黑心狠,拳拳都往钟离子音的命门上打。但钟离子音无论是在格斗术上,还是在力量上,都明显要高于碧池,跟猫玩耗子似的,耍弄了一刻后他拦腰抱住了碧池,将其双手反剪,并将他身体翻转过来,在碧池愤怒的目光中,一巴掌拍在了碧池的屁股上。 “小子,你来这里的第一天,我就知道了。”钟离子音冷冷一笑,“我玩白泽机关兽快十年了,它底下藏个人我会不知道?我不过就是想看看你究竟想耍什么花招,会不会是父亲让我等的人?” “我雷音谷是穷不假,但许婆婆招待你的是当季的新鲜青菜和大米,你没看过其他人吃的都是什么吗?许婆婆待你比亲孙子还好,你却连最基本的尊重也没有,老东西也是你能骂的?是,我大字不识一个,但你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还不是狗嘴里吐不出一颗象牙!” 第103页 钟离子音越说越愤怒,拍打碧池的屁股都不解气,甚至都要脱下碧池的衣裤来打了。沈月卿出手阻拦了他:“钟离少主且慢,我师弟也是要面子的。” 这话我听着就不乐意了。 当初沈月卿可是当着全宁王府下人的面打我屁股的,怎么因为碧池就心软了?我就不要面子吗? “跟着你们这样连礼貌都没有的人干,不可能有什么好下场的。”钟离子音把碧池扔给了许婆婆,许婆婆单手接住,一掌就把叫嚣着的碧池给噼晕了,然后把碧池扛在了肩上。 ……不得不说,钟离一族的人还真是天生神力。亦或许是在这片穷山恶水里生活的太久,不得不战胜所有恶劣的自然条件,因而变得健壮而勇勐。 从沙场名将到躲进不毛之地的山贼,这其中的落差,也不知他们的祖辈父辈是怎么熬过来的。 外人轻飘飘的一句“二十年过去了”无关痛痒,可于他们很多人来说,就是一辈子的事了。 至死,也没等到来接他们的将军。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结束这种生活,大概唯一确凿无疑的是相信他们的将军。 我曾经抱怨自嘲过,认为原身穿越到举目无亲的古代已经算很倒霉了。别人一睁开眼睛就是五公主七小姐嫡长女,即使是不受宠的庶子庶女,会卷进宅斗宫斗,但最起码不用为衣食住行的生活琐事而低头操碎了心。 而今,我却是庆幸了。 我也是只看到别人衣食无忧一面,没有想过别人身上背负的东西。 我来时一无所有,所以没有太多杂念。若是换我在这除了节庆日和族长家眷都没有鸡蛋吃的穷山沟里等个几十年甚至是一辈子,都不知道等待的人是死是活,我是万般不愿意的。 他们甚至到了适龄年纪都没法成亲――因为女人越来越少。 剩下的女人,都是如许婆婆这般强壮威武的真女汉子。许婆婆扛着昏迷的碧池,对钟离子音福了福身:“族长,我带这小子去思过崖教训一下,他要是死不悔改,我就在那里打死他。” 钟离子音点点头,又对我们解释道:“那是村里教育不听话的小孩的地方,你们放心吧,许婆婆下手有数。” 沈月卿几番欲言又止,最后还是道:“那有劳许夫人了。” 想必他也觉得碧池那个性格和态度需要吃点苦头了。 钟离子音仍然不肯答应相助西凉一事,并把白泽令还给了沈月卿。然后又安排了我们今晚的住处,劝告我们三人明早就离开这里。 他给我们安排了一间大床房,有窗户有门,但窗户上的窗户纸基本是破烂不堪,屋子里的霉味让我实在是忍受不了。楚无疑一进屋也是不停地打喷嚏,这大床房甚至连基本洗漱的地方都没有。 ……肚子也有些饿了,这两天除了两碗蜂蜜水,基本没吃东西。 我们三人将就着和衣而睡,待我睡到半夜的时候,突然感觉有人在摸我的手,我以为是楚无疑,甩了甩手,然后手便被咬了一口。 下口不重,但足够让我清醒了。 我睁开眼睛,看到鼻青脸肿到眼睛都看的不是很清楚的碧池,这样子真像一只猪头,一如我初见他的样子。 我脱口问道:“你是不是经常被人打?” 他边说边拨开我爬上了床:“哪可能啊,技不如人又嘴贱的时候又不多。” “你也知道你嘴贱?”我对于碧池这么有自知之明的态度还是有些讶异的。 碧池双手交叠枕在脑后,在床上调整了一个舒服的睡姿,但他脸被打成那样,也看不出来他眼睛有没有闭上,就听到他反问道:“除了白七那个白切白,我们归云四子哪个嘴不贱?” “……”没毛病,沈月卿以前也非常毒舌,对工作犯错误的下人除了扣月钱,还要恶语中伤一番。 但偶尔也会讲讲道理。 “你别看沈月卿现在是个人物了,有头有脸的,还到处装知识分子拉同盟,不得以嘴不那么欠抽了,其实他一直在忍呢。”碧池长腿一伸,越过他和沈月卿之间的楚无疑,翘在了沈月卿的腿上,“是吧,师哥,总是这么口是心非的,憋得难受不?” 沈月卿没睬他,反而问我:“朱珠,可还有地方睡了?” “挤挤还能睡。”我爬到床上,将碧池往里面推了一推,也躺了上去。 我已经很久没有睡过这种用土堆起来,然后在上面铺了一层稻草的破烂床了。 睡着睡着就感觉自己已经快入土了。 碧池的头靠在我的耳边,鼻息刚好喷洒在我的脖颈周围,温温热热又有点痒。 “小珠,你说什么时候战争才能停止,他们才能离开这里正常地生活在能吃蛋和肉的地方呢。” 小碧池突然问起严肃又靠谱的问题,让我一下子无从适应。 思索了一下回答他:“按照当前这个局势,如果天下不统一的话,是很难平息战争,你看朱颜将军他们当时不忍心踏平南诏,但却把这场战争又延续了二十年。虽然统一后也会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民族之间的融合啊,文字语言货币怎么统一啊,还有选拔人才的制度究竟要怎么搞啊,在西凉是世袭加互相之间吹捧,但在南诏可是要通过正儿八经的考试才能当官的……” 不然沈月卿也不会在西凉没官做,在南诏又是文武状元又在大理寺蹦跶了。归根结底,南诏是革新改良派,西凉是保守派。 西凉的所有制度都有些泯灭人权的意味,南诏则是相对轻松又人性化的制度。就拿西凉的奴隶制度来说,奴隶在主人家做事,就得做一辈子,生死都是主人家的,不会有翻身立命的机会。而在南诏,做满三年后,主人可以根据奴隶的表现还其自由,自由之身的下人可以随时跳槽换工作。 一个是“君权神授”的国家,一个是“我就是靠造反夺得权力”的国家,差距太大。估计沈月卿他们并非只是单纯地想统一天下,而是想在统一天下后建立一个全新的国家。 “嗯啊嗯……” 耳边碧池的声音变得有些奇怪,这是什么骚操作? 我睁开眼睛侧过脸看他,因为他的脸被打肿了,也看不出他是什么表情。 “按照道理你爹是不会随便放你出来,你现在能出现在这里,说明你的身体已经都治好了,那里也能用了,但是,”我顿了顿,捏紧了拳头,“……你不要告诉我你现在发出这种怪声是在自、渎——” 我的话音未落,碧池便呈一道抛物线状飞了出去,然后跟着那团破烂的窗户纸一起摔出去了。 回过头来,沈月卿神情淡淡地甩了甩手:“为什么要治好你呢?还是继续让你残着吧。” 作者有话要说: 钟离子音:连最基本的尊重别人都不会,来了就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 碧池:穷山恶水出刁民,好想屠村orz 第104页 第63章 离开 雷音谷是一片穷山恶水。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句话,我现在是深有感触。 “那边的,抬什么头,草拔完了吗?” 许婆婆恶狠狠地沖我和沈月卿说道。 自从知道我们的真实目的之后,她对我们的态度整个就变了。 是了,我们现在正在拔草,徒手拔草。 归云山庄前任庄主,归云山庄现任庄主,西凉楚大将军府世袭小将军,虽然还有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小猪头。但让我们四个这样有头有脸的人物在此撅着屁股拔草,实在是……我该庆幸因为他们没有养猪,所以没能让我们去铲猪粪吗? 事情的起因是钟离子音破天荒答应了沈月卿的请求,但提出了一个条件,他可以跟我们走,只要让他的族民们接受我们。 ――所以我才觉得穷山恶水出刁民。 这帮人平时不出谷也不通商,彼此间以物易物,所以根本用不到货币,自然也就拒绝了我身上的几万两银票。 对他们而言,这些银票甚至不如一颗鸡蛋来的有诱惑力。人为财死,可到这一步,才明白财它真的就是个货币而已。 我的财诱计划失败。 楚无疑自诩自己是人见人爱的小太阳,笑眯眯地跟在许婆婆身后走来走去,期望能用自己天真可爱的笑容感染一个阴毒老婆子的心,但没过半个时辰就被许婆婆给丢出来了。 楚无疑的装可爱温暖孤寡老人寂寞之心的计划失败。 轮到碧池出主意的时候,他是准备直接绑架村里的小孩逼长者就范,此计划在实施前就被我们自己人给扼杀了——可能他还没被教训够。 最后我们齐齐看向了沈月卿。 沈月卿算是我们四个里最有脑子的一个了,我们三个臭皮匠加起来也比不过他。他若是也没有办法,那我们就没辙了。 “如果你们是他们,有人要带走你们一直看着长大并且十分信赖的大王,你会同意吗?” 碧池嗤笑一声:“不知道,想像不出我是那帮刁民的画面。” 我觉得他现在就像个刁民。 楚无疑也摇了摇头:“大概是不同意的,但我也不知道他们是真的信赖他还是假的信赖他,家宅内斗的事我家没有,但我看的也不少。” 最后轮到我回答了:“说假话,不同意,因为他是我的大王。说真话,完全同意,因为他走了,我可以趁机占了这个村头为王。” 沈月卿听完笑笑:“你这个想法和我是一样的。但我们要揣测的,是钟离一族的想法,他们是一帮什么样的人?” 钟离一族是个什么样的民族呢? 野蛮,兇悍,强壮,二十多年的艰苦生活把他们每个人都磨练的野性十足,在这里野猪野狼都干不过赤手空拳的他们,碰上了基本就是性命的终结。 贫穷,落后,顽固,吃鸡蛋是一月一次,吃肉可能得一两年了,山土劣质,开荒犁地都把人当牛用。 但不得不说的是,热情好客也是真的。除我们之外,可能也没来过什么客人。 碧池在许婆婆家装了五天的孙子,睡的是人家朝阳的主卧,吃的是新鲜的青菜和大米,尽管他自己觉得一辈子没吃过那样的猪食,但那是他选错了参照物,他回想自己以前锦衣玉食的生活自然是觉得天上地下,但若是和许婆婆吃的薯类茎根烂菜叶子相比,他那几顿都算得上是奢华了。 我和楚无疑还能一人吃上两颗鸡蛋,那个小胖子眼睛都看直了――没办法,听说这里的鸡都是母鸡,敷不出小鸡,一年年数量都在减少,鸡蛋的数量也是越来越少。 钟离一族就像是一群飢饿的蝗虫,这里但凡是能跟吃沾上一点边的东西,都已经被啃食殆尽。 想到这里,我说:“这里是没什么希望的,再吃下去就山穷水尽了,他们当然是希望钟离子音能走出去,但他们对我们的成见太大,大概是觉得他们的大王跟了我们反而不靠谱吧。” 沈月卿点头道:“那便想个法子让他们觉得我们是值得託付的人吧。” 碧池扁了扁猪嘴,十分不乐意:“还要再去贴他们的屁股?我不想贴了,我好不容易治好了龙。根,在这里爽完了都没地方洗手。难道攻破南诏的军队和防线非得靠白泽阵?没有钟离那蠢货还不行?楚溪顶不住不还是白三和白七嘛。” “……呃。”西凉输的连最温柔的白七都派出去了。 我都很难想像白七带兵打仗的样子,至于那个白三,听起来像个厉害角色,后来却没想到是个整天盯着白七发愁的弟控:“弟弟,我细皮嫩肉的弟弟,父皇怎么把你也弄到这里来吃苦了?他不是答应我让你一直游手好闲的吗?” “实在不行就耗着呗,托你的福,罗寒不可能再有子嗣,罗厉也活不了几年了,南诏就算国不倒,也没有血脉延续了。” 碧池的话句句带刺,沈月卿静静听完,没有反驳。 我岔开话题:“我们得先融入他们之中,跟他们搞好关系,他们才有接受我们的可能性。” 一句融入,千难万难。 我们白日里跟在族民后面跟着干点农活,基本上没有人理睬我们,除了许婆婆一人会尽情地指挥我们做事。晚上依旧窝在那间大床房里度过。两三天后,我几乎已经闻到了自己身上的馊味——从将军府出来之后就没有洗过澡了。 这晚,我趁着另外三人睡下,来到白日里准备洗澡的地方洗浴,刚脱掉一件外衫就看到河床中心慢慢探出了一个头。 然后是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睛。 他见我来了也丝毫不意外,与他的族人相比,他对我们态度简直算的上亲切友好了。 “你们外面的女孩子和我们这里的不一样,不能在这里洗的,会生病。”钟离子音想了一下说,“我让许婆婆给你烧些开水洗澡吧。” 我一想到许婆婆那张脸,立刻就摇了摇头。 生病和发馊都不算可怕了。 钟离子音仿佛是看出了我的顾忌和犹豫,笑道:“许婆婆没有恶意的,她只是不希望我离开这里而已。” “我们不是坏人,也……还算靠谱吧。”这话说的自己都有些不自信了。 西凉真的能打赢南诏吗?然后还能再收復东玄和北冥? 确定不是痴人做梦没拿错剧本? “我在这里,无论怎样,都能熬下去。可我走了,万一……回不来了,她是看着我长大的。”顿了顿,钟离子音补充道,“他们都是看着我长大的。” “他们总是包容我的一切。你看,就连我要同一个男子成亲,他们都能接受。我没有参与二十多年前的战争,但我知道,值得这么多人用三代的时间去守护的东西,一定很重要……跟你说了这么多,无非是想告诉你,我会同你们走的,但必须要尽快,我只能在外面待三个月,三个月后谷里的盐就吃完了,我得回来送盐。” 第105页 没有很意外他会同我们离开,但仍然觉得有些莫名的伤感。 钟离子音没让我走,我便同他一起在这座山头看了一遍。 因为土壤贫瘠的原因,这里连野草都不多。但凡是长出来的野草,生命力都十分顽强,别说是野火烧了,就算是手拔,也是很难拔尽的,千丝万缕的根,深深地扎在土壤里面。 “朱珠你看,那里是我爹以前做的鞦韆,给我们这里小姑娘玩的……后来一场瘟疫,小姑娘病死好几个,都是和我有娃娃亲的,可能我专克女人吧,现在连男人都看不上我。” 白日里拔草让我十分睏倦,但此时我还是努力支撑着精神听他胡说八道。 这里山不像山,水不像水,走完一遍后,他在一块石碑前停了下来。 那块石碑上没有字,是一块无字碑。 但听钟离子音说道:“娘啊,对不起啊,这个雨下的太厉害了,把你的名字都沖刷掉了。”他回过头,沖我说道:“朱珠,帮我娘写个名字吧,我不识字。” 我点点头,没有接过他手里的土块,而是拔出了惊鸿剑。 “令堂的名讳?” “她好像姓张又好像姓赵还有可能姓王,我不是很确定。” “……”心还能再大点吗? “我就叫她娘,我爹叫她卿卿,我娘也叫我爹卿卿,你帮我刻下卿卿两个字就好了。”他抚着石碑,又问了一遍,“你会吗?” “……会。” 我以剑代替刻刀,用西凉文字在上面刻下了“卿卿”二字。 “娘,孩儿要去干大事了,这几个月不能给你来摆贡品了,你要是肚子饿了就先忍耐一下吧,或者看看张婶五叔他们那里有没有多的,等我回来,我也给他们多摆一些。”语毕,他俯下身,在石碑上轻轻吻了一下。 “我走啦。” 已是泪流满面。 天快亮的时候,我偷偷叫醒了沈月卿他们,跟着钟离子音一起来到了雷音谷的思过崖底。 在层层树叶掩盖的山洞里,我们看到了一架白色机关兽,狮子身,山羊角,十分威严又漂亮,那便是白泽。 “朱颜将军当初在碧海钱庄的帮助下创立了归云山庄,并把白泽机关兽的六座从兽藏在了归云山庄里,又让能够操纵白泽的钟离一族带着主兽藏在了这里。”沈月卿掸了掸机关兽尾部的灰尘,说道,“有个问题,我想不明白,为什么当初朱颜将军不利用白泽兽一举攻破南诏呢?为何只是和解呢?” 这个问题除了朱颜将军,大概无人能回答。 钟离子音轻声笑了,他伸出手臂,将手搭在了白泽头部的小孔上。 “想知道?” 然后他拔出头上插着的飞镖,轻轻在手腕上划了一下,鲜血缓缓流进小孔里。 白泽的两只眼睛开始慢慢变成了蓝色。 “这就是答案。”钟离子音乘上了白泽,对我们说道,“都上来,我们现在就走。趁我的族人没有发现之前。” 没有将军愿意让自己的士兵付出生命的代价。 同样,也没有族民愿意让自己的族长付出鲜血的代价。 他们对我们没有恶意,已经是最大的仁慈。 “白泽主兽的燃料是钟离一族的血脉,我每次出去买盐,回来都要累个半死。不知道你们那六座从兽是不是,如果是,那我估计要被榨干了哈哈。” 随着一声长啸,白泽兽收在两侧的机关翅膀鼓了起来,然后冲出了山洞,直往天上钻。 底下密密麻麻全是人。 村子里的人都站在那里。 大家都知道。 都知道他要走。 只要钟离子音往下看一眼。 但是他没有。他铁了心一眼也不看,满不在意地拉下滑杆,朗声笑道:“孩儿们,抓紧了,我们走也——” 东方欲晓,莫道君行早。 踏遍青山人未老,风景这边不算好。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是第一人称,所以视角过于局限,很多事情没法一下子展开写,我怕大家看了会有点烦,蠢作者在这里道个歉。下篇文我还是以第三人称写吧orz 第三卷 师父与我 第64章 军营 白泽神兽比我们预估的速度飞的还要快,但这里和西凉大营相隔太远,期间钟离子音往油孔里添了好几次血,险些体力不支。 我突然有些明白朱颜将军为何放弃攻下南诏也不趁机收復,只是签下了停战合约书。 部将之血作为供能燃料,那打赢战争需要献出多少条命? 在两天一夜的飞行后,我们终于抵达了西凉大军的军营。 迎接我们的是消失了很久的白琅,不,还是辞镜听起来比较顺耳。 辞镜身边还站着一个白衣少年,是我的师叔白七。说起来,碧池也是我的师叔呢。 白泽神兽捲起一阵烟尘后又在地面滑行了一小段路,然后在大军营帐前停了下来。 钟离子音一路驾驶又耗了不少气血,无比疲惫地从白泽上爬下来,十分熟络地对迎上来的白七说道:“兄弟,有没有饭吃?还要有个睡觉的地方。” 白七去过不少地方,也见过不少奇葩,淡定地把自我介绍的说辞咽回肚子里,转而点头:“有吃,也有睡,兄台跟我来吧。” 辞镜有话和沈月卿说,我虽然很好奇但也怕沈月卿因我偷听之举扫了兴致,便和白七钟离一起去找东西吃了,碧池则是被楚无疑拽着去找楚溪了。 我与白七也有大半年没见过了,他和之前相比并没有什么区别,依旧白白嫩嫩性子温柔,说实话,我真不觉得白七来战场能有什么用。 除了做饭。 可他贵为皇子,按照西凉条条框框的规矩,哪有皇子当伙夫这种可能性? 恐怕只有在南诏的时候,他才如愿发挥自己的特长,过了一段实现梦想与价值的生活。 钟离子音在看到军营大伙房的那个瞬间,眼睛都看直了。 持久战的物资耗费太大,精细的吃食是别想准备了,但一般的食物供应还是会及时补给的。 他看着堆成小山似的一筐筐鸡蛋,问道:“这么多蛋都是拿来吃的?” 白七很有礼貌地回答:“是的。” 丝毫没有对寒碜弱势群体的厌烦。 我看着一阵心酸,钟离到底是穷山沟里刚出来的,看到鸡蛋都目不转睛爱不释手。 更加挑战他的世界观的是,鸡蛋除了可以白水煮,竟然还有煎炸炖炒等多种烹饪方式。 白七原本还想吩咐伙房师傅给他多做几种菜,看他一直摸着成堆鸡蛋的谗样,干脆让人给他搞了个全蛋宴。 白七则亲自下厨,给我煮了一锅安神汤。 “跋山涉水,舟车劳顿,辛苦了。” 安神汤里加了不少莲子和荷叶,用淡蜜调了味,喝起来满口清香。 钟离子音对安神汤毫无兴趣,在他看来,这就是一碗草,而鸡蛋赛过一切。 第106页 就在他吃着香脆的虎皮蛋时,白七的兄长来了。 白七的原名不叫白七,因为在众弟兄中排名第七,故而被称为白七,而他的兄弟中,一直在前线担任主将一职的是他一母同胞的兄长白三。 白三排行老三,长年累月的军旅生活将他身上的气质打磨的如同一把凌厉的宝剑。但他在看到白七的瞬间,眼神就软了下去。 “三哥。”白七朝他点头。 “朱珠见过三殿下。”我朝他行了个礼。 白三看也没看我一眼,立马扑到了白七身上,一顿鬼哭狼嚎:“弟弟,我细皮嫩肉的弟弟,国师好狠的心吶,把你弄到这地方来吃苦,你这小小身板,怎么吃得消呢?” 看的我目瞪口呆。 白七颇为尴尬地推了推赖在他身上的白三,后者纹丝未动,还在不停地控诉国师的种种罪行。 在都城是没人敢这么议论的,但在军营,山高皇帝远,白三便无所顾忌。想来他也是个性情中人。 白三跟弟弟抱怨完,视线才落到了正在吃蛋的钟离子音身上。 钟离子音刚好抬起头,带着一脸酱汁,视线与他对上。 一个是山野少年,一个是年轻将领,都能划分到武夫一路去,按照道理,他俩应该和对方一见如故。 白三皱眉道:“你就是钟离子音?钟离一族的后人?” 神情中已经透露出了浓浓的不满甚至不信。 钟离子音一口吞下一只虎皮蛋:“是我啊,你是谁啊?” “本王的名字是你可以直问的?我还以为朱颜将军麾下的钟离一族是怎样飘飘如仙的妙人,谁知道却是个这样的粗野之人。” 白三形容的一点没错,钟离子音本就不修边幅,舟车劳顿之后,更显得蓬头垢面邋里邋遢,唯独一双黑亮的眼睛,熠熠生辉。 “山里出来的,自然是野人。”钟离子音满不在乎道,“你想太多了,怎么可能飘飘如仙,仙人需要吃喝拉撒睡么?” 后来听白七提到,当年的朱颜将军和钟离群,那是何等英姿和风华,并称为西凉双璧。璧者,美玉也,跟钟离子音这个人肯定是搭不上边的。 白三崇拜了朱颜和钟离群多年,并立下誓言——他们两位没做到的,都由我白老三来做。如今他见到英雄的后人,心中的落差感将他整个人都吞没了。 钟离子音摸了摸鼻子,没管他的情绪,埋头继续吃蛋。 白三凝视片刻后立马发现了更严重的问题:“小子,你为何不穿衣服!” 我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往日钟离子音待在雷音谷,穿不穿衣服问题不大,最多是伤风感冒。但在这军营之中,西凉的士兵全都衣冠整齐、器宇轩昂,不能再让他光着膀子到处跑了。往后若是上了战场,免不了枪林箭雨,有层衣服和铠甲挡着总比血肉之躯强。 钟离子音却十分不乐意:“我穿裤子了,我们那里男人只要穿裤子就行了。” 在他的认知里,穿了裤子就是穿衣服了,上面那是给女人穿的。 白三对蛮荒之地来的刁民十分鄙夷:“本王不管你以前的生活,但是进了西凉白家军的阵营,你就必须衣冠齐整服从军令,不要把你以前的陋习带入军中,否则按军法处置。” 钟离子音没吭声,目光灼灼地盯着我。 我不自然地轻咳一声,暗叫不好,偷偷地熘了出去。 前脚刚走出去,就碰到了迎面而来的辞镜。 我想假装没看到,他却叫住了我:“师姐,我带你去你的营帐吧。” “我还有营帐?”没想到这里的服务居然这么到位,连我的营帐都有安排。 辞镜微微笑道:“嗯,有的,在我隔壁,我带你去吧。” 我可能属于西凉的贵宾,毕竟作为投资方,我被动地捐了很多钱的。营帐安排在相对僻静的地方,比较令人不满的是,沈月卿和我的营帐之间,居然还隔了一个辞镜的营帐。 辞镜看出我略有不满,解释道:“这是师父的安排。” “哦。” “师姐,以后你有什么打算吗?” 我顿住了脚步,手覆在营帐的粗布上,这个问题倒是把我的愣住了。 “师父想要的,就是师姐想要的吗?” 我想了想,说:“是吧。” 沈月卿想让四国统一,想重修律令,携明君开创盛世王朝。假使我对沈月卿本人没有想法,我也觉得这个目标很不错。这仗要是没完没了地打下去,只会耗空国力,最痛苦的还是黎民百姓。 从营帐里望出去,可以看到远处高高的城墙,城墙里的居民早已清空的一干二净。很多年前那里定是个祥和而平静的小城,可战火蔓延之处,所有的人都必须背井离乡地逃亡了。 哪怕多年之后有命重回故土,也只剩下一片废墟。人在,或许还有望重建家园,可重建谈何容易? 风和土需要百年才能造林,而战火一夕之间就可以燃烧殆尽。 “明白了。”辞镜点头,从书案上取过一个白瓷小杯。 他换了一身月白色的道袍,腰封是银色的,上面绣着细密的暗纹,不用摸也知道是上好的料子。人靠衣装,他这样穿看起来居然有了几分仙气。 他拿小瓷杯并不是为了喝酒,而是在里面倒了一点淡绿色的液体。然后将小瓷杯放在了小泥炉上烘烤。 小泥炉设置巧妙,上置一个金属架,白瓷杯刚好卡在开口处。 液体在热火的烘烤下慢慢凝成一缕青色的烟气,裊裊升起,不过片刻时间,整个营帐内都充满了淡淡的香气。这种香气有些像薄荷,但是远没有薄荷浓烈。 “这是凝神露,可以提神醒脑。”辞镜将整整一壶液体都放在了我的书案上,“师姐若是有烦心事,可以点上少许清心。” “多谢。”我好奇地问道,“有烦心事不是应该点上安神香,好好睡一觉吗?怎么到你这里就变成提神醒脑了?” “安神睡上一觉,醒来了,烦心事还在,那是逃避自我的一种表现。倒不如让自己立刻冷静下来,思考解决方法。” 辞镜说的有理有据,让我无法反驳,看来他真的有当神棍的资质。 神棍辞镜离开后,我开始打量起这间营帐,虽然基础设施都有,但却只有巴掌大。我是投资方没错,但毕竟是个女子,西凉自古男尊女卑,白三肯给我留下一间单独的营帐已经很不错了,不过说起来,这里的陈设倒是与我在归云山庄的房间有异曲同工之妙。 那白瓷小杯,本是我用来喝酒的。 军中明令禁酒,只有打了胜仗才能偶尔痛饮,可西凉国力堪忧,看来往后的日子我只能喝喝茶了。 不过我倒是又产生了一个新的疑惑,我……到底留在这军营之中做什么呢? 留在这里总该有个理由和职务吧。 ――上战场杀敌? 算了吧。 第107页 ――成为密探,去敌方探查军情? 活着不好吗? 至于军师、军医、伙夫,似乎我都难以胜任,莫非真的只能继续给军队捐钱? 我正躺在卧榻上边闭目边思考,楚无疑突然火急火燎地沖了进来,不由分说把我从榻上拖了起来。 我一巴掌拍在他的脑门上。 “你长胆子了是么?” 他捂住前额,严肃道:“快点,钟离子音要被军法处置了!” “什么?!” 他才来几个时辰,特么居然就触犯军法了?但当我知道钟离子音犯了什么军法后,我又无话可说了。 作者有话要说: 辞镜:“师父。” 沈月卿:“有事?” 辞镜(微笑):“换个营帐。” 第65章 罗厉 钟离子音犯的错在我们看来并不算是大错,但在白三看来简直就是罪无可恕。 第一,他不穿上衣,死也不肯穿,始终坚持露着上身。 第二,他调戏了白七,还问他愿不愿意嫁给他。(根据楚无疑所言) 这第一件事,我们还可以帮忙说说情,用人家初来乍到不懂事之类的理由敷衍过去。这第二件事,他调戏了西凉皇子,还不知悔改,我们也只能看着他挨打了。 白三作为一个称职的弟控,为了惩罚流氓可谓是使劲了浑身解数。 楚无疑不知道犯了什么病,看到钟离子音被绑在柱子上接受鞭刑,竟然十分不忍,他知道央求我是没有用的,转而去央求沈月卿:“沈先生,钟离身上还有伤,要是这么打下去,要出人命的啊,你想想白泽啊。” 沈月卿原本作壁上观,经楚无疑这么一提醒,思虑到钟离子音是白泽的燃料供能机,上前劝阻道:“三殿下,钟离他有伤在身,请您三思,网开一面。” 他也不是不知道白三十分不待见他。沈月卿与莫修原本就是双生子,除了髮型和衣着不同,几乎一模一样,知晓他身份的,除了我们,也就是被白七提前告知的白三了。但白三特别讨厌掌权的国师府,连带着把沈月卿也一併讨厌了。 白三半分面子也不卖给沈月卿,冷淡地瞥了他一眼:“你算老几?” 手里的鞭子一刻也没停下。 钟离子音不愧是山里出来的硬汉,原本光洁锃亮的黝黑皮肤上已经被抽的尽数是鞭痕和血迹,但他垂着头愣是一声没吭。 沈月卿眼眸微敛,目光不悦,他又何曾把白三放在眼里?但他现在身份悬殊,并不宜多言。我望了望周围,白七不在,也没有围观的士兵。一般来说,军中惩戒是需要当着众人的面进行的,但白三选择私下进行,多半是不想将此事公诸于众。 白七不在这里,估计是被他扣在了营帐里。 一百鞭全部抽完,钟离子音身上已经模煳到找不到一块完整的肉了。 白三收起手里的鞭子,冷冷警告道:“你再敢对我弟弟意图不轨,我就摧毁你,听到没有?” 钟离子音抬起乱糟糟的头髮,嘴巴动了几下,似乎是有话要对白三说,但是听不清在说什么。 “你想说什么?大点声!” 钟离子音的嘴还在动,但依然听不清他说的话。 白三犹豫了一下,缓缓凑近他。 我心道不好,说不定钟离子音要一口咬下白三的耳朵了。 在白三完全凑近钟离子音时,钟离子音的嘴刚好贴在白三的耳朵前。 这说明白三还是挺心大的,如果是我,为了防止敌方耍诈,我肯定会指派一个小兵去听,然后传话。 钟离子音忽然再往前凑了凑,张嘴含住了白三的耳朵。 还发出了“嘬”的声音。 白三整个人都石化了,钟离子音还在舔舐他的耳朵。 我侧过脸来,看到沈月卿一只手已经捂在了楚无疑的眼睛上。 “师父,他这这这――” 沈月卿平静道:“他要作死,我们也拦不住,散了吧,各自回营吧。” ……您刚才还那么拼命要保他现在就放弃了? 钟离子音爽朗地笑道:“不招惹你弟弟也行,可以招惹你吗?三儿,你耳朵很敏感哟。” 三三三儿……英明神武又绝对直男的白三殿下大概是生平第一次被人如此称唿并且舔舐耳朵,他整个人完全看不出羞怯,只有滔天愤怒。 于是两只手左右开弓,将钟离子音的脸打的拍声震天。 楚无疑急了:“这样下去要出人命的,沈先生你快想办法!” 沈月卿无奈地摊手:“他调戏七殿下,七殿下不会计较,本来这事已经揭过去了。可他又调戏三殿下做甚么?” 我提醒道:“白泽白泽,攻破南诏的关键!想想灯油,他是灯油。” “三哥,不要再打了!” 白七的声音恰到时机地传来,白三果然停住了手。 “弟弟,你怎么跑出来了?这儿有脏东西,会脏了你的眼睛。” 他用身体挡住白七的视线,无意将手臂搁在了钟离子音的身侧,手背正好对着后者。 钟离子音毫不客气地又伸出舌头在上面舔舐起来。 白七眼疾手快地抱住了白三,才没有酿成一出惨剧。 “三哥,钟离他――”白七没法用粗俗的语言来形容钟离子音的恶劣行径,只好美化道,“他是无心的。” 钟离子音倒是会错了意。 “七殿下,我对你是无心的,但对三儿,我真的是一颗真心都捧给他――” “放手,我今天非剐了他这张烂嘴不可!” “三哥!” 白七都快拦不住愤怒的白三了,钟离子音还得意地沖我们眨了眨眼睛。 这无耻又淡定的行为,看的我们三个目瞪口呆。 白三在被白七拖走前恶狠狠地警告钟离子音:“要是你再敢在军营里胡说,非把你千刀万剐不可。” 钟离子音耸了耸肩:“嘴硬,你哪里捨得这么对我?” …… 白三被顺利拖走以后,钟离子音脸色一沉,拼命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 “呸呸呸,舌头烂了,要中毒了!鬼才把心给你,大变态!”他边咒骂边看向我们,“指望你们来救我,这速度,我差点被打死。” 沈月卿不客气地说道:“看样子你似乎是不怕打的。” 我补充道:“打的实在太少,白三今天还挺慈爱的,如果是我,还得拔了那根舌头不可。” “别别别,是他自己太恶劣了,我不过是替七殿下整理了一下头髮,顺便问他愿不愿意以后跟随我去雷音谷玩,那个死白三就跟我动手打了起来。”钟离子音扯掉身上的绳索,抹了一把脸上的血,“真当我看上他了?做梦,我看上无疑小友都看不上他!” 年仅八岁被强行拿来作比较的楚无疑嘆了口气:“喂,成人话题别带上我啊。” 第108页 白三对白七的弟控可不止一点两点,他甚至不愿意白七同沈月卿及楚溪有过多接触。 前者和他最讨厌的国师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还长着一模一样的脸,后者出身于败军之家,百战百殆。 这不,楚溪又被罗厉虐了一次。 罗厉没杀他,却当着战场上两兵的面,打断了他的一条腿,又给他接上了。 楚溪很淡定,无论将士们如何惊愕,他都坚强地指挥退兵,坚持独自骑着战马回了营。受到这样的侮辱,别人觉得他应该寻死觅活捨生取义,但他没有。他平静地找来军医给他治腿,还亲自监督起楚无疑的功课。 军医看了楚溪的伤并无大碍,只是需要静养。白三去冷嘲热讽,他也没当回事。 他的状态很平静,静到他简直不像是个活人了。 这晚我去他营里送汤,忽然听到了一个陌生又有点熟悉的声音。 “你这副德性还真像你家老爷子,明明只想着报私人恩怨,真的值得被那么尊敬吗?” “嘘。” 旁边有人朝我轻轻竖起一根手指。 我看了一眼沈月卿,凑近小声说:“宁王怎么会在这里?他是来策反楚溪还是打听情报的?” 沈月卿摇了摇头:“恐怕来培养徒弟的。” “啥――” 沈月卿捂住了我的嘴,示意我认真听不要再讲话了。 我背贴着他的胸口,与他挨的近,此等好机会,有豆腐不吃是傻子,于是干脆整个人都倚靠在了他的身上。 营帐里的罗厉还在说话:“如果打败我就是你的人生目标,那你这辈子都实现不了,你现在就可以自我了断了……南诏什么局面你也清楚,但如果连我的军队都胜不了,东玄和北冥你想也别想了,趁早滚回家当你的闲官去吧。” 罗厉走出营帐后,对着我们藏身的方向说道:“既然来了,就聊聊吧,沈兄。” 沈月卿捂着我的嘴走了出来,罗厉的眼神落在了他的手上,他背着手道:“怎么?你这是要捂死你徒弟了?” “抱歉,朱珠。”沈月卿这才想起来松开他的手。 我打量着面前的宁王罗厉,我曾经“效忠”的对象。他的宁王府和宁王府的一草一木我至今都很熟悉,但他本人,我却并不是很熟悉。 传闻他是战场上令敌人闻风丧胆的战神,刀下亡魂无数,至今个人没有任何败绩。 墨发红衣,与记忆中踩着花瓣走往浴池的长髮少年又慢慢重叠在了一起。 宁王罗厉在沈月卿的营帐里坐下饮茶。我也沾了他的光,有幸能进到沈月卿的营帐内一睹风采。 内里陈设依旧不多,值钱的怕是早已变卖提现了。 宁王捏着茶杯,凝神望着杯中的茶叶,许久才问道:“沈兄你这茶,是不是在宁王府时顺手带走的?” 一开口就是如此令人不好回答的问题。 我猜是的。 沈月卿轻咳一声,正色道:“殿下说笑了。” “也真是难为你了,当年诈死还不忘先进行财物转移,贪了我府上不少好东西吧。我最讨厌你严于律人,宽于待己的狗屁作风。”罗厉瞥了我一眼,转开话题道,“啧,你既然已经找到了朱颜的后人,怎么还把这丫头带在身边养着,不像你的作风啊?粮食不要钱了?” 沈月卿但笑不语。 罗厉又慨嘆道:“月卿,你当真是变了很多。” 沈月卿说:“殿下也变了很多。深入敌营,不斩杀敌方将领,却是为了指点用兵之道。” 罗厉抚掌而笑:“可惜他的目标只是打败我个人,而非打败我的军队,私人恩怨在国家大义面前,太分不清轻重了。论个人单挑,没有人会是我的对手。” 我因为不在罗厉手底下做事了,思及目前也属于西凉阵营,便有了几分底气,出口吐槽道:“宁王殿下真是很自信啊,天底下人外有人,可别把话说的太满。” “丫头,你不信?”罗厉摇了摇茶杯,漫不经心道,“十招之内,我能拧下你师父的头。” 他的眼神过于锋利,眼角堆悉着属于少年人的傲气,但这种傲气和碧池、罗寒不同,是真真正正从沙场浴血中磨出来的。 我的手覆在了腰间的惊鸿剑上。 “你要试试吗?” 沈月卿放下茶杯,苦笑道:“宁王殿下,朱庄主,求你们二位别拿沈某的性命开玩笑了,沈某还想再多活几年呢。” 这还是他第一次叫我“朱庄主”,听着有些瘆人,我也知道他在提醒我玩笑到此为止了。 罗厉喝完茶就离开了,临走时避开沈月卿单独跟我说了两句话。 第一句是:“没想到你这丫头能爬到这种地步。” 他从来没想过,我会从他府中的一个摘花丫头,爬到归云山庄庄主之位,并且到现在还没有易位。 第二句是:“人生苦短,你早日收了沈月卿这个妖怪吧。” 我抱拳向他的背影行了礼:“定不辱使命。” 他回头朝我一笑,如星黑眸,又灿灿丛生。 真是个怪人。 但人生确实苦短吶。 沈月卿吩咐我收拾掉茶盘和茶碗,我在罗厉喝过的杯口处发现了一抹淡淡的血迹,应该是已经被擦拭过了。沈月卿见状说:“他早已身患绝症,现在只是拖着一副残躯在勉强支撑罢了,你还真信他十招之内能拧下我的头?” 我有些心虚地回答:“我可没这么说过,师父你不要胡乱带入。”刚才我居然真的信了。 事实上,罗厉在杀掉楚溪的祖父前就已经身患绝症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骁勇善战,几乎除了冬日休战期,时时都在战场奔波受累。且没有任何败绩,这才有了杀王之称。 ……照此说来,罗厉想打赢胜仗至少比楚溪有把握多了,为何他却一再拖延?还不顾危险亲自深入敌营放水指点,简直就是相爱相杀的经典戏码。 “师父。” 沈月卿正在摆弄他的新宠棋盘,头也没抬:“什么事?” “……罗厉是不是喜欢楚溪?” 沈月卿缓缓放下棋子,淡淡道:“我们,” “嗯?” “所有人,”沈月卿一字一顿,“都、不、喜、欢、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 沈月卿:我徒弟居然腐……她会不会追不到就yy我和其他男人啊qaq 第66章 美人骨(番外) 沈离星换过一千张脸,但始终没有一张脸让沈月白真正满意。 * 少女时期的沈离星是天光蛊师座下的女弟子当中的一员,模样机敏可爱,性格敦实憨厚,每日也勤勤恳恳地学习,但她在众多娇艷美丽的师姐妹当中,她实在是一点也不出彩。 天光蛊师非常喜欢美人,座下的女弟子无论是否心甘情愿,被他看上都有不少成了他后宫中的姬妾,反倒是沈离星这种清瘦稚嫩长着一张娃娃脸的,过得十分安全,丝毫不用担心有被师父相中的危险。 第109页 沈离星日后滔天的本事多半是来源于蛊山的藏书和自己的实践摸索,跟师父师门都没有太大关系。 她是在十五岁及笈那年遇到沈月白的。 沈月白原名刘寄,后来才改名叫沈月白,他的职业并不光彩,是个小盗贼。但凡敢窃到天光蛊师的蛊山上,也算是胆大的窃贼。 沈月白武功并不高强,甚至可以说的上是只会一些三脚猫的功夫,胜在胆子大,对了,他运气也不错,在被蛊虫咬伤昏迷的时候,沈离星刚好路过禅房,一眼就看到了躺在花木中的白衣少年。 十八岁,多么美妙的年纪,又是多么美艷的面容。与他一比,天光蛊师的佳丽们又算得上什么呢。沈离星平素波澜不惊的心砰砰直跳,幸好还没被突如其来的惊艷沖昏了头脑。她还记得先救他。 幸好沈月白中的只是一般的小蛊,服了解药即可,但他身子骨不太好,两天都没醒来。沈离星衣带不解地照顾了沈月白两天一夜,在第二天日落时分他终于睁开了双眼。 那双眼睛黑白分明,倒映处她干净的面容。 沈离星此前脑中幻想的一系列的故事和对白并没有发生,话本终究只是话本,只是活人最好的念想。 凝滞的空气只能由她自己来打破,她轻咳一声后故作严肃地批评他:“夜里偷盗你应该穿夜行衣,而不是白衣――” 话到这里,捨不得苛责了。 白衣,白衣胜雪,多好看啊。 不不不,主要还是他长的好看,如果是师父那样的人穿着一身白衣,也只是个猥琐丑陋的死胖子而已。 她回过头去,看到他盯着窗外,注意力全然不在她这里。 窗外有什么呢? 窗外是她师父建造的酒池肉林,有她那群娇艷美丽的师姐妹。 * 有很长一段时间,沈离星都在反问自己,为什么当初会选择不远万里拜到天光蛊师门下呢?而高傲又好色的天光蛊师又为什么会收自己为徒呢? 沈月白伤好后留在了蛊山上,他不再当一个盗贼了,这让沈离星感到欣慰,但令她没想到的是,他改行当了一个採花贼。 大师姐的床底,三师姐的卧榻,小师妹的书案……哪一处没留下他的痕迹? 沈月白是个情场高手又是个美少年,可比那吃药又颜丑的天光蛊师中用多了,这让一众女弟子们欣喜若狂。 沈离星冷眼旁观沈月白四处採花,始终一言不发,但凡他快被天光蛊师发现时,他又会躲回沈离星的小院里,央求着她帮忙隐瞒。 沈离星望着沈月白那张异常美丽的脸,怀着异常复杂的心情答应了他,容他在小院里藏身――这是天光绝对不会踏足的地方。 天光蛊师虽然在房。事上力不从心,但人并不傻,他的女人们个个被滋润的愈发妩媚妖娆,久而久之,他就觉得不对劲了。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有一天在沈月白和小师妹颠鸾倒凤的时候,天光出现在了床榻的后面。 他平生最恨不忠,也绝不容许自己被戴上绿帽。 小师妹年方十三,豆蔻年华,信了沈月白的鬼话,竟真的爱上了,竟然挡在了他的面前,勇敢地迎上了天光蛊师的毒掌――后来没死成,但半张脸毁掉了。 天光蛊师的第二掌落在距沈月白一寸的地方停下了,因为他看到了沈月白的脸。 掌风徐徐颳起他的鬓髮,掌下是少年绝世的容颜。 那是怎样的一张脸,因为恐惧而泫然欲泣,又因为激烈的欢爱而面容潮红。 天光蛊师终其一生也没见过这样的美人,更为他身为男儿身而扼腕嘆息。男人和男人始终是太离经叛道了,他不忍杀美人,于是破例把沈月白收为了徒弟,沈月白从此成了蛊师掌门唯一的男弟子,开始修习蛊术和武功。 而勇敢的小师妹,却被两个人同时抛弃了。 小师妹和沈离星平素关系不错,沈离星替她打抱不平,去向沈月白讨公道,沈月白却不以为意道:“她现在那个样子,还值得我付出一切吗?你和她都该醒醒了。” “刘寄,她是因为你才变成那样!” “我又没有求她那样做。”沈月白冷冷道,“我和她本就是只是各取所需罢了,我图她的身体,她图我的脸,现在看她一眼都能倒我胃口,她还妄想我给她什么承诺吗?还有,师父给我改了名字,我叫沈月白,不叫刘寄。” 沈离星气的想一掌拍死沈月白,但一想到小师妹哀求的脸,还是心软了。 算了,就当蛊山来了个垃圾吧。 沈月白本就是心性凉薄歹毒之人,半生纵情于酒色和虚荣,原本只是个心狠手辣的草包货,但眼看着天光蛊师一天天苍老下去,突然萌发了想要继任蛊王之位的念头。 这个念头就像一颗种子,萌发出来,日日夜夜茁壮成长。 沈离星自打小师妹事件后,和沈月白几乎是断绝了任何来往,也从来不在一起习武和练蛊。小师妹的处境非常悽惨,原本就不学无术以色侍师,毁容之后师父不管,情郎也不理了,还被众师姐们冷嘲热讽。 落井下石的也不在少数,原先小师妹还巴望着沈月白能够回心转意来看看她,可渐渐的发现,那个情郎比她想的还要薄情寡义。 整个蛊山,也只有沈离星一人待小师妹一如既往。 事实上,谁都知道沈月白无血无情,但爬上他床的女人,从来没断过。 七年的时光匆匆而过,天光终于到了用药用蛊也没办法再欢爱的年纪。他老的非常快,病的也很厉害,几乎是在几天之间,头髮就全白了,牙齿也都掉光了。沈月白是他唯一的男弟子,但天光并不打算传位给他。 沈离星虽然不喜欢这个终日沉溺酒色荒唐了一辈子的师父,但也很尊敬他。床前榻前,端药倒水的都是她,也只有她。 年老的蛊王终于明白了师徒二字的真正含义,他明白自己当初的抉择没有错。玩物是玩物,徒弟是徒弟。 他颤颤巍巍地给沈离星指了一条路。 “蛊山绝学,全都在那里头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天光微微点头道,“去吧,阿离。” “是,师父,请您多保重。” 沈离星学成归来之时,正是天光蛊师即将把掌门之位传给她的时刻。 天光望着沈离星远去的背影,不禁想起自己少年时刚来蛊山的时光,那时何等的年少轻狂?然后他看到了一张年少轻狂的脸,带着人世间最恶毒的笑意。 沈月白压根没想到天光会想传位给沈离星,他以为他胡作非为这么多年,天光对他都是纵容溺爱,加上他还是唯一的男弟子,却不是想将蛊王一位传给他。 “师父,你好呀,你真好呀。” 沈月白伸出手,轻轻捏起天光的喉骨,声音温柔而绵长,“你想把我宠杀,再把她捧高吗?” 天光默然不语。 沈月白敛眸。 “如此,那就只能请师父去死了——” 沈月白听到了两种声音,一种是他手动捏碎天光喉骨的声音,一种是天光口中的金蛇蛊飞入他眉心的声音。 第110页 沈月白想,原来,苦苦找寻的金蛇蛊一直藏在天光的嘴里。 金蛇蛊是天光穷其一生练成的最珍贵的蛊虫,取自西凉小金蛇,从未对人使用过,虽然并没有让沈月白当场死亡,却令他在后来的日子里夜夜生不如死。 沈月白求生不得,又捨不得死,无奈引来其他毒蛊覆置其身,将自己的身体变作练蛊容器,使其互斗,才使得痛苦有所减缓。 当时,沈离星还没学成回来,他已经弒师坐上了蛊山掌门的位置。 沈离星花了三年的时间才从天光指点的美人骨里出来,但此时她的容颜已经被美人骨影响,永远都会保持着少女的模样。但内里和心性已经脱胎换骨,她重回了蛊山。知晓天光师父已死,她并没有过多的悲伤,只在坟前恭敬地上了一柱香。 山上出现了更多美丽年轻的女子,都是从外面寻来的。沈月白不收任何徒弟,他不需要靠荒唐的师徒关系来掩饰自己混乱的生活,他干脆把她们全部收作自己的美妾。于是,整座山上,除了年老色衰的煮饭婆子,就只有沈离星不在他的后宫之中。 沈月白除了男女之事,几乎没有任何事是精通的,蛊山的财宝都快被他挥霍一空了。而沈离星虽十分厌恶他的行径,却又不得不凭着一己之力挑起养山餬口的重任——没办法,她那么多师姐妹们都在山上蹲着呢,她们娇生惯养,什么都不会,她不能眼看着她们饿死。 小师妹是在一个下雪天死的。 她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医,这几年的负累让她苦不堪言。但她的脸被沈离星用美人骨修好了,恢復了年轻时候的光彩鲜妍。 她站在雪地里,头戴精美的簪花,穿一件嫩粉色的纱裙。 她记得她第一次见到沈月白时,她赤脚走在冰天雪地里,是白衣胜雪英俊潇洒的沈月白将她从雪地里抱了起来,执着地用自己温暖的胸膛捂热了她的小脚,她在他怀里咯咯直笑,交付了身心。 最是真情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她只想再见他一面。 沈离星拗不过小师妹的哀求,把沈月白从被窝里拎了出来。沈月白当时正枕着大师姐的一条美腿在睡觉,离开了温香软玉,他气的直跳脚,但沈离星的剑却直接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要么立刻跟我走,要么立刻让你人头落地。” 沈月白是说不出“你敢杀掌门真是大逆不道”这种话的,因为他和沈离星之间的距离,隔着一条鸿沟。 她若是想要杀他,真的是一眨眼的功夫,但他呢?他要做到什么程度才能控制住她呢? 女人难道不都是由男人来控制的吗? 她想翻天吗? 沈月白心情复杂,在看到雪地里的小师妹时,他的心情就更复杂了。 瞧瞧那粉色纱裙,瞧瞧那步摇和髮饰,早过时了吧!还有那张脸,勉强算漂亮,但也就在当年刚来蛊山时看到还提的起兴趣,现在是一点兴趣都没有了。 真反胃。 但是……他不敢表露出来。 沈离星在一旁面无表情地监视着,若是沈月白有半点不耐烦的神情露出来,她定一剑刺穿他的喉咙。 沈月白毕竟怕死又怕疼,只能硬着头皮强迫自己露出最完美的笑容,心里暗骂真噁心不抱大师姐来抱一个将死之人,好在他哄女人的招数太多,小师妹是心满意足地走完了最后一程。 他望着她已经冰冷的睡颜,心中松了一口气,终于摆脱这病鬼了,但同时又产生了一种新的想法。 ——沈离星现在就可以强迫他做这种事,那以后呢?若是哪天她邪恶起来,威逼他娶了煮饭婆子为妻怎么办? 不行,他堂堂一个男人,可不能被一个女人控制了。 他偷偷摸摸地在沈离星院里的井水里下了毒,下完却又后悔了……假如没有沈离星,这蛊山的生计又让谁来操持呢? 谁下山去做生意来养活他们呢? 他和他的姬妾们都是只会吃喝玩乐的草包货,如果沈离星死了,他们肯定都要饿死,就更别提还能穿金戴银寻欢作乐了。 可是留着沈离星,她哪天不听他的命令了怎么办? 从小家贫靠着偷窃为生的沈月白从未有过依靠双手自食其力的想法,他想,一定有别的办法。 这世上不会有他征服不了的女人。 * 沈离星发现沈月白脑子坏了。 一开始,她觉得可能是天太冷,他脑子冻僵了。渐渐地,连着好几天,他都在小师妹和师父的墓前坐着,一言不发,面容也消瘦了许多,她开始觉得他不对劲了。 “我说,你没事吧?” 沈离星踢了踢沈月白的屁股,后者转过脸,朝她惨然一笑,并指了指墓碑。 “师父和小春都走了,我在这世上,活的真的没什么意思。” 沈离星凝视了他两秒,一巴掌盖在了他的脑袋上。 “你这个蠢货,小师妹叫小夏,谁是小春!你连春夏两个字都分不清楚吗?” 这样的蠢货能当上掌门,肯定是欺师灭祖了,沈离星一直知道,但她不在意,也没想过替天光报仇,她决定好好教导这一任的蛊山掌门。 沈月白提出的抗议无效,他的酒池肉林被沈离星拆了,姬妾……恩,因为很多是沈离星的师姐妹,所以沈离星不能赶走她们,只能跟她们乱编理由,说是掌门因为纵慾而不举,暂时不用招谁侍寝了。 众姐妹听闻此事都伤心不已,但对此却深信不疑,因为掌门平时实在是太“活跃”了。 沈月白被迫过起了清心寡欲的生活,每日睁开眼就得读书念书,睡觉前还得练蛊和练功。只要稍不听话,就是一顿毒打,沈离星一点水也不放。禁慾半年后,他的武功逐渐有了起色,也开始拥有了内力。 唯一令他觉得感动的是,他身上的金蛇蛊,是沈离星在费尽心思地替他解蛊。 但这份感动在看到书本时,顷刻又烟消云散了。 ――这女人真是讨厌啊! 沈离星每月出山照管一次蛊山在西凉的生意,沈月白出于好奇,偷偷跟踪了她。 他这个人偏生自大的要命,自诩已经是神功盖世,下了山便又不安分起来。 稀里煳涂地招摇过市,把西凉的丞相夫人给睡了。 丞相夫人虽然只是填房,但毕竟是丞相夫人,事情败露后,两人都难逃一死。沈离星在接到消息后火速赶来,几乎是拼尽了全力,才将沈月白从丞相府里捞了出来。 丞相家的大少爷莫卿心仪沈离星多年,此番相助可谓是背叛了自家整个家族。 莫卿是个俊雅的男子,相貌虽然远不及沈月白,但举手投足间流露出来高贵的气质,是任何人都模仿不来的。 沈月白想,这便是名门之后才会有的气质吧,反正他模仿不来。 没上蛊山前,他什么事都做过,明明没什么本事,偷窃却从不失手,为什么?因为很多人在看到他的脸时,就已经产生了占为己有的想法。 小贱人、小淫蹄子、骚狐狸……他已经集满了很多种称唿。也从讨厌那事逐渐到了喜欢那事的程度。 第111页 没把他放在眼里的,只有沈离星一人。沈离星甚至还答应了莫卿的要求,一生一世一双人。 皎皎月光下,并不那么美丽的童颜少女郑重地朝未来的莫相点头:“此生定不相负。” 呸!负他个大头鬼! 沈月白心中骂道:“她不过是为了救我才答应你这个蠢材的,蠢材你在感动个什么劲?我定要拆了你们!” 回到蛊山后,沈离星请莫卿教导沈月白琴棋书画,沈月白虽然极其厌烦,但却在想,终于可以有机会折磨莫卿这个小贱人了。 但莫卿对他的谩骂和嘲讽几乎是充耳不闻,教完了便走,反正他学不会是他的事,自有沈离星亲自收拾他。 日子也算相安无事,直到沈月白有一天无意中听到了莫卿和沈离星的谈话。 “阿星,那种货色,为什么还让他当掌门?这掌门之位原本应该是你的。” 沈月白只听了这一句便走了。 这对姦夫□□,总有一天他要他们好看。 他太愤怒,所以他压根没听到沈离星的回答。 “他现在是掌门,以后还是掌门,我们蛊山的事,你一个外人不要插手。还有,他叫沈月白,不叫那种货色。” 沈离星虽然对莫卿心存好感,但也不允许他诋毁沈月白……虽然也的确是很有道理的诋毁。 究竟是什么时候,沈月白才能成为独当一面的优秀掌门呢?沈离星觉得看不到希望,但她总是时时让自己心中燃起希望。 沈月白却又重新沉浸在了酒色之中,书依然读,武也会练,但他愈来愈离不开女人。 他只要怀里一空虚,马上就想起沈离星和莫卿月下交叠在一起的身影。 他不能让那两个人在一起。 最终,他决定娶沈离星为妻。 沈离星当然拒绝了他,不仅毫不犹豫地拒绝,还狠狠地揍了他一顿。 他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缓缓擦去唇边的血迹:“阿离,我不信你心里没我。” ――你心里没我,当年又为何将我从禅房花木里救起呢? ――你心里没我,为何多次助我逃脱而不计回报呢? ――你心里没我,为何总是在我遇到危险时出现呢? ――你心里没我,为何知道我杀死了天光,却没有要我的命呢? ――你心里没我,为何还会留在我身边呢? …… 沈月白跪倒在沈离星的脚边,轻声道:“你心里没我,为何你总是偷看我呢?” 他说的是事实,却也是沈离星心底最不愿触碰的逆鳞。 多年前在禅房深深的花木丛中,白衣胜雪的他无论日后多么□□不堪,那一眼,他宛如谪仙。 沈离星抱起他,苦笑一声,往事在心底如初雪,寸寸消融。如星黑眸,荒凉丛生。 他爱美人,浮于表面,所以他不喜欢她,她是知道的。那么,她即使再喜欢他,也是不能说的。 沈月白治好伤后,沉默地在卧榻上躺了三天,三天之后,他立刻遣散了后宫,每人一封休书,将姬妾们都打发去做正事了,然后便是刻苦勉励地用功习武,蛊术也越学越精。 可沈离星依旧选择嫁给莫卿。因为莫卿救了沈月白,沈月白可以忘恩负义,沈离星不可以。 由于莫卿不能回去相府,便在蛊山和沈离星拜堂成亲,就在他们二人即将礼成之际,大师姐来报:沈月白被仇家抓走了。 明知道这不过是一个阴谋,明知道大师姐带来的沈月白的那件衣衫上浸透的只是鸡血,但沈离星还是忍不住。 ……万一真的是仇家寻来呢? 那个人那么贱那么坏,仇家肯定很多,他那个武功,能对付吗? 她一路追踪,在禅房深深的花木丛中,又看到白衣胜雪的他。 若人生只如初见,没有后来那么多荒唐事该有多好? 她伸出手,抚上他俊美的脸颊,喃喃问道:“你这是在做什么呢?” 沈月白露出孩子般纯真的表情:“你真的要嫁给莫卿吗?不嫁好不好?” 沈离星摇了摇头:“他救了你,而我也不讨厌他。” 沈月白问:“那如果你知道害我的人也是他,你还会嫁给他吗?” “这不可能。” “是真的,我即使再荒唐,也不可能去占有一个半老徐娘,他在我的酒里下了药,不信你可以看――” 沈月白拿出了证据,十分心痛地说道,“你可以不嫁给我,但你别嫁给他好吗?” …… 第二天,莫卿被相府的人强行带走了,临走前和沈离星定下了三年之约,可丞相也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沈离星的。 西凉的等级观念太强,儿女婚姻绝不可能任着他们自己做主,必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莫卿和沈离星都不会知道,丞相的人是沈月白买通后找来的。他从一开始就没想成全他们。 没了莫卿,又没了后宫佳丽,沈月白渐渐地和沈离星关系越来越亲密。 他盘算着自己内心的计谋,越想越得意。 终于有一天,他灌醉了沈离星,也终于得偿所愿。 天底下没有女人是他得不到的。不只是心,身他一样也要。 虽然他并不喜欢沈离星,但他就喜欢看她臣服在他身下的样子。 第二天,沈离星从睡梦中醒来,回想发生的一切,事已至此,追悔莫及也没有用了。 沈月白搂着她,在她耳边柔声哄道:“阿离,我虽然以前不太好,但我以后只会对你一个人好的,你就嫁给我吧。” 他的眼神过于温柔,誓言许的让人心动,她竟鬼使神差地答应了,三天后两人就成了亲。 十个月后,沈离星即将临盆,这是沈月白的第一个孩子,不,是一对双胞胎。 沈离星痛的死去活来,沈月白却把众人摒退,慢条斯理地揉着她的肚子说道:“阿离,你现在明白为什么我同那么多女人欢好过,却从来没有过任何子嗣了吧?” 已经知道这是一个阴谋,但那又有什么用呢? “这两个孩子,留一个养着玩,另一个给我过蛊吧。” 沈月白笑道,“这样我就不用你以后替我疗伤啦。” 过蛊,乃解蛊中最无奈的一种方法,以血亲之人的身体来承受自身的蛊虫,方能完全解蛊。 沈月白费尽心机在等待的,便是一个可以给他过蛊的容器。 情爱亲情什么的,他一概不在乎。 很多年以后,被当作过蛊容器的孩子沈月卿倖免于难,成亲以后有了自己的女儿,教给女儿的第一件事,便是擦亮眼睛,远离渣男。 作者有话要说: 远离渣男,真的很重要。渣男会用很多种方式美化自己,所以要擦亮眼睛。 第67章 战前 这是来西凉军营的第十天,我已经闲的快要发霉了。 日常生活基本就是把跑来假意嘘寒问暖的辞镜丢出营帐,和楚无疑因为各种小破事抬槓然后以大欺小再把他丢出营帐,以及去沈月卿那里同他看书。 第112页 醉翁之意不在酒,看书是假,看美人是真。 西凉军营有严格的规定,沈月卿想要留在这里当军师出谋划策,就得服从白三的命令,因此他也必须身着统一军装。 这是我第一次看沈月卿穿黑色军装,跟平日里白衣不染纤尘的形象完全不同,头髮高高束起成类似马尾的形状,整个人都显得英气勃发。此刻他手执一卷书,面色沉静如水,状若思考。 ……我发现我开始有严重的制服控倾向了。 “你不热吗?”沈月卿往卧榻左边移动一点,“坐得离我这般近。” “我的好师父呀,我闲的都要发霉了,你怎么还能坐的住啊?军营生活都这样枯燥无味吗?” “枯燥无味?”沈月卿抬头望着我,“休战的半月里是枯燥无味,但一旦开战,就又要有人失去性命了。” “这倒是。”我耸了耸肩,“可不早些结束战争,就总活在这样的日子里。战争会拖垮整个国家,甚至是几代人的生活。” 战争年代,百姓整日忧心忡忡,忙着逃命,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无暇生计,谁还能顾得上发展生产力、甚至是推动整个国家的经济水平。支援前线的粮草补给也是一大消耗,时间拖的越长,就越吃力。 “觉得枯燥就去练剑吧。”沈月卿埋头,轻轻掀过一页书,“或者继续去教钟离认字吧。” “……那我还是去练剑吧。” 我讪讪地离开了营帐,教钟离子音认字是一件多么折煞人的事。哪怕你一天只教他一个字,第二天他也会忘记。几天下来,他连自己的名字都还不会写。 钟离子音不怕打也不怕疼,更不怕威胁恐吓绝食关禁闭,所以对于自己是文盲这件事毫不在意。 白三虽是武将,却也极其重视文化教育,不求将士们满腹经纶出口成章,至少得认识一些常用字,会写自己的名字。 白三十分厌恶钟离子音,又不忍他没有文化,便将培训钟离的任务安排给了沈月卿,沈月卿顺手就安排给了我——这就叫做阶级,破事一层一层往下甩,苦了我这个底层的。 钟离子音和我们不一样的是,他不住单人营帐,而住在八人一间的集体营帐,但几乎其他几人都十分畏惧钟离子音。 我在营帐外的小山坡上练了一会儿剑,又打坐了片刻,辞镜就来了。 他手里托着一个小蒸笼,问道:“师姐,有白玉糕,吃吗?” 白玉糕实则就是糯米粉里加了些类似琼脂的粉末,做成的透明如玉的点心。因为琼脂粉末提炼自海类植物,西凉无海,盐的输出本就是一大难题,更别提这种珍贵的食材了。 “吃。”送到嘴边的食物岂有不吃的道理?我放下剑,盘腿坐下,捻起一块糕,轻咬一口。 绵软爽滑的白玉糕入口半化,味道很好。 “这是白七做的吧?” “不,是我做的。”辞镜也捻起一块白玉糕,并不吃,只是看着,“我只是没浇糖汁和桂花。” 这倒也是,白七的白玉糕在出锅后,通常会淋上一勺被红糖汁泡过的桂花,那味道便会由清甜转向甘甜。 辞镜的手艺倒也还不错。 “我觉得吃太甜不好,”辞镜将白玉糕放回小蒸笼里,淡淡说道,“吃的太甜,以后就很难适应苦涩的味道了。” “莫名其妙,我为什么要适应苦涩的味道?”我讥讽道,“我到这里的第一天就无依无靠,混到的每一天都是赚了。我又不是像你这样的落魄皇子,要适应人生的大起大落。” “落魄皇子?”辞镜重复一遍,忽而笑了起来,“大落是真,大起倒还没有过呢。” 辞镜名为白琅,是白三和白七同父异母的弟弟白十二,也是朱颜将军的外孙。当初朱家的嫡长女朱雨墨嫁入深宫,虽贵为皇后,却一直无出,后朱颜将军退兵归隐,朱皇后产下一子白琅,出生之日便被立为太子,但尚未满月又被贼人掳走,没能再被找回。朱皇后痛失爱子,终日郁郁寡欢,不久就病逝了。 白琅流落民间的生活,没听他详细描述过,但据这些日子里他的言行举止,还是可见一斑。他一会儿当和尚一会儿当道士,反正只要有口饭吃,信仰是佛是道他都无所谓。亦或者说,他的信仰就是活着。 普通人活着有口饭吃有口汤喝,有衣蔽体,便终日无忧,可白琅到底不是普通人。 原本已被立为太子,却被歹人所害流落民间十多年,母亲和外公也都去世了,若非沈月卿不忘师恩,多年来苦苦找寻,可能他到现在还是个挣扎在温饱线上的难民。 大落了十几年,大起,谁不想呢? 可大起有那么容易吗? 吃完一笼白玉糕,还没来得及休息片刻,楚无疑已经风风火火地赶了过来:“朱珠快来,钟离又犯事啦!” ……我还是假装听不到吧。 “沈先生让你去教钟离认字,还有教他规矩。”楚无疑看我装睡,伸脚踢了踢我的鞋子,“不要逃避现实,我看沈先生有意撮合你和钟离呢。”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我一脚把楚无疑踢翻在地。 “小小年纪就会的胡言乱语,长大了还得了。”我上前一步,揪住他的耳朵骂道,“我就是当你的后娘,也不会和钟离成一对。” “呸,我娘还没死呢。”楚无疑不甘示弱道,“我爹那样文武双全的美男子,你想跟我爹,想的美呢你!” “哦?那是谁之前还希望我和你爹在一起的?” “那是我当初被蒙蔽了双眼,没认清你这毒妇的真实嘴脸!” …… 等到了钟离子音的营帐前,我和楚无疑身上都挂了彩。 我在打架上虽然具备身高、体力等方面的优势,总能轻而易举将他打的鼻青脸肿。但楚无疑人小,行动十分敏捷,逮着哪块肉便咬,因此我也被咬的不轻。 若是让沈月卿见到,我便会挨骂,若是让楚溪见到,那挨骂的便是楚无疑了。 因此我俩在打架后都心照不宣地同时避开以上两位。 钟离子音只着一条裤衩,半倚在床榻上,手里是拿着书,但并不是用来看的,而是用来当扇子扇风的。八张床本是挨在一起的,但其他几人却并不在床上休息,只有一人缩在角落瑟瑟发抖,还有几人压根不见人影。 辞镜问角落里的小兵:“轮到你们休沐,怎么不好好休息?今晚你们营要守夜的。” 小兵哭丧着脸说:“我可不可以一直守夜,我不要和这傢伙睡在一起啊,他太……太……太无耻了。” 他想了很多个词,才想到一句“太无耻”来形容。 军营里,他能做出什么太无耻的事来? 我不禁浮想联翩。 钟离子音却不以为意,依然笑眯眯地扇着风:“这书真好使,扇风还有香味,替我谢谢卿卿啊。” 第113页 卿卿两字很容易令我失去冷静,但我告诉自己必须得冷静,不能跟一个变态计较。万一把变态惹急了,他对沈月卿做出变态的事来,我就追悔莫及了。毕竟沈月卿身上蛊毒未清,发作起来是没什么自保能力的。 楚无疑初生牛犊不怕虎,蹦上钟离子音的床榻,一把从他手里抽过书: “书是用来读的,不是拿来当扇子的!” 钟离子音眉眼弯弯地替他捶背:“是是是,楚老师说的是。” 一声楚老师把楚无疑哄得服服帖帖,立马不知天高地厚,作傲娇状哼道:“既然他们两个都不愿意教你,就由我楚无疑来教你吧。” 让一个八岁小儿当老师,这种建议一般人肯定认为不妥,但钟离子音压根不要脸,不,是愿意不耻下问,我和辞镜又都是偷懒怕事的主,自然喜闻乐见。 楚无疑教书先教规矩,规矩的第一步便是穿衣。 穿衣是钟离子音最为厌恶的事情,白三把他打得皮开肉绽,都不能令他好好穿裤子。 楚无疑坚定不移:“人要脸,树要皮,你必须服从军令,把衣服穿起来。” 钟离子音掸了掸衣服,故作严肃道:“穿了还要脱,岂不麻烦?有这个穿衣的功夫,我都可以多杀几个敌人了。” “不穿衣服就上战场,你死的比谁都快!” 说这话的不是楚无疑,也不是我们当中任何一人,而是刚结束一播操练,前来巡查的白三。 辞镜还未认祖归宗,不能在公共场合称唿白三为三哥,只能同我们一起叫他三殿下。 白三并不是个好相处的人,连我这个投资方爸爸都不敢轻易得罪他,钟离子音却丝毫不把他放在眼里,懒洋洋地扫了他一眼,怪声怪气道:“属下病体未愈,不能起身行礼,还望殿下莫怪哟。” 白三沉着脸盯了他许久,冷冷道:“来人,把钟离子音拖到本王的帐内,从今日起,本王要亲自训导这块顽石!” 钟离子音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闪着意外深长的光,幽幽道:“那,殿下日后可别后悔。” 作者有话要说: 沈月卿:“阿琅,这个白玉糕拿去给朱珠吃。” 辞镜:“好漂亮,是师父做的吗?” 沈月卿:“嗯。” 第68章 追踪 虽然不知道白三究竟会对钟离子音做出什么事,但我坚定地相信钟离子音在任何方面都绝对不会吃亏。 天黑以后,我把赖在我营帐内抄经文的辞镜赶了出去,洗漱一番后准备睡了,又想起之前破掉的外衫还放在沈月卿那里,那是白日里我托他缝补的,便又从床上爬起来,披了件外袍向沈月卿的营帐走去。 中间路过辞镜的营帐,他正坐在帐门口削着一把漆黑的小木剑,抬头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后垂下了头。 我快步走进沈月卿的营帐。 掀开帐门,里面焚着淡淡的腊梅香,安安静静,一点声音也没有,他已经熄灯休寝了。 我小声说了一句:“师父,我来拿衣服。” 无人回应我。 但缝补好的衣服整齐地放在书案边。我盯着床榻上微微起伏的被子看了许久,做好了被沈月卿骂一顿的思想准备,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掀开了他的被子。 映着微弱的光,被子底下露出是一张倾国倾城的脸――并不是沈月卿,而是他那个不负责任的渣爹沈希白。 “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睡?” 他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躺下去准备继续睡,被我毫不留情地扯住了头髮。 “我师父呢?” “痛痛痛,放手啊!我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在这里了,我怎么知道啊。” 沈希白挣脱开我的手,又躺下沉沉睡去。 我在营帐内找了一圈,发现了沈月卿留下的一点痕迹。 泥炉上的茶壶已经彻底冷却了,但桌上杯口处的水渍还没干,说明他离开营帐时觉得口干,饮了一杯冷茶。若是他还在军中,按照他那处处讲究的性格,必然要把茶壶里的茶先煮上,然后再喝。连茶也不煮便喝了,肯定是要出营。 我正为自己的推测感到满意,但见沈希白从床上起身走过来,从我手里拿过茶杯,倒了一杯冷茶,咕嘟咕嘟地喝了下去,然后又睡倒在了床上。 我:“……” 从辞镜那个白切黑那里肯定是套不到话的,于是我将目标放在了相对老实的楚无疑和楚溪那里。 楚溪腿伤还没好,正倚在床榻上闭目养神,而楚无疑端了盆热水正认真地在替他洗脚按摩,这父慈子孝的场景看的我一阵感动,一时之间都不忍打扰。 直到楚无疑起来倒水,看到我站在门口时十分不满道:“你来之前不会在营帐外喊一声吗?我要是正在给我爹擦背,你看到了怎么——” 楚溪轻轻一巴掌盖在他的头顶,他才停止了喋喋不休的抱怨。 楚溪问我:“朱庄主找楚某有何事?” “夜深打扰,多有得罪,请问楚将军有没有看到我师父?”我顿了顿,说,“师父他病体未愈,如若单独行动,恐有不妥。” 我不能说不测,只能说不妥。沈希白没死,并已经逃到了军营,那么沈离星呢?若她没死,势必依然会用蛊虫来控制沈月卿,她现在又在哪里呢? 沈月卿是自己出走还是被沈离星绑走了呢? 楚溪摇了摇头:“很抱歉,傍晚之后我就没有看到过沈先生了,也不知他的去向。若是你实在不放心,还是去麻烦七殿下帮忙寻人吧。” “……嗯。”我抱拳谢过,“那朱珠先告辞了。” “朱庄主慢走,等等——”楚溪突然像想起来什么似的,叫住了我,“白日里我听三殿下说,南诏那边来人了。” “来人?” “南诏皇帝子嗣单薄,现在活着的除了宁王罗厉和太子罗寒,就只剩下他们的姐姐,成熹公主了。”楚溪缓缓道,“我听说这次来的就是成熹公主。” 我顺手拿起茶桌上的杯盖,捏在手里把玩着,还装作漫不经心道:“成熹来了?这跟我师父有什么关系?” 最好别有任何关系,好不容易杀了沈月卿的青梅,又断了钟离子音想娶沈月卿的念头,现在又来一个成熹公主,我实在是折腾不动了。 “沈先生在南诏时,曾和成熹公主有过一段情缘——” “咔擦——” 楚溪诧异地看着我将手里的茶杯盖掰成了两断。 “朱庄主,你怎么了?” “没事没事,锻鍊手劲。”情缘……有过一段情缘……真是气死我了! “成熹公主来南诏军营,我想沈先生有可能会去见她一面的。” …… 我走出营帐很远的时候,楚无疑在后面边追边喊我。 “这只是我爹的猜测,你不要太当真。”楚无疑定定道,“沈先生是绝对不会喜欢那个什么成熹的。” 第114页 皎皎月色下,楚无疑坚定的眼神让我忽略了他脸上的婴儿肥,突然间觉得他也是个帅气的男子汉了。 “真的?” “真的。”楚无疑又说,“沈先生也不会对钟离有意思的。” ……哎呀,这孩子真是越看越顺眼,罗玉凤怎么生这么一个可爱的大宝贝啊。 “当然,沈先生也不喜欢你。” ——我收回之前所说的全部夸奖的话! 虽然楚无疑极力劝说我别去南诏军营,但我还是决定趁着天黑,夜访一番。我有强烈的感觉,沈月卿就在那里。况且,即使不一定能找到沈月卿,但一定能够对敌军有所了解。 孙子兵法我没读过,但里头有一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广为流传,况且我在军营里实在是闲的要发霉了。 * 一个时辰之后,我混进了南诏军营。 与我原本的计划有些出入,我并没有能够施展轻功,帅气利落地飞进去,因为南墙上那一熘排举着弓箭守夜值班的士兵肯定会将我射成马蜂窝,即使是轻功绝佳到能够避开所有乱箭轻松进入,也会引起不必要的骚乱。 总有些武功和轻功所不能涉及的地方,这时候就需要用到伪装。归云山庄的祖师爷朱颜将军在考虑到这个问题后,将易容和变声也作为一种必修功课,传承了下来。 我打晕了一个负责城下巡逻的小士兵,将他的衣服剥干净后,嘴里塞上布,绑在了角落里。 我还算心善,只是易容成他,若是沈希白,多半会因为嫌麻烦把小傢伙脸上的面皮都扒下来了。所以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虽然沈月卿以前杀了不少人,但他都是被父母威逼利用,实则是个热爱和平的黑切白,不像沈希白,是个彻头彻尾的黑切黑。 五更天的时候,换班休息的时间到了,我跟在这支队伍里走进了南诏的军营。 南诏的富贵体现在方方面面,连士兵们的营帐都比西凉的要华丽宽敞的多,休息时间还有水果和香茶吃。这水果形似芒果,名叫香柑,外头一层松软橘子皮,剥开来里面的果肉跟菠萝的口感很像,但是只甘不涩。 香茶是小绿芽尖拌上栀子花沖泡出来的,清清淡淡,中和了香柑的甜,一杯下肚,喝的人出了一头一脸的汗。 旁边有人感慨:“太子殿下就是厉害啊,能培育出这么优秀的果实,但是我想吃肉啊。” 另一人接话道:“是啊,咱们的太子从不带兵打仗,反而整天扑在田里研究水稻,比我爹还热爱土地。” 据我对罗寒的了解,他虽然不是钟离子音那样的文盲,但书读的也不多,武功虽然很高强,但带兵打仗跟武功没有太大关系,是两码事,更别提以后的治国平天下了。但是换一个角度看,作为农林果蔬业界不可多得的人才,培育出了多种新型水果和优质大米,罗寒称得上是古代袁隆平、古代版水果大王了。 这位不可多得的古代袁隆平头一回来了前线,却不是为了杀敌,而是为了公报私仇。 楚溪的情报失误大了。 去他的成熹公主!去他的情缘! “南诏可以输,而你必须死。” 我好不容易摸索到主将的营帐外,就听到了这么一句冷冰冰的话语。 ——是罗寒的声音。 归云山上他匆匆放下年幼的罗卜,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迄今,已有两年。 而在这世上罗寒最恨的人,还能有谁呢?除了沈月卿,还能有谁呢? 透过营帐外的一条小缝,我看到沈月卿背对着我,屈膝跪在地上,罗寒立于他身前,手里的剑尖往下滴着血,后方是正斜斜倚靠在柱子上喝茶的罗厉。 与罗寒脸上的沉郁冷漠不同,罗厉表现的毫不在意,一边是他的知己,一边是他的兄弟,既然两边他都不能动,就干脆就谁也不帮,只负责看戏。 沈月卿原本就对罗寒心存愧疚,又是自己相识最久的师弟,再如何也不会动他性命,此种情况简直是心甘情愿作案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我很抱歉,小寒。”沈月卿抬起脸,面色平静地说道,“但是我不可能让先皇和明流死而復生的。” 对于过去犯下的种种错误,他不会逃避,他选择正视,所以他现在在这里。 “抱歉,要你抱歉有什么用?”罗寒一脚踩在沈月卿的手上,慢条斯理地碾压,“既然你不能令他们死而復生,那你为什么不去死呢?” “杀人偿命,不是师父第一天教给我们的道理吗?怎么,你不是他最疼爱的开山大弟子吗?” 沈月卿一声不吭,但我知道他的手骨肯定已经被罗寒踩碎了。 “我很好奇,你明明就是个野种,门第、出身,你一样都没有,碧先生却单单因为你可怜,把你收为第一个徒弟。那开山大弟子的位置,原本应该是我的呀。”罗寒用剑尖挑起沈月卿的脸,剑尖上的血顺着他的喉咙往下滚落,化进他胸口黑色的衣衫上,“……师父和明流都那么喜欢你,那你就去陪他们吧,可以吗?” 那一声“可以吗”近乎恳求,又好似带了几分撒娇的意味。 我甚至可以想像,可以肯定,在很久很久以前,久到他们之间还没有国雠家恨,心爱的姑娘没死,慈爱的师父也还没有回到天上,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一定也是这样。 ……我再也忍不住了,飞身扑进了营帐,惊鸿直指罗寒的胸口。 冰蓝色的剑身和另一把金色的佩剑撞击在了一起,激盪出一串金蓝相映的火花。 这把剑是罗厉的剑,剑名折戟,意为折断一切兴衰荣辱。 罗厉挑了挑眉,朝我凑近一点:“怎么?看不下去所以出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沈月卿:很多人犯了错,会选择离开。而我想在原地,重新开始。 * 写这章想起了美国队长3内战,电影里冬兵当年杀了钢铁侠的父母,虽然不出自他的本意,但杀了毕竟是杀了。钢铁侠和美国队长大打出手的时候,我很难过。 这大概是漫威最虐我心的一部电影了qaq 第69章 爆炸 我狠狠压下罗厉的折戟,反手将惊鸿抽了回来,然后扯下了脸上的伪装。 罗厉这一剑并没有全力以赴,不知他是有意放水,还是只是为了试探我。 罗寒望向我,眸光微闪。 “朱珠,你怎么会来这里?” 我轻轻挑开他指着沈月卿的剑尖,冷淡地说道:“我来这里,当然是为了接我师父回去。” “师父,来,跟我回去吧。”我朝他伸出了一只手。 罗寒脚步轻移,挡在了他的身前。 “殿下,你最好让开,别忘了你儿子还在我手里,若我和我师父不能安全离开,那远在归云山庄的罗卜殿下可就不能保证像以前那样活蹦乱跳了。”虽然用罗卜来威胁他有违道德,但现下我手里也没有他的其他把柄了。 第115页 罗卜虽然不是罗寒的亲生儿子,但毕竟是张素云生的,他结髮妻子唯一留下的孩子,他不可能不管他的死活。 “沈月卿,你有脸跟她回去?”罗寒不跟我理论,侧过头去问沈月卿。 沈月卿轻咳了两声,抬起了脸。 那张原本白皙俊雅的面容此刻布满脏污和血迹,看起来狼狈不堪,但他的眼神依然淡定且从容。 看的我心里一阵难受。 ……为了所谓的赎罪,所以总是让自己陷入这样的境地。 他的过,他尽力弥补了……若非如此,他又何必找寻辞镜,苦守归云山庄,甚至找到了能够启动白泽的钟离子音。 这一切的一切,他本想一个人扛下来的。 他半生不幸,从来都被自己的亲生父母当成狗一样对待和利用,却没有苛责过任何人。 怨天尤人,其实很可笑的。 “二师弟。” 沈月卿叫了罗寒一声二师弟。 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听到这个称唿。 “我从不奢求你的原谅和宽恕,因为我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之前还了你一条命,但似乎远远不够。我欠你的,恐怕这辈子都还不清了。”沈月卿目光落在我的手心,忽而笑了一下,点点笑意中又落了些酸楚,然后缓缓道,“……那便不还了吧。” ――既然此生还不起,那便不还了吧。 很好,很强势的回答。 越过罗寒扬起的衣角,沈月卿轻轻将手搭在了我的手心。 “朱珠,我们走吧。” “好。” 无视了身旁那人滔天的愤怒,只听得罗厉朗声笑道:“你们走吧,我数到一百下,若是你们有命走出南诏军营,我便放你们一马,如果被我的人抓到,便立刻将你们千刀万剐!” “一、二――” 罗厉已经开始数数了。 我扶着沈月卿往外走。 营帐外,皎洁的月色下,兵卒们训练有素地站着,从中间让开了一条小路。 早在我飞身入帐时,他们就已经被惊动了。罗厉亲自带出来的军人,本身警觉性就极强。 我相信,如果百步之内不能将沈月卿带出南诏营,罗厉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杀掉我们。 不能再迟疑,我打横抱起沈月卿,提起轻功往外飞去。 罗厉使用内力将声音放大了很多倍,在整个军营范围内都能听到他震耳欲聋的声音。 “五十五,五十六――” 太好了,我和沈月卿已经到墙下了,很快就能飞出去了。 我还没来得及向沈月卿撒个娇邀个功,就听到罗厉的声音骤然变冷。 “六十,一百!杀了他们!” 靠,这傢伙居然直接从六十跳到了一百,中间平白无故少了四十个数,而我现在也没空吐槽他是不是真的弱智到没文化,只看到漫天的箭羽像流星一般向我们汹涌而来。 我赶紧抱着沈月卿跳开。 墙上都是弓箭手,是不能飞上墙头去了,只能往营帐深处钻。 背后是闻声追击过来的大批兵卒。 “朱珠,往炊兵的营帐那边跑,向左边——” 沈月卿一边观察情况一边提醒道。他的脸色很不好,整张脸惨白一片,我心里咯噔一声,顺着他指的方向一路狂奔。 跑去炊兵的营帐,难道是要躲进一堆蔬菜水果里? “谁得那两人的尸体,赏黄金万两!” 罗厉这小子甚至都不要将我们活捉了,直接就要我们的尸体了……好歹也曾是我和沈月卿的老闆,对我们这么赶尽杀绝真的好吗? 我这一生都没跑过这样快的速度,虽然这也不是第一次抱着沈月卿逃命了……可比起三年前在南诏眼睁睁地看着他被砍杀的时候,现在的情况真的好了太多。 至少我还能带着他一起逃。 至少……不用再看他死一遍了。 以往在宁王府因採摘野果训练出来的跑步特技彻底施展了出来,能力落实到了实践中。我那一点不合时宜的得意很快就遭到了报应,等到终于钻进一个营帐时,我的腿部已经中了一箭。 营帐内只有一个看菜管粮的老头,在他反应过来叫人之前,沈月卿就已经出手把他打昏了。 我气喘吁吁地背靠着一堆圆头白菜坐了下来,心中盘算着等会儿该如何怎么把人藏进白菜堆里。 沈月卿眼尖地看到我小腿上的断箭,俯身替我按住了腿。 “……朱珠,是我连累了你。” 断箭没伤到骨头,但从皮肉之中剥离出来的时候还是钻心的疼痛。南诏的箭头并不是光滑圆整的,尖端都是凹凸不平的螺纹,这种设计出自沈月卿本人之手――好气啊,又捨不得打他。 “没有你,我早饿死了,又哪来今天的朱珠呢?没事,幸好箭头没毒,不然我可能真的就危险了。” 毒贵啊,所以罗厉才没有捨得涂。 感谢天感谢地,感谢物价飞涨。 沈月卿从衣袖上撕下半截衣料,替我将小腿上的伤口包扎了起来,还认真地绑了一个俏皮的蝴蝶绳结。 “师父也是第一次当师父,会有些当的不好的地方,”沈月卿一顿,替我扶正垂到眼角的碎发,“我不是替自己开脱,假如有当的不好的地方……你就等着看我的进步吧。” 他没有说“你就原谅我吧”,而是说了“你就等着看我的进步吧”。 聪敏如他,总是推陈出新。 我笑着抱住他的胳膊挠了挠:“好的好的,我会等着看的。” 目光又转回了此处粮营。 除了大棵堆成山的圆头白菜,还有大块的风干肉,以及……一袋一袋的面粉。 南诏人的主食大多是面食,地域原因,水稻长势并不好,经常是颗粒无收,因为与西凉互不通商的原因,西凉的大米也卖不到南诏去,南诏虽然有“古代袁隆平”的罗寒,但培育出来的新型水稻毕竟还在试验阶段,没有大规模种植,所以能够享用的人并不多。 面粉……面粉,天干物燥之时,面粉可是个危险品。 “跑不掉了吧。” 罗厉已经站在了粮营门口。 我正举剑挑破了一袋面粉的封口。 腾起的白色面粉落了我满满一身,而后又纷纷扬扬落在了地上。 空气中的尘埃都染上了极致的白色。 整个粮营的外边应该已经都被兵卒们包围了。 罗厉见我正在划破面粉的口袋,眼神一凛,一掌向我打来,沈月卿挡在我面前,回击他的一掌。 两人都是内力高深又久病未愈的高手,一时之间竟没有分出胜负高下。 ……又或许都是在死撑门面吧。 我终于划破了最后一口袋面粉。 而后我剑尖上挑人往上腾去,惊鸿的剑光裹挟着剑气,将整座营帐的帐顶都掀了开来。 第116页 然后在剑光中化成了无数块碎片。 外面都是整装待发的兵卒。 还有一脸肃杀抱剑而立的罗寒。 我用尽浑身内力,掌风将白色的面粉震盪开来。 ……这片土地已经有很久很久没有下雨了。 天干物燥之时,面粉可是个危险品。 “住手——” 太迟了,谁来阻止都太迟了。 罗寒一跃而至,捏住了我的手腕,火摺子没能点燃。 “疯了吗?就为了一个沈月卿?你可能会把自己也搭进去的!” 他因为起伏的情绪而唿吸急促,眼神愈发不甘。 无论是明流,还是我,都选择了与沈月卿一路。 “值得啊。” 我微微一笑,凑上前去吻上了罗寒的脸颊。 这个动作出乎他的意料,让他有一瞬间的停滞,这个瞬间,我已经腾出另一只手点燃了火摺子。 然后我奋力将火摺子抛向空中,并狠狠地撞开了想要扑身上前抢火摺子的罗寒。 空中传来因爆炸产生的滔天巨响,爆炸产生的作用力将我弹出了很远。 火舌舔着漫天的面粉,四散的兵卒抱头逃窜,哀嚎声一片,火光沖天中,我看到罗厉将罗寒护在了身下,而沈月卿将我护在了身下。 ——师父也是第一次当师父,有做的不好的地方,你就等着看我的进步吧。 ……很好,师父他对我真的很好。 他原本只是想带我从粮营后的小河泅水逃跑,却没有想到我会想出这么个坑人坑己的超级大损招。 面粉爆炸产生的威力虽然巨大,但毕竟只有十几袋面粉,一轮爆炸过后,平息下来只剩一小片火海,还不足以将整个南诏营覆灭。 若是袋数再多一点就好了……不,袋数如果多一点,恐怕我和沈月卿也要命丧于此了。 衣衫破烂的罗厉和罗寒各用自己的佩剑折戟和沉渊撑住身体站了起来,罗厉舔了舔唇,咬牙切齿道:“真是个心狠手辣的小坏蛋,当年来我府上第一天,我就该毫不犹豫地灭了你了。” 我不甘示弱地反问道:“若非你使诈,一下子从六十跳跃到一百,我也不至于出此下策,明明是你使诈在先吧?” “兵不厌诈的道理你不懂嘛?” “穷寇莫追的道理你也不懂吗?” 不对,谁是穷寇?!呸,我好像把自己给骂了。 这时忽然吹过一阵风,紧接着一场大雨翩然而至。 在我目瞪口呆的失措中,罗厉伸出一只手,接住随风颳过来的大颗雨点:“啊呀呀,真是及时雨吶。” 周围的那一圈火光终于在大雨中尽数熄灭。 久旱逢甘霖——敌军的甘霖! 随即,我和沈月卿被南诏的士兵团团包围了起来。 弓箭、□□、军刀,各种恶毒的东西都对着我们了。 ……完蛋了,除非我会遁地之术,否则这次真的在劫难逃了。 “哥哥,这次你再护着这个女人,我也要削了她!” 战神罗厉一生征战沙场,从来都是英姿飒爽神采飞扬,从未像今日这般狼狈,连裤子都炸飞了半条,还要伸手去捂住春光乍泄的两瓣屁股。 作者有话要说: 朱珠(内心):宁王的屁股好像比三年前白胖了不少嘛。 第70章 选择 “卿卿,我们来也——” 随着一声类似老虎长啸的巨响,白泽机关兽从远处飞了过来,坐在白泽上挥手的正是钟离子音、白七和碧池三人。 南诏的士兵没人见过白泽,都看傻了眼,以为是天降之物。 我背贴着沈月卿的背,小声说道:“师父,他们是你一早就安排的吗?” “……嗯,不过我只安排了两个人,罢了,”沈月卿握住我的手,安抚道,“等会儿白泽经过此处时,你先上去,我来断后,乖,不许再顽皮了。” 我没吭声,既没有表示同意也没表示反对。 罗厉虽然没亲眼见过白泽,但对这种战争机器也肯定有所耳闻,一时之间竟忘了捂住裤子遮挡屁股,反而饶有兴味道:“没想到你真的找到了钟离后人,了不起啊,这机关兽真有意思,我要留下它。” 这话是对沈月卿说的,话语里威胁的意味,我们心里都有数。 白泽不能停下,因为启动的时间太长,停下再次启动就会被敌军包围,所以停留的时间只能有略过的那一瞬间。 机关兽捲起的风将我已经被雨水淋湿的长髮吹得上下翻飞,我侧过头瞥了一眼沈月卿,他正高度戒备地盯着罗厉和罗寒。 罗厉在意的是能否击落白泽,罗寒在意的是能否杀死沈月卿。 恐怕沈月卿这次决意以一敌二,全力护我和白泽周全。 对上那两兄弟联手,这次他本事再大,也就再无全身而退的可能性了。 甚至,惊鸿也不在他的手上。 他拿着的,只是一把普通的剑,是从一个小卒子手里随意夺来的。 我鼻子一酸,甚至不明白自己此刻为什么如此难过。 捲起的狂风裹挟着雨滴将我们包裹在其中,一时之间天旋地转、阴阳颠倒,白泽一闪而过的瞬间,我听到了无数种声音。 剑与剑碰撞的声音…… 剑气将雨点噼开的声音…… 白泽悽厉的虎啸…… 刀剑切入筋肉骨骼的声音…… …… 最后还有碧池绝望的叫声:“不要啊,阿玠——” … …… …… 白衣的少年坐在地上,像一朵清雅的白色莲花,一双幽静平和的眼睛始终没有任何怒意。 他轻声说道:“两位师哥,可以停手吗?我已经……已经没有手来阻止你们了。” “所以,请你们停手,可以吗?” 雨没有停。 风也没有停。 他原本一双巧妙的双手,能将平淡无奇的菜餚做出美妙滋味的双手,会替沈月卿绘画、会替罗寒束髮的那双手,已经连带着胳膊被尽数削下了。 他挡在了罗寒罗厉以及沈月卿的中间。 挡住了那其中的刀光剑影。 肉体凡胎终究是没能敌得过罗厉的折戟。 “阿玠,阿玠――” 玠是他的本名,我们都习惯叫他白七。 罗寒见状也慌了,跌跌撞撞地想去扶他,又缩回了手,指了指地上被切成很多节的胳膊:“白七,你没事吧,这个可以装上的,可以装上的——” 他跪在滂沱大雨里,泣不成声。 没有人能懂白七的心思。 没有人不懂白七的心思。 师门不幸,同门相争,手足相残,国雠家恨……这一切的一切,和他息息相关,每个人却又都极力想避开他。 就像白三说的那样:“弟弟,我细皮嫩肉的弟弟,父皇怎么捨得把你送到这里来吃苦?” 第117页 沈月卿,罗寒,碧池,每个人手上都血债纍纍,剑下都是亡魂无数,只有白七的一双手,是干干净净的。 他喜欢煮饭做菜,喜欢写诗作画,用善意的温柔小心翼翼地维护着所有人之间微妙的关系。 可这一次,他没有办法了。 总要有人牺牲,没有你死我活,战争就不会停止。 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自己。 只是,他刚刚弱冠的年纪就失去了双臂,那接下来的几十年,莫说是煮饭做菜、写诗作画,他连小解恐怕都要人帮忙,哪怕是脸上痒了,都没有办法来抓一下了。 “朱珠,我们走。” 这一次,沈月卿没有犹豫,抱起白七跳上了白泽,我紧跟其后。 没有人再阻拦我们。 罗寒没有,罗厉也没敢。 自作主张把白七带来的碧池被沈月卿狠狠地扇了两巴掌,他是容易浮肿的体质,一张脸又肿成了猪头,仍然哭个不停:“阿玠,对不起,对不起!” 沈月卿不停地往白七身体里灌输着内力,连白泽到了西凉军营后他都没有停下,白七失血过多,一身白衣都染成了血红色,但仍然顽强地睁着眼睛。 ——直到他看到了白三。 白三在看到白七的惨状时,一时之间脸色由红转黑,又由黑转白,脸上的血色像是被尽数抽干了,然而这失去的血色又从另一处爆发了出来。 他没能压抑的住,口中吐出一口鲜血,立马有人上前扶他,被他一巴掌打翻在地,半天没能爬的起来。 他像一个从阴间爬来索命的厉鬼,浑身发狂,整张脸都阴森可怖。 白七朝他挤出一个笑容,安慰道:“三哥,很抱歉,出了点事,但这是我自己的选择,请你莫要发怒牵连其他人。” 白三的声音很轻,但一字一顿都无比清晰:“放心,我会杀了他们所有人的。” 白七悽然一笑:“那样恐怕我走的不安心——” “白玠,白玠,你有种试试看!你敢走在我前面一步,我就杀了这里所有人给你陪葬,包括我自己!” 那是怎样一双饱含悲哀的眼睛? 心若死灰? 绝望,怨恨,还是让人心悸发寒的空洞? 钟离子音看不下去了,偷偷移到了白三的身后,趁机出手打昏了正在发疯的白三。 “我带他去休息,你们赶紧带人去治伤,你们那什么西凉神医赵绿间现在就在军中,晚了可能真的来不及了。”他将白三打横抱起,连连嘆息后离开了。 周围小将也无人敢阻拦。 钟离子音到底是局外人,和白七相识不过短短数十天,在看到这样的场景后都会扼腕痛惜,更别提沈月卿碧池这样和白七相识多年感情甚笃的同门师兄弟了。 赵绿间眼睛看不到,只能在沈月卿的帮助下替白七处理伤势。白七已经彻底陷入昏迷,是不是能够挺过去连赵绿间都说不准。 碧池急的不得了,在里面转来转去,被沈月卿赶出了营帐,沈月卿是一句话都不同他讲了。 我看着他从前那样一个不信神不信佛的人跪在雨水里,变得无比迷信,哭丧着脸叫道:“玉皇大帝,如来佛,孙悟空,猪八戒,观音菩萨,白龙马,你们救救阿玠吧,他要是死了,我也活不成了。七仙女,你们几个女神仙也来帮帮忙吧。” 让人既好气又好笑。 我在他面前站定,望着那张一如初见的猪头脸,嘆息道:“他不会有事的,你放心吧……” 我不是第一次看到他这副猪头模样,但却是第一次看到他这副失魂落魄的表情了。 碧池扑进我的怀里,嚎啕大哭:“都是我的错,我不该把他带去的,师哥交代了让我和钟离去接人,绝对不能把阿玠给牵扯进来,要瞒着他,可是我却没有听,我带上了他——” 天上的雨水只增不减,算算时日,已经进入了黄梅季节。 黄梅季节,总是多雨。 * 白七的性命终究还是保住了,是一直以来都在吃白饭的沈希白出手救了他。 但是因为白七的体质太差,不同于沈月卿特殊的体质,被砍断的手臂已经不可能再接上了。纵然是沈希白和赵绿间两个精通医术的医者联手,也只是保住了他的性命。 两只胳膊,是彻底没有了。 三天后,白七幽幽转醒。 他醒来的第一件事,是数人头。 看看沈月卿,看看碧池,再看看我,还有辞镜和楚无疑,大家都安然无恙,他才放心地念叨了一句:“我有点渴了,想喝水,师哥帮我倒一杯吧。” 沈月卿点头:“好。” 他倒了一杯水,吹了吹,凉到合适的水温,才递到白七的唇边,然后托着他的头,让他小口小口地饮着。 碧池看了心里很难过,脸色一苦,刚想哭,被我掐住了手。 我剜了他一眼,示意他赶紧闭嘴。 他强忍住眼泪的表情和白七脸上始终一成不变的笑容形成了强烈鲜明的对比。 喝完水,白七问道:“我三哥呢?” “钟离在照看着。” ……钟离子音哪里看的住? 白三都快疯了,钟离子音只能把坏话都说到罗寒和罗厉的头上,说白七是被他们合计暗算了的。 要是放在别人身上,白三可能还会有怀疑,这时候他连推敲一下话里真性的心情都没了,帐先算在了罗厉罗寒的头上,每天都率兵出战,自己沖在第一个,钟离子音没有办法,只能一直跟在他身边。 …… 白七点点头,似是放下心来:“有人看着便好,我总怕他会做出极端的事来,他得有人看着,替我谢谢钟离先生啊,回头我做几个好菜给——” 话到此处,他的声音戛然而止。 “……是我忘了,我以后不能做菜了。”白七有些惆怅,但怕我们难过,又赶紧振奋精神补充道,“其实也没有关系的,我反正做菜做了这么多年,也已经累了,我收几个弟子,教他们做菜也是可以的。我是皇子,西凉国存在的一天,有你们的一天,都不可能把我饿死的。” 他越是这么说,我们就越难过。 最后还是眼盲的赵绿间说了一句:“殿下身体未愈,需要多休息。留一个人在这里照顾吧,其他人先散了吧。” 沈月卿和碧池都想留下照顾他,白七却说:“男孩子哪有女孩子心细,我要朱珠留下陪我,你们都走吧。” 我没想到他会留下我,虽然心里疑惑,还是对沈月卿和碧池说道:“我会好好照顾师叔的,一有情况立马派人去叫你们。” 沈月卿拍了拍我的肩膀,没有说什么。碧池扶着赵绿间,看了一眼白七也走了。 我在白七的床榻边坐下,替他盖好了被子,然后轻声说道:“师叔你睡吧,我就在这里看着。” 白七根本毫无睡意:“朱珠,你长得真像明流。” 第118页 我愣了一下,然后点头:“师父和罗寒也这么说过。” “明流她也像你一样温柔。” ……这算睁着眼睛说瞎话还是在拍我马屁啊。 我干笑了两声,回忆起第一次见到白七时的种种场景,那时候我对他十分不友好,还总觉得他是从西凉过去南诏刺探军情的间。谍,甚至还想过对罗寒举报他,没有想到,人家本就是同门师兄弟,而且白七真的只是想在南诏当个好厨子而已。 我这么想,也这么说了。 白七听的饶有兴味。 “原来我以前在你心里那么坏啊。”白七吸了吸鼻子,装作很伤心的样子说道,“唉,三哥还说我长得细皮嫩肉又很可爱呢,没想到在你眼里,我是那么个坏东西的形象。” “呃,你是长得细皮嫩肉又很可爱的,可是越是这样越容易让人觉得你很坏啊。”我岔开话题问道,“那师叔你当初为什么会去归云山庄拜师呢?” 你又为何学武呢? 你没有遇到那帮人,是不是就不必捲入那些尔虞我诈的纷争中,失去双臂和梦想呢?是不是就可以平平安安呢? 白七眨了眨眼睛,微微笑道:“这个就说来话长了,我给你讲个故事啊,不过你听了不许哭啊。” 他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从前有个小皇子,他是庶出,母妃早逝,他以为他可以过得很随心所欲。但是并没有,皇子的生活原本就和普通人不一样。 他有个同胞兄弟,是他的三哥,从小习武,保护他,让他免受别人的欺侮。 可是宫里明争暗斗又是内阁掌权,三哥也有顾不到他的地方。 他想出宫,也想学成有所本事,想保护他重视的人。 他去了最厉害的归云山庄拜师,那里的人原本不想收他,嫌他太弱,他倔强地跪了很久,跪到小雀子都不能尿尿了,才拜到了师。 一开始,那里的人对他很不友好,尤其是他的大师兄,还骗他练了童子功,导致他到了适婚的年纪都不想成婚,一直逃婚在外。 可是他很会做菜,那也是他最喜欢做的事,人人都说君子远庖厨,皇子更要远离,可是他一点都不想放弃自己的梦想。幸好在那里,师父和师兄弟都很喜欢他做的菜。 … …… …… 我没哭,他的眼里已经滚出了两颗眼泪。 笑意满满的眼睛里,滚出了两颗真实的泪珠。 他没有手能去擦眼泪,只能任由那两滴眼泪滑过脸颊,滑过嘴唇,滑过下巴,再落尽脖子里。 他终于忍受不了,颤声而绝望道:“朱珠,枯木逢春尚且能再次开花结果,可我以后是不是都没有手了?” 作者有话要说: 白七不忍让碧池和月卿内疚,但他也需要一个倾听者,所以只能是朱珠了。 * 剧情回放: 辞镜:七哥,碧先生和钟离似乎要去接应我师父。如果遇上罗厉和罗寒,恐怕他们会有危险。 白七:我知道了,我会去尽量保护他们的。 辞镜(内心):反正总要有人牺牲的。 第71章 活着 白七睡着时脸上的眼泪还没干,赵绿间最大程度地给他用了很多麻药,以此减缓他断口处的疼痛。 麻药引起的副作用便是嗜睡,不过睡着也好,在梦里总不用再面对失去双臂的现实。 出了白七的营帐,我看到沈月卿正站在树下吹风。 此处营帐设立点虽然较为密集,但夜风仍能穿过营帐与营帐之间的缝隙,将他束起的长髮吹得上下翻飞。 我走过去,他眼皮抬也没抬一下。 “师父。” 没睬我。 “沈月卿。” 还是没睬我。 我在他面前站定,他依然没睬我。我踮起脚尖,往他的下巴吻下去——在距离他的脸还有一寸的地方,他伸出了右手提住了我的后颈衣领。 他松开手,将我放下,淡淡道:“找我做什么?” 我想了一下,说道:“白七已经睡着了,暂时没什么危险了。他慢慢的,过阵子,会好起来的。” “那么,他要怎么好起来呢?” 沈月卿微微侧过脸抬起下巴,露出沉寂的神情。 我一怔,不知如何作答。 好起来? 是啊,他要怎么好起来? 如果只是缺了一只胳膊,他还可以用另一只胳膊撑起自己的生活,最起码不会那么糟糕。但是他现在两只胳膊都没了。 两只胳膊没了,意味着他不可能再抚琴、作画、写诗、舞剑、做菜,甚至连最基本的穿衣漱口都不可能了。 哪怕是鼻子痒一下,也不能用手摸了。 要命的是,白七还那么年轻。 默了半晌,我说:“白七他……会好起来的。” 我只能这么想,也只能这么说了。 “他要怎么好起来!” 沈月卿压抑的悲伤在拳头狠狠砸上树干上的那一刻,彻底压不住了。 粗糙的树皮多少刮下了他的一点血肉,他的拳头红红的,眼眶也红了。 ……他没哭过。 不管以往陷入怎样的绝境,他没哭过。 当初他被断手时,他没哭,眼泪是我替他流的。 “我这条命不值钱,活着一天就是赚一天,死就死了,可是阿玠不一样,他有大好的前程,本不必被卷进来,如果不是我害了他,他现在……” 沈月卿缓缓闭上眼睛,终究是把那几近夺眶而出的眼泪逼了回去。 如果,这世上没有如果。如果是句废话。 ——况且如果有如果,你又怎么知道白七不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呢? 我们都心知肚明,若没有白七挡在中间,沈月卿和罗寒至少是两败俱伤。而罗寒那边还有个罗厉,沈月卿是在劫难逃。 他此次前去是偷罗厉的行军布阵图,那东西在罗厉的枕头下面,想拿到,必须要付出昂贵的代价。 他没想到罗寒会来,也没想到我会去,更没有想到原本负责接应的人里多了个白七。 白七跳下白泽的那一刻,是毫不犹豫的,纵然是我,也没有勇气以血肉之躯挡在三位顶级剑客的中间。 然,祸已酿成。 我不去看沈月卿的表情,将头扭至一边说:“如果你想要以死谢罪或者把自己的双臂切下来还给白七,那是不可能的。” “白七愿以命来换你的命,倘若你辜负了他的心意,我想他绝对会追随你而去的……到时候,你就是真正的害死他了。” 直到现在,我都不觉得是沈月卿害了白七,也不觉得是碧池害了白七。但是我若是跟他们这样说,一点安慰的效果都起不到。 他们会在内疚中慢慢崩溃。 “沈月卿,你要知道,你只能活着,还得活蹦乱跳地活着,还要去完成白七的梦想。”我迈开脚步,往其他营帐走去,“倘若你非要赎罪,这是唯一的方式。” 第119页 我也不知道这样说有没有用。 太苍白,言语给人的力量始终太苍白。 我直接走进了辞镜所在的营帐。 他正在缝补衣服,表情在油灯的光芒下近乎平静到诡异。 辞镜和白七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在某些方面很像,力所能及之事,从不假手于他人。 白七是觉得麻烦别人不好,而辞镜……恐怕是不觉得别人能做的好。 他看见我来了,慢慢露出一个微笑:“师姐。” 我自顾自坐在书案前,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茶水是温着的,香味浓郁,茶色橙黄,是西凉独有的天尖玄茶。玄茶需要经过一个时辰的小火慢煮,才能释放出其中的浓厚,火候若是掌握不佳,煮出来的滋味便会苦涩。因而煮茶之人必须在完全静心的情况下才能做到。 “这个时候还能煮好玄茶,师弟果然无情。” 辞镜又笑了一下:“师姐说笑了,纵然有遗憾发生,生活也总是要继续的。” 我按住茶杯,冷冷道:“白七是你兄长,纵然不是一母同胞,至少也是血脉相连,你这样算计他,良心还过得去?” 辞镜的眉眼没起一丝波澜。 他又往茶壶里添了一点水,将跳动的火焰调小了一点,确定调到合适时,然后才缓缓问道:“师姐何出此言?” 始终不温不火。 “如果不是你把碧池和钟离要去接应的事告诉白七,我很难想像还有谁会走露风声。” 沈月卿已经告诫碧池要瞒着白七,碧池平日里玩世不恭,大事上还是有分寸的,不会不听师哥的话,只有一种可能,是有谁把这件事告诉了白七,引导他走上了那条路。 知道沈月卿这次行动的人不多,甚至连我都不知道。白三巴不得白七远离这些纷争,沈希白和白七不熟也不太会教唆,钟离子音喜欢白七也不会愿意他涉险,唯一有可能的就是一直阴晴不定的辞镜了。 辞镜没有反驳,毫不愧疚地承认下了:“没有错,是我去通知七哥的,并且我还告诉他,能够阻止他们互相残杀的只有他和碧池。” “你这样设计白七,莫非是担心他与你争皇位?” 天下未定,辞镜虽是西凉太子,但失踪多年,还没有得到国师府和内阁的认可。若是他把白七当成异己想要剷除……我捏紧了茶杯,克制住自己想要宰了辞镜的冲动。 “不是,储君之位他对我没有威胁。”辞镜又说,“但他的情况,出乎了我一半的意料。” “南诏罗氏兄弟与师父之间的恩怨始终要做出了断,我想,七哥说不定能帮他们早点了断。” “他们之间是不是了断了我不知道,但是白七失去了两条手臂!他是你的哥哥啊,你怎么能这么算计他!” 我情绪激动起来,险些摔碎茶杯。 他直接点住了我的穴道,手法快得我都来不及防备。 白七在我骂出第一个词之时,又点了我的哑穴。 我试着冲破穴道,却发现内力难以调度,浑身都变得绵软无力。 “茶水里加了软骨散,师姐情绪起伏太大,请稍安勿躁吧。接下来的事,你听我说即可。” 辞镜扶起我摔倒的茶杯,又取了一方帕子,慢条斯理髮把书案上的水渍全都擦干了。 “七哥能活着回来,已经是大运了。原本我以为,他和师父,至少要牺牲一个……宁王应该是临时收手了,否则七哥已经被切成肉块了。” 说道此处,辞镜突然露出了无奈的表情。 “你是没见识过宁王的手段,而我有幸见过。他的全盛时期,当真是一怒而血流漂杵。那个时候我就在想,如果我不是那样手无缚鸡之力的乞丐,是不是能像他一样掌握生杀大权,有一番作为。” “你可能不知道我过去的生活,一开始我过得很艰难,但是慢慢的,就很好了。”白七解开我的哑穴,继续问道,“师姐你知道为什么吗?” “你不要脸呗!破东西!” 第一次看到我和沈希白时就自说自话地和我们坐在一起吃饭了,他哪里会在乎颜面? 辞镜可能是觉得我骂的难听,伸手又点上了我的哑穴。 我像只鸭子一样被他玩弄于股掌之间。 “因为我懂得权衡利弊,能做出最有利的判断。国家大事面前,必要的牺牲是在所难免的,这次能把七哥活着带回来,已经是走大运了。” “倘若此次没有七哥随同前行,那么我们的师父沈月卿恐怕现在已经是一具尸体了。对西凉整个国家来说,沈月卿懂谋略知对策,而七哥并没有什么能用的地方,他的一双手臂换了罗厉的行军布阵图,虽然罗厉已经警觉这份资料只能作为参考,但大体方向一时之间很难所以做出太大的改变。因此这次的行动,” 辞镜顿了顿,忽然抬眼,眼神如刀,黑白分明,“应当算成功的,所以你不必难过。” 作者有话要说: 沈月卿是黑切白,白七是纯白,辞镜是白切黑,沈希白是纯黑。 第72章 亲临 白七伤了,碧池昏了,白三半疯了,沈月卿郁郁寡欢了,辞镜黑化了……但日子总还是要过下去的,仗也还是要打下去的。 我万分感慨,前几天还吐槽生活太平静了,都快闲的长毛了,生活立马“慷慨”地让我闭口不言。 眼下还算清醒的只有三人,我,楚溪,钟离子音。可惜楚家曾经没落,现在的楚溪并不掌握实权,就更别提外来人员钟离子音和我了,尤其我对行军打仗这种事还是一窍不通的。 钟离子音非但要积极地融入西凉的士兵团体中,还得想办法控制住白三这头已经逐渐失控的野兽。 这几天白三几乎没有休息,不分昼夜地攻打南诏的这座守城——西关。 西关地势险峻,易守难攻,白三原本还能冷静地分析战况,安插线人,苦心策划了半年多,期许在无地利的劣势上,能用“天时与人和”来弥补,如今因为被弟弟白七双臂被切的事情一刺激,什么理智信念都没了,整个人都杀红了眼。 “钟离子音,把你的白泽拿出来,本将要亲自攻城!” 由于镇守城门的弓箭手太多,白三眼看着打头阵的楚溪无法率军攻入,想起了钟离子音的宝贝白泽。 钟离子音本只是冷漠观战,正漫不经心地摸着他腰间的虎头,一下一下地顺着毛,听到白三这么说,竟是大笑了起来。 “三儿,你们西凉真好,真好啊。” 答非所问。 白三冷冷道:“你什么意思?” 钟离子音微微低垂着头,此时正是午时,朗朗日光似是凝聚在他那一双金色的眼眸之中。 他突然纵身一跃,跳到了白三的马背上。白三没料到他的举动,下意识地甩出鞭子去抽他,那鞭子油亮粗长,上面布满了钩刺,一鞭就抽在了钟离子音的身上,钟离子音到此时仍然违抗军令不穿衣服,顿时被抽出一道血淋淋的红痕。 第120页 他不怒反笑,伸出大掌拧住白三的鞭子,被钩刺划破后流出的鲜血顺着他粗壮的手腕蜿蜒往下,凝成一道线滴落在了洁白的马背上。 白三双眼布满血丝,眼圈有些泛青,胡茬令他看起来十分憔悴,只唯独那满满的恨意支撑着他,三天三夜都在一意孤行。 钟离子音冷冷道:“我说你们西凉真好,出身天註定,什么都世袭,连你这种草包都可以来带兵打仗。” 白三气的额头青筋暴起:“住嘴,你以为你是在和谁说话?” 钟离子音的话毫无疑问激怒了白三。 白三虽然不像罗厉那样是个惊才绝艷的英才,但至少也是个不错的军事将领,被人形容成一个“只靠出身和世袭”才换来带兵打仗机会的草包,心里本就无法接受,偏偏骂他的还是他真正看不起的连一天书都没读过的草包。 钟离子音在西凉军营处处受气,平日里虽然总堆着一副笑脸,但对他有好脸色并没有几人。他在雷音谷当惯了老大,虽然穷苦些,但一直是受人尊敬,被人捧着,哪有过今时今日的局况,气也是攒了一肚子没地方撒。 两只气鼓鼓的包子撞在一起,这仗也没法打了。 攘外必先安内,这内,已经乱了。或者说,还从来没有整理的方方正正过。 我看着四周的士兵们强撑的疲态,连敌方的统帅都一同心力憔悴了。罗厉压根连脸都没露,完全没把白三的叫嚣放在眼里。 说起来也是够荒唐的,白三急于攻城,甚至连我女扮男装混在军队中观战这件事也没有计较,若放在平时早就要敲烂我的骨头了,现在必是不管不顾地只想要攻进西关踏平南诏了。 白三望着钟离子音,竭力保持着最后的尊严:“钟离子音,给本将滚回你的深山老林去,如此现眼,难登疆场,沈月卿那妖言惑众之流,事后本将也要治他的罪!” 钟离子音是沈月卿找来的帮手,心里本就偏着他,更何况面对的是失去冷静像个无脑苍蝇一样乱撞的白三。 钟离子音尽量压制怒火,沉声道:“沙场战事是国家大事,生死存亡都在于此,若是统兵的将领并不能正确客观地分析战况,心里只想着自己的私仇,那又有何种脸面去面对死去的弟兄们!” 钟离子音声音很大又中气十足,周围的士兵们听了这话,面上皆是一惊。 战鼓声还没停,但军心已经乱了。 作战用兵首先讲究的是一个“计”字。这里的计最好是计算,而不要是计谋。 计算是计谋的前提,任何计谋都应该建立在计算过的基础之上。 计算过敌我双方的优势劣势,寻找最合适的机会――在天时、地利、人和三方面计算出最有胜算的时机。 “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先胜于帷幄中――在出征前已经仔细分析了敌我双方的情况,做到了知己知彼,并研究出了最合适的作战时机。事实上决胜千里之外,也只是运筹帷幄的具体步骤罢了。 白三并未占据天时、地利、人和之中的任何一项。 西关易守难攻,地利这一项是不可能对西凉有任何优势的。天时?天都干的要冒火了,又是午后最疲乏睏倦的时候,只能说和这一理念已经完全相悖了。 再谈这人和――军心浮动,意志涣散,即使是从小被灌输了绝对服从阶级的理念,此情此景,也难免不让他们心生怨念。毕竟没有哪个士兵会觉得在没有胜算的情况下去熬个三天三夜的仗是明智之举,是一位有着雄才大略的统帅会做出的决定。 很多很多听起来可歌可泣的奇谋巧计,因为险象环生而为人津津乐道,实则是逼入绝境后没有办法的办法。比如破釜沉舟,比如背水一战,项羽和韩信虽然成功了,但倘若他们错失一点点,如果运气再背一点点稍微再出点差错,那他们可能就会失败的一塌煳涂。 所谓的力挽狂澜,听起来惊心动魄让人大唿过瘾,可但凡有可能,谁不愿意把局势从一开始就控制在自己很有胜算的范围内呢? 毕竟狂澜能避则避,能不遇则不遇。 没有胜算,就不该出兵。 我嘆了一声,为前方战死的士兵,也为冥顽不灵到听不进任何人意见的白三。 正在这时,后方加急来报。 人群中,一位小兵骑着黑马冲出了一条小路,路的尽头是僵持不下的白三和钟离子音。 小兵到了白三面前,下马后呈上了一张金纹软布。 白三瞥了他一眼道:“说。” 小兵不卑不亢地低着头说道:“是国师大人亲传手谕,让三殿下退兵。” 白三一声没吭,面色复杂,但也没有任何要退兵的迹象。 小兵催促道:“三殿下莫要逆了国师大人的意思,请赶紧退兵吧。” “哼,又是这一套,哪来的国师大人的意思,分明是整个内阁的意思!庙堂之远,还轮不到他们插手这里的事。本将今天决不退兵,弟兄们,给我攻,攻下这座城,南诏最强大的防线就破了,人人有赏!” “三殿下这是决意要违抗国师大人的命令了?” 小兵的语气骤然变冷,他的声音令我觉得有几分耳熟。 等他抬头时,我恍然大悟,原来是莫翎啊,难怪这么耳熟。 等等! 为什么莫翎会在这里! 莫翎会在这里,就意味着……“冷静。”身旁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小声对我说道。 他抬起脸,眼波流转,唇角扬出一抹冷淡的笑容。 “白珉,你好大的胆子。” 他慢慢掀开头上的军帽,拿出一面金色的令牌,缓步向正在与钟离子音僵持着的白三走过去。 “将者,智、信、仁、勇、严,五德须兼具。可白珉,这五德你以前有哪些?如今你又还剩哪些?” 周围一众未出军的士兵见到莫修后跪了一地,大气不敢出一声。 而钟离子音也终于放开了白三的鞭子,沖我得意地扬了扬眉。 我从未见过这么威严又冷漠的莫修,这才想起他是西凉的国师。 白三虽然贵为皇子,但在西凉的体制里,皇族服从于内阁的管理,西凉有众多的皇子,国师却只有一位。一国之师,虽然背后有着内阁的束缚,但部分实权还是有的。 莫修行事果决,丝毫不拖泥带水,亲临沙场的第一件事是夺了白三的兵权,将白三暂时收押。第二件事是立刻退兵,保存实力,最大程度地减免人员伤亡。 白三仍然倔强地不愿屈服,被莫翎两拳敲晕过去了。 莫修望着西关的城门,抚掌道:“朱珠,你以为兵法的核心是什么?” 这话问我,我实在不知如何作答。 从未有人教过我兵法,我也没参加过任何一场战争,书本上讲的知识毕竟都是书本上的东西。 “朱珠愚钝。大人以为呢?” 莫修往回走,淡淡道:“我久居都城,从未带兵打仗。” 第121页 “那――” “尽管那样,我也知道先胜后战。朱颜将军说过,若是从一开始就毫无胜算,那为何要拿将士们的性命去胡闹?兵者,国之大事,现在的白珉已经难当此重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放假啦~ 做事确实该等有把握了再做,毫无胜算时别瞎拼。力挽狂澜这种词语虽然很帅,但置身狂澜之中,那滋味真不好受。万一力挽不过呢,是不是就要完蛋了? 第73章 坦白 国师亲临战地,说不轰动是不可能的,全军都沸腾了。 莫修身份尊贵,亲和力又很强,甚至亲手替受伤的士兵包扎伤口,直把对方感动的痛哭流涕,发誓死也会攻下西关。 我以前没看过一帮铁血男儿抱头痛哭的景象,感动之余隐隐觉得的有些瘆人。 最令我好奇的还是莫修为何会突然出现在此处,内阁怎么会同意放人?他们的母亲沈离星呢? 傍晚的时候,我去沈月卿的营帐里送茶食,沈月卿不在,莫修在挥毫。 他专注地在纸上落下一笔、一画。 隔得很远,我看不到他写了什么,只觉得他的动作如行云流水般潇洒利落。 以前在宁王府时,我也是这么看着沈月卿写字做帐的。 ……南诏宁王府,短短几年,大概已经天翻地覆了。 宁王曾和我们同一屋檐下,如今是我们不得不去战胜的敌人。 大概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吧。 “你来找沈月卿吗?” 莫修搁下笔,吹了吹纸上墨迹,没等我回答就说道,“营帐安置不够,这里归我,他搬去和楚溪同住了。” “我知道了。” 我抬脚准备离开,却因着好奇心的驱使,偷偷凑过去瞥了一眼莫修的墨宝。 ——那是一幅画。 威严又优雅的年轻男子立于千军万马之前,颇有一副气吞山河日月的气势。 ……这场景,这人物,这不就是莫修自己吗? 他自己凝视着自己的画像,竟然缓缓流下了两行眼泪。 ……难道真是被自己帅哭了吗? 莫修目不斜视,伸出一只手朝我招了招:“快,过来帮我吹吹,眼睫毛掉进我的眼睛里了。” 我:“……” 替他吹完眼睫毛,莫修眼睛红红地望着我:“快准备一条冷帕子给我敷敷眼睛。” “……”这货是真把我当成自己的手下了么? 不过毕竟我现在是在西凉的军营,对方又是这里的最高领导层,我还是不要得罪他比较好。 “你打算什么时候攻打西关?”我问他。 莫修双手交叠枕在脑后,眼睛处敷着一条冷水浸泡过的白色绢帕。 他懒洋洋地翘起双腿,声音疲软,且只有一个字:“等。” “等到什么时候?祭司和内阁允许你等?可是粮草损耗之类的怎么补给呢?总会耗光财力物力吧?” 虽然白三出师不利,但被瓜分剩下的西凉国本就不比富庶的南诏,持久战自然也是耗不下去的。 “战粮补给方有归云山庄,还有碧家,这一点不必担心。早些年我们西凉一样也比不上南诏,但现在不一样了。” “哦?” 莫修嘴唇扬起:“罗寒来了,胜利还会远吗?” 我伸手掀掉他脸上的帕子,他的一双桃花眼里闪着算计的光芒:“我说的等,就是在等他犯错,我好不容易将他引来西关,他可不能让我失望。” “沈月卿工于计算,而我精于算计……也难怪我们是同胞兄弟。” “是,我知道你们是同胞兄弟。”我放下手帕,往营帐门外走去,“可他要是能有你一半的没心没肺,现在也不会这么难过。” 莫修静静地望着我,一句话也没说。直到走出帐门,我才听到他那一声轻轻的嘆息。 * 沈月卿不在楚溪那里,也不在白七那里。 他在林中的小河边。 我和他没有默契,绕了一大圈才找到他。这古代是真不方便,找个人如此麻烦,若是在现代,一个电话或者一个微信位置分享,马上就能找到对方了。 ……可就算现在有手机,他也未必肯回应我。 我踮起脚尖走到他身侧,握住了他的一只手。他的手心冰冰凉凉,应该是在冷风中吹拂许久的原因。 “朱珠。” 他不回头也知道是我。 “师父,我有话对你说。” “嗯。” 我深吸了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心情平復一点。到了该坦白的时候,竟然紧张起来了。 “师父,你以前一定查过我的身份吧,是不是查无此人?” 沈月卿没有否认:“原本猜测你和明流有关系,但经过查证,你们毫无关系,只是长得像罢了。明流的底细我是清楚的,但你……我倒真是一无所知。” 一无所知,他也敢把我放在身边。 “师父,我……来自未来。”我清了清嗓子,解释道,“我来自千年以后,就是你们子子孙孙的后人了。” 我没有在歷史课上听过西凉南诏这种国家,多半它们还是架空的。但我要是和沈月卿扯架空歷史和平行空间,他肯定更听不懂了。 “师父,这听起来虽然是无稽之谈,但我还是希望你能相信我。”我重复了一遍,“我来自未来,千年以后。” 试想一下,若是你的生活中,一个熟悉的人跟你说他来自未来/古代/星际,你会相信吗?或许你会相信,但你更会觉得他脑子有病。 这也是我将这个秘密保守多年的原因,不想被当成疯子也不想被当成妖邪抓起来。 沈月卿侧过头,望着面前潺潺流淌的河水,声音变得很轻:“那你是怎么过来的?” 还愿意听我说,意思是相信我了? “我考上大学后穿越来的……考大学,就就相当于考上你们这里科举的状元。”一得到可以吹嘘的机会,我立马把自己给抬高了不少,“我们那里男女平等,女子也是可以参加科举考试的,我是不是很厉害?” 沈月卿点头:“我早就认定你非池中之物,悉心教导后竟然可以撑起归云山庄,自然是厉害的。可没想到你原来竟是千年以后的状元,我果真没看走眼。” ……沈月卿你还真是看走眼了。 就我那高考成绩,自己眼睛都快睁不开了,我牛吹的有点大了。 我接着往下说:“我因为被汽车撞了,就是类似你们这里的马车,我被撞了之后醒来就到了千年之前。 然后便遇上了莫家庄的碧池和罗寒,他们正在和莫翎楚溪发生一些争执,我被卷进去以后,稀里煳涂来到了南诏,举目无亲差点饿死,幸好遇到了师父你。” 第122页 “师父你知道吗,我真的有想过去死。可我怕死了,也回不到千年之后,所以我得活着。 但总有差点活不下去的时候,我在这里一个人也不认识,没有一个人是正儿八经要帮助我的。我甚至连当乞丐都不够资格,我肯定是南诏混的最惨的乞丐了。” 这点,我不怪谁,这很正常。非亲非故,人家为什么要帮我? 我最幸运的还是遇到了沈月卿。 “师父,不管你最初是因为那个什么明流还是因为辞镜想利用我,都没有关系,真的没关系的。 是因为有你,我才能够在这里生活到现在的,我还认识了你们这里的文字,学会了轻功和剑术,这可比我原来的生活有意思多了。” 很多时候,生活不是自己能够选择的。在突如其来的困境面前,探寻化险为夷的方法固然重要,但倘若能够遇到命中贵人,那真是人生之大幸。 “我很感谢师父,也想告诉师父,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会毫不犹豫地站在师父这一边,哪怕是师父突然要背叛西凉,我也追随——” “别胡说。”沈月卿捂住了我的嘴,淡淡道,“我难得站好阵营,别给我扣上造反的污名。” “我也站西凉,站西凉!永不爬墙!” 我立马举手表示诚心。 沈月卿被我逗笑了,好半晌才说:“朱珠,如果,我是说如果有一天,我们这个时代也能开创一个像千年以后的你们那样男女共等的年代,你愿意——” 没等他说完,我就攥紧了他的手,深情道:“我愿意,我愿意和师父你在一起。” 沈月卿努力想抽回自己的手,试了几次都未能抽出,只能艰难地吐露接下来的话语:“我刚才是想说,你愿意成为西凉的第一位女官吗?” “……这个自然也是愿意的,但是我更愿意和你在一起。” 沈月卿实在太木讷了,太气人了,看来得放大招了。我两手下移,抱住了他的腰。 他的腰很细,腰线笔直精瘦,挠一挠还能引来微微颤动。 “师父可真是个敏感的小妖精~” 我本还想在他耳边吹一口气,没想到身高不够,只能往他的脖颈间吹了一口热气。 “你以后少和碧池看一些乱七八糟的话本,我回头再收拾他。” 他抽不出手,干脆用下巴在我的脑袋上轻轻一砸,警告道,“你是不是把我当成话本里被欺凌的小妇人了?” “我们归云山庄有一条祖训,上一任的师父得娶下一任的弟子,进行内部消化。” “又说疯话,为师怎么不知道这条祖训?”沈月卿将下巴搁在我的头顶,慢慢道,“还内部消化,你找你师弟岂不是更好?” “师弟是皇亲国戚,西凉未来的继承人,我可高攀不起,更何况,”我后退一步,微微抬头,看着沈月卿,手指点上他的眉心,“师父,我真的很喜欢你啊。” “师父害怕谈情说爱,必然和你父母有关吧。放心,我现在不强迫你,以后也不会像你爹那样抛弃你的。我只希望师父振作起来。” 我放开沈月卿,准备往回走,“卿卿只要记得,我永远站在你这一边……我先回去休息了。” 卿卿二字念来,果然朗朗上口。 我刚迈出第一步,手就被握住了。 沈月卿的嗓音像清泉一样沉静而好听。 “徒儿,你们那里谈情说爱的第一步是做什么?” “诶?” “为师累了,你背为师回去吧,就当作是我们的第一步好了。” “啊,我们那边谈恋爱可没有这一说……等等!师父你这是答应跟我谈恋爱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朱珠:幸福突如其来,我不相信,你一定是假的吧。 沈月卿:那我就收回我的话吧rr;_rr; 第74章 沈月卿番外三 “师哥,你打算就这样一直独身下去吗?” 沈月卿年满三十岁时,终于被催婚了。 对方还是他的三师弟,温柔乖巧的西凉七皇子。 他有些头疼了。 早些年沈月卿并不喜欢那些师弟们。他的师全部都是贵族出身,有太子有皇子有富可敌国的碧家嫡长子,只有他一人,顶着大师兄的名号,却是个平民出身。 若他单单只是个普通的平民,那倒也无所谓。平民有平民的快乐生活,无外乎是勤奋点讨个生计,赚点小钱,娶个平凡本分的妻子,生几个孩子,父母慈祥,妻贤子孝,这一生也就这么揭过去了。要是更有点出息,若在南诏还可以考个科举混个功名,若在西凉就别想了,人家官位全部举荐或世袭。若是身强体壮力气多到用不完,还可以从军卫国或者走马赚钱。 可沈月卿偏偏不是个普通的平民。 从他记事起,他就没有过几天平静的生活。 悲惨的源头是他的爹,他亲爹。 他没见过比他爹更美的人了,以后的一辈子也没见过。那个美丽的男子却总是用他那双修长白皙的双手摺磨他。 他会毫不客气地割开他细嫩的手腕,放出一小碗鲜血,然后一脚将他踢到一边。 他在角落吓的死去活来,睁着一双大眼睛看着那个美丽的男子——他爹沈月白。 沈、月、白这三个字都是极好听极缥缈的,但合在一起,就成了天底下最邪恶的人,是沈月卿挥之不去的童年噩梦。 “爹爹,我真的是你亲生的吗?” ——幼年时,他曾怯怯地问过沈月白。 那个男子微笑着抚着他的脸颊,眼里的光芒亮堂到能让漫天星辰都黯然失色。 “月卿乖乖,你当然是爹爹亲生的。” 那时他很小,不懂沈月白话里的深意——你当然是我亲生的,不然你的血怎么能缓解我身上的蛊呢? “小月卿,快点长呀,长到十岁,爹爹给你买新衣裳穿,买那种红色的漂亮衣裳。” 沈月卿竟天真地以为沈月白是转了性子,还懂事地安慰他:“没关系,我穿白色的就好。” 因为白色的衣料,最便宜…… 他对生活不敢有太高要求,能有一口冷水一口冷饭就够了,倘若爹爹能给他一点好脸色,他还可以在墙角缩着睡一晚,总好过在门外挨饿受冻。 沈月白长得非常美,武功又十分高强,可惜这两样他从来没有用在正途上。经济来源不是偷就是卖,或者两样一起搞。沈月白在女恩客或是男恩客身下翻转娇喘的时候,沈月卿就在床下默默地背着白日里自学的书本,床上的淫词声声入耳,起初他不适应,后来渐渐地也听习惯了。 沈月白自己得到满足了,都会一刀了结身上的恩客,然后捲走人家身上的全部钱财,去最豪华的酒楼大吃大喝。 “爹爹,你疼不疼?” 尽管衣袖遮掩,沈月卿还是能看到沈月白身上的红痕,有被恩客咬的,有被绳子勒的。 第123页 他心疼的样子让沈月白觉得很有趣:“蠢儿子,怎么会疼呢,这可是天底下最快活最舒服的事了。” 起初他听不明白,年岁渐长加上又早熟,他懂了父亲不分白天黑夜疯狂寻欢的原因。 可这种事……不是应该和最亲密的人才能做吗? 不是应该和他的娘亲才能做吗? 娘亲二字,像一块巨石,压在沈月卿的心头,数十年让他喘不过气来。 他没有娘亲的概念,连个模煳的音容样貌都记不清了,当然也不用担心别的小孩欺负他没有娘亲,因为他根本就没有一个玩伴。 他始终陪伴在他的爹爹身旁,从没和任何人长期接触过。 爹爹心情不好时,就会拿他出气,尽管他从未犯错。饿肚子罚跪是都算是开恩了,有时候拳打脚踢到双腿骨折,他还得爬着去生火做饭。 爹爹心情好时,也会随手给他买根孩童都喜欢的糖葫芦,晶晶亮亮好大一串,他从来捨不得一口咬下,只捨得小口小口地舔——因为这种时日往往是屈指可数的,得省着一点。 但他绝不怀疑爹爹不爱他,因为爹爹没有抛弃他。 从来没有抛弃过他。 哪怕是和恩客翻云覆雨,也把他藏在床下。 哪怕是被人追杀,也小心地把他护在怀里。 若是不爱,扔了便是。所以不扔,便是爱。 他哪里知道他是沈月白的药呢? 若非这个原因,沈月白压根不会让他降生在这世上。 “小月卿,快点长呀,长到十岁,爹爹给你买新衣裳穿,买那种红色的漂亮衣裳。” 红色的漂亮衣裳,他穿起来是什么样呢? 他晓得自己长得好,虽然没有爹爹生的美,却也是唇红齿白的精緻模样。 他开始期盼自己能够快点长到十岁,因为爹爹盼望的,他也盼望。 沈月卿没有想到的是,在他年满十岁时,沈月白打算将身上的蛊全部过到他的身上——这便是他存在于世的意义。 岂有如此不公平的事,更何况还是他的亲生父亲? 反抗是没有用的,他在血液快流尽时,深深地凝视着沈月白的脸——这便是他的好爹爹啊。 为他伤,为他疼,现在还要为他死。 他想起了十年里陪伴在爹爹身边的时光,虽然跟幸福沾不上边,却也是真实存在过的。 往事一幕幕。 伤心一幕幕。 沈月白的计谋终究没有得逞。 倒不是他良心发现,而是归云山庄的庄主碧连云游四国路过此处,碰到了这一幕,心中不忍,便出手救了沈月卿。 沈月白功亏一篑,绝望地吼道:“放下我的儿子,他是我的!” 碧连表情平淡,声音也很平淡,但平淡中透着一股彻骨的冷意:“他是你的亲生儿子?” “当然,不然我怎么会用他过蛊,不是亲生的是过不了的。” 回应沈月白的,是碧连毫不留情的一剑。 他原本是想把沈月白片上三百片,给活剐了。 “人渣。” 沈月卿在碧连的怀里醒来,闷声道:“大哥哥,你可不可以不杀他?他是我爹。” 碧连恨恨道:“他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能下手,可见心肠歹毒非常人所及,留着是一个祸害,以后会害了许多人。” 沈月卿心道沈月白早就害过无数人了,早就是个祸害了,他只扯了扯自己的衣襟给碧连看:“漂亮衣服,爹爹给买的。” 这句话让碧连放过了沈月白。 碧连不是被沈月白那点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父爱感动了,而是心疼年幼的沈月卿。 “小傢伙,你愿意跟我到归云山庄吗?我可以每天给你穿漂亮衣裳。” 沈月卿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到底是愿意还是不愿意?” “想和大哥哥走,又不要穿漂亮衣裳。”沈月卿想了想,补充道,“白色的衣料便宜。” 碧连哈哈大笑道:“大哥哥很有钱的,你只管喜欢就是,不用在意价钱。” 可沈月卿依然固执地只穿白衣,这个习惯固守了一生。 任何漂亮衣裳放在他面前,他看也不肯看一眼。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贱命一条,配不上漂亮衣裳。 爹爹总共就给他买了一身,他一穿上,好日子就到头了。 碧连起初并没有收他为徒的打算,是他拼命央求得来的。他想变得和碧连一样厉害,以后再遇上沈月白,也能保护好自己。 碧连凉凉道:“你既然有这样的担忧,当时为什么阻止我杀了他?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不好吗?” 不好,当然不好。 他想保护自己,又捨不得沈月白死……因为他依然在意他,他武功高强之后,能够看住他,不让他再祸害人间吧。 或许,他是这世上最没用的人吧,不管给他多大的天空,他想停留的,也仅仅是那小小一隅。 碧连不知道沈月卿存了这样的心思,犹豫几次后便收了他为开山大弟子。后头又陆陆续续收了几个徒弟,直到自己真正想收的侄儿碧池入门,才正式关上了归云的大门。 沈月卿也曾欢欢喜喜地迎接过第一个师弟——身份尊贵的南诏皇子罗寒。 少年时的罗寒傲慢且势力,锋芒毕露,压根看不起平民出身的沈月卿,甚至在背后对碧连埋怨过:“如果不是他,那么大师兄之位必然是我的。” 碧连收了罗寒不少拜师费,虽然罗寒资质一般,头脑也够不上聪颖,但皇族不能轻易得罪,便随口劝解道:“无妨,反正他就是凑个数,本门单传武功我只传给你一个人。” 哪来的单传武功? 归云传承的从来都是精神和意志,武功这种东西,看个人悟性,能悟出多少,便是多少。 日后罗寒剑法狠厉,杀人如麻,乃是他悟性不高食古不化,只停留在粗浅的一层杀意上。 而他的皇弟罗厉,却在大漠苍穹岁岁年年的日升月落中悟出了一番剑意,创出了一套举世无双的追月剑法。可见资质和悟性是多么重要。 然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沈月卿和罗寒的嫌隙是从最初就埋下的,虽然日后也有过短暂的平和时光,但更多的时候不是争锋相对,就是无尽冷战。 偏偏不知情的碧连还胡乱安慰沈月卿:“月卿吶,你又开山又关门的,实在是太辛苦了,为师就给你弄个伴吧,以后就让罗寒来关门好了。他就是凑个数的,反正本门的单传武功我只传给你一个人。” 哼,满嘴跑马,沈月卿心想,这个破师父也肯定是靠不住的。 果不其然,第三年又有人来拜师了,沈月卿和罗寒都不高兴,碧连也只好拉下脸来:“叫他滚蛋。” 拜师的小白七没肯走,执拗地在山庄外跪了三天三夜,直到被自己的尿给憋昏过去了。 碧连怕孩子憋坏了,只能收下,正色道:“我又给你们收师弟了,隆重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关门弟子,白七,最后一次关门了,以后不会再收了。” 第124页 白七姓白,排行老七,便一直被称为白七,极少有人会叫他的名。 罗寒与白七的缘分是从白七做出的美食开始的,白七性格温和,擅长烹饪,再平淡的食材,到了他的手里,也能变成难得的人间美味。 罗寒是个彻头彻尾的吃货,美食当前,其他一切都可以抛诸脑后,只要有的吃,他觉得他可以把武功修为甚至是太子之位都给让出来。 可惜沈月卿已经丧失了味觉,对食物的欣赏仅能停留在“色、香、味”的前两样了。 沈月白过了一半的毒蛊在他体内生了根,茁壮成长,连碧连都无法替他清楚。他只有一条路可走,想要活下去,就得去找他的娘亲——西凉尊贵的祭司沈离星。 沈月卿拒绝了碧连想要陪同的好意,他决定独自去面对。 因为沈月白的行径,沈月卿对这位素未谋面的娘亲并不敢有太大的期待。果真,如他所料,沈离星见到他,并没有一丝一毫的惊喜。 那个面容可爱又娇俏的少女脸上一丝笑意都没有,只是淡淡地望着他,说:“你在他手底下都能活下来,必是遇到贵人了。” 还没等他回答,她又说道:“活着也好,替我做事,我替你医蛊。” “……谢谢祭司大人。” 十五年没见,没有问过他一句过得如何,也没有给过他一个笑脸,便替他做了决定,无外乎杀人,还有害人。 他早就有心理准备的,可为何,心里却那么惆怅? 他从祭司殿里走过,看到锦衣华服的少年迎面走来,那少年与他有着一张一模一样的脸。 命运却是截然不同的。 一个自小在市井跌摸滚爬,性命比蝼蚁还轻贱。 一个自小在皇宫接受洗礼,身份比皇子还尊贵。 沈月卿不明白,为什么当初被沈月白抱走的是他,而不是莫修。这个问题他问不出口,也没有人会回答他。 他只是一个药啊。 除了当药解蛊,没人期待过他有别的用处。 他听过碧连的关门弟子兼侄儿,也是他的小师弟碧池问过一个问题。 “我是碧歌爹爹的什么呢?” 碧连一脸宠溺地望着碧池,柔声道:“是他的小宝贝啊,是你爹爹娘亲的结晶啊。” 小碧池对这个答案不是很满意,撅起了小嘴:“那他经常打我,还骂我,我都怀疑你才是我亲爹呢。” 碧连不好说那是他自找的,只好胡说道:“别害我,我跟你娘很清白,你爹那样对你是因为打是亲,骂是爱啊。” 打是亲,骂是爱……这话让挨打遭罪了数十年的沈月卿心头一寒。 沈月卿当场问了一句:“非要用这种方式表现吗?” 碧连正在替小碧池系腰带,想也没想就反问道:“天底下哪有父母是不疼自己孩子的?” 然后碧连忽然想起来了沈月卿的那对父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马上努力补救:“大部分都是好的,只有极个别的不是好的。” 他随心所欲惯了,一辈子没成过婚,也没有过孩子,收徒弟也是学自己的师父照猫画虎的瞎教,不大懂安慰人。 这话落在沈月卿耳朵里,就更难受了,大部分都是好的,只有极个别的不是好的,这极个别怎么就让他给碰上了? 他是倒了十九辈子的霉吗? 小碧池从碧连那里听了沈月卿的遭遇,心生同情,于是晚上抱着被子钻进了沈月卿的房里。 沈月卿正在练字,挥手让他出去,小碧池却认真地问道:“听说你爹娘对你不好。” 沈月卿顿住笔尖,没有吭声。 小碧池接着说话:“我爹娘对我很好。” 沈月卿冷哼道:“你半夜三更来这里就是要跟我炫耀吗?” 小碧池咬住嘴唇,像是做了很大的决定似的攥紧了拳头,好半晌才说:“以后我当你爹吧,你只管把我当成你亲爹就好。”话外音是我会对你好,你不要难过啊。 可惜他不会表达。 他心里矛盾极了,一方面是觉得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骄傲,他居然肯收这么大一个儿子,另一方面是很嫌弃,他居然收了那么大一个儿子。不过大师兄应该会很惊喜吧。 大师兄没有惊喜,大师兄是震怒,立马将他踢出了房门。他满腹委屈地跑回去,被出来赏月的碧歌撞见,问清了缘由后又是一顿打骂。 后来年岁渐长,也明白了自己的举动有多荒唐。他晓得大师兄和二师兄关系不好,便一心跟着二师兄后面,倒不是为了和大师兄作对,而是为了和二师兄混熟,以防哪天两位撕破脸,他能稳住二师兄的脾气,从中调和。 “尽管当不了你爹,但还是在意你的。”碧池在心里默默说道。 而白七,渐渐地与沈月卿关系好了起来。 白七总爱对沈月卿灌输一些爱与和平的心灵鸡汤,可惜沈月卿经歷的伤心事太多,对这些东西完全提不起兴趣。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依旧讲师父的,讲他对感情的思考吧。然后师父的过去就讲的差不多了,继续主线。这几天会日更的。 第75章 沈月卿番外四 沈月卿偶尔会想,他究竟被谁真正需要过? 想着想着,心里就不舒服了,凉凉的。 沈月白养了他,是把他当成解蛊的药,褪去了这层关系,恐怕他连降生在这世上的资格都没有。 沈离星需要他,是让他替她杀人做事,但凡是她的命令,在她看来,他根本不能违抗。 罗厉与他除了是知己,更是对手,该撕破脸的时候双方不会手下留情。 就连尊敬的师父收留了他,也是看他可怜,并托他哪怕穷尽一生也要去寻找被贼人带走的太子白琅,收他为徒,将整个归云山庄都交给他。 “你最好不要有别的心思。”这话,罗寒也警告过沈月卿。 沈月卿笑笑不语,他从未想过霸占归云山庄的产业。他幼时因穷困潦倒而对财宝很执拗,却没有学他爹去骗去偷,由他代为保管的归云山庄在他手里发展的也颇为不错。 “师哥,你已经到了娶亲的年纪了。” 二十多岁时,三师弟白七就开始操心起他的婚事了,“哪怕我们之中只有一个人也好,师哥一定要幸福吶。” 在白七看来,沈月卿是最容易获得幸福的人。 罗寒自幼就有结亲对象,身为继承人是任性不得的,明流哪怕活着没死,哪怕人家自己愿意,也是没法扶上太子妃之位。而白七是西凉的七皇子,离国来拜师学艺已经是离经叛道,婚姻大事就更不能任由自己“胡作非为”了。 沈月卿听着白七的分析,脸上笑眯眯,心里却在想:“你们由不得自己决定,难道我就能由自己决定了?” 不,即使沈离星同意他娶妻生子,他也不知道该娶谁才好。 中意他的女人是不少,身边的侍女就有一大堆,可……谁是真正需要他的呢? 第125页 倘若他没了那层面皮,归还了那些财产,还有谁需要他呢? 哪怕他以后残了废了,一无所有甚至身败名裂时,还能多看他一眼? 沈月卿觉得不可能,便没有多想。 他不需要白七的同情,因为几个师兄弟们包括师父碧连,都命中注定没有情缘。 碧连年少时偷偷爱慕过自己的师母,而后又对自己的长嫂心生好感,可这两段情缘都註定不会有任何结果。碧歌曾问碧连为何不能爱上一个适合他的女人,碧连回答不出,他自己都很费解,为什么他看上的女人,就是名花有主的。 感情这笔煳涂帐若是能够像买卖一样算的清,他便不会孑然一身,终生活在不可说的暗恋之中。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像沈月白那样渣,由着自己的喜怒哀乐去破坏别人的情缘。 罗寒的情缘起于明流,止于张素云,其实也就两个。偏偏这两个,罗寒都没有真正得到过。 一个是他深爱却不爱他,一个是深爱他但他不爱。要是有那么多的两情相悦,这天下又哪来那么多的求而不得? 白七是无法自我做主,莫修给他定下的未婚妻甚至比他还年长,比他还结实。他要是有勇气早点和西凉皇室一刀两断,也不会被逼迫来战场充数,更不会躺在床榻上默默流泪了。 再说那同胞兄弟莫修,沈月卿早些年还羡慕过他,从小位高权重受人尊敬,而他却活得跟狗一样。莫修却跟他说:“月卿,我们是一样的。” 一样命由他人不由己。 沈月卿可以不用娶妻生子传宗接代,莫修却不行。他的妾室数量之多可谓壮观,可没有一个是他自己选的,都是经过选拔和排除的,因为无所出,所以一直没有正妻。 后来沈月卿知道了莫修无所出的真正原因,他不想自己的孩子以后走上自己的老路,于是服下了无解的绝育丹,这一生都不会诞下子嗣。 “你又是何必……”沈月卿无比痛心地怨责莫修,对于一个成年男人来说,失去生育能力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莫修却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的:“肉乎乎的娃娃当然是可爱,谁不想要呢? 我有一回做梦梦到自己得了个小娃娃,那鼻子那眼睛和我一模一样,我非常喜欢他,可是国师之重任不允许我和他有过多的接触,他连纸鸢都没放过一回就开始读书了……他不开心,他跟我一样。” “我有时候会想,父母和孩子的关系到底算什么呢?就因为孩子是父母生的,所以他们就该听父母的话,不能有自己的选择自己的人生吗?” 沈月卿想到沈月白同他讲的那一句“你是我生的儿子,你的命都是我的”,颇为感慨。 “仔细想想,我们的孩子其实不全是我们的孩子,他们来到这世上,的确是藉助了我们的身体,却并非因我们而来,他们会有自己的思考和人生……既然我没法给他们自由和未来,那便不要了吧。” 沈月卿刚想再宽慰几句,莫修突然笑道:“得了,别安慰我了。我再怎么样也算是体会过人间乐事的男人,不像你们几只童子小鸡,莫说是子嗣,连女人的手都没摸过几回。最惨不过罗寒和碧池,一个只能自己解决,一个连自己解决都实现不了。” 如此无礼又轻浮的话,莫修也只能在自家兄弟面前说上几句,平日里是绝对讲不得的。 沈月卿的同情之心顷刻间荡然无存。 莫修敛了笑意,认真且谨慎地提醒道:“我们都这样了,一辈子也就这样了。你万不得对任何人动心,一旦动情,我不怕你粉身碎骨,只怕你爱的人会受到连累。” 沈离星从未打骂过莫修,但只要莫修对任何事物动了心思,她便想法设法的除去,以至于莫修从小到大都绝对服从安排,活得像具傀儡。 沈月卿在那一年压下了所有的心思,莫修说的的确没错,他们这样的人,喜欢谁都会害了谁。 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而立之年的他居然被一个小姑娘给追求了。 那小姑娘还是他亲自收下的徒弟。 “你叫朱珠?” 猪猪,还真是一个喜庆的名字。 沈月卿幼时穷困潦倒,没吃过几次猪肉,馋猪肉包子馋的慌,沈月白 听到有人叫“猪猪”这种名字,不由得对她另眼相看。 朱珠和明流有着几乎一样的脸,但性格却千差万别。沈月卿不用在朱珠面前做任何伪装,因为他们没有恩怨往来,也不是故人。 贪财也好,虚荣也好,他是什么样的人,就做什么样的人。 虽然是受碧池之託,但沈月卿在教导朱珠这件事上,寻思琢磨用心良苦,都快把自己搭进去了。 先是逆了师命,收了她为徒,后面又把沈离星传给他的沈家剑法教给了她,甚至还在最后一刻,把归云山庄交给了她。 他曾查过她的身世来歷,一无所获,按照道理这样不知根底的人是不能留的,可他甘愿如此。 着魔了,脑子坏了,罢了……他已经那样做了。 即便以后找到了真正的继承人白琅,他都捨不得把这个大徒弟逐出师门。 看到她和蛮王打斗时,他比她更紧张,却不能轻易出手。 “朱珠,不要太在意剑的本身!心中有剑,手中方能有剑!” 他只能提醒——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倘若他哪天真的不在了,那朱珠怎么办? 横竖还不是独自面对。 流水无形,因势而为,因器成之。 外力或许能促使人发生一些莫大的改变,但究其根本,是自身有了觉悟,才能完成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他只能提醒,只能提心弔胆的旁观。 【师父知你刻苦勤勉,知你无数个夜晚逆风练剑,知你的每一步,都走的沉稳且踏实。师父为你感到高兴。】 可就在蛮王即将斩下朱珠的脑袋时,他淡定不下去了,一击砍下了蛮王的两条胳膊。 催动内力时,他全身的毒蛊都发作了。每走一步,他都觉得自己的骨骼内脏都被咬碎了,仿若下一刻他就要痛得满地打滚了。 ……不可以,不可以在徒弟面前失态。 他咬着牙撑下去,替朱珠擦了些伤药,望着深可见骨的伤口,他忍不住责怪道:“笨徒弟,打不过为什么不逃?师父若是不现身,你就没有全尸了。” 她抱紧了他,吸着鼻子闷声道:“师父,你能看到我对不对?你不是已经被切成鱼香肉片了吗?” “活着是需要代价的,回归云山庄去吧,不要再来找我了,也别想着替我报仇,听话。” 他不想她再为他连累,也知自己再现身下去,就快要痛得失态了。 “今日我沈月卿收辞镜你为我的关门弟子,这是你的大师姐朱珠。” 他知道朱珠不想要师弟,可师命难为,他对白琅有应尽的责任。 “师父还有事,先走一步了,你们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第126页 而后他迅速消失,拼命飞奔,直到感觉不到周遭有他们的气息时,他才敢彻底昏死过去。 也好,这样也好,总好过被他们看到他的丑态。 可他低估了徒弟们的决心,哪怕耗尽所有的心力,竟也要和他一起。 为了保护他的徒弟们,他竟有了与沈离星一战的决心。 彻彻底底的决心,哪怕痛死,他也不会再软弱地回头了。 “沈月卿,你给我爬过来!” 沈离星冷冷地看着他,神色因狰狞而疯狂,“你背叛我,我早就该杀死你了,但我偏要留着你一条狗命,你不想肚子里的蛊虫全都出来的话,就给我爬过来!” 爬是一种怎样的姿态? 能爬的都是畜生,是牲口。 他是人,他怎么能爬? 他早已被蛊虫折磨的近乎虚脱,但因为剧烈的疼痛,身体还是一抽一抽的。他在地上滚成一团,就是不肯再爬。 “朱珠,你快走啊。” 他的朱珠却没有走,还用他的腰带将两人的腰身捆在了一起。 “要么一起活着离开,要么就一起死吧。” ——她倒是比他坦然的多。 他本以为他们要葬身于此,却没想到他那个一直添乱的爹沈月白会阴差阳错救了他们。 亲生父母撕逼的修罗场他一刻也不想再看,但也忍不住会想,他们两人真的有过爱吗? 哪怕一刻、一点点,也没有吗? 他和莫修,当真是不被当成孩子而仅仅是解药和傀儡而降生的吗? 作者有话要说: 结果师父的番外还有一章……毕竟从朱珠的视角很多东西是看不到的。 第76章 沈月卿番外五 在逃亡的路上,沈月卿很不幸地又遇到了他的“老相识”,这一代火云剑主赤心。 沈月卿和赤心曾经有过一段朝夕共处的时日,毕竟出任务杀人,有时候目标较多时也会组队安排搭档。 沈月卿原本猜想赤心和他一样是身不由己被迫当了杀手,却不知她本人沉溺于此道,从追逐和收割他人性命里感受到了无穷的乐趣。 赤心曾追求过沈月卿,那种追求,在沈月卿看来,一点也算不上追求。 什么叫追求?那是站在平等面上表达自己的真实感情。(沈月卿:咳,正规话本里是这么讲的=_=) 当年赤心也并非一眼就中意沈月卿,她看上他,是在某次出任务时沈月卿受了伤,破碎的白衣和清瘦的身段让她起了邪念。 同一屋檐下的干柴烈火,也算郎才女貌,虽然不在花前月下,但是杀手之间恣意游走江湖,图一个及时行乐,又需要什么情投意合? 沈月卿却毫不领情,反应冷漠,赤心被他的冷淡伤了脸面,咄咄逼人:“你为何不能放纵自己一回?” 沈月卿淡淡道:“我好端端的,为何要与你放纵一回?” 只要放纵一回,就离成为他父亲那样的人近了一步。 赤心求欢头一次遭到拒绝,说不甘心是假的:“天底下哪几个男人能管住自己的腰带,图一个乐子不好吗?” 沈月卿道:“不好。” 赤心又问:“你嫌弃我?” 沈月卿毫不犹豫地点了头:“是,嫌弃。” 他嫌弃一切毫无道德理念,用身体找乐趣的人,躲在床底听着沈月白和各种恩客在床上翻云覆雨的记忆深深地刻在了他的脑子里,每每想到都要作呕。 没有感情就能苟合的人,和路边只顾发情的野猫野狗有什么不同? 赤心嘲讽地笑道:“难道我们和野狗不一样吗,活得就比它们好吗?我们都只是祭司大人的走狗罢了。况且野狗还比走狗多些自在呢。” 沈月卿对此不置可否,但他心中默默地想,即使他们活得都像狗,他也希望哪一天,他能活得有个人样。 对于沈月卿的拒绝,赤心一直怀有怨念,她的床伴不少,但从来没有一个人像沈月卿一样,即使身在泥泞骯脏之中,也竭力保持着内心的那一点纯净。 他每回杀人,都是一击毙命,从不折磨对手,尽量将痛苦结束在一瞬间。 又总在杀人之后,默默地将尸体摆周正,有死不瞑目的人会帮其阖上双眼,时间允许还会替尸体挖坟立碑。 简直不像是在杀人,倒像是在善后。 甚至还会在任务结束后,偷偷接济死者的家人。 明明是个穷凶极恶的杀手,却想装无辜善良的小白花,真想把他给彻底拖下水,彻底弄脏。 所以在看到沈月卿有了女徒弟,还把珍爱的佩剑也送给了那位“猪猪”之后,赤心非常不爽,甚至是愤怒。 排名天下第一的惊鸿剑,他连摸都不让她摸一下的,居然送人了!尤其对方还是个女人! “火云依火而生,这火由用剑者人的信念而生,信念越执着,火云越亮,唔,是个挺厉害的小姑娘。” 沈月卿说这种昧良心的客气话,一方面是想平息一下赤心的怒火,另一方面是想提醒朱珠关于火云剑的消息。 可惜两个姑娘都没有领情。 赤心因为沈月卿提醒了朱珠而愤怒,朱珠因为沈月卿夸赞了赤心而生气,两个因嫉妒而丧失理智的女人展开了一场大战,看的沈月卿心惊胆颤,时不时提醒上几句,生怕自己的徒弟再有任何闪失。 赤心看出了他的偏心,才故意扯出了一些陈年旧事来误导朱珠。 “卿卿,以前我们一起的时候,你谨遵你师父的命令,说是只会收一个叫白琅的少年。所以你才拒绝了南诏的公主,不是吗?” 【别叫我卿卿!卿卿二字,是我爹那些恩客称唿他的!】 “卿卿,你为什么会收这个蠢货为徒呢?” 沈月卿望着朱珠逐渐失望的表情,心道徒弟大概对收白琅为徒那件事很在意,看来只能说些顺应赤心的话,好让她放松警惕,他再亲手了结她,哪怕和她同归于尽,也得让朱珠平安离开。 那么,让朱珠彻底失望也好,在他死后,也绝不会再想念她了。 “当时别无他法,我还没有找到白琅,就已经被逼入绝境。我当时在想,与其让惊鸿剑和归云山庄落入他人之手,倒还不如找一个毫无背景、与我们毫不相干的人。” 如他所料,朱珠果然开始赌气了。 “那个,惊鸿剑我不要了,一把剑而已,我本来就没想要。” “都说它是天下第一剑,好像拿在手里就很了不得一样,但若是没有天下第一那个实力,再好的剑也只是一个只能拿来吹牛和拉仇恨的噱头了。何况,我从来没有想过当一个剑客。” 朱珠又问沈月卿:“那个你要找的白琅是不是就是辞镜?” 沈月卿故作冷漠道:“是。”,心里却在说:白琅那是我师命难为必须得收的,可你却是我自己想要收的。 ——一个是别人安排的,一个是自己想要的,孰轻孰重,你却没办法明白我的心意。 第127页 “沈先生请放心,不仅是惊鸿剑,归云山庄我也一併还给您和辞镜道长,那个地方我终生不会再踏足一步。” 沈月卿平静地望着朱珠放下惊鸿剑,而后他凝聚内力,准备和赤心同归于尽——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他的聪明徒弟竟然设计将赤心给毒死了。 他的徒弟,除了蛮干,也懂智取了。 “我又不傻,什么都还给你了,我就能平安走了?若是你刚才拿的是火云剑,我现在估计已经被你杀死了,可是你偏偏要去碰惊鸿。” “还卿卿,卿你妹,卿你弟!不许你叫他卿卿!” 沈月卿望着拼命踢打赤心的朱珠,又听到这样的话,忍不住笑出声来。 【蠢丫头,你居然会在意那种称唿。卿卿,你也可以那样叫我的……】 真好呢,不用死,还可以跟徒弟在一块。 沈月卿心情很好,但他知道他的徒弟心情不太好,甚至还把惊鸿剑用布着还给了他。 他看了一眼惊鸿剑,这把剑是从碧连那里传过来的,按照道理是应该还给白琅的,但朱珠喜欢的紧,实在不行,到时候他和白琅讨了这把剑送给朱珠吧。他打定主意后,宽慰道:“这剑你先拿着用吧。” ——【以后我会替你要过来。】这后半句话没说得出口,因为万一白琅不同意,他也没办法强行索要。 朱珠毫不领情,冷哼一声,沈月卿看到小姑娘的眼圈还红着,心道这醋劲还没过去呢。 沈月卿努力组织语言,解释道:“唉,朱珠你不要生气,你和辞镜都是我的徒弟。归云山庄原本就是阿琅外祖父开创的,师父临终前让我找到阿琅并收他为徒,这些都得归还于他。 所以很抱歉,开山大弟子和关门弟子不能只是你一个人了。你只能当开山大弟子了。” 朱珠表情仍不放松:“……这并不重要,关不关门的不多一毛钱。” 沈月卿看出了一点端倪:“那你是在意赤心的话?” “她叫你卿卿,你们俩肯定交情匪浅!” “……她是我母亲那里的人,你觉得我会和她交情匪浅?”他苦笑道,“我恨不得把她们集体挫骨扬灰,怎么可能交情匪浅。” 这话让朱珠的神色稍微缓和了一点,但语气仍没放松:“那如果我刚才没有在惊鸿上撒药,你会怎么做?” ——你会怎么做? ——我能怎么做? 无非是以命护你,和她同归于尽而已。 ……仅此而已。 在雷音谷时,钟离子音附在他的耳边说:“我看你的徒弟很喜欢你呢,你呢,做师父的有那个意思么?” 喜欢二字一旦说出口,整个人的心都软了下来。 那个可爱的小姑娘,那个认真的小姑娘。 他看着她一步一步走出了自己的人生,变得独立而坚强,那样的小姑娘,他怎么可能不心动? 可莫修说过的话也是如在耳畔。 【我们这样的人,是没有未来的,喜欢了谁,那人註定都是要倒霉的。】 不敢去想像沈离星会如何对付朱珠,也不敢想像朱珠在他死后会如何的难过。 他一点心意也不想表露了。 除了心意,除了感情,别的他都可以给她。 在他去向白琅讨要惊鸿剑时,白琅微微笑道:“师父是为了师姐来要这把剑的,是吗?” 他尴尬地解释道:“朱珠入门早,用那把剑已经习惯了,你能不能让给她……” 这无理的要求他提出来都觉得羞耻,可白琅却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我愿意,给师姐吧,归云山庄也可以给她。” 如此干脆的回答倒让沈月卿一惊,白琅随后补刀:“我喜欢师姐,我的一切都给她也心甘情愿。” 沈月卿差点就暴躁了。 ——你喜欢她?你才认识她几天你就喜欢她?你要把你的一切都给一个刚认识几天的人?你是疯还是傻? 这些话不能说。 因为对象是那个他在意的小姑娘。 她很好,所以别人喜欢她了,他也不能讲她的不好。 白琅似笑非笑地望着沈月卿,缓缓道:“师父,我和师姐年纪相仿,又都是您的徒弟,以后若是师姐不应我,还要请您多帮忙。西凉讲‘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师姐没有家人,婚姻大事应当是由您做主的。” 沈月卿被这话呛的不轻:“你以后会登基为帝,朱珠她一个民女,怎么可能跻身进入后宫?” 白琅略一思索道:“有整个归云山庄陪嫁,又可以安排她贵女身份,她不能立后也能封妃,我想过的。” 若不是因为白琅的身份,沈月卿几乎当场把他给一掌打死。 可他不能,他也是他的徒弟。 “你这样决定,问过朱珠的意思了吗?她喜欢你吗?” 白琅抚掌而笑:“她现在不喜欢我,以后会喜欢的。我还年轻,与她年岁相当。” 年岁相当四字咬了重音,每个字都在提醒沈月卿,他比他们大了十多岁。 “我有归云山庄,以后还会有天下,锦衣玉食荣华富贵,有哪个姑娘会不喜欢?即使一开始不喜欢,过久了,也会喜欢的。” 白琅这话说的倒是没错。人在一直过苦日子时,并不会觉得苦,但只要过久了好日子,便适应不了以前苦日子的状态了。 “师父,你放心,我会努力让师姐慢慢喜欢我的,还要请师父多多帮忙了。” 沈月卿一点也不支持白琅和朱珠。 他甚至都有种背弃师命带朱珠远走高飞的冲动。 可他连拒绝白琅更换营帐要求的话都做不到。 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白琅在朱珠的营帐里来去自如。 每每夜里,他总是会忧心忡忡,虽然知道白琅做不出出格的事……但看到他们和睦相处的场景,总是会失落。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局面? ……是谁让这一切变成了这样? 他亲手做的白玉糕,却被白琅说成是他做给朱珠的,白琅还生怕气不死他似的解释:“有这样无微不至的关心,朱珠会慢慢接受我的。” 他没吭声,默默地忍下了。 教导白琅这件事上,他没藏私,但也确实不会和他多说一句话。 白七是最先瞧出端倪的,他偷偷问沈月卿:“为什么不告诉朱珠你的心意呢?你们两个互有情意,我都看出来了。” 沈月卿敷衍道:“按照西凉条规,师徒关系是不能成亲的。再者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年长她十多岁——” 连一向好脾气的白七都忍不住嘲讽了:“那你把她逐出师门不就好了?都准备重新修改西凉条规了,你还在恪守陈年规矩,师哥你还真是很会为自己的懦弱找藉口。” 沈月卿估算了一下自己和白琅之间的差距,得出的结论令他十分不满意。 第128页 白琅双十年纪,他三十又三; 白琅身强体壮,他蛊毒未清; 白琅富可敌国,他身无分文; 白琅是天下未来的主人,他似乎只是个给他当垫脚石的炮灰…… 沈月卿都要吐槽自己了:“我现在这样,她哪里看得上呢?” 碧池安慰道:“你差没事,她瞎啊。” 得到两位师弟支持的沈月卿决定向自己的两位徒弟表明心迹。 ——白琅,我不帮你。 ——朱珠,我喜欢你。 可惜两件事都没做成。 他的噩梦又降临了。 沈月白眨着他的那双漂亮眼睛,漫不经心道:“怎么,看见你爹你很不开心?是不是我和你娘没同归于尽,你很遗憾呢。” 沈月卿酝酿好的台词在噩梦面前迅速就被吞噬了。 他只听得到莫修的提醒。 【我们这样的人,一辈子都这样了,没有未来。被我们喜欢的人,都不会有好结果。】 【我们,不能喜欢任何人。】 那一刻,沈月卿承认自己是个懦夫。 他连反抗沈月白一句的勇气都没有。 沈月白要他活便活,要他死便死。 他不敢有一点拒绝的勇气。 正如罗寒踩在他脸上的那一脚,那是整个世界冰冷的现实都踩在了他的脸上。 ——活得像狗一样不堪的人,还想要去表明心意,那可真是一个笑话。 罢了,就这么……结束了。也好。 他欠罗寒的,一併都还了。 以后也不用再像一只狗一样的活着了。 “你们,放开我师父!” 那个他喜欢的小姑娘,又一次拉起了他的手,不让他跪着。 甚至敢提剑单挑不败战神罗厉,纵然是全盛时代的他,在和罗厉交手之前,都会经过一番思量。 她却是不管不顾地沖了过去。 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吗? 不,不是。 她只是想要救他,所以对手不管是谁,她都不会胆怯,不会退让。 “我来这里,是为了接我师父回去。师父,来,跟我回去吧。” 她朝他伸出了一只手。 “沈月卿,你有脸跟她回去?”罗寒问他。 他的处境很不好,朱珠也一样。但是他不能再让她失望了。 哪怕没有一点胜算,他都不能再懦弱了。 他犯下的过,他尽力弥补了……若非如此,他不会寻辞镜,苦守归云山庄,甚至千方百计地找到了能够启动白泽的钟离子音。 这一切的一切,他本想一个人扛下来的。 他半生不幸,从来都被自己的亲生父母当成狗一样对待和利用,却还要无尽地为别人的过错来赎罪。 “二师弟。” 他叫了罗寒一声二师弟。 是这辈子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叫出这个称唿。 “我从不奢求你的原谅和宽恕,因为我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我欠你的,恐怕这辈子都还不清了……那便不还了吧。” 他越过罗寒扬起的衣角,轻轻地把手放在了等待他的小姑娘的手里。 那手心又暖又软,他想他不会再捨得松开了。 逃出南诏军营的路太坎坷,朱珠甚至因为护着他还受了伤。 他看着她腿上的断箭,一阵心疼。 没和他扯上关系时,她只是个普通的小姑娘,不去想锦衣玉食,最起码没有性命之忧。 蛮王、红意、赤心、沈离星,还有现在,她哪一次受的伤不是为他所累? 当初教她武功是为了让她防身,现在想来,却是连累了她…… “……朱珠,是我连累了你。” 他替她拔出断箭,看她疼的龇牙咧嘴时忍不住更加自责。南诏的箭头并不是光滑圆整的,尖端都是凹凸不平的螺纹,这箭是他自己设计的,现在却射到了他徒弟的腿上。 “瞎说什么呢,没有师父你,我早饿死了,又哪来今天的朱珠呢?没事,幸好箭头没毒,不然我可能真的就危险了。” ——至今,她仍不怪他。再多的辛劳,一句埋怨都没有过。 “师父也是第一次当师父,会有些当的不好的地方,我不是替自己开脱,假如有当的不好的地方……你就等着看我的进步吧。” ——其实已经不想当你的师父了,想要和你有……别的关系。 可在心里默念了几百次的话,冲出五脏六腑,顺着食道往上爬,在唇齿间缠绕,就是说不出口。 命运又一次作弄了他,让他亲手害了他的师弟白七。 白七那个乖巧善良的少年,年纪轻轻失去了双臂。 从此是个废人了。 罪魁祸首是他。 他恨不得切下自己的双臂给白七,白七让他不要做傻事,还故作轻松地问他:“你和朱珠表明心意了吗?” 表明心意……怕是永远不会再表明了。每每他一想表明,身边的人立马跟着倒霉。 莫修说的没错,他们这样的人,是不该喜欢任何人的。 他已经给白七带来了灾难,不能再连累朱珠了……就到此为止吧。 “白琅,我答应你之前的所有要求,但是,你好好照顾她。” 他望着书案前坐着的银髮少年,一字一顿郑重其事地警告道:“你若待她不好,我不会当你是徒弟。” 白琅回敬他以郑重其事:“放心,我会的。” … …… …… 亲手将喜欢的人交到别人的手上是什么滋味? 沈月卿没领悟到一点牺牲后的快感,有的只是全身心痛苦和不舍,这可比毒蛊咬噬痛苦多了。 白琅会对她好吗? 她会喜欢白琅吗? 无论是会还是不会,都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于是他开始有意识地避开朱珠。 “师哥,我现在很后悔。”床榻上的白七跟他说道,“我其实有喜欢过一个姑娘,但因为我怕我给不了她很好的生活,于是没敢说。” “我当初应该勇敢点,说不定现在都有孩子了,我也不会躺在这里当个残废了。” “师哥,你总是在害怕,怕连累了谁,怕给不了她未来……你不试试,你怎么知道你不行?你给不了的,别人就能给的了吗?你都不放心自己了,还能放心得了别人?” “你总是想是为了她好?可你问过她的感受吗?我现在都在怀疑,你是真的喜欢她吗?” 沈月卿无声地背过了身。 白七说的一点也没错。 他懦弱,无能,自私,怕承担不了不可估算的未来。 所以他一直躲着她,一直在把她推向别人。 他心里也不好受。 他怕她真的接受了别人,他会更不好受。 幸好朱珠对他的喜欢够深刻,竟然在晚上还能摸到小河边来找他。 第129页 她握住他手的那一刻,他浮躁的心瞬间就平静了。 万千世界,不过方寸掌心。 “师父,我有话对你说。” “嗯。” “师父,我来自千年以后,就是你们子子孙孙的后人了。” 小姑娘给他讲了一个离奇的故事,换作任何人都不会相信,但他愿意相信。 同时也心疼,从千年以后来到这里,身无分文又举目无亲,定是吃了不少苦。 还要死守着这个秘密。 他望着面前潺潺流淌的河水,声音变得很轻:“那你是怎么过来的?” 是不是吃了很多苦? “我因为被汽车撞了,就是类似你们这里的马车,我被撞了之后醒来就到了千年之前。 然后便遇上了莫家庄的碧池和罗寒,他们正在和莫翎楚溪发生一些争执,我被卷进去以后,稀里煳涂来到了南诏,举目无亲差点饿死,幸好遇到了师父你。” “师父你知道吗,我真的有想过去死。可我怕死了,也回不到千年之后,所以我得活着。 但总有差点活不下去的时候,我在这里一个人也不认识,没有一个人是正儿八经要帮助我的。我甚至连当乞丐都不够资格,我肯定是南诏混的最惨的乞丐了。” “师父,不管你最初是因为那个什么明流还是因为辞镜想利用我,都没有关系,真的没关系的。 是因为有你,我才能够在这里生活到现在的,我还认识了你们这里的文字,学会了轻功和剑术,这可比我原来的生活有意思多了。” “我很感谢师父,也想告诉师父,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会毫不犹豫地站在师父这一边,哪怕是师父突然要背叛西凉,我也追随——” “别胡说。我难得站好阵营,别给我扣上造反的污名。” “我也站西凉,站西凉!永不爬墙!” 沈月卿被她的话逗笑了,好半晌才说:“朱珠,如果,我是说如果有一天,我们这个时代也能开创一个像千年以后的你们那样男女共等的年代,你愿意——” 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我愿意,我愿意和师父你在一起。” 沈月卿心里觉得好笑,又忍不住再逗她一下,于是装模作样地解释道:“我刚才是想说,你愿意成为西凉的第一位女官吗?” “……这个自然也是愿意的,但是我更愿意和你在一起。我们归云山庄有一条祖训,上一任的师父得娶下一任的弟子,进行内部消化。” “又说疯话,为师怎么不知道这条祖训?还内部消化,你找你师弟岂不是更好?” “师弟是皇亲国戚,西凉未来的继承人,我可高攀不起。” ——这话十分合乎沈月卿的心意。 “师父,我真的很喜欢你啊。” ——这话几乎让沈月卿整个人都飘了起来。 “师父害怕谈情说爱,必然和你父母有关吧。放心,我现在不强迫你,以后也不会像你爹那样抛弃你的。我只希望师父振作起来。卿卿只要记得,我永远站在你这一边……我先回去休息了。” ——原来被喜欢的人叫卿卿二字,是这般心满意足的感觉。 他若是继续再懦弱下去,恐怕真会是千古罪人。 “徒儿,你们那里谈情说爱的第一步是做什么?” 他拉住朱珠,眉眼含笑地望着她。 “师父你这是答应跟我谈恋爱了?” 随即而来的,是压在他嘴唇上,更为柔软的触碰。 朱珠话本看得多,但实战经验不足。 没一会儿又是啃到他的鼻子又是亲歪到了他的下巴上,弄的他半张脸都是口水。 两只手也没闲着,已经伸进了他的衣服里。 自己的身体从未被别人触碰过,沈月卿几乎想要半路逃跑了,瞥见对方恶狠狠的眼神。 “你敢逃试试!” “朱珠,我们这进展太快了吧。” 不是先从背着回营帐开始吗? “你敢逃试试!” 沈月卿无奈道:“这里不太安全,我们回营帐吧。” “嗯?” “回营帐,你想做什么,我都奉陪到底。” 回到营帐后,看到正在作画的莫修,沈月卿突然想起他的营帐已经被这只鸠给占了。 莫修看了他们一眼,说道:“我是不会腾出地方的。” 朱珠刚要发作,沈月卿小声哄道:“去你那——” 莫修望着两人的背影,笑眯眯地说道:“嗤,两只童子小鸡~” 滚床单对于沈月卿和朱珠来说可真不是件容易事,到了朱珠的营帐,楚无疑和碧池两人都在,朱珠毫不解释,就将懵逼中的两人扔出了营帐,还将帐门的帘子也给封死了。 沈月卿坐在床榻上,倒先紧张起来了。 这种事虽然他听他爹沈月白做了无数次,也为了给碧池治病看了无数的话本,但真刀真枪的实战,也是头一回。 沈月卿突然想到,不对啊,对方是女的,他是男的,他害羞紧张个什么劲啊! 可他也实在是拉不下脸面去解小姑娘的衣服,于是转眼间,他自己就□□了。 “真的比图里大好多。”某小姑娘指着某处说。 ……目光怎么如此猥琐又坦然。 “师父幼年时家境不好,后来一定吃了很多牛鞭虎鞭来以形补形吧。” ……越说越离谱了。 她俯身,吻上了他的脖子,胡乱拱了几下,忽然抬头疑惑地问道:“你怎么不叫啊?” ——我怎么不叫? ——我不叫 ——我怎么可能叫 沈月卿内心咆哮道:我是男的你是女的,朱珠!看话本时你把你自己代入成男的了! 偏偏那人还在他耳朵边吹了一口气:“叫出来,我喜欢听~” 沈月卿再也忍不住了,他决定用实际行动教会自家徒弟正确的……方式。 于是当晚营帐内灯火一夜未灭,营帐外白琅默默喝茶坐了一夜。 第二天早晨,朱珠醒来时,浑身上下像被车轱辘碾压过的疼痛。 沈月卿早就醒了,双手枕在脑后,颇为自恋地问道:“我很优秀吧?” 朱珠扶额道:“别这个表情,我会误会我睡了莫修,罪过罪过。” 沈月卿得意道:“你求饶了六次。” “呵呵,话本里男的最少是七次。” “那我们现在就把最后一次补上——” 第二天,沈月卿收了一封情书。 【浮世三千,吾爱有三: 日、月与卿。 日为朝,月为暮, 卿为朝朝暮暮。】 作者有话要说: 补上了。 第77章 背后 第130页 “我说,你们俩什么时候开始合谋的?” 沈希白,不,准确的说是沈月白,正勾着莫修的脖子,状似亲昵地看着我。 屹立在我们面前的,是本该在归云山庄的白泽机关丛兽。 莫修不着痕迹地推开沈月白,沖我点点头:“为了这一战,两年前就已经开始部署了。” 我冷了沈月白一眼,一想到这蛇蝎心肠的傢伙曾经折磨了沈月卿许多年,沈月卿悲惨的童年阴影基本都来自于他,就恨不得将他剁成两块再扔去给罗厉狠狠□□。 我对莫修说道:“你也敢跟他合作?以后你会不知道被谁卖了的。” 莫修正色道:“既然是合作,那必有双方共同的利益,只要这个平衡没有被打破,你我都可以高枕无忧。” 沈月白笑眯眯地说道:“放心,国师大人说的没错,但凡共同利益没有告吹之前,我不会卖了你们的。” “这些白泽丛兽可是我在归云山庄调查了两年后才找到的。”沈月白走近一座白泽丛兽,抚上斑驳的柱脚,轻浮的神色有一瞬间的恍惚,“两年了,终于让我找到它们了。” 有风吹起他头上束髮的髮带,他的身影渐渐与两年多以前被我从集市上买回来的奴隶渐渐重叠。 那时他脆弱、苍白、敏感,有种动人心魄的纤细美丽,哪里是什么身不由己的奴隶,分明是只奸诈狡猾的狐狸。 年轻时候的沈离星,只怕也是被他的容貌给欺骗了,两人才纠缠相杀了那么多年。 六座白泽丛兽是沈月白在归云山庄的后山深处找到的。 那座山名为“云端”,据阿影所说是四国里最接近天的地方。而白泽机关兽名为白泽,相传上古神兽白泽也是居住在天上的一种神兽,地位崇高,象徵祥瑞之,是能令人逢凶化吉的吉祥之兽。白泽机关兽的制造者已经无从考证,其目的可见一斑,必与天下统一有关。 他挑选最为强大的战斗民族钟离一族的鲜血为供能燃料,到底是用心良苦,还是居心叵测,无人知晓。 而现在钟离一族的年轻后人,我们这里仅有钟离子音一人。 但即使是把钟离子音全身的鲜血都抽干,可能都不够驱使这六座白泽丛兽一次。 钟离子音在见到白泽丛兽后,神色却很平静。 “这段时间你多吃点猪肝和猪血,多补补吧。”我好心建议道。 钟离子音很难得地没有与我扯淡,他二话不说跳上一座丛兽,上上下下仔细地检查了一遍,又将其他几座都查看了一番,然后才跳了下来。 莫修问他:“如何?” 钟离子音嘴角露出苦笑:“与我想的差不多,丛兽依附主兽,消耗主兽的能量,所以无法相隔太远。但若是只为攻城,也不用计较距离。” 莫修略一思索,道:“那该如何驱使丛兽呢?” 钟离子音说:“给我安排六个聪明机灵点的,要胆子大些,我亲自来训练他们。” 莫修点头:“我现在就去安排人手,有劳钟离先生了。” 莫修刚走两步,钟离子音又叫住了他,态度认真没有任何一丝玩世不恭:“国师,不要忘了你答应过我的事!” 莫修没有停下脚步,只说了一个“好”字。 我回过头看了看霸气威勐的六座白泽丛兽,又想起先前钟离子音驾驶的那座小白泽,心道这七座机关兽飞在天上的景象该是何等壮观,可一想到需要钟离子音的鲜血作为供能燃料就太可怕了…… 钟离子音为何答应那么离谱的要求呢? 他真的就不怕死吗? 我还没思考出结果,钟离子音歪过头问我:“朱珠啊,你想见见白珉吗?” 白珉就是白三,不久之前还是这里的上将军,如今因为扰乱军纪私自出兵而沦为阶下囚,被莫修关押了。 因为他是白七亲哥哥的原因,我还是决定去看看他,倘若看到他没事,也能告知白七,让他安心些。 于是我同意跟钟离子音去见白珉。 白珉的冲动行为,给西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失,在这个律法严明的国家,即使莫修当场斩了他也不为过。 莫修没将他关去别处,仍将他关在他原来的营帐之中,只派了一些人去盯紧他。 其实有没有人盯都不重要,一方面是白三不会逃走,因为这里还有他最重要的弟弟,另一方面是白三挨了由莫翎负责行刑的四百一十三鞭,早就被打的皮开肉绽血肉模煳,短期内是不可能恢復的。 白三到现在还未被定罪,令人颇为忧心。 钟离子音仍和白三同住,充当起照顾白三饮食起居的老妈子了。 莫翎的狠辣我是见识过的,白三受了他这一遭,脾气和血性全被抽没了,整个人一句话也不讲,不着寸缕地躺在床榻上,只在腰间向下松松垮垮地盖了一块布。 床榻上没有铺被子,因他全身皮开肉绽,伤口不能捂着,否则容易感染髮炎。 好歹也是一个皇子,如今却成了这副不人不鬼的模样,我问钟离子音:“你没有请赵大夫来医治吗?” 钟离子音摇了摇头:“请了,国师不让,说熬不熬的过去,全看他的造化了。” 这一点也不像莫修会说的话。 钟离子音又说道:“不怪国师……这一战,我方死了四百一十三人,算是白死的。” 白三的眼睛转了转,但仍没有说话。 “主将一意孤行,作为士兵又能怎么办呢?”钟离子音走过去,在水盆里洗了一条巾帕,拧干后替白三擦了脸,而后又缓缓说道, “刚见到你时,你多好啊,为我这样的一个草莽,也愿意付出那么多精力,教会我写我的名字,告诉我军纪不可违,可你自己怎么就煳涂了呢?” “罗厉什么样的人,下手那么狠不就是为了让你方寸大乱么?你咋就着了他的道呢?” 钟离子音喋喋不休地说着,白三忽然开口道:“你杀了我吧。” 他木然地望着钟离子音,后者一怔,随即怒火高涨。 “老子费了那么大劲去和国师交涉,你居然想死?!” 白三冷冷道:“我没让你救我。” “那死去的四百一十二人,你记得他们的名字吗?” “……” 钟离子音捏住白三的下巴,一字一顿道:“不记得就给我记得,一个一个的给我想起来。我不会让你死,你要是想咬舌自尽,我立马提刀去砍了白玠,送他去和你团圆!” 白三唯一的逆鳞便是白七,一听这话立刻剧烈地挣扎起来,嘶吼道:“我弟弟什么事都没做,你们却处处想害他!你敢杀他,我现在就杀了你!” 钟离子音见白三从一副死人脸恢復到了原来的弟控模样,总算放下心来,还又凑近了些:“好呀好呀,三儿,我洗干净了脖子就等你来抹呢,只是你捨得抹吗?” 第131页 “滚,离我远点!” “哪能呢,我们晚上还要挤一张床睡呢。”钟离子音嬉皮笑脸了一会儿,将我推到了白三的面前,“我把你弟弟的朋友带过来了,你可以问问她情况。” 而后钟离子音蹦蹦跳跳地去打地铺了。 ……说好的挤一张床呢。 我望着除了脸别处都已经不成人形的白三,恭敬地行礼道:“三殿下。” 白三面无表情:“我已经是戴罪之身,你不必多礼。” “七殿下很挂念三殿下,还请三殿下保重身体,静待时机……”静待时机做什么呢?我想了想,补了一句,“……戴罪立功如何?” “莫修不会给我这个机会。”白三淡淡道,“他没有当场将我就地正法,已经出乎我的意料了,戴罪立功这种事在西凉是不存在的,有罪就会被处理了。” “……可你早该被处斩的,不是现在还没事吗?说明这件事出现了转机,那个钟离——” 我突然想起了钟离子音和莫修说的那句“国师大人,不要忘了你答应过我的事”。 为什么本该被处死的白三却没有死? 为什么钟离子音在此处照顾着白三? 为什么钟离子音痛快地答应训练一支白泽军? ……莫修答应他的事,恐怕是豁免白三的罪。 而他所做的交换,只能是他的血和命了。 这个答案唿之欲出,钟离子音仿佛看破了我的心思,急忙过来说道:“三儿,我该给你擦身子了,小朱珠啊,你若是不打算同三儿成亲,还是迴避一下吧,三儿还是个雏呢。”说罢偷偷朝我使了个眼色。 白三的注意力一下子被最后一句话吸引了,立马骂道:“我纳了三位侧妃,你说我是个雏?” “谁知道三儿那三位侧妃是不是为了掩人耳目虚张声势呢?” 钟离子音边说猥琐地将手伸到白三腰间遮掩的白布下面,疑似在那重点位置狠狠揉了一把,“这两个成语还是三儿教我的,现在用在三儿自己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白三立刻炸毛,气的嗷嗷直叫。 “钟离子音,我要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啊呀呀,三儿还是省着点力气吧,我可不要知道你的厉害。”钟离子音从背后抱住白三,用腿压住白三乱蹬的两条腿,手里晃着一块湿嗒嗒的绢帕,竟然将它覆在了白三的眼睛上,“三儿只要知道我的厉害就行。” 钟离子音语气十分轻佻,神色却很正经。他朝我用了唇语,口型一张一合,说:“对白珉保密吧。” 我默默地点了点头,起身离开。 白三被蒙了眼睛,还在胡乱骂着:“混帐,你放开我!” “三儿,我说你是雏,可没说你哪里是雏啊。” …… 走出营帐,外面已经是日落西山。 沈月卿穿着一身黑色的军装,站在树下看着远处的天空。 自从告白成功兼圈叉事件之后,我和他的关系明显和谐了很多。 由于军中纪律严明,他必须得与楚溪同住一室,但也拗不过我软硬兼施,经常睡到半夜偷熘过来。 ……颇有一种放着“正妻”楚溪不管,每天在外面“偷人”的即视感。 不过他胆子还不够大,事事只肯在营帐内的床榻上,绝不同意在野外或是树上,连宽大的书案都不允许,话本上推荐的地点估计暂时是没办法都试验一遍了。 ……(办事中,略) 我埋头在他的脖颈间,深吸了一口气,幽幽道:“卿卿,你可总算是我的了。” 事已至此,管他什么南诏公主,西凉皇子的,没人能和我抢了。 沈月卿默了半晌,缓缓道:“成亲前行礼,是我唐突了。” 西凉民风保守,在没有明媒正娶前私托终身是令人唾弃的行为,这在淳朴开放的南诏就不算什么,可沈月卿毕竟还是个西凉人。 “噫,你居然还在意那些?”我故作惊讶道,“我以为师父当沈离星的杀手那些年早就有经验了,没想到还是只童子小鸡。” 童子小鸡四个字咬了重音,沈月卿突然反守为攻,将我压在身下,幽幽道:“童子什么鸡?” 意识到事关他的男性尊严,我立马猥琐地改口称赞道:“嘿嘿,是天下第一大……和机关兽头上的角一样大!” 他又好奇又好笑,最终是无奈地敲了一下我的头:“以后少看碧池写的那些话本,他不正经,你也跟着看的不正经了。” 碧池因为泡过寒潭的水而变得不举,为了治病他常年沉迷于淫词话本,在经年累月的薰陶之后,他早已成为成人专题方面纸上谈兵的专家,目前已经能够自己手动写小黄书了,有时还会给我推荐几本。 但他在这方面的启蒙老师,竟然是沈月卿。 “我是想知道,你自己一个万年童子身,是怎么好意思给他推荐那些话本的?你是怎么鑑别哪些话本对他有用的?” 我对这种事颇感兴趣,准确的说,是沈月卿越是不好意思提的,我就越感兴趣。 在我的一再坚持下,沈月卿很不情愿地哼唧道:“……我看了有效果的话本,就推荐给他了,但话本终究是话本,有些描述过于虚伪了……” 看着沈月卿的表情,我已经笑岔了气,好久才缓过来,总结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沈月卿扬了扬眉,贊同道:“以前只见过猪跑,没吃过猪肉,为师现在算是圆满了,这可得多谢我的好徒弟朱珠。” 我生肖是猪,名字谐音又是“猪猪”,但我对此动物全无好感,最忌讳别人提它,阴阴地伸手在他腰上挠了起来。 沈月卿皮薄怕痒,被我挠的连连“求饶”,还被我逼着叫了一声“姐姐”,我才松手放过了他。 …… 外面已经天亮了。 我掀开营帐的一角,望着外面烟青色的天空,回过头对沈月卿说道:“今天似乎要下雨,你要不再睡一会儿?” 沈月卿“嗯”了一声,翻过身沉沉睡去。 他没穿衣服,光洁白皙的整个背部都露在外面,肩勉强算宽肩,肤质也很细腻。我伸出右手,将整个手掌覆在上面,静静地望着他。 就在我也快迷迷煳煳睡着时,突然听到了他的声音。 有一点急躁,有一点沙哑。 “朱珠,你想我现在就带你走吗?” 我睁开眼睛,对上他沉凝的目光,睡意顿时全消。 ——你想我现在就带你走吗? ……想啊。 我想啊。 怎么不想呢? 若是现在能和他抛下一切远走高飞,从此不管任何破事,管他天下谁是主。我做梦都能笑醒。 第132页 可他师父临终的嘱託,他累积多年的愿望,他捨得放弃吗? 恐怕那将会是他一辈子的遗憾。 我伸手捡起地上的衣裳,盖到他的脸上,不去看他的眼神。 这是我从钟离子音那里学来的招数。 不看对方的眼神,瞎话就能说的更流畅些。 “说什么蠢话,我们都到这一步了,做事总要有始有终,不然之前走的路岂不白走?再说了,我对你和南诏都很有信心。” 半晌,沈月卿从背后抱住我,嘴唇刮过我的后颈,有点微痒的感觉。 我听到他说:“我知道了。” * 古人好像说过一句话:食、色,性也。应该是主张食、色为人类生存之所必需。 但是食多了容易肚胀,色多了也容易……萎靡不振。 再浸淫话本和沈月卿多日后,我终于腰疼腿软了。 本想偷偷找赵绿间要几颗生龙活虎丹,却被告知没有这种药。不仅如此,赵绿间还说:“你房事过多,需要节制。” 他眼睛看不见,又是大夫,觉得此事不必遮遮掩掩,声音说的还挺大,周围立刻聚拢过来好几只耳朵。 我虽然脸皮厚,但也禁不住莫翎和钟离子音火辣辣的审视目光。 ……为什么他们会在这个时候路过? 莫翎笑嘻嘻道:“赵大夫,我最近有点暴发火眼,劳烦替我开副药吧。” 赵绿间不待见莫翎,冷淡道:“这好办,不需要开药,挖了便是。” 钟离子音也是来求药的:“赵大夫,我受了点皮外伤,请给我一些生肌露。” 赵绿间似乎更不待见钟离子音:“既然知道是皮外伤,为何还要生肌露?” 钟离子音挠了挠头,不好意思道:“怕留疤,以后不好讨媳妇,要不赵大夫心地善良给我介绍一个?” “我是大夫,不是红娘。”赵绿间伸出一只手,扬了扬,“会不会留疤,我一摸便知。” 我和莫翎看的都有些幸灾乐祸。 钟离子音嘿嘿一笑,居然从衣兜里摸出一只被刮烂的猪蹄子,递到了赵绿间的面前。 “赵大夫请摸。” 他捉起赵绿间的手,按在了油腻腻的猪蹄子上。 “不知赵大夫认为这伤是否会留疤?” 赵绿间也没收回手,只冷冷道:“你拿一只猪蹄子来煳弄我,是欺我眼盲吗?” “不敢。”钟离子音扔掉猪蹄子,露出自己伤痕累累的手臂,按到赵绿间的手里,“我的确是受伤了。” 隔得不远,我清楚的看到钟离子音手臂上整齐的刀伤,那绝对是他自己一刀一刀割出来的。 我能看出的端倪,赵绿间也能摸得出来。 “伤口整齐,长短一致,你是遇上了多厉害的歹人才如此听话地毫不反抗任其宰割?” 钟离子音敛尽了脸上的笑意,他变得郑重其事的样子竟出奇的引人注目。 “我的确是遇上了一个厉害的歹人,莫说是伤了我两条胳膊,哪怕是把我的心窝子掏出来,我也不会眨一下眼睛。” 赵绿间偏过脸去:“我要吐了。” 钟离子音的郑重其事只维持了一秒钟,立马被打回原形。 “赵大夫,你当真不给我生肌露吗?我要是娶不到漂亮媳妇,我非娶你不可!” 赵绿间不耐烦地甩出一个绿瓶子,薄唇轻启:“滚。” …… 我跟着钟离子音去了白三的营帐里。 那瓶生肌露自然是要了给白三用的,只不过钟离子音也付出了一定的代价。 我问他为何自己不擦一点,他眨眨眼睛道:“我又不打算娶媳妇,美丑没什么重要的,可白珉还有三位侧妃呢,更何况没有生肌露,他那伤也不知道到什么时候才能好。” 白三的伤都是莫翎拿他自己的鞭子抽的,那上面一根根的倒钩,都是白三自己设计的。 “不知道这傢伙搞这么多歹毒玩意干嘛,现在遭报应了吧,哎呀。”钟离子音朝我吐了吐舌头,拧开瓶盖朝白三走过去,大大咧咧道,“我的心肝三儿,碧池小兄弟送了我瓶□□,外涂内抹的,我来给你试试吧,哈哈。” “滚!” 白三若是稍微聪明一点,怎么会没注意到从来都不穿上衣的钟离子音,现在整个人都裹得严严实实的。 他也没有想过,那四百一十鞭,若是都抽在他身上,他早就没命了。 有一个少年,在那个雨夜,挡在了已经昏死过去的他面前,用坚实的后背接下了整整三百一十鞭,一声没吭。 第78章 陪伴 白三的伤好了一些后,我受钟离子音之託,又去看了他一回,还给他带了几本钟离子音从沈月卿那里借来的书,告诉白三是白七让我带给他的。 监禁的日子无聊枯燥,他不能外出,也没什么其他事做,只能靠看书来打发时间。 我沉默地坐在床榻边削苹果,白三则沉默地躺在病榻上看书。 因为病痛折磨再加之心力憔悴,他瘦了许多,脸色也变得十分苍白。 我削好一个苹果,问他:“要吃吗?一人一半吧。”怕他不要又补了一句,“是七殿下让我拿来的。” 他从书本里抬头瞥了我一眼,两只眼睛里的眼白布满了血丝,声音沙哑道:“好啊。” ……明明已经不用熬夜了,他怎么会满眼血丝呢。 新鲜水果落在别处是不值钱的小玩意,在这里却是稀罕物,还是钟离子音死皮赖脸从莫修的书案上拿来的,我也跟着沾了光。香脆甘甜的苹果咬在嘴里,汁水溢满了口腔,忽而心中生出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 左侧的营帐拉了一扇小窗,窗外的阳光透过小窗照了进来,斑斑驳驳洒在床榻上,有一缕还照在了白三曲起的指节上。 那指节白皙而干净,指甲修剪成漂亮整齐的椭圆形,丝毫不像是一个武将的手。 “你有酒吗?”白三突然问我。 我刚想说军中明令禁止饮酒,这是你也应当遵守的规矩,但又想到钟离子音的那句“白珉要什么都给他,莫修同我说好了,他答应我了”。 于是我点头:“有酒,明天给你送来。” “嗯。” 他应当对我说一声谢谢,但是他没说。应该是以前当皇子当太久了,没有对别人的善意表示感谢的习惯。 我啃完苹果,瞥见营帐里的陈设,比起前几日应当算是趣味了许多。 书案上放着一个废弃瓶子,瓶子里插着几朵颜色各异的野花,称不上是奼紫嫣红,但也算是有心了,野花的色泽艷丽饱满,多半是今天刚摘下的。 白三连营帐门都出不了,即使是出的了应该也没那个闲情逸緻去摘花,兵卒们只负责提供饮食和站岗监督,谁要是去摘花是要被骂偷懒的。因此这束花,肯定是钟离子音去摘的。 第133页 钟离子音这样一个之前还毫无审美的土包子,现在居然做起了这种令人赏心悦目的事,真叫人难以置信。他的一床被子孤单地缩在角落里,应该是没敢爬上床榻和白三一块挤着睡。 不,与其说是不敢,倒不如说不忍心。 白三现在这副模样,除了还是三殿下时候也有的傲气,别的一样也没剩下了。 我的目光落在白三床榻边的一只虎头上。 这虎头是钟离子音平日里腰间挂着的那只,从不离身,起初我以为是他从哪里杀了只老虎,把虎头拆下来,又用了什么让其尸首不腐的方法,后来注意了几次发觉这虎头太玲珑……倒像是小孩过端午时挂在床头的玩具。 以前端午节阿影给罗卜也挂过一只,大小与之相似。 只是平日里钟离子音始终赤着上身,把虎头别在腰间,我就是再好奇,也不好意思凑上去看。今日得以近距离观察,原来这是一只木头打磨后染了色的虎头。 见我盯着这虎头看,白三掀过一页书道:“这玩意拿去扔了吧。” 我尴尬地回答道:“这不好吧,毕竟是别人的东西啊。”是钟离子音珍视的宝物。 白三冷淡道:“他送给我了。” 我没吭声。 白三重复了一遍:“去扔了。” 我脑海中回想起阿影给罗卜在床头挂上一只虎头时候的场景。 罗卜命不好,张素云死的早,他没见过自己的母亲,名义上的父亲又把他给丢下了,丢给了一个根本不会抚养他的人。 我不是个善于编故事的人,和他也没多少感情,倘若他以后问起我他的身世,我还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罗卜身体也不太好,三天一小咳,五天一发烧, 阿影说,挂一只虎头吧。挂上一只虎头兴许驱灾辟邪,好运会来,平平安安。 钟离子音大抵也是这种心情。 否则挂在腰间珍视了那么多年的东西,说送就送了。 白三又重复了一遍:“拿去扔了。” 这次的声音陡然提高了好几个度。 我抓起虎头,想往他脸上砸,想了想,又觉得会弄脏了虎头,于是没有砸下去。 我径直往外走,在走到门口时,一手掀开帐门,一手抓着虎头,回过头说:“三殿下,酒明天我让人送来,我就不过来了。” 他埋头翻书,连声“嗯”都懒得讲。 ……这什么人啊。 出了营帐,我顺路拐到楚溪和沈月卿的营帐去看看。 楚溪在擦拭着自己的传家宝剑,楚无疑正趴在沈月卿的膝盖上,仰着那张邪恶的小脸,装着天真无邪的样子问道:“月哥哥,塞北的风沙真的可以堆出一座城堡吗?真的有那样的城堡吗?” 沈月卿温温一笑:“可以的,但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去去去,下去!”我把楚无疑从沈月卿的膝盖上拽下来,扔到了地上教育道,“多大岁数了,还趴着呢,成何体统!” 有楚溪在,楚无疑也没那个胆子敢对我出言不逊,只得咬着嘴唇死盯着我,防止嘴唇咬不拢,一句脏话就骂出来了。 我满意地点点头,坐在了沈月卿腿上,居高临下地望着楚无疑:“这可不是你的位置。” 楚无疑不敢骂我,只能哇哇大叫,扑向楚溪的怀抱寻求安慰,不过楚溪可不是沈月卿,毫不客气,直接一脚就将楚无疑踢到了一边。 “别闹,擦剑呢。” 楚溪看也没看楚无疑一眼,专注地擦拭着手中的剑。 我和沈月卿相视一笑,沈月卿注意到了我手上的虎头,微微一怔。 我摇了摇虎头,献宝似的递到他面前:“怎样?雕的好看吧,这个以后归我了。” 沈月卿淡然地凝视着虎头,声音也没了方才的轻松喜悦。 “这只虎头,是钟离一族的信物,几乎等同于军队大虎符,族长是不可能随意送人的,钟离品性随和,但族规不会轻易抛弃。”沈月卿腾出一只手,就着我的手将虎头翻了过来,底部果然刻着“钟离”二字。 他说的那么笃定,我怎么有种不妙的感觉? 楚无疑坐在地上哼唧道:“坦白吧,是不是偷的那个傻狍子的。” 用傻狍子来形容钟离子音,倒真有几分神似。我偷偷笑了笑,这一举动正好落在沈月卿眼里,沈月卿正色道:“朱珠,还回去。” “……真不是我偷的。” “不是偷的也要还回去,这样东西对钟离子音来说很重要。” “哦,知道了。”我悻悻地答应了。 本来还想把白三骗我的事全盘托出,但一想到他如今在军营的地位,还是忍住了。不想他以后的日子更难过,虽然很讨厌他。 我谢绝了沈月卿要陪我一起去还虎头的要求,虽然知道他是好意,但这样会更加显得这虎头是我自己拿的。 想想也是不爽,白三又害我。 等我原路返回白三的营帐时,没让守卫通报,里面传来了激烈的争吵声。 ……只是单方面的激烈,钟离子音是一句重话没说。 “说想看虎头的人是你,非让我摘下来给你玩的也是你,好端端的,你扔了它作什么?” “我嫌它碍眼!不止如此,我还嫌你碍眼,你为什么还是这么不要脸的往我这里贴,真噁心!” “你讨厌我打我骂我都没关系,如果你觉得能出气,虎头可不能乱扔啊。” ……越听越离谱,越听越气人。 我推门而入,看到里面是一地狼藉。钟离子音从沈月卿那里借的书也被撕碎了,天女散花般的铺了一地。 看来白三这次疯的不轻。 “朱珠,这么晚你来——”钟离子音正蹲在地上粘书,见我来了起身说,“不好意思啊,书可能粘不上了,放心,我会赔给沈先生的。” 白三在旁边冷冷道:“你这个穷鬼,能拿什么赔?下次你再借,我就再撕。” 钟离子音竟也不生气,慢悠悠道:“三儿,我没学过字,看不了书,你学过字,能看书为什么不看书?你和书过不去干嘛?自己再不痛快,书又惹你啦?就因为是我给你借来的?往后攻下南诏,你还不吃那里的大米啦?” 他站起身来,锤了几下腰,然后出其不意地戳了一下白三的穴位。 白三本就坐在床榻上,毫无防备被这么一点睡穴,马上就倒了下去。 钟离子音拿起被子,拉到他的胸口下方,认认真真地盖上。 脸上的表情倒并不是很认真。 “总是这个嫉恶如仇的小性子,以后要怎么办?”他甚至还伸手戳了一下白三的脸颊。 幸好白三睡着了,不然肯定一口咬断他的手指。 “钟离,他这不叫嫉恶如仇,叫脑子不好。”地上的纸屑看的我都心疼,那可都是沈月卿精心挑选的读本。 第134页 钟离子音笑笑:“我没文化嘛,反正就是那个理吧。” 我把虎头扔给他:“拿好你的虎头,别再给他玩了。” 说罢抬脚离开。 钟离子音在背后说道:“白珉人不坏的,他只是,他只是不怎么甘心吧。” “不怎么甘心?这世上不甘心的人多了去了。” 但凡有遗憾,人人不甘心。 可有几个像他这样疯? 第79章 钟离子音番外 “哎哟哟,我的小宝贝啊,你跟这些枣子什么仇什么怨啊?” 钟离子音蹲在地上,边捡着被白珉扔了一地的青枣。 后者则是阴沉着一张脸坐在床榻上,他虽然伤的不轻,但身体依然挺的笔直,手里端着本书。下巴微微抬着,毫不客气地露出倨傲的神情,居高临下地望着钟离子音。 钟离子音捡起一捧青枣,笑嘻嘻道:“七七送来的,三儿你不吃点嘛?” 七七两字是白珉的逆鳞,他勐的放下本就没在看的书,冷冷道:“我弟弟的名字不是你这种人可以叫的。” “是是是,七殿下,是我们七殿下差人送来给三儿的。” 七殿下这个称唿改了,但三儿这个称唿却没有改。 白珉有些恼怒,但也不知自己是为何恼怒。他已经不能再要求别人称唿他为三殿下了。 望着凑近他的脸那捧青枣,他以上挡在住,仍是拒绝,但语气可算缓和了一点。 “我不吃这个,你自己吃吧。”白珉末了又补了一句,“叫我白珉,别三儿三儿的叫了,怪噁心的。” 噁心两字一出,钟离子音面色一僵,但瞬间平静地叼起一只青枣,吧唧吧唧嚼了起来,他对白珉的名字感了兴趣:“三儿人好看名儿也好听,珉是哪个珉啊?” 白珉方才缓和的神情又不耐烦起来,冷冷道:“是哪个珉都不关你的事,你又不识字,问了也是白问。” 钟离子音嗷嗷道:“不识可以学啊,只要三儿教我,我肯定很快就会学会的,就像之前你教我那样——” 之前,就在在不久之前,白珉确实教他写过四个字。钟离子音,他的名字。 那时候的白珉还是上将军,还是三殿下,还没有犯浑作死,还有四肢健全活蹦乱跳的弟弟,他虽然脾气不好心性又傲慢,但看到自己的部下之中竟有这么一个大字不识的草包,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教会了他写名字。 钟离子音学了半天才学会写那四个字,气的白珉直骂钟离子音是绝世蠢货,花了半天才只写了一个破名字,字还写的歪歪扭扭跟虫子爬似的。 钟离子音被骂也不气恼,挤眉弄眼道:“我哪里能和三儿这样的人比呢,三儿的字写的真好看,天下第一好看。” 这话细细琢磨其实有点酸薄,不太像是好话,但白珉被吹捧挺高兴,提笔在纸上写下四个字。 他的字倒真的写的不错,但和天下第一相差甚远。 钟离子音把脸凑到纸上,深深地嗅了一口,白珉被他这一举动吓了一跳,一巴掌盖到了他的头上:“你又发什么疯!” 钟离子音衔起纸:“三儿写的字也是香的。” 白三:“……” “三儿的人也是香的。” …… 记忆回笼,白珉惊觉他自身已算是阶下囚,而面前捧着青枣的少年,已经是人上人了。或许以后会更有作为,出人头地吧。 一想到这里,他整个人心就沉下去了。 “三儿当我的师父吧,教教我。” 白珉推开那双捧着青枣的手,不轻不重说一个字:“滚。” “不滚,这是七殿下让我拿来的,给你补补身体的!” “有病。” 白珉心想,自己平生最怕吃酸食,山楂红果青枣梅子之类的果子是一律不碰,白七在这一点上与他难得达成共识,又岂会托别人送来青枣。 望着那些青枣,他只觉得牙酸的厉害,一个也不想吃,这钟离子音绝对是在耍他玩,让他出丑。 钟离子音蹲在地上,吧唧吧唧地嚼着枣。 说实话,这青枣挺好吃的,比他在雷音谷摘的歪瓜裂枣好吃多了。他好不容易偷熘出去,找到了一棵果树,摘了一大堆,精心挑选了几十颗拿来给白珉,剩下的都送了朱珠辞镜他们。 已经想好说法说是“七殿下送来的”,但仍然被拒绝了。 钟离子音顿了一下,有些失神。 嘴里甜甜的枣子也寡淡起来。 好像只要是他送的东西,不管是打着谁的旗号,白珉都根本不买帐。 碧池评价他:“你掏心掏肺,他都嫌有血腥味。” 他心道:“我长得有那么令人讨厌吗?” 他去朱珠那里借了块镜子照了照。 正当年少,身量修长,肤色黝黑,五官俊朗,一双眼睛又黑又亮,身上的衣服虽然自己穿着别扭,但看起来竟十分合适。 明明很讨巧,为何白珉如此讨厌他? 钟离子音百思不得其解。但他依然选择了用他自己的方式,尽心“善待”白珉。 那次白珉挨了鞭子,他好不容易拐来伤药,差点把自己折腾死。 “乖,三儿,要给你上药了,小屁股撅起来。” 钟离子音将白珉的身体翻转过来,看到他背上触目惊心的伤痕,还不忘调侃他帮他分散疼痛的注意力,“三儿的屁股白白嫩嫩,好想捏。” 已经痛得要死的白珉本来正闭着眼睛哼唧,突然听到有人正盯着他的屁股看,不由得一阵恶寒,连疼痛都顾不上了,奈何被点了穴无法动弹,只能破口大骂。 “滚,你这噁心的傢伙,你快滚!” 白珉还未娶正妻,但已有三个妾室,其中两个是以前的通房丫头提上来的,他常年在外,回去基本也是和白七黏在一起,虽谈不热衷于此道,但毕竟是个直男,被同性大大咧咧地端详自己的屁股这种事,足以让他吐够三升老血。 钟离子音摇了摇手中的小瓷瓶,这药是好药,但赵绿间以前说过,上药时会特别疼,所以还是不要受伤的好。 虽是一句简单的提醒,但钟离子音知道别人是为他好,提醒他记得多穿衣服少受伤。 他现在确实是乖乖穿上了衣服,却不是因为少受伤,而是遮掩伤口。 他的背可比白珉的背难看多了,也严重多了。但他还扛的住。 ……好吧,主要是药不够,不然他也想涂啊。 他轻轻吸了口气,握着药瓶,心道:“等会儿得帮他再分散一下注意力,不然太疼了。” 他打定主意,嘴上说出下流又认真的话:“三儿,我摸你屁股啦。” “你敢!” 比浇在背上火辣辣的如同热油般的液体更令人难受的,是那只大力揉搓着自己屁股的手。 羞耻、愤怒、不甘、憎恶,各种强烈而复杂的情绪涌上白珉的心头,早盖过了疼痛。 第135页 一个男子,究竟要噁心到什么程度,才能做出这种事? …… 上完药,看到白珉平静下来,钟离子音也收回了手,还不忘接着再胡说两句:“三儿屁股很漂亮,也很舒服。” 这绝对是句诚心赞扬,尽管当事人绝不会这么想。 白珉懒得骂他,索性闭上嘴不吭声。 钟离子音拾掇完,刚想躺在白珉身旁休息,白珉冷冷骂道:“滚远点,你这个死断袖。” “断袖?”钟离子音抬起手,好奇道,“我的袖子好好的,没断啊,这是你的衣服诶,我有好好的穿呢。” 钟离子音生长在与世隔绝的雷音谷,外出时间通常也只是买盐,没有空去了解外面世界的风花雪月,他不怎么识字,自然也不能看书,就更加不会知道断袖两字的意思了。 “三儿,断袖是什么啊?” “你别睡啊,你告诉我啊,断袖是什么啊?” “你不说我摸你屁股啦。” 为了防止屁股再遭劫难,直男白珉只好胡乱解释道:“就是说你身上有味道。” “噢。”钟离子音突然把自己的胸口贴到了白珉的脸上。 几乎是鼻尖直抵着,青草雨露还有一股少年特有的味道勐往鼻腔里灌。 白珉顿时僵住了,他没被点穴,好像也已经不能动弹了。 钟离子音还在好奇:“是男人味吗?” 白珉被男人二字一提醒,不耐烦地翻过了身,刻薄道:“是你身上的臭汗味。” “哪有?我明明今天才洗的澡。” “你洗的不干净!” “好好好,那下次三儿和我一起洗,监督我,好吧。” 回答他的,是一个无情的后脑勺。 钟离子音想着白珉还得好好休息,就不闹他了,于是扒拉了一条被子,缩在了角落里。 再艰苦的环境他都能坚持,天生就不是个讲究的人,可身上的伤……真的很疼。 钟离子音疼的睡不着,偷偷爬起来去了赵绿间的营帐。 赵绿间刚沐浴过,头髮还湿嗒嗒的,钟离子音看见他就嗷嗷叫唤起来:“求药,求药,上仙请赐药。” 几乎是扑过去抱住了赵绿间的大腿。 赵绿间眼睛看不见,但心不瞎,早明白那药都给了白珉,但他嘴毒,不刻薄两句也难受:“疼死拉倒吧,反正也没脸没皮的。” “悬壶济世呢?大慈大悲呢?” “……难得。”难得能说出一句成语。 赵绿间心里满意,整理好衣服,说道,“自己趴到那边去。” “嗷嗷赵大夫最好了!跟我亲爹一样啊!” 赵绿间刚准备拿药,听到这句话是面色一冷:“你再胡说一句试试。” “……不敢了。”钟离子音趴在床榻上有气无力道。 衣服是他自己脱的,但药是赵绿间帮忙上的,他说不必,但对方坚持,他也只好作罢。 涂药的疼痛他能忍受,赵绿间是大夫,手法很好,只是他觉得尴尬的是,赵绿间竟然揉了他的屁股。 “那里就不用了吧,我平时不洗屁股的,别把你手摸臭了。” 赵绿间却问:“你臀部为何有伤?” 为何? 是被白珉踢的呗。 钟离子音没回答,反而问赵绿间:“白珉他说我是断袖,断袖是什么?” 赵绿间放在他屁股上的手一抖,替他拉上了裤子。 “断袖是什么呀?” 不得不说,大夫按摩就是不一样,钟离子音被按的舒服了,竟然有些飘飘然了,丝毫没有注意到赵绿间的声音已经沙哑了。 “你真想知道?” “……嗯?” 背后贴上一个湿软温热的东西,钟离子音眯着的两只眼睛都瞪圆了,但也不敢往后看。 不敢……去看。 “这就是断袖。” 赵绿间平静地说道。 一直到回了营帐,钟离子音还有点缓不过神来。 脑子里还有赵绿间问他的问题? 为什么不放弃白珉? 为什么要护着他? 为什么愿意为他付出那么多却不让他知道? 白珉他好吗? 不放弃白珉,是因为白珉有恩于他。 不是大恩,只是小惠。教了他几个字,赏了他一顿好饭,在他被别人取笑时,骂了别人……虽然最常取笑他的还是白珉本人。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钟离一族一直如此,否则也不会是现在的境况。 护着白珉,是因为白珉也曾护着他。虽然通常只是他一时心血来潮。 为什么愿意为他付出那么多却不让他知道? 知道了有什么用呢? 难道还对他感恩戴德,同他结为生死之交? 好像不需要吧。 白珉他好吗? 大概吧,大概是个好人。虽然脾气不太好,傲慢又刻薄。 白珉已经熟睡,钟离子音默默地走过去,凝视着他的睡颜,看了一会儿。 不需要点灯,因为他常年在雷音谷,夜视力极佳。 “白珉,我现在知道什么是断袖了。” 他第一次在白珉面前叫白珉的本名,因为本人是听不到的。 他听不到,他才敢喊。 他颤抖着,在他的发间印下一吻。 ……这就是断袖吧。 我在噁心你,我在心悦你。 作者有话要说: 白珉:→_→ 第80章 白珉番外 钟离子音进来时,白珉就醒了。 他在装睡装死的功夫上,不吹不黑,能力还是一流的。 说起来是有原因的,小的时候白珉性子疲懒,而白七却活泼好动,经常拖着他东奔西跑。 白珉便用装睡这一招来对付白七,小白七看他在睡觉果然没有再闹他。可究竟是为了不拆穿他,还是真的以为他在睡觉,白珉不知。 钟离子音在他发间落下一吻的时候,他的嵴背绷的笔直。 ……这就是断袖啊。 白珉很庆幸钟离子音没有进一步动作,没有扒开他的衣服做出一些丧尽天良之事,没有逼他拧断他的孽根,但他仍然一夜无眠到天亮。 钟离子音早晨去早训的时候,白珉突然开口道:“你腰上那个,我看看。” 这是白珉第一次主动和钟离子音说话。 钟离子音有些受宠若惊,赶紧把腰间的虎头凑到了白珉面前:“你看看,是用火桐木刻的,很像真正的虎头吧。” “哦,给我玩吧。”白珉伸手就去拧。 钟离子音显然没有想到白珉会来这么一出,啊了一声。 白珉见他没有答应,讥笑道:“怎么,捨不得给吗?” 白珉若是要跟钟离子音要玩具解闷,钟离子音都能把自己的骨头抽出来,但这是钟离一族的信物,他犯了难。 第136页 父母双亡后,他没有取下来过。 这东西有多重要,他自然知道。他时时看着它,提醒着自己钟离一族还在,不管经过多少年,总有一天要带着他们从雷音谷那个深渊出来,活在外面的世界里。 他在心里嘆了一口气,把虎头摘下放在了白珉的手里,尽量用不正经的语调说道:“这可是我的老婆本,你……别给我拆了啊。” 他没把虎头的真实作用告诉白珉。 白珉冷淡地“嗯”了一声。 直到钟离子音离开,白珉才把虎头翻转过来,摩挲着底部的两个字。 他自然是知道这是什么。 也知道这有多重要。 “呵。”他嗤笑了一声,毫不客气地将虎头扔到了旁边的桌上。 钟离子音居然连这个都可以给他玩,“你大概真的是个蠢货吧。” 他又不是不知道如今自己的境况。 西凉从来不缺皇子,尤其是他这种失败的傢伙。不仅是国师想制裁他,连人心,他也不得了。 西凉一直在输,但还没怎么打过像他这样彻底的败仗。 白珉揉着眉心,心里一阵烦躁。 目光所及,瞥见桌下的一颗青枣。 孤零零的一颗青枣,是昨天钟离子音捡漏下的一个。 他盯了片刻,鬼使神差地捡起了那颗青枣。 青枣上沾了点灰,但依旧很新鲜饱满,一如钟离子音摘回来的那些没用的野花。白珉用帕子将青枣仔细擦干净,忽然门外传来了守卫通报的声音。 “朱珠姑娘来了。” 他只得把青枣先收起来。 以往他是上位者的时候,他可以决定见还是不见,现在他无从选择,哪怕来的是沈月卿,他都没有不见的资格。 “你来做什么?” 白珉对朱珠也没什么好感,他对平民女子本来就没多少好感,何况是和沈月卿搅在一起的平民女子。 “七殿下让我带几本书给三殿下你。” 白珉面无表情地接过。 说实话,白七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送过书给白珉,白珉用脚趾头猜也能猜到这是谁要这么做的。 又是那个不自量力的蠢货打着别人的旗号在自作多情了。 “要吃苹果吗?七殿下让我送来的。” 白珉冷淡地看了一眼朱珠,心里想:“这些人在我面前演戏演的这么假,莫不是把我当成了傻子。我还能比你们更不了解我弟吗?” 话虽如此,他还是点了点头:“好。” 削好的那半个苹果送到了他手里,他没有吃,把它放到了一边,看着它一点点变色。 朱珠表情古怪,但终究是什么都没说。 “你有酒吗?” 他知道军中明令禁酒,这规矩老早就有,他又是极力推行的。 可他知道,那人一定会想办法给他弄来。 白珉笃定。 “这玩意你带去扔了吧。” “这不好吧。”对方的脸上浮现出尴尬的表情。 谁都知道那样东西对钟离子音的重要性。 “扔了。” “扔了。” “给我扔了。” ——扔了你最重要的东西,你要怎么办? ——你会发火吗? 答案是没有。 是了,这人大概是没脾气的,就是一团黑棉花。 白珉心道不好,连撕了他借来的书,他都没说过一句重话。 “小祖宗诶,你就不能消停点吗?这可是从沈先生那里借来的啊,是要赔的啊。” 赔死你拉倒。白珉躺在床榻上,面无表情地望着钟离子音蹲在地上捡纸屑,他的手里偷偷摩挲着一枚青枣。 “说想看看虎头的人是你,好端端的,扔了它作什么?咬你啦?” 白珉轻描淡写道:“看不顺眼就扔了。” “好吧。”钟离子音抬起头笑嘻嘻道,“那下次,我弄个顺眼的玩具给你玩吧。” 见钟离子音毫不生气,白珉反倒沉不住气了。 “你没脾气吗?” 钟离子音理好地上的纸屑,笑说:“有是有,自然没有你的大。” “我在雷音谷就那么点族民,哪能发脾气啊,疼都来不及,又不像你们这些皇子,踢人揍人都是家常便饭……”钟离子音意识到白珉如今地境遇,赶紧改口道,“你总有一天会走回你原来的位置的,我保证。” 白珉冷哼:“你凭什么保证?” “三儿你有所不知,我这个人虽然不识字,但是我很会看面相的,三儿你尖嘴猴腮,牙尖嘴利,一看就是能争当百岁老人的命。” 白珉:“……”跟蠢货有什么好气的呢。 钟离子音再接再厉:“三儿,你肯定能妻妾成群。” “呵,你最近成语倒是学的挺多。”白珉顿了顿,道,“不过女人太多并不是好事,量少而精。” “三儿喜欢什么样的女人?” “以前喜欢的都是些城中贵女,品貌端庄的……嗤,又不是我能决定的,皇子们的婚姻都得由国师府那些人决定,他们给我安排什么样的,我就睡什么样的。”只有在钟离子音面前,白珉才能说出一些粗俗的话。 白珉想,这就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吧。 “啊?这个都要安排?”钟离子音十分纠结,“那要是遇到你不想睡的呢?” 白珉凝视了他一瞬,而后哈哈大笑。 “吹了灯都一样,哪有什么想与不想?” “这样不好吧,都没有感情的。” 感情? 白珉摩挲着青枣的手指微微一顿。 “真的,我们那里给猪配种都要看两头猪投不投缘呢。猪也不会是猪就睡的。” 不知道钟离子音是真蠢还是故意的,这话让白珉非常反感,这岂不是说他猪都不如? “三儿有喜欢的人嘛。” “没有。” “以前有吗?就是喜欢但没能在一起的。” “没有。” “三儿有中意的男子吗?” “没有,没有,没有。”白珉一连说了三个没有,而后道,“你哪来这么多问题?舌头闲着很难过吗?喜欢什么喜欢,喜欢了就有用了?你一旦有了在意的,他就会成为你的弱点,你会处处受制于人。” 白珉立刻想到了白七,白七是他最珍视的兄弟,所以这个兄弟一出事,他就失去了冷静,迫不及待地要去报仇。 明知现在不能做,还是控制不了自己,正中敌人下怀。说到底,自己根本就没有多少领兵打仗的才能……能站在先前的位置,只不过是投了个好胎而已。 “钟离子音。” “……嗯。” “不管你是出于什么目的,最好别花太多精力在我身上。”白珉淡淡道,“你可能真是个人才,但你若是有了弱点,你会处处受制于人。” 第137页 “三儿是在担心我吗?” “不是。”白珉是真的提出了一个忠告,“别让我成为你的弱点,否则你会死的很难看。” “不会的,我保证不会的。” …… 为什么会担心他呢? 这个答案……白珉明白。 白珉没跌下神坛前,对他好的人太多了。可他跌下神坛后,有能力对他好的,就这么一个了。 他捏烂了那颗青枣,喀嚓声在安静的黑夜里十分清晰。 他想,不管怎样,他都不能弯。 作者有话要说: 沈月卿:碧池单身,白七单身,莫修单身,楚溪单身,辞镜单身,莫翎单身,钟离单身,白珉单身,罗厉单身,罗寒……丧偶。 第81章 占卜 初秋的下午,日光温亮,和风徐徐。远处几树繁花盛开,多为粉白相映的小花,层层叠叠拢了满满枝头,煞是好看。 而怕鸟又怕脏的莫修只能择一棵枯枝败叶的树坐下。他左手扶在一杯热茶上,右手执一黑子,目光飘飘地落在棋盘上。 时不时又落回冒着热气的茶杯上。 黑子白子,一盘棋局,是他一个人的较量。 因为我不会下围棋,只能看着他摆盘。 但是半天他也没动一个子儿,只是捏在手里,状若思考,让我不得不怀疑……他其实也只是在做样子吧。 “你并非西凉子民,也非南诏人士,”正当我浮想联翩的时候,他开口淡淡道,“东玄和北冥的,也不像。你究竟来自何方?” 他的声音不似沈月卿般的低沉沙哑,而是若珠玉落在瓷盘上的清灵好听。 他追问起我的来歷,我却无从说起。那番真心话敢对沈月卿说,但换作是其他人,我是不敢也不能讲的。 “其实我算是西凉人吧,只不过是近几年才从山里出来的,所以对外面的情况不是很了解,如果有什么做的不好的地方——”我顿了顿,话锋一转, “如果有做的不好的地方,跟国师你也没什么关系吧,只要我师父他觉得满意就可以了。” 莫修抬头扫了我一眼,并无讥讽之意地反问我:“他觉得满意?” “……那当然。” 我被他扫了一眼,莫名有点心虚。 沈月卿应该是……满意的吧。他不是都已经从了我吗? “那是你以为。”莫修右手指尖掂量着的那颗棋子终于落了下来,“你以为月卿对现状满意,是因为你毕竟是个外人,对我们家的事,对他……根本一无所知。” ……一无所知? 我的眉毛跳了跳。 “莫修,虽然你是他的兄弟,也是这里的一把手,更是西凉的国师,但你这句话,真的触到我的逆鳞了,拜拜。” 话不投机半句多,我起身掸掸裙裾上的灰,准备离开。 莫修仰视着我,神色却无半点玩笑之意:“你知道月卿身上的蛊毒还没有解开吗?” 我心里咯噔一下,沈月卿这些天来,蛊毒确实没有发作过。 至少在我眼皮子底下没有再发作过。 ……所以我倒是逐渐忽略了这件事。 “也是,他只要发作,都会来我这里。”莫修也站起身来,神情带了些淡笑,眼里却没有一丝笑意,“可笑的是,他不想让你担心,你居然就真的一点也不担心。” “我……”我不知道啊。 可是这话我根本说不出口。 “你也只配和他花前月下,同甘不共苦。”莫修先我一步,悠悠迈出步伐,“等他玩够了,想明白了,我会带他离开的。” “他是我的师父,我会救他的。” 我拽住莫修的衣袖,努力克制住自己的情绪不去揍他,“国师,你一定知道怎么救他的法子吧?” 莫修不动声色地掸开我的手:“我当然知道,可即使告诉你,你也不一定愿意去做。” “怎么你这么肯定……该不会是拿我的命去换他的命这种老套路吧?” 我脑补出一堆以命换命的俗套,心中一阵恶寒。 喜欢沈月卿是真,想救他也是真,但以一命换一命这种事,我可能还真做不到。 “想得美,哪有这种一了百了的好事。”莫修摇了摇头,“以命换命倒是便宜了你。” ……我并不觉得那叫便宜了我。 “月卿的蛊毒来源于父亲,只是因为种种原因,父亲没能完全把蛊毒都过到他身上。按照父亲原先的计划,蛊毒全过到他身上,父亲就解脱了,而相应的,月卿会死。”莫修似是有些惆怅,顿了半晌说,“这或许就是他的宿命。” “狗屁的宿命!”我气的不轻,想到沈希白那张恶毒的嘴脸,就恨不得亲手撕烂他,“没有哪个人是生来替别人牺牲的!” “父亲让他出生就是为了拿他解毒。” “可沈月卿出生不是为了来替他解毒!” 莫修闭了眼,缓缓道:“生养之恩,不可不报。” 这句话着实好笑,我讥笑道:“生养之恩?你确定沈希白那傢伙对沈月卿有生养之恩?他养他什么了?” “他做的如何,他也是我们的父亲。月卿不会恨他却不能杀他。”莫修顿了顿,又问我,“你想救月卿吗?” “……你有办法?” “食子之蛊,有子尚可解。你和月卿生一个孩子,把他身上的蛊毒全数过到那个孩子身上,他就解脱了,否则,他也就剩一年可活了。” “我知道你捨不得,但别忘了所有的得,都是以舍为开端的。” … …… …… 我不知道我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回到营帐里的。 这间营帐简陋了许多,茶盏书案都没有陈设,因为这阵子我们一直在退兵。 莫修厚爱士兵,每日与他们同寝同吃,原本特意为国师准备的那些稀缺粮物,也被他尽数分发给了伤患。 只有一条规矩,绝不出战。 南诏军队来袭时,也只是死守不攻,守不住了便退,一连退了数十里。 常常夜里刚睡下,罗寒那边就打过来了,我们又得狼狈逃跑。 渐渐的,将士们的心情开始躁动了。 憋屈、愤怒、不甘、怨恨,各种负面情绪扑面而来。 只是没人敢当面质疑国师的决定。 这日,我像往常一样替沈月卿梳头,手下的有点重,拽下了他好几根头髮。 沈月卿疼的吸了一口气:“轻点……” 我讶异地问道:“你不是不怕疼吗?” “肉体凡胎,哪个不疼?”沈月卿揉了揉头髮,“朱珠,轻点啊。” “我以为你不会疼啊,你不是一犯病就去莫修那里藏着了吗?”我气唿唿地把他梳好的头髮又扯得乱七八糟,“你什么都不跟我说,什么都瞒着我。 第138页 以前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 “停停停……啊。”沈月卿按住我的手,将我按在他的肩膀上,“你少听莫修胡说八道,他这小子是唯恐天下不乱,总是给我添堵。” “……他告诉我,我们生个孩子,过了你身上的蛊,你就平安无事了。” “……这种话你也相信?” 沈月卿按住我的头,语气颇为无奈,“我现在事务繁忙,不适合生养孩子,等忙完了这一阵,我就带你远走高飞。归云山庄我们不去了,我带你去别的地方。” 我仰起头看着沈月卿:“师父,我不想好日子刚开头,你就不在了啊。” 他拍拍我的头,满眼笑意:“放心放心,师父好的很。” 正在这时,楚无疑急急忙忙地闯了进来:“快点,沈先生,国师大人让集合到一起去。” ……这个莫修,总是来破坏气氛。 等我们和楚无疑赶到集合地点时,整个军队都整装待发了。 莫修一身黑衣站在白泽阵中,手举两个葫芦瓢,面色漠然,看起来既滑稽又严肃。 仔细一看,他的衣服上都是些暗红色的花纹,随着腾起的火光,翻滚出奇异的光泽。 等等,这不是跳大绳必备的装束吗? 他念道:“风起……” 一阵大风吹来。 “云涌……” 天上还真有一些乌云。 “天下动……” 还动?这天下都乱成一锅粥了。 “西凉欲雨……” “夺路归!” 随着一声“归”字结音,人群中爆发出一声声吶喊,几乎震耳欲聋。 我简直目瞪口呆,又一阵大风吹来,裹挟着几滴冷雨,刮在了我的脸上。 “诸位,我知道你们这些天心里有怨言,只是星辰和风云告诉我,还没到时候。 刚才我卜了一卦,上吉。今夜,就拿出你们的实力,进军南诏,先夺下西关!” 他们嘴里神神叨叨地念着“天佑西凉,天佑西凉”,神情慷慨激昂,似乎让我感受到了传说中的“士气大振”。 随着莫修手中的军旗高高扬起,七座白泽机关兽在钟离子音的带领下缓缓运作,而一直往后退兵的西凉军队,第一次向前迈开了整齐又坚定的步伐。 我心情平静地问沈月卿:“这场战争他们会赢吗?” 沈月卿毫不犹豫地回答:“会。” “可是他们先前一直在输啊……”先前,对了,是先前。 先前为什么会输? ——天不时,地不利,人不和。 而今,天空飘雨,天气原因南诏的火攻无法施展,于我们,天时。 白泽机关兽破阵,易守难攻的西关在地势上也没了优势,地于他们不利便是我们的利。 人方面,敌方主将罗寒,只适合开荒种地研究水稻的草包太子,并不适合带兵打仗。而我方主将国师莫修,饱读兵书,是西凉的军魂。 ……人也和了。 “先前一直让他们逃窜,压迫到一定时候,他们心里必然是极其屈辱的,靠着这股屈辱带来的力量,他们也没什么害怕的了。”沈月卿顿了顿,问我一个问题,“知道莫修为什么装神弄鬼吗?” “……你也知道他是在装神弄鬼啊?” “是为了定军心。莫修他从不信鬼神之说,可大家需要信念。” “月卿,你相信有鬼神之说吗?” 沈月卿仰头望着层层叠叠的乌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听到他的声音变得很轻很轻, “小的时候就想过,倘若有神明,我为何会遭遇这么多的不幸?为什么从来没有神明来帮过我?” “……可现在想想。那么多不幸,大概不能算不幸。” “因为能够遇到朱珠,真的是太好了……所以,大概真有神明。” 作者有话要说: 嘤嘤嘤,要日更把它完结。然后用第三人称写文。 这文写成这个样子还有人支持我,我真的是对不起小天使们(?_?) 第82章 破城 千军万马的沖天气势,活至今日,我算是第一次见识到。 在这场战争中,没有人能置身其外,情绪或多或少都受到了影响。 比如作为阶下囚的白三,还是垂髫小儿的楚无疑,以及对战事总是漠不关心的我。 白七由于身体的原因,已经被碧池和莫翎带人转移到了安全的地方。 辞镜作为正统的储君,虽然不适合亲身上阵,但还是选择了随同莫修一起观战。 沖在第一线的是带领西军的主将楚溪,以及白泽阵上驾驶主兽的副将钟离子音。 六座丛兽训练得当,排成两排,默契地跟在钟离子音的身后。 陆空两军井然有序地前进,而我们这些只观战不出战的闲杂人等,也跟在了他们的后方。 狂风大作,乌云绵延至千里,将整片天空都染成了墨色。 大雨眼看着就要来了,而大军也来到了西关的城下。 城墙上,罗寒也是身披银光铠甲,神情严峻。 弓箭手们一字排开,将手中的弓拉到最满,箭在弦上,一触即发。 楚溪作为我们这边的主将,直面罗寒时,竟然朗声对士兵们道:“攻下西关,我们就吃晚饭。” 这是他鼓舞士气的方式。 作为一等一的吃货罗寒,自然也不甘示弱道:“守住城门,今晚我们吃肉。” 楚溪闻言,大笑道:“大家听到没有,城里有肉,攻破这城门,里面的肉就是我们的了!” 这是他第一次豪放不羁的大笑,那表情与往日的禁慾冷漠压抑和拘束全然不同。 有人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反过来想,男儿豪迈不羁的大笑,也或许只有在指挥千军万马驰骋疆场的时候。 ……我这才想起来,我好像也还没吃晚饭。 眼角余光瞥到楚无疑偷偷摸了个果子正准备啃,被我一只手就抢了过来,然后迅速啃了一圈,气的楚无疑哇哇大叫,立马找沈月卿告状:“沈先生,猪头她又抢我东西吃!” 沈月卿瞥了我一眼,伸手抹去我唇角沾到的一点果汁,叮嘱道:“慢点吃,别噎着。” 语气里竟毫无半点责备之意。 楚无疑看的目瞪口呆:“先生,你不是应该大义灭徒吗?” 沈月卿板起脸:“无疑,你作为男子,本就应该让着女孩子。” 楚无疑怔了半晌,咽了咽口水道:“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爹说女人恋爱脑可怕,沈先生你简直比女人——” 楚无疑顿了顿,努力搜肠刮肚,想了一句不那么混帐的话来形容他,“你简直比女人还妙啊。” 第139页 这个妙字用在这里到底是个什么意思,楚无疑大概自己都不懂。 沈月卿却是噗嗤一声笑出了声,他拍拍楚无疑的肩膀,柔声安慰道:“好可,作为男子,你别总想着吃,好好看着你爹是怎么攻下西关的,以后保卫西凉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小吃货楚无疑,毫无疑问有着一颗保家卫国的心,一听这话立刻从夺食之恨中振奋起来,双手握成卷,朝着楚溪的方向大声喊道:“爹爹,加油!” 千军万马,人声鼎沸中,楚溪自然是听不到这一声来自稚子的唿唤。 那里的争夺,已经由“守住城,有肉吃”和“攻下城,城里的肉归我们吃”两句闹剧般的吃货宣言为开端,正式拉开了序幕。 冷兵器时代的战争,更多的是近距离的搏击战,弓箭带来的远程杀伤力毕竟有限,他们最擅长的,还是刀光剑影间的肉搏。 罗寒从城墙上轻轻一跃,跳到了楚溪的面前,手中长剑在空中勾出了一道深蓝色的剑光。 楚溪飞身下马,也拔出了手中利剑。 两人势均力敌,立马打得不可开交。 我见状跟沈月卿吐槽道:“他们这是个人之争还是两国之争呢?是私仇呢还是国恨呢?” 沈月卿淡笑道:“因人而异罢了。” 楚无疑接话道:“现在我爹的对手是罗寒这个莽夫,要换成罗厉的话,估计两个人不可能这么打。三殿下,你说对吧?” 楚无疑问的是在一旁默不作声的白三,他习惯称他三殿下,没有改口。 白三的目光始终追随着伏在机关兽上的钟离子音身上,听到楚无疑叫他,才慢慢收回目光,回道:“这还需要问吗?十个楚溪,也未必打得过全盛时期的罗厉。” 听到自己的爹得了差评,楚无疑很不满意:“现在他对付的是罗寒,不是罗厉。碧池哥之前说,罗厉现在已经是将死之人了。” 白三冷哼道:“你曾祖父就是信了罗厉是将死之人的谣言,才损失了那么多西凉精兵的。向来兵不厌诈,鬼知道罗厉究竟有没有病。” “你——” “行了,你们两个别吵了。”我插嘴道,“钟离子音都快掉下去了。” 一听这话,白三的头又扭了回去,目光紧锁远处的白泽机关兽。 钟离子音的情况确实不容乐观,一面要操纵机关兽,一面要源源不断地往白泽里灌血提供动能,还要躲避四面而来的飞箭。 六座丛兽的运行是依附于主兽的,虽然不需要直接被输送血液,但只要主兽一被击落,丛兽立刻会失去所有的动力来源,上面载有的一百二十多名士兵也会受难。 所以钟离子音的任务是在六座丛兽降落在城墙上之前,他都必须保持着绝对的平衡。脑袋必须清醒,往白泽里灌血也不能停——必须坚持到攻城之后才算完成任务。 可他的身体再强健,也是凡胎肉体,不是一头不知疲倦的血牛。 这些天的训练,本就耗尽了他的心力,掏空了他的身体。 人在失去多少血液的情况下,会死呢? ……无人知晓。 好的情况,顺利攻占西关。 坏的情况,没能攻下西关。 两种情况,均要以钟离子音的性命作为代价。 他又何必做到这般地步? 躲在雷音谷的深山里,勤勤恳恳地过一辈子不好吗? 哪怕默默无闻,最起码能陪着自己的族人,安安稳稳一方平安。 如今,成也好,败也好,与他都没有什么关系了。 …… 我看到他背后中了两箭,肩膀上也中了一箭,孤立无援,凄凉悲壮,孤独得漂亮。 ……因为要减少白泽的承重量,降低他自身的压力,多一人,则多耗一分血,所以主兽上只有他一人。 楚无疑看到他中箭的场景,不仅急还有些气:“沈先生,你们不去救钟离吗?他这样会死的!” 沈月卿没有吭声,只是缓缓摇了摇头。 “他会死的!他这样会死的!” 楚无疑几乎要自己冲上前去,被我抓住衣裳领子拖回了头。 我艰难地开口提醒他:“小鬼,你只是去送人头罢了。” “可我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死啊。” 楚无疑挣脱不了我,干脆一口咬住了我的手腕。 疼痛让我下意识地想踢死他,但在望见他泪流满面的样子,我忍住了。 “你爹他,也是在孤军奋战……” “楚无疑,你听好,你现在只能祈祷,祈祷他们平安无事,这是你唯一能做的,其他的,没用的。” 我再回头时,看见有一支飞箭穿过了他的手臂,钉在了他的胸口处。 他口中喷出一口鲜血,溅进漆黑的夜幕里。 他坚定地挺进了城中,而另外六座丛兽也越过城墙,占领了六处缺口。 血流成海,尸横遍野,大雨如期而至,为这场悲凉的战役带来了些许苍凉和无奈。 耳边,是将士们冲锋陷阵的吶喊声,刀剑碰撞的声音,还有楚无疑断断续续的哭声。 不知道过了多久。 也不知道那算不算最后一刻。 城门被从里到外打开的那个瞬间,钟离子音和白泽一起,像断了线的风筝,从空中缓缓落下。 他的左手仍抵在孔洞上灌着血,而右手也坚定地握着操作杆。 背后被插了很多箭,胸口也是。他最后扭头朝我们的方向望了一眼,嘴唇好像在动着,应该是在说些什么,但距离太远,我听不到。 我下意识地看向身旁的白三,他双拳紧握,嘴唇紧抿,似乎是在隐忍着什么。 我脑海里回想他先前说过的话。 他说,每个人都带着目的接近他。 他说,他活着是为了替别人去死。 他说,他原本是不愿意帮西凉的。 但是后来,有那么一个人,待他好,待他真的很好。 不藏着,不掖着,教他写名字,教他学外面世界的规矩。 那个人没有看上他血液里蕴藏着的价值,待他好只因为他是钟离子音,是他的士兵。 钟离一族向来重情重义,昔日因为朱颜将军的一句话,甘愿隐姓埋名于穷山恶水中一辈子。 他也愿为了让那人能够继续当他尊贵的三殿下,抹平他身上的败绩污点,而付出生命的代价。 他说,这桩买卖太划算。因此他痛痛快快地答应了莫修,毫无怨言。 ——你若保他性命无忧、半生无虞,我死又何妨? 如此,上天倒也待他不薄。 作者有话要说: 日更ing 第83章 交涉 滴水之恩,定当以涌泉相报。 今天我总算是见识到了古人对于知恩图报的近乎疯狂的执着。 前些日子白三给予钟离子音的一点微不足道的小恩小惠,今夜钟离子音赌上了自己的性命还给了他。 第140页 他抛下了自己无限光明的未来,甚至也抛下了他身为族长的责任,和他那些还在深山中艰难度日等他归去的族民们。 义字当头,奋不顾身。至于家国情仇以及其他,便不去管了吧…… 我默默地抬头,望着夜空中落下的大雨。 视线往下移,钟离子音已经坠倒在了一片血泊之中,闭上了眼睛。 ……这般的下场,不知道他会不会后悔。 后悔他年纪轻轻,却从来没有一天是为自己活过的。 在西凉的认知里没有众生平等一说。人一出生就分三六九等。 像他倒在那里孤立无援,也无人上前帮他,因为作为一颗棋子,在棋盘上落定的时候,便不会有人去顾及这颗棋子的安危感受了。 下好了,就是一颗好棋子。不好,便是一颗坏棋子。 不问好坏,都不可以悔棋。 而那边操控棋局的莫修,正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身边有侍从替他撑着一把精緻的淡绿色竹木伞,使他全身上下都没有一处被雨淋湿,始终保持着端庄高贵的姿态。 他目光平静,朝我微微抬了抬下巴,顺着他的指引,我看到城门已经破了。 墙内潜入的士兵,已经从里将门打开了。 可众人还没来得及欢唿,一道惊雷落下,将整个天空映衬到恍如白昼,然后我们就看到一身红色盔甲的罗厉,面带微笑地站在城门边上,犹如鬼魅一般。 竟无人注意他是何时出现在那里的。 白三在看到罗厉之后,原本已经朝向钟离子音的方向迈出的脚步又收了回来,他惨白了一张脸,颤声道:“就知道这个怪物不会这么容易消失,他哪里像得了不治之症的样子?” 罗厉单手提起离他最近的一名西凉兵卒,然后又用另一只手轻轻一滑,就割碎了那人的喉咙。 鲜血喷溅在他的身上,将那身红色的盔甲沖淋地更加鲜艷。 罗厉甩开那具尸体,凌厉的眼睛扫了周围一圈,竟无人敢移动一步。 城门已破,却是无人敢上前?! 阵阵惊雷,道道闪电,每道光一划过,罗厉的步伐就越往前一步,他走的极慢也极稳,每一步都像踩在了别人的骨头上。 “国师大人,多日未见,你还没死啊?” 罗厉抚摸着手中一柄刀柄是血红色的长刀,隔空朝莫修喊话。 莫修抚掌而笑:“宁王殿下多虑了,倒是我担心您的身体,看起来病情似乎又恶化了。” 罗厉冷冷笑道:“我的身体好的很,怎么样也会活得比国师大人你这么个狼心狗肺的东西要长。 你就为了破个城如此费心,还把那钟离一族的后人和白泽神兽都骗来送命了,那傢伙虽然脑子不好倒不至于心甘情愿为你们这些毫不相干的人送命,我倒是很好奇,这次你又算计了哪些人?”算计两字咬了重音。 莫修不回答罗厉的问题,反而说:“你的气息已经乱了。” 罗厉挑眉道:“哦?隔得这么远你还能察觉到我的气息?别逃避我的问题,不靠算计,有几个有脑子的人会甘愿为你卖命?” 莫修忽然眨了眨眼睛,唇角依然上扬,声音变得温柔起来:“这白泽阵原本就不是为了攻城所设,而是为了让你出来。” “你既然正大光明地走了出来,那你和月卿之间决不在战场上正面交锋的约定,便不復存在了。” “所以,”莫修看向沈月卿,抬了抬下巴,“去吧,杀了他。” 我没给沈月卿迈出脚的机会,一把抱住了他的大腿。 “沈月卿,你不能去。” 事到如今,我也算看清了如今的局面。 莫修从始至终,都没有跟我们站在同一个阵营里。 他虽然贵为国师,可我们却未必会乖乖听他话,尤其是其中还有他所不能放心的不稳定因素。 想要让人听话,只要抓住对方最在意的东西就可以了。 白三最在意的是白七的安危,只要白七毁在南诏人的手上,就一定能激起他的怒火,再有人煽动一番,必然会做出极端不理智的事。 否则沈月卿千方百计隐瞒白七不想让他被捲入的事,怎么会轻而易举被白七知晓? 白三失去越多的威望,而莫修得到的威望便越多。 原先我太在意辞镜,以为这一切都是他设计的,可辞镜才来这里多久,纵使他聪明过人胸有城府,也不会确定白三对白七如此重视,那一连串的设计也太巧合了。 再说那钟离子音,他来这里时百般取闹,白三对他厌恶至极,屡见屡罚,为何后来他却亲自教导他?虽然那么做了,却不情不愿。 恐怕是有人劝他这么做的,而那个能规劝他的人,必然对白三有一定的影响力。 综观整个军营,能对目中无人的白三产生影响的,一是白七,二是……那眼盲心不盲的赵绿间。听白七说过,早些年他身体不好时,是赵绿间帮他调养的,因而他那脾气火爆的兄长,对赵绿间也还是尊重的。 那赵绿间眼盲之后便看开了一切,自由于他无异于尘土,他唯一在意的,恐怕就是他那个一直在莫修府里的嫡亲妹妹赵绿珠了。 莫修同他说的自由,不是指他的自由,而是指他妹妹的自由。 钟离子音愿意以命交换白三平安无事,其实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带白三回他的雷音谷,从此不问世事逍遥快活。但估计莫修也跟他说过,白三此人心高气傲,从来都是养尊处优的皇子,哪里有可能愿意去过乡野村夫的生活? 而能够做主留下白三性命的,也只有这里身份最尊贵的国师莫修本人。 天下巨富的独子碧池,原本是处于看戏的中立位置,左右都是他的师兄,他实际上不好插手。但现在出于内疚,已主动将自己名下的所有财产捐给了白七所在的国家西凉,应援战争。 而辞镜,西凉和归云山庄的正统继承人,恐怕也是莫修协助找回的。否则沈月卿在南诏蹦哒了那么多年,寻寻觅觅都没能找到的,为什么在他失去一切离开南诏后,反而那么顺利就找到了辞镜? 沈希白和我的缘分也来的莫名其妙。 我只是在闹市中遇到了身为奴隶的他,为什么就阴差阳错把他给买下了? ——回想一下那天,我原本只是斩断了他的锁链,准备直接放人。却被突然出现的楚溪以“买卖就该有货币”的原因阻止,因而不得不花了万两银票替他赎身。心痛银票的我,自然只能将沈希白带回了归云山庄。 沈希白也就顺理成章地有了一个十分方便又安全的身份,正大光明地进入归云山庄,研究起后山有关白泽的秘密。 而莫修每年光顾后山替沈月卿烧一次纸,恐怕也是为了同沈希白交换情报,毕竟他最初就知道沈月卿压根没死,又何来烧纸祭奠一说? 沈月卿多次对我欲言又止,并不想让我回归云山庄,恐怕也是早已知晓,那里已经被层层渗透,里里外外都不是我们的人了。 第141页 几乎很多事这么一想,就说的通了。 如此,我便更不能让沈月卿冒险了。 “朱珠,听话。” 沈月卿俯身敲了一下我的额头,用温柔平淡却不容商量的语气说道,“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等你出事就晚了,虽然不知道你和莫修那狗东西做了什么交易,但如果这次是非打不可的一战,”我恨恨地剜了莫修一眼,后者在听到我叫他“狗东西”的时候,连眉头都没挑一下,依然端庄优雅。 “那就让我来代替你去吧,罗厉和你都身受重伤,打起来很吃亏的,我活蹦乱跳的,多少占了些优势。” 这话可一点都不假,虽然别人不信罗厉顽疾在身,我却明白他真的时日不多。 同样的,我也不知道沈月卿究竟还能活多久……只是希望他能活得再久一点。 长命百岁怎么就那么艰难呢? 沈月卿苦笑道:“这是师父和别人的恩怨,你听话。” “这次就不能师债徒还吗?” “很抱歉,不能。”沈月卿起身,从我腰间缓缓拔出了惊鸿剑,“师父用它,你可以放心矣。” 我放心怎样,我不放心又能怎样? 他总是这般远远地走在前面。 以前是,现在也是。 我若是拒绝,他也有其他办法让我罢手。 三年前他从南诏消失,期间一次都没来归云山庄看过我。 我若不是因为自己不愿相信他已经死了,坚决下山找他,估计现在他也不会回去找我,而是让我继续在那里过安稳平静的生活。 至于报仇,他也是要我想都别想。 明明教了我剑法和武功,却还是不肯让我参与其中。 “沈先生也是为了你好。”楚无疑吸了吸鼻子,也是十分不舍。他先前想去帮钟离子音,现在又想去帮沈月卿。 可他一个八岁小孩,除了哭,除了嚎,还能有什么办法? 我单手撑在地面上,低声说道:“我也知道他是为了我好,可是我很难过啊。无疑,我心里不痛快,真的不痛快。” 雨势更勐了,电闪雷鸣。 而这时候,满世界的大雨都再一瞬间戛然而止。 我看到一双黑色军靴停在了我的面前,那双军靴的前端有着漂亮的红色纹路,像是踏足过某人的心尖。 莫修将一块布巾盖在了我的头上,慢条斯理地擦拭着我湿漉漉的头髮,旁边的侍从毕恭毕敬地撑着伞。 莫修笑道:“第一次见到你时,从山上分开,我提醒过你什么?” 我漠然不语。 “我早就提醒过你,千万不要对他动心。你看看你自己,当时多好一小姑娘,现在都变成什么样了。”莫修凑近一点,继续说道,“如何,现在你还要不要同我做个交易?” 那天下棋时,莫修也同我说过这句话,只不过那时候话里没有“还”这一字。 他说沈月卿病入膏肓,他说其实他并没有把他当作兄弟,他问我要不要同他做个交易,我那时是怎么回答他的? 我只说了一个字:“呸。” 现在,我依然只说了一个字。 “……好。” 不向大佬低头不行。 沈月卿和罗厉的打斗太让我胆战心惊。而另一边罗寒和楚溪的交战也还没有结束,双方都挂了彩。 二对二,个人没有胜负。 对西凉整支军队来说,占了很大的优势,我们这边还有主将,他们那边已经没了。 莫修挥了挥手,镇定从容地下令攻城。 “师父——” 莫修的双手按在我的头部,既体贴又温柔地替我擦拭着头髮。 “别动,你现在过去,他会死的更快。” “莫修大佬,你早就算准这一天了,是吗?” 莫修“嗯”了一声,然后缓缓道:“情理之外,意料之中。月卿重情重义,与罗厉有不战之约。” “可你总是在强迫他做他不想做的事!” “他不想做的事?”莫修低低笑出声,附在我耳边说,“想不想哪由得了他说了算?哪件事是他愿意做的呢?月卿性本纯良,渴慕和平,甚至尽心尽力去弥补他那些师兄弟们之间逐渐产生裂痕的情谊。这又是何必呢?” 我问道:“白七之事,是你授意辞镜做的?” 莫修没有否认:“不过,这也是辞镜自己的意愿,毕竟储君之间的争斗,少了一个对手就多出一分胜算。辞镜虽然是嫡出,但毕竟在外流落多年,在宫中威望不够,若无人保他,他连见到陛下的机会都没有。选择与我交易,是明智之举。” “那钟离子音——” 莫修听到钟离子音的名字,有些感慨道:“那孩子就更可惜了,可能是深山老林里出来的,没有过朋友,初尝一点人情温暖,就愿意为对方献出生命了。” “我和沈希白,不,应该是沈月白认识的事,也是你一手安排的?” “真不愧是月卿的徒弟。”莫修赞许地拍拍我的头,说道,“反应真是够迟钝的。父亲与我交易过,我助他潜入归云山庄三年,探寻有关藏匿白泽的秘密。我曾心忧过用何种方法让他进入,但你……没令我失望呢。” “朱珠,我还可以告诉你一件事。月卿曾跋山涉水替罗寒寻找到真正的解药,后来却使他变得更加严重。为此罗厉不得不从罗寒身上度了一大半的毒,因而身体每况愈下,现在他已经走到尽头了。” “而那解药,是我暗中命人换的。”莫修温柔又缓慢的声音让我浑身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月卿他那么信任我,怎么会捨得怀疑我,他竟然到现在都信任着我,甚至还在自责是他自己找错了解药。 我原本只是想废掉罗寒,没想到带来了意料之外的惊喜,被西凉视若眼中钉的不败之神罗厉,竟然也一併废掉了。我真是该感谢他们那种可歌可泣的手足之情吶。” … …… …… “朱珠,你若是愤怒,那你尽管去告诉月卿,看他受不受得了这个打击,而且,他也未必会相信你。何况你看到的这个局面,只是布下的众多棋局中勉强算是成功的一着,我明里暗里的棋子铺设了那么多,折损掉的也相当多。” “月卿的药即使没问题,我也会用其他的办法废掉罗寒。你不收留我父亲,我也会想出其他办法安排他进入归云山庄。白七若是那日没去接应,我也会给他另作安排,绝不能留他毫髮无损。” “你们单打独斗是绝无胜算的,同我交易是获取最大利益的捷径。” “莫修,你做这么多,机关算尽,到底是为了什么呢?你对沈月卿就没有一点手足之情吗?” “手足之情?那么谁为手,掌控大权?谁又为足,奔波受累?” 第142页 莫修掀开我头上的巾帕,一双冷淡又漂亮的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我。 “我们每个人都恨不得自己有只手遮天的本事,有锐不可当的勇气。我们从来被灌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的理念,可到头来你会发现,很多事我们都无能为力。” “所以,就只能利用别人去做了。 人皆为棋,而我设局。” 作者有话要说: 先前说的日更没做到,我要切腹谢罪。不过这两天有两万榜单要完成,拼命码字了。 第84章 责任 距西关被攻下已经第三天了。 是的,西凉胜利了。 这是在漫长的西南战争中,西凉第一次尝到胜利的果实。而国师莫修的名字也将成为西凉歷代国师中最光辉璀璨的一个。 可他一个人,能做到的部分有多少呢? 他算计了多少人替他卖命甚至送命,进行了明里暗里多少次交易,才做到今天这个地步的? 莫修走过的路,皆是由鲜血和枯骨铺成。偏偏他还能用最温柔平静的语气告诉你……不必难过,这是最好的安排。 最好的安排? 如果没有白七的意外,白三不会失去理智,莫修也不会有前来战场替换他的大好时机。富可敌国的碧池也不会慷慨捐出自己名下所有的财产,去赠予国力薄弱的西凉。 两国交战多年,战场上的又都是些青壮年劳力,本身就给国家的生产力带来了许多问题。粮草和医药的补给也是一个麻烦,而现在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改变了更多人的命运。 钟离子音也不会尽心尽力地完成莫修给他的任务,那样即便可以攻破城门,怕是也要折损数倍的人命。 从牺牲的人员数量上看,这种安排的确是最好的安排。 完全考虑群体而非个体,不带入任何私人情感,眼中只有国之大事。 储君之位基本确立是辞镜了。 白七废了,从优胜劣汰的角度看,他不可能再是继承人了,况且他本就对皇位不感兴趣。而白三虽然因着钟离子音的牺牲得以恢復三殿下的尊贵身份,但终究只能回到从前的生活,做个闲散无实权的殿下罢了。 我在临行前,去找了这位殿下。 他默默地靠在床榻边,削着手里的青果。 床榻上躺着的人脸上血色全无,看起来像是死了一般。事实上也跟死了差不多了。他身上的伤口已经被仔细处理过了,每一处都上了药,但是由于失血过多陷入了长久的昏迷,毫无醒来的迹象。 白三看到我来了,抛了一个青果给我。 我啃了一口,问他:“钟离还是没有醒来吗?” “明知故问,要是他醒了,还能现在睡着装死么?” 毫不友好的语气,是白三正常的态度。 他啃了两口青果,抱怨道:“要死不死的,浪费我的时间,有时候真恨不得掐死他,为什么他当时不干脆死透一点,还留着一口气?” “……”又没有人求你救他,自己主动去做了,还要在这里死鸭子嘴硬。 我觉得有些好笑,又觉得有些心酸。 如果钟离子音知道白三其实心眼挺好的,其实他选择的人没那么糟糕,估计他又要得意洋洋地去向全世界宣布了。 ……不知道他还能不能醒来。 赵绿间说醒来的可能性不到一成,不要心存幻想。 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 昏迷不醒的原因失血过多,这要是在现代可以输血。可这里是古代,没有那种医疗条件。 几株草药,一张向阳的床榻,一个脾气不算好的友人,凑成了维繫他生命的全部。 记忆里的钟离子音粗糙而结实,体格健壮,脾气永远是那么好,脸上挂着有点贱的笑,性格洒脱不羁,被白三怎么抽打都不会生气,反而逮着机会就勐占白三的便宜,嘴上也要过过嘴瘾。 那样有趣又精神的人,现在变得很脆弱很脆弱,命像蝉翼一般,似乎只要稍微一碰,就会破碎了。 白三在他的枕边放了一朵粉色小花,这是一个没有浪漫细胞对待自己的侍妾也从不浪漫的人,今生做的唯一一件浪漫的事了。 他说以前他实在是不懂,怎么会有人,宁可少睡半个时辰,也要趁着天没亮的光景,去很远的地方,摘来带着露水的小花,献宝似的递到他面前,说,三儿你看,这是初秋送来的礼物。 他问这份礼物能吃还是能喝? 那青年思考了半天,说,抱歉,不能吃也不能喝,但是能看,也能闻。 ——你看,生活除了沙场的灰黄,还有花朵的鲜妍。 ——你闻,生命里除了苦涩的味道,还有甜美的芬芳。 ——我只是希望你快乐,希望你以后能快乐一点。三儿,你弟弟的事,不是你的错啊。 … …… …… 白三的那朵小花衬得钟离子音的脸愈发苍白,但似乎也有了那么点若有若无的生机了。 我问白三:“殿下以后有什么打算吗?” 他说:“看样子这小子是活不了了,现在能拖一天是一天,拖没了我也就彻底放下了。 他死倒是容易,可他的那个什么钟离一族还在深山老林里等着他,我打算安排人把他们接到我的封地那边住着,要是他们不愿意离开那里,我就让人常去雷音谷看看他们……别误会,穷山恶水出刁民,我对那些乡野村夫没有任何好感,巴不得一辈子别见到他们,但这是我欠他的,我得还给他。” “那时让我被莫修杀了反倒一了百了,现在还甩这么一个烂摊子给我,我最讨厌打雷了还要去他那什么雷音谷!” 白三越说越郁闷,抓起钟离子音枕边的小花,撕成了几片碎片。 碎花飘落了一地。 我捡起一片,花瓣柔柔软软,像是女儿家的心事。 “我要走了,请您多保重,三殿下。” “朱珠,你最好别和莫修做任何交易。”白三在背后提醒我,“想清楚,与虎谋皮,你不会占到任何便宜。” “我明白。” 同莫修做交易的人,至今还没有谁获得圆满,可是眼下,我没有其他选择了。 莫修那日问我:“你还想救沈月卿吗?” 我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 西关之战结束那日,城门倒塌,南诏退兵数百里。 楚溪受了伤,罗寒被莫修亲自抓捕,但没让人杀他。沈月卿却是同罗厉一起消失了。 没错,是消失了。 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我们翻遍了沈月卿与罗厉打斗的任何一处,都没有发现他们两人的尸体。 而我也感受不到惊鸿剑的气息。 只可能是他们离开了。 至于是沈月卿挟持罗厉离开,还是罗厉挟持沈月卿离开,就不得而知了。 目前西凉坐镇的临时统帅是罗寒罗厉的亲信,他也姓莫,但能力和威望比起莫修就是云泥之别了。 第143页 说起来他也算是我的熟人,曾经一起在宁王府做过事,还传过绯闻的莫沉鱼莫掌柜。 莫修与我做的交易是并不是让我去将沈月卿带回,而是将西凉被南诏夺去的一块圆明玉玺带回。 作为回报,他会在事成之后让我和沈月卿离开,并且无罪释放罗寒。 罗寒的死活我原本并不在意,但是就像沈月卿先前说的那样,罗寒虽然不适合当太子,但他在农林方面堪称天赋异禀。 民以食为天,他研究的杂交水稻较以前的品种产量翻了三倍,不知道解决了南诏多少百姓的粮食问题。 他发明了嫁接术,嫁接了不少水果和花木。宁王府里红白相间的洛梅花就出自他之手,不但使一花双色,更使洛梅花同时拥有了红洛梅花期长和白洛梅花香浓郁的优点。 就更不要提他研究出的食物干燥法、酸硷中和法、南诏十大名吃菜谱等东西了。 若在古代设立农业部部长一职,那非罗寒这个古代袁隆平不可。 如果西凉顺利统一,除去废太子的尴尬身份,罗寒倒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况且,我得去把沈月卿带走。 “你确定沈月卿还活着?” 莫修在送我离开时,像沈月卿一样仔细地替我系好了我衣襟上的结扣。 他单手按在我的肩膀上,微微笑道:“那是当然,我和月卿是双生子。双生子之间是有心灵感应的,他如果出事,我会感受到。” 听到双生子一词,我有一瞬间的恍惚,随即讥讽道:“你还记得你和他是双生子?” 有那么算计自己一母同胞的兄弟吗? 莫修的眼眸深沉地像是夜晚的寒潭,他望了我许久,说道:“我记得他是我的兄弟,我的哥哥。但我更记得我是西凉的国师,唯一的国师。” “那你——” “身为国师,我所解决的必须大部分人的问题。国师国师,国字当先。个人情感和恩怨,在我明白自己身上责任的那一刻起,就不復存在了。” “我对不起沈月卿,也对不起你。但是,我不会后悔。”莫修的另一只手盖在了我的脸上,遮在了我的眼睛上,“如果有一天西凉的环境变得像南诏一样轻松,我想百姓们的生活也会变得好很多。在那之前,必要的牺牲,我不会心慈手软。” 他抓起我的手,在他的眉心轻轻按了一下。我虽然眼睛看不见,但是指间触碰到的拧起让我明白了他心中的犹疑和纠结。 突然间对他恨不起来了。 错了罢,对也罢。这始终是已成定局的事实。 我们只能沿着那错误的轨迹,继续走下去。 过去我以为高官、国师、储君,那些人上之人是多么风光无限。 还曾幻想过要是我有一天也能成为那样的人,该有多好。 然而我只看到了他们光鲜亮丽的一面,从来没想过他们肩上的责任有多重。 罗寒再没用,真成了废太子是要被南诏百姓唾骂到遗臭万年的。 罗厉无心打仗,但身为南诏的臣子,他也不得不战。 莫修是国师,他必须得处处算计,步步为营,尽可能的为国家争取利益。他渴求什么?渴求国泰民安,渴求百姓安居乐业,渴求统一与和平。 至于其他,也渴求,但求不得,便成了奢望。 反观我,就算找不到来时归去的路,至少我自在。 第85章 南诏 一路往南,便到了南诏的国境内(西关是两年前南诏在西凉攻占的)。 我若不是赶时间,倒是挺想去莫家庄故地重游一番——那里也算是我在这个世界的起源,一切的开端。 刚来这个世界时,我一屁股坐死了一个人,然后便认识了同为俘虏的小猪头碧池。 碧池这名字也真够扯的,放在现代估计得雷死人,他自己讲是“碧海青天,方寸之间”。但据他的父亲碧歌所说,碧池的名字是取自“初月纤纤映碧池,池波不动独看时”两句诗。 这么一解释,竟有种诗情画意的雅致。 碧池当初是和罗寒一路的,何等潇洒恣意,现在却不得不站在了对立面。 我们一块浸猪笼,一块从莫家庄逃出来,然后还一起……装成乞丐要过饭。 凭着他的本事,根本不可能混到那种程度,但他却拖着我一起要饭。现在想来,仍然猜不明白他的心思。或许只是为了好玩,又或许是想要明白底层人的辛苦—— 人上之人有着超于常人的隐忍和责任,是为顾大局。 底层人也为着自己卑微的自尊,挣扎在艰难困苦中。 无论是哪种人,都有不得不努力下去的理由。 四年前没有武功,还背着碧池赶路,几个时辰的路被我延长成了好几天,这次有了轻功,又孤身一人,只一个时辰便到了当年和碧池当街要饭的地方。 看着人来人往的长街,不禁一阵怅惘。 ……已经四年过去了。 “大爷,行行好吧,我已经几天没吃过饭了。” 我回过头,看到一个鬍子花白衣衫褴褛,缺了条胳膊的老乞丐正单手搂住一个青年剑客的腿在乞讨。 青年剑客往他的碗里放了几枚铜板。 “大爷,再多给点吧,我真的几天没吃了,你不是还有那把剑吗?你肯定还有钱吧。” “抱歉,我也穷。”剑客皱着眉将他甩开,动作幅度不大,但这老乞丐还是摔倒在了地上。 周围有人指指点点,但无人上前。 那老乞丐我也熟,他缺的那条胳膊是当年碧池砍下来的。 他更老了,更脏了,丑态毕露。 “姑奶奶,给口饭吃吧,几天没吃饭了。” 我从他旁边走过,没有停下脚步。 他嘴里的说词从恳求变成了谩骂。 我听了却一点也不生气。 我眼前浮现的,是那日碧池同我说话时难得认真的表情。他说:“弱肉强食,在哪里都一样,别太天真。” 我雇了辆马车,一路向南诏的国都平阳赶去。 路上有人要求同行,是那位施捨乞丐几个铜板的青年剑客。 我没点头也没摇头,他便自顾自在角落里坐下休息了。 车夫收了我不少钱,应我的要求,赶马的速度飞快。青年从随身携带的包裹里拿出糕饼吃,见我盯着他看,犹豫了一下,放了一块在我的小桌前。 糕饼色泽晶莹,通体透亮,尝了一口,味道不错,就是有些干。 我眯着眼睛盯了他一刻,趁他低头吃糕时勐得扯住了他的头髮。 “痛痛痛——” 黑髮被大力扯下,露出了里面的一抹耀眼的银色。 “辞镜,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虽然在他要求搭顺风车的时候我已经怀疑他别有居心,但没想到他居然是辞镜本人。 辞镜见身份暴露,迅速撕掉了脸上的伪装,将糕点收好,认认真真道:“我担心师父的安危,跟过来看看。” 第144页 “你确定你不是来插他一刀吗?” 辞镜摇了摇头,指着包裹里的糕点岔开话题,语气里有些恋恋不捨:“这是小七那天给我做的,手臂没被砍的时候……很可惜,以后吃不到了呢。” 我心里咯噔一下,登时就有些难受。 “我很抱歉,我和国师大人做了错误的交易。” ……现在说抱歉,还有什么用呢? 况且从他那张平静淡漠的脸上,我看不出一丝一毫的歉意。 马车到达平阳时,我们得知了一件大事。 南诏的皇帝突染恶疾,前天夜里突然驾崩了,连遗诏都没来得及下。 举国同丧,因此沿街的客栈和摊铺全部闭门歇业,我们连一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找到。 国不可一日无君,当前的形式需要即刻拥立新的皇帝,但传位于太子一事却是卡在了节骨眼上,因为太子罗寒已经被莫修抓住了。 现在唯一有可能继位的,就只有是据说已经回到南诏的宁王罗厉了。 既然在街上住不到店,我便决定去宁王府住了。 轻功在身,又是工作了一年的地方,轻车熟路便混了进去。 辞镜跟在我后面,一步没落下,倒让我有些佩服。 “只跟师父学了一个月的轻功和易容,你却已经进步到了这种地步,真不愧是归云山庄真正的继承人。” “不是一个月。” “嗯?” 辞镜踮起脚尖,轻轻唿了一口气:“事实上,我一直都有武功的。” “……” “而且,可能不输于师姐噢。” 我回过头望了他一眼,又继续往露泽浴池的方向赶去。 辞镜什么样一个人?生于尊贵的皇家,一出身便被立为太子,却被迫在外跌摸滚打十几年,容姿又十分出色。没点本事,早就被人啃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了。 然而越是这样的人越懂得藏拙,反倒是我这种的半吊子货,逮着机会就显摆就嘚瑟,处处故意表现出自己是强者的假象给别人看,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我又学会了一招半式的剑法。 人总是越缺少什么,就越爱炫耀什么。 碧池不会炫富,因为他从小泡在金山银山中长大,对金钱没有概念,夜光杯和水琉璃那种绝世真品对他来说都是说扔就扔的东西。 沈月卿也不会炫耀剑法,因为除了难分伯仲的罗厉,他已经击败了所有的对手,他虽重毒在深,功力大不如前,但剑意和决心却从未变过。 ……不知道他和罗厉究竟分出胜负没? 又为什么会一起消失呢? * 露泽浴池。 这是宁王府最僻静的地方,同时也是最危险的地方。 几年前的我太年轻,没内力又不懂武功,什么也不知道,在我埋头苦摘洛梅花给罗厉准备洗澡水的那几个月里,暗处潜伏着无数的暗卫,只要我有任何忤逆之心,他们就会将我当场了结。 在辞镜解决掉十三个暗卫之后,我们俩换上了暗卫的服装,偷偷潜伏在了暗处。 我在赌,今夜罗厉一定会来这里沐浴。 片刻之后,有天真活泼的小姑娘跑来採摘和分拣洛梅,她近乎虔诚地跪着,那清瘦纤细的背影让我想到了当年的自己。 从那里开始,一步步,一步步,走到了今天的地步。 似是一事无成,但很多事都在心中想明白了。 我又想起了我的伯乐,我的师父沈月卿。 能遇到那样好的人,是我前世衰了很久否极泰来的。 小姑娘将洛梅花摘好后,在分拣上出了问题。 红白两色的顺序错了。 铺路的撒了白色,而水中的洛梅撒了红色的。 ……会出现这种根本性的错误,定是因为现在府内的总管疏于管理。宁王离府多日,boss不在,底下的人便各玩各的,等他突然回来时,府里早成了一盘散沙,已经没办法面面俱到地去安排了。 罗厉在子时三刻,披着皎皎的月色走来。 比以往时候来的更早,因为今天是他登基为帝的日子。 诏书没有为他而下,储君之位也从来不是他的,但是眼下,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选了。 他大可以用圆明玉玺去同莫修换回罗寒,但是他没有。 他选择自己继位。 他的脚步很轻,姿态极优雅,红衣敞开,露出少年人光洁又结实的胸膛。 而他的身边竟没有一个侍卫和随从! 摘洛梅的圆脸小姑娘顺从地跪在他的脚边。 他在踏上那一条花瓣小路时,脚步顿了一下。 “花瓣的顺序放错了,这里应该放白色的。”他蹲下身子,视线与小姑娘齐平,温柔地说道。 小姑娘也不慌张,一双宝石般明亮的眼睛里毫无畏惧,她点点头:“呀,抱歉了,殿下,总管大人吩咐过,我记岔了。” “……呵。”他低低地笑了一声。 小姑娘保证:“我下次一定会记得。” “不会的,”罗厉望着她,眼中是我从未见过的柔情,他骨节分明的右手在下一刻就穿透了她的胸口。 没有哀嚎,没有哭泣,罗厉出手太快。 小姑娘在反应过来时,心脏已经被捏碎了。 罗厉单手提起她,继续向浴池走去。从小姑娘胸口处流出的鲜血顺着他的胳膊往下淌,将地上不少白色的花瓣也染成了红色。 “不会有下次了。” 一阵风吹来,将他的声音吹的断断续续。 他的后背,直直地插着一把没有拔出的剑。 是惊鸿! 我几乎一跃而起,被辞镜狠狠捂住了嘴:“师姐,不要轻举妄动,他已经疯了。” “我有预感,师父会在这疯子登基时出现的。再等两个时辰。” 我垂下手,松开握紧的拳头。因为实在看不下去罗厉这诡异的鸳鸯浴,出了露泽浴池转了一圈。 然后呢? 然后我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整个宁王府,尸横遍地,血流成河。 我们飞快地奔走,每一处院落都检查了一遍,竟没发现一个活口,所有人都被从胸口处捏碎了心脏。 屠府之灾! 这死法我刚刚才看过…… “罗厉真的疯了,我们快点走。” 我刚转过身叫辞镜,就见小院的门口处,身着红黑相间龙袍的罗厉,披头散髮地站着,他赤着双足踩在尸体上,面无表情地望着我们。 第86章 登基 “哟,这里竟然还有两只小老鼠,来,别怕,到这里来。” 罗厉朝我们走近,一步一步,在地上踩出两行深浅不一的血色脚印。 “一瞬间的事,不疼的。” “不骗你们,一点都不疼~” 竟然还带了一丝颤音。 我和辞镜对视一眼,迅速分散开来,往两边逃去。 第145页 风声在我耳边唿唿刮过,夹杂着浓浓的血腥味。 从上空俯看宁王府,更是一片惨烈。 “你们逃不掉的。” 即使只有一半的概率能逃脱,我也没想到他的目标竟然是我。 罗厉武功和轻功都是变态级别的高,强过我太多,我的后背突然传来一阵剧痛,冷风灌进衣服里,失去了重心,往下摔去。 罗厉的手刚要伸到我的胸口,辞镜一剑刺来,他没有闪避,直接用手握住了锋利的剑身。 鲜血漱漱而流,他似乎一点不痛,漫不经心地将剑身拧成了麻花状。 辞镜眸色一暗,一抬手,从衣袖中飞出了一把短剑,如离弦之箭般向罗厉的喉咙飞去—— 但这把剑也被罗厉用牙齿咬住了。 这下辞镜是彻底没招了,但他却没有一点惊慌失措,只用眼神示意我先走,他来断后。 罗厉的手扣住他肩膀的那一刻,我的手也扶在了他后背上的惊鸿剑上,然后狠狠地往里一推—— “砰——” 我被他下意识地甩飞在地,但他的手却没能抓到我。 千钧一髮之际,辞镜扑在了我的身上,罗厉正好抓在他肩膀完好的另一侧,狠狠一拽,他惨白了一张脸,一声没吭,一口血生生被他咽回了肚子里。 辞镜这大义凛然的样子着实震慑到了我,但他并不打算死在这里,张口就道:“天快亮了,殿下你不快点登基,文武百官们要退朝回家休息了。” 这句简直莫名其妙的话,却成功镇住了暴走发狂的罗厉。 罗厉的眼神一下子狰狞起来,瞳仁中布满了血丝,整个人像是笼中被刺激的一只困兽。 他喃喃道:“登基为帝……” 辞镜再接再厉道:“对,再不快点去,南诏的皇帝就不是你了!” 趁着罗厉发愣的空当,辞镜往我这边挪了挪,将我挡在了身后。 “你是为了什么走到这一天的,你想想!文武百官可都等着你呢!” 罗厉机械地转过身,头也不回地朝向着皇宫的方向飞奔而去。 我松了口气,低下头查看辞镜的伤势。 他的左右两边肩膀都被抓得血肉模煳,尤其是左边的伤口,深可见骨。 他整个身体都在发抖,唇色同脸色惨白的近乎于他的发色,却还在安慰我:“珠儿你别怕,不会有事的。” ……这是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 就是叫的有点瘆人,让我的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 我从旁边一具尸体上扯下碎布,替他点了穴止血,并简单包扎了一下伤口。 辞镜这才慢慢平静下来,解释道:“罗厉替罗寒承受的那部分毒,已经侵入五脏六腑,多半影响神智了,这次是回天乏术了。” 我问他:“为什么你会说出那样的话去刺激他?” 刺激了居然还很有效! 辞镜摇摇头:“不知道,这些话都是国师大人教我的。” “莫修他知道你来这里?你作为储君,他不阻止你涉险?”顿了顿,我补充问道,“还有,你不是说了不会再同莫修做交易了吗?” 辞镜辩解道:“我只说抱歉,但并不后悔。同国师做交易,虽然占不到便宜,但从来也不会失望的。” “这次你同他又做了什么交易?” “国师的规矩是交易不完成不能泄露出去的。”辞镜从地上支撑着站起来,按着自己的肩头,也不忘提醒我一句,“你也同国师做了交易,只要完成他的要求,交易的内容一定会实现,你别忘了。” 这话倒是不假。不管那莫修有多坑,他对承诺倒是重视,从来没有食言过。 我此次的交易内容是带回圆明玉玺。 圆明玉玺本是西凉的国宝,南诏叛出时,叛军火烧皇宫,并趁乱抢走了皇帝书房里的那件宝物。西凉派出无数探子追查它的下落,直到现在也没能把它带回去。 圆明玉玺是皇权的象徵,平日里都不见光,能用到圆明玉玺的地方,只有皇帝的诏书和圣旨。 南诏的老皇帝突然驾崩,想必连诏书都没拟,即使是拟了,肯定也是传给罗寒,而非罗厉。 罗厉要想继承皇位,必须得另写一份诏书,那么就必须得拿出圆明玉玺了。 想到这里,我从地上的护卫尸体中捡起一把剑,朝着皇宫的地方飞赶过去。 辞镜与我一路同行,我虽然在南诏生活过不短的时间,但一次皇宫都没去过,因而在方向上还出了点问题,幸亏得到他三番两次的提醒,这也让我对他的身份更心存疑惑。 他解释道:“是国师提前叮嘱的。” “莫修能叮嘱那么多?” “国师心思缜密,向来做事滴水不漏——师姐,到皇宫了。” 他停下脚步,从宫墙外的一处顺势就翻上了墙头,俯视一眼后表情渐渐沉凝下来。 “今天,不会有人阻止我们了。” 我翻上墙头后,在看到墙内的情况,不禁愕然。 如果说宁王府里的尸山血海如同一个乱葬岗,那么这里就是堪称人间炼狱的修罗场。 ……这里也刚刚经歷过一场屠杀,没留下一个活口。 凭着罗厉一个人的能力,肯定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制造出如此恐怖的灾难。 “是罗厉的死士,那个疯子,他想自己……”辞镜突然沉吟道,“师姐,我们快去奉天殿!” 说罢转身往东边方向飞去。“师父肯定就在那里。” “辞镜你究竟指都知道些什么?!” 我边飞边问,目光触及底下的尸海,心里十分难受。 并不是悲伤,因为与他们非亲非故。但即使是非亲非故,在看到这种惨烈的场面还是会憎恶犯下如此暴行的魔鬼。 罗厉他为何要屠杀这么多的自己人? 他不是马上就要登基为帝了吗? 这些人难道都不肯臣服于他? 不,不可能。 文武重臣们有气节的部分人可能会不服甚至以死明志,但皇宫内的太监宫女,树倒猢狲散的那一类人,对权势是绝对臣服的,他们不可能敢有异议,而他却杀光了他们。 简直像是要让所有人都去死一样—— 让所有人都去死?! 他这么做究竟为了何事? … …… …… 到了奉天殿,台阶门口守着一排士兵。他们面无血色,双眼无神,动作整齐而机械,应该就是罗厉训练出来的死士。 辞镜立于我的身前,定定道:“师姐,我来解决他们,你先进去。” 我侧身避过一个死士砍过来的刀,朝他抬了抬下巴:“快点结束,减少痛苦。” “嗯。” 他挥剑为我砍出一条路,我飞身上前,往殿内赶去。 殿门敞开,里面的状况一览无余,我偷偷闪至一边。 第146页 罗厉披头散髮地坐在龙椅上,宛如鬼魅,底下的文武百官跪了一地。 地上有血迹,但并不多,他们呜呜咽咽,但没人说话反驳他。 ——我本以为至少会有两个人站出来以死明志宁死不屈之类的。 但是没有。 ……不,不是没有人反驳。 我望着他们下巴延伸至脖颈的血迹,以及惊恐的表情,突然明白了什么。 ……是没有人能够反驳。 罗厉这魔鬼竟然割了他们所有人的舌头,让他们不死,也再不能言。 新帝登基,文武百官不可缺席。 罗厉斜着倚靠在龙椅上,拿着一卷册子,漫不经心地看向旁边的青年:“他们都来齐了?” “是的,陛下。” 那人正是沈月卿。 罗厉把玩着手里的名册,悠悠道:“今天是朕正式登基的日子,以后朕就是南诏的皇帝了,朕派人将众爱卿请来,确实也花了一番功夫。” “众爱卿既然口不能言,那便不必言,听朕讲就好。” “南诏自从西凉分裂过来之后,已经存在了百年之久,今年刚刚好就是第一百年。” “窃国者,本该诛。可成王败寇,夺来江山和传国玉玺也变得理所当然……呵,这样说自己的祖先确实是不忠不孝,但朕忠了一生,孝了一生,又有何用?还不是落得个孤家寡人的下场?南诏气数已尽,朕的兄弟只剩下前太子罗寒一人,但他也并不适合这个皇位……” ……他这说的倒是实话。 先不提罗寒的脑子里只有食物,作为一国继承人,他连延续子嗣都做不到,无法传宗接代,基本是废了。 可罗厉会因为这样的原因,就夺了罗寒的皇位吗?他要是存了这样的心思,早就将罗寒拧死了。 不能延续子嗣又能怎样,他大可以将自己以后有了儿子过继一个给罗寒。 以后……以后……他的以后……等等。 罗厉他大费周章地跑回南诏登基,连罗寒被敌军抓去都不管不顾,莫修也没有立刻将罗寒处死,加之罗厉先前也多次出入西凉的军营,莫修吩咐辞镜的那些话……一个大胆的设想轰然在我脑海里出现——罗厉和莫修之间也存在着某种交易。 “……朕知道,众位爱卿里有不少已经背地里偷偷投靠了西凉,当然也有不少仍然坚守着自己的信念忠义之士。但你们的想法,已经不重要了。 背叛者,朕亲自送你们下地狱, 忠诚者,朕亲自陪你们下地狱——” 话到此处,罗厉挥了挥手,数十个暗卫从大殿正前方跳出,手起刀落,开始又一场大规模的屠杀。 百官们匍匐着求饶,有的武官也使出全力反抗,但是没有用,一点用也没有。 他们没能力反抗,而死士也不会手下留情,他们只服从于主人的命令,而他们的主人,是已经疯魔的罗厉。 罗厉的表情依旧柔和,两行血泪却是从他的眼睛里流了出来,划过他的脸颊,滴落在他那一身红黑相间的龙袍上。 他看着殿中最后一人被杀,抬手摸了摸脸上的血泪,轻轻一笑:“月卿,你都记下了吗?” 沈月卿手里捧着一个盒子,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他的表情。 “记下了,陛下。” “嗯,好极,好极。南诏的最后一任皇帝是朕,罗厉。亡国奴不是朕的父皇,也不是朕的兄长,是朕,是朕一个人——” “千夫所指也好,遗臭万年也罢,就让朕去承担吧。” 他轻嘆一声,缓缓地倒下了。 那些死士也在他倒下的同个瞬间,也相继自刎了。 我从角落里走出来,缓步走到了他们的面前。 沈月卿和罗厉见到我没有惊讶,罗厉甚至还朝我挥了挥手。 “小姑娘,没被吓着吧。” 我瞥了一眼沈月卿手里的盒子,盒子是敞开的,里面的东西是为弱冠之礼准备的。 “我的年纪比你大,你应该叫我姐姐。” “姐姐,朕以前也有姐姐,哥哥,弟弟,妹妹,可到头来,除了罗寒,他们都不在了——”说到此处,他看了一眼垂眸不语的沈月卿,幽幽道,“月卿,你不必内疚,都只是各自的命而已。你摆脱不了你的宿命,朕也是,朕很高兴,临死之前能有你在朕的身边,朕……咳咳……朕的知己……” 他的嘴里涌出了更多的血,眼睛里也是。 沈月卿没制止他,轻声道:“陛下,让我来替您行冠礼。” “谢谢你。” 这是他这辈子说的最后一句话。最后三个字。 沈月卿扶着他的遗体,替他认真地梳理头髮。 他的头髮上沾了血,有些地方已经结块了,分不清哪处是他的血,哪处是别人的血。 沈月卿一处一处将他们理顺,然后替他将头髮盘成髮髻,冠上了天子的冕旒。 一切礼毕,沈月卿轻轻抬手,替他阖上了双眼。 “三个月后他才到行冠礼的年纪,但是他已经等不及了。他的身体早些年就熬不下去了,但他一直不肯停下,还有很多很多的事,他非做完不可。” 沈月卿毫无情绪地诉说着。 ……非做完不可的事,是矣,太多太多。 回顾罗厉的一生,只有辉煌和坎坷两个字,再浓缩成一个词,就是传奇。 生于皇族,起于边疆。 奔于战事,渴慕和平。 忠孝两全,重情重义。 武功天下无双,姿容俊美无涛。 又正值青春年少。 他是南诏的最后一个皇帝,上位名不正言不顺,在位时间极短,仅一天而已。明明是为了父兄着想,却不得不去承担亡国奴的千古骂名。 他在死前杀掉了自己所有的臣子。 有心投靠西凉的,他愤怒于他们的不忠。宁死不屈与南诏共存亡的,他担心他们的行为会招来诛灭九族的大祸。 于是制造一场灾难,带走所有人。 一生不得安宁,也让别人不得安宁,却偏偏被封为宁王。 “这些也只是我的猜测而已。” 沈月卿终于将罗厉背后的惊鸿剑拔了出来,然后将他的身体放平,从他的怀里拿出了两样东西——一样是罗厉写的归降书,一样是我要找的圆明玉玺。 我抚摸着四四方方冰冰凉凉的圆明玉玺,心中颇为感慨。 西凉被掠夺了百年之久的宝物,终于要重回它的国家,洗刷它所承受的屈辱。 往后,不会再有“感时花溅泪”,也不会再有“恨别鸟惊心”,更不会有“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当年处于弱势的西凉,现在,终于一步一步强大起来了。 还没等我感慨完,沈月卿眼睛一闭,头一歪,缓缓倒在了罗厉的身旁。 第147页 “月卿,月卿,你醒醒啊——” 我赶紧上前探了探他的鼻息,发现还有气,心里虽然焦急,但也踏实了不少。 辞镜一瘸一拐地进了奉天殿,见状说道:“师姐,快带师父去莫家庄,国师说他会在那里等我们。” 作者有话要说: 罗厉这一生就是悲剧。要是不太重情,不为罗寒,他自己当皇帝也未尝不可。 第87章 原点 莫家庄全名莫连山庄,位于南诏国和西凉国的交界处祈云山上,是一处极为隐蔽的住处。 也是我从现实社会穿越过来的原点。 我至今都清楚地记得在穿越的那一天,我喝着奶茶走在马路中央,因为眼睫毛同时掉进了眼睛里,正在许愿的时候,被没有减速的汽车撞倒了,然后便来到了这里。 当时,我许了什么愿望呢? ——想要一个绝世帅哥,还想要很多钱。 很可惜,这两个愿望都没能实现。 我已经彻底适应了古代的生活,没有网络没有电,书信一封都要走很远,时间变得很慢很慢。 但仍然觉得时间不够用,尤其是抱着沈月卿走在山路上的时候。 他有时候睡着,有时候清醒,但大部分时候都是睡着的。睡着的时候安安静静,清醒的时候会同我讲起他少年时的往事,当然都是挑些他觉得高兴的事讲,至于受过的苦难,他只字未提。 这并不是一个好的预兆,一般人只有在弥留之际,才会同别人开始回顾往事,一件件认真地梳理,像是在做交代。 我总是时不时地岔开话题,不让他说下去,直到我们到了莫家庄。 这个庄园曾经繁华过,后来被我一把火给烧成废墟了。 沈月卿望着烧成焦炭的大门,蹙眉道:“哪个混帐干的?这让我损失了多少钱?要让我逮着罪魁祸首,非得把他千刀万剐不可!” 罪魁祸首的我不禁虎躯一震,我都忘记沈月卿身上的财迷属性了。 ……假装这件事没发生过吧。 也假装没听到,还是别接话了。 正在这时,焦黑的大门后面走出了一个白衣翩翩的美青年,纵使是以破败的房屋为背景,也丝毫没影响他的绝世风采。 美青年有着一张和沈月卿一模一样的脸。 他听到了我们的谈话,扬了扬眉道:“兄长,这里是四年前嫂子亲手放火烧的。” 毫不留情的戳穿了真相…… 沈月卿微微一怔,与我对视一眼,我羞愧地低下了头,却听他说:“没关系,这里是该重新修整一番了,烧了也好。” 财迷能说出这样的话,可以说他是非常在意我的感受了。 莫修忍不住咋舌道:“感情真是个令人眼瞎从此变得盲目的东西。” 沈月卿尴尬地岔开话题:“十二殿下先行带着投降书回西凉了,玉玺在我这里。” 莫修道:“也好,现在宫中虽没有威胁,但他也该为自己树立威信了。”顿了顿,他又说道:“钟离子音前几天去世了。” “那……钟离一族呢?” “钟离子音去世前将他的族人託付给三殿了,相信三殿下不会辜负他的期待。” 莫修侧身为我让出一条小路,沈月卿也让我将他放了下来。 三个人肩并肩地走在烈火曾经焚烧过的庄园里。 我虽然知道钟离子音生还的希望不大,但在听到他去世的消息时,还是难受了很久。 我们又聊起了其他人的情况。 我问莫修:“罗寒呢?你怎么处置他了?” 莫修应该同罗厉做过交易,但如果我直白地问他,他是不会告诉我的。 莫修悠悠道:“忘忧水一杯,让他了断前尘,从此没有旧恨,专注地做自己想做的事。” 我故作惊讶道:“你居然没杀他?” 莫修点头:“那是当然,他是稻米天才,研究的新种粮食解决了很多饥荒问题。西凉需要他,百姓需要他。” “嘿,你还真是不计仇。” “我当然不计,可我怕他计,不配合我的话,国师的工作就很难进行了。所以让他喝了忘忧水。刚刚好也有人希望他好好活着,没有任何负担的活着。” 好好活着,没有任何负担的活着,做自己想做的事。 这句话看似简单,又有多少人真正得偿所愿呢?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无往不在枷锁中。 因为国雠家恨,困住了原本应该能活得潇潇洒洒的罗厉,也折断了白七筑梦的翅膀。 因为上一代人的恩怨,让钟离子音一辈子没能为自己真正活过一天。 因为家族寄予的厚望,楚临年纪轻轻就被逼丧了命。 楚无疑没有像个同龄孩子一样成长,碧池也从洒脱少年变得忧郁起来。 莫修一生都在算计,为国为民,没有私情,不管他心里是否愿意,他都照着利益最大化的一面做了。 再说沈月卿,无数次在生死边缘徘徊,到现在都没能脱离他父亲给他下的蛊毒。 我虽然发誓要与他同进退,但我也知道,在危急关头,他不会让我涉险,他还是会选择一个人死撑。 我有什么办法呢? 当然选择原谅他啊。 莫修看我神色异怪,又转移了话题:“翎儿听说你们要来,已经迫不及待地下厨,替你们准备好一桌好酒好菜了。” “翎儿?谁?” 一时半会,我还没反应过来翎儿是谁。 直到看到站在餐桌前搔首弄姿的那一位,我脑海深处的恐怖记忆又浮现了出来。 莫翎,莫少爷,他当年给我做的那一桌饭菜—— “呕——” 我看到桌子上绿油油的一碟碟菜餚,胃里一阵翻涌。 “欢迎,这是我们三兄弟的家宴。”莫翎虽然与沈月卿莫修同母异父,但沈月卿如今已经接受了他。 “菜,都是我亲手做的呢。” 这句话不说还好,说出来简直要我的命,噩梦啊啊啊! 沈月卿夹起桌上的一只鸡大腿,放到了我面前的盘子里。 莫修见状立马阻止:“这物太油腻,嫂子吃点清淡的吧。”说着他将一叠深绿色的菜推到了我的面前:“嫂子,尝一下这碟‘蒹葭苍苍’,味道很好呢。” 蒹葭苍苍……煮芦苇啊,肯定有一种草蓆子味,混合着一股土味,而且纤维粗糙的刮喉咙。 我摇了摇头,没肯吃。 莫翎笑了一下,将另一碟蔬菜推了过来:“嫂子你尝尝这个‘山有扶苏’。” 我在心中挣扎片刻,屏住唿吸,夹起一筷子菜,看了又看,没敢吃。 这是一种猪大肠的味道的菜,而且还是没洗干净的那种猪大肠味。 我刚来这个世界时吃的第一顿饭就是这些。 我怎么可能吃的下去?! 第148页 “嫂子,‘参差荇菜’试试看。” “嫂子,‘好吃不过饺子’尝尝看。” …… “朱珠,尝尝这个‘’吧。” 最后是沈月卿给我夹了一筷子菜,直接放到了我的碗里,“海上月是天上月。” ——眼前人是心上人。 不管这菜是猪大肠味的还是草蓆子味的,我都不能再推脱了。 自己男人给自己餵的狗粮,忍着!吃! 坚决不能吐出来! 我做足了心理准备,在入口的那个瞬间,想像中各种噁心的味道都没有出现。 味道好极! “……诶?”怎么会这么好吃? “味道如何?”沈月卿问我。 “好吃!” “再尝尝这个——” 他将我刚拒绝的菜一碟一碟又推了回来。 我一样一样的尝了一遍,每一样居然都特别好吃。 “为什么——” 为什么会这么好吃? 我讶异地望着莫翎,这和记忆中的味道差的太多了吧! 莫翎妩媚一笑:“弟弟我用爱做的,味道当然好,么~” 莫修瞥了他一眼:“翎儿,好好说话。” 莫翎:“以前给你做的那些菜加了些餵猪的泔水,这次没加啦。” “呕——” 我决定以后要好好替沈月卿教育弟弟。 * 夜晚。 凉风习习。秋末冬初,已经没有一丝热意了。 我和沈月卿,莫翎三人一起做了两盏孔明灯。 分别写上了罗厉和钟离子音的名字。 谈起两位绝世少年的生平,又是一阵唏嘘。 好在时过境迁,时代始终是往好的方向发展了。 对生活,对未来,对这个国家,我们都充满信心。 莫修也提了一盏孔明灯过来,没有写名字。 不知道是在纪念谁,也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问了他,他也不会说,便不问。 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相处,不一定要知晓全部的秘密。之于沈月卿,他隐瞒了不少。我也替他瞒着。 不是不为白七和碧池不甘,而是不想在加重沈月卿心里的负担。 三盏孔明灯缓缓飞上了天。 星空下,我面前的三个青年衣袂蹁跹,沉默地站了很久。 沈月卿问莫修:“今后有何打算?” 莫修道:“不收復北冥和东玄,吾心不死。” 沈月卿敛眸:“又要血流成海?” 莫修笑道:“非也。离间计,美人计,种种计,可不战而胜。” 沈月卿默了一刻:“西凉分裂百年之久,四国已经形成了他们独有的特色,即使收復过来,怕是按照西凉的律法,他国百姓难以适应——” 莫修摆摆手:“无妨。一国四制,求同存异。” 这句话非常有深意,治国的思想也很超前。 我平生第一次对这位年轻的国师产生了敬佩之情,当然他也没令我失望,在不久之后,他雷厉风行地拿下了另外两个国家,追回了百年前西凉分裂那一晚被夺去的所有宝物,排除异己,坚决地统一了文字、货币,大力推行教育……开创了一个新的时代,而非朝代。 莫修问沈月卿:“兄长,你呢?” 沈月卿看了我一眼,然后坚定地对他说:“很抱歉,以后不能帮你了。” 莫修倒也识趣,没有强求:“我明白。” “余生,我想陪她四国内转转。”顿了顿,沈月卿又说,“或者,去更远一点的地方。” 莫修微微一笑,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小瓷瓶,然后倒出了一粒白色的药丸。 “兄长,这是你的解药,也是我答应嫂子的交易。” 他将药丸放在了沈月卿的手心。 沈月卿不敢相信:“我的蛊毒怎么可能有药可医?” 莫修轻轻嘆了一口气。 “母亲为了你炼的药,他们欠你的,你原谅她吧。” 很多年后,我才知道莫修话中的深意。 只是眼下,沈月卿除了感动和喜悦,再无其他情绪。 我凑上前去想吻沈月卿,沈月卿不好意思地推开:“弟弟们还在看着呢。” 莫修识趣地别过脸去,莫翎倒是一脸猥琐:“嘿嘿,你们随意——” 莫修伸手捂住了莫翎的眼睛,将他拖走了。 莫翎哇哇大叫:“我不看他们亲嘴,哥你拖我走干嘛?” 我挑起沈月卿的下巴,戏嚯道:“师父,从了我吧。” “……嗯?” “怎么?还想我和辞镜搅一腿啊?” 他反握住我的手:“休想,以后你不用见他了。” 我挑眉道:“那就要看看你的诚意了。” 他眸色如水,声音沙哑:“朱珠,我们成亲吧,我的钱都给你。” “钱多吗?” 他笑道:“多到你八辈子数不完。” 我喜笑颜开,搂住他的脖子,以吻封缄。 “准了!” 时至今时,已有四年了。 远在另一个时空的同学们现在应该是毕业季,在努力地找工作了。 我也不差。 我许下的两个愿望,都实现了。 ——我要一个绝世大帅哥,我还要很多很多钱。 作者有话要说: 全文完。是不是有点猝不及防。番外,应该会有。 谢谢看到这里的小仙女们,估计不是误点就是真爱了。 这是我的第一本原创完结文,于我本人而言很有意义,但没大纲没存稿一直裸更,又经常断更,真的很对不住你们。 下本文我一定要克服懒癌!第三人称!要写大纲!要日更!有人愿意收藏一下我专栏的,某叶在这里十分感谢。 谢谢你们陪我到这里,么么哒。 三次元大家要好好努力哟~\(≧▽≦)/~加油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