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渣男不渣》 第1页 [bg同人] 《(综同人)(综合)渣男不渣》作者:梦若云【完结】 一句话简介: 身为一个人类得到了神明的青睐,成为“神使”——通俗的将也就是神老闆的打工仔。 于是……这是个“打工仔的努力工作升职加薪走上人生巅峰”的小清新故事(☆_☆) 神老闆:(激动)渣男要洗白啊啊啊啊! 打工仔:老闆,我一定会努力工作的!请再给我涨涨工资奖金吧! 内容标籤: 英美衍生 无限流 原着向 快穿 搜索关键字:主角:我 ┃ 配角:很多 ┃ 其它:男主言情 ====================================================================== 文章类型:衍生-言情-近代现代-其他衍生 作品风格:正剧 所属系列:之;洗白 文章进度:已完成 文章字数:64621字 第1章 初始 第2章 美人心计之刘少康 任务一,望子成龙。使宿主附身者功成名就值不小于三星。 任务二,渣渣洗白。使宿主附身者洗白度不小于三星。 我醒来的时候还是一个牙牙学语的婴儿,老爹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官,属于本地的地头蛇,官声一般却对我和娘很好。我是刘府第一个儿子还是嫡子,爹娘在旁边腻腻歪歪,我就努力学习爬走和说话,控制不了排泄或者想吃奶的时候才哭两声,平时乖的不得了,特别省心,和别人互动的时候也乐呵呵的可劲儿卖萌,让家里老人简直疼到骨子里。 稍微大一点的时候娘给我找了个会识字的侍女,每天读书给我灌耳音,这时候还没有独尊儒术,我就听了诗经春秋和左传……不过活说用这么艰涩难懂的书来灌耳音,对一个屁孩真的很折磨。不过我有成年人的心智,每天练习爬走的时候也耐着性子听。 直到我到了上学的年纪这样的苦逼才终止,我爹亲自教我习字,为了能有一手漂亮的书法我努力的学习,一沓一沓的竹简堆在地上让我深深思念柔软方便的纸张。汉朝食物难吃得我想死,也没什么调料,对一个吃货来说简直一片黑暗绝望。想能吃到更美味的东西,我更加坚定了成为大官的决心。 慢慢又长大了点,爹给我请了个先生在府里教书和教武。我对读书没甚么太大兴致,喜欢的也是兵法之类。因为早在婴儿时期我就规划了自己的目标,我要当一个武将,去打匈奴,像是卫青霍去病一样。或许每个男人都有这种保家卫国的英雄情怀吧。 说明了我的志向,爹很高兴,他告诉我坚持己见,不要半途而废,然后有针对性的给我教导功课。我学得很努力,直到系统的大事件提示里说明杜若曦和聂慎儿已经来了,我才明白剧情的开始。 早早的等在集市上,我看见一个男人领着个机灵的蒙眼女孩来了,然后把她抛下离开。聂慎儿无助茫然的走着,我丢下身边护卫过去和她搭讪。 “小妹妹,你怎么一个人,你家人呢?” “我爹娘都死了……”聂慎儿难过的说,特别单纯可爱,“小哥哥,你见到我舅舅了吗?他答应我会带我回家的。” “没有见到,不过我可以和你一起等着他来。” 我招来护卫,一群人走进茶棚里等待,等的时候给她买了些小吃,又和颜悦色的跟她聊天谈笑,一个没有心计的小姑娘就对我好感大涨,很快称唿就从小哥哥变成了康哥哥,倒是让我有种射鵰的古怪感。 太阳下山,茶篷要关了,舅舅还没来。聂慎儿越来越难过害怕,我立刻询问了她事情的详细经过,然后有些犹豫的告诉她,你似乎被扔掉了。 小姑娘满脸伤心,不明所以。我叫身边的一个侍女说说她自己的亲身体会。 “婢子是村里出来的,家中贫寒,没有钱供我一个女孩儿生活,不如扔掉。于是我爹就把婢子领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对婢子说等着他来,结果他再也没出现。若不是刘少爷好心,婢子不晓得被卖到哪个勾栏里被糟蹋了。” 听完后聂慎儿哇哇大哭,害怕极了。我使出浑身解数来安慰,仿若不经意的说:“我和慎儿妹妹一见如故,如果妹妹不嫌弃,就跟我回刘府吧!我绝对不会抛下你不管的。” 她怯怯问:“康哥哥永远不会扔下慎儿的对吗?” 我肯定的点点头。 她破涕而笑,牢牢抱住我:“慎儿相信哥哥。” 于是我怀揣着人贩子的诡异带着一个萌萝莉回到刘府。对爹娘先是将聂慎儿身世加工的无比可怜,然后又哀求连连,再许诺了一大堆不平等条约,最后刘邦都搬出来表明身世不是问题了,才让两个勉强点头答应收为养女。 他们话音刚咯,我就听见叮的一声。偷偷瞥了一眼面板,上面的洗白度已经成了一星。我不由高兴起来,果然对原身对不起的人好,洗白度就会增加。 有了个便宜妹妹,我每天的任务又多了一项“哄女孩”。聂慎儿刚进来时乖得离谱,可能是怕了,后来随着我的关怀,她才露出自己的真性情。外柔内刚的小女孩儿,有些执拗倔强,渴望得到认同,又特别黏我。家里请了最好的教她礼仪诗书,我不拘她学什么,会管家就成,将来才能把丈夫攥在手里。 第2页 十四岁的时候到了参军的年龄,在爹娘的不舍和聂慎儿……不,现在应该是刘慎儿的哭泣中毅然入军。我从最底层的小兵做起,虽然如此,但是看在我父亲的份上,还是被不着痕迹的照顾着。尽管如此,我也见了很多东西,眼界开阔了很多。 军队里训练很苦,我特意没有在封王的地盘参军,只是选了代王的地方。代国真的好穷,连代王的规格也比其他封国的要朴素得多。有句话说得好,穷山恶水出刁民,代国的百姓虽说没这么夸张,但也是相当剽悍的。这种弱肉强食的法则在军队里更是明显。底层士兵大都崇尚强者,豪爽粗野,有什么摩擦打一架就又勾肩搭背。 我自小虽然也很刻苦,但锦衣玉食,又是个穿越者,骨子里透出一丝高高在上。平时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直到被一个威武的将军在练武台上当众打得鼻青脸肿,才勐地醒悟过来,把那一丝对他人下意识的轻蔑抛到九霄云外。我要感谢这位将军,如果不是他把我打醒,日后我肯定会因为这样的自负狠狠跌落尘埃。 “就这样不行了?你不是很牛气么!”揍扁我的将军居高临下,神情冷漠。 “谢将军赐教!”我一抹鼻血,忍着疼痛爬起来,深深鞠躬。抬起头,却是一脸的桀骜坚定,“不过,属下总有一天会打败将军!一年不行就三年,三年不行就十年!属下……绝不放弃!” “哼。不错的眼神。那么,本将军就等着瞧了。”他嘴角掠过一丝欣赏的笑意,“本将军姓周,名亚夫,等着你来挑战!” 周亚夫? 平定七国之乱的周亚夫! 偶像指点我了!心中激动难当,我朗声道:“必不教将军失望!” 第3章 美人心计之刘少康 时光荏苒,如白驹过隙,转眼就到了四年后。青涩稚嫩的少年抽长成英俊的青年,柔和的面孔被时光打磨出分明的稜角。军人的本能刻在了我的骨血里,偶尔揽镜自照,也只能在眉眼中寻到几分曾经的轮廓。 因为卓越的才能,我被周将军提拔为兵曹掾史,掌食邑三百石。这在以世家贵族为主的官僚体系中简直是不可能的,我得知这消息时也错愕至极。周将军同我的关系已经改善了许多,随着认识的加深,我也知晓了一些他的性格。周将军身手剽悍却并非莽夫,他精通兵法,善于用兵,手下部署大都富有才干,也乐于提拔年轻人,只是刚强太过,有点死脑筋。总而言之,瑕不掩瑜,周亚夫不愧名将之称。 “周将军……卑职以为自己经验不够,目前还无法胜任……” 我说着谁都觉得虚假的话。没办法,不虚伪就要被那帮勛贵子弟撕了,官职什么的,我早晚用自己的能力得到,让旁人心服口服。 周将军笑着摇头:“这是代王的恩典,跟我可没甚么关系。代王仁慈宽厚,怜惜才能,得知你勇武善谋,特意封策的。” 话说到如此地步,再推脱就不识好歹了。我只得挂上感激涕零的笑容,捧了绶印谢恩。心中冷笑,仁慈宽厚?当真仁慈宽厚!这么早就为自己铺路了,不愧是个“贤明”的君王。 不过,也可能是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刘恆也许是真心赏识。但凡事做个最坏的打算也没什么不好,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虽说如此,我却不想把命也搭上了。 不久之后,父亲寄来一封家书,简要的说了两件事。第一件是皇帝要挑选家人子,慎儿也在名单里,她却不想去。第二件是给我相看了一个妻子,还没定下来,只是觉得不错,要我回家一趟。 我满脸黑线。 十八岁了的确该娶妻,可是我还没准备好啊,以前搪塞的“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大概被二老选择性遗忘了。想了想,剧情差不多推进了,自己现在也算成功,索性衣锦还乡,把慎儿和爹娘都搬到安全的地方,在除诸吕后的混乱时期里也能安心点。于是我干脆请了个长假,快马加鞭的往回赶。 因为归家心切,我早了几日到达。刘府依然是原来的模样,只是现在看来,它太小,已经容不下展翅欲飞的自己。 将骏马扔给多年不见的侍从,我大踏步走入府中,分花拂柳而行。不知是刻意还是无意,刘府的陈设同原先没甚么两样,记忆中可称为的“家”的地方像是擦去了模煳的薄雾,渐渐变得清晰。 说来也怪,心中原本的激动兴奋忐忑之情随着我的步伐,渐渐沉淀为化不尽的温柔怀念。我听见了清脆的笑声,绕过假山,便看见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 “……慎儿?”我迟疑的唤她。 少女脸上的笑容凝固了一瞬。她转过头来,双眸黑如点漆,眉心一粒红痣,衣着精緻,举手投足都带着贵女的优雅和女孩儿的纯稚。 “你是,你是——”她目光凝注,渐渐的眼底浮起一层泪雾,“你,你是哥哥!” “哥哥,你回来了!” 慎儿扑过来,我张开双臂将她抱在怀里。她又哭又笑,忽然狠狠一口咬在了我肩上,“你总算知道回来了?我还以为等到你尸体的时候才能再见呢!” 她话说得狠毒,眼里却带着泪。我心下一软,几年的时间,大概真的让这身世孤苦的女孩把我当了哥哥。我也确实太不顾家,只是忙着建功立业。 第3页 “是哥哥的错。” 我好声好气哄着她,“哥哥以后一定多陪陪你,好吗?” 慎儿乌黑的眼盯着我:“拉勾上吊!” 无奈的笑着做出了两个小拇指触碰的幼稚举动,不过看着慎儿绽开的笑靥,还是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系统提示,神使已完成洗白度两颗心” 一个意料之外的冰冷的声音让我有些发愣,不过还是更多了一丝喜悦,携着慎儿走入厅堂,爹娘已收到消息。 一家人又哭又笑了一阵儿,才叫人上菜。饭桌上,二老又提起了我最不愿听见的话题。 “儿啊,你都十八了,该找个媳妇儿了吧?”娘絮絮叨叨,“我和你爹给你寻了个贤惠大方的,虽然家境差点,但娶妻娶贤,你还是去看看,不喜欢再说啊。” 我无奈的点点头,闷声扒饭。 次日,按照二老的吩咐早早到了约定地点,——我没有让女孩子等候的习惯——要了一盅茶,喝了几杯后看见一个“特立独行”到大白天还带着斗笠的女人。她左右瞧了瞧,走到我面前询问道:“请问是刘公子吗?我姓杜。”见我点头,她便摘下了斗笠。 原来是脸上有痘,所以带斗笠啊。我瞥她一眼,也没觉得什么。青春期长点痘是再正常不过了,小女生就是爱臭美。 和她随意聊了聊,我发现这位杜姑娘还是个很有才华的女子,读过书,有见地,脑子聪明。她心里藏着自己也不曾察觉的野心,她想飞,飞出这小地方,就像曾经的我。但是很可惜,她是女子,也没有一个好家室。 聊到这里我就差不多摸清她性格了,挺好的,就是不适合我的性子。我是要出去打仗的,常年外出,还很可能身死,我需要的是个拥有耐性和温柔的女子,而杜姑娘,绝不可能安安分分带着。她的野心不允许她只局限在后院。 清楚了我就果断告辞了,心知这单姻缘是黄了,刚走到门口,就看见一个油头粉面的纨绔带着一帮狗腿子气势汹汹的走来。杜姑娘喊了句“表哥”,神情有点隐藏的厌恶。而这位表哥,竟然恬不知耻的来揍我,呵呵,我在军队累死累活的时候丫的还在温柔乡呢。揍我?反被我三下五除二捋了一顿,让他爹娘都认不出他来,才身心舒畅的扬长而去。 临了恶意的加了一句:“快点去看大夫吧,晚了大概会变成瘸子哦。” 作者有话要说: 医生 改为 大夫。感谢指正 第4章 美人心计之刘少康 婚事泡汤之后,我没敢立刻回家,先是在外头逛了一会儿,买了一些东西,才磨磨蹭蹭的回到府中。迎着爹娘欲言又止的神情,我将手上的东西堆给了他们,然后开始慷慨激昂的诉说自己在军中的生活。爹娘渐渐被我的事情所吸引,忘记了方才想要询问的事情,我心里长舒一口气,笑得愈发灿烂了。 得知我受了代王的封赏后,娘一脸喜色,爹则是皱起了眉,低头沉思。我知道爹比娘看得远,和我想到了一处去,只是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还是选择相信了我,什么都没说出口。 慎儿倒是很高兴:“兄长,我们要搬家了吗?去代国?” 我点了点头,替她夹了一块肉:“恩。吕氏猖狂,可吕后再如何心狠手辣,却也终究已是老了。现下她竭力抓住手中权力,拼命的将手伸向各国,还不是怕么?”说着我就笑了,“一个真正掌控江山的帝王,是不会怕的。” 慎儿就是听个热闹,没怎么懂。倒是爹深深看我一眼:“……少康,你当真决定了?”他筷子蘸着杯中酒水在桌上写了个“代”字。 “是啊爹。我决定了。” 笑着端杯子敬酒,我选择投靠代王,助他上位。 【系统提示:功成名就达到两星。】 一顿还算热闹的饭吃过了,我告诉父母自己的决定。他们也同意了搬到代国去。因为我升官的缘故,不用自己开口,他们就自然而然觉得杜若溪不再配与我结亲了。我花了点钱打点州府,把慎儿家人子的名义去了,然后带着全家人来到代国比较繁华的地方,让他们在我早就备好的府邸中住下,接着就回了军营。 因为知晓后面发生的“歷史”,我一直在不断的磨砺自身,希望加大胜利的希望。更别说自己手下的兵,一个个训得成天都是回了营地就睡觉,都没时间和其它兄弟一起喝酒狎女支了。普通士兵不了解我的用意,多有抱怨。周亚夫将军则是对我颇为惊讶,还请我喝了一顿酒。 我趁此时机表了忠心,周亚夫嘴角带笑,满意的点点头。这回我才是真正进入了代王的核心,他次日就带着我到了地下一个神秘的地方,是专门挖得地宫,隐秘,却分明彰显了未来帝王、现在代王的野心和抱负。 “请将军助我。”刘恆一见面,就毫不含煳的给我鞠了个躬。我忙称不敢,心中真是多了些感激,也不得不感慨刘恆的决心。 他面容俊美温和,与我那样英俊得颇有攻击性不同,刘恆一见面就让人如沐春风,那眉目间的霸气也不敢小觑。他礼贤下士,又肯下放权利,给予心腹该有的信任,也难怪能成为最后的赢家。 向刘恆告退后,我回到家中,慎儿正一脸闷闷不乐的捧着腮帮子。我走过去摸了摸她的发顶,笑道:“怎么了?可是有人欺负你?”慎儿嘆道:“没有啦……只是爹娘说我也十六岁了,该……该嫁人了。”她说到嫁人,倒是没甚么女孩子的羞涩,只是郁闷加不甘,白嫩精緻的脸庞皱成一团。 第4页 “啊……这么一说倒也是。慎儿也该嫁人了,哥哥会给你寻个好人家。”我笑着揶揄,却不料慎儿抬起脸,认真的说:“好人家?这世上没有比皇室更好的人家了吧?可我能进去么?” 我心里一惊,迟疑道:“慎儿,你莫不是……?” “我就是觉得……”慎儿没觑见我脸色,低着头轻轻道:“我不该像那些普通女子一样,安安分分的嫁人生子,平平淡淡的过日子。我不想过那样的生活。” “——难道这不对么?”慎儿勐地抬起头,眼里是儿时那股子熟悉的倔强。坚定,带着深深的不甘,“我生了一副绝色容貌,我聪明有才华,我比这世上绝大部分女人都强,为什么不能过上比她们更好的生活?为什么要平凡普通?” 我被这话问得愣住了。本来我的规划,正是她所说的那样,细水长流的幸福。但我却忘记了慎儿自己的意愿——美满的生活虽然磨去了她刻薄冷漠的性子,但有种东西是深藏在心底无法抹消的。一如人的野望。 这是你想要的生活吗?这样你真的会幸福吗?我凝望着她,沉默了一会儿,坐在了慎儿对面的石凳上,换了一副认真神情,打算同她心平气和的谈一谈。 虽然我将所有皇家的黑暗与冷酷都告诉了她,也说了自己的期许,可慎儿依然那么倔,眸如点漆。 “哥哥想保护我,不叫我受伤。可是你莫非想保护我一辈子吗?不经歷什么,我又怎么会成长?我不愿做那笼中的小鸟,我也不愿永远那么天真单纯。我想踏出这四四方方的天地,看看外面的繁华。即使遍体鳞伤,也甘之如饴。哥哥,兄长,你会支持我吗?你……会支持我吧!” 凝视她明亮的眸子,我知道自己输了。我捨不得这可怜可爱的妹妹,却又无法冷酷拒绝她真诚的渴望。既然如此……那就这样吧。 “会。我永远,都是你最坚强的后盾。”沉默了一会,我终究还是答应了。 慎儿笑靥如花:“哥哥,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会理解我的!” 【系统提示:‘渣男洗白’完成度三星。】 我脸上微微含着笑,心中却有苦涩瀰漫。慎儿她,终究是属于天空的。 慎儿的坚决,让我开始忙活她入宫的事宜。最方便的就是将慎儿与一个吕后送来的佳人子替换,不过这要同周将军以及代王相商。我头疼了一会儿,终究选择了坦白,跟周将军说了自己的想法。 不过我自然不会将慎儿的野心暴露出来,只是将所有事情往自己头上揽,表现出一副为了国家大义我妹妹决定牺牲幸福的模样。周将军看出了我的心虚,倒是没说什么,只意味深长的拍了拍我肩膀,回头与代王商议去了。 我忐忑的等了几天,终于得到答覆:可。 长舒了一口气,我与周将军一同去接吕后送来的佳人子。 到了地方的时候,我看见了杜若溪。她想必也是极其惊愕的,几乎挂不住脸上淡然恬静的表情。我听旁人喊她“窦漪房”,心里一凛。虽然剧情已经忘得七七八八,但是我还记得“窦漪房”这个名字的。她若真是代王的妻子,那么……杜若溪就是最后胜利的赢家,也是——吕后的细作? ……这可好玩儿了。 我眨眨眼,故意在人少的地方同她搭话,话里话外一副疑惑不解的样子。 “小女子不知您是刘将军,失礼之处万望海涵。”杜若溪低垂着眸子,面对我的质疑,她不慌不忙,“小女子不愿如此,又有什么法子呢?无人于我结亲,佳人子数量又不够,只得……只得我去补。” 杜若溪泪盈于睫,却没甚么自怨自艾,神色带着坚强。我心里被说得一虚,有点莫名其妙的愧疚涌上心头。一边感慨,一边嘆息。这杜若溪果真聪慧,这么一来,若非我早就知晓,肯定会被她蒙了甚是相信她,反而被利用。我思索一刻,决定还是瞒着好了,知道她是细作总比弄掉她,吕后找了个隐藏在暗处的好。 思及此处,我向她道了歉,隐晦的许诺了一番帮助她之类的话,才离开了。回头就和周亚夫将军谈了这事,没告诉他杜若溪的真实身份。周将军听了神情古怪,半晌才悠悠道:“少康啊,能侍奉皇家是何等的荣幸,你也别太难过……” 这话说得我愣了,品了半天才恍悟——噢,合计人家把我当成爱慕杜若溪不得的苦逼男了!笑了笑,我岔开话题,又与他聊了起来。 第5章 美人心计之刘少康 我明白了谁是细作,整个人紧绷的神经就略略放松。周将军不知,便严正以待,冷酷而犀利的双目时不时扫向即将成为代王妃嫔的女人,观察她们一举一动,若有丝毫不对劲儿的地方,周亚夫便会不动声色的记下,一一汇报给表面放荡实际坚毅的代王。 我不由感慨,如此敬业的程度,代王着实有个忠诚的好部下。 代王的确有贤君之相,但我并非纯粹的古人,而此时社会的氛围也属百家争鸣、臣择君主的阶段,一个帝王手下捏着的心腹着实少之又少,每个都珍惜无比。我也算帝王心腹,但属于较外围的那类,毕竟本身并无太多忠诚之心,只是认为代王能成功推翻诸吕,才跟着他的。倘若代王失败了呢?我会毫不犹豫抽身而出,周亚夫却会一直陪着他。 第5页 这就是差别,不怪代王更倚重周将军而非我。 有些无聊的拨弄着火堆,吕后赐下女子给代王,本来完全不必要两个将军亲自来接。但代王要表现纨绔模样,自然怎么重视怎么窝囊怎么来,一帮大老爷们儿木愣愣盯着几个美女,真是无趣至极。这么想着,我忽然直起身子,朝前望去——家人子中一女子,趁着大家都休息的时候,提起裙摆,蹑手蹑脚的离开了队伍。 她虽然做的小心隐蔽,不惹人瞩目;但我身为将领必须对这些女人负责,要把她们一根汗毛不少的送入宫,自然一直不错眼的盯着,兼之耳明目聪,第一时间就发现了。 周亚夫也看见了,我们对视一眼,他低声道:“我去吧,你看好她们。”说罢便跨马甩缰的前去追赶了。我捏着木棍戳了戳火堆,抬眼一瞥杜若溪……不,现在是窦漪房了;她正低眉垂眼的跟身边侍女小声说话,眉目秀丽而姿态端庄,很难想像不久前还只是个有点小聪明、寄宿在舅舅家的孤女。 不愧是最后的赢家啊。 我感慨,内心没有多少忌惮之意。作为一个男人,我觉得自己更应该在朝堂战场上奋斗,倘若能马革裹尸、衣锦还乡,那就十分值得自豪了;窦漪房再聪明也是个女子,代王并非昏聩无能之辈,即使深爱着她,也不会让窦漪房像武则天那样干涉朝政;这固然是女性地位低下的可悲之处,但也让我多了很多布置的空间。至于后头她怎么对待自己的儿孙,那也不关我的事情了——反正那到时,我也已经老了,死了。 没多时,周亚夫带着妄图逃跑的女人回到队伍,那女子满脸死灰之色,看样子已经彻底绝望;而这绝望在看见窦漪房时被点燃了,她怒火翻涌,冲上去重重甩了窦漪房一个耳光。 我咂舌,挪开了视线,跟周将军有一搭没一搭的小声聊着天。 几天后,总算把一群麻烦送到皇宫,接下来就是考验代王演技的时候了,跟我这种臣子没有关系。我松了口气,回家告诉慎儿等消息。果然,没多久宫里就传出旨意,将慎儿封为家人子,入宫侍奉代王。 即使是代王,将来的皇上,慎儿现在依然是个妾。 我心里说不出什么感受,失望有,感慨也有,更多的是很铁不成刚。慎儿宁愿为了富贵入宫一搏,也不愿听我的话找个好人家,这一点着实让我有些不悦。但转念一想,她也不是我亲生的妹妹,只是为了任务拉回家,年纪小的时候确实可爱,但人不会一成不变。我十四岁入军营,多年未见,纵然我相信父母不会故意养坏她,却也难保人心隔肚皮。或许她就註定是这样一个野心勃勃、不甘平凡的姑娘吧。 现在的我向这些还太远,慎儿想要那个位置,我既不会支持也不会阻拦。但是,倘若她为了那个位置,而做出危害家人的事情,我就不得不出手了——我在军队里呆着可不是只长肌肉,为了应付那些勛贵子弟,我也是费了深思、多了城府的。 只希望我们之间,不要落到那份田地吧。 我目送慎儿被一顶小骄抬进了宫,旁边内侍殷勤的笑着:“刘家人子可真是貌若天仙啊,定能获得王爷的宠爱。”我闻言一笑:“那就借公公吉言了。”心中倒颇有些不以为然。 最后看了合拢的宫门一眼,我转身离开。 慎儿的归宿有了,现在终于轮到了我。 自从我十八之后,父母就一直催促着我早日成婚,现在则变本加厉起来。爹一把年纪捶着自己的腿,嘘唏暗示道:“不知我这把老骨头什么时候能抱上孙子。”我一阵黑线,把手里的碗放下去,无奈道:“爹,你这是多少次了?不是说了嘛……” “匈奴未灭何以家为!这话你说了几次啦?我也记住了!”爹吹鬍子瞪眼,“你个臭小子,不知道先成家再立业吗?对自己媳妇儿这么不上心,若非老子从小看着你长大,不然还以为你是个好男色的龙阳断袖呢!” 我嘆气:“爹,您到底要我怎样啊?我以后打仗,还不知能不能回来……” 话未说完,爹又怒了:“男儿志在四方,这很好,但是你小子!知道自己将来可能叫我跟你娘白髮人送黑髮人,你还不给我老刘家留下一点骨血!你啊,成心气死我吗?” 看见爹说着说着眼眶已经微微发红,我心里也堵得慌。自从我一次剿匪时受了伤,在家休养三天,父亲就对我打仗的事情颇有微词。但是他尊重我的决定,没有多说,还劝着母亲放宽心,将自己的担忧压下。纵然是现代,这样开明的父母也相当少见。他们二老含辛茹苦把我养大,教育我成材,我也不忍心再搪塞下去,只好道:“儿子听爹娘的。” 父亲这下才露出一点高兴的神色,拿拐棍指了指我:“早这样多好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就放心吧,爹一定给你找个贤良淑德的妻子,不叫你为家里的琐事操心。” 我只好陪笑,转移了话题,把爹的注意力挪开。 半个月后,我多了一个未婚妻。 是母亲亲自挑选的,据说是个柔顺温和的姑娘,也是我同僚的妹妹。那同僚跟我不太相熟,但听说性格不错,他的妹妹想必也过得去。 既然是母亲替我选的女人,我也没什么意见。古代还想什么自由恋爱?反正我是没那么多闲情逸緻,搞什么爱的你死我活之类的东西;入乡随俗,我也不去奢求自己的妻子多么符合心意。只要孝顺贴心,别是那种上房揭瓦的泼妇、或目不识丁眼皮子浅的女人就行。也许是多活了二十年,年轻壳子里装着老去的灵魂,所以对情爱看淡了吧。 第6页 汉代并不阻止未婚夫妇见面,我听说未来妻子是个大家闺秀,跟同僚安排好了时间,两人见一面。于是,在一个微凉的午后,我休沐的时候,把自己拾掇一番,去了约定的地点。 未来妻子姓周,名菡萏。她带着三两个婢女,穿着一身浅蓝色曲裾,头髮乌黑柔顺,扎着一根花纹精緻的木簪,整个人显得清新脱俗、淡雅怡人。面容虽然不是非常漂亮,却也十分清秀,气质干净。她见了我微微红了双颊,声音轻微低柔,一看就是天真不谙世事,大抵在家里受到了很好的教养呵护。怪不得同僚知道我要娶他妹妹,明里暗里挤兑我呢。 我不逾矩的坐着跟她聊天,说是聊天,也只是我一个人在拼命找话题。我也不是个很擅长言辞的人,只一味说些军营里的趣事,把那些不拘束的黄段子省去了,说得好一些。幸而周菡萏对我说的东西比较感兴趣,一直认真的倾听。不过也有可能是人家为了我不尴尬,表现的有兴趣,照顾我面子。 但即使如此,我也很满足了,心里捉摸着就是她了。 两人聊了一会儿就离开了,我回家跟母亲说:“周姑娘性子淡泊温和,我很中意。” 母亲得意一笑:“你娘亲的目光当然好啦。” 她喜气洋洋准备结婚的预备去了,我虽然知道要成亲,但要准备的东西没什么需要我上手的。我只要作为新郎,合乎礼仪的完成庆典就好,平时还是该干什么干什么,不怎么紧张。数十日后,穿上一袭黑红相间的衣服,跨马迎娶自己的妻子了。 第6章 美人心计之刘少康 我穿着新郎的贺服等待新娘子。 汉朝採用周制婚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步骤较为简单。为了表达刘家对周菡萏的重视,我特意骑着马来到周府门口迎接未来的妻子。 很快,一袭黑红相间裙袍的周菡萏,扶着兄长的手出来了。她戴着繁复华贵的金饰,耳垂上珍珠微微晃荡,将肌肤映得洁白无瑕。许是擦了脂粉的缘故,她比平时更加容光焕发,双眼明亮如星,见我露齿一笑,唇朱齿白,光彩照人。 她伸出手,我将她手上抓着的红绸轻轻握住,照顾她上了马车,接着驾马车走了三圈,才把缰绳递给等候的车夫,去另一辆坐定。刘周两府距离不是很远,到了地方,我便引着她进入家中。 拜堂、沃盥、对席、同牢合卺……做完这一切,我便出去招待客人。 妻子的兄长,我的同僚在我耳边絮絮叨叨着“好好照顾我妹妹”,我也能理解这亲爱妹子嫁人的失落,毫无不耐之色,一一认真应答。他似乎满意了,终于放过我,让我得以跟周亚夫寒暄。他一袭布衣,微笑道:“少康,当真恭喜你了!” 我笑着说了些吉祥话,管家忽然到我身边,悄声道:“少爷,外头来了不认识的人,没有请帖,但说与少爷相熟。您看?” 我挑眉,有些疑惑。自己认识的人几乎都请了,来的会是谁呢? “去看看,你先替我招待。” 我低声道,匆匆而去。到了门口定睛一瞧,嘿,这不就是代王吗?!他一身湛青色衣衫,冠发束腰,温润如玉,气质高华。怪不得管家拿捏不定要来请求我的意见,光这幅尊荣雅致的模样,也不似寻常人。我连忙上前,不知道代王是否故意微服私访,没有贸然行礼问安,看他微笑着道:“刘四原恭喜刘将军了。”才确认这是要隐瞒身份,神情恭敬的抱拳行了个礼。 “客气,客气!刘兄快请进。”我邀请代王入内,目光往他身后一扫,眉头就皱起了;代王笑道:“放心,侍卫在人群里等着呢,我还没有那么心大胡闹。” 这么一说我才稍微松了口气。自家顶头上司要在参加婚礼的时候被刺杀了,那我可要负全责。好在代王并非任性昏聩之君,知道怎么照顾自己的安全。而这种冒着危险祝贺下属婚礼的举动也足够让人感动……至少我现在挺受宠若惊。 将代王请到上座,周亚夫也看见了,连忙放下酒杯去关照,形影不离的跟着代王,保护他的周全。代王笑着说了句“都自去吧,我就凑个热闹,很快离开”,周亚夫却仍然不肯;代王嘆了口气,任由他行动了,而我则去招唿其他宾客——脑子里还想着刚才周亚夫不听命令执意行动的事。 代王性情温和,知道周亚夫忠心耿耿,不太在乎;但若是换了个更重权威的帝王呢?即使周亚夫一片丹心,那也会引起恼怒与不悦。“现在不听我的话,以后就更别提了”,这种想法一定会盘踞在帝王心头,让他如鲠在喉,最终导致周亚夫的死亡。 ——这就是他的结果。 我低下头露出嘆息神色,倘若一个人能很快改变就好了,但周亚夫的倔强固执这辈子都改不了。他为此吃了不少亏,却依然我行我素。身为小小的将军,我不是他父母长辈,再怎么崇拜,也不可能苦口婆心的劝导……这世上哪能所有事都顺心如意呢?我也只不过管好自己、保护这个家罢了。 正了正神色,我露出笑容,欢喜的招待客人。 忙活一天,我总算能入洞房了。 虽然我上辈子单身,不过这种事基本属于每个男人的本能,翻云覆雨后,周菡萏躺在我臂弯沉沉睡去,我静悄悄穿好衣服爬起来,询问管家代王是否已经回去?管家点点头:“周亚夫将军送刘先生回去的,请放心吧,少爷。”他也大概猜到代王身份尊贵了——不是任何人都有资格被我这么紧张。 第7页 我嗯了一声,摆摆手叫他回去了。 窦漪房已经出现,时间越发紧迫,我争分夺秒的锻鍊自己。 至于慎儿……说实话,我的确不指望她。知道窦漪房后,我就觉得慎儿很难敌得过这女人。代王有什么好呢?是,他的确是个贤德温和的君主,但现在歷史与原本的剧情纠缠在一起,我也分不清后来将如何发展,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我并不认为剧情就一定正确,也从不盲目的相信外物……我只希望慎儿不要胡闹。 在这个世界过了这么久,我已经差不多忘记了剧情。现在功成名就跟洗白都差不多合格,即使我死了,也能前往下一个世界,心里就不再那么急迫;但光及格还不够,我希望得到更多…… 时间荏苒。 转眼几年过去了。我熬资歷官升半级,窦漪房生下大公主陶馆,而慎儿也怀孕了,据太医说,这一胎很可能是男胎。 这一日回家用饭,周菡萏吃着吃着,就干呕起来。我连忙把府上的医官叫来,老人家摸着自己白花花的鬍鬚摇头晃脑一阵儿,笑了起来,朝我拱手道:“恭喜刘将军,夫人已有一个月的身孕。”接着就将一张写满了墨迹的纸递来,“这上头都是些孕妇须知的东西,请夫人务必仔细查看,小心谨慎。” 他后面又说了什么,我已经完全听不见了。我的脑子里炸开一朵烟花,满心都是惊讶与欢喜。看看周菡萏,她也一副惊喜交加的模样,触到我的目光,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这些日子也有些委屈她,几年不怀孕,母亲险些又给我找了妾侍。不过,我着实懒得外头忙碌,家里还要断女人间的官司,又对女色不那么上心,就一口就拒绝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给母亲好好说了一通道理。母亲同为女人,父亲也只有她一个,她想了想,总算放弃了那个可怕的想法。 现在终于好了,菡萏再也不用愧疚担忧了。 “夫君,咱们终于有孩子啦。”周菡萏摸着肚子一脸温柔,“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哪个都好。”我笑道,摸了摸她的头髮。 在与家人其乐融融之时,我并未忘记自己的使命——很快吕后便要死去了,她的死直接引发了整个吕氏的动盪与崩溃,混乱无比,正是摸鱼的好时机。 这位权倾天下的女人堪称一代枭雄,她的手腕与谋略举世无双。然而时间是最公正、最无情的判官,没有谁能从时光的掌心逃离。吕后终究老了,死了,肉体腐朽之后,生前创下的盛世辉煌便化作流光消失无踪,没有了她的庇护与支持,其余吕氏诸人不过是张牙舞爪的纸老虎,只够被老狐狸们玩弄在掌心。 我要做的不必太多,也毋须显眼。我只要在刘章身后轻轻推一把,就足以得到我想要的东西。至于为什么不选择更有魄力的周勃与陈平……我没有把握将我的小心思瞒过这两个老狐狸。 ——陈平,周勃,刘章。这三人是击溃诸吕的刃。 而后,就是代王刘恆的舞台了。 第7章 美人心计之刘少康 . 吕后崩了。 此事一经传出,诸吕大乱,虽然自诩掌控国家军政大权,但仍惴惴不安。他们担忧的事情很快发生了——齐王刘襄兄弟公然兴兵,自称“涤盪诸吕”。义正言辞,气势汹汹,叫那些旁人看了,或是骂一句“吕后在时怎么不敢”或是赞嘆齐王时机把握之准确,行动攻击之迅捷。总而言之,无论是夸是骂,刘襄都杀入王宫,在陈平、周勃等人的里应外合下,彻底夷灭了吕氏一族。 鲜血的气味飘荡在空气中,无数冤魂死在了铡刀之下。 刘恆表面装作防御警惕,实则唤来几个心腹,商议之后如何应对。 “诸卿看来,吾该怎么办?”刘恆忧心忡忡道。他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刘章作为领头羊,兵力浑厚,为人勇勐;刘弘作为正统之后,低微尊崇,合情合理;他刘恆呢?身为刘邦第四子,一没有正经承认的地位,二没有足以威慑的武力……刘恆左思右想,也想不出自己有什么可能。 实际上,他现在也没怎么想太多,只是希望保住自己现在的一切罢了。 “陛下,微臣认为,您该以逸待劳,以不变应万变。” 刘恆心腹之一,张武道。他本人是个下颚微须的中年人,儒雅睿智。 “唉,你说的是啊,我有什么可一搏的呢?”刘恆苦笑贊同道。 于是我便发言了。 “末将认为,代王竞争可以一试!” 刘恆稍感惊讶。毕竟,我作为武将,面对这些谋略基本不置一词,现在却出乎意料的出来发言;他也想听一听我的见解:“请刘将军说罢,吾也很想知道。” “齐王先发制人,虽然勇勐却骄横十足、刻薄寡恩。大臣们经歷了一手遮天的吕氏时代,绝不会允许刘章成为他们的领头人,再次掌控己身,齐王的兵力也并不足以将这些反对之声统统压制。刘弘虽然是当今的皇帝,但身上却带着吕氏血脉,大臣不会承认。而代王您素来有贤德名声广为传播,吕氏谋害先帝诸子,您与刘长皇子却仍然存活至今,这岂不是上天的恩赐?我认为陛下有竞争之力!” 第8页 我组织了一下语言,顺便把“上天”也塞进理由。汉朝对于神明的敬畏超乎寻常,皇帝也要说自己是天指定的人选,来个天灾人难之类还要祈求上天饶恕,下罪己诏。这个理由绝对分量十足。 果然,代王听了踌躇起来,他犹豫片刻,还是道:“两位爱卿说得都有理,那么,我们就预先准备,但也不要主动出击——在座都是吾的肱骨臂膀,有家室亲人在内,若有什么意外,吾也痛心难过啊。” 于是我等跪下谢恩。 早就清楚代王性情,所以我并无吃惊不甘。他是个格外谨慎的人,而且我也不会逼着上司去冒险。此次发言不过为了给我增添政治筹码罢了!代王称帝后,急需手下人才掌控皇宫,平衡群臣,安抚刘氏王爷。作为一个很想上进的人,我绝不会满足于比旁人势力低微。这话给代王留下一点印象,也就足够,多则过。 密议散去,臣子都要离开,刘恆身边的内侍垫着小碎步跑到我身边:“代王请将军留步,与将军有事相商。”我点了头,拐回去面见代王。 代王身着淡蓝常服,他用扇子一下一下敲着掌心,神情若有所思。 我行礼后坐在凳子上,他悠悠开口:“刘爱卿,咱们这会儿不谈国事,聊聊家事罢——爱卿之妹刚刚生育不久,诞下麟儿,吾取名刘武。那可是个格外活泼的孩子。”他笑了笑,露出放松的表情,“听闻爱卿妻子也怀孕了,真是恭喜啊。” “多谢代王殿下。慎儿性子野,又已经身为殿下之人,一切听从殿下吩咐。”我生怕慎儿搞出什么隐晦的破事,代王来这警告了,连忙表忠心。 代王笑道:“你就是这么小心,喜欢多想。不必担忧什么,吾只是纯粹恭贺罢了。怎么说吾与爱卿也算亲家啊。” 好吧,就算是我多想了。 但朝堂上,不多想就要被老狐狸们生吃了啊。 我恭恭敬敬,心里琢磨着代王刚才的话……“亲家”?谁敢大刺刺跟皇帝称亲戚!反正我不会把客套话当真的。说起亲家,我就想到了外戚。这可是大杀器,为了自家老小性命,以后果然要更加严格的约束下人随从,不要叫旁人仗着我的势作死欺人。我的目标就是薄家跟卫家——这两家即使是外戚,也没出半点错处,得了善终。 “不过吾的确有要事拜託爱卿。”刘恆的表情严肃起来。 我正襟危坐:“末将必不辱使命!” “这次事关重大,但吾也不会强迫,若爱卿不愿,吾绝无他想。”刘恆先说透了。我支棱着耳朵倾听代王吐出的每一个字,“吾希望无论如何,占卜事宜都是‘大吉’之象……爱卿明白吾的意思了吗?” 我心头一凌。 “殿下难道同意了……?” “正是如此。”刘恆双手握拳,眼睛里迸射出一簇火焰,“同为先帝之子,吾又如何甘心彻底平庸无能,等待旁人裁决?不错,也许吾这次会死在登位之上,但不拼搏一把,我又如何甘心?如何甘心!文臣大多不愿冒险,说服他们实在困难,那就让上天给吾等答案吧!让所有人心服口服。” 他双目如电,勐地看向我:“刘爱卿,此事非比寻常,做了之后,吾与爱卿皆恶了上苍。也许百年之后,吾等都会下那十八层地狱!——爱卿可愿?”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我还是小看了刘恆啊。 任何一个心中稍有野心的皇子,都不会不想得到那至高的位置。 我本就是为了自己更上一层楼才投效代王,不断地给自己增添筹码,又怎么会拒绝这种事呢?代王对于周亚夫的关爱的确胜过我——这种事情,若给了周亚夫,他会毫不犹豫去做,但也会同时背负上“逆天”的阴影。我就不同了,除过那位赐予我第二次生命、给予我任务、让我在各个世界穿梭进步的神,我不信任何其余的“神明”。 “末将遵旨!必不辱使命!”我单膝跪地,铿锵有力道。 代王与我对视,他大概从我目光中看出了坚毅。于是刘恆从椅子上站起,在我面前,双手合拢抬起,深深一辑。 “多谢刘将军!” 他说完,我脑子里就立刻出现了那熟悉的系统声音。 【功成名就值上升。】 【——增加一星,目前三星。】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第8章 美人心计之刘少康 京都的使者前来觐见代王。 剷除诸吕之后,就剩下分蛋糕了。天下不可一日无主,使者带来的消息,就是请求代王前往京都,登基为帝,执掌江山。 满朝文武闻言或是窃窃私语,或是沉默蹙眉,各抒己见。 “……代王殿下,之前毫无传闻,立刻便来这么一出,若是瓮中捉鳖可就糟了啊。”文臣们一如代王所料,持反对意见,“请陛下深思熟虑,再做考量。” “若是真的呢?机不可失,失不再来。陛下可前去!”周亚夫为首的武将也发表了看法,“陛下仁慈贤德,在诸位皇子中实属拔尖,怎么就去不得?” 在两方截然相反的意见中,刘恆神情沉静:“爱卿所言皆有理。那么,这一切都交给上天决定吧!来人,去请占卜师上朝,为吾卜卦一番,告知最终结果!” 第9页 奇装异服的占卜师,在大殿中跳起了诡异的舞蹈。 他口中念念有词,忽然睁眼,将手中火焰在龟壳上一燎,嗤的一响。 占卜师将龟壳翻转过来,仔细盯着那炙红的纹路。在压抑的沉静中,良久,忽而大笑着朝刘恆跪拜:“殿下此去,必然旗开得胜,势不可挡!大吉!大吉啊!” “好!”刘恆勐然站起,双目如电,“还有甚么反对吗?” 满朝文武皆弯腰垂首,行了长长一揖—— “殿下英明!” 刘恆大笑着,他立刻点齐降临:“周亚夫,刘少康,张武,周毅……你们四人轻装简行,备好兵卒,随朕上京!” “喏。”我立刻出列,与其余三人握拳半跪。 “——退朝!” 刘恆一甩袖子,匆匆离去。我也立刻在自己的军队里挑了最优秀的五十人。与周亚夫汇合后,刘恆拒绝了乘坐骄子。“现在正是‘锱铢必较’的时候啊!”他一面解释,一面跨马扬鞭。一行人风驰电掣,行进数日,总算到了京都。 一入宫门,两排身着严整的官员便叩拜而下。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我连忙下马避开这郑重其事的一礼,眼角余光看见刘恆端坐在马背上,嵴樑挺直,面色沉静,只眼中流露出一丝掩不住的喜色。待官员拜完,刘恆便立刻叫起,进入中宫。他草草拾掇了一下,用最快速度办完了登基典礼,而后便发出一道道旨意——恢復吕后刻意扔开的官员、恢復刘氏子弟爵位、替被吕氏冤枉的罪犯平反、将他带来的我们四个心腹安排在紧要的位置。 刘恆登基之后,我忙的脚不沾地,整天最多煳弄着睡两个时辰。还好从小习武,身体强健,年纪又轻,又有内心熊熊燃烧的烈焰激励,这才顶住了煎熬,每日精神抖擞的挂着两个黑眼圈办事。 待一切尘埃落定,刘恆帝位稳固,已是小半年过去了。 我将父母家人接来京城。刘恆后来对我的信任与倚重已然与周亚夫相若,赐了我宅邸一栋,良田万亩。这是确确实实的成就,系统也相应在“功成名就”上加了一星,超出任务规定的要求,变成了四星。 我足够满意了。 菡萏在我忙碌的这段时间,终于诞下一个女孩儿。 虽然是女孩,但我也品尝到了所谓“父亲的快乐”,抱着孩子手足无措的感觉,已经很久没有体会到了……母亲对此倒是有些欲言又止,不过我满脸欢喜的模样让她忍住了嘴边的话。 我也能猜到,大概是“要继续生下男孩”的意思吧?不过,我虽然能够理解这份心情,却无法贊同;男孩女孩,没什么区别。这是理所当然的吧? 孩子周岁的时候,周亚夫将军据说也要与一个女子成亲。我闻言十分吃惊,他都三四十了,还是对女色冷若冰霜的样子,我还以为周亚夫决定一生都奉献给代王呢……他的未婚妻子能够降服周亚夫,大概是个很厉害的女人。 但听说对方是窦漪房的义妹后,我就琢磨着,她的手未免伸得太长了—— 外戚,永远是皇帝的心头病。 如果这是歷史,窦漪房未来的权柄不下于吕后;但这是歷史与剧情混合的世界……我就不确定了。也许周亚夫跟那“义妹”是真心实意相爱的?刘恆竟然也这么欣然答允了? 他不怕养肥了窦漪房的野心,把老刘家权利分割了? 还是说,我在宫外隐约听到刘恆要立窦漪房为后,原因是深爱着她的传闻,具有一定的真实性,不是野史瞎搞乱捏的? ——皇帝的真爱,这可真是个绝妙的好笑话。 我不是穿进了什么小言爱情剧本吧? 脑子里吐槽着皇帝的任性,表面还是认认真真办事。 有了闺女儿后,我工作的热情更加高涨,这年月虽然女性地位比后世明清高,官家的女儿却大多都是为了政治联姻而存在的枢纽。我自然不愿意她被束缚,每天捏着那嫩生生的小手小脚,心头划开的是数不清的温柔。宝贝女儿怎么能给别人□□?还要伺候婆婆照顾丈夫……生小孩还很痛……如果相公不给力又让我更心疼……唉,我亲爱的闺女儿哟,老爸可怎么办吶? 我虽然心疼她,却对她较为严厉,时常给她讲一些故事,言传身教各种道理。女孩子眼界的开阔决定了她未来的心性。那等佛口蛇心,或者满心都是阴谋诡计,笑里藏刀的日子,实在太痛苦了。 慎儿自从入了宫,我便很少与她见面。 一次刘恆赏赐,与她见面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就是我的养妹?旁敲侧击要我效忠她那娇纵的儿子刘武,扶持他干掉其他皇子,登上王位的慎儿;简直陌生的让我认不出了。 也许我是旁观者一身轻松,不知道她的艰难,不知道她的改变是环境所致。 可是……当初,是她自己要求入宫的啊。 我劝了又劝,无能为力。 那她是为什么有自信,我会掺合在这可笑的夺位之中,对她的儿子,我一辈子没见过几面的刘武掏心掏肺、予取予求?她哪来的自信? 第10页 ——是觉得我这个人就是个汲汲营营的野心家,为了权利什么都肯干,会被她的空头支票诱惑;还是认为我曾经对她的温柔呵护,这份感情会寄托在她儿子身上?……那孩子可是连一句“舅舅”都喊得勉勉强强、七八岁了还无法掩饰自己轻蔑表情的小鬼啊! 我深刻反思,自己的教育是不是不够优秀? 敷衍过去后,我告别慎儿,走在官道上,内心中百感交集。 这世上,果然不是什么事情横插一脚,就可以轻而易举改变扭转的。也不是什么人只要有了不同,就能按照自己预想的变化。 虽然有着深深的疲惫,但我还是决定……放弃她。 放弃这个野心勃勃、被我宠了十年的养妹。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考试,两周内不更新,望互相体谅。谢谢。 第9章 美人心计之刘少康 * 我已打定主意跟刘慎儿疏远,她又是宫中妃嫔,轻易见不到我,慢慢地,我们之间的感情也随着长时间的隔离与恭敬消退了。不过,我并未做得明显,至少现在,不想跟她撕破脸皮,一刀两断对于两人都没有好处。 刘恆称帝忙碌了一段时间,现在终于闲下来了,朝臣们也提出了“立太子”的请求。他们认为刘武与刘启都有资格成为太子,慎儿所诞下的刘武年纪更大,还有我这个前途光明的兄长在朝堂矗立,无疑比年纪小生母身份低微的刘启有胜算,而将刘启也划入选择范围,不过因为他聪慧温和,颇得刘恆宠爱。 我嵴背挺直双眼下垂,盯着雕花的平整地面一声不吭,刘恆敷衍着把这事儿略了过去,连续几次被逼得急了,也没有露出勃然大怒的样子,而是冷峻严肃的反问:“爱卿盼着朕早些驾鹤西去吗?”把那上奏的人吓住。但他刚刚登基,权利还未全部掌握,仍然有些高官不肯给面子——譬如仗着自己有从龙之功的丞相周勃,反覆逼问刘恆太子事宜。 刘恆眼睛里压抑着怒气,他冷冷的扫了我一眼,甩手退朝了。 安安静静当壁花的我心里纳闷,瞪我干嘛啊? 我琢磨着,大概刘恆认为我跟周勃私下有什么来往交易,所以他才这样要求立刘武为太子? 这么想也的确无可厚非……但是我自己心里清楚,我可不会特意为了刘武成为太子而去触怒皇帝。歷史上多少太子都在登上皇位前滚下去的?我可不认为刘武当了太子,也一定会成为皇帝。而且刘恆不是软柿子,他现在退让了,指不定心里拿个小本本记住那些让自己不爽的人呢。 ……我不会也上了黑名单吧。 忍不住回想一下刘恆刚才的表情,我苦涩的嘆气,果然是被记了一笔啊……这伴君如伴虎也真是倒霉。果然,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吗?这周勃到底什么意思,难不成是想拿我当椽子?可是他刚来就针对皇帝心腹是什么道理呢?这会儿正是表忠心的时候啊!难道自诩功劳,真的抖起来了? * 我在家里也想着这事儿,有点心不在焉。 菡萏反覆喊了我几声,我勐地回过神,朝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怎么了,我刚才没听清,再说一遍罢?” 周菡萏柳叶眉微微蹙起:“夫君,你似是有什么心事……?” 我刚想敷衍“没什么”,但触到她忧虑的眼神,敷衍之语就说不出口了。我嘆息一声,也实在不吐不快,便对她道:“菡萏,我也许很快就要退出朝堂了。” “这是夫君的决定吗?还是不得已?”菡萏先是一惊,随后便立刻镇定下来,“夫君放心,无论如何,我都跟着你。怡儿也是。” 我顿时有些不是滋味。 怡儿……我那乖巧的女儿,现在才两岁,刚刚会走路,含煳的喊我爹爹…… “其实,我也在犹豫。”迟疑着吐出一句话,我不再吭声。 是的,我在辅佐代王登基之后,就慢慢有了现在的想法——我想“辞职”。 见证歷史的走向的确让我兴奋;统帅着兵马,成为朝廷的栋樑,也的确让我充满使命感;但是我更多的……是“疲惫”,深深的疲惫。 这并非肉/体的劳累造成,而是很干脆的心里因素。 ——我曾经是个现代人。 二十一世纪,人人平等。我不用给人天天下跪叩首,也毋须看着别人脸色战战兢兢小心行事;不用堵上自己家人性命去工作,也不会随时可能变成战场上的尸体。 那可真是个……美好的世界啊。 比现在美好得多。 可能我有一天会适应,但讲一句实话,我真不愿意去强行适应。 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有自己的妻子和女儿,父母健康,生活富裕不必操持太多。就算我现在辞职了也顶多把宅子去了良田没了而已,我还能用自己的钱去买足够一辈子衣食无忧的土地,我可以经商,甚至可以什么都不做,躺着花钱。反正我的任务已经完成,系统判定不会在我不思进取的后半辈子扣除星级。 那位“神”也不会对我的行为说三道四指手画脚—— 祂是真正的神明,无所不知无与伦比的存在,伟大得抬着头看都看不见顶。我可以肯定,祂决不是那种肆意玩弄人类,看着蝼蚁绝望挣扎而狂笑愉悦的垃圾神,祂的恢宏、博大、广阔与器量,正是我内心深处对神所有幻想的集合。 第11页 ……但是,我可不能因为神的宽容就松懈了啊。 闭着眼,我终于放弃了内心的那个想法。 不错,我是神赐予而活下来的,我应该为了祂的任务更加努力。我不能像个垃圾一样挥霍伟大神明的温柔,如果那样,我还算什么东西?忘恩负义的畜生吗?现在连一点点委屈不甘都受不了了吗?我什么时候娇气称这样了?这一辈子之后,我可是还有很多的人生要走吶!现在就退缩,实在太难看了呀。 思及此处,我微微一笑。 “啊,刚才只是跟你说笑而已,莫要当真。” 我对忧心忡忡的周菡萏道:“再怎么说,我也要先把怡儿的嫁妆攒够啊。” “夫君,你哪里想得那么远啊?”菡萏嗔道,脸上已经多了些笑意。嘴上再怎么说着“不离不弃”,但人到底还是嚮往平稳的,“怡儿嫁人,还早着呢……” 我跟着附和两句,携着她的手,一家人其乐融融的用膳去了。 * 刘恆头疼的太子事宜已经不用再头疼了,因为大汉发生了一件更让他头疼的事——济北王刘心居发动了叛乱。 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我跟周亚夫将军就接到了刘恆的密令,前往皇宫谋划。 与我们一起的还有几个谋士,夜半时分,宣政殿内,刘恆面容阴沉,往日温和淡雅的笑容早已消失,表情在烛光下分外渗人。他眼神冰冷彻骨,一言不发的捏着茶杯,半晌冷冷一磕茶盏,低声骂道:“乱臣贼子!不知好歹!可恶,该杀!” 我们屏息静气,悄没声儿的等他发泄。 刘恆这么气也有原因——刘少居算是刘恆比较亲近的侄子,他的封地跟爵位都是刘恆亲手赐的。当初那个趴在龙椅下泣不成声,对刘恆感恩道德的清瘦少年,如今却掀起了谋逆的旗帜。 我也是不明白,为什么皇家的人都那么闲,这个济北王不知道安安分分呆在封地做他的逍遥王爷,跑来学习前辈叛乱。他以为自己是那个杀入皇宫、把诸吕清除的齐王刘襄?就是齐王,后来也被刘恆治得服服帖帖,他个小屁孩是怎么以为自己能从刘恆手里私下一块肉的?谁给他的勇气?真是不自量力! 但心里嘲弄的同时,我也意识到这是一次机遇。 小打小闹已经够了,我想上战场,真真正正的杀戮一番——证明自己;我不怕死,死亡不过是再一次的新生;现在的我,只想去军队中,仔细磨砺自己的刀。 我立刻向已经平静下来的刘恆主动请缨。 他神色复杂的看了我一眼,答允了。或许他也有将我支开的心思?我并不在意,也不去想太多,只是谢过刘恆,摩拳擦掌的准备着。 第10章 美人心计之刘少康 刘兴居是个纨绔不懂事的小王爷,他治下军队也松松垮垮,不堪一击。我带兵出战,叛乱顷刻停息,把该杀的都杀了,然后绑着分明一脸惊恐神色,却还是色厉内荏呵斥我犯上无礼的刘兴居,把他带回京都。毕竟是老刘家的子孙,别看刘恆现在满脸厌恶,嘴里喊着“该杀”,但我若真不知好歹的咔嚓宰了他,刘恆反而会更加不高兴。家务事家人断,我把犯人丢进大牢,给刘恆头疼了。 刘恆没能头疼多久,刘兴居到底算个有骨气的人,在大牢自尽了。 但是,这一切还没有结束。 汉朝的制度从根本上导致了藩王的不安分,刘恆又没有过于中央集权,皇位的贪婪可不是几个血淋淋的人头就能压下去的,这世上从来不缺少铤而走险的野心家,死了个刘兴居,还有其他人——三年后,淮南王刘长又举起了判旗。 不过刘恆也不是傻子,被反了一次,下回就谨慎多了。刘长还没有正式点兵,就被安插的细作传信,刘恆当即召刘长回京,罢了王位发配蜀郡,路途绝食而死。 刘恆非常的头疼。 这一次次反叛就不说了,更要命的是会对国家与民众以打击。汉朝现在正式休养生息的时候,穷得要死要活,刘恆每天节衣缩食做百官典范都嫌不够呢,一次反叛就是一大笔银钱,自己在民间“仁德”的名声也有些动摇了,这怎么行? ——削藩,一定要削藩! 一堆心腹在内堂争得脸红耳赤,对削藩事宜各有各的看法。 刘恆头疼的捏着眉心,我看准时机,把自己润色过的摺子上奏皇帝。 “嗯?”刘恆刚开始还冷静如水,渐渐地,他眼睛亮了,嘴角也挂上了微笑,动作姿态从半倚变成了端坐。其余人见了,也立刻停止了争吵。等刘恆看完我的奏章,他哈哈大笑,立刻下至赐我金银财宝无数,顺道升了升我的官职。 又一次成为百官焦点,我目不斜视,神色平静。 “好啊,好啊!刘爱卿真是朕之肱骨,国之栋樑吶!”刘恆将奏章递给内侍,内侍随即将它依次传给诸位臣子心腹,他们一目十行扫过去,神色变得沉思,“嫡长子继承素来属于传统,但除了嫡长子,其余孩子也是父亲的心肝、我刘家的血脉,岂能眼睁睁看着他们从锦衣玉食的贵公子,变成了庶民呢?不若将父亲封地分为几份,除了嫡长子不受管辖,其余诸子都受京都朝廷供奉,再生数子,再分数份,如此一来,岂不妙哉?” 第12页 “这名字气得也好——‘推恩令’,哈哈,正是朝廷的恩德啊!” 刘恆微笑起来,一直盘踞在眉眼的阴霾终于消散。作为帝王,他比我更加深刻的明白这道政令的意义,从此往后,那些除了嫡长子之外的王爷的庶子们,都会成为朝堂忠诚的拥护者,共同的利益枢纽;而越分越小的封地,无疑能缓慢而有效、稳定而坚毅的化解藩王危机。 倘若推恩令是给其余皇帝看的,那也未必能够见效,因为皇帝总有那么一点好胜之心;少年皇帝太过年轻气盛,老年皇帝又没有多少时间精力;而性情温和、有足够耐心,正值盛年的刘恆,必然将是最好的“推恩令”施行人。 “得刘爱卿大才,朕心甚慰!”刘恆一脸慈和的看着我。 假如我能看见好感度的具现,大概已经有“刘恆对您好感度提高”了吧? 我谦逊道:“为陛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系统提示:宿主对歷史产生影响,功成名就值上升!目前为四星半。】 刘恆明显十分高兴,他又重赏了我一番,才挥挥手让众人退下。 回家途中,一个清朗的声音叫住我,回头一瞧,原来是邓通,他对我深深一拜,大大方方道:“刘大人正直聪慧,为陛下分忧,通感甚,若大人日后有甚么地方需要通的,在下尽力而为。” 我眼睛微微眯起,嘴里道:“邓公子客气了。身为臣子,乃是本分而已。” “无论如何,陛下近日思虑良多,如今方才安心,通感激至极。”邓通恭恭敬敬道,他脸庞低垂,即使我这个纯粹的直男,也要嘆一声好颜色。 不愿与他多说什么,我道:“那就多谢邓公子,本将军先走了。” 说罢,我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邓通此人,在歷史上与刘恆有一腿。汉朝皇帝似乎都是双插头,抵抗不了美丽的青年,没想到在这个揉杂的世界里,刘恆也存在着如此喜好。好在我生得英俊阳刚本身也有能力,否则定会像这邓通一般,名声差不说,还被群臣鄙夷。 其实我见过他几面,邓通本人十分礼貌温顺,没什么才干,唯独擅长阿谀奉承。刘恆虽说不是亲小人的昏君,但人都爱听好话,何况是没有官职却容貌美丽的邓通的奉承呢?他倒是安分守己,不像那种得势张狂的蠢货,但区区一个“男宠”就足够他被戳着嵴梁骨骂了——邓通可是收录在“佞幸列传”里的。 ……最后还会饿死。 不过,这些都与我无关,是邓通他自己的命。我不过嘆息一声便罢。 时光荏苒。 虽说“白驹过隙”是个形容时间短暂易逝的用烂了的词,但唯有它才能体现我的感受。似乎不久前我还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转眼间就已过了数十年。我已然身子骨变得差了,嵴背佝偻了,视力也下降的很快。 古人寿数都不大,我活了五十岁也满足了。 妻子菡萏在这些年又为我诞下三个女儿,父母急得很,我却并不在意。由于时常挂帅出战的缘故,我在民间还算有点名气,救下的百姓也建了几个祠堂为我祈祷,而这名气更让我有了所谓“千金将军”的名头——生不出儿子,全是“千金”小姐的将军——无法继承香火的女儿,让我在拥有颇好威望的同时,也消磨了皇帝大半的猜忌。 周亚夫已经被找理由拍下去了,也是託了女儿们的鸿福,我才没有落下一样的下场,朝中只有我这么个老面孔,有时还会被年轻的新帝用此微笑着打趣。 刘恆去世了,登基的是刘启,窦漪房的儿子。 似乎是看在我的面子上,为了刘武到处蹦跶的慎儿,被刘恆在死前一道旨意封去富庶地带做王爷了,随着年纪渐长,刘武也懂事许多,不再盲目的狂妄,这是足以令我欣慰之处——起码不会连累我这个老人家晚节不保了。 女儿们都长大了,老大喜欢舞刀弄枪,老二老三都嫁了人,怡儿还是一副要自己过一辈子的模样。我阻止了菡萏对怡儿的说教,我的女儿喜好做什么就做什么,为何非要跟普通女子一样嫁人生子?我看谁敢试试说她半句坏话! 我没有妾侍,只守着菡萏一个女人,她曾经也因为女儿的事情焦虑良久,我没有特意安慰过她,只是默默用行动证明自己的心意。 我不是个好丈夫,时常外出打仗,让她日日胆战心惊,怕我死在战场上;我也不是个好父亲,虽然宽容而温柔的爱着孩子们,却没有多少时间去关心照料他们。我已经这么不负责任了,怎么还能作出更加令自己厌恶的事情呢? 父母是这个世界上最该有上岗资格证的岗位。 我自认不是个称职的父亲,但孩子们却一如既往的崇敬孝顺我;我并非称职的丈夫,但菡萏却一直爱着我并坚定不移的支持我。我已经足够幸运,为什么还要不满足?为什么还要给他人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女人多很好吗?看看慎儿现在的模样,再想想她以前,我就足够打消任何“齐人之福”的念头了。 …… “刘少康,字本善,少有大志,天资聪颖,遍读兵法谋略,擅领兵布阵。着有《推恩令》,待上忠诚,性情耿直不阿。爱妻周氏唯一,称之‘一生一世一双人’也,上嘆曰:‘本善之德,吾不如矣。’追封‘忠勇候’。其女刘怡勇武不下其父,救上于匈奴袭杀,至今以来,大汉唯一女将。”——《汉书·公卿将相列传》 第13页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菌挺喜欢邓通的,他是真心实意喜欢刘恆。 不过嘛在言情小说里作者不会夹带私货,用耽美成分噁心大家的,最讨厌言情不言情,耽美不耽美了;而且主角是个纯正笔直的直男,所以一笔带过。 最后的古文是露珠自己xjb写的,跪求考据党不要打脸qwq 嗯嗯,总之美人心计世界完结,因为是第一个世界所以比较简单,主角的偏重也是自己的成就,下个世界就是小李飞刀了,穿成谁大家心里都有数了吧哈哈哈~作者菌超爱李寻欢的,他真的是个非常好的好人。 虽然有些缺点吧,但是,作者菌很喜欢李寻欢,尽量不ooc!么么哒! 第11章 小李飞刀之龙啸云 他醒来的时候,躺在一座凄风苦雨的破庙中。 深秋的雨水淅淅沥沥下着,虽然不大,却足够阴冷,让他这具小小的身体瑟瑟发抖。刚刚脱离了“美人心计”世界的穿越者,一睁眼就是这么一副不妙的状况,他看了看自己的手,瘦小骯脏,单薄的破衣烂衫下,身体布满了青一道紫一道的伤痕,稍微动了动手脚,不由嘶的倒抽一口冷气——真疼。 穿越者打开系统,这呆滞死板、顶多算个穿梭器的卵用没有的系统,告诉了自己现在身处何地。他当下的身份是《小李飞刀》世界的配角,龙啸云。 【任务一:名传天下,需三星以上完成度。】 【任务二:渣男洗白,需三星以上完成度。】 龙啸云啊…… 他想了想关于这位卑劣反派的信息,很快从脑子里挖出些许剧情。神明大人为了帮助龙啸云更快掌握自己的情况,特意给了他不会因时间流逝而忘却重要剧情的能力。也亏了这个能力,否则上个世界五十年过去,龙啸云早什么都忘了。 他因为什么而成为了人渣呢?他辜负了谁呢? ——李寻欢。 那么,这次的任务主要目标人选,就是这位小李探花了么。 忽然一阵冷风吹来,龙啸云激灵打了个寒战;好吧,现在可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最重要的,反而是先在这深秋的破庙里,用年幼受伤的孱弱身躯活下来吧。 他试探着想要走出去,呆呆缩着不去探索可没有什么存活的希望啊;但是这年幼的身体太过脆弱,之前似乎受过严重的殴打,疼是次要的,肋骨腿骨已经收了伤,再动弹,估计龙啸云下半辈子就要戴着“残废”的名头过了。他无奈掐死了出去的打算,就在手足无措之时,破庙漆黑的夜色被一道闪电划破,噼里啪啦,一瞬间的光明照亮了突兀出现在庙门口的一道身影。 龙啸云警惕心勐地竖起,他刚才没有听见半点声响。 黑影走入庙中,竟是个袈/裟/陈/旧的老和尚。光秃秃的脑门,下颚一把雪白鬍鬚,眼角堆着层层皱纹,身量清瘦,手指间转着一把佛珠。他撩起眼皮看了一眼目光凝重的龙啸云,口中“阿弥陀佛”一声,从衣裳内侧的衣袋中摸出一张硬梆梆的饼子,枯枝般的手拿着饼子递向龙啸云:“吃吧。” “……多谢大师。”龙啸云一个快死的小乞丐,自认没什么需要压榨的地方,虽然这和尚出来得诡异,但……也许是个好人。他接过饼子,克制的吃到半饱就停止——长时间没有吃东西的胃受不了一次性大量食物的摄入。龙啸云叫剩下的半个饼子还给老和尚:“您也吃吧。” “给你的。”和尚拒绝了,他说话依然短促有力,“跟我走。” 龙啸云心里有点毛毛的,但还是坐起来,忍痛跟着老和尚走进雨里。他的肩膀被握住了,一股温热的气流从掌心流淌在四肢百骸,让整个身体都暖了起来,伤口的疼痛也慢慢消退。龙啸云吃惊之余,看了一眼老和尚。 这个仿佛是人贩子的和尚,把龙啸云带到了附近的少林寺。 从此以后,龙啸云成了少林寺辈份最大的长老——渡缘的关门弟子。 龙啸云一脸懵逼。 他拍着自己光秃秃的脑袋,渡缘就是摸了摸他的头,自己的头髮就簌簌而下。等他被渡缘支使着洗澡穿衣服,出来的时候,就看见一票能当他父亲的中年人对自己笑眯眯的喊“心云师弟”。 “……”这算不算先斩后奏? 龙啸云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露出这个年纪孩子特有的天真笑容。 “啊,嗯,各位师兄好——还有师父!师父也好!” 端坐在首位,一脸木然的渡缘仿佛干瘪的胡桃,他没有回答,只是喝了口茶。 龙啸云这次不会因为对方的态度而惴惴不安了,在他看来,渡缘是个不善言辞的善良的老人,他救了自己的命,把他从刚来就要挂的生死线上拽了回来。打完招唿,他就立刻跪下,对渡缘结结实实的磕了九个头。 渡缘摸了摸他刚刚剃秃而白嫩嫩的小脑袋。 从此往后,龙啸云在少林寺住下了。 他刚开始学习佛经佛法,听得云里雾里,却仍然坚持;虽然龙啸云并不贊同佛经中所谓“前世今生”的苦修理念,但他依旧用积极的态度学习着。他不信佛,却愿意为了渡缘、为了少林寺而认真学习。 师兄心湖目光敏锐,看出了龙啸云的想法,他迟疑的询问渡缘,这个比自己小得多的孩子,虽然名义上是师弟,但实际几个同辈的人都将他当作自己的弟子在教导。小小年纪的孩子,本该宛若白纸一张,但龙啸云却太过……不像孩子。 第14页 ——渡缘说了四个字。 “转世轮迴!” 心湖浑身一震,他似乎明白了,又似乎没有明白,但他已经对龙啸云的态度有了转变,不再将他看作一个孩子,而是一个平等的成熟的人。 龙啸云在武艺上,被武学修为最高的心眉教导着。 他将基本功打得扎扎实实,绝不因为自己三年没有碰到内功心法而焦躁不耐,反而愈发沉着冷静。心眉对龙啸云十分满意,他将少林寺基本的拳法、步法教给龙啸云,等他练得纯属无比之后,才从七十二门绝技中挑出三门绝技。 龙啸云性情,早在这三年被寺中诸人摸得通透。他三观早已定型,又习惯了忙碌而充实的生活,即使本身根骨一般,但少林寺武功比起根骨跟看重心性,他宽和而稳重的心性对应“大慈大悲千手式”、“拈花擒拿手”、“澄净指”这等稳扎稳打、并不过于偏激狠戾的武功,就进益飞快了。 他虽然武功进步神速,但龙啸云到底活得久了,脑子里那些投机取巧、得个奇遇什么的想法几乎没有。他反而有些担忧自己的进步是否太过迅速,容易导致身体的不兼容,反而出现什么问题。心眉得知龙啸云的担忧,哈哈大笑,这孩子总算有点孩子模样了。 “放心吧,少林武功素来是慢工出细活,但这慢工则代表了资质好坏,你虽然进步很快,但并不就惊世骇俗了,放下这颗心,好生练武吧!只要不一味追求武学而忽视佛法,那就不会有任何问题。况且这世上天才何其多也?你不过沧海一粟,不值一提。” 心眉说得很不客气,假若龙啸云真是个年幼的孩子,指不定被说得眼圈都要红了,但一如心眉所料,龙啸云恍然大悟,抱拳谢了心眉,放下畏惧继续练武了。 “这孩子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小公子,哎呀,方丈真是捡了个不得了的小子呢。”心眉咂咂嘴,龙啸云虽然吃苦耐劳,姿态动作却天然一股彬彬有礼的意味。不像那些软绵绵的贵族子弟,反而像个征战沙场却老道成熟的将军…… 前·将军·龙啸云还努力在梅花桩上保持平衡。 他年少时就幻想过,学习武功变成大侠这样充满了热血的事情。在神明大人的恩赐下,龙啸云终于实现了他的梦想。有了热爱做基础,勤奋做保持,踏实做樑柱,龙啸云充实的少林生涯转眼过了十四年。 武痴的龙啸云忽然在某个晴空万里的早晨,听见了系统的提示,告诉他是时候去找李寻欢了。 感谢系统的及时提醒,不然这傢伙绝对会把这件重大事件忘到九霄云外。 于是顶着个秃头,神情坚毅,五官硬朗,肌肉结实的十八岁青年龙啸云,向师父渡缘请求出山门见见世面。渡缘指了指门外,答应了。龙啸云捻着佛珠一路西行,走到两边山势险峻的峡谷中。 ——在这里,他终于看见了李寻欢。 作者有话要说: 有读者说第三人称比较好,于是这是试水的第三人称。 如果觉得别扭我再改回第一人称,如果觉得不错那以后就这样写了,大家意下如何? 话说这个主角是我写得最!正!义!幸运值最!高!的啊…… 要不要虐一下呢嘿嘿嘿~(*/ω\*) 第12章 小李飞刀之龙啸云 李寻欢平平静静站在峡谷中央。 他的面前站着数十个目光冷厉的江湖好汉,其中五人手中带着一把机簧袖箭,正是这天下机关的老祖宗——唐门所制的杀人利器。他们每个都是内功一流的杀手,远近皆宜,追杀了李寻欢足足七日七夜。 他一袭青色锦袍已然被血污溅得痕迹斑斑,髮髻凌乱,浑身多处伤口飘出隐隐的血腥味。甚至他的眼睛都有些模煳了,神色憔悴至极,清瘦的身躯站不稳一般微微摇晃着,嵴背也不那么挺直。 照理说,李寻欢应当已经是瓮中之鳖,任人鱼肉了;然而这十几个好汉都表情凝重的死死盯着他,仿佛仍然忌惮着眼前重伤的男子而不肯下手袭杀。他们看着的,不是李寻欢的脸,不是他的身躯,也不是他颤抖的双腿,而是他的手——修长白皙如玉石打磨的纤细的手指上,轻轻握着一把普普通通的飞刀。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 七日七夜的时间里,他们所有人都将这句话,深深地刻在了心脏上。 这十几个人是受到唐门掌门委託杀人的,因此才能得到珍贵的袖箭;然而他们也不愿意去付出自己的命,让其余人获得好处。所以,他们在等,等李寻欢因失血、疲惫、恍惚而倒下去;那时他们才会如鬣狗般扑上去撕咬肥肉。但在这之前,李寻欢只要握着飞刀,只要还有力气掷出飞刀,他们就绝不会轻举妄动。 这凝固般的氛围,被一个轻轻的脚步声打碎了。 所有人的内心都绷紧了一根弦,他们看见了来人——那傢伙大刺刺从路中央径直走来,故意放重了脚步声。那是个和尚,穿着陈旧却干净的袈/裟,左手捧着化缘的木碗,右手捻着一串光亮的佛珠。他身躯高大,面容刚毅,虽然只有二十余岁,却显而易见拥有很高的武功水平。 谁也不知道这和尚为什么来,又会对胶着的现在产生怎样的影响,但杀手中一人开了口:“这位大师,吾等江湖私事,关乎唐门颜面,还请立刻离开!” 第15页 龙啸云宛若什么都没听见一般,问道:“你是李寻欢吧。” “是。”李寻欢干裂的唇微微开合,“大师快走吧,这是在下自己的事。” “什么你的事?我费了这么长时间、花了这么多心血,就是为了找你!你可叫我好找啊!”龙啸云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他语气不好,那杀手便心中一喜,但接下来,和尚的动作让他们不由凛然——对方抡起随身戒棍,向杀手们沖了过来。 平衡被打破了,和尚赫赫生风的棍法转瞬揍得他们人仰马翻。戴着袖箭的杀手想要用暗器刺穿他的咽喉,手指刚刚搭在弓弦上,喉咙里就多了一把飞刀。 龙啸云管也不管其他,在杀手中肆意挥洒棍棒,实战跟练习的不同,在不断地磨砺着他的棍法。等棍子沾满了鲜血,龙啸云就将它一扔,赤手空拳对付起来,威力不减得凌虐着敌人;他根本不管自己的后背、远处向他攻击的敌人,而不出所料,这些他没有理会的敌人,全部被李寻欢一刀一刀解决了。 两人初次见面,只说了一句话,却一同联手,默契十足的将杀手们宰得节节败退,而这份近乎不可能的完全的信任,也让杀手们升起难以置信的可怖之心。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两个人? 他们难道是一伙的吗?他们难道是刎劲之交的挚友吗? 为什么龙啸云毫不畏惧唐门的威胁,为什么李寻欢毫不怀疑和尚的来歷?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杀手们终于胆寒了,也终于发疯了,他们是不能退的。龙啸云不怕唐门报復,他们却怕得要命。这些可悲的傢伙在自己最后的生命中,用最后的拼命攻击—— 无济于事。 龙啸云将这些以杀戮为本业的人,全部杀死。 战斗开始不到片刻便结束了。李寻欢喘息着,他眼前发黑,强撑的身体再也支撑不住,手一松,飞刀掉落,整个人倒了下去,完全失去了所有知觉…… 龙啸云飞身赶来,一手扛起李寻欢,将佛珠挂在自己脖子上,又拿了戒棍。他抹了把脸上的血,大步走出峡谷,朝最近的镇子进发了。 “还好赶上了。”龙啸云实在松了口气。即使有系统的提醒,他这个第一次出门的人也绕了不少的远路。尤其是李寻欢被堵在峡谷里,天知道他为了找这个过于隐蔽的峡谷,把这附近方圆十里都找了个遍啊!一双脚走得磨破了三双鞋!龙啸云最后找到李寻欢的时候都要落泪了,真不容易啊。 这么努力的寻找,并非单纯为了系统的任务,也不是为了这个世界的主角,更多的则是为了李寻欢这个人。龙啸云知道李寻欢是怎样的好人,这个世界上好人实在太少,他也不忍心眼睁睁看着李寻欢就这么死去。比起那些龌龊骯脏的傢伙,李寻欢的命才是一条值得去竭力拯救的珍贵性命。 龙啸云找到了小镇的医者,他摸了摸自己的口袋,空空如也…… 他有点尴尬,作为和尚,龙啸云无疑是不合格的——至少在化缘这方面。他长了一副威严冷毅的面孔,不动声色的时候,看着让人心里发憷,顶着这张脸的龙啸云不用武力,是化不到缘的……他的钱为了买草鞋都花光了,现在龙啸云开始头疼。他在李寻欢身上摸出钱袋,拿这个付了款。 医者战战兢兢开了药,煮了一碗药汁给李寻欢喝,又拿出上好的金创药。 龙啸云一直守在李寻欢身旁,守了一天一夜。 李寻欢终于醒了。 他刚刚睁眼就看见龙啸云面无表情的盯着自己,稍微吓了一跳,但接着,便露出了感激的微笑:“这位兄台……多谢救命之恩!”他撑着想起来抱拳,被龙啸云一手摁住了:“你别想把伤口裂开,不然,你的钱可不够再买药的了。” 李寻欢于是点点头,乖乖的躺着不动了。 “敢问恩公尊姓大名。” 龙啸云说了自己的名字,李寻欢便笑道:“原来是龙恩公。” “你说这话还真是别扭。恩公什么的……” 李寻欢笑意微敛,露出忧虑神色:“恩公这次救我,恐怕恶了唐门上下啊。” “这有什么。”龙啸云混不在意。 “可是……” 李寻欢仍旧担心不已,于是龙啸云便笑问他:“你是怎么惹上唐门的?” “……那天,我看见一个人当街调戏良家女子,对方不从,便恼羞成怒要杀人鞭尸,打断了人家丈夫的腿。”李寻欢轻描淡写道,“于是,我就一刀了结了他的命。没想到,那人却是唐门的小公子,第二天我就被唐门追杀,声称‘纵然吾子纨绔,却也不是区区李寻欢能杀的’……然后,就是兄台看见的一切了。” “你后悔吗?” “决不后悔。” 李寻欢斩钉截铁,毫不犹豫的说,“再看见一次,我照样会杀了他。” “——那不就得了。”龙啸云露出爽朗的笑容,“就凭你这句话,我再见一次,还会救你。想必日后若我也有了什么生死危难之事,你也会救我吧!” 李寻欢一怔。他慢慢地微笑起来。 第16页 那双眼睛仿佛是碧绿色的,泛着春日碧波的温柔笑意—— “恩公……不,龙大哥。我们结拜兄弟吧。” “哈哈,我可是个和尚啊?” “大哥在我心里,就是大哥!不能因为你救了我的命,我却推脱,大哥是佛家人,所以理所当然啊?——这是毋容置疑的,我感激你,龙大哥。” 【系统提示:渣男洗白度上升,目前为一星。】 【系统提示:名传天下度上升,目前为半星。】 作者有话要说: 把龙啸云的年纪往前改了改。 第13章 小李飞刀之龙啸云 龙啸云跟李寻欢最后还是没有结拜为兄弟。 这倒不是龙啸云嫌弃,而是他身为和尚的特殊身份;不过,两人虽然没有结拜,内心深处却不约而同的默认了他们“兄弟”的羁绊。 李寻欢伤好得很快,也不知为什么,唐门没有再找麻烦,他们也乐得悠闲,李寻欢提议邀请龙啸云去他家祖宅——“李园”一聚,想要介绍自己的亲人给他。龙啸云欣然应允,他们相伴而行,到了城内不久,就看见一座气象恢弘的宅邸,门匾上悬着龙飞凤舞、笔走龙蛇的对联: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原来贤弟还是世家的贵公子,歷代缨鼎,如此显赫!”龙啸云看着,心里多了几分佩服。要知道,他两世为人,性情也算沉稳,学习速度极快,但却偏偏对那些圣贤书没有一点办法,看着就头疼不已。李寻欢作为一个富贵公子,学识如此之高,武功也高得令人惊嘆,叫他不得不感慨一句,真是位人杰。 “现在我不过一江湖人而已。” 李寻欢宠辱不惊,他微笑道,“大哥莫要站在外头了,快进屋吧。” 龙啸云走进李园,一个姿态裊娜的侍女款款而来:“公子,林小姐在梅苑赏雪呢。”李寻欢下意识露出极柔和的笑靥,目光如春水吹皱而泛起细腻的波澜:“是嘛,多出去走走也好,只是表妹身子乏力,还需多穿几件衣裳,带个暖手炉。哦,顺便在表妹出去走动时开窗通风,把屋里银碳烧出的郁气吹散……” 他絮絮说着,龙啸云忍不住起了一点好奇之心:“贤弟,那位林小姐可是你的未婚妻?” “是啊,表妹即将是我的妻子。”李寻欢笑盈盈道。 “好!贤弟什么时候娶妻,一定记得请愚兄前来啊!虽说出家人不喝酒,但这祝贺一定要送出去的。”龙啸云笑道,“不知我什么时候,能见一见弟妹啊?” “表妹不是在梅苑赏雪吗?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择日不如撞日,这便去罢。” 李寻欢带着龙啸云穿过曲折迴廊,行至一片梅林前。 梅树在冬日开得绚烂,莹洁的雪花点缀着妖娆的红花,云蒸霞蔚,美不胜收。一个女子正站在梅林中央。她穿着带毛领的纯白披风,髮髻上只简洁的簪了几点珍珠,鸦青秀髮整齐的挽在鬓边,下半部漫漫垂散肩头,只一个背影就风情无限。 “表妹。”李寻欢唤了一声。 女子犹如天鹅曲颈般旋过身子,她韶华年岁,一张如雪玉颜秀美绝伦,五官精緻得仿若梦幻,尤其眉眼间带着一丝病态的清愁,更加勾魂夺魄。而她在看见李寻欢的一剎那,愁绪化作一腔柔情,嘴角弯起,清澈的眼底盛满了脉脉笑意。 “表哥……”她答道,连声音都如黄鹂般婉转。 龙啸云刚开始几乎愣神了,他知道林诗音很美,但实在没有想到,竟然美丽到如此地步!惊嘆过后,便是揶揄,龙啸云拍了拍李寻欢的肩膀:“贤弟,我还说哪个女子能让你如此倾心爱慕,这番看见才算明白了!你们啊,当真金童玉女,天生一对,註定的姻缘吶!哈哈哈!” 林诗音闻声转首,她面上浮现一缕薄红,姿态却大大方方:“您便是表哥的兄长罢,我叫您龙大哥可好?听说您救了表哥的性命,诗音感激涕零。” “啊,这个,应该的,应该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龙啸云对着李寻欢能畅怀大笑,对这等美丽柔弱的女子就不行了,尴尬的笑了两声,把李寻欢往前一推:“你们夫妻二人好不容易见个面,我就不打扰了,你们聊,你们聊。我自己转转就行。没有不能进的地方吧?我走啦!哈哈~” 他昂首阔步,拜託一位侍女带自己兜圈去了。 李寻欢没有让龙啸云多等,一炷香的时间后,他回到大厅,招待食物。 “怎么不多陪陪弟妹?”龙啸云一边吃一边跟李寻欢聊天。 “回来后总能见到诗音的,我不能把兄长撂在一旁啊。” 龙啸云上辈子对妻子呵护有加,一听这话,顿时忍不住说教起来:“你这傻子,弟妹喜欢你不假,你可不能挥霍这份喜欢啊?” “……大哥何出此言?”李寻欢一脸茫然。 龙啸云一看他这模样,就知道,李寻欢是个明明心里爱慕得极深,做起事来却不太会顾及深爱女子的人。他太重义,这不是坏事;可重义到把老婆丢一边,这也是奇了:“我说想见弟妹,你二话不说就把我领过去,若弟妹是那江湖儿女就好啦,但人家分明是个大家闺秀,你这做得就不地道了,哪有不顾未婚妻名誉随便带人进来的?给我记住!那是你妻子,你要尊重她如尊重自己,不许做着自以为的好事,实则伤了喜欢的人。” 第17页 “大哥不是外人。”李寻欢道,龙啸云正想拍他,就见李寻欢若有所思放了筷子,“不过,大哥说得……很有道理。是我错了。” “自从父亲与兄长去世,我在朝堂也过得不如意,所以干脆辞了官后,竭力同官场作风划清界限,以江湖人自居。可是我却忘了诗音……她没有武功,不像我这样。”李寻欢本是个聪明人,龙啸云一点即透,可他愈想,心中就愈惭愧,“平日里她也努力靠近我的习惯,我却从未注意……唉,我真是……” 李寻欢想通了,向龙啸云抱拳道:“多谢大哥点醒我啊!” 龙啸云满不在乎挥了挥手:“哪里是我的功劳。你本就爱她,我不过做了个□□罢了。你们夫妻俩日后磨合,说不准也很快知晓。” 两人说笑起来,虽然无酒,却也尽兴。 龙啸云救了李寻欢后,重要任务就完成了。他心里也十分想念少林寺的诸位师兄师弟,便在李园住了两日就告辞了——每天看人家秀恩爱也很难受啊,奇怪,他原来有老婆的时候,可从没这么觉得过。 回到少林寺,心眉用奇异的眼光看着龙啸云。 “心云,你可是遇见了李寻欢?” “是啊。”龙啸云惊奇道,“师兄怎么知晓?” “江湖都传遍了,你救李寻欢与唐门杀手之下,可真是好威风啊!” 心眉冷哼一声,龙啸云知道他是担心自己,便毫无阻碍的笑道:“哪里?我不过适逢其会罢了。”他说这话,心眉却明摆着不信,严厉道:“心云,你从前根本没有想要出去的念头,那日却忽然态度扭转,非出门不可。渡缘师叔什么都没说,但我不一样!你可别想瞒着我。” 龙啸云大汗,他没说过什么谎话,支吾道:“我…我的确是……恰巧。” “嗯——?” 心眉眉心一皱,瞪着眼睛看他。 龙啸云怎么说?难道告诉心眉他是受了系统的任务,必须去救李寻欢的? 他只有低着头沉默不语,二十多的大人了,比心眉还高半个头,却像是做了错事惴惴不安的顽童,把心眉看得又好气又好笑,瞪了半晌,终于还是泄力般放弃了:“算了算了,你就是要气死师兄才高兴,师兄不管了,但无论如何,你做什么事都先保护自己的安全,懂了吗?” 龙啸云乖乖点头听训,心眉疲惫的嘆了口气,转身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大家不要以为作者君是个勤劳的人……_(:3ゝ∠)_ 如果更新很勤快的话,就是这段时间很有灵感(*/ω\*) 如果没有灵感的话……更新……就……很慢……很慢……很慢……_(:3ゝ∠)_ 喵喵喵~不要打我~!(┬_┬) 第14章 小李飞刀之龙啸云 李寻欢成亲那日,龙啸云专门跑去道贺。 他故意来得早了些,毕竟,一个和尚不比旁人,在别人家婚礼上赖着是做什么。虽然李寻欢并不介意,但龙啸云却要顾忌。他以茶代酒,跟李寻欢寒暄片刻,看时间差不多,就仰头把茶水喝光,笑着拍了拍李寻欢的肩,转头走了。 自从第一次出少林寺后,龙啸云就时常外出,打抱不平。 他生得威武雄壮,使刚强浑厚的少林武功,又是嫉恶如仇、同情良善的性格,很快在这江湖上闯出偌大名声。人们都道,少林寺除了心眉大师,这心云也将是未来的顶樑柱。又兼之龙啸云师学渊源,不爱跟人虚与委蛇,故而他走南闯北,不知救了多少人,虽然没有刻意宣扬,自己的名声却也在江湖远播了。 待龙啸云听说,有个自称“百晓生”的江湖通,给英雄豪杰的武器都排了先后等级之时,他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也在其上。 ——第四十九名:‘镇邪棍’心云。 龙啸云当即听见系统的提示:【宿主名传天下度上升,目前为两星。】 “……” 龙啸云无语半晌,摇头苦笑道,“真是一朝闻名天下知啊。” 他不是个喜欢炫耀武功的人,但百晓生却将自己的武艺高低,精准地排列榜上。这个人,的确是个人才。他从哪里看出龙啸云真正实力的?百思不得其解啊! 不过,龙啸云虽然成名了,麻烦却也接踵而来。 无数年纪轻轻、意气风发的少年豪侠客,渴望成名获得财权美色的投机小人,都跑来挑战龙啸云——他没有多少声名赫赫的对敌传闻,反倒仁善名头响亮的很,这给了人一种下意识的偏见:龙啸云武功一般,心慈手软。这让他们抱着侥倖的心态。 然而,龙啸云的确不算个恶人,但他素来也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好人。当将军的那一世,刀下多少无辜将士的鲜血,他也毫无动容,而现在,龙啸云要对这些不知好歹鲁莽挑战的人,袒露自己血淋淋的一面。 那些年轻的孩子,龙啸云教训一番就放过了;其余的卑鄙小人,那种不择手段下毒、偷袭、胁迫的混球,龙啸云用他们的性命,将自己本就响亮的名声,变得更加震撼——他的“名传天下”任务又升星了,现为两星半。也许在鲜血的证实之前,许多人对“心慈手软”的龙啸云不屑一顾吧。 第18页 龙啸云本以为自己已经焦头烂额,不成想,还有更让他头疼的麻烦。 李寻欢的妻子怀胎九月,即将妊娠之际,李寻欢竟失踪了! 龙啸云是第一个接到消息的,因为他听闻林诗音怀孕之时,就准备好礼物准备赶去庆贺。结果庆贺泡汤了,还撞到这么一个惊天秘闻。他又气又急,气那不知何人用心险恶地造谣消息,急李寻欢别是真出了什么事。 到了李园,龙啸云一棍子挥出,将门口围着的,一帮如鬣狗嗅到腐肉而扑上来的投机小人揍了个人仰马翻,将头前煽动的几人的腿脚三下五除二狠狠敲断。 喧闹变成寂静,他们都认出了龙啸云。 人群一阵骚动,有个油腔滑调的傢伙阴阳怪气道:“怎么,出家人也爱慕人/妻,想要一亲芳泽?”他话刚说完,龙啸云一棍子打碎了这人的脑袋,红的白的在棍子上溅得脏乱血腥,龙啸云目光如雷,兇悍的鼓起手臂肌肉,运气喝道:“李寻欢是我兄弟,谁敢动我兄弟家室,就先来问问我这棍子答不答应!” 他瞪眼扫视一圈,无人敢与之对视:“滚吧!若我再看见尔等,必取性命!” 围着李园的人灰熘熘走了,龙啸云嘆了口气。他走入李园,林诗音早已在内等候接待。她一见龙啸云,就端端正正行了个大礼:“多谢龙大哥救我们于危难之中。”她神色略带憔悴,挺着个大肚子,不施脂粉,却依然美得惊人。 龙啸云不自在的等她施礼完毕,就立刻搀起林诗音:“弟妹还怀着孩子,快些请起,贤弟吉人自有天相,必会平安无事的归来。弟妹只需静侯待产便可!” “是,表哥一定会没事的……一定会没事的……” 林诗音痴痴呢喃道,低头拭了拭眼角。 唉,真是造孽啊。龙啸云心里叫苦,正绞尽脑汁想,该如何安慰她,侍女就急忙道:“李夫人,心云大师,门口来了个乞丐,坐着不肯走,看他模样,似是武林中人,这……我们怎么办啊?”口中说着怎么办,眼睛却瞥着龙啸云。 “我去看看!弟妹在此安心等候!” 龙啸云得了机会离开,立刻道。他朝门口奔去,果然看见一个乞丐。 那人斜躺在李园大门口,晃悠悠翘着二郎腿,全身上下,衣衫褴褛,只带了一柄连剑也称不上的不知从哪里折下来的树枝。他懒洋洋抬起眼睛瞥了一眼龙啸云,不言不语,只冷冷地嗤笑一声:“世人都道心云佛学精深,嫉恶如仇,在我看来,也不过是个卑鄙无耻、妄图霸占兄弟财产妻子的渣滓罢了!” 龙啸云眉头一皱,他听出了敌意,却没有感到杀意。 “你若当真关心兄弟,为什么偏要登堂入室?在这门口难道睡不得?” 龙啸云微微一怔,他也是关心则乱,没想到,这乞丐却眼神犀利,心思细腻。他虽然说得难听,却说出了实话,龙啸云沉吟道:“不错,我的确可以在这门口护着,不必入内。墨香!”他唤了方才那侍女的姓名,“你日后把饭菜送来这就行了!我呢,就不进去了,除非有什么要事,再告诉我。”他看了看乞丐,“把饭菜准备两份,这位兄台也是来帮贤弟的。” “我可没说我跟李寻欢有关!”乞丐听了立刻回嘴,“——饭菜里多放点肉!” 龙啸云笑了,乞丐对他的敌意已然消散,这人果然是帮李寻欢的。 他俩犹如门神一般,杵在李园门口,过往行人纷纷注目。乞丐是混不在意,龙啸云则是沉着镇定,他们虽然形貌不同,却气势如虹,让人不敢靠近半步。 干坐着也没劲儿,他俩有一句搭一句的说起话来。 那乞丐自称“胡疯子”,说到如何认识李寻欢时,满脸堆起嘲弄不耐,冷嘲热讽的把李寻欢笑了一顿,说有人不服他“小李飞刀”排名第二,设了个圈套,拿一个小姑娘引诱他入套。结果这傻子果不其然被骗了,结结实实挨了顿打,但却心慈手软,虽然杀了作恶那人,却没有料理那小姑娘,还给了银子,被女孩转头又卖掉,险些死了等等…… 龙啸云一听,不禁微笑起来。 李寻欢的确是个烂好人,他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但是,这个世界上,除了邪恶,那纯粹光明的正直与善良,也会让人刺目到浑身发抖,潸然泪下。一边骂着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傻子,一边心甘情愿做他的好友,为他豁出命去……这就是李寻欢这个人的魅力所在啊。他不完美,却拥有令人颤慄的力量。 两人聊着聊着,从白天到夜晚,已经出现了惺惺相惜的友谊。 突然,侍女墨香跌跌撞撞跑来了。 龙啸云目光一凌:“出什么事了!”墨香哭道:“夫人,夫人她,要生了!” “……???” 两个武功高强、气势如虹、威武雄壮的男性,呆滞了。 他们面面相觑,一阵诡异的沉默,龙啸云跳起来:“快快快,稳婆呢?热水,毛巾,还有参汤……还有医生!快点把弟妹送到床上躺好!……哎呀,我真是……胡疯子,拜託你去把西面一公里的稳婆跟一事,用最快的速度请来!” 第19页 胡疯子一声不吭,眨眼消失了。 龙啸云焦急之下也顾不得许多,一个箭步沖了进去。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夜半时分,熟睡的稳婆被人从被窝里挖出来,扛在肩上带走了。 稳婆:“救命啊!劫色杀人啦!” 胡疯子:“……”假装看不见稳婆年近40胖乎乎的身体。 夜半时分,熟睡的医师被人从被窝里挖出来,夹在腋下带走了。 医师:“啊啊啊,大,大侠饶命!” 胡疯子:“……”把白鬍子医师的身体摆正了些。 夜色下一道身影用轻功飞窜着。 胡疯子:tm的老子真是见了鬼了,回头非把李寻欢这傻子吃穷不可!掀桌! 第15章 小李飞刀之龙啸云 *015* 林诗音挣扎了两个时辰,生下一个男孩儿。 龙啸云跟胡疯子一听终于母子平安了,两个人虚脱般松了口气。 他们出门等着了,林诗音在一天的昏迷后,甦醒第一件事就是向两人感激。龙啸云跟胡疯子混不在意的摆摆手,林诗音却坚持道:“既然二位兄长不愿答允,那么,就给这孩子起个名字吧。” 胡疯子一愣:“好好好!就叫不归吧!李不归!” “这……”龙啸云迟疑道,“这不太好吧?” “我是李寻欢的妻子,我可以做主,龙大哥且放宽心。”林诗音微微一笑,比起少女时期的青涩,现在多了一分笃定的大气,“寻欢不知去向,多亏两位大哥,在危难时期救助我母子二人平安。这已足够了,寻欢若知晓,必会贊同。” “所以,就叫不归!”胡疯子嚷嚷到,“这名字多好啊!” 不归…人家父亲还没有回来,你就“不归”……龙啸云无力吐槽,他直截了当的问:“胡疯子,你为什么给这孩子起个如此名字?有什么特殊寓意吗?” “要什么狗屁特殊寓意啊?老子的名字就叫‘不归’,他也叫有什么不好?” 胡疯子理直气壮。原来他本名“胡不归”,因为疯疯癫癫,而起了个“疯子”的诨号。慢慢地,竟也五人知晓他本名了,都叫他“胡疯子”;他也真没辜负自己的名姓,给人家儿子起自己的名字……这也真是,独特。 “……不如小名叫不归好了。” 龙啸云笑的勉强。 胡疯子不清不愿的同意了,两人又在门口守了七天。 七天之后的一个清晨,李寻欢终于回来了。 他肩上披着一片漫漫的霞光,虽神色憔悴却难掩微笑,尤其看见龙啸云二人时,笑容就愈发灿烂——然后胡疯子拿着自己臭烘烘的草鞋,向李寻欢丢了过去。 “胡兄。”李寻欢苦笑着接住。 “哼!”胡不归呸了一声,像是李寻欢欠他一般,纵身离去。 这直来直去的性子,让龙啸云也不由得无奈。 他看李寻欢虽然精神不佳,但面色红润,明显情况不错,顿时松了口气,嘴上却道:“你就这么大咧咧把弟妹丢下,还真是有本事。你跑哪儿去了?” “这就说来话长了。”李寻欢微笑道,“我知道有兄长与胡兄弟在,诗音绝不会出事,这才放心的离开啊。龙大哥,这次麻烦你了。”他说罢朝龙啸云行了一礼,龙啸云摆摆手,也说不出什么指责的话了。 他目光朝李寻欢身后一瞥,发现女孩的一抹衣角。 “……嗯?”龙啸云皱起眉。 李寻欢身后竟然藏着个小女孩,十岁左右年纪,生得粉雕玉琢、精緻绝伦。她怯生生瞧了一眼龙啸云,脸上浮起两朵红云,害羞的连忙藏住自己的面孔…… “这是…仙儿。”李寻欢发现龙啸云目光,解释道。他说起女孩名字,不但没有素来的温和目光,反而有几分无奈:“她卖身葬父,又受人矇骗,我不忍她年纪轻轻就进了勾栏,能拉一把就拉一把。” “仙儿?这女娃娃的名字?”龙啸云眉头一挑,“我听胡兄说你被一个小姑娘骗得很惨,是她?” 李寻欢尴尬的点点头:“胡兄这也说了吗……” 他嘆了口气:“这孩子,到底这么年幼,哪有人生来便是邪恶之辈呢?我只望能教导她,将她这性子扭转过来,不要错误的以为,这世上只有金钱财宝是最重要的。” 这耳熟的名字让龙啸云多看了女孩一眼,他心里默默算了一下。 是那个女人吗? ……林仙儿,是她吗? 年纪对得上,性格也相似,外貌也符合…… 龙啸云心中骤然产生一丝杀意,但随即他克制住了自己。 并非心慈手软,而是践行自我的意志。 龙啸云一直认为,人是可以改变的;也许这个人,他在某个情况下,会是卑鄙无耻的魂淡,可是,在另一种情况下,也许会变成捨己为人的善者。由于人太过多变,龙啸云无法确认,现在年幼的林仙儿,必定会成为日后残忍狠毒的女人。他不愿因自己所认定未来还没有发生的事,去针对一个现在还无辜的孩子。 第20页 他会因战场上敌我阵营的不同,而怜悯那些无辜死去的战士。 但怜悯,不代表他会停止屠杀。 龙啸云不敢说自己是好人,好人不会像他这样满手血腥。 但是,他愿意做一个有底线、有责任的人,将自己的意志贯彻到底,绝不动摇。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可龙啸云觉得,人类本就是如此复杂的存在,他作为人类也不敢保证自己永远不变,但是若连坚定自己的内心与道路都做不到,那他也太可悲了。 ——所以,龙啸云只是静静的看了看她,就移开了视线。 “那就提前预祝你成功了。” 龙啸云笑道:“顺便恭贺你啊,贤弟——弟妹已经生了,是个男孩儿。” 李寻欢的目光迸发出极度的喜悦。他笑容满面的重复“生了,生了!”忽然一个激灵,焦急的问“诗音怎么样”,又勐然醒悟“肯定没事,不然兄长不会恭喜我”……整个过程一副傻乎乎的新手爸爸模样,看得龙啸云十分可乐。 “好,那我就走了。在这门口睡了七天,累得要死。” 龙啸云拍拍李寻欢的肩膀,昂首而去。 【您对兄弟的恩义使您的声名提升,名传天下度上升,目前三星】 他刚走了没几步,没想到,怯生生的女孩忽然开了口。 “龙大师,你为什么想杀了我?” 一时间,诸人都怔住了。 龙啸云回头望那孩子,她定定的看着他。龙啸云的杀气,那么隐晦,连李寻欢都没能察觉,这个女孩年纪轻轻却看得清清楚楚,还这么毫无忌惮的问了出来。 龙啸云不禁笑了。 他的笑容从微小变成大笑,龙啸云笑问:“你怎么确认?” “我就是知道。龙大师,您为什么想杀了我?” 龙啸云笑容微敛,他并不会像普通人一样,对年幼的孩子放松警惕——也不会认为他们什么都不懂。其实孩子很聪明,只是涉世不深,所以懵懵懂懂。于是他严肃而认真的对仙儿道:“因为我看见你,就想起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以美色欺骗玩弄无辜的善人,为了荣华富贵将数个女孩的清白破坏;她如此卑鄙无耻,我深恨之。若你未来变成那副模样,我定会取了你的性命。” “仙儿姑娘,你记着我这句话,牢牢地记住。” 龙啸云盯着仙儿的眼睛,一字一顿。 “——若你为恶人间,祸乱江湖,我必然杀你,谁也救不了你。” “你凭什么!”仙儿瞪大眼,她吓得脸色涨红,却又气得连连跺脚,全然不复方才单纯羞涩模样。也许这样子也是她故意做出来的,龙啸云不在乎。能这个年纪把李寻欢骗的团团转,她不容小觑。 他只是平平静静道:“就凭我比你强。” 作者有话要说: 写主角的时候总是会停一停。 我想塑造这么个人。 他习惯杀戮,却不习惯漠视生命;他怜悯友善,却不会盲目圣母。 他待人真诚,却不一味付出;他不爱管闲事,却无法对身边的邪恶冷眼旁观。 主角很干脆的告诉林仙儿他的杀意。 他觉得愧疚,也不愿否定自己的傲慢。 ——就让主角做一把刀吧。 斩去我心中的尘埃。 第16章 小李飞刀之龙啸云 十年时间一晃眼就过去了。 龙啸云武功愈发精深,很快从兵器谱第四十九名上升至第二十七名。他在这段时间内,任务二依然分毫不动,大概在系统眼中,自己的声名还不足以到达提升星级的程度——龙啸云已经对系统的判定有了几分猜测。对后世有影响提升最高,对目前世界的很大改变其次,然后是对个人能力、普通人口耳相传的多少。 他的两次任务,一次重点放在朝堂,这回则放在江湖。也就是说,他的重心正确,影响的圈子正确。而最让龙啸云在意的,是他对于自己第一个任务的猜测——刘少康好色薄情,他一生一世只娶一人,所以『渣男洗白』任务完美完成。龙啸云忘恩负义,若他重情重义,那么,会不会这次任务也“完美”过关? ……值得一试。 也许那位“神明大人”并非如祂所说,只是找个乐子罢了。 林诗音为李寻欢诞下一个男孩儿,取名“怀恩”,希望这个在自己兄弟保护下出生的孩子,能常怀感恩之心;小名儿依旧是说好的“不归”,胡疯子对这孩子十分的好,当然,胡疯子善待他人的方式与常人不同,李怀恩被折腾的够呛,故而在李寻欢的诸多朋友中,他还是最喜欢“龙叔叔”。 龙啸云看过那孩子,李怀恩生得粉雕玉琢,他举止有礼,温和可亲,虽然年仅十岁,却极为聪颖,练武习字,过目成诵。李寻欢不强求他入宫科举——现在的朝堂一团乌烟瘴气,实在让正直清明之士目不忍睹;他更希望李怀恩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长大。 夫妻二人同心同德,林诗音亦抱着如此想法。 她诞下孩子后,对李怀恩千娇百宠,爱得恨不得捧在掌心,李寻欢在她心中第一的位置,立刻降到怀恩之后。有了过于宠爱孩子的母亲,李寻欢就不得不硬起心肠,为了不教这个孩子变得娇纵跋扈,他常常对怀恩较为严厉——但在龙啸云看来,这哪儿是“严厉”,就是稍微要求高一点罢了;也幸亏这孩子天性纯良,能维持自己上进好学之心,不然早被这对父母养废了。 第21页 也是奇怪,原着中龙啸云与林诗音的孩子,就是天性狠辣恶毒,李寻欢与林诗音的孩子,却是纯良温和、善解人意。难道龙啸云的基因这么差?他时常诧异,但也就想想便罢,反正现在林诗音与李寻欢是对恩爱夫妻,与他无关。 说到李园,就不得不说林仙儿——没错,曾经被龙啸云威胁的小姑娘,现在生得愈来愈美,当作林诗音的“妹妹”住在了李园。她着实太美丽了,引得无数人渴慕喜爱。她是李寻欢的小姑子,又长得漂亮,因为太多人讨好,林仙儿纵然被竭力教导着,却也变得自鸣得意。她甚至想去勾引李寻欢来证明自己的魅力。 结果不言而喻,林仙儿输的悽惨无比。 龙啸云得知这事忍俊不禁。比曾经幸福了太多的她,难道忘记了林诗音年轻时的美丽吗?那是气质多过容颜的美丽,龙啸云现在还能清晰地回忆起他第一次见林诗音时,女子回头一笑的模样。那是真正的人间绝色,见过她美貌的人,很难再对其余女子产生什么感觉——即使单论容颜,林仙儿比林诗音更胜一筹。 于是她就被禁足了。 嗯,禁足。李寻欢作为林仙儿的“长辈”,又是家里最大的男性,当然有资格教育年轻气盛的小姑子。林仙儿虽然资质不错,却因珍惜美貌而不愿习武,她被惩罚可真是毫无悬念,连逃跑都不可能。 藏剑山庄少庄主游龙生爱慕林仙儿,想去偷偷把她带走,被李寻欢抓了个现行,老庄主舍了脸亲自接回去的,丢人现眼至极。除了游龙生,还有其他各种人……林仙儿又是个耐不住寂寞的性子,李园时常鸡飞狗跳,“热闹”得很。 ——李寻欢也心累得很。 某日,龙啸云收到李寻欢的来信,希望能跟他一聚。 龙啸云大感诧异。李寻欢是典型的浪子心肠,虽然成婚有了儿子后,就不怎么外出了,但在江湖依然较为活跃。他素来奉行“有缘则来,无缘则去”,龙啸云在大江南北云游几年也不闻李寻欢想念着急,却总会在他到达李园时受到最热情的招待——这种过于感性与替他人着想的性格,能写出这封信,就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他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告诉龙啸云。 龙啸云立刻撂下手上所有的活儿,以最快的速度赶往李园。 他到的时候,李寻欢已准备好了今年最昂贵的新茶,一桌丰盛美味的素菜,还有他迎接龙啸云时温和舒畅的微笑。 “大哥!许久不见。”李寻欢感慨般轻轻嘆道。 龙啸云觉得更奇怪了,这语气不大对劲儿啊:“贤弟,你有什么心事?” “总是瞒不过大哥。”李寻欢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我大概要隐居了。” 龙啸云一惊,他瞪大眼,难以置信的盯着李寻欢:“你说什么?隐居?好好的为什么要隐居?贤弟,你不是七老八十看遍红尘的老人,你才三十就要隐居?” “不错。大哥,我已经深思熟虑过了。”李寻欢温和的回应,他正直盛年,因美满的家庭,双目如十年前一般,明澈似溪流、干净如清泉,仿佛江南的春风都含在其中,观之可亲。李寻欢笑容毫无阴霾,“我在江湖上也算稍有一番名头,可是这些年啊,我实在有些倦了。” 单手执起酒杯,李寻欢啜饮一口,悠悠一嘆: “江湖实在太危险,即使是我,也不敢保证能完全护着诗音与怀恩。他们母子是我最珍贵的亲人,我怎么捨得他们出事呢?怀恩是个好孩子,我不求他多么出息,只要快快乐乐、顺心随意的长大,那就足够了。可是这些微小的渴求,在江湖上实在太渺茫了。他是我李寻欢的儿子,这就足够许多人对他充满了各种奇异的感情……嫉妒、羡慕、感激、质疑……我可不愿他如我一般,活得这么累。” “知道你为什么活得累吗?不忍心拒绝他人请求,爱管闲事,总是让受难的陌生人白吃白喝。” 龙啸云毫不留情地指出。有时候,善意并不能得到善意,反而会得到某种妒恨与恶意;但幸好,这个世界上,有龙啸云、胡不归……很多以善意报答善意的人。他们成为了李寻欢的朋友,铸成了坚固的友谊。 李寻欢只有苦笑,他实在改不了自己的“毛病”:“是啊,因为如此,我才不忍怀恩也如我一般……” 龙啸云想了想那孩子,也嘆了口气,不吭声了。 “好罢。你要隐居了,除我之外,还告诉过谁吗?”他问,李寻欢道:“我不愿太多离别之伤,故而只告诉了大哥一人。若胡兄来问……还请大哥帮忙。” 龙啸云一口答应:“好!” 李寻欢于是笑了起来,他为龙啸云满上酒,神色郑重道:“那么,寻欢还有一事相求!” “难得见你求我。不管这事是什么,我都应了!” 龙啸云奇道,他相信李寻欢不会坑害自己,便想也不想,再次答应。 李寻欢双目中流露出温暖的光,他对龙啸云微微笑着,从怀中拿出一部册子,双手捧给龙啸云,“请大哥继承此书,将先辈精髓传承,不至使它断绝荒废!” 龙啸云惊讶的接过册子,只见上头写着几个龙飞凤舞的字: 第22页 ——《怜花宝鑑》 第17章 小李飞刀之龙啸云 *017* “怜花宝鑑……?”龙啸云脑子里电光火石一闪,“江湖前辈王怜花的秘籍?!贤弟,你,你这——不行,这实在太贵重了,啊呀,这这……”龙啸云连连摆手。他对神功秘籍并无太多眷恋,李寻欢这一下子当真把他搞懵了。 “大哥,我即将离开,这秘籍也唯有你有资格持有。” 李寻欢诚恳道,龙啸云盯着他的眼睛,长嘆一口气:“好!我也不罗嗦了!” 他接过秘籍,自嘲道:“本以为我已经在佛法薰陶下变得清心寡欲,不成想还是抵挡不了神功秘籍的诱惑。贤弟啊贤弟,你可真会给大哥出难题。” 两人相视一笑。 龙啸云带着《怜花宝鑑》离开了。 这是王怜花将自己毕生学识倾注而下的秘籍,龙啸云连夜翻看。里面的知识包揽万千,里面不仅有他的武功心法,还有他的下毒术、易容术、波斯迷心蛊……龙啸云翻来覆去,如痴如醉。他本以为自己已经算得上武学大师,没想到还是坐井观天,目光狭隘。前被高人的莫测之处,令人嘆为观止。 他越学越觉得精深奥妙,终于明白王怜花为什么希望将这书流传下去;可是紧接着,他感到了恐惧——龙啸云是少林弟子,他绝不会去为了这本书而抛下少林寺的东西,但是拿了秘籍却不做事,这简直无耻至极,辜负了李寻欢的信任。到底该如何是好呢?他愁眉苦脸,辗转反侧,想了三天三夜,终于想到一个人。 ——阿飞。 他是沈浪的儿子,王怜花好友的儿子,天赋高,心性好,不仅如此,他还迫切的想要变强——还有谁比他更适合拥有这本书,更适合将这秘籍传递下去? 但是要去哪里寻找阿飞呢? 龙啸云最近的确听过一个少年“飞剑客”的名头。但也许是没有李寻欢参与之故,阿飞的名头并不响亮,而且因为不熟悉江湖规矩,反倒常有抹黑。他若一个一个的找也实在太难过,龙啸云于是立刻赶往某间酒馆,求助一个老人。 那老人正在酒楼说书,旁边是他的孙女儿,一双水灵灵的眼睛,两条乌油油的辫子。他们正在笑吟吟的说着最近的江湖趣事,龙啸云刚进来,那故事便戛然而止。老者悠哉自在的抽着旱菸,龙啸云恭恭敬敬上前,施行一礼,问道:“这位前辈,您可知沈浪之子阿飞的踪迹?” “你找他做什么呢?况且我只是一个说书的,怎么会知道人家的踪迹。” 老者笑眯眯道,他的孙女儿正用好奇的目光看着他。 龙啸云传音道:“晚辈拜见‘天机老人’。” ——这说书的老者,正是百晓生所排榜上第一人!“天机棒”孙老头!他不仅是位智者,还是位江湖异人,绝顶高手,世上无论什么事,很少有不知道的。 “哦?没想到啊,还有年轻人认得老朽。”孙老头老神在在抽着烟,“怎么了,刚刚拿到《怜花宝鑑》就急着往外送吗?这可真是奇了,老朽第一次见你这种人。” 龙啸云一点儿都不奇怪他为什么知道李寻欢赠予自己秘籍。李寻欢是绝不可能说出去的,也就只有他能轻而易举明了。于是,他一五一十,说了自己艰难困惑之处,引得孙老太哈哈大笑:“你这小儿,颇有意思。怪不得是李寻欢的挚友,不错,不错。既然看得顺眼,老朽帮帮忙也无所谓。” 他说了阿飞所处之地。 龙啸云拜谢,而后干脆利落,立刻前往。 天极老人一袭蓝衫坐在椅子上,一边笑一边抽菸,烟雾缭绕中,他感慨着说:“遇诱惑而能忍,得宝物而心静。虽声名显赫,却谦卑自省——不错,不错。江湖上,有了李寻欢、龙啸云这等人,又能平静百年了。” 另一边,龙啸云赶了几日的路,终于碰见了阿飞。 那是个清瘦的少年,眉眼凌厉而锋锐,目光清澈坚毅,虽身着朴素,却步履沉稳。这少年,只要第一眼看见,就立刻会知道,他就是沈浪之子——阿飞。 “小兄弟!且等等!”龙啸云唿喊着,他翻身下马,风尘僕僕。 阿飞冷冷看着他,手握在剑柄上。 龙啸云并不在意他的警惕,左右瞧了瞧,道:“你便是沈浪之子,阿飞?” 阿飞的眼中迸出一道寒芒。刺目的杀意直击咽喉:“你是谁。” “是就好,是就好。”龙啸云看他神态,松了口气。他爽朗的微笑着,“我找你许久,就是为了将这秘籍送给你。”他将《怜花宝鑑》从怀中摸出,双手递去。阿飞瞧也没瞧一眼,只冷冷的问:“你是谁。” “我是心云,少林寺弟子。”龙啸云道,“这秘籍是王怜花与其好友消失前所着。他希望有人能继承他的东西,我拿到后,第一个想到了你。若是你,一定能将其发扬光大。” 阿飞虽然初出江湖,却见过不少卑鄙小人。 他将信将疑:“为什么?” 龙啸云嘆道:“我是少林弟子,不能弃了少林武学发扬此书的,况且我年纪已经很大,但又不忍心将它付之一炬,况且……我听说你为出名而踏入江湖,这书说不定能帮到你——若是你想要寻找沈浪前辈,里头也许有什么线索。” 第23页 阿飞被说服了。 他沉默的接过书,塞进自己的怀里,而后转身离去。 龙啸云放下一块大石头,他顿觉浑身舒畅,长舒一口气,微笑着也回了少林。 后来,龙啸云听闻阿飞武功精进,在江湖上创出偌大名头,接着又突然消失不见。他心想,阿飞也许真的找到了沈浪所在之地,寻父去了。 某日深夜。 龙啸云熟睡之时,听闻耳边轻微唿吸之声。 他勐然醒来,出拳杀去,那人却敏捷的一个转折,消失在夜色中。 龙啸云又惊又怒,他发现桌上多了一本书,没有封皮,干干净净,普普通通。他小心翼翼拿刀挑开,里头字迹崭新,一笔一划,规规矩矩,但那内容却无比的熟悉——《怜花宝鑑》! “怎么回事?”龙啸云震惊极了。 他顾不得许多翻了一遍。果然,就是《怜花宝鑑》,只是一个手抄版本,而且不仅仅保留着宝鑑的内容,还附加了其他的武学,皆是艰深复杂的知识。最后末尾处,写着一行小字:“感激之情,无以言表,此书赠君,聊表谢意。沈飞。” 沈飞……阿飞? 龙啸云吃惊之余也替他欣喜,看来阿飞果真寻到了生父! 他回想一下方才那人背影,有些熟悉。 阿飞找到了自己的生父,然后为了感谢龙啸云,将《怜花宝鑑》与其他武学一併送了来。这可真是……龙啸云内心充盈着感激之情。他将书送出后,虽然不后悔,却也很遗憾。龙啸云不是什么天才,他反覆的看过宝鑑,却没有背下来,这不是不可惜的,但是现在,这本书已经被他的主人所承认,赠给了自己。 龙啸云看着书,不禁微笑。 作者有话要说: 吓死 好多评论!!!(开心了) 第18章 小李飞刀之龙啸云 *018* 武林中人,可以不知道谁是小李探花,可以不知道当今皇帝是谁,却绝不能不知道“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 他起初隐于江湖,鲜有听闻,却于一夜之间以不世枭雄之姿席捲武林,建立“金钱帮”,称之为「金钱落地,人头不保」,并且十分蛮横且坚决的将此律推行下去,招收大批人才,广纳新鲜血液,很快出人头地,以恐怖的枭雄姿态睥睨江湖。 他自诩“天下第一”,目空一切,谁也不放在眼里。 这份傲慢自从打败了兵器谱上第一名“天机老人”后就愈加高涨。然而,上官金虹并没有就此止步。他的目光仍然紧紧地追随着一个人——“小李飞刀”。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 上官金虹太傲慢了,傲慢到想要打破这份神话,他自信自己躲得过! 有一种人,天生不懂得收敛与谦逊,凭藉着自身的能力肆意妄为的俯视整个天下,不停地寻找比自己更强的人挑战,一次一次,绝不驯服、绝不拖沓,犹如怪物般努力奋进,又像野兽般贪婪渴求,充满了欲望……而这欲望到达极致,就变成了一种令人惊嘆,甚至钦佩、畏惧的“符号”。 “金钱帮”已经成了一种“符号”。 上官金虹想要寻找李寻欢,可是,李寻欢却早已隐居。 曾住在李寻欢家中的林仙儿被送到了皇帝的后宫,她作为绝世美人的姿色,将庸碌年轻的帝王迷得神魂颠倒。而皇宫精细到细微的衣食住行,让林仙儿深深嘆服自己曾经的愚蠢。只有皇宫里的东西才是最好的东西,目前的林仙儿已经一头扎进宫斗不可自拔了;她的目标是“太后之位”。 于是与李寻欢相熟的、最可能知道他处于什么位置的人,就只有龙啸云。 ——龙啸云感到莫名其妙。 他照常出少林寺,照常在外头行侠仗义。然而令他不解的是,来到客栈,店小二奉上美味佳肴、天字一号房,最舒适的服务,并且拒绝给予的金钱,只说了一句话“上官先生请您用餐”;到了荒郊野外,正准备找个破庙将就一晚,进了门没多久,就有一串人进入,将荒废的破庙打扫的干干净净、铺上床褥、点上香灯,什么都不回答,只说“上官先生请您安睡”;更别说他追击什么穷凶极恶的歹徒时,自己一转眼,对方已经被绑好放在面前,脖子上挂着一个牌子,上书“上官先生赠您礼物”…… 搞什么?龙啸云整个人都懵了。这“上官先生”是何许人也? 也许之前龙啸云想过是自己救过的什么特立独行的人,但是现在他立刻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哪个自己救过的人这么有权势,给他铺床端菜的全是武林高手,把歹徒扔到自己面前,他还半点儿没有感觉。 更像是……威胁?有求于人? 这回龙啸云学乖了,他等给下次伺候自己的人到面前,嘴里还没有吐出“上官先生”几个字,就被龙啸云一个擒拿手抓住,问他“上官先生”究竟是谁? 那人笑了,仿佛胸有成竹般知晓龙啸云的疑问:“请跟我来。” 龙啸云跟上去,走进一栋豪华的酒楼的最高层。 那里只有一张桌子一张椅子一壶茶一只杯子,一个挺拔而高大的男人站在桌边,朝他投来平静又深邃的目光。 第24页 “请坐。”男人说。他的衣服下摆长长的拖在脚背。而桌子椅子茶杯茶水都是给龙啸云准备的。他根本没有弯曲自己膝盖,坐下来歇一歇的意思。龙啸云走进一瞧,才发现角落里犹如影子般沉默无声的黑衣青年,他的目光仿佛从未燃烧过的灰烬,毫无生气。 看到他们的一瞬间,龙啸云脑子里就蹦出两人的名字。 上官金虹。荆无命。 他长长地吸了口气,又缓缓地吐出来。 两个人找龙啸云绝不是什么好事。但龙啸云还是坐下了,他沉默不语。上官金虹没有说出任何漂亮的引诱言语,也没有什么表情。他只问了龙啸云两句话。 “你要做我的下属吗?” “李寻欢在哪儿?” 龙啸云也平平静静,他没有碰任何东西,回了一句话。 “放弃吧。” 于是上官金虹知道了龙啸云的选择。 龙啸云的武功很好,可是上官金虹的武功,已经超越了人类所能想像的极致。那是如同李寻欢“例无虚发”的神话一般,“手中无刀,心中有刀”的境界。龙啸云不知道怎样高超的武功才能达到如此地步,但他很清楚,自己的武功虽然在这个世界算的上一流。但是,对于那些天资恐怖的天才枭雄,他只是平庸的蝼蚁。 上官金虹点点头:“你可以走了。” “然后被你诬陷说出了贤弟的去向吗?”龙啸云面无表情道。 上官金虹唇边闪过一丝凌冽的笑纹:“看来你不愿意活了?” “我这辈子活了三十五年。” 龙啸云盯着茶杯:“已经足够了,我已心满意足。” “人就是要在适当的时间死去。被时间带走的老死实在很痛苦。” 龙啸云盯着上官金虹,他体会过上辈子老死的感觉;眼睁睁体会自己身体每一个器官衰弱下去,浑身浮肿,身子轻得动弹不得,连自杀都困难。这份挣扎的苦楚,默默等待死亡降临的恐惧,实在让他难受。 龙啸云不怕死。他只怕死得痛苦至极且毫无价值。 不错,上辈子“刘少康”死前熬到了皇帝来,对方赐了他又一个爵位。他知道,这是给将死之人的最后荣光,而皇帝的驾临也代表着,就算你没死,也要死。 ……很煎熬。 上官金虹笑了,他摆摆手。 荆无命从阴影中走出,他的手垂在身侧:“你先出手。” 龙啸云并没有感到耻辱。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武功比不过荆无命。他毫不犹豫的出手袭击。 眼前闪过一道白芒。 龙啸云的动作僵住了,他肩膀上一丝痛意弥散开来,接着是血液喷出血管的感觉——整个右手,已经被一剑割断。荆无命本来可以与龙啸云拼数十招,但是他的武功太诡异,即使龙啸云清楚并下意识防备,但没有见识过那种诡异的人,无法了解到荆无命武功的可怕之处。 龙啸云没有去在意伤口,他只是再次扑上去,让荆无命在自己身上留下伤痕。 ……倘若无法阻止这世纪之战。 就让他,把荆无命的武功路数……用尸体告诉李寻欢! 傲慢的上官金虹看透了龙啸云的想法,他默认了这仿佛作弊的手段,示意荆无命慢慢的杀死他。 一盏茶的时间过后,伤痕累累的龙啸云的尸体倒在了地上。 上官金虹将龙啸云为了阻止李寻欢战斗而死的事情,洒遍了全江湖。他相信李寻欢一定会因此而出来。为了他的挚友向自己报仇。不错,李寻欢是个洒脱的人,但是再如何温柔洒脱的人拥有龙啸云这样,可以为自己去死的朋友;那么,他也必然会愿意为龙啸云赴死。 两天后。 一个身材消瘦的青衣人,一步一步走向荒废的李园。 他伸手,将上官金虹故意悬挂在门口的龙啸云的尸体放了下来,看着那浑身的伤口,瞬间明了了友人的希冀。 “唔……!”他颤抖的手指轻轻合上龙啸云死不瞑目的眼睛。 “大哥,一切,都交给我吧……” 作者有话要说: · 【刘少康】 洗白:四星,功成:四星 【龙啸云】 洗白:五星,功成:四星 (最后因为上官金虹的原因真的名传天下了……) 顺便作者要上学了,所有的文都只能周更了。 第19章 coco 水,浑浊而腥臭的水。 “咕…呜咕……咕咳咳、咕呜呜——!” 喉咙中发出濒死挣扎般的呜咽,后脑施加的力量再一次加大,被迫没入腥臭浑浊的水中。 鼻腔和耳廓几乎注满了水,刺激黏膜将酸涩到疼痛的窒息感传达到神经末梢。他整个人几乎在这样简单粗暴、却极为有效的狠辣方法中昏厥,脸孔和大脑仿佛一块冻结了,他撑在水桶两边的手勐然攥紧,拼命令自己清醒。 ——得快点摆脱、不然撑不了多久……! 越是痛苦不堪,脑海中的想法就愈发坚定清晰。 ……求生的意志,压抑住;下意识的挣扎,遏止住;任何动弹的事情和迫切想要快点获得空气的渴求,都得忍耐住! 第25页 “你们在做什么?住手!” 一个声音在吶喊。但太模煳了,被水浸泡的耳朵无法完全捕捉到全部话语,头皮的刺痛让他浑身都在颤慄。揪着头髮被迫从水中抬起头,骯脏的臭水顺着湿漉漉的脸庞向下滴落,他拼命地喘气,缓解肺部快要炸裂的痛楚。 耳边一个蛮横的声音道:“住手?小子,说话当心点儿。这废物欠了我们一万比索!为了完成他那狗屁梦想,结果赔得底裤都没了。哈哈、怎么?你叫我们停,我们怎么要回自己的钱?快滚!” 他的脸再次被狠狠地摁进水里。 无数气泡在水面炸开,咕嘟咕嘟,每一个都代表着氧气的流逝。他脸色胀红,嘴唇发紫,牙关紧紧咬住,腮边肌肉发酸也不敢松开。耳中浑浊的水声不断搅动着,他强迫自己僵硬的肌肉松弛下去。 等那些傢伙以为自己死去了,只要后脑的压力一松,他就能立刻蹦起来夺路而逃!这具新换的身体没有任何自保能力,只能先逃跑,再图谋日后发展……这样拼命转动大脑之时,他又被人揪着头髮勐然拉扯出来,一把掷在地上。 ……咕、发生了,什么……!? 他呆住了。拼命咳嗽、喘气,鼻腔和耳朵里的水逐渐排出,用力眨着眼睛。 “哦?你替他还钱?行啊!我看……嗯,齐全了,好了滚吧。我们生意人本来就忙,也没时间耗在一个废物身上。提前跟你说好,他可不会感谢你。走了走了——” 纸币哗啦哗啦的翻动声、粗俗的大笑和嘲讽声、沉重又快速的脚步声。刚才还折磨着他的那群傢伙们风一样从他身边掠过,连眼神都不屑于多去投注。他像一条滚了泥水的鱼,或者是一只半死的□□,趴在地上苟延残喘。刚才几乎杀死自己的水因随意一脚踹翻了桶而倾倒洒落一地,在地板上一直蔓延到他手边。 刚才那个带着惊恐与愕然喝止施暴者的人快步走来。他的靴子上沾满泥土和草屑,鞋子大拇指的地方破了一个边缘毛糙的不规则的小洞。他的肩膀上多了一只手,被用力扶起来。因为浑身无力,他只好半软倒的被那人搀扶着。 “你还好吗?” 一张消瘦、文雅、风尘僕僕的脸出现在他眼前,露出了一个有些勉强的担忧的微笑。 他充满血丝的眼睛死死盯着这张脸,牢牢地记住了。 ……然后,彻底昏厥过去。 【任务一:享誉全球,需四星完成度】 【任务二:恶人之悯,需四星完成度】 他睁开眼时就立刻打开系统的任务。仍旧是那样机械的东西,但之后的需要完成的水平比曾经两个任务高了一星。难道之后的任务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要求越来越高吗? 他的心中涌起一股激昂感。 假如真的是那样,那么,他也绝不会有丝毫迟疑和畏惧。 这生命本就是那位“神”赐予他的。可以在各个世界行走,享受那么多美好的事物,面对那么多美丽的景色,目睹那么多自己喜欢、也喜欢着自己的人——内心铭刻的感情没有丝毫虚假,也唯有那四个字,能将他的心情全部道出。 ——无怨无悔。 他深吸一口气,将系统界面关闭,闭上眼睛缓解自己身体各处传来的疲惫与酸痛。 这具身体不知道在之前受了什么苦,多出软组织挫伤,轻微的脑震盪,更何况刚才被抓着头髮泡在水里,肺泡大概也开裂了,砸吧砸吧嘴唇,可以感到口中的咸苦。 他冷静地判断着自己现在的情况。 从一开始的婴儿时期发展,到后来的少年,再是现在的青年。他适应新世界的时间越来越短,但是,这也更说明了他的做法有效,他正在进步;以及……虽然不太明白里面想说的是什么,但是感觉这个任务的难度并非很高……coco吗?被称作coco,这听起来像个人名。但没太多印象……啊、头疼。虽然预料到了以后会有“没有听闻”的世界出现,但没想到这么快。 为什么自己在第一世中,不是个资深的二次元爱好者啊…… 没等他唏嘘完毕,破旧的木门就被敲响三下,而后推开了。 “……嗨。”门后走出的人笑容有些侷促,他握着手里的帽子,宽边牛仔帽在无意识的□□下挤压出层叠的皱褶。他额前一缕头髮掉下来了,但显然没怎么被在意。这赫然是方才开口求情,甚至将自己的钱交出去代替还债的人。他看上去似乎有些紧张,用斟酌的语气小心地询问道,“你还好吗?你的伤口?……呃,如果没事的话,我们可能立刻要离开了,还有大概半个小时——店家只给我们这些时间收拾包袱。” “你叫什么名字?” “维克托。”对方下意识回道,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消瘦的脸上带着温和的表情,斯文却贫穷,“我叫维克托。” “我是德拉库斯。” 有些费劲儿地从床上直起上半身,德拉库斯对维克托露出笑容,但又因为疼痛“嘶”地倒抽一口冷气。维克托看着他,两人面面相觑一会儿,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你看上去好多了。” 第26页 维克托将门口的东西搬运进来。 一个破旧的棕色大箱子,一把干干净净的吉他,还有一些杂乱的纸张。 德拉库斯活动了一下肩膀,从床上下来:“我来帮你吧。以及……谢谢。如果不是你,我大概得付出一两根手指头的代价,才能从他们手上跑掉。不,可能更严重——” 维克托笑着摇摇头。在德拉库斯的友善下,他放下了一点侷促,“不,不是,我只是很单纯地想着,‘不能让唱歌的嗓子坏掉,不能令弹琴的手指折断’而已。我听过你唱歌和弹琴。非常、非常动听,让人充满了火热的激情。”说到音乐,维克托的眼睛仿佛在发亮。他的笑容褪去了侷促与矜持,将吉他拉入怀中。 琴弦震动,美妙的音乐从他指尖流泻而出,充满了整间屋子。 他轻快地哼唱起来,一小段歌词被重复唱了好几遍,但每一遍都比前一次更加动听、美妙。 弹完之后,维克托闭上眼睛回味着刚才的感觉,过了好一会儿才缓缓睁开。他双眼中一层晶莹动人的映射,如同星光般熠熠生辉。 ——而后忽然反映过来一般,脸颊微红的解释着:“这是你上回在街角唱的。我记住了一点。” 德拉库斯微微长大嘴,瞪圆了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 这傢伙……是个彻头彻尾的、音乐绝才。 第20章 coco 邦邦邦! 门被毫不留情敲响了,房内悠扬的音乐戛然而止。 维克托扬声道:“已经好了!再给我们五——两分钟!”他将琴匆匆忙忙放下,把稿子全部塞进皮箱里,一边忙碌一边快速地说,“德拉库斯,我们得快点走。我剩下的钱全部给了旅店老闆,包括擦地板和清理污秽,现在身上已经一分钱都没有了,再不走我们就要被扫帚抽打着屁股赶出门了。” “我的全部家当都交给了那些人。”德拉库斯眼睛眨也不眨地说,“现在我就剩下自己和我身上这件衣服了。其实我还挺惊讶,他们竟然没有把我的内裤也扯下来还债。可能那完全不值钱吧!” 维克托微笑着点头贊同。 他将自己现在仅有的一切都拿在手上,夹在腋下,然后风一般冲出了房门,恰好和正在气势汹汹举着扫帚棒舞的旅店老闆娘擦身而过。德拉库斯忍着身上的酸痛跟紧了维克托,在那肥胖女人下撇着嘴角嚎叫的时候,勐然一低头,从她抬起的手臂下穿过去,只有后脚跟狠狠地挨了一笤帚。 两人飞快地奔跑着。 风在耳边唿啸,他们敏捷地跳过散发着臭气的垃圾桶,掠过流着诞水的野狗,衣角擦过散发着馥郁香气的水果摊,肩膀撞过好几个人,又左闪右躲地将儿童避开…… 他们一直跑到巨大的广场。 彩色飘带随风起舞,彩绘的陶器堆叠在路边,只随意用葛布虚盖着,没有打磨完美的牛皮气味、青草味、甜美的小吃同鼎沸的人声混合在一起。 德拉库斯睁大眼睛,深深地唿吸。他眼花缭乱,却又心潮澎湃。这个世界充满了异域风情的一切都感染着自己。 “——这就是,美好的今天?” 手指拨动琴弦,那短促又悦耳的脆音像一道清澈的光,惊鸿般照进了整个广场。 德拉库斯瞭然地扭过头去,维克托恰好与他对视。他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大,眼睛闪闪发亮,手指再次拨动轻捻着弦,宽和又温柔的声音迴荡着,让其他所有嘈杂的繁闹都寂静了一瞬。 “天空的鸟儿叽叽喳喳,你和我在房中畅快大笑, 每一个人都像戴着面具,我们好奇地四处张望?” 人们的目光投射过去,他完全不在乎其他人的眼神,只是笑着继续唱。 德拉库斯笃定的想,这并不是哪首着名的曲子,只是刚刚维克托将两人的事情以音乐的形式表现了出来。这傢伙真厉害啊。他心中扬起一股竞争欲,喉咙和手指止不住地发痒,脑海中勾勒出无数音符的形状,让他忍不住想要一起歌唱。 德拉库斯恍然地想,看来他的任务与音乐息息相关,而他现在能够完美想起的所有音符,都是神给予他适应并了解的“福利”吧——他一定要尽快掌握音乐,掌握身体原主人的能力。 “污水横溢,天空晦暗, 今天是个,好日子吗?” 德拉库斯接上了维克托的歌声。 他的音域很广,低沉悦耳、转折与迴旋都如流水般顺畅,甫一发声,就让四周本就开始凝滞的人群如同按下了暂停键,不约而同地住了手中的活计。德拉库斯看见许多人伸长了脖子看他们,双眸中的惊诧神色一如自己刚开始听闻维克托的声音时,脸颊上露出来的表情。 “脚步杂沓,眼神兇恶, 双手双脚一起动,快啊,逃离噩梦?” 他声音愈发高亢,在最高音之时又勐然下跌,直到平缓婉转地继续歌曲。德拉库斯转过头去,维克托收到了他的暗示,手指勐然拨弄琴弦至震颤,自己也开口应和: “风在嘶鸣,鸟在振翅,无足的狗匍匐前行。 每个人都像木偶,唯有音乐获得新生?” 他们绵长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德拉库斯高音,维克托低音,两人又徐徐平缓了声调,伴随着悦耳的琴声,平息为海面上温柔的清风。到结尾之时,他们的哼唱愈来愈轻,直至消失。 第27页 维克托彬彬有礼地抚胸施礼,将他的帽子放在地面上。 “轰!” 这个动作仿佛打破了某种沉寂,人们再次沸腾了。 欢唿声,口哨声,拼命拍巴掌声,将手中的什么敲击器皿边缘的声音,勐踏地面声,怪叫声,夹杂着儿童呀呀的模仿声。各种声音混合成欢乐的海洋。维克托笑着转圈,他再次弹起吉他,德拉库斯也不逞多让的歌唱起来,两人像是被鼓舞一般打开了腔调,将歌曲唱着、用声音和曲调打磨成更加精緻的模样。 他们从下午唱到黄昏,热烈的感情才缓缓消退。最后躬身施礼之时,每个人都为他们献上了最快活的掌声。维克托的帽子里已经堆满了各种东西。闪闪发亮的比索、色彩鲜艷的糖果、鸟雀的尾羽、几颗带着水珠的水果……等等。德拉库斯翻出两个果子,丢给维克托一个,自己咔嚓啃了另一个。 “今天收穫满满。”不仅在说他们获得的东西,还有德拉库斯对音乐和歌曲的理解,“现在我们做什么呢?” 维克托把吉他放好,一屁股坐在他棕色的大箱子里,一边小口喝水润喉咙,一边活动着僵硬的手指。他数好了比索,小心翼翼放进钱夹一半,把另一半递给德拉库斯。 “如果是我一个人,观众可做不到这么热烈。今天我才发现了,什么是‘让世界知道自己’的感觉。不过这只是开幕,对不对?” “当然!”德拉库斯伸出手,他不仅接过了比索,而且还紧紧地握住了维克托的手,“你是个天才,我很想和你成为搭档。可以吗,我的朋友?在你帮助我而散尽钱财时,我就将你当作我一生的朋友了。你是怎么想的呢?我们可以一起努力,获得名誉和财富,最后成为世界瞩目的伟大音乐人。” 维克托消瘦的脸颊上露出惊喜表情,棕褐色的眼睛里闪着光。 “当然、当然!我的朋友,德拉库斯。我一直那么想,从刚开始就是。只是我很迟疑,因为我并不是那么优秀——虽然会弹吉他,但是我在道德上显得十分差劲……我是否有资格和你一起搭档呢……我这么思索过。准备放弃的时候,你却——好的,好的,我乐意极了。但是在那之前,你愿意听听我这不称职的人的陈述吗?如果你在听过之后仍然觉得可以,那么、我一定不会放弃和你做搭档的机会。” 德拉库斯点点头。 “我们去旅店里讲述吧。睡眠也非常重要啊。” 他拍拍维克托的肩膀,让他从低沉的情绪中缓和过来,两人肩并肩朝前,夜色缓缓铺开,晚上的欢庆才刚刚开始。各色灯火将整条街道染成绚烂的绯红,他们的影子拉长又变短,步伐稳健,越走越远。 “希望老闆娘这回不会用笤帚打人了,她那一下让我的脚后跟现在还抽着疼。” “老闆娘不会对比索露出兇恶眼神,放心好了,哈哈。” 第21章 coco 维克托向德拉库斯阐述了自己的故事。 他热爱音乐,妻子与他是一对配合默契的爱侣。他们一边手牵着手高歌美丽的未来,一边满怀热情的追逐着音乐。从一个城市辗转到另一个城市,每一次为他们鼓掌喝彩的人的面孔,都是陌生的。 起初他们热衷于此,但后来发生了一件转变了维克托妻子想法的事情。 她怀孕了。 想要一个安稳而平和的环境,任何母亲都有这样的希冀。维克托不得不放缓脚步,甚至停止。他们安居在墨西哥一个镇子里,歌声和琴音不再响彻湛蓝的穹宇,而是在布置温馨的房间内温柔荡漾在摇篮周边,任由咯咯笑着的可爱婴儿张开肉乎乎的小手,去捕捉空中看不见的美妙音符。 很美好,但是,也令他恐惧。 ——维克托曾经有过“一定要将自己的音乐洒遍世界”的誓言。 但是现在,他的四肢已经被名为家庭的枷锁桎梏。 恐惧,以及茫然,还有许许多多曾经高歌的经歷,它们像毒一样侵蚀着他的神志,让维克托浑浑噩噩,难以自拔。 他反覆地告诉自己:我该为孩子和妻子考虑。 但是,他透过这美好温馨的现在,看见的却是因此粉碎为残渣的自己的梦。 这是值得的,每一次盯着妻子和女儿的脸颊,他的心中都涌起柔情。维克托毫无置疑地爱着他们,但是他也渴望实现自己的梦。哪怕失败也好,只是想要尽全力尝试,不让自己在晚年时露出悔恨的追念眼神。 他牵着两岁的女儿,可可的小手,亲吻她的脸颊,拥抱她的身躯,面对端端正正坐在床铺上,两只小腿摇摇晃晃的女儿,维克托将吉他抱在怀里,手指拨响了琴弦。 “remember me(请记得我)……” 略带鼻音的男中音,温柔又略带颤抖,缓缓地诉说着他的心语。 歌声穿过光尘飘舞的空气,穿过被晒干的熏花,灵巧地从他弹琴的手指和弦的间隙飞掠,而后温柔地叩响了年幼女孩儿的心脏。她也跟着一道哼唱起来,磕磕绊绊,并不动听,却如此美丽。 维克托带着一把琴,一只箱子,倒退着向后。 他的双眼一直紧紧地盯着可可肉乎乎的小脸蛋,背在身后的手摸到了门的把柄。 第28页 扭开的“嘎吱”声,合住的门扉,一点一点……将她的身影遮去。 “……拥有你,才是我存在的意义。请记得我吧” 维克托的指尖停顿了。 他的眼中已蓄满泪水,目光涣散,仿佛沉溺于回忆不可自拔。那张消瘦的面孔上,流露出来的懊悔、犹豫、温柔和悲伤,正是纠结到极致的人的脸上才能出现的。 德拉库斯沉默片刻,看着他的样子,轻轻嘆息一声。 这声嘆息惊醒了维克托,他连忙挺直嵴背,手指插入自己棕色的头髮中,有些不自然地梳理了一下:“这就是……我的事情。我没有准备抛弃他们,我想要等我成名之后再回去。但是……” 他重重地嘆气。 “别太难过了,你一定会成名的,你的家人都会为你自豪。”德拉库斯拍拍他的肩膀,语气带着安慰,“家人之间,只要好好说明白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希望事实真的能那么发展吧。”维克托有些惆怅。 德拉库斯其实不是个很擅长照顾别人情绪的人,更多是用行动。他将一块进入旅馆前在门口随手买来的馅饼捲成圆筒状,一口气塞进了维克托善于歌唱的嘴巴里,在对方用力咀嚼然后艰难吞咽的下一个瞬间,又把盛满水的杯子塞进他刚刚抓着吉他把的手里。 维克托不得不暂时将那些烦恼抛开,手忙脚乱的把注意力集中在食物上。 “放心吧,我们会名扬四海的。” 德拉库斯一手拿着卷饼,一手在空中有力地比划着名。 他双眼中并没有像维克托那样,听闻了音乐便闪耀着光芒,但却坚定地可怕,沉着、冷静、笃定,甚至带着一丝坚毅的笑容,让人不自觉便生出信服之心。 维克托愣怔片刻,认真地点了点头。 德拉库斯在刚刚到来的时候,完全处于一头雾水的状态。 他没法得知具体的剧情概况,也就因此不知道该怎么做。现在对任务一有了一些认知和看法,但是任务二太过含煳其辞,让他无从下手。 现在,只能等待“系统”的大事件提示了。 一直靠着自己打拼的德拉库斯思索半晌,才想到有系统可以在那个时候帮忙,也许这就是为什么“系统”没什么用处,却也一直跟随自己的缘故吧,那位“神明”也许将一切都考虑到了。 维克托是个意外,但他救了德拉库斯,这点毋容置疑。因此,就算维克托与剧情毫无关联,他也一定会履行自己的承诺。不过,按照“反派和相关人接近”的情况来讲,也许维克托也是一个熟悉的人,只是他一无所知。 说来还有些略微不爽…… 但是没办法,他会努力适应的。 被了解剧情惯得随心所欲可不行,他不是来玩耍的,而是来成长,来学习,来完成自己应该为神明做出的事情,就像获达成了交易的商人,或者老闆和下属。下属完成任务,老闆则为下属提供环境。德拉库斯已经比其他一辈子庸庸碌碌的普通人要好得多了,他见证过,也成就过,因此、还有什么可遗憾的呢? 他伸手将自己的包裹背在身上,内心一阵轻松。 “我们的下一站是什么地方?” 维克托托着下巴紧盯地图,他在上面用笔划了很多个圆圈,也涂了很多红叉。正专心致志地用笔从一个圆圈画到另一个圆圈,再加了一个方向箭头,才满意地“嗯”了一声,把地图抖开,给德拉库斯展开看,问他的意见。 自从两人交谈之后,维克托与德拉库斯的友谊越发牢固。 他们在原地逗留了七八天,每天都会用音乐赚钱。将当时编出的歌曲记录在纸张上,夹进封面边缘毛糙的笔记本中。德拉库斯用赚来的比索买了一个旅行箱,一件新衣服。除了每天的费用,还有一些节余,他们正商量着用这些钱去其他城市。维克托动作十分迅速,当天下午就买来了地图,研究了半个小时。 德拉库斯瞟了一眼,“你知道有什么地方人多,热闹,热爱音乐,慷慨有钱吗?” “啊——有了,是这里!” 按照德拉库斯的想法,维克托将一个圈打了个勾。 他将地图一把塞进自己的箱子里,然后露出快活的神气,沖德拉库斯招招手。 “走吧,我的朋友,我们的下一站是——‘安努’!” 第22章 coco 行走在人流如织的街道之上,身边都是挤挤挨挨的人群,太阳悬挂高空,放射出巨大的热量。人们脸颊上是热腾腾的汗水,皮肤也被晒成了棕色,单薄的衣服湿了又干,整个空间都瀰漫着汗臭与繁忙的感觉。 “我们下次要到什么地方?”维克托抹了一把额角的汗水,缺水干裂的嘴唇张合,问出了发自内心的话语。 “不知道,我的朋友,也许你可以抓一颗骰子,在地图上丢到哪里,哪里就是我们的下一站。”德拉库斯哭中作乐地哈哈一笑,又兴致勃勃地抓住了吉他,手指随意在上面扫了两下,被手心汗水浸透的琴弦并未受到温度的影响,配合地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维克托神情怅然:“已经在外面呆了这么些天了啊……唉。” 第29页 算上今天,他们已经在“安努”呆了足足三个月。 这座城市不愧是“音乐之都”,随处可见流浪歌手、抱着吉他卖场的人、音乐爱好者为自己喜欢的歌曲争执得脸红脖子粗,连流鼻涕的三岁小孩都能跟着节拍蹦蹦跳跳。维克托和德拉库斯在其中一点都不显眼,但当他们弹起琴,放声高歌的时候,他们便成了那片区域里最令人瞩目的人。 德拉库斯也越来越熟练,他向维克托请教弹吉他的技巧,对方毫不犹豫的倾囊相授令德拉库斯的吉他水平飞速上涨,很快追上了维克托。他们之间的配合也从一开始的维克托弹琴,德拉库斯主唱,变成了交替着互换职责;德拉库斯弹起琴来的时候,维克托便用那把温柔而低沉的文雅嗓音高歌。 这里的人们对有实力的人推崇备至,也相当慷慨大方。他们很快就不愁吃喝,甚至经常有些剩余了。名声也渐渐响起来,偶尔还能碰到年轻人向他们请教弹琴。 不得不说,一切都向着好的地方前进。 春季过去,夏天到来,天气越来越热,他们唱歌的时候也越来越费劲儿,清水成了维克托不离手的必备品。他仰起头勐灌一口被阳光晒成热水的清水,缓解了自己喉咙的干渴,然后将壶随手丢给德拉库斯,等他也解了渴,才唱出一口气,枕着自己的下巴哼唱起那首离开女儿前唱着的歌。 德拉库斯将帽子里的比索数清,踩着湿漉漉的鞋子走过去,在维克托的口袋里塞满属于他的钱,“走吧,今天的工作完成了,我可不想在这里多呆。” 维克托一脸贊同地点点头,跟上德拉库斯的脚步,身后是表演结束但还没有走开的观众,他们奋力地拍着巴掌,火辣辣的阳光也没能将这些人的热气扑灭。其中有一个近来一直观看他们表演的观众,正一眨不眨地望着两人离开的背影。他用手绢擦了擦汗,迈着小碎步追赶上去了。 “等一等,两位!稍等!” 身后上气不接下气的叫喊声让德拉库斯两人停下了脚步。 他们对视一眼,回头望去。追来的人穿着一件黑色小西装,大热天的皮鞋也没有落下,一颗地中海脑袋,脸上白白净净,虽然有点发福,却显得和蔼可亲。 他们有点惊讶,虽然不是没有表演结束被叫住的情况,但这人明显不是那些热爱音乐的小年轻,德拉库斯心里倒是隐隐约约有点揣测,他迎上去,笑着问:“您有什么事情找我们两人吗?” 黑西装擦了擦汗,笑眯眯地说:“我想让两位成为职业音乐家。” “……?什……!” 维克托一听,愣了两秒,才露出惊愕表情。 德拉库斯心中早已有了些揣测,他抿着嘴唇,做了个“请”的手势:“这里吵闹嘈杂,我们不如去旅店谈吧,安静又方便,正好请您吃一顿饭。” 黑西装一直观察着两人的反映,脸上没有什么表露,只是乐呵呵地说了句好,跟着他们到了旅店,吃了一顿勉勉强强的饭菜——他知道,这已经是两个人这段日子最好的饭菜了,因此也没有什么挑剔,很给面子的全部吃光之后,胸有成竹地拿出了条约。 维克托瞟了一眼,自然地让给了德拉库斯看。 两人之间,虽然互相合作,没有高低之分,但德拉库斯几世为人,就是块石头也能开一窍,何况他并不蠢笨?做事不自觉带出的老练和稳重,各种事物方面的看法,都比年轻的维克托有经验。维克托也不在乎那些,便时常听德拉库斯的意见,因为他清楚,那比自己想得更加周全合理;他也信任德拉库斯,绝不会坑害他。 德拉库斯仔仔细细地将十几页合约看了一遍。 他也不懂这些圈里的弯弯绕绕,但在古代过了一回,也尝受过文字陷阱的威力,因而只是着重看他们有没有给两人不公平的、非常刻意压榨的地方。看完之后,一处也没有,他稍微放下心来——这样最起码说明黑西装是真心实意要捧他们,给他们资源,甚至为他们考虑好了将来的发展……德拉库斯不介意被利用,只要有足够的条件和利益,不违背他的本心,不玷污道德人格方面的原则,德拉库斯也心甘情愿。 他放下合约,黑西装信心满满地简要说了签订时间,签订条件,以及他们之后将会得到的东西……他说完话,立刻将炯炯有神的目光投向两人。 “两位先生考虑得怎么样?” “我答应。” “……抱歉。” 两句回答一起发出,德拉库斯略带诧异的回头看维克托,“怎么了?” 维克托表情复杂,他咬着下唇迟疑片刻,才甩了甩脑袋,像是要把犹豫和顾虑都甩开一样,深吸了一口气,“抱歉,我……我觉得时间太长,也太不自由……总之……”他一边说,一边露出求助般的表情,望向德拉库斯,咬着牙沉默良久,才吐出心中的话,“我想……回家了。” “回家?”德拉库斯重复一遍,露出瞭然神色。 维克托用双手遮住脸庞。 “我离开他们之后,才发觉自己对他们越来越思念,我已经离开得太久……半年时间了,我追逐着自己的梦,现在却明白过来,我的梦并不重要,家人才是让我牵肠挂肚的东西。我想念我的妻子,也想念我的女儿。我迫切地想要拥抱他们!我——对不起……德拉库斯。我不能再和你一起唱歌、弹琴了。” 第30页 说出最后一个字,维克托勐地站起来。他表情坚毅,再也没有那种犹豫迟疑的感觉。维克托的目光从黑西装身上落到德拉库斯身上。他从自己好友的面孔上,看到了一丝温和的微笑。德拉库斯站起来,给维克托一个拥抱。 “祝福你,我的朋友,你终于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愿你幸福。” ——没有挽留,没有质问,没有愤怒,没有遗憾。 只有真诚的祝愿,和鼓励他回家的宽容。 维克托手指发颤。 他想过德拉库斯的指责,想过他的不舍,想过他在痛斥自己抛弃梦想时,他该怎么回答。但他没有料到这样的情况——坚持和执着在温和情绪下消融,愧疚涌上心头,他没有吭声,只是盯着德拉库斯平静的双眼,也微笑起来。 “……谢谢、谢谢你,我的朋友。” 他将自己的吉他拿了出来,脸上毫无心痛神色。即使这只吉他是他宝贵的东西,维克托也不会留恋了。他已经决心回归家庭,也决心将这把象徵了友谊的自己的吉他,送给德拉库斯。 “愿你事业有成。” “愿你家庭幸福。” 两人说出了对朋友的希望和祝愿,吉他从一只手到了另一只手。 “——再见了,我最好的朋友。” 第23章 coco 维克托的身影消失在五彩的灯光之中,德拉库斯心头有些惆怅,他回首朝黑西装温和一笑:“我很抱歉,尊敬的先生。恐怕您的念头没法实现了。维克托走了,这样两人的组合也就像儿童推倒的积木那样分崩离析,只好叫您白跑一趟了。” 黑西装并没有像德拉库斯想像的那样露出失望表情,他依然成竹在胸,圆圆的笑眯眯的脸上,没有丝毫失落和错愕。他将刚刚递给维克托的合约粗暴地塞回随身携带着、表面锃光瓦亮的小箱子里,仿佛那是几张可憎的丑陋涂鸦;接着,他又用香肠一样粗短的手指小心翼翼地捏住另一沓纸,从箱子中抽出来,端正地摆放在桌面上,推给了德拉库斯。 “您请看看这个,德拉库斯先生。”他笑眯眯地说。 德拉库斯微微错愕地瞪大了眼,他坐回自己的位置,俯身够到新的纸张。翻开之后笼统地看了几眼,德拉库斯意识到,这是另一份合约——而其中提到的签字人只有他一个。 “看来,您对我们的情况做了非常充分的准备。”德拉库斯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他抬起眼,十指交叉,带着思索的表情轻声道。 黑西装“呵呵”地笑起来,他的笑声货箱滑稽剧里的小丑,但睿智的眼睛却暴露了这幅胖乎乎的外表下隐藏着一只怎样的灵魂:“当然,当然了,我做了三份合约,亲爱的德拉库斯先生。那么,现在我有幸作为您的经纪人,跟你一道进步,让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都听到你的歌声了吗?噢!我已经迫不及待了,椅子上好像有钉子在催促地扎我的屁股。” 他风趣幽默地说着笑话,德拉库斯也露出具有相当程度魅力的笑容,他拿起笔,流畅而迅速地在合约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 “啊哈!太棒了,今天是值得纪念的一天!等五年,十年之后,人们会为我的机智鼓掌欢唿——因为我终于拥有了一位,世界顶尖的音乐家!” 黑西装跳起来,他快活地走了两圈,一手抓着他的肩膀,一手抓着自己的手提箱。因为身高差距,他不得不踮着脚尖。但黑西装脸上喜气洋洋,没有丝毫快乐之外的情绪:“走吧,我们现在该去好好地洗个澡,换一身漂亮衣服,然后站在聚光灯下,对观众们伸出手了!你的那些行李?不用,完全不用。在我那里会有更好的。时间非常紧迫,每推迟一秒钟都是一件天大的损失,走吧!” 德拉库斯爽快地说“好!”便迈开了步伐。他走的时候,也还紧紧地握着那把仍然残留着维克托手掌温度的吉他。 维克托坐上了前往家乡的火车——有家的地方,就是他的家乡。 轰隆隆的火车伴随着白烟驶向远方,从窄小的窗户向外看去,蒸汽像是一条又白又长的东方丝绸,又像纯白的蟒蛇在扭动着无足的身躯。维克托趴在他的座位上,汗水像雨水一样打湿了他的脸颊和后背,但他的心却比闷热的空气更加火热。维克托紧紧地盯着窗外,安努的轮廓在他眼前掠过,像一个美丽的少女展现曼妙的身材曲线,也许某一天,德拉库斯会变成照亮这座城市夜晚黑暗的光。 火车走了三天,在一个夜晚,拖着长长的尖啸停在了一座安静的城市边缘。 维克托的脚步声在夜色中显得清晰又孤寂。 风在耳边唿啸,穿过树梢和树洞时,像极了地狱魔鬼的嘶吼。傍晚欢乐的灯光一盏一盏暗下去,歪歪斜斜吊挂在墙头的老旧灯罩里投射出温暖的昏黄色光芒,照亮了他脚下黑压压的路。 起初,维克托的脚步又快又急,像身后追着飢饿的勐兽。渐渐地,他的脚步慢了下来。近乡情更怯的犹豫、无法琢磨自己要强的妻子会以怎样的态度面对自己,这些繁琐而复杂的感情黏在他的脚后跟,拽着衣服下摆,让维克托的动作越来越缓慢,但他始终没有停住脚步,而是继续前进。 心脏兇狠地撞击着他的肋骨,维克托胸口生疼,唿吸急促,苍白的脸颊微微发红,眉头越皱越紧,他频繁地用干涩的舌尖舔舐着开裂的上唇,微微弯曲的嵴背勐然一挺。他终于停下了脚步——站在一座普普通通,没有丝毫特别之处的房子门口。 第31页 他忧郁的目光凝视着屋子的窗口,窗户边缘是木制的,外头覆盖遮蔽阳光的薄盖,维克托的妻子就住在里面,这个时间,她总会怀抱着女儿可可轻声哼唱童谣,将柔软的吻印在女儿白嫩的额头上。现在,倘若他推开熟悉的木门,抬起双脚踩在熟悉的地板上,看见了归来的维克托,他的妻子会不会露出错愕惊喜的面孔呢? ——显而易见,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维克托一句话都没有跟他的妻子说,直截了当的离开了这个家,在妻子看来,难道不是一个抛弃了她和孩子的卑鄙无耻的人渣吗?这种情况下的相见……维克托的意识不受控制地想起了过去的一件往事:妻子抄起脚下的一只高跟鞋,毫不留情地连续拍在某个试图对她进行一番肉体接触的年轻男人的脸上,恶狠狠的表情和对方如泉涌般横溢的鼻血,这一幕让维克托深深地记住了。 他紧张地吞咽着干冷的空气,喉结上下滚动,眼睛也不断地眨着。家门是木制的,表面有一些浅淡的划痕,黄铜的门把手上因为经常触摸的缘故微微发白。维克托深唿吸,他给自己不断地加油打气,足尖在地面上划动片刻,毅然决然地向门把伸出了自己苍白修长的手。 但下一刻,门自己开了。 “竟敢跑来这里盗窃,我可不是好欺负的!” 一声铿锵有力的怒吼撕裂了寂静的夜晚。被从里面拉开的房门,暴露出藏在黑暗中一直屏住唿吸等待着的高挑女性。对方高高举起的笤帚伴随着破空的利落尖啸,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狠狠拍打在维克托的脑袋上。 维克托仿佛听见了“咔嚓”一声,不知道是笤帚因用力过度而断裂的声音,还是自己嵴椎骨骼断裂的脆响。他被这忽如其来的攻击揍得晕头转向,一屁股坐在自己的箱子上,下一刻,脸部再次遭受无情打击,挂满灰尘的笤帚横着将他打倒在地。 “伊梅尔达!是我,维克托!” 不能再沉默下去了,冒着再被痛打的危险,维克托大喊出声。这句话仿佛是一句魔咒,举着扫帚的女性身体忽然变得十分僵硬,沉默再次扩散,胶着的空气令人感到窒息。维克托咽了咽口水,他嘴唇发干,声音也紧巴巴的:“亲爱的……是我,维克托……我回来了。” 伊梅尔达沉默着扔掉扫帚,提起裙摆,踩着尖利的高跟鞋大跨步走过去,站在维克托的面前。她的表情冰冷,美丽的红色与紫色在她的眼角蜿蜒,将一双美丽的毛茸茸的眸子点缀出亮丽又强势的情感。伊梅尔达的影子笼罩着坐在地上,浑身狼狈的维克托,她伸出细长白皙的胳膊,将他的衣领狠狠拽住,勐地一提,强迫维克托站起来。两个人几乎贴面而对,伊梅尔达的目光让维克托的胃部痉挛抽搐。 啪、啪、啪! 伊梅尔达毫不留情地给了维克托三个耳光。 ——然后抬起美丽的面孔,用双唇用力堵住了维克托的嘴唇……他们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恶人之悯’,完成度:三星。】 第24章 coco 德拉库斯得知自己第二个任务,已经到达及格的完成线时;他正穿着雪白的西装,站在五彩霓虹灯照耀的表演舞台上。 高大的表演舞台足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但这也只是小型的表演区域。台下挤挤挨挨的观众们,正用好奇的眼光看着他,他们被夸张的宣传单吸引而来。 整个露天区域只有一小半观众。 人群中发出窃窃私语的嘈杂声音,他们大部分人的脸,德拉库斯都不认识,在安努唱了两个月,现在看来,他们只是在一小块地方比较有名而已。其余地方,还只是个无名小卒。 但是没关系,今天开始,这场表演之后,他将大放光彩! “啊啦……啊啊……” 他率先以低沉婉转的清唱开了头。 发声的一瞬间,所有杂音都消失无踪,德拉库斯的哼唱勐然高出几个调,他伸出双臂,犹如试图拥抱夜幕中皎洁月亮的狂徒。 歌声从喉咙中迸发,他开始唱歌,同时,手中的吉他旋转过一个优美的弧线,再次牢牢抓在手中。短促又清脆的琴声已经被他修长的手指拨响。应和着歌声,经过领口的话筒,传递到安静的夜空。 今天的夜晚註定是个难眠之夜。 德拉库斯唱歌到一半时,幕后忽然奔出了两列体态优美的女性舞蹈者。 她们鲜亮的裙摆随身体旋转,翻滚出华丽的波浪,修长紧绷的大腿弯曲又弹出,队形时而化作鲜花的花瓣,时而化作扇面的装饰——高歌着的德拉库斯被女性们拱卫着,突出了他的模样。在队形之中,他正是花朵的中心,扇面的结点。 大提琴拉响了,钢琴也奏出美妙的音符,鼓点越来越急。 所有的乐器都恰如其分地融合在一起,强大的感染力将台下的观众们也变得狂热,他们随着音调轻轻哼唱起来,越来越多的人停下脚步,加入其中,抛却了一切顾虑,尽情地享受着音乐带来的愉快。 德拉库斯歌唱着。 一切都从高亢变得低缓,轻柔的小提琴与吉他缠绕的声音,如同一位小心翼翼踮起脚尖的美丽淑女。当一切乐器的声音都停止之时,两侧的舞蹈者也保持着各色伸展的姿态停住,犹如凝固的塑像。 第32页 头顶的大部分灯光都关住了,只有一束雪白的光投下,将德拉库斯的身影照入其中,黑暗中,唯有他的身影犹如发着微光。 观众们不禁屏住唿吸,瞪大双眼,紧紧地盯着他。 德拉库斯的清唱愈发温柔低缓,他高超的演唱技巧和丰富的感情完美融合在一起。迈开步子缓缓走向舞台边缘,德拉库斯朝观众伸出手。拥抱月亮的狂徒变为只愿拥抱一人的优雅绅士。 忽然,一支鲜花朝他掷了过去。 眼疾手快的德拉库斯毫不犹豫以一只手抓住了花的茎杆,插入自己上衣的口袋中。鲜艷欲滴的玫瑰映衬着他微笑的面孔,随着最后的一个深鞠躬,所有观众都沸腾了,他们尖叫起来,使劲儿拍着巴掌,即使手掌生疼也不愿停止,只有这样才能表现出他们的热情和喜爱。一个人忽然高声喊起了他的名字,这像是一个徵兆,越来越多的人大声唿唤起来。 他们声嘶力竭的喊道: “德拉库斯!” “德拉库斯!!” “德拉库斯!!!” …… 舞台上的男性被热情的欢唿声淹没了,德拉库斯的脸颊因剧烈的心跳而微微发红。他做过令行禁止的将军,做过悲悯热心的和尚,却从未这样直面过人们的喜爱。怪不得许多人在镁光灯下都会变得傲慢,这样万众瞩目的姿态和狂热的气氛简直像毒品。德拉库斯深吸一口气,他冷静了许多,目光远眺,捕捉到了那位矮胖的“黑西装”——他现在的经纪人,杰克。 对方似乎也发现了他的目光,立刻跳上几级台阶,朝他大幅度地用力挥舞着双手,蹦蹦跳跳的样子活像一只岩石上的兴奋的海豹。 德拉库斯有些忍俊不禁。他的胜利就是经纪人的胜利,他的成功也是经纪人的成功;想到刚才那些衬托,对比,将他的声音和吉他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场景与舞蹈,那些都与杰克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他心中充满了感激。同时,也盛满了更多的野望——与期待。 【‘享誉全球’,完成度,一星。】 德拉库斯的演唱会完美落幕了。 杰克兴奋地走到后台,德拉库斯正在换衣服,雪白的西装被他小心翼翼脱下来,放在衣架上。杰克看见他的样子,立刻拍着胸脯保证:“这件衣服很适合你,德拉库斯,它现在是你的了!” “你确定吗?它很昂贵,我才刚刚结束自己的处女秀。” “当然!你看见下面的观众了吗?他们爱你!你的声音、你的姿态、你的琴声,他们为你疯狂!天吶,德拉库斯,我刚开始只认为你会让他们有好感。这真的是你第一次上舞台吗?你看上去棒极了,这是天赋!无与伦比的天赋!” 杰克有力地挥舞着双手,兴奋感让他脸颊通红。 “这次表演证明了我的眼光,你不知道,刚才我走进来的时候,至少被十二个大舞台的领导人拦住!他们都认为你是天生的音乐家,这次的荣誉会给你带来取之不尽的财富——如果你继续保持这样的优秀。我认为不难,不是吗?” “看来我的今后与假期无缘了?” 德拉库斯风趣的自我嘲讽着,他拿起杯子喝水。刚才的表演已经让他体力流失到了极限,嗓子也干巴巴的。杰克在这段时间替他将白西装取下来,摺叠整齐放进德拉库斯的箱子里。他一边做事,一边还在喋喋不休地说话。 “我刚才将自己的计划稍微修改了几个小小的地方,你的优秀出乎我的预料,我认为目标可以提前半年达成了!德拉库斯,接下来的几天好好休息,养足精神,我们得在这里完成三场表演,然后立刻启程去其他的大城市!等你在整个墨西哥表演一圈,你的大名就会响彻世界。你将是音乐的代言人!” 他高声诉说着美好的未来,德拉库斯有些意外,他并没有被人们的热情和杰克描绘的美好世界诱惑,只是有些惊讶地问:“怎么会呢,难道除了我之外没有其他厉害的音乐家了吗?我只是个初次学习的新人,你说得太过容易,也有些不可能了吧?” “其他人?他们都没有你强,相信我的判断,你只需要短短几天就能超过他们!” 杰克笃定的说,德拉库斯为他的天真而头疼。 他摸着自己的额头嘆了口气,“我指的是,我们可能会被其他人暗算,或者声誉毁坏什么的……你难道没有想过这些吗?” 德拉库斯原本以为自己提醒过后,精明的杰克就会勐然醒悟,但他只看见了对方茫然的脸。两人面对面沉默了几秒,杰克的诧异和错愕显而易见,他困惑地问:“为什么会那样呢?完全没有先例。谁会想出那种可怕的主意?破坏名誉……这不可能!我们有警察,你说得东西会完全杜绝!” 这样出人预料的回答让德拉库斯整个人陷入沉默。 “听起来,真是美好。” 半晌,他慢吞吞地回答,甚至心里开始质疑选择杰克是不是恰当的。 “美好得简直像个童话世界。” 第25章 coco——德拉库斯 德拉库斯的巡迴演出拉开了序幕。 他的名声比他本人更快进入大众的耳中,独特的音色与充满磁性的歌喉让无数人为之痴迷,每一次演唱会的结束都会带来呈几何式增长的粉丝,这些热情的观众们手捧鲜花,当德拉库斯演唱完毕走下舞台时,无数只手都会像浪潮的水滴那样扑向他的胸口、脸颊、大腿…… 第33页 被占了好几次便宜之后,自告奋勇充当兼职保镖的杰克一边小声嘟囔着脏话,一边狠狠将再次扑来的观众推回去,额头上的汗水流淌到脖颈。 “我们得找一些保镖了,我的老天。”杰克好不容易把德拉库斯塞进汽车里,他一屁股坐在德拉库斯身边,从上衣口袋中抽出皱巴巴的白色丝巾擦拭额头,累得气喘吁吁,“我本以为这样的景象还要再过几个星期。” “那就交给你了。”德拉库斯咳嗽两声,一只胖乎乎的手立刻从袋子中抽出装满温水的瓶子递到他嘴边,杰克喋喋不休,“你现在可是大明星,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嗓子,它是你的一切!” “你真贴心。”德拉库斯哑然失笑,接过水喝了几口,滋润干涸的喉咙,感觉好受多了之后,他躺倒在椅背上,享受难得的片刻宁静。 杰克仍然在他的笔记本上写写画画着什么,车子平静无声地启动了,自从开始唱歌,德拉库斯便再也没有为金钱的问题头疼过,他的分成足以让他从吃的东西到用到东西都渐渐更换成更好的,不过因为个人喜好原因,他依旧偏爱白色西装,胸口别着一只娇艷欲滴的玫瑰花。 这个形象好像也成为了德拉库斯本人的专属,每当他穿着白西装时,总会在观众席上掀起海啸般的欢唿声。 “接下来你需要更多的乐谱,我亲爱的德拉库斯。” 杰克从纸笔中抬起毛乎乎的脑袋,亲热地说,“你要知道,最好的歌唱家没有最好的乐谱也会变得黯淡无光。你有什么想法吗?” “唔……可我不擅长谱曲。” 德拉库斯很老实,双手交叉在腹部,眼神无辜。 “这我也想到了,这是几首曲子的乐谱的前奏,你看一下,觉得可以的话就选用,我负责联繫那些作曲家。” 一大沓纸张被递到了德拉库斯鼻子底下。他伸手接过,从上到下一张一张开始翻看,起初还认认真真地每个音符都看完,半个小时后就不再做无用功,只囫囵地看一遍。 从车上到车下,从西装领带被解开到髮蜡被抹去,德拉库斯一直聚精会神,眼睛没有离开过乐曲,但是眉头却越皱越紧——他看完最后一页乐曲时,将手里的纸张放在桌边,端起一位侍从递来的热水喝了一口,然后向满脸殷切的杰克摇头。 “不行,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杰克的脸一下子垮了下来,在原地急得团团转,揪着秃脑壳上仅剩的几根头髮,一边流汗一边自言自语“怎么办”。他当然相信德拉库斯的判断,虽然曾经的几辈子里他没有经歷过系统的音乐培养,但在演出闲暇时间和之前的街头卖艺中,德拉库斯从没有松懈过对音乐的培养和进步。 他虽然写不出多么精彩的曲谱,却拥有相当高水平的审美。 德拉库斯被转得眼晕,“杰克,用不着这么紧张……” “可是你不能只唱那么七、八首歌!观众是喜新厌旧的!你要牢牢抓住他们的爱才行,不然现在的一切都只是水中月、镜中花!” “我没打算吃老本。”德拉库斯声音轻快,他轻咳一声,哼起了不属于刚才那沓曲谱中任何一个的前奏:“请记得~我……” 杰克怔住了。 “……希望你别哭泣,就算我远行,也将你放在心里……” 不大的化妆间内迴荡、响彻着德拉库斯格外具有穿透力、吐字清晰、略带笑意而又感情丰沛的歌声。 负责为他卸妆的一位女士已经顿住了,手指停在半空,微微张大了口瞪大了眼,直到化妆棉掉在地上都浑然未觉。杰克已经跟着音乐轻轻点头,即使只是毫无乐器伴奏、舞女衬托的清唱,也足以抓进人们的心弦,让他们驻足聆听。 “我们的旋律不会停止,我因你的爱而存在……” 德拉库斯简单地唱完第一遍,文雅地住了口,湛蓝双眼望向杰克,带着些许狡黠,“你觉得这首歌怎么样?” 短暂的失声之后,化妆师情不自禁地鼓起了掌,杰克蹦到他面前,几乎跟他脸贴脸,他喉咙里发出小声的尖叫:“——这是你作的?你作的!?老天爷!” “不是我。”德拉库斯摇摇头,“你还记得我的朋友吗?” 他伸出手将吉他轻轻拨弄开来,弦音清脆动听。 杰克眨巴眨巴眼睛,想起那个清瘦高挑,脸颊微微凹陷,却又文雅忧郁的年轻人,头髮顺滑地贴在脸颊边,虽然比不上德拉库斯那样优秀出色的唱腔,却也不多么逊色。他的才华原来在这里,在谱曲上。 “——是他?是维克托作的?老天爷,我这就去找他!” 伴随着杰克欢快的声音,系统提示随之而来。 【‘恶人之悯’,完成度提升一星,当前为:四星,已合格。】 拨弄琴弦的手指停顿了一瞬。 “原来……是这样。”德拉库斯不明白这次任务其中隐藏着什么含义的、他不理解的、困惑摸索着的,终于在此刻拨开迷雾,明了清晰了: ——“他”剽窃了维克托的创意, ——“他”偷走了维克托的名誉。 第34页 停顿了一瞬间的手指,继续开始拨弄琴弦,心情舒朗开阔的德拉库斯不禁露出了格外愉快的笑容。啊啊,没关系,就算不明白剧情,就算不理解关系,即使什么都不明白,他只要坚定自己的内心,只要永远前进,永远不被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迷惑双眼,那么他就永远不会走错,永远不会无法完成任务。 这就是您要告诉我的吗?……我伟大的神啊。 感激不尽。 “德拉库斯,我们找个时间去和维克托先生好好谈谈吧!” 杰克迫不及待的声音之中,德拉库斯笑着点头,把琴珍重地放在身边,“好啊,正好,我也想要见见我的老朋友……我和你一起去。听说他已经有女儿了,可我还没有见过那位可爱的小天使,这不是太不够意思了吗?” “正好接下来两周你暂时没有安排。”杰克从兜里抽出厚厚的小笔记本写写画画,同时快活地原地蹦跳两下,“后天我们就坐上列车出发!” 作者有话要说: 我终于可以写这是什么渣了,我哭了。 大家不要放弃我啊,等我把最近所有开坑的小世界填满…… 第26章 coco——德拉库斯 太阳在山峦的凹陷间缓缓升起,晨露沾湿了行走着的皮鞋,德拉库斯戴着一顶边沿微翘的半高绅士礼帽,肩膀上厚重而编织精巧的围巾裹住了他下半张脸,长风衣让德拉库斯本就高大的身材更显魁梧,他提着一只牛皮制的硬木箱子,站在原地等了杰克几秒。 “老天,我要把新来的女僕辞退!说过了今天早点叫我,但她却没有,害得我迟到了!” 杰克气喘吁吁地奔来,用审视的目光看了德拉库斯几秒,点点头,压低声音,“你看起来和舞台上截然不同了。大概不会有你的爱慕者能认出你了——” “我的荣幸。” 德拉库斯脱掉了紧绷的西装,穿上轻便的外衣之后,好像也脱掉了那些需要保持完美的桎梏。他笑着简单地和杰克聊了两句,列车长长的鸣笛声就从远到近,打断了两人的低语。 稀稀拉拉的几个人依次登上列车,德拉库斯有些怀念地凝视这里,虽然比不上最开始他所在的时代科技,但人类智慧结晶的列车也让他感到温馨。他的位置靠近车头,显然是与普通车厢间隔开的,这里更清净,空气中没有汗臭和泥腥,座椅软垫很好地抚慰了腰腿。 德拉库斯伸手拿起桌子上一块小甜饼,咀嚼着,顺手也给兢兢业业的经纪人递去一块,“你看上去很紧张。” “也许。”杰克嘟囔着,粗鲁地吃掉了小甜饼,“我只是对于说服一位出众的作曲家感到没有自信。” “维克托是个很好说话的人。 ”德拉库斯不能理解他的焦急,这个世界的人都十分可爱,这让德拉库斯的心灵也被洗涤了一般,总是很愉快,“需要我唱首歌让你放松一下吗?” “我可不想被蜂拥而来的群众踩扁,老老实实做个安静的旅客吧,我的朋友。” 德拉库斯哈哈大笑。 …… 时间随着看书翻阅纸张的手指和窗外天空的颜色缓缓流逝,深紫色天幕垂下裹着灿金色残阳的厚重的云。德拉库斯从列车下来时,总觉得全身骨骼都要散架了,他做了几个扩胸运动舒展酸麻的肩背,凝视这个陌生的地方。 显而易见的小镇,对于他这个新面孔没有露出惊奇排斥的眼神,反而各自做着自己的事。几个孩子围着一个穿破烂衣服的吉他手,随着街拍鼓掌,年迈的老人头髮花白,坐在轮椅上晒太阳,路灯歪斜着,但横生的金属枝丫上挂着无数色彩鲜艷的布带装饰。斑驳的墙壁上露出经年古旧的铜黄色,残阳照上去闪闪发光。 光照亮了德拉库斯含笑的眼睛。 “我们的朋友住在哪儿?”他问杰克,而杰克则用粗短的手指朝前方指去,“如果那些给我资料的人没有撒谎,那他就和他的家人住在最里面。” 两人穿过渐渐热闹起来的黄昏的街道,拐过几面低矮的围墙,属于人生活中琐碎的声音包围了他们。孩童的咿咿呀呀、锅碗瓢盆的碰撞,炊烟缓缓上升融合在渐渐黯淡的天空之中;几只鸟儿振翅而过,德拉库斯停在一幢带有小院子的小屋前,目光投向其中。 屋子被打开了,一个大约三、四岁的小女孩一颠一颠地走了出来,像小企鹅那样摇摇摆摆,耳朵边扎起的小辫儿甩动着,五黑的大眼睛好奇地盯着周围的一切——那童稚目光与德拉库斯的眼神对上了。 小女孩开心地“咯咯”笑起来,朝德拉库斯跌跌撞撞地走过去。 她穿过细小的栅栏,张开柔嫩短小的双手,肉唿唿的脸蛋上带着健康的红晕和灿烂纯洁的笑容。忽地,小女孩跌了一下,没站稳,朝地上扑去。德拉库斯眼疾手快,一把捞起小女孩,双手揽住她,熟练地抱在怀里。而那天真的孩子却以为这是玩游戏,笑着拍起了小手。“再来、再来!” “可可!”女人带着压抑怒气的声音伴随清脆而快速的脚步声奔出了房门,长捲髮披散在肩膀上,腹部微微隆起似乎怀了孕,走路姿势却相当豪爽,手里还抄着一只奶壶,那动作仿佛手持武器的战士,“可可,不许在吃饭时间逃跑!” 第35页 她看见了德拉库斯,愣了一下。 “女士,您好。”德拉库斯朝美丽的女性微笑一下,弯腰轻轻放开小女孩,但可可却不肯离开,一从他臂弯间熘下,就立刻像袋鼠熊那样抱住了他裹着西装裤的修长的腿,“再来玩!叔叔、玩!陪我玩——!” “妈妈在找可可呢,等妈妈不生气了,叔叔陪你想玩多久都好。乖。”德拉库斯看着小女孩,想起许多年前自己的女儿,声音更加温和,还顺手轻轻摸了摸她的小辫子。女孩听话地松了手,朝女人走去,“妈妈,抱!” 女人抱起可可,作势拍她小屁/股,但最终却在女孩苹果一样可爱的脸蛋上亲了一口,德拉库斯摘下帽子,彬彬有礼地放在胸口,“您好,女士,请问这是维克托的家吗?” 女人尾部锋利的眉轻轻上挑,刚要说话,熟悉的文雅而柔和的男声传来,相隔半年的友人从屋里跨出,他头髮短了些,显得更精神,双眼下常年的青色消失了,颧骨凸起脸颊微陷的消瘦面容多了点肉,也多了许多笑容。忧郁的青年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幸福拥抱家庭的丈夫与父亲。 “可可,别乱跑……”他说,顿了一下,“……德拉库斯?” “维克托!”德拉库斯笑容爽朗地朝他招手,“我来找你啦!看来你过得很不错,真是太好了,我亲爱的朋友。” 两人用力地拥抱了一下,面对面笑起来。 …… “所以、你们是维克托流浪时候的……朋友?” 维克托的妻子在屋里双手抱胸,目光从左边的德拉库斯扫到右边的杰克,虽然语气并不咄咄逼人,但也许是气势原因,德拉库斯总觉得这位一家之主在警惕他们。维克托声音微弱地为自己辩驳了一句:“亲爱的,我没有流浪……” “我说话的时候你别插嘴。”她不给维克托面子,于是这位可怜的老朋友便噤若寒蝉地抱着女儿,可可也乖乖地双手放在腿上,大眼睛聚精会神。 “是的,女士,我现在来不仅是为了探望维克托,还想请他帮个忙……” 德拉库斯话说到一半,那位美丽强势的女人忽然站起来。 “维克托不会跟你们去唱歌的!想都别想!” “……啊?” 德拉库斯有点懵,坐在椅子上抬头看向对方,女人的眼中燃烧着熊熊的怒火,“是的,你们想都别想,他不会再离开这个家了!” 第27章 coco——德拉库斯 经过互相理智且认真的沟通解释,维克托的妻子总算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杰克作为德拉库斯的经纪人,一直十分敬业,此刻便当仁不让地拉过伊梅尔达,开始了他能把死人说活的喋喋不休;维克托和德拉库斯闲聊一阵,他的小女儿可可便像屁股底下带着钉子般扭动挣扎起来。维克托将她放下,小女孩便钻进屋子里玩积木去了。 “我没想到竟然会因为谱曲再次被找到……说实话,我觉得那没什么大不了的。”维克托表情唏嘘,“你稍等片刻。” 他说着,大跨步走入卧室内,一阵快速翻找的杂乱声音之后,维克托顶着微乱的褐发,手中拿着一叠厚厚的纸张,向德拉库斯走来。 “看看这个,我的朋友。”他将手中的纸张递到德拉库斯胸前,后者自然地双手接过,目光触及边缘泛黄髮卷的老旧纸张时,一下子被其上描画着的、墨迹略显凌乱、深黑欲滴的乐符吸引了。 德拉库斯开始翻动纸张。 他认真地、逐字逐句地凝视、阅读,翻过去一张,再翻去一张,指尖与泛黄的纸页触碰,也染上了些许墨迹略微苦涩的甘香气味。但德拉库斯不在乎,他的一切心神都被上面的月符吸引了,周身一切声音和颜色都渐渐褪去,几乎完全忘记了还有一位久违的友人。 维克托嘴角带着些许微笑,伸出骨节分明的细长手指,抓住了他曾经赠予德拉库斯、现在也保养完好的吉他。膝盖上微微一沉,维克托怀中抱着吉他,调整了一下自己现在的姿势,手指轻轻放在了琴弦上。 几个美妙的音符从他指尖漏出。 渐渐地,音符连成一串,化作音乐的河流,缓缓地淌过德拉库斯耳边。 德拉库斯的眼睛仍然没有离开乐谱,但嘴唇已轻动起来。 正在因为乐谱问题而产生了不快氛围的伊梅尔达与杰克的争吵声忽然一顿,接着,他们对视一眼,扭过头去,将视线投向了客厅中的两人。 可可抓着一只色彩鲜艷的积木,悄悄从房门里探出一个黑色的小脑袋。 …… “这便是、我插上的翅膀……” 德拉库斯开始唱歌,伴随着音乐,伴随着不自觉舞动的手臂。 他的歌声像在河流中注入了生命的活力,游鱼跃过水面、鹅卵石在清澈的溪流下被打磨得光滑圆润,阳光洒在水中,粼粼的波光绚烂了人们的眼,潺潺的水声清澈悦耳、洗涤了人们的心灵。 片刻之后,德拉库斯的歌声终止,琴音也随之停息,德拉库斯被一阵掌声从沉浸中唤醒——鼓掌的当然是满脸笑容的杰克,伊梅尔达双手抱胸挑眉看着他,一声不吭。过了一会儿,她才缓缓说:“我同意了。” 第36页 说完,伊梅尔达扭头走进了卧室,弯腰抱起可可,顺便重重地关上了门。 *系统提示:‘享誉全球’完成度提升,目前为:两星* 德拉库斯眨了眨眼。 “维克托,替我谢谢伊梅尔达。还有,祝你生活愉快。” 在维克托家里住了两天,德拉库斯与可可建立了深厚的亲情,离开时,小姑娘狠狠哭了一通。德拉库斯也有些不舍,但他还要继续完成他的音乐生涯。距离任务完成还有2颗星,德拉库斯总觉得自己任重道远。 也许在完成任务之后,他可以在这个安宁祥和的世界稳定下来,活到老死,结婚生子……德拉库斯脑海中转着一些有关未来的美好念头,他又想起了曾经的家庭。人是如此健忘,记忆又这样靠不住,他的印象中,那美丽女人的面孔已经模煳不清了,就连孩子的形象也像蒙着雾,徒留心间温馨的情感。 已经过去多久了? 久到他都忘记了这么多事情…… 德拉库斯有些出神的望着窗外,离开维克托的家走上列车已经有几个小时了,他衣衫上可可的泪渍也已经干透,窗户开着一条细小的缝隙,夜晚的风随着快速前进的列车吹进车厢,手边茶杯中摇晃着的深褐色咖啡也已失去热气,淡淡的咖啡香味缭绕在鼻端。 他端起茶杯喝光了咖啡。 口腔中冰冷而甜蜜的液体将大脑刺激地一个激灵,德拉库斯抛开那些不需要的多愁善感,重新规划起他的未来和要做的事情。 他会成为明星,巨星,音乐家,歌唱家…… 他会在这个时代,大放光彩! ——十年后。 五彩斑斓的绚烂的霓虹灯仿佛夜晚不灭的太阳,将整个舞台与舞台下挥舞着双手激动不已的观众照得清清楚楚。德拉库斯站在舞台上,踩着玻璃制的舞台,脚下是流动的湛蓝色液体和用灯光模拟出的游鱼,十几名身材妖娆的美丽伴舞穿着闪闪发光的鳞片鱼尾裙,高跟鞋在地面发出清脆悦耳的响声。 德拉库斯的歌声在话筒和音响的帮助下传达到每一个角落。 他的歌声震撼人心、感情丰沛,而他歌唱着的也是一首维克托创作的乐曲。这十年之间,杰克帮助德拉库斯将名气散播到整个国家,又靠着周旋和人脉将德触手伸向国外,洁身自好又技术过硬的德拉库斯也没有任何拖后腿的黑料,一路高歌勐进,终于在不久前成功完成了第一个任务——四星的名气还算艰难,但只要坚持和努力,在这个比现实更美好纯真的地方,德拉库斯的成功之路不算坎坷。 实际上他几乎是用名气和时间成正比的方式获得几乎所有人赞誉的。 维克托和德拉库斯的友谊——以及他们默契的配合,几乎是所有歌唱家羡慕的,名气带动金钱的增长,维克托的家也从小屋子换成了大别墅,女儿可可现在长大许多,是个嘴唇丰厚、双眼明亮、脸颊带着健康红晕的可爱少女了,她也喜欢唱歌,但唱得不是很好,最喜欢的是维克托写给她的歌——‘请记得我’,翻来覆去唱了几年都不嫌烦,每次德拉库斯到维克托家里做客,还要缠着他再唱。 因为太过忙碌,身不由己,德拉库斯并没有按照自己曾经设想的那样美好——他没能找到合心意的伴侣,更别提还有一大票忠实热情的粉丝,德拉库斯总觉得自己不管不顾就这么结婚了,会给那些眼睛发亮、爱着自己和自己歌喉的人们带来某些负面情绪……他有点不忍。 在舞台上唱着歌,德拉库斯微笑着,在唱完最后一个音符时,他忽然感到头顶的灯光一暗。 ——舞台的道具坏了? 同这个念头一起出现的,是忽如其来笼罩住自己的黑暗。 观众们惊唿起来,尖叫起来,一切嘈杂的声音在德拉库斯耳中却变得模煳而扭曲。他晕眩着想要伸出手,鼻尖嗅到浓烈的血腥味——这一刻德拉库斯意识到了什么,他被某种东西击中了。而系统也适时地出声了。 【系统提示:‘享誉全球’完成度提升,目前完成度:五星】 ……好吧,他这算不算在最辉煌的时刻死了?因此大众才更加深刻地记住了自己……德拉库斯胡思乱想着,死前的痛楚并不太剧烈,他只是有点困。 他慢慢闭上了眼。 作者有话要说: 这本的小世界终于完成了,等我完成萝莉的小世界之后就专心开始写踏足武侠,娘了个腿的,先完结一个再说,坑太多看得不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