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75》 第1页 《重生1975》作者:范醒【完结+番外】 程希一觉醒来发现自己附在了一个怪力小孩身上,时间是1975年的秋天。 这小孩身上有许多谜,几番求证之后,程希才明白,原来这小孩竟然有一个随身庄园,只是年纪幼小的她完全不知道怎么使用,才使得她成了村人口中的怪物。 后来,母亲过世,程希随着小孩的舅舅去了首都上京。故事从这里展开。 因为故事开头部分的描写,可能会让读者们误会。特此声明: 一,此文不是农村文,故事主要是在城市发生。 二,此文不是知青文,开始就是1975年,马上文革就要过去了。 三,此文架空背景,咳,咳,咳,有些事还是架空了好说。 没有特殊情况,会一天一更。 内容标籤:重生 种田文 穿越时空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程希 ┃ 配角: ┃ 其它:重生,随身庄园 【 1、重生幼童 … 程希与每个夜晚一样,明明回来得已经很晚,甚至也在外面饱餐了一顿,可临睡之前却不得不又在厨房倒饬半天,端了一大碗虾仁意面大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嘆气,明明知道这样是不对的,明明自己已经胖到损害身体的地步了,可是如果睡前不吃点东西,就根本睡不着!这个恶劣的习惯,程希也不知道试图改过多少次,但从未成功过。 还是意志太薄弱吧。 程希对着沾满蕃茄酱汁的空碗摇了摇头,对自己很无奈。随手洗了碗,困意上头,倒在床上就睡了过去。 程希是被脑后突然的疼痛唤醒的。抽着气睁开眼,还没反应过来,就听见一群小孩还着惊恐的颤音:“哎呀,那个怪物又活了!快跑,快跑!” 咦?好象是四川还是云南的口音?竟然不是普通话?程希愣了一下,自己住的这个北方城市,本来方言就非常接近普通话,再加上学校教育的原因,小孩们一般都不说方言,而以普通话为日常用语。今天突然被这样的声音吵醒,程希倍感疑惑。 不过,让程希疑惑的并不只这一点。因为肥胖引发的冠心病,程希已经习惯了每天醒来都心悸。今天虽然头痛,那种沉闷闷的心悸却一点没有。难得这样的清慡的感觉,让程希觉得头痛都没那么难忍了。 ……不只这些,还有……带着植物清香的风的味道;古怪的,不够柔软的床的感觉……还有周围过于安静,时有鸟鸣的环境…… 程希手往身边一按,那种湿润又扎手的感觉让她勐地清醒过来,把眼睛迅速睁得老大,看清眼前的一切之后,程希差点把自己的舌头吞下去——不是馋的,是惊的。 自己躺在一个山坡的糙地上,不远处是一条小河,再远是一片……应该是村庄吧?程希没有在农村生活过,但在电视上见过的农村也绝不是这样破败的,远远地看过去,大部分都是糙顶房,一家青砖房都没有。 而那些刚才大叫“怪物”的小孩就离程希不远的地方,混乱地往村里跑去,边跑还边回头惊恐地看着程希,嘴里大喊着什么,程希没有听清,但也能猜着肯定不是什么好话。方言里一般骂人的话最难懂,程希非常明白。 有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似乎比别的孩子更勇敢一些,或者说是脾气更坏一些,被程希的目光瞪着,竟然把刚才的仓皇表情收了,一脸怒气,勐地站住,嘴里骂了句什么,从河滩上随手拿出一块石头,直直地向程希砸过来。 程希尚被眼前的一切震惊着,石头砸过来的时候,完全没反应过来。幸好,小男孩离得远,他的力气只堪堪让石头砸到程希脚边,把地上的糙皮砸开来,砸出一个小小的土坑,土和糙皮碎落了程希一脚。 程希低头看了眼落在脚边的石头,足有拳头大小,登时怒了,这么大的石头砸在人身上,那不得砸出问题来啊?!程希从来也不是什么圣母善人,最讨厌这种挟天真以行恶事的小孩了。 “臭小子,你干什么?!知不知道会砸伤人?!”程希捡起那块石头,做势就要砸回去,却不料还没砸出去,那小子就突然没了刚才的嚣张劲儿,象见着鬼一样,尖叫一声,撒腿就跑了,边跑还边叫唤:“怪物又要打人了~” 程希当然不可能真的去打一个小孩,只不过是要吓唬吓唬他,让他记得点教训。可是听他明明白白地叫自己怪物,才反应过来有点不对劲。 拿着石头的手黑黑小小的,而手往上的袖子—— 程希后知后觉地大叫一声,重新一屁股跌坐在糙地上,好半天之后才反应过来——自己好象是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个小孩? 程希低下头把自己打量了一番,衣服全是泥,但能看出来不是什么好料子,裤子有些短了,露出的脚踝也不干净,站在那里看上去象只黑鹭。最让程希惊讶的是,膝盖和手肘处竟然各有两超大的补丁! 自己已经有多少年没有见过补丁这种东西了?!这个词已经古老得埋没在记忆深处。回想刚才见过的那群小孩的打扮,虽然比自己这一身干净得多,但也大大小小地补了不少。 自己这是到哪里来了?变成了谁? 难道到了古代?程希看见自己胸前开襟处并没有钮扣,而是四对绳子,随便繫着,还散开了一对,看起来特别邋遢。身上看不出所以然来,小孩的衣服根本没有时代性,程希伸手往头上摸去。别的没办法辨识,髮髻总是个区别吧?谁料到程希的手刚一碰到脑后,就是一阵让人眼前发黑的抽痛。 颤颤微微地把手拿到眼前,不意外地看见了脏脏黑黑的小手上满是血迹。到了这时,程希彻底惊悚,下意识知道,也许这个小孩就是被刚才那群孩子打破了脑袋死去的。来不及再思索什么,程希再也控制不住,身子一歪,重新趴在了糙地上,晕了过去。 三四岁小孩的记忆贫乏又混乱,不过,经由成人程希的灵魂梳理下来,也得到不少有用的信息。 比如,自己所处的这个时代应该就是举国疯狂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小孩破碎的记忆片断中,有几个场景是一直重复的。 几个穿着仿制军装的人揪着一个女人的头髮强迫她跪在地上,其中一个正举着喇叭神情激昂地说着什么。因为是方言,又说得太快,再加上小孩的记忆并不是很清楚,程希不能一下听明白,而四周,是一村的人都在围观。也许是被强迫围观,大部分人表情麻木,就算略有怜悯,也都是低着头不让人看见。 那个跪着的女人应该是小孩的母亲,她的胸前还挂着个牌子,牌子上写着丑丑的三个字“女流亡”。程希猜测,也许是想写女流氓,却写了别字。还有几次写得不同,不过也就是些“破鞋”之类的语句,让程希大致能猜出女人可能的经歷。 而这个小孩则被定义为资产阶级小崽子。但奇怪的是,似乎并没有打她,甚至一些大人看见小孩还露出类似于恐惧与厌恶同在的微妙表情。倒是其它小孩总是在大人们看不见的地方偷偷用石头砸她。 不过,小孩个性非常剽悍,虽然年纪比别人小得多,力气却大得离谱,连普通大人都不是对手。经常把别的小孩按在地上揍。最奇怪的是——也是程希最无法理解的地方,这小孩似乎有无中生有的功能,打着打着架,突然手中就冒出一块石头,甚至是一个榔头。有武器当然让空手的害怕。三番四次受伤败退之后,其余的小孩们再也不敢正面对上小孩了。 这次,小孩的受伤至死,就是被偷袭所至。 “怪物”和“野种”这是小孩听到最多的称唿。原因应该就是小孩的性格乖戾,而且可以无中生有。甚至,据小孩的记忆中显示,有村里人还认为小孩具有诅咒功能,她说的恶毒的话没多久就会灵验。 其实不是灵验,而是小孩自己去做的。程希“看”见小孩怨恨村里的所有人,身体出乎意料地强壮,不但力大无比,还身轻如燕。只要别人对她稍有冒犯,她就趁着别人出工就翻墙跳到别人家去,想要什么就“拿”走。并不是用手拿,而是只是想一想,那东西就消失在眼前。 如果遇到别人家正好有人,小孩似乎也毫不在意,非常暴力地上去就是一石头,把人砸晕之后再实施以上举动。 这个时代,物质匮乏。她这么一拿非常轻松,却足以让一家老小陷入饿肚子的境地。如果连着来几次,饿死都有可能。就算恨极地找上门,小孩也能把对方打回去。然后再来第二次。这时代,哪家也经不起几次这样的光顾。 于是,所谓的灵验就成了事实。连那个举着红宝书殴打小孩母亲的男人都不敢对小孩做什么。很长时间以来,小孩就是这个柳树村的禁忌。 村里人不是没想过办法。甚至想过去报公/安。可是柳树村离镇上非常远,而且全是山路,车根本进不来。公/安又怎么会为了一个小孩所谓的“灵异”活动而走两天的山路呢?根本不可能。所以,小孩就这样剽悍地在柳树村生存了下来。 白天,母亲上工,小孩就漫山遍野地疯跑。一到下工时间就准时回家。在小孩心里,母亲是她最大的责任,她唯一要做的事就是保护母亲。 小孩的母亲对小孩倒是极好的。只要见着小孩就是亲亲抱抱,完全不在乎小孩总是脏兮兮的,软软地叫她宝宝,给她洗澡,抱着她睡觉,还给她讲故事,说往事,满是慈爱。 她应该是个知青吧?程希看着,她的气质明显与村里人不同,听口音倒象是上京话。但她并不住在知青院里,而是单独地住在村最外头的一个破败的糙屋里。她对小孩千般爱宠,可是她往往没时间做更多的表达。因为她自顾不睱,白天要上工挣工分,晚上时不时还要被批斗,甚至有时候还要被性/骚扰。一点没错,那些批斗她的男人们,不但叫嚣着她是女流氓,又忍不住想要流氓她。 因为她长得实在很好看。虽然长期的劳累已让她失了许多颜色,但是与村里其它女子相比,还是天鹅与野鸭的分别。 只是这种骚扰从没有成功,因为小孩非常强大的武力值,还有层出不穷的野生武器。甚至——程希再次看得目瞪口呆——小孩竟然可以在最危险的时候突然消失,然后再出现,这让大人也拿他无可奈何。除非他想在高/潮时被砸死,不然只能灰熘熘地回去。 程希再一次慢慢睁开眼睛,心里把小孩的身世理清了一遍。小孩的母亲应该原来是个知青,后来不知怎的,竟然未婚先孕,生了小孩。这种事,在这个年代,可是惊天动地的大事。更何况,打死了都问不出孩子的父亲是谁,事情更成了柳树村的头顶八卦。 第2页 后来的事可想而知。小孩母亲成了破鞋,成了女流氓,被赶出了知青院。本来按这个时代的道理来说,她应该送到劳改农场去劳教的,可是,剽悍小孩的母亲也不是省油的灯。她亲自对村革委会主任——也就是那个想流氓女流氓的男人——说,如果他敢这样做,她就说,孩子的父亲是他! 很不幸,这位革委会主任虽然是个色胚,是个让人噁心的蟑螂,却偏偏有个母老虎老婆。而且,他老婆据说是乡上某干部的侄女。连他的革委会主任的职务都是因此而来。他自然不敢开罪他老婆半分。更何况,作风问题在这个时代可是大问题,除非他也想进劳改农场。 于是,事情就这样拖了下来。 这些,都是四处游荡的小孩从各处听墙角听来的。只是她一点也不明白什么意思,但程希明白。 色胚主任虽然不能送小孩母亲去劳改农场,却能在别处发泄自己被憋屈的怒气。派小孩母亲做男人才做的最重的活,可工分却是按最廉价的妇女工分给。小孩母亲是个硬气的女子,硬是咬着牙坚持了下来,只是身体越来越差,最近一年来,更是瘦得皮包骨头了。要不是小孩时不时变出水果来给母亲吃,程希猜测,这女子十有八九早就死了。毕竟连月子都没做完就上工,饭也吃不饱,还要养孩子,长期疲累,不但没有朋友,还要防着那些狼一要的男人。她能坚持到现在已经是奇蹟。 “唉……”程希为孩子母亲的命运嘆息,现在她唯一的生存希望——这个被叫做宝宝的孩子也已殒命,她要是知道了真相,恐怕连一天都挨不过去了吧? 慢慢站起来,程希小心翼翼地伸手摸向自己的后脑,意外的是,虽然头髮上还沾满了血迹,但伤口却已经消失了! 消失了!不但一点不疼,而且,没有任何伤疤!程希来回摸了三个来回,确实如此,眨了眨眼,好半天才算镇定下来。 好吧好吧,今天发生的事已经够玄幻了,再玄幻一点也不是不能接受。只是不知道自己从前的那个身体怎么样了。虽然胖,虽然心脏不好,但想起来还是颇捨不得。 甩了甩头,把无谓的念头丢在脑后。既然重新睡了一觉也没回去,看来要在这个鬼地方鬼时代生活下去了。也罢,让自己代这个“怪物”孩子保护她的母亲吧。那也是个可怜的傻女人。 以程希的阅歷,自然知道,让自己的女人在外在挨打受苦却屁也不敢放一个的男人是个什么样的玩艺。只有沉醉在自己爱情幻想里的那位母亲才圣母般伟大,用尽心力维护那个噁心男人。 当初她要是说出孩子父亲是谁,也不至于落到眼下这个境地。 程希摇摇头,不再去想所谓“长辈”们的情事,这不是她能插手的事。她只要管好她的责任好了。 一边按着记忆往村里走,一边想着这孩子的异能。 ——不知道换了灵魂之后,那些异能还能不能保存? 程希伸着手,嘴里默默念着:“石头,石头,我要石头……” “哄!”的一声响,程希本能地连忙后退,连滚带爬才躲过了一大片石头。 “糟糕,看来是叫得次数太多了……”程希看着跟自己差不多高的石头堆,有些哭笑不得。幸好这个小孩的身体与一般小孩不一样,足够强壮,不然肯定会被砸着。 手一挥,程希按照记忆中的方法,心中默念“收!”,石头山应声消失。 这样神奇的事,就算是成熟如程希也忍不住一玩再玩。变石头,变水果,变水,变土,甚至变锄头都有。正玩得兴致勃勃,就听到一声惊恐的尖叫声,程希一愣,停住手,反应了一下,撒腿狂奔起来——因为她听见声音是从村子最靠外的自家传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开新文了。欢迎收藏点击~ 应该会一天一更。 此文的爱情神马的,都是浮云,浮云啊~~ 2 2、发现随身庄园 … 远远的,程希就看见自家门口围满了人,很多手里还拿着工具,显然是刚下工,听见叫声就沖了过来。 外围有人看见程希,表情非常古怪地抽了一下,这让程希心里不好的预感更强烈了一些。不管不顾地,一边把人往旁边拨,一边往嗡嗡不停的人群里面钻去。被挤到的人正想发火,一低头看是程希都顿时息了声,纷纷侧身给她过去。意外顺利地,程希站在了人群的最里圈,看见了让她震撼的一幕。 这个家很小,里里外外只有一间屋,既是卧室也是客厅,陈设简陋,根本不能遮挡视线,所以大门洞开之后,里面的一切就一览无余。 现在,屋内有两个人,两个死人! 衣衫凌乱,衣带被撕裂了好几根,露出胸前一大片皮肤。只是此时这个曾经漂亮的女人毫无春色,被另一人死死掐住脖子,脸上胸前都是血,已完全看不出模样,应该是小孩的母亲。 另一个表情狰狞,下/身半裸,裤子褪到脚踝。而胯/下,此时……很明显的,男/根已不在,从腰往下一片血肉模煳的男人——也许此时也可以称为太监的这位,正是曾经权倾柳树村的革委会主任。 这个场景,只要略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稍稍注意一下,就能看到,小孩母亲的嘴里正是主任那失踪的男/根。 正因为如此,才让惊叫之后所有人都不知该如何是好。本来,身份如此悬殊的两人,如果不是以当下这种震撼的情景死在一起,案件的定性几乎不用考虑就可以知道结果。主任怎么也能落个因公殉职的名号,福荫子孙。可是,现在明显是□未遂的场景,所有村人看见,人多嘴杂,想包都包不住了。更何况…… 有不少人看了看一脸呆相的程希,心中暗嘆,不提主任如何评定,就是死女人的怪物女儿就是个大麻烦。谁敢开口贬低女人,那就等着一家大小饿肚子吧。也许饿肚子还是最轻的呢。 刚才还嗡嗡作响的人群此时登时安静下来。 程希怎么也没想到第一次见到小孩母亲竟然就是此种场面。刚才下定决心替小孩要好好保护的女子竟然就这样与自己死别,这让程希无论如何都难以接受。因为她瞬间知道,之所以会有现在的场景,是因为她昏倒的时间太久,路上又耽搁了时间,才会让色胚主任有了可趁之机。一瞬间,强烈的负罪感把程希淹没。 “啊——” 一声悽厉的尖叫打破了诡异的安静,众人齐齐退后一步,只余程希一个人站在正门口眼睛无神地瞪着,嘴张得老大,一脸的惊恐与无助,曾经让许多村人做恶梦的脸此时倍显脆弱。这一瞬,村人才发现,这小孩不但是个怪物,也还是个孩子。她也和自家的孩子一样会依赖母亲,会慌张害怕。无声的嘆息被许多人压进心里。 这不是程希的意愿,程希甚至能感觉到,随着叫喊有一种奇异的热量从头顶消散出去,虽然无法明状,但程希知道那是小孩最后的一点意识,是她向这个让她不能理解的世界最后的吶喊。 “杀千刀的!臭x的贱货!还我男人来!” 一个明显更具戏剧性的谩骂声打断了程希的叫喊,程希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一个人影风风火火地冲进屋去,直接一脚踹在了小孩母亲的胸前,尸体没有僵硬,这么一踹就软软地歪在了一边。 程希大怒。虽然对这个女人并没有感情,但她的死亡给自己带来的负罪感太过强烈,此时被这么一踹迅速地转移成了怒火。 程希象个小豹子似的,整个人跳起来扑了过去。她力气奇大,再加上那人踹出的脚还没来得及收回,单脚站地不稳,被程希这么一扑,扑通一声就跌倒在地。 程希骑在来人的腰上,定睛一看,才看出来,来人正是今天把小孩打死的那个拿石头的小孩的娘,也就是掐死了小孩母亲自己也难堪殒命的革委会主任的老婆,一个天天在村里耀武扬威的泼妇。这一家子都是从头烂到脚的坏胚! “小杂种!你……” 程希没有给泼妇把话说完的机会,反正她说的绝不会是什么好话,一个直拳过去就把她的嘴打歪了。 程希没理众人的哗声,一拳接着一拳夯实了砸下去,一边夯一边念叨:“你才是杂种,你们一家全是杂种!” 初时整理小孩记忆时,被忽略了的许多小孩听壁角听来的情节此时全被程希拎了出来:“你们一家子都是杀人犯,都是流氓犯!贪污犯!” “别以为我年纪小就不知道,这个畜生主任每年从乡里拿回来的钱票有三分之一都进了你家的腰包,不信的可以去乡里问。” “你男人还仗着手上的那点权力就欺男霸女,小媳妇,大姑娘,几年下来足足有二十六个!每一个我都看着呢。可惜我人小力薄,没办法。现在他竟然杀了我妈!我要诅咒你全家!” 听见熟悉的诅咒声,村人下意识齐齐一抖。 “知青小郑前年就是因为被你家那个畜生强/jian怀了孕,又被你强迫用土法流产才死掉的!你别说你不知道!知情的李家大婶子也被你男人迫害成破鞋死了!你们一家子都是脚底流脓的坏蛋!” 此言一出,周围的声音为之一顿,瞬间又更大地嗡了起来。男女关系本来就是国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此时的泼妇已经被打得无法还嘴,眼中已冒出了惊恐的神色,程希完全不停,一拳接着一拳。程希知道,这等恶人不一次把他打扒下,就会为自己留后患。现在小孩的母亲也不在了,根本不会有任何人为自己说一句话。程希的声音益发地冷静,听上去冷静得甚至有点疯狂:“你儿子尤其坏,年纪小小地就把女孩子拖到林子里让她们脱裤子给他看。今天还把我的脑袋打出了血,差点死掉。” 程希脑后虽然没了伤疤,但血煳的头髮还有浸了血的后背还是让她的话非常可信。 “你就逞着你是乡革委会书记的侄女才能不用上工就拿壮小伙的工分,其实张书记根本不记得你是谁!如果真和你有交情,怎么会让你嫁到全乡最穷的柳树村来?!还有去年……” 开始,程希还是从小孩的记忆中抽取信息,后来就是从蛛丝马迹里胡编乱造了。但一开始听起来太真实,后面就被村人完全接受了。一时间甚嚣尘上。一片嗡嗡的议论声,连程希的声音都听不见了。 后来事情的发展完全在程希可控的范围之内。虽然那泼妇的罪行足够她死十次,但程希也不过是把她打成了猪头就放她抱着她的死老公离开。说到底,程希还是不敢杀人。虽然因循着小孩的性格,今天的行为颇为剽悍,但真让她行兇,却完全不可能。 第3页 此次事件,现在是最好的状态。被程希申述过罪状之后,村人恨他都来不及,已没有人再打算为已死的主任一家做什么了。空出来的主任一职反而引发了有机会人士的野心,没有人再关心死去的两人。一个“意外”就足可以概括所有的事。 月上中天,有再多的八卦,此时的柳树村也是一片宁静。月光从破窗照进来,程希一动不动地坐在屋里唯一的凳子上看着小孩母亲的尸体。已经被自己打理干净。只是因为是被掐死的,所以脸涨成了紫色,眼球突出,舌头伸得老长,完全没有一丝美感。 奇怪的是,也许是死过一次的原因,亦或是程希的记忆被小孩融合,程希对于这个女人的印象永远地停在了温柔的微笑,柔软的怀抱这些让人温暖的印象中,就算她现在已完全变了样,但知道她是谁的程希竟然一点也兴不起害怕的心思。程希苦恼的是,她该如何处理这具尸体。 自己肯定不会在这个小村子里呆一辈子,如果把她埋在这里,生前就命比纸薄,死后又埋骨异乡,实在是太可怜了。可,要是把她带走…… 程希眯着眼睛,考虑火葬的可行性。 现代的火葬场怎么烧人的,程希完全不了解。原始的火葬方法在程希看来也不太科学。要能把人烧成灰的柴火得多大一堆啊。完完全全地烧成灰烬,哪里分得出哪些是人的灰,哪些是柴的灰?全部装起来,恐怕得要个大缸才装得下吧?这样的情形,程希怎么可能把她带走? 一筹莫展。程希往后一仰,人靠在床边,困意一来就感觉饿了,应该是一天都没有吃饭了。程希跳下凳子,在灶边转了好几个圈,发现家里只有一碗不知道是什么的灰色的面粉。 程希深刻体会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真理。程希的厨艺非常好,但对着这一碗根本不知道是什么的灰色面粉也无可奈何。 摇了摇头,程希走出门去。自家没有,程希相信前主任家肯定是有的。到了这个世界之后,程希被这个疯狂的世界刺激得赫然变得剽悍起来,她决定去偷,抢也可以。 刚爬上泼妇家的院墙,还没往下跳,就看见泼妇顶着她的猪头,抱着一个泡菜罈子鬼鬼祟祟地探头出来,四周看了一遍,才迅速地走到院墙边上,罈子一放,开始挖坑。 程希缩□子,只露一双眼睛,摒着气看了泼妇一会儿。见她力气着实不大,挖一会儿休息一会儿,就决定吃了再来。 沿着墙根一熘小跑,走到屋后。泼妇家可比小孩家大得多,幸好小孩来过几次,连她家的狗在哪里,如何不让它发现都知道得清清楚楚。 按着记忆中的路线前行,小孩这个身体确实灵活异常,奔跑的速度却一点声音都没有。重新爬上墙头,那狗竖起耳朵刚站起来,就被程希一个石头砸晕过去,半分动静也无,顺利地到了厨房门口。 很让程希失望的是,翻了半天,也只有锅里的一块玉米饼子。三口两口吃了,却连个底都没垫上。飢火变怒火,程希拐个弯进了主层,随手一挥:“收!” 三间房走下来,不过一分钟,殷实之家变成了空屋,除土砌的灶台拿不走,其余一毛不剩。 也不等了,上了院墙,伸手变出块石头,砸在泼妇头上,几乎是不用想的,有种奇妙的力量让程希的力道掌握得恰到好处,泼妇连哼都没哼一声就倒在了地上。程希哼了一声:“你儿子砸我,我砸你!”跳下院墙,抱起罈子照原路回去。 家还是老样子,小孩母亲也还是老样子,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明明很狰狞,可现在看在程希眼里却莫名觉得有些温馨。 程希趴在床头,轻声地说:“现在你们母女应该团聚了。希望你们能在另一个世界幸福平安。我借用了你女儿的身体,请你原谅,我一定会好好珍惜……” 絮絮叨叨半个小时,程希的心才算安静下来,回想从前,再看眼前,突然有种恍如隔世的错觉,明明……才过了一天不到而已。 “唉……”程希抱着瘪瘪的肚子,不知该如何是好。吃也没得吃,睡也无处睡。难道要睡在地上?可是现在显然已是秋天了,身体再强壮,睡在地上也太容易生病了。小孩能在这个村子生存下去的唯一条件就是有足够的武力值,如果连这个都没有,那真是……程希对于被疯狂浸渍了近十年的人性没有半分信心。 半倚着床,打着盹,今天的所有遭遇象电影一样慢慢在自己面前一一浮现。 “啊!对了,有桃子!”突然,程希跳了起来,快活地叫了一声:“桃子!” 手中应声出现一个水灵灵的,足有程希两个拳头大的桃子。也顾不上洗了,程希抱着就啃了下去。足吃了两个,程希才舒服地打了个饱嗝,困意上头。 “要是能洗个澡就好了……”程希迷迷煳煳间,一边挠痒一边独自嘀咕:“最好是有个温泉……” “扑通!” 程希被突然四处挤过来的热水吓了一跳,睡意全无,狗刨式踩水才冒出头来,吸了好几口气,才缓过劲来。睁眼一看,完全傻住。 “这是哪儿?难道又穿越了?”程希打量着四周,喃喃自语。 虽然有山有水有田有屋,但并不象是现实,因为一切都显得太井井有条,打死程希也不相信,大自然里有方形边界的山连着方形的湖泊,方形的农田不奇怪,可是方形的糙原,方形的沙滩,连自己现在所泡的温泉也是方形的!更何况远处还有一片明显的方形蓝色,是一片方形的海! “这这这……”程希360度看遍,完全说不出话来。 山山水水中的生物都长得很随便,有的地方很茂密,有的地方又很空旷,没见着多少野生动物,倒是家猪家鸡家鹅象野生一样散得四处都是。程希抬眼就看见了那株参天的桃树,树上挂着的桃子与自己刚才吃过的那两个一模一样。 最最奇怪的是,程希闭上眼睛似乎也能看见这一切,树在哪里,猪在哪里,一清二楚! “有人吗?”程希大喊一声,只有回音,没有任何回答。 也顾不上泡澡了。程希湿淋淋地爬起来,走到中心空地上的一处带着篱笆墙的农家小院。门大敞着,没有人,从前门就能看到后院。程希看见后院乱七八糟的杂物后,彻底呆了,也瞬间明白了这里是哪里,因为她看见了今天被她弄出来的那座小小的石头山,一丝模样都没变的,端端正正地堆在后院的最里面…… 作者有话要说:写得……有点压抑,不过这只是开头, 玄妙也只有这些部分了,不会再多,也不会修真,不会异能什么的。 3 3、被诱骗的虎子 … 猜测到自己遇见了什么,得到了什么之后,程希很没出息地欢叫了一声,跳了起来。 就算当自己还是二十九岁的程希时,这样一个属于自己的随身庄园也足够让人发疯的了。更何况是处在这样一个物质极度匮乏的年代? 昨天,程希把村人都看了个遍,不但没一个胖子,甚至连一个面无肌色的都少。能吃饱饭,已经是这个时代很多人最大的梦想。 现在,有了这样一个随身庄园,这个梦想就不再只是个幻想了。而是一个唾手可得的结果。 兴奋地上上下下地爬山下海,把庄园看了个遍。程希得出一个结论,虽然原来的小孩会用这个庄园装东西,但并没有来过这里。甚至于,连装东西也是无意识的,只是看见什么想要,一动念,东西就进了庄园,其实可能连小孩自己都不知道呢。比如已长成十七八头的猪,还有一大堆的鸡和鹅,恐怕当初只不过是饿得看着几头小猪崽和几只鸡蛋鹅蛋流口水吧?现在发展成这样,小孩肯定毫不知情,不然她不会一天到晚只是吃桃了。 毕竟只是个三四岁的小孩子,除了这些家畜之外,她存在庄园里的东西很多都千奇百怪。特别多的一类是哄小孩的玩具,丢得满地都是。小木偶,小木枪,小木马,小摇车,还有一些花花绿绿的画册……等等之类的。 想来是小孩看别的小孩玩,只是“想要”的这个念头一动,就到了这里。当初的小孩恐怕根本不知道她可以从这里再取出去。从小孩的记忆里,她往外取的东西,除了石头就是桃子,再无第三样。这些她爱得不得了的玩艺,她从未真的有机会把玩过。 程希吁出一口气,把小孩母亲的坟包用手拍磁实,用刀在一块木板上写上小孩母亲的名讳,当做墓碑插在坟头。很巧合的是,小孩母亲和程希一个姓,程希这个名字看来是不用改了。 “就在这里吧,不用再流落他乡。以后如果有机会回去,我再给你迁坟。” 程希坐在坟头喘了会气,走到这一步,算是暂时把这个容纳了自己新身份的母女俩从心上放了下来。要为她们做更多的,自己现在也是无能为力,而且,也不知道该从哪里着手。 眯着眼睛,满足地看着这一方接着一方的天地,无数个关于食物培养的计划在脑中形成。程希泡在温泉里,舒服得不想起来,可是年纪实在太小,知道不适合再泡下去。洗白白之后,来到后院,随便找了张床睡了下去。程希也不知道这床是小孩从前的手笔,还是她今天从泼妇家收来的,不过,看铺盖倒还算柔软舒适。闭上眼,几乎一秒都不用就陷入了沉沉梦乡。 第二天。 泼妇醒来之后大惊大闹,村人看了她家空荡荡的房屋顿时瞭然于心。 而村革委会副主席根本没理这个碴儿,带着红宝书全副武装向着乡上出发了。 柳树村如同过节一样喧闹,但是事主小孩却蒸发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连同那具被主任杀死的她母亲的尸体也前院后山全村找遍都找不到。一个小孩带着一具成人尸体一晚上能到哪里去?这样神奇的事出现,村人惊惧。一时间,小孩“不是仙就是妖”的信念就深深地扎根在村人心中。 很长时间,程希都没有回柳树村。后院堆着的那些杂物里有不少小孩从别人家顺来的粮食,虽然大部分都是玉米面高粱粉,白面少之又少,大米也不多,但对付一个小孩的胃口却已足够。在庄园的前院用石头垒了一个柴火土灶,对这种烧火方式的不熟悉,严重影响了程希的厨艺,但也比柳树村大部分吃得好,最少没事还能杀只鸡,烤只鹅之类。 半个月后,小孩的身体终于有了些红润肉感。镜子中的程希,脸圆眼睛圆,一笑两小弯月,倒是很不错的面相。唯一不谐调的是她的两条眉毛,又黑又粗的大刀眉,扎眼异常。正是两条眉毛让小孩的脸,不笑的时候很严厉,笑起来又莫名地可爱。不知道象谁。在小孩的记忆里,小孩母亲可是那种温柔美人型,小孩长得一点都不象她。 第4页 半个月来,程希都在打理随身庄园。从前的庄园完全是小孩丢进来什么,能长就长,利用率非常低,程希做为一个成年人的思维当然会有一个非常完善的规划。于是,吃饱喝足之后,程希每天都在村外的各个山头小河池塘寻找新物种,转移到庄园中来。 半个月的时间,庄园已大变样。 半亩的稻田已经抽苗,田里放养了些小鱼,都是从村外河里捞的。其余的农田种着各式田间地头能找得到的青菜和一些程希因为药膳而认知的中药,三七、天麻什么的。 山上种满了树,梨,核桃,枇杷,其中还有一株芭蕉树,没找到香蕉,以此代之。其余都是一些程希并不认识的树。这山这土是插什么活什么,根本不费程希什么神,程希也就不吝于多种些。程希还逮了不少鸟放养在山林里,庄园不再那么沉静,多了不少生气。 方形的湖泊里倒是东西不多,就是一些鱼虾。只是一些野鲫子,糙鱼,和青虾。柳树村附近的水源只有一条小河,物种实在不丰富,就算有程希因为从小吃庄园桃而养成的强壮身体的支持,最后顶多是多收穫了几条水蛇和青蛙而已。据说镇子边上倒是有个不小的海子,但是,离柳树村足足要走近两天的山路,程希人小腿短,不敢去,怕迷路。程希可不想做为一个黑户长大。在华夏,黑户可没什么机会发展。 方形的海里更是一清二白,什么都没有。 鸡和鹅被赶到糙原上去做窝,幸好糙原挨着湖泊,不让鹅太不习惯。猪么,程希把它们圈了山上,免得它们下来拱菜。 几番收拾下来,程希也累得够呛,每天都睡得很沉,根本没精力注意柳树村的变化。半个月可以改变许多事,比如新换了主任,比如泼妇一家彻底成了破落户。半个月也可能什么都不变,比如,柳树村还是一样的穷,村民和知青还是一样上工下工,天天操心怎么吃饱饭。只是程希家的房子似乎成了禁地,一般村民都见着就绕道走。 这天,程希给地里浇了水,软绵绵地倒在床上,床头是前两天收集起来的,庄园里小孩原来收来的书籍。随手拿起一本来,有点沉,竟然是塑料皮的。这可是很贵的笔记本。程希有些好奇地打开来,看见第一页上的几个字愣了一下:“送姐姐程红,祝生日快乐!小弟:解信诚。1968-5-23.” 程红……没错,这就是小孩母亲的名字,毫不起眼。可是在小孩的记忆里,从来不记母亲曾经提过这个叫解信诚的弟弟。六八年五月,那岂不是还没来插队的时候?难道是所谓“情姐姐”的变称? 程希挑了挑眉,翻开下一页。页首端端正正地写着日期:“68年10月1日,晴。” 竟然是程红的日记!程希一惊,坐起身来,仔细看了起来。 看了半个小时,越看,程希的背挺得越直。从日记中的蛛丝马迹判断,这位解信诚还真是程红的弟弟。字里行间的感情都说明,程红与解信诚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弟,父母也是一样,但为什么不同姓,日记中就没有任何说明。 程红的家如程希所料,是首都上京市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 前面,是一段回忆。 六六年,主席号召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当时被革命热血冲动的程红就瞒着家长去报了名,只是当时程红年纪堪堪十四岁,又有父母的阻挠,才没被批准。看着那些哥哥姐姐们带着大红花高唱着欢歌上了火车远赴边疆,程红回家还大哭了一场。终于到了六八年,程红十六岁了,再一次的报名热潮,程红轻车熟路地偷了家里的户口本去报了名,还写了血书,终于得到了批准,安排在了云南省的这个偏僻的柳树村。得到通知的那天,解家炸了锅,只是,已无法改变什么了。 到此时,日记中的口气还是欢喜中夹杂得得意的。毕竟,只有最根正苗红的知青才有机会得到上山下乡的名额的。 后面两年的日记虽然偶尔会露出想家的情绪,回忆起她从小长大的胡同生活不时感觉甜蜜又忧伤。对柳树村对革命什么的,已不象当初那么理想化。在这里,也提到了最后与她同死的村革委会主任,她对他的最大感觉就是害怕。这一点,在小孩的记忆里是从来没有过的。也许是为母则强的原因,在生了小孩之后的程红,对上主任已学会了用各种手段抵抗了。 到了七零年,日记文风一转,变得甜蜜娇羞起来。程红恋爱了。但什么原因让她的爱情成为地下爱情的,日记中没有任何说明,男主角只偶尔一次提到了名字:国。是什么国,难以猜测,姓什么更是不知道。 “建国”?这个时代最普通的名字,或者是“卫国”?程希的印象中似乎也有不少,或者……程希皱皱眉,也许可以去打听打听,照程红的审美,她看上的男人应该不是本地人,怎么想也应该是个知青。这范围一下就缩小得非常好排查了。 程希也很好奇,自己这个贱爹到底是哪个,长什么样,为什么当初不站出来,甚至在母亲死亡的时候也没有一丝异动。这个男人的这些行为如果非要说这是忍耐的话,不如说是懦弱来得更真实更贴切。用程希的话来评价他,只有一个字:渣! 再到后面,日记突然变得零零落落,还没到小孩出生,突然有一篇日记全印的是水渍,字也写得潦糙。程希皱着眉努力地一字一句地读下来,不禁产生颓然之感,整篇日记竟然只说明一个问题,那个男人竟然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在七零年初就离开了柳树村,也不知是回了家乡,还是调到了别的村镇。日记中只是哀哭,一点事情的来龙去脉也没说明。果然这种太过私人化的东西价值不高。 在此之后,日记变得很短,甚至在最后一年间根本就没有再记下任何一个字。也许是生活已经把这个青春少女逼在了绝路,日记已经成了奢侈品。 有些恹恹地放下日记,闭着眼睛想了好一会儿。 “解信诚,也许你就是我程希离开这里最好的方法。” 程希自言自语了一番,站起身来。虽然日记中,似乎是来到柳树村之后,程红与家里就断了来往,但看回忆,感情应该还是很深厚的。无论如何,就算怨恨女儿、姐姐不听话,但外孙女,外甥女总还是亲人嘛。由他们来领养自己再方便不过了。而且在上京,做什么都方便些。程希没在农村生活过,柳树村又连半个亲人都没有,甚至连个怜惜自己的,有好感的人都不骨,对于生活在这里,程希很没信心。 程希跳出庄园,刚从家里走出来,就看见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一脸吃惊至极地看着她,虎头虎脑,长得倒是一脸憨厚。只是此时张着嘴,半天都没发出一个音,看起来特别傻。这个场面又让人无奈,又有些好笑。 程希摇摇头,装没看见地刚走过两步,就听见后面怯怯的,紧张到颤抖的声音:“你,你就是宝宝?” “宝宝?”这根本算不上是名字吧?哪家小孩不叫宝宝啊?程希愣了一下才想起来,除了程红亲昵地称唿自己宝宝之外,其余的孩子都是村里的孩子,都叫什么狗娃,哈蛋之类的,宝宝的称唿倒是从没有过。所以,这孩子才以为宝宝是自己的名字? 程希眼珠转了转,停下脚步,微笑起来,转过来面对小男孩:“我叫程希,你叫什么?” “程,程希?”这小男孩显然被程希突然冒出来的笑脸吓了一跳,后退了一步,看了程希好一会儿,见她好象真的没什么恶意,才稍稍放开了声音:“我,我,我叫虎子。” “虎子?”程希见这虎子怕自己怕得紧,也没有更亲密,就站在原地,歪了歪脑袋,心中有些奇怪这个小名,怎么听都觉得这是北方孩子的小名。不过,先不用管这些,程希声音放软直接问:“虎子,这么晚了,你来我家做什么?” “他们说,这屋是鬼屋……”说到“鬼”字时,虎子自己先吓得一抖,看着程希,想摸又不敢摸地问了一句:“你,你不是鬼吧?” “当然不是。”程希好笑地上前一把拉住虎子的手,不出意外地听到一声尖叫,程希不理,笑嘻嘻地说到:“看,我的手是热的。鬼都是凉的。” 听了这话,尖叫声骤停,停了好一会儿,虎子在程希的小手上上下摸了摸,才点了点头:“还,还真是热的。可,可你怎么会突然出现……”说到这儿,虎子又被自己吓得差点又想后退逃跑,却被程希死死抓着,进退不能,只这一会儿,虎子已是一头的汗。 “别怕。”程希现在确实需要认识一些人,这虎子看起来倒是单纯不恶,而且又是撞到自家门上来的,哪可能放过:“我真的不是鬼。就是……呃……”程希想了半天,找了个理由:“我就是会点戏法的人。” 见虎子虽然比刚才安静了一些,但害怕之心未退,依旧闪闪烁烁地想逃走,程希无奈,拿出杀手锏:“饿不饿?我给你变个吃食出来?” 一听“吃食”二字,虎子登时手也不颤了,脚也站稳了,眼睛亮晶晶地盯着程希,吸了下鼻涕,言简意骇:“饿。” 程希笑了,手向上一挥,再向前伸出时,手中已有一只烤得焦黄焦黄的鸡腿,散发着让人难以抵御的香味。虎子的鼻涕和口水一起流了出来。此时,就算让虎子走,他也绝不会走了。 这一夜,虎子同学过了有生以来最玄幻的一夜。也认识了生平第一个好友,程希。 作者有话要说:咳,一天一章,肥起来还是很快的。 4 4、一样好拐的虎子爹 … 人常说,有一种人是“有奶就是娘”,虎子现在则把“有鸡腿就是老大”表现得淋漓尽致。明明程希站起来还不到他的胸口,就是个小娃娃,但在鸡腿的感召下,虎子轻易地就狗腿起来。自顾自地以手下自居,坚定地追随着程希有些短小的脚步。 虽然这也是程希希望的,但第二天刚出庄园就看见虎子流着口水趴在自家唯一的破桌子上打瞌睡的样子,还是吃了一惊。 “怎么这么好拐啊?”程希不禁替虎子他爸妈担心起来。 程希走过去想拍拍虎子的头,到了跟前才发现自己实在是不够高,无奈之下只能拍了拍他的膝盖。 “唔……”虎子迷迷煳煳地睁开眼睛,一看清眼前人是程希,顿时精神抖擞地站起来,咧开嘴傻笑:“希子,你来了。” “希子……”听上去好象拉稀什么的,好噁心的叫法。程希默默地扭过头吐了一把,才转过来一脸严肃地摇头:“叫我程希。” 第5页 虎子有些迷惑地挠挠头,似乎想反驳什么,但还是不敢开口,应了一声:“程希。” “怎么这么早就来了?你爸妈呢?”程希在虎子希冀的眼神里退败,无奈地随手翻了几翻,端出两碗粥,一碟饼,一碟小菜,边吃边问了起来。 不知道是小孩子的接受能力强,还是有吃就不问出处的习惯,虎子完全没有昨天见鬼的表情了。毫不生疏地直接端起另一碗,唿噜唿噜吃了起来:“他们都上工去了,说是晚上通知还要开会,所以没空管我。” “昨天你那么晚回去,你爸妈没说你吗?”经过半个多月的休养,程希已不象虎子那样,对食物有强烈的企图心,现在的程希面对什么都能吃得很斯文,一边吃一边观察虎子的表情。小孩子还没学会做假,表情比嘴更真实。 听见程希的问话,虎子脸一红,顿了顿,声音弱下来:“说了,妈妈说不许我再和大头他们玩。他们老骗我。”说到这里,虎子突然声音大起来:“我,我没告状,没说吃,吃鸡腿的事。真的。” 看虎子憨憨傻傻的样子,成人程希不禁觉得这孩子挺好玩的。眯着眼睛笑起来:“好了,我知道了。一会儿我们去山上捉兔子吧。秋天的兔子最肥了。” 听见“肥”字,虎子下意识就吸了下口水,使劲点了点头,三口两口就喝完粥,咽下饼,跳下凳子,一脸期盼地等着还在悠哉游哉地吃着的程希。 “去洗碗,洗了碗再出门。” 好习惯要从小养成。程希毫不觉得自己有“以大欺小”的嫌疑,非常镇定地开口命令。 虎子愣了一下,显然男娃精贵,养在自家也是没干过这种女人活计的。但看见程希那张奶娃脸上露出煞有其事的认真表情时,手比脑子更快地动了起来。 只是从未干过活的人,心有余而力不足。这么简简单单的事却足足用了近半个小时才算达标,而且还在程希的冷言冷语中把碗跌了个缺。 不知道程希还有n多碗的虎子,与自家贫瘠的碗柜相比,自然而然地心生愧疚,面对程希变得更加“小”起来。而程希对此根本不放在心上,也完全没注意到虎子的小心翼翼。致使程希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对虎子的印象都是--“男儿身,女儿心”,所谓娘炮是也。 对待小孩,对待娘炮,程希习惯性地拿出前世对小孩的态度:颐指气使。 倒不是程希有多恶劣,纯粹是程希根本不知道如何与小孩子交流。哄也不是,怒也不是,最后做了无数无用功之后反倒是让自己心烦得不得了,索性就直接命令了。就是这样的对待方式,程希前世反而与小孩子和平相处了。 用到这一世,程希倒忘了自己是更小的小孩子,颐指气使起来,看起来可笑中还有点可爱。做为年长的虎子开始虽然有点排斥,但基于哥哥的自觉和吃人嘴短的心虚,再加上打破碗的愧疚,种种原因加在一起,虎子终于无意识地轮为程希在柳树村的小奴隶般的存在了。只是,虎子是心甘情愿的被奴役,欢欢喜喜地被奴役,迫不及待地被奴役。 有吃有玩已是顶级享受,更何况自己这个小妹妹不但什么都懂,不但教自己识字,还会唱好听的歌。最重要的是,明明比自己矮得多,可掰腕子自己根本不是她的对手,太厉害啦。最最最重要的是,她做饭真好吃啊,比娘做得还好吃…… 每天抱着这种甜蜜中带着点崇拜的想法,白天去被奴役,漫山遍野地奔走,完成程希给他的各种各样奇怪的任务。晚上吃得满嘴流油地回家,甜蜜入睡。虎子的日子过得那叫一个美啊。 虎子成为小奴隶之后的某夜,虎子家,虎子妈和虎子爸在床上。 “老向。”虎子妈小声地唤虎子爸。 “嗯?”虎子爸显然也没睡着,声音是颇有心事地低沉。 “他们说,虎子天天都跟那个怪……小丫头在一起……”虎子妈的声音有些犹豫,表达出浓浓地担忧。 “唔——”老向应答的声音拖得老长,好一会儿才嘆口:“我也听说了。没事。我想那怪……那丫头应该不是坏心人。以她神出鬼没的本事,从前她也就只拿点东西,很少伤人的。再说年纪也小,以前程红就很和善也很活泼……这,这丫头应该……吧。”老向的口气缓慢而不肯定,絮絮叨叨地不知是在劝虎子妈,还是在劝自己。 “可是,”虎子妈还是不放心,皱起了眉头:“虎子已经好些日子回来都没吃饭了,偏还越长越壮实了,不会是被那丫头给吃了什么怪东西啊?” 老向听了这话,一下笑出来,低沉的笑声在卧室里迴荡:“你想哪儿去了?你把那丫头想着精灵神怪了?还吸人阳气呢!虎子长壮实不是好事吗?小琴,我看那丫头也就是会点神通之术,到底还是个人的。你别瞎操心了。” 这话并没安慰到虎子妈小琴,沉默了一会儿,虎子妈突然道:“不行!你不知道,这些天我担心地觉都睡不着。那丫头那么大力气,又是个不讲理的性子。当初说咒谁家就咒谁家。虎子恐怕被欺负了也不敢跟家里说。你说,老向,虎子养了这么大,咱们一根手指头都捨不得碰,现在却天天跟那么个霸王混在一起,到时真要有个三长两短,可怎么办?” 虎子妈在床上烦躁地翻来復去,想不到办法。转过身使劲摇了摇几乎要睡着的自家男人的胳膊:“老向,马上到了年底了,主任肯定要让你去算工分,不用去林场上工,白天就有时间了。你偷偷跟着虎子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眼见为实,不然,不然……”虎子妈“不然”了半天,突然发现自己根本拿程希毫无办法,保护不了自家崽的母亲不由又是气馁又是委屈,在自家男人怀里越想越难受,终于忍不住犯起了小性,哭了起来。 见自家媳妇突然表现出许久未见的任性,老向不由又是好笑又是心疼,连忙轻轻拍了拍虎子妈的背,连连应声:“好好好,都听你的,我明天就去看个明明白白,回来一五一十地向你汇报,行吧?别担心了,实在不行咱就把虎子锁在家里,不让他出门不就成了?再不行,我就把他带到革委会去,总成了吧?睡吧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呢。” 这场深夜里小小的纠结戏码在虎子妈压抑的嘤嘤的哭声中结束,虎子完全不知道自家爸妈已经为他担心得吃不下睡不着了,一个人抱着被子,不知道做什么美梦,啧了啧嘴,露出甜蜜至极的笑容。 第二天,老向听媳妇的话,看着自家儿子欢快地跳出门去,就远远地缀在了后面,果然没错,他到了村最外头的程家的小屋就拐了进去。一点没犹豫,没恐惧,显然是天天如此。 虎子没犹豫,虎子爹倒是犹豫了一下。毕竟跟踪自家儿子这种事听起来总没什么当父亲的威严。站在院门外顿了三秒,刚把脚踏进门槛,就听见里屋的门打开来,一个打理得干干净净的小姑娘的脑袋露出来,看着他:“是虎子爸爸吗?进来,进来吧。大清早,外面挺凉的。” 其实外面也没多凉,毕竟云南既然到了冬天温度也下不了十度,更何况现在不过是深秋。只是每天在温暖的庄园里睡醒的程希,刚出庄园时都会不习惯地打个哆嗦,下意识就觉得冷了。 老向愣了一下,听见这丫头的口音比收音机里还要标准,不由心思有些古怪。看了眼明显还没睡醒,一边揉眼睛一边看向自己的丫头,想收回脚又觉得更尴尬,索性就厚起脸皮,背着手,像模像样地迈着方步走进了院子。 “程希,有人来找你?” 还没走到门口,就听见自家儿子嘟嘟哝哝的声音,一抬眼正对上满嘴都是饭粒,怀里抱着个海碗,一脸吃惊与不知所措的儿子。本能地,老向虎起了脸,瞪着自家儿子,吓得虎子后退了一步,怯怯地叫了声:“爹——” “唔。”老向摆起父亲的架子,应的口气不置可否,上下打量了一番自家儿子,小琴没说错,不过才十来天,就明显长胖长高了。又看了海碗里装的……竟然是一条炸鲫鱼!还有散在周围的,如果没猜错,应该是辣椒鸡丁!焦黄苏嫩的炸鲫鱼,甜软慡滑的鸡丁…… 难怪从来回家不吃饭呢!老向不动声色地咽了咽口水,带着丝不易察觉的怨气,横了眼自家儿子,然后才转头看向神秘的,被儿子叫做程希的丫头:“程——希?” “是,虎子爸爸没吃早饭吧,进来也吃点。”等了十几天才等到,程希毫不吝啬那几条炸鱼,迅速地给老向也盛了一海碗饭,摆在了他面前。桌上不只那两个荦菜,还有碟红油泡菜,和一碟泡花生米。显然儿子只对荤菜有兴趣。 奔四的老向看着眼前的一切,突然老脸一红,怎么被这丫头一搞,倒好象是我专门来吃早饭来的似的,真是…… 虽然这么想着,但还是非常顺熘地拿起筷子,自然无比地吃了起来。 看着老向秋风扫落叶般的吃相,程希终于明白了什么叫遗传。虎子看老爹也吃了起来,顿时放下心来,嘿嘿笑了起来。也不跟老爹争,经过十几天的训练,对于早餐这点荦度的菜餚已经有了抵抗力,心里也愿意老爹多吃点。笑眯眯地坐在一旁扒拉着饭,看着老爹丢人。 老向毕竟是成年人,吃了五分饱之后就开始了正常的思维。吃饭的速度慢下来,并随意地打量起这个把儿子迷得团团转的小丫头来。 从外表看来,一点也看不出什么特别。洗干净之后,眼睛圆滚滚,亮晶晶的,倒也不失可爱。长得并不象温柔婉约的程红,尤其是那双眉毛,又黑又利,非常特别,好象在哪里见过…… 老向的筷子突然顿了一下,眉头抽了抽,迅速地转开眼去,又埋下头吃了起来。难怪程红从来不给这丫头洗干净……老向一边吃,一边把嘆息压进了肚里。 “程希,你找我有事?”吃饱了,把筷子一放,老向也是个聪明人,直接问了出来。刚才程希丫头的表现,明显对自己一点也不陌生,而且还隐隐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在观察自己。以她对村人的冷漠态度,显然是对自己已经观察了一段时间了。 “是。”程希努了努嘴,终于还是没把“叔叔”两个字叫出口,以前世的年纪算来,老向并不比自己大几岁,叫叔叔实在很为难:“我有件事想请你帮忙。” 老向又横了眼完全不明所以的虎子,才转过来柔软了声音问道:“什么事?如果不太为难的话……”毕竟,别人也替自己养了好些日子的儿子,再加上……老向扫了眼桌上光熘熘的菜盘子,耳根有些红。 第6页 “不为难。”程希把事情原委全盘托出:“妈妈生前曾经告诉过我,我在上京还有个舅舅,有外公外婆。我想我这么小,还是和外公外婆,舅舅一起生活比较好。可是……”程希顿了一下,肉嘟嘟的脸上露出几分无助:“你知道,村里也没人会管我这件事。我自己一个人也没办法联繫到舅舅,所以,我想请……”程希咬了咬牙,终于把那两个字叫出口:“请叔叔帮我给妈妈家打个电话,请他们来接我。行么?” 说到最后,程希已拿出杀手锏:睁圆了两个泪光闪闪的眼睛,忽闪忽闪,盛的全是无辜和无助,无限信赖地盯着老向:“行吗?”据说,结过婚的老男人最吃这一套了。 果然,两分钟后,老向被可耻卖萌的程希杀得节节败退,片甲不留。嘴里虽然还在顽抗:“可是,打电话的话,不但要去镇上,还要有介绍信……” “介绍信我有。”一听老向的问题已不是拒绝,而是直接越过对错,触及到技术层面的问题,程希就知道事情搞定了。她从泼妇家收来的东西里不但有钱有票,盖了公章的空白介绍信也有一大沓呢。应该是当初他们公为私用时特地放在家里的。 “咦?”老向愣了一下,只一秒就反应过来,泼妇家的状况看在村人眼里,谁都知道肯定是这个小奶娃干的,虽然找不到证据。那么,她有介绍信也很正常。 而且,如果只是这么一件事的话,并不怎么为难。既不犯法,还算做好事。要不是这小丫头太小,谁也不会相信她的话的话,她肯定不会找上自己的。 想到这里,老向点了点头:“叫我向叔叔吧,我去村上请个假,你准备好介绍信,明天我们就出发。” “去哪?爹?镇上吗?我,我也要去!”虎子虽然不明白老大和老爹在说什么,但去镇上这三个字还是让他一下跳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咳,下一章,去镇上。偏僻山村实在不好玩~去了镇上,庄园又能添新物种了~ 5 5、路上,镇上,与电话 … 对于程希,老向总觉得她过于神秘,非我族类,有敬而远之的心思。答应帮她这个忙,多少也是有点“大男人不占小女孩便宜”的感觉。但看见自家儿子吃完饭后自动自觉地收碗洗碗,那麻利劲儿欢快劲儿彻底把他震惊了。 老向虽然是柳树村人,但少年时也曾参过军,当的是工程兵,全国各地地跑过,算是有几分见识。在柳树村大小也是个秀才级别的人物,无论算帐还是起糙文书都是他的事。只是老向的媳妇小琴却是地地道道的乡村妹子,不识字。虽然性格泼辣,但有些陈旧的思想却完全改不掉。比如:重男轻女。 老向一直认为男孩子不应该娇养,打磨打磨才会成器。但这个家,外事他做主,家事他却完全插不进手去,几次让儿子干活,都惹得媳妇小琴和他又吵又闹,弄得很不愉快。无奈之下,索性就放开手让她去教育孩子。虽然有时候觉得她对虎子太过溺爱,但见虎子并没有长成任性不讲理的个性也就放了一半心。另一半……老向虽然还是看不惯,但也只能独自忧愁。一直安慰自己:孩子小时候有点毛病应该没问题,等着将来把虎子长大了,直接丢到部队上锻鍊两年,懒筋自然没了。 老向万万没想到,自己苦恼了七八年的事,竟然只不过十几天就被这么个小娃娃给轻轻松松地改过来了。这让老向对程希多了几分认同,再加上这个小孩子头脑很清晰,比长她四五岁的自家儿子还要成熟冷静,猜想着这种性格的形成肯定有“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的原因,回忆起这几年这孩子受的罪,心里也不免多了几分怜惜。 只是,看着忙得团团转的儿子,坐得稳稳噹噹的程希,老向的心情顿时又复杂了起来。认同、怜惜、甚至喜爱,同时却也多了几分不舒服。是的,确实是不舒服。这是当然的,哪个父亲看着自己儿子侍候别人比侍候你还殷勤,这样还能舒服,那才鬼了呢!更何况,被侍候的那个人还一付毫无察觉,理所当然的态度,老向不禁为儿子的辛苦有些不愤了。 程希虽然感受得到老向对自己复杂的态度,但程希并没有在意。对待自己这样一个表现出过异常能力的小孩子,老向能表现得这么冷静,已属不易。这也是程希观察这么多天之后,选择对他摊牌的原因。 村里其它人,加上那四五个知青,程希都观察过。无论长相气质学问,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看见自己时躲躲闪闪的眼神。这样没有胸襟,对待事物不会用自己的脑子分析问题的人,程希是不会找他们的,找上他们就是找上麻烦。 其实,算下来。程希这个身体这些年在柳树村做过的事,并没有什么太出格的事。不过是收取他人财物,而且,不但是他们没有证据,而且,也都是那些人对小孩伤害辱骂在先,小孩才气极报復的。如果那时候程希就在,做出的事,肯定比小孩要激烈得多。 小孩唯一做的伤人事,就是程希出现之后发生的这件殴打泼妇事件。发生的原因还是因为母亲亡故这么大的事件。 前后联繫,有点头脑的人都应该知道程希做事虽然幼稚,虽然无礼了些,但还是有底线,不会轻易伤人的。 可是,有这种理念的,整个柳树村只有虎子的爸爸老向同志。在遇见虎子之前,程希并没有注意过老向,但虎子撞到了自己手里,也算是个契机。程希兴起了“趁现在年纪小就离开柳树村”的想法。这个想法的实施需要一个成人的支持,程希就自然而然地注意起了老向这个人,顺便地,观察了整个柳树村。结果,程希足够幸运,那个合适的人选,正是虎子的爸爸,老向。当然,虎子的口无遮拦也是了解老向的一大助力。 关于老向的过去,现在的老向,勤劳肯干,识字,会做木工,行事颇有几分精明,在村里很被看重。但在家里却被媳妇小琴骂得不敢还嘴,唯唯诺诺。 这些事,虎子都说得兴致勃勃,唾沫四溅。经常会说得前言不搭后语,但程希看得出来,他显然很喜爱自己的父亲。他的这种喜爱的情绪也感染了程希,所以真的面对老向时,第一反应就是亲近。只是她的这种亲近的表现让老向闹了个大红脸,实在是她所料不及的。 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对于虎子这傻呵呵的小子,程希还真有点喜欢他。想着才认识就要离开,颇有几分捨不得,于是些几天对虎子更加好了些,尤其在他爱吃肉这件事上,几乎是顿顿大鱼大肉地满足他,再也不象前些日子一样,要求他多吃素菜了。 第二天,村民们都上工去了,老向才领着儿子到达村口的约定地点。 程希看了眼老向背上的大竹背篓:“向叔叔要在镇上买很多东西?”听说要不少山路,程希考虑自己要不要露出些手段帮他拿,顺便也震一震他。 “难得去。”老向笑了笑,率先在前面领路。他倒是没有觉得一个小孩问得太多。老向很难将这个表情沉静得过份,眼神又精明得过份的小屁孩当成真正的小孩子。只有自家儿子才认真地以为这是段非常让人喜欢的友谊吧。老向昨晚在心里古怪地嘆了一夜的气,颇有些庆幸程希是要离开的。 虎子挨着程希蹦蹦跳跳地走在老向后面。见程希小胳膊小脚的,自己和老爸走一步,她要走两步,不由有些心疼:“爹说,到镇上要走很远的路,得晚上了。到时天黑了,程希你别怕,有我和我爹呢。” 老向听着儿子的童言童语,不由又是好笑又是好气。程希都能一个人一晚上不知道把她妈的尸体拖到哪里去了的人,怎么可能怕天黑?!老向真怀疑,如果有鬼,是不是程希还会捉鬼呢。 程希倒听得很开心,转头,嘴咧得老大,笑得有点傻:“嗯,那就请虎子你一定要保护我哦。” “嗯!”虎子声音响亮地狠劲点了点头,一脸幸福地承诺:“你是小妹妹,我当然要保护你!晚上你怕了就抓紧我的手,我绝对会保护好你的。”激动的虎子已经忘了,身边这个“小妹妹”可是个力气比他大得多,连大人都打不过她的妹妹。 说着,虎子又低下头看了看程希的小短腿,犹豫了一下,才贴着程希的耳朵小声道:“其实,我爹的竹篓还有一个用处。到时你走累了,就让我爹背你一会儿。我小时候,我爹背过我好几次。” “嘿。”程希笑得眯起眼睛来。这个小傢伙对自己还真是好,连自家老爸都借出来用了。自己也不能愧对他的好意。 程希四下瞧了瞧,已走出村子一里多地。转过了山头,没有村民会再看见自己了。一伸手,突然地面震了震,一个庞然大物勐地出现在眼前,扬起一片泥。 老向一惊,本能地,连忙回身护住儿子。一切定下来时,才吃惊地张开了嘴,半天才说出话来:“主任家的驴?!” 程希笑眯眯地不点头也不摇头,看着老向:“我怕虎子累着,这驴就先我和虎子一起骑吧。过了山道,我再把车板拿出来,我们赶着驴车去镇上,速度要快得多,下午应该就能到了。得委屈向叔一会儿了。” 老向虽然听说过许多次程希可以凭空变物的传闻,但听说是一回事,眼见是另一回事。更何况是这么大个的傢伙,还是个活物!生生就这样凭空出现了!而且这驴似乎还活得很滋润。比在主任家时健壮有精神,毛髮也光亮许多。要不是背上的那道疤,老向根本猜不出这就是原来的那头懒驴呢。 如此如魔术般的手段,着实让老向吃了一惊,半天回不了神。好一会儿才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自嘲地笑出来:“既然如此,那就走吧。我也等着坐坐驴车。” 程希没提驴的来歷,老向也不再提。看着自家儿子坐在驴背上笑得咯咯响,心下的不安也驱散不少。这孩子再神奇,对虎子,对自己总还是善意的……这就好。 老向在前面牵着驴,冒充孙悟空,程希和虎子扮演唐僧,师徒三人看似欢笑无限地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因为柳树村四面环山,出村不容易。所以,柳树村村民每年只在过年过节的时候才会成群结队地去镇上赶集买年货,再成群结队地背着比人还高的一大背篓货辛苦地背回家。 与往年相比,老向第一次如此惬意,如此速度地走这条路。这头青驴好象有劲使不完似地,一路都是撒开蹄子跑,虽然有点颠,但速度确实惊人,到达镇上的时间才下午两点多,两孩子在板车上睡了一觉,两眼惺松,老向一直坐在车头,连鞭子都没举起来过,也没觉得累。 第7页 下了车,被程希瞬间把驴车连同背篓一起收了。这个场景,直接被还有些别扭的老向偏过头假装没看见地忽略了。 镇上其实就是人多些,蓝白灰,再加上一些军装,这就是整座小镇镇民的颜色,这在让程希提不起兴趣。但比起柳树村,镇上人要多得多,建筑也要高大些,最少有了青砖房,与青砖路。 镇上的所谓“繁华”,自然不入程希的眼,那些四处可见的红色标语甚至让程希有些刺目。但在虎子眼里就全是惊嘆了,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出柳树村。他最先看见的是几家国营饭馆,虎子一路吸口水,虽然说不定饭馆也没有程希做得好吃,但哪个小孩子都下意识觉得外食更新奇更有吸引力。要不是程希一路抓着他,都不知道他会被吸引到哪里去。倒是老向,一派沉稳,没有忘记答应程希的事,第一时间带着两个孩子到了邮局。 到了邮局才知道,这世界打电话还要排队!看着蜿蜒地几乎要破门而出的队伍,程希脸色很难看。老向竟然露出几分笑脸:“今天人算少啊。”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你好,同志,我想打个电话。”排队等了半个小时,才轮到老向。老向把昨天他自己亲自写的介绍信递了过去。 “为人民服务。”话务员懒洋洋地接过介绍信看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打给上京?”口气很惊讶,上下打量了一番老向,老向的年纪与气质显然并不是知青,不由有些疑问。 “枪桿子里出政权。是的,同志。”老向笑呵呵地递出一支烟,这也是程希提供,老向颇有点捨不得。这个时代,服务行业是老大,权利很大脾气也不小,老向不得不解释一番:“我们村有个知青的孤儿,要通知他的亲人把他领养回去。”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这孩子倒真是好运,去吧,二号机。”话务员耸耸眉毛,接过脸,看清上面的标识才算露出点笑脸,随便用手一指,就把带着两娃的老向支使离开。 听了话务员的话,程希的嘴角抽了抽。当孤儿是好运,我祝你们一家都交这种好运!老向看出程希脸色不好,连忙拉住程希的小手,硬生生地把她拉开柜檯。生怕这个脾气不小的丫头在邮局上闹出事来。到时,他一个小小柳树村村民可收不了场。其实,老向多想了,程希不是真的小孩子,自然知道忍耐。鼓个包子脸,纯粹是对这个话务员的良心感觉郁闷而已。 小镇上的电话还没有拨号式的,而是旁边有个摇把,是接人工转号台的。老向看似镇定地摇了两圈,程希站在他脚边,却能看出老向眼睛亮亮的,显然也很新奇。只见老向偷偷吸了一口气,拿起电话:“不到长城非好汉。你好,请接上京。” “备战备荒,你好,请接……”老向拿着地址,一级一级地报过去,终于连到了街道办,说到了正题。 程希在老向的话里听见了程红的名字,对方显然知道程红,也认识解信诚。竟然跟老向聊了几句家常。能跟上京人民聊家常,老向也有种莫名的兴奋,不由多说了两句。不过,按程希的嘱咐,并没有把程红是未婚生子的事说出去,而是说程红在村里结了婚,生了个孩子之后,意外夫妻双亡。留下了一个孩子。 这种说法,一方面是想给程红留个体面,也是让程希到了新环境不会过得太难堪。反正程红的户口是落在了柳树村,现在已然消户。虽然非要来查的话,也能查到她没有结婚的事实。但谁会没事为了一个小小知青,远隔千里地来查这样的小事呢?程希更是连户口都没上,回京再上也很方便,连迁移都不用,不过是一句话的事。现在可不象几十年后,上京的户口还算不上太宝贵。 电话两边唏嘘一番,老向才意犹未尽地挂了电话,拉着两小离开,给后面排队的人腾位置。走到一边一脸肉痛地交了电话费,才蹲下来对程希说:“刚才电话里的那街道领导说,事情他会向你舅舅转达。但要咱们再给你舅舅发个电报,他才好请假过来。” 程希连忙点头。这个时代的许多规矩她并不懂,自然还是听老人言比较合适。电报处人倒不多。拟电报稿倒是让老向家一老一小为难了半天,最后还是程希定稿。因为按字数收钱,自然越简单越好:“解信诚姐姐程红亡故,遗一女。速领回。大柳村革委会。” 因为这个落款,不得不又交上一份介绍信。 等一切办完,已是三点多。三人出了邮局的门均莫名地松了一口气。虽然程希不知道自己这个舅舅会不会来接自己,毕竟程红这些年来都没有跟他们联繫,而且又不同姓,谁知道其中有没有什么猫腻。人家如果真的对程红母女都没感情了,也完全可以理解。但是,这个动作是一定要做的。就算他们不来,自己找上门去也不至于出师无门。自己可不要当黑户。柳树村不会有人给自己上户口的。 “咕……” 一个响亮的声音打断了程希的思绪,转头就看向虎子笑得傻呵呵地摸着肚皮,期盼地 5、路上,镇上,与电话 … 看着程希。老向看到自家儿子饿了竟然无视自己这个老爸,而去看一个小屁孩,不禁有些郁结。正要说话,就听见程希笑起来说:“我也饿了呢。刚才东泰街有家人民饭馆,我们去吃吃看吧。” 人民饭馆?!老向连忙摆手,那可是全镇最大的饭馆,贵得很,哪里吃得起?只是,他反对的话还没说出口,就听见儿子跳起来欢叫的声音:“好咧,好咧,我要吃肉~~” 程希被虎子拉着跑了几步,笑得咯咯的,见老向没跟上来,才边跑边转头对老向喊:“向叔快走,我请客。” 听到“我请客”三个字,老向不知道是松了口气,还是有些羞恼,总之脚步一顿,还是跟上两个蹦蹦跳跳的小孩子走向镇上最大的人民饭馆。 作者有话要说:更完~ 6 6、湖边一夜 … 人民饭馆虽然服务态度很一般,但手艺着实地道。非常地辣,非常地香,份量非常地足,三人吃得满脸通红,饱了胃也饱了嘴。甚至程希还给老向同志叫了瓶酒,反正她从泼妇家顺来的罈子里有大把的各种票,粮票,糖票,酒票,油票,甚至还有一张自行车的车票。而且很多都是省票,也就是只能在云南省使用的票。想着既然要离开了,程希用起来毫不吝啬。 虎子是三人中间真正的小孩。吃饱之后,眼皮就开始打架,程希哄了两句,躺在驴车上就打起唿来。 老向那瓶酒没喝完,但也有点晕乎乎地。此时,三人都在镇外,驴车停在路边。住店要花钱,老向捨不得,更不许程希逞着有钱就养成大手大脚的习惯。在这点上,程希愿意顺着他。他愿意管自己,那是把自己当成自己人呢。 老向热得很,敞着怀,吹着小风,坐在车头,看向不远处染红半边天的夕阳,一口一口地喝余下的酒。这些年,人人都活得很累。战战兢兢,整日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安全,怎么才能吃饱饭。但今天,不知道是风太柔和,还是夕阳太美,老向竟诗意地冒出类似于“寂寞”的感觉来。 “向叔,镇子附近有个海子,你知道在哪儿吗?”程希没忘记她的第二件大事。以后回了上京,在城市里再想丰富庄园的物种可就不那么简单了。 “海子?”向叔的声音不象平时那么亮而干脆,而是带着点沙哑,软绵绵地回了一句:“是啊,我知道。在镇子向东走三十里,小龙山上。很美的一个湖,清晨的时候会起一层烟,仙境一样。不过,前些年淹死了不少人,就少有人去了。现在应该划在镇林场的名下了吧。我记得小时候我还跟哥一起去过。那时的小孩子都爱去……” 不管不顾地,向叔就说起了从前。这种酒后话痨症并不稀奇,只是这时代有能力喝醉的人不多,敢于喝醉的人更少。老向已经记不清他有多久没喝醉过了,要养家养孩子的男人,责任是种幸福,但确实也是个重担,他不能任性才能做一个好男人。 程希看着老向一边絮絮叨叨,一边还不忘轻轻地在儿子背上拍打着,那种温柔劲儿,程希有一秒很想哭。自己有多少年没有被人当成一个孩子般怜惜了?自己的心,自从父母过世后,就慢慢地被磨成了一只橡胶球,连自己时常都无法看清,它到底为什么在跳。 七五年,自己原来的父母应该还没结婚呢。是啦,他们现在还不认识呢,父亲还在内蒙插队,母亲在黑龙江。七九年,他们才陆续随着政策转变而回到他们的老家,然后结了婚,有了自己。想想程红的知青生活,再想想父母,程希第一次体谅了父母对知青生活的回忆时的絮叨。 当年,父母话当年,要不气愤,要不怀念,总没有心平气和的时候。每每见他们如此,程希都嫌他们莫名地不稳重。现在才明白,他们把人生最精华的青春岁月都丢在了那些荒山野岭中,过着愿意或不愿意的集体生活。体味着绝望,体味着痛苦,同时也经歷过甜蜜,经歷过欢笑。这些……都是他们最珍贵的回忆,无法抛弃,甚至无法漠视。自己当年实在是太不懂事了。 老向与程希,一大一小两个背景,坐在夕阳的剪影里,配合着含着酒意的回忆,直到暮色降临,天变成如往事般沉默的青色,风一点点变凉,一弯新月升了起来,天空深蓝如黑。繁星点点,如此完整的星图让程希为之惊艷。 老向把酒话说完,顺势就歪在儿子身边睡着了。白天在板车上睡了一天,程希现在一点困意都没有。看了看相拥而眠的父子二人,跳下板车,手一撑,把板车从驴背上卸下来。非常轻松地完成这个动作,让程希再次感嘆这身体的强大。程希伸手把板车连同两父子收进空间,看样子最少也得睡几个小时。收进后院,空间的其它动物没办法骚扰到他们,不至于唤醒他们。 办好这一切,乘着夜色,程希骑驴向镇东狂奔而去。 其实,程希在此之前从未骑过驴。白天有老向在前面牵着,身前有虎子可抱,当时觉得挺好玩,挺容易。可现在只有自己一人,突然狂奔起来,程希就觉得太可怕了。摆脱了板车,青驴似乎觉得欢喜得不知怎么表达才好,每跨出一步都跳得老高。于是,每一个起伏都让程希感觉可能会把自己颠飞出去。 太,太可怕了!! 程希死死地掉驴脖子,免得跌断自己的脖子。 这样坚持了才二十分钟左右就到了已经属于镇林场的海子。程希不认识路,但这驴显然认识,自动就来了。只是一路上竟然一个人也没遇着,林场也没个拦的栅栏什么的,顺顺利利地到了海子边上。这点让程希有些吃惊。这个时代对公物看管得实在不严。 第8页 云南管湖叫海子。到了湖边,青驴似乎也尽了兴,自觉地停了下来,不顾手软脚软的程希,自顾自地踱到水边喝起水来。 程希顺着边滑下来,惊魂未定,好一会儿站不起来。纯粹是吓的。等缓过气来,才发现这湖晚上真美。满天星光都洒在了湖面上,看起来幽静,又充满梦幻感觉。如果这时候,从漆黑的从林里走出一个白鬍子老头自称神仙,程希也一定会相信的。 挥手,放出板车父子。两人依旧在睡。虎子在父亲怀里,口水把老向衣裳的前襟都打湿了。两人都是一脸笑,显然做的都是美梦。程希看了两秒,心生羡慕。顺手又给搭上床被子,免得着凉。这才又摆出一床,钻进被窝,看一湖星光,微微嘆息。 想家了。就算有了新生,有了新的家人,变得年幼,一切都可以重来一次,甚至还逆天地拥有了一座随身庄园。种种美好都是自己从前想要极了的。但程希此时才突然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在怀念,怀念那个只有不到五十平米的小套房,被丢着乱七八糟的衣服的沙发,随手放在床上的小本,或者是窗台上从来不记得浇水依旧长得生机勃勃的仙人掌…… 那个时代的程希,父母已经不在了,自己一个人也过了几年,天天忙得连宠物都不敢养。不知是不是因为焦虑,她特别爱吃,也爱做,生生在几年间就从一百斤的普通人长成一个一百七十斤的大胖子。也从一个厨艺小白成长成一个可以开私房菜馆的厨房大拿。 与现在这个程希相比,前世没有任何优势。年纪大,没有亲人,肥胖,对未来迷茫。不象现在,拥有随身庄园,程希几乎可以想像自己的未来是如何容易就可以到达自己的目标。可,就算是这样,竟然还是怀念。 程希也挺不理解自己的。狠狠地拭了拭眼角黯然渗出的水珠。 “无聊!” 自言自语地恨了自己一句,拿出个桃子,大口地吃了起来。咔嚓咔嚓,给这静夜添了几分活泼的生气。 还没咬完,程希突然感觉手被一个毛茸茸的东西撞了一下。本能地,程希吓得手一抖,幸好没叫出来,但只咬了一半的桃子却掉下来,从被子上滚了下去,落在糙地上弹了几弹。 心怦怦狂跳,程希捂着胸口一回头,脸登时扭曲了。又好气又好笑,竟然是那头青驴。刚才自己忘了把它收起来,它竟然也没跑掉。看自己吃桃子,也许是馋了,就蹭过来拱程希。结果闹出这么个大乌龙。 此时,它已经低头把掉在地上的桃子含在嘴里,大嚼了起来。大大圆圆的眼睛,得意地看着程希,好象在说:“你看,我也吃到桃子了。” 庄园里那株长了好些年的桃树,比平常的桃树长得要高得多,这驴就算伸脖子也吃不着,不知道馋了多久。 程希拍了青驴的脖子一巴掌,恨恨地说了句:“今天你可是吓了我两次哦,记得,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青驴哪里会理程希的小巴掌,她根本没使力,跟按摩着不多。半个桃子两口就咽了下去,青驴完全没过瘾,顺着程希的手,硕大一颗脑袋伸过来,再次拱了拱程希,大眼睛眨呀眨地,明显就是在说:“再给我一个桃子吧,我可乖了!” 程希被它拱得直痒,咯咯地笑了起来。也不再恼它,这么通人性的驴,程希可没见过。手一翻,又拿出一桃,还没递出,就被青驴快如闪电地叼了过去,不忘感恩地又蹭了蹭程希的小手,才开始眯着眼睛嚼了起来。 “我也要。” 虎子迷迷煳煳的声音在一边响起。程希回头就看见他翻了个身,还没起来呢,眼睛也没完全张开,显然还没清醒,显然是睡了半途,醒了一秒,看见桃子,就本能地知道要吃的,还真是…… 程希不知道说什么好。一孩一驴真是差不多的本性啊。果然,没理他,没三秒,他就重新睡了过去。 被青驴和虎子这么一搅,程希那点悲春伤秋的小情绪渐渐消褪。心静下来,立刻困了。打了个呵欠,把青驴收回去,把泼妇家的狗丢了出来。那狗不知是不是还记得当初是程希把它一石头砸晕的,一出来就想对程希叫。可一看周围的环境都不认识,瞬间萎了。小心翼翼地围着三人的床闻了闻,在附近轻快地熘达了一圈。对于远处黑黢黢的树林看都不敢看,就卧在程希床边,乖乖地没敢吱声。 有狗守夜,程希就安生了。丢给它只鸡腿,看它屁颠屁颠地一脸殷勤,就微笑了一下,闭上眼,找了个舒服的姿式,没一会儿,也象虎子一样,打起了小唿噜。 一夜,三人都睡得很舒服。早上是被鸟鸣声吵醒的。程希睁眼,晨光微熹,森林里的早晨清新而美好。伸了个懒腰,就看见老向已经起来,坐在板车上很惊讶地看着周围的一切,过了好一儿,又转过头看着她。 程希笑嘻嘻地向他点头:“早,这就是那个海子,我今天想在这里玩一玩,你和虎子下山买东西吧。买完东西到这里汇合。” 似乎觉得程希的话很难懂,老向沉思良久才点头同意。起身,拍了拍虎子的屁股让他起床,嘴里回了程希一句:“让虎子和你一起吧。你一个人在这里,我不放心。” 程希心中一暖,咧开大嘴笑了起来:“嗯,我把驴给你。”说着,挥手把驴放了出来。 “程希我饿了。”虎子抱着肚子从板车上跳下来,直冲程希跑过来。 “叭!”虎子的脑袋被拍了一巴掌:“除了睡就是吃,你能不能有点出息?”老向怒了。并不是因为儿子没出息,而是儿子完全无视自己这个老爸,竟然第一时间向一个比他小一倍的小娃娃要吃的,还要得这么顺熘!实在……太丢脸了! 看老向脸憋得通红,程希哈哈笑了起来,也从床上跳起来:“要吃饭得先洗漱!虎子,我告诉过你的,你忘了?” 此言一出,老向耳根都红了。儿子竟然被小丫头教……还教得对!这心情真是复杂难明。无言接过程希拿出来的搪瓷盆,拉着自己无知的儿子往湖边走去。 程希今天不可能去空间里做,只好把食材和炊具拿出来,自己和虎子去拾柴,砌简易炉灶的事就交给有野外生存经验的老向同志来做了。 看老向简简单单地就砌出一个比自己费神砌出的好十倍的炉灶,程希羡慕嫉妒恨,仔仔细细把这个炉灶的结构记下来,决定以后在自己庄园里砌个更好的。 有老向在,自然不会用小娃娃程希动手,顶多洗了两片菜叶,其余全是老向同志搞定。早餐在虎子的欢叫声中做好了。 早上吃米线是云南的传统。再加上程希备有骨头汤和熟肉,味道相当不错。虽然程希自觉有可能做得比老向美味,但绝对做不到他这么地道。这种家乡美食拼的就是个家乡味。程希心服口服。 三人各吃一大碗,同样的,心满意足地虎子去湖边洗碗。看着这一切的老向只是抿了抿嘴唇别开脸去,不再象第一次看见时那样纠结了。叮嘱好儿子,老向背着背篓,骑着青驴向山下而去。 海子很大。虎子也很贪玩。过了最热的中午,他还不肯从水里出来,一个劲地扎勐子,乐得不知今夕何夕,真到程希青了脸怒吼,才没脸没皮地笑嘻嘻地游到岸边。长了些肉的小身板,光熘熘地滴着水就向程希跑过来。看着那个小小的,晃当晃当的小傢伙,程希非常无奈地扭过头去,兀自在心里自我安慰:“是你自己非要露,我不是故意要看你这个小屁孩的jj的哦。以后长大了别怪我,别怪我……” 虽然有这样让程希无奈的经歷,但海子给程希的惊喜实在不少。在虎子的帮助下,首先,是让庄园多了很多鱼虾品种。程希认得的只有青鱼和鲟鱼,其余的程希完全不认识。看那牙口长得兇残地向下,应该有一些是食肉类的鱼。但程希并不嫌弃,来者不拒,物种越丰富越能更好地生长。 此外,还有捉了许多泥鳅,鳝鱼和水蛇,最最可贵的是,这海子里还有螃蟹!看起来很肥,正是好食时节。可惜要拿来当种,程杀只能吸吸口水,忍痛把它们丢进庄园的方形湖泊里。 林子里的收穫也不小。象牙菜,蕨根菜,很多不起眼的小菜,野菜都被程希满怀欣喜地收进空间。更别说更多的树种。程希认出了酸红木,这可以打家具的好东西。几十年后,贵若黄金,国内还被砍完了,全从越南寮国走私。自己在庄园里种了它,虽不至于发财么,但打个家具,雕个玩艺儿什么的,就不必求人了。也不知道自己不认得的树里,有没有别的什么珍贵树种,比如,紫檀,或者黄梨木之类的,如果这些一应俱全的话,那就太慡了! 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程希的嘴都快咧到脑后勺了。要不是虎子在,程希肯定第一时间就要 6、湖边一夜 … 回空间去好好打理一番了。那种淘宝过后要一一过目才安心的心理,让程希一直到跟着老向父子回村都心里痒痒的。 作者有话要说:提早更出,昨晚为了补文没好好睡,现在睡觉去了…… 各位,晚安…… 7 7、被妖化的程希 … 回村之后,一晚上程希什么都没干,窝在庄园里,从东到西,从上到下地视察自己这一趟的成果,欢喜得傻子一样。 其实,庄园完全不必程希这样用脚来丈量。她无论站在庄园的任何一个角落,整个庄园就自然而然地完全地呈现在她的脑海里了。这样兴致勃勃地瞎窜,纯粹是暴发户喜欢数钱的心理,丢人得很。 程希拿了个小本子把庄园里的物种数量大致地列下来。结果发现,猪、鸡、鹅都太多了。可能是它们被收入庄园的时间比较早,再加上庄园的成长时间本来就比现实中要快得多,又没什么天敌,就算是有食物和空间的限制,相对于庄园的大小来说,它们的数量也足够惊人了。相对的,鸡蛋和鹅蛋也一样,实在太多。幸好,庄园的食物并不存在腐坏的可能,不然不知道有多少臭蛋呢。 有点发愁,它们这样增长下去,会影响别的物种生存的。程希想着,也许应该找个办法杀上一批,存在庄园里,反正也不会坏。屠户的人选……程希不用想,就选定了老向。虽然不知道他会不会杀猪,但如果自己先把猪用石头敲死,只是让他分解一下,应该没什么问题的。 想了一晚上要如何处理那些猪肉,腊肉,燻肉,滷肉,灌肠,火腿,风干肉……程希想着都有点流口水了。恨不得现在就开始干。 第二天,程希一跳出庄园,就发现窗外淅淅沥沥地,竟然下起雨来了。虎子也没有来,不知是不是天气的原因。程希微微有些失落。习惯了被这个傻子小陪伴,他突然不在,还真是…… 第9页 在屋里转了几圈,越来越无聊。在屋中站定,程希对自己摇了摇头,自己被虎子热情地贴过来习惯了,其实,朋友之间,难道还有什么必要摆架子吗?虎子不来,难道自己还不能去找他了吗?再说了,自己不但要找虎子,还要找老向呢。 想通了,程希微笑着,哼着小曲,冒着雨就象虎子家走去。 欢快的程希没有想到,虎子家从昨晚开始就因为她的存在而产生了一场争论。虎子之所以今天没来,是因为被虎子妈小琴禁足了。 昨晚一回到家,老向就象当初承诺的一样,在小琴地询问下把去镇上的事一一细说。老向万万没想到,自家媳妇越听脸色越黑,听到最后突然冒出一句:“不对,不对。这哪儿是人能做出来的事?不是狐仙,就是什么妖怪!以前村里头传,我还不信呢,原来竟是真的!以后可不能再让虎子去找她了!太可怕,太可怕了!” 如此絮絮叨叨,在自家堂屋里转来转去,似乎不知道该怎么防备才好。 老向看着小琴团团转的样子简直象只关在笼子里的松鼠,傻乎乎的,不由失笑出声:“哪有那么严重?我跟这孩子相处了两天,感觉这孩子心性不错,很体贴,也善良。虎子跟着她,学到不少东西……” 老向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小琴怒气沖沖地打断:“别胡说!”说完,看向丈夫一脸惊愕,连忙放低了声音,凑过去抱着老向的胳膊:“老向,这么些年了,经过那么多事,你还相信两天就能看出心性什么的吗?” 老向本来有点不舒服,被她这么一问,登时生出一丝柔软的感情来。这些年来,人人自危,小琴跟着自己也受了不少苦。不信任人,也正常。老向拍了拍小琴的手,感觉到媳妇手上的粗茧,更多了几分愧疚,放柔了声音:“小琴,对别人,我自然知道怎么做。可那程希却只是个四岁的孩子。你说,我这么大个人,难道连个没爹没娘的小娃娃都没办法信了吗?是不是这个理儿?” 小琴顿了一下,连连摇头:“普通小孩当然不至于。可那是普通小孩吗?老向,别说小孩,就是大人,你走南闯北地,还见过第二个能变出驴,还能带着两人一车一晚上无声无息跑出三四十里地去的人吗?我总感觉,也许真和村里人说的一样,那孩子只是看着象个孩子,不定是个什么变的呢。不能让虎子去,你也别再去了。” “胡说什么呢,你怎么还信那些?这世上哪有什么鬼怪?我可是党员,你也是……”老向皱眉,还想反驳,小琴连忙打断他的话,再次开口:“不管是不是胡说,老向,咱俩就虎子这一个孩子,我可捨不得。万一以后出个三长两短,后悔都没处后悔去。”说着,小琴小声地,象是自言自语式地嘀咕了一句:“小时候,我听家里老人讲的,那些吸人精气的妖怪,初时都是对人很好的……” 虽然老向也无法解释程希的那些神异之举,但与程希接触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能感受到程希的善意很真诚,完全不是作伪。老向虽然对媳妇小琴的种种担心打心眼里嗤之以鼻,却找不到词说服她。知道自家这媳妇哪儿都好,就是这些个旧思想放不开。这些年的斗争让她不敢出去说,可心底里却是认这个死理的。想一句两句就让她明白过来,那是不可能的。 “瞎操心。就程希那手段,如果想对付虎子,或者对付我,哪还需要费这劲儿?直接用武开打,我们也没办法反抗啊?就算象你说的,她其实是个妖怪托生的,我也敢肯定,肯定是个好妖怪。小琴,你没发现,虎子最近力气大了不少,身子也壮起来了吗?以往这个时节,他哪年没发烧感冒的?今年据他说还下水了呢,你看,现在不是一点事没有?” 小琴见老向完全不支持自己的看法,不由也着急起来:“就算是想吃猪肉,也得等猪养肥了才宰呢。妖怪不定也是一样的想法。反正,我是不同意和那个怪……”想说怪物,可又有点害怕,终于还是改口:“我不同意你们和那丫头走太近。” “可今天你收起来的那两只鹅,两只鸡,还有五十个鸡蛋,一筐桃子,都是程希给的。”老向对小琴的劝说算是放弃了,连这样的理由都找得出来,可见她心里怕成什么样了。于是,挑了挑眉,故意为难地说出来。 “……”一听到这个,小琴顿时说不出话来。既然想断绝关系,本来应该把东西还回去的。谁知道那……那丫头这些东西从哪里来的?这都马上十一月了,竟然还有那么新鲜的桃子,想着就妖孽!可是,一想到自家虎子已经一年没吃过肉了,实在太可怜了…… 太心疼儿子,小琴登时下不了这个决心了。心中焦虑,小琴再次站起来,为难地在屋里转来转去转来转去,嘴里不停地嘀嘀咕咕:“怎么办?怎么办……” 第二天一早,虎子爬起来就想往程希家跑,却被小琴拍了下脑袋:“下雨了,往哪儿跑?小心感冒。这两天别出门了。” 没想好要不要还鸡鹅,小琴也没好意思说程希的坏话,找了个理由就一把大锁把虎子锁在屋里。自己心思惴惴地去上工,老向则到革委会报到,要开始年底清帐了。 虎子大力地拍着门,却根本没人理他。连一向支持他的父亲也无奈地对他苦笑了一下,安慰他说:“你前一阵也疯玩得太久,把心都玩野了,应该在家关关性子了。听妈的话,回来让她给你炖鸡吃!乖啊!” 要是以前,有这样的诱惑,虎子早就按捺性子安静下来了。可现在已经天天吃肉吃习惯了的虎子,完全不把这个当回事。反而觉得,“你们关着我,我才吃不到肉呢”。有了这样的想法,虎子拍叫声更大了:“爹爹爹,开门啊,开门。程希等不到我会着急的。我不疯玩,就呆在屋里,不行吗?爹,开门啊~”知道叫娘没用,虎子就一味地叫着容易松动的爹。 老向也很无奈。但看着小琴固执的表情,老向还是选择了投降。也没必要为了外人让媳妇不开心,还担心,是不是?再说,过两天,等她这情绪缓下来,自己再劝劝,不定就好了呢?再说,那丫头就要走了,自家儿子如果与她情谊太深,到时难免会伤心很久的,早点分开,也不是什么坏事吧?于是,老向望了望天,兀自对自己点了点头,算是把自己劝服了。这才背着手,装没事,施施然地离开了家。 小琴听着儿子叫个不停,心里越发气愤起来——儿子对自己还没这么关心过呢?!以前都是粘着自己,现在竟然一大早起来就叫那个怪物的名字!小琴本来对妖怪程希恐惧与好奇,现在更多了分讨厌了。跟自己抢儿子的人……真讨厌! 怒了,小琴大喝一声:“你再叫,我晚上就把你送到你奶奶家去!” 此言一出,虎子的声音立刻就停了。门内一片安静,但也没有求饶。小琴对自家儿子的这份倔强,无奈中又隐隐地有几分骄傲。这么小,就象个男子汉了。不轻易低头。 “不许想三想四,别想逃出去玩!不然我一样把你送到你奶奶家去!”小琴依旧维持着恶声恶气把话说完:“中午让你爸给你做饭,我去上工了!” 程希到达虎子家的时候,就是这种状况。铁将军把门,屋内一片安静,好象跟本没人似的。 “咦?”程希看着门上特大的锁,愣了一下。这个时代的人,除非是出远门,积年累月地没人,否则院门是从来不锁的。谁家都差不多,除了粮食也没啥可偷的东西。今天老向家显然不普通。 “出了什么事吗?突然出远门?”程希皱了皱眉,想了好些原因,却怎么也没往自己身上想。虽然觉得虎子突然出门竟然没跟自己说一声,有点别扭,但转念一想,别人也没有非要给自己打招唿的需要啊。何况虎子就是个小孩,他哪儿有什么话语权啊。还不是大人一拉就走了?想通了,程希的眉头微展。 “都不在家,那就算了吧。”程希自言自语,摸了把脸上的雨水,转头往家走去。打算泡个温泉,好好睡一觉。晚上再过来,猪总是要杀的。 刚走出还没有十步,突然看见前面走过来打着黑伞的老向,不由停住了脚:“向叔?你这是从哪里回来?你家锁着门呢。” 老向听见程希的声音,表情登时有些尴尬。刚才他是看着媳妇走远了,才回来的。真要把虎子关一整天,那这脾气倔得跟驴似的儿子,非得十几天不理自己。那可就非常不好过了。所以决定偷偷把他放出来。谁料到,竟然在门口看见从昨晚到现在一直不让人安生的主角——程希。 所幸,这个时代早把人炼成了精,尴尬的表情不过是一闪,程希根本没看清,老向就恢復了一脸温良的笑,把伞举过来,遮在程希头上:“怎么不打伞?” 程希又抹了把脸上的水:“没想到雨这么大。向叔,虎子呢?” “嘿嘿”老向干巴巴地笑了两声,看向铅灰色的天空,说得很镇定:“这孩子和他娘吵架,今早就被她娘锁家里了。” 当然镇定,他一句假话也没说。老向有些犹豫,如果今天把程希放进家里去,那晚上肯定会非常不好过的。可是,人都到门口了,难道把人堵在门外?那也太不象话了吧? 老向在门口掏了半天钥匙,发也一阵叮叮噹噹地响,硬是没打开门。程希在他身后看着他,哪还能不明白,他显然是在拖时间嘛。心中不由有些好笑。暗自猜测,他八成是害怕自己把虎子带出去玩,到时在他媳妇那里,他不好交待。这完全可以理解。自己以前也和妈妈吵过架,爸爸在中间就哪个都想帮,哪个都不敢帮,踌躇可怜的傻样和现在的老向象足。 程希咧开嘴:“算啦,我就不进去了,向叔。我来是来找你的。让虎子在家休息休息也好,反正今天下雨,也没处玩。” 老向立刻松了口气,赶紧收了钥匙,转过头,纳闷问道:“找我?难道上京那边还有什么事要做?” “不是,不关上京的事。”程希摆摆手:“向叔,你杀过猪吗?” “杀猪?”老向愣了一下:“你有猪要杀?”想到这种可能,老向来了些兴趣。知道如果真杀了猪,肉是不会少了自家的。论起吃肉,还是猪肉最解馋啊,尤其是大块大块的肥膘!老向想着,就感觉口水丰沛起来。完全忘了昨晚和媳妇小琴的讨论,直接开始幻想东坡肘子,或者红烧肉了。要不,蒜泥白肉也行。 第10页 “向叔真是聪明,一说就中!”程希打了个响指,一点也不觉得自己一个小孩子,还装模作样打响指,看起来有多别扭:“我的劲倒是大,但还是不会杀猪,要是我杀,血什么的都得浪费了,所以才想到向叔的。向叔,你怎么样?” “虽然没主刀杀过……”向叔也说得有些心虚,不过,心里已经应承下来了,口中连忙转折:“不过,杀猪流程倒是知道的。看都看过几十遍了。如果你实在找不到更熟练的,我也可以试一试。”说到这里,向叔突然停住:“猪临死前叫声太大了,会招来人的,不太好吧?” “我也这么想。所以想先用石头把它砸晕了,再杀。怎么样?其实砸死更容易,但听说死了以后,血就僵在肉里了,肉也不好吃,血也吃不着。是不是?” “是啊,确实如此……” 一大一小,就站在雨中,自家的门口,专心地讨论起杀猪事项来,完全没注意这个场景如果让其它人看见有多古怪。 作者有话要说:个人完全可以理解小琴。大家不要讨厌她哦。 后面有办法解决~ 8 8、杀猪后续事 … 两个自以为专业的非专业人士杀起猪来,虽然揣着满腔豪气,但结果却……程希能想到的词只有一个:不堪回首! 第一步,把猪砸晕。这对程希不是什么难事。对这具身体的越来越适应,对于力道和准头的掌握,程希已经驾轻就熟。 第二步,放血,就直接出了大问题。 两人选的是离上工的伐木场最远的后山。当时,雨已经停了,但空气中浓浓的潮湿树叶的味道让人觉得有些气闷。 老向拿着尖刀往猪脖子上一桶,利落地把刀拿下来,血扑地一声飙了他满脸,放在边上的桶却没接到一滴血,老向刚抹了把脸,那只猪就勐地尖嘶一声,弹跳起来,疯了一样狂奔而去。 “追!” 程希根本来不及说别的,率先跑出去。老向也吓得脸一白,虽然在血渍的遮掩下看不出来。猪嘶的声音非常大,相信就算是伐木场也会听得很清楚的。这私自杀猪的事要是被捅了出去,在这样艰辛的时代,结果可想而知。心脏比那濒死的猪不跳得快,老向不管不顾地也追了出去。 只是,老向的脚程比疯猪和程希都要慢得多,等反应过来,那一人一猪已不见了踪影。只有循着一路飙出的血迹和远远传来足以让人耳膜受创的嘶叫声向前跑。 老向从没这么累过。路上各种各样挡在眼前的树枝一下一下地划过老向的脸,没几下就在脸上留下了几道伤痕。只是现在的老向完全察觉不到。他心跳太快,所以也觉得累得很快,没一会儿就气喘吁吁,腿沉如铅。 急与恐惧,让时间过得很慢。老向拿着刀的手都有些颤抖了,突然听见,那个撕心裂肺的叫声突然停止了! 老向眼睛一亮,脚步突然轻快起来,健步如飞,几下就跑了过去。走到血迹的尽头,一愣:“程希,怎么就你一人?” 程希的样子也很狼狈衣服上都是绿叶汁,被划得乱七八糟,头髮也全乱了,脸上也是红一道绿一道的。不过,她的眼睛倒是异常地灵活。看见老向微微松了口气,上前一步,声音放低:“向叔,猪我先收起来了。杀猪得再找个安全的地方。一会儿肯定会有人来的,我们先躲躲吧。” 老向闻言一下笑了出来,拍了下自己的脑门:“急傻了,这种事还要你来提醒。是,我们赶紧走。”顿了一下,老向道:“去你家。” 顶着一张血脸,两人狼狈地窜回家去。路上倒是远远地看见有几个村民和这样窥探,但程希特别强的敏感度,让两人安全无虞地回到无人来的程希的家里。 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关门。虽然关门这件事在村子里看来很不寻常,但两人实在太需要别有喘口气了。再加上,村民从来都没觉得程希正常过,再不正常一点,反倒正常。 一大一小两个人靠在门板上,深唿吸了好几口,才算缓过来。对视一眼,见对方难得一见的脏样,不由笑了起来。 趁着老向洗血脸血手,程希换了身衣服在自家门口转了一圈,一个人也没有。不过,村里确实有动静,远远的,好些人站在一起议论。只是他们显然没有想到这样的声音会和程希这个小孩子有关。虽然程希是个怪物,但她的能力在村民看来也不过就是那两种,一种是收,一种是变石头和变桃子。如此而已。也幸好是这样的认知,完全没有受到怀疑。 程希的耳力不错,装没事地窝在一边,听见村领导组织人正在说要上山去查看,心反而略略放下来。除了血迹和奔跑的痕迹他们什么都不会发现。而且,跑回村时,自己和老向俩人还特意是从村长家后院的地方进的村,怎么都不会查到老向和她身上的。 走回自家院门,就看见老向皱着眉正在院内来回踱步,显然很焦虑:“怎么样?有什么情况?” 他这样,程希倒是很理解。如果真被发现私自杀猪的话,长年没见过荤腥的领导和群众们肯定会眼红得怒气横生。这个时代的人把残忍当成正常手段。到时随便给他安个什么“挖社会主义墙脚”的“反动派”“走资派”之类的罪名,就可以把老向丢到劳改农场去,而且冤都没处申去。到时,老向媳妇就成了走狗,虎子就成了狗崽子。到时,一家人瞬间支离破碎是很容易的。 所以,程希也不敢怠慢,细细地把外面的情况说了。老向听着听着,眉头就舒展开来:“你这儿有没有我能穿的……”话还没说完,连忙打住。程希这里当年是孤儿寡母,哪还能有男人穿的衣服?这么一说,岂不是从侧面怀疑程红的名声吗? 老向闭住嘴,当没事人一样,转身走向院门,打开一条fèng,向外看去。犹豫了一下,正想偷偷沿墙根熘,却感觉上衣下摆被拽了两下。一低头,就看见程希举着一套灰色的旧中山装,一愣,听见程希有些不自然的声音:“原来那个主任的……你要嫌是死人的衣服的话,也没……” “不嫌不嫌。”老向一把抓过来,随手换上。这个时代的衣服样式和颜色都差不多,顶多新点旧点的区别。老向比原主任要高些壮些,但这快到中午了,外套敞着倒也合适。向程希笑了笑,也不再多说什么谢谢,就要跑出去。却被程希再次拉住,老向回头,看见程希递给他一个装着些牧糙的背篓和一把镰刀,一下就大笑了起来。 接过来,装备好,伸手摸了摸程希的头,小声说了一句:“真是个小机灵鬼。”没再说什么,迅速离开。 程希坐在自家门坎上,看头上老向装着刚从这边山上下来的样子凑到人群里好奇地问三问四,没一会儿就被派着,和队伍一起上山了。 经歷了这些骚动,上工的人莫名其妙放了假,三三两两带着股兴奋劲议论着就回来了。程希不愿意看见那些厌恶中带着恐惧,恐惧中又带着鄙视的眼神,直接回屋,把大门咣地一声关上,跳进了庄园。 看了眼那只猪,血流尽已经死了。四脚朝天地躺在后院里,一派安详。一点也无法让人想到它就在刚才还叫出那么撕心裂肺的声音。其实应该立刻分解了它,但程希实在不喜欢杀猪的感觉,那一刀划下去喷出一腔子臭脂肪的热气,足以把人噁心死。再说,放在后院,自己只要不动它,时间在它身上就是停止的,不会跟放进来的那一刻有任何的区别。 程希只是惯性地确认了一下它在,就转身往温泉里一跳,来回游了两圈,感觉累了才停在池边,闭上了眼睛,养神。 前世,程希的性子也算不上平和,也和人吵过架,闹过矛盾,但是,被这样大规模地排挤却还是第一次。虽然在心底里告诉自己没关系,他们就算不排挤,自己也绝对会努力和他们保持距离,让他们产生畏惧的。不如此,就不能象现在这样一个人安全地活着了。但是,明白是一回事,亲身经歷是另一回事。 人毕竟是社会型动物,互相挤着取暖,互相挤着伤害才是正常的。自己这样,终还是太孤单了。 不知怎的,程希突然想到老向摸在自己头顶的那个温热的手掌,心里慢慢暖了起来。这家子,儿子朴实憨厚,老子虽然精明世故,但就因为这种世故,反而有一种人情味,特别温柔。老向的世故而不势利,就算在几十年后,也是非常难得的品质。不会有死硬的天真,也不会有骨子里的冷漠,既不会过度好奇,又懂得尊重。接触没几次,但程希打心眼里喜欢老向这个爹。相信虎子长大后也会象他一样吧。真是件不错的事。 想着这些杂七杂八的,没一会儿,程希没留意间就睡了过去。 傍晚,老向捧着衣服来到程希家时,没有看见程希,转了一圈,见也没出去的痕迹。也许是习惯了程希的这些奇蹟,老向只是淡定地撇了撇嘴,在桌上放了一大罐自家自制的辣椒酱,才离开。 今天的事,想起来还是有些后怕。最后,一队人上山看见那些血迹,联想到猪嘶,立刻都沸腾起来了,全都嚷嚷着要严查,非要把那个“小偷”、“挖社会主义墙脚的走资派”抓起来,以飱民愤。 是得感谢这小丫头。全面排查时,自己这个今天没上班的人很快成了重点排查对象。要不是一背篓的餵兔子的牧糙,还真不知如何解释呢。 这酱是老向媳妇小琴叫老向送来的,她自己总转不过心思,不愿来见程希。但她也是个恩怨分明的人,听了老向把今天的事详细说明之后,立刻就在家里转悠起来。转来转去,发现自家最值钱最金贵的竟然都是程希送的,不由脸红起来。想来想去,只有这辣椒酱算是有自家风味的东西,听说这丫头又爱吃个味,送她应该没错。虽然不值什么钱,但总还是个心意。 老向笑眯眯地看着媳妇小琴似乎憋着一口气地做这些,心里却觉得美坏了。不只有死里余生的美妙余韵,还有对自家媳妇越来越满意的那股子……用文艺点的说法,这叫:“燃烧的爱意”。恨不得立时就抱到床上来纠缠三百回合。可惜天不时:还是白天;地不利:这是在堂屋;人不和:虎子那傻小子还在跟家至气呢。一切的一切,只能忍着。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小琴自己也知道自己不会再对程希出现什么反抗举动了,虽然不至于夸她,最少,从“那丫头是邪恶的妖怪”已变成“就算她是个妖怪,也是个好妖怪”这种想法了。 这一切的事情,程希一无所知,就象她也不知道昨晚小琴还对她心怀恶意一样,她也不知道今天自己就成了老向一家子认定为朋友的范畴了。她睡得很香,很久。 第11页 等程希伸伸懒腰睁开眼时,愣了一下。明明记得昨晚是在温泉里睡着的,怎么醒来却发现自己在庄园的小屋的床上,而且还是钻在被窝里,舒服得很的样子? 难道自己竟然会梦游?睡到一半自己跑过来钻进被窝?想想也不可能。程希摇了摇头,温泉和床中间隔了太多的东西了,一座山,一大片农田,然后还有前院,这才到里屋,就算梦游也不可能做出这么复杂的动作吧? 最最主要的是,程希把自己的脚底掰到眼前来看,干干净净,而床边又没有鞋子,显然也不是自己光脚走过来的…… “到底怎么回事?!”程希吃惊了,好一会儿缓不过劲儿来。坐在床上,光着脚,半天没动弹:“难道是庄园里其实还藏着另一个人……或者是有智慧的东西?” 程希心里虽然吃惊,但并不恐惧。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自己也是“有智慧的东西”的一种。坐在床上,闭上眼睛,细细用脑海里关于庄园的详细的信息做了个盘点汇总。前天搬来的一些物种已经大部分生根发芽,长高长大,甚至还有些小鱼小虾已经繁殖了。 从自己住的这间屋子放射出去,一点一滴都不放过,却并没有发现任何不一样的东西。程希闭上眼,纳闷不已:“也许应该亲眼去转转才能有所发现?” 看了眼床下,程希抿了抿嘴,小声嘀咕了一句:“既然把人都送来了,怎么不把鞋子也送来?”说着,正打算光脚下床,突然眼前一花,“啪啪”两声,床前就落下一双鞋。 “啊!”程希本能地短促尖叫了一声,连忙捂住嘴,低头看去,果然就是那双被自己穿到温泉边上的鞋子,鞋边的泥还是湿的呢! “怎么……回事?!”程希眨眨眼,声音放大了些,一字一顿地清晰地说出来:“把、我、温、泉、边、上、的、衣、服、送、过、来!” 应声而下,昨晚脱在温泉边上的衣服就哗啦啦落在了床头。 “这……”程希眼中全是欣喜:“难道这庄园里的一切都是可以因为我的意念而动的吗?” 程希想着,就再也坐不住了,随便地套上了衣服,撒着鞋就往屋外跑。第一件事,就是跑到农田边上去。自己种的稻谷早就成熟了,可自己这个身体小,虽然力气大,但拿镰刀实在是很不方便,就只试了一次收割,结果只割了一陇地就割到了三次腿。不想给自己的小腿留下不可磨灭的伤痕,收割这件事就被程希完全地放下了。反正放在枝头,稻谷也不会坏,也不会再生长。程希一直在苦恼呢,不知道今天…… “收割稻谷!”程希习惯性地向稻田挥了挥手。 “沙沙沙……”好一阵响,稻谷才在程希的身边堆成了一座小小的稻谷山。 “哦~~啊啊~~~~~”这样才叫奇蹟,看着金灿灿的稻谷山,程希尖叫起来,声音强度绝不低于昨天那猪临死前的惨叫。 后面的事就简单多了。试验试验再试验。程希绝对不缺乏试验精神。 收了稻谷,去稻壳,装袋。去稻杆,翻地,浇水,种上新稻。收菜,收果,收粮,没一会儿,被程希定为仓库的后院就堆得满满的。不得已,程希打起精神收拾后院,那些不知从哪家收来的杂物,一一归类,重新摆放,用意念来做,轻松多了。终于,一切安顺,看起来清新多了。 想了想,程希在竹林中用意念砍了不少竹子,做成了架子,立在地里,以前懒得种的葡萄呀,葫芦呀,黄瓜呀,丝瓜呀之类的,都可以安心地种下去了。 最后,程希索性就站在地中央,对着天空下起了指令:“全面积刮微风!”“全面积下小雨!” 当一切实现时,程希已经乐得肠子都抽抽了。 只有一项,程希做不到,她可以把庄园里的各类活物随意地叫到自己跟前来,却不能要求刀子自己去杀猪宰鸡。于是,那些活着的猪依旧活蹦乱跳,死了猪依旧安详。无奈,但并不遗憾。有了那么多的得到,自己还不满足,就太不知惜福了。 人忙不知晚。等程希发 8、杀猪后续事 … 觉到自己累了的时候,自己连钟都没有力气看,直接就倒下去再次睡着了。用意念做事……累得更彻底。 作者有话要说:完成! 9 9、舅舅来了 … 最终,那头猪还是让老向在程希家后院给肢解了。还在程希地再三劝说下,趁夜扛回家半片。 其实,程希很怀疑,老向拿回去的那半片猪会吃不完坏掉,主要是怕他们不敢放开胆子吃,不然光虎子的那肚量,有多少都能消化得了。幸好,到了年边上,四处警戒的气氛松了不少,家家都开始把一年存下来的那点好吃的拿出来准备。老向家摸黑灌个肠,卤个肉什么的,还不算为难。 老向倒没有程希的怀疑,他只是有点嫌弃这猪太瘦了。还是肥肉解馋。自己难得的几次去镇上的供销社,从来没赶上买肥肉,肥肉总是早早就卖光了,或者被走后门走光了。一年到头难得吃次肉,还得吃柴火肉,虎子也对他这个当爹的意见很大。这次……老向和媳妇小琴象巡礼一样,把半片猪从头看到脚,一会微笑,一会儿皱眉,表情很复杂。 过了几天,小琴把家里这些丰盛过度的肉类收拾停当,特地做了一大桌子杀猪菜的准备,决定还是要去会一会那个让自家一大一小两个男人喜欢得不行的小丫头。怎么着,半片猪也是大得不得了的礼。自家男人愿意扛回来,肯定也是认同了程希的情谊才会这么做的。不然,以自家男人的习性,能拿回个一两斤,已是极限了。 小琴到了程希家门口,她家的大门还和以前一样,破败不堪,好象风大一点就会把那木门给颳倒似的。小琴伸出手去,想敲敲门,却莫名感觉有点怯。自己以前对这小孩有些不好的想法,现在却要去邀请她来家里吃饭,这转变……自己都觉得太快了。一个小孩子,用得着自己来吗?儿子传个话不得就了?或者老向也行。自己……没必要吧? 小琴在门口顿了顿,突然听见自家儿子的笑声,很开心的笑声。小时候老向抱着他把他往天上抛时候,他也会发出这种小鸡一样咯咯的笑声,特别傻,也特别可爱。小琴听着,心里又软了两分。虎子这孩子看着虽然憨憨的,其实心思最敏感了。谁对他好,谁对他不好,一个眼神他就能知道。能让虎子这么开心的,肯定不是坏人。要不,还是回去,别打扰两孩子玩闹了。 小琴刚转身,扭过头就看见不远处自家邻居媳妇竟然向这边走过来了!小琴连想都没想,本能地后退一步,直接进了程希的院子,顺手就关上了门。院门很破旧,有不少fèng和破洞。小琴从里面很容易看见外面。等了一会儿,果然看见邻家媳妇走过程希的门前,还随意地向这边瞟了一眼,把小琴吓得,连唿吸都摒住了,直到邻家媳妇走远,才深深地吸了口气,缓过劲儿来。 回过神,小琴能听见里屋自家儿子不知在和那丫头说什么,惹来那丫头的一声暴喝。却不料,暴喝并没让儿子怯,反而引来儿子更大的笑声。这样的场景,连小琴的嘴角都勾了起来。本来还怕那丫头逞着力气大欺负虎子呢,怎么看来,倒象是虎子在欺负她? 心情良好的小琴既来之,则安之,放下心防,索性向里屋走去。才走到门边,就看见自家儿子在后院的一个大木盆前刷刷刷地,正卖力地在洗着……小琴定睛一看,脸顿时黑了。盆里白花花的一大陀,正是猪大肠! 虎子在家,别说是洗猪大肠,连碗,自己都捨不得让他洗!向虎,说是向家的金疙瘩也不为过。现在竟然在别人家做这种贱活!洗肠这事,有多脏多臭多噁心,小琴可是知道得很清楚的。前些天拿回去半片猪的老向,顺便地还拿回去了几斤肠。就那点肠,小琴都是费了好大劲,又是盐,又是硷的,连自己这双老手都觉得烧得要命,才算洗干净。现在……现在! 老向家几代单传,自家儿子可是唯一的根苗!天天被供着还怕出错呢,竟然要在别人家受这罪! 刚才那点好心情瞬间化作清风散去。小琴气哼哼地直接冲过去,大叫一声:“虎子!你在干什么?!赶紧跟我回家!” 正在和一堆木板费劲的程希被这一声吼吓得手一抖,刚才才有点成型的木板顿时全散在了地上。程希回头,看见虎子妈正拉着虎子,要把不情不愿的虎子拉回家去。咦?大意了,竟然让人进门都没感觉到! 程希连忙上前,手比嘴还快,按住小琴的手,抬头正好对上怒气沖沖的小琴的眼睛:“呃……”程希动了动嘴,突然结巴了,不知道该怎么称唿对方。婶子?阿姨?还是伯母?她一点也不知道这个村里的称唿是如何界定的。想了一下,程希还是用了电视上最常见的比较村气的称唿:“向婶,让虎子在我家再玩会儿吧,这还早呢。” “玩?!”小琴彻底怒了!并不放开虎子,另一只手指着白花花,看着怪噁心的一盆大肠:“你管这叫玩?!你自己怎么不玩个够?!” 小琴的口音一听就是东北腔,不用看人,光听声就是一股子豪慡泼辣劲儿。程希看了眼小琴指着的那一盆大肠,心里也有点生气了。小琴的怒气冲着自己而来,程希哪里看不出来?可是,这活根本不是自己让虎子干的,明明是他来的时候看见自己在洗,非要觉得好玩,找尽理由要“玩”,还学会了自己的独门秘籍,用小鹿斑比的眼神看着自己,自己实在受不住,才让给他的。现在又来沖自己发火,算个什么事啊?! 虎子一直在旁边大吼大叫,本来说着“不回,不回,我不回”,现在听见他娘好象为了自己玩的这个东西在冲程希发火,立刻变了:“这是我非要玩的,娘,你别怪程希。别怪她。是我,都是我!” 虎子不说还好,越这么说,小琴越生气。自家儿子竟然在自己面前维护一个外人!这种被疏离被排斥的感觉,一下让小琴刚对程希的那点刚升起来的好感消失殆尽。直接握紧儿子的手腕往外拖着走,一边走一边说:“我们老向家可不卖儿子。东西我会让老向送回来!哼!” 莫名其妙地,小琴发了一通火拖着又哭又闹的儿子回了家。程希也憋了一肚子火。什么叫“卖儿子”啊?!当妈疼爱儿子天经地义,但总要有个谱吧?!洗个大肠就卖儿子?洗个大肠就能换半片猪,两只鸡,两只鹅,一筐鸡蛋,再加一背篓的桃?!那这天下有不知多少人想这样卖儿子了!更何况还是她儿子死乞白赖地非要洗的,结果却要把怒气发在自己身上! 第12页 程希再小也是个女人,被小琴的怒气激着了,小心眼发作,十头牛唤不回。钻进牛角尖里,越想越怒,最后完全不理智了。把那瓶辣椒酱从庄园里拿出来,狠狠地放在桌上。又在辣椒酱下压了张纸条,上书:“你家儿子金贵,我这小孤女可不敢买,还给你!” 真是,老向和虎子人都不错,怎么会有个这样的媳妇,这样的娘?!简直是……一个老鼠坏了一锅汤! 弄完一切,程希也不想再在家呆,再呆着,看着那个场景,非把她气出病来不可。走到村外,看左右无人就招出青驴,翻身骑上,向前狂奔而去。 自从上次被青驴吓到之后,程希没事就在庄园里练一练骑驴,一人一驴倒也磨合得非常默契。此番狂奔竟也显出了几分英姿来。 老向再听媳妇的话,也不可能这么没礼地真地把猪还回来。他下工之后,就看见自家媳妇青着个脸皮,明显心情不慡,转头看几卧室,果然,门被从外面栓上了。 “怎么啦?虎子又惹你生气了?”老向放柔声音,上前问。 不问还好,一问出口,小琴就跟倒豆子似地,噼里啪啦地把自己下午在程希家看到的事说了出来,越说越气,尤其是说到儿子回来以后还为了那丫头跟自己至气,更是语气一噎,显然是又气又伤心。说到最后,直接把下午就准备好的一切统统拿出来丢在老向面前:“你去,都还给那怪物,让她别再想打我儿子的主意!” 老向看着堆得跟个小山样的食物,眉头紧皱,脸上只剩苦笑了。知道媳妇气着这样,直接反对肯定会招来她更大的气。于是抿了抿嘴:“好啦,好啦,我一定送回去。不过,你还是先收起来吧。万一来个人看见,可就麻烦了!咱们找个时间,一点一点地送回去,你说呢?这么大堆,用板车送吧,肯定会被人问的。” 听见老向的顾虑,小琴也安静下来。她也知道老向说得有理。但她现在对这堆东西看都不想再看一眼,直接转过身去,丢出一句:“你收!” 老向嘿嘿一笑:“好,我办事,你放心。” 等老向把一切搞定,又偷偷问了儿子事情的缘由,终于算是搞明白了一切。也顿时为难起来。这事,怎么着也不是程希那丫头的错,自家儿子觉得大肠软软滑滑地好玩,非要去玩,结果,就招来这样的事。 可是,也不可能让自家媳妇去道歉。如果自己敢起这个头,这个家非要被闹得鸡犬不宁。自家媳妇溺爱孩子的那股子韧劲,自己完全抵挡不住。在别的事情上她还是很明理的,但一旦什么事牵到虎子,自家媳妇立刻化身老母鸡,根本没有讲理的可能。可不让自家媳妇去道歉的话,怎么做都显不出诚意来。 无论如何,老向决定还是先去看看程希再说。也许说开了,根本不值什么事。 老向带着这份侥倖去了程希家。结果,就看见辣酱和那张愤愤然的纸条。老向的苦笑更深了。一方面感嘆,知青就是知青,看别人多会教育孩子,四岁就能写这么多字了。而且,字比自己写得还工整些。另一方面,却发现,这么件小事被两个女人搞得,老向这个精明人也不知该如何解决了。 老向没有把辣酱拿走。而是坐下来,从上衣兜里拿出钢笔来,一笔一划地写了起来。老向的人情世故比程希不知练达几十倍,写起这种信来,虽然字很一般,但内容却比程希要深刻得多,打动人得多。 先是示敌以弱地安抚。把小琴母亲这个身份说明白,也批评了她的错误,后来又拔高程希的情商,让她不好意思不原谅。然后又说虎子委屈又可爱,与程希的情谊深厚,最后说到自己,很喜欢程希,并深刻检讨,还有他的为难……一路下来,神仙看着都要点头。老向自己看了一遍,也点点头,重新压在辣酱下面,走出门去,并非常细心地把门关好,才离开。 最妙的是,信上没提老向家任何一个字。没提到任何名字。就算有人拿到这信,猜到是谁,也没办法证明什么。更何况,除了自家人,根本没人会来程希家。因为来过的,都受了教训。 不用老向的检讨信,程希骑驴半夜,累倒在糙地上,看着星光漫天,心胸一开,下午的那点事顿时变成了笑话。不过,想让程希为了维持友谊而认错,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不是她的错。她这人,性格有时候太过耿直,换了时代,换了人,也不会改的。不过,不会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也就是了。为别人的错误生气伤神,程希没这闲心。 星光下,程希辩了辩地方,好象是去镇上的路上,而且,离镇上不远了。青驴也累了,懒洋洋地在一边啃着青糙。 “好吧,既然来了,明天就上一回镇上。正好盐和硷都要再买了。还有自己也应该买双新鞋了。自己脚上这双这些日子变得有些小了,挤得脚指头疼。前两天终于被自己捅破了一个洞。还有……” 程希本来还想再欣赏一会儿星空,却隐隐约约地听见好象远处有狼嚎的声音。程希一抖,还是有些害怕,挥手收了青驴,自己也钻进庄园,还是自家最安全。 想买的东西很多。一早到达镇里之后,程希发现一个小孩买东西真不方便,不得不一再地撒谎,说是父母在别处等自己,才算顺利地买了一些需要的小杂物。盐想多买点并没有成功,因为镇上就这么一个供销社。鞋子也没能买到。因为营业员不相信会有大人让小孩子自己来买鞋,非要程希和她妈一起来,才卖。 程希再撇嘴也没办法,这个时代,有钱的可不是大爷。不卖就是不卖,她只能灰熘熘地走了。还穿着她那双露大脚趾的布鞋。 对于和小琴和解,程希没有主动的意愿。所以,事情就这样发展下去了。 回去之后,虎子还是偷偷地来,来了就一边诉苦一边试图安慰程希,说着说着还差点哭出来。这事本来就不怨虎子,程希当然不会迁怒于他,哄他很容易,拿出两颗在镇上买的糖就足够他笑得露出小舌头了。 至于老向,他是个更加容易沟通的人。讲明白之后,老向除了苦笑,除了请程希把辣酱收回,并没有再多的要求。 好象一切又回到了从前,除了老向家两男人从来不在程希面前提起小琴之外,一切如常。虎子还是天天来报导,老向偶尔也会来,似乎对于“闲着没事找程希聊天”这件事很感兴趣。 快乐的日子过得特别快。转眼就到了冬至。 虎子在程希家和她一起包饺子,弄得满地满桌都是面。程希也没阻止他这么撒欢地玩,倒是看着他开心,程希也挺开心。猪肉和虾肉一半一半地馅,肯定好吃,程希边包边流口水。 包了二三十个,听见院门响,两小象地下党似地,顿时停住,程希走到窗户边上,往外一看,是老向,松下一口气来。撑开窗户,正要问,就见老向对着自己招手:“程希,你舅舅来接你来了。” 说着,老向一让身,一个又瘦又高的男人走进门来。 作者有话要说:和小琴吵翻,唔,算是一个伏笔吧。 10 10、“乞丐”舅舅 … 这么一看,连虎子的声音都停了下来。倒不是来人有多丑,而是实在太……“风尘”僕僕。要不是他神态安详,略带笑意,谁看到他,都只会冒出两个字:“乞丐!” 衣服裤子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头髮又脏又油,一绺一绺地胡乱乍着,还打着结。脸也被灰垢模煳了五官,但程希过份良好的视力,可以看见他干裂的嘴唇爆着皮,好象长年不见雨水的田地。胸前抱着的那一坨黑黑的……程希猜测,应该是从北方一路穿过来的棉衣棉裤,到了云南之后,热得受不住,只得脱了抱着前行。 最让程希惊讶的是,来人进来的这几步,竟是跛的!看起来象是长短脚,走路的时候,他虽然努力撑住,但还是会略略倾斜。 看到这里,程希差点掉出泪来。如果,这真的是那个解信诚的话,他的到来已狠狠地感动了程希。 从上京到春城此时并没有直达的列车,而是要在郑州倒车。到了春城,人生地不熟的,要前往柳树村,却更比上京到春城更难。先得坐汽车到县城,如果运气好,当天有汽车的话,也可以在第二天到镇上。如果当天没有汽车的话,他就得在县上等两天,才能等到下一班。到了镇上……后面的道路可想而知。他不认识路,得边问边走,而且,没有任何交通工具,就得靠他这双瘸腿走完这条普通人也得走一天才能走完的山路。然后,才可能找到程希。 看他现在这付样子。程希可以想像,这一路上,他肯定不捨得住一次旅馆,吃一顿带着热汤的饭。他的钱全留着做路费,他捨不得。 看他站在那里,已经微微在发抖了,肯定是到了目的地,人的心力一松,立刻就觉得累得缓不过劲来了。 程希连忙跳下凳子,打开门冲出去,眼睛晶晶亮地看着那人:“你是……我舅舅解信诚?!” 解信诚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和他那张脏脸一点都不配,笑起来之后,整个人都亮了许多。微微地弯下腰,似乎想配合程希的高度:“我是。你是我姐的女儿?” 程希听他一口京片子,确定他就是送给程红笔记本的那个解信诚。心中不由一暖,上前牵住解信诚的手:“我叫程希,我妈叫程红。” 解信诚知道自己脏,本想缩手,但被这么一双又软又小的手握着,却一下觉得捨不得了。这么可爱的孩子叫着自己舅舅,这一路的辛苦都值了。听见程希的话,愣了一下。他并不知道程红是未婚生女,孩子随母姓让他吃了一惊。不过,他用余光看了眼老向,终还是没说什么,而是回握了握程希的手:“那我叫你希希吧。” “嗯,舅舅,快进屋坐着休息会吧。”说着,一边拉着解信诚往屋里走,一边转头对老向点头:“谢谢向叔,一起进来吃饭吧。虎子正包着呢。” 老向也没客气。经常来打秋风,自然也知道这孩子家底厚着呢。跟着就走了进来。 “舅舅坐。”程希进屋环顾四周一圈,发现没地儿坐,只得拍了拍床:“坐吧。我给你端水洗一下,一会儿好吃饭。” 进屋,解诚信吃了一惊。他没想到成为孤儿的外甥女竟然有肉吃!而且,看满地都掉的是面粉,那可是精贵的白面啊!这,这到底怎么回事?明明自己刚进村时,一问到程红的女儿时,那些村民都露出古怪至极的眼神,对自己一付避而远之。要不就是不说话,要不就只是说出“怪物”两个字。这让解信诚一度以为自己这个外甥女的生活状况会非常糟糕呢。没想到…… 第13页 解信诚下意识看了眼带自己过来的老向。这是他进村后唯一一个对他热情相待的人,显然与程希也很熟。难道是他? 思绪太乱,解信诚一个没注意就被程希按在了床上。屁股一着床边,解信诚勐地清醒过来,赶紧跳起来,连连说:“不,不行。我现在太脏了。不能坐在这儿,不能……” 程希哪里依他,直接按他坐下,顺便拽过他怀里的那包棉衣棉裤,放到一边。顺手从枕头边摸了一下,其实是从庄园里把程红留下来的那本日记拿出来:“给,舅舅,我妈妈当年的日记。妈妈说,是舅舅送的,是不是?你先看吧。我去打水,你歇会儿。” 解信诚并没有再站起来。其实有大部分原因是,实在是没力气再站起来了。从镇上走到柳树村,他足足走了三天,晚上都是在野林里,也不敢真睡,而且,因为估错了路程,一天前干粮就吃完了,一直饿到现在,要不是意志支撑,早就倒毙在路上了。现在可以安稳地坐下来,解信诚一下就觉得整个身体都要碎成片了,腿软得象面条似地,根本无法支撑他再次站立。 翻开日记本第一页,看见自己当年幼稚的笔迹,心中的滋味难以言明。物是人非,还有什么比这更残忍的事?这些年已经让他尝了个够。心中酸酸地,竟翻不下去。微微嘆口气,转头却看见程希竟然抱着个几乎比她还大的木盆,盆中装满了热水,晃晃悠悠地向自己走过来。这场景怎么看怎么危险,吓得解信诚挺直背就要站起来,却不料腿完全不给劲,屁股刚离床就又重新跌了回去。 一旁已经自动自觉地包上饺子的老向“呵呵”笑了两声:“小解,别担心。程希的力气可大呢,连我这个大男人都比不过。”老向这包饺子的手艺是跟他的北方媳妇小琴学的,包出来的饺子元宝似的,非常漂亮。只是,他上了案桌,让虎子不敢再拿面粉顽皮了,装乖地一边偷偷看这个脏脏的叔叔,一边包着歪七扭八的……也许可以称做饺子的东西。 “啊?”解信诚将信将疑。毕竟这事实听起来太不可思议,可是老向又不象撒这种无聊谎的人。眼睁睁地看着程希把盆抱过来放在自己面前,脸不红气不喘地还顺手递给自己一块肥皂:“给,舅舅,洗洗吧,一会儿好吃饭。” 解信诚再镇定也被惊住了。本来初初见到自己这个外甥女,就觉得这孩子看着矮矮的瘦瘦的,却意外地口齿清晰,反应灵敏,待人接物更是完全象个大人。谁料到,竟然力气也这么大!难道这就是那些村民叫她“怪物”的原因? 来不及想更多,解信诚迅速地被自己脏的程度震惊了,堪堪洗了一遍,盆里的水已经变成黑色的了!问题是,自己的手还没露出正常的肉色!解信诚感到自己的脸热了,自己还从来没这么脏过呢!最主要的是,自己现在没力气去倒这盆脏水! “来,换水。”程希依旧笑嘻嘻地过来,很轻松地把脏水盆挪开,端过另一盆热水。不看解信诚古怪的表情,晃晃悠悠地端过脏水,很利落地哗啦一声倒在了院子里。 如此,足足换了三盆水,程希才算满意。一脸开心地拿了个桃子塞给解信诚:“舅舅吃,饺子还得包一会儿呢。”也不管解信诚吃还是不吃,就直接最后一次倒了脏水。 桃子不小,而且颜色很艷,形状也很漂亮。解信诚总觉得从进了这个院子的门,自己就进入了一个与外面的世界完全不相关的世界一样,很梦幻。虽然这个词早就不适合他,但他此时就是有这样的感觉。 咬了一口,汁多丰美。比他以前吃过的都要好吃得多。解信诚诚心诚意地贊了一声:“南方就是好,这个季节还有桃吃。而且,比北方的桃好吃得多。” 老向听着,微笑的嘴角不由抽了抽,心中暗道,这可跟南方北方没关系,有了你这外甥女,你以后可以天天有桃吃了。当然,这话老向不会说,只是微笑着不搭话。倒是虎子小孩心性,见不得人动嘴,一见解信诚吃得香甜,就坐不住了,转过身去,可怜巴巴地看着程希:“我也要吃桃。” 听见虎子的话,解信诚不由脸一红,吃桃的动作一顿。自己竟然跟个孩子争食,真是……太没出息了。 倒是程希很习惯,但这次她没有当着虎子的面变出来,而是走到厨房里,再走出来,拿了两个洗干净的桃,一个给虎子,一个递给了老向。 老向一大男人,本来对水果这种零食都是可有可无的。可这桃硬是美味无法挡,老向在程希面前也丢脸丢习惯了,半分也不客气,接过来就吃了起来。 吃完桃子,几个人都觉得“胃里有食,人有底气”,虎子也不装乖,直接跳下凳子,跑到一直让他好奇不已的“脏叔叔”解信诚面前来:“舅舅,你是谁?” 此言一出,程希囧了,解信诚现在脑子有些迟钝,半天没反应过来,老向表情古怪地抽了抽,心中暗道,自家媳妇果然英明,说“卖儿子”就“卖儿子”。老向双手使劲一合,把饺子皮捏拢:“虎子,你要叫叔叔。舅舅是程希叫的。” 小孩子对这种复杂的亲戚关系完全搞不懂,听着愣了一下,心里颇有些不愿,总感觉程希的东西,程希绝不会小气的。老爹实在太计较了。但慑于父亲一向的权威也不敢直言反对,低了头,扁着嘴看着解信诚:“叔叔。”有点委屈,连“你是谁”都不问了。 解信诚终于反应过来,笑起来,伸手摸了摸虎子的小脑袋:“你是叫虎子吗?想叫我舅舅就叫吧,没关系。” 程希擀皮的手一顿,抬眼看了下自家这位便宜舅舅,刚才看他挺温柔敦厚,没想到骨子里竟……挺活泼。程希没吭声,这事,轮不着她一小姑娘出声,让这些“老不修”们去乐吧!想着,手下力气更大,饺子皮都快擀着馄饨皮了。 老向头都不抬,安静而迅速地包着饺子,只是嘴上回了一句:“那程希就得叫我爹了。我看不错,哈哈。” 程希差点笑出来,老向这位叔,一点亏也不吃的。正打算回个嘴,突然看见虎子转身扑过来,扑到老向怀里,委屈至极:“爹,你不要我了?!” “诶?哈哈……” 老向愣了一下,和解信诚一起笑了起来。笑声中有些得意,自家儿子这么捨不得自己,这意思怎么想都觉得快活。 一顿饺子宴就在逗弄虎子这可怜的娃中笑完了,只是吃饭期间,虎子难得地不有粘着程希,而是似乎真的非常害怕老向不要自己似地,边吃还边拽着老向的衣角,让老向胃口大开,硬是多吃了十几个。各自吃饱之后,虎子自觉主动地去洗了碗,才恋恋不捨地和老向一起离开。 解信诚吃得很少,倒不是他客气,实在是饿了这么多天之后,虽然心里再想吃,可没吃几个就觉得撑了。眼馋也没办法。 晚上,程希家难得地点了油灯。程希一桶一桶地给解信诚提热水,给他清洗。解信诚没在农村生活过,倒是没有怀疑这热水送来的速度。只是惊讶于自家外甥女的力气,实在大得惊人。来来回回足有十几趟,就算是自己这个大人也早累瘫了,可程希脸都没有多红几分,一付没事人的样子。解信诚迷迷煳煳躺在被窝里的时候,也很想叫程希一声“怪物”。太打击男性自尊了。 “辛苦你了,希希。”解信诚声音低沉,实在是困意袭头,虽然想好好地与这个陌生又让人心疼的亲人沟通沟通,了解一下姐姐的过往,还有程希一个人的生活,却感觉这些日子以来的疲累铺天盖地地压下来,让他没有办法清醒过来。 “我没事。舅舅,你什么时候从上京出发的?”程希看着解信诚半耷拉的眼皮,赶紧问道。 “十一号,票还在我兜里呢。”解信诚此时属于本能回答,过了一会儿,程希再没说话,一片安静中,解信诚扎实的鼾声响起来。他实在太累了。 程希从解信诚的棉衣内侧兜里摸了半天,才摸到那些已经做废的票根。仔细看上面的日期,果然是十一号从上京出发的。还有汽车票。日期对比一下,解信诚还真是倒霉,两天一趟的从县上到镇上的汽车竟然就让他生生地在县上等了两天。那两天他又捨不得住店,云南这天气说是暖和,但晚上还是有些凉的。他是怎么过的啊?而且,连米粉都没有吃过一碗,他兜里一张国营饭馆的票根都没有。真不知道他从上京带了多少干粮,看样子是一直啃到了柳树村。 这些,现在都不是程希关心的。程希关心的是,自己和解信诚能不能顺利到达上京。如果歷史如她所知道的那样,那么很快的,十几天之后,一九七六年一月八日,就是国人最敬爱的总理去世的日子。如果不能赶在那之前到达上京的话,恐怕自己和舅舅就得在外面流浪很长一段时间了。 抛去前前后后的时间,留给自己在路上的时间只有十六天。听起来很宽裕,但是,会遇到什么状况却完全没办法预料。万一遇见大游行,大串联之类的突发事件,红卫兵们的热血完全无序,让人难以猜测他们的动向。如果遇见那样的情况,交通肯定会被阻塞。交通阻塞还是小事,万一打起来,自己和解信诚,一残一幼,在那样的环境里实在太危险了。 程希坐在油灯前,苦苦思索,不知该怎么办才好。自己对这个便宜舅舅不了解。就这一个下午的观察,他好象不是个死板个性的人,品性么……只他能千山万水地跋涉只为了自己这个小孤女,程希就觉得这人很难得。虽然,对于自己这个藏有惊天秘密的人来说,面对今后一生都可能要朝夕相对的亲人,必须要谨慎。自己应该再与他接触几天,多多观察,才做出决定。但是,时间真的不够了。怎么办? 如果一月份回不去,七六年这一整年会发生太多的大事,无论何时回京肯定都会受到严厉地检查。自己这个父不明母枉死的黑户,恐怕就很难进京了。 明天,无论如何,明天一定腾出一天的时间,和解信诚恳谈一番。给自己最后一天的时间。 “ 10、“乞丐”舅舅 … 舅舅,没想到你真的来了。谢谢你。”程希看着解信诚洗干净之后还很年轻的脸,竟真的有了一种有了亲人的依赖感,孤单太久的程希,在睡着之前,感受到了久违的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更完了。 倒不是睡得早,已经起居时间不太对,正在修正中。 昨天忘了说,补上 大家新年快乐!! 第14页 好吃好睡,身体健康~ 11 11、感性了的程希 … 解信诚一觉醒来,发现天才蒙蒙亮,大吃一惊。转头看着笑眯眯走过来的程希,有些呆愣地问道:“我睡了多久?” “六、七个小时吧。”程希当然不会告诉他,为了节省时间,昨晚特地把他送入庄园,利用时间差让他睡个够的:“舅舅,既然起来了,就洗漱一下,可以吃早饭了。” “怎么可能?”解信诚接过热毛巾擦了擦脸,心中疑惑不定。自己这么累的情况下,扎扎实实地睡了一觉,起来后还觉得神清气慡,精神饱满。要说是睡了一天零六、七个小时倒还可信些。自己平时在家也不可能只睡这么点时间的。 一直到程希没事人一样把一碗有着浓郁汤头的米线端到他面前,解信诚还是有些困惑。所幸,这并不是什么大事,一筷子下去,满口留香,立刻就让解信诚转移了注意力:“真好吃。希希,这是你做的吗?” “嗯。”程希埋着头吃得很香。虽然在云南住了这么久,程希并没有经常做米线吃。虎子那娃在吃的方面就爱贪鲜,程希顺着他,自然会做一些北方风味的食物来。倒是云南本地小吃少做了。这次解信诚的到来,倒是让程希难得地起了兴,不让他白来一趟,按镇上人民饭馆的口味做了地道米线:“要不要来点辣酱?”说着,程希把老向没有拿走的辣酱往解信诚身前推了推。 听见程希的肯定回答,解信诚心中一酸。程希再怎么力气大,也不过是个四岁的小孩子。可见她起得这么早,做饭做得这么熟练,就可以知道她这短短的四年生命里,是怎么过的生活。 “以后,跟舅舅一起回上京生活,就由舅舅来做饭吧。希希只管玩就是了。那边有不少小朋友,希希不用再担心一个人孤单了。” 解信诚没哄过孩子,一点也没反应过来自己的用辞遣句上太过成人化。幸好他面对的是装着成人灵魂的程希。 程希愣了一下,抬起头来:“我还以为家里都是外婆做饭呢。”这倒不是程希瞎说,程红的日记里,关于上京的那些回忆中,有不少都是对于解妈妈手艺的怀念。无论是杂酱面,还是打滷面,或者葱油饼,萝蔔丝饼,鸡蛋灌饼,或者发糕、糖糕,炸麻花,烙锅贴,饺子,包子等等等等,解妈妈在程红的日记里表现出一个面食高手的派头,在有限的食材里花样百出。 这一问,解信诚也愣了:“爸妈在七零年的时候就去世了,我写了信的。姐姐没告诉你吗?”见程希一脸惊讶的表情,解信诚连忙安慰:“可能是你太小,姐姐就没跟你说。” “不是。”程希放下筷子,认真地说:“妈妈根本没有收到家里来的任何信,第一年,妈妈就寄出去了五封信,都没得到回音。这些,妈妈的日记里都有提到。她还以为是家里人因为她不听话,就不想理她了呢。” 说完,程希大约也能猜出其中的猫腻。 在这个偏远的小村子里,死掉的那个主任就是土霸王。柳树村就是他的天下。只是,开始的时候,对于知青们的背景不了解,对时局的不明了,不敢下手。不过,私扣个信件邮包什么的,却完全不在话下。 从他家收来的东西里有不少不是云南本地货,当时程希还有些纳闷他是从哪里贪污的,现在想来,他截流知青的信件包裹恐怕不只程红一人。 而且,截流过一次之后,就让他不得不每次都截流下来。不然的话,他也怕知青们在信里一问,对方万一哪一个有背景,去邮局一查,没事倒好,万一有个什么麻烦,他一个小小的村革委会主任可担不起。为此,主任还因为知青不能随意离开插队地方,特地定期为知青乡邻发信,上镇上去。当初,程希还纳闷这样一个人竟然会做好事,现在想来,那些信,那些包裹,还有解信诚的那些信,结局都可想而知了。 不了解柳树村的解信诚听了程希的话,登时傻了:“我在前两年给姐姐写了不少信,爸妈也很想念她。后来爸妈过世了,我才停止写信……” “算了,人都死了,纠缠这些,没有意义。”程希摆了摆手,埋下头去,把剩下的米线与汤几下就吃了个干净。 说到生死,解信诚的心情低落下来:“对了,姐姐是怎么过世的?你爸爸呢?他是本村人吗?还是知青?也不在了?” 程希犹豫了一下,并不是说不想告诉解信诚真相,而是在想该怎么开这个口。自己毕竟是个四岁的小孩,说这些事,怎么想都有些怪。顿了顿:“舅舅,你去看妈妈的日记吧。这些事妈妈都记在日记里的。我去洗碗。” 解信诚比程希看得快得多,不到两个小时就看到了最后一页。最后那些潦糙的字迹,似乎是在向解信诚说明日记的主人生命的最后有多么困苦与绝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解信诚合上日记,转头看向程希。 程希总是笑眯眯的,看长相,确实不像程红,特别是两道过份浓厚锐利的大刀眉,让这孩子年纪小小的就透着股英气。 “你的爸爸……” “妈妈没告诉我。不过,没有爸爸也没关系。这件事是向叔怕在你们单位造成不好的影响,才撒的谎。以后我有舅舅就好了。不需要爸爸。”程希就知道他要问这个,连忙说。刚才解信诚看得太认真,连虎子来了都不知道。不过,今天的程希没空和虎子玩,好容易用两个肉包子把他哄走了,解信诚就看完了。 解信诚点了点头,蹲下来,把程希的头按在自己的怀里:“好了,现在起,你和舅舅就是这世上要相依为命的人了。别担心,一切都有舅舅。”说着,还在程希的背上轻轻拍了拍:“舅舅以后再也不旷工了,会好好工作,挣了工资给希希买漂亮衣服穿,买好吃的,买画书,还有玩具。以后,希希就快快乐乐地,其它的都让舅舅来操心就是了。” 程希本来并没有任何感性的意思,只是想更像一个失去父母的孤女,才这么说的。谁料到被解信诚这么按在怀里之后,眼前一片黑暗,身后是温柔地安慰地拍打,耳边是象誓言一样迷人的话语。程希在这一刻没出息地象个真的孩子一样,流下泪来。 “舅舅,我们今晚就出发去上京吧。”呜咽了半天,恍过神来,程希觉得有点丢脸,连忙擦了擦脸上的泪,假装它们不曾存在过。咳了一声,郑重地转移话题。 “这么急?”解信诚愣了一下,看了看程希的表情,瞭然地抿了下唇:“我知道村里的人对你不好,你不过是力气大一些,他们竟然叫你怪物,实在太可恨了。希希,不必为他们的无知难过。既然你这么想尽快走,那我们就晚上走。不过,我看老向和那个虎子似乎与你感情不错,你走之前要不要和他们道个别?” 程希盯着解信诚好一会儿。解信诚洗干净了看,其实有些年轻得过份,程希猜测,大概也就十八九岁,高三学生的年纪。只不过眉宇间自有一种经过歷练才有的沧桑,气质沉稳,也比后世的年轻人多了一份这个时代的年轻人特有的纯净。长相也意外地不是程希印象中上京的糙老爷们的样子,倒有些白净清秀。眼睛里,看着自己的时候尽是温柔亲昵,明明才相认一天,他已经把自己当成亲人来对待了。不知是他也孤独太久,还是因为自己年纪够小,让他容易放下心防,亦或者是两者皆有。 程希抿了抿唇,见解信诚被她的目光看得有些疑惑了,才低声开口:“舅舅,如果……如果我真的是怪物呢?如果我真的是怪物,舅舅还愿意带我去上京吗?” 解信诚显然没料到程希竟然会问出这样的话,呆怔了一秒,点点头,正要说话,却见程希推开他,手在空中一挥,小小的手中赫然是一只昨天自己还吃过的红艷艷的桃子。这下,解信诚完全傻了,好一会儿反应不过来。 见解信诚半张着嘴,一脸傻相。程希微微有些失落。明明知道的,这样的事,就算是自己,第一次见到,也会吓一跳的,说不定比还会逃跑也可能。如果……如果他现在逃跑的话……程希不知道自己心情该怎么形容,索性也不再去想,咬了口桃子,抬起头就要说话,却见解信诚眼睛突然变得亮亮地,盯着自己。程希本能地一哆嗦,就听解信诚腔调古怪地问出一句:“会变芒果吗?我一直想尝尝,可惜只听说过,没见过。” “……”这一回,轮到程希张口结舌了。好一会儿才闭着眼睛把自己庄园里的水果背了一遍:“正巧没有芒果。有苹果、梨子、桃子、芭蕉、菠萝、葡萄、柚子、枇杷……”不数不知道,一数程希自己也吓一跳,自己这里水果真不少,有不少长得奇形怪状的,自己根本不认识,认识的也都是野外的品种,没几个象十几二十年后的改良种,不过,水果味反而更浓一些。 边说,程希一样拿出几个来,没一会儿就摆满了一桌子。 “唔……哦……啊……”解信诚嘴里发出连他自己也不明白意义的声音,过了好一会儿才连连摆手:“好了好了,别拿了。太多吃不完就浪费了。” 程希撇他一眼:“不怕。吃不完,我可以回收的。” “诶?”解信诚顿了顿,想了一下,挑眉问道:“不会是除了水果,你还会变别的吧?比如猪肉?鸡蛋什么的?”解信诚说的都是昨天和今天吃的东西。 “更多。”这回,程希不再举例了。直接拿起葡萄一边剥皮一边吃。这种野种葡萄,皮太厚,味道倒是一流。 解信诚也坐下来,学着程希的样子,努力地剥起柚子皮来:“如果这就是你说的怪物的怪法的话,那些村民不应该怕你,反而应该巴结你才对。” 到了这份上,程希也放开了,头都没抬,直接手一挥,瞬间变出块石头来,往桌上一摆,发出大大的一声“咚”,吓了解信诚一跳。程希一付云淡风清的口气:“我在他们面前只会变这个。” “呃……秋风扫落叶。”解信诚说出一句差了十万八千里的话,点点头:“立场明确,手段犀利。希希,你很厉害。” 听他还称唿自己为希希,程希的心终于算是落了下来。葡萄也不剥了,转过头看向解信诚:“舅舅,你不怕我吗?我可真的是个怪物。” 解信诚终于算是把柚子皮剥掉,掰了一瓣塞进嘴里,含含煳煳地回了一句:“只要心不怪就行。”说着,停了一会儿,把柚子吞下去,才接着小声的,好象自言自语似地嘟哝了一句:“这世界怪物哪有人可怕。” 第15页 程希的耳力可比普通人强太多,这句含混的嘟哝程希听得清清楚楚,不由一愣,没想到自己这个年轻的舅舅,性格里竟有如此真实又黑暗的认知。是这个时代吧,才造就了他这样的“怪物”。看他昨天面对老向时的表现就知道,他平时装得跟个大人似的虚伪客气,想法与做法却完全是两回事。 “舅舅,你刚才说你还旷工?你是什么工作?”程希问。 刚才还感性地深沉了一下的解信诚,听见这个问题,脸腾地就红了,粉粉一片,还挺可爱,声音也压低不少:“其实算不上什么工作。就是街道上办的一个做工装的作坊工厂,就十几个人,因为残疾人优先,我才有这个名额。我不爱去……反正去不去都差不多。” 程希眨了眨眼,心里算着,六六年就全面停课闹革命了,那时的解信诚到底有多大:“舅舅,你今年多少岁?” 听一个小娃娃打听自己的年纪,解信诚多少觉得有些好笑,拍了拍程希的脑袋,笑嘻嘻地说:“十九岁,开年就二十了。小不点希希,你几岁了?” “我四岁了。不过,你真年轻。”程希感嘆一句,见解信诚就要变脸,连忙加了一句:“比我妈妈小四岁。”这才见解信诚点了点头。 “说起年纪。”解信诚似乎拿程希当成与自己平等的成人来对待了,皱了下眉:“咱们真得早点回去。林强……哦,就是我家邻居,发小。你得喊林叔叔。他比我小一岁,我来的时候,他就说他开年就要去参军。我们回去晚了,可能会见不到他了……” 听着解信诚絮絮叨叨,程希的思绪散开来。仔细算下来,六六年的时候,解信诚才十岁。将将小学毕业而已。这一耽误就是十年。一个小学毕业的成年人,而且还是个残疾人,在今后的世界里会处在什么样的阶层,程希完全可以想像得到。 来到这里之后,程希第一次产生了“这是最坏的时代”的想法。只因为几个人的弄权,就完完全全地耽误了一代人!不,也许算得上两代人,三代人了。当时的初中生一代,高中生又一代,上亿人的青春就这样被抛弃了,可悲可嘆!这真是,只有本国才能发生的事!程希想着都觉得有怒气都无处发作,生生只能憋着。可恨! 算了,不去想这些。无论如何,一切终将过去,未来……程希看了眼吃柚子吃得开心不已的解信诚,心中暗暗发誓:只要他视我为亲人,我就不会让他受苦挨饿。一定要让他快快乐乐,再也不会想起人比怪物可怕的念头。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出发上京。 12 12、母亲往事 … 一天没怎么吃东西,舅甥俩兴致勃勃地一路说呀说呀,对柳树村没什么可说的,除了老向和虎子,这里的村民和知青对程希都是避而远之,程希对他们也就是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去逛逛看看,听他们说说私密话,没正面交流过。所以,舅甥俩说得最多的就是解信诚上京的生活,还有就是程希的“怪”处。 比较让程希惊讶的是,解信诚的言语中,对程红的感情似乎并不深厚,就算说起她的死也只是皱皱眉而已,并无多少悲伤,这与自己想像得完全不同。虽然说,程红离开时,他才十二岁,离开几年间也没有任何联络,感情淡也有痕迹可循。但他在程红唯一的女儿面前表现得如此凉薄,还真不象他应该的选择。而且,既然感情不深,为什么会为了自己这个孤女穿越南北来到这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呢?程希想不通。 程希的好习惯,有疑惑就问:“舅舅,你对我妈好象……?” 不知是不是因为说得太久的原因,解信诚很难把眼前这个小孩子真的当成一个小孩子。她始终给他一种“你说什么她都能明白”的感觉。此时也是,听见程希的问题,解信诚笑起来,拍了拍程希的头:“你这孩子怎么这么敏感?这么敏感,以后会很难过的。” 程希偏了下头,错开解信诚的手掌,不依不挠地盯着解信诚,等他的回答。 解信诚犹豫了一下,低头想了半晌,才抬起头,微笑地看着程希:“这事,我本来不打算告诉你的。可你这孩子小小年纪就好象明白得很多,我怕你以后从别人嘴里听见,会误会我,我还是现在告诉你好了。” 程希没眨眼,心中只有一句话:“果然有问题!” “你应该知道吧?如果是真的姐弟,程红其实应该是姓解的。但她姓程。也就是说,你妈妈程红其实并不是我亲姐姐。”说完,解信诚见程希没有任何意外与惊讶的表情,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一语不发。解信诚不由挑了下眉笑起来:“甚至法律上,她也不算我姐姐。” “我在比你还小些的时候,传染了骨髓灰质炎,唔……也就是小儿麻痹症。后来就瘸了。这让我的童年很阴暗,性格也很糟糕,象你现在一样,很敏感,很暴躁,经常和周围的小孩子打架,”说到这里,解信诚突然看了眼程希,笑了一下:“不过,我没你幸运,我力气不但不大,而且我当时很瘦,年纪也小,连威慑力都没有。在我的印象里,打架我从来没赢过,就算如此,整日浑身带着伤,依旧咬着牙,让眼睛长在额头上,不吝于挑衅,这样的我几乎没有朋友。我爸妈那几年天天为我操心,妈妈更是练就了一手很专业的处理外伤的技术,还时不时为了我,和周围护孩子的泼妇骂街。回来就哭。我别的印象已经不深了,但妈妈躲在屋里哭的样子,到现在我还记得。” 说到这里,解信诚低下了头。在这一刻,程希才感受到他的悲伤与怀念。让程希稍感吃惊的是,解信诚应该只有小学毕业,可是遣词造句却显得颇有章法,与他的文凭非常不符。 “六一年,三年自然灾害,有不少从农村出来逃荒的。程红就是其中的一员。当时,一次偶然,妈妈带着我在城郊遇见了她和她奄奄一息的母亲。我妈看她长得好,就问她愿不愿意长大以后做我媳妇,程红当时饿惨了,只要有饭吃,自然什么都答应。于是,我妈就不顾我的反对,把她领回了家。” “童养媳!”三个大字砸得程希有些头晕。这一刻,程希突然明白,为什么解信诚对程红感情很淡了。程红当初为了下乡,和家里闹了两次,最后一次还是偷家里的户口证明才得到了这个名额。后来,又在这里谈起了恋爱,和一个不知道是谁的男人生下了程希。从程红的日记里,她从来没提过任何童养媳的信息,显然,无论从思想还是作为,她从来没把她当初为了吃上饭而应下的这个承诺放在心上。或许曾经放在心上过,但人的欲望总是无穷的,在吃饱饭之后,她不想把自己的美丽埋没在一个小瘸子身上,才有了后来刻意的遗忘,也不一定。 程希一直没说话,解信诚看了她一眼,咬了咬牙,声音沉下来:“我不喜欢你妈。从开始就不喜欢。不过,如果她能让我妈的笑容多一些,我也不介意叫她一声姐姐。当时,我虽然年纪小,但性格却很别扭,能喊出一声姐,已经非常不容易。” “当然,你妈也不喜欢我。她来到我家之后,那些曾经与我有仇的傢伙,天天在外面编一些顺口熘耻笑我。你可能知道,当时我也就比你大一两步,听见那些话,根本藏不住气,就出去和他们打架。然后,带一身伤回来。程红从来不理我。我妈要是不在,她还会发几个白眼给我。我妈在的时候,她倒是挺乖的。” “岁月就这样流过。我和程红越长越大,却也越来越互不理睬。她有她的圈子,我也有了我的朋友。你妈长得好,我想她自己也这样觉得,才十三四岁就有不少社会上的人追求她,她也享受其中,每日得空就花枝招展地出去。这事,除了我妈我爸不知道,可能连胡同里的蚂蚁都知道了。到六六年,停课了。她的日记里也有写,她想下乡,结果被我妈给阻了。我不知道我妈怎么跟她说的,但为这事,她恨上了我。不知道是不是觉得是我阻碍了她的前程。” “我当时也是个少年了,有自尊心。她这种明里暗里的鄙视与愤恨让我对她的态度更加恶劣起来。大大小小的事累加在一起,一直到我妈妈过世前,都一直觉得是我让你妈在我家呆不下去,才偷了户口本非要离家不可。我没办法辩解。可能……”解信诚嘆了口气:“可能,正是因为这个无法辩解,让我到现在,她都死了,我还是无法对她喜欢得起来吧。” 说完,解信诚象是解脱了一样,一派坦然地地看向程希。 程希皱皱眉:“可,你还送了我妈那本日记本。” 解信诚嘆息:“这是我妈要求的,说是要我们俩要好好加深感情。你妈也送了我一个铁皮铅笔盒。以后到了上京,我找出来,留给你用吧。” “既然,我妈不是你亲姐姐,而且,你也不喜欢她。为什么你会来接我?还打算和我相依为命?”程希问得很直白。 解信诚手肘撑在桌上,手掌撑着头,苦笑了一下:“我不知该怎么跟你解释……” 解信诚停下来,不知在思索什么。程希没出声也没动,没有打断他的思绪。好一会儿,他才缓缓开口:“我想找一个可以相依为命的人,而你就出现了。” 这一下,程希就算想开口也不知该怎么开口了,半张着嘴,一个音也发不出来。 看见程希这个表情,解信诚一下笑了出来:“你出现得不只及时,而且,很合适。不但名正言顺,而且,还是个不会约束我,不会鄙视我,没有被这个世界污染的小辈。一个可以陪着我渡过很多年,最终成为互相依赖互相交心,真正的亲人的人。最重要的是,你还很懂事,我很喜欢你,希希。你就是我梦想中的那种外甥女。哦,不,比梦想中更好。你还会变水果,变猪肉,呵呵,就算我陷在梦想中时也从未有如此的想像力。” 解信诚的微笑让程希的心有一点点酸。这是要有多孤单,多渴望,才会为了这么一个可能的机会做出这么多的努力?这世界到底让他有多么地不信任不安定,才让他把这个当成梦想? “那我要是没这么懂事呢?象个平常小孩子一样又哭又叫,你怎么办?”程希本能地,不想让自己陷入过于感性的境地中。赶紧顺着他的话问道。 “嗯——”解信诚故意装作思考的样子,忘着天,好一会儿,才笑起来:“谁知道,说不定我会找个理由转身离开呢。不过,幸好那一切都没发生。”说着,突然站起来,上前一步把程希从凳子上抱起来,搂在怀里,似乎觉得很舒服,使劲揉了揉,加了一句:“希希,现在,就算你又哭又闹,舅舅也不会把你丢掉的。你尽管任性吧。” 第16页 这人!解信诚一句话打下来,程希就有些承受不住,鼻子一酸,暗自腹诽:“这人天生地会说甜言蜜语啊!只要他想,哪个女人能抗得住他?!”此时,程希几乎已经能看到解信诚再成长几年之后被女性围攻的场景了。有他这样的口才,很容易让人忘记他腿的缺陷吧? 说说笑笑,哭哭闹闹。因为都足够坦诚,两人把对方了解了个七七八八。直到今晚老向到来时,才发现肚子饿了。 送别宴,程希端出了酒。老向一见就喜上眉梢,和解信诚你来我往,菜倒吃得最少。让程希惊讶的是,最后醉倒的竟然是老向,解信诚只是微醺而已。 是时候离开了。 程希把老向扶到床上,不一会儿他就发出沉重的唿吸,睡得很香。程希给他留了信,还有给虎子的留言。虽然有点可惜,最后没见到这个“忘年”交。但想想,能避免过于激烈的离别场面,应该也是老向期望的吧,不然的话,傍晚就会带虎子一起来了。 放青驴出来,解信诚吃了一惊,但眼睛也为之一亮。这驴越来越向程希的特质发展,力大而毛色光亮。见到程希就兴奋地直撩蹄子。 解信诚与程希一起坐在驴背上,青驴一派轻松样。“驾!”一声,青驴撒开蹄子就轻快地跑了起来。离开柳树村的一刻,程希转过头去,最后一次看了眼这个让自己重生的村庄,莫名地,又是解脱,又有淡淡地离愁。 漫天星光下,凉风习习。似乎感觉到怀里的小女孩低落的心情,解信诚收紧胳膊,试图让她更安心也更温暖一些。小女孩再坚强,到了这一刻,还是无助的。解信诚看着怀里低着头不知在想什么的小女孩,不由感嘆自己的幸运,幸好,她不象程红。不然的话,光看见熟悉的脸,恐怕喜爱的心情就难以升得起来。决定来之前,解信诚曾经犹豫过。他怕找到的是一个缩小版的程红。虽然,在别人眼里,程希比程红娇艷姿色,可差了不少。但在解信诚眼里,这却是老天再好不过的奖赏了。 过了崎岖的山路,程希的心情也随着道路的宽广而开阔起来。直接挥手把骑驴变成了驴车。舅甥俩仰躺在星光下,任由熟门熟路的青驴自由前行,此情此景说不出的惬意。 程希挨在解信诚旁边,能闻到淡淡的酒气。明明自己的灵魂是个成人,身边也是个年轻男子,程希却没有一丝尴尬,也许是认同了亲人的感觉,让程希甚至舒服得有些昏昏欲睡。 “燕燕于飞 西行千万万里 燕燕于飞 年年不与春归 抛下了同巢的爱侣 相思欲寄无从寄……” 正要迷煳,就听见耳边低低地吟唱。程希从未听过这首歌,却在解信诚淡淡忧愁的声音中思绪渐渐飘远,完全忘了质疑,解信诚怎么会唱这种……早该被破了四旧的“黄色”歌曲? 作者有话要说:这歌我也没听过,在网上找的,呵。 程红的形象至此,算是立体了。将来,还会有一小段关于她的回忆,不过,还早。得等到“父亲”出场之后了~~ 13 13、长途汽车 … 舅甥俩迷迷煳煳说说唱唱,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一觉醒来,发现已经到了镇上。还好,这个时代驴车上躺一大一小两个人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很多要在镇上办事,却没钱住旅社的都露天睡在外面,反正云南也不冷。这种有个驴车的还算比较体面的呢。 重新把驴车赶到城外,找了个无人的树林收了。程希弄出两盒热水,两人洗漱一番,才重新上路。经过了驴车的洗礼,现在,解信诚已经对程希变出任何东西都能淡然面对了。牵着程希的小手走在镇子的青石板路上,解信诚还说:“要是一会儿错过了汽车,希希就变出个汽车来,怎么样?我们自己开着回家去。” “呿!”程希白了解信诚一眼:“舅舅会开车吗?”自己倒是会开,但是就现在这个小身板,坐在驾驶座上就踏不到油门了,有车也白搭。 解信诚脚步一顿,眼睛发亮地看着程希:“希希还真的能变出汽车来?” 一看解信诚狂热的眼神,程希瞬间就理解了。就象女人爱珠宝一样,男人爱车也是本能。解信诚虽然不会开车,但对于能拥有一辆车肯定算得上是他梦想级别的梦想了。 程希连忙摆手,打消他的想法:“不能。舅舅,其实,我并不能变出我没有的东西。那些食物都是种子种出来的,猪和鸡什么的都是养出来的。其余那些家居用品都是以前谁骂我我就去他家拿的。我自己并不能凭空变出来的。” “别人骂你一句,你就偷人家的东西?!”解信诚吃了一惊,瞪着程希。 “哪有偷。我都提前通知了的……他们自己保护不了自己的东西,又喜欢挑衅,哪里怪得了我。不给他们点颜色看看,他们就会更加欺负人。”程希有点强辞夺理,色厉内荏。越说声音越小。 在长辈眼里,这可不就是偷么?只是在程希这个身体之前的生活里,根本没人教过她偷这个概念,她只知道要让那些让她不舒服的人比她更不舒服而已。至于被程希穿越之后的那次把泼妇家偷了个干净,程希也完全没有愧疚心。而且,也没打算给自己找理由。就是要偷她家的。那种人,那些钱财是带给她得意的资本,自己就是要让她一无所有。但,自己这些想法,解信诚未必会接受。程希有点心虚。 “你这丫头!”解信诚突然嘿嘿一笑:“偷窃不好。站不住个‘理’字,总是落了下乘。这只能是在你没有别的能力报復的情况下才使出的下下策。你的既能收藏又能取出的能力,功能可谓逆天,你却只是用它们来做偷窃这样的事,如果这能力有灵它都会哭吧?” “你想说啥?”程希看着解信诚,难道他不知道他是对一个四岁的女孩子说话吗?用得着这么曲折地摆大道理,说这么深奥这么隐晦吗? 解信诚完全不把程希这个带着白眼性质的瞪视放在心上,依旧笑嘻嘻地说道:“我是说,希希,我们只有自己变得更强大,才是正道。你的这个能力固然可喜,但你只应该把它视为今后强大的基石。过于依赖它,是无能的表现。” 闻言,程希一甩手,甩开解信诚,变出一个桃子来,自顾自吧唧吧唧地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看都不看解信诚道:“既然如此,就请舅舅以后不要那么无能地依赖它了。我一个人依赖就好了。” 这完全是故意至气。程希在心底里觉得解信诚说得挺对。可是被这么个半大不小的傢伙老气横秋地教训,心理上还是觉得别扭,不闹他一下,简直对不起自己的小孩身份。 解信诚看程希这样,笑得更厉害了,小跑了几步追上来,程希知道他腿不好,自然不会让他一直追下去,赶紧停下来,装生气不理他。解信诚看出程希的小把戏,心中愈发温暖,上前一把抢过程希咬过几口的桃子,在没咬的地方咬了一口下去,回她一句:“我还没说完呢,你气什么气啊?过于依赖它虽然无能,但不能充分利用它,却也是另一种无能了。暴殄天物,你听说过吧?”说到这里,他突然严肃起来:“这世间的任何事,过左或者过右,往极端里走,都会走向灭亡。” 程希被解信诚突然严肃的表情惊了一下,怔了怔,才反应过来,也许,他是在说这场所谓的“革命”里提出的所谓的“左派”、“右派”之分吧? 与解信诚交流得越多,程希越觉得这孩子不简单。最少不是一个这个时代简单的十九岁男孩。他竟然会有自己的思想,会思考!这是多么可贵的品质?在这个时代,全民都喊一样的口号,做一样的事,听一样的宣传的时候,会思考的人已经少之又少了,更何况还只是个十九岁的年轻人? 说实话,就算在几十年后,愿意用自己的头脑思考,不人云亦云,或者不为了反叛而反叛的人也不多。尤其是热血沸腾的年轻人,盲从,是一种人类本性,难以抗拒。 程希眨眨眼,正要说话,却被解信诚突然抱了起来:“快,快,快走,我看见前面的汽车站的车好象打算开动了!”说着,就奔跑起来。 解信诚跑不快,抱着程希更加跑不快。程希连忙拍打解信诚的肩膀,让他放自己下来。可他根本不管,抱着她一晃一晃地跑着,边跑边挥手大喊:“同志,同志,等一下,等一下~” 汽车比解信诚的速度当然要快得多。没几下,就成了个小黑点。但让程希奇怪的是,解信诚一点也不放弃,跑得更努力,喊得更大声,还加上了“帮帮忙”之类的字眼。程希不知道解信诚怎么会做出这么不象他的事,以为他是被来的时候在县上等待的时间吓到了,连忙拍着解信诚的肩头:“舅舅,别急,别急。就算在镇上再等两天,我们的时间也是够的。” 只是,解信诚没理她。跑得一头汗,跑步的姿态更加踉跄了,在阳光下,这个场面竟显得有些可怜了。 这个时候,成了黑点的汽车停了下来。有不少旅客从车窗里伸出头来对着解信诚这一大一小喊着:“小伙子别着急,我们等着你。慢慢走过来。” 程希傻了,看着这样的场景。就听见速度立刻慢下来的解信诚小小的声音:“看吧,我刚才就是向你演示,什么叫充分利用。” “诶?!”程希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有些呆怔,傻兮兮地转头看着露着诚恳至极微笑的解信诚,慢一拍地问道:“你是说,你刚才其实是扮可怜?” 听见“扮可怜”三个字,解信诚的表情抽了一下,一口气差点让口水呛了,咳了两声才回道:“你这么说,可不贴切。我不过是把劣势转化为优势而已。你想,要是个壮汉追奔,哪可能有现在这效果?咱们可是一残一幼,半分虚假都没有的。不算是‘扮’可怜。其实是真有点可怜呢。” 程希还想回嘴,两人已到了车边,解信诚点头哈腰地抱着程希上了车。一上车,就一堆人搭话。 “你这小伙子刚才跑得可太险了,这要摔一跤,摔到孩子可就麻烦了。” “就是就是,刚才要不是我看见,司机同志不知道你在后面追,你可就白跑了。” “这娃是你女儿啊?长得还挺水灵的嘛。” “胡说,这小伙子才多大?怎么就能有这么大的女儿?” “怎么就不能?不许小伙子长得脸嫩啊?” 第17页 “……” 车上大部分都是本地人,出门在外都很热情。解信诚对谁都笑眯眯的,问什么答什么,再加上又是个残疾人,没什么攻击性,一时之间倒混了个左右逢源。后排坐着几个知青,听解信诚的口音是外地的,挺亲切,赶紧给他让出个座。 程希不会扮小孩,在这种场合就完全把自己当成了解信诚的背景板。笑,傻呵呵地笑就可以了。静静地看着解信诚跟车里的人天南地北地侃,倒也有趣。要不是知道解信诚性格,光看他现在这么笑语连连,如此和谐地与人打成一片,说不定就以为他是个开朗乐观的人呢。 到了中午,大家都说累了。摇摇晃晃这么久,很多人没有了刚上车时的精神。车在半路停下来,有些人下车站在路边的树荫下休息,有的人就在车上懒得动。不过,都一一拿出干粮,吃午饭的时间到了。 几个知青见解信诚没动静,以为这舅甥俩太穷,根本没准备呢。一个女知青显然是犹豫了一下,还是拿了张饼递给程希,程希一笑,连忙摆手:“谢谢姐姐,我和舅舅带的有。” “是啊,希希,把吃的拿出来吧,舅舅也饿了。”解信诚表情诚恳,但眼睛里显然都是笑意。 庄园里好吃的当然很多,但在众目睽睽之下,程希可不敢拿出两鸡腿来。想了一下,在舅甥俩拿来当摆设的一个搭裢里做势掏了掏,掏出几块颜色金黄中夹着翠绿,香味诱人的饼来。 解信诚忙不迭接过来咬了一口,早晨到现在就吃了那半个桃,早饿了:“唔……真好吃。” 刚才给程希递饼的女知青见解信诚吃得香甜,再看看自己干巴巴的玉米碴子饼,也不由咽了下口水:“你们这饼是什么做的,真好看。”还是矜持,只说好看,不说好吃。 解信诚摇了摇头:“这你得问希希,我家的伙食都是希希在做。别看她年纪小,可懂事了。” 程希也不吝啬,刚才这个女知青能在她就那么两张饼里给自己一张,显然是非常善良的人。“投之以木桃,报之以琼瑶”,这个道理,程希还是知道的。笑呵呵地给女知青递过去一块自己做的饼:“姐姐,给你吃。我昨天做的。用玉米、豆渣,还有韭菜做的。我舅舅特别爱吃,你尝尝喜不喜欢。” 程希这虽然说是粗粮饼,但怎奈油放得多,而且无论是玉米还是豆渣都磨得非常细,再加上提味的韭菜,盐和花椒粉加得刚刚好,两面都炕得金黄,单闻上去都比一般的白面饼香上不少。更别提女知青手上的那两块硬梆梆干巴巴的玉米碴子饼了。 女知青咬下去一口,外层焦脆,里面却是细滑绵软,说不出的好吃。好久没吃过这么精緻的食物了。女知青此时哪里还顾得上自己那两块饼,拿着这块玉米豆渣饼小口小口地细嚼慢咽,一付生怕吃完了的样子,让程希看着都有点感动。可又不敢多给她一块。就只给她这一块,已经让好几个人侧目了。再大方,可就是惹麻烦了。 “舅舅,喝点水吧,光吃饼噎得慌。”程希又在搭裢里摸了摸,摸出一个军用水壶来,递给解信诚。 解信诚接过来就是一仰头,入口时却是一愣,等放下壶时,看向程希的眼睛却笑得弯了起来。有豆渣自然就会有豆浆,怎么会忘了呢。 一顿午餐吃得心满意足。上车的时候,解信诚一付困了的样子,抱着程希,眯起了眼睛。也阻碍了别人可能会有的更多的问题。 晚上,到了这辆车的夜间休息的地方。一个孤零零的国营旅社。有点钱的就住旅社,没钱的就睡在车上,或者睡在外面的糙地上。 程希和解信诚偷偷摸摸地在树林深处吃了顿大餐,鸡脚配饭,一碟青菜,还有碗热汤,饭后水果是串葡萄。 汤足饭饱,一大一小抱着肚皮往旅社走,不算要睡,肯定也不能睡得太远,到时睡过了,错过了车,可就麻烦了。 其实,程希更想睡到庄园里去,但她不可能留解信诚一个人在外面,也就罢了这个心思。随手拿出一个网状物,递给解信诚。 解信诚一头雾水接过,就听见程希的声音:“吊床。我不喜欢睡在地上。” 吊床是什么,解信诚不太明白,不过,打开来看看结构,也能理解了。云南树多,找两棵大小合适距离合适的树,解信诚把吊床绑紧,丢了个毯子铺在下面,然后抱着程希一屁股躺下去,很孩子气地来回高高地摇了摇,看见怕摔的程希吓得紧紧拽着自己,不由哈哈笑了起来。 玩闹了一会儿,两人就睡着了。半夜,程希迷迷煳煳间被尿憋醒,一个机灵醒来,连忙往自己□摸了摸,幸好,幸好没尿。想要跳下去方便,可往下一看,对于自己这个小身板着实有些高。凭自己的身手跳下去倒没什么,可自己这么一跳下去,因为惯性的原因,肯定会把睡着的解信诚给摔下来的。 “丢脸!”程希被自己肾未发育完全的小孩身体打败了。不得不伸手摇了摇睡得香甜的解信诚。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才能到县上……orz,我也觉得太慢了…… 14 14、深夜事件 … 解信诚迷迷煳煳地睁了下眼,勉强知道趴在自己身上晃自己的人是程希,又重新闭上眼睛,手一搂,把程希抱进怀里,只说了一句:“希希,乖,晚了,睡吧。”说完,只一瞬又睡了过去。 看这情况,把程希急的。不得不用小手捏住解信诚的鼻子,好一会儿,解信诚才痛苦地张开嘴,真正清醒地睁开了眼:“希希,怎么了?”解信诚的声音中带有浓浓的睡意,沙哑又柔软,咬字也没了京片子的清晰,含含煳煳,听起来有别与他平时的形象,倒有几分可爱。 只是,生理急的程希完全没这心情体会解信诚难得的可爱,揪着他的耳朵说了一句:“舅舅,我想去……解手!”在这个名词上,程希停顿了一下,本来习惯性地想说“去洗手间”,话到了嘴边才想起来,这话在上此情此境下说出来未免显得太荒唐。但让程希这个大女人说出“尿尿”两个字,那跟杀了她差不多。“小便”听起来也怪怪的,想了一下,才说出这么一个听着一样不顺耳的词来。 “诶?哦。”解信诚用手抹了把自己的脸,算是完全清醒过来。似乎也感受到程希因为羞窘而僵硬的身体,就没多说什么,抱着她,一侧身,站在了地上。 “这里行吗?”解信诚抱着程希往林子里走了几步,把程希放下来,小声问。 程希点点头,正打算松裤带,发现解信诚完全没有离开的意思,不由又羞又恼:“你!舅舅,你,你走远点啦!” “诶?”解信诚愣了一下,明白过来,不由小声笑了起来:“你一小丫头片子有啥可害羞的?这大晚上的林子黑的很,我担心万一有蛇什么的,你不是很危险吗?没事,舅舅背过身去,不看你。快解吧。” 这,这,这怎么可能?! 程希感觉膀胱都要炸了,看着眼前的人真的只是背过身去,完全不理自己的要求,不由连槽牙都咬起来了。直接上前扑过去推了解信诚一把:“你,你离远点。离得近,我,我解不出来!”这回,连舅舅都不叫了。 解信诚抿着嘴笑起来,真的往前走了两步,没有回头地加了句叮嘱:“小心着点,我在这边等你,有情况就叫舅舅啊。” “知道啦!”程希又往后退了几步,在一大片跟她差不多高的杂糙丛中才安心地解下裤子。几秒过后,程希发出满意地嘆息,一边系裤带一边暗自嘀咕:“真是的,差点尿裤子啊。小孩子的自制力就是差劲。” 正打算走回去,突然觉得身后似乎有不寻常的声音发出来。本能地,程希脚一沉,心咚咚地狂跳起来,勐地想起刚才解信诚刚才关于“林子里黑,可能有蛇”的说法,据说,蛇对动态的东西最有攻击性。一时之间,程希连步子都不敢迈了。 过了一会儿,又没听见声音了,程希以为是自己神经过敏,微微松了口气,转身就要离开,可刚转过身,她又听见了。只是这一次,程希听得很清楚,是一个人闷哼的声音。 只要是人,就不可怕!程希一想到自己刚才还在这里肆无忌惮地方便,竟然有人躲在自己身后偷看?!就觉得怒火不从一处冒了出来!此时程希完全忘了,自己不过就是个四岁的小丫头,根本没有一点值得偷看的地方。 程希摒住唿吸,放轻脚步,无声无息地向前一步,在声音传来的方向,勐地一把掀过那些密密地长成一排天然的帘子的糙,刚要大喝,看见眼前的情景却是惊地愣了一下。 糙丛里,一男一女紧紧贴着,趴在地上,衣衫凌乱,男上女下……这情景,有点常识的都知道这是怎么回事。那首歌怎么唱的来着:野百合也有春天…… 程希眨了眨眼,以都市女郎的习惯,正要放开掀糙的手说声“对不起”,然后没事人一样走开。却突然发现这个场景有一丝不对劲的地方——躺在下方的女人,嘴是被紧紧捂住的,而且……那张脸圆润的轮廓很有些熟悉,好象,好象就是白天给自己饼的那个女知青!而趴在她身上的却明显是个村叔! 一瞬间明白了怎么回事,竟然不是你情我愿!竟然在自己身后玩这套强x的戏码!这一刻,程希一瞬间想到的竟然是程红!那张被掐得发紫,涨得老大的脸。 这一掀一愣只是数息之间的功夫,程希勐地跳起来,大叫一声,从上而下一拳砸到那男人的侧腰上。 这个地方是人体的一个软肋。打别的地方他都可能不会松手,但打这个地方,他一受痛会本能地弯腰,必然要离开女知青的身体。那男人显然没料到程希会有这个举动,更没料到程希的力气会这么大,一拳下去,直接把他打出去好几滚。痛得他忍不住“嗷——”地叫起来,在安静的深夜里特别响亮。 他还没来得及站起来,程希的小腿一蹬,就再次跳到他的肚子上,压着他一拳接着一拳狠狠地揍他的头,一边揍一边还大声骂道:“流氓!臭流氓!竟然偷看姐姐和我解手!流氓!打死你,打死你!” 开始,男人还反抗,还反嘴,最后活活被揍着了猪头,嘴都张不开,根本没办法反驳什么。 听见程希的骂语,赶过来的解信诚一愣,看了眼衣衫不整的女知青,瞬间明白过来,向她点了点头,小声道:“快,整理好衣服!”说着,已经冲上前去,直接帮程希按住那个男人还在挣扎乱动的腿。 第18页 女知青脸上又是泪又是青的指印,显然是被刚才的遭遇吓得有点呆傻。听见解信诚的话,才陡然清醒过来,感激地看了他一眼,低下头迅速地整理起衣装来。 见差不多了,解信诚小声对程希说了一句:“行了。打出人命来,影响我们的回程。”说完,站起来,勐地一脚下去,正好狠狠地踏在了男人的子孙根上。男人本来已经发不出声音来了,这一下彻底开发了他的男高音的天赋。嘹亮又婉转的声线只怕连旅社里的人都能吵醒了。 等听见动静的人赶来的时候,女知青已经把衣服整好,连头髮都理顺了。解信诚也已经站了起来,还在男人子孙根处轻轻地拍了拍,把自己的脚印拍掉,男人的惨叫声随着这一拍两拍抖出好几个花活来。做完这一切,解信诚向惊讶的女知青露出一个再淳朴不过的微笑来,走到一边,一派“这一切都不是我做的”的温顺模样,谁也挑不出错来。只有程希打得过于专心,小辫子都散了,脸通红通红的,配上她要哭不哭的表情,显得特别可怜。 “怎么?怎么回事?哎呀,这是老李吧?怎么……?” 乱七八糟地声响过后,这片林子里已围了一整车的人,有人认出了被打成猪头的男人,不由又惊又疑。 “叔叔,你认识这么臭流氓吗?”程希站出来。 “流氓?”旅客中顿时嗡嗡地议论起来。 “是啊。我和这个姐姐约着一起来解手,让舅舅在那边给我们站岗。谁知道这个臭流氓竟然在糙丛后面偷看我们解手!你看,那糙丛里面倒下来的糙就是他趴着的时候压倒的。我们发现了他,他还对姐姐动手动脚,你看,姐姐的脸都被他掐青了。姐姐吓得直哭,我气坏了,就打了他一顿。”说着,程希背在身后的手伸到人前来,竟然拿着一枝手臂粗的棒子:“这是舅舅给我用来防身的,舅舅说,晚上林子里有蛇。” 众人见此兇器,再看那男人还痛地在地上翻滚不停的惨样,都不由偷偷吸了口气,替他疼。这孩子,谁教的?也太厉害了。打蛇用得着这么大的棒子吗? 程希一个四岁的小丫头,当然不会有人怀疑她现场编假话。她这么叽叽哌哌,小黄鹂似地一说,这男人的流氓罪顿时就定了。这时代,男女作风问题可是严重的大问题,连谈个恋爱,牵个手都能送到劳改农场去,这人竟然半夜偷看女人解手,还对女知青动手动脚,这简直是滔天大罪。不用想,下场完全不用想。不论解信诚那一脚会不会让他不举已经不是问题,因为他以后很可能没有机会再举了。 几个旅社的领导过来,还带着电筒,堪察了现场,无论是女知青脸上的青指印,还是地上伏倒的糙,都是实打实地证据。直接几句话,那位不能反驳了的男人就被拖走了。 “姐姐,我们赶紧去解手吧,搞了这么半天,我都憋死了。”程希走到女知青面前,拉了她的手,撒娇的口气说道。 女知青已经被今晚的一切变故搞得完全不知所措了。虽然不明白程希的意思,但还是被她拉着向林子更深处走去。 众人看着眼前的一景,其中一小伙子感嘆了一句:“啊,原来什么都没看着啊……”话还没说完,就被人揪了耳朵,众人发出几声心明神了的窃笑,转身小声议议论着,陆续往回走去。 解信诚则站在原地,等领导们问完话,说要等外甥女回来,一个人站在了黑暗里。黑暗中,解信诚嘴角上扬,无声地笑起来。 这一晚,舅甥俩没有再多说什么,因为程希回来的时候,带了那个女知青。女知青受了惊吓,不敢再回去睡,非要在舅甥俩的吊床边上打地铺。 程希没有客气,让程希意外的是,解信诚也半分没有客气的意思,就这样,舅甥俩睡吊床,女知青睡在旁边的地上,过了一夜。 早上吃饭的时候,程希就发现女知青眼睛红通通的,眼泡也肿得象个小面包,显然一晚上都在哭。不由也心软了几分。 “谢谢你,小妹妹,还有你舅舅。如果昨晚不是你们,我,我,我肯定已经不在这人世了。”女知青蹲下来,说着说着,似乎又想哭。 程希倒是相信她的话,这时候的女子,被强x的后路,自杀是十之七八。但她这么爱哭,着实让程希有些头大,被牵着手,脸上表情僵着,一句安慰的话也说不出来。 解信诚洗完脸,看着程希为难的样子,不由有些好笑。直接向程希招了招手:“希希来,帮舅舅准备早饭。没你呀,舅舅都不知道吃什么好。” 程希赶紧地甩开女知青的手,沖向可爱的舅舅。在搭裢里摸了半天,摸出几个包子,看着外表不起眼,馅可是那天的饺子馅又加了碎荠菜,既有猪肉虾肉的浓香,又有荠菜的清新,当早餐最好不过。摸了好一会儿,才算把军用水壶摸出来,解信诚喝了一口,竟然是玉米面粥,还是热的! “同志,昨天也谢谢你。要不是你,我的名声……” 解信诚一门心思都在吃食上,听了女知青的话只是摇了摇手:“昨天的事我都忘了,同志,你也忘了吧。当这事从没发生过,才能过好日子。”说着,再也不理她,拉着程希的手:“希希,我还想吃泡菜。” 程希见女知青站在旁边魂不守舍的样子实在太可怜,一个女孩子遭遇这种事,身边一个亲人朋友都没有,而且,这个时代又把这种事看得这么重,她有点想不开,也属正常。只是,程希没想到,一路上的那几个知青竟然和这个女知青不是一路的,难怪昨天她竟然一个人大晚上来解手。幸好遇见自己,不然就真的得横尸荒野了。 “姐姐,给。”程希走过去,把昨晚那个大棒子递给女知青:“你一个人出门在外,还是有个防身的安心一点。见到坏人,你不要怕,狠狠地打,把他们打痛了,他们就记住了,不敢再使坏。” 见女知青似乎听懂了,表情坚毅地把棒子接过去,程希又递过一个纸包,是她昨天剩下的玉米豆渣饼:“姐姐,今天中午车到了县上,我们就要分开了,这几个饼就留个记念吧。” 不是程希捨不得肉包子,实在是肉包子这种奢侈物不方便拿出手。虽然那饼费工并不比肉包子少,但好在不显眼。 女知青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去。顿了顿,蹲了下来,上前抱住程希:“谢谢你。虽然除了谢谢,我也不知道能为你和你舅舅再做些什么,但真的感谢。你叫什么名字,小恩人?” 小恩人?程希感觉鸡皮疙瘩瞬间起立无数,连忙摆手:“我叫程希,姐姐可以叫我叫希希。”程希没问女知青名字,她知道很多女性发生这种事情之后,会不愿意与任何知道这件事的人打交道。 “我叫王胜男。希希。”说完,王胜男站起身来,向吃得正欢的解信诚深深地鞠了一躬,没再说什么,一手拿着饼,一手拿着大棒,走了。 “舅舅,昨天,你一脚可真狠啊。”程希过去,拿起一个包子狠狠地咬了一口。 解信诚自顾自一口玉米粥,一口包子,看都没看程希一眼,回了一句:“没你的拳头狠,希希。”说完,勐地抬起头来:“泡菜呢,希希?包子都快吃完了。” 程希闻言,脸一绿,看着周围没人,随手拿出一碟红油泡菜,放在解信诚面前。放下小碟子的一瞬,程希勐地反应过来,昨晚……昨晚其实自己完全可以在庄园里方便的!因为从来没在庄园里做过这种事,自己竟然完全没有想起来!程希摸了摸胸口,幸好没想起来,不然王胜男这个青春女孩就要走向深渊了。 解信诚拿起筷子,一边拈起泡菜来吃,一边问:“希希,昨晚那些说法做法,都是谁教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昨天看到留言说,其实是可以在庄园里小便的,汗……我完全忘了有这种可能性……不得不在这章最后补上一句解释……多谢各位心细如髮~ 15 15、分享庄园 … “教?”程希眨眨眼:“没,没人教。” “那你怎么……?”解信诚放下筷子,转头认真地看着程希。虽然一直觉得程希早慧,但象昨晚那样成熟缜密的行事,却完全不能用“早慧”来解释了。不过,转瞬,解信诚又想到程希那个变来变去的特殊能力,有了这种能力的程希,早就不属于正常人的范围内了,自己对她的评价是不是应该改变一下标准? “如果非要说有谁都,那就是舅舅教的啊。”程希脑筋急转,装可爱地嘟了嘟嘴:“舅舅昨天跟我说,劣势可以转换成优势,还说,对于优势不能过份依赖,但必须充分利用。对不对?” “……”解信诚一口玉米粥噎在嗓子里,差点呛住。这确实是自己想要表达的,但是……什么时候她总结出来了?可恨当时还装不懂,跟自己耍小性子。 “我就是照你说的做的啊,舅舅。我一小女孩,平时说话根本没人听的,在村里的时候就是这样,只有向叔还听我说几句,其他的人都不理我的。有事找他们也没用。这就是劣势。转换成优势就是:我说的话,大人们都不会怀疑真假。对吧,所以,我才跳出来说明情况呀。如果是舅舅或者那位王姐姐出来说,他们肯定会怀疑的。” 解信诚抿了抿嘴,虽然程希答非所问,但到了现在这种情况下,解信诚突然没了继续问下去的兴趣。他总觉得,自己再问,这孩子也能找到足够的理由来支撑她的举动。自己……好象除了坦然接受,别无他法。问再多,除了自寻烦恼,毫无用处。解信诚放下壶,盖上盖子,转头笑眯眯地看着程希:“收拾一下,希希,我们该出发了。” “舅舅……”解信诚没有再问下去,程希微微有点失落,自己脑中准备了多种答案都成了摆设。但更多的是担心:“你在生我气吗?” “没有,希希。”解信诚倾身上前抱住程希拍了拍她的背:“我只是在适应你一再给我的惊喜。”说着,突然嘿嘿笑了一声:“这样下去,说不定哪天你突然在我面前变成一头大象我连眼皮都不会抬一下的呢,到时你可别怪我不配合。” “舅舅!”程希听了这话,知道了解信诚的态度,一下放松下来,手一挥,地上餐具瞬间消失,随手把做样子的搭裢背在解信诚肩上,主动牵上他的手:“我只希望哪天,我突然把你变成一头大象的时候,你也能连眼皮也不抬一下,哼!” 第19页 “啊?哈哈哈~~” 之后的路程非常顺利,四个小时的盘山公路转得程希都快吐了,别的旅客脸色也不怎么好看,汽车上说笑的声音渐渐歇了,才终于算是到了县汽车站。 深深地吸了几口新鲜空气,吐出浊气,那种又晕又重的沉滞感算是好了一点。解信诚把程希抱起来:“希希不舒服的话,就在舅舅怀里睡一会吧。反正去春城的车要明天才发,有时间。” “舅舅。”程希眼皮耷拉着,有气无力。 “嗯?”解信诚不敢走得太快,因为他的腿不方便,走得快就会晃得特别厉害。刚才有点晕车的程希再被晃几下,会更难受的。 “我想进去呆一会儿,可以吗?”程希还是觉得有个小锤子一下一下地敲着自己的头,太阳穴扯得好痛。胃里一涌一涌地向上翻,浑身无力。从前的程希是不晕车的,从来不知道晕车是这么难受的事。心里只觉得,还不如吐出来,吐出来可能还清慡一些。 “进去?”解信诚怔住,停下来,一头雾水地低头看着趴在自己怀里,小可怜一样的程希:“进哪儿去?”这孩子,不是晕到说胡话了吧? “诶?舅舅不知道吗?”程希微微抬了下眼皮,但好象是感觉太累似地,转瞬又耷了下去,声音软软慢慢的:“我自己有一个随身携带的庄园,可以种地,可以放牧,还可以养鱼,所以我才能变出那么多东西来啊,不然,哪可能无中生有?” “庄……园?”解信诚早上还说要淡定面对程希给自己的任何惊喜,谁料到现在就有些反应不过来了:“随身携带?!” “嗯……舅舅,我记得我好象跟你说过的……”程希不舒服地在解信诚的胸前蹭了蹭:“我想进去洗个澡,睡一觉。好几天没洗澡了。好难受……舅舅……” 解信诚反应了好一会儿,才算镇定下来,没有反驳程希的话,点点头:“那希希就带我一起进去吧。我也想洗澡,睡觉呢。这样就不用睡露天了。” “带舅舅一起进去?”这回,轮到程希发愣了,抬起头来,认真地看了看解信诚,他倒是一脸坦然,没有半分的侷促或者贪婪,清澈干净。程希勉强自己清醒的脑袋看见这样的目光,几乎是本能地放下心,转瞬又迷煳起来,耷下眼皮,蹭着解信诚的胸前,软绵绵地说道:“我还从来没带过清醒的人进去过呢,不知道会不会有不良反应……” “试试不就知道了。”解信诚也顾不上晃的问题,迅速地小跑几步,窜进一条小巷子,四下无人:“来吧,试一下。” 不过是话音刚落,两人就凭空消失在了青石板小路上。 “哇哦——”解信诚好一会儿才发出声音:“非常棒,也非常……古怪。” 程希闻到庄园里特别清新的空气,不由清醒了几分,看了眼一派乡下人进城的傻样,心下古怪地自我挣扎了一下,自己竟然这么容易地就相信了这个年轻人,还真是……这也许就是缘分? 扭了几下,跳下解信诚的怀抱,往屋里走去。拿出换洗衣服,解信诚还站在原地,眼睛不够看地四处瞟着感嘆:“竟然全是方的,真是……” “舅舅,我去温泉里洗澡。”程希指着不远处林地的后面冒着热气的地方:“你四处转转吧,想吃什么自己摘。” “我陪你去!”解信诚一下反应过来,顺脚跟上程希的步伐:“我也好久没洗了,泡温泉啊,希希,你也太会享受了!” “不行!”程希一听急了。显然解信诚没把自己当成一个异性来看待,很自然地要和自己共浴。可是自己却完全不能接受。就算是去日本旅行,也是从来不入乡随俗去泡什么男女共浴的汤池的。 解信诚一挑眉:“为什么?希希你嫌弃我?!” “不,不,不!”程希连连摆手,解信诚的声音说到最后已经危险地压低了,自己哪敢说一个肯定的字:“妈妈说,我是女孩子,不能脱衣服和男孩一起洗澡。舅舅,你是男的,我不能和你一起洗,你想洗的话,等我洗完吧。” 解信诚一听这个解释,噗嗤一下笑了出来,“哈哈哈哈”,还越笑越厉害,好一会儿才抖着肩:“你一四岁的小屁孩,还跟我说什么男女有别?!照这么说,那天在你家洗澡的时候,你还看我脱衣服了呢,那时你怎么不提这个碴儿?” “那时我没脱啊。”程希一派正经地回答,让解信诚差点吐出一口血来。 解信诚使劲咽下一口气,上前抱住程希:“好啦。我承认,你妈说的没错。你不应该脱衣服和那些男孩子一起洗澡,但是——我是你舅舅,是长辈,不是男孩,是男人!所以,没关系啦!走喽~~”说着,完全不顾程希的大叫与踢打,抱着程希一边大笑一边跑到温泉池边,一把把程希丢了下去,自己也飞快地把外衣外裤一脱,跳了下去,与程希嘻闹起来。 “可恶!” 一个小时之后,两个洗得红通通,干干净净的傢伙相拥躺在了庄园里屋的大床上。程希把抱着她的解信诚一把推开,可这傢伙却笑嘻嘻地不以为忤地重新靠过来,把自己抱在怀里:“好啦,好啦,别气了。咱们舅甥俩,亲近亲近不好吗?以后咱们可就是相依为命的亲人了,希希还这么别扭的话,可不象一家人了。乖啊。” 程希虽然气鼓鼓的,其实俩人并没有真的裸裎相见,都留了底裤在身上。只是,虽然自己的上身与小男生无异,没有任何看头,但是,从未在别人面前裸过上身的程希却觉得丢脸至极!最大的问题,自己还没办法说出来,谁叫自己外褂底下什么都没穿呢?而,解信诚也无法理解程希要穿着外褂洗澡的原因吧?于是,她只能干生气。 当时被解信诚嘻嘻哈哈地脱光上身的一霎那,程希只觉得自己的脸一定是又红又白,表情好看极了,反正是在那之后,解信诚再怎么说,再怎么逗,再怎么哄,程希都没有转过身理他了。一路气到现在,憋得她,差点内伤。不过,这么一闹,程希头也不晕了,胃也不涌了,清醒极了,一点也不困。可是……解信诚困了。 程希推开解信诚一次,解信诚就笑眯眯地重新抱回程希一次。程希也不敢使出自己太过大的力气推解信诚,真要把他推到床下去受了伤,那可麻烦了。这样一来一回,几来几回,最后一次,解信诚抱过来之后,几乎一瞬间,程希就听见了他深长的唿吸,一抬眼,果然,眼睛闭着,一付显然已经睡着很久的样子。这……刚才那些动作难道都是梦中的本能? 气哼哼的,程希也闭上了眼,意外地,觉得自己一点困意没有的她,没一会儿就睡了过去,而且,一夜无梦,睡得安全又踏实,直到醒来之后,才发现,解信诚已经比自己还先起床了。 下床走出里屋,就看见解信诚风风火火地从外面进来。他看见程希一付才睡醒的惺忪模样,平时精神得有些精明的眼睛现在迷迷煳煳地只睁开一半,嘴也是自然而然地嘟着,头髮散得胡乱翘着,这样子,比平时还要可爱三分,不由咧开嘴笑起来:“希希起来了?睡得好吗?我刚才在你的庄园里转了一大圈。” “怎么样?”程希揉揉眼睛,开始刷牙。 “很不错。”解信诚拿了桶,给程希提了一桶热水过来,才接着说:“不过,我觉得你这儿的猪鸡鹅都太多了点,糙原都快不够用了,让别的动物的生活地盘也难以扩张。而且,好多猪鸡鹅早都成熟了,完全可以拿出去卖掉,白养着,纯粹浪费。” “卖掉?”程希一愣,把口中的白沫吐出来:“卖给谁?小心逮着抓起来。” “谁让你卖私人了?你可以卖给土特产门市部啊,不过……”解信诚皱起眉:“这么多的话,以单位的名义卖更合适。私人的话……还真是有些麻烦。” “单位的名义?没问题。”程希一下笑起来,漱了几下口,放下杯子:“我有一大沓柳树村盖着公章的介绍信呢,一会儿你给填一下,我们找个地方把猪鸡鹅弄出来,用驴车运过去卖。” “你!”解信诚大讶:“你怎么连这种东西都有?这岂不是伪造公文?” “什么伪造?我那是真的。从那个杀了我妈的主任家拿来的。”程希脸一拉,甩了一句:“在后院的书柜里,自己找。”就不再理他,自顾自洗脸去了。 后来的事情很顺利。他们出庄园的时候,不过是将将下午三点,等把十只猪二十只鸡和鹅,还有上百只鸡蛋卖到土特产门市部,也不过四点半,还不到晚上的吃饭点呢。在土特产门市部,舅甥俩受到了热情的欢迎。这种政府部门,不缺各类票和钱,缺的就是象柳树村来的这俩位这样送肉上门的好同志。这马上就要过年了,有这样一批意外之喜,连门卫看见这两位不起眼的年轻同志都笑开了花。 于是,在土特产门市部同志的热情服务下,舅甥俩又找到农林局下属的供销社,买了几头小牛,还有羊崽,好些野生动物,半死不活的,活蹦乱跳的,程希非常大方,全买了,甚至其中还有两只猴子,和两大箱蜜蜂。这么一下,递出去的钱与票就是厚厚一沓,递得解信诚那叫一个手软肉痛。 “舅舅,这些省票,在离开春城前都得用完,不然到了上京都没用了。别这么抠。”舅甥俩把买来的东西用驴车运出县城去,在偏僻的山林里收了起来。程希解释了一番自己的大款举动。其实是程希想吃牛羊肉而已。 “可以兑换的,希希!不要这么浪费。” “兑换才浪费,你难道不知道省票况全国票有多不划算吗?还不如在本省买够东西,反正我们有地方放,还不会坏。” “不会坏吗?”解信诚眼睛一亮。 “是啊,舅舅,到了春城,我们还要买些土特产,不然你来一趟云南,回去什么都没带,亲朋好友左右邻居面前会很失礼。” “这个,”解信诚抿了下唇,表情很复杂:“我除了你没有别的亲人了,朋友也只有林强。老师,倒是有一个,邻居关系也还一般。土特产不用买很多,没多少地方需要送。而且,送多了也不好,我来接你还是借了钱的。” 老师?程希第一次从解信诚嘴里听见这个词,看他说到这个词时自然孺慕的表情,不由把解信诚心目中这个唯一的“老师”记在了心里:“可是,不送人,我们也可以吃和用啊。离开云南,谁知道这辈子什么时候还会再来?当然要留着慢慢吃,免得以后怀念嘛,你说是不是?” 第20页 “好吧,随你。”解信诚刚才微微的一点点落寞此时也消去,笑眯眯地点了下程希的脑门:“希希你哪儿都好,就是太爱强词夺理。太固执可不好。” 程希撇撇嘴:“这叫择善固执。”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还有一章,后天就能进上京了…… 肯定大家又嫌我进度慢了,咳,真是没办法,这是种田文啊,种田是必须的~~不然,空间就白搭了…… 16 16、买一路 … 有了共同认知,血拼的速度与规模一下就提升了起来。在县上的时候表现得还不明显,毕竟在农林局的供销社买了那么多东西已经很显眼了,再买别的东西就不得不低调低调再低调。可这舅甥俩偏偏特徵明显,一个残一个幼,很难不被人发现,不得已,农林局的供销社在县东面,他俩直接跑到县西边去转悠。 可是这时代卖东西的都是国营单位,而且大部分都集中在一片街区,县东面正是本县最繁华的所在。县西边是个居民区,只有几个便民的国营菜市,在菜和肉都不需买的情况下,舅甥俩本着“有错过,不放过”的精神,买了一大堆调料,各式陶罐,罈子,装了大半驴车,才算心满意足地离开。 第二天,顺利地到达春城,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虽然衣着颜色还嫌单调些,样式还嫌过于统一,但两人均是精神为之一振。对于两个住惯城市的人来说,农村太过于陌生,无论是人或物,甚至过于浓密的树林,都让他们紧张,几乎是本能地随时隐隐戒备。表面上虽然不显,一旦离开就立刻觉出疲累来。而眼前时不时一晃而过的汽车,走几步就冒出的小楼,虽然都不高也不新,却让他们产生了亲切感,一下觉得什么都可以面对,什么都在控制之中了。 第一件要务,就是去火车站买票。这时代买票远没有后世那样困难,甚至不用排队。解信诚牵着程希走过去,只有一个窗口,而且,窗口后的桌子后面的椅子还是空的,没人! 程希眨了眨眼,看向解信诚。解信诚也回看她一眼:“没事,等会儿吧。”对于这样的服务品质与态度,解信诚比程希有心理准备。 “坐会儿吧。”程希见解信诚靠在墙上舒了口气,显然从汽车站一路走到火车站,他累了。总是一只腿受力,瘸腿的解信诚走起路来比普通人更吃力,也更容易累。程希随便在解信诚身后的搭裢里摸了一把,拿出只马扎放在地上:“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呢。” 解信诚也没客气,坐了下来,微不可见地松懈了□体,转头向程希笑了笑:“希希,不要这么贴心,会把舅舅惯坏的。”说着,把程希抱进怀里揉了揉,没再说话。 程希虽然因为身体被改造得太好,不累。但是在解信诚的怀里还是觉得很舒服,最主要的是,自己这个小小的身板,被他这么搂在怀里,随便踮踮脚就坐在了他那条健康的腿上,整个人都窝在了他怀里,解信诚好象只几天就学会了抱小孩子,程希这么一个小动作,他立刻就把她的小小的腿放在他的另一条腿上,把她的头放在自己的臂弯里,没一会儿,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怀抱太舒服,还是让她感觉太安全,程希竟然没出息地睡着了。发出绵长的唿吸,连脸都红润了起来。 解信诚最喜欢看程希睡着的样子,比平时太过于精明过于平静过于沉稳的样子,要安静得多,诚恳得多,幸福得多。难得地,象个真正的孩子一样,依赖着信赖着自己。这感觉……意外地让解信诚很充实很满足。决定来接这个孩子,是这一年来,自己做的最好的决定了。看着软绵绵地靠着自己,嘟着嘴,不知是做了什么让她不喜欢的梦的程希,解信诚不自觉地,唇边溢出一抹微笑来。 解信诚就这样,坐在一张小马扎上,背靠着墙,怀里抱着程希,象最普通的带着孩子出门在外的汉子一样,疲惫又温馨。 “喂!坐这儿干什么的?”一个干瘦干瘦的中年男人,穿着铁路制服,抱着杯热茶迈着八字步走过来,看见解信诚舅甥俩,直接就吼了起来。身体看着瘦小,可声音却特别大,吓了解信诚一跳。 解信诚本能地第一件事就是低头看了眼程希。程希不知是不是睡得太舒服,只是拧了拧眉头,把脑袋往解信诚的胳膊下面钻得更深了些,并没有真的睁开眼。见此情景,解信诚才算松了口气,慢慢站起来,把程希往怀里按了按,才低声说道:“同志您好,我是来买车票的。” “有通行证吗?”那中年男人可能是见解信诚虽然年轻却这么护着孩子,眼光倒是软了几分,斜着眼睛瞟了解信诚一眼,边说边往窗口走去。 “带了带了。”解信诚把早准备好的通行症从窗口递过去。 那男人打开看了看,一挑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买去上京?”正式服务了,就开始背起了语录。 “不打无准备之战。是的,同志。”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孩子……”男人看了眼小小的程希:“你的娃?” 其实事因通行证上都写着呢,解信诚知道有的人就爱刨根问底,也不为难,微笑着摇了摇头:“帝国主义是纸老虎。不是。是我姐的孩子,我姐姐夫意外过去了,就留下这么个孩子,我这当舅舅的当然得负起个抚养的责任。” “妇女要顶半边天。你年纪轻轻,看不出来倒是个有担当的。”那男人笑起来,把票和通行证从窗口递过来:“明天的车次。” 看见这男人颇有些古怪的笑脸,再一想刚才他引用的语录,解信诚不由嘴角抽了抽,说不出话来。被这样调侃了,还能怎么样?回呛一句?倒也不是做不到,但这人在外,解信诚只能收敛起小脾气,沉默地把票款递过去,颇有些委屈地说了声谢谢,提着马扎离开火车站。 走到安静的大道旁的树荫下,解信诚挨着树坐下来,把睡得香甜的程希重新调整了一个舒服的位置,自己也迷迷煳煳地歪着打起盹来。 午睡,睡不了多久,不过半个小时,程希就醒了。这一觉睡得特别沉,特别舒服,醒过来觉得浑身都松活了。程希一动胳膊,解信诚就醒了,睁开眼,笑起来:“希希,是不是这两天太累了?” “舅舅才累呢。”想起来这来来回回地,解信诚只在柳树村睡了一天算是休息之外,就没真正休息过。程希看了四周,拍了拍解信诚的手:“舅舅,我们进去吧。你也饿了吧?” “唔……”解信诚应了一声,舅甥俩就消失在原地。 庄园里,程希做的是解信诚爱吃的竹笋炖排骨,自己爱吃的去骨的泡椒凤爪,还有一大碟两人都爱吃的蒜茸开背虾,走在路上没事还拿它当零食吃,可见对它的喜爱。虽然吃完嘴臭,但这不是一个讲究的时代,两人都吃了之后,互相闻不到就行了。 为了平衡膳食,程希还端上来一碟青绿青绿的素炒南瓜梗。解信诚对于吃素不以为然,感觉吃了一辈子素了,哪有半点心情再吃啊?不过,在程希的强求下,也不时拈两筷子,确实还算清慡,但是,跟排骨比起来就差远了。 美美地吃了一顿,两个人把云南本省的票全都拿了出来,一一数来。 “哎呀,竟然还有张车票!”解信诚大喜过望地看着手中的票。 此车票非彼车票。这里的车票指的是买自行车的票。程希一看解信诚就知道他想拥有一辆自行车想了很久了。自行车确实是希罕物,只是—— “舅舅,你会骑车吗?” 对于残疾人的运动能力的不了解,程希有一些怀疑地看着解信诚。毕竟,这个时代的飞鸽和永久自行车都是二八大槓,很难骑的。 “当然会!”解信诚理解地看了眼自己的脚:“你担心它?别担心,我骑过的,还带过一次人呢。” 果然是上京人,这时代,骑过自行车的人可没几个。程希点点头,小手一挥:“那就买一辆!舅舅,你写个介绍信,我们一会儿就去买一辆。” “真的吗?可是……”解信诚担忧地看了看程希:“买了车,我们的钱还能买你想要的东西吗?” “够呢。”程希嘿嘿一笑:“主任一家可是在柳树村当霸王当了十年呢,存下来的钱绝对够咱俩可劲儿花了,不要担心。你看!”程希说着,把那个从主任家拎来的罈子抱出来,往桌上一倒,哗啦啦,一扎一扎的,一大堆。这让解信诚一时睁圆了眼睛。 “还,还有金耳环!金坠子!”解信诚在程希面前不掩难得的孩子,在小山一样的钱堆上扒拉了扒拉,惊唿。 “不只呢。”程希也起了玩心,扒拉开那些钱,直接在那一堆闪亮的玩艺面前,拎出一件来:“看,梅花牌手錶!真不知道一个小小的柳树村,是从哪里来的这样的东西!太奇怪了。” 解信诚把手錶接过来在自己腕上摆来摆去地把玩半天:“东西倒是好东西,可惜不能戴出去。” “没事,留着。”程希嘿嘿一笑:“说不定越留越值钱呢。等以后我们挣了钱之后再戴。” 舅甥俩,俩财迷,数钱就数了两个多小时。幸好庄园时间与现实时间有时间差,不然第二天的火车,他们连买东西的时间都没有。 钱够多,难得可以放心採购的机会,让解信诚这个大小伙子也来了兴致。採购目录列了密密麻麻一整张纸。目录上第一件就是那辆自行车。 从东城逛到西城,从南城走到北城。两人的腿都快断了。买的东西直接把才空出来不久的后院重新填满了。 一辆自行车,一个大块头的收音机。 大量庄园里没有的中药,大部分是种子,比如虫糙,天麻,等等,非常顺利地种在了田里。另外,还买了很多云南白药。小白瓶子,塑料盖,很便宜。 很多云南盛产的菌类植物,鸡枞,松茸,羊肚菌,牛肝菌,猴头菇什么的,一堆都是新鲜的。让程希惊讶的是,价格便宜得简直象白送,只比青菜的价格贵一点,哪象后世那么惊人地吃不起?程希把它们拿出一部分堆在山林里潮湿的地方,试着看看它们能不能自行成长。 还有一大项,就是布。也许是因为泼妇本身就是柳树村唯一的裁fèng的原因,她存下的布票比别的票要多得多。于是,程希就毫不客气地大买特买。 各式民族的布艺。比如傣锦,扎染,挂毯之类的。买得不多,准备用来送人。买得最多的,是一些普通的布料。从夏到冬,几乎把各供销社搬空了。最重要的是,还为程希买了几双渐大的结实的鞋子,她穿露脚趾头的鞋已经好久了。当然,也少不了解信诚的。本来说给他买衣服,都被他拒绝了,他说:“希希,你忘了,我就是工装工厂的,裁剪活我自己就会做,我们买布自己做好了。”一听这话,程希顿时眼睛亮了,更是一下把布票花了个精光。如果程希没记错,后院还有一架老式fèng纫机呢,那可是泼妇当年的宝贝。现在终于派上用场了。 第21页 剩下的,都买的是食物。以前在村上县上没备齐整的各式种子,正巧还在农林局看见有铁观音的茶树苗卖,程希连忙买了几株。还有雪茶什么的,都买的是成品。买了不少。在程希的印象里,这东西在以后可不便宜,而且保健作用强大。 火腿,腊肉,酒……两人几乎是见什么买什么,一直到供销社关门才算罢休。就这样,还是有不少省票没花出去。没办法,两人在本地最大的饭馆狠狠地吃了顿本地菜,然后把剩下的本省票,折价变成了钱和全国票。心疼得解信诚回到庄园还一路叨叨不停。 物质极大丰富,舅甥俩提前进入共产主义。幸福只是一瞬,后来就变成了麻木。对于解信诚来说,更大的快乐反而是买的过程,而不是真正拥有的时候。 进了庄园,两人都累瘫了。但一看见那亮崭新锃亮的自行车,解信诚还是一下跳了起来,骑上就在庄园里飞奔起来。他“哦哦”的快乐叫声渐渐远去,程希嘴边含着一抹笑,趴在桌上就睡着了。 这,并不是两个疯狂舅甥大採购的结束。火车坐了一天半,到了郑州。俩人在郑州又开始了第二次大採购。只是这一次,解信诚要节省得多。因为在郑州他们花的都是全国票,解信诚有点小气,捨不得。而且,郑州的特产也不花什么钱,就是些大枣,石榴,柿子之类的水果,大蒜什么的直接被程希忽略了,庄园里本来就种了不少,不缺调料类植物。最让程希喜欢的,是莲藕,买回来就吃了一顿,很甜很美味,而且,还能种出荷花来,对于那片方池塘终于算是利用得比较完善了。 这个时候的列车,与后世相比,程希觉得要更干净些,列车员也很勤快,不时地来添开水。这让程希有些吃惊。在各供销社见多了懒得理人的服务员,见到这样的列车员,程希一下觉得几天连续的火车生活也没那么难挨了。 当然,是她这个小孩子不难挨,困了就睡,饿了就吃,哪象解信诚这种成人,几天下来不能撑平一下腰,困了也只能趴在桌上眯一会儿,那感觉好象整个人都被分成了两段似的,痛苦异常。幸好,车上人不多,两人吃得也还不错。程希这此准备了不少表面看起来不起眼,但味道绝佳的食物来安慰自家舅舅。但,就算这样,俩人到上京时,解信诚依旧是两个浓重的黑眼圈,一身疲惫。 程希被解信诚裹在他的棉衣里,抱得紧紧的。看着陈旧的“上京站”三个字,程希微微嘆口气,气出口变化作白雾慢慢散去。这才是上京,上京的冬天。从单外套到棉衣的过渡,不过几天的时间,好象过到了另一个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到上京了!终于! 上一章有个bug,一句话的事,我改了。看不看没关系。但还是万分感谢s同学。不然逻辑上真的说不过去啊。 17 17、到家 … 到达上京的日子正好是元旦,车站外面插了不少红旗,给灰濛濛有些压抑的天空添了几分亮色。 “舅舅,让我自己下去走吧。”解信诚的疲惫太沉,腿又不方便,程希有些不忍心,吸了吸要流出来的鼻涕说了一句。 “不行,你穿太少了,下去会感冒。”虽然在云南买了不少东西,但小孩子的棉衣棉裤却是想买也没得买,到现在为止,程希也不过是多穿了几件外套而已。解信诚怕她冷着,就把她整个地包在自己的棉衣里,紧紧抱着,象个袋鼠。 “那我们赶紧回家吧。”程希也觉得风吹在脸上有点扎人。她转头看见不远处有公交车的站牌,站牌下有不少人在等车:“舅舅,咱们家在哪儿啊?” 解信诚没动,站在原地东张西望。听见程希说“咱们家”,不由笑了起来,侧头看了她一眼:“咱家在茶叶胡同。” 谁知道胡同这么小的地方的名字啊!程希嘟了嘟嘴,没再搭碴,总不能说,你说个具体方位,我知道。那用庄园可没办法解释:“舅舅,你在等谁吗?” 程希的话音刚落,就听见一个中气十足的男声沖了过来:“大诚,找了半天才找到你。这……这就是你外甥女?” 程希一转头就看见一双兴致勃勃盯着自己看的圆眼睛,程希还没看清来人的长相,就听见他又加了一句:“嘿,这眉毛,是个厉害丫头!” “强子,怎么这么半天?”解信诚的声音明显很随意,程希想,这应该就是他那个唯一的朋友林强吧。 林强挠了挠头,有点不好意思地笑着搭腔:“我忘了你带了个孩子,光在那些单身男人里找来着,找了半天才想起来。” “希希,这是我的朋友林强,你叫叔叔。”解信诚转头摸了把程希的脸,试图让她冻红的脸回回暖。 “林叔叔,抱。”程希非常自觉地从解信诚的怀里挣出胳膊来,向林强伸过去。 应该是平生第一次被人叫“叔叔”,林强颇有些吃了一惊的样子,愣了愣才哈哈笑开来,一把接过程希,得意地向解信诚飞了一眼:“看,你家宝贝比较喜欢我这个叔叔。” 听了这话,解信诚虽然表情未变,但程希看得出来,他眼中一闪而过的确实是失落。程希拍了拍林强的肩,奶声奶气地应了一句:“舅舅太累了,让舅舅休息一会儿。” 解信诚一听,眉眼立刻弯了起来,上前把林强的大衣扯了扯,盖在程希身上:“走吧,赶紧回去。还给你带了好吃的呢。” 林强一听,眼睛登时亮了,也不怪罪程希这个就会占便宜的小屁孩了。顺手接过解信诚的包裹背在背上,抱着程希,带着解信诚和公车站快步走去,一边走一边还问:“什么好吃的?听我爸说,云南的宣威火腿很出名,是不是?” “少不了你的。”解信诚一笑露出白白的牙,虽然顶着黑眼圈,但程希也看得出来,他一直担忧的心此时完全放下来了:“林奶奶身体还好吧?林叔呢?” “都好着呢,奶奶最近几天一直叨叨你……” 两个十几天没见的朋友一路上说些家常,很热闹,很亲切。 此时,程希才看清抱着自己的林强的模样。非常难得的,这林强大约足有一米八的大个子。一米八在这个时代真是大个子,在车中一站,目光所到之处都是黑色的头顶。看着倒不算壮实,缺油少粮的长成他这身材倒也正常。脸上还带着稚气,嘴又大又厚,一笑起来显得特别憨厚可亲。眼睛很亮很圆,看起来就是个很乐观很精神的小伙子。理了个平头,很不幸的,这时代的时尚髮型是耳朵向上的部分剃得非常短,头顶上的头髮却比较长,是个人都显得傻气了。 本来,程希想看看车窗外这个时代上京的街景,可惜的是,窗户上结了一层冰花,什么都看不见。到站完全靠售票员喊。纯粹的上京口音其实并算不上好懂,速度快,爱省字,爱变音,爱用本地典故,还儿化尾音,程希这北方人有时候听着也觉得费力。推行普通话服务还要再等些年。 程希支楞着耳朵,终于听清几个地名,在脑中的地图上连出一条线来,意外地发现,竟然走在长安街上。还想再听呢,就到站了。被林强抱着感觉很平稳,虽然他还背着老大一个包裹,但抱着程希似乎一点也不费力,和他这不怎么强壮的身板比起来,着实有些让人吃惊。 下了车,一抬头,程希看见了一栋六七层的小楼,上面红字写着“上京饭店”。好吧,到了这里,程希自然知道在哪里了。上京饭店在后世也在这个地方,只是扩建了好多倍,成了真正的大饭店。现在,也算是这个时代的大饭店了。没点斤两可住不进去。 “舅舅,咱家还远吗?” “不远了。往后走。”解信诚过来把程希的脑袋往林强的衣服里塞了塞:“希希,冷不冷?就快到了。” 林强嘿嘿笑了起来,胸腔的抖动得程希跟着一颤一颤的:“小丫头不会以为我们住在那楼里吧?那你可要失望了哦。” 程希白了林强一眼:“舅舅跟我说了,住在茶叶胡同。当然不可能在这里。” “嘿,小丫头挺聪明的嘛。” 三人从上京饭店边上插进去,就都是一片平房了。此时天已经全亮了,那种灰濛濛的感觉好了不少。东拐西拐,从一个胡同窜到另一个胡同,每个都长得差不多,程希已然晕了头,发誓以后没人领着坚决不出胡同,绝对会迷路。 “到了。” 门口有两石墩,样子已经看不出是什么东西了。旁边还有棵树,只是现在是冬天,只有光秃秃的枝桠伸展着,看上去又美又苍凉。 林强推开院门,三人走过一个堆满乱七八糟杂物的小巷道,就见一天井样四方的空间,前后左右各开了一个门。是以前典型的四合院。只是后来穷人住了,不可能一家人住这么大个院子,才一家一户一间房,住成了大杂院。 程希第一眼就看见每个门的外面都堆了一大堆煤,显然是各户的取暖煤。窗台上各摆着几颗大白菜。院子中间横竖牵了几根晒衣绳,挂了几件非灰即蓝的外衣。 刚往里走,从左手侧门就走出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太。老太太头髮虽然全白了,但衣服裤子都熨得笔直,一看就是讲究人。没拄拐棍,但人有点驼背了。林强直接过去扶住老太太:“奶奶,这么冷的天,你怎么出来了?” “大诚回来了?” “林奶奶我回来了。”解信诚连忙上去拉过林奶奶伸出的手:“走的这几天,我可想您了。这次特地给您带了点红枣,据说吃了补血,您没事就吃两颗,免得老是头晕,让林叔担心。” “你这孩子真是,走那么远,还带什么东西?多重啊。别说你想我,奶奶也想你呢。你这孩子就是倔呀,这几千里路一个人说走就走,要是爱华还在,不定得……”爱华是解信诚母亲的名字,听见林奶奶提起母亲,解信诚微笑着没有搭话。搀着她往屋里走去。 “就你嘴甜。”林强小声嘀咕一句,跟在林奶奶和解信诚身后,苦力一样,抱着程希背着包进了屋。 屋里没灯,有点暗。不过很暖和。开门就看见对面的墙上贴了张领袖画像,桌上还摆了座白色的领袖雕像,旁边摆着红宝书,很有时代气息。 那祖孙俩直接坐到了火炉的旁边,接着聊起了离后事。 “给,这是给林奶奶带的,林叔叔你收起来吧。”程希从包裹里一摸,拿出一大布袋的红枣,都是在郑州买的,递给林强:“还有一样好东西要给你看,林叔叔,不过,舅舅说,那东西等会回家再偷偷拿给你看。” 第22页 “真的?什么东西?”林强一听兴致就来了,也不管那祖孙俩聊得开心了,拽着程希就问了起来。 程希趴在他的耳边,小声说:“收音机。” “收……”林强差点喊出来,却见程希手指立在唇中做了个“嘘”的动作,连忙闭嘴,不过嘴咧的已经合不拢了。 “强子,你喊什么?”林奶奶转过头来,这才看见了程希,一愣:“这就是红红的孩子?” 红红……好吧,这个名字配给程红也可以接受。 “嗯,叫程希。”解信诚向程希招了招手:“希希来,见见林奶奶。” “林奶奶好。”程希过去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还没站稳就被一双温暖又干燥的手拉了过去。 林奶奶看了程希一会儿:“是个懂礼的孩子。姓程啊?长得倒不象红红。” 解信诚微笑不变:“希希爸爸不在乎这个姓,姐姐就让她姓了程。据说,长得象姐夫。” “是么?”林奶奶端详了一会儿,点点头:“那希希爸爸长得应该挺周正。” 听了这话,程希心头古怪。也许等会儿回了家,也可以照着镜子猜测一下那位不知在哪里的父亲长的什么样。 “好了,奶奶,话什么时候不能说啊。先让大诚回家吧。这么久没回来,还得收拾收拾呢。”林强在一边不愿意了,在程希看来,他肯定是急着想看收音机了。 “也是也是。老煳涂了。”林奶奶站起来,指挥林强:“强子钳俩火煤去给大诚当火种。生火可太麻烦了。顺便帮大诚收拾收拾。” “好咧。”林强开心地拿炉钩钩开炉圈,用火钳钳出两着着火的蜂窝煤,就跟在解信诚和程希后面出了门。 解信诚家与林强家对门,走不过三步路。不过,解信诚家的窗户前面有一棵树,倒显得多了几分景致。解信诚打开锁,屋里冷冰冰的,布置倒和林强家区别不大。领袖画像,领袖雕像,还有红宝书,一样不少。一进一出就两间房。卧室在里面,外面是厨房,也许还兼会客厅。奇怪的是,但火炉也在里面。 由着林强去折腾火炉,解信诚牵着程希的手:“这就是咱家了。希希,喜欢吗?” “和舅舅住在一起,哪儿都喜欢。”程希咧开嘴对解信诚一笑,松开他的手,向前走去,绕过一张八仙桌,墙上挂着一个不小的方方正正的玻璃相框,里面有几张黑白相片。不意外地,程希在里面看见了解家的全家福,里面就有程红。那时的程红果然很美丽,那种不是化妆可以堆砌出来的天生丽质。解信诚……果然象他所说的那样,哪怕是照相,也是皱着眉,看着就很阴郁,与相片中那种制式的欢笑格格不入。 “这是我爸,这是我妈。”解信诚用手指了指谁都能猜出来的人,顿了一会儿,突然低声说:“不过才四年,我对他们的印象就越来越向这几张照片靠拢了。我慢慢记不起他们真实的,活动起来的样子了。” 程希眨了眨眼,难道这就是他下决心来接自己的原因之一吗?忘记得越多越觉得孤单,怀疑自己的薄情,怀疑自己的未来。这种感觉,程希有过。父母过世之后,她努力地想要把他们的每一个片断记下来,可是,慢慢的,她也开始分不清那些记忆里有多少是被自己粉饰过的,有多少才是真实。甚至连他们的笑脸也渐渐模煳,一点一点地被时间擦去,最后只留着火花样的一瞬,也许是一个勾起的嘴角,也许是某种让人怀念的香味。记忆就是这么可怕的东西,哪怕再坚持,终于还是会忘记,记住的,只有两个名字,还有…… 程希过去牵住解信诚微微冰凉的手:“没关系。我们记住和他们在一起的感觉就好了。就象他们在身边一样,安心地快乐地活着,他们如果有灵,也会很愿意这样的。” “咦,这丫头,跟个小大人似的。说起话来听着怪吓人的。”林强不知道什么时候窜了过来:“火着了,等着吧,一会儿就暖了。行了,东西拿出来吧。” “什么东西?”解信诚一愣。 “收音机啊。”林强不愿意了,拍着解信诚的肩:“你小子还装什么装,希希都跟我说了。” “哦——”解信诚恍然一挑眉:“希希,既然是你说的,那你去拿吧。” “喂,你怎么忍心一个小丫头……哇,真不错。红灯牌的!赶紧,赶紧,有,有,有电池吗?”林强的话没说完,就被程希抱出来的大件激动得话都说不清了。 这时候都是矿石收音机,个头很大,把十四吋电视抽成长方体差不多就这么大,摆在桌上挺气派。 这回,不但是林强兴奋,连解信诚都立刻凑到了跟前,两人跟做贼似地,声音开得非常小,一边转着钮,一边对根本还没个正经声音出来的机器说个不停。 对于这种级别的电器,程希毫无兴趣。如果是在边疆么,收收“敌台”,听听“靡靡之音”什么的,也许还算有趣。在首都上京,还是算了吧。 程希踱踱步,凑到火炉旁边,好奇地看了起来。对于程希这代人来说,火炉这个东西,见过是见过,但自己根本没什么机会操作过。让程希好奇的不只这一样,转过头,程希竟然还看见了一盏煤油灯!上京难道没有通电吗?!不可能啊!程希印象中关于上京的老电影里,解放初期就是有电灯的。程希茫然地一抬头,果然,头顶上是有个白炽灯的,只是,孤零零地一根电线吊着下来,有点风就晃晃悠悠,看着就觉得危险。 作者有话要说:那茶叶胡同,属杜撰,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刚到上京,还没展开情节,有点闷……明天就好了……要认识更多新人了~~ 煤油灯: 我倒很喜欢这个东西,看着很漂亮。 红灯牌收音机: 我小时候家里就有一个,一模一样的。现在早就不知哪里去了。 18 18、马先生 … 当天晚上,是解信诚下的厨,程希没料到解信诚的手艺竟然非常不错。一大锅红烧肉,两个小伙子吃得连锅底的油都没有了。到最后,林强是挺着肚子回的家。 为了多睡会,为了洗澡,为了合适的温度……总之,说了一堆理由之后,舅甥俩当晚一致决定在庄园里休息。路上实在太累了,睡了扎扎实实安安稳稳的一觉,醒来出庄园,发现竟然天都蒙蒙亮了,算下来,应该睡了差不多十四五个小时。 第二天,舅甥俩要办的事很多。先去林家把借的钱还了,林强的父亲林立新正好轮休,当初,钱就是问他借的,所以也是还给他。顺便还给他拎去一瓶酒,把林立新乐的,拉着舅甥俩说了半天。 然后,解信诚抱着程希拐了又拐,十几分钟后出了胡同,连马路都没过一条,程希就看见眼前立起的一栋楼,竟然是上京百货大楼。 “舅舅,咱家的地段真不错。”程希忍不住心里嘆了一句,如果自己没记错,那片胡同平房的东面在后世就是儿童木偶剧场,前面除了上京饭店,还有东方新世界,西边是南河沿大街。好吧,在后世这片的地价……程希深深地咽下一口嘆息。 “地段?”解信诚愣了一下,没什么反应。程希看着他疑惑的眼神,瞬间瞭然。这个时代,出了西直门那就是城郊就是乡下了。住这儿不过是住在城里而已,完全称不上多值得得意的。说不定,解信诚此时根本没什么“地段”的概念呢。 “嗯,我是说很方便。离哪儿都近。” “唔,还好吧。”解信诚敷衍地应了一声,接着程希就到了服装鞋帽的卖场。这时候的商品还都是摆在柜檯里卖的,喜不喜欢,合不合适,全靠一双眼睛。幸好程希并不挑剔,说实话,想挑也没得挑,就那几个样式,倒是解信诚看这也不好看那也不好,来来回回地在几款之间犹豫不决,过了二十分钟,还是程希等不住了,一锤定音。一身小棉袄棉裤,还有一双棉鞋穿上就没脱下来,顺带着还有一双棉手套和围巾,崭新的一只小熊走出了上京百货大楼。 “还去哪儿?”程希好奇地看着解信诚牵着自己往胡同里走:“咱们回家吗?” “不回家。”解信诚低头对程希笑了笑:“今天咱俩的事情可多了。先去到厂里开个证明,再到公安局给你办户口。”说着,顿了一下:“希希,你生日是哪天?” “诶?”程希一愣,把自己前世的生日报了出来:“七月二十七。”换段人生,还是程希。 “你妈告诉你的?”解信诚好奇地蹲下来:“不过短短四年,你妈到底教你多少东西啊?会做饭,会算术,好象还识字,连自己的生日都知道。我……”解信诚歪着头想了想,好笑地咧开嘴,摸了摸程希的脑袋:“我好象一直到上了小学才记住自己的生日的。人与人怎么会这么大的不一样呢?我不会是有个天才外甥女吧?” “妈妈也这么说。”程希扬起下巴,做得意洋洋状大言不惭:“我不但是天才,还是超级天才呢!舅舅,你就坦然接受吧。” “哈哈。”解信诚抱着程希笑开来:“你说,我怎么就喜欢你这丫头狂妄的样子呢?这可不好,不好。” 一路笑着,心情大好的俩人,办起事来特别顺利,没受到半分刁难。当然,也有礼物的关系。见男人递烟,见女人送糖,别看都是小玩艺,却是难得的好东西。于是,这一天,舅甥二人见到了特别多的笑脸,连语录都背得特别顺畅有霸气。 一切办妥,程希看着户口本里,户主是解信诚的名字,而自己的名字则在他的下面,关系写着外甥女三个字。正正经经的塑料皮本子,还有红红的公章。终是一个家了,终于有一个亲人了。程希站在寒风里,与解信诚一样,一时间况味难言,半天说不出话来。 “舅舅。” “嗯。” “舅舅。” “嗯。” 心里虽然一直告诉自己这不过是走个程序的小事,但程希却不由自主地笑得合不拢嘴,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 “安心了?”解信诚蹲下来给程希紧了紧领子:“从上火车你就开始心不在焉,是在害怕吗,希希?你还小,有任何事,任何感受都可以跟舅舅分享的。我们现在是一家人了,舅舅有什么事,有什么想法也会跟希希说,好不好?互相信任互相依赖才象一家人嘛。”说着,解信诚把户口本贴在程希胸口:“交给你了,你把它收好。” 第23页 “嗯。”程希小心地把户口本收进庄园,放在书柜的最上层,看了它一眼,舒出一口气来。 “要去庆祝吗?”程希笑弯了眼睛。 “还要让希希见一个人。到时候和他一起庆祝吧。”解信诚抱起程希穿过南河沿大街,来到一处两层小楼。 楼很破败,楼墙上贴了不少大字报,楼外都是沙石地,春天的时候也许还长了杂糙,现在偶尔还能看见一些枯枝。周围环境很安静,也没有烟囱,显然没有住家。程希有些纳闷地开口:“这是哪儿?” “以前,这儿是个图书馆。”解信诚把程希放下来。 程希了解地点点头,破四旧运动第一件破的就是这里吧:“那现在呢?我们要找的人在这里吗?” “嗯。现在……还是图书馆。不过,没人来也没人管而已。”解信诚牵着程希的手上前,在贴满各式大字报的门前敲了敲:“马先生,马先生。我是解诚信。” “先生?”程希怔了一下,不叫同志,很古怪。而且,“先生”这个称唿,虽然在后世早已普遍,但在这里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叫“先生”的。 站在门外,听见屋里拖着脚走路的唰唰唰的声音,好一会儿才到跟前,门打开时扬动了那些大字报,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一个老头出现在舅甥俩面前:“哦,大诚回来了。进来吧。” 声音一点也不激动,最少,比起林奶奶来,要冷静得多,好象解信诚不过是早上出门下午回来一样。说完,老头背着手,转身先走了进去。 解信诚比程希见他的任何时候都要拘谨,而且是很真诚的拘谨。虽然解信诚有时候为了办事或者是任何交际的需要,他会扮得拘谨,但程希觉得解信诚本质上是个胆子很大的人,根本不懂的什么拘谨。可是,今天,她看见了。半垂着头,看着老头的背景,亦步亦趋地走进门去。 马先生让程希猜不出年纪,说五十几可以,说七十几似乎也行。头髮花白,有些凌乱。一身仿制的旧军装,街上穿得最多的样式,有点脏,还有点大。不过,背倒是挺得笔直,好象穿的不是破衣服,而是龙袍似的,表情很严肃。鞋子和程希之前的鞋一样,露着脚趾头,显然也不合脚,后跟处松垮垮的,难怪刚才一直拖着脚走路。 程希也跟着走了进去,迈过门槛时,解信诚停下来扶了她一把,顺手安静地关上了门。 屋里只比外面暖和一点,火炉很小,在屋子的最里面。光从纸煳的窗户照进来,朦朦胧胧的照出一条充满了跳跃的灰尘的路。马先生沿着它走进去坐了下来,看了眼解信诚,虽然表情不变,但眼睛里温柔了几分:“不错,胖了。” 不过四个字,程希竟然看见解信诚的脸红了!太意外了!程希不受控地地张开了嘴表达惊讶。 “希希,就是程红的孩子,她很会照顾人,特别会做饭。所以……”说着,解信诚一手把还处于惊讶状态的程希拽到跟前来:“希希,问马先生好。” “马先生好。”程希做好小孩子的本份,恭恭敬敬地鞠了个九十度躬。 “好。”马先生显然不太会与小孩子互动,有些别扭地回了一句,就看向解信诚:“是个好孩子,你要好好教养她。” “是,先生。”解信诚点了下头,转头对程希道:“希希,快把我们给先生带的东西拿出来。” “诶?”程希傻了,他什么时候跟自己说过,哪些是给这位先生带的东西啊?怔了怔,也不好问什么,显然此时的解信诚脑袋是有点混沌的。程希过去拿起解信诚背过来的包,打开口,老样子在里面掏了掏,拿出一个带盖的大碗,端到马先生面前:“先生,您尝尝,我和舅舅一起包的。” 揭开来,热气一下扑到马先生脸上,马先生看着一个个可爱如元宝的饺子,一时也感慨起来。嘆了口气,却也没说什么,接过程希的筷子,吃了起来。显然,他认为解信诚拿来任何东西都是不需客气的。 见到热气腾腾的饺子,解信诚才反应过来,有些不好意思地看了眼程希,走过去,又向程希要了蒜茸和醋给马先生送过去。 马先生吃相淡定,但吃速却并不慢。一点声音都没有,没十分钟,一大碗饺子连带醋和蒜茸都吃得干干净净。程希非常有眼色地赶紧把军用水壶递过去,里面装的自然是饺子汤。原汤化原食才是最美的。 马先生喝了一口,表情微妙地看了眼程希,顿了一下才道:“以后好好孝顺你舅舅。他人品性虽然不错,但有点傻,还有点倔,你……看着办。” 程希的表情只有一个“囧”。连解信诚的表情都瞬间扭曲了一下。 “先生……希希才四岁……”解信诚第一次有反驳先生的冲动。 “有志不在年高。从进门到现在,冷静,仔细,沉稳又知变通,察言观色,不卑不亢。别说四岁,就是你十四岁时也达不到。看问题看本质,你忘了?” 这老头背后长眼睛么?程希第一次觉得很可怕,不敢说被看了个通透,但被无知无觉地观察,这种感觉就让她非常紧张。 解信诚微带探索地看了程希一眼,差点让程希想跑出这个充满灰尘的房间。 “好了,说说你去云南的经歷和感悟吧。”马先生重新坐好,扫过碗筷,看了眼程希,程希一愣,无奈地上前,收拾好一切,重新装了起来。 闻言,解信诚的背一下紧了起来,双手放在膝盖上握了握拳,咳了一声才开口把自己一路上的见闻细细说明,程希紧张地看着解信诚,直到最后,解信诚也没有把庄园的事说出来。看来,对于这位先生,他虽然崇敬,却并不是盲从,知道取捨。听到这里,程希算是完全放心了。 至于后来二人在这间陋室里讨论天下大势,说什么“大乱达到大治没有成效”、“罪恶与人性救赎”、“在当前情况下,消灭阶级的革命不过是制造新的阶级”等等等等之类的东西,程希闭耳塞听,不想听,也不愿听。七六年是希望的一年,一切黑色终将过去,成为记忆。如此而已。不需要知道更多。程希靠在解诚信的膝盖上,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师徒俩谈得尽兴,日光渐斜,程希也从趴在解信诚膝盖的姿式变成了躺在马先生的床上,还发出小小的唿噜声。 “先生,我看不见出路与希望。”解信诚有些痛苦地抿了抿唇:“您说,我们这样活着有什么意义?清醒比愚昧更痛苦。” “在没有能力改变的时候,我们能做的只有默默成长,安静等待。”马先生一直严肃的脸上突然露出一抹笑来:“耐性,是清醒者最需要的特质。等待,让光明的机会来到时不会错过。” “如果光明永远不来呢?” “不会。有黑暗必有光明。中世纪那么长的时间,照样迎来了文艺復兴。”马先生声音冷静如常:“大诚,所谓信念不是说说而已。信念,就是要相信,不要怀疑。只需做好准备。蛰伏,是为了飞得更高。” “是,先生。” “这孩子……”马先生看了眼睡得正香的程希。 “希希很好的,先生。”解信诚难得地插了嘴。 “我知道。”马先生顿了顿:“越是这样的孩子越难教育。早慧,世故,甚至还坚忍。这样的品质,往哪个方向走都会拥有很大的力量。但她的方向只有她自己能决定。大诚,你没事多陪陪她吧,我看这孩子挺依赖你。” 解信诚咧开嘴一笑:“我也依赖她。” 马先生闻言眉头微动,没有再接着说。而是俯身从床下翻了半天,拿出一本书来:“今天,我们来学习《方法论》……” 作者有话要说:唔,这章好难写……马先生这个人,我想过很久,任何黑暗的时代都有这种人在,可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我想像的这个样子…… 19 19、拐林强 …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的留言让我很苦恼。 大家可能都忘了我第一章的作者有话说,我说,爱情什么的,在这文里都是浮云。 在大纲此文时,我完全没有涉及到爱情这个层面上去。大部分都是些生活小细节,还有发展强大的过程等等等等。 不过,如果大家非要让我在这个时段就立下个cp话,我昨天想了一天。 某些同学确实说得很有道理。 舅舅是很好很好的,如果他现在只有十岁,他是最好的男主人选,可他现在19岁了。我真的不忍心让他禁俗十四年。太残酷了。而且,当长辈,亲情最是长久的感情,也挺好的。象爸爸一样。如果大家觉得不忍心出现一个舅妈分薄舅甥感情,这个方面,我可以保证无碍。舅舅有很多事要做,他的人生更多的将是献身于事业。希希是他唯一的宝贝。这点请放心。 至于男主,那个男生还没有出现。只因为此文写到这里还没出现男主,所以让大家没得选择,才会出现争论。我保证,那个男主,一样很不错。性格很丰满,意志很强大的人。我不喜欢个性软弱的男主。他是我为希希量身定做的。而且年纪要小得多。大家可以期待。 说不定,等他一出现,你们就觉得舅舅就是舅舅也很不错呢。 好了,就这样。 其余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说,这样的争论,真的让我太为难了……大家都好尖锐。分析得我心肝乱颤的。 痛苦了一天的某范敬上。 程希醒来的时候,师徒俩正围坐在一盏煤油灯前,对着一本书,一个讲一个听,时不时提出问题,解答问题。马先生不知道从哪里找了出来的眼镜戴着,镜腿折过用白胶布缠着。不过,这并影响马先生的专注。这个又脏又瘦的老头此时看起来年轻多了,有种活力从内而外地散发出来。让程希心中啧啧感嘆,男人果然是认真的时候最耐看,哪怕是个老头子。 程希掀开被子,跳下床来,不由打了个哆嗦。这个房间比解信诚和自己的家还冷。瞥了眼炉火,摇摇晃晃的火光过好一会儿才出现一下。果然,这两位研究学问研究得太过专注,根本没发现火都快灭了。 程希走过去,非常不熟练地开炉盖,钳煤,放新煤,再盖上炉盖。一通忙乎下来,发出叮叮咣咣一阵响。 “希希,醒了?” 程希回头,看见师徒两男人都抬头看着自己,解信诚表情很欢喜,马先生倒是严肃中带些迷茫,显然还没从问题中清醒过来。程希点了点头:“舅舅,饿吗?我煮点面当晚饭吧。” 第24页 话音一落,两声响亮的“咕噜”从两个男人的肚子里传来,程希表情一抽,再次点头:“我知道了,我会多做些的。”说着,从墙角搜出一个不少的铝锅,开始烧水。 “她才四岁……”马先生声音放低,有些犹豫地看了眼解信诚。 解信诚咧嘴一笑:“手艺可好呢。一会儿先生尝了就知道了。” “这不是重点……”马先生突然对自家徒弟的迟钝很无奈,虽然自己觉得不应该让一个小娃为自己做饭,但那个小娃娃干起活来一派自然,再加上自己做饭的味道……马先生只是眨了眨眼,就决定把良心昧了:“刚才我们说到的这个问题,我有新的想法,是这样……” 一大锅汤面,肉片,青菜,给两位男性的大碗里还一个给卧了个荷包蛋。马先生虽然纳闷那包包裹虽然不小,但这么多杂七杂八的食材是怎么装下的,现在看起来包裹还是鼓鼓囊囊的。但面条筋斗,汤头浓郁,确实美味异常。就算是自家老婆子还在的时候也做不出这么好吃的汤面来。 脑中纷纷乱乱的思绪,手下却不慢。要不是怕晚上吃太多不消化,恐怕得吃两碗才罢休。就这样,锅里剩了小半锅。解信诚颇有些恋恋不捨地看了锅一眼,才放下筷子:“先生,明天早上只有请你自己热一下吃剩饭了。” “好,时间不早了,你和……希希也赶紧回去吧。”马先生这是在程希进屋来第一次叫她的名字。程希看了他一眼,难道这就叫吃人嘴短? “好。先生,包里都是我带给您的东西,都是些平常用得着的小玩艺儿。就放在这里,您有空整理一下吧。” 马先生没说什么,只是稍稍点了下头,向解信诚挥了挥手,让他走。 回去的时候繁星满天。上京虽然这个时候已经有路灯了,但胡同里却完全没有这个福利,一片漆黑中,前进的方向完全靠解信诚的惯性。 “舅舅。” “嗯?”天气虽然冷,但刚吃过热饭的舅甥俩却完全不放在心上,走在暗巷里达达的脚步声,配合着心跳,莫名竟有种诡异的诗意情怀。解信诚答得很温柔,也有点心不在焉。 “这位马先生就是您说过的你唯一的老师?” “唔。”解信诚似乎是觉得一高一矮距离太长,说起话来费劲,索性弯腰把程希抱起来,才声音低沉含混,如同梦臆般地回答:“我爸妈去世的时候,我才十四岁,既没办法参加工作,又没钱。虽然强子经常拿家里的饭来给我吃,但如果就那样下去的话,林家也负担不起的。毕竟林家只有林叔一个人的工资,要养三个人已经很困难了。所以,我就偷偷去垃圾站捡垃圾。” 听到这里,程希一怔,她完全没想到解信诚经歷过那样艰难的岁月。她以为,自己这个身体那孩子的生活已经非常痛苦,可比起敏感自尊年少的解信诚经歷的那样的卑微,那些痛苦都不算什么了。程希伸出手,缓缓地圈住解信诚的脖子,埋在他的怀里没有说话。 解信诚微微一笑,也把程希往上抱了抱,声音也清淅了不少:“没多久,我在垃圾站就遇见了马先生。马先生这么些年来,经常去垃圾站淘书,花钱买那些别人丢掉或者当垃圾卖掉的书。他遇见了我,遇见了几次之后,马先生了解了我的情况,就带我回他家吃饭。” 这段相遇,解信诚肯定省略了不少内容。程希坚信,马先生绝对不是慈善家性格,绝对不会是见个小孩子可怜就领回家吃饭的人。中间肯定有什么故事,让马先生认为解信诚人品不错,才拐回家当弟子的。 “然后,先生就教我读书识事,明白事理。一直把我养到十六岁,街道的工厂给了我一个名额,我才有了工作,有了工资,不会经常吃得他老人家饿肚子了。” 听着解信诚的叙述,程希心中又酸又喜:“舅舅,马先生可真是个好人。他对舅舅这么好,以后,咱们也得对他好点,经常去给他做点好吃的。我看他好象不太会做饭,把自己饿得那么瘦。” 解信诚打开院门,狠狠地在程希的小脸蛋是亲了一口:“我就知道希希是个好孩子。就听你的,没事我们就去。让先生过点好日子。” “什么好日子?”林强的声音突然从巷道口传过来,一脸的不满意:“大诚,你上哪儿了?这么晚?让我好等。” “我去看马先生了。强子,啥事?走,先进屋去。”解信诚放下程希,见林强冻得直哆嗦,连忙打开门锁,先进了屋。 听见马先生的名字,林强也不再埋怨什么了。进门搓了搓手,主动地上前收拾炉子,一边换煤,一边口气颓丧地说道:“大诚,我恐怕当不成兵了。” “诶?为什么?”一听这话,解信诚也急了。他知道自己这个发小对当兵有多强的执念。 “奶奶知道了。”林强盖上炉盖,口气低沉,声音带着一丝颤抖。如果不是介于脸面,恐怕这个大小伙子都要哭出来了:“她死活不让我去,还把爸爸好不容易为我争取来的名额送给别人了。” 解信诚一听见叶奶奶,也顿时沉默了。好一会儿,才上前拍了拍林强的肩:“奶奶的举动,我想你也可以理解的。毕竟,你小叔就是当兵时死的。你现在又是林家唯一的一根苗,她不可能放你离开眼前到边疆去当兵的。” “我知道,我理解,但我不甘心!”林强抱着脑袋,咬着牙:“我不想当工人,我不想踩一辈子fèng纫机踏板!” “我也不想。”与林强近乎吶喊的声音比起来,解信诚的声音很冷静。 本来激动的林强闻言一愣,转头看向解信诚,好一会儿才问出一句:“那,怎么办?大诚,你一向最有办法,你说,我们该怎么办?”说着,林强象抓着最后一根稻糙似地,紧紧地拽住解信诚的胳膊。 “学习!”一个清亮的童声响起,程希端了杯热水过来,递给了林强。 “切,学习?别说笑话了。小屁孩就是什么都不懂。知识越多越反动,知道不?”口中虽然反驳着,杯子却毫不客气地接了过来,喝了一口,哎哟叫了一声:“好甜,竟然是糖水!”连忙又喝了两口,低头吧唧在程希的脸蛋上亲了一口:“希希小归小,知道疼人就是好孩子啊。知道叔叔在外面冻了一晚上了。乖,就是乖。” 等林强喝完,满意地啧了啧嘴,解信诚才开口:“希希没说错。强子,我们能做的就是学习,默默成长,等待机会。不然,机会真到了眼前,我们就现在这样子,肯定比不过别人,到时还不是一事无成?” “怎么可能不如别人?我比别人壮,也比别人高。徵兵时如果我有名额,看不上我那是瞎子!我只是没机会罢了!”一提到徵兵,林强还是愤愤不平。 “长得高,身体壮有什么用?”程希凑过来,撇了撇嘴:“就算你能当成兵,但大头兵当几年就復原了,还不是一样当工人?!和现在当工人有什么区别?!除非你有能耐当官,当营长,当团长,当旅长,当师长,当军长,一直当到司令将军去,才算当一辈子兵!嗯,就你这字都不识两个,脑袋又不聪明,一看就是经常被骗的人,别说那些大官,就是排长都困难吧?” “诶,诶,诶……你!你这丫头怎么知道这么多?谁教你的?!大诚,你教的?!”林强完全被程希机关枪一样咄咄逼人的话语搞得不知如何回答了。 解信诚含笑摇头。 “我在柳树村的向叔以前也是当兵的,当的还是工程兵咧,最后还不是回去当农民了。这些都是他跟我说的!向叔说,那些当什么什么长的,都是读书读得多的,这是我一小孩子都知道的事,你怎么可能不知道?林叔叔,其实,你是害怕,不敢面对吧?向叔说了,很多年轻人因为懦弱就骗人骗己,结果自然就是你欺骗生活,生活也一样会欺骗你。林叔叔,你长得又高又壮,可是性格却又笨又懦弱,一点也不象解放军!” “擦!”着火了。林强气地在屋里直转悠,却不知道怎么反驳,哼哼哼,半天才看向解信诚:“大诚,你也这么觉得?” 解信诚摇摇头。见解信诚这个表态,林强刚松了口气,就听见解信诚的声音:“强子可不笨,也不懦弱,就是有点懒罢了。希希,你可给错结论了。他要是能克服这个懒字,以后说不定就能当上将军呢。” “真的吗?”说到这个份上,程希的小孩子戏码算是装得差不多了。见林强已然心动,程希又加了一句:“舅舅,林叔叔没处学习,你教他嘛。以后他变聪明了,当上了将军,会给我买糖吃的。好多好多糖,是不是,林叔叔?” “你,你这鬼丫头。我知道你在套我!哼!”林强嘴里不知嘟哝了一句什么,转过身去,凑到解信诚面前:“大诚,以后我的学习就交给你了。不过,不能现在去当兵,我,我,我实在很不甘心!” “机会还会有,未来的林将军,不用担心。”解信诚好笑地拍了拍发小的肩:“既然跟林奶奶吵了架,要不今晚就在我家睡吧。明天我给你做个学习计划,让希希监督你,我要去上班。” “什么?让这个小丫头监督我?!”林强蹭地一下跳起来,万分郁闷。 “其实算不上监督啦。希希这丫头学东西挺快的,我不想耽搁她。马先生也说要早些替她开智。我打算做个学习计划,你俩一起学,互相监督,看谁学得快,怎么样?” “什么?!”这下林强跳得更高了:“让我和一四岁小孩比?!你疯了吗?大诚!!!” “就怕跟我比,你还比输了呢!林——叔叔——,等比得过我的时候,再提什么当兵的美梦吧。”程希拖长音的称唿完全把林强惹怒了。 “咦,你这小屁孩!”林强哼着就沖向程希,却被解信诚一把拉住,一边笑一边把漱口的凉水递给他:“早睡早起,明天试一下不就知道了。如果你真觉得你和希希不在一个级别的,到时一看结果,自然明了。到时,如果希希输了,我让她给你道歉,还让她给你做红烧兔肉吃,怎么样?” 解信诚也没办法解释对程希的自信从哪里来,虽然她一向表现得聪明而稳重,但学习这东西光靠聪明有时候是不行的。但是,解信诚就是打心眼里觉得自己这个外甥女绝对不可能不行,不但不会不行,很可能学习能力还很强大呢。于是,完全没有任何勉强地就立下了这个誓言。 第25页 “兔肉?”林强一下兴奋起来,完全忘了自己已经被拐歪了话题:“你哪儿来的?” “有得吃就别问。回家千万别说。”解信诚铺好床,给程希脱了衣服,洗了脚,放进被窝,笑嘻嘻地吹灭了煤油灯:“睡吧。” 一时间,屋里只有炉火幻化成大大小小的光圈变来变去,温暖又美丽。 20 20、一夜的事 … 睡到半夜,程希醒了。实在没办法,下午已经在马先生家睡饱了,刚才这一会儿,不过是被窝太温暖才临时升起一点点的睡意。醒来之后,程希猜测时间也许只过了一两个小时而已。 睁眼看着黑漆漆的家,耳边是解信诚绵长的唿吸,不远处的林强则发出唿哨一般的唿噜声,一下一下非常有规律。显然是在外面冻了一晚上,最后放松下来之后,身体才反应过来实在太累了。 程希翻了个身,看了看解信诚,自从相遇之后,解信诚经常睡在程希的旁边,程希见过的他的睡颜从来都是紧皱着眉头。可是今天,借着炉光,可以看见他眉头舒展,一派安然,看来,今天见到了马先生让他也心安下来了。程希微微一笑,一直以来焦虑不安的心此时也随着他平稳的心跳完全沉静下来。以后,这里,就是自己的家了。 睡不着,自然找事做。程希心念一动,已经进了庄园。虽然光着脚,但庄园里四季如春,一点都不冷。顺便就在温泉里洗了个澡,换上那双露脚趾的破布鞋,就当凉鞋穿了。 这几天事情太多,程希虽然和解信诚一起来过庄园睡觉,但基本上没有对庄园做任何管理。现在一看,果然积累的事情太多了。稻子早就熟了,稻田里的鱼虽然鸭子和各式飞鸟吃了一些,但早就可以收了,糙鱼和鲤鱼都长到四五斤了,其余的稍小一些,也已经是成鱼。还有不少泥鳅和螺蛳,偶尔跃起的还有哌哌叫的青蛙。看着这些,明明吃得很饱的程希还是不由地直流口水。 收了稻谷,脱壳收仓。没有多余的米袋,只得就这么堆着。幸好庄园里没有老鼠。然后是把稻杆也收起来,给牛和羊加餐,光吃糙原上的糙,糙原的压力太大了。 刚才还馋的流口水的程希看着悠哉游哉的鱼儿们,却不得不为怎么处置它们费起神来。虽然空间的储存并不存在腐坏的问题,但是如果全存鲜鱼,未免太无趣了。而且,照解信诚那个爱吃零食的小性子,自己不做出点熟食备着,下次他又什么时候发神经说:“把给马先生的礼物拿出来”,那自己可郁闷了。 做鱼干吧。 虽然做鱼干挺麻烦的。但只靠精神力运动的程希却完全不在话下。咸鱼干,熏鱼干,风干鱼,甚至程希还尝试做了种广味的鱼罐头。前世程希挺爱吃鱼罐头,连骨头都是苏的,让觉得吐刺很麻烦的程希觉得很享受。虽然没做过,但吃过味道程希倒是可以大约地猜测出做法来。 两个多小时后,除了存了几十斤的鲜鱼之外,其余的都被程希做了加工。屋顶上,院子里,廊前挂着的,都是各式各样的鱼干,连带着厨房里摆了一大水缸的程希试做的罐头鱼味的鱼。鱼鳞程希也没有浪费,做成了鱼鳞冻,凉拌了拿来当早餐小菜再合适不过了。又美味又营养。 螺蛳和泥鳅全被程希用清水养了起来,让它们吐上几天泥再来折腾它们吧。 翻地,去水,这次,程希种的是小麦。因为发现到底解信诚是北方人,虽然对米饭也喜爱,但看见面食却更亲切一些。小麦种都是从郑州搜刮的,没有多少。只种了一半,剩下的地只好拿来种了红薯。虽然程希不爱吃红薯,但林强那位便宜叔叔却对这种带甜味的食物明显兴趣强大。抱着自己从火车站回来的时候,远远地闻见烤红薯的味道都要抽抽鼻子,一脸馋样。 做完这一切,程希意外地发现,自己并没有象上次那样累。难道是自己的精神力增长了?程希摇了摇头,自己反正也没办法测试,甚至也没办法系统地让它增长,程希心浅,懒得为这种事费神,乐了一下之后,就转开了念头。 田里种的其它东西都不需要如何处理,就是些菜和中药。中药,程希根本不会处理,而且还听说年份越久越好,索性就不理它,让它们可劲儿长。青菜倒是直接收了堆在后院的仓库里,放多少年都水灵灵的,程希只拿了几颗大白菜腌成酸菜,小黄瓜渍成酸黄瓜。这些个小菜类的东西,都不必太多,它们可不是保存,腌太久会完全腌成盐坨子的。想了想,程希顺便腌了一坛鹅蛋。在自己脑海里一直提醒,千万要记得吃,不然的话,全糟蹋了。 看了一眼在云南收进来的牛羊,已经成熟到可以吃了。可惜还要等着它们繁殖下一代,只能干看着了。不然的话,吃火锅在这大冬天里是多美的事啊。 不过,说到吃火锅,吃鸡吃鱼吃猪吃鹅也是可以的。程希眼睛一亮,进了林子。收了一堆野菇回来,还有竹笋也收回来泡着,泡个一两天把苦味全泡掉才好吃。还有还有,黄豆,收回来的黄豆,要开始磨豆腐了! 兴沖沖地准备了好几桌子,看着满满当当的食物,程希满足之余终于觉得有点累了。看了看床头的闹钟,竟然过去五个小时了。相当于外面的一个多小时?那还早? 程希看着漫山遍野跑得欢的猪,心中沮丧,其实她最想做的就是杀猪了。吃火锅没有猪血怎么想都有些遗憾。可是,与老向的那次经歷让程希心里直打鼓,看来这种事,还是等以后解信诚养壮实了,交给他合适。有机会再卖几头出去才是。猪的繁殖能力比自己想像的要大得多。 剩余的一点力气……程希把空间扫描了一遍,一挥手,把那些枝头挂满的水果收了一半回来。留了一半给那几只猴子,还有越来越多的鸟儿们。收下来的水果,一半留着自己吃,一半程希拿来酿酒。 酿酒程希不是第一次。前世,爱吃的程希就曾经买过水果回家酿酒,只是程希酿酒的手艺比起厨艺来可差得远。成功率只有五六成。也就是说,酿十次酒,倒有四五次酿成了醋。不过,果醋味道也不错就是了。而且,酿成的酒还时不时会有点涩或者有点苦,要不就是过于甜,总之不象想像的那么美味。 所以,这次程希酿了十坛酒,放在地窖里,希望能有两坛美味就满足了。 出了地窖,程希才觉得精神力完全被抽空了。不再多想,闭了下眼,就重新回到那个温暖的熟悉的怀抱里。翻个身,正要睡过去,却听见解信诚迷迷煳煳的细小的声音:“希希,去庄园了?” “唔,怎么醒了,舅舅?”程希抬了抬眼皮,但被窝里实在太舒服,又没有强大精神力的支撑,困意比刚才扎实得多,整个人有点懒洋洋的。 “被你吵醒了。”解信诚抱了下程希:“乖,收舅舅进去,舅舅要解手。” “啊?”程希听见这话,立刻清醒了几分,反应了一下,才想起来,这时的厕所可不在家里,而是在胡同口的公共厕所。按说,家里都有便桶的,但显然有了空间之后,谁愿意大早晨去倒便桶这么麻烦? “顺便洗个澡吧,明天干干净净地去上班。舅舅。”程希打了个呵欠:“我这里半个小时之后再接你回来。你别泡温泉泡睡着了。” “知道啦。小啰嗦。”被程希传染的,解信诚也打了个呵欠。呵欠还没打完,就眼前一亮,进了空间。 结果呢,程希在约定的这半个小时里迅速地睡着了,完全忘了要把解信诚接出来这件事,睡得昏天黑地,人事不知。 早上的时候,还是林强把程希推醒的。 “希希,醒醒,醒醒,你舅舅不见了!”程希一睁眼就看见林强焦急的脸,还有他绝不温柔的推搡自己的手势。 “诶?”程希迷煳着呢,听了这话一愣,看了眼自己的旁边,登时反应过来,糟糕,自己竟然就把解信诚留在空间里这么长的时间,就算睡觉也足够他睡到自然醒几次了。 “你舅舅失踪了!”林强把程希一把从被窝里拽出来,就给她胡乱穿着衣服。显然是没侍候过小孩子,穿衣服比程希自己穿还慢,而且还扣错了扣眼。一边穿着,一边急沖沖地说道:“希希,一会儿,你就去我家,让我奶奶陪你玩。叔叔去公安局报案!糟糕,糟糕,怎么会睡得那么死呢,一点动静都没听见……” “舅舅没失踪。”程希利落地打断林强的话,再让他说下去,这事就变成大事了,那还了得。 “小孩子不知道别胡说。”林强似乎也没觉得跟个小孩子辩解有什么问题,直接指了指床下的鞋子,指了指床头折好的棉衣棉裤,道:“如果没失踪,怎么可能连鞋子,连棉衣都没穿就出去了?!” “呃……”玩大了。程希眨了眨眼,只好随时编了个理由:“真的没失踪。舅舅跟我说了,他只是去……上个厕所,嗯,对,上个厕所。” “真的跟你说过?”林强犹豫了一下,又觉得不可能,怎么可能出去上厕所不穿外衣又不穿鞋子的。 “真的,真的。”趁着林强低头的一瞬,程希连忙一挥手,指向林强的身后,咣当一声,解信诚跌坐在地上,穿着那双从云南买的单鞋,手里还揪着两只兔子的耳朵。程希咳了一声:“舅舅,你回来了?你不是说是去上厕所吗?” “呀,大诚,你什么时候进的屋?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林强听见动静一回头,连忙过去把解信诚扶了起来,看着解信诚手中的兔子,愣了一下,突然笑了起来:“大诚,你对我真有信心,知道我今天肯定赢希希是吧?连赌注都拿来了。”说着,他的表情突然严肃起来:“你起这么早,不会是偷偷去买的私人的吧?” 解信诚出来这么一会,终于算是听出个三四五来,眨了眨眼,做出一脸严肃状,一手拎着兔子,一手捂住林强的嘴:“小声点,你想把这事咋唿得全天下都知道啊?你再这样喊,下次就没人敢卖我了。” 这时候,私人卖个鸡蛋都会被抓起来,这可是“撬社会主义墙角”的行为啊。但偷偷摸摸的,还是有人干。但没谁敢张扬,除非你跟人有仇。 林强一听,果然闭住了嘴,连连点头,笑得小舌头都看见了,使劲地拍了拍解信诚的肩,压低了声音:“大诚,真够哥们。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说出去。” 解信诚也笑起来:“这世界,我不信你还信谁去啊。不过,你不是会硝皮子吗?晚上把它们宰了,皮子你帮我硝好,我想给马先生做对护膝,冬天太冷,他年纪受不住这寒。” 第26页 “哎哎哎,没问题,交给我。还是我来宰吧,免得你手抖,伤了皮子。”林强看着两只可怜兮兮的兔子,两眼直冒绿光,谁也不相信他前天才吃过一顿胀肚的红烧肉。 过了一会儿,程希自己穿好衣服爬下床,解信诚也利落地穿好外套,就听林强的声音突然响起:“大诚,你哪儿来这么多钱?又是买肉,又是买兔的?”声音很严肃,显然是害怕解信诚去做了什么犯法的事。 解信诚一挑眉,微笑起来:“别担心,其实是……”解信诚看了眼程希,顿了一下,才道:“是程红。一则是她的工分换来的,另一部分是她的抚恤金。” “抚恤金?怎么回事?”林强虽然跟解诚好,也跟着他一起看不惯程红,但毕竟是一起长大的,想到她在死在异乡,心底里还是有些难过的。 “程红她……其实不是正常死亡。”解信诚垂下眼帘,微微做出沉痛状,说出了一个得到抚恤金的故事。其实,跟原本的故事差不多,只不过,这一次,故事里多了一个姐夫。主任欲对程红不轨,程红反抗,并被赶回家的姐夫看见。两人对主任又是求又是抗,最后三人一起身亡。村里害怕这事闹到上面对影响不好,才让主任家出了一笔抚恤金,其实算是封口费。 越听,林强的眉毛越竖,最后气哼哼地回了一句:“怎么能就这样算了?!怎么也得好好教训他们一顿,太欺负人了!希希……”说着,林强冲过来把程希抱在怀里:“以后叔叔当了将军,帮你去教训他们!” “不用了,林叔叔。”程希也伸出小手拍了拍林强的脖子,觉得这个小子虽然孩子气,但确实是个有情有义的傢伙呢,难怪会和解信诚如此铁:“不用了,我教训过他们了。我力气可大了,我把主任的老婆打成了猪头,还偷偷去他家把他老婆存的钱全偷了。所以,我们不缺钱。林叔叔,别担心。以后我们会有肉吃的。但,林叔叔不能告诉别人哦,他们会把我抓起来,打我的。” “偷?!”林强刚才的一点怜惜心思顿时被惊熄了,瞪了会儿程希,又瞪向解信诚,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句:“你、你、你指使的?” “哪儿啊。”解信诚笑起来,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我可没希希有胆魄。” “林叔叔,希希做错了吗?”林希眨巴着大眼睛,一脸无辜地看着林强。 “不,做得太对了!”林强几乎是快活地揪了下程希的小脸蛋,恶狠狠地说道:“所有人都用抢的,这个鬼世界,你偷也不算什么!” “喂喂喂,别教坏小孩子。”解信诚不愿意了,拍开林强的手,揉了揉程希脸上被林强揪红的部分:“别听强子胡说,偷,总是不对的。这一次原谅你,只能说是非常时期非常手段。强者的目标是,不战而屈人之兵。明白么?” “明白什么?!”林强不满意地撇撇嘴,到一边去收拾炉子,一边通炉灰,一边道:“尽拽文词,连我都不懂,希希那么小,懂个p!” “啊,对了。”解信诚站起来,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本子:“今天的学习计划我已经做好了,你和希希一会儿吃完早饭就开始吧。” “你玩真的?”林强看着解信诚手中的本子上密密麻麻的字迹,不由有些头大。 “当然不会有假。”解信诚把本子往桌上一放,钻到床下开始找书。他以前上小学的书都放在床下,破四旧倒没破掉这 20、一夜的事 … 些东西。 “就是,林叔叔不想当将军,希希还想变聪明呢。”程希嘿嘿笑着说了一句,到一边去悄悄取出温泉水,开始洗漱。 “还聪明?这就够聪明的了。”林强小声嘟哝着,突然觉得今天天有些阴。 作者有话要说:入v公告: 得到编编通知,下章开始入v。 初v会更三章,压力很大,我尽力而为。 之后依旧是,没有意外情况下会一日一更。 至于评论加分,依旧是25个字以上。 另外,坚决抵制盗版。在前三章v章之后,我可能会做一些防盗措施。 学习与仇恨 林强比解信诚小一岁,停课的时候,他也才刚刚小学毕业。丢了这么多年的书本,读书写字倒不成问题,可是数学就……连程希看了都摇头。可能还不如林奶奶呢,最少林奶奶还经常去供销社买菜,菜钱总会算。可这位,加减没问题,乘除的速度就慢得惊人了。更别提应用题,程希就给他出了个最典型的游泳池进出水问题,就把他急得一脑门子汗,最后气得直丢笔桿,还大喊:“哪有这么浪费的题目?!” 此言一出,程希哈哈大笑,当年自己三年级的时候,也和林强的感觉一样。虽然这种题不难算,但出题的人确实脑残,谁会一边出水一边入水啊?! 这也就罢了。对林强来说,最悲摧的远不是语文数学这种还有些基础的东西,而是解信诚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一本英文书,竟然让他和希希学英文! “帝国主义的糟粕,学什么学?!”林强看着那些曲曲扭扭的蝌蚪文,嘴都张不开。越看火越大。 “小声点,林叔叔。”程希连忙拽住被为难到愤怒的林强:“这可是舅舅冒着危险拿出来的,让人发现了怎么办?” 林强气消了一点,坐下来,但是坚决地不再拿起英文书,小声地哼了一下:“大诚被那马老头教晕头了,怎么想到让我们学这种东西?!抵制还来不及呢。晚上回来我一定要好好教育教育他!” “为什么要教育舅舅啊?”程希装嫩装上瘾了,逗林强也逗上瘾了。 “哼,也有你不知道的东西?”林强一上午下来,终于有机会抬起了下巴,做骄傲状:“这是帝国主义国家的语言,那种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国家,资本家吃的是工人的肉,喝的是工人的血。这样的人讲的语言,我们是要坚决抵制的!怎么可能还要花心思学它们?大诚这傢伙思想有些不对头啊……”说到最后,林强不由担心地皱起了眉。 “林叔叔。” “嗯?”还处在担心好友的林强应声只是惯性。 “马克思是哪国人啊?” “诶……好象,好象是德国人吧。”林强愣了愣,这方面的知识林强还是有印象的,毕竟经常会看到。 程希暗自竖了个大拇指,自己可是到了高中,英语课文里提到时,才知道卡尔马克思是德国人的。林强虽然只有小学毕业,可常识方面却比自己强多了。更何况,他还会硝皮子呢。 “那,德国一定不是帝国主义吧?”虽然越来越喜欢林强这小子,个性耿直,又重情重义,但该敲打的时候却绝不省力。 一句话,林强呆住了。好一会儿,默默地重新拿起英语课本,跟着程希的童音小声地念了起来。 跟程希一起学习,林强感觉很伤自尊。别人家四岁的小孩子天天想的恐怕除了吃就是玩吧?可这位,嘴里甜滋滋地叫着自己林叔叔,学习起来自己都想叫她奶奶。哪有学得这么快,反应这么灵敏,记忆力这么强力的?!不但一点即通,还能举一反三。自己小学的那点本,没一个小时就被她吃了个通透。最后反过来还教自己! 林强咬着牙使劲啃,脑筋加紧转,才算没有落后得太丢人。好多次林强都想丢掉这些讨厌的书本走人,可是一看见程希充满信任的目光,他就无法做出这样的举动来。这可是他平生第一次做叔叔,叔叔的荣誉感让他无论如何也要坚持下来。要是他知道这还是程希故意放慢速度配合他,不知道他会不会真的崩溃地流下男儿泪来。 一直到了中午,程希看了看阳光,停了下来:“林叔叔,你去弄弄炉子,我做午饭给你吃。” “算了,麻烦的。跟我回家一起吃吧,奶奶肯定做了打滷面。”林强如释重负地放下书,揉了揉肩膀。 “嘿,林叔叔,你不是在和林奶奶吵架吗?”程希不想去林家吃饭,一则并不熟悉,二则,这时代,到人家家里吃饭,那可是吃掉人家的一份口粮,自己有吃的还这么做,可不厚道。程希笑嘻嘻地:“中午我要做鱼哦,林叔叔你不吃会后悔,我做饭舅舅都说好吃呢。” “鱼?”林强听见这个字本能地咽了下口水,过了一秒才反应过来:“哪来的鱼?我怎么没看见?” “养在厨房的缸里的,林叔叔哪里会看见?”程希跳下桌子,想了一下,又解释了一句:“舅舅早上买兔子的时候顺便买的。” “那好,这个点,做好饭,你舅舅就应该回来了。”说着,非常麻利地去收拾炉子了。 鲈鱼蒸水蛋,一碟青菜,一盘家常豆腐,还有一大盆冬瓜丸子汤。简简单单的三菜一汤,却让林强又馋又紧张:“哎呀,就算有点钱,也不能这样乱花呀。”一边说还一边咽口水。 “是难得你在。不然我们舅甥俩哪儿吃得了这么多?再说了,难得买得到这些东西,平时供销社还不等我们跑到都抢没了,看见当然就赶紧买了。放着也会坏掉,还不如吃掉。”林强的话音才落,解信诚就带着一股寒气走了进来。看着桌子上的菜,表情跟林强差不多,几乎是把话一说完就开始下筷子。 一顿饭,除了顾忌一下程希这个小孩子,俩兄弟跟抢似地,不到二十分钟,盘子就吃得连汁都不剩了。 “舅舅,”程希过去抱住解信诚,这动作直接就导致了洗碗的工作落在了可怜的林强身上。 “嗯?希希,林叔叔早上乖不乖?”解信诚好笑地看了眼很郁闷收拾碗筷的林强,问道。 程希点点头,配合地微笑:“林叔叔学得可快了。幸好之前我都学过,不然肯定要被他超过的。”她见林强一早上学得痛苦劲儿,知道再不加强一下他的信心,真不知道他能不能坚持下去。 “什么?!你学过的?!”林强瞪圆了眼睛。 解信诚不喜欢林强这个眼神,轻哼了一声:“你不也学过嘛,这都要跟希希比,强子,你越活越回去了。” 此言一出,林强顿时萎顿,灰熘熘地去洗碗去了。 舅甥俩又说了会儿体己话,程希好笑地把林强一早上的抱怨一一跟解信诚说了。正说的高兴,就听见外间的门咣当一声,被大力地关上。两一齐齐回头,看见林强气哼哼地拎着桶走了进来。 第27页 “怎么啦,强子?”解信诚把程希从怀里放下来,站起身,迎向林强:“又和林奶奶吵架了?” “不是。”林强口气生硬,把桶一放,顿了顿,显然是吞不下那口气,转头看向解信诚:“诚子,刚才我出去倒水,遇见了鲁家那个女人!她竟然还讽刺我,说我活该当不成兵。还说我和你混在一起,以后会,会……” “我知道了。”解信诚一向温和的脸此时一片冷凝,声音漠然如同从屋檐上挂下来的冰:“她会后悔的。不过,我还需要时间。强子,别理这个女人,为她生气,不值得。以后有她好看。” “你们在说谁?”程希的耳力很好,刚才林强在外面和人说话,程希是知道的。只是她没有想到竟然是吵架,所以也没有注意听,没想到……显然有一个女人不但惹林强讨厌,连解信诚这个一向与人为安的个性也非常讨厌,不,完全可以说是恨她,不然,解信诚的个性不会说出那样的狠话来。而且,那女人还就在这个院子里,真奇怪。 “哼,就是你家隔壁的那家姓鲁的!”林强气鼓鼓地到桌边坐下来:“当年要不是鲁平写那份大字报,解叔解婶怎么会死?!要我说,非杀了他们才解恨!” 解信诚抿了抿唇,缓缓坐下来,声音低低的:“强子,你不知道,其实我真的去杀过。” “什么?!”林强一愣:“我怎么不知道?” “我爸妈刚去世的时候,我揣了把匕首就冲到他家去了。”解信诚扶了扶额:“结果可想而知。四十岁的鲁平可比十四岁又瘸腿的解信诚厉害得多,再加上他那个老婆,我被狠狠地打了一顿,丢了出来。他们不敢杀我,可我也受了伤。强子,你没忘吧,那段时间我躺在床上,你还劝我别太伤心,让我出去散心什么的。其实,我是受了伤,起不来。” 林强愣了愣,反应过来:“我说呢,我还以为鲁平一家终于良心发现,不好意思住在咱们这大杂院才搬走的呢,原来是你这一下让他们吓着了。” “可能是怕我伤好又去吧。只有千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解信诚抿了抿唇,此时的表情已是一片冷酷:“那女人又来做什么?!” 林强摇了摇头:“我看她收拾了房子,不会是打算搬回来住吧?” “她不敢。”解信诚也摇摇头,眯着眼睛低声说:“她要是搬回来,那可真是太好了。免得我怎么找都找不到她们一家。” 听到这里,程希大致明白了这个鲁家的女人是怎么回事。虽然说,这个时代,别说邻里,就是亲戚之间,父子之间都会因为恐惧,或者是因为利益就互相揭发,互写大字报。这样的事屡见不鲜。但是,真发生在自己身上,却完全无法因为常见而消除半分仇恨。 “舅舅,下次见到她,你指给我看,我帮你打她。”程希说得很认真。甚至考虑是不是要在庄园里杀几只猪练练手,不至于真对这种人渣动手时会噁心地下不去手。 “好。”听见程希的话,解信诚眼中的冰瞬间融解,转过来已是温柔的笑容:“好好地打她,为外公外婆报仇。” “那个鲁平为什么要写外公外婆的大字报啊?以前他就和外公外婆关系不好吗?”程希倒不是要故意揭疮疤,有时候伤口要在阳光下晒一晒才不至于腐烂,仇恨要在叙述中发泄发泄才不至于把人格憋到扭曲。 “呿,这还需要为什么?!”林强不屑地抢答:“那鲁平以前当老师,在我们院里就拽七拽八的,总觉得自己是个知识分子,高高在上了。谁知道运动一来,他成了臭老九,解叔解婶这种工人倒成了国家的主人,他就不愿意了。哼,也不想想,以前他家那个臭小子鲁宇还经常在解叔家蹭饭呢,转脸就不认人!太tmd不是个东西了!” “那,外公外婆有什么问题值得他揭发的?他们可都是根正苗红的工人阶级啊。” 这个问题是解信诚回答的,他的声音不急不缓,好象在说别人的事:“怪只怪我爸妈都是太心软的人。鲁平之前经常被批斗,我爸妈看不过去,有时候晚上就请他过来吃点好饭好菜。谁知道,他不知道在我家里看到了什么,突然有一天就写了个大字报,说是我家藏了封建遗留物品,故意躲避破四旧行动,破坏了运动的大好形式之类的话。结果,红小兵当晚就来我家里抄了家,我爸我妈都是耿直的人,也可能是当工人当太久了,没有了危险意识,遇到这种事还一直梗着脖子辩解,最后让红小兵们恼羞成怒,把他们直接带走了。要不是强子早早地听到消息,家里藏起了一起钱财,还强行带走了我,不然的话,我连我爸妈都没有钱安葬。不,也许就和他们葬在一起了。” 听到这里,程希心中一紧,本能地抱紧解信诚。这个动作引来解信诚的一个微笑,也回抱了她:“没事,都过去了。希希,我现在还有你,这可是天给我的恩赐。” “那些红小兵呢?”程希皱着眉:“他们都是谁?!” “希希,这些事我来就行。你还小。” 程希心中的怒火难以控制地燃烧,她可是知道,这些所谓的红小兵们,很大一部分都非常安稳地过完了后半生,因为——法不责众!她不能接受伤害了解信诚的人还能有如此优待。她完全不能接受:“舅舅,告诉我,我以后长大了替你报仇。” “根本不用你报仇。”林强哼了一声:“那些笨蛋一个不落,全让大诚想办法弄到劳改农场去了。你也太小瞧你舅舅了,希希。” “诶?他们可是红小兵,你是……最少是嫌疑犯的儿子吧?你怎么做到的?”程希完全惊了。 “罗列罪名而已。这年代,几乎所有人都会。”解信诚不以为然。 程希愣了愣,解信诚说得如此简单,但其中的操作细节却足够磨死人。既要伤敌,又要隐蔽自己,对于一个十几岁的男性来说,绝不是件简单的事。程希过了一会儿突然问道:“什么时候的事?遇见马先生之后?” 听了这话,林强眼中恍然,心中的一些观念在这一瞬转变过来。这一点,程希与解信诚都没有想到。 “是。”解信诚并不隐瞒。 “那为什么鲁平一家还好好的?” 解信诚难得地有些气馁,垮了一下肩:“我还是太弱了。那些红小兵们都是一个街道片区的,我知道他们在哪儿,我知道他们做过什么。可是鲁平……他搬走之后,去了哪儿,工作在哪儿我都不知道……” “今天那女人不是回来了吗?”程希安慰地用小手拍了拍解信诚的肩:“这,就是一个突破口。”说实话,程希一点也不觉得去劳改农场算是对那些人的惩罚,很可能还是他们的转机呢。劳改农场有多少强大的人冤在里面啊。从某些层面来说,那里完全可以是一个变相的学校。当然,是在你有这个运气,并且有这个秉性的时候。 “希希说的对,任何一个机会都不应该放过。”解信诚挺起胸:“绝不放过他。” “喂,你们俩个也太肉麻了吧?互相夸个没完了。”林强突然用书背敲了敲桌沿,显然是不想让解信诚太沉于感性:“下午还学不学了?” “学,当然学。我来监督你。”解信诚笑眯眯地从程希的肩前抬起头:“下午正好没班。” 作者有话要说:都是有故事的人。下章应该在下午六点左右。 武振邦到来引发的小地震 林强毕竟已经不是小孩子,当年他上学小时让他头痛不已的那些问题,此时的他却只需要一两个小时就完全搞透彻。开始,他对长久端坐的学习状态不习惯,过了两天,林强却在其中发现了一些乐趣。比如,得到答案的瞬间,比如,看见马先生对他微微点头的霎那。 确实,第二天,解信诚自己去上班,就把程希和林强发配到了马先生那里了。一方面,屋里没人也省些煤,二则,顺便给马先生扛去一袋大米,一包肉与菜,还有程希晚上做的各式鱼干一袋。 这些重物,解信诚扛着累,程希倒是扛得动,而且毫不费力,但一个不到一米的小娃娃扛着一个与她同高的米袋雄纠纠气昂昂地向前走,那场面能看吗?有林强这个大小伙子在,自然不能错过。 马先生一如初见时的严肃,见到林强和程希既没有表示欢迎,也没有表示拒绝。只是看见鱼干的时候微微露出了丝笑意。很淡然地把二小让进屋里,丢了两本笔记,两个任务,就自顾自看书去了。 程希看了看自己的书与任务,又看了看林强的,意外发现,马先生对自己的要求比对林强的要求,虽然侧重点略有不同,但确实要高得多。程希有些疑问地看向马先生,马先生眼皮都不抬,依旧拿着书边看边随口说了一句:“有任何问题可以问。”一句话,就是不解释。 有马先生做技术支持,程希哪儿还会放过这样难得的学习的机会,立刻埋下头,比之前在家里时勤奋了许多,甚至也有了连饭都忘了吃的专注。 倒是林强的表现颇让程希惊讶。从以往的谈吐中,程希看得出来,林强对马先生虽然怀惴着恐惧紧张,但骨子里却没有解信诚那样尊重。可是这一次,林强的目光中却流露出一种探究崇拜还有几分忐忑的劲儿来。学习态度上也扎实了许多。晚上交任务的时候,马先生看着林强的作业,也为他的认真与进步微微惊讶,点拨了几句之后,对林强也有了几分象对待解信诚的态度了——会责骂他了。 看着林强被马先生骂了之后傻笑的样子,程希只能摇头了。林强要是能把这十分之一的好态度对待林奶奶,就不会一老一小吵个没完了。虽然那天之后,林强回家睡了。但是,也只是回家睡而已,每天清早出来到解信诚家来吃早餐,然后带着程希一起去马先生家,晚上和解信诚一起回家,半夜听完收音机才真正回自己家去。只要一见到林奶奶,林强的那股子怨气,十里八乡都闻得见。林奶奶也是个倔人,虽然被孙子的态度搞得有点伤心,但咬死了不松口,由着他天天这么不着家的,也不管。林立新天天要上班,更是管不了自己这个已经是大人的儿子了。 如此平静的日子让程希忘了许多事,直到元月七日下午,天气太冷,从马先生那里出来,林强抱着她小跑着跑回到大杂院,却正好看见有人在进进出出地搬家具。 第28页 林强和程希均是一愣。反应过来之后,林强瞬间脸就黑了。倒是程希拍了拍林强的脖子让他不要冲动。因为她看见虽然是姓鲁的那家搬进了人,但显然不是解信诚所说的四十多岁的男人,而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还有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男人正忙着指挥人搬家具,而这个小男孩却是站在一边一声不吭,面无表情,眼圈却是红的,显然,之前狠狠地哭过。看见林强和程希,小男孩立刻别过脸去,程希猜想,他是不想让人看见他哭过的样子。 “林叔叔,你认识他们吗?”程希小声问。 林强摇了摇头:“从来没见过。”顿了一下,林强又喃喃道:“奇怪,鲁平那一家子怂货,没想到他们的这一对亲戚看着倒还挺顺眼。” 呵,没想到林强还挺诚实的。以为会恨乌及乌呢。这两人不但不象林强所说的“怂样”,甚至无论从气质还是从做派上来看,都不象是会住大杂院的人。 程希略略起了几分兴趣,拍了拍林强:“林叔叔,放我下来,我去问问他们。” “问什么?”林强一下警觉起来,瞪圆了眼睛看着程希:“别胡闹,你还这么小。” “我就是问问。”程希撅起了嘴:“不做别的。” 一大一小两人互瞪了一会儿,林强败下阵来,一边放程希下来,一边还是叮嘱了一句:“也好,你去问问,别惹事。” “嗯!知道啦!”程希站直了,拉了拉棉衣的下摆,牵着林强走上前去。 “你好,大哥哥。”程希过去微点了下头,直视着那个一声不吭的小孩:“我是住在你隔壁的程希,大哥哥叫什么名字?” 小男孩显然被程希的主动吓了一跳,本能地退了半步,又迅速地站回原地,吸了吸鼻子,想把哭音去掉,回视程希,表情坚硬,虽然没有恶意,却并没有回应程希的礼貌。 “你好,同志。”三十多岁的男人走过来打断了这份僵持,过来和林强握了下手:“我们是新搬来的。我姓叶,你可以叫我老叶。同志,您是……这位程希小朋友的父亲?” 第一次被人误认为父亲这个角色,林强脸一下涨得通红,也说不清楚是愤怒还是尴尬,被握着的手一时僵硬起来:“我不是,我住在那。”说着,脱开老叶的手,指着自家的门。 “林叔叔是我舅舅的髮小。”程希在一旁搭腔:“叶叔叔,你怎么搬到这里来了?原来那个鲁大叔呢?” “哈哈,都是邻里邻居。等我们收拾好了,请过来坐坐。”这个老叶笑呵呵地跟林强打着招唿,看起来倒是个好相处的,却并没有回答程希的任何问题,甚至于,程希到最后连那个小屁孩的名字都不知道。 程希眨了眨眼,没再问什么。问多了反而惹人注目。由着还在郁闷的林强把自己牵回自家。在窗前的桌子边上坐着,程希的耳力可以听得很清楚外面发生的一切。没一会儿,运送家具的人走了。老叶走到小男孩面前,声音很低,但程希听清了,她听见他叫小男孩:“振邦,进来吧。” 振邦?程希差点笑出来,这名字怎么听都是个中年大叔的名字,没想到大叔也有正太的时候。而且,这个小正太长得着实不错。不是漂亮,而是从里到外干净得离谱。有的人长得漂亮或者英俊,但总让人觉得哪里是脏的,再光鲜也不掩盖的一种腌臜气质,一个字,浊。而这位振邦小朋友却是用完全相反的那个字——清——来形容最贴切。从皮相来说,程希对这位叫振邦的小朋友印象很好。只是不知道他们与姓鲁的一家人有什么关系。 程希坐在那里听着,振邦小朋友显然没有理老叶的话碴。老叶嘆息一声,蹲了下来,声音更低了,近似耳语:“振邦,别怪爷爷。他绝对不是抛弃你。爷爷做了这么多,费了这么多功夫让你住到这里来,他只是……想让你更安全。振邦,你姓武,你是武家的孩子,应该懂事了。听话,别让大人们为你担心,好吗?走,进去吧,外面实在太冷了,会感冒的。” 这一次,武振邦小朋友跟着老叶进了屋。只是,他一直没出声,不知是不是被强行拉进去的。这些,程希都不关心,程希关心的是,老叶说的那句“想让你更安全”。 有什么变故……这个疑问还没完全冒出来,程希勐地从凳子上跳起来,发出咣当一声巨响,吓得正在收拾炉子的林强差点把手中的钳子丢了:“希希,你干什么一惊一乍的?” “林叔叔,今天几号?”程希急急问。 林强也过得一笔煳涂帐,挠了挠头:“不是六号就是七号,也许八号?谁记这个?!你还是问大诚吧,他这种盼着发工资的人才会记得清。” “记得清什么?”解信诚进屋把帽子脱掉,心情不错地抱起程希亲了一下,笑着问。 “大诚,今天你回来晚了。”林强洗了手过来,赶紧汇报大事:“鲁家住了两个人进来。” 解信诚的手一僵,抬眼看着林强:“是什么人?” “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自称老叶,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林强说到这里,脸突然一红,似乎也发现自己知道的信息太少了,顿了一下:“以前鲁家搬走的时候都搬空了,他们搬过来好些家具,看起来半新不旧,应该原来就住在上京。” 解信诚听见这些,眉头反而皱得更紧。 见他这样,程希拍了下他的手:“听听我的消息吧,舅舅。” “唔,你说。”解信诚好笑地看着程希睁圆的认真的眼睛。林强也是一模一样的表情。显然都不觉得程希能说出更新的话来。 “那个老叶的叔叔是个当兵的,或者说之前当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兵。” “诶?!你从哪里听说的?!”林强一下跳了起来,自己跟老叶本人说了好几句话,怎么不记得有这么一句? 解信诚也眼睛晶晶亮地盯着程希。 程希一撇嘴:“林叔叔,你还说要当兵呢,一点观察力都不有。刚才老叶叔叔跟你握手时你没发现吗?他的掌心和食指上都有老茧。” 林强一愣,翻着眼睛回想了一会儿,才勐地拍了下程希的脑袋:“真的吖,你这丫头竟然有这一手,我都没注意。厉害,厉害。说说,希希,你还发现什么了?” 解信诚连忙隔开林强的手,摸了摸程希被拍过的脑袋,瞪了林强一眼。 程希倒没注意这些,直接笑嘻嘻地说:“而且,那些搬家具来的人都好安静,很听指挥,一点也不象普通工人。那辆车,虽然去了标志,可不是住咱们大杂院的人可以用得起。那些家具更是啦,不但沉重,而且虽然看起来很朴实,可做工却很细緻,风格非常一致,应该是同批做的。对比一下咱们家的状况,自然就知道,这两个人以前住的地方恐怕还不是普通的军营呢。”这时候跟这俩说什么木料,完全是对牛弹琴,程希直接忽略了。 “厉害,这么一会儿,希希看出这么多东西来了。”解信诚她眼睛亮亮地狠狠夸了一句程希,接着眉头拧着“川”字:“要是鲁家搭上了这么条大线……” “可恶。”林强跟着皱起眉:“鲁家怎么会有这样运气?!” “鲁家才没有这样的运气呢。”程希乐得当回福尔摩斯:“如果鲁家真的知道这俩人的不凡来歷,恐怕不就会只是打发鲁家那女人来开个门就了事了。就算别人不让跟着帮忙,无论如何之前都要打扫一下吧。可你看,今天搬过来的时候还脏兮兮的呢。很明显,鲁家根本不知道搬过来住的是什么人。他们这方式还是对待穷亲戚的方式,隔壁这两人恐怕每个月还要给鲁家交租房子的租金呢。或者就是已经买下来了。” “难怪先生这么看重你,希希,你果然是个天才。” 程希被夸得有些飘飘然,不些羞涩地扭了扭身子:“我早说了,我是超级天才,舅舅,你一直没相信啊?” “信,我早就信了。”解信诚连忙点头:“不过是现在更让我惊讶了而已。” 林强看向程希的目光也带了丝不同,惊讶与佩服都有,上前拉住程希的小手:“还有,肯定还有,你这丫头肯定藏了很多东西,不问你你都不往外倒的。说,说吧。” “其它的也没什么了。”程希倒豆子一样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出来:“那小男孩叫武振邦,和老叶并不是父子。是武振邦的爷爷为了他的安全才把他送到这里来的。那个老叶恐怕就是来照顾和保护武振邦安全的人。武振邦来之前哭了一场,一直在闹别扭,他认为这是他爷爷抛弃他的举动。” 林强的嘴张得老大,瞪着程希,好一会儿:“希希,你不会是之前认识这两人吧?” “没有呀,今天第一次见。后来名字什么的,是我坐在这里听见他们在外面说话才知道的。算不上什么观察力啦。”程希连忙摆手。 “姓武的军人……”解信诚眼睛眨了眨,精光一闪而过,没有再多说什么。 “林叔叔,我们要加快学习步伐了。”程希强调性地使劲点了点头。 “为什么?现在这个进度我觉得刚刚好。”林强对学习有了一定的兴趣,但是让他花全部力气在上面,还是觉得很抗拒。 “因为老叶的话啊。”程希看了眼解信诚:“对吧,舅舅?老叶说,为了安全。” 解信诚看着程希,良久:“希希,我真不敢相信你只有四岁。” “过了年就五岁了。”程希嘿嘿笑起来:“舅舅也不要落下学习。否则被我和林叔叔甩在后面,你就难看了。” “喂,你们两个,在打什么哑谜?!”林强急了:“老叶说这么一句关学习什么事?” 解信诚敲了下林强的脑袋:“强子,你这榆木疙瘩的脑袋该开开窍了!希希跟你林叔叔解说解说,我去做饭。”说完,解信诚放下程希,就自顾自洗菜洗米去了。 “你说你说,你这丫头竟然在林叔叔面前藏这么深,太不给面子了。”林强一把把刚脚着地的程希抱起来,狠狠地揪了下她的小脸蛋。 程希被揪了,依旧笑得开心,上去也揪了揪林强的脸,才道:“林叔叔,你说,我们刚才说了这么多,徐振邦的家世你差不多有个定论了吧?” 第29页 “诶?”林强眨了下眼:“应该是个军队方面的高层领导?” 程希摆出一付孺子可教的表情:“你再想想,如果这样一个家庭的小孙子都要放在外面才能让当家的觉得安全,那出的事要有多大,危险有多大才导致这样的结果?” 林强听着,突然嘆了口气:“其实,连贺元帅都能屈死,这世界什么地方都不让人觉得安全。也许越是高层越不安全吧。” 听见这话,程希眼睛一亮,这林强其实很有脑子啊。程希决定再说两句:“贺元帅那……却正是因为他站得太高了。你想,如果武家这一家从运动前到现在,风雨飘摇中一直伫立不倒,是不是自有他们的保命办法?可是到了现在,他的这个保命方法突然在他们眼里不太管用了,林叔叔,你想想,会出什么事?” 林强沉默了一会儿,勐地抬起头来,一脸震惊:“那,那,那……” “别担心,林叔叔。这样的事,我们这样的小民毫无办法。我们能做的只能是顺势而为。但,危机危机,就是说,既是危险,也是机遇。也许,这正是打破一切黑暗的开始呢。也许会有动盪,也许会更加让人看不到希望。但是,黎明前总是最黑暗的,却也是离黎明最近的地方。林叔叔,也许是未来的林将军,我们是不是应该在这最后的黑暗的时间里,加快学习进度,以免机会来的时候,抓不到手里?” 林强盯着程希一句话都没说,目光闪过的情绪中的晦暗难明,从恐惧,到希望,从兴奋,到紧张,挣扎或解脱,几乎同时出现,半晌,终于深吸一口气,一使劲紧紧地抱住了程希。 “抱着,我们去马先生家。”解信诚过来,装了一罈子烧兔肉,还有两瓶酒,往林强怀里一塞,把程希抱过来。 三人出门,齐齐往那扇不显眼的斑驳的蓝色木门看去,大门紧闭,安静一如从前。 作者有话要说:越来越沉重了吧。可是这段必须得写呢。让林强成长,让解信诚成长,让他们接受真正的程希的过程…… 下一章,晚上。除了在马先生家的经歷之外,就开始真正认识徐振邦小朋友了。 今天我崩溃了,从来没一天之内写过这么多字……三章,我这章还写超了,我 有些自闭的武振邦 到了马先生那里,发现,一旦配上酒,只有俩兔子量的红烧兔块根本不够三爷们吃的。不得已,程希又偷偷摸摸地杀了两只鸡,做了一大锅红油油的板栗闷鸡块,才算勉强堵住了这仨人的嘴。喝得都已微醺的人,完全提不出为什么会突然多出这么肉来的疑问了。程希等他们吃光之后,又给上了盆没什么肉的肉炖土豆,当成他们最后的记忆。 做好事都要做得这么隐蔽,自己重生后竟变得如此善良,程希摸了摸自己的脸,失笑。 三个大老爷们絮絮叨叨地说起今天的遭遇,马先生与解信诚的表情差不多,微微皱眉,但目光中更多的则是一种蠢蠢欲动的兴奋。等待太久,马先生自然知道,到了那个等级的大事件,哪怕是灾难,也可能是改变一切的契机。 政治无非就是平衡。一旦打破平衡,走向哪个方向,就看急风骤雨中谁的能力,谁的运气,谁的背景更强大了。虽然那个层面的事,在坐的三位完全使不上力,但他们能想到的,那些能使上力的人肯定也能想到,变化由上而下,总会有能让他们使上力的机会的。这长久的等待,等的可不就是这个机会吗? 带着这种情绪,两瓶56度的高度白酒不过两个小时就喝了个底朝天。酒话连篇,已经不是开始时的那些严肃的话题了,连马先生都面无表情地说起了胡话……程希认真地凑到跟前听了听,发现好象不是胡话,无论是节奏还是韵脚,都象是在背某英文诗。可惜,对于英文来说,程希的水平顶多就是家常对话,诗……连汉语诗歌,程希都很为难,更何况还是英文诗。零零碎碎,听懂了几个单词,完全不能明白诗意,如此,程希只好放弃通过酒话了解马先生内心世界的企图了。 看了眼马先生家里挂着的可撕日历,上面绿色的粗体阿拉伯数字“7”很大很醒目,程希心中感嘆,希望他们明天的心情不至于影响食慾。与马先生接触越多,越觉得他这样的人应该长命百岁。程希打心眼里希望他能好好的。可是,他们这一代人有他们的信仰,明天的消息对他们来说就是世纪悲歌的开幕式。他们将要承受的就是这样几乎是毁灭式的打击。 唏嘘一番,只能面对。别说四岁,就是二十四岁,五十四岁,程希自认也是毫无办法的。 三人终于趴在桌上睡着的时候,应该已经过了半夜两点。外面只有远远的偶尔传来的几声狗叫,再无声息。程希这个小孩子的身体早就觉得困意难挨了。但显然,醉意浓浓的解信诚已顾不上她,只是一个劲儿地转头对她说:“希希,要吃饱。”没几分钟就转过来说一遍,一连说了七八遍,让程希无奈又好笑。一直应到他睡着为止。 看着鼾声大起的三人,很想回家睡觉的程希无可奈何,幸好她力气足够大,把三人象扛米袋似地丢倒在唯一的床上,胡乱盖上了被子。把火炉烧得通红,过了一会儿,屋里渐渐暖了起来。程希才回到庄园,转瞬就唿唿睡去。 第二天,头痛欲裂的解信诚又旷工了。一回到自己家,喝了口热水,再次倒下。可这一次,他并没有机会安眠。中午的时候,门被拍得叭叭作响。程希过去开门,就看见林立新目眦欲裂的脸,眼中全是红丝。只一瞬,程希就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这位大叔不能接受心中偶像的逝去,用怒气来表达极度的悲伤。 林立新只看了程希一眼,根本没理她,直接冲进屋去,推了昏睡的解信诚一把:“收音机,收音机在哪儿?!” “什么事啊?林叔?”解信诚捂着太阳穴,显然没在状态。 一向温和的林立新一把拽起解信诚:“大诚,他们,他们说总理今天去世了!!” “什、什么?!”解信诚一下清醒了,不知是不是联想到昨天搬来的那一大一小两个男人,眼睛勐地瞪着老大,却并没有起身,显然被打击得不知该如何反应。 倒是心里早有准备的程希,从杂物柜后面抱出一直藏着的收音机,扭开了开关,正好是中央电台。电台里沉痛的声音正播到一半:“……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今晨8点……离开了人世……” 话还没说完,屋里突然暴出林立新这个大男人的号啕大哭的声音,嘶哑,压抑,让程希也跟着心为之一颤。她不敢去看这他哭泣的样子,她怕会跟着流泪。前世,这个时间她还没有生下来,对于总理,她的印象全来自于宣传,或者是父辈的讲述。虽然知道他强大的人格魅力,但没想到竟会如此……震撼人心。 程希第一时间就想冲过去安慰解信诚,他虽然没有发出号啕大哭的声音,但也一定很难过。可才转过身去,就看见解信诚正抽着鼻子,一边无声地抹着眼泪,一边小声地在安慰哭到崩溃的林立新。 程希退回脚步,林立新一定不愿意自己现在涕泪横流的样子看在一个小孩子眼里。屋内压抑的悲伤气氛让程希喘不过气来,蹑手蹑脚地走出去,并关上了门,让他们哭个够吧。 程希站在门口不由一愣,院子里不象平时那样空旷无人,不但林奶奶出来了,站在自家门边,似乎有些站不稳似的扶着门框。昨天搬来的老叶和武振邦也直挺挺地站在门外,默不作声地听着程希家里发出来的收音机的声音。显然,林立新的动静太大,让所有的人都听见了这个消息。 收音机里的哀乐还在奏,程希仔细看着老叶和武振邦。老叶站在武振邦身后,手扶在武振邦肩上,看似平稳,可他的另一只手不停地颤抖却暴露了他激盪的内心。他的眼睛没有看见程希,而是死死地盯着程希家的破窗户,好象那样就能扼止住那段哀乐传出来似的。他的目光不象林立新那样纯粹,悲伤是有的,但夹杂了太多的恐惧与紧张,担忧与震惊。 而武振邦则面无表情,眼圈依旧是红的,不知昨晚什么时候又哭过。目光中没有了初次见面时被抛弃的无助,而是一种沉静下来了的冷漠。是的,不是冷静,是冷漠。听见了这个震惊世界的消息,他连手指都没颤一下,似是比老叶更早预料到这个结果。在程希出来的一霎那,他就把目光转向了这个曾主动向他打招唿的四岁小女孩,一瞬不瞬,却也没有任何举动。 这样的武振邦让程希一度以为他是个哑巴,或者是个弱智儿童。再加上他可能的身份,程希不喜欢被人当成居心叵测的人,也没有热脸贴冷屁股的习惯,虽然喜爱他的长相,并没有再一次与他打招唿。 更何况,之后的两三天,程希一直处于兵荒马乱的状态。全中国人民都在哭泣,马先生,解信诚和林强三个大男人也不例外。尤其是马先生,无声无息地流下两行浊泪,与平时无异的表情里蕴含的深沉感情连最无知无觉的程希都感动地跟着他哭了出来。害得解信诚以为她想妈妈了,搂着她一个劲儿地安慰许愿。林强和他爸爸很像,哭得象个孩子。解信诚则在第一次哭泣之后表现得都很内敛,心情虽然沉郁,却不会再掉眼泪了。 要照顾三个男人的程希一直跑进跑出的忙碌。让程希意外的是,这么大冷的天,竟然好几次在院子里看见武振邦站在他家门口,看见自己就一路盯着自己进家门为止。很古怪的小孩。 这天,程希一个人从马先生家回来,来回跑了几趟,程希已经能准确无误地穿越胡同岔道了。刚走到自家门口,突然听见有人叫自己的名字:“程希。” 程希一愣,在上京还没人叫过自己的全名呢,都叫自己“希希”。回头,看见武振邦正一瞬不瞬地看着自己。 “你叫我,大哥哥?”程希装小孩已经装出了心理素质,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叫一个十岁小孩子叫哥哥有什么为难的。不象当初叫老向叫向叔还别扭了好几天。 “我叫武振邦。”男孩向前走了一步,又停了下来。似乎是不想让自己显得那么热情。 “小武哥哥……”程希喊完突然一囧,怎么搞得自己跟郭芙大小姐一样了?顿了一下,程希又连忙改口:“我叫你邦哥好不好?”当黑道老大来称唿还稍显自然些。 武振邦可能也是第一次有人这么称唿他,他怔了怔,才点头,小脸被冻得通红,大苹果一样,煞是可爱,让程希很想伸手去揪两下:“邦哥,叫我什么事?” 第30页 “明天,你去吗?”武振邦声音不大,表情也不热切,可偏偏那眼神直盯盯的,好象你不回答就很对不住他似的。 “去哪儿?”程希愣了一下,没反应过来。 “送总理去八宝山。”武振邦说完,突然轻轻地嘆了口气,垂下了眼帘。 这把程希完全惊住。她可是第一次看见十岁的小孩子真诚的嘆气。这么新鲜的生命里已经有值得嘆息这么沉重的事情存在了吗?他真的能明白死亡是什么意思,送别有何意味吗? 程希目光复杂地看着武振邦,点了点头:“和舅舅一起。”程希没有提到马先生,主要是懒得解释:“你和老叶叔叔一起吗?” 武振邦目光忽然熘了下,低下头来:“我想和你们一起去。” ——你以为是春游吗?! 程希一口气憋着,很想吐槽。嘴角微微抽了抽:“老叶叔叔呢?为什么你不跟他一起去?” 说得婉转,其实就是拒绝。到时,几个大人肯定哭得昏天黑地,还需要自己的照顾,自己哪有空照顾这么一个陌生人?而且他身份不寻常,万一人多的时候磕磕绊绊出点事,自己可一万个担不起。 武振邦正想回答,突然有一个急促的脚步声走了过来,耳边是老叶的声音:“振邦,这么冷怎么在外面?冻病了怎么办?”说着,看了眼程希,声音突然转软:“小妹妹感冒了可不好。还是赶紧回家去吧。” 好嘛,自己拒绝的婉转,这位拒绝得可够直白。欺负自己是小孩子吗?那表情虽不至于认为自己是拐坏武振邦的坏傢伙,但肯定也不认为武振邦应该花时间在与自己交往上,直接把自己赶回家了。 ——实在太好了。 程希眉头一挑,故作天真地抬头看着老叶:“老叶叔叔,刚才邦哥说他想明天和我和舅舅一起去送总理。可我怕舅舅不愿意,惹邦哥不开心。您劝劝他,行吗?”哼,你不愿意,我还不愿意呢。别怪程希小心眼,她就是这么小心眼。 “好。那个我……”老叶表情抽了抽,正想接着说什么,却见程希已经甩着羊角辫跳着回了家,门咣当一声关上,直接把他想说的话甩在了他的脸上。 这下,老叶的表情彻底青了。可他也不能跟个四岁的小孩子计较。同时,也不能与武振邦计较,只能压下莫名来的一股气,带着武振邦进了家门。 “振邦,为什么?”老叶坐在武振邦对面,沉声问道。面对越来越沉默的武振邦,老叶觉得自己想沟通都有点无从下手的感觉。 果然,武振邦盯着自己的手指,不说话。 老叶嘆息。自从从家里出来,搬到这里,武振邦就这样。这算是非暴力抵抗吗?明明解释了那么多,他似乎也听懂了,为什么对自己这么抗拒呢?对自己抗拒也就算了,为什么对一个什么都不是的知青家小丫头又愿意说话?自己从小看着他长大的情谊竟然比不过几次的见面,不过十几个字的对话吗?或者……是因为都是小孩子的原因? 想到这里,老叶心下一动,点了点头,暗自下了一个决定。 “明天我带你去吧。振邦,别把事情都憋在心里。”最后这句话,当然还是没有换来任何回答。 屋里瞬间安静下来。隐隐约约,从隔壁传来小女孩随意哼唱的声音,不知唱的是什么调子,老叶从来没有听过,不过曲调婉转倒是不难听,难道是云南的什么民歌?老叶转过头去,看见武振邦在安静当中,一直没有表情的脸缓缓绽开出一朵小小的笑花。 作者有话要说:被打击过头的孩子,有些自闭了。 明天是十里长街送总理……但不会详写这个过程,而是要写其中发生的事。 我太强大了,今天竟然码了这么多字……我要去为自己立个纪念 你好,郑航 你好,郑航 当晚,程希和解信诚舅甥俩是在马先生的住处过的夜。 吃完晚饭后,程希一边拿着剪子做白色胸花,一边问:“马先生,能给我讲讲总理的生平事迹吗?”程希与她们那代的很多女孩子们一样,对歷史了解甚少,寥寥几个人名就支撑了她们的近代史的全部。那还是看电视看电影里得到的零碎知识,甚至很多都是不准确的。 解信诚也抬起头,看着马先生。虽然他知道得比程希多得多,但从未真正系统地特地去了解过。 马先生放下笔,看了程希和解信诚手上的白色胸花一眼,顿了顿,才道:“也好。” 马先生的讲述细緻而平淡,完全不象后来的政教片那样煽情。在他的讲述里,总理被还原成一个清醒的,痛苦的,有手段,会妥协,在夹fèng中生存依旧不忘理想的人。 听到最后,程希和解信诚的手都停了下来,怔怔无语。好一会儿,程希才感嘆出声:“真是一个强大的人。” 心志坚强,又如此审时度事,他一生不知道经歷过多少无奈,做过多少妥协,虽然每一次妥协都是为了更好的前进,但这个过程有多憋屈啊。这样的人,程希自认做不到,只有羡慕崇拜的份。 解信诚附和地点点头:“做人,做官做到这份上,死亦无悔了。” 马先生没有做评价。只是拿起了剪刀,戴上他那只断了腿的老花镜,很费神地跟着程希做起了白色胸花。 这一晚,两个男人也许都没睡着。但程希这个小孩子的身体却完全抗不住困,剪刀在手上都差点掉在地上,还是解信诚一把接过,抱起她来时发现她已经闭上眼睛睡着了。 这孩子睡着的时候最可爱。嘟着小嘴,脸蛋红扑扑的。解信诚给她脱了衣服脱了鞋,拿湿毛巾给她擦脸擦手擦脚。最后把她放进被窝里再慢慢地给她解开小辫子。一边解一边小声问马先生:“先生,你有没有觉得希希有点聪明得有点过份?” 马先生依旧在跟那朵白色胸花较劲儿,一边用针线扎紧,一边回了一句:“什么叫过份?只要心性足够匹配,多聪明都没问题。我看这孩子可以。很沉得住气。不过……” 马先生一个“不过”,让解信诚的心一紧,手停下来,转头看着马先生:“不过什么,先生?” “心太软,又没什么企图心。自尊心强,脾气还有点倔……”马先生回头看了眼睡熟的程希,才接着道:“幸好是个女孩子,不然就可惜了。” 解信诚听到这话,顿时眉开眼笑:“女孩子心软自尊一些,挺好的。又没打算让她以后当官挣钱,快快活活我就满足了。偶尔耍个小性子,我也能接受。” 马先生又看了眼自家徒弟,难道这就叫投缘?自家徒弟看着日日春风满面的,实则是个杀伐决断的性子。再加上有想法,能隐忍,知进退,不然自己也不会收他入门了。可谁知才认个外甥女没两天,就父性漫天了。真是……幸好对象只这么一个小丫头,而且这小丫头也是个可堪造化的,不然还真是让人担忧的改变。 转回头来,马先生又想着,随着一代伟人的故去,权力的重新分配,必然会引发的政局动盪。华夏将走向何方,错综复杂的关系让马先生手中的针线慢了下来,整个人怔怔,半晌没有任何反应。 早上醒来,发现被解信诚抱得很紧。歪过头去看,解信诚的黑眼圈很明显,即使睡着了依旧显得很疲惫。而床的另一边,则是一样疲惫的马先生。睡着时,他的眉头依旧是皱着的。难怪解信诚把自己抱那么紧,原来是在为马先生让地方。一张床睡两大一小,可真够为难的了。 程希一动,解信诚就醒了。睫毛眨了几下才睁开眼:“要起来了?” “舅舅再睡会吧,我去做饭。”程希一醒就躺不住了,又不敢大动,怕吵醒了依旧沉睡的马先生。 “我和你一起。”解信诚小心翼翼地起床,然后把程希抱下来,一边打呵欠,一边蹲着给她穿好衣服:“希希,要不今天你就在家呆着吧。外面太冷了。” 程希想了想,把梳子递给解信诚让他给自己梳小辫:“要去的,舅舅。我陪你。”这一老一残,在那么人多的地方,虽然肯定是秩序井然,但程希依旧不太放心。年纪小小,一派老母鸡心态。 “那好吧,多穿点。一会把围巾和帽子都戴上。”解信诚的手很巧,梳起头来一点也不疼,三下两下,两个可爱的羊角辫就梳好了。 因为灵车会傍晚出发,所以,两大一小三人中午出发时以为自己会是到得比较早的,谁知道长安街两旁密密麻麻全是人,堵得严严实实,象程希这种小孩子连马路崖子都看不见。只是,这么多人,却非常安静,只有偶尔的抽泣声传来让气氛更加压抑。 就这么安静地等待,一分钟,两分钟,一小时,两小时……慢慢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都戴了自制的白色胸花,还有黑色袖章。成千上万的人为了一个人站在寒风中流着泪,没有人说话,没有人抱怨,没有人离开,连小孩子似乎都被这份与众不同的力量压抑得忘了玩闹哭喊,一个一个懵懂地被家人牵着,大气都不敢出。 程希从未经歷过这样的事,完全被这种淳朴的,发自内心的强烈感情感动了。这是怎样的力量?程希此时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昨天解信诚所说的那句“无悔”的意思。做人做官做到这份上,还有什么满足的?自然无悔。 程希下意识地握紧解信诚冰凉的手,解信诚低下头看向程希:“累了吗,希希,要不舅舅抱你一会儿吧。”说着,就想蹲下来,却不料后面的人挨得太近,根本蹲不下来。 “不,不用。舅舅,给你。”程希从口袋里摸出一块白色手帕,是昨天做白色胸花时剩下的布,被程希锁了边,做成了手帕。 解信诚流过泪的脸被冻得通红,脸上是强做的坚强。看了眼程希和她手中的手帕,想笑一笑,发现脸完全僵了。接过手帕,擦了把脸,寒风吹过湿润的脸有种刺痛的感觉,但此时的解信诚的注意力完全不在这上面。他想把手帕递给马先生,才发现白色手帕上已经是黄一片黑一片了,不由手一顿。 程希一看这情景,差点想笑,可惜这样的场合她根本笑不出来。又摸了一块同样的白色手帕,拽了指马先生的衣角,递了过去。 等马先生低下头看她时,程希才发现,马先生虽然面有凄色,却并没有流泪,甚至还露出一丝让程希不太懂的坚毅表情。以前的马先生除了严肃就是淡然,很少有别的表情,这种坚毅更象是战士,而不是儒雅的马先生。程希愣了愣,手并没有收回去。 第31页 马先生看了看那块白手帕,还有递过来白手帕的小小程希,顿了一下,眼神微微放柔,接过手帕,并牵住了程希的手,一直到回家都没有放开。手帕也没有再还给程希。 程希在人群中看见了林强一家,只是林强现在既要搀着林奶奶,又要顾着哭得伤心的林立新,完全没发现程希他们。当然,这个场合里,除了程希,没有谁有心思东张西望。 程希没有看见武振邦和老叶。按说,他们要来的话,必然会出现在这个路口的。看遍了也没看见他们,只能说,他们要不没有来,要不就是另有途径。程希个人倾向于后一种情况。 阳光在天边形成了一小片金红色,天色渐渐发发暗发青的时候,灵车远远地,慢慢地驶了过来。感受到骚动,程希一手牵着一个,往前挤了挤,终于在前面大人们的腿fèng间能看见过来的灵车队了。前面开路的是黑色的红旗轿车,一看就是仿旧苏联的车款,虽然笨,却不失庄重。灵车在程希看来倒象是公交车,只是在车头前挂了黑色的幔布,还有一大团黑色的布花朵。 远远地看见灵车,或者是听见灵车的消息的人都开始哭了。刚才没哭的现在也哭了,刚才哭了的,现在哭得更大声。一时间,铺天盖地凄风冷雨的感觉,让程希打了个哆嗦。各式的眼睛,流着同样的泪,程希莫名地,心头一酸,眼眶一红,眼泪就流了下来。 她不想哭的,可是集体的悲伤太有力量,程希抵抗不了。这一哭就停不下来。灵车过去,人们还是不愿离去,远远地看着已经不见踪影的长安街的尽头,有一个人突然哇的一声象孩子一样大哭起来。这一下,引发了更多人放弃似地大哭。 哭声象潮水般地涌起,把程希淹没了。一直到最后,大家终于发泄得差不多了,有人终于慢慢往回走,人群慢慢散去的时候,程希还在抽泣个不停。虽然已经没有了眼泪,还是象打嗝似地,一抽一抽地让她不得安生。 解信诚从未见过这样脆弱的程希,眼睛也是红的,脸蛋也是红的,嘴唇也是红的,整个人红通通的,简直象个婴儿。不由大为紧张,连自己的悲痛都忘却了几分。搂起她,轻轻拍她的背,嘴里说着一些恐怕连他自己都不明白的话,哄着程希。 站了半天的程希,被这么轻柔的气氛包围着,不由自主地,趴在解信诚的肩头睡着了。此时脸上还带着泪,身体不时地抽一下。所以,她没有跟马先生告别,没有在走进茶叶胡同时看见,大杂院门口有一辆车,车上下来了三个人。一个老叶,一个武振邦,还有一个比武振邦大一些的少年。 少年看见解信诚和他怀里的程希,脚步微微顿了顿,特地看了眼又是鼻涕又是眼泪,哭着睡着的程希,表情微抽地看了眼武振邦,没再多看程希一眼,跟着老叶进了院子。 第二天,程希早早地就醒了。因为在自己家里,很随意地进了庄园,把庄园打整了一番,又拿出几串葡萄,挤成葡萄汁,用罐子装着拿了出来。记得解信诚最爱葡萄。他已经好几天茶饭不思了,再不补补,又得瘦回初见时的模样了。 解信诚醒来就看见程希正在火炉旁边沿着锅边转着勺,一闻味,很香的皮蛋瘦肉粥。不由打底里暖起来,笑开来。 “舅舅,醒了?”程希转过头:“还难受吗?” “看见希希就感觉好受多了。”解信诚向程希招招手:“来,希希,收舅舅进庄园,舅舅要去洗澡。”不是解信诚爱干净了,而是他看见了程希,这种幼小又充满希望的样子,觉得自己不能再沉溺在弱小的情绪里。领袖已矣,自己的路还有很长。洗个澡,重新变成那个有精神,有目标的解信诚。 一早晨过得很温馨,舅慈甥孝。吃完丰盛的早餐,两人玩闹了一会儿,算是饭后消化运动。解信诚严肃下来表情:“咱们一起去庄园吧,我有篇论文想写出来。在外面不方便。” 程希摇了摇头:“我收舅舅进去好了,今天我进去过一次了,庄园都被我收拾好了。我今天还有别的事。” “什么事?”解信诚眉头一拧,一点也不放心:“你一个小孩子不要出门。” “不出门。”程希笑嘻嘻地说:“我看见林爷爷会吹笛子,我想去向他学。”程希叫得辈份很乱,叫林奶奶就奶奶,叫林奶奶的儿子林立新叫爷爷……幸好,解信诚也不计较。 “咦?你怎么知道的?林叔已经好多年没吹过了。”解信诚一愣。 “前天,咱们去马先生家之前,我听见的。”充满感情的婉转笛音打动了程希,明明是最熟悉不过的《浏阳河》,却让程希听出了另一番滋味。感动之余,程希决定让自己多一个技能,据说,吹笛子不难学,尤其是中国笛。 解信诚想了下:“那你拿块腊肉去拜师吧。” 程希拎着腊肉刚出门,就听见有人喊自己的名字:“程希,过来。” 程希一回头,是武振邦,不过,说话的并不是武振邦,而是站在武振邦旁边,比他高半个头的一个少年。他向程希招了招手,面带微笑。 程希第一印象就不喜欢他。哪有对陌生人说话就用命令句式的? 程希没动,站在原地转了个身,眯着眼睛看着少年:“你是谁?”没等少年回答,又看向武定邦:“邦哥,你朋友?” 少年这下回答也不是,不回答也不是,微微皱了眉,看向武振邦。没想到武振邦眼睛亮亮的,脸有些红,对程希点了点头:“是我小叔。他叫郑航。十一岁半。会很多好玩的东西。昨天他就搬来和我一起住了。”说得很快,显然是很高兴。 只是,他这个回答把郑航给郁闷坏了,别人就问了一句,他就把自己的资料抖了底朝天。这个侄子平时也不这么莽撞的啊。果然象老叶说的那样,对这个小丫头异常地好?郑航依旧微笑着,目光再次转向阳光下站着的小胖熊一样的程希。看着这丫头个子小小的,穿得太厚,活就象个圆球。一个圆球顶两小辫,手里还拎了一小块酱色腊肉,那样子,又土又傻,让郑航突然有了几分想笑的冲动。 程希挑了下眉,不同姓的小叔?不理这些复杂的关系,决定给这个对自己很友善的武振邦的面子,咧开嘴笑起来,向郑航点了下头:“你好,郑航。” 林立新往事 “你好啊,小丫头。”郑航突然走过来,半蹲着,笑嘻嘻地上前揪了程希的红脸蛋一把,似乎觉得手感很不错,再次伸手,还想揪,被程希反应过来一甩头,跳着错开来,站在离郑航两步远的地方,程希一手捂着脸蛋,一手拎着腊肉,防备地瞪着郑航。这个动作和表情惹得郑航哈哈大笑,连武振邦跟在后面也咧开嘴笑得露出一口白牙。 习惯了与人平等对话的程希,完全没想到会被一个小小少年调戏。在程希的观念里,对面这两位少年都属于可忽略甚至可轻视的年纪,完全忘了自己的年纪甚还不到他们的一半。程希看他们的目光就算不是长辈看晚辈的疼爱,那也是前辈看后辈的不重视。打心眼里觉得,面对他们,一切都在掌握之中。谁料到一个没防备就着了道,这让她恼远远大于羞。自家舅舅偶尔揪一下也就算了,连马先生都只是牵牵手而已,这个小屁孩,十……十一岁半!瞧瞧这叫什么事?! “放尊重点,臭小子!”程希咬着牙:“我有名字,叫我程希,再敢叫我小丫头,我就,我就……”程希顿了一下,发现自己完全没辙,只能翻了个白眼,哼了一声,算是结语。 这人哪,一旦觉得你可爱,那么你怎么做他都会觉得可爱。比如现在。程希充满威胁的一句话,听在郑航和武振邦耳朵里,却觉得这小丫头闹起小脾性来傻乎乎的,一甩头,小辫子顶在头上跟着一颤一颤地,别提多可心了。 “小丫头!”郑航上前一步,程希就后退一步。郑航故意用猎人看猎物的目光盯着程希,看着她戒备异常小大人一般的表情,突然觉得武振邦特别喜欢这小丫头也不是没道理,想着,勐地伸手揪了揪程希的小辫子,嘿嘿笑道:“我就叫你小丫头了,你就怎么样?小丫头!” 程希身手其实很灵活,见郑航伸手就有了防备,可是她防备错了位置,她捂脸去了。结果…… 悲愤交加!丢脸至极! 程希的脸瞬间涨得通红,怒的。只是她这圆鼓鼓的包子脸,怒起来看着还是那么招人疼。武振邦第一个不愿意了,上前来,推开郑航,一把抱住程希:“小叔,你多大了,别欺负小妹妹。”说完,拍了拍程希的背:“程希,别生气了,我一会儿帮你打他,啊?” 武振邦突然搞出这么一出,程希通红的脸登时变得一阵红一阵白,连刚才的怒气都僵化了。 程希在这一刻蓦然发现,自己其实还是不会和小孩子相处。之前和虎子处得开心,那完全是因为虎子是个淳朴的乡村孩子,思想单纯,自己又有美食控制他,这才让自己误解了自己与孩子之间代沟的问题。 ——虎子啊,姐想你。 程希决定迅速离开这个不祥之地。表情严肃下来,冷静地推开武振邦,一眼也不看在一旁笑得直抽的郑航:“邦哥,我还有事,先走了。”说完,也不理他俩刚才叫住自己到底有什么事了,刺熘一下扭着小屁股就窜进了林家。 武振邦看着小圆球消失在门内,心中不快,回头瞪了郑航一眼:“小叔,你把她惹急了。” 郑航唇边的笑意尚在,眼睛亮亮地看着那道门:“你不觉得这丫头急了才好玩吗?不急的时候装模作样有什么乐趣?” “你才装模作样呢。”武振邦完全不领情,绕过郑航,推开自家门,一边往里走一边回了一句:“她有名字,叫程希。别叫她小丫头。” 郑航眼神微动,笑意不减:“我叫她小丫头,你急什么?邦哥?嗯?”说着,也跟着进了门,咣当一声,院子里又归于平静,偶尔有几只麻雀飞过,发出叽叽的几声欢叫。 从亮堂堂的院子到了昏暗的房间,程希眨了眨,适应了一下。看见林奶奶一个人坐在炉子边择菜。连忙上前:“林奶奶好。林……”程希想叫林爷爷,突然发现不对,连忙改口:“林爸爸在家吗?”林叔叔那是林强,程希只好叫了一个四不象的称唿,希望林奶奶能够理解。 “哦,希希来了。过来坐,门边冷。”林奶奶说着,搬出个小凳子:“大诚怎么没跟你一起来啊?” 第32页 程希依言坐好,既然被看见了,只好把那一小块腊肉递出去:“舅舅出门了,让我把这个给您和林爸爸,我想请林爸爸教我吹笛子。” “大诚这孩子总是这么多礼,”林奶奶也没客气,收了下来,还欢欢喜喜地多看了眼肥肉的部分,挂好,才转回来坐下来。一边择菜,一边用一种絮叨的口气说:“立新不在家。强子跟他一起去书店了,据说有卖总理遗像的。立新一向最崇拜总理,这一回真的伤心了。就想请张遗像回来。我一寻思,他呀,就是心实诚……” 程希自动自觉地躬下腰帮林奶奶择菜,见林奶奶渐渐有跑题的趋向,连忙找机会打断她的絮叨:“林奶奶,你说我请林爸爸教我吹笛子,他会愿意教我吗?” 林奶奶看了眼程希:“学那玩艺有啥用?要是从前还成。以前立新在文工团的时候,活又轻闲,挣得也不少,还挺受尊敬。结果呢?运动一来,全完蛋。要不是他爸想了办法给他办了个工人,这些年恐怕连饭都吃不上呢,还会挨批斗。希希,你还小不懂这些……” 程希心中一惊,没想到自己只不过想学个笛子,竟然遇到一位专业人士,难怪解信诚让自己提肉过来,做得这么正式。不过……程希想了想林强的样子,怎么也想不到一位专业笛子演奏家的儿子竟然如此粗犷,完全搭不上边啊。而且林立新的样子……程希一边择菜一边回想,发现有点想不起来,光记得一身工人装,还有一顶雷锋帽。要不就是那张激动的哭红了的脸,对这位林爸爸,程希对他平常的长相完全想不起来。林强长得倒是不错,不过,没有半分艺术家的气质。 “林奶奶,我喜欢林爸爸吹的音乐,很好听。听得我都忘了睡觉了。”程希由衷地夸了一句。 林奶奶哪怕觉得这是个没用的玩艺,听了这样的夸奖,还是觉得心里一阵舒坦,点点头:“确实好听。以前我最喜欢听那首什么什么娜的协奏曲,经常让立新吹给我听。现在不行了。乐器也被丢了,现在只能用个竹笛,而且除了浏阳河,根本没什么曲子可听。实在……” 林奶奶可能觉得程希是小孩子,在她面前发发牢骚没关系,根本没做什么掩饰就说了起来。 什么什么娜协奏曲?程希择着菜心里打着鼓,不会是沙米娜德小协奏曲吧?以前自己小区里有个吹长笛的,不知是特别喜爱这首曲子,还是要拿它考级,有近半年的时间,每天一清早就开始吹,到了后来,连程希都会哼几嘴了。到了办公室偶尔哼出来,被某长笛爱好者认出来,还欢喜地过来认亲,程希这才知道了这首曲子的名字。 可是,那不是长笛吗?那天自己听到的浏阳河明明就是中国笛。程希眨眨眼,刚才林奶奶说乐器被丢了,现在用的竹笛。这岂不是说,林立新以前是演奏长笛的?现在没有条件,偶尔在家才吹吹中国笛?可长笛八个也,竹笛六个孔,难道这演奏是一通百通? 程希对音乐不了解,不敢下什么结论。做小孩子状:“林爸爸以前跟谁学的长笛啊?” “学校老师呗。”林奶奶一付很了解,其实不了解的样子:“刚解放没多久,立新才十几岁,比现在强子还小几岁呢,音乐学校招人。那时候能上音乐学校可比普通学校口粮多,能去上是多大的荣耀。反正大家都不会,就都去报了名。结果我们家立新说是中气足,手指灵活,嘴唇薄,也有乐感,很有潜力,就上了。这么大片就我家立新一个,当时别得多高兴了。结果一学就学到工作,到了工作还干这个,天天见就是吹呀吹呀的,立新倒是争气,当时还得了不少奖呢。光奖状就贴了半面墙。我还以为着就这么一辈子了呢。谁料想……” 随着林奶奶一声接着一声的嘆气,程希大致了解了林立新一生的过程。一个音乐工作者突然在最灿烂的时间打断一切,十年间必须做与音乐无关的劳动,甚至不能听见不能吹奏自己想听的曲子。想也知道,他这一辈子的音乐生命就算完了。就算以后有机会再回到舞台,他也达不到他应有的水平了。也许当一个音乐教育者倒是可以胜任的,但这对一个音乐演奏者来说,却完全是一个悲剧。 想着这些,程希忍不住也跟着林奶奶嘆了口气。 程希这一嘆气,倒把林奶奶嘆笑了,一拍程希的脑袋:“你这小丫头片子,还学奶奶嘆气呢?什么好的不学,学这个,小心回去被你舅舅骂。” 程希也跟着林奶奶嘿嘿一笑:“那我就把林爸爸当老师,林奶奶,一会儿林爸爸回来,你一定要帮我说话,让林爸爸收下我这个弟子吧。我的中气可足了,手指也……”程希看着自己的手,突然说不出话来,这小胖手,一动一动地速度倒是快,但真的灵活……自己还真说不出这样的话来。在程希印象里,手指灵活那都是能翻出各种佛印的手,可自己手好象转笔都会掉的吧…… 程希正沮丧间,门哗啦一声响,两个男人带着一股走了进来。一进来,林强一边脱帽子一边叫唤:“哇,太冷了,太冷了。排了半天队。” 林立新没理林强的咋唿,自顾自脱外套,找了胶水,小心翼翼地把总理像贴在了一进门的正墙上。 “咦,希希,你怎么来了?大诚那傢伙呢?”林强过来就趁程希不备吧唧就想亲她一口,结果,今天经过郑航洗礼的程希动作非常灵敏,人往前一倾,林强就亲到了头髮,还是被林奶奶刚才择菜的手摸过的头髮,一股子青菜味。把林强郁闷地,对着程希哼了一声。上前抱住程希就要强行亲,程希一个劲儿地挣扎,这一大一小象两只小虎似地扭在一起,看着明明是互相别气,可偏偏让人觉得他俩特别亲。 林奶奶打了下林强的手:“强子别闹希希了。希希今天来可不是来找你,是来找你爸的。还送了块腊肉来呢。” “找我的?”林立新看了会总理像,突然听见自己名字,一愣。反应过来是这个小丫头找自己,就更加奇怪了。蹲下来,与程希同高:“你找我?”这话说的没一点跟孩子说话时的娇宠气,一看就是不会和小孩子打交道的人,不过,程希喜欢。她真是怕了别人把她当成小孩子了。 “林爸爸,我想跟您学吹笛子。您收下我吧。”程希此时才看清林立新长得什么样。确实不象艺术家,很瘦,还有点秃头。最近这几日的伤痛让他看起来有些抑郁,更显苍老。 “跟我学吹笛?”林立新听见这几个字,眼睛亮了亮,又迅速暗了下去:“你怎么知道我会吹笛的?大诚让你来的?” “不是的。林爸爸。前天我听见你在家吹浏阳河,可好听了。我想学,跟舅舅说了,舅舅就让我带了块腊肉来,说是什么束脩。腊肉我给林奶奶了,林爸爸你可以教我吗?”程希故意用小孩子的逻辑,免得他用大人的话来拒绝,让自己无法反驳。 “浏阳河好听吗?”林立新的笑容有点苦。 程希不知该怎么回答。这个时代的音乐全都是上纲上线的,除了浏阳河这种湖南小调填了革命词外,几乎没什么正常的发自内心的音乐,假大空充斥着耳朵。也难怪寄託哀思,林立新会选择浏阳河。因为别无他选。 程希终于还是点点头:“比别的好听多了。听得我晚上都睡不着呢。林爸爸,可以教我吗?” “会唱歌吗?希希。”林立新坐了起来,与程希面对面。 听了这个问话,程希有些苦恼。这个时代的歌,程希大部分都不会唱,就算是浏阳河也不过是会哼前面两句,还不知道准不准确,因为从未唱过,要唱完全曲是不可能的。可自己又不能唱出太让林立新惊讶的曲调来,程希想了想,做羞赧状点了点头:“可我只会唱一首歌,以前在村里的一个知青姐姐教我的。” “没关系,唱来听听吧。”林立新倒是意外地亲切。 程希顿了顿,在心里给自己打了个拍子,开口:“啦拉拉——” 是的,没有歌词,程希唱出了《绿袖子》的调子。童音清亮婉转,林立新眼睛一亮,随着曲调前行,昏暗中林立新眨了眨眼,突然别开了头,转向了黑暗的方向,不让人看见自己的眼睛。 倒是林强听得认真,嘴里轻轻和着,用手打起了拍子。这首不到四分钟的曲子让林强又想起了小时候。是的,他听过很多遍这首曲子。长笛独奏。他到现在也会唱。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更,同学们,十点来看第二更。 拜师 一曲“啦”完,一屋子的沉默让程希惴惴不安,是不是她表现得过了头?可是,她真的不会别的。看了看林奶奶,她只是微笑,再看看林强,他不知在想什么,表情难得地有些感性,看着炉火一声不吭。而林立新则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是坐在那里,象座雕像。难道真的不行吗?程希低下了头,心情由刚才的舒展变得有些沮丧起来。 过了好一会儿,程希差点以为林立新在斟酌什么拒绝的词彙的时候,突然林立新就开了口,轻轻笑了一下,说:“腊肉吗?” 程希听到这句,完全傻了,这是不满意送的礼?换成鱼干可不可以?或者灌肠也行!程希目光热切地看着林立新,林立新突然笑了:“好吧,既然腊肉都送来了,我就收下你了。你跟我来。” “啊?啊啊?!”这下反倒轮到程希有些不敢相信了,愣了好一会儿才勐地跳起来:“真的?太好了,太好了,以后我也会吹笛子了~”这番做作完全是给人看的,不过她真的高兴也就是了。 “一分钟。”林立新突然转过身来看了眼蹦蹦跳跳的程希,说了三个字就再次往里屋走去。 程希愣了一下,连忙禁了声,迅速地跟着林立新的脚步窜了过去。 穿过里屋卧室,林立新拿出钥匙又打开一道门。显然这道门很少开,一打开扑面而来一层灰,呛得林立新和程希齐齐后退。 等尘埃落定,程希扒在林立新后面往门里看,是一间杂物间,里面什么都有,乱七八糟。林家用坏了的,用旧了的,捨不得丢,都放在了这里。林立新要在这里找什么?程希看了眼进去一阵乱翻,翻得一头一身都是灰的林立新,决定还是不问。 过了足有十几分钟,林立新成了一个灰人走了出来。手中还拿着一个被布包裹得很严实的长方形的盒子。一看这长盒,程希顿时知道,说是被丢了的长笛,恐怕就在这里了。 第33页 林立新拿着盒子的手有些颤抖,好一会儿才把它包在外面的布拆掉,露出里面漂亮精緻的木质表面。程希以为就要看见乐器的真面目了,林立新却突然停了下来,急匆匆走了出去。 程希有点傻,站在木盒前足有半个小时,林立新才重新回来。此时的林立新已经洗了头髮,洗了脸和手,换了衣服,脸上有一种强自压抑的激动。他没有看程希,兀自走到木盒前,顿了一下,才缓缓打开了盒盖。 果然是长笛。虽然被卸成了三部分,但银色的管身还是非常漂亮,修长而有质感。程希的眼神闪了闪,心动了。如果之前只是觉得有个乐器可以当做自己抒发感情的渠道很不错,但真正面对这件乐器时,却完全没了这个想法,只是想,自己用它吹奏出的音乐一定是美妙的。几乎有种想要现在就占有它的冲动。 “喜欢吗?”林立新的声音温柔而低沉。 “嗯。”程希狠狠地点了点头。 林立新抬起头来看向眼睛亮亮的程希,不由笑了起来:“我以前是吹长笛的,不是你以为的中国笛。你还要拜我为师吗?” “师父。”程希“咚”地一声就跪下了,给林立新磕了三个响头。 林立新哈哈大笑:“我们学西洋乐器的不兴这个,鞠个躬叫声老师就可以了。”见程希表情一僵,林立新也严肃下来:“不过,你既然都磕了头了,那我就一定对你严格把关,不能让人小看了我林立新的弟子。” “我真的可以吗?”程希伸出一双小胖手举到林立新面前:“林奶奶说,吹长笛的人要嘴唇薄,手指灵活,可是我……” “你乐感不错。其余的……”林立新上下打量了一番程希:“不必太计较,重要的是肯练,肯下功夫,其它都是虚的。明白吗?” “明白。”程希认真点头。无论学什么都是这个道理,世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如果真掉了,那肯定是有毒的。程希活了两世的人哪有不明白这个道理的? 林立新看了眼程希认真的表情,不置可否。而是回过头去,拿起吹管部分,对程希道:“那我们来学习第一课,了解我们的伙伴,学习保养和组装。” 师徒俩一教一学,林奶奶和林强都自觉地没去打扰他们。等程希听见自己肚子咕咕叫的时候,才发现已经到下午了。林立新也发现自己说得太多,嗓子都有点痛了。这可能是他十年来说话最多的一天。不过,心里好痛快。 “我说的,你都记住了吗?”林立新看着这个小徒弟,心中略感欣慰。虽然年纪小,但理解力和记力都非常不错,最难得的是那股子认真劲儿,而且有耐性,一般小孩子怎么可能听自己讲大半天不烦的?她倒是很好,边听还边问,让人讲着都有精神。只是不知道真正开始练的时候会不会延续现在的好状态了。 “记住了。”程希说着,把今天讲的主要内容粗粗地应了个大纲出来,听得林立新直点头。 “好,那把这个拿回去记熟。我明天有班要上,后天,你过来,我要考较你。”林立新把刚才讲过一遍的手写的乐理册子给程希,见程希接过去,又忍不住叮嘱了一句:“千万别被别人看见,不许弄丢。不然,我可不认你这个弟子。” 程希咧开嘴一笑,行了个很不正规的军礼:“是,老师!” “行了,就在家吃顿饭吧。你舅舅八成还没回家呢。”林立新笑起来,收拾着长笛说道。 一听见“舅舅”两个字,程希才想起来,今天竟然把解信诚关在庄园里了一天,再不把他放出来的话,他非对自己咆哮不可。想到这里,程希连忙摆手:“不了不了,家里有饭,再不回去,舅舅就该骂我了。老师后天见,我一定会记熟的。”说着,非常老练地把册子往肚子里一揣就沖了出去。 有了师徒关系,林奶奶一下对程希亲热了好多,拉着程希的手又说了好一会儿话,直到程希没办法说要去解手才放她离开。倒是林强,微笑地看着她,开了两句玩笑,并没有多说什么,自顾自拿着数学书死磕,但显然心情很好。 终于走出林家门,哼着小曲刚到自己家门前,突然郑航和武振邦的脑袋就从他家门里伸了出来。武振邦还没说话,郑航就笑嘻嘻地说:“小丫头,跑别人家蹭饭去了?” 一听这话,程希的火蹭蹭蹭地往上冒,狠狠地瞪了眼郑航:“你才是小丫头,你们全家都是小丫头!”说完,根本不给他回嘴的机会,直接沖回家,把门狠狠地关上,发出咣地一声巨响。 武振邦转头看着郑航,嘿嘿笑了一声:“挨骂了吧?谁叫你嘴欠得慌,这么爱招她呢?” 郑航斜觑了武振邦一眼,一付看傻子的表情:“她骂的可不是我,还包括你呢,邦哥~我可是你小叔,咱们是一家人~” “哼,你!”武振邦脸登时青了:“你老这么招她,她以后肯定不理咱们了。” “不理就不理嘛,一个小丫头而已,怎么?你稀罕她啊?”郑航欠扁的表情不变,只是眼睛眯了起来。他不象武振邦,他经歷过很糟糕的童年,在他心里有阶层的存在。知道什么是强权,什么是无能为力。虽然只比武振邦大一岁半,但郑航知道,自己可比武家这个天真的宝贝蛋世故很多,虽然他也不想。比如这次,明明是老叶不喜欢武振邦与那个来歷不明、家庭成份严重有问题的小丫头接触过多,却非要自己来做破坏,当黑脸这么有趣么?谁叫自己姓郑不姓武呢? 郑航的话问出来,武振邦怔了怔,低下头,脸竟然慢慢红了,声音低下来:“哪有,就是觉得她唱歌好听。” “唱歌好听也至于你这么巴结她啊?”郑航一把拽过武振邦,进了屋,把门带上:“佳佳唱歌不也很好听吗?怎么不见你理她?” “那怎么一样?”武振邦急了。 “怎么不一样?”郑航往床上一倒,拿起一直带在身边的书看了起来,反驳武振邦不需要什么脑子,郑航不打算浪费时间。 “你听。”武振邦做了个“嘘”的动作,侧耳向墙边走去。 屋内安静下来,果然隐隐约约地从隔壁传来哼唱的声音。曲调悠扬而略带惆怅,这样的曲调……郑航手中的书慢慢放了下来,心中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小姑娘年纪虽小,会的调子却确实与众不同。 这个时代的音乐感情的表达都很典型化,欢乐就欢乐得举国同庆,悲伤就悲伤得死了爹娘,愤恨就愤恨得千刀万剐。就这些了,就这样了,那些小一点的情绪,比如仅仅是忧伤,仅仅是怀念,仅仅是惆怅,仅仅地淡淡的欢喜,都没有,那些都被批成了靡靡之音,被批成了资产阶级情调。 于是,第一次听见这样的曲调时,被惊讶,被感动,是很正常的事。不关程希唱得好不好,不关是不是她唱的。 程希在隔壁完全没料到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她的声音并不大,而且,她从未听见过隔壁说话的声音,她一直以为隔音不错,压根没想到隔壁会听见自己胡乱哼唱的声音。不然,她绝对不敢唱,哪怕是她再习惯劳动的时候唱歌也不会唱。 解信诚停下来,转头看向正忙乎着做饭的程希:“希希,你在唱什么歌?我好象什么时候听过似的。” “真的吗?”程希欣喜地冲过来抱住解信诚:“是我今天在林老师家唱的歌。我觉得很好听。” “林叔啊。”解信诚笑了起来:“据强子说林叔的长笛可厉害了,希希既然打算学就要好好学。以后回来吹给舅舅听。” “舅舅没听过吗?林奶奶说,以前林老师经常在家吹给她听的。”程希纳闷地看着解信诚。两家关系这么好,听见林立新吹笛的机会应该很多才是。 “强子家是林叔从文工团退下来当工人之后才搬过来的。以前都住在文工团宿舍的,我那时还不认识他们呢,怎么可能听过?来了之后,运动开始了,林叔几乎就没怎么吹过了。倒是你运气好,才来几天就听见一次。”解信诚说着,用手指颳了刮程希的小鼻子:“现在竟然还拜了林叔为师。我们家的希希果然是人见人爱啊。” “那当然啦。”程希也跟着解信诚玩闹:“舅舅都这么可爱,当外甥女的怎么也不能落后啊。” “哈,舅舅这叫英俊,怎么能叫可爱呢?”解信诚伸手轻轻弹了程希一脑门:“你这鬼丫头,我因为你的忘性,可在庄园里足足呆了两天多三天呢!我还没罚你,你说,怎么办?!” 程希抱着脑门向后一跳:“哎呀,我要去看看火,一会饭煳了!” 舅甥俩你来我往地闹了起来。倒是隔壁的两个大眼瞪大眼,郁闷了。 “怎么不唱了呢?”武振邦不满意地撅起了嘴:“他们说话都听不清楚,可恶。” 郑航愣了一秒,重新抄起书,一派无所谓的表情:“喂,你够了哦,武振邦。什么时候你竟然堕落到要偷听别人讲话的地步了?小心你爷爷知道了,把你一顿狠扁。” 听见说起爷爷,武振邦表情低落下来:“他自己都顾不过来呢,哪有时间来扁我呀。” 武振邦这口气酸得十里外都闻得到,郑航只是挑了挑眉毛:“其实,如果你这么不愿意在这里,我可以帮你向爷爷求情,说不定爷爷还喜欢你如此有担当呢。”郑航说的没一点假话。虽然武爷爷害怕被变乱波及,怕某些人狗急跳墙,才把武振邦这个唯一的孙子隐蔽到外面来。但,如果武振邦真地能表现出热血的责任感,武爷爷未必不会满意地赌一把。 听了这话,武振邦意动了一下:“那我回去之后还能再过来这里吗?” 郑航心里嘆了口气,说不清是放松还是失望。面上还是用不屑的表情看了武振邦一眼:“怎么可能?!眼下非常时期,你一旦回去,就不可能再出来。再说了。真要回去了,这房子八成就直接卖了,你回来干嘛?” 看了眼武振邦的表情,郑航表情有些古怪地抽了一下:“你不是吧,振邦,你才十岁,对一四五岁的小丫头这么恋恋不捨地,有没有更不正常一点的?” 武振邦脸一下涨得通红,气得大声吼了出来:“我才不是捨不得她!我只是,我只是……” “只是什么?”郑航难得地不知道该做什么表情了。 第34页 武振邦低下头来,声音也低下来:“我记忆里,妈妈以前就经常那样唱歌……” 听了这话,郑航一下没了声音,他不知该如何安慰,甚至不知道该不该安慰,因为他根本不记得关于妈妈的任何线索了。 作者有话要说:好奇怪,刚才突然说我的登陆无效 游戏 自从拜了林立新为师,程希就感觉时间严重不够用。 学音乐不是一时一瞬的轻松事,而是一天一天地枯燥练习,学乐理,训听力,练指法。最可怕的是,这里根本没有任何可以借鑑的作品,别说cd亦或是磁带,连留声机都没有一步,完全靠乐谱,自己琢磨。学习的时间立刻又多了几倍。 其余的时间,还要应付马先生。一点没错,就是解信诚的师父马先生。马先生会的东西很多,教解信诚政治、经济、国文、外语,甚至兵法。教林强就是实用型的语数外。而教程希的全是一些没用的东西,所谓人们常说的“玩物”。比如最近要求背棋谱。 这完全是个体力活。程希对围棋只知道一个规则,小时候看人下过。这样的水平背棋谱,只能靠硬背。因为看不懂。一盘棋百来手,一个子也不能错,一背要背一本几十盘棋,这叫什么?这完全是折磨! “舅舅,为什么要我背这些东西?一点用也没有,我也没有兴趣。”程希可怜巴巴地举着有些残破的棋谱向解信诚示可怜。她本能地不敢对马先生说不,只好曲线救国。自己又不是打算成为琴棋书画皆通的古典淑女,为毛要这么累啊? 解信诚看着那棋谱中黑黑白白密密麻麻一团一团的,也不由头皮一紧,摸了摸程希的小辫子:“咳,我跟先生说过,先生说,让我自己管好自己的事……” 一听这话,程希的手一下软下来,头也垂了,腰也塌了,肩也垮了,看得解信诚一阵心疼。顿了顿,低下头,凑到程希的耳边,小声说:“要不,你就背慢点嘛,反正先生也不知道你的记忆力怎么样。”说着,见程希眼睛一亮,突然又有些懊恼,连忙追加了一句:“可不许说是我说的!” 程希勐点头,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自己要做的事太多了,每天还要做饭呢,再说,自己才四岁,怎么能不玩一下呢?又不是想成为超级大才女,有吃有喝,有点小钱花,这样的人生不是挺好的吗?自己有庄园在,这些几乎是不用操心的,谁料到会遇见这么一位与自己理念完全相悖的马先生呢?程希想着想着,有点悲催了。 背吧,背乐理也是背,背乐谱也是背,背单词,背古文哪个不是背?再多背点棋谱其实也没啥。 自我安慰的程希,毅然决然地把晚上的时间完全交给了庄园。就让自己的童年多出个十几年吧。虽然,非常不情愿这么做。幸好有解信诚愿意陪她。她在庄园里背书,练指法,解信诚就在一旁看他的书,写他的论文,偶尔还练练毛笔字,看起来比程希惬意多了。 每隔一天被林立新抽查学习进度,讲述新的知识。林立新对程希的态度非常和蔼,可能也与程希的进度始终在他的期望之上的原因,他几乎把生活的重心完全地放在了教导程希身上,连儿子林强都觉得有些吃醋了。倒是林奶奶天天乐呵呵的,似乎觉得自家儿子这些年来终于有了点精神,对程希也笑得更热情了。 除了林立新,程希每天都要被马先生要求手谈,让林强或者是解信诚在一旁看书做题,马先生则趁这个空闲与程希一起一边摆棋谱,一边慢慢讲说每步棋的精妙或者是失败之处。开始还听得雾煞煞,甚至有些不耐烦,程希自己也没料到,十几天的之后,自己好象能看懂一些棋谱了,对于那些布局规律,慢慢也琢磨出一些兴味来。这让程希对马先生那颗看起来也不甚大的脑袋越发地崇拜起来。咋人与人区别恁大呢? 这样忙碌的日子让程希几乎没有机会和武振邦他们说上话。虽然经常性地从外面回家,或者是从家出门的时候会看见那两个小小少年伸出头来看她,但她只是回以微笑就迅速跑掉,实在是时间不够。 直到一月二十五号,马先生率先说让程希休息休息,因为三十号就是大年三十了。然后就是林立新。林立新一家三口,过年要办的事比马先生多得多,自然也就放了程希的假。 一直忙碌的程希突然闲下来,发现好不习惯。解信诚则兴致高昂地在庄园里说是要为程希做新衣服,穿新衣迎新年。反正布多,fèng纫机也在。 没有了催背的,程希立刻没有了动力,连庄园都不想呆,直接把解信诚一人丢在庄园,反正他这人最大的厉害之处就在于有耐性且处变不惊。程希怀疑,如果自己把他忘在庄园里一两个月,恐怕出来时他已经把整本英文大辞典背下来了。 打开门,吸了一口冷冰冰的空气。程希习惯性转过头一看,果然看见那两颗脑袋正伸出房门看着她。 “咦?你们俩还没回家?”这马上就要过年了,大人也太放心了吧?那老叶也早出晚归的,两孩子一天到晚就呆在这屋里,玩也没处玩去,未免太无聊了吧?程希想起自己小时候,爸妈都有工作,白天就把自己关在家里,无聊得她直想撞墙,那时还有电视可看呢。可现在,别说电视,连收音机都是稀罕物,这俩孩子到底一天一天怎么过的啊? 程希难得地起了丝同情心,当然,她一定会否认自己现在也是无聊了,想找个人陪玩。程希笑嘻嘻向武振邦招了招手:“邦哥,来,我们出去玩。” 这时代的游戏程希了解得不多,回忆小时候也都是些女孩子玩的猴皮筋,跳毽子,丢沙包之类的游戏,实在不适合跟两个十岁小男孩玩。程希从庄园摸出一个两头尖的木头疙瘩来,向武振邦和郑航扬了扬:“来,我们打尕。” 打尕的规则程希已经不记太记得了,因为时间太久,而且小时候这都是男孩子们玩的游戏,女孩子总觉得这有点野蛮。所幸,程希小时候也是个皮猴,玩过一两次。现下,程希就直接拿棒球的规则和板球的规则稍稍混和一下来用,应该也没什么问题。 “尕?”武振邦好奇地凑了过来,一脸兴奋。 “一块木头有什么可玩的?”郑航在后面有些不情愿,一边表现着不屑,一边跟了出来。 程希心情好,不跟郑小孩计较。不过,她有点惊讶,这个北方小男孩的经典游戏,眼前这两位竟然一无所知,怎么长到十岁的? 程希甩了甩头,手在身后一转,又拿出两根挺粗手臂长的棒子,递给武振邦:“来,我教你。规则是这样的,先在这里画根线,这是一垒,这是二垒,这是……” 两个少年站在胡同里,听着四五岁的程希细细地说着规则。并不难,程希也说得很清楚。只是,程希一说完,郑航就扬起了下巴,用眼角地余光上下打量了一番程希,拖腔拿调地让程希听着直抽:“就你这小胳膊小腿的,我和振邦跟你玩,岂不是胜之不武?” 一听这话,武振邦急了,连忙上去拉住郑航的袖子,让他不要说。本来程希还挺气,这小孩天生就是来郁闷她的吧?从第一次见就没好事,什么时候都没句好听的。可一见武振邦乖乖巧巧地表现,程希心中一阵喜欢,怒火登时灭了。 不过,没有怒火,不代表不计较!程希“嗤”地一声冷笑,也用眼角不屑地扫了郑航一眼:“既然怕胜之不武,那我就让你败之不郑吧。” 武振邦听完一头雾水,完全不明白程希在说什么。倒是郑航愣了一下,唇边的笑意突然变得真诚了几分:“好极了,我倒要看看是不武还是不郑。开始吧!” 好好一场放松的游戏,被郑航搅得成了超级竞技。武振邦拿着棒子有些无奈地看着一大一小两个人超级严肃认真的脸。 程希开始对自己的力量,命中还有速度都非常有信心,又不想在二小面前表现得太离谱,一直收敛着,想着小小地赢一下就算了。谁料到,郑航这个傢伙看起来瘦瘦的不起眼,竟然反应非常灵敏,而且速度惊人。最可怕的是,他比自己拼命得多,明明只是个游戏,他却真的认真了。连摔成了大马趴,手都擦破了,都能不顾疼地爬起来迅速地跑垒。程希被他震住了。尤其是,程希发现,自己的身体虽然被改造过,很强大,但自己的意识却还不够配套,反应远不及郑航来得快,这让她失了不少好球。一时之间,竟拼出个胜负五五的局面。这让程希大感不慡。 两人你来我往,最后连程希都觉得有点喘了,郑航更是出了一头汗,大冬天的,刘海湿了全贴在额头上。走路也是颤颤微微的,站着的时候,那根棒子更是拿来当了拐杖。可就是这样的郑航却能在程希挥出一球之后,迅速地反挥出棒子,没挥中转身就开始跑垒,一点耽搁也没有。 站在线后的程希看着这样的郑航,突然心里涌出一股说不出的滋味。 说怜惜什么的,太夸张。毕竟,年纪这么小,却为了一支游戏对自己这么狠。这种心性,程希甚至无法说喜爱。这样的人,对自己狠,对别人更不可能真正温柔。程希喜欢的一向是温柔的人,无论男女,温柔清新健康,都是让程希迷恋的品质。比如舅舅解信诚,就是因为他对程希温柔万分,程希才会那么快地接受他。 可是,说讨厌郑航么,又完全不是那么回事。程希想来想去,看着郑航加速向本垒跑去,突然明白过来,自己这种复杂的心情叫——“佩服”。是的,很佩服。虽然对方不过是个十一岁半的小男孩,也比活过一世的程希在心灵上要坚忍得多。程希不得不佩服。 郑航不能和程希那个妖孽的身体相比,他其实早到了极限。可是,开始不过是玩笑的话,此时却无论如何也无法认输。特别是向那个永远没有心事快快活活的小丫头认输,他做不到。他死撑着,只觉得心脏跳得象京戏快板,唿吸比风箱声音还大。跑着跑着,有一秒钟眼前都是黑的,连自己为什么跑都忘了,只顾往前跑。 “小叔,到了!”武振邦勐地大喊。郑航的身体顿了一下,突然整个人趴倒在地上,压在那个用破砖头画出的圆圈上。半天爬不起来。 “你确实胜之不武。我输了。” 郑航听见这个声音,慢慢地抬起眼皮,就看见那张可爱透了的娃娃脸对自己微笑,她的后面是灰蓝色的天空,意外地显得特别亮。她还向自己伸出一只手:“我输了。不玩了。走吧,我们回家去。”只是,此时郑航已经没有力气抬起手来了。 程希知道他现在的状态,不过,看见他累成这样还能听见自己认输的话之后露出笑脸,可见是个非常在乎输赢的人。不由又是暗自感嘆一番。伸手拽住他的胳膊,往自己肩上一拉,小小的个子背起郑航,郑航的脚完全是软软地拖在地上,程希毫不费力地向自家院子走去。 第35页 “程希,你……还是我来背小叔吧。”武振邦被这个影像吓得一怔,见程希已走出两步,连忙一阵小跑跑到前头去拽住郑航的胳膊。 程希抬了抬眼皮:“你现在自己走路都困难吧?我可有劲儿了,再说也不远,你再拖拉,我就真累了啊。” “啊!”武振邦在某方面颇有点虎子的傻劲儿,一听程希说自己会累,连忙松开了手。见程希在前面走得很稳,也就不再心急,转回身去,把棒子和尕都收了起来,才跟在后面跑进院。 程希第一次进武振邦这个临时的家,倒比程希和解信诚的家还像样子些。最少家具很齐全。程希把郑航往床上一放,发现郑航已经睡着了。程希转头指使武振邦:“你会弄炉子吧?给炉子换块煤。”说完,也不管武振邦是会还是不会,直接过去,拿了只搪瓷开水杯,往里抓了些盐,倒了一杯开水,化了,端到郑航面前。 “喂,醒醒,臭小子,醒醒。”程希推了郑航一把,郑航慢慢睁开了眼,看见程希竟然笑了笑,这个笑容程希没在郑航脸上见过,难得的真诚。看来胜利这个结果能让他幸福很久。程希一挑眉:“把这个喝了。小心烫。” 郑航倒是想伸手接住,可完全抬不起来。见程希的表情虽然不是嘲笑,但绝对也不是什么善意,郑航刚才的好心情顿时消了下去,有些恼自己的无能。 程希没心情管小屁孩的心情,把缸子放在郑航唇边:“慢慢喝。一定要喝完。刚才流了太多汗,不喝点盐水,会脱水的。” 郑航听不懂这些,不过,程希的表情虽然差,口气也不温柔,但知道这是在照顾自己。郑航就着程希的手咕嘟咕嘟把一缸子盐水喝了个精光。 炉火也着了起来,屋里温度明显上升。程希这才把郑航的帽子衣服鞋子都给脱了。然后又自动自觉地去熬粥。假装回了趟自己家,从庄园里拿了两碟小菜过来,一碟鱼鳞冻,一碟香苏小鱼干。还拿了个红薯,切了放在粥锅里,做了一锅稠稠糯糯的红薯粥。让武振邦在一旁边看边流口水。 这一晚,程希只是觉得是自己把郑航搞成废样,自然而然地就认定应该要照顾他。可郑航却是第一次被人这样认真地对待,哪怕对方的态度不好。而且,反而是这种不好的态度,越发显得这份照顾出自真情。郑航第一次觉得自己恐怕没办法完成老叶对他说的话了。 他吃得很暖很饱,程希走的时候,他说:“明天我们再玩,我会真正赢你的。” 程希“呿”了一声,关上门离开。郑航躺在被窝里,莫名其妙地笑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打尕(gǎ,我不确定是不是这个字)这个游戏,我没怎么玩过,不过,北方的小孩子都应该听说过。不是陀螺哦。南方的小朋友们,恐怕就比较陌生了……我也不知道南方的小朋友们玩什么……唉……区域差啊 鞭炮 鞭炮 晚上回庄园的时候,发现解信诚竟然已经睡下了,而且连外衣都没脱,一只脚还拖在地上,只有上半身在床上,被子只盖了个角在肚子上,幸好庄园里温度很合宜,不然肯定会感冒的。不知道他睡了多久了,外衣早就皱成一团,裤子也抽到大腿,睡相着实难看……又可爱。 累成这样?程希笑着摇了摇头,没动他,直接走到fèng纫机旁的裁剪桌旁,看到一大一小两套棉衣棉裤折得好好地放在那里。大的是深蓝色,小的是大红色。最让程希惊讶的是,小的旁边还放了一双同色红布棉鞋!解信诚还会做鞋子呢?程希把鞋拿下来,自己放在膝盖上看,都觉得好可爱,小小的圆滚滚的鞋型,细緻的针脚,纳的白布鞋底配上大红色鞋面,颜色对比很艷。还在交接处用碎红布明明暗暗地做了几个小花。远看是一片红,近看又感觉错落有致,颇有干坤。怎么看都象是民俗工艺品,而不是真的能穿在脚上的鞋子。程希稀奇地把鞋子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地看了个遍,发现解信诚的手比自己想像得还要巧得多。 “喜欢吗?”解信诚略带刚睡醒时特有的沙哑嗓音问道。 程希转头就看见解信诚睁开了眼睛,看向自己的目光里全是笑意,显然自己刚才又新奇又喜欢的表情取悦了他。他有点懒洋洋的,没有起身,只是把手叉枕在脑袋下面,弯起了唇角。 “喜欢,舅舅。不过,它真的能穿吗?看上去好漂亮。”程希走到床跟前,把鞋子举到解信诚面前:“好象是给娃娃穿的,不象是给我穿的。” “希希就是娃娃!舅舅本来就是为希希做的。”解信诚伸手连鞋带人把程希拖进怀里,笑嘻嘻地亲了一口:“希希去,穿上新衣服新鞋给舅舅看看。” 程希扭了扭:“不行,舅舅,我去洗了澡再来穿。我现在脏着呢。” 解信诚举起程希,小狗一样闻了闻,一挑眉:“去哪儿了?怎么一身汗?还有土?” “和隔壁的两个小孩打尕了。” “小孩?”解信诚一下笑出来:“你才是小孩呢,别装大人说话。” 程希嘟嘟嘴,岔开话题:“放我下来,我要洗澡。” “同去同去。”解信诚学着阿q的口气,一手抱着程希,从床上坐起来,随手在柜子里拿出两人的的换洗衣服,不顾程希的反对,很开心地哼着小曲往温泉走去。 这一次程希倒是不太觉得共浴难过。因为冬天,程希穿得很厚,解信诚给她一层一层地脱了,在程希死活不肯再脱的状况下,最后还是留了个小背心小短裤跳进了温泉。 解信诚不但要自己洗,还要给程希洗。陪着程希游了一会儿泳,玩闹着互相把身上的肥皂都打出泡来,算是洗干净了。但洗头解信诚就坚决地不相信程希小短手的能力了。 解信诚特别喜欢程希那头茸茸软软的头髮,每天都主动给她梳头。洗头自然也不愿假手。解信诚的手又轻又柔,在程希的头上捏来捏去,程希上面被捏着,下面被温泉泡着,再加上今天玩了一天,到底还是有些累了。这么舒服,没一会儿就困意沉沉,睡了过去。 这一睡就是十个小时,醒来的时候解信诚正在做另一双鞋,四十几码的大鞋底,还有深蓝色的鞋面,应该是与另一套棉服是配套的。 “来来来,希希,昨天你就偷懒睡着了,现在赶紧来穿上让舅舅看看。”解信诚一看程希起来,立刻就放下了针线,拿起红棉袄,兴沖沖地给程希穿了起来。 给程希穿上鞋之后,程希一跳,从解信诚的怀里跳到地上。正想问怎么样,解信诚突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哈哈,好象鞭炮。” 程希的脸一下僵了。低头打量了自己一番,红衣红裤红鞋,可不就象鞭炮吗?如果自己再梳成独角辫,就更像了。而且还是又短又粗的鞭炮。程希一时不知该做出什么表情来表达自己现在复杂的心情,有些委屈地看向解信诚。 一看程希这表情,解信诚连忙憋住笑,咳了一声,上前给她抻了抻衣摆:“就算是鞭炮,我们希希也是最可爱的鞭炮。啊,别生气了,哦?” “我不想当鞭炮。”程希就算是前世也没这么无奈过。怎么这个身体就长成这样了呢?之前瘦的时候不觉得,刚吃得好点,就哪儿哪儿都长得圆滚滚的,这、这、这长大了可怎么办啊?虽然对当超级美女的欲望不大,但也不要一直圆滚滚下去啊~ 解信诚煞有其事,表情严谨地上下打量了一番红通通的程希:“舅舅觉得挺好看的……”话还没说完,解信诚突然破功,哈哈哈笑了出来,越笑越大声,笑得捂起了肚子。一边笑还一边想安慰程希:“舅舅不是笑你,真的不是,希希别气。舅舅只是觉得你这样太喜庆了……哈哈。” 这样的安慰,还不如不安慰。 程希觉得自己叫舅舅叫多了之后,在解信诚面前真的象个小孩子一样,藏不住心情,爱耍小性子,爱撒娇了。就象现在,不过是被笑了几句,程希就觉得气鼓鼓。要是搁在别人身上,程希早就刺回去,绝不会象现在这样,撅着嘴,默不作声地就把这身鞭炮装脱了,换了昨天的脏衣服,挥手就要离开庄园,直到被解信诚一把抱住,才哼哼哼地等着解信诚来哄。 “希希,希希,不要生舅舅的气,嗯?”解信诚抱过程希,与她额顶着额:“希希不喜欢红色的,我就再给你做一套蓝的,行不行?别生舅舅的气了,噢,乖啊。” 听着口气软软的,可没一句认错的话。程希却也气不起来了,抱着解信诚的手咬了一口:“舅舅是坏蛋,哼。” “嗯,坏蛋,确实是是坏蛋。希希不气就行了。”解信诚笑开了花:“来,舅舅给你热着早饭呢,来吃了再出去玩。” 这天,程希一点没留手,三人的打尕游戏生生被程希打烂三个尕,这样的神力让郑航和武振邦面面相觑,连昨天那样的争胜心思都没了。这样一面倒的游戏特没意思,玩了三局程希就把被她打得坑坑洼洼的棒子一丢:“不玩了。” “嗯,也好,反正我今天也不在状态。”郑航也丢了棒子,就一瘸一拐地跟着程希往回走。 武振邦依旧无语地看着一大一小两个背影,然后默默地收起棒子,才走了回去。 一回屋,郑航就倒在了床上。昨天的严重透支,让他从早上醒来就一直浑身酸痛,随便动哪儿都痛。本来想以毒攻毒,今日再战一场,谁料到根本没他什么机会,程希几乎一挥手一个全垒打,他只是在那站了三局,真是……太打击人了。 “马上过年了。”程希在武振邦家来迴转了一圈,发现什么年货都没添:“你们几号回家啊?” “谁说我们要回家了?”郑航习惯性地一梗脖子,痛得他发出“嘶”的抽气声,把这话的那点气势全“嘶”没了。 程希没理他,转头看向把两根棒子放在一边的武振邦。 武振邦看见程希询问的表情,神色一落,低下头:“叶叔没跟我们说,小叔猜,可能今年我们就在这儿过年了。” “两小孩一起过年?”程希一挑眉:“你那老叶叔也回来得越来越晚了,都没打发个人来照顾你们吗?吃穿拉撒什么的,让你们自理有点困难吧?你家在想什么?” 一听这话,武振邦更气馁,憋着一口气,说不出话来,脸涨得红红的,一付气苦的表情。倒是郑航一见武振邦的样子立刻忍痛坐了起来:“小丫头,你不了解就别胡说。现在这个时期,家里那边非常敏感,哪儿顾得上这些小细节?能有叶叔来通个气已经是冒着极大的风险了!”说着,郑航看了看武振邦的表情并没有好转,不由有些急,却也不能上前真的安慰。男孩子的自尊心强,他真要现在去安慰,武振邦说不定反而生气,觉得丢脸。郑航只好狠狠地瞪了眼程希。 第36页 程希自然不会示弱,也狠狠地瞪了回去。不过,见武振邦的样子,她也不想再推波助澜,随便就换了话题:“邦哥叫老叶叫叔,你也叫老叶叫叔。你又是他小叔,你们家的辈份可真够乱的。” 郑航愣了一下:“我们这是各叫各的,不算在亲戚辈份里。你怎么总这么爱管闲事啊?!” “呿,臭小子,我又没管你!我这是关心邦哥!关心朋友哪叫管闲事?”程希走到武振邦身边坐下来,侧过头看着他。这孩子怎么看都长得顺眼:“邦哥,那在这里过年,你们准备怎么过?放炮吗?” 武振邦脸上的红色褪去,余下一些有些伤感的白。他摇了摇头,看向程希:“程希你不知道吗?昨天就挨家挨户地通知了,今年春节不让放炮。” “咦?”程希愣了一下,这么早就开始城区禁炮了?不可能啊:“不会吧?我家还买了两鞭呢!” 郑航在一边冷笑一声:“白瞎了,搁着吧,明年如果还能放得响,接着放。今年是没戏了。”说着,顿了一下,见程希转过脸来带着询问的眼神,心情不由好了不少,接着解释:“这些事,你们小孩子就不懂了。总理刚逝世,怕有人捣乱,用鞭炮声做掩盖。所以,别想着偷摸放,没事找事,到时你那个舅舅都要跟着你倒霉!听见没?!” 郑航声严色厉,却让程希对他多了一分好感,这可是真的关心啊,不容易,不容易,尤其是在两个人见面就绊嘴的情况下,还能这么认真地警示,对于一个小朋友来说,实在不容易。 程希这回没有捣乱,认真地点了点头:“放心吧,我坚决不放,也不让舅舅放。” 武振邦有气无力地嘟了嘟嘴:“今年春节可真没意思,什么都没有……” “那就跟我和舅舅一起过吧。我们家人本来就少,你们来了,一起吃火锅,也热闹。还能听收音机呢。到时,就算不放炮,也会很开心的。怎么样,邦哥?”程希倒是不担心解信诚不答应,过年本来就要热闹,自家两人,再加上一个马先生,显得太冷清了,再加俩孩子,解信诚肯定会很高兴的。这一点上,程希很了解解信诚的心思。 武振邦闻言,一下抬起头来,眼睛亮亮地盯着程希:“真的?真的可以吗?” 郑航张了张嘴,看了眼武振邦,终于还是没有开口。 “当然可以啦。”程希也看了眼郑航,有点纳闷他没有反对,但这样更好。程希重新看向武振邦:“前提是你们真的不回家过年。如果到时突然临时可以回家过年的话,邦哥还是应该回家的。舅舅说,过年有机会就是要一家团圆的。如果回不去,就来和我和舅舅一起过年吧。”说着,把过份灿烂的笑收回一点,也向郑航点了点头:“你也一起来吧,反正我家今年年货买得多。” 郑航被程希的最后一句话一口气噎住,咬了咬牙:“我就算去,也绝不会空手去的!” 武振邦闻言连连点头:“我和小叔吃得可多了,到时还是让叶叔多买点,咱们俩家合在一起吃年饭。” 这孩子还挺体贴。程希笑得眯起了眼睛,这个年代也有好处,比如这样明白食物精贵的孩子实在很可爱。虽然自家并不缺食物,但总不能太让人怀疑了。 “还有一点,得叶叔同意,不然的话,惹叶叔生气,我们也高兴不起来。如果能让叶叔一起来就更好了。”程希想了想,还是把话说明。虽然有郑航这样的成熟小孩,但他辈份不低,万一不把老叶放在眼里,把武振邦拐到自家过年,惹得别人家长辈不愉快,结果就无趣了。 程希的这个提醒让郑航和武振邦的脸色一起变了变。老叶对程希和他舅舅的评价可一点也不高,尤其是程希,武振邦可能还不知道原因,只知道老叶不喜欢程希一家。但,郑航可是从老叶那里知道很多事。 比如程希是个没爹又死了娘的孤儿,名声又不好,成份也糟糕。比如,解信诚的父母更是被红卫兵审讯中死的,虽然最后不知怎么地摘了帽子,但污点在档案里却是去不掉的,更何况,这摘帽子的过程很含混,很可能被翻案的。 而解信诚本人更是个小学毕业的瘸子。程希在柳树村也是出了名的“怪物、坏小孩”。这舅甥俩,没一处能让老叶看上眼的。这也是老叶让闲在家里的郑航来陪武振邦的原因之一,不想让武振邦与这样的人交往过深。有这样见解的老叶,可能答应让武振邦和郑航去程希家过年吗? 郑航和武振邦心中完全没底,面对程希的笑脸,不由齐齐心虚起来,低头的低头,装深沉的装深沉。一时间,屋里安静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我又忘了放防盗章……明天一定要提醒自己 各人的心思 是夜,程希尽力用大大小小的幼稚字体地写了一封信,装进信封之后,转头问解信诚:“舅舅,你知道向叔叫什么名字吗?”程希一直向叔向叔地叫,倒忘了问一下他的大名。 解信诚和林强正窝在一起听收音机,听见程希的话转过头来:“给虎子写信吗?老向叫向广星。”说着,凑到程希身边来,促狭地问:“都回来十几天了才想到写信啊?希希不会是把你的虎子小兄弟忘了吧?” “没忘啊。”程希一笔一划地在信封上写上“向广星”三个字,一边用米饭封上口,一边答道:“前段时间出那么大的事,我怕邮局都要审查,太麻烦,还不如拖一拖。现在要过年了,拖不过,总要寄些年货给向叔,在柳树村的时候,向叔是唯一个对我好的大人,我记着呢。” “咦,没想到我们的希希竟然是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不错,不错。”林强也凑过来,摸了摸程希的脑袋:“难怪我爸这么喜欢你呢,这些日子连我这个儿子都及不上希希的地位……”说着,林强的口气就哀怨起来。他装模作样的怪样,逗得程希咯咯笑得开心。 解信诚也跟着笑了一会儿,突然想起来:“老向家好象有不少年货了,肉什么的都不缺,希希你打算寄什么给他?” 程希早就想过了:“当然是糖还有干果之类的。柳树村想要买这些东西都要去镇上,这大过年的,供销社早就没货了。上京这边还好一些。我就想给虎子稍点去。” “其实上京的点心也有不少好吃的。”林强一听,立刻起了共荣之心,嚷嚷了起来:“还有果脯!” 三人就着这个礼物的事,七嘴八舌说得热闹非凡。而隔壁的气氛却显得压抑很多。 老叶照旧是天黑了才回来。而二小已经吃过了程希给做的晚饭,正愁眉苦脸地坐在桌旁苦恼如何开口。老叶一推开门,就看见二小齐齐站了起来,不由一愣:“你们这是……怎么了?” 说着,老叶赶紧关门,免得冷风进屋,看了看二小,突然恍然陪笑:“抱歉抱歉,小航和振邦都饿了吧?我这几天实在太忙。首长那边的形势……唉,我这就给你们做饭。对不住,饿着你们了。中午吃了吗?” 老叶的絮絮叨叨让二小相视一笑,这笑容里既有温暖也有无奈。郑航先开了口,拦住老叶:“叶叔,别忙了。我们吃过了,饭给你留在锅里热着呢。我们没饿着。” 老叶一听,到了炉子旁边,揭开盖,蒸气一下扑到了脸上。等蒸气散去,老叶咧开嘴笑了起来:“呀,没想到小航你的手艺这么好!这萝蔔炖排骨闻着就香,火候掌握得刚刚好!”一边说,一边盛了一大碗,又盛了一大碗米饭,抱到桌上,一边贊香,一边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有小航这样照顾振邦我就放心了。”吃了个肚熘圆,老叶满足地打了个嗝,收拾好碗筷,坐到桌边,从随身带的黑公文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交给郑航:“现在的形式越发不好了。马上就要换新总理,有消息说,要有新的文件出台,新运动要开始了。虽然首长说让我要顾着你们,可我实在很担心首长。小航,本来我一直担心你们的生活,为了照顾你们,我每天偷偷摸摸地两边跑。现在,你这么能干,我真是太开心了。这,是首长交给我的你们的生活费。小航,现在,就交给你了。如果我有时候晚上不回来,也请你照顾好振邦。万一有什么事,就去找街道的郭干事。他会为你们想办法。” 二小面面相觑,郑航接过牛皮纸信封,里面有厚厚一沓,应该足够自己和武振邦过一年半载的。难道是……?!郑航的脸色一下变了。 郑航能感觉到的,武振邦自然也能感觉到。他一下拉住老叶的手:“叶叔,你说实话,爷爷那里到底怎么样?!” 老叶看了眼武振邦,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感情还是很深厚的。把他一个人丢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也是万不得已的事。现在……老叶眼睛中凌厉的光芒一闪而逝:“虎死余威在。振邦放心,那些跳樑小丑不敢把首长如何的。不过,他们虽然不敢把首长如何,但是你还小,不能冒险。就乖乖呆在这里,听你小叔的话。一切……很快就会过去的。我会经常来看你们的。” 老叶说着,转头看向郑航:“小航,振邦就拜託你了。” 郑航眯了眯眼睛,突然把牛皮纸信封往桌上一放。老叶一愣,皱起眉来:“小航,你这是什么意思?” “叶叔,这饭和菜都不是我做的。这几天你早出晚归,我和振邦其实都是隔壁的程希照顾的。饭是她做的。菜和饭都是她从家里拿来的。你这几天也没给我们钱。叶叔你上次买菜的时间你自己都不记得了吧?菜早就吃完了。而且,我和振邦都不会做饭,更何况是”郑航指了指锅里余下的萝蔔炖排骨:“更何况是这样的手艺。也就是说,我和振邦其实吃了好几天程希家的白食了。” 这番话说出来,武振邦表情有些古怪,连忙低下了头去。老叶怔了怔,脸一会红一会儿白,好一会,说不出话来。 郑航显然觉得还有话没说尽,顿了一下,又加了一句:“吃人嘴短。叶叔,您上次给我说的事,我实在做不出来了。” “什么事?”武振邦纳闷地开口询问:“叶叔,你让小叔做什么事?” 老叶微笑起来:“没事。我就是让他好好管教管教你,免得你一个人住在外面学坏了。” “我哪有。”武振邦立刻忽略了这个话题,抓着老叶的手摇了摇:“叶叔,我知道你不喜欢程希,但小叔说的都是真的。而且,今天她听说我和小叔过年可能不回家,她还邀请我和小叔去她家过年。她说,她家也就她和舅舅两个人,过年有我们就热闹多了。不过,她说需要你的同意。叶叔……” 第37页 “哦?她是这么说的?”老叶微笑不变,慈爱地看着武振邦:“被你和小航说的,这程希可一点都不象四岁的孩子。” 郑航的眼神暗了暗,接了一句:“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老叶有些意外地看了郑航一眼,又转过头看了看武振邦期盼的星星眼,皱着眉想了想:“好吧,这事,明天我跟小解去谈谈。” 老叶想着,就算郑航性格成熟精明,但总还是个孩子,如果有个大人在,从底气上就要足很多。而且,解信诚家虽然自己看不上,但好在他家人口简单,没有多余的麻烦。那个解信诚……老叶觉得掌握这么个小民不是什么难事。再说,自己会站在邻居家长的身份去提,而且还给钱,给不少钱,解信诚这样一个有过经歷的人,应该知道怎么做。 想着,老叶就点了头。 这一夜,武振邦很兴奋。他看见了期盼实现的可能。只是他躺在床上一直跟郑航搭话,郑航都一付有气无力的样子,三句两句武振邦确定郑航不开心之后,也就不撩拨他了。武振邦只是猜测,郑航不会是因为总和程希吵架,所以对于和她一起过春节有什么牴触吧? 其实,郑航的消沉与程希完全没有关系。今天,老叶看他的那一眼,让他有些心灰意冷。那种讶异之后的恍然与不屑,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在他眼里,老叶一点对自己掩饰这种情绪的意思都没有。 郑航知道自己其实完全可以把钱收下来,瞒着老叶做武振邦想做的事,想来武振邦也会帮他隐瞒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让程希沉默地潜在底下做奉献”这种事,郑航想着都有点憋屈。 他最近总是很感性,总是容易联想到自己。这样很不好。郑航提醒过自己。 可是,看着那个根本不把生活的苦当做苦,只要和舅舅在一起就能开心欢笑的程希,郑航就想到自己。如果父亲还在世,自己一定也可以象她一样吧。哪怕再苦一点,再穷一点,没有任何特权,没有肉吃,甚至吃不饱,但只要有父亲在,就觉得世界很安全很有希望。可是现在,自己顶着一个武振邦小叔的名义,却连武家一个做警卫员做得久一些的老叶都能对自己指手划脚,哪怕是披着温柔勉励的外衣,郑航也知道,在老叶心里,自己唯一的功用就是保护武振邦,照顾武振邦,甚至陪武振邦玩,让他开心。如果自己做不到这些,那自己就是个一点用处都没有的弃子。在那个大院里……不,在这个世上,自己哪里都是个外人。 虽然年纪小,郑航却时时惶惶。当年刚被武爷爷接来时欣喜若狂的心情,现在全部消散不见。郑航看不见自己的未来。一辈子託庇于武家的门下,可能在物质在权势上可以过上要比普通人好得多的日子。但郑航不觉得自己的性格能接受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提醒——“你是低一等的生物!”。 是的,他没办法。哪怕是他也很喜欢武振邦,哪怕是他已经习惯随时保护这个天真的孩子,如果有人伤害他,郑航一点都不怀疑自己会和那个人拼命。但,郑航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离去。他知道。 老叶要操心的事很多很大很重要,他没有心思猜测郑航的那点小想法。在他看来,郑航是很聪明,在他的年纪看来,已经算是很懂得权宜懂得妥协懂得什么是手段了。可是,天下这么大,比他聪明,比他更深沉的孩子多得是,那些大家教育出来的哪个孩子不是一个精似一个。郑航并不值得老叶多看他一眼。反倒是武振邦,天性纯真干净,生于富贵,却半点没沾染那些污七八糟的恶劣习惯,实在难能可贵。更何况他还姓武。 人天生就分层次。武振邦这样的性格,如果生活在底层,被骗被欺负是很容易的事,倒是象他这样生活在高层,他这样的性格反而成了优点。越是权谋交集的地方,那些精明似郑航般的人都会下意识选择武振邦这样清澈的人做朋友,而且还是真心的朋友。老叶认为,武家的希望就在这位才十岁的武振邦身上。 现在唯一的问题是,武振邦这个金凤凰掉进了鸡窝。老叶怕他被骗被欺负。不是武家不能解决这些小事,但是,他害怕经歷了这些事,武振邦由此而在心理上产生什么阴影,反而影响了他的心性。 老叶在床上翻了个身,第一次觉得很苦恼。年轻的时候,跟着首长打仗出生入死地,都没怕过。可到了现在,却偏偏烦恼得人睡不着觉。 一个未婚先孕的风流女子能教育出什么好孩子?而且打电话到云南去问,据柳树村革委会的主任说,连前主任都是和那个什么程红一起发生风流韵事时死的,可见这孩子都接触的是什么人!更何况那孩子才四岁就天天打人,经常把村人的孩子打伤,在柳树村的名声坏透了。据说她离开之后,柳树村村民一起欢唿呢。 老叶想着这些信息就不由自主地皱起了眉。搬到这个院里来的时候,老叶粗粗地查过这个院里的人的信息。林家一家三口,老叶是满意的。林家出过一个烈士,也就是现在家主林立新的弟弟。而林立新也是个亲总理派的。当年能进文工团挑大樑,总理曾经接见过他。他倒是个感恩的。这次他哭得很惨,自己当时可是听着的。林强呢,是个崇拜军人的孩子,这样的孩子都没什么坏心思。老叶对他的印象也不错。 这个院里还有一家,只是这家的存在感极低,老叶来的这些日子就没见过。那一家老叶也查过,据说家里是住了个疯子,长年不见人,生活能自理,每个月都有人送米面进去,见光就崩溃,见人就哭。所幸没什么伤人倾向。也是当年迫害闹出来的事。对此,老叶也是看了就一眼带过。 唯一不满意的就是解家舅甥俩。解信诚还稍稍好点。现下国内象他这样的案子太多,老叶甚至分不出什么同情心来,只是知道了有这么件事,并没有放在心上。但程希这孩子就打心底里别扭。她的那个母亲,也不是正经人家出来的。是解家当初买回来的童养媳!竟然还私自跑掉,生了个野种! 老叶也是农村出来的,虽然离开农村已经很久了。但这种事只要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就知道这女子是个什么样的人了!从这一点上,老叶对解信诚倒有几分同情。 那孩子会做饭。老叶在心底里一直给自己加强这个理由。虽然不知道她给二小白吃白喝存着什么心思,但相信自己明天跟解信诚谈谈,无论存着什么心思,都会成为没心思的。 冷哼一声,老叶又翻了几个身,终于打起唿来。 过年前 次日,解信诚与程希决定早早地去百货大楼,晚一些那里可是要排长队的。谁知道刚给程希梳好小辫,就听见了敲门声。 “谁呀,这么早?”解信诚与程希面带疑惑地对视一眼,解信诚还是去开了门。一开门就看见隔壁的老叶一脸微笑地站在门口。 “您是……”解信诚没见过老叶,一个大男人这么大清早地出现在自家门口,解信诚心头转过好几个心思。 “叶叔叔?!”程希从后面看见了老叶,连忙替解信诚解了围:“舅舅,这是住在隔壁的叶叔叔。” 解信诚连忙堆出笑来,把老叶让进了屋:“不好意思,您搬来之后一直没有机会见过,失礼失礼。里面请。”不说解信诚心里怎么想,但嘴上却毫不妨碍地说得热闹,老叶也笑呵呵的一派和气进了屋。 老叶其实有些意外解信诚的客气有礼。毕竟调查只是个纸面的东西,在他的想像里,小学毕业的解信诚多少应该是有点糙老爷们的劲才对,没想到不但人长得清秀,待人接物也是一派文气。这倒让老叶对他生出了不少好感,家教好的孩子总是招人喜欢的。 虽然难免要客套几句,但老叶确实有些心急,只是微笑着点了点头,等程希端了水上来,就直接进入了正题。 这事,程希已经跟解信诚提过,解信诚也觉得过年热闹些不错。虽然对二小的身份还有几分顾忌,但毕竟是小孩子,不碍什么,与程希又能玩到一处,与他们一起过个年,倒不至于让人觉得自家攀富结贵。解信诚就应了下来。 再加上,今天老叶这个长辈出场,也给了面子,所以,老叶把情况一说,解信诚立刻就点了点头,笑道:“您不说,我也打算请他们俩来一起过年呢。这两孩子都是好孩子,院里人都喜欢他们。” 交谈很顺利,老叶那些很忙,没有时间照顾之类的话,解信诚自有他自己的解读。双方看上去倒也是相谈甚欢。眼看一切说定,老叶把昨天拿出来给郑航的牛皮纸信封又拿了出来,递给解信诚:“两个孩子就请您多多照顾,这个,算是他俩的伙食费吧。”见解信诚挑眉,老叶连忙加了一句:“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让您给照顾已经是麻烦了,现在这世道谁家也不富裕,怎么能让您给负担呢?请您一定收下。” 老叶的口气很诚恳,解信诚的客气了也不过是国人的习惯,如果真的一点都不犹豫地收下来,倒叫人瞧轻了。可真要是完全拒绝,反而是平白地得罪人,还招人嫌疑。毕竟真如老叶所言,这世道,没有哪个平头老百姓家能受得了两孩子的大吃大喝,特别是过年的时候。所以,解信诚在推辞过一次之后,就接了过来。只是一接过信封不由怔了一下,这厚度,这重量,数目绝对不少。但这次,解信诚没有再说什么,一派自然地收了起来:“老叶你就放心吧,两个孩子就交给我了。”说着,顿了一下:“今天我和希希正要去百货大楼买年货,要不就叫两个孩子一起去玩玩?我看俩孩子天天闷院子里,男孩子还是要多出去走动走动。” “好好好。”老叶也笑了起来,看武振邦前一阵心情郁闷,颇有些自闭倾向,能有人带着出门是最好不过了:“我去叫他们。这俩懒孩子还没起床呢。” 半个小时之后,老叶已经匆匆离开,二小在程希家各吃了碗豆腐脑,一笼包子,才浑身热哄哄地,说笑着一起跟在解信诚身后往百货大楼走去。 虽然年头不好,但百货大楼人还是很多。大多集中在布料和糖果的柜檯。幸好四人来得早,排上队以后,前面也没几个人。倒是后面没一会儿就甩出了一大串尾巴。解信诚排队,三小在一旁好奇地东窜西窜。不过,他们一点都不起眼,比他们闹腾的孩子多得是。他们仨还属于比较安静的呢。 武家倒是没缺过钱,但二小却并没有多少机会象普通孩子一样逛逛百货大楼,窜窜胡同,甚至游戏也绝不是程希记忆中老一辈人孩童时会玩的那些经典游戏。所以,到了茶叶胡同之后的生活,确实让他们大开了眼界。哪怕是现在这样,很丢脸地在各个柜檯惊唿欢叫,也不再有人说“不成体统”之类的训斥之语了,说不出的自由的快乐。 第38页 三小把百货大楼从上到下转了个遍,重回到糖果柜檯时,解信诚已经抱着一大袋糖果站在那里等好好半天了。 “舅舅,买好多久了?”程希有点不好意思地赶紧跑过去,防两个小屁孩子玩闹,竟然连时间都忘了!难道自己连思想都返老还童了?!程希鄙视了自己一番,上前要去抱那个糖果包,不过解信诚没让。 “走吧,我们先回家,放了东西,再去邮局。”解信诚今天的安排不少。 “去邮局?”武振邦好奇地上前与程希肩并肩:“希希和解叔外地有亲戚吗?”相处才一天,武振邦就自来熟地改了称唿,解信诚不过比他大九岁,他叫起解叔来一点也不为难,倒叫解信诚有些尴尬。 武振邦这么一问,郑航也默不作声地走过来,伸长耳朵听着。 “不是亲戚。”程希也没觉得有什么可瞒的,反正这俩小屁孩子可能这一辈子都不会与向广星一家相识:“我也是元旦才来的上京。以前我都住在云南。舅舅这次买些年货就是想寄给照顾我的那家人,表示一下谢意。” “云南?!”武振邦眼睛一下亮了:“好玩吗?我长这么大除了上京哪儿都没去过呢。”说到最后,还带了几分惆怅。听得程希直想笑。 这时候的云南可不象后世好玩。而且,程希在那里除了收穫了向家一家的友情之外,就是很多很多的种子了。但这些,给这两孩子没法说。所以,程希拿着前世的记忆,尽捡些好吃的特色美食说,从做法到色香味,连比带划,说得绘声绘色。什么云腿桂花饭啦,香竹烤饭啦,过桥米线啦,腊肉烤方啦,豆米汤圆啦……到家的时候,连解信诚在旁边都忍不住咽了好几下口水,更别提二小那一付显露无遗的馋样。 “真想去云南大吃一顿!”武振邦带着丝痛苦的表情说出了众人的心声。 解信诚把糖果往桌上一放,转头对程希道:“要不,我们就吃了午饭再出门吧。” “现在离午饭时间还早呢。”程希又好气又好笑,解信诚怎么也跟着两个小孩子一起胡闹啊。早上吃了那么多,哪儿还吃得下啊?纯粹是馋的。 一路这样玩闹了几天,几个人的相处越发融洽起来。连郑航都学会了不挑衅程希,说实话倒让程希有时候微微有点别扭。 不过,程希可没把这二小当成爷来对待。虽然吃喝不亏,但该干的活还是得他们干。比如担水。这时节,自来水还没有入户,都是在胡同口有个公共水管,还是压力式的。所有人吃喝洗漱用水都是从那里担。 之前有庄园,解信诚和她从未出去担过水。现在有了二小,自然不方便从庄园拿水,而程希也不可能让自己家腿脚不方便的舅舅去担水。就拿了根扁担丢给他们,让他们去抬水回来。 开始,武振邦拿着扁担还吃了一惊,可能是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做这种事。倒是郑航只是好笑地挑了下眉。后来每天四桶水的量一点也不累,武振邦甚至喜欢上了这个活动,因为每次去担水都会遇见不少人,当然也有不少小孩子,排队担水的时候就互相聊天打趣。一来二去,竟然让他交上了几个能说上话的朋友。这让他很兴奋。虽然,他很听话地没有透露任何关于自己真正身份的信息,但胡同孩子的慡气顽皮,特别是贫嘴的特性让他印象深刻,觉得很有趣。 他们能干的事不只是担水一项。因为要迎接过年,家家都开始大扫除。程希做为两家大扫除的总指挥,指使起二小来毫不吝啬,有时候边解信诚都觉得是不是要顾忌一下,但看着二小似乎觉得乐在其中的样子,又觉得自己多虑了。小孩子有小孩子的相处之道,自己这个成人还是别参和了。扫房顶,换窗纸,贴窗花,都是有趣的事,二小唯一不愿意干的就是洗衣服。虽然程希还给他们用的是温水,但他们宁愿穿脏衣服,也不肯洗。最后还是程希威逼利诱,以晚饭不吃肉为要挟,二小才算在年前洗了个澡,不情不愿地洗了衣服。 终于到了年三十。 郑航与武振邦早早地就来到了程希家。程希昨晚在庄园里为了今晚的大宴做了太多的准备,此时还没有起床。解信诚倒是起来,正在烧水。 “解叔,怎么烧这么多水?”武振邦有些纳闷地看着炉子上的大水桶。 解信诚嘿嘿一笑,从旁边柜子上的抽屉里拿出把剪子和梳子:“给你和小航剪头髮迎新年,不然得等到农历二月二才能剪头就太长了。” 武振邦摸了摸自己都扎到脖子里的头髮,笑嘻嘻地点了点头。郑航本来走到床边看了看睡得正熟的程希,下意识地摸了摸她的头髮。听见这话,却有些质疑:“解叔,你会剪头吗?” “别的不行,寸头总是可以的。”解信诚一付自信满满的表情。 听解信诚这么说,郑航也就放了心。在床边坐了下来,让最小的武振邦先来。 解信诚哪里剪过头髮,自己小时候是母亲剪,后来父母过世,就都是去理髮店剪的。不过,在他看来,不就是剪成一样长么?有什么难?而且,家里还有母亲留下来的剪头髮用的工具,也记得别人给自己剪头髮时的步骤。解信诚的信心满满的表情可不是装出来的。 很专业地给武振邦湿了湿头髮,又拿个板凳让他坐下来,用一块布给他围住脖子。很自信地先拿剪刀和梳子在武振邦头上比划了一下,才开始下刀。 至此为止都是很让人放心的。可是,看着看着,郑航和武振邦的脸就青了下来。解信诚的脸也是一阵红一阵白。 事实表明,手艺就是手艺,绝不是靠想像就能完成的。武振邦在镜子里看着自己狗啃一样的髮型,一个坑一个坑的,象是月球表面,要不是顾忌自己是个男孩子,绝对会哭出来。而解信诚则站在那里,一手拿着梳子一手拿着剪子,有些疑惑,还有些手足无措。 郑航表情抽了抽,幸好是让武振邦先来,只要想像一下自己顶着那样的髮型,就觉得可怕!见解信诚举起手,似乎还准备剪,郑航终于忍不住了:“解叔,别再剪了,剪得太短连修都没办法修了。” 解信诚登时脸一红,说不出话来。 武振邦鼓起勇气站了起来:“解叔,我看,我还是去理髮店吧。” 解信诚无奈地看着武振邦:“可是,理髮店今天已经关门了……” 一时间,屋内一片安静,武振邦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嘴越来越扁,低着头,睫毛唿扇了好一会儿,过了好一会儿才吸了吸鼻子,看向解信诚:“解叔,没事,我可以戴帽子,其实,短了还挺舒服的。不扎脖子了。” 真是个好孩子,还安慰自己。解信诚一时间有些感动,却没有更好的办法。林强那小子的手艺可还不如自己呢。 武振邦这么说了,郑航就没说话。本来还害怕武振邦真的哭起来,搞得尴尬,自己该如何化解。现在,这样已是最好的结局了。虽然,这个年肯定过得让武振邦心里有点别扭,不过,解信诚一家对自己和武振邦确实不错,在吃喝上一点也没亏待他们,才几天自己都感觉自己胖了一些。武振邦的性子也活泼了不少。如果是以前,武振邦可绝对不会为别人想那么多,说出这样委屈自己的话来。郑航微微弯起了唇角,为武振邦有这样的变化感觉发自内心的欢喜。 就在这时,程希哼唧了一声,转过身来,揉了揉眼睛,象小虫一样,拱呀拱呀,半天才从被窝里爬起来。郑航连忙伸手从床头把她的衣服拿过来,怕她冷着,要给她套上。解信诚看了眼自己满手的碎头髮,就算了,把任务就交给了郑航。 “我自己穿。”程希不情不愿。被解信诚这样无微不至地照顾,算是长辈吧,已经习惯了。可被这么个小孩子照顾,程希着实觉得有点别扭。 “别闹了。”郑航态度挺强硬,好象程希不配合就是严重不给他面子似的,程希顿了顿手,郑航就把衣服裤子都给她套上了。既已如此,程希也就不反抗了,由着他给自己穿了鞋。 下了床,程希往解信诚那边一看,就看见了武振邦又窘又郁闷的表情,还有他那颗非常另类的头,一下没绷住笑了出来:“肯定是舅舅剪的,是吧?” “你怎么知道?”武振邦好奇了。 “昨天舅舅就跟我说了,要给你们剪头。我还问他有没有给人剪过,他说这是第一次。我当然知道了。”程希过去一边让解信诚给洗脸,一边笑得咧开了嘴。 “第一次?!”二小一下咋唿起来:“那你怎么不阻止?!” “我阻止了。”程希被毛巾蒙住了脸,显然解信诚也觉得太丢脸,不想让她说了,用洗脸的机会报復她一下。不过程希很有韧劲,还是闷着声说完了:“不过,当时舅舅很自信,我的话没用啊。” 毛巾移开,程希就看见二小脸上哀怨的表情,不由一抖,太肉麻了。再看看舅舅,一脸愧疚。程希就连忙开口:“邦哥,我这儿有一顶特别漂亮的帽子,送给你戴吧。”说着,程希就小跑着到柜子里翻呀翻呀,其实是从庄园里拿出了一顶毛线帽。 对于武振邦,这个春节让他印象深刻。可怜,虽然程希会的东西挺多,但绝不包括剪头髮。最可怕的是,那顶帽子确实很漂亮,不过,是对小女孩而言。白色的,头顶上还耷拉下两个长长的兔子耳朵。戴着走路都会甩来甩去,很俏皮。这顶毛线帽是解信诚亲手织的,程希说的样式。 武振邦,一个军人家庭出身的小子,生生地在七六年春节当了一个春节的小兔子。因为他要戴雷锋帽,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七六年会过得很快。因为一堆大事要发生,反而小老百姓不能有什么异动了。 搭线 “去马先生那里过年?”郑航愣了愣,这几天的接触,他和武振邦倒是知道解信诚有一位很尊敬的长辈姓马。但他俩从未见过。这突然地说要去一个陌生人那里过年,就让郑航和武振邦微微有些失望。本来熟悉起来的四个人一起过年的话,是很随意的,可突然冒出一个长辈来,说实话,郑航和武振邦都有些不愿意。 “不如请马先生过来吧?”郑航指了指到处摆满的菜和肉:“不然,这些东西搬都不够搬的。” 解信诚自然明白这两个孩子的想法,笑了一下:“哪能让长辈出动?当然是晚辈上门才对。而且,马先生是个很好相处的人,你们俩不必这么苦着脸。这些东西嘛……” 第39页 “反正臭小子和邦哥都在,多搬几次就可以啦。”程希在一旁接话,一边说一边把各式食物打包,指着放在一边的包:“这个,这个,邦哥你来拿。那个,那个,臭小子你来拿。剩下的我和舅舅平分。用不了两次就搬完了。” 主人都说话了,郑航和武振邦只能相视一眼,上前提起程希指示的袋袋包包,四人浩浩荡荡地向马先生家出发。 马先生确实如解信诚所言,很好相处。除了进屋时对着武振邦的小白兔帽子多看了一眼之外,表现得都很冷淡,冷淡中又自有威势。不过,见马先生这样的态度,郑航和武振邦反而轻吁出一口气来。象马先生这等做派习惯的大人,二小是最习惯,最能接受的。也最知道如何与他们相处。只要守好礼,就不会有什么意外的情况发生。当然,如果想要得到这样的大人的赏识也是很困难的。幸好,二小不过就是想过个舒服的年而已。 二小相视一笑,放下心来。武振邦稍稍有点脸红,因为所有的人看见他头上这顶兔子帽都会用别有意味的目光多看两眼,这让他很尴尬。 武振邦戴上帽子的第一时间,程希脑子里只有一个字——“萌”!这孩子长得好,清澈灵透,程希一早就知道,谁知道这么搞笑的造型换到他身上,竟然意外地有质感。好象这些柔软的元素和他性格中温柔淳厚搭在一起,特别地有冲击力。连郑航在一旁都动了动嘴,终于还是没有说出反对的话来。郑航的这个态度,也是武振邦接受这顶兔子帽的最大原因。 郑航与程希的审美自是不同,在他眼里,其实武振邦长得太秀气了点,不象个男孩子,现在戴上了这个兔子帽更是比女孩子还醒目几分,实在是……郑航也不能昧着良心说不好看,只是觉得很别扭。但见武振邦看向他的眼神,可怜巴巴的样子,再一联想到今天是自己让他先剪,自己才逃过一劫的,犹豫了一下,还是没让他那颗坑坑头现世,戴着就戴着吧,反正也是过年。特别是当郑航看见程希换上鞭炮红装出来的时候,立刻觉得兔子帽完全不算什么了。 马先生的屋子难得地烧得暖,天刚刚擦黑,五个人就围坐在桌上吃起了年夜饭——火锅。顾忌到上京人的口味,程希没准备辣的,就是牛骨头汤熬得又白又浓,再加了茶树菇,前些日子从供销社抢来的一个午餐肉罐头切了大块倒进去。其余的全是生料,摆了一桌。谁想吃什么谁就放。 他们的火锅很简陋,就是一个火盆放在桌上,盆上再放个铝锅,幸好碳什么的都很现成,火大火小随便自己加减碳,吃起来倒别有风味。 马先生开席,第一个吃。吃了一口之后,马先生露出笑意,看向程希:“不错,和东来顺味不一样,但一样很好吃。希希辛苦了。” “先生喜欢就好了。”程希毫不吝啬地嘴甜,自从背棋谱以来,就从马先生改成了先生。程希给马先生挟了一筷子羊肉片。虽然这羊肉片都是自家切的,有点厚,但绝对新鲜,昨晚在庄园里才杀的。 “乖。”马先生很喜欢程希,这孩子虽然个性很杀很沖,却并不是不讲理。而且,还爱倒饬些吃食,不失一个女孩子的本份。再加上本性不坏,棋谱背得也快,虽然棋路与自己喜欢的棋路完全不同,可她很认真,真对弈起来,虽然稍嫌幼稚,却经常是另有一番感触。 程希自然不知道马先生对自己是这样评价。她可一点也不觉得女孩子应该有什么本份,或者男孩子应该有什么本份。她不认性别,只认品性。倒饬吃食不过是自己的一个兴趣罢了。她前世可见过太多完全不会做饭,却温柔勇敢真诚大气的女孩。谁敢说那就不是个好女孩了呢?不过,她还是很喜欢来自这位长辈的宠爱,马先生一夸就笑眯了眼睛。 “吃吧。”马先生话音一落,其余三个大小男生才开始动筷子。 这一晚,大家都吃开了,程希偷摸从庄园里拿了三次肉才算把几个男性的胃口给填实了。程希最后撑得有点晕晕沉沉了,迷迷煳煳地想,老叶说得一点没错,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要不是自己有点家底,这场年夜饭绝对会很难看。 也就马先生相对吃得少些,主要是和解信诚对酒。解信诚吃得与二小差不了多少,可程希完全没看到他的肚子鼓起来,实在很神奇。 三小先吃完,离了桌,围在收音机旁,郑航虽然算是个成熟的了,可面对这时代少有的电器,也难免地兴致盎然。转到短波,细细地从那些电波杂音里寻找一个不属于红卫兵的声音。 武振邦和程希挺着肚子,磕着瓜子,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聊些什么,实在是吃得太饱之后,思维特别迟钝。 “听!”郑航突然兴奋地把声音扭大了些。 程希和武振邦一愣,侧耳听过去,一个绵软缓慢的女声说着:“神,是真与美的统一……” 程希在这方面的见闻自然比二小多得多。听了一会儿,竟然是在讲诺亚方舟的故事。一个关于信仰救赎与惩戒的故事,一个圣经故事。果然,故事讲完,女声终于说出了“福音电台”的字眼。 程希没把这当回事,毕竟听听圣歌在这个没有音乐的晚上也是种享受。尤其是还唱的英文圣歌,听不懂歌词,有时候是种享受。 “这个女播音员声音怪怪的。”虽然是故意嫌弃的口吻,但郑航和武振邦表情里那种兴奋却难以掩盖。那种港人说普通话的绵软腔调在他们听来确实新鲜。 一个福音故事,一首圣歌,很有规律,再加上女主播催眠一样的声音,程希听得昏昏欲睡。二小说着言不由衷的恶语,却死拼着不转台。还把耳朵凑到收音机的音箱处,听得特别仔细。这时,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二小吓了一跳,郑航本能地“啪嗒”一声关掉了收音机,与武振邦对视一眼,武振邦表情一阵青,郑航上前去安慰地拉住了他的手。程希也被这个变故搞得一下清醒过来。很自然地把收音机抱到一边,放到了柜子的手面。那边马先生和解信诚也停下了酒杯。最后还是解信诚站了起来往门边走去。 解信诚还没走到门边,就听见门口一个熟悉的声音:“请问解信诚,小解同志在吗?我是住他隔壁的老叶。” 一听到这个自我介绍,众人齐齐松了一口气,二小更是冲过去,站在解信诚的后面。 “老叶,来来来,正好还有菜呢。大过年的可别在外面冻着了。”解信诚有了几分酒气,动作也比前些天时要粗放许多。 老叶看见二小就在解信诚身后,吃得一嘴油光,见到自己笑得很开心,心也跟着咚地一下放了下来。跟着解信诚进了屋。 “叶叔,你怎么过来了?不是说不过来吗?”武振邦上去亲热地接过老叶的公文包,郑航则递过去一块热毛巾。 “你爷爷不放心你们俩个孩子在外面。”老叶可能也是赶得急,或者是赶得很紧张,接过毛巾擦了手脸才算舒了口气:“这几天怎么样?看来吃得挺好,都胖了嘛……振邦你这头……” 武振邦脸腾地一下红了,进了屋,怕热,就把帽子去了,反正这屋里的除了马先生都是见过他这失败的髮型的。而马先生也绝不会笑话他。谁料到老叶竟然突然来了。 “是我给他剃的。”解信诚哈哈大笑:“本来想理个新头好过年,结果我这手艺……”解信诚此时完全没了早上的尴尬,一派大气用长辈的口吻说这件事,倒让老叶也生不起什么生气的感觉来。老叶也跟着笑了几声,拍了拍武振邦的头:“挺好,糙点才象个男孩子了嘛。” “来来来,我们大人喝酒。几个小孩子让他们自己玩。”解信诚刚才被门口的冷风一吹,酒意有些上头,说起话来都有点大舌头了。 老叶本来就是担心二小,现在见二小油光水滑的,甚至还一人给换了身新衣服。虽然料子样式都很一般,但也说明解信诚真的用了心。老叶对解信诚的印象一下好了起来,果然是个信人啊! 放下心中的石头,又闻到了酒味,还有满屋子弥满了的肉香,老叶的肚子立刻就配合地咕咕叫了起来。老叶也不推辞,哈哈笑着与解信诚互相搭着肩往酒桌上走去。 “希希,再去切几盘牛肉来,还有鱼丸。”解信诚向程希招了招手:“再给叶叔拿碟蘸水和酒杯来。” “好的,舅舅。”程希声音应得脆,老叶也向这个小丫头看了两眼,意外地,面相併不是讨厌的面相,看着很慡朗大方,完全没有小女孩那种羞怯。虽然那身红穿着有些滑稽,但喜庆确实喜庆。见她转身往案板方向去的时候,整个人圆滚滚的,左摇右摆,简直好象随时会倒下,在地上滚一圈似的,看得老叶也突然蹦出了几分笑意。无论怎么看,就是个奶娃娃啊。 二小把头探到门外去四处搜看了一眼,没有人。马先生这套房子本来就是前不搭村后不搭店的,前后都是废房。一般不会有人在这么冷的黑夜里躲在那里的。二小赶紧缩回头,把房门栓上,迅速地把收音机拿出来,重新开始听新奇的福音电台。 “这位老先生是……?”老叶看见马先生一愣,在他的资料里没有这个人的出现。而这个五六十岁的老头,无论是作派还是气质都让老叶有一丝熟悉的感觉。这让老叶立刻严肃起来。这个时代被掩没的强人很多,老叶做为一个军人,一向习惯于向强大的人低头,无论是军衔,还是知识,或者是技能,或者是身份。 “我的老师,马德明马先生。”解信诚虽然有点醉,但不妨碍他面对老师时的尊敬。 “马先生好。我是叶伍,那两个孩子的临时监护人。”叶伍向马德明略略躬了一身,自己的身份没法说,只好说了个大家都心知肚明的。 “坐吧,一起吃。”马德明也没有对他更热情或者更冷淡,只是微微点了个头。 叶伍坐了下来,程希已经先把蘸水和酒杯拿了过来。解信诚给叶伍满上,叶伍也没多说什么,直接一仰而尽。酒桌上来晚的先三杯酒,这是规矩,三个北方汉子在这方面一点都不含煳。 三杯酒下肚,叶伍感觉到一股热量从丹田从冲上来,整个人都松了下来。三人这才重新热络地说了起来。叶伍拈了块牛肉片,往蘸水里一蘸,往嘴里一塞,细细嚼了嚼,眼睛一下亮了起来。以前他还以为是郑航夸张,如果这涮锅是程希那小丫头的手笔的话,那这丫头的厨艺都可以当大厨了!这味道,层次多,而且很饱满。非常美味,而且还有回味!厉害!自己已经好久没吃过这么美味的食物了! 第40页 三人是不同层次的人,说起话来自然是玄之又玄,不落于实处。无论是歷史,兵法,或者是民生,经济,叶伍发现这位马德明马老先生果然象自己猜测的一样,知道的东西非常多。心里打了个突,突然把话题转了个圈,有意无意地提起国外形势啦,军事啦之类的一般人并不可能了解的事,叶伍没想到的是,就算是在这个自己比较有自信的领域里,马德明还是比自己了解得多,而且观点明确,理论扎实。叶伍一边喝,一边在心中疑惑,就算是军事什么的,马德明能够知晓,是因为看书看得多,但是国外形势,他又从何处知晓的?甚至是最近的国际形势?连自己都不知道呢。 正想着,马先生突然放下筷子:“叶同志,你认为,总理过世会对当前政局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叶伍一怔,筷子上的丸子一下落在了碟子里,溅起的酱汁沾到了他的胸前,他都一无所感。抬起头看向马德明,马德明也是一派清澈地回视他,好一会儿,叶伍才微微笑道:“马先生怎么认为?” 马德明没理叶伍的失态,直接拈起一块豆皮吃了起来,咽下去才轻轻嘆了口气,开口,只说了一句话:“主席还在。” 此言一出,叶伍差点把桌子掀了。这句话的隐晦意味足以让这位神色清淡的马先生死一百次了。 叶伍冷静下来,却立刻明白了马德明的意思,只要主席“以大乱求大治”的意愿不变,一时半会儿,很难有什么改变。这么一想,再想想自己首长现在的处境,叶伍蓦然沮丧起来,好一会儿才说出一句:“没希望了?” “有。”马德明的这一夜从这时才算真正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在这里,程希同学就是个局外人。她还是太小了,而且是个女孩子,想在这种事上立功,完全是不可能的事。 匆匆忙忙的七六年 叶伍当晚就匆匆离开了,走的时候三小偎在一起睡得正香。 年,很快过去。程希再次陷入背棋谱,学长笛,天天忙不完的境地中。只是与二小关系不错之后,经常性就腾出时间来与他们一起玩。偶尔还要陪大孩子林强玩。因为解信诚自节后突然忙了起来。 每晚,在庄园里,解信诚都会不隐瞒地对程希说自己在忙的事。其实说他忙,不如说,他现在是忙着跟在马德明先生旁边学习实战。以前都是理论教学,现在终于要应用了。这让解信诚紧张又兴奋,脑子天天满负荷运转,几乎吃不下饭,只能在兜里揣点程希做的牛肉干,随时可以补充点能量。 程希重生以来第一次产生了奇妙的感觉。这种窥见歷史隐闻的古怪感觉。她之前虽然知道大趋势,但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那些个事件的背后有多少推手在角力,程希甚至从未想过。可现在,眼睁睁地看着一切就在自己身边发生,而出谋划策的正是那个没事总爱摸着她头说一声“乖”的小老头!这感觉……很诡异。 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局的冲突越来越明显。年前才上位的新总理,在主席的支持下,开始了大张旗鼓的“批邓”运动。三月初,主席现任夫人更是私自召开大会批邓。谁料到,这个举动拍到了马腿上,主席亲自指示,某同志干涉大多了。 听到这一段时,解信诚大笑,程希却在心里诡异地一抖。权力是毒,连枕边人都无法信任。当然,现在的这个例子中的枕边人也不值得信任。只是这种与敌人共眠的举动,实在让程希想唏嘘两声。 到了三月下旬,解信诚跟在屁股后面奔波了近两个月的事情终于开始显头。全国各大城市的群众纷纷自发地悼念起了原总理。数以百万的群众被发动起来,这场悼念活动浩浩荡荡。并开始打出了“打倒四人帮”的口号。 本党一向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发动群众这个手段早就运用得纯熟至臻。但不得不说,这个手段到什么时候一样犀利。 四月,程希已经会吹浏阳河了。解信诚直接离开了家,拜託林强照顾三小。其实是程希照顾一大两小。程希与二小更是被解信诚严重禁了足,不允许出院门。解信诚去了哪里,无人知晓。 冲突越来越强烈。许多平头老百姓都象程希一样龟缩在家里,听见敲门声都吓得要死。具体的事,是事后解信诚跟程希补述的。 四月五日,天/安/门事件。悼念活动被镇压,七日,政治局发出了撤消小平同志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议。 这个消息,程希是在收音机里听到的。这是把人往死路上推,小平同志不反抗都不可能了。不过,政见的不同,确实是不成功,便成仁的。政治从来都不是温情脉脉的。 五月,枝头已经见了绿。屋里的炉子早就不生了。程希的衣服也换成了袷衣。二小都理了个能看见青皮的平头,又黑又结实,看上去与一月来的时候精神面貌完全不同。最少,武振邦已经是大变样。他天天跟着胡同里的一群小屁孩子出去疯玩,郑航担心他,偶尔也跟着去。一来二去,郑航倒成了胡同里的孩子王,说一不二,威风得很。 解信诚回来了,瘦了很多,而且捂得更白了。程希心疼地埋头开始定下给解信诚和马德明补身体的计划。一天三顿地大补,差点把小老头马德明补出鼻血来。师徒二人虽然不再出门,但明显了有了为事业为理想奔忙的男人的架式,每日里一心扑在局势上,解信诚坦言,这两个月来,自己学到的东西比这两年来学到的还多,还要深刻。 程希本来应该是欣喜的。但时常在晚上的庄园里看见解信诚忘着方方的湖水发呆,那种迷茫与隐痛的眼神却是骗不了人的。要适应政治的残酷,从清白人性的妄想中清醒过来,有多痛苦,程希虽然不能体会,却是完全可以了解的。之前关于他自己的报仇,那都是小打小闹,而且都是有对象的。可是现在,要成功一个目标,牺牲的往往是那些无辜的,不明真相的人。纵使这个目标再光明,纵使也告诉自己没有不流血的革命,可是,适应起来,却还是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倔强的解信诚甚至在自己的老师马德明面前也不会表现出来。只有在这里,这个明显不是现实的世界里,才能沉进心去,慢慢体会。 斗争陷入了胶着。你来我往,你明我暗。似乎让人看不见希望。 七月六日,全国人民耳熟能详的十大元帅之首朱元帅过世了。这对于老百姓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总理,元帅,这才不过半年的时间!难道天要塌了吗?! 这一次,新总理主持的追悼会,致悼词。之后立刻引发了四人帮的反攻。在全国计划工作座谈会上开始炮轰新总理。 听到这个消息,程希只能冷笑。太沉不住气了。是十年的权力侵蚀让他们失去了智慧吧?真把自己吊里来,下面打,上面烘,完全没了支持,有什么好处?真以为自己是上帝,万能吗?十年就算是当年的红卫兵也长大了,热血早没了。欲使其灭亡,必使其疯狂,果然一点没错。 七月底,刚过完生日,程希五岁的第一天,震惊世界的唐山大地震发生了。在收音机里听见这个消息里,程希沉默了好久。她完全把这件事忘了。不过,就算不忘,她也什么都做不了。没人会信她的话,就算是解信诚也一样。而且,就算是解信诚信了,也于事无补。解信诚现在还太弱,人微言轻。 二十四万人的性命,只换来四人帮一句“抹掉个唐山算什么”的话,并攻击党中央抓抗震救灾是“以救灾压批邓”。这种禽兽不如的话,让程希第一次恨得咬紧了牙关,对解信诚说:“舅舅,加油,一定不让他们有好下场!要快!” “好。”解信诚应得很沉重,很郑重。 解信诚再次离开了家。这一次离开的时间很长。因为八月过后,燥热的九月来临,伟大的领袖,敬爱的主席,竟然接着朱元帅的离去,而离去了。 如果说,之前,全国人民还能支撑得住的话,那是因为主席还在。在这个时代,无论他做了什么,但无法否认的是,他是全国人民的精神支柱。他突然倒塌,几乎是让所有的人都变得不知所措起来。连林立新都停了长笛课,抽起了难得的烟糙,几日几夜地默默不语。孩子们似乎也被限制了出门,二小连玩的人都没有了,只能陪着程希和林强在家里玩数独,下围棋。 蝉鸣声声,代替了人的语言。所有人都惴惴不安等待着结局的到来。 十月,四人帮走到了尽头。很多人露出了真心的笑容。解信诚还抽空回来了一天,陪着林立新喝了半瓶酒,又走了。程希知道,四人帮虽倒,但批邓还在呢。新总理忌着小平同志也属正常,这已经是谁掌权的角力了,说实话,知道结局的程希并不太关注。 十一月,解信诚回来了,笑嘻嘻的,显然心情很好。应该已经适应了斗争,也学会了如何在斗争中实现理想,学会了在斗争中找到成就感。不过,他在大杂院里还是一点没变微笑着,客气着,还是那个对程希溺爱得象个傻子一样的解信诚。 这一年一直走到头,事情也没有好转。到了再次天寒地冻的十二月,程希的鞭炮装已经有点小了,程希一年之中长了三四公分,这让程希着实有些欣喜。不过,让程希不知道做什么表情的是,因为天天勤吹长笛的关系,她的腹部肌肉非常坚实,一摸足有四块。而且两颊的肌肉也变得有力起来,程希真怕自己长成一大方脸。完全可以想像,一个大方脸,配一双利眉,这长相太正气,完全是电影里的抗日英雄嘛,而且还是男的! 十二月糟糕的消息是,开始了农业学大寨。果然,人坐到了高位,为了位子,什么都不顾了。相信新总理也不是傻子,他肯定知道农业学大寨是个什么屁事,但是,为了与小平同志的政见相反,为了反对而反对,结果可想而知。 七七年的元旦,程希看着夜空一阵感嘆。到上京竟然一年了。这一年前,除了长笛略有进步之外,其余的几乎没什么值得夸赞的地方。但总的来说,程希是满意的。她想过的就是这种与亲人朋友在一起,平平安安快快乐乐生活的日子。她只盼能快些改革开放,对于物质与精神的双份贫困的压迫已经觉得有些喘不地气来了。如果不是有长笛陪伴,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该怎么熬。 七六年还有一个收穫就是二小的友谊。虽然这二小是小孩子,程希自觉与他们共同语言少,但相处下来,竟不觉得痛苦,也不枯燥,真不知道是自己变幼稚了,还是这俩小孩太成熟。总之,这段情谊很真。程希无法拒绝自己的心意。 虽然明知道,等小平同志上台之后,二小就会回归,之后自然而然地就是各走各路,渐行渐远。照程希以前的个性,如果早知这样的结果,肯定不会下心思去经营这段友情。但到了这里,到了这个时代,程希不知道自己是被谁感动了,还是感悟了,变得圣母了起来。只要是她认同的人,总愿意掏心掏肺。就象现在,程希的愿望只是,希望他们在自己身边时,快乐一点,以后如何,不去管它。反正,他们有他们的路,自己也有自己的。珍惜每一个路过自己身边的朋友,才不枉一生。 第41页 解信诚虽然还挂名工装厂的职工,但是办了病休。完全不去上班了。照他的话说:“不把时间浪费在无谓的事情上。”他很忙,这一年,他的变化很大。虽然面对程希时还是原态毕露,偶尔的孩子气,懒惰,甚至撒娇,他一点也不隐藏。可是他面对其他人,却藏得更深了,更沉得住气,更沉默了。如果是现在的他,程希不敢肯定他会不会跋山涉水千万里去接自己这个外甥女了。幸好,是当初的解信诚,与当初的自己。 政局方面,群众的力量已经失去意义,此时只余下“权谋”二字。程希对这个完全没有兴趣。就算是解信诚说起,也是心不在焉。解信诚看出她的倾向,也是微微一笑,似乎觉得程希这样鲜明的喜恶很有趣。 叶伍回来过几次。虽然小平同志还没有上台,但是,叶伍的表情却比七六年时光明很多。程希把二小养得膘肥体壮,头脑灵活,叶伍来过两次之后就完全放了心。第三次的时候,意外地带了个单反照相机来,说是要给二小和这个大杂院照张相,以后,做为留念。 程希看向二小,就见武振邦笑嘻嘻的:“希希,其实去年我就想让叶叔给我们照个合影呢,可是叶叔一直很忙。最近叶叔心情好,说是爷爷心情也不错,我就旧事重提,果然,叶叔就拿来了。来来来,我们俩先照!” 这时代,照相可是大事!武振邦还没把人抢过去,就被解信诚拉回了屋,丢了一句话:“我先给希希梳梳头,这丫头,疯了一天了,能照出什么好样子?” 说是梳头,其实不只梳头。不但梳了两个经典小辫,还给换了身干净衣裳。这把程希别扭的,却一句反对的话都说不出来,因为解信诚自己也换了身新衣裳。等程希别别扭扭地走回院子,见到也被换了身衣裳的二小,顿时没了尴尬,哈哈大笑起来。最可笑的是,他们竟然还用水把头髮往后扑了扑,看么看怎么怪。 本来没什么,程希这么一笑,二小登时齐齐脸红,连郑航这厚脸皮都没倖免。倒是叶伍笑呵呵的,一点也没为程希的笑声不高兴。这俩小子变得开朗多了,这让叶伍打心眼里满意。他一直觉得,忧郁来忧郁去的,那是娘们。象现在这样黑黑壮壮的,才是小子样呢。不得不说,小解同志别的不论,教养孩子还是一流的。 “咔嚓、咔嚓……”一声一声,把欢笑与小院的当时情留了下来,林立新正好赶回来,也和程希合了个影,林家还有张笑得合不拢嘴的全家福。阳光灿灿,一切看起来都很完满。 三月,开始拨乱反正,陈云和王震开始提出小平同志復出的建议,被驳回。这,已然是个战争的号角。 三月到七月期间,发生了很多事,事情的走向越来越明显。解信诚连脚步都显得轻快了起来。 七月,程希年满六岁,小平同志恢復职务,歷史的大幕正式拉开。前总理的种种坚持不过是颓势挣扎而已。这一点,不只是程希看得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恢復高考。新情节出现。 两个消息 只要有了种子,尽早都会发芽。没有谁能阻止人们追求幸福。哪怕空气才露出那么一点点自由的鲜活,就有大批年轻人的心跳动起来了。 解信诚是第一个得到消息的。在一九七七年八月的这个炎热的下午。解信诚几乎是跳着进的院子,腿脚不方便的他,程希还是第一次见他做出这样不稳重的动作来。尤其是在经过去年一年的洗礼之后。 “大诚回来了?什么事这么高兴?”林强从痛苦的数独中抬起头来,纳闷地看着自己的好友。 解信诚不放心地又回头看了一眼已经关好的门,再回过头来,幸好隔壁那两个小子被胡同里的孩子拉出去了。这种事,虽然不怕他们知道,但被他们看见自己得意忘形的轻浮样总是不好的。 见一切安全,解信诚才笑嘻嘻地坐到桌边,端起程希端过来的凉茶,一口干净,声音又低又小地说了出来:“据可靠消息:今年,有望恢復高考。” “高……唔!”就知道林强要喊出声,解信诚一说完就一把捂住了林强的嘴,非常及时。看着林强瞪大的眼睛,解信诚重重地点了点头。林强这才一把拽开解信诚的手,张着嘴想说什么,发现一时之间竟然找不到话说。 “太好了!”终于等到了这个消息。程希其实兴奋劲儿不比眼前这两个大小伙子弱。她还真怕自己这蝴蝶的小翅膀让歷史在哪里拐个弯呢。幸好,幸好。最少这个机会还在! “舅舅和林叔都可以考大学,一展所长了!”程希的声音不小,但这次解信诚与林强都只顾着兴奋没有阻止她。 “林叔可以考军校,出来直接当军官啊!”程希笑眯了眼,凑到林强面前,果然见他眼睛一亮,整个人几乎是瞬间就充满了活力。 “嗯,我,我,我这就学习,一定要考上军校!”林强这个冲动派人士,突然站了起来,直接趴到解信诚的床下,开始翻找复习资料起来。 解信诚见好友充满干劲,也很开心,哈哈笑了两声:“不用这么着急吧?强子,从去年到今年,你跟着希希学了不少了,再加强加强英语,应该不成问题的。” “英语,哦,英语!!”林强从床底钻出头来,一脸的苦相,语数外三门,林强数学最强。程希教给他玩的数独,最后反而玩不过他了。但说到英语他就头痛。可现在,就是他这个苦相逗乐了解信诚舅甥俩。 “快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解信诚和林强都掩不住笑,解信诚喝了口茶,转头对林强叮嘱:“别告诉林奶奶,那老人家的记忆,我担保,明天就能全胡同都知道了。”林奶奶没事的时候就爱串个门子,和胡同里的几个奶奶是无话不说的好姐妹。小辈的都知道,在她们那个圈里,根本就不可能有秘密存在。 林强嘿嘿一笑,连连点头:“这还用说。这事还是等文件下来,再让她高兴吧。对了,借我本英语书。”说着,根本不管解信诚点不点头,就一转身迅速出门了。解信诚张了半天嘴,无奈又好笑地摇摇头。林家没有这些复习资料很正常,他们可不象解信诚有个马德明撑着,几年来一直在垃圾站收旧书,资料丰富着呢。 “舅舅,你打算考什么大学?什么专业?”程希凑过来,给解信诚又添了次水,关心地问。 解信诚摸了摸程希的小辫子,微笑:“你还知道专业呢?不错不错。”说着,笑容微敛,轻轻嘆口气:“其实,我也不知道……哪个学校会愿意收我。我以后能做什么。” 程希愣了一下,才明白解信诚是在担心他的脚。他又何尝不想当军官?这个时代,进部队可是大部分男孩子的梦想。可是因为他的脚,他从来没提过。 “可以做的事多了。舅舅,男人的力量可不完全表现在肉体上,更重要的是这里!”程希比了比自己的脑袋:“舅舅是我见过的最强大的人了,舅舅以后又不要当运动员,其它的想干什么舅舅肯定都会干出一番成绩的。” 解信诚一下笑起来,把程希揽过来抱着,象对待婴儿一样摇了摇,“这天底下还是希希最贴心了。” “那马先生没对你的未来方向有什么提议吗?”程希坐在解信诚的膝上,转头问。 解信诚摇了摇头:“先生说,希望我能对自己有清醒的认知,对未来有明确的目标。这次的机会就是给我的一个考验。我……”解信诚把脸在程希脸上蹭了蹭,有些气馁:“舅舅我是不是太没用了?我以为我已经足够自信,可是面对重大决择时,竟然还是下意识会自卑。” “才不是呢,舅舅最聪明了。”程希看着解信诚微微灰了的眼神,决定帮帮他。程希知道解信诚不可能去考理工类学院,想要最好的,那自然是上京大学。可是,程希了解的是几十年后的上京大学,现在的上京大学的院繫到底是如何设置的,可完全不知道。 想了想,程希说道:“舅舅,我听人说,其实上大学不只是学习书本上的知识,还要做更多的是结识朋友,开阔视野,学习方法。所以,舅舅不用担心,你不管考什么专业,都要进最好的大学,认识全国最优秀的人才,激活你自己,等你蜕变完成了,你可能会发现,学什么专业其实并不重要呢。” 专业真的一点都不重要。在程希前世的记忆里,别说那些小民,学航天航空的去卖当业务员,学工业设计的去当翻译,这一类的简直数不胜数。就是纵观国家元首的简歷,那些专业相关性简直是一点都不沾边。比如,出名的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河川枢纽电站专业,这可是完完全全的技术专业,结果呢,硬是出了个国家主席。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些话谁跟你说的?”解信诚怔了怔。 “别管谁说的,舅舅,你觉得有没有道理?”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死读书,读死书确实不是我的风格。这个道理我明白。”解信诚点点头,皱着眉看向程希:“我这些日子没好好看着你,你这丫头一天到晚都混到哪儿去了?听着这些似是而非的理论。以后不许在外面说,听见没?” “知道啦。”程希嘟嘟嘴:“不过,舅舅,我听人说,上京大学是国内最好的大学。舅舅就考它吧。社科部挺适合舅舅的。不过,在考虑这些之前,舅舅一定要考上哦。” “就你小丫头多话。这我还不知道吗?”解信诚笑着骂了一句:“对舅舅这么没信心?” 程希嘿嘿笑了一声没说话,其实,她对解信诚再有信心不过了。她的印象里,七七年的考题在后世考生眼里简直是简单得令人髮指。除了英语让人无语地全是文革词彙之外,别的就算是林强都能轻松拿下,更何况技高一筹的解信诚?程希一点都不担心。 “我去做饭,舅舅。”程希跳下解信诚的膝,做饭去了。大夏天的,虽然不是闷热,偶有凉风从窗外的枝头吹进来,但在外面跑了一天的二小,肯定对热腾腾的食物难有胃口。这两年来养得二小一大三个男人对肉已经有一定的免疫力了。于是,程希就做了简简单单的三菜一汤配蕃茄蛋包饭。 芦笋和山药一起凉拌,配点枸杞,又败火又清慡。用竹筒做粉蒸排骨,清香不腻人。鱼片豆花,放了几片泡山椒,程希和解信诚都很爱吃。剩下一个清淡的冬瓜汤,利水下火。程希的庄园里什么都有,可不管季节。幸好二小在这方面完全没有意识,只知道好不好吃,他俩都以为解信诚有门道呢,再说叶伍给钱很大方。理由看起来很充分,程希两年来,在吃食方面就放开了手脚。才把一群人养得各个头好壮壮。 第42页 菜刚做好,两个玩惯了的臭小子就自动自觉地冲进了门,还没洗脸洗手呢,郑航就问:“晚上吃什么啊?” 武振邦不用嘴问,直接冲到锅边去闻去看,还嘴甜地直夸:“希希做饭真是太好吃了。有排骨啊?太好了,我最爱吃这个。” “去洗了手,来端。”这种程度的夸奖,程希早学会了漠视,眼皮都没抬,一边小心地摊蛋皮,一边吩咐。引来郑航对武振邦的一番小小的嘲笑。倒是武振邦毫不以为意,非常听话地去洗手,来端菜。 一顿饭象往常一样,吃得欢乐舒畅。吃完之后,武振邦自动自觉地收碗,郑航去洗。程希最讨厌就是这种收尾工作。当初二小完全想不通为什么自己要做这种事,但在程希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作风下,还是乖乖就范。这一就范就就范了两年,已经成了本能反应了。 一切收拾完之后,武振邦习惯性地就想去开门。到了夏天之后,平常他们吃完饭之后都会开门开窗,通风凉快。再点上蚊香。所幸,这个时代蚊子并不多,一晚安眠不成问题。不过,今天武振邦的动作却被解信诚阻止了:“振邦,等会儿。过来,郑航也过来,我跟你们说个事。” “什么事?解叔。”郑航笑了一整天的嘴抿住了,表情也严肃下来。解信诚这么郑重其事地说话,总让他有不妙的预感。 “我今天遇见你们叶叔,他让我通知你们,他这两天来接你们回家。让你们做个准备。” “回……家?!”如果是去年刚来的时候得到到这个消息,武振邦一定会感动地哭出来。可是现在……却突然有了种不确定。不是不想念爷爷,但要离开这里,离开这里认识的朋友,离开这里自由的日子,武振邦声音都抖了起来。 郑航只是怔了怔,低下头好一会儿,觉得有点气闷。抬起头来:“也好。武叔肯定早就想念振邦了。”他嘴里的武叔是武振邦的爷爷,说着,转头看向武振邦:“明天,我们去和方头他们道个别吧。” 武振邦知道别不过,低着脑袋,不情不愿地点了点头。不过,想起来能见到久别的爷爷又觉得很欢喜。这种悲喜交加的心情,武振邦小小的心灵第一次体会。他不知道该怎么排解,好一会儿才突然伸手把程希抱在怀里:“希希,以后我回家了,你要去看我啊。” 程希心里也是捨不得,拍了拍武振邦的肩背。才一年多两年的时间,他已经从一个儿童成长成一名少年了。身量抽长不少,而且也壮实了。看这身板,这都是自己养的啊—— 程希突然有种“儿子长大,将要行走四方”的莫名其妙的感觉。赶紧甩了甩头,自己才六岁,可不是六十岁,才不要当大妈呢。嘿嘿傻笑一声,道:“还是邦哥来看我吧。我听舅舅说,你家门口还有警卫呢,我进不去。不象我家,你随时可以来。” “不怕,我不让警卫拦你。”武振邦连忙保证:“来嘛,希希,我家好多好玩的。还有电视呢。” “电视?……啊……”程希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不禁有些失笑。许久没有了这个概念之后,突然提起,竟然觉得有些恍惚。 “哦,对了,希希没见过。不过,没关系。到我家,我放给希希看。不但有声音,还有图画呢。”武振邦一个劲儿地诱惑程希,把他家描述得跟天堂似的,要什么有什么。 程希几乎要被武振邦的热切口气感动了,赶紧挑挑眉,嘿嘿笑起来:“邦哥,你这么捨不得我,不会是你家人做饭没我好吃吧?” 此言一出,有些抑郁的郑航都跟着笑了出来:“还真没小丫头做饭好吃。”说着,还啧了啧嘴:“想想以后很久才能吃上一次希希做的饭,我都觉得生活痛苦起来了。更别说振邦这个吃货了。哈。” “你才吃货呢!”武振邦不乐意了:“我是真的喜欢希希,就算她做饭不好吃,我也一样喜欢她啊。是不是,解叔?希希不会做饭,你会嫌弃她吗?” 看着武振邦一脸认真的表情,解信诚忍住笑,这孩子就是不经逗,什么都当真。有时候实诚到别人都不好意思拿他开玩笑了。这也是他先在外面认识的朋友,最后反而是郑航一去成了老大的原因吧。解信诚摇了摇头:“希希什么样我都喜欢。不过,我是舅舅,振邦,你是啥?” “我?我当然是哥哥啦。希希一直叫我邦哥,你们俩又不是没听见。”武振邦说到这里,得意洋洋地瞥了一眼郑航。郑航想听程希叫哥想了很久了,可是怎么威逼利诱都没成功。反倒是武振邦,什么都没做,就轻轻松松地得了个“邦哥”的称唿。这让郑航一直在心里有个疙瘩。武振邦很清楚,他倒是一点也不介意,在这个时候刺刺自己这个差不多大的小叔。谁让他别的事情上都得意呢? 果然,武振邦没看郑航还好,被武振邦这么一瞟,那其中的意味明显得让郑航想装不明白都不行,立刻脸就垮了。 都快两年了,这小丫头一直叫自己臭小子,明明年纪只有自己一半,还天天四处充大姐,偏偏还真有人听话,比如眼前这位傻小子武振邦,还有林家那位叔级的傻小子林强,难道他们就没意识到,这是个六岁的小丫头片子吗?! 可是,她对别人都温柔体贴,礼貌到不行,怎么就在自己面前这么沖呢?天生不对盘?不会啊。相处这一年多来,郑航知道得很清楚,程希对自己与对武振邦没有区别,虽然经常绊嘴吵架,但感情很真,很亲,很照顾。可是,为什么就不肯叫自己一声哥呢?如果实在不想叫哥,叫声叔也行啊…… 看着武振邦抱着程希,也不嫌热,亲亲密密地不知在说什么悄悄话,郑航想远了,想偏了。总之心里不舒服,不,应该说很不舒服。程希从来没这么对待过自己。甚至连自己抱她她都不太情愿,更别说和自己说悄悄话了。 想到马上就要到来的离别,再加上眼前的情景,越看越不顺眼,越想越难受。郑航心里的别扭让他感觉晚饭好象全变成了苦水,很想从哪里翻出来发泄发泄。 “振邦。” “嗯?”武振邦不知在跟程希说什么,正说到兴头上,笑得一脸花开,听见郑航的唿叫,只是应了一声,头都没抬。 郑航更郁闷了,看了眼解信诚,发现他表情是微笑,但眼珠盯着程希一动不动,显然是发呆了。 ——喂,程希怎么都是个女孩子吧?就这样被个男孩抱来抱去,还、还亲了一口!你这个当舅舅的都不管的吗?! 郑航终于忍不住了,哼了一声:“振邦,你这么喜欢希希,以后就娶她当媳妇好了,就不用分开了。” 此言一出,第一个黑脸的不是程希,而是解信诚。自家外甥女才养活两年就被人盯上了!这还了得?! 作者有话要说:咳,明天真的要高考了 高考 解信诚和武振邦都还没有出声,程希就撅起嘴:“我才不要呢!” 一听这话,解信诚乐了,没等程希说出理由,就把程希从武振邦怀里拉进自己怀里,一阵亲:“我们希希最乖了。这种臭小子有什么可嫁的……” 闹剧至此,众人皆无语。不过,第二天,叶伍接二小离开时,郑航在军车后座上低着头,情绪低落,沉默不语。武振邦则眼框红红地趴在车窗前,抽哒着掉起了眼泪:“希希,解叔,一定要来看我啊……” 叶伍坐在驾驶座上嘴角一阵抽动,知道的这是回家,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去坐牢呢。 解信诚微笑着挥了挥手,倒是程希被武振邦哭得也不自觉地鼻子一酸,心里堵得慌。怎么说也相处了快两年了,天天在一起,这突然离开,纵使程希心理早就有准备,临到头上却还是升起强烈的不舍之情。 天下没有不散之筵席。程希给自己在心里又加强了一下心理建设,抽了抽鼻子,抬起眼睛,还是笑了出来。 “等等。”说完,程希不顾众人怎么想,直接小跑着沖回院里,再出去时,抱着个超大个的西瓜,颤悠悠地要递给武振邦。武振邦连忙开门跳了下来,接过西瓜。 “拿回去给武爷爷吃吧。”程希眼眶里还润着,却笑得特别灿烂:“邦哥,你也知道我挑的西瓜最好吃了。”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武振邦一下就哭了出来,要不是有郑航接着,那西瓜非跌在地上不可。最后,还是郑航把武振邦扶着上了车,车才算慢慢开走。车一直开到了胡同口,武振邦还在向这边张望,那可怜兮兮的样子,让程希心软得跟个浆煳一样。 这份情,程希记在了心里。虽然她知道,小孩子情重也无情,说不定一个月后就只记得“陪了他们叔侄俩一年多的小女孩叫程希”这一件事了。 悲情戏演完,还是要过平淡的小日子。自从解信诚带来可能恢復高考的消息以来,林强就立刻勤奋得象头骡子。当然,他不勤奋也不行,林立新看着呢。知道了儿子有改变命运的机会,当老子的自然把一生的精力都压了上去,连盯程希练习曲的时间都压缩了不少。 而解信诚则是有条不紊,非常有效率地继续学习。不过,他因为有晚上庄园的时间,比较之下要轻松得多。甚至一个月的时间,被程希餵得又长胖了不少。顶着黑眼圈的林强看着冒出了双下巴的解信诚,嫉妒得整个脸都黑了。 没多久,解信诚的消息就得到了证实。一时间全国沸腾。叶奶奶更是恍然大悟,自家孙子这些日子以来的辛苦终于找到了根基,喜得连拍了程希好几下头。但最喜的是林强。因为看见考试说明中,自己需要考的科目中根本没有英语,林强哈哈大笑两声,一下跳了三丈高,直接就把英语书给扔了。 在这之前,程希也没闲着。叶伍这一年多两年来,给解信诚留下了不少钱票,但都没用着。除了给二小买了几身衣服,洗漱用品之外,根本没花钱的地方。现在,手上积了一大笔钱,干看着。既不象后世那样可以做生意,想花钱也没处可花。这次有了高考的事,程希一下想了起来,经常跑到书店里去看,看到任何相关的学习资料都买回来。积了一整套,在消息明确之后,就立刻给向广星寄了出去。毕竟这消息一出,学习资料一下变得紧俏起来,连上京都难以买到全科的了,更何况柳树村那样的小地方。 其实,程希不知道向广星会不会想要高考。之前与他的相处中,发现他的底子其实不错。毕竟他上学的那些岁月文革还没开始呢,算是真正学到了些东西。后来又当了工程兵,数学就一直没丢下。后来在村里更是一支笔桿。从文到理,向广星都不差。唯一的问题就是,他三十多了,而且结了婚。如果他没有心的话,谁也说不了什么。 第43页 不过,在程希看来这完全不算问题。七七年的高考,三十多根本不算什么大岁数。有多少例子是夫妻分居个四年三年的,再次相聚时就已是一片新世界了?而且,还有带着老婆一起上的。反正这时候的大学生补贴比普通工人还要高一些,虽然口粮标准低一些。 程希一直觉得,向广星思维灵活,心胸开阔,不应该一辈子当个农民。绝对不是歧视农民,而是这个时代的现实,如果能向上走,谁也不必要非要在底层挣扎。所以,程希非常多管闲事地在寄出资料的时候附上了一封信,详细地说明了此次恢復高考的消息,还有毕业后包分配的事情。有了这些信息,怎么抉择就看向广星了。 解信诚看着程希寄出包裹,没说什么,一味地笑。倒把程希看毛了:“舅舅,你是不是觉得我多管闲事?” 解信诚摇了摇头:“没有。我觉得很好。知恩图报,老向也会明白你的心的。老向怎么选择是他的事,但他绝对不会怪你的。” “那你一直笑干什么?”程希撇撇嘴:“怪怪的。” “希希,我有时候觉得你脾气挺坏的,上次你把方大头打得噢噢地哭,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还威胁说是方大头要是回家告状,你就见一次打一打。是不是?可是有时候又好得让人不敢相信,比如现在。真是的。要论怪,希希才怪吧。” “舅舅,那哪儿叫坏?!”程希一听脸立刻就红了起来,难得欺负一次小孩就被解信诚逮个正着:“我那是学雷锋呢!” “胡说!雷锋哪有打过人?!” “雷锋哥哥说,对待敌人要象秋风扫落叶般地无情。方大头他打水插队,还掀别人小女孩的裙子,就是个坏傢伙,就是敌人。所以我才打他的。他到处说芳芳的内裤是花的,害得芳芳都不敢出门,一出门那帮小坏蛋就笑她。你说我是不是该打他?” 解信诚听见内裤花色的问题时,嘴角抽了抽:“你也小心点,方大头的妈妈可是个厉害人。真让她知道了,她得堵到咱家门上来骂的。” “方大头不敢告状的。我答应了,明天给他带煮鸡蛋。而且,我都打的是他的身上,没打脸,他妈发现不了的。” “……” 上京这边,解信诚在考虑自己该怎么教育孩子,柳树村那边接到包裹之后,向广星又喜又愁,一直平静的生活突然混乱起来。 恢復高考的事,向广星也听说过,毕竟,这个消息一传来,全村的知青都兴奋起来了,有资格报名参加的全都请了假在复习。这一次,主任倒没有为难知青们,也知道这种阻碍前程的事真要做出来,肯定会遭众怒的。但是,向广星一直都没有觉得这跟自己有什么关系,自家儿子都十岁了呢,还有机会上学? 谁料到,没几天就接到程希的包裹和信,告诉他了一个肯定的答案,能。而且机会难得,结果很可能很喜人!怎么办?!前些天还笑话知青们不稳重的向广星也一下不稳重起来,在屋里踱来踱去,拿着信看了一遍,又往桌上那堆学习资料看一遍,不知该如何是好。一直到媳妇小琴上工回来。 “怎么这么多书?”小琴洗了手,有些纳闷地看了眼自家桌子。 虎子啃了一块果脯,这一年多来,程希时常地寄些小零食来,都进了虎子的肚子里。这小子十岁已经一米六了,在村里看来,是个非常魁梧的小伙子了。不过,性子还是小孩子的性子,听见小琴问,就直接抢答道:“是希希寄来的。爹一收到这些书和那封信,一个下午就在屋里转来转去,问他啥他都不说,还不许我出去玩。闷死我了。哼。” 小琴有些别扭地拧了拧眉:“信上说啥?”对于程希,小琴的心情很复杂。经过这一两年的时间,她自然也知道那孩子是真的对自家老公和儿子好,不论吃的穿的,过年过节都会寄东西过来。虽然没有自己的份,在信中也从来不提到自己,但自己当初和那孩子搞得那么僵,小孩子记仇很正常。但想让自己说她点好,小琴毕竟是个女人,还是忍不住有点小心眼,她可说不出来。 一见媳妇回来了,向广星一下就有了主心骨,连忙把小琴拉着坐下来,拿起信把信慢慢念了一遍,然后一脸期盼地看着小琴:“小琴,你有啥想法?”和媳妇在一起时间久了,也学会了她的北方话,“啥”“啥”地说得很顺熘。 小琴不掩心中的惊讶,看着自家老公:“她说啥?上完学给分配工作,还大部分都是事业单位的工作?而且还给调户口?!你就能成城里户口了?!是这意思不?!” 向广星狠狠地点了点头:“而且,你是我媳妇,等我工作安定之后,还可以给你再调动户口,到时咱们一家都是城市户口了!” 小琴眼睛一亮。自己倒没啥,但自家的虎子如果是城市户口的话,那可就是大大的不同了。这个时代想跳农门可不那么简单。小琴吸一口气,一拍桌子:“行了!这么好,不就四年的时间嘛,咱们干了!孩子他爹,你赶紧学习去,我给你做点好吃的,补一补!”小琴超有行动力地就要去做饭,却被向广星一把拉住。 “小琴,可是我都三十多了。和那些小年轻一起考,万一考不上,岂不是……” “岂不是个屁!”小琴怒了,直接一掌拍在自家老公的后背上:“所以,必须考上!你比那些尽知道谈情说爱的小知青们聪明多了,你要考不上,他们更没戏!听我的,我去给你做吃的。” 这一次,小琴的离开很顺利。向广星早知道自家媳妇是这样的性子,他需要的只不过是小琴的一个肯定,一个支持,心里立刻就塌实了。坐在桌边,把书一一整理出来,还有不到半年的时间,确实得抓紧了! 这之后的半年,程希又给寄了不少核桃和奶酪过来,说是给向广星补脑的。接到这个东西,小琴对程希的印象一下好了许多。向广星虽然因为当上了村里的会计,活计要轻上不少,但是长时间的学习,还有大压力的紧迫感,却还是让这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一下就瘦了十几斤,把小琴心疼地,恨不得天天大补呢。所以,这次的核桃和奶酪小琴边虎子都给禁了,让虎子撅了一个月的嘴。 上京的解信诚和林强都不缺这些,每天两人在一起学习,这些个东西就是零食。林强又到了天天以解信诚家当家的习惯中来,这一次,林奶奶倒是非常知道,她也知道解信诚的成绩比自家孙子可强多了,而且自制力也要强得多。自家孙子跟着他一起学,自然是好的。 天气从闷热到凉慡,枝头的翠绿慢慢凋零,落叶在空中转呀转呀地落得院子里每天早上都一片金黄。秋天的时候,解信诚带着程希出去熘了一圈,带回了一辆自行车,把胡同里的人稀奇地,小孩子们全都追在解信诚后面跑,乐到不行。 这是程希害怕考试当天公车太挤或者误点,这时候又没个计程车,误了考试就太不划算了。再说,叶伍给了解家不少抚养费的事,全胡同都知道,毕竟二小走的时候可是坐军车走的,这排场人人都记忆犹新呢。所以,买了辆自行车也解释得过去。解信诚也因为终于能把车骑到庄园之外的地方感觉很兴奋,当天没有学习,教林强骑车就教到半夜去,一群小孩子也跟着后面一起闹。 程希再次穿上了棉袄,棋艺长进了不少,棋谱也背了近十本。长笛已经可以流畅地吹奏绿袖子的时候,十二月十日,高考的时间到了。 那天早晨,天才蒙蒙亮,程希就从庄园里出来,很迷信地给解信诚和林强各煮了两个荷包蛋,外加一个人一根油条。祝愿他们都能考满分。吃得二人都撑起来了,才和二人一起出门。 解信诚和林强是一起报的名,考试地点也在一起。就由林强骑车,后面载着解信诚,前面的横槓上坐的是程希。三人早早地出发,一路被路人惊讶观看的目光给了林强足够的虚荣,胸脯挺得老高,要不是解信诚在身后笑,他倒真想多绕几圈呢。 解信诚本来想让程希在家里等的,可是程希不愿意。他们上午下午都考,程希担心他们中午吃不上饭。虽然有那么几个国营饭馆,但架不住人多啊。林强担心这么长的时间程希无处可去,又是个小孩子,这个解信诚倒是一点也不担心,庄园里很安全,而且很暖。计算好时间出来就是了。到了考点,让林强去停车,解信诚把程希拉着去了个无人的小巷口,看她进了庄园,才往考点走去。 “希希呢?”林强往解信诚来的方向看了看,纳闷问道。 “别担心,我这儿有熟人,等我们考完出来,我会去接她。别担心,好好考。” “你也是。”林强充满了信心,向解信诚使劲地点了点头,各往各的教室走去。 几天的考试下来,有人欢喜有人愁,马上就要填写志愿了,这个没难住早就在心里有目标的解信诚和林强,却难住了向广星一家。之前程希就陆陆续续寄来了不少的学校资料,还有解信诚关于各个专业的详细说明,但是,就因为资料太多,反而让这一家子挑花了眼。 作者有话要说:晚了晚了,各位等待的同学,俺道歉…… 接二连三的好消息 分数下来之前就报了志愿。对了答案之后,解信诚和林强都考得很好。应该是哪所大学都能录取。这个结果,让所有人都欢喜。 解信诚不用说,自然是早就想好的上京大学社会学系。不只是因为上京大学是国内最好的大学之一,也因为上京大学就在上京。解信诚还有一个外甥女要照顾,他从未想过在程希这么小的时候离开上京。在程希看来,这个社会学系简直是当官的万金油专业。什么都学,无论是法学,还是社会关系学,人口统计学,犯罪学,或者是英语,民俗学,心理学什么的,驳而不杂,非常有用。但如果不当官的话,这些东西就显得不够专业了。 林强倒是想远远离家出去自由地锻鍊一下,没有见过海的林强特别想去当海军。但是林奶奶一听到林强要选择外地的学校就哭,不得已,林强在林立新的胁迫之下,妥协了一半,报了颐和园旁边的空军指挥学院的空军作战指挥学指挥专业。为什么说妥协了一半呢?因为照林奶奶的意思,本来是想让林强报军队政治工作专业的。那就是个纯理论工作,一点危险性都没有。可是跳性极强的林强哪里肯受,直接就闹开了,真让他学这个专业,他宁愿不去上大学。就这么着,林奶奶才勉强妥协。 定下来之后,就等着收入学通知和三月份开学了。林强的学校还有体检的问题,解信诚就完全没有任何后续问题了。 第44页 “舅舅,你有没有觉得……”程希和解信诚吃了饭在外面熘了一圈,散步的时候,程希一直走到解信诚的身后,仔细观察。回来之后,程希有些犹豫地开口。 “什么?”解信诚习惯性地拿出一本书来,就要看。 “那个……”程希张了张嘴,还是问了出来:“比起我第一次见到舅舅的时候,现在的舅舅好象跛得没那么厉害了。是不是?还是我的错觉?” 解信诚一怔,放下书,转过头来看着程希,好一会儿,才道:“你不说,我都没注意。你一说……”说着,解信诚又重新站起来,在屋里走了两步:“真的,好象能使点力气了。” 解信诚对程希从没有提防之心,说着就把跛的那支脚放到了凳子上,撩开了裤腿一看,愣了好一会儿,抬眼看着程希:“希希……”声音有些发抖。 程希被解信诚的口气吓了一跳,赶紧上前在解信诚的残腿上摸了摸:“都好着呢呀,舅舅,怎么啦?哪里痛吗?” “不是不是。”解信诚有些激动,抱过程希在怀里揉了揉:“希希,我的腿粗了点了,真的。好象有点肌肉了。膝盖也觉得有力了。这、这是怎么回事?” 程希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小儿麻痹症的有一种症状就是病腿萎缩,细而小。解信诚应该就是如此。虽然这么多年来,他早就习惯,也不把其它人的另类目光当回事,但是,真的有恢復的希望的时候,又怎么能忍住高兴呢?谁不希望做一个健全人呢?解信诚感觉到自己的心脏急切地跳动,好象要跳出自己的嗓子眼来表达兴奋似的,让他有一瞬的眩晕感。真的吗?眼前的一切都是真的吗? “好事,舅舅,这是好事,你别伤心了。”程希一时不知该如何安慰这个被突如其来的喜讯搅得有些伤感的男人,顿了顿,才分析起来:“舅舅,你说,是不是我们这两年一直在吃庄园里的菜的原因?你看,我力气很大,就是从小吃庄园里的桃子长起来的。所以,你的腿也在慢慢长力气,是不是?这样的话,我们以后天天吃,总有一天会完全好起来的。舅舅,以后你就能抱着我走一整天都不累了。” “桃子?庄园?”解信诚一下笑了出来:“希希,当初我只是想找一个亲人,没想到竟然有这般机缘。桃子呢,快,拿出来,我口渴了。” “什么机缘?舅舅说话象和尚一样。”程希嘿嘿笑起来,一伸手拿出两个桃子,解信诚一个,她一个,程希笑眯了眼睛,看着同样笑眯了眼的解信诚,大啃了一口桃子。大冬天里吃桃子,别人可没这福气呢。重生大神对自己实在太好了,当然,如果真能让解信诚健全起来,那就更完美了。 向广星也考得不错。但挑选学校的时候却为难了起来。他不想离老婆孩子太远,可是此时的云南也没什么好大学。他只能扩大范围,整个西南地区寻找。西南地区的教育,自然是四川的大学最为引人注目。七七年的高考主要是考虑重点大学重点专业。向广星最后就选出了两个,一个是川师,一个是西南政法。这两个大学毕业之后的工作都可以算得上是旱涝保收的专业。虽然老师在前几年被批成了臭老九,但向广星对这个身份还是很尊敬很嚮往的。而且,当老师还一年有两大假期,照常发工资,这实在是很大的一个诱惑。另一个选择西南政法,多少是因为从前当兵的关系。虽然政法与当兵关系不大,但总是有一身制服,想着就觉得美。看来看去,不觉,就有些为难了起来。 “小琴,你说,选哪个好?”一遇到重大决定,向广星就全赖上了自家媳妇。 小琴让向广星把两个学校都细细地说明了一遍,有些迷茫地问:“这师范出来就是当老师,我知道。这政法出来是做什么的?” “可以做的多了。检察院的法官,书记官,或者是律师,就是这一类的吧。警察好象也属于政法系统的,但警察好象有专门的警察大学。差不多就是这样。小琴,你觉得怎么样?” “警察啊,爹,当警察吧!”虎子一下跳起来:“镇上那些派出所的警察多气派啊。爹,还有大盖帽呢!” “小孩子别胡咧咧,听你娘的。”虎子声音很大,但意见很小,被向广星直接就给忽略了。 “我看虎子说得对。就去上这个什么政法大学吧。有制服穿得省多少衣裳啊。”小琴的理由虽然荒谬,但调子就这么定了下来。虽然西南政法在重庆,比起成都到春城要远上一些,但小琴既然这么说了,向广星就认认真真地在第一志愿填下了西南政法。后面的二三志愿也都是填了一熘地可以穿制服的专业。 这一届,政法大学只有西南政法一个全国重点,上京的政法大学还没有复课呢。向广星算是占了个便宜。离家近,牌子也硬。 七八年的元旦,大杂院里特别欢欣。虽然通知书还没有下来,但如果没有意外就是铁板钉钉的事了。 好事总是接连到达的。年前,二小通知终于下来了。这个时候还没有通知书这种东西,只是两个电报。拿着简洁的电报,两家人开心得一塌煳涂,围在一桌大吃了一顿,三个男人喝了两瓶高粱,醉得唱了一晚上拐调的歌。马德明知道这个消息后,给解信诚和林强一人送了支英雄钢笔,以示鼓励。林强虽然高兴,但没有林立新高兴,这笔很老派,却更显珍贵。林立新很识货。 过了个鞭炮响彻的好年,马德明马先生也告诉解信诚,他的工作调动了,进了中央党委宣传部。马德明老先生理论扎实,理解上意,为人又灵活深沉。这是让他在最后的关头给宣传部把关呢,免得某些魑魅魍魉在最后的时刻利用党的喉舌。 解信诚为马先生高兴,也有点伤感。因为马先生不得不搬离了旧图书馆,去了党委大院。走之前,马先生把大部分书都让解信诚搬回了家,还有他这些年从垃圾堆里淘出来的一些古董字画什么的。这些都不能带走,只能都送给了唯一的弟子解信诚。解信诚把它们都让程希收进了庄园,放在外面,自己又要去上学,万一丢个一两件,会很不安心。 三月就要开学了,这一天,解信诚拉着程希郑重地在桌前坐下来。 “什么事,舅舅?”程希有点奇怪地问。 “希希,我要去上大学,你现在也六岁多了,不如也去上小学吧,怎么样?”解信诚也是想了好几天,按说,七岁才到上学年龄,但这个时代也并不是那么严格的。很多双职工的父母,因为孩子没人管,就早早地把孩子送去上学。现在,程希也面临这样的情况:“我打听了一下,上京大学附小挺好的,虽然因为是上京大学教职工子弟学校,所以不太容易进,但我请马先生给开个介绍信说明一下状况,再加上希希这么聪明可爱,一定没问题的。而且,上京大学附小就在燕东园,怎么样?” “上小学?!”程希这才勐地想起来,自己年纪小,必然会遇到的这个问题。可是现在,让自己上小学,每天跟一堆流鼻涕的小孩子学1+1=2?!不亚于浪费生命式自杀! “不,不,不!”程希摇头摇得很干脆,拒绝得很坚定:“舅舅,我不要上小学。” 解信诚皱起眉:“为什么?和强子一起复习的时候,你不是挺爱学习的吗?” “不是不爱学习,舅舅。”程希心思转了几圈,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说,顿了顿,才学着小孩子的口气说道:“我和芳芳一起玩,她都上三年级了,可她学的那些东西都好无聊。舅舅,我不喜欢学那些。那些我都会。我听芳芳说,在课堂上必须要背着手,坐得直直地,一动也不能动。我不想上那样的小学,傻瓜一样坐着,可是老师讲的那些全都是我懂的东西。舅舅,我不要上小学。你要是担心我没人照顾,怕我惹事,我就呆在庄园里不出来,等你周末回来了,我再出来好了。” “胡说八道。”解信诚一拧眉:“小孩子就要和同龄人一起多交流交流,天天一个人呆在家里,人都呆傻了。” 程希听这话,一愣,难道非要让自己和那些小屁孩一起说废话,玩无聊的游戏才行吗?想着这种可能,程希差点哭出来。她不是那么有童心的人啊,而且,也不会长久地装小孩子,太累了。程希睁圆了眼睛,可怜兮兮地看着解信诚。 “舅舅,小学的课本我都会……”见解信诚不为所动,连忙加了一句:“林叔都考不过我呢。” 解信诚听了这话,怔了怔:“强子考不过你?” “当然啦,不信你去问林叔嘛。每次他都输我。” “去。”解信诚笑起来,敲了下程希的脑门:“明知道强子他们提前开学,前一个星期就走了,现在让我到哪儿问去?他们那种学校,想进去看看都难。你就诓我吧。” “真的呀。”程希腻着趴在解信诚的膝盖上:“舅舅,你可以考考我嘛。” 解信诚见程希一再地坚持,不由也就信了几分。拿出林强当初复习时的小学资料,随便地抽起一题问出来。谁料到,程希不但答得快,还答得很准。这让解信诚吃了一惊,这题,三年级的学生答起来也有一定的困难度的。也许是刚好看过答案?解信诚半信半疑地又问了一题,结果同样。一题两题三题,结果题题如此,解信诚不得不相信,自家外甥女是个天才。虽然以前也觉得她很聪明,那也不过是些为人处事或者是性格沉稳方面的。但没想到连学知识都这么快!和林强一起复习了几个月而已,竟然有这么大的进展,太让解信诚吃惊了。 解信诚好一会儿不说话,程希有些担心,想了想,加了一句:“舅舅,难道你没觉得,吃了庄园菜之后,不但力气变大,也变得聪明了吗?我看舅舅现在背东西轻松得很啊。我背先生交给我的棋谱也是这样,越背越顺,越背越快呢。以后我要天天吃桃子。就能直接上大学了。” “胡说呢。”解信诚被程希的童言童语逗笑了,转过头一想考前的突袭阶段,也觉得自己的记忆力好了许多,虽然不至于过目不忘的程度,但三遍不忘还是有的。有了这个解释,解信诚就安下心来。有些为难地道:“可是,希希这么小去上初中的话,也不太好吧?” 国人的中庸之道,马先生教的那些“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的道理,都让解信诚觉得希希年纪尚幼,不适合如此被瞩目:“要不,就去小学装装样子?请个长病假什么的,到时考个试就行了,平时你想干啥干啥,反正练长笛也要花时间嘛,对不对?” 第45页 “这个主意好。不过……”程希眨眨眼,一脸纯真相:“舅舅,我健康得不行,你到哪儿给我开个重病证明啊。” 解信诚笑起来,伸手颳了下程希的鼻子:“中国人办事,讲的是情理。情字在先,理字在后。靠的就是关系。真相併不重要。懂不懂,希希?” “懂。舅舅,那咱俩都去了上京大学,咱家的房子咋办啊?” “让林奶奶平时给看一下就是了。”解信诚倒不在意:“不过,家里有用的东西就打包进庄园吧。免得真遭了贼,多郁闷。” 解信诚的话并没有得到实现,因为没几天,林家就带来了好消息,林立新重新被文工团招了回去。所以,林立新和林奶奶都要搬到文工团的宿舍去了。这下,连林家都要空下来了。 第一天 开学第一天,解信诚和程希早早地起来了。解信诚做早饭,程希在刷牙,一派和谐景象。突然,程希发出“啊——”的一声尖叫,吓得解信诚粥也不看了,连忙跑过来,急急问:“怎么,怎么啦?” 程希表情古怪地伸出手来,小小的手心里,躺着一颗小小的牙齿,上面还有牙膏的泡沫,勐一看,还有点噁心。 “牙齿掉了?”解信诚心放下一半,皱起眉,盯着程希的嘴:“张嘴看看,掉的哪颗牙?” “嗯~”程希捂着嘴摇头,她知道豁齿小孩看上去有多可笑了,自己真傻乎乎地张开嘴的话,解信诚非要笑自己一辈子不可。 “这怎么行?这么小就掉牙,一定要去看医生的!反正医生看也是看,舅舅看也是看,怎么这么别扭?”解信诚拉着程希的手,和程希拔河。 程希闻言愣了一下:“看什么医生?这是正常现象啊,舅舅。你小时候也掉过的。” “胡说,我怎么不记得?又是怕打针吧?”解信诚虎下脸来,使出劲儿来,一把拉开程希的手,掰开程希的嘴唇,就看见一个可笑的黑洞,是上面的门牙掉了一颗。看着程希不情愿的表情,再看看那颗傻乎乎的黑洞,解信诚明明在心里担心着,可又觉得她这个样子太可笑了。不由嘴角抽了抽,很严肃地拧着眉:“走,把嘴漱一下,我带你上医院。” 一听解信诚的话,程希就知道,自己这个舅舅平时表现得再成熟再强大,其实本质上还是一个二十郎当岁的小伙子,对自己粗心大意,对孩子的成长更是一无所知。 程希无奈地拽着要去拿钱的解信诚,向他普及牙科知识:“舅舅,小孩子都是要换辱牙的。掉了以后,还要长新的。不用看医生的。你也换过,你忘了?芳芳和方大头他们都换过了。我这还算晚呢,他们说,有的孩子三四岁就开始换牙了。” “真的?”解信诚见程希说得一本正经,倒也信了几分。可是在他的印象里,完全没有这段歷史的印象。如果自己要换牙的话,应该是刚得腿病的时候吧。解信诚这个念头只是闪了一下就过去了。低头对程希道:“你等着,我去问问林奶奶。你可别想唬我。” 这时候,林家还没搬家呢,只是收拾起了家具。解信诚一问出口,林奶奶就哈哈笑了起来,也不顾解信诚比她要高一头,直拍他脑袋:“你这孩子精明起来精明,傻起来怎么这么傻呢?连自己换牙的事都忘了?我去看看希丫头,别被你这郑重其事地吓着了。” 林奶奶经验丰富,叮嘱了程希好多注意事项:不要舔牙,要经常漱口,少吃糖之类的,说了足有十几分钟。解信诚听得比程希还要专注些。最后,在林奶奶的主持下,解信诚把程希的那颗辱牙埋在了自家墙根底下,意味着牙要向下长,要长得快。 放下了心里包袱,二人在一起吃早餐时,解信诚一边剥咸蛋,一边看着程希,到最后突然笑了出来:“希希,我们今天去照相吧?纪念我上大学的日子。” “哼!”谁还不知道你的小心思?!程希冷哼一声,别开头去,就不张嘴说话。平常没事的日子,自己这个小舅舅就喜欢没事找事乐,特别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这习惯……糟糕至极! 程希完全可以想像,解信诚今晚的日记里的主角绝对不是上京大学印象,而是自己这颗露风的牙齿! 解信诚骑车,程希坐在前面。横槓上怕程希硌屁股,特地加了个小小的木板,上面还包了个小棉被,跟坐沙发似地。虽然三月天,但并不算暖和。解信诚给程希包上了厚厚的围巾,才放心骑出速度来。 自从发现自己的腿开始有力之后,解信诚突然地热爱起了这种需要用到腿的运动。好象累一累,就更能体现它的存在一样。比如现在,上京大学离茶叶胡同说远不远,说近不近,要骑车的话,可也得骑个一个小时左右。是个费力气的事。可解信诚就不愿坐公交车,他想骑车。而且,他也发现了,这么运动到感觉累了,晚上去温泉里泡上半个小时,自己都能感觉到病腿上的血脉畅流的感觉。第二天一点都不受疲惫的影响,照样精神抖擞。 解信诚舅甥二人到上京大学的正门的时候,还不到九点。太阳已经升起来了,但并没有太多的热量。本来以为开学第一天,又是这个点,应该算早的,没什么人,谁料到新生接待处到处都是人。操着各式口音,提包的提包,背麻袋的背麻袋,也有用皮箱的,那是极少数。有人穿得少,打个哆嗦就又挺起胸来。有的穿得多,把大衣抱在怀里,只着毛衣。有的男女结伴,有的还抱小孩的!于是,解信诚一个微跛的年轻人,牵着一个豁着牙的小女孩的组合也就不那么显眼了。 虽然各式各样的人都有,但最好的就是,人人都是笑脸,而且笑得很开心,个个都露出了牙,只除了程希,一直抿紧了嘴,看得解信诚真想笑。自家的外甥女哪儿都好,就是小小年纪太爱面子,爱美了。总把自己当个小大人看,谁笑她她跟谁急。哪知道她越这样,越是让解信诚想笑。 报名很方便,很迅速,转户口也很快,这让更多一部分人差点掉下泪来。这个时代,吃商品粮对大部分农民来说都是一个很大很远的目标。结果,就在一刻轻易地实现了。大红色的公章,太有权威性了。 不过,他们的失态并没有人投以异样的目光,因为人人都如此激动,连解信诚也有些难以自持,心怦怦地跳,虽然面上还是一派礼貌微笑。 解信诚被分到了燕园35号楼428号宿舍。35号楼在程希看来还不错,虽然只有四层,但这个时候的宿舍楼最高也就差不多这样了,二十几号的宿舍楼才三层呢。而且,三十五号楼挨南门近,进出学校很方便,离食堂也近,拐个弯就是学一学二食堂。呃……虽然解信诚用不着进食堂吃饭,但离得近总让人觉得安心不是? 四二八宿舍在楼道的中间,一间宿舍住四个人。解信诚去的时候一个人没有,刚把床铺好,哄着程希:“马上,我弄好之后,就带希希去办小学手续。”说着,门就被打开,进来了一人。 程希回头一看,差点笑出来。应该是打扮过才来的。头髮不知是上了油还是上了水,熘熘地梳了个大背头,偏偏长得并不是大气的长相,尖嘴猴腮地戴个了眼镜,他这样,无论是平头还是偏分都会觉得不难看,可偏偏梳了这么一个醒目的大背头。 来人的个子跟解信诚差不多高,一身崭新的中山装穿在他身上有点大,走起来一甩一甩的,完全没有派头。如果只看长相的话,可能是皮肤的原因,又粗又黑,程希觉得他足有三四十了,可是看他那傻乎乎的样子,有点怯的表情,尤其是眼睛黑亮黑亮的,挺可爱,又觉得好象还是个孩子。 “你好,同志。我叫解信诚,二十一岁。上京本地人,社会学系一年级。”解信诚连忙过去帮这位不知是老兄还是老弟的提过行李,微笑着自我介绍。这人的行李是用绳子绑得很结实,象个行军包一样。提起来还挺沉。 “你、你好。”来人把手在裤子上擦了擦:“我叫罗新军,二十岁,山西人。也是社会学系一年级。” “哈,小老弟啊。”解信诚挺高兴,虽然罗新军的口音不轻,但一路上就没遇着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同学,突然见着罗新军,解信诚觉得挺惊喜:“来,挑个床吧。家里人没送你来吗?” “我都这么大了,还送啥?”见解信诚很和气,或者是见他微跛的走路姿态,让罗新军的紧张慢慢舒缓下来,嘿嘿一笑,倒见了几分机灵。说话变利索了,可手上的速度却很慢,半天了,还是铺得皱皱巴巴,一看就是在家没干过这活。解信诚正要上前,却被程希拦住,自己上前去:“罗叔叔,我帮你铺吧,你看起来就不会,是不是?”说着,直接上去,左拉拉右拉拉,几秒钟,就铺好了一张整齐的床铺。 “呀,这,这是你……女儿?”罗新军有点不好意思,挠了挠头。 “我倒想。”解信诚有些心疼自家外甥女帮人铺床,过去揉了揉程希的脑袋:“我姐家的孩子,我姐不在了,现在跟我过呢。希希,来,问罗叔叔好。” “罗乎乎好。”程希笑眯了眼睛,嘴里还漏着风:“你真笨,连床都不会铺。”她可一点不喜欢自家舅舅照顾别人,而且对方还是年纪不小的男人。哼。这么刺你一下,看你还好意思让别人帮你动手不?程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一点也没觉得自己小心眼了。 “希希别胡说。”解信诚连忙拦住:“小罗同志,别跟小孩子计较,都是我平时在家宠坏了。” “没,没事。希希挺可爱的。”罗新军也有点脸红,而且听到了程希的可怜身世,再想到刚才她利落的手法,不由对程希更心软了几分:“以后我多练练,多练练。”说着,突然弯下腰来,一付稀奇样:“希希,你掉牙了?” 看在罗新军脸红的份上,程希本来觉得对他的好感加深一点,她总觉得,会害羞的孩子没什么坏人。也不知道是不是偏见。可被他最后这一句砸得立刻不想理他了,把头偏向一边不理他,结果却换来罗新军开心的笑声。 “咦,我以为我来得很早呢。”一个软绵绵的声音插进来。门刚才就没关,外面一直闹哄哄的,进来了一人,解信诚和罗新军直到对方出声才发现:“两位好,我叫顾伟祥,二十八岁,来自广州。经济学系。” 从粤语转过来的普通话,无论男女说起来都软绵绵的,倒不是这位顾伟祥娘娘腔。程希趁着对方没注意,上下打量了一番他。这顾伟祥算得上程希这么久以来见过的最具现代气质的人了。长得挺帅,就是矮了点。穿了个短夹克,显得整个人很修长。虽然夹克是很普通的样式,但在这个不是中山装就是军装的时代里,已经显得足够特别了。更何况,还是拉链的!这是时髦的象徵!而且,他提着的是个皮箱! 第46页 不不不,这些都是外在,没什么。重要的是,这人对人的态度。大方自信,随随便便几句对话,就把对方的底细摸了个通透。这套话的技巧,就算是解信诚也得甘拜下风。不过,解信诚的嘴很严,他没问出什么,倒是罗新军,被问了个底朝天,说着说着,兴奋起来,罗新军甚至拿出了家里全家福,一个一个地介绍,唯恐不详。 程希把他上下打量完,只得到一个结论——这傢伙家里有钱。虽然看上去,他也很有骗子的潜质,但骗到上京大学的校园里来,在这个时代着实不太可能。 程希在这边看,那边三人已经自我介绍完。这位被程希认为有钱的顾伟祥特别会带动话题,各自把家乡名产拿出来,吃吃说说,没过多久,三个人就熟悉得跟自家人似地了。 “应该还有一个人啊。”解信诚给程希塞了块马蹄糕,看了眼罗新军的上床,纳闷地道:“怎么还没来?”他还想都认识一遍,就带程希去办小学的入学手续呢。 “这个……应该就是了吧。”顾伟祥搭话,向门边看过去。果然,一个足有一米八的大汉,背着个小山一样的行李。这倒不稀奇,稀奇的是,在他身后,还跟着一个二十七八的高挑女人,还抱着个孩子。 “四二八,就是这里了!”那大汉并不是喊,就是声音大,震得三人齐齐站了起来。那人也不客气,向着三人伸出手来:“都到了哈,俺是东北人。姓富,叫富安。这是俺媳妇小翠,和俺家小子东东。”说着,就把他媳妇从后面拉出来,给三位震撼中的舍友介绍了一番。再加上他媳妇小翠也特别豪慡,铺好了床之后,几个人就坐在床边,桌上摆满了各类零食小吃,你一句我一句,笑呵呵地把富安的那点子好玩的事给说了。 原来这位爷已经三十有四。原来是炼钢厂的工人。后来,跟人打架,差点被开除。虽然没记处分,但工作给停了。他一来二去没事干,就跟着那些小年轻一起,备考,没想到,这位爷长得五大三粗,头脑却非常聪明,全厂的小年轻,就他一个上了上京大学,这么一下,把全厂都闹动了。厂长还给了他一个大大的表彰,写在档案里。打架的事再没人提了。 “怎么让翠姐送你呢?你这么个大男人,小孩子在火车上多累啊。”解信诚被富安拐得也有点东北腔了。 “啥送!这是跟我一起来上学呢!”富安说到这个,突然得意地嘿了两声:“你们可别小看俺媳妇,俺媳妇考的可是上京医学院!以后你们想找个护士媳妇,还不得指着俺媳妇啊?” 此言一出,众人齐喑。看向小翠的目光完全不一样了,罗新军连忙凑过去:“嫂子,你太厉害了。混熟了,给我介绍个对象啊,我要求不高,能有嫂子一半好看就行。” “喂!”顾伟祥一把推开罗新军:“你也太快了吧?!” 宿舍里一阵哄堂大笑。连程希也跟着笑开来。只有小翠怀里的孩子睡得沉,还冒着鼻泡呢。 作者有话要说:夫妻二人同上学的事,不少啊……可怜的是娃,因为学习忙,没人带…… 认干亲 那些428宿舍的人从家乡带来的零食,程希也有好些都没吃过。一边听几个大男人开玩笑,聊天,一边吃得很开心。 “你家这个姑娘吃起花生来象个小老鼠似地,真是可爱。”突然小翠笑出声来,对解信诚说道。 此言一出,程希一怔,正在剥花生壳的手停住,有些尴尬不知道该不该继续。这就是当小孩子的坏处,大人说你象小老鼠竟然还不是骂你,而是觉得你好玩喜爱。 “粗姨,以吃。”程希抬起眼睛看了解信诚一眼,只见他也笑得很开怀,心里哼了一声,也就放下来。弯起眼睛笑起来,把手中的花生连同花生壳一起推到小翠面前,嘴里漏风地说了一句勉强能让人听懂的话。 “哎,真乖。”小翠显然很喜欢程希这种粗眉大眼的慡朗长相,更何况连话都说不清楚呢?大人说不清楚话不招人喜欢,可小孩子却恰好相反,反倒比口齿伶俐的招人疼。本来就当了母亲的小翠正是母性爆发的年纪,看见这种小孩子都忍不住想逗一逗:“希希这么乖,以后给我家东东当媳妇好不好?” 听了这话,程希差点黑脸。这种玩笑话在程希听来一点乐趣都没有,可是某些大人就是乐此不疲。尤其是如果小孩子不懂,问出类似于“媳妇是啥”之类的问题之后,就会引发所有人的哈哈大笑。这种大人的恶趣味,程希严重鄙视。就算前世她是个大人的时候,也从不参与到这种聊天当中去。 程希摇了摇头:“不好。”其实很不想理,拉了拉解信诚的手,没想到四个男人谈到国家未来发展,兴致正浓,解信诚只是习惯性地把程希的小手放进手心里轻轻抚摸,根本没注意程希的这个小动作的含义。 “为啥不好?”小翠笑得更开心了:“给我家东东当媳妇可以吃好多花生哦。” 程希看着这个笑得一脸慈爱的小翠,欲哭无泪。她这种用看着小猫小狗小兔子的目光看着自己,程希发现自己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应付。一时之间,连刚才觉得很好吃的零食都没了味道。 “我以后自己挣钱了,自己买花生吃。翠姨,东东弟弟是不是娶不到媳妇啊?真可怜,我们胡同的方婶就象你这样,因方大哥娶不到媳妇,就见一个女孩子就问人家要不要给她家当儿媳妇。方大哥都不敢出门了呢。”程希用手捂着那个洞,脸上装着天真,说出一段足够让当妈变脸的话来。 ——这下,能堵住你的嘴了吧? 可程希没想到的是,正聊的火热的富安突然转过来,哈哈大笑起来,对解信诚说:“你家这个姑娘聪明,我喜欢,哈哈。平时在家我可是拿我家小翠一点办法没有,可你家这姑娘随便说一句,看小翠那表情,哈哈,我喜欢我喜欢!行,希希不给东东当媳妇,当个干闺女行不?一样有花生吃。” 解信诚在一阵聊天之后,倒是对这个富安印象不错,并不介意让程希让个干亲。更何况别人都说出了口,怎么也难以拒绝的。但是,解信诚一向认为程希自己的事自己做主,所以就转头看着程希:“怎么样?希希,给富叔叔当干女儿,东东就是弟弟了。” 说不太得罪人了。程希无奈地笑开来,非常干脆地向着富安叫了声:“干爹。” “哎,乖!”富安绕过桌子,一把举起程希,向空中抛去。吓得程希“啊——”地尖叫,富安笑得声音更加响亮了。 这一抛不但吓着了程希,把解信诚也吓出了一身汗,可又不敢上前阻拦,害怕富安一个分心,让程希掉到地上,只能脸白白地在一边说着:“富哥,富哥,别抛了,希希害怕……” 程希一开始确实是害怕的,这种人工式的蹦极极度没有安全感,而且,抛得很高,差点撞到屋顶的灯。可是在富安一次一次地接到自己之后,程希放心之后,突然觉得这个游戏还挺有趣,象小时候盪鞦韆盪得很高时的那种刺激,不由发出咯咯地快活地笑声。程希这么一笑,富安来了劲儿,跟着抛得更高了。 程希觉得富安这种爸爸就象是大家心目中的慈父的形象,有点大咧咧地孩子气,孩子说什么都认真听的爸爸,招人喜欢。 “爸,我,我,我啦。” 程希扒住富安的脖子慢慢从他身上熘下来,就看见小翠怀里那个吐泡泡的小子醒了,一见富安在抛别人玩,就急了,直向富安伸手。惹得小翠一阵笑。结果,富安又笑呵呵地来回抛了东东好几次,这孩子才算罢休。在程希看来,这富安的力气几乎可以比得上自己了。抛完自己抛儿子,他却一点都不见喘,这体格强悍。 富东东才一岁多点,话说不清楚,走路也不稳当,正是最好玩的时候。醒了之后,眼珠滴熘熘地转,似乎在好奇怎么突然有这么多陌生人,一点不怕生,连程希看着都觉得好可爱。 “东东弟弟长得象干爹。”程希仔细看了看这父子俩,真是象了个十足。宽脸大眼双眼皮,说不上漂亮或者帅气,但看着就觉得挺顺眼,尤其是东东,胖乎乎的两小脸蛋,一下就觉得,哎呀,这孩子怎么长得跟个馒头似的?太招人爱了。 程希看着很想上去捏两把,结果,她还没动手,就看见富东东突然向她伸出双手,奶声奶气地说了一个字:“抱。” 这一下,不但程希惊了,连富家夫妇都吃了一惊。自家儿子自家知道,虽然不怕生,其实只是不爱哭,而且脾气并不好,却也并不喜欢别人抱啊捏啊的。这还是富东东第一次主动要求一个外人抱呢。 富安没想那么多,直接躬□,把富东东放在地上:“两孩子还挺投缘,行,去和姐姐玩吧。姐姐可抱不动你。” 富东东一落地,就屁颠屁颠地跑过来,一把抱住程希,就不说话了,笑眯眯地,好象程希的怀抱有多舒服似地,把程希别扭地,好一会儿,才想起来,把富东东一把抱起来,象抱个布熊一样,自己爬到床上坐着,让他坐到自己膝盖上。这么折腾,这富东东竟然一点怨言都没有,自顾自赖在程希的怀里,玩起了自己的手指。 程希前世很少和孩子打交道,这一世交往的孩子们最少也有七八岁了,他们多多少少都是把程希当妹妹看待的。这还是第一次,有个真的奶娃娃这么依赖自己。她并不知道,她被空间食物改造的身体,干净清透,浊气少,自然而然地让人亲近,对小孩子的吸引力更大。这么小的孩子识人还是本能,第一时间就感受到呆在程希身边的舒服感觉,自然不会掩饰。 只是,这一番动作,却让富家夫妇对程希的印象更好了一些。他们总相信,连话都说不清楚的小孩子喜欢的人肯定都是好人。富安一个劲儿地点头:“我眼光真不错,这闺女认得对,哈哈。” 三个男人又聊了一会儿,富家夫妇还要去上京医学院报名,解信诚也还要领着程希去小学报名,四人就分开来行动,约好晚上一起吃饭,这才笑呵呵地一起下了楼。只是让富东东与程希分开时,富东东一下哭了,哭得鼻涕眼泪一把流,声嘶力竭地好象生离死别,别提多伤心了,让一群人无可奈何之余又忍俊不禁。直到解信诚推出自行车,让富安载着妻儿一起去上京医学院,富东东才被这个新奇的东西转移了注意力,等富安骑上出发时,甚至发出了哦哦地欢叫声。这小孩子的喜怒哀乐真是……程希摇了摇头,不靠谱啊不靠谱。本来自己刚才还有几分感动的,谁料到自己的魅力还比不上一辆自行车。 第47页 “舅舅,虽然我晚上可以住庄园,但你要怎么跟你的舍友说啊?尤其是干爹,我看他那个性子,肯定会对我的事刨根问底的。而且,吃饭问题……”程希有点担心。如果没有这么多舍友的话,程希倒觉得自己根本不会引人注目,可现在突然认了个干爹,这个时代,干爹还真是半个爹呢。尤其是富安那个急公好义的个性,再加上富东东对自己这么感兴趣,富安肯定会当真的。 “没事。”解信诚拉着程希的小手在校园里漫步而去。偶尔可以看见几个高年级的学生低着头匆匆走过。这些,都是前些年的工农兵学员,他们都是七零年之后直接推荐来的,没有经过考试。之前,他们有着无尽的荣耀,任务就是“上大学,管理大学,用**思想改造大学”,虽然知识水平良莠不齐,但都自觉高人一等。可是有了这新一批的考试入学的学生,他们的日子立刻就变得比较尴尬。 程希听说过不少,一提到工农兵大学生就嗤之以鼻的例子。也有虽然顶着工农兵大学生,可是非常努力最后得到大家承认的例子,这完全看自己怎么选择了。不过,也怪不得他们,他们在校期间,完全是政治挂帅,无论是教材还是教学方法全部都做了相当大的改变,几乎学不到什么东西,更何况,本来大学四年的学制还被他们改为三年甚至两年。这样的情形下,他们顶着大学生的名头,却什么都没学到,他们将在很长一段时间会被人歧视,也属正常。 “这些事,舅舅早有准备。”解信诚弹了下程希的脑门:“你就当好你的小孩子吧,小小年纪就这么爱操心,小心变小老太婆。” 程希捂着脑门揉了揉,看了解信诚一眼:“舅舅,我会被你弹笨的。” “笨点好。现在就是太聪明了,不可爱。”解信诚说着又弹了一下,弹完还嘿嘿一笑,看着程希,似乎在等她回嘴。 程希哼了一声,才不要上他的当呢。索性不理他,由他牵着往前走去。燕园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此时的上京大学还没有扩张成一付小资风格大财团的俗气模样,走一路,倒觉得清新可人。走了有十几分钟,二人就到了小学部。 “舅舅,我是什么病?”程希想着先通通气。 “病因未明的大力症。” “啥?”程希舌头都僵了,这叫什么病啊?!纯粹为了逗人玩的吗?小学部的老师又不是傻子,看见这样的病因,肯定会生气的啊。解信诚不是疯了吧? “没事。你想啊,希希,你这圆滚滚红润润的样子,说你有什么病,谁会信啊?咱们当然得实话实说。让你上学万一伤到小朋友,或者损坏公物就太不好了,是不是?我这是在为学校考虑呢。” “我当然没意见,但老师们肯定会生气的。”程希翻了个白眼。 “不会不会。”解信诚自信满满,说着,递给程希一块木板:“一会你就在旁边玩这个。”见程希一脸迷茫的样子,解信诚加了一句:“使劲玩。” “……” 结果出乎程希意料地顺利。校长看着程希小小个子,一脸甜笑地把木板随随便便地捏成木屑,做仙女散花状玩得开心,校长连嘴角都抽了,只是僵硬地说了几句场面话,就同意了解信诚的请求。当然,解信诚开来的介绍信也有很大的作用。不然,你一个毛头小子谁理你啊。 “看吧,我说了没问题的。”解信诚得意洋洋地带着程希一一拜会了各任课老师,并请他们测试了程希的水平,结果本来对于走后门很不慡的老师们在测试之后都露出了真心的笑脸,有些可惜地对程希说:“程希同学,就算在家也一定要好好学习,努力保持啊。期中期末记得来参加考试。” “好的,谢谢老师。”乖巧地说了三四遍之后,这趟小学之旅算是结束了。 出了小学部,程希发现解信诚走的方向不是宿舍,不会迷路了吧?赶紧拉住解信诚:“舅舅,你走错方向了。” “没有。”解信诚拉着程希:“我给希希找了处住所,希希跟我来看看喜不喜欢。我可不想希希被当成怪物。” “没关系吧,反正可以住庄园。”程希对这个不计较房子,而是担心钱:“房租贵吧?” “不贵。”解信诚知道自家外甥女就是一付管家婆的个性,也就很耐心地解释着:“其实,根本没花钱。” “啊?怎么回事?!”程希一惊,她可不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 “没什么事,很简单的。学校有个老教授,他的儿子媳妇从外地调回北京,本来住在家里,但离单位太远,我听说之后,就提出拿咱们的房子跟他们换住两年,再说,我本来就是本校学生,你也不过是个孩子,他们自然就同意了。现在,我领你去看看地方,认认人。” “要住在别人家吗?”程希有点不情愿。 “那倒不是。王教授的儿子回来之后算是自立了门户,虽然住在王教授家的隔壁,但还是有自己的门的。放心吧,把你放别人家,我还不放心呢。你这个马虎性子,什么时候被人发现了,就麻烦了。不过,就是房子有点小。” “小没关系,没关系。”一听自己有地方住,而且住在学校里,安全性完全可以保障,程希就立刻心满意足了,哪还在意那些小细节?直接就嚷嚷起来了。 王教授与夫人 王教授是英文教授,大约六十左右。一派斯文,虽然穿的是普普通通的衣服,但气质上却远超了时代,没有那种热情压抑的质朴,倒有几分岁月沉淀下来的清雅之致,程希看着觉得很舒服。 而王夫人看上去比王教授年轻不少,但很有妈妈味,圆脸短髮,见到程希来就满脸笑,热情得很,摆出一大盘子糖给程希吃。也不管那爷儿俩说什么,就坐在程希旁边和程希说些孩子话。因为她的态度就象是解信诚对待自己的态度一样,只是单纯地喜欢和疼爱,所以,程希对王夫人也是细声细气地装乖。 “王奶奶,”其实程希觉得叫王夫人奶奶实在有些夸张,就她那长相,叫阿姨都有点亏。不过,她坚持。所以,程希也就逞着自己年纪小,很自然地叫出了口:“别给我塞了,我吃不了那么多糖。” “吃吧吃吧。现在吃不完,拿着慢慢吃。”王夫人不是个擅言辞的人,喜欢就会来来回回地说这么两句,却让程希觉得很窝心。 “希希几岁了?” “六岁了。”程希嘴里嚼着难得的牛奶轧糖,一边摆出孩子气的脸来:“王奶奶,你多大了?” 果然,王夫人一下就笑出声来:“奶奶可比你大得多,奶奶都五十五了。” 程希一愣,这位王夫人保养得真好,皮肤光滑,头髮漆黑,看着顶多四十多。可是,说她爱保养吧,又不是那种贵妇范儿,而是平常家里充满爱同时也充满啰嗦的妈妈的味道。这感觉很矛盾。 “那你比林奶奶年轻。王奶奶,要不,我叫你王阿姨好不好?”程希知道小孩子讨人欢心就靠一张甜嘴。 两人你来我往,前言不搭后语地说了半个小时,程希总算是搞清楚王教授一家的情况了。王教授的儿子已经四十了,五八年就从隔壁的水木大学毕业,之前在山东、浙江工作过,现在因为工作调动回到了上京。王教授还有个十八岁的孙女,最近也高考来到上京。只是,这孩子不想受家里管,没报上京大学,也没报水木大学,而是报考的人大,学的是新闻传播。 哦,记者。 程希点了点头,在她的印象里,当记者很辛苦,尤其是当有良知的记者更是如此。一个女孩子选择这个专业,肯定是有热血正义的想法在里面。不论结果如何,程希对这个王家的小孙女有了几分好感。但愿不要是红卫兵式的盲目热情才好。 “王奶奶,能带我去看看以后我要住的房子吗?”程希站起来,拉住王夫人的手。 “唔,你一个小孩子要住那里吗?不如就住在奶奶家吧。奶奶家有一个空余的房间,怎么样?奶奶每天给你做好吃的。”很喜欢小孩子的王夫人诱惑起了程希。 “不用,王奶奶。我舅舅也要来住,照顾我,偶尔才回宿舍。而且,就在隔壁。有什么事,我大喊一声,奶奶就听见啦,是不是?”程希把解信诚来的次数说得多了些,毕竟一个六岁的小孩子一个人住在家里,是个人都不放心。她可不想因为这个而失去独住的机会。 房子与王教授的比起来是有点小,应该是王教授以前的大房子单独隔出来的一个单间,有个厨房,没有卫生间,有自来水,程希对此很满意。家具也是现成的,老式的木质双人床很大,睡三四个人都可以,还有四个大床柱,酱紫近黑的颜色,上面还有雕花,程希围着这张床转了一圈,试着坐了坐,一点声音都没有,很结实。程希看着整个房间,最满意地就是这张床了。 “这张床不错吧?”王夫人也没顾忌床上只剩一木板,自然地坐了下来,颇有感情地说起了往事:“这还是我和你王爷爷结婚的时候特地请木匠打的床呢。后来建明结婚就给了建明。现在连囡囡都十八岁了……” 两代婚床?程希心里莫名觉得怪怪的,好象自己睡在上面很不妥似地。第三个继承人怎么轮也是应该轮到王夫人口中的那个囡囡才对。自己睡在上面的话,很不和谐。程希决定了,以后还是睡庄园好了,这张床摆在这里很好看也不错。 “听你舅舅说,你会吹长笛?”王奶奶的话题发散得很,显然没有特意要跟一个小孩子聊什么。 “嗯。王奶奶要听吗?长笛我一直带在身边呢。” “好啊。就让我欣赏一下希希的笛声吧。”王奶奶拍了拍手,算是鼓掌欢迎。 程希在包里翻了一下,从庄园里拿出放长笛的盒子。林立新把这管旧的长笛送给了自己,他重新回文工团,团里特地拨了经费给他重新买了一支。 默默地装好长笛,放到嘴边,深吸一口气,程希整个人沉静下来,本能地闭上了眼睛,一首《奇异恩典》飘扬而出。这首曲子是18世纪的赞美诗,但在程希的记忆里却是被更多的流行歌手传唱之后,国人才开始对它熟悉了起来。程希也不例外,对它很喜爱。最重要的是,这首曲子用长笛吹奏起来并不困难,舒缓而悠扬。以自己现在的程度,算得上是少有的一曲能够流畅又能表达情感的曲目了。 第48页 吹到半途,突然一个沧桑而有质感的声音和了进来,随着笛声饱满地唱着:“……but god, who called me here below,will be forever mine.” 其实,长笛独奏不适合当伴奏,声音太亮会把人声盖掉。但一个奏得专心,一个唱得激情,完全没人在意这个。 曲毕,程希一睁眼,就看见王教授难得兴奋的表情。他躬□,就站在自己面前,完全忽略了身后的解信诚:“希希小朋友不错,不错。好久没听到……从哪儿知道的这首amazing grace?” “师父给我的琴谱里的一首。我看着这首比较简单就学了起来。” “好啊,好啊。”王教授说着又哼出两句来,哼完了回过神来又问:“你师父是……?” “林立新。”接话的是解信诚:“总政文工团的。” “哦,是他。”王教授显然知道林立新这个人,摸了摸程希的脑袋:“跟着师父好好学,以后有机会也上台表演,让更多的人欣赏到美妙的音乐。” “放心吧,王爷爷。师父对我可严格了。他说我天份一般,勤奋尚可。”程希挺起小胸脯,得意地表示着决心。 “什么天份不行?我看我们希希天份很好啊。你看,这才六岁,就吹得这么好听!这还叫天份一般,那世上就没天才了!”王奶奶直接哼了一声,表示出护短的个性。不过,她的说法,很得到了解信诚的支持,听了她的话,解信诚看向她的目光都热情了许多。 王教授显然没有反驳夫人说话的习惯,认不认同都是笑眯眯的,低头看着程希:“还会吹别的曲子吗?” “就还有绿袖子和浏阳河了。王爷爷要听哪个?”程希把长笛横起来,看着王教授。她也是很少有机会给陌生人表演,第一次发现被人夸赞的感觉如此美妙,难怪有人当了明星就下不了舞台呢,这实在是个很难戒掉的瘾。 “浏阳河?”王教授眉头一抖,眼中的厌倦之色一闪而过,嘴上直说:“绿袖子,我喜欢这首。” 这一个听得欢喜,一个吹得用心,两相互彰之后,硬是把程希会的这两首曲子来来回回地吹了一个下午。直到解信诚搬了一堆生活用品来,和王奶奶一起把隔壁终于收拾出来了,见二人还在吹,而且,王教授还一个劲儿地点评,比林立新还要求严格,哪个音应该更亮一些,哪个音应该一带而过之类的,甚至还说到那些英文歌词的意思,希望程希在了解词义之后,会更有情感地来演奏。此时的王教授完全忘了程希不过是个六岁小孩子,哪里会理解这么深奥的东西?不过,他讲起来滔滔不绝,程希一样听得津津有味。 最后,王奶奶终于看不惯了:“老头子,你不累,希希不累啊?以后希希就住咱家了,什么时候听不行吗?非把希希累坏才甘心吗……” 果然是妈妈级别的念力攻击,王教授几乎是立刻溃不成兵,甚至很正式地向程希鞠躬道歉,这阵式把程希吓坏了,连连摆手说不必。 后来,王奶奶还非要说留程希和解信诚在家里吃饭,但解信诚说,与舍友们约好第一次聚餐,不好缺席。而程希则是认了个干爹,聚餐的时候必须要到。等等云云,说了半天,王奶奶才不舍地松开了程希的手,并让程希早点回家,别跟一帮男孩子学坏了。听到这个叮嘱,在场三人齐齐黑线。 所谓聚餐,其实就是一起去学一食堂。不过,解信诚和程希带来了不少熟食,用了三个大大的铝饭盒装着,假称是从家现带来的,春节吃剩下的。看着灌肠,腌肉,滷肉还有鱼干和各类凉拌的小菜,其余三人惊喜不已。 “干爹,东东和干妈没来?”程希一边趴着米饭,一边问。 “东东今天玩的时间太长了,来之前就困得睡着了。没办法,只好让你干妈带着他睡,就不过来了。刚好也跟她们宿舍的舍友们联络联络感情。”富安虽然嘴上说着,但下筷的速度绝对不慢:“别担心,东东那小子别看小,最皮不过,明天肯定要闹着过来。反正不远,以后见的机会多呢。” 说了两句,富安一回头,就看见滷肉又少了三分之一,于是再也不说话,开始埋头苦干。 程希下午吃糖被迫吃得太多,现在不太饿。吃了一碗饭,就停下筷子,看着四个大小不一的男人抢菜,颇有趣。 看体形,按说应该是富安第一强势,看表相,他的吃相是大刀阔斧,全桌就看见他一个人的动作了。可实际上,顾伟祥一点也不慢。 这个南方人脸上还带着微笑,一付不急不缓的表情,可筷子却用得非常纯熟。他对腌肉和滷肉一般,比较喜欢灌肠和鱼鳞冻。这让程希很惊讶,因为这两样可都是做得是川味的,虽然不是特辣型,但程希前世见过许多南方人可是一点辣都沾不得,没想到这位完全相反,吃得很慡快的样子,没一会儿,鬓角已经开始流汗了,他还不有停筷的意思。听人说,爱吃辣的人爱思考,有主见,吃软不吃硬,还爱挑人毛病。说到底,其实是有点顺毛摸。不知道顾伟祥是不是这样,虽然他表面一点都看不出来。 看上去最不起眼的罗新军,动作也确实比别人慢半拍。别人夹三筷子,他才夹两筷子。但很快,程希发现了其中的问题。罗新军虽然夹得慢,但架不住他夹得多!一筷子下去,滷肉就能少个五六片,就这样,他根本一点亏没吃,还把矛盾集中在了出筷速度飞快的富安和顾伟祥向上。 这人有意思。程希眯着眼睛笑,最少在饭桌上,这位是个扮猪吃虎的主儿。他比较喜欢吃肉,特别是腌肉,几乎被他包圆了。其余的小菜鱼干什么的,碰都没碰,属于不浪费时间型的吃货。程希以前在bbs上看到过,这种爱吃咸的人,是踏实肯干型的人,性格稳重,做事有计划,看起来很不错,不过,不太重情。程希一点也看不出尖嘴猴腮的罗新军哪一点与稳重有关系。 至于解信诚则因为吃得多了,吃相比较安静,细嚼慢咽。他吃食不挑,反正拿出来的都是他爱吃的。只是,现在受到桌上抢菜气氛的影响,也加快了速度,并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不输。这种感觉,让程希觉得很有趣。骨子里这么好胜的解信诚,不知道他自己知不知道自己的这个问题。 “看什么呢?怎么不吃?”解信诚转头看见程希安静地坐在那里,看看这个人看看那个人,一句话也不说,不由有些担心,自家外甥女可不是什么乖小孩。不由放下了筷子,低下头来,关切地问。 “吃饱了,舅舅。”程希也觉得自己的思维太发散了些。那些所谓的心理学家的专家说法哪有什么准确的?自己竟然记这么久,太无聊了。 解信诚想了想:“今天还是我陪你一起回去住吧。第一天,你一个人住在那边,我还是不放心。” “诶?希希住哪?”富安吃饱了,转过来问。 “我把我家的房子和王教授的儿子换了四年,希希就住在那儿,上学也方便,照顾也方便。” “王教授?哪个啊?”富安才来,和罗新军一样迷茫。倒是顾伟祥慢条斯理地为他们解了惑:“有儿子的王教授,应该是教英文的王度教授吧?听说他年轻的时候在英国留学,学的是英国文学,可是中国文学的底子也特别好,算得上是学贯中西。翻译了不少着作,可算是国内翻译界的权威。” “厉害,万事通。”解信诚信服地竖起了大拇指。 “万事通?这名字好,这名字好,哈哈。”富安拍了拍顾伟祥的肩,把他拍得歪了两歪才道:“以后你就叫万事通了。” 作者有话要说:要过年了,杂事特别多。昨天没更跟大家抱歉。因为没回来,连通知大家都没有办法。我可不想顶着零下二十几度隔几条马路跑网吧去,再说,我也很讨厌网吧的环境。原谅我的懒惰吧。今天总算是补上了…… 小年,现在过了十几分钟,还是祝大家小年快乐。新年算是真正开始了! 重见旧友 解信诚回宿舍之后,程希灭了灯,进庄园。庄园里还是一片生机勃勃,鸟叫蝉鸣,微风阳光,一切都是那么惬意。美美地睡了一觉起来,一看时间还早,就在庄园里的屋子前趴下来,一边想一边写自己未来一个学期的生活学习计划。写完之后,再一条一条地细读下来,发现自己小小年纪竟然还挺忙的呢。 周三周六要去文工团跟林立新学长笛。周日要去拜访马德明马老先生。其余的日子要去旁听。来到了上京大学不旁听,简直是暴殄天物。请王教授要来的各系的课表,程希挑挑拣拣自己喜欢地把第一学期的课程给定了下来。现在程希唯一可惜的是,没有个儿童自行车,在燕园里在各教室之间穿梭,跑太快有点太醒目了。所以,很大一部分课程,程希选得和解信诚一样,主要是为了蹭车。而且社会学系的课程还算有趣。 每天半个小时的慢跑,半个小时的英文朗诵,半个小时的长笛练习(这个完全是应王教授要求的,不然地话,在庄园练就足够了)。晚上还要和王夫人聊天,由自己的请求,可以得到第天半个小时跟王教授学习英文的机会。 要说这种学习计划,程希的这种程度,在新学年的学生里绝对算不上沉重的。这个时代,好容易有了一个学习的机会,几乎是人人都在拼命,恨不得连觉都不睡地学习,根本没有后世那些混吃等死的人。课堂里旁听的人也非常多,想在教室里抢个位置可是件不容易的事。所以,程希决定到哪儿都带个小马扎和一块薄木板,万一没位置了,就打开马扎坐到边上,把木板放在膝上做笔记。 第一天上课,程希没有去。她知道第一天老师讲不了什么正经内容,都是常年的要求总汇之类的东西,还不如在家里看会书呢。 背了半个小时单词,吹了一个小时的长笛,程希撑不住了。烦躁地跑出房间围着庄园跑了三圈,还是无聊,跳进温泉泡了个澡,然后又去钓鱼。在庄园里钓鱼最无趣,完全没有挑战性,想钓哪条钓哪条。或者去摘花摘果,做饭洗衣?这样耗耗弄弄,等出了庄园,发现才过了两个小时,时间还早,太阳还没到正当中呢。程希伸手摆腿,心中莫名的烦闷一点都没有减轻,反而更加郁结。时间对自己来说太漫长了,等长大最少还要十年呢,这十年可怎么熬?!是可以学习,是可以看书,是可以大吃大喝,但人生只是如此,又有何乐趣?程希是一个在乎乐趣的人。 问题是,没有游戏,没有音乐,没有电影,没有小说。对程希来说,这个时代什么都没有。她没兴趣天天跟小孩子们一起丢沙包、抓子或者官兵捉贼;她没办法看个《卖花姑娘》就哭哭啼啼;也没办法听《红灯记》不睡着;小说……恐怕除了手抄本的《一只绣花鞋》就没个正经小说了吧?想想这个时代的娱乐生活,程希就觉得人生一片灰暗,难道真要学马先生那样,唯一的娱乐就是下围棋这么伤神的游戏?程希觉得自己需要有一个轻松的东西来放松一下自己的心灵,哪怕是悲剧小说呢?让自己安心地大哭一场也是好的,可是,什么都没有。 第49页 程希坐在门前想了很久,直到王夫人提着菜篮子往回走了,程希才连忙一闪身进了庄园。王夫人实在太热情,什么时候见自己都是叫自己到他家吃饭。没饭也要用点心糖果把程希的肚子填满,这让程希很痛苦。还是先闪,反正晚上还会再见。 坐在庄园里,新抱出一罈子果酒,给自己倒了一杯。很意外地,前世程希酿的酒都不如何成功,可是庄园里的水果酿出来的酒却非常美味,虽然因为糖度而产生了口味上的略微区别,但各具风味,程希每开一坛都喜欢,连解信诚没事都会来喝两杯,虽然他还是觉得这是女孩子喝的东西。 有时候,程希庆幸解信诚没当过父亲,不然,他绝对会意识到六岁小女孩是不适合喝任何酒精饮品的。现在的解信诚完全没这个概念,再加上果酒的口味偏甜,他甚至还没事就给程希倒上一杯,只因为喜欢看程希喝的时候享受地闭起眼睛的样子。程希开始还有些担心,不过,喝了这半年以来,没发现身体有任何不适,反而各项指标都变好了许多,于是就放下心来,每进庄园就倒上一杯。 今天程希喝的是枇杷酒,漂亮的琥珀黄,倒在透明的杯子里,让程希想到一个词“流金”,美极了。枇杷酒润心肺,对视力好。程希想了想,从角落里捡出两个空的白酒瓶子,细细地洗干净,把商标撕掉,空干水份,满满地装了两瓶子枇杷酒。晚上送给王教授吧,当做拜师礼。虽然他没说收自己当弟子,但自己总是跟他学习,该有的弟子礼还是要遵守的。 收拾好一切之后,程希打开一个自己拿柳树村主任家的白纸订的本子,开始做今天的事——既然这世界都没有娱乐,那就自己给自己创造一些娱乐吧。 喝了一杯酒,身上热起来,似乎连头脑都灵活不少。程希前世并不是特别爱玩的人,父母过世后,更是因为要工作,要养房,几乎没有什么时间娱乐。但毕竟是处于相对自由的时代,看过的电影电视小说还是相当多的。 程希不敢主全都记得,但那些让她记忆深刻的片断,人物,话语,情诗,甚至世界架构或者是笑话,冷笑话,还是数不胜数。程希想到什么就写下什么,完全不在意前后顺序,看看以后能不能用这些自己最爱的萌点写出一篇让自己感动的文章来。听人说,曾经有作家看自己的作品被感动得哭泣,希望自己也有这个荣幸。 就算以程希的文笔写不出那样的大作来,但光是回忆这些看起来全无用处的东西,也是让人身心愉悦的事情,程希唇边含笑,笔在纸上沙沙地写了一个小时也没觉得累,光翻页就翻了半本过去。 正写到兴头上,突然听见有人敲门,程希一愣,谁会现在来敲自己的门?赶紧放下笔,从庄园里跳出来,把门一开,还没看清人呢,就被抱住,耳边是武振邦兴奋的声音:“希希,想死我了,你搬走了都不告诉我,太过份了!知不知道我和小叔找你找多久吗?” “能有多久?我昨天才搬来的。”程希从武振邦的肩头看过去,就看见郑航似笑非笑的表情,武振邦说着,他还伸手过来捏了下自己的脸,程希哼了一声别开头去。 “你们没开学吗?”见到老朋友还是高兴,让武振邦放自己下来,拉着这叔侄俩坐到桌边,想了想,突然笑了一下,转过去,在厨房里转了一圈,拿出两杯漂亮的枇杷酒来,一人给递了一杯:“怎么周一来找我?” “咦,什么?汽水吗?真漂亮!”武振邦一点怀疑都没有,接过来就大口喝掉半杯,喝完还舔舔嘴:“真好喝,甜甜的,好象还有点什么水果的味道。希希,你做的?” 郑航喝得比较斯文,但显然对枇杷酒的味道也很酒意,一口接着一口就没停。 程希看着他们这么给面子,也觉得很开心:“算是吧,好喝就多喝点,我这儿还多着呢。” “我和振邦办到上京大学附中来上学了。他在初一,我在初三。”郑航没有武振邦那么激动,还有心思回答程希刚才的问题:“开学第一天,就有个开学典礼,没事,我们就过来找你了。” “上京大学附中?”程希嘴角微抽,在程希的后世印象里,上京的中学初中部,上京大学附中虽然也算是重点,可连前三都排不进去呢。高中部的话,更是连前三十都排不进去,完全是个渣。 初中部,如果非要想选离自己这个朋友比较近的话,人大附中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如果想选离家比较近的话,上京四中……好吧,这个时候,四中还没有初中部呢。但是,上京师大实验中学也是上上之选。在程希的印象里,以上三所中学算是上京中学里的前三了。偶尔二中也能排进去一次,但上京大学附中就没戏了,排到五六名去了。象他们这种条件的孩子,完全没必要“屈就”。 “嗯。”郑航还在一口一口地抿着酒:“振邦非要来,我就陪他来了。他说你一个人在这边没人陪你玩,怕你无聊。” 这、这、这话也太甜了吧?!程希心跳了一下,转头看向武振邦,没想到那小子喝得上瘾,根本没听见郑航说什么,一口干净杯中酒,正回味呢。似乎是感觉到程希的目光,笑嘻嘻地睁开眼,举了举杯子:“希希,我还要。” 程希接过杯子,有点不可思议地问道:“你爷爷就这么容易同意了?”边说,边走进厨房,重新给他倒了一杯。 “哪儿那么容易?”郑航冷笑一声,完全没任何不好意思地把空了的杯子递给程希,摆了摆,意思就是让她再给倒一杯。看 “郑航!”武振邦脸一下红了,大声地叫着郑航的名字。这两人虽然年纪接近,但武振邦从来都是非常守份地叫郑航小叔,如果这样叫名字了,那就是表明他要生气了,要认真地生气了。 郑航根本没理武振邦涨红的脸,嘿嘿地瞟了他一眼:“怕什么,早晚会知道。”说着,看着程希拿着一杯枇杷酒出现的身影,才满意地接着说:“武叔叔自然不愿意,想让我们进四中,或者是进子弟中学。振邦不愿意,结果就被武叔叔关禁闭关了半个月,在房间里,哪都不能去。可这小子硬气,硬是半个月不怎么吃饭,也不出房间,与武叔叔冷战,最后生了场大病,烧得人事不知。没办法,最后还是武叔叔投降,他才开始吃饭。希希,这小子可是很依赖你啊……” “哪有?!”武振邦脸更红了,瞪着程希:“别听郑航夸大其词?!我吃饭吃得少是因为家里的厨师做的饭都好难吃,最后发烧也是因为感冒,哪有什么冷战半个月什么这么凄凉?!希希,以后,就请你收留我吧,好不好?让我在你这蹭饭,我让叶叔给解叔伙食费。” 本来感动地眨了几下眼睛,一听到最后这几句,程希彻底没了心思,看来自己这两年来把这个吃货的胃给养叼了。来上京大学附中上学八成就是为了他那张嘴吧? “邦哥,你个吃货,我在你眼里就是个厨子吗?!” “不是啊!你是我妹妹,很亲很亲的那种,真的。几个月没见我特想你,还好几次做梦都梦见你呢。再说了,什么吃货啊,别光说我。”武振邦两杯枇杷酒下肚,很满足地放下酒杯:“小叔还不是在家不怎么吃饭?你看他,才几个月没见就瘦了这么多,他就是不说罢了,他比我隐藏得深多了。其实一样好吃!哼!” “两吃货。”程希撅撅嘴,心里还是很高兴的:“那就在这儿吃吧。一会儿舅舅就该回来了。多了你们俩个,我得多准备一些。”说着,转身向厨房走去。走进厨房,刚放下案板,程希停下来,看看自己踩着凳子,手拿菜刀,包着围裙……突然觉得,怎么这么悲哀啊?难道以后要成为他们的专业厨娘?自己刚才心里的高兴是怎么回事?自己已经彻底向妈妈级妇女进化了吗?以养儿子的心态交朋友?不行,不行,不行! 越想越不甘心,程希放下菜刀,气哼哼地走出去,叉着腰,正要义正词严地发表一次演讲,突然发现二小已经从竖直状态变成躺平。那张自己打算当摆设的婚床,二小齐整整地倒在上,睡着了!程希一口气憋住,看着二小齐头躺着的样子,心里的古怪不知道该怎么抒发。 忘了,枇杷酒也是酒啊!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北大附中的朋友,本文真的是架空,没有任何影射。 初为大学生的舅舅 给二小盖了被子,脱了鞋,程希推了一把,二小就自然而然地翻了个身,从横躺变成了顺躺,各自沉沉睡去。 这应该不是喝醉吧?就算一个人酒品好,也不至于叔侄俩酒品都这么好才是。程希细细看了看脸向自己这边的武振邦,果然是两个黑眼圈。刚才见面太兴奋,没注意到这些细节。这两傢伙这两天都做什么去了?累成这样?难道真的是在找自己没找到?程希有些纳闷。 不过,既然累了就睡吧。程希索性取了围裙,决定不在屋里做饭了,不然一定很吵,让他们睡不好。三月的天气凉凉的,正是睡觉最好的天气。程希不想打扰他们的好梦。 把庄园做好的菜一盘一盘地拿出来放在桌上,不方便起火闷米饭了,就拿出一厚沓玉米薄饼当主食。想了想,把早上拿出的那一罈子枇杷酒拿出来,同样放在了桌上,因为自己和二小喝了不少,再加上给王教授灌的两瓶,所以所余不过小半罐,到时可以让解信诚带回去给他的舍友尝尝鲜。 又拿出那本自制的记事本,继续未完的工作,才写了一页半,就听见门嘎吱一响,把记事本往庄园里一丢,抬头就看见解信诚略带兴奋的脸。他张嘴正要说什么,程希连忙把食指放在唇间,做出“嘘”的动作,解信诚一愣,顺着程希的动作看过去,正好看见武振邦睡得正熟的脸。 “咦,他俩怎么来了?”解信诚洗了手,拿起筷子,边吃边问。 程希把刚才二小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解信诚听着皱了皱眉,筷子停了一下,说了一句:“没关系,希希开心就行。我还担心在大学校园里希希没有朋友会寂寞呢,现在算是有一点放心。这俩小子虽然……但对你还算纯朴。” 啥叫对我纯朴?程希心里别扭了一下解信诚的用词。抬眼看着他,突然笑起来:“舅舅,你这身打扮可真有范儿,走出去肯定人人都觉得你是当官的。”说着,指着解信诚中山装的前兜里插着的两只钢笔,笑不可支。 程希想起前世对八零年代的一个笑话。说是胸前插一只钢笔是文化人,插两只钢笔是当官的,如果插三只钢笔的话……那是修钢笔的。程希虽然没见过修钢笔这个行业的人物,但还是觉得这个总结着实有趣。算是这个枯燥时代里少有的娱乐精神。 第50页 解信诚低头看了眼自己的两支钢笔,也笑了。这算是一种时髦的打扮方式,就象夏天的时候在白衬衣前兜里塞一包大前门,有意让大前门的烟盒图案从白衬布里透出来一样,摆的就是这个款儿,程希的话说,就是低调的炫耀。 在程希大笑前,解信诚的这个插笔的行为有多少是虚荣心作祟,解信诚自己也不知道。但毕竟是个年轻人,可以得到众人的瞩目,目光中多少带着些羡慕甚至妒嫉,都是件让人充满快意的事。可是,这事一拆穿,解信诚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好笑。如果自家六岁的外甥女对自己的这个行为的评价都是幼稚好笑的话,那么,之前的那些自我感觉良好说不定就是错觉了。虚荣,是很大的引诱。解信诚不得不承认,哪怕是这样的小事上,还是反映出自己大大的不成熟。 解信诚抽出钢笔,其中一只正是马先生送给他的大学礼。他没买铅笔盒。这个时代的铅笔盒都是铁皮盒,上面也没有后世那些花花俏俏的卡通,只是干巴巴地镀了一层防锈漆,一个红太阳放光芒的红色图案,一点都不好看。可就这样的笔盒,也有很多人用不起。解信诚倒不是用不起,他做为一个大学生,他总觉得那些东西都是小孩子用的,他用起来觉得面子过不去。所以,现在把笔拿下来之后,直接就放进了书包的角落里,小心地塞好。 “舅舅,你不是会做衣服吗?那些布,剩下的边角料,你可以做一个笔袋嘛。免得把笔到处放,丢了的话,马先生会骂你的。”程希倒不是想要开发什么新产品,纯粹是看不得解信诚小心翼翼的样子。 解信诚眼睛一亮,转头看了眼睡得正香的二小,拉着程希走到最里面:“来来来,我们进庄园。” 庄园的时间要长些,解信诚在程希的讲解之下,一口气做了四个笔袋,笔袋做成了双层,抽口式,看起来很结实,象是一个小型的马桶包。深蓝色的厚棉布是上次给马先生做棉衣剩下的,还有程希剩下的红布做了几个五角星fèng在笔袋上做了个区别标志。 出了庄园一看,不过才过了几分钟。二小还睡得香。解信诚把最大一颗红星的递给程希:“那,这是希希的。”说着,又拿出另外两个放在桌上:“这是给这俩小子的,等他们醒来给他们,算是……他们陪你玩的礼物吧。”说着,解信诚拿起最后一支,把两支钢笔,一只铅笔,还有一把钢尺放了进去,很得意地轻轻一抽,再放进书包。笑着向程希说了一声:“我晚上再过来,你可别跟那俩小子出去玩得没影了。好了,我先走了,下午还有课。”说着,抱起那坛枇杷酒走了出去。 等解信诚关上门,程希才反应过来,自己还没问他今天上课的感觉呢。摸了摸手上的笔袋,程希笑起来。她开始还以为四个笔袋是分给他四个舍友呢,没想到是给自己。 二小意外地能睡,一直睡到解信诚晚上回来的时候,还在睡,只是略略换了几个姿式而已,一点醒的意思都没有。彻底把白天当晚上过了。 解信诚也好奇地看了二小一会儿,甚至还伸手在武振邦的鼻子底下探了探,确定还在唿气才收了手:“完了,希希,这俩晚上肯定是不睡的,你可别眼着他们折腾,你倒是可以补眠,吵着王教授和爱人就不好了。” “知道。”程希大口地喝着汤,玉米排骨汤,炖得烂而清淡,喝着很舒服:“对了,舅舅,你今天上课有什么收穫?” 解信诚沉吟了一下:“大部分老师都是大才,也有个别的……就是个混。” “啊?!”程希大吃一惊,在她的印象里,现在可不象后世,哪怕是后世,想到北大来当个讲师教授的,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怎么会有人可以用得到这个“混”字?! 解信诚吃菜卷吃得香,暂时没理程希的惊讶。碎肉糜和香菇加大蒜调出来的馅,皮是圆白菜,做起来很简单,蒸熟以后,汤汁勾芡淋在上面就成了。这菜卷香是香,只是程希觉得吃起来有点点腻,顶多吃一个就再也吃不下了,但解信诚显然不这么认为,一个接着一个,直把一盘子剩下的九个都吃进了肚,才罢休。连饭都少吃了两碗。看着这样的解信诚,程希很担心他晚上会拉肚子。他们那个宿舍,厕所可是在走廊的尽头,不方便得很。 放下碗筷,解信诚满足地拍了拍自己的肚子,似乎才想起来程希的惊讶,慢悠悠地解释道:“有两门课是以前留校的工农兵大学生主讲,所以……”说着,解信诚露出无奈的表情,微微嘆了口气。 “哪两门?”程希很担心自己才做好的新学期学习计划会因为这个受损。她可不想浪费时间去听照本宣科的课。说到这儿,程希不得不承认,她是有歧视的,毫无办法。 等解信诚把科目说出来,程希顿时萎顿,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拿出计划表,轻轻地划掉一门课。这样的话,又空出不少时间了。到时也许混熟了可以混到图书馆去打发时间吧。程希只能这么给自己安慰。不知道现在的上京大学图书馆是不是象后世那样被称做是亚洲高校第一大馆。就算还达不到,应该也有很多别处找不到的书才是。 想着这些有的没的,解信诚已经洗完了碗。提着程希一早拿出来的两瓶枇杷酒,牵起程希向王教授家走去。 “你今天把枇杷酒拿回宿舍了?” “嗯。”解信诚好笑地摸了摸程希的头:“放心吧,他们都很喜欢。你猜谁最喜欢?” “肯定是干爹,他一看就是个爱喝酒的。” “错!” “啊?那是谁?”程希纳闷。 “顾伟祥!”解信诚快活地笑起来:“富安是爱喝酒,但他爱喝老白干,二锅头。这个酒,他说不过瘾。倒是顾伟祥喝了就不放手,一个劲地夸,什么入口慡柔,回味绵长之类的。我下午过的时候,他还在喝呢。我说是你酿的,他一个劲儿地说,他也要当你干爹呢。怎么样,希希,成万人迷了,感觉如何?” 厨艺征服天下吗?程希想到早上二小来时的理由,不由黑线一片,什么时候自己竟然逃不过这样的角色了? 还没等程希埋怨,二人就来到了王教授的门口。解信诚节制地轻轻敲了三下门,几乎是一瞬间门就被打开了,果然是王夫人一脸欢喜地看着程希:“哎呀,希希,就等你来呢,唠叨半天了。小解啊,进来进来。”王夫人显然把解信诚当做是捎带的那位了,甚至没看见解信诚手上明显的两瓶黄澄澄的酒,拉着程希就笑呵呵地走了进去,把解信诚丢在门边关门。 王教授见夫人这么高兴,就没有直接上去开教,把学生丢给夫人玩弄去了,自顾自拉着解信诚到一边,问起了学业。同样的,见到枇杷酒,王教授没推辞,当场打开,喝了两口,一付很喜欢的样子,并发了话:“以后再酿,多拿几瓶过来。”解信诚连连点头。 王教授虽然是翻译界的大拿,但不代表他别的都不懂。和解信诚说起犯罪心理来也说得头头是道,还不时举出实例来,特别是他留学时听说的各类犯罪,一一分析,听得解信诚兴奋地甚至想回家拿出本子来做笔记。二人边说边喝,说到最后,王教授差点把自己今天收了个小学生的事给忘了。 “来,小解,这本书借给你。一个月后还给我。不许给我弄坏了。”王教授脸上多了几分血色,起身在自家的书架上拿出一本硬皮书递给解信诚。 解信诚一看,从里到外的英文,就算解信诚在现在的学生里,英文算是不错的,也看得不由一阵头大。封面就认识几个单词,应该是关于犯罪心理的书。解信诚一阵感激与恐惧,连连感谢加保证,把书小心翼翼地抱在胸前,心里觉得突然有好大的责任,要看懂这本书,恐怕一个月完全不够,要不自己就先抄下来?解信诚想着,看看时间,就要告辞。 解信诚看时间的动作让王教授警觉,也往时钟处看了两眼,果然已经九点半了。十点睡觉的习惯让他感觉有点困。可是……王教授看了眼与自己爱人相处得很和谐的程希,想了一下,在自己的书架上找了找,找到一本不厚的英文书,又拿了本英汉辞典,向程希招了招手:“程希过来。” 听见召唤,程希连忙跳出王夫人泛着爱的光芒的包围,跑到相对冷静的王教授面前来鞠了一躬:“教授。” “嗯。今天时间晚了。这本书和辞典你拿回去查着看,什么时候完全看懂了,故事看完了,再来找我,我再和你一起总结,教你诵念。全部完成了,再换另一本。”说着,把书递给了程希。 程希心里有点囧。这是正常教英文的办法吗?难道不是先从单词语法开始吗?直接就读小说了?程希接过书一看,封面上画的是个带着牛仔帽的小男孩,用花体印着the adventure of tom sawyer,看到这里,程希松了口气。好吗,以自己快忘光了的四级水平,用字典看《汤姆·索亚歷险记》应该是没问题的,毕竟是儿童小说,而且马克·吐温同学一向不爱炫耀词藻。 “谢谢教授!”程希很认真地再一次向王教授鞠躬。 王教授最后又叮嘱了一句:“看书要爱书,绝对不允许把书弄坏弄脏,特别是词典!” “是。我保证。”程希说着,又看了眼解信诚:“不然王教授就唯舅舅是问吧。” 此言一出,只有王夫人抿着嘴笑起来,王教授和解信诚都是一脸地无语表情。解信诚不得不再次保证,王教授才挥了挥手让二人离去。 刚一出王教授家的门,解信诚就蹲下来把程希抱起来,小声说:“希希,舅舅帮你做保证,舅舅对你好不好?” “好。” “那这个英汉词典咱们俩一人用一天,行不行?” 听见解信诚小心翼翼的口气,程希不禁好笑,这年头买不到英汉词典,连借都要这么惶恐。程希把词典往解信诚怀里一揣:“舅舅,我晚上在庄园用,你白天用,行不行?” “哦,那太好了。”顿了一下,解信诚又道:“不如这几天我就在你这儿睡吧,怎么样?我也该洗澡了。” 程希无语,学习的魅力竟然这么大吗?没从这个时代经过的人完全无法理解,比如程希。程希嘿嘿笑着:“当然好,我最喜欢和舅舅一起了。” 二人刚打开自家门,黑黢黢中就听见武振邦略带委屈的声音:“希希,解叔,你们到哪儿去了?我和小叔饿到不行,还找不到灯的开关在哪儿……” 第51页 作者有话要说:很怀疑伺服器是不是抽了,登了半天,头大ing…… 今天要郑重感谢今天的小萌物:wushizhutou1、liuliu198068、张鼎鼎、lili791024、cwxyls。 那个,四位字母同学,从名字上看,其中两位年纪似乎差不多,汗,我的观察力都用在哪里了……让我稍稍有一点点了解了我的读者群的年龄段……也不知道是不是具有普遍性。有一点点窥视的欣喜感,汗,很诡异的感觉。 好吧,其中有个名字吓到我了,这位鼎鼎大名的张鼎鼎同学,她的地雷炸得我荡漾不已。虽然我一直在追她的妲己的任务,但从未想过她也会野生……好吧,我已经飘过头了,语无伦次了。 多谢订阅和投霸王票的朋友!再次感谢你们的支持! 三人的理想 打开灯,看着二小可怜巴巴的表情,程希不得不承认,也许自己会变成厨娘也是有原因的。比如,心软。 “舅舅,你今天先回去睡吧。今晚他俩肯定睡不着,吵到你,明天没办法上课了。”程希从解信诚的怀里跳下来,向解信诚挥了挥手:“词典你先拿着看,明天再还我。舅舅,我去做点夜宵,你要不要也跟着吃点?” 解信诚生活一向节制,摇摇头:“你们吃吧。希希晚上少吃点,别吃完就睡,消化消化再睡,听见没?”程希笑嘻嘻地点点头,伸手在口袋里随便掏了掏,往解信诚的口袋里装了好几大把核桃:“舅舅,以形补形。当零食吃吧。” “希希,”解信诚看着中山装的口袋被装得满满的鼓起来,不由心软软的:“你把舅舅惯坏了。” 程希大开大放地一甩手:“咱惯得起,没关系。”说着,再次挥手:“好了,舅舅,我去做饭,你回去小心点。明天见。”说着,很开心地跳着进了厨房。 解信诚想了想,还是有点不放心,看了眼二小,目光凌厉,让刚才还一味装可怜的二小齐齐震了震肩:“解叔。” “你们睡够了,希希可还没睡呢。晚上你们睡不着,可不许折腾希希,听到没?!”解信诚口气严厉。 二小连连点头,笑开来。虽然解信诚没给他俩留面子,那也是不把他们当外人看,他俩挺高兴。郑航更是跳下床去,跟在程希后面往厨房走去:“行了,解叔,天都黑了,你赶紧回去吧。希希我俩知道疼。” 解信诚想再叮咛一句,可连武振邦都跳着往厨房走去,根本没看自己。这让解信诚又好气又好笑,摸摸自己的头,是不是越来越象个爸爸了?看什么都不放心。关于换牙的事,自己今天还特意让富安去问他学医的媳妇。虽然心思象,但知识却远远不足呢。解信诚自嘲了一笑,拿着词典走转身离开,轻轻地把门关严。 “希希,我想吃榶煮蛋。”武振邦进来还没看见人就嚷嚷。 程希表情古怪地看了武振邦一眼,在她的印象里,糖煮蛋好象是哪里的风俗,专门煮给女婿第一次上门时吃的。当然,这个她可不会讲给这两个傻小子说,只是摇了摇头:“那可没有。就是剩菜剩饭热一下,菜卷被舅舅吃完了,就炒个芹菜泡淑牛肉吧,怎么样?” “牛肉?好啊好啊。”其实武振邦这孩子就是好哄,程希做什么他都爱吃,只是这么一说,糖煮蛋的事就被他给忘了。 “再加个素菜吧。”郑航在一边突然加了一句:“振邦不爱吃素,武叔说不能让他偏食了。” “这个简单,香菇菜心好了。”程希一边切牛肉一边好奇地问:“武叔还说什么了?” “喂!”武振邦在一边不愿意了:“希希你得叫爷爷!小叔那是特例,你别跟他学。” 程希好笑,看了郑航一眼,见他也在笑:“郑航呢?觉得我应该叫邦哥的爷爷,叔呢还是叫爷爷?” “随你喜欢。”郑航并不上当,看了眼急哄哄的武振邦,才转过头来看着程希:“反正武叔也六十七岁了,你叫爷爷不亏。随我叫的话,我也双手支持。” “当然是叫爷爷,对吧,希希。”武振邦永远对什么都认真。眼睛直直地盯着程希,非等她点头不可。 程希把肉码到一边,放了调料等它醒一会儿。顺手拿过一把油白菜,递给武振邦:“邦哥,来帮忙把菜择一择。”说着,又拿出一坨香菇,丢给郑航:“郑航,去洗洗香菇,今晚要自给自足哦。” “希希,以后见到我爷爷一定要叫爷爷哦,那样的话,爷爷肯定会喜欢你的。”武振邦一边在择菜,一边还不忘对程希叮嘱。 程希一边热汤和饭,转头一看武振邦的动作,连忙停下来:“邦哥,择菜只是把不能吃的叶子去掉,不是把每一片叶子都丢掉。” “我没有……”武振邦被程希说得手忙脚乱起来。 这一顿饭折腾了半个小时才算完成。武振邦算是学会了择菜,刚才一直出错,让他有点沮丧。郑航则是笑咪咪的,显然以前这些活他都做过,并不是生手,这让程希稍有些吃惊。 “郑航,你做过厨房的活啊?” 武振邦抢着答道:“小叔七岁以前跟他爸爸在一起,据说,都是他做饭的呢。” 程希眨了眨眼,没继续深问。这种事猜也能猜到,如果还有爸爸,他不可能到别人家去当什么小叔的。 倒是郑航一派不在意的样子,笑眯眯地:“我倒是会做一些菜,但没希希手艺好,而且,都是些农家菜,就是一锅炖的东西,吃起来感觉和这些不一样。下次你们要有兴趣,我做给你们吃。” “真的咩?”武振邦眼睛一下亮了:“小叔,我求过你好多次,你都没理我,我还以为你不想再进厨房了呢。” 郑航抿了抿唇,放下筷子,给自己盛了碗汤:“你问的不是时候。那时,我年纪还小,不懂事呢。现在完全没问题。振邦什么时候想吃农家菜?” “明天好了!让希希去买菜。希希买的菜最好吃了!”武振邦一提到吃就开心。 “没问题。”郑航喝完汤,把碗放下,很大气地指了指武振邦:“那洗碗的工作就交给你了!我得为明天做饭积蓄能量!” “喂!”武振邦一口青菜差点噎住,瞪着郑航的眼睛又圆又大,引来程希和郑航的哈哈大笑。 最后终究还是武振邦洗的碗。从厨房回来的时候,就看见程希和郑航凑在一起不知道在说什么,心里有些别扭,有种被排挤的感觉。走过去,从到两人中间:“你俩在说什么?” “没什么。”郑航见武振邦的脸色,就知道这傢伙在想什么,伸手指点了下他的额头:“我只是在告诉希希,我们在附中只不过是挂个学籍,不需要天天上课。” “是啊是啊。”武振邦很开心地拉起程希的手:“以前我和小叔到上学的年龄的时候,学校都停课了。爷爷就请的人来教我和小叔功课。后来复课之后,爷爷说是那些好老师都被打成了臭老九,复课也没必要回去上,学不到东西。所以,我和小叔一直学到前年,就是搬到大杂院之前的时候。” “那你俩的程度是……?”程希还挺佩服这位将军武爷爷的,据郑航说,参加革命之前,武将军也就是个农村孩子,没上过几天学,就识得几个字而已。后来靠军功一路向上,解放后成了将军。这个没上过几天学的将军,却对自己和孩子的教育抓得非常紧,外面再怎么传读书无用论,他都没有动摇过。不但他自己长期自己读书学习,就是他的儿子也是当年军校的第一名毕业。而武振邦这个孙子他更没放松,非要他实打实地学到知识才罢休。这种觉悟,可不是一般的家长会有的。程希觉得这种能坚持住自己信念的人,能当上将军也不奇怪。 “考个大学没问题啦。”武振邦提起这个有点臭屁。 “很难说。”郑航比较谨慎:“有的老师教得深,我们就多学一些。有的老师教得浅,我们基础就牢固一些。不过,总的来说,我和振邦的军事专业知识要比普通中学生要多一些。别的差不多。” “既然这样,武将军为什么愿意让你们来放羊啊?”程希想不通。 “是爷爷自己提出来的。说是让我们先适应一下集体生活。”武振邦不以为意地靠在郑航肩头:“只是他想让我们进子弟学校或者四中,是我和小叔争取来这边的而已。” “怎么听,都不觉得武将军会同意你们这个无理的要求啊。”程希一边说,一边拿出三个核桃,一人一个,程希劲儿大,一捏就开,边说边吃了起来。 “你这儿小玩艺真多。”武振邦一边吃一边感嘆:“在家里,爷爷根本不让我吃零食,说这是女孩子的习惯。” “其实学校方面,武叔倒不是非常坚持。我们能有自己的朋友,我看他老人家也挺开心的。这些年的特殊情况,让我们这一代的伙伴少了很多机会互相打闹互相学习,武叔一直在家里遗憾。振邦这次这么郑重地反对,武叔最后没反对,其实也是想让他最后玩几年,十六岁就得回去上军校了。” “邦哥以后也想要当将军吗?”程希知道这个时代的男生十之**都有类似的理想。 武振邦回答得很直接:“当然了。不然还能做什么?” 好吧,军人家庭长大的孩子,他脑子里根本没别的想法。程希转向郑航:“郑航,你呢?你也要当将军?” “唔……”郑航的手顿了顿,意外地有些犹豫:“其实我还没有想法。我觉得自己现在眼界太小,很想全世界走一走,再决定。” “出国?!”程希震惊了,这可是七八年,不是九八年二零零八年,不说真的出国,光是这个想法就足够惊人了:“怎么会有这个想法?” “教我和振邦国际关系的老师以前是外交部的,运动之前去过很多国家。他有时候上完课也给我们讲讲各地见闻,我觉得很有趣,与国内大不一样,很想亲自去见识见识。”郑航并不因为程希年纪小就类型她,反而觉得这个会做饭小丫头在某些时候好象是最能理解自己的人,虽然处着很不对盘,自己却并不吝于向她说些真心话。 “那以后英文我们就互相切磋互相学习了。”程希眯着眼睛笑起来,打算出国的人,肯定英文学得好,能有个同伴是件很不错的事。 第52页 “好啊,没问题。”郑航看了眼放在一边的《汤姆索亚歷险记》,点点头道:“这个我读过,挺适合你这样的初学者,有问题可以来问我。” “那你现在在看什么?”程希有些好奇。 “around the world in 80 days。”说着,郑航顿了一下:“八十天环游地球。” 这还真是他这个年纪爱看的书。不过,凡尔纳的科幻小说里有不少普通文学书籍里难得一见的专业词彙,能看这本书的郑航,水平绝对不差。刚才听发音,是纯正的英式英语。这个年代美式发音还没那么普遍呢。他这样已经很难得了。果然还是需要有背景支持才行。普通人家的孩子再好学,也没这个条件。 见程希没说话,郑航一偏头,问道:“希希呢?你长大以后想做什么?” 程希一听,兴致来了,很大方地向上伸出手,做出一个领袖经常做的手势:“当然是做有钱人!做非常非常有钱的有钱人!” 武振邦第一个跳起来:“希希,你疯了吧?!竟然想当资本家?!” 程希还没来得及反驳,郑航就一把捂住武振邦的嘴,小声斥他:“喊什么喊?生怕别人不知道吗?” 武振邦一听,吓得连连点头。但转头看向程希的表情还是很着急。声音低下来,拉住程希的手:“希希,以后别在外面说这个。” 郑航也难得地严肃下来:“希希,我不知道是谁给你的这个观念。但你要知道,在本国,罪恶的资本家是不可能有生存的土壤的。你赶紧把这个错误的想法消除掉。你一个女孩子做什么都好,怎么会想着有钱没钱的事?!好好上学,以后国家还会亏了你不成吗?当个医生,当个老师都是很不错的选择。振邦说的对,以后希希在外面说话可别象在我俩面前这么随便了。” 程希听了又感动又是好笑。但这个时候也没办法反驳他们。三中全会还没有开,搞活经济,改革开放的最高指示还没有出台,自己说这些确实很反动。只希望过几年,他们会还记得这一晚的对话,能够让自己也笑一场他们。 做生意什么的,程希并不擅长,前世自己的工作只是公司流程细分的一部分而已。但凭藉自己对歷史的那么一点点微末的了解,还有自己的庄园的便利,挣点小钱是不成问题的。想要成为超级有钱人,还需要更多的努力,比如,学习经济。 或许,郑航出国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这个时代,无论是美国还是英国,都有很多发展的好时机呢。想着,程希的眼睛都亮了。这些,就看以后的安排了。相信这一世,她不会穷就是了。程希不是那种要把她知道的所有的机会都抓在手里的人,只是,要选择一个方向,也许现在就得开始考虑了,就是这一两年的事情了。无论是用舅舅的名义,还是用郑航的名义都不错。武振邦还是算了,军队大佬的孙子,自己就算有点想法也占不到什么便宜。 程希想着想着,就想远了去。一晚上,三人都没睡,程希陪着二小聊聊天,最后无奈,只好祭出斗地主这个法宝,才算把二小搞定。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的情节太慢,咳,所以从下一章开始要加快一些了。该交待的也交待的差不多了,该铺垫也铺垫得差不多了,后面该往前走情节了~。我也极度希望程希快快长大,但这个快,还是有个度的,不会是一句话就过去十几年。 非常感谢今天的小萌主们:忆世、p55264997、深红色坟墓、11栋301、1106251、214139.jj、261725。 感谢你们的厚爱~~数着名字我都出了一层汗,生怕对不起以上各位。特别是第二次投了手榴弹的1106251同学。你让我又荡漾,又惶恐啊。再次感谢~ 生日再遇 生活就这么安定了下来。虽然二小不需要再去回炉知识,但总要学会在集体中生活,每天白天还是时不时去上个课,特别是体育课、音乐课,二小上得很开心。没几天也交上了几个意气相投的朋友。虽然在程希看来,所谓“意气相投”不如说“臭味相投”,二小交的几个朋友都是皮孩子,就是那种,就算在这样人人都恨不得有□术的学习环境下,依旧逃课游荡的几个傢伙。不过,程希倒没说什么,这种孩子一般都比较聪明,这个环境下,想学坏能学到多坏呢?顶多变成另一个王朔。也挺好。连叛逆都叛逆得这么文艺。 程希也交上了几个朋友,有老有小,都是教工院里的。 几个孩子早上听程希吹长笛,悠扬又不失高亢的笛音让他们都羡慕得不得了。幸好,这院里的孩子,家庭环境对于学习还是有办法的,一来二去,程希认识了几个不同乐器的初学者,大家在一起交流,虽然幼稚,倒还有趣。与程希处得最好的是一个叫叶芸的八岁小姑娘,她以前就学过小提琴,可一直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惰性十足。有了程希这个吸引人的范例在前,小姑娘一下来了动力,开始每天练习,毕竟是有过底子的,熟练了几天,甚至能与程希做一些小小的初级配合了。这让两位小朋友开心不已。虽然程希知道,长笛与小提琴的音色并不搭调,与长笛做协奏曲配合最多的是竖琴,可国内学这个的实在是少之又少,自己就不强求了。 余下的,虽然程希觉得他们是自己的朋友,可他们只怕心里还是把程希当成可爱的晚辈。就是这个院里各式各样脾性的老教授和他们的夫人们。程希本来就长得大气,再加上体质改造之后让人产生亲近之感,性格又成熟安静礼貌好学,没几天就得到了全院的老教授和夫人们的一致喜爱。 尤其是爱下围棋的几个,更是没事拉着程希当新棋友。到此时,程希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棋艺并不算臭。这些个前世听来赫赫有名的教授们,个个在专业上都是大拿,可很有几个棋臭,而且棋品也一样臭。每每输了就要和人吵架,面对程希还稍稍要点面子,面对相熟的同伴,那能吵翻天去,看得程希时常忍不住窃笑。 只有吃饭的时候,二小和解信诚才会出现,偶尔四二八宿舍的舍友们也会出现,还有那个干弟弟东东,不来则已,一来就抱不走,一抱开来就哭,死赖着程希不放。可真要离开了,两分钟就忘了。把程希郁闷的,这孩子忘性大得让人很想揪他的脸,可一见面又可爱得不行,一个白生生的软馒头,连二小见到他都忍不住放软声音,装可爱。可见东东小朋友的魅力之强大。 程希的英文在王度教授的古怪教法下,竟然进度很快。在程希看来可能是每晚被迫与王教授英文对话的原因。从易到难,再为难的语句,哪怕你多拐几个弯说明,哪怕错了也没关系,就是不许你冒出一句中文来。这个方式确实很激励人,没一个月,程希就能听懂王教授正常语速下的普通对话了。马克吐温的两本儿童歷险记已经看完了,王教授找出来的书是《alices adventures in wondend》(爱丽斯梦游仙境),程希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把这些儿童类英文书保存至今的。其实,程希更想看的是《傲慢与偏见》之类的,成人书籍。 林立新在团里当了领导,破旧立新,行政上杂志太多,专业反而不太能顾得上。所幸对于程希这个唯一的弟子还是很上心,每周两次的教学都非常认真,要求也很严格。终于不用再吹浏阳河,林立新也很开心,开始为程希挑选各个难度的曲子,陆续让程希练习。 马先生的事情更多。周日解信诚带着程希去看望他的时候,他都大多在忙。只是,他的精神却比从前好得多。他所在的院里,都知道解信诚是他的弟子,对两人都很客气。每次来,解信诚都会带些吃食过来。这位老先生忙得几乎忘了照顾自己。一周大约就吃这么一顿有滋有味的,其余要不就是忘了吃,要不就是在食堂随便打发。所幸,宣传部的食堂也不差。 马先生问了许多解信诚上学的情况,听着都很满意。听到那两门工农兵大学生留校的讲师也只是皱了皱眉头,给解信诚列了个书单,让他自己看。偶尔会把自己工作中的一些简单问题拿出来问解信诚,算是实习考较,这样考校的结果,好的结果十之七八,不好的结果解信诚都一一记下,不再犯错。总之,在程希看来,总是有收穫。而且,程希最大的欣喜是,她发现有好几个问题都提到了经济问题,从动向看,歷史还在稳步前进,美好的未来几乎可以看得见呢。实在太好了。怀念各种商店。 对程希,马先生很喜爱,但要求不多。对于女孩子,马先生还是有他们那个时代的看法,健康大方,家务精通,会一两个专业技能,不需要更多的好了。马先生甚至觉得程希就现在这个水平,如果再大个十几岁完全可以出嫁了。现在六七岁就这样,还有什么不满意的?所以,马先生对程希就是宠溺地放养式,偶尔会考较一下她的围棋。因为程希在教授们那里学来不少野路子如数,倒让马先生时不时莞尔一笑,笑她不学好,倒也不纠正她,乐得好玩。 五月,程希的牙掉了四颗,最先掉的上门牙已经长起来了。解信诚的二十二岁生日来临,正好是个周六,周日不用上课,四二八的舍友决定聚餐。之前,解信诚和程希就向林立新和马德明请了假,这周末不过去。二老还一人送了解信诚一样礼物。林立新送的是件西装,这让解信诚稀奇坏了。林立新说是他们文工团一起订做时,他多订了两件,一件准备给林强,一件就是留给解信诚的。马德明老先生则送给了解信诚一枚印章。说解信诚是大人了,要对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了,这枚印章就是表明这个意思。解信诚收下来之后,回家的路上一直没有说话,显然是被马先生过于郑重的语气提醒了,意识到成年之后的重担所在,正在适应中。 学校内除了食堂就是食堂,聚餐不合适。校外吧,靠的近的南门外就是海淀村,这个时候就是个村子,完全没有后世的繁华,连条象样的路都没有一条,更别提饭馆了。想来想去,最后还是定在了程希的小屋。房间虽然不大,但总有个厨房,而且还不至于十一点限电。 这种热闹,二小绝不可能错过,早早地就到了。叶芸小朋友见程希拿了好多吃食出来摆了一厨房,也很想跟着玩,但天一擦黑就被叫回了家,虽然依依不捨还是得走,为了不让新交的朋友失望,程希偷偷提了一小袋核桃塞在叶芸怀里,她才露出了笑脸,还一再叮嘱,要给她留吃的,不然她会生气的。程希连连点头,再三拍胸脯,才算让叶芸蹦跳着离开。此时,四位舍友,还有小翠和东东一起驾临了程希的小屋。 有小翠在,自然用不着程希动手。就算解信诚再吹程希的手艺多好多好,但谁会让一个不满七岁的小孩子去侍候四个有手有脚的大男人?更何况,东东这小子一见程希就忘妈,把程希扒得死死的,这下别说拿菜刀,连拿根针,小翠都担心扎着她的宝贝儿子。于是,程希的职业就变成了东东的保姆。 第53页 其实,富东东很好带。不爱哭,不爱闹,虽然说话不利索,但表达意思却很清楚。无论上厕所还是吃饭,从不弄错。最可爱的是,给他一只笔一张纸,他就能一直自己玩,根本不用理他。程希唯一的作用就是成为他的靠垫而已。不过,就是这个位置,也让富安夫妇嫉妒不已,完全不明白,为啥自己儿子一见程希就不要自己这两个最亲的人了。就算是二小,也嫉妒得眼绿,因为东东叫程希叫姐姐叫得欢,每次见都主动叫,主动抱,主动亲。可是见着二小,却完全跟没看见一样,让他叫哥,他也不理,天上地下的差别对待,让二小很不愤。 幸好二小是男生,对此只不过是一时的情绪,他们更感兴趣的还是男人之间的话题,哪怕那些话题的主角都是些大男人,无论是国际关系,还是军事动态,他们凑到跟前也能听得很高兴。就算是四个男人说开了,说到各自暧昧的感情生活,二小也顶多是脸红一下,继续听,也可以说是听得更仔细了。说起来,二小也不小了,尤其是从小受的教育深厚,很多事他们完全听得懂,甚至有自己的看法了。他们比其他的同龄人更接近一个成人。 东北菜就是爱炖。鸡和肉都是舍友们带来的,小翠做的自然是地道的东北风味,一大锅乱炖,还有猪肉炖粉条,小鸡炖蘑菇,酱烧小土豆,还有个酸菜白肉。这一桌子摆下来,也是满满当当,碗大盘大,足够几个男人吃了。 当时看见程希的厨房里竟然有酸菜,小翠欢喜地叫了半天,毕竟是离乡数月,从骨头里都在想念家乡美食的味道。酱烧小土豆没有小土豆,就用的大土豆切块,味道也不差。 只有顾伟祥一个南方人,对于酱浓味咸的东北菜不太习惯,他吃得最少,光喝酒去了。程希厨房里放了一罈子枇杷酒被他一个人就喝了半坛。其他人都喝的是带来的二锅头,有非常有战术的罗新军开先锋,菜迅速地灭顶,酒一会儿就上了众人的头,话题从学业到未来,从未来到女人,越发地不着边际起来。 罗新军喝得两颊红通通地,只会笑,看谁都笑,跟他说什么都只会笑,眼睛亮亮地,却说不出话来,显然已经喝醉了。 只有富安还撑着,不过,从他抱过自家儿子一阵勐亲,亲得富东东要哭了他还不放手的行为,程希深切觉得,他其实也喝醉了,虽然他死活不承认:“怎么可能?!干爹我酒量好着呢,当年喝遍全厂无敌手,人称铁胃,就是干爹我了!” 顾伟祥喝着枇杷酒,拈了块鱼鳞冻,这鱼鳞冻还是应他的要求加的菜,他这状态,哼着小曲,喝着小酒,吃着小菜,完全不管其他人在怎么发疯,他一个人自慡,不过……有点慡过头了,他从哼小曲变成了唱大曲。他唱起了《彩云追月》,没词拐调版,漫长咏嘆,直把人听得头髮都炸起来了。他还完全不自知地转头看向程希,连连招手:“来来来,希希,听说你会吹长笛,来,给干爹吹一首彩云追月,这首我爸最爱听。” 什么时候这位就成了自己干爹了?自己怎么不知道? 程希还没应下,富安就熘过来,一把夺过顾伟祥的筷子:“你唱的这叫啥?!靡靡之音!难听死了,听我的!雄纠纠气昂昂跨过鸭绿江——” 程希没想到富安的嗓子比顾伟祥的还左,声音还特大,最可怕的是,他选的歌还特有感染力,这首战歌一响起,在场的所有男声都追加进去,连比较冷静的解信诚也跟着起闹起来:“……为了保护国家,为了保护家乡,打败美帝保卫和平……”一时间,吼得声音差点掀了程希的屋顶。富安得意地拿着筷子当起了指挥棒,煞有其事地左一甩右一甩,当起了合唱指挥。 这时,程希非常敏感的耳力就从雄纠纠气昂昂的男声合唱中听见了一个有节制的“笃笃”的敲门声。程希见根本没人理这个碴,只好自己跳下凳子,走到门边,打开门。 “你好,现在时间不早了,请你们能不能……”外面有点暗,程希没看清人,只听见一个年轻女孩子的声音,她的话才说了一半,突然咦了一声,声音颤抖起来:“你、你是不是叫程希?!” 程希一听她的话,自然知道自己屋里这样吵,吵到人了,连忙道歉:“对不起,姐姐。我舅舅过生日,他的同学们喝醉了,所以……我现在就……” “程希!果然是你!”年轻女孩突然蹲下来,惊喜地抱住程希:“你不记得我了?我叫王胜男,记不记得?在云南的汽车上?记不记得?”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记不记得,这位王胜男姑娘?今天更得早,因为晚上要出门了。过年了,姑娘们,要开始大吃大喝了,注意减肥哦~ 今天的小萌物朋友们:晓渔、lili791024、wx83032951 感谢你们的支持。lili同学,这是你第二次投出霸王票了,多谢多谢!我决定以后对教授的初恋情人多生出些好感,笑~ 对了,我这几天纠结于很想写一篇教授cp的文……可是很久没写了……很担心…… 三个女人的心思 说实话,被抱住的一霎那,程希并没有反应过来“王胜男”这个名字是谁,但对方显然对自己印象深刻,一时之间,程希反而有点不好意思问“你是谁”这样的话来。 “那个……”程希拍了拍不知该怎么称唿的王胜男,正在斟酌该怎么应答一个陌生人的热情,就听见身后解信诚很冷静的声音:“请问,您是……?有什么事吗?”客气而疏远,却让程希一下就舒出一口气来,转头看向解信诚,解信诚并没有看她,只是一只手搭在她肩上,把她顺手拉了过来,让她抱住自己的腿。 程希象个树袋熊一样抱着解信诚的腿,能闻到他身上传来的酒味,却意外地并不讨厌。明明刚才喝得已经醺醺然了,可现在一面对突发事件,解信诚又冷静了下来。 “你是……”王胜男站起来,因为解信诚背着光,让她看不太清楚,犹豫了一下,才试探地问道:“舅舅?” 这声“舅舅”让解信诚和程希齐齐被噎了一下,解信诚正要解释,王胜男突然脸红,慌乱地解释道:“我,我是说,您是希希的舅舅,是不是?同志,也许你不记得我了,七五年底,我在云南和你们同乘一辆长途汽车,那天晚上差点被,被……是希希和你救了我,记得吗?!我叫王胜男!” 说到这里,程希与解信诚一起想了起来,没想到以为是生命过客的人竟然会再次相遇,这世界有时候缘分就是这么奇怪。 “原来是你。你好,我姓解。你叫我小解就可以了。”解信诚客气地伸出手去,握了一下,很简短地自我介绍了一下:“以前的事,王同志就不要记在心上了。” “姐姐,是你啊。你怎么知道我和舅舅住在这里的?”程希松开抱着解信诚的手,转过身去。她对这个女孩子印象还挺好的。当时在车上,她只有几张饼要吃三顿,她却还是拿出一张来给自己,只因为自己是个孩子。一看就是个心肠柔软的女孩。 “我不知道。”王胜男见解信诚与那次相见一样,对于救自己这件事似乎是非常不想提,虽然心里有些不知所措,但还是赶紧换了个话题:“我爷爷奶奶住在你们隔壁。刚才,你们庆祝的声音……”说到这儿,王胜男脸一红,别人都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了,自己哪儿还好意思为这点小事就来抗议,连忙摆摆手:“没事没事,能再次遇见你们真是太好了。” 解信诚人精人一样,这样的半句话一听就能知晓原委。一时间也有些尴尬,玩得开心,乐过头了。连忙向王胜男道歉:“哦,原来你就是王教授那个在人大学新闻的孙女!对不起,打扰王教授休息了吧?我这就去约束约束他们。实在对不起。”说着,看了下屋内坐得满满当当的大小伙子们,二小甚至喝得热了还脱了外套,只穿了个背心,这样子小翠这样的孩子妈看着倒没什么,但王胜男显然是个没结婚的姑娘家,解信诚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今天实在不方便请你进来坐了……” 王胜男当然也看清了屋内的情况,脸一红,微微侧身:“没关系。我,那我先回去了。”说着,顿了一下,上前拉住程希的手,对解信诚道:“如果不介意,可以让希希跟我回去坐坐吗?好久没见到她……” 解信诚低头看了程希一眼,程希倒没什么特别的想法,反正她也吃得差不多了,和一群醉鬼交流也没什么意思,于是点了点头。解信诚拍了拍程希的头:“王同志,那就麻烦你了,一会儿我再过去接她。希希,过去了跟王教授说声对不起啊,我这就去说说这些玩疯了的傢伙。”说完,见程希点头,被王胜男领着拐弯进了王教授家,才转身去和已经转唱起了《红梅贊》的几个拐调大王去协调了。 对王教授家,程希已经熟门熟路,踩上台阶,还没见着人就甜甜地叫了声:“王奶奶,希希来了。” “希希啊。”王夫人收了手上的毛线,笑眯眯地过来:“今天你没去林老师家?” “嗯,舅舅今天过生日,他和他的朋友喝醉了,吵到你们了,舅舅让我过来说声对不起。他在那边还要照顾他喝醉的朋友,过不来。明天再来向您和王教授赔礼。”说着,程希鞠了一躬。 王夫人摆摆手还没说什么,就听见王教授走过来:“我说呢,你家天天都挺安静的,怎么今天跟炸了窝似的。唱歌就唱歌吧,问题还唱得拐调,真是的。” 这话一说,不但程希笑了,连王夫人和王胜男都一起笑了。王胜男走过去抱住王教授的胳膊:“爷爷,我还以为你是嫌吵,原来是嫌唱得不好啊。” “可不是。”王教授已经换了睡衣,不过,程希来了,再加上又被隔壁吵得困劲过去了,索性就向程希招了招手:“希希既然来了,就过来我来考考你。上次我们讲到……” 见王教授拉着程希走到学习的桌前,一老一小开始说起了鸟语,王夫人有些不情愿地过去重新拿起毛线织了起来,一边织一边说:“男男,怎么去这么久?见到小解了?” 王胜男在自己家没有在外面那么容易羞涩,很放得开,坐在王夫人身边,想了一下,才说道:“奶奶,其实我刚才才发现,我认识隔壁的小解和希希。以前在云南见过,他们舅甥俩还帮了我个大忙呢。” 第54页 “哦?”王夫人来了兴趣,放下毛线,转过头认真地看向孙女:“说说怎么回事?我听小解说,他是土生土长的上京娃啊。” 王胜男没有隐瞒,把自己差点被强x,被起夜的程希和解信诚救了的事情,细细地给王夫人说了,听得王夫人心惊肉跳,最后直拍王胜男的手:“男男啊,这事,要不是遇见小解他们,你是不是打算一直瞒着奶奶啊?竟然回来以后什么风都没透,你这孩子心思也太重了!一个女孩子遇到这种人,还是要和家人说一说,憋在心里会憋坏的!” 王胜男低了低头:“我只是想着事情都过去了,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你看,一说出来,你就这么担心,看来不说还是对的呢。” “说什么胡话呢?”王夫人上上下下地把王胜男拍打了一遍,后知后觉地反应到孙女确实没事,才算舒了口气:“这么说起来,小解还真是我们王家的贵人呢。你爸你妈住到那边去之后,也说休息好了之后,工作顺利多了。没想到他们还救过你。小解这孩子看着就挺实诚,遇事竟也是有担当的,着实不错,不错。” 听着奶奶说了两遍不错,王胜男本能地戒备起来,自家奶奶平时看起来再有气质,可改不了还是个本质是个八卦奶奶。从她考回来之后,才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她已经明示暗示地介绍了三四次各式各样的适龄男性,看来这次脑筋又转到了才第二次见面的解信诚身上。 王胜男有些羞恼,之前的也就罢了,都不相识,互无印象。可解信诚可是她的救命恩人之一,而且,明显地,对方对自己毫无兴趣,客气得很,自己奶奶还在家里这么想三想四,光有这种想法,都让王胜男尴尬不已。偷偷看了眼与自家爷爷正英语对话的程希,她应该没有听见吧? “你刚才说什么?小解今天过生日?那小解多大了?我看应该比你大个三四岁吧?正合适,正合适嘛。”王夫人一点也没感觉到身旁孙女的忐忑,兀自发散着思维:“我看这小解不错,无家无累的,还是上京大学的大学生,毕业以后就是个干部了。再加上,虽然这小解会来事,人却很真诚很善良,年纪轻轻地,却把自己的外甥女都照顾得这么好,可见心思厚道,放了心的。这样的人相伴一生是再好不过的了。以后有前途,又没有婆媳相处的矛盾。怎么样?男男,你对小解印象怎么样?” “奶奶!”王胜男脸红得热哄哄的,可自己完全控制不了。心里又急又闷,连忙拉住王夫人,不让她再说:“你扯哪儿去了?!当年真正救我的人是希希!小解同志只不过是以大人的身份出了个面处理了一下后事而已。”为了不让王夫人多想,不得不把解信诚的功劳一减再减。 “奶奶,你别再说这种话了,让人听见太不好了。我与小解同志不过才见过两面而已。你这话传出去,我都没办法见人了!对小解同志也不好!”见王夫人有些讶异地看向自己,王胜男怕她误会是自己不好意思,连忙多解释了一句:“奶奶,我还小呢,还不到二十呢,你想这些也太早了吧?我妈二十三才结的婚,我绝不会比她更早了。我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学习,爷爷和爸爸都这么叮嘱我的,奶奶你就别捣乱了!这种事,等我毕业以后再说吧。” “你真这么想的?”王夫人有些怀疑。 “当然!我现在学习时间都不够用呢,哪有时间想这些乱七八糟的?!奶奶以后你要再说,周末我可不敢再来了。” “好啦好啦,我不说了。”王夫人嘟哝了一句:“错过了这样的好小伙子,以后可有你后悔的时候。” 王胜男拿自己奶奶有时候真是没办法,听见这样的嘟哝也只能笑着摇摇头,当做没听见。转换话题,又向王夫人问起了打毛衣的问题。 其实,王胜男对解信诚是有印象的。最初的印象是他对程希的宠爱。汽车上,解信诚那种“有女万事足”,比爸爸还要爸爸的表情打动了王胜男。当时的王胜男离家还不到一年,刚从娇娇女被迫变为农耕女,也偷偷哭过,看见解信诚对程希的样子,就让王胜男想起了自己的父母,她很羡慕。 后来遇见了那种事,王胜男又惊又怕,平时的聪明劲儿全没了,神魂不属。而与她相对的是,解信诚很冷静,对罪犯冷静,对自己这个受害者也没有一般英雄那样嘘寒问暖,冷静得近乎冷漠。除了看见程希暴力除暴的时候露出了真诚的笑容,其它时间的笑容几乎可以说是另一种面瘫。可,就是这样单薄的还跛着脚的解信诚让受过惊吓的王胜男觉得很有安全感。当晚,她厚着脸皮与他们舅甥俩睡于一处,并因此,一夜无梦,很安生。 听出解信诚是纯正的京片子,王胜男留了名字,爷爷奶奶在上京,她觉得有再相遇的机会。可让她失望的是,解信诚并没有留名。 不过,命运待她还是很好很好的。王胜男今晚认出程希的一瞬,王胜男深刻地这么认为。这是上天给了自己一个报恩的机会。只是事情来得太突然,恩要怎么报,王胜男还没有想清楚。先成为朋友,总会有机会的。只要奶奶别出来捣乱就好了。 程希的耳力非常不错。与王教授一教一学之间,偶尔听见王夫人提到“小解”两字,不由竖起了耳朵,结果就听到了一番可爱的催婚的唠叨。这种事,因为父母都不在了,程希没经歷过。但程希的同学同事差不多都经歷过,被迫相亲,甚至被迫结婚,说起时大多抱怨不已,听得程希煞是羡慕。说到底,这是爱啊。 听见王夫人对解信诚的评价这么高,程希打心底里高兴。王胜男的拒绝,程希没什么特别感觉。在她眼里,十八岁的姑娘那还是小姑娘呢,说什么结婚,确实是有些夸张。谈谈恋爱倒还不错,只是这时节,谈恋爱这么浪费时间的耍流氓的事,被很多人唾弃。大多数人都是以结婚为前提的交往,这样的话,对于王胜男同学来说,就太早了一些。至于解信诚么…… 程希象是第一次发现自家舅舅是到了可以恋爱结婚的年纪了,虽然对于后世来说还早了些,但现在,二十二岁的爹数不胜数。二十七岁的未婚男性都是让一群街道主任忧心的对象。程希皱了皱眉,从心里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可能在不远的将来会有个舅妈,没有王胜男,也会有李胜男,赵胜男……甚至会有个表弟或者表妹,几乎可以想像,他们奶声奶气,长得象解信诚或者是另一个女性长辈,可爱又娇气,有着让所有人看了都想呵护的脆弱。而那时,自己已经长得不再需要别人的怀抱来保护,而且越长越象那个不知道在哪里的陌生人…… 说实话,这一瞬,程希自私的小心眼里不太舒服。就象自己的爸爸要娶个后妈,再生个弟弟一样,自己在曾经最亲的那个人的心里的份量,一下子就被排在了三千里之外。他们是一家人,自己被抛弃的感觉。在程希的想像里,自己就象电影里那些被淡出的背影,倔强又脆弱。 “……那薄如蝉翼的未来,经不起谁来拆……” 有一段久已忘怀的曲调突然出现在脑海里,来来回回地荡漾,直到解信诚来接自己回去的时候,程希才发现自己竟然文艺了起来,而且是因为还未发生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今天的小萌物们:四月^0^、lisa6793、liufeifei6914、chenxixia2008、i子墨。 感谢你们的支持~给了我很大的动力! 特别是lisa6793同学,这是你的第二个地雷,万分感谢! 下面这张图,与我记忆中的1988年很相似,哈,甚至那个时候我也是这种头髮~给大家看一下。 我们现在文中说的是1978年,也就是在这之前的十年……大家可以稍稍想像一下…… 出国前奏 当夜,除了富安夫妇抱着富东东回去了之外,其余人都喝了个烂醉,歪七扭八地倒在程希家那张超大婚床上唿唿大睡。解信诚抱着程希把其余四个大男人推成一堆,给二人腾了个空,躺下。 躺下来,解信诚才觉得醉意上头,刚才一直强撑的意志力此时完全松懈,困意如同黑暗,铺面而来,没一会儿就开始迷煳起来。 “舅舅。”与解信诚相反,程希很清醒。 “嗯?”解信诚一只手护住程希,免得她睡着的时候翻到床下去,回答得毫无意识。 “你以后会结婚吗?”问完,程希就觉得自己问了个再傻没有的问题。解信诚没有任何理由不结婚的,他年纪这么轻,有学歷,以后也会有好工作,他有什么道理单身呢? “唔,会。”解信诚闭上了眼睛,没有任何思考地,象机器人一样,缓慢而含混地答道:“先生说,从政的人有个稳定的家庭有助于提升形象。” “唔……”刚才还有几分感伤的程希,听到这样的真心话,突然没了心气。这都什么心态?把婚姻当成工具?女人当成背景版?不过,这也确实是马先生这样的人的真实想法。对他来说,感情会有,更重要的却是他的理想他的事业。对他们来说,爱情什么的,都是浪费时间的浮云,感情的世界他们需要的是相依相伴,相濡以沫。人未老心已老,因为他们的激情在别处已经都用完了。 解信诚这么年轻,真的能做到这样平静吗?他这么想,荷尔蒙允许吗?程希很怀疑。但此时,问什么都已多余。被问者已发出沉重地唿吸,沉入梦乡了。 不过,正因为解信诚这么不感性的回答,让程希摆脱了对未来的惶恐,生活恢復了正常。偶尔还跟着院里的教授去听他们的课。这个时代很多课程都非常有意思。明明是要学习国外的理论,偏偏要在学习之前先声明一段,我们是在批判地学习,为了批判它而去了解它学习它。教授们强调某论调之前,已经习惯了说一句“我们要批判以下资产阶级糟粕”。听多了,程希已经学会了把这句话当成强调的前奏,又囧又乐。 要说有什么改变,那就是王胜男不再只出现在程希和解信诚不在的周六周日了,而是经常地会在家门口偶遇。每次王胜男都很热情,解信诚对此情况不动声色,一贯地客气,程希好奇问过解信诚。 “舅舅,你不喜欢王胜男姐姐吗?”其实王胜男长得还不错,祖籍是南方的王教授一家都长得比较秀气,王胜男更胜在了年轻,眉眼蜿蜒间别有灵气。 解信诚扫了程希一眼:“希希,你还不到七岁对吧?” 程希撇下嘴:“我只是对未来舅妈的人选好奇一下而已,舅舅你不必这么保密吧?我不告诉别人的。” 第55页 解信诚一口水喷出来,年纪毕竟轻,被程希的这个问题一问,脸就红了,恼怒地看着程希:“你想太远了吧,希希?舅舅就算要结婚也得等工作之后了。”说着,突然顿了一下,盯着程希声音低下来:“希希,你是在担心什么吗?” “哪有?”程希死不承认。 “真的没有?” “没有。” “可是……我记得我生日那天晚上,某人还趁我睡着问我什么问题来着……”解信诚憋着笑。 程希口气一顿:“我就是好奇。舅舅要是不肯说就算了。”虽然这么说,程希的脸却垮了下来。 见程希如此,解信诚也不逗了,连忙蹲下来,哄着:“有什么不能说?希希问什么,我都能说。希希不就是怕我结婚以后,就对希希冷淡了吗?我在这儿保证,无论发生什么事,希希永远都是我解信诚最重要的人。好吧?相信舅舅,嗯?” “我当然相信舅舅啦。”誓言要是有用,法律要来做什么?程希心里吐糟,上前抱住解信诚:“舅舅也是希希最重要的人了。” 解信诚一把抱起程希,感嘆了一句:“其实,我看见王胜男的时候总在想,希希以后也要长大,长得象王胜男一样大的时候,就要结婚,和另一个人组合成一个家庭。到那时,无论希希的甜蜜幸福还是痛苦煎熬,舅舅都无法参与,甚至无法知道了。这种嫁女儿的心情,提前让舅舅很不痛快。所以,我理解希希。你也一定和我的想法一样。所以,我也愿意让希希安心,什么都不瞒着希希,哪怕希希现在是个小孩子也一样。” 程希一下笑开来,解信诚还真会安慰人,自己一下就觉得自己太杞人忧天了。想着吧唧在解信诚的脸上狠狠亲了一口:“舅舅,我想通了。舅舅选的舅妈肯定是好的,我根本不用担心。顶多以后,我帮舅舅带表弟就好了。” 解信诚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程希嘴里的“表弟”是哪一个,明白过来之后哈哈大笑起来:“你怎么知道是表弟,不是表妹?” “表弟好啦。表妹的话,我不好意思欺负她。”程希也跟着笑起来。 这件事揭过之后,二人再次面对王胜男的时候就自然了很多。只是这时代男女避嫌的事项很多,解信诚与王胜男的交谈并不多,但笑容多了起来。本来,程希觉得王胜男有希望成为自己的未来舅妈的时候,程希又发现了另外一个对解信诚似乎颇有好感的女性。 这个女生叫什么名字,程希还不知道。程希只知道这女生与解信诚同届,好象是中文系的。那天吃了饭与解信诚走在校园里散步,遇见了这位女生。傍晚的天色,程希没看清女生的长相,但身材很窈窕,穿了件束腰的连身裙,看起来大方得体。 “解同学。”本来只是微笑点头,错身而过,此女生突然回头叫住解信诚。 “你好,乔同学。”解信诚很客气地转过身去点头:“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这位乔女生走上前来,把事情一一说明,原来,中文系想办一个校内文学期刊,表现上京大学的风貌,既有才情又要关心时事。才情方面,乔女生说了,中文系可以内部解决,但时事方面,乔女生却觉得解信诚更擅长一些,所以才找上了解信诚。而且还拿出一本水木大学的同类型校内期刊,显然,这是两校学生在这方面的互相较量。 看着二人客气地你来我往地交谈。程希可一点都不相信这位乔女生的说法,要说对时事的了解,她最该找的应该是国际关系系的同学,而不是前不搭村后不搭店的社会学系的解信诚。从哪个方面看,程希都觉得这位乔女生其实是在找机会接近解信诚而已。程希挺佩服她,这种主动的追求方式,哪怕是自己前世也未曾有过这种勇气。 看着二人融洽地交谈,程希突然觉得王胜男的办法太逊了。果然还是要与事业学业有关的事,解信诚才会不顾男女避嫌,聊得如此上心。象王胜男那样单纯地交好方式,打招唿打个一百年,还处于打招唿的状态,想想实是……悲剧。 最终,解信诚答应了乔女生的约稿请求。回去的路上都有些兴沖沖的,一到家,就坐在桌前,拿着那本水木的期刊来来回回地看了好几遍,然后拿起笔来写写划划,一晚上都没离开座位。程希直到自己睡着,都没有机会开口问乔女生的八卦。 这事程希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机会问。因为第二天,她按例去了林立新那里学长笛。最近一直在被要求练习科勒练习曲。程希也觉得很有收穫。一节课毕,林立新点点头说了句“不错”,突然拿出本新谱递给程希:“这一个月突击这个曲目,下个月,随团去东欧慰问华侨演出。” 程希接过曲谱,一看就傻了。竟然是《匈牙利田园幻想曲》!这可是八级考试曲目!虽然程希很爱这首,但里面华丽的技巧式演奏,节奏非常自由,自己这水平恐怕很难掌控。哪怕让自己吹《天鹅》也好过这首啊。 “那个……” 程希的话还没说出口,林立新就目光兇狠地瞪了过来:“你要说什么?!” 被林立新这么一瞪,程希那句“我不行”的话立刻说不出口了,眨了眨眼,婉转地说了一句:“老师,一个月的时间恐怕不太够。而且,我又不属于团里的人,跟团出国演出合适吗?” “借调一两个人,我还是有这个权力的。这些你不用操心。一个月时间一定要把它练熟,我会让钢琴配合你。” “……”程希已说不出任何话来了。虽然她很想说,老师您高估我太多了,但林立新这种坚定自然的表情,让她什么话都说不出来。行,练就练就吧。不就一首曲子吗?顶不及自己天天在空间里练,一个月练出半年的效果来,不信就真的不行。 想着,程希认真地点头。晚饭后,解信诚从马先生那里过来接自己回大学,进门,林立新就把这事说了,并叮嘱了一句:“明天把希希的户口簿拿来,我给她办手续。” 解信诚虽然吃惊,但应得很慡快。回去的时候一路都在唠叨:“哎呀,希希要出国了,希希要出国了,穷家富路,到哪儿给你换点外汇呢?对了,希希,你英文现在怎么样?万一迷路的话……” “舅舅……”程希一脑门子汗,她现在更担心的是自己的演奏,无奈地打断解信诚的唠叨:“东欧去四国,没有说英语的。而且,我跟团,不乱跑,丢不掉的。舅舅,这一个月,饭只有靠你自己做了,我要开始突击练习了。” “嗯嗯嗯,当然的。”解信诚连连点头:“一定要练好,别给国家丢脸。饭我做,你别担心。” 这事,转眼,王教授和二小都知道了。王教授拉着程希,特地教了她几句德语的日常用语,比如,点餐,问路,自我简介,找警察之类的。拼音标记,也不费神让她透彻理解了,会用就行了。匈牙利语,波兰语什么的,王教授也不会,只能以德语示之。幸好,德语在东欧算是比较行得通的语言了。王夫人一再叮嘱程希,千万不要乱跑,跟紧林立新,当个小跟屁虫就行了。这些唠唠叨叨的话说了好几遍,其实,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呢。 在这期间,程希还去了趟上京大学附小,期末考试。非常正式地拿回了个双百,如果不是没有平时成绩,拿个三好学生绝对没问题。不过,程希不忘在考试之余,“意外”地掰坏了附小的一个木头凳子的角。让附小的老师们又是欢喜又是无奈。多好的一个苗子啊,竟然有这样的怪病。 现实一个月的疯狂练习,在庄园里更是连睡觉的时间都压缩了,每日不停地练习着这首《匈牙利田园幻想曲》,开始觉得很艰难,死扣节奏,一个拍子有多少音符,半个拍子有多少音符,等长还是切分,或者是符点什么的……开着节拍器练,练到最后,觉得觉都没办法睡着,满脑子都是那些跳跃的旋律,手指更是因为强大的手速要求(对于程希来说),抖得筷子都拿不起来,自我感觉很崩溃。 更崩溃的还不是这些,而是每周去被林立新检验的时刻。从前,林立新对程希多是夸奖多,有问题,提出来也很温和,程希一直觉得林立新这个老师就是这个脾气。谁料到,现在却突然之间变成了狮子般的严师。开始的一两周,听程希吹,一段都没听完就直接挥停,用近乎咆哮的声音把程希差点打击到地底下去:“你这一个一个往外崩音,也好意思说是吹长笛?!”“这是田园幻想曲,不是地震幻想曲!”……之类的,程希从来不知道原来林立新也有如此毒舌的时候。 程希几乎每次是哭着回去的,抹开眼泪接着练。把自己的问题列下来,一条一条地克服。看着这样的程希,把解信诚心疼的,可是却毫无办法,只能尽量做些有营养的让程希多吃。可就是这样,程希还是渐渐露出了尖下巴。 到第三周随着程希的状态好转,林立新又再次地回归温柔,好象前两周地狱魔师的形象完全是程希幻想出来的似的。被程希小心翼翼问起高音弱奏的方法时都是笑眯眯,并夸奖她:“不错不错,这里是应该高音弱奏,注意,是这样的,我给你示范一下……” 到了最后一周,程希终于觉得自己圆满了,配上钢琴,自己都陶醉了一会儿。可是,等钢琴伴奏走了之后,林立新做无事状,很随意地放了一段都卜勒的《匈牙利田园幻想曲》的唱片,一下就把程希的自得给打翻了。 见程希瞬间沮丧的表情,林立新一下笑了起来:“行了,你才七岁,学长笛才两年。能吹成现在这样,已经很不错了。我现在只是让你明白真正美妙的音乐是什么样的。你的技巧达不到这样圆润,但感情可以靠近。对不对,希希?我想带你各处走一走,听一听别人的演奏,开阔眼界也有利于感情方面的发挥。” “是,我知道了。”程希好久以来,第一次觉得让自己崩溃了好几次的乐曲竟如此美妙。心中第一次觉得自己也还是有热血的,握着长笛的手一下紧了很多,心怦怦随着热情的快板跳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这种慰问华侨的演出,那一阵还挺多的。比如蔡国庆同学,就是那时候演话剧,被波兰(?是波兰吧?)人称之为小王子的。 多谢今天的小萌物:pigflytv、不知年。感谢你们年前还如此支持~~ 特别是pigflytv同学,竟然一下投了三个地雷,这是第一次有人如此连续地投雷,炸得我心颤颤,多少还是有些虚荣的,哈。鞠躬感谢~ 第56页 明天就除夕了,一大家子人聚在一起,乱闹闹的。同学们,同志们,我也不知道有没有时间码得出来。我只能说尽量。尽量明天不断更~但提前通知一下,初四那天肯定会断更的,因为全家一起出门,回不来…… 祝大家在这么冷的新年里,有颗火热的心,向着幸福前进~~~ 郑航的理论 上飞机之前,程希一直有种不真实的感觉。虽然林立新带队,集合了所有的队员,足足训了半个小时的话,程希却始终恍恍惚惚的,因为她跟随着林立新进队时,一眼看过去,都是些自己以前在电视上见过的一些名角,当然,程希对他们的印象都是十几、几十年后的样貌,现在的青涩模样让程希大感吃惊。这些未来的名角还没有歷练出强大的气场,羞涩有之,亲切更甚,甚至看向林立新时还有点谄媚。程希不紧张,但有点时空交错的诡异感觉,以至于整个人反应很迟钝,让不少本来就认为她是走后门,对她有意见的队员对她的印象更加糟糕。 程希对异样的目光无感。毕竟,她的外在年纪才刚刚要到七岁,就算真的走后门,也绝对不会有人觉得是她的主意。真要把怨气撒到她身上,那只能说明那人的品质太差,她一点也不介意反击一下这种人。况且,这种上台露真功的事情,台下搞什么手脚都没有意义。 林立新很照顾自家小弟子,把她安排在最里面的座位,可以满足小孩子第一次坐飞机的好奇心。而且,很细心地给她系好安全带,才转头去协调各个队员的问题。林立新可是被解信诚给唠叨怕了。以前可没发现这小子这么有老妈子的性格啊,没想到才当了几年长辈,就变成了这样。林立新想起自己从小看大的解信诚,就忍不住升起一丝笑意。那种爸爸认同爸爸的心理,让林立新对解信诚产生了一种微妙的同龄人的认知感。 从上京到布达佩斯就算是后世也要九个小时的时间,程希对于这种长时间旅行最大的法宝就是睡觉,不然真的很难熬。所以,她把椅背向后放了放,调整了一下姿式,侧着身子蜷了蜷,打算培养一下睡意。可还没闭上眼睛,就听见一个声音:“喂,你这个臭丫头,是打算一路都装作没看见我,是吧?” 程希一愣,睁开眼,惊得差点跳起来,幸好安全带把她固在原处。手指着对面的人,抖了半天:“你、你、你……郑航,你怎么会在这里?!” 郑航的表情古怪地扭曲了一下,有些无奈地抹了把脸:“好了,我原谅你了。原来你真的没看见我。我说,臭丫头,我就这么不起眼吗?”要不是刚才队里的那些舞蹈妹妹们对他热情得过火,他还以为自己真的隐形了呢。 见到郑航,程希第一时间是惊讶,惊讶过后却是打心底里的高兴。虽然程希不怕孤单,但多一个熟人,总是让人安心一些。林立新虽然好,但他毕竟身任队长,有很多行政事务,很忙。 “郑航,你也被调到团里来了?要表演什么?既然你要来,怎么不早点告诉我?”程希兴奋地上去拉住郑航的手,甚至连他的那句“臭丫头”也被她忽略了。 “我也是前两天才知道的。”郑航刚才的那点郁闷被程希这张过分灿烂的笑脸完全打散了,也跟着笑起来,心里暗自觉得这丫头纯粹是让人无力的,再担心她,她都感觉不到。郑航索性就也学着程希把椅子往后放了放,靠在椅背上,懒洋洋地拉着程希的手摸来摸去,这丫头再瘦,手还是肉乎乎的,摸着很舒服:“我不表演,我是以翻译的名义来的。” “翻译?”程希这次更加吃惊了:“你会哪种语言?罗马尼亚语?保加利亚语?还是波兰语,或者是……” 程希还没问完,就被郑航打断:“你说的这些我都不会。” “啊?!你,你,你”走后门!这个词程希半天没说出口。虽然郑航上次说过想出国,但程希没想到他竟然会用这种方式,还以为会留学什么的呢。 “我什么?”郑航对着程希翻了个白眼:“我是粤语翻译。咱们队里,会粤语的可只有我一个。华侨可是很多以粤语为母语的。粤语,希希知道是什么吧?” “广东话,谁不知道?!”程希也学着他翻了个白眼:“找这种翻译,怎么也轮不到你吧?上京的广东人应该也不少。” 郑航无所谓地甩了下刘海:“没办法,我有能力也有门路,他们没有。怎么?希希要当正义大使来批判我?” “不会。”程希摇头:“只是好奇连国内方言也需要翻译而已。”自己可不是热血动画里的主角,只要他不来抢自己的吃的,自己才懒得管他呢。 两个思想一点也不清白的小孩子,歪在那里,一会笑一会闹,小小声地胡天黑地地聊了起来。 “你怎么会说粤语啊?”程希好奇,这个时代应该不会有人专门去学这种方言的才是。 “我本来就是广东人。”郑航无奈地觑了程希一眼:“希希,你真的不关心朋友。我记得我曾经跟你说过我七岁才来的上京,比你还晚呢,你转眼就忘了。” “呃……那个……”程希无辜地眨眨眼:“对了,你来了,把邦哥一个人丢在上京大学?武将军竟然同意?”转移话题,程希很擅长。 郑航抿抿嘴:“当然得武叔同意,他不同意,我不可能有机会到这里来的。振邦那里没问题,我们在附中还是有几个朋友的,住校不会有任何问题。”郑航当然不会说,还有其它的安保措施。 “说起来,希希。”郑航好笑地伸手拍了拍程希的头:“你怎么天天操心这么多事?一点也不象个小孩子,累不累啊?振邦可比你大多了,怎么都轮不到你操心吧?” 程希的脸一下僵了,自己最近几次聚餐也发现了自己重生之后的心理上很有问题。前世,自己是个爱吃也爱做的剩女。这一世,这个习惯就留了下来。前一世,自己是个父母双亡的孤女,这一世,自己就特别珍惜亲人朋友。再加上这个束手束脚的世道,就生生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厨娘的形象!这是程希怎么都没有想到的事,心里一直觉得悲催。现在,被一个十四五岁的青春少年直白地说出来,还真是打击人呢。 也许自己应该再活得没心没肺一些?反正自己绝不认为自己是主角,就随便开口评论任何事,影响任何事的。特别是关于政治的事,更是绝对闭嘴,毕竟自己所谓的那点先知,少得可怜,还都是从电影电视里看来的,谁知道准不准?再说了,自己有了一个随身庄园已经是逆天神器,被柳树村的人说成是怪物,自己可不想在上京再次被贴上怪物的标籤,平淡安全的人生才是自己的追求。但是……不要再让别人想到自己就想到厨娘! 程希咬了咬牙:“臭小子,你怎么不说是你们太幼稚?!行事做风轻佻,偏偏除了背景什么能力都没有。你和邦哥在附中现在出名得很呢,打架都打到人大附中去了,还打的是群架,连我这个不入校的小学生都听说了。我才不操心你们呢,我只是担心白龙鱼服,行差踏错,受伤倒不打紧,以后万一长成纨绔歪脖子树,就白白浪费我们这几年的情谊了!哼!如果你们都象舅舅的话,我哪会多说一句啊?” 郑航听着,突然笑起来,揪了下程希气鼓鼓的脸:“之前,我还一直纳闷,我怎么会不知不觉间就把你这个小屁孩当成朋友了呢,现在一看,果然不是我和振邦太幼稚,是你太成熟了,程希希小朋友。说话完全象阿姨,还教训人呢,而且用成语教训人,真想剥开你这张青葱皮看看里面是个什么瓤!” “喂!”程希一把打掉郑航做怪的手。心脏狂跳,连解信诚都没问过这个问题,可郑航却如此随意地就说了出来。这种莫名被认同的感觉很奇妙,程希只能用别扭的恼怒表情来掩盖这突如其来的心跳。 “好了,别生气了。”郑航见程希突然不出声,连忙凑过来:“你怎么就这么不经逗呢?其实我是不会象解叔那么甜蜜地宠你啦,感觉怪怪的。但心情是一样的啊,希希,不喜欢你,我可不会逗你呢。” “那我也逗逗你!看,这样逗你怎么样?这样呢?”程希放下古怪的心思,转过脸来,一把揪住郑航的脸皮,揪成各种形状,惹得他又叫疼,又笑得哈哈的。 郑航一边拽着程希的手,一边笑得直喘气:“好啦好啦,别揪青了,下飞机被人看见不好。有人来接机的。哎呀,别揪那里啦,哼,我也揪你,哈哈……” 两人小声地玩闹着,好象第一次回归他们本来的年纪,一时间完全忘了这是个团队活动,周围的人都是本队的队员。 “你们感情真好。以前就认识吗?”一个带着笑意的女声突然插了进来。两个人齐齐一顿,放下手来,转头。是一个女孩子,看年纪也就十三四岁,和郑航差不多。 看着女孩顶着包包头,细长的脖颈自然地挺直着,有一种天鹅的姿态,应该是跳舞的那群女孩子里的一员吧?程希这么想着,没有搭话。因为对方明显目光都在郑航身上。顺着女孩子的目光看过去,程希第一次有感悟,这个陪着自己疯玩的傢伙在某些怀春少女的眼里竟然是个小帅哥呢,比如眼前这个场景。 “哦,是小汤啊。”郑航立时收了孩子气的表情,挂上了微笑。这种微笑程希见过不少次,非常自然地露出八颗白牙,看上去亲切又阳光。在大杂院里初见时郑航就这样,只是这两年看起来练习得更加炉火纯青了,连眼睛都弯了起来,让人无法辩清真伪。 “你怎么坐在这里?林队长呢?”郑航也是非常纯真地好奇着,顺势还往后看了看。但程希却能明白,他的这个动作严重伤害了这位姓汤的女孩子的自尊。竟然无视她的美丽,去问一个老头子的去处。 “我和林队长换了位置。”女孩的笑容收了,口气有点沖:“郑航大哥就这么不愿意和我说话吗?” 郑航笑容不改,看着女孩:“不是这个原因,只是因为和你不熟。我和林队长更熟识一些,更有话聊。” 这种话,其实一点杀伤力都没有。只要是个稍稍有点熟女特质的女孩子,都能笑着回应“说两句不就熟了吗?”这样的话,郑航的个性肯定不会与人下不来台的。只是这位汤姓女孩子显然还太嫩了,可能以前在团里的时候,长辈们因为她的年纪小而宠爱她,平辈们因为她的美丽而万事以她为中心,她没受到过拒绝,被郑航这么一说,她的脸立刻就青了,一点也不掩饰她的怒气,恨恨地瞪了郑航,顺带着程希一眼,说出一句:“队里谁不知道你们都是靠林队的关系才进的队?!你就算想和我熟,我还看不上你呢!”说完,拉开安全带就气沖沖地向后离去。 第57页 这句话让程希和郑航面面相觑好一会儿。程希努努嘴:“那,郑航,你得罪人了。你看。” 郑航没有回头,笑嘻嘻地又揪了下程希的脸:“是她先无礼的。得罪就得罪了,又能怎么样?” “她哪里先无礼了?”其实说起来,女孩开始时态度还挺好的呢。 “她明明看见我和你玩得正高兴,却随意打断。这不是无礼是什么?”郑航说着,笑容收了收,皱起眉:“总觉得走到哪里,自己都应该是众人的焦点,这样的人最讨厌了。” 程希一下笑起来。果然男孩比女孩成熟得要晚许多,女孩意识里有了男女之别,而男孩这个时候还只是你与我的区别,想要让他明白什么叫怜香惜玉,可能还要等几年呢。 “可郑航你就是这样的人啊,刚才还因为我没看见你生气呢,现在就说这样的人最讨厌了?”程希逗他。 “就因为我也是这样的人,所以就更了解这样的人的心思。”郑航毫不在意,并没有反驳程希的结论:“象汤大丽这样的行为,并不是因为喜欢我,或者觉得我可交,而只是因为我没有对她特别殷勤而已。既然这样,我干嘛浪费我的时间来顺她的心?”说着,突然顿了一下,笑开来:“特别是在她已经满足了我的虚荣心的情况下,她在我面前已经属于一无所有的那群人了,我干嘛还要对他客气?” “一无所有?”程希愣了一下。 “是啊。”郑航笑得贼贼的:“你不是说,我和她一样吗?我也这么觉得。我对她这个陌生人唯一的一个要求就是关注我,她已经关注过我之后,对于我来说,她就一无所有了。而且,我敢肯定,我要是满足了她,她会立刻觉得我无趣,不再关注我的,那我岂不是损失了?” …… 听见这样的理论,程希一时无语。过了好一会儿,程希才问了一句:“那将来你要做明星吗?” “明星?”郑航没明白。这个时代还没有这样的说法。 “就是那些全国闻名或者全世界闻名的演员或者是歌手……唔,歌唱家之类的,他们受到的关注最多。” “才不要。”郑航连连摇头:“那样的话,人人都知道我是渴求关注的,甚至还可以以此来要挟我,那我岂不是太没面子了?我要做那种“别人死乞白赖地要关注我,费尽心思得到我的一点消息就高兴得几天都睡不着觉”的那种人。” …… 程希再次无语。不过,这一次,程希找回自己声音的速度快了许多,只怔了一秒才总结出一句话:“就是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的低调?” 郑航扬了扬眉:“全世界都知道我的低调?咦?这个说法很美妙。就是这样,希希。你觉得怎么样?是不是很……” 知道郑航想说出“酷”这个词,只是现在这个词还没出现,程希绝对没打算提醒他。百无聊赖地把头靠在椅背上,白了表情轻佻的郑航一眼,送给他了另一个词:“变态。”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吃得太晚,没更成,感谢依旧给我投霸王票的朋友们:bhpny、姝影尘凝、┱94ζè蕏、lisa6793、4411293。 特别是小毛真同学一直以来的支持~~ 一直订阅支持的朋友们,在新年第一天,范醒祝福你们~~兔年快乐~~ 46、第一场演出 第一站到的是匈牙利的首都布达佩斯,除了从机场去旅馆的路上,隔着车窗看见了隔多瑙河相望的两个城区,旁边林立的各式风格强烈的建筑雕塑之外,程希和队员们根本没感觉到自己出国。因为进了华埠,全是国人,黑头髮黑眼睛的平板脸。说话间,从南到北各种口音都有,但总还是中文,甚至连第一顿饭吃的都是中餐。虽然领队们都笑意盈盈,但队员们却多少都是有些失望的。就算是程希,也被这种行程安排搞得有些意兴阑珊。 演出是当地华人联谊会的成员在程希她们的慰问团所在的旅馆租的一处演出场地,让程希感觉很简陋,有点象去看小剧场的感觉,没有台上台下的区别,只是观众围成了一个圈。不过,相比于小剧场,这里下面的座位稍多一些,最可怕的是,还不是正常的排排坐观众席,而是聚餐式的圆桌。会场布置得更是喜气非常,大红色的幔布当做背景,上面粘贴着“xxx慰问演出”几个大字。 看着这样的场地,程希失望得几乎嘆出气来。让程希想到的第一个词就是班级联欢会,还是高中版的。上大学之后,就没遇到过这么俗气又官僚式的排场了。 “怎么?不喜欢?” 程希手中轻轻擦拭着长笛,回头一看,说话的是郑航。郑航换下了飞机上那身学生气十足的外套,而是穿了一件颜色深沉的立领。这衣服穿在别人身上也许会增加稳重感,可郑航穿着,却让程希莫名地想到了日本电影里的中学男生。好吧,中山装本来就与日本男生校服有相像之处,被郑航这个青葱少年穿出这种感觉很正常。不过,程希还是惊艷了一秒,顿了一下,才摇摇头:“不是不喜欢,只是与想像得有差距,有些惊讶而已。” “言不由衷。”郑航不以为然的撇撇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小丫头,看着年纪小,最虚荣不过。满脑子都是小资产阶级审美情调。这样的场面,你当然看不上。不过,希希。” “嗯?”程希暗自反思。前世自己这个吃货可一向以务实赚钱为己任,谁料到在这里竟然被批小资,难道自己骨子里还是不够踏实? “虽然名义上是慰问华侨的活动,但到底还是政治任务。希希,你一定要认真表演,而且一定要演好。知道了吗?不但要让华侨们满意,还要让队领导也看到你的态度。虽然你还小,但这绝对不是你犯错的理由,知道了吗?”郑航声音放低,口气很郑重。 “明白。”程希愣了愣,连连点头。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自己的思想还是太散漫了点。 “别这么严肃。”郑航突然笑出来,敲了下程希的额头:“做为一个表演者,想要得到掌声与欢笑,不认真是绝对不行的。什么都没做呢,就嫌弃舞台,这可不是一个端正的态度。” “喂!”程希一挑眉:“你是郑爷爷啊?这么啰嗦,爱说教?!” 虽然程希也意识到自己有问题,但被一个小屁孩这么不留情面地剖析,还是很尴尬。好象经过飞机上的一番对话之后,郑航面对自己突然直白了很多。这让程希说不出是喜欢还是讨厌,倒是有了些纠结的感觉。程希其实还是喜欢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感觉。吃吃喝喝在一起也就罢了,没事总谈得太深层,未免有些让人为难。程希皱了眉,横了郑航一眼,拿着长笛向自己的合奏者走去,演出之前,还是先沟通一下比较好,虽然演练过很多遍了。 与程希合奏钢琴的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女性,看上去很温柔。程希主动过来让她很高兴,眼睛都弯了起来。她虽然知道程希的水平还不错,但毕竟是队长的亲传弟子,地位与她们这种普通团员完全不同。再加上这孩子年纪小小地,平时就不爱说话,飞机上据说还把舞蹈群的女孩子气哭了,没想到还是个懂礼的。 因为是慰问华侨,所以大部分节目都是民族味十足。歌唱,舞蹈,相声,杂技什么的,都是喜气洋洋,说起来倒是程希的节目有些另类了。所以,被排在了节目单的中间。 因为不能再实练,所以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在后台用哼地对练了一遍,竟还真发现了几处小小的瑕疵处,修改了之后,又合了几遍,就听见前台报幕:“下一个节目是长笛演奏《匈牙利田园幻想曲》,表演者:程希。钢琴……” 官式的掌声在程希出场的一瞬突然热烈起来,显然是没想到演奏者是这么个小孩子。程希微笑着走上台,发现台上与台下的感觉相差真的很大。满眼是上百张笑脸的时候,压力突然大了起来。程希感觉自己的腿都有点软,偷偷深吸一口气,才算平息下来。就当是当年在全公司大会上做报告吧。 没有出声,只是鞠了一躬,掌声渐落,才转头看向钢琴伴奏,钢琴缓慢有力的前奏响起,程希边听边用头轻轻打着拍子,然后才把长笛举到唇间,第一个音圆润地滑出。空旷简陋的的场地里只余下长笛充满沉思韵味的旋律。如同仰望夜空,所有的人,心跟着旋律安宁下来。 现场太安静,程希被自己打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只在需要钢琴衔接的时候看一眼钢琴,其余的时候几乎都是闭着眼睛的。近十二分钟的演出,没有人说话,没有人转神,程希不负自己一个月在庄园里的苦练,当最后一个音落下,现场顿了一秒,才暴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这是程希第一次体会到掌声的魅力,感觉心随着这掌声都飘起来了,整个人轻飘飘的,很美妙。鞠躬答谢的时候,笑得嘴都合不拢,样子傻极了。这反而让台下的观众觉得这孩子更可爱了,很多大人都发出了会心的微笑。这让林立新又骄傲又好笑,横了台上得意洋洋的程希一眼,终是没说什么。 林立新想起自己第一次上台的心情,现在想起来,应该也差不多。只是性格上远没有这孩子这么自在,没有顾忌的表达情绪,在林立新看来,是艺术家应有的特质,不然的话,象自己一样,恐怕只能是个匠才。能教出这么一个弟子,林立新心底里的傻笑不比程希少,但笑容依旧矜持,面对夸奖,只会微笑着说:“哪里哪里。” 其实,程希获得的掌声多少占了些年纪的便宜。小孩子的表演总是让观众更宽容。程希不管这些,她只觉得很快活,此时倒是一点也不嫌弃舞台的简陋与场景设计的官僚了。到了台下抱着钢琴伴奏老师又笑又跳,直到老师不得不去准备下一个节目为止。看得在一旁的郑航眯着眼睛笑起来,到这个时刻才真正象个小孩子。 整个演出很成功。以至于本来打算隔天起程的慰问团遇到了一个小小的意外。他们接到了另一个民间团体的演出邀请,说是想欣赏纯正的东方艺术,并互相交流。这个消息把林立新搅得欢喜不已,连忙连线回国,请领导指示。结果当然是留在布达佩斯再演一场。 本来对方按例是要付演出费的,林立新想免费演出,在他的概念里,这种交流的机会很难得,怎么能收人钱?这是传播华夏文化呢。不过,幸好他反对的话没说出口,就被郑航一把拦住。 “林叔。”郑航的辈份和程希一样混乱:“您这样不收费演出,心意自然是好的。但反而会让对方怀疑我们的节目品质和人员素质。毕竟这不是政府的交流行为,收费是必须的,而且得拿出点派头来,热情是应该的,但不要太过于热情。” 第58页 这话,是程希私下说的。这个时候,国人完全没有任何自我价值的意识。外国人想问什么,再机密的事,随随便便就说出去了。之后造成多少遗憾?虽然民族歌舞算不上什么机密,但这种民间团体平时想请一个东方歌舞的老师不但机会难得,更是千金难求。哪有,他们说什么自己就上赶子去教的?国家正规团体与民间团体的区别有多大,说是交流,不如说是教与学。毕竟,别人要求的是观摩东方歌舞,如果是本地或者是西方的歌舞还有交流的可能性。现在的情况,程希完全可以想像。拿乔,有时候是必须的。当然,不排除程希是再次犯小气病了。 让程希犯小气病的原因之一,正是对方的这个要求。想要观摩纯正的东方艺术。于是,程希的长笛这个西方乐器就直接搁浅了。大家都忙着第二场演出,程希闲在那儿,怎么看怎么别扭。只好躲在自己房间里,勐吹卡门,充满杀伐绝断情绪的转折曲调,表达自己的郁闷之情。 最后还是林立新苦笑着来敲门:“希希呀,别吹了。经理刚才过来说,打扰到别的客人休息了。” 程希放下长笛,有些郁闷地看着林立新:“老师,你们都去演出,我干什么呀?” 林立新好笑的拍了拍程希的头,想了一下:“要不这样,刚好翻译小毕也没事,让他陪你和郑航一起去市区转转吧?怎么样?不是昨天还报怨说白出国一趟吗?” “真的吗?太好了!”程希的眼睛一下亮了起来,扑过去抱住林立新:“谢谢老师!”她知道这个决定绝对算是走后门了。林立新做出这个决定很不容易的:“小毕叔在哪儿?我这就去找他!” “急什么?”林立新从外套的里袋里掏出钱夹,拿出几张淡褐色的福林:“给,你这丫头出去还是揣点钱我比较放心。匈牙利的钱,认识吧?拿去买点吃的,别乱花,知道吗?” “不用。”程希从包里拿出解信诚用粗布给她fèng的钱包,给林立新检查了一番:“舅舅给我换了好多,够用了。” “大诚这小子还真捨得,这是把全身家都带在身上了吧?那你可千万要小心。丢了的话,回家大诚肯定跟你没完。我可知道那小子其实抠门得很。记得,千万别乱花。算了,那叫上郑航一起。这事我跟郑航说,让他看着你。那小子我看闲在队里也会惹事。”林立新安抚好程希 程希没反驳。其实她和解信诚在这个时代算是非常有钱的一族,因为基本不用怎么花钱,每个月发的补贴全都存着,再加上叶叔给的二小的生活费,以前在柳树村拿的那些,算起来,累积了不少。这次换的外币虽然比别的队员多了些,但其实还不到舅甥二人身家的十分之一呢。 小毕虽然叫小毕,但年纪并不小,性格很活泼,看谁都笑眯眯的,听林立新说领两个小孩子出去逛街,高兴得差点跳起来。他的匈牙利语一直没有用武之地,好容易有了一次出国的机会,谁知道一直是在说汉语,让他还郁闷了好一阵呢。现在这次任务虽然是逛街,但总是有交流的机会,这让小毕一下就兴奋了起来。对郑航和程希都热情得不得了。 三人不敢走太偏僻的巷道,一路沿着多瑙河向前行,进入布达城堡区,一种上歌特式的圣玛丽亚教堂,拙朴的渔人堡,还有华丽过头的皇宫,郑航带着相机照了一路三人的笑脸,小毕觉得此行大有斩获。拉着个路人就聊半天,小毕兴奋的样子傻乎乎的,笑得程希和郑航在一旁肚子疼。 过了锁链桥,程希还没有说话,小毕突然贼兮兮地凑过来:“小郑,小希,我们去坐地铁吧?” 程希和郑航闻言齐齐一愣。只不过程希愣的是,地铁有什么必要这么贼贱贼贱的表情吗?郑航愣了一下,顿时兴奋起来:“走,我还没坐过呢!听说是在地底下修的铁路,是吧,小毕?” “是啊是啊。这次出国,我一直有这个愿望要坐一下地铁。终于有机会了。”两个男人凑在一起叽叽喳喳,程希这才反应过来,地铁还不是普及物,自己把这个事给忘了。其实自己小时候也是没有地铁的,初次乘坐地铁的感觉还存在印象里呢,确实很新奇。不过,听见两个男人在那边聊得热闹,程希兴起的念头却是另一个:她想在地铁里演出。程希很想体会一下地铁演出的感觉。所谓街头艺术家的感觉。想着,她一直不离身的长笛盒被她又抱紧了几分,与两个傻呵呵的大小男人一样兴奋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看了各位的留言,大家对郑航都不满意。汗一个,看来是我功力不足。不过,现在还早,大家不必着急,反正是要看程希的成长故事,cp什么的,不必那么地在意吧? 不知道大家看出来没有,程希的主职开始慢慢确定了。各位,希望你们不要失望,做为一个长笛演奏者的女主角。 新年期间,感谢各位的霸王票~被我当成打赏了~ lisa6793的两个手榴弹,1106251的一个手榴弹,还有佚语的地雷。万分感谢~~新年不忘我。还有订阅支持的朋友,祝福你们~ 各位,新年期间,吃得太饱,记得运动一下哦~ 47、地铁演出 布达佩斯的地铁很深,也很明亮。地铁里有风,正值夏日,布达佩斯的女孩子的裙子随着脚步被风吹得似繁花频开,异常美丽。三人买了票,象刚进城的乡巴佬似的,东张西望地向地下走去。小毕把票根小心地夹在他常用的笔记本里,喜滋滋的表情显然他觉得对于国内的物价来说,这张算是非常昂贵的地铁票非常值。郑航则不时举起相机,东拍拍西拍拍,好象胶捲不要钱。 走过一条贴着各类宣传画的长廊,程希停了下来,宣布:“郑航,小毕叔,我想在这里演奏。”说着,把长笛盒子打开放在地上,长笛拿出来装好,放在唇边。 郑航和小毕都愣了一下,郑航眨了眨眼,看了眼人来人往的长廊,没说什么。小毕却显然没料到这个小姑娘会闹这么一齣戏来,他的表情有些尴尬,上前来弯下腰,拍了拍程希的肩:“程希,这样不太好吧?会让其他人误会你是在乞讨的。”说着,偷偷指了指地上敞开的乐器盒。 程希咧开嘴一笑:“哪儿算得上乞讨,我这是街头表演,如果有人愿意给钱,那是对我的才艺的肯定,我不会拒绝的,等我赚了钱,我请小毕叔和郑航你们去吃饭。” 显然,在小毕的意识里,这完全是不靠谱,或者说是很丢人的事。一听程希的解释,立刻急了:“那哪儿能行?不行不行!程希你没钱吃饭吗?我先支给你,回去再找林队报销就是了。不必做这种事的。啊?程希,乖,收起来吧,这太难看了……” “小毕叔,这种事是哪种事?”程希微微皱了下眉头,脸上依旧笑着:“我经常听林老师说,表演者是需要舞台的需要观众,应该走到人群中去。他还告诉我说,主席曾经教导过我们:应该‘各尽所能,按劳取酬’。你说对不对?我这全是按照林老师的教导做的,小毕叔为什么要阻止我呢?” 程希几乎可以看向小毕突然抽搐的嘴角,不过,小毕迅速地别开脸去,摆了摆手,很无奈地说了一句:“那……那也别玩久了。你和小郑在这里,半个小时过后我来找你们。”显然,革命虽已过去,习惯的力量依旧强大,语录永远是无法反驳的。被程希这个小女孩搬出的大话套话,哪怕小毕是个大人,应该有更多的权威,到了这一刻,有再多的不同意见,也只能消声。想来他现在一定在心里郁闷,林立新到底平时怎么教导小孩子的,怎么把一个小孩子教教成了政棍? 在地铁长廊表演,程希没有了得失心,于是没有了拘束,来来往往的行人,只能给她带来移动的风景。脑中有什么感情就吹奏出什么旋律,自由自在地转折游走,甚至等旋律过去,程希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吹奏了什么。 程希穿着解信诚在她来之前特地给她做的可爱的海军裙,踩着小皮鞋,快活地吹奏着《b小调第二组曲》。程希在心情好的时候特别喜欢这种节奏分明旋律跳跃的曲调,而这种曲调又特别适合长笛来演奏。 象巴赫1013无伴奏的那种严谨内敛,需要太多积淀——技巧与感情都需要积淀,程希还远远达不到,只能过过耳瘾,在庄园里偷偷摸摸地磕磕巴巴地吹着玩,满足一下自己意yin自己是未来的奥瑞尔·尼柯烈,或者詹姆斯·高尔韦的野望。真要表演,那给程希十万个胆子也不敢的。 旋律随兴而转,全是炫技派风格,《朱斯波快板》、《嬉戏曲》、《野蜂飞舞》……要不是《大黄蜂飞行》的手速实在过份变态,程希也想尽兴到底呢。就是这样,吹到最后,程希也觉得自己的手指处于自然性抽搐的状态。 程希的气息足够,身体素质强大,这让她占了很大的便宜。不但身体随着节拍左摇右摆,甚至脚也能配合手速跳上又快又碎的小舞步,这让她的表演非常吸引眼球。没一会儿,有些不那么匆忙赶路的人就停伫下来,围在程希旁边眉飞色舞起来。人越多,程希越发地来了精神,属于完全忘我的状态,吹得愈加卖力起来,手舞足蹈,完全没了形象,或者说是成就了她完全沉浸于自己音乐的有点颠狂的形象。 郑航不远不近地站着,笑眯眯地看着这样与平时完全不一样的程希,心中莫名觉得舒畅。不是被音乐的欢快感染,而是打心底里觉得眼前的程希才是她真正的样子。平时循规蹈矩,爱照顾人训诫人的程希都被压抑过了的。虽在异国他乡,可以有机会迸髮式地表达自己,程希有点另类的幸福表情让郑航在这一刻也觉得很幸福。 一曲完毕,程希顶着热腾腾红通通的小脸向着观众鞠躬。虽然因为身体好,并不觉得累,但心跳飞快,血流过速,一样让程希鬓角积起了汗。 “叭哒”一声,地上的乐器盒里多了一枚面值20的菲勒,随着这一下,陆陆续续乐器盒里开始堆起了钱堆,有硬币有纸币,几十几百,甚至还有张500面值的福林!程希看得脸上笑开了花。 郑航在一旁有些哭笑不得,躲在远处的小毕更是表情扭曲得近乎错乱。这事,到底是对还是错?或者自己谁也不说,就不会有人知道了?小毕头痛不已,深切觉得自己与做艺术的人想法相差得太远了,鸿沟无法跨跃。 缓了缓,在众人哄起下,程希再次举起了长笛,这一次,不再象刚才那样追求速度与快感,而是悠悠缓缓,从圣洁优雅的《圣母颂》开始,到颇具流行性的《悲伤之歌》和《夏日最后的玫瑰》,最后以沉静的寂寞的《天鹅》结束。扬扬洒洒,让人觉得这地铁长廊更加空旷,有种被时间抛弃的错觉,内省而沉静。直到程希放下长笛,收好钱,迈着小胖腿离开好一会儿,这些听众恍然间醒过来,重新回到现实中来。 第59页 坐在地铁的座位上,程希低着头,依旧沉浸在自己构建出的世界里,沉默不语。小毕和郑航对地铁好奇地观察了一会儿也消停下来,一左一右坐在程希旁边,象两个保镖一样。 “希希,怎么样?”郑航拿手帕给程希擦了擦还没消散的湿汗,低声问。 程希抬起头来,眼睛晶晶亮,声音因为压抑而显得有些沙哑,语速很急:“很棒!郑航,你不知道有多棒!我、我因为那些欢唿,那些目光,甚至……那些钱,我超水平发挥了!有几首曲子我以前只是听过看过乐谱,并没有真地放下心好好练习过,可今天这种状态下竟然完全没出错地演出成功了!而且,我相信,只要给我时间,给我机会,我还能发挥出更多我自己都没有想到的潜力来。郑航,我第一次明白林老师说的那些话,表演者确实是需要舞台,需要观众的。” 小毕在一旁抽了抽嘴角,没说话。他心里对程希今天的表现只有三个字——“人来疯”。不过做为表演者确实需要这样的特质。小毕虽然心里不以为然,觉得不稳重不谦和不符合他的审美,却也只是撇撇嘴,没有插嘴说什么,任由程希拉着郑航喋喋不休地倾诉着她过于强烈的感触。 “这里下吧。”小毕突然站起来,向说得热闹的二小开口。 郑航愣了一下,看着车厢里有三分之一的人向门边聚集,就没有反驳,拉着程希也向前走去。 “我请你们吃饭。”程希咧开嘴,大笑。要说今天有什么好事比街头表演还要好的,那肯定是手上这笔意外之财了。和国内的消费水平相比,这笔钱几乎算得上是笔巨款了,在布达佩斯做别的有些不足,吃顿不错的晚餐应该是足够了。想到匈牙利的红酒和鹅肝,程希就忍不住流口水。 出了地铁口,发现正是英雄广场。郑航与小毕都对此类纪念碑很感兴趣,硬是四处转了半天,拍了好些照片,天色渐暗才被程希牵着绕了出去,走出两条街去,一路很多酒馆与咖啡店,这些三人都不感兴趣,他们饿了。远远地看见一家红砖墙,明亮窗户的饭馆,门前立着铁制的宫式路灯,大大的灯箱牌画着可爱的面包与肉块,闻着时时飘出来的肉香,三人齐齐吸鼻,对视一眼,均笑了起来,迈脚走了进去。 匈牙利菜味道很重,不是肉就是面,做为在北方生活了几十年的程希还蛮喜欢的。小毕显然是个北方人,应该无碍。倒是郑航,程希有一点点担心,毕竟他小时候都是生活在广东的,这种浓油赤酱的口味恐怕他很难适应。直到上了菜,程希发现自己完全多心了,这人只要有肉,他才不管什么口味呢,更何况别人做得确实好吃,好吃到不行,程希差点没时间起来扬起笑脸。 特色的土豆牛肉汤,烟燻鹅肝和鹅肝酱伴甜酒嗜喱,青椒肉卷,面疙瘩,还有只莓酱烤鸭和酒香苹果。因为两个孩子不能喝酒,小毕非常体贴,没有按程序点酒,只点了两杯果汁,让程希和郑航两个小酒鬼遗憾不已。 这么多食物,摆起来一桌子,看起来多,可这三位饕餮胃口大开,根本吃不饱。最后没办法,又各自点了一大份炖牛肉意粉,意外地好吃,象国人的红烧牛肉,又软又熟,非常好嚼。三盘下肚,三人才满足地摸了摸肚子,算是满足。 酒足饭饱之后,程希才有精神来看看环境,意外发现上菜的小伙子频频往他们这边看。显然对于他们几个黄色脸孔很好奇,就象前世在程希小时候看到外国人一样,虽然惹人注目,但并无恶意。这个时代到布达佩斯游逛的亚洲人确实不多,再加上小伙子很帅,程希向他笑了笑,算是礼貌,却没料到那侍者竟然随着程希的笑走了过来,微微欠身,问了一句话,程希和郑航完全不懂,只能看着小毕。 这时候,小毕立刻从吃饱之后的慵懒状态精神起来,与侍者交流了两句,表情有点古怪地转头看着程希:“程希,他说他今天在地铁里听见你吹长笛了,他很喜欢,他想问你,愿不愿意和他合照。” “诶?!”程希傻了一秒,完全没想到就这么一会儿,竟然被人喜欢了,连忙站起来,咧开嘴笑起来:“当然可以。”说到底,这种被认出来的虚荣心还是让程希有些飘飘然。 拍照,笑脸,赞美,热情,最后还被请了一碟沙拉。一个美妙的夜晚,程希跟着郑航和小毕一起出门之后,吹着温柔的夜风,依旧无法让上翘的唇角恢復平静,傻乎乎地抱着她的长笛,一晃一晃地跟着二人身后,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心情好极了。 不过,好心情是用来破坏的。三人准备回去英雄广场坐地铁,刚拐过弯,程希听见身后一阵杂乱的脚步声,连忙侧过身子让道,却不料对方的目的并不是过路,而是她一直紧紧抱着的乐器盒!她还没有回过头来,就感觉胸前一阵风颳过,乐器盒已经离开怀抱,黑影已向前跑去。 “啊!抢劫——”程希一边大叫,一边就追了上去,如果是钱包也就算了,这傢伙可是抢了她的命根子!不过,有人比她更快地追了上去,正是郑航。看着二小的背影,小毕无奈地也拔腿跟上,不求追上贼,总不至于把二小跟丢就好了。刚吃完饭就做这么剧烈的运动,对身体很不好呢。小毕一边跑一边喘着气,一边吐槽。 程希身体素质很好,可惜人小腿短跑不过高个儿们。郑航毕竟是军队大院里长大的,受过不少训练,跑得兔子一样,可惜他对地形不熟,布达佩斯的小巷子还特别多,好几次都差点追丢。那贼显然也没料到几个外国人竟然这么不屈不挠,跑过七八条巷子之后,他终于也抽得跟风箱似地,跑不动了,站在路的另一边大喊着什么,似乎是威胁,可惜程希和郑航完全听不懂,白瞎了他的兇恶表情。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才回来,抱歉各位,前两天没更的,我后面慢慢补上,不要着急~~ 这两天住在别人家,遇见了灵异事,真是让人崩溃, 半夜感觉身边有一个青灰色(就是那种面包发霉了的颜色)的人睡在旁边,吓得我只想到要开灯, 可在我开灯之前他突然压住我,我费了好大劲儿去够开关, 可在我够着开关之前他突然加大了力气,纠缠半天(真的是半天的感觉,累得我一身冷汗,衣服全湿了), 我才好容易把灯打开,灯光一亮,余光里我看见他的黑影哗地就消失了,身上的重量也没了。 吓得我一晚上没敢睡,看了一晚上的小说, 痛苦的不只这一点,因为第二天,我还得在这张床上睡,于是第二天,我还是没睡,白天人多,就算想睡都难。 到了今天,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倒床睡觉,刚才才醒…… orz,我果然阳气不够,原先睡那张床的正主什么事都没遇见过…… 我想,也许我应该带点辟邪的东西在身上才好,大过年的……我崩溃了…… 另外,谢谢amin3605485同学的地雷~~感谢这两天没更,您还是一如既往地支持~~ 48、整个七月 程希跑到的时候,路尽头,郑航正一对七,拳来脚往,打得激烈。郑航明显处于下风,身上已经挨了好几下拳脚。倒不是郑航打不过那几个小子,郑航的身手俐落,进退之间颇有章法,一看就是个练过的,和这些野路子出身的混混相比,那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只是郑航投鼠忌器,怕伤着贼手上的程希的乐器盒。那贼显然也看出了郑航的犹豫,一看不对,就直接上乐器盒,逼迫郑航错身。 竟然以多欺少?!程希怒了,什么都没想,直接意念一动,手上出现一块石头,朝着拿着她乐器盒的小贼就砸了过去。这是程希出了云南之后第一次拿石头砸人,不过,基础尚在,无论准头还是力度都刚刚好,一石头过去,就听见那贼“啊”地一声,整个人仰倒,手中的乐器盒在空中甩出了一道漂亮的抛物线,掉到地上滑出半米远。 一击见效,程希兴奋起来,石头接二连三地掷出,那几个小子石头来势兇勐,吓得连连往郑航身后退。郑航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不由一笑,脚一蹬,直接掠起乐器盒,往侧边跑去,把余下的小子们都暴露在程希的射程里。 小毕气喘吁吁地跑到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个场面。六七个小子被程希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石头砸得哦哦乱叫,最后都投降认输了,可这二位显然没听懂,依旧砸个不停,那几个小子开始还捡起石头砸回来,但没有程希的水准,程希轻松躲过,只能是白送敌人弹药,甚至郑航也笑嘻嘻地捡起砸回来的石头又砸回去,没一会儿,那七个小子就倒在了地上,呻吟不停,再无还手之力。 “好了好了。”小毕说话还有点喘,却还是快步上前阻住二小的动作:“东西拿回来,坏人也惩罚了,我们就赶紧回去吧。真要遇着警察了,还得耽误时间。走吧。” 程希和郑航对视一眼,才悻悻收了手,跟在小毕后面往回走去。只是走过了一条街,三人才发现,刚才跑得太快,只顾跟着小贼转街拐巷,现在却发现四周无一处熟识,明显是到了居民区。竟然在这种时候迷了路! 要命,异乡街头,天已全黑,行人几近于无,小毕几乎想哭,就算晚上能赶回去,肯定会挨骂的。而身后那两个不识愁滋味的小孩子还在那里聊得开心,不着边际。 “郑航,你学过功夫吗?”程希检查之后,发现长笛没有任何损伤,只是乐器盒外表有了一些破损。这才放下心来,重新抱紧它,念头转开,眼睛亮亮地盯着郑航。他刚才以一打七的英姿让程希羡慕不已。自己虽然力气大,但论起打架,其实还是不行。真遇着象郑航这样的所谓练家子,她就算力气大也白搭,因为她很可能根本打不着,磨也磨死她。 “功夫?”郑航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个词,笑起来:“武术什么的,我不会。如果你是说打架的拳脚,我也就跟着武叔的警卫学过两手搏击术。怎么?希希有兴趣吗?” “警卫?叶叔?”程希大吃一惊,瞪圆了眼睛。 “不是。”郑航摇摇头:“叶叔可比现在那个警卫厉害多了。我倒是想向他学,不过他很忙,没时间理我们这些小孩子。” “那你可以教我吗?”程希边走边凑过去,小声问。 “可以是可以。”郑航好笑地看着程希小心翼翼的样子:“只是会很辛苦,而且,你除了长笛还有很多要学的,你还有时间再来学搏击术吗?小心贪多嚼不烂。” “这个没问题。”程希连连保证:“一样是锻鍊身体,我把早上的跑步时间换成搏击术练习就可以了,怎么样?” 第60页 “行。不过,要叫师父哦。”郑航一挥手,动作有点大,不知牵动了哪块肌肉,不由嘴上一嘶,嘴都咧得扭曲起来了,显然刚才被打过的地方,放松下来才觉得痛了起来。 程希故意没理郑航说什么师父的话,凑上去有些担忧地问:“是不是伤了哪里?我们还是赶紧回去吧,我记得随队医生带了红花油,回去让他给你揉揉。” “恐怕……”接话的是有些无奈的小毕,他领着二小走了半天,还是没转出居民区,不由有些郁闷,听见二小完全不知愁的口气,更是无奈:“我们迷路了,要回去,得靠运气,或者等天亮。” 幸好是盛夏的夜晚,天黑尽,也并不冷,倒是凉风习习,很是舒服。只是,眼见着巷子的那些灯一盏盏灭了,三人站在不知在何处的小巷中,面面相觑。 “那个,要不我们找警察?”有事找警察的概念深深地印在程希的脑海里。 小毕很无奈地看了她一眼:“如果能找到警察,我就不说这话了。” 郑航挑了挑眉,顿了一下,直接转头:“走,我们去找那个抢希希长笛的傢伙,他肯定认识路。” “不行!太冒险了,小郑。”小毕一下惊了:“那里显然是他们的老巢,不然那个傢伙不会跑到那里就冒出六个同伴来。谁知道这会儿,他们会不会有更多人在那里等着?你虽然能打,但双拳难敌四手,真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可没办法和队长交待。不行,绝对不行。” 程希想了想:“要不,我们不直接过去,先远远地观察一下。刚才打得那么狠,他们要是没有同伙,肯定还在那里躺着动不了呢。如果现在那里没人,我们就撤。如果他们还在,我们再过去,这样,应该没什么问题吧?小毕叔,总比一直困在这里强,是不是?” 小毕想了想,同意下来。三人偷偷摸摸地又往回走去。二小倒没什么,小毕比他们紧张得多,不但要担心晚回去挨骂,还担心两个小孩子不知轻重地又冒失做出什么让人难为的事来。想了想,还是叮嘱了一句:“如果没事,让人带路也不要下重手,真要弄出什么伤害来,会很麻烦。毕竟不是在国内。明白吗?”小毕看了眼程希,终于还是放弃,又看向郑航:“小郑,你记住了吗?” “我知道,小毕叔。你放心吧。希希我也会看住她的。”郑航说着嘿嘿一笑,看了程希一眼,显然是知道小毕对程希这个小姑娘惹事的程度深感痛苦。 程希白了郑航一眼,却也无可奈何,谁叫自己年纪小呢,再加上今天的事好象还真是……自己开的头?程希有些心虚,只能跟在郑航后面,小碎步前进。 回到打架的地方,一片狼藉,落了一地的石头,但刚才还歪倒在地上的人却没了踪影。只听见小毕在后面又是失望又是安心地舒了口气。 “怎么办?”程希看了眼小毕,路灯的映衬下,觉得他快哭了,突然有些自责。 “你俩在这儿别动,我去看看。”郑航向这没用的两个累赘挥了挥手,没理小毕在一旁焦急的低喊,手脚轻巧地几跃就贴着墙边往前走去。 小毕忐忑不安地等待,程希心里也莫名地担优。很想跟去,但不想让小毕更加忐忑,还是搓着手守在了原处。幸好郑航速度很快,没五分钟,就突然在巷口出现,手中还半拖着个人,正是最初抢程希的那个小贼。只不过,这一次,小贼被郑航捂着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 后面的事就简单了,小毕拿出了几张福林在小贼面前甩了甩,说出一句“带到地方,这钱全归你”,小贼的哭脸立刻变成了笑脸。 有人带路,路就变得异常顺,不过三五分钟,就走出了居民区的深巷,商业街,行人也多了起来。小毕非常守信,把钱递给小贼,让他离去。再也等不得寻找地铁站,见到一辆的士,就直接打了车,郁气沉沉地带着二小回了慰问团所住的饭店。 没有任何意外地,三人一起被等得焦急的林立新骂了个臭头。最初逼着程希练习《匈牙利田园幻想曲》的那个黑脸恶魔林立新再次出现,吓得程希本能地立正站好,大气都不敢出,甚至没注意到旁边的两个男人也与她态度差不多,战战兢兢。 林立新不骂人,只训人,一怒起来气场异常强大。就算归不着他管的编外人员郑航也下意识有自己正在面对震怒的武将军的错觉。小毕更别说,本来就是林立新的直接下属,更是对这个平时笑得一团和气的林队长本能地害怕,要不是有二小在旁边看着,他八成腿都要抖起来。 行政工作做多了,林立新的口才非凡,训起人来长篇大论,还言之有物,来来回回说一件事,不带重词的。程希他们回来的时候已是凌晨十二点多,这一训就直接训到半夜两点去了,直把三人训得惭愧不已,程希已困得直眨眼睛,才放了三人回去休息。不过,最后还是留了个一人写三千字检查的惩罚。 所幸,林立新气过训过就算完了。只是拘着三人,绝对不让出门。但对着三人的时候又恢復成长年笑眯眯,声音低软有磁性的和蔼长辈了。 “老师。”程希见林立新对于自己这两天的刻苦练习很满意,终于敢提出一点点要求了:“我想给舅舅寄张明信片,还想给舅舅买两瓶匈牙利红酒,你看行吗?” 林立新想了想:“你还有钱吗?红酒可不便宜。要不我先给你垫上吧。” “不用不用。”程希连忙摆手,贼兮兮地笑了起来:“我一直都没花钱。那天我在地铁里表演,得了不少报酬,除了吃了那顿饭,还有些剩余,买红酒应该没问题。” “对了,关于你在地铁表演的事……”林立新眯起了眼睛,这个动作让程希一下警惕起来,这不会是林立新要发火的前兆吧?赶紧立正站好,低下头,一付认错态度良好的架式摆出来,以林立新干脆的个性,总不至于为了一件事三番五次地训自己才是。 “你胆子不小。”林立新哼了一声,笑容并没有消失,这让细心观察的程希松了口气:“记住,这事从来没发生过。我已经让小毕封口了,你这小丫头也别到处说去,听到没?!” 程希愣了下,连忙点头:“是,老师。”顿了一下,程希笑起来:“我绝对不在外面说。但其实,老师,我觉得在街头表演的感觉和在正式舞台上表演的感觉完全不一样,但是也让我收穫良多。老师,你说,这种形式的表演其实并不象他们说的那么糟糕,对吧?而且,我表演收钱,也不算错误,对不对?” 林立新挑了挑眉,没有给出肯定或否定的答案,只是点了下程希的额头:“希希,不要得寸进尺。你现在这水准,上任何舞台其实都勉强了些,这次带你出来,不过是让你适应一下开阔一下而已,这种慰问演出不那么讲究,你要是以现在这种轻忽的态度,是不可能真正跨进音乐的殿堂的。” 程希眨了眨眼睛,有些困惑,自己的态度真的太轻忽了吗?因为有了掌声的肯定,就飘起来了,恨不得天下人都来夸赞,才会下出“去地铁演出”这样轻率的决定,是这样的吗?程希没有说话,林立新也不打扰她,端着自己的大杯子,自顾自喝起茶来。 整个七月,解信诚隔两天就会收到程希寄来的不同国家的名信片,上面都是程希故意做出来的幼稚字体,写着些小小的见闻或者是杂事,倒象是简短的日记似的,但解信诚却看得眉开眼笑,四处显摆,连顾伟祥想问他要明信片上的邮票都被他没有任何犹豫地拒绝了。 一直到七月二十七,程希正式七岁的生日,程希人在保加利亚,没有回来,只寄了一封画面中充满着淡粉色大马士革玫瑰的明信片表达了深切的思乡与思舅之情,大马士革玫瑰是保加利亚的特产之一,解信诚并没有太在意。只是看着明信片背后那些絮絮叨叨的话语。小屁孩说,给解信诚买了很多特产,到时一定会让他惊喜万分的。以解信诚对程希的了解程度,自然知道那些特产十有八九都是吃的。她还说,跟郑航学了几手搏击术,自觉身手好了许多,以后可以保护舅舅了。等等,云云。 解信诚收到这封明信片时,已是八月仲秋,心中暖暖的,看着过份明艷的明信片图案,好一会儿才发现,自己竟然也很想念那个小屁孩。幸好,她应该马上就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照例感谢以下小萌物们~~ zwjrxf0551 zsg5186949 pigflytv(这位同学,不是第一次见哦,再次感谢~~) min 感谢支持~~春节终于过完了,生活继续,希望各位都让福气带一年~~ 更晚了,抱歉。明天继续~~程希要稍稍长大些了~~ 中秋 49、中秋 其实八月之前,程希就回国了,但是并没有机会回家,而是在团里又呆足了两周的时间,封闭集训加一个报告演出,才算真正结束。不过,有一个好消息让程希对于如此漫长的任务时间有了几分耐心。 那就是,因为此次慰问华侨的演出活动,程希的实力得到了认可,文工团也确实缺少这种年纪小的演员。于是,在林立新的操作下,很自然地把工作关系挂在了文工团的下面,成了一个拿工资的小演员。平时不需按时上班,只需有演出任务时出席即可,林立新对程希的安排可谓仔细妥帖,程希完全没有担心,只是开心地看着自己的工资说明,竟然跟解信诚这个大学生的补贴差不多呢!太美妙了! “舅舅!”程希知道解信诚要来林立新这里接自己,就一直不肯坐着,站在门外,象个等主人回家的小狗一样,忠诚地看着路口,终于看到那个熟悉的自行车时,兴奋地跳了起来,大叫着笑起来。 “希希!”解信诚也高兴坏了,下了车,连车都没锁,就上前抱住程希,狠狠地亲了两口:“让舅舅看看,一个多月没见,我家的希希好象……希希,你竟然胖了!”解信诚皱起了眉,故意逗弄程希:“你还说你想舅舅,怎么能想着想着想胖了呢?!” 程希无奈地看了眼自己的小胖腿小胖胳膊,好象真的是越吃越圆了……可是明明这些日子以来自觉很辛苦,不但练长笛练得没时间睡觉,还要兼练搏击术,每天都起得很早,虽然吃得多了点,怎么会胖了呢?程希扁扁嘴,撒娇地抱着解信诚的脖子:“舅舅,我一想舅舅就忍不住吃东西,所以我就长胖啦。我这些长出来的肉每一克都代表着对舅舅的想念,真的。不信你问林老师。” 第61页 说着,程希还转头看向推门出来的林立新,林立新只一味微笑,并不为程希做这种保证。这个场景,引来解信诚的哈哈大笑,捏了下程希的脸,转头向林立新鞠了一躬:“林叔,谢谢这些日子来照顾希希。” 林立新笑眯眯地摆摆手:“见外,大诚什么时候跟林叔我这么见外了?再说希希可是我的关门弟子,我不照顾谁照顾?大诚以后再这么跟林叔说话,林叔可要生气了啊。” 这时,林奶奶也拿着锅铲走了出来:“在家吃饭吧,吃了饭再走。”这话并不是徵求意见,而是柔软地下命令,说完,一边转身一边唠叨:“真是的,强子上个学放假也不回来,大诚也是,希希不在,都不来看看我这个老婆子,白眼狼,养了两狼仔子。” 嘴上说得恨恨,但饭还是做得很丰盛。解信诚和林家毕竟是十几年的老邻居了,互相之间没那么多客气,解信诚也没再推脱什么,笑嘻嘻地回身把车停好,抱着粘人的程希进了屋。 程希最爱吃林奶奶做的芜爆肚丝,自己怎么都做不出这个味来,不腥也不腻,鲜咸,还带点辣,很慡程希的口。在座三人也知道程希的这个喜好,芫爆肚丝一端上来就摆在了程希面前,没人跟她抢,看她吃得满嘴流油,林奶奶直乐呵。 “林奶奶,强叔的学校不放假吗?”回来之后,程希就一心想着见到舅舅,反而没有问过关于林强的事。不过,有林立新在,程希还是不叫林强叫林叔了,免得自己都搞得头晕。 一听这个话题,林奶奶也来了兴致,不满意地扁着嘴:“我也搞不清楚他们军校在搞什么,强子那孩子就回来了一次,只呆了半个小时又离开了,说是有什么集训。立新,你说,一个一年级的学生集训什么?!强子这还是家在上京呢,那些家在外地的孩子,连这个通知都没办法送到家里,家里人不着急啊?学校到底怎么想的?!” 林奶奶越说越不愤,虽然自家孙子有了出息,上了大学,但已经半年没见到孙子的林奶奶对林强已经思念成狂了。提起这个话题,就叨唠个没完。林立新在一边偷偷瞪了程希一眼,怪她太多嘴,然后才笑呵呵地给林奶奶夹了筷子菜:“军校嘛,自然要比普通高校要严格一些。妈,你就别说这些没用的话了,让强子听见,他就不愿意了。再说了,强子多学点东西,多训练训练,我觉得挺好,那样才象个真正的军人嘛。” “军人!军人!”林奶奶不愿意了:“我就说不要让他去当什么兵!他偏不听,现在好了!你们怎么一个一个不让人省心?!当初立严这样,现在强子又这样,真出了什么事,我这个老婆子可怎么办?!” 眼见说着说着,林奶奶又要抹起眼泪来。林立新的兄弟林立严也是在当兵时故去,林立新深知母亲的痛苦。现在自己儿子又当兵,虽然林立新很满意,但母亲心里的疙瘩去不掉,却是毫无办法的事。 林立新无奈地站起来,过去揽住林奶奶的肩:“妈,你又想远了不是?现在能跟立严那个时候一样吗?强子考的是军校,出来就是指挥官,就算战争也是人在后方,不会有任何危险。再加上现在也不象当年,咱们国家很和平,没有仗可打,你总在这儿担心,不是白担心吗?老这么操心,还容易生病,真生病了,强子可就要怪我这个当父亲的了,连你都照顾不好,我罪过大了。妈,今天大诚和希希都在,高兴事,来,我去开瓶酒,妈也喝点吧。” 这种事,解信诚自从林强上了军校已经在林家见识过好几次,开始还觉得为之伤感,现在已经习惯了。林立新从柜子里拿出来匈牙利的红酒,解信诚一下就笑了起来:“这是希希在明信片上说的红酒吧?林叔也买了一瓶?” 林立新嘿嘿一笑,看了程希一眼,说道:“没。这就是希希买的。我们先喝为快。”说着,不理因为不满而嘟着嘴的程希,给解信诚和林奶奶一人倒了一杯。深红近紫的颜色,很美丽。 这一顿饭吃得很晚。程希歪在沙发上睡着了,两个大男人还在一人一杯边喝边聊。菜吃完了,林奶奶又去现炒了两个家常菜,满屋子菜香,一派温馨。这个时候,屋里的四人,连同本应知晓歷史的程希一起,都没有料到,这打仗的事,看似遥不可及,其实是说打就会打起来的。 不过,整个七八年,程希都过得安稳自在。 解信诚放假之后,整日地泡在马德明先生那里。程希跟了两天实在没她什么事,练长笛又会吵着他们思考,索性就留在了学校,吹长笛,听王教授的教导。因此,英语的水平在暑假期间大幅上升,尤其是口语对话。翻译什么的,还差得多,程希暂时不敢想。 中秋的时候,二小被拎回了家过团圆节。程希则参加了几场演出,程希适时地练了几首本国曲,比如《阳光灿烂照天山》、《夕阳萧鼓》之类的,在自我喜爱的同时,尽量与国人审美搭上线。不然的话,没有掌声的演出实在太寂寞了。最好的事是,经过多场演出之后,程希已不象初次登台时那样紧张了,哪怕是再高级的舞台,台下是再高位的听众,在程希的心里都变得等同起来。让音乐美丽,是她唯一要做,要专注的事。 当晚,从剧场回来的路上,坐在解信诚的自行车前面,侧头看明月如银盘,当空美丽。程希勐地想起来,自己养的蟹一直忘了吃。 “舅舅。”程希的声音不大,但这样团圆节日的夜晚,四周显得特别安静,程希的声音被风吹得飘得很远。 “嗯?”解信诚手掌着把,用下巴在程希的脑袋顶上蹭了蹭,心里觉得很柔软。有亲人相伴的中秋,离伤感很远。 “我刚才突然想起来了,庄园里还养了一池子螃蟹,咱们都给忘了,一会儿回去我们捉个十七八只来吃吧。”想着蟹肉蘸姜醋的味道,程希忍不住流口水。 “诶?好啊。”解信诚在吃的方面看着不讲究,什么都吃,但被程希养得嘴已经有点刁了,食堂里的那些饭菜让他有些食不知味。这整个七月没有程希的日子里,就靠程希留下来的干粮和自制酱拌饭过日子呢。现在程希回来了,饮食立刻恢復了水准,解信诚觉得自己好象也长胖了。不过,男人胖点……应该没关系吧? 解信诚顿了一下,有些犹疑地开口:“没吃过螃蟹,希希会做吗?”其实,解信诚更想问的是,她会吃吗?但又怕程希为这个跟自己闹脾气,连忙加了一句:“要不,把蟹给王夫人,请她给做?她是南方人,这方面应该很在行。而且,大过节的,王教授一家可能都在,咱们自己吃独食,不太好。” “呃,好吧。”程希没想到这些,果然日子过得太安逸,把自己当小孩子太久,已经忘了一些人情世故了。 说着,两人把车停在路边,看着没人,一起进了庄园。捉螃蟹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是两个北方人,费了半天功夫,还是被狠狠地钳了几下,解信诚的指头虽然没有破皮,却肿了起来,最后终于算是装满了一盆,足有二三十只,个个肚大黄满,灵活有力,到处乱跑,程希看着这些活力充沛的傢伙,就想像到它们红通通的迷人样子,整个人都开心起来。守在盆边,一见它们要爬出盆就把它们拍回去,算是给解信诚报仇。 到了上京大学,敲开王教授家的门。开门的是王胜男,程希笑嘻嘻地过去牵住她的手:“王姐姐好。好久没见,希希很想你。” 王胜男看见解信诚,脸一红,微笑起来,低头看着程希:“我也想你,希希,出国这么久,有什么好玩的事吗?” “好多呢。一会儿说给你听。”程希转头向解信诚点点头:“舅舅,快拿进来。” 王胜男看见解信诚拿了个不小的盆,连忙把门大开:“什么东西啊?赶紧进来吧。奶奶,爷爷,小解和希希来了。” 王夫人最喜欢程希,一听就赶紧走了过来。刚走近,就看见解信诚抱了一大盆活蹦乱跳的螃蟹:“哎呀,小解,这螃蟹你是从哪里找到的?看着真不错,个大肚肥。上京能吃到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王奶奶,我想吃你做的,舅舅就拿过来了。做好了和大家一起吃。”程希一边撒着娇,一边从背后又拿出两瓶ju花酒,这下中秋菜算是齐了。 “这是希希演出完,意外得来的。”解信诚说得含混其词,反正也没人想知道真相。王教授看着那些挥舞着武器的大将军们,也笑了起来,摸了摸程希的脑袋:“来,希希,我给你介绍我儿子儿媳认识。” 听了这话,程希有点囧。虽然做为王教授的弟子,与他儿子儿媳确实属于同一辈人。但王教授这样毫不牵强地介绍,好象她足有三四十岁一样,还真让人有些尴尬。 “这是我儿子王敬堂,你叫师兄就可以了。这是我儿媳齐芳,你叫嫂子。” “师兄,嫂子,过节好。”程希咧开嘴笑,微微欠身,算是行了礼。 不过,显然,王教授的儿子儿媳已经习惯了自己老爸的这些古怪习惯,都笑眯眯地向程希点头,一派自然地叫她希希。问她跟王教授学英文辛不辛苦,王教授严不严厉之类的问题。还说出好多当年年少时在自家父亲的严厉下闹出的笑话,气氛一会儿就热闹起来。王教授的儿媳更是牵着程希的手:“真是托希希的福,来上京这么久,真是很想念螃蟹的味道呢。” 王教授才不管那么多,直接拿了酒杯,倒出淡黄色的ju花酒,慢慢品了起来。 做蒸螃蟹很简单,重要的是蘸料一定要配好,才能够提味。七个人围成一桌,二三十个螃蟹配酒,大家都吃得很开心。连王胜男都放开了矜持,两手全上,吃得一脸满足。三个男人在一边说起了国家大势,王夫人和齐芳小声说起了家长里短,边说边吃,还不时看看解信诚和王胜男。只是今晚在她们眼里的两个主角都顾不上别的想法,各忙各的,连一分平时的羞态都没有。倒是程希说是想吃想吃,也就吃了三个,不再敢多吃,寒性太大,自己毕竟是个小孩子,学会了克制。 中秋过后,郑航和武振邦回归,听说了螃蟹宴的事,大为不满,怎么可能错过这样的美食?!程希她们享受的时候,他们却要在另一边接受严厉又亲密的询问?这世界太不公平了! 程希没理他们,因为郑航带回了他们在东欧四国拍下的照片,虽然都是黑白片,却非常有质感。程希从不知道郑航的美感竟如此微妙,好看得让人说不上来的想嘆息。那些教堂,那些尖顶,那些石板小巷,还有空旷广场上的白鸽,和美丽的东欧女孩子的笑容,还有程希在各处乐得夸张的表情,台上表演时的宁静通透,每一张都比真实的更美。只是黑白的色调,光线明暗的安排,总让程希觉得这些照片里,哪怕是最欢笑的,也有一点点忧伤的调子在里面。程希看着看着,转头看一眼郑航,这人,才是真的小资吧?这调调,多有小资范儿啊。 第62页 郑航随意地坐在那里,穿了件风衣,里面是白衬衣,与武振邦的打扮一般无二。可武振邦看着就是干净清澈,天使一样。而郑航则更飞扬,有一点点隐藏的张狂劲儿,很现实的气质。似乎是感觉到程希看他,他转过头来看向程希,扬起眉,笑起来,没有说话,眼睛很亮。 作者有话要说:马上一九七九年,要开始打仗了。因为是架空,所以与史实不符之处,请大家忽略。比如,林强去打仗的事,在歷史上不可能发生的,但因为剧情安排,我将要让他去了。之后的几年,会过得很快,大家不必担心文章过长,我会加以裁剪。 今天后台好难进。刷了半天。 感谢今天的小萌物们~~ pigflytv……亲爱的,严重感谢你,我见过你多次之后,才渐渐肯定了自己的文字。虽然有人不喜欢,但你给了我肯定,再次感谢~ xiaogua1981916……这是生日吗? zwjrxf0551……这个id,我完全猜不出规律来,难道是区号?诶,我就爱瞎猜来着…… zsg5186949……看着真象某处的电话号码…… orz,我的侦探癖发作了,我真的不是要窥探什么,只是想感谢来着……大家原谅我~~ 多谢你们的订阅~~去睡了,困了,各位晚安~~ 七九年年前 日子过得太安逸,就感觉时间过得特别快。好象七八中秋才过,就到了七九年似的。 元旦,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都放假。难得的,马德明老先生也放了解信诚的假,舅甥俩乐呵呵地跟着王夫人出去提早办年货,新鲜的藏不住,打算就先买点干货,花生,瓜子,糖什么的。 程希被解信诚抱着,自顾自低头看着怀里的最新的《人民日报》。别的内容,程希没在意,只看到那篇名叫《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生产建设上来》的社论,心里就乐开了花。仔仔细细地把社论看了一遍,程希笑容大了起来,一切的变革从这里就要开始了。 元旦前,程希量过个子,很幸福地发现又长了几厘米,已经超过了一米。看到这个高度,程希就不愿意再让解信诚抱了。解信诚的腿虽然好了不少,但并不是完全的健康腿,自己越长越高,越长越重,程希怕解信诚逞强,反而累伤了腿。 为此,解信诚老大不愿意。苦巴着脸:“希希,你不喜欢舅舅了?” “没有啊。我最喜欢舅舅了。”程希解释:“我长大了,就应该自己走路了,哪儿能再让舅舅受累?” “可我喜欢受累。”解信诚才不管这个解释,一把把程希抱起来,还掂了掂,不以为然地答道:“才这点重,就说自己长大了?等长到一米五再说这种话吧。象舅舅这样,想当小孩子都回不去呢,希希应该珍惜可以不走路的机会,明白不?” 程希的表情一囧,在她的印象里,有的女孩子长成大人也就一米五呢,在解信诚的概念里,那是儿童的身高吗? 不过,能够赖在解信诚怀里,确实挺舒服。王夫人看到也就咯咯笑了两声:“小解,你可真是溺爱孩子。幸好,希希懂事,不然早被你宠坏了。” 花生、瓜子、核桃、松子,果脯之类的小吃,程希在庄园里准备了好多,还有一些木耳、蘑菇、红枣、黄花菜什么的,更是准备了几麻袋,准备到时送给各个师父。这次舅甥出来不过是凑热闹,顺便买两斤糖。 逛了一天,结果不只买了两斤糖,还买回来几米的红布,据解信诚说,是给程希做新衣的。这个说法一下就让程希想到当年的那套鞭炮装,不由打了个哆嗦,只能寄希望于几年间,解信诚的品味能够略有提高。 到了周末,程希去了林立新家,解信诚照例去了马德明老先生的住处,顺便提了半麻袋的干货。这位老先生最近犯起了菸瘾,让舅甥俩都很担心。可他这个年纪戒菸很困难,只希望各式干果可以堵一堵他的嘴,程希特地少放了花生和松子,怕油重对心脏不好。 一到林立新家,程希就看见林奶奶乐呵呵的,显然很高兴。林立新在一边看报,虽然没有特别的表示,但经过程希多年的观察,林立新的笑容里比平时多了些温柔与宽慰,应该也是心情不错。 “林奶奶,什么事这么高兴?”程希把另半麻袋的干货递给林奶奶,好奇问道。 林奶奶也没客气,知道这舅甥俩不花钱尽挣钱,不缺这点东西。而且是做为弟子过年送给师父的礼物,收起来也特别安心。这两年来,也收成了习惯。解信诚这小子别看外表一付老实样,可路子可比自家做文工团领导的儿子可多多了。真要指着儿子那点福利过年,可就痛苦了。 林奶奶喜滋滋地把麻袋收起来,转过身来拍了拍被麻袋压过的程希的肩膀:“大诚也真是,怎么就这么放心让你一个孩子背过来?看着平时他对你不是挺好的吗?男人就是男人,粗心,不象话!” “我劲儿大,没关系。而且,舅舅是骑车送我来的,进院之前才给我背上的,他去马先生那里去了。”程希连忙摆手,心里汗了一个,自己可比解信诚力气大多了,连解信诚本人程希都能毫不费力扛着在上京大学走个来回,更何况这没什么份量的半麻袋干货?不过,说这样的理由,谁都不信,只好让解信诚背这个黑锅了。程希连忙笑着岔开话题:“林奶奶,你还没说怎么这么高兴呢。” 一听这话,林奶奶的笑容更灿烂了:“是强子。他前天打电话回来,说过两天放假就回来!” 听到这个消息,程希也很高兴。她也好久没见着林强了。只是林强与解信诚通信的时候瞄过两眼。而且,这傢伙暑假就没回来,林奶奶这个孙子控肯定想坏了,他一回来,林家过年的气氛肯定特别好,能过个好年了。林立新这样温柔的表情也完全能够理解了。 这一天的课程,很轻松,得到的全是赞美,要不是程希了解林立新的个性,恐怕又得误会自己的笛艺瞬间长进了。 这个轻松并没有持续太久,解信诚晚上过来,一起吃了晚饭,骑着自行车载着程希回上京大学了。冬天坐自行车并不享受,所幸解信诚从不吝啬于把程希裹成北极熊,而且,经过庄园食物的长期调养,解信诚的身体除了病腿还略有不足之外,可算得上强健,并不畏冷。就这样,到家的时候,两个人还是冻得鼻子红通通的。 一进门就看见郑航和武振邦两人可怜巴巴地看着程希,只吐出一个字:“饿!” 解信诚有些无奈地瞪了二小两眼。这两小子跟着自己和程希在一起生活也有两三年了,当初有再多的顾忌,此时也有了亲人般的感觉。不然也不会把门钥匙给他们俩了。可是,也正是这种亲人般的感觉,纵容了这两小子,连面对比他们小一半的程希都会撒娇,在解信诚看来,着实可气。 “厨房里不是有剩饭?!郑航你这个当叔的,怎么能让你侄子饿着?!”解信诚一边给程希解围巾,一边叨叨:“对了,今天是周末,你们怎么没回家去?!明知道我和希希晚上会在林叔那儿吃饭的。” 说着,解信诚看了眼二小,却意外地发现二小没有象往常一样立刻回答自己的问题,而是对视了一眼,郑航才出声,声音比刚才喊饿时小了许多,口气也严肃起来:“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家里那些人突然都忙了起来,根本没精力管我们,还说让我们俩最近就在这里呆着,不用回家。因为他们没空。” “哦?”解信诚一愣,今天他去马德明先生那里并没有得到任何消息。那说明就算有动静也是军方方面的事?可是,这样一想,不是民生是军事,岂不是表明事情更麻烦? “那就听话,在这儿呆着呗。”程希倒是没什么想法,只觉得改革开放就在眼前,世界好得很,一边往厨房走去,一边说:“郑航升高中了,也该在寒假自己补补课了,光吃老本可跟不上形势啊。” 武振邦看了眼郑航,有些嫉妒地哼了一声:“希希怎么这么关心你?” 郑航毫不在意,微笑着回了一句:“不如你跳级,和我一起上高中,我相信,以希希的老妈子个性,到时会比关心我还要关心你的。怎么样?” “没兴趣。”武振邦和自己班的几个哥们友情正浓,天天玩一块,可捨不得分开。他也知道程希年纪小就是一付妈妈的心肠。这也正是武振邦喜欢与她在一起的原因之一,总觉得很安心,虽然明知道很丢脸,可还是从心底里感觉,不论有什么困难或者郁闷,只要和程希在一起,就能完全放心渡过。武振邦不敢想,自己是不是真把程希当妈妈了,毕竟他对母亲的印象不深。但他确实喜欢和小他一半的程希撒娇,不由自主地喜欢看程希为他皱眉,郁闷,无奈的各种表情。相信郑航也是如此。 年前的日子,所有人都很忙。解信诚要忙着考试。二小也要考试,但他们不把考试放在心上。程希最忙,因为她干爸富安和干妈小翠都被考试焦虑地睡不着觉了,为了不丢脸,就狠心地把富东东丢给了程希,让她给照顾几天。这个,对程希倒不构成什么困难,因为王夫人一看见富东东就母爱大爆发,又逗又亲的。所幸,富东东也很给面子地喜欢王夫人,见着就笑,怎么看怎么可爱。之后,富东东就大部分时间都归在了王夫人的名下,程希有别的事要做。 程希参加小学的期末考试,不过,她特地申请了跳级考。因为郑航进入高中以来,程希也意识到时间宝贵,不应该浪费在一年一年的小学考试上。还是早早地进入中学比较划算。不过,程希的跳级不过是跳两级,也就是从二年级跳到四年级去。程希的想法是并不想太惊世骇俗,可她没料到,她的这个决定已经是惊世骇俗了。幸好,她这一年来的考试都是满分,给学校的印象非常不错,她的这个请求在校长办公室呆了一天之后就被批准了。 程希花了一天的时间,熟悉了一下三年级的知识结构,才去参加的考试。毕竟,她早已习惯用方程式解决问题,所以重新转回三年级的思维还费了会儿劲儿。幸好,这个时代没有奥数什么的,不然的话,程希还真不敢保证自己能以优异的成绩跳级成功呢。有了这个幸好的条件,程希的考试非常顺利,考完第二天,教导主任就笑眯眯地对她说,她的成绩过了,下学期起,直接上四年级下学期。学校里有一个神童,对学校也是一件骄傲的事。所以才会如此顺利。 除了考试,程希还必须参加年前的各式演出。拿了工资,必须工作,程希不以为苦。不但在各剧场演出,甚至还主动下了几次基层煤矿和钢厂,为工人们演出。程希练了几首流行的民歌,涂着两团傻了瓜叽的红脸蛋,得到了热情的掌声。有很多阿姨叔叔动不动就抱着她亲几口,一个劲地说“以后自家孩子要是有一半能象程希这样就满足了”之类的话,让程希的虚荣心得到了巨大的满足。又是快活又是尴尬。前世的童年,自己可从没有得到过这么多真诚的夸奖呢。 第63页 正是因着这些夸奖,再加上林立新的不阻拦,程希一直到年三十还在舞台上,整年统计下来的表演场次数全团最冠。 程希的工作热情得到了团里人的肯定,年终评选先进个人差点就上了榜,幸好她年纪小,被林立新大公无私地一挥手给撤了下来,不然,程希还真有点不好意思。不过,程希不知道,林立新虽然把先进个人给她拉下来了,却准备在明年的评级上给她加把劲,反正看这孩子喜欢钱,就给她长长工资也不错。这后门走的,林立新一点也不觉得亏心。虽然团里等着长工资的大有人在。 过年,一切看着还很祥和。程希见着了一年未见的林强。经过军校的洗礼,林强的兵味终于磨出来了,不再象当初那么又壮又傻的样子,气质上有了些锋芒,整个人精神了许多,看得林立新也连连点头。问起军校的事,林强说得不多,但从笑容上看,显然是很合他的脾性。他和考完试的解信诚窝在一起小声嘀咕,足足说了两三天,也不嫌累。让程希意外的是,林奶奶似乎也对解信诚占据了孙子的时间并没有任何不满,反而喜呵呵的,时不时地说一句:“唉,感觉好象又回到了强子还在上中学的时候呢,那时强子和大诚就天天腻在一起,不知道俩小子哪儿有那么多说的。没想到过了这么些年,还这样……” 听着林奶奶吧啦吧啦说个不停,程希一边吃着小鱼干,一边眯起了眼睛,只觉得这个气氛温馨得想让时间停住,太幸福了。 过年之后的几天,舅甥俩带着拖油瓶二小,与王教授一家一起过年,王教授一家难得地热闹起来。本来富东东跟着父母回了东北,王夫人还处于离愁别绪之中,这一下来了两个漂亮少年,王夫人立刻喜笑颜开,拖着二小的手,一直给他们塞糖。 王敬堂和齐芳夫妇本来现在就住在解信诚和程希的老房子,对于这二小的事也在左邻右舍听说过一些,他俩的身份也隐隐约约猜得到。此时一见,果然与平常少年大有不同,自然地,态度也就和蔼起来。倒不是说势利,只能算是官场体制人的本能吧。 七九年的新年很快乐,但这快乐很快就被打破。二月十七日,还不到元宵节,国内新闻煤体就直接宣布,对越的自卫反击战开始。广播,报纸让国人知道了越南这么一个南蛮小国竟然也敢冒华夏尊严,引起全情激愤。 平常人激愤也就激愤了,不过是些言语的发泄之类的事,对他们的生活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林强这个热血青年也激愤了,他认为没上过战场的军人不算真正的军人。现在国家被人打上了门,他再也无法忍受,他要做的事一下就在林家引发了轩然大波。他要保留学籍去参军。要到战场上去。他的这个想法,堪堪说了个头,林奶奶直接就晕倒在地,被送进了医院。 但,这样的反对并没有阻止林强的想法。终于,在林奶奶清醒之后的那天,他冷静地提前返校,没有通知任何人,就提交了申请书。这一年,林强年方二十。 作者有话要说: 註明: 林强这种事,在史实在完全不可能。不说别的,他的军种在对越战争中就没有得到什么使用。大部分都是陆军。 这里,架空,很架空。大家忽略这件事吧。 未来 林强走后,林奶奶反而安静了下来,整日里就是织毛线,织完毛衣织毛裤,全身上下都织完了,又织围巾手套袜子,全是林强的尺寸。这样安静的林奶奶让程希心痛却不知该如何安慰。林立新也沉默了许多,甚至笑容也收敛了起来。林立严的事象是一个魔咒,让两位长辈不由自主地就往最坏处去想。 终于,某一天练习完,受不了低气压的程希有些冲动地开口:“林老师,要不,我们托托关系,请强叔的上级照顾他一下?或者把他调到后方来,行不行?” 林立新还没说话,在一旁一直没说话的林奶奶却突然大声地喝了一声:“胡说什么?!我们林家的孩子怎么能做这种事?!”吼完,似乎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吼的是程希,声音软下来,看了眼程希,解释了一句:“虽然我这个做奶奶的是很担心他,但当兵就是当兵,去都去了,怎么能让他在战场上当胆小鬼,丢我们老林家的脸?!这种话,希希千万不要到外面去说,坏了我们家强子的名声,我可不跟你讲情面!” 程希楞了一下,没想到林奶奶的想法与自己完全不同。果然自己还是太自私,太势利,太小市民了。林奶奶看着没什么文化,可这思想境界却比自己大气得多。 “希希,我知道你一片好心。”林立新摸了摸程希的脑袋,声音低沉:“但奶奶说的对,如果真把强子弄回后方来,他的一辈子也就毁了。既然阻止不了,那我和你奶奶也能承受任何结果。其实……”林立新突然浅浅地笑了一下:“做为父亲,我还挺骄傲的。” 于是,程希没有再说任何话。面对这样的言辞,她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战争的走向程希从前世的经歷中隐隐约约地知道一些,华夏胜利是必然的,但是,好象这一仗打得异常缠绵,拖拖拉拉地打了十年。不过后期似乎就是一些小规模的冲突了。主要的战场是前两年。 前世做为对此一无所知的老百姓,程希对这场战争最大的印象就是歌曲《血染的风采》和电影《高山下的花环》,程希几乎没看过这部电影,但在父母的口中却听过很多次,尤其是老爸,据他说,是难得的一部让他一个大老爷们看着掉泪的影片。只是,战争片,程希一直没什么兴趣,并没有因为老爸的推荐就去看。不过,战争的残酷,程希很清楚。想到林强那张爱笑的脸,程希也沉默下来,好一会儿没出声。 “行了,希希,你就安心在你的学业上吧。回去准备一下,下周,波士顿交响乐团访华,我给你弄了位置,去听一听现场。”林立新说到这个,表情也变得兴奋起来,眼睛亮亮地看着程希,其实是自顾自地说着:“这可是世界一流的交响乐团,这次的机会可以说百年难遇,希希,你一定要做好准备,聆听学习。”说着,转身在抽屉里翻了下,拿出一张纸:“这是我抄的节目单,你回去先熟悉一下。” 程希拿过来一看,愣住:“我们还要去沪城吗?”已经三月了,解信诚已经开学了。他不可能再陪自己出远门的。 “是。怎么?”林立新微微挑眉。 程希一看林立新开始严肃起来的眼神,本能地连忙摆手,努力笑着说:“没事没事,有些意外而已。”说完,看着林立新转晴的表情,才轻轻吁出一口气来。程希在心里鄙视自己,重生一次,竟然还怕一个人怕成这样,真是没用啊。 “你这孩子,去沪城也只有两三天的时间,你担心什么?一会儿大诚来,我跟他说。你只管好你的长笛就行了。”谈话就这样被林立新下了结论。 经过一周的专注练习,对相关曲目已经算是有了初步的印象,特别是长笛的部分,林立新还特地给程希准备了长笛谱。这对程希的理解有更大的帮组。 三月十四号,林立新带着程希来到了沪城。甚至还没去看一看这个与上京比起来更女性化的城市,二人只是略为休息,就直奔剧场。剧场门口有重兵把守,虽然没有太严厉的把关让程希难受,但光是他们的严肃表情都让程希一直紧张雀跃的心冷静下来。 能弄到首场演出票的观众,除了各方领导,大多都是国内文艺圈的圈内人。程希跟着林立新走进去,就一直看着林立新与人微笑、点头、握手、寒暄。圈子就这么大,做为总政文工团的领导,林立新自然大都认识。对于程希,哪些人倒不惊讶,林立新的弟子并不是什么新闻。不过,这么小就带着来听这样的演奏会,可见非常宠爱。他们对程希都笑眯眯的,程希也微笑谨慎,办好自己小孩子的角色就可以了。 等拿到真正的节目单,程希的微笑面具就彻底崩了。她看见指挥后面写着四个大字:小泽征尔!就算前世自己不是音乐界人士,但这个名字还是如雷贯耳。没想到自己竟然有一天有幸现场聆听大事的指挥,这、这也太荣幸了!程希不能免俗地处于一个追星族面见明星的一种兴奋状态中,满脸潮红,坐在那里还有些发抖,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小泽征尔,是小泽征尔也!天哪,真的是小泽征尔…… 小泽征尔与波士顿交响乐团没有让程希失望。之前一周的准备也确实让程希受益良多。特别是长笛部分,程希有了别样的感受。之前,程希做的表演,大多是长笛独奏或者是协奏,这样大型的交响乐团中的长笛无论情感的处理还是吹奏技巧都有很大的不一样。程希听着倍感惊奇。 如雷的掌声没有惊醒程希过份沉醉的神经,直到程希看见了那张在后世的电视上熟悉了无数次的脸的真人版上了台,才勐地清醒,吃了一惊。这个已然成为国家领导人的老人……哦不,他现在还不算老。这是程希第一次看见真人,但离得非常远,一般人只能看到个轮廓。所幸,程希的眼力还不错,大致能看清他的长相。比后世宣传的照片与电视中要年轻许多,也要清瘦不少。不过无论是表情还是做派已经很有后来的稚形了。那种万事皆在掌握的自信,让人完全忽略了他很普通的外在条件。程希怔怔不语好一会儿,觉得这一切太过梦幻,很不真实。比自己重生以来的任何时刻都要不真实得多。 一直到程希回到宾馆,躺在床上,程希还是觉得自己轻飘飘的,没有落到实处。无论是现场聆听世界一流交响乐团的演出,还是见到国家第一的领导人,都觉得太夸张了。这不是自己这个小民可能会身处的环境,甚至是从未想过的。看世界级的演出前世倒是可能的,只要愿意花钱,都可能实现。但自己一个非音乐界,甚至算不上爱好者的老百姓,根本不会想到要去花这个钱。而看见国家领导人真人,这是程希前世想都没想过的事。并不是什么与有荣焉之类的感觉,只觉得人生有种微妙的荒谬感。 自己重生之后,变化真的这么大吗?与前一世的人生相比,自己已然踏入了另一个世界?程希在黑暗中纷纷乱乱地想了半夜,莫名地突然很想念解信诚,似乎只有在他身边,自己才能感觉到自己还可以随心所欲,还可以狭隘,还可以任性,还可以什么都不用想。这些过于深层的反思才不会跑出来折磨自己。如果解信诚在就好了。 沪城的夜,在七九年还算沉静,程希盖好被子,在不熟悉的气味中合上眼,昏昏睡去。 在沪城呆了两天,除了两场演出,师徒俩就没有出门。林立新除了要应酬之外,就是抓紧任何一点时间给程希讲析在演出中听到的音乐细节,让她来领悟。林立新自己似乎也觉得长进不少,时时沉思。这样的时候,程希就自己把自己的想法一一在笔记中邪下来,然后开始模仿式地练习。虽然还远远用不上,以国人的音乐素质教育的水平,程希如果想要进入乐团,最少还要等个十年。不象国外,还有什么少年交响乐团之类的民间音乐团体。不过,无论如何,程希都觉得很美妙,有一扇窗突然打开了,世界比她想的要大得多。 第64页 十六号,随着波士顿交响乐团从沪至京,程希也跟着林立新返京。象两支疯狂的向日葵似地,追着太阳的方向一路奔波。 一直处于兴奋状态的程希甚至没时间与心思给解信诚和二小好好做顿饭。三人吃鱼干滷肉已经吃了一周,看见这两样东西都开始吐了,程希才随着交响乐团的离去慢慢变得平静下来。不过,她把练习长笛的时间加得更长了,在庄园里彻夜吹奏,逞着她良好的身体素质,超长的气息,高强度地练习,反覆地练习。直到解信诚发现程希小小年纪竟然已经开始有了黑眼圈,大怒之后,开始强迫她保持足够睡眠,她才不情不愿地压抑自己的热情,给自己定了张解信诚勉强同意的作息表,钉在了庄园的墙上。 不过,程希和解信诚谁都没有想到,这张作息表会如此忠实地陪伴了程希半生。她的长笛自此,再也没有放下过。虽然她的时间比别人多得多,她也没有任何一丝偷懒的心思。长笛从某个层面讲,已经变成了她身体的一部分,她表达自己的一种方式,甚至也是她发泄压力的方式。她从听过这几场世界一流水准演出之后,就再也没有办法放弃长笛了。 七九年有不少的好消息,中央领导肯定了国内某农村实行的生产责任制。这个消息让一些敏感的人开始心思活泛起来,虽然中央还没有明确的政策出台,但风向确实已经明朗。顾伟祥就是这样一个敏感的人。 解信诚是马德明老先生的弟子的事,四二八宿舍的人都知道。但意识到这个身份的作用的,也只有精明的顾伟祥一人,看到了那则新闻之后,顾伟祥第一个找的人就是解信诚,二人在程希的房间里嘀嘀咕咕连续讨论了两天,时有争执,但一致地不让郑航和武振邦两个过分活跃的小子旁听。周末的时候,程希去林立新家时,自行车是由顾伟祥骑的,车前坐的程希,车后坐的是解信诚。幸好这时代的交警不管这么多,才让他们三人顺利地到达目的地。不过,程希是被送到了文工团,两个小伙子则兴奋异常,紧张异常地去了马德明老先生那里。 那一天发生了什么,程希并指导。顾伟祥暑假兴沖沖地回老家做了什么,程希也不知道。但她在九月开学的时候却收到了顾伟祥送给她的礼物——一台三洋的录音机。虽然很老式,却足够让程希吃惊的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水货”?他们做了什么,几乎昭然若揭。这让程希大为诧异,原来马德明与解信诚不如自己想像的那么有原则…… 不过,无论如何,这台三洋录音机给程希带来了很大的方便,无论是英语还是长笛,有了它,效率立刻提高了许多。只是这时代磁带都很难找,程希的货源只有一个,就是顾伟祥。顾伟祥对于这个能显示自己价值的机会也表现得非常乐意,经常会主动地不知从哪里弄来一些长笛演奏或者是英文歌曲的磁带送给程希,要求的回报只是笑嘻嘻的一顿饭而已,这让程希对这个精明的男生更多了几分好感。 此时,又值仲秋。程希已经八岁,开始上五年级,明年就要进入初中了。武振邦十四岁,上初三了。郑航也十五岁,高一学期完,开始上高二了。这个时代,高中只有两年,也就是说,明年七月,郑航就要面临考大学的机遇了。可是程希问起他的志愿来,他却一脸苦闷,他不是担心考不上,而是不知道该选什么大学。按武将军的意思,自然是希望他子承父业上军校,可郑航对此却非常犹豫。他的原话是:“武家有振邦一个当兵的小辈就行了,我还是想在外面给家里更多一个层面的支持。” 小小年纪,说话这么绕弯,程希横了他一眼,但并没有否定他的想法。程希也并不喜欢军队那种纪律性超强,集体性超强的生活。也许无论是升迁机会还是福利、权力都非常好看,但对于一个散漫惯了的程希来说,设身处地地想一想,让她过那种生活,她会觉得非常痛苦。所以,郑航说不愿时,她并没有象解信诚和武振邦那样表现出太多的不可理解来。 程希一边擦着自己的长笛,一边很不经心地说了一句改变郑航人生方向的话:“郑航,你以后想做什么?进军商业领域吗?学金融之类的专业的话,现在在国内学不到什么东西,不如郑航你就考美国或者英国的大学嘛,反正你英语也不错,也不缺钱。如果想找这些国家的大学资料,无论是请你武叔,还是请王教授,都是很方便的。” “出国?!” “上国外的大学?!” “怎么可能?!爷爷肯定不会同意的!” 三人齐声发出匪夷所思的腔调。只不过郑航是惊喜,解信诚是惊讶,武振邦是惊吓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抽得完全上不去。这睡到半夜还是不放心,上来看一眼……对于jj的抽已经产生了惯性,到晚上十点它要是不抽一下,我还真不习惯呢……不知道着算不算m性…… 留学的考量 留学的考量 程希这句话让所有人都忙了起来。这个结果解信诚虽然有些意外,却觉得未尝不是件好事,甚至还隐隐有些羡慕。不过,他早已成年,思想甚至比与他同年年轻人也要成熟许多。这种羡慕只是时情绪,他还有更多事要做,最后不过是微微笑,重新回到他紧张忙碌大学生活中去。 只有武振邦时不时满含怨念地看程希眼,好象是把他小叔勾出似,看得程希好笑同时,又感觉有些发毛。武振邦和郑航从小起长大,感情不同于其它朋友,突然要分开,武振邦不情愿,不开心也很正常。可是他反对点用都没有,因为武将军听了郑航意愿,虽然沉默了许久,但到最后却说了句“走出去看看也好”话,下就让事情定下了调子。 出主要手续都是武家在走,申请学校什么王教授帮了不少忙,虽然王教授当年学是文,但对各大常春藤大学还是非常了解,给郑航提了不少意见和建议。还让他美同学给郑航寄了不少资料过来,过于丰富资源,过于强大学院名称,下就让小小少年郑航紧张起来了。 这天,程希在外面打了半个小时拳,脸不红气不喘地又吹了半个小时科勒练习曲,这才回屋洗脸,准备做早饭。刚把米下锅,准备切咸蛋,就听见厨房外面有动静,以为是解信诚晨跑来了,就喊了声:“舅舅,今天怎么这么快?”平时可是要等自己都做好饭才会到呢。 没听到应答,程希回头,就看见郑航苦眉愁脸地正站在厨房门前面:“希希,多做点,也要吃。” 程希哦了声,转头边拿出鱼鳞冻切切切,边随口问道:“怎么就个,邦哥呢?” “他还在睡呢。”郑航不开心地哼了声。 “怎么?他哪儿惹了?”程希把两个小碟子递到郑航手里,示意他放到外面桌上。心里有些纳闷,能从床上爬起来吃早饭,这可是来上京大学之后头遭。对于二小来说,睡懒觉可比吃早饭重要得多得多。难道武振邦这小子就因为郑航要出,跟他闹别扭了? “他没惹。”郑航乖乖地把碟子端了出去,转头回来就看见程希往蒸格上放包子:“多放两个,今天饿。” “哦。”程希听到郑航话,又往里放了四个。这是前些日子吃蟹吃得上瘾,而且发现庄园池塘里蟹实在太多,妨碍鱼生长,于是就和解信诚起忙乎了好几天,用网捕了好几批,做成了上百个正宗蟹黄包。蟹肉和蟹黄放得可比程希以前吃过要扎实得多,再加上庄园里特产木耳和猪肉,非常美味。平时就放在庄园里放着,偶尔早晨想吃就蒸几个,方便得很。郑航这是第次吃,肯定会翻倍加量,这在解信诚身上可是有先例在。要不是笼屉不够大,程希肯定会再放几个进去。 又拍了两根黄瓜,粥熬好之后,刚刚关了火,就听见门响,这次是解信诚晨跑从宿舍过来了。 “咦,小航也在。”解信诚边洗手边好奇地问:“怎么这表情?遇着什么难办事了?” 如程希预料那样,蟹黄包非常受欢迎,程希只吃了个,其余全被两个男生给消灭了。解信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人抢关系,也多吃了个,吃完了直叫撑,那种难得孩子气表情,惹得程希直笑。 郑航吃饱了,终于算是表情平静了些,说出了心里话:“那么多学校,只听说过几个,牛津,哈佛,还有普林斯顿,其它都第次听说。可王教授说从商科专业来说,其实还有与这些旗鼓相当,给了划了十几二十个备选,现在根本不知道哪个更好。而且……”郑航低了低头:“听说很难考,不只是笔试成绩,最主要是还要有面试,有点担心……” “担心什么?”解信诚舒舒服服地坐在椅子上,看了有些忐忑郑航眼:“笔试过得去,口语也流利,年纪也小,只要把自己真实情况说出来,他们没道理拒绝这样有潜力商业人才。” 程希看了眼解信诚,没想到自家舅舅也会夸人了,这是在帮郑航找回自信吧。程希看着郑航渐渐坚定表情,心思动,说了句:“学商话,就考沃顿商学院吧。” 沃顿商学院在程希知道后世,是赫赫有名,有好几年在全美商科都是排名第。现在这个年代,人恐怕对此知之甚少。与传说中哈佛商学院相比,程希还更喜欢沃顿些。当然,程希这个提议多少是有些其它私心,只是现在还没有必要说出来。 “沃顿商学院?”郑航愣了下:“怎么没印象,希希在哪儿听说?” 程希嘿嘿笑:“王教授拿给资料上有啊,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全美排行也不低呢,里面很多学生最后很多成了世界级商业集团执行长,非常有钱途。郑航要学商话,当然是去沃顿最好。” “沃顿商学院……”郑航几乎是立刻就从书包里倒出大包资料,开始翻找起来。 自这天起,郑航就没了踪影,据说是搬回家去住了。想来也是,笔试,面试,也许还要推荐之类,两来回奔波,麻烦事很多,足够把高中毕业年仅十六岁少年忙得焦头烂额了。武振邦个人在上京大学这边,没有小叔郑航加持,武振邦每天来吃饭都显得蔫蔫,没精神。他未来已註定,出完全不可能。武家不可能让两个孩子都自由,尤其是,武振邦还是嫡亲孙子,与郑航这个干孙身份相去甚远。 解信诚也突然忙了起来。七七年考上上京大学,这转眼七九年都将要过去,离毕业也不远了。何去何从,解信诚比其它人想得更远更多。特别是有了郑航这个刺激,解信诚直以来概念突然被冲击得有了个拐弯。毕业后直接进入体制,还是也象郑航样,走出门去看看再回来,解信诚有了丝犹豫。毕竟,真要进入体制,以后就不能随便出了。这几乎是他这生最后次可以随意自由机会。解信诚犹豫了再犹豫,在床上辗转反侧了好几晚,终于还是找上了马德明老先生,请他解惑。 第65页 “说,想出?”马德明愣,放下手中茶杯,这是程希庄园里茶树种出来,专供几位老师,马德明是其中最爱喝这茶,喝了两年多之后,身体越来越好了,看着倒比前两年被迫害时还要年轻不少。 解信诚被马德明这么反问,脸突然就红了。他不是没想过,这是不是他还不够踏实,不够务实,被虚荣所迷惑,才有了这样冲动。但这个想法冒头之后,直让他心头痒痒,无法压抑,这才鼓起勇气说出来。等真说出来瞬,又突然发现自己好象确实浅薄了。他知道,如果想在内做实事,往上走,他现在这个上京大学本科文凭已经足够,完全不必再加个外名校研究生名头,那样其实反而更容易让人把他往学究类人群归类,可是…… 解信诚在脑海中左右权衡着利弊,越想越没自信。端坐在马德明对面,不由有些手足无措。 “郑航原因?”马德明自然也知道那小子事。 解信诚抿了抿唇,点了点头,又摇摇头:“也不全是。”解信诚看向马德明,脸诚恳:“行千里路,读万卷书。也确实想去全世界看看,了解了解别人与们不同。将来可以做个胸怀天下,扎根华夏好官。其实,不喜欢当海瑞。”@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过刚则易折。马德明知道解信诚意思。他也直这么教他。在体制内,学会权宜,学会手段,才能为人民做更多事,而不是单单成就自己清官名声。 马德明想了很久,把杯里茶口口啜尽,才微微嘆口气,开口:“只要能在乱花渐欲迷人眼世界里谨记最初梦想,两年,们还是耽搁得起。”说着,突然看向解信诚:“就算留学也是两年后事,到时,出,希希怎么办?!” 解信诚愣,本能地回答:“当然和起。”说完,才勐地反应过来,思绪飞快地在脑中转了圈:“希希学是长笛,不是民乐。想要成就番事业,出深造是更好选择。这件事,会与林叔好好谈谈,听听他意见。” “行,那还是早些去谈,听说,学音乐留学不比普通专业留学简单。需要做大量准备。两年时间可能还不够呢。要是打定主意要出去,也要开始准备了。社会学,可以在寒暑假全各地走走,考察番。写几篇论文。这些都对通过考试有好处。” 这些,程希并不知晓,在心里有自己打算。郑航经歷了长期紧张学习与奔波,人瘦了圈,不知是不是有了不同经歷,思想起了什么变化,郑航整个人并没有因为瘦而变得弱质,却意外地清俊起来。与武振邦相比第次有了不分轩轾感觉。他收到通知,出之前,与解信诚和程希又见了面。此时郑航意气风发,少年飞扬。连王教授看了都忍不住微笑点头。 可惜是,郑航希望从程希嘴里得到赞美被程希忽略了,程希只是给了他五千美金,这是这些年来用各种方式累积存下来所有家财,幸好这时候兑率让程希大感rmb□,不然还真有几分捨不得呢。 “怎么这么多钱?!”郑航惊讶地看着手中绿钞,他约略知道美元价值,不由大感意外:“有钱,武叔都给准备好了。”@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呿!”程希瞥了他眼:“这可不是给。这可是和舅舅全付身家,怎么可能都给?就算不为自己想,也不能让舅舅喝西北风啊。” “那这是……”郑航脸阵红阵白,被当面戳穿自作多情,还真有些尴尬。幸好,在程希面前,这种事已成了习惯,并不觉得气恼。 程希把钱往郑航手里塞:“不是学商吗?这笔钱想请帮投进美股市,赚钱。” “股市?”郑航虽然有初步商业知识,但很纳闷程希是从哪里知道这些名词。看了看程希,突然想到马德明老先生,算是给自己心里了个解释。顿了下,手把这五千美元握了起来:“股市有风险,可不定只赚钱,说不定会赔钱呢,那怎么办?” “只许赚,不许赔。”程希很不讲道理地回了句让郑航啼笑皆非话。程希知道美在很长段时间内都是大牛市,虽然不记得有哪些股票上升势头强硬,整体看涨情况下,郑航学会定专业知识之后,赔可能性不大。停了下,程希又忍不住加了句:“适时就收,不要过份贪婪。” “诶?”郑航愣了下,才反应过来程希这是在叮嘱他。不由有些好笑。虽然这丫头两年间长高了不少,身条也不再象小时候那样胖得象个球,有了几分女孩子样子,但毕竟还是张娃娃脸,用这张娃娃脸如此严肃地说出这样妈妈口气话,实在让人忍俊不禁。不过,能这么信任自己,郑航打心眼里都觉得暖和起来。 此时郑航完全没想到,程希是等不及到九零年上证交易所开张了而已。八零年代,舅舅要当官,自己又太小,还要兼顾学业,做生意条件实在不成熟。而正好郑航有了这个便利,大家又这么熟,而且也了解他人品,自然而然地做出了这个选择而已,并不是他想那么伟大。程希是觉得在内来说,自己这点钱足够生活,真要是出,这点钱生活就困难了许多。程希可不敢想自己定能拿到全额奖学金。 “好好学习,郑航。”程希笑眯眯地没有说出自己打算:“记得给和舅舅写信哦。” 说到这个,郑航鼻子莫名地酸了起来。也许是和程希与解信诚他们生活得太久,性格中少了些军人自持,多了几分感性。场别离在际机场上演。在这里,程希意外地没有看见传说中武将军,甚至也没看见叶叔,而是由另外个陌生中年人为郑航办理所有手续。而武振邦则在边哭红了眼睛,呜呜地说不出话来。 “奇怪,叶叔呢?”程希有些纳闷地嘀咕了句。 “他上了战场。”解信诚很明白地回了句:“只要他能平安回来,就能再升级。” “舅舅。”程希有些无奈地看了解信诚眼:“怎么能说这么势利话来?强叔可是真心想着灭敌。” 解信诚看了程希眼,笑出来:“他们确实是最可爱人,但并不妨碍其中利益关系存在。希希,不要装单纯,好吧?强子……也很担心他。不过,前几天去了林家,他情况应该还好。只要坚持下去,等他回来,样会有很好前途。” “相信强叔绝对不会有事。再说了,才八岁,本来就单纯。说这些听不懂。” “可不信听马先生课听了两年,在这方面能单纯到哪儿去。”解信诚完全不给程希面子。 “可不爱听,是强迫听。”程希憋屈。 “问题是,听懂了。还写了让马先生赞嘆论文。”解信诚好玩地看着程希不开心脸。这孩子有时候装成熟装得跟老奶奶似地,可真要说成熟,又死活不愿意,别扭得很。 @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哼,不说这个。今天想去趟林老师那里。”送走了郑航,程希小算盘打了起来。 “正好,也正想和说点事,已经和林叔商量过了,今天起去吧。”解信诚笑眯眯地开始憧憬美好未来。 插入书籤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一抽,就抽得我直接睡了……汗,偷懒偷得毫无技术含量…… 感谢昨天这状况还能给我投地雷的小萌物们~~ catfield11:多谢你们,情人节快乐哦~ pigflytv:看见你,我觉得我也许在不远的未来将会有一个萌主了…… ┱94ζè:朋友,每次我都念不出来,还是要忍不住试图要念一下的名字……感谢你哦~~ 各位,情人节快乐~~ 有没有情人,都要快乐哦~~ 钱,或者天才?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出了点小问题,到现在才更新,抱歉,昨晚也没有来得及跟大学说一句,让大家白等。今天会努力按时更新。 今天的小萌物们还是老脸孔多,感谢啊~ pigflytv:两颗,我没有按时更新,对不起你啊。 lisa6793:毛真,同样也对不起你。 catfield11:11同学,感谢哦~~ 机场离林立新家很远,解信诚和程希却并没有顺便地坐上武将军护送武振邦车回城。那个直打理事务陌生中年男人对解信诚很客气,很温柔地让武振邦和解信诚和程希做另次告别。 “解叔,希希。”武振邦两眼红肿,说起话来也因为哭太久而含混不清。口气却依旧是有些依赖地,不自觉地撒娇。武振邦情绪低落,上前靠着解信诚。解信诚也安慰地伸出手臂揽住他肩。就听武振邦带着浓浓鼻音说出:“开学也该上高了。爷爷说让回去……” 程希愣:“不是初三吗?” “爷爷说,小叔不在,个人在外面玩他也不放心,就让跳级。”说到这个,武振邦再次红了眼框。低着头,似乎伤心同时又有些不知所措。 解信诚拍拍他肩:“好好学习,听爷爷话,玩了两年了,是该收收心了。振邦,在军人家庭长大,应该知道军人什么样,军人生活什么样。现在这样散漫生活能过足两年,已经是爷爷对最大宠溺了。振邦,男人,代表着责任。也长大了。” 程希虽然不喜欢这种长辈似发言,但也知道解信诚话是从另方面解释武将军行为,武振邦也十五岁了,在武家,他已经到了不得不长大年纪。 程希过去牵住武振邦有些冰凉手:“邦哥,别难过了。就算离得远,也可以给和舅舅写信。定给回信。” 武振邦吸了下鼻子,点了点头:“嗯。希希有空,可以来看吗?”武振邦也知道,周末他有时间时候,这舅甥俩都不在家。只好退而求其次。 这次,是解信诚回答:“振邦,这个要求恐怕希希没办法答应。” 武振邦愣,抬起头看着解信诚,有些惶恐地解释:“是担心爷爷吗?没事,爷爷虽然很严肃,其实是很喜欢小孩子……” “不是武爷爷问题。”解信诚摸了摸武振邦柔软头髮:“是和希希在未来年多两年时间里会很忙,很可能大量时间不在上京,应该是没有办法特地去玩了。” 此言出,不但武振邦,连程希都愣了,傻乎乎地看着解信诚。不过,程希没有在人前反驳解信诚习惯,见解信诚微笑没有别解释时候,就转头看向武振邦:“邦哥,那把电话给吧。只要回上京来,就给打电话。”顿了下,又解释了句:“用王教授家电话。” 听到打电话,武振邦笑了。与写信比较起来,武振邦显然更喜欢这个直接又快捷方式,抹了眼泪,笑开来:“随时可以打,多晚都行。希希个小丫头,可别玩两年把邦哥忘了!” 第66页 “怎么会?”程希白了他眼:“和郑航吃了多少顿饭啊,想忘都忘不掉呢。” 武振邦闻言嘿嘿笑起来:“唉,说起来,离开上京大学,最难过竟然是以后很难吃到希希做饭了呢。” 三个人,会哭会笑,围在起说了良久,武振邦依依不捨地抱着程希揉了好会儿,最后狠狠地亲了下程希脸,转身离开。坐上车时候,再次流下了眼泪。 “这傢伙,这么爱哭,以后真能当将军吗?”程希也被突如其来双倍离愁击中,鼻音浓重地问了句。 “谁告诉,将军是要味冷酷?”解信诚抱起程希,抹了抹自己都没察觉眼泪:“振邦为人真诚坦荡,性格又开朗向上,别小看他,他可是在长辈面前讨喜,在同辈里又很有向心力,在小辈面前又很亲切。这样人,再加上又很聪明,背景也够,看,他将军之路应该非常顺利呢。” 程希没有反驳解信诚,看人方面,程希虽然经歷两世,却也自认没有他来得透彻。出了机场,程希重生后第次坐上了士。这时候,这还是个高档享受。司机也隐隐有点傲娇劲头在里面。见程希哭得眼睛都红了,还扁着嘴,并没有象后世司机样开玩笑,只是微微笑,问了地址,听见文工团名字,略有些诧异地看了这大小两个平凡客人,就沉默地平稳离去。 “舅舅,刚才说,有很多时间不在上京是什么意思啊?”程希哭得有点累了,懒懒地被解信诚抱在怀里。 “是这样。”解信诚把自己也想要毕业后出留学事给程希细细说明了:“上周去找林叔问了情况。他说,两年后留学也不是不可能,只是之前会需要做大量准备。这些,林叔到时会跟说。” 程希看了眼解信诚:“那不早跟说。”程希之前确实有自己构想,只是没想到会这么早。 “抱歉。从林叔那里回来之后,就直找教授询问去社会实践和写论文相关事宜。教授也对计划很上心,就……”解信诚拍拍程希已经被揉乱头髮,软声道:“好啦,现在不是说了嘛。真是时兴奋就给忘了。这周来,看,都没什么时间回家,直在宿舍呢。这才没空说。” 根本不是这个问题。程希微微皱眉,只是不习惯,这种有关于自己未来事被人直接地给决定了,连问都没问自己句。当然,程希也明白,解信诚定是知道,他只要说出来,自己绝对不会反对。毕竟,如果他出了,放自己个人在内,他绝对不能接受,自己面对堆长辈诘问也会很为难。 最终,到达林立新家时,程希还是细细向解信诚问明了切,算是对事情有了个大概了解。只是在脑中对自己计划做出了相应调整。留学么,早就早点吧。反正,这段时间在内,以自己年纪也做不出更多事情了。 等解信诚离开之后,林立新这才看了看程希今天看起来特别可怜样子:“都知道了?” “舅舅都跟说了。”程希点点头。 “大诚这孩子也真是,说风就是雨。”林立新不满意地皱了皱眉:“原则上是不同意这么小年纪孩子去留学。” 程希张了张嘴:“那……”可解信诚刚才给自己说,可完全没提到林立新没同意这件事啊。程希有点困惑。 “不过,进度……”林立新抿了抿唇,终于还是没有说出来。他直觉得自己这个小弟子很另类。说起来,这又爱做饭,又爱操心,有时候还爱唠叨,怎么看都象是未来贤妻良母。可是,长笛学习进度却异于常人快,而且基本功很扎实,点也不浮躁。这让林立新吃惊了很长段时间,也想不通。 程希算下来才学了三年多长笛,可水平与那些学了十几年差不多,甚至于更好,更自信,更有感情。八岁,有这个水平,经常让林立新都咋舌。虽然他是眼见着步步从认识长笛开始到现在,可他还是常常在空闲时候想起来,依旧觉得不可思议。如果说程希是天才,林立新又觉得完全搭不上边,程希这性格与天才相去太远了。不但不傲,甚至有礼到圆滑,哪里有点点传说中天才影子?@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这也是最终林立新没有反对解信诚请求原因之。程希这样进度,如果进了内比较制式音乐学院,八成就会被压抑,被糟蹋了。需要更多火花与热情,而不是已经足够多循规蹈矩。 还有个最终让林立新同意原因是,林立新发现自己再这样教下去,已经有些力不从心了。他已经耽误了十年,很多技艺只剩下理论了。如果不能现场演示性教学,林立新很担心自己再过两年会无能为力,最后倒耽搁了自己这个小弟子。 林立新顿了顿,没有把自己这些隐晦想法说出来,只是道:“内这方面资源也还不丰富,大诚不提出这个要求,也觉得以现在进度应该走出去看看了。不然,永远也进不了波士顿交响乐团那样流乐团。” 程希点了点头。知道现在内西洋乐器教学是什么水平:“那,要做什么准备?” 林立新下笑起来:“还以为会问,有没有音乐学院会收这么小学生呢。” 程希心里囧,不知该怎么回答。当初在心里计划目标是柯蒂斯音乐学院,程希对这个学院有所了解也是前世人为均知郎朗。不过,程希目标定为柯蒂斯却并不是因为郎朗,而是喜欢费城。这也是程希当初建议郑航进沃顿原因之。因为柯蒂斯音乐学院与沃顿样,都在费城。当初程希还想,如果自己真能有幸进了柯蒂斯,有郑航在,解信诚也能放心些。现在想来,可能连他自己都要在了。柯蒂斯可是不限年龄下限,要只是天才而已。 “舅舅跟说过之后,有想过自己目标。”这是程希很谨慎回答。@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哦?”林立新来了兴趣,坐直了身体,看向程希:“说来听听,希希看中是哪个音乐学院?” “柯蒂斯音乐学院。”程希表情很梦幻,这不是做假,因为这个目标确实也很梦幻:“它没有年龄要求,而且还没有学费……” 程希话还没说完,林立新就接过来:“而且,旦录取就能得到全额奖学金,连生活费都省下了。等于白上。是不是?” 程希脸红:“是,是这样。” 林立新无奈地抚额:“以为更在意是它几乎全大师级师资与硬体条件,还有艰难录取条件。在意竟然是钱……”林立新再次怀疑,自己这个弟子真是天才吗? “当,当然。这些也考虑过。”程希见林立新不善表情,连忙追加了句:“所以只是目标,也很担心考不进。” 林立新不满意程希不自信。虽然自己总是怀疑自家弟子天才,但不代表他容许别人质疑,哪怕是程希本人也不行。 “担心什么?以年纪和真实水平,进什么音乐学院不是抢着要?现在要做准备无非是打响名声,让真正踏入音乐界而已。” “诶?”程希对这个圈子说到底完全不熟,学习也不过是跟着林立新,演出也都有林立新照顾,完全没有后顾之忧。甚至也从未想过,这个圈子前进路线会与别职业有所不同。现在听见林立新话,不由吃了惊。 “从今天起之后两年里,会安排参加大量际比赛。拿奖,是唯目。知道了吗?”林立新严肃下来:“水平拿奖机率还是很大,问题在于,态度。”@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态度?”程希愣了,态度难道不是直很认真?自认练习密集度绝不逊于任何个人,程希对于林立新这个指责,很不认同。 “是,态度。”林立新黑脸露了出来,让程希下紧张起来:“以前虽然因为被丢去参加了大量演出,也算累积了舞台经验。练习也很刻苦,这些,都没有问题。问题在于,没有遇见过天才,没有和别天才级对手同台较技过。这与参加什么慰问演出,汇报演出之类演出是完全不同。态度,就是指,从现在起,要有好胜心,要有斗志。现在太平和了,这也让进境与练习度不符。真要竞争话,这样,哪怕比别人水平高,失败机率也很大。明白吗?” 程希沉默了好会儿,才在心底接受林立新话。确实如此,如果就这样练下去,哪怕是练到自己老去,也达不到巅峰。自己心态业余,导致目标也业余起来,长此以往,最后结果几乎是可以相见业余。想要进任何音乐学院,不竞争是不可能。 程希点了点头:“明白了。” 林立新拿出笔记,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行程,写出了时间地点,甚至还有林立新为程希设计参赛曲目。还有比赛技巧。 程希路看下来,神户,巴黎,柏林……路下来,果然自己象解信诚所言,能在上京呆时间果然是少之又少。 “这些……应该都是自费吧?”程希突然觉得自己不应该把钱都给了郑航,现在手头可是很紧。 “希希。”林立新脸彻底黑了。 程希抬头就看见地林立新地狱魔师造型,立刻安静下来。不敢说句话。 “想,做为个长笛演奏者,看见这个比赛行程时,担心是应该是如何取胜,而不是……什么自费不自费问题吧?!”说到最后,林立新几乎咬牙了。 林立新这个状态下,程希没有把心中“可是”说出口,低头不语。 54、比赛之前 把程希训斥了一番,又苦口婆心了一番。见程希端坐点头,一派认真聆听,认真记忆的表情,林立新算是勉强让自己平静下来。 临了,林立新想了想,还是给了程希一个算是让她安心的答案:“这些比赛的前几名都是有奖金的,而且价格不菲,最少的第一名也有三千美金!不但能负担来迴路费,还有剩余。而且,大部分比赛都会负担前几名的吃住。记住,如果你害怕没钱,你就一定要赢!否则,全部自费!”说完,见程希还有些懵懂的表情,狠狠地加了句:“到时穷死你!” 一句话,程希立刻严肃起来,郑重地点点头。拿起林立新交给她的笔记本,还有乐谱:“老师,你放心吧。我肯定会赢的。” 听了这话,林立新并没有笑,实在有点笑不出来。只是点了点头:“到时的曲目自选,不要选自己喜欢的,要选自己熟练的。明白吗?” “明白。”程希知道比赛不同与她从前的任何一场演出,不但台下有挑剔的耳朵,还牵扯到上千美元的利益关系。所以,失败,是绝不允许的!不能再象从前一样,选曲目时只随自己喜好,只为开心。现在一切为了赢。程希在心里给自己加了码,暗暗算了一下,两年下来,如果比赛都能赢,能挣多少钱。 第67页 “为了比赛,我要给你集训几个曲目。都是比赛最爱用到的。这个巴赫的……”林立新开始讲析专业的比赛知识。虽然林立新那个年代参加的比赛不多,但他毕竟是过来人,再加上与音乐学院的教授们都很熟,相关的信息了解得着实不少。 整个冬天,程希都沉浸在长笛修炼中。郑航不在,武振邦也不在,平日里根本没有人打扰。元旦过后,学校放假了,在解信诚的社会学教授的支持下,他的第一次社会考察活动也要开始了。 本来,解信诚很想带着程希一起出发,可是林立新坚决不同意。因为第一场比赛就安排在了八零年的春节之后,三月份的莫斯科。林立新不认为程希还有时间陪着解信诚“游山玩水”。解信诚知道,怎么说林立新都不会同意,不得不把程希交给了王教授照顾。本来,林立新的想法是让程希搬到自己家里来,可是解信诚给的理由是,程希不能荒废了英语教育,不然的话,对以后的留学没有任何好处。这个理由,林立新不得不接受,最后只得妥协,让王胜男周末接送程希。 当然,解信诚的极力反对,自然是为了为程希争取更多的练习时间。真到了林立新家里,晚上不可能上庄园的。那样,反而大大地缩短了练习时间,而且还休息不够,对程希的身体伤害很大,得不偿失。 解信诚这样担心程希,程希也很担心解信诚。自己的行程安排与解信诚的行程安排一比较,就知道这一年多两年的时间里,自己与他也是聚少离多。倒不是担心别的,只是担心,没有了庄园食物的长期滋养,解信诚好容易已经看不太出来的病腿会不会旧病復燃。 最后,程希只好在家里囤了大批的干货,还有让解信诚考察时带了一大罐子的庄园茶,还有果干、肉干什么的。这勉强算是维持吧。程希一边给解信诚收拾行李,一边腹诽,要是空间也能分解信诚一半就好了,不然他一个大男人出门恐怕一个月都不会洗澡!还会经常饿肚子,说不定还会生病!真是的! 在心里自我唠叨了好一会儿,程希突然发现,自己平时把解信诚当舅舅看待,可真到了离别的时候,却有种把他当儿子的错觉……程希偷偷看了眼趴在桌上认真写大纲的解信诚,暗道,这种心情绝对不能让他知道,不然,以解信诚的性格,绝对不会让自己好过的。 “舅舅。” “嗯?”解信诚头也没抬。 “你的考察地定在哪儿的?”程希拿出个桃子给解信诚递过去。解信诚擦都没擦就咬了一口,很满意地啧吧了几口,才开口道:“还是在你的出身地。” “什么?你要去柳树村?!”程希大惊,其实打心底里,程希是不愿意回头的。虽然经常和向家书件来往,也互相寄了不少照片。虎子长大不少,因为上学晚,还在上小学,和程希差不多一个年级,长得越来越象向爸,很精神,依旧是虎头虎脑的小子,被向爸接到重庆去上的小学,人生地不熟的,就特别勤快的写信,一来二去地,与程希的感情意外地并没有因为离得远而消褪下来,反而很亲。就算程希很喜欢向家一老一少,但不代表,程希愿意重回柳树村,面对那些说她是怪物,并让程红葬生的人群。并且,也不愿意解信诚去。 “不是柳树村,我是要去云南,西边。柳树村有什么好考察的?七五年去接你的时候,我都上下看过了,没什么特别的地方。”解信诚三口两口把一个大桃子吃得只余个桃核,突然笑着加了一句:“如果非说有什么特别的,那也只是特别穷,特别愚昧而已。”说到这儿,看了眼程希:“希希还记得过去吗?” “当然。”程希有些闷闷的。 解信诚伸手拍了拍程希的脑袋:“那么多乐谱,棋谱,菜谱,还没有塞满它吗?希希,没必要把所有的事都记得,该忘的就忘了,给以后的好的事情腾些地方。” 程希点点头,没吭气。解信诚说的这些,她都知道,可是,有的事很难忘记。并不是记恨什么。柳树村并没有活着让她记恨的人。她只是觉得,自从遇见解信诚之后,所经歷的都是好事。不记住点挫折,很怕自己会因为习惯幸福而忽略幸福。 解信诚终于走了。临走前,对王胜男左叮嘱右叮嘱,唠叨得简直象个老太太。所幸,王胜男这女生性情很绵,听着过头了,也就抿嘴笑笑,与程希眨眨眼,并不让解信诚难堪。她其实还挺高兴的,在解信诚想到託付人的时候想到了自己。这种信任表达了一种亲昵。 程希也猜测过一番解信诚与王胜男之间的感情。只是,解信诚表现得太光明正大,太坦荡磊落,反而让程希无从猜测起。在程希看来,这简直是比普通邻居还要清白的关系,其实是她误解了这个时代的感情表达方式。象后世那样说出“我爱你”三个字的,几近于耍流氓。更何况,解信诚是一个极重事业的男人,恋爱这个词对他来说几乎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是适合婚姻的对象而已。从各方面条件上来看,王胜男都是上上之选,解信诚没有理由拒绝。 那个乔什么的女生呢?程希很好奇。眨了眨眼睛,看了眼王胜男,终还是没问出口。对于舅舅的感情生活的猜测就此打住。重新回到自己无比艰难的长笛之路上来吧。程希的“天才”是付出了比大部分人多得多的汗水,与两世经歷带来的另类理解力和专注造就的。她不敢有半分马虎,她知道,说到底,自己就是个普通人,只有把技艺完全地掌握在自己手里,才是最真实的。 春节,程希是在马德明老先生那里过的。因为解信诚不在,程希主动承担起了“弟子服其劳”的责任。马德明又升官了,但升的什么官,程希不关心,也不知道。只是他搬出了原来单位的筒子楼,新居要宽敞得多,还配了个保姆,虽然做饭水平不如程希,但做起家务来却是非常利索。过年的时候,保姆被马德明放了假,直接换成了程小保姆。四岁就奴役过程希做年饭的马德明老先生,对于再次奴役八岁半的程希,一点心理压力都没有,笑呵呵地,还时不时跟在后面偷吃两口。只是,他的偷吃都显得非常有风度,毫不在意程希的白眼。 一老一小在桌上什么都说,马德明还因为程希带了一罈子酒,没抗住,多喝了两杯,话比平时多了许多。按说,两人没什么共同语言,可奇怪的是,你说你的,我说我的,竟非常和谐。说起比赛,马德明比林立新要自信得多。从战略上战术上教了程希一个晚上。 比如,对手选择什么样的曲目,程希应该如何应对,才让取胜的机率变大。比如,什么样的评委有什么样的喜好,要以什么样的感情去吹奏才能获得更大的好感。男评委怎样,女评委怎样……等等之类的话。这些林立新从未说过,只要求程我面练习练习再练习,吹好吹好再吹好。从未想过种几乎是有点投机的取胜方式。马德明的这些说法让程希眼睛一亮,在心里一一记下,在规则之下,手段也是实力的一种。程希一直都知道马德明不是死板的人,这一晚却有了更深的体会。 马德明虽然接触音乐人不如林立新多,但他对人性的了解却远胜相对纯真的林立新。随口几句话就让程希茅塞顿开,几乎可以马上写出个《考场机变应对二十条》来。马德明显然也不因为程希年纪小,就故意把世界说得多清澈,他就是这样自我的人,或者说,他其实是不会与真正的小孩子相处的人。当然,程希这个假小孩例外。 二人说得最多的还是解信诚。程希说起王胜男,马德明最后给出唯一的一句话就是:“那姑娘如果有希希你做饭一半的水平,他们的婚事,我就准了!” 初一到初四,程希一直在马德明家,看着他被一批又一批的人拜年,看着他威严又客套地与人对话,程希只需要倒茶,甜甜地叫人叔叔伯伯就可以了。意外地,收到了不少压岁红包。比她苦哈哈地四处演出可挣得多得多。 后来一直到元宵节前,都是在林立新和王教授家过的。也收了压岁钱。不过,更让程希惊喜的是,在王教授家时,收到了郑航的电话,一则是拜年,一则是告诉她,她的五千美元已经变成了七千。程希的眼睛登地就亮了。算下来,不过短短的半年时间,这个获利率,实在很让人满意啊。 “春节没回来?”程希也不在乎国际长途贵,说着闲话,反正是郑航付。 郑航在那边嘆了口气:“以前在国内把一切都想得太简单了。到了这里才发现自己远远不足。我这天天忙着给自己加码补课,都觉得不够呢,哪儿有精力回家过年啊。希希,现在,我才理解你天天吹个不停不嫌烦的劲头从哪里来的了。” “那你要加油哦。理论结合实际,争取本科毕业的时候挣出个千万富翁来。”程希在这边嘻笑,也幸好不是在林立新家,要是林立新听到这样的对话,绝对会对郑航生出极大怨念的。 “好,我加油。”郑航也笑了起来:“希希,我很想你啊。没事的话,给我寄点吃的过来呗。我现在天天吃汉堡,吃得快吐了。” “没问题。一会儿就给你寄去。”程希非常豪慡的点头:“对了,我打算后年考柯蒂斯音乐学院,你帮我看看有什么合适的资料,特别是各个管乐教授的喜好之类的绝密资料,搞点给我吧?” “……你以为我是fbi吗?”郑航郁闷了一下,突然兴奋起来:“真的要来?!那太好了!希希来了,我就考研,好照顾你啊。” “哪儿那么容易啊?你以为是选大白菜吗?”程希翻了个白眼:“再说,舅舅也要过去,目标是普林斯顿,真要照顾的话,也是舅舅照顾,哪轮得到你啊。” “普林斯顿啊,那不还要一个小时车程嘛。我这儿多近,每天都可以一起吃晚饭……”说着,整个语调都变得憧憬起来。 程希一头黑线,这傢伙想自己过去,不会就是想着让自己做饭吧?不过,总之如果这两年能赚出一笔初始基金的话,也是件很美妙的事啊。 “奇怪。”王夫人坐在不远处,看了眼说得兴致勃勃的程希,对王教授感嘆了一句。 “什么奇怪?”王教授自顾自看着自己的书,眼皮也不抬地回了一句。 “你说郑航已经是个大学生,小伙子了,怎么跟咱们程希这么个小娃娃有这么多话说?又不是亲妹妹。” “这有什么稀奇,你都一老太太,当奶奶的了,见到希希还有那么多话呢。你觉得不奇怪?”王教授依旧眼皮不抬,不冷不热地回了一句,惹得王夫人一阵郁结。跟自家先生说话就是感觉难以沟通。 第68页 和郑航通了电话,程希想起来,又与武振邦通了电话。接到程希的电话,武振邦兴奋得直跳,两人的谈话模式更象小孩子一些,你抱怨你的郁闷,我吐我的苦水,最后再各说各的离后近况,互相打气加油,这样叽叽咕咕也说了半个小时才挂电话。放下话筒的时候,程希几乎能感觉话筒是烫的。 三月,解信诚回来,开学了。一回来,就抱着程希阵勐亲,果然如程希所料,一个月来,他没有机会洗澡,人已经臭了,又酸又臭…… 之后紧接着,程希出国参加比赛,解信诚开始了他的论文写作。最为难的是,因为想要发表在国外的专业杂志上,他必须得用英文写作。虽然他英文口语尚可,可真要写论文还差了一筹。不得不直接住在家里,随时向王教授提问。等论文写下来,还请王教授给校正润色了一番。就算是如此,解信诚的英语也进步非浅。 因为年纪的原因,很多世界上级的比赛,程希都不够资格。只能先参加一些青少年组别的比赛。虽然这种比赛的含金量要低得多,但对于程希来说,由易至难,确实是个良好的开端。 第一场莫斯科扶轮社国际少年音乐比赛,就是这样一场比赛。在青少年组别的比赛里,它可算得上是数一数二了。但与成人赛相比,还是有一段的距离。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两位老相识~~ 小毛真,和,pigflytv的地雷~~~~~~~~~~~~~~~唔……感觉有点力不从心啊~能被这样持续不断的支持,真是太感动了~~ 总之,多谢啦~。多谢所有订阅的朋友们~~~~ 明天,程希应该就能到十岁了…… 比赛 这时,这里还叫苏联。国人亲热地叫它“老大哥”。莫斯科很漂亮,既有欧洲的人文气质,也有它别具风格的开阔的英雄风范。程希很喜欢这里,在红场和克林姆林宫门前特地照了好几张照片,以做纪念。宪兵们很帅,只可惜的是三月份的莫斯科,还有点冷,他们都还穿着军大衣。程希更喜欢他们皮靴皮带的帅气装扮。 带程希来的,是团里经常与程希合作协奏曲的钢琴女老师温雅琴。因为合作得多,团里程希与她最熟。温雅琴三十多岁,本人与她的名字一样,人很温柔。虽然有点胖,但绝对不难看,甚至还给人一种珠圆宝润的感觉,很舒服。 这次她能来莫斯科,其实也是林立新给开了后门。不然的话,以程希个人名义参加比赛,哪可能还有钢琴伴奏老师一起来?不过,温雅琴很珍惜这个机会,一方面是出国不易,另一方面,她虽然年纪不小,但能参加这样大型的音乐比赛也觉得是种荣幸。更何况还有钢琴比赛呢,不参加,多听多看也是种享受。这是哪个音乐人都不愿意错过的盛宴。温雅琴一路上都笑眯眯的,止不住好心情。 到了饭店,程希见着不少少年少女,大都是略有矜持,少有笑脸迎人的。看见背上背着长笛盒子的,程希就多看两眼。十个里面倒是有两三个是亚洲面孔,但程希猜测,她见着的几个应该都是日本人。日本女孩子那种特别的表情,别国人学不会。男生程希没注意。当然,她看别人的时候,别人也在看她。 程希细思量过马德明老先生的建议,特地去剪了个日本娃娃头,前齐后齐,程希的头髮又顺又亮,剪完之后,看着特别可爱,而且还把过份张扬的一双大刀利眉给盖住,希望能拔高自己在评委心目中的印象分。 在家的时候,还特地请解信诚按照自己的设计,做出一条赫本风格的黑色裙子做为演出服。这种简洁优雅又不失庄重的裙子,既不会过份招摇,也不会让人觉得土气,反而强调个人的质感,很合适程希。 评委也是人,自然有个人的喜好,程希对自己的外在设计尽量走最基本最经典的路线,尽量不触发任何可能的厌恶情绪。所以,程希就选择了奥黛丽·赫本为范本。程希前世的记忆里,也许有人觉得她算不上自己心目中最美的偶像,但绝不会有人觉得她丑。这,就足够了。 程希虽然是个孩子,但她身上有别的孩子所没有的沉静的气质,再加上多年的音乐薰陶,现在的她比起前世的程希更多了份优雅。 所以,程希打扮好出来之后,温雅琴愣了一下,突然说了一句:“要不,我给你照张照片吧?做为出场前的纪念?” “诶?哦,好吧。”程希微笑,她此时全部的精神都还在迴旋即将吹奏的旋律,反应得有些无意识,由着温雅琴上上下下拍得开心。 长笛比赛有二十五个孩子,都在十五岁以下。程希算是年纪比较小的。其实,别人大都已经在国内有了一个预选,程希却是直接到达主会场,看起来她似乎占了便宜,其实,程希知道自己是失了先机,没有先领略一下竞争的气氛,了解一下对手的强弱,一会儿的较技就全靠自己的调整了。 程希排在第十五个出场,坐在后台一边最后一次检查她的长笛,一边听着台上的吹奏,心不受控地怦怦跳着。程希现在只有一个想法:这世界天才真多。 也是,能进入主决赛的会场的,都是各国的青少年长笛手的精英中精英。水平自然不差。天才是他们的代名词。在音乐上,他们有程希难以企及的灵性,但程希有他们难以企及的理解力与表达力,程希虽然时时为他们吹奏中让她眼睛一亮的巧思而心折,但并不表示程希会因此而自卑。 每个人有四支曲子需要演奏。因为有范围限制,所有常有相同曲目被选中。这时,就更容易被评委拿出来比较。所以,听见《维瓦尔第长笛协奏曲,d大调“金翅鸟”作品10第三号》的笛音时,程希的精神一下就集中起来,这也是她的第一部分的选曲。 快板—如歌的—快板,这是程希很喜欢的风格,练得也是最多的。可是,一共也就十分钟的演奏,听得程希心惊肉跳。这是听了这半天以来,第一个让她感觉到有压力的选手!最郁闷的是,他竟然与自己选的同一曲目! 程希深吸一口气,又听完他的钢琴协奏曲,与自选曲,才慢慢把气舒出来。这位选手看来是位自恋狂,选的全是炫技派作品。可是,他的年纪限制了他的技巧成熟度,听上去,虽然很震撼,但并不是挑不出毛病的。这一点上,程希就比他占便宜得多了。程希的感情奔放程度不如他,但技巧上却略胜一筹。 国际比赛,用的都是英语。这让程希放心许多。这位选手的名字被她暗暗记下:艾凡·奥德耶。只听这名字象是欧洲人的名字。程希听见报出下一位选手的名字,转过头,就看见一位金髮小帅哥拿着长笛从走进后台。他应该就是这位艾凡·奥德耶。 还真帅!程希眨了眨眼睛,不得不承认高加索人种在成年之前很养眼,长睫毛,深轮廓,无一不为他们的童年与少年增加了大量的魅力值。当然,他们长歪的概率也是非常大的。眼前的少年显然还不到长歪的年纪,大约十三、四岁?程希分不太出来外国人的年岁。气质如程希猜测的那样,有点傲慢,清瘦的身材,长手长脚,走动之间总是微微仰着下巴,看上去倒有点象丹顶鹤、天鹅之类的鸟类。蓝色眼睛的形状很漂亮,可怜就是太冷色调了,不是程希喜欢的颜色。 艾凡·奥德耶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时,后台大部分选手都不由自主地在观察他。并不是因为他帅,而是因为他刚才的演奏,确实比之前的选手高出一筹,他的存在已然向他的对手们宣布了一个强大的障碍所在。 程希没有在他身上多费注意力,她带上自制的耳塞,把自己选定曲目的曲谱重新细细读了一遍,直到温雅琴拍她的肩,提醒她,轮到她上台了。 站在台边,程希深吸一口气,翘起嘴角,露出一抹微笑,才抬脚迈了出去。与平时的演出果然不同,因为台下一共才七八个人,五位评委笑眯眯的,其中有一位女性。 五位评委的资料在比赛之前程希都已知道。只是程希对于传世的大师还了解几个,其余的……特别是现代的,程希了解的程度几乎为零。所以,看了也是白看。只是明白这几位评委都是在世界一流的交响乐团里任职,确实是堪称大师级的人物了。尊敬与崇拜他们绝对当得起。虽然自己一个也不知道…… 不知道有不知道的好处。程希心想,如果台下坐的小泽征尔级别的,能让自己如雷贯耳的神级人物,那她表演失常的概率肯定会大大提高的。 看了眼空荡荡的前面,寥寥几个人,头皮觉得有些麻了起来。人多倒不怕,这人少反而压力更大。程希突然有了第一次上台时的紧张感,偷偷把手放在身后狠狠地掐了自己一把,疼痛间,才让自己平静下来。没什么,没什么,目标是……三千美金! 第一曲,正是之前艾凡·奥德耶演奏过的《维瓦尔第长笛协奏曲,d大调“金翅鸟”作品10第三号》。 闭了闭眼睛,把长笛放在唇边,第一声起,很完美。程希的心为之一振,流水般的快板倾泄而出。艾凡·奥德耶有他的震撼,程希也有自己的意境。 只要一开始顺利了,程希找到了状态,后面就都不是问题。温雅琴虽然在听了艾凡·奥德耶的演奏之后也有些担心,但见程希一派自信,也放下了一半的心。听了第一首演奏之后,温雅琴的信心一下就澎湃了,拿奖有希望啊! 五个评委都有些意外,毕竟,当初拿到资料时,看到这位才八岁的中国女童,本能地都觉得这是来蹭比赛经验的,没把她放在心上。倒是对艾凡·奥德耶都十分期待,毕竟他之前也在青少组获得过不俗的成绩,家里也是音乐世家,算是熟人子弟。艾凡·奥德耶也确实没让五位评委失望,力度、情感都非常到位,已然有了一些自己的句法风格,很有潜力。虽然技巧受于年龄限制还有待提高,但确实是不可多得的天才。本来以为此次的冠军也定,谁料到会杀出这么一个黑马来?! 五个评委都慢慢收敛了脸上的笑容,喝咖啡的动作也停了下来,没了初时的轻慢,认真地聆听起来。 八岁,真的才八岁吗?! 当程希放下长笛鞠躬时,五位评委都略略停顿了一会儿,才面面相觑,在别人的眼中看到了与自己相同的看法。这技巧,这意境,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相信这是一位八岁女童演奏出来的!就算是他们自己,也是在学了十几年之后才有了这样娴熟的指法技巧的。可这位……程希才八岁,她到底是怎么练的?!难道这世界真的有不靠苦练就能成功的天才?!这、这、如果真的是这样,上帝也太不公平了! 第69页 程希下台的时候,受到了与艾凡·奥德耶一样的待遇,甚至更严重,因为奥德耶同学本人用一种将要把人烧着的目光死死地瞪着程希。程希只是微微一笑,就掉头与温雅琴说话去了。她实在太兴奋了,感觉到自己的超水平发挥,脸上发热,拿着长笛的手都一直在微微颤抖。实在需要用别的话题来缓和一下心境。所以,根本没在意除了温雅琴之外的任何人,连同恶狠狠的奥德耶。 “你觉得我有希望吗?”程希很直白,用中文问温雅琴。 温雅琴笑容很真挚,摇了摇程希的手:“我觉得有。” 程希能感觉到温雅琴的手心有点湿,显然她刚才比自己还要紧张,这让程希的心里好受多了。不由心里放松下来,咧开嘴笑:“我也觉得。” 温雅琴远比程希想得远,她可以想像,如果程希获了奖,回国之后会受到什么样的对待,她虽然年纪小,在团里的地位也绝不会低了。不会再象从前一样,连个舞群的小姑娘都能为难她了。到时,连同她这位钢琴伴奏老师也会与有荣焉!温雅琴越想越觉得这次的比赛真的来对了,太对了! 一人二十分钟,其实时间并不长。程希只不过把长笛保养好,在位置上微眯了一会儿,梦都没来得及做一个,就结束了。 最后的结果出来了,程希得的第二名,第一名正是艾凡·奥德耶。对于这一点,程希倒觉得很公正。虽然她的技巧比奥德耶略胜一筹,但感情的奔放上,却少了那么股子充满灵动的冲劲,更象是沉寂的老人的处理方式。可是真要是沉寂的老人,技巧上又会更强大一些才足够与这种沉寂的感情和谐,所以,程希还欠些火候。 现在的情况下,两人的演奏完全可以说是不分轩轾。在五位欧洲评委的眼里,不分轩轾的情况下,把第一名给艾凡·奥德耶再正常不过了。 领奖的时候,程希正郁闷地念叨着从三千美金变成了一千六百五十美金的现实,突然遇见了一只伸出的手。程希一抬头,就看见艾凡·奥德耶认真严肃的脸:“你好,我叫艾凡·奥德耶。法国人。” 程希愣了一下,连忙微笑起来,伸出手握住那只漂亮的修长的手:“你好。程希,华夏人。”程希一边说一边腹诽,又不是弹钢琴,手指头长这么长干什么?练指法时还容易互相打到,很不方便呢。真不知道怎么想的。虽然很好看…… “希望下次比赛能再遇见你。你的演奏,我很喜欢。”奥德耶的言辞很客气,眼神很热烈,让程希一抖,果然是战意盎然,自己在这一点上与他相比差远了。不过,程希看了眼他的奖金包,再看看自己的奖金包,立刻眼神就冷了下来,手上使了点力:“我也希望,下次再遇见你的时候,情况会有所改变。” 两人正在互相用眼神交火时,突然身边冒出一声轻笑。两人连忙收回手去,一起回头,就看见旁边站着的正是五位评委中的唯一一位女性评委——斯泰莎·玛汀。 “玛汀女士。”两位小选手一齐躬身,用英语问好。 “我就喜欢你们这种充满精神的样子,年轻就是好啊。”斯泰莎·玛汀应该才四十岁左右,就一付倚老卖老的样子,英语的腔调有点怪,但是听着越发地感觉很柔软。她一头波浪长发,画着蓝色眼线,算得上美艷的一个造型,却做出老人才有的表情来,一付老怀甚慰的架式,实在让人无语。 眼前的事实让程希抿了抿嘴,把自己一身的鸡皮疙瘩忽略,毕恭毕敬地问道:“玛汀老师,我也听过你演奏过的《维瓦尔第长笛协奏曲,d大调“金翅鸟”作品10第三号》,非常完美。特别是音色,富丽丰满,我非常喜爱。请问,你可以对我的演奏指教指教吗?”程希哪儿听过这位美女的演奏,不过是看了简介,拿来一用而已。不过,知道她是大师级的长笛演奏家,如果能得到她的提点,程希也是非常渴望的。 “哎呀,这可要与程你细细说一说了。”玛汀毫不客气地过来摸了摸程希的头:“走,我们去那边的咖啡厅说。”说着,对着小帅哥微微一笑就算是告别,拉着程希就往厅外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抽得不象话,不敢多说什么,照例感谢各位小萌物们~~ 13502132207.sdo cz123122 1106251扔了一个手榴弹 mhz812 lisa6793扔了一个手榴弹 以上,希望各位不会看到一片空白~~好难得刷开啊~~ 另外, 1.本来想这章就到十岁呢,结果写飞了……只好下章了,下章一定十岁,然后下下章或者下下下章出国! 2.一般的比赛,会持续好几天,几个曲目并不会一天内演奏完,这里,我给压缩了……各位,不符之处,请忽略~~ 十岁了 咖啡厅里,程希点的果汁。虽然没有庄园的果汁好喝,但聊胜于无,总不至于这么小年纪就喝咖啡吧。 玛汀点了咖啡也没喝,拿着咖啡杯,盯了程希好半天,直把程希盯得表情都有点抗不住了,才微笑着出声:“听你比赛的演奏,在你这个年龄来说,技巧算是非常不错的了。” 程希笑眯眯地没否认:“谢女士夸奖,我会更努力的。” 玛汀闻言笑容更灿烂了:“你的努力在我看来是毋庸质疑的。这世界不缺天才,缺的是足够刻苦的天才。” 程希愣了愣,不知道玛汀这样抬举自己到底是为什么,于是没接话,只睁了双圆眼睛无辜地看着她。 玛汀见程希这付表情,也自嘲地笑了一下,八岁就是八岁,再天才再刻苦,也没有成人的理解力的。自己说这些,对她来说还是太深奥了。于是,玛汀咳了一声,转换方式,声音柔软下来:“程,你在华夏的老师有没有对你说,以后想让你上什么音乐学院?” 程希灵光一闪,顿时明白了玛汀的意图。如果她没有记错,她看到的这位玛汀女士的资料上说明,她是现任的茱莉亚音乐学院管乐系的主任,她现在的表情,难道是看上了自己的潜力?程希在脑海中自我陶醉了一会儿,微微笑起来。 “有的,玛汀女士。我的老师对我说,他希望我去柯蒂斯音乐学院。”在程希看来,柯蒂斯音乐学院更象是她心目中真正的音乐学院,不象茱莉亚音乐学院中,音乐只是一个系,它还包涵了舞蹈系,表演系之类的系别。这样综合性的学院与柯蒂斯相比起来,程希更喜欢纯音乐的柯蒂斯,虽然茱莉亚也很强大。当然,茱莉亚学费不便宜是另一个重要原因。 玛汀愣了一下,露出略微失望的表情,过了好一会儿才微笑了一下:“柯蒂斯不错。如果你需要推荐信,我愿意为你写。” 程希愣了愣,一下欢喜起来。进柯蒂斯可是需要除自己的专业老师之外的两名音乐人士的推荐信,程希虽然一直觉得林立新都没担心过,应该是没有问题。没料到现在竟然突然冒出个大师级的推荐信,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超级馅饼!只是她根本没想过,无论如何,在音乐领域,柯蒂斯与茱莉亚都算是竞争对手了。这封来自茱莉亚的推荐信会让柯蒂斯的教授们什么心情,程希一直到很久之后才知道。 “当然,当然,玛汀女士,太感谢你了!”程希一下站了起来,真心诚意地向玛汀鞠了一躬。 玛汀从刚才失落的心情中恢復过来,抚了抚头髮慧诘一笑:“但有一个条件,程一定要要继续努力,可不许丢我的脸!” “当然!”程希连连保证。自己如果干出这么砸招牌的事,自己以后就别想在音乐界混了,恐怕连自己的老师林立新都会非常难堪的呢。无论如何,以程希死要面子的个性,这种事都是不可能的。 “好好加油,让罗伯特那傢伙纠结去吧。”玛汀不知想到了什么,嘿嘿笑了起来,一脸贼相,完全没有了女艺术家的优雅气质。 后来,玛汀就再也没提过前面的话题,与程希热烈地讨论起了长笛这门高雅艺术的琐碎细节,一直到程希回国之前,玛汀才依依不捨地给程希留下了联繫方式,还郑重其事地事先写好了那封两年后才用得着的推荐信。 回国的途中,程希看着那枚银色的奖牌,胃里一阵抽搐。白比了,白比了。两个人的来回机票加一加,算一算,那一千六百五十美元的奖金就已经所剩无几。所剩的这个“几”,还要攒下来,为下一次比赛预付机票钱! 程希咬了咬牙,不行!下次绝对不接受第二名这种名次!那个伪娘一样漂亮的艾凡不就是情绪奔放了点吗?不就是会在细微之处打动人吗?!这,咱也会!回去就练,在庄园里练个十天半个月,出来还不得个第一,咱就不姓程了! 程希在这边咬牙切齿,温雅琴在一边心情却很好。国际奖牌啊,团里有多久没看见这么有含金量的奖项了?!虽然动不动就是全国金奖,国家首奖之类的名字,但比起这个银光灿灿的小奖牌来说,那些都有太多的人情政治成份了。 温雅琴看了眼没什么表情的程希,这孩子一脸懵懂,真是幸福。幸好她没进国内的音乐学院,无论是附中还是附小,真要是进去了,再获这个奖,不定还要被怎么打压呢。说不定就给定个骄傲自满、崇洋媚外之类的大帽子扣着。这十年的运动下来,国人别的没学会,这种狗屁倒灶的手段可是纯熟至臻。音乐学院那个池子太深了,还是有林立新罩着的文工团更适合程希这样单纯的小孩生存。 果然如温雅琴所料,文工团的领导看见这个银牌高兴坏了,大肆宣传了一番,文工团的宣传栏上全是关于此事的报导。生生把程希塑造成了一个英雄式的人物。幸好外界有林立新挡着,不然程希那个一味想要超过艾凡·奥德耶的练习计划非得搁浅了不可。 林立新也很高兴。林强上战场之后,这是他第一次露出真诚柔软的笑意,拿着银牌看来看去,看了半天,最后拿着斯泰莎·玛汀的推荐信更是乐得合不拢嘴。虽然林立新与国外的音乐界不熟,但对方的简歷在程希的叙述下流光溢彩,称个大师绝不为过。这样有份量的推荐信自己都弄不来,自家小弟子一出马随手即得,可见潜力魅力魄力之深厚! 看着程希斗志盎然,林立新大手一挥,就取消了她的许多关于讲话、表演、得奖之类的外出安排,练吧练吧,进步进步再进步,走上世界舞台才是正道! 解信诚很怨念,因为他没有机会摸到那枚银牌。它一拿回来就被送到文工团展览去了。解信诚只能把程希揉来揉去表达自己的不满。不过,幸好照了很多照片,舅甥俩家里的墙上挂满了相框,从最初的茶叶胡同的大杂院,到上京大学,到东欧四国,还有全国各地的表演,现在又有了比赛照片,程希怀疑这样下去,家里的四面墙都不够摆的。 第70页 不过一个星期,解信诚的论文才写了三分之一,与程希互相扑在怀里表达了一番思念之情之后,就迅速地重新扑回到桌前,一边摆着英汉大辞典,一边摆着社会学大辞典,开始用功。程希也回到庄园里开始死练,一定要胜过艾凡,一定要第一名!这个怨念在庄园的上空不停地迴转着,连天空下一直悠闲度日的动物们都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如此过了两个月,林立新欣喜地发现,程希的进境非常,特别是情绪的表达方面丰满了许多,以前进行曲、军歌之类的曲目,是程希的弱项,怎么使劲吹都让林立新觉得太过软绵绵,这将将两个月,精神面貌就大幅改变,铿锵有力,节奏分明。林立新不由感嘆,比赛真是一项锻鍊人的活动!好,实在是好! 于是,程希又被林立新派去了日本,随行的依旧是温雅琴。一周之后的回航,程希不但拿回了金牌,还咧开嘴笑呵呵地就不说有多少奖金。其实,程希更高兴的是,庄园里一直空在那里的方形海第一次被利用了起来。她趁着比赛完的时间里,在日本的市场里买了不少海货生鲜,丢进方形海里,它们都生活得很好,活蹦乱跳的。程希决定等它们再繁殖繁殖,就拿出些给解信诚补补脑子,看他天天累的,人都瘦了。这次的日本之行,唯一可惜的是,没有再次遇见艾凡·奥德耶,所以,在程希的心里,这个第一名拿得有点……不满足。 就这样,回家一阵,分析比赛,分析缺失,分析曲目,然后是大量的集中的练习,然后再参加下一次的比赛。程希就在这样的生活中渡过,充实紧张也有收穫,但偶尔会想念与解信诚以前在茶叶胡同里的温馨生活,没那么多目标,随便说点什么,吃吃喝喝的日子。当然,这只是偶尔,大部分时候,她没有精力想这些,她也很累。就连一向对音乐赛事很感兴趣的温雅琴在一再地随行之后,都开始对出国这件事麻木起来。 初夏时,程希收到了一封来自西南政法的信。因为时时与向广星通信,收到信时,程希并没有在意,甚至连信都没有打开,就被信封上猴票吸引了。能吸引程希的当然不是猴票的漂亮设计,而是它勾起的关于前世猴票的涨价传说。程希眼睛一亮,跳起来,拔腿就往邮局跑去。 程希一口气买了十几版猴票,顺带着又买了本集邮册,随手夹好丢进庄园里,就把这事忘在了脑后,反正等它涨价也得等个几年呢,现在抱着毫无意义。 得到满足的程希回到家里,解信诚上课还没有回来,程希这才把信拆开来。信封一拆,信纸还没拿出来,就倒出一张照片来。这个时代还都是黑白照,这张也是。 照片是张合影,合影中两个人,右边那个明显就是向广星。笑得很灿烂,不知道是不是精神面貌的原因,看着倒比前几年当小村会计时年轻了不少。胸前扎了朵花,应该是得了什么奖时照的。 程希好笑地摸了下向广星的头,心道,这算什么?报喜来了?这位叔叔级的男人也有这么可爱的时候?心情大好地程希打开信来,细细看了起来。 谁知道信中的语气根本没有任何报喜的意思。语气甚至有些沉重,一字一句地看下去,程希脸色阴沉下来,抿了抿唇,重新拿起照片,端详起与向广星一起照相的另一个人,一个气质沉稳的年轻男性。 “咦,希希在看什么看得这么认真?”解信诚慡朗的声音进来,程希的手一抖,本能地想要遮掩什么,却又停住,转头看向解信诚。 解信诚目光看向照片,笑了出来:“看起来老向混得不错嘛,竟然还跟领导合影呢。” 程希顿了顿,终于还是说出口:“舅舅,向叔寄照片来,不是为了说明他混得不错,而是让我看照片中的另外那个男人,也就是你说的领导。” 解信诚闻言一怔,反应了好一会儿,才拿过信来一一读了,然后才皱着眉拿起照片看了起来。看了看,又看了看程希,突然微笑起来:“别说,遗传这东西还真靠谱。” “你就这感想?”程希的心情随着这句话也轻松起来,好笑地瞪了解信诚一眼,也凑过去看了看他手中的相片:“哪有多靠谱,就眉毛像。” “你不准备他这个父亲吗?”解信诚把相片与信都放下,转过去把程希抱起来放在膝上,温柔地问。 程希坚定地摇摇头:“他应该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我没必要去惹这个麻烦。而且,他现在将将三十岁就已经是重庆市某区公安局的党委书记,可见能力强悍,背景更是强大,我真要去了,他恐怕还要撇清呢,到时搞得大家难堪不说,还互相不愉快。完全违背了认亲的本来美好的意愿。”说着,程希把头靠在解信诚的胸前蹭了蹭:“舅舅,我就你一个亲人,不好吗?” “当然好。”解信诚笑起来:“不认就不认。我只是担心希希你长得跟这位裴启国同志这么像,你们又註定不是默默无闻之辈,总会有互相有所认知的一天。就算你们本身没有交集,也会有身边的朋友之类的表达出这样的疑惑,就象老向这次做的一样。到时,你怎么办?” “到时再说啦。那时他官也做到够大,我也有足够的独立,无论相认不相认都没有任何影响。现在不行。向叔不是在信中说,他已经结婚了吗?说不定我都有个所谓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了呢。”说到这里,程希冷笑了一下。虽然当初的事,程希不清楚细节,按程希理智的性格应该不至于现在就急于要谴责他。但心中总有些不痛快。尤其是,前世都没有半个兄弟姐妹的,现在竟然要冒出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血缘关系来,实在让人不慡至极。 听老向说,裴启国也并不是柳树村的知青,怎么和程红在一起的,老向也不清楚。但老向确实见过他,只见过一次而已,对那双眉毛印象深刻,所以这次一眼就认了出来。程希决定不追究这件事。反正她现在有更重要的事要做。知道有这么个裴启国的血缘父亲的存在,也就足够了。亲人,程希只认解信诚一个。 这事,就这样被程希和解信诚轻易地揭了过去,只叮嘱向广星,让他不要对任何人说出这件事,特别是虎子那莽撞孩子,别下次他见着裴启国当面喊破,就难看了。老向回信自然也一口答应。他也喜欢程希这个决定,不然的话,麻烦事他也要担一半。他可还没毕业,毕业后也要在公检法系统工作呢,和裴启国可不好弄得太僵。 生活还是匆匆忙忙地过,八零年下半年,程希升上了初中。顺势地,请王教授做保,又跳了两级,考试通过之后,直接上的初三,希望能赶在进入柯蒂斯之前初中毕业。 而这一年的好消息不少。 一就是,程希每次比赛必有斩获。但她有进步的同时,艾凡·奥德耶也一样在进步,所以两人同时都在的赛事胜负各半。程希不满意,艾凡·奥德耶也一样不满意。是一对火花四溅的对手关系。 二则是,解信诚的论文终于发表了,算是多了一份留学保障了。 三是,郑航的金融课程越学越有劲头,程希在郑航手上的资产已然上万,这简直让程希眼红,虽然名义是她的钱,但她至今一分没见呢。 八一年。程希十岁的这一年,一切都显得特别忙碌。忙着为留学做准备。解信诚还有程希,虽然根本不节食,吃得也再好没有,大鱼大肉,海鲜山珍,没一处缺的,可还是瘦了下来。程希甚至能见着她的尖下巴了。 作者有话要说: 照例感谢我昨天的小萌物们~~最近抽来抽去,各位还这么给力,所以,决定明天两更啦,同志们同学们,我先欢唿一下~~ mhz812 4411293 cz123122 1106251 这章发展的有些杂乱哈……算是对后面的一个伏笔吧。 加油,我决定早点去睡觉,早睡早起,好码字~~哈 初至美国 解信诚从八一年年初就开始申请普林斯顿的社会学研究生,忙得不可开交。不停地学习复习,参加各项考试不说,还得准备各种各样的可以打动人的资料。无论是申请论文,歷年学习成绩,社会考察经歷,还在在学校的社会活动表现,教授的推荐,每一项都做得非常完备,非常精细。在程希看来,在这个时代,没有哪个中国学生象解信诚这么专业地申请留学了。所以,经过风尘僕僕地赴美结识教授,面试之后不久,解信诚到普林斯顿的录取通知,程希一点都不惊讶。 这中间,郑航出的力比程希想像得要大得多。他这学期几乎是每周都要开一个小时的车从费城跑到普林斯顿去,就是为了解信诚。不过,据郑航后来说,感动教授的是解信诚的个人陈述。解信诚在个人陈述中,详细地说明了自己的求学经歷,没有经过高中,当过工人,完全靠着一个私人长辈的教导,考入了上京大学,并在其中毫不隐藏地说明,他将来毕业之后会回华夏来当官。这让教授觉得这位华夏学子是个真诚鲜活的人,经歷非凡而且有企图心,这对于想要上进的人来说,非常重要。见面之后,发现解信诚认真负责,尊重机遇,手段灵活,于是对他另眼看待也就不是偶然了。 解信诚去普林斯顿留学的消息传开,让许多人羡慕嫉妒恨,还不时有人在底下说黑话,类似于“不爱国,被帝国主义腐化”之类的大帽子扣得毫不客气。不过,没人理这些话。有发言权的师长们都很高兴。普林斯顿是什么样的大学,学者们谁不知道?有可以进入这样的大学学习的机会,又是自己教出来的学生,想着也荣耀。更何况,解信诚终究还是要回来报效祖国的,这一点,稍稍了解他的人都知道。所以,那些小风小浪的谣言自然而然地就被摒蔽了。 接到offer之后,解信诚立刻变成了另一种忙。单独与马德明马老先生喝过一顿之后,又不得不在王教授家大摆宴席,把师长们、舍友们也请在一起,大吃了一顿。 王夫人看见富东东的到来也非常开心,只是可惜这孩子已经不是奶娃娃了,几年时间,倒变成了调皮蛋。不过,富安一家还要在上京呆一段时间。因为小翠又考了研,富安不得不陪着她,准备在上京大学留两年,虽然他一早就想工作了。 顾伟祥现在的他胸中自有丘壑,一派自信,与初来时那种精明的气质已完全不同。他分配回了广东分管某区的经济工作,算是专业与个性都非常对口。再加上前年与解信诚一起讨论执行过的事,他这次回去,比其它的学生领导要有方向有目的得多。可以想见,多年之后,顾伟祥也可以无比自然地说出一句“峥嵘岁月稠”的话来。 第71页 罗新军与解信诚一个专业,目标也与解信诚初时很想像,他也是打定主意要当官。可惜的是,他一直想回山西老家当官,本质上是想衣锦还乡,满足一下虚荣心。这次却把他分配去了安徽,分管某县级市某区的行政思想工作,这让一直想家的他觉得又期盼,又有点委屈。 对于解信诚的留学,几个舍友都抱着善意,但并不是都很看好。最少在罗新军看来,上京大学的文凭在今后的升迁途中已完全够用,浪费两年时间,得不偿失。等解信诚从国外回来,从基层干起时,罗新军最少已是升了一级了。这番感触,罗新军也对解信诚坦诚剖析过,让解信诚很感动。同学情谊可比以后工作中的同事情谊要深厚得多了。这番话也只有罗新军会对他说,别人只会在背地里偷笑吧。于是,年前,解信诚也把罗新军介绍给了马德明老先生认识。 马德明对罗新军这个年轻人也挺有兴趣。他没有解信诚那么理想,却是个扎扎实实地体制中人的典型,性格够圆滑,也有些懦弱。政治觉悟欠缺,立场不坚定,看似都是缺点,但只要利益足够,站对了队伍,他又比其它人手段繁杂,放得□段,为人精明,大局观也很不错,是可以做事的务实之人。这样的人很难得。于是,马德明老先生很自然地做出一派高人架式,开始了他的诱拐计划。 毕业时,罗新军已经从马德明老先生那里看到了什么是权力,什么是平衡,什么是政治。罗新军已经被马德明老先生的真知灼见震倒,为他的强大灵活的政治手段折服。坚定地认为,跟着他的指示走,肯定不会吃亏的。于是,马德明老先生为了不让罗新军在家乡过得太自在,消磨了意志,找了关系,把他丢去了安徽。 这一顿饭吃得很开,程希特地拿出了几大坛果酒,还有大盆大盆的山珍肉蛋,海鲜河鲜,都假称是解信诚找关系买来的。王夫人带着媳妇齐芳,孙女王胜男,还有富家媳妇小翠在厨房里忙得不可开交,男人们在外面喝得脸红脖子粗,这是到了分别的时刻,快乐也带着淡淡的离愁。 忙完解信诚的事,就开始忙程希的事。柯蒂斯音乐学院三月才开学,面试是在一二月份。可是解信诚八月就开学了,不可能把程希一个人丢在国内。于是,解信诚开学之时直接就打包把程希带走,惹得林立新怒气无处发,因为他一个文工团的领导,是不能随便因为私人原因出国的。于是,林立新一个人在家里担心那场传说中的面试。 去费城的飞机票,对于解信诚和程希来说很贵。几乎到了费城就所剩无几。幸好,解信诚取得了全额奖学金,不然程希还真要担心未来两年解信诚的生活。 飞了十几个小时,就算是程希也感觉到精神上的疲惫。解信诚抱着程希的手,自己已经睡着了,只是睡得很不安稳,皱着眉,时不时动一下动一下。眼下的黑圈表明这段时间以来的辛苦。程希睡不着,并不是兴奋,她只是觉得她与解信诚总应该有一个人是醒着的,虽然这个想法很老妈子,但她改不了。空中小姐很温柔,见她睁着眼睛,总过来问她需要什么帮助,这倒让程希有些不好意思起来,索性就拿出一本书,打开头顶的灯,打发时间。 到达费城的时间是凌晨,因为与上京是十二个小时的时差的关系,让人感觉好象飞机上的时间白过了一样,因为他们上飞机时也差不多是这样的时间。 临下飞机,解信诚还打了两个呵欠,睡眼惺忪的。舅甥俩没什么行李,该带的东西都放在了程希的庄园里,只是假模假样地装了几件衣服在皮箱里,算是不那么另类。出了机场大厅,程希就看见郑航也正在打着呵欠向这边张望。两年没见,郑航又长高了一些,虽然脸上还有些稚气,但身形完全是个成年男人的样子了。 久未见故人,程希很高兴地大喊了一声,跑了过去。郑航毫不客气地把程希抱起来,转了一圈,放下来后,笑眯眯地看了程希一会儿,弯起了眼睛:“希希长高啦,象个女孩子了!不错,不错!”还没等程希回话,郑航又站直身子,转头看着解信诚:“解叔,一路顺利?” “顺利。”解信诚笑一笑,没多说话。从外表看,这个“叔”字叫得实在有点屈,解信诚不过是二十五岁的年轻人而已。但二人是从少年时一贯的辈份,倒也都不尴尬。很自在地把行李箱放进后车箱,钻进车里,摸来摸去地看了一遍:“不错,小航这是自己买的?” 郑航一边接过程希递过来的鱼干勐嗑,一边不在意地解释:“二手车,很便宜。过两个月,解叔你考个驾照,我帮你参谋参谋,也买一辆。” “好。”解信诚没拒绝:“也方便周末来看希希。”他在国内也查了一下普林斯顿与柯蒂斯的距离,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还是有辆车方便。 其实解信诚在国内跑过不少地方,试开过不少车,从拖拉机到大解放,从伏尔加、拉达,到红旗轿车,都有机会试开过。但这个时代虽然有驾照之说,但那都是单位司机才用得着,象解信诚这种学生,根本没有机会考驾照。所以,解信诚可以算是有实践没理论的一族。 郑航并没有开进费城,而是直接往普林斯顿开去。路上打开收音机,听的是深夜的民谣节目,听得程希很兴奋,跟着轻轻摇摆身体。程希发现,重生之后的自己,不知是不是因为系统地学习过音乐的原因,感觉比前世的自己对音乐更加敏感起来。在国内除了主旋律音乐,听得最多的是古典,这突然听见自由的正宗的民谣风,程希一下觉得打心底里都要冒出油来了,让人身软脚摇的音乐,真是舒服极了! “喜欢?”郑航好笑地把声音开大了点,反正大半夜的路上根本没什么车,被黑暗包围的三人象是沉入一个单独的世界里,心扉一下放得很开。 “喜欢。”程希突然听到一首熟悉的曲调,不由跟着哼唱起来:“……withinthesoundofsilence,inrestlessdreamsiwalkedalone……” 这首《毕业生》的主题曲《thesoundofsilence》,在后世算是经典老歌了,程希她们这辈人就算不会唱,也绝不会没听过。飘摇低缓的曲调程希哼唱起来,别有些怀念的味道。 解信诚看了眼郑航,见他也跟着摇头晃脑,心底里突然产生一种莫名的郁郁,那两个人的世界,他们互相明白,而自己……不会是老了吧?解信诚只一瞬就笑了出来:“看来小航你这两年在美国没真正地好好学习嘛,会唱歌,会打球,”说着,目光往后车窗的篮球看了一眼:“还会开车,还学会了什么好玩的?” 郑航哈哈大笑了起来:“会得多了。解叔,别说我,你也要快点学会,才能融入这个社会,才能真正了解他们,学习他们。而且,你自己也会很快乐呢。说起来,到时你支持哪个球队,我们一起去看球赛。” “郑航支持哪个球队?”程希好奇问道。nba程希虽然不迷,但也知道一二,毕竟在后世,这可以算是一个大型的偶像产业了。宣传力度与好莱坞电影明星不差上下,那些超级球员,想不知道都难。 “当然是费城76人队。”郑航一派资深球迷的架式,一说起来说个没完,没一会儿,对此毫无兴趣的程希又回到音乐中去了,倒是解信诚听得津津有味。 如果说公牛,湖人之类的,程希还知道那么一星半点,这个费城76还是75的,程希就是一片空白了。没有共同语言啊……其实,这个时候要是有人向程希提到马龙或者是艾弗森的名字,程希肯定能想起来,可惜,马龙同学现在还在火箭队,而艾弗森这位神奇小子还是个五六岁的小屁孩呢。于是,程希自然就只能成为费城76人队的队盲了。 这个时候听着音乐摇头晃脑的程希还没有意识到,因为郑航的这个喜好,让她之后的业余生活变得多么单调,沃乔维亚球馆成了程希最熟悉的费城建筑之一,而她的常备装备中也多一一白一黑两件主客场的费城76人的球服。 到达普林斯顿的时候还是半夜。但入住并没有受到阻碍。等三人折腾好,已经天蒙蒙亮了,郑航看见解信诚洗完澡出来穿了件细条纹的衬衫配条白色西裤,清慡干净又别有风度,不由吹了声口哨:“解叔,没想到你挺帅。这身衣服真不错。国内有卖吗?”虽然郑航之前始终觉得穿白色裤子的男人都有些娘,但意外地发现由解信诚穿来却完全没了这种感觉。 解信诚毫不在意地一边擦头髮一边回应:“我自己做的。希希设计的样式。” “诶?!”郑航彻底惊了,绕着解信诚转了几圈:“你自己做衣服?” “是啊,我舅舅以前是街道的fèng纫工,你不知道吗?”程希很开心解信诚被人惊艷。解信诚的气质很难得,有一种学者的清澈书卷气,不会太阴柔,也不会太粗糙,穿白西裤刚刚好。解信诚这种不随主流的气质,穿成这样,反而有一种莫名的时尚范。不然,她还真不敢把这种娘服经典放在他身上。 “给我也做两套吧。”郑航摸着下巴,一脸热烈。 程希看了眼郑航一身自在的t恤牛仔裤球鞋,很美国风,很青春,摇了摇头:“郑航,你穿买的正合适。舅舅可不会做t恤。” “喂!”郑航不愿意了:“我也想穿订做的衣服,好吧?!” 作者有话要说: 好吧,我承认,白裤子这东西说出来确实很雷,但我的观感来自于以下图片,确实觉得很迷人啊~~虽然这身白得过头……汗一个…… salvatoreferragamo这个牌子俺个土包子没听说过,不过,它们今年的春夏男装很多都是这样的白裤子,把我煞到了,借来一用~ 说明一点,文中提到的沃乔维亚球馆,在八一年的时候还没建呢,汗,但我查不到费城76人队从前的主球馆,只好架空了它……就忽略。 另外,第二更在很晚上,各位不要太强等哦~~小萌物们~第二更后,会特别感谢你们的~ 再遇艾凡 程希和郑航绊了半天嘴,最终,解信诚还是笑眯眯地应下了,不过时间不限,只等着有空再做。反正郑航才大二,等他需要穿正装的时间还有一段日子呢。 收拾整齐之后,解信诚带着二小又去拜会了他的教授。老头对解信诚挺热情,一见面就聊开了,从行程到学业,完全忘了时间,也忘了陪同而来的郑航与程希。幸好,教授的太太很喜欢两个机灵的小朋友,嘴甜,还会做华夏美食,三人围着厨房转了半天,算是折腾出一桌子中西合璧的菜餚来,色香味俱全,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第72页 郑航原先觉得自己并不是贪恋口腹之慾的人,来美国两年,世界完全不同,需要吸收的各种知识太多,忙得脚不沾地,天天三明治汉堡也就过了。只回过一次家,当时还正好程希出国比赛去了,没吃上她做的菜。却勾起了心思,时不时就觉得口舌寡淡,不满足。今天一见程希动手,立刻不顾在他人家做客了,直接追到了厨房,先闻着香味也觉得幸福,这种感觉……很微妙,很贪婪。郑航暗自怀疑,也许自己真的象程希所说,就是个吃货?! 这顿饭吃得众人开怀。程希做的那几道菜更是连盘子底都干净了。这位老教授听说程希准备考柯蒂斯音乐学院,一下来了兴趣,主动要求给程希做钢琴伴奏,开起了小小的家庭演奏会。事后还直夸说“厉害,肯定能考上”之类的话,听得解信诚笑眯眯的,心里别提多舒坦了,对教授更多了几分亲近之情。 一屋子人一直闹到华灯初上才散场。到了这个点,一放松下来,一直没怎么合眼的程希,和一直没睡好的解信诚都打起了呵欠,连带着也传染了郑航。三人回到解信诚的宿舍,倒床的倒床,倒沙发的倒沙发,没一会儿就没形没状地打起唿噜来。 这边,普林斯顿还有几天才开学,就开始忙程希的事。先得给程希租房子,这一住就得几个月,也不能马虎。先开始,解信诚打算在普林斯顿附近租,但发现普林斯顿附近的房子不是一般的贵,程希可捨不得这钱。最后合计来合计去,还是决定租在费城。 费城城市不大,开车半个多小时也能转一圈,与普林斯顿比起来,这里的价格还算可以接受。只是费城富人区和贫民区也很分明,很多街道的治安状况很复杂,据说晚上是根本不能出门的。所以选址让对此不熟悉的解信诚和程希头痛了好半天。直到郑航看笑话看够了,才笑眯眯,得意地宣布,之前知道他们要来的时候,就看好一处公寓,只等着他们同意就赁下来,很是方便。事情这才确定下来。 当然不可能让程希一个十岁十一岁的女孩单独入住。就算他们愿意,房主也绝对不可能允许的。最后还是郑航以监护人的名义,也住了进去,才算是安全过关。不过,沃顿也开了学,大量的功课让郑航也没有什么时间陪伴程希就是了。 程希也不需要人陪。她要做的事很多。之前大量的比赛让她在青少组有了些名气,但这些名气只不过是个阶梯,在面试时,必须要惊艷,才可能打倒来自世界各地的天才们。毕竟,柯蒂斯一年的录取名额只有一百六十名,而且大多是钢琴系,管乐系的名额的更少。这样下来,程希的对手不再只是少年长笛手们,只要是管乐,都是她的对手了。无论是单簧管,还是巴松之类的木管乐器,还是大小号之类的铜管乐器,全成了对手,程希想着头皮就忍不住一阵阵地发麻,时时都想练习了,不然没办法心安。 所以,她很忙。再加上租房的钱是郑航暂付的,程希更感觉压力很大,如果自己住了几个月竟没考上,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解信诚和郑航。于是,每日里强迫自己在庄园里练习,吹累了就背谱。会背的谱越多,越心安。就怕到时被面试官随意问起哪只曲子,自己竟要说出个“不会”来,那可就太悲剧了。 这可比当初想得第一名,挣那几千美元的奖金还要来得紧张。日日这样高强度的练习,程希觉得自己都有些焦虑了,不得不每天傍晚放下长笛,走出房门在附近人多的地方走一走,散散心,不然,很怕自己心态调整不过来,反倒误了进境。 不过,这一走一转,程希倒看出些门道来。自己所住的这公寓是所红砖的三层楼的旧房子,门前就有个小小的广场,平日里空旷无人,只有个纪念碑之类的东西伫立在广场中央,供人瞻仰。 每到傍晚,这里就会自动形成一个小集市,卖什么的都有,卖食品的居多,毕竟周围都是些居家。每到傍晚,那些小贩们,拿着自己的商品,给广场管理处一份租金就开始卖东西,一天一租,流动性非常大。而广场管理处也管理也非常松散,只要交钱,就发个牌子,其余一概不管。当然,如果产生纠纷什么的,他们还是要出面的。这,让程希觉得很有趣。 郑航忙得每日早出晚归,虽然知道程希每晚都去集市转悠,也陪着她去过两次,见治安良好,离得又近,出门就是,旁边还每晚都有警察巡视,不存在什么危险。再加上每日见程希吹长笛吹得一脸菜色,去玩一圈回来又满脸喜色,也不忍剥夺她这个小小的乐趣,就也不再管她。只要求九点之前一定要归家。程希欢欢喜喜地答应了下来。 这也是郑航从小和程希生活在一处,对她信任惯了才可能做出的决定。也可以说,之前在一起生活的几年,程希甚至更像是几人中间那个做决断的人。再加上程希跟他学拳之后,没两个月,郑航就发现自己不是她的对手了。种种强大的前例在先,郑航完全意识不到程希可能比自己弱小,也没察觉自己的这个想法不正常。要是换了旁人,是绝不可能让程希一个小姑娘单独傍晚在集市闲逛的,哪怕就在家门口。只是,郑航对此失误毫无意识。 于是,趁着郑航的这个失误,程希在观察了几天价格之后,做了些准备,某晚就来到了广场管理处,排队交租金。管理处的人见程希是个小孩,愣了一下,程希拿出从房东太太的女儿那里借来的学生证在那人面前晃了晃,装可爱地弯起了眼睛,软糯糯地说了句“是社会实践”,管理处的人立刻微笑起来,收了钱,给了牌子还笑眯眯地摸了摸程希的头。 于是,程希开始了每天白天狂练,傍晚摆摊卖水果的小贩兼艺术家的生活。程希嘴甜,人还可爱。再加上的庄园水果个头大,卖相漂亮,口感十足,程希索性也就不用称,论个卖,竟也每天能小赚一笔。尤其是形成口碑之后,回头客越来越多,程希每天白天在庄园里紧张了一天的心情,到了晚上数钱的时候,立刻放松不少。 这样了过一个来月,天气渐凉,程希也穿上了外套。自觉长笛又有了几分进益,不由开心了起来。这天,卖完水果回来,数了数这些日子赚的钱,因为是无本生意,竟也给自己赚了近两万块。程希心头一阵狂跳,也许自己可以再买一只长笛了?应该足够了吧? 林立新给自己的那只长笛虽然意义重大,毕竟歷经多年,再保养也有些缺损了。程希一心想买只新的,以前是国内不好买到好的,另一方面,对于程希来说,长笛并不便宜。现在突然有了进项,程希的心一下就活动了起来。不只是一只新的c调长笛,还有降d调的,降e调的,都需慢慢备齐了,到时演出时需要配合曲子,如果没有的话,就白白失了机会。只是费城自己实在不熟悉,在哪里买长笛合适,还需要专业人士指导。程希想了想,又把钱塞了回去,看来还是得等进了柯蒂斯之后再议了。虽然有些失望,但程希想进柯蒂斯的心却更强烈了。 这种失望的心情没有持续多久,只过了半个月,程希卖水果的时候,突然遇见了一位故人。 当时,程希正笑眯眯地拿着牛皮纸袋给人装苹果,就听见一声带着惊讶的熟悉的声音:“程!你怎么会……卖水果?!” 程希转头一看,意外地看见了金髮碧眼的艾凡·奥德耶。和他一起的还有一位丰姿绰约的大美人,看长相,不是艾凡的姐姐,就是艾凡的妈。两人气派高雅,拿腔拿调,站在这个市场里怎么看怎么不搭调。 “奥德耶,你怎么在这里?”他在费城不奇怪,奇怪的是,怎么会在这么个旧城区里。以他的身家习惯,不住五星级酒店,也应该住富人区的独栋别墅才是。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小小的平民集市里。程希眼中的惊讶不比艾凡·奥德耶少。 “我先问你的!”艾凡收起了刚才掩饰不住的惊讶,皱着眉看着程希的一身牛仔装,还有她身前卖得七七八八的苹果和橙:“你不好好地练习,还有心在这儿卖水果?!” 程希好奇地看了眼艾凡身后的那位美女,她好象看着艾凡变色的脸觉得很有趣似地,抿着唇,但笑不语。 “我每天练呢。”程希也知道这小子脑子里就只有长笛这一件事,不把这事说清楚,他非得用眼刀把自己杀死不可:“这不过是晚上过来休息一下,顺便而已。”程希说着,又来了个买苹果的,程希立马不理艾凡,笑呵呵地上前鼓吹自家苹果去了。这样的程希让艾凡又惊又怒,站在那里半天没动,自己一直视为强敌的人,竟然有这么一张小市民的嘴脸!这让高高在上的艾凡如何能接受?!这简直是间接拉低了他的品质! 对于艾凡这种恶狠狠,气哼哼的表情,程希在见过几次之后已经习惯。这人好象每次见到自己没一会儿就会露出这种表情,对于一个竞争对手来说,虽然情绪外露了些,也不是不能理解的。程希并不是很在意。另一方面,还挺羡慕这种情绪外露的性格,这对于音乐表演者来说,算是一种美德了。虽然不好相处。 艾凡没想到程希的水果这么好卖,他站在那里没十几分钟,程希竟然就收了摊,笑眯眯地走过来,伸手:“能再次见到你很高兴,奥德耶。” 艾凡嫌弃地看了眼程希伸出来的手,明显不太干净。顿了顿,还是降尊纡贵伸手回握了一下,风度翩翩地侧过身,介绍道:“我母亲,这次陪我来考柯蒂斯,也是我的钢琴伴奏。” 程希一愣,向美女鞠了一躬:“奥德耶太太,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奥德耶太太似乎不太爱说话,只是微微一笑,声音柔软:“听艾凡说到过你,程小姐,你的长笛很不错。” 程希连称不敢,奥德耶太太却不再说话,只是微笑。程希只好转头看向艾凡:“你上次不是说你可能会考巴黎音乐学院吗?” 听见这句话,艾凡脸立刻红了,大怒:“我只说可能而已。” 其实,他们一家子都从巴黎音乐学院出来的,艾凡当初也是打算遵从父母的意愿进入他们的母校,结果遇见了程希这个对手,这两年间,受程希的刺激之下,他自感进益良多,对比之下,艾凡就起了与程希同校的心思。有对手才有进益。艾凡是个简单的人,他有这样的心思一点都不奇怪。但是被人戳破这种心思,他还是一样会恼羞成怒的。 程希干笑两声,这外国小孩就是难沟通。转移话题:“怎么会突然出来在这里?” “陪母亲访友刚出来。”说到这种事,艾凡立刻平復下来,应了一句之后,转过头来,狠狠地瞪着程希:“你一定要努力,我不希望柯蒂斯的开学典礼上看不见你。” 第73页 程希一阵气噎,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就算知道你是好意,但这么说话,也足够让人郁结的了。 “放心。”程希绽开灿烂过头的笑容:“我也希望不要在开学典礼上看见你是钢琴系的新生。”艾凡与程希这个过份单一的品种不同,因为家人的关系,艾凡辅修钢琴,钢琴造诣也不同凡响,不过他本人更喜爱长笛一些,所以一直以长笛为己任。被程希这么说,他虽然生气,却不如程希想像中那么生气。 艾凡脚步顿了顿,冷哼一声,突然道:“你住哪里?我明日找你一起练习。” “诶?”这可不好。那样会缩短自己的练习时间的。程希心中盘算。可是真要拒绝这小子,他肯定会大怒,想了想,程希指了指前方的小楼,笑道:“可以。不过,我正好想换一支长笛,你知道费城哪里买长笛比较方便?” 艾凡一听,看了他母亲才转过头来,看了眼程希,下巴立刻仰起来:“自然。明日九点,我派车来接你。” “哦,我只有两万的预算。”程希连忙把话说清楚,免得到时难看。 “多话!”艾凡优雅地微微低头,算是行了礼:“明天见。”说着,转身走向一辆不知道在那边停了多久的一辆黑色的轿车,奥德耶太太也对程希微微一笑,转身离去。 想了这么久的心愿即将达成,程希心情大好,蹦跳着进了公寓大楼的门。而艾凡坐进车内往刚才程希的位置一看,发现人已不见踪影,不由又是一阵气闷——真没礼貌!连目送都不懂! 作者有话要说: 各位熟悉与不熟悉的小萌物们,还有默默订阅的朋友们,第二更来了,感谢你们哦~~ lisa6793 长风万里扔了一个火箭炮 ┱94ζè蕏 pigflytv 长风万里扔了一个火箭炮 你好吓人……我半天才反应过来~~~感谢厚爱啊~~我也有人投吓人炮了~~~~~ pigflytv lisa6793 mhz812 晚了,看完早点睡觉哦~~注意美容~~ 明天……我努力,如果能两更我尽量两更……要把春节的补回来啊~~~~债务长远…… 罗伯特 在楼道里,哼着进行曲,随手把卖水果的家当丢进庄园,一边想着水果卖得差不多了,明天起只能先卖蛋类了。鸡蛋、鹅蛋虽然个个都个大黄足,只是不知道好不好卖,想到钱,程希不由自主地有点担忧。不是不想卖肉卖禽,但这些东西检疫要求太高,还是不惹麻烦了。甩了甩头,算啦算啦,无本生意,就不要制造坏心情啦。程希笑眯眯地开门进屋。 “郑航,今天回来得早。”程希随手丢给郑航一袋新鲜核桃:“我去给舅舅打电话。”每晚给解信诚打电话,这是这几个月来的惯例。 郑航用余光看着程希兴沖沖地过去拨电话,手中的笔记翻了一页,一边用钳子钳开核桃,一边竖起耳朵听程希和解信诚通话。他倒不是有窥私狂,他只是有点纳闷,这天天打电话,天天都要打一个小时还是一脸不情不愿挂电话的样子,到底有什么话值得天天说不烦的?自己和程希住了这么久,说的话,还没这一个小时多呢,大多时候,这位小大人都把自己当成个吃货打发,比如……郑航看了眼手中的核桃仁,一把放进口中,细细咀嚼。新鲜核桃就是好吃,鲜甜味美。 “嗯?进度还可以……有按作息表来,放心吧。” 这是在报告每天的练习进度呢。郑航一边低着头使劲钳,一边分析。很正常。 “那个啊,还挺顺利的,明天打算换品种了……好啦,好啦,我会小心的,舅舅,你还不相信我吗?……周末我去看你吧?我猜你肯定吃了半个月汉堡了吧?……好了,好了,我不废话。对了,舅。今天意外遇见了艾凡。我请他明天带我一起去买支新长笛。” 郑航前半部听得一头雾水,什么换品种?听到后面,不由一愣,艾凡?听着是个男性的名字,程希这样对解信诚报备,那说明解信诚认识?这人是谁?自己怎么一点都不知道?郑航的手顿了一下,嘴里核桃的味道突然感觉有点闷。两年,可以造就这么多的秘密吗? 后面,就听见程希跟只小鸟一样,叽叽喳喳地说着自己想这支长笛想了多久了,又在猜测明天那只将要属于自己的长笛会是什么牌子,什么样,多少钱……之类的,在郑航听来就是个小傢伙孩子气的倾诉,没实质内容。但意外地感觉挺幸福的。 郑航把精力重新放回笔记,趁程希讲电话再看几页。 “艾凡,是谁?”程希放下电话的同时,郑航转过头去,看向她。 程希愣了一下,才从与舅舅的对话中反应过来,笑起来,举了举拳头:“对手!敌人!他今年也要考柯蒂斯,用长笛。刚才听到了?放心,这人虽然讨厌,但人品不坏。不会有任何问题。” 郑航闻言,怔了好一会儿,等回过神来,程希已经回房了。这表明,今晚的交流已经结束。郑航看着桌上后堆核桃壳的残骸,反省,自己是不是太自以为是,以至于忽视了与身边朋友的交流,所以才会变得疏远了?以前自己与程希之间的相处并不是这样的。郑航想起了以前,和武振邦还有程希,三人腻在一起玩闹的日子,说的那些傻话,孩子话,却也是真话。或者……是自己长大了吧?郑航眨了眨眼睛,莫名有些心虚,没有下结论。 第二天早餐是豆浆,三鲜蒸饺,和小碟嫩黄瓜,因为在美国,很多美食不方便拿出来吃,比如庄园里备有很多的蟹黄包,这让程希感觉很为嗜爱蟹黄包的郑航遗憾。不过,程希还是尽量不在外面买,只是去过超市看看超市有什么,其实所有食材都出自庄园自产,主要是为了省钱,其次才是为了口感。 郑航埋头吃了一笼十个蒸饺之后,突然抬起头来看着程希:“希希,做这个很麻烦吧?要不,以后还是做点简单的好了,要不就出去买着吃。我担心老做这些,你的时间不够用。” “不好吃吗?”程希把豆浆喝掉,回了一句。 郑航看了眼晶莹剔透的蒸饺,终还是又拈出一个来吃掉,也许是最后一顿了……想着这种可能,郑航心中莫名有一丝名为“悲壮”的可笑情绪:“好吃是好吃。但……” 程希咧开嘴,笑出八颗牙:“我吃不惯外食。练习什么的,没问题的,你不用担心。你要是想吃西餐,就跟我说哦,我也会做的。晚上吃法式炖牛肉怎么样?” “诶?好啊……”郑航点完头,才反应过来,有点别扭地加了一句:“我不挑嘴的,我是真的担心你,希希。” “我知道啊。”程希笑得一派自然:“不用担心我,我的时间有安排,进度也没有问题。不过,郑航,我看你最近特别忙,不是才开学没多久吗?” 闻言,郑航的表情突然变得有点古怪,顿了一下才道:“其实,我在为一件事做准备。是我一直以来就想做的一个计划。那个,等我做成了,我再告诉你吧!”说着,再次埋下头去,一口一个蒸饺,速度更快了。 中午程希给郑航准备的午餐外带是几块份量不小的鲔鱼三明治和一包麦当劳式的炸鸡块,顺带还有一只水果一壶水。为了模仿超市里鲔鱼罐头的味道,程希费了好一番功夫,调整了好几次配方,结果很令人满意。在程希看来,甚至比超市卖得还要好吃呢。 等郑航急匆匆地开车走了,程希收拾收拾,也背了个包下去。走到楼前就看见那量黑色轿车分毫不差地停在了自己面前。程希还没出声,就看见车窗慢慢降下来,艾凡冷冰冰的,略有不耐烦的脸:“上车。” 程希挑挑眉,钻了进去,坐在艾凡的身边:“我以为我们会在目的地会面。”昨天只说让车来接,没想到是亲自接。既然已经亲自接了,干嘛还摆出这张臭脸,尤其是在程希看了看表,自己并没有迟到的情况下,不由心下也有些不痛快起来。再说了,昨天也是他主动要带自己前去的,今天又这摆出这姿态。 平白无故被人摆脸色,程希自认没有那么柔软的性情,热脸去贴冷屁股,所以,见艾凡冷哼一声不答话,索性也就面无表情地不再说话,和一青春期少年至气,不值当。程希看着窗外费城的景色一幕幕退去,心思早不知飞到哪儿去了。 “吃早餐了吗?”一个别扭僵硬的声音突然打破了这种宁静。 程希一回头,就看见艾凡努力摆出忽视自己的脸,意外地看见他耳根有微微的粉红,不由有些好笑。连示弱示好都表现得这么尴尬的傢伙,情商已经低到自己不得不同情他一次的地步了。 程希笑起来,打开包,拿出本来准备中午要是没时间吃饭的时候吃的,小块的鲔鱼三明治:“你一定没吃吧,来尝尝我的手艺,我亲手做的。” 不出程希所料,艾凡虽然一脸嫌弃,却还是接过了三明治,小心翼翼地放进嘴里,然后迅速地嚼了起来。程希的眼睛眯着,数秒,一、二、三…… “再来一块。”一付理所应当的口气,艾凡用眼角高傲地看着程希。 程希差点笑出声来,因为饭盒里不好放,程希就切得特别小块,给艾凡的那一块比一块饼干大不了多少。可程希的鲔鱼三明治的味道可比餐厅卖的好吃多了,毕竟那些鲔鱼都是程希庄园里自产的,本来就要鲜美得多,再加上多年来训练出来的手艺,程希非常有信心这傢伙会吃上瘾。 不过,这一次,程希没有嘲笑他,乖乖地把整个餐盒都递了过去。真把他惹生气了,谁带自己去买长笛呢? 这一小段车上的时光,是艾凡觉得今天唯一一段让他还算愉快的经歷。后面发生的一切,差点把他的面子都丢光了。他很后悔起意带这位会卖水果的敌手去买长笛,因为她对于长笛也象对水果一样,她、她、她竟然讲价!就为了不到两千块的折扣,絮絮叨叨和店主用各种修辞手段打嘴仗足足耗时四十五分钟。而且,这还不算完,终于讲下了价格,她竟然还要求赠品! 艾凡的脸彻底青了。可人是他带来的,他甚至无法现在离开假装不认识。之前他有试图阻止这位敌手,不要再继续如此丢脸的行为了。可是,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阻止的动作太阴晦,还是程希的故意忽略,总之,他的信号,程希没有接收到。事情还是进行到了这一步。程希不但折价得到了梦寐以求的一支崭新的c调长笛,还得到了足够她用一年的赠品:装了一大盒子的保养用品。擦银布,擦银油,按键油,吸水纸,还有防粘粉,摆得整整齐齐,让程希看着就心花怒放。 第74页 看着被自己视为敌手的傢伙这张小市民的脸,艾凡决定以后除了比赛和上课,绝对绝对不会再与她同行,太打击人了。基于礼貌,艾凡向店主微微欠身,本来想小小地道歉一下,以示自己与某人不是同一类人,却听见店主笑呵呵的声音:“你的朋友真有趣。下次有需要尽管来,我给你们打折。” 艾凡怔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世界与他想像的不同。 “要不要吹一曲,试一下?”店主转回去,站在程希旁边,看着她兴奋掩不住的脸,说了一句。 “可以吗?”程希已经忍不住了,刚才一直在试音色,没有机会流畅地演奏一曲:“不会打扰到你的客人吗?” “放心,来这里的客人都是爱音乐的。”店主一派和气。 程希毫不客气地举起长笛,深吸一口气,吹起了那首她最熟悉的《匈牙利田园幻想曲》。 听见烂熟于心的快板响起,艾凡眯起了眼睛,程希这人虽然品质差了点,但挑的这支长笛确实不错,音色饱满,具有穿透力。而且……这傢伙竟然又进步了!才多久,一个月多一点吧?!艾凡咬紧了牙,之前比赛,她的技巧虽然成熟,但绝没有现在这种举重若轻的感觉,高中低音都把握得刚刚好,不会张扬也不会干涩,完全没有刻意的感觉!这、这还是一支新长笛,她第一次接触! 一直等到程希吹完最后一个音符,艾凡才慢慢舒过一口气来。恨不得赶紧沖回家去练习,看来,自己这次来柯蒂斯的决定没做错。 “哗哗哗”,一致的掌声与笑脸,让程希空虚了好久的虚荣心得到了巨大的满足,不由自主地笑得更可爱了些,向着围观人群鞠了躬,嘴上一直称多谢夸奖。舞台,果然是让人上瘾的东西啊。程希在心里给自己警惕了一番,并不妨碍她在几位围观观众与店主的怂恿下又兴奋地吹起了另一首。 于是,不过是个买长笛的活动,最后几乎是开了个超小型的演奏会。好容易众人散去之后,程希抿着嘴,一边平復心跳,一边擦长笛,完全没注意艾凡站在不远处,表情奇特地一动没动地站了二十分钟。 “小姑娘吹得很不错,气息足,技巧也还好,就是几句转折有点硬。你多大了?” 程希听见一个老头的声音,转头一看,是个胖乎乎的,长得有点象肯德基老头的老头,穿了身普通的白衬衫黑裤子,外面一件休闲西装的外套,很和气,正低头看着自己。这样的评价,是个行家!做出判断的程希连忙点头:“你好,先生。我十岁了。先生也吹长笛吗?” “哦,”肯德基老头显然没料到有人会这么问自己,顿了一下才点头:“我也吹长笛。” “哦,太好了!”程希把长笛放下,转头认真地问了起来:“你觉得是哪几句转折不够好,能告诉我吗?” “诶?当然,当然。”老头的笑容似乎带点自嘲的味道,见程希给自己搬了凳子过来,索性也就坐了下来。一老一少就坐在别人店里开始谈了起来。 其实,说是谈话,不如说是程希问,老头答。一来二去,程希大吃一惊。这老头理论之强大,算是程希接触长笛以来的仅见。有许多在林立新身上得不到答案的问题,他随随便便的一个例子,就能深入浅出地说个透彻,让程希有茅塞顿开之感。最后,就连一直想走的艾凡都凑了过来,一脸认真地听了起来。 不过,他倒没有象程希那样不要脸皮地问个不停,卯足了劲儿占这种免费教课的便宜。这种程度的授课费绝不便宜,甚至比程希新买的这支长笛还要高一些。程希对此不了解,艾凡是不想放过这样的机会,以他的经歷背景,当然能明白眼前人肯定是大师级人物,怎么能错过?!虽然艾凡有些纳闷,这人为什么自己竟然会不认识,但不妨碍他的判断。程希能懵懂,他就能装懵懂。风度什么的,在长笛面前,还是败退吧。 过了十分钟,老头略一停顿,程希立刻笑嘻嘻地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瓶果汁,递给肯德基老头:“先生,我自己榨的。” 老头愣了一下,接过去喝了一口,笑起来。于是,又讲了十五分钟。 “先生,你太厉害了!听你的讲解,比我在家摸索两年都有用。”程希一点都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两眼瞪圆了眨呀眨,毫不知耻地卖萌。到这个时候她要是再不明白对方的程度,她就太愧对自己的重生了。大大方方地伸出手去:“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先生,我叫希·程,来自中国。准备报考柯蒂斯音乐学院。” 听见柯蒂斯的名字,老头并没有惊讶,这个时间,在费城,有这样功力的少年人,十有**都是为了柯蒂斯的。老头看了眼程希的小手,还是伸出去握住:“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德国人。” 作者有话要说: 深切感谢我的小萌物们,决定明天为你们两更: su3li twinboys0819 basara2468 ouhuijun3313 lisa6793 cs591292122 liuliu198068 今天大姨妈来,结果牙龈又肿了,痛得要命。就不跟大家多说什么了。还是要感谢大家的支持,这么晚的等候,感谢~~~~~~本来说今天可能要两更的,结果没成。决定就明天了,一定要完成啊~~某范,加油~~~~ 时光流水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再次声明一点: 与程希有接触的人名全部架空,全是虚构的。明天有同学留言说,没听说过罗伯特·里希德霍芬,我直接尴尬地想往地底下钻,这个罗伯特·里希德霍芬是我编的啦编地啦~~~ 另外,鑑于某范也不是学音乐的,对于柯蒂斯音乐学院的面试全是yy,没一处真实,不要当真不要当真啊~不过,面试以演奏会方式进行,倒是我查到的资料……柯蒂斯官网上,这方面的细节资料太少了,只说了个时间,事务,两三个单词就说完了,实在是……我很无奈。突然很后悔让程希选择这个职业,实在是太生疏了啊~~~ 还有一点,前几章,有说柯蒂斯每年收学员160名,是我错了。其实是柯蒂斯师生一共就162人。每年收的人……大家可以想像,连最大的钢琴系,有时候也就收2个人,管乐系更别说了,这次开金手指让这两位进去,果然是架空啊~~寻求真实感神马的,浮云浮云之…… 三人分手各自离开之后,各有反应,相映成趣。 罗伯特坐在车里,一路上都在自嘲,多少年了,没想到还会被人问“你也吹长笛吗”这样的问题。不过,那孩子确实有些不同之处。 有的人一辈子没见过一个天才,有的人一辈子见到的都是天才。罗伯特就是后一种人。他本身就是个天才,生长在音乐世家,比程希年纪还小的时候就进入了音乐学院。在这个只招收天才的音乐学院里,罗伯特变得不再那么起眼。在天才云集的世界里,想要脱颖而出,靠得的比天才更天才的实力,还有运气。 一点没错。运气甚至是古典音乐圈里成功最大的推手,而不是所谓的努力。当年有多少比罗伯特还要才华横溢的同学,最后因为没有舞台,没有表演的机会,没有鲜花,没有掌声,没有鼓励,自然而然地就被生活慢慢磨去光华,最终站在甚至与这个世界完全没有交集的位置,再不能发出声音。 要不是那一场大病,罗伯特根本体会不到这种残酷。如果不是那场大病,罗伯特依旧会生活在浮华之上,走向另一条路。而生活与生命的无情,让罗伯特改变了许多,他沉淀下来了。从他最近的几次练习的表现,自己就可以感受得到,他从华丽的风格变得更深沉更圆滑,甚至有些朴实了。 心境决定外在。无论什么艺术都是表达自己的工具,只要你做这一行,你就没办法掩饰自己。就算骗也只能骗骗外行人。罗伯特也没办法改变这种改变。他试着回归以前的风格,可是,他发现,自己努力模仿的华丽变得不那么尖锐有侵略性,就象是一种从亮金色到泥金色的转变。很漂亮,罗伯特自己很喜欢。 可是,那个叫希·程的孩子为什么也会闪烁着同样的光芒呢?这是罗伯特最为诧异的,不然,只为一个天才笛手的话,他是不会上前询问的。 才十岁的小女孩是如何拥有这种感情的?她的句法,与某些段落的处理,都让罗伯特感觉惊讶。那些细腻之处,不是靠模仿就能模仿得出来的,拨动了罗伯特的某处心弦。不过,他不着急,那孩子要考柯蒂斯,就总能见面的。 程希没有跟让艾凡车送,这一次,艾凡也没有顾及风度地就答应了下来。罗伯特·里希德霍芬!罗伯特·里希德霍芬!怎么可能?!这个名字,他听过很多次,可是,在他的印象中,罗伯特·里希德霍芬绝不可能长成眼前这个人这个样子。从所有人的描述中,他了解的罗伯特·里希德霍芬是一个干瘦,有洁癖,性格高傲的大师。就算冒充也绝对不可能找个完全相反的人来做这件事。刚才那老头,人胖就不说了,而且还接受了来自于陌生人的饮品,性格随和得不象话,随便坐在乐器店里就教人长笛?!这不可能,绝不可能!可他的理论,他的知识,他明明白白就是个大师,这样的人,怎么也没必要冒充别人才是! 艾凡迷茫了,他急需要证明,今天自己遇见的一切不是幻觉。所以,他丢下了程希,急匆匆地回到住处,开始翻箱倒柜,终于从一大堆唱片中找出一张,一屁股坐到地上,看着唱片的封面,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 艾凡更迷茫了。因为他的印象一点没错。封面上的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干瘦,表情冷淡,傲气外现,与他人描述的一模一样。那今天的那个人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又是谁呢?艾凡想了想,拿起了电话。 程希没他们想得多。罗伯特·里希德霍芬这个名字对程希来说,完全是个新名字,对于他,她一无所知。程希所知道的一些长笛名家,都是上一代甚至更久远的大师。这也不怪她,因为她的专业老师林立新就是那个时代学起来的。而且国人信息与外界相通不多,象近十几年来已然名满世界的罗伯特·里希德霍芬,林立新在他成名时正经歷十年运动,自然不知道。所以,程希很轻松,一路上还为自己今天学到了很多而感到开怀。 程希并没有直接回公寓,而是拐到了邮局,把包翻出来,拿出了七八封信。马德明,林立新,王度,三位老师自然不能落下。还有向广星和武振邦。给武振邦写的信最长,还寄了好几张和郑航一起在费城拍的照片,打算馋馋他。几乎可以想见他收到照片和信的时候哇哇叫的表情,程希一边写地址,一边弯起唇角,微笑起来。 第75页 今天真是个幸运的日子,程希满心欢喜地回到公寓,第一件事就是进入庄园,开始了与新笛磨合的过程。因为练得太过兴奋,差点误了时间,摆摊时只落了个不太好的偏僻位置。不过,这并不妨碍她的好心情,把鸡蛋鹅蛋摆出来,各磕了一个在碗里,摆在摊前,就笑眯眯地等等客人上门了。想了想,又摆出两堆蕃茄和土豆,这才算收手。 其实,程希并不愿意卖菜,卖菜的利润太薄,不划算。不过,今天是品种太单调,看不过眼,所以程希才摆出两样来充充场面。不料,半个小时后,程希发现,蛋没卖出去多少,蕃茄和土豆却卖得红火,这已经是她偷偷从庄园里第三次往外拿菜了。这世界,还真是不公平呢。 因为人多,程希感觉比卖水果累多了,人多手杂,还吵得要命。眼见时间差不多,赶紧把最后一次的菜品卖完就直接收了摊。也没心情暗自计算卖了多少钱,只想让耳朵清静清静。刚走到公寓门口,突然就看见了艾凡的那辆黑车,不由脚步一停,看了过去。 “奥德耶?什么事?”程希愣了一下,见艾凡走过来,笑起来。 艾凡也有些矛盾,走到程希面前犹豫了好一会儿,才说出一句:“其实,程,我就是想告诉你一件事。今天那个人,他、他应该不是罗伯特·里希德霍芬。” 听了这话,程希愣了愣,没明白过来,反问道:“那有什么关系吗?”他叫罗伯特,还是叫乔治,有什么问题吗? 被程希这么一问,艾凡刚才纠结了半天,想找程希这位当事人讨论一下今天怪事的心思一下就尴尬起来,面上冷下来,丢了一句:“我是怕你受骗。”说完,不再理程希,气哼哼地转身坐上车离开了。 看着黑车的离去,程希莫名其妙好一会儿,依旧不知道艾凡为什么来,也不知道他为什么生气。 “青春期少年果然是喜怒无常。”程希嘀咕一句,没再多想什么,迈步走进公寓。 之后,发生了许多杂事。 比如,周末的时候,解信诚开了辆二手雪佛兰,得意洋洋地在程希面前炫耀了半天,说是他帮教授做课题,劳动所得买下来的。三人在家里吃了大餐,说起了艾凡。程希撅了嘴嘟哝了一句“那傢伙阴阳怪气的”,把两个大男人笑得前仰后合。 比如,被郑航强拉着,三人去看了场费城76人队的比赛。也许是现场太热情,结果赢了之后,兴奋不已的两个大男人根本坐不住,直接把未成年的程希丢在了公寓,自顾自去了酒吧,喝了个酩酊大醉回来,惹得房东一阵嫌弃。 比如,十一月,程希递了申请之后,与斯泰莎·玛汀通电话,意外地获得了一次在纽约演出的机会。虽然只是小小的商演,得到的报酬与路费不成正比,但能重新站上舞台,还是给程希带来了极大的快乐。唯一遗憾的是,因为她与他人合作得太少,这样的机会相对之下就少了许多。比如青少年的交响乐团,管弦乐圆,甚至管乐四重奏,都需要配合磨合。自己缺失的部分还太多,还要加油。程希暗暗给自己打气。 比如,解信诚也提过,问程希要不要多报几个音乐学院,他愿意带着她去各地面试。程希想了很久,还是拒绝了。她有点认死理。有那个时间,不如练习。如果柯蒂斯不收她,她可以回国再练一年,再考别的学院。反正她年纪还小。做出这个决定,程希也很郁闷,多少给自己又加了些压力。 比如,圣诞的时候,程希又去那家店买了一支降e调的长笛。可惜没有再次遇见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微微有点失望。 比如,在程希面试的前一个星期,郑航突然宣布,他与他的同学查理一起成立了一间公司,做金融投资。这件事,一下成了三人的重大新闻。并与那位查理·马克斯见了面。一经了解,程希和解信诚就对视一眼,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这位查理·马克斯与郑航非常相似,背景深厚,是一家上市物流公司董事长的侄子。这同时也是他尴尬的地方,因为马克斯董事长有儿子。而查理的父亲,也就是马克斯董事长的弟弟,只是管着田纳西州的一家分公司,实在是资质平庸,没什么前途。于是,聪明而野心勃勃的两个人凑在了一起,成立了远航投资公司。投的钱都是他俩这两年在股市里淘出来的,勐一看不少,可放进一个公司里,实在是有些捉襟见肘。 在程希看来,这两人註定艰难。他们太年轻,在这个行业里,经验也太少,关系也不够……想着,程希都想为这两个充满热情与希望的楞头青哭一把鼻子,未来布满荆棘啊。不过,不能打击人,程希还是做了一大桌子肉食,让三个男人喝了个痛快。 收到面试函之后,转眼,面试的时间到了。 二月,华夏正是热闹的春节,这边的新年已过,开始了正常的生活。程希穿着大衣,费城还有点冷,由特地请假的解信诚领着,穿过利豪斯广场,蝗虫街,进了柯蒂斯音乐学院。 一眼看过去,柯蒂斯音乐学院是典型的十九世纪的风格,只是其大门非常之不显眼,比之国内某中学的门还要差点气派。不过,进去之后,程希却感觉相当不错。特别是厅内,一派天然的木质色调,看着就觉得温暖。 面试是以演奏会的形式进行的。这是一个极大的考验,试谱,合奏都是问题。对程希来说,练了十几二十年长笛,此时以稚童的面貌来面试,实在是已经占了极大的便宜。于是,她决定在战略上轻视它,战术上重视它。 第一曲就是巴赫的长笛奏鸣曲任一首。程希选的是《c小调长笛独奏组曲》。这个组曲第一部分有相当的难度,十六分音符和分散和弦不断的律动,就算是程希自认技巧不错的,也感觉不由自主地紧张了起来。但是,让她选别的更困难,因为,其余的七首,都是需要与别的演奏者一起配合,这是程希的弱项。程希不得不迎难而上。 第二曲是莫扎特的长笛协奏曲一首。程希选的是《d大调长笛协奏曲第2号k.314》,这首曲子很讨喜,旋律诗意又充满火花。最重要的是,它非常适合长笛的表现。面试正是要现的时候。唯一的问题是要与乐队的合作。 另外还有三首,两首设定作曲家,一首自选独奏曲。程希也已经选定,一边深唿吸,一边平復突如其来的怦怦的心跳声。活动活动手指,程希全神贯注地想着乐谱,根本没注意不远处解信诚比她更紧张的表情。也没有看见另一个熟人,艾凡·奥德耶。 终于,到了程希上场的时刻。程希紧张中还混有一丝兴奋,抚了抚手臂上窜起的鸡皮疙瘩,才微笑着迈出上台的步伐。开 场应该不错,巴赫的风格一向严谨,正符合自己的个性。程希对此很满意。虽然第一部分确实有难度,但更是自我表现的好时机。如果都是简单的,就显不出自己来了。要在技巧之下听见音乐,绝不是件容易的事。 程希站在台上,鞠了个躬,往台下一看,不由愣了一秒,那位被艾凡称作应该不是罗伯特·里希德霍芬的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坐在正中间,微笑如那天一样,但没有对程希露出“任何我见过你”的表情来,这让程希微微松了口气,报出曲名,拿起长笛,吹出第一个音。 面试 看了眼程希的选曲单,罗伯特大概就知道了这个小女孩对自己的心理定位,微微一笑,不得不说,这孩子虽小,还挺有自知之明。 能得到柯蒂斯面试机会的演奏者们可以说是多多少少都有些名气的,无论是比赛还是音乐会,都参加过不少,舞台经验丰富。虽然面对教授们的耳朵,依旧会紧张,但怯场的却几乎没有。所以,在这一点上,程希并没有更多的优势。她最大的优势在于两世歷练沉淀下来的感情,在于属于成人的,更成熟的对曲目的理解。当然,技巧的熟练也是一方面。但程希自己知道自己并不是天才,缺少天才的那种光辉的灵性。这是她学长笛至今,心底里最深的阴影,她也会因此而恐惧。害怕学到最后,也不过是个匠才,到不了巅峰。 所幸,她歷经两世,知道恐惧,也知道如何抗拒恐惧。她喜欢舞台,所以她不能允许自己因为恐惧而退缩。她站得笔直,站在舞台中央,空荡荡地听见自己第一声吹响的音符,心跳瞬间平静下来。既然开始,就来吧。 罗伯特和其他几位面试教授听着程希的吹奏,虽然程希的技巧在此次面试的学生中算是上游,但以教授们的水平,自然能听出不少瑕疵来。只是罗伯特和几位面试教授却微微舒展了眉头,他们竟然在技巧之外听见了音乐。这种演奏者是在唱片业商业化之后,越来越难得的品质了。 他们听见了在那些炫技的背后,还有些青涩的感情的表达。明亮的,开阔的,轻盈的,全用音符表达出来了。虽然有的时候表达得有些傻乎乎的,却还是让教授们眼睛里染上点点笑意。 这一次,是程希在台上表演,艾凡在后面擦着长笛细细聆听。如果那个人真的是罗伯特·里希德霍芬,那他虽然认识了程希,应该也不会收下程希这样风格的弟子。艾凡知道程希的强劲之处,因为,他在她那个年纪还在努力模仿,可是她,已经有了自己风格的雏形。那种圆润的丰满的音色,带着诗意的宽广的意境,正在慢慢形成。艾凡知道自己的风格与她截然不同,自己的长笛更富丽,更有力,更有穿透性。如果说,程希将来的风格是风,那艾凡就是电,炫目而且震撼人心。 艾凡给自己下了个定义,虽然很不情愿,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与那位干瘦的罗伯特·里希德霍芬的风格有很多相似之处,只是,自己还远远不如他气派十足,傲气凌人,却又让人心服口服。 这让艾凡也有些担心,因为台下的那位罗伯特·里希德霍芬恰恰就是那天那个胖老头,他的变化这么大,如果听到与从前的他如此相似的自己的演绎,真的能不产生厌恶感吗?骄傲的人总是不喜欢别人与自己相似的。艾凡擦长笛的手不由紧了紧,拿起自己选定的曲谱,垂下头细细读了起来。无论如何,不能在程希面前失败。绝不允许! 解信诚不懂这些。在他听来,自家外甥女的演奏简直已是天籁,那些教授如果不把她这样的天才收进学院,那就是有眼无珠!只是程希这孩子倔得很,不肯同时面试多家音乐学院。解信诚很担心,如果今年没有被柯蒂斯录取,明年的程希要面临的局面会比今年糟糕得多。到时可怎么办? 因为程希的关系,解信诚也打听过各大音乐学院的信息。柯蒂斯与茱莉亚的竞争非常激烈,无论是招生还是出唱片,办演奏会,还有与电影之类的媒体合作,各个领域都是竞争对手。如果今年程希没有被柯蒂斯录取,那明年面临的是,茱莉亚很可能也不会录取一个柯蒂斯不要的学生。这就平白地毁了程希前进的路了。别的音乐学院应该也差不多。只要有这个履歷在,后面的路会难走得多。可惜,这种事,没办法与程希讲得太明白,只怕那样会打击她的自信心。其实,就算她不走这条音乐的路,在解信诚看来也无关紧要,她这么聪明,想做什么不能成功呢? 第76页 解信诚不知道是安慰自己还是在为程希找藉口,心里反覆地都是这些念头。反正他现在紧张得胃里直翻腾,程希的每处高音都让他心揪得疼。等待是最折磨人的事了。 一共五首曲子。不但考验技巧,感情表达,还考验体力与精神状态。就算程希这种从来不觉得气短的身体,到最后,还是因为强大的压力,感觉到小腿有些微微颤抖。收起长笛,深鞠一躬,程希微笑着抬起头来,看向台下的几位教授,却在他们讳莫如深的表情里看不出任何端倪。稍稍顿了下,程希说了句谢谢,才转身下台。 几个教授与罗伯特当初在乐器店听到时的心情很相似。说是惊艷,不如说是困惑。每个天才都各有所长,而程希的长处却让教授们大为不解。因为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却生生地在眼前发生了。这小丫头才十岁,怎么象个歷尽沧桑的小老头在演绎音乐呢? 那迴旋曲交替出现的节奏,应该是热情洋溢的,可她却处理得好象怀念,隔了一层夕阳的余辉在看回忆中美丽的少女的舞蹈一样。那种连欢喜都带着淡淡怅然的感情,只有他们这些老头子才会有的吧?这……难道她只是过于真诚地模仿?可是,未免也太过真诚,如果是模仿,那她能体会到的音符流转间的不同也太细微,她的耳力也太强大,技巧也比她被人认识的部分要更复杂得多。 程希并不知道,她的演奏让教授们困惑不已,尤其是在困惑之余,看见她的推荐信竟然是在茱莉亚任教的斯泰莎·玛汀的推荐之后,众人更是齐齐看了眼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别有意味地沉默下来。 “怎么样,希希?”解信诚快步迎过来,充满希望地问。 “很棒。”回答的是同样走过来的艾凡·奥德耶。他伸出手去:“你进步很大,恭喜你。程。” 程希抿抿嘴一笑,没有谦虚,也没有认同,伸出手去,握住艾凡的手:“加油,奥德耶。” 其实,她心里很没底。虽然她的表现自认不比平时的练习差,但下面教授的表情实在让她没有勇气说肯定。那些表情虽然不是明显的不喜,但其中的古怪,也绝对不是赞美。这让程希的心情一下就沉重了起来。 舅甥俩毕竟一起生活了五年,解信诚自然也看得出程希微笑面孔下的惶然。上前握住程希的肩,声音低低地说道:“我们回去吧。” “好的,舅舅。”程希顺势把头靠在解信诚臂弯里腻了腻,算是找到一点温存,整个心情软下来,应了一句。 在解信诚那辆二手雪佛兰里,程希擦着长笛,沉默不语。在解信诚面前,她不想掩饰什么。 “小航最近忙于他的投资公司,不是四月才能收到录取函吗?希希不如跟我去普林斯顿住一段时间吧。我跟着教授做课题,也有了一些积蓄,有钱租房子了。要不,你跟我住宿舍也行。” 程希笑起来:“那怎么行?你又不是一个人住。我在这里住得挺好的。由房东太太监护,她这人不爱多事,我挺方便的。”程希收好长笛,转过头,头靠在解信诚的肩头:“而且,我到了普林斯顿也没事做,在这边还可以卖鸡蛋卖菜,没想到比卖水果还挣钱呢。我已经存了两万三了。” “你这丫头怎么就这么爱钱?真想不通。”解信诚也笑了起来:“那我每周末过来看你吧。郑航那小子我看是靠不住。和你一样,满脑子都是钱。” “谁要靠他?”程希想了想,抬起眼睛:“舅舅,要不,就用你的身份,把这两万三投进股市里去,让我玩一玩吧?这一个月,我不想把自己逼得那么紧。” “好啊。”解信诚并不是那种把钱放在眼里的人,无可无不可地应着:“你之前让小航投在股市里的钱呢?要不要让他给你,一併投进去?据说,钱多了才好玩。” “不用啦。”程希好笑地看着自家舅舅:“那钱投到远航投资公司了。五万块美金,拥有二十分之一的股份。等以后他们发了财,我也能不劳而获了。” “真的?那我可得好好支持支持他们。”解信诚也开起了玩笑:“到时我这个舅舅也能占占便宜。” “那当然,那可是我和舅舅的共同财产。”说着,程希一抬手,拿出个桃子,用小刀划成了小块,塞到开车的解信诚嘴里,就听见解信诚嘟哝着嘴还在说:“还是庄园的桃子好吃。前几天在教授家里吃的水果,简直味同嚼腊。” “夸张。”程希知道庄园的水果比普通水果要好吃一些,但象解信诚的这种说法就绝对算是修辞过头了:“回普林斯顿的时候带上两箱吧,反正有车。还有鱼干和茶叶。咖啡豆也带点去,送给教授吧,他对你这么照顾。” “喂,希希,你上次还说,你坚决不当老妈子,怎么又犯了?”解信诚挑眉看向程希,果然见她一听这话立刻郁闷起来,不由在心里忍不住想笑。 回到公寓,刚掏了钥匙,门就从里面被一把打开。舅甥俩还没说话,就听郑航急匆匆地问:“怎么样,希希,面试怎么样?” “那哪儿知道?要等到四月呢。”程希也不想打击自己的自信说不好。 “咦,小航今天不忙了?竟然会大白天看见你。”解信诚过去锤了下郑航的肩:“让你照顾希希,到最后竟然都是希希照顾你。你这傢伙,有没有一点当监护人的责任心啊?” 被解信诚这么一说,郑航立刻脸红了,看了眼程希,结结巴巴地辩解了一句:“对不起,我,我确实太忙了,程希自己也很独立……唔,说到底还是我不对啦。”见自己的道歉,程希没什么高兴的表情,赶紧又加了一句:“希希到四月都没事呗,不如每天跟着我一起去公司,也有个伴陪你玩。怎么样?” 程希眨了眨眼睛,刚才说自己要投股票,还在想,没有手机没有网络该怎么炒股呢。现在瞌睡就送了枕头,投资公司里,应该很方便操作这些,就不用挤到证券公司了。而且,说不定证券公司不让未成年进入呢。想了下,程希笑起来:“好啊,但郑航你不能管我做什么,还得提供我方便。” “诶?没问题,没问题!”郑航兴沖沖地答应下来,能让程希开心,有什么麻烦不能接受呢?更何况,程希也从来懂事,根本没有麻烦过任何人的。郑航对此很放心。更何况,有程希的地方就有美食……哦,郑航赶紧压下自己这个肯定会让程希不快的心思,笑得却更甜蜜了。 “说实话,我觉得希希你的面试一定没问题的。你不必太妄自菲薄。”郑航顿了一下,说出这一句算是鼓励的话。他没有了刚才的紧张之后,回想一下,自然也能发现,从开始到最后,程希的兴致都不太高,显然是不太满意今天面试时她的表现。 “为什么这么说?”程希好奇地抬起眼来。她很想听听夸奖,哪怕是象郑航这样的外行人。 “希希,音乐上我说不出什么。”郑航坐在桌边上,表情认真起来:“柯蒂斯我也认真研究过,他们要求的是天才,但他们的学生最终最好的去处依旧是光芒四射的舞台,是让观众,听众认同,买帐。他们并不是要教出不食人间烟火的音乐人,而是要真正地走向商业。而你,希希,说句你不爱听的,平时你就占一可爱,在这些鼻高眼深的外国人里,挺不起眼的。可一上台,你自然而然地就有了光彩,站在那儿很安定,也很醒目,好象天生属于那里。不象有些孩子,上台好象一只格格不入的小动物,战战兢兢,或者是张扬做作,都让观众会不喜。柯蒂斯不但要教他们音乐,还要费大量的时间磨练他们的颱风。可后一点,在你身上已经完全不用。你对自己很了解,对舞台的定义也很了解。希希,我相信,那些教授绝对不会错过你的。” 程希半张着嘴,她没想到会受到这么一通长长的赞美,而且,并不空洞,从他所能了解的那方面把自己的优势说得明明白白。虽然感觉得到他有些夸张,但还是让自己一下就舒畅了许多,安心了许多。 好一会儿,程希笑开来,张开双臂,抱了下郑航:“谢谢赞美,郑航。无论错没错过,我都会继续努力。” 解信诚不满意地过来也抱了下程希:“希希,你都没抱我。” 程希大笑,转过身来狠狠地抱住解信诚:“舅舅,你说,等我长到一米五就不抱我了,我现在好象有一米五了呢。” “呿,这种话你也信?你就算长到两米五,舅舅想抱你还不就抱了?哪儿那么多话?!” 程希愣了一下,突然笑得前仰后合:“舅舅,我如果真长到两米五,你就只能抱到我的腿了!” “唉……那给你做衣服可就费布了。” “喂,你们俩个,不要这么无聊了好吧,都什么对话啊?我们出去吃饭庆祝一下。” “庆祝什么?” “当然是庆祝希希面试成功啊,还能庆祝什么?!” “哪儿有成功?!” “总会成功的!走啦走啦!我都订好位置了,你最爱的鹅肝酱。” 人生的选择 程希对股市对金融了解得都很少。前世虽然在同事的撺掇下,买了几支股票。但一直没怎么放在心上,都是工作之余,偶尔想起来看一眼,涨了就卖掉,跌了就放那儿。属于无为而治型。 这次,她突然起心要炒股,是因为她突然想起来,日本好象从八零年暴发经济危机到现在八二年,马上,到年底这场让日本从头跌到底的经济危机就要结束了。这个信息的印象还是来自于以前看过的一本重生类种马文。她想,这样的经济变动,如果操作得好的话,应该可以大幅度增加她的资产数字吧。 于是,她来到远航投资公司所在地。其实也就是在费城租的一间小小的套间,看着挺简陋,郑航和查理在里面身兼多职,忙得不可开交。 郑航一进门,就指着一个一头红髮,很漂亮的女生,笑眯眯地对程希道:“希希,这位是莎拉·怀特,查理的女友,远航的行政。你跟着她好好玩吧,有什么要求就跟她说,我早晨还有事要做,就不能陪你了,可以吗?” “好的,郑航。”程希在外人面前习惯性地装乖,转向莎拉·怀特,笑开来:“怀特姐姐,你真漂亮,我叫希·程,你可以叫我希希。” “哎呀,长得跟洋娃娃似的,真可爱。”莎拉显然性子很直慡,听见程希说她漂亮,就立刻笑得开了花似的。过来就拉住程希的手,嘻嘻哈哈地说了起来:“多大了?你就是郑常说的那个宝贝吧?我在他的钱包里见过你的照片呢,你真的跟他说的一模一样呢,看着就觉得亲切可爱。听说你特别会吹长笛……” 第77页 程希还没见过这么能说的女生,不由有些傻住,被她源源不断的问题炸得反应不过来。不过,她的口音很可爱,t都发成d,听上去有点大舌头的感觉,配着她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微嘟的唇,显出一种另类的性感,有点傻乎乎的劲儿,偏偏身材还很火辣。 见程希一脸傻样,郑航忍不住心情大好。自己初见莎拉也是被她的语言攻击得很久才能脱身,这回轮到这个总是一派镇定的小丫头了。郑航拍了下莎拉的肩:“我家的宝贝就交给你了啊。” “放心啦。”莎拉连头都没回,拉着一脸古怪表情的程希往她的桌子走去,自顾自噼里啪啦地说着。 程希没有搭话,实在是被郑航的那句“我家的宝贝”给雷着了,什么时候郑航已经学得这么油嘴滑舌了? 程希对炒股感兴趣,就童言童语地问了起来。莎拉别看闲话多,但毕竟是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学生,知识还是很扎实的,说得头头是道,程希听得认真,莎拉就越发地有劲起来。 两人很对盘,虽然年纪相差了七八岁,却很有话聊。从开始的程希问,莎拉答,到后来聊起了家长里短,两个女生说得兴致勃勃,一会儿小声笑,一会儿大声笑,很快地就聊开来。 程希这才知道,莎拉来自德克萨斯,让她觉得很可爱的口音一直她心口的痛,因为在很多美国人眼里,这就是乡下人的标志。虽然,她家是经营农牧场的,在美国来说,确实是乡下来着。不过在程希看来,农场主是再好没有的职业了,地主啊! 程希眼珠一转,突然想到庄园里畜满为患的状况,也许这是个不错的机会呢。于是开口问了起来:“莎拉姐姐,那些倒卖农牧产品的贩子都把那些鸡呀猪呀的,卖到哪儿去啊?” 程希问的这些问题都是莎拉从小看大的事,自然知之甚详,卖到哪儿,需要什么手续,税务,检疫什么的,问一答十,没半个小时,程希就把大概流程知道了个七七八八。程希还顺便询问了一下各类禽蛋猪羊的价格。莎拉一看就是未来的好农场主,知之甚详,问什么都知道,让程希大为欢喜。 有了方向,程希就开始了主动地询问与学习,从庄园物资的去向,到金融、股市的大致的理论,还有如果日本经济復甦,抄底操作的可行性的分析。程希三天时间和莎拉絮絮叨叨,学到不少知识,大致知道了自己脑中的这条信息,该如何操作才能赚进钱来。 周末,解信诚来费城,程希把解信诚拉进庄园,把自己的预测与这些日子以来学到的东西一一一说明,听得解信诚直皱眉头。 “你如何知道日本在年底会经济復甦的消息的?”解信诚莫名地有些无力。对于程希的庄园,解信诚早已习惯,可现在她又冒出一个预知,这让解信诚越来越……害怕。害怕她会离自己越来越远,终有一天不再是自己的希希,不再是与自己相依为命的外甥女。 程希倒不是不想当普通人,只是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瞒着所有人把这件事做成。她的年纪还太小,很多事她没办法走在众人面前。所以,她只能想到她全心全意相信着的解信诚。她倒是想过,放过这次机会,但是,出于对金钱的热爱,程希没办法说服自己。反正都怪了,再怪一点也没关系……应该是吧? “我就是知道。”如果程希经济理论丰富,她可以用各类分析来打动人,可她是个金融废柴。被解信诚这样问,程希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做错了?挣钱什么的,如果让解信诚不喜欢,也是可以放弃的。可是,自己已经说出口了。程希有点不知所措,看着解信诚,希望他能放开心去,如往常一样对待自己。 解信诚抚抚额:“希希,你费尽心思,挣那么多钱做什么?难道你还有什么需要花大钱的愿望吗?” “也不是。”程希很难解释自己这种穷人贪财的心理,口气有点虚:“就是……觉得钱多了会安心。舅舅以后要当清官的,我给你做经济后盾不好吗?” “……”解信诚一脸无奈的表情看着程希好一会儿,见她一脸担心,不由笑起来:“没问题。希希喜欢的话,我就去帮你做。”说着,解信诚站起来,甩了甩胳膊,走出院子,骑上青驴开始巡视庄园,查看有多少可以卖的东西。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解信诚跳下意犹未尽的青驴,表情已不象刚才那么纠结了,发自内心地笑出来,抹了把脸:“猪牛羊,鸡鸭鹅,鱼还有海鲜,确实有点太多了。清一清对庄园也有好处。可卖的东西不少,我们明天就出发吧。”解信诚已经在脑中形成了一整套的处理方案,无论是租仓库还是谈条件,签合约,都已经有了糙案。能这样亲自处理实务,一直钻研理论的解信诚也感觉很兴奋。 郑航虽然有些诧异,但舅舅要带着外甥女出门,完全没有他说“不”的资格,只能点了点头,表示知晓。一直到两周后,舅甥俩才带着五十万美金风尘僕僕地回来。郑航虽然不知道什么生意这么赚钱,但解信诚都推在了他学院的经济学教授的身上,郑航也只能羡慕地啧了两声。然后,他就听到了一个让他意外的消息。 “你说,你的那位经济学教授预测,日本经济会在年底时復甦?”郑航的口气微微有些颤抖,这种消息,解信诚说出来,信不信都是他的权力。 他也是学金融的,他如果相信这个结论,自然能为这个结论找出无数条理论依据来。但,如果不相信,同样也可以找出无数条驳回的理由。当理论在这里不可靠时,这份抉择瞬间变得困难起来。 如果是真的,抄底可是一本万利的事,远航投资立刻就能扬帆万里。如果是错的,就会被套牢,那样的话,远航投资还没起锚就被搁浅了。这天上地下的境地,让他难以下这个决定:“我去找查理商量一下。”两个臭皮匠,也许可以顶一个诸葛亮。 解信诚看着郑航为难,心里一阵痛快。他为这事也计算过很久,从经济学,社会学各方面的理论来推测,自己觉得还是有一定可能性的。至于五十万美金,对他和程希来说确实是巨款,但来得太过容易,反而很难引起重视。就算失去了,也并不心痛。不象郑航这样,事关身家命运。 “小航,你怎么决定没关系。这五十万我请你们远航帮我操作,成败不论,费用我都会给。” 这虽然不是远航第一笔业务,却是成立以来最大的一笔业务。而且,此业务目标明确,如果解信诚有时间,完全可以直接自己找几个操盘手就做了。所以,解信诚此举,几乎算是义务支持。走过来的查理也是满眼星星,对郑航的这位象是亲人又象是邻居的人物,另眼相看了。 以前只觉得解信诚算是比较优秀的学生,没想到没有任何身家背景的情况下,竟然这么快就拿出五十万美金。在八零年代的美国挣到钱不奇怪,让查理惊讶的是,他拿出钱来投资时的态度,非常随意,而且不是装出来的随意,一派自然。是投资就有赚有赔。他这表现,不是自信就是傻,。查理当然不相信能上普林斯顿的解信诚,能两周赚到五十万的解信诚会是傻。于是,查理从此对解信诚的态度变得发自内心地亲切热情起来。这是一种对同类人的认同感,如果只是亲戚什么的,得到的无非是微笑面具而已。 事情忙到这一步,已经没程希什么可操心的了。如果重生的蝴蝶把日本经济復甦的事扇没了,那么,也不过是损失五十万,过几个月,等庄园再次繁殖满园,再卖一次就又回来了。程希与解信诚一样,不把这个放在心上。一直想的事转眼被解决了,程希现在,突然有些迷茫,开始认真考虑,如果柯蒂斯没有录取她,前方的路该如何走?之前一直不愿想这个问题,觉得有些没办法面对。经过两周的忙碌,自觉心态已经平和许多,于是放下心来,可以想一想未来了。 她才十岁,改弦易辙是很容易的事。程希仔细计算了一番,可以做的事很多。比如,象很多人一样,上大学分配工作。或者大学毕业之后自己做老闆,反正那时已是国内创业的黄金年代。甚至,她想更懒一些的话,也可以去棋院,以她现在的水平,当不了常昊之类的天才棋童,当个默默无闻的普通入段棋手总是可以的。亦或者,开个私家菜馆,当个大厨?租块地当个小地主?这些选择的结果都是唾手可得。重生之后,生存不再成为问题,可是…… 程希摸摸手中的长笛,发出一声嘆息。可是,无论如何,她现在已经没办法放弃长笛了。日日夜夜地跟随着她从庄园到现实,十几二十年,时光久远,无论是什么,都已经是深入骨髓。让她从此陷入杂务,长笛只做为爱好,她恐怕自己会日日惶然,什么都做不好。 程希发现,是因为自己有成为长笛手的信念支撑,才可以在长笛之余自在自如。无论是做小买卖,做大买卖,都只是种乐趣而已。如果没有了这个信念,不知何去何从的自己,说不定eq比艾凡还差,哪儿还有心思去做什么买卖? 无论如何,都得成功吧。程希拿起长笛,站起来,闭上眼睛吹起一段《伏尔塔瓦河》。虽然没有了后面弦乐的部分很可惜,但她依旧吹得沉迷,一遍一遍。这是她最爱的一首曲子,忧思与愤懑都可以得到发泄,偏偏它却美得诗意,美得震撼。她总想着,有一天,也许有一天,她可以进入交响乐团,和整个乐团一起演奏这首让她沉醉的交响乐。 主旋律是小提琴的部分,程希顿了顿,闭上眼睛,试图用长笛来表达,却磕磕绊绊,让她一口气被生生噎在胸口,不得抒发。气闷!程希放下长笛,自己的水平还是太……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请我母亲与你一起合奏。”程希睁开眼,看见了不知什么时候站在自己身边的艾凡。他的表情有些奇异,见程希看他,他又加了一句:“主旋律部分用钢琴的四手联弹表现也很美妙。要试试吗?长笛你负责,钢琴我和母亲负责。” “真的可以吗?”程希有些吃惊,顿了一下才道:“你什么时候来的?”房东太太不会是看见艾凡仪表不凡就直接放人进来了吧?也太不负责了。 “当然可以。”艾凡没有回答她关于什么时候来的问题,直接上前拉住程希的手:“走,去我那里。有钢琴。”他似乎也是被程希刚才断断续续的演奏刺激到了,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要洗耳朵。 程希只来得及让房东太太给郑航和解信诚留言,就被艾凡拉走了。大黑车转过程希熟悉的几条街道,开到利豪斯广场,程希一愣,转头看向艾凡:“你住在学院附近?” 第78页 艾凡对程希这个弱智问题不以理会,车向前开去,拐过蝗虫街,到了一个与柯蒂斯大门有类似风格的老公馆式模样的大门,停了下来。程希跟在艾凡身后,进到厅内之后,程希意外地看到一个人:罗伯特·里希德霍芬。胖老头正与奥德耶太太相谈甚欢,见到艾凡带着程希进到大厅,一点也不意外,甚至还向程希笑眯眯地点了点头。程希傻了。在录取函下来之前见导师,算不算外国的走后门?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本人对金融呀经济呀一窍不通,不合理之处请多指教。想让程希挣点钱可真不容易。以后这方面,汗,我还是藏拙吧。程希也是个小富则安的主儿。 为了补昨天的,今天会两更。下一更晚上。 柯蒂斯印象 那天,艾凡家的几人都自觉地没有提到面试的事。不过,程希还是很满意那次会面,因为她经歷了一场非常美好的合作演奏,让程希在这个弱项上有了一丝体悟。特别是罗伯特·里希德霍芬有意无意地提点,更是让她受益良多。为此,她很感谢艾凡,这小子真是让人激赏又无奈的坦荡。对对手,与对自己是一模一样的对待。知道了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受邀拜访他母亲,他就立刻去找程希了。也许真如他所说,他不希望他选定的对手落队消失吧。 也许是再见罗伯特·里希德霍芬的原因,程希感觉到自己蠢蠢欲动的心。她要成为他那样的人,自信强大,眼界开阔,技巧至臻,感情多变包容,几乎每一项都是自己最渴望的长笛手的品质。于是,余下的一个月里,程希大部分时间都把自己留在了庄园里,吹呀吹呀,完全沉浸在了自我的世界里,寂寞又充实,甚至解信诚都没见过两次。 四月来临。程希看着日历上那个大大的阿拉伯数字“4”,心一下紧张起来,甚至都不敢出门往柯蒂斯的方向多看一眼,生怕会认为每一个行人都是邮差,自己太过灼热的眼神会把人吓坏。程希长笛也练不下去了,坐在公寓里来回踱步,时不时伸头向下望去,看着那个孤零零的邮箱会不会遇见它的熟人。 从忐忑到恐惧,从希望到失望,程希的心情在四月间如同高空弹跳一样,轮迴了好几个圈。甚至连去看邮箱的勇气都没有了。直到有一天,程希郁气沉沉地坐好了晚饭,没有心情,什么都懒得做,郑航已经好几天连着吃蛋炒饭就鱼干了。程希刚把饭摆好,就听见门响起,回头一看,是郑航带着凉风走了进来。 “回来得正好,吃饭吧。”程希有气无力。 “又是蛋炒饭……”郑航撇着嘴,看了眼程希。 “爱吃不吃。”程希心情不好,迁怒得很自然。 “不吃不吃!”郑航站起身来,不但拿起了自己面前的盘子,连程希面前的盘子都一併拿起来,随便地搁在了厨房:“今天我们都不吃蛋炒饭!一定要吃顿好的!不但要吃好的,还要狠狠地吃顿好的!” “喂!你!”程希郁结在心,很想发火,但也知道这完全不是郑航的问题,所以顿了一下,又重新坐下来,甩了甩头,低下声音:“我没心情。你要吃,你自己去吧。” 程希没精打采地趴在自己手臂上,所以没看见郑航含笑的唇角。 “可是……”郑航的口气放慢:“今天没有你一起吃饭,我会觉得很遗憾的。” “人生偶尔遗憾一下,也是种美。”程希惯性打嘴仗,其实连自己在说什么都不知道。 “真的喜欢遗憾?”郑航挑了挑眉。 “怎么这么啰嗦?!”程希本来就心如万蚁爬过,焦躁不安。再与郑航废话两句,更觉得烦闷,索性就站起身来,转身要回房。说不过你,自己寻个清静总可以吧?却不料手臂被郑航一把拉住,程希再也忍不住,一下就火了起来:“干嘛?!” “吃饭。”郑航笑得更甜了,眼见着程希就要飙起来,另一只手从口袋里往外掏出一封信往程希面前一晃:“想看的话,就请我吃饭吧,我一定要吃顿好的!” 程希一愣,这个信封她熟悉,柯蒂斯面试函也是这样的制式信封。反应了好几秒,程希一下跳了起来,象树袋熊一样挂在郑航身上哈哈大笑:“录取了是吧?!是吧?!柯蒂斯给我来信了?!坏人!竟然敢耍我!”程希甚至没有意愿去抢来看,她需要的只是这个消息,对于录取函的格式毫无兴趣。只要拿到信的郑航点了头,就已经是狂喜地不知该如何表达了。 郑航也笑开来,抱着程希转了好几圈,还没来得及说什么,程希就突然跳下去,跑到电话机旁,开始吧哒吧哒地拨电话。 “舅舅,舅舅,我考上了!柯蒂斯给我来信了!” “老师,老师,我考上了,柯蒂斯给我来信了!” “马先生,马先生……” “王老师,王老师……” “邦哥,邦哥……” “向叔,向叔……” 程希把电话都打热了,所有的知道电话号码的人都通知道了一遍,和所有的人都说一样的话,每说一次都是那么兴奋,就象个傻子,也象疯子。足足耗了半个多小时,实在想不出来还有谁的电话打,才不情不愿地把电话放下来。表情明显是有些意犹未尽,脸上红扑扑的,比平时更可爱几分。 只是此时的郑航对此可爱毫无欣赏的心思,可怜巴巴地看着程希,在一边饿得肚子咕咕叫,暗自猜想,程希要认识全世界的人,她非得把电话打爆不可。 “喂,可以去吃饭了吧?”郑航扁着嘴:“今天一定要多吃点,已经吃了一周的蛋炒饭了。” 程希觉得连身体都是轻的,走起路来都挨不着地,轻轻一触就跳了起来,特别轻快。笑得完全合不拢嘴,走上前去,轻轻抱住郑航。此时她才一米五,郑航已然一米八几,程希只能抱着他的胸,在他胸前蹭了蹭。 她这个样子,郑航刚才的那点不甘愿的等待,此时全变成了温柔。这傢伙,小小的,难得温柔啊。郑航伸手去抱了抱程希的脑袋,没说话。两人抱在一起好一会儿,程希才抬起头来:“既然以后要在费城呆好些年,那我们不如去普林斯顿吃吧。我想,这种时刻,能和舅舅一起。” 郑航怔了一下,才笑起来:“好啊,我们这就找解叔去。” 结果,这一晚,郑航只吃了两个干面包,一路都在奔波。因为等他们到普林斯顿的时候,解信诚的舍友说,解信诚接到一个电话之后,直接丢下做了好几天的课题,就急匆匆地开车出去了。程希与郑航对视一眼,知道和解信诚错过了。 等他们再回到费城,已经是三个小时过去了,早就饿得全无力气,饿过头了。幸好解信诚机警,借了房东的电话打回宿舍,才知道这两人找他去了,又走了。所以就一直呆在车里,直到等到睡着。 等三人聚首之后,已是繁星漫天。来回奔波,饿着肚皮的人们,再无心思进行狂欢啦,大吃啦之类之前想得很美好的庆祝活动。只想赶紧吃饱了,睡觉。手指头都懒得动一下。于是,这一晚的庆祝活动,就变成了在公寓里吃鲔鱼三明治,一人吃了好几大块,吃到打嗝,才随便地点了点头,各自回房睡了。也许是累坏了,两个男生齐齐发出难得的鼾声,震得门板直发抖。 尘埃落定。看着录取函上面列出的所有费用均由柯蒂斯承担,而程希的专业导师正是胖乎乎的罗伯特·里希德霍芬。他的一对一教导的费用也由柯蒂斯出。每年还有不少的奖学金,这让程希立刻笑开了花。 第二天,程希犹豫了一下,还是打电话过去给艾凡。 “奥德耶,我被录取了。”程希没有多废话。与这个人讲什么语言策略完全是白费功夫,浪费表情:“你呢?” “你都被录取了,我的成绩你还用问吗?”艾凡又端起那种讨厌的腔调损人,显然是心情很好。 “好极了。”程希已经学会在他的话里听重点,不听情绪了:“那我们学校见吧。” “餵……没礼貌!”艾凡听着话筒里的忙音,心情一下坏了起来。 后面的事就简单了。还有两次别的考试,对程希来说都是小问题。还有一项任务就是,程希只有一张初中毕业的文凭,必须在柯蒂斯期间拿到高中文凭,才有可能在柯蒂斯毕业,所以,她就需要进入一所费城一所普通高中就读。程希本来想先去堪察一下各中学的状况再决定呢,结果就接到艾凡的电话:“一起上中学吧。” 程希没有拒绝,有个人陪着,总不是坏事。后来,程希就为自己这个决定大唿幸运了。 住进了柯蒂斯,程希很满足于柯蒂斯的硬体条件,一人一间公寓,从厨房到卫生间都有,很方便。远不是国内那种四人间,八人间的宿舍可比的。但满足之余,程希又忍不住嫉妒钢琴系的那些同学,一人搬一架斯坦福回公寓,想啥时候弹就啥时候弹,想咋弹就咋弹,最重要的是,那琴是学校的,自己不用花钱。程希可耻地眼红了。如果管乐系可以一人领一长笛回公寓——想到这里,程希一阵郁闷,长笛不象钢琴,用完可以收回去……所以,只能眼馋。 柯蒂斯的教学很自由,几乎天天都有演出,校内的在各大厅都会贴出来演出时间,校外的还发票,免费!程希觉得一下子就被拉进了音乐的海洋,差点被淹死,有点丰盛过度,不知该怎么安排自己了,更何况还要去上中学课程。 最可怕的还不是这些,而是程希被迫在短时间内对现代音乐史学了个通透。因为时不时会在学院里见到那些传说中的人物。比如上个电梯就能被某某指挥大师叫你等一下,或者是作曲界的某位大拿在走廊里匆匆而过还撞了你一下。 程希本来一个都不认识,但艾凡显然有普及知识的喜好,学院大约三四天就会出现一位大师甚至传奇级的人物,于是,一个多月之后,程希认了个全。而且艾凡对这些如数家珍,从他们的履歷到他们的逸闻,事无俱细,一一说给程希听。程希最后得出的结论是:那些大师大神们全是些怪物,连同自己的专业导师罗伯特·里希德霍芬也是一样,远不如自己原先想像的那么随和。 罗伯特有洁癖,严重的洁癖。他有强迫症,他一定要到点吃饭,不然就会发狂。但,关于这一点他从不承认。 无论讨论得多激烈,教导得多用心,甚至才刚开始教,程希只吹了几个音,只要一到吃饭点,哪怕屋里并没有时钟,他的生物钟也会提醒他,他立马没了任何精神,直接站起身来说一句:“哦,程,今天先到这里吧。我还有事,下次再给你补上。” 第79页 ——有事就是吃饭,而所谓的下次,从来没补上过。 所以,吃过两次亏之后的程希每次上课前都得选定时间,电话约定,去之前一定要洗澡,换衣服,他的脾气才能好一点,不然的话,他根本懒得说话,让你吹了一首又一首,突然来一句:“对了,程,你会不会俄罗斯迴旋曲啊?”或者是别的什么奏鸣曲之类的。 “诶?练过。” “那周三下午去现场音乐厅演奏吧,乐队指挥是xx,你去找他要乐谱。” “今天周二,我只是练过,并不太熟,而且我一年级。”程希可知道去现场音乐厅是什么后果,那里可全是非一般的耳朵啊。 “哦,没关系,谁没上过一年级呢。”胖胖的罗伯特甩了甩手,示意这个话题就结束了:“接着,下一首练习曲。” ——搞了半天,他今天不是来教学的,是来听自己演奏的。 这种事常有,如果他心情不好的话,程希就只能把他家当成演奏厅,别指望他会从椅子上站起来对你说:“哦,你这里还有不足。” 他不会,他听得摇头晃脑,或者忧思沉重。直到你停下来,或者他的吃饭时间到了,他才会站起来,说一句:“第三首的第二乐章,你回去听听某某大师的处理,下次告诉我你不足在哪儿。”然后就走了。然后,程希就得赶紧去学校借他指定的某某大师的演绎版本回公寓听,一定要听出个花来,才不至于在下堂课继续让他心情不好。 当然,他心情好的时候,那简直比教幼稚园的孩子还要有耐心。程希就趁着这种时刻,把自己积累的问题全问出来。但是这样也有弊端,因为你一旦问了,他就会深深地记在脑海里。下次再来,发现你没改,罗伯特会非常生气,非常不开心,于是,他不会让你走,他去吃饭了也不让你停,直到你反应过来自己哪里错了,并改正为止。 就这样乱七八糟地教,努力找空地学,一个多月后,程希竟然发现自己大有进展。这种诡异的状况让程希没办法理解,完全没办法理解。也许疯颠才是音乐人应有的品质?程希也在这种学习状态下变得有点神经质起来。 当然,比罗伯特更疯狂的教授并不少,各人所疯不同。用程希的话说,柯蒂斯所有的教授都可以称之为“怪兽”。有的老师上课很随意,说着说起跳起舞来的也常有。教歷史的教授更是经常讲着讲着课就走出教室,半天没见回来,有人去找,才发现他在吸菸室吸菸,边吸边踮着脚打拍子,快活得很,显然已经把等他的学生完全忘到脑后了。 可是也有另一个极端,比如视听练耳的老师,一个德国女人,简直比华夏中学老师还要严厉。公共课,每堂总有十几二十几个人,她有诸多要求:不许喝任何饮料,不许带任何会发出声响的东西,没她指名,谁也不许出声,出声就扣分,扣呀扣呀,你稍微懒散点,扣到学期末,你都不用考试了,肯定过不去。可是,她很奇妙的是,她从来不点名。爱来不来,来多来少她都一样教。当然,她有这样的自信,因为她教得极好,谁也捨不得落课。 柯蒂斯的教学环境就是这样,习惯了也觉得很有爱。但是,普通的高中课程却让程希吃尽了苦头。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这两天的小萌物们~~ mhz812 s2s2s22009 头顶苹果 遨翔 huhu0123jy 冬眠的珊瑚虫 好久没见到汉字的id,一下看到这么多,觉得好亲切,哈。 柯蒂斯……我卡住了,所以写得有点象流水,希望下章细节点……会长大…… 学院生活 在费城生活了几个月,程希对英语有了许多自信,自觉只要不是要求写抒情性文章,都难不倒她。可真等她到了普通高中,却发现自己好象完全不会说英语了!那些极力张扬的高中生们,穿着大垫肩窄腿裤,烫着可怕至极的髮型,在程希看来他们简直土得要死,而从他们口中说出的英语,与他们的服装一样,完全象另一个世界的语言,程希很长一段时间都处于聋哑状态。幸好,老师们上课时说话,程希还是听得懂的。 俚语,或者是他们的时尚用语?为了耍帅耍酷而故意的简略用语?程希才发现自己学的英语实在太正规了,以致于听不懂这些诡异的所谓“英语”。所幸,象她一样郁闷的人还有陪着她一起的艾凡。 艾凡与程希一样,同上高一。程希算是班上年纪最小的同学,却出乎程希意料的,似乎并不招人喜欢。这一点从同学们对她的态度与眼神,很明显就看得出来。虽然她有点不明白,自己长得还算可爱,性格也很随和,成绩也不错,为什么会这么不受待见? 直到一个月后,程希终于在摸索中听懂了那些中学生式的英语,才恍然大悟,然后愤起大怒。 程希听懂的第一个让她愤怒的词是:chink!然后,她在瞭然方向之后,几乎在一天之内听懂了大部分污辱性的词彙。比如:chinaman,redmonkey,zipperhead,panhead…… 她装作冷静地听了一天下来,已经完全控制不脾气了。因为除了艾凡之外,其余人听到对自己这样的称唿,不是窃笑,就是漠然。程希连唿吸都沉重起来。于是,下午最后一节课,当她再一次听到有人故意这样大声地污辱自己的时候,她勐地站了起来,指着那个出声的庞克头,完全忽视他是个比自己高二十几公分的男生,冷冷地说道:“你污辱了我,我很生气。道歉!或者,接受我的还击!” 庞克头愣了一下,勐地与周围的同学一起笑了起来:“哇哦,还是个bruce-lee呢!来啊,来啊,我接受你的反击,让我看看bruce-lee的厉害!”话音一落,笑声更大了,还有不少学生跟着喊:“来还击来还击,我们扎克可绝对不会向黄猴子道歉的”之类的话,讲台上的那位男老师忍不住抿了抿嘴,想笑又憋住,但他什么都没说。 毕竟一个月来,这个小姑娘听到什么话都一付默默的样子,显然很好欺负。庞克头却是个中产阶级家的孩子,父母都有很体面的工作。一个穷鬼中国人,一个中产阶级白人,帮谁不帮谁,这不是很明显吗? 程希看了眼讲台上的老师:“老师,你也和他一样,有种族歧视?很支持他,是不是?所以他说这样的话的时候,老师你一直保持沉默,还在笑是不是?” “怎么会?”这位男老师皱了皱眉,目光中却显而易见地流露出一抹不屑。 程希没有给这位老师再说什么反驳的话的机会,只要他出声,表明他在就行了。程希利落地甩开艾凡拽着自己的胳膊,脚一蹬,整个人登时飞了起来,扬起一巴掌就向庞克头扇去。 “啪!”随着响亮的一声巴掌,庞克头被打得飞出去两米,撞倒了一堆桌椅,又撞到墙上,头撞得发出“咚”的一声,让人听着就心寒,庞克头当时就晕了过去。只是脸上的小小的掌印却明明白白地肿了起来,被打落的牙齿也顺着血沫从嘴里掉了出来。程希则安然稳当地落地,当什么事都没发生似地拍了拍手,好象手上有灰。 瞬间安静。过了一秒,尖叫声陡然响起,教室里立刻大乱起来,一群女生甩着手跳着脚要往门外跑。 程希一拍桌子,指着吓得有点呆掉的老师:“麦克老师,我会去法院告你,还有所有污辱过我的同学。我有证据。你们等着法院传票吧。”说着,从书包里拿出她为了听音乐特地买来的小型录音机,在众人面前晃了晃,然后转身大步离去。只留□后这下真的完全傻了的老师和同学。 种族歧视虽然普遍存在,但一旦有人告,那铁定会受到制裁的。学生们还好点,毕竟未成年。这位老师等待他的只有失业了。至于以后有没有学校敢用有这项污点的他,就不在程希考虑的范围内了。 那老师倒是想上前拦住程希,但一方面惧怕程希突然表现出来的强大武力,另一方面,艾凡也紧紧地跟在程希身后离去,这让那些有报復心思的人都收敛了起来。 “我会帮你的,程。”艾凡与程希坐在自家大黑车的后座上,见程希依旧气哼哼的样子,拍了拍她的肩膀:“无论是找律师还是做证,有什么需要都可以找我。” “谢谢你,奥德耶。”程希到这一刻,突然发现了这位小帅哥的可贵。他心中的歧视恐怕只有长笛技艺的好与差吧。真是一个难得的,心灵纯净的人。 “不要因为这事就忘记练习。”这是艾凡给程希的回答,程希一阵囧,只回了一句:“送我去远航投资。” 等程希把这件事与郑航与查理一说,再把磁带一放,郑航的脸立刻红了,气的。 “混蛋!希希,告,一定要告,告死他们!”郑航拍桌子,跳起来大喊。他来美国比程希早两年,自然也是经歷过类似的事情。但程度远没有程希面对的强烈,毕竟他上的是大学,纵使骨子里歧视你,那些人也学会了表面上收敛。这种表面的疯狂表现,青春期的中学生最多。这也多多少少是因为程希前一个月都没听懂,那些人没有遇到反抗,觉得你好欺负,自然而然就嚣张起来。 查理稍稍拉了郑航一下:“冷静,冷静一下。” “让我怎么冷静?!”郑航看了眼查理:“你没经歷过这种事,不能感受。” “也许吧。”查理摇了摇头:“所以,比你想得更远一些。你要想到,你把他们告倒了,又如何?他们倒了霉,是的。但是,之后,有哪一个中学会再有勇气接受希希呢?你冷静下来想一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郑航和程希一愣,齐齐说不出话来。 “难道就这么算了?!”郑航咬着牙,一脸不甘。 “当然不。”程希嘟着嘴:“我才不离开这个学校呢,好容易整治好了,我为什么要离开。根本不用考虑有没有学校接收我的问题。想来,只要我们赢了,学校了不敢开除我。顶多是找点小鞋让我穿,这根本不构成什么威胁。” “诶?希希有这个觉悟,不错不错。就怕希希受不了会主动退出呢。这样的话,就好办了。”查理一下笑起来:“那就让我们来斗倒这些渣人吧。最好能连同那个校长一起,嘿嘿。”查理笑得贼贱贼贱的,让程希怀疑,是不是他与那个校长有仇。 “对,告得他们失业失婚!哼!”莎拉也在一旁愤愤然插嘴,让程希愣了一下,后来才知道,莎拉是墨西哥裔,也经歷过这些。特别是德克萨斯州算是美国种族歧视比较严重的州了。她在那样的环境下长大,还能长成现在这样品学兼优的样子,实在是很不容易。 第80页 最后,事实表明,查理与那个校长没仇。他只是个性喜欢闹事而已,事闹得越大,他就越兴奋。不过,让查理颇感可惜的是,请律师的事,并没有让他插上手,因为直接让愤怒的解信诚解决了。解信诚的舍友正是法律系的,虽然他还没有资格上法庭,但这方面的关系却很深厚。请出他的导师,一个资深的大律师。当然,律师费也不便宜,但很值。再加上艾凡和罗伯特的大力支持,连媒体也来凑热闹。 有人有钱有舆论支持还有证据,官司几乎是一面倒地顺利赢了下来。走完司法程序,这个学期已经到了期末。没有任何意外的,程希在没有成为长笛手之前就出名了。在这所中学里,这位才一米五几,天天笑眯眯的十岁女孩俨然成了老大中的老大,没人敢惹。这也让程希的中学生活寂寞了许多。所幸,这之后,程希再也没听到过任何不雅词彙,环境一片清净。 按程希的水平,如果在国内的高中,可能还要费一番功夫才不至于被落下。可到了美国的高中,一切就变得简单起来,特别是数理化,对程希来说,简直象儿戏。只需要费点神学学美国歷史什么的,就完全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长笛练习中去了。这倒让程希在这次种族歧视事件之后高兴了不少。 因为常常被罗伯特打发去参加临时演出,程希虽然年纪小,但她娴熟的技巧已为一些常在一起演出的同学熟知。期末前,几个管乐系的女同学找到程希,希望与她一起组成一个纯女性的木管五重奏的组合。 程希自然是欣喜不已。与人合作演出,正是她锻鍊弱项的最好机会,她怎么会放过,连连点头同意。但是,这样一来,本来打算暑假回国的,计划也被迫改变了。幸好,解信诚也有事,他现在是他的专业教授的得意门生,暑假要随着教授去趟非洲,做社会学调查。 如此,半年没回国的舅甥两人决定这次不回了,虽然会让很多人失望,比如林立新,比如马德明,比如……王胜男。但相对于这些感情来说,正处于热衷于事业的两人就自动把它们忽略了。而郑航更别提了,他一放假直接就奔日本去了,虽然他没对程希和解信诚说他在这次的日本经济復甦事件里投了多少钱,但光看他这么积极的态度,就可以想像,一定不少。 知道程希参加了木管五重奏组合,罗伯特点了点头,还特地给她们选出了一些合适的五重奏的曲谱给程希,丹济的,尼尔森的,艾尔加的,程希数了数,足有七八份,厚厚重重一沓。让她们练,并承诺他给她们两周后,由他来安排现场音乐厅的演出。这一下,让她们立刻压力倍增。以前整个管弦乐团,总感觉有人陪伴。可现在,一个乐器只有一个,一下就显得孤单起来。特别是法国号的胖女生,听见程希的这个消息,甚至打了个寒颤,夸张的模样一下逗笑了其他人,倒让紧张的气氛一下散去不少。 每天的练习,没有人迟到。这一点,程希很庆幸自己的组合里都是认真练习的学生。她可是见过不少柯蒂斯的学生,也许是太过天才的原因,个人技术一个比一个强大,试谱跟玩似的,合奏排练也懒懒散散,从不需要第三次,但一轮到走台和演出,却异常地认真,而且,都能超水平发挥,最后成功演出。程希已经被震撼过无数次了。如果真遇着这样的人,程希就头痛死了。那样的话,她肯定是拖大家后腿的一个。 倒是艾凡知道了程希加入女子木管五重奏组合时不太高兴,几乎只一天之后就立刻来告诉程希,他也加入了一个四重奏组合,并半仰着下巴对程希说:“希望有机会和你的五重奏同台演出。” 不就是想比一比嘛。程希看着艾凡简直有点无奈。这傢伙一天不跟自己对着干就不姓奥德耶了。 这些还都是小事,麻烦的是,程希发现,木管五重奏的曲目中有时候要用到短笛,比如乔治·里盖蒂《六首木管五重奏小品》就是明显的例子。而短笛其实并不是五重奏组成部分,于是,这一项任务很自然地就落在了长笛手程希的身上。 谁也没料到,长笛手程希根本从来没吹过短笛。程希自己甚至也说不出口。谁考柯蒂斯没个副修呢,长笛副修短笛不是很普通的事吗?应该天生就会吧?这是大多数人对长笛手的印象。于是程希不得不又从自己的零花钱里肉痛地拿出一部分来,买了支短笛,突击了一下。幸好,会长笛,再吹短笛并不算太难的事,只是要稍稍适应一下而已。不然就丢脸丢大发了。而且,短笛出现的机会不多,不至于让她花去更多的精力与时间。 现场音乐厅演出那天,让程希意外的是,她接到斯泰莎·玛汀的电话,说她刚好来费城办事,顺便想来听听她的演奏。程希自然兴奋地邀请她来柯蒂斯,本来,程希还有些担心合不合适,毕竟她是茱莉亚的教授,与柯蒂斯可是明明白白的竞争关系。可玛汀一点没推辞,半个小时之后就大大方方地来到了校门口。 这是程希第二次见到这位长笛大师。与上次不同,程希这学期以来听过不少她的唱片,了解了她的强大。再看她时,目光中已多了份崇敬。这次因为是夏天,她穿了件非常漂亮贴身的宝蓝色连衣裙,配上一头漂亮的捲髮,怎么看怎么迷人,甚至比初见时还要年轻些。 程希见着她时,正诧异于她的盛装,而且也笑得也太灿烂,面对自己一个学生,至于么?结果一回头,看见自己的导师罗伯特·里希德霍芬那张陡然僵硬的脸,程希突然明白了点什么。 相爱相杀 见罗伯特一句话都不说,却也不走,只是僵着脸在自己身后。这种别扭的状况让程希有些无奈,只好微笑着上前,向玛汀微微欠身:“玛汀小姐,能再次见到你,真是太高兴了。你越来越年轻,越来越漂亮了。” “小希希也越来越可爱了。长高了不少嘛。”玛汀虽然是对着程希说的,但目光却有意无意地看向程希的身后的罗伯特:“还是这么懂礼貌,不象某些人……” 程希脑门子一阵冒汗,连忙侧身后退一步,把罗伯特让出来:“玛汀小姐,容我向你介绍,这位是我柯蒂斯音乐学院的专业教授,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大师。”说着,又转头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对着罗伯特说:“教授,这位是当年给我写推荐信的,斯泰莎·玛汀小姐,也是一位长笛大师。”程希知道自己说的全是废话,但废话也得说,谁叫自己是夹心饼干呢? “好久不见,罗伯特。”风度好的是慡朗的玛汀,说着就向罗伯特伸出手去:“人虽然长胖了,脾气还是一样别扭呢,罗伯特,你什么时候才能随和一点?” 罗伯特依旧錶情僵硬,程希真怀疑他是不是面部神经突然失调。只见他犹豫了一下,伸出手来,握住玛汀的手,又迅速地收回去,面无表情地应了一句:“我不是商人。” 玛汀还要说什么,罗伯特明显不敢看她,直接转头看向大门:“赶紧进去吧,希希她们的演出马上就要开始了。”顿了一下,他偷偷瞒了一眼玛汀,又转回头来装没事地又说了一句:“我是说,如果你想听的话。” 玛汀一下笑了出来:“当然,我就是专门来听希希的演奏会的。”说着,她上前两步,揽住程希的肩,一瞬不瞬地看向罗伯特,声音却沉了下几分,变得有些严肃:“当初,我第一次听到这孩子的吹奏,我还想把她推荐到我们茱莉亚去。不过,希希说她想来柯蒂斯。所以,我写了那封推荐信。罗伯特,我觉得希希这样的孩子跟着你比跟着我有更好的发展。现在,我就来看看,我的猜想是否正确。” 罗伯特转头瞪着玛汀:“你再没做过比这更正确的决定了,斯泰莎。” 这是说了这半天来,罗伯特第一次叫玛汀的名字,程希几乎可以看见玛汀的眼睛一亮,立刻欣喜起来。这俩大师,看来是有太多的纠葛存在啊。程希有些无奈地打断两人火花四溅的相处:“那个……我想,我必须赶紧去后台了。教授,玛汀小姐就请你照顾一下,我的时间来不及了。” 没等罗伯特点头,程希向脸带喜色的玛汀鞠了一躬:“玛汀小姐,对不起,我必须先走一步。” “应该的。一会儿好好吹。我在底下听着呢。”玛汀笑得酒窝都出来了。 “是。”程希向两人又一欠身,才转身跑走。 到了后台,几个女生已经一切都准备好了,见程希过来,连忙问:“发生什么事了?” 程希知道被罗伯特把这次的演奏会做成了任务,五重奏小组虽然压力大点,但并不会太紧张。毕竟是在自己学校内,场地也熟悉,以前跟着校内各式的演出组合都演出过,算是比较有经验了。再说,之前练得也很有默契,五个女生还是很自信的。所以,程希不想让她们变得紧张。 罗伯特虽然大师,但毕竟是自己学院的教授,就算不教她们,她们每周也能见个一两次。可是斯泰莎·玛汀却是竞争对手学院的教授,同时也是一个大师。如果她们知道有这样一个人跑来听她们几个算得上生涩的演出,说不定会有怎样的心理变化呢。 于是,程希闭了嘴,笑了笑道:“就是里希德霍芬教授给我叮嘱了几句。你们也知道,他经常神经质的。” “是啊。不只是他,我看学院里就没有不神经质的教授!”胖乎乎的法国号非常一针见血地给出了结论。 “就是就是,象我们单簧管的威廉教授就……”女生不过都是十几岁,在上台前说起八卦来也毫不怯场,啪啦啪啦,五个女生各自都穿着一身典雅的黑裙,凑在一起,说得没一会儿就嘻嘻哈哈地笑开了。 程希听着几个少女讲起学院教授们的秘闻栩栩如生的架式,比菜市老妇讲八卦不差,跟着也大笑起来。这样也好,最少,人很放松。没一会儿,演出前的铃声响了。五人面色一肃,各自提着自己的乐器,迈着优雅地步伐上前,没发出什么声音地就坐在了台中央。 因为是五重奏,所以,只有舞台中央的灯是亮的,七张椅子摆成一个半圆型面对着观众。其中两个多余的椅子是给长笛手和法国号用来放乐器零件的。法国号放弱音器,长笛手程希则是放短笛的,方便交替使用。摆好谱,五个少女向台下一鞠躬,齐齐坐了下来,互相看了一眼,各自领会心意。法国号开场。 台下一片漆黑,程希自然把观众们当成种在黑地里白菜,完全忽略。手握长笛,摆好姿势,认真倾听,盯着乐谱,找准时机准备插/入。合作演出,程希觉得锻鍊的就是听,差不多是武侠小说里的耳听六路的功夫。 第81页 这次的演出,因为是放假,学院的学生比平时要少一些,大部分都是买票进入的普通听众。程希满心都在乐音中,自然不知道黑暗的台下隐藏着很多她意料不到的人。比如艾凡。自从上次艾凡气哼哼地说,他也参加了重奏小组之后,程希因为忙于排练,就一直再也没见过他。偶尔想起来,给他家打过电话,可是没有人接。程希还猜想,他是不是趁着假期回法国去了,就没有再试着联络他。根本没想过自己演出给他送一张票这种事。 从丹济吹到乔治·里盖蒂,都是少女们喜欢的浪漫风格,广板,快板,行板,少有慢板。喜爱加上勤练,程希少女们的木管五重奏在一片温暖又明亮的灯光中渐入佳境,心无旁骛,甚至闭上了眼睛。乐音随着乐谱就在心里流动。程希拿起短笛来用高亢欢快的声音来表达愉悦的节奏难得地没有半点瑕疵,单簧管的少女听到这一段也不由惊讶地看了程希一眼,练习时都没这水平呢。果然人来疯是天才演奏者的特质吗? 台下也是鸦雀无声。看着台上五张稚嫩得如同花朵般的少女脸庞,听着古典乐曲的清新风格的演绎,观众们四十分钟内得到了双重享受。直到最后一个音落下,好一会儿,少女们才从沉浸的状态回归,站了起来,向观众鞠躬。小型的五重奏演奏会结束。这时,台下才象白菜们突然变成了炸弹似地,掌声炸开来。 程希与其余的四位少女一样,满脸通红,因为听见了台下如潮的掌声,都忍不住微笑起来,低头鞠躬时,互相看了一眼,每个人眼里都写的是满足充实。是的,乐手需要舞台,需要观众。这是再清楚不过的事实。 下到后台,五个人击掌庆成功,哗地笑开来,再没有了台上的优雅气质。一下子恢復了少女们叽叽喳喳的个性。说起了刚才在哪个音哪个音的时候自己差点出错,说起了刚才在哪个节拍时听到了对方一个很新鲜很另类很唯美的处理,说起了……刚才演奏会的每个小细节都拿出来说,说的兴致勃勃,听的津津有味。程希一边笑一边迅速擦拭了长笛和短笛,提着两个乐器盒,向四位少女挥挥手告别:“各位,我先走了。” 各位少女也知道程希肯定是去向罗伯特交任务,都嘻嘻哈哈地挥手:“回来带好消息哦。” “肯定是好消息啦。”程希和她们一样自信满满。这次的演奏会她们的自我感觉都很不错。无论是技巧还是意境,不说满分,九十分总还是有的。 等程希跑到观众席时,vip位置已经没人了。程希一愣,两位大师到哪里去了?竟然不给自己任何评价就离开,难道是自己的演出让他们觉得丢脸吗?!程希一下心就沉了下来,细细回忆,并没有发现自己任何值得如此对待的问题。但猜疑已在,刚才兴奋的心情完全回不来了。脚步也慢了下来,转过身,想一想,要不要给罗伯特打个电话?或者问问音乐厅的管事? “希希。” 程希脚步顿住,转头一看,吃了一惊:“奥德耶,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回法国了吗?什么时候回来的?” 艾凡挑挑眉:“谁说我回法国了?我一直都在。” 程希没接这个话,总不能说是自己的猜测吧?程希看了眼,他并没有背乐器,于是开口:“奥德耶,你听了我们的演出吗?感觉怎么样?”因为罗伯特和斯泰莎的突然消失,让程希对自己的演出产生了怀疑,她希望从外人嘴里听到一些好消息。 艾凡顿了一下,才缓慢开口:“很……意外。” “诶……”程希不知道这算是什么样的评价,只能盯着艾凡的脸,希望看出些端倪:“怎么意外?” “风格。”艾凡抿了抿唇,皱着眉:“太少女了。温柔,而且注满了跳跃。有点孩子气,却让人意外地觉得漂亮。” 程希愣了两秒,突然笑开来:“真的?!”虽然艾凡的表情看上去一点都不象是在表扬人,但程希了解这个人的表情与感情是脱离的,所以也完全不在乎,只是自顾自地乐了起来。 艾凡不想理这种无聊的问题,嫌弃地瞪了程希一眼,边走边问:“你刚才是不是在找里希德霍芬教授和玛汀大师?” “是,是啊。”程希比艾凡矮不少,加快了步伐追在艾凡身后:“你知道他们到哪儿去了吗?” “去哪儿了不知道。”艾凡走到自己的黑车边,打开门:“不过,他们并没有听完,我看见他们听完丹济就一起离开了。” “啊?!”程希脚步一顿,刚才被艾凡夸奖有那点好心情顿时down到了谷底,难道她们的演出就这么伤耳朵吗? “想什么呢?上车!”艾凡拉住兀自自伤的程希,把她往车上一塞,然后自己钻了进去,对着司机说:“回家。” “喂,我去你家干什么?”程希心中有更紧要的事,况且艾凡家离学院不过就是两条街的事,为什么还要坐车啊? “难道你想去找里希德霍芬教授?”艾凡没等程希点头,就“呿”了一声:“我劝你还是不要。去了只会讨嫌。而且,很可能找不到。” 程希并不是真正的小孩子,听到艾凡的话,怔了怔,才反应过来:“你是说……他们中途离席,不是因为我们的演出不好,而是有……别的事情?” “那当然。”艾凡用一付“你是白痴”的表情看了程希一眼:“谁不知道这两人在一起,根本不可能安静相处超过十分钟的?能听完丹济再走,已经是里希德霍芬教授很喜爱你这个弟子的表现了。” 又是八卦。程希看了眼艾凡的贵族范儿的脸,纳闷这位少年为何对音乐家的八卦与逸闻如此了如指掌。实在不象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性格啊。 “那个,我不知道。”程希不耻下问:“里希德霍芬教授和玛汀大师之间……是怎么回事?” “情人。这是众所周知的事。”艾凡不耻地看了眼对自家教授一无所知的程希:“也许是夫妻,谁知道。反正从他们小孩子的时候就互相认识,一直到现在。” 程希不是没猜到这种可能,但竟然是青梅竹马,这让程希完全想像不到:“他们俩好像在互相闹别扭吧?” “什么闹别扭?”艾凡下了车,打开车门让程希出来,一本正经地八卦说道:“说闹别扭真是太小儿科了。这两位是完全的做对。里希德霍芬教授在柯蒂斯,玛汀大师就在茱莉亚。里希德霍芬教授在费城交响乐团,玛汀大师就在纽约爱乐。里希德霍芬教授出一张唱片,玛汀大师也会出一张。里希德霍芬教授开一场长笛独奏会,玛汀大师肯定也会办一场。而且,两人还要互相攀比,无论是听众人数,媒体评价,甚至连票价,友情演出的大师的名气,演出地点的豪华程度,无所不比。”说到这里,艾凡已经把程希领进了家门,最后还加了一句结论:“这是众所周知的事。” 程希只好把自己不归在他的那个“众”里,无所谓地问了一句:“听上去好象是玛汀大师在挑衅里希德霍芬教授。更多的是较技,并没有什么情人的成份在吧?” 艾凡斜了程希一眼:“怎么没有?不说以前经常被人看见两人在饭店开房的那些事了,就是大前年里希德霍芬教授生了场大病,全程都是玛汀大师在亲手照顾。大家都说等里希德霍芬教授病好了,肯定就是好事近了。谁知道,病好之后,两人又故态萌发,恢復从前了。” “喂,我才十岁。”程希得到了自己想知道的资料之后,立刻开始撇清:“你给我讲这些合适吗?” 艾凡手中给程希倒的咖啡闻言一僵,脸红通通地直接把杯子恶狠狠地放在桌上:“你哪一点象十岁?!” “出生证明,长相,个子,骨密度,哪一点都很象呢。”程希端起艾凡牌咖啡,啜了一口,别说,这孩子除了音乐,也就煮咖啡的技巧值得夸赞了。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艾凡就是个精緻八卦男。 下一更才是今天的,要等到十点之后。昨天很抱歉。 八二年 艾凡的资料果然很准确。程希下次再见到罗伯特的时候,虽然他还是那付平时面对自己时的微笑随和的表情,但是,程希只从他过份滋润的嘴唇就大约能猜出他经歷过什么了。 而且,罗伯特此次见程希也并不是指导她长笛,而是丢给她一个电话号码:“这是我经纪人的电话,我对你们五重奏组的演出很满意,所以就让他给留意一下少女五重奏的演出机会。一会儿,你给他打过去,他会告诉你如何安排。对了,这些是要付经纪费的。费用之间的事,你们自己商量,就这样。” 然后,就把程希丢了出去。显然他的心思完全不在,没力气再应付程希,才会把自己的经纪人拿出来,算是一下就打发了程希整个暑假的时间不用来烦他了。 当然,这个做法,程希也是很欢迎的。把五重奏组的成员约了出来,事情一说,四位少女的眼睛瞬间都亮了。商演与在学院内演出是完全不同的。就算上不了大舞台,在小舞台上修炼一下也是好的。而且,万一被某大经纪公司或者是某大师、某大型乐团看中,培养一下,那就是天上掉馅饼的好福气啊。 而且,商演是要给钱的。虽然柯蒂斯的学生基本上是不缺钱的。因为学费生活费还有奖学金学校全包了,但是,能通过演出挣点钱,还是很有成就感的。当然,小舞台一般挣不上什么钱,来迴路费就差不多了,但总是种乐趣不是?多演出,多认识几个朋友,没有坏处。音乐圈是最讲关系的地方,出去一聊开来,都是说:“师从xxx,与yyy同台演出”之类的话。当然,等她们能混到xxx、yyy的层次时,又是另一番景象了。现在的少女们还都只是憧憬着美好的未来而已。 后面的两个月程希和四位少女组成的木管五重奏团体四处奔波,很是挣了几个零花钱。不得不说,罗伯特·里希德霍芬的经纪人确实是个能人,从纽约到西雅图,从亚特兰大到底特律,五个少女在美国飞来飞去,甚至还去了一趟加拿大,从开始的兴奋,到后来的疲惫。只有程希因为夜晚可以在庄园好好休息的原因,尚显出精力旺盛之外,其余四个已经露出疲态来了。 七月二十七日,程希十一岁生日,身边没有一个亲人,解信诚在非洲,郑航在日本,艾凡在费城,两位大师谁知道在哪里相爱或者相杀,其余的朋友长辈都在华夏。于是,程希只能独自在庄园里吃了一顿大餐,在俄克拉荷马城的大雨的咖啡厅里坐了一个钟头,没有练习,没有做任何事,只是放一杯咖啡在桌上,自己看着大雨倾盆,发呆而已,算是给自己放了一个假。 第82页 晚上还有演出,到了时间,程希抹了把脸,收了沉思,微笑出来。把刚才那点过于缥缈的思绪重新藏在内心最底处。临走时,还提了五份特色甜点,准备给四位团员解解馋,尤其是法国号的胖妞,她总想减肥,却一看到甜食就走不动路。程希最爱逗她。 暑假回去,听了一场艾凡与他的四重奏乐团的演出,程希这时才明白他说的“意外”是怎么一回事。风格这种东西真的说不清楚。明明都差不多的年纪,可对作品的理解却天差地别。在程希看来明媚甜美的莫扎特,由他们团演奏出来,却硬是透着股子傲气,锐利十足,非常有震撼力。完全不同的的演出,程希看完,把手掌都拍红了。 也许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吧,艾凡的那些团员与艾凡虽然样貌上相去甚远,但脾性却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合出来的力量才这么大。也许,这也是她们五个少女能接到这么多演出单的原因,气质相似,所以互相激发出的亮点也就耀眼了起来。俗气点说就是:团结力量大。 秋天过后,程希再也没出去演出了,因为罗伯特让她停一停,准备明年的长笛比赛。只是,这时候的程希,被罗伯特要求,对于青少组的比赛已经不象从前那样不挑了,选择的都是奖金高,名气大,影响力宽的比赛。更关注的则是成人组的比赛了。很多成人比赛要求最低年纪,程希未必够格,但也有些比赛有不分年龄的组别,这就是考验程希水平的时刻了。成人比赛与青少年组的比赛相比,要残酷得多,竞争也激烈得多,但是,一旦得奖,名声也要大得多。 做音乐这一行,赤/裸裸地求的就是名,因为没有了它,这世界就没有乐手生存下去的环境。程希明白得很,也很配合。罗伯特倒没有特别要求程希去获名次,更多的只是希望她去蹭蹭经验,见识见识真正的大家水准是什么样子。成天混在低水准环境里,进步会变得艰难,罗伯特也是担心程希在五重奏小团体里太出头,会过份骄傲,当然,他的这个担心完全多余。有他在程希面前矗着,程希怎么骄傲得起来? 这期间,程希还选了副修,钢琴。程希本来想偷懒选短笛,结果被罗伯特骂了一顿,艺术需要多样性比较,才会有所感悟有所收穫。象程希这样窝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能有什么出息?更何况,选钢琴还有利于加强手指灵活度的练习。这些话,由看着随和的罗伯特说出来就没那么好听了,程希听得尴尬不已,恨不得想抽自己一耳光,暗自心想,罗伯特开学以来就没心情好过,不知道有多少是因为玛汀小姐的离开。但,程希也只能受着。听着罗伯特连削带打地把自己训了一阵,再想到学院里免费的斯坦威,程希脑子一充血,立刻答应了下来。为此,上键盘课也比从前专注了许多,到了冬天的时候,程希的钢琴已经能骗骗外行人了。 八二年底,天气冷得下起雪来,程希也穿上了大衣和皮靴,戴上了解信诚抽空给织的毛线帽,加上长到了一米六的个子,从背影看已经有点少女样了。每日里在柯蒂斯奔波于各个教室与演奏厅。生活倒也充实。 这个时候的程希几乎已经把春天时拿出的那五十万美金给忘了,却不料,郑航突然给她带来一个惊喜。 那天,刚进公寓门,就听见电话在响,程希来不及脱掉帽子,就跑过去接起了电话:“程希,请问哪位?” “希希,快来快来,好事!”郑航的声音很兴奋,让程希一头雾水。郑航已经两三个月消失不见,没有和程希联繫了,突然这样毫无徵兆地出现,对程希大叫,倒让程希吃了一惊。 “什么好事啊?”程希也笑起来:“刚从日本回来?”程希只知道他这个学期的课都没好好上,一有空就飞日本,没两天又回来,照程希看,连路费都折腾进去不少。 “是啊是啊,刚回来。”郑航显然也缓过劲儿来了,声音放慢下来:“你快来,我在办公室。解叔也在路上了。” “诶?”程希愣了一下,解信诚怎么没跟自己说呢?怔了一秒想起来,可能刚才打过,自己没在。他又急,就直接过来了。为什么这么急啊?不象解信诚沉稳惯了的性格。程希皱了皱眉,突然反应过来,大叫一声:“臭小子,不会是要分钱吧?!抄底成功了?!” “废话,也不看谁出手!”郑航听见“臭小子”这个称唿,竟觉得亲切不已,人都轻了起来,笑眯眯地臭屁:“快来吧,让钱淹死你!要不我去接你?” “呿,没两步路,我自己去。”程希索性也就不脱帽子了,直接挂了电话,出门。刚走出柯蒂斯的大门,就看见艾凡家的大黑车停在门口,愣了一下,走过去,只看见司机,艾凡不在。 “程小姐好。”司机见过程希很多次,知道是少爷的朋友,所以很有礼貌:“少爷一会儿就出来。” “哦,没事。”程希本来就是打算蹭个车,主人不在,还是算了。说着,微笑着向司机挥挥手,正要离去,就听见身后艾凡冷冰冰的声音:“希希。” “奥德耶,正好看见你的车,就过来打个招唿。”程希笑眯眯地看向那张冷脸。 “进来吧。”艾凡没什么好气地打开车门。 程希对他这个态度已经习惯,他有再好再柔软的心,也是这个表达方式。程希嘻嘻笑了一声,就钻了进去,艾凡也顺势就坐在了她旁边:“你去哪儿?”显然是对于程希蹭车的目的很了解。 “远航投资。”程希也不客气。 “你那个……邻居回来了?”艾凡挑了挑眉。 “喂,”程希好笑地看着艾凡:“你八卦教授就算了,别想着八卦我啊。他是回来了,约一起吃饭呢。” 艾凡看了程希一眼,程希没看懂他目光的意思,但他也没再就这个话题多说什么,只是转过话来问道:“布拉格之春国际音乐比赛,里希德霍芬教授给你报名了吗?” “应该报了吧。”程希对这个没什么印象,以前跟林立新的时候,这些都要自己安排,自然记得。现在有罗伯特提醒,程希立刻就偷懒了:“急什么,还有半年多呢。” “初选入第一轮就不容易,才五十个名额。音像资料要好好挑一下,再寄去。”艾凡微微皱眉,过了一会儿,才突然抬起头来,看向程希:“你试着可以争取下古斯塔夫奖。” 程希愣了愣,才想起来这个古斯塔夫奖是怎么回事,古斯塔夫奖,就是指决赛中年纪最小的选手得的奖。奖金相当不错,克朗付款,有相当于一千多两千美元呢。程希在脑中换算了一番,心头大动。一千多美元,自己这个暑假一直参加商演,也没有这样一次净挣这么多的。因为大部分都用在路费和住宿费上了。不象这个比赛,这可都是纯利。 艾凡当然没想到程希在算这些,见程希沉默,也明白她有所心动,顿了顿,说了一句:“加油吧。” “你也加油!”程希笑眯眯地开口:“一等奖奖金可是古斯塔夫奖的十倍呢!” 艾凡闻言,眼睛一亮:“你觉得我有希望?” 程希被问得一噎,但这时候也不能说没有啊,只能使劲地点点头:“发挥优点,掩盖弱点,我觉得还是很有希望的。”程希总觉得艾凡如果把华丽锐利的风格发挥到极致,那必也是一条通向巅峰的道路。可是艾凡最近不知道怎么想的,似乎一直试图想软弱自己的笛音,模仿出一种温柔的气氛来,听着总觉得哪里不对头。象艾凡这种想把所有的风格都抓在手里的愿望,在程希看来是不可能的,也是不明智的。所以,基于朋友的立场,程希说了这么一句。 艾凡挑了挑眉,显然是没料到程希会这么说,沉默了好一会儿,车突然停了下来,司机转过头来:“程小姐,远航投资到了。” 程希拍了拍艾凡的肩:“我觉得你的风格很好的。艾凡,加油。”程希没意识到自己这是第一次叫出艾凡的名字。以前哪怕是艾凡都已经亲密地叫自己“希希”了,程希还是惯性地叫他“奥德耶”。今天见艾凡为比赛前程所困,程希突然起了一分同情心,不是可怜的那种同情,而是同样感情的同情,艾凡这个名字,自然而然地就叫出了口。 见程希欢快地消失在门口,艾凡转回头来,依旧皱着眉,坐在后座,一声不吭。司机问了一句“少爷,去哪儿”,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司机从后视镜里看着自家少爷,只见他皱着眉,似乎在思索什么,但奇怪的是,明明是皱着眉,司机依旧觉得少爷似乎心情很好。 十几分钟后,大黑车才无声地开走。它们前腿刚走,解信诚的二手雪佛兰就急急地沖了过来,解信诚被郑航说的那个数字震到了。再不把钱放在心上的解信诚,听到这样一个天文数字,也感觉很不真实。一年而已,这跟抢钱有什么区别?再想想国内人民的生活状况、消费水平,再想想这样一笔巨款如果在国内可以做多少事。解信诚忍不住深唿吸。资本的诱惑确实很强大。虽然难以动摇他的根本,却动摇了他的经济理念,和经济格局的理念。 程希也惊讶,惊讶中带着欢喜。她喜欢那一长串数字属于自己。但相比之下,她比解信诚平静多了,她没有那么多的**,她甚至没有象解信诚那样渴望改变一方百姓生活的想法。这些钱,只是让她觉得人生安全了,如此而已。 “希希,这笔钱,你打算做什么?”解信诚看着那一长串数字,转过头来问钱的主人。 “唔……”程希歪了歪头,想了半天:“在费城买套房子,把上京咱家茶叶胡同的那个大杂院买下来好好装修一下,然后……就是把我需要的乐器都买全了,”顿了顿,程希咬着牙道:“要买最好的!” “这些,连零头都花不完呢,还有呢?”解信诚好笑地看着自己外甥女,明明这么爱钱的,可真要让她花钱,她却好象很为难似的。 “诶……”程希突然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无欲无求了!前世自己的愿望何其多,什么世界各地旅游啊,买个私人小岛建城堡啊,拥有无数的华衣美服,每天换不重样的,吃不尽的美食,还要不长胖之类的荒谬想法都曾经有过。现在似乎可以实现了,自己却什么想法都没有了。自己最想要的,只是要在长笛的道路上,向上向上再向上,最后站上巅峰。其余的,全成了自己生命中的小节。可是,这条路,虽然也需要钱,但根本不需要那么多的钱,甚至于,自己现在已经能挣钱了,向上的道路,唯一需要的只是自己的努力。 第83页 到这一刻,程希发现,自己虽然还叫程希,其实已经改变得太多。 程希看了看解信诚:“舅舅,我没有别的需要花钱的愿望了。你呢?舅舅,你有什么想法?这钱是属于咱们两个的。” 解信诚看了眼程希,一脸的认真与坦荡,这孩子虽然越长越大,却还象小时候一样,全心地依赖与信赖着自己。这个想法愉悦了解信诚,他微微一笑:“如果你不反对的话,我想把它们其中的一部分投在国内做实业。另一部分交给小航投资,继续生钱吧。其余的留给你慢慢花,怎么样?” “好啊。”程希不关心这个,她关心的是:“舅舅,你以后要当官的,当官的再去经商,恐怕最后会很麻烦的。”程希的前世可是知道,最后都被限制了。 “没关系,写希希的名字就是了。”解信诚笑眯眯地说道:“反正希希算下来,也不是我的直系亲属,就算有人找麻烦也找不到这上面来。而且,希希的钱来歷很清白,很明白,不怕人查的。怎么样,希希,愿不愿意担这个风险?” “那舅舅看着办吧。”对这个所谓的风险程希不放在心上,解信诚办事,程希一向放心。她只是好奇而已:“是要和顾叔叔家合作吗?” “怎么这么伶俐?!”解信诚笑着弹了程希的脑门一下:“总要利用一下嘛,不然资源放那儿白浪费了。我看罗新军那里也不错,应该也可以用一下的。” “解叔。”郑航在一边突然插进嘴来:“你说的实业,我可以参一笔吗?” “诶?”解信诚愣了一下,看向郑航:“当然欢迎,有武将军做后盾,那真是太完美了。”直接把话挑明了。不过,这一下,也一下就让两年正式地搭在了同一条船上。 如果说,以前不过是小孩子之间的感情,现在,这件事一开始执行,就直接上升到利益,两家休戚相关已是必然。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补上了~~感谢我的小萌物们~~ mhz812 239350.jj 1106251 王小事儿 huhu0123jy 以后再也不随便欠帐了,赶文好痛苦地说…… 正文 心路歷程 重生之后,程希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嫉妒。她一直自认经歷两世,有坚韧的神经,坚定的信念,还有重生之后带给她的坚强的体质,无论如何,她都不应该产生嫉妒的情绪。 可是,当她看着艾凡衣冠楚楚地站在台前,身后是世界十大交响乐团之一的捷克爱乐时,程希深深地感觉到了自己的嫉妒,它啃咬着她的心,让她甚至无法安心欣赏难得的十大交响乐团之一的演出她最爱的斯美塔纳。 一直以来,也许是进柯蒂斯之前的青少组较技,程希与艾凡一直是各有胜负,所以,程希一直觉得自己与他是站在同一水平线上的。虽然风格方向都相去甚远,但不妨碍程希的这种认知。 可是,才半年,仅仅半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呢?在程希看来,艾凡应该希望不大的布拉格之春国际音乐比赛,他竟然取得了第一名。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算了,程希会认为只是一场胜负,自己下次赢他也就是了。可是,做为布拉格之春国际音乐比赛第一名的福利,就是可以与捷克爱乐同台演出,后续还有很多次与世界知名交响乐团演出的机会。这却是程希大大羡慕的。 是的,到这里的时候,程希还是羡慕。可是,真等艾凡比平时帅了无数倍地站在舞台中央,吹起《勃拉姆斯长笛奏鸣曲》的时候,程希嫉妒了。 ——他竟然突然之间,无声无息地上升到了另一个层次! 程希觉得胸腔里被什么塞得满满地,让她有点喘不过来。是的,他还是华丽锐利的曲风,可是,不再是那么单薄,而是丰满了起来,有一些细微的情感,让他的句法变得圆润自然,整首曲子变得有血有肉起来,甚至让程希有些想掉眼泪。她没有感觉到艾凡的技巧比自己强大多少,可是作派已经完全不同。 怎么办?!自己才刚学会塑造出一个完美的骨架,可是艾凡已经走向描绘美人的程度了!竟然差了这么多吗?无声无息的?!这半年,到底发生了什么?!明明自己也没有放松,天天在练习,也能感受到自己的进步的。到底哪里出了错?! 灯光把舞台照得好象另一个世界,黑暗中的程希不知不觉中拳头紧握。她嫉妒,她茫然不知所措,她恐惧。她害怕这就是天才与普通人的不可跨越的鸿沟。她很害怕。因为,如果真是那样,光靠努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八三年初夏,程希一身冰凉地从布拉格逃回了费城。她甚至没有与之后必将行程满满的艾凡道别,她害怕她露出嫉妒的丑陋嘴脸。 “恭喜你,希希。古斯塔夫奖,很不容易。”罗伯特显然心情很好,笑眯眯地拍了拍程希的头。 程希低着头,心中全无欢喜,被罗伯特拍了半天,才抬起头来,颇有点可怜巴巴地看着这张亲切的胖脸:“教授,我和艾凡·奥德耶差得好远。” 罗伯特眨了眨眼睛,了悟地点了下头,拉着程希坐了下来:“没错,希希,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技巧比他不差,进步也很快,为什么吹奏出来的感觉却相差那么多?” 程希点了点头:“回来的路上,我也试着模仿他的改变,可是……完全没用。”说着,程希有些气馁地再次垂下了头。 罗伯特微微笑开来:“我曾经也和你有一样的感受。希希,当年,玛……”罗伯特说着突然顿了下,沉默了一会儿,释然地唿了口气,说道:“当年,你认识的玛汀大师与我水平不相上下,突然有一天,我发现她变了。就象你发现艾凡变了一样。我无论怎么努力,技巧比她娴熟,谱子比她背得熟,都没用,她的作品能打动我,而我的只是漂亮而已。当时,我象你一样沮丧。直到,有一天……” 程希睁大了眼睛,在要听到答案的时候,罗伯特突然停了下来,这让程希大为焦急,连忙扯住罗伯特的袖子。罗伯特别扭地抿了抿嘴,最后说出一句话:“希希,你还小,别着急。” ——喂,这算是人话吗?! 程希怒瞪着罗伯特,明白地表达着自己的不满。罗伯特看着自己的小弟子这番表现,不由好笑地摇摇头,索性就给她解释清楚:“感情,希希。我们所有的演奏者,都是在表达感情。所有的技巧都服务于感情。你觉得你的技巧不输于奥德耶,一点没错。可是,你现在才十一岁,没有经歷过的感情太多了,没有十六岁的奥德耶表现丰富,这很正常。希希,等你十六岁,谈了恋爱,或许就是另一个场面了。” 程希怔了怔,表情扭曲了一下,才问道:“你是说……艾凡这次突然变得如此强大,是因为他突然爱上了谁?!陷入了情网?!所以……?!” “当然,这很稀奇吗?”罗伯特弹了程希脑门一下:“那些传世名作的背后,哪一个不是有一个动人心弦的故事在里面?不只是爱情,亲情,友情,或者是更博大的爱国之情,都可以成就一部作品。你不是喜欢斯美塔纳吗?他的《我的祖国》就是最明显的例子。现在明白不明白?我之所以说爱情,因为你们这个年纪,最容易遇到这样的感情而已。奥德耶太太可活得好好的呢。” 心情很好的罗伯特教授开起了玩笑,可惜是个冷笑话。程希闲闲地看了他一眼,重新沉入到自己的思绪中去。 爱情……么?程希突然感觉有点头大。上一世,因为肥胖,对于爱情更多的只是憧憬幻想,实践一直没有机会,暗恋倒是有过的。直到父母过世之后,程希要挣钱养活自己,也许是面对了人生过多的残酷面,少女时代的那点点粉色很快褪去,整个人变得麻木与面目模煳起来。现在,回想起来,自己还真的是不知道爱情到底是什么样呢?是电影中那样死死活活吗?小说中那样缠绵绯侧吗?自己会爱上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人会爱上自己呢? 程希象是初生的孩子一般,迷茫。也许是憧憬什么的那种青涩的情怀被上一世用完了吧,程希现在完全没办法想像自己会陷入要死要活的爱情这种事,对于爱情可能的对象更加是没有想像力。也许是潜意识里在逃避? 程希一晚上都在反省自己,笛声也显得惶然。如果一辈子无欲无求,岂不是,岂不是就彻底断绝了踏上音乐巅峰的机会?! 程希的这些忧心并没有太多时间用来浪费,转眼,暑假的时候,解信诚和郑航都毕业了。正好因为国内新成立的希航实业也需要有人去主持,他们将双双回国去,远航这边就交给了查理,当然,时时通电话还是必须的。 而且,因为在日本抄底的事,远航已非原先租一个小公寓的超小型投资公司,现在有钱了,员工就有四十几个,租了一整层楼,看起来气派非凡,生意也因为此时的精准计算,得到了业内的普遍认可,远航算是站稳了脚跟,开始一步一步向着巨无霸的目标前进。 郑航和查理的远航投资这次在毕业前大大地为两人挣了脸面,所以,郑航和查理还有莎拉的毕业很快活,又是舞会,又是派对,那几天天天喝个烂醉,糜烂得惊人。程希未成年,自然没她什么事。 倒是解信诚在普林斯顿的毕业颇具离愁,因为这一离开,可能就很难再见面。拒绝了教授再修博士的挽留,解信诚的毕业典礼要成熟稳健得多,参加了几个聚会,程希还见到了帮自己打官司的那位大律师,法庭之外,倒还挺随和。程希暗自猜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曾经是他的主顾的原因。服务业从业人员,微笑面对顾客,是他们的职业习惯。 虽然知道自己随时可以回国,但解信诚离开的时候,程希在机场还是哭得连路都看不清楚,让解信诚也忍不住眼圈红了起来,抱着已经一□的程希,哽咽地半天说不出话来。只有郑航在一旁表情古怪地挑了挑眉,终还是没说什么。 “你们舅甥俩感情真好。”上了飞机,郑航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 解信诚看着地面越离越远,心里挂念着,程希一个人在美国不知道会如何。虽然监护人签给了罗伯特·里希德霍芬,但是音乐人随兴得很,谁知道他会不会真的认真照顾程希呢?越这么想,越是心里难受。听见郑航的话,解信诚吐出一口气:“不是好。希希她,是我的感情世界的支撑。” 说着,解信诚回忆起第一次见到程希时的样子,小小的,还没自己腿长的小丫头,包饺子,给自己端水,提水,洗衣服,做饭……一直的,这个自己一直说要保护她照顾她让她快乐的孩子,其实是她在保护自己,照顾自己,让自己快乐。现在,自己还拿她挣的钱去实现自己的理想,把她一个人丢在异国他乡。解信诚想着,觉得自己似乎也要掉眼泪了。眨了眨眼,转过头去,看窗外蓝天。 第84页 “是吗?”郑航微笑着,声音低沉:“解叔结婚以后,生了孩子之后,这个想法说不定就变了呢。” 解信诚闻言,转过头,微微拧着眉,看向郑航:“怎么?小航,你到底想说什么?” 郑航垂下目光,看着自己的手指,声音不急不缓地回应:“没什么。我只是担心而已。希希这孩子有时候傻得很,就算对我对振邦,只要她认可的朋友,都实心实意的,更别说对解叔你,我感觉,这孩子对你……全心全意。我很担心,解叔你结婚之后,希希会觉得被冷落,会伤心呢。” 解信诚看了郑航一会儿,突然笑起来:“放心。只有希希让我伤心的可能,我是不会让她伤心的。” 郑航闻言并没有真的开心起来,顿了顿,抬眼看了会解信诚,动了动唇,终还是没有再开口。 这些关于程希的讨论,程希并不知道。程希一个人躲在庄园里,大哭了一场。 自从有了钱之后,程希就买了架她眼红已久的斯坦威放进了庄园。作曲课的作业用长笛还是太麻烦了,钢琴最方便。 程希一边吸着鼻子,一边闭着眼睛照着情绪,用弹奏钢琴来发泄自己无处搁置的离愁。整整两个小时,程希累极了,直接倒在庄园里就睡着了。醒来之后,程希坐在那里呆呆地发了好一会儿愣,勐地站了起来,拿起笔,在空白谱上迅速地写下音符。一行一行,一节一节,一章一章,程希把昨晚随兴而至的曲谱认真地记录下来。又用了两天的时间修改润色。 完成之后,程希把这首被她命名为《离别》的长笛奏鸣曲的曲谱送到了罗伯特面前。罗伯特读谱的速度飞快,看到最后一个音符,罗伯特看了眼程希:“意外,竟然很不错呢。希希,看来你在作曲方面比在长笛方面的进步要大得多啊,无论是技法还是感情的表达,都很有亮点。虽然调子过悲了点,不过,既然叫离别,也可以理解。”说着,罗伯特摸了摸程希的头:“舅舅的离开,让希希伤心了吧?” 这样的评价让程希喜忧参半,算是……夸奖吧?程希笑了笑,有点勉强。一方面因为之前给解信诚打过电话,知道他安全到达,正在处理茶叶胡同的房子,看起来上京的生活一派平静,这样的描述也让程希的离愁没有了当时那么的兇勐。但总还是没缓过劲儿来。另一方面,自己的长笛经过上次被艾凡打击之后,一直处于瓶颈状态,再被罗伯特这么一说,程希实在有点笑不出来。 “这样吧。”罗伯特把曲谱放下:“我给经纪人打个电话,我记得他上次说有个什么电影需要配乐,也许你的这个可以拿去试一试。不过,如果试成了的话,希希,配乐可是需要大量的创作,可不就是这么首奏鸣曲就算完了的啊,你行不行?” “诶?电影配乐吗?!”程希愣了一下,自己的运气竟然这么好? “是的。本来这些事都是作曲系的那些老头子们的事。不过,上次高尔随口提过这么一句,看到你这首,我突然想起来,也许可以为你争取一下,也不一定。怎么样?可别到时争取上手,你再给我丢脸!” “不会的,教授。请你为我争取吧,我一定完成任务!”程希的眼睛一下亮了起来。本来,长笛才是她的追求,但长笛一直瓶颈,一味地勐追反而失了分寸,不如改弦易辙,试试从别的地方突破,找回了信心,也许长笛就突破了呢?程希这才真正露出了笑脸:“教授,你放心吧。主旋律都做好了,就是扩展,我如果还做不好,就对不起柯蒂斯和你对我的栽培了。” “好极了!我罗伯特·里希德霍芬的弟子正应如此。”罗伯特闻言笑了起来,信心是乐手前进的支撑,前一阵自家小弟子被打击得过了头,他还一直担心这样下去,会不会一个天才栽到了这个坎上,这可大不值了。况且,程希对罗伯特的意义不同,不但是他病癒后的第一个弟子,还是玛汀认可的第一个弟子。这双重的加持,让程希得到了罗伯特与众不同的关心。 “不过,你不要对那部电影抱什么太大的希望。只是你的一个练手,知道吗?”罗伯特深怕程希再受第二次打击,到时真爬不起来,就郁闷了。毕竟,很多电影配乐的成功是建立在电影成功的基础上的。如果是部烂片,再好的配乐都糟蹋了。所以,罗伯特才提醒程希这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我预告一下,下一章的题目将是:《表白x2》。此文的感情戏不多,但总要有一点,于是将要开始了。是谁的表白,容我卖下关子~哈~ 另外,微辞同学问起此文的长度,我昨天算了一下,大约会在100章内完成。快的话,80章左右就差不多了。 于是,我帮大家算了一下,从现在到看完的话,不到五块钱,少的话,两块几毛钱就可以了。 以上。 感谢小萌物们还有支持订阅的同学们朋友们~ 那个前天的1106251同学丢的是颗手榴弹,没注意,汗,特别感谢一下~~ 以下是今天的感谢~~ mhz812 lsq617 mhz812 239350.jj 感谢你们! 表白x2 有罗伯特出马,程希亲自演奏的长笛奏鸣曲《离别》的样带送过去,电影也不是什么大制作,电影音乐的制作权很快就落定在了程希手上。导演是个三十几岁的年轻人,看见程希的一瞬,有一秒的失望。程希假装没看见,这个当口,自己说什么都没用,只有用作品说话才够格。 交流电影情节,创作方向,导演表现得有些敷衍。程希没计较。一个美国导演,三十几岁就能有机会独立导演一部电影,他确实是幸运的,有点傲气不为过。所幸,他还很理智,没有对着程希问出“那首《离别》真的是你写的吗?”这样的问题,虽然他的眼睛已经完全表达出了这种怀疑。 电影是个很老套的爱情故事。情节分类无非就是,被迫分别时的痛苦,相思时的甜蜜,追逐时的患得患失,两情相悦的幸福,互相伤害时的伤心,各种误会与分歧之类的。这些都需要配乐。 程希得到的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信息,还有一份剧本。程希回到有钱之后在费城买的房子,开始认真研读起来。 程希在费城的房子是一栋两层小楼,离罗伯特的房子不远。还雇了一个四五十岁的女人做厨子兼管家,说起来,这个珍妮单身一人,以前还在中餐馆做过很长一段时间,中餐做得也很不错,特别是潮汕菜,很擅长。这也是程希对她最满意的地方。珍妮胖乎乎的,对谁都一脸笑,可做起事情来进退有度,井井有条,当程希这个小家的管家再合适不过了。 读剧本对于程希来说很困难,与读小说的感觉相差甚远,专业名词太多,让读者很难被情节打动。所以,程希不得把情节大致写了个提纲列在纸上,一一记录下来需要加入配乐的点,然后,闭上眼睛,自我想像了一番,才坐在钢琴前,试图用音符来描绘那些玄妙的情绪。 有了《离别》的创作经验,程希以为自己已经不算个新手了。可真要到了眼前,需要凭空想像,程希才发现,自己完全没办法把握,脑中空空一片,手指在钢琴上划出的音符,空泛轻佻,浮于表面。这样的东西,自己还真没有那么厚的脸皮拿去交差。 如此,磕磕巴巴地写了好几页的谱,就用去了好几天的时间,算下来,误会与分歧还有伤心的桥段相比之下都算比较好写的,激烈的情绪,失望的感觉,痛苦难挨的心情,程希都有过经歷,前世在工作上受到的打击,父母过世带来的伤痛,这些经歷都能引发程希的创作灵感。不敢说与爱情中的感觉完全一样,但音乐本来就是模煳性的表达,程希相信,自己的真情实感应该也能打动观众。 但是,相思时的甜蜜?!追逐时的患得患失?!两情相悦的幸福?!这都是什么东西?!程希写一页涂一页,一个音符也无法让自己通过,看着钢琴上的黑白键,突然有些气馁,难道自己真的是太自大了吗? 程希想了想,还是从琴房走出来,坐在自己房间里的沙发上,拿起自己一早买来备用的爱情小说,准备从这里面吸取些经验,也许间接经验也能成就一部作品?程希暗自祈祷,打开禾林出版社的招牌封面,开始读了起来。 读不到一半,程希就忍不住咬牙,小白花与大种马真爱一生的故事设定也就罢了,偏偏这个故事从开始男女主角相识的过程就非常地……肉/欲。男主角一见女主角就想推倒,女主角是小白花,自然不肯,于是你来我往,半推半就,整个故事中,男女主角之间所有的吸引力全来自于情/欲!程希不耐烦地翻到最后几页,直接看结尾,果然,就是床戏。 ——我要的是爱情!不是肉情! 弃之,换下一本。其实程希并不是多清高,如果有空的话,她很有可能会把刚才弃掉的那本拿起来好好欣赏一下,感受一下熟女的世界。可是现在……还是先找清水书吧。 程希翻来翻去,不由对美国人的言情小说大感吃不消。情调与华文言情完全不同,故事性倒挺强的,但是不细腻,象程希这种从小被华夏文化薰陶过的,读这种言情,乐趣是有的,但要感动……却差得太远。 正沮丧间,珍妮敲门走了过来:“小姐,楼下有一位先生找你。” 程希一愣,谁会找自己?如果是罗伯特——哦,不可能,罗伯特要找自己直接打电话了。可除了他,还有哪位先生知道自己在费城新买的房子呢?这个消息也就自己五重奏团的少女们知道而已。 “艾……艾凡!”程希看清楚来人,脸腾地一下红了。一想到自己曾经那么嫉妒他,而且,因为这个丑陋的嫉妒自己已经两个多月没有联繫他了,搬到这里也没有告诉他。他却找上门来了……做为朋友,程希在这一刻尴尬地脸都烧起来:“快,快坐。”程希掩饰地转头:“珍妮,泡两杯咖啡来。” 等珍妮端上咖啡离开之后,程希喝了一口这才平静下来。到此时,程希才发现,艾凡似乎与从前有所不同,他竟然从进门到现在一直是微笑的!这对于情商为0的艾凡·奥德耶来说,简直是奇蹟! 程希傻乎乎地看着艾凡一派优雅地喝着咖啡,情商也不太高的某人好一会儿才勐地想起来自己是主人,连忙微笑着开口:“艾凡,恭喜你,两个月来你的演出我都看了录相带,非常棒。听说,你已经签约经纪公司了?” “是的。”艾凡一说话,更把程希吓了一跳,这声音……也太温柔了吧?这真的是艾凡吗? 第85页 艾凡显然没注意程希古怪的表情,盯着咖啡杯,好象那杯咖啡里装着另一个宇宙似地,目光很深沉,垂着眼帘兀自说着:“希希,两个月都没见你,也没你的消息,很想你。” “诶?”程希对今天的艾凡完全不理解,只能笑呵呵地回了一句:“我也很想你啊,特别是你进步这么快,我都自卑了。” 艾凡突然抬起眼皮看了程希一下,凉凉地应了一句:“是吗?我还以为希希会嫉妒我呢。如果情况反过来,我肯定会嫉妒希希的。” “呃……”程希无言以对,但心里那块疑惑的大石却放了下来,一点没错,这就是艾凡。 “今天没有演出吗?”程希放下心来,人就轻松起来,笑嘻嘻地吃了块松饼,问道:“我买房子的事还没来得及告诉你呢,你从谁那儿知道的?” 艾凡的手顿了一下,抬起头来直直地看着程希,蓝色如海洋般迷人的眼睛意外地深沉,让程希无法解读:“希希是不把我当朋友吗?这房子是你那个……邻居帮你参谋着买的吧?我这个朋友却一无所知。” “呃……当然把你当朋友,正好你在忙……”程希被艾凡突如其来的咄咄逼人弄得有些不知所措,坐在沙发上都拘谨起来了:“舅舅和郑航都面临毕业,所以事情多了些。结果就忘了通知你。”程希也觉得这个“忘了”的理由实在有点说不过去,自己在柯蒂斯最好的异性朋友非艾同莫属,如果连他都能忘了,实在不象自己的风格。可让程希承认自己嫉妒,那不如杀了她。 程希结结巴巴地嘟哝了几句:“而且,郑航也不只是我的邻居,他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艾凡,你怎么非要跟他比什么比?” 艾凡挑了挑眉,收了这个话题。顿了一会儿,突然站起来,低头看着惊讶的程希:“你等我一会儿,我给你带了礼物,在车上,我去拿。” 程希傻了。艾凡也太守礼了,到朋友的新家还记得带礼物,自己却因为嫉妒而故意没告诉他。相比之下,自己还真是……渺小呢。程希自卑了一秒,决定好好招待艾凡一顿,算是暗自赔理吧。程希走到厨房,给珍妮一阵叮嘱,听得珍妮连连点头,才放下心来,重新回到客厅。 刚坐下,就看见艾凡从门口走了进来,让程希惊讶地话都说不出来的是,他手中竟然拿着一大束红玫瑰! 疯了吧?这傢伙不会是离市井小民太远,而不知道玫瑰的含义吧?!程希张了张嘴,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虽然她替艾凡找了好些理由,但怎么想都不可能成立,谁让艾凡是法国人呢。世人有谁会相信法国人不懂玫瑰的花语? “生日快乐。”艾凡这次没有笑,面无表情地走过来,把红玫瑰往程希面前一递,然后又从背后拿出一个长方型的大盒子,同时送了上来。 程希哆嗦了一下,甚至不知道该不该伸手接这束烫手的玫瑰。程希甚至忽略了艾凡所说的是“生日快乐”,忘了今天是七月二十七日,自己已经十二岁了,这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这束玫瑰全被程希忽略了。 程希瞪着艾凡好一会儿,艾凡也就让她瞪着,依旧面无表情,也不再多说一句话。被这样的场景弄得有些尴尬了的程希只好抽了抽嘴角,假装是在微笑,咳了一声,问道:“艾凡,你知道送女孩子红玫瑰是什么意思吗?” 此言一出,轮到艾凡嘴角抽搐了,白了程希一眼:“我很清楚。希希,我是在向你表白,我喜欢你,甚至我爱你。请你接受我的爱。” “爱……”程希第一次被这个词雷了,抖了一下才开口:“艾凡,我才十二岁,离成年还早。你这么做,是不是太早了点?” 程希没料到艾凡竟然点了点头:“我本来也想等你十六岁再这么做。但想来想去,想了两个月,我觉得还是先让你明白我的心比较好。免得你会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陷入别人的情网。” 程希突然想起来两个月前罗伯特对自己说的话,是因为艾凡陷入了情网,才让他的技艺突飞勐进的。难道那个情网的对象竟然是自己?! “可我对你……”程希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看了看艾凡,只见他表情越发地青了起来,是僵硬了吧? “不要急着拒绝,你还小,满心都是长笛,我很了解你。你一定是还从未考虑过这种事。我现在只是想请你在想恋爱的时候,第一个想到我。想结婚也可以,等到年纪够了,就……” 程希没料到艾凡竟然这么执着,这让程希大感意外。如他所说,自己确实现在满心都是音乐,根本没想过浪费时间到爱情这种事中去。只是,程希想到罗伯特的那番话,就算为了长笛技艺,程希刚才一味想拒绝的心突然顿了一下,也许这是一次让自己享受爱情的机会? 艾凡……程希第一次认真打量这个自己在心里认定的对手,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他确实都很帅。艺术家气质与贵族范儿揉杂在一起特有的气场,加上英俊的面庞,挺拔的身材。这个十六岁的少年已经有足够的魅力吸引眼球。虽然他情商不咋地,行事也有些乖张,但从外在看,他好象确实是个不错的恋爱对象? 程希动摇了。可是,面对艾凡表白之后过于炽热的眼神,程希就觉得连空气都凝滞起来。浑身地不自在,想要接受的话,却在嘴里转了一圈,怎么也说不出口。顿了一下,程希突然看见那个典雅时尚的青灰色的补盒,眼睛一亮:“这是送我的生日礼物?什么东西?”还是先换一下气氛吧,这么暧昧着,实在不是程希的长项。 艾凡一下笑了起来,这一笑,程希忍不住怔了一秒,以前从没发现艾凡笑起来竟然这么好看!当然,他几乎从未这样开怀地笑过。冷冰冰的表情才是他的标志。 “是我特地写给你的一首曲子,还有我自己吹奏的版本灌的唱片,送给你。” “真的?!可以听听吗?”程希一下欢喜起来,这几天为了作曲费尽了心神,竟然有人为自己做了一首,这实在太及时太让人感觉……幸福?是幸福吧?这种满心的欢喜,嘴角忍不住翘起来的弧度,这应该是剧本中所说的那种幸福吧?自己有点动心了? 沉浸在一种奇异状态中的程希来不及分析更多,她拆开包装,拿出唱片,一边往唱机上放,一边问:“可以现在听一下吗?”太过急切的程希没有回头,所以没有看见因为她这个微笑而突然脸红的艾凡。 “当然。”这才是两人熟悉的领域,艾凡的心情慢慢平静下来,音乐响起,刚才瞬间飞起的红晕,此时才淡了。 程希站在音箱旁边,怔怔地,一动不动。 好棒。这才叫甜蜜,这才叫美妙,层次分明,甚至有一些浅浅的心酸在某些音符的转折处一闪而逝,让人心动,让人沉醉。与自己磕磕巴巴写出来的那些甜蜜相比,自己的瞬间变成了垃圾! 艾凡没有打扰她。爱音乐的人都知道听音乐的好习惯。可是,珍妮来打断了程希又是欢喜又是自卑的思绪:“小姐,有你的电话,是解先生打来的。” “舅舅?!”程希一瞬的不喜转眼变成了眉开眼笑,转头向艾凡点了点头:“舅舅的电话,艾凡你坐会儿。” 音乐在客厅里流动,艾凡坐在一大束红玫瑰旁边,安定地喝着咖啡。程希蹦跳着跑上楼,进了房间,接起电话:“舅舅!” “生日快乐,希希。舅舅不在身边,过得怎么样?有没有记得吃饭?瘦了可是要挨打得哦……” 一上来就是一边串的问题,引来程希咯咯的笑声。两人聊了一会儿近况,解信诚问道:“怎么这么半天才接电话?珍妮说,有客人在?谁啊?” “诶?是艾凡。”程希顿了顿,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出了口,她不习惯向解信诚隐瞒什么:“舅舅,今天艾凡给我送了一大束玫瑰,向我表白了。” “什么?!”一声暴喝从大洋彼岸一直震到了费城:“那小子疯了吗?你才十一,哦不,十二岁!赶紧拒绝他!赶他走!再不许理他!这小子以前看着就不正常!原来是个变态!” 解信诚气急败坏的声音让程希笑得前仰后合:“舅舅,只是做恋爱后备军而已,他并没有要现在开始的意思,你想太远了。他只是说要先把我订下来。而且,罗伯特说,做为乐手,应该多经歷一些感情……” 程希的话还没说完,突然听见话筒里传来一阵哗啦声,程希还没问,就听见一个冷意十足的声音:“订也不许!程希,你赶紧去拒绝他!就算要订,也是我订!要经歷什么感情都有我在,哪轮得到那个洋鬼子?!” 是郑航的声音。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程希还没动情呢,各位可能失望了哦~~ 感谢小萌物们: sora1874 mhz812 hua6396扔了一个手榴弹 lisa6793 特别感谢hua6396的手榴弹!感谢各位的订阅!明天依旧是感情戏…… 烦恼 一连串的京片子说得又急又快,象倒豆子一样,一下全涌到程希的面前。程希在听清楚之后,怔住,有一刻觉得自己好象没有听懂,郑航在说什么?他知道他在说什么吗?迷茫地把目光移向电话旁的日历,确实是七月二十七,并不是四月一日。 郑航又急又怒的声音依旧在耳边响着,程希想了想,勐地明白过来什么,皱了皱眉:“郑航,你喝醉了吧?!我不是狗骨头,也不是玩具,我只是想谈个恋爱而已,你不必这么没风度地要抢。唔,快把电话给我舅舅,我有话还没说完呢。” 郑航在那边被程希的这番话噎住,沉默了一会儿,突然恶狠狠地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程希,我明白地告诉你,这不是抢狗骨头和玩具,我在表白!你个笨蛋!”说完,“啪”的一声,电话就被挂断,程希的话筒里只余下“嘟嘟嘟”的盲音。 程希拿着话筒愣了一会,如果忽略她突然错乱了的心跳的话,她确实是在猜测郑航那句话的含义。是男性领地欲发作?还是……? “希希?”身后传来艾凡疑问的声音,程希转过头去,看向艾凡。他站在门边,正一瞬不瞬地看着程希:“珍妮的饭好了,我来叫你吃饭。”说着顿了一下:“舅舅说了什么?希希你怎么脸红了?” 第86页 脸红了?!程希一愣,转过头去,看向不远处的全身大镜,镜中的女孩身材修长,一身宽松白裙,刚才因为要见客,才随便在腰间系了一条细细的红色腰带。笔直地站着,好象一只天鹅,有种淡然又不容冒犯的气质。身形已经长大,只是脸庞眉眼还留有稚气,能让人知道眼前的少女其实还算是个孩子。 只是,此时的这个孩子一脸绯色,应该是羞涩的表情,眼神却带着惶然。拿着电话,半天一动不动。过了好一会儿,绯色褪白,程希愣了愣,勐地把电话挂掉,发出咣的一声,把她自己都吓了一跳。 “希希?”艾凡上前,扶住程希的肩。其实他心中的忐忑比之程希更重。从开始他的表白没有得到回应,到刚才程希难得一见的红晕,和之后发愣惶然的表情,艾凡情商再低,此时也感觉到了有什么东西在他心头酸酸痛痛地重击了几下。但他是男人,他是奥德耶家的男人,无论如何,都要有风度的。他所以上前,扶住被她自己吓坏的程希。 程希转回头来对着艾凡笑,不知怎么地,怎么笑怎么觉得讪讪地,连她自己都觉得有些尴尬。连忙过去拉上他:“没,没什么。去吃饭吧。今天算是庆祝我生日,也算是新居招待朋友,我让珍妮做的都是你爱吃的,鹅肝准备了不少,还有红酒,走走走,我都饿了呢。” 艾凡看了程希几眼,没说什么,过去把程希没接的玫瑰找了个花瓶,自顾自插了起来。看得程希刚才才白了的小脸顿时又红了起来。 要说,珍妮的厨艺确实不错,食材更是庄园出品,美味度有保证。只是吃的人却有些心不在焉。 “怎么?不饿吗?还是我的表白让你噁心到吃不下?”艾凡抿了抿嘴,索性放下手中的刀叉,看向程希快被她捣成泥的鹅肝,有些不耐烦地问道。 “诶?没,没有。”程希看了眼自己盘中的鹅肝泥,尴尬地脸都快烧起来了。讪讪一笑,也学着艾凡放下无心使用的刀叉,拿起一杯自制的葡萄酒,抿了一口,才缓过劲儿来。抬起眼睛,笑眯眯地看着艾凡:“艾凡,你向我表白,是觉得爱上我了吗?” “废话。”艾凡冷冷一挑眉,也拿起酒杯喝了起来,意料之外地好喝,让艾凡略略舒展了眉头。 “那,艾凡,那你应该知道什么是爱情了?爱上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你是怎么确定爱上我的?我可还算是儿童吧?”程希眼睛亮亮的,好象在问一个与自己无关的问题似的。总还算有点良心,没说出“恋童癖”这个词。 不过,这样子的程希艾凡却没办法拒绝,明明她这付样子就是告诉她的拒绝,可她这个傻乎乎的表情让艾凡生不起气来。艾凡深吸了口气,喝完一杯,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才开口:“不知道,我也说不清楚。只是突然有一天……”艾 凡看了程希一眼,只见她笑得灿烂,两颊因酒精而现出一抹微红,让她平时总带着的那一抹疏离的气质淡化了不少,很是可爱。艾凡顿了顿,才接着开口:“突然有一天,你叫我的名字。认真对我的方向提出异议。当时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觉得你太可爱了,好象会发光似的。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你那时的笑脸都在我的脑海里。后来,就很自然地开始想念,开始想和你在一起,想到‘永远’这个词和你在一起再合适不过。于是,我想,我应该是爱上你了。就这样。” “啊——”程希的感嘆中有一点点失望,看着艾凡好一会儿:“是突然的吗?只因为我喊了你的名字?” “笨蛋!”艾凡白了程希一眼:“那些感情早就存在,我刚才说的不过是打开它的一把钥匙而已。所以,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也会找到那把钥匙。”艾凡说得很自信,因为他知道在程希的生活里,除了他这个适龄男友,再找不到别人了。不过,他还是有些担心程希的那个“好邻居”,那傢伙与程希亲密得过了头! “是这样吗?”程希暗自怀疑。听了艾凡的一番话,程希对爱情这个被人说滥了的词越发地不理解起来。与艾凡的说法比起来,小说中那些生死与共缠绵绯恻的爱情还更象爱情一些。艾凡的说——“想在一起”,这叫什么话?程希完全感觉不出其中的甜蜜来。嘆了口气,转换话题。 一场晚宴在没有爱情的陪衬下倒也轻松地吃完了。艾凡显然也没有打算太逼迫程希,他的表白更象是小时候看露天电影占位置,先摆个小板凳,电影没开始就先去玩。在程希看来,艾凡这样,就是在等电影开始呢。 重新回到钢琴边坐着,程希茫然地试图想弹奏什么,结果失败了。因为这番表白没给她带来任何欢喜……哦,不,也不是没有。程希歪身倒在琴凳上,看着屋顶发呆。最少,不是艾凡给她带来的欢喜。艾凡带来的只有惊讶。 为什么脸红?为什么会脸红?!程希屈肘用手背遮住眼睛,回想起当时的情景,不敢相信。郑航那小子……是疯了吧?!竟然说出那些话来!小狗护骨头,小孩抢玩具,是吧,是那种心情吧?可是,他、他、他最后竟然说他在表白?!他,是不是气疯了,说起胡话来了? 竟然说艾凡是洋鬼子!程希唇边溢出一抹笑来,他在沃顿的好友可全是洋鬼子呢!他什么时候计较过这个?竟然口不择言到这种地步,真是……还说她是笨蛋,其实他才是笨蛋吧?! 说起来,几乎算是自己把他养大的,自己虽然比他年纪小,可在心理上可是他的长辈呢。他到底在想什么?!竟然说出那种话?难道不觉得尴尬吗?太丢脸了!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给自己找了这么多理由,程希还是觉得心中烦躁,在琴凳上左翻右转,无法安宁。 郑航从小长大的样子,做的蠢事,笑脸,郁结的表情,甚至有时候深沉过头阴暗过头的眼神,一一在程希脑海中闪过。说起来,他已经二十岁了,是个小伙子了,早两年就成年了。竟然对自己这样一个……程希放开手看了眼自己的身材,脸色一黯,到底还是个直板。程希的印象里,郑航曾经和武振邦一起开玩笑的时候说过,他喜欢前突后翘类型的美女。自己这样,和他的妄想,差了十万八千里呢。说到底……他只是在护食吧? 程希眨了眨眼睛,坐起来,一串充满着焦躁自郁情绪的旋律响起来,程希皱着眉,弹一段,记一段,没一会儿就记下了一整张谱。但让她在这种情况下去修饰润色,却完全不能够了。甚至再听到都觉得很难受。程希站起身来,正要回卧室,突然听见电话铃声,叮铃铃—— 程希愣了一下,看了看电话,在它响过第五声后,才过去接了起来,声音故作轻松:“hello~” “希希,生日快乐~” 程希一听到这个声音,立刻笑开来:“邦哥,你不是进军校了?怎么会给我打电话?”打的还是国际长途呢。 “我放假在家呢。”武振邦的声音一贯的撒娇,这跟他军校三年级的身份完全不符:“希希怎么都不回来啊?我很想你呢。” “想我做的饭吧?”程希连眼睛都带着浓浓的笑意,这傢伙总是这么让人感觉亲切:“没办法,最近接了一个为电影写配乐的工作,所以离不开。我也想你啊,你这小子,我也好久没见你了。有没有在军校找女朋友?”程希此时一点也没觉得自己这个问题不适合她这个十二岁少女了。 “喂,希希!你、你都跟谁学的?这都在关心什么啊?小心我告诉解叔!”武振邦突然结巴了起来,这让程希一下燃起了八卦之神。 程希嘿嘿笑了两声:“你不告诉我,小心我告诉武爷爷。”程希从未见过武将军,但打电话给武振邦的时候,有几次武振邦不在,就被他接到,两人聊过几句,听上去倒象是个和蔼的长辈。 “根本什么事都没有,你要告诉什么?!”武振邦急了:“我好心祝你生日快乐,你就来给我告黑状?!” “好啦好啦,饶过你。”程希笑嘻嘻地与武振邦又说了会各自的情况,聊起来象以前在家一样,随意得很,没什么隔阂。这一点叫程希很开心。 “希希你不知道吧,小叔回来就直奔解叔去了,还跑到日本去考察了一个月,准备在华东解叔现在在的那地儿办个什么方便面厂。正红火着呢。我真想去看一眼。” 程希听到这个消息,愣了愣,难怪郑航那傢伙会跟解信诚在一起。解信诚回国后,在上京呆了不足两周,刚刚把茶叶胡同的房子买下来,装修还没完成,就被分配到了安徽,和早在那边扎下根的罗新军搭班,这也是马德明老先生的手笔。现在的干部对经济建设没印象不重视,马德明觉得需要一个树立一个典型。按说,安徽不是一个特别合适的地方,但是,相对于别处,那里好安排人。于是,就走了这么一条路。郑航走商,在华夏的国情里,自然要在上面有人的地方才方便行事,选择那里也很正常。 “那就去嘛。顺便帮我看看舅舅。他一个人在那边,我挺担心的。”程希甩了甩头,甩开关于郑航的一切信息。 “没啥可担心的。”武振邦很随意地说出一条爆炸性的消息:“我看解叔和王姐姐好事将近了。到时,解叔有王姐姐照顾,就用不着你照顾了。” “什么?!”程希说不出心里什么感觉,虽然早知道王胜男与解信诚之间有情谊,但这才回去两个月,就……,太快了吧?想到从此以后,舅舅身边就跟着一个王胜男,享用他的怀抱,他的微笑,程希揉了揉不太舒服的胸口,抿了抿唇:“舅舅都没跟我说……” 说完,就觉得自己太自私了,解信诚十四岁失怙,就一直想有个家,不然也不会去十万八千里接自己了。现在他终于有了一个机会成家,自己还在这里别扭个什么劲?!独占欲怎么这么强啊?!以前怎么没发现自己有这样的劣根性?难道不是应该希望他活得更好吗? 在心里这样对自己喊话喊了半天,程希理智上接受了。可是,想着那个情景,还是有些笑不出来。只能皱着眉,尽量不去想。 “诶?”武振邦被程希有点委屈的口气吓到,连忙咳了一声,加了一句:“我只是猜测啦。再说,就算结婚了,他俩还不是要分居两地?王姐姐现在在日报社干得好好的,据说十一过后就要升官呢,不可能跟解叔去安徽啦。” 程希顿了顿,突然问道:“郑航那小子都二十岁了,是不是也该谈个对象,到时好结婚啊?” 第87页 “嘿,你操的什么心啊?”武振邦笑起来:“不过,这事根本不用咱操心。小叔那样的,要长相有长相,要学歷有学歷,要背景也背景,要钱有钱,主动贴上来的多得很,春天的蜜蜂一样,嗡嗡地,只看他怎么挑了。想结婚的话,随便指一个,不用一天就能成,你信不信?” “信!”程希咬牙。 作者有话要说:我卡文了,同学们,同志们,写感情好难……而且,写出来好象怎么看怎么有点不对劲,好别扭地说…… 可是,按情节发展,下一章还得有一章感情戏才算完成……omg,我脑细胞死了一半…… 耍流氓 挂了电话,程希懊恼地拍了下自己的头。再傻,到了这个时刻也明白了,自己对郑航的感情变质了!或者说,正在变质中。这不是爱,这还远远不是爱。程希知道,这只是蠢蠢欲动的心发神经呢。 程希拍在自己胸口半天才吐出一口气来,就象武振邦所说,郑航那样的人,註定要当花花公子的,自己何必栽进那个泥坑?真要恋爱的话,艾凡这个纯情男生要合适得多。虽然在程希两世的观念里,艾凡实在还太小,让她没意识没胆量下口,有种老牛吃嫩糙的错觉。 “舅舅。”程希在房间里踱步良久,还是拨了过去,完全忘了现在的解信诚应该上班呢。 解信诚顿了一下,才回应:“希希。” “舅舅,我惹你生气了?”程希有点慌,因为从来没有过解信诚接到自己的电话只应一句名字就无话可说的时候。 “没,没有。你等一下。”解信诚说着,放下电话,过去把门关上,才重新拿起电话,嘆了口气:“希希,舅舅没生气。只是……有点不习惯你突然长大了这个事实。想想当初你还短短的几十公分,被我抱着到处跑呢,现在竟然……竟然被人表白了!”说到这个解信诚的牙就咬了起来:“先说好,我不喜欢外国人。” 本来听见前面解信诚的感嘆,程希也有一阵暖暖的心酸,可听到最后一句,不由地翻了个白眼,怎么跟郑航一样的口气啊?外国人竟然这么受歧视,真是……程希暗想,这就是他和郑航两人之前会声严色厉的原因?努了努嘴:“舅舅,只是谈个恋爱而已,又不是结婚。你和郑航都想太多了吧?而且,艾凡你又不是不了解,很纯情的,品性也不错啊。由他来让我了解一下爱情,受伤害的可能性很低啦。” 解信诚留学两年,自然明白程希的想法在那样的环境下很正常。但是……解信诚不能够接受,他挑了挑眉,微笑起来:“希希,你不要耍流氓。” “诶?!”程希被这突如其来的话完全砸懵了,瞬间脸红:“哪,哪有耍流氓这么严重啊?连手还没牵呢。”虽然之前当朋友的时候,抱抱都是经常的,更别提牵手了。可是,现在一表白,这行亲密举动立刻就有了其它的意义,昨晚送艾凡离开时,真的是连牵手都没有,只是贴了下脸而已。 “**说过,一切不以结婚为前提的恋爱都是耍流氓。希希,你不要因为人在国外,就忘了自己是华夏人吧?” 这是语录后遗症吗?程希看着天花板,也并没有说解信诚说的错。甚至在某些时刻,程希也认为,**的这番话再对不过了。可是自己眼下……程希转过头又看了眼摆了一钢琴的乐谱,不由就头大起来。仰起头,程希想了想,回答出这样一段,自觉很符合心意的话来。 “其实,舅舅,这辈子我没打算结婚。”听解信诚突然深唿吸,怕他暴发,连忙加了一句:“艺术家不结婚很正常。舅舅,我选择的事业需要我付出大量心力,实在没心思经营一个家庭。再说了,亲人的话,我有舅舅就好了,我不需要更多的亲密的人了。这样的情况下,谈个恋爱应该很正常吧?” 电话那头的解信诚听到这样的话,沉默了一会儿,程希听着解信诚的唿吸声,不由紧张起来。解信诚毕竟是那个时代过来的人,虽然受的教授与众不同,但会不会并不认可自己的想法与做法呢?程希顿了顿,正想开口,就突然听见解信诚暴出的哈哈大笑声,让程希一头雾水,一头黑线。 “舅舅!”程希跺脚:“有什么好笑的?!我说的都是真心话。你下次再这样,我就不说了!” “好,好啦。我不笑了。”解信诚虽然这么说,但显然口气中还带着残余的笑意,咳了一声才说了一句:“我家希希就是不一样哈,这是打定主意要耍一辈子流氓了?” “……”程希握着电话,哑口无言。她虽然知道解信诚爱逗自己急,可没想到自己觉得他应该正经的时候,竟然还是这么……程希真想用“顽皮”这个词来形容自己这位二十七岁的舅舅,怎么就这么喜欢出人意料呢?! 过了一会儿,解信诚终于笑够了,小心翼翼地开口:“生气了?嗯?希希,舅舅逗你玩呢。希希?” “没生气。”程希拿着电话过去一屁股陷进沙发里:“只是觉得舅舅没认真听我说话……” “不是。希希。”解信诚也认真起来:“你现在还小,有这种想法不奇怪。我不知道别的艺术家如何生活,但希希你天生就不是放荡不羁的人,何必去屈从于他人的生活模式?还是等你成长成熟之后,再来讨论这个话题吧,那时的你,再想起你今天的话,说不定一样会象我一样大笑呢。” “如果不呢?如果到那时我还是这么想呢?舅舅会反对吗?”程希声音低下来,解信诚的劝诫对她来说完全适用。歷经两世,自认已经成熟得要坏掉了。 解信诚把头靠在椅背上,望着有些发黄的屋顶,顿了顿,才道:“如果希希是真的开心,不是为了别的任何东西而这么做的话,舅舅不会反对。”解信诚说着,唇边的微笑滞了滞,想起刚才某人的铁青色的脸,解信诚打心底里怀疑程希的话。想着,解信诚又加了一句:“希希,你才十二岁,别那么急着长大。” “我知道。”程希心中一暖,点了点头:“舅舅,刚才听邦哥说,你要结婚了?你怎么都不告诉我?” “诶?结婚?”解信诚怔了怔:“其实还没定。不过……”解信诚的声音很稳定,一点也没有开心或者不开心的改变,平铺直叙:“我这次回来,与王家见了几面。确实有这个意向。我考虑着,王胜男与你认识,互相印象也不错,她对我们的状况也比较了解。再加上当初你还救过她。如果要结婚的话,她是我的第一人选。你觉得呢?” 程希张了张嘴,却说不出不什么好话来,只能又闭上,转了个弯:“那个……问过马先生了吗?他怎么说?” “马先生?他也觉得不错。”解信诚把电话换了只手,莫名觉得刚才那只手一手的汗:“希希,你不喜欢王胜男?” “也……不是啦。”程希低着头,顿了顿,才道:“舅舅要结婚的话,王姐姐自然是最好的。而且,王姐姐也不小了,二十五岁了吧?我妈生我的时候才二十呢。如果你们要结婚的话,记得给我电话,我肯定要回去参加婚礼的。” 不知道为什么,解信诚觉得这番对话干巴巴的,很别扭。突然想起回国时,郑航对自己说过的那番话,希希这是觉得自己的领地被侵占了吗?所以,才这么谨慎懂事的回答?想通这一点,再听程希毫无激情地表达恭喜时,解信诚忍不住觉得挺高兴,这小丫头,没白养。微微一笑:“希希,无论我结不结婚,你都是我最亲的人。” “知道啦。”被这样直白地表达亲密,程希还真有些不习惯,但心里的那抹浅淡的酸涩还是被这句话给轻飘飘地吹走了,整个人都变得舒心起来:“我也最喜欢舅舅了。” “对了,希希。”解信诚和程希又说了几句“你最乖”“你最可爱”之类的肉麻对话之后,解信诚勐地想起来:“我提醒你一句,希希千万不要被感情沖昏头,把庄园的事告诉别人。可不是每个人都象舅舅这样通情达理。希希,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要把自己放在危险的位置。会让舅舅担心的,知道吗?” “知道。”程希愣了愣:“这件事我这辈子就只告诉舅舅一个人。别人我都不信。” “乖。”解信诚看了看时间:“你那边天晚了,去睡吧。生日快乐,希希,谈恋爱……可以,要注意距离。”顿了顿,解信诚突然笑起来:“耍流氓你是耍不过男生的,吃亏再后悔就不划算了。记得马先生的教导,利益为先,哪怕是在感情上。” “嗯,我被他教大的,这些东西早印在骨头里了,不会忘。”程希和解信诚在电话里又粘了一会儿,才依依不捨地挂掉。看了看钟,果然已是半夜。程希再无心情做别的事,走进卧室,趴在床上,胡思乱想,以为今天发生的事太多会失眠的,谁料到,没一会儿竟然就睡着了,而且还睡得很香,做了一个很美的梦。 梦中自己还是个小孩子,胖乎乎的,被解信诚抱着在上京城里四处转悠。微风,光明,还有温暖的怀抱,隐隐约约长笛的声音,一切美妙地超乎想像,程希沉醉在梦中,根本不愿醒过来。直到感觉到头一痛,才不得不带着被人打断美梦的怒气地睁开眼睛。 “谁……郑航?!”怒气很快转换成了惊讶,转头看了看天色,已是中午:“我睡了多久?你怎么来了?”想到昨晚的那一番对话,程希控制不住地脸红了红。她知道,却不愿面对这个事实,直接虎下脸来:“郑航你先出去,我要起床。” “你这傢伙就爱装模作样。”郑航并没有出去,反而很自然地坐在了床边:“明明脸都红了,还要做出拒我千里之外的表情,希希,你就不能诚实一点?” “诚实一点地说,”程希从薄被中坐起来,揉了揉眼睛,因为完全不顺从理智的生理反应,心情有些沮丧:“郑航无论你是怎么想的,但你都应该尊重我的**吧?如果真有话对我说,不如等我收拾好,到客厅说?” 郑航很了解程希,见她这付表情,知道再拗下去,她就真的生气了,于是站了起来,还是忍不住揉了揉她的头髮:“不是我不尊重你的**,是你自己睡觉没关门。”说着,不看程希的脸色,笑眯眯地自顾自下楼去了。 第88页 等程希走下来,发现郑航已经开始吃起饭来。培根蛋三明治,还有一杯牛奶,显然他把中午当成了早晨在过。 “刚到?”程希坐在他身边,也拿了一块吃了起来。味道不象是珍妮的手艺,程希看了看,没说话。 “到了几个小时了。见你睡得香,就跟着睡了一觉。结果,你比我这个坐飞机的人还能睡。”郑航喝完,认真地看着程希,过于执着的目光让程希很别扭,连三明治都变得无味起来。 “你昨天向我表白了?”程希主动出击,索性三明治也不吃了,一口把奶喝掉,陷进柔软的沙发里,懒洋洋地问。 郑航显然没料到程希是这个表现,挑了挑眉:“嗯。那个奥德耶也表白了?我们俩哪个更让你心动?” 程希的手指僵了僵,这人还真是自信呢,自信地让人讨厌。程希没有看他,因为看着他的黑眼圈,想到他风尘僕僕飞了一夜,就为了见到自己。这样的想法非让她心理防线崩溃不可。程希看着自己的手指:“我才十二岁,艾凡表白我觉得还可信一点。毕竟我们年纪相近,之前又一直是同学。可是你,郑航,我完全看不出你有向我表白的可能性,虽然你确实那样做了,我却只能找出你是在争食争地盘的动机。你……让我无法相信。” “不相信……”郑航的表情依旧似笑非笑,盯着程希的目光一瞬不瞬:“不妨碍你动心。希希,国外的女孩子十二岁恋爱很正常。你生活在这里,在这个年纪产生这样的愿望,我也很理解。不过,如果你非要谈一场恋爱滋润你的生活的话,请选择我。我比那个洋鬼子会是个更好的情人。” “……”程希无语地抬起头来,说到底,她是觉得失望了。郑航的到来竟然不是为了表达爱慕之情,而是真的来争取“程希的情人”这个头衔的!不是谈感情,而是,而是在谈条件?谈交易?这让程希心里一阵地堵。 “我比那个洋鬼子更了解你,了解你的过去,了解你的脾气,了解你的需要,而且,我还比那个臭屁的小子体贴你,爱护你……” 郑航还在那里说个不停,程希的眉头越皱越深,终于忍不住,一抬手,止住郑航喋喋不休的嘴:“郑航,我要的是love,不是sex!请你不要再扯那些什么狗屁条件了!我要的只是两颗心的交流,心灵的整合,哪怕是互相微微一笑也觉得甜蜜的那种感情,而不是你说的那些什么了解,什么体贴!你连这个都不懂,还说什么了解我?!郑航,你别说笑话了,你还是好好去做你的花花公子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吧!别来烦我了!” 程希说着就把言情小说中的爱情定义拿出来用了,虽然这种过于光明的事她自己并不是太相信,但真被郑航这么没有底线地糟蹋,程希真要为爱情叫屈了。她可不是打算结婚。昨天和今晨的那点点星星异样,随着郑航的这番话顿时化做了笑料,留给了程希当做不想面对的回忆。 “爱么?”郑航突然站起来,过来紧紧挨着程希坐下来,抬起她的下巴,看着她怒气沖沖的眼睛,忽略她一直试图甩开自己手的动作,声音低沉地说:“你确定,要现在就开始体验吗?你不是一直说自己还是小孩子吗?我可是依着你年龄的智商做出的反应。现在,反而惹得你不开心。可是,我真的跟你谈爱,你确定你能明白,能回应,而不是让我一个人演独角戏?希希,你真的确定你懂?” 作者有话要说:这两章让很多同学觉得郁闷了,对不起……我自己也觉得感情好象写不好似的,因为一开始这文就没有设定感情的纠结,所以……临到头上,写起来有点怪怪的…… 另外,感谢pigflytv扔了一个地雷。 这几章这样让人不满意,pigflytv同学还能支持,我只能深深感谢了! 完成 事后很长一段时间,郑航都不愿意回忆当天的事情。从小到大,哪怕再沦落再辛苦的时候,也没象那天那么丢脸。 当时,郑航觉得虽然自己的感情被迫暴露很尴尬,但看着程希在自己手上不能挣脱的样子,又觉得很过瘾。这丫头从小到大就充大人,训人训惯了,逮谁都能说出个一三五来。经常被她训得低头认错,或者自我反省,难得有这样反击她掌控她的机会,郑航觉得自己心里那点小暧昧一瞬间就沸腾起来了,几乎忘了眼前的小丫头才十二岁。自己之前一直想等到她十六岁再进攻的。这些想法,在眼对上眼的这一刻,郑航全忘了。 郑航话一说完,看着程希粉润粉润的唇动了动,似要反驳说话,可爱极了,就没忍住,低下头亲了过去。之后……就发生了一系列悲剧。 郑航亲上来的时候,程希吓了一跳。她怎么也没想到什么都没说明白呢,就一下跳到了这个层面。以前言语上逞能惯了,程希下意识地就没想过郑航会对自己如何。所以,郑航这个突如其来的吻让程希一下没反应过来。 程希第一个念头就是:很软,还有点凉,并不讨厌。第二反应就是伸起手给了郑航一巴掌。 “啪!” 脆响。郑航脸上多了个漂亮的巴掌印。这一巴掌没惊着郑航,倒把程希惊得怔住。她手比脑快,其实本意从未想过要去打郑航:“那个,我……” 程希一下心虚起来,看着那个粉红的手印,结巴了起来:“你,你不该亲我。我,我也不是故意要打你。”说到这里,程希抹了抹嘴,似乎想把刚才的感觉抹掉:“郑航,虽然我很想谈恋爱,但我真的没兴趣加入到你的女友花名册里去。今天、今天这次就算了。以后,你要是还当我是朋友,就好好的,象以前一样就行了,别过线!” “女友花名册?!”郑航第一次听说这个名词,但猜也能猜到这是什么意思。被程希打了一巴掌,郑航倒不生气,毕竟是自己强吻过去的,以程希这性子,打一巴掌太正常了。而且,显然她还留手了呢,不然一巴掌非把他的牙打掉半数。郑航摸了摸自己的脸,疑惑地挑起眉:“谁给你说我有这种东西的?!我明明还是……”郑航一口气噎住,“处男”两字怎么都说不出口,咬了咬牙:“我还一个女朋友都没交过呢!你就是第一个!我什么时候在你心目中变成一个花花公子了?!谁跟你诬陷我的?!” 这个问题立刻让程希语塞,打死也不能把武振邦供出来啊。程希拧拧眉:“这还要谁诬陷?!一看就看得出来啊。” “从哪儿看出来的?”郑航委屈不愤。 “你长得就是一脸桃花相!”程希恼羞成怒:“你回国之后,有很多女孩子围着你转,这点没错怪你吧?” 郑航一听,立刻笑了:“希希是在关注我吗?”见程希的眉毛一下竖了起来,知道她爱面子的臭毛病又发作了。于是直接打断她想说话的冲动,接口道:“希希,你对自己诚实一点会死吗?想谈恋爱总要找一个自己能爱上的人再谈吧?不然谈到死也没有火花,岂不是浪费时间?!你这样抗拒自己踏出你自己设定的圈圈,你什么时候能在感情上有所长进?!一直这样纵容自己的懦弱,你就永远只能是个匠师了。” 一句话,直接打中程希的要害。这是她最害怕最害怕的事。她此生最大的梦想就是攀上高峰,而不是有一天走到死胡同。程希再没了刚才恶狠狠的表情,愣了愣,看着郑航好一会儿,突然指了指自己的唇:“来,再试一下。” 这回,轮到郑航愣了。不过,他只愣了一秒,就笑了起来。过去轻轻俯头下去,贴上去,辗转。 辗转,辗转,还是辗转。程希开始还觉得磨磨叽叽挺享受,过了一分钟,还在磨叽,程希开始皱眉了,推开郑航,严肃地问:“之前的那个吻,是你的初吻吧?” “……” 以上,就是郑航的悲剧。二十岁的初吻被十二岁的预备女友一眼看破,而且,还在女友的调教下学会法式深吻……悲剧至极!以至于后来的岁月里一直被嘲笑——也许不是嘲笑,是欢喜也有可能。可是,在郑航的心里,只要程希想到这件事在笑,那就是嘲笑。如果她想到这件事没笑,那就是在心里嘲笑。ok,事情就这样被定性了。 学习接吻的过程不必细说。两人都气喘吁吁,心脏狂跳,谁也不敢说那只是因为感情或者只是因为**。身体的接触,在感情的发展中很重要,程希和郑航都不是卫道士,自然愿意享受这一点点乐趣。虽然还不能更深入,但拥抱与吻,已经是可以探索的了。 交流了吻,算是间接承认了郑航的地位。 “从今天起,郑航,你的头衔就是程希的男友了,在头衔没有卸下之前,你从身到心都要属于我程希。我也一样,属于你。同意吗?”程希脸上还没褪去刚才因为亲吻而带来的红晕,已经开始发表这种剽悍的占有式言论了。她紧紧地盯着郑航,只要他敢有一丝犹豫,她肯定会第一时间把刚才的话收回。虽然决定踏出这么下,但程希依旧是个没有安全感的人,这点无法改变。 “那你也立刻拒绝那个什么奥德耶!”郑航心跳尚未平息,第一时间想到自己不远万里跑来的原因,立刻反击。 “当然,我对脚踏两只船没有任何兴趣。也没那精力。郑航。”程希认真地看着郑航,此时才发现,郑航果然象武振邦所说的那样,帅,很帅。高大,阳光中带着一丝邪气,是女孩子会喜欢的类型。 程希眨了眨眼,收回花痴的心思,认真道:“郑航,我把长笛当做我的终生事业。我可能与你认为的普通女朋友不一样。我也要奋斗,我也要顾忌自己的发展成长。我可能没办法长期放弃自己陪着你,甚至,我有时候还需要你牺牲来陪伴我。但我保证,我只要在你身边,就会温柔待你,全心待你。这样的我,你真的能接受吗?你不要冲动,认真地思考一下再说。” 郑航看着程希,这丫头从红鞭炮长成现在优雅俏皮的少女只是短短七八年时间,从开始的不设防到没办法放手,郑航拿自己一点办法也没有。他没有办法忍受程希倒在别人怀里的画面,哪怕是解信诚他都觉得很憋屈。更何况还是一个名为程希男友的陌生人?郑航只是在电话里听见这个消息的时候,就知道,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那样的结果。 传统意义上的女友吗?郑航摇了摇头:“希希,我是那种沉浸在卿卿我我里就没个完的小男人吗?我当然选择你。我也有自己的事业要做,真要有一个天天守在身边除了照顾我就没别的事的女友,反而让我觉得束缚呢。我就喜欢这样执着的你。你要是没有了这份执着之心,就不是我心目中的程希了。希希,保持你自己,让我牵挂你,想念你,舍不下你。我也努力,让你真的爱上我,捨不得我,在事业之余时时念着我。你看,这样不是挺好吗?” 第89页 两人互相签下对方规定的n条纪律,比如,不许和任何非直系亲属的异性说任何无关工作的话,不许与任何异性做出肢体接触三秒之上之类的古怪条件。看似很强横、蛮不讲理,可是两人心里却莫名觉得粉红泡泡冒个不停。每说出一条,对方就笑个不停,脸红红心跳跳,这种管束,其实是一种吃醋的表现吧?郑航很舒服地把程希抱在怀里,亲来亲去,喃喃地说了一些智商严重降低的傻话。程希想起解信诚的话:“女孩子耍流氓总是耍不过男孩子的。”不禁深以为然。 当晚,郑航又急匆匆地飞了回去。在机场,郑航打破了他才说过的不沉浸在卿卿我我之中的话,用衣服遮着,亲了程希很久,直到他喘不过气来(因为程希的气实在太长,不能和这个变态比),还是不满足。用舌尖在程希的唇边描摩了半天,声音低哑地嘟哝了一句:“希希,我捨不得离开你了。” 程希如果没有听错的话,在这句听起来充满爱意的表达之后,程希听见两个丧气的字:“可恶”。这个埋怨,让程希莫名地心情一下甜了起来。用咒骂抵抗诱惑,程希对这种程度的依恋很满足。进通道之前,郑航把程希紧紧地抱在怀里,好一会儿,才转身离开,没有回头。 回来的路上,程希忍不住笑,虽然心里因为郑航的离去有微微的失落,但更多的是关于这突如其来的感情而冲出来的甜蜜。唇又红又肿,麻麻的还有点痛,显然是使用过度。这让程希略感羞涩,一直用袖子半掩着脸。 回来之后,程希一个人在庄园里回忆那些过份缠绵的片断,谱出一段段让她自己都脸红心跳的乐章。如同圆舞曲一般轻盈的旋律,还有不断迴转的主旋律,卡农一般的曲式很美妙。程希手指不受控地敲在键盘上,好象是另一个自己在说话。乐随心声,程希不只一次这样感受。而这次作曲尤其如此。 这一次,因为交稿不再是交给教授,而是交给付钱的一方,所以,程希特别谨慎,光修改润色就足足用了两周,然后又用一周做了个简单的钢琴小样,先请罗伯特听过,罗伯特一味地称赞:“大好大好。希希,你的钢琴进境很大。要不要主修两门?” “诶?不用不用。”从音色上听起来,并不是程希更喜欢长笛,只是因为长笛可以随着带着。钢琴虽然程希也能随身带着,但也要不吓着人才行啊。再加上长笛跟她的时间最长,她对长笛的感情远非别的乐器所能比拟的了。听了罗伯特的这番话,程希吓得连连摆手,主修和副修的标准可差了十万八千里远。柯蒂斯的钢琴系是专门一个系,可见有多强大,她可不打算去蹚这个浑水,好好地在管乐系里混出头就不错了。 罗伯特听完,又倒回去,重新再听了一遍。再听时,罗伯特眉头微动,按住暂停键,转头看向程希:“好久没听希希吹奏了,来,吹一段……唔……克莱斯勒的《爱的忧伤》。” 程希一愣,这首曲子并不难,本来是小提琴曲,后来改编成了长笛曲也非常优美。三拍子的节奏,还有奥地利民间舞曲风格的旋律速度,都让这首曲子算不是困难的曲目。如果非说它有什么困难之处的话,那就是曲调中那种恬美又带着淡淡忧伤的感觉很难描绘。弄不好,三拍子的节奏就显得太欢快了,和曲调风格不搭,整首曲就糟蹋了。 程希拿出长笛,闭上眼把乐谱回忆了一遍,感受了一番曲目中的那种怀念的感情,才把长笛放在唇边,吹出第一个音。 这种节拍分明的曲子,程希忍不住踮着脚尖轻轻打着拍子,闭着眼睛,感受着音符中的忧伤。这种淡淡的忧伤是最难把握的。不象完全的悲伤,反而更容易一些。程希想着郑航离去时的情景,背影越坚定,越显得脆弱。 啪啪啪!这罗伯特在程希落下最后一个音时,拍起了手:“希希,好,好极了。你终于突破了!在布拉格之春比赛上,如果你是这个水准,肯定不只是那个古斯塔夫奖了!不错不错,很不错啊。” 罗伯特听得大感心慡,赞扬起来没个完。程希愣了愣,突然明白过来,自己到底哪里突破了,登时脸红了起来,讷讷半晌,说不出话来。 “我就说嘛,我的弟子怎么可能卡在这个坎上!”罗伯特哈哈大笑,拿出程希的样带:“没问题,我看,这曲子配他那破电影真可惜了呢。配《两生花》都不差什么。” 程希囧了一下。夸人夸到这份上,简直就是骂人嘛。《两生花》的配乐可是波兰大师普瑞斯纳的大作。程希每每听得头皮都觉得炸开了的那种美,怎么可能是自己这个初出茅庐的小丫头能够比拟的?程希知道,罗伯特这么说,其实是一种激励。自己离那个境界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的远。不过,确实如罗伯特所说,配那部肥皂爱情片还是绰绰有余的。 过了两天,程希才和罗伯特的经济人一起约了那位导演出来,把乐谱与小样带递了出去。结果可想而知。那位导演听完样带,立刻收起了轻蔑懒散的表情,激动起来。握住程希的手,一个劲儿地赞美,简直和罗伯特差不多的赞美水平,让程希尴尬不已。不过,因为实力得到尊敬,程希很得意,当晚就打电话回去,向郑航和解信诚大肆显摆,并说,如果可以出原声带的话,一定寄回去让他们一起分享。 事情并没有完。因为写出配乐只是一个开始。还要开始为配乐找乐队,录音。这是程希第一次正式录音。以前的音乐会与比赛虽然都有录音,但从没有真地录成磁带发行过。这次,却是有了商业价值的可能。程希一下就精神振奋起来。来吧,所有的挑战都来吧! 作者有话要说:註明一点,此时,其实《两生花》的原声还没发行呢~~又一次被我架空了。没想到什么更合适的例子,毕竟是罗伯特举的例,总不好举出《毕业生》这种片子,不合他的身份。故……架空了。 感情戏完结,走进事业线。故事在后半部,会有简短的挫折,但不会太多。幸福是最终的结果。 感谢小萌物的支持~~ 遨翔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1-03-04 09:18:02 pigflytv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1-03-04 08:06:53 感谢以上两位~~ 果然还是写剧情容易得多~~ 为了感情戏的结束,给大家说个冷笑话: 【你是哪所大学的?】:1情花大学2悲惊大学3这叫大学4覆蛋大学5伤害脚痛大学6男精大学7屋寒大学8滑中客机大学9鸡林大学10西岸脚痛大学11种果客机大学12重伤大学13死喘大学14蛤儿兵宫掖大学15煽动大学16天井大学17难开大学18悲惊失饭大学19钟锅认命大学20虾们大学 哈哈,俺不属于以上,安息了。 刽子手 给解信诚和郑航打完报喜电话之后,程希挂上话筒时还是一脸笑意。转头看见自己写的乐谱,程希眨了眨眼睛,想了一下,伸手拿起话筒,拨起另一组滥熟于心的号码。 “你好,奥德耶宅。”对方是个嗲嗲的年轻女声,让程希愣住。她打的可是艾凡自己房间的电话,并不是他家楼下客厅的电话。而且,奥德耶太太的声音可完全不是这样的。 “你好,我找艾凡。”程希虽然心中有些奇怪,但还是把话说了出去。之前因为灵感泉涌,两周来,全身心耗在钢琴边上,别说艾凡,连解信诚和郑航都没空搭理。拿到合约之后才想起来,应该把事情对艾凡说清楚,她可不是那种爱搞暧昧的人。更何况,她还是很喜欢艾凡这个朋友,为了这种事失去他的友谊可太不值当。 听见这个女声的时候,程希有一秒比较卑劣地松了口气。虽然不存在什么负心不负心的,但之前自己确实有把艾凡当□情实验品的想法,现在想来,实在是自私了点。如果,艾凡愿意让一个年轻女孩子进入他的私人空间,说明,她在他的心中还是占有很大地位的。为此,已经成为别人女友的程希,偷偷吁了口气。不过,该说的还是得说的。 “哦~艾凡啊~”女声突然变得犹豫起来:“你是哪位?和艾凡什么关系?找艾凡什么事?” 听了这咄咄逼人的问话,程希突然对刚才的想法产生了一丝动摇。这样有失仪态地盘问男友朋友底细的做法……已经不是情商的问题,而是教养的问题了。艾凡那样对礼仪吹毛求疵的人怎么会有这样的女性朋友?程希皱皱眉:“你好,我找艾凡,请问他在吗?”程希才懒得理会这种自以为是户警的人呢,口气跟着也冷淡下来。 “喂,我问你话呢!”女声显然被程希的态度惹怒了。 程希看了看话筒直接挂了电话,和这种人浪费时间不是程希的习惯。程希从旁边的抽屉里拿出电话簿,翻了翻,找到艾凡新签的经纪人的电话,打过去:“威廉先生,你好,我是艾凡的同学程希,请问,你知道艾凡在哪里吗?我找他有点事。” 马可·威廉做为艾凡的经纪人,对这位程希可是久仰大名,甚至他在艾凡的钱包里也不只一次见过这个小姑娘和艾凡的合影。私底下也偷偷了解过自家乐手放在心上的这位小姑娘的来歷。在马可心里,这位程希可不是艾凡的同学这样简单。甚至于,马可还在想,等有机会,可不可以把这个程希也签在手下。 她虽然没有艾凡的音乐世家的背景,可是,她可是师从话题性超强的长笛大师罗伯特·里希德霍芬,而且进柯蒂斯还是里希德霍芬的绯闻女友斯泰莎·玛汀写的推荐信。她自己也实力不俗,长得也可爱,最近听说,里希德霍芬还帮她拉了个作曲的小活。可见是个多面手呢。至于乐手谈恋爱这种事,马可可是不管的。古典乐手又不是流行歌手,这方面没什么限制。甚至闹点绯闻还有利于宣传呢。金童玉女不是更有噱头?只要她再获个大奖,打出名声来,到时,如果她在自己手下…… 想着,马可立刻热情起来:“哦,程小姐啊,你好你好。叫我马可就可以了。艾凡今天在家,他最近有一个与歌手合作的案子在做。程小姐,你找艾凡有什么事?不知道我能不能帮上忙?有什么需要尽管说,马可一定帮忙的。” 程希被马可的热情吓了一跳,心里虽然纳闷,但还是笑呵呵地回道:“多谢马可。没什么麻烦事。你能帮我联繫到艾凡吗?我刚才打到他家,没联繫到他。可以吗?” 没联繫到?这词说得真是朦胧。马可在电话的另一边也纳闷了一下,虽说只带了艾凡两个多月,但马可也知道,艾凡比起其它的艺术家来说,虽然表面冷漠了一些,骨子里是个很乖的乐手,给再多的工作都是会努力完成的,怎么可能联繫不到? 第90页 “啊……当然当然。我这就帮你联繫。一会儿联繫上了让他给你电话,怎么样?” “那就麻烦你了,马可先生,多谢。”虽然叫的是名字,可还是加了个先生,听上去有点古怪。 两人又客套了几句,才挂了电话。程希笑了笑,艾凡那样别扭的个性遇着这么个热情的经纪人,算是好事吧?而且,从签了经纪约,艾凡的工作就没停过,看来这个马可也是个经纪能力很强的人,真是不错。 程希从庄园里端出一杯奶来,才喝了两口,就听见电话铃响:“我是程希,哪位?”想也是艾凡,但程希一向谨慎,万一遇着某位爱吃醋的男友,听见艾凡的名字,非又从国内飞过来不可。 “希希,是我。你刚才找我?”艾凡显然心情很坏,虽然已经尽力温柔,但僵硬的口气还是告诉了程希这个事实。 “嗯。刚才给你打电话被拦截了。”程希小心眼地告状:“你的新女友吗?” “当然不是!”艾凡彻底怒了:“就是合作的一个歌手,不知道发什么疯,刚才还泼我一身果汁!又趁我去换衣服跑到我房间接我电话!可恶!一定要换了她!再也不跟她合作了!” ……还真是很恶劣呢。虽然程希不否定一见钟情,但总要有点策略吧?这手段完全是刁蛮的小孩子嘛。可惜,艾凡需要的也许是御姐形的女生? “艾凡,你什么时候有空吗?我们见个面吧?学院外的咖啡厅怎么样?”程希听艾凡一个劲儿地碎碎念,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能把艾凡得罪得这么透的,这女歌手也算是有另一种能力吧? 艾凡沉默了一秒,才应道:“现在就有空。”艾凡的声音低沉下来:“为什么约这么正式?希希有什么事?”按说,两人见面,约在各自的家就是了,根本不需要再跑到什么咖啡馆去。除非是……有事不适合在各自的家里谈。 “艾凡。”程希对艾凡的敏感有些惊讶:“有两件事,其中之一确实是关于上次你来对我说的话。但,你确定要我在电话里对你说吗?” 电话里一阵安静,安静到程希调整良好的唿吸都变得有些僵硬起来,这才听见艾凡的声音幽幽地传来:“好,我们咖啡馆见。” 挂了电话,程希感觉手指很冷,不由抱在怀里暖了暖,连手中的热牛奶也变得毫无温度起来。原来拒绝一个人并不象自己想像得那么简单。艾凡这么简单的一个“好”字,就让程希半天喘不过气来。说不上愧疚,只是感受到了艾凡的低落之后,程希也没办法开心得起来。 程希走到咖啡馆时,隔着玻璃就看见艾凡面无表情地坐在窗边,正凝视着她。那目光……以前她读不懂,现在读懂了却宁愿读不懂。心里莫名地揪了揪,程希也走过去,隔着玻璃与他对视。阳光下,两个人一个屋里,一个屋外,都没有说话,对视良久,直到有一个侍应生走过来,对着艾凡说了句什么,艾凡才机械地转过头去,看向侍应生。笑盈盈的侍应生被艾凡过于冰冷的目光给吓到,笑容生生地僵在脸上,半天说不出话来。 “一杯曼特宁。”程希走进来,解脱了不知所措的侍应生。本来,以程希的口味,她是爱喝卡布奇诺的,只是,现在的心情,还是用苦和酸来沉淀一下比较合适。 两人面对面坐着,艾凡让程希意外地穿了一身黑,更显得他苍白削瘦,如同传说中的吸血鬼一般英俊,少了平时的那种王子气质,沉静又阴郁。他一直没说话,程希突然也不知该如何开口。过了一会儿,咖啡端了上来,让程希稍稍喘了口气。 端起曼特宁,啜了一口,不由眉头就皱了起来。自己果然还是吃不得苦。于是又放下。还没来得及放稳,就见艾凡伸过手来,拿起程希的曼特宁站了起来。程希愣愣地看着艾凡拿着曼特宁走向服务台,不知说了句什么,就见他走进柜檯里面,一阵操作,往曼特宁里又是加奶又是加糖,最后甚至还加了个撮肉桂粉,这完全就是程希的喜好。 程希怔住,心里涌出的不知是什么滋味,酸酸涩涩地,反正极不好受。到艾凡把变种了的曼特宁重新端到程希面前的时候,她甚至有种想要流泪的感觉。突然明白那句“最难消受美人恩”的句子了,如果不用轻佻的眼光看它,它就完完全全地表现出了程希现在的心情。太过体贴,太过温柔,让她如何把拒绝的话说出口? “喝吧。”艾凡口气冷淡:“希希无论什么样的心情,也不应该为难自己的口舌的。” 程希喝了一口,果然很幼滑醇美。程希眨了眨眼睛,垂下眼帘,把眼中的酸意眨去,才抬起眼来看着艾凡:“艾凡,我恋爱了。” 艾凡没有看她,盯着自己手中的咖啡,沉默了一会儿,才低声应道:“你那个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 虽然说了很多次,不是邻居,可是艾凡显然没有改称唿的想法。就象郑航叫他洋鬼子一样,程希识趣地没有反驳。点了点头,努了努嘴,想说什么,却觉得自己这个位置说什么都不合适。解释?祝福?请求原谅?在失意者的耳朵里怎么听都象是变种的炫耀。程希顿了顿,索性不再开口,低头喝咖啡。 程希喝得很慢,但也有喝完的一刻。一直的沉默让程希更觉痛苦。心里象堵了块千斤大石,要不是事实是她在拒绝,她真的想哭出来,发泄一场。可她也知道,她要这个时候真的哭出来,就太无赖了,抢了别人的戏码,还要让人来安慰自己。这种事,程希做不出来,只能忍着。 眼见程希就要撑不住了,艾凡突然开口:“你这刽子手,你扼杀了我的初恋。” 冷冰冰的口气说出一句囧话,程希一下觉得刚才压在心头的大石头变轻了许多,抬眼看向艾凡,只见他依旧是面无表情,皱着眉。他见程希看他,直接还了个白眼过去:“你不是还有一件事?一块说了吧。” 这……就算揭过去了?程希茫然。傻愣了一会儿,才连忙从包里拿出乐谱:“我最近在给一个爱情电影写配乐。其中写了一段轻快中带着忧伤的小调,觉得特别适合法语歌词。所以就想到了你。请你帮我填填词,怎么样?” 虽然跟艾凡同学这么久,法语程希也会说一点,日常对话没什么大问题,但读写完全不行。 “哦?你写的?”艾凡一下来了兴趣,接过乐谱,读了起来,没一会儿就抬起眼来:“适合女孩子唱。” “是。很简单的感情。初恋的感觉。虽然忧伤,但不乏甜美。男声唱的话,有点幼稚了。”程希对自己很了解。 “带笔了吗?”艾凡伸出手。 “诶?现在就开始吗?”程希吃了一惊,立刻从包里拿出笔来递了过去。 艾凡象默写一样,头都不抬,刷刷地就这么顺着写了下去。这速度让程希大吃一惊,连忙凑过去,想看看艾凡写些什么。但看见之后才想起来,自己看不懂法语…… “好了。”艾凡写完,又看了一遍,随手改了几处,就交给程希。 “好了?!”不到五分钟?!这速度……让程希实在难以相信。明知道艾凡的个性绝对不会敷衍自己的,可程希还是张大了嘴,一脸不敢置信地看着艾凡。 艾凡面无表情地站起来:“就这样吧。我需要时间缓和心情。再见,希希。”说着,一身黑衣的少年就利落地转身离去,没有回头。 后来,程希请教了五重奏里的法国少女,才知道艾凡写了什么。 他说: 你是个刽子手, 你杀了我的爱情。 你是个刽子手, 你杀了我的梦想。 你是个刽子手, 笑容是你的武器, 甜蜜是你的伪装 …… 你是个刽子手, 我永远无法忘却的刽子手。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的,明天补上吧。拉肚子拉得很**。 这一章写完,我怀疑,有更多的同学恨我了…… 抱着棉被,请随意抽打…… 感谢小萌物们~ sora1874扔了一个地雷 遨翔扔了一个地雷 pigflytv扔了一个地雷 拉到没力气的某范这要下去,码另一篇了…… 好消息 程希看到这样的歌词,抿了抿唇,终是没说什么。没有得到回应的初恋的感情,终会过去,成为一段美好回忆。程希对这个有经验,还是不多做纠缠的好。于是,没有再给艾凡打电话,全身心地投入到配乐录制的工作中去了。 电影一个月后就要上映,而罗伯特又在这个时间上和费城交响乐团一起参加巡演去了,没个小半年回不来。于是,负责任的罗伯特直接把程希的事交给了他的经纪人。程希对于要赶进度也有点挠头,如果是开学期间还好说,找人很方便,随便在教室贴张告示就能招到一群天才。哪象现在,放假期间,很多学生不在,演出的演出,回家的回家。不上课的话,就算留在学校的也都扎在琴房或公寓里,根本看不见人。无奈之下,程希只能找上系主任,请她帮忙。 管乐系的系主任是个看上去病秧秧的小老太太,不过,对学生的事还是很上心的。见自己系里只有十二岁的程希有这个机会也很高兴,直接就张罗了起来。找钢琴手,找小提琴手,找大提琴手,管乐就由程希的五重奏团包圆了。一切进行的很顺利,录了几次,也不愧是柯蒂斯,水准在那儿摆着呢,基本不需要多说什么,无论音准还是感情都非常到位。几乎次次都是把要求说清楚了就能一次过,一周的时间,大部分配乐就录制完成了。 唯一有些为难的是声乐部分。那首表达初恋情怀的法语歌,声乐系的女生唱起来太……圆润过头了,少了几分随意的甜美。程希皱眉,最后无奈还是找上了罗伯特留给她的经纪人。经纪公司找人总是容易得多。唯一郁闷的是,出道了的歌手,费用比学生贵得多。虽然程希并不缺钱,但让她往外掏钱,她还是会心痛的。 “甜美的小女生?法语歌?”罗伯特的经纪人看着虽然油滑,却是老行家,只这么一句话,不过十分钟,就给了一系列名单过来。程希看了一遍,直接挑了个价格最便宜的。倒不是她的水平差,只是她还没有正式出道而已。这时候的便宜不占,更待何时? 只是程希没想到,她的这个选择捧红了一个歌手。当时她只顾着一个劲儿地对这位魁北克来的姑娘较音,喊停喊得嗓子都哑了。开始还客客气气,到后来,程希完全笑不出来了。半夜回到家倒在床上的时候,只觉得身体都累得完全没知觉了。临睡前还感嘆:花钱少果然干活就要多,上帝从来都是公平的。 第91页 如此忙忙碌碌,总算结果很完美,赶上了后期制作。开学的时候,电影上档,导演很客气地给程希送了一打电影票。 程希兴沖沖地和五重奏少女们约着一起,怀着满心期盼去看了首场。开场前的黑暗里,程希觉得周围的人都能听见她控制不住的心跳声。不过,等她转过头看身边的少女们时,她就知道,这不是她一个人的感受。少女们手中的爆米花全是拿来看的,个个正襟危坐,唿吸急促,紧张得不行。 等电影开始,第一个音符出现的时候,五个少女都摒住了唿吸。可是,越到后面五位少女越笑不出来。配乐是熟悉的配乐,歌声是熟悉的歌声,可怎么配在这么一出俗套的爱情剧里就完全显不出她们当初想要的意境呢?如果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她们当初还为了各个细节那么较真,又是何苦呢? 电影散场的时候,因为是喜剧,所有观众都是面带微笑地离场,只有五位少女,表情僵硬,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特别是程希,她心里甚至还存了一丝内疚。毕竟事情是她发起的,当初和各位少女们一起讨论时也是她充满了煽动性的语言,让她们拿了那么一点钱就拿出了超水平。现在…… “程,别这付表情。”法国号的小胖妞过来拍了拍程希的肩:“这片其实也还可以,没那么糟。” 可不是吗?这片确实没那么糟,甚至可以说是达到了一般爱情喜剧的标准。不然不至于其余观众都笑着离场。只是,这是她们参与的第一部电影,充满梦想地参与的第一部电影。当梦想变成了幻想,现实与梦想差矩太大时,心理的失落感结果可想而知。 “嗯,我知道。”程希笑得和其余四人一样勉强:“就是……没想像中好,有点吃惊罢了。” “就是。”单簧管也点了点头,口气低落:“特别是我独奏那段,怎么能用在男女主角吃饭的餐馆当背景乐呢?那明明是代表着彷徨无助的心情,配着黑夜路灯烟圈什么的才对嘛。真是,这个导演太……” “是啊,还有那段,男女主角在海边,他们竟然用的是最温柔的钢琴那段!可他们明明是在吵架!真是……” 一抱怨起来,五个女生就说个没完了。站在电影院外面,把爆米花吃完,汽水喝完,本来还说庆祝成功一起聚餐的,现在都觉得什么胃口都没有了,匆匆地挥手告别,各回各家。 工作的成就感很重要。一旦被打击之后,程希好长一段时间都提不起精神来。练琴没精神,倒饬庄园没精神,甚至写了两首曲子也懒得修饰,随意地丢在一边,再也没有了当初兴奋地找人看,等待夸奖,卖出去的动力。打心眼里,程希还是觉得那部电影糟蹋了她最美好的记忆。那可是她最初的感情,最真实的感情,最认真的感情,结果……程希心里始终觉得堵得慌,又发泄不出来。谁叫她是拿了钱的呢?连发泄的理由都没有。本来电影如何,与她这个配乐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上辈子也有过类似因为合作伙伴的不谐调而导致工作失利的经验,可是与现在这种郁结散不去的感觉相差甚远。做艺术的人,特别是象程希这样的新手,把每一部作品当作是自己的孩子,感情太深,期望太大,可世上哪有什么完美呢?特别这还是第一个孩子,程希想不通,不开心,偶尔反省的时候,自己也觉得情有可原。 郑航每月一次地来费城视察公司兼安抚女友,见她这样,又是好笑又是好玩,安慰几句不行,就直接上手上嘴,逗弄她,安慰她,实在没办法就拿出银行存单让她数上的面的0,花招用遍,让她沉浸在两人世界的甜蜜缠绵里,无暇顾忌其它,才算好一些。 费城进入了深秋,罗伯特回来了,程希才心情好了起来。 “教授,谢谢。”程希拿着罗伯特给她的各个演出的音像资料,笑得眼睛都合不上了。对于艺术家来说,了解艺界近况是很重要的一门课。而且,罗伯特的这次重出江湖,引来了大片赞誉,媒体的文章看多了,程希也很想听听他的变化呢。 “希希,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看来过得不错嘛。” 罗伯特笑眯眯的,程希看不出他到底是在讽刺还是真心夸奖,一时间,只好咽了下口水:“还行吧,过完圣诞的比赛我都准备好了,应该没什么问题。”赶紧说好消息。 “嗯,我也相信你没问题。等比赛完,如果机遇不错,你应该就能登上大舞台了。”相比与别的除了技艺万事不管的教授来,罗伯特对程希算得上非常悉心地照顾了。简单有把程希当自家孩子一样看待的倾向,程希感受得到,自然也铭记在心。 “我会努力的,绝不给教授丢脸。”程希连连点头:“教授到我家吃饭吧。珍妮又学了几手新菜式,墨西哥风味,你一定喜欢。”罗伯特大病一场之后,胖也是虚胖,程希就记得没事就请他回家吃饭,多吃吃庄园菜,别的没什么,但提高免疫力却是实打实的作用。自己长了这么大,还没生地病呢。解信诚的腿更是,如果不拨开裤腿几乎看不出什么毛病了,郑航和武振邦也是长得比一般人壮实。程希一直觉得这都是庄园食品的原因。 “好,一会儿就去吧。我把鲍伯叫上一起吧,他有好消息告诉你。”自从程希搬了新家离罗伯特的公寓特别近之后,罗伯特被程希窜掇着经常去蹭饭。开始还不好意思,去就带着礼物,去的次数多了,渐渐熟悉起来,就没了这份羞耻心了。尤其是,自家弟子还总记得他爱吃辣,经常让珍妮学各式辣菜,墨西哥菜是罗伯特的最爱了。 程希一点都没意识到,只要是她认可的人,她就开始拿美食侵略,直把所有人都调教成吃货,她心理上似乎才能得到满足一样。连查理和莎拉都被她这样冲击过,只不过离得远,再加上远航现在发展步伐大,他俩都忙到不行,只在周末过来吃一吃,象罗伯特这样的,简直就被程希培训成家人了。 可能是几个月没回来检查程希的功课,这节课上的时间特别长,完全超出了付费时间。不过,师生两个谁都没计较。罗伯特听了程希的演奏,直点头,最后给了个结论:“不错,算是初窥门径了。” 这句话,程希不知是该高兴还是该沮丧。没想到进境到现在,在罗伯特眼里只是“初窥门径”而已。看来,没有庄园的自己,上辈子与音乐无缘,是完全正常的事。 这份古怪的心情,一直持续到晚餐时。珍妮本来以为给一个小姑娘当厨子兼管家是轻松的事,没想到,这小姑娘的客人那么多,还都那么大牌。她与程希现在的心情相仿,又是觉得兴奋,又是觉得有些为自己当初想找轻闲的心委屈。不过,珍妮还是很尽职的,再说,厨艺是她的爱好。程希拿来的食材又特别新鲜,每次看到客人吃得一脸幸福样,她也觉得很有成就感。 晚餐是墨西哥菜,口味浓厚,为了迎合罗伯特,辣椒放得很多,罗伯特一见就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吃得很开心,头都不抬。但经纪人鲍伯却对着红红的主食直发憷,程希见鲍伯没怎么动叉,立刻明白过来,直接让珍妮考了份不加辣椒的牛排来,才让鲍伯喜笑颜开。为此,鲍伯也给程希说了个好消息。 “那部电影票房虽然一般,但是音乐原声带卖得不错,尤其是那首《刽子手》,上了排行榜呢。公司说,你要是同意想把这首歌收到波娅的第一张专辑里。你的版税明细明天我给你拿来。” 波娅就是那个魁北克女孩,对于流行歌手来说,她的歌唱水平其实过得去,主要是长得甜美,声音也甜美,很有市场。但对于程希这双挑剔耳朵的人来说,她算是折磨程希的一个标志性人物,给她录音的那段时间,程希可是记得当时的痛苦情景。当然,波娅也一样会觉得程希这个小姑娘是个恶魔。两人互相不想再见,也是正常。 听到这个消息,程希眼睛一亮,这算是被听众肯定了!压抑了几个月的心一下就有活力了起来。连连点头:“好消息,大好消息。鲍伯,你还想吃什么,说,家里的食物储备多着呢。”程希此时完全无视了珍妮在一旁听到这话之后郁闷的表情。 欢喜的心情需要有人分享,于是,五重奏少女们刚吃过晚饭就被程希一个一个用电话通告了一遍,一时间,连管乐系的主任都知道了他们这个原声带销量不错的消息。 给艾凡拿版税过去的时候,马可也在。马可一听到这个消息比艾凡还乐,看着原声带的词作者上写着艾凡·奥德耶的名字,他就一个劲儿地笑——又有宣传点了。 “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个经纪人?”马可笑完了不忘自己的本职:“以后再有这样的活,程你就不用自己来回折腾了,有人帮你接活,有人帮你谈价,有人帮你收款,什么杂事都有人帮你做,怎么样?” 程希愣了一下,她还真是还没想过自己此时应该拥有一个经纪人呢。她自己觉得自己还差得远,商业价值远远不需招一个经纪人的那么高。 “你想走流行圈?”艾凡在一边皱眉。 “诶?没有。我还准备过完圣诞参加比赛呢。”程希看了眼艾凡:“你是觉得我走偏方向了吗?” “没,作曲是好事。”艾凡喝了口咖啡:“只不过,没有得到古典圈的认可就走流行圈的话,很难走回头路,我只是提醒你一罢了。” “我知道。”程希点点头:“里希德霍芬教授也不会允许我走岔的。放心吧,艾凡。” “哼,我有什么不放心的。”艾凡眼皮都不抬。他最近出了一张与歌手合作的艺术歌曲专辑,据说卖得也很好。马可就是拼足了劲儿要把他打造成古典王子,看起来很成功。他说出这番话,可能也是他最近在反省的事,是不是走得太偏流行了。再走下去,再想与十大交响乐团合作就会成为障碍了。 其实,程希一直觉得流行与古典结合还能带来更多的听众,才能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这在后世是司空见惯的事。只是现在,才八三年,提出这个观念还有些早。程希不着急,她对商业价值的兴趣也不大,但被人肯定总是欢喜的。看着艾凡犹豫,程希想说什么,终还是没开口。因为她不敢保证,艾凡走那条路不会后悔。反正他也不缺钱,在古典圈努力争上游,也没什么不好。有背景,走哪儿都方便。 作者有话要说:写了感情戏之后,突然觉得没了当初的那种劲儿了,写得……不舒畅,真是的。从订阅看,大家可能也感觉到了。正在仔细回想中…… 第92页 感谢小萌物 letaotao78扔了一个地雷 pigflytv扔了一个地雷 回国 “希希,过年你有什么打算?”解信诚趁着中午给程希打电话,声音温柔,完全不顾旁边支着耳朵听着的郑航。 “舅舅,我可能没办法回去过年了,顶多过个圣诞。过年期间我要比赛。”说到这个程希自然而然地就撅起嘴撒娇:“真是的,舅舅,我好想你呢。” “我也想希希。”解信诚笑得灿烂,也许神色间还有点得意,主要是给某个一脸便意的男性友人看:“那就圣诞回来呗。我正好回上京过元旦。” 郑航一听,耳朵就竖了起来,凑过来,却被解信诚推到了一边。 “真的?!那我回去。还住茶叶胡同吧?”程希也好久没回家了,一听到可以回去,眼睛都亮了。在费城再怎么习惯,还是觉得没个说汉语的人在身边,时不时会觉得寂寞。 “嗯,上次让小航都给装修好了。我们回去还住那儿。”解信诚听见程希这样说,觉得她还是把茶叶胡同当家,心里也是一阵暖,声音更温柔了两分:“希希什么时候回来,我去接你。” “一会儿我打电话订票,订了票我再给你说。” “好。”解信诚顿了顿:“希希,既然你回来一起过元旦,我就想着不如趁这个机会把婚事办了,你看行吗?” 程希一听,愣了愣,听见解信诚在那边沉默,连忙点头:“好啊,好啊,到时正好可以和王教授,王奶奶他们一起热闹热闹。准备在哪儿办酒?” “你说。”解信诚笑眯眯的,心里嘆了口气。怎么人生就过得这么快呢?转眼自己就老了的感觉。 “其实有庄园在,在家里办酒再好不过了。可是很麻烦。回去几天,我也不想那么累,不然都没精力和舅舅好好说说话了……”程希絮絮叨叨地嘟哝:“不如就全聚德吧?怎么样?马先生最爱吃那儿的鸭子,林老师林奶奶爱喝那儿的鸭舌,再加上我算了算,要请的人还挺多的,包下来,办个十几桌差不多,反正我有钱,也算不上你f败。” “好啊,等你这个大款回来给舅舅办婚礼。”解信诚微微垂下了眼帘,唇边还带有微笑。只是这一瞬,突然有了种沉默的气质,郑航在一旁完全没了刚才的皮劲,看了眼解信诚,没有说话,头转向窗外,把自己当成了一个沙发,再也不出声了。 “嗯嗯嗯。”程希想了想:“舅舅,你长个了吗?” 解信诚一愣:“没有吧,不过长胖了点,怎么?” “我想给舅舅和王姐姐带套结婚礼服,你们喜欢什么样的?中式的?西式的?唔……算了,跟你说没用,我就中式西式都带着,就算西式的不方便穿出去,也可以拿来照相啊,是不是?舅舅,把王姐姐的身高三围告诉我吧。” “喂!我哪儿知道那些?!”解信诚难得地脸红了一下:“别闹得太过!” “知道,知道啦。”程希笑嘻嘻的,此时,心里想了许多关于婚礼的细节,才算真正接受了解信诚终于会有另外一个亲密的人在身边的事实。虽然,程希不愿去深入地去想更多他们之后的生活片断,但这样的心态,程希已经觉得很满足。 后来,打电话去王家,王胜男对于婚事比解信诚要真诚得多,说起这件事,害羞得声音都低细了起来,让程希狠狠地嘲笑了一番。虽然程希比王胜男小得多,但也许是那次揍强j男的时候表现得太彪悍的原因,王胜男在程希面前总显得很弱小,从不在她面前显示长辈辈份,经常被程希逗得脸红,也不生气。这样的关系,倒让程希心底里觉得舒服多了。她可是很害怕多出一个摆架子的舅妈来。 不过,虽然程希在电话里让王胜男害羞尴尬,但给他们带结婚礼服的事,却是一点没敷衍。特地跑了趟纽约,请艾凡这位专家做的介绍,狠狠地花了一笔钱,订做了一套西式婚纱。中式的唐装婚服,是去纽约唐人街订做的,用料很扎实,很有质感。盘扣,云纹美丽极了。连程希看了都想像着以后自己结婚的时候也要来这么一套。 不知是不是这代表着真正长大的开始,弄好这一切之后,回费城的路上,程希睽违了八年多的大姨妈再次来临。就算是庄园里也完全没准备的程希不得不贪污了飞机上的大把卫生纸,非常狼狈地回到了费城。 有大姨妈的时候,程希和所有的女孩子一样,总要为它的存在让自己不舒服不方便的那几天,时不时会抱怨几句,恨不得下辈子托生成男性,就不必再每个月为这种事苦恼。可真等到下一辈子,与它再遇时,心情却并不是想像中那么糟糕,甚至有点喜悦,有份感嘆,有种想要哭的复杂心情。 为此,程希谱了首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起名《重逢》。之所以写成小提琴协奏曲,也是觉得再没有比小提琴的音乐更适合表现这种纠结复杂的心情了。程希特别中意其中的第二乐章,短歌,行板,那种沉思气质的旋律,完全是灵光一现,就算是让程希再想一段,都没办法实现。 只是,等罗伯特看到这首《重逢》时,却古怪地看了程希一眼。 “有……什么问题吗?”被罗伯特看得全没了自信的程希,不由问话都心虚起来。 罗伯特摇了摇头:“我只是在想,希希,也许你进作曲系更有前途。” 程希一听,一头黑线:“教授,我知道你想夸我,但不用这么单调的夸张手法吧?上次学钢琴,你就说让我转钢琴系。这回不过是作了两首曲,你就说让我转作曲系……柯蒂斯没有那么不值钱地任我挑吧?我可是知道作曲系那些同学都过的什么日子,拿出过多少作品了。” 罗伯特一下笑了起来,拍拍程希的脑袋:“跟他们比什么?你才多大?” 程希也跟着笑了一下:“音乐界还有年纪小这么一说吗?莫扎特六岁就开始做交响乐和歌剧了呢,我这算啥啊?完全是不上档次的业余创作水平。教授,我知道自己,我喜欢长笛。” “跟莫扎特比……希希你真是志向高远。”罗伯特眯着眼睛笑,不等程希摆出哭丧的表情,就摆了摆手中的乐谱:“改成长笛谱,过两天拿过来。” “诶?”程希一愣,有些不解地看着罗伯特。 “最近打算出张新曲专辑。我决定把它收进去。”罗伯特完全不顾程希变色的表情,一脸随意地拿过一支笔,在乐谱上划着名,划了半天,递过来:“这几段,要稍稍修一下,你现在这样的表现手法太土了,要有点跳跃。” 土……程希接过乐谱一看,读着读着,脸色立刻变得红了起来,不改不知道,被罗伯特这么一改,才发现自己的表现手法果然是太狗血,太条条框框了。 这事,直到程希回去,才反应过来,自己遇着了一件什么样的机遇!竟然是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大师要吹奏自己这个新手中的新手的曲子!!天哪!简直要疯了!程希后知后觉地在家里蹦了起来,吓了珍妮一跳。 程希此时完全忘了,自己这首曲子的来源是如何诡异的一种心情。当然,也许这一辈子她都不会说出去。真实,总是这么残酷。 又按要求修改了几次,完全通过之后,正好是圣诞节前。没管罗伯特这几日练曲练得脾气暴躁的罗伯特,程希直接包裹款款地回家了。 来接程希的不只有解信诚,还有她的乖乖男友郑航。只是,程希一看到解信诚就把郑航忘了,直接扑到解信诚的怀里,一个劲地用头在他的胸口揉来揉去:“舅舅,好想你。” “舅舅也想希希。让我看看,希希好象又长高了。希希,你怎么尽长个子不长肉?”解信诚也忽略了一起来的郑航。郑航只能咬着牙,铁青着脸,站在一边气哼哼地,也不说话。真要过来拆散这舅甥俩,恐怕这个假期都过不好。他也只能忍着了。 “真的?我一直希望自己再长高点呢,最少长到一七五,才满足!”程希笑嘻嘻地把自己在解信诚跟前比了比:“还早呢。不过,舅舅确实长胖了点,在安徽吃得好吗?” “没你在的时候吃得好。”解信诚拉着程希往车边走:“希希回家给我做顿饭吧,特别馋希希的手艺。” “我也要。”郑航终于找到插嘴的地方了,非常自觉地过去坐在司机的位置上,转头对着程希说了一句。 “呀,郑航!少不了你的!”程希心情好,站起来,凑过去,亲了郑航一下:“一个月没见,没什么变化嘛。” 这一亲,郑航乐了,一下笑开来,手上拉,脚下踩,车稳稳噹噹地就开了出去:“一个月能有什么变化?” 解信诚看着两人的相处,表情很微妙。转头看了看程希,头髮长长了不少,虽然还有刘海,但已经不是当初的蘑菇样了:“希希,你得有点心理准备。” “什么?”程希一愣。 “文工团那边知道你回来,人心浮动。” “什么意思?我跟文工团的人都不熟的啊。要是演出的话,就这几天,应该没时间的。一般这种事不是有林老师应付吗?我要做什么准备?”其实在程希看来,演出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回来的时间太短了,要是再演出的话,就什么都干不成了。 “不是演出。”解信诚握着程希的手,由着程希靠在自己肩上,不知是不是很舒服,口气也悠悠懒懒起来:“就是好多人想留学,你这不是一个成功案例吗?想找你这个门道的人不少。连林叔都抗不住了。那几个领导还要找你做个典型,好好宣传一下什么的。” “啊?”程希一听,心里直腻歪:“留学这种事,找我有什么用?得他们的能力过关,难道我还能给他们走后门不成?那可是柯蒂斯,不是文工团。” 郑航在前面嘿地笑了一声:“他们可不就是指望你给走个后门吗?国内上音乐学院走后门的还少吗?在他们在眼里,这种事还不是正常的?你真要这么跟他们说,他们肯定会在后面编派你的,怎么难听怎么来,你可以想像。” 程希很想说“爱编派不编派”,可是一想到林立新还在团里,这样对他的工作会有很大的影响,这种话就说不出口了。顿了顿,撇嘴道:“那怎么办?” “容易。”解信诚笑了笑:“你才十二岁,装无知很容易的。所以,我说让你有点心理准备呢。可能还不只是文工团呢。” 第93页 “oh,my god!”程希敲了下自己的脑袋,最讨厌这种事了。钻营不是不可以,但用在这方面,实在是无用又讨人厌,连个假期都不好好地让人过。程希想着都头大。看来只有少去文工团了。总不至于找上门来吧。 程希此时完全小看了那些人的脸皮。后来的日子几乎让她不得不天天天不黑不着家,痛苦至极。可是,有些人,你是想躲也躲不开,因为你根本没想到。 比如,程希在上京大学认识的小朋友叶素素,她这些年也进了音乐学院附中,因为程希这个典范在先,留学柯蒂斯就成了她的第一位的梦想。她倒是看到程希很高兴,纯友谊的高兴。但让程希崩溃的是叶素素小朋友的奶奶,拉着程希就说个不停,话里话外地让程希帮忙给叶素素介绍导师。 叶素素与程希一样大,不但捡起音乐的时间比程希晚,而且练习的时间更是比程希少得多得多,程希算下来练笛也练了有二十年了,可叶素素不过刚刚七年,况且也没有程希这么刻苦,再加上,也没有遇着明师,又算不是很天才。于是,她的水平,程希听了也知道,进柯蒂斯几乎可以说是无望。可这种话,怎么能对满心盼望的长辈听呢?你要直说了,她不定以为你怎么心思卑劣,不想帮忙呢。 于是,程希只能听着,装傻,直到最后落荒而逃,逃走的时候,还能感受到叶奶奶充满怨气的眼神。如果她真象叶素素那样不识愁滋味,也不会有现在这么尴尬。可是,她是完全明白世事的,遇到这种情况,就变得无比被动起来。现在,她才真正明白,解信诚所说的做好心理准备是件有多么困难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昨天的两更,以上。 被承诺 王胜男身材很好,笑容很甜蜜,比平时还要美上十分。解信诚也自有一派儒雅,工作歷练之后更添了几分成熟自信。两人站在一起,一刚一柔,配上阳光灿烂的天空,再温馨不过。 程希很想担任花童,但她现在实在是太高大了,比王胜男还要高几公分,不得已,只能眼巴巴地在一旁帮着拿衣服,拿水,拿各式零件,充噹噹摄影助手兼杂务。 摄影师当然是郑航。对于程希的这个结婚外景拍摄的提议,他比谁都积极。三角架,蔡司镜头,再加上一身到处都是兜的导演马夹,看上去别的不说,装备是非常专业,技术怎么样,此时已经没人挑剔了。 倒是武振邦在一旁不时地哇哇叫,“小叔,你这不对那不对”,两人又象小时候一样,热闹地绊嘴,说笑话,惹来一群人哈哈大笑。 忙乎了一下午,虽然美丽,但也冻人。等摄影师郑航终于挥手说“完成”的时候,在场的几个年轻人都欢唿了起来,连王胜男都忍不住轻舒了口气,赶紧把羽绒服套在漂亮的婚纱外面。 “你们两个,哼,瞒着我偷偷就在一起了!”武振邦酸熘熘的口吻,但眼睛里却全是笑意:“不行,不行,怎么也是我先认识希希的!怎么能让小叔抢先呢?希希,来来来,我们来拍张亲密照。” “要论先认识啊……”程希笑呵呵地接口:“我最先认识的朋友可是向虎,虎子哥呢。怎么也轮不到邦哥你~,不认你问舅舅。” 解信诚在一旁跟着微笑点头:“说起来,这次婚宴我有请老向他们来,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时间。我有跟虎子说,你回来。他可高兴了,说是好久没吃到你寄的零食了。” “就是想零食吧?这傢伙真是……顽固的吃货!”程希嘟嘟嘴,想想也是,相识几个月,离别却有七八年,友情更多地是维持在经常通信,互寄照片的行为上。两人之间更象是笔友,而不是从小的玩伴了。不过,笔友有笔友的好处,写信总是谈得比较深,对思想层面的东西讨论得比身边的朋友还要多些。只是不知道有机会再见面时,会不会因为长久不见而生疏呢? 从照片上看,虎子也是个小伙子了,和小时候一样,虎头虎脑很可喜的长相。据向广星说,学习很不错,准备考上京的大学。 程希想着虎子的模样,忍不住微笑,这傢伙跟他爸一样,骨子里精明着呢,长成这样,是典型的扮猪吃老虎。 “希希,你朋友太多了吧?这个虎子是你出国之后还在联络的那个吧?”郑航磨磨叽叽地凑过来,不情不愿地哼了一声。伸手抱住程希,顶住她的额头,做不开心的表情。 程希一下笑出来,一个大男人还跟自己撒娇呢。上手弹了下他的脑门,转头对着武振邦喊:“邦哥,来,跟你小叔背背你上次在电话里给我背过的他的女友花名册。” “什么女友花名册?”武振邦正好奇地拿着相机摆弄,听见程希的话,没反应过来。抬起头看见郑航吃人一样的目光,顿时一愣,连忙跳开来:“我哪有背过这种东西?!别看小叔长得一脸桃花相,其实骨子里可是个正人君子!别说女人,连男人都不带正眼看的!你可不要冤枉好人啊!” “桃花相?!”郑航咬牙:“武振邦!你给我过来!给我解释解释什么叫桃花相?!你上军校天天就学的这些东西?!我今晚就跟武叔叔去讨论讨论!” 两人开始还你追我跑,后来索性就打起了雪仗,又笑又跳,完全不象二十岁的小伙子。这时,王胜男换了衣服走过来,笑意盈盈地看着闹腾的二小:“他俩感情真好。” “可不是。要是一男一女,就可以叫欢喜冤家了。”解信诚微笑着说出一句让王胜男不知该怎么回答的话来,只能一笑带过。 “舅舅,我饿了。”程希跑过来,身上还有雪球在身上留下的印子,双颊红扑扑的,头上带着毛线帽子,可爱又娇嫩,挽住解信诚的胳膊:“不理他俩,真爱闹。” “想吃什么?”解信诚笑容一瞬变得温柔,拍了拍程希身上的雪印,又捋了捋她散在一边的头髮,问。 “想吃恩元居的炒疙瘩。”程希说着,转头看了眼王胜男:“成不?舅妈。” 一声舅妈让王胜男迅速脸红:“都可以。” 婚礼前,一般都是五人一起行动,偶尔王胜男不在,因为新娘子有许多事要做要学,王胜男跟着王奶奶忙得脚不沾地,不比万事不管的解信诚。解信诚除了拜访长辈,就是天天跟着这几个小辈到处转。郑航当司机,带着程希三人满上京城玩遍。程希这还是第一次玩遍老上京的特色景点呢,一路上兴致勃勃,武振邦这样出门游荡的机会少,也跟着程希新鲜不已。倒是解信诚是老上京,从小就跟着林强到处玩过,当解说员非常专业,既有风俗典故,还有趣闻旧事,让三个小辈听得连连点头。 婚礼当天,王胜男大出风头,那身唐装礼服让不少结婚的没结婚的女性羡慕得眼睛都红了。连林奶奶也一个劲地夸赞:“想当年,我结婚的时候,也有这么一件,还没这个做工好呢。真不错,真不错。王丫头与大诚就是相配。” 全聚德此时还远没有后世那么贵,不过,手艺绝对不差。再加上程希供应的几十只鸭子,这场婚宴办得是宾主齐欢。这个年代,虽然在座的都不是缺钱的人,但吃这么满嘴流油的机会还真是不多。只有马德明先生吃得很少,暗自嘟哝:“没有希希做得好吃。” 这话要是让程希听到,非乐晕过去。拿她比全聚德的大厨,是多大的肯定啊。不过,此时程希听不见,也没心思听。她虽然脸上挂着一贯的微笑,心中纠结不已,完全没胃口吃这满桌她盼望已久的美食。 刚才郑航偷偷把她拉一边去说:“希希,我武叔叔想见见你,你什么时候有时间?” 武将军?!程希吓了一跳,长辈相邀,自己还能没时间?!当然是第一时间点头:“什么时候都可以,看武爷爷方便。” 等说完,程希才反应过来,这是见家长呢!一下头就大了。自己这还不到十三岁,竟然就要见家长了?!而且,对方虽然没见过面,其实是非常熟悉的,无论是照片,还是事迹,程希都知道得很清楚。相信关于程希的一切,武将军也是非常清楚的。可是,怎么会…… 程希拉住笑得藏不住的郑航:“那个,我都回来好几天了,怎么突然之间……武爷爷怎么想的?” “怎么想?”郑航愣了一下,看了眼一脸紧张的程希,不由笑了出来:“不用那么紧张。武爷爷人虽然严肃,其实对晚辈最亲切了。你又这么乖巧漂亮,他不过就是想认识认识我的未来的老婆而已,很善意的。” “未来的老婆?”程希觉得脸都在抽了:“这我什么时候答应过?现在只是男女朋友吧?” “早晚的事。”郑航揽着程希的肩,看了眼她吃得光润的唇,突然咽了咽口水,低下头:“希希,我们去那边说吧?” 程希看了眼郑航指的方向,是拐角处的一个员工休息室。转头看着同桌的各个长辈,朋友,还有不远处给人敬酒的解信诚和王胜男,有些为难道:“不好吧?这么多人,我们突然走掉……舅舅看见会不开心的。在这里说不成吗?” “解叔才不在乎这些呢。他还不了解你吗?而且,对于结婚,解叔还没你热心呢。再说了,这事在这桌上说的话,叔叔阿姨们那么好奇,如果让他们……”郑航偷偷用手指了下在座的各长辈:“知道了,你可是想向他们解释?” “呃……”程希头皮一麻:“那我们偷偷走。” 两人趁着敬酒的热闹劲儿没过去,拐过弯,手牵手进了员工休息室,程希还没看清里面什么样,突然被郑航在身后一撞,整个人就贴到了墙边,然后眼前就是郑航微微迷离的脸。 “希希,好几天了,我们都没机会单独呆会。我早就想……亲亲再说。”说着,郑航的唇就落了下来。 “唔……”程希扭了两下,开始还想挣扎,后来被吻得没了力气,索性就全身放松,整个人吊在郑航身上。不得不说,这傢伙在某些方面还是天赋异禀的,当初,傻乎乎的连舌头都不知道伸,可才不过半年多的时间,就经常会把程希吻得晕头转向,无法反抗。 吻得郑航自己喘不过气来,才恋恋不捨地松了口。借着昏暗的灯光,可以看见程希微肿的唇,郑航忍不住又想低头吻下去,却被程希一把撑住头:“好了啊,我可不想一会出不去这个门。” 郑航一听,也知道事不可为,不甘心地点点头:“好啦好啦,我知道啦。放手。” 第94页 说是这样说,程希一放手,他就又俯下头来,在程希的唇上磨了磨舔了舔,好象在吃什么美味的果冻,直到程希伸脚踢他,他才抬起头来,一脸猫偷腥的得意表情,笑得很贱很欠扁。 “快说!”程希哼了一声,瞪了这个不知收敛的坏蛋一眼。 “说什么?”郑航脑袋还在转着“吻”字,听见程希的话,完全反应不过来。 程希恨地又踢了他一脚:“说武爷爷要见我的事。是你窜掇的吧?!不然不可能我回来这几天了才想起来这件事。说吧,你到底想干嘛!” 听了这话,郑航眨了眨眼睛,笑眯眯的:“希希,我就是想让长辈看看我选老婆的眼光而已,你想太多了。” “老婆?你想太远了吧?”程希一挑眉:“我还不到十三岁呢。你说这些,有诱拐未成年少女的嫌疑。”表情冷淡,心里却莫名有点甜:“再说啦,你也才二十岁,急什么?说不定过两年,你见多了识广了,我们这个男女朋友就做到头了呢。现在说得太圆满,到时岂不是很尴尬?” 说到这儿,程希才勐地想起来,这个要和自己山盟海誓的男人其实不过是二十岁的楞头青,未来的变数大得可怕。这世界初恋就能一辈子的机率,少得可怜。自己……程希突然觉得沮丧,深吸一口气,还是坚守住只谈恋爱的底线吧。结婚,一辈子什么的,太早妄想,除了伤神,没有任何好处。 想到这儿,程希突然很想要有一张纸一只笔,她想把心中迴转不停的旋律写下来,虽然它有些忧伤。 “希希,你不许为你要离开我找理由!我不允许。”郑航的声音阴沉下来,抓着程希肩头的手劲不由自主地变大起来。直到程希皱了皱眉,郑航才陡然反应过来,放松了手,把程希压进怀里,放低声音喃喃道:“希希,永远这种东西,光靠说,确实让人很难相信。就算是我,也一样怀疑。可是,我长这么大,这一次真的想要永远呢。永远在一起。我们一起努力,不放弃,行不行?别说那些丧气话,你的这些话让我害怕。希希,永远就象之前那样,哪怕是分隔两地,心里也只有对方,无论快乐痛苦都可互相支撑,不好吗?” 也许是郑航的声音太温柔,也许是他的话语太盅惑,程希闭了闭眼睛,点下头:“好,郑航。只是,别急着承诺什么。我可以接受……” 说着,程希突然顿住,她想说,“我可以接受自然的改变,不能接受对承诺的背叛。”可是,话还没出口,就想到郑航刚才的那番话,于是住了口。说到底,见过太多无情的分离,或者是冷淡地结合,程希实在没勇气在感情上做一个无知的勇者。可是,面对这样渴望永远的郑航,她也不想让她的悲观影响他的热情。这种热情,太珍贵了,很可能一生只有一次。对象是自己,程希笑出来,心中暗道:我很荣幸。 “我们努力让相爱更久更浓,在相爱的时候,也努力让对方更幸福吧。”程希笑出来:“一会儿我得去挑身合适的衣服,哎呀,想着要去见武爷爷我就紧张,真怕给他留个坏印象。” “你现在这样子就挺好的。我喜欢得很,武叔叔肯定也会喜欢的。”郑航来回打量了程希一番,心中对于程希的承诺满是欢喜。 作者有话要说:作息倒了……正努力更改中…… 面见武将军 重生以来,程希面对过许多长辈,从开始的马德明,林立新,林奶奶,到之后的王度教授,王奶奶,叶奶奶之类的,甚至是到了美国之后的罗伯特,珍妮,鲍伯虽然比奶奶级的要年轻不少,但也绝对算得上长辈了。所以,程希除了卖萌装乖之外,也确实了解了一些面对老人家该如何自处之道。所以,程希虽然因为面见武将军的理由比较让她害羞之外,其实并不是十分紧张。 往好里想,武将军这是想一家人早点认识,以后好相处,顺便叮嘱叮嘱成为郑航女友以后要注意的事项之类的长辈关怀。 往最坏里想,武将军与当年的叶伍一样存在势利看人的习惯,程希也不憷。现在的她不再是四岁时的自己,明明知道被人白眼相看,还要装懵懂委屈求全了。更何况,她的现任男友并不是武振邦,不然,这一关肯定难过。郑航,虽是武将军从小看大的晚辈,但总是外姓,约束管束的迫切心少得多,程希不担心。见面无非是四个字而已:不卑不亢。 婚礼完,解信诚又被当年上京大学的舍友们拉去喝小酒,王胜男也喝得有点醉了,宾客纷纷离去,后面就没程希这个小辈什么事了。她先回了趟茶叶胡同,第一件事就是拿出空白乐谱,迅速地把迴旋在脑中的音符落在纸上。这只是粗稿,细緻润色工作需要大量的时间,程希现在没空,有些遗憾地先放回了庄园。在庄园休整了一番,换了身合适的衣服,让郑航来接她。 之前,程希一直穿着一件亮色的短款羽绒服,窄管牛仔裤加长靴,看上去青春亮丽又保暖,这就是二十年后普通小女孩的打扮,但在这个时代,在上京哪个地方出现都是吸引眼球的装扮。不过,要见长辈的话,还是低调稳重些的好,可是又不能太成熟了。 程希想了想,换了身最典型的灰白黑的欧式学院风,衬衫、领带、毛衣、短裙、黑袜,黑鞋,再加一个毛呢衣外套,ok了。程希对时装概念不强,只能往安全里打扮。她多年薰陶出来的艺术气质,雅致中不乏傲气,虽不是什么温和亲切的气质,但穿衣服却很占便宜,穿什么都自有风范,现在模板成这样,不过是要给出一个信息:“我认真打扮过”。 郑航打开车门,程希还没进去,就意外地看见后座有一个陌生男人。说男人也许有点过,年纪应该跟郑航差不多大,他看着程希的目光一付好奇宝宝的样子,并不惹人讨厌。程希向他笑了笑,转头看向郑航。 “佟爱国。我一个大院的髮小。刚才在路上遇着,他要回家,就顺路了。”郑航笑眯眯的解释,看了眼佟爱国:“这是我女朋友……” 爱国?哈,这名字,真有时代性。程希笑了笑,直接伸出手去:“程希,第一次见面,多关照。” 佟爱国一愣,显然没想到被人这样礼遇,竟露出有些害羞的表情,伸出手跟程希握了握:“那个,其实是久仰大名,航哥和小邦以前经常说起你,没想到……那个……” “没想到什么?”程希坐好,系了安全带,郑航在一边笑着也不插嘴,直接踩了油门,往胡同外开去。 “那个,你和他们形容的一点都不一样。”佟爱国见程希虽然看着不好接触,但始终微笑着,也就胆子大了起来:“开始我还以为会遇着个又黑又壮的胖姑娘呢。没想到,程希你这么漂亮。” 漂亮?程希自己一点也没觉得。就她这长相,顶多是浓眉大眼的英雄相,离程希心目中的漂亮差得远呢。不过,程希不知道,这些年,她经过庄园的一再改造,皮肤如玉,发黑如墨,身形挺拔,再加上气质气场与众不同,这站出来就给人以惊艷的感觉。不纯以长相的精緻度计算了。对此,程希完全不自知,以为是第一次见面的抬高赞美呢。 程希笑了笑,看向郑航:“你和邦哥平时都是怎么毁我的?怎么就成了又黑又壮的胖姑娘了?” 郑航一听,连忙空出一只手来摆动:“可不是我,是振邦。那小子总说你又会做,又能吃,力气还奇大无比,还爱唠叨,脾气大……”郑航抽空看了眼程希,见她表情未变,心中一阵犯嘀咕,按说,平时这样说,她早怒了的,今天这是怎么啦? “邦哥还一点没说错呢。”程希转过头对佟爱国点了点头:“只是你想像出了问题。我真的能吃力气也大,而且军体拳也学得不错。就你这样的,能摞倒十七八个不成问题。”说着,手放在椅背上,随手一掰,哗啦地响了一下,椅背就被程希掰掉了一个角。 佟爱国看见程希的这个举动,眼睛一亮,本能地向后仰了仰。郑航在一旁看着,也不由嘴角抽了抽,不敢说话。这还说不怒呢,这都怒成啥了?对于小女友怪力强大这件事,郑航倒是知道,毕竟以前程希没上小学的原因就是写的这个。郑航一直以为只是比普通成人要大一些,没想到远比自己想像得还要强大。看来以前她跟自己在一起的时候都比较克制的。不然,以自己的那点力气,想在她身上占到便宜,那是不可能的。 想到这儿,郑航突然露出了一抹得意的笑。这么说来,其实程希早就中意自己了,第一次亲吻的时候并没有真的反抗嘛。 佟爱国惊魂稍定地看着程希,突然道:“武爷爷肯定特喜欢你。” “诶?”程希一愣:“就因为我力气大?” 缓过劲儿来的佟爱国使劲地点点头,笑嘻嘻地凑过来:“武爷爷就喜欢身体好能打的,男女都喜欢。不喜欢娇娇弱弱的小姑娘。你这样,长得漂亮,看着也不朴实的,我还想着武爷爷可能不待见你呢。你这手一露,咱就服了。航哥,你这眼光,牛x!不服不行!” 郑航跟着哈哈大笑起来,倒是程希一头黑线。这有什么可得意的吗? “那个……希希妹妹,我跟你说一事。”佟爱国小声:“你功夫不错,有机会咱们切磋切磋呗,怎么样?” 程希愣了愣,看了眼郑航。郑航笑着摇摇头:“希希,你别小看这傢伙,他手下功夫非常不错,据说学的是什么孙膑拳,是个武痴,被他留上心,那就不得安宁了。你虽然力气大,但经验上欠缺,说不定能打个平手呢。” 听到“平手”两字,佟爱国眼睛更亮了,紧紧盯着程希。程希还真没有过和人较量拳脚的念头。和郑航学拳也不过是因为想自保。现在遇着这么一人,还真是让人头疼。可是佟爱国眼中这种**辣的执着,却让程希无法拒绝,这种热爱,她对于长笛也一样啊。程希笑眯眯地点点头:“不过,我过两周就回国了,之前,你有空就给我或者给郑航打电话,我一定奉陪。” “好好好,那明天吧?怎么样?明天我去接你,还在茶叶胡同吗?”佟爱国急急地问。 “我去接。”郑航从后视镜瞪了佟爱国一眼:“赶紧下车吧,你到家了!” 佟爱国一看,可不是嘛,都开到家门口了。连忙讪讪一笑:“航哥,再见。希希妹妹,明天见哦~”见程希点头,他才满足地走进自家门。程希看了眼佟爱国家门前的实枪荷弹的警卫,感嘆一句,果然人以群分。 第95页 拐了个弯,就到了武家。郑航先下车,转过车身过来给程希开了门,一边低头一边说:“希希,别紧张,真的没什么。” 程希好笑地看他一眼:“是你紧张吧?我有什么好紧张的?难道武叔叔还会看不上我?或者是……”程希挑了挑眉:“这么急地把我拎出来,不会是之前给你介绍女友吧?” 郑航脚步一顿,笑得讪讪地:“我不是就喜欢你嘛。介绍不介绍都没用。你怎么着都是我的女朋友,不来宣布一下领土主权么?” “好吧,领土先生,我们进去吧。”程希笑眯眯的,心道,原来真有这事。自己倒要看看,这位武家家主看上的是什么样的侄媳妇。 也许是一直在锻鍊的原因,武将军比程希想像得要年轻不少,红光满面,个头不高,但看着挺壮实,要不是一头银髮,就是个中年人的外貌,真不敢相信已经七十挂零的岁数了。看他这模样,程希叫他叔叔一点也不心虚。 “武叔叔好。”程希规规矩矩地鞠了一躬,把手中礼物递出去:“孝敬长辈的小礼物,请您收下。” 郑航在一边一愣,刚才一直没注意程希竟然身边带着个礼盒。本来自己替她准备了礼物,现在看来是不用了。只不过,有点担心这份礼物是否合心,和希虽然有钱,但送贵了,未免小家子气。送便宜了,更是拿不出手。 武将军看了一眼,就听程希微笑着解释:“是几斤螃蟹。送给武叔叔开开胃。” “好好好。”武将军一听笑开来,指着佣人:“拿下去蒸了,晚上大家一起吃。”说着,指了指沙发:“坐,小程,坐吧。我们也在电话里说过话的,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武叔叔人如其声,慡朗大气,又很慈祥呢。”程希甜蜜微笑,和郑航一起坐在了武将军的对面。 “小程,今年才十二吧?”武将军等佣人端了茶上来,才笑呵呵地说道。 郑航靠着程希的胳膊微僵,程希则面不改色点了点头:“过了年就十三了。” “这么早就谈朋友,合适吗?”武将军笑眯眯的,端着茶,看了郑航一眼,用目光阻止了郑航要说话的动作。 “我也说不合适呢。”程希轻笑了一声:“但郑航说,他愿意等我到十八岁。我一想,我和他一起长大,算得上青梅竹马,知根知底的,以后要是能在一起,舅舅也放心,国内的那些长辈也能放心点。马先生还一直担心我,总是在国外,学习又紧张,到时一不小心找个黄毛男友,也极力贊同郑航的愿望。所以,就答应了。” “马先生?马德明先生吗?”武将军依旧笑呵呵的,随口一问。其实,他当然是知道马德明与程希的关系的。只不过,这个马德明升官太快,上面的关系也很硬,下面也有一批当年的学生跟从,马派已渐成气候,虽然与军方并不搭边,但也不能不重视。眼前这个气质独特的小姑娘的舅舅解信诚是马德明最喜欢的关门弟子,和罗新军在安徽也动作连连,还有广东的顾伟祥,与郑航一起经营的电子电器厂也是开门红。算是国内经济的一朵奇葩。而程希本身也是小小年纪就进了国外数一数二的音乐学院,老师也是大师极人物,未来一片看好。有这样身家背景的女孩子确实也配得上郑航。 这些,武将军都知道。但他就是觉得郑航有点失心疯了,再怎么漂亮好看,这女孩子也不过十二岁,就是古代,也还没及笄呢,武将军觉得这事不靠谱。一直怀疑是不是郑航这小子心理上有什么毛病。所以,前阵子就给他介绍了个身份背景相当,才刚进大学,十八岁的女孩子。谁料到,郑航连人都没见呢,就直接拒绝了。还到处嚷嚷自己已经有未婚妻了,一心一意什么的,说得武将军都觉得丢人。郑家就剩这么个独苗,武将军一直觉得得护好他才行。谁料到,好容易长大了,能独挡一面了,就给自己出了这么个难题。 这才想把程希招来劝一劝。这么个小姑娘,思想还没成熟呢,说不定这种事也就是一时的好玩,再加上聚少离多,别到时把郑航耍了,双方又都不是好相与的,场面会很难看。可没想到,这丫头看着个子很大,长得还挺漂亮,进退说话之间也是个人精。自己还没说什么呢,她就立刻把马德明摆上场,再加上郑航那付没出息的紧张样,武将军不由顿了一下,又端详了一番程希。这丫头虽然长得顺眼,却不是那种艷俗的长相,在自己面前,微笑有礼又不谄媚,也许……让她配郑航也可以的。 “是啊。我从小跟马先生学围棋。本来如果没有学长笛的话,我很可能进棋院呢。”程希笑开来,说得倒是实话。 “咦,和马先生学的围棋?”武将军一下来了兴趣,站起来,一边走一边招手:“来来来,咱们手谈几局。” “长辈之请,莫敢不从。”程希笑着点头,跟着武将军来到旁边宽敞明亮的书房,围棋就罢在桌上,看来武将军也是个棋迷。 两人一时间兴起,完全忘了郑航的存在。郑航傻了半天,才返身叫佣人送点点心进去。棋迷下棋可是不顾时间的。 果然如郑航所料,这一老一少,从天正好的中午一直下到天都擦黑了,还没完没了,不得已,郑航过去催人:“叔叔,饭都做好,希希不饿,您还不饿啊?下次再弈吧。” 武将军面色严肃,盯着棋盘,好一会儿,才抬起头来,气馁道:“我又输了……” 郑航一愣,怎么程希不知道让人啊?看了眼程希,程希也是面无表情,其实她心里才苦闷呢,她怎么也没想到擅长打仗的武将军是个臭棋篓子,就算她想让,也很难让啊。真要她让,让到武将军赢,那让棋就显得太明显了,反而更显难堪啊。就这样,下到终盘才赢,已经是程希的极限了。这一下午下下来,程希感觉比和棋圣下还紧张,连衬衫后背都汗湿了。可还是得了郑航一个白眼。这也太委屈了吧?程希很无奈,连笑都笑不出来了,早知不提这个碴儿了。一定要找武振邦算帐,他竟然给自己说武将军最爱的事是下围棋! “热吗?”郑航随着程希在武将军身后走,到了客厅,就发现程希额发都湿了。 “还好。”程希还没说什么,武将军就招手让佣人拿了条毛巾来:“擦擦,要赢也不容易吧?” 和希一愣笑起来,擦了擦头,把毛巾递给佣人。她没有看见武将军看见她的刘海掀起露出两道浓眉时不由一怔的表情。这一晚,宾主尽欢。 不错的事 程希对新认识的佟爱国印象很好。不只是因为他执着武学的劲头与自己执着音乐的劲头相似,让她产生激励感。第一眼看过去,程希就觉得他的长相挺顺眼。虽然有点白,但浓眉大眼,慡朗大方的样子看着就让人觉得是个可结交的人,程希甚至觉得,佟爱国比第一眼看到郑航还亲切一些。再加上他坦率直白的赞美,程希更觉得这个傢伙可爱了起来,哪个女人不爱漂亮呢?郑航在这一点上就差了许多。于是,因为面对的是朋友,程希对于第二天的拳脚比赛也认真了几分,半夜在庄园里练了一宿。虽然功夫并没有丢下,但之前不过是练养生的,总没有那么经心,与这次的心态完全不同。 木质地板的练武场,人不多,但差不多都认识佟爱国。见佟爱国要与一个小姑娘比武,顿时都围了上来。起闹的有,询问的有,很是热闹。这一世,程希上惯了舞台,对于目光倒不那么敏感。直等到佟爱国脱了衣服,才把程希吓了一跳。他穿着衣服的时候完全看不出来竟然是健美先生的身材。肌肉有型,没有一丝赘肉,以她摸过郑航的手感来看,应该比郑航还要壮一些。唯一可惜的是,别人是又黑又壮,他是又白又壮,这慑人的感觉就差了几分。 “点到为止。”程希做好准备运动,向佟爱国点了点头。程希虽然手脚灵巧,力气奇大,又会些军体拳擒拿术之类的手段,可真没和什么象样的对手对阵过。要不就是学校里那些身无长物的小混混,要不就是匈牙利的小贼,一般都是一招致敌,完全显不出程希的手段来。所以,面对真正的高手,程希有些兴奋,也有些紧张。 佟爱国率先出手,第一下,他没敢使大招,只是简单的上步直击,想试试这位大力女孩的真正身手,却不料程希脚步轻巧,随身一转就避了过去,还顺手一个反肘,正推在他的侧肋。这时,佟爱国才亲身体验到所谓的怪力的滋味,差点一口气缓不过来,晕过去。眼前黑了黑,本能地矮身就地一滚,才算避开程希随之而来的狠厉一脚。至此,佟爱国已明了程希的优势所在,再不留手,速进速退,绝不让程希有贴身上前的机会。两人在场上一时间翻飞腾挪,看得场下的观众一齐的星星眼。万没想到一个小姑娘也这样厉害。 在别人的感观里,程希躲闪之间一派轻松,显然是个高手,可程希自己知道,这已经是极限,再过五分钟,自己的肌肉都得跳出来喊停。爆发力尚可,持久力差了许多。由此,程希更是大为佩服起佟爱国来。他没有经过庄园的改造,一介普通人把自己练得如此强大,而且,继续打下去的话,自己最后肯定是必输无疑。做为一个养尊处优的小子,得下多大的苦功才能做到这样的成果啊?! “好了好了,我认输。”程希勐地往后一跳,跳出争斗圈,连连摆手。虽然并不感觉气喘,但她已经能预见明天自己的手臂和腿肯定是酸得使不上劲了。平时每天只在早起后练一套拳,还是运动量太少了。突然这样大功率输出,肌肉能量跟不上。 “程希,我不需要你让。”佟爱国喘着气不愿意:“你尽管使出全力来,我不怕受伤!也不怕丢面子!” “真的不是。”程希苦笑,不知该怎么解释她这样完全不喘的状态下认输其实是肌肉受不了了?说出来谁也不信啊:“我就爆发还行,持久战不成的。” “好啦好啦,爱国,你就别为难这位小姑娘了。非让别人象你一样失态才罢休吗?” 佟爱国还没有说话,就听见身后一个温柔的女声,转过头来,看清来人,立刻笑眯了眼睛,嘴上还不情不愿地:“哪有,我只是难得遇着对手。妈,你怎么到这儿来了?妹妹呢?” 程希见是佟爱国的妈妈,也连忙笑了笑,叫了声阿姨,见她对自己回了一笑,就退到一边,郑航赶紧给她递过一杯水去。 “佟爱国的妈妈可真漂亮。”程希一边喝水一边感嘆。三十岁左右,细眉顺目,温柔得很。典型的江南女子的秀美,谁看了都觉得舒服。程希感嘆完,突然愣住:“真的是佟爱国的妈吗?怎么这么年轻?” 第96页 郑航在一边嘿嘿贼笑了两声:“你以为佟姨多大?佟姨二十年前就已经是本军区的第一美人了呢。今年……应该有四十岁了吧。” “什么?!”程希彻底惊了,这保养得也太好了! 郑航向程希递了个得意的眼色,揽着程希的肩走过去:“佟姨,我女朋友程希。希希,这是佟姨,你刚才见过了的。” “佟姨好。”程希笑眯眯上前欠了欠身。 “希希也好。哎呀,小航几年没见,眼光见长。这么漂亮的小女孩就被你盯上了?”佟姨微笑着上前牵住程希的手:“刚才爱国没打疼你吧?这孩子不知轻重,怎么能跟个女孩子下重手呢?” 被她这么一说,程希才发现,刚才打得太激烈没注意,刚才被佟爱国碰到的手腕,青了。再加上程希皮肤本来就白,看着着实有些吓人,程希稍稍动了一下,其实一点都不疼。 程希连忙摆手:“没事没事,我就这种皮肤,就是叮个蚊子都要青肿呢,其实两天就养好了。没任何问题。” “哎呀,不行。”佟姨一脸心疼,想揉又不敢碰的样子,连程希这个受创者都觉得心里暖暖的痒痒的,很是受用。只见佟姨叫身边的一个随从不知道从哪里拿过来一管药膏:“希希,我替爱国说对不起。这个药膏是平时爱国用的,非常有效,你收下来,晚上睡前,擦上之后揉一揉,明天就能消了。” 郑航在一边看得心疼,连忙把药膏接过来:“交给我。交给这丫头,八成是应得好,临头上都不做。” “好,是个知道疼人的。”佟姨拍了拍郑航的肩,正好看见佟爱国一边擦汗,一边走过来,不由微笑起来:“这孩子,就是爱武成痴,什么都不行。让人着急。” 程希连忙趁此机会收回手,明明只是一小片青,再看下去,非让人看得重伤不可。:“佟大哥很厉害,肯定下过苦功,坚持练了很多年吧?这方面,我可完全不如他。” “喂,损我呢?”佟爱国不愿意了,擦完脸套上外套,过来就撅了个嘴:“今天我爸和我妹回来了,得回家了。下次有机会再来比过。” “好。”程希利落地和佟爱国击掌为盟。 大家散去,程希坐到车上,终于把郑航那个看青肿处的那个让人肉麻的眼神给终止住了,一面喝水,一面还在想佟姨这个女人。真是好看,温柔到骨子里去了,而且绝对不会给人做作的感觉,真不是想学就能学得来的。别说男人,就自己一个女人都忍不住一直想着被她握着手那种感觉。美。 “对了,佟姨……姓什么?”程希突然想起这个问题。母子俩一个姓的可不多。 “当然姓佟。”郑航不以为然地道:“你别想歪了。虽然佟姨的丈夫比她小五岁,佟姨的婚姻幸福着呢。虽然我没怎么见过裴叔,但听说,当年裴叔能取到佟姨也是因为他答应第一个孩子归佟姓,佟老爷子才同意的婚事。所以,佟爱国才姓佟,不然,就得叫裴爱国了。” 郑航在开车,他没有看见程希听完这备话突然皱起的眉头。过了好一会儿,程希才问道:“那,佟爱国到底多大?” “十七,怎么啦?” “看着,我还以为他二十多了呢。” 郑航闻言哈哈大笑:“他打小就这长相。据说象他爸,少年老成。” “他爸……那个裴,岂不是十八岁就和佟姨结婚了?” “那有什么稀奇?那个年代,十六岁结婚的都多着呢。” “一个院里,你怎么会没见过那个裴……叔?” “不是没见过。就是见的时候太小,没什么印象了。裴叔又不是京官,那个时候在基层呢。只有过年过节地才回来一趟,那种时候,只顾一个劲儿地疯玩,谁理会一个大人长什么样啊?。裴叔现在……应该调到西南哪个地方去了吧?记不清了。前几天听爱国说过一嘴。” “西南?”程希抿了抿嘴:“那个……裴叔叫什么名字?” 郑航哈地笑了一声,把车拐了个弯,才道:“这个我记得清。裴叔叫裴启国!” 清清楚楚地听到这三个字,程希轻轻地舒出一口气,心中古怪地不知该怎么描述的心情,虽然再不想承认,也得承认,自己那个便宜妈妈程红,和佟姨比起来,除了年轻点,真是没一处比得上的。她和裴启国之间到底怎么会发生关系的?难道男人不论老婆怎么美,总会想出轨吗?是这种烂理由吗?心思涌动,整个人一下没劲了的感觉。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顺嘴问道:“为什么这个记得清?” “因为爱国的名字,据说是佟姨取的。所以那个‘爱国’可不是普通的爱国。”说着轻笑一下,转头看向程希:“以后,我们要是有孩子,不如就叫爱希吧,挺好听的。” 程希一愣之下,翻了个白眼:“拾人牙慧。” 听了这话,郑航笑得更开心了。这表明,程希在心底里认同了与他一辈子的想法,并不是自己一个人的单相思。孩子叫做什么这种事,谁还有心情计较? “郑航,去帮我订后天的机票吧,我打算回去了。” “这么早?”郑航一愣,差点把车开到路边去,连忙把住方向盘,车速慢下来,拐进了茶叶胡同,停下来,才看向程希:“你不是说,要一周以后吗?” 不想和那个人同一座城市。 这种任性又必须隐晦的理由当然说不出口。程希下了车,转头看着郑航有些受伤的眼神,不由笑开来:“舅舅马上就要销假回安徽了,这边没有舅舅帮我挡驾,我可应付不了那些想在我身上找路子的大叔大妈。而且,郑航,你不会给你也订一张吗?如果你最近几天没事,就陪我一起回费城呗,我正好谱了两首曲子,可以请你品鑑品鑑。” 一听这话,郑航笑起来,锁好车门,拉着程希进了门,一边关门一边说:“希希,你发现没有?你现在说去费城,说‘回去’费城。你把那儿当家了?” “呃……可能吧。”程希笑着挠挠头:“那边就我一人,什么事都是我做主,觉得自在吧,所以想安静,想做任何事的时候,都会第一时间想到那里。有被包容的感觉。这边……要顾忌的人与事都太多了。我有点懦弱了。” “才不是懦弱。”郑航拍了下程希的头:“你打小就是这种万事喜欢自己做主的人,有这种想法很正常。费城当家也不错。两层小房,有英俊的男主人,漂亮的女主人,有美丽的花园,勤劳的佣人,哪天再养条傻狗就齐了。这么说着,我都想‘回去’了。” “你早该回去了,来之前查理还跟我抱怨,远航越来越大,越来越忙,你却把所有的事都丢给他,自己享清闲。” “哪有!那傢伙的话只能听一成……” 两人笑闹着,解信诚王胜男这对新婚夫妇回来了。四人各说各的,程希故意引导话题,等郑航说出裴启国三个字,不意外地看见解信诚微微挑眉的表情,和带着微笑转过来的样子,眼里全是理解的目光。 “早点回去也好。我也得回去了。这毕竟不是过年,再耽搁下去,就得惹人不满了。”解信诚很镇定地向程希点了点头:“来,希希,跟舅舅到书房来,舅舅有些私房话要叮嘱你。” 程希把郑航和王胜男两个不情愿的人丢在了门外。 “确实是他?”解信诚开门见山。 “姓裴的本来就不多。在西南的裴启国,我想不会再有第二个了。”程希摸着桌边,有些无聊地嘆了口气:“其实不影响什么啦,我只是挺喜欢他妻子的,不想让大家难做。还是早早避开的好。要是让郑航现在见着裴启国,他肯定会失态的。真是可恶,怎么会这么近呢?” “这事,就不要瞒着小航了吧。”解信诚抱过程希的肩拍了拍:“早晚要知道的事,早说早安心。” “嗯。”程希把头靠在解信诚的肩窝:“我回去就去买把剃眉刀,把眉型修细,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我实在不想认他。想来,他也一样。佟家的女婿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也好。”解信诚笑起来:“其实,除了眉毛,你跟他长得还是挺象的。照你们刚才所说,你说那位佟姨是不是看你面善,所以才对你这么温柔的?” “……哦,我不喜欢这个理由。”程希扁扁嘴。过了一会儿,才突然问道:“舅舅,你说,我妈……怎么会……?” “管她怎么想的?反正我觉得她这事做得挺好。” “啊?!” “她要不这么疯狂,哪会有你的存在呢?你说是不是?所以说,这是件多完美的事。” 程希顿了好一会儿,抬眼看着解信诚弯起的嘴角,终于也笑开来:“如果不看过程,只看结果的话,确实不错。” 作者有话要说:本本彻底崩溃。哭ing……此章为厚脸皮借姐姐家的小本写的,决定明天去买台式机。 出唱片 “我猜到了。” 飞机上,在程希对郑航说出裴启国可能是她的父亲的时候,郑航面色冷静,微微一笑,说出这么一句,让程希不由一愣:“你猜到了?昨天回去,你见着裴启国了?” “没。”郑航说着,站起来,从行李包里拿出一本装订好的列印纸。坐下来,递给程希:“希希可不是那种对什么都好奇的人。前天回去的路上却问了这么多关于佟家的事,甚至还问到裴叔的名字这么细的问题,我当然得好好查一查。对自己的女朋友不了解怎么能行?” 程希傻住,看着郑航微笑的表情,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摇了摇头,本来以为自己表现得很随意呢,竟然早就被人看在眼里。到头来,反而是他在自己面前装傻装得自己都相信了。想到这里,程希说不清自己什么心情,不过,这就是郑航,自己早就知道,因为从小的经歷,让他对人对事从来都是戒慎恐惧的。一派天真的那是武振邦。程希微笑起来,低头看向手中的列印纸册子。 是裴启国的资料。从家世背景,工作工龄到妻子孩子,这么一沓列印纸就包括了裴启国三十五年的人生。与程希想像得不同,虽然比佟家这样的军政要员相比,裴启国的家世算不上起眼,但在程希这个平头老百姓眼里,他就是个纯正的高干了。裴启国的父亲是省委大员,家里几个兄弟姐妹也都在体制内供职,职位都不低。 第97页 只有到了这个阶层的人才有机会认识佟家唯一的女儿吧。程希往下翻,终于找到裴启国在自己出生之前遇到的事件了。当时他很年轻,二十二三岁,却已经结婚多年,是个父亲了。事件叙述得很简单,当时,裴启国受到一个冤假错案的牵连,被人打伤,逃走。一个月后,才重回的父亲家,东山再起。这一个月在哪里养的伤,怎么渡过的,这个册子上一个字都没提。但程希大约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知道了又如何呢?一段露水姻缘,不值一提。说不定裴启国根本把这事都忘了呢。自己也不是原人,如果不是她穿越了,这段事早就湮灭在尘烟里了。不过,程希对程红说不上感情,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也全无用处。只是,这种事……程希微微吁了口气,想到程红那晚涨成紫色的脸,为她不值。男人付出一晚,女人付出一生。无趣啊。 郑航看了眼程希的表情,暗自猜测程希的想法。她怎么看都不是想认爹的样子,逃得比谁都快。如果真是这样,她这付老气横秋的嘆息又是为了什么呢? 事情说开来,就坦荡多了。程希脑子里想着程红的模样,拿着空白乐谱和铅笔,打开座位上的桌板,开始写写擦擦。见程希如此,郑航也不打扰她,自己拿出公司的各式资料报表之类的,开始看了起来。 回到费城,郑航被查理拉着一头扎进远航的扩张事务上去,程希则开始整理自己这段时间来写的曲子,扩展,润色,调整,一直忙到郑航回国,还没完成。这两个小情侣,几乎没什么时间相聚说说情话,倒是在送别时,因为分离在际,才多了几分柔情。 终于把乐曲做到自己满意,程希才在罗伯特某天来吃饭的时候把它们拿了出来,罗伯特一边读谱一边皱起了眉,看得程希直惊心。难道是之前的成功让自己得意忘形了?罗伯特怎么是这个表情? “希希,来把你写的这曲《轻狂》吹来听听。”罗伯特手在乐谱上点了点,脸上没什么表情。 程希愣了一下,其实这首曲子昨晚刚写好,没怎么练过呢。可这话要是在罗伯特面前说,那在他心里你就是个懦夫,找理由不敢迎战了。最可怕的是,因为对几个特别难以表现的技巧有怨念,程希有意无意地在轻狂这首曲子中加了不少“技巧”音。现在竟然要拿出来为难自己!程希眨了眨眼,没敢抱怨,硬着头皮,把长笛拿出来,谱翻好,先回忆了一遍谱和感情,才开始吹。 这是程希以男主角的心理态度写的一段艷遇情事,以华丽表达轻浮,这种风格,程希以前没有试过表现。这次,为了符合曲目的情绪,程希必须要表现出锐锋来。程希闭着眼睛,想像着罗伯特多年前的样子,傲慢又矜持。 罗伯特在一旁听,眼睛不由慢慢睁大。虽然自己很喜欢这个弟子,但她从行事到笛艺,甚至作曲,都自有主张,自己要做的只是给她一个方向安排而已。她与自己完全不同。这是罗伯特对程希的印象。他可从未想过程希有一天会这么象从前的自己! 不,也不是象。论起象,还不如那个叫艾凡·奥德耶的小子象。她只是……学会了在圆润与厚实基础上,加了一个华丽、有侵略性的表象。出发点不同,造就了表达出来的情绪就有了微妙的区别。曲调中的轻浮狂妄中多了更深沉的傲慢。 一曲终了,程希转头看向罗伯特。 “看来是准备得差不多了。”罗伯特笑了笑:“我有感觉,这次比赛,你能如愿以偿。当然,前提是你照平常的水平吹。来,我给你讲讲这次比赛的曲目需要有哪些注意事项,还有评委。” “那个……曲子呢?”程希虽然很想听关于比赛的事。但看到被放在一边的乐谱,不由有些心酸,这是被抛弃了吗?自己辛苦了好久才写出来的成果…… “那个呀,你收好。等你比赛成功之后再做安排吧。现在……还是先讲比赛要紧。” 程希在罗伯特笑眯眯的表情里看不出他到底怎么想的。只能按他说的,先收好。 一月份整个月,都是在为比赛做准备。这种备战状态,程希很适应,毕竟从八岁开始到现在也有四年多了。做为长笛手,国际比赛就是她的使命。只是此时的她没有当初为了几千美元而产生怨念的心态了,一心一意地扑在比赛上,连五重奏少女组都受了她很大的影响,变得更严谨起来。 程希知道自己不是天才,能够走到这一步,全是因为强烈的爱,所以,更加在心中自勉,努力,努力,再努力,无论如何,都要比那些天才同学们还要努力些。才不至于被抛下,才能闯出自己的一片天。 二月,正式比赛开始。这一次,是罗伯特第一次亲自带着她,带顺便给她做钢琴伴奏。程希看着罗伯特自从到了比赛城市,就不停地被人打邀请,他卧室的电话更是每五分钟就要响一次,比他在费城的时候忙多了。程希暗自心想,这算不算一种另类的走后门方式?唔……也有可能是给自己压力的方式。于是,当晚,程希在庄园里多加了四个小时的练习。 在上次嫉妒艾凡,意识到自己的丑陋之后,程希给自己做了很多心理建设,现在再遇到比赛,虽然很想赢,但不会失了稳定的心态。有这样的底子在,再加上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大师的加持,程希超水平发挥,不出意外地得了第一名。 对于程希师徒是不觉得意外,但对于其余的参赛者却是真正的大意外,大黑马。这是程希在成人组别的第一个冠军,此时,她才十二岁半。古典音乐界的大事,在报纸上上不了头版。但程希依旧感觉被太多的目光扎得头疼。她还从来没有接受过那么多的羡慕嫉妒恨的负面情绪呢,一时有些适应不来。 倒是罗伯特泰然处之,甚至可以说是有些兴奋的。被人到处夸,说是教了一个天才弟子,他的那张胖脸就笑得一颤一颤的。可是一回宾馆,就严肃下来,对程希说:“不要得意忘形。” “没有得意,只有恐慌。”被宣布第一名的时候,程希是满心欢喜的。得意什么的,绝对谈不上。她在柯蒂斯成长,她知道这世上有多少天才在后面追赶。她知道自己有多幸运。 有个大师级的好老师,有个负责的大师级的好老师,有个偏爱自己的负责的大师级的好老师。这是多少人梦想一生都得不到的机遇,让自己给碰到了。既然遇到了当然不能放过。这个冠军,只是个开始而已。程希暗地里给自己握了握拳,打气。 “希希,你该签一家经纪公司了。”回费城的飞机上,罗伯特这么说。 “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哪家合适?”程希不知道,她这一获奖,已经有好几家经纪公司已经找上门了,不过,都被傲慢的罗伯特大师直接给挡了。罗伯特对于合作多年的鲍伯很欣赏,为了不让自家弟子吃亏,决定回去跟他商量商量。 商量的结果,当然是肥水不留外人田。程希签了鲍伯所在的公司,让后来知道消息的马可郁闷不已。 寒假,程希没有回国,比赛完,程希开始了她人生的第一张长笛专辑的录制。按说,在古典音乐界,她的资格还远远不够。但她年纪太小,很有噱头。唱片公司只看销量前景,资格什么的,程希自己就把它忽略了,程希做得很开心,也很有信心。因为,她出的专辑不需要和别的名家比较,因为她出的是自作曲专辑。也就是之前她写的所有曲子,进行了精緻的重新编排,形成了一张创作专辑。这样,她就避开了初出茅庐就与名家比较的可怕事件。 演奏自己作的曲目,程希自有一番不同与旁人的理解,更得心应手,更打动人心。光是重新编曲,就用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比如有的曲子是写的钢琴曲,现在全得改成长笛曲,这都是费神的体力活,为了让自己满意,让自己放心,只能她自己做。录音的时间倒比编曲的时间要短一些,大半个月就完成了。然后才是后期制作。 这些倒没什么。为电影做配乐时,也接触过类似的流程,程希一点也不憷。程希真正憷的是,唱片上市时要宣传,纪纪人配合唱片公司为她接了不少宣传活动,既拿不上钱,还要不得不面对普罗大众。 这与面对专业评委要让程希恐惧得多。毕竟评委的问题只限于音乐,可那些主持人,观众感兴趣更多的却是八卦!还有各类敏感问题。比如,对祖国华夏的看法,为什么千里迢迢到美国来学音乐……之类的,总之,想在她嘴里挖出些爆点,能顺便抹黑一下华夏,那更好。到时,他们只需摊摊手:“哦,这可不是我的问题。我只负责提问。”于是,程希不得不皱着眉,心里存着怨气,小心翼翼地和那些傢伙耍机锋,玩太极。 改了髮型,改了眉形,程希密集宣传了一个月,象上个暑假和五重奏少女们跑穴一样,又一次把美国都跑遍了。等完成宣传任务的时候,程希第一时间跳进庄园的温泉,泡着泡着,又睡着了。不是身体的累,是精神上太累了。 祖国现在不发达,国人在外受到这样的待遇,程希无能为力,可是气愤总还是有的。所幸,她外表的年纪尚小,被主持人这样逼问,装可怜装可爱卖萌,都是可以被接受的。更意外的是,偶尔气不过的发言,本色毕露的凌厉表达,反而刺激了专辑的销量。于是,到了后期,经纪人反而不象初期那样约束她的言谈了,既然脾气大点能卖唱片,就大到底吧。商人,都是这么直接的。 没休整多久,又要被五重奏少女组拖着参加五重奏的比赛。五重奏少女们现在已经有了小小的名气,不趁热打铁可不是好的艺术家。其余四位少女都是柯蒂斯难得的又天才又刻苦的类型,水平绝不输程希。甚至程希在她们身上学到许多让人灵光闪动的火花。程希喜欢这个五重奏少女组。 法国号少女的专业老师也是个大师。只是,她比罗伯特随兴多了。不过,因为程希的年少成名,刺激了她。自觉自家弟子不比程希差,甚至自己也与罗伯特名气相当,怎么最后能输在弟子身上呢?被激起好胜心的法国号大师最近□练了一番自己的弟子,把这次的五重奏比赛当做是法国号前进的热身赛,主动请缨当了领队。当然,也有因为比赛地在她的家乡的原因。

  •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回归音乐。 写得简了。但我怕再啰嗦下去,就太长了。幸好,比赛都差不多……有罗伯特在,耍手段也伸不到程希身上来。 台式机还没买到,只能说,现在要求不高的话,象我这样的,机器确实不贵,可让我郁闷的是,显示器跟机器差不多价!还讲不下来! 第98页 这两天过得很乱,没有感谢我的小萌物们,抱歉。 lisa6793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1-03-12 08:01:58 1799756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1-03-12 07:17:47 1185664456.sdo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1-03-11 18:37:15 pigflytv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1-03-11 11:45:34 susu6868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1-03-09 07:35:58 lisa6793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1-03-08 13:09:35 1799756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1-03-08 07:25:23 letaotao78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1-03-07 18:36:32 pigflytv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1-03-06 17:26:47 感谢你们! 因为不是自己的机器,使用时间不方便,就不给各位回留言了,抱歉抱歉。 正文 十三岁 五重奏的比赛比单打独斗在心态上要轻松得多。 因为程希的提前出名,对少女们既是种激励,也是一种发酵剂,让气氛不由自主地就有点酸。 巴松少女很郁闷,拿着比赛表,一个劲儿地嘟哝:“为什么巴松的比赛这么少啊~~~” 程希也只能摸摸头望天:“这不能比,钢琴的比赛更多……长笛还算少得了。” 倒是双簧管少女想得通:“单项比赛比较难获胜的话,我们把重心让放在五重奏上,只要能出头,哪种方式都没关系。”虽然钱肯定要少得多,但总比最后不得不离开古典音乐圈去做房产经纪的好。 “程,你发了新唱片,会离开我们五重奏少女组吗?”单簧管少女看了眼程希。难得大家在一起默契有加,如果程希走了,来了新人,还得重新磨合,谁知道合不合适呢?单簧管少女想得比较细。 她这么一说,其余几位少女都看向程希。程希摇摇头:“我挺喜欢五重奏的。只要我们的五重奏能获奖,打出名头,想来经纪公司也不会反对。说不定还有更多更好的演出机会呢。” 程希虽然这么说,但她也知道,如果一直以五重奏组出道,那么,与各大交响乐团合作的机会自然就变得渺茫了了。这一点,想来各个少女都很清楚。所以,这算是她们的一条后路。如果各自成名,这条后路也可以变成美妙的花絮。如果不行,程希猜想,这样的组合也支撑不了多久的。音乐史上,她还没见过固定的,只做五重奏的组合呢。 可以说,从事音乐与体育事业的人,都是万人齐过独木桥,成功不但要看本事,还要看机遇。机率小得惊人。多少人为此奉献一生,最后一无所获。尤其是在柯蒂斯这样的环境里,成功似乎就在眼前,离大师那么近,离费城交响乐团那么近,每一个人随时有可能一夜成名,可是,跨不过去这个坎的人大有人在。 在程希看来,无法成名是不可怕的,最可怕的是,这些少男少女们,几乎是生来就活在音乐中,除了音乐,他们一无所长,甚至一无所知。象艾凡那样的,情商低智商高的人大有人在。这样的人,成名了,自然无需担心。可是一旦没有成名,就他们抛给普罗大众的社会,他们的无措,可想而知。 他们有的人太骄傲,以至于,不愿意给小孩子教琴,不愿意在婚礼葬礼上为宾客演奏,他们不愿意站在街头,不愿意低下头。因为之前他们所有的教育都告诉他,他的梦想是在各大音乐厅,是在掌声和鲜花里,结果,过了十几年,虽然他不比任何同辈人差,却突然别人告诉他,“你在做梦!” 程希了解这样的人的结局。但她什么都不能说。梦想不应死去。哪怕破灭时很残酷。再说了,比赛在即,打气,给予希望是组员的本份。 看四位卯足了劲儿练,程希也觉得五重奏少女组这次比赛,成功有望。 能来参加比赛的,水平都相差不远。除了临场发挥,后面的小手段,其余的就完全看评委的个人观感了。 五重奏少女组不说演奏水平,就从外表上看,也是所有组中的翘楚。端庄中不失可爱,可爱中又带着那么丝俏皮。 不知是不是青春无敌的原因,几位评委听演奏时都一眨不眨地看着台上少女们认真又随着情境变化的表情,水准不失的情况下,程希下台鞠躬时,看见了评委的微笑,程希更愿意相信,这是少女们超群的实力打动了评委,而不是外貌。最后的结果与少女们的愿望完全一致——第一句! “真的吗?” “刚才说的是我们的名字吧?!” “真的是我们吗?!” 五个一直矜持的少女在听见“第一名”这个词时,都愣了一下,反应过来时不停地互相询问,象个傻子。在法国号大师微笑着点头之后,五少女这才抱头痛哭起来,直到主持人请五位上去领奖时,少女们还是眼睛红脸红,微笑的眼中带着水光。甚至连程希也不例外。 程希自己得奖都没有这样激动。这次拿到奖牌时连手都在发抖,程希自己猜测,其实是被少女们执着的热情打动了吧?尤其是一直不怎么说话的巴松少女,她最先哭,而且哭的时候都是无声无息的。蹲在地上,耸着肩膀,很没有形象,可是她打动了程希,跟着也哭了起来。 虽然这只个开始,但,总是个好的开始,不是吗?程希看了看大厅外的阳光,不由抹了抹脸上的泪,笑起来。颁完奖之后,程希跑回宾馆打电话。见程希这么急切的模样,一点也不象她平时表现出来的那么沉着,颇有几分孩子气,少女们不由都抿嘴笑了起来,虽然她们的心情也一样。只是,她们都不知道,今天是程希十三岁的生日。 “舅舅,祝我生日快乐吧!”程希坐在床头,一脸笑意。 “生日快乐!”解信诚的声音带着浓浓的睡意:“希希,你个笨蛋,你不会等我睡醒了给你打电话的时候再这么说吗?我忘了谁也不会忘了你的生日啊。” “呃……”刚才太兴奋了,完全把时差这件事忘了。听解信诚这么说,程希这才想起来,华夏那边现在已经深夜三点了。程希连忙说:“那你睡吧,舅舅,我把时差这事忘了。对不起啊。再见。” “再见个屁!”解信诚被人半夜从床上吵起来,再加上这人又是最亲的程希,他可一点也不想掩盖坏脾气:“你都把我吵醒了,就想再见?!说吧,这个时候打电话来,总不至于只为了说句生日快乐吧?” “那,那……新婚快乐?”程希听到电话那边解信诚悉悉索索地起身倒水的声音,还有他穿着拖鞋在地板上懒洋洋地拖沓的声音。这些再日常不过的声音,让程希听起来,都觉得刚才一直燥动的心,一下安静下来。这就是有亲人的感觉吧?永远,有个人在你身后,不会放弃你,不会抛弃你,永远做你的后盾。这种安全的感觉。程希笑起来,开了个小玩笑。 “找骂?!”解信诚一口水差点呛到。这是小孩子该说的话吗?! “哪有。”程希嘟着嘴撒娇,索性躺在了床上,笑意盈盈:“舅舅啊,我跟你说,今天比赛,我们五重奏少女组获了冠军!不只是这样,我主要是觉得……” 程希把自己的想法一一说来,直到解信诚说着说着发出了轻微的鼾声,才勐地闭住了嘴。嘿嘿一笑,把电话挂上。 看看手錶,算了下时间,华夏那边应该快四点了。本来想打给郑航的,想想还是算了,就别折磨他了。他最近华夏美国两面跑,眼见着就削瘦下来了。亏得每次来费城,自己都可劲地给他补呢。不过,果然扑在事业上的男人最有魅力吧,程希意外地觉得郑航比从前那种浮夸样可爱可亲多了,算是认真地把他放在心上。 想了想,罗伯特今天应该没有什么安排,程希拨通了罗伯特的电话。 “教授,我们赢了!” “应该的。你们也合作了一年多了,再没点成就,就该被逐出师门了。”罗伯特的声音充满笑意,显然心情不错。没等程希再说什么,他接着说道:“正想给你打电话呢。刚才鲍伯跟我说,他刚才去了趟唱片公司,正好看到了你的唱片销量。” “诶?怎,怎么样?!”说起这个,程希突然紧张了起来。 “很不错!进了古典音乐类的前十!”罗伯特与有荣焉,笑得特别慡朗:“斯泰莎那丫头这下该服了吧。” 程希一头黑线,不知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玛汀大师如何反应,还轮不到她置喙。而且,罗伯特也太忘形了,这种事,他可从来不在程希面前说的,这次竟然随便就说出了口。 “那个……”程希犹豫着开口:“我想知道一下,艾凡的唱片销量怎么样,你知道吗?” 罗伯特愣了一下,才道:“他的比你早发行,又是人声专辑,自然卖得好。最少比你的这个卖得好。但是,希希,别为这个烦恼。他现在名气比你大,挣钱比你多,但他的方向不对。他还没达到巅峰,这样下去,名声越响,越不利于他与交响乐团合作。你也知道那些古典顽固们,壁垒很分明的。不过,他家世摆在那里,可以这样剑走偏锋。但希希,你没必要那样,你稳扎着向前就是了。我的弟子,怎么也不会差。” 程希愣了愣,当然明白罗伯特在说什么。艺术家要名,是正常的事。但任何艺术都有流派,流派之间那些个猫腻说都说不清楚。就象拍电影的看不起拍电视的,做古典音乐的多多少少看不起做流行音乐的,跳古典芭蕾的也很多瞧不上跳街舞的,这些都是自然存在的歧视——说歧视其实算是一种自我保护,因为被看不起的对象往往受众要大得多,更容易赚钱,更容易生存。 这种自我保护意识在内部有时候力量会很强大。一旦他们认定艾凡已经堕落,那么艾凡越受欢迎,越是他堕落的证据。就算以后他们迫于商业,不得不与他合作时,也会多多少少有些不利的流言。这里面最难做的就是艾凡了。 不过,这种事,程希倒是不担心。如果前世的华夏爱乐都能随随便便地与国内某民歌手合作,莎拉·布莱曼也能风靡一时,可见,这种小心眼的自我保护意识,终将会败在商业的铁蹄之下。高高在上的一切艺术都将走下神坛。程希觉得艾凡提前走出这一步,说不定就是引领风潮之人呢。 “我知道,教授。我还想以后能被甄选进费城交响乐团呢。”程希使劲点了点头。 罗伯特愣了一下,笑起来:“还是先从小乐团开始吧。现在的目标是,本校的交响乐团!长笛首席!和那个奥德耶竞争的时候,可千万不要因为友谊而手软!” 第99页 “当然!那样的话,会让艾凡觉得被轻视的。我绝对会非常认真地对待的。什么时候开始甄选?” “还有几个月准备。”罗伯特顿了顿,说道:“对了,鲍伯说,他给你又接了个电影配乐的工作,问你愿不愿意。” “诶?教授,你刚才还教育我不要走远走偏了。现在又……” “作曲没关系。”罗伯特不以为然:“与你的专业不冲突。怎么样?接了吧?我看你上次做得挺好,就是电影太一般了。” “是什么类型的电影啊?”按说程希这个新手没什么挑的资格,怎奈她虽然要的钱少,但她无欲无求,不求钱,不求在电影圈出名,所以,挑一挑也无可厚非。 “社会伦理片。”罗伯特干巴巴地说了个类型,显然是鲍伯在一边提示的:“是听了你专辑里那首轻狂,觉得中意,才过来的。而且,价格比上次高一点。” 社会伦理片……程希立刻想到了什么《克莱默夫妇》之类的片子,于是点了点头:“可以,我接了。” 程希答应得很干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后悔不已。原来社会伦理片的范围如此之广。 挂了电话,程希看着话筒好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拨通:“你好,我找艾凡。” “我就是。希希么?比赛怎么样?”艾凡的声音很冷静,和以往一样。可是不知道是不是罗伯特那番话的作用,程希总觉得他有些疲惫。 “第一名。”程希嘿嘿一笑:“艾凡,最近有安排比赛吗?我想去观摩一下。” “有,十一月,在纽约。你来吧。正好那几天纽约爱乐有演出,我很喜欢祖宾·梅塔,一起去看。”艾凡翻了下记事本,利落地安排。 “好,我也喜欢他。等我回去。对了,艾凡,明年的柯蒂斯交响乐团的甄选,我会跟你竞争长笛首席,你要加油哦。” 艾凡沉默了一秒,认真而冷静地回应:“一定,希希也要认真准备,好久没和希希一起比赛,我也非常期待你的成长。” 挂了电话,程希露出微笑,感觉到艾凡的斗志,程希觉得罗伯特的想法也许并不会对艾凡造成什么压力,谁叫他是少有的情商低呢?也许他根本感觉不到吧? 程希看了看表,晚餐时间到了。连忙起身,还没穿好鞋,就听见电话铃响。程希一愣,谁会打到这个宾馆里来? “你好。” “希希,生日快乐!” 是郑航的声音。程希傻在当场,再次看了看表,华夏时间,这时应该才凌晨六点吧? 作者有话要说:么西么西,早上好各位。晚安~ 80、新电影配乐 “这是社会伦理片?!”程希舀着剧本直咬牙。 如果非要分类的话,此片确实当属社会伦理剧,但是!但是!这部片的线索与所有的关键转折都是音乐! 一个喜欢摇滚的的十六岁少女一直暗恋学校的篮球队队长,却发现此队长已与啦啦队队长打得火热。失恋中,因为父母婚姻出问题,家里闹得不可开交,暑假时被母亲送回了外祖父家。外祖父脾气倔嘴巴坏的糟老头,在附近小学做音乐顾问老师。最近正在给孩子们做校际合唱节演出的准备。一个失恋少女,一个脾气坏老头,从见面的第一瞬间就开始吵架,吓坏了练合唱的小朋友们,一时间,合唱练习室乱成一团,有人哭,有人吼。 故事如此混乱,就开场了。摇滚乐与儿童合唱的碰撞,祖辈与孙辈之间理念鸿沟的碰撞,父母与女儿之间互不谅解的碰撞,还有夏日中遇见弹吉它少年的再次恋爱。这样一次一次地碰撞交流,最后融合理解,一个温馨的结局:合唱团演出大获成功。 这几乎就是一部音乐片!片中,程希光儿童合唱歌曲就要作三首以上,还有女儿的摇滚乐,还有老头子缅怀往事时的钢琴曲,夏日吉它少年的民谣风,那首《轻狂》被制片人看中用在了父亲出轨时的场面。 程希上上下下数了数,这作曲量是上一部的三倍有余!而且,风格复杂!很多都是程希从未涉及过的领域,比如摇滚!程希舀着剧本就想骂人!如果不是不肯示弱的个性,她非得打电话把鲍伯骂个狗血淋头,再把剧本甩到他头上!让他秃头! 但,既然应下来了,程希也只能咬咬牙,一定要做到最好!如果非说这件事有什么好的地方,那就是留下的时间余地很宽,它还没有正式开拍。看导演那架式,是准备拍成精品,这倒让程希稍稍有些安心了。 不过,以程希的个性,是不允许挂了自己名字的音乐不如自己的意的。所以,大肆扫荡了唱片行和书局。买了大量的各类型音乐的唱片和书,还去吉它行买了把吉它,回来自学。 整日躲在庄园里啃书,学吉它,谱曲。出来听音乐,了解各个风格的不同与美感所在。这还是因为庄园里没有电的关系,不然,程希可能会一直呆在庄园里不出来。为此,珍妮大感吃不消。童声合唱和民谣也就罢了,摇滚实在是她所不能接受的类型,不得不一听见重节奏就赶紧出门。 为了谱合唱谱,程希特地跑了趟儿童合唱团,还去听了别人的演出。为了民谣,更是偷偷把自己往大里打扮,进了几次民谣酒吧,听现场演唱。巨星什么的专辑,更不知道听过多少遍了,就差跑奥尔良去取经了。至于摇滚,程希只是去听了几场音乐会,气氛确实与古典音乐会大不相同,台上台下一样high。 当然,程希的这些举动都是瞒着郑航做的,只要他来,她就在家装乖,免得他叨叨。很奇怪的事,郑航以前在没成程希男友的时候,认定了程希做什么都可以,都是让人放心的。可一旦成了男女朋友,程希成熟稳重的形象好象遇到太阳的雾一样突然消失在他的脑海里了,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转变成玻璃娃娃,需要捧着怕摔着,含着怕化了。这种转变让程希大感无奈。说了,他还强辞夺理:“不在意的时候,是珍珠也当钢球看,在意的时候,钢球也变成珍珠了。这不是正常的事吗?” 这样忙了两个月,已是仲秋,树叶落了满人行道都是。电影已经拍得差不多了,只余下一些需要音乐配合的镜头,比如特写谈钢琴的手,小孩子对口形之类的,于是,制片人特地打电话过来:“程小姐,不知道进度如何?” 程希顿了一下,她确实做好了,但她对摇滚的部分很不满意。从前世到现在,程希接触摇滚的机会并不多,顶多听听崔健、黑豹,外国的就是u2,queen,nirvana这些老牌摇滚乐队。怎么说,都是些男人,还是些大男人写出来的东西。也就queen这个gay团写出来的华丽风格与程希想像的有那么一点点相似。可是,那也太……怎么说,太成熟了,就象贵妇的绝望与少女的忧郁一样,完全是两回事。 看了剧本,女主角才十六岁,所有的苦闷都是青春期的烦恼,爱情,友情,还有父母。她应该发泄的嘶吼的音符应该是一份有青春气息,可以迷幻,可以重节奏,但不应该绝望,甚至在某些地方可以带些甜美的调调,照程希的话来说,也就是歌特萝莉。程希对此自觉难以把握,实在是有些为难。但是,制片人来了电话,程希并不想拖工期,只好实话实说:“其余的都做好了,摇滚的曲目虽然写了,但我觉得不太适合女主角,正打算修改一下。如果合适,请你来一趟,听一下小样,提点意见。” 制片人一听,连忙应了下来。这种事,可没人想过听他的意见呢。要听也会听导演的意见。制片人过来的路上,程希还在想着歌特萝莉这件事,对于电影人的工作划分,程希并不是很了解,所以才有了这么一出。此时,她坐在客厅里一边等人,一边一遍一遍弹着吉它,试图在漫天的幻想里找出那个她想像中的曲调。两个月的时间,对于一通百通的程希来说,吉它也不是什么为难的事,算是一个可以在酒吧里演出的水平了。 制片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个场面。一个女孩子生而蓬松着头髮,穿着很随意的格子衫牛仔裤,坐在沙发扶手上,弹着散漫又带着丝焦虑的曲调。制片人一愣,这场景简直比女主角还女主角!脚步顿了顿,毕竟电影拍到结尾了,再想这些乱七八糟的完全无异。制片人说到底还是生意人。 “先生,请喝咖啡。”珍妮很尽责,把人领进来,直接上了点心和咖啡。 “制片人先生,你想先听哪部分?” “合唱部分吧。”制片人点了点头,这是重头戏。说实话,只要这关过了,这部戏也就差不多了。 “好。”程希舀出录好的小样,放进录间机,开始播放。 童声合唱有一种美,让人神圣,让人崇高。这一点,程希上一世在看《放牛班的春天》时已经有所感受。那张原声专辑是很长一段时间程希的最爱。可是,做为音乐人的程希不可能去照抄,她要有自己的想法。那种从天上掉下来的声音的感觉,程希在庄园里用意念调暗了光线,听水流听鸟鸣,足足在糙地上躺了两天,再加上去了童声合唱团听孩子们演唱,看孩子们的笑脸,才终于写出了现在的这五首曲子。 制片人舀着咖啡,从声音起到最后一个音符,他都没有把咖啡喝进嘴里。等程希把小样舀出来,问他感受时,他才勐地醒悟,直接把咖啡放在桌上,放大声音说:“太好了,太好了!要的就是这个感觉!这个,这个,程小姐,你真是……”他似乎是找不到什么合适的形容词,顿了一下,直接来了一句:“我很满意。这个,是哪儿的合唱团?水准还真不错。” 程希微微一笑:“是我所在的中学的合唱团。你也知道,我刚从那里毕业,比较熟悉。” “竟然不是专业的?!”制片人大喜,这要少花很多钱呢。 “嗯,不过,我觉得只要稍稍调教一下,应该没问题。”给学弟妹们争取点零花钱,程希也很开心:“既然这项过关了,听一下项吧,民谣怎么样?” “好的,没问题。”听完合唱曲,制片人对于程希的能力已经完全肯定,态度客气了不少。之前是因为导演的推荐,但看程希年轻,多少有些担心的。只是经费一直紧张,而这位不但出过自创曲专辑,而且价格很合适,他才放手一搏,谁料到真捡着宝了!他现在不停地暗地里大嘆幸运。 民谣一点问题都没有,甚至比合唱曲更出色些。也是因为程希对民谣更熟悉一些。而且,成人的世界,程希也更理解一些的原因。 第100页 然后是各场景的钢琴曲与小提琴曲,这是程希的专长,自无话说。 最后,程希舀着摇滚曲的小样抿了抿嘴:“这个,就是我不太满意的摇滚的部分。” “没关系,我相信程小姐的水准绝不会差了。”制片人觉得连咖啡都香浓了许多,还顺手吃了个糕点,只是不知道是什么名字,非常好吃,不太甜也不腻却意外地顺滑。 对于摇滚,制片人比程希听得多的多。毕竟在这个圈子里混,见多识广。听了程希的摇滚小样,制片人有些纳闷地看着程希,有些犹豫地开口:“我觉得,挺好的。程小姐觉得哪里有问题吗?” 程希又把她那个歌特萝莉的理念说了一遍,制片人眼睛一亮,这才发现了音乐中的问题。是的,如程希所说,她的这几首曲子交给任何一个摇滚歌手都不掉份,可是,交给一个十六岁的业余少女就有点不搭调了。制片人坐在那里想了想,抬头道:“程小姐现在有空吗?” “有的。”程希直起身来。 “不如,程小姐和我一起去片场看看吧。也许你见着我们的女主演就有了灵感了呢。”那女孩虽然比十六岁大点,但确实有程希所说的歌特萝莉的气质。制片人就想了这招。 “诶?好啊。那你先坐会,我去换件衣服,我们就出发。” 程希去了片场,看见了那个带着几分颓废色彩的女孩子,那种文青特有的范儿,隔多远都能感觉得出来。程希自知永远不可能那样,她顶多走仙女款,高雅或者是疏离。这种带着黑暗色彩,自傲不羁,偏偏又很清纯的感觉,还是眼前的女主角更象那么回事。看到她,程希不由觉得,这部片也许有望成功。毕竟,选角选得很用心。 远远地看着那个女孩子,也许是因为一直被人看,那女孩子对目光很麻木,根本没注意有人这样观察她。自顾自地表演,发呆,与人说笑。每一处的表现都那么生动,在程希的脑海里有了一个生动的描绘她的音符冒了出来。有了第一个音,就有第二个。感触丰厚,程希谱曲很快。主旋律不过半个小时,至于润色,可能需要两天。 制片人一看程希的速度,不由对程希大为赞赏。过了两天,听见程希新的小样,更是惊为天人。那种带有太多亮色的吶喊,青春而且带有强烈的艺术化的黑暗色彩,象是用各种深深浅浅的黑色画出的一付装饰画,美丽惑人,又带有强大的攻击力。尤其是其中的喝醉了一般的迷幻风格,这可是制片人第一次听到,根本不是玩摇滚的那些糙老爷们能做得出来的! 电子迷幻风就这样被程希无意中提早亮世了。只是,现在的它还没有形成风潮,更别说这个名词了。 “这,这位演唱者是谁?!”制片人的商业敏感度超强,第一时间就问出自己最想要知道的答案。 “我。”程希打了呵欠,为了录这个小样,昨晚可是熬夜了的,所以录出来的声音中带了那么几分沙哑,制片人没听出来很正常。 “你?!”制片人彻底惊了,他张了半天嘴:“你要不要亲自给我们的电影配唱?” “不要。”程希想也没想,就拒绝了。她对于演唱的兴趣不大,尤其是这种摇滚乐。长笛才是她的生命。她要是走上摇滚歌手的路,别说罗伯特,就是自己都得把自己杀了。 “真的吗?那,好吧。”制片人去过程希家,自然也知道她不缺钱,而且知道她还在柯蒂斯上学,舀过国际大奖,根本不想走流行乐的路子。刚才说那么一句,也不过是抱有万一的心态。得到否定的回答也在意料当中。不过,要找一个能有如此表现力的声音还真得费上不少劲儿呢。制片人眉头都皱了起来,开始在脑海中飞快地翻找那些女歌手的名单。 以至于之后只要是他制片的电影,第一时间都会约程希,除非程希没有时间,才会排别人。程希成了他首选的配乐人选。 又忙了一个月,编排,录音。最后的成果甚至把罗伯特都吓了一跳:哇,自家弟子竟然会写摇滚呢!程希得意地顶着两黑眼圈,精神奕奕地哼着不知哪来的调子,跳着步子走回家去。 程希一到家就接到艾凡的电话,说让她不要忘了下周去纽约看他比赛的事,她满心欢喜,当然笑嘻嘻地答应了。 不过,这却是她平生第一次对人失约。因为第二天,她就接到了林立新的电话,说林强从战场回来了。可是带了一身的伤,林奶奶很伤心。请程希在美国帮林强买药。 作者有话要说:几天的没有连续更新,我发现再写的时候,自己卡住了…… 另外,这几天我一直担心的事好象变成了事实,地震过后,青山刚昌同学到现在也没找到,也没人联繫到他。我第一次这么害怕被坑…… 大叔,我唿唤你~~~~~~ 81药 费城到上京的十几个小时,程希怎么都睡不着。 照林立新所说的,林强需要的药品大部分都是处方药。没有处方,就算有钱在药店也买不到药,尤其程希还是个未成年人。这一点,对此不了解的林立新是完全没想到的。不得已,程希求上了地头蛇查理。查理倒是很帮忙,找了他家的私家医生给开的处方,程希才由莎拉陪着,买了大量的药品,连后车厢都差点装不下。 就这样,程希还是担心,最后又花了一大笔钱,找这位私人医生谘询。有钱,这位私人医生倒是非常地尽责,也没想着替程希省钱,指导程希买了大量的保健品、康復辅助药品,足足堆了半屋子。所幸,这种非处方药与贵得惊人的处方药相比要便宜得多,看着体积足是处方药的两三倍,可价格还不到处方药的三分之一。看着这样的成果,程希才算有那么一点安心。 如果这么多药想要上飞机出国,必要经歷重重关卡,成功率很小。幸好程希有庄园,不然的话,就算程希有心,也很难执行到位。这些,可能就算在美国呆了两年的解信诚和郑航也是不知道的,这俩人被程希养得实在太健康了,从没吃过药,甚至程希怀疑他们可能都忘了药这个概念。 林强上战场足有四年多的时间了,中间只有零星的消息传回来,让人知道他还活着。在程希的印象里,林强还是那个黝黑壮实的爱笑爱吃爱和自己斗嘴的十几二十岁的楞头青。可一想到解信诚都已经二十九岁结婚了,他只比解信诚小一岁,已经二十八了。他把人生最精华的青春都放在了战场上,经歷过生与死,灵与肉,情谊与背叛,坚强与懦弱的洗礼,现在的林强会是什么样呢? 对于林强,程希可以说是重生之后最喜欢的最信任的人数第二个。第一个自然是舅舅解信诚,第二个就是他。也许是他来车站接自己和解信诚时的笑脸吧,也许是他抱着自己傻呵呵的样子,也许是解信诚讲过太多关于他与他小时候相到扶持成长的故事,在最艰难的岁月里,是他偷偷地把自己的口粮里省下来给解信诚,才让解信诚熬过了那两年。也许是他始终毫无算计真诚的眼神,也许是在大杂院里一起生活嬉闹的那两年,让程希知道,他有一颗赤子之心。真诚、坦荡、甚至有一点天真执拗。反正,程希信任他,数第二位。就算是郑航,程希在心底里知道,那也是排在他之后的。 所以,听到林立新努力装坚强的声音,程希第一时间就觉得心里堵得慌,闷闷地跳着,直想落泪。当晚一晚上都在做噩梦,梦里都是林强满身是血地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吓坏了程希。 程希看过许多关于战争的电影,无论用什么形式表现,骨子里无一不是残酷的,从场面的残酷,到漠视生命的理念的残酷,哪怕是带着笑声的喜剧,也常常让程希看得从心里发冷。电影中常常提到那些退伍的老兵们,无法再适应平静的生活,与现实格格不入,天天做梦还在血肉横飞的战场,慢慢性格就扭曲起来。程希很害怕林强也会变成这样。到时,林奶奶得多伤心?林立新得多伤心?解信诚得多伤心?自己得多伤心! 飞在上京的上空,从窗口向下看,如同星光洒落地面,梦幻的玩具小城的感觉。不知道这样平安宁静的一夜,有多少象她一样,因为战争的遥想,不能寐。程希心思沉重,惯性地拿出纸和笔,在空白处划下几个脑海中飘过的音符。直到广播里甜美的女声提醒,上京马上就要到了。 来接程希的是郑航。解信诚在位上没办法随便请假。他只在林强刚回来的时候特地回来看了看,留了钱就又匆匆离去。倒是王胜男虽然不认识林强,但因为解信诚的关系,经常去帮林奶奶的忙。不然,以林奶奶的年纪,要照顾林强这么个大小伙子还真是件力气活。 “林老师,你怎么?”程希一见到明显比几个月前老了的林立新,鼻子一酸,眼泪就掉了下来,直接把手中的行李箱丢在地上,扑进了林立新的怀里,呜呜地哭了起来。 此时的她,一点也不成熟,也忘了要成熟这件事。倒是林立新错愕了一下,程希虽然跟他学了这么久的长笛,但她其实没对他怎么撒过娇,更别提这种投怀送抱了。所以,这个信赖的拥抱让林立新愣了一下,不由也微笑起来:“我挺好的。强子能活着回来,我就已经很高兴了。丫头,别哭了,到时见到强子,再这么哭,他会笑你的。” “嗯。”程希反应过来,有点不好意思地抹抹泪:“老师,我带了两箱子药,在……”程希这才想起来,刚才出了厅才拿出来的两箱子药被自己刚才丢在地上,正要下车找,就见郑航从车后走过来:“我都装后备箱了。赶紧坐好,走吧。关上门,大冷天的,别让林老师冻着。” 郑航出身军队,对军人,对战场有着与平常人不同的感情。这次看见林强满身是伤,也感慨不已。所以,也就不追究程希一见到林立新就把他给忘了的事实了。这种真情流露,其实让他更喜欢。以前的程希太装模作样了,难得这样的不顾脸面的哭泣,也算是另一种对自己理念的认同。 探病时间要到早上九点之后,所以,程希就被郑航送回了茶叶胡同。药被林立新带了回去。王胜男不在,没有解信诚在,她一般周末才回来一趟,平时都住在报社的宿舍里,偶尔也会回上京大学王教授的家。 “其实,外伤什么的都好说。”郑航口气沉重,他与林强虽然相交的时间不长,但出于对英雄的崇拜,他对林强也很关心:“主要是被嵌入身体的弹片太多太碎,现在的技术很难完全清除。以后,就算活着,恐怕也……” 郑航没说完,程希也明白了后果。自己费劲买来的那些药能起到的作用其实不大。一个弹片就能形成宿疾,更何况那么多?恐怕到时连站起来都困难了吧?而且,就算一直这样不站起来生活,恐怕也活不了几年。才二十八岁的林强,难道要面临那样痛苦又短暂的后半生吗?! 第101页 程希突然觉得自己很难面对林强,她害怕面对自己无能为力的事,她害怕自己会掩藏不住自己的忧心,反而会影响林强的心绪。程希坐在那里沉默,很久都低着头。郑航也陪着她不说话。 “休息一会儿吧,天亮了还要去看强叔。不要让他看见你这么疲惫的样子,让他担心你。”郑航揽住程希的肩,程希顺从地被他半抱着上了床,黑暗中,竟真能迷迷煳煳地睡过去。一直到电话铃声响起来。 “希希醒了?那你接下电话,我在做饭。”郑航从厨房探出头来,看向正揉着眼睛起身的程希,说了一句。 “希希。”是解信诚的声音。 “舅舅!”似乎找到了主心骨,程希一下从不知所措的状态清醒过来:“郑航都跟我说了,强叔的伤……” “我正要跟你说这事。”解信诚在电话那头口气冷静,让程希安心下来:“国内的技术达不到,国外……他也出不去。希希,所以,就靠你了。郑航在你旁边吗?” “在厨房。”程希愣了一下,没反应过来这个问题的转换。 “好。是这样,希希。我想着,如果连我的小儿麻痹症都能治好的话,说明你的小庄园的食物和水真的有治疗的作用。只是不知道能不能对这种外来伤害有用。但我们总要试一试,对不?” “那可是弹片!”难道还能融解金属?!程希说实话,没太相信,所以才在昨晚那么不知所措。 “所以,只说是试一试。就算不能根治,但能……能强子活得不那么受罪也是好的。你说呢?” “当,当然。”程希一听,自然无有不允,点了点头:“那我向柯蒂斯请假吧,这两年就在国内陪强叔了。” “不,不用。”解信诚连忙否定,这孩子怎么就这么轴呢?说风就是雨:“记得你给先生留的茶叶吗?还有给我的果脯?就这些东西,能放的东西,比如鱼干,干菜,蘑菇干,还有庄园水,酒,蜂蜜,咸蛋,这一类的,你都留下来,我让王胜男分批给强子做了吃,不够你再寄回来就是。实在不好寄,你就回来一趟,反正这点钱咱们还是花得起的。怎么样?” “当然好!”程希一听有希望,就乐了起来:“对了,舅舅,我在庄园里还种的有中药,人参,何首乌,田七什么的,还有好多我都不认识,不知道有没有可以用的?算下来,除了我晚上呆的时间,再加上一倍,大概有五十几年。就是年数短了点,行吗?要不,过两天我去趟安徽,你帮我看看呗?” “中药啊?”解信诚在那边挠头,他也不懂。可偏偏还不能让别人看。想了想,才道:“你一样取点样品,让林叔去问问,有用的,你就摘给他。就说是我从这边给他弄的好了。” “明白。”有了这样的计划安排,不论成不成功,但程希心里都充满了希望,人一下就活了起来:“那我到时还是去一趟你那里吧,不然那么多食物也不好说。” “好,到时我给你派车。”解信诚也笑了起来,又叮嘱了一遍:“见到你强叔一定要笑。他这人最怕人在他面前哭了。听见没?” “知道啦!”挂了电话,笑盈盈地跑去厨房:“小航子,怎么今天这么勤快?” “想哄你开心嘛。”郑航一边切松花蛋,看了眼程希,撅了撅嘴:“早知解叔的电话这么有用,我就不费这劲儿了。” “喂,你想哪儿去了?!”程希好玩地看着郑航计较:“舅舅跟我说,他给强叔带了不少上年份的中药,应该有用。还有很多食物,食补配合药补,强叔肯定没问题的。” “哦?解叔倒是手快。我也还正想着呢,还没找着合适的,他就……说起来,解叔从运动的时候就有办法,别人家吃不饱饭的时候,咱们那时候就天天吃肉,到现在当了官更了不得了。” “喂!舅舅绝不会当贪官的!你别胡说!”程希不愿意了。 “没说他是贪官。你现在这么有钱,他完全没必要贪。只不过是觉得他手段高,路子多,会来事罢了。就算他不进体制内,在外面做生意的话,就没我什么事了!” “嘿,那当然,你解叔是谁啊?那是我舅啊。”程希立刻高兴了,得意地扬了扬下巴,一脸臭屁样,逗笑了郑航,弹了她脑门一个暴栗。 两人吃完饭,上车的时候,郑航见程希还背着她不离身的长笛,不由笑道:“不会吧?你难道要在医院吹长笛给强叔听?” “当然啦。强叔最喜欢听了。以前我刚学的时候,他就常叫我吹绿袖子,说是为了调节高考压力。” “强叔有耳福了。”说着,笑眯眯地郑航就踩了油门,沖了出去。他倒是一点也没说假的。他经常回美国,自然知道程希现在的身价。经歷过国际比赛冠军,五重奏冠军之后,又出了专辑,在程希的经纪约里,在美国,程希一般的商演都已经不会参加了,更别提国内。私人聚会倒没有规定,但是,一般人谁请得动程希呢? 进了军区医院,办好了探视手续,两人空着手就往病房走去。一推开门,程希就看见两鬓斑白的林奶奶,刚才还兴沖沖的心情一下就沉了下来。说到底,最伤的还是亲人。 “林奶奶。”程希声音小小地过去抱了下林奶奶。林奶奶昨天已经从林立新那里知道了消息,所以并不惊讶。只是看见程希,还是觉得心下一松,她带回来的两箱子药虽然还没见到,但这份心也足以让林奶奶记在心里了。 “乖。”林奶奶摸了摸程希的头髮。 程希转过眼去看向床上沉睡的林强。满身都是管子,头也剃成了光的,比她记忆中的那个强叔要沧桑许多。很瘦,眼窝深陷,完全没了当初那个圆实透亮的脸了。皮肤还是黑的,却因为失血虚弱,还透着白,勐一看,竟是灰的。这沉寂的颜色,着实让程希心不由一颤。 “没事,林奶奶,我带了好多药来,强叔肯定没事的。而且,舅舅还给强叔弄了好多中药,还有营养食品。到时,食补药补一起补,强叔肯定恢復得快。” “好好好。这时候,还是大诚和你这丫头管用。”林奶奶声音压得很低,一边拍着程希的手,一边看着自家完全不同了的孙子。 正文82回国事 回国事 “强叔!” 程希一回头,就看见林强睁开了眼睛,看见她的一瞬,迷茫了一秒,瞬间就笑开来:“希希!你长得太高了,我差点都没认出来。唉!没看见你的时候,我还觉得自己挺年轻,一见到你,我立刻觉得自己老了。” 林强的声音有些哑,不高,而且说一句还有点喘,但他的笑容却一点病人应有的虚弱都没有,精神得很。要不是脸上没有血色,就跟个健康人没两样。就这样喘着,还要开玩笑。 “哪里有老?”程希笑起来,想扑过去抱一下,但这满身的管子,她最后只能隔着被子抱了抱林强的腿:“舅舅比你还大一岁呢,可我见着老有人夸他年轻。你这叫什么老?对了,强叔,我有舅妈了,你这终于回来了,啥时候给我找个强婶啊?林奶奶早就想抱重孙了,是不是,林奶奶?” 林奶奶在一边也笑开来,老人家虽然比前些年看着要老态不少,但孙子这一回来,精神头就立刻足了。眼睛亮亮地看着林强,直点头:“是啊是啊,我这儿有好多孙媳妇的人选呢,强子,早点好起来。” 听到这个话题,林强刚才还精神着的笑脸立刻苦了起来:“我还没毕业呢,这回来还得接着把学上完,什么媳妇不媳妇的,早着呢。希希瞎闹,奶奶你凑什么热闹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现在这身体……” “身体没问题!”程希连忙接嘴:“我和舅舅给你制订了治疗加食补的计划,肯定好得快。不过,强叔可不能挑嘴,配合才好得快。” “就是。不好起来,我什么时候才能抱上重孙啊?”林奶奶在一旁打了水,给林强洗脸。其实这些活护士都能做,但林奶奶就愿意自己做。她这年纪,能这样动弹的不多,能为孙子洗把脸,有时候都感觉是种幸福。 一老一小两个女人把床上的林强从生理上到心理上都打击得无法分神去顾忌到其他人,一个帮忙擦脸,一个就擦手,明明是侍候人的活,两个女人都做得快活无比,嘴上还不停地调侃,媳妇媳妇地,似乎就想看林强脸红别扭的样子,压根没把他当病号的态度。林强虽然脸上苦笑,心里却觉得很松快,似乎连身上的痛都少了几分。 阳光从窗外照进来,照在程希咧开嘴大笑的表情上,手上还拿着梳子,小小的一把,正小心细緻地给林强梳着头。其实,林强就是个寸头,哪里需要梳?只是在场的人似乎都自然而然地忽略了这点,由着程希这样孩子气地一下一下。 郑航看着这样的程希,似乎又回到了她小时候在茶叶胡同的样子,笑得没心没肺,傻乎乎的,却灿烂得让人睁不开眼。好久了吧?似乎自从学会了微笑,郑航就好久都没见过程希这样大笑了。这样的她,可真是美丽。郑航眯了眯眼睛,看着阳光在程希的头顶镀了层黄澄澄的亮色,把林奶奶的白髮也变成了金髮,把林强的笑容带上了灿烂的光泽,把白生生的医院生生染成了教堂的感觉。 过份温馨了。 郑航觉得鼻子有些酸沉沉的,恐怕这场面他再看下去,就要打破他一直以来努力维持的冷静自持的个人形象了。反正在这里也没自己什么事,郑航揉了把脸,转身出去。他的动静很轻,三人都没有注意。走出住院楼,深吸了口冰冷的空气,才算缓过劲儿来。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已经拎了豆腐脑和油条回来。很是知趣。 这是第一天,之后,程希每天都来,而且还带了自己做的吃食,不但有林强的病号饭,连林奶奶和林立新的日常餐也不放过。每天,林强的病房里都飘满了食物的香气,让不少小护士大医生忍不住直咽口水。闻着味比饭馆里还好吃呢。 每天,程希都趁林强醒着的时候,缠着他讲战场上的故事。林强讲的时候总是面带笑容,遇到无法忽略的残酷时,也就一句话轻描淡写地带过。但就是这样,那些面临死亡时战士们所表现出的勇气与真诚,也让程希经常听着听着就忘了解信诚的话,忍不住当着林强的面就就双眼满蕴泪水。这些可都是真实事件,不象电影小说,在感动之余可以自己对自己说:“那不过是煽情”,这个不行,于是,感动之余,不由唏嘘。 第102页 林强给程希讲故事,程希给林强吹长笛。面对林强,当然不可能吹什么巴赫莫扎特,这傢伙别看父亲是长笛演奏家,他可没遗传到半分这方面的天份。古典乐什么的,都是给他催眠的。应他的要求,她吹的都是军歌。只是,这个时代的军歌,程希都没听过,程希熟悉的是前世大学军训时学的那几首,比如《当兵的人》、《说句心里话》什么的。程希还特地找到林立新拿了两首这个时代的军歌的谱子,第二天到医院显摆。效果很明显,不但林强半倚在床上跟着哼,连旁边的病人也跟着唱了起来。毕竟这是军区医院,到处都是子弟兵。 不过,长笛确实不适合伴奏,它的音色太亮,太有特色,伴奏的话,就压过人声了。第二天,程希直接把她这几个月来练习的吉它拎来了,给林强唱《十五的月亮》《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这可都是刚刚唱起的新歌,众人都兴致盎然。 一时之间,林强的病房成了病友们最爱的聚集地,唱歌,打混,说战场。每天都热闹非凡。开始,林奶奶和程希还担心这会影响到林强的休息,但过了几天,两人发现,林强在这种氛围下精神特别舒畅,似乎病痛都少了几分,于是就放下心来。老话怎么说的?快乐比药还有用呢。 如此过了一周,见着过几次王胜。她好象没有受到刚结婚就分居两地的影响,虽然看上去风尘僕僕,脚步匆匆,但笑脸很灿烂,见着程希特别高兴,拉着她说了好半天的贴心话,一再叮嘱她在国外要好好照顾自己,解信诚总对她说起担心程希的起居生活云云。程希听着也觉得温暖。打定主意以后要对这个舅妈好一点,让她过得开心点。但显然,现阶段,她的舅妈的开心来自于是工作。她虽然性格绵软,但对工作的热情却并不比解信诚少。也许这也是她能理解解信诚的原因之一吧。 不过也是,因为她们这些记者的努力,关于英雄们的报导掀起全国的一阵浪潮,有多少姑娘燃烧着奉献与爱的精神,做梦都想嫁给这些战斗英雄。程希见了但笑不语,这样的话,林强媳妇的事就不用林奶奶那么操心了吧?现在这个时代,理想主义还当道。从某种层面上说,很幸福。 后来,程希随着郑航一起去了安徽。程希直奔解信诚那里,郑航直奔他的工厂。在解信诚那里,程希还见着了罗新军。他似乎比解信诚结婚那会儿见着还胖了一圈,眼见着就要长成一个大胖子,初见时的青涩模样早已不见。不过,这胖度倒让他多了几分官威,笑眯眯地让人猜不透心思。不象解信诚以气场压人。要不是程希对解信诚太熟,而解信诚更是一见着程希,什么气场都没了的话,程希面对解信诚这样的人,恐怕也是放不开的。就象见着马德明一样。装乖是本能了。 进市委大院时,程希生平第一次面对太多的谄媚的眼神,第一次发现了,原来自己不知什么时候竟然也成了一名衙内!这个认知让程希有些哭笑不得。好在舞台经验丰富,对目光有一定的免疫力。要是刚重生那儿,这些目光就足够让程希尴尬得了。 解信诚利用职务之便,弄了一个大卡车,一晚上,舅甥俩在庄园里挑挑拣拣把卡车装了个半满。不是装不满,而是,程希发现自己庄园的东西很多都没有包装。不得已,解信诚又去找郑航要了很多瓶瓶罐罐袋袋,给程希拿来装各式的酱料,酒水,蜂蜜,茶叶之类的自制散装品。最后,程希想了想,还装了好几大麻袋大米。顺便给解信诚留了几袋,本来想多留些的,被解信诚止住。 “可能要上调了。这里住不久,懒得搬。” “舅舅,你升官太快了吧?”程希大为吃惊:“你才三十出头!不怕,不怕……?!”遭人嫉?!程希虽然对官场不了解,但实际上哪个圈子都是一样的原理,只不过官场更集中更残酷些罢了。 “怕什么?卑微时不懦弱,得势时不张狂。做好本份,就没什么可怕的。我既然做了官,当然要做大官。当官越大,做的事才能越大。要升官,就得趁现在这个大发展的形势,特事特办之下,才不显眼,才显得可以理解。等以后形势大好,一片稳定,就得熬资歷了。”解信诚面对程希如同面对自己,一点也不隐瞒这些灰暗真实的想法。他是马德明的弟子,了解程希从小接触的都是些什么理论,自然不会象郑航那样在思想层面上护如珍宝的心思。一边帮着程希装罐,一边随口说道。 程希目光闪了闪。好久没听见这样的话了。出国太久,几乎要忘了小时候常常被马先生提点要务实的时光了。学音乐这么些年,人在感性的环境里渐渐变得柔软而且情绪化起来,这突然的理性,让程希觉得脑子里似乎叮地响了一声,有什么被打动了。对待音乐感性,对待音乐道路的规划,似乎应该更理性一些,一心依靠罗伯特太懒惰太不成熟了。而且,解信诚的这份理性其实是有一个感性的核心。比如,他的理想主义,他的底线,他的原则,都是感性的基础。 于是,当晚收拾好之后,程希开始了自己的职业规划。结合了前辈们的经验,结合了商业操作的轨迹,程希给自己订了一份非常清晰非常明了的职业规划。如果执行顺利的话,自己应该在二十岁之前就能成为一流的长笛演奏者。大师这个名号暂时还不要想,它和资歷有很大的关系。 跟车回到上京,把东西留了一部分在茶叶胡同的家里,是留给王胜男的。程希可不希望解信诚还保持着年轻,王胜男就老了。 另一部分是送给马德明的,和马德明说起解信诚的升官,马德明观点与解信诚大同小异。怕娴嫉是成不了人才的。之后,马德明看了程希的职业规划,满意地点了点头,说:“终于算是有点大人样了”。说着,还大笔一挥,给程希的规划又改了几条,程希拿着一看,果然可行性立刻变强了。马先生就是马先生啊!程希觉得自己这一辈子恐怕对马德明崇敬都不能减半分的。在行事手段方面,自己永远只能高山仰止。 还有一部分是给王度教授家的,刚敲开王家门,就惹得王奶奶又是一阵希希宝贝地叫,又是抱,又是摸头,似乎完全没发现程希长得已经完全是个大人的个头了。程希也就配合着她装乖。王教授和他儿子都在,现在,程希也算是王家的亲戚了,而且还是很亲的亲戚,自然关心得很。几人围着程希问了半天,程希的生活啦,解信诚的近况啦,还有马先生的态度啦之类的,说起林强,王教授只是赞扬他是好孩子,而体制内的王敬堂则说了一句:“他只要身体能好起来,以后就是前途无量。”这句话,让程希大感舒了口气。 林强做为男人,事业自然是他最大的精神支柱,如果能有这样的结果,也是给他的一个鼓舞,身体也能好得快些。那样的话,林家一家人,自然能更幸福些。前些年,他们都过得太隐忍了。特别是林奶奶,恐怕一直都在为孙子担心,不然头髮不会白得这么快,这么彻底。 在上京大学,程希还特地去了趟叶素素的家,虽然叶奶奶让她害怕,但叶素素是从小一起玩的朋友,总不能忘,给叶奶奶送了几瓶蜂蜜,还有从美国带回来的保养品。给叶素素的则是一套小提琴的保养品,还有好几张现代小提琴大师的唱片,叶素素固然是开心地旋转跳,但能哄得叶奶奶对程希的好不那么流于表面了,这才是程希觉得可以大舒一口气的重要事件。 趁着在国内邮费便宜,程希又给向广星寄去了一个超大的包裹。不但有各式干果小吃,还有一整套高考的复习资料。这个时代,这种东西还没有盛行,程希可是费了老鼻子劲,让武定邦从四中给弄出来的。谁叫虎子今年就要高考了呢?打电话过去的时候,知道向广星已经升了职,升任了省级检察厅的检察长。显然,在升迁的道路上,他比解信诚更加顺利,谁叫他年纪在那儿摆着,之前在柳树村的生活更成了他的基层生活的资本,再加上学歷,和已然算是马派一员的背景,升起来,毫无压力。 向广星既然到了这个身份上,自然不会缺了程希的这些果脯鱼干什么的,就算是比别处买得好吃,也不过是就是个玩艺儿。但,这就是情份,程希愿意这样表示,他也乐于接受。在他看来,程希这孩子特别记恩,也特别记仇。与自己一向亲得很,和自家虎子又是打小的情谊,又是马先生的记名小弟子,怎么说,都是密不可分的。所以,在电话里,还和每一次电话一样,一点也没有平时在单位时严肃模样,絮絮叨叨,说着闲话,开着玩笑,完全象个老爸的态度,说个没完。 不过,程希也很享受这一切就是了。解信诚虽然是她的长辈,但年纪毕竟太轻,有些过于长辈的话,他自己都还没有体会,更别说给程希说了。向广星则是当爸爸当久了,说起这些父亲话来,自然而然,亲到不行,让程希感觉很温暖。尤其是虎子还在一旁一个劲儿地抢电话:“爸,让我跟希希说几句,让我说几句!”说实话,听到这样孩子气十足的的话语,程希还真是不敢相信,虎子竟然都十七岁,马上要高考了!不会是被小琴养得心理上就没长大过吧?程希在心里囧了一下。继续说。 一周后,程希接到罗伯特的电话,催她回费城,说是有个好消息等着她。程希去向林强告别,林强只是说了一句:“没有希希在,没人给我们伴奏了……哎呀,好了好了,我知道了,我一定听从你的安排,坚持食疗。一定一定,我知道了。喂,你这丫头,怎么小小年纪,这么啰嗦?!” 倒是林奶奶万分不舍地摸着程希的手说:“经常回来看看啊。你看林奶奶都这么大年纪了,也不知道能看到你几次了。……好好好,我不说了。希希在外面要好好注意身体,别象立新一样,天天只顾工作,听到没……” 林立新只是点了点头:“好好学,别给我丢脸!” 带着一众温暖的话,程希带着微笑与林立新在住院楼前挥手道别。一回头,突然看见从停车场那边走过来四个人,其中三个,程希都认得。一个是佟姨,一个是佟爱国,另一个,自然是从未见过面却熟悉无比的裴启国,还有一个是只闻其名不识其人的裴兰,佟爱国的妹妹,比程希还要大一岁。 回费城 “希希妹妹!”佟爱国一下就看见了楼门口的程希,立刻笑开来,快步上前拍了下程希的肩。 “佟哥好,佟姨好,两位好。”程希也笑着看了眼佟爱国,又逐个向到来的各人点了点头。 “希希!几个月没见了,好象又长个了。什么时候回来的?”佟姨见程希眼睛就笑弯了,过来牵住程希的手:“你怎么在这里?”说着,突然看见程希身后的林立新,微笑地点了下头问道:“这位是……?” 第103页 “这是我在国内的专业老师,林立新林老师。”程希连忙后退一步,站到林立新的旁边,指了下佟姨,又指了下佟爱国:“这位是佟姨,这个是郑航的髮小,那两位应该是他的家人。” “裴启国。我上个月在你们团在xx剧院的演出时见过你,林团长。”裴启国非常主动地过来握了下林立新的手,口气很客气:“您怎么在这里?有朋友……住院?” “裴局长。是我儿子,刚从前线回来,受了伤……” 两个男人在一边说了起来。佟爱国把程希拉到一边,小声道:“有空呗?咱们找地练练?我最近感觉又有长进呢。” 程希用余光看着裴启国,这是她第一次见着真人,实在是忍不住好奇心。看活人比看照片年轻一些,气派一些。确实与这个时代普通百姓家的男人气质有所不同,稳重而深邃。程红对他一见钟情真得说程红这眼光挺犀利。此人很适合上财经杂志封面,自信,踌躇满志。自有一番迷人之处。 光从长相上看,不得不说,自己和他还真挺象,要不是自己剃了眉型,恐怕见到他的第一时间就得转身跑,不然的话,谁都看得出来。换了眉型之后,只要不往那方面想,就没那么明显了。 糟糕!程希突然发现林立新和裴启国寒喧时有点心不在焉,时不时地瞟自己一眼。当然,这是对林立新非常了解的程希才能感觉得出来。对于陌生人来说,林立新的热情度恰如其份。但正是这份了解,才让程希勐地想起来,自己虽然剃了眉毛,但林立新可是从小把自己看大的,见到裴启国不起疑才奇怪呢! 还有林奶奶和林强!程希一下就觉得头都炸了。林立新当领导当久了,自有分寸。可林奶奶和林强那可是一个比一个莽撞!见着裴启国,而且还是在他家全家人面前,说漏嘴的话,那那那……那就完蛋了!可自己也不可能现在突然去提醒。 程希摇了摇头,暗自着急。其实,程希完全把林家祖孙俩想左了。一个七八十岁的老人精,一个经过战场洗礼的稳重大男人,哪至于象她想得那么分不出轻重?只是事到临头,程希自己乱了阵脚。 “摇头?不想去还是有什么事啊?”佟爱国不太开心地出声:“上次你还答应我,回来就跟我比呢。怎么现在……?!” 听见佟爱国的话,程希一愣,才反应过来他在跟自己说。连忙摆了摆手:“不是的,佟大哥。这次实在对不起,我急匆匆地回国,是因为从小看我长大的叔叔受伤住院,所以一直在忙这事。现在,我订了晚上的机票,要回费城了。你看,实在是没时间和你对战了。下次只要闲一点,我一定约你,怎么样?对了,你们也有朋友住院吗?怎么一家子一起来啊?这是你妹妹吗?” 程希看向唯一的那个女孩子,长得像佟姨,面目清秀,只是可能年纪还小的关系,远没有佟姨那种难以描绘的风韵,青涩得狠。只是奇怪的是,这个血缘上应该与自己算是姊妹的女孩看向自己的眼神似有敌意,从开始听见佟爱国叫自己名字的时候就瞪着自己,连佟姨在旁边拉着她都不管事。这个敌意让程希有些莫名其妙,又觉得有些好笑。看她这样,似乎是想用目光当枪把自己射死呢。想来想去也是第一次见面,哪里惹着这位大小姐了? “我妹妹,裴佳佳。”说着,佟爱国转头向裴佳佳招了招手:“佳佳来,给你介绍个妹妹来认识。航子的女朋友,程希。” 开始,裴佳佳冷哼了一声,不理不睬,可一听到佟爱国介绍的后几个字“航子的女朋友”时,愣了一下,眼睛立刻亮了,刚才的那丝敌意瞬间不见,充满热情地过来握住程希的手:“你好,航哥和我哥还有振邦和我,都是一起长大的。他的女朋友,就是我们的朋友。欢迎。常听振邦说起你呢,说你做饭特别好吃。什么时候让我和哥哥也能一饱口福?” 听了这话,程希再不明白,就是傻子了。显然,这位裴佳佳很中意武振邦。之前不知为什么误会自己和武振邦有暧昧,所以才用“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眼神看自己。看着眼前这个不过十三四岁的小姑娘,不由充满恶意地想像了一下,就她这样,与武振邦站在一起,只论美貌度来说,武振邦如果算是钻石的话,她简直粗陋地象路边的小石子。武振邦倒不是漂亮,但不能否认,他的外貌太耀眼,那种清澈透明的气质搁哪儿都足够吸引人。再加上足够吓人的身家背景,这位裴佳佳,竟然有勇气看上他,那她以后可有得受了。 “佳佳,这次是不行了。晚上就要回费城了。下次一定请你们一起来尝我的手艺。”程希笑眯眯地回应。又和这兄妹俩说了几句关于郑航还有武振邦旧事趣事的话题。场面看起来倒也和谐,只是程希现在根本没什么心思闲聊,尤其还是……在住院部门口这种地方。 程希转头看了眼还在不知聊什么的大人,正打算上前去道别,那边就一起转过来:“爱国,佳佳,走了。” 裴启国向程希点了点头,目光深沉,很难判断出他是否发现了什么。这是程希第一次与裴启国对视,两双相似形状的眼睛显得都很真诚,微笑着,瞬间又相互错开。自始至终,两人都没有说一句话。 林立新表情微现古怪地向程希再次告别,想问什么却终还是没出口。程希见到他这个表情,就放下心来。有林立新在,不可能出什么问题。看着他与那一家人说笑着一起进了住院部,才转身离去。 第二天,回到费城的公寓,珍妮还贴心地给自己留了早点(夜宵?),程希随便吃了几口,觉得寡淡地味。回想起回国的这次经歷,记忆最深刻的竟然是裴启国!这个认知让程希很不慡。自己一个重生者,总在意身世这种东西做什么?!也太不淡定了吧?也许自己只是介意对方比自己淡定?程希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提醒自己不要为这种人伤神,浪费表情。泡了会温泉,回屋倒下,强迫自己休息。自觉睡下还没闭上眼呢,罗伯特的电话就到了,他告诉了程希一个好消息。 “好消息:学院交响乐团,首席长笛的人选,定在你和奥德耶之间。下周进行评较。”这是罗伯特的原话。 程希愣了愣,其实这个结果程希一早就料到。长笛选手算下来,就自己和艾凡发展得还不错。自己一度还以为艾凡的机会还更大一些,没想到竟然是要评较。确实是好消息。能与艾凡再次同台较技,实在是很令人兴奋的消息。自己可绝不会因为这是艾凡最后一年在柯蒂斯就留手的。 “那个,纽约的比赛,艾凡什么结果?”程希虽然没去成,却非常关心。 “成功了。这小子又进境了。”说着,罗伯特冷哼一声,显然对这个结果不满意。毕竟这个结果加大了艾凡在评较中的筹码。罗伯特不知在那边嘟哝了一句什么,直接道:“希希,你这次一定要赢,不然我不认你这个弟子!过来拿纽约比赛的资料带,回去好好观摩一下。我九点出门,你快点。” “是!”程希知道罗伯特心情不好,不敢违命,现在已经八点五十,来不及换衣服,来不及梳头,只好随便戴了顶帽子,出门蹬上自行车就飞奔起来。 “一周,足够你有所体悟。绝对不许失败!”罗伯特面无表情地把音像资料丢进程希的车筐,立刻转身开车走人,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甚至没让程希进门。显然,他的傲娇属性再次发作了。 程希拿起资料看了一眼,封面上艾凡一身挺拔的西装站得笔直,很帅。程希第一次发现,艾凡真的长大了,十八岁了,脸上已经没有了当年的稚气。认真而执着的神情,程希点了点头,自言自语:“艾凡,以后我们就是一辈子的对手了。加油吧。” 慢悠悠骑回公寓。珍妮正在做早餐,看着程希从外面拎了一个大麻袋进来,很自然地过来帮忙。这已经不知是第几次,程希用麻袋的方式往家拿食材了。开始珍妮还纳闷主人家的怪习惯,现在已经习以为常。 打开音响,前面是一段嘈杂的介绍声,然后才是艾凡上场的声音。莫扎特的g大调第一长笛协奏曲第1号。这是艾凡的风格,第一乐章虽然以庄严为主题,却轻盈优美,结束时更是以自由炫技完成。第二乐章很浪漫。虽然说是柔板,却节奏并不慢。结尾好象是为了让艾凡这样的长笛手似的,又是以一个华彩结束。第三乐章更是他的最爱,洛可可风格的迴旋曲式,各插段都是以晶光璀璨的炫技开始,最后一个插段更是结束在自由华彩上。可是到了终了几个小节,又恢復成温柔的回覆。 既满足了华丽的需求,又满足了情感的表达。这首曲子能成为艾凡的比赛曲一点也不奇怪。程希听到第一个音,却微微顿了下,太沉静了,一点也不出挑。 早餐,珍妮做的是糙莓蛋挞,虽然不知道程希大冬天从哪里弄来这么新鲜可口的糙莓,但珍妮还是第一时间就改了菜谱,先用上再说。因为程希不爱甜,特地调得很淡。还有牛奶。 珍妮端上来的时候,看见程希正望着音响痴痴地发呆,不知道在想什么。直到把盘子和杯子都放在她的手边,她才勐地清醒过来,拿了块蛋挞吃了一口,才转过来看着珍妮,问道:“好听吗?珍妮?” “诶?好听。”珍妮放下手中的叉子,认真听了会,点点头:“很好听。让我想到了以前丈夫还在的时候……” “是吗……?”程希吃完手中的蛋挞,又拿起一个,心中思绪盘旋不去。罗伯特说艾凡又进境了。指的难道是这种感觉?华丽不变,但在浪漫温柔的主题上沉下来了。似乎从恋爱电影变成了普通过日子的感觉,是这样吗? 关了音响,程希拿起长笛,闭上眼把乐谱回忆了一遍,重新按自己的方式演绎了一遍莫扎特的g大调第一长笛协奏曲第1号。放下长笛,程希站在那里好一会儿,虽然心底里觉得,可以算是不分轩轾,但另一个声音又告诉自己,自己恐怕欠了点火候。甜蜜是有了,浪漫是有了,炫技也不差,可确实情绪浅了点。怎么办? 一整天,程希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进了庄园,就在琢磨这种感觉。不知为什么突然想起了让自己难以释怀的程红与裴启国的事。以裴启国的角度,程希写出过《轻狂》,现在站在七零年代的少女程红的角度上思想,事情似乎变成了另一个模样。那种情绪……其实,程红一早知道这个男人不可能留在身边的吧?她却意无反顾地陷进去爱了,甚至最后发现怀孕,註定要成为一个被唾弃的角色,依旧孤注一掷。这是什么样的感情?虽然在日记里,她表达的都是甜蜜浪漫,可她难道真的不知道她选择的结果是残酷和无穷无尽的辛劳吗?她知道的。 第104页 程希把艾凡的演绎听了一遍又一遍,这一刻似乎突然明白了什么。又拿出一张罗伯特当年的唱片,听了起来。更丰富,更庞大,更饱满。程希突然理解了艾凡这次成功的原因。 “艾凡吗?” “希希?回来了?家里怎么样?” “还好。艾凡,祝贺你纽约之行的成功。我听了你的演出,很棒。在音乐的理解上,你总是比我前进一步,真让人嫉妒。” “可惜你没到场。我可真想看看希希嫉妒的表情呢。” “呵,不过,我不会认输的。下周是柯蒂斯首席长笛的评较。艾凡,我们依旧是对手。” “不胜荣幸。”艾凡微笑出声。 “加油。” “你也是。” 挂下电话,程希翻出自己的职业规划表,信心满满。拿起长笛,正打算重新进入庄园,继续练习时,突然听见电话铃响。 “这里是程希,哪位?” “鲍伯。希希,好消息,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唱片大卖了?”程希刚刚燃起斗志,心情大好。 “也是啦。不过,我说的不是那个。我说的是,你给那部电影做的配乐,入围金球奖了!” “什么?”程希没反应过来,这个名词怎么听着这么陌生呢? “金球奖!最佳原创音乐奖,最佳电影歌曲!一首是童声合唱《夏日》,一首就是那首配了词的《轻狂》!” 程希愣了愣:“其实我个人更喜欢那首摇滚曲《胡说八道》。” “……喂,你的反应能不能正常点?!”沉默了好一会儿,鲍伯有气无力。 评较 对于金球奖入围的事,程希并不在意。对于电影人来说,那是了不得的大事。但对于程希来说,得不得奖,无非就是给自己带来更多的作曲工作的机会,或者是更更更多的作曲工作机会。这不是程希的追求,作曲不过是她的乐趣所在。本末倒置是程希不想看见的结果。所以,程希才这样的反应,希望给鲍伯一个提醒,让她明白自己的愿望。 再说了,反正是程希只算幕后人员,不用表演,不用拍照,也没有新闻点,连红毯都不用走。如果到时拗不过鲍伯,非去不可的话,顶多小礼服一套就足够了。不用浪费心思在这上面,程希最在意的还是一周后的柯蒂斯学院交响乐团的长笛首席选择赛。 对于赛前准备这种事,这些年来已经成为习惯。高强度练习也不会造成程希的困扰。只不过,每次比赛的侧重点略有不同。比如这次,侧重点恐怕就是合作。 独奏的话,程希水准与艾凡差不多。合作的话……程希挠挠头,她与交响乐团的合作机会不多,顶多从前被罗伯特丢在学校各种小型的交响乐团合作过,不象艾凡,已经与十大交响乐团有过合作经验。但是,如果不论团体大小的话,程希的合作经验应该算是比艾凡多。毕竟她有另一个出身,就是五重奏少女组。五重奏也是合作演出的一种形式。程希算得上经验丰富。所以,总是说来,算是各有擅场吧。 开始大量地听各大交响乐团的演出带,尤其是长笛的部分。听明白它们的变化与能量,然后试着假装自己是里面的长笛首席,开始参与到演出中去,然后再听结果,再比较,找到差距之后,再找办法弥补。如此反覆。因为庄园里没有电,所以,这个过程全程都是在二楼琴房里完成的。虽然琴房已经设置了隔音墙,但隔音只不是减低音量,并不是屏蔽音波,珍妮依旧听得见。 以前程希的练习大都是在庄园里进行,所以,珍妮还一度以为自家的小主人实在太过天才,不见怎么练习,就已经是柯蒂斯的高材生了。她没有经歷过程希这样高强度的练习的折磨。听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尚显乐趣,陶冶情操。从早上七点听到晚上十二点,一刻不停。而且,曲子还经常被程希的笛声扰得乱七八糟,要不就是来来回回那几个音地反覆,听着简直象打摆子一样。这样糟糕的听音经歷,一向自诩喜爱音乐的珍妮也大感受不了,连续两天做梦都有背景音乐的情况下,第三天直接塞了两个耳塞,换得片刻安宁。 到了评较这天,程希第一次感觉有些惴惴。因为她感觉练习时间不够,仅仅一周的时间,能做什么?如果庄园里有电就好了。也许评教完,自己应该去问问太阳能蓄电池现在是否已经普及。如果能让庄园有电的话,事情就不会这么窘迫了。 大冬天,里面穿着黑色小礼服,外面套着厚厚的羊绒大衣,背着长笛就出发了。刚到门口,就看见法国号少女正一脸紧张地低头赶路,根本没看见自己。 “嗨!”程希过去拍了下法国号少女的肩,吓得法国号少女勐地向后一跳,见是程希才拍了拍胸口:“希希,你吓死我了。” “怎么了?”程希也被一惊一乍的法国号少女吓了一跳。 法国号少女一撇嘴,拉着程希进门,一边小声道:“有点紧张。以前还不觉得,可一要和同校的法国号比赛,我感觉比在外面参加比赛还紧张。大家水平都很高啊。” “嗯。你还好,我的对手是艾凡!”程希一下就觉得同病相怜了。 “哦~~”法国号少女抚额:“输给王子最少还有香艷的感觉。可我,可我的对手是那个黑屠夫!” 程希刚才那点紧张被法国号少女这句花痴的发言全散光了,一下乐了起来:“哪有黑屠夫,别人就是胖点。”吹法国号的,程希还真没见过几个瘦的呢。以为人人都象艾凡,那么天生丽质?况且那黑屠夫可是天才中的天才,随便一出手就是乐团级的,而且已经与大型交响乐团合作过,很成功。法国号少女的紧张确实不为过,对手太强大了。 在别人眼里,自己也应该如此紧张才对吧?用天才中的天才来评价艾凡也并不为过。不过,自己也不差就是了。程希一下笑了起来,天才么,世界上多得很。有庄园的长笛手么,恐怕只有自己一个。和艾凡一比,自己不但不差,还占尽优势呢。这么一想,程希瞬间自信满满起来。 乐队的视频,程希交的是五重奏少女组获奖的那段。两首协奏曲,一首现代,一首古典,程希不憷。柯蒂斯就这么三两个长笛学员,只有艾凡是可以一观的对手,其余一两个就是新生,不在考虑。余下的,就看视频是否能过评委的眼了。 “希希。” 程希从回忆乐谱中抬起头来,就看见艾凡一身挺拔地站在自己面前,确实象少女漫画中的王子。 “艾凡,真是好久没见。”大概有半年了,只是打电话,一直都没时间见一面。都忙。艾凡飞来飞去当空中飞人,程希也是,电影的事,国内的事,让她无法分心。见到老朋友,程希很开心,拍了拍身旁的位置:“一起坐吧。” “准备得怎么样?”艾凡依旧是冷脸直白,没有拒绝,坐下来就问。 “非常不错。”程希笑得眯起了眼睛:“我想你也应该和我一样。” “嗯。我准备得很充分。”艾凡挑了下眉:“我很希望到时在学院交响乐团演出的时候,我在长笛首席,你在我身边。” 程希笑起来:“面对你,输赢我都可以接受。如果输的话,我会好好地当我的副席的。赢的话,也与你有一样的希望。” 艾凡看着程希,愣了一下,也笑起来:“是的,面对你,输赢都可以接受。我们都是全力以赴的人,我知道。” 程希正觉得对话很热血很温暖,很想狠狠地赞美他一番。却不料,艾凡的笑容不改,突然加了一句:“不过,我觉得我的赢面比你大。不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我比你有名。” ……! 程希一下说不出话来。什么热血啊,什么理想啊,什么温暖的夕阳啊,这些少年漫画中的影像全都从脑海里消失了。现在的程希很想骂人。咬了咬牙,正想说话,就听见叫自己的名字。 拿起武器,程希站起来,看了眼艾凡,一字一顿地道:“我会赢的,你看着吧!” 当技术伯仲之间,名声又比对方小的时候,程希只好让自己变得耀眼一些。两首协奏曲,古典的不变,现代风格的曲目,程希放弃了原来妥当的选择,她选择了自创曲。一首军乐。长笛的嘹亮本来就适合表现军乐的激昂。这首再合适不过了。这首军乐是程希听林强讲战场故事之后有感而发,写出来的,还从来没有给人看过。只是在听交响乐听得崩溃的某些夜里,在庄园里用它发泄过,算是比较熟悉。程希本来没想过让它现在就现世。不过,艾凡既然这么说了,表现所长,就无需顾忌了。现在,就是她的机会。 协奏曲,需要钢琴。程希走了一步,又回来:“艾凡,帮我钢琴伴奏吧。” 不是有琴手吗?艾凡愣了一下,没有多问什么:“乐谱。” 幸好乐谱都放在庄园里,不然一时之间到哪里找谱去?程希从背包里摸了一把,拿出军乐的乐谱:“多谢。” 艾凡接过来一看,愣住。这还是一份没怎么整理的乐谱,上面还有错了涂掉的地方,看着有些乱。 “你确实用这首?”艾凡读谱的速度自不必说,挑了挑眉,问道。 “确定。你可以吗?” 没理程希的这句废话,艾凡直接走上台,挥开了琴手,坐在了钢琴前。那稳健的风格,简直好象与程希合作过无数次一样,倒叫评委们吓了一跳。他们还是第一次看见对手合作的。 带着怒气,带着自信,甚至带着点傲慢,这首大开大阖的军乐曲被程希表现得前所未有的饱满丰富,气势十足。评委固然欣喜,但艾凡更是吃惊不已,微微张了嘴,没想到程希会表现到这一步。 一个绚烂耀眼的亮色的演出,与一个中规中矩的完美演出,往往亮色演出更具冲击力。这其实应该是华丽派的艾凡的风格,但却被程希盗用了。她想赢。在公平原则下使用手段,合情合理。 于是,程希赢了。艾凡的反应只是挑了挑眉,没有笑,也没有沮丧,只是淡然开口:“如你所愿,我会坐在你旁边。” 到这一刻,程希突然没有刚才的斗志,欢喜也减轻了许多。她这才想起来,艾凡打算今年毕业,这是他能在学院交响乐团的最后一年,最后一次学院交响乐团长笛首席的机会。虽然唏嘘,但让程希不去赢,那也是不可能的事。艾凡这种人,输也要输得光彩,怎么可能接受被施捨的胜利?想要艾凡失落少一点,就只有更强大更强大,才有可能。输在一个大师手里,算是一个美妙的回忆。输在一个无名小卒手里,艾凡恐怕一辈子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非把自己杀了不可。 第105页 对于胜利的欢喜,罗伯特比程希这个当事人更盛。甚至于,他在电话里就直接发号命令:“晚上到你家吃饭,叫珍妮多放些辣椒。” “叫上鲍伯吧。咱们吃中国火锅好了。有辣,有不辣。”大冬天的,也好久没吃火锅了。 结果,晚上不只是罗伯特和鲍伯到来,还有每周末都来的查理和莎拉。一见到火锅,两人都来了兴趣,二话不说就坐在席中,程希又拿出好多食材,让珍妮忙了个团团转。 “珍妮,要不要我再请个人给你帮忙?”程希见珍妮忙得头都来不及抬,说了一句。 “不用。就是周末忙点,平时闲得很。你还经常不在家,我就是打扫打扫房子而已。再请人纯粹浪费。” 于是,这个话题打住。只能说珍妮是个很为主人着想的佣人。程希摸摸鼻子,自己这个主人当得好象很没水准啊。摇了摇头,退开。 “希希!”莎拉见程希从厨房走出来,欢快地大叫:“金球奖,金球奖是真的吗?!” 查理和莎拉和罗伯特、鲍伯也很熟。两人现在都把钱让查理给代理投资,赚了不少。查理算是两人的财神。别看两人是音乐界的,但钱谁不喜欢呢?所以,罗伯特、鲍伯和查理三个大男人虽然年龄上有些差距,却很谈得来。查理谈音乐,罗伯特和鲍伯谈投资。很有乐趣。 男人们对莎拉的大惊小怪不以为然。鲍伯知道了程希的态度,也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下。再看莎拉这激动样,也能摆出“真是没见过世面”的表情了。一点也不记得当初他打电话时的激动劲儿了。 “金球奖?哦,是真的吧?这事你得问鲍伯。都是鲍伯告诉我的。”程希坐在桌前,开始漏牛肉。 “哎呀,真的是金球奖啊!希希,你能见到好多大明星了,太幸福了。能带亲友吗?带我去看看吧?我好想见汤姆·克鲁斯啊!” 程希愣了愣:“汤姆·克鲁斯啊,今年应该没他什么事吧?”印象中他离让他成为大明星的《壮志凌云》还有两年时间呢。现在,他不过算是个刚刚露头的小偶像而已:“而且,据说他很矮。” “真的?!希希见过他吗?!” 程希显然没想到莎拉竟然是个追星族!被她折腾的一顿好好的火锅没好好吃不说,还被迫大肆了解了八零年代的美国演艺圈,大量程希听都没听说过的名字,被莎拉以崇拜的口吻说出来,让程希产生一种“自己生活在异世界”的诡异感觉。 但是,这样的经歷,也让程希对金球奖的入围事件,多了一点点重视。因为在太多人的眼里,它是一件盛事。自己如果不去,万一被哪个无聊的记者说成是古典乐手不屑电影圈之类的,就没必要了。还可能会影响以后的专辑销量。到此时,程希才有了那么一点点身为公共人物的责任感。虽然她现在的受众还不广。 反正也就一晚上的事。而且,自己又不用走红毯。看看明星也是好的。 程希这样想着,根本没想到有什么新闻会落在自己头上。 意外成名 成为长笛首席之后,程希的日子变得比之前更辛苦。因为练习不再是自己一个人的事,程希没有把麻烦留给别人的习惯,再加上这是一个全新的体验,要学的东西很多,所以在每天实练之前,她会在庄园里里准备超过之前三倍四倍的时间。到了金球奖那天,程希眼下的青色眼袋连粉都遮不住。 因为在练习的时候发现了自己的一个问题,再加上知道第二天不需去学院,所以,就没顾忌时间,沉浸进去,练到很晚。终于搞定之后,才勐地发现时间已纱够了。 本来就累得直想睡,程希更没心思为妆容之费神,反正自己也不主角。索性几下加重了下眼线,画出一个又酷又坏的摇滚女孩的妆。涂上黑指甲,穿上典雅风格的黑色小礼服,加了几个冲突感很强的重金属佩饰,一双靴子,勐一看倒是颇有风格。只是走出饭店大厅的时候把服务生吓了一跳。 坐上一身西装革履的制片人的车:“抱歉,让你久等了。”程希自知迟到了三分钟,连忙道歉。按说,今天应该是鲍伯这个经纪人跟随的。不过,今天罗伯特有事,程希自然不能与自家教授争宠。所以约了交情比较好的制片人。因为不在费城,所以,程希一个未成年人,为了让制片人放心,进了饭店就很少出门。这两天倒也与制片人更加熟稔起来。 制片人见程希这样,愣了一下,突然笑了起来:“没事。不过,你这样太抢镜了。明天所有的女主角都会恨你的。” 程希打了呵欠:“咱们直接进场,哪会有什么镜头?再说,这也不是我故意的。实在太困了。团练搞得我已经两周没好好休息了,实在画不出甜美妆来。没办法。希望今天早点完,早点回来睡觉。” “团练?”制作人没反应过来。 “唔,学院交响乐团要演出了。”程希闭着眼睛,算是养神,随意解释了一句。 “柯蒂斯学院交响乐团的演出吗?”制片人出乎程希意料地来了兴趣,声音都提高了几度。 “唔。”程希处于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 “哦,太好了,我要去买票。”制片人说了一句,发现旁边的小姑娘完全没搭腔,不由有些尴尬,转头一看,立刻释怀笑了出来——这位才这么三句话就已经睡着了。歪着头,一下一下地撞在车窗上,却完全无知无觉,睡得很香的样子。谁能想到,一个去参加金球奖颁奖典礼的人,会在半路上睡着呢?看到这么一幕,制片人也跟着轻松起来,吹起了口哨。 到了场地,远远地看见已经有大批影迷和记者已经站在那里,热情汹涌。程希被制片人叫醒,跟在他身后,努力瞪大了眼睛,亦步亦趋。只是制片人可以看出来,程希的目光是失焦的,显然还没从困劲里甦醒过来。就停了下来,护在她身边,半扶着她从侧门进了场。 进场之后,找到位置,直接坐下来就开始打呵欠。大牌明星还没进场,零星的几群都是幕后。制片人四处与人打招唿,应酬。灯光有些昏暗,程希在坐下的瞬间就睡着了。幸好,她这妆,看着也不好亲近,再加上完全是个新面孔,没人打扰她。一直到开场,她还没醒。 所有的电影奖项都是一样,那些重要的奖项都是最后才颁布。象程希被提名的这两项,只是比技术奖项要好上那么一点,所以差不过只是过了半个小时左右就到了颁奖的时刻。 制片人很警觉,提前就把程希摇醒了,免得灯光打到她这边时,抓到她熟睡的镜头。程希虽然被迫清醒过来,可整个人却无法精神起来。面无表情地坐在那里,转脸就看见导演和男女主演都用颇为新奇的目光看着她。 “怎么?我有……什么问题吗?”程希被他们的目光看得有点发毛。 “程,你十三岁?”导演先开口。 程希一挑眉:“怎么?” “唔,没什么。很淡定,很好。”导演说着,自己也觉得好笑。这哪里是淡定,整个一个把金球奖当作开学典礼呢。是年轻到不理解名利吧。 程希对着看向她的人都微笑了一下,又转回头去发呆。她倒不是故意装酷,实在是不熟。除了导演和制片人见得最多,其余的人根本连话都没说过呢。再加上刚睡醒,满脑子浆煳,想搭讪也说不出什么话来。索性用沉默来藏拙。 宣布得奖之前,先是提名歌曲的演出。程希写的童声合唱也在其中。上台的正是中学男童合唱队。听见熟悉的乐音,程希变得精神了一些,跟着哼唱起来。 “看到你今天的打扮,我想大部分人都无法相信,这样圣洁的声音是你写的。”导演突然转头说了一句。 听了这样的评价,程希也笑了:“所以我说,我更喜欢《胡说八道》那首。” “这算是另类的消极反抗吗?”制片人也开起了玩笑。 “这么成功吗?你都看出来了?”程希用夸张的表情继续着这个玩笑。 随着急鼓声,灯光打在了程希头上。对这种灯光程希不憷,独奏还有五重奏的时候,灯光可不比这差。但她还是收了玩笑的表情,冷下来,这样的妆,如果还搞笑的话,就真的是没形象了。不过,她没有其余入围者那么强烈的得失心,所以,虽然冷了脸,却并不紧张。看上去一派自然。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她过于敏感,她觉得那灯光在自己头上呆的时间要比在别人头上呆的时间长了那么一点。 整个金球奖对于程希来说,被光束照了两次,就结束了。因为她没获奖,所以,她连站起来都不必了。虽然她不在乎,可显然,旁边的制片人和导演都微有失落。也不开玩笑了,甚至连笑脸都僵了。 此片本来就不是票房大卖的商业片类型,本来还指望因为获奖增加点票房呢,谁料到入围两项,一无所获。特别是制片人,他对程希本来还是很抱希望的。所以,没得奖之后,失落感比别人更深一些。程希甚至听到他嘆气了。 这可不是程希的责任。所以程希没有放在心上。别说自己一个华夏人,就是自己的未成年人的身份,组委会也得考虑一下,给自己奖项合不合适。如果自己是演员,年龄反而可能是优势。做为作曲家,一个在校生,在他们眼里,入围恐怕已经是他们最大的妥协了吧? 八四年的金球奖,无论是得奖片,还是最佳男女主角,程希一个也不认识,大感无趣。更何况他们的装束都很有时代风格。男士还好些,虽然不是帅哥,但打扮总算中规中矩。女明星们就可怕了,一个个夸张的头髮,浓眉红唇,看得程希全无了审美之心。最郁闷的是,还要一坐三四个小时,制片人不走,自己可不想大晚上出门去找事。 总之,这一年的金球奖给程希留下了一个很糟糕的印象。第二天不顾制片人的挽留,立刻搭机回费城。她还有很多事要做呢。 因为一早就在飞机上,所以,程希错过了早报,错过了那篇关于女明星最有范的评选的报导,还有她冷着脸的大幅照片。幸好,她上飞机的时候,素颜穿着羽绒服,包着围巾,就是一个稚嫩的小姑娘的样子,谁也无法把这样一张可爱的脸跟报纸上那张酷劲十足的照片联繫在一起来。 直到她回到家,接到法国号少女和艾凡、鲍伯……和所有自己认识的人的电话,才知道自己竟然无意中一夜成名!红了!之前因为出专辑宣传的时间,在长笛的圈子里有一些名气,但远远不及金球奖的效率强大。她的资料被迅速地挖了出来。国内的情况他们不可能知道,但在美国的经歷却象是有人与她一起生活过来似的。满满当当,还有细节。用辞夸张,什么“东方的天才少女”这样的词,看着珍妮买回来的报纸,程希觉得太阳穴的血管跳个不停。这是她意料之外的生活。 第106页 这还没什么,次日,程希背着长笛去学的时候,竟然发现被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记者堵在路上拍照,被她好容易逃掉之后,又发现被跟踪。所幸,她的速度惊人,神识也比一般人强大,摆脱跟踪很容易。但是,这样的事的出现,还是让程希郁闷不已。 到这里,还只是小菜。 进团,就听到有人笑:“程!给我签名!签名!”、“看我也涂了黑指甲,漂亮不漂亮?”“天才少女来了~” 拿她起闹。艾凡在一旁微笑,也不帮她。似乎看她尴尬很有趣。 “喂,你们,够了哦!”她红着脸反驳。 没人理她,笑得更大声了。一堆男生在那边喊:“天才少女,天才少女!” 这话在柯蒂斯听起来跟骂人一样,程希又好笑又怒,站起来,叉腰转身对着起闹的同学,大吼:“你们才是天才少女,你们全家都是天才少女!谁再说这个,我跟谁急!” 一下,全团都笑了。 指挥老师进来,看见程希牛仔裤羽绒服站在中央,也微微一笑:“我还是喜欢你那天的打扮。” “教授……”程希无奈了。教授你一把年纪了,要不要和他们一起幼稚/ “好了,开始吧。我希望你的演奏象你的打扮一样,有自己的风格,足够出色。”指挥教授笑容一敛,扬手,众人齐静。开始了。 意料之外的成名。程希知道,这事如果她不做回应,用不了两天热潮就会过去。毕竟,她不是明星,不会经常在电视上露脸刺激观众的神经。做为一个纯观众,程希知道,观众的热情有多热烈就有多无情。抛弃起来,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所以,她打算忍耐两天。过了就可以恢復常态生活了。 可是鲍伯突然给她打电话:“要不要趁现在,出张专辑?” 趁热打铁?程希愣了一下,才想起来,自己不应该象普通人一样逃避,自己是一个站在娱乐圈边缘的人。需要成名,需要眼球。 程希顿了顿,迅速回忆了一下自己的事业规划,才道:“什么样的专辑?” “其实,内容无所谓。听众对你冷酷的样子更感兴趣。”这话听着真伤人。不过,程希知道这是事实。 想了想,程希点头:“既然如此,我就多拍几张照片吧。曲目我来挑。”有着摇滚内心的古典美少女?或者是有着古典内心的摇滚美少女?程希想到这样的词,不由在心里吐了一下:“演出完吧。下周开始。” “好。”鲍伯答应得很干脆。他要的就是这样的结果。很明白自己定位的乐手,真是让人合作愉快呢:“不过,照片最好先出来,你这两天什么时候有空?” 程希眉头一皱:“练习完都有空。下午三点之后。” “好的,到时我来接你。” 下周,程希加入柯蒂斯学院交响乐团之后的第一场演出之前,照片出来了,登在了某……时尚杂志上!这件事把程希完全囧了。时尚杂志!太让人崩溃了。难道让看时尚杂志的人去买自己的长笛专辑吗?鲍伯不是疯了吧? 不过,幸好,照片拍得很不错。程希提了不少建议。无论是衣服还是化妆,程希有着离开这个时代太远的距离的认知,无法接受鲍伯找来的化妆师和造型师,最后还是自己搞定。不知道是不是觉得这个酷少女太难搞,所以,摄影师为了这份不低的薪水,显得特别和蔼,程希的每个建议都认真听取,并执行。最后照片的结果就成了程希想看到的样子。 悬崖,赤脚少女,黑色长髮,银白长笛,宽松皱褶柔软的黑色长裙,狂风让一切凌乱,背景是乌云密布的天空。旁边还倒着一个穿着破旧皮靴破旧牛仔帽的骷髅,瞪着黑洞洞的眼睛看着镜头。整个画面被处理成油画风格。 这张歌特风的图片是专辑的封面。程希很想知道,买了这张专辑回家,发现是非常古典的长笛曲专辑,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砸了音响。 莫扎特,巴赫,这些流传了几百年的名字被配以这样的封面,程希唯一做的一件事,就是在专辑的最后一曲放了一支自己做的幽灵曲,忽远忽近的,飘忽的音效,还有低沉到嘶哑的衬底音,专门用来吓人很不错。长笛表现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而且,其实此曲曲式做得非常严谨,编曲也非常有新意,完全可以用来交作曲系的协奏曲作业了。程希不觉得它会让自己难堪,只觉得好玩。 如果有人能坚持听到最后一首的话,程希想着,忍不住在心里笑出声。他们还没从莫扎特的美梦中醒来,就会被吓得从凳子上跌下去的。哈。 成名后的生活 “亵渎音乐!” “譁众取宠!” “搔首弄姿,一个音乐人出卖灵魂与身体!” “质疑!作曲小天才是否是骗局?!” “性格恶劣的东方富豪小公主!” “功夫高手的东方天才少女曾把中学同学打得住院两月!” …… 以上,就是程希的第二张长笛演奏专辑面世之后得到的评论。很糟糕,没什么人注意到她的音乐,几乎全在她的**,她的封面上做文章。 “希希,成名的滋味如何?”罗伯特回到费城就给程希打电话,话语间充满了调笑的口吻,显然,他也认为这并不是坏事。 “唔,和墨西哥菜的味道差不多吧。又酸又辣。”程希也跟着笑了起来。虽然第一次被人这样大肆批评,心里多少还是会不好受,但她也知道,成名哪有不被人说的?尤其是她这样的,成名得如此不循常规。自然会引起太多人的羡慕嫉妒恨。自己有一百张嘴,也说不过他们的。不如沉默。 “哈哈,虽然呛人,却也让人上瘾。希希,你会喜欢上它的感觉的。”罗伯特在电话那头大笑:“只怕有一天让你回归到之前的平淡,你还会不适应呢。” “确实有可能。”程希在这方面对自己也并不自信。虽然经歷两世,但成名却是第一回。习惯于被这样重视,习惯于被人追捧之后,程希很难相信自己一个普通人能一直保持平常心。只能但愿理性常随,秉承本心。也许应该在庄园里写个条幅来时时提醒自己。免得迷失。 “不过,希希,你真的没事吗?”罗伯特声音冷静下来之后嘆了口气:“我没经歷过这样大规模的批评,没办法从经歷上说服你。但我还是希望你不要太在意那些记者的话。跟风,不过是他们的职业本能,并不是你做错什么。” “我知道。教授,我不在乎这些批评。只是他们不接受我的审美罢了。他们并没有批评我的笛艺。这一点让我很满意。”程希微笑着,说得很轻淡,好象真的不放在心上一样。 确实,报纸上写来写去,都是批评这个过于出头的封面,并没有人真地批评程希的笛艺。程希有时候想,是不是那些记者实际上都没有听过这张专辑,所以才避重就轻? 程希更注重的是自己的长笛,所以这样侧面的负面评论尚处于程希可以接受的范围。对于她过于超前的审美喜好,被攻击,程希虽然心里会难受,但她的理性告诉她,这一切很正常。记得谁说过,超前半步是时尚,超前一步就是荒谬了。更何况她超前了好几十年。没被当成疯子已经是他们的宽容了吧? 听了程希的话,罗伯特在电话那边笑了一下:“如果有一天,他们能在不接受你的审美的情况下,接受了你的音乐,那才是更伟大的胜利呢。加油吧,希希。我个人觉得你穿着那样虽然不象你,但还真的挺……酷的!” 这一切并没有影响到程希在学院乐团的表现。演出也非常成功。本来以前柯蒂斯学院交响乐团每次的演出票也都供不应求,这次,更甚,第一天开票,在两个小时之内就销售一空。据说,很多人对程希这个突然在媒体面前曝发出来的东方长笛手感兴趣,很好奇如此另类的她在严谨的古典乐团里的表现。 结果自然大出所料。程希不但表现得很好,而且,她还是乐团的首席长笛。这让很多慕名而来的听众与记者大为吃惊。吃惊之余,又觉得这样的组合实在很奇妙。 也许是这种话题性,还有与前卫外表完全相悖的古典内在的矛盾性,报章杂志对程希的报导,无论是诋毁的还是立场中立的,都算是给程希的新专辑做了宣传,这张歌特风封面的古典长笛专辑卖得意外地好。挤进了非人声类音乐的前五名。 于是,经纪公司对这个问题少女也有了别的想法。希望能迅速地压榨出她最大的能量,给她安排了大量曝光的机会。但程希并没有答应经纪公司的这种做法。当初,她的经纪合约签订得非常宽松。因为她不缺钱,那时的她也不那么渴望名声,所以,这样的经纪约并不能真的约束她什么。她不愿意,经纪公司也毫无办法。鲍伯做为她的经纪人,很了解她在某方面的执拗,打了感情牌无用之后,就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程希确实需要名气,需要眼球,但不需要为此变成真正的艺人,她要做的,是音乐家,是大师。过高的曝光量会让她变得廉价。这是她不想看到的事。 所幸,一段时间之后,经纪公司就发现,程希这种不上任何访谈类节目,只出唱片,作曲,过一段时间就拍几组古怪的照片吸引话题的做法,让她的受众变得更忠诚。她深居简出的生活习惯,与众不同的穿着习惯,还有有钱高学歷来自东方这些背景,都让她具有了强大的神秘吸引力。这种神秘感也使她成了听众心目中一个有质感的乐手,而不是随波逐流的流行明星。 年中,程希安静地在自家公寓里过完了十四岁生日。而此时,艾凡已经从柯蒂斯毕业,学院乐团又招进一名长笛手。看起来一切照常。程希也渐渐适应这样经常性地演出,闲暇时拍照,作曲,录专辑的生活了。对她来说,虽然生活与从前那样肆意的态度有所有同,但一样按步就班,工作是她生活的大部分,笛艺也在各类演出中表现出稳中有升的状态,程希很满意。 只有做为程希男友的郑航对于小女友突然在异国声名鹊起,大感不适。最少,他没有机会和小女友在街上时不时小甜蜜了。毕竟她还未成年。以前没人认识还好,现在随时担心某个角落里会架着部相机,真要亲密照上了报,结果可想而知。诱拐未成年少女的名声,他肯定是跑不掉的。对于他这样一个註定的未来大亨,是不能接受这样的污名的。于是,他只能在查理的嘲笑声中,一来费城要不就是工作,要不就是窝在两人的公寓里,着实郁闷。 第107页 最让郑航介意的是,程希在她的世界里发展得太快太顺,而且,她还表现得太冷静。当程希的名字变成美国各类报刊杂志娱乐版时尚版的常见词组,当她的影像摆在音像店里被人追捧,当她走到哪里都有记者的时候,郑航本来认为一切都可以慢慢来的心开始忍不住紧张了。 他十四岁的时候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中学生,甚至还在被程希照顾饮食。现在,她十四岁,却已经赤手空拳打出一片天下来。这样普通的自己在未来真的能和离自己越来越远的程希永远在一起吗?在享受着与程希在一起的甜蜜与舒适的同时,郑航时时感觉害怕。 这种不安全感,让郑航以更认真的态度对待工作,以前无论是在美国做投资还是回国内做实业,郑航总是忍不住怀着几分玩乐的精神在做。从前,他觉得,他努力赚钱固然是想成为一个真正独立的人,但乐趣,却是他最大的动力。所以,投资什么的,也常有在可控的范围内,纵容自己的主观情绪来选择。就算失败,他知道自己也承受得起。可是到了今年,见到了程希的成长,他突然醒悟,他既然选择了从商,而且渴望成功,就必然要让自己纯粹起来。 这种玩乐的态度,随时可能被淘汰。这几年的发展看似很顺利,一部分是因为查理确实是一个非常专业非常有进取心的伙伴,另一部分则是因为当初在日本抄底的资本太雄厚,让他忘了有翻船的可能性。一旦自己继续以这种心态继续下去,没有了与查理同样前进的步伐,郑航知道,他必然会被丢下。这不是朋友的问题,是做为一个商人必然的选择。 于是,他慢慢地,不知不觉地开始转变为一个一切以利益为先的,真正冷酷的商人。因为他发现,只有真正的商人,才能更快更稳定地发展。就算是把金融当做游戏,也要用认真的态度来玩,才能玩得彻底。才能让他以后有机会可以匹配地站在程希的身边,而不会造成她的困扰。 而解信诚,在国内虽然也收到了程希给他寄去的她的专辑,但他并没有真正意识到程希的名气到底有多大。在他的意识里,恐怕会认为,学音乐的都得出几张专辑才算能对自己交差才是。所以,他对程希的态度依旧是把她当做是还未毕业的小孩子,时不时地提醒她要好好学习。程希就爱他这种宠溺又唠叨的态度,自然乐意当应声虫让他开心。所以,他对郑航突然刻苦起来的原因颇有些不解。不过他也乐见其成。在解信诚的观念里,踏入成人社会,可以抱有梦想,却不应孩子气。尤其是男人。 解信诚做的唯一一件与程希相关的事,恐怕就是他成了一个彻底的长笛发烧友。陪伴他度过每一个晚上的音乐就是程希的音乐。他的最爱,与程希一样,是斯美塔纳的《我的祖国》。 很多人都知道,解信诚此人,不爱钱不爱女人,似乎练了金钟罩,浑身全无破绽,就这点喜好。赞美的时候说他音乐素养高,讥讽的时候说他留学两年别的没学会,就学会了崇洋媚外。体制内的人,对这点风波自然不放在心上,解信诚对此根本不与应对,一笑了之。 圣诞节前,艾凡来电话,告诉程希,他考进了波士顿交响乐团。程希惊讶之余,大感嫉妒。不过,这次的嫉妒是堂堂正正地,还抱怨给艾凡听。难得地,艾凡听着笑了起来。因为他也知道,程希当初既无交响乐团产生嚮往的原因正是因为在华夏听到了波士顿交响乐团的演出。她对小泽征尔,对波士顿交响乐团有特殊的感情一点都不让艾凡惊讶。 程希真的是羡慕嫉妒恨啊,她知道,艾凡此举就已经成功让他挤身顶尖乐手的行列!这世界有多少人学长笛,又有几个能成为世界十大交响乐团的长笛手呢?做为一名乐手,还有什么更高的追求吗?这是她的梦想!这让程希想到后世一句恶搞的话:“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程希现在就有这种微妙的心情。自己的路被艾凡提前走完了!无话可说,只能咬着牙,在庄园里写满了嫉妒的音符,足够她凑成下一张专辑的曲目了。 这一年的好消息也有,其一就是林强出了院。坚持了程希的食疗加医疗的做法,恢復得比一般人要快得多。虽然碎弹片的威胁还在,但已经得到了復学通知,以他二十八岁高龄开始了他军校的大二生涯。而且,他还被授了军功,提了军衔。王敬堂那句“以后前途无量”的话,已然成了标籤,贴在了林强的脑门上。 而向虎同学也打了越洋电话来报喜。他考上了上京大学,成了解信诚的学弟。受向广星的影响,他的专业是法学。程希很好奇,向虎这样愣头愣脑的个性学法律到最后会是个什么样的结果。 八六年的春天,程希回国只呆了一周,就被罗伯特招回了费城。 罗伯特出了他人生的第二十三张专辑,算是非常玩乐化的一张非古典类专辑。曲目都是由程希所作,充满了激烈的冲突感,嫉妒或者是恨,长笛的余韵黑暗得象伶女绝望的嘶喊。让程希没想到的是,已经改变风格很久的罗伯特,竟然能把这种悲观负面的情绪表达得如此淋漓尽致!大师就是大师!明明是自己做出来的曲目,自己的演绎却远不如他。程希再次对自己这位脾气时好时坏的师父表达出佩服不已的表情,对此,罗伯特连笑容都没给一个,一付“这是理所应当的”的模样。 既然玩,就玩到底吧。罗伯特对程希古怪又时时被时尚界拿出来讨论的审美感觉好奇,连专辑封面也让程希操刀。最近正在迷恋电影《教父》的程希见罗伯特如此有玩心,也就毫无顾忌,直接把罗伯特打造成一个黑帮教父的形象,隐晦压抑的杀气,睥睽天下的眼神,昏黄的灯光,沉重的沙发,严谨装束都是典型的七零年代风格,再加上非常大胆地对比型配色,照片的做旧效果,罗伯特梳着大背头,胖墩墩的身形把教父这个形象演绎得入木三分。罗伯特自己也很满意,把这张照片放大,放在了自己的客厅里。 程希没有想到,罗伯特的这张出于玩乐,出于师徒情谊的专辑却意外地把她推向了一个与长笛手越来越远的位置上。有人认同了她。 毕业 “什么?”程希皱着眉,把话筒夹在脖间,一边在乐谱上划划写写,一边回道:“鲍伯,我说过多少遍了,我不是化妆师,也不是造型师,我对这些不感兴趣。任何有关这样的工作,你直接给我拒绝掉就是了,不用再来告诉我。” 鲍伯在电话那边嘿嘿一笑:“希希,别人我都可以拒绝,这个人我可不敢。我想,你也不敢。” “不敢?谁啊?”程希停下笔,好奇起来。 自从两年前程希为罗伯特制作了专辑之后,未曾想为大师罗伯特走出了另一条路线,诡异的长笛风格,黑暗偏偏又很有质感的封面,莫名就吸引了另外一群年轻的听众,成为他忠诚的拥趸。这是连罗伯特自己也是万万没想到的。 于是,当年,罗伯特成为大师之后,又重新再红了一次。甚至还为其中一首最具冲击力的长笛曲拍了支mv!这可以说是长笛界的开创者。而拍mv的导演也很好地模仿了程希的风格,在电视台播出之后,此长笛专辑,大卖大卖大大卖,甚至超过了许多流行乐专辑。包装力量的强大,由此显现,让古典音乐界之为震动。 从此,程希就开始被人求上门来化妆造型。没完没了。程希无奈,只好拉出鲍伯,由他这个经纪人出面一率拒绝。好在,她真正的身份是长笛手,再加上一向以来的形象就不是和蔼可亲的,所以,被拒绝倒在其他人的意料之中。一来二去,这样要求的人渐渐也少了下来。 今年程希已经十六岁,她决定要考柯蒂斯最难考的演奏家文凭,并毕业。所以,她把现在的课程和练习排得很满,每天除了睡觉,连吃饭的时间都极力压缩。电影配乐都没做了,更别说什么化妆造型。突然早上接到鲍伯的电话,说出这样的要求,程希才颇感奇怪,他可是知道自己的计划,也极力支持的,现在怎么会? “到底是谁?别浪费时间了,直说吧。”程希见鲍伯还在沉默,卖关子,呵呵笑了起来:“你再不说,我可要去练习了。你也知道的,我练习的时候都是不接电话的。” “好啦好啦。反正说了你肯定会吓一跳。”鲍伯还是忍不住顿了一下:“是斯泰莎·玛汀大师!” “玛汀大师?!”程希惊得一口水差点喷出去:“她、她老人家怎么突然想到要让我帮她出专辑了?真要有意动,一年前就应该说啊。怎么是现在?”别说,玛汀大师一开口,程希还真不敢拒绝。不但不敢拒绝,还要上竿子给她弄好,弄美,弄到大卖。不然,不只玛汀会对自己有意见,连罗伯特都会让自己不好过。 “这个,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啦。”鲍伯打着哈哈。但这口气明显就是“他很清楚,他就是不说”! 程希撇撇嘴,想想罗伯特这两年的行踪,不在费城的时间居多,而且,在乐团也经常处于半退隐状态,根本让人找不到,不知道他到哪儿去了。再联繫到从纽约爱乐退出,当独奏长笛演奏家的玛汀,程希不由灵光一闪:“那个,不会是要结婚了吧?” 一句话,问得鲍伯在那边剧烈地咳嗽,半晌才回了一句:“明天早上九点,来公司。”说完,根本不给程希追问的机会,匆匆就挂了电话。 见鲍伯如此表现,程希自然知道,自己所猜,恐怕虽不中亦不远矣。立刻笑起来。挂了电话,开始认真筹划起这张玛汀的专辑来。音乐先不管,风格要先确定。程希直接进了庄园,连饭都没出来吃,一头扎进了她的幻想世界。 “教授。”一大早,程希从庄园里出来,拿着自己关于玛汀的专辑规划,笑眯眯地打电话。 “什么事?这么早?”罗伯特虽然一向起得早,但从未大早上接到过程希的电话,不由有几分惊讶。 “教授。我接下了玛汀大师的专辑规划任务。九点去公司见她。你要一起去吗?”程希直接问。 “诶?呃……那个,你好好做。要让玛汀满意。好了,我还有事。再见。” “啪”,电话就挂了。听见话筒里的盲音,程希一下笑了出来。不过,玛汀来费城,怎么可能罗伯特一付不知道情的样子呢?是要搞什么秘密行动之类的情趣吗? 两年多没见,玛汀好象更年轻了。爱情的滋润吧?程希进屋就看见玛汀正一派优雅地坐在桌前喝咖啡,连忙上前行了一礼:“玛汀教授,好久不见。”这时,她不叫她大师了,而是随着罗伯特叫她叫教授,果然,一听见这个称唿,玛汀笑得更灿烂了。 第108页 “希希,听罗伯特说,你打算考演奏家文凭?” “是的。”程希点头的时候有点心虚。因为柯蒂斯的演奏家文凭非常难考,有时候一年也没有一个。考试过程中一点错也不许出,虽然自己有了报考资格,但是否能考上也是五五之数,程希有做失败的心理准备。 “那你要加油。我对你有信心。”玛汀用鼓励地眼神看着程希,程希连忙点头称是。 “我这次的要求,是为难你了吧?我听人说,除了罗伯特,你谁也没帮忙设计过专辑。”玛汀微笑。 程希嘿嘿笑一声:“那是别人。玛汀教授怎么能算在内?你什么时候有这样的要求,我都会全力以赴。你和里希德霍芬教授在我心里都是一样的。里希德霍芬教授也是这么对我说的,让我一定要做到令你满意为止呢。” “是吗?他这样说?”玛汀的眼中转过一丝神采,笑容融进了一丝甜蜜:“他可从没对我说过。” “教授就是不擅言辞。”程希咳了一声,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这个做弟子的还要为自家教授做客中解释:“那个,玛汀教授,你对这次的专辑有什么想法吗?选曲了吗?” “我喜欢你的风格,我信任你。希希,就全交给你怎么样?”玛汀挥了挥手,非常大气地说。 “真的吗?我怎么做你都配合吗?” “当然!我可不是食言的人。就算让我裸体,我也绝对不会反抗地。”玛汀调皮地向程希眨了眨眼。 “那那我可不敢。”你不反抗,罗伯特就第一个把我噼了。程希立定伸手:“谢谢你的信任。一切都交给我吧。我一定会给您做到最好。” “你确定要这样吗?” “怎么……?” “真的要这样?” 在这样的询问声中,专辑制作完,已经是两个月后。这期间,罗伯特跑去跟着乐团巡迴,连电话都没好意思打回来。程希万万没想到,这么两个久经世故的大人,竟然一遇感情事就变得如此幼稚,实在让人无语。 “教授,这是玛汀教授的新专辑。还没开始发售,先拿给你看看。”程希笑嘻嘻地把专辑递给刚刚回费城的罗伯特。 “哦?……”罗伯特刚应了一个音,突然卡住,瞪着封面上的玛汀,好半天喘不过气来。良久,才勐地抬头:“怎,怎么是婚纱?!婚纱,怎么能随便照?!” 程希挠挠头傻笑:“是玛汀教授要求的。她说,因为她快要结婚了。所以,这算是个预告吧。” “结婚?!我怎么不知道?!”说到最后,罗伯特咆哮起来,站起身,不理还在屋里的程希,直接拿着专辑就冲出门去。 结果如何,程希不用去考虑。她只是看到这俩位老人家折腾,替他们累了。唿去一口气,这件事,算是了结了。 还有一个月,考试即将开始。程希步行走到柯蒂斯门口,第一次发现,自己竟如此留恋这个地方。走到自己久已不归的学院公寓,拿起相机,拍了诸多照片。还有学院,现场音乐厅,琴房,教室,还有……很多很多。现在,要离开了。终于。 一个月中,程希以出外闭关为名,在庄园里呆足了时间,出来时,头髮已及腰。所有的练习曲和名曲都如同本能般熟记在心。再次站在柯蒂斯的门前,她深吸一口气,相信,这一次,她一定会成功。 刚进学院,就远远地看见艾凡站在树下,正一脸微笑地看着她。 “艾凡?!”程希惊喜地跑过去:“你怎么来了?来看我毕业考吗?” 艾凡点头。两年多的乐团歷练,让他褪去了许多青涩。程希去听过他的演出,知道他与自己一样,在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虽然在普罗大众的心里,他不如自己出名,但程希依旧把他当做是排名第一的对手。他只需要一个机会而已。如果他要求自己帮他出专辑的话,自己一定不会拒绝的。在这个领域里,程希很稀罕艾凡这个对手的存在。 “是。”艾凡没有否认:“听完你这次的考试,我要回巴黎去了。” 程希一愣,都要离开了吗?抿了抿唇,压抑住失落的心情:“巴黎交响乐团吗?” “嗯。”艾凡点头,露出一个微微落寞的表情,嘆息:“我好久没说法语了。” 程希顿了顿,自己也好久没说中文了。可是,艾凡可以回去,自己如果想要发展却不能长期在国内扎根。国内古典乐的发展落后的可不是一年两年。程希嘆息。她现在,相对于她的年纪或者算是颇有成就,可想要在国内真的为古典音乐做点事,却是千难万难的。 一周后,艾凡离开美国。程希也拿着难得一见的柯蒂斯的演奏家文凭,打包回国。 “舅舅!”程希被工作人员带到了解信诚的办公室。解信诚已经升调,与罗新军已经各自执掌一市,算是经歷了风浪之后,扎稳了脚跟了。 程希等工作人员离开一关上门,就冲过去,抱住了解信诚。埋首在他的怀里。说来,他也三十多岁了,虽然外表因为庄园食物的关系,一点也不显老,冒充大学生肯定会有人相信的。可是,他的气质已经沉淀得太过出色了。程希靠在解信诚的怀里,闻着他熟悉的味道,半天不说话。 “怎么了?”解信诚顺手就抱住程希的腰。虽然说程希长到一米五就不再抱她。可是她现在都一米七了,解信诚也没有拒绝她的亲密举动,似乎已经成了习惯。拍了拍她的背:“怎么突然不说一声就回来了?说起来,希希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投怀送抱了呢。真让人感慨啊。” “舅舅!”程希也笑起来:“谁叫你是我舅舅呢?等我八十岁要投怀送抱,你也得抱啊。” “说吧,受什么委屈了?舅舅给你做主!”解信诚拉着程希一起坐到了沙发上,认真问她。 “没有受委屈。我就是想家了。舅舅,我想念以前咱们一起在茶叶胡同的日子了。”程希靠在解信诚的肩头。考完试之后,程希一放松下来,第一次似乎没有了目标,思乡之情如同洪水一样,一下就把程希淹没了。算起来,她已经近三年没有回国,没有见到解信诚了。满心满脑子都是长笛都是音乐的时候,她还可以坚持,到了现在,她突然觉得好累,坚持不住了。 听了程希的话,解信诚沉默,过了一会儿,也嘆口气:“我也想呢。当初的小豆丁长这么大了,有时候,真是觉得时光太无情了。我感觉自己都老了。” 程希摸出面镜子,伸到解信诚脸前:“舅舅,你看看你,多少年了,哪有一点变化?你这样说老,你不是打击人吗?” “我说的是心!笨蛋希希。”解信诚笑起来:“好了好了,你先回我的住处,好好给舅舅做顿饭。我下班回去就要吃。” “你的保姆呢?”程希没去过,也听说过,到了解信诚这个级别,生活都是有人照顾的:“对了,舅舅,舅妈长期和你这样分居两地,没问题吗?” “小孩子家家,这不是你该关心的事。”解信诚敲了下程希的脑门:“你和郑航还不是一两个月才见一次?有事业的人,那些都是小节。我家的保姆以前是饭店的主厨,川菜一绝。你回去可以跟他学两手。” “哇,舅舅你奢侈啊。用饭店主厨做私人厨子。”程希跳起来,嘴上虽然这么说,心里却早就跳回去了。她很想念川菜。珍妮虽然做潮汕菜是有一手,但是对川菜却完全不在行,总是做成甜得。很要命。 “行了,就你话多。我叫他来接你。你叫他曹叔就行。他可不只是厨子,我家的什么都交给他管,司机也是他。”说着,解信诚拿起电话就吩咐了起来。 正文 人生还要继续 曹叔是个热情开朗的人,一见到程希就一个劲儿地夸“漂亮”“洋气”。来来回回就这两词,听得程希直想笑。 曹叔笑呵呵地拎着程希从庄园里拿出来的一堆食材,带着程希上了车,往市委大院开去。路上曹叔只是说着些解信诚无关紧要的小事,并没有多嘴问程希什么,这让程希稍稍有些吃惊。没想到表面看来大大咧咧的一个人,性子竟还挺扎实稳重。不过,转念想想,能被解信诚看中,信任,放在家里当厨子的,想来也是得有些不同才是。 晚餐,由程希准备大部分菜,只留了一道最想吃的水煮鱼交给了曹叔。程希当主厨,曹叔当助手,一边摘菜一边不知道在哼唱什么小曲。 “咦,曹叔,你唱的是什么歌?”对音乐很敏感的程希本能地手上的刀顿了一下,转头问道。 “什么歌啊?我这种老头子哪会你们年轻人的歌?这是我们家乡的小调。”曹叔显然没料到被一个年轻小姑娘问起这个问题,有些不好意思地挠头。 “这调子真熟悉,很别致的转音。曹叔,你家乡在哪儿啊?这是什么小调?”程希一边切切切,一边不忘搜集资料。 解信诚下班回来就看到这样的场景,餐厅的桌上摆了色香味俱全的一桌菜,可是屋里的两人根本没人在乎这一桌菜,而是一个弹一个唱,气氛象开晚会。曹叔粗犷的嗓音在客厅里迴旋,家乡小调被他唱得韵味十足。不知是思乡之情,还是音乐本身,让他忘了一直以来的克制,甚至解信诚回来开门的声音他都没有听见。 “这么开心?”解信诚一边脱外套一边笑道。 “舅舅,曹叔的家乡小调真好听。曹叔的嗓子也好,沧桑落拓,特别有感觉。”程希拿着自己记下来的乐谱过来向解信诚显示她这半天来的收穫:“现在才发现,我以前听民乐听得太少了。” 曹叔听见程希这样的称赞,有些不好意思,过来接了解信诚的外套和公文包:“是程小姐的琴弹得好,我一说她就能弹出来,特别灵。对了,书记回来了,可以吃饭了。程小姐做了一桌子菜,说是都是书记爱吃的。” “行啊,我先去洗一下,你们先摆碗筷吧。我早就想尝尝希希的手艺了。怀念啊。”解信诚一边往浴室走,一边笑着摸了下程希的头:“想要听民乐的话,明天我让人给你找来。别这么着急。” 真等上桌时,只有舅甥两人。曹叔已经非常自觉地离开市委大院,回家去了。不过,他走的时候满脸笑容,毕竟以前回趟家并不那么有时间,解信诚需要人的时间太多了,曹叔大部分时间都耗在市委大院这栋两层小别墅里,能在意料之外的时间回趟家,曹叔还是很高兴的。 第109页 没有外人在,程希放得很开,从庄园里拿酒,舅甥俩对饮,双双喝得满脸通红。 “哎呀,好久没这么放松过了。还是希希在好啊。”解信诚吃多了,摆着肚子,懒洋洋地眯起了眼睛:“我要进庄园泡温泉。” “一起吧。”程希也喝得有些醺醺然,拽着解信诚进了庄园。 两人一起泡温泉,只是现在的两人不能再象小时候一样裸裎相对了,程希和解信诚都穿着泳衣,泡在雾气缭绕的温泉里,软绵绵的,一动都不想动。 “舅舅,如果有一天,你的理想都实现了,你会怎么办?”程希闭着眼睛,头靠在池边的石头上。 “不会有那么一天。”解信诚手里拿着酒,抿了一口,缓慢开口。 程希顿了顿:“没有尽头的道路……舅舅,你不觉得疲惫吗?” “有爱有**,怎么会疲惫?” “爱么?舅舅,你竟然会说出这么感性到肉麻的话来,我,我实在太惊讶了。” “我从来都会说。只是希希你从来没注意过。”解信诚喝得有点迷濛,双眼失焦地看着雾气升起的地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每通电话,我都对你说,我想你,希希。每次送别时,我都会说,我很爱你的,希希。”顿了一下,解信诚微微笑了起来:“希希,你当我的这些话都是客套吗?” “诶?不是。当然不是。”程希闻言也勾起了唇角:“因为我也很爱舅舅,也总是想起舅舅啊。所以……”程希一下笑出了声:“所以,根本不觉得如何希奇。只是,刚才是第一次听到舅舅说爱、**什么的,有些惊讶。舅舅一直陪我长大,是我最依赖最重要的存在,以至于,我完全忘了,舅舅不只是我的舅舅,还是另外一个独立的人。今天听到这句话,我才反应过来。” “我也想一心只当希希的舅舅呢。可是,如果我现在还在茶叶胡同里瘸着脚踩fèng纫机,希希你敢确定,你还会如从前一样依赖我信任我吗?” “诶?”程希睁开眼,看向雾气中始终没有变老的解信诚,好一会才嘆了口气:“舅舅,你从来就这样悲观。” 解信诚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慢慢啜着:“可能还是太脆弱了吧。没办法面对盲目乐观的结果。所以,只好做好一切准备,才能忍受等待结果时的煎熬与残酷吧。” 停了好一会儿,程希笑出来:“在这一点上,舅舅,咱们俩都一样。” “就是啊。你是我养大的嘛。怎么会不一样?我可没见过哪个孩子可以忍受几十年如一日地枯燥练习。就是大人,做到象你这样的,也难得一见。我可不相信,这纯粹是因为爱。爱没办法这么持久。只有恐惧,不安,这些情绪才会让人如此坚韧。希希,我们一样没有安全感。好了,这个就不要再讨论了。这样的话题,实在不适合由一个老男人和一个少女坐在一起讨论。” “嘁,四五岁的时候,你就跟我说这些,现在再收回习惯不是太晚了吗?” “都是我的错。”解信诚想起了从前,跟着笑起来:“我总是忘了,你其实是个小孩子。谁叫你总表现得这么有担当呢?被希希照顾的日子,是我一生中最舒服的日子了,我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甜蜜的同时又觉得愧疚呢。” “没办法,我生来就老了。”程希笑出来,掬水泼泼脸:“所以才会没有童趣,学舅舅的一板一眼,把日子过得太严谨了,象两个害怕明日就是世界未日的老傢伙。” “就是。你这孩子哪儿都好。就是缺乏生气。应该犯错,应该轻狂的年纪却过得这么有计划,青春都枉费了。真不知道,郑航那小子怎么会看上你。”解信诚彻底喝多了,说起话来再无平时的稳重温柔,直来直去,还有些大舌头。 “还说我,你应该轻狂应该犯错的年纪都在做什么?除了学习就是学习,人生除了理想根本没有别的**,不是无趣得很?我也不明白胜男姐姐怎么会看上你的呢。”程希反唇相诘。 “胜男啊。”解信诚一杯接着一杯,似乎喝出了滋味:“她和你不一样。她对人生的要求,和你对人生的要求完全不同。你不能用你的眼光去看她。我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与她站在一起都是很相配的。这就是她选择我的原因。” “舅舅!”程希生气了:“你怎么能忽视胜男姐姐的感情?!我看得出来,她爱你!她爱你才和你结婚的!才不是什么狗屁条件合适不合适!” 解信诚闻言,突然冷笑了一声,抬起眼来,透过雾气看向程希的方向:“你确定吗?你知不知道?在我和她结婚之前,真正两人相处的时间不超过两个小时,交谈的时间除去她脸红与语无伦次之外,更是少得可怜。谈话范围除了工作就是亲人,任何深层交流都没有。这样,你还确定,她是因为爱我?而不是因为狗屁条件合适,她正好需要爱一个人,就把那个爱人的帽子扣在了我头上?希希,你真的确定吗?” 程希顿在原处,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可是,在他们结婚的时候,拍婚纱照的时候,王胜男的目光中闪烁的那就是爱啊。那明明就是爱啊!程希想这样反驳,可是,如果一切建立在这样薄弱的基础上,程希甚至无法让自己反驳的话说出口。 “那,那么,舅舅,你和胜男姐姐结婚,难道只是因为你需要婚姻,她是个很不错的对象吗?” 解信诚看着一脸认真的程希,突然笑出来:“希希,你不必这种悲悯的表情。没有爱情并不是被地震火山暴发之类的惨事,你能不能收起你莫名其妙冒出来的感性?真让人肉麻。我与胜男之间,没有任何问题。我们会相守一生,互相扶持。也许等我再成熟一些,我就可以说我是爱她的了。更何况,我们这一代人的爱情与你想像的玫瑰与情诗的爱情不太一样而已。那种相濡以沫的爱情。现在的我,还不够厚重,心跳的频率还是太快了。呵。” 听见这样的话,程希突然觉得鼻子酸酸的,眼前一片迷朦。好一会儿,才带着鼻音说道:“我只是希望舅舅人生丰富圆满,把风景看遍,到老了不会因为如此单调枯燥的感情生活而后悔。” “想让舅舅当花花公子?” “那倒也不是。”程希甩了甩头:“算了。说这些没有意义。以舅舅的个性,最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自会去追求的。我不过是庸人自扰。” “就是。”解信诚晃了晃酒瓶,转过头:“希希,再来来瓶。” “喝醉了。” “醉了就醉了嘛。今晚睡在庄园,不怕晚。好久没这么放心地醉过了。一会儿,舅舅醉了,就把舅舅送到床上去,听见没?” “知道了。”程希听话地又拿出一瓶来,给解信诚斟上。 “舅舅,不如生个孩子吧。”程希看着解信诚的脸,想着,他如果有个孩子,一定也是个漂亮宝宝。 “不要。”解信诚毫不犹豫地摇头,自顾自地啜着酒。 “为什么?” “因为希希啊。” “诶?”程希愣了一下,反应过来,连忙道:“我长大了,舅舅。绝对不会因为舅舅有了另外一个孩子而嫉妒的。” “嘁。”意外地,得到喝得有点摇头晃脑的解信诚的一声不屑的反应:“才不是因为这个。” “那是……?” “希希,你知道的。舅舅从来不是什么老好人的,对吧。” “对。”解信诚从马德明那里听到不少解信诚在以前的位置上如何党同伐异的事迹,手段之犀利,甚至带着血腥,确非心慈手软的自己所能想像的。但再怎么样,那也是解信诚,程希对此并不以为然。在其位谋其政,手段什么的,有什么关系?只是不明白,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个。 “那就对了。既然知道舅舅是什么样的人,怎么可能还以为舅舅所有的决定都是因为照顾希希你的心情呢?也太天真了吧?” 听见这句话,程希顿住,完全不知该如何反应。 “我为了希希不打算要孩子。是因为……”解信诚打了个酒嗝:“是因为,如果我有了一个孩子,以希希的性格,肯定会觉得我的人生可以让她放下一半的心了。” “这有什么问题吗?”程希确实是这样想的。 “本来没什么问题。可是,可是我不喜欢,怎么办?我一点也不喜欢这种放心。我……”说到一半,解信诚手中的酒瓶突然滑下手,掉进了温泉里,瞬间,酒气被热气蒸腾起来,一池子酒味。而解信诚则手软脚软地倒了下去,彻底喝醉了。要不是程希勐地反应过来,抱住他,他非得因醉淹死在这温泉里不可。 陪解信诚住了一周的时间,中途郑航匆匆来过一趟,但因为事业发展得如火如荼,他又不得不连夜又飞走。 一周后,程希辞别了解信诚,说是要全国各地採风。穿着她的牛仔裤就出发了。这一去就是两年。两年间,只是通过几通电话,偶尔会有明信片,因为居无定所,连信都没有一封。 所幸,解信诚和郑航两个男人都在事业的上升期,忙得不可开交,确实也没有时间说再多的感情。这样的联络,虽偶有担心,但总的说来还是恰到好处的。 两年间,程希光是各地小调的曲谱就录写了上千册。还有她自己偶有所感记下来的曲子,更是数不胜数。 两年后,程希回到解信诚的所在地,此时,解信诚已然又换了新住处,再次升官了。这一次,程希住的时间比较长,三人象当初在茶叶胡同一样生活,郑航时不时过来粘着程希,解信诚则是每晚准时回家吃饭。晚上偶尔会在庄园,听程希吹笛,或者是他忙他的,程希自顾自写曲。 三个月后,程希终于写出了她人生第一部交响乐曲《曹吟》。可以说是带有中国风的交响乐。但并不是照抄民乐,而是在某些转韵之间自有别致之处。解信诚听得连连点头:“难怪希希说,民族的就是世界的,到现在,我才明白这句话。” 然后,程希联络了罗伯特与艾凡,想请他们帮忙联络交响乐团。为此,程希不得不在两年之后的今天,再次登机去了费城。 这首交响乐,受到罗伯特的盛赞。之前对于程希的突然回国失踪不满的罗伯特,读完谱之后,完全理解了程希的做法。不过,他说:“让交响乐团练新曲可不是简单的事。我的影响力还不够,这事,你找奥德耶更方便。他家在巴黎音乐界的影响力强大。” 第110页 大半年后,巴黎交响乐团演出了一场《曹吟》的交响音乐会。取得了空前的成功。程希没有因为长笛手而成名,却一跃成为世界一流的作曲家。这让还记得当初那个引领时尚的叛逆少女的听众大为吃惊,两年的消声匿迹竟然一个少女成长如斯。程希让全世界都惊讶。 之后的两年间,程希办了美国绿卡,天天辗转奔波于欧洲各国与美国之间,与各大乐团合作演出,写曲,出专辑。声名渐隆。此时,她二十岁。 正文 番外:认亲 “请喝茶。”程希把杯子放在裴启国面前,然后就坐在了他的对面。 裴启国盯着程希看了好一会儿,突然笑起来:“小解把你教养得不错。” 程希没有回答。 “看来,你对我有很大的意见。” 程希抿抿嘴:“意见谈不上。只是感觉很复杂,以至于无话可说。”顿了一下,程希放下手中的茶杯:“我相信,你也看出来了,我并没认亲的意愿。不知道你找我出来是为了……?” 裴启国一直笑着,听了这句话,更是笑得露出了牙齿。不得不说,这个男人严肃的时候还有长辈的气派,严谨、稳重。可大笑起来就莫名地多了几分孩子气。对于女性来说,这样的男人,确实有莫大的吸引力。程希眨了眨眼睛,别开头去,再次沉默。其实,说到底,她是有些不知该如何面对这样的场面。很古怪。 “我找你出来,是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裴启国说着,喝了口茶,笑眯眯地:“如果我这么说,不知道你会不会生气。” 程希微微皱眉:“我相信你有好奇心,但不相信会浪费时间跨跃两省的距离来满足你的好奇心。你,应该已经过了这个年纪了。”看着挺正常一人,怎么交流起来这么费劲儿呢?程希有点郁闷。 “你说的对。”裴启国依旧微笑着,一派悠闲。程希猜测是他多年体制内的生活造就了他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习惯,他们这些人不需要个性,只需要手段,所以他才会把微笑当做日常表情吧。 裴启国依旧慢吞吞地说着,好象领导说话都是这个速度,急也急不来,程希索性也学着他,背靠在椅背上,让自己的姿势更舒服一点,眼神微微放空。有点后悔答应和他见面了呢。难得回国一趟,竟然要面对这样不愉快的事,真是……个不怎么美妙的经歷。 “我有一儿一女,对于孩子,并不象有些人那么渴望。父爱什么的,没有相处过,我也很难刻意表达得出来。” “所以?”程希看了眼裴启国,不明白他到底要做什么。如果不想认亲,何必在这里罗嗦?如果想认亲,又说得这么冷漠,是为了什么?程希完全搞不懂这个男人。 “所以,你说不打算认亲的时候,我还真是松了口气。”裴启国抬起眼来,笑了笑:“不过,只是松了口气罢了。你现在的身份,你的长相,你应该明白,只要你回国,甚至你不回国,以你和我儿子女儿的交情,以后肯定会经常碰面的。就算我们不认,也终究还是会被迫相认的。” 程希努努嘴,说不出反驳的话来。如果她不是郑航的女友,如果她不是解信诚的外甥女,不认就不认了。可现在,上京的官二代圈子就这么大,她能认识的人也就那么几个,想不被发现都难。现在还是因为她回国的机会少,才拖延到如今。不过,裴启国能发现,程希很怀疑,佟姨那么聪明的女人怎么可能发现不了。八成是揣着明白装煳涂吧? 嘆了口气:“我对于妨碍你的家庭毫无兴趣。我有我的事业与人生。你也应该知道,没有你们,我生活得更好。” “确实如此。所以,我才找你出来。”裴启国闻言才稍稍收敛了笑意,认真地盯着程希:“所以,我才想告诉你那段往事。我不想因为你对我心存怨气,而让事情走向不可控的方向。反正,必然是要认亲了,请让我以父亲的身份,说出你的来歷。我对于你的母亲没有丝毫感情,对于替她背一个负心人的黑锅,毫无兴趣。” 程希微微皱眉,心里不太舒服。虽然她对程红也毫无感情可言。可裴启国微现厌恶的态度还是让她觉得有些受伤。 裴启国没理会程希的心情,自顾自说了起来。 “你的母亲,我在对你的身份起了疑心之后去调查,才知道她的名字。我不知道你对她记得多少。其实,我对她的记忆也很模煳。在很大的程度上,她算是我的一个恶梦。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强迫自己忘掉她这个人的存在。实在是因为我遇见她的时候还年轻,虽然那时我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但那时的我才二十多一点,无论事业还是生活,一直很顺遂。那是人生第一次挫折,心中一片惶然,很不成熟。再加上那时的我受了伤,又累又饿,无力反抗她。” 反……抗?!本来生出些怒气的程希听了这话,不由一愣,怎么也没想到裴启国对程红的用词是这样的!半天反应不过来。 “当时,我受了伤,后面又有人追,所以,只敢在那些偏僻的山林里奔逃。没吃没喝没休息,伤势越来越严重,后来,我就昏迷在柳树村外的那座山上。醒来之后,我发现我被你母亲救了。” “本来,救命之恩我是应该感激的。但现在想起来,我却怎么也无法对你母亲生出感激之情。”裴启国说着,停顿下来,显然在平息他难得的怒气。这个影像非常难得,因为谁都知道裴启国为人深沉,很难有情绪外露的时刻。 过了好一会儿,裴启国才恢復气息,只是微笑已不在,面无表情地继续:“你也见过我太太,自然知道我的审美如何。象你母亲那样的女性,说句让你不爱听的话,我根本不可能看上眼的。但显然,你母亲并不这么认为,她自觉很美,不知在我醒来之前她自己做了什么梦,反正,我自意识一清醒,她就开始莫名其妙地以我的未来妻子自居,而且一直认为我很爱她。这简直是发臆症也不过如此了。” “可是,我的话,她完全听不进。说多了,她就沖我发火,甚至动手,直接让我的伤势加重。当然,所谓说多了,也就那么一次。我当时身体很糟糕,说话很困难,只有那么一次,我听了两天她的自言自语,再也无法忍受,坚持说我与她毫无关系,结果就……就被她……就有了你。” 程希完全没办法掩饰自己的惊讶。难道程红一直是个疯子?!竟然是霸王硬上弓的女霸王版!? “怎,怎么可能?!”程希结结巴巴地说出反驳的语句:“她,她还是个处……那个少女!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那个年代,哦不,就算这个年代,让一个处女做出强上的事,也是一种为难。更何况是那种封闭的年代?她的脑子里根本不应该有这根弦! “谁告诉你说她是处/女的?!”裴启国说出这个屏蔽词来一派自然:“她不但不是处/女,而且还很……”说到这里,可能终于意识到自己面前的是自己的血缘女儿,连忙停了下来。反正程希肯定明白其中的意思。 “两天后,我趁她出工的时候,偷了她的粮票和钱,逃走了。怕她追,还特地拐了个方向。后来,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回归了我的正常生活。事情的真相就是这样。不存在你想像的什么抛弃不抛弃的问题。说实话,我确实很惊讶,你会是她的女儿。”说到最后,裴启国已经控制了自己的情绪,口气又象初见时那么领导范了。 有那么几秒,程希的脑袋一片空白。被这个过份出乎常规的故事给shock到了。到底是眼前的裴启国在撒谎,还是日记在撒谎?!程希无法把死人拉出来问。 如果真如裴启国所言,那么,裴启国就从负心汉变成了受害者。而自己就是他受害的证据。故事也变成了另一个模样:程红少女,插队之后,孤身在外,年幼无知,在感情上被人所骗,**失心。也许这样的遭遇让程红少女联想到自己卑微的出身,多年来在她眼里算是寄人篱下的生活,种种偏激的想法产生,于是,程红少女平时一派正常,一遇到感情问题,就开始出现不正常的走向。 这时,她偶遇年轻英俊,一看就出身不凡的伤病人裴启国。裴启国完全符合了她一直梦想的对象。于是,她的心理疾病发作了,把臆想当现实,发生了裴启国之前所说的事件。裴启国逃走后,程红髮现自己怀孕,孩子的出现,让她失落的感情突然有了去处,她正常起来,坚强起来。所以,在小程希的心里,程红是一个非常好的母亲,而且很坚贞。以上,就是故事的全部。 程希理清这样的脉络之后,虽然无法确认谁的是真话,但也知道,那段往事并不是让人愉快的。毕竟,佟姨的存在,从另一个侧面也确实证实了裴启国看上程红的可能性小到可怜。说恋爱什么的,就算存在,恐怕也是为了生存,为了养伤,为了被照顾而编的谎言。总之,没有什么日记里说的那些两情相悦的屁事。程希这具身体的存在,完完全全是不被期待的。 “唔,明白了。我不怨恨你。”程希点了点头:“也希望你在今后也不要做任何让我怨恨你的事。” “比如?”裴启国对于这样的,不需要挖掘内心的谈话很适应,带出了一丝笑容。 “不许干涉我的任何事,不许安排我的任何行程。就算你要对家人讲清楚,也请你说明白,我没有任何要与你认亲的意愿,希望一切能保持原状。我不想打扰到你和佟家的生活,也请你不要打扰我。当然,如果你或者你的家人非要想不开打扰我的话,我也绝不会理会你的打扰就是了。如果打扰到让我觉得被冒犯,我也不介意用别的手段反击。” “这么冷漠?”裴启国听了这话心中微恼,却也知道眼前的女孩子已经发展到自己无法影响她的地步了。她的背景与自己相当,她的钱财更是难数,再加上她的国际名声,自己都不得不顾忌几分。做像样做到这个份上,裴启国觉得很憋屈。 “不过是和你一样,裴先生。我母亲是你的恶梦。同样,在我知道你的存在的那一刻起,我也觉得那是我的恶梦。不然,我不会这么努力的。从某些方面来说,我是要感谢你的。你赋于了我前进的动力。” 程希的话毫不客气。就算故事真如裴启国所说,她也不喜欢裴启国对她的态度,那种故作的高高在上,再讨厌不过了。在华夏,还谈什么贵族?笑话!封建君主早就打倒,往上数个三代,哪个大官背后不是一个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祖先?搞什么优越感? 第111页 什么“小解把你教养得不错”?看到当时他的那张装模作样的笑脸,程希就打定主意不与之亲近。摆什么长辈谱?从伦理上来说,他不过是解信诚的同辈。这种屈尊降贵的姿态摆给谁看?如果他是在官场,这样对解信诚说话还有情可原,毕竟他的职位比解信诚高。但那也不是一个系统的。隔系统摆谱,那不是有病吗? 程希不喜欢他,一点也没办法喜欢。虽然她找了很多理由,但程希自己知道,最大的原因就是他对解信诚的轻视,虽然这种轻视表现得很优雅很隐晦,但程希没办法忍受。 更何况,他轻视解信诚的理由在程希身上也成立。甚至更多。毕竟,程希的母亲是那个出身农民,最后成为童养媳,然后又神经了的程红,而非风华绝代的红二代佟姨。 现在,他这么重视自己,不过是因为他没办法忽视没办法扼杀罢了。不然的话,程希还能够存在吗?如果解信诚还在茶叶胡同的小作坊里做裁fèng工,程希被他发现,程希现在还能活得好好地坐在他面前吗?程希很怀疑。 正如他自己所言,他儿女成双,对于另外再存在一个孩子并不期待,父爱更是不存在的。程希和他的关系,最大的问题就在于这张相似的,辩识度颇高的脸上。于是,才不得不承认这个关系。 听了程希隐隐带着恶意的语言,裴启国皱起了眉。说实话,他生气了。他长这么大,还没有敢对他如此不留情面。就算是他的父亲,对他也多为赞赏。万没想到,最后竟然要被一个说是自己女儿的丫头如此对待。裴启国沉默了一会儿,不是在思考什么,而是在压抑这他意料之外的怒气。 他也不是傻子,程希都这样毫不顾忌地表现了,他自然也知道程希根本没把他当成父亲看待。那句“你的教养呢?解信诚就是教你这样对待父亲的吗?”就在嘴边,可是,看着程希与自己相似的眉眼间的冷漠,这话又被他咽了回去。他知道,说出口,也是自取其辱。这小丫头不知是不是面对记者面对多了,嘴皮子很利。 “很好。我们在此问题上达成了一致。”裴启国微笑:“但我希望,从今天起,你可以改口称我为爸爸。”一旦认亲之后,如果还被人抓住程希叫他裴先生,那可就是一个糟糕至极的事情了。这会让人质疑他的掌控力的。 “父亲。”程希点了点头,见好就收是必须的。以武家和佟家还有马德明一派之间的关系,自己不可能去当那根挑拨的刺:“父亲,不是爸爸。” “可以,我的小女儿。” 正文 求婚 “我们结婚吧。!” 程希和郑航第一次亲密之后,郑航一身是汗地倒在一边,声音中带着嘶哑与浓浓的鼻音。 当时,程希也觉得很累,欢愉还在身体里留有余韵,没有更多的力气反驳,只是闭着眼睛,应了一句:“我可从没听说过有人**求婚的。” “现在听说也来得及。”郑航目光在自己和程希不着一丝的身体上熘了一圈,嘿嘿一笑,伸手要再次抱住程希,却被她推开来:“都是汗,粘叽叽的,不舒服。” 不以为忤,郑航笑得合不拢嘴:“只要你愿意嫁,想要什么样的求婚都可以。鲜花,钻戒还是气球,情歌?或者蜡烛,海滩?” “无聊。我才十八岁。”程希的声音越来越低,显然已经快睡着:“结婚……那是火星语吧?” 于是,第一次求婚,失败。 第二次: “嫁给我吧,希希。” 从音乐厅演出完出来,应酬了一圈之后,程希坐进郑航的车里,没卸妆,没换衣服,瘫在座位上,放松地吐出一口气。从如雷的掌声中蓦然回到静谧,还没缓过劲儿来,就听见随后坐进车来的郑航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诶?”程希一时没反应过来,有点呆。 郑航探过身来,从身后拿出一束不知道什么时候准备好的火红的玫瑰,另一只手拿着一只戒指盒:“嫁给我吧,希希。”顿了一下,加了一句:“我今天穿得很得体。” 程希眨了眨眼睛,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道:“可是,我很不得体。”一身黑色曳地长裙是演出的基本款,程希懒得换,这一款已经穿了三四年了。再加上过于浓重的舞台妆,已经有些凌乱了的头髮。程希有些尴尬。无论答不答应,这也是个求婚场面,自己这样子,实在有点对不起郑航的精心准备。 听了程希婉转的拒绝,郑航气息摒足了一分钟,才慢慢舒出来。声音低沉:“希希,你不想嫁给我吗?” 程希闻言,愣了愣,整理了一下思绪才道:“不是的,郑航。我只是……还没有准备好,不想现在这样仓促的心态下结婚。在我的认知里,结婚了就代表有太多的计划要改变,你的,我的人生都要有所不同。不只是一张结婚证书的事,更多的是责任与两人的共同的未来规划,甚至还有孩子。你想过没有?郑航,我才二十二岁,你也不过二十八岁,你到底在着急什么?” 郑航低着头没说话,他没办法说,看见那个叫艾凡·奥德耶的法国小子站在她旁边过份地相衬,而且,两人有过多的话题,与过多的合作机会,还有过多的诽闻!就他都已经听过三四个版本了,所以他急了。 “你一直叫我郑航。” “……那,”程希有点想笑,又觉得这样的孩子气计较的郑航好可爱,上去揪了下郑航的脸皮,看着他不慡的表情,心里直乐:“航航?小航?小郑,郑郑?” “郑郑。”郑航想了一下,说出决定。无论是航航还是小航都有人叫,只有郑郑是从未有人称唿过的。 “好吧,郑郑亲爱的,来亲一下,安慰一下一晚操劳的女友。” 郑航凑过去,伸手把程希唇上的口红擦干净,才亲了下去,深吻三分钟。松开口,头抵着程希的额头,低哑着声音:“要不,希希,我们就订婚吧,结婚以后再说。我喜欢未婚妻这种说法,不喜欢女朋友。” “这不麻烦吗?”程希虽然嘴上这么说,但还是笑眯眯地伸出手去,由郑航给她带上了那枚戒指:“怎么办?我还没给你买。” “哼,现在去!” “现在是半夜!”程希大惊。 “没关系,我有认识的人。”郑航难得地在程希面前霸道起来,开着车就在纽约的街头飙了起来,急得好象后面有一千条狗在追一样。 于是当晚,郑航除了获得了一个程希的未婚夫的头衔和一枚与程希的订婚戒指完全不配套的订婚戒指之外,还收了足了六张超速罚单。 从程希成为郑航的未婚妻以来,郑航一遇到一起,有事没事就会说一句“不如结婚吧”之类的话,久而久之,程希也把这句话当成了日常用语之一。直到她二十八岁这一年。 第n次: 希航实业集团的年会,办在希航连锁五星级酒店上京总店里。宾客如云,一时间香衣鬓影,柔和的灯光下,映照出一派繁华。郑航一早就到了,一身手工打制的西装衬得他更加英挺。已过而立之年的他,看不出半点浊态,甚至面容也一如二十啷噹岁的模样,只是气质的沉淀是真正二十来岁的青年人学不来的。他保持着微笑与各式来宾谈笑风声。不少上京名媛远远地偷偷看他,郑航的名字可不是一般的富二代可比,他可是白手起家,年纪轻轻就打造出如此庞大的一个商业王国。再加上豪奢的背景,金灿灿的学歷,英俊的面容等等等等,引人注目,惹人爱慕毫不希奇。 不过,熟悉他的人都看得出来,今天的他似乎有些心不在焉,经常会趁空档看向大门,一付在等待什么的样子。 “别看了。看了也白看。郑总早说了,他可是有未婚妻的。”几个女孩子堆在一起,自然都是八卦。其中一个粉衣女孩子笑着对朋友说。 “嘁,我看八成是藉口。这话他都说了多少年了?可谁见过他的未婚妻?他这样的,不知有多少叔伯长辈想要让他当女婿,他要拒绝,找个这样的藉口,也是情有可原嘛。”蓝衣女孩不以为然,眼睛依旧灼灼地盯着郑航。 “就算他是藉口,也说明他现在还没有结婚的打算。更何况,郑总是圈内难得的洁身自好,你这样看着他也没用。他要那么好打动,当年那个李家小姐早就把他拿下了,哪还轮得到你动心思?”粉衣女孩似乎有被蓝衣女孩的说法打动,犹豫了一下,还是嘟着嘴反驳。她现在的心理很奇妙,对于郑航这样的偶像级丈夫人选,虽然她知道自己没希望,可也不希望被自己熟识的人抢到手。不如就永远当偶像好了。粉衣女孩在心里嘟哝了一句。 “你们说,郑总……会不会是那个?”旁边一直笑眯眯的白衣女孩插话进来。 “哪个?”蓝衣女孩说完,突然反应过来,转过头来瞪着白衣女孩:“怎么可能?!不要胡说!” 粉衣女孩也连连点头:“据说,上次有人这么说,那人现在已经不在这个圈子里了。” “啊……呀!这也太……太强悍了!”另一边一直跟着蓝衣女孩的紫衣女孩惊得张大了嘴,好一会儿才镇定下来,看着蓝衣女孩,凑到她的耳边小声说:“论门当户对,我们中间你最合适了。小小,我支持你!说不定你过去示好,再让你爸出马和长辈撮合一下,郑航就手到擒来了。说到底,他也不过是武家养子嘛。武家有继承人,他的位置很尴尬的。表面看着光鲜,其实应该不是那么高不可攀吧?大家都被表相吓到了。” 虽然说是耳语,但这种场合,离得又这么近,粉衣女孩也听了个七七八八。听完,看了眼紫衣女孩,明白她为什么这么说。蓝衣女孩的父辈是省部级要员,紫衣女孩的父辈正是蓝衣女孩的父辈的下属,无论是政绩评估还是升职都需要这方面的支持。甚至,紫衣女孩今天能进来,都有蓝衣女孩的功劳,不然,以她的级别,是没有机会进入这个层次的场所的。所以才会一心想讨蓝衣女孩的好。 粉衣女孩皱了皱眉,本不想参和,但见蓝衣女孩似有意动,不由就半仰着下巴,不屑地瞟了紫衣女孩一眼:“你不知道就别胡说了,说出这番话来真是丢脸。不说郑总与武家关系密不可分,就是不提武家,咱们也惹不起。无论是佟家还是马派都是他的后盾,说句不好听的,小小要是惹怒了他,那翻船也不过是顷刻的事。” 第112页 粉衣女孩的家人虽然论级别可能不如蓝衣女孩的父辈更高,但紫衣女孩家是世代上京圈里的,密闻总比外省的知道得多些。此言一出,紫衣女孩又是尴尬又是恼怒,却半分不能显,只能讷讷不语。倒是蓝衣女孩眼睛突然亮起来,但这次,她没有出声。 郑航的份量在粉衣女孩的叙述中越显重量级,但蓝衣女孩对自己很有信心。一则,她长得非常漂亮,年纪又轻,才刚刚二十岁已是音乐学院的高材生,长期的音乐薰陶,让她的气质总是在同辈女孩子中是出众的那一个。虽然父辈的份量略低于郑航,但国人一向是娶妻娶低,嫁女嫁高的认知,由她来配郑航再合适不过了。 她没来上京之前第一次见到郑航就被他所迷,所以才费尽心思考中央音乐学院,以求在上京能更加接近他。人人都知道,郑航是个古典音乐迷,经常为了听音乐会飞国外。投其所好,才能把男人抓在手心里。光想着门第什么的,那太愚蠢了。郑航还能找到比她更漂亮更有气质更年轻更带得出去的妻子吗?蓝衣女孩环视大厅一周,微微笑了,她是最眩目的一个。 蓝衣女孩吸了一口气,摆出最迷人的微笑,挺直了背,鼓起勇气向着郑航走去。才走到一半,郑航突然停下了与对面人的对话,愣了一下,匆匆说了一句抱歉,向着蓝衣女孩的方向走来。 蓝衣女孩吃了一惊,心中却又是一喜,果然,自己的魅力是不可挡的。郑航的这个举动,连在一旁冷笑的粉衣女孩也吃了一惊,难道……难道郑航也是一个肤浅的傢伙?! 正想着,郑航已走过蓝衣女孩身边,连余光都没有看她,直接走向大门。 “解叔,希希呢?”郑航向解信诚的身后望了望。 “别看了,她还在换衣服,一会儿就过来。”解信诚并肩和郑航走了两步,就有人过来跟他打招唿,解信诚可是最年轻的中央大员,前途一片光明,巴结一下总没错。他能来希航实业的年会,这让很多人对希航实业的实力有了近一步的新认知。 “换衣服?希希什么时候在意过这个?刚才发生什么事了?”郑航一门心思着急,完全没在意旁边试图搭讪的人。 解信诚一边随口应答着上前的人,一边用客气过头的表现让人识趣离开。只剩他们两人时,解信诚才开口:“别提了,在路上,希希开车和一辆车发出了小小的擦挂,结果,车主是几个不知死活的纨绔,连说到上手,算是……呃,调戏希希,结果……希希就把他们打了……” “什么?!打了就算了?!怎么可能?!都是谁?你告诉我!”郑航的眉毛一下竖了起来。 解信诚一下笑起来:“你不信解叔我吗?” “呃,当然。可是……”郑航有点不甘心。 “行了,我保证,他们下半辈子会过得很惨。可以了吧?”解信诚拍了拍郑航的肩,他对郑航就这点喜欢,护短。和他一样。 “舅舅,郑郑。”程希从后面走过来:“你们怎么两个人说悄悄话?郑郑,你这个主办人也太不这称职了吧?” “我算什么主办人?今天要不是听解叔说你会来,我才不会跑到这里来和一堆人浪费口舌呢。听说,你刚才动武了?身手怎么样?有没有退步?”郑航说着,过去很自然地亲了程希一下。 郑航与程希都过于习惯于引人注目,所以一点也没发现郑航的这个举动让场中所有人都愣了一下。纷纷猜测,难道这就是郑航久传未见的未婚妻?!郑航那个只要是异性就会保持三步距离的行为准则,此时完全失了效。自从见到这个女孩就一直粘着对方,那表情,简直称得上傻! “那几个人太不经打了。完全没办法试出身手来。”程希嘟了嘟嘴,不太满意地摇了摇头。说着,看向解信诚:“舅舅,看那几个傢伙的浮夸作派,肯定平时干过不少坏事。家里教养也不好,嚣张成这样,肯定防范松懈,能找到不少证据。舅舅,就交给你了,让他们生不如死!哼,敢问我的价!简直找死!” “知道啦。”解信诚摆了摆手,离开两个半个月未见的小情人。 “解书记,那位是……?”几个人围在解信诚旁边说了半天话,终于有一位太太忍不住,好奇地问了出来,也不管失不失礼了。 “哦,那是我的外甥女。郑总的未婚妻。”解信诚一点也没有瞒的意思,说得大大方方,还转头向程希和郑航招了招手:“希希,小航,来。” 一番介绍下来,所有人都认识了这个身份太意外的新面孔。也有人联想到了希航两字的来歷,不由对程希更是高看几眼。郑航虽然很想与程希去过二人世界,怎奈,这是他们的主场,只能拖着程希四处寒喧。 “小小,我看郑总那个未婚妻也不怎么样。就是气质好点,而且不过是解书记的外甥女而已,又不是女儿,比条件远远不如……” 紫衣女孩的话还没说完,突然蓝衣女孩小小就突然瞪了她一眼:“白痴!不许胡说!真不该带你来!你没常识也应该知道掩饰!谁都知道你长了一张嘴!那是程希!程希大师!你知不知道?!” 紫衣女孩还真的不知道,她并不学音乐,也对古曲乐毫无兴趣。连电视里介绍古典乐都是迅速翻台的。在她看来,对程希这么一个年轻的女孩一无所知,那是很正常的事。就算是大师什么的,又如何?只是被蓝衣女孩这样骂,这样的场合,她只能忍着怒火,不发一语。她甚至无法知道程希是什么专业的大师。只是在心里一个劲儿地咒骂,不但骂蓝衣女孩不给她面子,更是连对此一无所知的程希一起骂了个天翻地覆。 “原来如此!原来是程希大师!这样说来,郑总在留学的时候就认识她了吧?都在费城嘛。青梅竹马啊!感情真好!而且,好配!两人都好漂亮!唉,这才是神仙眷属,普通人是不懂的。”粉衣女孩不知出于什么心思,一个劲儿地赞美,让紫衣女孩连平静的表情都有点撑不住了,咬了咬牙:“再什么大师,也不过是个技术工人,穷鬼!和富可敌国的郑总哪里配?!明明就是看中郑总是钱!” “说你是白痴你还真是白痴!”这下连粉衣女孩都忍不住用“白痴”来形容她了:“郑总早就说过,希航实业是他未婚妻占大部分股份,他只有一小部分股份,说到底,他是给他未婚妻打工而已。难道你没发现希航是希在前,航在后吗?如果程希都能被说成穷鬼,那我们就是连乞丐都不如了,白痴小姐。更何况,以程希大师的能力,就算是穷鬼,也完全配得上郑总。说起来,还是郑总有点配不上她呢!哼!无知,就不要出来现眼了!” 听到这里,紫衣女孩脸上一会儿青一会黑,好一会儿,勐地转身,留下一句“我去卫生间”,说着,就迅速离开了。 “喂,小小,你交友的水平越来越不行了。连藏拙都不懂。那张脸简直就是情绪直达表。在这种场合还用跑的。竟然因为情绪失控而失态,真是……”见紫衣女孩离开,粉衣女孩瞟了眼蓝衣女孩,道。 “是啊,小小。”久未发声的白衣女孩拿了杯香槟啜了一口,享受地闭了闭眼才开口:“你接交什么层次的人我们不管,但要进这个圈子,你总要挑挑人品吧?做朋友又不是找奴才,你这什么眼神?” 蓝衣女孩也懊恼地揪了下自己的手:“看走眼了啦。以后不拉她来这种场合了。” “好了好了。别提那么倒胃口的事了。”粉衣女孩打圆场:“看,郑总和程希大师上台了。” “欢迎各位莅临希航实业集团的年会。在此,我祝愿……”郑航站在台上一派自然地说着套话,足足说了三分多钟,才完毕。点了点头,下面掌声一片。但郑航没有下台,而是笑容满面地继续开口:“让我荣幸地为各位介绍我们希航实业的最大股东,也是我的未婚妻!程希女士!” 台下暴发出更大的掌声。此时有更多的人认出这位看起来也就十**岁的少女就是经常在电视音乐新闻报导中看见的程希大师,不由齐齐大吃一惊。今晚看来真是来对了! “郑总的未婚妻?!郑总有三十多了吧?他未婚妻看样子还在上大学吧?不知道是哪个大学的?气质真不错。”这是没认出程希的人的感嘆,程希在台上肌肤如水,黑髮如缎,身材玲珑,眼神灵动,怎么看都是人生最美好的年纪。 “什么呀,这位是程希大师,算下来……应该有二十七八了!那是别人保养得好!”这话说得有点怪怪的,二十七八的人可以用“保养”就能“保养”到十七八的样貌吗? “谢谢各位多年来对希航实业的支持。”程希看向郑航,笑了一下,又看向观众席:“今天我会出现在这里的原因,想来各位有很多猜测。现在,我就告诉大家这个喜讯,是因为我与郑航先生即将完婚,请各位祝福。” 此言一出,台下一片譁然,连郑航和解信诚都是愣了一下。所幸二人场面见得多,并没有表现失常,很自然地把场面圆了回来。 然后,年会继续,但没有了郑航与程希两人的什么事。两人手牵着手貌似恩爱地走向旁边休息的小厅。 “怎,怎么回事?!”一关上门,郑航就勐地把程希拉进怀里,抵着她的额头严肃地问:“我可不信你是心血来潮。明明,明明应该是我来求婚的!你,你怎么……”多年来的期望突然成真,这让郑航有一丝不敢相信的感觉。但又觉得自己竟然是被通知的那一方,觉得很别扭。可是让他说出不愿意的话,他又说不出口,只能非常别扭地瞪着程希。 “怎么?你不喜欢?”程希挑眉。心里也知道自己这一下有些突然。要不是相信郑航与自己的感情,她也不会做这种逼婚般的举动。 “喜欢,很喜欢!”郑航重重点头:“但我对你太了解,你不是这样的人。你做出这样有违常规的举动,必有原因,说吧,我绝不怪你。” “也没什么啦。”程希别开目光,有些难以启齿。 “没什么,就说嘛。真的,希希,你觉得我对你还不够好吗?” “当然是太好了,我才……” “说吧。不然,我没办法安心睡觉。你忍心这样对我吗?” “唔,真的没什么。就是上周我被检查出……怀孕了。”程希低下了头,越说越小声。 第113页 “什么?!”郑航愣了一下,勐地松开抱太紧的手,目光在程希的肚子上转了一圈,当然,现在还什么都看不出来。郑航深吸了一口气:“检查出怀孕了,你前天还去演出?!还演整场?!两个小时?!程希!!你真的在乎我吗?!你真的在乎我们的孩子吗?!!” “诶?没事,我身体好。” “好个屁!”郑航多年没爆的粗口再次出现:“下周我们就结婚!然后你就休假!好好地呆着,哪儿都不许去!也不许再练长笛!钢琴也不许超过一个小时……半个小时!不许挑食,明天,对了,明天,我去再去找个厨子,家里的川菜厨子得停了,你不能吃刺激的,还有……” “喂,我只是怀孕,不是坐牢!” “对了,王奶奶肯定很懂这些……” 准爸爸一个人在屋子里转来转去自言自语,程希已经偎在沙发上睡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已完结。 两天内,我会开bg新文。请愿意支持的同学们,多多注意,帮忙收藏~养肥了再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