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关门之后(马修·斯卡德系列之六)》 第1页 [侦探推理] 《酒店关门之后(马修·斯卡德系列之六)》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完结】 目录 第01章 第02章 第03章 第04章 第05章 第06章 第07章 第08章 第09章 第10章 第11章 第12章 第13章 第14章 第15章 第16章 第17章 第18章 第19章 第20章 第21章 第22章 第23章 第24章 第25章 书籍相关 作者简介:劳伦斯·布洛克wrence block,1938—),生于纽约水牛城,美国推理小说作家,十九岁时发表处女作《你不可错过》,之后近五十年时间里笔耕不辍,迄今已有三十余部小说问世。 布洛克是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的代表。他曾三获得爱伦·坡奖、四获得夏姆斯奖、两次获得马尔他之鹰奖,并于一九九四年获颁爱伦·坡终身大师奖、二〇〇四获钻石匕首奖。他的小说不仅在美国备受推崇,还跨越大西洋,完全征服了自诩为侦探小说故乡的欧洲。 布洛克的作品主要以五个系列为主: 马修·斯卡德(matthew scudder)系列:以一名酒鬼无牌私家侦探马修·斯卡德为主角。 雅贼(burr)系列:以一名中年小偷兼二手书店老闆伯尼·罗登巴尔为主角。 伊凡·谭纳(even tanner)系列:以一名韩战期间遭炮击从此睡不着觉的侦探谭纳为主角。 奇波·哈里森(chip harrion)系列:以一名自我陶醉的私家侦探奇波·哈里森为主角。 杀手凯勒(keller)系列:以一名不以完成任务为满足的杀手凯勒为主角。 布洛克现居纽约,已婚,育有二女。 内容简介:莫里西酒吧被抢、“小猫小姐”的帐本被偷、蒂勒里太太被杀,三个当事人都请马修出面帮助查出真相。在一条条线索被发现之后,三个案件的零碎拼图慢慢被拼在了一起,所有真相水落石出。马修自会有他的解决办法…… -------------------------------------------------------- -------------------------------------------------------- 第01章 莫里西酒吧的窗户全漆成黑色,不远处“轰”的一声爆炸,把窗户震得嘎嘎响。听到这声巨响时,有人话说了一半,愣住了。酒盘托在肩上的招待,脚才刚提起来,当场定住不动,活像尊雕像。震撼人的噪音像尘埃落定一样逐渐平息,然而好一阵子,酒吧里仍然一片死寂,好像在致意一样。 有人说了一句:“耶稣基督!”大家胸中憋着的那一大口气这才唿了出来。和我们同桌的博比·鲁斯兰德点起一支烟,说:“听起来像是炸弹。” 斯基普·德沃说:“樱桃炸弹。” “就这样吗?” “足够了,”斯基普说,“樱桃炸弹的威力可不小。你只要把它外面的纸换成金属片,同样的火药可以让玩具变成武器。如果你点着一枚又没把它扔出去的话,那你下半辈子就只能用左手了。” “这声音大得实在不像鞭炮。”博比坚持说,“像炸药或手榴弹之类的。我可没骗你,说不定是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了。” “大家瞧瞧这个演员,”斯基普充满感情地说,“你们能不爱上这个傢伙吗?在壕沟里奋战,在山头上喝风,在泥巴里摸爬滚打。博比·鲁斯兰德一身经百战的老兵。” “你是说身经百醉吧?”有人说。 “你他妈的。”斯基普说。他用手揉揉博比的头髮,“‘听,我听到了大炮的咆哮’,你听过那个笑话没?” “那笑话还是我告诉你的。” “你说那声音像炸弹爆炸?你什么时候听过枪声?上次他们打仗的时候,”他说,“博比从他心理医生那里弄来一张证明:‘亲爱的山姆大叔,请原谅博比临阵脱逃,因为他一听到枪声就会发狂。’” “我老爹的主意。” “可是你好像也抗争过。你说:‘给我一把枪,我要保护我的国家。’” 博比笑了。他一只手搂住他的女朋友,另外一只手拿起酒杯。他说:“我再说一次,那声音像炸弹爆炸。” 斯基普摇了摇头,“炸弹不是这么回事,不一样。声音不一样。炸弹像是一个巨响的音符,但是比樱桃炸弹平稳得多,手榴弹又是另一回事,它比较像弦乐。” “失去的弦声。”有人说。另一个人说:“大家听听,这挺有诗意的嘛。” “我这家酒吧本来想取名叫‘马蹄铁与手榴弹’,”斯基普说,“他们不是说,快点进来,免得被马蹄铁踩、手榴弹炸嘛!” “这名字不坏。”比利·基根说。 “只是我的合伙人很讨厌这个名字。”斯基普说,“该死的卡萨宾说这不像酒吧的名字,倒像是那种俏屁股时装小商店或是苏荷区卖玩具给私立小学那些学生的铺子。但我不知道。马蹄铁与手榴弹,名字挺响亮的啊。” 第2页 “马屁铁与手淫弹。”有人接腔了。 “也许卡萨宾说得不错,就是有人会扭曲我的创意。”他对博比说,“你刚刚不是提到不同的声音吗?那你千万不能错过迫击炮。哪天我叫卡萨宾跟你谈谈,那故事才叫恐怖。” “好啊。” “马蹄铁与手榴弹,”斯基普说,“我觉得咱们的酒吧就该叫这名字。” 斯基普跟他的合伙人约翰·卡萨宾为他们的酒吧取名叫“小猫小姐”,很多人建议他们不妨叫做“枪林弹雨”,这是西贡一家很有名的妓院。我在吉米·阿姆斯特朗那儿已经喝得差不多了。阿姆斯特朗酒吧位于第九大道,五十七街跟五十八街之间。小猫小姐则在第九大道跟五十六街交叉口后面,又小又吵,我实在没法消受。周末我是绝对不去的。不过星期一到星期五夜里,酒客散得差不多、噪音明显降低的时候,这地方还不坏。 那天晚上我挺早就到了。我先在阿姆斯特朗混到半夜两点半。那时店里只有四个人——比利·基根在吧檯后,我坐在吧檯前面,远远地坐着两个护士,她们在喝黑俄罗斯。比利准备打烊,两个护士步履蹒跚消失在夜色之中,我们两个则跑到小猫小姐再消遣一下。四点钟,斯基普也把店关上,我们一伙人又转到莫里西酒吧来。 莫里西酒吧不到早上九十点不会关门。纽约市酒吧营业的时间规定只到清晨四点钟,星期六还得再提早一个小时,不过,莫里西不管这些,反正它也是非法营业。莫里西位于五十一街,在十一跟十二大道之间。想要进去得爬上二楼。那个区域有三分之一的房子没人住,窗户不是破了,就是被木板钉死了,有的通口甚至用水泥封了起来。 这幢四层楼是莫里西兄弟的。买下这幢楼房没花他们多少钱,三、四楼是兄弟俩的住处,一楼租给了一个业余的爱尔兰表演团体,二楼则是他们利用空闲时间卖啤酒和威士忌的地方。他们把二楼内部所有的装潢都拆掉,让整个楼层显得空荡荡的。不只如此,他们还把墙壁的外层磨掉,露出里面的砖块,沿着墙边放了几盏光线柔和的灯、埃尔·林格斯的海报、一九二八年皮尔斯创立爱尔兰共和国的绘画1。其中一面墙前安置了一个吧檯,房里有二三十张方桌。 1“爱尔兰的男女老幼奉上帝跟故去的祖先之名……” 我们把两张桌子拼一起。斯基普·德沃坐下来了,阿姆斯特朗酒吧的晚班酒保比利·基根也跟我们喝上了。博比跟他那个满眼通红的女朋友——海伦,坐桌子另一边。还有一个在西四十街一家义大利餐厅当酒保的艾迪·格里洛,以及一个在哥伦比亚广播公司不知道是当音效还是干什么的傢伙——我们只知道他叫文斯。 我喝的是波本,波本酒是世界上最流行的蒸馏酒之一。它是美国本土出产的蒸馏酒。所有波本酒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在美国生产;其配方中包含至少51%的玉米。威士忌,不是杰克·丹尼就是“早年时光”,因为这是莫里西仅有的两种波本酒。他们还有三四种苏格兰威士忌、一种金酒跟一种伏特加,两种啤酒——百威和喜力,此外有一种白兰地、两三种利口酒。店里还备有三种爱尔兰威士忌,这几种酒是莫里西兄弟偏爱的口味,但是通常没什么人点。你可能会觉得店里一定少不了爱尔兰啤酒,至少也该有健力士黑啤,但是蒂姆·帕特·莫里西有一回告诉我,他实在很讨厌瓶装的吉尼斯黑啤,味道糟透了。他唯一欣赏的是入口香醇的生啤,而且只有大西洋彼岸生产的才合他口味。 莫里西兄弟都是大块头,额头很高、很宽,都有一脸褐色的鬍子。他们穿着黑色裤子,脚上是擦得雪亮的短靴,腰间还繫着及膝白围裙。他们雇用了一个年纪很轻、鬍子颳得干干净净的招待。黑裤白围裙的装束穿在他们身上,非常像制服。我想那个年轻人大概是莫里西的表弟,因为有点亲戚关系才在这里打工。 莫里西酒吧一个星期开七天,从清晨两点到早上九或十点。在这里,一杯酒卖三块钱,跟一般酒吧比是贵了点,但在营业时间外还开张的地下酒吧中,价钱算公道,更何况他们酒的品质不赖。啤酒便宜点,两块钱。差不多一般的酒他们都调得出来,但是跟咖啡一道饮用的餐后酒,就不怎么样了。 我不认为警察为难过莫里西兄弟。他们的酒吧外虽然没有霓虹灯,但毕竟不是很难找的地方。警察知道这儿有家地下酒吧,一天晚上,我见到过从北中城来的两个巡逻警员,还有一个我认识很久的侦探也在这里出没。酒吧里有两个我认识的黑人:一个我在拳击场见过多次,另一个是州参议员。我肯定莫里西兄弟为了维持店面使了黑钱,但是,他们有比钱更有用的人脉,他们跟地方党部的人暗通款曲。 他们不在酒里掺水,份量给得又很足。有了这两样好处,一个男人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门外,又有一枚樱桃炸弹炸了。这一次远得多了,大概在一两条街外,没震动门窗,也没打断屋内的谈话。我们桌上那个在哥伦比亚广播公司上班的傢伙抱怨说,他们这个季度忙得要命。他说:“四号才是星期五,对吧?今天是几号,一号?” 第3页 “二号都已经过了四个小时了。” “那还有两天嘛,他们急什么?” “他们弄到了该死的爆竹,忍不住手痒,”博比·鲁斯兰德说,“你们知道这里谁最坏?就是那些中国鬼。我注意那个中国城的女孩好一会儿了。就算是在半夜,你在中国城也买得到罗马蜡烛一样的圆筒型的爆竹。买得到樱桃炸弹,什么都有。不只是在七月,任何时候只要掏钱就有。去买鞭炮的几乎都是年轻小伙子。” “我的合伙人说我们酒吧名字最好叫‘小西贡’,”斯基普说,“我就跟他说,看在上帝的分上,约翰,人家一定以为那是家中国餐馆,迟早有一天有人会打电话来订木须肉、两套b餐。 “他说,西贡跟中国有什么关系?我就说了,‘约翰,这事你知道我知道,可是斜坡公园那里的人不见得明白,你跟他解释老半天,他说不定还会再加一个木须肉呢。’” 比利问:“斜坡公园的人又怎么啦?” “斜坡公园那边的人又怎么啦?”斯基普皱了皱眉头,想了一会儿。“斜坡公园的那些人嘛,”他说,“让斜坡公园的那些人去死吧。” 博比的女朋友海伦也说话了。她的表情非常严肃。她说,她有一个婶婶就住在斜坡公园那里。斯基普看了她一眼,我拿起杯子。杯子空了,于是我四下寻找那个鬍子颳得干干净净的招待或是莫里西兄弟。就在我的眼光扫到门边的时候,门开了。莫里西踉踉跄跄地走了进来,撞倒了一张桌子。酒洒了一地,椅子也打翻了。 两个人跟在他身后沖了进来。一个身高大约五英尺九英寸,另一个略矮几英寸。两个人都很瘦,都穿着牛仔裤跟球鞋。比较高的那个套了一件棒球外套,比较矮的则穿了一件宝蓝色尼龙风衣。两人头上都戴了棒球帽,用红色手帕蒙住嘴和脸。 两个人手里都有枪。一个是短筒手枪,另一个则是长枪管的自动手枪。那个拿长筒手枪的朝天花板开了两枪。声音不像樱桃炸弹,也不像手榴弹。 这两个人来得急,去得也快。有一个人跑到吧檯后面,翻出蒂姆·帕特放收据跟现金的雪茄盒。吧檯上还有一个玻璃罐子,上面有一封请大家慷慨解囊、援助爱尔兰共和军入狱者家属的亲笔信。那人取走了罐子里面的钞票,留下了不少硬币。 矮个子在柜檯后忙成一团的同时,高个子一直用枪指着莫里西兄弟,要他们掏出口袋里的皮夹来,把现金一扫而空,他还从蒂姆·帕特身上搜出一小捆钱。矮个子清理完柜檯的那些盒子之后,走到房间的后面,移开埃尔·林格斯的镶框海报,露出一个上锁的柜子。他二话不说,开枪打掉锁头,从柜子里拿出一个金属小保险箱。他把保险箱夹在胳膊下面,回到吧檯后取走了雪茄盒子,匆匆退出门外,跑下楼梯。 高个子一直用枪指着莫里西兄弟,显然他是在争取时间,让他的伙伴从容逃走。他把枪口贴近蒂姆·帕特的胸膛,我差点以为他会开枪。他的武器是那种长筒自动步枪,而且他是那种会装两颗子弹的人。如果他真想杀蒂姆·帕特,蒂姆必死无疑。 我什么也做不了。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那个蒙面杀手喘着粗气,手帕随着他的唿吸上下起伏。他退到门边,出去,下楼。 没人敢动。 蒂姆·帕特跟他的弟弟叽哩咕噜讲了几句话,其中一个跑下楼梯关门去了。没过多久,他弟弟又跑上来,关上被打坏的柜子,把埃尔·林格斯的海报放回原位。 蒂姆·帕特跟他另一个弟弟说了几句话,然后清了清喉咙。“各位先生,”他说,右手捋了捋鬍子,“各位先生,我想花一点时间解释刚才发生的情况。我们的两个好朋友进来跟我们借一点钱,我们很乐意地借了。我们既不认识他们,也没记下他们的长相。我相信这屋里没人以前见过他们,上帝保佑,以后大伙儿大概也不会再见到他们了。”他用指尖在他宽阔的额头上轻轻点了点,然后又开始捋他的鬍子。“各位先生,希望我跟我兄弟能有这个荣幸跟大家干一杯。” 莫里西兄弟们开始为大家倒酒。我要了一杯波本,斯基普的是威士忌,博比跟他女朋友点了白兰地。在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做事的那傢伙则是杯啤酒,酒保艾迪给自己倒了杯白兰地。大伙把手里的酒先干了——敬警察、敬酒店里的酒保和招待、敬喜欢过夜生活的人。没有人离开酒吧,没有人不藉机多喝两杯,也没有人还想得起门外那两个持枪蒙面的人。 那个鬍子颳得干干净净的表弟跟莫里西兄弟还在为大家倒酒。蒂姆·帕特站在一旁,两只手叉在围裙上,面无表情。在每个人都添上新酒之后,蒂姆·帕特的一个弟弟走到他身边,跟他说了几句话,还把那个只剩下几枚硬币的空玻璃罐在他面前扬了扬,蒂姆·帕特的脸色更阴沉了。 “各位先生,”他说,整个屋子立刻静了下来,“各位先生,在刚才的混乱中,那两个人拿走了援助爱尔兰共和军的基金。这些钱是用来救助那些可怜的妻子和孩子的。我们的损失,我们兄弟认了,不再废话;但是,在北爱,可能有许多人没钱买吃的……”他喘了一口气,音调低沉,接着说,“我们会把这罐子传下去,如果你们愿意,就请多捐点,上帝一定会保佑你们。” 第4页 我大概又待了半个小时。我把蒂姆·帕特请的酒喝干了,又点了一杯。比利、斯基普跟我一起离开。博比跟他女朋友还要再待一阵,文斯早就走了,艾迪则坐到别的酒桌上,跟他们研究如何勾搭另一家酒吧里的高个子女招待。 天边露出鱼肚白,黎明中的街道仍是一片死寂。斯基普说:“他们还是捞回了不少钱。虽然弗兰克和杰西这两个人是有名的江洋大盗。把钱拿走了不少,但是大家又把那个玻璃罐子装满了。” “弗兰克跟杰西?” “哦,我是说那两个蒙红手帕的傢伙。你应该知道弗兰克跟杰西·詹姆斯啊。他们拿走的不过是五块、十块的票子,过两天会有一些十块、二十块的大票子塞进去。那些老弱妇孺的日子,还是过得下去。” 比利说:“你猜莫里西兄弟损失了多少?” “我不知道。那个保险箱里可能只有一堆保险单跟他们精神领袖的照片而已,大家可能没想到吧?是不是?我猜他们一定把不少枪械送给贝尔法斯特的勇敢少年了。” “你觉得那两个抢匪是爱尔兰共和军?” “见鬼。”他说,顺手把手里的烟屁股扔掉,“我是说莫里西兄弟是爱尔兰共和军,钱都送到那边去了。我猜……” “喂,兄弟们,等等我好吗?” 我们回头。一个叫汤米·蒂勒里的人在莫里西酒吧门口叫我们。汤米身体壮硕,下颚和脸蛋鼓鼓囊囊的,腆胸叠肚。他穿了一件薄外套、白长裤,还打了条领带。这傢伙好像一天到晚都打领带。 他身边跟着位很苗条的小姐,一头褐发。她穿了一条退色的牛仔裤,粉红色衬衫,袖子卷到胳膊肘。她看起来很疲倦,而且有点醉态。 他说:“你们认识卡罗琳吧?当然你们认识。”我们跟她打招唿。他说:“我的车就停在街角。车上还有地方,送各位一程吧?” “今天早上很凉爽。”比利说,“我想走几步路,谢了,汤米。” “哦,是吗?” 斯基普和我也那么说。斯基普说:“走走路,散散步,吹吹风,就上床睡觉了。” “你们确定吗?你们确定能走回去吗?”我们说没问题。“那你们能陪我走到我停车的地方吗?刚才那起抢劫案让人紧张。” “当然没问题,汤米。” “这早晨挺舒服的。等太阳出来就会热个半死,但是现在却很凉快。我刚才真以为他会开枪打蒂姆·帕特。他脸上的那个神情你见到没?” “那时候很关键,”比利说,“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 “我真以为那傢伙会朝大伙儿开枪,我一直在找桌子,想躲在底下。那时我才知道桌子太小真是不行,哪能挡得了子弹?你觉得怎么样?” “我倒没那么紧张。” “我的目标比较大嘛,对吧?斯基普,你抽什么?骆驼?可不可以给我一根?我抽了一晚上的过滤嘴,现在都抽不出味道来了。谢了。是我的幻觉,还是那边真有两个警察?” “那边的确有几个警察。” “听说他们无论是上班还是下班都得带枪,是吗?” 他是在问我。我说没错,的确是有这条规定。 “那你不觉得他们应该想点办法吗?” “你的意思是说叫莫里西去找警察,抓那两个抢匪?” “差不多。” “这倒是杀人的好办法。”我说,“把警察招到挤满人的屋子里。” “流弹非常危险。” “为什么会有流弹?” 他看着我,我粗暴的语气让他吃惊。“是不是跟那些砖墙有关?”他说,“就算他朝天花板开枪,子弹乱飞也会造成伤害,你说是不是?” “大概吧。”我说。一辆计程车从我们身边经过,空车的灯亮着,司机身边还有一名乘客。“不管是不是在值勤,除非对方先开枪,警察不能轻举妄动。今天屋里有两个疯子,手就扣在扳机上。如果那个傢伙朝蒂姆·帕特开枪,他很有可能为了脱身大开杀戒。除非有人一枪打死他。” “除非有人没醉到眼神都散了。”斯基普说。 “有道理。”汤米说,“马修,好几年前你不是制止了一家酒吧抢案吗?我好像听别人提过。” “那有所不同。”我说,“在动手之前,他们已经把酒保杀掉了。而且我没有在酒吧里面开枪,我一直追到街上。”我想着当时的情景,错过了他们几句对话。等我回过神来,只听到汤米在说他觉得他今天也有被抢劫的可能。 他说:“今天屋里有很多人,有上夜班的,有在附近混的,谁身上没有一点钱?你会不会觉得有点奇怪,他们怎么没把帽子递过来,叫我们把钱放在里面?” “也许他们很急。” “我身上有几百块钱,但是我宁可留在自己身上,也不会交给那个脸上蒙手帕的傢伙。你们可能就是很庆幸没被抢,才大把大把地把钱往玻璃罐里扔的吧?我捐了二十块给那些孤儿寡妇,连想都没有想。” 第5页 “这是事先安排好的。”比利猜,“那两个蒙面的傢伙是莫里西兄弟的朋友。他们联合起来搞这个把戏,好多募集一点钱。” “天哪,”汤米说,他觉得这个说法太可笑了,“说几句人话好不好?我的车在这,车子大得很,能装下所有人。有没有人改主意要我送他回家的?” 我们仍然决定散步回家。他的车子是栗色的别克,白色真皮内饰。他让卡罗琳先坐进车里,再走到另一边,打开车门。见到卡罗琳没法移过身子为他开车门,汤米做了个鬼脸。 他们把车开走之后,比利说:“他们在阿姆斯特朗那里呆到一点,或者一点半。我没想到今天晚上还能见到他们。我希望他今晚别把车开回布鲁克林。” “他们住那里吗?” “汤米住那里。”他告诉斯基普,“那个女的就住这附近。汤米结婚了,你没见到他手上的结婚戒指吗?” “我倒没注意。” “来自加罗林的卡罗琳1。”比利说,“汤米总是这么介绍她。今天她脸色很难看吧?他提前离开时我就怀疑他是把她带回家去睡觉,现在我敢确定是了。她今天稍早时不是穿套装吗?是不是,马修?” 1加罗林(caroline)是美丽的小岛,在西太平洋,跟卡罗琳(careyn)拼写类似。 “我不记得了。” “我敢发誓。她穿的是上班的那种衣服,反正不是牛仔裤加衬衫。他把她带回家,搞了一下,觉得口渴了,又找不到还营业的商店,所以只好跑到这种非法的超时酒吧来。怎么样,马修?我做个侦探应该够格吧?” “你的确干得不坏。” “汤米穿一样的衣服,卡罗琳却换了件衣服。现在的问题是:他是回家找老婆呢,还是睡在卡罗琳家,明天再穿同样的衣服到办公室去?此外,还有一个问题:今天这事到底是谁干的?” “这个问题我也想问。”斯基普说。 “是啊,他问的事情我也在想。他们为什么不洗劫酒吧里的客人?很多人身上会有几百块钱,有些人可能还不止。” “不值得。” “我们说的可是好几千块的事情。” “我知道。”斯基普说,“就算你手脚很利落,也得多花二十分钟,而且有一屋子的酒鬼,上帝才知道多少人带着枪。我估计至少有十五把。” “你没开玩笑吧?” “开玩笑?我还觉得我估低了呢。屋里至少有三四个警察。还有咱们同桌的艾迪·格里洛。” “艾迪身上有枪?” “艾迪身上有好几把大傢伙。我还没提到那几个在酒吧里工作的傢伙。有个人叫査克,在波莉酒吧打工,我跟他不太熟——” “我知道你说的是谁,那傢伙身上也有枪?” “要不是这样,他走路的时候怎么会怪里怪气的?没骗你,带枪上街的人多得要命。你叫全屋的人把皮夹掏出来,他们说不定就把枪给掏出来了。此外,他们进出花了多少时间?顶多五分钟吧?别忘了,在这五分钟里,门开着,单凭他朝天花板开的那两枪能把蒂姆·帕特吓得站在那里怒目而视,连小指头都不敢动一动吗?” “这话有道理。” “而且,就算他们把所有顾客的口袋榨干,那也只是个零头而已。” “你真的以为那箱子里有很多钱吗?你说有多少?” 斯基普耸了耸肩,“两万块吧。” “真的?” “两万块、五万块,你爱说多少算多少。” “你刚才说那是爱尔兰共和军的钱。” “要不然你说他们还能把钱花到哪里去?比利,我不知道他们究竟赚了多少钱,但是他们的酒吧一个星期开七天,成本用得了多少?他们买那幢房子,说不定还退了不少税呢。其中一半是他们几兄弟的住处,房租跟其他开销差不多都省了。他们会申报收入、会报税吗?他们顶多把一楼出租给剧团的租金报一报,付点税,意思意思而已。他们那地方一个星期赚不到两三千块吗?你说他们把钱花到哪里去了?” “开店哪会不要本钱?”我插了一句。 “营运成本跟政治捐献是得花钱的,但是一个星期花得了一两万吗?他们又没买车,又不在别人的酒吧里花钱。我没见过蒂姆·帕特买什么名贵的东西送给漂亮小妞,也没见过莫里西兄弟用他们那爱尔兰鼻子吸过上好的毒品。” “你的鼻子吸过。”比利·基根说。 “我喜欢蒂姆·帕特的那个演说,随后请大家喝一杯也够意思。据我所知,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免费请人喝酒。” “去他妈的爱尔兰人。”比利说。 “天哪,比利,你又喝醉了。” “你说得没错。” “你怎么想,马修?蒂姆·帕特真的认识那两个抢匪吗?” 我想过这问题。“我不知道。不过,你也知道莫里西兄弟的态度就是:‘大家别理这事,我们自会处理。’这事说不定真跟政治有关。” “去他妈的。”比利说,“我看一定是民主党改革派在后面搞鬼。” 第6页 “也可能是清教徒。”斯基普说。 “真滑稽,”比利说,“他们看起来不像是清教徒。” “那也有可能是爱尔兰共和军的另一个派别,他们里面是不是有很多派别?” “你当然很少见到清教徒在脸上蒙手帕,”比利说,“他们通常把手帕塞到胸前,不,是塞进他们胸前的口袋——” “得了,比利。” “去他妈的清教徒。”比利说。 “去你妈的,比利。”斯基普说,“马修,我们最好陪这个混蛋回家。” “去他妈的臭枪。”比利说,不知道他为什么又回到这个主题上。“临睡前去喝杯酒,谁知道身边都是枪。你带枪了吗,马修?” “我没带。” “真的?”比利一只手撑在我肩膀上,“可你不是警察吗?” “以前是。” “你现在是个私人侦探。但就算是在书店门口检查顾客的安全人员不都佩枪吗?” “那只是装装样子而已。” “你是说,如果我从书店拿一本现代图书馆版的《红字》出来,他们不会开枪打我啦?你不早说,害我还花钱买那本书。你身上真的没枪吗?” “他又开始发神经了。”斯基普说。 “你那个演员朋友呢?”比利顶了回去,“博比身上有枪吗?” “谁?鲁斯兰德啊?” “说不定哪一天他会在你背后开枪。”比利说。 “就算是鲁斯兰德身上有枪,”斯基普说,“那也顶多是舞台道具,再怎么样,也只能射支飞镖出来而已。” “他会在你背后开枪。”比利坚持说,“就像那个谁……博比小子。” “你是说比利小子吧?” “你是谁啊?你管我说的是谁?到底有没有?” “有什么啊?” “博比有没有枪啊。天哪,我们不就是在谈这个吗?” “好了,比利,你不要问我我们在谈什么好不好?” “你是说你根本没有注意我们在说什么吗?可恶!” 比利·基根住在五十六街接近第八大道的一幢大楼里。我们快到他家的时候,比利好像突然清醒过来,他甚至还彬彬有礼地跟门房打了个招唿。“马修,斯基普,”他说,“再见啦。” “比利人不错。”斯基普告诉我说。 “他人很好。” “他其实没有那么醉,他装的,想借酒装疯,发泄发泄。” “我知道。” “你知道吗?我们在小猫小姐那里藏了把枪。约翰跟我在开酒吧前,我在别的酒吧打工。有一天,我们碰上了抢劫案。一个白人闯了进来,用枪指着我的头,把收银机里的钱全部拿光了。他还叫店里的客人把皮夹子拿出来,那时店里有五六个人,没人敢不听他的话。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客人们的表也都被抢走了。这才是标准程序吧。” “好像是这样。” “我以前在特种部队的时候,是个英雄好汉,从来没有站在那里被人用枪指过。当时我一点感觉都没有,后来却越想越气,你知道我的意思吧?我气疯了,跑出去,买了把枪,从此之后,那把枪就放在我上班的地方。现在它当然就在小猫小姐那里,其实我还是觉得叫马蹄铁与手榴弹比较顺耳点。” “你有执照吗?” “你说枪啊?”他摇摇头,“我根本就没有拿去登记。我开的是酒吧,弄把枪不是难办的事。我花了两天打听,到了第三天,我就用一百块钱弄到手了。但是在我们店开张之后,还是被抢了一次。那天是约翰值班,他知道枪在哪里,却乖乖地把钱箱交了出去。那个傢伙并没有抢顾客。约翰觉得自己是个废物,因为他等到抢匪离开酒吧之后,才想到店里有把枪。也许吧,也有可能,他就算想到了那把枪,也不会用。也许我会跟他一样,也不会。不身临其境,你真不知道你会怎么做,对不对?” “没错。” “你不当警察以后,真的不带枪了吗?听说有人养成习惯之后,没佩枪,就好像没穿衣服似的。” “我不一样,不带枪对我来说是卸下包袱。” “哦,我明白了,卸下包袱,就跟减肥差不多,是吧?” “差不多。” “是啊,我想他也是凑巧提到流弹的事情。” “啊?哦,你说汤米。” “硬汉汤米·蒂勒里。他有点混蛋,但不是坏人。叫他硬汉汤米,就好像是叫他大个子意思是外号跟本人完全相反。他说那事是无心的。” “我觉得你说得没错。” “硬汉汤米。你知道他还有别的绰号吧?” “电话汤米。” “没错,也有人倒过来叫他汤米电话。他用电话推销破烂东西。我没见过成年男子干这种营生,那都是家庭妇女干的活儿,每小时能赚三毛五分钱?” “我觉得他赚了不少。” “是啊,你看看他那辆车。我们可能没看到那个女的帮他开车门,但是,我们都看到他那辆车子了。马修,在你回家睡觉以前,要不要到我那里去再干两杯?我有威士忌,有波本酒,冰箱里也应该有点吃的。” 第7页 “我想回家,斯基普。不过,多谢了。” “我想你也累了。”他抽出一根香菸点上,吸了几口。斯基普住在凡登大厦,隔条街往东走几步,便是我住的旅馆。他把香菸扔了,跟我握了握手,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街区外传来五六声响声。 “天哪。”他说,“这是枪声还是鞭炮声?你说得准吗?” “不能。” “我也不能。大概是鞭炮,你想想现在是什么时候?还是莫里西兄弟抓到了那对大盗?今天是二号,七月二号,对吧?” “大概是吧。” “夏天到了。”他说。 第02章 这都是很久以前的亊了。 那是一九七五年的夏天。总的来看,那一年实在乏善可陈,好像什么重要的事情都没发生。尼克森辞职是前一年的事,两党大会、奥林匹克运动会、美国建国两百年,又是下一年的事。 入主白宫的是福特。他当总统虽然有些人不服,却也太平无事。一个叫阿贝·比姆的人入主瑰西园纽约市市长官邸。我看他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当上了纽约市市长,不过这有什么,格里·福特还不相信自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呢。 面对纽约市的财政危机,福特摆出一副撒手不管的态势。《新闻报》的标题是:“福特进城:死定了!” 我记得这标题,但我却忘记刊登的时间是在夏天之前、之中、还是之后。反正,我看过那个标题。我很少错过《新闻报》,每天清晨我晃晃悠悠回到旅馆时,或是在吃完早餐之后,都不会忘记买上一份。我也看《纽约时报》,如果有我想看的新闻,我还会多买一份《邮报》。我不太注意国际新闻或是政治这类的东西,只看体育或地方犯罪新闻,不过,我对这世上所发生的事情也略知一二。只是,非常好笑,这些世界大事跟过眼云烟差不了多少。 我还记得什么?嗯,就在莫里西兄弟被抢的三个月之后,辛辛那提红人队与波士顿红袜队之间进行了七战四胜的棒球大赛。我记得菲斯克在第六场比赛的全垒打,也记得皮特·罗斯奋战九局,好像人类的命运就寄托在他打的每一球上。纽约两支球队都没有打进季后赛,我知道的也就这些。我还记得到球场看过几场比赛。我带着儿子们去看棒球,有时也跟朋友一起去。我记得跟比利·基根去看扬基队和不知道哪一队比赛,谁知道有个白痴从看台上把垃圾扔到球场里,球赛因此被取消。 雷吉·杰克逊那年在扬基队吗?七三年的时候,我记得他是在奥克兰。那年的世界大赛,大都会队一败涂地。但他是什么时候被扬基队买去的? 还有什么?拳击? 阿里那年夏天打比赛吗?我看过阿里打过一场,也亲眼见到他下颌受伤,而且在胜负未决的时候离开,不过,那起码是一年以前的事情了,是不是?之后,我又在很近的地方见过阿里一次。厄尼·谢佛斯跟吉米·埃利斯也打过一场。结果谢佛斯在第一回合就把埃利斯撂倒了。直到现在,我还清清楚楚记得埃利斯太太脸上的神情。她就坐我身后两排的地方,但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反正我确定不是在一九七五年。那年夏天我一定看了非常多的拳击赛,多到连谁打谁都弄不清楚。 说这些细节跟故事有关吗?其实也不见得。如果真的有关,那我得上图书馆査査那一年的《时报索引》或是《世界年鑑》。幸好,我该记得的事,都没忘。 斯基普·德沃跟汤米·蒂勒里。一九七五年夏天,我似乎只记得这两张脸。和这两人,我厮混完那个漫长的季节。 他们是我的朋友吗? 也算是。不过,得加点解释。他们是酒吧朋友。除了在陌生人痛饮各种酒类的场合之外,我绝少见到他们——坦白说,那时我很少见到任何人。我当然还是每天都醉醺醺的,不过,那个时候,我达到了酒帮助我超过酒伤害我的绝高境界。 几年前,我的世界好像随着我的意志越缩越小,最后只剩下哥伦布圆环附近那几个街区。我终于挥别十几年的婚姻生活跟两个孩子,从长岛搬到位于第八、第九大道间西五十七街上的旅馆。差不多同时,我也离开了纽约市警察局。在局里的那几年,我力求表现。离职之后,我靠替人排纷解难混口饭吃,还有能力偶尔寄张支票到长岛。我不是私人侦探——私人侦探要申请执照,要填报告,还要缴税。我帮朋友的忙,他们给我钱作为回报。我赚的钱一直够我付房租,够我喝酒,也够我寄给安妮塔跟孩子们。 我说了,我的世界好像越缩越小,小到只限于我睡觉的房间跟我清醒时厮混的酒吧。我常到莫里西酒吧,但那也不是我唯一会去的地方。我通常会混到酒吧关门,直到半夜一两点才上床睡觉。我其实很少在非法超时营业的酒吧里喝到天亮。 我常去小猫小姐——斯基普·德沃开的酒吧。就在我旅馆那条街上,还有波莉酒吧,这家酒吧格调不高,贴着颜色俗丽不堪的壁纸,十点或十点半之后,酒客会逐渐散去。还有一家叫麦加文的。那是一家以土褐色为主色系的酒吧,天花板上是一个个连灯罩都没有的灯泡,店里的顾客个个沉默得出奇。有时,我早上心情不好,便会冲进去痛饮数杯。酒保倒酒的时候,手常微微颤抖。 第8页 这条街上还有两家紧挨着的法国餐厅。其中一家生意不大好,里面顶多坐四分之一的客人。我曾经带过几个女朋友到那里吃饭。有一次,我还独自上那儿去,在吧檯前喝了两杯。隔壁的那家有点名气了,生意也比较好,不过,我偏偏不去。 第十大道上有个地方叫斯莱特餐厅。许多中城的警察喜欢那家店,如果我想跟闲杂人等混在一起,就会上那里去。店里的牛排做得不错,环境布置也还舒服。百老汇跟十六街之间,有一家马丁酒吧,专门供应廉价酒类,也有腌牛肉、烤火腿之类的东西可以果腹。吧檯上放了一台大彩电,如果想看棒球,上那里倒不错。 林肯中心的对街,有家店叫欧尼尔巴龙——这个名字有点典故。这家店开得很早,当时,法律明文规定禁止酒吧取名叫沙龙,店主人不知如何是好,索性改动字头,还说见鬼去吧。我曾经在下午去过一次,但它到了晚上才够时髦、够热闹。在第九大道跟五十七街的交叉口,有一家叫安塔里斯与斯皮罗的希腊酒店。这家店并不怎么合我的口味,但我常见那些留着希腊大鬍子的人,在里面喝一种加水的希腊酒。我每天晚上回家的时候都会经过那里,有时也会进去喝两杯。 第八大道跟五十七街的交叉口,有一个二十四小时的报摊。如果我没见到那个拖着购物袋、在四零零熟食店前叫卖报纸的妇人的话,我通常在那里买报纸。那个妇人用两毛五的价钱从报摊批发报纸,不过,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好像只有《新闻报》是两毛一份,其他的报纸都要两毛五。她用相同的价钱卖报纸,生活之艰难可想而知。有时,我给她一块钱,叫她不用找了。直到好几年后,她在街头被人用利刃刺死,我才知道她叫玛丽·艾丽斯·雷德菲尔德。 有一家咖啡店叫火焰,还有一家店叫四零零熟食店。附近有几家还算可以的比萨摊子,还有几家卖奶酪牛排的餐厅,保证你绝不想再去第二次。 有一家义大利面店叫罗夫,还有几家中国餐厅。此外,还有一家斯基普·德沃疯狂喜爱的泰国餐厅。至于那家叫乔依·法雷尔的酒吧兼餐厅,位置在五十八街,不过,在去年冬天之后就不开了。还有一家在……他妈的,反正这附近有很多地方可以找得到酒。 我最常去的是阿姆斯特朗。 天哪,我就住在那里。我是有个房间可以睡觉,也有别的酒吧和地方可去,但是吉米·阿姆斯特朗的店对我来说,就跟家一样。和我有点交情的人都知道上那里去找我,有的时候,他们会先打电话到阿姆斯特朗,找不到我,才会再打到旅馆来。阿姆斯特朗酒吧在十一点左右开门,一个名叫丹尼斯的菲律宾小伙子值班。比利·基根在七点左右会来接手,然后再开到两点、三点或四点,这得看他心情如何以及客人的多寡1。 1这是周末之外的规矩。如果是周末,店里的酒保多得要命,轮番上阵,让你分不出谁是谁。 女招待更是来来去去。她们也许找到了一个表演工作,也许是跟男朋友分手,也许是找到了新男朋友,也许是搬到洛杉矶去,也许回乡下去,也许跟多米尼加的厨子打了一架,也许偷了东西被辞退,也许因为怀孕。反正,最后她们都不做了。吉米那年夏天好像不常到店里去。我想他那时候是想在北卡罗来纳买块地。 阿姆斯特朗那个地方实在是不值得一提。你一进去就见到右边有个长条吧檯,桌子散放在左边,上面铺着深蓝色的桌布。墙壁是深色木材,墙上挂着相片和从过期杂志上撕下来的gg,一个鹿头标本很不协调地挂在后墙上。我最喜欢坐在鹿头下面,因为只有坐在那里,我才瞧不见它。 到酒吧去的什么人都有。有街对面罗斯福医院的医生和护士,来自福德姆学院的教授跟学生,还有搞电视的——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就在一条街外,美国广播公司也走不了几步路——外加住在这附近的和逛街逛累了进来歇歇脚的人。两个搞古典音乐的、一个作家跟一对开鞋店的黎巴嫩兄弟,也是这里的常客。 孩子们不常到阿姆斯特朗酒吧。我刚搬到这附近来的时候,阿姆斯特朗的店里还有一部点唱机,里面有很不错的爵士跟乡村蓝调,但是过没多久,阿姆斯特朗就把它换成一套音响,只放古典音乐。阿姆斯特朗这一招倒是博得女招待一致的好感,她们一向很讨厌年轻小伙子。他们只要一点点东西,一坐就老半天,而且小费给得很小气。阿姆斯特朗酒吧里的音乐声开得很小,坐在里面喝酒,消磨半天,是一种享受。 我到那里就是图个这种感觉。我只想喝酒喝得刚刚好,偶尔才想纵情一醉。我通常喝两杯波本,再加一点咖啡,直到长夜将尽,才会再喝两杯。我在那里可以看报纸,可以吃一个汉堡或是来份正餐,如果我不想讲话,在那里也可以静一会儿。我不是一天到晚都在那里,但是,我每天至少会到那里报到一次。有的时候丹尼斯一开门,我就进去,直到比利关门的时候,我才出来。每个人都要有个地方可待,对不对? 酒吧朋友。 我就是在阿姆斯特朗那里认识汤米·蒂勒里的。他当然也是常客,一个星期他有三四个晚上都会在那里。我不记得我第一次见到这个人是什么时候,但只要跟他在一个房间里,你很难不注意到他。这傢伙个头很高,声音也不是特别大,但只要几杯酒下肚,整个屋子里都听得到他的声音。 第9页 他可以吃得下很多牛排,喝不少芝华士威士忌,而他的能吃善喝,全都写在他的脸上。汤米·蒂勒里差不多四十五岁的样子,下颌很有力,脸上因为毛细血管处处破裂,看起来有点像窗帘布。 我不知道为什么大家叫他硬汉汤米。也许斯基普说得没错,这个绰号可能纯属反讽。大家叫他电话汤米,则是因为他的职业。他用电话做推销工作,在华尔街附近的一家水桶店打电话拉人投资,我知道干这行的人跳槽跳得特别勤。想让陌生人从口袋里拿钱出来投资莫名其妙的事业,的确是要有点本事的。有这种本事的人,想当谁的伙计都行。 那年夏天,汤米在坦纳休公司兼差,推销房地产财团的部分股份。我猜想,做这种事可能可以节税而且可以累积一点资金。我之所以这样推断,是因为汤米从来不跟我或其他人谈这一类事情。只有一次,有个罗斯福医院的助产士跟他谈到这方面的事情,我在旁边,这才听出点端倪来。汤米用了一个玩笑打发过去。 “不,我是认真的。”那个助产士很认真地说,“我最近赚了一点钱,我真的该想想这方面的事情。” 汤米耸了耸肩,“你有名片吗?”那个助产士摇了摇头。“那你把你的电话留下来,我会找个适当的时间打给你。你想了解我们的状况的话,我会提供所有细节。但是我得警告你,只要我用电话推销,没有人挡得住我的魅力。” 过了几个星期之后,这两个人又碰面了。那个妇产科的人埋怨汤米没打电话给他。 “天哪,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汤米说,“让我先把这件事记下来再说。” 他是个还算过得去的朋友。他很会七转八弯地讲一些土笑话,只要我听得懂,就一定捧场。我觉得这些笑话里不无攻击的意味,但是,我知道他没有恶意。如果我想谈谈我在警察局里的往事,他也是挺好的听众;如果我的故事很好笑,他跟大家一样会声嘶力竭地大笑。 他也不是没缺点。他的嗓门好像大了点,好像也太开心了点。他的话太多,无时无刻不敲在你的神经上。我说过了吧,他不是每个星期都会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吗?每次那个来自加罗林群岛的卡罗琳·奇塔姆差不多都在他身边。卡罗琳讲一口软绵绵的英文,就像某种烹调用的药草,但是,加在酒里,可就后劲十足了。有时是汤米搂着她走进酒吧,有时是汤米先到,卡罗琳随后赶到。她就在附近,而且我猜想卡罗琳跟汤米在同一间办公室里上班。我也懒得推敲这种事,就算是汤米的办公室恋情害得他沉迷阿姆斯特朗酒吧好了。 他喜欢盯着运动节目看,因为他下注一通常是球赛,有时也赛马——他赢的时候,你很难不知道。他有一点客气,坦白说,有一点不分青红皂白的客气。不过,他的言词再和善,也难掩他眼中射出的两道寒光。他的谈吐暖烘烘的,眼光却冷森森的,这是他的弱点,不过,你闭上眼睛跟他说话,就没有差别了。 你现在知道他为什么能吃电话推销这碗饭了吧? 其实斯基普·德沃的真名叫阿瑟,但也只有博比·鲁斯兰德一个人规规矩矩地这么叫他。博比当然不能跟我们一样随便。他们两人从四年级开始就是最好的朋友。两人老家都在杰克逊海茨。斯基普在接受洗礼的时候,被取了小阿瑟的教名,而他之所以被取了个外号,“是因为他一天到晚逃课1。”博比说。但是斯基普另有解释。 1斯基普(skip),在英文里也是逃课的意思。 “我这个外号是我在海军的舅舅取的,从此之后,我就没甩脱过。”他曾经跟我说过一次,“我妈妈的弟弟给我买了一套海军制服和玩具船,因为有了这组舰队,我便被舅舅叫做‘小船长’1。过没多久大家都这么叫了。这个绰号还不坏,我们班上有一个人叫小虫。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大家还这样叫他,尤其是他太太跟他在床上的时候,‘哦,小虫,再钻深点。’” 1“小船长”的英文skipper跟“斯基普”(skip)发音相似。 他大概三十四五岁,跟我差不多高,瘦瘦壮壮。手臂跟手背上全是青筋。他脸上好像没有多余的肉,一层皮沿着骨头起伏,让他的脸庞显得很像雕刻品。他有一个鹰钩鼻,一对好像能看穿你的蓝眼睛,在强烈的灯光下还会隐隐发绿。这么特别的长相,外加他满不在乎的个性,充满自信的外表,对女性来说,的确是相当有吸引力。只要他有兴致,我从没见他空手而回过。但是他还是独居,也没打算跟哪个女的定下来,他比较喜欢跟男人混一起。几年前,他不是跟哪个女人同居过就是结过婚,不过,现在他不跟女人玩真的了。 汤米·蒂勒里有个外号叫硬汉汤米,说真的,有时你还真会被他的外表唬住。斯基普以前才真是硬汉,只是你必须要在他的外表下探索,否则,你是看不出来的。 他在军队服役过。不过不是他舅舅希望他当的海军,而是陆军特种部队,绿色贝蕾帽。他高中毕业之后就登记入伍,在甘迺迪的年代,曾被送到东南亚作战。退伍之后他跑去上大学,但是不久就被退学了,接着,他就在上东城开始了酒吧打零工的日子。几年之后,他跟约翰·卡萨宾用尽了他俩的储蓄,租下一家停业已久的五金店,彻头彻尾整修了一遍,开了他自己的酒吧——小猫小姐。 第10页 我偶尔会在他自己的店里见到他,但我们更常在阿姆斯特朗酒吧里碰头。他收工之后,也会到酒吧消磨时间。喝酒的时候,他倒是个好同伴。他很容易相处,而且绝不啰嗦。 我觉得他不是个简单的人物,不管是什么事情,他都能冷静应对。你可以感觉到他好像可以单独处理任何事情,而且不费半点功夫。他就是那种拿得起放得下,敢说敢做的男子汉。也许他在越南当过特种兵,所以养成这种特质,也许是因为我知道他在那里待过,所以怎么瞧他怎么顺眼。 我常在罪犯身上见到斯基普的那些特质。我抓过几个持械抢劫银行运钞车的歹徒,就是斯基普这副德性。还有一个长期在搬家公司开车的司机也是这个样子。有一次他跑了一趟长途之后,提前几天回家,却发现他妻子跟姦夫躺在床上,他一气之下,用双手活活把他们给掐死了——我也是因为这个缘故,才认识那个司机的。 第03章 报纸上根本就没有提到莫里西酒吧的抢劫案,但是接下来的几天,我却听到许多传闻。莫里西兄弟的损失越传越夸张。我听到的从一万到十万都有。到底被抢了多少钱,只有莫里西兄弟跟抢匪知道,但这两边都不会说出来,所以,损失的金额怎么说都行。 “我想总数在五万左右。”比利·基根四号晚上跟我说,“数目当然会越传越多。每个人和他的兄弟都在现场亲眼目睹。” “这话什么意思?” “到目前为止,至少有三个人言之凿凿地告诉我说,事发当时他们在场。得了吧,在场的人是我,我才敢发誓,他们那几个人根本不在场。不过,他们加油添醋之后,有时连我也弄煳涂了。你知道有个抢匪一巴掌把个女的打得昏头转向吗?” “真的?” “他们是这么告诉我的。而且莫里西兄弟里还有人被打了一枪,受了点皮肉伤。我想亲临现场是够刺激了,但是,不在场好像更具戏剧性一点。一九二八年都柏林骚乱十年后,你好像找不到任何一个当时没参加这场革命的人。那是一个光辉的星期一早晨,三十个勇敢的人走进邮局,十万英雄揭竿响应。怎么样?马修,五万块不算过分吧?” 汤米·蒂勒里好像那天也在,我记得他坐在一边大吃大喝。也许我记错了。从那之后,我有好几天没见到他,也没听他提起过这桩抢劫案。如果他有赌棒球稳赢的窍门,他一定会说得全酒吧没有人不知道。你只要赌大都会跟扬基队输,这两队就一定会赢。 大概是第二个星期,有天中午,斯基普到阿姆斯特朗酒吧熘达,见到我躲在后面喝闷酒。他在吧檯买了一杯黑啤,拿到我的桌上来,在我对面坐下。他说,前一晚他到过莫里西酒吧。 “自从上次跟你去过一回,我就再也没上那里了。”我告诉他说。 “昨天也是我第一次去。他们把屋顶修好了。蒂姆·帕特还问起你。” “我?” “是啊。”他点起一根香菸,“他希望你有空到他那里走走。” “干嘛?” “他没说。你是侦探不是吗?也许他要你去査点东西。你觉得他们到底损失了多少钱?” “我可不想卷到这种事里。” “你别跟我说。” “爱尔兰人的家务事,我可不想沾边。” 他耸了耸肩,“你也可以不去。蒂姆·帕特说,今晚八点过后,随时候驾。” “我以为他们要睡到八点。” “如果他们睡得着的话。”他喝了一大口啤酒,用手背抹了抹上嘴唇。 我说:“你昨天晚上去过了?那地方现在是什么样子?” “还不就那老样子。我跟你说,他们把天花板上的洞给补好了,至少我是瞧不出破绽。蒂姆·帕特跟他的兄弟们也还那德行。我告诉他们,下次我碰见你,会把话带到。至于去不去,就是你的事了。” “我想我不会去。”我说。 但是第二天晚上十点,或十点半左右,我还是煳里煳涂去了。一楼的剧团正在排演布伦丹·贝汉的剧作,他们预定星期四晚上首演。我按了按楼上电铃,等了一会儿,蒂姆·帕特的一个兄弟把门打开一个缝,告诉我他们要两点钟才开门。我告诉他,我的名字叫马修·斯卡德,蒂姆·帕特叫我来的。 “哦,是你,这种灯光下我没认出来。”他说,“请进,我去告诉他你来了。” 我在空荡荡的二楼房间里等着。抬头瞧瞧天花板,想知道洞到底在哪里。这时,蒂姆·帕特走了进来,又开了几个灯,亮多了。他还是平常那副装束,只是没围围裙。 “谢谢你专程胞一趟,”他说,“要不要跟我喝一杯?你通常喝波本,今天照旧吗?” 他倒了杯酒,我俩在桌边坐下。他的一个兄弟好像出门了,我听到有人下楼的声音。蒂姆·帕特举起酒杯,一饮而尽。他说:“出事那天你在场吧?” “在。” “有个好朋友不小心把他的帽子留在这里了,但是,他妈妈没把他的名字绣上去,所以,我们没办法还给他。” 第11页 “明白。” “如果我知道他是谁,在哪里可以找到他,我不就可以把他的东西还给他了吗?” 我确定你还想要他们身上的某些东西。 “你以前是警察。” “现在不是了。” “你可能听到了点风声。人们总是会议论,是不是?如果有人能把眼睛放亮点,耳朵竖尖点,他会得到点好处的。” 我没搭腔。 他捋了捋鬍子。“我兄弟跟我,”他的眼睛盯着我肩膀后面的东西,“愿意出一万美元,打听出那天拜访我们的两位朋友到底叫什么名字,住什么地方。” “就为了还那顶帽子?” “怎么啦?我们没这义务吗?”他说,“你们的乔治·华盛顿不是冒着漫天风雪,就为了还给顾客他多收的一分钱吗?” “你说的是亚伯拉罕·林肯吧?” “对,对,乔治·华盛顿是另一回事,樱桃树。‘爸爸,我不能说谎。’你们国家的英雄都是些最诚实的人。” “好像是这么回事。” “他跟大家说他绝不是个骗子,天哪。”他摇了摇他的大头,“你可不可以帮我们查出真相?” “我想不出来从哪里着手。” “你在场啊,而且你也见过他们。” “他们脸上蒙着手帕,头上还戴了帽子。坦白说,我敢发誓,他们在离开时,帽子还好好地戴在头上。你找到的那顶帽子不是其他客人的吧?” “也许他们掉在楼梯间了。如果你听到什么风声,马修,让我们知道好吗?” “有何不可?” “你祖上是爱尔兰人吗?” “不是。” “之前我一直怀疑你的祖先来自凯里。凯里人最擅长的就是用一个问题回答别人的问题。” “我真的不知道他们是谁,蒂姆·帕特。” “如果你知道的话……” “如果我知道的话……” “你不会对我们的价格有意见吧?钱还算合理吧?” “没意见。”我说,“价格很合理。” 这价钱很不坏,也值得忙上一场。又见到斯基普时,我把我们会面的经过告诉他。 “他不是雇用我,”我说,“只是提供一笔赏金。一万块,只要有人告诉他们抢匪的名字以及在哪里可以找到他们。” “你会干吧?” “什么?叫我去找他们?前两天我告诉你,我不会为钱接这个案子,我才不愿意一天到晚用鼻子闻来闻去的。” 他摇了摇头,“如果你得来全不费功夫呢?如果你到街角买报纸,刚巧发现他们就在那里呢?” “我怎么可能认出他们?” “你常见到歹徒用手帕当面具的吗?没有,说真的,你认得出他们。要不你多跟以前的同事、老朋友联络联络,说不定也能打听点消息出来。你以前总有线民吧?” “线民?”我说,“每个警察都养线民,没他们你什么也干不了。可是,我……” “先别想要怎么找他们。”他说,“先想想万一你撞到他们,你打算怎么办。好吗?” “可是……” “只要找到他们,你就能赚一万块。” “我对那两个人一无所知。” “好,就算是你不知道他们是混蛋,还是教堂唱圣诗的好孩子,那又有什么差别?抓到他们就能赚到你的血汗钱,是吧?这两个混小子被莫里西兄弟捉到后是不是只有死路一条?” “难道你以为蒂姆·帕特会让他们到教堂去忏悔?” “我知道,这两个人会吃不了兜着走。你到底干不干?” 我摇了摇头。“不知道。”我说,“要看那两个人是谁,还有我到底有多缺钱。” “这么看来,你是不会做了?” “我确定我不会做。” “你确定个屁。”他把菸灰弹掉,“你不干,自然有人干。” “其实不用一万块也有人愿意动手杀人。” “要是我,我就干。” “那天晚上在酒里吧,有几个警察。”我说,“你猜他们知不知道赏金的事?” “不知道。” “就算警察知道抢匪是谁,在哪里,他们也升不了官。因为没有人报案,没人出面指认,什么都没有,所以大家就当作没这回事了。但是,如果他能把那两个混蛋交给蒂姆·帕特,他差不多就能赚进他半年的薪水了。” “可是他这不就是煽动犯罪和协助谋杀?” “我不是说每个人都会做这种事情。但是,你告诉自己,他们可能是杀过人的混蛋,就算他们现在还没杀人,他们迟早还是会杀人。更何况,莫里西兄弟也不见得会杀他们,说不定只把他们的骨头打断两根,或是在身上留下点标记,想办法把钱拿回来也就算了。你完全可以这么想。” “你信吗?” “大部分人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事情。” 第12页 “没错。”他说,“这点倒没有什么好争的。” 你的脑了决定的事情,你的身体不见得听使唤,它说不定另有主张。我真的不想管蒂姆·帕特的事情,但是,我却像只狗一样,老在可疑的地方嗅来嗅去。就在我跟基普说我对这事一点兴趣也没有的那天晚上,我就跑到一个叫普根酒吧的地方,坐在后面的桌子上,给一个叫丹尼男孩的黑人小子点了一杯酒。丹尼男孩是个白化症患者,很好相处,也是个消息很灵通的探子。他知道很多事,知道很多人落脚的地方。 他当然知道发生在莫里西酒吧的抢劫案,也听到多寡不一的损失金额,不过,根据他的估计,合理的金额约在五万到十万之间。 “不管是谁抢的,”他说,“反正没把钱花在酒吧里。马修,我觉得这是一桩爱尔兰恩怨,不是地方犯罪案件。虽然莫里西那个地方在西方帮的势力范围,但是这件事不像他们干的。” 西方帮是一个松散的流氓组织,里面有很多杀手和心狠手辣的傢伙,大都是爱尔兰人,他们在世纪初就在这个区域横行。也许还要再早一点。 “我不知道,”我说,“有这么大一笔钱……” “如果那两人是西方帮的,如果就住附近,我保证八个小时之内所有秘密都不再是秘密。大街上每个人都会知道这件事。” “这话有理。” “我觉得这是件爱尔兰人的家务事,也是有道理的。事发时你在场,对不对?他们蒙的是红色的面巾?” “红色的手帕。” “可惜,如果他们蒙的是绿色或橙色手帕,倒可能有点政治意味。我也听说莫里西兄弟提供了一大笔赏金。你就是为这个来的吧?” “哦,不是。”我说,“绝对不是。” “你难道不想把事情的真相追査出来?” “一点也不想。”我说。 星期五下午,我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喝酒,跟邻桌两个护士聊了起来。她们说,她们有两张外百老汇演出的戏票。多洛雷丝不能去,但弗兰想去,可她又不想一个人去,更何况她有两张票。 巧的是那出戏正是莫里西酒吧楼下的那个剧团演的。这事跟莫里西酒吧劫案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那个前卫剧团喜欢在三更半夜搞这种把戏。我刚开始还没想到,等我回过神来,这才开始怀疑:我到底在这里干嘛?我坐在简陋的摺叠木椅上,看着贝汉的剧作:一个被关在都柏林监狱里的囚犯跟他生活的点点滴滴。我越看越不知道我挤在观众堆里做什么。 散场之后,弗兰跟我,还有两个剧团演员,信步走到小猫小姐那里小酌两杯。其中有一个个子瘦小、红头髮、眼珠大而绿的演员叫玛丽·玛格丽特。她是弗兰的朋友,所以,弗兰才这么想来。弗兰有她的理由,那我呢?我来凑什么热闹? 酒桌上,大家还是一直谈莫里西酒吧的那件抢劫案。话题不是我挑起的,在讨论过程中,我没多说什么。可是,我也脱不了身,因为弗兰说我以前是警察,所以大家就拼命问我这个行家有什么看法。我心不在焉地敷衍他们两句,不想告诉他们我当时也在场。 斯基普也在那里。由于那天是星期五晚上,客人很多,除了打招唿之外,我没多跟他说话。酒吧里吵得要命,可是一到周末,大家好像都想上那里去,就连我也不例外。 弗兰住在哥伦布和阿姆斯特丹之间的六十八街上。我送她回家,到了家门口,她跟我说:“马修,真的谢谢你陪我。这部戏还不错,是不是?” “还不错。” “我觉得玛丽·玛格丽特演得很好。马修,非常非常抱歉,我不能请你上去坐了。我很累,而且我明天还得早起。” “没关系。”我说,“听你这么一说,我也想到我明天有事得做。” “你要去做侦探吗?” 我摇了摇头,“我要去做个父亲。” 第二天早上,安妮塔把孩子放在长岛车站,我带他们到棒球场看了一场球,大都会队败给了太空人队。孩子们在那年八月要去参加为期四个月的夏令营。一提到这个,他们就兴奋不已。我们在球场里大吃热狗、花生跟爆米花。他们喝可乐,我喝了两杯啤酒。那天刚好是职业棒球的促销日,孩子们拿到的是免费的帽子还是三角旗,我记不清了。 然后,我带他们回到城里,看了一场电影。看完电影,我们到百老汇吃了两块比萨,之后叫了一辆计程车,回到我住的旅馆。我在我的房间下面给他们租了一间套房。在他们上床之后,我才回了房间。一个小时之后,我到他们的房间去,发现他们都睡得很沉。我帮他们关好门,便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去。我在那里大概待了一个小时,然后回旅馆。我先到孩子们的房间看看,然后上楼睡觉。 第二天早上,我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有松饼、培根和香肠。我带他们到位于华盛顿海茨的美国印地安人博物馆。在纽约有好多不同的博物馆,如果你离开了你妻子,你大概有时间一一发掘箇中奥妙。置身华盛顿海茨让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几年前,值勤完毕的我,在这附近喝酒,恰巧碰到几个地痞在抢劫酒吧,在夺门而出的同时,还把酒保打死了。 第13页 我尾随他们上街。华盛顿海茨高高低低起伏不平。就在那两个傢伙跑下坡的时候,我开枪了,两个人都中弹倒地,但是不规则弹跳的流弹,却把路旁一个名叫埃斯特利塔·里韦拉的小孩给打死了。 这种事是常有的。反正只要你误伤了某个人,警察局就会给你办个听证会。结果他们证明我行为并没有失当之处。 我不知道这个案子跟我离职有什么关系,我只知道在这件事发生后不久,我就离开警察局了。无论如何,那个孩子是死在我手上。自此之后,我性情大变,以往平静安适的生活,现在对我来说,完全格格不入。我想这孩子的死,让我发现我早就该调整我的生活方式了。不过,我还是没法确切地说,什么是因,什么是果。 我们乘地铁到宾州车站。我跟孩子们说,跟他们在一起让我觉得很愉快,他们说,他们也很高兴。我送他们上车,打个电话给他们的妈妈,告诉她车什么时候会到。她说,她会接孩子,接着又吞吞吐吐问我,可不可以早一点把钱寄给她。没问题,我向她保证。 挂上电话,我不禁想到蒂姆·帕特悬赏的一万块。我摇了摇头,觉得这个想法有点可笑。 那天晚上,我焦躁不安,于是开始我的酒吧之旅,每个酒吧喝一杯。我搭车到西四街,从麦可贝尔酒吧开始,一路往西。我到吉米的一天、五十五、狮子头、乔治·赫兹、比斯乔角等等地方,各喝一杯。我告诉我自己,我真的要好好喝几杯,把我跟孩子们相处时的正经样子卸下来,把我在华盛顿海茨不愉快的往事甩在脑后。 但是,有件事我想明白了。我其实已经开始着手调查这件乌七八糟的劫案子,而我为的只是莫里西悬赏的那一万块。 我还跑到一家同性恋酒吧。店老闆叫肯尼。他几乎是无微不至地在招唿那些穿李维斯牛仔裤跟小背心的人。肯尼很苗条,一头枯黄金髮。尽管他脸上有不少皱纹,但是勐一看,你还以为他只有二十八岁,其实,他在这星球上起码活了两倍时间。 “马修。”他叫道,“来我们这里可以放轻松了。把那些法律跟规矩丢到大街上去吧。”当然他不知道莫里西酒吧劫案的事情。坦白说,他根本就不知道莫里西这家酒吧。在他们这个圈子里,想在营业时间外找到非法的酒吧,根本用不着跑那么远。但是,谁也没有把握那两个傢伙究竟是不是同性恋,如果他们没在别的酒吧狂嫖滥饮,说不定他们会在克里斯多福街附近的同性恋酒吧一掷千金。反正干我们这行的,就是到处走走看看,听听风声,放出话去,等着看能得到什么消息。 但是我为什么要做这行?为什么要浪费我的时间呢? 我真的不知道如果把过去甩在脑后,一切从头开始,或是换种工作,离开这乌烟瘴气的地方,究竟会怎么样。我知道转行并不容易,只是你一旦在心里有这个念头,就会用不同的角度看周围的环境,运气到了,你自然就会有改变。也许你的运气不坏,也许很坏。 就在这个当口,有些事情转移了我对蒂姆·帕特·莫里西的注意力,就连赏金的事我都快忘了。 汤米·蒂勒里的妻子被人杀了。 第04章 星期二晚上,我带弗兰到斯基普·德沃为之疯狂的那家泰国餐厅去。之后我陪她散步回家,还在一家名为乔依·法雷尔的酒吧喝了一杯餐后酒。在她家门口,她又把她明天要早起的那一套搬出来搪塞我。我就这么走了,在路上又闲逛了一会儿,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去。我的心情很坏,胃里面那些古怪的食物不住地翻腾,使我的心情更坏。我那杯波本酒喝勐了,害我吐了一两次。我慢吞吞地走回家,路上买了一份《新闻报》,然后穿着内衣,坐在床沿上,随意翻翻,看看有没有什么新闻。 有一则新闻说,布鲁克林区有个妇人被抢并遭杀害。我很累,喝了好多酒,而且标题上也没登那个妇人的名字,于是我倒头就睡。 第二天起来,我昏沉沉的脑里若有所思,又像是幻想,又像是记忆。我坐起来捡回报纸,从头细读那则新闻。 玛格丽特·蒂勒里,四十七岁,被刺死在布鲁克林湾嵴区殖民路的家中楼上,显然是在小偷行窃过程中被惊醒,然后遭杀人灭口。她那个卖保险的丈夫——托马斯·蒂勒里,汤米是托马斯的暱称——在星期二下午打电话回家,发现家里没人接电话,这才起了疑心。他请住在附近的一个亲戚到家里看看,却发现家里有遭窃的痕迹,蒂勒里太太也死在家中。 “这里一向很平静。”报纸引述一位邻居的话,“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但是,根据警方的记录,这个区域近来偷抢的案子却在逐渐增加。而附近的人也向警方报告说,有很多“坏分子”常在附近出没。 蒂勒里不是一个很常见的姓。在布鲁克林大桥入口的那个地方,有一条蒂勒里街,我不知道这个姓蒂勒里的到底是大战英雄,还是为大选奔走的幕僚,还是汤米的亲戚。曼哈顿电话索引里,是有几个蒂勒里,不过名字都是e开头的。托马斯·蒂勒里住布鲁克林区,非常可能就是电话汤米。 我洗了个澡,把鬍子刮干净,出门吃早饭。我想起我读到的那则新闻,并且冷静地过滤我心中的感受。我觉得这不是真的。我跟汤米并不熟,更不认识他妻子,甚至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只知道她住在布鲁克林区附近。 第14页 我看了看我戴结婚戒指的左手手指,没有戒指,没有印记。我从长岛搬到曼哈顿的时候,就把戒指拿下来了。刚把戒指拿下来的时候,还有个印记,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那个印记就不见了。 汤米戴戒指,是黄金的,大概有八分之三英寸宽。他的右手小指戴的那枚,我想应该是高中的班戒。有一次,我俩在火焰喝咖啡,我看得很清楚,他右手小指是一枚镶着蓝宝石的班戒,左手则是一枚黄澄澄的结婚戒指。 我说不出我到底有什么感觉。 那天下午,我到圣保罗教堂,为玛格丽特·蒂勒里点了一支蜡烛。我是在离开警察局之后才开始进教堂的,不过我从不祷告,不参加仪式,只是随兴而至,在黑暗的沉静中坐一会儿。有时,我会为刚刚故去的朋友点一支蜡烛。我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这是我应该做的事,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把我收入的十分之一捐给我信步走进的任何一家教堂。我坐在教堂的后排,想想这则突如其来的死讯。在教堂里,我觉得外面好像下着小雨。我穿过第九大道,冲进阿姆斯特朗酒吧。丹尼斯就坐在吧檯的后面。我要了一杯纯波本,一饮而尽,又要了一杯波本跟一杯咖啡搭着喝。 我把波本酒倒进了咖啡杯。他问起蒂勒里的事情。我说,我在《新闻报》上看到了这则新闻。 “下午的《邮报》也有这则新闻,内容差不多。他们觉得这是前一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汤米那天晚上没回家,第二天直接到办公室。他可能在办公室里打了几通电话回家,想要道歉,但一直没有人接,所以才起了疑心。” “报纸上这么说吗?” “差不多。那应该是前两天晚上的事。那天晚上我在,可是没见到他来。你看到他了吗?” 我拼命回想当时的情景:“好像在,就是那天晚上。我想他跟卡罗琳一起。” “那个南方美女?” “就是那个。” “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想。”他用拇指跟食指捋了捋稀稀疏疏的鬍子,“顶多是她美梦成真,这也算不了什么罪过。” “你觉得她想让他妻子死?” “我不知道。一个女孩跟一个结过婚的男人在一起,你说她心里能想什么?你看嘛,我没结婚,为什么我也会想到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接下来几天,报纸上都没再提这件事,只在星期四的《新闻报》上看到一则讣闻。玛格丽特·韦兰·蒂勒里,托马斯挚爱的妻子,已故的詹姆斯·艾伦的母亲,理察·保尔森的阿姨,与世长辞。当天晚上有守灵的活动,第二天下午则在布鲁克林湾嵴大道举行追悼仪式。那天晚上,比利·基根说:“这事发生之后,我就没见到蒂勒里了。说不定我们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了。”他给自己倒了一杯十二年的陈酒,在这种地方,也只有他会点这种酒,“我倒觉得我们以后不会见到他跟她一起了。” “他女朋友吗?” 他点了点头:“他们两个只要一想到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蒂勒里太太正被人用刀杀死,他们大概也就没劲了。而且他应该在家的,是不是?你在鬼混的时候,最不希望听到的,就是你老婆被人杀掉了。” 我想了想,点点头,“守灵活动是在今天晚上吗?” “是吗?你要去?” 我摇了摇头,“我不知道谁要去。” 我在停止营业前喝了一杯,离开波莉酒吧,到“小猫小姐”又喝了一杯。紧张的斯基普现在好像离我很遥远。我坐在吧檯上,极力想忽略坐在我身边、态度还不坏的男子。他一直告诉我这城市之所以会这么糟,全都是前任市长的错。他的话我不尽同意,但我也不想跟他争辩。 我把酒干掉,往门口走。走到一半,斯基普叫我名字。我转身,见到他朝我走来。 我又走回吧檯。他说:“现在时候不对,但是有件事我想问你。” “哦?” “有件事想问问你的建议,可能会耽搁你点时间。你明天会到吉米那里遛遛吗?” “可能吧。”我说,“如果我不去葬礼的话。” “谁死啦?” “蒂勒里老婆。” “哦,葬礼是明天?你真的想要去吗?你跟蒂勒里有那么熟啊?” “没有。” “那你为什么要去?算了吧,这不关我的事。我两点、两点半左右在阿姆斯特朗酒吧等你。如果没看见你,我会再找个时间跟你谈。” 第二天,大概两点半的时候,我已经坐在酒吧里等他了。我刚吃完午饭,斯基普进门扫视我究竟有没有出现的时候,我在喝咖啡。他终于找到我,在我身边坐了下来。 “你没去啊?”他说,“今天不是参加葬礼的日子。我刚去过健身房,还在蒸汽浴室里坐了一会儿。这整个城市就像是间蒸汽浴室。你喝什么?是你自创的肯德基咖啡吗?” “不是,只是普通咖啡。” “那有什么喝头?”他转身叫来一位女招待,“给我一杯超级黑啤。再给我这位老爹一点什么,好让他加在咖啡里。” 那位小姐给我一杯酒,给了他一瓶啤酒。他把啤酒慢慢倒进玻璃杯,让泡沫堆到约有半英寸高,端起来,喝了一口,放下杯子。 第15页 他说:“我可能有麻烦。” 我没搭腔。 “这几句话不要对别人说,好吗?” “好。” “你对酒吧这行知道多少?” “从酒客的角度来说,知道得不算少。” “我很喜欢,因为全是现金交易。” “那当然。” “有的地方刷卡,我们不,全部现金交易。不过,我偷偷告诉你,如果你要付支票或是签帐,我们当然也没问题。不过,基本上,我们只收现金。我们百分之九十五的买卖全部是现金,可能还不止。” “那又怎样?” 他掏出一支烟,在拇指上敲了敲,“我真不想从头再说一遍。” “那你就别说。” 他把香菸点着。“现在大家讲话都很精简。”他说,“有一部分钱在记帐前,就消失不见了。我们不会记在帐本上,不会把钱存起来,反正这笔钱根本不存在。你只要藏起一块钱就等于赚进两块钱,因为你用不着付税。你明白了没有?” “这没什么不明白的,斯基普。” “大家都这么干。糖果店、书报摊,只要是用现金的地方,大家都用这一招。天哪,这就是美国的生活方式——如果总统有办法,照样会逃税。” “前一个总统不就这样吗?” “这不用你提醒我,就是那个王八蛋害得逃税成为一件不体面的事。”他狠狠吸了一口烟,“我们是在几年前开张营业的。帐本归约翰管。我发号施令,雇用新人,叫旧人滚蛋。他负责买货、记帐。两人分工合作还算愉快。” “然后呢?” “就要说重点了好不好?去他妈的。从一开头,我们就有两本帐本,一本我们自己看,一本给山姆大叔看。”他的声音转为阴郁,摇了摇头。“我就不明白这个道理。我想只要一本假帐本不就可以了?可是他说我们一定要有一个真的帐本,这样我们才知道到底是赚是赔。你明白这道理吗?你打烊的时候把钱数一数不就知道是赚是赔了吗?何必要两本帐本?可是这傢伙有生意头脑,对这种事情比较了解,所以,我就说好。” 他端起他的杯子,喝了口啤酒,“它们不见了。” “那些帐本?” “约翰星期六早上来店里,还把上个星期的帐整理了一下。在这个星期六以前,一点徵兆都没有。前天,他想查一点东西,去找帐本,帐本不见了。” “两种版本都不见了?” “不是,只有给自己留存的那本不见了。”他又喝了一点啤酒,用手背抹了抹嘴唇,“约翰花了一整天时间去找,找得快要发疯了,直到昨天才告诉我。我当然也烦得要命。” “情况到底有多糟?” “他妈的。”他说,“糟透了。我们可能因此关门。” “真的?” 他点了点头,“从我们开张、赚进第一笔钱的陈年老帐,全部都在那本帐册上。我不知道为什么,在我们附近也开了一家酒吧,我们苦干实干,把他们的生意抢得差不多了。如果那本帐本落在他们手里,我们就完蛋了,你知道了吧?这种事能用错误来形容吗?我们所有的秘密都白纸黑字写在里面。有关单位有了这组数据,再一查我们的退税记录,马上就知道我们在干什么了。你都没法子编个理由骗他们。你唯一要知道的是你会在哪里落网,是亚特兰大还是其他地方。” 我俩相对无言好一会儿。我喝了点咖啡,他点了一支烟,朝天花板吐烟圈。店里仍然在放古典音乐,两支木管乐器相互唱和。 我开口说:“你要我做什么?” “查出帐本是谁拿走的,把它们找回来。” “也许是约翰一时煳涂,把帐本放到别的地方去了。过两天就……” 他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我昨天下午把办公室翻得底朝天,他妈的,就是找不到。” “就这么不见了?没有强行闯入的痕迹?你把它们放在哪里?上了锁吗?” “应该上了锁。不过,有的时候,约翰会随手把帐本塞到抽屉里。这么久没出事,当然会大意点,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反正就这么回事,如果你有点急事,你不见得会把它放回原位。他告诉我说,星期六他的确上了锁,但没过一会儿,他又承认他也不记得到底上过锁没有。记帐是他例行的工作,他每个星期六都得做一遍,谁会记得到底上过锁没有。不过那有什么差别?反正帐本就是他妈的不——见——了!” “有人拿走了。” “没错。” “如果把那本帐本送到国税局……” “那我们两个就死了。就这么简单。报纸讣闻版会把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放在蒂勒里太太的旁边。你错过我们葬礼的话,没有关系,不要担心,我明白你意思到了。” “没有丢别的东西吗,斯基普?” “好像没有。” “那这个贼是冲着你们来的。有人熘进你的办公室,拿走帐本,跑了。” “没错。” 第16页 我思索了一会儿,“你有没有什么仇家?比如说,被你开除的人怀恨在心?” “是啊,我曾经想过这一点。” “说不定他们向联邦政府告密。你知道的,过两天,有两个穿西装的傢伙,走进你的酒吧,亮出他们的证件,把你们所有的资料、跟银行往来的记录一古脑儿全部带走,那就有你好受的了。” “你接着说好了,马修,你真的让我心情愉快。” “也许那个人不是想找你麻烦,只是想弄两个钱花花。” “你是说靠帐本图利啊?” “没错。” “想办法叫他卖给我们。” “你真是个精明的顾客。” “我跟卡萨宾都这么想。坐着等,他这么告诉我,坐着等好了,不管是谁拿了,他自然会来找我们,没有什么好担心的。按兵不动,问题自然迎刃而解。如果只是逃漏税,应该可以获得保释吧?” “当然可以。” “那我只好流亡海外,到尼泊尔去卖点乱七八糟的玩意给那些嬉皮观光客,了此残生。” “你真的觉得这种日子比较好过?” “应该是吧。”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手上的烟,随手把烟屁股往没喝完的啤酒里一扔。“我最恨人家这样子干了。”他又不知道想到哪里去了。“我最恨见到送回吧檯的酒杯里漂着烟屁股。噁心死了。”他的眼睛盯着我,好像想要瞧出什么端倪,“你能帮我点忙吗?我可以雇用你。” “我不大明白,你雇我要干什么?” “你是说现在我只能等待喽。我最恨等待了。我上高中的时候,跑步上学,四分之一英里。当然我那时候比较轻。我烟抽得很兇,我十三岁学会抽菸,在那个年纪,你什么都敢做,天不怕,地不怕,好像什么东西都保护着孩子,难怪他们都觉得他们永远也不会死。”他从盒子里拿出一支烟来,但只拿出一半,又推了回去。“我喜欢赛跑,但是我最讨厌等待比赛开始的那段时间。有的人会吐,可我不会,因为我喜欢比赛。我只会想小便,比赛完之后,我也会跑去小便。”回想起往事,他不禁摇了摇头,“我被派到海外也一样。我不在乎打仗,可是等着上战场的那段时光,我总是不免要胡思乱想,难熬得很。我现在又回想起那段时光,想起那些不愉快的事情,其实,这跟现在的难题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了解你心情。” “等待,跟谋杀没两样:他往椅背上一靠,“我要给你多少,马修?” “什么多少?我又没做什么。” “你给我不少建议啊。” 我劝他提都别提。“这杯酒就算你请客好了。”我说,“这样就行了。” “成交。”他说着,站起身来,“说不定将来我会有麻烦你的地方。” “尽管说。”我说。 他出门时还跟丹尼斯聊了几句,我把杯中的咖啡喝光。隔两张桌子的女士已买单离去,报纸却留在桌上。我把报纸拿过来看,又叫了一杯咖啡跟一杯波本,把波本倒进咖啡里,让咖啡有点甜味。 下午,等我把女招待叫过来的时候,酒吧里的人已经多了起来。我给她一块钱小费,请她把帐单给我。 “没有帐单。”她说,“那位先生已经付了。” 她是新来的,所以不知道斯基普的名字。“他真的太客气了。”我说,“可是在他离开之后,我又喝了一杯,这总该有帐单吧?” “你去问丹尼斯好吗?”她说。 在我还没开口之前,她就去帮别的客人点东西了。我跑到吧檯,把手指往后一指,跟丹尼斯说:“她说我那桌没有帐单。” “她说的是实话啊。”他笑道。他常常笑,好像一天到晚都能看到很好笑的事似的。“德沃把所有的帐都付掉了。” “不可能。不管怎么说,在他走了之后,我又喝了一杯,我叫那个女服务员给我帐单,可是她却叫我来找你。是又出了什么事吗?我到底有没有帐单?” 他的嘴咧得更大了,“只要你想要帐单,我会给你一张,但是今天不行,你现在一张帐单都没有。德沃先生付得干干净净。” “总共多少钱?” “八十块出头的样子。如果你想知道详细数字的话,我可以算给你看,要不要?” “不要。” “他给我一百块钱付你们的酒帐。给莉迪的小费和抚慰我惶惑不安的心灵。我猜想你又点了几杯喝的,但我知道一百块是足够了。”他又开始微笑,“所以你不欠我们一毛钱。” 我没跟他争。如果说我从纽约市警察局学到什么东西的话,那就是人家给我什么,我就拿什么。 第05章 我回到旅馆,査了查有没有来信或是留言,结果什么都没有。看门的是一个来自安蒂瓜、手脚很灵便的黑人。他说他不怕热,只是想念舒爽的海风。 上楼后我洗了个澡。房间热得要命,其实我房里有空调,但是制冷系统好像坏掉了,只觉得热空气一直在房间里打转,还有一股化学药品的气味,屋里依旧是又湿又热。我索性关了它,把窗户全部打开,但是,好像一点帮助都没有。我瘫在床上,睡了一个小时左右。醒来之后,我又得再洗一个澡。 第17页 洗完后,我打了个电话找弗兰。接电话的是她室友。我告诉她我是谁,然后等了好久好久,弗兰才来接电话。 我邀她一起吃晚餐,如果还有兴致的话,饭后再去看场电影。“可是我今天晚上不行,马修。”她说,“我有别的计划,下次再说好不好?” 我挂了电话,有点后悔,早知道就不打了。我穿上衣服,照了照镜子,确定我不用刮鬍子之后,就出门了。 街上也是热得要命,不过再过几个小时就会凉快下来。而且,街上全是酒吧,无论如何,它们的空调比我家的强。 很奇怪,我没有朝着酒吧去。我的心情不大好,声音沙哑,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我会一口气灌几杯。但现在我却东逛西逛,也没打算找个地方歇歇脚。我甚至进到几家酒吧里去,但是,没点东西又跑了出来。 我还差点跟人打了一架。在第十大道的一家地下酒吧里,一个浑身横肉、少了几颗牙齿的大块头,跟我撞了个满怀,他的酒洒了我一身,我却很反常地接受了他的道歉。其实事情没那么简单——他本来就想找个人打架,我也准备好要教训教训他。他的一个朋友却从他身后抓住他手臂,另一个挡在我们中间。我就在这个时候回过神来,接受他那毫无歉意的道歉,迅速离开现场。 我朝东走向五十七街。几个黑人妓女在假日饭店前拉客。我仔细打量她们,态度比以前认真得多。其中一个像是戴了黑檀木面具的妓女,眼光毫不避讳地扫着我。我只觉得胸中有一股按捺不住的怒火,只是不知道是谁或是什么事情把我激怒的。 我走向第九大道,还是回阿姆斯特朗酒吧去。见到弗兰坐在那里,我一点也不惊讶,就好像知道她一定会在那里似的。我在酒吧的北边找了张桌子坐下来。弗兰背对着我,根本没注意我已经进来了。 她坐的是一张两人桌。她的伴是一个我不认识的人。我只看见他有一头金髮,两道金眉,一张年轻开朗的脸庞。他穿了件蓝色短袖衬衫,上面还有肩章。我记得大家管这种衣服叫猎装。他抽菸斗,喝啤酒。她点的是一大杯烟雾缭绕的粉红色液体。 可能是龙舌兰日出。那一年特别流行龙舌兰日出。 我的眼光转向吧檯,见到卡罗琳坐在那里。散桌差不多都坐满了人,但是吧檯还有一半是空的。对酒保来说,星期五晚上只有这么多人,算是很清闲的。门边,也就是在卡罗琳的右边,有两个人在畅饮啤酒,大谈棒球。她左边是三张没人坐的高脚椅。 我坐上中间那一张,点了一杯双份加水的波本。帮我倒酒的是比利,他随口跟我聊了两句天气。我喝了一口酒,偷偷瞄了卡罗琳一眼。她不像在等汤米或其他人,也不像几分钟前才进来的样子。她穿了一条浅黄色七分裤跟无袖的背心上衣,浅褐色头髮梳得很整齐,配着她小小的脸庞,让人看着很舒服。她不时从粗重的杯子里喝一些黑色饮料。 那不是龙舌兰日出。 我喝了点波本,斜眼瞧了弗兰一眼。我为自己的怒火中烧感到生气。我跟她有过两次约会,彼此都没有感觉,身体里也没起什么化学变化,顶多就是送她到门口而已。今天晚上我刻意要找她,但她却说她有别的计划。结果她却坐在这里,跟“她的计划”一块儿喝龙舌兰日出。 只是我到底在生什么气? 我想,她大概不会跟他说,她明天有事,必须要早起吧?我敢说这个穿猎装的英俊小伙子绝对不用在楼梯下跟她说再见。 这时候,我右边传来一阵软绵绵的声音,“我忘记你的名字了。” 我转头瞧了瞧。 “我相信我们两个见过,”她说,“但是我实在想不起你的名字。” “我叫马修·斯卡德。”我说,“你说得没错,汤米为我们介绍过。你是卡罗琳。” “卡罗琳·奇塔姆。你最近见过他吗?” “汤米?出了那件事之后就没再见到他了。” “我也是。你们都去参加葬礼了?” “没有,我想去,但是没去成。” “你为什么要去?你不是不认识她吗?是不是?” “不认识。” “我也不认识。”她笑了。但是笑声中听不出任何高兴的意味。“吓了你一跳吧?我没见过她。我那天下午本来想去的,但是,我没去。”她的牙齿咬住下唇,“马修,请我喝一杯酒好不好?要不,我请你喝一杯也成。只是,得请你坐过来,免得我得一直扯嗓子跟你说话。好吗?” 她喝的是有杏仁味的甜酒,还加了冰块。这种酒味道很像甜点,极容易上口,但是后劲却跟威士忌差不多。 “他叫我不要去葬礼。”她说,“葬礼是在布鲁克林举行的。布鲁克林,对我来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但办公室里很多人都去了。就算我不知道在哪里,也应该可以找到人送我一程。我可以跟大伙儿一道去,默默表达我的哀悼。但是他说我不能去,他说,我去不好。” 她赤裸的手臂上隐隐看得出有金色汗毛。她身上散发出一股麝香混合花香的味道。 “他说我去不好。”她说,“他说这是对死者的一种尊重。”她拿起眼镜戴上。 第18页 她又说:“尊重?那个男人知道什么叫尊重?他是该尊重活人还是死人?我不过是办公室里的一个员工而已。我们在同一间办公室里上班,大家都知道我们是朋友。天哪,我们以前的那段,难道连朋友也够不上?” “随你怎么说都行。” “放屁!”她刻意把这个词拖得非常长,“我不是说我们上过床,我不是说这个。但是我们过去的确有很多欢乐跟笑声。他结婚了,每天回家找妈妈。”她喝了点酒,“这没什么关系。没骗你,没有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人希望在清晨醒来时见到汤米·蒂勒里。我真的没骗你。这是怎么啦,马修,我的酒是喝光了,还是洒光了?” 我们两个都觉得她是喝得急了点。甜酒,本来就容易在不知不觉中喝过头。卡罗琳痛骂这种甜酒。这种酒跟波本不一样,波本喝到哪里你心里有数。 我跟她说,我就是专喝波本的酒客,如果她能了解波本酒的特性,以后就不会喝过量了。她好像真的把我的话听进去了,还拿过我的酒杯喝了一口。我把我的酒杯递给她,她的小手握住我的手,把酒杯拿稳,狠狠喝了一口。 “波本的格调不高。”她说,“你知道我意思吧?” “我倒觉得这是绅士喜欢的口味。” “绅士到这种酒吧里,就是想放浪一下。苏格兰威士忌适合那些穿西装、打领带的傢伙跟幼儿园的小朋友。波本是那些想释放兽性、想偶尔调皮一下的大男孩喝的。波本要在酷热的夏天,而且不在乎汗流浃背的时候喝。” 没有人流汗。我们那时在她的公寓里,坐在她沙发上。她住五十七街,距离第九大道没两步路,屋子里的摆设跟装潢充满了装饰意味。一个酒瓶放在铁架玻璃咖啡桌旁。她打开空调。她的空调比我的安静,而且也凉快得多。我们把冰箱里的冰块全部用光,接下来索性喝纯酒。 “你以前是警察。”她说,“我记得他好像告诉过我。” “有可能。” “那你现在是私人侦探?” “差不多。” “所以你才没有去偷去抢,是吧。如果我今晚跟他在一起,会不会也被杀掉?他跟我在一起,他老婆被杀了;如果他跟他老婆在一起,被杀的人会不会是我?不过,我知道他现在不会跟他老婆在一起,对吧?因为她已经入土为安了。” 她的公寓很小但很舒适。家具造形简洁明快,视觉艺术作品用铝框装好,挂在墙壁上。从她的窗户望出去,你可以见到远处大厦的那个绿屋顶。 “如果现在有个坏人闯进来,”她说,“我更有机会逃命。” “因为有我保护你?” “嗯。”她说,“我的英雄。” 我们吻在一起。我托起她的腮,朝她吻去,两个人扭在一起。我闻着她的香水味,感受她的柔软。我们紧拥了好一会儿,接着分开,就好像两人同时想喝一口酒似的。 “就算我只有一个人。”她端过酒杯的同时,说道,“我也有办法保护自已。” “你一定是空手道的黑带高手。” “我只有一条琼珠腰带,宝贝,那是用来配我的皮包的。不过,我这里有个东西可以保护我,给我一分钟,我拿来给你看。” 沙发旁边有一对铁背矮桌子。她把身子压在我大腿上,伸手到我旁边的桌子,打开抽屉,在里面摸索着。她的脸靠在我的膝盖边。在她的七分裤跟小背心间,露出一大段光滑的肌肤。我不禁把手放在她背上。 “不要这样,马修,我都忘记我在找什么了。” “忘了就算了。” “不能算了。找到了,你看。”她站起来,手里拿了一把枪。枪的颜色跟沙发旁的桌子差不多。那是一把左轮手枪,看起来像点三二。枪身很短,全身通黑,枪管只有一英寸长。 “我觉得你还是把那东西拿远一点比较好。”我说。 “我拿着枪的时候,绝对不会胡来。”她说,“我在一个到处都是枪的地方长大。来福枪、猎枪、手枪,什么枪都有。我爸爸跟我两个哥哥都喜欢打猎。鹌鹑、野鸡、鸭子,碰到他们就倒霉。我看枪看习惯了。” “这枪里有子弹吗?” “如果没有装子弹的话,这能算是枪吗?你说是不是?” “这枪是汤米给你的吗?” “是啊。”她伸直手臂,端着枪,假装在瞄准坏人。“砰!”她说,“他把子弹装满之后,就再没有给我多余的子弹了。如果我今天开了几枪打坏人,我下次就得再跟他要子弹。” “他为什么要给你?” “反正不是为了打猎。”她笑道。“保护自己啊。”她说,“我跟他说,像我这样的女孩一个人住在这样的大都市里,有时会觉得紧张。有一天,他给了我这把枪。他说,这把枪是买给他老婆的,给她自卫用,但她死也不肯要,怎么也不肯拿在手上。”她突然笑了起来。 “有什么好笑?” “哦,我觉得这有点像男人讲的笑话。‘我老婆不肯把它拿在手里。’我想到别的地方去了,马修。” 第19页 “这么想也没什么不对。” “我告诉过你波本酒格调不高,会把你心中的野兽放出来。你可以亲我。” “你还是把那把枪放下比较好。” “你不愿意亲手上有枪的女人吗?”她转身把手枪放好,关上抽屉。“我就把它放在沙发旁边,”她说,“以备不时之需。这张沙发其实可以变成一张床。” “我不相信。” “你不相信什么?难道你要我证明给你看?” “你最好证明给我看。” 所以,我们就做了两个成年男女觉得寂寞时会做的那种事。那张沙发摊开来,的确是一张很舒服的床,我们把所有的灯都关掉,只在空酒瓶上点几根蜡烛。屋里放着调频台的音乐。她的身材很棒,嘴唇很饥渴,皮肤十分光滑。她的叫声很狂野,几个动作的功夫也很到家。事后,她哭了。 我们谈了会儿,喝了点波本。好一阵子,她才睡着。我为她盖好薄被。本来我可以在那里睡下的,但是,我穿好衣服默默离开。你不知道在她究竟想不想在天亮的时候,见到马修·斯卡德在她身边。 回家的路上,我在一家小小的叙利亚杂货店买了两瓶麦酒,并且请店员把瓶盖打开。我爬上我的房间,坐在窗台上,一口气就把一瓶酒给干掉了。 我想到了蒂勒里。他现在在哪里?在他妻子死去的那个房间里吗?还是跟他的朋友亲戚一起? 我想,歹徒在杀他妻子的时候,他不是在卡罗琳的床上就是在哪个酒吧鬼混。我不知道他想到这点时心里做何感想,或是他到底有没有想到过这点。 突然间,我的思绪转到了安妮塔,想到我在长岛的孩子。有一度,我见到她发怒,心里着实害怕,总觉得这是一种说不出的危险。我觉得这种恐惧很不理性,过了好一段时间,我才察觉到这种不安的来源。我带了一点东西回家,那是一丝来自卡罗琳身上的幽香。我觉得汤米·蒂勒里的罪好像转到我身上了。 唉,管他的,我哪管得了蒂勒里的罪过?我自己的事,都已经承担不起了。 第06章 那个周末很平静。我想找我的孩子玩,但他们都没空。星期六下午,我陪一个顾客到阿姆斯特朗酒吧附近的古董店去拿一点东西,赚了一百块钱。我们一块坐计程车到东五十四街他男朋友家,去拿衣服跟一些零碎的东西。他男朋友的体重大概比同体形的普通人多个三四十磅,态度尖酸刻薄。 “我真的不敢相信,杰拉尔德。”他说,“这个人是你的保镖,还是你把房间转租给这傢伙了?不管怎么样,我还真不知道该觉得荣幸还是被人侮辱了。” “哦,这个问题我想你自己得动动脑筋了。”杰拉尔德跟他说。 杰拉尔德说:“我以前真的很爱这个卑鄙的男人,马修,如果我能知道原因,就谢天谢地了。马修,谢谢你。我可以用每小时五块钱的代价,随便找个人充场面,但是你一站在那里,气势就不一样了。你还记得他一副想把汉德尔古灯据为己有的样子吗?他妈的,那会是他的?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连汉德尔是谁都不知道,更别提那盏灯了。他只知道憨斗,你听过这个新词吧?意思就是讨价还价。比如说,我现在只肯付五十块钱,而不是当初我答应你的一百块钱,就可以用这句黑话。我当然只是开玩笑,亲爱的。我绝对会付你一百块,因为你实在是太值得了。” 星期天晚上,博比·鲁斯兰德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找到我。他说,斯基普找我,他此刻在小猫小姐。反正我现在没事,为什么不到那里去? 外面的天气凉快多了。最强的热浪已经在星期六来过,再加上下了一点雨,街道上的温度明显下降。等红绿灯的时候,有一辆消防车越过我们,沖了过去。等警笛逐渐消失,博比说:“这事真让人发狂。” “啊?” “他会跟你说的。” 过街时,他说:“我从没见过他这个样子,你知道我的意思吗?他平常特别冷静,你知道的,我在说阿瑟。” “阿瑟?没有人叫他阿瑟。” “是没人叫他阿瑟,打我们是孩子开始,就没有人叫他这名字。你知道吗?每个人都叫他斯基普。我是他最好的朋友,所以得规规矩矩叫他的名字。” 我们一到酒吧,斯基普便朝博比扔来一条毛巾,并且叫他照顾一下酒吧。“他是一个很糟的酒保,但是他东西偷得不凶。”斯基普说。 “我可不这么想。”博比说。 我们进到后面的房间,斯基普关上了门。里面有两张旧桌子、两张旋转椅、一把高背椅、一个衣帽架、一个档案柜和一个比我还高的旧式莫斯勒牌保险柜。斯基普指着保险柜说:“帐本原本该放在这里面的。也许我跟约翰都聪明过头了,帐本偏偏放在谁第一眼看到都想打开来瞧瞧的地方,对吧?我们在里面放了上千块的现金,一些破烂文件,包括这地方的租约、合伙协议、离婚证明书,什么狗屁都有。我们放了一大堆宝贝在里面,却被个混小子席捲一空。” 他点了一支烟。“我们搬到这里时,就有这个保险柜了。”他说,“五金店结束营业时没把它搬走,我们觉得把它留下比费劲把它弄走划算,所以,就沿用下来。这玩意儿真是大得要命,对吧?如果你想塞一具尸体进去,说不定都行。我们想,这么大的东西谁偷得走?谁知道居然会有个王八蛋会偷里面的帐本。” 第20页 “哦。” 他点了点头,“有人向我们勒索了,‘我有你们的东西,你们可以把它拿回去。’” “他要多少钱?” “他没说,只说会再跟我们联络。” “你认得出他声音吗?” “听不出来。只觉得声音是装出来的。” “什么意思?” “反正我觉得那不是真的声音。不过,我真的听不出他的声音。”他的手指交叉,掰了掰指关节。“我只好坐在这里等他电话。” “你什么时候接到电话?” “几个小时前。我正忙的时候,他打电话到这里来。我跟你说,这真是个好的开始。” “还好他找的是你,不是把那份资料寄给国税局。” “是啊,我也是这么想。我们现在有办法可想了。只要他掉了一枚硬币,我们就有办法把他的老巢翻出来。” “你跟你合伙人谈过了没?” “还没有。我打电话到他家去,可是他不在。” “所以你就坐这里。” “对啊,要不然我能怎么样?像神经病一样,到处跑来跑去吗?”他的桌子上有一个很大的平底玻璃杯,里面还有大约二分之一的褐色液体。他狠狠吸了最后一口烟,把菸蒂扔到杯里面去。“噁心。”他说,“我从没见你把菸蒂扔到杯子里去,马修。你不抽菸,对吧?” “抽过好一阵子。” “是吗?你曾经吸过好一阵子竟然能不上瘾?我曾经见过一个人为了戒菸改打海洛因。你认识他,对不对?你知道这件事。但是那些王八蛋,”他拍了拍烟盒子,“恐怕是上了瘾,不是为了好玩。来一支?” “不,谢了。” 他站起来。“如果有什么事是打一开头我就不喜欢的,我根本就不会去碰。”他说,“嘿,谢谢你抽空过来。现在除了等,也没别的什么好做。但是,我想随时跟你保持联络,好让你知道情况发展到什么地步。” “这没关系。”我说,“不过,我跟你说,你并不欠我什么。” “你这话什么意思?” “比如说,不要再帮我付酒吧的帐单了。” “你不舒服啊?” “没有。” “我只觉得这是我该做的。” “我很感谢,但是我觉得没有必要。” “对啊,我想也是。”他耸了耸肩,“如果没想清楚,你可能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什么钱都花得出去,而且一点效果都没有。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可是这有什么关系?一杯酒我还请得起吧?在我的酒吧里喝一杯吧?” “这当然行。” “那就快来吧。”他说,“免得鲁斯兰德把整个店都送掉了。” 每次我到阿姆斯特朗酒吧,都怀疑我会不会在那里碰到卡罗琳。每次没见到她,我都会觉得轻松,而不是失望。我曾经想打电话给她,但觉得还是不打比较好。星期五晚上是我们两个都想要的,我们两个也都觉得那是一个完美的句号。我很高兴事情这样收场。更好的是,我已经能把我跟弗兰之间的风风雨雨丢在一边,置之不理,至于我跟卡罗琳的那段,我也能当作是酒后乱性的煳涂事。我想,如果我跟街上的陌生女子混上半个小时,可能也可以达到同样的目的,只是没那么好玩而已。 我也没有再碰到过汤米。我丝毫没有失望的感觉,只觉庆幸。 星期一早上,我买了一份《新闻报》。上面说警方在日落公园抓到一对中南美洲兄弟,涉嫌抢劫并枪杀蒂勒里太太。报纸上还有一张照片——两个瘦骨嶙峋的年轻人,满头乱髮,一个拼命想遮掩,另一个则对镜头傻笑。两人都戴着手铐,身边各有一个宽肩膀、冷着脸的警察。标题还特别告诉读者,哪两个是好人哪两个是嫌疑犯,这其实完全没有必要。 那天下午电话铃响的时候,我正好在阿姆斯特朗酒吧。丹尼斯放下正在擦的杯子,接了电话。“他刚刚离开这里,”他说,“我见到他出去了。”他用手遮住话筒,满脸疑惑望着我。“你还在这里啊?”他问道,“是你刚刚熘出去,还是我走了神?” “谁问我?” “汤米·蒂勒里。” 你永远不知道一个女人在什么情况下会把隐私告诉一个男人,你也永远不知道那个男人会有什么反应。我实在不想知道,不过,我觉得处理这种事用电话说总比面对面好。我点了点头,丹尼斯隔着吧檯把电话递给我。 我说:“我是马修·斯卡德,汤米,我听到你妻子的事,我觉得很难过。” “谢了,马修。天哪,这好像是一年以前发生的一样。这是多久以前的事?好像才一个多星期吧?” “至少他们抓到了那两个混蛋。” 我们两个都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说:“你一定还没有看报纸吧?” “我当然看了。两个讲西班牙语的孩子,还看到他们的照片。” “我猜你看的是早上的《新闻报》。” 第21页 “对啊。有什么问题吗?” “可是你没有看到下午的《邮报》。” “没有,怎么啦?这两个人最后无罪释放了?” “无罪?”汤米冷冷地哼了一声,接着他说,“我还以为你知道呢。警察今天早上来过,我那时还没有看到《新闻报》,所以根本不知道他们已经抓到兇手了。妈的,如果你已经知道那个消息的话,你可别不相信我。” “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汤米。” “那两个混小子会无罪吗?妈的,那两个人在时代广场地铁站附近租了一个房间。警察破门而入,见到里面全部都是我们家的东西。我跟他们描述过被偷的珠宝、音响的编号,什么都跟他们说了。这两个人哪会是什么好东西?” “那又怎么样?” “他们只承认抢了东西,却不肯承认他们杀了人。” “罪犯通常都这样的,汤米。” “让我讲完好不好?他们承认拿了我的东西,但是,他们却说是我拿给他们的。” “所以,他们是半夜到你们家,把东西拿走了。” “对,没错。不,不对,他们说是我叫他们来偷东西,好诈取保险公司的赔偿。反正我丢的东西,保险公司都会全额给付,算得上两全其美。” “你到底损失了多少钱?” “妈的,我哪知道?我给警方一张申报损失的清单,结果在他们家搜出来的赃物多出一倍还不止。有些东西是我在交出清单之后,才发现忘了报的,有的是警察找到之后,我才知道被偷走的。他们还偷了许多没保险的东西。其中有一件佩格的皮大衣,我们一直想给它保个险,但是一直没想起来去。她的有些珠宝也一样。他们还拿走一套银器,那是佩格的婶婶送的,我没骗你,我几乎都忘了有这样东西。那当然也没保险。” “这听起来实在不像是诈骗保险金的案例。” “是不像啊。怎么可能是呢?不管了,最糟的是他们说,他们闯进来的时候,屋里根本没有人——佩格不在家。” “然后呢?” “然后就变成是我在陷害他们了。他们破门而入,把金银细软搬走,然后,我跟佩格回家,朝她勐刺七八刀,随后熘掉,把现场布置成一副劫财杀人的模样。” “那两个抢匪凭什么说你杀了你妻子?” “他们没说啊。他们只说,他们到我们家的时候,我妻子并不在家,而抢案是我安排的。整个情节是警察一片片拼出来的。” “他们打算怎么办?逮捕你?” “没有。他们到我暂住的旅馆,一大早,我才刚洗完澡。当时我还不知道他们抓到了那两个混蛋,更别说他们编的那套说词了。那两个警察说,他们只是想跟我谈谈,起初我信以为真,就跟他们聊了起来,但越说越不对劲。所以,我跟他们说,只要我的律师不在我身边,我就一声不吭。我马上打电话给我的律师,他早餐吃了一半,火速赶来,立刻阻止我说话。” “他们没有抓你或是把你的话记下来?” “没有。” “但是他们开始怀疑你的证词了?” “没有。我本来想和盘托出,但是卡普兰不让我说。他们没把我抓进去,因为这件事还没有立案。但是,卡普兰说,如果他们有办法,他们会编个案子出来。他们说我不能出城,你能相信吗?我的妻子被杀了,《邮报》的标题竟然是‘劫财谋杀案中的神秘丈夫’。他妈的,他们以为我会去哪里?难道我会到蒙大拿去钓鲢鱼吗?‘不能出城!’这种话在电视上听过,但你没想到在现实生活中,真有人这么说。说不定这两个狗屁警察是从电视上学来的。” 我等了老半天,想知道他到底要我干什么,我实在有点不耐烦了。 “我打电话给你,”他说,“是因为卡普兰说我们应该雇个侦探。他说那两个小鬼说不定到处夸耀他们的战果,说不定透了口风给他们的朋友,也说不定就能从其中找到他们杀人的证据。卡普兰告诉我,如果警察把全副精力用来盯我,哪里会有时间把整个案子查个水落石出?” 我跟他解释说,我不是真正的私人侦探,我没有执照,我的调查报告也没有法律效力。 “那没有关系。”他坚持说,“我告诉卡普兰,我只想找一个我信得过的人,一个可以帮我忙的人。我觉得他们根本不可能在我身上栽什么罪名,马修,因为我可以把那段时间里,我在哪里,在干什么,交代得明明白白。但是警方对我的疑心一日不除,这一直会是我的心病。我希望这事能尽快解决,而且要那两个讲西班牙语的混蛋招供认罪。我要为我自己、为我工作上的伙伴、为我跟佩格的亲戚、为所有支持我的人,把这件事弄得清清楚楚。你知道吧?很多上台领奖的人都会说:‘我要谢谢我爸爸、我妈妈、教我钢琴的老师跟许许多多支持和爱护我的人。’我的情况就是这样。听着,你到办公室见我跟卡普兰,听听那傢伙的意见。帮我一个大忙,顺便为自己赚点钱。怎么样,马修?” 他要找一个他信得过的人。如果卡罗琳跟他说,我到底有多值得他信任,怎么办? 第22页 我能怎么说?我说好。 第07章 我搭上地铁,只坐了一站,便进入了布鲁克林区。在德鲁·卡普兰的办公室里,我跟汤米·蒂勒里见了面。卡普兰的办公室在法院路,距布鲁克林区政府只几条街而已。办公室隔壁有一家小小的黎巴嫩餐厅。街角有一家专门卖中东进口用品的杂货店,再过去是一家旧货店,里面全是原木家具跟铜灯、床架之类的杂物。在卡普兰办公室外面,有一个没有腿的黑人,睡在平台的轮椅上,他前面有个雪茄盒,里面有一两张两元的纸钞跟几个硬币。他戴着一副玳瑁框角太阳眼镜,前面还摆着一块牌子:“别看我戴太阳眼镜就以为我是瞎子,我只是没腿而已。” 卡普兰的办公室以木头作装潢的主体,里面有一套皮椅和好像刚从角落里搬过来的档案柜。卡普兰和他两个合伙人的名字用旧式的黑金字体镶在玻璃门上。卡普兰的文学士和法学士两张文凭,用框子框好,挂在墙上。一张卡普兰的全家福搁在维多利亚式的橡木桌子上。他用一个铁路道钉当镇纸,压住桌上的文件。墙上有一个钟,时针指的是下午时分。 卡普兰看起来有点保守,不过衣服还算是跟得上潮流。他穿一套夏季的灰线条西装,打黄点领带,应该只有三十出头,好像刚领到毕业证书没多久似的。他比我矮一点,当然比汤米矮得更多,体型削瘦,鬍子颳得干干净净,长着一头黑髮和一双深色的眼睛,跟他的微笑不大相称。他跟人握手时,态度不冷不热,他直盯着我看,难掩眼神中的打量与揣测。 汤米还是穿他的酒红色外衣、灰色法兰绒长裤和白色便鞋。他的蓝眼珠布满血丝,嘴角全是斑点。他脸色也不大好看,仿佛紧张得血液倒流,皮肤上一点血色都没有。 “我们要麻烦你做的是,”德鲁·卡普兰说,“从赫雷拉或是克鲁兹的裤子口袋里搜出一把钥匙,然后,到宾州车站找到那个寄物箱,打开,把上面有他们指纹跟沾染血迹的长刀拿出来。” “你真的要我去做这件事吗?” 他笑了,“如果你真做得到的话,这也没有什么坏处。不,我们的情况没那么坏。他们手上有的,顶多是两个从热带到美国来以后,就一直惹麻烦的两个臭小子的指控而已。只要知道这两个人行为一向不检点,他们的证词就只会对汤米有利。” “说得再清楚点好吗?” 我问话的时候,眼神转向了汤米,汤米却不安地避开了。卡普兰说:“三角恋情,手头不方便,想弄点钱来花花。玛格丽特·蒂勒里的婶婶去年春天死了,留给她一大笔产业。虽然还没有过户,但是,根据初步的估计,大概值五十万美元。” “不过一定会被人杀价,大概不值那么多。”汤米说,“会少很多。” “还有保险。汤米跟他妻子的保险方法也很简单,两人互为对方的受益人,再加上其他的辅助条款,汤米可能可以得到一大笔钱。”他看了看桌上的一张纸条,“大概是十五万美元,如果是意外死亡的话,还可以加倍领取,总共是三十万美元。所以,如果这真是一起谋杀案的话,总收益大概是七八十万美元的样子。” “这可是我律师说的。”汤米说。 “同时,汤米刚好最近手头不太方便。过去一年在赌场里面,他的手气不好,有人上门讨债,当然有点压力。” “这也不能证明什么。”汤米插嘴。 “我在模拟警察的思维模式。他在赌场里欠了点钱,别克车分期付款也拖了两期。同时,他在办公室里搞上一个女的,每天在酒吧里跟她厮混,根本就不回家——” “你不要太夸张了,德鲁,我差不多天天都回家,只是时间不太确定而已。我至少会回家洗个澡,跟佩格吃个早饭。” “早餐吃什么?吃药啊?” “有的时候。我有班要上,有工作要做。” 卡普兰坐在角落里,二郎腿一跷:“这么多可能的动机还不够吗?更何况,有时警察根本不会注意许多显而易见的事实:第一,他爱他妻子,可是他却欺骗她。那又怎么样?大家不是说,百分之九十的已婚男子在外面有不轨行为,另外没出轨的百分之十是在说谎吗?难道他们都有杀妻的动机吗?第二,他是欠了点钱,但是他信用很好,不愁调不到钱。总归来说,他这几年钱是赚了不少,但是常常大起大落,有时候阔得要命,有时候却得勒紧皮带。” “你得习惯这行业。”汤米说。 “保险赔偿加上遗产对很多人来说,或许是一大笔钱,但是,在汤米眼里却没什么。更何况汤米说得没错,扣掉税,其实也没那么多。玛格丽特名下的房子,就是他们现在住的那一幢。给一家之主保十五万的险,是很稀松平常的事,但是给一个家庭主妇保十五万,好像就有点怪。其实,很多保险推销员在卖保险的时候,就是这样卖的。他们刻意给你一种表面平衡的感觉,而不告诉你说,你老婆在家里头,根本就不需要这么高的保额。”他双手一摊,“不管了,反正那张保单是在十年前签的,又不是他临时起意跑去改的。” 他站起来,走到窗户边。汤米玩弄着他的铁路道钉,在两个肥大的手掌间抛来抛去,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韵律跟时钟钟摆的节奏差不多。 第23页 卡普兰说:“其中一个兇手——安杰尔·赫雷拉,去年三四月份曾经在蒂勒里家打过零工。那时候是春季大扫除,他负责把从地下室和阁楼清出来的杂物一箱一箱拖出去,赚点零用钱。赫雷拉说,正因为有这层关系,汤米才会找他来演这场假抢劫案。但照常识,这是赫雷拉和克鲁兹为什么知道屋里有金银细软以及怎么进去的理由。” “他们到底怎么进去的?” “他们把侧门玻璃打破,再把门锁打开,就进去了。可是他们告诉警方,门是汤米替他们开的,玻璃是事后他们才打破的。他们还说,他们离开时,屋里干干净净。” “可是我回家的时候,家里却好像被旋风扫过。”汤米说,“我还非得看那副惨状不可,害得我的胃难受得要命。” “他们当然说,屋子之所以乱七八糟是汤米杀他妻子时弄的。如果你知道实情,你就会明白他们是胡说八道。时间根本就不对。他们大约是在午夜时分闯进去的,根据法医的鑑定,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晚上十点到凌晨四点之间。汤米是五点钟才回家的。他跟朋友吃了晚饭,又到过好几个不同的地方,这才结束他忙碌的一天。”他看着他的当事人说,“我们运气不坏,如果他那天刚好没应酬,他的不在场证明就不会那么强了,又如果他一直待在他女朋友公寓里,拉上窗帘,也就真的没人知道他在哪里了。” “一旦佩格察觉到迹象不对,我就会小心点,别被她抓到。”汤米说,“只要我一回到布鲁克林,我就是十足的居家男人,我在城里的所作所为绝对不会影响到我的家庭生活。” “但是入夜之后,汤米的行程就很难解释了。”卡普兰继续说,“因为其中有几个小时,他跟他女朋友留在公寓里,而且把窗帘也拉上了。”其实不用把窗帘拉上,我想,外面的人根本就看不见。“更何况有段时间,连她也不知道汤米在干什么。” “她睡着了,可是我睡不着。”汤米补充说,“所以我穿上衣服,到酒吧里混了两个小时。我没去太久,她睡醒前我就回来了。如果我有架直升机,倒是可以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从我家到她家来回一趟,可是靠我那辆别克可不成。” “现在的关键是,”卡普兰说,“就算时间足够,就算他女朋友的不在场证明不算数,就算所有证人的证词都不是真的,这起谋杀案也不可能是他干的。比如说,汤米在那两个讲西班牙语的小鬼离开之后,并且在命案可能发生的最后时限一凌晨四点钟前熘回家中,那他老婆跑到哪里去了?根据克鲁兹和赫雷拉的说法,那时家中根本没有人。他上哪里去找到她,再把她杀掉?你要他怎么办?把他妻子塞在车厢里吗?” “也有可能是那两个小贼到以前,他就把她杀掉了。” “我居然还想要雇用这傢伙。”汤米说,“我有预感,你知道我意思吗?” “别急。”卡普兰说,“最糟糕的是时间有点接不上。汤米最有力的不在场证明是从晚上八点到午夜前后,之后,他就跟他女朋友单独活动,没出现在有人可以证明的公开场合。法医确定他妻子十点钟左右的时候还活着,所以她最早被杀害的时间顶多是十点多。还有,时间也不能解释所有事情。他们怎么可能闯进公寓,把屋子都翻遍、偷遍了,而居然没看到屋里有具尸体?我想他们连哪里有指纹,都会瞧得清清楚楚。警察在那间房间里找到蒂勒里太太的尸体,他们为什么没注意到?” “也许尸体被什么东西盖住了。”我想到斯基普那硕大无比的莫斯勒保险箱。“也许尸体是在衣柜里,所以他们没看到。” 他勐摇头,“死因是利刃勐刺而死,鲜血流得到处都是。床跟卧室的地毯都被染红了。”我们两个都故意不看汤米。“她不可能死在别的地方。”卡普兰开始下结论了,“她就是在那里遇刺身亡的。蒂勒里太太不是赫雷拉就是克鲁兹杀的,不管怎么样,兇手反正不是汤米。” 我想在他的话中挑点毛病,但一时之间却找不到。“我只是不明白你们找我要干什么。”我说,“汤米输官司的机会好像微乎其微。” “根本不可能立案。” “那——” “问题是,”他说,“为了这种事闹上法庭,就算你全身而退,也还是输。因为在你今后的日子里,所有的人都记得你曾经为了谋杀髮妻上过法庭。没人管你是胜诉还是无罪开释,你要是没事,大家就以为是你的律师买通法官或是贿赂陪审员。” “而且,”卡普兰说,“你也不知道法官会不会突然发神经。你别忘了,在抢劫进行时,汤米所能提供的不在场证明,是他跟别的女人在一起。那个女人是他的同事,陪审团固然会相信她的话,但是你看到《邮报》上那些捕风捉影的文字没有?如果他们不相信她的话,认为是他女朋友为汤米遮掩,怎么办?如果他们想到他妻子在血泊中辗转呻吟时,而他却在别的女人床上欲死欲仙,那不更是火上加油?” “你接着说。”汤米说,“现在连我自己都觉得我好像有罪了。” 第24页 “陪审团不同情他,事情就很难办了。他长得英俊威武,穿得也很气派,你在酒吧里可能很喜欢这一类的人物,但上了法庭又如何?他是一个靠电话卖产品的推销员,这种职业相当获得大家尊重——打个电话给你,建议你什么时候要投资。很好嘛。但是对那些买股票却赔了几百块的人,或是用杂志订购单邮购却发现产品不好用的人来说,汤米的形象又是如何?告诉你,我绝对不会让汤米上法庭的。只要上法庭,我就一定会赢,这点我有把握,但是谁要这种结果?我不希望这件事立案,我希望在他们给大陪审团寄通知前,就把前因后果交代得清清楚楚。” “你要我干什么?” “看到底你能找到什么,马修,把克鲁兹跟赫雷拉的把柄揪出来。我不知道我要你找什么,可是如果你能找到沾上血迹的衣服之类的东西,那就棒极了。你以前是警察,现在是私人侦探,你到街角、酒吧,到处转转,说不定能找出什么消息来。布鲁克林区你很熟吧?” “有些地方还算熟,我在那里工作过,常来常往的。” “你不会在那里找不到路吧?” “那倒不成问题。但是你们为什么不找个会讲西班牙语的人?我能用西班牙语在杂货店里买酒,但是讲其他的话,就结结巴巴了。” “汤米说要找一个他信得过的人,所以他下定决心要麻烦你。我觉得他的想法没错,有交情的朋友,干起活来总是特别卖力。” “这是实话。”汤米说,“马修,我信得过你,这就够了。” 我真想告诉他,这世上唯一能信任的就是他自己,但我何必跟钱过不去?他的钱跟别人的钱一样好用。我不确定我是不是喜欢他,但是我一向不会喜欢我的僱主,否则的话,如果我不努力,我就觉得歉疚。 我实在不知道能帮什么忙。就算我什么东西都没发现,警方也很难起诉汤米。我怀疑是卡普兰故意搞点花样,好提高他的律师费用,如果真这样的话,那我只要装模作样,混上一个星期就行了。这种事不无可能,反正不关我的事。 我说我很乐意帮忙,也希望能替他们找到有利的证据。汤米说我一定有办法洗刷他的嫌疑。 卡普兰说:“现在咱们来谈谈你的费用。除了每日的酬劳跟报销的费用之外,我想我们还应该付你一笔订金,或者你是以小时计酬?你为什么一直在摇头?” “我没有执照。”我说,“我没有法律地位。” “那没有关系。我们可以把你的头衔登记为本案顾问。” “我不想出现在任何的公文书上。”我说,“我也不会记录我所花的时间跟费用。如果我有什么花费,我会自己掏腰包。我只收现金。” “那你的费用要怎么计算?” “我只说一个总数。如果在结案前我觉得不够,我会再开门。如果你不同意,那你可以不付,我是不会跟任何人上法庭的。” “好像没有人这样做生意吧。” “这不是做生意,这是帮朋友的忙。” “可是你也收钱了。” “帮朋友忙,顺便收点钱,有什么不对?” “是没什么不对。”他看起来若有所思,“你觉得这个忙值多少钱?” “我现在还不知道问题有多复杂。”我说,“你今天先给我一千五百块,如果我觉得不够,我会让你知道。” “一千五百块?可汤米不知道他花了这笔钱能得到什么。” “没错。”我说,“连我也不知道我能找到什么。” 卡普兰的眼睛眯了起来。“这笔费用好像有点贵。我想开头先付个三分之一就够了。” 我突然想起我以前那几个做买卖的朋友,他们最会讨价还价了,卡普兰显然就是这一类的人。 “其实这并不算多。”我说,“顶多是保险公司赔偿金的百分之一,你们不就是为了这笔钱才雇用私人侦探的吗?是不是?除非汤米清白,否则保险公司不会付钱。” 卡普兰的表情有点讶异。“这倒是实话。”他承认,“但是我想我们不是为了这个理由才请你来的。保险公司迟早会赔我们。我觉得你提出的价钱不是特别高,只是一开头就全部付清,总有点——” “不要争价钱了。”汤米插嘴说,“这价钱对我来说很合理,马修。现在唯一的问题是我的手头有点紧,一下子叫我拿出一千五百块来——” “也许你的律师可以先垫上。”我建议。 卡普兰对这事显然有很多意见,所以我走到外面去,让他们两个在里面商量。接待员递给我一本《命理》杂志。里面有两幅彩色铜版画,画的正是十九世纪布鲁克林的市区景象。我正看得出神,卡普兰的房门开了,他叫我进去。 “汤米同意从保险公司的给付和变卖他妻子遗产所得中,先拿出这一笔钱来。”他说,“所以我会代付一千五百块给你,我想你不介意写张收据吧?” “当然不介意。”我说。我点了点钞票,十二张百元大钞,六张五十块,所有钞票都不连号。好像每个人身上都有几张现钞,特别是律师。 第25页 他写了一张收据,我顺手签了。他还为他刚才犹豫不决的态度向我道歉。“律师在学校里的时候,就被训练得非常保守。”他说,“当我碰到不是很符合正常程序的时候,难免要花点时间调整。希望刚才没冒犯你。” “没事。” “那我就放心了。我不会麻烦你把你的调査所得打一份报告给我,但是可不可以请你有所发现的时候,告诉我们一声?宁可什么事都告诉我,也不要把许多细节轻易放过,谁也不知道什么事会在最后关头救人一命。” “这我明白。” “我相信你了解。”他送我到门边。“对了,”他说,“你的费用只是保险公司赔偿金的两百分之一。我记得我告诉过你了,保险里有双重保障条款,谋杀可以得到双重赔偿。” “我知道,”我说,“只是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有这种规定。” 第08章 第六十八分局位于第三大道跟第四大道间的六十五街上,大约在湾嵴区跟日落公园之间。路的南边有新的公寓建筑工地,警察局就在对面。这幢建筑物有点像毕卡索的立体派作品。建筑表面有一些凸出的方块和一块休闲用的空地。我记得东哈莱姆区也有一幢样子差不多的建筑,我后来才知道,这两幢建筑物是出自同一人手笔。 这幢建筑有六年歷史了。入口处的纪念碑上说,建筑师、警察局长、市长跟其他几个值得提一笔的人物,都相互较劲,想为市民留下不朽的作品。我站在那里,从头到尾把碑文读了一遍,好像那是什么绝妙好词似的。然后我走到前台,问当班的警员可不可以见一下卡尔文·诺伊曼探长。警员打了个电话,用手一指,叫我到值班室找他。 建筑内部相当干净宽敞,而且灯光明亮。警察局已经好多年了,但依旧是当年那种簇新的感觉。 值班室里有一排灰色档案柜、一排放私人用品的储物柜,以及两排面对面的办公桌。角落里有台电视机,但没人看。那十几张桌子上一半有人。饮水机旁,一个穿衬衫的男子跟另一个穿西装的男子在谈话。拘留室里,一个神智不清的汉子不着调地唱着西班牙歌曲。 他在填表格。我就站在打字机旁等他。他瞧了我一眼,“斯卡德?”他指了指旁边的椅子,把脸转向我,并且朝我挥一挥手。 “你进这行的时候,他们没告诉你,”他说,“你一天到晚都得处理这些没一点用的东西?外面的人可能根本不知道我们这种工作好像是打字员。” “想到这个,我对这份工作就一点留恋都没有了。” “我想我也不会想念这种屁事。”他使尽全身的力量打了一个呵欠,“埃迪·凯勒对你评价很高。我听你的话,打了个电话给他。他说你不坏。” “你认识埃迪?” 他摇了摇头。“但是我知道一个老警官的行事作风,”他说,“虽然我很想帮你忙,但是我没办法把所有的资料都交给你。坦白说,我恐怕没法在布鲁克林兇杀案上全力支持你。” “为什么?” “他们一开始就把案子接走了。他们报案直接报到一〇四那边去。这是不合乎程序的,这个案子应该是我们的,可是后来发生一大堆事情,这个案子就交给一〇四,而不是给我们管区。” “你们是什么时候开始了解案情的?” “我一个线民把他在第三大道酒吧里听到的话告诉我。很棒的一件貂皮大衣,价格非常合理。不过,这件事你得暂时保密,因为这事很棘手。反正六月大热天,在日落公园里卖貂皮大衣总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有个人买了那件大衣,因为他想让他老婆晚上穿出去风光一下。我的人就跑来告诉我说,他觉得米格利特·克鲁兹家里好像有很多东西要脱手,来路不明。单凭那件貂皮大衣跟其他他描述的东西,我就相信有足够的理由申请搜査令了。” 他用手理理头髮。他的头髮是褐色的,如果在阳光的照射下,他那蓬乱的头髮会显得更浅些。那时的警察已经不把头髮留长一点及蓄小鬍子、鬓角当作是一件很严重的事。但诺伊曼依旧是把鬍子颳得干干净净。诺伊曼除了鼻子曾被打断,整容手术做得不太好,显得有点奇怪之外,基本上,他是个平常人。 “东西都在克鲁兹的家里,”他说,“他住五十一街附近,就在快速道路边。如果你要的话,我可以把地址给你。不知道你是否清楚布希终点站大批发店在哪里?在批发店附近有个破破烂烂的社区,那里有很多空地和废弃的房间,有的人会破门而入在里面鬼混。不过如果你有机会到克鲁兹家去看看,或许不会觉得有那么差。” “他一个人住吗?” 他摇摇头,“他跟他祖母一起住。那个老太太老得要命,又不会讲英文。她是从波多黎各来的,小时候是学过英文,但却有个德文名字。很纽约吧,是不是?” “你在克鲁兹家找到了蒂勒里的东西吗?” “对啊,没半点可疑之处。我是说连音响上的编号都没错,不过,他还是死不承认。你是说这有什么新鲜的,是吧?‘哦,这音响是我在酒吧里跟一个人买的,可是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我们就跟他说,当然啦,米格利特,我们相信你的话,但是在你偷东西的地方,有一个女人被砍得惨不忍睹,你知道吗?那他只好承认东西是他偷的,但是,他说他在蒂勒里家里没见到那个死人。” 第26页 “那他知道有人被杀了吗?” “当然,只是他不承认是他杀的。报纸上写了,是不是?他一会儿说他没看过这条新闻,一会儿说他不记得地址,你知道那些人的供词一天到晚变来变去。” “你们什么时候发现赫雷拉也涉案的?” “他们好像是表兄弟还是什么的。赫雷拉住第五、第六大道间的四十八街,也就是在公园附近。反正他住在附近一间有家具的公寓里。现在他们两个都在布鲁克林区的拘留所里,直到被移送为止。” “他们两个都有悔改之意吧?” “那当然,没有才奇怪。”他露齿微笑。“他们就是那种标准混混,一天到晚混帮派。一年半以前,他们两个都因为抢劫被起诉,但是法官因为罪证不足放掉他们。”他摇了摇头,“你就是得照他妈的狗屁规矩做事。不管了,反正他们逃过这一关了。第二次,他们又动手抢劫,律师跟法官商量了半天,叫他们承认非法闯入民宅,最后还判了个缓刑。第三次,罪名是一样的,但是,证据却莫名其妙不见了。” “不见了?” “我也不知道是不见了,还是放到别的档案里面去了。对这两个警局常客来说,真是难得一见的奇蹟。你希望这两个傢伙死在牢里吧?” “这两个人还真干了不少抢劫案。” “好像是这样。一天到晚为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案子在警察局进进出出:入室盗窃,摸走一部音响,然后上街兜售,换五块十块过日子。克鲁兹比赫雷拉更糟。赫雷拉有时还打打零工,去帮人运运杂物、送送午餐,赚几个小钱混日子。可是我记得克鲁兹始终是无业游民。” “他们两个以前都没杀过人吧?” “克鲁兹杀过。” “哦?” 他点了点头,“为了个女人,他在酒吧跟另外一个人干了一架。” “报纸上怎么没登这个消息?” “这事没闹上法庭,罪名也没成立。有很多证人都说是死者先拿破酒瓶找克鲁兹的。” “克鲁兹拿什么的器?” “刀。克鲁兹说那把刀不是他的,也有人说是其他人把刀扔给他的。当然,没人知道是谁把刀扔给他。我们没办法用私藏兇器的罪名来起诉他,兇杀案也只好不了了之。” “克鲁兹通常身上有兇器吗?” “通常他上街的时候身上肯套件内衣就很不错了。” 那是我从德鲁·卡普兰那里拿到一千五百块后的第二天下午。那天上午,我换了一张汇票寄长岛赛奥斯特。同时,把八月份的房租、酒吧里的帐单清掉。最后,我还搭bmt线到日落公园去遛了遛。 日落公园当然在布鲁克林里,位置大概是在区政府西边,湾嵴区上方的绿木公墓的西南边。这些年来日落公园附近盖了不少高级住宅,许多年轻的白领为了躲避曼哈顿高昂的租金,翻修了附近的房子,使得这个区域一跃成为高级住宅区。不过在当时,那批新贵还没找到这个地方。当地居民大致以拉丁裔和斯堪地那维亚裔为主。大概先搬来的是波多黎各人,稍后就是挪威人。不过,人口比例从欧陆慢慢移向岛国,肤色从浅到深的变化很明显。只是这个过程是在好多年里慢慢进行的,改变并非一夜之间。 到六十八街前,我还在第四大道上逛了逛。这里是布鲁克林的商业区,我还不时东张西望找教堂。这里的房子很少超过三层楼,不管我怎么走,圣麦可教堂那个高达两百英尺的圆顶好像都很遥远。 我一直向北,现在已经在第三大道上了。我走在右边的街道上,抬头就是高架快速道路。到克鲁兹家前,我在几家酒吧里混了一会儿,只是想使自己融入当地的气氛里,而不是想要问什么问题。我进去不是点波本,就是要杯啤酒,速战速决。 米格利特·克鲁兹跟他祖母住的地方,倒还跟诺伊曼描述的差不多。附近真有几块大型的空地,其中一个有围墙,其他的可以任人来去,地面上则散落了许多橡胶制品。有几个孩子在被火烧过的大众甲壳虫汽车里打闹。在第二、第三大道间,比较接近第二大道的地方,有四幢三层楼的楼房,拼成扇形,立在最北边。这排建筑物两边的房子都拆得差不多了,剩下几面朴素的砖墙,不过上面却点缀着涂鸦之作。 克鲁兹住的地方很接近第二大道,离河边也很近。入口处的磁砖跟油漆都已经剥落。墙边有六个信箱。信箱上的锁被敲开过,又被修好,痕迹还清清楚楚。门外没有电铃,大门上也没有锁。我打开门,往上爬了两层。楼梯间里有烧菜的味道,老鼠以及小便的臭味。其实所有的旧公寓里,都有这股说不出来的气息,死老鼠跟便溺的痕迹到处可见。知道这点之后,你会发现克鲁兹住的地方也不算太差。 克鲁兹祖母住在顶楼。地方倒是收拾得干干净净,里面有圣母的画像和一个点了蜡烛的祭坛。不过在我面前,这位老太太是绝口不说英文的。 我敲了敲别的房间,没人应门。 但我还是在这幢建筑物里到处看看。二楼,住克鲁兹正下方的,是一个瘦得要命的波多黎各女人,养了五个不到六岁的小孩。客厅的收音机跟电视机同时打开,厨房还有一台收音机在响。五个孩子没一个安静的,其中至少有两个在同时大哭大叫。那个女人倒相当合作,可是她不太懂英文,而且那种情况下,谁也没有办法专心听你说话。 第27页 另一边就没人应门了。但是我听到里面有电视机的声音,所以我死命地敲。门终于开了。一个胖得出奇、只穿了一件内衣的人给我开了门,他一声不吭往里面走去,好像知道我一定会跟上来似的。他带我穿过几个堆满旧报纸和空啤酒罐的房间,来到了前厅。他坐在摇椅上,继续看他的运动节目。他电视机的颜色已经不正常了,萤光屏上的记分表一会儿是红色,一会儿又是绿色。 他是白人,有一头长髮,以前大概是金色的,现在已经变成了灰色。从他那硕大的身材来看,实在很难估计他的年龄,不过我想大概是在四十到六十之间。他有好几天没刮鬍子了,内衣跟床单更是好几个月没换了。他很臭,他的公寓更臭,不过,我还是留在那里问了他几个问题。我刚进去的时候,见他身边半打装的啤酒盒里还有三瓶,但是没一会儿他就喝光了,接着,他光着脚又到冰箱里去拿了半打。 他说他姓伊林,保罗·伊林。他从电视上知道克鲁兹的事,觉得很难过,但并不意外。他告诉我,他一辈子都住在这里,以前还不错,住在这里的人很规矩,尊重自己也尊重邻居。但是现在坏分子搬进来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这里跟动物园没两样,”他告诉我,“你不会相信的。” 安杰尔·赫雷拉租的房间在一幢四层楼的红砖楼房里,一楼有投币式洗衣机。两个快三十岁的年轻人在那里鬼混,从褐色袋子里拿出一罐罐啤酒往嘴里倒。我问了问赫雷拉住哪里。他们觉得我是警察,从他们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得出来,他们不相信我,两人都耸耸肩,不过,其中一个人告诉我到四楼去找找看。 除了你可以想到的各种气味之外,空气中还有一股大麻的味道。一个黑黑瘦瘦但眼睛却极明亮的妇人站三楼入口处。她身上围了条围裙,手里拿了一大捆西班牙文报纸。我问她赫雷拉住在哪里。 “二十二号。”她指着楼上说。“可是他不在家。”她的眼睛紧盯着我,“你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吗?” “知道。” “那你就该知道他不在这里,门也锁上了。” “你有钥匙吗?” “你是警察吗?”她的眼神突然变得很锐利。 “我以前是。” 她笑得很大声,倒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你怎么啦?被开除啦?因为所有的坏人都被关进牢里,所以你们就没事可做了,对不对?你想进赫雷拉的房间?来吧,我带你进去。” 看管二十二号房的是一把毫不起眼的廉价锁。她试了三次,才找到正确的钥匙。她打开房门,放我进去。天花板上装了一个电灯泡,用一根线充当开关,屋里有一组简简单单的床架。她走了进去,把窗帘拉开,让些许光线透进房间。 我从窗户望出去,又在房间里转了转,打开柜子,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柜子上有一幅镶了相框的照片,还有几张快照。照片里有两个不同的女人,几个孩子。有一张照片是一个男人穿着浴袍在海滩上晒太阳,背后是起伏的波浪。我拿这张照片给那女人看,她告诉我说,那个男人就是赫雷拉。我在报上看过赫雷拉,可是他在这张快照里好像是另一个人。 她又告诉我那个女的是赫雷拉的女友,而另外一张则是赫雷拉在波多黎各的老婆和孩子。那个女人跟我保证,赫雷拉以前是个好孩子。他很有礼貌,房间也整理得很干净,他喝酒很节制,也不会在半夜把音响开得很大。赫雷拉非常喜欢他的孩子,从来不忘记寄钱回波多黎各。 第四大道上大概每隔一条街就会有一家教堂。我到的时候这几家教堂都没开门,就连我想去的圣麦可教堂也不例外。我是那种只要碰到教堂就要进去缴税的人,至于是什么教堂我倒不在乎。我最常捐钱给天主教堂,理由很简单,因为它们开门的时间最长。但是现在圣麦可教堂的大门紧锁,就跟那些清教徒一样难以亲近。 两条街外,在杂货店和健身房之间,有一座圆顶的小教堂。憔悴的耶稣悲伤地被钉在十字架上。圣坛前,有两排板凳,两个枯藁的黑人妇女缩在一起,不动,也不说话。 我熘到里面,在椅子上坐了好几分钟。我早就把我这笔收入的十分之一准备好了。我很乐意把这一百五十块捐给他们,我觉得这种感觉跟把钱投资到一家信誉卓着的公司一样。但是我实在想不出不起眼的方法来达成我的心愿。这里没有募捐箱,也没有一个明显的标记告诉我要把钱捐到哪里去。我不想大张旗鼓找来执事人员,当面把钱交给他,也不想把钱放在椅子上,免得被不相干的人捡走。 出来的时候,我并不觉得比走进去的时候更穷。 那天下午我待在日落公园。 我不知道那算不算是工作,也不知道这么做对汤米·蒂勒里到底有什么好处。我在街上漫步,在酒吧里鬼混,我不刻意找什么人,也不想问什么问题。 在第四大道东边的六十街上,我发现一家黑幽幽的啤酒屋,名叫菲约德。墙上挂的都是船上的装饰,还有一面不大协调的明尼苏达维京人足球队的三角旗。不过看得出这地方的布置着实花费了一番工夫跟时间。在吧檯的一端有一台黑白电视机,声音开得非常小。许多老头就坐那里,默默地喝着苦啤酒,不大说话,静静等待时光流逝。 第28页 离开那里之后,我随手招了一辆脏乎乎的计程车,请他送我到湾嵴区殖民路。我想看汤米·蒂勒里居住的以及他妻子死在那里的房子究竟是什么样子。可是我不记得确切地址,殖民路一路上都是砖造的公寓,但我记得汤米住的是独门独幢的洋房。公寓之间,的确见到几幢洋房,但我既不知道号码,也不知道它在街道的哪一边,我只好跟司机说,请他开到最近有人被刺死的那幢房子去,司机却不知道我在胡说些什么,更担心我会出其不意地伤害他。 我想我是有点醉了,不过,在返回曼哈顿的路上,我觉得好多了。那个司机其实并不想拉我,只是他开价十块钱,我一口答应,他也只好勉为其难。我往座位上一靠,一点劲都提不起来。他开上高速路,路上见到圣麦可教堂高耸的圆顶,我问他那座教堂是不是二十四小时开放,他没搭理我。我闭上了眼睛,等我睁开,车已经停在旅馆前面。 前台有我两通留言。汤米·蒂勒里打了两通电话找我,并且要我回话。斯基普·德沃也找了我一次。 现在打电话给汤米未免晚了点,甚至打给斯基普都有点晚。反正够晚了,就让这个晚上这么过去吧。 第09章 第二天,我又到布鲁克林走了一趟。地铁过了日落公园,我还留在车上,一直到湾嵴大道我才下车。地铁出口正对面就是为玛格丽特·蒂勒里举行葬礼的殡仪馆。她现在埋在往北两里远的绿木墓园里。我往北远眺,看看她这辈子走的最后一段路。然后我往西进入湾嵴大道,向河边走去。 在第三大道上,我朝左边望去,远方是连接布鲁克林跟斯塔滕岛的维拉扎诺桥。我再往前走去。这里的环境比我前几天见到的社区好多了。到了殖民路,我向右转,这次总算是找到蒂勒里家了。我在离开旅馆之前,特地查了查地址,所以这次没有在街上乱逛。其实那天晚上我曾经见过这幢房子。 房子用砖和木头作为建筑主体,有三层楼高,就在奥尔斯公园东南角的对面,隔壁有一幢四层楼的红砖公寓。蒂勒里的家有一个很宽敞的阳台,上面是铝制的遮雨棚,屋顶铺了沥青,尖尖地耸起。我爬上台阶,按了按门铃,里面响起一组四个音符组成的铃声。 没人应门。我扭了扭门把,门紧锁着。这种锁对我来说,实在不堪一击,只是我没理由把锁弄开。 房子左边有一条车道,往前走,一直通到侧门和车库。两道门全都锁上了。抢匪打破了侧门的玻璃,但是,现在那个洞已经用一个有波浪纹的厚纸板补上,还用金属的胶带固定了一下。 我穿过马路,在公园里坐了一会儿。然后我又站在对街,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蒂勒里家。我脑中浮现的是当时的景象:克鲁兹跟赫雷拉如果开车的话,我还真不知道他们能把车停在哪里。停在蒂勒里家的车道,让里面的人看不见他们,而他们又可以很轻易地破门而入?还是停在街上,遇到状况的时候,比较容易逃跑?还是那时车库门没关,蒂勒里的车也还没开回来,所以他们索性把车停了进去?这样一来他们就不用把车停在车道上,也不会引人怀疑了。 我找了家餐厅,点了一盘米饭、豆子混合辣酱的杂食当午餐。那天下午我又跑到圣麦可教堂去,它终于开门了。我在角落的板凳上坐了一阵子,点了两支蜡烛,我的一百五十元终于如愿以偿丢进了募捐箱。 我做了点大家认为我该做的事。我在附近乱晃,见到门就敲,见到人就问问题。我又问到克鲁兹跟赫雷拉的住处附近。我跟很久没看见克鲁兹的邻居讲了好久的话,也跟赫雷拉同租一幢公寓的租户攀谈了几句。我又去找了一次诺伊曼,虽然他不在,但我跟局里的几个警察聊了起来,还跟其中一个出去喝了杯咖啡。 我打了几通电话,但是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到处乱逛,或是面对面跟人接触,东一点西一点,把我问到的东西记在笔记本上。我这么做好像也只是舒展情绪,打发时间,还得设法别让我问自己在干什么。我是搜集到不少零碎的信息,但是却不知道到底澄清了多少真相。我越来越不知道我到底在找什么,也越来越不知道有没有什么东西值得我去找。我只是觉得我做的已经足够对我自己、汤米跟他律师有个交代了,而且也不愧对那笔我已经花得差不多的费用。 那天傍晚,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准备回家。下了地铁,我走进旅馆,前台上有一条给我的口信。汤米找我,还留了他办公室的电话号码。我把便条放进门袋,晃到街角的酒吧,比利·基根跟我说斯基普找我。 “怎么全世界的人都在找我?”我说。 “有人找的感觉不错啊。”比利说,“我有个叔叔就被四个州通缉。你有个电话留言,我把它放到哪里去了?”他把那张纸条递给我。又是汤米·蒂勒里,不过这次换了一个不同的电话号码。“你要点喝的吗,马修?还是你只是过来看看有没有你的留言?” 最近我到布鲁克林区去是很轻松的,多半是在面包店喝两杯咖啡,或是在杂货店里叫两瓶啤酒。我叫比利倒杯双份的波本,然后一口气倒进喉咙。 “其实我们也在找你。”比利说,“我们几个要去看赛马,也许你也想去。” “我有事情要做。”我说,“而且,我对赛马了解不多。” 第29页 “如果你不玩得太过火的话,是很好玩的。”他说。 汤米留给我的电话号码是他在默里希尔旅馆的总机。他接了电话,问我能不能去他旅馆一趟。“你知道在哪里吧,就在三十七街和列克星顿大道街附近。” “我想我应该找得到。” “下面有一个小酒吧,非常安静,里面都是在布鲁克林混的日本商人。他们一杯接一杯,顶多会放下手里的酒杯,拍张照片而已。然后他们相对微笑,再干两杯。你会喜欢那个地方的。” 我打车到那里。那地方果然跟汤米说的差不多。酒廊用厚厚的绒布遮住,屋内灯光昏暗,里面也多半是日本客人。汤米一个人坐在那里,一见我走进去便朝我挥手,并且把我介绍给酒保。 他把我的酒杯拿到他的桌子上。“这地方很疯狂吧?”他说,“你看看那边,有那么多相机,我没骗你吧?我真不知道他们要那些照片干什么,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替这些噼哩啪啦拍照的日本观光客弄个那么大的酒吧。” “相机里根本没有底片。” “很没劲吧,是不是?”他笑道,“相机里根本没有底片。全都是骗人的,反正他们可能也不是真正的日本人。我跟你说,跟公园隔一条街,有个地方叫蓝图,还有个像酒吧的地方,叫脏东西之类的,这两个地方我都很常去。但是我还是留在这里,因为我怕你找不到我。你觉得这里可以吗?还是我们要到别的地方去?” “这里很好。” “你确定吗?我以前没雇用过侦探,所以我一定要把他侍候得舒舒服服的。”他笑了笑,然后,突然变得一本正经。“我只是在想,”他说,“你究竟有没有……嗯……取得什么进展?” 我把我手上的东西,挑了一些告诉他。当我跟他提到酒吧斗殴案的时候,他顿时眉飞色舞起来。 “这很棒。”他说,“这够让他们难堪了吧?”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他是个用刀高手啊,”他说,“他杀过一个人,而且还逍遥法外。天哪,这太带劲了。我就知道找你没错。你跟卡普兰说过了吗?” “没有。” “你该跟他提一提的。这种东西他一定派得上用场。” 坦白说,我有点怀疑。第一,卡普兰根本用不着找侦探,他自己就有办法査到克鲁兹曾涉嫌杀人,但却没被起诉。第二,我也不认为把这种事提到法庭上有什么意义,卡普兰可能根本就不会搭理这种证据。卡普兰说,他要的证据是可以让他的当事人用不着上法庭的那种,我找到的根本就不行。 “不管你发现什么都去跟德鲁说一声。”汤米再三要求,“或许你觉得那只是微不足道的事,但是,说不定他拼图里就少了那一块,你跟他一说,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你知道我的意思吧?破案的关键可能就是一个听起来完全不怎么样的信息。” “我了解你的想法。” “每天打一通电话给他,把你弄到的东西告诉卡普兰好不好?我知道你说过你不写报告,但是每天用电话联络一次总没关系吧?” “那当然。” “很好。”他说,“非常好,马修,多弄点东西给我们。”他走到吧檯,又拿回来一堆饮料。“你到我家去看过了?还喜欢吧?” “比赫雷拉和克鲁兹那里强多了。” “妈的,希望如此。你到我家外面看过了?” 我点了点头,“去感受了一下。你有钥匙吗,汤米?” “钥匙?你说我家的钥匙?当然有,我应该有一把我家的钥匙,对吧?你想叫我把钥匙交给你?”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天哪,好像每个人都到过那里了:警察、保险公司的人,更别提还有那两个小鬼。”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串钥匙,从其中挑出一把,递给我。“这把是开前门的。”他说,“边门的你要不要?他们就是从边门进去的,打破了一块玻璃,现在用厚纸板补上了。” “我今天下午看到了。” “那你还要钥匙干什么?把纸板移开,不就进去了?你进去之后,看看里面还有没有什么好偷的,用个枕头套把它们全带出来。” “他们就是这么干的?” “谁知道他们是怎么干的?电视上不都是这么演的?你看看他们,天哪,他们自己拍还不够,还要交换相机再拍。他们就住在这旅馆里,难怪到处是这种人。”他低头看了看,手轻轻扶在桌沿上。他小指上的那枚戒指被撞歪了,他把它扶正。“这旅馆不错。”他说,“但是我不能在这里住上一辈子,价钱天天涨。” “你什么时候搬回湾嵴区?” 他摇了摇头,“我还要那个地方干什么?我们两个人住那里都嫌大,有时候,我会被我自己吓一跳,现在又加上这一层不愉快的回忆。” “你们当初为什么买那么大的房子?” “哦,以前那里不只住两个人。”他的眼神朝向远方,回忆起以前的点点滴滴,“那是我妻子婶婶的房子。她筹了一笔钱,把那地方买了下来。那时她丈夫刚过世,她手里有笔保险赔偿,而我们的宝宝要出世了,正好要找个地方住。你知道我们有个夭折的孩子吗?” 第30页 “报纸上好像提到过。” “讣闻上有,是的,是我加上去的。是个男孩,叫詹姆斯。他不大正常,有先天性心脏病,心智发育也有问题,不到六岁就去了。” “你很难过吧,汤米。” “她更难过。在几个月之后,除了在家里见不到詹姆斯之外,我觉得这事也不全然是负面的。单单说那些复杂的医疗过程吧,你在家里是没法做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吧?有时候医生还会把我拉到一边去跟我说,蒂勒里先生,你妻子真放不开这个孩子,将来有那么一天,我想她会痛不欲生的。他们早就知道他活不了几年。”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把酒杯又放了回去。“之后,我们一家就只剩下三口。”他接着说了下去,“我、玛格丽特跟她婶婶。她婶婶在三楼有一个房间,也有自己的浴室。那幢房子对三个人来说还是太大了点。我妻子跟她婶婶好得不得了,一天到晚在一起。老太太过世之后,我们曾经商量过搬家的事情。但是我妻子已经习惯那幢房子跟周围的环境了。”他深吸了一口气,但肩膀却沉了下去。“我还要那地方干什么?在屋里晃来晃去,一个车道就得整理上半天。只要这事情平息下来,我就要卖掉那幢房子,在城里找个小公寓。” “你想住哪个区?” “我还没想过。格拉莫西公园附近好像不错,上东城也可以,要不就在漂亮的大楼里买套房子。反正我不要这么大的地方。”他闷哼了一声,“我也不能跟那个谁一起搬进去啊。你知道,我说的是卡罗琳。” “哦?” “你知道我们在同一个地方上班,我们天天都能在那里碰面。我在办公室里恐怕是洗不清了。”他嘆了一口气,“但是,在事情没弄清楚前,我总不能跟她出双入对,招摇过市吧?” “那当然。” 然后我们谈到了教堂,只是我忘记我们是怎么谈到这个的,以及到底是怎么议论的。我只记得我们提到一点:酒吧至少有一点好处,营业时间要比教堂长多了。“哦,他们也没办法,”他说,“晚上犯罪活动很猖獗。马修,在我们小时候,你几时听说有人偷教堂的东西?” “我以前就知道有人这么干。” “我知道,但是你是什么时候听说过有这种事的?现在有一种新人类,不知道什么叫尊重。在本桑赫斯特,有一家教堂是二十四小时开放的。” “怎么突然提到这个?” “我记得那家教堂在本桑赫斯特,很大,不过我忘记它的名字了,好像叫圣什么的。” “这样说好像清楚了点。” “你不记得了吗?两年前,两个黑人小孩偷了圣坛上的东西,是个金烛台还是什么。不巧的是那家教堂是多米尼克·图托他妈每天早上都要去的地方。你知道图托吧?那个黑手党的头目,布鲁克林一半的地方都得听他的号令。” “哦,对。” “所以他放话了,一个星期之后,烛台还是不知什么东西就被送回圣坛了。不过,我记得是烛台。” “反正是个什么东西。” “而且偷东西那两个小鬼也消失了。”他说,“这是我听说的故事,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并不在场。我忘记这话是谁告诉我的了,不过我知道那个告诉我的人也不在场。” “你到底听到了什么?” “我听说他们把那两个黑鬼拖进图托的地下室,”他说,“把他们挂在肉钩上,”隔了两桌,相机闪光灯闪了两下。“活生生把皮给剥了下来。不过,这种事众说纷纭,你都不知道到底要相信谁。” “你今天下午真的该跟我们一块儿去的。”斯基普告诉我说,“我、基根跟鲁斯兰德坐我的车到马场去了。”他拖长了声音,不知道在学谁说话。“参加运动之王的竞技,用我们的血汗钱改良马的品种,的确不错。” “我那时候有事要做。” “其实我也应该干活的。基根他妈的口袋里都是一小瓶一小瓶的样品酒,每一场比赛开始前,他都打开一瓶灌到嘴里。他赌马都是看它们名字。里面有一匹很烂的马叫吉尔皇后,大概从维多利亚女皇登基之后就没赢过了。可是基根却因此想到六年级时他曾经疯狂喜欢过的一个女孩,就叫吉尔,于是,他就赌那匹马了。” “偏巧那匹马就赢了。” “当然赢了。赔钱的比例是十二比一,基根只在它身上押了十块钱,他说他错了。我们问他什么东西错了。他说:‘她的名字叫丽塔,她妹妹才叫吉尔。我记错了。’” “比利做事就是那样。” “他整个下午都那样干。”斯基普说,“不是赌他女朋友的名字,就是赌他女朋友姐妹的名字,他不知道开了多少瓶样品酒,起码喝了半品脱的威士忌。鲁斯兰德跟我,大概都输了一百、一百五,不知道,可是,基根他妈的单靠赌他女朋友的名字,就赢了六百块。” “你跟鲁斯兰德是怎么挑马的?” “你知道,马场中常有那种老千。他们老是弯着腰,贴近你,好像要告诉你什么不得了的秘密似的。有时候他跟别人窃窃私语,人家就会告诉他一些内幕。那些人大概是他的同伙。” 第31页 “你们就靠他的小道消息赌马?” “你疯啦?我们赌得很科学。” “你读说明书啦?” “我看不懂啊。我先观察大热门是哪几匹马,赔率降了多少,接着我走下去,看那些马小跑步,还有大便的情况好不好。” “很科学。” “那当然。你会把花花绿绿的钞票押在便秘的马身上吗?不过,千算万算,大概也有失算的时候。我赌的马……”他垂下眼睛,有点不好意思,“全都是笨驴子。” “基根的马却一路狂跑。” “你说的没错。那傢伙用那种杂碎伎俩,打败了科学。”他的身体前倾,摸出一支香菸。“啊,天哪,我真喜欢这种生活。”他说,“我对神发誓,我天生就是过这种日子的人。我花半天时间照顾我自己的酒吧,花半天泡在别人的酒吧。偶尔,我挑个阳光普照的下午,亲近大自然,跟它的创造物沟通。”他的眼睛紧盯着我,“我真的喜欢。”他的眼神还是没放过我,“所以我只好付钱给那些王八蛋。” “你又接到他们电话了?” “在我们去跑马场前,他们打电话来提谈判条件。” “要多少?” “多得让我觉得一点也不好玩。如果你在马场赢了或输了百来块钱,那又怎么样?我赌得又不凶,但是,如果你一旦玩真的,那后果就很严重了。他们就是要玩真的。” “你打算付吗?” 他端起他眼前的酒杯,“如果卡萨宾按捺得住性子的话,我们明天要先跟那些律师、会计师见面,商量对策。” “然后呢?” “然后我想我们会开始磋商,再然后就一定是没有结果,最后,我们只好乖乖付钱。除此之外,律师跟会计师还会给我们什么建议?组织一支突击队,跟他们来一场都市游击战?你觉得律师跟会计师会给你这种建议吗?”他又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点火,没点着,他看了看,再点火,打火机终于进出火花来,点着了。“我是部抽菸喝酒的机器。”他在烟雾缭绕中说,“我跟你说,我也不知道我在烦什么。” “一分钟前你还说你热爱你的生活。” “这话只有我说过吗?有个傢伙买了辆汽车,他朋友问他喜不喜欢。他说:‘就跟上床一样。我为之疯狂,但没什么好骄傲的。’” 第10章 第二天早上,在去布鲁克林前,我打了个电话给德鲁·卡普兰。他的秘书说他正在开会,问我能不能稍后再打去。我说没问题,四十分钟后,我在日落公园下车,又打了个电话给他,但是卡普兰吃午餐去了,我跟他秘书说,我会再跟他联络。 那天下午我原本安排好跟一个姑娘见面。她跟赫雷拉的女朋友是手帕交。她长得就是波多黎各人的样子,脸上都是洞。她说,赫雷拉入狱的消息让她觉得很难过,但那样对她的朋友比较好,因为赫雷拉不会跟她结婚,两人之间终究是没有结果的。赫雷拉心里很清楚:他在波多黎各已经结过婚了。“他妻子想跟他离婚,但是他又不愿意。”那女孩说,“我朋友想替他怀个孩子,赫雷拉却不肯,他说他不可能跟她结婚。她到底能从赫雷拉那里得到什么?如果赫雷拉能消失一阵子,可能比较好,对大家都好。” 我在街角打了个电话给卡普兰,这次他在办公室。我拿出笔记本,把弄到的东西告诉他。坦白说,除了克鲁兹曾经因为杀人被捕以外,我提供的资料对案情没半点帮助。不过这件事他早就知道了,而且他很不留情面地告诉我:“这种东西好像用不着动用私人侦探才查得出来吧?”他说:“大家都査得到,这在法庭上是派不上用场的,不过,当然也不是完全没用。单凭你现在手上的那点东西,我们付给你的钱好像多了,希望你能再接再励。” 挂了电话之后,我完全没有了深入调查的力气。我过马路到菲约德啤酒屋去,喝了几杯酒。接着一个满头黄髮、留着两撇老鼠鬍子的瘦小汉子执意要跟我在电动玩具上玩一把。我跟店里其他的人都没有兴趣,所以他只好一个人玩得震天响。很明显,他是故意装醉,也许想要让别人觉得他并不好惹吧。嘈杂的噪音让我呆不住,于是只好离开那儿,走到汤米位于殖民路的家。 我用他的钥匙打开了前门,走了进去,脑里却浮现出见到玛格丽特·蒂勒里尸体的幻想。当然,现场早在调査小组和摄影师离开后就被收拾得一干二净了。 我走进一楼的房间,发现有条走道可以通到厨房门口。我从厨房再走回到客厅,脑里模拟着赫雷拉和克鲁兹行进的路线,我想要了解他们是怎么进来的。 那时屋里当然有人。玛格丽特·蒂勒里在楼上的卧室里。她在干什么?睡觉?看电视? 我爬上楼梯,脚底下发出咯吱声。那两个人在踩楼梯的时候,恐怕也很难不弄出声音来。如果玛格丽特·蒂勒里听到了,她会怎么反应?也许她以为是汤米回来了,于是跳下床来迎接他。也许她知道别人闯进来了,有的人能分辨出脚步声。只要察觉脚步声不对,这种人立刻会从睡梦中惊醒。 玛格丽特是在卧室中被杀死的。他们是爬上楼梯,打开卧室门之后,发现有个妇人畏缩在角落里,再把她刺死的呢?还是她出门迎接汤米,却撞上了两个陌生歹徒,脑筋一时没转过来的玛格丽特,下意识只觉得有人侵犯她的领域,怒不可遏,于是忘掉了所有的危险呢? 第32页 然后她顺手抄起一把刀,退回她的卧室,负隅抵抗。她正准备关门时,两人尾随而至,玛格丽特这才感到害怕,她放声尖叫,那两人原本是要叫她闭嘴的,谁知道—— 我脑里浮现的是安妮塔持刀退却的情景,仿佛置身我长岛寓所的卧室。 真是犯傻。 我走到梳妆檯那儿,打开抽屉,看了看,又关上。她的梳妆檯很长,却很矮。汤米有一个他专用的高脚衣橱,是法国乡村风味的式样,跟床、床头柜以及穿衣镜是一套。高脚衣橱里有一大堆汤米的衣服。 我打开衣橱。其实她可以藏在里面,只是会不大舒服。衣橱里的东西不少,就连架子上都是鞋盒子,满满的衣服自然不在话下。汤米可能带走了几套西装跟随身衣物,但他剩下的衣服还是比我所有的都多。 梳妆檯上有许多空香水瓶。我拿起一瓶,放在鼻端嗅了嗅,闻到一股铃兰的香味。 我在房间里停留了好长一段时间。有许多人在生理上很敏感,喜欢从兇杀案现场取走一点小玩意儿,也许他们是想从那些小东西揣摩出当时的情景,调整他们的感触。不过我很清楚,我自己不是那种看看衣物、家具,就能灵光一闪顿悟破案关键的人。气味是最能跟记忆挂钩的感觉,但是这股铃兰的香味,只让我想起我的一个姑姑也是用这种香水。 我真的不知道我到底在那里干什么。 卧室有台电视机。我把它打开,又把它关掉。她那时可能在看电视,所以直到歹徒打开卧室门,她才惊觉。但为什么他们没有听到卧室里有电视机的声音?如果他们知道家里有人,为什么不在还没惊动主人的情况下,迅速离开现场? 当然他们也可能想强姦她。他们大概没有动手,因为验尸报告没有提到这点,但是谁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这种意图。他们的性慾可能在残杀中发泄出来,可能转化成莫名的暴力,也可能…… 汤米也睡在这个房间,跟那个有铃兰香味的女士生活在这里。我在酒吧里认识他,我知道有个女孩常常躺在他的臂弯里,举杯痛饮,她的笑声常常迴荡在酒吧里。我不知道他有这样一幢房子,有这样一个房间。 我在二楼房间进进出出。在二楼,我想是起居室,有许多镶着银框的照片,放在桃花心木外壳的音响上,里面有一张是他们的结婚照。汤米穿着半正式的礼服,玛格丽特一身白纱,手里拿着粉红和白色相间的花。照片里的汤米苗条得要命,让人不敢相信他曾经这么年轻过。他剪了个小平头,在一九七五年这看起来相当怪异,更何况他还穿了一身礼服。 玛格丽特·蒂勒里——在拍照的时候可能还没冠夫姓,仍然叫玛格丽特·韦兰——当时是个高挑的妇人,五官分明。我看着她,心中在琢磨岁月在她脸庞上可能留下的痕迹。她的体重可能增加不少,大部分人都是那个样子的。 照片里的人我大都不认识,我想是他们的亲戚吧,我没有看到汤米那个夭折的孩子。 我打开一扇门,发现里面是个储物室,另一扇门则通向浴室。还有一扇门通向三楼的楼梯间。我走进三楼的卧室,打开窗户,窗外的景色着实不错,可以远眺公园全景。我坐上摇椅,一摇一晃地看着殖民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和公园里的棒球比赛。 我可以想像那个老太太就坐在这张摇椅上俯视她的世界。我不知道有没有听过她的名字,就算有,我也不记得了。我在想她究竟长什么样子,但我脑海里浮现的影像,不是我姑姑,就是其他年长女性的综合体。这位女士跟她的侄女都已经过世了,这幢房子空荡荡的,正在静待下一位主人。 想扫除蒂勒里家中留下的阴霾或遗物并不容易。三楼,玛格丽特婶婶的房间只占三分之一,其他用来放置杂物。除了已经淘汰的家具之外,还有一些用来修补屋顶的柱子和厚木板。有的东西还用布盖着。杂物上都有薄薄的一层灰尘,可以在空气中闻到那种味道。 我又回到那个老太太的房间。她的衣服仍然留在衣橱里,盥洗用具在浴室里也还可以找得到。他们大概没用过这间房间,所有东西都原封不动。 赫雷拉在这位老太太还没过世前,曾经进来清理过杂物,我真不知道他拿走了什么。 我又坐回到那把摇椅上去。我的鼻端似乎仍然残存着灰尘和老太太衣服的气味,当然还有那一抹神秘的铃兰香味,而它现在正逐步侵占我嗅觉的全部领域。我有点腻了,真希望它能迅速消失。其实,我嗅到的可能是这股气味所勾起的回忆,而不见得是铃兰的香味。 对街的公园里,有两个孩子在传球,第三个孩子在他们之间跑来跑去,想截下那个球来玩,但是徒劳无功。我半个身子都探出了窗外,只用胳膊肘撑住全身的重量。不过在他们厌倦这个游戏之前,我已经不想看了。我让那张面对窗户的摇椅独自摇摆,穿过放置杂物的空间,下楼。 我又回到客厅,就在我猜测汤米究竟把酒藏在哪里的时候,有人在几码外清了清喉咙。 我动也没动。 第11章 “是啊。”有个声音说,“我想应该就是你。坐下来谈吧,马修,你脸白得跟鬼似的,你是不是真的见到鬼啦?” 这声音我听过,但一时之间就是想不起来是谁。我转过身,仍不住地喘气。我认识这个人。他缩在屋里阴影的一角,坐在一张会让他陷下去的沙发上。他穿了一件短袖衬衫,第一个扣子没扣,领带也松在一边,西装外套更是随手扔在椅把上。 第33页 “杰克·迪博尔德。”我说。 “还是老样子。”他说,“你好吗,马修?我要跟你说,你是全世界最差劲的入室抢匪,你在楼上的脚步沉重得像匹马。” “你是不是怕我在这里查到什么,杰克?” 他轻笑了两声,“那你要我怎么办?这附近有个人打电话给我,说屋里的灯亮了,诸如此类的。反正我没事,这个案子又是我在查,我就过来看看。我想是你,局里有个人前两天打电话给我,说你正在为汤米那个混蛋干活。” “诺伊曼打电话给你了?你现在在布鲁克林刑事组?” “他妈的,我探长都差不多升了两年了。” “恭喜你。” “谢了。我过来看看,但不能百分之百确定是你,而且我也不想踩在那道会咯吱作响的楼梯上。所以,我想就让穆罕默德来找那座山吧。我不是故意吓你的。” “你哪里吓得着我?” “是吗?我没骗你,刚才你在我面前的时候,表情跟脸色都有点奇怪。你刚才到底在找什么?” “刚才?我想知道他到底把酒放在哪里。” “哦,那你现在不用伤脑筋了,去找两个杯子就成了,那边不就有两瓶酒吗?” 餐厅的餐架上端端正正摆了两个玻璃酒瓶,上面还用小小的银牌标示出是苏格兰威士忌和麦酒,不过要用钥匙才能把玻璃柜打开。旁边有个矮柜子,被绒布盖住,玻璃杯放在右边,左边是两百毫升瓶装野火鸡威士忌和利口酒。不过,我又找到第五瓶酒跟两个酒杯。我举起酒瓶向迪博尔德扬了扬,他点点头,我便倒了两杯。 他是个大块头,比我年长两岁。跟上次见到他的那个时候比起来,他的头髮又掉了不少,不过体重却没有减轻。他盯着杯子看了会儿,接着向我一举,抿了一口。 “好酒。”他说。 “是不坏。” “你到底在这里干吗,马修?找线索吗?”他故意把“线索”这个词拖得特别长。 我摇了摇头,“只是想感受一下。” “妈的,我才不在乎你是不是像圣诞老人一样从烟囱爬进来的,我只想知道你到底要帮他干吗?” “洗刷冤屈。” “洗刷冤屈?那王八蛋的事还不够清楚吗?我们能安什么罪名在他身上?” “你觉得人是他杀的?” 他意味深长地瞧了我一眼。“如果你所谓的‘杀’是他亲手用刀刺进去的,我倒不认为是他干的。”他说,“我很愿意相信是他干的,但是他的不在场证明很有力。他那时候刚好在公开场合出没,有几百万人见到他,他有一大堆信用卡的签单,天哪。”他把手中的酒一饮而尽,“我想这事是他设计的。” “雇那两人杀她?” “大致如此。” “那两个不会是什么职业杀手,对吧?” “那两个人顶多是个屁。克鲁兹、赫雷拉不过是日落公园附近帮派里的小混混。卢霸兹才是专家。” “你觉得是他找到那两个人的?” 他走过来,从我手上接过瓶子,往他手中的杯子倒上半杯。“他设计害他们的。”他说。 “怎么弄的?” 他摇摇头,对这个问题很不耐烦。“我真希望我是第一个审他们的人。”他说,“局里面的人在不知道他们干了什么、赃物从哪里来之前,就已经把它当作抢劫案在办了。等我察觉不对的时候,案子已经到检察官手里了。” “那又怎么样?” “时机一错过,他们就开始撒赖了。‘这些东西是我在街上买的。’你知道他们这套伎俩。” “那当然。” “他们连屋里死了个人都不知道,真是一坨狗屎。他们先把故事编好,再根据电视或报纸上的新闻修正,或是绝口不提。所以最后的版本就变成:他们两个在里面搬东西的时候,根本不知道有个女人死掉了,因为他们根本没上二楼。这倒奇怪了,因为他们的指纹在卧室的镜子、梳妆檯上跟其他几个地方都找得到。” “你说你在二楼卧室找到他们指纹?” “也许我不该告诉你,不过我也看不出来这有什么差别。没错,我们是找到了指纹。” “谁的?赫雷拉还是克鲁兹的?” “问这干吗?” “因为我觉得是克鲁兹杀的。” “为什么是他?” “他的记录,他有藏枪械的记录。” “弹簧刀。不过他不是用这种刀对付那个女人的。” “哦。” “杀死那个女人的兇器是一把六英寸长、两英寸半宽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不过好像是厨房里的刀。” “听起来你也不确定是哪把刀。” “没错,她厨房里什么刀都有,刀具有好几套。如果你在家里住了二十年,你大概也会有一大堆刀。蒂勒里也说不上来到底少了哪一把。化验室的人把刀全部拿去化验,在上面却找不到血迹。” “那你认为——” 第34页 “其中有一个人从厨房拿了一把刀,上楼杀了她,然后不知道把它扔到哪个下水道、河里或什么地方去了。” “刀是从厨房里拿出来的?” “当然也可能是他们带来的。克鲁兹随身带了一把弹簧刀,但是也许他不想用自己的刀杀人。” “你暗示他有预谋?” “要不然你还能怎么想?” “我是觉得这是入室抢劫案,他们根本不知道她在这里。” “对啊,你当然是这么想,因为这么想比较简单,可以帮汤米撇清。他上楼的时候还带了把刀,为什么?” “以防万一有人在上面。” “他们为什么要上楼?” “他们在找钱啊,有的人习惯把现金放卧室里。他打开门,发现她在里面,她吓了一跳,他也吓了一跳——” “然后他就杀了她?” “说得通吧?” “狗屁。不过,我得承认你说得有几分道理,马修,”他把酒杯放回桌上,“只要再整他们一次,我保证他们会全部乖乖招了。” “他已经说了不少。” “我知道。你也知道该怎么教新人吧?如果只是照本宣科,那是生手,老手知道在关键处加点料。‘你有权保持沉默,不过我现在要你把实话一五一十招出来。’只要再把他们前言不搭后语的地方戳穿,他们就会承认是蒂勒里授意他们杀人。” “那不等于要他们承认杀人?” “我知道。他们在每一次审讯里都比上次多承认一点,但只要他们的法律顾问到场,我们和谐的谈话就算完了。” “你为什么认定蒂勒里在幕后唆使?就因为他在外面乱搞?” “这年头有几个人不在外面乱搞?” “那不就对了?” “那些会杀老婆的不见得是在外面乱搞的人,而是想在外面乱搞的人。要不就是他认识了年轻貌美的女子,想跟她终生厮守,要不就是他爱上了自己,再要不就是医生,医生常常杀老婆——” “可是——” “我们有上千上万条理由,马修。他的钱根本不是他的。更何况,她已经准备好要甩掉他了。” “谁?他女朋友?” “他老婆。” “我倒没听说过。” “这种事你要听谁说?汤米啊?她跟邻居提过,也跟律师谈过。她婶婶死后,玛格丽特几乎变了个人。没错,她是继承了一大笔产业,但是跟她作伴的老妇人不在了。我们发现汤米有很多动机杀人。如果单凭动机就可以吊死汤米的话,我们早就去买绳子了。” 杰克·迪博尔德说:“他是你的朋友,对不对?所以你才决定介入?” 接近傍晚的时候,我们离开蒂勒里家。我记得那时天空还很亮。不过,在七月就算是入夜,天也没那么快就黑。我们关掉灯,把那瓶酒放了回去。迪博尔德开玩笑说,我应该把瓶子和玻璃杯上的指纹抹去。 我们坐上他那辆满是锈斑的福特车,离开兇杀案现场。他在维拉扎诺桥附近找了一家豪华的西餐厅。餐厅里的人认识他,所以我猜那顿饭根本不用付钱。大部分的警察都知道在有些餐厅吃饭,是不用给钱的。有些人在知道这种事之后很不舒服,但我不知道为什么。 那餐饭吃得很棒——鸡尾酒、大虾、牛腰肉条、热热的全麦面包,还有烤马铃薯。“以前我们还小的时候,”迪博尔德说,“一个人吃这些东西,大家会觉得很有营养。你那时根本没听说过胆固醇,但现在你满脑袋都是这个词。” “我知道。” “以前我有个搭档,格里·奥班农,你听说过没?” “好像不认识。” “他就是相信健康生活那一套的人。最初他先戒菸。我是因为不抽菸,所以也用不着戒。在戒菸之后,他就开始按部就班:先是吃减肥餐,然后是慢跑。他还真瘦了不少,气色看起来却不大好,别人觉得他何苦呢,但他却乐此不疲。他很少上酒吧,偶尔去,也是点一杯啤酒撑到最后,要不然就是先点一杯酒,接着叫一瓶气泡矿泉水,好像还是法国牌子,叫沛绿雅是吧?” “好像是。” “这玩意一下子就流行起来了,其实它就是个气泡矿泉水而已,可是比啤酒贵。接下来的这件事,如果你想通了其中的道理,找个时间告诉我:他自杀了。” “奥班农?” “是啊,我不是说减肥成功、喝矿泉水跟自杀之间有什么关联。这种日子你过过,许多事情你也见过,一个警察吞枪自杀好像根本用不着解释。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我知道你的意思。” 他看着我。“是啊,”他说,“你当然知道我的意思。”然后话题就转到别的地方去了。过了一会儿,一盘热腾腾、上面还加了奶酪的苹果派放在我们面前,招待替我们倒了两杯咖啡。他又谈到了汤米·蒂勒里,想确认他是不是我朋友。 “也算得上是朋友,”我说,“我常在酒吧碰到他。” 第35页 “对,他的女朋友就住在你家附近,是不是?我忘记她名字了。” “卡罗琳·奇塔姆。” “如果她是汤米唯一的不在场证明就好了。不过,就算他曾经从她公寓熘出去几个小时好了,他老婆在抢劫案发生的时候,又在干什么呢?等他回来杀她?咱们把话说绝点,比如说,那两个人在卧室翻箱倒柜、把指纹弄得到处都是的时候,她躲在床底下。等他们离开的时候,她不会跑出来报警吗?” “他不可能杀她的。” “我知道,只是我把脑子都快想破了也不明白,你怎么会这么喜欢他?” “他不是一个坏人,而且我也收了他的钱,杰克。我是在帮他的忙,也顺便赚点钱。不过我知道我是在浪费我的时间,浪费他的钱,因为他的罪名根本不会成立。” “不会。” “你也不会追下去吧?” “那办不到。”他咽下一块苹果派,喝了一口咖啡,“我很高兴听到你赚了点钱。倒不是因为我见到一个朋友生活因此可以舒服点,而是我不想见到你拼了半天老命,最后还是两手空空。” “我才不会拼老命。” “你知道我的意思。” “我有个关键的地方没琢磨透。” “呃?” “他到底做了什么?偷了你们警察棒球队的棒球吗?为什么你那么想抓他的把柄?” 他沉思着,嘴不住地在咀嚼,眉头却皱了起来。“好吧,这么说好了。”他慢吞吞地说,“他是个骗子。” “他靠电话卖那些狗屁股票,当然是骗子。” “不只如此。我不知道要怎么跟你解释,你才能弄明白。你以前也是警察,我知道你会有这种感觉。” “那当然。” “我对这傢伙就有这种感觉。那个人就是奇怪,他老婆死得也很蹊跷。” “我告诉你问题出在哪里。”我说,“他明明很高兴见到他妻子死掉,但是却得装作很哀伤的样子。他终于解脱了,但他却不敢放声大笑,所以你才会觉得奇怪。” “也许这是原因之——。” “我觉得这是全部原因。你觉得他有罪,没错,他真的有罪恶感。他很高兴他妻子死了,但这毕竟是一个跟他生活了多年的女人。一方面他得跟她一起生活,另一方面他又得不断躲她——” “好了,好了,我明白了。” “是吗?” “我觉得没那么简单。” “为什么没那么简单?也许他是故意设计让克鲁兹跟那个叫什么的——” “埃尔南德兹。” “不是,不是叫埃尔南德兹。他到底叫什么名字来着?” “安杰尔。” “赫雷拉。也许是他设计让那两个人进去抢他家,也许在他内心深处也希望抢匪能跟他妻子发生冲突。” “继续说。” “他当然会因此感到不安。我觉得他是因为心怀不轨而显得有点心虚。你就是抓住这点,所以才以为这件案子是他干的。” “不对。” “你确定?” “我他妈的什么也不确定。你知道吗,我很高兴你拿到钱,希望他被你狠敲一笔。” “没那么多。” “那就尽量狮子大开口吧。因为只有让他破财,这社会才算还有点公理。我们是动不了他了。就算那两个傢伙突然翻供,承认人是他们杀的,而且说是汤米在幕后策划,我们也很难拿汤米怎么样。更何况那两个傢伙可能根本不会改口,找人杀人也不会签什么合同。克鲁兹还称得上是个够狠的小混混,但是赫雷拉不过是个傻子,哎,他妈的。” “怎么了?” “我就是不能见到他逍遥法外。” “可是他没杀人啊,杰克。” “他明明在玩花招,却没事。”他说,“我最讨厌看到这种事了。我真希望有一天他开着那辆车,被我抓个正着。他那辆是什么车? “别克?” “好像吧。” “开张罚单给他我也痛快。” “怎么这件兇杀案变成微不足道的交通事故啦?” “我希望有这么一天。”他说,“就这么简单。” 第12章 迪博尔德一定要送我回家。我说我可以搭地铁,他叫我别开玩笑了,因为那个时候已经是午夜,一个人坐大众交通工具实在是太危险了。 “你喝得烂醉,”他说,“那些混混连你的鞋子都不会放过。” 他说的没错。在回曼哈顿的路上,我就已经昏睡过去了,直到他把车子停在五十七街跟第九大道拐角处。我谢谢他送我回家,还问他在回家前有没有时间再跟我喝一杯。 “我可够了,”他说,“我现在不能像以前那样喝上一整夜了。” “你说得没错,我想我也该休息了。”我说。 我说谎了。看着他的车开走之后,我朝旅馆走去,不过我还是忍不住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坐坐。里面没什么人,我走了进去,比利朝我挥了挥手。 第36页 我走到吧檯。卡罗琳·奇塔姆就坐在吧檯的末端,垂着眼瞧着她眼前的吧檯。她的脸上凝着一层寒霜,眨了两三下眼睛才认出我来。我看到她脸颊紧绷,眼角闪着泪光。她用手抹去滑下来的泪珠。显然她刚才已经哭过了,在吧檯上有一团揉皱的卫生纸,上面还有眼影的痕迹。 “喝波本的朋友。”她说,“比利,这人是个绅士,给这位绅士朋友一杯波本酒如何?” 比利瞧了瞧我,我点了点头。他倒给我一点波本跟一大杯黑咖啡。 “我叫你绅士朋友,”她把每个字都拖得长长的,故意露出她的醉意,“你是个绅士,也是我的男性朋友,但不是我的绅士男友,这两个词是不可能合在一起的。” 我喝了一点波本,又把剩下的波本倒进咖啡。 “比利,”她又说,“你知道为什么斯卡德先生够格被称为绅士吗?” “他见到女士会脱帽致敬。” “因为他喝波本。”她说。 “喝波本就能使一个人变成绅士吗,卡罗琳?” “喝波本的至少不像喝威士忌的那么假惺惺,那么像婊子养的。” 她的声音并不大,但是这股语出惊人的气势,却足以使得全酒吧的人都静下来。酒吧里只有三四桌客人,所有的人都住嘴,不说话了,音乐显得分外刺耳。有几个音节我还觉得挺耳熟,好像是《布兰登堡协奏曲》。酒吧里常放这些音乐,所以连我也分辨得出来。 比利终于说话了,“如果有人喝爱尔兰威士忌,卡罗琳,那他会是什么?” “是爱尔兰人啊。”她说。 “有道理。” “我喝波本。”她把杯子使劲一推,杯子往前滑了好长一段距离。“可是,他妈的,我是淑女啊。” 他看了看她,接着看了看我。我点了点头,比利耸了耸肩,替她倒了杯酒。 “算我的。”我说。 “谢谢你。”她说,“谢谢你,马修。”她眼眶里又充满泪水,她从包里抽了张面纸。 她想跟我谈汤米。他仍然对她非常好,她说,常常打电话,也常常送花给她。只是她现在不方便出现在办公室里,而他也要设法证明他的清白,所以,只能这样交往。 汤米说得很清楚,他们不能见面,原因不是因为他的老婆刚死,怕别人骂他没良心,也不是因为警方正在进行调查,怕牵累了她——只是汤米觉得他太疲惫了。 “他送花给我的时候没有附卡片。”她说,“打电话也要我付钱,真是混蛋。” “也许是花店忘了附上卡片。” “哦,马修,别替他找藉口了。” “他在旅馆里,不打对方付费的电话又能怎么办?” “他不会从他房间里打吗?他一再跟我说他不想用房间里的电话,免得让接线员知道我们在说什么。花束上没有卡片,是因为他不想留下笔迹。他前几天到过我的公寓,但是既不见我,也不跟我出去——哦,够虚伪了吧。喝威士忌的果然没半个好东西。” 比利把我拉到一边去。“我不想扫她的兴,”他说,“这么个好女人,长得又很漂亮。但是我想我得制止她了,你能送她回家吗?” “当然可以。” 但我还是让她又喝了几杯酒,因为实在拗不过她。然后我把她拖出酒吧,一路散步回去。要变天了,在空气中可以闻到雨的味道。我们走出阿姆斯特朗酒吧,走进溽暑闷热的夜空下,她的精神好像因此又去了几分。她抓紧我的手臂,好像在大海中绝望地抓紧一根稻草。走进电梯,她萎顿地抱膝坐下,背靠在电梯上。 “天哪。”她说。 我从她那里拿来钥匙,把门打开,再把她扶了进去。她在沙发上半躺半坐着,眼睛睁得大大的,但我不知道她能看到什么。我上了一趟洗手间,回来的时候见她已经睡了,还发出了轻轻的鼾声。 我把她鞋子脱掉,扶到椅子上,然后费了好大的劲,打开沙发床,把她放在床上。我想我应该帮她把衣服脱掉,结果,我把她的衣服全部都脱掉了。在这个过程中,她始终没醒过来。我记得有个殡仪馆的化妆师助理告诉过我,替死人穿脱衣服有多难。我的胃不住翻搅。我想我是病了,于是我坐下,让胃安静下来。 我在她身上盖了条毯子,又坐了回去。我还想做别的事情,但是我却想不出来到底是什么。我死命地想,想着想着,却睡着了。我猜我顶多睡了几分钟,却足够让我做完一个梦。我睁开眼睛,把那个梦甩在脑后。 我离开她家。她的门上有个弹簧锁。出门的时候可以把它扣上,增加安全。但我只是关上门,听到门关紧的声音,我想也就够了。我坐电梯下楼,出了公寓。 山雨欲来的气势好像不见了。在第九大道的角落,有个慢跑的人从我身边掠过,死命地朝街道冷清的上城跑去。他的灰色t恤满是汗水,脸上已显疲态。我想到迪博尔德的老搭档奥班农。在他把自己的脑袋轰掉以前,也是想保持自己的身材。 然后我想起我到底想要在卡罗琳的公寓里面做什么。我想把汤米给她的枪拿走。如果她再像今天这样喝得烂醉,再像今天这样情绪低落,最好别在她身边放把枪。 第37页 我穿过马路。阿姆斯特朗酒吧的铁门几乎已经拉到底。酒吧前面的灯全部关掉,后半部还隐隐透着亮光。我走到门边,看见椅子都已经放在桌上,等那个多米尼加的小厮进来打扫。刚开始我没见到比利,稍后我才发现他坐在吧檯后方的高脚椅上。见到是我,他开门让我进来。 等我进去之后,比利锁上门,接着一熘烟地跑到吧檯后面,在我还没开口前,就给我倒了一杯波本。我用手臂环起那酒杯,但没拿起杯子。 “咖啡喝完了。”他说。 “没关系,我也不想喝了。” “卡罗琳还好吧?” “她明天会头痛死。” “我还没认识喝那么多酒第二天不会头痛的人。”他说,“连我明天都说不定会头痛。我现在有点想吐。明天我最好窝在家里,吃上一整天的阿斯匹林。” 有人在外面敲门。比利对他摇了摇头,摆了摆手。那人还是不死心,接着敲,比利不理他了。 “难道他没看到这地方已经关门了吗?”他抱怨说,“把你的钱收起来,马修。我们下班了,收银机也没开,现在是私人聚会。”他把他的杯子放在光亮处端详。“颜色真漂亮。”他说,“卡罗琳真是个豪放的女人。喝波本的人是绅士,喝威士忌的人是——她说喝威士忌的人是什么来着?” “我想是伪君子吧。” “我那个问题问得不坏吧?是不是?那喝爱尔兰威士忌的是什么?爱尔兰人。” “是啊,是你问的。” “除了威士忌以外,爱尔兰人喝什么会醉?不过醉成这样,感觉很棒。我要醉,也一定会找个最过瘾的办法,大醉一场。喂,马修,你知道这是一天中最棒的时刻吗?这里就跟莫里西酒吧一样,是你私人的超时营业酒吧,你知道吗?这里黑漆漆、空荡荡的,音乐关了,椅子全都叠在桌子上,只有一两个朋友作伴,你好像把整个世界都关在外面了。真棒,呃?” “是不坏。” “只是不坏而已?” 他又为我加了点酒,可是我不记得什么时候把酒喝掉的。我说:“你知道吗?我的麻烦就是我不能回家。” “托马斯·沃尔夫不是说吗?‘你不能够再回家了’,这是大家的困扰。” “不,我是说真的。我宁可到酒吧,也不要回家。我在布鲁克林混了一天,很晚才回来,累得要命。我都几乎到家了,还是忍不住要跑到这里来。我好不容易才把卡罗琳安顿好,我差点在她椅子上睡着了,不过我还是走了出来。我明明该跟其他正常人一样,回家倒头大睡,但又像信鸽一样,不由自主跑到这个地方来。” “你是燕子,这里是温暖的南方。” “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到底是什么。” “别放屁了。你是人,是个男人,是个在秘密酒吧关门之后,不想一个人在家的可怜鬼而已。” “什么?”我不禁失笑,“你说这是什么地方?是什么秘密酒吧?” “你不记得那首歌了吗?” “什么歌?” “范·朗克的歌啊。‘我们又过了一夜——’”他嘎然而止,“嘿,我唱得不好,连调子也拿不准。《最后的召唤》,戴夫·范·朗克的歌啊,你没听过吗?” “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拜託,老天爷,”他说,“你一定要听那首歌,我求求你去听那首歌好不好?现在这首歌红得跟国歌一样。来吧。” “去干什么?” “跟我来就是。”他放了一个航空袋在吧檯上,接着在台下的柜子里摸了老半天,找出一瓶他最喜欢的詹姆森爱尔兰威士忌跟一瓶杰克·丹尼牌波本酒。 “这可以吧?”他问我。 “可以干什么?” “可以浇在头上杀虱子啊。不,我是问你喝这种酒可不可以?我知道你常喝福里斯特牌的,但是,我找不到没开瓶的。法律规定,不准携带开过瓶的酒上街。” “有吗?” “应该有吧。我从不偷开过瓶的酒,就是这个道理。可不可以回答我一个简单的问题?杰克·布莱克牌的行不行?” “行,只是我们到底要到哪里去?” “我家。”他说,“你一定要听这张唱片。” “酒保喝酒免费,”他说,“就算在家里也一样。有的地方有年终奖金,有的有牙齿保险,这就算是咱们这行的福利。想喝酒就偷一瓶。你会爱上这首歌的,马修。” 我们到了他住的地方。那是一间l形的房间,地上是拼花地板,还有个火炉。他住在二十二楼,房间坐北朝南。景观不错,可以看到帝国大厦,窗户右边的角落是世界贸易中心。 他家几乎没有什么装饰。一张云母板床、一个镶在墙壁里的衣橱,房子中间有张沙发跟一把弹簧椅。角落的书架上满满都是书和唱片。音箱也是东一个西一个,主机就放在一个翻过来的牛奶箱上。 “我把那张唱片放哪里了?”比利喃喃说道。 第38页 我走到窗户边,俯瞰这座城市。我手腕上有表,但我懒得看,我根本不想知道现在几点。我想是四点左右,还是没下雨。 “这里。”他手里拿着一张唱片,“戴夫·范·朗克。你没听过他?” “没有。” “名字像荷兰人,长相却像爱尔兰人,可是他那种蓝调的唱法又像是黑鬼。他会弹吉他,不过在这张唱片中,他却没有弹。《最后的召唤》,是户外演唱。” “放吧。” “不是户外演唱,我忘记那句话是怎么说的了。你在唱歌时没有和声,那叫什么?” “这有什么差别?” “我怎么会忘记这种事?我真是健忘。你会喜欢这首歌的。” “先让我听一遍再说吧。” “独唱。我想是独唱,每次只要我用力去想,就一定想得起来,这叫做禅的记忆法。我把那瓶爱尔兰威士忌放哪儿去了?” “就在你后面。” “谢谢了。你喝那酒还可以吧?哦,你已经拿在手里了。好吧,听仔细啦。妈的,又是老套,好听的都放在最后一首。当然啦,你用不着从头听到尾。开始啦。” 于是,我们又过了一夜, 吟诵表演什么都有, 每个人都知道他终会孤寂, 当酒店关门之后。 音乐的旋律有几分爱尔兰民歌的味道。果然没有和声,男歌星的嗓音低沉又温柔。“现在听这一段。”比利说。 于是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敬每个人的欢喜与哀愁, 但愿这杯酒的劲道, 能撑到明天酒店开门。 “棒极了。”比利说。 我们踉跄走出酒店, 像一群麻木不仁的舞者, 每个人都知道他必须问什么, 每个人也都知道答案会是什么。 我一手拿着酒,一手拿着酒杯。我把酒倒在杯里。“仔细听这一段。”比利提醒我。 所以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酒如利刃脑子碎成片片, 反正答案一点也不重要, 问题也就无人提及。 比利不晓得说了什么,我没听见,脑里只有那首歌。 我那天心碎不已, 但明天自然又能修补完好, 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 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 “再放一遍。”我说。 “等等,还没完呢。” 所以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有一句话我们永远不说出来, 谁有一颗玲珑剔透的心, 他就会知道何时心碎。 他说:“如何?” “我还想再听一遍。” “‘再弹一遍。你可以为她弹一遍,也可以为我弹一遍。如果她能忍受,我也能。’你说这段棒不棒?” “再放一遍,好不好?” 结果我们又听了两遍。之后,他把唱片放进套子里,还问我明不明白为什么把我拉到他家来。我只得点了点头。 “喂,”他说,“如果你想睡这里,那也没问题。这张沙发看起来不怎么样,躺起来却舒服得很。” “我可以自己回家。” “我不大相信你。外面下雨了没?”他朝窗户外望了望,“没有,但是随时会下。” “我可以冒这个险。我喜欢在我自己的地方醒来。” “我必须要尊重这么深谋远虑的人。你上街真的没问题吧?拿去,我帮你准备了个纸袋子,把那瓶酒带回家吧。要不,拿这航空袋装也成,人家会以为你是飞行员。” “省省吧,比利。” “我要这瓶酒干嘛?我又不喝波本。” “我喝够了。” “说不定你在临睡前酒瘾发作呢?说不定你早上起来,又想痛饮两杯呢?求求你,把剩下的酒拿回去吧。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讲究品味,连剩下的东西都不肯带啦?” “有人告诉我,带开过瓶的酒上街是违法的。” “别担心,第一次犯法可以假释。嘿,马修,谢谢你来我家玩。” 回家的路上,我脑里荡漾着那首歌的旋律和零碎的歌词。“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天哪。 我回到旅馆,直接冲上房间,没问前台有没有我的留言。我脱掉衣服,把它们甩在椅子上,从瓶里倒了点酒,喝了,上床。 就在似睡非睡之间,雨,开始下了。 第13章 整个周末都下雨。星期五快中午时,我睁开了眼睛,雨水正在敲打窗子,不过,吵醒我的应该是那通电话。我坐在床沿,决定不接,它又响了几声才放弃。 头痛得要命,胃里好像被人开了几枪。我又躺了回去,在觉得屋子开始转的时候,我豁地坐起。我跑进浴室,用水龙头的水灌下几片阿斯匹林,我的头脑跟胃肠这才逐渐恢復正常。 我想起比利给我的那瓶酒,找了半天,终于在那个航空袋里找到它。我不记得昨天我喝过最后一杯之后,把它放到哪里去了。其实有很多事我都不记得了。我从比利的公寓走回旅馆,这一路上发生的事,脑里就是一片空白。不过,我倒不在意这种短暂的失忆。你开长途车的时候,路上每个招牌,高速公路上的里程告示,难道你都记得吗?你何必把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记得清清楚楚。 第39页 酒瓶里的酒已经有三分之一不见了,这让我吓了一跳。我记得我跟比利在听唱片的时候喝过一杯,关灯前,我又喝了一小杯。我现在并不想喝,但有的时候是你想要喝几杯,有的时候是你需要喝几杯,现在的情况是后者。我往漱口杯里倒了点酒。当我把酒咽进喉咙里的时候,不禁抖了抖。我觉得好过了点,但是又好像还没有完全好,所以我又喝了一杯。我接了半杯水,把阿斯匹林沖了下去,这回好多了。 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 我还是留在我房间里。天气当然是我不出门的最好理由,但是,我不需要藉口。我觉得我宿醉未醒,应该轻松一下。如果不是因为我昨天喝得酩酊大醉,如果我身体不是这么不舒服,我早就到医院报到了。我决定了:只要我的身体是这个样子,我就要把自己当做病人。我那个决定现在回想起来,好像不止有象徵意义而已。 下午,电话铃又响了。我应该起来接电话的,但我实在是不想跟人说话。随铃声自生自灭吧。 接近傍晚的时候,电话铃第三次响起,这一次我接了,是斯基普·德沃。 “我找你找了半天。”他说,“你待会儿会出门吧?” “我现在不想出去。” “是啊,又开始下雨了。原本以为只会下一阵子,现在却一天到晚下个不停。天气预报说还得下呢。我们昨天下午见过那几个傢伙了。” “已经见过了?” “不是那些戴黑帽子的坏蛋,是律师和会计师。我们的会计师还带了一支叫‘犹太左轮’的傢伙。你知道那是什么吧?” “自来水笔。” “你知道啦?反正他们告诉我们一大堆我们早就知道的事,讲了半天废话,还说要寄帐单给我们,我们还得付钱。” “那不都是你自找的?” “是啊,但是我高不高兴又是另外一回事。我又跟那个电话里的‘神秘声音先生’讲了一次话。我跟电话汤米说,我们得用周末的时间来筹钱。” “你告诉蒂勒里啦?” “蒂勒里?你在胡说些什么?” “你说——” “哦,对了。我一时之间没想到。不,不是蒂勒里。我是说电话汤米。我想随便说个t字开头的名字,只是我一时之间想不出,告诉我一个t字开头的名字好吗?” “一定要吗?” 电话两端都沉默了一会儿。“你好像没什么精神。”他说。 “基根把我拉到他家,听唱片听到天亮。”我说,“我现在还没百分之百清醒过来。” “基根真他妈的。”他说,“我们喝酒还算得上是节制,就只有他像玩命似的。” “他有时是有点过分。” “是啊。听清楚啦,我不想管你喝了多少。我想知道的是:你可不可以把星期一整天都留给我们?白天跟晚上。我想我们会在那个时候处理这件事。如果我们真的要干的话,我希望越早结束越好。” “你到底要我干什么?” “就是我刚才告诉你的啊,去帮我们解决它啊,好吗?” 我星期一到底要干什么?我还在为汤米·蒂勒里干活,不过,我不在乎我在这事上要花多少时间。我跟杰克·迪博尔德的谈话,只是证明了一件事——我在浪费我的时间跟蒂勒里的钱。警方根本没打算起诉他,更别说栽赃他。卡罗琳的批评使我不完全同情汤米,拿了他的钱,没干什么事,我现在也不觉得那么惭愧。 我手上有两件事可以在下次见到他的时候跟他说,也挖出不少细节。所以,我不用在日落公园附近的酒吧跟杂货店里花太多时间。 我告诉斯基普星期一我整天没事。 那天稍晚,我打电话到对街的酒店,请他们派个小伙计送两瓶酒,然后再到附近的熟食店帮我买半打麦酒和两份三明治。店里的人认识我,也知道我给小费一向很大方。我觉得这样很值得。 我先喝了杯烈酒轻松一下,接着喝了罐麦酒,吃了半份三明治。我洗了个热水澡,果然使得胃口大开。我又吃了半份三明治,喝了一罐麦酒。 我小睡片刻。醒来后,打开电视,看了一部亨弗莱·鲍嘉的电影。我没怎么仔细看那部电影,但只要有声音,我就觉得有个伴。我走到窗边,看看窗外的雨势。我开始吃剩下的三明治,喝了一大堆麦酒,还用波本润了润喉。电影结束,我把电视机关掉,呑了两片阿斯匹林,上床睡觉。 星期六,我的活动能力强得多了。我想喝杯酒醒醒脑子,不过,我决定绝不多喝。我洗了个澡,喝掉最后一罐麦酒,跑到楼下去,到火焰吃早饭。我剩下半个蛋,但是把马铃薯跟燕麦面包吃个精光,还喝了好几杯咖啡。我试着看了看报纸,但却不知道报上在说什么。 吃完早餐之后,我走进麦加文酒吧喝了一杯。然后我到圣保罗街街角,坐在那里动也不动,有半小时之久。 之后,我回到旅馆。 我在房间里看棒球,之后是“疯狂体育世界”里的腕力冠军大赛和几个女人在水上表演单脚滑水。看她们表演,我知道难度很高,但其实没什么好看的。之后我到阿姆斯特朗酒吧转了一圈,跟里面的人聊了两句,接着,我到附近的熟食店,点了一碗墨西哥辣豆跟两杯酒。 第40页 回旅馆之前,我把白兰地倒进咖啡里。我房间里有非常多的波本,足够撑过这个星期天,但我还是到杂货店里买了几瓶啤酒,因为杂货店星期天中午以前不会开门,我怕在那之前我的啤酒瘾会犯。没有人知道杂货店在中午前为什么不开门,也许是因为教堂就在它后面;也许他们相信星期六应该不醉不归,星期天早上自然是宿醉未醒,也许是那些身心备受摧残的人特别容易悔恨。 我喝了口酒,又开始看电视上放的电影。我在电视机前睡着了,醒来的时候,一部战争片刚好演到一半。我起来沖了个澡,把脸刮一刮,穿着内衣把电影看完,喝了点波本跟啤酒,接着倒头睡去。再起来的时候已是星期天下午。外面依旧在下雨。 大约三点三十分的时候,电话铃响了。我在它响第三声的时候,拿起话筒说了声餵。 “马修?”是女人的声音,起初我以为是安妮塔。接着她说:“我前天跟你联络,但找不到你。”我听到她话中仍有浓浓的北卡罗来纳口音。 “我想谢谢你。”她说。 “没什么好谢的,卡罗琳。” “我要谢谢你保持了君子风度。”她轻笑了两声,“喝波本的都是绅士。我记得我在这个话题上说了不少。” “如果我记得没错,你本来就很健谈。” “谈别的我也很能说。我为我放荡的言行向比利道歉,他说我没那么差劲,酒保都是那么说的,是不是?我要谢谢你送我回家。”她停顿了一会儿,“呃,我们有没有——” “没有。” 一声嘆息。“我很高兴,因为我不想一点记忆也没有。我希望我的言行并没有太失态,马修。” “你斯文得很。” “我怎么可能斯文呢?这点我还记得,马修,我说了不少汤米的坏话。我一定说得很难听,不过,我希望你知道那只是我的醉话。” “这不用你说我也知道。” “他对我很好的,你知道吗?人当然是有缺点。他有他强的地方,但也有弱点。” 我记得有一次我在值班的时候,也听过一个爱尔兰女人讲过类似的话。“是啊,那是强人的弱点。”她是这么说的。 “他很关心我。”卡罗琳说,“我以前说的话,你可别放在心上。”我告诉她,我从来不怀疑汤米非常关心她,而且也不知道她到底说了什么,没说什么。 星期天晚上,我又信步走到小猫小姐酒吧去。天空下起毛毛雨,可是雨势并不大。 在没到小猫小姐以前,我先到阿姆斯特朗酒吧转了转。这两个地方都给我一种星期天晚上的感觉。有几个店里的常客跟住在附近的邻居在店里厮混。点唱机放了一首小女孩唱的歌,她说她刚得到一双熘冰鞋。她的声音老是在音符间游移,音量也不对。 我不认识那个酒保,我向他问起斯基普,他指了指后面的办公室。斯基普跟他的合伙人约翰·卡萨宾都在。卡萨宾的脸圆圆的,鼻樑上那副细边眼镜让他眼睛显得格外深邃。我想他年纪跟斯基普差不多,但是样子年轻些,有点像故作老成的学生。他的左右小臂上都有刺青,可是他那副样子看起来实在不像是会刺青的人。 其中一个刺青是常见的图案:一条蛇盘在一把匕首上,蛇摆出要咬人的姿势,匕首的尖端还滴着血,颜色俗丽至极。另外一个就简洁多了,甚至还有点品味:他的右腕上刺着一条手鍊。“如果我的刺青在另外一只手上,”他曾经说过,“那我就可以用表把它遮住了。” 我真的不知道他对刺青的看法。有的时候,我觉得他是年轻不懂事,贸然刺下标记,害得他被贴上标籤,而觉得很不好意思。但有时我又觉得他好像觉得很骄傲。 其实我跟他不熟。我只知道他没斯基普那么夸张,不喜欢在吧檯晃来晃去。他常常值早班,而且会在倒班前完成採购工作。他也不像斯基普那样,酒一喝就喝个没完。他喜欢喝啤酒,但不像斯基普那样勐灌。 “马修。”他指了指椅子,“很高兴你能帮我们忙。” “先看我能做什么再说吧。” “明天晚上,”斯基普说,“八点整,房间里的电话应该会响起。” “然后呢?” “我们就要依照他的指示办事。我要先准备一辆车,这也是他的交代之一。” “你有车吗?” “我的车已经准备好了。” “约翰有车子吗?” “我会把它开出车库的。”约翰说,“你觉得我们需要两辆车?” “我不知道。他都叫你准备车子了,我想他大概也会叫你把钱准备好——” “是啊,他突然提到这件事,我还觉得挺奇怪的。” “但是他却没交代你车开到哪里去。” “没错。” 我想了想,“我最担心的是——” “我们可能会掉到陷阱里。” “没错。” “我跟你一样担心。我们跑到他们设好的陷阱,然后砰砰两声,人财两失。被人勒索已经够惨的了,但是谁知道还需要付出什么。也许我们会被挟持作人质或是他们干脆把我俩杀了。” 第41页 “他们干嘛这么做?” “我不知道。‘死人的嘴最严’,黑话不都这么说的?” “也许他们会这么做,但是这样一来事情就闹大了。”我说。我很想替他们仔细盘算一下,但我的精神老是不能集中。我问能不能给我一杯啤酒。 “天哪,我都忘了我还是主人呢。你要什么?波本,还是咖啡?” “我只想要杯啤酒。” 斯基普去倒啤酒了,约翰在这期间说:“这真的很神经,跟假的一样,你知道我的意思吧?偷我们的帐本,用电话勒索我们,这实在不像是真的。” “我明白你的意思。” “不过谈到钱,好像又不是在开玩笑,只是我没办法把这两种感觉连一起。” 斯基普拿了瓶啤酒跟一个钟型杯子给我。我喝了一口,皱着眉头假装在思考。斯基普点了根烟,然后把整包烟递给我,接着又说:“对了,你根本不抽菸。”他又把烟放回口袋里。 我说:“他们应该不会挟持你,但是有件事不可不防。” “怎么说?” “万一他们根本没有帐本怎么办?” “帐本当然在他们手上。帐本不见了,而且他们用电话威胁过我们。” “这样说吧,帐本不见得在某个人手里,但他却知道帐本不见了这码事。单单利用这一点,就可以从你们这里敲一点钱。” “一点钱?”约翰·卡萨宾说。 斯基普说:“那帐本是谁拿去了?难道是联邦调査局?你的意思是说,他们抄走了我们的帐本,准备起诉我们;可是在同时,我们却把一大笔钱交给一个不知名的骗子?”他站了起来,绕着桌子走。“我真他妈的够了。”他说,“我真他妈的爱死他了,真他妈的想跟他结婚生子,天哪。” “我只是说有可能而已,咱们不可不防。” “怎么防?明天不就要摊牌了?” “他再打电话来的时候,你叫他念一页帐本的内容。” 他瞪着我,“这是你刚刚想到的吗?刚刚才想到的?大家都别动。”约翰问他要到哪里去。“再去拿两瓶啤酒。”他说,“这种啤酒能够刺激灵感,他们应该用这个做gg的。” 他真的拿了两瓶啤酒回来。他坐在桌沿上,脚还一摇一晃的。他直接从罐子里把啤酒倒进嘴里,卡萨宾则在撕啤酒瓶上的标籤,他好像并不急着喝。我们开起作战会议,商讨各种应变方案。我们三个越谈越投机。 “我觉得我们应该叫博比来。” “你说鲁斯兰德吗?” “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也知道这事的前因后果。我不知道在紧要关头,他能不能助一臂之力。但是这种事也没个准。我会带武器,但如果这是个陷阱的话,他们会先开枪,所以我会被打得全身是洞。你想到可以叫谁来帮忙吗?” 卡萨宾摇了摇头。“我第一个想到的是我弟弟,”他说,“但是这关齐克什么事,你说对不对?” “这本来也就不关别人的事。马修,你有没有想到谁?” “没有。” “我在想说不定比利·基根可以。”斯基普说,“你觉得如何?” “有他作伴是挺好玩的。” “是啊,没错。可是你到底在想什么?这时候还要人作伴干什么?我们要的是重炮跟空中支援,预先看好位置,然后一炮送他们同姥姥家。约翰,跟他说你是怎么看到他们玩迫击炮的。” “哦。”卡萨宾说。 “告诉他嘛。” “这是我前两天见到的。” “他可看到不得了的东西了。你听他说。” “我忘记那是什么时候,大概是一个月前吧。我在我女朋友家,她住八十街西边的末端。我奉命代她遛狗。我走出公寓,穿过街道,看到那边有三个黑人。” “所以他就转身走回公寓。”斯基普插嘴说。 “没错,他们根本没瞧见我。”卡萨宾说,“他们身上穿着野战夹克,其中一个还戴了一顶帽子,都是军人装扮。” “告诉他他们做了什么。” “我真的不相信会有这种事。”他说。他拿掉眼镜,按了按他的鼻樑。“他们左右张望了一下,就算他们见到我,也一定觉得没什么好担心的。” “从这点来看,他们的观察力非常敏锐。”斯基普又插嘴了。“他们很快就装好迫击炮,就好像他们已经装过几千次一样。其中一人放了一枚迫击炮弹,砰的一声打到哈得孙河里去了。他们站在角落里,面对大河,落点看得一清二楚。我跟他们一样,也想看个究竟。他们还是没注意到我,只看到他们点了点头,把迫击炮收了起来,一起走了。” “天哪。”我说。 “整件事一下子就结束了。”他说,“我从没想过竟然会有这种事,但是一点也不夸张,的的确确有人在纽约市开迫击炮。” “开炮的声音很大吗?” “没有,根本没什么声音。炮弹打出去的时候没什么声音,掉在河里的时候说不定有爆炸声,只是我没听见而已。” 第42页 “可能是个空包弹。”斯基普说,“他们可能只是在试射,想看看弹道。” “是啊,可是这到底是干什么?” “他妈的。”他说,“你永远不会知道在这城市里,你什么时候用得着迫击炮。”他一仰头,把罐子里剩下的啤酒一口气喝光,两只脚还在桌子底踢啊踢的,“我现在再喝这东西,脑筋也不怎么灵光了。马修,咱们来谈谈钱的问题。” 我想他指的是勒索的金额,谁知道他说的是给我的酬金。我被搞得措手不及。我不知道要把价钱开多高,而大家还做得成朋友。 他说:“怎么样嘛,你不就是靠帮朋友忙过日子吗?” “是啊,可是——” “你已经在帮我们忙了,卡萨宾跟我都不知道到底该干什么。我没说错吧,约翰。” “一点也没错。” “如果博比来帮忙,我是不会给他钱的;如果基根来,他也不是为了钱。但你是职业行家,你应该得到酬劳。蒂勒里不是付钱给你了吗?” “这有差别。” “差别在哪里?” “你们是我的朋友。” “难道他不是吗?” “话也不是这么说。事实上我越来越不喜欢他。他是——” “他是个混蛋。”斯基普说,“没什么好争的,也没有什么差别。”他打开抽屉,点了点钱,把钱折成一叠,递给我。“拿去。”他说,“这里是二十五,如果不够的话再跟我说。” “我不知道……”我慢吞吞地说,“二十五块是不太多,但是——” “是两千五百块啦,你这个白痴。”我们都笑了起来,“‘二十五块是不太多。’喂,约翰,我们为什么不雇个喜剧演员算了?说真的,马修,这价钱还可以吧?” “坦白说,这报酬是高了点。” “你知道他们到底勒索我们多少钱吗?” 我摇了摇头,“大家都尽量不提。” “是啊,如果你马上就要被吊死了,谁敢在你面前提那根绳子,对不对?我们要付那狗娘养的五万块。” “我的天哪。” “我们已经求过老天爷好几次了。”卡萨宾说,“他是不是你朋友?如果是,把他一块带来吧,他也该开开眼了。” 第14章 我那天晚上本来想早点休息。我早早回家,早早上床,但是睡到四点,我就知道我睡不着了。我家里的波本足够让我清醒过来,但是我又不想带着宿醉去见那些勒索的傢伙。 我起床,想坐会儿。但我坐不住,电视上也没什么我想看的节目。我的心情开始坏了,决定出去走走,等走到半路,才发现我的脚不由自主,把我带到莫里西酒吧去了。 莫里西的一个兄弟站在楼梯口。他对我笑了一下,放我进去。上了楼,见了他的另外一个兄弟,他拿张板凳,正坐在进门不远处。他的右手藏在白围裙下,我猜想他手里有把枪。自从蒂姆·帕特答应给我一笔钱,叫我去替他们办事之后,我就再也没到过莫里西酒吧了。不过,我听说他们兄弟轮流值班,守护酒吧,任何人只要踏进门门,面对的都是一把装满子弹的枪。大家有争议的是那到底是哪一种枪,从左轮到自动手枪、短筒猎枪,什么说法都有。我是觉得在自己的酒吧里,面对那么多顾客,用自动手枪或是短筒猎枪,搞得流弹四射,脑子未免有点毛病,但谁又能说莫里西兄弟神志很清醒。 我走进酒吧,张望了一下,蒂姆·帕特见到我,想跟我说句话。就在这个时候,我又听到斯基普·德沃在叫我的名字。他跟博比·鲁斯兰德坐在前面靠近墙壁的桌子上。我伸手示意,告诉他们,我等会儿再过去坐。博比用手指捏住嘴唇,一声尖锐的警哨声,跟枪响一样,一时之间,全屋子都静了下来。斯基普跟博比却纵声长笑,其他的酒客这才知道这是博比开的玩笑,而不是警察临检。大家都知道博比就是这么二百五,谈话又继续下去了。我随蒂姆·帕特走到后面,在一张空桌相对坐下。 “自从我们上次谈话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你了。”他说,“有什么新消息吗?” 我跟他说我没有打听到什么新消息。“我只是来这里喝一杯酒而已。我说。 “你什么也没有听说吗?” “什么也没有,我到处乱逛,跟人闲谈,如果有什么蛛丝马迹,我早就来跟你汇报了。我相信这是你们爱尔兰人的家务事,蒂姆·帕特。”我说。 “爱尔兰人的家务事。” “政治家务事。”我说。 “那我们早就该听到风声了,那些好说大话的人是守不住秘密的。”他捋了捋鬍子,“他们倒知道到哪里拿钱。”他微微笑着,“连救济箱里的钱也不放过。” “我之所以这么猜想——” “如果真的是那批搞政治的激进份子,或是我们其中一个派别抢的,我们不至于一无所知。”他嘴角扬了一下,皮笑肉不笑,“你应该知道我们里面有不少派别,大家都抢着说话。” 第43页 “我听说过。” “如果这真是我们‘爱尔兰人的家务事’,”他还刻意慢吞吞地把那几个字说得特别清楚,“应该不只这一件抢案,但目前,只有这么一桩。” “说不定你只知道这么一件。”我说。 “是啊。”他说,“说不定你我只知道这么一件。” 我走出去,跟斯基普、博比坐在一起。博比穿一件袖子剪掉的灰色棉质长t恤。脖子上还挂一条拴了个哨子的尼龙绳,活像是个参加夏令营的童子军。 “这个演员已经渐渐入戏了。”斯基普用大拇指指了指博比。 “哦?” “这是我在拍gg片的时候得到的。”博比说,“我演一个篮球比赛的裁判,里面所有的球员都比我高,这是他们的构思之一。” “谁都比你高一截。”斯基普说,“你们到底在卖什么东西?如果是除臭剂的话,我建议你换件衣服。” “主题是兄弟情谊。”博比说。 “兄弟情谊?” “黑人小鬼、白人小鬼、西班牙小鬼,在球赛中,精诚团结,是公益性质的,在乔·富兰克林秀中播。” “你拿钱了吗?”斯基普说。 “哦,妈的,当然啦。gg公司免费拍摄,电视台免费播放,但是戏里的天才演员却有钱拿。” “天才演员?”斯基普说。 “天才演员就是我。”博比用法文说。 我叫了一杯酒。斯基普跟博比的酒还没喝完。斯基普点了根烟,让烟雾缓缓散入空气之中。酒来了,我抿了一口。 “我以为你今天会早点休息。”斯基普说。我说我睡不着。“为了明天的事?” 我摇了摇头,“只是因为不够累。翻来翻去睡不好。” “我也碰过这种事。嘿,天才演员,”他说,“你的gg什么时候还要再拍?” “应该是两点钟吧。” “应该是?” “如果你有兴趣,可以过来看嘛。我两点钟应该在那里。” “拍完的时候帮我们一个忙吧?” “哦,没问题。”他说,“那些演员要赶五点四十八分的车回家,有几个天才爸爸会到酒吧厮混一阵子,然后回家看看他们的孩子今天在学校表现如何。” “学校不是在放暑假吗?白痴。” “他们可以收到孩子从夏令营寄回来的卡片。他们的营地在缅因州,景色棒透了。其实工作人员早就把卡片准备好了,他们只要签名就行了。” 我的孩子在几个星期后也会参加夏令营。他们曾经编过一条丝带给我,就跟博比挂在脖子上那条差不多,我好像把它塞到抽屉里面去了,还是把它忘在我们赛奥斯特的家里?我想,如果我是个好父亲,我应该挂在脖子上,再套个哨子之类的。 斯基普正在告诉博比,他要回家睡觉去了,免得天亮之后,看起来很狼狈。 “我要看起来很像教练才行。”博比说。 “如果我们不把你架出去,你一定会变成一团烂泥。”他看了看他的烟,往酒杯里一扔,“我可不希望你们照着做,噁心死了。” 屋外的天空已经渐渐亮起。我们在街上慢慢走着,没说什么话。博比假装运球,在我们两个中间穿来穿去,随即一跃投篮,接着又假装抢篮板球。斯基普看着我,耸耸肩。“我能怎么办?”他说,“这傢伙是我朋友,你叫我说什么好?” “你是在嫉妒。”博比说,“你的身高不错,可是没我灵活。一个技术好的小个子在球场绝对可以把你看得死死的。” 斯基普很严肃地说:“那是因为我没有合脚球鞋的缘故——那他妈的是什么声音?” 在我们前面半里的地方,好像传来一声爆炸声。 “难道是卡萨宾说的迫击炮不成?”博比说。 “你妈的是个逃兵,”斯基普说,“你才不知道迫击炮弹飞出子宫套的声音呢1。我不是想说子宫套,说错了。药店里卖那玩意干吗?” 1子宫套(pessary)跟斯基普真正想说的炮管(pestle)的发音差不多。 “你到底在胡说些什么?” “我在说炮管。”斯基普说,“你根本不知道迫击炮开炮的声音。” “你爱怎么说都行。” “听起来像是工地在炸地基。”他说,“可是现在又那么早,谁敢在现在开炸?那不是找骂吗?跟你说,我很高兴见到雨停了。” “是啊,这阵子雨是下够了。” “有时候也要下点雨才行。”他说,“你们不是常常这样说吗?有一阵子不下雨,就会有人说,雨有多么重要。不是说水库就要干了,就是说农民要点雨好长庄稼。” “听你们两个谈话真有意思。”博比说,“在这个单纯的城市里,真的很少听到这么有意义的废话。” “去你妈的。”斯基普说。他点了支烟,却开始不住地咳嗽,等咳嗽好不容易止住了,他才又吸了一口烟,这一次他顺利地吐出烟雾。我想这就像是早晨的一杯酒,只要你能顺顺利利咽下去,便可保你一天平安。 第44页 “风雨过后,空气特别清新。”斯基普说,“我想是它被清洗过了。” “被洗过了。”博比说。 “也许吧。”他张望了一下。“我真不想说这话,”他说,“但今天该是美好的一天。” 第15章 八点〇六分,斯基普桌上的电话铃响。比利·基根那时正跟我大谈去年他在爱尔兰度假认识的女孩。他讲到一半,话突然停了。斯基普把手放在电话上,瞅着我,我往档案柜上一坐,准备接柜上那部电话。我点了点头,他跟我使个眼色,我们俩一起拿起电话。 他说:“餵?” “钱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拿支笔把我说的记下来。你把你的车开到——” “慢点。”斯基普说,“首先你要证明东西在你手里才行。” “你这是什么意思?” “请你念一下六月第一个星期的进出帐目。六月,七五年六月。” 对方停了一会儿,声音有点紧张。他说:“好像轮不到你发号施令吧,我们叫你怎么着,你就怎么着。”坐在椅子上的斯基普挺直腰杆,身体前倾。我跟他比了个手势,叫他什么话都不必说。 我开腔了:“我们总要确定是在跟正主打交道吧?钱花出去了,谁知道卖家手里有没有货?这点搞不明白,大家都玩不下去了。” “你不是德沃对不对?你到底是谁?” “我是德沃先生的朋友。” “那你总有个名字吧,朋友。” “斯卡德。” “斯卡德,是你叫我们念帐目的吗?” 斯基普又跟他讲了一遍该念什么。 “那咱们再说吧。”那个人说,随即挂了电话。 斯基普看着我,手里还拿着听筒。我把电话挂了,斯基普却想把他的话筒丢给我,好像手里拿了个烫手山芋。我叫他把电话挂掉。 “他们到底在想什么?”斯基普很想知道。 “也许他们内部要开个会。”我说,“要不就是他们去找帐本,好把数目念给你听。” “也许帐本根本不在他们手里。” “应该在,要不然他们应该会极力敷衍才对。” “把电话挂了不就是最好的敷衍方法?”他点了一根烟,再把烟盒塞回他的t恤口袋。他那件深绿色t恤是一家加油站的工作服,口袋是黄色的。 “为什么要挂电话?”他还是弄不明白。 “也许他以为我们在追踪那通电话。” “这可以做得到吗?” “就算有警察跟电话公司帮忙,也得花不少工夫才成。”我说,“目前我们是绝对做不到的,只是他们未必知道。” “怎么会想到我们在追踪电话?”卡萨宾也说话了,“我们连加装一个分机都花了一下午时间。” 他们是在几个小时前才开始加装分机的。先从墙边把线拉出来,再加一部从卡萨宾女朋友公寓里借来的电话,好让我跟斯基普能同时接。在斯基普跟约翰满身大汗装分机的时候,博比在唾沬横飞地炫耀他在gg里演的那个裁判角色,比利·基根忙着找人代他在阿姆斯特朗酒吧的班。我是利用时间找教堂,把我该缴的两百五十块钱捐出去,点两支蜡烛,又跟布鲁克林的卡普兰聊了几句闲话。之后我们五个人聚在小猫小姐的办公室里,等电话铃响。 “好像有点南方口音。”斯基普说,“你注意到没有?” “声音有点假。” “是吗?” “他生气的时候,”我说,“或是假装生气的时候,听得特别清楚。还记得他叫你怎么着,你就得怎么着那句话吗?” “那时候,生气的可不只他一个人而已。” “我注意到了。他一生气的时候,口音就不见了。但是他说,我叫你怎么着,你就怎么着的时候,是想让我们以为他是乡下人。” 他的眉头皱了起来,拼命在思索。“你说得不错。”他吐出这句话。 “以前也是这傢伙跟你联络的吗?” “我不知道。那个人的声音也有点假,但是跟我今天听到的有些不同。也许他可以变很多声音,只是装得很差而已。” “这傢伙应该去配音,”博比说,“他可以在他妈的慈善gg里面分个角色。” 电话铃又响了。 这次我们懒得研究要怎么样才能同时拿起话筒,反正他们已经知道有我这么个人了。我把听筒贴近耳朵,斯基普说:“餵?”那个人问我们要念哪几段,斯基普跟他说了,他便一行行地念下去。斯基普把那本假帐本摊在书桌上,一行一行对。 半分钟之后,那傢伙不念了,问我们满不满意。斯基普全神贯注地对,好像想挑个毛病出来。好不容易他点了点头,耸了耸肩,我说,我们确定他不是招摇撞骗。 “那你们就照着我的话做。”他说。 我俩拿起铅笔,记下他的指示。 “两辆车。”斯基普说,“他们只知道我跟马修会去,所以我们两个坐我的车。约翰,你开车带着比利跟博比。你觉得如何,马修?他们会追踪我们吗?” 第45页 我摇了摇头。“可能有人会看见我们离开这里。”我说,“约翰,要不你们三个先走好了。你的车准备好了吗?” “我的车停在两条街外。” “那你们三个先从那里出发。博比、比利你们先走,到前面等车来接你们。最好不要一起行动,以防有人在前门盯我们。你们两个在前头等,约翰,你在两三分钟之后再开车去接他们。” “然后开到哪里去?埃蒙斯大道?” “在羊头湾附近,你知道那里吗?” “不太清楚。我只知道在布鲁克林的屁股后头。我有一次在那里登船钓鱼,但是因为车是别人开的,所以我没怎么注意。” “你们可以先上环道,再走海洋公园大道。” “好吧。” “等等,让我想想,也许你们先走海洋公园大道比较好,那里有标示。” “等等,”斯基普说,“我这里有幅地图,我前两天才看到。” 他还真找到一张地图,我们三个人仔细研究了一下。博比·鲁斯兰德斜着身子,看我们在干什么。比利·基根不知道从哪里找到喝了一半的啤酒,他喝一口,做个鬼脸。我们终于把路线研究好,斯基普让约翰把地图带在身上。 “我就是不会折地图。”卡萨宾说。 斯基普说:“他妈的,谁管你会不会折地图?”他把地图一把抢了过去,把没用的部分撕去,往地板上一扔,只把八英寸见方的一小块交给卡萨宾。“这里是羊头湾,”他说,“你知道路怎么走吧?你要布鲁克林剩下的部分干什么?” “天哪。”卡萨宾说。 “对不起,约翰,不过我真是他妈的受够了,你身上有傢伙没?” “我什么都不想要。” 斯基普打开抽屉,拿出一把闪着蓝光的手枪放在桌上。“吧檯里有把这个,”他告诉我,“万一我们晚上算帐算到破产,干脆就用这东西把头轰掉好了。你真不要吗,约翰?”卡萨宾摇了摇头。“马修?” “我不觉得这东西派得上用场。” “你不带着防身吗?” “能免就免了吧。” 斯基普把枪拿了起来,想找个地方放。那是一把点四五的手枪,看起来好像是军队里军官用的那种。这种枪重得要命,但是后座力很小,可以弥补瞄准时的不便,加上火力强大,打在肩膀上都可以把人撂倒,所以在军队里大家管它叫“抱歉”。 “像有一吨重似的。”斯基普说。他把那把枪塞进牛仔裤的皮带里,结果腰部鼓了一大块,他只好把t恤拉出来盖住那把枪。他穿的t恤即使放在裤子外面,也不会让人觉得古怪。但是斯基普却觉得很别扭,他说:“天哪,我到底要把这玩意儿放在哪里?” “办法是人想出来的。”卡萨宾告诉他,“我们该走了,你说是不是,马修?” 我说对。在比利跟博比往外走的时候,我跟卡萨宾又把过程核对了一遍。他们要先开到羊头湾,再把车停在预定地点的对街附近,不过不要停在正对面,免得惹眼。他们就在那里等着,把引擎和灯关掉,在我们抵达之后,得目不转睛地观察我们的一举一动。 “什么都不要做,”我告诉他,“就算你看到什么可疑的东西,也只要用心记下,记下车牌号码之类的。” “我应不应该跟踪他们?” “你知道你跟踪的人是谁吗?”他耸了耸肩。“竖起耳朵来,”我说,“他们可能就在你身边,留神看着。” “明白。” 他们离开之后,斯基普把一个有弹簧锁的皮箱放在桌上,“啪”一声打开。一沓沓旧纸钞整整齐齐放在箱子里。“这里有五万块,看起来好像没有那么多,对不对?”他说。 “不过是一堆纸而已。” “它能帮你解决所有麻烦,你信不信?” “不见得吧?” “我也不觉得。”他把点四五手枪放在钞票上,可是又觉得古怪。他把钞票挪了挪,挪出个空隙,把枪安置好,关上手提箱。 “等我们上车之后,我再把枪拿出来。”他说,“我可不想像加里·库柏在《正午》里那样,别着把枪在街上走。”他把他的t恤又塞进裤子里。他在路上说:“街上的人一定会盯着我瞧。我穿得像个小瘪三,手里却拎了个银行家用的皮箱。去他妈的‘纽约人,我如果穿套猩猩装上街,说不定还没人正眼瞧我呢。记得提醒我,上车之后把枪从手提箱里拿出来。” “好啦。” “如果他们抄起傢伙朝咱们开枪,我觉得就够糟了,如果再用我自己的枪杀我,我绝对死不瞑目。” 他的车停在五十五街。他给停车的人一块钱,把车开过街角,停在一个消防栓前。他打开手提箱,拿出手枪,再把弹簧锁锁好。 斯基普把枪放在我们中间,接着他想了一会儿,又把枪塞进坐垫后面,斯基普开的是一部雪佛兰黑羚,有点老,车身很长,底盘很低,弹簧都松了。车子是白色的,内部装潢则是以白色跟褐色为主。车身脏得要命,好像它从底特律出厂之后就没好好洗过似的。烟屁股塞满了菸灰盒,车子到处都是啤酒罐。 第46页 “这车跟我的人生差不多,”车开到第十大道,路灯灯光射进车子里,他说,“乱七八糟,但是很舒服。现在我们要怎么办?跟卡萨宾他们走同一条路线吗?” “你知道比较近的路吗?” “近不近无所谓,只要不一样就行了。现在我们走西侧道,不要上高速公路,我们走布鲁克林的道路。” “比较慢,不是吗?” “可能吧,让他们先到。” “你说了算。有什么特别的理由?” “这样的话比较容易知道有没有人在跟踪我们。” “有人会跟踪我们?” “我现在没发现徵兆,因为他们不知道我们要到哪里去,不过我可想不出办法来搞清楚我们面对的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 “那倒是真的。” “下个街角右转,从五十六街转到大路上去。” “了解。马修,你要不要什么?” “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说你要不要喝点什么?把置物箱打开里面应该有些喝的。” 里面果然有一瓶酒,剩了不到十分之一,喝不了几口。瓶子是绿色的,有点弧度,放到口袋里不会觉得不舒服。 “我不知道你怎么样,”他说,“但我是兴奋得不得了。我不想说什么屁话,但是我觉得让自己有点精神也不坏。” “反正用不了多少时间就可以解决。”我同意他的说法,扭开了瓶盖。 我们从西侧路转到卡纳尔路,沿着曼哈顿桥横穿布鲁克林,再走平林大道,终于开到海洋公园大道。我们每遇红灯必停,有好几次,我发现他的眼睛盯着前座置物箱看。不过他却没说什么,因此除了先前一人喝了一小口之外,那瓶酒始终搁在那里没动。 斯基普把玻璃窗摇到底,把胳膊肘搁在窗边,手指按在车顶,还不时敲出点声响。有的时候我们会讲一两句话,但绝大部分时间,我们都在沉默。 斯基普在路上说:“马修,我想知道这是谁搞的,应该是自己人吧,你说是不是?有人知道这两本帐本中有玄机,知道有利可图,所以就下手偷走了。一定是以前在店里工作过的人,只是我不明白他们是怎么混进来的。就算我开除了几个混蛋、醉醺醺的酒保和几个常常不来的小妹,然后他们想要报復,但他们又怎么混进办公室,偷走我的帐本呢?你倒想想看。” “要进你的办公室并不难,斯基普。只要知道酒吧有隔间的人,就很容易从浴室熘进你的办公室,保证不会惊动任何人。” “可能吧。其实我运气并不坏,幸好他们没熘到我的吧檯上,撒泡尿,再写个到此一游。”他从胸前口袋里抽出一根烟,在方向盘上敲了敲。“我欠约翰五千块。”他说。“怎么回事?” “赎金啊。他拿三万,我拿了两万。虽然他的私房钱比我多得多,但是我知道他在别的地方又花了五万块,所以虽然他只比我多拿五千块,也够他受了。”他踩下剎车,让一辆计程车超过我们。“看看那个王八蛋,”他的口气里没有丝毫怨气,“全世界的人都这样开车,还是只有在布鲁克林才是这个德性?好像在过桥的时候,大家都喜欢胡乱开车。我刚才说到哪里了?” “你说到卡萨宾的那笔钱。” “对了,所以他每个星期都会从我那份钱里扣下来一部分,直到凑齐五千块为止。马修,我在银行存了两万块,现在却放在皮箱里等着拱手让人,再过几分钟,我又是一无所有了。我实在觉得这不是真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想我明白。” “所以我不觉得那只是一堆纸而已。如果那只是一堆纸,就不会有那么多人为它抹脖子上吊了。钱放在银行里,你觉得好像你什么都没有,要把钱给了别人,你就真的是什么都没有了。我一定要知道这是谁干的,马修。” “也许我们会知道这是谁干的。” “我他妈的一定要知道。我相信卡萨宾,你知道的,干我们这行的,如果连合伙人你都信不过,那你就玩完了。两个人在吧檯前,你盯着我,我盯着你,没半年,两个人都疯了。就算你一天能盯他二十三个小时,剩下的那一个小时,他照样可以玩花招。天哪,负责採买的是卡萨宾啊,如果你想上下其手,光是採买,你知道你能捞多少钱吗?” “你到底想说什么,斯基普?” “我想说的是:最近有人告诉我,这是约翰设下的陷阱,想从我手里榨出两万块。你说这种话好不好笑?这行业本来就是我们两个合作投资的,他自己也投下不少现金,他为什么要用这种方法从我这里弄钱?我除了相信他之外,也找不到理由不相信他。他那个人直来直往,如果他想从我这里弄个两三万块钱,他会用比较简单的办法,而且我连一点感觉都没有。可是在我听到这种风声之后,我相信他也听到,因为我发现他看我的眼神有点古怪,可能我在看他的时候也有点古怪。这种感觉比赔钱还糟糕,我没骗你,再这样下去,我们的店迟早会关门。” “我想前面就是海洋公园大道。” 第47页 “是吗?开了六天六夜总算是到了。我应该在海洋公园大道上左转吗?” “你应该右转。” “你确定?” “确定。” “我老是在布鲁克林迷路,”他说,“我没骗你,一定有人在布鲁克林绕来绕去怎么也出不去,就索性在这里落地生根,再把下水道挖一挖,电接一接,就这么过起日子来了。” 在埃蒙斯大道上有好几家以海鲜闻名的餐厅,比如说,伦迪海鲜店,真正的吃家都知道到这能吃上最好的海鲜大餐。我们的目的地是卡洛蚝屋。在两条街外,一个贝壳般的霓虹灯一开一合,闪闪发光。 卡萨宾的车停在对街,距离并不太远。我们把车靠了上去。博比坐前座,比利·基根坐后座,卡萨宾当然坐驾驶座。博比说:“这里不错吧?如果出了什么事,可不容易看到这里。” 斯基普点了点头。我们又往前开了一点,在一个消防栓旁停了下来。“拖吊车不会来拖吧?”他说,“会不会?” “我想不会吧?” “现在我们要的就是……”他说。我们关掉引擎,交换了一个神秘的眼神,随后我们都把眼光瞄向置物箱。 他说:“你见到基根没有?他是不是坐后座?” “是吧。” “他在出发之后大概就喝了一两杯。” “大概吧。” “我们再等一会儿,等庆功的时候再喝。” “好。” 他把手枪插回腰际,把t恤拉出来,盖好它。“在这里就该这样穿。”他打开车门,拎起手提箱,“羊头湾,轻松穿着的所在。紧张吗,马修?” “有一点。” “很好,有点紧张不是坏事。” 我们穿过宽阔的街道,往餐厅走去。这实在是一个舒服的夜晚,你可以闻到咸咸的海风。我迟疑了一会儿,我是不是该把那把枪拿过来?我也怀疑,到时候他会不会开枪,或者,他只是带着枪求个心安而已。我真不知道那把枪对他究竟有没有好处。没错,他在军队里服过役,但那并不代表他会用手枪。我很会用手枪,至少瞄得准。 “你看看这个招牌,”他说,“贝壳一开一合,够猥亵了吧。‘来吧,宝贝,让我看看你打开的贝壳里有什么东西?’这里面怎么空荡荡的?” “今天是星期一,而且现在很晚了。” “只有在这个地方才会觉得现在很晚。这枪重得要命,你有没有注意到,我的裤子好像随时都会掉下来似的。” “你想不想把枪放在车上?” “你开什么玩笑?‘这是你的傢伙,当兵的,它能救你一命。’我没事,马修。我只不过是有点紧张而已。” “我知道。” 他把门打开了,让我先进去。这并不是太高级的地方,用的建材都是薄薄的塑料板跟不锈钢,左边有一个长条桌,右边则是一排小板凳。餐厅后面有许多散座。四个小伙子坐在前面的桌子边,用手抓盘子里的炸薯条吃。再远一点,一个灰发、满手都是戒指的妇人,在翻阅一本从图书馆借来的精装书。 柜檯后面站了一个又高又壮的秃头男子。我猜他的头一定刚刮过。他的前额满是汗水,衣服也湿了。可是这地方已经够凉快的了,更何况空调也开得很足。柜檯前有两个顾客:一个是身材壮硕、穿了一件短袖衬衫的男子,看起来很像失业的会计师;另外是一个腿很粗、皮肤很差、神情呆若木鸡的女子。柜檯后面是正在找机会抽根烟休息休息的女招待。 我们在柜檯前找个位子坐了下来,点了两杯咖啡。有人把一份《邮报》扔在邻座上。斯基普把它拿过来,胡乱翻了起来。 他点了一根烟,抽了两口,又往门边望了两眼。我们两个喝了口咖啡,斯基普拿起菜单来看。“他们起码有几千种菜,”他说,“你随便说一样,这上面就能找得到。我这是在干什么?我又不饿。” 他又点了一支烟,把盒子放在柜檯上。我拿了一支,衔在双唇之间。他的眉毛扬了扬,但是却没有说什么。他替我点了火,我抽了两三口,就把烟熄掉了。 我早就听到电话铃响了。那个女招待终于走过去接了起来,我还以为这里的人都是聋子呢。那个小姐走到壮汉面前,问他是不是阿瑟·德沃。那傢伙被这句话吓了一跳,觉得这话问得很怪。斯基普去接电话,我紧跟其后。 他把电话接了过来,听了一会儿,然后作手势要我把铅笔跟纸递给他。我掏出笔记本,把他告诉我的记下来。 第16章 餐厅前面传来一阵爆笑声,那些孩子用薯条扔来扔去。站在柜檯后面的大块头,不知道在说什么。我收回眼光,把斯基普告诉我的话记下来。 斯基普说:“第十八街跟奥文顿街的交叉口,你知道在哪里吗?” “大概知道。我知道奥文顿街在哪里,走到湾嵴区附近就看到了,可是十八街又在西边,所以我想应该在华盛顿公墓南边一点的路上。” “谁他妈的知道这些?你说十八街是不是?这里有没有路通到十八街?” 第48页 “我想我们应先到二十八街。二十八街很短,只有从克罗普西到斯蒂尔韦尔那一小段而已。” “那是在哪里?” “康尼岛。从这里去并不太远。” 他向这陌生的街道和区域挥手道别。“你知道吗?”他说,“我们还是跟卡萨宾去拿地图吧。哦,他妈的,那个地方会不会在我们撕掉的那一部分上?” “没那么倒霉吧?” “妈的,我没事把地图撕掉干吗?天哪!”我们现在站在餐厅前面,霓虹灯在我们背后闪闪发光。斯基普说:“马修,我真是搞不懂。为什么他们要我们先到这里来,然后又给我们打电话,叫我们到教堂去?” “我想他是想看看我们有没有搞鬼,同时也可以破坏我们的联络办法。” “你觉得有人在监视我们吗?现在怎么告诉约翰我们要到哪里去呢?这就是他们的目的吧?现在怎么办,他们要再跟着吗?” “我想他们应该回去。” “为什么?” “因为不管是他们再跟下去,还是我们去跟他们说,都会被看见。” “你是说有人监视着我们?” “有可能。这可能是他们的计划。” “妈的,”他说,“我不能叫约翰回家。如果我怀疑他,他可能也怀疑我,所以我不能……如果我们挤--辆车呢?” “两辆车比较好。” “你刚才还说两辆车不好。” “我们这样办吧。”我说。我扶着他的胳膊,没理会卡萨宾那些人,直接走向斯基普的黑羚。在我的指示下,斯基普打开引擎,闪了几次车灯,开到角落,右转,开过一条街,然后停了下来。几分钟之后,卡萨宾的车跟了上来,停在我们旁边。“你说得没错。”斯基普跟我说。斯基普把头转向卡萨宾,“你们比我想的要精明多了。那批傢伙打了个电话,叫我们去寻宝,好笑的是宝贝在我们身上。我们要到十八街和什么街附近的一家教堂。” “奥文顿街。”我说。 没有人知道在哪里。“跟我们来吧。”我告诉他们,“远远跟在我们后面,距离保持在一条街到半条街之间。等我们到目的地之后,再慢慢挨过来,停在我们的后面。” “如果我们跟丢了呢?”博比想要知道。 “回家。” “怎么回?” “那你跟好一点,”我说,“就不会跟丢了。” 我们走康尼岛大道、金高速公路,进入海湾大道,然后我就迷路了。我们又开了几条街,好让我辨认道路。穿过几条街道,我们终于找到十八街,并在奥文顿街的角落发现了那座教堂。在湾嵴区,奥文顿街是跟湾嵴大道平行、隔一条街的街道。就算你土生土长,这里的街道也会把你弄得头昏脑胀。布鲁克林就是这样一个会让人发疯的地方。 教堂对面到处都是禁止停车的标志,不过斯基普没管这套,胡乱找个地方停好车。他关掉车灯和引擎。我们默默坐着,直到卡萨宾的车超过我们,在街角转弯。 “他怎么连瞧都不瞧我们一眼?”斯基普有点怀疑。我说他们看到我们了,所以才会在街角转弯。“大概吧。”他说。 我们转身往后瞧。过了好几分钟,我见到他们的车灯。他们停在我们附近,关掉车灯。 这附近大多是战前的建筑,房子很大,前面有草坪,后面有树。斯基普说:“我讨厌纽约的这块区域,你知道我的意思吧?这里跟其他的普通地方,没什么两样。” “布鲁克林有很多地方是这样的。” “皇后区有些地方不也是?我老家可不是这个模样。你知道这个地方让我想起哪里?里奇蒙希尔。你知道里奇蒙希尔吗?” “不太清楚。” “我们在那里举行过田径赛,惨败。这里的房子全部都差不多。”他把他的烟丢出窗外。“我想我还得把这齣戏唱完,”他说,“对吧?” “我不喜欢。”我说。 “你不喜欢?从帐本不见之后,我就没有开心过。” “这个地方是大家都可以来的。”我打开笔记本,把我记的东西念一遍,“教堂左手边有一道阶梯,可以通到地下室,地下室的门应该是开的。我没见到灯光,你呢?” “没有。” “那么我们很容易中暗算。我想你最好留在车上,斯基普。” “你觉得你一个人去比较安全?” 我摇了摇头,“我想我们两个分开来比较安全,钱你带着。我一个人先下去探探门路,看看他们要怎么款待我们再说。如果我找到安全的办法开灯,我会把灯开关三次。” “什么灯?” “反正你会看到灯光。”我挨近他,指着地下室说,“那边有个窗户,灯光应该可以透出来,你看得见的。” “你把灯开关三次,我就把钱拿下去。但是如果你掉到他们的陷阱里怎么办?” “我会告诉他们说,我得叫你拿钱过来。只要我一脱身,我们两个就拿着钱回曼哈顿。” 第49页 “希望我们有机会全身而退。”他皱着眉头,“如果——当我没说。” “什么?” “我想说的是:如果你出不来怎么办?” “那你就得自己找路回家了。” “真有趣。你在干什么?” 我打开车内小灯的盖子,把灯泡拿出来。“我怕他们正在偷看,”我说,“我不想让他们知道我什么时候开车门。” “你这傢伙真是什么都想到了。要不要枪,马修?” “我想不用了。” “想赤手空拳,对抗整支部队?你把枪带在身上好不好?” “给我吧。” “想不想临行前干一杯?” 我的手伸向前座置物箱。 我走出车外,弯腰,从两辆车间穿了过去,尽量避开地下室的窗户。我偷偷走到卡萨宾的车旁,把状况告诉他。我叫他留在车里,一见到斯基普走进教堂,就立刻发动车子。我叫其他两个人在附近逛逛。如果有人从教堂后门出入,或是翻墙潜进教堂,博比跟比利应该可以看得见。我倒没指望他们能办成什么大事,只要他们记下车牌号码就好了。 我回到车上,把我的安排告诉斯基普,再把小灯装回去。我推开车门,车内的小灯亮了起来。我关上门,过街。 那把枪被我斜斜地插在腰间,枪把还露了出来。我比较习惯把枪放在屁股后面的枪袋里,现在只能凑合。可是这样走路实在不舒服,所以我在经过阴暗处的时候,把枪抽出来拿在手上,走了一阵子,觉得不对劲,又把它插了回去。 地下室的楼梯很陡,装在墙边的扶手也松垮垮的,大概有一两个钉子掉了。我顺着楼梯一步步走下去,感觉自己逐渐融入黑暗之中。楼梯尽头是一道门,我摸到了门把手,特意停了一会儿,听听里面的动静。 什么声音都没有。 我转了转门把手,想确定门有没有锁,然后放开门把手,敲了敲门。 还是什么声音都没有。 我再敲。这次我听到里面有活动的声音,还有一句含煳不清的话。我打开门,走了进去。 我因为在漆黑的走道待了好一阵子,所以一进去就能看得见东西:窗外隐约透出一点光线,我瞳孔正在放大。根据我的估计,这个房间有一千五百平方尺的样子,地板上散放着桌椅。我把门关上,背墙站好。 有人问道:“德沃?” “我是斯卡德。”我说。 “德沃到哪里去了?” “在车上。” “没有关系。”另外一个声音说。我觉得这两个声音好像都不是电话里的那个。不过,电话里的声音是假的,而我对面的那两个人,显然也不是原音重现。听他们口音不是纽约人,但也没有某个地方的特殊腔调。 第一个人说:“钱带来了吗,斯卡德?” “在车上。” “在德沃那里?” “在德沃那里。” 我在房间里就只听到他们两个人说话。一个人在房间的最后头,另一个人在他右边。这两个人都藏身黑暗之中,我是靠他们讲话的声音才判断出他们的位置的。有一个人脸上好像蒙了什么东西,另一个人好像在搬椅子。如果他们走到我看得见的地方,我就可以用枪瞄准他们,必要的话就扣扳机。不过,换个角度说,这两个人可能早就把枪掏出来对准我了,也许我还没把枪拔出来,就被射得千疮百孔。就算我先把他们两个干掉,阴影里可能还有好几支枪在等着我。 坦白说,我并不想开枪。我只想给钱拿回帐本,然后离开这鬼地方。 “叫你朋友拿钱过来吧。”其中一个人说。我相信这个人就是跟我通电话的人,他只是极力掩饰他的南方口音而已。“难道他希望我们把帐本寄到国税局去吗?” “他当然不希望见到这种下场。”我说,“但他也不想走到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 “说下去。” “先把灯打开。我们不想在暗中交易。” 那两个人嘀咕了一会儿,接着我听到身体移动的声音。其中一个人把灯打开了,天花板上的灯饰也同时亮起。房间中央有一些萤光家具,随着灯光闪闪发亮。 我眨了眨眼,过了好一会儿才看清我对面的人。刚开始,我还以为他们是嬉皮士或山里的野人,没多久,我就发现他们有伪装。 两人都比我矮一点,瘦瘦的,满脸大鬍子,假髮覆盖整个额头,别说不知道他们的头髮是什么颜色,就连头型也看不出来。在假髮跟鬍鬚之间,他们还戴了面具,遮住了眼睛跟鼻子的上半部。开灯的是两人中比较高的那个。他戴的是黄色假髮、黑面具。两个人的鬍子都是黑的,矮个子手里还拿了把枪。 灯光下,我们三个都有点手足无措,觉得好像没穿衣服似的。我自己的感受我当然知道,从他们的姿势来看,他们的状况跟我应该差不多。拿枪的那个人倒没用枪指着我。现在黑暗已经没有办法再保护我们,我们只好面对面站着。 “现在我们谁也不相信谁。”我告诉他说,“你们怕我们拿了帐本不给钱,我们怕你们拿了钱却不肯给帐本,然后再敲我们一笔,或是转卖给别人。” 第50页 高个子摇了摇头,“我们就只做这次买卖。” “那我们就说定了。我们把帐付了,大家一笔勾销,如果你们留了复本,请自行销毁。” “没有复本。” “很好。”我说,“帐本在你们手上吗?”戴黑色假髮的矮个子指了指放在他脚边的一个水蓝色袋子。我说我怎么知道那里面是什么东西?也可能是一堆脏衣服。我要他们把帐本拿来给我看看。 “先让我们看到钱再说。”高个子说,“我们自然会把帐本给你。” “我并不想细看,你只要把袋子里的东西倒出来给我看看,我就叫我的朋友拿钱下来。” 两人对望了一眼,拿枪的那个耸耸肩。矮个子先把枪对着我,另一个去打开袋子,拿出一沓帐本,样子跟我在斯基普那里看到的那些假帐本差不多。 “好吧。”我说,“把灯开关三次。” “你在跟谁打信号?” “海岸防卫队。” 他们两个又交换了一个眼色,其中一人把灯开关了三次。房子里萤光家具也跟着古里古怪地闪烁三次。我们三个人尴尬地站在那里。时间过得很慢。连我都开始怀疑斯基普是不是没见到这信号,还是他在车里待了太久,终于发疯了。 我总算听到斯基普走到门边的声音。我叫他进来。门打开了,斯基普走了进来,手提箱拎在左手上。 他看了我一眼,接着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两个奇形怪状的人。 “我的天哪!”他说。 我说:“两边都各派一个人出来交换东西,另外一个在旁边掩护,这样的话就不怕对方耍诈了。一手交钱,一手交帐本。” 高个子,也就是开灯的人说:“看你这个样子,倒像个老手。” “我有时间把细节想清楚。斯基普,我来掩护你,把手提箱拿过来,放在我的脚边。好。现在你们那边找一个人把桌子搬到房间中间,再把其他家具推到角落边。” 他们两个人又对看了一眼,高个子把袋子踢到他朋友身边,往前走了两步。他问我然后该怎么办,我指挥他和斯基普,教他们安放家具的位置。 “我不知道公会对这点有没有意见?”他说。虽然鬍子掩住他的嘴巴,面具盖住他的眼睛,但我觉得他在笑。 他跟斯基普依照我的指示在房间中央放了一张桌子,就在灯的正下方。那张桌子有八英尺长、四英尺宽,刚好把我们四个人隔在两边。我蹲了下来,在一张椅子后面找好掩护。房间的另一端,另一个人也摆出同样的姿势,躲了起来。我叫斯基普把钱交给黄头髮的高个子,把帐本换回来。两个人都小心翼翼、步履缓慢地走到桌子的一边。斯基普先把皮箱放在桌上,打开盖子。高个子把袋子打开,拿出里面的帐本,然后他退了几步,双手有点颤抖。 我叫他们两个人退开几码,慢慢地换个位置。斯基普开始翻那些帐本,确定它们不是假货。他的对手拿起一沓沓的钞票,噼哩啪啦地翻,拿了一沓又一沓。 “帐本没错。”斯基普说。他合上帐本,放到布袋里面,把它丢给我。 拿枪的那个人突然说:“别动。” “干吗?” “等他把钱点清楚了再走。” “我要站在这里等他把五万块点清楚吗?别闹了。” “数快点,”拿枪的告诉他的伙伴,“看清楚点,别把一沓沓裁好的白纸给拿回家了。” “你有没有毛病啊?”斯基普说,“我要是拿了一箱白报纸,我还带把枪干什么?请你把枪指到别的地方去好不好?我快要发神经了。” 对方没反应。斯基普不太敢动,只把身体的重量平均放在两个脚跟上。我的膝盖跟背部有点硬,年纪大了,跪久了实在不行。时间一点一滴消逝,那傢伙还在一沓沓检査钞票里有没有夹白纸或是二元纸币。他已经尽可能快了,但我实在等得不耐烦。好不容易那傢伙才满意了,关上箱子,扣好锁。 “好吧。”我说,“现在你们两个——” 斯基普说:“等等,现在袋子在我们手上,钱在他们手里了,对不对?” “那又怎样?” “这不公平啊。箱子里面全部都是不到两年的新钞票,这个破烂袋子值多少钱?顶多两三块对不对?” “你想要说什么,德沃?” “你们可以让我舒服点。”他的声音突然转为严峻,“请你们告诉我这件事是谁干的。” 那两个人兇狠地瞪着他。 “我不认识你,”他说,“也不认识另外一个人。你敲了我们一笔,没关系,也许是因为你的孩子要动手术。每个人都有日子要过嘛,是不是?” 没有答案。 “但是背后的主谋者可能是个我认识他而他也认识我的人。告诉我这个人是谁就够了。” 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沉默。戴黑色假髮的人说:“办不到。”语气平板但却斩钉截铁。斯基普有点垂头丧气了。 “至少我试过了。”他说。 他跟那个黄头髮的高个子又换回到原先的位置,只是现在一个手里拎个手提箱,另一个拿着袋子。我叫斯基普走到门边,毫不意外地看着他们两个准备用幕布后面的门离开此地。这时候,戴黑色假髮的人叫道:“别动!” 第51页 他手上的长管手枪不断在斯基普身上打转,有一阵,我甚至认为他要开枪了。我两手托住点四五手枪,瞄准他。就在这千钧一髮的时刻,他把枪朝天花板一指,“我们先走,你们十分钟之后再离开这里,明白吗?” “好吧。”我说。 他朝天花板开了两枪。萤光灯管爆了,屋里又是一片漆黑。枪声很响,灯管爆裂的声音更响,不过,尽管一片黑暗,声响巨大,我却不为所动。我的点四五一直瞄着他们退去的方向,手指头也一直扣在扳机上。 我们并没有遵照指示在那里待上十分钟。我们匆匆忙忙离开那里,斯基普把那个袋子紧紧抓在手上,我则握着手枪。在我们还没过街上车前,卡萨宾已经发动引擎,勐踩了几次油门,发出尖锐的声音。我们慌忙跳进后座,叫他往前沖,在街角转弯,我们话还没有说完,车已经动了。 我们先左转,再左转,转到十七街的时候,却见到博比·鲁斯兰德吊在树上,好像连气都喘不过来的样子。比利·基根在对街,慢慢朝我们走来,还停了一会儿,点根烟。 博比说:“哦,天哪,我真是吓坏了。他们没命地一直往前沖,一定是他们,只有拿到钱想熘的人才会那么不要命。我在比较后面的地方,见是见到他们了,但是来不及跑出来看。你知道吗?其中一个人手里好像有枪。” “你没听到枪声吗?” 他没听到,其他人也没听到。我不觉得意外。那傢伙的枪口径不大,在密闭的屋里,枪声或许震耳欲聋,但在室外可能一点声音都听不到。 “他们跳上车子,”博比说,手还指着车子原先停的地方,“车一下子就发动了,我赶快跑出来,想看看他们的车牌。可是我跑得不够快,再加上灯光很暗,所以——”他耸了耸肩,“什么也没见到。” 斯基普说:“尽力就行了。” “我的身材完全走样了。”博比说,他拍了拍他的肚子,“腿软软的,走路没风,眼睛也不行了,根本没办法跟着球员跑,吹完一场篮球比赛。我死定了。” “你刚才应该吹哨子的。”斯基普说。 “只可惜我根本没带哨子。你觉得我只要一吹哨子,他们就会弃械投降?” “他们可能会朝你开几枪。”我说,“别再想车牌的事了。” “至少我试过了。”他说,把眼光转向比利,“基根在那里,离他们比较近,可是他连动也没有动一下,只知道坐在树底下,看风景。” “看你妈的狗屎。”基根说,“我在处理我手上的事情。” “你是说喝你身上的样品酒是不是?” “总要提提神吧。”基根说。 我问博比记不记得那辆车的型号。他抿了一下嘴,还是摇了摇头。“只知道是深色的,现在的车子看起来都差不多。” “这倒是真的。”卡萨宾说。斯基普同意他的话。我正想问另外一个问题时,比利·基根却说那辆车是水星伯爵,出厂三到四年,颜色是深蓝或黑色。 所有人都住嘴瞧着他。他半点表情都没有,只顾翻他胸前的小本子。“ljk1914。”他念道,“有人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正在我们不知如何作答的时候,他又说:“这是车牌号码,纽约州的。我在穷极无聊的时候,就先把这些东西记好了。这总比到时候才穷追勐赶要简单一点吧?” “去你妈的基根。”喜出望外的斯基普叫道。他还跑了过去,紧紧抱住基根。 “各位先生,请不要用异样的眼光看待一位喝了点小酒的人。”基根说。他又从口袋里拿出一瓶样品酒,扭开盖子,头一仰,干掉那瓶威士忌。 “提提神可以吧?”他说。 第17章 博比始终恢復不过来,他就是不相信他比比利笨。“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说?”他有点没事找事地说,“我也可以把相关资料在事前就记下来的,这样我们就有更多的线索。” 基根耸耸肩,“我总得想想办法,免得那两个人冲出来时,我还像傻瓜一样站在那里。” 我问他那两个人上车的时候,是不是还戴着伪装跟面具。 “我不知道。”博比说,“他们应该长成什么样子?不是都戴着面具吗?”他用他的食指跟大拇指圈成一副面具的样子。 “他们脸上有没有鬍子?” “他们当然有鬍子,难不成你以为他们有时间停下来刮鬍子?” “鬍子是假的。”斯基普说。 “哦。” “他们也还戴着假髮吧?其中一个人是深色的,一个人是浅色的。” “应该是吧。我倒不知道他们戴假髮。我——那个地方不是很亮,阿瑟。街灯亮着没错,但他们一熘烟就钻到车里去了,他们又没停下来开个记者会,让记者拍张照什么的。” 我说:“我们最好离开这里。” “为什么?我们现在在布鲁克林。我从小就在这里晃,让我缅怀一下旧日时光吧。你从前是警察是不是?” “刚才有人开了几枪,别留在这里引人注目。” 第52页 “有道理。” 我们走到卡萨宾的车旁,坐了进去,又在附近兜了几圈。等红灯的时候,我告诉卡萨宾怎么回曼哈顿去。我们把帐本拿回来了,钱虽然没了,但是现在总算还能活着讲这个故事,已经不错了。更好的是,我们还可以到基根的酒吧里共谋一醉。想到这里,大家的心情都变得好得多了,我也能想起回家的正确道路,而卡萨宾更是心领神会,一下子就把回家的路搞清楚了。 在我们接近教堂的时候,我们见到前面有一小群人。有的人只有十几岁,有的人只穿了内衣裤,好像在等什么人。在不远的地方,我听到警笛声。 我本来想叫卡萨宾直接把车开回家,第二天再回来开斯基普的车子。可是斯基普的车停在消防栓的旁边,可能会有点麻烦。卡萨宾把车停了下来——他一时之间还没法把群众跟警笛联想在一起——我跟斯基普下了车。马路对面一个秃头、啤酒肚的男子斜着眼瞧着我们。 我走过去,问他这里发生了什么事。他想知道我是不是管区警员,我摇了摇头。 “有人到教堂捣乱。”他说,“也许是孩子。我们现在看着出入口,警察就要来了。” “孩子?”我还特别强调了一下。 他笑了。“我觉得我刚才比在地下室的时候还要紧张。”在我们把车开出几条街之后,斯基普说,“我手里拿了一个洗衣袋,还真有点像入室抢劫一样,更何况你腰间还有一把点四五呢。如果他们看到你那把枪,咱们就有好戏看了。” “我完全忘了我有把枪。” “送我们来的刚好是一批醉鬼,那些精明的警察一定不会视而不见的。” “只有基根喝醉了。” “你别忘了,他虽然醉了,但还是很精明。讲到喝酒——”我把那瓶威士忌从置物箱里拿了出来,把盖子扭开。他喝了好大的一口,然后把瓶子递给我。我们就这么传来传去,直到喝光为止。斯基普冒了一句:“去他妈的布鲁克林!”把酒瓶顺手往外一扔。我觉得他不该这么嚣张。我们的唿吸中有浓浓的酒气,身上有把没登记的手枪,而且我们也没办法解释我们为什么在这里。不过,这些话我忍住没说。 “他们好像很老练,”斯基普说,“对伪装之类的事很有一套。他们为什么要把灯光打灭?” “拖延我们行动。” “我那时还以为他要开枪打我们呢。马修?” “干吗?” “你那时候为什么不开枪打他?” “你说他把枪口对准你的时候啊?如果我觉得他要开枪的话,我会动手的。我那时候不想轻举妄动。我开枪打他,他也会开枪打你。” “我说过在那之后,就是他把灯光打灭之后,你的枪口不是还指着他吗?说不定你一开枪就打到他了。” 我想了一会儿才回答这个问题。我说:“你决定要破财消灾,免得他们把帐本送到国税局去。如果我们在教堂里爆发枪战的话,你觉得你会落到怎么个下场?” “天哪,我倒没有想到这点。” “打中他也不见得能把钱拿回来啊,他可能早就把钱拿给守在后门的人了。” “我知道我知道。我的脑筋好像根本没转。其实枪如果在我手上,我说不定会开枪,倒不是因为我觉得我可以一枪打中,而是现场那种气氛会让我扣扳机。” “坦白说,”我说,“谁也不知道在那种气氛里人会做出什么事来。” 在车子碰到第二个红灯时,我掏出我的笔记本开始画。斯基普问我在画什么。 “耳朵。”我说。 “画那个干嘛?” “我在警校的时候,有个教官教我们的。他说,人耳朵的形状其实有很大的差别,何况,很少有人会给耳朵美容,或是掩饰自己的耳朵,世上没有哪两个耳朵是一样的,所以我要在我忘记前把它们画下来。” “你记得他们耳朵的样子?” “哦,我只能记住重点特徵。” “那就不同了。”他抽出一根烟,“我还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耳朵呢,假髮不是盖住他们的耳朵了吗?我想是没有,否则你哪画得出耳朵的样子。不过,你总不可能像指纹一样在档案里找到耳朵的特徵吧?” “我只想找个方法认出他们而已。”我说,“我说不定能认出他们的声音。我觉得今天晚上他们用的是真正的声音。至于他们的身高,其中一个大概是五英尺九英寸或十英寸的样子,另一个可能矮一点,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他站在比较远的地方。”我看着我的笔记本,摇了摇头。“可是我记得哪个耳朵是谁的。我应该当场就记下来的,我的记性是越来越坏了。” “你觉得这很重要吗,马修?” “你说他们耳朵长什么样子吗?”一时之间我不知道他在问什么。“大概没什么要紧的吧,”我承认,“在调查中,有百分之九十的线索是一点用也没有的。其实有百分之九十九没有用——不过只要你功夫下得深,说不定真找得到蛛丝马迹。” 第53页 “你又想起过去的日子了?” “你是说当警察的时候?不怎么想。” “有的人到这种时候就会想起过去的生涯。”他说,“不管了,我不是说那对耳朵,我是说,你有没有发现什么破案的关键?他们敲了我们一竹槓却逃之夭夭。你觉得从那个车牌号码上,我们能查出什么端倪吗?” “不大可能。我想他们没那么笨,他们用的一定是赃车。” “我想也是。其实我不该说什么的,因为能有条命回到这里来就已经不错了。我倒没有怪比利的意思,但是他们一时大意,再加上那两个傢伙伪装得不错,我想我们得兜上好大的一个圈子,才会找到正确的方向。一个车牌号码应该帮不上忙。” “可是有的时候破案,真的就只靠这么点线索。” “可能吧。其实他们用赃车作案也不坏。” “这话怎么说?” “也许他们开赃车上街的时候,被哪个眼尖的巡警瞧见了呢?不是警方都有一张失踪车辆清单吗?你们行话叫赃车名单对不对?” “赃车清单。不过要申报遗失之后好一阵子,车子才会被列在这张单子上。” “也许他们在事前就计划好了。先在一个星期前偷一辆车,等开熟了再来干这个案子。他们可能还会被指控什么罪名?亵渎教堂有没有可能?” “天哪。”我说。 “怎么啦?” “教堂。” “教堂怎么啦?” “停车,斯基普。” “啊?” “停一会儿,好不好?” “你是说真的吗?”他看着我,“你是说真的。”他现在才确定,把车停在路边。 我闭上眼睛,整理乱成一团的思绪,集中心神想教堂的事情。“教堂。”我说,“那是怎样的教堂,你有没有注意到?” “教堂还不都是那个样子?不知道。不就是砖头、石头,这会有什么差别?” “我是说那座教堂是新教的还是天主教的?” “我怎么知道是哪一个教派的?” “在教堂前面不是有个标志吗?黑底白字,前面还有玻璃,写着它是哪一个教派的,仪式什么时候举行。” “还不就是那一套?告示上一定说,如果什么好玩,什么就不能做。” 我闭上眼睛,好像还能瞧见那玩意儿,只是牌上的字始终瞧不清楚。“你没注意到吗?” “我脑子里有一大堆事情啊,马修,这到底有什么相干?” “是不是天主教的?”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反天主教?你小的时候,修女用戒尺揍过你是不是?‘满脑子脏东西,啪!赏你一戒尺,混蛋小子!’是不是还是要停在这里,马修?”我没搭腔,只是绞尽脑汁回想当时的情景。“对面有家酒吧,可是我讨厌把钱花在布鲁克林,我只下去买瓶葡萄酒好吗?” “好啊。” “就把它当成是祭坛的圣酒吧。”他说。 回来的时候,他手里多了个褐色袋子,里面有一小瓶酒。他没从袋子里把酒瓶拿出来,就直接扭开瓶盖,喝了一口,把袋子交给我。我拿了好一会儿,才喝了一口。 “我们现在可以走了。”我说。 “上哪去?” “回家,回曼哈顿去。” “我们不是回教堂去,连续祷告个九天九夜啊?” “那家教堂是属于路德教派的。” “反正我们可以回曼哈顿了。” “对。” 他启动引擎,把车开了出去。他伸出手来,我把瓶子递给他,他喝了一口,又把酒瓶还给我。 他说:“我不是想探听你的隐私,斯卡德探长,但是——” “你是想知道我到底在搞什么?” “对啊。” “说起来是有点傻。”我说,“几天前,蒂勒里跟我说了件事情,只是我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不过我记得那间教堂好像在本桑赫斯特。” “是天主教教堂。” “应该是吧。”我说。接着我把蒂勒里告诉我的故事跟他说了:有两个小混混,抢了黑手党头目的母亲常去的教堂,结果那两个小混混连皮都被剥掉了。 斯基普说:“真的?真有这种事?” “我不知道,我想蒂勒里也不知道,只是故事这么传而已。” “被挂在肉钩上,活生生被剥掉皮?” “图托可能就喜欢这一套。难怪大家都叫他屠夫,我想他对屠宰业很有兴趣吧。” “天哪,如果那家是他的教堂——” “他妈妈的教堂。” “不管了。你一定要把那个瓶子握到融化,才肯松手是不是?” “对不起。” “如果那是他的教堂,或是他妈妈的教堂,或是不管是谁的教堂——” “那就千万别让他知道我们今天晚上也在场。在教堂里开枪跟抢劫没两样,那傢伙想怎么对付我们,就会怎么对付我们,谁知道他会干出什么事来?” 第54页 “天哪。” “可是今天这家教堂是新教的,他妈妈上的是天主教教堂。就算是天主教教堂好了,在本桑赫斯特附近,至少还有个四五家。” “我们一定要找一天算清楚到底有几家。”他吸了一口烟,咳了一声,把菸头往窗外一扔,“为什么有人会做这种事?” “你是说——” “我是说哪有人会剥孩子的皮?那两个小混混只不过是拿了点东西,用得着这样对付他们吗?” “我不知道。”我说,“也许图托是故意这么干的。” “为什么?” “杀一儆百。” 他想了想。“这招有用。”他说,“至少那两个小混混不会再抢教堂了。” 第18章 我们到家的时候,瓶酒已经空了。我没喝多少,但斯基普却一直不停地灌,最后他把空瓶子往后座一扔。 从谈完屠夫图托之后,我们就没再说什么了。斯基普体内的酒精开始发威了,他把车开得东摇西晃,闯了两个红灯,弯也转得很勐,幸好没撞上什么人或什么东西,也没有交通警察瞧见我们。 我们终于平安回到小猫小姐酒吧。斯基普把手往方向盘上一靠,他真的是支持不住了。“幸好酒吧还开着。”他说,“我今天晚上请了个男孩帮我们看店,这傢伙大概跟那两个小混混一样偷了我们不少东西。进来吧,我要把帐本放回去。” 走进办公室,我建议他把帐本放进保险箱里。他看了我一眼,接着就开始转组合号码。“只在这里放一夜,”他说,“明天我就把这狗屁玩意儿送到焚化炉里去,再也不要什么真帐本了。现在你可以好好轻松轻松了。” 他把帐本放进保险箱里,关上那道大门。我伸手挡住他。“也许这东西也该留在里面。”我把那把点四五递给他。 “你别闹了。”他说,“这东西怎么能放在保险箱里?有人来抢劫的时候,难道你跟他说,‘请你等一等好不好,我得去保险箱把枪拿出来,好把你的脑袋轰掉。’对不起,枪要放在吧檯。”他把枪拿了过去,想找个方法把枪神不知鬼不觉地拿出去。他瞥见桌上有一个装咖啡和三明治的袋子,便把枪放了进去。 “好了。”他着关上保险箱,把号码锁随意一转,又试了试把手,确定保险箱的门关好了。“太好了。”他说,“现在让我请你喝杯酒吧。”我们走到前面,他往吧檯里一钻,倒了两杯我们在车上喝的那种威士忌。“也许你想喝波本。”他说,“这瓶酒是什么时候买的,连我也不知道。” “没有关系,这种酒也很好。” “真的假的?”他很快地把枪藏在吧檯后面。那个他临时雇用的酒保走了过来,想跟他说两句话,他们两个便走开聊了几分钟。斯基普走回来,把酒喝掉,说他想把车停到后面车库去,免得被拖走,不过,他很快就会回来。要不,他就送我回家之后再来停车。 “你去停车吧。”我跟他说,“我一会儿自己回去就行了。” “今天晚上要早点休息?” “这个主意也不坏。” “是不坏。如果我回来没见到你,那就明天见。” 我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到好几家酒吧鬼混。我没到阿姆斯特朗酒吧,我不想跟人说话,也不想喝醉。坦白说,我根本不知道我到底想干什么。 离开波莉酒吧的时候,我见到一辆有点像汤米那辆别克的车,在五十七街西边,可是我没看见在方向盘后面的人到底是谁。我尾随它走了几步,看它在另外一条街上停了下来。车里的人走了出来,我定睛一看,的确是汤米。他穿了一件夹克,打了领带,手里还拿了两包东西,其中一包像是一束花。 我见到他走进卡罗琳的公寓。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站在对街,看着那扇我觉得是她房间里的窗户。她房间的灯是亮着的,我一直等到灯熄了才离开。我找了个电话亭,拨了四一一。接线员告诉我,根据我告诉她的地址,的确査到是卡罗琳·奇塔姆的名字,但是,号码却不能对外公开。我又打了个电话,是另外一个人接的,我告诉她我是警察,请她合作。这次我顺利找到了卡罗琳的电话号码。我匆匆忙忙在画嫌犯耳朵的那页,记下号码。我看了看那对耳朵,实在没有出奇之处,每天在人群中,都可以看到几百对那样的耳朵。 我把一枚硬币放进投币孔里,拨了号码。电话响了四五声,她接了起来说声餵。我觉得我好像希望接电话的不是她。我什么话也没说,她喂了一声,就把电话给挂了。 我的肩膀跟背部一阵紧缩,想找人打一架,流点血。反正我就是想打什么东西。 这怒气到底是打哪来的?我只想冲到楼上去,把汤米从她房间拖出来,在他脸上捶两拳。可是,汤米也没做错什么啊。几天以前,我为了汤米不理会卡罗琳,气个半死;现在他对她好了,我又不舒服。 这是嫉妒吧?可是为什么?我对她又没兴趣。 疯子。 我走了回去,看看那扇窗户,灯还是暗的。一辆罗斯福医院的救护车经过第九大道的时候,慢了下来,鸣笛声依旧呜呜作响。另外一辆车停在红灯前,车内的音响震耳欲聋。当救护车跟那辆车的声响在远方消逝之后,整个城市顿时沉寂了下来。不过静悄无声只是我的错觉而已,我突然发现这城市的噪音始终没有停过。 第55页 基根放给我听的那首歌,又在我脑海里响起。不过我只记得那首歌的旋律,却记不得歌词,好像是一首夜曲,挺有诗意的。是吧,这么说也没错吧?其实这么说也不太对,至少我记得在地下酒吧关门之后,我还真没地方可去。 回家的路上,我买了几瓶啤酒。 第19章 第六分局在西十街上。好多年前我在那附近当差。那时警局还在查尔斯街的另一头,是幢华丽的建筑。后来警局被拆了,改成了以小单位为主的居民住宅。 新警局是幢丑陋的现代建筑。星期二还不到中午,我走进了警局艾迪·凯勒警官的办公室。我连问都没问,因为我知道他的办公室在哪里。 凯勒当时正在看他手上的报告,他瞥了我一眼。“门卫是怎么管的?”他说,“好像谁都可以进来。” “你的气色不错。” “你知道的,简朴的生活对身体有益,请坐,马修。” 我坐下来跟他聊了两句。艾迪跟我都有点沉湎于往事,在话有点接不下去的时候,他说:“你是不是凑巧路过这里?” “我突然想到你,觉得你需要一顶新帽子。” “这种天气哪用得着帽子?” “草编的巴拿马帽不坏,可以挡太阳。” “木髓遮阳帽也可以啊,不过在这附近,”他说,“有个女孩拿它来包毒品抽。” 我摊开笔记本。“有个车牌号码,”我说,“我想请你帮我査一査。” “是一般的汽车车牌吗?” “先查査赃车清单吧。” “怎么啦,车祸肇事后逃逸了?你的顾客被撞了,想在提出诉讼前弄笔赔偿金再说,对不对?” “你的想像力很丰富。” “号码给我,我帮你查查看。他妈的,是几号?” 我把号码告诉他。他匆匆记了下来,推了桌子一把,站起来。“等等啊。”他说。 他走后,我盯着那几幅耳朵素描。耳朵的样子的确不一样,你得训练自己去注意它们。 艾迪没去多久。回来之后,他往椅子上一坐,“不在清单上。”他说。 “那你可不可以帮我查査一般车辆的部分?” “可以,但用不着。失窃车辆不会那么快被登录在清单上。不过我打电话去打一声招唿,他们马上就查到了,赶印在新的清单上。昨天晚上报失的,是昨天下午或是傍晚前失窃的。” “想像得到。”我说。 “七三年水星,轿车,深蓝色,对吧?” “没错。” “你想知道什么?” “从哪里偷来的?” “布鲁克林,海洋公园大道,门牌号码数很大,显然在很远的地方。” “有道理。” “有道理?有什么道理?”他说。 我摇了摇头。“没什么。”我说,“我本来以为车辆是很重要的线索,但如果是偷来的,就没什么意思了。”我掏出皮夹,取出二十五块,这是麻烦警察之后大家都知道该付的费用。他用手遮住,但没拿起来。 “现在我倒有个问题了。”他说。 “哦?” “你到底在干什么?” “这是件私事,”我说,“我在帮别人的忙,所以不能——” 他摇了摇头,“明明你打个电话就可以解决的事,何必花二十五块钱?天哪,马修,你在这个圈子里混了多久了?难道连怎么弄张清单都不知道吗?你拿起电话,告诉他们你是谁,再叫他们照你的话去做不就行了?” “我想这件事很机密——” “如果你想查赃车,你随便打个电话给局里的人就行了。你是个正在执行勤务的警官,危机四伏,你凑巧看到一辆形迹可疑的车辆,想知道它的底细,谁会盘问你?你也用不着跑到这个地方来,花这笔冤枉钱了。” “假冒警官是犯法的。”我说。 “哦,真的吗?”他拍了拍那二十五块,“这个,”他说,“是贿赂,你逃不了这个罪名吧?在这个地方谈犯法,未免太好笑了一点。” 这段话让我很不舒服。在不到十二个小时之前,我才假冒过警官,从接线员口中套出卡罗琳的电话号码。我说:“可能是我无法了解你的观点,你说是不是?” “可能吧,要不就是你脑子生锈了。” “那也有可能。” “也许你该戒酒,回到正常人的行列。有这可能吗?” 我站了起来。“很高兴见到你,艾迪。”他显然还有话要说,可是我不想坐在那里听他说教。 警局附近,靠河边的地方,有座红砖建成的圣韦罗妮卡教堂。教堂的台阶上有一个无家可归的人,手里还紧紧握了一个空酒瓶。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觉得这个人是艾迪叫来专门监视我的。想到这里,我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发抖。 我爬上阶梯,走进教堂。偌大的教堂里面空荡荡的。我找到了个椅子坐下,闭上眼睛,想到了我的两个顾客——汤米和斯基普,他们两个的事我好像都没有办好。汤米根本不需要我的帮忙,而我的确也没帮什么忙。至于斯基普那档子事,虽然有我在场,使交易平和顺畅,但我也犯了个错误。我应该在事前就叮嘱比利和博比,要他们记下附近的车牌号码,不能只靠比利的突发奇想。 第56页 坦白说,我很庆幸那辆车是偷来的,否则,我的错误就太致命了。幸好基根提供的线索没有用,要不然我还真不知道该躲到哪里去。 反正我很蠢。是我叫他们守在那里的,如果他们跟卡萨宾站在街道的另一端,他们连车都看不见,甭说是车牌了。 我在募捐箱里放了一块钱,点了支蜡烛。我左边几码的地方跪着一个女人。等她站直身子之后,我才发现她是一个变性人,比我还高两英寸。从她的长相判断,她应该是东方人跟拉丁美洲人的混血儿。 她的肩膀和前臂十分厚实,胸部好像打了气似的,把一件斑点小背心绷得紧紧的。 “你好。”她说。 “你好。” “你刚刚是不是在圣韦罗妮卡面前点了一支蜡烛?你知道她是谁吗?” “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总是把她跟一个也叫韦罗妮卡的电视节目主持人联想在一起。”这位额前有刘海的女性很认真地说。 地铁把我带到几条街外,位于奥文顿街跟十八街交会口的教堂。一个精神有点恍惚、裤子上满是泥斑的妇人,告诉我牧师的办公室在哪里。教堂里没有服务台,只有一个满脸雀斑的矮胖年轻人,他一只脚踩在椅子上弹吉他。我问他牧师在哪里。 “就是我。”他说,挺直了身子,“有什么我帮得上忙的吗?” 我说,我知道昨天晚上有人在地下室里搞恶作剧。他冲着我笑了笑,“好像是这么回事,有人开枪打坏了我们的装潢,没什么损失,你想不想去看看?” 我们从另外一条路到地下室去。我们用屋内的楼梯,穿过一个走廊,再走进一道昨天那两个蒙面大盗逃离现场用的拱门。这个房间整理过了,椅子叠在一起,桌子也收了起来,光线透进屋子里。 “我们当然收拾过了。”他指着地板说,“我们把一地的玻璃都扫起来了。我想你读过警察的报告了。” 我没说话,只是四处看着。 “你也是警察吧?” 他倒没有恶意,只是想确定一下而已。不过这个问题也让我想了一会儿,或许是我想到了凯勒的话。 “不是,”我说,“我不是警察。” “哦?那你今天来是——” “我昨天晚上就在这里。” 他瞧着我,想知道我的答案。我觉得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会静静等待你在最好的时机说出你想说的话。我想这是神职人员所必需的特质。 我说:“我以前是一个警察,现在我是私人侦探。”这话当然有点名不符实,但离事实也不算太远。“我昨天晚上代表我的顾客,缴了笔赎金,换回一点东西。” “我明白了。” “那些坏蛋偷了我顾客的东西,选这个地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开枪的就是那些坏人。” “我明白了。”他又说了一遍,“有人被枪打到吗?警察到处在找血迹,我不知道有没有人流血。” “没有人受伤。他们只开了两枪,全都打在天花板上。” 他嘆了一口气,“那就好。呃,请问怎么称唿?” “斯卡德。马修·斯卡德。” “我叫纳尔逊·富尔曼。刚才我们忘了自我介绍了。”他用手扶住他那满是雀斑的额头。“我想警察一定不知道这些吧?” “对,他们不知道。” “你也不希望他们知道。” “如果他们不知道的话,事情会简单一点。” 他想了会儿,点点头。“反正我也不觉得我会再有机会见到他们。”他说,“他们也不会再来了,这不是什么大案子。” “还是有人会追查下去的,不过,就此没下文的话,你也不要觉得惊讶。” “他们会把报告归档,就当没这回事一样。”他又嘆了一口气,“好了,斯卡德先生,我想我还是有可能把你这次的来访跟警察说一下。你到底想知道什么?” “我想知道他们到底是谁。” “你说那些坏人啊?”他笑道,“除了坏人之外,我不知道该管他们叫什么。如果我是警察,我可能会叫他们嫌疑犯。” “你应该叫他们罪人。” “可我们全都是罪人,不是吗?”他笑了笑,“你不知道他们的身分?” “不知道,他们化了妆,戴假髮假鬍子,我连他们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我觉得我帮不上忙。你不会认为他们跟这座教堂有什么关联吧?” “当然不会,富尔曼牧师,但是他们选了这个地方,而且——” “叫我纳尔逊就好了。” “显然他们很熟悉这个地方,说不定他们常来这个房间。警察有没有发现任何强行侵入的痕迹?” “我想没有。” “我能不能看看那扇门?”我检查那道通往外面的门锁。它可能已经修好了,可是我却找不到证据。我问他还有没有别的门可以通到外面,他带我逛了一圈,完全没有破坏的迹象。 第57页 “警察说有一道门没锁。”他说。 “他们可能认为这是一起小型的破坏行动,或是恶作剧。几个孩子发现有一扇门没锁,就跑了进来,在里面瞎闹。但这是一桩有预谋的犯罪案件。我不相信我们的对手是算准了这里有一道门没锁,所以才选在这里干这笔买卖的。” 他又摇了摇头,“不会的,我们一向把门锁得好好的。我们这里的人都不坏,但我们还是不敢掉以轻心。警察昨天晚上到这里来的时候,这道门和后面那道门全部都是开着的,可是,我们记得很清楚,这两道门先前全都锁上了。” “如果有一道门没锁,那另一道门不用钥匙就可以从里面打开了。” “没错,不过——” “一定有很多人都有这里的钥匙吧?牧师,应该有很多社团借用你们的场地。” “哦,那当然,”他说,“我们的原意就是这样。当我们不用这块场地的时候,所有人都能来利用;更何况,租金还是我们很重要的收入。” “所以,地下室在晚上通常都有人使用。” “哦,当然。我看看,匿名戒酒协会每个星期四晚上在这里聚会,每个星期二是昙现社在这里,今天晚上他们会来。星期五,星期五是谁在用这个地方?从我到这里来之后,这地方一年到头都没闲过。有搞剧场的人在这里彩排,每个月小熊队童子军会在这里办个全队大会。反正,有很多不同的团体会用到这个地方。” “可是星期一这里就没有人。” “对,三个月前,有一个妇女自觉的团体每星期一会在这里开讨论会,可是我想她们大概找到别的地方了。”他仰起头来,“我想你的意思是说,那些罪人可能对这里的情况很清楚,所以才知道这个地方昨天晚上是空的。” “我是这么想的。” “但他们也可能在事前打电话来问过。想租借场地的人常常会打电话来查询,看看场地是不是空的。” “那你有没有接到类似的电话?” “哦,差不多天天都有这样的电话,”他说,“我实在没办法记得那么清楚。” “你为什么一天到晚到这里来?”一个女人不解地问我,“米老鼠的事有什么好问的?” “谁?” 她放声大笑,“米格利特·克鲁兹。米格利特翻成英文就是小麦可的意思,你知道吗?就跟麦可的暱称米奇一样,大家都叫他米老鼠,我也跟着这么叫。” 我现在在第四大道的一家波多黎各酒吧里。这家酒吧恰好夹在一家花店跟一家礼服出租店中间。我坐地铁从本桑赫斯特的路德教堂回来,本来想直接进城,不过,却突然在五十三街的日落公园下车了。我不知道该做什么,也不想替斯基普追查线索,只是想随便找点什么事做,好让我在想到汤米·蒂勒里那笔钱时不会那么惭愧。 此外,现在也到了吃午饭的时候,一碟黑豆米饭会让我心动不已。 味道尝起来跟我脑海里的印象差不多。我用一瓶冰啤酒把食物沖了下去,然后又叫了一份水果馅饼当甜点,外带一杯浓浓稠稠的义大利咖啡。通常在义大利咖啡店,他们只会倒给你一丁点,但是波多黎各人却会给你一大杯。 然后我就一家酒吧、一家酒吧地逛,点几杯啤酒勐喝,直到我碰到这个知道我对米老鼠非常感兴趣的女人。她差不多三十五岁,有一头黑髮和一对黑色的眼睛,沙哑的声音跟她粗糙的脸很相配。她显然很喜欢烟、酒和辛辣的食物,所以说话声音跟割玻璃差不多。 她那双大眼睛倒是柔情似水,她身体其他地方也应该一样柔软温暖。她穿了一身浅色衣服,用一条粉红色丝巾裹住头髮,青铜色的上衣配了一条紧紧的浅黄七分裤,脚上则是一双闪闪发光的橘红色高跟鞋。她那件上衣的纽扣开得极低,可以看到她胸部。她的皮肤是铜色的,好像只要用刷子刷一刷,就会发光似的。 我说:“你认识米老鼠?” “当然认识。我一天到晚在动画里见到它,它真是只好玩的老鼠。” “我是说米格利特·克鲁兹。你认识这只米老鼠吧?” “你是警察?” “不是。” “你的模样、举止和问问题的样子,活脱脱像个警察。” “我以前是。” “你是盗用公款被踢出来的吗?”她笑着,露出一排黄牙,“还是拿了黑钱?” 我摇了摇头。“误杀小孩。”我说。 她笑得更大声了。“别闹了。”她说,“哪有为了这种事被踢出来的?你误杀了个小孩该升你的官,让你干局长才对。” 她倒没有波多黎各的口音,应该就是在这附近长大的。我又问了她一遍认不认识克鲁兹。 “你到底想干嘛?” “算了吧。” “呃?” “算了吧。”我说,随后转过头去喝我的啤酒。我故意吊她的胃口,但我还是用眼角瞄着她。她用一根吸管在吸一杯五颜六色的饮料,喝到一滴不剩。 “嘿,”她说,“请我喝杯酒吧?” 第58页 我看了她一眼,她那双黑眼珠毫不迴避地盯着我。我跟酒保交代了一声,那个女的点什么全都照上。这个阴郁的胖酒保好像瞧谁都不顺眼。那个女的点了杯怪东西,酒保几乎用了全部的酒才调好,放在她面前,顺便瞧了我一眼,我朝他扬了扬杯子,告诉他我还清醒。 “我跟他非常熟。”她说。 “是吗?他一直都这么严肃?” “我不是说他,我是说米老鼠。” “是吗?”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他是个小宝贝,他长大之后,会来看我的,不过,那也要他长得大才成。” “告诉我一点他的事。” “有什么好说的呢?”她喝了一口饮料,“他只要一想逞强,想证明他很勇敢的时候,就会惹麻烦。他一点也不强,一点也不聪明。”她的嘴角变得柔和了,“他长得很好看,衣着永远光鲜,头髮梳得整整齐齐,鬍子颳得干干净净。”她摸了摸我的面颊,“好光滑啊,你知道吗?他真小,真很可爱,你只想抱着他,带他一起回家。” “你没带他回家过吗?” 她又笑了,“嘿,兄弟,我的麻烦已经够多了。” “你觉得他是个麻烦吗?” “如果我真的带他回家过,”她说,“他一定一天到晚都在想:‘天哪,我现在要怎么样才能把这个婊子赶到街上去?’” “他是个皮条客吗?我倒不知道。” “如果你以为他是戴顶花帽子在街上拉客的那种,那你就错了。”她笑道,“米老鼠倒是想干这种事。有一次,他钓到了个乡下来的小姑娘,很嫩,脑筋也不中用。他就每天上街带回一两个客人,叫他女朋友在公寓里卖。” “嘿,老哥,想搞我妹妹吗?”我故意用波多黎各人的口音,怪声怪调地说。 “你学得一点也不像。不过他大概真的是用这种说法拉客。她做了两个星期,噁心极了,搭飞机回波多黎各去了。这就是皮条客米老鼠的故事。” 她又点了一杯喝的,我也叫了一杯啤酒。她还叫酒保送来一盘香蕉干,倒在桌子上,分成两半。香蕉干的味道吃起来有点像薯片,也有点像木屑。 她告诉我说,米老鼠的问题就是他拼命想证明点什么。高中时,他为了证明他很兇,还跟几个同学跑到曼哈顿去,在街上找了半天,想找个同性恋来揍一顿。 她说:“他只不过是个诱饵而已,你知道吗?结果他真的找到一条同性恋大鱼,好笑的是被揍一顿的是他,差点没把他揍成白痴。跟他的人最初都说他是有心人,到后来却说他没有脑子。”她摇了摇头,“他很可爱,但是等你把灯关掉之后,他就不可爱了,你知道吗?我觉得他不会很想搞我。”她又用她涂着指甲油的手指摸我的下巴,“一个男人太可爱也不好,你知道吗?” 那只是个序曲,可是我不想再继续下去。了解这一点之后,一股悲伤席捲而来。我不能给她什么,而她也不能给我什么。我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就算我们曾经自我介绍过,我现在也不记得了。她提到的人名就只有米格利特·克鲁兹跟米老鼠。 我又提到安杰尔·赫雷拉,不过,她就不大肯说这个人了。她只说,这个人还不错。他不怎么可爱,也不大聪明,不过,做人就好得多了。言尽于此,她不肯再说下去。 我跟她说我得走了。我拿了一张钞票给酒保,请他为她再加一杯。她笑了,不知道是觉得我好笑,还是这情境滑稽。她的笑声有点像在楼梯间摔碎玻璃。笑声一直跟着我到门边才消失。 第20章 回旅馆之后,发现安妮塔跟斯基普都留话了。我先打电话回家,跟安妮塔和孩子们聊了一会儿。我跟安妮塔说我最近收到一笔钱,会尽快寄给她;跟孩子们谈棒球,讲他们马上就要去的夏令营。 接着,我又打电话给在小猫小姐的斯基普。不知道谁接了电话,叫我等一等,他去叫斯基普。 “我想跟你见个面,”他说,“我今晚值班,你能不能稍晚点过来一趟?” “好啊。” “现在是几点?十点还是九点?我在这里还不到两个小时?感觉像五个小时。我会在两点左右关门,你那个时候来,我们喝两杯。” 我打开电视看大都会队,他们出城比赛去了,那座棒球场看起来应该在芝加哥。我的眼睛盯着萤屏,却完全不知道比赛内容。 还有一瓶昨天晚上喝剩的啤酒,在比赛的过程中,我把它干掉了,不过,我还是提不起精神。比赛结束之后,我又看了半个小时新闻,然后关掉电视,在床上躺了下来。 我翻起一本叫《圣人传记》的平装书,找到圣韦罗妮卡那一章,读了老半天,我还是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这个人。传说中,她是一个住在耶路撒冷的妇人,在耶稣背着十字架的路上,曾经用了一块布为耶稣擦过汗,结果耶稣的圣容便留在那块布上。 我看了一眼那幅颇有二十世纪味道的插画,忍不住放声大笑。那个擦耶稣汗水的妇人,长得还真像那个也叫韦罗妮卡的电视节目主持人。 等我到那里的时候,小猫小姐已经打烊了,我还以为斯基普懒得等我,直接回家去了。接着我发现铁卷门并没锁上,从缝隙中,我看到吧檯的后方有一点微弱的灯光。于是我把铁卷门拉到膝盖的高度,死命敲门。斯基普出来开了门,又把铁卷门拉下,用锁锁上。 第59页 他一脸倦容,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见到我真好,带我到吧檯的另一端,问也没问,就倒了一杯野火鸡给我,给自己一满杯的威士忌。 “今天的第一杯。”我说。 “真的?那我是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一天了,不过,这也难怪,今天才过了两个小时十分钟而已。” 我摇了摇头,“从起床之后的第一杯。我是喝了点啤酒,不过也没几杯。”我把眼前的波本干掉,感觉真好。 “其实我也一样。”他说,“我有好几天没喝了,有的时候,连一杯啤酒也没喝。你知道吗?对你跟我来说,酒是我们的选择,不醉不归是我们的宿命。” “每天早上醒来,我都不会觉得选择这一条路是什么好事。” “天哪,别说教好不好?不管你怎么说,我们就是选择了酒,这就是你我跟比利·基根那种人的差别。” “你真的这么认为?” “你不这么想吗?那傢伙一天到晚都在喝酒。我知道我们几个都喝得凶,昨天晚上,我们更是勐灌了一下,可是,我们明白,什么时候该喝,什么时候不该,你说我说得对吗?” “大概对吧。” “紧张之后是另一回事了,大家当然都想轻松一下嘛。可是老天,昨天我们见到他的时候,脸跟狗屎一样。” “结果他却是我们唯一的英雄。” “啊,说到这里,那个车牌号码,你——” “是偷来的。” “妈的,我们早料到了。” “是啊。” 他喝了一口酒,说:“基根就是一天到晚喝。我自己还停得下来,因为我不想让酒精控制我。我可以说不喝就不喝,我想你也一样。” “我想是吧。” “你当然可以,基根,我就不知道了,这傢伙根本就是酒鬼。” “别叫人酒鬼,不大好。” “你说得没错,我很喜欢他,也不想这么叫他,可是这傢伙有问题。”他挺了挺胸,“管他的,他要当酒鬼就随他去吧,真希望那辆车不是偷的就好了。来吧,我们到后面去,可以舒服一点。” 我们进到办公室,桌上放了两瓶威士忌,斯基普往后一靠,把脚搁到桌上。“你査过车牌号码了,对吧?”他说,“所以说你已经开始查案了。” 我点了点头,“我到布鲁克林去了。” “上哪去了?不是我们昨天去的地方吧?” “我到教堂去了。” “到教堂去能查到什么东西?你觉得其中一个人的皮包掉在那里了?” “没有人知道你可以在那里查到什么,斯基普,我们就是得到处看看。” “说得也对,可我就是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 “从哪里开始都可以,想到哪里就从哪里着手。” “你查到什么没有?” “几件事。” “比如说?算了,你查你的,我可不想一天到晚盯着你。你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没有?” “可能有。不到最后关头,你也不知道什么有用什么没用。再拿那辆车来说,你知道它是被偷的,可是你也不知道是谁偷的。” “至少车主没什么嫌疑,至少我们可以从八百万个嫌疑犯中排除掉一个。车主是谁?是不是偶尔开一次到赌场的老太太?” “我不知道,车是在海洋大道被偷的,距离那家海鲜餐厅不远。” “那就是说他们不住在城里喽?” “也有可能他们把自已的车停在那里,再偷了那辆车。他们也有可能坐计程车或者坐地铁——” “所以我们没掌握什么线索。”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 他用手枕着后脑勺。“博比又去参加另一个gg演出,”他说,“还记得那个反对种族歧视的公益gg吗?他明天还要再演那个裁判,因为这次多加了几个人,所以他们得在事前见个面。” “那很好啊。” “你怎么知道?你觉得花尽全身力气,跟人家又抢又挤,只为了在电视上出现二十秒的职业很好吗?你知道拍一场换电灯泡的戏要用到几个演员吗?九个。其中一个爬上去换电灯泡,其他八个人在心里骂:‘上去的那个人为什么不是我?’” “也没那么糟。” “我没骗你,是个演员告诉我的。”他把酒喝光,坐回椅子上,“马修,昨天晚上真奇怪。” “你说在教堂的地下室啊。” 他点了点头,“装扮成那个样子。他们为什么不戴孩子们喜欢的那种?连大鼻子、眼镜、鬍子都有的那种面具?他们戴上那玩意儿,虽然一眼就知道是假的,但是一点都不好玩,当然他们手里拿着枪也该记上一笔。” “他们为什么戴面具?” “怕我们认出他们吧?谁没事会戴那玩意儿?” “你认识他们吗?” “不知道,我又没见过他们的真面目。” “我想他们不认识我们。”我说,“我进到地下室的时候,有一个人叫你的名字。地下室很黑,但是他们进来很久,眼睛应该已经适应了。你跟我长得一点都不像。” 第60页 “那当然,我长得比较好看。”他勐吸一口香菸,吐出一堆缭绕的烟雾,“那你觉得是为什么?” “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既然我们不认识他们,那他们又何必费那么大工夫?” “可以增加我们辨认的困难。” “我想也是。但他们怎么知道我们会找他们?就算找到他们,我们又能怎么样?我们不是说清楚了吗?用钱换回你的帐本。说到这儿,你最后把帐本怎么样了?” “照我说的,把它们烧了。你为什么说我们不能拿他们怎么样?半夜在床上把他们干掉不行吗?” “可以。” “找到那家教堂,把一堆屎丢在圣坛上,然后再告诉图托,说是那两个人干的。我越想越觉得这是个好主意。狠狠搞他们一下,帮他们跟屠夫定个约会。说真格的,这两个人可能是行家,偷车都说不定还要戴面具呢。” “你觉得那两个人是不是有点面熟?” “戴了那么多怪东西,谁会觉得他们面熟?连声音好像都没听过。” “是吗?” “我好像觉得有什么熟悉的地方,但又说不上来。可能是他们的动作吧,不知道。” “我想我知道你的意思。” “他们的动作很精确简单,步伐轻盈得不得了。”他笑道,“说不定他们很会跳舞。” 我的杯子空了。我往里面倒了点波本,慢慢地喝着。斯基普把菸头丢到咖啡杯里,然后说那句他一定会说的话,叫我别照着做,我跟他保证,绝对不会。他点了另一根烟,我们就坐在那里,静静地没说一句话。 过了一会儿,他说:“我们先不说面具好了,他们为什么要开枪把灯泡打破?” “为了掩护,好让他们比我们早一两步离开现场。” “你真的以为他们觉得我们会去追吗?他们手上有枪啊,谁敢穷追不捨?” “也许他们觉得黑暗中比较好逃跑吧。”我的眉头开始皱起来,“可是他们只要走一两步路,把电灯关掉就行了,你知道随便开枪会有什么坏处?” “会吓得我屁滚尿流。” “会惹出不必要的麻烦。行家们都知道,只要你一开枪,警察就会尾随而至,谁都挡不了。” “也许他们就是生性爱冒险,不是有人说,要玩就玩它个过瘾。” “也许。” “增加一点戏剧效果。” “也许。” “天知道,昨天的场景已经够戏剧化了。他用枪指着我的时候,我真以为他会开枪。他开枪打天花板的时候,我的脑子里更是一片混乱。你怎么啦?” “哦,老天。”我说。 “干吗?” “他用枪指着你,却开了两枪打天花板!” “我们是不是忽略了什么?从我们刚才的谈话中,你是不是找到什么线索?” 我把手举了起来。“让我想一想。”我说,“我在想我为什么没注意到他们开枪打天花板这件事?” “你没想到什么,马修?我没有——” “你记不记得最近也有人用枪指着别人,结果并没有伤人,而是朝天花板开了两枪?” “我的天哪。” “想到了?” “那不就是抢莫里西酒吧的那对江洋大盗吗?” “你在想什么?” “我根本不知道我在想什么。这种想法有点疯狂。这两个人没什么爱尔兰口音。” “我们怎么知道他们一定就是那两个人?” “我们不知道,不过,这种假设也很合理。那两个人用手帕蒙住脸,抢走援助金,看起来是个政治事件,其实,他们主要的目的也可能是钱啊,你说是不是?他们的步骤经过精心设计,没有不必要的动作,整件抢劫案像是一出编排过的舞蹈。” “说不定他们真是搞艺术的。” “没错。”他说,“‘十恶不赦的芭蕾舞七五年特展’,对不起,我一直在想这些不着边际的东西。两个戴了红手帕的小丑,抢了莫里西兄弟五万美元,然后又勒索我和卡萨宾,嘿,刚好也是同样的数目。我们已经慢慢归纳出线索了。” “我们根本不知道莫里西兄弟被抢了多少。” “是不知道,但是抢匪也不会知道保险箱里有多少钱。我们已经可以掌握他们的行事作风了,这点没什么好争的吧?他们的耳朵长什么样子?你记下了昨天晚上那两个人耳朵的样子,那你想不想得起来江洋大盗的耳朵长什么德性?”他开始笑起来,“我真的不相信我会这样胡说八道。你怎么会记得抢莫里西兄弟的抢匪有对怎样的耳朵?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斯基普,我真的不知道他们耳朵是什么样子。” “我还以为你们侦探随时随地都在工作。” “我那时满脑子都在想,要怎么样才不会被子弹击中。不管是抢莫里西兄弟的那对江洋大盗,还是昨天那两个人,都是箇中好手。我在面对他们的时候,脑筋从没转到别的地方过。” 第61页 “箇中好手?你看到他们的眼睛吗?” “我不知道他们眼珠是什么颜色。” “在我跟那个人交换帐本的时候,距离够近,应该可以判断出眼睛的颜色,不过,就算是我瞧见了,我也不记得。现在更是没差别了,他们提到莫里西的事情吗?” “我想没有。” 他闭上眼睛,“我来回想一下。我觉得那天的事有点像出哑剧,两声枪响之后,他们退出现场,寂静无声。” “我的印象也是这样。” 他站了起来,绕着房间走。“真没想到,”他说,“嘿,也许我们不该再去想那天晚上的细节,我们应该追寻事件内部的关联。现在我们面对的可能是专抢酒吧的坏胚子。你觉得他们会不会是本地的爱尔兰帮派,叫,叫什么来着?” “西方帮。我跟莫里西兄弟都知道有这个组织。他们的意思是说,如果真是帮里兄弟干的话,风声早就露出来了。”我拿起杯子,喝了一口酒。天哪,现在的味道更好了。我知道我们找到问题的关键了。一个小时前,我还像坠入雾里,但现在,我知道我迟早可以找到他们。 “所以他们才扮成那个样子。”我说,“他们才不管我们认不认识他们,反正先戴上假髮面具再说,他们不想让我们见到他们。他们露出马脚了,我们一定抓得到他们。” “天哪,你看看你,马修,就好像是听到警铃的看门狗一样。你要到哪里去抓他们?你连他们是谁都不知道。” “我知道他们叫‘弗兰克和杰西’。” “那又怎样?莫里西兄弟想抓他们,已经想了好久了。他们不是还请你帮忙吗?结果你摸到边了没?” 我又给自己倒了一点酒,“如果你在车上装了一个发报器,你想追踪讯号,一辆车是不行的,你需要两辆车才有办法。” “我不大明白你在说什么。” “这跟我们现在说的事不太一样,不过也差不多。我们在莫里西酒吧见过他们,我们在教堂的地下室也见过他们。我们现在有两个参考点,可以追踪他们的信号了,朝天花板开两枪是他们的註册商标。只是我们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要留下这种记号,好让我们来追踪。” “是啊,真没想到他们会这么做。”他说,“他们真的惹上麻烦了。他们不知道‘牛头犬’马修·斯卡德已经盯上他们了吗?这两个可怜的傢伙可能一毛钱也享受不到。” 第21章 我被电话铃吵醒,勉强坐了起来,眼睛一时睁不开。电话铃还在响。 我拿起话筒。汤米·蒂勒里说:“马修,警察来了,他居然到这里来了,你相信吗?” “在哪里?” “办公室。在我办公室里。你应该认识他,他说他认识你。他是一个很难缠的侦探。” “你到底在说谁啊,汤米?” “我忘了他名字了,他说——” “他说什么?” “他说你们两个曾经在我家待过。” “杰克·迪博尔德。” “对了。他做人还好吧?你们在我家干什么?” 我揉了揉我的太阳穴,翻过手腕,看看手錶。十点多。我绞尽脑汁想知道我到底是几点钟睡的。 “我们不是一起过去的,”我说,“我先到那里,四处看看,然后他才出现。我跟他是好多年的老朋友。” 没有用,我想了老半天也想不起来,在跟斯基普说我一定会抓到那对江洋大盗之后,我又做了些什么。也许我马上就回家了,也许我跟他喝酒一直喝到天亮。不知道,我怎么想也想不起来。 “马修,他曾经骚扰过卡罗琳。” “骚扰她?” 我的门锁上了。这是个好徵兆。如果我还记得锁门的话,就表示我的情况还不算太坏。不过,我的裤子却是胡乱往椅子上一甩。如果裤子是挂在衣橱里,而不是皱成一堆的话,那情况就更好一点。我顿时成为一个大侦探,搜索线索,拼凑图像,想知道昨天晚上到底做了什么。 “他骚扰她。他打过几次电话给她,还到过她家一次。你知道吗?他好像怀疑卡罗琳在帮我遮掩。马修,他做这种事不但让卡罗琳很为难,也让我在办公室很难做人。” “我明白你的处境。” “马修,我知道你跟他是老朋友,你可不可以叫他别来烦我?” “天哪,汤米,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要他觉得他在办案,就不会买老朋友的帐。” “哦,我也不会要求得很过分,马修,不要弄错我的意思。调査杀人案件是一回事,骚扰又是另外一回事,你说对不对?”他根本不给我机会回答,“现在的问题是他瞧我不顺眼,这是他根深蒂固的想法,如果你能跟他打个招唿,说我不是坏人,情况或许可以改观。” 我拼命在回想我到底跟杰克说了什么,可就是想不起来,不过,我相信我没跟他提到什么有关汤米的坏话。 “还有,你打个电话给德鲁,就算帮我个忙好不好?他昨天还问我你最近有没有什么新发现。我知道你很努力地在帮我查案,马修,只是我们也该把进展告诉他一声,好让他心里有个底,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第62页 “我明白,汤米。” 他挂电话之后,我倒了一杯水,灌下两片阿斯匹林。接着我洗了个澡,开始刮鬍子,刮到一半,才发现我已经答应汤米去找杰克·迪博尔德谈一谈。这时我才明白汤米在推销房地产或其他东西的时候手段是如何厉害。大家的话一点也没错,他在电话里的口才实在是一流的。 天气很晴朗,太阳亮得有点过分。我在麦加文酒吧停了一下,喝了一小杯,提提神。向街角的妇人买了一份报纸,丢给她一块钱,那妇人千恩万谢,还一直祝福我。很好,我需要祝福,谁帮助我我都感激。 我在火焰一边喝咖啡、吃英式烤松饼,一边看报纸。我实在很在意为什么我完全不记得是怎么离开斯基普那里,回到家的。我安慰自己说,我的头不痛,情况应该坏不到哪里去。但我知道这两件事根本没有关联。有时候我痛饮到深夜,烂醉如泥,第二天起来还是精神奕奕,神清气爽。有时候前一晚我根本没有醉意,而且事无巨细记得一清二楚,但第二天起来却头痛欲裂。 没关系,算了吧。 我又叫了一杯咖啡,想把代号为“弗兰克和杰西”的犯案手法理出个头绪来。我还记得当时自己充满自信的样子,但现在我却不知道如何善后。也许我那时有很好的计划,也许我那时自以为识破其中的关键,可以轻松把他们绳之以法。我翻开笔记本,希望曾记下什么我现在已经记不得的重要线索。可是运气没那么好,在离开日落公园那家酒吧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记任何东西。 不过,在那之前我倒是记了点东西。我记下了米老鼠的相关资料:他青少年时好勇斗狠的经过和他那段拉皮条的丑事。其实这很普通,许多人都歷经过这种岁月:他们真的是怒不可遏,很想在成长过程中证明自己的男子气概,但是,他们却不明白,他们人生中某些可贵的素质,在他们还没搞清楚前,就被他们的莽撞给毁掉了。有时候他们为了表现自己,表现得过了头,甚至会杀人。我自己就处理过几宗这样的案子,事到关头,孩子们才了解他们真的惹麻烦了。警察可不像他们的父母那样站在他们那边,他们得面对毫不留情的惩罚。 我又开始翻笔记本。我塞了个硬币到电话投币口里,还查了德鲁·卡普兰的电话号码。我想起那个告诉我米老鼠故事的女人,庆幸没在这样的太阳底下见到她。 “我是斯卡德。”我说。秘书把我的电话转给卡普兰,“我不知道这有没有用,但是我找到更多证据,可以证明我们的对手不是什么善类。” 打完电话,我散了一个长长的步,一直走到第九大道。在小猫小姐那里停了一下,跟约翰·卡萨宾打了个招唿,不过没待多久,我就走了。走到四十二街,我进了一家教堂,沉思了会儿,随后走到市中心,从后门进了汽车总站,通过地狱厨房和切尔西区直至格林尼治村。路上,我经过肉类处理区,还在华盛顿街跟十三街交叉口的肉摊上看了一阵子,跟那些围着血淋淋围裙的屠夫聊了两句,喝了几杯啤酒。接着,我走到外面去看那些挂在钩子上、体温犹存的牛羊尸体。骄阳底下,苍蝇嗡嗡作响。 接着我往前走,头顶着大太阳,火辣辣的难受,于是,我又在另外两个酒吧喝了点凉的。没走多久,我在白马酒吧坐了下来,吃了个汉堡,喝了杯啤酒。 这段时间里,我的脑筋一直在转。 我对天发誓,到目前为止,包括我在内,没有人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好像在看一部逐步推进的电影,线索一点一滴显现出来,我就一片一片地拼起来,现在的问题是我要按照脉络把它们串在一起。 其实这跟我以前的工作习惯不大相符。我以前当警察时,案子通常是用两种办法侦破的——如果可以侦破的话。第一种是我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直到有一个关键的证据出现,案情便急转直下,顺利侦破;第二种是我从头到尾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做的工作便是搜集足够的证据,好把嫌疑犯绳之以法。只有很少的几件案子是我莫名其妙就侦破了,原因当时我不明白,现在我还是不明白。我浏览我搜集到的资料,一看再看,一看再看,突然之间,我的眼前光明乍现,答案似乎就在手上。 你有没有玩过拼图?你有没有那种经验?你花了好长时间,一片一片地拼,突然之间,你发现捻在手指间千百遍、你不知道该放在这里还是放在那里的那一片,竟然就是关键的一片。一旦找到适合的位置,局面就豁然开朗,接着一片一片拼下去,很快就拼完了。现在这一片就安安稳稳地放在它该在的位置上,关键至极:谜团迎刃而解。 在我前面的桌子上有人刻下名字的字首,也有一点一点的油漆。我刚吃完汉堡,喝完啤酒,现在正准备喝的咖啡里面有几滴我很小心滴进去的波本。破碎的信息和影像一段一段在我眼前流过。纳尔逊·富尔曼告诉我说,有很多人有钥匙可以进地下室。我想起比利·基根从唱片架上拿下一张唱片,放在唱机上。我看见博比·鲁斯兰德把哨子放在他的双唇之间。我见到那个戴浅色假髮的罪人,不太情愿地搬家具。我还想到那出莫名其妙的戏,是我跟弗兰一起看的,看完之后,我还跟弗兰到酒吧喝了几杯。 第63页 有的时候,我找得到答案,有的时候,我茫然不知所措。 我不敢说我在其中起了什么作用,问题也不是由我解决的。我只是一片片地拼拼图,费尽千辛万苦,一片片,拼错了再拼,突然之间,我赫然发现图拼完了,全景就在眼前。 在此之前,在我午夜梦回之际,难道我不曾隐隐约约想到答案吗?虽然这种感觉我始终不曾分辨清楚,但是,我相信我以前没有想到过。这其实是一种感觉。等答案出来的时候,你才知道,前因后果原来就是这么明白——在此之前,你之所以弄不清楚,是你不相信那片拼图应该放在那里。坦白说,答案明显得让我以为我早就知道了。 我打了个电话给纳尔逊·富尔曼。他没有我要的答案,不过,他的秘书给了我一个电话。我找到了一个女人,消除了我部分的疑惑。 我又打了个电话给艾迪·凯勒,这才发现我距离第六分局不过几条街而已。我走过去,在他办公室里找到他,问他有没有兴趣弄点钱,好买顶帽子在太阳底下戴。他坐回座位上打了几个电话,我在笔记本上又多记了几行字。 我在街角的电话亭打了个电话,然后找了辆计程车到上城去。我在十一大道跟五十一街转角处下了车,走到河边。我在莫里西酒吧前停了下来,不过我没敲门,也没有按门铃。我全神贯注地看一张海报。海报是地下室那家剧团贴的。他们刚刚结束短暂的演出。明天晚上,他们预定要演出约翰·基恩的舞台剧《来自克莱尔的人》,海报上还有一张男主角的剧照。男主角有一头红髮,表情若有所思,难掩眉宇间的忧郁。 我推了推剧团的门,锁上了。我敲了敲门,没有反应。我又死命敲了一阵子,门终于开了。 一个二十几岁的矮个子少女瞪着我。“对不起,”她说,“我们要从明天下午之后才会开始卖票,现在因为人手短缺,而且排演也到最后关头,所以——” 我告诉她,我不是来买票的,“我只想耽搁你几分钟时间而已。”我说。 “每个人都耽搁我几分钟,那我就一分钟都没有了。”她这句话说得轻松自在,好像是剧本上的台词一样。“对不起,”她的语气一转,“下次再聊吧。” “不行,非现在不可。” “天哪,这是怎么回事?你不会是警察吧?是不是我们忘了付什么保护费?” “我是楼上那几个兄弟找来的。”我说,还指了指楼上,“他们希望你能跟我合作。” “莫里西先生?” “如果你不相信的话,尽管打电话问蒂姆·帕特。我叫斯卡德。” 在戏院的后方,有一个穿了一双爱尔兰皮鞋——看起来很贵的样子——的傢伙大叫:“玛丽·琼,你他妈的到底在外面干什么?” 她转了转眼睛,嘆了口气,让了一条路给我进去。 我离开那家爱尔兰剧场之后,打了个电话到斯基普家,然后到酒吧找他,都没找到,卡萨宾叫我到健身房去碰碰运气。 我却先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去找,他不在那里,不过丹尼斯说有别人找我。 “有个傢伙找你。”他告诉我。 “谁?” “他没说他是谁。” “那他长什么样子?” 这个问题让他想了一会儿,“如果你跟他玩警察抓小偷的游戏的话,凭他那长相,”他又想了一会儿,“你绝对不会找他当小偷。” “他留话了吗?” “没有留话,也没有留小费。” 我跑到斯基普常去的那家健身房,在百老汇某处的二楼,楼下是一家卖熟食的店。健身房很宽敞,是一个保龄球场改装成的,看气氛,不像是说倒闭就倒闭的那种。有一两个人在练举重,还有一个人吃力地操作着健身器。 斯基普正在做柔软运动。他穿了一条灰色运动裤,没穿上衣,满身大汗。他背部跟肩膀的肌肉紧绷,看起来挺结实的。我站在几码之外,见他做完最后一回合,就叫了他的名字,他转过身来,看到我,笑了笑,笑容中带点意外。他又做了会儿运动,才站起来,过来握住我的手。 他说:“怎么啦?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你合伙人说你在这里。” “你来得正是时候,我正想休息会儿。我先去拿烟。”健身房有一个地方是给人吸菸的,在冰箱周围还散放了几把椅子。他点了根烟说:“运动有益身心,我今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头大如斗。我们昨天晚上喝得可痛快了,是不是?你平安到家了吧?” “问这个干嘛?我昨天的样子很难看是吗?” “没我那么惨。你说你的感觉还不坏。你叫那对江洋大盗什么?弗兰克跟杰西是吧?你说你有把握抓到那两个人,狠狠修理他们一顿。” “你觉得我太乐观了是不是?” “嘿,无妨无妨。”他勐吸了一口烟,“我,现在又觉得像个人了,血液流动,毒素跟汗水一道流出,让我焕然一新。你有没有减过肥,马修?” “这些年没有。” “那你以前有喽?” 第64页 “几百年以前,我有点想当拳手。” “你说真的?你以前真试过?” “高中的时候。我先在健身房里练,舒活舒活筋骨,然后我到外面的拳场打过几场。到那时,我才知道我很讨厌别人打我的脸。而且我在边线处很笨拙,至少我这样觉的,我讨厌这种感觉。” “所以你就去找了个工作,让你可以带枪上街?” “别忘了还有警徽和警棍。” 他笑了。“巡警,拳手。”他说,“不堪回首吧。你到底来这里干吗?” “有事。” “说啊。” “我知道他们是谁。” “你说那对江洋大盗啊?你开玩笑吧?” “不是。” “他们是谁?你是怎么査出来的?而且——” “我们能不能把我们的兄弟集合在一起?在酒吧关门之后?” “兄弟?你指谁?” “前两天跟我们在布鲁克林一起追兇的那几个啊。我们需要帮手,但不用找别人。” “帮手?我们要干什么?” “今天晚上什么都不做。我想开个小会,你觉得可以吗?” 他把烟屁股扔进菸灰缸里,“叫我做什么都可以。你是想搞个‘豪勇七蛟龙’是吧?不对,我们只有五个人,那是‘豪勇七减二蛟龙’——你、我、卡萨宾、基根、鲁斯兰德。今天星期几?星期三?比利大概会在一点半的时候关门,所以没问题。卡萨宾跟博比也由我来通知。你真的知道他们是谁吗?” “我真的知道。” “我是说你只知道某一个细节,还是——” “全盘在我掌握之中,”我说,“姓名、住址、在哪里工作。” “全盘都在掌握之中,那他们到底是谁?” “我两点左右到你办公室。” “去你妈的,如果你在那之前被汽车撞死了怎么办?” “那这个秘密我只好带进棺材里了。” “你这混蛋。我要再去做点运动,要不要一起来?” “不用。”我说,“我要去喝一杯。” 我没去喝酒。我找到一家酒吧,可里面满满的人,所以我就直接回旅馆,见到杰克·迪博尔德坐在大厅的椅子上等我。 我说:“我就知道是你。” “什么,那个中国酒保跟你提起我了吗?” “他是菲律宾人。他说有个胖子没给他小费。” “谁会在酒吧给小费?” “你没开玩笑吧?我在桌上留小费,我站在吧檯喝酒,喝完也给小费,我从来不知道有人不给小费。” 他瞧了我一眼。“你这个人真好玩。”他说,“浑身是劲。” “哦,那是因为有件事我正着手进行。” “哦?” “你知道线索各归其位,案情真相大白的那种感觉吧?我刚歷经了一个下午的苦思。” “我们不是在谈相同的案子吧?” 我疑惑地瞧了他一眼。“你好像什么也没告诉我吧?”我说,“你在办哪件案子?哦,对了,汤米的案子,天哪,不是,我不是在说那个,那事没半点进展。” “我知道。” 我终于想起我早上是怎么醒的了。“他今天早上打了个电话给我,”我说,“埋怨了你几句。” “真的吗?” “他说你骚扰他。” “得了,他也把我整得够惨了。” “我想说句实话供你参考,他真的不是坏人。” “真的吗?他真的是好人吗?” “不是,他是个混蛋,不过,这可能是我的偏见。” “那当然,毕竟他是你的客人。” “对。”我站了起来,我们两个人走到旅馆外面的街道边。有个计程车司机跟花店的送货员在吵架。 我说:“杰克,你今天找我干嘛?” “我恰巧在附近,所以过来看看。” “哦。” “他妈的。”他说,“我想知道你到底查到了什么。” “你说蒂勒里那个案子?我想我是查不出什么来了,就算查出来的话,他是我的顾客,我也不会说什么。” “我是说那两个西班牙小孩的事。”他嘆了一口气,“我开始担心这个案子在法庭上赢不了。” “你是说真的吗?他们不是已经承认犯了抢劫案?” “是啊,只要他们承认犯了抢劫案,这案子就到此为止了,但是地方检察官还想办他们杀人。如果现在就开庭,我就彻底完了。” “你手上有赃物,连货物编号都完全没错,你有指纹,你有——” “放屁。”他说,“你知道在法庭上什么事都可能发生,突然之间,因为搜证过程有瑕疵,证物会变得连屁都不值。有一次,我们只被授权找一台收银机,结果我们找到一台被偷的打字机,也只能当没看见。至于指纹呢,你别忘了他们在几个月前曾经帮蒂勒里家倒过垃圾,这可以解释他们的指纹为什么留在那里了,对吧,有点脑子的律师不愁在这个案子里找不到漏洞。所以我才在想,如果你有什么好东西的话,请跟我说一声。制服克鲁兹跟赫雷拉,不也就等于在帮你的顾客吗?” 第65页 “话是不错,可惜我什么也没査到。” “一点也没有?” “目前一点也没有。” 我把他带到阿姆斯特朗酒吧,点几杯酒。我还给丹尼斯好多小费,谢谢他把消息告诉我。然后我回旅馆,请前台明早叫醒我,免得我睡过了头,保险起见,我还调好闹钟。 我沖了个澡,坐在床边,看着这座城市。天空转为深蓝,没一会儿,黑沉了下来。 躺在床上,我舒展四肢,但却不怎么想睡。我所知道的下一件事是电话铃响了,我连接都懒得接,就把它挂掉。接着我的闹钟响了。我穿好衣服,在脸上酒点冷水,出门,准备赚钱去。 第22章 我到了那里,他们还在等基根。斯基普找来了一个矮柜子,权当会议桌,上面有几个酒瓶,还有一盒冰块。地板上有个冰桶,里面尽是啤酒。我问有没有咖啡,卡萨宾说,厨房里可能还有一点。他回来的时候,手里拿了一个塑料保温壶,一个马克杯,还有奶精跟糖。 我倒了一杯黑咖啡,现在我还不想喝酒。我尝了口咖啡,这时听到外面有人敲门。斯基普去开门,比利到了。“永远不会准时到的比利·基根。”博比说。卡萨宾给他倒了一杯十二年份的爱尔兰威士忌,这是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最常见的酒。 大家使劲开玩笑,你损我,我损你。突然之间,大家静了下来,趁这个沉默的空档,我站起来说:“我想跟你们说几句话。” “保险。”博比·鲁斯兰德说,“我是说,你们有没有想过买保险?认认真真想。” 我说:“昨天晚上斯基普跟我谈过了,也找到一些线索。我们相信。那两个戴假髮跟鬍子的傢伙,我们以前见过。在几个星期前,这两个人也抢过莫里西酒吧。” “那次他们是用手帕蒙脸。”博比说。 “可是那一天他们戴了假髮、鬍子跟面具,你怎么知道是他们?” “真的是他们。”斯基普说,“没骗你们,他们朝天花板开了两枪,记得吗?”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博比说。 比利说:“博比跟我只是在星期一晚上,远远看过他们一眼,你不是根本连他们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吗?不可能,不可能,约翰,你那时根本不可能看到。莫里西酒吧发生抢劫案的时候,你也在场吗?我不记得见到你。” 卡萨宾说,他从没到过莫里西酒吧。 “那我们三个人只好没意见了。”比利继续说,“你说这两起抢劫案是同一批人干的,好吧,也许是。不过就算这样我们还是不知道他们是谁,不是吗?” “不对,我们知道他们是谁。” 所有人都看我。 我说:“我昨天晚上非常狂妄,告诉斯基普说,我们一定可以抓到他们。而一旦我们知道这两起案子是同一批人做的,剩下的问题就只是査出他们的身份而已。我想我的灵感或许是来自波本,但是,证据累积得差不多了,也到了该水落石出的时候,今天我的运气不坏,我知道他们是谁。斯基普跟我猜得不错,他们是同一批人。” “我们现在要怎么办呢?”博比说。 “那个待会儿再说。”我说,“我想先告诉你们是谁干的。” “你说吧。” “那两个人的名字叫加里·阿特伍德和李·大卫·卡特勒,”我说,“也就是斯基普口中的弗兰克跟杰西。这两个人有点亲戚关系,好像是表兄弟。阿特伍德住在东村,卡特勒跟他的女朋友住在一起。他女朋友名叫丽塔·多妮真,是个老师,住在华盛顿海茨。” “是亚美尼亚人。”基根说,“她大概是你的亲戚,约翰。真的接近水落石出了。” “你是怎么找到他们的?”卡萨宾怀疑,“他们以前干过吗?有犯罪记录吗?” “我想他们没前科。”我说,“这点我不太清楚,因为我觉得这不太重要。不过,我相信他们有公会证。” “呃?” “他们应该有演员公会证。”我说,“他们是演员。” 斯基普说:“你开玩笑吧?” “没有。” “我真是个白痴。没错,前言搭后语,错不了。” “你明白了?” “我当然明白了。”他说,“所以他们才有那种口音。在莫里西酒吧的时候,看起来像爱尔兰人。他们没开口说话,也没做什么像爱尔兰人做的事,可是感觉起来就像是爱尔兰人,原来他们是演员。”他转过身去,瞪着博比·鲁斯兰德。“演员?”他说,“我竟然被两个戏子抢了。” “你只是被两个演员抢了,”博比说,“干我们这行的,可不是每个人都得罪了你。” “戏子?”斯基普还是不敢置信,“约翰,我们竟然付了五万块给两个戏子。” “他们手里的可是真枪实弹。”基根提醒他。 “戏子!”斯基普说,“看戏子演戏不是只要付票钱就可以了吗?” 我从保温壶里又倒了更多的咖啡。我说:“我不知道我是怎么想到的,但我就是想到了。而一旦想到之后,许多线索就冒出来,串在一起。最早的只是一种印象,这些人有点奇怪,有点像在演戏。当然他们在莫里西酒吧的演出跟星期一晚上的那场戏,是有点不同。在我们确定他们是同一批人之后,我们也就会明白他们的演出,为什么会有点不一样。” 第66页 “我不知道这两个人是怎么当上演员的。”博比说,“看起来很假。” “还有别的线索。”我说,“他们行动的样子就像是对动作很有概念、很职业。斯基普,你说他们很像舞蹈家,他们的动作可能真的经过设计。干演员的有句行话:如果一个人的言行异常,如果不是在演戏,就是流露出他的真性格。从这个观点去分析他们其中一个人的话,其实很有意思。” 斯基普说:“那两个人说过话吗?我怎么没听到?” “在教堂的地下室里。就在你跟那个戴黄色假髮的搬家具的时候。” “我想起来了。他到底说了什么?” “他好像说什么公会同不同意之类的。” “对,我想起来了,他好像是这么说的。这句话有点怪,可是我当时没太注意。” “我当时注意到了,而且他在讲这句话的时候,声音有点不同。”他闭上眼睛,努力回想。“你说得对。”他说。 博比说:“这怎么能证明他是演员?顶多能说他是个公会会员而已。” “舞台工作人员公会非常厉害,”我说,“他们严格规定演员不能去搬布景或者去做那些该工作人员做的事情,所以他才会说那种话。只有演员才会想到这个,不是吗?” “可是你又怎么知道他们究竟是谁?”卡萨宾问道,“就算你知道他们是演员,想弄清楚他们的姓名跟地址,不是还要大费周章吗?” “耳朵。”斯基普说。 大家都在看他。 “他画下他们的耳朵。”他说,还指了我一下,“在他的笔记本里面有啊。耳朵是人体中最难伪装的部分。别看着我,我是在说他讲过的话。把那两个人耳朵画下来的人是他。” “画耳朵要干什么?”博比说,“难道要我们登个gg,弄个公开试听会,让大家亮出耳朵来吗?” “你可以去査查海报啊。”斯基普说,“你去看看他们的样子,说不定能找到差不多的耳朵。” “在拍证件照片的时候,”比利·基根说,“照相的人不都叫你把耳朵露出来吗?” “要不然会怎么样?” “要不然他们不给你护照。” “可怜的梵谷,”斯基普说,“他永远也别想出国了。” “你到底是怎么找到他们的?”卡萨宾说,“总不可能单靠耳朵吧?” “不是,当然不是。” “车牌号码。”比利说,“难道大家都忘了车牌号码吗?” “车牌号码已经登记在赃车清单上,”我告诉他,“自从我想到他们是演员之后,我就从另外一个角度看那座教堂。我想他们绝对不会随便挑一个教堂,破门而人。他们有办法进去,可能钥匙就在他们手上。根据牧师的说法,很多社团借用那个场地,所以外面也可能有很多钥匙在流传。他说,有一个业余的剧团曾经用过那地方排演。” “啊哈。”不知道谁叫道。 “我打了个电话给教堂,査到那个剧团的名字。然后我再打电话给那个剧团,跟他们说,我想找一个几个月前,曾经在他们那里演过戏的演员,我描述了一下那两个人的特徵。记住,那两个人除了身高相差一点之外,其余长相差不多。” “你就因此而査出名字来了。” “我査到了两个名字,其中一个是卡特勒。” “真相终于大白了。”斯基普说。 “白什么白?”卡萨宾说,“这名字不是第一次出现吗?怎么就真相大白了?还是我太笨,看不破玄机?” “不,你说得对。”我告诉他,“在那个时候,卡特勒只是我笔记本中的一个名字而已,所以,我必须要把名字跟其他的犯罪案件连在一起。” “什么犯罪案?哦,莫里西酒吧抢劫案是不是?不可能吧,那个地方是家族企业,兄弟几个包办了所有工作,他们不会雇用一个打零工的演员。” 我说:“如果那两个演员就在莫里西酒吧的楼下活动呢,斯基普?” “哦。”他说。 比利·基根说:“爱尔兰剧场。不知道是叫驴子剧团,还是什么。” “我今天下午去过了。”我说,“他们正在排一出新戏,已经到了最后关头。我报了蒂姆·帕特的名字,耽搁了一个小姐几分钟。他们在屋里张贴了海报,有每个演员的独照。行话好像叫大头照,是吧?那个女孩把他们歷年来存档的大头照,一张张翻给我看,有许多演员只是偶尔演一阵子就不干了。” “然后呢?” “李·大卫·卡特勒曾在一出名为《争议》的剧中客串过一个角色。这齣戏在五月最后一个星期跟六月第一个星期上演过。我还没看到名字,就认出他来了。当然,他表弟的照片也里面。他们两个经过伪装之后很像,本人长得更像,想弄错都不可能。因为他们不是剧团的常客,之所以能得到演出机会,很可能跟他们长得很像有关系,因为剧中人恰巧是一对兄弟。” 第67页 “李·大卫·卡特勒,”斯基普说,“另外一个人叫什么名字?什么阿特伍德?” “加里·阿特伍德。” “演员。” “对。” 他在手背上敲了敲烟,把它放在嘴里,点着,“演员。他们在底层,却想把整个世界翻过来,是吧,所以他们才动脑筋去抢莫里西酒吧。” “可能吧。”我喝了一口咖啡。酒瓶就放在我的面前,我忍不住看了一眼,但是,我现在还不想喝东西来麻醉我的认知。我很高兴大家都没喝酒。 我说:“他们可能在演戏的时候,上楼去喝过一两次酒,也可能看到莫里西兄弟在开或是锁墙上的保险箱,知道里面有钱。不管怎样,他们发现抢莫里西的钱不难。” “如果他们还有命去花的话。” “也许他们根本不知道莫里西兄弟的厉害,这很有可能。反正他们就此开始计划抢劫案,把它当作一齣戏来编,他们把自己打扮成爱尔兰人,把案子弄成是爱尔兰人的家务事,由两个沉默不语的冷酷枪手演出。在确定可行性之后,他们出去弄了把枪,开始演戏。” “就是这样吗?” 我耸了耸肩,“也许他们以前就抢过,我们没有理由假设这是他们的头一回。” “他们说不定帮人打过杂,到办公室当过临时秘书。”博比说,“是吧,演员也要过日子,也许我该弄个面具,弄把枪来。” “也可能看过吧檯,道理一样,这都不需要特别的技术。”斯基普说。 “那他们是怎么找上我们的?”卡萨宾问道,“可不可能在他们演戏的时候,到我们这里玩过?” “也许吧。” “但这要怎么解释他们知道帐本的事?”他说,“斯基普,我们以前雇用过他们吗?阿特伍德跟卡特勒是吧?这名字我们以前听过吗?” “我想没有。” “我想也没有。”我说,“他们可能知道这个地方,不过,这并不重要。而且他们不可能在这里工作,他们甚至连斯基普都没见过。” “那可能是他们模仿了某出戏吧。” “可能,不过这并不重要,有个内应偷了帐本交给他们,好进行勒索。” “我们这里有奸细?” 我点了点头,“我们最早不就这么猜的吗?你不是为了这个才叫我来的吗,斯基普?我敢下这种判断,部分原因是因为交换过程非常顺畅,部分原因当然是因为我知道到底是谁在陷害你们。” “是吗?” “这也就是他们为什么会有帐本,为什么会找上你们。据我所知,他们可能根本没踏进小猫小姐一步。他们没有必要那么麻烦,因为早就有人给他们准备好了。” “就是那个内应。” “没错。” “你知道谁是内应吗?” “我知道。”我说。 房间非常安静。我站起来,从矮柜上拿瓶野火鸡,倒了一盎司,又把瓶子放回去。我拿着杯子,却没有意思要喝。我不想喝酒,也不想拖下去害得大家越来越紧张。 我说“这个内应在事后也告诉阿特伍德和卡特勒,我们已经知道他们的车牌号码。” 博比说:“那辆车不是偷来的吗?” “的确有人报了案,所以它才会出现在赃车清单上。遗失时间是星期一,下午五点到七点之间,遗失地点则是海洋公园大道。” “那又怎样?” “报告是这么说的,在那个时候,我也只知道这么多。今天下午,我又想了办法,打探出更多的消息,我査出汽车的主人叫丽塔·多妮真。” “阿特伍德的女朋友。”斯基普说。 “她其实是卡特勒的女朋友。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差别。” “我搞不懂。”卡萨宾说,“他偷他女朋友车干吗?” “好像所有的人都喜欢开亚美尼亚人的玩笑。”基根说。 我说:“阿特伍德和卡特勒开走了丽塔的车子。稍后,他们的同谋告诉他们说,有人瞧见他们的车牌。所以,他们就打电话给警方,谎报他们的车在几个小时之前被偷了,遗失地点在海洋公园大道附近。今天下午,我又查了一下,这才知道报案的时间已近午夜。” “我好像没把前因后果交代清楚。赃车清单上并没有说车主叫丽塔·多妮真,而是一个爱尔兰名字,叫弗莱厄蒂或法莉之类的,我忘记了,地址是在海洋公园大道附近。清单上有电话号码,我拨过去,却发现是错的。所以,我到现在也搞不清楚那个人究竟是叫弗莱厄蒂或兹法利。我只好从车牌下手,结果查出车主叫丽塔·多妮真,住在卡布里尼大道,就是在华盛顿海茨再上面一点,距离海洋公园大道或是布兽克林其他区域,都有一段路。” 我喝了点酒。 “我打电话给丽塔·多妮真。”我说,“我假装是一个在查赃车的警察,问她车是不是已经找回来了。她说,那辆车已经找到了。她说车其实没有被偷,她丈夫多喝了几杯,忘记了停在哪里。她报案之后,自己没走两条街,就看到那辆车了。我说,那我们的记录可能有点笔误,因为车子遗失的地点是布鲁克林,但她却住在上曼哈顿。她说没错,那时她跟她丈夫在布鲁克林看她的小叔。我说,我们资料上的姓名好像也有点问题,因为那个人好像姓法什么的。没有错,她说,她小叔就是叫这个名字。接着她又唠唠叨叨解释说,那个人其实是她丈夫的妹夫,她丈夫的妹妹嫁给一个姓法什么的。” 第68页 “可怜的亚美尼亚女孩,毁在爱尔兰人手里,真倒霉。”基根说。 斯基普说:“她到底有没有一句真话?” “我问她是不是叫丽塔·多妮真,那部车牌ljk1914水星伯爵的车子,是不是她的?这两个问题她都说是。自此之后,她就没有再说实话了。她在替那两个人掩饰,而且创意无穷,撒起谎来脸不红气不喘。她可能很想让卡特勒娶她,可是她根本就没结过婚。我没有逼她逼得太紧,不想让她觉得我另有所图。” 斯基普说:“有人在我们交钱之后,打电话给他们,说我们知道车牌号码了。” “没错。” “可是谁知道这件事呢?不就是我们这五个人知道吗?基根,你难得做个英雄,是不是你大嘴巴,告诉别人了?是不是这样?” “我去教堂供述过,所以有一堆神父知道。” “我说真的,你别闹好不好?” “我怎么会到教堂去供述?” 约翰·卡萨宾慢吞吞地说:“斯基普,我想不是走漏了消息。我想马修的意思是说,内奸就在我们中间,对不对?” “我们中间?我们之中的一个?” “是真的吗,马修?” “没错。”我说,“是博比。” 第23章 好一阵沉默,所有的人都看着博比。斯基普放声狂笑,笑声在斗室中迴荡。 “马修,你妈的,”他说,“你说得也太过分了点,你觉得我会相信吗?” “这是真的,斯基普。” “就因为我是个演员吗,马修?”博比冲着我笑了笑,“你以为演员同行里,每个人都认得每个人吗?光听名字,比利还以为卡萨宾跟多妮真是亲戚呢。我的天,城里的演员可能比亚美尼亚人还要多呢。” “演员跟亚美尼亚人好像是势不两立的两个族群,而且好像永远都在饿肚子。”基根感嘆道。 “我不认识这两个人。”博比说,“根本就没听过阿特伍德跟卡特勒这两个名字。” 我说:“没有用的,博比。你跟加里·阿特伍德是纽约戏剧艺术学院的同学。去年在第二大道的加林达剧院,你跟李·大卫·卡特勒还同台演出过。” “你是说那出戏是吧?那出全戏院都是空位,就连导演也不知道在演什么的戏吗?哦,演布兰特的那个就是卡特勒吗?就是你说的那个人是吗?” 我没吭声。 “我们里面没人叫他李·大卫·卡特勒,大家都叫他戴夫,我想我记得他,可是——” “博比,你这个王八蛋,你说谎。” 他转过身来,瞧着斯基普:“阿瑟,你在说我?连你也不相信我?” “我就是他妈的知道,我认识你一辈子,早就看穿你了。你说谎我会不知道吗?” “人性测谎机。”他嘆了一口气,“这次你对了。” “我不敢相信。” “你这个人真是难伺候,阿瑟。我说谎,你不信;我说实话,你也不信。你到底要我怎么办?” “你抢了我的钱,你偷了我的帐本,你出卖我!这种事你怎么做得出来?你这狗娘养的,这种事你怎么做得出来?” 斯基普站起来。博比还坐椅子上,手里拿着那个空杯子。基根跟卡萨宾站在博比两边,不过,这两个人向外挪了挪,好像要给博比多点空间。 我站在斯基普的右边,不过,我的眼神可没放过博比。博比陷入沉思之中,慢条斯理,斯基普显然问了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他妈的。”他终于说话了,“为什么有人要做这种事?他们又不缺钱。” “他们分给你多少?” “跟你说实话吧,没多少。” “多少?” “最早我是说三分之一,他们差点笑死。我又说一万,他们说五千,最后的成交价是七千。”他双手一摊,“我不大会跟别人讨价还价,我是演员,不是生意人,我哪会跟人斤斤计较?” “你居然只拿了七千块钱?” “好啦,相信我,我真的希望能多弄点。” “你他妈的别跟我开玩笑!” “那你就不要直来直往地问我,王八蛋!” 斯基普闭上眼睛,汗水一串串地从额头滴了下来,他脖子上的肌肉在颤抖。他双手握紧,松开,又握紧。他喘气的声音很重,好像是中场休息的拳手。 他说:“你到底要钱干什么?” “我小妹妹要钱动手术,而且——” “博比,你别耍我。我他妈的会杀人,没骗你。” “是吗?我真的需要钱。相信我,要动手术的人是我,我的腿断了。” “你胡说八道。” “我借了五千块钱投资古柯硷买卖,结果却被人骗了。我在曼哈顿的大银行里没有熟人,借不到钱。我是向放高利贷借的,他说,我只要把我的一条腿押给他就行了。” “你没事搞那玩意儿干什么?” “我想弄一笔钱改变生活啊,我想往上爬啊。” 第69页 “你做你的美国梦去吧!” “结果证明这是一场噩梦。我的钱跟掉在马桶里一样,背了一屁股债,光利息一个月就是一百块,本钱我一毛也没还。你们知道高利贷就是这么回事。到头来,我连一百块的利息也还不起了。利滚利害得我弄到的七千块差不多全部都还给那些吸血鬼了。我告诉你我那些钱花哪里去了:六千块还给放高利贷的,从此我跟他们没瓜葛了,然后,我清掉了我自己的一点债务。最后我皮包里就只剩下两百块了。”他耸了耸肩,“来得容易,去得轻快,你说是吧?” 斯基普的嘴上叼了根烟,另一只手在找打火机,找到之后,又不小心掉了,他弯腰去捡的时候,还不小心撞到桌子。卡萨宾伸手扶住了他,掏出一盒火柴,替他点菸。比利·基根趴在地上,一直到找着了打火机才站起来。 斯基普说:“你知道你搞掉我多少钱?” “我害你赔了两万,约翰三万。” “我们每个人被你搞掉两万五千块。我欠约翰五千块,你知道我会还他的。” “随你怎么说吧。” “你只要七千块,却害得我们赔了五万!” “我跟你们说过,我没什么生意头脑。” “你根本就没有头脑,博比。如果你要钱,你不会向莫里西兄弟检举你的朋友吗?莫里西悬赏了一万块,你不但可以拿得心安理得,而且也比他们分给你的多三千。” “我不出卖我的朋友。” “哦,那当然啦,不过,你不是出卖了约翰跟我吗?” 博比耸耸肩。 斯基普把烟丢在地板上,恶狠狠地踩了一脚。“你要用钱,”他说,“你为什么不过来跟我们说一声?直接跟我说不就得了?去找放高利贷的人之前不会来找我吗?要不出事之后再来找我也来得及啊。” “我才不会向你借钱。” “你不会向我借钱?所以,你就偷我的钱,这样你就不用开口了,对不对?” 博比转过头去,“是啊,没错,我不会向你借钱的,阿——瑟——” “我拒绝过你吗?” “没有。” “我让你难堪过吗?” “有。” “什么时候?” “一天到晚。你不是一天到晚说,叫那个演员去演一下酒保,叫那个演员到吧檯后面去,希望他不会把整个店送掉。我最讨厌别人拿我的演技开玩笑。我就像你的玩具,是你开玩笑的小丑。” “你觉得我不把你的戏剧生涯当回事?” “你当然没有。” “我真他妈的不相信我的耳朵。你在第二大道,在那个什么破烂剧场演戏的时候,我带了多少朋友去看?如果酒吧里有二十五个人,我起码带了二十个。” “那还不是带人去看小丑?‘带你们去看个破烂玩意儿。’你说这叫做当回事吗,斯基普?谢谢你帮这种忙。” “我真他妈的不敢相信。”斯基普说,“你恨我。”他环顾室内众人,“他恨我!” 博比只是看着他。 “你做这种事来害我。你他妈的。” “我做这种事是为了钱。” “钱我会借给你。” “我不想跟你借钱。” “你不想跟我借钱?那你的钱从哪里来?是上帝赏给你的,还是天上掉下来的?” “我觉得是我赚的。” “你说什么?” 博比耸耸肩,“我说过了,我觉得是我赚的,我花了工夫。从我拿到那本帐本开始,我就一天到晚跟你们在一起。我星期一晚上跟你们去拿帐本,干这个,干那个。你们怀疑过我吗?这对一个演员来说,演得还不坏吧?” “这不过是场戏而已,是不是?” “你也可以这么看。” “那犹大也是圣贤了。他不是也被提名角逐奥斯卡金像奖吗?只不过是没出席颁奖典礼而已。” “你的表现挺差劲的,阿瑟,这个角色并不适合你。” 斯基普死命瞪着他。“我不明白。”他说,“你好像一点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如果我装作很羞耻的样子,你会比较舒服吗?” “你觉得这对吗?偷你老朋友的钱对吗?陷害你的哥儿们,害他赔了一大笔钱对吗?” “你以前没偷过东西吗,阿瑟?” “你在胡说些什么?” “你那两万块钱是从哪里来的,阿瑟?是你不吃午饭省下来的?” “我们逃税啊,这又不是什么秘密。你说我偷了政府的钱吗?纽约收现金的行业,哪一个不这样干的?” “你开酒吧的钱是哪里来的?你跟约翰是怎么起家的?是你逃税逃来的吗?你收的小费没申报是不是?” “那又怎样?” “你放屁。你的钱还不是从杰克那里偷来的?你偷了一大堆东西,然后再拿到杂货店换钱。你偷了那么多东西,杰克的店居然没关门,真是奇蹟了。” “他赚钱啊。” 第70页 “是啊,你也赚了下少吧。你偷,约翰还不是也偷?你看,偷到的钱足够开一家自己的酒吧。讲到美国梦,这就是美国梦——从老闆那里偷钱,偷到你可以跟他一较长短为止。” 斯基普不知道嘟哝些什么。 “你说什么?我听不清,阿瑟。” “我说,酒保偷东西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有本事就说实话吧。” “我没有偷杰克的东西,我是帮他赚钱。花言巧语是没用的,博比,你不管说什么也无法改变你作贼的事实。” “没错,你他妈的是个圣人,阿瑟。” “天哪。”斯基普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知道,你什么都不用做。” “不用做吗?” 博比摇了摇头,“你说你要怎么办?从吧檯后面把枪拿出来,一枪把我干掉?你不会这么做吧。” “我应该干掉你!” “是啊,不过,我想你不会动手的。你想杀我吗?你又不是疯子。我知道你应该生气,但还不至于气到这种地步,你脑子不会动了吗?” “我——” “听我说好吗?”博比说,“如果没人反对的话,我想大家都早点回去休息吧。兄弟们,相信我,我会想办法把五万块钱还给你们的。总有一天我会是个明星,我知道,五万块算得了什么?” “博比——” “再见啦。”他说。 我们三个向墙角的斯基普说声晚安。约翰·卡萨宾找了辆计程车到上城去了。我把比利·基根拉到一边去,跟他说,我觉得我好像不该把博比的事和盘托出。 “你没错。”他说,“你应该说的。” “现在他知道他最好的朋友背叛了他。”我转身,眺望窗外的凡登大厦,“他住在很高的地方,不会跳下去吧?” “他不是那种人。” “我想也不是。” “你应该跟他说清楚的。”比利·基根说,“要不然你怎么办?让他一直以为博比是他的好朋友吗?没错,你的确是把一桶热油泼在他身上,把他弄得跟丧家犬一样,但是伤口终究会癒合的。你闷不吭声,结果只会更糟。” “你说得对。” “当然对。如果博比这次逃过了,下次他还会再干的。斯基普迟早还不是会知道?更何况斯基普这次虽然损失惨重,但终究没有动摇根本。我看博比还是会再打斯基普的主意的。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明白。” “我说的没错吧?” “可能吧。比利,我想听首歌。” “啊?” “不是有一首什么关于酒吧的歌吗?你放给我听过的。” “《最后的召唤》。” “可以吗?” “来吧,顺便喝两杯。” 我们没喝多少。我跟他回到他的公寓,他把那首歌放了五六次。我们没说什么话,多半是在听唱片。他一直告诉我,我做的没错,但我却不确定他说的到底对不对。 第24章 第二天我睡到很晚才起来。那天晚上我跟丹尼男孩和他的两个朋友到皇后区看拳赛。其中有一个中量级拳手,是丹尼男孩的朋友最欣赏的。他靠技巧取胜,但整体而言不怎么样。 第二天是星期五,我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吃午餐,斯基普走了进来,跟我喝了一杯啤酒。他刚刚去过健身房,口渴得要命。 “天哪,我今天精神好得很。”他说,“体内所有的怒气都跟着汗水流出来了。我浑身都是力气,觉得可以把屋顶举起来。马修,我是不是有点过分?” “你在说什么?” “我是不是真的把博比当成小丑演员?” “我觉得他只是在找一个理由说服他自己罢了。” “我不知道,”他说,“也许我真的很过分。记不记得有一次我把你酒吧的帐付掉,你气得头髮都直了?” “那又怎样?” “也许我也是那样把他惹急的,只是对他我可能更过分了点。”他点上一根烟,咳了好一阵子。等平復下来之后,他说:“去他妈的,那傢伙是个王八蛋,就这样了,我准备把所有的事都忘掉。” “要不然你还能怎么办?” “我要知道就好了。他说等他变成大明星之后,会把钱还给我,我倒挺欣赏他这句话。我们有没有办法从那两个傢伙那里弄点钱回来?我们不是已经知道他们是谁了?” “你准备怎么跟他们说?” “我也不知道,好像我们也吓不倒他们。前两天,你把大家叫到一块儿,说要开个小会,结果证明只是虚晃一招,你把大家都叫来,只是为了揭发博比的阴谋。” “我觉得这个主意不坏。” “是啊,既然你已经想到开会这个主意,那我们干脆就来个真的作战会议,把大家都叫过来,商量一下,对付那两个戏子一一” “我觉得没用。” “我也觉得没用。我们怎么办,抢那两个抢匪吗?这不是我的做事风格。现在的问题是,这只不过是钱而已。我是说真的。以前这笔钱放在银行里,我也没想要去用它,现在我的钱没有了,我的生活也没有差别。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第71页 “明白。” “我只想要忘掉这一切。”他说,“这事一直在我心头打转。真希望我能忘个精光。” 那个周末我跟我儿子在一起。过了这个周末,他们就要到夏令营去了。我星期六上午到火车站接他们,星期天晚上又把他们送上火车。我还记得,我们看了一场电影,用一整个上午的时间逛华尔街和鱼市。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很特别的周末,很久以后,我还记得清清楚楚。 我们下午进了格林尼治村,直到第二天天将破晓才回到旅馆。我作了一个很可怕的梦,梦到我走在一个高不可测的横樑上,小心翼翼,生怕掉下去。就在我惊疑不定、胆战心惊的时候,电话铃响了。 我拿起电话筒,只听到沙哑的声音说:“没办法了,我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但是至少我们不用担心我们会在法庭上输掉这个案子。” “请问是哪一位?” “杰克·迪博尔德。你是怎么啦?你好像还没睡醒。” “我刚刚起来。”我说,“你在说什么?” “你没看报?” “我才睡醒,出了什么事?” “你知道现在几点了?都快中午了。你这傢伙过的是什么日子啊?” “天哪。”我说。 “赶快去买份报纸。”他说,“我一个小时之内会再打电话给你。” 《新闻报》在头版上有一条新闻标题:“杀人嫌疑犯自缢牢房”,详细内容则见第三版。 米格利特·克鲁兹把他的衣服撕成碎条,编成绳索,绕过牢房上端的管子,结成套子,站在床沿上,把头往里面一钻,了此一生。 杰克·迪博尔德没有再打电话过来,但是,傍晚六点的电视新闻却交代了后续发展。在知道朋友的死讯之后,安杰尔·赫雷拉翻了供,承认他跟克鲁兹犯了蒂勒里家的抢劫案。克鲁兹在做案过程中,发现楼上有动静,便从厨房抄了把菜刀上楼査看。稍后赫雷拉很惊讶地发现,克鲁兹居然把那女人乱刀砍死。赫雷拉说,克鲁兹的脾气常常失控,会做出常人难以揣度的事,但他们不但是好朋友,还是亲戚,所以,他只好编谎话来保护克鲁兹。 最好笑的事是:我竟然想到日落公园去。这个案子算是结了,跟案子相关的人该怎么样也都怎么样了,但我还是觉得我应该上街去,找个酒吧,请小姐喝杯酒,给自己买包薯条。 我当然没出去,我甚至没认真打算过,那只是一种感觉而已。 那天晚上,我待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我喝得又勐又快,但是我的脑筋没闲着,大概是在十点半、十一点的时候,门打开了,走进来一个人,我连头也没回就知道是汤米·蒂勒里。蒂勒里显然是刚打扮过,一身光鲜,这好像是他在妻子被杀之后第一次到阿姆斯特朗酒吧来。 “嘿,看是谁回来了。”他叫着,笑得很开心。大伙儿冲过去跟他握手。站在吧檯后的比利还没反应过来,汤米就决定要请客了。这么一来他可就破费不少了,因为在场起码有三四十个人,但是我想酒吧里就算有三四百人汤米也不会在乎。 我安坐不动,任随别人去跟汤米寒暄。可是汤米却瞧见了我,把手臂往我肩膀上一围。“就是这个人,”他向大家宣布,“大家要注意这个跑坏好几双鞋的侦探!”他对比利说:“这傢伙的钱今天不管用。他不能付钱买酒,不能付钱买咖啡。如果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的厕所改成收费的话,这傢伙也别想在那里花上一毛钱。” “厕所还是免费,”比利说,“不过,我们会慎重考虑你的建议。” “别闹了,你们会没想到吗?”汤米说,“马修,哥儿们,我爱死你了。我站在一个没退路的地方,全世界的重量都压在我身上,是你救了我。” 我到底做了什么?又不是我把克鲁兹吊死的,也不是我叫赫雷拉翻供的。我甚至还没正眼瞧过他们。但是,我拿了他的钱,现在又好像非得喝他请的酒不可。 我不知道我们在那里待了多久。有趣的是,在我放慢喝酒速度的同时,汤米却一杯一杯加速勐灌。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带卡罗琳来,反正,现在案子结了,他用不着顾忌什么。不过,我怀疑卡罗琳不会跟来,毕竟她家就住在附近,大家都认识她,大家在想什么,她心里也明白。 过了一会儿,汤米把我推出阿姆斯特朗酒吧,也许他也想知道卡罗琳是不是在其他地方。“我们要好好庆祝一下,”他跟我说,“我们不要醉到不省人事还待在同一个地方。我们要出去,到处遛遛。” 他有车,我就搭他的车。我们真的逛了几家酒吧。在东缘大道,有一家吵极了的希腊酒吧,里面的服务员个个穷凶极恶,像是黑道的打手。我们也到了一两家非常时髦的酒吧,其中有一家是杰克·鲍金开的,也就是博比说的斯基普偷了他好多钱、让他自己有本钱开小猫小姐的那一家。最后我们在格林尼治村附近还找到一家黑漆漆的啤酒屋,这家店让我想起在日落公园的那家挪威风味的菲约德啤酒屋。那些日子我一直想到格林尼治村那家啤酒屋去,不过那地方我只去过一次,之后就再也找不到了。或许是我记错了位置,它不在格林尼治村,也许是在切尔西区。开车的人是汤米,我也没太注意周围的环境,不过我想我们现在去的啤酒屋,不是上次我去的那家。 第72页 不管这地方在哪里,反正这家店很安静,可以让人谈点话。我问他,我到底为他做了什么,值得他那样为我大力吹捧。一个人自杀,另一个人自己招认了,这跟我有什么相干? “你给了我们不少东西。”他说。 “什么东西?我给过你一片指甲,好让你用巫术咒他上吊吗?” “克鲁兹年轻的时候好勇斗狠,还有逼女朋友卖淫的事,不是你说的吗?” “他是因为谋杀入狱的,难道他会为了在念书时揍过几个人而上吊自杀吗?” 汤米喝了一口酒,接着说:“两天前,有个黑鬼找上了正在排队领饭的克鲁兹。那个黑鬼壮得像座山似的。‘你还记得那个乡下姑娘吗?’黑鬼跟克鲁兹说,‘你当初怎么对那个女孩,我现在会十倍奉还,我要折磨到你离开这里为止。’” 我没说话。 “卡普兰,”他说,“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个人,放话出去,问题就这么解决了。克鲁兹自己知道,他下半辈子怕是要在牢里过了,他左思右想,想出一个你现在已经知道的主意,就是一死了之。” 我觉得有点喘不过气来,趁汤米到吧檯去拿酒的时候,站起来走了走。面前的酒我碰都没碰,但他还是端来了两杯酒。 他坐定之后,我说:“赫雷拉呢?” “改口啦,坦白招供。” “把杀人的事推到克鲁兹身上?” “不好吗?反正死无对证。人可能是克鲁兹杀的,也可能是赫雷拉杀的,谁知道?谁在乎?反正你这次帮了大忙。” “是啊,我帮克鲁兹自杀。”我说。 “你也帮了赫雷拉。德普找到赫雷拉的律师,赫雷拉的律师再把消息传给赫雷拉:喂,你入室抢劫总是事实吧,人也许是你杀的,也许不是你杀的,但是,如果你故事编得不错,你至少可以在牢房里少窝几年。蒂勒里先生已经表示他既往不咎,每个月还会寄张支票给你在老家的老婆孩子。” 在吧檯,有两个老头子唾沫横飞地谈论路易斯大战施梅林的拳赛。 有一个人说,路易斯是有意修理那个德国冠军的,另外一个人比手划脚,情绪激昂。 我说:“谁杀了你妻子?” “谁知道是谁?我想是克鲁兹,他那对眼睛邪恶得很。你如果仔细看过,几乎就可以确定那傢伙一定杀过人。” “你什么时候这么近看过他?” “他们第一次到我家的时候。我不是跟你说过,他们曾经到我家清理阁楼和地下室吗?” “你告诉过我。” “我再也没有第二次仔细看他们的机会。”他说。 他放肆地笑了笑,但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他的笑容变得勉强起来。“到你家清理垃圾的只有赫雷拉,”我说,“你根本没有机会见到克鲁兹。” “克鲁兹那时候来帮忙。” “你以前怎么没提过。” “我说过。马修,就算我忘了提,那又怎么样?有什么差别吗?” “克鲁兹不是那么勤快的人,”我说,“他不可能去帮忙。你到底是在什么时候瞧过他的眼睛?” “天哪,可能是我在报纸上看到照片,也可能是我误以为我见过,你别再追究了好不好?不管他眼睛长得什么样子,反正他现在什么都看不见了。” “到底是谁杀了你妻子,汤米?” “嘿,我不是说过别再追究了吗?” “回答我的问题。” “我已经回答过了。” “是你杀了她,对不对?” “你疯了?求求你,声音压低一点好不好?你想让大家都听到吗?” “你杀了你妻子。” “赫雷拉不是说得很清楚吗?是克鲁兹杀的,你闹够了没有?你那警察朋友像苍蝇一样盯着我,他都承认我有不在场证明了,你说我要怎么杀她?” “当然有办法。” “啊?” 一张椅子放在房间中央,一幅奥尔斯公园的远眺图,一股扑鼻的霉味跟混杂在其中的一丝幽香。 “铃兰。”我说。 “啊?” “所以我知道是你干的。” “你胡说些什么?” “在三楼她婶婶以前住的房间里,我闻到她的香水味。我一直以为是我从她卧室带上去的,后来才发现不是。她到过那里,所以我才闻到那股香水味。我一直觉得那个房间很奇怪,好像在告诉我什么,只是我一直不明白。” “我还是不知道你胡说些什么。你知道你在胡言乱语吧?马修,你大概喝醉了,明天早上你就——” “你在那天下班的时候离开办公室,赶回湾嵴区,把她拖到三楼去,再把她绑起来,塞住她的嘴巴,对不对?你可能餵了她安眠药之类的东西,让她人事不省。然后你赶回曼哈顿,跟卡罗琳吃晚饭。” “你的话我根本不想听。” “赫雷拉和克鲁兹大概是在午夜的时候出现,这其实是你的安排。他们以为屋里没有人。你妻子被扔在三楼,可是他们有什么理由上到三楼去?为了安全起见,说不定你还把门锁上了。他们劫掠一番之后,平安回家,还以为这是他们有史以来最简单的非法行动。” 第73页 我拿起杯子,接着想到这杯酒是汤米买的,又把它放了下来。我觉得这个动作非常好笑。钱一天到晚转来转去,这杯威士忌又怎么知道是谁付的钱? 我喝了一口酒。 我说:“两个小时之后,你跳上车子,赶回湾嵴区。可能你又在饮料里放了点东西,让你的女朋友昏睡不醒。现在你的问题就是找出一到一个半小时的空档。不过在你的不在场证明里如果有九十分钟的空白,也不太容易被人发现。车程不太远,可能根本不用一小时,谁也没见到你开车回家。你现在只要爬上三楼,把她扛下来,刺她几刀,再开车进城就行了。你就是这么干的,汤米,对不对?” “你放屁。” “告诉我你没杀她。” “我已经告诉过你了。” “那你就再说一遍。” “我没有杀她,马修,我没有杀过人。” “再说一遍。” “你到底是怎么了?我没有杀她。天哪,你不就是帮我证明这一点的吗?现在你又回过头来诬赖我。我对天发誓,我没杀她。” “我不相信你。” 吧檯那边有人在谈论洛基·马西亚诺。他说这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伟大的拳手。洛基出拳不强,平淡无奇,但不知道为什么,在拳赛结束之后,站在台上的是他,而不是他的对手。 “哦,天哪。”汤米说。 他闭上眼睛,用手蒙住他的脸。他嘆了一口气,抬头仰望,“你知道吗?有件事我一直觉得很滑稽。在电话里,我是个推销能手,战无不胜,跟洛基一样。我有多棒你绝想不到,我可以把砂子卖给阿拉伯人,在冬天推销冰块。但是,跟人面对面,我就不怎么样了。要不是靠电话,我连谋生都不太容易。你是怎么想到的?” “你告诉我的。” “我怎么可能会这么笨呢?我以前一直觉得我的脸色会说实话,我的眉目跟嘴角扯不了谎。我不知道。用电话就不同了。我可以跟陌生人侃侃而谈,我不用知道他是谁,不用知道他长得什么样子,他看不见我,我可以放手大干。但是面对面,面对一个熟人,我就一败涂地。”他面对着我,但却不敢直视我的眼睛,“如果我们在电话里谈,我说什么,你就得信什么。” “这有可能。” “一定是这样。没讲两句话,我推销的东西你就会照单全收。马修,以下的话不足为外人道,是我杀了她。那是意外,那是一种冲动,我们两个为了家里被偷的东西,闹得不可开交,我情绪一时失控就——” “你不必说了,汤米,这事是你一手策划的,对不对?” “这故事是你编的。虽然合情合理,但你永远也无法证实。” 我没说话。 “这事你帮了我不少忙,你别忘了这点。” “我以后不会了。” “不管究竟是不是你帮的忙,反正这起案子是找不上我了,马修。这事不会开庭,我也不会到那个鬼地方去。你替我省了不少口角之争。你知道一件事吗?” “什么?” “我们今天只是酒后吐真言而已,我们两个干了两瓶威士忌后说的醉话,当不得真的。太阳一出来,我们就会把刚才的话忘个精光。我没杀人,你也没说我杀过人,什么事也没发生,我们还是兄弟,对吧?对吧?” 我只是冷冷地看他。 第25章 那是星期一晚上的事。我不记得我是星期二还是星期三去找杰克·迪博尔德的。我先到警局去找他,没找到,我就一直找到他家去。我们先聊了一会儿,接着我说:“你知道吗?我越想越觉得那件谋杀案是汤米干的。” “你说到哪里去了?嫌疑犯一个死了,一个招认了,这事已经是歷史了。” “我知道,”我说,“但你听我说。”我就用纯逻辑的方式,跟他解释为什么我认为是汤米杀了他妻子。有好几个地方,我讲解好几遍,不过他听懂之后还是一副意兴阑珊的模样。 “我不知道,”他说,“这事有点复杂。你说她被绑在阁楼上多久?八到十个小时吧?这时间真长啊,而且在这段时间里完全没有人证。假设她醒过来了呢,假设她自己挣脱了呢?那他不是白忙一场了?” “这就不能告他谋杀了,顶多告他非法绑缚妻子而已,上一次是不是在几百年前,有个丈夫为了这种事入狱?”我讽刺地说。 “是啊,除非我们能证明是他动的手,否则一点用也没有。我知道你的意思,这事的确有不少破绽,但是你的理论也有点牵强,你不觉得吗?” “是啊,我只是说事情也有可能是这样发生的而已。” “现实生活不会有这种事吧?” “不见得。” “就算是这样,你也不一定能伸张正义。你跟我解释了半天,我才弄懂你的意思。你想在陪审团面前试试看吗?我保证对方的律师一定很难缠,也保证他每隔三十秒就会叫一次抗议,你说得下去吗?陪审团成员你又不是不知道是什么样子:头髮油油的,肤色铁青,手里拿把刀,衬衫上还有几滴血,他们就长这样子。” 第74页 “是的。” “不管了,反正这事已经是歷史了。你知道我现在手上是什么案子吗?市府公园灭门血案,你在报纸上读到了吧?” “那个犹太家庭?” “三个规规矩矩的犹太人,父亲、母亲、孩子。父亲留鬍子,孩子斯斯文文,一家人围坐在餐桌上,全部是脑后一枪。我现在就知道这么多,已经够我受的了。现在就算甘迺迪是他杀的,我也不在乎。” “那只是一种想法而已。”我说。 “挺有意思的,我没骗你,可惜不太实际,就算是真的,谁有时间去办这个案子?你知道的。” 我觉得现在该是痛饮狂醉的时候,虽然不怎么理想,但我手上两个案子总算是结了。我的孩子到夏令营去,我的房租付了,酒吧帐单全部清了,而且银行户头里还有点存款。现在无论怎么看,我连续醉上一个星期,都不是什么过分的事。 但我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好像事情还没完,我没放荡一番,也没有按照我的想法去找酒保报到。一两天之后,我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喝我那掺了波本的咖啡时,斯基普进来了。 他跟我点了点头,然后走到吧檯,很快喝了一杯,又站了一会儿。之后,他走到桌边,拉了一把椅子,在我对面一屁股坐下来。 “拿去。”他把一个褐色的信封放在他跟我之间。那种信封看起来很像是装钱用的。 我说:“这是什么?” “给你的。” 我打开来看,是一沓钱。我拿出来数了数。“得了,”他说,“别这样啦,你想招惹坏人跟你回家吗?放进口袋,回家再数。” “这是什么?” “你的那一份,收起来好不好?” “我的哪一份?” 他嘆了口气,态度有些不耐烦。他点了根烟,狠吸了一口,为了不把烟喷在我脸上,还特意把头转了过去。“一万块,分一半给你。”他说,“一万块的一半是五千,信封里就是五千块,现在帮个忙,把它收起来好不好?” “我为什么有一半呢,斯基普?” “悬赏。” “悬什么赏?” 他的眼神有点挑衅的意味,“我不是告诉你,我一定会讨点东西回来吗?那些王八蛋可别想占尽我的便宜。”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阿特伍德和卡特勒,”他说,“我把他们卖给莫里西兄弟了,这就是赏金。” 我看着他。 “我总不能去找他们把钱要回来吧?博比早把钱花了个精光,半毛钱我也榨不出来。我就到莫里西酒吧去,找到蒂姆·帕特,问他那笔赏金的事是不是还算数,我知道是谁干的,他的眼睛立刻亮得跟星星似的。当我把名字和地址跟他说的时候,我觉得他都想要亲我了。” 我把那个褐色的信封袋又放回我们之间,朝斯基普那里推了过去,我说:“这不是我的,斯基普。” “这是你的,我跟蒂姆·帕特说过了,这一半的钱是你的,案子是你破的,拿着吧。” “我不想要,你们已经给过我钱了。这消息我卖给你,就是你的,你把它卖给蒂姆·帕特,钱当然是你的。” 他又勐吸一口烟,“我已经把其中的一半给卡萨宾了,因为我欠了他五千块。他也不想要,我跟他说,听着,这钱你拿了,我们就扯平了。他拿了,剩下的就是你的。” “我不想要。” “这是钱啊,钱是可以花的,你知不知道?” 我没说话。 “喂,”他说,“拿去,好不好?你不想要,那就不要嘛,你烧掉,扔掉,送人,我问都不会问。这笔钱我不能要,不能要,你明不明白?” “为什么呢?” “他妈的,”他说,“去他妈的,我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你在说什么?” “不过,下一次我还是会这么做的。我一定是疯了,疯得一点理智也没有了。不过,真的有下次的话,我还会再干的。” “干什么?” 他看着我,“我给蒂姆·帕特三个名字跟三个地址。”他说。 他把烟夹拇指跟食指中间,瞪着它。“你最好别在我面前这个样子。”说完,他把烟屁股往我面前的咖啡杯里一扔,“哦,天哪,我的脑子真煳涂了,杯里还有半杯咖啡。我以为这是我的杯子,可是我根本没有杯子,我是怎么了?对不起,我再替你叫杯咖啡。” “一杯咖啡,算不了什么。” “那是反射动作,我根本没在想,我——” “斯基普,别管那杯咖啡了,坐下。” “哦,好吧。”他又拿出一根烟,在手背上敲了敲。 我说:“你给蒂姆·帕特三个名字。” “对。” “阿特伍德、卡特勒,还有——” “还有博比,”他说,“我出卖了博比。” 他把烟放在嘴里,拿出打火机点着。他的眼睛半睁半闭,好像在躲吐出的烟雾。他说:“我出卖他了,马修,我出卖了我最好的朋友。不过现在我觉得他根本不是我的朋友,我干脆就把他给卖了。我告诉蒂姆·帕特说,博比是内奸,全都是他一手策划的。”他看着我说,“你一定觉得我是个大混蛋。” 第75页 “我什么感觉也没有。” “我非这么做不可。” “对。” “所以你知道为什么我不能收下这笔钱了。” “是,现在我明白了。” “他说不定能逃过这一劫,你知道的,那傢伙就是运气好,遇难呈祥。前几天晚上,他趾高气昂地从我的酒吧里走出去,好像那地方是他的一样。现在咱们就瞧瞧,这个演员能不能靠他的演技捡回一条命。” 我没说话。 “这有可能,他就是有这种死里逃生的狗运气。” “可能吧。” 他用手背擦了擦眼睛。“我爱这个傢伙,”他说,“我想,我想,他也爱我。”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地吐了出来。“从现在开始,”他说,“我再也不会爱任何人了。”他站了起来,“我想他总有机会逃过吧,对不对?他应该没那么倒霉。” “可能吧。” 但他没逃过。没有一个人逃过。周末之前,所有的人——加里·阿特伍德、李·大卫·卡特勒、罗伯特·鲁斯兰德,这三个人的尸体在城中三个地方被发现,他们的脸被黑布蒙住,手被电线绑在背后,头部被一颗点二五口径的子弹贯穿。丽塔·多妮真的尸体躺在卡特勒的旁边,死状跟其他人一模一样。我想她是运气不好,凑巧碰上了。 在我看到这些新闻的时候,那个信封里还有钱,那时我没决定该怎么花。我不知道我究竟有没有想清楚这一大笔钱该怎么分配。不过,第二天我就把五百块捐给圣保罗教堂,而且我还点了一大堆蜡烛。一部分钱寄给我的前妻,一部分我存进银行。被我这么一安排,这笔钱的血腥味洗去不少,倒像是一笔家用,一笔普通的钱。 我想这事应该是到此为止了。我一直这么想,但我错了。 午夜时分,电话铃响了。我那时已经睡了一两个小时,不过,我还是翻身接了电话。我起码花了一分钟的时间,才弄清电话那端的人是谁。 是卡罗琳·奇塔姆。 “我一定要打个电话给你,”她说,“因为你喝波本,是个绅士。我觉得我应该打个电话给你。” “怎么啦?” “我们共同的朋友把我给甩了,”她说,“他还把我给开除了,现在,他不用一天到晚在办公室里面对着我了。他不要我就甩了我,你知道他是用电话通知我被开除的消息吗?” “卡罗琳——” “事情的原委都在纸条上,”她说,“我留了一张纸条。” “喂,你先不要那么冲动。”我跳下床胡乱抓了两件衣服,“我马上就过去,我们坐下来好好谈一谈。” “你阻止不了我的,马修。” “我没有想要阻止你啊,我们先聊一聊,然后你爱干什么都可以。” 我的耳边是挂电话的声音。 我套上衣服,冲出房门,希望她是吃安眠药,那样就还来得及。我一拳打破她公寓大门的玻璃,伸手进去扭开门把,然后再用一张旧信用卡扳开弹簧锁。我想,如果她把门反锁,我就只好一脚把门踢开。幸好,门没反锁,事情简单多了。 门打开之后,我闻到一股火药味,往里走,更是硝烟瀰漫。她躺在椅子上,头倒向一边,枪还握在手里。她的太阳穴上有一个黑洞。 咖啡桌上一瓶空的波本酒瓶下压着一张从笔记本里撕下来的纸条。空瓶旁还有一个空酒杯。从纸条上的字迹看来,这份遗言是她在浓浓酒意中写成的。 我读了那张纸条。站了一会儿,想了一下,然后到厨房拿条抹布把瓶子跟酒杯擦干净。我又拿了桌上另一个同样的杯子,沖洗干净,擦了擦,放回柜子上摆厨具的地方。 我把纸条放进口袋。我把那把小枪从她手里拿过来,习惯性地试了试卡罗琳的脉搏,接着找了个枕头裹住手枪消音。 我朝卡罗琳的胸腔跟嘴巴各开了一枪。 我把枪放进口袋里,离开现场。 他们在蒂勒里家沙发的坐垫中间,找到了那把枪。枪枝表面的指纹早就擦得干干净净了,但是在弹夹上却有个清楚的指纹,经过査证之后,是汤米的。 弹道分析指证无误,卡罗琳是死在这把枪下。子弹如果打在骨头上,可能会被撞得粉碎,但是贯穿卡罗琳胃部的那发子弹没碰上任何骨头,完整无缺。 这条新闻上了报纸之后,我拿起电话打给德鲁·卡普兰,“我不大明白,”我说,“他好不容易才免掉一场牢狱之灾,为什么要跑到那边去把他女朋友给杀了呢?” “你自己去问他吧。”卡普兰说,他的声音听起来很不高兴,“你想知道我的想法吗?他是神经病。不,我刚才是胡说的。我觉得他妻子可能是他杀的,当然也可能不是,我的责任不是去查明这事的真相,对吧?但我相信这傢伙有点杀人倾向。” “那个女孩一定是他杀的?” “应该是他杀的吧。那把枪是相当有力的证据。在沙发坐垫里找到枪,跟被人发现手里拿把冒烟的枪,有什么不同?白痴。” “他留着那把枪干什么?” 第76页 “也许他还有什么想杀的人。你怎么会知道一个神经病想干什么?除了那把枪之外,有人还打电话给警方说,在枪击案之后,他见到有人跑出大楼,衣着打扮跟汤米的日常装束一模一样。如果他穿他那件邋遢的红色运动衣,人家就会以为他是那里的小弟了。” “这么听来证据是相当有力了。” “这次换别人去吧,”卡普兰说,“我告诉他说,我这次不适合替他辩护,不管怎样,我是不想再沾惹他了。” 当我回想到这里的时候,我在报纸上看到赫雷拉日前出狱的消息。他在监狱里度过了十年的煎熬岁月,好在他没惹什么麻烦,总算是平安出狱了。 汤米·蒂勒里因为杀人,入狱两年三个月,但最近他却被一把厨房用的菜刀杀死,兇手不明。我猜想是赫雷拉在报仇,但我也懒得追究,也许是他在坐黑牢的时候,汤米没有按时寄支票到他老家去。也许是汤米又用电话招摇撞骗,但是在面对面的时候,没有办法解释清楚。 许多事都变了,许多人也不见了。 街角的那家希腊酒吧不见了,现在是一家韩国人开的水果摊。波莉酒吧现在被改作五十七餐室,内部装潢摇身一变,从低俗改为高雅,以前那个让人有点噁心的猩红壁纸跟霓虹灯全部不见了。火焰和蓝橙鸟也都不见了。在以前麦加文酒吧的地方开了一家牛排馆。小猫小姐在他们拿回帐本之后的一年半关门了。约翰和斯基普把店面顶了出去,新主人在原地开了个同性恋俱乐部,不过也只撑了两年,又换人经营。 我跟斯基普碰面的那家健身房也开不下去了。后来,有人在那里开了一家舞蹈教室。两年前,那幢楼被拆了,原地盖了一幢新大楼。我与弗兰共进晚餐的那家法国餐厅现在也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家时髦的印度餐馆。另一家格调比较高的法国餐厅倒还在,不过,我还是没进去吃过。 沧海桑田。 杰克·迪博尔德死了。心脏病。我知道这个消息时,他已经死了六个月了。蒂勒里的那个案子之后,我们没怎么联络。 跟斯基普把店卖掉之后,约翰·卡萨宾离开了纽约。我听说他在汉普顿开了酒吧,而且结了婚。 七七年底的时候,莫里西酒吧也关门了。虽然被控走私军火,但是蒂姆·帕特却逃过被起诉的命运,他的兄弟也不见了。奇怪的是一楼的剧场倒还在经营。 斯基普死了。在小猫小姐关门之后,他有点失魂落魄,待在公寓里的时间也越来越长。有一天,他在餐桌边,死于急症。 七六年初,比利·基根离开阿姆斯特朗酒吧,也挥别了纽约市。我最后一次听到有人提他,说他在旧金山,卖蜡烛、丝花或是什么跟酒吧完全不相干的东西。一个月前,我在第五大道一家书店里碰到丹尼斯,他手里抱着一叠瑜伽、精神主义和心灵学之类的书。 艾迪·凯勒两年前从纽约警察局退休。头两年,我还接到他寄来的圣诞卡,他那个时候好像是在佛罗里达州的一个小渔村。最近我就没有他的音讯了,或许是因为我始终没回信的缘故。大部分的人在寄出卡片,却没有收到回音之后,就会把名单上的那个人划掉。 天哪,真的过了十年了吗?我的一个孩子上了大学,一个在军队里服役。我完全不记得上一次我是什么时候跟他们一起去打球,逛博物馆。 安妮塔又结婚了。她还住在老地方,只是我不再寄钱给她。 这么多的变化,一点一滴,使得这个世界跟以前完全不一样。去年夏天,最后一家地下酒吧也关了。阿姆斯特朗的租约到期了,吉米无意续约,一定是该死的中国餐馆乘虚而入。吉米在五十七街跟第十大道的拐角处重新营业,但是距离我住的地方就太远了。 不过,这也不打紧,因为我已经不喝酒了。有没有地下酒吧,对我来说,完全没分别。我很少去点蜡烛,但却常常待在教堂地下室里,用保丽龙的杯子喝没掺波本的咖啡。 回头看看这十年的往事,我相信我现在会用不同的方法处理以前的事了。可是,现在什么事都不同了,真的,改头换面,全然不同了。我现在还是住在相同的旅馆里,在相同的街道活动,偶尔去看场球赛或是拳赛。可是十年前我喝酒,现在我却滴酒不沾。我不会为我喝进去的任何一滴酒感到后悔,但我非常感谢上帝,现在不用再靠那玩意儿了。 因为这样,你看,我在人生的旅途上不是少走了许多冤枉路吗?我发现我现在完全变了个人。对啊,完全不同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