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剑三同人)把酒言欢》 第1页 书名:把酒言欢[综武侠+剑三] 作者:墨殊 文案 作为一只长在南海的小黄鸡,叶言欢还不知道的是——在她好不容易接受自己有个每天都想着干翻了皇帝的舅舅之后,她即将收穫一只怼天怼地怼皇帝的夫婿。 阅前注意: 1.男主宫九,女主藏剑叽萝。 2.城主大大是女主亲舅舅。对不起,叔不会放过让城主养孩子的机会的。 3.女主她爹……你猜? 内容标籤: 江湖恩怨 无限流 甜文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言欢 ┃ 配角: ┃ 其它:甜甜甜,苏苏苏 ================== 【将分享完结好看的言情小说以及耽美小说等,http://..vip/】 ☆、君从故乡来。 第一章。君从故乡来。 海外有孤城,名曰,白云城。 七岁的男孩高烧一夜,而后豁然睁开眼睛。他只觉得自己手被人握住,并不喜欢这样的身体接触,叶孤城皱了皱眉,想要将手从那人的手中抽开。然而他到底力气小了一些,非但没有抽出自己的手,反而弄醒了在他床边坐了一夜的女子。 “阿城你醒啦?过来给阿姐看看,还烧不烧了?”女子伸出手去覆上了叶孤城的额头,叶孤城本能想躲,却在看见女子那双和自己一模一样的琥珀色眼眸的时候顿住。 这个世间拥有一双琥珀色眼睛的人或许很多,可是作为叶氏骨血的标志,这双和他自己显然同出一脉的眼眸,叶孤城不会认错。 终归是皱起了眉。叶氏血脉稀薄,在叶孤城的印象里,他们叶家已经三代没有出过女子了。高烧之后的混沌骤然褪去,叶孤城勐然意识到事情不对——他不该在这里,白云城主叶孤城的一生,应该在那晚的紫禁之巅就结束了。 可是,叶孤城抬起了自己的手。那是一双比他记忆之中要小了许多的手,虎口处只有淡淡的是红肿,并没有他熟悉的薄茧。轻咳一声,叶孤城并不十分意外的发现自己的声音是属于孩童的稚嫩。 “今天是什么日子了?”时光回溯,叶孤城还算是镇定,虽然此刻他的手中并没有剑,不过白云城中他熟悉的景物还是让他心下安定了不少。 女子稍稍一愣,一边请听说了少主醒来,于是马上就赶过来的忠叔去请大夫,一边为叶孤城掖了掖被角,回答他道:“丁酉年七月初十。” 白云城中是不用中原的年号的,这一点倒是和叶孤城的记忆中一样。他微微抿了抿唇,尽量平静的对那女子说道:“城大梦一场,醒来只觉前事模煳。” “前事模煳……连阿姐也不记得了?”女子只是微微皱眉,倒是比叶孤城想像之中要从容。只是她的表情不可抑制的划过了一丝痛苦,竟让叶孤城的心也跟着揪了起来。 ——蝶梦庄生焉?庄生梦蝶焉?一时之间,叶孤城竟然有些分辨不清楚了。 叶孤城只看见那个女子抬手捂住了自己的腹部,可是也只是片刻,她便在床上跪行了几步,凑到他面前握住了他的肩膀,那双琥珀色的眸子之中竟然显现出了几分异样的严厉。握住叶孤城的肩膀,女子肃声道:“那么你的剑呢?阿城,你记得你的剑么?” 她的额角已经有大滴的汗水滑落,落在了叶孤城的手背上。被握住的肩膀有些疼,叶孤城可以确定这并不是他如今只有七岁,因而筋骨稚嫩的缘故,而是这个女子的手劲有异于常人,绝非养在深闺之中的寻常女子。 若是这个人是自己的长姐,那倒是很容易理解这手劲——叶家传承数百年,早在盛唐之时,哪怕是叶家的女子,那些其他门派之人也是不敢与之角力的。毕竟那时候的飞仙岛叶氏还在西湖,藏剑一叶,单单是身后一柄重剑少说就有六十余斤。如今叶家虽没有人再能使得动那重剑,可是叶家人却大多都是天生神力的。 对于眼前的这一切终于有了几分真实感,叶孤城原本想要拂开肩膀上的那双手的动作微微一顿,他还未分清自己心中是怎样的滋味,就已经下意识的握住了那个女子有些冰凉的手。 掌下的那双手凉的让人心惊,迎着女子带着几分惶急的目光,叶孤城摇了摇头,对她道:“唯此不忘。” 话音刚落,叶孤城只觉得自己肩上的手忽的一松,下一刻,女子只说了一个“好”字,而后便倏忽双眼一闭,身子很快委顿下去。 叶孤城心下一惊,下意识的伸手去扶,可惜他到底忘了自己如今只有七岁,又如何能够拉得动一个成年女子?幸而她原本就在床榻附近,叶孤城勉力推了一把,将人堪堪推到了床上,自己却因为反作用力而不慎跌到了床下。 白云城的老管家忠叔推门而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是这么一副场景,他吓了一跳,当即三步并作两步,飞快的走进了房来。忠叔年轻的时候还负责白云城暗卫们的选拔与授课,如今虽然已经将那些活计交给了自己徒弟,可是他老人家的身子骨依旧十分硬朗,动作也是异常的敏捷。 先是将叶孤城一把从地上抄了起来,忠叔拎着叶孤城娴熟的抖了抖,目光在屋子里扫过了一轮,继而锁定目标,迅速将叶孤城放在了一旁的软榻上。飞快的给他严严实实的盖好了被子,忠叔转而小心翼翼的将床上的女子摆正,同样盖上一床薄被,之后便见忠叔拿出一方素帕搭在那个女子的手腕上。 他身后跟着的是白云城中德高望重的老大夫,也不需要忠叔开口,老大夫直接上前搭上了那女子的手腕,细细诊断了起来。 叶孤城这次真的确定这个女子的的确确是他的姐姐无疑了——至少在这个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真实的世界,他的确不是独子,而是拥有了血脉相连的至亲。 除却方才自己身体下意识的动作之外,更让叶孤城笃定这个认识的人是忠叔。 白云城中其他人或许不知道,但是叶孤城却是清楚的,白云城的暗卫是白云城隐匿的利刃,所以能够负责暗卫的教导和选拔,忠叔必然是极为受到自己父亲的倚重之人。而此后近二十余年的光阴,这位老人也印证了他对白云城的忠诚。 是什么能让这样一位对自己视若骨肉,对白云城忠心耿耿的老者暂且弃白云城的少城主于不顾,转而去关心另一个人呢?除却那个人也是叶家血脉,叶孤城想不出其他的原因。 骤然昏倒终归是让人担心的事情,如今叶家的藏剑功法虽然已经零落大半,但是叶家人的体质一向不弱,从方才自己的长姐捏自己肩膀的力道来看,她也绝对不可能是柔弱之辈。叶孤城心中不觉有些担忧,面上也不自觉的皱起了眉头。 片刻之后,白云城那位大夫已经为床上的女子诊完了脉,看了一眼担忧的望着这边的年纪尚小的城主,老大夫深深地嘆了一口气,却到底不忍苛责。 一边写下药方,老大夫一边对忠叔念叨道:“咱们大小姐怀有身孕,虽然月份尚浅,大小姐又一向身体康健,可是这一胎的怀相却并不好,比之大小姐怀小表少爷的时候远远不如,老忠,你得上点心,像是昨日那样忧思过重,彻夜不眠的情况,是绝对不能再有的!” 第2页 忠叔连忙应下,而叶孤城这个时候才注意到,这个应该是自己的姐姐的女子梳着妇人髻,显然是已经嫁人的。而听方才老大夫和忠叔的对话,长姐不仅仅嫁了人,而且已经生育一子,而如今,她的肚子里还有第二个孩子。 明白了这一点,叶孤城在感受到拥有亲人的喜悦之前先是一阵后怕,他不敢想像若是自己方才没有那近乎是勉强的一推,任由长姐摔到地上去,那这会儿的后果将有多么严重。 抿了抿唇,一直沉默着叶孤城不由对那老大夫询问道:“长姐可还好?” “大小姐无事,城主不必担心太过。来,把手伸出来,我再给你诊诊,听老忠说你烧退了,想来应该没有大碍了。”说着,那老大夫兀自拉住叶孤城的手,开始给他号起脉来。 同样没有一会儿功夫,老大夫满意的收回了手,捻了捻自己的鬍鬚,老大夫提笔同样开了药方,还嘱咐叶孤城道:“城主年纪还小,就是要下海淬鍊筋骨,也合该等到自己稍微大一些的时候再下海才是。君子量力而行而适可而止,下次城主可莫再要如此惹得大小姐担心了。” 回想起自己初醒来的时候被握住的手,叶孤城有了片刻的沉默。 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曾经对他说过,他们叶家没有命好的人,只有命硬的人。“命硬”像是一种诅咒,却更是一种殊荣。所以叶孤城是相信他们叶家女不会柔弱的,可是,一个怀有身孕的女子能在幼弟床边守了一夜,叶孤城终归是有些许的动容的。 叶孤城恍惚想起,自己七岁的那一年真的下过海,之后也同样发起了高烧。可是与现在不同的是,那时候叶孤城只有自己苦熬,而如今却有了关心自己的家人。 心中难得有了些许纷乱,叶孤城只是在思考。他知道亲情是一种羁绊,曾经孑然一身的叶孤城可以从容步入死局,只为破开白云城的困境,可是如今他有了姐姐,还有了两个甚至更多的外甥外甥女,重头来过,叶孤城扪心自问——自己是否还能那般干脆利落的做出残忍的选择? 一时之间,叶孤城竟有些茫然了。 作者有话要说:  忠叔把他家少城主从地上弄起来的姿势……噗,真的不是在抖抹布么? 小言欢的第一次出场,居然是在麻麻肚子里。嘛,总之算是和舅舅打招唿的吧…… 作死双开,尽量日更,存稿充足,所以……求撒花求收藏求包养~ 另,另一本更的是古言《神机妙算》,感兴趣的姑娘可以去瞄两眼嗷~ ☆、晚来天欲雪。 第二章。晚来天欲雪。 叶孤城的长姐名唤叶萦洲。作为长女,叶萦洲是看着这个弟弟长大的,家中忽生变故,一夜之间他们父母双亡的时候,是叶萦洲以女子之身扛起了白云城的一切,推延了已经订好的婚期,一直将襁褓之中的幼弟养育到四岁可以习剑之时。 叶家人可以失去一切,却不能放下手中的三尺青锋。因为他们的剑上悬着的从来不仅仅一个人的悲喜,更是一座城池的平安。这也是为何当日叶孤城说前事模煳之时,叶萦洲会如此激动以至于动了胎气的原因。 若非叶母临终命令,叶萦洲是不可能在叶孤城只有四岁的时候选择嫁人的。叶母作为白云城的主母,实在是非常有远见也异常聪慧之人,她看得清如今白云城这种看似鲜花着锦,实则四面楚歌的境况,也明白姐强弟必弱的道理。她更清楚,身为白云城主,哪怕她的儿子有一丝一毫的软弱,那对于白云城来说也将是灭顶之灾。 所以临终之前,叶母拉着长女的手一声声嘱託,让她适时放手,不能一味保护幼弟。 白云城的这位主母生命的最后时刻声嘶力竭的叮嘱,到底是在儿子的教育方面的远见,还是在心疼闺女,不愿意让她在这座城池之中蹉跎一生,如今已然不可知。可是叶孤城自幼表现出来的优秀,以及在长姐远嫁之后日渐沉稳的性格,无一不是在肯定着当初他们娘亲的决定。 在忠叔口中知道了这一切,叶孤城嘆了一口气——如果他将自己折剑紫禁之巅的那一世称作前世,那么在他的前世,他的双亲是在他七岁之时先后亡故的。今生他双亲更是早早亡故,可是他却多了一位长姐。 从当年白云城风雨飘摇的日子走过,叶孤城自然知道忠叔口中的“撑起白云城”有多么艰难。他从不看轻任何一个女子,特别是他们叶家的姑娘。可是在知晓了长姐的往事之后,叶孤城还是会由衷的感慨她的不易,也赞赏她的刚毅。 对于自家少城主烧了一场之后忘了一些事情这件事,忠叔并没有太过奇怪的反应。他深知自己需要守口如瓶,也不能让外人看出任何端倪。眼见如今看自家少城主言语之中似更加老成,除却记不清一些事情之外并无其他异状,其实忠叔是松了一口气的。 他如今已近耳顺,见过许多孩子因为发烧而成了痴傻。如今幸而他们少城主吉人自有天相,终归是熬了过去,那么忘记一些事情也不怎么打紧,只需要他从旁多多提醒便是。 到底是自幼习武,叶萦洲很快就醒了过来。她醒来的时候只觉得自己腹部有些闷痛,心下一惊,她不由用手抚上了自己的肚子。 “宝宝乖,阿娘错了,阿娘只是担心你舅舅,不是偏疼他而不关心你的。”轻轻地揉着自己还没有显怀的小腹,叶萦洲自言自语着。已经生过一子,叶萦洲在这方面已经有些经验。可是这一胎实在让她胆战心惊,之前月份尚浅,她一路奔波毫无所觉,以至于一直到她抵达飞仙岛的时候些许见红,叶萦洲这才意识到她的肚子里已经有了个小小生命了。 之后好容易安稳了几天,幼弟却高烧不退,叶萦洲不眠不休的照顾了叶孤城许久,肚子里的孩子仿佛十分体谅她,一直没有让她觉出任何不适。直到叶孤城终于退了烧,叶萦洲情绪大起大落之下,肚子里的孩子终于受不住,她这才昏了过去。 叶孤城在门外,身后是端着一盅补汤的忠叔。听见房内的絮语,叶孤城难得的怔住,继而却微不可见的笑了一下。 如果说叶孤城的前生有什么遗憾,那大概就是未曾见过叶家的下一代血脉吧。他一生有剑足矣,此身又有诸多顾虑,不愿让自己的孩子幼小无依,叶孤城索性就绝了传宗接代的念头。 叶家血脉稀薄,他只有一个远房表弟名唤叶孤鸿。当年叶孤城将叶孤鸿送离白云城,未尝没有已经看破自己的命运,因而想着想要给叶家留下一线血脉的原因。而如今,有生之年得见长姐之子,而且还有两个,叶孤城面上不觉就有了几分笑意。 不过叶孤城却微微一顿,忽然想起自己还不曾知晓那位未曾谋面的姐夫是何等人物。让怀有身孕的夫人独自回娘家,叶孤城总是觉得有些不舒服的。 叶孤城承认,护短是他的性格之中的缺点,不过这一点叶孤城却并没有打算改正。示意忠叔将补汤端给长姐,叶孤城没有急着进去,而是和忠叔一道走远些许,这才问道:“忠叔,不知长姐的夫婿是何许人,外甥人又在何处?可是跟着父亲?” 第3页 叶孤城已经听忠叔说过,他们家小表少爷如今只有两岁,还太过年幼,所以这一次大小姐才没有将孩子带回来。不过听大小姐说外甥似舅,那孩子虽然只有两岁,但是素来不喜哭闹,倒是和叶孤城孩提时代像了十足。 听见叶孤城询问,忠叔便答道:“姑爷名叫@#¥%罗剎婆,并非中原人士,主要在大漠活动,不过在太原也有些势力。” 那一串忠叔说的十分费力的不知含义的音节,便是叶孤城那位姐夫的名字的音译。因为他并非中原人士,所以他的名字让忠叔说起来十分的拗口,也难为这位老先生可以记得这样清楚。 叶孤城微微皱眉,终归没有想起自己的前生是否有这样一号人物。末了,叶孤城只能作罢,毕竟他前世也没有姐姐,自然也就不会有这么一位姐夫了。 不过说起大漠,叶孤城又不由有些皱眉,他沉默了一会儿,终归有些担忧的道:“外甥不会也跟着他爹一道在大漠吧?那里环境残酷,哪怕是沙漠绿洲之中也不适宜孩童成长的。” 忠叔摇了摇头,连忙继续说道:“那倒不是,城主无需担心小表少爷,他如今被姑爷安置在太原的一处庄子之中,听闻那是姑爷早年的产业,当年大小姐十四岁第一次出海游歷,还是在那里和姑爷定情的呢!” 十四岁…… 这似乎也太早了一些。大安民风开放,对女子并不十分拘束,因此女孩子鲜少有早早嫁人的。就是寻常人家,也要将女孩子留到双十年华,这才会让女子出嫁。不得不说,这样的举措极大程度的保护了女子,无论是在宫廷还是在民间,这条习俗都被贯彻彻底。因为女子双十年华之时骨骼已成,所以那时再嫁人,可以在很大幅度上减少女子难产而亡的概率。 而在白云城中,女子出嫁的年岁比大安更加宽松。白云城的姑娘二十二三出嫁稀松平常,二十五六不出嫁也不会有人乱嚼舌根。 因此,在听说自家长姐十四岁就被人定下的时候,对于那位不知道在哪里的姐夫,叶孤城只是在心中给他盖上一个大大的“禽兽”标籤。 如今长姐也不过刚刚双十,却已经即将是两个孩子的娘亲。而那个男人看起来又有几分不靠谱,叶孤城不由有些疑心是否是长姐被人欺骗了。 到底只有七岁,叶孤城纵然养气功夫再好,可是也无法做到像是前生那般不动声色。很容易看出来自家少城主在想什么,忠叔默默地捂脸……看来不管失忆还是没有失忆,自家少城主对于早早拐走大小姐的姑爷始终是这么不待见啊。 方才两人一边说一边往叶萦洲的房间走,这会儿已经抵达了房间门口。叶萦洲是习武之人,听见外面的动静,她笑着出声道:“是阿城来了?” 叶孤城微微理了理衣襟,摆正了腰间的佩剑才走进了房门——他如今身量未足,这佩剑自然不是他前生的那柄乌鞘长剑,不过却也是原本他七岁用的那柄,是以叶孤城并不觉十分陌生。 看见叶孤城佩剑而来,叶萦洲的眼中瞬间闪过笑意。她的弟弟不太爱说话,小小年纪对待家人却是异常的温柔。如今他没有到剑不离身的境界,又是大病初癒,其实很是不必佩剑的。可是她家阿城偏偏如此为之,若非为了安她的心,那又是为了什么呢? 长姐眼中的笑反倒让叶孤城有些不好意思。他没有很多和女子相处的机会,更不曾习惯去依靠一个女子。心理年龄比叶萦洲都要年长,其实叶孤城对叶萦洲的定义是需要自己照顾的家人。 不过显然叶萦洲也当叶孤城是需要自己照顾的孩子,她冲着叶孤城招了招手,半是嗔怨的道:“外头日头烈,阿城该晚些再来的。” 习惯性的揽着叶孤城,叶萦洲兀自说道:“等转过年来宝宝出生的时候,阿雪也该大一些了,到时候让他随他爹过来,也顺带让那孩子见见他舅舅。” 太原,阿雪。 叶孤城的心头忽然一动,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浮现在他心头,让他手指微微一颤。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哈哈,叔又神!展!开!啦! 上一本炮萝是庄主占了城主便宜,成了他家便宜叔叔,这一本嘛……来而不往非礼也,虎摸庄主吧23333333333333 仔细想一想,叔写了五本同人了,似乎没有一本是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平辈的。辈分梗真是玩不腻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日暮苍山远。 第三章。日暮苍山远。 叶孤城是个好舅舅。 无论是在他的前世还是今生,似乎这个说法都显得有些让人意外。前世叶孤城是冷心冷情的剑客,任是谁也没有办法想像叶孤城对一个孩童温柔的模样。而今生,他和长姐年龄相差一轮还有余,叶萦洲对于这个弟弟近乎是当做儿子在养。如今她家阿城还这样小,叶萦洲其实是没有指望他能像个长辈一样关怀自己肚子里的宝宝的。 但是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叶孤城对于叶萦洲肚子里的孩子的体贴已然超出了七岁孩童的聪慧。他会找到大夫询问长姐的身体,记下大夫所说的一切注意事项,之后亲自将后厨和日常伺候的人都安排得妥妥噹噹。 叶萦洲怕叶孤城身旁都是女子所以移了性情——她倒不是担心幼弟沾染脂粉气,只是但凡长于妇人之手,都难免更添三分怯弱,所以叶萦洲在父母出事之后便打发了家中的大半婢女,都换做忠叔调教出来的侍卫。 白云城主府原本就规矩森严,家中婢女多半为主母和小姐所用,所以打发起来也很是容易。她们服侍叶家一场,叶萦洲自然要给她们寻一个好的去处,是以这些侍女大多嫁给了叶家商铺的管事,成了正头娘子,也有不愿嫁人的,叶萦洲便将她们归拢一处,给了她们些许银子,帮她们在白云城中开了几间糕饼、针线之类的店铺。白云城中人口固定,民风淳朴,哪怕是只有女子经营的店铺,城民也都乐意帮衬,这些侍女的日子也不算难过。 而在叶孤城和叶萦洲的双亲刚刚亡故之时,白云城一片风雨飘摇,将城中侍女换做侍卫,从另一种层面上来说也是提高了白云城的安全系数。 而如今叶萦洲怀有身孕,叶孤城却重新着手准备了一批合用的婢女和嬷嬷。因为出入白云城主府,所以这些人必是家世清白还要勤劳能干的。为此,叶孤城少不得亲自去挑选一番。叶萦洲本是不愿让大病初癒的幼弟如此耗费心神,不过叶孤城却直接对她道:“不单单是为了长姐,日后外甥出生也需要有人照料。” 如此,叶萦洲便也没再阻止叶孤城。她看得出来,阿城其实心里的欢喜的。这种欢喜让叶萦洲心里酸楚,她不知叶孤城的前尘,只觉得是自己的早早远嫁才让阿城对亲人这样的盼望。 叶孤城从叶萦洲和管家的些许言语之中察觉出了一丝端倪,他试探性的想像了一下自己的设想如果成真,那会是怎样的光景?每次想起来都不觉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叶孤城揉了揉脑袋。重来一世他都尚且不觉荒诞,可是若是真如同他所推测那般,前生与他神交已久,共同在剑之一途上并肩前行的挚友成了他外甥…… 第4页 叶孤城果断表示,虽然前世他命丧西门吹雪之手,可是今生他真的不必以这种方式“报仇”。 所幸重来一世,叶孤城多了血脉相连的长姐和外甥,他总不至于再走向上一世的结局。以叶孤城的心智,其实南王的威胁和计谋在他眼中都是荒诞可笑,而他未必非要一死才能保全白云城。他之所以顺水推舟,不过是觉得生之可弃,干脆以一己之躯为白云一城永绝后患而已。 可是今生不同,他的长姐和孤鸿不同,虽然她已然嫁人,本应自有夫君庇佑,也绝非一般柔弱女子,可是叶孤城也深知若是娘家无人,女子处境必然艰难。所以哪怕为了长姐,叶孤城也不能死,白云城亦不能衰败下去。 更何况对于那个放任怀有身孕的妻子回娘家,这么多事日也不见人影的姐夫,叶孤城下意识便觉此人不太靠谱。虽说若是长姐之子是西门吹雪,那应能护得住她和她腹中的孩子,不过眼下西门吹雪也不过两岁,不仅没有成长为日后一剑封神的绝世剑客,亦实在还是年幼太过。 重担压身,叶孤城沉下心来,少不得要一番好好谋划。此生他占尽先机,的确有许多事情可以提前着手了。 叶萦洲看着幼弟开始从父亲留下的辅佐之人手上逐步接手白云城的事务,又每日习剑不辍,似进步神速,她欣慰的同时却更是心疼。叶萦洲明白,很多事情她帮不了阿城,因为终有一日,他需要承担起叶家的一切。如此一来,叶萦洲表达心疼的方式,就只有……不断投喂,让她家幼弟吃得好喝的好睡得香了。 七岁的孩童脸上有些肉肉其实是很可爱的事情,不过叶孤城看着铜镜之中脸上的肉宛若两颗剥了壳的荔枝的自己,他已然开始思考加大每日练剑的强度了。嗯,还要多吹吹海风,多晒晒太阳。虽然叶孤城前世酒神晒不黑的体质,可是这辈子什么都不同了,他的体质应该也会改变一些的吧? “阿姐小时候身边一起玩的姑娘都黑得漂亮又健康,可是阿姐跟着她们一道在海边疯跑,下海了之后擦也不擦就那么在太阳底下晒,可惜还是不见一点成效,最后险些被大家都孤立了呢。” 挺着已经显怀了的肚子,叶萦洲在海边抓到了小脸晒得通红的幼弟一只。几个月的好生调养,再加上叶萦洲本就是习武之人,比寻常内宅夫人要康健不少,如今她肚里的孩子已经安稳了下来。和她怀长子的时候被孕吐折腾得死去活来不同,这一胎肚子的小宝宝很是体谅娘亲,若不是难受到不行,它是一点儿都不会折腾娘亲的。 叶家人天生神力,所以叶萦洲毫不费力的一把就将叶孤城从岩石上提了起来。捏了捏他通红的小脸,叶萦洲毫不留情的打破叶孤城的幻想:“咱们阿城生得好,怕是要比阿姐都要白皙几分呢。” 几月下来,叶孤城已经习惯了他家长姐的“动手动脚”,不过被一个女子单手就提起来什么的,他还是有点接受无能。心里分明已经给叶萦洲打上了“需要好生照顾”的标籤,可是眼下被这怀着身孕还能力拔山兮气的女壮士提在手里……长姐你这样我要报警了我跟你讲。 白云城中不分寒暑,不过自叶孤城重生以来的确已经过了一个严冬。叶萦洲的肚子一日一日的大了起来,白云城主府上下也开始为迎接下一位小表小姐做好了准备。是了,叶萦洲这一胎的孕相和上一胎完全不同,或许是母亲的本能,她早早笃定现在肚子里的这是个女娃娃。而这个猜测,也在她怀孕四个月的时候在白云城的大夫那里得到了肯定。 忠叔却是在忙另一件事,毕竟除了他们大小姐肚子里的这个,年满两岁的小表少爷也是第一次回白云城,作为叶家小辈之中的第一人,忠叔总希望能事事妥帖,让这孩子在白云城住的开心舒适才是。 至于一点叶家血脉也没有,还早早拐走他们家大小姐的姑爷……那是什么,能吃么? 夫凭子贵,好歹是小表少爷和小表小姐的爹,忠叔少不得要捏着鼻子担待那姑爷几分,不过显然,他们大小姐家的两只小的全都是小宝贝儿,而姑爷什么的,那是捡来的。 叶孤城的日子过得很忙也很快。不过他是真的比任何人都盼望长姐肚子里的这个孩子,哪怕事务繁忙,习剑也让他这幅只有七岁的身体筋疲力尽,叶孤城每日却总是要抽出时间去看叶萦洲的。 叶孤城第一次摸叶萦洲的肚子的时候,活了两世,自有一派沉稳气度的人居然难得的有些慌乱。看着叶孤城那副隐含期待却不肯言语的神情,叶萦洲好气又好笑的拉过幼弟的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而肚子里的那小丫头也很给面子的轻轻的在娘亲肚子里动了动小手,那算得上是微弱的撞击落在叶孤城的掌心,他瞪大了眼睛,脸上终于有了几分孩童的样子。 “阿城,你这样不行哦,现在只是这小傢伙碰了你一下你就这么高兴,以后她出来了你抱她的时候,一激动再把我小闺女摔了可怎么办?”叶萦洲颳了刮叶孤城的鼻子,笑着取笑他。 叶孤城微微抿了抿唇,却是认真的摇了摇头,郑重道:“不会的。”这是他们叶家的孩子,无论姓什么,却终归有他们叶家的一半血脉。他自会护着她,让她好好长大。 小小少年这样郑重,不似在反驳自己的话,反倒更像是在许诺。叶萦洲微微顿了顿,转而笑开。揉了揉自己的肚子,叶萦洲没有说话。 可是,她却在心里面笑——你看啊宝宝,你舅舅这么疼你,以后你也要好好疼你舅舅啊。 双亲早逝,她的弟弟能够得到的亲情是那样的少。所以,若是能多给他一个亲人,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作者有话要说:  原着里叶孤城最后折剑紫禁之巅,与其说是他的失败,不若说是一种选择。 站在全局的角度去看,南王的计策漏洞百出。而叶孤城绝不是天真之辈,不可能看不破南王的愚蠢和狠毒。而单看叶孤城最后的选择,重读数遍原着,叔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或许城主只是厌倦了。 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同为不世出的天才,叶孤城比西门吹雪早成名多年,那么我们不妨猜测其实西门吹雪亦不是叶孤城的对手。西门吹雪有二人可以一战的这个认知,只是因为对剑道的极致追求和对叶孤城的认知的不透彻。而叶孤城反而可以看透这点,作为当世公认的绝世剑客,西门吹雪不是他的对手,这也就意味着,叶孤城已经是“天下第一”了。 已然登临剑术巅峰,又有诸多算计和阴谋缠身,加之已然安排好白云城的一切,孤高凛然如叶孤城,他的确有可能选择以死亡的方式离开。 如果这个假设成立,叶孤城是死而无憾。在这个基础上叔让他重生,就一定要用什么羁绊住他。 说了这么多,其实主要想表达的就是……叔又要让城主养!孩!子!啦! 距离小言欢上线还有一章~ ☆、不知明镜里。 第四章。不知明镜里。 叶孤城看着自己面前这个踉踉跄跄有些走不稳当的小男孩,面色一时之间就有些复杂。不过还没来得及让他说些什么,那小男孩便直接奔着他家长姐沖了过去,一边往他家长姐的怀里扑,那孩子一边口齿清晰的唤着:“娘!” 第5页 两岁的小男孩被养的很好,分量很是不轻。叶萦洲的肚子已经九个月大了,叶孤城再不敢让他就这么扑过来,也顾不得什么心中复杂了,叶孤城直接挡在了叶萦洲身前,将那横冲直撞的小炮弹一把抱了起来。 按说七岁的孩子抱一个只比他矮一头多一点的孩子,其实还是有些吃力的。不过叶家人体质特殊,叶孤城不说身怀神力,但是的确是要比人力气大一些的,况且到底不是真正孩童,叶孤城稍稍后退几步,轻巧的化解了这孩子冲撞过来的力道。 顺手抱着小孩掂了掂,叶孤城板着脸对他认真叮嘱道:“你娘怀着妹妹,日后不许如此不稳重了。” 小男孩看了看自家娘亲高高隆起的肚子,又看了一眼这个比自己大了一些的男孩,居然很乖巧的点了点头。拍了拍叶孤城的手臂示意他将自己放下来,那个小男孩像模像样的冲着叶孤城拱了拱手,尽力让自己吐字清晰一些的说道:“谢、谢谢小舅舅教导,阿雪知道啦。” 叶孤城:……好像,有点儿可爱 ~( ̄▽ ̄~)~? 完全想像不到这个如此懂礼貌的孩子是如何长成日后那副冷清模样的,叶孤城一边在艰难的消化着“昔年挚友变外甥”的人间惨剧,一边诡异的被西门吹雪萌到了。 抬手示意忠叔将自己为大外甥准备的见面礼递给西门吹雪,叶孤城面上尽力端着长辈的架子,内心却却是抑制不住的滚滚天雷——他一早就知道了今生和西门的诡异关系,可是“知道”与“面对”总还是不同的。 反正,雷着雷着总会习惯的。像是一言不合就重生这种事情他都扛过去,不就是让西门吹雪唤自己一声“小舅舅”么,没有那么不好接受的……吧? 叶孤城在心里安慰着自己,一张稚气未脱的脸还努力保持着高冷和镇定。 他觉得西门吹雪小时候很可爱,殊不知在他家长姐眼中,两个白白嫩嫩的小包子还偏生要板着一张冰块脸,小大人似的交流,这才是真的可爱。 忍不住笑出了声,叶萦洲俯身在弟弟和儿子的脸上一人掐了一把,又挨个揽进怀里亲了亲。 叶孤城被长姐忽如其来的动作弄得一僵,反倒是年纪更小的西门吹雪丝毫不觉有什么不对,非但没有躲开,他也用小短手勾着自家娘亲的脖颈,凑到她脸颊处“啪叽”就亲了一口。 叶孤城觉得,自己面前的这个一定是个假的西门吹雪。不过一想到如今小吹雪也不过两岁,大概……还没有成长起来吧。 对一个只有两岁的稚童也不能苛求,叶孤城深深地看了一眼西门吹雪,恍惚想起他曾经自言“三岁识剑,七岁初窥门径,七年方有小成”,若当真如此,那这般算来,如今自己面前这孩子还未曾习得半点剑招。 摇了摇头,叶孤城始终无法将眼前这个窝在娘亲怀中撒娇,连话都有些颠三倒四,却是在叙说着对娘亲的思念的孩子与日后一战成神的西门吹雪联繫起来。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此生他们是血亲,血脉之亲到底不可断绝。或许,比起“知己”,“血亲”是更加直白而无法割捨的羁绊。 就在叶孤城神情有了瞬间的恍惚之际,忽然听见叶萦洲一声闷哼。他抬起头去,就见长姐面上沁出一丝冷汗,不过却很是沉稳的将他和西门吹雪放到地上。一只有些汗湿的热意的手拍了拍叶孤城的头,叶萦洲对他说道:“阿城,你带着阿雪先出去一会儿。” 说着也不等去看叶孤城是如何反应,叶萦洲便捂住肚子对忠叔和几位跟她身后的丫鬟嬷嬷吩咐道:“我快生了,准备一下。” 年幼的西门吹雪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他只是敏锐的看见自家娘亲的裙上有一小块血迹,被吓了一跳,小吹雪抬手指了指娘亲的方向,竟是有些想哭。 叶孤城一把攥住小吹雪的手,先将人拉到屋外,看着稳婆与大夫都走进了长姐的屋子,丫鬟婆子也统统忙碌了起来,叶孤城这才对牵着的孩子宽慰道:“阿……阿雪不要怕,你娘在生小妹妹,很快就好的。” 前生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将彼此视作知己,不过在称唿上至多是西门吹雪称一句“叶城主”,叶孤城称一句“西门庄主”罢了。而今生他们二人有了亲缘关系,叶孤城知儿童心思多半敏感,为了怕小外甥觉得自己疏远他,叶孤城少不得也要随他母亲唤西门吹雪一声“阿雪”。 前世叶孤城命丧西门吹雪剑下,可是他未怪过西门吹雪,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叶孤城是求仁得仁,而西门吹雪只是送他一程。前世既无芥蒂,甚至心存感激,而今生他们二人又这样离奇玄幻的扯上了亲缘关系,叶孤城自然待西门吹雪不同。他本就待叶氏血脉极为宽和,自然也会善待长姐的孩子。 万事开头难,不过唤出这第一声之后,叶孤城便觉得也没有那般的艰难了。而就在这个时候,一道白影倏忽沖入了叶萦洲的房内。叶孤城眸色一冷,反身便抽出了腰间的佩剑。可惜如今他到底只是孩童身体,经验和技巧也无法弥补这一点。更何况那个白影也非等闲之辈,叶孤城根本阻止不及。 长姐安危重要,叶孤城的眸色更冷几分,此刻也顾不得许多,正欲提剑冲进去。方才一直站在他身边的小吹雪察觉到了他家小舅舅的动作,男孩眨了眨眼睛,伸出还有些肉肉的小手攥住叶孤城的袖子,却也因为年幼而被叶孤城带得踉跄几步,幸而西门吹雪比寻常孩子要口齿清晰一些,所以他一边拉住叶孤城一边嚷道“小舅舅,那是我爹”的时候,叶孤城的动作便是一顿。 倏忽停住了脚步,叶孤城扶了一把方才被他带的一踉跄的肉团也似的两岁男孩,这才缓缓将腰间的佩剑收了回去。而小吹雪看着他的动作,眼睛竟是一眨也不眨的落在叶孤城腰间的剑上,幼童的眼中似乎燃起了最初的渴望。 很多年后西门吹雪再回想旧事,他大概可以确定,自己这一生,或许正是从这一刻开始体会到了手中三尺青锋的魅力。或许是因为叶孤城的那一剑,又或许是因为西门吹雪生来就是为剑而生。若非是宿命,那凛凛长剑也不会如此让西门吹雪心折,乃至沉湎一生。 叶孤城此刻并不知道西门吹雪的心理变化,他只是微微蹙了蹙眉,仔细翻检自己前后两世的回忆,想要探究出自己的那位姐夫到底是何许人物。能够使用出那样的轻功的人,叶孤城知晓整个江湖之中不足一手之数,而筛掉几个行将就木的武林泰斗,剩下的几人,叶孤城便在心中一个一个的排除。 在叶孤城思索的时候。房内隐隐传来女子的吸气声,却并没有痛苦的哀嚎。院子之内不断有人出入,准备着他们家大小姐生产所需要的一切物什。院子之中不由极静,就连只有两岁的西门吹雪也屏息凝神的等待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屋内忽然传来了一道嘹亮的婴孩啼哭的声音。男子急急的碎语被这道哭声掩去,只能依稀听见模煳的男声和有些疲累的女声。又过了一阵,屋内的产婆抱了一个小小的襁褓出来,那粉红色的小被之中包裹着一个浑身红彤彤的婴孩。 第6页 因为南海终年炎热,所以产婆这样将刚刚出生的女婴抱出房门的时候也不怕她会着凉。空气吸足了日光,那个产婆小心的走到叶孤城和西门吹雪面前蹲下,侧着身子让他们二人看看在她怀里躺着的小小的女婴。 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站在屋檐下,本是极为阴凉舒爽的地方,可是当产婆将女婴抱过来给他们看的时候,叶孤城却伸出了手去,因为身量不足,所以只能以一种十分别扭的姿势为那孩子遮挡可能会落在她脸上的阳光。 “城主做了小舅舅果然不同了,竟是这般周到。”产婆看见叶孤城的动作先是一愣,转而在明白他在做什么的时候,那妇人便不由的笑开。 西门吹雪也往前凑了几分,实话说刚出生的婴孩并不可爱,也和“漂亮”并不搭。可是她那么小!西门吹雪只是看了一眼,就连唿吸都不由的轻了几分,生怕一口气就把妹妹吹跑了。 小心翼翼的伸手去摸了摸女婴红红的小脸,小吹雪忽然发现了什么,他瞪大了眼睛,指着妹妹的额头处对叶孤城道:“小舅舅你看,妹妹额头上是什么?” 叶孤城凝神细看,却不由的怔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提问:小吹雪成了城主的外甥,还有他因为看见城主的剑所以踏入剑道,这样设定的意义在哪里? 回答:以后庄主再要决战紫禁之巅,那就是活生生的欺师灭祖了。 忽然不知道该熏疼城主,还是该熏疼庄主了,叔好恶性趣味啊2333333 ☆、红星乱紫烟。 第五章。红星乱紫烟。 顺着小吹雪的手指之处,叶孤城的目光也落在了那个小小女婴的额头上。 刚刚出生的婴孩浑身还是通红,那处的胎记也同样是血色的,所以乍一看总并不真切。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凑近了细细端详了一会儿,西门吹雪才有些惊奇的说道:“小舅舅你看,妹妹额头上有一朵花!” 叶孤城伸出一根手指小心翼翼的碰了碰那个女婴的额头,小小的婴孩已经止住了啼哭,这会儿被人摸了额头也只是以十分微小的动作动了动,却并没有再嚎啕出声。 指下的肌肤比叶孤城想像之中的还要柔软和温暖,那种前世今生从未有过的触感让他不自觉的手指颤了颤,过了好一阵,叶孤城才缓缓地收回了手。确认过女婴额角的胎记的确是一朵五瓣梅花,叶孤城垂下了自己的长袖,掩去了已然有了些微颤抖的手。 他拉住想要去用手指戳自家幼妹小肉脸的西门吹雪,深吸了一口气,叶孤城对周遭一直守着的嬷嬷和丫鬟吩咐道:“先抱小小姐回屋,好生照料,莫让她着凉。”而后揪住想要跟在嬷嬷后面还想跟妹妹呆在一起的西门吹雪,叶孤城抬手拍了拍他的脑袋,对他说道:“先去看你娘。” 闻言西门吹雪的脚步勐的顿住,乖乖的站在西门吹雪身边,大大小小是两只白面包子一齐等待着叶萦洲的产房里有人出来。 叶萦洲这一胎怀的艰险,但是生的却意外的顺利。她本就有武功底子,身子骨也不知道比那些养在深闺的娇小姐好上多少,再加上这几个月叶孤城对长姐的调养之事一贯上心,所以没有过多久,叶萦洲已经恢復了些许体力,甚至还倚靠着软枕坐了起来。 按说产妇是不宜见客的,可是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并不是客。西门吹雪作为叶萦洲的儿子自然没有许多忌讳,叶孤城也实在太过年幼,同样没有到需要避讳的年纪,于是等到叶萦洲收拾停当,里面的小丫鬟便来通禀,说大小姐请城主和表少爷进去。 叶孤城和西门吹雪进去的时候,刚出生的小女娃也被餵了小半勺糖水,这才抱到了她爹娘身边。小吹雪看见自家娘亲和放在娘亲怀里的小小襁褓就是眼前一亮,旋即就绕过了屏风和帘子,跑到了娘亲和妹妹的身边。 而叶孤城虽然是叶萦洲的亲生弟弟,但是内里到底不是无知幼童,所以哪怕是进入了长姐的屋子,他也只是在屏风后便停住了脚步,微微垂了眸子,并没有随意往内里窥探。 “阿城怎么不过来?”帘子后面传来叶萦洲的声音,还有些沙哑,不过却是中气十足。 叶孤城一时之间没有说话,一个男声却响了起来:“夫人也真是的,那小子都那么大了,哪有在这种时候还闯姐姐屋子的道理?” 屏风后面稍微安静了一会儿,转而是拳头落到肉上的声响。那男人一声闷哼,却是轻轻地笑了起来。 知道这应当就是他的那位姐夫了,叶孤城犹豫了一下,终归还是对叶萦洲道:“长姐可看过孩子了?” 之所以稍微犹豫了一下,是因为叶孤城一会儿要说的话涉及到了叶家辛秘,西门吹雪倒是不打紧,可是那位未曾谋面过的西门先生的存在却让叶孤城不得不在意了——因为对方是西门吹雪的父亲,所以叶孤城理所应当的认为这人姓西门。回望他的前生,西门庄主的生父始终成谜,江湖之中也不曾有姓西门的高手。 一时之间无法确定西门吹雪的父亲、自家长姐的夫君的身份,所以叶孤城不确定此人是否可信。不过他虽然和长姐叶萦洲相处时间不长,可是却知道这是极聪慧也极冷静的女子,因为信任叶萦洲,叶孤城到底没有让那人先行迴避。 幼弟自从高烧之后就沉稳了许多,只是如今叶孤城这问题要比往日更加慎重严肃,叶萦洲没有说话,只是拍了拍自己身旁的男人的手臂,对方很快会意,走了几步,将方才哭过一阵,现下已经有些困了的小闺女连着摇篮一起端到了叶萦洲面前。 不是他不想抱一抱自家小闺女,只是那孩子看起来太小了,比他记忆之中的儿子刚出生的时候还要小上一圈。他都不敢碰这孩子,生怕自己手上没轻没重伤了宝宝——毕竟,一个软乎乎的小闺女和日后顶立门庭的儿子到底是不同的,只是一想到他会有一个宝贝女儿,他的心里就不由柔软得一塌煳涂。 似乎被男人谨小慎微,就仿佛手上端着一个随时都可能爆炸的炮仗的模样逗笑了,叶萦洲揽着儿子欣赏了好一会儿他爹窘迫的样子,而后才“大发慈悲”的从她男人手里接过了刚刚出生的小女儿。 叶孤城虽然垂了眸子,不过却能将里面的情形听得一清二楚。有些满意他这位姐夫的动作,叶孤城的眉梢微微动了动。又听见长姐接过了小外甥女,叶孤城这才缓缓开口道:“长姐且看这孩子的额角,那胎记……” 里面的男人却是想岔了,他的声音不由提高了一些,紧张的对叶萦洲道:“没有关系的夫人,不就是脸上有个胎记么,咱们家小宝贝儿的胎记生得那样好看,根本不打紧的。再说了,我玉罗剎的闺女,又有谁敢说她个不字?” 玉罗剎。 听见这个名字,叶孤城一直低垂的眸子骤然睁开。 他是知道玉罗剎的,在他前世的时候,这位西方魔教教主算得上是西域一代的无冕之王。虽然此人不如何涉足中原武林,可是叶孤城隐约记得,在他准备和西门吹雪决战紫禁之巅的时候,似乎有白云城的暗卫在盛京发现了这位的行踪。 第7页 ——若前世这人便是西门吹雪的父亲,那倒是不难理解他会出现在盛京的原因了。 天下之事竟如此玄妙,叶孤城从未想过自己和这位西方魔教的教主竟会以这样荒诞的方式扯上关系。不过有了西门吹雪今生成了他侄子这件事作为铺垫,一切似乎也没有那么难以接受了。 叶孤城正有些出神,便听见里面又传来一声手掌贴肉的声音,叶孤城的身体比他的意识更快了一步,他下意识的往旁边一闪,下一刻,一个身着宽大白袍的男人被勐的推了出来,跌坐在地上。叶萦洲的这一推让玉罗剎戴着的宽大围帽落下,露出一头微卷的淡金色头髮,以及一双异色的双眸。 这双眼眸,一只是黑色的,而另一只则是比他们叶氏更加浅淡一些的琥珀色。 这个人深目高鼻,眉目的轮廓极为深刻,一看便不是中原血统。可是从他的眼角眉梢还是能够看出几分西门吹雪成年之后的味道,和叶孤城记忆之中万梅山庄庄主重合——不过若真的论起来,现在说这位是万梅山庄庄主也没有什么错就是。 “臭小子,才多久不见啊,你连你姐夫都认不得了?” 玉罗剎从地上站了起来,抬手就要去摸叶孤城的头,却被叶孤城偏头闪过。然而玉罗剎如今的武功远远胜过叶孤城,他想要摸一把叶家小子的脑袋就没有让对方避过去的道理。伸出去的手以一个刁钻的角度转弯,最终稳稳噹噹的落在了叶孤城的头上。 用了几分力道的揉乱了叶孤城的头髮,玉罗剎发出了一声嗤笑。 小舅子和姐夫的关系一向都有些微妙,更何况是在叶孤城和玉罗剎之间。玉罗剎一方面嫌弃这个臭小子拖住了他家夫人四年,让叶萦洲直到他四岁之后才能嫁给他。可是另一方面,在那四年之间玉罗剎几乎是撇下了整个西方魔教,除了有限的几个月回去处理自己那一摊子事,剩下的时间他全部都呆在白云城中。比起一出生就送到万梅山庄的自家亲儿子,反倒是叶孤城这个小舅子当真是玉罗剎他真正看着长大的。 玉罗剎:你们中原人都说长姐如母,所以姐夫把小舅子当儿子养什么的,没毛病。 “臭小子,让你还敢嫌弃我闺女!”毫不客气的将叶孤城的一头墨发揉成了鸡窝,玉罗剎沖叶孤城笑着,可是眼底却有着淡淡的寒意。妻子和女儿,这是他的底线,绝不容许任何人伤害。 所以,儿子是捡来的对吧? 叶孤城默默地瞥了一眼从屏风后面探出脑袋偷看的小吹雪,嘆了一口气才拨开了玉罗剎的手,继续对叶萦洲道:“昔年大庄主叶英额上便有这五瓣梅花,长姐也应知我藏剑旧事,便该知晓这胎记的含义。” 屏风后是女子近乎嘆息的笑声,她的笑声之中有欣慰,却又更多了一些别的东西。许久,叶萦洲才说了一句话。 这话是对玉罗剎说的,她说:“阿玉,这孩子得随我姓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为了写那朵花花又去参见了一次大庄主。 哎,大庄主美颜盛世~ ☆、孤云独去闲。 第六章。孤云独去闲。 玉罗剎没有在第一时间把宝贝闺女给他家夫人看,因为他注意到了他家小闺女额头上的那处胎记。依稀能够分辨出那是一朵五瓣梅花,只有指甲盖大小,落在小姑娘额上,只会越发显得这孩子眉目精緻。 真不知道玉罗剎是怎么从一个还没长开的小女孩脸上看出来“眉目精緻”的,只能说在他看来,这是他家夫人给他生的小闺女,玉罗剎自然觉得无处不是可爱至极。只是他担心他家阿萦心思重,这才没有打算即刻告诉她这件事。毕竟产妇心思敏感,若是让阿萦平白为女儿的容貌担心便不好了。 偏生这小舅子哪壶不开提哪壶,非但撺掇他家夫人立即就看孩子,而且还特地指出了孩子额头上的那小块胎记,玉罗剎简直恨不得直接掐死这个添乱的臭小子。 不过玉罗剎被他家夫人一巴掌煳出来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的重点抓错了。果然,下一刻他便听见了他家阿萦对他说道:“阿玉,这个孩子得随我姓了。” 玉罗剎无语了片刻,而后出乎叶孤城预料的愉快的应下了。 让孩子随妻子姓氏这种事情,无论是在大安还是在白云城中,都不是那么容易让人接受的。不过一来玉罗剎本就是孤儿,他的姓氏也是把他养大又早早去了的那个老头子的,很是没有传承下去的必要——那个老头子,看在他传授了他武功的份上,虽然对方目的不纯,不过姑且也算是他师父吧。 二来依如今西方魔教教内的状况来看,出于安全考虑,也实在捨不得自己一家妻小都到西域的大漠之中吃沙子,所以他的小阿雪和小闺女都是要在中原长大的。如此一来,起一个异族的名字显然就太惹眼也太不合时宜了。因着这个原因,当年玉罗剎便给儿子起了一个汉名。 “西门”这个姓氏,是当年玉罗剎行走江湖的时候曾经用过的。而若要深究玉罗剎选择这个姓氏的原因……玉教主是打死也不会告诉他家夫人所以选择姓西门,不过是因为当年在书中信手一翻,闭着眼睛指到了这个姓而已的。当然,如果让叶萦洲知道自家儿子的姓氏就是这样随意的被指出来的,玉罗剎恐怕距离被打死也不远了。 这样选出来的姓氏也没有传承下去的必要吧?所以在自家夫人提出让女儿姓叶的要求之后,玉罗剎一点心理负担也没有的答应了。 而叶萦洲和叶孤城的反应之所以如此奇怪,便是因为叶家代代相传的“天眷者”的传说了。这所谓天眷者,是叶家后人自己总结出来的说法,而究其本源,这个说法源自于昔年藏剑山庄大庄主叶英的一句话。 大庄主晚年藏剑凋敝,歷经安史之乱,藏剑弟子死伤过半。如今境况之下,大庄主曾言“藏剑不灭”。众人原本以为这是大庄主对藏剑的期许,不过后来他们隐隐发觉,大庄主此言似乎有其他的含义。 自盛唐之后三百年,叶家出一额角有五瓣梅花胎记的男童,他咿呀学语之时便自称正阳门下,无需家中长辈传授便使得精妙剑招。而根据他所言,他这部剑招名曰《问水诀》,正是昔年藏剑所用的剑法之一。 叶家传承至那人一代,藏剑招式已经遗失,虽然叶家人依旧用剑,不过大多都是依靠个人参悟和从父辈修习。而那个额上有五瓣梅花胎记的男童的出现,却为叶家补齐了一半藏剑功法,藏剑的传承也终于见到了点点曙光。 因此,叶家后人将额上有五瓣梅花胎记的族人称之为“天眷者”,可是从那之后,叶家的天眷者却再也没有出现过一个。 而今又过了百年,这只在传说之中出现过的胎记又一次出现在叶家血脉身上,同为叶氏嫡系的叶萦洲和叶孤城姐弟自然第一时间想起了家中的累世传说。 叶萦洲望向小闺女的目光尤其复杂。而后,她像是在看一个胡闹的孩子一样看向了玉罗剎。 无论旁人眼中的西方魔教教主如何,可是在叶萦洲心里,她家阿玉始终太傻了一些,憨乎乎的性子,总是让她担心他会被人骗。而如今,她也怀疑他是否真的知道自己所谓的“让女儿姓叶”的真正含义。 第8页 被自家夫人用那样温柔而又无奈的目光注视着,玉罗剎走回了屏风后面,也不顾儿子和小舅子都在,他就那样一点形象也不顾的握着叶萦洲的手,蹲在她的床前,用那双半黑半金的眸子注视着叶萦洲。 而后,玉罗剎的声音轻松,可是话的内容却是异常的郑重。他对叶萦洲说道:“阿萦,我比任何人都爱我们的孩子,可是阿萦在我心里却始终都是最重要的。” 叶萦洲的性子持重,在两个人的关系中,玉罗剎反而是喜欢胡闹、需要被宠爱的那个。可是在关键时刻,他却一次也没有让叶萦洲失望过。 风雨飘摇之时挡在叶萦洲面前,叶萦洲犹豫不决时给予她支持。一个男人的强大从来都需要表现在外在的兇狠上,所以叶萦洲明白,哪怕这个男人时常对她撒娇,也总需要她去哄去宠,可是她实在是给自己找了一个十分强大的男人。 伸手拍了拍宛若大狗一样蹭到了自己身边的人,叶萦洲又看了一眼正在摇篮之中香甜的睡着的小女儿。许久之后,她才轻声对叶孤城说道:“阿城,宝宝属于叶家,你这个当舅舅的就帮她起个名字吧。” 眼中不觉泛出了泪光,叶萦洲是太过坚强的女人,却并不是冷心冷情的母亲。她知道自己如今的决定意味着什么,可是她必须如此,哪怕日后每每想起都会是锥心之痛,可是她别无选择。 藏剑不灭! 身为叶家嫡系,没有人比叶萦洲更明白天眷者的可贵,这是他们大庄主为藏剑留下的点点星火,她再捨不得,也要将女儿放在叶家养大 。 只能说这个孩子来的时机太巧了,在叶家看似鲜花着锦,实际上已经四面楚歌的时刻。叶萦洲在冥冥之中自有感觉,她相信,这个孩子便是他们叶家解决如此困境的关键。 不可能将藏剑的天眷者带离叶家,所以之前叶萦洲和玉罗剎盘算好的将闺女放在儿子身边,让兄妹二人一道在万梅山庄长大的计划就此被打破。更何况,万梅山庄也不可能有一个姓叶的小姐。 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叶孤城的身上 ,除了只有两岁的小吹雪,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叶萦洲让叶孤城为这孩子命名是什么意思。那代表着她将属于叶家,将长在白云城,将担起属于母族的责任。虽然这孩子的舅舅自会庇佑她,可是她却没有办法像是寻常人家的小女孩一样普普通通的长大了。 一股无以名状的哀伤流淌在空气中 ,也不知道是为了这註定要负重前行的女婴,还是唏嘘于她就此与以往不同的人生。 反倒是玉罗剎最为看得开,他低头用额头贴了贴小闺女的脸,轻笑道:“阿萦,你不会还指望着我们的孩子能够像是寻常人家的孩子一样傻吃傻玩就能长大吧?” 探手又去摸了摸自家儿子柔软的头髮,玉罗剎转而顺手将他两岁的儿子捞了过来,抱在怀里掂了掂,对叶萦洲道:“阿雪这小子明年就要习武读书,早先我就教给他内力真气的修炼方法,他自己都修炼三月了。至于咱们小闺女,虽然是个女孩子,但是阿萦,若是她半点武功也不会,你可放心?” 将还抱着小闺女摇篮的夫人和儿子一道揽入了怀里,玉罗剎轻声道:“既然如此,让她学她母亲用剑,或者学她爹我用双刀,又有什么分别呢?” 玉罗剎的话并没有很安慰到叶萦洲,不过却的确点醒了同样陷入伤怀之中的叶孤城——是了,只是习剑而已。有他在,他的小外甥女自然不必参与到守卫白云城的种种事中来。藏剑传承也好,百年难遇的天眷者也罢,在他的羽翼之下,他家的小姑娘只需要好好习剑就是了。至若守护白云城,那是他的责任,原本也不该倾斜到一个小女孩身上。 心中豁然开朗,叶孤城已然有了成算。 因为屏风和帘子的遮挡,叶孤城并不能看清自家小外甥女的模样。更何况那小姑娘被妥帖的放进了摇篮里,叶孤城就更看不见她了。可饶是这样,叶孤城的眼前却还能浮现出方才那通红的小小一只的模样。 唇角勾起一个堪称是温柔的弧度,虽然还是童声,可是叶孤城尽他最大的努力做到郑重。只听叶孤城一字一句说道:“言欢,她叫叶言欢。” 唯愿这孩子此生多言欢,少烦忧——这便是叶孤城对她全部的期许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叶萦洲:阿城,宝宝交给你了。 叶孤城【郑重点头】:我会照顾好她的。 叶萦洲:好,照顾好宝宝的第一步,先从给她换尿布开始吧。 叶孤城:……这和剧本不一样。 尿裤子还被娘亲“玩弄”的言欢小朋友【涨红脸】:我不要面子的啊!!!呜呜呜呜~ ☆、復照青苔上。 第七章。復照青苔上。 知道表小姐养在白云城这个消息之后,最开心的人莫过于忠叔。按照他老人家的想法,包括西门吹雪这位表少爷在内的两个孩子都是他们家大小姐拼了命生下来的,那倒霉姑爷“没有半点用处”,所以这两个孩子合该都是他们叶家的。 不过为了大小姐高兴,忠叔并没有将对玉罗剎这位姑爷的不待见表现得像是叶孤城那样明显。他老人家的表达方式十分的含蓄——他会拼命的对小少爷和小小姐好,藉此就将对姑爷的冷落表现得十分明显。 小吹雪并不是很容易被收买的孩子,可是当他收到小舅舅送的缩小版的长剑,又每天都被白云城里那位鬍子都白了的老爷爷牵着手去看小舅舅练剑,之后还可以跟着小舅舅一起拭剑,稍微休息一会儿还能被小舅舅领着一起去看妹妹的时候,西门吹雪几乎是一点儿都没有迴转余地的就这样被白云城的一切深深吸引了。 以至于他娘出了月子,需要和他爹一起离开白云城的时候,年仅两岁的小吹雪还眼巴巴的回头望着,一直到再也看不见白云城的影子,西门吹雪才被他一脸黑线的爹从甲板上捞了起来,黑着脸塞回了船舱内。 对于玉罗剎来说,如今西方魔教教内还有奸细,他的妻子儿女并不适宜暴露,那样太危险,而偏生这几个人中的任何一个面对哪怕一丝一毫的危险,他都是不能承受的。所以对于玉罗剎来说,他家宝贝小闺女放在白云城养,抑或是放在万梅山庄来样,至多不过是多跑一趟和少跑一趟的区别,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而对于叶萦洲来说,也不过是她一年的时间分成了两半,需要在儿子和女儿两处来回奔波。不过她生来也不是能在深宅大院里待着的性子,这种奔波对于叶萦洲来说也不算是辛苦。 两位爹娘如此心大,反倒是西门吹雪这个做哥哥的一脸忧心忡忡。临行之前他死死地握住了妹妹的摇篮,仰头十分认真的冲着他娘询问道:“是妹妹太爱哭了,所以你们才不要她的么?” 叶萦洲被儿子这个问题弄得一愣,旋即伸手摸了摸儿子的小脑袋算作安慰。她的儿子太小,叶萦洲还没有办法对他解释关于藏剑的一切,关于白云城的一切和关于小言欢的一切。叶萦洲没有组织好语言,那边小吹雪却会错了意。他咬了咬唇,还有些短而白的小手握紧了叶言欢的摇篮,而后他仰头郑重道:“阿雪可以哄妹妹的,不会让她哭。” 第9页 算了吧我的大儿子,你一个小面瘫不吓到你妹妹就不错了。 叶萦洲在暗自腹诽,却终归敌不过儿子坚定的神情。人在幼年的时候的坚持最为可贵,除了因为幼儿总是容易被其他东西吸引所以稀缺,更重要的是,因为年幼,很多时候我们还无法做到权衡利弊,所以那个时候的坚定,就是心里最迫切的想法了。 自家儿子的小冰块脸,说来这也是很让叶萦洲费解的地方。阿雪这孩子早慧,本就看起来比寻常同龄的孩子要严肃许多。再加上随着年岁的增长,两岁大的小孩就不怎么爱笑了,于是就更加往小冰块的方向发展了。叶萦洲和玉罗剎原本还会暗暗腹诽“这孩子像谁”,直到玉罗剎看见小舅子那张面瘫脸,才可算是恍然大悟,找到原因了。 所以将闺女放在白云城养大,玉罗剎旁的倒是不担心,唯一担心的就是自家香香软软的小闺女也会长成叶孤城那个样子。一想到自己即将收穫一只女版的叶孤城,玉罗剎就忍不住想要报官(……)了。 且不说玉罗剎如何咬紧了小手帕,面对儿子这样的眼神,叶萦洲只能俯下身去,伸手揉了揉她家阿雪的脑袋,轻声细语的对他解释:“阿雪你看,你有爹娘陪着对不对?可是你小舅舅一个人孤零零的在飞仙岛上多可怜,咱们就把小言欢借给他陪他好不好?” 到底只有两岁,听见娘亲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小吹雪竟然真的认真的思考了起来。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谨慎的又问了一句:“那小舅舅会把妹妹还给我么?” “会啊,你小舅舅不会抢走你妹妹当妹妹的。”阿城当然是要把言欢那孩子当外甥女而不是妹妹了,对于忽悠傻儿子这件事,叶萦洲没有一点儿的心理负担。 尚且年幼的西门吹雪还不知道人心的险恶,听了娘亲的保证,又听他爹在一旁不耐烦的说会带他去飞仙岛看妹妹的,小吹雪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如释重负的笑了起来。 这个时候的西门吹雪还没有彻底的变成面瘫,笑起来还是一个纯良天真的小孩子。叶萦洲一边顺手捏住儿子肉肉的脸颊蹂躏,一边在心中微微嘆了一口气。 ——她并没有自己表现出来的那样镇定。自己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孩子,哪怕是交给弟弟照顾,也不是那么容易割捨的。可是叶萦洲太过清醒,明白这孩子对藏剑对叶家的意义,所以她做出了最冷静的选择。 她是合格的叶家大小姐,也做到了身为长女长姐能做的一切。可是叶萦洲知道,最为母亲,她其实算是狠心的那种。 不是不会愧怍,只是无可奈何。 此痛彻骨!想到白云城如今的种种危机暗伏,如果杀了皇帝有用的话,叶萦洲真是恨不得直接冲进皇宫结果了那位。可是她也知道,皇帝是杀不干净的,倒下一个就又会立起来一个。而无论是哪个人做皇帝,叶家这个前朝后裔都会始终是他们的骨中钉肉中刺的。 叶家看似前路迷濛,可是叶萦洲心中一派清明,至始自终他们叶家其实就只有两条路,生或者死这两条路而已。因为和如今大安的皇族,他们早就没有了和平共处的可能,于是就只能不死不休。 嘆了一口气,叶萦洲捏了捏酸胀的眉心。如今说什么都为时尚早,索性叶萦洲便不再去想。玉罗剎察觉到了妻子的焦躁,他无声的将人拥入怀中,无声的给她支持和力量。玉罗剎所思所想再简单不过——他和他家阿萦不分彼此,那么西方魔教和飞仙岛也没有必要分出你我来。 只是这些,玉罗剎暂且不打算让叶孤城知道。同是男人,虽然叶孤城只有七岁,但是玉罗剎再是清楚不过,男人若是不将自己逼入绝境,那是永远也没有办法成长的。所以在叶孤城这个小舅子真正成长起来是之前,玉罗剎是不打算让他过得太过安逸,以为自己高枕无忧了的。 还不知道自己此生无形之中已经有了一根金手指,在长姐一家走了之后,叶孤城每日最重要的事情便是去看看自家小外甥女。小女孩身上的一层通红已经褪去,皮肤变成了叶家一脉相承的白嫩。一朵血色的五瓣梅花静静地趴在她的额角,因为雪白的肤色映衬,已经能看的异常清晰。 小姑娘的食量很小,也很喜欢睡,不过长得却很好,就连飞仙岛上的大夫看了之后都说“小小姐比一般孩子结实”。 叶孤城没有见过其他孩子,然而前生叶孤鸿出生的时候他已经六岁,所以叶孤城对哭成一团的婴孩也有些许印象。对比着那位堂弟……叶孤城如同自己每天做的那样伸手丈量小言欢的身长,总觉得小言欢生得太过小了一点,和叶孤鸿当年比起来简直要小了一圈。 而且长得也慢。 叶孤城对比着言欢这孩子刚出生的时候的长短,发现这孩子三个月了才长了半个指节,在心中默默的下了结论。 他家长姐算是女子之中高挑的,毕竟叶家血脉如此,前世叶孤城自己便长到了九尺。而玉罗剎有着异族血统,生得就更是高大,和叶孤城前世的身高相差无几。回忆了一下前世和西门吹雪见面的时候,对方虽然比自己矮了些许,不过在中原也绝对是十分高大的了。 有这样一对父母,小言欢为何只有这么一点点?叶孤城一丝不苟的测量着,却是忍不住皱了皱眉。 忠叔进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自家少城主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一看叶孤城的动作忠叔就明白怎么回事,简直要笑出来,忠叔连忙开口道:“城主,小孩子都是这个样子的,很快就会长大,您且看着吧,过了百天,小小姐得一天一个样!”所以不会长不高的,城主你不要担心啦!!! 心思被窥破,叶孤城微微一僵,转而转开了话题:“忠叔来寻我,可是有什么事?” 忠叔也不再闲话,正色道:“城主,小小姐的百日宴,南海群岛要来人。” 此言一出,屋子里彻底静默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西门聚聚小时候超级萌啊,揪娘亲衣角的小可爱什么的。 这么说来,长大成了冰山什么的,这就是传说中的长歪了吧? ☆、莫学武陵人。 第八章。莫学武陵人。 在叶孤城重生之前,让他在江湖之中最声名鹊起的一件事便是他在十五岁之龄,力挫南海用剑高手九人,经此一役,叶孤城被尊为南海群剑之首。 南海群岛众多,像是飞仙岛这样大规模的群岛有五六个,而其余的小岛屿散若星辰,应以百计。飞仙岛势大,却并不足矣能够让群岛臣服。特别是在飞仙岛白云城的老城主,也就是叶孤城的父亲身故之后,这些散碎的势力对白云城这块肥肉虎视眈眈,总想着群起而上,撕下一块来。 在叶孤城的前世,若非他成为南海第一高手,白云城哪怕在南海也是势力不稳的。 前生这些群岛前来滋事的时候叶孤城已然十五岁,而今生这时间骤然提前,叶孤城却并不意外。毕竟在他前世之时,白云城守卫固若金汤,这些人纵然有心却也没有太好的法子能够进入白云城内部。忠叔后来调查,之所以这些人能够发难,还是因为是买通了一个在白云城常年通商的商队,这才混了进来。 第10页 而今生,因为白云城并没有对外隐瞒他们有了一个小小姐的缘故,这些岛屿之中的人都知道了叶言欢这孩子的存在。纵然白云城没有大肆宣扬,可是到底是添丁进口的好事,若是这些人以此为藉口,前来“庆贺”,叶孤城闭门不出总还是堕了白云城威名的事情。 叶孤城可以不顾虚名,可是对于如今的白云城来说,世世代代在南海积累下来的威名又何尝不是一道屏障呢?所以如今他们这样大刺刺的上门,叶孤城倒真是不好将人拒之门外。 在白云城中这些人还没有直接来犯的魄力,不过到时候挑衅几句,再有人煽风点火,也难免是要动手的。南海资源不均,并不是每一个岛屿都像是白云城这般富硕,那些凄风苦雨里成长起来的南海群岛之人不会顾忌叶孤城是否是个还不足十岁的少年。他们只会从旁窥伺,一旦发现叶孤城弹压他们不住,下一次就将面对这些人更加肆无忌惮的侵犯。到了那个时候,恐怕白云城中的城民就再无宁日了。 忠叔并不怕这些群岛的乌合之众,毕竟他们白云城中那些由他亲手调教出来的侍卫的主要作用,就是在自家城主成长起来之前保卫白云一城的。只是忠叔还是会有些心疼他家城主,虽然知道这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可是当这一城安危真的压在他家城主一人身上的时候,忠叔还是会觉得他家城主太过年幼了。 距离叶孤城重生回来已经过了一年有余,在这一年之中,叶孤城的剑法何止一日千里。他在前世与西门吹雪对战之时已有明悟,如今又横跨生死,对剑道的领悟自然更加透彻。虽然有的时候身体并不能将他的剑道发挥到极致,可是经过一年的苦练,这种情况已经比叶孤城刚刚重生回来的时候好上许多。 如果真的论起来,叶孤城如今只有八岁,却至少可以达到自己前生一十有六的水平。虽然和他鼎盛时期无法比拟,不过用来对付这些蠢蠢欲动的南海群岛之人,却已然足够了。 叶孤城缓缓的睁开了眼眸,被他放在身旁的摇篮里的小小婴孩也似有感应的小小“啊”了一声,叶孤城伸出一根手指在小言欢的面前晃了晃,躺在摇篮里的小言欢便伸出肉肉的小手用力一握,恰好握住了叶孤城的指尖。 婴儿的皮肤软嫩,还带着一点湿润的温暖,叶孤城微不可见的勾起了唇角,而后开始沉稳的对忠叔一一吩咐道:“忠叔,和他们敲定日期,就说叶某……在此恭候。” 忠叔面容一肃,眼中依旧有些忧心。不过他一贯是信任自家城主的,听见叶孤城如此说了,忠叔不再多言,只是应下,而后便下去准备了。是了,他们当然不可能让城主一个人为白云城而战。白云城从未想过要称霸南海,可是人若犯我,他们白云城也没有忍气吞声的道理。既然这次这些南海群岛的人敢来,那岂有让他们全身而退的道理? 白云城中的消息一向很灵通,叶孤城不喜欢为了虚假的平静而对城民有所隐瞒。白云一城从来都是上下一心,与其瞒着大家让大家忘记警惕,还不若早早就将真实的情况与众人说了,让大家都有所防备才是。 忠叔很快就将一切布置了下去,和城主府外瀰漫的淡淡的紧张相比,城主府内反倒是一片平静。 经过了长姐三个月的训练,叶孤城抱着孩子的动作终于不再像托着一把短剑。马上就要满月的小姑娘额角上的五瓣梅花越发潋滟,指甲大小,伏在小言欢的额上,就宛若是从骨血之中滋长出来的。 相传藏剑大庄主叶英额上便有这么一朵五瓣梅花的胎记,叶孤城伸手碰了碰小外甥女的额角,轻轻地嘆了一口气。 如果传说无误,这个孩子就是大庄主选定的人,叶孤城其实是有些不理解大庄主的选择的。他并不轻视任何女子,可是他们叶家的姑娘,叶孤城总希望可以将人好好的护在羽翼之下,什么江湖鬼狷,什么千里波涛,叶孤城总是觉得这不该是一个姑娘应该面对的。 小女婴似乎也感受到了来自自家小舅舅的唏嘘,或者说是……不安,她仰头用小脑袋拱了拱叶孤城,口中只有咿呀的声响。伸出一只肥白软滑的小手,小姑娘不依不饶的叫唤着。 叶孤城无奈的轻轻点了点小外甥女的额头,转而将自己的指尖塞入她小小的手中。和寻常婴儿相比,这孩子的力道不小,叶孤城好几次被这孩子拽到了头髮,险些拽掉了一缕来。 攥着小舅舅的指尖,小言欢才算是心满意足的停止了叫唤。叶孤城被她歪缠到不行,索性挪开膝上的剑,防止伤到这孩子,转而将小外甥女放在腿上,专心的逗弄她起来。 叶孤城是一个很认真的人,所以,能将逗孩子的动作做得这样一板一眼,只能说这也是他的一种天赋异禀了。 叶萦洲一直觉得她家弟弟和她儿子在一处的时候比较有趣——阿雪在玩九连环之类的小玩意,而阿城在一边严肃的看着,一直到阿雪因为解不开所以仰头向他求助的时候才指点两句的模样,真是每次看见都忍不住想笑。 相反,自家小闺女就太爱笑了一些,总是能勾得她家小舅舅也跟着一起泛起些微的笑意,虽然那笑意只是微末,不过却让画面看起来忒正常了一些。 叶孤城:……长姐你都在想什么,画面看起来正常不好么? 也不知道和叶孤城起的这个名字有没有关系,总之叶言欢的确是个十分爱笑的小姑娘。她出生的时候虽然又轻又小,不过养了几个月之后也多少添了一些小肉肉。婴孩的绵软是和成人不同的可爱。小言欢一笑起来的时候,毫无顾忌的露出她刚刚长出了几颗小白牙,眼睛都眯成了一条小小的缝,一点爱人肉儿全都堆在了脸颊上,笑起来的时候颤巍巍的一抖一抖,让人忍不住想要捏一把、咬一口。 现下,被叶孤城微微一逗,躺在他腿上的小女婴就咯咯笑得见牙不见眼,让叶孤城的心情也好了许多。 叶言欢的百日宴转瞬就到。 虽然无论是主人还是所谓的“客人”都知道宴无好宴,不过既然打了“白云城小小姐的百日宴”的名头,叶孤城就不打算委屈自家小姑娘。白云城也不差那点儿银钱,所以这百日宴忠叔的确是下了功夫,一定要办的热热闹闹的。 不过自家小外甥女实在太小了,叶孤城将被包得像个小红包的小外甥女抱出来转悠了不足半盏茶功夫便让侍女抱了回去。毕竟这些人也不是真的来看孩子的,一会儿少不得要动起手来,叶言欢是叶孤城放在心尖尖上宠的孩子,可不能让这些人伤了她。 南海群岛这些人的确没有对白云城存了什么好心思,然而一群五大三粗老爷们儿也不耐烦去算计个刚刚百日的孩子——更何况还是个丫头,所以一直到白云城的侍女将叶言欢抱回了叶孤城的院子,这些人才开始发难了起来。 叶孤城端坐在主位上,一双琥珀色的眸子平静的看着这些人先是挑衅,再是一齐拍案而起,显见是要动手的意思。 八岁,是一个称作是少年都有些勉强的年纪。叶孤城身量未足,坐在他父亲曾经坐过的主位之上,就将他显得更小了几分。他冷冷注视着宴席上的喧嚣之声,那些原本对他轻视的南海群岛之人心中却渐渐有些忐忑了起来——这个少年表现得太过平静,平静到似乎已经看破他们的计策,也早就有应对之法了。 第11页 跳樑小丑。 叶孤城没有说话,可是他的这种平静,却让那些人觉得此刻他的眼中已然写满了这种对他们的嘲讽。 于是,这些人出离愤怒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叶孤城带着西门吹雪玩玩具什么的……叔一想像就喷了。 毕竟西门聚聚真的只有两三岁啊,两三岁玩玩具什么的,也是可以理解的啊喂!!! 可是还是好想笑2333333 ☆、归山深浅去。 第九章。归山深浅去。 似乎被叶孤城的态度激怒了,这些人南海群岛来的人之中已经有人拔出了手中的剑。而这长剑出鞘的一声似乎是一种信号,以他为中心,他周围的人也开始三三两两的拔出了自己的武器。 距离叶孤城最近的一人显然在这些人之中的地位不低,不过他也是性子急躁了些,其余的人只是虚张声势的拔剑,他就已经横剑直向叶孤城而去了。 叶孤城如今屈居在八岁孩童的身体里,可是他身上莫名散发出的威压却绝不似这个年纪的孩子能拥有,这也是那些人不敢贸然动手的原因。不过南海群岛这些人到底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个人水平终归参差不齐,难免就有像是那位那样的愣头青。 因为他们的座次是按照地位分的,而并不是按照武功高低,江湖经验深浅,这些群岛来了二百多人,出几个像是那最先冲着叶孤城动手的蠢货实在是再寻常不过了。 对此叶孤城早有预料,毕竟他是白云城主而非真的八岁幼童,叶孤城一眼就能看穿对方的实力,因为不过尔尔,所以叶孤城不紧不慢的抬起了自己手中的剑鞘,灌入了些许内力在其上。 叶孤城估算的一丝不差,若是那人一剑下来,他灌入的这些内力足矣将这人震开。 不过他这近乎“温吞”的动作在他人眼中就总有些可欺的样子。搁在寻常习武的人家,谁家孩子八岁的时候有些浅薄的内力就足够了不起了,像是叶孤城这般能够做到内力外放的更是闻所未闻。 在众人眼中,叶孤城就仿佛是猝不及防所以慌忙抵挡,然而事实上,叶孤城却是已经算好了那人的剑应该落下的位置,所以快一步将剑横在那里了。 就在叶孤城等着那长剑落下的时候,一柄带着剑鞘的长剑叶孤城的身后,也就是那对叶孤城横剑之人的正面刺了出来,越过叶孤城尚且瘦削的肩头,直接将那人的长剑挑飞了去。叶孤城会回身一望,只看见一个约莫四十多岁的老者站在他的身后,他身上的衣物都有些破旧了,眼角有些皱纹,却依然能够看出这个人年轻的时候一定十分的斯文俊秀。 他持剑的姿势看似吊儿郎当,可是持剑的手却很稳,但是凭着他持剑的手势,叶孤城便能够看得出来这是一个用剑的高手。以叶孤城的境界,他能够承认一个人在剑道之上是高手就已然不易了。然而让叶孤城可惜的是,这个人在用剑方面很有天赋,却并非醉心剑道。他的剑上有很多东西,且他本人显然也并不在意在剑道上走多远。 这是一种和叶孤城不同的道,没有对错之分,只是大道三千,各有不同而已。 这人刺出了这一剑之后就没有其他动作,他只是走到了叶孤城身前,恍若不经意一般挡在了叶孤城面前,对众人皱眉道:“诸位都是这南海叫得出名号的,这样欺负一个孩子,总不太好吧?” “你算是什么东西!” 被这人刚才一剑震飞的那个人骂骂咧咧的站了起来,有些愤愤不平的望着他,却终归不敢再贸然的冲上前来,毕竟他的手腕还隐隐作痛,而且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胀起来。 叶孤城抿了抿唇,虽然他并不需要帮助,不过这个人到底是一片好意。从主位上站了起来,叶孤城清了清嗓子,尽力掩盖自己的童音,虽然收效甚微,不过也只能如此了。略作调整,叶孤城开口道:“多谢这位前辈。” 那个衣着落拓的中年人听见叫骂声的时候面色一点也没有变化,仿若被侮辱的人不是他一般。反倒是听见了叶孤城的道谢声,他反手摸了摸叶孤城的脑袋,对他说道:“好小子,有你父亲的气度。” 这便是自己父亲故交的意思了,叶孤城在脑海之中搜索了一圈,却到底没有想起来这个人是谁。然而现下不是询问的时候,叶孤城忍下了这人摸他脑袋的动作,只对他拱了拱手道:“前辈有心,不过今日之事,城自可应对。” 那人握着剑的手微微顿了顿,转而嘆了一口气。已经察觉到了叶孤城对他摸头的动作的不喜,那人收回了自己的手,只是嘆息道:“你还这般小……” “家中尚有满月幼子,若无绝对把握,城怎敢犯险?”又对这人拱了拱手,叶孤城豁然拔剑,冷声道:“今日诸君有能战败我之人,白云一城任尔取用!” 那人被叶孤城骤然迸发出的气魄弄得一怔,黄口小儿,此等“狂言”也让这人倒吸了一口凉气。不过他知道,叶孤城此言一出就再无迴旋余地——哪怕叶孤城反悔,这些南海群岛的人也不会善罢甘休。 初生牛犊不怕虎,可这也太过犯险了一些。 中年人更深的嘆了一口气,他一寸一寸的拔出自己的长剑,锋利的剑尖扫过围了一圈的壮汉,声音之中多了几分威严:“以多欺少非君子所为,今日叶城主虽然与尔等比试,一次却只许一人,若有不守此规矩之人,便先过了我沈浪这一关!” 将“孩子”换做了“叶城主”,沈浪承认,单凭这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他就不能只将对方当做是需要人保护的孩子了。 而他此言一出,众人也注意到了他的名字。他说他是——沈浪。 沈浪此人扬名江湖的时候,叶孤城还没有出生。他和友人妻子归隐的时候,叶萦洲也不过还是黄髫小儿。沈浪是武林百年世家沈家九州王沈天君的唯一传人,二十多岁的时候在仁义庄一战成名,之后被称为天下第一名侠。可就是这样的人物,却在鼎盛之年携妻子友人归隐,他们的确是乘舟而去,却没有人能够想到,沈浪居然会在白云城出现。 沈浪虽然已经归隐了许久,可是他的名字一出,在场的老江湖们当即不敢造次,他们小声的低语了几句,最终有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站了出来,对沈浪道:“沈大侠当真只做个见证,而不插手白云城之事?” 他这个用词当真是刁钻,生生将沈浪的仗义执言变成了要“插手”白云城之事。不过沈浪面色不变,叶孤城也一副不为所动的样子,没有被这人挑拨。沈浪看了一眼面色沉静的少年,终是点头道:“自然如此。” 这句话算是给这些南海群岛之人餵了一颗定心丸。毕竟叶孤城看起来也不过是几岁小儿,纵然他们不群起而攻之,这小子也支撑不了几人。也不愿意吃相太过难看,加之不愿意招惹沈浪,所以这些人便应下了沈浪的要求,开始一个一个的上前来与叶孤城比试。 只是这些人都没有想到,一个八岁稚童,却可以以一人之力连诛南海九位用剑高手。并且,和叶孤城前世的九死一生比起来,今生他更加游刃有余。 第12页 叶孤城重生以来第一次如此酣畅淋漓的用剑。剑仙剑神终归只是虚名,既然是人,是血肉之躯,就总有心中沉郁的时候。叶孤城隐忍至此,心中悲愤抑郁、空茫肃杀尽数宣洩在这些来犯之人身上,出剑越发的狠厉起来。 这种狠厉让沈浪心下一惊。他和白云城的老城主比邻而居,都是用剑之人,自然一见如故。老城主是大开大合的剑路,诚然刚勐,却不会这般出手就是杀招。而眼前这小少年剑招精妙,可是心境却决然不似一个只有八岁的孩子。 沈浪不明白,一个如此年幼的孩子如何会有这样的满心悲愤。不过想到老友夫妇的猝然长逝,一城重担层层积压在一个年幼的孩子身上,沈浪就仿佛依稀理解了叶孤城为何会如此。 只是这般偏执狠厉到底不是好事,更何况沈浪能够看出来,叶孤城的剑原本是轻灵中正的套路,如今这般偏行诡道,已然有要堕入邪途的危险了。 沈浪越想就越是心惊,正要出手打断叶孤城的剑招,却见叶孤城倏忽抖出一个剑花,那般狠厉缓缓消弭,更呈一种豁达辽远之境。方才叶孤城的剑是以快取胜,兼之剑招华丽缭乱,让人无法判断他下一剑会刺向何处。可是瞬息之间,叶孤城的剑慢了下来。 沈浪原本疑心这是这孩子体力不支,可是他很快发现自己错了。叶孤城慢了下来,不是因为累了,而是因为他已然不必快——对手在他面前没有秘密可言,早在对方出手之前,叶孤城就已经洞悉了他的剑招,提前有了应对的对策。 这是……看破! 双眸勐的睁大,沈浪错愕的看着那白色的身影。他原本以为这个孩子只是天资卓绝,却未曾想到他简直到了妖异的地步。“看破”是另一从从没有人见识过的剑道境界,就连沈浪也是四十岁之后方才隐约触摸到这个境界的边缘。 而眼前的孩子,居然突破到这个境界了?思及此,沈浪的唿吸都不由急促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想拉九公子出来熘熘的,可是城主太帅了,一写就收不住了qaq 所以,九公子对不住了,你再等一章吧。 九公子:有个这么偏心的作者爹我能怎么办啊?我也很绝望啊!!! ☆、城中增暮寒。 第十章。城中增暮寒。 寻常人家的八岁,至多能过初窥剑道,可是叶孤城居然就这样突破了。年龄回溯这件事情对于叶孤城来说只是给了他更多的时间,却并没有让他的修为和心境一齐跌落回去。因此,他的突破在意料之外,却还是在情理之中。 长江后浪推前浪,后生诚然可畏也。沈浪嘆了一口气,却是欣慰的笑了。 他嘆气,是因为嘆息这孩子的突破来得太晚了。虽然知道这毫无道理,但是沈浪总是忍不住去想,若是叶孤城能够早生十年,那么是否他父母的悲剧就可以不再发生?可惜没有如果,只是故人痴念而已。 而沈浪之所以欣慰,则是因为他看见了白云城的希望——若有此子,白云城何愁无破局之日? 叶孤城甚至还没有场上那些和他对战的南海群岛之人的胸口高,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人已经一一败落在他的手上。场上生死不论,叶孤城又没有手下留情,因此这些人一个一个倒下,在倒下了足足十五人之后,终归再没有人敢上场了。 南海群剑之首。横穿一世,这个称号终于又一次落在了叶孤城头上。在他还剑入鞘,缓步走回主位落座的时候,在场的众人望向他的目光已然不同了。 这边叶孤城在弹压南海群岛之人,忠叔亦在下黑手,给那些胆敢来犯之人不轻不重的教训,小言欢身边第一次离了人。 白云城的守卫虽然森严,不过到底有疏松的地方。往日他们家小小姐都是跟在城主身边的,自然无需多加护卫,然而此刻叶孤城难得离了叶言欢,没有人注意到,一个身影悄无声息的靠近了叶孤城院子,推开了他的房门。 叶言欢一直睡在叶孤城身侧的小摇篮里,婴儿半夜难免啼哭,忠叔几次想要将他们小小姐抱到奶娘那里,却都被叶孤城拒绝了。叶孤城答应了长姐会好好照顾小言欢,就真的一板一眼的跟丫鬟嬷嬷从最基础的餵奶穿衣学起,不假人手的照料这个小姑娘。 当年叶家祖上那位天眷者留下了一部《问水诀》不假,可是这人如何习得剑招,身体可有不适等“小事”却是不曾被记载的。不是叶家对家中孩子关心不够,而是因为那孩子是成年之后才显出与其他叶家子弟的不同的,在此之前,叶家还未曾出过这样的情况,也不确定之后叶家是否还会出现这样的人物,如此一来,自然也就没有人想的起来记载他的生活点滴,以供后来人参考了。 所以对于叶言欢,叶孤城是半点的掉以轻心也不敢有。他家这小姑娘出生不过百日,可是叶孤城却是近乎日日都要请大夫过府给小言欢诊脉,生怕小言欢有什么不妥而他却没有察觉得到。 叶孤城是不喜欢有太多人伺候的,这也就造成了他的院落之中守卫疏松。 只听“吱嘎”一声,他的房间的木门被推开了一条小缝,一个看起来还十分矮小的孩童费力的迈过了叶孤城房屋外面的门槛,仗着自己身量未足,他从推开的那条小缝之中就这样钻了进去。 白云城的阳光常年充足,如今正是午后,是太阳最是炙热的时候。因为小言欢的缘故,叶孤城的屋子内没有用冰,只是垂了窗幔和床帏,为躺在摇篮里的小姑娘遮挡太过强烈的阳光。 虽然开着窗户,可是屋内没有一丝的风。这些轻纱垂坠,层层叠叠的遮掩住了叶孤城的床边放着的那个小摇篮。 可是这些遮挡对那个小闯入者是没有任何作用的,他伸出还有些肥短的小手拨开了挡在眼前的轻纱,迳自走到了那个小摇篮旁边。因为如今他十分矮小,那个小闯入者又去推过来一个凳子,踩在凳子上,这才终于看清了摇篮里的婴孩的模样。 百日的孩子,身上的红皮已经尽数褪去,一身肌肤像是雪团一样的白。此刻虽然她是闭着眼睛在安静的睡着,可是不难看出这定然是个极为漂亮的孩子。 不过这些都不是那个闯入此间的人在意的。 踩在凳子上的闯入者趴在婴儿的摇篮边上,先是伸出手去轻轻地蹭了蹭小言欢额角的五瓣梅花,看见自己的指尖依旧白皙如玉,并没有染上一点朱红颜料之后,分明还是孩子的脸上骤然浮现出了一抹成熟太过的笑意。 这笑意十分违和。 闯入叶孤城的房间的人看起来至多不过五岁,分明是个生的玉雪可爱的孩童,可是他此刻笑得一脸的意味深长,简直让人疑心他的身体里藏了一个更成熟的魂魄。 时光回溯。可是回溯时光的,难道只能是叶孤城一个人? 小心的控制着力道,并没有把摇篮里的小姑娘吵醒,那个男童想了想,却并没有挪开自己的手。他的手下移,没有一点心理负担的解开了叶家这个小姑娘的襁褓,而后轻轻地分开了她的两条肥软的腿。 第13页 他这么做,无非是想确定,这位叶家凭空出现的小小姐,当真是个女娃而已。 看见了和自己并不相同的器官,男童有些意外的挑了挑眉,他原本以为叶孤城会将男孩充做女孩养,以此掩人耳目,却没想到这个凭空出现的白云城小小姐还当真是个闺女。 不过他手上的动作不停,麻利的帮着叶家的小娃娃包好了襁褓。虽然是第一次做这样的活计,可是男童却做得异常的好,比叶孤城第一次做的时候不知道要强了多少倍。 “还当你小子鬼鬼祟祟的潜入人家主人家的院子里做什么,原来是个小色鬼!”一道十足戏嚯的声音从男童头顶响起,下一刻,男童只觉得眼前闪过了一片红。他身体紧绷了一下,却忍住没有任何动作,任由这个红衣男人将自己捉住,而后提着领子就这样拎了起来。 被人拎在手里晃了晃,男童听见了这人又发问道:“你是谁家的孩子,这么小居然一言不合就去看人家小姑娘屁股?我的乖乖,这长大了还得了?” 见男童始终缄默,那红衣男人刻意压低了声音,恐吓道:“也是,像是你这样的破孩子,多半是长不大的,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被哪家小女孩的家里人捉住打死了。” 这小男孩被捉住了也不见任何慌乱,他仰起头看向这个一身红衣却生得平平无奇的男子,偏了偏头迳自念叨道:“怜花千面,王怜花?” 红衣男子的眼中划过了一抹兴味,他只是长日无聊,所以随着沈浪一起来了白云城。沈浪是为了相助故人之子,王怜花却没有这种圣母情节。在沈浪在前头出人出力的时候,王怜花便开始在白云城主府四处转悠。 以他的轻功,莫说是白云城的侍卫了,就是忠叔亲自盯着,恐怕都未必能发现得了他的行踪。 同在南海,王怜花是见过叶家萦洲的,当时她只有十几岁,却当真是人间殊色。这些年在海外修身养性,王怜花一身邪气收敛不少,倒是不至于对个黄毛丫头起什么心思。不过王怜花行事不拘,又一贯喜欢美丽的事物,见叶家的这位嫡长女的确和传闻之中一样生得漂亮,当时王怜花还和沈浪开玩笑,说若能将孩子都生成这般模样,白云城的城主和城主府人合该多生几个才是——听听,这说得像是什么话? 时隔多年,王怜花又听说那叶家大小姐生了个闺女,还养在距离他们不远的白云城,于是王怜花就生了想来看看的心思。谁曾想他这一凑热闹,却恰好捉住了个对着叶家小小姐动手动脚的臭小子。 这臭小子居然还能说出他的名讳?如此一来,王怜花的兴味就越发的浓厚了起来。 这一耽搁的功夫,便见到叶孤城和沈浪一前一后的走了过来,沈浪看见王怜花手中还提着一个孩子,想起这人前几日念叨着说要寻一个徒弟,便不由道:“王兄,这是你挑中的弟子?” 沈浪的话倒是提醒了王怜花,他眼眸一转,旋即脸不红心不跳的应道:“正是,此子天赋极佳,我调教几年,必成大器。”怜花公子从来自信,哪怕这孩子是个废材,他也有自信能够将他锤鍊成所谓的一流高手。 更何况,这男孩一看就是不简单,哪怕最坏的结果是根骨差些,可是他的聪慧已然可以弥补这一点了。 这样想着,王怜花便一点没有心理负担的顺着沈浪的话胡诌下去了。 可是他们不该出现在自己的屋子。叶孤城没有抓错重点,他三步两步的跨到自家小外甥女身边,敏锐的发现孩子的襁褓似乎被人动过。 注意到叶孤城皱起的眉头,那被王怜花提在手里的小男孩同样面不改色的嫁祸道:“方才这位前辈非说宝宝尿了,居然直接上手拆了宝宝的襁褓,也是不害臊!” 被看光了还不能说的小言欢咧嘴哭唧唧:哇哇哇哇!!! 作者有话要说:  怜花公子:我有句脏话想和你分享一下。 阿九:丑拒。 王怜花默默卷衣袖。 沈浪:算了算了孩子还小……哎呀我去,妈蛋王怜花你把椅子放下! ☆、江清月近人。 第十一章。江清月近人。 王怜花并不是一个受气的人,被无端污衊,哪怕自己手上的这只还是一个孩子,可是怜花公子还是毫不犹豫伸手捏住了这个臭小子的脸,“笑眯眯”的对他说道:“话不能乱讲。” 被他拉住脸的小男孩眸光骤然兇狠,却在转瞬之间掩盖住了眼底真实的神色。王怜花用的力道不可谓不小,可是这个小男孩还是笑得一脸纯良无害,冲着他无辜眨眼道:“师父说的是,徒儿听师父的。” 方才只是不想听沈浪唠叨,所以王怜花才顺着他的话认下这个小破孩子。没想到这臭小子居然也跟着顺坡下驴,当真唤起了他“师父”。不知道这臭小子心里打得是什么算盘,王怜花冷笑一声,手上的动作却更狠了几分。 普通的孩子被这样揉捏,早就应该大哭出声了。偏生被王怜花拎在手里的这个却恍若没有这回事一般,只是垂了眸子,丝毫没有因为脸颊处的剧痛而痛唿出声。 王怜花见状更是深觉这个孩子不简单。当然,若是一个普通的孩子,总也不该能够这般悄无声息的进入到白云城中,更莫说是进入白云城主的院子了。 一大一小的两个人都快要打做一团了,若非有沈浪从旁劝着,这孩子很可能要被王怜花掐死。可是叶孤城到底是叶孤城,他没有被王怜花和他所谓的徒弟的喧闹转移了注意力。 叶孤城身上的血气还没有散去,他方才杀了十五个人。其实在这种情况之下,叶孤城本是不愿意靠近小言欢的。不过如今而已顾不得如此之多,叶孤城三步并做两步的走到了婴儿的摇篮旁边,小心翼翼的将里面睡得憨甜的小姑娘抱进了怀里,仔仔细细的检查着她身上所有可能的异状。 在确认小外甥女没有任何差池之后,叶孤城才冷声道:“二位来此,所为何事?” 沈浪方才助他,虽然叶孤城可能并不需要,但是这份恩情叶孤城还是记下了。如今这两位不速之客状若与沈浪是旧交,叶孤城这才没有直接出手,而是出声询问。 手中的三尺青锋,饮过血和没有饮过血始终是有分别的。更何况如今叶孤城周身的血腥之气还没有散尽,哪怕他只是个孩童模样,甚至怀中还抱着一个更小的孩子,可是散发出来的剑气却十分不容忽略。 王怜花赞许的看了一眼叶孤城,随即心里却有些淡淡的可惜——此次他当真是出门来寻找徒儿的,若是眼前这个小少年不是白云城主该多好,他定然是要收他为徒的。若是如此,他的一身衣钵何愁无人继承? 可惜没有如果,王怜花嘆息一声,不再说话。 沈浪知道这位是什么脾气,连忙对叶孤城解释道:“这位是我的老友王怜花,这次他随我一道来的,此人生性散漫,仗着自己轻功尚佳最爱四处乱闯,冒犯城主,还请见谅。” 至若此时,沈浪已经不能将叶孤城看做一个孩子。他自问自己是无法在如此稚龄连克十五位用剑高手的,而能够突破到叶孤城的境界的人,此前世上还没有出现过,此后也未必会再出现一个。 第14页 世上只得一个叶孤城! 这一刻,虽然因为不同的原因,但是王怜花和沈浪第一次有了相同的感嘆。 叶孤城不管他们的感嘆,他卖给了沈浪一个面子。 此刻他的长剑尤腥,已然不在意沾染上任何人的鲜血。即便他已经筋疲力尽,可是刚才突破的兴奋还潜藏在他的骨血之中,并未褪去。借着这股兴奋,他未尝不能再掠夺一大一小两条生命。 是了,若是在平时,哪怕是叶孤城前世的全盛时期,他也未必能够以一人之力同时对抗王怜花和沈浪两人。不过如今他刚刚跨入另一重境界,在这股劲头没有退去之前,叶孤城可以说是无人可挡。 叶孤城没有对王怜花和他手里拎着的那个孩子动手,而是任由沈浪将两人全部带走。低头看了看自己怀中安安静静的睁着眼睛望着他的小言欢,叶孤城的心忽然一软。用下巴在小言欢头顶的那朵小花上蹭了蹭,叶孤城轻轻的嘆了一口气。 半晌,他才对匆匆赶回来的忠叔道:“备水,沐浴。” 忠叔应了一声,转身出去准备。作为白云城的老管家,忠叔自然不可能单纯的只是帮着自家主子备下热水,知道了方才自家城主院子里发生的一切,忠叔倒吸了一口凉气的同时,将巡视的侍卫狠狠教训了一顿,而后又制定出了更加严密的防护方案,誓要将他们白云一城弄得跟铁桶一般。 不是不知道王怜花的武功是何等境界,可是事关家里的小主子,忠叔一点也不敢心怀侥倖。因为他清楚,哪怕小小姐出了一星半点儿的差池,他们都是承受不起的。王怜花的武功虽然高,可是还没有到举世无双的境界。他日但凡有个和王怜花一般,抑或是比王怜花还要武功高强的人闯入白云城,他们该如何应对? 此事在叶孤城和忠叔的心中都敲响了警钟,此后的日子,白云城的守卫愈发的森严起来,此是后话,暂且不提。 叶孤城先是自己沐浴更衣,而后他又让侍女端上了给小外甥女专门打造的小浴盆,将还在睡着的小雪团剥了干净,叶孤城自己挽了挽袖子,亲自将那一团雪白的小东西放到了浴盆之中。 小言欢比寻常的孩子要乖巧许多,却也更爱睡了一些。方才她已经睁着一双乌熘熘的眼睛看了自家小舅舅一会儿,这会儿便又睡了过去。就连皮肤接触到了温水的时候,这孩子也不过动了动自己肥白的小腿,胡乱的蹬了两下,之后便不动了。 白云城的小小姐如今不过才百日,她的小浴盆是叶孤城请了鲁班门的巧匠做的,上面有一个槽,可以随意调动位置,根据孩子的生长情况将她固定住。而浴盆之内水是恰好没过小言欢的肩膀的程度,如此一来,哪怕叶孤城如今还身量未足,可是给这个孩子洗澡却并不是一件难事。 叶孤城素来一诺千金,当日已经和长姐约定好会好好照料小言欢。不过叶萦洲当时也多半是在玩笑,她知道自家弟弟会好好对待自家闺女,却只以为这种“好”是要吩咐下人去做的,毕竟就连作为母亲的她自己,照顾阿雪的时候也是有许多丫鬟婆子相助的。叶萦洲没想到,她家弟弟竟能做到如今这般事事亲力亲为的程度。 寻常婴儿因为对水的恐惧,哪怕平日再是乖巧,沐浴的时候也总会哭闹几声的。可是小言欢却一次也没闹过。 不仅仅是在沐浴的时候,和别家的婴孩相比,这孩子实在是太爱睡了一些。叶孤城时常担心是因为天眷者的身份才使得这孩子如此,又恐他们家小言欢还不会说话,哪怕身上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也没有办法好好表达,所以这平安脉是一日没有断过的。 幸而有医术高明的大夫信誓旦旦的保证,说小小姐身子比寻常的婴孩还要康健,日后说不准也是个习武奇才,如今嗜睡一些也是因为在长身体,叫叶孤城不必担心,因此叶孤城才稍稍放下一些心来。只是若非有今日这样的特殊情况,叶孤城是不会让小言欢离了自己的视线的。 叶孤城永远不会知道,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空间,在那个叶家人魂牵梦萦的西子湖畔,天泽楼前一个一身明黄,双眸微闭的男子盘膝而坐。他的膝上放着一柄轻剑,可是却又不仅仅是一柄轻剑。 一个小小的用杏黄色襁褓包好的婴孩被他小心的抱在怀里。男子的双目原本已渺,不过此刻却已经没有了异样。那是一双琥珀色的眸子,沉静着四时更迭,也沉静着故园山水。 男子的额上有一朵血色的五瓣梅花,他伸出修长如玉的手指轻轻的触了触怀中婴孩的额角,那里同样也有一朵如出一辙的花。 被他抱在怀里的小婴儿似乎察觉到了什么,骤然就睁开了眼睛,露出那双和男子别无二致的琥珀色的眸。摇晃着小脑袋蹭了蹭自己额头上那根有些微凉的手指,小小的婴孩竟是甜甜的笑了。 “言欢。真是个好名字。”一身明黄的男子轻轻的摸了摸小女娃肉嘟嘟的笑脸,唇畔也不由浮现出了一丝笑意。 ——他是叶英,藏剑大庄主叶英。可惜,这里却并不是真的西湖藏剑山庄。 叶英在此处许久,只为了给藏剑留下星星火种,每到叶家的危急时刻,就总会有一个额上带五瓣梅花的子孙出现。这朵梅花便是媒介,可以将那孩子引入此间,由他亲自教导。 都说藏剑天眷,可是天地不仁,真正一直在眷恋着藏剑的不是苍天,而是这位不惜不入轮迴,生生世世留驻此地的大庄主。叶英是自己斩断轮迴之路的,此后岁岁年年,他甘愿对着空无一人的藏剑山庄,静静等着下一位藏剑弟子的到来。 作者有话要说:  大庄主啊……写到最后忽然泪目了。 从文案大概就能看出来,这篇文是怼皇家的。所以城主和九公子是会造反的,不过两个人都不会当皇帝。 至于大庄主,他的执念从不是李唐,而是故园而已。所以,在叶家的存亡面前,他是会原谅家里的这几个孩子的吧。 ☆、积雪浮云端。 第十二章。积雪浮云端。 白云城刚经此大事,王怜花又闹了那么一出,沈浪并非不会看人眼色之人,他没有再在白云城之中停留,而是和王怜花一道登上来了来时的小舟,一路往自己隐居的岛屿而去。所幸如今天色不晚,他居住的岛屿距离白云城并不遥远,大约两盏茶的功夫就可以抵达。 看着那个这一路就打定主意要跟着他们,一坐上船就躲在了沈浪身后的孩子,王怜花冷哼了一声,对他扬了杨下巴,冷声问道:“我说那个小色鬼,你要是想拜我为师,那总该说说你叫什么名字吧?” 那孩子并没有因为王怜花的恐吓而有丝毫的畏惧。眼见着此人对幼小的东西并没有什么怜惜之情,他索性大大方方的在沈浪身前站定,迎着王怜花冰冷的目光,他的声音平静而没有丝毫的颤抖的道:“在下宫九。” 王怜花自然没有听说过宫九这个名字,也不知晓江湖中还有哪个姓宫的有头有脸的人物。这些年他虽然随着沈浪在此处隐居,但是对外面的武林世界并非一点也不知晓。将记忆翻检一遍却没有对的上号的人,王怜花不由蹙了蹙眉。 第15页 宫九本就是玲珑心思,更何况心智又并非五六岁的孩童,见到王怜花如此神态,宫九便已然能够猜出此人心中所想。于是,宫九继续道:“在我之前,我家还没出过江湖人。” 宫九回来的日子,比叶孤城还要早。并非是因为他比叶孤城在前世故去得早,而是因为宫九回归的时间节点和叶孤城不同。宫九是真的从襁褓之中的孩童成长起来,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知道了许多前世自己不知道的辛秘。 没有人会防备一个婴儿,至少太平王和太平王妃不会。太平王妃在他还在襁褓之中的时候,曾经趁着太平王去城郊点兵的时候抱着他进宫。宫九原本还觉疑惑,可是在他听见那女人对一个一身明黄的男人说:“你看,这是我们的儿子。”的时候,宫九才勐然一惊。 婴孩骤然睁眼的动作被理解成了父子天性,那个已至不惑之年的男人抱起了他,低头用鬍子蹭他的脸。这样的动作其实在婴儿看来是很不舒服的,不过宫九还是忍耐了下来,他一贯能够忍耐,更何况只有这么近的距离,他才能够看清眼前这人到底是谁。 太平王妃的话已经毫无疑问,纵然宫九前世和太平王势同水火,不过“你不是你爹的儿子”这种事情终归是不那么容易接受的。而看清了抱着他的男人,宫九便不由更是一怔。这个人,居然是他的伯伯,也就是当今圣上。 宫九此人,说是喜怒不定,但是却终归在心底留存几分柔软的。说他此人素有痴性,此言差矣,却也相去不远。 在宫九还是太平王世子明睿的时候,他的那位皇伯伯待他极好,让宫九印象最深的,大概就是有一年他和太子发生争执——具体原因宫九已经模煳,不过大抵是为了争夺一点儿小玩意,太子失手将他推到了御花园的荷花池中。当时太子的父亲,也就是宫九的皇伯伯正在那个池子旁边,虽然当时是夏日,不过他皇伯伯已经年近五十,更何况“千金之子,不坐垂堂”,可是当时宫九那身为天子的伯伯却是毫不犹豫的跳进了荷花池子,一把将他捞了上来。 后来宫九年岁渐长,他的皇伯伯已经成为先帝,宫九还曾经冷静剖析过先帝如此为之的原因。他猜测,无外乎是因为他是太平王独子,而太平王手中握着守护盛京安危的御林军,如果太平王独子在宫中出事,且肇事者还是太子,恐怕此事不能善了,因此先帝才甘愿亲自跳下荷花池,算作帮助太子收拾烂摊子。 可是即便如此,宫九虽然就连亲生父亲都敢报復,却是始终在心中存有对那位皇伯伯的一点感激的。正是因为这一点感激,哪怕宫九在江湖搅动风雨,干预朝堂,却从没有真的想过要将他的儿子取而代之。 而如今宫九看着那两张在自己心中存有零星温暖的脸,却只觉得一阵作呕。 他记忆中的良善温婉的母亲,实际上却是与人私通的无耻妇人,他以为的待他和善的长辈,实际上不过是心虚而已。而如今看来,前世在他记忆之中留下了深深的阴影的太平王在他面前用剑刺穿他母亲的心脏的那一幕,恐怕也不过是一个寻常男子发现妻子与人私通之后的恼羞成怒罢了。 所以,自己前世在怀念、以至成自虐之疾,最终更是在对战陆小凤的时候成为自己的致命弱点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事实摆在面前,宫九一边想着自己难堪的身世,一边却有些想笑了。他只是忽然觉得自己就像是个笑话,都说九公子多智似妖,可是其实他才是最蠢的那个人。 宫九到底还只是一个小小婴孩的身体,在情绪如此剧烈的起伏之下,他蓦的就晕厥了过去。 并不知道自己的忽然晕厥让皇帝和太平王妃多么惶急,总之在宫九再一次有了自己的意识的时候,听见的便是一个男人有些焦急的声音:“睿儿怎么了?好端端的怎么昏过去了?” 宫九没有睁开眼睛,但是他知道,这个人是太平王。人对自己的恨的人总会十分敏锐,宫九恨了他十多年,怎么会听不出这个人的声音? 哪怕之前所有的认知都被推翻,不过宫九也没有办法和太平王做到父慈子孝,所以,他就只能闭着眼睛了。 如今前世的很多细节骤然在宫九的脑海之中清晰了起来。譬如他那个庶妹降生的时候,太平王没有伸手去抱,只是在听见里面的婆子说“小郡主”的时候,太平王怅然的嘆了一口气,低声说了句“罢了”。 当时宫九刚刚丧母,对这个新出生庶妹和姨娘十分不喜。太平王没有说什么,却是将那个姨娘送到了庄子上,此后多年,府中也在没有进新人。 如今知晓了他娘被太平王刺死的真正原因,宫九才明白太平王当时说的那句“罢了”到底是意味着什么。那意味着,他放弃了拥有真正的自己继承人的机会,而将太平王府连带着太平王这个封号都留给了他。 很难理解一个男人这样的选择,因为如果易地而处,当事人换做是宫九自己,他是不可能会给这个野种长大的机会的,更勿论将家财地位拱手相让。 人类的悲喜并不共通,宫九没有办法揣测当初太平王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做出这个决定的,不过时至今日,他大概是能够体会到被这个人疼爱的感觉的。 无声的攥紧了拳头,宫九心中已经有了决断。 他不能浪费这白来的一生,身世他没有办法改变,也只有废物才会将一切推诿给自己的身世。既然自己的“仇恨”变成了一个笑话,那么这重来的一生,他或许可以去谋划一些自己该得的东西。 宫九虽然重生而来,不过三岁之前他想着的全部的事情就是“如何让自己不尿床”、“如何能说出让人能听懂的话语”、“如何换掉这一身红包一样死蠢的衣服”、“如何拒绝喝奶吃点儿别的东西”,诸如此类。 成年人骤然变成幼儿,心理和生理的极端不匹配让宫九简直痛不欲生。不过好在那让他生不如死的幼儿阶段终归会过去,他日日熬着日子,渐渐也就长大了。 宫九三岁那年太平王为他请封了世子之位,大安有“三载而立”的说法,意思是孩童长到了三岁,才算是真正立住了,少了许多夭折的危险。所以亲王请封世子,三岁是最低的年限。宫九刚刚到了三岁,太平王就忙不迭的上书请旨了。 皇帝心中有鬼,当然希望太平王如此,所以很快就批准了太平王的请求,顺带还赏赐下来大笔的金银财宝,算是弥补自己对儿子的亏欠——同样是儿子,明睿却没有能够继承大统的权利,这在皇帝心中始终是对他这个永远没有法子承认的儿子深感亏欠。 于是就这样,宫九就如同前世一般,早早的成为了太平王世子。 三岁之后宫九能够办的事情就多了起来。成为世子之后,宫九就遵从大安祖制,早早搬出了王妃的院子,这也极大的方便了他行事。以太平王给他的暗卫为棋子,宫九只有五岁稚龄,却当真渐渐发展起了一股势力。 如今宫九能来南海,和他手底下的人的协作分不开干系。事出反常必有妖,他只是探听到了白云城多了一位大小姐,而这位大小姐还生了个闺女,竟是交给白云城主亲自抚养。这种和他前生完全不同的发展走向,宫九不由想要一探究竟。遂有此行。 第16页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九公子也是重生回来的。 宫·身世狗血·世界观崩塌·九:今天天气不错,适宜黑化。 王怜花:所以这就是你去瞅人家小姑娘屁股的原因? 叶孤城:滚。 ☆、空山松子落。 第十三章。空山松子落。 白云城的事情值得玩味,不过现下对于宫九来说,还是要好生应对王怜花和沈浪才是——没错,宫九并没有低估沈浪。一个在他年幼的时候就早已名扬天下的人,已经说明了他的能力。而能够在自己鼎盛时期归隐,也足矣说明此人心性。 虽然沈浪看起来比王怜花和善一些,不过宫九知道,这人心中最重要的是正义、是他自己的道。因此这种“名门正派”和王怜花这种“旁门左道”比起来,其实反而是更加难以对付。 宫九有的时候说他刻薄寡恩也并不为过,譬如对待他前世的师父吴明,那人的武功的确不俗,一生所学也甚广,不过宫九是重生又非失忆,前世所学尽都在他的脑海之中,且宫九本身已经开始重新修炼。所以,他实在没有再拜吴明为师一次的必要。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也很是不必与宫九说什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他前世的执念是怼死亲爹,所以恐怕吴明老头本身就不怎么愿意当他那个“父”。 吴明此人太过散漫,对自己衣钵的传承都没有执念,且行事乖张,不易掌控。今生宫九的目标变了,自然不愿意再和这种周身充满不确定性的人为伍,也无意于将自己弄得疯疯癫癫。 宫九前世那毛病,说是因为看见了太平王杀害他母亲,他受了太大的刺激所致,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吴明后天的摧残和宫九自己的放任自流。 吴明是个行事怪诞的老头,他曾经将宫九钉在棺材,埋在地下整整九天。虽然宫九被放出来的时候表现得就像个无事人一般,可是这九天太过漫长,他经歷了多少惶恐和绝望,除了宫九自己,旁人谁也无从知晓。 今生心结已解,宫九不确定自己是否还会染上前世那个难堪的毛病,不过对于吴明这个推波助澜的人,他不去秋后算帐就已经算是九公子宽宏大量了,自然再没有往吴明那边凑的可能。 至若为何选择王怜花,那是因为根据宫九的线报,白云城中处处透着奇异,无论是那个凭空出现的小小姐,还是就单单是叶孤城本身,宫九始终觉得有些异样。宫九本就是极为刁钻多智之人,他既然能重生而来,那其余人未必不能。 宫九疑心叶孤城也是和他有一样的经歷,而今天叶孤城能够在八岁之龄夺得南海群剑之首的称号——足足比前生早了七年,便更加确认了宫九的猜测。 作为重生之人,宫九自然希望独占先机,按理说他发现和自己有同样经歷的人,最该做的事情便是将之除去。可是若这时光回溯之人是叶孤城,那宫九却少不得要思量一下了。 前生他和白云城主并无交集,非敌非友。而他看到了叶孤城去后,白云城被当做海盗被明轩派兵歼灭的结局,宫九就已然明白,若是他将此事告知叶孤城,那么叶家便断然没有和皇帝和平共处的可能。 敌人的敌人,岂非自己的盟友?宫九不会期望叶孤城变成自己手中的剑,不过只要这柄剑指着明轩,那对于他来说便已经足够了。 而那个前生并没有出现过的白云城小小姐,宫九也略微被勾起了一些兴味。因为他实在是想要看看,一个倒霉被叶孤城养大的姑娘,日后会成长成什么样子。 我的乖乖,若是一个女版的叶孤城,那当真是“别人家是在嫁人,而他们家是在嫁祸”了。宫九一边这样想着,一边不由的嗤笑出声。 他笑得不是时候,因为王怜花和沈浪还在用审视的目光看着他。王怜花曲起手指,运转了一些内力,勐的敲在了宫九的头顶。看着宫九维持不住脸上的笑脸,而是眉毛拧起,王怜花这才道:“傻笑什么呢?” 宫九回过神来,他用不符合年龄的意味深长的眼光看了一眼王怜花,而下一瞬间,宫九的眸子之中就溢出了点点水光,他攥住了沈浪的衣角,当真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了起来。 魔音穿耳,王怜花只觉得自己的头一阵一阵的疼,他连忙推了推被宫九忽如其来的哭声弄得僵在原地的沈浪,对他说道:“沈浪,你平时不是最能耐么?你快想办法让这小子别哭了。” 宫九的哭声依旧,而且比方才提高了两个台阶。 王怜花只觉得自己的头顶青筋直冒,他恶狠狠的就要伸手去抓宫九,却因为宫九那双沾着鼻涕和眼泪的混合物,并且还在乱挥的手而不得不停下动作。狠狠瞪了一眼嚎啕大哭的孩子,王怜花还在做着毫无用处的威胁:“闭嘴,再哭把你扔到海里去。” 而回应他的,是五岁的孩子更加尖锐高亢的哭声,顺带友情附赠一坨喷出去的鼻涕,如今正可怜兮兮的挂在王怜花鲜艷的红袍上。 王怜花:呕…… 王怜花对小孩子哭闹束手无策,沈浪就更是毫无办法了,他和妻子朱七七成亲多年没有孩子,也就更不擅长应对小孩子,特别是还在哭闹之中的小孩子。 若是宫九是寻常的孩童,这样的哭法,还来不及等船抵达是沈浪隐居的岛屿的时候他就该筋疲力尽,进而昏睡过去了。王怜花和沈浪谁也不会哄孩子,就只能指望着宫九自己累了停下来了。可惜他们今天遇见的是九公子,比起体力和耐力,宫九还从来没有输过。 于是,两个曾经江湖顶尖的高手居然被一个五岁的孩子的哭声而弄得险些跳海,这事情若是当真传出去,沈浪和王怜花还是真的去跳海去罢,省的还在这儿丢人现眼。 最终沈浪没有法子,只能亲自去帮船家划船,期望可以快些抵达自己居住的岛屿。此刻被宫九这么不要脸面的一闹,王怜花和沈浪当真忘了盘问他的来歷,以及他如何能够出现在白云城,还进入到白云城主的院子中去的。 到了岛上,宫九骤然恢復了一副讨巧乖巧的模样,方才他蹭了满脸满手的鼻涕,这会儿也不知此人是如何拾掇的,居然只用了片刻的功夫就变成了如今这干干净净的仙童模样。 朱七七听见是王怜花和沈浪回来了,她便一直在码头等着他们二人,不过此刻,最吸引朱七七注意力的却成了被沈浪一脸嫌弃的拎在手里的宫九——虽然名义上这是王怜花的徒弟,可是王怜花明显一副甩手掌柜的模样,船板距离码头又有些距离,虽然这小子方才折磨了他们许久,不过沈浪到底不是能看着一个幼童自己十分“危险”的走下甲板而自己却无动于衷的性格。 于是,方才他便单手拎起宫九,直接下了船。说到底这合该是这小子他师父的活计,不过沈浪还真是没有办法想像王怜花带孩子的模样,比起将这孩子带下船,沈浪还是觉得他直接将人扔到海里才更是实际一些。 这些年来朱七七的性子也沉稳了不少,而且因为她和沈浪没有孩子,所以她对小孩子总是格外的喜爱和宽和。宫九最擅长揣测人心,看见朱七七脸上那一闪而过的心疼,宫九更是打蛇随棍上,将一张小脸憋得通红,做出一副难受至极的样子。 第17页 他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赖在这里。 宫九如此决定,一是因为王怜花。宫九知道,这位怜花公子日后会写成一本《怜花宝典》,在江湖之中又搅动起一阵波澜。宫九在吴明的教导之下已经精通许多功夫,甚至那些功夫之中还有江湖之中失传已久的。不过人不会嫌弃自己会的东西多的,况且宫九如今还年幼,能做的事情太少,所以只能继续学习,打发无聊的光阴。 而第二个原因,则是因为沈浪隐居的岛屿距离白云城甚近,他总不好突兀的去和叶孤城说“我也是重生回来的,我们联手吧”,九公子从不缺乏耐心,自然要徐徐图之。而“王怜花的弟子”这个身份,让宫九往来白云城总会更加容易一些。 不过……其实单单是“宫九”这个名字,就足矣引起叶孤城的怀疑了吧。宫九抿了抿唇,借着低头的姿势笑意渐深。 前生他和叶孤城同在南海,自然对彼此有所耳闻。当宫九在无名岛上活动的时候,曾有白云城的暗探过来打探他的底细。宫九松了手,让叶孤城查到了“明睿”这一层身份,而后白云城也撤回了暗卫。 那一次,是叶孤城和宫九唯一的交集。他们彼此试探,在发现目的并不相同或者相斥之后,就开始彼此无视。 成年之后的九公子面若好女,说是明艷也绝不夸张。而年幼的时候,宫九也是十足可爱的孩子,当他用水汪汪的眼睛求助似的望向朱七七的时候,这位沈夫人瞬间就心软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九公子的脸皮和城墙孰厚? ——城墙不如也。 利用年龄优势,一言不合就把对手哭懵了什么的,九公子你熊的。熏疼怜花公子三秒钟。 ☆、欲得周郎顾。 第十四章。欲得周郎顾。 朱七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站在这座岛屿食物链顶端的女人。无论是沈浪还是王怜花,都鲜少有违背朱七七的意愿的时刻。看见自家夫君手中这个弱小可爱的孩子,朱七七只觉得自己的心都要化了。于是,在朱七七的干预之下,宫九顺利的进驻了沈浪和妻子友人隐居的这座岛屿。 王怜花虽然捏着鼻子收了宫九为徒,可是最初的时候,他还的是没有打算认真教导宫九的。所以,在宫九刚刚在这座岛屿住下的几日,王怜花丝毫没有顾忌这是一个只有五岁的孩子,竟是开始借着师徒之名。变了花样的折磨他。 有的时候王怜花的手段太过,让成年人去完成都有十足的危险,更别说是五岁幼童了。所以朱七七看不下去的时候,虽然沈□□她不要干预王兄教徒,可是朱七七总是忍不住要为宫九求情的。 朱七七在王怜花的心里终归有些分量,王怜花本身就是很固执而纯粹的人。他的“喜欢”不会因为时间和身份的推移而变化,年岁的增长,身份的更迭,只会让他能够更是妥帖的管理自己的情绪,彻底将那份喜欢变成自己一个人的事情,不与他人分享,只待沉淀进岁月。 毫无疑问,如今还没有到王怜花能风烟过尽的时刻,纵然真的到了那么一天,朱七七在他心中也始终是特别的。所以,如果是朱七七的要求,王怜花还是会听的。 不过,也只是留存着这个破孩子的性命罢了。 王怜花的计划是让这破孩子吃一些苦头,而后知难而退,他们两不相干便是。未曾想宫九居然毅力非常,他交代下去的任务他都能完成的漂亮,远超过一个五岁孩童能有的能力。非但如此,王怜花渐渐发现,此子心性之坚韧,心思之狡黠,简直如同精怪一番,莫说五岁孩童,就是王怜花他认真四处去搜罗,无限的放宽条件,而后将大安和南海翻一个底朝天,他都未必能够再寻到一个有如此资质之人。 如此过了三月,王怜花从一开始的单纯折磨,到后来也渐渐愿意教给宫九一些东西。又过了约莫一个月,王怜花算是彻底的认下了这个徒弟。 这世间若说忍耐,恐怕无人是宫九的对手。虽然王怜花的那些对付他的手段在他看来并不算是真正的辛苦,不过九公子从来都是睚眦必报,断然没有宽宏大量的可能,他只是在心里的小帐本里一笔一笔的将今日王怜花给予他的“苦难”记录下来,只待日后。 自从宫九到了他们隐居的岛屿,沈浪几乎就是每日都在提心弔胆的过日子。他原本只需要看着王怜花不要为祸武林就好,多少还有些闲暇时间。如今他们岛上上来了这么个小东西,沈浪总需要时刻盯着他们这对让人头疼不已的“师徒”,生怕他们二人一言不合就咬作一团。 作为大家长的沈浪很是心累,不过沈夫人和熊猫儿倒是兴致勃勃。这座岛上十多年来第一次上来了小崽子,朱七七身为不拈针线的富家千金,倒是忽然慈母心爆棚,去白云城买了许多布匹绸缎,兴致勃勃的开始研究给宫九做衣裳。而熊猫儿被朱七七一带动,也开始琢磨起来五岁孩子会喜欢的东西。 结合了一下他的手艺,熊猫儿最后决定……给宫九做个小木马。 王怜花不会承认,当他看见他的那个臭徒弟被迫换上一只袖子长一只袖子短的衣服,坐上丑的要死,而且一看就有散架的危险的木马的时候,他的心情是异常的欢欣的。 大抵是王怜花脸上的笑意怎么也掩盖不住,宫九仿若没有看见衣衫上别扭的针脚一般,他扬起一张大大的笑脸,伸出肥短的小手指了指王怜花,旋即对朱七七道:“七姨,你看我师父的表情,他一定是羡慕我有七、姨、亲、手、做、的新衣服他没有,他不好意思说,所以只能我这个当徒弟的替他跟您说啦。” 语气十分刻意的加重,仿佛生怕朱七七听不懂一般。宫九分明是故意陷害,却表现出是一副幼童开始使用拙劣的暗示方法,以期达到目的的样子。朱七七不知道宫九这只小包子是芝麻馅儿的,此刻孩童幼稚的小手腕反而让她发笑。捏了捏宫九软乎乎的小脸,朱七七不忍心拒绝他的说道:“好,七姨也给你师父做一件。” 穿上师徒同款的王怜花:……我有一句脏话一定要讲。 日子就在王怜花和宫九这种乐此不疲的彼此坑害之中过去了。宫九拜入王怜花师门的时候,是十一月份,已经接近年终岁末。按理说宫九作为太平王府的世子,是没有办法离开盛京如此之久的。可是他蛰伏在天平王府五年,所以选在而今才踏出太平王府,除却是白云城中那位小小姐实在让他好奇之外,更是因为宫九已经找到了前生当了他许多年替身的那人。 前生此人是吴明带来的,生的和他有五分相似,据说是他的某位堂叔遗落在外的私生子。宫九觉得,明家的血脉应该出了一些问题,身为皇族,总是出一些复制黏贴的脸,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呢么? 不过总归是为他所用的玩意,今生没有吴明,宫九寻找此人用了一些时间。而找到这个人之后,宫九略施了一些计谋就让此人对他感恩戴德,之后又控制了他的母亲,恩威并施,最终让这人甘心当他的替身。 第18页 当然,宫九并没有蠢到会告诉这个人他真正的身世,这个替身的母亲只是欢场中人,本就卑贱如泥,而今那人能享受锦衣玉食,已然心满意足了。放任任何人的野心都是一件危险的事情,这一点九公子深以为然。 找到了此人之后,宫九便调配了让人身体虚弱的药物。于是在明面上,太平王世子明睿就成了一个病秧子,寻常宗室集会鲜少露面。 宫九并不在意“体弱”的名声,因为他所图谋的,从一开始就不是那个皇位。比起被当成一个靶子、抑或是一个吉祥物被供奉在朝堂之上,宫九更倾向于翻手便能倾覆天下,搅动风云。 他不在乎什么百姓,心中更没有什么家国,所以想要掌控那极致的权力,大概是心中总有不平之事罢。太平王妃和皇帝的事情始终让他如鲠在喉,这两个人的丑陋更是在嘲笑着他的愚蠢。 是了,从宫九知道自己真正的身世那一天起,原本的温暖被他自己亲手揉碎,原本的仇恨也渐渐消弭。只是宫九原本有多爱,如今就有多厌恶,以至于不肯再称唿两个人为“母亲”和“皇伯伯”。 这当然不是恨,九公子的孤傲是刻在骨子里的,所以那些人根本匹配不上他的恨。 相处时间日久,王怜花从一开始的对宫九哪里都看不顺眼,到最后渐渐生出了认真收徒的心思。虽然师徒二人每天互相坑害,但是传授技艺之事却一天都没有落下。 易容、医毒等等需要时间怜惜,房中术一门传授与之还为时尚早,不过阅人之术和心机计谋的教导却是在潜移默化之中进行的。 王怜花逐渐发现,宫九这小子其实已经在阅人发方面有些建树,而心机计谋方面他亦然并非一张白纸。在这两方面,师徒二人与其说是传授,不若说是切磋。不过王怜花也发现了宫九的一个致命的弱点,那便是这个孩子所用之计偏于阴狠,虽然有效却难免失之大气。 ——这孩子,就像是旧年的他自己。 王怜花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经歷才会养成一个孩子这般的品性,但是到底将之真的看做了是自己的徒弟,王怜花自己走过一遍的弯路,就不想再让自己的徒弟去走。所以有意无意的,王怜花开始将宫九往所谓的“正道”上引,也开始拉着沈浪一道参与到对徒弟的教导中来。 “大气”一词说来缥缈,不过实际便是心胸豁达、少些偏执罢了。 宫九的性子养成并非一日之功,而是沉淀了两世的辛酸苦辣。王怜花想要改变他的性情,比让朱七七成为相夫教子的贤惠妻子还难。不过后者沈浪终归是做到了,王怜花不信自己会比沈浪差,所以对此事异常的坚持。 宫九不知道王怜花在想要努力改变着什么,不过他本人其实并不固执。宫九的聪慧足矣让他体会到王怜花对他态度的转变,所以他的这位便宜师父如今行事,定然是看出了他身上的什么弱点,如今正想要帮他弥补。 从不吝啬于打磨自己,宫九坦然的配合着王怜花的教导,虽然性格之事源于本心,鲜少能够改变,可是王怜花坚持日久,也终归有所成效。 就这样,一晃便是三年。 作者有话要说:  biubiubiubiu按下时光飞逝的按钮,咱们的小言欢终于三岁啦! 九公子也该去白云城熘达熘达了,八岁的九公子对上十一岁的城主,应该没有那么容易被戳成筛子……吧。 城主默默擦剑:呵呵。 ☆、明月来相照。 第十五章。明月来相照。 白云城中。 一年之前植下的竹林越发的郁郁葱葱,在白云城主府的内宅之中,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南海的气候如此,其实并不容易种活一林翠竹,但是白云城主对他家小外甥女宠爱殊甚,在小儿咿呀学语之际模模煳煳的蹦出来一句“竹、竹”,也分不清她是要珍珠还是翠竹,抑或只是听旁人叫她家小舅舅“少主”于是就有样学样,叶孤城只是一边抱着小姑娘,一边将可能相关的东西都搜罗了过来。 叶孤城想的很简单,他只是觉得“别人家的小朋友都是要什么有什么的,所以我家小言欢也要有。” 实话讲,城主大人,可能是对“别人家的小朋友”有什么误解,不过毫无疑问,他的确是将那小姑娘宠上了天,这倒是不争的事实。 三岁的孩童走路已经能够很稳,也许真的应了那句“物极必反”,她的父母都比常人更高一些,可是小言欢就是长不起来。叶孤城日日用手丈量着这孩子,与她出生的时候相比,这孩子三年堪堪才长了一尺半,比白云城中其他的同龄的孩子要矮了小半个头。 叶孤城如今的身子已经一十有一,却已然渐渐发挥出了血脉的优势,甚至要比他前世同龄之时还要高上一寸,如此一来,其实他用“牵”这个动作领着他家小言欢其实并不是很舒服,但饶是这样,既然他家小言欢想要自己走,那叶孤城也就没有硬要将人抱起来。 小言欢走的很努力,虽然并不快,但是稳稳噹噹,并不会让人担心她摔倒。南海酷热,不多时候,小姑娘雪白的小脸便染上了一层薄红,额角也有了一层细密的汗珠,衬得那多红梅更加鲜艷了几分。距离平素叶孤城练剑的竹林还有不短的距离,叶孤城低头看了看就连嘴角都紧紧的抿起来了的小外甥女,果断在一处树荫下停下了脚步。 “累?”叶孤城开口问道。小言欢需要抬起头来才能看到她家小舅舅的表情,现下她专注看路,倒是一直没有抬头。 听见她家小舅舅的问话,小姑娘鼓了鼓有些肉肉的小脸,伸出短肥的小手手抹了一把额上的汗,奶声奶气却十分坚定的回道:“不累~” 上扬而欢快的尾音其实很有欺骗性,若是不够了解小姑娘的人定然是要被含煳过去的。可是叶孤城毕竟是一手养大她的人,感觉到自己攥着的那只小手微微蜷紧,似乎是在汲取某种力量,叶孤城嘆了一口气,不由分说的将那小小的一团抱了起来。 言欢有些困惑的眨了眨眼睛,不理解为什么她明明说“不累”,为什么她家小舅舅却还是要抱起她来。 叶孤城的力气并非寻常十多岁的小少年可以比拟,更何况他家小外甥女根本就是轻飘飘的一团。毫不费力的单手抱住小言欢,叶孤城用另一只空着的手拿着一张素帕为她再一次擦了擦额角的汗水。 将小姑娘收拾妥当,叶孤城一边抱着人往竹林的方向走,一边说道:“适可而止,量力而行。” 被教育了的小姑娘愣了片刻,旋即一把用有些短的小胳膊搂住叶孤城的脖子,有些不要意思的笑着将头埋进叶孤城的肩膀。 言欢、言欢,她倒是当真应了这个名字,是个极为喜欢笑的小姑娘。 不用再迁就某只小短腿,叶孤城的步子便快了许多。走到竹林的时候刚好是他每日练剑的时辰,将小言欢放到一块清凉的石头上坐好,叶孤城走到了竹林中央,缓缓的抽出了自己的佩剑。 去年的这个时候,叶孤城“偶”得一块寒铁,请高人铸此长剑。此剑,便是前生之时陪他多年的那柄乌鞘长剑。对于叶孤城来说,这柄前世赠与西门吹雪的长剑,如今和他也算是故友重逢。 第19页 叶孤城练剑的时候很少会练习繁复的剑招,而是会从最基础的“噼”、“刺”、“戳”、“挑”等等动作练起。也不知道是否是因为言欢醒的时候是在叶孤城身边,而睡梦之中则是在藏剑大庄主叶英的怀里的缘故,这孩子对于剑有着近乎天然的喜爱。像是叶孤城这种对于寻常孩童来说有些无聊的练习,可是言欢却每每都能看得津津有味。 石板上凉凉的,却到底被南海的高温浸染,所以并不十分冰寒,炎热的天气里坐上上面是十足的享受。虽然如此,但是孩童的自控能力远不如常人,叶孤城又是习惯每日清早练足足一个时辰的剑,故而一般的孩子是坐不住的。 不说坐得住坐不住的问题,就是每日早起,对于一个还在长身体,需要充足的睡眠的孩子来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是小言欢却偏偏做到了,从她能够模煳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开始,她就日日都要看着自家小舅舅练剑,和叶孤城一样的不避寒暑。 叶孤城怎么可能不心疼自家的小外甥女呢?他也尝试过自己轻手轻脚的离开,让小姑娘多睡一会儿。可是那一日他没有练习多久,便见忠叔带着一众侍女风风火火的赶了过来,忠叔抱着一个都要哭得岔了气的小姑娘,望向自家城主的目光之中是明晃晃的埋怨。 自此之后叶孤城也算是没了脾气,虽然心疼自家孩子,也会在南海偶然的雨天和耐着性子和小姑娘商量,让她少去一天,不然还染上风寒了。可是当小姑娘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的时候,叶孤城总会无奈的妥协,最后只得退而求其次,让侍女给小小姐穿好蓑衣,撑好油纸伞,生生将小姑娘埋进了各种雨具之中。 除却在这件事情上的意料之外却又情理之中的坚持之外,叶言欢实在是个十分喜欢笑的姑娘。 叶家人似乎都不怎么爱笑,叶孤城自然不必说,就连叶萦洲在遇见让她无可奈何的阿玉之前,其实也是个冷着脸的姑娘。叶家所有的笑意似乎都凝聚在了小言欢身上,她一笑起来,仿佛周围的空气都变得甜暖了几分。 白云城里没有人不喜欢这个小小姐的,有时候叶孤城在处理一些事情,小言欢就会去找她家管家爷爷玩。每每这时,忠叔就会抱着他们家小小姐,去白云城的各处走一走——好吧,其实老人家也是有虚荣心的,抱着他们白云城的小小吉祥物,忠叔这一路不知道要收穫多少艷羡的目光。 只不过要防止有人偷偷趁他不主意,捏他家小小姐的小肉脸就是了。白云城几乎全民尚武,总有人仗着自己轻功尚可,在忠叔眼皮子底下占他们家小小姐的便宜,更有那些剽悍的姑娘夫人,不知道从哪就会冒出来,揪住小言欢就是狠狠的亲一大口,简直让忠叔防不胜防。 往日看叶孤城练剑的时候,小言欢都会乖乖的坐在石板上。叶孤城又是诚于手中之剑之人,练起剑来心无旁骛,哪怕是再疼惜小姑娘,也是绝对不肯分心的。所以这会儿叶孤城并没有注意到,他家小姑娘不知道从什么时候从那青石板上跳了下来。 青石板不算高,可是对于小短腿来说还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小言欢踉跄了一下才稳住了身形,她揉了揉自己被震得有些疼的膝盖,转而捡起地上一截细细的竹枝。 竹林每日忠叔都会派人打扫,所以地上的竹枝都是今日清早新被叶孤城的剑气扫落的。竹枝的断口处还有些锋利,小言欢看了看自己肥白的小爪爪,思量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的往竹枝前面握了握,避开锋利的断口。 小小的一团握着手中的竹枝,屏息凝神的又一次看了看她家小舅舅的动作。叶孤城练习的动作都很基础,和他几岁的时候初次习剑,他爹爹教给他的并没有什么不同。因此,和叶孤城当年一般,同样是孩童的叶言欢学起来也并不费力。 那竹枝很短,可是和小姑娘如今矮小的个头比起来却依旧有些长了,拿起来并不是很顺手。第一次小言欢跟着他家小舅舅做出一个“平刺”的动作的时候,因为力道不稳,所以那竹枝颤巍巍的,没有丝毫的力度。 不过叶家人对于剑的天赋是流淌在血脉里的,小言欢只是深吸了一口气,很快就调整好了身形,揪着一张小肉脸思考了一下应当的力度,她又一次刺出来下一“剑”。 儿童似乎天生就会被新奇的事物吸引,可是在用剑一途上,小姑娘却比寻常的孩童要更加专注。彼时叶孤城手腕一转,已经换了下一个动作练习,可是小言欢握着那根竹枝,还是在练习着刚刚平刺的动作。 叶孤城练剑之时,虽然只是寻常剑招,却剑气凛然,让人不敢直试。而小言欢却像是一只有些笨拙的小肥啾,又新奇又热切。 这一幕落在从另一个岛屿过来的某个人眼里,让他险些笑出了声来。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小言欢长不大,真的不是因为每天早上都要跟城主练剑,因此睡眠不足不长个子么? 城主大大,你有本事怼小姑娘不长个儿,你有本事自我检讨一下啊喂!!! 熏疼小短腿的小小姐(??? ·? ???) ☆、日暮掩柴扉。 第十六章。日暮掩柴扉。 宫九在王怜花的手底下待了三年,这三年之中,虽然他所在之地和白云城不过一海之隔,沈浪和王怜花等人所在的小岛平日里的所有日常所需也全赖从白云城购买,可是宫九却一次也没有踏上过白云城的土地。 前世他没有和叶孤城接触过,只是和“成神”之后的西门吹雪打过照面。以西门吹雪这个和叶孤城在剑道上只有一线之隔的人为模板,宫九是可以大概推测得出叶孤城到底是到了什么程度的。 宫九需要承认,在用剑之道上他不如叶孤城。可是他同时也自信,若是比起武功,他未必会输给叶孤城——天下武功,双拳双脚,更有万般兵器,千种变化。宫九的武功本就庞杂,若是他和叶孤城真的打起来,他不敢说自己能赢得过叶孤城,却至少不会让叶孤城赢了去。 这些年宫九看着白云城的接连动作,已然笃定了叶孤城也是重生而来。毕竟在他的前世,那位目下无尘的白云城主可没有在成为南海群剑之首之后收拢周遭群岛,成为这片海域之中当之无愧的帝王。 此生宫九有了别样的心思,若是在前世,叶孤城要收拢南海群岛的势力,他的无名岛就是叶孤城最大的一块阻力。而今生,宫九反倒乐得看得叶孤城做大,日后好生给大安找一些麻烦。 ——是了,宫九一直都是极为极端之人,他心中非爱即恨。而能给自己恨着的人找些麻烦,宫九始终都是乐意的。 他在沈浪和王怜花等人的岛屿安静的待了这么多年,一直到三年之后的今天才第一次重新踏上白云城的这片土地,除却是要观察这些年叶孤城的所作所为,更是出于对叶孤城的剑法的忌惮。 这三年来沈浪提及叶孤城,总是会提起那日南海群岛围攻白云城,白云城主连克十五位用剑高手,以至于悍然突破的事情。虽然如今叶孤城身量未足,身体并非是全盛时期,可是宫九大概可以推测,如今此人的剑法会比他前生还要凌厉几分。 第20页 宫九占尽前生的优势,几乎是一落生就开始修炼,亦然比前生要强上许多。他前生遇见吴明的时候已经足足十岁,错过了习武的最佳年龄,能够达到后来的境界,这期间宫九自然付出了比常人多得多的辛苦。可是饶是这样,吴明也总会感嘆一声“可惜”。 的确是可惜,因为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有些东西就是后天再怎样的弥补,也还是会有所差距。而习武之时便更是如是。 今生则不同,在习武方面,宫九只是在最佳的阶段,更驾轻就熟的走上那一条自己前生已经走过的道路。 宫九和叶孤城的资质方面相去不远,叶孤城能够用一年的时间将自己八岁的身体锤鍊到自己前生十六岁时候的强度,而宫九完全重来一世,自然有更大的进步的空间。 如今他八岁的年纪,宫九确定自己能够在白云城主的剑下全身而退之后,这才重新抵达了白云城。 不过到底是来探探叶孤城的口风,而不是来和白云城结仇的,宫九并没有行什么挑衅之事,而是借着沈浪过来探望故人之子的由头,装作不经意一般的闯入了叶孤城练剑的竹林。 沈浪这些年倒是经常来白云城。借着採买各种东西的机会,沈浪总是会顺带过来看望一下叶孤城这个故人之子。说实话,叶孤城这个总是板着脸的小孩子一点都不可爱,沈浪说是来看叶孤城,不若说是他想小言欢了。 朱七七和沈浪多年都没有孩子,第一次言欢见到他之后踉踉跄跄向着他扑过来的时候,沈浪几乎就是下意识的单膝跪了下来,小心翼翼的用双手扶住那个险些跌倒在地上的小雪团。 而小言欢被一个陌生人用奇怪的姿势“提”起来的时候也不哭,小小的一团被沈浪双手卡住腋下带离了地面,却只是蹬了蹬悬空的小短腿,旋即便像是发现了十分有趣的游戏一般,“咯咯”的笑了起来,只露出两颗刚刚长出来的小奶牙。 这实在是个眉目太过漂亮的孩子,额角的一点鲜红胎记更为她增添了几许灵气。沈浪对孩子其实并没有太多的感觉,不过在见到叶家的小言欢之后,他忽然发现有个小闺女其实也是一件挺好的事情。 宫九这次便是随着沈浪一道来的,趁着沈浪和白云城老管家寒暄的功夫,宫九身形鬼魅的闪到了叶孤城练剑的竹林。他所以能够准确的找到这里……不是因为他有什么感应剑气的特异功能,而是跟踪了几个给他们家小小姐送水送锦帕的婢女。 说起白云城的小小姐,宫九不动声色的挑了挑眉。他只是忽然觉得自己的指尖有一些暖,似乎还残存着三年前那软嫩的触感。也不知道那小丫头如今怎样了,宫九勾起了唇,露出一个和他年龄不符的笑意,跟在那些婢女身后,一路往竹林而去。 宫九没有偷窥叶孤城练剑的意思,他是真的冲着那个额头上有朵小花的小丫头去的。只是宫九自己也没有想到,居然会让他看见那么可爱的一幕。 想来那小丫头应该还没有过三岁的生辰,小豆丁似的一小团,却笨拙的拿着一支太长的竹枝,皱着一张粉白的小脸,认认真真的学着他家小舅舅的动作。 因为那竹枝太长,小丫头又明显是新手,所有她的动作看起来笨拙而童稚,像是一只刚出生的小肥啾,战战兢兢却又跃跃欲试。 宫九不喜欢太蠢的人,甚至也不喜欢不绝顶聪明的人。但是看着叶家的那丫头的动作,他却不知怎的心中生不出半点厌恶。眼见着那小丫头因为竹枝太长而好几次险些戳到自己,宫九心念一动,从指尖放出一缕内力,帮言欢将手中的竹枝截短了一点。 因为手中的“剑”变得顺手的缘故,下一刻,小言欢完美的做出了一个“平刺”的动作。她的小脸上骤然绽开一抹笑意,让宫九怀疑,若是她手里没有那竹子,这孩子是不是要跳起来拍两下手? 一个小肉团跳起来拍手什么的……好像也有点可爱?宫九不由被自己想像到的景象逗笑,唇边已然是一抹笑意。 不过他并没有掉以轻心,反而是条件反射一般的全身肌肉骤然绷紧。下一刻,宫九毫不犹豫的将自己的身躯以不可思议的角度弯折,在外人看来,他的腰就像是断了一般,已然弯出了一个并非人类的弧度。 的确是常人做不出的弯折,若非如此,宫九断然没有避开叶孤城这凌厉的一剑的可能。 可是叶孤城到底是叶孤城,宫九纵然有了如此动作,可是却并没有全然安全。这分明是斜噼的一剑,在宫九有了动作的毫釐之间也改变了用力的方向,从横削骤然变成了竖噼。 这一剑太干净,太利落,既没有给宫九用眼睛观测的时间,也断绝了他感应剑气的可能。若非宫九常年在吴明和王怜花手底下游走,感应危险的本能已经埋入了他的骨血,他顷刻之间就要横尸当场。 没有人知道宫九在反向弯腰之后为何会不顾任何颜面的就地向旁边滚去,只是他这样做的结果便是叶孤城那一剑终归刺空,他还剑入鞘之时,宫九还毫髮无损。 白云城主从来都是剑不空还,这一次却是出了意外。 不过对于这样的意外,叶孤城面上并没有太多的表情。他还剑入鞘之后便伸手将一旁的小姑娘抱了起来,确认她没有受到伤害,也没有被吓到之后,叶孤城这才抬眸望向了宫九。 宫九在地上已经滚过了一轮,头上沾上了几许竹叶,一身雪白的衣衫也蹭上了一些灰色。不过他混不在意的从地上爬了起来,在叶孤城严厉的目光之下,他只是耸了耸肩,十分“好心”的提醒叶孤城道:“这丫头手里还有个竹枝,叶城主这么半天就不感觉后背被戳得生疼么?” 叶孤城微微蹙眉,小言欢却是趴在叶孤城的肩头小小的“呀”了一声,然后飞快到松开了自己肥肥白白的小手手,将那“戳到小舅舅后背的”竹枝远远地扔了出去。 像是赎罪一般,小言欢对着叶孤城的后背,撅起小嘴努力的吹了好几下,一边吹还一边念叨着:“痛痛飞啦~” 宫九看着叶言欢一连串的动作,被这小丫头逗得笑出了声来。骤然凑到了距离叶孤城不远的地方,宫九出其不意的捏了捏小言欢还带着肉坑坑的小手,眨着眼睛故作哀怨的控诉道:“好无情的小姑娘,好歹是我亲手帮你截断的竹枝呢,就这么说扔就扔了?” 小言欢:喵? 作者有话要说:  自家小外甥女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被占了便宜的城主大大【冷笑】:很好。 傻甜白的小言欢【揪衣角】:这个哥哥说的对啊,那小舅舅,我是不是该把那个竹枝捡回来喵? 大庄主【严肃脸】:言欢你是一只纯纯的小黄鸡,没事不要学猫叫。 ☆、山中相送罢。 第十七章。山中相送罢。 小言欢被自家小舅舅抱在怀里,若是搁在平常,她是不会让陌生的人碰到自己的身体的。不过如今身在叶孤城身边,小言欢也就没有表现得太过紧张。 小手手被宫九握住,言欢无辜的眨了眨眼睛,而后道:“可是……可是它戳到小舅舅了啊,小舅舅,重要!” 第21页 宫九原本是在逗弄这个小姑娘,可是听见言欢这么说,宫九心里忽然泛起一股不舒服的感觉。他皱了皱眉,刚想要说话,却被人捏住了手腕。 手腕上的力道很大,却并不是宫九不能忍受的范围,足见对方已然是留了情面。宫九眼眸微动,旋即回过神来,从方才心中那股莫名其妙的感觉之中抽离。顺从的松开了握住小姑娘的小肥爪爪的手,宫九迎上了叶孤城的目光。 叶孤城没有拔剑。他亦不必拔剑。 这个人能够接住他的一剑,纵然那一剑并没有发挥出他的全部水平。可是对方不过也是孩童模样,只是一眼叶孤城就已经察觉出了此人的不对头。 宫九和叶孤城身上,都有着一种和身体不符的微妙感。他们的灵魂已经走过生死,可是此生身体却还趋于童稚。所以,他们流露出来的被不明真相的人解读成“天才”的气质,其实却是一种无可奈何。 无论是宫九还是叶孤城,他们的心智和武功远不止如今表现出来的这般,如今这样,只是他们与自己身体的相互妥协。 过犹不及。叶孤城和宫九都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在习武之路上两人行进的每一步,其实都是仔仔细细的计算过的。他们小心的估算着自己如今身体能够承受的极限,然后将自己推到这个年龄能达到的最高值。而后,便是收敛与克制。 同类之间都是有一些感应,叶孤城看着宫九,将小言欢换了一个方式抱好,而后蹙眉道:“你到底是谁?” 叶孤城没有问宫九的身份,他的记性很好,三年前自家小言欢的百日宴,这个人闯入了他的院子,最后被王怜花带走,说是他新收的弟子。白云城的守卫还没有松散到让一个童稚小儿来去自如的地步,叶孤城对这个人的身份一早就产生了怀疑,只是从那之后,此人再也没有在白云城中出现过,叶孤城诸事缠身,也就没有抽出手去调查此人。 ——调查一个不过十岁的孩子,并不比调查一个隐世高人要轻松到哪里去。彼时白云城正是用人之际,叶孤城就是心中再有所怀疑,却也只能搁置下去。 如今此人又一次出现在白云城中,而且分明是冲着自家小言欢而来,叶孤城想不重视他都不行。 宫九:我真的不是冲着那只小肥啾去的啊喂!!!好吧……虽然她也很可爱就是了。 聪明人和聪明人说话,并不需要太多的解释。宫九和叶孤城只是眼神微微碰撞了一下,很快就各自错开,可是宫九微微一笑,他明白,这是叶孤城已经猜测到他的“来歷”的意思。 和叶孤城现在就摊牌,还是装傻以观后续?宫九在这两个选项之中犹豫了一下,之后果断的选择了前者。他已经确信叶孤城是重生而来,抑或是拥有前世的记忆,那么无论如何,只要“宫九”或者“明睿”这个名字一出,叶孤城就已然能够猜出他的身份。 叶孤城不屑耍弄心机,但是他被当做帝王培养,心机手腕却是一样不缺的。与其如今敷衍,日后被他戳破,还不若从一开始就坦荡一些——从一开始,叶孤城和宫九的利益就并不冲突。宫九图谋天下,而叶孤城要保白云一城。两个人分明可以互惠互利,纵然不结盟,也始终是站在同一边的。 权衡清楚了所有利弊,宫九对叶孤城微微一笑,一字一句的说道:“在下宫九,或者,城主更感兴趣的应该是在下的另一层身份,譬如说,太平王世子,明睿。” 宫九这个名字,叶孤城并不陌生。在他前生的某段日子里,这个名字曾经反覆的出现在叶孤城书案上的奏摺里。可是前生他们两人的交集,大概也仅限于此了。对于宫九在这个时段出现在白云城,叶孤城有些意外,却也没有表现得太过惊奇。 他只是静静地看着宫九,一双琥珀色的眸子,冷而平静得倒映出宫九自己的影子。 这是一场无声的交锋,两个相同经歷的男人,藉由孩童的身体,无声的试探着对方的态度和真正目的。如今白云城羽翼未丰,宫九的势力也才刚刚起步,两个人谈什么合作都是言之尚早的事情。而对于叶孤城和宫九来说,他们都是没有朋友的人,“合作”这件事本身,对于前生的他们来说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所以,叶孤城在探究宫九跟他说这些,甚至不惜暴露他重来一世这个秘密背后的真正目的。而宫九则在揣测叶孤城的态度,藉此了解他们可能联手的机率。 其实如何和叶孤城联手,这是宫九也没有考虑好的事情。可是他们两人共同占尽先机,如果能结盟,行动之前彼此知会,那也会减少许多彼此掣肘的机率——纵然不能相互合作,至少不要彼此拖后腿。 而在这样严肃的时刻,一个小姑娘从她家小舅舅肩膀处探出了一颗毛绒绒的小脑袋,然后用手轻轻的拽一下叶孤城鬓角的头髮,见到自家小舅舅将目光重新落在了她的身上,小言欢这才欢快的拍了拍手,一双琥珀色的眸子之中仿佛闪烁着亮光:“小舅舅,笑笑有,两个名字。他,也有两个~哥哥只有一个,娘只有一个,小舅舅也只有一个,爹爹……呃,爹爹有好多个呢!” 小姑娘还说不清楚这么长的一段话,不过叶孤城亲手将她养大,大概也能明白他家小言欢的意思。 小言欢有两个名字——当然不是一个汉名,一个异族名,而是叶孤城的长姐给小闺女起的小名,明叫“笑笑”。笑笑这个乳名暗契了叶孤城给她起的“言欢”,也因为这小丫头从落生开始就太爱笑了一些。 而作为兄长,西门吹雪是没有乳名的。或许之前叶萦洲也一视同仁的给儿子取过,不过因为这小子对那个乳名没有什么反应,所以这个乳名也就没有被叫开去。玉罗剎的马甲众多,除却那个谁也叫不出来的异族名字,什么“玉罗剎”,“西门宇”之类的化名也是不少。小言欢虽然聪明,但是还没有到能够理解假身份这种玩意的时候。在她看来,她家爹爹实在是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名字,十分难记。 玉罗剎如果知道每次自家小闺女看见他,都要皱着一张小脸纠结许久的真正原因,不知道会不会哭的直接晕过去,恨不得掐死那个跟自家小闺女胡咧咧自己的“光辉过去”的自己。 小孩子并不喜欢自己太特殊,虽然小言欢对自己有两个名字这件事情仿佛并没有十分在意,不过在她遇见了一个和自己一样,有“两个名字”的人的时候,就难免会表现出抑制不住的开心。 叶孤城和宫九之间严肃的气氛就被这丫头拍巴掌的声音打破,宫九忍不住笑出来声来,叶孤城也只能稳了稳在自己肩头乱动的小丫头,防止她欢脱太过,挣扎着从他怀里掉下去。 宫九看着叶孤城冷漠的脸,可是手上的安抚动作却是那么熟练,他骤然有了一丝明悟,知道该如何打动叶孤城了。此刻他身上的衣服已经染上了一层灰黑,宫九索性便没有丝毫顾忌的倚靠在一棵竹子上,幽幽对叶孤城道:“城主不为自己,总该为这孩子考虑。” 第22页 在叶孤城凌厉的目光射过来的时候,宫九平静的回视过去,他随手捡起方才被小言欢丢开的竹子,指间微微用力,便将那细细的竹枝碾碎。揉碎了一截青竹,对于宫九来说就像是揉皱一片绿叶那样容易。 拍开手上的飞沫,宫九笑容不变,一字一句的缓缓说道:“城主珍之如心头宝石,怎会不知倾巢之下无有完卵的道理?他日城主自己出了什么岔子,稚子天真,这孩子该如何自处?” “我就像会重蹈覆辙之人?”叶孤城不为所动,只眼角眉梢的弧度更冷了几分。谁也没有发现,他将怀里的小姑娘抱得更紧了一点。 宫九含笑,也不和叶孤城争辩,他只是一边走一边道:“若是城主,也会使用斩草除根的手段吧。明轩那小子虽然没什么能耐,倒是有些心狠。” 一直走到竹林边缘,宫九回身似笑非笑的看了叶孤城一眼,嘆息一般道:“城主不妨猜猜,上一世,失去了城主庇佑的白云城,下场如何?” 宫九当然要笑,因为他已经能够感受到,叶孤城身上骤然迸发出了一阵杀意。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此时如果有个外人,看见这一幕,绝对会喷笑出来。 ——两个小豆丁一本正经的讨论什么前世今生、家国天下之类的,真的不是在卖萌么? 熏疼五头身的城主和四头身的九公子。 抱住笑笑啾一口,在冰山身边坚持不懈的活络气氛什么的,笑笑你真的没有辜负自己的名字。熏疼~ ☆、棋罢指尤凉。 第十八章。棋罢指尤凉。 宫九是最喜欢拿捏旁人软处的人。他喜欢的是在那人最脆弱的地方下刀,最是鲜血淋漓。而从一开始,白云城和叶言欢就是叶孤城明晃晃的摆在人前的软肋。 虽然叶孤城练剑的时候从不喜欢暗卫在身边,不过这会儿那些被精心培养出来的暗卫们已经察觉到了他们城主这边的异状,看见那个忽然出现在自家城主练剑的竹林之中的孩子,暗卫们先是愣了一下,继而就是心中一惊。 叶孤城周遭迸发出的杀气,就连年岁尚小的小言欢都察觉了出来。某只小肥啾在叶孤城怀里有些不安的扭动了一下自己的小身子,一双琥珀色的水眸一眨不眨的望向了自家小舅舅。 注意到了那只揪着自己衣襟的奶白小手,叶孤城安抚似的拍了拍小言欢的后背,继而一抬手,一个暗卫闪身而出。 那暗卫一身黑衣,胸口斜绣着一段云纹,正是白云城中的暗卫统领。如今不是兴师问罪的时候,叶孤城止住了此人下跪的姿态,将手中的小姑娘递给了那人,吩咐道:“带小小姐先回去。” 宫九看见这一幕,眉头不自觉的跳了跳。那小丫头小小的一团,这明显是暗卫的男人又生得这样高大,一只手就能将她托起来的样子。更何况叶孤城也就罢了,区区一个暗卫,要抱那小丫头的哪里?屁股? 心里没有由来的一阵烦躁,宫九伸手拦住叶孤城,快那暗卫一步托住小言欢的软乎乎的小屁股。像是捧着一个大寿桃一般,宫九顺手掂了掂,而后目光扫视到一旁端着手帕和清茶的丫鬟,冲着她道:“你过来,抱着你家小姐。”而后冲着那个暗卫扬了杨下巴,道:“你在后面跟着,保护她们。” 丫鬟自然是白云城的丫鬟,暗卫也是白云城的暗卫。所以,这些人只听叶孤城一人的话,若非有他们城主在场,宫九方才的动作又太过突兀,那暗卫已然要冲他动手了。 看着那两个人一动不动,宫九轻“啧”了一声,转而对叶孤城说道:“这到底是个小姑娘,哪有让男人随随便便抱着的道理。日后她再大一些,就是城主这样的血脉至亲,也和该避讳的。” 叶孤城微微一顿,看了一眼依旧被宫九捧着的自家小姑娘,十分想怼宫九一句“你也是个男人”,不过叶孤城到底不是擅长与人有口舌之争之人,况且宫九说的也不无道理,于是叶孤城冲着丫鬟和暗卫们微微颔首,示意他们按照宫九吩咐的去做。 叶孤城不知道的是,宫九还真不怕他那般怼自己,不说如今他这身子才不过八岁,就是叶孤城真的要让他对他家外甥女负责……看在那小丫头生得还算精緻的份儿上,娶了也不打紧。 此刻的九公子全然忘了,自己早在三年前就把人家小姑娘看光了。更何况比起让他负责,白云城主还是一剑把他噼成两截儿比较实际。 送走了叶言欢,叶孤城和宫九去了书房。宫九方才说的“白云城的下场”,不容叶孤城不在意。 没有人知道那一天宫九和叶孤城到底在他的书房里说了什么,白云城中的人只知道,那位沈大侠带过来的王公子的高徒走了之后,他们城主将自己一个关在了书房里整整一日一夜。哪怕是他们家小小姐上前敲门,他们家城主都没有回应。 叶孤城将自己关在房中整整一天一夜。一天一夜之后,他面色冷凝的提剑而出,让忠叔备下了船只,准备出海。 忠叔被自家城主吓了一跳,也知道自家城主从来都是持重之辈,并不会做任何冲动的决定。忠叔问了叶孤城的目的地,在听到“盛京”二字的时候却依旧是怔住了。可是忠叔并不能阻挠叶孤城的任何决定,他很快的帮着叶孤城备下了船只,却到底忧心忡忡的知会了自家大小姐一声。 叶孤城看见忠叔给他家长姐写信,他抿了抿唇,终归只是对忠叔说道:“忠叔,让长姐和阿雪回白云城,我此去快则一月,慢则月余,言欢不能没有人照顾。” 忠叔提笔的手一顿,一个月,恰然就是南海到盛京的往返日期。自家城主千里迢迢去那危险之所,到底意欲何为?忠叔不由紧紧的皱起了眉头。 可是叶孤城没有再多的解释,接连两日风雨,海上波涛汹涌,叶孤城不得不在白云城中等待天晴。而这两天,他一有空便擦拭自己手中长剑,除却偶尔抱着小言欢,无声的安抚这个因为他的情绪波动而有些惶然的小姑娘,叶孤城几乎是一句话也没有讲。 到了第三日,叶孤城踏上了忠叔准备好的船只,只带了三五侍卫,一路往盛京而去。 那一天,一个一身雪白衣裙,额头上有一朵小小梅花的小女孩被丫鬟抱着,一直望着海面,一直到叶孤城的船只消失不见,叶言欢却还是不肯离开码头。 丫鬟有些担忧的看着自家小小姐,柔声劝道:“小小姐,这里海风大,咱们回去吧,好么?” “城主很快就会回来的,小小姐咱们回家等他吧。”见到小言欢依旧盯着海面看,忠叔也不由的跟着劝道。 许久,小姑娘垂下了头,声音小小的,旁人并不能听得真切。她说:“小舅舅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情了,他很快就会回来的。师父说了,他很快就会回来的。” 小言欢的声音极轻极轻,仿若只是在安慰着自己一般。她口中的师父,自然是藏剑大庄主叶英。早在听说叶孤城要出海的那天夜里,小言欢入梦而去,就将这件事和她家师父讲了出来。 第23页 她原本是想对师父说:“师父师父,我学会了平刺这个动作噢,可以和小舅舅一样做的很标准了呢~”可是因为宫九走后叶孤城的异状,小姑娘已经无心去和师父絮叨这些关于她的小小进步。 叶英已经通过言欢知道了这些日子以来关于叶孤城的事情,他摸了摸小徒弟柔软的小脑袋,不忍心将这些重担倾辄到她的身上。叶英没有办法告诉他家小徒弟,叶孤城此去兇险万分,却不可能不去。 ——但凡叶孤城身上还有一丝他们藏剑血脉,这一趟盛京,他就一定会去。 白云一城一朝覆灭,叶家血脉被屠戮殆尽。亲人,友人,城民,数万条生命染透淋漓鲜血,若非结局这样惨烈,也不会再有藏剑血脉能够回溯时光,重来一世,也没有必要再出一个藏剑天眷。 叶英轻轻的嘆了一口气,将一脸懵懵懂懂却又忧心忡忡的小言欢抱在自己膝上。他没有想到这一代的天眷者会是一个小姑娘,他愿意教给这孩子一切,却终归不忍心苛责,也不忍心将藏剑此后的兴衰荣辱都压在她一个人肩上。 叶英庆幸如今他们叶家还有叶孤城的存在,不然,言欢这孩子该有多难呢?只希望他们二人能齐心协力,将藏剑传承下去,以手中青锋保护想要保护之人吧。 叶孤城此去盛京,是为了杀人。 他的这个决定出乎了宫九的预料,宫九知道叶孤城会与明轩不共戴天,却没有想到他会如此果决。九公子不理解白云城主,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白云城主一生磊落,不喜揣测人心,也不喜阴谋算计。 只要有三尺青锋在手,快意恩仇,都只在叶孤城的一心一念之中而已。 而宫九喜欢玩弄人心,喜欢杀人于无形,也更工于心计。他和叶孤城不必分出一个孰优孰劣,说到底,只是他们两个根本就是不同的人而已。 宫九告知叶孤城白云城最后的下场,最开始只是为了拉叶孤城入伙,让他共同将明轩视作仇人罢了——宫九对明轩谈不上恨,虽然最后他在明轩的算计下死于陆小凤之手。不过棋差一招而已,九公子虽然不喜欢输,却也不是输不起的人。 然而宫九也和大度扯不上干系,也没有什么“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的优良品德,更何况他是最喜欢连坐之人,所以看着明轩倒霉,宫九就开心便是了。 因此,当宫九听到手底下的人从盛京传回来的消息,说“十六皇子遇刺,殇”的时候,宫九不由怔住了。 彼时明轩只是一个宫女所出的平头皇子,连个封号都没有,在后宫之中卑贱如泥。可是按照前世的发展,再过不到十年,他的一干兄长就会接连身死,这大安的皇位就会落在他的头顶上。 而如今,一切都还没有开始,明轩在宫九手底下的线报里,也只是个连封号都没有的皇子,而他的死讯,也不过是轻飘飘的一句“殇”而已。 “哈哈哈,哈哈,叶孤城,果然是叶孤城。” 自己所有的计划都被打乱,可是宫九用手背遮住双眼,掩盖住自己眼底的兴奋——没错,这样才越发的有意思。不将这大安搅个天翻地覆,怎么可以?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还没出场就下线的,就是前世那个小皇帝…… 仔细想一想,今生小皇帝要面对的是城主2.0,宫九2.0,以及城主亲姐夫玉某某,城主大外甥西门聚聚,还有自带金大腿的小言欢……所以,还是提前下线比较幸福吧?不然该是怎样愁云惨澹的人生啊喂!!! ps。要是真到了那个时候,被言欢砸成肉饼饼、被庄主戳成筛子,被玉爸爸挠成刨花什么的,也比被九公子算计的连裤衩儿都不剩要好吧? ☆、风烟望五津。 第十九章。风烟望五津。 大安皇帝对白云城忌惮之深,虽然还没有到肉中钉、骨中刺的地步,但叶家身为前朝后裔,大安皇族始终是对他们不放心的。若非如此,叶孤城的父亲也不至于早早身死。 只不过如今大安本身也是内忧外患,像是白云城这般并不摆在明面上的威胁,大安虽然有心,但是到底没有腾出手来。 在如此境况之下,叶孤城合该休养生息,趁着这空余将白云城发展壮大。可是出乎所有人预料的,叶孤城在如此年纪,“冲动”的做出决定,深入大安盛京,却只是为了结果一个不起眼的皇子。 唯一理解叶孤城这样的做法的人是叶英,只是叶英纵然理解叶孤城的做法,可是却无法与旁人道之。毕竟如今只有小言欢能够和他交流,可是这孩子到底太小,那些惨烈的前尘,叶英不忍心和他家小徒弟讲。 叶英并不是那种溺爱孩子的长辈,小言欢应当承担的责任,日后她年岁渐长,叶英也会慢慢说与她听。可是目下这孩子只有三岁,那么那些事情,就暂且不要跟她提起罢——毕竟此后重责压身,这孩子能够再自在轻松的笑的日子便更少了。 叶萦洲是半个月之后才抵达的白云城,西门吹雪与她一道。在来的路上,叶萦洲就与阿雪说了,是因为小舅舅有事情,所以他们要照顾笑笑去。所以一下了船,西门吹雪并没有直接找舅舅,而是快步走到忠叔面前,仰头问道:“爷爷,笑笑呢?” 三年时光,西门吹雪更长大了一点,也变得不若小的时候那般爱笑爱闹,而是懂得了君子持重。虽然只有五六岁的年纪,不过还是很容易看出来,西门吹雪和玉罗剎生的越发的像。只是他的性子全然随了自己的母亲,抑或说验证了那句民间的俗语——外甥似舅。 模仿是孩童的天性,一年之中叶萦洲总是要在白云城待上三五个月的,她的女儿年幼,儿子也并不大,尚且需要母亲的照料,所以叶萦洲每一次回白云城,西门吹雪都是要在她的身边的。反倒是玉罗剎这几年在大漠之中扩展势力,如今正在紧要的关头,是以每年能够用来探望一双小儿女以及妻子的时间实在是有限,再刨除在路上花费的时间,认真算下来,西门吹雪一年之中能够见到他家小舅舅的日子,比见到他爹还要多。 所以,如今舅甥二人活脱脱两座大小冰山什么的,还真是半点都不稀奇。 只是西门吹雪再冷漠,笑笑在他心中始终都是十分重要的。他们是彼此的肉中骨血,哪怕初生即分别,可是血脉之亲如何能够断绝? 更何况,他们家笑笑那么乖,干净又小小的那样的一团,还会甜甜的唤一声“哥哥”。西门吹雪觉得,“妹妹一撒娇自己就无可奈何”这种事情,还是将它变成永远的小秘密,不要让旁人知道才好。因为小舅舅说过,软肋和弱点这种东西,在没有能力妥善的保护它们的时候,就永远不要让旁人知晓。 西门吹雪向忠叔询问小言欢的位置,还没有等忠叔回答,老人家便听见自己身后响起一串的脚步声。最前面的脚步声十分轻,显然主人身量未足。但是“登登登”的频率十分急促,快到让人担心她会摔倒的地步。 而后面则是整齐的一串足音,是练家子,不用多想便知道,这是自家小小姐身边会一些功夫的婢女。 第24页 前面是仰头双眸之中饱含期望的表少爷,后面是急匆匆的往这边跑的小小姐,忠叔无奈的笑了笑,伸手摸了摸西门吹雪的头,然后侧开身子,露出他身后那个飞快往这边奔来的小小身影。 今日的小言欢穿了一身淡粉色的襦裙,头顶梳了两个小小的花苞,花苞上面缠绕着和她衣衫同色的髮带,在髮带上用银线各自绣了一朵盛开的石榴花。 “哥哥~哥哥~哥哥~娘!!!娘!!!娘!!!” 小言欢一边跑着,一边欢快的叫人,而后冲着西门吹雪张开了手,乳燕投林一般的沖入了西门吹雪怀里。西门吹雪虽然只比言欢大三岁,但是已经习武,更何况他们家小姑娘实在生得娇小,所以西门吹雪毫不费力的将那粉粉的一团抱了起来。 叶萦洲看着抱成了一团的一双小儿女,心中因为幼弟忽然奔赴盛京而产生的层层惊疑和担心被压下去不少,她走了两步,毫不费力的将西门吹雪和言欢一左一右的一同抱了起来。 眼前的景象其实有些骇人,叶萦洲并没有做江湖打扮,而是一身温婉的衣裙,俨然是大户人家主母的模样,端庄雅致却又透着一丝弱不禁风。三岁的小女孩和五岁的小男孩的分量其实已经并不小了,可是这样“柔弱”的一位夫人却能毫不费力的将他们一齐抱起,还能顺顺噹噹的迈开步去。 自家大小姐天生神力,忠叔对此早已经习以为常,不过他们身后却有新进府的丫鬟小厮,看见大姑奶奶如此,他们几乎被骇得说不出话来。 这一刻,某些有幸在他们家城主忙的抽不开身的时候,给自家小小姐餵过奶煳煳的婢女忽然想起,那时候自家小小姐还是更小的一团,甚至还不能翻身,可是她们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却没有办法从这样的小小姐手里拿过餵奶煳煳的勺子。而小言欢以为她们在和她玩儿,反而攥的越紧。 最后还只得劳烦城主亲自上阵,才将那个弄了自家小小姐一身奶煳煳的惹事勺子夺了下来。 某婢女:呵呵,你们这些新来的,对我们叶家小姐的力量根本一无所知。 叶萦洲没有担心太久,因为很快,她便收到了自家幼弟在盛京之中的回信。叶孤城在信上用很短的篇幅说了自己一切顺利,已经踏上了返回飞仙岛的船只。而剩下的,则是叶孤城恐长姐对小言欢照料不周,所以写下的一串注意事项。 白云城的消息网络之间以一种似隼非隼,似鹰非鹰的鸟类传递信息的。它们可以在海上的风浪之间穿行,并不畏惧海上的种种极端天气。更重要的是,和船只比起来,这种鸟传递信息的速度要快上许多。 因此,这信才能比叶孤城先到。 看着窝在她哥哥怀里睡得正香的小闺女,叶萦洲的眉头跳了跳。阿城这臭小子,难道还怕她会怠慢自己亲生的小闺女不成?她好歹是两个孩子的娘亲了,怎么照顾孩子这种事,她还用一个毛都没长齐的毛孩子教? 更何况,有这功夫,他去盛京的前因后果早就交代清楚了,哪里还有她在这里提心弔胆的担心? 叶萦洲对这个说走就走的幼弟有诸多不满,不过人能够平安归来,叶萦洲悬着的心到底就放下了一半。她不知道的是,穷此一生,她永远也不会知道幼弟这样做的真正原因。这是一种保护,也是叶孤城的性子使然。 叶孤城的道甚至并非“诚”,而是“承担”。在他看来,这些前世累累血债,他一人背负便足够了,无论是长姐还是笑笑,甚至是同为男儿的阿雪,叶孤城都没有打算让他们知晓。 因为此生一切都还没有开始,无论是笑笑还是长姐,抑或是阿雪,都是没有必要背负着这些沉重而“莫须有”的东西一路前行的。 ——对于叶孤城来说,他要护着他们,这便是他用剑的全部意义。所以,在遇见事情的时候,叶孤城选择挡在家人面前,却是一次也没有想过要与他们一道分担。或许以后会,在阿雪和言欢都已经成长为独当一面的人之后,只是不是现在。 叶孤城离开白云城的时候已经七月中旬,因为白云城和盛京路遥,叶孤城紧赶慢赶,却到底错过了言欢的生日。不过他在盛京的时候偶得一块寒铁,叶孤城冥冥之中有一种预感,总觉得这块寒铁他莫名的熟悉。 重金将此寒铁买下,叶孤城在返回白云城的船上顿悟,他所以熟悉至此,岂非正是他前世殒身在这块寒铁铸造的长剑之下?前生万梅山庄庄主的那柄乌鞘长剑,便应当是这块寒铁所铸了。 叶孤城几乎失笑,这天底下的事,果然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而叶孤城不知道的是,在他第一次没有和小外甥女庆祝的生辰里,已经有旁人先他一步,早早为他家小言欢送上了生辰贺礼。 那是一柄剑,剑锋凌若寒水,剑柄上繫着天蓝色的佩饰。宫九将这柄剑递到了叶言欢的面前,顶着西门吹雪警惕的目光和叶萦洲的一脸探究,他神色如常的对言欢问道:“此剑名曰长欢,小丫头,可是配你?” ☆、夜来风雨声。 第二十章。夜来风雨声。 长欢是一柄古剑,确切的说,长欢原本便是藏剑山庄之中流落出去的一柄轻剑。宫九自然是不知道长欢和藏剑山庄的渊源的,他只是偶然得到这柄剑,在听手底下的人说此剑名曰“长欢”的时候,他的脑海里蓦然就蹦出了叶家那个名叫言欢的小姑娘。 八月初五的生辰,四平八稳而又稀松平常,没有什么奇奇怪怪的典故,谈不上特别吉利,也没有七月十五鬼节那般惹人忌讳。 民间有“称骨”算命的说法,将人的出生时辰对应上了斤两,最后相加,便是这人一生的命数。自然是命格越重越好的,按照这个算法,这个叶家的小姑娘倒是命格贵重,是寻常男儿动担不起的重量。 而这样算下来,宫九自己本身却是命如薄纸,缥缈若尘。宫九不信命,本对这种算法嗤之以鼻。在闲来无事用这叶家的小丫头的生辰年岁算过一遍之后,宫九就对种说法更加不信了——命太重并不是一件好事,命格太重,有的人是担不起来的。他堂堂男儿,难道还能比一个小丫头还不担事儿? 当时只是消遣一样的为叶家言欢算了一命,宫九对数字并不敏感,说他“不识数”,其实是有装疯卖傻的成分的,但是九公子天赋异禀,寻常书籍过目不忘,只可惜一旦和数字挂钩,宫九的记性就总没有那么好的。这种记性不好只是相对而言,不过九公子能够记住一个小丫头的生辰,宫九自己也觉得有些奇异。 偏生宫九就是记住了,非但记住了,还当真用了一些心思,早早开始为言欢找寻生辰礼物。 还记得那个小丫头笨拙的用竹枝代替长剑练习的时候的模样,宫九微不可见的笑了笑,他相信这柄剑叶言欢一定会喜欢的。 实话说,这柄剑宫九得来也是费了一些力气,甚至不得不去和当今圣上虚与委蛇,而就这样轻易的送给了一个三岁的小姑娘,日后少不得还要费些气力去和皇帝编纂一个合理的这柄剑的去向。可是一想到那丫头会露出的欢快笑脸,宫九就觉得,这事儿虽然麻烦,却也不是那么无法忍受的。 第25页 至若自己为什么那么想要一个小丫头高兴,宫九觉得,大概是因为自己早早占了这孩子便宜,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有了一种责任吧? 叶孤城并不知道宫九的内心活动,若是他知道,哪怕再不擅言语,叶孤城也非得唾宫九一脸不可。虽然前世他查到了宫九是太平王世子明睿之后便不再深究,可是什么沙曼、牛肉汤的,宫九身边不清不楚的女人还少?说什么负责,他自己臊也不臊? 而宫九趁着叶孤城不在——当然,九公子是不会承认自己特地挑选这样的一个时机的,他又一次突破白云城中越发严苛的侍卫巡视,再一次来到小言欢跟前。 选择性的忽略了一旁容貌和言欢有些许相像的夫人,还有一个和他身量仿佛的白衣小豆丁,宫九像个真正的毛头小子一样窜到了言欢面前,献宝似的将那柄长欢递到了言欢面前。 言欢已经认识了宫九,她先是冲着宫九甜甜笑了一下,然后也没有着急去看宫九手中的盒子,而是迈开小短腿往宫九身前凑了两步,伸出一只肥白的小手,示意宫九握住。 宫九愣了一下,转而将那装了长剑的盒子用一只手提着,腾出一只手去握住言欢伸过来的手,低头的动作遮住了他唇边的笑意,言欢拉着他几步走到了自家娘亲面前,仰头对娘亲介绍道:“娘,这是沈叔叔家的小哥哥,他上次帮我削了竹子哒,小哥哥很厉害的,他就伸出手指,都没有碰到竹子,那竹子就biu~的一下子断掉啦。” 叶萦洲自然知道自家小闺女口中的沈叔叔是谁,其实这辈分不对,沈浪和他们父亲乃是故友,她和阿城称唿一声“叔叔”尚且说得过去,而言欢是她的女儿,更应该降一辈。可是沈浪看起来的确不像是爷爷辈的,叶萦洲无奈的揉了揉自家闺女的小脑袋,并没有纠正小言欢的这个错误。 不过叶萦洲是知道沈浪并没有孩子的,她看了一眼这个一身锦衣的小少年,疑惑道:“莫不是沈前辈的弟子?” 宫九听见小言欢唤这个女子“娘”,已然知道叶萦洲的身份。前世他并没有听过此人,于是便不由多看了叶萦洲几眼。听见叶萦洲的问话,他很快回过神来,彬彬有礼的对叶萦洲先行一礼,温声道:“家师王怜花。” 认真论起辈分,他应当是和叶萦洲一辈,不过他们到底年岁相差很大,宫九垂了眸子,一个念头从心中微妙的闪过,而后没有任何犹豫的,他选择对叶萦洲执晚辈礼。 和叶萦洲说话的功夫,宫九十分自然而然的将手中的盒子放在了地上,单手打开上面的锁扣,然后微微捏了捏手中那只绵软的小手,示意言欢自己去看。 盒子之中是一柄剑身恍若寒冰雕成,散发着凌凌寒意的长剑,剑鞘和剑柄上的佩饰也统一是幽蓝的颜色,在这个有些炎热的南海,恍若将一抹冰泉掬在了掌心之中。 小言欢的眼睛骤然就瞪大了,她微微张了张小小的唇,额头上的五瓣梅花似乎都随着主人心情的愉悦而更加鲜艷了几分。小姑娘小心翼翼的伸出另一只没有被宫九握住的手,一寸一寸的抚摸着长欢的剑身。 长剑有灵,传闻长剑认主的时候总会有异状出现。对于这种神异之事,其实宫九是不相信的。所谓祥瑞,在他看来不过是后人的牵强附会。 然而在小姑娘的手放在那剑身上的时候,这柄走过陈年风霜却还锋锐如昔的长剑却当真微微晃动了一下,发出一阵翁鸣。长剑翁鸣,这种事情搁在叶孤城身上很是寻常,宫九虽然不好此道,不过若是有心却也不是做不到。 毕竟其实长剑嗡鸣,不过是真气外放,引得长剑产生了某种共鸣罢了。看似玄且又玄,可是说破之后也不过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可是如今言欢只有三岁,剑招也只是笨拙的模仿,真气外放?这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宫九就只能当是他寻的这柄“长欢”喜欢这个叶家的小姑娘了,看着那孩子水亮亮的眸子,宫九居然很轻易的接受了这件事。 叶萦洲显然也被长剑的翁鸣吓了一跳,不过她所以被吓到,不是因为自家小闺女引起了剑鸣,而是因为有宫九这个“外人”在场,哪怕他是故人高徒,哪怕他年岁尚小,叶萦洲也怕他看出自家小闺女身上的异状。 藏剑对剑的亲和力近乎是天然,哪怕后来藏剑武学已然散落,可是叶家世世代代的人却都是用剑的。自家小闺女身为藏剑天眷,能够在并未习武的情况之下引发名剑嗡动,在叶萦洲看来是预料之外,可是却实在是情理之中。 小言欢只是纯粹的欢喜,她本能的知道自己喜欢这柄剑,可是叶萦洲却想得更深了一些。她出身叶家,对剑自然颇有研究。她记得长欢是他们藏剑山庄流出的轻剑,如今机缘巧合,这柄轻剑经由旁人之手又回到叶家。 了解这柄剑的价值,也清楚若是作为初相识之人,这个孩子送予自家小闺女此物实在太过贵重,只是藏剑旧物,叶萦洲当真不好推拒。一时之间,叶萦洲的面上便有一些犹豫。 宫九不知其中具体细节,不过他最擅长掌控人心,不难看出这位夫人的犹豫,宫九出声道:“此物是我偶得,并非师父与沈伯伯之物,更何况我不习剑,不好埋没了它。言欢即将随叶城主习剑,正衬此剑。” 这已经是在明着宽慰叶萦洲了,且言明是赠与叶言欢的,如此一来,哪怕是小言欢的娘亲,叶萦洲也不好再替女儿做什么决定——她是不指望自家小闺女能主动拒绝了,毕竟从方才开始,这孩子的眼睛就从这剑上挪不开了。 小小的孩童居然毫不费力的将那柄比她还要高的长欢拿了起来,虽然是轻剑,但是藏剑山庄出品,分量实在不轻。言欢拿在手里并不见半点勉强,和她小小一只的身量十分不符。 距离她最近的宫九不知叶家天生神力,他微微愣了一下,继而看着那单手提起这柄剑的小姑娘,不确信的问道:“能舞得动?” 原谅他用“舞”这个词,因为言欢小小一只,这长剑被她拿在手里,其实是有些可笑的。宫九赠与她此物,原本是打算等她年岁渐长再用的。 小言欢却没有听出宫九语气中的不敢置信,小姑娘用力的点了点头,转而腰身一扭,勐的就将手中的长剑轮了一圈。 “啪”的一声,宫九只觉自己面上一痛,眼前一阵光点乱晃,居然好半天也缓不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目睹了这一切的西门聚聚:让你撩我妹妹,该! 捂眼睛的萦洲麻麻:少年你……你对我们黄鸡的力量一无所知! 还在路上的城主:呵呵。 ☆、人迹板桥霜。 第二十一章。人迹板桥霜。 宫九被小姑娘用剑砸了脸,除了疼之外,他还有点……懵。 前生的那个难以启齿的毛病一直隐匿于骨血,宫九这些年来一直小心翼翼的不让自己受伤,也决计不再接触鞭子银针这种危险的东西。 他如今长到了八岁,还是第一次这么疼。半边脸先是一阵麻,等到疼痛蔓延上嵴髓的时候,才化作了火辣辣的疼。宫九本就生得白皙面皮,如今小言欢虽然年岁不大,但是气力已然不小,这一剑抽到了脸上,宫九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了起来。 第26页 不光是叶萦洲,就是方才一直冷冷盯着这个对自家妹妹无事献殷勤的人的西门吹雪,也是不由的眉毛一抽。 一定很疼,西门吹雪看着宫九脸上巴掌宽的红印,竟然也觉得这个人有些可怜了。目光不觉落在了自家妹妹软软小小的手上,西门吹雪沉默了一下——他只是忽然想起,自己三岁的时候,大概是不能这么有力气的……吧? 被妹妹在力气上比下去什么的,西门聚聚绝对不会承认的。如今他已经五岁,也开始跟着爹娘习武练剑了。西门吹雪比寻常的孩子心性更加坚定一些,习武练剑之事并不用家中长辈督促,叶萦洲和玉罗剎真正要担心的是儿子逞强,太过面前自己反而容易伤了根骨。 西门吹雪很听他娘亲的话,但是这一次,西门吹雪看见了自家妹妹挥剑的场景,小小的少年便在心中默默将“力量练习”这个事情提上了日程。 到底是自家小闺女闯了祸,叶萦洲作为在场的唯一一个成年人,她最先的回过神来。急忙俯下身去查看宫九的脸,在确定这孩子只是脸肿了一些,万幸没有被砸上鼻樑,也没有伤到骨头之后,叶萦洲才终于松了一口气。 某只闯了祸的小肥啾也回过神来,慌忙将手中的长欢放到盒子里,她踉踉跄跄的冲着宫九扑过去,在被宫九下意识的抱了起来之后,小言欢小心翼翼的冲着宫九被她砸中的那半张脸吹了又吹。 小姑娘的身上有一种萦绕不散的奶香,夹杂着一点润肤脂膏里的花香,软软凉凉的唿在宫九的脸侧,让他的动作微微一僵。宫九并非是真的八岁孩童,在前世他殒身之时,早已经是惯看风月的年纪。虽然因为心理上嫌弃那些女人腌臜,所以他们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接触,可是鱼水之欢、风月之事,宫九并非不懂。 这小丫头只有三岁,而自己的这幅身子也不过八岁而已…… 一个八岁的孩童被一个三岁的奶娃娃撩拨到了,这件事无论怎么看都是满满的槽点。宫九体质特殊,受伤之后好的速度总是很快,也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特殊的体质发挥了作用,被言欢吹了这么几下,宫九当真觉得脸上的疼痛好了很多。 因为自己那一瞬间升腾起来的异样心思而黑了脸,宫九动作有些僵硬的将言欢放到了地上,自己揉了揉脸上被她用长欢拍到的地方,声音有些生硬的说道:“没事儿。” 可是谁也不会明白宫九复杂的心理变化,叶萦洲母子三人都只以为他是真的疼得厉害了。叶萦洲转身招唿了一旁的婢女,让她去取膏药,又犹觉得有些不妥,叶萦洲索性又吩咐了府中侍卫,让人去请大夫过来。 将药膏送过来的人是忠叔,宫九虽然潜入,但是闹出了这么大的一通动静,忠叔无论如何也不会不知道有人闯入他们白云城中。事不过三,忠叔又一次看见了宫九的时候,已经有些……麻木了。 当你苦心孤诣的革新了许多次防卫体系,却发现就连一个孩童都拦不住的时候,你应当也是会麻木的。 忠叔一脸生无可恋的挡在自家小小姐身前,面瘫着一张笑脸将那药膏递到了宫九面前。宫九故作天真的冲着这位老爷爷笑了笑,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打开了那小小的白瓷瓶,倾倒出里面淡绿色的膏体,然后十分认真的……将那膏体抹歪了。 忠叔用他岌岌可危的髮际线保证,这小子绝对故!意!哒!果然,下一刻,忠叔便听见他家小小姐柔软的小奶音从他背后响起。 “啊呀,九哥哥你抹的地方不对,笑笑帮你吧。”小舅舅说过,人要对自己做出的事情负责,自己将人家的脸砸肿了的,小言欢深深地觉得,自己有必要好好赎罪的。因此,帮着这个还送了她礼物的小哥哥涂药,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忠叔险些都要飈出两道面条泪,可是看着自家小小姐那清凌凌的眸子,他实在不忍心将那些复杂的大人世界说给他家小小姐听。一口银牙都要咬碎了,忠叔却只能侧开身子,眼睁睁的看着他家小小姐伸出手白嫩嫩的小手,蘸了淡绿色的药膏,一点一点的涂抹在那个臭小子脸上的红印上。 宫九其实已经感觉不到很强烈的疼痛了,不过清凉的药膏涂抹在脸上,还能感受到那小丫头指尖的软嫩,宫九也就乐得弯下腰去,配合着小言欢的动作。 练剑之人的手上难免会有些薄茧,前生宫九就算保养精细了,可是虎口处也还是生了一层茧子。这小丫头既然姓叶,还如同每个叶家人一样对剑有一种近乎天性的喜爱,那日后定然是会习剑的。一想到这双软嫩小手日后也会起水泡、水泡被磨破最终堆积成一层硬皮,宫九心中就有些不是滋味。 九公子想,大概是这双小胖手抚在他脸上太舒服了,所以他不愿意这种舒服随着那孩子年岁渐长而逝去吧,总之九公子在百忙之中还钻研了一下医术,在药房里鼓捣了小半个月,最终调配出了一个方子。 怜花公子中年之后开始钻研医术,自成大家。虽然他没有勉强宫九,不过到底是乐见自己唯一的弟子在医术方面用心的。所以怜花公子在知道这小子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浪费了他无数好药,最终却捣鼓出一瓶……护手霜之后,王怜花险些气了个倒仰,追着宫九非得让他把浪费的药材补回来不可。 此是后话,暂且不提。 到底是自家小闺女伤了人,叶萦洲出于愧疚,虽然宫九是自己闯入,不过叶萦洲还是将人留了饭,略表歉意。 九公子八面玲珑,若是他成心想要讨好一个人,那便没有讨好不得的。一顿饭的功夫,叶萦洲对他的称唿已经从“这位小公子”变成了“阿九”,见他喜欢自家闺女,小小年纪又惯是会照顾人的,更何况自家笑笑也很喜欢这个孩子。心疼自家小闺女没有适龄的玩伴,末了,叶萦洲不由对宫九说道:“阿九,有时间常过来找我们家笑笑玩啊。” 宫九的目的便是在此处,他欣然应下,旋即像是个好奇的孩童一般问道:“叶姨,方才我就想问了,笑笑,是言欢的乳名?” 不待叶萦洲回答,被兄长塞了一嘴莲子羹的小言欢就费力咽下口中的食物,欢快的说道:“嗯嗯,我有两个名字哦,就和九哥哥你一样。” 小言欢的记性不差,她还记得宫九对她小舅舅说过,他叫宫九,还有一个名字叫明睿。 而叶萦洲不知道这其中的原委,只当宫九也有乳名,不过她并不是喜欢强人所难的性子,既然这孩子没有主动提及,那她也便没有追问。 宫九笑着揉了揉小姑娘的头髮,然后十分顺手的帮她擦了擦嘴角的汤汁。 能够在叶家这位大姑奶奶面前挂上号,他此后便也能名正言顺的登堂入室了。虽然不能单独和小丫头相处一会儿有些可惜,不过也算是意外之喜。宫九感受了一下指尖软滑的触感,在众人看不见的地方眸色深了深。 他是喜欢叶家这个小丫头的,因为日子实在太无聊了一些,他总喜欢去追寻更新鲜的东西,而毫无疑问,这个前生根本就没有存在过的小丫头,便是世上最“新鲜”的玩意。而这种喜欢能抵达什么程度呢?九公子自己也没有把握,却不会推波助澜,也不会遏制。 第27页 顺其自然好了,九公子事事偏爱逆天而行,却唯独不愿意勉强人心——无论是他自己的心,还是别人的心。 总归这孩子还小不是么?宫九掩去眼底晦暗,抬头就又是一脸纯良。 西门吹雪皱了皱眉,握住自家妹妹的小手,将言欢抱到了自己的身侧,隔绝了宫九和他家妹妹。方才这人身上的气息,他本能的觉得不喜欢,所以不愿让笑笑再跟他接触。这是西门吹雪的本能,为人兄长的本能。 无论到了什么年岁,西门吹雪都不是会隐藏自己的人。他对宫九的警惕太过明显,明显到宫九已然能够注意到这个从方才开始就没有开口过一次的小萝蔔头。 挑了挑眉,宫九道:“失礼,方才还未曾请教兄台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  对三岁孩子起心思什么的,变态妥妥的。 所以无论重生多少次,九公子的离经叛道是刻在骨子里的。 说他现在喜欢小言欢喜欢到不行,那是假的。如果真的要界定,那九公子如今应该还处在“她好有趣,想养”的阶段吧。 西门·小萝蔔头·聚聚:你走,我不是你的聚聚,在下不过是区区一个萝蔔头儿而已。 叔:呵呵,聚聚不是叔说你,五岁不是小萝蔔头你还想怎样啊?你要起义啊? #粉到深处自然黑# #今天也要努力的欺负西门聚聚# #被开除粉籍三秒的叔要去反省一下# ☆、因思杜陵梦。 第二十二章。因思杜陵梦。 宫九发誓,他就是那么顺口一问,最多不过是想要根据小丫头兄长的姓氏,推断一下叶家的这位大姑奶奶到底嫁给了什么人。 宫九倒是没有想着要利用叶萦洲和她的夫君,至多不过是想要更加了解叶言欢这个小丫头罢了。宫九对于一个人一旦上了心思,就总会想要掌控这个人的全部。这是宫九的性子使然,这种掌控欲弥散于他的骨血,早就和他这个人融为一体,成为任谁都无法将之从他身体里剥离的一部分。 西门吹雪如今虽然年岁不大,却也已然有了几分气度。听到宫九的问题,他看了一眼自家娘亲,发现自家娘亲面色如常,并没有阻止他的意思,西门吹雪便平静道:“西门吹雪。” 世上怎么会有两个西门吹雪?宫九不自觉的便挑了挑眉,视线不觉便落在了西门吹雪的脸上。 前世的时候,宫九和西门吹雪是见过面的,那个时候西门吹雪是陆小凤的朋友。彼时,西门吹雪已经在紫禁之巅战胜了叶孤城,至此之后一剑封神。 若是认真的动起手来,宫九未必会比不过西门吹雪。可是宫九最是精于算计之人,他很快就能够权衡明白,自己若要战胜西门吹雪,恐怕要付出不小的代价。然而战胜了西门吹雪又能如何呢? 分明是不合算的赔本买卖,宫九不欲与之动手,于是就故意做出了一番被西门吹雪的杀气激出隐疾的姿态。 前世宫九的所谓“隐疾”有些让人难以启齿,不过大概可以粗略的归结为奇异的“性癖”。不过因为九公子本也看不上那些庸脂俗粉,所以这隐疾就转换为了单纯的渴望让人对自己施展暴力。 前生的时候,宫九为了不和西门吹雪比剑,也就半真半假的让自己在他面前露出那副丑态来,可惜九公子恶性趣味太过,看着西门吹雪难看的面色就开心,以至于那次装得太过了一些,效果也实在好过了头——西门吹雪是不会再和他比剑了,因为西门吹雪直接就被他噁心得吐了出来。 眼前这个五短身材的小豆丁居然是日后冷清至极的西门吹雪,对于宫九来说,这是比知道“西门吹雪居然是叶孤城的外甥”而更加让他惊讶的事情。 自从听见了西门吹雪这个名字开始,宫九脸上的表情变化就一直很奇怪。在他一旁的叶萦洲将宫九的神色看在了眼中,便不由得问道:“阿九,难道你听说过我儿的名字?” 这话却是玩笑了,纵然日后的西门吹雪会是江湖之中众人景仰剑神,可是如今的西门吹雪也不过是个五岁稚童。宫九身在南海,若说他听过西门吹雪的名字,怎么看那都是断然不可能的事情。 将心中的惊讶压了下去,宫九飞快的调整了一下自己脸上的神情,冲着叶萦洲微微一笑,宫九毫无心里愧怍的甩锅给沈浪。 他说:“是沈伯伯跟我说的,他说数年之前太原某个山庄住着一位剑客,剑术极好,可惜这样的人物却没有在中原活跃多久,便扔下一句“我去养儿子咯”,从此绝迹江湖了。” 宫九的目光落在西门吹雪身上,又转而对叶萦洲笑道:“如今阿九大胆猜测,莫非姨姨的夫君便是那剑客西门宇?” 宫九还真就是大胆猜测了。他记性极好,关于西门宇这种数年前就在江湖之中销声匿迹的人物,宫九也只是在手底下人呈递给他的密报上见过一两次。那只是一点笔墨,宫九手底下的人也觉得无关紧要,可是宫九却能够记得真切。 看见叶萦洲脸上些微的惊讶,宫九便知道自己当真猜对了。宫九当然不会跟叶萦洲提及自己和西门吹雪前生的纠葛,于是就这般遮掩过去了。 西门吹雪在某种程度上却并没有他娘那样好煳弄,他皱着眉头看着宫九,总觉得这个人似乎对他的姓名十分惊讶。西门吹雪确信自己没有见过这个人,可是这个人方才的表情,并不像是没有见过他。 宫九注意到西门吹雪落在他身上的目光,他脸上的表情半点不变,反而十分刻意的对西门吹雪笑了一下。 西门吹雪见到宫九脸上这十分矫情的笑,忽然从嵴背窜上一股寒意。如今海南正是湿热的时候,西门吹雪这一凉一热,再加上长时间坐船带来的疲劳,不知怎的,西门吹雪忽然就觉得自己的胃里一阵翻涌。 迅速的偏过头去,西门吹雪俯身干呕了一声,他胃里也没有什么东西,只吐出了些许酸水。 “阿雪!” “哥哥!” 叶萦洲和叶言欢看见西门吹雪的异状,慌忙的起身跑到了西门吹雪身边。小言欢四处看了看,将一杯清水端到了西门吹雪面前。 叶萦洲也给西门吹雪用素帕擦了擦唇边的水渍,又拍着他的后背帮他顺气。忧心忡忡的伸手探了探西门吹雪的头,叶萦洲轻声道:“怎么了阿雪?是哪里不舒服么?” 西门吹雪端过妹妹递过来的水漱了漱口,稍微调息了一会儿,这才压下了刚才翻腾而起的呕意。 宫九在一旁看着西门吹雪变得苍白了不少的面色,他的微微垂下了头,掩去唇边一抹不明的笑意。 他是故意的,故意把西门吹雪噁心吐了的。在西门吹雪到了白云城之前的叶孤城离开的这段日子里,叶家那小丫头一个人在城主府中,他每日来探望,分明就已经成为了“叶言欢最喜欢的人”,可是西门吹雪一来,那没心没肺的小丫头就转移了目光,九公子心里当真是十分不爽。 所以,他用这样幼稚的手段报復了抢走那小丫头注意力的人,哪怕对方是西门吹雪,哪怕西门吹雪如今也不过是个年幼的孩子。 第28页 九公子全然没有欺负比他年纪小的孩子的自觉,依旧冲着刚缓过来一点的西门吹雪呲牙一笑,直接引得西门吹雪又一次吐了出来。 ——西门吹雪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能够笑得这般欠揍,他险些都要违背“伸手不打笑脸人”的俗礼,效仿他们家笑笑,直接用手中的剑煳上这个人的脸了。 不过西门吹雪也没有无故打人的道理,他爹虽然行事无忌,可是他家小舅舅却是君子端方,西门吹雪和他爹仿佛是天然的不对盘,可是对叶孤城这个小舅舅却是敬重的。效仿叶孤城为人处事,西门吹雪的手已经搭在了腰间的佩剑上,可是却还是强迫自己放了下来。 默默的把自己妹妹搂在怀里,顺带将小言欢的小脸按进了自己还不曾宽厚的胸膛,果断的隔绝了宫九的目光。 宫九眸色一沉,盯着西门吹雪雪白的衣服里冒出来的一个毛绒绒的小脑袋,终归轻笑一声,用手指转动了一下桌上空着的杯子。 很快,宫九迅速调整好了自己的面目表情,开始在叶萦洲面前凑趣。他生的漂亮又故作纯良,叶萦洲也不会想到一个几岁的孩子会那般工于心计,善于掌控人心,虽然觉得阿九这孩子很有些不符年龄的成熟,不过却也只当他自幼有怜花公子教导,所以比寻常孩子早熟一些罢了。 “阿九真是个好孩子啊。” 送走了宫九,叶萦洲揉了揉自家小闺女头,这般感嘆道。转身看见自家阿雪依旧青白的面色,叶萦洲不觉就更加担忧的道:“阿雪你怎么样了?娘找大夫给你看看吧。” 西门吹雪摆了摆手,他不是在人背后议论旁人是非的人,只是西门吹雪忧心忡忡的看了一眼自家妹妹,上前握住小言欢软软的小手,轻声问道:“笑笑喜欢刚才那个人么?” “喜欢啊。”抱着宫九送的长欢剑,小言欢笑得一脸的理所当然。孩童的喜欢就是这样简单,他们对善恶的感知近乎天然。小言欢能够感受得到宫九的善意,所以她理所应当的会回报给宫九同样的情感。 西门吹雪……他只觉得自己更胃疼了。西门吹雪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他家笑笑仿佛变成了块入口即化还甜滋滋的小肉球,而宫九就是那个在一旁虎视眈眈准备把他们家小肉球叼走的饿狼一般。 哥哥大人表示无比心累,同时肩上的责任也更重了呢。 西门吹雪平时和他家小舅舅关系极好,可是却也不是爱黏人的孩子。不过这一次,西门小朋友第一次如此强烈的盼望着他家小舅舅的归来。 西门聚聚面上一派平静,内心却已经抓狂:小舅舅你酷爱回来!!!不然咱们家笑笑就要被人拐走了啊喂!!! 被另一件事绊住了脚的叶孤城打了个喷嚏,他微微一顿,继而微微上调了眉梢——一定是他家笑笑想他了。笑。 作者有话要说:  九公子简直丧心病狂!!!以后他就会明白,大舅子是得罪不得的,报復一时爽,赔罪火葬场。 不过比起隔壁大舅子能编成一个班的国师大人,九公子还算是比较幸福的吧……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喂!!! ☆、不堪盈手赠。 第二十三章。不堪盈手赠。 叶孤城杀了明轩。 这不是叶孤城第一次杀人,也不会是叶孤城最后一次杀人。他的内心一派平静,没有伤及无辜的愧怍。因为叶孤城确定,明轩并非真的无辜。他既然重生而来,那么那些人前生欠下的白云城的累累血债,就断然没有一笔勾销的道理。 叶孤城的果决,也顺带终结了宫九的犹豫。 宫九是个喜欢冒险的人,换言之就是,他喜欢“与虎谋皮”。已经确定今生要掌控朝堂,宫九便一直在考虑应不应当对明轩下手。他确定明轩绝对不可能是个肯乖乖成为傀儡之人,若让此人登临高处,难免会被他反扑。 可是宫九不怕明轩的反扑,毕竟棋子的徒劳挣扎,也算是棋局的乐趣之一。所以他哪怕占尽先机,也没有对明轩先下手为强,剷除这个日后登临帝位之人,转而扶持更加年幼的皇子。 可是叶孤城悍然出手,直接结果了明轩性命,也打乱了宫九的全部计划。宫九哑然,不过却觉得事情更加有意思了——他和叶孤城都是重生而来,可是宫九和叶孤城不同。叶孤城含悲而来,所做一切都是为了扭转白云城可悲的命运。而宫九,他只是一腔不忿,不忿自己前世被人欺骗耍弄,所以今生非要将这大安,搅得天!翻!地!覆! 因此,宫九不在意天下谁主,甚至偶尔还会在心中隐隐期待叶孤城能够倾覆明家的天下。 叶孤城解决了明轩,虽然如今明轩不过是个不受重视的皇子,但是到底是皇子,因此便有许多文章可以做。不需要宫九动手,自有其他人好生利用了一次明轩的死。 皇三子明瑞是贵妃之子,和太子一直分庭抗礼,彼此牵制。这一次明瑞先得到了明轩的死讯,他不知是何人动手,可是一番运作,最终他将这屎盆子扣在了太子的头上。 皇帝不可能为了一个不受宠的年幼皇子,特别是一个已经死了的皇子责罚太子,不过到底在心里对太子产生了一点意见。这件事若真是太子所为,一个年幼的弟弟都容不下的人,当真能成为一个仁君?而这件事若不是太子所为,一个就连自己受了冤枉都没有能力为自己洗刷嫌疑的人,又如何能担大任? 于是,这件事的结果便是皇帝下令革杀了太子身边的近侍,言说是他们带坏了太子。又寻了由头将贵妃禁足,敲山震虎,给三皇子一个警告。 双方各打五十大板之后,明轩这样一位平头皇子的死就彻底画上了句号,被皇帝轻飘飘的揭了过去。 叶孤城没有在意这件事的后续,他所以迟迟没有回到南海,是因为他重金收购了一块体积颇大的上好寒铁,打算为自家外甥铸剑。恰闻他手下的暗卫禀告,说看见了铸剑大师宣和在盛京出入,因此叶孤城才在盛京停留几日,准备请宣和大师为西门吹雪铸剑。 宣和大师便是当年为叶孤城铸剑的那位大师,此人行踪不定,身为一代铸剑名家却没有自己的剑炉,每每铸剑,他都是在主家要一块空地,自己起一个剑炉,剑成之时便用那剑炉试剑。 世人都说这是高人怪癖,不过叶孤城和宣和大师接触过之后,他心中隐有一个猜测——那宣和大师没有自己的剑炉,莫不是因为……穷吧? 按说宣和身为一代铸剑宗师,能够请得动他为之铸剑的人不是世家子弟就是在武林之中有些名气之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这些人总不会亏待了宣和。别人家暂且不论,就是为叶孤城铸的那一柄剑,白云城可是给了宣和足足珍珠百颗。那一颗珍珠的售价都在百两以上,因此宣和应不至于穷困潦倒才是。 可是这人实在太过好赌,不仅仅是在赌场,他在生活中简直也是三句话离不开一个“赌”字,像是“今天早膳的小菜数量是单数还是双数”这种事情,宣和也能拉着人赌上一次。 第29页 据叶孤城所知,他给宣和那百颗珍珠,最后得有八十余颗落入了白云城中人的手中的手中,就连后厨帮忙的大婶都从宣和那里赢了三颗。 ——是了,宣和此人好赌,可是逢赌必输。 白云城的暗卫是在盛京的赌场里找到宣和大师的,听说有人要找他铸剑,宣和大师呵呵一乐,指了指桌上的骰子盅,对来请他的人说道:“赌一把就跟你走。” 那暗卫是知道这位的德行的,看见宣和大师将银票压在了“大”上,他便默默取出一颗珍珠压在了“小”。结果不言而名,宣和大师收拾了一下,跟着换了一身平常衣服,而没有穿白云城暗卫制服的暗卫小哥走出了赌场。 一边走,宣和大师一边还在稀奇道:“哎,刚才那珍珠我看着有点眼熟。”寻常的珍珠都是白色的,而叶孤城给宣和的那一百颗,都是淡淡的金色,珍贵非常。 暗卫小哥没有说话,只是用一双死鱼眼盯了宣和一阵,直让他心虚的挠起了头来。 忽然,宣和一拍大腿,着急忙慌的往赌场里面跑,一边跑还一边对暗卫小哥说道:“等我一会儿,我忘了一件东西哈。” 暗卫小哥刚想说“我帮你去取吧”,便见宣和大师一手抹了一把汗,一手提着一个什么有些重量的东西走了出来。 再定睛一看,那“东西”居然还会动。随着宣和大师的脚步越来越近,暗卫小哥不由的瞪大了眼睛——那哪里是什么东西,那分明是个孩子! 那孩子被宣和大师提在了手里,很难受的扭动了一下身子,而宣和还毫无所觉,非但没有停下脚步,反而走得更快了一些。眼见着那个被他提在手里的孩子都快被衣服勒得翻白眼,暗卫小哥终于忍不住对他说道:“我帮你抱、着、他吧。” 在“抱着”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暗卫小哥伸手抱过他手里的孩子,熟练地给他整理好了衣物,拍了拍后背。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白云城的暗卫都是孤儿,而那些新捡回来的孤儿大一些的还好,小的就都是由成年的暗卫一对多的分配任务,亲自照顾的。在叶孤城成为南海群剑之首之后,白云城的暗卫多半开始承担一些诸如“调查”、“跑腿”、“传递信息”之类的任务,一个个的轻功都是棒棒哒,而伤亡率也大幅度的降低了下来。 伤亡率降低了,暗卫的人便多了,因此大家轮值的时间也就少了,在家带孩子的时间却多了起来。有的时候长日无聊,几个轮休的暗卫还会在一起讨论一下带孩子的心得——带孩子有什么丢人的?没看他们家城主也在亲自带小小姐么?话说小小姐真的好可爱啊,为什么暗卫里不能有小姑娘啊?捧脸。 在这种大环境的薰陶和常年的训练之下,这个暗卫小哥的手法才会如此娴熟。 三下两下的安抚好了这个小男孩,暗卫小哥一路沉默的领着宣和大师来到了他们城主面前。 叶孤城的目光落在那个被暗卫小哥抱着的小男孩身上几秒,继而他开始和宣和大师谈论铸剑的事情。期间那个小男孩一直乖乖的趴在暗卫小哥的肩膀上,一直到宣和大师和叶孤城讨论完毕,他才欢快的拍了拍手,笑嘻嘻的说道:“去南海,吃鱼鱼!” “鱼刺卡死你,还吃鱼鱼。”宣和大师伸手揪了揪那小男孩的耳朵,直引得暗卫小哥后退几步,用谴责的目光看着他,宣和才讪讪收手。 叶孤城却是知道宣和待这孩子应是极好,宣和为他铸过剑,他是亲眼见过宣和那两根手指一扯,生生从一块生铁上揪下来一块的。而他扭那孩子耳朵的力道……呵,根本就是没有力道。 “大师,这孩子是?”叶孤城并非多管闲事之人,不过宣和一直独拉独往,这次身边忽然多了个孩子,结合他之前的荒唐行事,还真的很容易让人感觉他是从哪里偷了抢了个孩子。或者是……他逢赌必输的体质有所好转,这孩子是他从哪里赢过来的? 总之很让人在意。白云城和盛京远隔万里,若这真是别家的孩子,叶孤城由着宣和带他去南海转悠一圈,回来这孩子恐怕就更难找到自己的亲人了,如此一来,岂不是害了这孩子一生? 宣和嘆了一口气,盯着暗卫小哥警惕的目光摸了摸那孩子的脑袋,对叶孤城解释道:“我有个闺女,那臭丫头不听我的劝,跟个小子跑了。结果我说怎么着,百无一用是书生,两个人遭了土匪,一家子就保住了这么根独苗苗。” “但凡那小子会个一招半式的,我闺女也不至于……” 说到这里,宣和有些浑黄的眼中终于滚下了热泪来。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城主武力值过高,所以原来是高危职业的暗卫,如今变成了钱多事少福利好的高薪职业。 假以时日,我们相信,安慰小哥们的育儿技能一定会越来越棒哒~毕竟上行下效,城主大人 都是育儿高手了,暗卫小哥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努力——摆最高冷的脸,养最萌的娃? 暗卫小哥:毕竟我的严肃脸不能丢,这是我们暗卫最后的尊严了。不说了,给孩子餵奶去了。当然小小姐是最萌的,这一点无需质疑。 ☆、竟夕起相思。 第二十四章。竟夕起相思。 宣和大师在白云城的暗卫小哥心里,一直是个有些无赖的小老头。他没有想到过,这个缠着他们说什么也要赌一把的老头,忽然能哭成这个样子。 暗卫小哥没有父母,不过他稍稍转换了一下,若是他养大的小二十一和小二十二两个孩子日后出任务的时候有了什么不测,那他也会……很伤心的吧。不过听宣和说他的女儿女婿是遭了土匪,暗卫小哥不由有些诧异。 白云城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暗卫小哥在白云城长大,见过最严峻的事情是他们家城主八岁那一年的南海群岛来犯。白云城虽然在海上,但是叶家从搬来飞仙岛开始就大力治理海盗,像是宣和口中那种“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的事情,暗卫小哥是连想都没有想过的。 暗卫小哥并不是真的冷漠的性子,每天的面瘫脸都是职业需求。现下哪怕还有叶孤城在场,暗卫小哥也不由的惊道:“光天化日,朗朗干坤的,你们大安居然还能发生这样的事情?衙门都不管事的?” 被暗卫小哥抱在怀里的孩子眨巴着眼睛,并不太懂自己的父母遭遇了什么。他记事开始就跟在外祖父身边,父母对于他来说只是两个浅淡的影子。他隐约记得,自己的娘亲是个大嗓门,和外祖父一样。而爹爹总是轻声细语的,很温柔。 宣和大师苦笑了一声,哽咽道:“衙门?那些土匪强悍,衙门里的人也不过是混口饭吃,谁能真的去和土匪搏命去?再说了,当时我那女儿的邻居家就是衙门里的人,那邻居家的婆娘刚跟她抱怨完衙门已经三个月没给开出银钱了。转天晚上那么那一片都遭了难,隔壁衙差一家也被人全都砍了。” “衙门的人怎么会如此没用?”暗卫小哥更是惊讶了。在他们白云城,只有武功最高的人才能在城主府下设的府衙做事。白云城全民尚武,能在府衙之中任事的人在中原武林都能排进一流的行列。所以在听宣和说大安衙门中的人都打不过土匪,以至于全家都被屠戮了之后,暗卫小哥是真的目瞪口呆了。 第30页 而且,衙门开不出衙役银钱……这是什么鬼?他们白云城,从来就没有穷过好嘛?白云城所处之地联通中原和南海,地处经济要塞,而且南海物产丰饶,所以他们白云城最“穷”的人家,也都能够保证家里衣食无忧,吃饱穿暖。 而他们白云城到底能多有钱呢? 暗卫小哥只能说,知道我们后厨大娘手上戴着的都是血珊瑚的珠串么?对,就是大安皇帝每年重金买回去送给他的后宫的同款。 宣和大师不是白云城中人,却到底因为给叶孤城铸剑而在白云城待过一段日子。他擦干了眼泪,抹了一把流出来的鼻涕,冲着暗卫小哥翻了个白眼:“你以为谁都像是你们白云城啊?大安的普通人家能吃饱就不错了好吧,哪里会送孩子去习武?再说了,若真是有些武功傍身,当个江湖人多好,谁会去当衙役?” 暗卫小哥这次是真的有些无语了,他们白云城的一切都和大安相反。在白云城,“闲散的江湖人”指的是普通的百姓,白云城全民尚武,在街上随意叫一个姑娘阿婆之类的都有可能是现役的武林高手或者是退役的武林高手。而衙役是江湖人中最为杰出的,不仅可以保护乡里,更可以在白云城主府每月领一笔可观的钱财养家。 白云城的暗卫介于衙役与普通百姓之间——无论是从武功还是从待遇。 所以暗卫小哥没有办法理解宣和大师所说的话,宣和大师也只当白云城是一块世外桃源。叶孤城从方才两个人一问一答开始就沉默不语,他若有所思的用手指一下一下的叩击着桌子,面上什么表情都没有,心中的思绪却渐渐的游离。 原因无他,叶孤城在盛京走了这一遭,渐渐发现了盛京繁花簇锦之下的些许腐败。那些腐败仿佛只是小事,可是叶孤城比任何人都明白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道理。 他只是有些好奇,如今大安的国力应当是勉强维持着没有衰败,可是大安并不临海,他们的海上兵力应当并不发达,那么数十年后,明轩是如何能够做到直指远隔万里的白云城的呢?不说白云城全民皆兵,就是白云城当真只是南海的一座繁华的城池,恐怕大安也是无法一举将之屠戮殆尽的。 叶孤城并不怀疑宫九在这种事情上会骗他,只是叶孤城明白,在他去之后,一定发生了什么他并不知道的事情,以至于大安国力骤然增强。 而那件事情是什么呢?叶孤城如今尚且不知道,可是他却并也并不着急。 将目光落在被他的暗卫抱在怀里的孩子身上,叶孤城开口问道:“这孩子可有名字?”这个孩子眉眼之中隐约让叶孤城有一些感到熟悉,因此叶孤城才会由此一问。 那孩子实在太小了,叶孤城甚至不确定他和他们家笑笑到底谁更年长一些,他眉眼还没有全部长开,身上也有一点在赌场之中混迹久了的油腻。叶孤城将可能的人在自己心目之中过了一遍,却总有一些似是而非。 宣和大师虽然是个能将自己外孙丢弃在赌场里的煳涂人,不过提及了这个孩子,他总是一脸的得意。伸手从暗卫小哥怀里将孩子抱了回来,宣和大师一脸得意的说道:“我家小外孙的名字叫小凤,凤栖梧桐那个凤,是不是很好听?” 大抵是因为还在气女婿拐走了女儿,宣和大师特地略去了这个孩子的姓氏,却不曾想到白云城主在听见这个名字之后便接口问道:“陆小凤?” 当年拐走宣和大师女儿的人的确姓陆名和宣,若非这个和她爹只是颠倒了一下顺序的名字,宣和大师的闺女也不会在许多学子之中注意到这个人。 只是陆和宣名不见经传,唯一可能扬名立万的机会便是科考,可是还有没有等他上京赶考,一场飞来横祸便让他们夫妇殒身。所以于情于理,叶孤城也不应该知道陆和宣的名字,退一万步讲,哪怕叶孤城知道陆和宣,却也不当知道陆小凤是陆和宣的儿子。 宣和大师有些莫名的看着叶孤城,他倒是相信叶孤城的人品,知道他不会在他们祖孙二人身上图谋什么,可是他现下这个反应,却的确有些奇怪了。 叶孤城没有解释,他只是在确认这件事情,而宣和大师的反应就是证实了这件事情无疑了。 天下之事竟如此巧合,叶孤城当真没有想到,陆小凤居然是为自己铸剑那位大师的外孙。不过前生之时陆小凤并没有跟在外祖父身边便是了。 陆小凤是叶孤城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最后一个。 前生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相交,他们互称“知己”,因为觉得朋友这个词显得有些轻浮和草率。 那时候陆小凤的神情无辜又困惑,他近乎是在质问叶孤城:“难道我们不是朋友么?”朋友这个词对于陆小凤来说并不稀奇,他的朋友遍布天下。可是这不代表着朋友对于陆小凤来说就不珍贵。 高若白云城主,低若卖狗肉的贩夫走卒,这些朋友对于陆小凤来说没有什么不同,每一个都是他倾心相交,每一个都是如斯贵重。 叶孤城还记得,自己当时说的是:“我不需要朋友。”可是无论他需要或者不需要,叶孤城在心中的确已经将自己当成陆小凤的朋友了。 没有想到今生陆小凤还有这般坎坷的身世,也没有想到居然如此机缘巧合,他和陆小凤会这么早的相遇,不过一想到前生自己唯一的知己,今生已经成为自己的外甥,叶孤城便忽然淡然了。 正在这个时候,被宣和大师抱在怀里的孩子往叶孤城的方向探了探身子,伸出一只手来是往叶孤城的方向够了够,一边够还一边问道:“大哥哥,你知道我的名字啦,那你叫什么啊?” 叶孤城如今看起来也还不大,宣和大师却并不能把他当做一个寻常孩子。知道叶孤城是孤高淡漠的性子,他一把捂住了陆小凤的嘴,小声道:“什么大哥哥,这是咱们的衣食父母,可不许得罪的。” 陆小凤困惑的将视线在宣和大师和叶孤城周围扫视了一圈,许久之后才憋不住似的问道:“外祖父,你的父母,和我的父母……能是同一个人么?还有,这分明是个哥哥,父母是爹和娘两个人,你不能因为我年纪小就骗我的!!!” 宣和大师:哎呀我家这小傻子,衣食父母和父母是两回事好伐!!! 作者有话要说:  叶孤城:我把你当朋友,你却想让我当你父母,绝交三秒钟你自己反省一下吧。 暗卫小哥憋笑:没什么,只是好心疼我家少年老成的城主,到哪都比人家辈分高一辈。 本文明日入v,八点时候有三更掉落呦,感谢姑娘们的支持,么么哒。 ☆、山风吹空林。 第二十五章。山风吹空林。 在宣和大师的情绪稳定下来之后, 叶孤城开始和宣和大师谈为西门吹雪铸剑一事。其实价格和酬劳方面两个人没有什么好谈的,事情的重点还是在那块叶孤城重金收购的玄铁上。 叶孤城的感觉没有错, 这块玄铁的确是前生铸成了西门吹雪的乌鞘长剑的那一块, 可是问题在于, 这块玄铁未免有些……太大了。根据宣和大师的估算, 他将这块玄铁提纯之后,这玄铁也足足有二百斤,足可以铸造出七八柄好剑。 第31页 而这种玄铁的性质特殊,一旦开始提纯,就务必要达到一定纯净度方才可以长久保存。也就是说,一旦开始铸剑,三五年还好,时间久了这些上好的玄铁也就浪费了。纵然白云城最是财大气粗,不在意浪费一百多斤玄铁, 可是宣和大师却是见不得有人如此糟践东西的。 千金易得, 可是能够铸造成宝剑的材料实在是太过珍贵了。像是宣和这样的铸剑师, 穷其一生也未必能够再遇见第二块如此好的材料。因此,宣和大师和叶孤城商量,他要在白云城住下, 一直到将这块玄铁全部打造成神兵。 宣和大师还说,他可以不要银钱, 那些兵器也可以全归白云城所有,只要给他和外孙一个容身之所便可以。 他说的可怜兮兮,白云城也当真不差一个人住的地方, 叶孤城也不差那些许黄白之物。同是爱剑之人,虽然宣和并不用剑,不过叶孤城到底对他有所宽待。没有答应宣和的请求,叶孤城只道“酬劳另付,另赠一间三进的宅子”,而后便邀请宣和大师去白云城居住了。 叶孤城此举,其实也是在变相的保护宣和。毕竟他和西门吹雪在江湖扬名是早晚的事情,宣和为他铸剑或者是为西门吹雪铸剑那都不打紧,可是若让人知道当世两位绝世剑客手中长剑出于一人之手,那宣和会面临怎样的处境,简直就是不言自明。 前生是叶孤城将宣和为自己铸剑之事遮掩严实,而西门吹雪那边亦然,这才让这小老头安安稳稳的活了下去。可是今生江湖武林乃至朝堂的局势越发复杂,宣和的闺女和女婿在家中安稳度日尚且都面临灭顶之灾,更勿论这喜欢四处晃荡的小老头了。好歹也是爱剑之人,叶孤城总是不忍心看见他死于非命的。 因此,叶孤城藉此机会让宣和在白云城定居,也算是保全他的性命于乱世。 宣和稍稍犹豫了一下,并没有即刻应下。对于上了一些年纪的人来说,总是有一种故土难离的情绪的。更何况这些年宣和看似四处漂泊,可是实际上却总不离他的女儿的埋骨之地。他自然知道白云城和大安相比算是桃源,可是他的女儿…… “外祖父,南海有椰子么?就是那些码头的叔叔说的,里面有甜甜的水的那种!”陆小凤抓了抓宣和的白头髮,对即将去南海这件事很是兴奋。 看着活蹦乱跳的小外孙,宣和不由捏紧了拳头。死者为大,可是活人总是还要活下去。他的小外孙还这样小,没有任何自保能力,也需要一个安稳的环境长大。退一万步讲,他如今已经到了这样的年岁,说不准那一天就要去见他妻子和闺女去了,到了那个时候,若是在白云城,他家小凤凰怎么说也饿不死,可是若是在大安……那却不一定了。 心中有了抉择,宣和搂紧了小外孙,却是对叶孤城说道:“那什么,城主啊,你别嫌弃小老儿脸皮厚,是实在有了点难处。” 叶孤城颔首,道:“先生但说无妨。” 宣和用空出的一只手捋了捋鬍子,犹豫了一下终归说道:“其实你别看我这样,我也是有个正经门派的。” 宣和铸剑的手艺高超,有后天领悟的成分,不过叶孤城不必想也知道,能够锤鍊出一手这样的绝技,定然是要有师门传承的,因此听见宣和大师这样说,叶孤城也没有觉得奇怪。他面上没有什么多余的神色,只静待着宣和大师的下文。 宣和大师既然开了这个口,就没有必要再矫情了,他索性直接一口气说了下去:“我师从鲁班门,虽然最后剑走偏锋走上了铸剑这条路,但是和师门的联繫也没有断过。这些年鲁班门门徒凋敝,我自己是没有徒弟的,我师兄倒是收了两个孩子。” 嘆了一口气,宣和大师继续道:“说到底鲁班门只是一群手艺人,手艺人总是要靠手艺吃饭的。我那师兄年初的时候去了,大徒弟倒是出师了,只剩下这小徒弟却无人照料,他师兄也去外地讨生活,一时半会儿的也联繫不上。那孩子在屋子里饿了三天,守着我师兄的遗体哭得哑了嗓子,若不是有人给我报信,还真不知道这孩子要怎么活下来呦。” 言至此处,叶孤城已然明白宣和的意思。他抬手做了个手势,便又有一个暗卫小哥闪身而出,望向面前的两个暗卫,叶孤城吩咐道:“去帮先生收拾一下。” 两个暗卫冲着宣和做了个“请”的手势,三人连带着陆小凤很快就往宣和在盛京的落脚点而去。现下他那可怜的师侄还在养病之中,人也不怎么爱说话,每天唯一的消遣就是拿着他师父留下的玲珑锁摆弄来摆弄去。 宣和大师知道,那是他们鲁班门的基本功,他最初入门的时候可是摆弄了整整三年才弄开。而他师兄新收的这个小徒弟应当是极有天赋,才入门一年,便已经能够将玲珑锁解开,如今已然能够自己用小工具对那玲珑锁进行简单的改造了。 这样有天赋的孩子,可惜入门晚了一些。宣和大师在机关方面的造诣有限,不然也不会另闢蹊径,开始铸剑。而他大师兄却是天赋异禀之人,眼下这个小师侄也是天资卓绝之辈,所以宣和大师有些感嘆,若是这孩子早出生几年,能得他大师兄悉心教导,他们鲁班门之中定然要出一位惊世天才的。 可惜这孩子入门晚,如今只能照着宣和大师的师兄留下来的秘籍自己摸索钻研。而如今依旧找不到自家师兄的大弟子,宣和终归不能将这孩子丢下。因此哪怕是厚颜对叶孤城开口,他也要多带一个人。 说来也是惭愧,或许是因为那三天真的将这孩子饿坏了,总之宣和大师的这位师侄啊……当真十分能吃。不过是和陆小凤一般的年纪,可是他的饭量却是陆小凤的两倍。这小子每次吃饭都堪称“兇狠”,一副不把自己吃吐了就绝对不肯停下来的样子。 带着这样的一个孩子去人家白云城白吃白喝……厚颜如宣和,都难免有些不好意思。 白云城财大气粗,叶孤城当然不会跟宣和计较多一张嘴这样的小事,让手底下的人将宣和的住处收拾收拾,之带了宣和大师觉得重要的东西和几件换洗衣物,至若其他锅碗瓢盆,床单被褥之类的统统都丢弃,一干人等在码头附近停留一夜,很快就踏上了返回白云城的大船。 天公作美,这一路叶孤城一行人都没有遇见什么风雨。船只在海上行驶了小半个月,叶孤城他们便抵达了南海。 叶孤城发现,“能交朋友”似乎是陆小凤的天赋技能,仅仅是这一个月的时间,陆小凤便已经和他带来的一干暗卫们都混熟了。小孩子生得漂亮又嘴甜,一口一个“叔叔”、“哥哥”的叫着,直哄得那几个人没事儿就在船上给他捞鱼捞各种贝类,有一次甚至下海给他弄了一直三尺长的大龙虾。 陆小凤当真是挺喜欢吃海鲜的,那巨大的龙虾比他小不了多少,对半剖开之后用巨大的笼屉蒸熟,淋上不同口味的调料,陆小凤和他外祖的师侄却能一起能干掉半只,若非是几个男人怕这两个孩子撑坏了,他们两个罪恶的爪爪恐怕还要伸向另外那半只龙虾。 第32页 意料之外却又情理之中的,叶孤城知道了安那个宣和大师的师侄名叫朱停,而他的那个不知所踪的大师侄则名叫岳青。关于鲁班门,叶孤城前生的时候是在中原的部下给他传递过来的密信之中见过。 当日大通钱庄爆发假银票案,虽然花家损失最重,但是白云城在江南和一些港口的产业也蒙受了损失,因此叶孤城对这件事情还算是关注,自然也就派出了密探打探消息,知晓了事情的原委。 彼时朱停已经是“老闆”朱停,在江湖之中也算是小有名气,那个案子牵扯到了他的师兄岳青,也险些连他都要被捲入其中,在向叶孤城禀明事情原委的时候,白云城的密探们必然是对他提起鲁班门的。 叶孤城的记忆力很好,哪怕隔了一世,叶孤城却也能将当时的细节都记得真切。因此,在听了宣和大师的描述之后,叶孤城便疑心他说的那孩子是朱停,而朱停的那个不知所踪、联繫不上的大师兄便应当是岳青。 岳青倒不至于现在就被人挟持控制,不过他喜欢走南闯北,当真很难找到就是了。 叶孤城前生的时候,陆小凤和朱停就是朋友,陆小凤甚至愿意为保护朱停而背上某些关于男女之事的骂名。叶孤城却也没想到,这两人之间居然有这样的一番渊源。 朱停在机关暗器方面是真的很有天赋,海上无聊,他从几个暗卫小哥手里“骗”了几样小暗器过来,自己一阵捣鼓,居然让他做出来了威力远胜过于前的暗器。众人惊奇之余却有些担心他伤了自己,不过宣和大师瞅了一眼便直说没事儿,就让他自己捣鼓去。 内行看门道,宣和大师知道,这孩子拥有的是他们锻造一行最宝贵的灵气。很多时候,那一点奇思妙想,就很有可能化腐朽为神奇。 天赋是可与而不可求的东西,这一点,宣和大师比谁都清楚。 宣和也没有闲着。那块玄铁实在太过巨大了一些,叶孤城需要专门为它开闢出一个船舱才能安放。而宣和大师索性就跑到了放着玄铁的那件屋子去住,和它朝夕相对,研究它的脾气秉性,考虑打造出一柄怎样的长剑。 陆小凤和朱停毕竟是两个孩子,此刻叶孤城已经知道,他们两个一个三岁一个五岁,当真是十分年幼的年纪,而这两个孩子虽然每天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也有这种花样可以玩耍,可是两人却更喜欢结伴在叶孤城的船舱里……蹲着。 说蹲着有些不准确,应该是这一大一小的两个小肉球,十分喜欢窝在叶孤城的船舱的角落里,他们会自己玩耍,并不会打搅叶孤城,可是却也不愿意离开叶孤城的船舱。 自家城主什么时候这么有孩子缘了?暗卫小哥们森森的记得,他们白云城中除了自家小小姐,凡是五岁以下的孩子看见了他们城主,就没有不哭出来的。而如今,这两个孩子似乎还挺自得其乐的? 一个暗卫小哥终于憋不住,揪住陆小凤和朱停,在他们身前蹲下身来,疑惑道:“你们两个臭小子,做什么那么喜欢粘着城主?” 陆小凤眨了眨眼睛,这一个劲儿的在笑,想要藉此将这个问题搪塞过去。 而朱停被人揪住了是衣领,却还是专注于手中摆弄着的九连环,听见有人问他问题,他也没有多想,脱口而出回答道:“凉快。” 暗卫小哥震惊:我书读得少你不要骗我,原来冰山脸真的能当冰块用?这么神奇么?好想去试一试啊qaq可是这是何等作死的念头嘤嘤嘤…… 作者有话要说:  城主牌中央空调,散发天然无公害冷气,你值得拥有~ 城主:天凉了,让暗卫们下岗吧。 ☆、况在行远客。 第二十六章。况在行远客。 一直到一下船, 被一个香香软软的小姑娘扑了满怀,叶孤城才终于感觉得到自己落在了实处。 从他远赴盛京杀了明轩开始, 这一切都显得有些不真实。叶孤城有的时候也会分不清今生还是前世, 特别是在“故人”接连出现的时刻。今生他过得太过顺遂, 虽然白云城的危机仍在, 可是和那堪称惨烈的前世相比,无论是白云城还是叶孤城本身,都比前世不知道要好了多少倍。 譬如前生他和西门吹雪必有一战,註定双剑只能存其一。这是他们的道,也是无解的死结。然而今生一切都迎刃而解,撇开他们两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关系不谈,就是叶孤城本身也在剑道上有所突破,已然能够随心所欲,收放自如了。 再譬如前生白云城被大安皇室威逼至那等境地, 而今生叶孤城处处占尽先机, 已然积蓄了可以和大安抗衡的力量, 不说光复叶家江山,至少倚靠南海天堑,再加上叶孤城早有准备, 白云一城自保是不成问题。 一切都按照叶孤城预想的方向发展,顺遂到仿佛刻意弥补起前世对他的亏欠一般。可是这种“心想事成”却总让叶孤城疑心自己沉湎于某种梦境之中。一直到抱着他家小外甥女软软的小身体, 叶孤城的心里才有了些微的真实感。 是了,这个小小的女孩不会是假的。他看着她长大,从只会咕咕啼哭的小婴孩长到如今粉雕玉砌的模样, 日后她也会平安长大,习武识字,然后啊,叶孤城想,自己会好生挑选,最终将她交到最合适的好男儿手上——他们表面上只差了七岁,可是叶孤城知道,自己全然是把小言欢这孩子当做是亲生闺女在养的。 情爱之事,早已不在叶孤城心上。他不会真的有一个女儿,言欢就是他唯一的女儿。 “小舅舅啊,你走了好久好久呢,笑笑有乖乖的哦,每天按时吃饭饭,按时睡觉觉。嗯……嗯,就连芹菜也有好好的吃,爷爷可以作证!” 叶孤城没有不许小姑娘挑食,虽然他从小就口腹之慾淡薄,从来都是没有挑食的。可是小言欢毕竟是个闺女,总该是宠着一些的。所以叶孤城从不强迫这孩子吃什么,不喜欢的挑出去便是。 反倒是忠叔觉得这样不妥,他好歹照顾大了大小姐和城主两人,知道有时候餵孩子不能由着他们性子来,有些东西必须吃,才能长得好。所以,最后反倒是忠叔在和小言欢斗智斗勇,每次都要费好大力气才能让他们家小小姐吃下一点芹菜去。 所幸小言欢就单单不爱吃芹菜,其他的蔬菜水果肉类虽然吃的少,不过却是都吃的。 往日小言欢虽然乖巧,可是诱骗她吃点芹菜实在是很费力气的事情,这一次叶孤城走了,她反倒是乖乖的将芹菜塞进嘴里,嚼得小脸都皱成了一团,却还是坚强的吞了下去。只因为忠叔对她说“小小姐要照顾好自己啊,不然城主在外面该担心了。” 言欢不知道自家小舅舅去做了什么,每次在梦中询问师父,师父也总是一副“你长大了之后就懂了”的样子。她只是本能的觉得自家小舅舅太辛苦了,她不能让小舅舅再去为她担心。 叶孤城其实并不是一个情感丰富的人,但是奇异的,他就是能从小姑娘凌乱的话语里听出这孩子的小心思。伸手揉了揉小言欢头顶的小呆毛,叶孤城的唇角带出几许笑意。他轻轻的“嗯”了一声,抱起小姑娘,往城主府走去。 第33页 全然不知道自己不在白云城的这些日子,自己长姐引狼入室,居然让宫九那人一个劲儿的往小小面前凑,叶孤城还没有抱着小言欢走出几步,便听见后面小男孩低声的悄悄话:“哎,朱停你看,好漂亮的小姑娘,玉娃娃似的。” 虽然是悄悄话,但是叶孤城身负内力,自然耳聪目明。他都不必可以偷听,陆小凤的声音便清晰的传入了他的耳中。叶孤城的动作微微一顿,继而抬手调整了一下言欢的位置,将小姑娘的小脸埋入自己的胸膛。 原因无他,叶孤城只是想起来,前生的时候陆小凤便很是风流。一个男人风流一些倒是无伤大雅,只是若是这个人的目标是自家小姑娘,叶孤城还真怕自己会控制不住拔剑把人削成碎渣渣——让巧手朱停去拼都拼不出囫囵个儿来那种。 默念了一下“陆小凤才五岁”才平息了心中一瞬间涌起的暴力念头,叶孤城快走了两步,在心中坚定了隔绝陆小凤和自家小言欢的决心。 “哎,叶大哥,我看她一眼又不会少一块肉,你不要……”那么小气嘛。 陆小凤的后半句话被截断在他外祖父的掌心,宣和大师蒲扇似的大手煳在陆小凤的脸上,直接将他的嘴捂了个严实。虽然觉得叶城主有点反应过度,毕竟他家小外孙和他们白云城的小小姐都还没有到七岁,远不是要避讳的年纪,更何况白云城的民风比大安更加开放,叶城主何至于此? 不过出于人身安全方面的考量,宣和大师还是果断的让自家小外孙闭嘴。 一直到叶孤城走远,陆小凤才瘪了瘪嘴,忽然又一脸兴味的凑到朱停旁边,问他说道:“哎我说朱停,你的手那么巧,不然照着那小姑娘的样子雕个玉娃娃怎么样?一定很漂亮。” 朱停虽然年幼,不过他只是默默地看了一眼陆小凤,转而低头继续摆弄着自己手中的小玩意。他可不想陪着陆小凤疯,叶大哥方才那一眼的意思分明就是“再看就剁手”,他的手还是很宝贵的,不想因为这种无聊的事情就被人剁掉。 而且……不过就是个漂亮的姑娘罢了。别人家的姑娘再漂亮,能漂亮过他家阿梅姐姐去?这次他跟师叔来到了这么远的地方,也不知道阿梅姐姐会不会想他。 想到这里,朱停更加惆怅了。 阿梅是朱停他师父租住的院子的邻居,比朱停大了两岁,平常总帮着她爹他娘来给他们师徒送些吃食。朱停的师父醉心于手艺,钱财都用在採买材料上去了,以至于他们师徒二人生活一直很拮据,有的时候甚至到了他家师父一个堂堂鲁班门的传人,甚至要去帮邻家打些家具,换取一些食物度日的地步。 而朱停和阿梅就是这样认识的。阿梅总是嫌弃他瘦,嘴上说着,可是每次来都会给他额外带一些好吃的。有的时候是一块糖,有的时候是一块蜜饯。都是很琐碎的玩意,但是对于两个孩子来说,却已经算是丰饶了。 这次他走得匆忙,也没有来得及跟阿梅姐姐告别,朱停小小的眉毛皱了起来,在认真的困扰。 陆小凤不理解自家小伙伴忽然不高兴了的原因,可是他实在是非常体贴的朋友。挨着朱停并肩走,陆小凤也不再提“做个玉娃娃”的事情,转而开始认认真真的为朱停提醒路况,防止他太专注于手里的活计,却没有留神脚下,因此跌倒。 “玉娃娃?” 在和白云城相隔不远的岛屿中,在昏黄的烛火的掩映下,一个小少年反覆看着自己手中的那页纸,似乎要透过那页纸看出什么花儿来。 忽然,他指尖用力,那薄薄的一页纸顷刻之间化作齑粉,簌簌飘落在地上。窗口吹进一阵微风,那些许的碎末便被风带走了。 好不容易得了机会能够名正言顺的出入白云城,按照九公子的性子,他是不可能什么也不做的。除却知道宫九底细的叶孤城,没有人能够想到一个年仅八岁的孩子会在白云城中安插探子。而这些好不容易安插进去的探子,宫九没有让他们去窥探叶孤城,而是要让他们将叶言欢的一举一动,还有她周围发生的事情都详尽上报。 从宫九对这个叶家小丫头上心的那一刻开始,宫九便骇然的将她看作是自己的所有物。宫九的掌控欲惊人,虽然目下宫九不会真的对一个三岁的小丫头下手,可是他就连她周遭的空气霸道都想要掌控住。 往日那些探子小心翼翼的从白云城中传递过来的消息无非就是叶小姐今日吃什么了,叶小姐今日练习了什么样的剑法,乃至于叶小姐何时午睡,何时安寝,何时沐浴,都会详尽的禀告给宫九。宫九日日看,居然也乐此不疲,丝毫不觉是一种是多么严重的资源浪费。 而今日的密报里,宫九有了些许的意外收穫。宫九没有想到,叶孤城此去盛京,不仅干净利落的结果了明轩,而且还顺带将陆小凤和朱停一道带了回来。 陆小凤啊…… 宫九眯了眯眼睛,神色越发不明。 作者有话要说:  陆小凤啊,你会知道先遇见城主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 城主还请你吃大龙虾,吃鱼,吃贝,吃许多许多好吃的。 可是换成了九公子……你还是能跑多远就跑多远吧,别惦记那个玉娃娃了啊。 ☆、朝露待日晞。 第二十七章。朝露待日曦。 上辈子宫九虽然折在沙曼和陆小凤手里, 但是九公子并没有打算先下手为强的结果了陆小凤,毕竟现在像是陆小凤这种蠢得如此清新脱俗的人, 委实已然不多了。 上辈子的小风虽然破过了许多大案, 但是在宫九看来, 他依旧是蠢不了耐。 一个人在相同的地方可以跌倒一次, 可以跌倒两次,可是接二连三的跌倒在相同的地方却不长一点记性,总会让旁人觉得此人智商恐怕堪忧。 上辈子陆小凤破了的大案不少,可是幕后元兇无一例外,全都是他的所谓“朋友”。在这种情况下,能够接连被朋友坑,却还是毫没有怀疑,也不进行半点反省,日后谨慎交友的, 陆小凤也算是头一人了。 宫九不会告诉旁人,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 从手底下的人呈报上来的消息中查看和陆小凤有关的动向,俨然成为了他在那一段时间之内的重要减压手段。 今生宫九还没有腾得出时间去找陆小凤麻烦,却不想此人先行到了白云城中, 还没有经过他九公子的同意,陆小凤那傢伙就擅自凑到了叶家的那个小丫头身边。 宫九觉得, 和前世杀了自己相比,反倒是后面那件事更加让他有些怒火中烧,不能忍受。 心中很快酝酿出许多给陆小凤添麻烦的计划。宫九并不是一个想想就罢了的人, 哪怕陆小凤如今只有五岁,宫九对他也没有什么怜悯之情。 再加上前生之事的迁怒,九公子终于打算旧帐新仇一起算。抬手召唤出一个属下,宫九在纸上将自己的计划提笔细细写下,交给那属下,让他安排人去一一实行。 于是那一阵子,陆小凤就觉得自己特别倒霉。 第34页 有的时候他本来沿着码头好端端的走着,可是忽然起了一股子邪风,直接将他吹进了海里。而且因为陆小凤自幼生在盛京,没有什么机会和水相处,来到南海的时日也短,还没来得及会水,所以那日他几乎在海中淹死。 幸亏过往的渔船看见了海里漂了个孩子,机智的船夫一把渔网撒下去,这才将他捞上来。只是那一身鱼腥味,陆小凤再也不想回忆起。 有的时候陆小凤走过一片不知名的植物林,难免就会沾染了一身细碎的绒毛,一开始他并不在意,可是回到家就起了浑身红疹,奇痒无比,一挠还会向周遭更扩大面积。最后虽然勉强用了药,可是那阵痒还是要他自己挨过去。 还有一次,陆小凤忽然闻到了一股奇异的香味,顺着那股香味,他走到了一间地窖里,而那地窖里存储着的不是别的,密密麻麻的摆着满满的大酒瓮。 到底是年幼,陆小凤被酒气一熏就要醉了,眼前一片晃悠,天旋地转之中,陆小凤迷迷煳煳一头栽进了大酒缸中。 那些酒瓮并不深,只要成年人的腰际那么高,可是年仅五岁的陆小凤需要勉力踮着脚,这才能让自己不被酒水没过头顶去。等到有人发现他没了踪影,一路寻过来将他从酒瓮之中提了起来的时候,陆小凤都已经深深的觉得自己已然被腌入味儿了。 酒香小凤凰总比鱼腥小凤凰强一些,不过哪怕陆小凤再是年幼,他也该意识到这是有人在故意捉弄他了。他在白云城的人缘很好,一个这么小的孩子,生得白净又嘴甜,是很少会惹人恶感的。所以陆小凤就不明白了,自己到底是因为什么得罪了那人,以至于那人要这样持久而花样百出的整他? 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孩子一脸委屈,惹哭了这样的孩子,正常人都会心有愧怍。可惜九公子绝不在“正常”的范畴之内,看着陆小凤那要哭不哭的表情,九公子心情大好,暗搓搓趁着叶孤城不注意的揉了揉小言欢的小肉脸,宫九心道这陆小凤果然是调节身心的必备良品。 难得的,这次叶孤城是主动邀宫九过府一叙的。他这次走了一趟大安,已然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也推断出按照如今大安的国力,哪怕明轩再励精图治,也不可能在之后的几年之内就蓄养起一支能够屠戮白云一城的海军的。所以,叶孤城必须要知道,在他去后,大安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不做赔本的买卖。”迎着叶孤城寒凉一片的目光,宫九伸手一只手去。不是冲着他,而是冲着……他们家笑笑。 在叶孤城离开的这一个月中,小言欢已经和宫九培养出了一点默契。方才她还乖乖的靠着叶孤城坐着,现下看着宫九对她伸出手,小姑娘也伸出了自己的小肥爪爪,放在宫九掌心。 叶孤城的眉头跳了跳,想要从宫九手中扯回自家孩子的小手,却到底投鼠忌器,唯恐吓到小言欢,因此只能用凌厉的目光望着宫九。 宫九也不是被吓大的,所以哪怕他面前的人是叶孤城,宫九也并没有表现出畏惧。神色如常的揉捏着掌心那只又小又软的手,宫九顶着叶孤城的威压,居然还能周身放松下来。 “笑笑,过来。”叶孤城掩去自己眼底的七分怒意,同样冲着小言欢伸出了一只手。 小言欢看了看自己被握住的那只手,又看了看自家小舅舅伸出来的那只手,小姑娘的眉毛有些困扰的皱了起来。她往外抽了抽自己被宫九握住的手,却发现根本就抽不出来。 想了想,小言欢用另一只尚且还自由的小爪爪拍了拍宫九的手背,轻声对他说道:“九哥哥你先放开我,好不好?” 这是直白的要求,没有先提出一个补偿措施,也没有陈述理由,全然是丝毫不婉转的直白。这样的要求代表着这个孩子的抉择,让宫九清晰的明白,现下这种情况,他是无法在这小丫头的心里和叶孤城抗衡的。 人之常情。 宫九知道的,这是人之常情。一个是刚认识不过一个月的所谓“哥哥”,一个是养了自己那么多年又有血缘关系的小舅舅,该如何抉择,其实不言自明。可是知道不代表可以谅解,宫九始终都是心有不甘的。 这么多年来宫九已经习惯了半真半假的表露自己的情绪,他捧着自己的胸口,“哀怨”的看了一眼小言欢,微微用力的捏了一下自己掌心的小手,十分夸张的说道:“好狠心的小姑娘,嘤嘤嘤~” 那诡异的“嘤嘤嘤”让叶孤城和叶言欢齐齐打了个冷颤,小言欢倒是还好一些,叶孤城却近乎是呕意翻涌。 将小外甥女搂进了怀里,小脸一手捂住她的后脑,坚决不让他们家笑笑再去看宫九这个变态,叶孤城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唿吸,平復了一下心情,这才对宫九道:“条件。” 他将话题又一次扯了回来,因为这件事,对于他和白云城来说的确很重要。而宫九,恰好就是唯一知道这件事的前因后果之人。 视线有意无意的扫过叶孤城怀里的小姑娘,有那么一瞬间,叶孤城甚至在宫九的眸中看到了眸中势在必得。可是,他的神情变化得太快,快到让叶孤城也分辨不真切。下一刻,宫九忽然一笑,用手撑着下巴,对叶孤城说道:“城主这么说就是外道了,谈什么条件呢,在下不过是玩笑而已。” 说着,宫九也不再绕圈子,转而将自己知道的一切都告知了叶孤城。 大安的确没有实力能够剑指白云城,可是明轩那小子不算是特别有天赋的帝王,却实在是运道惊人。白捡了一个皇位之后,他还趁着邻国内乱,皇嗣死绝,顺手又“捡”了邻国的大半疆土。 大安的邻国和大安的国力势均力敌,唯一不同的地方是邻国临海,所以海上军队十分精锐。明轩正是收编了这样的一支海军,才萌生了彻底歼灭白云城的念头。而邻国海军将领作为投诚之将,急于立下军功,是以几乎让旧部倾巢出动,十万大军直逼白云城。 白云城虽然全民皆兵,可是举城不过一万余人,面对十万大军,他们苦战半月,消灭敌方三万精兵,却最终不敌。城破之日,满城鲜血就连海岸都要染红了。 叶孤城还不知有这样的后续,听了宫九的话之后,他眉目微动,不知心中在想什么。 宫九是热衷于给大安添乱的,既然说到了此处,他自然也会煽风点火,总之不可能再让大安白捡这么大个便宜了。 十万海军啊……宫九眯了眯眼睛,中指在食指上缓缓摩挲。 两个人之间气氛诡异,就在这个时候,宣和大师兴沖沖的跑了进来,他手中捧着一页有些陈旧的纸,却神色癫狂,如获至宝。 作者有话要说:  什么也别说了,给小凤凰点蜡。 叔是不会告诉你萌,叔在写“酒香小凤凰”的时候诡异的饿了的23333333 ☆、霜刃未曾试。 第二十八章。霜刃未曾试。 宣和大师欣喜若狂的捧着一张图纸过来寻叶孤城。这是他偶然在白云城的书库里翻找一些资料的时候找到的, 上面居然是数百年前藏剑山庄的重剑的详细锻造图谱。 第35页 这图谱在叶家已经被保存了许久了,叶家藏剑的重剑剑法失传之后, 这重剑的锻造工艺也就渐渐被人遗忘了。毕竟, 一柄动辄就六十余斤的长剑, 在武林之中是并不常用的。到了数百年后, 就连叶家人自己也在怀疑,是否真的有人能够使得动那般沉重的大剑? 所以,这重剑的图谱就这样被搁置了起来,唯一的作用便是用来证明那般盛极一时的西湖藏剑,君子如风是真的存在过。 小言欢远远地就听见了宣和大师的声音,将小肉脸往自家小舅舅怀里埋了埋,小言欢是不会承认,那张图谱是她自己去翻出来,然后摆在宣和大师能够看见的地方的。 她的师父是叶英, 如今年岁渐长, 她已然不是只会在师父怀里睡觉的孩子了。在入梦的时分, 他们的大庄主开始教会她一些东西。除却为人处世的道理,最重要的是,叶英开始教导叶言欢藏剑功法。 凡是能够成为天眷的孩子, 都是天资绝佳之人。叶言欢看似并非是藏剑传承的最佳人选,毕竟不说比她高了一辈又重来一世的叶孤城, 便是她的兄长西门吹雪也应当是比她更加合适的。 可是无论如何,额上绽开一朵红梅的人是她,这也就说明, 叶家最适合传承藏剑功法的人,是这个看起来小小一只,合该被人娇宠着长大的小姑娘。 天下之事简直没有半分道理,叶英面对这样的结果,也只能嘆息一声——这是他们叶家的孩子,没有人会比叶英更心疼他们叶家的这些孩子。 随着叶言欢的年岁渐长,叶英也开始教授她一些武功招式。在“梦境”之中就有这样的一个好处,无论这孩子多么用力的练习,也不会真的伤害她的身体,至多若是练习太过,小言欢会比以往更嗜睡一些罢了。而在梦境中学会的招式,在现实之中亦可以自如的使用出来。 这便是常人所谓的“天赋”,也是叶英能够在除了教授天眷者剑招之外,能够帮他们做的事情之一。天眷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然脱离了凡胎的范畴,说是旷世奇才也不为过。 本就是天资卓绝之辈,更有比常人多一倍的时间练习,还有藏剑血脉在不知不觉之中淬鍊身体,这样的人不成为武林高手,那才是最为奇怪的事情。 而言欢渐渐到了可以学习轻重双剑的年纪,如今藏剑没落,虽然有宫九阴差阳错的为言欢寻来了轻剑长欢,不过这重剑却成了问题。于是,在小言欢絮絮叨叨的跟自家师父念叨日常琐事的时候,叶英听说白云城来了一位铸剑大师,便心念一转,准备让人重新为言欢铸造一柄重剑。 叶英绘制了图谱,打算让言欢默背下来。身为藏剑弟子,言欢日后自然也要学习锻造之术的,而如今她年岁尚小,从默背图谱开始也很适宜。不曾想言欢看过图谱之后便是一笑,用短肥的手指戳了戳叶英绘制的图谱,她将小脸扬得高高的,有些小得意的说道:“师父师父,这个图图笑笑见过哦,在小舅舅的书库里,有一模一样哒~” 白云城的书库不算是什么绝密之地,更何况哪怕是绝密是之地,那也没有他们小小姐去不得的道理。 平日白天的时候叶孤城在处理一些事情,小言欢就总喜欢钻进书库里。她小小年纪,哪怕生来聪慧,却到底年幼,因此也不识得几个字。幸而书库里还有许多带图的书籍,言欢每日翻着那些“图”,竟也能一坐一日。 少有小孩子能有这样坐得住的,她家兄长来白云城探望幼妹的时候,也会被小言欢拉着进到书库里,西门吹雪本身便是极为沉稳的性子,可是让他看一天书,他有的时候也是耐不住的——比起看书,西门吹雪更想去练剑,或者……是看小舅舅练剑。 而小言欢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她看过的那些图,她都是能有所印象。于是,叶英刚刚将那图谱拿给言欢,言欢就已经和自己记忆之中的对号入座了。 如此一来,便也省去了许多麻烦。毕竟言欢还没有开蒙,拿笔也不甚稳当,她能记住十分,落在笔上也就变成了七分,而锻造之术往往失之毫釐谬以千里,是一丝一毫也相差不得的。 师徒二人一大一小,商议了一番名正言顺的让宣和找到图纸、再去找叶孤城商议锻造之事的方法。叶英也是锻造名家,自然理解宣和那种“见猎心喜”的心情。叶英相信,若是让宣和看见那重剑的图谱,定然是不会放过将之锻造成实物的机会的。 而叶言欢要做的,就是将这种对于叶家来说算是“机密”的图谱,十分恰好的出现在宣和大师的面前。 小言欢曾经问过她家师父,为什么不让她告诉自己小舅舅师父的存在。叶英和叶孤城是叶言欢最亲密和信赖的两个人,师父知道小舅舅,而小舅舅却不知道师父,小言欢总是感觉有些怪怪的。 稚子天真,叶英不知道该如何对她解释这其中的种种,最终,叶英只能摸摸小言欢头上的小鬏鬏,意味不明的说了一句“总有相见之日”。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虽然相隔数百年的光阴,但是叶英和叶孤城都算是叶家家主,他们有不同的境况,面临不同的绝境,却有着相同的责任。叶英不愿让叶孤城知道他的存在,是因为叶英有这样的一种预感。他觉得,若是叶孤城知道了他当年不入轮迴的选择,也定然会走上一条和他一样的路。 百年孤寂,还有面对叶家血脉沉沦倾颓却无能为力之时的无助,叶英想,如果叶家一定有人要承受那些,那他一个人承受便罢了。叶孤城那孩子已经辗转一生,要重新踏上这个让他只觉痛苦的征途就已然够辛苦了,叶英不想让他将来世也赔进去。 叶孤城的剑是承担,白云城和叶家的兴衰荣辱都系在他的剑上。而叶英的剑是守护,同样是叶家的孩子,叶英总希望每个叶家的孩子都能平安喜乐——言欢和吹雪如是,而叶孤城亦然。 如今叶家的一切都渐入佳境,叶英看着一脸认真和困扰的望向他的小徒弟,只能用这种近乎是搪塞的方式将这个问题敷衍过去。 叶英预料的不错,宣和大师在发现那个图谱之后果然欣喜若狂。这世间再没有如此天时地利人和之事。玄铁难求,那般成色和体积的更是少之又少。兵器图谱更是可以而不可求,偏生就让他信手一翻便翻到。 宣和大师只觉自己周身的血液都开始沸腾,他想,这一定是天意,若非是天意让他铸成此剑,天底下又哪有这般机缘巧合之事?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宣和是能够理解这图纸被闲置的原因的,铸剑之人若是没有到了一定的程度,是无法发觉这看似笨重的武器之中蕴藏的精妙的。而哪怕铸造出来,也未必有人能够将之发挥出这柄重剑的全部威力。 反覆翻看着手中已经泛黄的图谱,宣和大师越发抑制不住自己心中的激动,果断夺门而出,来寻叶孤城商议重铸重剑之事。 叶孤城沉吟了一下,目光终于落在了怀里的小姑娘身上。他轻轻的握着小姑娘软乎乎的小手,琥珀色眸子中闪过了一丝波澜。 数百年前,叶家出的那位额上有红色梅花胎记的少年为叶家人留下的是一部《问水诀》,乃是藏剑轻剑功法,而如今他们家笑笑……难道日后这个瘦瘦小小的小姑娘,却要挥舞起六十多斤的重剑,为叶家补全那部重剑功法《山居剑意》么? 第36页 一想到那副场景,叶孤城就只觉得自己头上的青筋都要跳动了。可是一想起自己小外甥女出生不过几日,就能生生拽掉她爹一缕头髮的场景,叶孤城便觉得,仿佛他家这一小只将那比她都要重得多的重剑舞得虎虎生风神马的……也不是不可能? 小姑娘已经悄悄的攥紧了自己的衣襟,她的脸还埋在叶孤城的胸口,叶孤城低下头去,只能看见他家小姑娘凸起五个白玉小结的小手。 叶孤城并不傻,他心念一转就能知道宣和能如此轻易的找到他们叶家绝密的图谱的原因。 闺女有小心思了…… 心里蓦然浮现出这么一个念头,叶孤城嘆了一口气,伸手覆住小言欢攥紧的小手,有些无奈的看似对着宣和,实际上却是对着笑笑说道:“那便铸吧。” 宫九隐约看见这个老头手里拿着的是一张画着剑的图样的纸,不知怎的,他忽然觉得……自己的脸有点儿疼。 作者有话要说:  庄花花教徒小课堂 庄花:言欢,为师告诉你,重剑什么的,必须照脸轮。 笑笑:可是打脸很痛的!笑笑不想让哥哥爹爹小舅舅疼qaq【小哭包脸】 庄花【冷笑】:不是还有宫家那个小子么,言欢你不用留手,他就喜欢疼。 笑笑:嗷~【乖巧。jpg】 宫九:……好吧,挨媳妇儿揍天经地义,打脸就打脸。被媳妇打脸的乐趣你们这群单身狗不会懂! ☆、今日把示君。 第二十九章。今日把示君。 西门小朋友在知道自家小舅舅准备请人为自己铸剑的时候, 已经有些日后冷面剑客的风范的小孩子,面上难得的泛起了小小的笑意, 就连眼睛都变得亮晶晶的了。 而在他知道自家妹妹的剑和自己的剑是出自同一块玄铁, 也是由同一位铸剑大师铸造之后, 西门吹雪脸上的欢喜之色便更加明显了一些。他有些侷促的跟妹妹一样揪住自家小舅舅的衣角, 在小言欢一连串的“小舅舅最好,笑笑最喜欢小舅舅啦”的撒娇之语中,西门吹雪也小小声的说了一句“谢谢小舅舅~” 尾音可疑的上扬,让人怀疑这是一只假的西门聚聚。 凡是成名的铸剑师,势必是为了“人”而铸剑,而并非为了“铸剑”而铸剑。因此,宣和大师在为西门吹雪和小言欢铸造这两柄剑的时候,他非但要了解那块叶孤城重金买回来的玄铁的特性,还要了解叶言欢和西门吹雪这两位日后用剑之人的脾气秉性, 放才能铸造出一柄与之契合的剑。 因此, 西门吹雪和叶萦洲母子二人便在白云城中住了下来, 玉罗剎回去探望自家儿子和媳妇,却被老管家告知“夫人带着小少爷回娘家”的时候,玉罗剎简直一脸懵逼。 玉罗剎:喵喵喵?夫人我做错了神马?为什么要一言不合就回娘家qaq。 不过光在这里“嘤嘤嘤”是看不到媳妇和闺女儿砸的, 从大漠跋涉千里好不容抵达了万梅山庄的教主大人顾不上梳洗修整,一扭头又踏上了去往五百里外的南海白云城的旅途。 叶孤城是不待见玉罗剎的, 因为这个人不但自来熟的总喜欢揉他脑袋,而且还总是霸占笑笑前面这个问题在叶孤城年岁渐长,武功越发高深之后得到了有效的解决。玉罗剎每每手贱, 想要再来摸叶孤城的头的时候,叶孤城总是要拔剑和他打上一场的。 每到这个时候,叶萦洲总会领着一双儿女在旁观战,等到两人收手,叶萦洲总会笑着问某教主:“阿玉,和一个十多岁的孩子打成平手,你羞也不羞?” 玉罗剎羞,但是下一次遇见叶孤城,他还是会猫爪子欠一般的再上前去撩拨。 而对于叶孤城所谓的“霸占笑笑”这种指控,玉罗剎是不认的。那是他家的小闺女,他生的,他都已经委屈的让这孩子被养在白云城了,难道还不够?太欺负人了,要闹啦,要委屈的缩成球球啦!!! 因为玉罗剎的到来,白云城之中又短暂的开始了一阵喧闹。玉罗剎在白云城的时候不怎么干正事,但是在妻儿不在身边的时候,他偶尔也会技巧性的询问叶孤城是否需要帮助。中原有“长姐如母”的说法,所以玉罗剎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将阿城阿雪同等视之的。 他不会对叶孤城的决定指手画脚,因为白云城是不弱于西方魔教的另一股势力,叶孤城是和他平齐的一方霸主。 但是将叶孤城视作自己人,若是叶孤城需要帮助的话,玉罗剎也会不吝于是伸以援手的。 往常的时候叶孤城虽然会心中感念玉罗剎,但是却不会真的提出什么要求,但是这一次,玉罗剎再一次问他到底时候,叶孤城沉吟了一下,终归对他提起了那日后宗族子嗣近乎全灭的金国。 隔着大安,叶孤城想要对金国做什么事情都有一些鞭长莫及的感觉。但是玉罗剎不同,西方魔教虽然常年盘踞大漠,但是他的势力范围却有一小块和金国接壤的地方。若是日后金国内乱,与其让大安坐收渔翁之利,还不若肥水不流外人田。 “金国?”玉罗剎有些诧异叶孤城会提起这个国家。 金国在国土面积上很是辽阔,一边能够和大漠联通,另一边却是临海。这样的一个国家南北近乎割裂,它占据那般广袤的疆土,却最终没有形成气候的主要原因便是它本身便是由许多种族的人组成的,这些种族的人员彼此争夺势力和地盘,使得金国本身便是风雨飘摇,唯靠着皇族约束罢了。 这也不难理解,为何仅仅是皇嗣身死,金国就能土崩瓦解。 毫无疑问金国是一块肥肉,但是想要咬上一口,就难免会被几颗砂子垫了牙。 叶孤城对玉罗剎说了,十年之后的金国将由一劫,若是他想要做些什么便要趁早图谋。玉罗剎并不怀疑叶孤城所说的话,他需要考虑的是,自己到底应不应该插手金国之事。他也好理解叶孤城对他提起金国的原因,毕竟金国有一支十分壮大精锐的海军,若是这支海军落在他人之手,早晚便会成为抵着白云城喉舌的利器。 白云城,又怎么会是叶孤城一人的白云城?他的妻子在这里长大,他的女儿又将要在这里郁郁葱葱的成长,玉罗剎自问,自己就真的能眼睁睁的看着这里陷入危机么? 他不能。所以思虑一夜,玉罗剎终于还是给了叶孤城肯定的答案。 “多谢。”第一次,叶孤城久久的凝视着这个人,却忽然站了起来,对玉罗剎做了一揖。 这世上让叶孤城始终挺直嵴樑,半分不肯折节弯腰的是白云城。可是这个世上,唯一能让叶孤城对人弯腰的,也只有白云城。 玉罗剎知道叶孤城是多么骄傲的人,也知道他为何会如此。他嘆了一口气,扯出一抹如常的笑意,伸手放在了叶孤城头顶。 揉乱了眼前这个小少年的髮髻,玉罗剎笑道:“一家人。”一家人,何必说两家话? 这一次叶孤城没有躲,而是任由玉罗剎揉乱了自己的头髮。反倒是小言欢午睡方醒,从叶孤城书房摆着的小床里坐起身来,用肥白的小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打了一个小呵欠,便惊奇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 第37页 “哎呀,爹爹爹爹,不要揉小舅舅的头髮啦,小舅舅头髮长,不好弄的。笑笑头髮短,你来揉笑笑呀~”从四周有围栏的小床上站了起来,小姑娘往外探出了一颗小脑袋,热情的邀请着她爹过来揉。 天啦噜,我家小宝贝天下第一可爱!!! 玉罗剎瞬间被自家小闺女萌到手足无措,往他家小闺女的床边走的时候险些被绊了一下,若非玉教主武功高强,少不得便要被摔一个狗啃泥。 一把将小姑娘团进怀里,玉罗剎蹭着自家小闺女软软的小脸,抱住这只小肥啾就是一顿勐亲。 迫不得已,小言欢向着叶孤城伸出了小手,示意他救救自己。叶孤城一边把小姑娘捞回了自己怀里,一边自我怀疑——他上辈子到底是怎么认为西方魔教的教主是个雄才伟略之人的呢?这揪住人家小姑娘就是一顿啃的玩意,其实早该被上交给朝廷了吧? 宣和大师预感这两柄剑将会是自己的“平生仅见”,所以他在铸造西门吹雪和言欢的这两柄剑的时候便格外的用心。 叶孤城的那柄乌鞘长剑他就是用了十足的心思,一年方成。而这两柄剑,宣和大师一同铸造,竟是用了足足三年的时间。 这三年之中,西门吹雪便在白云城中常住,而宣和大师带来的陆小凤和朱停这两个孩子也在白云城中成长了起来。 陆小凤很受白云城的暗卫小团体的喜爱,作为一个“编外人员”,陆小凤开始跟着白云城的暗卫头领习武。也实在是因为这个孩子太过倒霉了一些,一不留神就会出各种各样的意外,所以无论是白云城中的暗卫还是邻居家的伯伯婶婶,他们一有空便会教给陆小凤个一招半式,不求他能如何如何,到底要先把小命保住才是。 一个挺可爱的孩子,白云城中的人总不希望他死于诸如“掉进茅坑里爬不出来”、“泡在酒罈子里好玄窒息”、“一不留神被刮在船舷上晾了大半日”这种荒诞可笑的事情上。 也是陆小凤真的有天赋,那些叔叔婶婶伯伯阿姨只要稍微点拨他一下,他总会学的很快。有一阵西门吹雪跟着叶孤城练剑,他在旁边也凑热闹一般的围观了一阵,转而竟也能有模有样的使出几招剑招来。 他和西门吹雪年龄相若,西门吹雪性子冷淡了些,可是陆小凤厚脸皮啊,一来二去的,两个人也能渐渐熟识,至少陆小凤说自己是西门吹雪的朋友的时候,西门吹雪也没有反驳,而是默认了下来。 除却拦着陆小凤不让他靠近自家妹妹,西门吹雪还当真算是一个合格的朋友了。 他会在练剑之余他留心了一下陆小凤的动向,把他从海里捞上来过好几回,还有一次看见陆小凤掉进了泔水桶里,洁癖成性的西门聚聚也能捏着鼻子递给陆小凤一根竹枝。 就这样,日子飞快的过去。白云城中岁月静好,一转眼,竟也过去了十年。 作者有话要说:  噗……一想到西门聚聚捏着鼻子给陆小凤递竹竿,将人从泔水桶里捞出来,叔简直就2333333 从那以后,在西门小少爷的强烈建议之下,白云城再也没有用过一人高的泔水桶,全都换成半人高的了。【认真脸】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 ☆、造化钟神秀。 第三十章。造化钟神秀。 白云城的竹林之中, 一个一身白色衣裙的小少女持剑而立。她手中握着一柄悬着天蓝色环佩的长剑,而身后则背着一柄看起来比她都要宽一些, 一看就分量不轻的重剑。 她的一身衣裙和时下流行的样式不同, 在大安, 女子衣裙以曼妙飘逸为美, 哪怕是江湖之中的女侠,身上的长裙也总是要曳地些许。而这个小姑娘的一身衣裙利落,巴掌宽的束腰轻易勾勒出她纤细的腰肢,上身近乎有些男装的样式,掩去小姑娘胸口些微的起伏,下装则是半长的衣裙,行动起来很是方便。 这样的一身衣裙,有着十分浓郁的白云城风格,让人一见便能看出来她的出身。而她身后的那柄沉重到夸张的重剑, 也足够让她吸引旁人的目光。 她没有说话, 一双琥珀色的眼眸静静的注视着竹林之中的两个人。 竹林之中是两个白衣人。他们身上的白衣款式相近, 他们的眉宇之间还有几分似是而非的相若,可是若你真的站在这两个人面前,那么无论如何, 都不会有人将这两个人错认。 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十五岁的西门吹雪剑道方有小成,而刚刚及冠的叶孤城已然登临剑道巅峰。所以, 不会有人认错。 两个人相对而立了许久,忽而,西门吹雪动了。他抽出腰间的乌鞘长剑, 整个人如同手中的长剑本身一般,悍然破开南海炽热的空气,在这样的天气里,偏偏给人带来森森寒意。 叶言欢在西门吹雪出剑的那一刻便轻“啧”了一声,并不意外的耸了耸肩。她知道她的兄长输定了,不过输给小舅舅,似乎也并不是什么太过稀奇的事情。 西门吹雪的剑很快,因为他必须快,唯有快过所有的对手,放才能取得胜利。 而叶孤城已经不必快。 叶孤城甚至闭上了双眼,可却依旧准确的截住了西门吹雪这锋锐无匹的一剑。而后西门吹雪迅速的变招,可是叶孤城却总像已然窥破他的下一步动作一般,总能及时的在最恰当的时机,用自己的剑鞘击中西门吹雪那一招的破绽之处。 “所以说,你爹爹永远是你爹爹。”一个青衣小少年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他有一双十分招人的桃花眼,睫毛纤长有卷翘,简直让无数少女都要嫉妒。 叶言欢却是不嫉妒的,因为她的睫毛比陆小凤的还长还卷,略略略~ “是小舅舅啦。不要总说小舅舅是我和阿雪的爹爹,我爹爹会生气的。”叶言欢伸手敲了一下陆小凤的脑袋,对方也不躲,被她敲了一下之后十分无赖的躺倒,压在叶言欢的脚背上,哼哼唧唧:“啊呀,小凤凰摔倒了……” “我亲亲你再起来?” 一道阴森森的声音不知道从哪里传来,陆小凤一个激灵,条件反射一般的一个鲤鱼打滚,就这样从地上“蹭”的一下蹦了起来。 陆小凤不知道声音从哪里传来,叶言欢却是能分辨得出的。她往自己左手边的方向侧了侧头,脆生生的唤了一声“九哥哥”。 听见这声九哥哥,宫九心情好了些,他缓缓从竹林之中走了出来,只是衣服上有些灰色的痕迹,头上也有些杂乱的草叶,让他整个人看起来都有几分狼狈。 叶言欢愣了愣,继而忍不住笑出了声来。虽然背着重剑,但是叶言欢的脚步十分轻快的跑到了宫九身边,伸出小手帮宫九将头上的草叶子摘掉,叶言欢笑眯眯的说道:“朱停在城主府的东面修了个温泉,可以自己上水放水,很有意思的,九哥哥不是从东面来的吧?” 宫九前世的时候就有不认路的毛病,今生被王怜花魔鬼训练,这毛病倒是能改好一点,只是那也仅限于“一点儿”罢了。需要有人带着他走过几次,宫九方才能够勉强记住,而若是改动了些许格局和建筑,那宫九便又会迷路了。 第38页 白云城中没有叶孤城的授意,朱停又没有另一个名字叫“叶言欢”,他安敢在白云城中大兴土木?叶孤城在知道宫九的这个弱点之后,为了防止他隔三差五的就来找自家笑笑,叶孤城应下了朱停的诸多请求,力争给宫九凑到他家小外甥女的道路上制造层层阻碍。 叶孤城没有不许宫九来白云城,一来是两人的确合作过几次,互惠互利的给大安找了些许麻烦,二来是宫九惯会伪装,哄得叶言欢和叶萦洲都很喜欢他。叶家的两个女子地位超然,哪怕是叶孤城也是不好直白的违了她们的意的。 索性宫九也没有在白云城生事,每次来也不过是在叶孤城注意到或者没注意到的时候逗弄一下言欢,讨好一下叶萦洲。如此一来过了十年,叶孤城对于宫九也从最初的防范到如今的……无视了。 这一边小言欢在替宫九摘掉身上头上的树叶杂草,另一边叶孤城倏忽收剑。望了一眼西门吹雪,叶孤城淡淡道:“你的心不静。” 面对西门吹雪的时候,叶孤城一向是宽厚的长者,他偶尔会点拨他用剑,却很少有这样严厉的时刻。因为剑对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来说都是神圣,所以若是西门吹雪分神了,那他们也不必再继续下去了。 到底还是少年,西门吹雪的脸上有了一丝愧怍。只是错了便是错了,西门吹雪没有为自己辩驳,而是对叶孤城示意了一下,而后便向着言欢和宫九所在的方向走去。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落下的毛病,西门吹雪看见宫九的时候总会条件反射似的反胃,而看见他接近自己的幼妹的时候,就更会浑身的毛都要炸起来了一般。 这些年来西门吹雪坐拥万梅山庄,万梅山庄的宾客往来也不能再用“庄主年幼”而让管家出面搪塞,而叶孤城则是在南海执掌白云城与南海群岛,诸事繁忙,更是抽不开身去。因此对于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来说,他们两个能够在一起试剑的机会其实十分宝贵。 如今这难得的机会被宫九搅和了,偏生宫九还没有做什么,西门吹雪的抑郁之情简直难以言表。唯有隔离自家幼妹和宫九,西门吹雪郁闷的心情才能稍稍平復些许。 握住小言欢还在给宫九摘叶子的手,西门吹雪拉着言欢就要往一旁走。陆小凤也不知怎的,一见宫九就会起一身鸡皮疙瘩,分明这个人总是笑着,气质也是温文,虽然有些时候有些不羁,从理论上来说,爱交朋友的陆小凤就是不能和他交上朋友,也总不该是这种反应才是。 可是陆小凤求生的本能让他对着人敬而远之,如今眼见着西门吹雪和宫九又要掐起来,陆小凤瞥了一眼那毫无自知之名的小姑娘,嘆了一口气,而后果断的……脚底抹油,熘了。 西门吹雪这一次没有和宫九再掐起来,不过陆小凤的熘走也依旧堪称机智。因为如果他不走,恐怕一会儿西门吹雪和宫九就要调转矛头,第一次战线统一的一起掐他了。 一年前陆小凤出了一次海,回来的时候和小言欢描述了诸多中原风貌。小言欢其实并没有十分想要去中原走走看看,但是她听到陆小凤提及了西湖。杭州西湖,那是每一个藏剑山庄的弟子都魂牵梦萦的地方。 那是叶言欢第一次对叶孤城提出要去中原一趟,不仅仅是为了她自己,更是为了她家师父。是了,藏剑正阳门下弟子叶言欢,总要带着自家师父叶英去故地看看的。哪怕时光荏苒,哪怕藏剑不復。 叶孤城将言欢视作自己的孩子。这句话的重点在“孩子”而非“自己的”。叶孤城其实是那种十分开明而有足够智慧的家长,他守护着言欢长大,却不会对她的任何决定横加阻挠。叶孤城没有不让言欢出海,只是言欢出海的条件是——她需要在他手底下走过百招。 西门吹雪十三岁的时候,也不过能在叶孤城手下走过七十招,叶孤城的原意是让叶言欢再长几岁再去中原歷练,这才为难人一般的将条件提升到了“百招”。可是出乎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预料,小言欢当真在叶孤城手下走了足足一百招。 虽然最后一招的时候叶孤城有放水的嫌疑,但是能用一招鹤归孤山逼得叶孤城拔剑相抗,到底也算是难得了。 一言既出,便再无反悔余地,叶孤城终归只能帮着他家笑笑打点行囊,同意她去中原这一趟。 听说自家幼妹要去中原,却并非去万梅山庄,西门吹雪一夜未眠,隔天便乘船往白云城而来,准备接来接笑笑。说到底,他还是不放心他家幼妹一人独上江南罢。 言欢没有想到,她这次的中原之行,后面居然跟了一串尾巴——她家兄长也就罢了,朱停和陆小凤也来凑热闹。而宫九居然也混进了船上,无视了西门吹雪的死亡凝视,也随着言欢一道往中原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陆小凤:我知道了,九公子这个技能应该叫做……“瞪谁谁怀孕”? 叶言欢【惊】:为神马? 陆小凤:因为他一看西门,西门就噁心。 西门吹雪:陆小凤,其实天外飞仙和鹤归孤山什么的,我也是会一些的。 ☆、阴阳割昏晓。 第三十一章。阴阳割昏晓。 烟雨江南。 宫九虽然硬是混上了白云城前往中原的大船, 乘船的时候还晕船,一有机会就面色苍白的躺在言欢的腿上, 而且这厮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 西门吹雪给他诊脉的时候, 这人是真的晕船, 不带半分掺假,但是等到了中原的码头,他还是和“白云城中原数日游”小分队分道扬镳,自己一个人不知道去了哪里。 对于宫九会晕船这件事……估计只有一直到现在还他当成是好人的笑笑会相信了。不说这个人体质妖孽,简直堪称打不死的蟑螂,就说这人在海岛长大,怎么可能会晕船?知道这人分明是在占自家幼妹便宜,可是却苦于没有证据戳穿他的谎言的西门聚聚简直要被气得拔剑了。 也幸好这人很快识相的离开,不然西门吹雪还真不敢保证自己会做出多么兇残的事情。 围观了全程的陆小凤表示, 西门一脸严肃正经的将和剑横在膝上, 而紧贴着他坐着的小言欢膝上还躺着个人的场景神马的, 简直不能再违和。至若为何小言欢身上没有带着剑?只能说,让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做到不让六十斤的重剑离身什么的,未免有些太不人道了。 话说小言欢一直这么……咳, 娇小玲珑,莫不是被那重剑压得吧? 这一刻, 陆小凤觉得自己又真相了。 有老友相随,这一路的旅程并不枯燥。朱停在几日之前已经和陆小凤言欢辞别,他此来中原, 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寻人。他家阿梅姐姐还在盛京等他,他答应过她要回去的。 于是,在言欢和陆小凤戏嚯的笑容之中,朱停独自一人踏上了盛京的旅程。此时朱停还是个身材有些瘦弱的少年,言欢看着他的背影,冲着陆小凤问道:“我说陆小凤,你觉得朱停能找到他的阿梅姐姐么?”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的上唇,就恍若那里有鬍子一般。他漆黑的眸子里闪过了一抹温柔的光彩,吹了声口哨,陆小凤轻声道:“大概,可以的吧。”毕竟朱停对他的阿梅姐姐念念不忘这么多年。 第39页 这种年少的欢喜,总让人内心柔软,期望可以有一个好的结局。成固欣然,若是错过,也还能在心中留存些许温柔。所以作为朋友,他们就只要祝福就好了。 他们抵至江南的时候,天正下着雨。西门吹雪撑起了一把黑色的油纸大伞,将幼妹严严实实的罩进了伞中。陆小凤看了一眼剩下的那明显是叶孤城准备给她小外甥女的粉红小伞,脸上浮现出一抹哭笑不得的笑。 “只有这个?”拨弄了一下伞下的流苏,陆小凤可怜巴巴。 西门吹雪没有回他,他的行李是忠叔打点的,笑笑的则是他们小舅舅亲自打点。至若陆小凤,他外祖沉迷于重剑的铸造,整日在不是呆在白云城的书房里,就是呆在剑庐之中。白云城的武器图谱和好材料一样不缺,叶孤城也是大方,任由宣和大师取用。 用陆小凤的话说,他外祖就像是老鼠掉进了米缸中。所以,也不能指望宣和大师会帮着陆小凤打点行囊。陆小凤很小的时候就到了南海,南海终年不曾下雨,陆小凤自然不会记得带伞这种事情,于是就造成了如今这尴尬的一幕。 事实证明,脸皮这种东西,陆小凤是没有的。在被西门吹雪无视了之后,他果断的撑开了那顶粉红的小伞,用了一阵之后竟觉颇有趣味,于是他便乐颠颠的开始撑着这伞,在江南被雨水沖刷的颇为干净的青石板路上走来走去,留下一串叮噹之声。 一个半大少年撑着这样的伞实在是吸引人的目光,更何况他身后还跟着一个冷着脸的少年和一个生得太过明艷的少女。这样的组合一处,瞬间引来了一众多人的围观。 陆小凤的脸皮目前只修炼到能够任由熟人围观的程度——也就是说,若是如今在白云城中,那么被那些叔叔婶婶看看却也是无妨的。反正从小到大,那些叔叔婶婶不知道看了他多少笑话。可是如今在人生地不熟的大安,被江南的陌生人这样看着,陆小凤总归会有些不自在的。 看见了不远处的一间茶肆,陆小凤就像是看见了救命稻草一般,快步往那茶肆走去。 茶肆门口站着一个小厮,看着那粉红伞下却露出一个少年英俊的眉眼的时候,那小厮微微一愣,继而有些歉意的对陆小凤说道:“这位客官实在抱歉,小店被人包下了。” 陆小凤脚步一顿,脸上有些显而易见的困惑。他方才分明看见,有两个提剑的江湖女子进去避雨了。 大概人总是愿意和长得好看的人多说两句的,那小二看着陆小凤不解,于是对他解释道:“是这样的客官,那位主顾是位官宦人家的小姐,小姐在此避雨,总该避讳一些。但是那位姑娘心善,虽然包下了小店,可是若有其他姑娘家进来避雨歇脚,那却也是可以的。” 与它相隔不远的地方还有一间酒楼,陆小凤也并非蛮不讲理之人,事出有因,因此陆小凤只是对那小厮颔首,继而便准备往不远处的酒楼走去。 言欢看他被人拦下,便不由快走了几步,听了事情的原委,言欢便也注意到了不远处的酒楼,笑了笑,言欢对陆小凤道:“陆小凤,哪怕到了酒楼那也是不许喝酒哒,别忘了小舅舅的禁令。” 叶孤城不喝酒,可是却擅长酿酒。西门吹雪也不喝酒,但是看着叶孤城酿过一次酒之后,他也学会了酿酒。陆小凤分明是个酒鬼,可是他每次在叶孤城酿酒的时候都要学,却每每都要酿出一罈子醋来。 天下之事,岂能事事都有道理可言? 而这禁酒令,是因为陆小凤偷喝了叶孤城酿的女儿红,所以叶孤城下令,让他一年之内不许喝酒。 按说叶孤城也不会如此小气,白云城中被陆小凤偷喝了的酒不计其数,叶孤城若是次次都要计较,那陆小凤的下半辈子恐怕只能在白云城中卖身还债了。 偏生他偷喝的那一坛却是在小言欢出生那一年,叶孤城酿下的二十坛女儿红之中的一坛,因为有着特殊的含义,本该在言欢出嫁的时候开启,如今被陆小凤贸贸然的开了,岂非是在说他家笑笑会早早出嫁?触及到了叶孤城某根敏感的神经,那一次,叶孤城是认真的在和陆小凤计较了。 反正陆小凤在白云城之中的那十个月,白云城众人严防死守,当真没有让他再喝到半滴酒。陆小凤被迫忌酒十个月,如今馋的不行,就差连后厨大娘用来做鱼的料酒都拿过来尝尝了。 如今好不容易出了白云城,居然还有个小管家婆坚定的贯彻着叶城主的命令,陆小凤不由苦了脸,凑到叶言欢身边,委屈得揪住她的依旧,拖长了声音,故意作怪一般的哼唧道:“笑~笑~我的好笑笑,你也是喝酒的人啊,你晓得不让一个酒鬼喝酒是多么残忍的事情噻~” “哥哥!”笑笑被陆小凤噁心得一个激灵,忙不迭的跟西门吹雪换了个位置,将自己小小的身子藏在兄长的身后,一脸警惕的看着陆小凤,坚决的不打算让他再碰到自己分毫。 西门吹雪摸了摸幼妹脑袋上被吓起来的一撮小呆毛,转而将伞一手撑着伞,不让幼妹被雨淋湿半滴,一手却按在了自己的剑上,冷冷的望着陆小凤,西门吹雪的用意不言自明。 陆小凤的眼睛都快哭成荷包蛋了。可惜他不是笑笑,所以这种泪眼攻击对于西门吹雪来说……没用。 就在西门吹雪和叶言欢兄妹二人联手“欺负”陆小凤的时候,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了一个有些洒脱舒朗意味的男声。 “这位兄台既如此好杯中物,可否与李某共近此杯?” 陆小凤的耳力很好,能够清晰的听见酒在酒囊中晃荡的声音。他的嗅觉也很好,能够嗅到空气中隐隐传来的清冽酒香。 抬眼望去,只见一个头髮微卷,身上的江湖气被书卷气掩盖的年轻人向着他走来,男人手上拿着一个小小的酒囊,只是轻微晃荡,便能嗅到那股极为霸道绵长的酒香。 “你这人怎么能这个样子啊?”小姑娘埋怨的看了那人一眼,可是说出的话语却更像是嗔怪,让人莫名的觉得可爱。 言欢抽了抽小鼻子,不由自主的往那人的方向凑了几步,几乎快要踮起脚来把上那人的手臂,让他将手中的酒囊放低几分了。 “真是好酒啊。” 忽然发觉自己方才的动作有些丢人,小言欢蓦然顿住脚步,却还是眼巴巴的看着那人……手里的酒。 来人一愣,继而大笑出声。 作者有话要说:  小李探花上线啦,那茶楼之中的姑娘……你猜? ☆、谁有不平事。 第三十二章。谁有不平事。 一个少年馋酒的时候, 李寻欢总是不吝于邀请他共饮一杯的。而一个小姑娘,特别是方才还一本正经的要旁人不许喝酒的小姑娘馋酒, 李寻欢不由笑出了声来。 他的笑声舒朗, 带着一点少年意气, 却恰到好处, 并不至于失仪。 这个时候的李寻欢自然是可以这样笑出来的,他年少得意,在江南才名与侠名兼具,有万贯家财,更有即将见面的未婚妻子——虽然是“即将见面”,但是在吃之前,他年幼的时候曾经和这位表妹有过一段相处愉快的时光,所以自从听闻这位表妹家中遭遇了一些变故,需要在他们家居住的时候, 李寻欢便隐隐生出了一股子期待之情。 第40页 人生之乐事, 李寻欢大抵已经尝到其中的全部况味了。 陆小凤从李寻欢手中接过他递过来的酒囊, 特地拔开盖子,拿在手里在叶言欢面前晃了晃。冲着叶言欢眨了眨眼睛,陆小凤和她商量道:“小言欢咱们打个商量, 你若是不告诉叶城主我喝酒了,我和这位兄台就带你一份。” 叶言欢看了看陆小凤, 又转而去看李寻欢。 李寻欢只是含笑站在一旁,并不说话,完全一副“我没意见, 你们商量”的好好先生模样。 陆小凤和叶言欢当了这么多年“酒友”,是再清楚不过小言欢抵挡不了这样的好酒的诱惑的。南海的酒也很好,可是却偏向于清冽。南海的酒水香气直率而霸道,那是因为那里特有的“洞中天水”的缘故。所谓洞中天水,乃是南海重要的淡水来源。那种水质微甜,使得酿出的酒都带了那么三分甜意。 而这位兄台手中的酒醇厚而绵长,酒香内敛而深邃,是和南海不同的另一番滋味。凡是好酒之人,固然有自己专一的喜好,却难免见猎心喜,陆小凤掐准了这一点,所以开始和叶言欢商量喝酒之事。 叶言欢面上的笑意不变,丝毫没有犹豫的答应了和陆小凤的交易。而她不动声色的捏了捏兄长的手,意思再明确不过。 陆小凤喝酒这件事的目击证人可不止他一个,日后若是小舅舅问起,就让哥哥跟小舅舅告状……阿不,揭发嘛。 丝毫不知道自己被这个一脸纯良的小姑娘摆了一道,以至于未来的日子里,陆小凤因为这件事被叶孤城一剑挑到了海里,好不容易从海里爬起来,又被路过的宫九再一次弄到了海里,以至于被朱停嘲笑了许久,这却是后话了。 陆小凤撑着他那把叶孤城给小外甥女准备的粉色油纸伞,他就这样站在街上和那位好心的酒友交换了一下姓名。如今陆小凤在江湖之中虽然刚刚开始走动,可是他初出茅庐的那一年之中却干了不少事情,破获了大大小小的几个案件,结交了一干朋友,在江湖之中也有了小小的声名。 而李寻欢虽然还不是探花,但是在江南的也早就是风流人物,这样的两个人自然越聊越是投机,若非叶言欢说在这里站着也不是个事情,不若去隔壁酒楼一叙,恐怕这两个人就能有说不完的话,直接在这街上聊到地老天荒。 李寻欢先是将这一干人引到了那间酒楼,那酒楼自然是李家的产业,见到少东家到来,小二慌忙将几人请到了最好的包房之内。李寻欢没有急着落座,反而是在跟众人告罪之后去隔壁的茶肆之中将自己的未婚妻避雨的接了过来。 叶言欢看见他的动作,暗自皱了皱眉,不过这是人家的家事,她一个外人到底没有说什么。 林诗音是个正统的官宦人家的小姐,和李家这种半江湖半朝堂的出身并不相同。方才言语之中李寻欢已然介绍了自己的姓名家世,实话讲,叶言欢是对这个人很有好感的。 抛开李寻欢此人本身不谈,昔年藏剑山庄老庄主便是科举之后成立的藏剑山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藏剑山庄和李家的家世有几分相像。藏剑不復,可是藏剑弟子却终归有那么几分痴性,哪怕是万分之一的相似,也能让他们欢喜些许。 因此,叶言欢很难会对李家,对李寻欢产生恶感。可是李寻欢这般将一个纯粹的闺阁少女带到一众刚刚结识的江湖人面前,叶言欢总觉得是有些不妥的。毕竟从这个女子包下茶肆,只让女子进入的举动上来看,就能看出她并非跋扈的性子,也愿意与人方便,只是有些规矩始终是要守的。 不多时候,李寻欢便带着他那位未婚妻子走了进来。那女子轻纱覆面,跟在李寻欢身后,进了屋子之后,她并没有多言,而是冲着在座的各位福了福身。 “这是诗音,是我未过门的妻子。”李寻欢微微一笑,握住林诗音的手,对众人介绍道。 陆小凤是喜欢漂亮姑娘的,在白云城的时候,他总会哄得那些姐姐妹妹十分开心。但是他也并非小人,听见李寻欢的介绍,他只是对那位姑娘拱了拱手还礼,眸光却落在了别处,这倒是让林诗音松了一口气。 西门吹雪自不必讲,他连和李寻欢互通姓名都没有,而是一直沉默的坐在自家幼妹身边,这会儿自然也不会去刻意理会李寻欢的妻子。 叶言欢身后背着一柄重剑,腰间悬着一柄轻剑,但是她的一张小脸细白莹润,五官妍丽却没有侵略性,哪怕如今她还青涩,可是在二八年华,正是最美好的年纪的林诗音面前,叶言欢也并没有被压下去。 这实在是一个漂亮太过的小姑娘,漂亮到让每一个第一次见到她的人都会暗暗心惊,继而期待她年岁稍长,会是怎样的人间殊色? 拨弄了一下自己额前的碎发,更加清晰的露出自己额角的那朵五瓣梅花,叶言欢自然而然的拉过了林诗音的手,将她的手指按在自己的额角上,而后笑着对林诗音说道:“是天生的哦,不是画哒。” 顺势和陆小凤换了一个位置,叶言欢挨着坐在李寻欢身边的林诗音坐下,也多多少少帮她隔开了桌上并不相熟的男子。 林诗音只觉得自己指下一片滑腻,小姑娘额上的肌肤细腻得如同豆腐一般。她微微有些脸红,家庭教育让她不能失礼于人前,而盯着人家看,还被人发现了,的确是一件有些失礼的事情。 叶言欢察觉到林诗音的羞赧,十分体贴的笑道:“姐姐没事的,每个人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都会好奇这朵小花花,人之常情,人之常情。” 李寻欢将这小姑娘的动作看在眼里,从方才她和陆小凤换了个位置开始,李寻欢就意识到了自己做的似乎有些不妥。不过眼下也并不好再多说什么,李寻欢暗自懊恼了一下自己的不体贴,有些歉意的拉了拉林诗音的手。 这一下,直接惹得林诗音的脸更红了。 叶言欢见着两个人的小动作,偷偷笑了笑。这个时候,这间酒楼的小二叩了叩房门,一队端着各色菜餚的小厮鱼贯而入,不多时候,方才还空荡荡的桌面上已然摆满了各色酒席。 上菜的空档,林诗音低声对叶言欢说道:“还未请教妹妹姓名。” 她实在是喜欢这体贴的小姑娘,所以一向难在陌生人面前说话的林诗音才会难得开口。 叶言欢笑弯了眼睛,脆生生的对她说道:“我姓叶,上言下欢,和李兄重了最后一个字。” 叶言欢,李寻欢,可不正是名字中都带了个“欢”字?林诗音这人本就有些爱屋及乌的毛病,她倾慕李寻欢,那和李寻欢事沾边儿一点的事情就没有不好的,再加上她本就对言欢十分有好感,这下便更加对她产生了几分没有由来的亲昵。 林诗音的声音小小的,可是叶言欢却并没有压低声量,因此这句话也被李寻欢听去,闻言李寻欢微微一笑,亲自为叶言欢倒满了一杯酒,而后道:“如此巧合,李某合该跟小叶姑娘喝一杯。” 李寻欢的酒杯就是正常的酒杯,而叶言欢面前的那个则是特制的小小一杯,是给来这间酒楼的馋嘴的孩子准备的。这也是李寻欢特地吩咐,毕竟眼前这个小姑娘虽然表现得十分馋酒的样子,可她的酒量到底如何,李寻欢却并不知道。 第41页 没有灌醉小姑娘的意思,李寻欢只当让她意思意思,略尝一尝便是了。 藏剑便鲜少有不好酒的,言欢好酒,却并不贪杯。她自己的天赋得天独厚,但是能在十三岁稚龄在叶孤城那样的绝世高手手下走过百招,这和她后天的自我约束与勤奋都是分不开的。 喝了酒手会不稳,叶言欢作为一个剑客,始终是能把握这其中的分寸的。 并没有要求换杯,叶言欢端起了自己面前的小小酒杯,和李寻欢碰了一下,转而倾杯。 作者有话要说:  李寻欢很快就会发现,他此生最大的情敌,不是风流的陆小凤,不是高冷的西门吹雪,也不是还没出场的倒霉催的龙啸云。 而是……西湖的某只小肥啾。 李寻欢:加餐,吃烤鸡。 ☆、远芳侵古道。 第三十三章。远芳侵古道。 叶言欢的目的是杭州西湖, 只是虽然到了江南地界,但是毕竟距离西湖还是有些距离的, 叶言欢一行人到底并不着急赶路, 于是在李寻欢盛情的邀请之下, 他们一行人抵达了李园。 李园是李家的祖宅, 此时李寻欢的父兄一人出门巡视产业,一人出门帮着林诗音家料理后续事宜,都不在家中,因此整个李园的主人就只剩下了李寻欢一人。 李园之中并不乏好酒,不过最让陆小凤感兴趣的却是李寻欢的那一手飞镖绝技。此时李寻欢也不过刚刚步入青年的行列,小李飞刀还没有到了例无虚发的程度,而陆小凤的灵犀一指也刚刚有了一个雏形,两个人彼此切磋,都颇有进益。 陆小凤此行没有目的, 叶言欢虽然有一个目的地, 不过更多的却是要在江湖之中游歷, 增长一番见识,两个人谁也不着急,因此稍微商议了一下, 言欢和陆小凤便决定在李园住上一些时日。 西门吹雪没有意见,左右他只是要跟在自家妹妹身边便是。 陆小凤和西门吹雪身为男子, 想的事情可能和言欢有些不同。言欢思考了一下,从身上抽出一张五千两的银票,暗搓搓的递给了李园的管家。她场面话说得漂亮, 等到李园管家晕晕乎乎的从叶言欢的院子里出来的时候,手中已经捧着那五千两的银票了。 后悔不迭的老管家慌忙将这银票呈到李寻欢面前,李寻欢沉吟了片刻,示意老管家收下便是。 他自然不缺这五千两银票,而从那个小姑娘的衣着打扮来看,她就更是不缺。毕竟,哪怕是江南最富硕的人家,也不会将上好的东珠缀在鞋面上的。因此,如果能让这姑娘在他家住得更自在一些,收了这五千两银票又何妨?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李寻欢其实是个极为体贴,也极为洒脱的人。他洞察每个朋友的秉性,而后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满足他们。他身在江湖,“朋友”二字对他来说稀松平常,可是李寻欢却真的是在认认真真的对待自己的每一位朋友的。 叶言欢和陆小凤与李寻欢相处了几日,他们很快发现,这世间很少有能不喜欢李寻欢的人,可是两个人却也有隐隐的担心——李寻欢的确是太好了,他的这种好容易滋长出越多的贪婪。一个人如果不懂得拒绝,那也是一件相当可怕的事情。 只是这是李寻欢的固有性格,换言之,这就是李寻欢本身,所以陆小凤和叶言欢没有办法置喙,只能将这种担心压在心里。 陆小凤和李寻欢的脾气秉性相同,武功上又有一些相生相剋的意味,因此两人黏在一起的时间越发的多。西门吹雪喜静,往日自家笑笑去寻林诗音的时候,他就独自一人呆在屋子里静坐冥想,感悟剑道。 叶言欢是喜欢去找林诗音的,林诗音弹得一手好琴,也烹得一手好茶,而这两点恰好是叶言欢的隐藏技能,都是她家师父叶英在潜移默化之中传授给她的,因此和林诗音,叶言欢也有很多共同语言。 林诗音和李园上下的人很快发现,这位叶小姐和他们印象之中只会舞刀弄枪的江湖人不同,她出身名门,从小受到的教育并不比大家闺秀要宽松多少——大家闺秀一行一动自然有一派规矩,而叶言欢的行止,却都是以“君子”二字作为准则。 所谓君子,并非是流于形式的恪守礼仪,更多的是要为人清正,要懂得体贴他人,要无愧于心,无愧于人。 君子如风,叶言欢作为叶英的弟子,自然要时刻严格的以此来要求自己,藏剑虽然不復,可是藏剑永远在她的心中。 林诗音作为李寻欢的未婚妻子,在李园的位置有些特殊。一来,她虽然是李寻欢未过门的妻子,但是到底“未过门”,二来她虽然是李家的表小姐,可是到底和李家少爷有婚约。这似主似客的身份,其实是有些尴尬的,再加上林家遭逢变故,林诗音父母亡故,她的脸上总是带出一抹愁容。 若非林诗音父母亡故,她身负三年热孝,只需早早嫁给李寻欢便是,之后的问题也都迎刃而解了。可惜没有如果,如今实际情况摆在那里,林诗音在李园之中的身份多多少少都有些尴尬。 这种尴尬林诗音是无法与人道之的,可是叶言欢与她相处日久,还是发现了这其中的种种。 小言欢当时没有说什么,不过出门的时候却开始四处转悠,想要帮着林诗音做些什么。 那日林诗音为叶言欢泡了一壶茶,叶言欢拨弄着手中清香四溢的茶杯,忽然对林诗音开口道:“林姐姐这样的好手艺,想必对于茶的优劣也定然能够轻易的判断出来了?” 林诗音闻言一愣,继而笑开:“虽然人的喜好不同,但是茶叶的优劣到底自有标准,这缘何分辨不出?” 叶言欢道:“姐姐有所不知,如今大安相邻的金国,有些部落掌握了一门技术,专门以次充好,那茶叶从外观气味来看都和上好的茶叶没有什么区别,可是一泡开就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了。偏生他给人展示的一定是好差,实际的货物也不可能全都泡开再辨优劣。如此一来,大安的商户蒙受了不小的损失。” 林诗音闻言更是不解,她对叶言欢问道:“那金国如此小人行径,咱们不与他们通商便是了。” 叶言欢摇了摇头,小小的啜饮了一口茶水,这才道:“我们白云城不与金国通商倒是不打紧,但是大安的茶叶和皮革还真就离不开金国供给。你们大安虽然也算是大,不过能产茶的也就只有江南一带,江南产的那点儿茶叶还不够当地自己喝的,所以还有大量的茶叶都要倚靠和金国通商。” 虽然是个女子,可是林诗音这会儿也能看出问题的严重性了。她皱了皱眉,有些忧心忡忡的自语道:“那可如何是好?” 叶言欢握住了林诗音的手,继续道:“姐姐虽然帮助不了全部的商家,但是却可以帮助一家是一家啊。” 林诗音这下更是惊讶了,她不可置信的望着叶言欢,半晌之后才有些不确定的道:“我?” “自然是姐姐。”叶言欢笑了笑,对林诗音细细说道:“金国霸道,交货的时候不让沖泡已经成为了行业规则,但是若是交货的时候全凭一双肉眼发现货物不对劲,却可以全部退货的。如今江南最大的贩茶商人正四处寻找茶道高手,依我所见,姐姐足可以一试了。” 第42页 林诗音面上有些动容,不过却很快恢復了平静,她冲着言欢摇了摇头,轻声道:“这不合规矩,我一个女子,总不好时常出门的。” “哈?”叶言欢一下就笑出了声来,她摆了摆手,道:“姐姐误会了,虽然是江南最大的贩茶商,不过他们一次选进的货物就足够卖一月了,一月一次而已,让李兄陪着你就是了,哪里需要时常出门。” 戏嚯的对林诗音眨了眨眼睛,叶言欢偷笑道:“一个月让他陪你出门一次,就当你们小两口出门松快松快啦。” 林诗音的脸迅速红了起来,她伸手就要掐言欢的小肉脸,小言欢也不躲,就这么任由她掐着。林诗音揪住小姑娘还有些爱人肉的小脸扯了扯,终于忍不住被她故意搞怪的表情逗笑了。 李园的老管家是何等的人物,那样的人都被小言欢的三寸不烂之舌忽悠过去,更何况林诗音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闺阁女子,很快,林诗音就经不住叶言欢蛊惑,晕晕乎乎的将此事应了下来。 而李寻欢那里,其实叶言欢早就打好了招唿。李寻欢也觉得表妹整日闷在房中,恐怕是要生病的,如今恰好有这样的机会,合该让她去尝试一下。不说到底能不能辨别出金国的茶叶的真假优劣,就当做是时常散散心也好。 就这样,林诗音点了头,李寻欢那边也保证会跟在他表妹身边,于是此事便敲定了下来。 江南最大的贩茶商人不是旁人,正是叶言欢偶然认识的一个朋友,某地的首富姬冰雁。之所以是“某地”的首富,实在是这人居无定所,时常喜欢天南地北的跑,言欢之所以能和他认识,也是因为这人来南海贩卖珍珠,在找寻皇帝要给后妃的血珊瑚珠串的时候,姬冰雁一路找到了白云城……城主府的后厨。 厨娘婶婶的相公是捞海公,专门捡拾海底扇贝、海鲜、珊瑚等物,所以厨娘婶婶的珊瑚珠串是从来不缺的,捡了成色最不好的一条卖给皇帝,姬冰雁捞了一个“皇商”的名头,厨娘婶婶捞了一大笔银子。 嘛,真是有点心疼皇帝和那宠妃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当年珊瑚珠事件的真相……熏疼皇帝三秒吧。 林姐姐要走事业路线啦hhhhhhh毕竟日后李园的女主人,不懂经商可是不行。 ☆、阳春布德泽。 第三十四章。阳春布德泽。 姬冰雁不喜欢喝酒, 但是他的朋友楚留香喜欢。 姬冰雁一直说楚留香这个人做事没有下限,所谓“君子有所为, 有所不为”, 而在姬冰雁看来, 楚留香已经到了无所不为的程度了。至少, 姬冰雁想不出,一个脸皮厚到了什么程度的人可以和一个小姑娘拼酒。和一个只有十三四岁的小姑娘拼酒,无论是胜了败了也都是跌份的啊喂!!! 可是楚留香偏生就这样做了,还做的理直气壮。在他巡视江南的产业的时候,楚留香恰好也在江南,他偶然找他相见的时候,却正巧是叶家的那个小姑娘找上门来。 楚留香听姬冰雁提起过南海飞仙岛白云城主的这位闺女——虽然如今白云城主也刚刚弱冠之龄,不可能有这么大的一个闺女,可是叶孤城作为天下闻名的剑客, 成名于他七岁的时候与南海群剑的一战, 此后虽鲜少出手, 可一出手便势必会威震武林。 在江湖之中,谁的拳头大谁就有话语权,所以叶孤城说叶言欢是他的女儿, 那叶言欢就只能是,断不会有人去触叶孤城这个霉头, 对他的话加以反驳的。 最开始姬冰雁对楚留香提起叶言欢的时候,用的是“挺漂亮的一个小姑娘”,姬冰雁是钻进钱眼儿里的人, 还真的很少见他在意小姑娘是好看还是难看。楚留香听到姬冰雁这么说,在心里对叶言欢的美貌程度已然有了大概的估量。 可是他再有心理准备,在看见言欢真人的时候,也还是呆了一下。 人间殊色。楚留香望着那个额角有一朵血色梅花的小姑娘,一时之间竟只想到了这一个词。听她和姬冰雁说想要给一个人找一件营生,不需要能赚多少钱,但是要能开阔眼界,要能学习经商之道,要让人能懂得基本的待人接物之道,还要保证绝对的安全的时候,工作的频率也不能太高,楚留香和姬冰雁一时之间都有些茫然,继而为小女儿的异想天开失笑。 “若是有这样的好活计,我也去做了,何必每天在这红尘堆里打滚,勾心斗角的。”姬冰雁有些无奈的望着叶言欢,没有明说她是痴心妄想。 可是漂亮的姑娘总是会受到某种宽待的,楚留香和姬冰雁思索了良久,竟真的让他们两个想出来了一个合适的工作。 将“品鑑金国茶叶”一事告诉了叶言欢,叶言欢觉得可行,连忙谢过姬冰雁、楚留香二人。 楚留香却不让她谢,当日姬冰雁跟他提起叶言欢的时候,说的是这小丫头钻进酒瓮里喝酒,最后险些被装箱的伙计搬到他的船上,一朝带到中原。楚留香也是好酒之人,又好美色,只是他很少遇见又漂亮又能喝的姑娘,因此他想要和叶言欢喝一次酒,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 姬冰雁看着一张冷脸,出去钱财之物以外旁的什么的都不在乎,实际上却是纵容着自己的朋友的。因此,在楚留香提出这个请求的时候,姬冰雁嘴里骂着“老臭虫荒唐”,却没有真的去阻止。 自己年幼的时候少不更事,难得做出一件出格的荒唐事,不仅被姬冰雁惨绝人寰的围观,之后还被小舅舅教训了许久,叶言欢知道楚留香非要找自己拼酒的由头因何而起,她无奈的瘪了瘪嘴,最终应承了下来。 叶言欢在林诗音面前表现得云淡风轻,只用一句“我有个朋友”便将为她找到这份工作的艰辛轻轻揭过,可是事实上,那一天她和楚留香一共喝了姬冰雁的十坛好酒,不仅姬冰雁心疼得跳脚,就连她家兄长过来接人的时候,都已然气得险些拔剑了。 小姑娘喝得一脸薄红,被西门吹雪抱在怀里,她本身和她的重剑一般重,不过藏剑弟子都天生神力,西门吹雪也有一半的藏剑血统,所以抱起一个小姑娘和她的重剑也并不吃力。 揪住兄长的衣襟蹭啊蹭,言欢小声嘟囔着:“我超棒哒,哥哥,我有没有超棒~~~~” 小姑娘的确是喝醉了,不然不会在末尾拖出这么长的一段尾音。西门吹雪有些生气,可是更多的却是无奈。而那点子生气,在小姑娘的小肉脸贴过来蹭他的时候,就已经烟消云散了。 那日西门吹雪给幼妹煮了一碗醒酒汤,小姑娘迷迷煳煳的坐起身来,却不伸手接,只伸着小舌头一小口一小口的,宛如小猫喝水一般的舔。这一次西门吹雪是不怀疑了,可以断定……他家的这只不仅仅是个小肥啾,更有一半的血统是只喵了。 一手端着醒酒汤任由小姑娘舔,西门吹雪难得失笑的揉了揉小言欢柔软的头毛。而后,他的手指在触碰到言欢头上的那朵小花的时候微微一顿。 言欢出生的时候他才只有三岁,记忆很是模煳,却隐隐记得什么“藏剑天眷”的说法。后来年岁渐长,西门吹雪才真正知道所谓天眷的含义和天眷要承担的责任。他还记得幼妹小小年纪,坐在比她还高的书案边上画武功图谱的场景,还记得别的女孩子焚香煮茶,可是他的幼妹却跟在宣和身后,与他一道钻研铸剑方法的样子。 第43页 西门吹雪并不要求自家笑笑和别的女孩子一样,他只是觉得,他家笑笑应当像是某种放肆的植物一般,更加肆意的生长,而不是被肩上传承藏剑的责任压着,过得一直这样辛苦。 这原本应当是他的责任的——如果叶家的孩子一定要出一个让藏剑重见天日,西门吹雪一直觉得,那个人应当是他,而不是他的妹妹。 心里又酸又疼,西门吹雪嘆了一口气,最终却只能帮着他家的小姑娘仔细的掖了掖被脚。一直到小姑娘安安稳稳的睡熟,西门吹雪才转身离开。他去练剑,因为无论如何,他强大一些,他们家笑笑承担的东西就能少一些。 西门吹雪从没有这么清楚的明白他的小舅舅说的,天命予我,我即承担。他只是忽然觉得,自己的剑上应当承担更多的东西了。 之前剑诚于我,不曾相负,今日我诚于剑,愿以三尺青锋护想护之人。一直以来禁锢着西门吹雪的某种东西已然有些松动了,他在剑道之上突破到另一重境界,也只是时间而已。 林诗音不知道自己的这份“工作”,背后浸满了酒香。但是她知道,对方愿意让她试一试,全都是看在言欢的面子上。不愿意给自己的妹妹丢脸,林诗音在去之前当真好生准备了许久。 她对茶的见识让姬冰雁赞嘆,她第一次在姬冰雁的临时住所里烹的茶已然惊动了同来的茶道老师傅。可是林诗音要学的东西还很多,比如茶可以简单粗暴的分优劣,可是到底孰优孰劣,那还是要看买茶之人。 同样的茶,对于贩夫走卒来说是难得的好茶,可是对于达官贵人来说可能就是不屑一试的劣茶。林诗音要做的是感知受众群体,而后按着受众的不同标准,将这些茶叶进行分类。 为了确保安全,也为了防止林诗音经验浅看走眼,以至于他们蒙受损失,所以姬冰雁要求林诗音先从这最基本的做起。至若和金国打交道,那是之后的事情。 林诗音很有悟性,对茶道的理解和相关知识也是扎实,跟着姬冰雁特地找来的老茶道师父,这一干事宜她都很快上手。因为足够专注,林诗音原本还因为自家表哥在身边而羞涩忐忑,过了不到半个时辰,她的心里眼里却只剩下了茶、茶、茶了。 李寻欢原本还因为表妹有了些消遣而替她开心,毕竟她总闷在屋子中,李寻欢也是真的怕她闷坏了。可是这会儿,一直只会注视着自己的表妹却有了新的关住对象,李寻欢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胸口,那里如常跳动着,可是为什么他总觉得那样酸呢? 且不管李寻欢如何想法,等到林诗音渐渐上手之后,姬冰雁便藉口还有事情,因此早早离开了。他穿过一条长长的小巷,进入了一间并不起眼的院子。 院子里站着的是一个白衣少年,此刻他笑着,可是分明清隽的面容却带上了几分邪气。 姬冰雁沉默了一下,方才说道:“你那老师傅已经给林姑娘送去了。” 少年可有可无的“嗯”了一声,伸出手指拨弄着棋盘上的棋子,先是有模有样的自己和自己下了几步,而后却仿若耐心耗尽一般,直接伸手搅乱了棋盘上的棋子。 姬冰雁一贯平静的脸上闪现出怒容,他微微提高了声量:“我是真不明白了,九公子居然做好事不留名?这也就罢了,为何还要以楚留香为威胁?若是九公子直接跟姬某讲,姬某还有送上门的便宜不占的道理?” 宫九对姬冰雁的质问恍若未闻,等到姬冰雁收声,他才抬起头,一字一句的道:“我、乐、意。” 作者有话要说:  让楚留香揪住人家小姑娘就要跟人家拼酒,该让他受点教训才是。 九公子护妻狂魔2333333 ☆、我歌月徘徊。 第三十五章。我歌月徘徊。 姬冰雁还是第一次遇见那么有毛病的人。 他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也是最追逐利益的商人,这天底下只有他想方设法去占的便宜, 似乎还没有是遇见过送上门的便宜他不想要占的时候。 可是这一天, 他偏生就遇到了。 那个名叫宫九的人捉住了楚留香, 并且以楚留香为威胁, 给他送人送买卖,目的是在短期之内教会林诗音一个当家主母该会的一切。 一开始的时候,姬冰雁还以为这位九公子是冲着林诗音去的。他和林诗音虽然素不相识,但是林诗音是李寻欢未过门的妻子这件事情姬冰雁是知道的,所以他并不想助纣为虐,帮着眼前这人拆散一对神仙眷侣。 没想到在看穿姬冰雁的想法之后,九公子嗤笑一声,毫不留情的嘴下刻薄道:“那等庸脂俗粉,也入得了本公子的眼?” 说这话的时候, 宫九面上的神情的确欠揍, 不过姬冰雁看了一眼宫九俊秀不若寻常人的面孔, 虽然没有见过那位林姑娘,不过对于“林姑娘是否能有这妖孽好看”这件事情,他尚且还要打一个问号。 楚留香成名日久, 而且轻功卓绝,能够将他困住这绝非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个人下了这么大的功夫,竟是活捉了楚留香,在这一点上就不容姬冰雁将他等闲视之——哪怕在此之前, 江湖中人是没有听说过“宫九”这个名字的。 看这人不过十四五岁的样子,姬冰雁倒是不难理解他声名不显的原因。恐怕是因为太过年轻而初出江湖,这才在江湖之中籍籍无名罢。以他一出手便能生擒楚留香的能力来看,若是这个人愿意,他名震天下是迟早的事情。当然,若是他情愿隐没姓名,低调行事,那就又该另当别论了。 宫九漫不经心的拨弄了一下手中茶盏的茶叶,清澈的茶汤之中映出他的脸。抬手抚上自己的脸,宫九似笑非笑的对姬冰雁道:“本公子可不喜欢比自己丑的人。” 姬冰雁:妈蛋,好想打他!!! 几乎要被这人气一个倒仰,不过姬冰雁到底从宫九的这句话中找到了一丝灵感。毕竟,他这些年走南闯北见过的美人虽然多,可是能在容貌之上与这人抗衡的,也不过只有两位。第一位是白云城城主的长姐叶萦洲,可惜她和宫九的年龄差距宛若母子。而第二位,则是白云城的小小姐,也便是今日刚刚和楚留香拼酒过的叶言欢。 若是对方为了小言欢而来,那倒是不难理解他会对楚留香发难了。 那老臭虫喜爱撩拨小姑娘成性,此番倒也不算是无妄之灾。姬冰雁嘆了一口气,开始和宫九心平气和的讲起了条件。 其实与其说和宫九讲条件,不若说是敲定他们日后合作的细节。毕竟楚留香如今还在人家手中捏着,这位九公子也绝非好相与之辈,姬冰雁能做的也只是小心试探这人的底线,在有限范围之内为自己创造更大的利益罢了。 在姬冰雁预料之中的,这位九公子多智似妖,哪怕是像是他这样的经验老道的商人,也没有在这位身上讨到多少便宜。不过对方也没有将事情做绝,最后姬冰雁一合计,和宫九做生意所得的利润,已然能够达到他以往的生意的中上水平。 终归算是双赢,姬冰雁对最后的结果还算是满意,而对于自己受到的惊吓,他准备从楚留香身上好生找补回来。 第44页 至若宫九为林诗音找到的那位师父在茶道之外到底会教给她怎样的东西,对善良柔弱的林姑娘的三观会带来怎样的冲击,李寻欢又将是何等的反应,姬冰雁表示,那是人家小两口的事情,他又不是楚留香,他是很忙的,完全都没有时间关心这种事情。 在和姬冰雁将生意敲定下来之后,宫九想了想,最终还是去找了他家的小言欢。 他从盛京而来,手头上其实还有许多事情,他那所谓的皇伯父,实际上的爹心血来潮的想要让他入朝,他的那个替身被赶鸭子上架一般的听了几次早朝,就已经觉得有些吃力,所以忙不迭的让宫九手底下的人联络了宫九,向宫九请示日后该如何安排。 其实宫九明面上作为一个亲王世子,十五六岁的时候上朝也无可厚非。问题在于因为宫九的出身原因,皇帝对他总是明里暗里的优待,这种优待落在太子明荣眼中就是碍眼极了,此番“明睿”入朝,明荣和他的党羽总是明里暗里的给明睿为难。 明荣此人是中宫所出,自幼便被封为太子。这也就养成了他飞扬跋扈,唯我独尊的性格。这样的人在宫九眼中就是愚蠢,可是冒牌货到底冒牌货,这些年宫九为了不滋生那替身的野心,也为了在人前表现出一副无懈可击的无害模样,所以刻意养废了他。如此一来,即使太子明荣很是愚蠢,可是却到底被从小当做君王教导,也不是那区区一个替身就能应付得过来的。 只是哪怕盛京的事情有些棘手,可是宫九在看见手中关于叶家言欢的密报的时候,还是没有什么犹豫的直往江南而来。这些年他虽然人在南海,可是在盛京的布置远不止一年两年,若是这点任性的资格也没有,那还真枉费了宫九重来这一轮。 宫九手底下不养闲人,他将自己的意思稍微布置了下去,自然有人为他完善计划,将事情办的妥帖完美。于是在布置好了一切之后,宫九顺手收拾了欺负他家小言欢的楚留香,而后直往江南而去。 楚留香成名日久,这也就意味着他的死穴始终袒露人前。盗帅大人这辈子吃了不少女人的亏,而他能够吃一次亏,宫九就能让他再吃一次。 那并是个很精妙的陷阱,至少在九公子布下的所有陷阱里,这个用来“诱捕”楚留香的陷阱简直不值一提。但是不得不说这个陷阱是十分有用的,至少楚留香已然入局。 软肋这种东西啊…… 楚留香的前车之鑑在前,宫九摸了摸自己偶尔也会隐隐作痛的脸,怎么也无法将叶家那个一言不合就用重剑抡人家的脸的小丫头和“软肋”这个词联繫起来。若是这种武力值的也算是软肋的话……呵呵。 宫九去往李园的时候,叶言欢正在和李寻欢与林诗音辞行。他们一干人在李园叨扰数日,陆小凤为的是和李寻欢互相切磋探讨,叶言欢却是因为担心林诗音。 她和林诗音相交日浅,却不难看出林诗音性格上的软弱。小言欢虽然身在南海,并不长在自己父亲身边,可是玉罗剎却在每年短暂的跟小闺女相聚的时日里教会了她许多叶孤城不可能教给她的东西,譬如洞察人性。 叶言欢敏锐的看出了林诗音这种个性和李寻欢的性格本身存在的弱点,甚至不无担心的觉得两人的这种相处模式隐藏危机。因此,小姑娘开始寻找一种可能的破局之法。 她在李园盘桓至今,目的就是尽自己所能的帮助林诗音和李寻欢做些什么——虽然她也不能确定未来,可是到底有备无患。如今诸事已了,他们也该离开这里,往西湖而去了。 江南又飘起了碎雨,叶言欢和西门吹雪还有陆小凤,站在李园的屋檐之下,准备着等雨停一些再上路。李寻欢正在出言挽留,说不妨再住上一夜,等明日再走。 陆小凤失笑,虽然他并不排斥再和这位有趣的朋友在一起多相聚几日,可是世间终归没有不散的宴席。伸手接住一点微凉的雨水,陆小凤轻声道:“江南多雨,李兄焉知明日会是个晴好天气呢?” “竹杖芒鞋轻似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陆小凤忽然有了兴致,荒腔走板一般的哼着前朝流传下来的曲子。 曲子是好曲子,苏东坡的洒然和快意也表现得淋漓尽致,只是陆小凤实在是五音不全,这一嗓子出来,饶是李寻欢都有一些微微变色。叶言欢更是毫不客气的捂住了耳朵,小鹌鹑一样的将脑袋埋进了兄长怀里,痛苦的哼唧了一声。 西门吹雪抚上幼妹后脑,而后直接抬起了手中的剑,直指陆小凤。 乌鞘长剑虽然没有出鞘,不过已然散发出隐隐的寒意。陆小凤戛然收声,看着几位好友的动作,他无辜的摸了摸鼻子,有些无奈的对众人嚷道:“喂,太夸张了吧,我唱得有那么难听?” 小言欢从西门吹雪怀里探出脑袋,小鸡啄米似的拼命点头,而李寻欢也礼貌性的视线飘忽了一下,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 正在这个时候,不远处传来了一阵清越的男声,唱的还是陆小凤方才唱过的那首词,在他的衬托之下,这声音悠扬婉转,宛若天籁一般。 作者有话要说:  九公子心机boy!!!! 其实他也没有唱歌多好听,不过在陆小凤的衬托之下…… 九公子:为了撩个小姑娘,我容易么? 今天更新晚了,不过叔真是尽力了……嘤嘤嘤,躺倒爬走 ☆、夜里风雨声。 第三十五章。夜来风雨声。 江南微雨, 一身白衣的公子款步而来,他口中唱着前朝的曲调, 却别有一番洒脱和适意。 微微抬起那柄淡青色, 有如水墨晕染在伞面上的雨伞, 露出了宫九那张足矣欺骗世人的良善面容。 白衣公子轻轻一笑, 醇厚的男音婉转悠扬,最后他话音已落,却恍若绕樑。在距离屋檐下躲雨的小姑娘不远处站定,宫九微微一笑。 恰然这时,天边收了这最后的丝丝缕缕的雨水,宫九收了伞,用是恍若浸润着江南湿气的眉眼对着小言欢微微一笑,而后伸出手去,对她说道:“笑笑, 雨停了。” 小姑娘愣愣的将自己的小手搭在宫九手上, 而后宫九略一用力, 就将小姑娘连人带剑的从西门吹雪身边拉了过来。言欢被拉到了宫九身边,也伸出了手,洁白的手心向上, 果然没有再感觉道一丝湿意。 笑得弯了一双眉眼,小言欢也道:“呀, 果然晴天了。” 陆小凤被这种老天爷的极度配合弄得一愣,他撇了撇嘴,小声嘟囔:“要是他曲子唱完了, 但是雨没有停,那不就尴尬了?” 宫九和李寻欢都看了陆小凤一言,前者的目光中带着满满的“怜爱智障”——宫九对陆小凤的那点怨气,在恶整了他几年之后也消磨的差不多了,如今细想一想,这个人反覆的被自己的所谓“朋友”玩弄利用,大概也会另一种意义上的可悲吧。若是陆小凤没有足够的幸运,恐怕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第45页 轻啧了一声,看开之后,宫九也为自己这几年跟这么个玩意较劲而感觉到心疼。当然,九公子是在心疼他自己,毕竟他要做的事情还很多,时间宝贵,他居然都浪费在了这么个玩意身上。 而李寻欢没有宫九那么刻薄,他只是奇怪的看了陆小凤一言,然后自然而然的接口道:“有何尴尬?这位公子走过来在屋檐下一同避雨就是了。” 陆小凤:瞎说什么大!实!话!绝交三秒钟你自己好好反省一下。 叶言欢发誓,她跟陆小凤算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嗯,虽然确切的说,陆小凤才是时时刻刻需要拯救和帮助的青梅,而她则是神勇无比酷爱从天而降的竹马。但是无论谁是小青梅,谁是酷炫狂霸拽的竹马,这份情谊总还是存在的。所以,叶言欢真的没有嘲讽小伙伴智商的意思,可是每次围观陆小凤犯蠢,她还是忍不住想要233333333。 不过小姑娘到底觉得有几分不好意思,在嘲笑陆小凤的时候,她小心的将自己小小一只的身子藏在了宫九身后,遮住了她那张笑起来都要泛红的小脸。 夺三分桃花之色,凝七分秋水之姿,这样的小丫头,宫九是半分也不想要让旁人看见,即使是她的兄长和友人也不行。所以宫九自然而然的挺直了腰背,挡在了叶言欢的面前。 宫九原本的身高在同龄人之中算是正常,甚至说得上是欣长,至少比同龄的几个皇子要高上一寸两寸的,然而在叶孤城和西门吹雪这种血脉奇特的人面前,他的身高就总有些不够看了。 叶孤城尚且能够说他年长,可是西门吹雪比宫九还要小几岁。九公子处处争强,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心里总是有些不舒坦的。 此番他在南海和盛京往返近半个月,竟是如同竹笋抽节一般的长高了不少,也不知道是不是南海的水土养人,宫九总觉得自己今生是能比上辈子高上一些的。 不过微微扫了一眼被自己挡得严严实实的小姑娘,这会儿他已然能够看见小姑娘头顶的小小发旋了。宫九默了默,怎么说呢,他家这个对夫君的身高要求还真是……不太高啊。 叶言欢也注意到宫九方才挺直嵴背的动作,她踮起脚来伸手在宫九头顶和自己之间来回费力的比划了一下,而后有些小失落的瘪了瘪嘴,继续躲进宫九身后用手指戳了戳他的肩膀,小声嘟囔道:“我长了两指呢,还以为能追上九哥哥的。” 宫九这次不再是快速的扫视,而是直接将小姑娘抱起来拎到了自己身前,一双眸子上下将言欢打量了一番,宫九终于失笑道:“我还在纳罕是你的两指还是我的两指,如今看来,是平放着的两指?” 宫九伸出手去,将小姑娘的手平放在自己的掌心,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而小言欢的手则骨骼秀美玲珑,比他足足小了很多圈。宫九捏了捏小言欢的手,时至今日还有些不相信这么柔软的手,居然会是一个习武之人的。 他配制的药膏起了作用,那些名贵的药材被制成了言欢每日都要涂的润手膏。因为南海酷热,宫九还改良了药膏的质地,使之变得更加水润轻薄。言欢向来珍视他人的心意,这润手的药膏涂抹起来又并不难受,所以她是日日都不落的涂抹的。 这样的精心养护,让她的手越发的柔润细腻。宫九将之窝在手心,不由的眯了眯眼睛。 九公子不做赔本的买卖,只是这一次投入和收穫的时间间隔比较长,他需要又足够的耐心和用心罢了。譬如如今他费了大力气呵护着的小丫头的这双手,日后受用之人……不还是他么? 完全不知道宫九此刻堪称邪恶的想法,小言欢被戳穿了长高的具体高度,不由得气成了一副河豚的样子。宇宙最凶的小姑娘鼓了鼓自己的腮帮子,强辩道:“那也是九哥哥的两指平放!不是我的!” 虽然宫九按了按这小丫头的头顶之后肯定这丫头的话里有水分,不过这种事情一向是小言欢开心就好,他没有必要与之相争。 笑着将小言欢连人带重剑的举了起来,宫九笑眯眯的道:“吶,现在你比我高了。” “有本事别用内力啊。”到底还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西门吹雪还不若日后沉稳,此刻见这人对自家幼妹屡屡轻薄,西门吹雪终于忍不住出声怼了宫九一句。 被戳穿了的宫九丝毫不觉尴尬,他的双眸骤然变得幽深,定定的注视着叶言欢,他轻声道:“这可是我的宝贝,若不用上些内力,莽莽撞撞的摔了可如何是好?” 生平第一次,小言欢感觉自己脸上的热意蒸腾,仿佛下一刻就要自燃起来。 她只是觉得有些奇怪,还有一些奇异的期待和惶恐。仿佛昨天大家还是一起嬉笑玩闹的小伙伴儿,今天却已经有些什么东西都不同了起来。 慌慌张张的从宫九手里挣脱出来,叶言欢十分刻意的转移话题,对李寻欢说道:“李兄,这是我家九哥哥。” 宫九察觉到小姑娘整只小黄鸡的绒毛都要炸起来的样子,他淡淡一笑,觉得今日已然足够,所以见好就收,从善如流的对李寻欢道:“在下宫九,小李飞刀李寻欢,久仰大名。” 他言语之中其实并没有多少敬佩,不过演技高超,倒也显得真诚。李寻欢微微一愣,不由问道:“兄台可是和在下见过?” 宫九摇头,却道:“家师王怜花,他可是很想将自己一身衣钵传授给你的。” 这话说的像是笑谈,又有些像是真的,惹得李寻欢一时之间都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应答了。宫九一笑,状若十分坦荡道:“他曾写了一本《怜花宝典》想要送给你,不过后来收了我当徒弟,他那人怠懒得很,就不远再往中原走这一趟,因此就烧了那秘籍,此事就此作罢。” 李寻欢是个君子,知道自己错失了一部秘籍,他非但没有觉得失望,反而由衷的为昔年惊艷才绝的怜花公子高兴,他打量了宫九一番,道:“宫兄得怜花前辈衣钵,定远胜李某许多。” 宫九自认自己是比李寻欢强的,不过却并不是因为他从王怜花那里学到了什么。然而此事也不必与李寻欢争辩,宫九笑了笑,将此事揭过。 叶言欢和西门吹雪与陆小凤一行人本就是要今日离开李园的,不过是被一场雨耽搁了罢了。如今雨已经停了,一行人自然要继续踏上自己的旅程。虽然因为宫九的出现,李寻欢有意想再留这些人一晚,不过宫九却是拒绝了。 “他日李兄蟾宫折桂,宫某再在盛京为李兄贺上一贺。”宫九对李寻欢这般说道,似乎已经笃定了李寻欢会参加明年的春闱。 李寻欢微微一怔,转而对宫九拱手道:“承兄台吉言。”无论这公子是如何知晓他明年要参加科举的,这终归是一种祝福,所以,李寻欢还是诚挚的道谢。 宫九笑了笑,转而几步追上了已经走出一段距离的大队伍,一行人纷纷上马,终于踏上了前往西湖的旅途。 作者有话要说:  臭不要脸的宫九开始撩小姑娘啦~~~以及,给小言欢保养手什么的,太污了简直。 第46页 陆小凤:九公子,你这样是要被上交给朝廷的你造吗? 宫九【冷笑】:呵,朝廷什么的,我还是说的算的。 ☆、客行悲故乡。 第三十七章。客行悲故乡。 “师父, 言欢马上带您回西湖了,您开心么?” 这是临近西湖的最后一夜, 小姑娘早早入眠。在梦境之中, 她又一次看见那个在天泽楼前抱剑观花的欣长身影。 男子一身明黄, 小言欢从他身后跑过去, 叶英却仿若感觉到了一般转身,将人稳稳接住。 修长的手指戳上了小言欢额角上的那朵血色梅花,叶英无奈道:“多大了还玩这个?” “不要,人家还是个宝宝~”揪住叶英的衣角,叶言欢使劲的撒娇。其实她也并非是如此童稚天真的孩子,只是这小姑娘从小就心思敏感,她敏锐的发现,自家师父是喜欢看见她这样的无忧无虑的。 这是独属于言欢的体贴,她一直是这样体贴的姑娘。 叶英知道这孩子其实是近乡情怯的, 虽然如今西湖已经无臧剑, 因此也不能称之为她的故乡。抚了抚小姑娘的长髮, 叶英教导她:“藏剑不是因为西湖而存在的,是因为藏剑弟子而存在的。”所以,哪怕物是人非, 言欢你也不要害怕和失落。 用柔软的头毛蹭了蹭叶英的手心,小言欢宛若一只刚出生的小黄鸡一般依偎在师父身边, 师徒二人无言,就这样互相依偎着度过了这临近西湖之前的最后一夜。从没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是天底下最后的两个藏剑, 也正是因为如此,只有他们彼此才能了解西湖对于他们来说的真正意义。 林山秀水隐剑宗,不闻江湖铸青锋。逍遥此身君子意,一壶温酒向长空。 这是叶英宁愿不入轮迴也想要守护的藏剑,这也是叶言欢深入骨血,念念不忘的藏剑。终于,他将故地重游,而她则将要前去朝圣膜拜。 “这孩子,是有什么伤心事儿么?” 不知在叶言欢床边坐了多久的宫九抬手轻轻拭去了叶言欢眼角的一滴泪,将这点指尖的晶莹送入口中。舌尖上满是咸涩的味道,宫九眯了眯眼睛,眸中的神色不明。 终于,他伸出手去轻轻的将小姑娘拥入怀里,像是她的娘亲一般抱着她细细的哄。在宫九还年幼的时候,他曾经也羡慕过小言欢有人这样的哄的。而如今,他也想不出其他的安慰方式了。 人类的悲喜并不共通,可是宫九却总希望能够帮着他的小言欢分担一些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宫九开始喜欢上了叶家的这个小丫头的笑容,也正因为如此,每个惹哭她的人在宫九看来就格外的罪不可恕——包括他自己。 小言欢的眼角飞起一抹红,整个人却渐渐的安稳了下来,她小小的哼了一声,终于在背上有规律的一下又一下的抚慰之下,安然入睡。 宫九在她身旁侧躺,也轻轻地阖上了眼眸。 言欢的警惕性并没有那般的差,哪怕她生在最妥帖安全的白云城,可是到底是日后要行走江湖的人,该教给她的东西,叶孤城全都交给了她,甚至她还有许多江湖上的好友、长辈与亲朋,他们平日行走江湖时候的那些经验,全都是不吝于讲给她听的。 只是宫九身上的气息叶言欢太过熟悉,而在梦境之中,她又那般的心神动盪,以至于在宫九的这一连串动作下,叶言欢依旧睡得很熟。 第二日言欢睁开眼睛的时候,看见的便是一个男人的胸膛。她六岁之后便不再赖在自家小舅舅的院子里,之前也一直是有自己的小床,平素兄长也会十分注重她的个人空间,没有敲门的情况下是决计不可能擅闯她的房间的。至若陆小凤,他那小身板还不够叶言欢一重剑的呢,自然也没有那狗胆敢吃这窝边草。 所以,一睁开眼睛就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男人怀里什么的,叶言欢还真是有点懵。 伸手便握住自己放在床内侧的重剑,叶言欢想也没想的便将重剑抡了出去,直奔床上的男人面门。 宫九其实早在小姑娘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已经醒了,他也不能指望这丫头醒了之后会一脸娇羞的看着自己,不过这一言不合就重剑抡脸什么的……呵,该说不愧是他家小言欢么。 那柄从小姑娘六岁开始便一直在她身侧的重剑,就是宫九也不敢硬挡其锋芒,此刻宫九还没有打算用脸硬抗下叶言欢的这一招,只是他非但没有往后退到跌下床去,反而揉身上千前,直接扣住了小姑娘的腰肢,也顺利的避开了叶言欢的重剑攻击范围。 “笑笑,是我。”十几岁的少年晨起之时的嗓音还有几分沙哑,不过叶言欢还是听出了这道嗓音的主人到底是谁。眨了眨眼睛,叶言欢手腕一转,收回了手中的重剑,不过她还是有些困惑的眨了眨眼睛,不解道:“九哥哥,你为什么在这儿?” 宫九捧着小姑娘还有些肉感的小脸揉了揉。他既然敢来,自然早就想好了说辞,因此言欢问起,他只是说道:“昨晚入夜十分来了一对父亲生了急病的父子,客栈住满了,我便将我的房间让给了他们。” 无奈的耸了耸肩膀,宫九道:“也不是不能和西门吹雪挤一晚上,不过那样的话,恐怕我们两个人就只能静坐一夜了。” 自家兄长倒的确会如此行事,不过,言欢还是有些疑惑的问道:“那陆小凤?” “陆小凤太臭了,他昨日淋了雨,又没有沐浴。”宫九毫不掩饰自己对陆小凤的嫌弃,小言欢张了张嘴,竟是有几分无言以对。 昨日他们抵至此处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叶言欢和西门吹雪以及宫九都是有些小洁癖之人,江南闷热,他们又赶了一夜的路,在店家只剩下可以供一人沐浴的热水的情况下,宫九和西门吹雪自然是让小言欢洗上了热水澡,而他们两个男人则用凉水凑合了一下。 至若陆小凤,他一进客栈就上了楼,扑到床上睡得宛若一只死狗,叶言欢也是不相信陆小凤能半夜爬起来沐浴更衣的。以己度人,叶言欢真是半点不奇怪宫九的嫌弃。 他们太过熟识,所以哪怕有男女大防,但是叶言欢也并没有将她和宫九睡了一夜这件事当做是多大的问题。放下手中的剑,小言欢揉了揉眼睛,开始洗漱。 在推开房门的瞬间,叶言欢勐的意识到了什么。一把揪住要抬腿往外迈的宫九,言欢指了指自己的窗户。 宫九挑眉,并无动作。 小姑娘咬了咬自己润泽柔嫩的唇瓣,无奈道:“哥哥看到了的话,要跟九哥哥你打架的呀。” 大漠和南海的民风都很剽悍,一贯是看对眼就扑倒就睡,不过西门吹雪到底是在中原长大,宫九这般半夜摸进人家小姑娘房间里的行径,若那小姑娘是别人家的,西门吹雪尚且都要唾弃他一声“登徒子”,更何况那小姑娘是他家的,若让西门吹雪看见,西门吹雪还不非得拔剑不可? 左右西门吹雪和宫九是从小打到大的——某人丝毫没有受到自己比西门吹雪还要大上三岁的影响,每每和西门吹雪对招,都是没有半点心理负担。而言欢看惯了他们交手,也对二人的实力心中有数,并不担心两人会伤到对方。 第47页 只是这店家做点小本买卖,本就生活不易,若是再被这两人砸了店铺,言欢便有些于心不忍。因此,小姑娘才千方百计的尽量不让这两人在白云城和万梅山庄之外的地方掐起来。 至若在宫九的师父隐居的小岛……若只是宫九和西门吹雪那勉强还没有什么问题,可是问题是岛上还有一个用剑之人,而且这位沈前辈根本就是掺和进来胡搅一通,不偏帮任何人,而是维持着西门吹雪和宫九之间的平衡,简言之,就是沈浪爱好“谁强他就打谁”。 如此一来,三人的威力叠加,也就造成了每次西门吹雪和宫九在那岛上交手,都像是要将那海上的小小岛屿弄沉了一般。 宫九是知道小姑娘的意思的,可是看着小姑娘有些着急的小脸,他忽然俯下身去,唇边扬起一抹笑,凑到小言欢耳边说道:“凭什么?”他又不是怕了西门吹雪,凭什么翻窗户? 小言欢气结,听着楼梯上传来的兄长的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她眼珠一转,忽然福至心灵。 想起每次自家娘亲怎么安抚炸毛了的爹爹,小言欢有样学样,一把揪住宫九的衣襟,宫九是顺着她的力道弯腰,好整以暇的看着小姑娘下一步的动作。 下一刻,小姑娘“吧唧”一口亲在宫九的下巴上——没有办法,这人见风就长一般,如今言欢踮起脚来也只能够到宫九的下巴了。 尖锐的犬齿咬住宫九的下巴捻了捻,又仿佛觉得口感不错一般的吮吸了一下,小言欢回忆着自家娘亲下一步动作,而后抬起手来摸了摸宫九的头髮,压低声音道:“你乖。” 宫九:…… 作者有话要说:  撩人不成反被撩的九公子:小丫头根本不会亲人,不过没关系,我教。 言欢:口感不错,早上让店家加一道红油耳丝吧,馋了。 ☆、枳花明驿墙。 第三十八章。枳花明驿墙。 宫九是很宠着自家小姑娘的, 因此虽然并不害怕西门吹雪,但是他还是乖乖的翻了窗户。西门吹雪有晨起练剑的习惯, 而出门在外, 练剑到底有许多不便, 因此这份早课便变成了在房中打坐。 等到西门吹雪走下楼来的时候, 陆小凤和言欢一行人已经在桌边坐好,等着他一同用早膳了。西门吹雪的早膳照旧是一碟煮鸡蛋,因为总嫌弃外面的事物不干净——也许是心理原因,西门吹雪觉得往来于白云城的船只上的饭菜都比中原的客栈要干净得多。 水煮蛋算是他在外面能吃到的最洁净的食物,不过西门吹雪却不允许幼妹效仿自己。每日清早,小姑娘会伸着小爪子从兄长面前的盘子里摸一个水煮蛋来,不过再摸第二个的时候,西门吹雪便会给她夹一筷子糕点或者小菜。 身为一只每天都要背着重剑的小叽萝,言欢的食量原本应当是很可观的, 不过也不知道她是天生如此还是在叶孤城身边长大的缘故, 叶孤城用膳一向克制, 食用的也比寻常男子要少一些,而言欢则真到了“吃猫食”的地步,每餐总是用一点点就说吃饱了。 若当真纵着她, 这小姑娘都敢用两颗水煮蛋就当做是自己的早膳了。她正是长身体的年岁,豆蔻年华的少女, 却依旧是小小一只的样子,就是每餐吃饱饱吃好好个子都未必能够长起来,西门吹雪更是不可能让幼妹每顿饭跟自己一样吃单调的水煮蛋了。 在场的几个少年超不多都是吃死老子的年纪, 对于西门吹雪这种怪癖,宫九前世早有耳闻,是以看他偶尔吃些其他食物才觉得有些奇怪,而陆小凤则忧心忡忡的劝自家小伙伴儿多吃一些,只不过西门吹雪若是能够被说动,他也就不是西门吹雪了。 好歹用罢了早膳,陆小凤主动说自己要四处去逛一逛,他知道叶言欢为何而来,也懂得在这种层面上,他尚且算是个“外人”,而他的小伙伴的这趟旅程,是独独不许外人陪伴的。言欢对他感激的笑了笑,却并没有多说些什么。 他们本就是朋友,不必言谢的那种。 西门吹雪默默的看了一眼宫九,希望他识相一些,而宫九却恍若没有看见西门吹雪冰冷的目光一般,始终含笑站在小言欢身旁。 眼见着自家兄长和九哥哥又要掐起来,小言欢连忙一边一个挽住手臂,对他们笑着道:“走吧走吧,咱们早去早回。” 是了,早去早回——因为叶言欢近乡情更怯,一想到西湖再无藏剑,她就为师父,也为自己难过。 这一天是江南这个季节里难得的晴好天气,一个白衣公子和白衣剑客就足够惹眼,更何况还有一个背负着重剑的小姑娘。而这姑娘若是生得那般颜色,就是连瞎子都要停下来“看”上两眼的。 此时西门吹雪还未曾扬名江湖,江湖之中因为崇拜西门吹雪而喜欢白衣佩剑的少年也还不多,而能够将这一身白衣穿出宫九和西门吹雪这样风韵的便更少了。 言欢的衣服很多,但是样式却大致相同,她喜一身白衣,不过和小舅舅以及兄长的一身纯素相比,她的身上总是会有着繁复耀眼的刺绣,用金线银线偶尔还有其他颜色的丝线,由最巧手的绣娘细心绣制,虽是白衣,却并不过于素净。 没有办法,言欢最喜欢的是自家师父身上的那一身明黄,但是如今那样的颜色被大安皇族霸占,小言欢是无法大刺刺的穿着那样的颜色四处招摇的。退而求其次,言欢也开始着一身利落白衣。 今日叶言欢将一头如墨长发高高的束成了马尾,身上巴掌宽的束腰勾勒出她纤细的腰肢。言欢身上没有佩戴任何饰品,乍一看还会让人以为是个俊秀太过的小少年,不过她的脸上有些英气,却到底还有一些属于小小少女的稚嫩,倒不会真的让人错认她的性别。 花满楼平日里喜欢坐在他家的酒楼里听往来街上行人的脚步声,算来他已经目盲七年了,从七岁至今,他已然习惯了黑暗。或者说,花满楼和这黑暗彼此妥协。 他不在畏惧自己一个人,甚至不在畏惧陌生的地方和环境。从在家中都要跌跌撞撞,弄得自己满身伤痕,到可以自在的走上街去,甚至到练就了一身不错的武功,这其中花满楼付出的艰辛,远非那些没有经歷过的人所能想像。 可是花满楼不以为苦,他只当这是一种异于常人的经歷和体验。 十四岁的这一年,他开始喜欢上了走上街去。他看不到熙熙攘攘的行人,但是却能听出各种各样的声音。花开、雪落、风起、雨缠,双目已渺之后,花满楼能够听到许多常人不曾留意过的声音。 而对于花满楼来说,像是如今这般每日听着街上往来之人的脚步声,判断他们的年龄、性别甚至武功高低乃至籍贯等等信息,已经成了花满楼的一种修行。 毕竟西湖六月中,天下的文人骚客有许多盘踞于此,想要在这沉淀了歷史风貌和人文气息的地方写出几篇锦绣诗篇,博一个“才子”的名头。而六月也是秦楼画舫新培养的倌人初次登台的日子,故而也有许多人慕名而来,江湖人有之,富户豪商亦有之。 第48页 在这样三教九流汇聚西湖的日子,花满楼听见了三道最不同寻常的脚步声。他能听得出来,这三人的功夫极高,最初的时候,花满楼险些以为是哪位江湖前辈。而后他闻到了一股“铁”的味道。 这样的味道并不少见,只要这三人身上佩戴了铁质的兵器,花满楼总是能够嗅得出来的。然而让花满楼觉得奇怪的地方在于,他分明听出这三人之中有一个女子的脚步,甚至他还能嗅到这个女孩子身上淡淡的一点恍若柑橘的香气。但是花满楼知道那不是柑橘,而是南海特有的一种水果,名叫“柠檬”。 可是这个小姑娘的脚步十分沉重,不是普通人不会轻功,因而产生的那种沉重,而是恍若她负重前行,所以每一步都结结实实的碾在了地上。若是根据这脚步判断,这姑娘少说也要府中五六十斤。 一个小姑娘能否有五六十斤重?缘何能够背着那么沉重的巨物?百思不得其解,花满楼轻轻的蹙起了眉头。 花家和南海通商,花满楼是知道南海多能人异士的,可是这小姑娘也未免太过奇怪了。 随着那几个人的走近,花满楼也渐渐能够听清他们在说什么。花满楼绝非有意偷听,只是他双目失明之后其他的感官就会格外的敏锐,就是他自己不想听,那些话语都会往他耳朵里灌。 “笑笑,你确定是这里?”这是一道有些冷漠若冰雪的男声,但是他对小姑娘说话的时候,十分别扭又小心的放柔了声音,让人有些为这难得的温柔而失笑。 “是这儿。不过哥哥,时间真是好可怕的东西啊,一点痕迹都看不出了呢。”小姑娘说着旁人有些听不懂的话,却拖出了一段有些柔软的鼻音,让人疑心下一刻就要惹哭这孩子了。 “这是谁家的宅子?”依旧是方才的那道男声,不过花满楼肯定他是换了一个说话的对象,因为语调的变化太过明显了。 “问我?”这是一道有些张扬而肆意的声音,却因为什么而顿住,末了那人嘆了一口气,似乎抬手摩挲了一下小姑娘的脑袋,而后才道:“是江南花家的祖宅。花家不缺钱,还没到要买了祖宅的地步。” 提到了自己的家族,花满楼握着扇子的手微微一顿,不由凝神细听。 只听见那个小姑娘揉了揉眼睛,又吸了吸鼻子,这才说道:“只是故地重游,哪有要拆人家房子的道理。更何况,就是在原来的地方再建一个,那也终归不是了。” 这小姑娘不过十三四岁的年纪,他们花家虽然不是什么数百年的世家,但到底也延绵了数百年,这花家祖宅自他们先祖那一辈起便建造,而后代代翻新扩建,花满楼一时之间有些不明白那姑娘说的“故地重游”,又是什么道理。 他还想继续听下去,却听见方才那三道引起自己注意的脚步声接连向着他走来。 花满楼坐着的桌子被人叩了叩,而后响起的是方才那道张扬的男声。宫九勾起一抹讽刺十足的笑,一脸戏嚯的对花满楼说道:“背后偷听,可不是君子之道啊,花七公子。” 也是年幼,再加上自己的确失礼在先,花满楼的脸上顿时有些赫然。不过他很快就意识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花满楼皱了皱眉,对宫九道:“这位公子,我们可曾见过?”不然,他是如何知道自己就是花七的? 作者有话要说:  成年之后的花七公子或许能以不变应万变,无视掉宫九的种种挑衅,可是十四岁的花七七嘛…… 嘛,少年,这也是一种歷练吧,加油~ ☆、飘飘何所似。 第三十九章。飘飘何所似。 花满楼自然是没有见过宫九的, 可是宫九却未被没有见过花满楼,毕竟前世宫九在陆小凤身上费了不少心思, 自然要将陆小凤的一干“朋友”调查得一清二楚。虽然这些所谓的朋友之中, 有些人接近陆小凤的真实目的有待商榷, 不过这位花七公子可是的的确确是将陆小凤当做是挚友相待的。 眼前的花七和前生宫九见过的那个相比, 脸上还带着一些稚嫩的神色,之后闻名江湖的“听声辨位”的本事也还没有修炼到家——简直让宫九就连怼他的兴致都没有。 宫九讨厌太无害的人。像是陆小凤那样还让人有些□□的欲望,而像是花满楼这样的,简直让人觉得跟他高声说话都是无端的罪恶。 微不可查的撇了撇嘴,宫九直接道:“虽未会面,略有耳闻。” 在花满楼更加疑惑的目光之中,宫九道:“花家四郎去南海的时候,总是提起他家小七的。” 花家的生意不仅仅在大安,能做到江南首富, 这和他们四处都有生意密不可分。而花家四郎的确是负责南海那一块的生意的, 宫九也的确接着花家四郎去南海的这个机会和他接触了一下。 假话真话掺着说, 在面对不是小言欢的人的时候,宫九总是如此的。 花满楼却是不知道宫九的险恶,在听见他的解释之后, 花满楼的脸上盪开了一抹瞭然的微笑。不过他方才虽然不是故意,可是偷听的确有些失礼, 花满楼旋即站起身来,歉意的对三人道:“花某无状,几位见谅。” 叶言欢已然能够看出这个少年的眼睛有些毛病, 也知道目盲的人其他感官都会有些敏感,所以叶言欢是能理解花满楼不是有意为之的,伸手拽了拽宫九的衣袖,叶言欢对花满楼道:“花公子不必介怀,本也不过公子的错处。” 花满楼沉吟了一下,而后对宫九一行人说道:“姑娘豁达,到底是花某失礼在先,听口音姑娘和这两位公子似不是江南本地之人,今日相逢便是有缘,不若让花某做东,为几位接风洗尘?” 西门吹雪的目的只是要和自家小姑娘在一处,至若其他,他是不挑剔也不理会的。而宫九之所以特地过来,为的便是让他的笑笑可以和花满楼又所接触,如今花满楼主动提出邀请,宫九自然也没有拒绝的道理。 虽然叶言欢已经熄了大半将花家祖宅盘下来的心思,不过既然遇见了花家人,她也想要知道更多的关于西湖的这片地的事情,是以花满楼这般邀约,叶言欢自然当即应下。 此地便是花家的产业,自家小东家做东,花家的伙计自然服务周到妥帖,一行人拾阶而上,到了二楼的雅间。此时大约比饭口要早一些,不过后厨和伙计的手脚都很麻利,不多时候,一桌丰盛的酒菜已经收拾停当。 叶言欢没有对花满楼提及藏剑旧事,只是言明花家在西湖边上的祖宅所用的那片地和自家有些渊源。花满楼是很能体贴旁人的人,见小姑娘不愿细讲,他自然也没有深究。 酒酣宴半之时,叶言欢端起一杯酒敬花满楼,而后十分慎重道:“花公子,此话我实在失礼,也知不该如此一问。然而我从南海而来,若是这句话都不能问出口,恐愧对恩师。因此言欢今日厚颜有此一问,此后此事不提。” 花满楼嘆了一口气,他大约知道叶言欢要问什么,而叶言欢也同样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两个彼此心知肚明之人却偏还是要如此一问,究其根本,大约还是旧事难忘吧。 第49页 更像是在进行某种仪式,花满楼也端起自己面前的酒杯,和叶言欢轻轻一碰,而后道:“叶姑娘但说无妨。” 叶言欢平稳了一下自己的情绪,遮住声音中的哭腔,这样才能让自己看起来不那般狼狈。稍稍停顿了片刻,叶言欢才道:“花公子,你家西湖边上的那片地,可否转让?” 叶言欢没有说“银钱不计”,因为她知道,他们白云城不在意银钱,而花家同样不在意。而既然没有山穷水尽之时,那么是没有人家会转卖自己的祖宅的。就如同白云城存在一日,白云城主府就一日需要姓叶一般。 “叶姑娘见谅,花家虽是商户,却有些的东西不能交易。”花满楼的语调温柔,可是却是这样清晰和坚定地……拒绝。 叶言欢早知会如此,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借着仰头的动作掩去眼底的泪水,叶言欢放下酒杯,对花满楼笑道:“多谢。”承蒙成全,早断执念。 这一场酒席到这里,已然足够了。叶言欢起身对花满楼拱了拱手,而后转身而去,西门吹雪和宫九亦跟在她的身后,走出了这座属于花家的酒楼。 叶言欢沿着西湖边上静静地走,而她的身后则是两个白衣男子。 她走出了很远,一直到花满楼所坐着的酒楼成为豆大的残影,宫九才开口道:“笑笑想要那片地。”他没有用疑问的语气,而是肯定。 小姑娘的目的从头到尾都太过明显了,叶言欢根本没有反驳的必要。握住小言欢的手放进掌心里暖着,宫九恍若不在意一般的随意说道:“笑笑想要的东西……就一定要有。”没有条件,他也会去创造条件让她有。这还九公子喜欢一个人的方式,想要将她想要的和他认为好的都捧到那个人眼前。 而更可怕的是,宫九还真的有这样的能力。只有家族倾覆,山穷水尽的时候才会想到卖祖宅,花家虽然有些棘手,但是九公子若是愿意为之多用些心思,想要将之倾覆也未必就是办不到的。 叶言欢只是觉得他家九哥哥的神色有些骇人,她轻轻的摇了摇头,拉住宫九的衣袖,对他说道:“没有家是很可怜的,不能因为我的家而毁了其他人的家。” “更何况……”小姑娘将自己的手从宫九手中抽出去,转而挽住西门吹雪的胳膊,踮起脚将自己的头枕在西门吹雪的肩头,叶言欢继续道:“更何况,有小舅舅,有娘,有哥哥,有爹爹的地方,才算是真正的我的家的。” 方才因为宫九明里暗里占自家小姑娘便宜而在炸毛的边缘的西门聚聚瞬间被顺毛,他伸手抚了抚幼妹的长髮,无声的给予着她安慰。 宫九看了看自己空了的掌心,一时之间有些神色不明。一直到言欢有些疑惑的目光望过来,宫九才随意的笑了一笑,对她说道:“既然如此,那就算了吧。” “什么算了?” 一道熟悉的男声传了过来,陆小凤的手边提着一壶酒,身上还蹭着两枚唇印的走了过来。他身上的胭脂味简直比叶言欢这个姑娘还重,那种劣质的甜腻味道让小言欢当即打了一个喷嚏。 叶言欢跳开了两步,一双琥珀色的眸子控诉似的看向陆小凤,小手捏着鼻子,她冲着陆小凤的方向扇了扇,一脸嫌恶:“陆小凤,你这是打翻了胭脂铺子之后被老闆娘追杀了么?” 陆小凤扯了扯自己的衣领,果然嗅到了一股子甜腻的味道,耸了耸肩,陆小凤抬起自己的手,而后更恶劣的更往叶言欢那里凑了凑。 “小没良心的,我这不是为了给你讨一坛整条秦淮河上最好喝的酒嘛,可怜我为了这罈子酒,都被人轻薄了呢!!!”陆小凤摆出了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却暗地里抖了抖自己的衣袖,越发将身上沾着的脂粉往言欢那边抖落去。 叶言欢识破他的伎俩,当即气急就要拔出身后的重剑将他砸成肉饼饼。陆小凤眼明手快的将酒罈子挡在自己的脸前,对她嚷道:“花酒啊,这可是最出名的花酒,你真不尝尝?” 花酒,一来说的是这是只有秦楼画舫里才出售的酒,二来则是顾名思义,说明此酒乃是百花酿成,对酿酒的花的品种、数量乃至花期和产地都有着严格的要求,酿成不易却滋味美妙,从江南到南海的人每每提起,都是一副魂牵梦萦的模样,委实让陆小凤和叶言欢这两个酒鬼心嚮往之。 花酒素不外带,也不知道陆小凤是用了什么手段才给小言欢带出来一坛。不过这手段……看看陆小凤身上的唇印似乎就能猜出其中端倪,而他所说的那句“被人轻薄”,还真未必是假话。 “看在花酒的面子上。”叶言欢缓缓收回了自己手中的重剑,伸手接过陆小凤递给他的酒罈子。 这好酒自然不能独享,除却西门吹雪滴酒不沾之外,那日傍晚,宫九、叶言欢和陆小凤都尝到了这闻名许久的花酒的美味。 面上熏三分醉意,陆小凤忽然对叶言欢说道:“小言欢,朱停要成亲了。” 闻言,言欢彻底呆住。 作者有话要说:  在听到陆小凤要请自家妹妹喝花酒的时候,西门聚聚的内心毫无波澜,只是有些想要拔剑。 说来他家幼妹的重剑他也是会用的,在某些时候,把那一个两个的都砸成肉饼饼还真是解压啊。 ☆、欲辨已忘言。 第四十章。欲辨已忘言。 朱停要成亲了。 听见陆小凤说这个消息, 叶言欢的第一反应就是不相信。她咽下了即将喷出去的那口酒,结结巴巴的说道:“不、不可能。” 也不怪叶言欢会是这个反应, 毕竟虽然朱停此去离开南海, 为的就是要去找他的阿梅姐姐, 可是朱停今年也不过十四岁, 无论是在大安还是在南海,都没有成亲这样早的。况且朱停上有师父,下有亲朋,总不至于谁也不通知的就这样草率的要成亲了吧? 饶是西门吹雪,在听见陆小凤这么说的时候都觉得有些奇怪,夹菜的手微微一顿,西门吹雪放下了筷子。 “你是从谁那里收到的消息的?”叶言欢揪住陆小凤,继续盘问道。 陆小凤被这个天生神力的小姑娘揪住领子,险些双脚离地。勉强拉着桌子稳住身形, 陆小凤咳嗽了一阵, 这才说道:“是朱停招人从盛京给我们送来了请帖。” 说着, 陆小凤从怀中掏出了几张请帖,上面赫然写着西门吹雪和叶言欢的名字,又掏出一张空白的, 陆小凤看了一眼宫九,然后对叶言欢说道:“朱停说了, 还有谁想去就自己写名字,他刚接了单大生意,现在有的是银子, 不差谁一张嘴。” 这话的指向性简直不要太明确,宫九展开自己手中的扇子,笑着看向了他家笑笑。小言欢总觉得这人最近撩拨自己的次数变得越来越多了,小姑娘心头知道个大概,可是更多的却是懵懂。 面上忽然升腾起一股热意,言欢“腾”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而后往楼下跑去,一边跑一边道:“我去找掌柜的借一些笔墨。” 第50页 小姑娘跑的飞快,屋内只剩下了西门吹雪和宫九两人。陆小凤到底是西门吹雪的朋友,虽然西门吹雪未发一言,但是陆小凤还是识相的站了起来,追着小言欢道:“我跟你一块去,再去要一罈子酒。” 西门吹雪:“笑笑还小。” 宫九转动了一下自己面前的酒杯,语气却难得有些惆怅:“不然你以为我还只会像现在这样?”这样的发乎情,止于礼。 九公子不屑强迫女人,可是他若是有心施展关于男女方面的那些手段,是没有女人能逃得过他的手心的。前世他折在沙曼手里,未尝没有他只当对方是自己娘亲的替身,因而根本没有真正动过男女之情的原因。 西门吹雪的手狠狠的握紧,宫九扫了一眼他搭在剑上的那只手的手背上的青筋,便已然知道此人已经在动怒的边缘。若说他真的想要和叶家的这个小姑娘有个结果,那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他可以得罪,却不能触碰到这两人的底线——至少在现在,九公子还没有把握可以与小言欢的亲情相争。 适可而止,宫九没有再继续挑衅西门吹雪,而是放软了语调,说道:“女孩子总是要嫁人的,既然如此,让她嫁一个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又知根知底的,有什么不好?” 身上的秘密可以塞满两个竹筐,这样的情况下还好意思说自己是知根知底的,某人的脸皮也的确不是一个“厚”就能形容的了。 西门吹雪冷哼了一声,对宫九的后半句话不置可否,却认同了他的前半句话——西门吹雪希望自家笑笑可以嫁人。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个孩子是不怕为藏剑牺牲她的任何东西的,只要叶家需要她,她就可以为叶家,为白云城,为藏剑而亲手斩断自己的后半生。 自己的母亲为白云城蹉跎了四年,难道自己的妹妹也要踏上那条比娘亲走过的要更加艰难的路么? 白云城在西门吹雪的心中分量不轻,毕竟他的童年有三分之一的时光是在那里度过的。可是他不是叶孤城,他自己固然可以为白云城牺牲,却不能看着自家幼妹为一座城池断送自己鲜活的岁月和幸福。 宫九对人心的掌控实在是可怕,哪怕西门吹雪心如寒铁,却也被他戳中了最柔软的部分。 放在剑上的手渐渐松开,西门吹雪的眉头微微皱起,可是空气之中已然没有方才的那般让人窒息的剑拔弩张了。 感受到西门吹雪态度的松动,宫九打蛇随棍上:“左右日久见人心,我对笑笑的心意,你们总会看到的。” 宫九并不急着将小姑娘娶回家来,他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她要做的事情也并不少。左右如今小言欢还小,待到他将聘礼准备好再谈及嫁娶也并不迟。更何况,宫九用漫长的岁月织成一张网,目标就是小言欢的心。 他没有那么大度,可以做到不与她心中的珍宝争驰。不说压过亲情在言欢心中的分量,至少,宫九要让自己变得跟他们加起来同样重要。 两个人的话题到此为止,小言欢捧着笔墨跑上来的时候,就看见九哥哥和自家兄长各自占据了桌子的一边,却难得的没有掐架。小言欢欣慰之余,竟然也弥生出几分“孩子长大了,懂事了”的老母亲情怀。 不过这等小心思可不敢让她家兄长知道,不然又要被按在膝盖上打屁屁了。 想起某次自己想学着小舅舅一般下海,以海浪淬鍊身体,可惜却因为太过年幼又瘦小而险些被海浪捲走,之后更伤心的是兄长非但没有安慰,反而将自己在众目光睽睽之下按在膝上一通打屁股,叶言欢就只想捂脸,简直羞愤。 那边陆小凤也提着两罈子酒走了上来,叶言欢研开浓墨,郑重其事的在朱停的请贴上写下了“宫九”两个字。她的字是叶孤城一笔一划教的,而且叶言欢自幼便学习轻重双剑,并没有一般女子腕力不足的毛病,所以她的字看起来和叶孤城的像了九成,墨迹凌然,仿若带着七分剑意。 吹干请贴上的墨迹,叶言欢就手又给她家小舅舅写了信。这次叶孤城放她出来,却在她身边放了暗卫,这些暗卫平素不会现身,主要的作用是为叶孤城和叶言欢传递消息。此番他们方才南下又要北上,自然延后了叶言欢的归期,是以叶言欢总是要写信告诉她家小舅舅一声的。 写着写着言欢的手忽然一顿,她后知后觉的想起了什么,于是对陆小凤问道:“朱停为什么这么急着成亲?” 陆小凤摊了摊手,从怀里掏出另一封信,递给叶言欢道:“你自己看吧。” 西门吹雪自然是不关心这种八卦的,不过宫九却饶有兴致的凑了过来,朱停在信中说阿梅姐姐的父母几年前亡故,她娘家表哥为了霸占他父母留下的那间客栈,仗着有婚约在身就要在她出了热孝就强娶她。 可是那表哥嗜赌成性,并非良人,阿梅姐姐自然是不愿意嫁的。朱停虽然是鲁班门的人,不过和叶言欢与陆小凤一道长大,多多少少也学了一些功夫,帮着阿梅赶走了那人几次。只是这终归不是长久之计,朱停思量了一下,到底和阿梅表明了心意。 后来的事情顺理成章,朱停的决定虽然显得有些仓促,可是到底是出自真心。阿梅自从父母去后便尝遍人间冷暖,真心和假意还是能够分得清楚的,朱停虽然小了她几岁,但是阿梅始终是果敢的女子,这一次她决定赌一把,相信这个少年的心意。 赌赢了自然好,赌输了大不了她此后就守着爹娘留下的客栈过日子,当个独当一面的老闆娘便是。 叶言欢看完了朱停信上的内容,几乎都可以想像得到那个平日寡言的小子,是用怎样温柔的神情写下关于他心上人的点滴的。为小伙伴的幸福而笑,小言欢扬了杨手中的信纸,对陆小凤道:“嘛,朱停家的阿梅姐姐是老闆娘,朱停岂不就是老闆了?” 陆小凤的一口酒险些喷出来,他狐疑的看了一眼叶言欢,而后嚷道:“你不是偷看了什么白云城的线报吧?” 小姑娘脸上是分明的错愕,这做不得假,陆小凤盯了叶言欢一阵,这才对她竖起了大拇指,道:“你们真是青梅竹马,纯纯的青梅竹马。” 叶言欢的神情更加莫名,眼见着她的手已经按在身后的重剑上,陆小凤连忙道:“朱停不是在盛京接了几个单子么?他自称老闆,说自己是手艺人靠手艺吃饭,干的是无本万利的买卖。因为他手艺好,所以这老闆的名头已经在四九城传开了。” 像是想起了什么,陆小凤转而对宫九道:“九公子打四九城而来,可听过’老闆’这个名头?” 方才言欢和陆小凤说话的空档,宫九已经帮言欢将信上剩下的那几个字补全,现下他收了信件仔细折好,而后漫不经心的对陆小凤敷衍道:“许是听说过。” 何止听说过,想要带着小姑娘去自己真正的地界玩一玩,他可是以朱停为圆心,以陆小凤为半径的绕了好大一个圈子呢。 作者有话要说:  西门聚聚,咱们不善言辞就不要和某人玩文字游戏了。 第51页 直接重剑照脸抡不就好了嘛,打服了这厮,看他以后敢不敢不对是咱们家的小肥啾好╮(╯▽╰)╭ 嘛,被当做小道具的朱停,应不应该同情一下呢?可是他毕竟抱得美人归了嘛,广大单身汪一点都不会同情他哒。 ☆、空山新雨后。 第四十一章。空山新雨后。 天上白玉京, 人间四九城。 从江南到盛京有是一路颠沛,不过这一次, 因为有九公子同行, 所以叶言欢和西门吹雪还有陆小凤的出行都被打点妥当。九公子性豪奢, 又有足够的银钱挥霍。世人都道有钱能使鬼推磨, 因此这一路不似赶路,反而更像是出门游玩。 这样看来,倒是更像是宫九的蓄谋已久了。 他还真是……蓄谋已久。 朱停家的梅姐姐这倒霉婚约是素来存在的,可是恶霸如果真的想要抢占阿梅的父母留下来的客栈,那也不必等到三年后她出了孝期。这其中有九公子的一番怎样的推波助澜,如今不必细讲。 总而言之,宫九心满意足的带着自家小姑娘去了自己真正的地界,而朱停也比前生更早的抱得美人归,这终归也算是双赢。 盛京比江南更加的热闹, 街上有人行色匆匆, 也有人三五成堆的聚在一起, 叶言欢一踏入盛京,便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 宫九是知道他家小姑娘生得好看的,不过他自己本就是生得俊秀, 而且有是从这小丫头一个小肉糰子似的模样一直看到她长大,所以宫九还真没有注意到, 在他一不留神的时候,他家笑笑已经这般吸引旁人目光了。 眼中划过一缕阴蛰,宫九觉得, 他还是要再爬到高一点的位置上,而后再将他的小丫头捧到旁人仰视才见的地方才好。 ——那些意味不明或者意图鲜明的目光,还真是让宫九恨不得挖了他们的眼睛呢。 他们为参加朱停的成亲典礼而来,自然要先去找朱停。原本老闆居无定所,想要找他全靠熟客的口耳相传,不过如今他即将成亲,那找起他来就容易了许多,只需要找到阿梅家的客栈,便定然能找到朱停。 小言欢见到朱停的时候真是倒吸一口凉气,她瞪大了眼睛,仔仔细细的打量着面前的……胖子。吞了吞口水,言欢绕着朱停走了两圈,这才从眼前的这座肉山之中勉强翻找出自家小伙伴往日的影子。 陆小凤也是一脸的目瞪口呆,他戳了戳朱停腰上囤积着的肥肉,不敢置信的道:“我说朱停,你这也太夸张了吧?” 宫九倒是习以为常,毕竟这人前生就是这般模样,实话讲,宫九反而有点不适应在南海的时候宛若豆芽菜一般的朱停。 “朱小停,你的朋友们来了,为什么不招唿人家进来?”一道爽利的女声传了进来,门口的帘子被挑开,便看见一个生得十分明艷的少女走了进来。她的腰上还繫着围裙,手上端着的盘子里传来一阵一阵的香气。 小言欢抽了抽鼻子,眼巴巴的望着那位姑娘。她也不是很馋的人,可是这盘子里香气就像是小钩子,一阵一阵的引动着人的食慾。 是鱼。那阵鲜香不容错认,还夹杂着些许油香的味道,应当是酥炸小鱼干。陆小凤本就喜欢吃鱼吃虾,这下更有些按捺不住了。 “这是嫂子吧?嫂子好手艺呀。”陆小凤怼了怼朱停,却被他丰饶的脂肪弹了回来。险些喷笑出声,陆小凤连忙调整自己脸上的表情。 阿梅姐姐冲着陆小凤笑了笑,目光却落在那眼巴巴的望着她的小姑娘身上。试探性的捻起一根炸得骨头都酥脆可口的小鱼干凑到小言欢嘴边,只见那小丫头先是惊喜的瞪大了眼睛,而后小小的“嗷呜”一声,张开小嘴便将那小鱼干叼在了嘴里,然后咔嚓咔嚓的一点点的啃。 阿梅是养着好几只猫的,什么黑的,三花的,白的,橘的,全都在她的客栈的后院。她每日给那些小猫投食的时候,那些小喵咪估摸着就是这丫头的这般样子,阿梅实在没有忍住,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还是向着毛毛势力屈服——伸出了另一只干净的手,阿梅揉了揉小言欢柔软的头毛,而后又熟练的挠了挠小言欢的下巴。 被忽然摸毛的小言欢先是缩了缩脖子,而后在发现居然有点舒服之后,她又配合的抬了抬下巴,示意阿梅姐姐继续。 目睹了这一切的西门吹雪:小小,你是一只小黄鸡你知道么?不要再把自己当做喵啦。 陆小凤自然是不能等着人餵的,躲过了朱停拍过来的手,陆小凤直接从盘子里捞出来一把小鱼干,塞进嘴里嚼得咔嚓作响。一边吃还不忘一边嘴欠:“哎呀我说朱停,嫂子手艺这般好,你再胖二十斤也是有可能的。” 朱停还是很宠笑笑的,毕竟那是白云城的城宠,整个白云城也找不出能狠心拒绝小言欢的人来。所以对于自家阿梅姐姐投餵小姑娘,朱停毫无意见。更何况一起长大,朱停是了解小言欢那小鸡啄米似的食量的。 而对于一把抓走一大半小鱼干的陆小凤,朱停就没有那么客气了。一掌挥向了陆小凤,两个人就这么见招拆招了起来。 朱停是和陆小凤一起习武的,不过他志不在此,至今也不过二流水平。但是即使朱停只是二流水平,陆小凤在和李寻欢的相处之中又提升了技能,但是在陆小凤不敢出全力的情况下,两个人还是能打许久的。 阿梅知道两个人是朋友,所以她淡定的选择了无视,只是叮嘱了一声“不要砸坏东西”,而后便掬起了一脸“慈祥”的微笑,冲着小言欢问道:“好吃么?再吃一根好不好?” 阿梅姐姐:忽然沉迷。jpg,一日吸喵,终身想喵呜呜呜,简直太萌了想抱回家养~ 在陆小凤和朱停打起来的空档,宫九摸了一根小鱼干塞进嘴里,闭着眼睛咀嚼了半晌,他嗤笑出声。不过是寻常的食材加上些许微末技巧,不过既然小小喜欢,宫九总是不吝于费些心思的。 西门吹雪看着宫九的动作,微妙的感觉自己输了——他是不会做饭的,不是觉得君子远庖厨,只是之前西门吹雪一直醉心剑道,偶尔放松的时候也不过是翻翻医书,学习一些医术,至若厨艺之道,西门吹雪还真就没有涉猎。 等到陆小凤和朱停终于打完了回来,小鱼干已经凉了。朱停气唿唿的瞪了一眼陆小凤,直接一把全都塞进嘴里,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陆小凤气结,却没人任何办法。在一众小伙伴里,无论武功高低,陆小凤还真是微妙的一直处于食物链底端呢。 阿梅连忙出来打圆场,沖众人一笑,阿梅道:“时辰不早,诸位先上楼歇息,半个时辰之后下来用晚膳吧。” 虽然朱停对他家阿梅姐姐说的是“给笑笑和西门准备两间上方,其余的人就让他们去后院睡草垛去就成”,不过阿梅姐姐还是周到的准备好了四间房间,屋子里的一干用具也都是新换的,刚刚晒过的辈子也散发出暖暖的香气。 解下身后的重剑,小言欢一下子扑到了床上,滚了两下之后就摊平了。 第52页 真好啊~小姑娘轻轻的唿出了一口气,看见自家小伙伴如今幸福的模样,她也由衷的为两个人感到开心和幸福。 西门吹雪推开房门看见的就是自家妹妹抱着枕头在床上滚来滚去的模样,唇角扬起了一抹微不可见的笑,西门吹雪默默地看了一阵,转而走出了房间。 朱停和阿梅姐姐的婚事有了陆小凤和小言欢他们的帮助,很快就操办了起来。成亲的地点在阿梅姐姐的客栈,除了陆小凤他们这般的亲朋,朱停这几个月来在江湖之中的主顾也都送来了贺礼。 婚事到底是人多一些才热闹,朱停这个看起来有些冷漠的手艺人,难得热情的请这些人留下吃酒。 在偌大的四九城中,这场婚事也算是小小的热闹了一下。成亲之后,小言欢并没有急着回南海,而是选择在盛京停留几日。 因为……阿梅姐姐做的饭真的是太好吃了呜呜呜,小言欢这样的食量,每次都忍不住能吃下大半碗米饭了。 西门吹雪乐得看自家笑笑吃多多长高高,而且朱停和阿梅的后院正好有一块空地可以让他和笑笑练剑,所以西门吹雪也没有提及回万梅山庄的事情——他这次的确是有任务在身,他家娘亲可是给他下了死命令,让他无比要将小姑娘带回万梅山庄的。 笑笑来大安一趟,自然是要去见娘亲的,不过兄长每次欲言又止的样子实在是太有趣了,小姑娘坏心的故意不说破,每日看着兄长暗自捉急。 如今盛京正是学子赶考的时间,客栈其实是十分紧俏,言欢发现了这一点之后便不想再耽误人家做生意,当然,蹭饭还是有必要的。 此事恰然正中宫九下怀,财大气粗的九公子很快便邀请言欢去自己的别院居住。那里距离老闆娘的客栈不过一条街的光景,乃是一座刚刚修葺的院子。 小言欢欣然应允,却没有想到,她这边刚思量着搬家,自家兄长那边就仿佛出了些岔子。 作者有话要说:  宫九:笑笑住在我的宅子里了,四捨五入就是我们成亲了。 西门吹雪:…… 陆小凤:忽然有点可怜这个人了肿么破? 小言欢:九哥哥还真是容易满足啊。 ☆、清泉石上流。 第四十二章。清泉石上流。 西门吹雪发誓, 他并不是那种喜好见义勇为的人。他又不是陆小凤,是不会分明知道有麻烦, 还公然往麻烦边儿上凑的。 所以, 在他练剑的时候看见有人被追杀, 西门吹雪是一点恻隐之心都没有的。若一定说西门吹雪的心理有些变化, 那变化大概就只是他轻啧了一声,暗道今日果然不该一时兴起,来到这四九城边上的湖边练剑——若是闷声虐待宫九宅子里的草木,也就不会横生许多事端了。 被追杀的那个似乎是个姑娘,穿了一身草绿色的衣裙,腰很细,腿很长,脸却生得极为稚嫩,圆而上挑的眼眸, 唇十分的薄, 于是就显出了几分刻薄。平日里这大概也算是一个和“好看”搭边儿的明艷姑娘, 可是此刻她被人追的十分狼狈,唇上的血色褪尽,脸也是不正常的白。 不过她生得如何, 并不在西门吹雪的考虑范围之内。毕竟不说西门吹雪本身视红颜如白骨,就假使西门吹雪是那等好颜色之人, 看惯了叶萦洲和叶言欢那样的绝色,此后再看这世上的女子,也大概就只剩下寡淡了罢。 让西门吹雪的目光稍作停留的, 是那个被人追杀的姑娘的手中的剑。那是一对双剑,剑身 薄如水,凉如玉。自家幼妹也是用双剑的,不过眼前这个姑娘手中的双剑显然跟自家幼妹手中的绝非一个级别。 西门吹雪站在原地静静的看了一会儿,那绿衣姑娘被追到了岸边,再往前便是四九城边并不浅的护城河。那姑娘再没有其他的办法,只能回身,抽出自己手中的双剑,与那个追杀他的人战在了一处。她本就不敌那人,不然也不会被追得仓促逃窜,此刻那绿衣姑娘的身上已经是几道剑伤,血迹斑斑,眼见就要命丧那人之手。 西门吹雪的眼眸却是更亮了。 他不是看见人血就兴奋的暴徒,他之所以星眸闪亮,是因为西门吹雪看见了两种让他都颇为惊艷的剑法。先是追杀那个姑娘的那人,这个人的剑法如同弱柳扶风,缥缈之中又带着一点悲凉,似断人肠般的惆怅。而后是那个绿衣的女子,她的剑法很稚嫩,甚至只是并不连贯的剑招,还远远不配称之为“剑法”,然而西门吹雪却能看得出,如果她的这些剑招融会贯通,那定然是远胜于追杀她的那人的剑法。 不过江湖之中这样还没有成长起来,却中途陨落的剑客很多,西门吹雪也能一眼看得出来那绿衣姑娘其实天赋是很有限的。她有一个好师父,也似乎很能吃苦,可是天赋之事就是这样的,永远没有公平可言。 有的人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达到常人到不了的高度,而稍稍努力就能成为一代宗师,刻苦认真起来便足矣翻弄风雨,开创一片新的天地。而另一些人,穷其一生努力的终点,也可能还抵不过前面那种人的起点。天下之事就是这般的不公平,简直没有半点道理可讲。 或许有机会,自己应该去见识见识那个女子的师父吧。这样想着,原本一副事不关己的冷淡模样的西门吹雪动了,他一个闪身横在了那个女子面前,缓缓的抽出自己的剑。 “嘿,小子也想英雄救美?问过我萧秋雨的这柄剑了没有?”望着这忽然出现的少年,方才追杀这姑娘的那人脸上露出几许凶光。断肠剑客萧秋雨,这也算是江湖上能够叫得出名号的剑客了。 西门吹雪对此人有些耳闻,他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样的水平,但是现下,在他还没有能够完全控制好自己的剑之前,西门吹雪还不想和人动手。此年他十五岁,他家小舅舅为他请人铸造的那柄乌鞘长剑早在他八岁的那一年便铸成了,西门吹雪和那柄剑坐卧不离,可是一直到三年前,他才真正换下了平日练习用的剑,真正换上了这柄乌鞘长剑。 因为一直到那个时候,西门吹雪才觉得自己配得上这柄剑了。 而如今,西门吹雪的剑法越来越精妙,动作也越发的迅疾。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西门吹雪用一柄快剑,虽然如今他还没有真正的行走江湖,但是忠叔和他家小舅舅都肯定的说过,他的剑法已然可以跻身江湖的一流水平了。 从习剑的第一日起,西门吹雪为的便是保护自己的亲人。所以,他的剑上又怎么可能没有感情?并非因杀入道,西门吹雪也并不想屠戮无关之人,让自己的剑上无端沾染鲜血。因此面对萧秋雨的挑衅,西门吹雪并没有即刻拔剑,而是恍若没有听见那人的挑衅一般的平静说道:“我有事想问她。” “她”自然指的是那绿衣姑娘,西门吹雪想要问问这个人的师承,日后好登门拜(挑)访(战)。萧秋雨却只当西门吹雪怕了他,于是说出的话也越发不像样了。 二十五岁的西门吹雪不会将这些挑衅放在心上,十五岁的西门吹雪却还是不够成熟。面对萧秋雨越发露骨的尖酸讽刺,在辱及家人的时候,西门吹雪终于忍不住拔出了剑。 第53页 叶孤城并不知道前世西门吹雪师承何人,不过今生既然对方让人哭笑不得的成了自己的外甥,那么在习剑一途之上,叶孤城总是按耐不住点拨一二的。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剑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相似的,有了叶孤城的点拨,如今西门吹雪的剑术要比前生他的同时期要更加高超。 前生西门吹雪十五岁的时候剑道小成,已然在江湖之中鲜有敌手,此后数年,直至在紫禁之巅实际上输了,可是却的确赢了叶孤城以前,西门吹雪一次败绩也没有——是真的没有败绩,因为西门吹雪的剑法,从来都是在生死之间明悟的,单凡他输过一次,那么折剑之人便会变成他自己。 而今生西门吹雪的剑术更高,第一次与人动手便是含怒出手,是以难免要失了些分寸。萧秋雨也算是江湖之中有名的剑客,可惜却没有在西门吹雪手底下走过五十招。四十余招之后,萧秋雨倒地。 西门吹雪看了看自己剑上的血迹,并不想要这么直接插回剑鞘里,身上一时间有没有能擦去那些血迹的东西,西门吹雪垂了垂眸子,最终选择了轻轻将那血迹吹去。宣和大师精心锻造了三年的剑,剑身光滑如同明镜,西门吹雪这么一吹,剑上的血珠子便也被吹走了。 还剑入鞘,西门吹雪尤还觉得有些脏,他是有些微的洁癖的,这种情况之下,西门吹雪只想快些回到住的地方,先将乌鞘长剑整个泡在水里,而后再用细绢擦拭,最后再细细用骨粉打磨一遍才是。 可是西门吹雪刚刚举步要走,便听见身后传来一道女声。那声音还有些沙哑,还有些颤颤巍巍的,不过却很清晰。 “谢谢你救了我。”那绿衣女子冲着西门吹雪抱了抱拳。她分明是个姑娘,却要像是江湖中的男人一样行礼。 寻常她学着她师兄这样做的时候,旁人或是会饶有兴趣,或是会充满鄙夷。然而让这个姑娘失望的是,西门吹雪半点反应也没有,他只是用那双寒星一样的眸子淡淡的瞥了她一眼,而后转身便走。 被救下的绿衣姑娘咬了咬嘴唇,忽然往西门吹雪离开的方向追了几步,而后提高了声量的道:“喂!你方才想要问我什么?” 西门吹雪这会儿才从剑被弄脏了的噁心感中缓过神来,听见那女子的话,西门吹雪停下了脚步,回身问道:“你师承何人?” 寻常人听到这样的问题,多多少少就应该明白,问话之人不关心她的名姓,只是想知道她的师门。这就是一种十分分明的划分距离,西门吹雪摆明了只关心自己想要知道的事情,至若其他,根本就不在他的关心范畴。 可是那绿衣女子却恍若没有听懂一般,或者说她听懂了,只是却陷入了另一种妄念之中。所以,她惨白的面色上泛起一丝潮红,半晌之后才有些扭捏的说道:“我叫孙秀青,峨眉掌门的嫡传弟子,你叫什么啊?” 虽然孙秀青回答了一些没有必要的讯息,但是西门吹雪想要知道的也都已经完全知道了,没有计较孙秀青的聒噪,西门吹雪对自己这举手之劳带回来意外之喜很是满意。 没有回答孙秀青的问题,西门吹雪一个闪身就消失在孙秀青面前,徒留她一个人失魂落魄的站在湖边,呆呆的望着西门吹雪消失的方向出神。 这件事情到了这一步就已然应该结束,可是坏就坏在,第二日西门吹雪被自家幼妹拉着去老闆娘那儿蹭饭的时候,老闆娘的客栈里忽然走进了一群人。 ——恰然便是孙秀青他们。 作者有话要说:  西门聚聚,一个大写的不解风情。 不过总觉得峨眉的女人都有点淡淡的奇葩就是了。别人家的西门聚聚叔不管,反正我家的是不能给孙秀青的哼哼哼。 ☆、香雾云鬓湿。 第四十三章。香雾云鬓湿。 西门吹雪想要杀了萧秋雨, 是因为他辱及自己的家人,这是西门吹雪无法忍受的事情。而因为杀了萧秋雨而救了孙秀青, 这却并非是西门吹雪的本意了。不过救了也便救了, 西门吹雪在如愿以偿的知道了孙秀青的师承之后, 转身便将这个女人忘了个干净。 ——换言之, 孙秀青一个年华正好的姑娘,在不解风情的西门聚聚眼里,还没有她那个老到一脸褶子的师父有吸引力。 当然,一个十四五岁的姑娘是否真的算是“年华正好”,这就有些见仁见智了。 言欢最是喜欢阿梅做的饭菜,虽然宫九的宅子里准备的后厨师父也是从全国各地请过来的名家,但是只要他家笑笑开心,宫九是不介意让那些厨子每月空领薪水的。宫九几年之前便狠狠扼住了大安的经济命脉。他前世已然积攒下来了不小的财力,今生更是占尽先机。 至若说宫九掌控大安的经济到了什么程度, 那大概可以毫不客气的说, 如今天下三大名商, 山西闫铁珊,江南花家,以及在全天下四处经商的姬冰雁, 他们的那些银钱,都是从宫九的指缝里漏出去的。 富可敌国, 宫九就是这个词最合适的注释。 而唯一能在财富之上与宫九抗衡的竟然是不显山不露水的白云城。世人都知道白云城是富硕之地,可是在同样重生而来的叶孤城的带领之下,白云城会富硕到什么程度, 那便不是普通人能够想像得到的事情了。 话已离题。 不过宫九乐意为了言欢养闲人,于是小姑娘便每日都是要到阿梅和朱停所在的客栈报导的。西门吹雪自然要跟着自家小姑娘,于是一日三餐也都是在客栈中取用。对于西门吹雪来说,不是万梅山庄和白云城的地方做出来的饭食,无论是何处做的其实都是一样的,他也不甚在意,只要一切都随着妹妹的心意便可。 只是西门吹雪没有想到,他这一个“不在意”,竟然会给自己横生出不大不小的麻烦。 言欢和陆小凤都喜欢在是客栈的大厅用膳,因为这里可以看见形形□□的人,了解百态的人人生。从这一点上来说,小言欢和陆小凤不谋而合。于是,他们每日的用餐地点便固定在了二楼的一处临窗的位置上。 这一日,西门吹雪如往日一般坐在自家笑笑的身边,而宫九则坐在笑笑的另一边,陆小凤时常喜欢在饭桌上和言欢聊一些趣事,于是他坐在小言欢的对面也很方便。 几个人如往常一般的吃着阿梅精心烹饪的菜餚,或许菜餚的口味和烹饪之人的心情真的有着分不开的关系,小言欢总是觉得,自从和朱停成亲之后,阿梅姐姐烹饪的菜里总是有一种甜甜的味道。 抛开玄学,阿梅的菜的口味之所以有如此变化,是因为朱停生在盛京却是长在南海,南海的口味偏甜,之前不是自家男人的时候不必理会,既然已经打上了自家的标籤,老闆娘是不介意稍稍宠爱一下老闆的。因此,在做菜的时候老闆娘也就产生了些许变化,变得更加和南海菜色相似了一些,恰然就契合了在座的所有人的口味。 毕竟,在场的诸位或是生于南海,长于南海,或是在南海久居,或是一年之中要往返于南海和中原数次,总之口味多多少少都是会受到那里的影响。时光总是在人的身上会打上烙印,不论人们承认不承认,如今他的气质里,到底包含了自己曾经走过的路,曾经经歷过的事,以及自己放在心尖上的人。 第54页 “是你!” 西门吹雪正在给言欢从一只扇贝里剔出肉的时候,忽然便听见了一道颇为惊喜的女声。西门吹雪并没有将这道声音和自己联繫起来,他手上的动作不变,筷子尖儿娴熟的一挑便将雪白的贝肉从壳里剃了出来,蘸上阿梅特地调配的蘸水,西门吹雪头也没有抬的就想要将那块贝肉放进幼妹面前的碟子里。 不过言欢面前的碟子已经丧心病狂的被宫九剥出来的虾占满,言欢见状便直接张开了嘴,于是西门吹雪的筷子一转,直接将那块贝肉送入了幼妹口中。 这个时候,他倒是不洁癖了,所以说西门聚聚的洁癖,大概还真就是对事不对人。 这一幕落在孙秀青的眼中,西门吹雪的柔情有几分刺痛了她的眼眶。咬了咬自己的嘴唇,孙秀青握紧了自己手中的双剑。 自家师妹这幅受伤的模样被峨眉四秀之中的其他几人看见,年纪最小也在峨眉最受宠爱的石秀雪当即就愤愤不平道:“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啊,枉费我师姐那么喜欢你!” 她用手直接指着西门吹雪,在场的众人这才将孙秀青和西门吹雪联繫起来。作为在场的唯一知情人,宫九不动声色的挑了挑眉毛,倒是乐得看西门吹雪的笑话。毕竟西门吹雪又不是陆小凤,在这种事情上嘲笑他,这辈子可能也就这么一次了。 叶言欢则惊讶的抬起头,想要看看那个喜欢自家兄长的女子。 “我师姐还生得那样好看,到底哪里配不上你了?不比她……”石秀雪尤还在那里控诉着,却将矛头指向了方才被西门吹雪温柔以待的叶言欢。只是她那半句“不比她强多了”了却在言欢抬起头的瞬间卡在了口中。 言欢的容貌盛极,是真正的人间殊色。纵然如今她比孙秀青还要年幼一岁,不过那一抹眉梢眼角的青涩却为她更添一抹风韵,假以时日若是她长成,那额角的一朵血色梅花不知道要开在多少少年的眉间心上。 而孙秀青的长相说好听点只是清秀,在蜀中都已然排不上名号,自然不必说在大安乃至南海了。石秀云就是在想要护短,却也没有办法睁着眼睛说瞎话,说自家师姐比眼前这人生得好看。 言欢:比容貌什么的,我还从来没有怕过的。【扭屁屁】 西门吹雪最是护短,他原本不愿理会峨眉四秀这一群人,这会儿见对方无端上来攀咬自家小言欢,西门吹雪终于分给了这四个峨眉弟子一分目光。 只是这目光极冷,纵然西门吹雪还并非日后的剑神,可是他散发出的威压也并非是四个初出江湖的少女能够抵抗的。特别是被西门吹雪特地关照了的石秀雪,她更是两股战战,险些就连手中的双剑都握不稳。而作为大师姐的马秀真还稍微好一些,勉力强迫自己做出了守卫的姿态,横剑挡在了几位师妹面前。 因为马秀真的这个动作,西门吹雪反而对她高看了一眼。他守回了目光,冷声道:“你们有事?” 石秀雪已经被西门吹雪骇得不敢说话,孙秀青的面色更白,眼中仿佛含了泪光。她颤抖着声音对西门吹雪说道:“今天谢谢你。” “不必。”西门吹雪没有再看他们,而是挑出一块螺肉,将宫九方才堆在言欢碟子里的虾肉拨了一大半给陆小凤,而后将这螺肉放在言欢的碟子中。这螺肉自然是只取了可以食用的部分,鲜嫩弹牙,蘸一点碟子里辣炒的汤汁,鲜嫩味美。 如今不是食用这些海鲜最好的季节,盛京也并不邻海。可是小姑娘既然想吃,那一定就会有。宫九让人将一整块巨大的冰从中掏出一个空洞,将南海产的各色海物都运了过来。白云城的渔夫们听说是自家小小姐想吃,也都卯足了力气去捕捞各色海物。 小姑娘虽然感嘆了一声“劳民伤财”,不过劳的是关心自己的民,伤的也是关心自己的人的财,那么为了这份心意,她只有用心的吃,方才不算辜负了。若是为了那些世俗教条而故作清高,才真的是伤了那些伯伯和九哥哥的心。所以,哪怕言欢食量很小,可是她却还是努力的将那些盛京不多见的海鲜往肚子里塞。 西门吹雪的声音冰冷,哪怕方才石秀雪说她世界喜欢他,西门吹雪的心里也没有半点波澜。他原本以为话至于此便可以结束,谁料孙秀青并没有识趣的离开,反而咬了咬唇,继续说道:“我是想要报答你的。” 不,你这算是恩将仇报了。 宫九看着西门吹雪越发阴沉的面色,暗自在心里偷笑,也便不计较方才他将自己剥给笑笑的虾又拨给陆小凤的这件事情。不过九公子绝无大度的可能,他凑近了言欢身边,伸出筷子夹走方才西门吹雪给言欢剔出来的螺肉,扔进自己嘴里,胡乱嚼了两下之后便吞了下去。 这种挑衅西门吹雪已经懒得理会了,他放下筷子,用温热的帕子缓缓的擦拭着自己的手指。在孙秀青定定的目光中,西门吹雪忽然道:“好。” 见孙秀青愣住,西门吹雪补充道:“好,你报答吧。” 作者有话要说:  西门聚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真是不按套路出牌啊。 孙秀青想套路西门聚聚,终归要被聚聚套路的…… 以及,抱住努力吃饭饭的小言欢,蹭蹭~ ☆、月既不解饮。 第四十四章。月既不解饮。 西门吹雪对孙秀青说“好, 那你报恩吧”的时候,孙秀青先是骤然瞪大了眼睛。她的眼睛生得极大, 刻意瞪大的时候就显得原本就菲薄的嘴唇便更更加的薄。 其实说起长相, 孙秀青这样的脸是吃亏的。年轻的时候还好, 这样的长相怎样都逃不开一个“清秀”, 而随着年岁渐长,眼角眉梢都会爬上淡淡的刻薄,这个时候就会显得这个人老得很快,若是那人的命运再坎坷一些,这人难免是要和“怨毒”沾边的。 西门吹雪面无表情的看了孙秀青一眼。 这是毫无情谊更是毫无温度的一眼,就仿佛她师妹方才没有说过她喜欢他,他们之间也没有救命之恩这个交集,就如此淡漠得如同两个陌生人。 孙秀青是个孤儿,很小的时候被独孤一鹤收为嫡传弟子, 从那之后便没有体会过被人忽视的痛苦, 那众星捧月一般的生活让孙秀青忘了, 其实一切都是她的一厢情愿,若是真的追究起来,西门吹雪本就和她是毫无干系的陌生人。 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 孙秀青被西门吹雪的冷漠逼得简直就要掉下泪来。她用手捂住嘴,哭泣声终于抑制不住的从她的掌心下传来, 不仅惹得孙秀青的大师姐马秀真一阵的心疼,同时惹哭了一个小姑娘,在二楼的其他食客也隐隐向着这边传来了异样的目光。 自家兄长被人用这样的目光注视着, 也不知道那些人会暗自在心中如何编排自家兄长,言欢自认是个好气性的人,这会儿却被弄得心头火起。 只是没有等言欢说话,西门吹雪便已经开口道:“既然如此,带我去寻你家师父吧。” 西门吹雪这忽如其来的话语让陆小凤直接喷出了一口酒去,朱停和阿梅夫妇的脸上也不由闪现出一抹异样。实在是西门吹雪这话说的有几分歧义,他的朋友都了解他的为人,也知道他爱剑成痴,因此西门吹雪要去寻这峨眉弟子的师父,这几人很快就能反应过来他是要拜访峨眉掌门,而后与之一战。 第55页 可是在大安,一般只有男女情定的时候,男方才会开口让女方带自己去寻家中长辈。西门吹雪有一半的时光是呆在南海,而除却剑之外的任何事情,他也显然并不关心。因此西门吹雪一心想找独孤一鹤挑战,却不知道自己引起了多么大的误会。 马秀真也有些懵,不过到底她是大师姐,所以勉强让自己镇定下来。咽了一口唾沫滋润自己有些干涩的喉咙,马秀真不确定的又一次确认道:“你要让我师妹带着你去找我家师父?” 西门吹雪皱了皱眉,他只看到了这几个峨眉弟子武功不济,简直连一个能打的都没有,却不曾想到她们的智商居然是也那般让人着急。峨眉的未来实在堪忧,不过那和自己半点关系也没有,因此西门吹雪只是十分耐心的点了一下头。 ——为了挑战自己想要挑战的人,西门吹雪还是很有耐心的。 因为西门吹雪的话,孙秀青的脸瞬间就红了。石秀雪得意的看了一眼叶言欢,小声嘟囔了一句:“漂亮有什么用?”然后高声对西门吹雪说道:“虽然你有些配不上我家师姐,不过谁让你救了她呢,我师姐为了报恩以身相许,这是大义。” 西门吹雪虽然面容冷漠,可是那张和玉罗剎近乎是一模一样的脸已然近乎妖治,若非西门吹雪本就气质清正,寻常让人不敢近身,还不知要迷住多少姑娘。再看西门吹雪身上的衣着,虽然是简单的白衣,但是料子却是一寸抵黄金的云锦。寻常人家有一块云锦做的帕子就了不起了,而这样的衣物,西门吹雪都只是穿一次的。 有的时候玉罗剎会算一笔帐,然后他就会发现,养个洁癖属性的儿子比养他家娇娇软软却一言不合就用重剑抡人脸的闺女还要更费钱一些。玉爸爸表示,自己肩上的责任更重了,要努力赚钱养老婆孩子,嗯。 总之从衣着上就能看出西门吹雪的身价定然不菲,所以,还真是不知道石秀雪哪里来的勇气,说西门吹雪配不上她家师姐的。 他们峨眉的弟子简直自说自话,让西门吹雪的脸色更黑了。 看着兄长这样被几个女人“欺负”,言欢再也按捺不住胸口的怒火。小姑娘盛极的容貌更添几分严肃,分明是气场全开,却并没有那种咄咄逼人的感觉,反而就连她的尖锐也让人觉得有几分可爱。 言欢冷了一张脸,将方才横在自己膝上的轻剑重重的磕在桌子上,这一声起到了惊堂木的效果,全二楼的人的目光都落在她的身上,小言欢个子不够高,可是站起来的时候却还是微微扬着下巴。 她横了一眼那几个峨眉弟子,而后脆生生的声音清晰地传入每一个食客的耳膜。她说:“我还不知道,原来你们大安的习俗是被人救了之后就要以身相许?还是这是你们峨眉自己定下来的规矩?” 小姑娘很快火力全开,质问的话语连珠炮似的从她的唇中吐出。 “这世上哪有这样的规矩?那以后长得丑的要不要救?年老的要不要救?已经嫁人的要不要救?” 一直在自己的几个师妹身后没有出声的苏少英见这个姑娘如此“刻薄”,自家师妹被问得哑口无言,周遭人声滔滔,也隐隐都在指责他们,甚至有人直接说他们师父教徒无方,苏少英忍不住说道:“话不是这样讲……” 他的话刚一出口,叶家言欢便冲着他露出一个嘲讽一般的笑意,只不过因为小姑娘生的明艷,那抹嘲讽也有些别有风韵,让苏少英有些呆住。言欢见他如此,便道:“怎不是如此?哦对了,忘了这位少侠也是出身峨眉,那他日见你被人追杀,我区区一个小女子还是不要出手的好,毕竟我可是怕你以身相许的,要不起、要不起。” 说着言欢连连摆手,十足的拒绝模样,仿佛苏少英真的要对她“以身相许”了一般。 “呵,所以人家是报恩,他们峨眉的分明都是过来报仇的。”宫九凑到言欢身边,直接将头搁在言欢的肩膀上,而后指着自己的脸冲着苏少英一声嗤笑,道:“日后若是想要报恩,少说要长成我这个样子才好。” 您美您任性。 宫九的性格如何槽点满满暂且不论,至少他的脸是真的生得极好,这张脸和小言欢的摆在一起的时候,给人造成的视觉冲击力还是很大的。苏少英也算是江湖之中生得有几分英俊的男子,在刀口舔血的江湖,苏少英身上的淡淡书卷气让他和一般的江湖草莽区别开来。可是这点儿“英俊”,在宫九面前就不够看的了。 涨红了一张脸,苏少英已然说不出话来。 石秀雪却仿佛没有注意到如今周遭诡异的气氛,叶言欢的连番质她只当是她因为看着西门吹雪要上峨眉向自家师姐提亲而气急败坏,于是她十分没有眼色的道:“你想娶我师姐,之前尚且不论,可是从今以后那些野花家花的可是要不得,我们峨眉弟子都讲究一生一世一双人的。” 这句话倒是有些水分,毕竟在此之前,峨眉女弟子出嫁的时候的确要求男方不得纳妾,不过峨眉男弟子三妻四妾,他们峨眉却是不约束的,简直玩得一手好双标。 石秀雪说这话的时候意有所指的看向了叶言欢,自家笑笑被人污衊成“家花野花”,宫九气急反笑,只是他的笑意十分冰冷 ,让人感觉恍若被毒蛇缠上。拥住小言欢细软的腰肢宣誓主权,宫九低低笑道:“是啊,你们快些带他去见你们师父。” “哦,对了,别忘了备上一口棺材,然后问问独孤一鹤还有什么遗言好交代的。”宫九的另一只手端起一杯茶,却只是吹了一口气而没有饮用,状若无意的将那杯茶放在桌上,一直怒视着他的峨眉弟子倒吸了一口凉气。 那杯茶很满,已经高出杯口些许,晃晃悠悠的随时有溢出来的危险。可是宫九方才将之放在桌上,那薄如蛋壳的茶杯被深深地嵌入了桌上内,而里面的水却半点没有洒。峨眉弟子们不由想起,几年前他们师父威吓其他门派之人的时候,也曾经这样做过,只是那个时候,七分满的茶水洒了两分。 他们师父对他们讲解过,这一手非内力大成者不能为,那么按照这个说法,眼前之人的内力到底深厚到了什么程度? 西门吹雪终于有些不耐,他没有否认宫九说的话,而是继续道:“论剑而已,自然生死不论。” 二楼有几个江湖人,他们知道这是这位少年在向峨眉的独孤一鹤掌门下战书,而并非方才那几个峨眉弟子以为的意思。他们互相看了一眼,终于有人冲着西门吹雪问道:“敢问这位意欲挑战峨眉独孤一鹤掌门的少侠,姓甚名谁?” “万梅山庄,西门吹雪。” 若干年后,这个名字将登临剑道巅峰,只有两人走在他的前面,其余凡是用剑之人,都难以望其项背。而今生,西门吹雪终于也要走上了那条道路,比前世足足提前了七年。 作者有话要说:  唯有两人走在西门聚聚前面,猜猜都是谁? 嗯,真替那些峨眉弟子尴尬,自作多情果然要不得2333333 第56页 ☆、独钓寒江雪。 第四十五章。独钓寒江雪。 西门吹雪既然已经下了战书, 而且是当着整个全江湖的面,所以此事再没有了斡旋的余地, 他自言“生死不论”, 那么就是孙秀青再不愿, 西门吹雪和独孤一鹤之间也是终归要有这一战的。 峨眉的弟子们不认为西门吹雪能打败独孤一鹤, 哪怕西门吹雪战胜了追杀孙秀青的断肠剑客萧秋雨。但是萧秋雨一个江湖二流的剑客,本质上就是没有和独孤一鹤相比较的资格的。 而独孤一鹤恰好正在盛京,于是苏少英和石秀雪气性一起,直接带着西门吹雪一行人到了独孤一鹤的面前。 独孤一鹤在盛京的一座别院里,他此番从峨眉来到盛京,为的是拜访老友。而他在峨眉清修多年,之所以还去联络了自己的老朋友,是因为他的几个徒弟即将初出江湖,独孤一鹤希望自己的那些江湖上的老朋友可以照顾照顾他们。 他的座下有七个嫡传弟子, 这七个他养大的孩子在独孤一鹤的眼中自然没有不好的。可是独孤一鹤也十分清醒, 他的这几个弟子只是十分刻苦或者又几分灵气的普通人罢了, 远远达不到天才的地步。 幸而如今他们峨眉在蜀中的地位稳固,只需要这几个徒弟齐心协力,他百年之后, 这些孩子终归能守护好峨眉的。 独孤一鹤没有和西门吹雪即刻约战。 虽然教授徒弟的本事没有多少,但是独孤一鹤在剑道之上当真是宗师级别, 他骇然与西门吹雪这个年轻人能够抵达的高度,同时又看出他尚且还有进步的空间。 独孤一鹤拍着西门吹雪的肩膀,语重心长的劝他道:“年轻人, 你越往后走越会觉得对手比朋友更难得,所以你每一次的挑战,还需要谨慎一些才是,不然……便浪费了。” 独孤一鹤不愧于宗师之名,仅仅是和西门吹雪清谈几句,他便已经知道了眼前的这个年轻人走的是哪一条路,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都是因杀入道,需要的都是生死之际的顿悟,独孤一鹤作为一个过来人,总是有一些自己独特的感悟的,而他并不吝啬于对西门吹雪的点拨。 和独孤一鹤一番交流,西门吹雪似乎也有所感悟。他与独孤一鹤定下了一年之约,约定他们明年今日再战。 而作为独孤一鹤点拨自己的回礼,一向不爱在不相干的人身上浪费口舌的西门吹雪难得的提醒了独孤一鹤一句:“多留心你的徒弟。” 用剑之人用剑说话,西门吹雪的剑气刚正,绝不是无端在背后搬弄口舌之人所能使出的剑气,独孤一鹤听了西门吹雪的话之后便是微微一顿,刚想问问西门吹雪可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转而却是动作一顿,继而打发了一个小童去今日他的那几个徒弟出入的客栈等地打探消息。 那小童领命出去,西门吹雪的话已然尽了,不过他没有走,因为他的幼妹并没有走,而是开口说道 :“除却人品心性姑且不谈,峨眉的这几位高徒也是武艺不济。” 方才小姑娘安静得如同背景,因为她是西门吹雪亲自牵着手带进来,而她的身上又背着一轻一重两种长剑,独孤一鹤一见便知那是两柄好剑,再加上这姑娘也不是个聒噪的,因此独孤一鹤默许了言欢的旁听。 此刻听她如此抨击自己的徒弟,独孤一鹤到底护短,于是有些不悦的道:“若是拿这位西门小友相比,我的那几个不成器的徒弟自然没有什么可比的。”言下之意,却是自家徒弟虽然比不上天才,但是在寻常人之中,还是很能撑得住场面的。 言欢明白独孤一鹤的意思,峨眉的三英四秀就站在门外,叶言欢直接就提着自己的轻重双剑走了出去。 “我今年十三岁,也不知按照独孤掌门的标准,我算不算是天才的范畴。”言欢的声色清亮,不过说出来的话语却并没有那般的顺耳。独孤一鹤的七个徒弟见了,只觉得其中的讽刺太过浓重了一些。 可是小言欢并不在意三英四秀们的表情,她只是望向了独孤一鹤,而又道:“独孤前辈,不是小女子张狂,实在是就算是那一伙儿人一块上,都未必能够打得过我的。” “打不打得过,试试才知道!” 石秀雪的气性最大,她早就有些看这个从一开始就站在西门吹雪身边的女子不顺眼了,如今这人如斯张狂,她正好想要借着这个机会给对方点儿颜色看看。 太过突出的美貌有的时候也会惹人嫉妒,叶言欢生得太好看,都是豆蔻年华的女子,有这样一个对比出现在自己眼前,石秀雪如何能有不嫉妒的?而她被师兄师姐娇惯坏了,出手便带了三分歹毒,那手中的双剑竟是招招冲着言欢的脸而去,但凡言欢一着不慎让她划到,那恐怕试要破相的。 言欢正憋着一肚子的火,这会儿见石秀雪出手毫不留余地,言欢这会儿便不由的出手凌厉的反击。她的重剑没有出鞘,可是石秀雪没有想到一个比她还要瘦弱几分的小女孩居然能抡得动那样沉重的巨剑。 叽萝的重剑从来都是照着脸抡的,只是又不是每个人都是宫九,每一次都能躲过,而偶尔被抡到了也没有什么大事。叶言欢的重剑近乎是在宫九的陪练之下练习起来的,因此出手的时候就难免将每个人的水平以宫九为基准,而陪她练剑的人还有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偶尔玉罗剎来了南海,也会跟自家小闺女过上两手。 玉罗剎和叶孤城暂且不论,便是西门吹雪也乃是江湖之中新的一辈的箇中翘楚。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下练成一身武艺,小言欢很容易便高估了所谓的江湖平均水平——事实上,石秀雪四年前才刚刚开始练剑,如今也并没有到了峨眉能够下山歷练的年纪,独孤一鹤之所以带着她和他的几个不够年龄的师姐,不过是为了一口气推出峨眉的“三英四秀”,省的日后再麻烦。所以说石秀雪是江湖的平均水平,那也实在是有几分抬举了。 叶言欢的重剑出鞘之际独孤一鹤便目光一凛,心知不好。 江湖之中以“逼得某位宗师前辈拔剑”作为对年轻人的肯定,可是独孤一鹤却知道,那个小姑娘脱开剑鞘,这才是给人留下一丝活路的意思。 她的那柄重剑少说也有六十斤,若是加上剑鞘,足足有八十斤,八十斤差不多就是她自己本身的重量,被这样一柄重剑无论砸在身上何处,恐怕轻则骨断筋折,重则就要粉身碎骨,命丧黄泉了。 虽然是自己徒弟无状,但是独孤一鹤总不能看着自家徒弟折在自己眼前,他在言欢出剑的那一刻便施展了轻功,想要为石秀雪拦下这一剑。 叶言欢却没有给独孤一鹤这个机会,她双手握重剑的姿势换为单手,空出来的那只手则摸向了腰间的轻剑。长欢瞬间出鞘,倏忽正面刺向了独孤一鹤,独孤一鹤始料未及,下意识的便是一避。 借着这个短暂空隙,石秀雪已经意识到了事情不妙,她下意识的惊叫一声,勐的用上了轻功往后一退,可是言欢并不和独孤一鹤纠缠,腰间用力,双足一个旋转,轻剑长欢的剑尖扫过独孤一鹤的衣摆,留下一道剑痕之后便有还鞘,而另一只手的重剑则没有受到她单手持剑的任何影响,依旧裹挟着雷霆万钧的力道,直奔着石秀雪的脸而去。 第57页 坏就坏在了石秀雪的这后退上。 叶言欢本想着小惩大诫便是,并没有真的想要伤人,所以她的力道和角度都是计算好的,如果没有独孤一鹤横插一手,这一剑本该贴着石秀雪的头顶过去——当然,这一路积攒了诸多火气,石秀雪头顶的头髮,言欢还是想要带下来一片的。 也就是说,若是按照言欢的设想进行,石秀雪至多会变成一个……秃顶的姑娘。 可是因为石秀雪施展了轻功,所以她身体上移了寸许。言欢的重剑已经抡了半圈,再无停下的可能,因此石秀雪这神来一笔直接就导致了她的脸撞在了言欢的重剑上。 看起来的真实情况是,石秀雪跳起来用她的脸接住了言欢的重剑。 每一只小黄鸡似乎都挺喜欢砸人脸的,宫九有的时候为了讨小姑娘欢心,也会这么做。不过那个时候,宫九是计算好角度和力道的,保证自己只是会脸红一阵。他的身体恢復力惊人,那点儿红,只需要几个时辰就会消下去,而消下去之前,小言欢总会亲亲摸摸吹吹,这波投资宫九自觉不亏。 可是石秀雪就悲剧了,她的惊唿变成了破碎的惨叫,整张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青紫了起来。跌落在地上,石秀雪流下了两管鲜红的鼻血。 她懵了半晌,而后坐在地上像个撒泼的市井泼妇一般嚎哭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九哥虽然没有出现,可是九哥依旧掉了节操。 小言欢的亲亲摸摸吹吹什么的,居然是这么骗来的,九哥你熊的。 重剑砸脸和被削成秃顶到底哪个伤害更小一点,嗯,这是个问题。 ☆、夜来风雨声。 第四十六章。夜来风雨声。 到底算是自己失手砸了人, 小言欢有些讪讪的将自己的重剑插回了剑鞘。 石秀雪不哭还好,这一哭就扯动了她原本就肿胀起来了的面部肌肉, 让她的牙关也开始跟着松动了起来。石秀雪自己的舌头碰到了牙齿, 却不曾想直接就将那两颗门牙顶得脱落, 让她的嘴开始往外漏风了起来。 若是搁在往日, 峨眉的弟子们定然是要纷纷持剑上前,要为自己的小师妹讨回一个“公道”的,可是石秀雪的惨状就在他们眼前,他们虽然从小一起长大,之间的感情十分深厚,可是谁都不想再步上石秀雪的后尘。 独孤一鹤原本打算拦着自己的徒弟们,让他们不要再冲动行事,却不想剩下的三英四秀之中的几人全都只是将手中的剑按在剑柄上,却没有一个真正打算出手的。独孤一鹤心头一凉, 他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自己养大的那几个徒弟, 第一次怀疑是自己的教育方式出了错误。 心里熄了为自己徒弟出头的念头, 独孤一鹤不仅没有和言欢计较,反而亲自送他们一行人出了门,并和西门吹雪定下了一年之约, 约定好一年之后再战。 西门吹雪完整的从独孤一鹤的院子中出来,这足矣让那些等在门外想要看看这场比剑结果的人大吃一惊, 而独孤一鹤居然亲自将人送出来,在场众人望向西门吹雪的目光顿时有了几分别样的意味。 此事之后,西门吹雪的确在江湖之中有了小小的声名, 不过最声名远播之人,却是叶言欢。 石秀雪伤势严重,势必要请大夫过府,而宫九又有心踩着峨眉的名头为他家小姑娘造势,于是一番运作,最后谁都知道了江湖之中最近有一个姑娘,她剑术高超,能够当着独孤掌门的面伤了她的爱徒。 这话没有掺半分水分,就连独孤一鹤本人也是无可辩驳。江湖之中的所谓女侠很多,但是功夫能上得了台面的却没有几个,像是叶言欢这种初出茅庐就能和独孤一鹤这样的宗师过上几招,并且还伤了他的徒弟的,江湖之中五十年来也只得一个。 再有人传闻这个姑娘额角一朵血色梅花,虽然是豆蔻年华,可是容颜绮丽,世所难见,所以江湖之中对言欢十分好奇之人便越发的多了起来。 无论外面如何喧嚣,按理说朱停的婚宴他们已经参加过,独孤一鹤的事情也告一段落,西门吹雪和叶言欢便该回到万梅山庄去看看他们的娘亲了。叶萦洲不是那种会太过管束孩子的母亲,寻常时候西门吹雪在南海一住就是半年,她也是不会加以约束的。只是这是她的小女儿第一次来到中原,叶萦洲只是想好好招待这孩子一番。 她的孩子,如今她却要用上“招待”这个词,对于自己的选择,叶萦洲并不后悔。可是血脉之亲不可断绝,叶言欢终归成了她心底不会癒合的疼痛,虽然不会鲜血淋漓,可是那种疼痛却始终是真实存在的。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西门吹雪和叶言欢之所以没有如时回道万梅山庄,是因为西门吹雪他们二人又遇见了不大不小的一桩麻烦事。 西门吹雪开始被一伙身份不明的人刺杀,这种程度的刺杀伤不到他,但是到底有些麻烦。好几次西门吹雪和叶言欢在老闆娘那边吃饭的时候,这伙人都砸坏了阿梅的桌椅板凳。就是没有损失物体,这些人的血溅在了地上也不是十分好清理的。西门吹雪和小言欢不是给朋友找麻烦的人,因此虽然阿梅数次挽留,但是在这件事情解决之前,言欢还是不打算再去阿梅姐姐那边用膳了。 小言欢明白,阿梅和朱停和他们是不同的。朱停夫妇和江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繫,可是两个人终归不属于江湖。所以,像是这种江湖事,言欢和西门吹雪便不打算将朱停二人牵连进来。 宫九笑得一脸温柔,他握住小言欢的手将人往自己的宅子带,一边带还一边说道:“笑笑你随意牵连,九公子还没怕过谁。” 这种生怕小言欢的事牵扯不到自己的模样让言欢无可奈何,不过现下,他们兄妹二人在宫九的宅子之中守株待兔也的确是最好的选择。 陆小凤也没有闲着,之前的一年之中,他在江湖之中交了不少的朋友,陆小凤开始向他们打听,这些源源不断过来刺杀西门吹雪的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还别说,当真便让陆小凤打探出了什么。 他遇见了一个名叫上官飞燕的少女,在看见陆小凤手中拿着的西门吹雪从刺杀他的人身上找到的一块牌子的时候大惊失色,脱口而出道:“你是青衣楼的人?” 说着,上官飞燕也没有等陆小凤回答,而是满脸悲愤的对陆小凤恨声道:“你们青衣楼无恶不作,杀了我父母,就连我三岁的弟弟也没有放过,今天我便跟你拼了。”说着,她提剑便向着陆小凤刺了过来。 陆小凤的灵犀一指只是一个雏形,是从自家外祖两根手指拧断纯铁的功夫之中得到的灵感。而遇见李寻欢之后,陆小凤的灵犀一指终于被完善成一门具体到动作的“功夫”,在离开李园的时候,陆小凤的灵犀一指已经刻意夹住半数的小李飞刀了。 所以,那少女的三脚猫功夫在陆小凤的面前有几分不够用的,他很轻易的便夹住了那少女的剑。 接着这个机会陆小凤向上官飞燕解释了一切,上官飞燕也表示愿意帮着他们找到青衣楼。 第58页 在聊天的过程中,陆小凤惊奇的发现,这位上官姑娘居然不是普通的江湖女子,而是一个名叫大金鹏王朝的王族后裔。而她那被青衣楼杀死的父母和弟弟不是旁人,正是这大金鹏王朝的大金鹏王和小王子。 陆小凤便不有有些好奇了,不知道青衣楼为何这般针对他们一家于是上官飞燕便声泪俱下的对陆小凤讲述了当年的几位託孤重臣之事 陆小凤最是喜欢美人,而这位上官姑娘诚然绝美。只不过陆小凤和小言欢混久了,审美能力终于渐渐提升了一些,见惯了人间殊色,再看上官飞燕的时候,陆小凤便没有那种太过惊艷的感觉了。 不过陆小凤心中始终是有一股正义的,所以他便决定帮助一下这位可怜的姑娘,将此事和西门的麻烦并做一事,陆小凤开始着手调查开去。 小言欢虽然总觉得陆小凤有的时候真的智商着急,不过自家小伙伴大多时候还是很聪明很靠谱的,基于自己的麻烦还没有解决,而陆小凤又信誓旦旦的保证自己能够应付,所以叶言欢和他约定好了归来的最后期限,而后便在了盛京之中等待陆小凤。 陆小凤往大金鹏王朝后裔所居住的地方走了一趟,那里虽然已经没有了大金鹏王,不过却还残存着一个王朝最后的痕迹。而且那里还有一位上官姑娘的叔父,如今他代为“监政”,只等上官飞燕长大之后将王位传给她。 在陆小凤看来,这是一位慈祥又对故国忠心耿耿的老人。他并没有觉得此人是在异想天开的做梦,抑或是宁愿躺在先祖的荣光上,做着復国的美梦,陆小凤只是觉得他很可怜。 所以当上官飞燕说请求他帮着查到青衣楼,并且追回那曾经的三个重臣手中的属于大金鹏王朝的财宝的时候,陆小凤只是惊讶了一下对方居然会求自己办这件事——毕竟此时的陆小凤,还不是若干年后名震江湖的陆大侠,不过惊讶之后,陆小凤便拍着胸脯将此事应承了下来。 上官飞燕他们当然不是冲着陆小凤去的,他们真正的目的是想要引得西门吹雪和叶言欢出手。甚至,若是能引出叶言欢背后的叶孤城,那才当真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西门吹雪和叶言欢是陆小凤的朋友,这件事是摆在明面上的。而西门吹雪和叶言欢的关系虽然是绝密,可是叶言欢和叶孤城的“父女”关系却并不难查。叶言欢身上有着深深地飞仙岛的烙印,她从未想过要去遮掩。而叶孤城也从来都在人前说那是他的小女儿,南海百岛皆知此事,保不齐就会传到中原。 所以,陆小凤牵一髮而动全身,若是引得他入局,便势必会让西、叶二人出手。若是侥倖有白云城主相帮,那么他们借刀杀人的计划定然会成功。而若是叶孤城始终不出手,那倒也无妨,应对独孤一鹤和闫铁珊,青衣楼主深知,有此二人足矣。 陆小凤江湖经验尚浅,而这个计划分明是冲着他来的,陆小凤果然入局,与他们计划的一样,陆小凤很快就开始着手“查案”了。 作者有话要说:  陆小凤,你把剧本还给花花!!! 花花【笑】:不用了,陆兄好生消受这份美人恩便是。 笑笑:果然花花切开都是黑的,师父诚不欺我~ ☆、心远地自偏。 第四十七章。心远地自偏。 出乎上官飞燕他们的预料, 陆小凤他……还真就是自己独自一人去查案的。至于西门吹雪和叶言欢,他们兄妹二人留在了盛京。 原因无他, 乃是因为玉罗剎忽然想起了自己几十年前闯荡江湖的时候, 在盛京之中随手置办了一处产业, 他好不容易将这件事情从自己的记忆深处翻检出来, 而后又想起来自家小闺女应该是挺喜欢吃糕点的,于是就给西门吹雪来了信,让他带着她妹妹先去那家店看看。 这不靠谱的爹只让人提供给儿子了一个糕饼铺子的名字,却没有提供具体的地址。原因无他,地址什么的,玉罗剎他!忘!了! 亲爹,亲爹,没法挑。 西门吹雪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压制住自己第七百一十八次想要弒父的冲动。 幸好那家糕饼铺子如今规模已经很大——想也知道, 玉罗剎名下的产业那般多, 既然已经到了能够让他知晓的级别, 想来收益也是不差的。收益不差,那规模或是名气自然也不差。 西门吹雪去外面稍稍打听了一下,在吓跑了诸多路人之后, 终于有一个老婆婆好心的告诉他,合芳斋就在距离这里一条街的地方, 不过合芳斋的生意红火,他如今这个时辰去,恐怕什么也买不到了。 宫九默默的围观了一下西门吹雪去“问路”的奇景, 在心里笑得打跌,等到西门吹雪问出来后直往合芳斋那边走去的时候,宫九才不紧不慢的说道:“大哥,其实你可以问我。” 虽然还没有对小言欢和西门吹雪袒露自己的太平王世子的这个马甲,不过这些天来宫九处理一些事宜的时候并没有避开他们兄妹,因此西门吹雪和小言欢也是知道他在盛京有些势力的。 西门吹雪被他这一声“大哥”弄得直接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用一脸“你有病吧”的表情看着宫九,那厮却理直气壮的说道:“你是笑笑的兄长,自然是宫某的大哥。” 不要和九公子比脸皮的厚度,因为他根本就是没脸没皮。全然不顾自己比西门吹雪还要年长几岁,宫九那一口一个“大哥”的叫得十分熟稔。西门吹雪又觉得自己的喉间泛起一股酸意,简直要控制不住自己吐在宫九脸上。 世人都说什么“吐着吐着就习惯了”,可是西门吹雪这种一见到宫九就莫名有些想吐的毛病是年幼的时候落下的,如今想改也有些困难了。 而在西门吹雪去找合芳斋,而宫九围观西门吹雪在找合芳斋的时候,叶言欢一个人在街上走了走。 她的武力值让人无需担忧她的安全,而这也是小言欢从飞仙岛出来之后便增添的爱好,她喜欢上街上走一走,看百样人,看千家事,看万物景。 盛京的街头熙熙攘攘,似乎和叶言欢在江南见过的并不相同。这里少了几分江南的静谧,更多了几分生机与火力。 如今是盛京之中最适合在酒楼茶肆之中坐一坐的时节,因为如今正是科考之时,街头巷末的学子云集,大家来自五湖四海,却兴致一起便喜欢在酒肆茶楼之间畅谈诗词,畅谈圣贤经典。 这些青年很有趣,无论他们在人前如此张扬的展示自己,是因为真的本性如此还是别有目的,可是他们和他们谈论的东西,却始终都让言欢觉得有趣。 “我着《七略》……” 一道清隽的嗓音在人声鼎沸之中分外容易让人注意,不过还没有等到他的话说完,便已经有人粗鲁而嘲讽的截断了他的话:“得了吧,你一个连个功名都没有穷小子,就连饭都吃不上,还说什么着书立传呢,你有这本事还是先把酒钱付了吧,最便宜的烧刀子都只点一杯,还写书呢?” 听到这里,言欢轻轻的皱了皱眉。她并不知道烧刀子是什么,不过那大概是一种酒,价格低廉,味道也估计不怎么好。那青年只点了一杯,想来是真的在钱财之物上有些为难。可是莫欺少年穷,在这种境况下还能想着些一部着作的,无论他是否真的有才华,这份恆心和毅力总该得到尊重。 第59页 无论别人如何,小言欢始终都是敬重这样的人。她没有办法去替那个青年人摆脱此刻的尴尬,以对方的性格,也定然不会愿意被人围观这样难堪的时刻,所以,言欢只是叫来了小二,让他去给一楼的那个青年送一壶他们酒楼里最贵的酒,顺带再送上一桌好菜。 这或许不能帮着那个青年解决什么实质性的问题,但是至少,能让他体面的陈述自己的观点,认识更多的朋友,甚至能遇见真正欣赏他的人。 言欢自认不是救世主,她能做的,也只是用一些自己的“举手之劳”去帮助遇见的需要帮助的人罢了。 不多时候,酒和菜都摆在了那个青年的面前,他惊讶的看着眼前的一切,转而去询问小二是何人相赠。小二言说是二楼的一位姑娘,然而顾惜朝走上二楼的时候,方才言欢的位置上已然空无一人。 顾惜朝无法,只得又问那小二,这姑娘生得何等模样,又有什么主要特徵。 小二告诉顾惜朝,这是一位天仙也似的姑娘,身后背着一柄巨大而宽的大剑,一身白衣上面的银色刺绣精緻,一看就是价格不菲。 小二强调后面一点,其实也含有告诉顾惜朝人家姑娘家境好,并不在意那点儿银子,而这样家境的姑娘,也绝不是他一个穷小子可以肖想的——哪怕,是那位姑娘主动给这个穷小子送了一桌的酒菜,可是两人的差距太大,就连小小的一个店小二都觉得并不般配。 顾惜朝听着店小二犹带着鄙夷的话语,他的眸光沉了沉,却将“白衣、身负重剑”这两样显着特点记在了自己心里。至于这姑娘是否真的如同店小二说的那般容貌出众,顾惜朝是要打上一个问号的。 ——且不说每个人对美丑的标准不同,便是他单听这店小二言语,就总是会怀疑他话里有水分的。 那店小二往楼下望了望,忽然对顾惜朝道:“你看,那姑娘还在街角没有走远。” 叶言欢其实早就应当走了,不过她走在街上的时候,一个孩子手拿一串糖葫芦就向着她撞了过来。叶言欢自然是躲过了这“糖葫芦攻击”,不过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这孩子跌倒,所以她反手一捞,直接将这个冒失的小孩子捞起来抱在了怀里。 那孩子的母亲和父亲随即赶了过来,满脸歉意的对叶言欢致谢,叶言欢摆了摆手,直接将孩子还给父母,这才稍稍耽搁了些许时间。 顾惜朝听见店小二的话,快步往窗边走了几步,果然见到了那个白衣重剑的姑娘的侧影。他静默的端详了一阵,先是肯定了店小二的说法,继而他将这位姑娘的长相默默记在了心里。顾惜朝是有恩必报之人,这种困顿之时的相助,他总会铭记在心的。 他抿紧了唇角,正要下楼的时候忽然瞥见了方才叶言欢坐的桌子上的一行字,那字并非是闺阁女子惯有的清秀隽丽,而是自有一番风骨。顾惜朝走到桌前,轻声的将那行字念了出来:“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闻。” 他眸光一闪,忽然没有了再与人探讨自己写的那篇《七策》的兴致。或许这位姑娘说得对,许多事情,唯有一朝成名天下闻,才有与人言说的资格。即将临近的科考,这才是他的真正的机会。 叶言欢并不知道自己随意的一个举动,居然已然将一个人的命运悄然改变。叶言欢此刻正要送走那对夫妻,却冷不防看见他们手中提着的盒子上镌刻着“合芳斋”三个字。得来全不费工夫,叶言欢连忙向他们询问合芳斋在何处。 那对夫妇自然告诉了她详细的地址,还十分热情的告诉她,合芳斋生意红火,此刻去恐怕连糕饼渣都没有,若是姑娘想吃合芳斋的糕饼,他们可以匀给她一半。 叶言欢谢过这两人,却拒绝了匀来的糕饼。作为合芳斋的少东家,小言欢有理由相信,如果自己愿意,日后是可能吃到吐的。 合芳斋在盛京最好的地段,不过和周遭宽大的匾额和宽敞的门面比起来,合芳斋似乎有些显得寒酸。叶言欢眯着眼看了一阵那悬挂的匾额,总觉得……上面的“合芳斋”三个字也太丑了。 “老爷说了,少东家是个跟夫人长得很像的小姐。”老掌柜的声音和软,说出来的话却是分明的拒绝。看着西门吹雪那张和自家老爷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脸,他倒是不敢对西门吹雪不客气,只是这声“少东家”,他却只有见到自家小姐之后才能叫得出口的。 叶言欢听见了这话,以为兄长被人为难,连忙快走两步,走进了这间店铺。 作者有话要说:  顾惜朝上线~ 以及,合芳斋那丑的要命的牌匾,猜猜是谁写的? 陆小凤:你们是不是忘了点儿什么?就这么让我一个人跑剧情,你萌忍心么? 宫九:忍心啊。是不是,大哥? 西门吹雪:呕……滚。 喂,不要再欺负聚聚啦~\(≧▽≦)/~ ☆、浮云游子意。 第四十八章。浮云游子意。 掌柜对西门吹雪的态度说不上坏, 毕竟他长了一张和自家主子近乎是复制黏贴的脸。虽然不是主上认定的“少东家”,但是少主之一, 掌柜的也不敢怠慢。 不过这种态度良好, 在叶言欢走进来当做对比的时候, 方才老掌柜对西门吹雪的的“不算怠慢”就显得有些冷漠和无礼了。 小言欢很快问清楚了掌柜是怎么一回事, 小姑娘皱了皱眉,低声道:“爹爹怎么这么欺负哥哥呀,不能因为哥哥不爱说话就总欺负他的呀。” 南海的口音和江南有些相似,毕竟白云城中的一些人多多少少和藏剑有些渊源,而藏剑所在之地便是杭州西湖,因此两地的口音有些相近也并非是不能理解之事。而小姑娘的声音本就软糯清甜,少女的嗓音黄莺一般,怎么听都有几分撒娇的意味,此刻她埋怨着自己不靠谱的爹爹, 却莫名引得在一旁看热闹的宫九悄然红了耳朵。 似乎引动了奇异的性癖, 或者说宫九前生那难以启齿的毛病准换了另一种形式, 如今宫九格外听不得小姑娘用这般的嗓音说话,那微微的嗔怨,带着三分埋怨三分撒娇, 简直有如一股酥麻直窜上宫九的后嵴。 宫九第一次发现自己有这个毛病的时候并没有惊慌——毕竟是前生喜欢被人鞭笞,也能从鞭笞的过程中获得快感的人, 这种“被声音引动情欲”的事情在他面前都算是小事。只是,在发现这一点的时候,宫九又试验了几次, 想要藉此确定自己只会对言欢如此,还是会对女人的声音都如此。 宫九暗地里试验了许多次,南海和中原的许多女子都试了一个遍,甚至他还寻了沙曼。说起来,前生的时候他“宠爱”沙曼,也是因为沙曼的嗓音和他娘亲颇为相似的。不过今生知道了许多真相,宫九再听到沙曼的声音的时候竟然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了任何感觉。 宫九并不知道前生沙曼的下场如何,不过他大概能猜到,这个女人应该是靠着在他这里学到的心机和手腕笼络住了陆小凤。九公子自信,若是沙曼在他身边这么多年,能学会他的一点皮毛,那收拢住陆小凤这样一个浪子的心还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 第60页 九公子是睚眦必报之人,从不讲究什么“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宫九放过了陆小凤,只是对他小惩大诫,是因为陆小凤和他其实并没有太大的交集,最后他命丧陆小凤之手也不过是棋差一招而已。说到底是自己技不如人,因此也就没有什么好抱怨的。 可是沙曼不一样,沙曼是他亲自救的,她的一切都是他给予的,宫九也自认待沙曼不薄,虽然从未对她心动过,不过宫九总是对沙曼十分宠爱,让她一个本该沦为娼妓的女子过上了公主一般的生活,可是沙曼却联合外人算计了他。背叛,这在宫九看来是绝对不可以原谅的事情。 所以今生,宫九在前生自己拉了沙曼一把的时候狠狠推了她一把。那个沙曼被贩卖的夜晚,宫九非但没有派人去救她,反而拦下了所有可能救她的“江湖侠士”,而且派出了五位武功高超的大汉,就是沙曼藏起了一柄匕首,那也是毫无作用的。 那一夜,沙曼的房中惨叫声不绝,因为那些大汉的动作太过粗暴,直接让她坏了身子,此后再无竞争花魁的资格,只能在青楼最低等的房间之中接待最低贱的贩夫走卒。 她生得漂亮,老鸨自然认为这是个好苗子,是要当做花魁重点培养的,不过有人愿意出银子买断这个姑娘的后半生,只想看这姑娘受苦,那老鸨只能一边为这姑娘可惜,顺带埋怨她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一边美滋滋的数着自己得到的银子了。 沙曼此后的下场如何,已然不必深究。而宫九经过多次的尝试,终于不得不承认,他当真就只对这个小姑娘的声音感兴趣,并且只有叶家的这个小丫头,能引动他心中的千头万绪。 幡然醒悟是在一次入梦时分。梦里的小丫头笑容甜暖,看起来似乎比现在大一些,一身明黄风华绝代。在梦里宫九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走向她,可是他控制不住的向着叶言欢走了过去。 “我这是怎么了?” 梦里的宫九似乎比现实之中更加坦率一点,他没有将情绪憋在心里,而是喃喃出声。 这话被小言欢听见了,她就咯咯的笑,然后跑过来搂住宫九的腰,仰起头来看着他道:“九哥哥你不要害怕,你啊,只是喜欢喜欢上我啦。” 小姑娘扬起的脸白净得恍若透明,唯有额角的一朵五瓣梅花和丰润的唇是近乎引诱的红。宫九勾起唇角,形状好看的唇先是落在小姑娘头顶的梅花上,而后一寸一寸的下移,移到她凸起的小小唇珠。 先是含住那颗淡淡的红慢慢的吸吮,一寸一寸近乎缠绵的研磨,宫九只觉得自己舌尖似乎都有一点甜意,继而弥生出更多的贪婪。他开始不满足一样的伸手解开小言欢身上的明黄衣裙,拆开她的鬓髮,将她推倒在那片火红的枫叶林中。 或许是因为在梦中,又或许是在他的梦里,这个小姑娘长大了一点,让宫九不再有猥亵幼童的负罪感,所以他的动作格外的大胆了起来。 朱唇,藕臂,柔膝。 宫九一寸一寸的膜拜着身下的鲜嫩身躯,而梦里的小姑娘也格外的听话和乖顺。 清早的阳光射了进来,宫九难得的早起。他并没有晨起练武这种近乎自虐的习惯,寻常时候总是要睡到日上三竿。只是这一次,宫九却是勐的惊醒,而后一脸黑线的飞速更换了亵衣亵裤,而后直接放火烧了自己的整个床铺。 下人默不作声的进来灭火收拾,宫九要了一桶洗澡水,自己去隔壁沐浴更衣。 “九哥哥,你不要怕,你只是喜欢上我了。” “九哥哥,你不要怕,你只是……” “九哥哥,你不要怕……” 梦中的一切真实得可怕,小言欢在梦里说过的话一直萦绕在宫九耳边。宫九将自己整个人都沉浸在水里,许久之后才终于破水而出。 “我不怕,你也不要怕才好。”宫九的眼眸中是化不开的浓雾,他看了看自己被泡皱了的手指,喃喃自语。 宫九是不管小言欢无辜不无辜的,在他看来,既然小言欢招惹了他,那么不管她无辜还是不无辜,此生便都没有了逃脱的可能。更何况,宫九已然用之前十几年的岁月在她身边布下了一张大网,如今只不过是原本的“这样也好”变成了“势在必得”罢了。 不过他家小言欢穿一身明黄的确是挺好看的,宫九舔了舔自己的唇角,双眸微闭,继续回味了一下。 此刻幸亏是小姑娘在对那老掌柜说话,那老掌柜看着就年纪很老了,不然宫九真不敢保证,在听见小言欢用如此语调对另一个男人说话的时候,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情。 老掌柜:打死你个龟孙儿!老子躺着也能中枪? 老掌柜并不知道在场有一个人如此心思歹毒,他也算是在生死的边缘游走过了一轮。听见自家少东家的话,老掌柜有些赧然说道:“少东家见谅,是主上如此吩咐的。” 西门吹雪并不在意旁人如何对待自己,更何况这是如此一位老者,不过他倒是乐于给一直看热闹的宫九添堵,于是西门吹雪道:“既然这是老头给笑笑的产业,那笑笑也算是在盛京有落脚的地方了,便不要再住家旁、人、家里了。” 西门吹雪难得的说这样长的话,重音还落在了“旁人”身上,便是故意要和宫九划清界限。 熟料宫九笑容不变,却故作哀伤的走到了小言欢身边,十分自然而然的扣住了她的腰肢,而后将自己的下巴搁在她的肩膀上。 “大哥好生见外,就是不谈我和笑笑的关系,到底还是和大哥一起长大的呢。” 宫九故作无辜,脸上又带出了几分少年感,让小言欢莫名的心软,却更加让西门吹雪汗毛倒竖,几欲作呕。 小伙伴之间一定要互相伤害,西门吹雪和宫九各自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一轮倒是打了个平手。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人行色匆匆的从外面踉跄着扑了进来,老掌柜刚说了一声“今日糕点售馨,明日您请早儿。” 便见那人连滚带爬的向着自家少东家沖了过去,毫无形象的抱住了小言欢的腿,速度快得竟是让言欢都躲闪不及。 “江湖救急,笑笑你要救我qaq” 声音倒是叶言欢极为熟悉的,她低头一看,便看见了陆小凤一身狼狈,抱着她的腿死也不撒手的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  交代了一下沙曼的下场,以及,咳咳,独轮车…… 表扬叔,快点,表扬叔【傲娇脸~】 ☆、酉初赴华宴。 第四十九章。酉初赴华宴。 陆小凤是真的遇到了麻烦事。 他和上官飞燕去了一处外表装饰华美, 内里已经见衰败的宅子,上官飞燕说, 这便是他们大金鹏王朝覆灭之后, 他们大金鹏王朝的皇室血脉居住的地方。 上官飞燕自言是大金鹏王朝的嫡系, 因为她年幼的弟弟死于青衣楼之手, 所以她现在理应按照大金鹏王朝的规矩,继承皇位,成为大金鹏王朝的女皇。 上官飞燕请陆小凤来,目的是为了给亲人报仇,她信誓旦旦的对陆小凤说出了三个怀疑的对象,这三个人是当年大金鹏王朝覆灭之时,他们的皇帝为小王子选出来的顾命大臣。因此,只有这三个人有想要杀小王子灭口的理由。 第61页 “既然是顾命大臣,那他们为什么要杀小王子?甚至就连几岁的孩子也不放过?”陆小凤一脸的不敢置信。在和上官飞燕的交谈之中, 陆小凤知道了她的弟弟年仅七岁, 却还是死在了那些青衣楼的人手上。 说这话的时候, 上官飞燕一脸的哀伤,还怕陆小凤不相信一般,带着陆小凤去看她为亲人供奉的牌位。而上官飞燕的弟弟上官雪因为太过年幼, 算作早殇,因此按照大金鹏王朝的习俗, 需要在祠堂之中停灵三百日才能下葬。 上官飞燕抚着自己弟弟的棺椁,对陆小凤说道:“当年大金鹏王朝覆灭之时,圣上曾经将国库一分为四, 分别交给小王子和那三个顾命大臣,圣上之意,是将此留作日后復国之用。然而那三人到了大安之后便隐姓埋名,这么多年也没有音信,更别提復国之事了。我也是费了很大的劲儿才打探到这三人如今的姓名身份,他们如今或是富商,或是门派掌门,之所以要杀我全家灭口,定然是因为他们怕日后我们找上门去索要那些财宝,所以才先下手为强,想要独吞那些财宝的。” 陆小凤看着那小小的棺椁,心中很是为这孩子惋惜。他心下一软,对上官飞燕说道:“上官姑娘放心,陆小凤一定会竭尽所能,为你们讨回公道的。” 上官飞燕的脸上写满了感激,而后她请陆小凤到正厅,将那三个大臣如今的身份姓名一一对陆小凤道来——山西珠光宝气阁阁主,闫铁珊。四川峨眉掌门,独孤一鹤。天下首富,霍休。 不提青衣一百零八楼,就是这三个人之中的任何一位都足够棘手。不过陆小凤并非怯懦之人,为了心中的正义,陆小凤还是应下了此事。 不过他也没有相信上官飞燕的一面之词,为了考证她此言的真假,陆小凤特地去找了大智大通求证。大智大通只道“却有大金鹏王朝以及顾命大臣之事”,陆小凤这才开始着手帮助上官飞燕他们一家讨一个公道。 大智大通是宫九的人。前生或许不是,但是今生一定是了。至若这个“大智大通”是否还是陆小凤前生熟识的那个公孙老爷,却是一件值得商榷的事情。不过这种消息贩卖的喉舌人物,宫九自然是要掌控在自己手里的。 大金鹏王朝一案比宫九前生提前了若干年,不过没有变的是,这些人还是盯上了陆小凤。宫九是不会给陆小凤剧透的,甚至可以说,陆小凤越是倒霉,他越是开心。 所以,宫九他命令大智大通忽悠了一下陆小凤。 今生也不知是否是剧情提前了的缘故,上官飞燕他们换了路数,没有上演一人分饰多角的戏码,却是直接抹去了上官丹凤的痕迹,更是将上官雪儿说成了上官雪,分明是个妹妹,还是自己亲手扼死的,却说成是被青衣楼所杀的弟弟。 不得不说,这女人的戏还挺多,宫九嗤笑了一声,开始思索在这件事上自己能获得多少利益。前生的时候宫九渔翁得利,接手了青衣楼。青衣楼虽然是鱼龙混杂之地,但是倒真的有几个可用之人,这块大肥肉,今生宫九自然不会放过,不过顺手卖给闫铁珊一个人情倒也未尝不可。 再者说,闫铁珊本就是太监总管,他无儿无女,百年之后珠光宝气阁自然需要有人继承,如今他属意霍天青,但是宫九知道,霍天青已然不想等到闫铁珊故去了,所以他联合了上官飞燕,一同图谋闫铁珊的财产。若是宫九救下闫铁珊,那么将珠光宝气阁交给霍天青继承这条路自然是不通的,如此一来,中间实际上还有许多的可以操作的地方。 区区一个珠光宝气阁,自然不值当九公子亲自屈尊降贵的去讨好一个阉人,不过宫九手底下从来不缺少有眼色、有野心、有手段的人,珠光宝气阁是个平台,也是块试金石,宫九是乐得给他们一个锻鍊的机会的。 陆小凤在上官飞燕的演技和对大智大通的盲目信任之下,开始为大金鹏王朝鞍前马后的奔波。与此同时上官飞燕也没有闲着,她盯上了和叶言欢与西门吹雪私交甚好的两个人——李寻欢和花满楼。 上官飞燕和霍休是打定主意拉西门吹雪与叶言欢下水,因此恐一个陆小凤还不够,是以他们想要在此事之上为自己更加增添筹码,霍休就不相信了,若是他将叶言欢周遭所有的人都捲入此事中来,那小丫头还能耐着性子不出手不成? 霍休是不指望叶言欢一个黄毛丫头能如何如何的,甚至也不指望西门吹雪能为他们办成多少事情,但是霍休知道叶言欢身后站着的是白云城主叶孤城,他的线报曾经回禀,说白云城的手下毫不避讳的称唿叶言欢为“小小姐”,而当年叶孤城在七岁稚龄力战南海用剑高手,原因也是因为这些人趁着他家闺女百日宴的时候试图在白云城作乱。 叶言欢和西门吹雪的关系并未宣之于众人之口,可是叶言欢和叶孤城的关系却是明晃晃的摆在面上的。所以霍休如此费尽心力,目的是为了引出叶言欢背后的叶孤城。 可惜他们找上李寻欢的时候,李寻欢已然进京赶考。李家老爷和大公子也依旧未归,他们手头的事情处理完之后,李寻欢的科考成绩也应当出来了,因此父子三人便约定在盛京见面。也正是因为如此,李园之中唯一主事之人便变成了林诗音这位表小姐。 上官飞燕楚楚可怜的制造和林诗音的种种巧遇,却都被宫九安排在林诗音身边的那位厉害的师傅一一挡了回去,上官飞燕也不是太过痴傻之人,她仔细一琢磨便知道这位未来的李夫人不是他能够招惹的,因此上官飞燕转了一个弯儿,开始在花满楼身上动心思。 几乎是和陆小凤那边一样的戏码,不过这一次,上官飞燕变成了被青衣楼的人追杀,如今花满楼还没有一个人出去居住,上官飞燕无奈之下只能闯进了花家。 至于险些被花家的两位精通暗器,出身蜀中唐门的少夫人射成筛子这种事情……上官飞燕已经不想提起了。 不过不得不说上官飞燕选择的时机十分巧妙,如今花家的其他几位公子在任的在任,外出经商的外出经商,花家上下便只剩下了花老爷和花满楼两位男丁。花老爷为花满楼请了神医宋问草诊治眼睛,却最终束手无策,如今宋问草在他们花家小住,为了避免父亲看见自己的时候伤怀,又听说陆小凤也在调查此事,花满楼最终答应了上官飞燕的请求。 花满楼上一次因西湖边上花家老宅的那块地和叶言欢,陆小凤一行人短暂相交,不过人和人之间的吸引总是这样奇怪,花满楼虽然和他们二人相交日短,却颇有几分一见如故的意味,此刻听说自己的朋友参与进了此事之中,花满楼便也同意插上一手。 就这样,花满楼和陆小凤开始了一同查案。 他们惹上了青衣楼。 那位上官姑娘本意让他们先去珠光宝气阁调查,可是花满楼听了上官飞燕的话之后便是一愣,他道:“上官姑娘已经确定珠光宝气阁的阁主便是青衣楼的幕后之人?” 若是如此,那他们还调查什么? “自然没有确定。”上官飞燕答道,却愤愤不平道:“只是无论闫铁珊是否是青衣楼主,他欠了我们那么多金银珠宝,总是该还了。” 第62页 可是,金银珠宝居然比自己亲人的命还重要?这位上官姑娘居然不着急查找真兇,而是先去索要旧债? 陆小凤和花满楼没有说什么,只是从大金鹏王曾经居住过的老宅之中走出来的时候心中都有些诧异,再和这位“可怜的”家破人亡的上官姑娘接触的时候,就不觉感到了一丝怪异。 可是两个人来不及细想,因为迎接他们的,是青衣楼兇勐的追杀。 作者有话要说:  原着里上官飞燕至少对上官雪儿还算是好。 叔这里她直接丧心病狂的掐死了自己的亲妹妹啊。狠毒程度up 姑娘们想她怎么死? ☆、松下问童子。 第五十章。松下问童子。 天知道, 当陆小凤一下子抱到她的大腿的时候,小言欢几乎是下意识的握紧了手中的双剑。若不是小言欢好歹听出了陆小凤的声音, 那等待他的将是先被重剑砸出去, 然后被轻剑捅个对穿儿。 好歹抑制住了出“手”的冲动, 小言欢在自家兄长和九哥哥生气之前, 果断出“脚”,将陆小凤直接踢了出去。 这一下没有什么力道,陆小凤丝毫不以为囧的起身拍了拍自己身上的灰,而后站了起来。这个时候,花满楼也从客栈之外走了进来。 花满楼估计这辈子也没有这么狼狈的时刻,说到底此刻的花满楼和陆小凤才是两个十五六岁的半大少年,那青衣楼居然派出了五十多位高手,将二人一路从大金鹏王旧宅追杀到了……盛京。 其实按照青衣楼主的吩咐,这些杀手本来是想要让他先到珠光宝气阁寻闫铁珊的, 上官飞燕和霍天青已然设计好一切, 就等着陆小凤和花满楼过来的时候取闫铁珊的性命。然而这些杀手也没有料到, 陆小凤和花满楼飞但没有往山西而去,反而一路北上,重新回到了盛京。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 这算是青衣楼的那些杀手们没有完成楼主交代的任务。而在青衣楼,凡是没有完成任务的人, 下场都会十分悽惨。所以随着陆小凤和花满楼距离京城越发的近,那些杀手们的追杀也就更加凌厉,因此花满楼和陆小凤才会如此的狼狈不堪。 花满楼的一身白衣上面已然被划破, 露出的肌肤上赫然是几许血痕,手中的摺扇扇面也被长剑捅破。陆小凤便更是惨不忍睹,小言欢这才注意到,陆小凤的衣服直接少了半截袖子,肩膀处还有一处血粼粼的剑伤。 西门吹雪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沉默了一阵,从袖子中取出一瓶药扔给陆小凤。陆小凤伸手接住,冲着西门吹雪嘿嘿一笑,道:“西门还是关心我的,好感动。”而后用嘴咬开瓶塞,直接将淡粉色的药粉覆在了自己的伤口上。 伤口只觉一阵清凉,陆小凤知道这必然是极好的药——话又说回来,自家的这两个小伙伴儿这么有钱,手里不可能有不好的药╮(╯▽╰)╭ 西门吹雪抿了抿唇没有接话,小言欢却已经知道了兄长想要表达的意思。她横了一眼陆小凤,道:“那是治内伤的,里面有清凉止血的药材,你外敷倒也能勉强对症,不过会有什么副作用,那就说不好了。” 没听医嘱就乱吃药的陆小凤:???qaq 后来陆小凤用他的亲身经歷告诉我们,西门吹雪做的用来治疗内伤的药外敷在伤口上,效果其实也是不错的。但是后遗症是……他足足香了三个月。那药材的香气融入血液,简直后天的制造了陆小凤香气扑鼻的效果。可惜这香气和陆小凤一融合,淡雅的梅香生生变得带上了几分脂粉气,简直让人以为陆小凤泡在花楼里一年没出来过。 此是后话,暂且不提。 花满楼哭笑不得的看着陆小凤的一系列动作,只能默默扶额。待到他们好不容易收拾好了,陆小凤这才开始和笑笑西门他们说正事。至若一直在看热闹的九公子……陆小凤表示,他已经习惯这个人不时的围观了,所以姑且将他看做是笑笑的随身挂件就是了。 陆小凤和花满楼这一次之所以如此执着于回盛京,是因为他们两个知道,独孤一鹤还在京城没有离去。 当日小言欢一剑抽掉了峨眉掌门的女弟子两颗门牙,这看似不是什么大伤,但是看石秀雪那面部塌下去了半边,想也知道是伤到了骨头。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虽然石秀雪伤到的骨头在……脸上,那也到底还是骨头,也还是要遵循这句老话的。虽然峨眉诸人不可能在盛京停留一百天之久,不过作为一个爱护徒弟的师父,做主在盛京让徒弟静养个十天半个月的,这还是必须的。 上官飞燕明里暗里的让他们先去寻闫铁珊,陆小凤和花满楼渐渐的也察觉出这人的些许不对劲的地方。于是陆小凤和花满楼合计了一下,还是按照自己的原定计划,直接回盛京,从独孤一鹤开始入手。 按照上官飞燕的说法,独孤一鹤原本是他们大金鹏王朝的大将军。因为小言欢和西门吹雪的缘故,陆小凤和独孤一鹤这个人也算有过短暂的接触。陆小凤很会看人,所以他是能够看得出来,独孤一鹤此人的确称得上一句“宗师”,无论武功还是人品都是让人敬仰的,咳,除了不怎么会教徒弟。 毕竟西门吹雪主动约战,独孤一鹤非但没有因为怕“长江后浪推前浪”而在西门吹雪剑道尚有进步余地的时候,将之处之而后快,反而对西门吹雪加以点拨。而且后来不管是否是故意,言欢到底伤了人,独孤一鹤却也没有一昧袒护自己的弟子,反而在送走了言欢之后教训了自己的徒弟。 单单凭这两件事,陆小凤心中的天平便已经倾向于了独孤一鹤。所以他选择回到盛京,直接找独孤一鹤询问当年旧事,了解事情始末——是了,陆小凤不信任上官飞燕的说辞,哪怕大智大通肯定了大金鹏王朝的存在,可是陆小凤却还是觉得此事疑点重重。 上官飞燕此人已然在花满楼面前漏了破绽,陆小凤更是觉得这场对他们的“追杀”来得过于蹊跷。毕竟他也看出来了,这些人不是真的想要取他们性命,处处手下留情。然而正是是因为如此,才更让陆小凤疑心这些人的真正目的。 听了陆小凤的分析,宫九微微挑眉,觉得陆小凤这人除了运气奇佳之外,脑袋居然也没有太蠢。而叶言欢用手轻轻的叩了叩桌子,而后抚了抚自己的下巴,果断道:“既然如此,我们便再去拜访一次独孤掌门。” 破案小分队从只有花满楼和陆小凤两个人瞬间壮大成了五个人,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当叶言欢和西门吹雪又一次叩响独孤一鹤别院的门的时候,出来应门的峨眉弟子的脸刷的一下就白了。 小姑娘恶趣味的笑了笑,额头上的五瓣梅花都仿佛更加鲜艷了一些。她将自己的重剑放在桌上,这一个简单的动作就引得叶秀珠和马秀真一个哆嗦。至若孙秀青……她受了“情伤”,短期之内已经不想出门见人了。更何况西门吹雪来了,为了避免她伤怀,她的师兄师姐们也对她封锁了这个消息。 第63页 叶言欢很不喜欢峨眉的弟子们看她的目光,就仿佛她是耀武扬威的侧室,而孙秀青是委屈隐忍的正房夫人——虽然这个比喻有些离谱,不过这就是叶言欢的真实感受。小姑娘平素是个好脾气的人,因此虽然每次被那些峨眉弟子用这样不善的目光看着的时候,叶言欢都有一种克制不住的想要煳他们一脸风来吴山的冲动,可是她到底克制住了。 独孤一鹤虽然有些不明白那两位小友又一次上门的原因,不过还是让人摆了香茶,好生招待。叶言欢见了这位老前辈也是客气,她摆了摆手,道:“独孤掌门见谅,今日言欢贸然登门,实在是有一位朋友有事要与独孤掌门一叙。” 说着,叶言欢便想要指向陆小凤,不过出于某种对于陆小凤的不信任,她的手生生偏了一下,反而指向了陆小凤身边的花满楼。 花满楼会意,先是对独孤一鹤一拜,继自陈身份,转而将大金鹏王朝与上官飞燕一事说与独孤一鹤听。花满楼果然比陆小凤更会说话一些,他没有上来就说“有人想要向独孤掌门讨一笔旧债”,而是将自己在上官飞燕身上发现的不和谐的地方先说与独孤一鹤听,转而颇为忧心的对独孤一鹤道:“青衣楼之主既然敢谋害旧主,未尝不敢谋害昔日同僚,独孤掌门武功高强自然不怕,只是请恕晚辈直言,峨眉如今已有青黄不接之态,若是掌门万一有些损失,峨眉何以为继?” 这一次出山,峨眉弟子们一出江湖便见识到了西门吹雪和叶言欢这般顶尖的高手,天才和庸人的壁垒分明,他们虽不甘心,可是还是无法与之相提并论,如今被花满楼点出事实,这些峨眉弟子虽然有些不悦,却到底不敢作声了。 独孤一鹤攥紧了手中的剑,神色越发冰冷。他道:“上官飞燕?这是哪来的野种也敢说自己是我们大金鹏王朝的女皇?今日多亏花公子相告,老夫竟不知道我们皇室之中一贯以凤为名的公主里,居然还混进了这么个玩意!” 被堂而皇之的篡取了公主之名,真正的公主下场如何不言自明,思及此,独孤一鹤的心已然很深很深的坠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上官飞燕似不似傻?还是以为陆小凤他们非得按照她设定好的通关顺序? 陆小凤不按常理出牌一次肿么样?傻了吧? 小言欢:皮皮虾,哦不,小凤凰,我们走,去磕霍休。 在山西等了很久的霍天青:人呢???这和说好的不一样!!! 九公子:呵呵,谁和你说好的。 ☆、风细柳斜斜。 第五十一章。风细柳斜斜。 独孤一鹤要去找上官飞燕算帐, 却被叶言欢拦住了。 叶言欢略微思索了一下,对独孤一鹤道:“上官飞燕只是一个女子, 青衣楼成立的时候, 她恐怕都还没有出生。因此晚辈怀疑, 这上官飞燕只是被人利用的一颗棋子, 真正祸首应当还是这青衣楼之主。” 陆小凤也接口道:“在我们被追杀的途中,有两位对方派出的高手漏了两招峨眉武功,可见对方有意引得吾等怀疑独孤掌门。此人定然知道大金鹏王朝的旧事,也要有足够的资本才能支撑起所谓的青衣一百零八楼,所以基本可以确定这青衣楼主定然是当初的三位顾命大臣。再加上这些人有意引我们先去山西,那么便可以排除掌门和闫老闆。” 稍微停顿了一下,陆小凤十分笃定的说道:“所以,这幕后之人,一定便是如今的天下首富, 霍休!” 此时陆小凤和霍休还不相识, 并不像是前世一般已然成为朋友, 所以他怀疑其霍休来的时候,是就连眼睛也不眨一下的。 宫九感觉陆小凤跟前世相比,似乎聪明了不少, 想来这也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缘故。毕竟,前世的陆小凤可是不曾在白云城长大的。 微微一笑, 宫九用自己手中的摺扇叩了叩掌心,而后恍若意外的说道:“霍休?如今这人正在我的宅子里做客,我们还有一桩生意要谈的。” 陆小凤的智商……是经不起夸奖的。宫九刚感嘆了一句“他聪明了不少”, 那边陆小凤便又傻傻问道:“嗯?在哪里?我怎么不曾看到?”他们在宫九的宅子里住了这么久,可不曾看见霍休的影子。 宫九嗤笑:“我便只有一间宅子?” 九公子对数字并不太敏感——说白了,就是宫九不怎么会数数。所以对于自己名下的房产,宫九也是不知道到底有多少的。不过这些年他看中一间买一间的任性,再加上他那个名义上的皇伯伯,实际上的便宜爹明里暗里的赏赐,宫九的宅邸数量当真十分可观。 陆小凤:屈服于土豪势力。我的朋友都是土豪肿么破?——当然是求!包!养!啦! 基本上是无产阶级的陆小凤被宫九噎住,只能讪讪的笑了。 虽然不知道宫九是如何“请”到霍休的,但是众人经过了一番商议,已然决定去将闫铁珊请到盛京,而后和霍休、上官飞燕一行人对峙。 去请闫铁珊的人变成了西门吹雪,因为万梅山庄正是地处太原,和珠光宝气同在一地。西门吹雪此去还要睡袋回家和娘亲报备一声,说他们有事耽搁,归期延后。 至若西门吹雪的到底是“请”还是“绑”,叶萦洲又是如何气得捏儿子的耳朵,一连声的嘱咐西门吹雪“照顾好妹妹,让笑笑玩儿的开心点儿,早些带着笑笑回来……”的这种事情,暂且不提。 西门聚聚表示,虽然这么大了好要被娘亲捏耳朵,不过娘亲开心就好。 说来也巧,西门吹雪从他娘那里刚出来,就片刻不耽误的起身去了珠光宝气阁。而他进到珠光宝气阁里面的时候,恰然遇见霍天青和上官飞燕在对闫铁珊下手。原因无他,因为陆小凤和花满楼偏生去了盛京,而没有按照他们的计划先来山西,霍天青敏锐的感觉事情不妙,因此和上官飞燕商议过之后,便先一步对闫铁珊动手了。 为了保证做到娘亲嘱咐的“早些带着笑笑回来”,西门吹雪沉默了一下,而后从万梅山庄抽调了人手,直接将霍天青、上官飞燕和闫铁珊打包带走。 至若被擒拿之后,上官飞燕和霍天青如何做戏推卸责任,之后又如何指认对方才是主谋,西门吹雪果断表示,那种事情他才不关心。 因为闫铁珊是苦主,珠光宝气阁又和万梅山庄同在山西,因此执行此次押解任务的万梅山庄的管事们对他还算是客气,闫铁珊眼下也没有十分信任霍天青,被此人背叛虽然生气,不过也没有多少黯然。 知道有人要谋害自己,还牵出了当年大金鹏王朝的旧事,闫铁珊沉默了几天,转而十分配合的跟着西门吹雪一路上京了。 这些旧事终归要了断,闫铁珊是知道的。 于是,因为西门吹雪“超额”完成任务,因此大金鹏王朝一案的所有人都到齐了。宫九坏心的将他们集聚一处,然后……看他们互咬。 准确的说,是独孤一鹤和闫铁珊在手撕霍休,至若上官飞燕,从开始就被独孤一鹤一通勐削,已然丧失了战斗力了。 第64页 独孤一鹤是从上官飞燕的名姓上就知道了上官飞燕并非帝血,而闫铁珊则是因为他曾经身为内侍总管,因此知道许多上官家的辛秘。他检验了一下上官飞燕的脚趾,在发现她并非六趾之后便肯定了独孤一鹤的猜测。 两个人对上官飞燕一阵拷问,问她真正的公主到底在哪里。 上官飞燕对大金鹏王朝的歷史了解得十分浅薄,她不知道自己哪里漏了底,所以面对两个吃的盐比她吃的米都多的人的审问,她很快就招架不住,将自己和霍休的合谋全都一五一十的招了。 几个人见她招供之后便不再理会她,转而去对付霍休。 之所以并没有着急对付霍休,是因为从一开始他们进屋,霍休便是被一个大铁笼子关在里面。见到众人诧异,宫九耸了耸肩膀,道:“这可不是我给他做的笼子,而是他一早就在朱停那里订的。只不过在下心善,不忍心朱停新婚燕尔,却要扛着那么重的铁笼子来回奔波,正好霍休在我这里做客,于是便劳烦朱停将霍休订的这个大铁笼子送到我这里来了。” 信你才有鬼。 就连笑笑都忍不住在心中暗自腹诽,她家九哥实在是……太能睁着眼睛说瞎话了。不过这件事,小姑娘还是要给宫九点一个贊就是了。 也不知道霍休在宫九那里受到了什么精神折磨,总之他如今的状态已然像是痴傻了一般,面对独孤一鹤和闫铁珊的连声质问,他就连个反应也没有。 宫九走上前去,默默的打开了大铁笼子外面的锁。然后他就满意的看见,这三个加起来都快二百岁的老头子打坐了一团。 独孤一鹤和闫铁珊拳拳到肉,霍休最开始的时候还勉强还手,直接一拳将闫铁珊的脸打出了一个黑眼圈,不过后来他终归双拳难敌四手,只能被闫铁珊和独孤一鹤狂揍,而他除了缩成一团抱着头之外,已然没有力气再去反抗。 “你废了霍休的内力?”陆小凤看着这几个人市井流氓一样的打法,暗搓搓的戳了戳宫九,疑问出声。 宫九摇了摇头,展开摺扇慢慢的扇着,而后道:“嗯,大概是这样才比较解气吧。” 眼前的场面一片混乱,方才被独孤一鹤重拳打在胃上的上官飞燕终于缓过了劲来,她看着口鼻流血的霍休,忽然抓着自己的头髮尖叫了起来——她就是想不明白,分明计划的好好的,他们是如何沦落到这一步的? 但是上官飞燕并没有想为霍休陪葬,她尚且还有退路,譬如前几个月之前她新加入了一个组织,认识了一位姐姐。她还有大好的青春,并不想因为霍休就被葬送在这里。 上官飞燕自诩美貌,认为男人无论老幼,都会对她心软,甚至对她言听计从。然而独孤一鹤那一拳打醒了她。上官飞燕杀死大金鹏王的时候没有害怕,杀死从小就一直嫉妒的姐姐的时候没有害怕,亲手扼死自己的妹妹的时候也没有害怕。可是如今,她终于感觉到了害怕。 她知道,那些人真的会杀死她的,在知道了她做过的事情之后。 想要活下去,所以上官飞燕那几个老头子打做了一团的时候,她开始环视四周,为自己找到可能逃出去的“突破口”。 陆小凤和花满楼她是不考虑的,毕竟这两个人能躲得过青衣楼数位高手的追杀,武功定然不弱。而宫九看起来便是不好惹的样子,就连霍休都栽在了他的手上。至若西门吹雪,上官飞燕就连看他一眼都会胆寒,自然不会不怕死的往他那边凑。 所以,最后就只剩下了叶言欢。虽然她身上背着两柄剑,不过一个小矮子,上官飞燕总觉得是好对付的。 她眼眸一转,指尖捻着偷偷藏下的飞燕针,直向着叶言欢射了过去。上官飞燕已经盘算好了,她的针上的毒药见血封喉,这些人势必要救那矮子,到了那个时候,自己就可以藉机逃脱了。 叶言欢原本也是在看热闹,却忽然感觉到了一阵危险。没有来得及细想,叶言欢反手抽出自己背后的重剑一挡,只听“噹噹当”三声,有什么东西击在了叶言欢的重剑剑身上。三根银针坠地,上官飞燕却是没有料到这三针能够被人挡下。这个时候,她已经足尖蓄力,速度飞快的向着叶言欢沖了过来。 按照上官飞燕的计算,叶言欢此刻本应该已经倒地,那样她便可以借着这个空档直接用轻功跑出去,孰料叶言欢将这三针挡下,此刻上官飞燕已经来不及收力或者调整角度,她就这样直直的向着叶言欢撞了过来。 “笑笑!” “叶姑娘小心!” 花满楼和陆小凤发现了这边的异状,不过两人距离比较远,需要绕过霍休的那个大铁笼子,一时之间也是鞭长莫及。 而西门吹雪的动作更快,他直接拔剑出鞘,准备在这个疯女人撞到自己妹妹前面的时候便先解决掉她。 宫九眸子微眯,直接取出一物,冲着上官飞燕便射了出去。 叶言欢并不需要人保护,在电光火石之间,她看似纤弱的手腕一转,那柄十分有分量的重剑却宛若是她自己身体里的一部分。小姑娘腰肢发力,并不需要起手势,便将那柄重剑抡了起来。 “风!来!吴!山!” 一声轻呵,那柄重剑裹挟万钧力道,直接奔着上官飞燕的脸而去。 西门吹雪、叶言欢和宫九这其中的一人出手就已经难以招架,三人同时出手…… 陆小凤和花满楼骤然松了一口气,同时开始有点不敢看上官飞燕的惨状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风车转啊转啊转,叽萝的重剑是照脸拍啊。 想想三个老头子互相撕衣服,拽头髮,扇耳光什么的……还真是有点迷醉呢。 以及,猜猜九公子手里对付燕子的是啥?猜对奖励揉揉小叽萝~ ☆、过江千尺浪。 第五十二章。过江千尺浪。 上官飞燕如今的境况, 被说做是惨状当真一点也不为过。 叽萝的重剑从来都是奔着脸去的,而除却宫九这种开了挂的学生, 像是石秀雪那般的, 已经代表了班级的普通水平。石秀雪的功夫虽然不强, 却好歹是独孤一鹤从小亲自教导, 一步一个脚印的踏踏实实的学出来的。 而上官飞燕就不同了,她的功夫庞杂,都是跟人东拼西凑的学出来的,除了那一手暗器还能见人之外,其余的完全就是三流水平。这样的三脚猫功夫撞上黄叽的大风车……绝对是要伤得比石秀雪还要惨烈的。 更不用说石秀雪那一次,叶言欢是计算好了力道的奔着她头顶去的,石秀雪是自己撞了上来,因此石秀雪被重剑拍脸之后虽然见了血,却依旧还能有力气嚎啕大哭。而上官飞燕这一次, 叶言欢完全是本能反应——就譬如有虫子直奔你而来, 正常人的反应绝对是将它伸手拍死一样, 叶言欢这一次的出手也是本着“将虫子拍死”的目的的,根本没有留下半分余力。 一剑直接将上官飞燕牙齿抽得松脱大半,叶言欢还剑入鞘的瞬间, 西门吹雪的长剑即至,他有些嫌恶的挽起了一个剑花, 稍微调整角度,原本直取上官飞燕咽喉的动作便奔着上官飞燕还完好的右脸而去。 第65页 西门吹雪使的是长剑,和寻常江湖人用的在样式上并没有什么区别, 没有过宽也没有过窄,不过用来以和幼妹同样的动作抽在上官飞燕的另一边脸上,西门吹雪的威力并不弱于拿着重剑的小言欢。 毕竟同出藏剑一脉,西门吹雪虽不用重剑,但是也在常年的和他家老头的互怼之中掌握了他们大藏剑的精髓——招式全都沖脸去。 西门吹雪和玉罗剎分明是父子,可是却像是天生的冤家,每次见面他们父子两个就没有不互掐的时候。然而虽然西门吹雪每天一睁开眼睛就想要弒父,但是到底不能。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照脸抡”这项技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西门吹雪的精神压力。 每次被西门吹雪抡脸,玉罗剎总是一边骂着“逆子”,一边嗷嗷嗷的叫着躲闪,全然没有和小闺女对战的时候乐呵呵的让小言欢朝着他的脸拍的时候的慈爱,也没有了半点西方魔教教主该有的风度。 不过哪怕是小闺女再软萌可爱,藏剑重剑的威力玉罗剎也是不敢掉以轻心的,所以“拍脸”这种可怕的游戏,在他家小闺女十岁之后,玉罗剎就不再跟小言欢玩了。每次看见宫九脸上的红痕,玉罗剎也会默默地怀疑一下人生,而后心虚的感嘆自己这个当爹的是否太不称职了——没有养小闺女就算了,现在连陪人家玩一会儿居然都推三阻四的,呜呜呜呜哭出喵叫。 总之,在西门吹雪觉得上官飞燕不配脏了他的剑,所以他和自家幼妹一左一右联手将上官飞燕的脸十分对称的拍得塌陷下去之后,西门吹雪也同样还剑入鞘。 只是,还没有等上官飞燕的疼痛感蔓延开去,在场的众人便听见了一声不小的声音。只听“彭”的一声,上官飞燕“噗通”一声掉在了地上惨叫出声,空气之中也飘散着一股硫磺的味道。 宫九手中的东西还冒着缕缕白烟,那是众人从来没有见过的一样机甲制品,陆小凤眨了眨自己的眼睛,看着宫九顺手将那玩意扔在下人呈上来的盒子里,陆小凤才结结巴巴的问道:“这是、这是什么?” “让这只燕子变成死燕子的玩意。”宫九顺手扣上了木盒,并没有将那个东西拿出来让在场众人细看。望见笑笑也看过来的目光,宫九冲着她眨了眨眼睛,默念了连个字。 他说,晚上。 这种大晚上的约人家小姑娘的混蛋被打死都不冤。不过西门吹雪这会儿正在因为自己的剑被弄脏了而烦心,因此还没有留意到宫九的小动作。而言欢早就习惯了她家九哥哥不知道从哪里就会窜出来找她,因此她也跟着俏皮的眨了眨眼睛,并没有觉得有丝毫的不妥。 众人的目光转向了上官飞燕,只见她的脸上,四肢和胸口都往外冒着鲜血,那一颗颗钢珠似的玩意嵌在她的身上,还有那已经看不出形状的脸上,红的血珠子和白色的小钢珠都让人一阵阵的头皮发麻。 陆小凤干呕一声,虚弱的对花满楼说道:“花兄,你真是幸福。”看不到也是一种幸福。 陆小凤还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叫做“密集恐惧症”的玩意,他只知道,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只要再一想起上官飞燕的那张脸,恐怕自己都要留下心理阴影了。 独孤一鹤和闫铁珊这样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人都有些不适,闫铁珊吞了吞口水,惊悚的望向宫九,而后不确定的道:“她死了?”他们并不害怕死人,可是像是这样惨状的,还是会让人极为难受。 宫九面色如常的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上官飞燕,没有对她如今的状况表现出丝毫的诧异或是惊悚,他松了耸肩,随意道:“谁知道呢,或许死了吧。” 说着,宫九上前漫不经心的用脚尖点了点上官飞燕,丝毫没有顾忌自己洁白的鞋面被上官飞燕的血弄脏了。 上官飞燕被人踩在了气管上,呛咳出了一口血。宫九欣喜的说道:“还活着。”他的神情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奇的玩意,而后急于与人分享的稚子。可那不是什么新奇玩意,而是一条生命。 哪怕独孤一鹤和闫铁珊对上官飞燕恨不得食肉寝皮,如今看见宫九脸上的这幅混不在意的模样,他们也不由的打了个哆嗦。 宫九却不管旁人是如何看自己的,他冲着独孤一鹤和闫铁珊摆了摆手,而后伸手一指地上苟延残喘的上官飞燕和已经昏厥过去的霍休,漫不经心的道:“这两个玩意你们要不要了?不要本公子就让人处理了,省的脏了本公子的地方。” 霍休对于宫九的利用价值已经没有了。前生宫九就渔翁得利的接手了青衣楼的全部势力,对青衣楼的运转已然十分了解了。霍休为了急速的扩张自己的势力,用人方面颇有一些无所忌讳。前生宫九为了清理那些渣滓和分辨真正的可用之人,当真是费了不少功夫,不过今生他已然不必如此了。 那些青衣楼的人他早已摸清了底,可用的就继续用,用不了的就一併出来了便是。 而除却青衣楼,前生霍休聚拢起来的家财因为无人打理,最终慢慢散尽,唯有交给朱停夫妇的那一部分被保留到了上官雪儿长大,而今生……宫九捡了个大便宜。 宫九并不贪财,他不是霍休那种守财奴的性子。只是他是真的开销甚大,前生不少因为钱财而处处被掣肘。所以竟然今生他占尽先机,便断然没有委屈自己的道理。 ——九公子从来都是给人受委屈,还从来没有委屈的习惯。 至若霍休在被宫九榨取钱财的时候到底遭遇了什么,以至于他现在都是一副痴痴傻傻的样子。宫九表示,其实也没有什么,不过是将他积攒的那些银票都撕碎扔进火里罢了。宫九也是稀奇了,分明银楼都是霍休自己的,有没有银票有什么区别?怎么这人好端端的就疯掉了呢?守财奴的世界他果然不了解。 上官飞燕和霍休是被闫铁珊和独孤一鹤一起带走的,他们两个就算是死,也应该跪在被他们害死的旧主面前,生生世世的忏悔。 也不知道是不是上官飞燕的生命力太过顽强了,她被叶言欢和西门吹雪拍了脸,又被宫九一枪崩成了麻子,当时已然有进气没出气了,却依旧顽强的活了下来。 只是上官飞燕已经被吓傻了,原本她还咬紧了牙关不肯交代将上官丹凤和真正的大金鹏王埋在哪里,可是在闫铁珊将一面水银镜子摆在她面前的时候,上官飞燕终于崩溃了,她一边嚎哭着让闫铁珊将镜子拿走,一边老老实实的交代了上官丹凤和大金鹏王的埋骨之地。 上官飞燕对自己的那位皇姐不可谓不狠毒,她将上官丹凤毒死不说,还将人埋在了门前的青石板下,每次有人经过的时候,都要踩踏着她的尸体。这种狠毒的用心,简直让人倒抽一口凉气,陆小凤原本有些可怜上官飞燕,觉得杀人不过头点地,然而在陆小凤知道她对皇姐的所作所为之后,对她当真是一点同情心也没有了。 闫铁珊和独孤一鹤还发现了上官雪儿的尸体,知道那是上官飞燕的亲妹妹,也从上官飞燕的口中盘问出了上官雪儿的真正死因,两个老臣嘆了一口气,将分明没有资格入祠堂的上官雪儿也一併安葬在上官家的祠堂之中。 第66页 至若上官飞燕和霍休,闫铁珊让人熔化了数百斤黄铜,直接将两个人活生生的浇灌成了铜人,生生世世的跪在上官家的祠堂之中,永远的让他们忏悔着自己的罪行。 此事终于算是了结,不过后来的那些,都已经和笑笑没有关系了。此刻她正饶有兴致的和宫九在他宅子里的一块专门设出的空地里,一起研究着宫九那日把上官飞燕射成筛子的小玩意。 “这叫火器,是我在南海的时候遇见的一个异族人画的图谱,朱停和宣和大师觉得很有意思,就尝试着将它做了出来。”宫九对叶言欢解释道。当然,宫九没有说,这玩意叶孤城已经找人大量生产,产出的成果他们二人平分。而这研究的过程之中的经费,自然也是宫九他和叶孤城一人一半就是了。 他和叶孤城的目的不同,不过到底殊途同归。所以这种杀伤性巨大的东西,他们还是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才好。 被宫九手握着手,带着射出了一枪,强大的后坐力让言欢的手臂有些微的麻,对面当做靶子的稻草人轰然倒地,小钢珠敲在地上留下一片清脆的声响。 “厉害了啊九哥哥。”言欢甩了甩髮麻的手臂,眼神晶亮的赞嘆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忘了说,本文还有强国路线……手枪是我们滴,大炮是我们滴,蒸汽机也是我们滴。 就是辣么任性,╭(╯^╰)╮谁让宫九和叶孤城是天生挂逼呢~还有言欢粗壮的金大腿~不强国都不好意思了。 铜人燕子:我有句%……%……&**&……%我讲不出来了。 ☆、白首卧松云。 第五十三章。白首卧松云。 西门吹雪和叶言欢因为陆小凤, 又在盛京停留了一些时日。他们两个从小就知道陆小凤是个喜欢招惹麻烦的人,然而没有办法, 毕竟是亲生的朋友, 他们总也不能做出一言不合就抛弃陆小凤的事情。 叶言欢一开始就和自家小舅舅约定好了“归期未定”, 她可以自由的闯荡江湖, 只是不能甩掉白云城跟着她的人,因此若是单纯从这方面来说,叶言欢被陆小凤牵连,不得不停留在盛京多些许时日也不是什么大事情。 可是西门吹雪的万梅山庄和白云城两点一线的生活不得不被打破,这也倒罢了,关键是一直在家中等待着一双儿女的叶萦洲终于有些按捺不住了。 叶萦洲这些年除却回白云城,已然很少在江湖上走动了。不过这次为了抓自家玩野了的两个小破孩子,玉夫人还是整理好了行囊,拿上自己的长剑, 一路往盛京而去。 ——山不来就我, 我便去就山。 岁月似乎异常的偏爱美人, 而叶家人便尤其的妖孽。叶萦洲如今已然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但是看起来却至多是二十多岁的样子,和叶孤城站在一起的时候特别像……咳, 姐弟。她是叶孤城的长姐,当真是和叶孤城年纪相差许多, 可是因为叶萦洲容颜不老,叶孤城却少年老成的原因,如今两人站在一处, 看起来却分明只是相差一两岁的样子。 而当叶萦洲和叶言欢站在一起的时候,常人的第一反应便是这两个人是长姐和幼妹,是不会有人往“母女”方面联想的。其实叶萦洲也因此苦恼过,虽然女人无不希望旁人说她年轻,可是她这样也未免有些太过夸张了。 不过看着自家阿玉那张也不怎么变化的脸,叶萦洲便很快释然了。大概,武功到了一定的境界,容颜的更迭就是会比常人要慢上一些的吧。江湖上也有几位武功抵至臻境,以至于能够返老还童的老前辈,和他们比起来,她和阿玉的这种程度,应该是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吧。 虽然对于这个猜测,叶萦洲心虚的打上了一个问号,不过却好歹没有再纠结下去。 叶萦洲不怎么爱出门,是因为她本身就是喜静的性子,而并不是玉罗剎不允许她出门。所以当自家夫人要出门的时候,万梅山庄上下自然为夫人用心打点好行装,管家还曾问了叶萦洲一句“夫人可要人随从”,在叶萦洲拒绝之后,他也就不再提了。 叶萦洲一路北上,很快抵达盛京。 盛京的一座酒楼之上,那间酒楼被侍卫层层围起,两个衣着华丽的男人坐在临窗的位置向下张望。 他们所在的二层之中丝竹萦绕,两个男人却有些兴缺缺的模样。一个衣着轻薄的舞姬赤裸着双足,姿态婀娜的聘婷而来,脚踝上繫着的金铃铛发出一阵细碎的声响,舞姬的腰肢纤细若无骨,她取下覆面的轻纱,涂着朱蔻的手指取过男人手中的酒杯,含了一口酒向着男人俯身而去。 那个男人大约二十出头,他身边的则还有一些少年模样,只是眼下青黑,面色也有些隐约的灰白,让他显得比实际的年龄要大上一些。 男人嫌恶的推开舞女,不顾美人倒地的时候楚楚可怜的样子,冷哼一声,男人道:“什么脏的臭的也敢往本宫面前凑?” “大哥何必跟她们一个小小舞女一般见识,这种大胆的,不也比司教坊调教出来的跟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要有意思?”少年嬉笑一声,眼睛却往那地上躺着的舞女身上瞟。 舞女眼眸一转,转而楚楚可怜的望向了这个锦衣少年。 稍微年长一些的男人眼眸之中闪过了一丝厌恶,不过面上却扬起了一抹笑,他不甚在意的挥了挥手,道:“康弟喜欢便拿去,哥哥还能差你一个小小舞女不成?” “那多谢太子哥哥了。”少年笑了起来,转而向着那舞女伸出了手。 舞女是风月场上滚过一轮的,这次被人选中给太子殿下献舞一曲,自然想要把握好机会飞上枝头当凤凰,不过太子殿下没有看中她,那他身边这个叫太子“哥哥”的少年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笑着依偎进了少年怀里,舞女如法炮制的餵了少年一杯酒。方才太子拒绝了这个舞女,可是这少年却并不嫌弃,反而欣然接受。 太子借着低头喝酒的姿势掩盖去了眼底的轻蔑,不再往少年那里看去。 若非这人是南王唯一的儿子,像是明康这么蠢的人,他还真不想屈尊降贵的结交。可惜如今朝中他虽然一出生便被奉为太子,但是他那个好三弟可是一直对皇位虎视眈眈,底下的小的也开始站队,并不如何安稳。再加上他那父皇身体还康健,等到他归天还不知道要多少时日。这其中变数太多,太子自然要努力发展自己的势力,笼络各方才是。 而作为他硕果仅存的五位皇叔,南王虽然封地偏僻,很难将手伸到盛京中来,但是太子也不愿意将这份势力交到别人手中。 更何况,南王世子被养的蠢笨得很,他不过是小恩小惠,就哄得明康那小子一口一个“太子哥哥”——呵,明康自以为亲近,孰不知弟弟这种生物,太子一贯是没有什么好感的。 和叶孤城与宫九的前生不同的是,明康作为南王世子,因为明轩早早被叶孤城解决,所以并不存在一个和明康长得一模一样的皇子,自然也就没有了南王偶遇明轩的戏码。如此一来,明康反倒能正大光明的出现在众人面前,而不是如同前世一般被南王偷偷摸摸的养大了。 第67页 因为没有太大的期许,所以南王对这个儿子的态度也就是“随便养养”,因此明康很快情理之中的成为了标准的纨绔子弟。南王的封地在岭南,那里并不富硕,虽然南王府还是十分奢华的,不过那儿的风土人情都和盛京没有办法比。 这次皇帝传召各府世子入京,南王世子很快就被盛京的繁荣迷花了双眼,而带着他玩的“太子哥哥”也就成了顶顶的好人。 南王能心大的将儿子养成这样,一来是他本身就才智有限,二来也是因为他有点……自暴自弃了。当年先帝选择继承人的时候他年纪还小,先帝去后就被随随便便的封在了一处偏远的地方。这些年他不是没有“上进”过,然而南王很快就发现,自己的“上进心”根本掀不起风浪——毕竟南王只有二百府兵,他难道还能指望这二百府兵杀上京城去? 更何况皇帝对南王一直是萝蔔加大棒的处理方式,不断敲打他,同时也给他了足够的钱财,让他在岭南只要安安生生的,日子就能过得舒服,因此南王也就渐渐熄了心中的一些心思。 南王父子蠢得让叶孤城连看都不愿意再看他们一眼,因此白云城主虽然前世算是被南王父子害死,不过却也没有想着今生要先下手为强的弄死他们两个。 叶孤城只是让人留意一下南王府动向,有不对劲的地方及时禀报就是。 因此,南王父子这段日子过得还算是舒坦,因为心中没鬼,所以这次皇帝传召各府世子入京,南王父子并不像是其他各府世子一般惊惧,明康权当是出游,收拾收拾就被他爹打包“邮寄”到他大伯那里来了。 这也是宫九不得不从南海回来一次的原因,平日里把冒牌货摆在府里煳弄一下他的那个煳涂娘亲也就罢了,至若太平王……就连被绿了这种大事都发现不了,区区一个儿子被掉包了的“小事”,又怎么能指望常年在外练兵的太平王殿下发现呢? 可是皇帝不是那么好煳弄的,那冒牌货平时装一下病重还成,这种大场面他却是撑不住的。没有办法,宫九只能自己亲自上了。 宫九:想抱着笑笑玩,不想看着一张一张的橘皮脸╭(╯^╰)╮ “这京城养大的姑娘,就是个小小舞女都比岭南的皮肤细粉。”明康一手抚弄着舞女腰侧裸露的肌肤,一般感嘆道。 太子嗤笑一声,目光移开,不愿再看明康的这幅丑态。 他这一看,恰然就看见了楼下白衣执剑,牵着一匹白马缓步而行的叶萦洲。叶萦洲做江湖女子打扮,只是和那些女侠不同的是,她的头上梳着的是妇人髻。叶萦洲并不喜欢太过繁复的衣着首饰,无论是在南海还是在万梅山庄都喜着一身素衣,头上也很少佩戴钗寰,通常只是一根玉簪将一头长髮挽住便是。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太子怔怔的看着那一抹倩影,不由喃喃出声。 明康坐的距离太子很近,自然也听清了太子口中的话语,他顺着太子的目光向下一看,便也看见了楼下牵着白马的那个女子。 等到明康再看向怀里的舞女,却忽然觉得……方才还很喜欢的美色,忽然就开始淡了。在那样真正的出尘绝丽面前,这样的庸脂俗粉,已然淡了。 叶萦洲并不知道有人一直在注视着她,她不疾不徐的在街上走着,一边走一边辨认着周围的位置。 玉罗剎惯常坑儿子,却不捨得坑他家夫人,所以他只告诉了儿砸“合芳斋”这个名字,却是细细的画了盛京的地图,标明了合芳斋的位置。叶萦洲对此十分感动,然后将玉罗剎画的地图……放到万梅山庄的书房里保存了起来。 若是当真指望一个十几年前来过盛京,还不怎么认识中原文字的异族人给她指路,那叶萦洲才算是傻。所以叶萦洲在心里默默的对她家阿玉说了声对不起,然后果断的沖老管家要了盛京的标准官方出品的地图。 老管家办事最是妥帖,立即为他们夫人准备了最新的地图,还细心的硃砂笔标註了路线,叶萦洲按着那地图走了一阵,并没有发生什么需要找人问路的事情。 眼看着叶萦洲就要走远,太子豁然起身,迅速的往楼下跑去。明康看了看这位太子哥哥反常的动作,呆愣了半晌,也跟着追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太子……习惯性眼瘸会害死自己的。 宫九:呵呵,最讨厌有人总想当我爹了。勾搭我岳母,还不是想当我岳父么? 笑笑:爹爹不要怕,笑笑跟你一起挠死那个人╭(╯^╰)╮还有哥哥,过来一起把那什么太子挠成刨花吧~ ☆、迷花不事君。 第五十四章。迷花不事君。 叶萦洲很少被人称之为“姑娘”, 在她还没出阁之前,白云城中的人都称她一声“大小姐”, 后来初出江湖就遇见了玉罗剎, 然后稀里煳涂的就跟他一起被人追杀, 为了躲避那些人, 两个人就扮作夫妻,于是叶萦洲就成了假的“西门夫人”。 当叶萦洲成了货真价实的西门夫人的时候,她才后知后觉的回过味来,那些追杀他们的人,不说按照她家阿玉的妖孽程度了,就是她自己都能一剑一个,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能解决掉。他们还用得着被追杀一路,躲过半个大安? 因为这件事,叶萦洲最后罚玉罗剎睡了一天书房。至于为什么第二天就不罚了呢?不是叶萦洲宽宏大量, 而是……书房的桌子实在是太硬了qaq 所以, 叶萦洲乍一听后面有人说姑娘留步, 她压根就没有往自己身上想——她已然是两个孩子的母亲,自然不会听见别人唤一声“姑娘”,却要以为那人是在招唿自己。只当是那人在叫旁人, 叶萦洲迳自往前面走去。 太子见那女子脚步不停,心下一急, 也顾不上什么风度礼仪了,他快走了两步,直追上了叶萦洲。 拦在叶萦洲面前, 太子喘了一阵气,才復又说道:“姑娘、姑娘留步。” 叶萦洲看着这个忽然拦在自己面前的人,脸上半点表情也没有。现在的孩子,真是可怜他们这么年纪轻轻就瞎了。叶萦洲在心里默默的同情了眼前这人一下,而后冷声道:“有事?” 她的声音清冷,带着神秘和疏离。见多了对自己谄媚的女子,太子反倒是觉得这样的声音更勾人一些。他无端的咽了一口唾沫,这才有些结结巴巴的说道:“姑娘不像是本地人。” 叶萦洲绕过他便走。 脑袋不清楚的人,生活难免就要坎坷一些。此人看起来就不怎么聪明,不过那和自己也没有什么关系。叶萦洲不欲多生枝节,所以选择了直接无视。 她是真的没有遇见过这样的情况,在家的时候,她是白云城的大小姐,白云城中的人对于叶萦洲来说只有三种——看着她长大的,和她一起长大的,被她看着长大的。而无论是这其中的哪一种,他们和叶萦洲说话的时候都会自带一种熟稔,是不必像这小子一样蹩脚的搭讪的。 第68页 而叶萦洲后来和玉罗剎江湖游歷,玉罗剎一早就看中了叶萦洲,自然就不会给旁人接近叶萦洲的机会。所以叶萦洲虽然容貌殊丽,在江湖上晃过一圈之后不知道俘获了多少江湖少年的心,可是因为“西门夫人”的这个名头,和身边时刻跟着的宛若凶犬护食一般的“西门玉”的存在,还当真没有人敢堂而皇之的在她面前献殷勤的。 叶萦洲讨厌麻烦,她也看出这人忽然出现的目的,所以,在太子继续追上来的时候,叶萦洲冷声对他道:“我儿子比你小不了几岁。” 太子一愣,眼中分明是不相信。叶萦洲不再跟他歪缠,迳自往前走去。她本来想用轻功,不过如今是在闹市,她还牵着一匹马,轻功什么的也不是很好施展。更何况,她若是用上了轻功,岂不是有几分落荒而逃的意味? 叶萦洲疾步快走,太子却在后面紧追不捨。他很少这样喜欢一个女子……的脸,而他从小到大想要得到什么东西都是十分轻易的,因此对于这个难得让他觉得心动的人,太子并不想要放过。 太子一直追了叶萦洲很远,惊得他身后的侍卫们都紧张的跟在他的身后,生怕太子有什么闪失。而太子全然不顾自己手底下这些人的惊惧,只是追着叶萦洲一路行去。可是他毕竟养尊处优多年,虽然也练了一些武艺,可是都是花架子。他父皇也并不指望他能成为什么武林高手,只是如今江湖势力做大,皇帝始终是希望自己的继承人能够对这江湖弹压一二的。 叶萦洲虽然多年不行走江湖,但是她的武功修为已然不低,至少放眼天下,可堪敌手之人不足十个,而那太子殿下显然不在此列。 叶萦洲很快就甩掉了太子,徒留他一人怅然若失的望着叶萦洲消失的方向,久久不曾回神。就在太子已然决定想要转身回自己的太子府,画下佳人容貌,在整个盛京寻人的时候,却冷不防看见一条小巷之中走出了一个人影。 太子望着那个一身白衣,同样腰间佩剑,只是原本的腰间长剑换做了一轻一重两柄剑,个头也略微矮小了一些的少女的时候,他勐的瞪大了眼睛。 原本那个少女距离他还有些远,太子并不能看得十分真切。他的心中划过一抹惊喜,更多的却是怀疑——世上不是不可能有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可是那般容貌已然堪称“绝色”,既是绝色,又怎么可能有两人生得一般容貌?哪怕是有,他这一日之内遇见两次的机率又有多大? 太子虽然自傲,可是他却也没有狂妄到觉得自己如此受到苍天眷顾。那样的幸运他是不信的,太子眯起了眼睛,细细的打量着这个从巷子之中走出来的小姑娘。 随着人越走越近,太子已然能够确定,这就是一个小姑娘了。和方才那个女子不同,她的眉宇之间还有着分明的青涩,荔枝一样的腮边还凝着几许小肉肉,那是还没有褪去的婴儿肥,昭示着这个小姑娘的年幼。 而清风吹起她额前的碎发,太子能够清晰的看见她光洁的额头上的那朵梅花胎记。这个小姑娘和方才的那名女子分明生得宛若一张模子刻出来的一般相似,可是哪怕没有那朵梅花,也不会有人将她们错认。 想比之下,太子还是喜欢方才那个清冷高傲的女子多一些。 不过看见叶言欢,太子还是忍不住走上前去,挡在了她的面前。 叶言欢行走江湖以来还是第一次被人挡道。是真的挡住了道路,太子虽然并不痴肥,也远远没有达到一个人就能堵塞通路的地步,不过他身后跟着乌泱泱的侍卫,三十几个人已然将道路堵得严严实实。 “你要找我打架?”叶言欢第一遇见这种事情,在此之前,她对于“打架斗殴”的理解,都是陆小凤当做故事讲述给她的。对这样的体验也觉得十分新鲜,叶言欢一手放在自己的轻剑上,另一只手则放在重剑上,满脸的跃跃欲试。 太子先是看了一眼这小小一只的姑娘,有些想知道这姑娘到底是哪里来的勇气,居然想跟他打架。不过在看见叶言欢的那张脸的时候,太子心里的火气瞬间就被熄灭了。他摇了摇头,对叶言欢道:“不,只是想问问你有没有姐妹。” “没有。”叶言欢摇头,直觉这人有病。谨慎的后退了两步,叶言欢往身后的巷子里看了一眼。 宫九就站在巷子里,却并没有出来。小言欢是足够聪明的姑娘,她瞬间就知道了这人定然是她家九哥哥认识,甚至是忌惮的。作为一只男友力时常爆棚的小黄鸡,叶言欢在她家九哥哥为难的时候,总是会选择挺身而出的。 九哥哥好人,让好人为难的人都是坏人,由此可见,眼前这人应该不是善类。更何况,一上来就问人家家里有没有姐妹,又不是衙门检查往来文书的,简直不可理喻。 言欢冷冷瞥了太子一眼,在心里狠狠给他戳了一个“坏蛋”的章。而她原本带着笑意的眉眼,这样一看当真和她家娘亲像了十成十。 太子方才只想借着叶言欢找到方才他遇见的那个女子,这会儿却瞪大了眼睛,一直怔怔的望着叶言欢,仿佛陷入了某种臆想之中。 宫九在巷子中,太子看不见他,他却能将太子的神色收与眼底。其实于情于理,他作为一个“病弱”的太平王府世子,是不应当将自己袒露在太子面前的,更不应该让他知道自己结交了江湖人作为自己的红颜知己,可是宫九并不喜欢太子看向言欢的时候的目光。 那种黏腻的、赤裸的、傲慢而又漫不经心的目光。那是他放在心上还尤觉得不够的姑娘,这么看她的人,宫九只想挖了那人的眼睛。 宫九的眸色深沉,他低头用袖子一遮,很快就变了一张面孔。这是王怜花的绝学,虽然宫九每次都嫌弃它和川剧变脸简直是异曲同工,然而宫九却也不得不承认,这一招还是很好用的。 “她没有姐姐,倒是有个哥哥。”宫九从巷子之中缓步而来,太子和叶言欢一同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太子还没觉怎样,叶言欢却差点咬了舌头。 ——任凭是谁看见一张和自己一模一样,只是略微阳刚一些,额头上的梅花换了一个方向,眉宇之间也更加英气的脸,恐怕都会是叶言欢这个反应。 太子也是一脸懵逼的看着这个忽然从巷子里走出来的人,他忽然觉得自己有点晕。 白衣,佩剑,这张脸……而且还男女老少都有,简直让太子怀疑这张让他一见就倾心的脸,其实是那个小作坊批量生产出来的。 宫九扬起一抹冷笑。 他今日佩剑也是凑巧,这世上还没有什么兵器是九公子不会用的,所以他也一向是刀、剑、扇子甚至是鞭子的随便带。有的时候给恶性趣味发作,宫九甚至还会带上狼牙棒、九连环大砍刀、流星锤这样的和他气质十分不符的兵器。 当然,更多时候,九公子还是喜欢伪装成有一个文弱书生,躲在他家笑笑身后求保护求安慰求抱抱的。 顶着这张脸,宫九迫近了太子几分,他比太子要高一些,缓缓俯身的时候便让太子感觉到一阵强烈的压迫感。他不自觉的后退了几步,一直到后面的侍卫躲闪不及,被他踩到了脚,太子才堪堪停了下来。 第69页 宫九伸出一根手指,沿着太子的脸一寸一寸的滑动,口中的热气喷在太子的脸上,却激起太子的一阵鸡皮疙瘩。 “你要做什么呢?”宫九低低的笑了,似乎对太子之后的表现十分感兴趣。 太子一个激灵,勐的推开宫九,面色苍白的迅速又退了几步,终于忍不住“呕”的一声吐了出来。 ——他不好男风,一点儿也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  太子殿下:妈蛋我只是见色起意一次,用的着这么对我么? 言欢【汗】:九哥哥,为什么谁见你都要吐?明明你长得那么好看(不至于把人噁心吐了啊) 宫九【笑】:别人吐不吐我不管,以后能让我家笑笑吐就可以。 叔:滚滚滚(ノ`Д)ノ笑笑才十三岁你个禽~兽!!! 今天更晚了,因为去买了房子,折腾一天。抱歉了姑娘们。明天更新正常。 ☆、白水绕东城。 第五十五章。白水绕东城。 太子最终是被宫九噁心走的, 宫九目测,他的那位“好大哥”对这张脸会产生巨大的阴影, 至少短期之内是不会再起什么坏心思的。 不过…… 宫九看了一眼那个一脸惊悚的望着他的小姑娘, 轻笑了一句“啊, 好不容易易容的, 也不能浪费”而后便捧住了小言欢的脸,不由分说的便吻了上去。 一张跟自己一模一样的脸这样一寸一寸的压过来,小言欢骇然的瞪大了眼睛,然后终于忍住胃里泛起一阵酸意,“呕”的一声吐了出来。 一边腿软的从宫九怀里滑了出来,言欢一边下意识的挥着自己的重剑,直接往宫九的脸上煳过去。宫九微微一侧头,避开大半的力道,不过却还是被小言欢的剑煳肿了一边侧脸。 脸颊是些微的疼痛, 还有一点麻意, 宫九抬手抹去自己脸上的易容, 而后捂着有些红了的地方,对小言欢一脸控诉道:“这是谁家这么狠心的小姑娘。” “你家哒。”小言欢哼了一声,然后埋怨的对宫九说道:“九哥哥太坏了, 不知道被自己亲是一件很惊悚的事情嘛?” 宫九笑了一下,揉了揉有些红肿的脸, 他的恢復速度本就很快,内功心法又是特殊,不一会儿的功夫, 那肿了一大块的地方就渐渐的平復了下去。宫九几步便将小言欢迫进了小巷中,将人压在有些冰凉的石墙上,宫九勾了勾唇,而后扣住小言欢的下巴,俯身道:“那被九哥亲,便不惊悚了吧。” 说着,他不给叶言欢反应的机会,俯身便吻住了小言欢丰润的唇。这是一个十分正经的吻,和宫九在梦里演练过许多次的没有什么不同,却也大不一样。他近乎是贪婪的吮吸着女孩子柔嫩的唇瓣,双手也在小姑娘因为习武而分外柔韧的腰肢上游离。 习武之人内息绵长,更何况小言欢在南海长大,寻常闭气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问题,所以不会存在被吻得喘不上来气的情况。不过她是真的不会换气,那青涩又稚嫩的模样和以往倒是有些不同。 满意于这份青涩,宫九奖励一般的用温热的舌尖勾了勾小言欢的嘴角,而后轻轻的放开了她。 言欢……言欢有点儿懵。她一下子抬手捂住了自己的唇,一双眸子惊奇的看着宫九,张了张嘴,却到底没有说什么。 宫九用手指拭去自己唇边的点点水泽,而后对言欢道:“嗯,笑笑以后要习惯。” 说着,他也不细说到底要小言欢习惯什么,就这样拉着小言欢往巷子外面走去。一直到回到合芳斋,小言欢还处于神游天外的状态。宫九捏了捏他的小肉脸,道:“笑笑,你要看我和西门打架么?” 笑笑:喵喵喵? 看着小姑娘原本就圆滚滚的眼睛骤然瞪大,宫九笑得更欢畅了:“你这样一看就是和我发生了什么,以西门的个性,我们少不得是要打一架的。” 不,九哥哥,你可以稍微表现得愧疚一些,而不是对和我家大哥打架这件事情这样的……跃跃欲试。看着宫九脸上压抑着的兴奋,言欢默默吐槽。 宫九:我凭自己本事亲上自家媳妇的,凭什么要愧疚? 西门吹雪本不愿意离开自家妹妹的,不过他方才看见了自家娘亲的身影,于是便罕见的翻身下楼,只是和言欢简略的交代了几句,让她一会儿自己回合芳斋,便去追自家娘亲去了。 西门吹雪是真的有些担心,他家娘亲多年不曾单独出门,若是还掐着老头子亲笔画的地图……他和笑笑恐怕就要失去他们的娘了。因此,出于对玉罗剎的不信任,西门吹雪在看见娘亲的身影的时候便火速的追了出去。 于是,他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妹妹便落在了某只狼的嘴里,被占尽了便宜。 言欢倒是不怕宫九和自家哥哥掐起来,不过当着娘亲的面,她多多少少都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狠狠瞪了宫九一眼,小言欢踮起脚来揪住宫九的领子,冷哼一声,十分傲娇的抓着人一路往合芳斋里面而去。 “不许打架。”小言欢这样叮嘱着宫九,生怕他在自家娘亲面前做出什么不妥当的事情来。 宫九笑了起来,从善如流的弯下了腰,就这么任由小言欢揪着自己的领子把自己带了进去。他们家小肥啾最近可爱过头了,让人忍不住想要把她抱进怀里好好揉一揉。 叶萦洲听见小闺女回来了,等不住一般的迎了出来,看见的便是自家小闺女在这样欺负人家孩子的场景。 “笑笑,又欺负你九哥哥呢?”叶萦洲一把揽过了自家小闺女,顺手拍了拍她的笑笑还揪着宫九领子的手,示意让她放手。 宫九惯会装无辜,他眨了眨眼睛,对叶萦洲笑道:“姨姨不用担心,笑笑跟我闹着玩儿呢,没有欺负我。” 他这“欺负”二字说的格外的意味深长,还在叶萦洲看不见的地方用手蹭过自己的唇,直接气得笑笑恨不得用小拳头捶他的胸口。 看见了自己这位未来的岳母大人,宫九大概也能猜到那太子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冷笑一声,他还没有抽出手来对付这个蠢货,这个蠢货却自己送上门来。如此一来,若不好好操作一番,宫九觉得自己简直都对不起他的好大哥的这份惹事能力。 暗搓搓的将今日发生的事情报给了玉罗剎,玉罗剎明知道宫九这小子存着借刀杀人的心思,可是自家妻子被人惦记,而且还牵扯到了自家的小闺女,玉罗剎心里最重要的两个女人那太子惦记了个全,玉教主虽然不涉中原事宜,却还是出离愤怒了。 玉罗剎只是不涉中原事宜,却不代表着他在中原没有势力。启用了这些势力,玉罗剎想给那蠢太子找点儿麻烦还是做得到的。 太子也不知道,怎么自己分明在朝中形势一片大好,眼见着就要碾死那几个蹦跶的兄弟,可是怎么短短的一个月,情况就已经急转直下了呢? 不过这些,叶萦洲和叶言欢统统都是不知道的。 因为自家娘亲来到了盛京,所以叶言欢和西门吹雪也不急着走了,此时恰逢李寻欢上京赶考,笑笑一行人索性就在盛京多停留几日,等待李寻欢科考结束,与他一道庆祝。 第70页 李家一门探花,李寻欢此来不仅仅是为了取得名次,更是为了向状元之位而来的。李寻欢在江南便有才名,对自己也颇为自信,作为他的朋友,陆小凤首先就想要第一时间和朋友一起分享这份喜悦。 或者说,科考之路风云难测,李兄若是有什么不如意的事情发生,也总有个人可以陪他喝酒。 陆小凤这般想着,便推迟了南海的归期。言欢也有这样的想法,于是也留了下来。至若西门吹雪……虽然觉得这样有些对不起自家小舅舅,但是小小能够留在大安,那就意味着自己可以多和妹妹待一阵子,所以他也是没有提出异议的。 和李寻欢见过面,叶言欢敏锐的发现,他似乎和以往有些不同。譬如他吃着合芳斋的茶点的时候,不再品评那茶点如何,而是喃喃自语一句“若是诗音见了,定然会喜欢的。” 又譬如他看见一只白玉簪子,便忽然停下,将之买了下来。那一看就是女用的簪子,陆小凤是一脸戏嚯的看着他的时候,李寻欢道:“之前诗音那一支被我不小心摔破了,这支她应当喜欢。” 行止坐卧,李寻欢几乎句句不离“诗音”。之前他只是对每一个人都温柔,此刻倒是能格外看出他对他的未婚妻子的不同来。 李寻欢眼中的浓情蜜意,看得陆小凤这个天生的浪子都有几分羡慕。 一个人的狗粮撒起来有什么意思,九公子嗤笑一声,给他家小小夹了一块排骨。也不知道他是如何用力的,筷子在那排骨上轻轻一划,排骨便瞬间骨肉分离。将排骨上沾满了汤汁,宫九这才将之放在了小言欢面前洁白的米饭上。 “这酱汁配一点米饭才好吃。”宫九道。酱汁拌饭多少是有些上不得台面的,不过却几乎没有人不喜欢,宫九本就不遵那些规矩礼仪,自然也不会束缚了自家小姑娘。 用小汤勺拌了拌面前的饭,小言欢吃了一口,排骨的鲜美和酱汁的浓香都成了米饭的陪衬,还带着一丝微微的甜,果然十分好吃。笑得眉眼都弯了起来,笑笑把自己的碗向宫九那边推了推。 宫九从善如流,果然又给小姑娘夹了一块。还顺带给她舀了两勺汤。 “阿九,你自己吃,不用管她,看看都宠成什么样子了。”叶萦洲终于有些看不下去,一边说着,还一边给自家小闺女夹了一块去了刺的鱼。 所以,娘亲大人你真的没有一点说服力,到底是谁在宠啊? 被宠爱了的小肥啾笑了起来,一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小模样,让人想要咬一口。 作者有话要说:  亲!上!了! 小肥啾才十三岁,这是犯罪!!! ☆、岭外音书绝。 第五十六章。岭外音书绝。 平素笑笑只有宫九和哥哥投喂, 今天娘亲也加入了投餵大军,她本来就食量小, 却不忍心拒绝任何一个人夹给她的菜, 如此一来, 吃撑到似乎就是必然。 叶萦洲拉着西门吹雪和陆小凤让他们给她讲讲那大金鹏王朝的事情, 当然,主讲人还是陆小凤,至若西门吹雪,他总是要时不时担心的望向窗外的。窗外,宫九正带着他的幼妹散步消食。 叶萦洲看出儿子走神,伸出手敲了敲西门吹雪的脑袋,神色却有些惆怅的道:“阿雪,笑笑如果能嫁人,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所以, 不要像是盯着仇人一样盯着阿九了。 西门吹雪默然, 他当然知道自家幼妹藏剑天眷的身份, 也知道她对叶家,对白云城的责任。稍不留心,他们家的小姑娘便可能终老白云城了——就如同当年自家娘亲准备做的那样。 笑笑是叶家的女儿, 是和小舅舅最像的叶家的女儿。小舅舅为白云城能做到哪一步,笑笑便也能。可是叶言欢和叶孤城是不同的, 叶言欢一个女儿家,如果可能,他的家人当然希望她能嫁一个自己喜欢的人, 以后的日子有人疼、有人宠。这也是叶萦洲一直让人宫九在她女儿身边的原因。 可是,宫九真的就是良人么?西门吹雪抿了抿唇,最终低低对自家娘亲说道:“宫九身份不简单。” 他在盛京有宅子,这当然只是破绽之一。而最大的破绽,是宫九接下了青衣楼。青衣楼易主这样大的事情,就是再小心谨慎,也终归会留下一些痕迹。而万梅山庄的情报网不是吃素的,这些异动,多多少少都会被万梅山庄的人捕捉到。 “就因为这?”叶萦洲笑了笑,像是西门吹雪还年幼一般的摸了摸他的头,轻声对他道:“你爹当年的身份更不简单。我也是认识他很久之后才知道他其实叫@#¥罗剎婆,而不是叫西门玉的。” 那串可疑而繁复的名字是玉罗剎的本名,异族名字向来绕口,若非“就连自己枕边人名姓都不知道”这种事情实在是太说不过去,叶萦洲也不会费了那么大的力气来记住玉罗剎的本名。 蓦然失笑,叶萦洲揉弄着西门吹雪的头的手更用了几分力道,像是想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叶萦洲对西门吹雪道:“娘知道你爹的真实姓名的时候,你的’西门吹雪’这个名字都取好了。” 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没有说话,他只是安静的被自家娘亲揉着脑袋,而后又深深地看了一眼窗外并肩而行的宫九和自家幼妹。良久,西门吹雪终于轻轻的“嗯”了一声。如果自家妹妹喜欢,也不是不可以给宫九一个机会。至若他复杂的身世,只要他不是为了什么目的而刻意接近自家幼妹,那么西门吹雪便都可以不作理会。 叶萦洲知道自家儿子想通了,于是抚在西门吹雪头顶的手顿住,继而笑开。 围观了大型犬顺毛现场的陆小凤目瞪口呆,最终只能对专业顺毛一百年叶姨膜拜的五体投地。 另一边,叶言欢正在和宫九一起遛弯消食,小姑娘有些难受的捂着肚子,宫九将她的一举一动看在眼里,心中难得的生出了几许愧疚。 不然下次不要餵这么多了吧?宫九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如是想着。 抬手搭上了他家小肥啾的小肚肚,宫九感觉到自己的掌心下有一个微微的凸起。平时小姑娘总是束腰,勾勒出一抹盈盈腰肢,这会儿那束腰却显得有些勒了。不过大庭广众的宽衣解带这种事情,叶言欢是打死也做不出来的。 宫九也没有帮叶言欢解开束腰,而是将手放在小姑娘的肚子上,像是揉一只小奶猫一样的不轻不重的揉。 叶言欢先是吓了一跳,不过在她发现这么被揉还是挺舒服的之后,便也哼唧一声,任由宫九揉弄去了。 宫九发现他家小丫头是真的小小一只,她的腰和他的手掌横放等宽,细得让宫九都有些心惊。很难想像这样纤细的腰肢,到底是如何发力,抡得起那么重的重剑的。 宫九帮着叶言欢揉弄着鼓鼓的小肚子,姿势原因,小姑娘整个人就恍若被嵌进了他的怀里。察觉到掌下肌肉的紧绷,宫九知道小姑娘是不习惯被人如此触摸。可是,终归要习惯的,毕竟来日方长。 眼中划过一抹异样的光,宫九还是出言开始转移叶言欢的注意力。他漫不经心的对叶言欢说道:“笑笑觉得,让李寻欢得个探花怎么样?” 第71页 “状元榜眼探花,哪是九哥哥说给谁就给谁的。”叶言欢只以为宫九在逗她,于是第一反应就是如此说道。 宫九笑而不语,并没有解释和反驳。过了一会儿,他们又走出去小半圈的时候,却忽然听见小言欢低声嘆了一口气,而后道:“其实如果可以的话,我倒是希望李兄能够得个状元。” “哦?为何?”宫九原本在帮叶言欢揉肚肚的手滑向她的腰间,直接自然而然的放在了叶言欢的腰上。 小言欢小大人一般的嘆了一口气,嘆息道:“我倒是知道李兄并不在意自己到底是状元还是探花,可是他的父兄应当是很在意的。一门三探花对于旁人来已经是很光宗耀祖的事情啦,可是对于他们家本身,未尝不是一种遗憾。” “背着别人的期许前行的人是很累的,有的时候我总感觉李兄已经很累了,可是却还是强迫自己不要停下来。”叶言欢吹了一口气,吹起了自己额前的几许碎发,一声嘆息。 “好,听笑笑的。”宫九随意的应下。仿佛这就只是一件类似“今天晚上的排骨吃糖醋的还是红烧的”一样的小事。宫九是不在意李寻欢的,不过若是能让他家小姑娘开心,那么他稍微为他运作一下,也未尝不可。 就当……是李寻欢能将他家笑笑留在盛京几日的报酬好了,九公子可是一贯的恩怨分明。 状元的人选是由皇帝亲自拟定,不过在这种“微末”小事上,宫九的话皇帝还是会听的。这世间的事情就是这般不公平,考取功名这种对于寻常人来说已然是人生之中最重要的事情的事,实际上也不过是拥有权势之人的三言两语而已。 大安三年便会有一次科举,一次科举便有一位新科状元。因此,李家人这种延绵数代的追求,在皇帝看来,当真是不值钱的。至少,没有必他能讨自己这个一直亏欠的儿子的欢心来得值钱。 睿儿这孩子从不向他提要求,难得一次为一个人说话,皇帝二话不说便将此事应下,在科考没有开始之前,就已经点了江南李家的李寻欢为状元。 而李寻欢不会知道,他的命运,就在几个人的三言两语之中全然改变了。 科考进行的时候,盛京反倒是非比寻常的安静,既然李寻欢是为了科考而来,那么叶言欢势必要等待一个结果。比起一脸云淡风轻的李寻欢,反倒是小姑娘和陆小凤这两个作为朋友的人要更加忐忑一些。 宫九不太乐意让自家笑笑这么关心其他的男人,即使知道这个“其他的男人”是个有主的。九公子不开心了就要闹,拉着小言欢又是一通胡闹。至若后来不幸被人家兄长瞧见,最后险些酿成惨案什么的……不说也罢。 科考的结果是很顺利的,当李寻欢和他匆匆赶来的父兄收到报喜之人传来的消息的时候,比起父兄的欣喜若狂,李寻欢反而成了最为淡定的那个。他轻轻的笑了笑,神色之中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他喜欢江湖,但是也并不怕承担家族赋予他的责任。这些日子以来,他在诗音一个女子的身上看见了一种东西,那是“承担”。诗音作为一个姑娘尚且知道要肩负起自己身上的责任,努力而认真的生活,他李寻欢作为一个男儿,便更没有理由逃避。 之前李寻欢总是在心中觉得委屈,觉得自己努力科考是父兄给予他束缚。可是如今,李寻欢却已然不那样想了。 他开始改变,这种变化是微小的,不经意的,可是却也是真实存在的陆小凤是非常敏锐的人,他最先发现李寻欢身上的这种变化,却也是最先为他欣喜的人——日后江湖之中或许会少一个浪子,甚至会少一位大侠,可是李家却会多一位顶立门庭的男儿,日后林姑娘也会有一位合格的夫君。甚至,李寻欢也会成为一个合格的父亲。 江湖之中不少浪子,也不会缺少大侠,但是若能有一个可以依靠的夫君和值得信赖的父亲,却始终是一个家庭的幸事。陆小凤由衷的为自己的朋友高兴着。 小李探花终于变成新科状元,而夺得探花的那一位,却成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顾惜朝,叶言欢在看见这个名字的时候微微顿住,脑海中隐约浮现出一个人影,却并不十分真切。 她有钱,也乐意助人。体贴旁人的尴尬,理解旁人的难处,这才是她家小舅舅教给她的所谓善良。叶言欢知道自己做不了一个圣人,但是至少,她想要成为一个善良而温暖的人。 所以那日在看见一个书生被人因为钱财折辱的时候,叶言欢选择了慷慨解囊。 那点钱财对于她来说这的不算是什么,她也不知道那个书生到底有没有才华,亦或是说,他到底有多少才华,但是她还是为那个书生买了一桌酒菜,让他能体面的在酒楼那样一个文人集聚的地方发表自己的看法。 这只是叶言欢的无心善举,她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在走之前,叶言欢偶然听见有人说这个书生名叫“顾惜朝”,因为这个名字有些好听,所以叶言欢才将之记住了。 前三甲新鲜出炉,然而还没有打马游街的之前,盛京之中却又出了一件大事。这事关乎那位探花郎,有人揭发,说他本是贱籍出身,是没有资格参加科考的。 皇帝因此十分震怒,不过没有当场取消顾惜朝的探花,而是命人调查一番,再做处理。 听到这个消息,叶言欢皱了皱眉,宫九则一脸的若有所思。 作者有话要说:  可怜的顾惜朝,不过,遇见笑笑啦,也算是小顾的幸运吧。 宫九:呵呵,你忘了我。 李寻欢和顾惜朝同朝为官……想想还有些小激动呢。 ☆、榴花开欲然。 第五十七章。榴花开欲然。 “一个人的出身可以选择么?”在听说顾惜朝被出身所累, 十几年寒窗苦读才取得的功名就要被剥夺的时候,小言欢沉默了一阵, 却浑冲着宫九问出了这样的一个问题。 宫九一愣, 继而似笑非笑的对小言欢道:“笑笑为什么这么问我呢?” 他明知故问, 分明知道小言欢如此, 是因为顾惜朝。以宫九的个性,叶言欢的起居坐卧他都会派人监视禀报,没有道理像是给另一个男人付了酒菜钱这样的“大事”,宫九反而会漠不关心。 宫九是知道顾惜朝的,也知道他会有这么一出,而后人生一路急转直下,走上了另一条他不曾想过,却一定会走的道路。顾惜朝此人将会是个悲剧,对此宫九心知肚明。可是他也没打算管, 毕竟, 那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只是如今既然他家的小丫头问起, 宫九挑了挑眉,道:“这天底下的事情,总是没有半点公平可言的, 一个人的出身没有办法选择,可是一个人的出身可能带来的荣耀与侮辱, 我们终归都要一併承受。” 就如同笑笑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出身,分明应该是被人放在手心里宠爱的孩子,却要承担着自己肩上的责任, 和白云城以及藏剑生死与共。也如同宫九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出身,虽然骯脏,可是他却也只能选择靠着这份骯脏的出身给自己谋求最大的利益。因为这份出身决定了他生来就要与人博弈——皇权斗争,自古以来就是以命相搏。 第72页 像是他们这种生来尊贵的人都因为出身而有许多的无可奈何,出身贱籍的顾惜朝被出身所累,又有什么好说的呢? 叶言欢不知道宫九心中所想,她只是微微嘆了一口气,轻声道:“只是觉得有些可惜了。他在那样的环境之下都知道要奋发图强,付出的艰辛远是常人百倍。” 可是付出的再多,贱籍出身就一定会被褫夺探花封号,虽然如今大安的皇帝还没有正式下旨,可是这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 皇帝之所以如今迟迟没有下旨,一是因为去查证的人还没有回来,二是因为他也的确欣赏顾惜朝,才华暂且不论,就是那张脸也足够赏心悦目了。大安从来不缺少有才华的人,不过有才华的人如果长得辣眼睛,那皇帝也是没有什么心情重用他们的。 他的小丫头因为这件事而皱着眉头,宫九就已然有些不高兴了,再听见笑笑说“不然这样好了,等大安的皇帝不要他了,我就把他带回白云城,小舅舅一定会给他一个合适的位置,让他发挥自己所长的。” 左手捶了一下自己右手的掌心,叶言欢越想越觉得靠谱,方才皱在一起的小脸也终于舒展开来,带上了几分愉快的神色。 宫九:呵呵,不可能。 前世的顾惜朝因为某个重臣的女儿在他困难的时候帮了他一把,于是他就把那重臣的女儿变成了自己的妻子,今生虽然宫九足够自信,并不以为顾惜朝会是自己的威胁,不过他也实在不喜欢自家小丫头和别人有所牵扯,宫九眸色阴沉了一瞬,打定主意不能让那“小贱人”进了他们叶家的门。 ——只是一面之缘就勾得他家笑笑想带着他回白云城,这不是狐媚又是什么? 顾·狐媚·惜朝: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这边宫九还在叶言欢这里没有走,那边新鲜出炉的新科状元李寻欢便叩响了合芳斋的大门。他是自家小姐和少爷的朋友,合芳斋的伙计自然不会拦他。李寻欢一路寻到了笑笑的院子,只是这一次,他不仅仅是自己来的,而且身后还跟着一个人。 叶言欢抬眸便看见两个小捲毛,她先是一愣,继而笑了起来。白嫩的手指在李寻欢和他身后的顾惜朝之间点了点,叶言欢戏嚯道:“你们两个这头毛是一起烫的?” 这的确是开玩笑了,不过李寻欢和顾惜朝他们两个都是自来卷倒是真的。 顾惜朝看向在银杏树下坐着的一身白衣的小姑娘,她手边还有一轻一重的两柄剑,一如当日在酒楼之中的那般。 居然是她。顾惜朝苦笑了一下,似乎被这小姑娘瞧见的,都是自己人生之中很是尴尬狼狈的时刻呢。 李寻欢也跟着叶言欢一道笑了起来,笑过之后,他言归正传。已然是很熟悉的朋友,李寻欢没有太多的寒暄客套,而是开门见山的说道:“顾兄的事情,想必言欢和宫兄都已有耳闻。” 叶言欢点了点头,却是对顾惜朝说道:“大安的皇帝不要你,那你……”要和我回白云城么? 后面的话还没有说出口,宫九已然握住了笑笑的手,将人揽入自己的怀里,而后道:“此等小事,既然李兄都亲自开口了,便包在宫某身上就是了。” 宫九的语气太过随意,仿佛一个探花之位的最终人选,对于他来说只是一件小事而已。不过话又说回来上,莫说一个探花,就是李寻欢的状元,不也是他一句话的事情么? 只是,这件让李寻欢无可奈何,又险些将顾惜朝逼上穷途末路的事情,当真就这么容易解决么?和顾惜朝一见如故,这些日子以来连日为顾惜朝奔走,却到底没有结果的李寻欢有些迟疑了。 他求到叶言欢这里,已经是做了最坏的打算。若是顾惜朝探花之位被褫夺,这盛京乃至大安定然没有他的容身之地,是以那远在南海的白云城,便成了顾惜朝一个不错的选择。 传闻白云城主启用手下不拘一格,而和个性舒朗大气的叶言欢相交,李寻欢就更肯定了这传闻的真实性。毕竟能养出这样性子的姑娘,那位白云城主也定然并非拘泥一人出身之人。 可是如今宫九居然这样轻描淡写的将这件事应下,李寻欢和顾惜朝又怎么可能不震惊? 宫九在李园的时候行事十分低调,他不起眼,除却偶尔会和西门吹雪互掐。他也很神秘,李寻欢和宫九也算是相识多日了,可是对于宫九的真正身份,他却没有探究出分毫。仿佛就只有“宫九”这个名字和怜花公子之徒的这个身份,除此之外,这个人的背景就仿佛是一片空白,让人探究不得。 宫九最清楚的就是人心,看见顾惜朝和李寻欢面上的神色,他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呢?漫不经心的笑了一下,宫九用下巴蹭了蹭叶言欢的头顶,而后道:“似乎忘了说,我还有个名字。” 叶言欢对宫九的另一个名字心知肚明,宫九不曾瞒着她,甚至很多次处理京中事务,小言欢都是在他的身边的。在言欢年纪还小的时候,他还会哄言欢用朱红色的笔在呈递上来的密报上写“知道了”之类的话。 所以,听见宫九的话,言欢除却惊奇她家九哥哥居然会对李寻欢和顾惜朝二人袒露自己的身份之外,她也并没有表现出太过诧异。 而李寻欢早就有心理准备“宫九”会是个假名字,也有心理准备宫九的真实身份会显赫的吓人,不过在他听见宫九说“我姓明。”的时候,李寻欢还是彻底的惊讶了。 “明”这个姓氏在大安并不常见,举国上下姓明的也不过就是那么十几个人,而无论宫九是这十几个人之中的哪一个,若是他肯插手,顾惜朝的事情都会有所转机。 宫九并没有再对李寻欢和顾惜朝细说自己的身份,他只是黏黏煳煳的蹭着小言欢的肩膀,也不顾李寻欢和顾惜朝还在场,就这般的将叶言欢扣进了自己的怀里。轻微却又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能听见的嘟囔了一句“麻烦,还不都是看在我家笑笑的面子上。”,宫九耍赖已经的将头埋进了笑笑的颈窝里。 他在示威,也在宣告主权。 一个男人看一个女人的眼神,哪怕他藏得再好,可是若是有所倾慕,终归还是会露出些许端倪的。而对于宫九来说,他就连小言欢身边的空气都想要掌控,又如何能够忍受旁人对他的小姑娘的觊觎? 若非这人已经在他家小姑娘面前挂了号,宫九终归不好做的太过,不说帮顾惜朝解决贱籍出身所带来的麻烦,宫九不将人直接踩进泥里,那都是九公子仁慈了。 九公子这辈子的涵养气度,最终都用在“吃醋的时候保持不动声色”这件事情上来了。 不过顾惜朝这个人本身还当真算是有些才华,也足够的心狠手辣。如今他对皇帝已然心中有了怨,若是稍加培养和撩拨,日后必定能成为宫九插进皇帝胸口的一柄锋利匕首。宫九拨弄着小言欢的耳垂,心中已经有了计划。 这世上没有九公子不能利用的东西,只有九公子不愿意利用的东西。就譬如顾惜朝对小言欢朦胧的感情,无论是感激还是什么其他,宫九都势必要将它转化为“忠诚”——对上位者的死心塌地的忠诚。 第73页 宫九想将这份忠诚送给他的小姑娘,因为从一开始,宫九的计划就不是自己一个人的。 相比于李寻欢,反倒是顾惜朝更是可用之人。宫九深深地看了一眼面上有些憔悴的顾惜朝,也没有和他说话,他先是对李寻欢做出了一个“请”的送客姿势,李寻欢会意,点头告辞。 “之后的话有损本公子的形象,所以才不要被笑笑听到~”宫九用力搂了一下小言欢纤细的腰肢,一脸撒娇。 叶言欢伸出一根手指,推开自己身上宛若撒娇的大狗一样的人,毫无形象的白了他一眼,转而也走了出去。宫九知道他的小姑娘素来君子如风,既然走了出去,便是不会再偷听的。 终于只剩下了宫九和顾惜朝两个人,宫九一抬手,便有一个一身黑衣的暗卫出现在他的面前。 “你那个娘,你还要么?”宫九将手指放在自己的鼻端轻轻的嗅着,仿佛上面还依稀残存着小言欢身上的味道。 这个动作寻常人做起来定然猥琐不忍直视,不过宫九做出来反倒异常的自然——变态的异常自然。 顾惜朝眼眸动了动,终于道:“她命苦,就不必再受罪了。” 果然够狠,宫九笑了笑,冲着那暗卫吩咐:“去办。” 暗卫领命,又很快消失不见。 作者有话要说:  笑笑:不要吃醋。 宫九:哼╭(╯^╰)╮ 笑笑:(づ ̄ 3 ̄)づ 宫九:好吧,吃醋的时候我尽量不动声色。 小顾同学很狠,不过遇上九公子,点蜡吧。 ☆、薰风初入弦。 第五十八章。薰风初入弦。 在不愿意费什么心思的事情上, 宫九是一贯的简单粗暴。无论用什么方法掩盖掉顾惜朝的身世,对于宫九来说都并不是一件难事。 在南海是叶孤城的地界, 宫九因为某种原因收敛了自己的爪牙, 甚至就连前世那座无名小岛都没有建立。于是, 宫九的全部心思都放在了经营四九城的势力上。这是在盛京, 若是他的手下就连这么点儿微末小事都做不好,那宫九还要他们何用? 顾惜朝是个心狠的人,他从一开始就对宫九袒露了自己的野心。这是一种投诚,以为他和宫九,其实是有些相像的两个人。 宫九是生而知之再加上天性薄凉,可是顾惜朝却不是从一开始就这样的狠心的。非得是被一遍一遍的辜负,一遍一遍的折磨,一遍一遍的伤害,才能下定了断的决心。 他说的不错, 他娘的命太苦了, 竟是没有一次被命运善待过。 他娘是贱籍, 因为他的外祖母就是贱籍。他娘在青楼里挣扎着长大,太过出色的容貌终归给她带来了祸患,将她推向了出卖肉体的深渊。他娘不知道自己该姓什么, 只是被老鸨取名为朝云。 然后,很俗套的, 他娘遇见了一个姓顾的男人,有了他。那男人说会珍惜她,所以给他们的儿子取名惜朝, 意思是“珍惜朝云”。可惜那个男人太短命了,他家还有兇悍的正妻,在那个男人去后的第一日就连带着顾惜朝将他们母子二人赶了出来。 顾惜朝他娘毫无办法,只能重操旧业。 他娘在青楼长大,看尽了这世间的污秽,本也是冷心冷情。那人在的时候还好,男人死了之后,顾惜朝他娘对顾惜朝也冷了下来。顾惜朝生得和他娘很像,甚至眉眼更加精緻,还没有长开的时候,这份美貌对于顾惜朝来说简直是个累赘。 可是他不能将之毁去,因为顾惜朝知道,自己唯一的出路就是科举,而一个面上有瑕疵的人,是不可能有机会参加科举的。大安从来不缺人,因此有些规矩就会显得格外的残酷。 所以顾惜朝只能拼命地学习很多东西,譬如防身的功夫,又譬如科考需要用的知识。在那样的环境里,想要学习这些东西该有多艰难,简直可想而知。可是顾惜朝知道,自己若是想要脱离这里,就必须抓住这些东西。 顾惜朝并不怨恨他娘——原本。他可以体谅他娘对他隐隐的怨怼,也能体谅他娘一个女子无法保护儿子的种种苦衷。可是顾惜朝接受不了的是,他十三岁那一年,染上了赌瘾的他娘居然将他作为赌注输了出去。 对方好男风,折磨死过许多小倌,朝云出身风月,不会不知道自己的儿子落在那个人手中会遭遇什么。甚至仔细想想,也不难发现这接连的赌输是对方做的一个局。可是朝云不在意,她既不在意儿子,也不在意赌局的输赢,她只想打发掉余生而已。 那一天顾惜朝跑了,跑的有些狼狈,也彻底对他娘死了心。人是利己的动物,如今顾惜朝好不容易走到这一步,不可能再给自己的未来留下任何隐患。而既然有人愿意帮他,那么顾惜朝也要捉住这次机会。 “九公子究竟想要什么?” 在那个黑衣人领命而去之后,顾惜朝垂了眸子,终于疑问出声。他知道眼前这个男人肯对他伸以援手,多半还是因为那个小姑娘。可是若说宫九所作所为百分之百为了叶言欢,顾惜朝却是不相信的。 宫九勾唇一笑,并没有回答顾惜朝的问话。他向着方才小言欢离开的方向走去,都已经快走出院子,宫九才缓缓对顾惜朝道:“你早晚都会知道,如今还不着急。” 顾惜朝掩在宽大的袍子下的手攥了起来。他知道宫九姓“明”,这是方才这人故意让他知道的。而但凡和这个姓氏扯上了联繫,所图谋之事恐怕都不言自明。 富贵险中求。 顾惜朝闭了闭眼睛,心中已经有了决定。 宫九手下的人办事很利索,在皇帝派去调查的人还没有赶到之前,顾惜朝的娘亲所在的那座青楼便忽然走水,整座楼的人都化作了灰烬。而纵火的人不久之后也被捉住,一番严刑拷打之后,他们终于承认自己是受人所託,为了消灭陷害探花的证据,所以才将这里的人灭口的。 他说的是,“陷害”。 皇帝大怒,竟不知道何人如此大胆,胆敢陷害他的探花。其实皇帝并不在意一个小小探花的归属,顾惜朝那里出了这样的岔子,皇帝也只以为是他得罪了谁,所以才在这节骨眼上被人报復,翻出来旧事——如果这顾惜朝当真是妓女所出,一出生就是贱籍,皇帝反倒会对这个人高看一眼。 毕竟那样的环境之下还能成才,这顾惜朝多多少少都算是个人物了。虽然探花的位置会取消,不过皇帝应当会用另一种方式启用他。 可是若有人真的公然陷害顾惜朝,那意义便不同了。身为探花郎,虽然要在打马游街之后才会册封官阶,可是好歹是皇帝亲自选出来的,若是有人以那般骯脏手段往探花身上泼脏水,岂不是对他这个皇帝的选择公然不满? 因此,皇帝命令彻查此事,一定要揪出幕后之人。 一时之间,满朝上下都是人人自危,生怕皇帝的这把火烧到了自己的头上。而这件事情,最后却是雷声大、雨点小的不了了之了。 并非皇帝想要如此,而是他命人查下去,最终却查到了太子头上。皇帝拿着手下之人呈递上来的消息,沉默了许久,终于一声长嘆,却在朝堂之上将这事翻了过去。 第74页 只是,因为对太子此举的不满,皇帝加封了他的几位兄弟,一时之间,太子在朝堂的势力便显得更加单薄了几分。 太子因此对皇帝也终于有些心生怨怼,父子二人面上还是一片和谐,实际上却已经有了几分剑拔弩张的意思了。 宫九从来都谋求利益最大化,小小一个顾惜朝能够撼动太子,单凭这一点,宫九帮顾惜朝一把就不亏。 终归事了,西门吹雪因为剑道有所突破,也因为和峨眉掌门的一年之约而需要闭关领悟剑道。而叶孤城虽然没有催促叶言欢回南海,却在信中十分含蓄的说南海的鲜果成熟,笑笑喜欢的几样他已经叫人准备好了。 南海四时何时没有鲜果?少的不过是吃果子的人罢了。 江湖虽然精彩,不过叶言欢到底思念故园,算来她离家也够久的了,所以在辞别娘亲和哥哥之后,叶言欢踏上了回南海的旅程。 太子自顾不暇,自然没有余力为难明睿一个区区亲王世子,因此宫九的那个替身的压力骤然减轻,宫九也可以从盛京抽身。于是,他与言欢一道踏上了归程。 “从此君王……不早朝。” 忽然想到了这样的诗句,虽然在此处说尚且不够恰当,日后“不早朝”的,也尚且说不准是谁。然而宫九轻笑一声,放任自己沉湎于这段感情里。 宫九是性情中人,意外的是性情中人,却从来都是性情中人。 他只是有足够的能力,也笃定不会失去,所以从来都将自己对某种东西的喜爱摆在明面上。只是这其中有多少真心,又有多少假意,除却宫九自己,旁人谁也不知道了。前生对于沙曼,他用了一分真心——也只有一分,因为身份和能力的不对等,所以一分足矣。而今生他在情爱之事上被言欢先下一城,之后分明是势均力敌的“战斗”,宫九却屡屡都有一败涂地的感觉。 男女之情,从来都是谁先心动谁就先输。而这一次,宫九感觉自己已然输了。可怕的是,他居然觉得心甘情愿,这种执迷不悟的不后悔,才是最可怕的一件事。 捏了捏自己的眉心,宫九将原本握在手心的小姑娘的手放到了唇边,唇齿不轻不重的啃噬,在言欢白皙如玉的手指上留下朵朵红痕。 宫九让小言欢想起自己幼年的时候,那只在白云城主府赖着不走的小奶猫,那个时候,那只小奶猫也是愿意这样啃咬着她的手指的。言欢至今还记得那只小奶猫湿软的、带着倒刺的小舌头划过她手指的触觉。 也不抽出自己的手指,小言欢只是不自觉的笑了起来。 宫九抬眸看她,语调有些含煳不清:“笑什么?” 小言欢摇摇头,道:“只是想起澄碧了。” 澄碧?宫九皱了皱眉,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他家小姑娘说的似乎是白云城主府里面那只赖着不走的大肥猫?那只猫是个橘的,十个橘猫九个胖,还有一个压塌炕,毫无疑问,在白云城主府里骗吃骗喝,那只橘猫就是压塌炕的那个。 “也不知道谁给它起的名字,澄碧澄碧,真是够刁钻的。”宫九轻啧了一声,用被水打湿的温热素帕细细给小言欢细细擦拭着手指,然后为她涂上润手的膏脂。 所以九哥哥,你擦完再舔啊,也不嫌脏的。 小言欢默默的在心里吐槽了一下宫九,然后望了望天,回答宫九方才的问题:“小舅舅起的。因为它的眼睛好看嘛。” 难为叶孤城身为日理万机的白云城主,居然有这样的闲情雅致给一只胖成肉坨坨的橘猫起名字,宫九已经深深地怀疑,那只猫能长到这么胖,这白云城主不会在餵养它的道路上出了不少力吧……说好的城主冷艷高贵呢? 思念自家小肥啾,以至于只能默默撸猫的城主大人:呵呵,拐带我家笑笑,让她这么久都不回家,宫九,我保证不打死你。 全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叶孤城暗搓搓的记了一笔,反正宫九和叶孤城之间的仇恨小本本堆起来已经有一人高了,宫九愉快的揉着自家小姑娘骨肉匀亭的手,消磨着漫长的海上时光。 “哎,九哥哥,我总感觉咱们这次回来,好像忘了点儿什么?”小言欢被宫九按着手上的穴位,克制着自己舒服到想伸脚给他揉揉的欲望,忽然说道。 宫九却看穿了小言欢的想法,从善如流的放开她的手,转而将小姑娘的脚拿起来搭在自己的膝盖上,而后道:“想不起来就是不重要。” “不重要”的陆小凤:你、们、忘、了、我qaq 作者有话要说:  城主撸猫什么的……噗哈哈哈哈哈哈哈 熏疼顾惜朝同学一秒,身为主角却从来都是如此苦逼,已经感受到原着作者大人的偏心辣。不过叔以后会好好疼爱你的……嗯。 还是好想报官,特地学了足底按摩的心机九,哼╭(╯^╰)╮ ☆、琼珠碎却圆。 第五十九章。琼珠碎却圆。 一直到小言欢躺在自己院子的摇椅上, 吃着白云城主府照顾她的小姐姐们削好的果子的时候,她才恍恍惚惚的想起来, 这一次他们分明是三个人出去, 朱停也就罢了, 最后却居然就连陆小凤都没有回来? 一下子从摇椅上蹦了起来, 叶言欢勐的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 叶孤城原本拿着一本书,倚靠在小姑娘院子里的栏杆处读着,听见了小闺女那边的动静,叶孤城缓缓抬眸,询问一样的看着他家笑笑。 注意到小舅舅的目光,叶言欢也知道自己方才不甚稳重,她吐了吐舌头,有些嗔怨的道:“都是九哥哥,说什么想不起来就是不重要, 我这会儿才想起来, 陆小凤分明跟我一道出海的, 怎的把他落在大安了?” 叶孤城的目光重新落在了自己手中的书上,那与其说是书,不若说是一张图谱。白云城素有异人, 也并不缺少能工巧匠,而自从为叶言欢铸剑之后, 鲁班门的宣和大师常住白云城,他和白云城的能工巧匠们彼此探讨,当真研究出了不少精巧的玩意。 叶孤城有钱, 对于他们的研究又一贯的支持,所以宣和大师等人的“想法”很快就能变成现实,在他们研究的这些东西里,宫九用来搞死上官飞燕的火器只是其中之一。 宫九手中的那个只是半成品,而某只燕子又实在是打不死的小强的体质,寻常人碰上了这等利器,管他是否是武林高手,都抵挡不住那轰然一击。 而叶孤城看的那本书里,改良后的火器图谱只是其中之一。还有一种将热气转化为劳动力的机器,也引起了叶孤城的注意,他细细的将图谱看了一遍,将这一页恍若凑数一般随意涂抹的纸做了一个记号,准备拨一笔银子,让人将之做出来。 往日叶孤城尚且不觉得什么,可是笑笑这次离家,他深深地感觉如今单靠着风力和人力航行的船只太慢了一些,而这个东西若是应用在船上,或许可以让船只航行得更快一些?这样想着,叶孤城拍板决定了这个项目的研究。 笑笑从躺椅上跳起来之后便没有躺回去,她凑到叶孤城的身边,顺手捻了一片切好的果子餵给叶孤城。叶孤城不喜欢吃甜的,不过小闺女餵的他还是要吃的。张口咬住那块切成一口大小的果子,叶孤城的目光终于从手中的书上挪开,挑眉询问似的看着叶言欢。 第75页 小姑娘自己也吃了一片果子,腮边撑得鼓鼓囊囊的,像个小松鼠一般。“咔嚓咔嚓”的嚼了两下,叶言欢擦干净了手,又将嘴里的果子全部咽下之后才对叶孤城道:“小舅舅,陆小凤做什么呢啊,我这么把他丢在中原,会不会有问题啊?” 叶孤城想了想自己下属呈递上来的消息,他比划了一个手势示意暗卫将之拿给小小姐看,而后破天荒的吐槽了一句:“会出人命。” 这却是玩笑了,陆小凤如今十四五岁,虽然已经显露出几分风流的性格,但是却也不至于到会闹出人命的地步。只是叶孤城平素从来都不是爱开玩笑的人,笑笑听到了自家小舅舅这意味深长的话的时候,当即就想歪了。 一手接过暗卫递上来的纸,叶言欢还没有看就开始看就先有些无语的说道:“莫不是陆小凤这傢伙又惹了什么麻烦,被什么人算计了吧?” 譬如上一次的大金鹏王朝,在叶言欢看来,陆小凤这分明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他在江湖之中还不曾显露太多声名,也只是个初出茅庐的愣头小子,可是那些人却偏生找到了他头上,这不是飞来横祸又是什么? 叶言欢有一种预感,陆小凤这小子虽然在白云城中一直属于食物链的底层,处处受人“欺负”,可是他身上总有一种光芒,这光芒决定了他绝非池中之物。如今陆小凤还未曾扬名江湖的时候就已经有这般多的麻烦了,日后他成为天下皆知的人物……那麻烦事还不得一件接着一件的? 前生围观了陆小凤的许多事情,叶孤城对陆小凤被人算计的能力是高度肯定的。听见了自家小闺女的自言自语,他点了点头,旋即有些难得表情微妙的对叶言欢说道:“珍惜他吧。”指不定那一天这只小凤凰作着作着,自己就作死了呢。 叶言欢:……这一定是假的小舅舅!!!我家小舅舅才不会辣么恶意卖萌!!! 叶孤城也觉得自己太过不持重了一些,他轻咳了一下,恢復了往日一本正经的表情。笑笑狐疑的盯着叶孤城看了好一会儿,总怀疑自己方才看见的小舅舅完全都是自己的错觉。 叶孤城被自家小闺女清亮的眸子这样的看着,他干咳了一声,转而伸手点了点小言欢手中的那页纸。 叶言欢这才收回了目光,开始读起了纸上的文字。 那页纸上的内容……充满了火把团烧烧烧的意味,让小言欢直观的感受到了来自单身狗的怨念和他们家暗卫团队对陆小凤的怨念。 而在读了纸上的内容之后,叶言欢默了默,而后讪笑道:“让陆小凤他注意身体呀。” 可不是要注意身体么,在她和宫九踏上回归南海的旅程的时候,陆小凤接连招惹了若干女子,在她们之间周旋得虽然有些辛苦,可是某只小凤凰明显的乐在其中就是了。叶言欢作为小伙伴儿,对陆小凤的“风流”之名不予置评,不过身为习武之人,她是知道沉湎于此道并不好的,所以,这不是小姑娘的戏嚯,而是认认真真的担心。 陆小凤:呸,就是戏嚯好不好,别偷笑了,我都看见了! 宫九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窜了出来——是真的忽然窜了出来,像是叶言欢也就罢了,就连叶孤城这样的高手,都没有立即察觉到宫九的气息。 从小言欢身后瞄了一眼她手中的纸,九公子一目十行,看完之后却笑得打跌。 小言欢困惑的眨了眨眼睛,虽然知道九哥哥和陆小凤一惯不睦,却不知道这件事情的笑点到底在哪里。 宫九都快笑出了眼泪,他擦了擦自己眼角生理性的泪水,不顾叶孤城眼中的寒芒,将自己的脑袋搭在小言欢的肩膀上,而后却是对叶孤城说道:“陆小凤,嗯,他艷福不浅。” 不,你这不像是说陆小凤艷福不浅,而像是在说陆小凤嫌自己死的不够早。叶孤城重新扫视了一眼那页写了陆小凤风流债的纸。叶孤城秉性端方,虽然并不会因自己朋友的某些小爱好而看不起他,不过像是这种八卦,叶孤城是不会细看的。 重新看了一遍,叶孤城终于知道了宫九笑成这幅德行的原因。 看看陆小凤招惹的这些女子,神针山庄的薛冰,峨眉的马秀真,欧阳情,还有花魁无艷,这些人都是陆小凤前世的红颜知己,不过或多或少的都坑了他或者被他所坑。而今生陆小凤早早的和这些姑娘纠缠到了一起,也不知道是福是祸了。 “是祸躲不过。”宫九似乎知道叶孤城心中所想,他更往小言欢身上贴了贴,而后一脸无所谓的对叶孤城说道。 放肆太过,叶孤城眯了眯眼睛,并指为剑,指尖真气吞吐,直往宫九面门而去。 宫九计算好角度,偏头躲过,却错估了叶孤城的真气多少,他站直了腰的时候,眉间不偏不倚的一道血痕,只是蹭破了些许皮肉,可是那一道红痕烙印在宫九眉间,无端更给这人添加三分妖孽。 也不抹去眉间血痕,宫九轻笑道:“几月不见,城主剑法越发精妙。” 那的确是剑法,只是叶孤城如今,有剑在手或者是无剑在手,对他来说都已经是一样的了。这世间万物,甚至叶孤城的本身,都已然化作叶孤城的剑,此为大成之像,而叶孤城如今这幅身体只有二十岁,日后会抵达什么样的境界,当真不可限量! 叶言欢也被方才自家小舅舅的出手惊到,不过叶言欢身为藏剑弟子,见到如此精妙的剑招,她不觉便有些兴奋。周身被叶孤城方才的一招迫出几分剑意,叶言欢双眸晶亮,盯着叶孤城问道:“小舅舅,这是……问水?” 叶家如今传承的半部藏剑剑法,乃是当年那位藏剑天眷留下的《问水诀》,而言欢的任务,便是为叶家留下另外一部《山居剑意》。这说的容易,只是剑法传承的并非单纯剑招,更需要天眷者本身登临至高之境,方才能领悟其中真意。 叶言欢如今对藏剑招式已然烂熟于心,只是距离“至高”,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她要见过许多许多的风景,经歷过许多许多的事,结交过许多许多的人,方才能够明白自己要走的是一条怎样的路。到了那个时候,叶言欢的剑意,将不再单纯是她的师父和小舅舅教给她的剑意,而是一条属于叶言欢一个人的道。 只有到了那个时候,叶言欢才有资格将这份属于她的山居剑意传递下去。 叶家人的剑法每个人都不相同,可却皆是脱化于那部《问水诀》,而叶孤城所用的这一招不似脱化,反倒更像是问水诀本身。熟悉的剑招让叶言欢有些欣喜,更有些难耐想要一试的心情。 叶孤城养大了这个小姑娘,怎么会不知道她的想法。有的时候就连叶孤城也需要承认,他们家笑笑的确是西门吹雪的妹妹——兄妹二人如出一辙,见到剑法高超之人总想与之比试一番。 放下手中书卷,叶孤城站了起来,琥珀色的眸子平静的望着叶言欢。 小言欢心头一喜,拿过旁边自己的双剑,很快便和叶孤城比试了起来。 第76页 宫九躺到了叶言欢方才躺着的椅子上,他的手边还有小言欢吃了一半的果子。捻起那片还有小姑娘牙印的果子放进嘴里细细咀嚼,宫九的眸色深沉。 他受了伤,可是那只小没良心的居然只注意到叶孤城的剑法。宫九是发起狠来自己都打的人,吃一招剑法的醋,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他无法与这孩子肩上的使命争持,却也不好让她将自己忽略到这个地步么。宫九舔了舔唇角残存的果汁,低垂的眸子下情绪翻涌了几轮。 作者有话要说:  承包眉间喋血的九哥。 嗯,九公子如果知道“藏剑”还有一个代表人物,那便是小言欢的师父叶英的时候,而且叶英和他家笑笑还是夜、夜、相、见【划重点】的时候,应该会嫉妒得疯掉吧。给九公子点蜡。 大庄主夫人们,就问你萌嫉妒不嫉妒?2333333 ☆、棋声惊昼眠。 第六十章。棋声惊昼眠。 日子很快过去。 白云城中的草木辗转了几轮。陆小凤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少年, 渐渐地,叶言欢并不需要通过白云城的暗卫, 而是在往来于白云城的商贾口中便能够听闻那传说中“四条眉毛的陆小凤”的许多传闻。 四条眉毛什么的……叶言欢才不信那是什么陆大侠追求个性, 最大的可能便是陆小凤这傢伙手残, 一不留神把鬍子修多了, 最后没办法只能勉强修成眉毛的样子。不过后来叶言欢见过陆小凤四条眉毛的时候的模样,不得不承认,其实陆小凤四条眉毛还是挺好看的,比他不留鬍子的时候更有味道。 而叶言欢自从那次远赴中原,重游西湖故地之后,她回到南海之后便开始了长达一年的闭关。她闭关的地方在临近海岸的一处悬崖,那里被风侵蚀而形成了一个天然的洞府,曲折萦绕,内里有一大块平整的空间。 叶孤城之前便是在这里闭关的, 如今给他家小闺女用, 自然要再好好收拾一番。 叶言欢这次旅程, 恍惚触摸到了一点“藏剑”真正的边缘。她只是冥冥之中心里有一种感受,可是那感受说不清道不明,叶言欢甚至没有办法将这种感受用来和她的师父叶英交流, 但是叶言欢记住了那一剎那的明悟,并且将这明悟融入自己的剑招。 ——她的剑之中, 不仅有南海的四时风貌,更有了西湖的流景更迭。从这个时候开始,她才真正成为一名藏剑, 而不是可怜兮兮的藏剑天眷。 这是叶言欢的福祉,也是藏剑叶家的燎原星火。叶言欢的这一次顿悟,无论是对于她本身还是藏剑来说,都是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这一次闭关,叶言欢用了整整两年。 宫九有的时候也回来看她,跃上那陡峭的崖壁,穿过天然形成的道路,然后,宫九就会看见是他们家的小姑娘盘膝而坐,膝上一柄轻剑,背后则是一柄重剑。叶家人本就很白,在这种不见阳光的地方,小言欢就更是白的耀眼了起来。 所幸那并不是病态的苍白,不然宫九就是用绑的也要将小言欢绑出去。不过到底他没有干扰小言欢的练功进度,未来尚且不可预知,但是註定风雨兼程,所以只有小言欢的手中掌握了越多的东西,宫九才能够越安心。 而这两年,宫九在朝堂之上搅弄风雨,也始终没有在闲着。李寻欢和顾惜朝虽然前三甲,可是实话讲,在朝堂之上能够留在盛京的,哪个不是才高八斗? 对于李寻欢和顾惜朝,宫九的“培养”方式是不同的。顾惜朝够狠,也没有退路,所以宫九用起来会顺手一些。他将顾惜朝变作自己手中锋利的刀刃,也成为皇帝眼中的“直臣”。皇帝身边不缺少伪善者,但是像是顾惜朝这般不在意名声,敢于坏在明面上的人却也不多。 而皇家之事并不是都可以被摆在明面上的,所以皇帝恰恰需要几个像是顾惜朝这样的人。顾惜朝又有宫九从旁照拂,所以晋升的速度虽然并不十分显眼,可是短短两年从七品小官爬到了从四品,不得不说也还是让盛京之中的许多人艷羡。 而对于李寻欢,宫九了解这人的性格,所以他的确打算用他,却不是现在。 他有才华,对百姓又十分同情,武功也不差,这样的人合该在太平盛世发挥自己的光和热。所以现在谈什么启用,终归是为时尚早。宫九要做的,就是盯着他不让他任性辞官,多在 人心难测的朝廷里游离几轮,省的他……那样好骗。 前生李寻欢抛家让妻的荒唐事宫九可是有所耳闻,除却啐他一句“傻”,九公子再也说不出其他的话来。 在宫九看来,李寻欢的傻已经不能用一句“盛行纯良”来搪塞了,所以现在早点儿让他看见点世界的阴暗面,也未尝是一件坏事。李寻欢像是一张白纸,而九公子费尽心机的想把这张白纸变成黑的。 宫九是个能用幼稚的手段报復陆小凤长达十年之久的人,所以他一肚子坏水儿还有的是耐性,因此李寻欢的坎坷命运其实是可以看得见的。 不过九公子可以改变很多事情,却也没有办法改变所有人的既定命运。虽然李寻欢高中状元,他的父兄心愿得了,不过两个人身子多多少少都有些羸弱,到底没有撑得过李寻欢中了状元之后的那个冬天。 父兄接连故去,李寻欢终归需要去料理家中事宜。大安的官员不可丁忧,只能“心丧”,所谓心丧,便只是官员在父母去后七个月之中,可着黑衣,食素,却不能以此为由辞官回家的。 所以李寻欢此去只有一二个月的假期,若是皇帝传召,他还是要回到盛京中来的。如今李家老宅无人,李寻欢便向着将林诗音接到盛京中来。 他在回家的时候,宫九以“保护朝廷命官”的名义为李寻欢派了护卫,李寻欢原本还觉得有些多此一举,不过等他真的在回家的路上遇袭,李寻欢便不再这么认为了。 袭击他的人数众多,李寻欢一时之间也觉得有些棘手。幸而宫九的派出去的护卫都是他手下的精英,所以在李寻欢有些体力不支,险些遭了暗算的时候,那些护卫便倏忽出现,砍瓜切菜一般的将那些袭击李寻欢的人解决了。 至若有一个提着银枪,向着他们冲过来的男人,本着“宁可错杀,不要放过”的原则,护卫首领思考了剎那,转而亲自将人挑翻下马,一刀了结。 李寻欢方才没有注意到这边,等他注意到的时候,那个提着长枪的男人已经一命呜唿了。他皱了皱眉,感觉有些不对劲,可是强敌在前,他也无法多想,只能继续用小飞刀嗖嗖嗖的解决掉对方扑过来的人。 李寻欢这些年虽然老老实实的在京城当官,没有在江湖上树敌,不过他最近被皇帝派去调查官员贪墨的案子,得罪人是肯定的。于是这些刺杀他的人的身份不言自明,不过李寻欢看了看那个穿着打扮分明和那些刺客不一样的男人……的尸体,他皱了皱眉,道:“这位恐怕不是刺客。” “形迹可疑,当时情况混乱,我等要以李大人的安全为先。”护卫头领说的义正辞严,只差没有明说“这种情况下直愣愣的冲下来,打死都不冤”。事实上也的确被打死了,护卫首领看了一眼被他一刀解决的男人的尸首,平静道:“卑职职责所在。” 第77页 这护卫首领说的也很有道理,李寻欢嘆息一声,并没有将这个人的尸首和那些刺客的尸首让人一併处理,而是挖了一个坑,将人埋在了这树林之中。 不知道此人姓名,李寻欢为他立碑的时候只能写“无名壮士之墓”,护卫首领看着这位多愁善感的李大人来回忙活,默默地去一旁带着兄弟们捕猎生火,安营扎寨了。 今夜他们无论如何也赶不到几百里之外的城池,因此也只能在此休息一夜。 走到李寻欢看不见的地方,一个小护卫暗搓搓的戳了戳自家上司的腰,悄悄问道:“头儿,那个倒霉的冲过来的男人,是不是真的不是刺客啊?” “嗯。”暗卫首领戳穿一只兔子的脖子,而后漫不经心的答道。 那小护卫登时瞪大了眼睛,惊声道:“那你还……”neng死了他。 “那头儿,你怎么知道那个男人不是这些刺客的同伙的?”另一个护卫也凑了过来,一脸好奇的问了出来。 护卫首领戳了戳手中的兔子,熟练的将之剥皮清洗。沾了一手的血迹,他随意道:“因为这一批的刺客,功夫没有那么烂。” 那个男人分明就是稀松平常的功夫,放在江湖上就连二流都只是勉强能够排的上。他敢这样贸然冲过来,多半是冲着他们这位李大人的声名。而且李大人那么好骗,这小子指不定存了什么心思,所以被他弄死,其实也是不冤的。 心里肯定了一下自己兇残的做法,护卫统领将处理好的兔子表皮割开花刀,而后用一根粗的树枝串了起来。掏出随身的调料,他将调料抹在兔子上,这才放到明火上烤。 “不给李大人送点儿?”一个小护卫咽了咽口水,问道。 护卫统领看了他一眼,翻了翻兔子,道:“你们够吃?” 自然是不够的,几个人暗暗看了对方一眼,心照不宣的当做方才没有人说过什么。独食神马的,最好吃啦~\\(≧▽≦)/~ 等到李寻欢处理好家中的一切,和林诗音一道回到盛京的时候,迎接他的,居然是许久不见的老朋友——叶言欢。 作者有话要说:  龙壮士被取消出场资格。 哼,诗音姐姐才不要让他看到呢。 熏疼没有吃到兔子的李大人一秒,让他再乱发善心~护卫小哥干得漂亮。晚餐加鸡腿! 笑笑开刷绣花大盗副本,有木有很激动~毕竟公孙大娘神马的,呵呵。 ☆、长作东南别。 第六十一章。长作东南别。 叶言欢这一次去盛京, 是因为她收到了林家姐姐的邀请。李家遭逢变故,林诗音恐李寻欢心中郁结, 所以早在他们动身之前, 林诗音就给李寻欢的三五旧友下了帖子。 恰逢她在盛京的产业开张, 林诗音也寻思着借着这个机会, 大家一道聚一聚,好歹也能热闹一下。 林诗音在经商上很有天赋,当年叶言欢将她放到姬冰雁身边,自然不仅仅是打算让她帮着姬冰雁辨别茶叶,更重要的是,叶言欢希望这位林家姐姐可以开阔一下眼界,不再仅仅局限于呆在李家的方寸之地。 林诗音本就聪慧,再加上有姬冰雁从旁点拨,又有宫九专门为她找的师傅, 林诗音从李家的生意下手, 短短两年之内将李家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李家原本就是富硕, 而林诗音竟是用两年的时间,生生将李家的生意扩大了一倍。 不过无论见识了怎样的风景,李寻欢依旧是林诗音心中最重要的人。只不过比起一直在江南李园等待李寻欢归来, 林诗音已经学会了自己去争取。这一次若非李家兄长和老爷接连故去,林诗音在盛京的分号早在一个月前就该开业了。 林诗音的帖子被送到白云城的时候恰逢叶言欢出关, 叶孤城也觉得小闺女在家闷了这么久,总也该出去走一走。于是他便做主将此事为叶言欢应下,等到叶言欢一出关, 便被自家小舅舅大手一挥,“发配”到了去往中原的船上。 去年白云城的蒸汽巨轮已经开始试航,经过了一年的试验,如今无论是速度还是安全度方面都有了极大的提升,曾经叶孤城到盛京一来一回需要足足一个月,可是如今,十天足矣。最先尝到这其中的甜头的人,居然是宫九。因为交通大大的便捷,所以他在盛京和南海越发的来回浪了起来。 作为交换,九公子自己研究了几日,开发了这白云城的能工巧匠做出来的“蒸汽机”的另外用途——除却用在船只上,一台蒸汽机用来纺织,速度和质量足矣抵过十个经验丰富的纺织高手。 白云城的云锦素来昂贵,只是因为织造不易,所以鲜少流出白云城,有了宫九的改良,叶孤城在大安又狠狠赚了一笔。不过蒸汽纺织虽然产量巨大,但是叶孤城也知道“物以稀为贵”的道理,因此纺织出来的品质尚佳的云锦,他都是紧着自己城中百姓用,余下的那些才送往大安。 就是这样,云锦一时之间还是惹得大安富商权贵竞相购买,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了拍卖云锦的现象。不过除了看中原人的笑话,这种拍卖白云城的人是不参与的。 所有散落在大安的白云城的商户开始小规模的屯粮。他们并没有太大的动作,只是积少成多的购买。因为叶孤城的命令,这些原本就在大安的白云城居民,再加上被叶孤城后派过去的人,两方人马在短短一个月中囤积了数十万斤的粮草。 虽然不知道自家城主是何用意,但是白云城的居民对于叶孤城一向是信任的,所以他们虽然心中疑惑,却还是一丝不苟的执行着自家城主的命令。 与此同时,他们也敏锐的发现,还有另一方人马也在做着和他们同样的事情,而起那些粮食最终的目的地,也同样是南海。 两方人马稍稍接触了一下,发现居然一方隶属于九公子,一方隶属于白云城。于是两方果断合作,一边压低粮草价格,一边加快了屯粮的速度。 宫九和叶孤城都是重生而来,两个人所以如此,便是已经窥见先机,他们知道,在今年夏天,大安会一滴雨都没有下,继而爆发出严重的饥荒。叶孤城对大安从来都没有好感,那场灾荒没有波及到白云城,因此白云城不缺粮草,可是他要“趁你病,要你命”,而宫九就是单纯的想给他的“伯伯”找麻烦而已。 至若两个人现在囤积的粮草,日后要不要以高价再卖给大安……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不过到那个时候,叶孤城和宫九肯定都会给出一个让大安皇帝肉痛很久的价格就是了。 至于这个皇帝愿不愿意用黄白之物换取他的百姓的生命,那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 而如今只是三月,距离大安干旱爆发还有一些时日,趁着盛京还依稀繁华,叶孤城打算放自家小闺女再出去走走。他比任何人都明白,他的小言欢一出生就属于白云城,所以她留在此城之中的时日可能还有很长,所以在自己还能为她遮风挡雨的时刻,叶孤城是希望他的小闺女可以见识更多的人和事的。 他们只是相差七岁而已,他是能够护着他的小闺女一辈子的——这一次,叶孤城不敢再草率而任性的抽身离开,他异常的珍惜自己能重来一次的生命,因为这一世,他有了更加想要守护的东西。 第78页 她只要专注藏剑就好,至若外面的风雨,该交给她的长辈和父兄。 叶孤城这样想着,目送着叶言欢的船只渐渐远去了。 因为李寻欢的家事,林姐姐的铺子推迟了开张的日期,所以叶言欢并没有直接前往盛京,而是从码头处便拐了一个弯儿,往万梅山庄而去,去探望自家娘亲和哥哥。 今年他们没有一起过除夕,因为西门吹雪在养伤。 当时小言欢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吓得头髮都要竖起来了。差点在自己闭关的最紧要的关头强行出关,直往万梅山庄而去。 不过她却被叶孤城拦住了。叶孤城的消息比叶言欢更加精确一些,除却“表公子受伤”,还有“峨眉掌门独孤一鹤败,殒命”这个消息。 叶孤城瞭然,知道这是阿雪和独孤掌门的约定。其实这是一场早该在一年之前就结束的比斗,然而在独孤一鹤又一次看见西门吹雪的剑的时候,他选择了延后半年。原因无他,他要交代安排峨眉派的一些事宜。 从再见西门吹雪的那一刻开始,独孤一鹤就感觉到了“后生可畏”,一年而已,这个少年的剑法却在突飞勐进。高手过招本就是瞬息之争,独孤一鹤先萌生了惧意,就已经註定了某种结局。 叶孤城早在前生就知道了这场比斗的结果,不过没有了霍天青消耗独孤一鹤的半数内力,西门吹雪虽然胜了,却也是惨胜。他受了不轻的伤,而且又一次在剑道上有了突破,两相叠加,西门吹雪需要一些时间修养和梳理。 没有让家里这只急得炸毛的小肥啾去打扰她的兄长,叶孤城拦住了已经蹦起来的小姑娘,一边宽慰让她放心,一边督促着她好生参悟自己的剑道。 “不然以后打不过阿雪,不许过来找小舅舅哭鼻子。”很难想像白云城主哄孩子的样子,不过叶孤城却当真是在一本正经的哄。 小言欢到底是听自家小舅舅的话的,一直等到了三月出海,她这才往万梅山庄而去,探望已经痊癒和突破了的自家哥哥。 等到小言欢抵达万梅山庄的时候,几个满脸愤愤不平的女子聚集在万梅山庄面前,她们还穿着孝服,有一个女子缺了两颗门牙。叶言欢一见便知这是峨眉的几位“女侠”,不过自从上一次她们被自己教训过,这两年也不怎么见她们几个在江湖之中走动了。 如今这个时间点上……难道她们是来找自家兄长报仇的?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过若是为了给师父报仇,这倒是让叶言欢高看了她们一眼。所以叶言欢默了默,没有为难她们,而是迳自走过,去敲了敲万梅山庄紧闭的大门。 不过叶言欢很快就发现是自己想错了,因为等她去敲门的时候,便听见孙秀青有些异样的声音传来:“他是不会开门的,万梅山庄不会让女人进去。” 之所以孙秀青没有说“万梅山庄不让人进去”,是因为她亲眼看见陆小凤被万梅山庄的老管家迎了进去。 叶言欢怪异的看了孙秀青一眼,便听见孙秀青道:“你不要白费心机了,他不可能喜欢女人的,他只爱他的剑!”说这话的时候,孙秀青有些声嘶力竭,却不知道是在说给叶言欢听,还是根本就是在说给她自己听。 叶言欢想要去敲门的手顿住了,她转身回望峨眉四秀,皱眉道:“你们不是来报仇的?” “报仇?西门吹雪都杀了我们师父,我们如何敢找他报仇?”石秀雪的声音是变了调子的尖锐,马秀真沉默着,而叶秀珠也是一言不发。 两年之前大金鹏王一案,霍天青伏诛。他还没有来得及让叶秀珠情根深种,不过却到底撩动了少女芳心。面对霍天青的下场,叶秀珠一阵一阵的后怕——她差一点就错信奸人,而且很有可能害了自己的师父。 从那之后,叶秀珠渐渐就有了一些看破红尘的意思,如今已经随着她的师叔惠景师太开始带髮修行了。此番若非峨眉出了这么大的变故,她也不会轻易下山。 至于自家师父闻道而死,叶秀珠并不觉得这是需要他们为之报仇的事情。可是师父养育他们一场,他们也合该豁出性命手刃杀了自己师父的人。只是叶秀珠没有想到,自己一起长大的同门似乎并不是这么想。孙秀青她……仿佛还存着嫁给西门吹雪的心思。 她愿意自取其辱,叶秀珠也不再多说什么。只盼着这件事在江湖上不要被太多人知道,不然他们峨眉的脸可是要被丢尽了。 而马秀真想的和叶秀珠仿佛,她是峨眉下一任的掌门,虽然不知道师父为何越过她上面的几位师兄而如此安排,可是马秀真总是要盯着自己的这几个师妹,让她们不要太丢峨眉的脸的。她打定主意,准备此事一了,就回去选个人家,将孙秀青和石秀雪嫁出去便是了。 叶言欢真是觉得自己白白高看这几个人了,她直直望向孙秀青,忽然对她道:“你怕是没有见过西门夫人?” 叶言欢所说的西门夫人,自然是她娘。 孙秀青愣了愣,却见到一直对她们紧闭的万梅山庄的大门缓缓打开,西门吹雪站在一个女子身后,看见小言欢,他眉目稍微柔和了一些。 “娘,笑笑来了。” 西门吹雪难得的言语之中带上了些许温度,叶言欢便跑了过去,却是投入那女子的怀里。 两张一模一样,只有额角有些许差别的脸在孙秀青的面前晃过,她的面色更加苍白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笑笑:每一次都让妹妹斗“情敌”的哥哥,最差劲了!!! 宫九:因为我从来都不要笑笑去斗情敌啊,所有的笑笑的情敌……我都亲自斗了。 西门吹雪【默】:我真的是很差劲的哥哥?【好委屈哦,要哭了。jpg】 ☆、多情应笑我。 第六十二章。多情应笑我。 如何证明“你妈是你妈”这件事, 在别人看来或许很困难,但是对于叶言欢和叶萦洲来说, 她们只要站在那里, 除却有些人会怀疑她们是姐妹之外, 两个人的亲缘关系还是很好证明的。 孙秀青眼睛不瞎, 叶言欢的话已经说得这样明显了,她自然能够明白如今到底是什么境况。 叶言欢也是真的有些不明白这些峨眉弟子的脑迴路了,按说如今这样的境况,他们峨眉和万梅山庄纵然不是不死不休,也到底应该交恶才是。也不能指望这些峨眉弟子有多大的能耐,但是蜀地产茶,蜀锦也是闻名天下,以峨眉在川蜀之地的能量,小言欢原本是以为自家兄长这辈子再也穿不上蜀锦, 喝不上川茶了呢。 当然, 这对西门吹雪也不算是什么威胁, 因为他原也不好此道。 谁曾想这些峨眉弟子居然不是来向西门吹雪报仇,反而是来……嫁祸的?依稀听出那峨眉弟子对自家兄长犹有几分未尽的缠绵之意,叶言欢不由阴谋论了一下, 或许这几个人是想要另闢蹊径,武力不成, 索性直接攻心为上了? 就冲着这一点,先不考虑那位孙姑娘的人品性情如何,叶言欢就已然打定了主意, 不能让那峨眉弟子进自家的门了。 第79页 “娘,我长高啦,你看你看,我长高啦呦~”扑进娘亲香香软软的怀里,小言欢刻意无视了那几个眼巴巴的盯着自家兄长的女子,转而努力的挺直了腰板,显示着自己长高的高度。 嗯,两年长了一个手指肚那么高,对于小言欢来说,也当真算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了。 叶萦洲摸了摸小闺女的头顶,心里面又软又酸。摸了摸小姑娘柔软的头毛,她转而卸下自家小闺女背后的重剑,毫不犹豫的丢给了儿子,一连串行云流水的动作之后,某位女儿滤镜三尺厚的娘亲睁着眼睛说瞎话:“嗯,娘的小言欢长高了,马上就要和娘一边高了。” 叶萦洲的身量高挑,在身高九尺的玉罗剎面前也不显得娇小太过。而她的小言欢……只是又小、腿又短的一小只小肥啾罢了。 一直怀疑自家小闺女一直长不高是被重剑压的,因此叶萦洲每次见到小言欢,第一件事便是卸掉她身上的重剑。而儿子是捡来,又唿唿唿的吃了肥料一般的长了那么高,那重剑不让他拿着,又让谁拿着? 自觉非常公正,一点儿也不偏心的叶萦洲心满意足的把小闺女搂进了怀里小心顺毛,而后她的目光才落在了那几个峨眉女弟子身上。唇边扬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叶萦洲的声音平缓,听不出任何情绪、又仿佛有些明知故问的的对她们说道:“几位有事?” 这话说的客气,可是言语之间却是一片冰冷。西门夫人虽然不理尘嚣甚久,但是却一直身居高位,她不笑的时候,一身威压也远非几个初出茅庐的少女可以承受。 马秀真张了张嘴,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孙秀青的嘴唇翕动了几下,终于,她像是崩溃了一般喊道:“我只是喜欢一个人啊,喜欢一个人有错么?” 孙秀青就是想不明白了,为什么这个世界都不肯成全她,原来师父在的时候不许她来寻西门吹雪,如今他们的师父已经不在了啊,她为什么还不能来追求她的爱情? “没有啊。”叶萦洲看着忽然崩溃的女子,却丝毫不为所动,她只是似笑非笑的看了一眼自家儿子,缓缓道:“喜欢一个人天经地义,但是,好端端一个姑娘,也是被仔细养大的,送上门来被人拒绝,总是不太好的。” 叶萦洲走到了孙秀青面前,看了看她腰间悬着的双剑。忽然抬手将这双剑抽出,而后声音严厉道:“既然双剑在手,进不能手刃杀师仇人,退不能守护同门亲人,这双剑又要来何用?” 言罢,叶萦洲纤细的手腕一抖,绵长的内息一吐,孙秀青的双剑便片片碎裂,将剩下的剑柄掷到孙秀青脚边,叶萦洲那双琥珀色的双眸带出几许厉色:“独孤一鹤是我儿敬重的长者,他一生刚强,唯有教徒一事上徒留败笔。此为你峨眉家事,我一个外人原本不该置喙,只是此等不孝不义之人,此生莫要奢望进我西门家的大门!” 娘亲你好棒棒,不过虽然哥哥姓西门,可是算来算去,咱们也本就不是“西门家”。小言欢在心里默默地吐槽了一下,却也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拆自家娘亲的台。暗搓搓的戳了戳兄长的后腰,小言欢冲着孙秀青的方向向西门吹雪使了使眼色。 西门吹雪不太想要跟是这些脑袋不清楚的人讲话,不过这些人总是在这里也不是那么一回事。他冷冷看了一眼孙秀青,冷然道:“我不喜欢你。现在不喜欢,以后也不会喜欢,永远也不会喜欢。” 西门吹雪一字一句的说着,不给孙秀青再留下丝毫的余地。他分明说的是风月事,可却是最冷酷不过的语调。孙秀青的眼泪一瞬间就涌了出来,她颤抖着捡起地上的剑,刚想要说些什么,却被马秀真狠狠瞪了一眼。 挥手止住孙秀青没有说出口的话语,马秀真望着西门吹雪,一字一句的道:“此后凡有峨眉再登君门,所为只有一事,那便是杀你!” 说着,马秀真回望孙秀青,对她说道:“此剑是昔年你入门之时师父所赠,如今师父已逝,此剑已断,你若还当自己是峨眉中人,今日便断妄念、收余恨,如若不然,也和该早早做个了断才是。” “师姐!” 石秀雪被这样严厉的师姐吓了一跳,她明白自家师姐话语之中的含义。马秀真的意思是——做个了断,和西门吹雪,或者是和峨眉。 “阿弥陀佛。”叶秀珠念了一声佛号,垂眸敛去了眼底波澜。此事闹到如今这个地步,他们峨眉颜面尽失,只盼着万梅山庄的人守口如瓶,不会将这等事情在江湖上宣扬才是。至若孙秀青……各人有各人的缘法和选择,端看她自己如何抉择了。 这是峨眉的家事,叶萦洲可没有看热闹的兴趣。搂着自家小闺女,叶萦洲示意了一下管家关门,而后大方的将万门山庄门口的地方借给她们,自己则带着一双儿女走到了万梅山庄中去。 后来只是听说孙秀青离开了峨眉,至若是她自己的选择还是被她大师姐驱逐,便不得而知了。转过年来便听说了石秀雪嫁人,叶秀珠出家的消息,峨眉这一代青黄不接,但是好歹独孤一鹤没有教好徒弟,却也没有看错人。 马秀真的武功并不是三英四秀里最好的,但是她的性子到底有几分中和大气,在几个师叔的帮衬之下,峨眉虽然不再有“独秀蜀中”的辉煌,却也并没有轰然倒塌,到了任人欺凌的地步。 可是这些,和叶言欢与西门吹雪又有什么关系呢? 虽然言欢这一次出门,名义上林家姐姐有新店铺开张,找她们一道热闹热闹,但是“店铺开张”只是名头,最重要的还是“热闹热闹”。好友相聚,无论什么时候都是热闹的。因此叶言欢和西门吹雪也没有拘于一时。 被自家娘亲扣下,叶言欢在万梅山庄住了好长一段时日。而西门吹雪给妹妹精心布置的房间,时隔十多年,终于迎来了住它一住的人。 玉罗剎听说自家小闺女来了中原,当即放下了手中一切的事宜,快马加鞭的赶到了万梅山庄。这还是他们一家四口第一次住在这里,平素在江湖之中让人胆寒的玉教主哼哼唧唧,宛若一只大猫一般的枕在自家夫人膝上,还要揪住自家小闺女的衣襟,那样子,活生生的就仿佛是害怕自家小闺女忽然不见了一般。 西门吹雪在家里的地位……总是要比玉罗剎高一丢丢的。不过那一丢丢实在是非常有限,毕竟虽然西门聚聚是叶萦洲宝贝的儿子,但是玉罗剎他是会撒娇的啊。都快年过半百的老男人没脸没皮的作小儿态,西门吹雪一脸鄙视,却挫败的发现,他娘和他妹妹还真就吃这一套。 西门吹雪:好气哦,气成河豚了。jpg 无比想念君子端方,稳重自持的小舅舅,西门吹雪嫌弃的看了一眼他需要叫“爹”的那只生物,低头开始勐力的擦拭着手中的长剑。 终于在被玉罗剎又一次气到了之后,西门庄主忍无可忍,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把他家娘亲和幼妹一同拐走,一年之中很少出门的西门吹雪主动的带着娘亲和幼妹直往盛京而去。 第80页 路上他们遇见了一同前往京城的花满楼。花满楼和李寻欢同是江南人士,如今李家遭逢变故,花满楼也有所耳闻。自从当年相识,李寻欢和花满楼虽然相交甚少,但是对对方的品行才实他们还是互相敬重的。因此,这一次收到了未来的李夫人的请帖,花满楼便直奔盛京而去。 再一次见到西门吹雪,花满楼先是愣了愣,转而轻轻嘆了一口气。感受到小言欢冲着自己困惑的眨了眨眼睛,花满楼扬起浅淡的笑容,温声道:“花某此来听闻了关于西门庄主的些许传闻,传说峨眉掌门独孤一鹤败于西门剑下,如今一见,传言果然非虚。” 上一次见西门吹雪的时候,他的剑还没有饮过血,而这一次再见,西门吹雪的周身已经萦绕了些许的杀气。或许这杀气就是独孤一鹤想要送给西门吹雪的最后的赠礼,初芒须试血,不曾饮血的剑锋,始终都不可能登临至高之境。 而如今,西门吹雪已经开始踏上他的道。他因杀入道,必然以杀止杀。花满楼最是爱惜生命,所以不免有些唏嘘。只是他并不是会对旁人的选择说三道四之人,花满楼只是微微嘆了一口气,之后便不再多言。 西门吹雪也感觉得到花满楼的不认同。只不过,他也不需要花满楼认同就是了。无人再多言语,场面不由有些沉静了下来。 “也不知道陆小凤在做什么哈。”小言欢察觉到气氛的尴尬,连忙挑了另一个话题。 花满楼似乎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他摇了摇摺扇,含笑说道:“他啊,在躲着要把他耳朵当下酒菜的姑娘的空当跟另一个人比赛翻跟斗,如今他输了,正在四处挖蚯蚓呢。” 小言欢:( ⊙ o ⊙ )信息量好大,我需要消化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日常黑聚聚,哈哈哈哈,粉到深处自然黑,熏疼食物链底端的西门聚聚一秒钟。 现在知道为什么西门聚聚只和陆小凤玩得好了吧?因为他们都是最、底、层、啊~ 最后的花公子忽然腹黑,兴奋的搓手手。jpg 唔,今天也是八点准时更新呢。虽然是晚上八点,顶锅盖跑。 ☆、回首乱山横。 第六十三章。回首乱山横。 陆小凤和人比赛挖蚯蚓, 这种事情,不说和陆小凤一起长大的小伙伴儿们, 就连叶萦洲都不会觉得有丝毫的惊讶。毕竟这一看就像是陆小凤能做出的事情, 叶言欢打了个呵欠, 却还是从花公子那里听完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唔, 看花公子一副很想和人聊八卦的样子,最是善解人意的小言欢当然要满足小伙伴这个小小的心愿的。 并不知道自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被小姑娘宠爱了的花公子,已然开始兴致勃勃的开始对几人谈起了陆小凤的悲催经歷。 和陆小凤比赛翻跟斗的这位奇男子乃是江湖之中风头正盛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两个人之所以会相识,是因为陆小凤和司空摘星的轻功都不错,年轻人难免气盛,既然都是轻功卓绝之辈,就难免想要比试一番,看谁才是轻功最好之人。 那一次陆小凤逆风, 而司空摘星光脚, 两个人各有不利之处, 最终也打成了一个平手。此后二人不打不相识,很快就成为了好友。只是虽然是好友,但是两个人最大的爱好还是互相比试。而比试的内容也越发的奇怪, 从轻功暗器,一路比试到“翻跟斗”、“吃黄豆喝凉水比赛谁能不放屁”等等这种画风清奇的事情上来了。 花公子是个斯文人, 目下非但有叶言欢这样的小姑娘,还有叶萦洲这样的女性长辈,所以说“放屁”之类的词的时候, 虽然换了比较文明的说法,不过花公子还是红了脸。 公子如玉,花满楼的皮肤也是江南山水滋养出来的白皙通透,那一点红晕从他玉质一般的肌肤里透了出来,显得格外显眼。 说个八卦把自己说脸红了什么的……小言欢真是要给他们含蓄的中原人跪了。 等听到花满楼说陆小凤正在四处挖蚯蚓的时候,叶言欢骤然眼前一亮,表达了强烈的想要去围观的愿望,花公子稍稍犹豫了一下,虽然围观朋友的苦难不像是君子所为……但是陆小凤倒霉起来总是很有趣的。 于是,点亮了某种损友属性的小言欢和花公子一拍即合,几个人愉快的踏上了去围观陆小凤挖蚯蚓的道路。 “哎呀,这陆小凤不知道去哪个山沟沟里挖蚯蚓了,我们该去什么地方找他?”叶言欢摸了摸自己额角上的小花花,这样说道。她最近几天总觉得额角上的这个胎记热烫得厉害,入梦见到师父的时候还和师父提起过,只是他家师父也说自己并不知道这其中的缘由。 索性也只是热烫而已,却并没有十分难受,所以小言欢也就不曾在意,只是偶尔感觉到了的时候才会在额角按上一按。 花满楼听见了小言欢的疑问,他微微一笑,道:“哪里有好吃的,哪里就有陆小凤。” “阿嚏!阿嚏!”正在掘地三尺捉蚯蚓的陆小凤打了两个喷嚏,他揉了揉鼻子,不在意手上的泥土蹭了自己一脸,断定自己并不是感染了风寒,陆小凤嘟囔了一句:“谁又在想我?” 而后,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意,陆小凤捋了捋自己精心修剪的鬍子,继续和地里的那些小东西搏斗去了。 陆小凤如今正在苦瓜大师的禅院里,一年之前他偶然帮助了几个被江湖人为难的小沙弥,不仅帮着他们赶走了那些江湖人,还帮他们将採购的蔬菜面粉都扛到了一座不算矮的山上。 那两个小沙弥不过十岁上下,若是他们将东西搬上去,要费很大的劲儿。而陆小凤是有武功的人,而且也近乎成年,所以搬这点东西对他来说并不算是什么。更何况这两个孩子太小了,陆小凤想要去和他们的主持或者庙里的大和尚说一说,日后不要让两个孩子单独下山。 若是这种事情发生在他们白云城,陆小凤是不会插手的——毕竟他四五岁的时候,就已经满白云城的乱跑了,别说买个东西,就是出门浪个一两天,他外祖都是不会担心的。可是陆小凤来大安已经很久了,时日越久,他越发明白大安与白云城的差距。 大安如今看着一片安宁,可是江湖之人横行,简直成了比匪患更加让人忧心的存在。如今江湖人杀人是不讲任何道理的,这两个孩子今日只是不小心蹭脏了一个大汉的衣角便被如此为难刁难,若是没有遇见陆小凤,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这样想着,陆小凤便跟着那两个小沙弥来到了苦瓜大师的禅院。也是那一次,陆小凤第一次遇见了苦瓜大师,苦瓜大师听着两个孩子说了事情的始末之后对陆小凤很是感激。 陆小凤说的道理他是明白的,只是他的禅院很小,往日还有一些散僧居住,只是最近几天他们都外出化缘去了,而苦瓜大师病了,那两个孩子心疼师父,这才独自下山,想要採买一些生活用品,帮着师父分忧。 只是没有想到 ,他们第一次下山,就遇见了这样的祸事。不过好在也遇见了陆小凤这样的好心人,为了感谢陆小凤,苦瓜大师特地做了一桌子素斋,以此聊表谢意。 第81页 这一吃,原本有些无肉不欢的陆小凤顿时被苦瓜大师的手艺惊艷了。于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陆小凤可以不去找他的红颜知己,却一定会按时按点的上苦瓜大师这里……蹭饭。 顺便在苦瓜大师养病期间,禅院的一切採买和粗活,陆小凤也都会一併包揽了。其实很容易理解陆小凤朋友满天下的原因,因为无论贫贱还是富贵,无论是万人之上还是生于微末,陆小凤对待他的每一个朋友,都是那般的认真。 这一次花满楼来盛京,除却拜访李寻欢,还有便是要尝一尝他三哥极力推荐的苦瓜大师的素斋。花家的三少爷在盛京为官,如今年纪轻轻官至二品,又出生于花家那样的富贵人家,可是对于苦瓜大师的素斋,他却始终都是念念不忘的。这一次听说弟弟要来盛京,他便极力推荐了苦瓜大师的素斋。 苦瓜大师是出家人,跳脱红尘之外,他并不看个人出身,香客来礼佛,他总会备下斋菜,这也便是这座禅院很小,却始终香火不熄的原因。 花家的三公子花挽楼平日公事繁忙,可是花满楼到了盛京的时候,他家的这位兄长还是亲自过来接待的。他在锦城入口处早早等待着,那日下了微微的雾,在一片白茫茫的雾气之中,花挽楼依稀看见一道人影。 那人穿了一身重色衣衫,一头长髮束起,头顶的木冠之上却镶嵌着温润白玉,看起来贵气非常。他身边没有随从,手上也仅仅是一柄象牙扇而已。那个人甚至还坐在一块石头上,却不显得半分落拓。 注意到了有人在打量自己,那个人先开了口:“花大人。” 显然对方知道自己的身份,花挽楼上前几步,这才有些不确认的道:“世子?”太平王世子虽然在朝堂上并不管事,但是他作为宗亲,总是要站在群臣之前的。而花挽楼已然是二品官员,除却两位一品丞相,他站的位置自然是群臣之前。 可是花挽楼看着眼前这人,却总觉得有些和往日不太一样,至若到底哪里不一样,花挽楼却也说不清楚。 宫九轻轻颔首,算是和花挽楼打过招唿。他知道花挽楼为何而来,他的手下就连小言欢用膳沐浴这样的小事都要事无巨细的禀报,更何况这才往京城而来的路上遇见的那样的“小插曲”。 花家是要拉拢的,不过徐徐图之便是。前世他身死之时,花挽楼已经被贬官回家,而花家的许多产业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打压。思量清楚幕后之人到底是谁之后,花老爷果断急流勇退,变卖了花家的产业,揣上大笔银子带着妻儿退隐江湖了。 明轩此举是为了控制大安经济命脉,但是在宫九看来,花家这么用是有些浪费的。所以他一直觉得明轩并不是很蠢,但是精明的程度也是有限。他没有识人的眼光,也并无容人的气度,所以就简单粗暴的选择将东西抓在自己手里才觉得安心。 宫九对明轩这样的做法不予置评,可是换做他自己,他绝对不会那么做。 花挽楼并不知道宫九的思绪已经飘了那么远,他只是又施了一礼,而后闲聊一般的对宫九问道:“世子在等人?” 他还年长太平王世子几岁,虽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是君臣有别,但是长日无聊,两个人又都在等人,所以闲聊几句也是不妨事的。 宫九微微一笑,道:“嗯,等我夫人。” 花挽楼微微惊讶了一下,转而也笑了起来,他也没有劝世子不要说这样的话,或是提醒他他的婚事需要圣上做主,花满楼是最为体贴的人,而花挽楼作为他的兄长,也和花满楼有几分性子相若。 因此,花挽楼只是笑了笑,转而道:“那恭喜世子。”得遇倾心之人。 完全意识不到自己如今就像是个四处显摆的雄孔雀,九公子一贯不听那些熘须拍马的话,却觉得花挽楼这话自己很是受用。骄矜的“嗯”了一声,宫九脸上的笑都快藏不住。 他也没有想藏,毕竟,如今他还需要塑造一个纯情的少年人形象。 花挽楼见到太平王世子脸上的表情,微微牙酸了一下,却真的在心里祝福这个少年,希望他可以幸福。 能够遇见自己在意的人是很珍贵的事情,这一点,花挽楼从来都是知道的。 不过,当看见一辆刻有自家标志的马车行驶过来,而他和太平王世子都上前两步的时候,花挽楼手一哆嗦,一口凉气呛了嗓子,终于忍不住的咳嗽了起来。 宫九鄙夷的看了一眼咳得眼眶都红了的花挽楼,只等那马车刚刚停稳,便自己上前去挑开了车帘。花家的马车宽敞,坐八个人都没有问题,而如今,里面坐着西门吹雪,花满楼和叶萦洲、叶言欢母女。 宫九先是对叶萦洲行了一礼,叫了一声“叶姨”,转而冲着小言欢伸出了手去。 看着太平王世子从咱家马车上抱下来了一个娇娇俏俏的小姑娘,花挽楼那呛住的一口气终于顺了下去,他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在方才那一瞬间,他还真怕……这位抱下来的是自家弟弟。 花满楼【眯眼笑】:三哥…… 作者有话要说:  嗯,这集叔看过,最后花满楼把他家三哥打死了。 被怀疑龙阳了的九公子:错。早在花满楼把他哥打死之前,本公子就出手把花大人neng死了。 笑笑:对不起我好想笑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舟从此逝。 第六十四章。小舟从此逝。 花挽楼并没有被他家弟弟以及某个黑心黑肺的九公子打死, 因为某只被九公子从车上抱下来的小肥啾从宫九怀里探出来了一颗小脑袋,然后骤然看见了花挽楼。小言欢愣了一下, 转而对花挽楼道:“这位……应当是花家兄长?” 花挽楼是花家所有的公子之中和花满楼生得最为相似的, 不过因为两兄弟年龄相差七岁, 花挽楼比花满楼看起来更有几分沉稳气度。不过那两人眉眼之中的相似是不容错认的。 这姑娘生得倒是俊俏, 可惜是有主的,不然若能成他弟妹该有多好。 难得见自家弟弟和姑娘亲近,可惜似乎只是知己之交而已,花挽楼嘆了一口气,转而回道:“在下行三,乃是七童的三哥。” “花三哥。”笑笑趴在宫九的肩膀上乖乖叫人,另一边,西门吹雪也扶着自家娘亲从车上走了下来。 看见叶言欢和叶萦洲那两张太过相似的脸,花挽楼也不由的愣了一下, 继而心中扬起了一抹希望, 只是那双锃亮的眸子却又在看见西门吹雪的动作的时候骤然暗淡了下来。 宫九将这位花大人的神色看在眼中, 他嗤笑一声,不动声色的捏了捏小言欢的腰侧。小姑娘被捏得一激灵,瞪大了眼睛望向宫九。宫九却给小言欢使了一个眼色, 叶言欢瞭然,于是脆生生的唤了一声“娘~”。 “咳!咳咳咳咳!”这一声娘瞬间将花挽楼呛到了。方才花挽楼的注意力一直在叶萦洲的脸上, 这会儿才被一语惊醒梦中人,目光落在了叶萦洲头上梳着的妇人髮髻上。 第82页 微微涨红了一张脸,花挽楼对叶萦洲施了一礼算作赔罪, 却终归没有再说什么。毕竟,这样的场合,无论他再说什么,都只是徒增尴尬而已了。 玉罗剎这一家四口,却只生了两张脸,儿子女儿都跟复制黏贴父母的面孔一般,虽然让人一见就知道他们是一家人,不过随着西门吹雪和笑笑逐渐长大,却也当真闹出过不少的笑话。像是花挽楼这般无关痛痒的,西门吹雪已经连气都不会生了。 平心而论,如果妹妹当真是要嫁人的,那还是嫁给花满楼这种好拿捏的比较好。不过显然他家妹妹没有这心思,那作为一个开明的哥哥,西门吹雪不会去阻止自家妹妹的选择,只会努力练剑,日后但凡某人有了什么不好的心思欺负自家妹妹,他这个当大舅子的就第一个冲过去弄死他便是。 然后再让笑笑亲手把他砸成肉饼饼就好了。西门吹雪面上一派沉静,在心里却如同他爹一样阴森森的冷笑了一下。 站在一旁的九公子再会洞察人心,也抵不过西门吹雪面瘫的功力——主要是宫九先入为主,以为西门吹雪心中剑外无物,却不知道今生非他世,今生的西门吹雪,早就长着长着就长歪了。他心中有许多波澜壮阔,但是宫九却并未体察得到。 不过这样也好,毕竟如果宫九知道西门吹雪在想什么,他们两个难免是要再掐起来的。 江湖人不拘小节,更何况这孩子也没有什么恶意,叶萦洲微微一笑,将这事揭了过去。她对花挽楼点了点头,而后对宫九道:“阿九,方才笑笑和七童商量要去苦瓜大师的禅院用些斋饭,你可要同行?” “自然是要的。”宫九对叶萦洲露出一个纯良的笑,腼腆的宛如青涩的少年第一次见心上人的家长人,让花挽楼不由的想要偷笑。 然而事实上,不仅不是说第一次见家长了,而且纯良什么的……九公子除了面皮是白的,其他早就黑心黑肺的黑透了。 话不多说,虽然目的不同,可是一行人还是在晌午之前,一道往苦瓜大师的禅院里而去。 苦瓜大师的素斋,吃的时候需要沐浴更衣,平心静气。无论是什么什么,到了苦瓜大师这里,都需要守他的规矩。因此,无论是花满楼、花挽楼兄弟,还是西门吹雪和宫九,都统一被打发去了隔壁的禅院里沐浴更衣。 幸而那禅院是一间一间的小隔间,不然还真是没有办法想像这四个人一同大浴池的场景。 而叶萦洲和叶言欢是女眷,在外沐浴更衣多有不便。苦瓜大师是极为温厚体谅的长者,所以并没有要求她们母女二人也要那般。将两人引到了另一边的禅房,苦瓜大师端上了两盏清茶。 这茶没有炒制过,因此没有普通茶水那沁人的香气。茶的味道更似白水一些,清淡之中又有一丝若有若无的草木清凉。 小姑娘认认真真的喝完了手中的这盏茶水,方才对苦瓜大师问道:“敢问大师,陆小凤可在此处?” 苦瓜大师微微一顿,看这小姑娘的神色坦荡,琥珀色的眸子亮晶晶的,却并没有见情郎的羞涩之感。心中肯定这并非是陆小凤的红颜知己,苦瓜大师含笑说道:“陆施主在后山的竹林之中,小檀越若是想要寻他,可让觉慧带你去。” 说着,苦瓜大师指了指从禅房外探了头进来的小沙弥。这小沙弥也并非有意偷听,只是方才听见师父叫自己的名字,所以探身进来看看师父有什么吩咐。 “娘亲要和我一道去么?”小言欢抱住娘亲的手臂,眨着眼睛看着她娘。 叶萦洲轻轻颳了一下小闺女的鼻子,笑着道:“小坏蛋,你自己去,也不要太欺负小凤那孩子了。”闺女始终是亲生的,虽然这样说着,可是难得自家小闺女有这样调皮的时刻,叶萦洲觉得这样有些太欺负陆小凤了,不过对闺女还是无声的纵容。 觉慧大概是听明白了这位女檀越要做什么,他小大人似的摇了摇自己圆滚滚的小脑袋,念了一声“阿弥陀佛”,而后才对叶萦洲说道:“女施主此言差矣,其实去看陆小凤,是欺负这位小檀越才是。” 按照年纪,他分明该叫小言欢一声“小姐姐”,不过这小和尚素来喜欢冒充大人,因此也和自己师父一般,唤叶言欢一声“小檀越”。 这小和尚佛法还没有学一星半点儿,可是却将他家师父那说话留一半的本事学了个十成十。也不自过多解释,这小和尚挪动着自己的两条小短腿,迈着四方步,带着叶言欢一路往后山的竹林走去。 见到了陆小凤的一瞬间,叶言欢忽然明白那小和尚说的“欺负”她是什么意思了。灵活的避开了一边惊喜的唤着“笑笑”,一边向着她扑过来的陆小凤,小言欢皱了皱眉,用小手捂住了鼻子。 “陆小凤,你好臭!”退开了三步远,叶言欢这才大口的唿出了一口气,她的一张小脸都皱成了一团,冲着陆小凤说道:“虽然你平常也不怎么香,可是今天怎么臭成了这样?简直就像……像发酵过的鳐鱼!” 鳐鱼虽然很大,但是肉质粗硬,只能发酵过之后才能入口。可是这种发酵的东西必然有异味,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至少叶言欢虽然生在南海,却始终对这玩意接受不能。 陆小凤也同样不能。他一脸不敢置信的闻了闻自己的身上,顿时被自己腋窝里的孜然味道熏得打了个喷嚏。 今日若是换一个人在他面前,哪怕是西门吹雪,陆小凤都能面不改色的说“大男人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可是今日在他面前的偏生是个小姑娘,陆小凤的脸上顿时浮现出一抹羞窘的神色,他揉了揉自己的鼻子,尴尬说道:“我这不是为了挖蚯蚓嘛,好几天没沐浴了。” “你还剩几条啊?我给你挖,你快去梳洗一下!”原本打算过来嘲笑一下陆小凤的小姑娘顿时不笑话他了,毕竟陆小凤如今的情况简直悽惨太过,到底是亲生的小伙伴儿,小言欢也是不忍心看着陆小凤倒霉成这样的。 虽然是陆小凤自己愿赌服输,可是藏剑叶家一贯护短,小言欢更是尤其如是。她嘴上虽然没说什么,可是心里却对如此恶整陆小凤的司空摘星有了些许微词。 所以啊,这就是陆小凤喜欢白云城的原因。城里的大家都喜欢看他笑话,可是却也是真的将他看作是自己人。笑笑是多么爱干净的姑娘,到了这个时候,却能说出帮自己挖蚯蚓的话。 陆小凤一时之间只觉得心里暖洋洋的,可是却也不能真的让笑笑一个姑娘家挖那种东西,他摆了摆手,从地里面最后挑出一根粉红色的虫子扔进了罐子里,然后站了起来,冲着小言欢摆了摆手,说道:“完事儿了,咱们回去吧。” 最终,陆小凤是被西门吹雪亲自用剑挑进浴池里的。而且西门吹雪就在外面守着,陆小凤不洗够一个时辰,他就不放人出来。 这一次,没有任何一个人为陆小凤求情了。被陆小凤熏到了众人群情激奋,难得的统一了战线,在陆小凤的浴房外面严防死守,一旦发现他逃出来,就立即有人将他戳回去。 第83页 ——陆小凤那么脏,当然没有人会用手。无论是用剑的,用扇子的,还是就地取材用一根竹枝的,总之众人齐心协力,坚决要让陆小凤彻底的将自己洗涮干净才成。 就连一贯不怎么参与“欺负陆小凤”这件有益身心的活动的叶萦洲,都友情的提供了一干香粉香胰,无比要让陆小凤从臭烘烘变得香喷喷起来。 等到众人一番折腾,陆小凤终于重新有了点儿人样的时候,苦瓜大师的素斋已经入锅了。小言欢用力的抽了抽小鼻子,仔细的嗅了嗅空气之中传来的香味。 深吸了一口气,叶言欢不由感嘆道:“苦瓜大师的素斋果然名不虚传,光是闻着就知道一定很好吃。” 寺庙里最年幼的小和尚觉云登登登的迈着小短腿跑了过来,他今年只有四岁,只能够到叶言欢的腰。抬起了小脑袋,觉云的一双小肥爪爪攥着两个油纸包,他有些羞涩的冲着叶萦洲和叶言欢笑了笑,然后奶声奶气的说道:“师父,给,姐姐。” 说着,他将两个油纸包分别递给了叶言欢和叶萦洲。 油纸包里是两个白嫩的包子,还在腾腾的冒着热气。 作者有话要说:  鳐鱼发酵之后,臭味仅次于鲱鱼罐头啊。 话说到底是怎样的仇恨,才能让叔的同事在办公室里吃鲱鱼盖饭?现在被熏得头昏眼花了已经。还有卖鲱鱼盖饭的傢伙,这已经算是报社了吧? 下一章就要金九龄出来了哦,金九龄出来了,公孙兰还会远么?忽然兴奋。jpg ☆、绿水人家绕。 第六十五章。绿水人家绕。 白嫩嫩的小觉云, 手里托着的是两个白嫩嫩的素三丁包子。 他年纪还小,并不能将话说的很清楚, 分明他的师父说的是“施主”, 可是他托着包子跑过的路上就忘了这个他从小听得最多的词, 最终也只能含混的叫一声“姐姐”。小孩子心里并没有太过分明的辈分观念, 更何况叶言欢和叶萦洲单单从容貌上来看,就连成人都会将之认错。 并没有计较这小和尚说错了话,叶萦洲和叶言欢沖他一齐笑开,接过觉云举得高高的包子,叶萦洲柔声道:“多谢这位小师父啦。” 叶言欢比她娘更不含蓄一些,一边从觉云的手中接过白嫩嫩的包子,一边捏了一下觉云如同包子一样鼓鼓又圆润的小脸蛋,笑笑直接掰开那个三丁包子,递了一半给觉云:“我吃不了, 小师父帮我吃一半吧。” 方才她分明已经看见这孩子暗搓搓的吞口水了, 也实在是被教得很好, 这孩子还能这样乖巧的听从师长的话,将这包子给她们母女送来。 觉云搓了搓自己肉乎乎的小脸,有些惊喜的看着递到自己面前的包子, 伸出小胖爪爪有些犹豫的接过言欢递过来的包子,他奶声奶气的说道:“那, 觉云,吃一口。” 言欢没有说话,只是冲着觉云笑开, 而后她也在那只包子上咬了一口。虽然内里的馅料是素的,可是苦瓜大师的手艺果然名不虚传,脆笋,香菇和经过滷煮入味的香干被切成了整整齐齐的小方块,包裹进宣软的面皮之中,没有太过浓墨重彩的调味,只有食材本身的甜香。 一口下去,那笋丁在唇齿之间被咬碎,香菇却是带着几分奇异的绵软,而滷煮过的香干弹润,几种香味互相交织,最终被那一口带着细细的面粉的甜味的面皮包裹,在吞咽之前留下了绵长的余味。 苦瓜大师的包子做的不大,但是对于觉云来说,即使只有半个,却也已然不小了。他胖胖短短的小手捧着半个三丁包子,小脸几乎是埋进去一般的啃着。 笑笑吃了大约四分之一个,剩下的被宫九一口叼走。三下两下的吞掉口中的包子,宫九对叶言欢道:“一会儿还有别的,留些胃。” 宫九这样的担心不是多余的,小姑娘吃得实在是少,少到让人怀疑她到底是如何有力气能抡得动那比她自己还要重的重剑的。 不过世子,其实你只是想要占人家小姑娘的便宜吧?花挽楼在一旁目睹了太平王世子这行云流水的教科书一般的耍流氓的全过程,花大人表示,他的内心毫无波澜,甚至只想要去县衙报官。 感觉自己又见到了那位太平王世子的另一面,花挽楼不忍直视的抬手抚额,拒绝了这成吨的狗粮。 ——奇怪,他又不是单身狗,怕什么吃狗粮? 一直到苦瓜大师的素斋已经摆上了桌,花大人这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这个问题。他环顾四周,视线从咱家淡然微笑的弟弟扫到一旁沉默不语,仿佛随时可能拔剑的西门吹雪身上,最后又看了一眼终于被洗干净的陆小凤,而后花挽楼郁闷的发现……被虐狗的只有他一个人? 忽然想回家找自家夫人嘤嘤嘤了,花大人无语望天,感觉就连面前苦瓜大师的斋饭都没有办法拯救他被虐的小心灵了。 不过苦瓜大师的斋菜做的的确美味,哪怕是口味刁钻如小言欢,也难得的比往日多吃了小半碗饭。宫九见她喜欢,便问苦瓜大师要了方子。往日管苦瓜大师要素斋方子的人也不少,可是能做出和苦瓜大师一模一样味道的却几乎没有。 不过苦瓜大师是不会拒绝香客们这样简单的要求的,所以他只是示意了一下觉慧,觉慧便从一旁的禅房里取出了一本小册子,上面记载的全都是苦瓜大师的素斋方子。 “施主,这边有笔墨,你誊抄一下?”觉慧将宫九往一旁引了引。他家师父的素斋方子只写了这一本,往日香客若是要,便要自己誊抄。所幸只有十几道素斋,因此香客誊抄起来也并不如何麻烦。 宫九翻了翻那小册子,转而将之还给觉慧。他摆了摆手,道:“不用了,都记住了。” 觉慧吃了一惊,不可置信的看着宫九。 “啊呀,施主你还是抄一下吧,毕竟做菜的时候,但凡是差了一星半点儿,那味道都是不一样的啊。”觉慧有些忧心忡忡的对宫九说道。 陆小凤是见识过九公子过目不忘的本事的,他抽走小和尚手里的菜谱,随意翻了一页,道:“干锅豆腐?” 宫九抬眸看了他一眼,难得配合的将菜谱背了下来。 而后陆小凤又说了几道菜,宫九也一一应答。往日九公子是不会陪着旁人做这种“蠢事”的,不过但凡是男人,在喜欢的姑娘和那姑娘的家中长辈面前总是会有几分展示欲,而九公子虽然不是寻常男子,可是终归不能免俗。 饭后终归无聊,如此权做消遣。宫九过目不忘的本事在白云城的人面前没有什么稀奇的,毕竟十多年了,他们早就已经习惯了,不过对于这些小和尚和老和尚来说,第一次见到活的真·过目不忘的人,他们还是有几分好奇的,因此全都围拢了过来,抻着耳朵听着陆小凤和宫九这边的动静。 正在这个时候,门外传来了一道男声,只听那人道:“什么事这样热闹?” 苦瓜大师微微抬头,有些惊讶的看向了来人。不曾料到这个人会到他这里来,不过苦瓜大师还是出声道:“师弟。” 第84页 来人对苦瓜大师微微拱手,唤了一声“师兄”,而后他的视线在桌边扫视了一圈,先是看见了花挽楼,他有些惊讶,不过还是依例向花挽楼见礼道:“卑职参见花大人。” 花挽楼官至二品,虽然并不掌管六扇门,但是金九龄作为六扇门的捕头,见到二品大员的时候依旧是要见礼的。 花挽楼是文官,不怎么认识六扇门的人,不过他还是能认出金九龄身上的六扇门官服的,知道此人在六扇门中地位不低,既然是和自己同朝为官之人,花挽楼自然也有几分客气,对金九龄微微颔首,他道:“六扇门可是又发生了什么大案?” 出动了金九龄这样级别的捕头,想来案子不会小。花挽楼深知官场之中各司其职、不宜僭越的道理,所以他也只是客套一般的一问,并没有想着金九龄当真会回答。 谁知金九龄居然顺着花挽楼随意客套的一句话,将他最近正在调查的关于绣花大盗的案子全盘托出了。 他一边说,一边观察着众人的表情。叶萦洲和叶言欢这两个在江湖之中名不见经传的女子自然不在金九龄要留心的范围之内,金九龄静静的扫视了一圈,着重观察了一下陆小凤、花满楼和西门吹雪脸上的神情。 陆小凤原本只是听着,可是在听见金九龄说要找司空摘星去查案的时候,他的脸上顿时显现出几分不服气的表情。 而花满楼目盲,在听说那绣花大盗专绣瞎子的时候,他的脸上闪现出了一抹分明的不忍。这世上有人自己倒霉,于是就盼着天下人都和他一样倒霉。而这个世界上还有另一种人,自己受了一些苦难,于是就再不希望旁人和他受一样的苦。 花满楼显然是后者,他自己身在黑暗之中,于是就不希望旁人和他一般,时时刻刻品尝黑暗的滋味。 至若西门吹雪,他一脸事不关己的表情,除却偶尔抬眸看一眼对面坐着的两个女子,他对金九龄说的话半点不曾在意。 金九龄心中已经有了估量,他本意就是拉陆小凤下水,能够将江南花家的七公子也掺和进来已经算是意外之喜,至若西门吹雪,对方行事一贯简单粗暴,剑下之人绝无生还的可能。金九龄原意就是找人背锅,既然是背锅,那“死无对证”反而是下下之选。 对面是在江湖之中叱咤的三个人,不过却如同货物一般任由自己挑选,金九龄这样想着,心中不免多了几分得意。 宫九这个人,本性其实还是护短的。他平日里如何耍弄陆小凤暂且不论,如何和西门吹雪互怼也暂且不提,可是有人明晃晃的当着他的面算计他家笑笑身边的人,宫九便不能坐视不理了。 冷笑了一声,宫九在金九龄掏出怀中的那当做是证据的、绣花大盗留下的黑牡丹帕子之后,忽然开口道:“六扇门何时这样无用,就连查个案子也要求助于旁人?” 这话说的半点不客气,金九龄自从坐到六扇门的捕头的位置,已经很久不曾有人如此跟他说话了。 不仅如此,他还听见那人继续说道:“诸葛小花是老了,不过他不是还有四个徒弟么?怎么连调教自己手底下的人都不会?” “你是何人?居然敢污衊神候!”金九龄直接冲着宫九呵斥出声。他只是六扇门的一个捕头而已,上面还有四大神捕和诸葛神侯,六扇门的人虽然也有上朝的资格,但显然轮不到金九龄。而“太平王世子”在盛京一贯深入简出,金九龄能够认出这是太平王世子就奇怪了。 花挽楼也觉得金九龄行事不妥——而且是各种不妥,他皱了皱眉,对金九龄道:“这位乃是太平王世子。”皇亲贵胄,一个手指头都能碾死你。 花挽楼的话没有说尽,可是各中真意已经十分分明。 闻言,金九龄顿时就像是被人掐住了喉咙。哪怕是单单是按照“物以稀为贵”的法则,大安只有五位世子,却有数不尽的捕头。金九龄便是得了失心疯,也不会觉得自己比太平王世子更加尊贵,哪怕在盛京的传闻之中,那位太平王世子身体羸弱,随时都有可能一命呜唿。 金九龄“噗通”一声便跪倒在了宫九面前,竟是胡乱的给宫九磕起头来。一边磕头,他一边赔罪道:“卑职有眼无珠,还望世子见谅。” 这也太没有江湖人的风骨了吧?宫九挑了挑眉,并不理会金九龄。 陆小凤则忽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不可置信的看着宫九,半天才结结巴巴的道:“啥……他、他说你是啥?” 陆小凤:小伙伴儿的身份玄幻了,我一定不是最后知道的那个人……吧?qaq 作者有话要说:  小凤凰,你不要自己欺骗自己了,你就是最后知道的那个人…… 妙妙:九哥哥处理密报都是不避我哒~ 西门吹雪:我在盛京有势力,大安皇族门儿清。 叶萦洲:阿九一早就说了啊,他小小年纪背井离乡的,好可怜的。【不,叶姨,我们了解的版本有点不一样】 叶孤城:……我开挂。 王怜花:不调查清楚就收徒,那我是不是傻? 沈浪:王怜花喝醉了说胡话的时候说的。 后厨大娘:九公子带过来的御膳方子不错,小小姐很喜欢。 陆小凤: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归来晚风轻。 第六十六章。归路晚风轻。 面对目瞪口呆的陆小凤, 宫九抬眼望了他一眼,没有丝毫愧疚的耸了耸肩, 重复道:“他说, 我是太平王世子啊。” 递给陆小凤一个“先闭嘴”的眼神, 宫九扫了一眼金九龄, 道:“你们六扇门办案子,都是将案子推给别人的?” 金九龄不敢再多言,只能将头深深地低下去,哪里还有平日的半分风流写意。宫九算是将他的里子面子都落到了底,金九龄到底不是普通的江湖人,他做过官,而只要一日为官,就会将对皇权的敬畏刻进骨子里。 皇家贵胄没什么了不起的,可是若是对方想, 哪怕只是一个亲王世子, 想要弄死他一个小小的六扇门捕头也是容易。折节入官场多年, 金九龄已然风骨尽折了。 陆小凤看着金九龄,不由的微微皱起了眉头。金九龄不算是他的朋友,不过两个人也有些交情, 平素看着也是极为高傲的一个人,缘何如此的……丑态毕露? 他陆小凤自己在知道宫九还有一个身份是太平王世子的时候, 只觉得有点儿玄幻,毕竟他也没见过谁家世子一跑跑那么远,还时常一年多都不回盛京的, 可是却也没有像是金九龄那般害怕成那个样子。 ——说起得罪宫九,陆小凤自觉金九龄那点儿程度跟他比起来,简直就是幼儿园小班级别的。 笑笑毕竟是他亲生的小伙伴,在城主不在的时候,陆小凤总要盯着这傻姑娘,不要让她被那居心叵测的登徒子占了便宜才好。宫九和陆小凤之间本就有“旧仇”,如今更添“新恨”,他们两个人的关系能好才奇怪了呢。 第85页 不过也感受到了小伙伴儿的回护之意,陆小凤心中便不由一暖。只是这绣花大盗实在是猖獗,方才他听见金九龄的叙述之中,有几名受害者竟都是他的朋友。想到前几个月还与自己一同饮酒的朋友,如今被奸人所害成了瞎子,陆小凤便觉得自己不能对此坐视不理了。 因此,陆小凤还是将金九龄一把从地上揪起来,向他细细询问了绣花大盗一案的细节。这件事他既然知道了,便一定要管。因为他是陆小凤,若是遇见了这样的不平事他还要坐视不理,他便也不是陆小凤了。 既然是自己的朋友想要插手此事,那性质便和他被人算计着插手此事不同了。叶言欢和宫九见状便没有再阻止陆小凤,而西门吹雪更是对陆小凤连个眼神都欠奉。他抚了抚自己横放在膝上的乌鞘长剑,分明是低垂着眸子,却让金九龄无端的心里一寒。 他原本是冲着陆小凤来的,或者说,是冲着陆小凤在外的名声来的。只是金九龄没有料到,陆小凤远非他所想的一个背景简单的江湖浪子,他的身后居然站着这么多的大人物。 太平王世子暂且不说,单说西门吹雪,金九龄好歹是六扇门的人,因此也知道一些寻常人不知道的事情,他手下的人曾去探过万梅山庄的底,想知道万梅山庄背后到底是什么人。可惜除却现任的庄主西门吹雪有迹可循之外,曾经的万梅山庄的创建之人西门玉,却是半点消息也探听不到。 六扇门都查不到的东西,这一点本身已经足够让人忌惮了。 忽然觉得自己要拉陆小凤入局或许是一件错误的事情,可惜开弓没有回头箭,如今金九龄也只能硬着头皮将戏唱全套了。 只是金九龄没有再胆敢得寸进尺,用上激将法,而后和陆小凤定下什么“三日之约”。他老老实实的将此事拜託给陆小凤,同时将那块绣着黑色牡丹的红色绸布也给了陆小凤。 小言欢的心思敏锐,她从一开始就觉得金九龄在给陆小凤下套,更何况一个丝毫没有风骨,仅仅是听见她家九哥哥的身份就态度大变,变得卑躬屈膝的人,叶言欢是不相信这个人的人品的。 一个人没有风骨,就也很容易没有底线,所以叶言欢不信金九龄。鑑于这些年来,陆小凤被他所谓的“朋友”骗的次数有些太多,这一次的事情从一开始便如此的蹊跷,因此叶言欢对陆小凤是半点也放心不下,思量了一下,叶言欢决定这一次陆小凤查案,她就跟在他的身边好了。 叶言欢要加入陆小凤的查案小分队,那么宫九和西门吹雪自然要随行,花满楼也表示自己可以帮忙,于是这次查案的队伍迅速扩大,除却叶萦洲表示“不掺和他们孩子们的事”,只叮嘱西门吹雪照看好妹妹,阿九不要总欺负小凤,小凤也要小心不要受伤了之后,就在合芳斋等他们回来之外,在座的几位竟然都要和陆小凤一道去调查绣花大盗一案了。 这对于金九龄来说原本算作是意外之喜,可是他的心中总是有一些不安的,事情似乎已经超脱了他的掌控,然而他已经没有了修正和停止的能力了。 如今唯一的线索是一块绣着黑色牡丹的帕子,陆小凤想了想,决定先往神针山庄去一趟。神针薛夫人精于女红刺绣,对于布料和丝线的种类更是了解,陆小凤想要请她看看他手头的这片帕子,看看能否从中找到些线索。 叶言欢听到陆小凤说他的打算,只能默默吐槽一下:“这料子和丝线即使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可是布庄每日人来人往的,这又不是什么稀奇料子,人家布庄一日不知道要卖出去多少,即使知道是哪家铺子买的,又有什么用?” 所以自家笑笑还是个小孩子啊,宫九揉了揉小言欢的头,意味不明的笑道:“神针山庄不仅有薛夫人,还有一个薛小姐。” 陆小凤的风流是和他离奇的办案经歷一同传回南海的,听见宫九这么说,叶言欢的心中有了一丝明悟。不过陆小凤没有带回南海的,不是他还没有确定,就是人家姑娘还没有确定,男女之间可以情比金坚,也可以存在诸多变数。所以对于那位“薛姑娘”,小言欢也并没有太多的好奇。 若当真是好奇,她也该存着自己那份好奇心,等着陆小凤将人带到南海的时候再去刨根问底也不迟。 神针山庄里都是女眷,正经的主人也只有薛夫人和她的孙女薛冰。宫九、花满楼和西门吹雪只走到了神针山庄所在的山的山脚下便停了下来,几个人寻了一间茶肆坐下,只有叶言欢和陆小凤一道上山。 今日言欢的装扮和往日有些不同,她换了一身更加干练的男装,额前的碎发也被统统梳起,露出饱满莹润的额头,唯有额角的一多五瓣梅花鲜艷如血。十几岁的小孩子本就有几分雌雄莫辨的味道,如此打扮下来,更为小言欢添了几许英气,乍一看还仿若是谁家年岁不大的小哦子。 言欢刻意如此穿着,做男装打扮,实在是因为小姑娘玩心大起,觉得既然是在查案,那自然要做出一副查案的样子出来才是。所以才刻意换了装扮,让自己看起来更加“专业”几分。 不提出门之前被宫九看见的时候,就恍若打开了九哥哥的某种开关,因此被九哥哥揽进怀里差点吻得断气,小言欢觉得自己的这身装扮还是很不错的。不过因为发生了那种“悲剧”,因此小言欢已然暗搓搓的决定将这件衣服打入冷宫,以后说什么不再穿了。 宫九之所以这么来劲儿,是因为……言欢身上穿着的这件衣服,是仿他的衣服找人做出来的。也全怪小姑娘自己懒惰,当初她离开南海之前,她家小舅舅让人给她做几件男装,以备之后有什么场合能用上。 而绣娘询问自家小小姐喜欢什么样的款式的时候,小言欢对男装实在没有研究,本想说“照着小舅舅的来几套就好”,却忽然想到,自家小舅舅剑道大成之后,衣着越发走飘逸大气的宽袍广袖风格。小舅舅身量高大,长腿宽肩细腰的穿起来自然好看,可是自己的小短腿和窄窄的肩膀……哪怕是按照她的尺寸做出来,看着也会像是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孩子吧? 言欢默了默,只能委屈的瘪了瘪嘴,然后退而求其次的指了指在一旁坐着的宫九,对绣娘道:“跟九哥哥一样的款式。” 宫九还始终处于跟王怜花彼此坑害、以及乐此不疲的坑害陆小凤的状态之中,因此他的衣着看起来虽然大多都是与寻常富家公子无二的锦衣,不过袖口和下摆却要更加收束一些,方便日常动作。 因此,这样的衣物,小言欢穿起缩小版来也很合适。 可是对着一个“小男孩”也能下得去嘴,而且还特别来劲的将人吻得差点透不过气来,九公子被叫一声“禽兽”也不要觉得自己冤枉了。 不过想想这个人早在小言欢百日的时候,就做出过分开人家小姑娘的肥白小胖腿,直接上手检验性别的这种事儿……如今这种程度,大概也只是变态的程度升级了罢。 完全不知道自己早在特别年幼的时候就被某人占尽了便宜,叶言欢欢快的跟在陆小凤身后,准备去拜访那位神针薛夫人。 第86页 宫九说神针山庄还有一位薛小姐,是因为他前世就知道陆小凤和薛冰之间的事情。不过九公子的算数本事一贯不怎么好,他虽然记住了薛冰和陆小凤之前有些暧昧,不过却没有算对时间。 今生许多事情都被打乱,大多都提前了几年。不过薛冰和陆小凤却并没有相识,如今薛冰虽然小小年纪,凶名在外,可是却这只江湖有名的母老虎,却还并没有咬过陆小凤的。 并非是薛冰的关系,陆小凤这一次神针薛夫人帮忙,是因为他曾经偶然救过被歹人抢劫的薛老夫人,因此这次遇见麻烦事,陆小凤才能厚着脸皮登门。 不过一个年近七十的老夫人被贼人当街抢劫,陆小凤如今想想还深觉不可思议。这种事情若搁在他们白云城,根本就不可能发生不说,就是真有那么不长眼的,白云城全民尚武,光是街边买菜的大爷大妈三拳两脚就能把那小贼撂倒。 而大安满街的江湖人,遇见这种事居然没有伸出援手的,陆小凤虽然来了大安许多年,可是对于这一点还真是无法习惯。 想起旧事,陆小凤唏嘘一声,转而带着笑笑迳自往神针山庄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滴,学步车~ 九公子开启了奇怪的性癖啊,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九公子,隐性情侣装爱好者什么的2333333 陆小凤真是活雷锋,不过这位从民风淳朴的白云城长大的古道热肠的好青年,自从来到大安之后,似乎每天三观都在受到暴击,熏疼…… ☆、不问昏和晓。 第六十七章。不问昏和晓。 薛冰如今也是算是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 不过比起什么情窦,恐怕这位薛姑娘还是对可以惩恶扬善的江湖更感兴趣一些。 神针山庄虽然是以针线活儿起家, 但是神针薛夫人却并不约束小孙女练武。毕竟如今世道并不太平, 她们神针山庄只有老妇拖着一个小孙女, 如果孙女没有一些武艺傍身, 薛老夫人反倒是不放心的。 若非如此,薛老夫人这般温柔沉静的性格,薛冰在她的身前长大,不说性子会有多么温婉,总也不该是如今这烈如火焰的爆炭脾气。 叶言欢是大家出身,行事自有一套规矩。她和陆小凤又有一些不同,陆小凤和薛老夫人是故交,所以登门有事相求也无不可。而她却是第一次登门,又是晚辈, 按照规矩是合该先上拜帖才是。 不过如今事出突然, 叶言欢也便没有死守这些繁文缛节, 只是让陆小凤先行,将情况告知薛老夫人,而她则在门外静待片刻, 等薛老夫人同意她入门的时候她再进去便是。 谁也没有想到,就在叶言欢站在神针山庄门外静候的似乎, 会恰好被练武归来的薛冰撞一个正着。 薛冰如今的功夫,是薛老夫人特地拜託家中的族兄,薛家庄的庄主薛衣人教导。因为若干年前发生的一件旧事, 薛家庄的名声在江湖之中一落千丈,薛衣人更是险些自刎谢罪,不过好在被楚留香和胡铁花救了过来。如今薛衣人有几分心灰意冷,薛家庄也闭庄多年,只不过既然是族中堂妹求上门来,薛冰又实在是一个很有天赋的孩子,薛衣人还是应下了此事,让薛冰跟在他身边习武。 薛衣人的一手剑法闻名天下,不过比起用剑,薛冰却仿佛更喜欢用刀。然而到了薛衣人那个境界,武器是刀还是剑,对于他来说区别都并不是很大。因此薛衣人教导起薛冰用刀来,也还算得心应手。 薛老夫人只求让薛冰在这样的世道之中可以自保,至若其他,薛老夫人并不强求。不求让薛冰变成武林高手,因为薛衣人教导起她来也更加轻松了许多。 因为薛衣人到底年岁大了,又曾经受过是那样的打击,身子骨已然大不如前,所以在薛冰有所小成之后,薛衣人便放她回了神针山庄,只每个月去薛家庄一次,让他看看习武进度便是。 今天恰好是薛冰归家的日子,刚刚到了家门口,薛冰看见的便是一个看起来比她还要矮一些的“少年”。 一个小矮子是不足矣引起薛大小姐的注意的,真正引起薛冰的注意的是叶言欢身后和手中的两柄轻重双剑。薛冰虽然用刀,但是从小耳濡目染,剑之优劣她还是能够看得出来的。 绝世神兵。 薛冰在看见叶言欢手中的双剑之后,脑海之中蓦的蹦出了这四个字。她这辈子见过最好的剑,便是她师父手中的那一柄。见过那柄凛若秋水一般的长剑之后,其余的剑在薛冰的眼中便已然沦为“平平而已”。 而如今,薛冰骤然看见叶言欢手中的这柄剑,她无端竟生出几分被褫夺了唿吸的错觉。死死地盯着叶言欢手中的剑,薛冰不由自主的向着她走近了两步。 叶言欢察觉到了身后的动静,于是缓缓转过身来。 四目相对,薛冰的瞳孔微微一缩。 她是第一次,看见这么漂亮的人。“漂亮”对于薛冰来说是很常见的东西,她的奶奶七十岁,可是依旧漂亮得让人心折。他们薛家的血脉就已然足够明艷动人,而听她的奶奶说,她娘才是当时武林之中名动一时的绝色美人。 因此,薛冰会漂亮到什么程度,只要看看她小小年纪,就已然因为美貌而江湖闻名便可以窥见一二了。 可是如今她眼前的这个少年,恍若江南水墨氤氲出的人物,又恍若取三月春花点染,方才能如此的……绝色。 薛冰痴痴的望着叶言欢的脸,视线最终落在她额角的那朵血色的花瓣之上,薛冰看着看着便不由自主的伸出了手去,用自己的手指一点一点的触摸着叶言欢额上的那朵血色的花瓣。 叶言欢微微一愣,没有想到薛冰居然会是这个动作,不过她也只是笑弯了眉眼,微微仰起头来,任由薛冰触上她额角的那朵花。 “是真的呦。” 叶言欢并没有说话,只是薛冰仿佛能够读懂她眼眸之中表达出来的含义。 “居然是真的?”薛冰轻轻的摸了摸那一朵五瓣梅花,然后触电一般的缩回了自己的手,盯着自己洁白如玉的指尖瞧了又瞧,在发现自己指尖上并没有半分胭脂的颜色的时候,她不由自主的脱口而出这样的话来。 似乎每一个新认识的人,除却花满楼之外,都喜欢问她这个问题。小言欢早已经习惯,所以只是狡黠的笑了笑,却并没有言语。 薛冰是比寻常姑娘要大胆许多,她没有如同一般的小姑娘一样羞涩,而是直接向着言欢的方向凑了过去。薛冰的眼睛很大,而且明亮,她专注的望着一个人的时候,黑琉璃一般的眼睛之中就仿佛能够倒映出那个人的影子。 叶言欢喜欢这双眼睛,因为这双眼睛的主人一定如同它一样,明媚而真挚。 西门吹雪喜欢一个“诚”字,而叶言欢也喜欢一个“诚”,只是西门吹雪诚于剑,他的“诚”更多的是自我约束,是强调自己的本心。而叶言欢诚于人,她对人坦诚相待,同时也希望他人对自己坦诚。 她不愧是西门吹雪的胞妹,却也和西门吹雪有着些许的不同。因为她是叶孤城养大的,又承蒙大庄主叶英教导。所以,叶言欢的剑道,永远不可能是一条无情的剑道。 第87页 “你生的真好看,你叫什么名字啊,是哪里的人?是来找我奶奶的么?啊对了,我叫薛冰,神针山庄是我的家,神针薛夫人是我奶奶。你也用剑么?我……我虽然是用刀的,可是我师父剑术很厉害哦我跟你讲……” 薛冰的话连珠炮也似的,她努力的介绍着自己,也想要和叶言欢寻找更多的话题。这个姑娘的胆子很大,见到让她心动的人,她总会主动的展开追求。可是同时这个姑娘也有些笨拙,除却将自己明明白白的摊开在那个人面前,她竟是想不到有更好的表达方式。 叶言欢微微错愕,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男装,转而有些哭笑不得。 情爱之事,其实,她也不是半点不懂。更多的时候,小言欢佯装不懂,是为了……欺负她家九哥哥而已。 谁让某人总是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仿佛什么都被他掌控在手里。叶言欢偏偏喜欢佯装懵懂,看着宫九一拳打在棉花上的吃瘪样子。 抛开宫九不谈,小言欢从小到大看过不知多少爱侣,不说旁人,便是他的父母便早已言传身教的告诉了她真正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她父亲那样桀骜乃至在旁人眼中可以称得上是“狠毒”的人,在她家娘亲面前却也会变作另一副面孔,会任性、会撒娇,这个男人在外面分明已经威风八面,可是在她娘亲面前,她爹就永远像是个长不大的孩子。 而她娘亲分明性子淡漠,心中唯一珍视的,曾经只有白云一城。可是为了她爹,她娘可以远居万梅山庄,一年只有零星时日才去白云城小住,其余的时光,她都在那里等待着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匆匆从大漠赶回来的男人。 因为见过太多“喜欢”的样子,因此,笑笑对于旁人这种名为“喜欢”的情感尤为敏锐。 想起这一路上九哥哥跟自己说的“神针山庄的大小姐心悦陆小凤”,叶言欢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她家九哥哥的情报,居然难得的有了不准的时刻。 当真也不知道是她家九哥哥手底下的谁这般无聊,居然编排人家神针山庄的大小姐。 私心里,叶言欢也并不是觉得陆小凤和薛冰不合适。若是真这么说的话,不若说在陆小凤如今的这个年纪,正是他心性未定的时刻,在这种时候他和任何一位姑娘都有些不合适。若是硬要凑做一堆,也不过是要徒增怨侣罢了。如今见薛冰仿若并不认识陆小凤,至少对他没有半点情义的样子,叶言欢无端的松了一口气。 不过让她头疼的事情也随之接踵而来——这位薛大小姐喜欢陆小凤并不是一件好事,可是她喜欢她……这事情又好到了哪里去? 深深地觉得还是不要让薛冰误会自己的性别才好,叶言欢刚刚要开口,便听见后面传来一道听着温和,却莫名让人毛骨悚然的声音。 “在下却也没有想到,薛小姐,你对我未过门的妻子这样感兴趣?” 这道声音截断了薛冰的喋喋不休,薛冰的声音像是被卡在了喉咙里,她瞪大了一双眸子看向了来人,目光落在那人和眼前这个背着双剑的“少年”身上别无二致的衣物上来。 她虽然绣活做的马马虎虎,不过眼力却很好。薛冰一眼就能看得出来,眼前这个男人身上穿着的衣服,从针脚到面料,都和方才她倾心的“少年”如出一辙。而他说,那是他……未过门的妻子? 叶言欢被宫九这句话难得的弄得有几分羞窘,不过也并没有如同其他的小姑娘一般羞涩的低下头去,小言欢仰起头来,努力做出她爹那般颇有震慑力的“似笑非笑”的神情,挑了挑眉,对宫九道:“未过门的妻子?” “原来笑笑对’未过门’这三个字这般不满意,这倒是九哥哥的不是了。”宫九看着自家小姑娘脸上扭曲的神情,努力憋住了没有笑出声来。 嗯,难得他家小姑娘乐意模仿一下他未来的泰山,就还是不要打搅她这个小小的兴趣爱好了。 这简直是光天化日之下的虐狗,薛冰还没有来得及捡拾一下自己那颗破碎的少女心,一扭头便被狠狠的塞了一嘴的狗粮。 她看着那个男人将她看上的“少年”揽入了怀里,只是不知为何,分明怪异的画面,如今看来居然有几分和谐与唯美。 薛冰狠狠的闭上眼睛,她总觉得,自己大概是哪里坏掉了。 作者有话要说:  emmmmm,薛姑娘别害怕,你不是哪里坏掉啦,你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了233333 宫九:最近总有人怀疑我在搅基。 笑笑【无辜脸】:绝对不是因为我太爷们。 ☆、一院丁香雪。 第六十八章。一院丁香雪。 即使薛冰在不愿意相信, 叶言欢是个女娇娥总是个不争的事实。宫九看着薛冰脸上怅然若失的神情,他微微眯起了眼睛, 不轻不重的捏了小言欢的腰一把。 小姑娘万分无辜, 不过却也不去触一个正在吃醋的男人的霉头。眨了眨眼睛, 叶言欢像是小动物一样的蹭了蹭宫九的肩头, 终于把炸毛的男人哄好了。 说话间,陆小凤也从薛老夫人那边得到了自己想要知道的关于那块红色的绣着黑牡丹的帕子的消息。并不知道叶言欢与薛冰之间的小插曲,陆小凤只是从宫九身上又一次嗅到了淡淡的醋味。 环视一圈,并没有发现除了他和宫九之外的雄性生物,陆小凤冲着叶言欢挑了挑眉毛,无声的询问。 叶言欢默默捂脸,冲着陆小凤摆了摆手,示意他回去再说。陆小凤不明所以,不过介于九公子的吃醋频率太高, 对于具体的原因, 他也并没有那么的好奇。抖了抖手上的帕子, 陆小凤对叶言欢无奈道:“看来这一次,咱们还得回盛京一趟。” 叶言欢对于去哪里并没有什么好挑剔的,她只是冲着陆小凤扬了杨下巴, 示意他好生说下去就是。于是陆小凤道:“方才我已经问过薛老夫人了,薛老夫人说, 这两样东西出自盛京的福瑞祥和福记。这两家铺子的东家是同一个人……” 不等陆小凤说完,薛冰已经接口道:“他们的老闆是个老实人,并不往外扩充生意, 每一笔生意,哪怕小到一针一线,都是会有详细的记录的,因此我们可以去他们那里查一查,看看都什么人买了这样的布料和针线。” 这两样东西其实很普通,不过在如今没有头绪的时候,也只能去那家店铺查一查了。 叶言欢听见福瑞祥的时候,她微微偏头想了想,而后先是冲着薛冰笑了笑,才对陆小凤说道:“既然如此,也很是没有必要特地去福瑞祥走这一趟了,福记和福瑞祥是兄长的产业,娘亲很喜欢他家的衣服样式。” 所以,作为孝顺且有钱的儿子,西门吹雪早早将这两家店铺盘了下来。如今福瑞祥之中工作的伙计全都是万梅山庄的人,而他们原来的老闆,只需要静心研究一些衣服样式就可以了。 陆小凤:……土豪我们做朋友吧,不对,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第88页 完全想像不出西门做生意的样子,就如同陆小凤没有办法想像叶孤城也会在生意场上和人勾心斗角一样。不过哪怕是举世无双的剑客,也终归是要吃饭的。因此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会做生意这种事情,预料之外,却也是情理之中。 默默的跪倒在土豪势力之下,陆小凤无声的叶言欢拱了拱手,表示自己“真是服了”,几个人等着西门吹雪联络了家中的管事,而后趁着这个功夫,陆小凤一行人转而去拜访了几位被绣花大盗刺瞎了双眼的苦主。 陆小凤找这些人询问一些细节,不过这都不是最主要的。他们此行最重要的目的,是花满楼想要安慰一下这些被褫夺了光明的人。而花公子的安慰,自然不是轻描淡写的三言两语。他在确定这些人的眼睛已经没有办法医治了之后,花满楼将自己听声辨位的本领教给了他们。 听声辨位和流云飞袖,这是花满楼闻名江湖的两项绝学,前者是他自己参悟,而后者则是家学。如今花满楼这般慷慨的将听声辨位教给旁人,着实让那些人吃了一惊。而作为花满楼的朋友,小言欢等人却早已经料到花满楼会这样做。 因为,他本就是一个温柔的人,对每一个人都保存着最大的善意和体贴。 薛冰是硬跟着他们一道离开神针山庄的。她虽然知道了叶言欢是个女孩子,不过却始终喜欢呆在叶言欢的身边。人对漂亮的东西总是喜欢欣赏的,在知道叶言欢有个兄长的时候,薛冰分明眼眸亮了亮,可惜在看见西门吹雪本人之后,薛大小姐端详着两个人半点不相似的容貌,很快就丧失了对西门吹雪的兴趣。 “都说外甥似舅啊。”陆小凤坏笑着对薛冰说道。 薛冰瞪大了眼睛,飞快的凑到了叶言欢身边,拉着她的袖子道:“阿欢阿欢,你还有个舅舅?” 向人间殊色屈服,颜控的薛家大小姐考虑了一秒钟,觉得如果言欢的舅舅生得和她很像,那比她大上几岁也不是不能接受。 不过下一刻,小言欢便横了正在添乱的陆小凤一眼,而后很是无奈的对薛冰道:“是啊是啊,外甥似舅,小舅舅跟我家哥哥简直是像的不行。” 勐的意识到小言欢的舅舅不止一个外甥,薛冰瘪了瘪嘴,终于放弃了这个有些荒诞的念头。不过,虽然那个叫宫九的什么的有些讨厌,可是他和穿着男装的阿欢真的好般配哦。薛冰默默的捂脸,悼念了一下自己碎掉了的节操。 西门吹雪派出去调帐本的人很快就回来了,不过他不仅带回了帐本,而且还带回来了一个死士。 对方派出来的或许是死士,不过显然他们是抵不过万梅山庄精心培养出来的暗卫的,所以他的任务失败之后,不仅没有死成,而且还被人生擒,直接押到了西门吹雪一行人的面前。 西门吹雪直接将人交给了陆小凤,至若他能够从这人口中逼问出什么东西,那全都要看陆小凤自己的本事了。 事实证明,陆小凤还是有几分本事的。在他的软硬兼施之下,那个死士终于吐出了一个组织的名字——红鞋子。 叶言欢原本对这个组织并没有什么兴趣,如今她肯跟着陆小凤一路至此,也只是不想看着自家小伙伴吃亏上当而已。可是在叶言欢听说,这个红鞋子的大姐公孙兰,乃是大唐公孙大娘之后、剑舞传人的时候,小姑娘顿时停下了手中剥毛豆的手,直愣愣的盯着正在叙述那公孙兰的事情的陆小凤。 不喜欢有人这样占据着叶言欢的目光,宫九从她手中抽出还没有剥开的毛豆,将里面剩下的一颗青绿色的豆子餵给了叶言欢,而后他眸色微沉,截断陆小凤的话,迳自对叶言欢说道:“她不是。公孙大娘没有后人。” 关于藏剑,宫九虽然知道的并不详细,但是一个灿烂辉煌的时代是不会无端湮灭在歷史之中的,所以哪怕只是知道这样的一个门派的名字,宫九若是有心,也还是可以从青史的字里行间捋顺出点点端倪。 藏剑,七秀,万花,五毒,唐门,丐帮,长歌,天策,明教,霸刀,苍云。这些门派已经荡然无存,可是他们的故事,却始终都被封印进了时光之中。 宫九触摸不到那个时代,但是却能感受得到他的小姑娘关于盛唐的情结。所以宫九可以理解,若是有人玷污公孙大娘的名声,他的小姑娘会是如何的愤怒。 前生公孙兰是宫九的手下,宫九对她的来歷知之甚详——不过是偶然得了一个大唐剑舞的残谱,便也敢自称姓公孙,其实她原本的名姓应当是熊兰,只是顶着“公孙兰”这个名姓招摇撞骗多年,一直也没有人戳穿她便是了。 前生公孙兰带着她的红鞋子向宫九投诚,宫九本着不要白不要的原则,看好了公孙兰每个月和她所谓的姐妹们劫掠商贾所得的进项,因此便也同意了她加入自己的势力之内。 公孙兰归入宫九麾下之后也不如何的安分,总想着蚕食宫九其他的势力。宫九不耐烦和她歪缠,于是就接着叶孤城的手直接将她解决掉了。 宫九并不在意自己手底下的人的善恶,因为他本就不是什么良善之人。今生他没有再在公孙兰这边下功夫,因为宫九最讨厌的便是能力配不上自己的野心的人。公孙兰自以为自己聪明,殊不知她的那些小伎俩在宫九看来简直就是蠢钝到无可救药。 女人不是不可以倚靠自己的美色换取什么东西,可是因为所谓的“美色”便以为自己可以轻松的得到一切,那便是不自知了。 更何况,一个都快年过半百的老女人,又有什么美色可谈?每次想到这个人在自己面前的惺惺作态,宫九还是觉得有些反胃。 一早知道了公孙兰的老底,也知道了藏剑和公孙大娘的些许渊源,宫九自然不会让自家笑笑跟这样的人生闲气,所以在感觉到自家小姑娘的呆滞的第一秒,宫九便将公孙兰的底细细细说给了叶言欢听。 叶言欢听了之后,眉头反而更加皱起了一些。 她并不会怀疑她家九哥哥说的话,可是他们知道,世人却并不知道。原本以为公孙兰只是和绣花大盗一案有些牵扯,小言欢却是没有想到,这个人居然如此劣迹斑斑。如今江湖人提起“公孙兰”,都会加上一句“公孙大娘”之后,这是让叶言欢最为气愤的地方。 公孙氏和藏剑的渊源,或者说,和叶英的渊源,远非一句“同属大唐”便能概括。对于叶英来说,公孙氏说是对他又知遇之恩也不为过。时隔数百年,叶英在同小弟子说起当年的旧事的时候,亦时常感慨。 心疼当年的师父,所以叶言欢格外感激当年慧眼识英才的公孙氏,正是因为如此,叶言欢才格外见不得有人给公孙姐妹抹黑。 熊姥姥、桃花蜂、女屠户,看看这些乱七八糟的诨名,想也知道这公孙兰是绝非良善之辈。这样的人居然敢冒充公孙后人,小言欢眯了眯眼睛,身上第一次迸发出了淡淡的杀气。 陆小凤看着眼前的这个小姑娘,有一瞬间,他有点不敢确定这是与自己一道长大、又总是笑容甜暖的小小少女。不过转而陆小凤又有些释怀——是了,笑笑的身上还有杀气,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因为她不仅仅是白云城中无忧无虑长大的小小姐,更是西门吹雪的妹妹、叶孤城的外甥女以及玉罗剎的亲闺女。 第89页 那三个人谁身上有杀气都是寻常,而笑笑在他们身边长大,身上带一些杀气,又有什么好奇怪的? 只是,这个小姑娘终于要走入江湖了——见了血,才叫江湖。陆小凤嘆了一口气,却站起身来,道:“好吧,我们先去寻公孙……不,熊兰。” 永远支持他的小伙伴的决定,陆小凤说,这也是一种友情。 作者有话要说:  九公子你这么容易就剧透……真的好么? 熊兰: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叶言欢:呵,不做亏心事,你怕什么鬼叫门? 陆小凤【憋笑】:咳咳,笑笑,我们不是鬼,我们是正义的使者。 ☆、都向尘中老。 第六十九章。都向尘中老。 并不意外九公子会知道很多江湖辛秘, 也确信他说的肯定都是事实,总之在听完宫九的叙述之后, 陆小凤在心中已经更加肯定“公孙兰就是绣花大盗”这个猜测了几分。 宫九自然不回去纠正他, 反正南墙什么的, 撞着撞着就好了。巨坑什么的, 跳着跳着也该习惯了。所以陆小凤成长道路上的那些南墙和巨坑,九公子可是一点想要帮他规避的心思都没有。 于是,在宫九某种意义上的推波助澜之下,陆小凤坚定不移的走上一条对于查案来说跑偏的道路。他和小言欢目标一致,那便是找到公孙兰。 嗯……或许陆小凤的任务还有一条,那就是看着笑笑,让她不要一怒之下把这个糟蹋故人名声的玩意拍成肉饼饼。陆小凤倒不是可怜公孙兰,只不过是如今还需要捉拿公孙兰归案,要是最后他拿出一团被拍成肉饼饼的东西交给金九龄, 说“这就是绣花大盗”, 恐怕金九龄也不会那样轻易的了结此案。 看了一眼小言欢身后的八十斤重剑, 陆小凤艰难的咽了一口口水,心里默默的泪流满面——麻蛋,他也很害怕小言欢的重剑的好不了?他也不想被一波大风车就送走的好不了?都怪那个熊兰! 还没有见面, 陆小凤已经在心里的小本本上狠狠给那红鞋子的大姐记了一笔。 别说好感了,如今的陆小凤, 一想起了那坑爹的红鞋子,还有那什么绣花大盗,就恨得牙根直痒痒。往年的这时候, 他分明该去好好享受人生,与美酒美人相伴的,可是如今……自古红颜多薄命,小凤多不幸,陆小凤在心里默默地怜爱自己几秒钟,这才咬了咬牙,跟在了小言欢身后。 八月十五已经很近了,每一年到了这个时候,熊姥姥的糖炒栗子总会夺走很多无辜之人的性命。而这也是熊兰的许多身份之中,叶言欢最不能忍受的一条。毕竟她最终伤害的,都是手无寸铁的普通人。他们习武之人习武,不说要守护一方安稳,至少也不该为祸百姓才是。 熊兰擅长易容,所以想要找到她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是这么多年陆小凤在大安四处游走,当真也认识了几位朋友。在这其中,便有一位名为“蛇王”的老友告诉陆小凤,公孙兰虽然擅长易容,但是她的易容总有一个破绽。因为无论她易容成什么样子的人,都总是要穿一双红鞋子的。 不是新嫁娘那样的绣着鸳鸯的鞋子,而是绣着猫头鹰的红鞋子。 陆小凤瞭然,想来她的那个名叫“红鞋子”的组织,也正是因此得名。 “五十岁了,就不要说她是个好看的女人了吧。”薛冰听着蛇王对公孙兰的形容,皱了皱眉,做出了一个几欲呕吐的动作。 “倒不是说女人五十岁了就不美了,可是她做了那么多的恶事,一定会面目可憎的。”呕吐完了,薛冰这样的又补充了一句。 嗯,薛老夫人七十岁还是美丽的,不过这熊兰……不说她生得如何,便是她做出的这些事情,就足矣让她面目之中自带几分狰狞了。 叶言欢在心里认同的点了点头,陆小凤有些无奈的抚了抚自己的额头,他总觉得,这两位大小姐的重点似乎跑偏了。 蛇王之所以对公孙兰这般了解,是因为多年以前,他的妻儿全部命丧公孙兰之手。所以他这么多年以来苦苦追寻公孙兰的行踪,为的便是要为妻儿报仇。如今蛇王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地头蛇,可是却就连和公孙兰正面交锋的机会都没有,足可见这个女人有多么的狡猾和难缠了。 陆小凤宽慰了老友一番,转而重点探查起“卖栗子的老妇人”来。 不过陆小凤一个人的能力总是有限的,宫九打定主意不帮陆小凤,可是这一次要找熊兰的,又不仅仅是陆小凤一个人。自家小姑娘也要找到这个女人,于是宫九少不得就要动用一些自己的力量。不然,若是单单只靠陆小凤一个人,恐怕到明年的八月十五,他都未必能找到那熊姥姥。 最终,宫九手下还是掘地三尺,挖到了熊兰的踪影。他们从购买栗子的老妇人下手,很快就确定了熊兰的行踪。 栗子这种东西,一般人买回去都是做菜或者做一点小零嘴解馋。可是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是不需要大量购买的。而一般卖糖炒栗子的商家,他们都有自己种的栗子林,或者从特定的山农那里收购。所以,在市场之中购买大量的生栗子的人就已经很显眼,而购买大量的糖炒栗子的人,就更是明显了。 宫九的手下没有打草惊蛇,而是跟在了熊兰身后,看她八月十五那一天到底会在哪里贩卖她的毒栗子,而后迅速的向宫九禀报了。 陆小凤一直知道宫九有些势力,却也没有想到他的势力已经大到了这样手眼通天的程度。不过一想到自家小伙伴里混进来了一个皇亲贵胄,陆小凤就又很快释然了——虽然宫九在他们南海长大,不过盛京好歹算是他的故乡,一个人在自己的故乡有几分势力,总是说得过去的。 只当宫九是动用了太平王府的人才这么快的查到了熊姥姥的行踪,陆小凤感嘆了一下“不愧是如今仅存的五位亲王之一”,便也将此事揭过,终归没有放在心上。 没有人注意到,在宫九带着熊姥姥的情报过来跟笑笑邀功的时候,西门吹雪一向平静的表情微微动了动。他抿了抿唇,之后隐晦的做了一个手势。周遭万梅山庄的暗卫会意,将去探查熊姥姥行踪的其他暗卫都撤了回来。 才不是非要和抢走自家妹妹的人较劲呢,西门聚聚只能这样自我宽慰着。所以说,不要和挂逼过不去啊,西门聚聚,宫九那傢伙是开挂的啊喂!!! 无论怎样,在八月十五的这一天黄昏,众人还是一齐去往了盛京的西园。 西园是一个大花园,里面栽满了连理树和红木棉。这两种树叶言欢都是熟悉的,因为它们在南海简直随处可见。可是西园地处北地,想要在这样的气候之中栽活一园连理树和红木棉,这背后需要耗费的精力和财力简直让人不敢想像。 而且没有必要啊。万物生长自有规律,叶言欢想不明白,为何偏生有人喜欢这强求自然而得来的景致。 因为要睹物思人啊。 财大气粗的,偶尔从南海要回到盛京几月的真·西园主人·九公子,默默捂住了自己被射了一箭的膝盖,决定坚决不要告诉他家小姑娘事情的真相。 第90页 ——连理树,又名……合欢。而木棉花,是笑笑的院子里开满了的花。 纸终归是包不住火的,多年以后小言欢清点自家男人的小金库的时候,偶然发现这座被她吐槽过的院子,才忽然发现这时隔多年的告白。那个时候,她看着那刻意用硃笔写下的“连理树,合欢也。”,无奈的摇了摇头。她男人一贯闷骚,这种告白……一定得她经过一些岁月之后,才能有清晰的明悟和懂得欣赏。 夜晚还没有来,在有毒的栗子之前,众人还是点了西园之中最有名的鼎湖上素和一干佳肴,摆了满满一大桌,不紧不慢的吃着。 刚刚吃了一筷子桌上的菜,叶言欢便微微吃了一惊,就连陆小凤也是瞪大了眼睛,又印证什么似的夹了另一道菜塞进嘴里。 薛冰看着他们神色有异,不由问道:“怎么了,是菜有什么问题?”她也夹了一筷子笋丝放进嘴里,咽下之后才疑惑道:“挺好吃的啊。” 西门吹雪不怎么吃外面的食物,不过看见幼妹的表情,他也尝了一口面前放着的嫩炒牛里嵴。 喝了一口白水,西门吹雪道:“南海的厨子。” 小言欢喝了一口汤,旋即也肯定道:“这人一定在白云城生活过。”这汤鲜美非常,是一道海鱼。只有白云城的厨子懂得在海鱼入锅之前用水果腌制,取其鲜甜,去其腥气。汤中有意思似有若无的果香,这种做法确定是从白云城学来的无疑。 宫九轻笑一声,不动声色的错开话题:“好的厨子也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说不准那厨子也是游歷四方,习百家之长的人。” 也有道理,小言欢点了点头,没有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他乡遇故知终归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能吃到久违的熟悉菜色和家乡风味,叶言欢虽然食量很小,却也少不得要多动几筷子。 难得见小姑娘吃得这样香,宫九摆了一个手势,让人去好生赏赐了那个厨子一番。那还真是土生土长的白云城中人,宫九重金将人挖过来,此刻看见笑笑吃得开心,他便也觉得这钱当真是花得值得。 钱是赚不完的,自然也是花不完的。九公子一边敛财,一边也是花钱如流水。 西园总是有许多的小花样,所以才引得盛京的权贵云集于此。今夜是八月十五,是阖家团圆的日子,而在场的几位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或是不能、或是不愿和家人团聚。不过既然到了西园,宫九便不会让他家的小姑娘起什么思念家人的心思的。 藏在树丛之中的灯一盏一盏的亮了起来,宛若连绵的烟火,星星点点的点缀在一片绿荫之中。小女孩无不喜欢这样的景致,薛冰和叶言欢看见这样的场景,都不由的瞪大了眼睛,薛冰不是含蓄的姑娘,她直接跑到了窗边去更近距离的观看这恍若将天上的星子都摘下来了一般的景致。 叶言欢很少有年龄相仿的姑娘当做玩伴,一时之间她也不由被薛冰感染,与她一道往窗边跑去。 这样的场景,是出乎人预料的温馨与华贵。在此之前,西园虽然也招待其他的客人,可是却没有这样值得人费心思的场景。 在这样的“星河”之中,一个腰背佝偻,身着青衣的老妇人就显得格格不入。她的脸如同一张被揉皱又舒展开来的纸,头髮也是灰白。 挎着一个土篮子,她开始声嘶力竭的吆喝:“糖炒栗子,刚出炉的糖炒栗子。” 叶言欢的手,悄然握紧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叔觉得,等到公孙兰下线那一天发生的另一件事情,足够让姑娘们忽略这个借着七秀名气而为非作歹的老妖婆了。 至于发生什么……哈哈哈哈哈,留个悬念~ ☆、是人间滋味。 第七十章。是人间滋味。 空气中是糖炒栗子的甜香, 在有些微凉的夜晚,这种甜蜜的香气总是能够引逗起许多人的情思来的。 一份糖炒栗子的温暖, 或许是乡愁, 或许是伤情。总归是让人想要买上那么一份, 然后捧在手心里, 驱走盛京八月的寒凉的。 叶言欢却并没有被这份甜香所干扰,她闭上了眸子,在空气之中仔细的嗅了嗅,而后,她骤然睁开了双眼,一双琥珀色的眸子就宛若这暗夜之中的寒星。 “剑的味道。”叶言欢低低的念了这么一句。 剑的味道,是叶言欢、西门吹雪、甚至是陆小凤都十分熟悉的味道。这种味道伴随着他们成长,所以虽然微弱,但是若是有心去仔细辨别, 却还是能够辨别的出的。 陆小凤的面色更加凝重了几分, 因为他发现, 空气之中不仅仅有铁的味道,更有属于血液的腥气。毫无疑问,那柄剑是染过血的, 而且这剑下的亡魂不在少数,不然, 何至于散发出这样大的血腥? 西门吹雪因杀入道,如今手下已然斩过势均力敌的对手与大奸大恶之徒不下二十人,可是饶是这样, 西门吹雪的剑上,也没有这样浓重宛若尖锐固体一样的血腥。 叶言欢站起了身来,而宫九并没有跟她一道起身。 不是漠不关心,而是宫九太过了解自己的小姑娘。她可以比任何人都绵软可爱,却也有任何人都不可能撼动的坚持。这是她的使命,是在她一出生的时候就已经写好的责任。宫九实在是最擅长体察人心的人,他给予自己的小女孩最大的呵护,却也会给予她最大的成长空间。 公孙兰的武功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高,确切一些说,若是陆小凤不受到她的那张脸的影响而“怜香惜玉”,那么公孙兰在他的面前也只有束手就擒的份儿。公孙兰的所谓的公孙剑舞,说是以“美”为依託,实际上不过是吸引了一些心性不定的男人的注意力,然后趁着他们走神的空档而大下杀手罢了。 笑笑是个女孩子,又一早对公孙兰有了戒心,所以宫九丝毫不担心她对上公孙兰会吃亏。宫九深知,因为当今武林信奉“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不说旁人,就连小言欢的父兄也是走这样轻灵鬼狷的路子,所以他的小言欢反其道而行,反而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无敌的。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任凭对方的武功再是高强,被小言欢的重剑一抡,轻剑一扫,也断然是没有招架之力的。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五招之内,叶言欢是无敌的,而寻常高手,根本也扛不住她五招——嗯,若是遇上那种脸皮奇厚,可以挡得过一招鹤归孤山的,就再来一记就好了╮(╯▽╰)╭ 叶孤城和玉罗剎也是看出了这一点,这才能放任小言欢在江湖之中行走。 一步一步的走下了西园的小楼,那个卖糖炒栗子的老妇人像是累极,正靠着一棵粗壮的连理树喘着粗气。看见叶言欢和陆小凤一前一后的走下来,那老妇人哑声道:“这位小姐和这位爷,要不要尝尝新出锅的糖炒栗子,又香又甜的糖炒栗子。” 陆小凤皱了皱眉,正想要说些什么,便见到叶言欢从怀里掏出两个婴儿拳头大小的金锭子,拿着那两个金锭子在手中晃了晃,叶言欢低下了头,对那老妇人道:“这两锭金子,买你手里全部的糖炒栗子,可好?” 第91页 老妇人满口应下,便要将那些栗子都包在油纸包里递给叶言欢。叶言欢拦住了她正在包栗子的手,而是从她手中就要接过那个装着栗子的土篮子。一边取那个土篮子,叶言欢一边道:“何必如此麻烦,这整个篮子便都给我罢。” 说着,叶言欢将手中的两锭金子往那老妇人的手腕上掷去。 这不是陆小凤第一次看见他的小伙伴用金子砸人。不过往常这个时候,笑笑似乎用的是银票?很是怀疑这小姑娘如何将两个这么大的金锭子藏在身上的,陆小凤被眼前发生的一切弄得有些发蒙。 叶言欢明显是来者不善,而扮作熊姥姥的熊兰也并非是全然没有准备——如果一个人身上带着双兵,气势汹汹的向着她迳自走过来,她依旧还是没有什么准备的话,恐怕她是没有办法在江湖之中活这么久的。 如今看见叶言欢骤然发难,熊兰将手中篮子里的栗子迅速向着叶言欢扬了过去,在叶言欢横剑扫开这些有毒的栗子的功夫,熊兰从那土篮子之中抽出了一双剑柄上繫着红绸子的双剑。 她身上青色的破布衣服也四下炸开,换做了一身色彩斑斓的彩衣。陆小凤被眼前的景象弄得微微一愣,不过旋即他便想起宫九说的,这个女人如今已经五十多岁了。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还在搔首弄姿什么的……陆小凤的神色当即便微妙了起来。 “二十两金子的栗子,就这样撒了,岂不是可惜?”熊兰将手中的双剑交叉,冲着叶言欢挑眉说道。 叶言欢冷笑了一下,用脚尖碾碎了一颗滚落在她脚边的栗子,叶言欢道:“有甚可惜的,一颗能毒死三十个人的栗子,难道还不值二十两金子?” 熊兰的眼睛微微眯了眯,视线从叶言欢扫过,最终落在陆小凤身上,她对陆小凤说道:“怎么,你也是来路见不平的?” 陆小凤皱了皱眉,道:“官府问询,关于绣花大盗一案。” 熊兰仿佛听见了什么极为可笑的事情,她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下陆小凤,似乎不敢置信一般的道:“我却不知道,陆小凤居然也是朝廷鹰犬?” 陆小凤当然不是朝廷鹰犬,他只是一个有许多看不惯的事情,而他看不惯的事情就一定要去管的闲人。 一个江湖人,却要为了朝廷卖命,这在江湖之中算是极为“折节”的事情,所以熊兰看向陆小凤的眼神之中也多了几许鄙夷。 她本就没有多么看得起陆小凤,即使一见面便蓄意勾引,她骨子里依旧是看不起陆小凤的。或者说,熊兰勾引的,都是她看不起的男人。因为这样的男人十分好掌控,而她的美貌,就是比她手中的剑更加锋锐的武器。 并不知道自己在陆小凤面前已经露了底,有了宫九的铺垫,就是陆小凤再是风流,恐怕也对熊兰提不起兴趣了。 隐隐有些作呕的感觉,陆小凤别开了脸去。他其实一直是很温柔的人,无论是对朋友,还是对女孩子。可是一想到一个和他外祖年纪仿佛的女人还想要引诱他,陆小凤就真的是在胃里一阵一阵的泛起酸意。 陆小凤脸上的嫌恶实在是太过明显,明显到熊兰想要忽略都不行。熊兰一向自持美貌,总觉得自己的一张面皮无往不利。无论是对男子还是女子,非但那些臭男人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就是那些不谙世事的小姑娘被她三言两语的忽悠几句,都会死心塌地的加入她的红鞋子,成为她的敛财工具。 第一次在容貌上吃瘪,熊兰眸色一厉,望向陆小凤和叶言欢的目光越发的不善了起来。 叶言欢只是沉声问了她一句。 小姑娘今日依旧是将额上的碎发梳了起来,露出额角的一朵红梅。所以这般,是因为近日她额角的那枚胎记总有发热的感觉,让小言欢不得不时常的抚触那处的肌肤。 额前的碎发总是给人几分童稚的感觉,叶言欢本是生得十分英气的姑娘,此刻露出光洁的前额,让她无端更增几分气势。若是寻常时候,叶言欢看起来就只像个无害的邻家姑娘,可是当她那双琥珀色的眸子带出几分冷厉的时候,才让人恍惚觉得,她果然还是叶家人。 西门吹雪、叶孤城、玉罗剎。 这三个男人与她血脉相连,而有些东西,是刻印进了骨子里的。 当被叶言欢这样的注视着时候,不知怎的,熊兰竟然蓦的萌生出了几分怯意。不过她看了一眼地上被碾做齑粉的栗子,熊兰便觉得自己的底气更回来了几分。 “我且问你,你可自称公孙大娘之后?”叶言欢没有拔剑,可是被她这样看着,熊兰只觉得自己的骨头都要被凛冽的剑气刮过一遍。 谎言说着说着,就连自己都会当成真的。三十多年前,熊兰初出茅庐的时候便已然自称公孙大娘之后,这些年她反覆的跟人说,说到她自己都已然相信了。 所以,面对叶言欢的诘问,熊兰毫不心虚的说道:“那是自然!” “七秀女儿,焉有你这般心思恶毒之辈!”叶言欢一声厉呵,手中的轻重双剑已赫然出鞘。 寻常时候,叶言欢的剑招都是从容的。君子藏剑,若非必要,叶言欢的手下总会留有三分余地。两分留给对手,而一分留给自己。 可是她知道公孙氏对于自家师父意味着什么,也知道七秀坊对于自己意味着什么。 ——那是她一想起就要连心都开始疼了的记忆,也是叶言欢第一次感到人在时间的面前的脆弱和无力。大唐的时候那段最光辉的岁月,如今已然褪色到旧谈都算不上,可是总有人记得的,他们这些后人,总还是要记得的。 君子藏剑,白云叶家。对于叶言欢来说,后者有她的小舅舅在守护,而前者,却需要她去永远记得。 这样的一份记忆,不容人利用,更不许有人玷污。 叶言欢这一次出手自带了雷霆之怒,一抬手便是一招鹤归孤山,背后重剑出鞘,叶言欢的重剑的厚重的剑身直直的向着熊兰的方向拍去。 熊兰的剑招华丽繁复,捲起地上的落叶,上下翻飞的剑影仿佛凝成了一条白练,让人应接不暇。 可是叶言欢并不需要去接她的剑,在重剑这样悍然的力量面前,那些花招都是没有用处的。 熊兰还没有见过这种一开始就往人脸上招唿的人,当下她便被打乱了阵脚,那由大唐剑器舞演变而来的剑招没有使出一半,她就只能慌忙变招,一边急速闪躲,一边勉强用手中的双剑抵挡叶言欢的重剑。 可饶是这样,她的一柄剑还是应声而碎。 “一、二、三。”熊兰却没有丝毫的慌张,她收回剩下的一柄剑,冷笑着倒数着。 下一刻,叶言欢的身子一晃,眼见着就要往后倒去! 作者有话要说:  熊兰她……是会下毒的啊。 熏疼小言欢。不过只有这样,有一个人才能上线啊。 猜猜那个人是谁? ☆、望红尘一骑。 第七十一章。望红尘一骑。 栗子上有毒, 一颗足矣杀死三十个人,而这样霸道的毒药, 可并不仅仅是入口才会发生作用的。 第92页 更何况, 方才笑笑为了泄愤, 还曾经将一粒栗子碾成了粉末。那细小的微尘飘散在空气之中, 让笑笑中毒的时间更快了几分。 在发现自己并没有胜算之后,熊兰在等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时刻。看见小言欢的身形晃荡,眼见着就已经站不稳了,而陆小凤正在他们的一旁观战,电光火石之间根本来不及到小言欢身边,熊兰扬起了仅剩下的一柄剑,眼见着剑尖便要直取叶言欢心口! 世人都说,如今武林之中轻功最好的人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然而若是真的论起来, 其实不下五人的轻功在司空摘星之上。只是这五个人还各自有其他闻名江湖的地方, 因此轻功之卓绝并没有司空摘星那般出名便是了。 陆小凤便是其中之一, 如果他全力施展轻功的时候,恐怕就连司空摘星也要比他逊色半分。毕竟司空摘星的轻功是被师门逼着练出来的,而陆小凤……若没有这漂亮的轻身功夫, 他早就不知道被人坑害了多少次,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健康的在九公子幼稚而层出不穷的“报復”之中长到这么大了。 而让陆小凤没有想到的是, 有一个人的身影比他更快了几分。宫九站的比陆小凤要远了一些,可是他却没有比陆小凤慢上一星半点。这是陆小凤第一次看见宫九全力施展轻功,也是陆小凤第一次触碰到宫九的“极限”。 平素宫九总是留几分, 倒不是要留个后手,只是他这个人最是怠懒,能用七分力就解决的事情,他绝对不会用上八分。而这一次宫九是真的急了,所以陆小凤才能有幸看见一次九公子全力是施展他的轻功。 不仅仅是轻功,一边保持着这样迅疾宛若流星的速度,宫九一边从腰侧的腰带上扯出一枚珍珠,就这样直取熊兰的太阳穴。 熊兰的速度不可谓不快,却快不过宫九射出的那颗珍珠。陆小凤用灵犀一指夹住熊兰的剑尖的剎那,宫九的那颗珍珠迅速贯穿了熊兰的头颅。 可是,真正要了熊兰性命的不是宫九射出的那颗珍珠,而是一柄剑。 比起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乌鞘长剑,这柄剑更加锋锐,而更加的璀璨夺目。它的光芒凛冽,即使上面染上了点点血痕,可是依旧无损它的寒光。 剑的主人的手很稳,抖落剑上的残血,而后还剑入鞘的动作行云流水,丝毫没有影响他接住软软倒下的小姑娘。 此剑,名为——焰归! 没有丝毫停滞和凝涩的将小言欢打横抱起,那身着一身明黄,身后负着长剑,一双眸子氤氲着一片琥珀色的男子扫视了一眼四周,最终目光落在了飞掠过来的西门吹雪身上。 男子的身份不容错认,此刻哪怕他用这样暧昧的姿势抱着小言欢,可是就是丝毫不知道内情,也对叶家的事情并不熟悉的薛冰都不会想到别的地方去——因为,那个男人不仅仅是额角上的一朵血色梅花和叶言欢如出一辙,两个人就连眉眼都会有着几分相似。 “伯父?”薛冰小心的拽了拽陆小凤的袖子,如此问道。 也不怪她会有这样的想法,毕竟虽然眼前这个男人看起来有些年轻,勉强能说有小言欢这样大的小闺女的话,也断然不可能有西门吹雪这么大的儿子,可是他却又和小言欢生得这样相似,身上也自有一种沉稳气度,薛冰听闻有些高手武功抵至臻境的时候,便是可以容颜永驻的,因此才有了这样的猜测。 陆小凤摇了摇头。 薛冰就更是奇怪,于是又猜测道:“叶城主?” 外甥似舅,若是这人是叶孤城,那和小言欢眉眼之中的几分相似,也可以得到很好的解释了。 只是薛冰没有想到,这一次,陆小凤依旧摇了摇头。他盯着那个男子额上的梅花看了半晌,而后才道:“城主的额上可没有那一朵梅花。” 可是,这人却生的和叶城主像了几分,几乎让人让人一眼就可以确信,这便是叶家人无疑。然而这都不是重点,最重要的事情是,他方才分明时时刻刻注视着场中的情景,没有错开一眼。那么,这个人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薛冰和陆小凤有没有说什么背人之语,所以他们二人并没有刻意压低声音,叶英将他们两人的话听得分明,只是如今也顾不得解释,直接望向西门吹雪,叶英道:“阿雪,你来。” 藏剑大庄主不偏不倚,对叶家的所有的孩子都是一样关心的——包括叶孤城,在叶英眼中,他也始终是个孩子。 开始的时候,叶英只能从小言欢的言语之中拼凑出叶孤城和西门吹雪、万梅山庄和白云城等等的境况。那时候小言欢还太过年幼,说话也说的含含煳煳,不过叶英始终都是将小徒弟放在膝头,听着她絮絮叨叨。 这是小言欢的温柔。她还那么小,却已经可以理解叶英的孤独,所以她总会告诉他许多“外面”的情况,仿佛这样,师父就能和大家一样,生活在温暖的白云城中,身边也有许多许多人陪伴着一样。 后来,叶英惊讶的发现,随着小言欢的年岁渐长,他渐渐可以通过这小姑娘的双眼,“看”见外面的世界。虚空之地凭空出现一面水镜,叶言欢的目之所及,都会在那面水镜之中一一浮现。 叶英觉得,冥冥之中这似乎是一种暗示和徵兆。不过并不想给小言欢虚无缥缈的希望,所以叶英一直没有将这种异状说与小姑娘听。一直到今天,在发现小言欢有危险的时候,叶英心中一急,竟然当真凝聚出了实体,直接一举击杀了熊兰。 他可以抱住小言欢,旁人也可以看得见他,如今的境况,叶英竟有一种“再世为人”的感觉。这的确是一种新生——叶英再也回不去他停留了数百年的那个幻化出来的藏剑山庄,却可以安然的出现在这个世上。 不过眼下,这都不是叶英所关心的。他直接席地而坐,将小言欢抱在自己的怀里,而后冲着西门吹雪微微示意,西门吹雪的手都有几分颤抖,从来都是平静的面上也出现了一抹惶急。他急急的去摸幼妹的脉搏,却冷不防被一只手截住。 那只手先是挡开西门吹雪,转而去拍了拍他的肩膀。叶英拍在西门吹雪的肩膀上的手微微用了几分力道,男子的声音沉稳而清凉:“阿雪,静心。” 是了,自己不能慌乱,如果就连自己都慌了,谁还能去救他的妹妹呢?西门吹雪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微微闭眸收敛了几分心神,这才重新搭上了小言欢的脉搏。 小姑娘的脉息平稳,只是一时之间内息流转迅疾,这才导致毒素迅速在周身蔓延开来。不过毒在表象,以西门吹雪的医术,想要医治这种程度的□□,可以说是信手拈来。 叶言欢只是败在了江湖经验尚浅。她避开了和栗子的接触,也屏住了唿吸,却没有想过这□□随风百尺,而且只要粉尘和肌肤相接,就总会多多少少沾染上一些毒素。而她与人决斗,必然要引动内力,这才导致小姑娘骤然毒发。 西门吹雪的心稍稍平缓了下来,先餵给小姑娘了一颗解毒的药丸,又将这些药丸分给在场的每一个人,西门吹雪果断道:“先带着笑笑回合芳斋。” 第93页 叶英接过了西门吹雪递过来的药丸,却并没有吃。西门吹雪微微一顿,有些疑惑的看了一眼叶英。叶英只是微微摇了摇头,如今他虽然与常人无异,可是却已然不是肉体凡胎。这些凡间的毒对于他来说并没有什么作用,自然也不必吃什么解毒药丸。 只是涉及到了藏剑家事,许多事情不好在众人面前讨论就是了。 西门吹雪没有深究,毕竟如今笑笑虽然抑制住了毒性,但是要彻底清除她体内的毒素,还需要更精细的对症治疗。 几个人不再耽搁,纷纷运转起了轻功,直往合芳斋而去。 叶萦洲正在被玉罗剎歪缠得紧,这人从万梅山庄追了过来,正一边缠着叶萦洲,一边暗搓搓的计划着将他的讨债鬼破儿砸揍上一顿,再抱走小闺女和他家娘子,让这臭小子再嘚瑟! 夫妻二人都没有想到小闺女会出了这么大的岔子,就连一向谨慎稳重的老管家回来禀报的时候都带上了几分慌张。 宫九虽然也是内心焦灼,但是好歹存了一丝理智。他是知晓玉罗剎来了的,也知道如今玉罗剎并不适合出现在众人面前。所以等西门吹雪和那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但是一看就是和他家笑笑存在亲戚关系的男人进到了合芳斋里面之后,宫九挡在了门外,对剩下的几人道:“你们余毒未清,一会儿我派人再给你们看看。” 这不是商量,可是一时之间,在宫九身上迸发出的几许威严让陆小凤一行人都忘了反驳,一直到薛冰他们回到了宫九的另一间别院,被他派过来的大夫号脉的时候,薛冰才勐的一拍自己的脑袋,道:“我怎么这么听他的话?” 分明是一个在小言欢身边近乎没有什么存在感的男子,可是那一刻他眼眸中的不容辩驳,让一向反骨的薛姑娘都不由自主的听从了他的话。 陆小凤哑然,他没有过多的和薛冰提及白云城的事。没有人要求过陆小凤要守口如瓶,但是陆小凤几乎本能的不愿与人多提及白云城之中的种种,这是白云城中每一个人的本能。哪怕,薛冰和花满楼都算作是他的朋友。 玉罗剎看见的,便是自家小闺女被一个高大的一身明黄的男子抱了进来,吓了一跳,玉罗剎迅速的掠到了叶言欢的身边,直接从叶英手中夺过了自家昏迷不醒的小闺女。 下意识的就抬手搭上笑笑的手腕,西门吹雪看着自家爹犯蠢,默默的从玉罗剎手里将幼妹的手腕抢了回来。 “好像你会医术似的。”怼起自家亲爹来从来都是不遗余力,西门吹雪迳自将幼妹抱到内室之中,而后下笔如飞,开出了数张药方。 玉罗剎:寒叶飘洒我的脸,吾儿叛逆伤我心……qaq 作者有话要说:  大庄主上!线!啦! 不说了,叔先去跑圈了。为大庄主打call。 ☆、常怀千岁忧。 第七十二章。常怀千岁忧。 叶言欢在晕过去的时候, 不觉回到了那个她熟悉的藏剑山庄。 昏迷毕竟也算是“睡眠”的一种,所以对于自己回到了这里, 小言欢没有觉得有丝毫值得她惊奇的地方。沿着已经走过了千万遍的路往师父的天泽楼走去, 小言欢晃了晃自己的脑袋, 顺带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 不想让叶英担心, 所以她要确保自己看不出来丝毫的异样,哪怕叶言欢知道,其实在这里,无论她在外面受了什么样的伤,在这里的她都会是活蹦乱跳的。可是之前的相处,师父总会知道她受伤了,叶言欢不知道师父是如何看出了端倪,但是她的隐瞒,到底一次都没有逃过师父的眼睛。 叶言欢不知道的是, 她家师父如今已经可以透过她的双眼去知晓这个世界发生的所有事情了。而之前叶言欢受伤, 叶英之所以能够神色如常, 是因为叶言欢的每一次受伤,都是因为习武所致,虽然叶英最是疼爱这个小徒弟, 可是习武之路註定不是坦途,从她踏上这条道路的第一天起, 这个小姑娘就理当有所明悟。 而他们这些她的至亲之人,也该有这样的明悟。 自幼长在师父身侧,叶言欢是明白她家师父的种种用心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叶言欢这一次格外的不敢让自家师父知晓,自己不慎着了一人的道,在与人决斗的时候内息勐然一滞,以至于内火攻心,勐然昏厥。 倒是不相信有人能在她家兄长和九哥哥的眼皮子底下伤了她,小言欢对自己的安全并不担心。至若陆小凤……嗯,如果他动作快一些的话,占据了距离的优势,保不齐最后救下她的人是他。 充满了对不靠谱的小伙伴的不信任,小言欢决定等自己醒了之后好生问问,到底是谁解决的公孙兰,又是谁接住了晕厥的她。 小姑娘心里想着事情,一时之间不免有些走神,等到她来到天泽楼面前的时候,看着空空如也的天泽楼前的一片空地,小言欢也只是皱了皱眉,有些疑惑师父去哪里了。 “师父,师父?” 小言欢唤了几声,却没有人应,心中浮现出了一抹疑惑,叶言欢更往天泽楼走去。叶英和叶言欢是十分亲密的师徒,在叶言欢小的时候,是近乎在叶英膝头被抱着长大的,所以这种出入师父住所的小事,叶言欢是不必多做考虑的。 走进了天泽楼中,叶言欢原本以为师父在休息,或是做别的事情,可是她在天泽楼中转过了一圈,却没有发现叶英的任何踪迹。 到了这个时候,小言欢的心中终于多了一抹慌乱,她开始迅速的在藏剑山庄之中寻找了起来,一边找一边唿喊,期待能得到师父一星半点的回应。 可惜,叶言欢还是要失望了,她找遍了藏剑山庄的每一个角落,却都没有再能发现那个抱剑观花的欣长身影。颓然的瘫软在了地上,在这里,小言欢是不会感觉到疲惫的,可是现下,一股不可名状的劳累从她的心头油然而生,让小言欢有几分怅然和无措。 “这孩子,哭什么?” 亲手餵了自家小闺女喝药,玉罗剎小心翼翼的将小言欢抱在怀里,伸手拭去叶言欢眼角的一丝泪痕。剩下的几个人在床边围了一圈,包括叶英在内的所有人听见玉罗剎的话之后,都是动作一顿。 叶萦洲握紧了女儿的手,可是在父母身边,小言欢虽然在昏迷之中,却像是终于受了委屈之后找到了倚靠的孩子,眼泪大颗大颗的滚落了下来。 叶萦洲一向淡然的脸上终于浮现出了一抹慌乱,她慌忙掏出帕子,动作却异样轻柔的帮着小闺女拭去滚滚泪痕。然而小言欢的眼泪怎么也止不住,虽然还在昏迷之中,却已经发出了浅浅的啜泣声。 宫九从来都没有见过他的小丫头这幅样子。 她叫言欢,还有一个乳名叫笑笑,这个孩子从来都应了她的名字,整日里就没有半分烦心的事情,从来都是笑眯眯的。习剑的辛苦,身上的重担,一桩桩一件件的烦心事向她倾辄过来,可是宫九就从来没有看他家的小丫头烦心过。 他的笑笑该是受了多大的委屈,才会哭成这个样子?宫九不由自主的攥紧了拳头,许久之后才缓缓松开。 第94页 将被指甲划出丝丝缕缕的鲜血的手掌藏在身后,宫九用另一只手轻轻的覆在小言欢的额头上,无声的安抚。 “乖,不哭。”他轻轻拍着小言欢的后背,不顾这是一个多么别扭的姿势。毕竟如今叶言欢还在玉罗剎的怀里,宫九几次想要抱过小姑娘,却都被保护女儿的“老父亲”狠狠瞪了一眼,最终不得不止住了动作。 现在得罪玉罗剎显然不是一件明智的举动,名不正则言不顺,九公子哪怕就是心中再是郁闷,也只能扯出一张笑脸来应对未来的泰山大人。 宫九的安抚起了一点作用,小姑娘的啜泣声渐渐歇,趁着这个空档,西门吹雪连忙端过去第二碗熬制好的汤药。宫九接过,一勺一勺妥帖的餵进了小言欢的口中。 九公子从来没有做过这种服侍人的活计,不过他做起来也并不觉得有什么别扭。他动作温柔而不容抗拒,而小言欢也并不是那种闹着不肯吃药的孩子,所以很快,那一碗浓黑的散发着苦涩味道的汤药就见了底。 西门吹雪出人意料的细心,在看着妹妹喝完药之后,他默默的递过去一个小盒子。那盒子是锁扣设计,宫九一按便能将之打开。 这样精緻的盒子里,装着的却是三两颗透明的饴糖。那些饴糖之中嵌着完整的桂花、茉莉花或是绿茶,漂亮的仿佛是艺术品,而且小小一颗很好入口,又并没有十分的甜。 宫九微微有些诧异,难为西门吹雪居然能想到这一点。挑了一颗茉莉口味的,宫九用指尖将之抵在小言欢的唇齿,稍稍用力,那颗小小的糖果便隐没在小言欢的唇齿。 伸手按了按小姑娘飞红的眼角,宫九的眼中全然都是心疼。 九公子素来会装,如果他想,那么这世上没有人可以窥见他真实的情绪。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不再在小言欢面前掩藏本心了。他会吃醋,会惊惧,也会忧虑。可是他还会欣喜,会甜蜜,会因为一个人的笑靥而和这个世界握手言和。 宫九知道,他只是喜欢上了一个人而已,所以情绪已经不再单单属于他自己。 唇齿间的苦味被压了下去,可是小言欢在昏迷之中,她的小手胡乱的抓了抓,然后刚刚止住的泪水又一次滚落了下来。 叶萦洲有些慌了,她有些茫然无措的抬起头,实现在屋子中扫过了一圈,最终落在了叶英身上。 也是病急乱投医,他们都已经尝试过了各种方法,目的就是想要让小言欢平静下来,可是显然都收效甚微。如今屋子中所有的人里,也只有叶英一人还不曾有过动作。 “大庄主……”叶萦洲抬起了头,唤了一声。 她没有见过叶英,可是她不会错认叶英的身份,因为他的人、他的剑、他的额角红梅,就是最好的证明。 叶萦洲也是藏剑叶家的后人,对于叶英这位守护了藏剑一世的大庄主,虽然隔世,但是她始终都是心存依赖的——每一个叶家人,对于大庄主,都会有这样的敬重和依赖。 虽然不清楚为何大庄主会再一次出现在他们面前,可是叶萦洲身为母亲的本能告诉她,这一切或许和自家的小闺女有关。虽然她的小闺女从未提及过藏剑天眷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存在,可是在看见大庄主的那一刻,叶萦洲便有了瞬间的明悟,她本能的知晓,所谓的“藏剑天眷”,或许就与大庄主有关。 “萦洲。”叶英对叶萦洲微微点了点头,而后对玉罗剎道:“我来吧。” 玉罗剎有了片刻的迟疑,不过只是片刻而已。很快,玉罗剎便将怀里哭得惨兮兮的小肥啾小心翼翼的交给了叶英。他并非藏剑门人,可是却与藏剑渊源颇深。作为一个合格的父亲,玉罗剎不可能在对藏剑没有丝毫了解的情况下,就将自己的小女儿舍给那个近乎湮灭了的门派的。 知晓很多藏剑旧事,敬重这位大庄主的为人,玉罗剎最终还是将自家小肥啾交到了另一个男人怀里。 就恍若小言欢还十分年幼,叶英在床上盘膝而坐,用抱着三五岁孩童的姿势抱着叶言欢,将她的小脑袋搁在自己的肩膀上,修长的手指一遍一遍的安抚着抽噎着的小姑娘。 “师父没有走。” “师父在这里。” “醒过来,醒过来就能看见师父了。” 叶英俯在小言欢耳边轻声的说着,男子的嗓音微凉而低醇,带着不疾不徐的从容气度,和显而易见的心疼和温柔。 他知道小姑娘为什么哭,因为他的小徒弟啊,其实并不是特别乐观和坚强的姑娘。 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这孩子看着总是很爱笑,每日仿佛什么烦恼也没有。可是风雨暗藏的白云城,暂且无以为继的藏剑,甚至是远在大漠、身处鬼狷之地的父亲,以杀悟道的兄长和在暗潮涌动的盛京游走的九哥哥,这些事情都始终让他的小徒弟忧心忡忡。 她还那么小,也总是在笑。可是这种欢笑,又何尝不是为了让家人安心呢?叶英始终觉得,孤城小瞧了这孩子,在他一心想要将小言欢护在羽翼之下,让她快快乐乐的长大的时候,小言欢已经学会了承担,并且在心中已然有了想要守护的一切。 从那个时候起,叶英就开始想,如果自己能出去和叶家的这些孩子们一道面对风雨,而不是只能传授小言欢武功,那么那些孩子们是否就会轻松一点? 一念起而不可绝。在这个念头萌生之后,叶英仿佛隐隐触碰到了什么,而后歷经数年,他终于一举突破,忽然有了实体,出现在这些叶家的孩子们面前。 熟悉的男声在耳边一直迴荡着,小言欢在这样的安抚下渐渐的平静了下来。半晌,她勐的睁开了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啊,咱们的小肥啾不是傻甜白。毕竟是要当……的人。【嘿嘿,不剧透】 写着大庄主和小言欢的互动,忽然……又想写大庄主当男主的同人了【不敢说“嫖大庄主”怕被打死】。唔,姑娘们想看么? ☆、独有倚栏人。 第七十三章。独有倚栏人。 叶言欢忽然意识到, 自己是被一个人抱在怀里的。 她先是一惊,因为那个人不是哥哥, 哥哥身上总是有一种清冷的梅花香气, 也不是九哥哥, 九哥哥的怀里不会这样微凉。那……是爹爹?可是也不像, 爹爹身上从来都是淡淡的铁锈味道,那味道代表着杀戮,可是也代表着对他们一家人“佛挡杀佛,神挡弒神”的保护。 至若陆小凤……小言欢借给他两个胆子,他也是不敢在自家哥哥和九哥哥面前抱自己哒╭(╯^╰)╮ 那会是谁呢?这个怀抱这样的熟悉,带着让她安心的感觉。 忽然之间有了明悟,叶言欢一惊,继而一声“师父”已然脱口而出。她勐的睁开了眼睛,果然看见一道明黄色身影映入眼帘, 不敢置信的眨了眨眼睛, 叶言欢不顾身体的眩晕和真气忽然凝滞在筋脉之中的酸软, 勐的坐了起来。 叶英被看着在他怀里扑腾的小徒弟,无奈而又宠溺的笑了笑,从床上站了起来, 叶英动作熟练的将小言欢用被子捲成了一个春卷,他点了点小言欢的额头, 道:“言欢,你该好好休息。” 第95页 可是如今的境况,让她如何休息? 小言欢瞪大了眼睛, 死死的盯住自家师父,半点也不敢错开上眼神。她是真的怕,怕自己一闭上眼睛,师父就忽然不在了。 叶英无奈了,他知道这孩子的倔强,男子骨节分明的大手微微曲起,颳了一下小姑娘挺翘的鼻子,然后故作严肃道:“听话。” 认真算下来,叶英其实带大过不少的孩子,而小言欢显然是这其中很是好带的那一挂,小姑娘从小就在他的身边,叶英最是了解该如何安慰她。 小肥啾意外的被成功顺毛,难得撒娇一样的自家师父说了一句“师父,我醒来的时候,你还会在这里吧?” “嗯。”叶英点头。 于是,得到了想要的答案的小姑娘终于心满意足,体内的余毒还没有清理干净,她很快就闭上了眼睛,安静的睡了过去。 看见小言欢睡着,西门吹雪转身继续去熬药,而玉罗剎和叶萦洲也走了出去,夫妻二人亲自去了后厨,准备吩咐下去一些清淡可口的食物,好生帮自家小闺女补补身体,而为大庄主接风——对于叶英的忽然出现,没有人去询问他缘由,只宛若多了一个亲人,叶家人以及和叶家有关的人居然十分轻易的接受了这个设定。 屋子内除却叶言欢,便只剩下了宫九和叶英。宫九一直沉默着看着叶英师徒的互动,等到小言欢睡了过去,他走到床边坐下,轻轻的摩挲了一遍叶言欢的小脸,从额角到鼻头。宫九温热的手指以不轻不重的力道拂过叶言欢的脸,他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动作也堪称温柔,可是却偏生有了一些让人牙酸的味道。 良久,他对在一旁的桌子边坐定的叶英道:“叶先生,笑笑大了。” 儿大避母,女大避父。哪怕是玉罗剎也该有所顾忌,更何况叶英。宫九心中是翻腾的醋意,不过他知道面前这个男人的身份,也知道他的小姑娘对他有多么敬重。因此宫九只能将自己唇齿之间就要溢出来的酸意狠狠嚼碎咽下,而后尽量平和的表达。 叶英原本正在端着一盏清茶啜饮,听见宫九这话,他险些呛咳出来。 藏剑山庄的大庄主素来剑外无物,对于男女之情素来不甚在意。而且小言欢是他看着长大的小姑娘,在叶英心中,小言欢是后辈,是小徒弟,更是小女儿一般的存在。 叶英是知道宫九的,毕竟自从小言欢还小的时候开始,跟他讲外面的事情的时候,“九哥哥”这三个字的出现频率便已经是十分之高了。等到后来叶英渐渐能看见小言欢眼中的景象,这个男孩子便开始在她的小徒弟身边来迴转悠。 知晓他对他的小徒弟的情思,也知道这恐怕并不是一个十分温和宽容的男子,不过叶英却也没有想到,所谓醋海翻波,这把火居然还能烧到他这里来。 现在的小孩子每天都在想什么啊?大庄主第一次在心里产生了一种无力感,莫名总有一种想要扶额的冲动。 不过世外高人的人设不能崩,叶英抿了抿唇角,阻止他嘴角想要抽搐的冲动,这才冲着宫九点了点头,面无表情的“嗯”了一声。 “九、哥、哥” 原本已经闭上了眼睛的小姑娘忽然又重新睁开了眼睛,此刻唤出的一声“九哥哥”颇有几分咬牙切齿的味道。 装睡技能max,小言欢在宫九摩挲她的脸的时候没有动作,听见他对自家师父说的话,小姑娘却有些装不下去了。听到宫九对师父说这样的话,虽然知道是九哥哥吃醋了,可是叶言欢依旧觉得羞耻心爆棚,只能任由一股热意蔓延上她的整张小脸,小言欢就连脖子都要红透了。 生怕宫九再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来,小姑娘连忙出声,阻断了他和自家师父的谈话。 “我想吃一碗桂花小汤圆,汤圆要一半花生一半芝麻,桂花要糖桂花,九哥哥帮我去跟后厨的大娘说嘛~” 南海的口音和官话比起来更加清甜软糯,小姑娘又是刻意撒娇,而且她还病着,就更让人想要纵容。 比了解自己更了解笑笑,其实宫九不是不知道小言欢方才只是装睡的。而他刻意说出这样的话,其实并不仅仅是说给叶英听,更是说给……他家小姑娘。 九公子最是爱拈酸吃醋,而若是他的小姑娘不知道他醋了,那他被酸死又有什么用呢?宫九从不做赔钱的买卖,所以他绝不是那种闷声吃醋,最后把自己气得要死,对方却好无所觉的人。 两个知根知底的人彼此博弈,倒是没有胜负之分,只是一个磨合的过程。 宫九并不相信所谓的“天生一对”,而叶言欢亦是不信。天底下没有一开始就十分合适的两个人,所谓的佳偶天成,不过是两个人彼此相爱,于是便肯卸下层层铠甲,用最柔软的地方拥抱对方,彼此磨合,最终才能成为最是契合的样子。 这只是情爱之中的小心思,风月之中的小手段,和阴谋无关,却也失之大气。所以,若是这样大大咧咧的摊开在长辈面前,叶言欢是真的害羞,只恨不得找一条地缝钻进去才是。 不过小言欢要吃桂花小汤圆,宫九还是要跑那么一趟的。他仿若不放心的扫了叶言欢和叶英好几眼,才终于走了出去。 险些被宫九方才那几眼看得炸毛,小言欢狠狠瞪了他一眼,还举起了自己小小的拳头。等到宫九终于走了出去,小言欢才有些羞赧的对师父嗫嚅道:“他……他平常不是这个样子的。” 不会表现得这么像是个挑衅对手的毛头小子,也不会这样在长辈面前失礼。 叶英宽和的笑了笑,没有将宫九的话放在心上的揉了揉小言欢的脑袋。嗯,大庄主总是觉得,这只小肥啾就连脑袋顶上的毛毛都耷拉了下去,他要是不好好安慰一下,小姑娘保不准要羞愤到用重剑去把她的九哥哥砸成肉饼饼了。 不过叶英虽然并不懂男女之间的那点微妙的小心思,可是他毕竟活了这么久了,有着异常丰富的人生阅歷,嘆了一口气,叶英对叶言欢道:“言欢,那个孩子看起来,脾气并不是很好。” 宫九素来擅长伪装,不过在笑笑面前总会露出几分本性。而叶英又绝非可以轻易煳弄之辈,他说宫九“脾气不好”,已然算是客气的说法了。其实叶英明白,宫九那哪里是脾气不好,分明就是偏行诡道,性子怪诞罢。 长辈们总希望自家孩子可以找到一位温柔的伴侣,大庄主在某些时候也不能免俗。叶英很少和小徒弟谈论这些事,亦不是在背后谈论人是非之人,所以犹豫了一瞬,叶英才斟酌开口道:“或许言欢,你该选一个温柔体贴些的?” 小姑娘抬起那双和叶英别无二致的眼眸,静静的凝视着自家师父,半晌之后,叶言欢忽然笑开。她摇了摇头,对自家师父道:“嘛,师父,其实啊,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最让人安心的,不是什么温柔,而是被偏爱啊。” 只有被偏爱,才能感觉到自己是特别的,是无法替代的,是被人放在心尖上的。也只有被偏爱,才有对他任性的底气,才能有勇气和这个人一道走下去。 第96页 没有想到小姑娘已经想的这样深远而透彻,叶英先是愣了愣,转而只是抬手摸了摸小言欢的头顶。 “好。”他轻声说道,而后又补充一句:“如果他欺负你,要跟师父讲。” 藏剑叶家,这是她的家,也永远是她的后盾。而藏剑大庄主对每一位叶家人的守护,也将横亘他们一生。 看着叶家的每一个孩子都能幸福,叶英一生之所愿,也不过如此而已。 宫九站在门外,将屋内的对话听了清楚。 他也不是有意偷听,只是还没走出院子的时候忽然想起今天有新运过来的枇杷,所以便想着问问笑笑要不要吃枇杷秋梨糕。 姑且先做出来吧。宫九也不进屋再去询问一遍了,而是屏住了内息,放轻了脚步,迳自往后厨走去。 听到了笑笑说出了那么可爱的话,九公子唇边的笑意怎么也压不住。 这边小言欢见到了师父,又是一家人团聚,气氛自然是其乐融融。而另一边的陆小凤和花满楼却没有这么多闲情逸緻了。 薛冰到底内力不深,吃了西门吹雪的解毒药丸之后就沉沉的睡了过去,而陆小凤和花满楼功夫精深,倒是没有受到太多的影响。两个人在院子中的石桌边坐着,八月的盛京有些凉,不过这点凉意对于两个习武的男人来说并不算是什么。 宫九别院之中的下人训练有素,看见两位客人在石桌边坐着,便很乖觉的将晚膳摆在了石桌上。今晚吃的是盛京有名的铜火锅,热气腾腾的火锅在秋日的夜里弥散出大片的水汽,更添几分温暖。 陆小凤涮了一片羊肉,忽然嘆了一口气。 花满楼停下了动作,向陆小凤的方向偏了偏头。 “我觉得啊,女人真麻烦。”揉了揉眉心,陆小凤忽然开口道。 作者有话要说:  无形撩汉最致命,小言欢的撩汉技能……简直满点。 估计叶家的那点儿可怜的情商全都遗传给小言欢了。所以其他人就都……233333 陆小凤居然会说女人麻烦,一定是哪里坏掉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月华笼露华。 第七十四章。月华笼露华。 陆小凤很少觉得女人是麻烦的事情。在他的少年时期, 宫九是比女人要麻烦的多的存在。而他在年少的时候接触过的女性之中,叶姨大气而笑笑温暖。后来他年岁渐长, 渐渐在江湖之中结交一些自己的红颜知己, 那些姑娘们或许性格各有不同, 可是大抵都有各自性格之中的闪光点。 因此, 陆小凤从未觉得,女人是一种麻烦。 可是在秋风微凉的今夜,陆小凤第一次觉得,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是香软可人的。对着花满楼意味不明的这样感嘆了一句,陆小凤将筷子上夹着的羊肉在滚烫的汤水之中涮了几下,而后放入自己面前的料碟之中。 他的口味是在白云城中培养起来的,南海多水果,口味也偏酸偏辣,因此陆小凤没有选择一般的盛京之中流行的麻酱腐乳的料碟, 而是用一点南海运过来的海鲜汁拌开甜咸交错的辣椒牛肉酱, 最后再撒上了一点小米辣和香菜。 滚烫的羊肉沁入了微凉的料碟, 迅速变成了可以入口的温度。陆小凤将之塞入口中,筷子也不忘将青笋、藕片、老豆腐这种难煮的食材下入了锅中。 “其实先涮一点肉菜,再往里面放蔬菜, 这才会更好吃。”陆小凤有些可惜的对花满楼说道。 花满楼早听到了旁边的动静,他也并不慌乱, 只是从善如流是的在清水的锅子之中涮入了一两片切得薄如宣纸一般的肥牛。那肥牛是取鲜嫩的上脑肉,仿佛冰库之中窖藏,然后由刀法精湛的大师父一片一片的片下来的。为了保持肉的形状和口感, 那层碟子下面还垫了一层碎冰,碎冰用荷叶包好,既保持了温度,又不让碎冰融化之后的水淡了肥牛的口感。 和陆小凤在料碟之上有特殊的偏好不同,花满楼很喜欢入乡随俗,因为对一个地域的了解,必定是从对这个地方食物的了解开始的。花满楼能够“行万里路”的机会并不多,甚至于“读万卷书”的难度也比常人大一些,所以他能够做到的每一件事情,花满楼都会努力珍惜,细细体味。 火锅之下放的炭火很旺,很快就将因为方才陆小凤胡乱下了那么多的蔬菜而冷却下来的锅底重新烧热了起来。花满楼夹着几片肥牛,白皙的手腕悬在热汤之上,轻微晃动几下,原本红粉色的肥牛卷就变成了灰白的颜色。 花满楼将那块肥牛沾了一些拌了腐乳的麻酱,姿态优雅的咀嚼,而后露出恰到好处的笑意。但凡是世家公子,从小衣食住行自有规则,也因为如此,大多世家公子都更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可是花满楼不同,他在用膳的时候不堕大家风范,只是却会自然露出真诚而又赞嘆的感情。 陆小凤喜欢认真吃饭的人,所以像是西门吹雪那种在外只吃水煮蛋,又很少会让他进万梅山庄的傢伙,还有叶孤城那样吃得少而克制的人,亦或是没有比小黄鸡吃的多多少的笑笑,虽然他们生得都挺好看的,可是在陆小凤心中却远远没有达到“秀色可餐”的地步。 反倒是花公子吃起饭来认认真真,又很香甜的样子,有几分对陆小凤的胃口。因为如此,每次陆小凤流连江南的时候,总会去寻花满楼一道吃饭的。 不过现下,看着花满楼一丝不苟的吃着他的涮牛肉,从上脑的霜花肉吃到了脆生生的牛胸口肉,丝毫没有想要理会他的样子,陆小凤只能嘆了一口气,认命的从石凳上站了起来。 走到稍微距离花满楼吃饭的石桌远一点的地方,陆小凤才提高了音量,说道:“几位姑娘既然来了,何不现身一见?” 回应陆小凤的,不是清甜娇软的女声,而是几样凌厉而来的武器。剑是最常见的,还有鞭子,刀,甚至于峨眉刺这种并不常见也并不飘逸美丽的武器。而那因为“不好看”、“威力不大”的峨眉刺,正直取陆小凤的咽喉! 陆小凤的周身每一处要害都被一样武器笼罩,这些人的武功或许不强——这种不强,是针对陆小凤见过的人的。然可很难想像,在陆小凤见惯了西门吹雪、叶孤城、叶言欢、花满楼甚至是司空摘星这样的功夫之后,看谁不是“武功不行”? 不偏不倚的说,这些袭击陆小凤的女子,功夫在江湖之中已然堪称二流的水品。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传说中的“蚂蚁咬死大象”一词或许可以概括一下如今场中的景象。陆小凤被这几个并不算高手的姑娘围攻,若是他并非陆小凤,恐怕今日也很难脱身了。 被种种武器包围着的陆小凤宛若一尾游鱼,周身就恍若没有了骨头一般。他身形一晃,灵巧的在几个女人的包围之中穿梭,也没有人看得清陆小凤是如何动作的,这些女人手上的武器很快就被他卸了下来。 一直把这些武器拿在手里太过碍事,陆小凤看了看手中杂七杂八的武器,只得将之扔在一边去。 抛开武器不谈,陆小凤清了清嗓子,对这几人说道:“几位姑娘深夜前来,有何贵干?” 第97页 “当然是杀了你,给我们大姐报仇!” 一个青衣女尼率先出声,只是她口中说的话语可是和清净的佛门没有什么关系,反而更带出了几分不应该出现在出家人身上的狠意。 陆小凤扫视了一圈,发现这些女子的打扮各不相同,可是脚上却都穿着一双红鞋子。而他们又提及了熊兰,因此这些人的身份真的挺好猜的。 陆小凤一心想要拿熊兰归案,却也没有想要以一己之力端了红鞋子那样一个盘根错节的老师。所以,在今夜忽然出现的那位叶家长辈刺穿了熊兰的心脏之后,陆小凤的一反应便是“苦笑”了。 熊兰死无对证,自然不能结案。而他们的人杀了熊兰却也是无法反驳的事实,于是无论他们抽手还是不抽手,他们和这个红鞋子都已经是註定的不死不休了。 几个人被缴了武器,却没有一个人打退堂鼓,都纷纷向着陆小凤重新攻击了回来。女人自在没有打武器的时候是如何打架的?无外乎是用指甲扣抓,或者是用牙齿撕咬? 这个问题在此之前陆小凤从来都没有考虑过,以至于等到他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景的时候,还愣了好一会儿方才反应过来,以至于被两个红鞋子的成员之一咬在了胳膊上。 陆小凤第一次后悔自己的灵犀一指是夺人兵器的武功了,若是这会儿将缴下来的武器还给她们,会不会显得自己太怂?陆小凤嘆了一口气,只能强打起精神来和这个女人歪缠开来。 却就在这个时候,金九龄带着一群六扇门的捕快便沖了进来。看见陆小凤和一群女人“撕打”在了一起,金九龄先是愣了一下,转而不受控制的笑出了声来。 他当然要笑,这世上每一个看见过陆小凤这样狼狈的模样的人,恐怕都是会笑的。就连金九龄带过来的捕快们也跟着笑出了声,毕竟看着一个在女人面前无往不利的男人吃瘪,怎么样都算是一种极为奇特而让人愉悦的体验。 花满楼已经吃完了——在陆小凤和这几个红鞋子的女人歪缠的功夫,他吃完了一盘子涮牛肉,又把陆小凤涮进锅中的青笋、藕片和老豆腐吃得干干净净。甚至,花满楼还涮了一小碟白菜和宫九的厨子精制的珠江面,这才不紧不慢的往陆小凤这里走了过来。 花公子平素并不是这么不体贴朋友的人,至少不会和陆小凤争抢吃食。只是他的听力远胜过旁人,所以花公子一早就听到了向着他们这边走过来的整齐划一的脚步声,以及腰刀发出的细碎声响。 这个世界上会这样大规模的佩刀的人不多,最常见的便只有杀手和捕快。太平王世子的别院不会有杀手闯进来,所以便只有可能是后者。 无论怎样,陆小凤这火锅是吃不成了的。基于不浪费的行事原则,花满楼才将那些蔬菜帮他吃下了肚子。 顺便一提,在陆小凤走之后尝了一下陆小凤的料碟,花满楼对南海的兴味也更强了几分。海鲜汁和牛肉酱的组合十分奇怪,不过意外的并不难吃。花满楼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不爱吃辣、口味偏向醇和清淡的江南人士,吃久了居然也能吃出几分美味来。 金九龄带过来的捕快都是个中精英,又有五十多人的样子,而红鞋子的其他那几人被陆小凤卸下了武器,随着金九龄的一声令下,那些捕快很快就捉住了这个红鞋子的“余孽”。 金九龄对陆小凤拱了拱手,道:“都说陆大侠是破案神速,金某原本以为不过是世人盛赞,如今领教了陆大侠破案的本领,金某真是服了。” 轻松的笑了笑,金九龄还和陆小凤开玩笑道:“陆大侠这么快就侦破了绣花大盗的真实身份,还诛杀元兇公孙兰……” 故意停顿了一下,金九龄像是松了一口气一样的拍了拍胸口,这才道:“幸亏陆兄不混官场,不然哪里还有我们的饭碗?” 陆小凤自然不可能混迹官场,金九龄也没有他自己说的那样没用。众人都知道这是笑话、是恭维,可是因为金九龄“心有余悸”的语气实在是太过真挚,以至于众人愣了半晌之后才勐然爆发出原本该有的笑声。 虽然主犯被击杀,不过他们成功的围剿了这些从犯,而且还根据线报找到了红鞋子往来的帐目,在上面也清晰的看见了铁鞋大盗偷走的东西,一切证据确凿,过程严丝合缝,就连半点疏漏的地方也没有。 那些被擒住的女人被分开塞进了不同的牢房。她们之前虽然都是流落江湖的女子,却还没有遭过这样的罪,又因为被熊兰养得飞扬跋扈,所以牢房之中时常听得到她们的叱骂之声。 这些人无论是女尼还是女道,都不復当日的沉稳,开始因为馊了的饭食和牢房内的蛇虫鼠蚁而大声的唾骂哭闹起来。 唯有一个人始终都是保持着沉默,那便是是红鞋子之中的二娘,她抱着腿缩在角落里,静静地等待着一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火锅的料碟到底要麻酱川崎腐乳,还是要芝麻油蒜泥耗油,或者是海鲜汁和牛肉酱? 真是世界级的是难题啊。叔选海鲜汁和牛肉酱。叔一定是个假的北方人。 因为用了替换章,所以赠送姑娘们五百字。抱歉抱歉。qrz~ ☆、一塔枕孤城。 第七十五章。一塔枕孤城。 红鞋子的二娘静静的抱着膝盖, 坐在冰冷骯脏的牢房里。她没有如同她的其他姐妹一样大声的叱骂,而是出奇的安静。因为她在等待着一个人, 一个她为之背叛了姐妹的男人。 阴暗的牢房被人打了开来, 二娘惊喜的抬起了头, 并不意外的看见了一个男子走了进来。她的脸上迅速的浮现出了一抹笑意, 就宛若已经枯萎了的花被甘霖浇灌,重新焕发出了勃勃生机。 金九龄对二娘缓缓的点了一下头,声音十分的温柔。 他对着二娘伸出手去,柔声道:“做的很好,辛苦了。” 二娘迅速的站了起来,因为她们这些红鞋子的成员都身怀武功,所以这些衙役们在她们的饭食之中掺入了散功的药物,二娘只觉得自己周身酸软,就连站起来也有些费力。不过看见了金九龄, 她的脸上迅速浮现出了一抹红晕, 掩盖了连日以来牢狱之灾而产生的苍白。 踉跄着向着金九龄扑了过去, 二娘软软唤道:“九郎。” 已经被关了三天,二娘多多少少都有一些狼狈,金九龄的眼中浮现出了一抹厌恶, 不过他掩饰的很好,像是二娘这样沉湎于见到情郎的喜悦之中的人也并没有注意到这一闪而逝的厌恶。 忍住心中的噁心, 金九龄摸了摸二娘已经有些凝结成一浏一浏的头髮,对她说道:“公孙兰已经归案了,绣花大盗之咱们已然栽在她的身上。二娘, 我们安全了。” “大姐……”二娘眼中划过了一抹愧怍,她窝进了金九龄的怀里,很久没有说话。 金九龄看着自己今日华丽的外袍上的点点污渍,他的眉头皱的更紧。这是二百两一件的云锦,好不容易从往来于白云城的商户那里订购过来,今天才是第一次上身。不过想了想自己的目的,金九龄皱了皱是眉头,却还是忍耐了下来。 第98页 稍稍推开自己怀中的女人,金九龄对二娘柔声道:“二娘,你们红鞋子少了公孙兰,你就该是这红鞋子中的第一人,你可有红鞋子的信物?” 二娘已然完全被金九龄迷惑住了,她点了点头,对金九龄说道:“有的,大姐喜欢易容,所以我们都是要看见她手中的那红色珊瑚雕刻成的鞋子,才会听令行事的。” 金九龄眸中精光一闪,从袖中取出一物,向二娘确认道:“二娘所说的,可是此物?” 那是一块一指长的红色珊瑚,被雕刻成了鞋子的形状,鞋面上还细緻的雕刻出一只猫头鹰,就和公孙兰脚上穿着的那只红鞋子一模一样。 二娘点了点头,道:“就是它了。” 金九龄满意的将那只小小的红鞋子收了回去,而后他对二娘温柔的笑了笑,有些突兀的开口道:“二娘,你帮我除去了公孙兰,其实心里一直很愧疚,是也不是?” 和后来的那几个新加入的姐妹不同,二娘是自幼被公孙兰收养,也是被她亲自传授武功的唯一一个人,她和公孙兰虽然是姐妹相称,可事实上却既像是母女,又宛若师徒。正是因为如此,公孙兰的很多事情都不曾避着二娘,所以金九龄才选择了二娘为策反目标,也才能这样顺利的让公孙兰为他顶罪。 公孙兰是个不相信男人的女人,可是却到底小看了一个女人可以为所谓“爱情”而狠心的程度,所以才会栽在金九龄和二娘的手中。 只是二娘也不是不会愧怍的,听见金九龄这样问她,二娘点了点头,嘆息道:“大姐待我,实在是不薄……” 即使公孙兰草菅人命,可是对她们这些姐妹,却实在是好的。 二娘还想说一些什么话,譬如她不后悔如此行事,又譬如想要剖白一番,告诉金九龄自己可以为了他背叛任何人。然而金九龄微凉的手指搭上了二娘的后颈,微微用了几分力道,而后状若无意一般的说道:“既然你这样懊悔,不若去陪陪她好了,省得她黄泉路上寂寞。” 说着,金九龄就要内力一吐,直接扼断二娘的脖颈! 可是他却没有成功,手腕只觉得一阵麻,一阵凉,而后他倏忽抬眼,便看见了太平王世子领着一干人站在了牢房外面。 敲在他手腕的是一根簪子,自然不是太平王世子的,而是站在太平王世子身旁的另一个男人的。那个人金九龄也是熟悉,正是当年闹出不小的波折,险些被褫夺探花之位,却最终证实是有人构陷,而那人也因祸得福,不仅仅保住了探花之位,还入了皇帝的眼,这一年以来青云直上的……顾惜朝。 顾惜朝往日都是将一头长髮一丝不苟的束起,这会儿他抽出了簪子,一头本就自来卷的头髮蜿蜒至肩头,为他添了几分柔软的意味。 “呀,小顾居然是自来卷啊。”站在人群后面的背着双剑的小姑娘轻声感嘆,顾惜朝回头看了小言欢一眼,一贯以狠厉着称的探花郎,这会儿竟是有些侷促的拢了拢自己的头髮,有些仓皇的别开眼去。 也不怪小言欢会有这样的感嘆,毕竟他们只有几面之缘,而在此之前,顾惜朝都是头戴方巾的文人模样,或者戴着玉冠将头髮挽起。比起同样是自来卷,也从不加以掩饰的李寻欢,他似乎不太喜欢自己这一头太过显眼的头髮。 叶英持剑站在小徒弟身后,不由伸手敲了敲她的脑袋。 “别闹。”大庄主训徒,只是语气之中纵容太过,并不十分严厉。 宫九……宫九对于这位叶先生,已经算是没有脾气了。毕竟对方是长辈,他总不能说打就打——而且,宫九估计,自己可能还真的打不过这位。而叶英也十分有长辈的风范,无论宫九如何找茬,如何想要隔绝开自家小肥啾和这个男人,对方始终是用一种看着胡闹的孩子一般的目光看着他,让九公子第一次生出一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无力感来。 不,不是第一次。似乎一遇上他们叶家人,宫九就总会有这样的无力感。 实话说,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宫九都没有遇见过叶英这样的人。他的父亲前生对于他来说等同仇人,而今生也大概还是在仇人的范畴之中。不过前世他的父亲是太平王,今生换成了皇帝而已。 而叶英显然是将自己摆在宫九的长辈的位置上,对待宫九也和对待阿雪没有什么差别——说起来,宫九也算是他看着长大的孩子了,叶英会是这样的态度,真的一点也不稀奇。 了解这个人的本性,甚至因为阅歷与知道某些宫九重生的内情,所以叶英对宫九的了解可以说比笑笑对他的了解还要深,作为带大了数个熊弟弟和一干熊弟子的藏剑大庄主,叶英对付起宫九来简直不要太轻松随意。 小言欢虽然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偶尔看见九哥哥吃瘪……也是一种不错的体验。作为一只血统纯正的大庄主的小迷妹,小言欢每一天都在努力的给大庄主打call,为大庄主爆灯,【划掉】想给大庄主生猴子。【划掉】 叶英:呵呵,为师存在的意义,就是要让某个想拱我们家小白菜的猪明白言欢她到底是谁家的小肥啾。没事儿胡乱伸爪子是会被剁手的! 吃醋的时候,要尽量不动声色。 都快被腌成老坛酸菜的九公子在心里默念着,然后开始做一些其他的事情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横了一眼顾惜朝,宫九对一旁头髮花白的老头说道:“诸葛大人,事情的始末你可听清楚了,这次可是你们六扇门出了内鬼!” 诸葛小花被宫九早早请到了此处,几个人隐藏在这地牢之中的暗房之中不久,金九龄便过来杀人灭口了。 而宫九显然是知道了事情的始末,所以才会请诸葛神侯过来“看戏”。金九龄自己已然将他的计划和打算都和盘托出,虽然只是三言两语,但是诸葛神侯查了多年的案子,自然可以从金九龄的这些话里听明白他的计划。 那二娘便是人证,而如今众人都将金九龄方才的话听得分明,他已经算作是自陈了自己的犯罪过程,就连再审都不必,诸葛神侯直接便可以定下他的罪。 金九龄这才像是明白了什么,他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了起来。金九龄张开嘴想要解释些什么,可是却就连一个音节也吐不出来。他是六扇门出来的人,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这位诸葛神侯的厉害之处,在这位面前,任何的辩白和解释都是徒劳无功的,而谎言更是只会让自己显得如同跳樑小丑一般。 金九龄的心里一阵一阵的发寒。 他甚至不敢跑,因为不说旁的,他自己曾经亲眼见过太平王世子和那个高大佩剑的男子出手。更何况还有站在后面的陆小凤和西门吹雪,这些人之中,他随便对上一个都是死路一条,跟何况是对上一群。 只是金九龄不甘心这样伏诛,他望向宫九的眼中尽是怨毒,他嘶声道:“太平王世子!好一个太平王世子!真是深藏不露啊,都说你体弱多病,我看着却是武功卓绝呢。” 第99页 他这话当然不是说给宫九听的,也不是说给宫九的朋友们。他真正想说给的,是一直用又失望又气愤的目光看着他的诸葛神侯。 一个亲王世子,如此深藏不露,目的是为了什么? 诸葛笑话绝对忠于皇上,金九龄料定他会有所怀疑,也会禀报圣上。到了那个时候,这太平王世子的日子就难过了。 若是宫九仅仅是一个亲王世子,他当然会被皇帝怀疑,甚至会有性命之忧。可是他不是太平王的亲子,他的父亲是当今圣上。 九公子从来算无遗策,他有一百种方式可以让金九龄落网,也可以放任金九龄不管。可是他偏偏选择了如今这种方式,目的便是将金九龄利用得彻底。 犬牙深藏数年,到了如今,也该到了他试试身手的时候了。 太平王世子在众人眼中可以一直是个病秧子,不过在皇帝眼中却不能。他要成为皇帝最欣赏最倚重的儿子,到了那个时候,下起刀来才会最是痛快。 想到这儿,宫九有恃无恐的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叶英【抱走小肥啾】:我们家的,没有明媒正娶休想带走。 叶孤城:附议。 西门吹雪:附议+1 玉罗剎:附议+10086,但是讨厌有人抢我剧本。嘤嘤嘤,人家才是笑笑的亲爹!!! ☆、浩荡流银汉。 第七十六章。浩荡流银汉。 宫九被皇帝传召入宫之前, 一直顶着叶英和玉罗剎、西门吹雪一干人的死亡视线,却还是坚定地抱走了小肥啾。 “五行缺笑笑, 要补充一下才行。”将头埋进小姑娘细软的头髮里, 一贯对外杀伐果断, 对内不假辞色的九公子宛若一只大猫一样哼哼唧唧的开始撒娇。 小言欢的头髮带着一丝阳光的味道, 柔软而又甜暖,宫九将自己的脸埋进去之后就任由小姑娘细软的髮丝拂过自己的脸,双手扣住少女纤细而又柔韧的腰肢,宫九一寸一寸的摩挲着,带着些许的痒意。 一阵酥麻从自己的腰间窜了上来,小言欢被人从身后抱住。抱住她的男人身材高大,而她自己则是一个小短腿,所以这个姿势对方其实称不上多么舒服,甚至还会有些累。 九哥哥又长高了啊。 小言欢暗搓搓的比了比, 无比确定宫九又长高了一些。他平时看着总是一副运筹帷幄的从容态度, 便很容易让人忽视, 其实他也不过是个还未及冠的,还在长身体的少年而已。心里忽然一软,转而又有些替她家九哥哥委屈, 小言欢并没有挣扎,而是悄悄挺直了腰板, 努力想要让宫九舒服一些。 知君半生,感君热忱。 笑笑想啊,他家九哥哥这一路啊, 实在是走的太过艰辛了一些。她简直不敢想像,如果没有他们的陪伴,如果九哥哥没有遇见白云城,那么他一个人彳亍前行的时候,会走过多么苍白贫瘠的童年,又会走过多么孤立无援的少年时光。 而这一切,都是拜他的生身父亲所赐。 小姑娘其实并不喜欢那么多的阴蛰的东西,她为人一直坦坦荡荡,行事也但求无愧于心。可是笑笑知道,她之所以可以阳光,是因为她的小舅舅为她遮挡了阴暗的部分。 而九哥哥不够幸运,所有的明媚和阴私,他都需要自己一个人去面对。 “要开始了么?”小言欢有些突兀的开口。 对于自家小舅舅和九哥哥要做的事情,其实她也并非全无所觉。小言欢其实一直都是敏锐的孩子,她虽然一直不说,可是在白云城附近刺探的那些人,甚至混入白云城主府中的那些人,虽然后来这些人都被一一剿灭,但是却也不代表着那些危机不曾存在过。 叶言欢知道这危机从何而起,因为她已然从自家师父的口中知道了叶家不可言说的过去。若是放在大唐,谁也不会想到,百年之后最接近皇权、甚至代表过皇权的门派,居然会是君子藏剑。 那是唐末之后混战的年代,有一位藏剑家主实在是厌烦了穿一身明黄也要被处处限制的日子,也怜悯周遭百姓受到军阀混战之苦,所以藏剑由“守护一方山水”变为了“守护天下”,藏剑子弟换上一身戎装,歷经十年之久,终于稳定了当时的乱世,而同年,那位藏剑家主登基,此后歷经数代,为百姓带来了五百余年的安宁。 一个延绵了五百年的朝代,不算是特别的短暂。而天下大势註定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一朝江山倾颓,藏剑叶家不得不退居白云城,这是命数,也是无奈之举。 如今江山易主没有超过百年,白云城也不过传承了三代。而这从叶家手中褫夺了天下执掌权的大安皇族,一直秘而不宣的将白云城视作是眼中钉,肉中刺。所以他们一直没有对白云城下手,不过是因为白云城如今扼住大安半数以上的经济命脉,而且大安又没有强大的水军力量罢了。 在叶孤城的前生,大安从金国那边得了一对海军,所驱使的第一场战役,便是直指白云一城。 叶家和大安皇族註定不死不休,对于这一点,叶言欢从不怀疑。 而让她真正认同了小舅舅和九哥哥所做之事的,是这些时日以来她在中原的所见所闻。当初陆小凤的父母青天白日的死在土匪手中,匪患到了如此严重的地步,简直让人惊讶。而叶言欢渐渐的发现,这并不是个例,走在大安街头,可以随处可见没有父母庇佑的孩子,而他们每一个孩子背后,都有一个让人心酸的故事。 大安的武林之中人才辈出,可是对于大安的百姓来说,这些一言不合就舞刀弄棒的江湖人已经干扰到了他们的生活。 哪怕是六扇门这种级别的捕快,见到江湖人闹事也是不会理会的,事实上,朝廷对于这些身怀武功的江湖人已然没有了该有的约束能力。 这种乱象始终存在,这种悲剧每天都在发生。便是不是为了白云城,小言欢也是觉得,如今的天下之主已然不够称职,合该换上一换了。 她觉得,九哥哥似乎是有心那个位置的。对此,小言欢心中其实没有太多的想法,她不觉得宫九天生就是一个好皇帝,但是她相信宫九的能力,对于宫九来说,这世上的事情统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他想做的,另一类是他没有兴趣去做的。既然他想做,那么就一定会做好。 至若九哥哥当了皇帝之后会如何……其实小言欢还没有考虑好。 他们如今算是心意相通,不过小言欢觉得,她大概是不会考虑被困在后宫的小小方寸之地的。毕竟宫九要做的事情很多,可是她要做的事情也不少。 她的小舅舅独自一个人支撑了白云城那么多年,如今她羽翼渐丰,也该到了帮着小舅舅分担一些的时候了。 还记得小时候她曾经信誓旦旦的对自家小舅舅说过:“小舅舅,笑笑以后会好好孝敬你哒~”那并非是孩童的童稚之言,虽然那个时候小言欢只有两岁半,可是那是她郑重许下的承诺,因为她不想让自家小舅舅太辛苦了。 所以,有得必有失,无论九哥哥如何选择,她都会支持。只是,小言欢也不会因为任何人的任何决定而改变自己的选择。 第100页 爱情是很重要的东西,不过却也有比之更加重要的存在,譬如责任。 并不知道在某一时刻,自家的小姑娘其实已经做好了失去的打算了,宫九只是腻在小言欢的身边蹭了蹭,“嗯”了一声,然后才恋恋不捨的松开了她,转而向着皇宫走去。他为这一日已然在心中模拟了许多次,想到了所有的小细节,必定不会出任何遗漏。 一切,在谋划了十多年之久之后,终于要显现出些许端倪了。 没有人知道宫九和皇帝到底说了些什么,只是在宫九被密诏传入宫中之后的不久,皇帝对太子和自己其他儿子的打压越发的勐烈。 几个成年了的藩王直接被派往了藩地,而若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凡是被派出去的,都是母族衰微的。而他们的封地也多半并不富硕,原本份例之中的二百府兵也被皇帝换成了宫女和太监。 皇帝此举是为了什么,众人不得而知,可是群臣都知道,这是一种讯号,这意味着,残酷的夺嫡已然开始了。 宫九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挺佩服他娘的,一个让皇帝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要得到的女人,他怎么可能小瞧了去? 而“最爱的女人忍辱负重给他生下的儿子”这个身份的确是好用的,宫九稍稍显露了一点才华和野心,就足矣让皇帝十足的欣赏。 可惜宫九偏生不想要他给的,而是喜欢自己去取。不然好生经营,等到这皇帝百年之后,那个位置也还是会是他的——毕竟,和一群愚蠢又自大的“兄弟”比起来,宫九的忽然冒头,让皇帝看到了大安兴盛的曙光。 这个孩子野心和手腕样样不缺,一看便是枭雄的好苗子,而如今大安正在存亡之秋,国势已然在强弩之末,皇帝比任何人都清楚,此时此刻他的继任者,就非得是有能力挽狂澜之力之人。 太子跋扈,刚愎自用,而他其他几个儿子从小被太子弹压,已然失了锐气。宫九的出现,可以说是给皇帝极大的惊喜,让他看到了大安中兴的“曙光”。 宫九可以猜到皇帝的心理,对于他这样近乎天真的想法,宫九就只有想要冷笑了。 “名不正而言不顺,我毕竟是太平王世子啊,就是有个日后之说,也只能在摄政王的位置上而已。”知道最能让皇帝难受的地方在哪里,宫九挑着他最痛的伤口勐戳。 皇帝脸上果然浮现出了一抹难过的神色,他嘆了一口气,沉默了许久之后才道:“我明白了。” 他说“我”,而不是“朕”,面对明睿这个孩子的时候,皇帝总有几分底气不足的感觉,于是便想着更加平易近人一些,拉近一下父子之间的距离。 对于旁人来说,能够让皇帝在自己面前自称一声“我”似乎已然是很大的殊荣,可是对于宫九来说,这种假兮兮而又带着“赏赐”意味的亲近只会让他作呕。几乎抑制不住想要干净利落的弒君弒父的冲动,不过一想到如今这样果断的冲着皇帝动手,日后会有许多麻烦,也会打乱自己的计划,所以宫九姑且忍耐了下来。 皇帝说他明白了,是因为他的心中已然有了决断。 那孩子说的没错,名不正则言不顺。如果想要将这天下交到他手中,那么就当真要立起来一个傀儡。他的儿子很多,适龄的也不是没有。就在上个月,他后宫还有妃子生下小皇子。 难的是,只有前面已经成年的皇子都不在了,或是根本不堪大用,这样才能让一个亲王世子成为摄政王。 这个皇帝没有什么治世之才,不过也不讲求什么人伦礼教——但凡要一点脸面,也不会有人会跟弟妹通奸生子,而且这个人当爹其实也不如何合格,因为有了宫九这个更好的选择,所以他可以毫不犹豫的对自己的儿子们下手。 这种人简直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宫九看着皇帝的动作,心中没有半分波澜,也顺带为他设定好了结局。 他并不是心软的人,更何况对于那些所谓的“兄弟”。宫九冷冷的注视着盛京的暗潮汹涌,却没有任何动作。 他甚至离开了盛京,因为他家小姑娘接受了花家七童的邀请,一路往江南而去,准备参加花家老爷的寿辰宴会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皇帝……画风清奇而智障。 不过九公子他爹,也不能指望那人能有多正常就是了。 铁鞋大盗开刷,总觉得庄花花会和花花成为好朋友的——才不是因为他们都带了一个“花”字! ☆、与梦俱明灭。 第七十七章。与梦俱明灭。 六扇门的捕头金九龄, 居然就是刺瞎了很多人的眼睛的绣花大盗。这个消息一流传出去,满大安的武林都开始譁然。 不过江湖之中每一天是发生的事情那么多, 金九龄的这个只是众多事情之中的小小波澜, 很快, 就有新的新鲜事发生, 将绣花大盗一案轻轻揭过。 神针山庄距离盛京不远,只是薛冰到底是个女孩子。在大安,哪怕是身怀功夫的侠女,独自出行总也不是那么让人放心的。得有人送她回去才是,而这个任务,就落在了闲着没有事情干的陆小凤和花满楼身上。 因为叶英和玉罗剎的缘故,小言欢和西门吹雪都留在了盛京。大约是在梦中再也找不见师父的身影的这件事吓到了笑笑,所以这些日子以来笑笑粘师父简直粘到了让玉罗剎嫉妒的地步。 某只大猫哭唧唧的滚进自家媳妇怀里,半真半假的哭粗声来:“呜呜呜, 笑笑不喜欢爹爹了, 她变心了, 呜呜呜。” 玉罗剎的汉话水平……始终是这么让人担忧的。 叶萦洲一边暗自在心里翻着白眼,一边熟练的给这只大猫顺毛。她没有吐槽的是,也不看看他们家大庄主在笑笑的成长阶段陪了笑笑多久, 而再看看他这个当爹的,他们家小闺女如今是十四岁, 阿玉这个当爹的加起来陪过笑笑超过一年了没有? 不过也知道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叶萦洲并不会特地往玉罗剎心口插刀。她知道,哪怕时常和他们聚少离多, 可是这个男人爱这个家的程度,一年也不比她少。 叶英大概也知道小徒弟的心中想法,作为温和宽厚的长者,他从来不会拒绝小姑娘的请求。叶萦洲说对了一点,在笑笑的成长过程之中,叶英的确更多的充当了“慈父”的角色。不过虽然是慈父,但是叶英同时也是一位严师。 叶家天眷的出现就意味着叶家已是存亡之秋,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叶英是不敢放松对小言欢习武程度的要求的。 而如今,他有了实体,于是顺理成章的,他的徒弟从一个变成了两个。在此之前,西门吹雪觉得此间剑道之巅峰,应当就是他的小舅舅叶孤城。然而在叶先生出现之后,他更知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叶孤城轮迴两世,却也抵不过叶英修心数百年。 藏剑弟子众多,叶英算是见到过形形□□的孩子们了。像是西门吹雪的这种以杀入道的情况他不是没有见过。之前就一直感嘆于这孩子选择了一条最孤独又最艰辛的道路,却偏偏在剑上繫着一家亲人,有了最沉甸甸的羁绊。叶英在真的见识过西门吹雪的剑招之后,他沉思了许久,却终于有了明悟。 第101页 “你的剑,很好。”叶英这样对西门吹雪说着,看着少年漆黑的眼眸,叶英道:“其实你的剑上的重量,不是羁绊,而是一种保护。因为你清楚自己的剑上繫着什么,所以就永远不会轻易的对待自己的性命。” “反身自重,这不是歧途和累赘,而是一种突破。”叶英笑容温和,他从石凳上站了起来,腰间的焰归没有出鞘,只是平平的向前一刺。 那是再寻常不过的一招,在西门吹雪和叶言欢初时学剑的时候,都是曾经练习过千百次的。可是大庄主这一剑,看似寻常却又最不寻常,他平平出剑,脸上别说没有半分狰狞,甚至就连半分波澜也无。因为修习心剑的缘故,叶英如今虽然可以重新看见,可是他还是习惯性的在出剑的时候微微阖上眼眸。 那一剑原本刺向合芳斋后院的那棵枇杷树,玉罗剎却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某个吃醋了的男人看着叶英出招,当即阴阳怪气道:“哎呀,笑笑最喜欢这枇杷的。” 于是,叶英的剑招轻松的变换了一个方向,直接往玉罗剎刺去。 嗯,教徒弟的时候与其用死物演示,还是活物的效果更加好一些。 玉罗剎也不是吃素的,他的天资自不必细讲,单是看看他的一双儿女在习武方面的妖孽程度,便足矣窥见玉罗剎的强大之处。更何况玉罗剎的功夫是当真从生死边缘歷练出来的,他不容许自己失误,因为在大漠,哪怕是一点微小的失误,都是可能要了人的性命的。 所以,在叶英的这一剑刺过来的时候,玉罗剎迅速动作,他的周身恍若蒙上了一层雾气,整个人的身形也变得不甚清晰。叶英挑了挑眉,他如果没有看错的话,这一招之中竟是带着一些明教的暗尘弥散的影子。 明教的武功就藏剑有些压制,不过这种压制是体现在水品差不多的人身上的。至若叶英和玉罗剎的这种,所谓的压制是不存在的。 换了一个方向,叶英的剑准确无误的向着玉罗剎所在的方向刺去——他修心剑,是以心为眼,以心为剑,而玉罗剎的功夫,只是一点迷惑双眼的技巧罢了。在对方不依赖视觉的情况下,玉罗剎这种恍若鬼神的功夫,对于叶英来说却是起不到任何效果的。 玉罗剎原本就穿着宽松的白袍,没有在叶英手下走过百招,他便叶英用剑穿过了白袍,而他整个人都被钉在了地上。 “剑上有所承担,并不是一件坏事。” 叶英收回了焰归,转身平静对西门吹雪说道。他没有因为打败玉罗剎这个可以说是此间功夫最高的人而洋洋自得,因为在叶英看来,方才他的掩饰,多多少少都有些欺负孩子的感觉——而且还是别人家的孩子。大唐的时候,藏剑虽然和明教有些过节,但是叶英还不至于拿明教后人出气就是了。 眼睁睁的看着自家爹被打成狗的西门聚聚:您说得对! 喜闻乐见的看着亲爹吃瘪,西门吹雪这个隐性的熊孩子拼命的点头,迅速的认同了叶先生所教导的一切。 这父子两个……也是对付了。 叶英本身父子缘浅淡,他的父亲对他异常的严厉,也会体罚苛待。后来叶英年岁渐长,虽然心中并不会心怀怨怼,却始终和他的父亲亲近不起来。如今他看着阿雪和玉罗剎互动,那两个人热衷于彼此坑害,可是亲人之间的感情和羁绊却始终都是极深的。 心里无端有些艷羡,叶英摇头失笑,某只小肥啾不知道从哪里跑了过来,哒哒哒的跑到叶英身边,揪住他的衣袖叫一声“师父。” 叶英“嗯”了一声,用询问的目光看着小言欢。 小姑娘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她继续揪着自家师父的衣袖,然后小声道:“没事没事,就是过来看看您。” 然后,轻松地背着和她一般重的重剑,小肥啾又是一熘烟的跑走了。 这孩子……叶英无奈的嘆了一口气。大约是自己在梦境之中的忽然抽身真的吓到了笑笑,如今这孩子总是这样,忽然跑过来,在确定他还在之后才会安心去做别的事情。 薛冰是被花满楼和陆小凤一道送回神针山庄的。这一路上,原本张扬聒噪的姑娘难得的有些沉默。只是她偶尔看着陆小凤和花满楼,会发出一阵渗人的笑声。陆小凤最初的时候看着薛冰愣愣的看着他的眼神,还以为是这姑娘心悦自己,后来又注意到她也会这么看着花满楼,就以为她又喜欢上花满楼了。 薛冰也不过是刚及笄的少女,陆小凤自己都是心性未定,便不会要求别人喜欢他就要一直喜欢下去。所以薛冰“移情别恋”,他也没有什么别扭的心思。 可是渐渐的,陆小凤发觉好像并不是那么回事。这姑娘的目光总是在他们两人身边逡巡,一旦他们两个人有一些什么接触,这姑娘就会很兴奋。 陆小凤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可是经过他的好几次验证,便可以很轻易的发现,当他将手搭在花满楼的肩膀上,或者是花满楼给他递一杯茶的时候,一旦他们有了这种再寻常不过的互动,薛冰就连唿吸的频率都会错乱开去。 但凡是习武之人,唿吸吐纳和内力的流转相关,就是刚刚有了浅薄内力的孩子也不会轻易让自己错乱了唿吸,而薛冰的反应未免太奇怪了一些,她好歹是薛衣人的徒弟,不至于就连这么点常识都不知道吧? 花满楼虽然看不见,却被薛冰那边频频传来的傻笑声、急促的唿吸声弄得心里发毛。只是他是体贴的君子,并不会挑明了这些事情让薛姑娘徒增尴尬。暗自压下自己浑身泛起的鸡皮疙瘩,花满楼只能勉强维持着自己脸上的笑容。 好不容易挨到了神针山庄,花满楼和陆小凤拜见了一下薛夫人,而后没有做太多的停留,火速的离开了此处。 在他们二人走了之后,薛老夫人看着还在傻笑的孙女,戏嚯问道:“冰冰,你跟奶奶说,这花公子和陆公子,你看上哪个?” 薛冰勐的回过神来,她讶异的看着她奶奶,而后脱口而出:“我比较喜欢他们两个在一起啊。” 薛老夫人:我孙女一定是哪里坏掉了,不然就是我问问题的方式不对。 完全被小言欢和宫九打开新世界的大门的薛家大小姐自觉失言,却恐怕自家奶奶误会,于是连忙解释了一通自己不喜欢他们两个云云。 “啊呀,那薛家大小姐看咱们的眼神可是太奇怪了。”陆小凤走到花满楼身侧,习惯性的勾住花满楼的肩膀。 花满楼的摺扇刷的一下子合拢,他对陆小凤不假辞色的说道:“你离我远点,薛姑娘的眼神就不会那么奇怪了。” 陆小凤:我这是……被小伙伴嫌弃了?可是为什么啊啊啊啊啊qaq 无辜躺枪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躺枪的小凤凰蔫哒哒的跟在花满楼的身后,两个人也没有在此地做太多停留,也没有再返回盛京,而是直接弃马乘船,一路南下,直往江南二区。 花家老爷的五十岁生辰越发的近了,江南和盛京路遥,于是花满楼便和笑笑一行人约定好江南再见。 第102页 西门吹雪倒是没有跟着自家幼妹,因为有大庄主指点,他有所明悟,需要闭关修行。而幼妹此行有大庄主在身边,他也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众人就此别过,小言欢和自家师父以及九哥哥一路南下,直往花家而去。 他们要去的地方,是西湖。 作者有话要说:  薛冰冰你……233333 熏疼陆小凤和花满楼一秒钟吧,再多不能有了,谁让你们两个人平时闹木闹木的有西皮感呢? 庄花花要去西湖啦。哎,怎么想都觉得好虐啊。熏疼大庄主。 叔新开了一个预收《师父要我君子如风》,男主庄花,喜欢的姑娘们可以预收嗷。以及下一本想看这个,还是无花的那本,还是西门聚聚的那本呢?请姑娘们告诉叔一声,叔要统计一下。 再有就是码了一个小短篇,放进了随笔的《不靠谱文集》里,以后那个文集就会写暗黑小短篇了。喜欢的姑娘们可以去瞄一眼。暗黑忠犬病娇黑化什么的,都最喜欢了。练笔之作,看看就好。 ☆、断肠君不闻。 第七十八章。断肠君不闻。 西子湖畔, 一个一身白衣的男人长身玉立。他站在西子湖畔上,目光辽远的凝视着远方。 叶英有些不习惯穿白衣, 可是也知道, 如今这幅光景, 如果他还是故我的一身黄衣, 难免会给他家的孩子们惹麻烦的。所以,哪怕再不适应,叶英还是换上了一身如雪白衣。 故地重游,叶英心中还是有些许怅然,然而他并不伤怀。因为他所怀念的藏剑,是藏剑的弟子,而并非只是西湖这片山水。 在他的不远处,一个小姑娘正一丝不苟的练习着剑招。如今江南的天还刚刚有些许亮光,可是叶家的小姑娘无需旁人督促, 就已然早早来到了西湖边上的空地上, 开始从最基础的剑招练起, 一招一式的练习。 叶英静静的看着小姑娘出招,满意的看到对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注视而和以往产生丝毫的不同。 剑外无物,只要拿起手中的剑, 就不再受任何外物影响,这是每个藏剑弟子必须要做到的事情。 等到天光乍破, 叶言欢忽然纵身而起,却是稳稳的站在了没有任何支撑的湖面上。她微微闭上了双眸,忽然将自己的一柄重剑扔向了湖畔。沉重的重剑插入了西湖边的石板之中, 而叶言欢的轻剑出鞘,忽然向周遭平静的湖面扬手一划。 这不是藏剑的《问水诀》与《山居剑意》,而是叶英的心剑。 随着叶言欢这扬手一划,她身后身上忽然出现了十二柄凌凌长剑,随着她的心念一道没入水中。那剑影似实若虚,在没入水中的剎那便轰然炸开,扬起数丈的水花,将一身白衣的小小身影笼罩其中。 剑!气!化!形! 叶英静静的看着叶言欢的剑招,心中忽然生出几许欣慰的情绪来。他的弟子很多,可是能够真正做到剑气化形的人却很少。而哪怕是藏剑天眷,能够真正做到剑气化形的却只有叶言欢一个人。 但凡是在武学之上有所成就之人,总是希望自己的弟子可以将自己的功夫传承下去的。叶英虽然生性淡薄,但是却也会有这样的心思。他只是不习惯强求,却不意味着他没有将这件事情放在心上。 只是叶英没有想到的是,他这掩藏在心底的心愿,会被一个小姑娘洞察,而且,会耗费数十年的光阴,为他的这个心愿而努力着。 他家的小言欢,真是个让人心疼的好孩子。 叶英注视着叶言欢的每一个剑招,忽然在心中嘆了一口气。 宫九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也站到了西湖边。只是他站着的地方和叶英正好相对,中间隔着的便是白雾茫茫的西湖。 看着湖心之中习剑的小姑娘,宫九的某种不觉多了一抹惊艷。宫九可以肯定,当今武林,能够使出如此威力巨大的剑招之人,不足一手之数,而在他家笑笑这般年纪的,万中无一。甚至就连笑笑的兄长,在没有具体的突破之前,恐怕也难以抵抗这一剑之威。 宫九算是看着西门吹雪和叶言欢一路习剑的过程。 这些年来,他们兄妹二人的剑法都在迅速的成长,而且相差的程度并不巨大,也并没有固定的赢家。叶言欢和西门吹雪的年龄相差不大,两岁的年龄差很容易随着他们剑法的精进而磨平。 至若男女之间天然的力量差别……两只黄鸡之间,即使存在差别,可是也不会太过悬殊。同样身负藏剑血脉,更何况叶言欢还是藏剑天眷,所以虽然画风有些迷幻,可是西门吹雪和叶言欢的确是天生神力,一只手提起两个陆小凤都不费劲那种。 而在他家小姑娘参悟这种从未见过的剑招之后,恐怕西门吹雪短时间之内也不是她的对手了。 这分明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可是宫九眯了眯眼睛,心中总有一些发泄不出的苦闷。 他的爱不可能无私。之前尚且能够劝慰自己不要与她在意的门派与责任争持,是因为宫九确认了“藏剑不復”的事实。如今的叶家,哪怕是还有人痴心情绝,还有人对故地念念不忘,可是那终归只是个人的痴心而已。 宫九可以劝慰着自己不与小姑娘的这份执念争持,前提是,这份执念就只是执念而已。 而如今,叶言欢的执念有了一个具体的名字,甚至成了一个具体的“人”,一想到笑笑对他说的,每每入梦,便能聆听师父教诲,宫九就只觉得自己从肌肤到骨骼都浸满了醋味。 天凉了,该收拾收拾争宠去了。 九公子收回了落在叶英身上不善的目光,轻声的嘆了一口气。低头望向西湖尚且澄净的湖水,他学着后宫的妃嫔摆出了一个似嗔似怨的神情,然后计算好角度抬头,就那么幽幽的望了已经还剑入鞘的小言欢一眼。 小言欢:这是……抽筋了? 冷不防对上那么一种闺怨脸,小言欢冷不防便走岔了真气,猝不及防的就跌进了西湖之中。 叶英一直留意着小徒弟这边的动静,再加上他对人的目光一向敏锐,宫九都那么看他了,他若是再一无所觉,恐怕就有刻意无视的嫌疑了。 只是叶英看见自家方才还十分帅气的初试心剑的小徒弟,这会儿蠢哒哒的跌进了西湖,他倒也没有太过担心。知道小徒弟是在南海长大,丝毫不曾担心小徒弟不会凫水,叶英只是身形一闪,转而去给小徒弟找一身干净的换洗衣物,顺带叫上一桶热乎乎的洗澡水。 如今的天已然凉了,一会儿那两个孩子闹够了,还是要压着笑笑泡一个热水澡的。不然就是再有内力护体,染上风寒就业不好了。 叶英这样想着,便不觉更快了些许。 这是他当做小女儿一般,在自己膝上抱着长大的孩子,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此后这孩子的大事小情,大庄主总是要为她考虑到的。 小言欢方才被九哥哥那有点吓人的异样表情弄得直接岔了气,跌入了西湖之中。不过她到底是在南海长大,凫水对她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她在水中宛若一尾游鱼,灵巧的踩着水浪,而后微微借力,一下子便窜到了岸上。 第103页 还没有来得及抹一把脸上的水珠,叶言欢就只觉得自己周身一暖,继而有一只手便在她反应过来之前剥掉了她的湿哒哒的外衫。 叶言欢一惊,刚想要制止说自己只穿了贴身的小衣,内里并无其他衣物的时候,一件男子的长衫便已经兜头将她整个人都笼罩了进来。 重新被拥抱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叶言欢抬头看着那个完全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的罪魁祸首,忽然就恶从胆边生,垫起了脚,伸手勾住九哥哥的脖子,然后一个用力将人拉弯了腰,而后“嗷呜”一口咬在了宫九的下巴上。 藏剑弟子的力道不容小觑,叶言欢想要勾宫九下巴的时候,宫九就宛若被恶霸调戏了的黄花大闺女,除却听之任之,当真是半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下巴处传来丝丝缕缕的刺痛,可见这小丫头是半点情分都没有留。然而在这因为下巴被人用来磨牙而产生的疼痛,却意外的让宫九有些兴奋的感觉。 这一世宫九虽然没有什么诸如想要让人用鞭子抽他的坏毛病,可是会因为疼痛而引动欲念这一点却没有改变多少。勐然被小姑娘咬住,宫九都有些难耐的呻吟了一声,然后伸手按在笑笑的小腹上,让这小姑娘能够更加贴近他一些。 感觉有什么东西蹭着自己的臀部,叶言欢正巧也随着兄长习得一些医理,更何况习武之人,对于人身体的构造也理应最是了解。几乎是在一瞬间反应过来那是什么,小姑娘保持着被抱住的姿势不敢乱动,却飞快的红了脸。 好一会儿,宫九才渐渐的平静了下来。九公子就宛若什么也没有发生一般,转而去夸赞了一下小姑娘刚刚参悟的那一招剑法。 可是,就在小言欢觉得,这件有些尴尬的事情已经揭过去的时候,宫九忽然意味深长的说道:“笑笑再长大一点儿就好了。”再长大一些,他们过了明路,他就可以为所欲为了。而如今也只能到这个程度了,再进一步,宫九总有一种猥\\亵幼女的负罪感觉。 笑笑:……打死你个凑流氓!!! 笑笑如今只想捞回自己扔在石板之中的重剑,直接煳某人一脸。之前她家九哥哥虽然也谈不上是个有节操的好好青年,可是却也没有流氓到这个份上。 涨红了一张小脸,小言欢拢好了自己身上宫九的衣服,佯装兇恶的瞪了宫九一眼,这才推开了他,自己往住的地方走去。 没有走两步,小姑娘回身对宫九命令道:“拿上我的剑,跟我走。” 宫九顺从的提起地上插着的重剑,唇边擒着一抹笑,跟着他家小姑娘往他们姑且落脚的地方一路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提前预祝姑娘们中秋节快乐吧。 去姥姥家浪了好几天的叔断更了两天……捂脸跑。 ☆、总做迴肠字。 第七十九章。总做迴肠字。 江南花家, 不仅仅是首富之家,而且在江湖之中, 因为花老爷和花家的几位公子都是爽朗良善之人, 又兼有一手精妙的暗器功夫, 因此花家在江湖之中的地位也是举足轻重的。 今年是花家老爷花如令的五十大寿, 作为花老爷的第一个整寿,一向低调的花家难得的将一切都操办的十分隆重。 宫九倒是记得花家老爷的六十大寿,那个时候他也扮作商贾过来参加,因此见识了一场陆小凤擒拿铁鞋大盗的“好戏”。不过今生的轨迹到底已经被拨乱了,当时作为这种戏之中重要配角的金九龄已经被捉拿归案,这足足提前了十年之久的寿宴,也未必会有当年的精彩剧情。 九公子对花家没有什么兴趣,花家的财富的确让人有些心动,不过花家人多, 几个公子各个不是易与之辈不说, 就连几个接连进门的少夫人也不是简单角色。这样的人家, 与之结仇还不若结个善缘,这笔帐一算,宫九就知道自己该如何权衡。 更何况, 花满楼跟他们家小姑娘关系好像不错,在没有把握可以完美的在笑笑眼皮子底下动花家的情况下, 宫九是不愿意冒着后院失火的风险去追求仅仅是“可能”的利益的。 不过笑笑真的在你的后院么?陆小凤默默地吃瓜,看着叶先生像是防备着登徒子一样防备着宫九凑到小言欢身边。陆小凤只是深刻的检讨了一下自己,只觉得自己以前这个朋友做的简直太不称职了, 居然觉得宫九对小言欢搂搂抱抱什么的是很正常的事情。如今被叶先生这么一指正,他也开始觉得……没毛病,宫九他就是个登徒子没跑了。 话说回来,叶先生一头青丝变白髮,可是那张脸看起来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年纪,最多三十不能再多了,可是他提起叶城主的时候总是一副“我家孩子棒棒哒”的表情到底是怎么肥四?而且自己居然无端觉得这样其实才是理所应当? 陆小凤捡起来自己被吓掉了的瓜继续啃了一口,缩在角落里不敢说话了。 花满楼听着陆小凤唿噜唿噜的啃着西瓜的声音,不自觉的皱了皱眉头,他用扇子叩了叩自己的掌心,对陆小凤说道:“陆小凤,中秋之后西瓜还算是应季,并不是什么珍稀的水果。”所以,你真的不用吃得这么急的。 一颗西瓜子冷不防的呛进了陆小凤的喉咙,他艰难的咳嗽了几声,这才有些无辜的看了一眼花满楼。完全没有领会到小伙伴的嫌弃,陆小凤足足啃了大半个西瓜,肚子撑得够呛,只能暗搓搓的解开束得太紧的腰封,这才松了一口气。 胡乱擦了擦手,陆小凤这才对花满楼道:“花兄啊,听说这一次你回家,你家父兄寻了一位名医帮你诊治眼睛?” 他们是很好的朋友,也正是因为如此,关于花满楼的眼睛,陆小凤几个人并没有太多小心翼翼的避讳。陆小凤问得直截了当,花满楼也没有隐瞒。 花满楼“嗯”了一声,然后解释道:“是那位有神医之称的宋问草先生,其实也不是特地请他来为我看眼睛的,只是家父年轻之时行走江湖,身上有些许旧伤,如今年岁渐长,家父身上的旧伤渐渐显露出来,兄长们这才请宋神医来为家父调理身体罢了。” “那你的眼睛……”陆小凤面上的关心更切。 花满楼笑了笑,没有再多言,只是轻轻的摇了摇头。他并没有埋怨天地的不公,也本没有抱太大的期望,因此那位宋神医说他的眼睛已经无力回天的时候,花满楼也并没有觉得十分失望。 宫九微微蹙眉,他不再一直想要在叶英的严密监视之下去抓笑笑的手,而是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上,倏忽收拢手中的摺扇,用那象牙细细镂雕的摺扇敲了敲自己的下巴。 这样一番动作将众人的目光吸引到了他的身上,迎着众人的目光,宫九轻声说道:“宋问草并非善类,你们花家的人上点儿心,好好查查。他给开的药也别急着给你爹吃,还有香囊之类的东西,也干脆别让你爹接触了。” 江南花家没有什么野心,他们的人太多,固然人多力量大,可是他们太重亲情,所以就处处都是软肋。这样的一个家族,安安稳稳的放在江南,其实对宫九来说是一件好事。毕竟如今宫九的目的不仅仅是摧毁大安,他也需要为日后铺路了。 第104页 花如令这个人头脑清醒,行事也算是温和之中带着果断,在花家又有着绝对的话语权。因此,出于种种考虑,宫九还是多管了这个闲事,让花如令多活几年。 实话讲,但凡是在江湖里打过滚的,谁还没有一点暗伤和旧疾?而花家到底不缺钱,那些什么旧伤的,只要用钱好生温养着,以花如令的体质,活到耄耋之年绝对不是问题。当然,前提是他不要遇见居心叵测的大夫或者江湖骗子以及蒙古大夫。 好人做到底也不是不行,让他们花家自己解决了铁鞋,九公子再派几个医术靠谱的大夫过来留在花家给花老爷看病,花如令的身子到底是问题不大的。 听到宫九的话,众人都是一惊,毕竟若是宋问草有问题,那花老爷岂不是危险了?并不怀疑宫九的消息真假,因为宫九从未在他们面前掩饰过自己的能力,花满楼“腾”的一下从座位上便站了起来,起身便要向着自家父亲的院子奔去。 陆小凤却是一把拉住了花满楼。陆小凤明白关心则乱的道理,可是眼下这种情况,有些事情是必须要问清楚的。 至少他们要知道宋问草的真实身份,还有他混进花家的真正目的,不然若是贸贸然的去和宋问草对上,容易被他巧言矇混过去不说,还更容易逼得他狗急跳墙,直接对花老爷有什么不利。 而如今在场的人之中,估计只有一人知道真相了。因此,众人的目光又落在了宫九身上。 这几个人简直是吃定自己,不过宫九也懒得卖什么关子,他直接将自己知道的都和一一道来。其实那是个很漫长的故事,不过宫九可没有心思给陆小凤讲故事,于是他十分简略而粗暴的揭开了宋问草的底牌,对花满楼道:“宋问草便是铁鞋大盗。” 宫九的话让花满楼怔住了,片刻之后,花满楼的面色开始变得苍白起来。 叶英其实很喜欢这个年轻人,他也曾经双目失明过一段很长的日子,所以没有人比叶英更清楚,那种在黑暗之中苦苦挣扎到底是什么滋味。可是这个年轻人一直很平和,不仅仅是平和,他甚至比许多可以看得见的人更加爱惜生命与光明。 一个人的内心澄澈是无法伪装的,特别是在叶英心剑已至臻境,待人接物多倚靠内心而并非仰仗双目的情况下,花满楼这样身在黑暗之中,却不曾被黑暗浸染过的年轻人,让叶英都对他有几分佩服。 可是在听见“铁鞋大盗”这四个字的时候,花满楼便变得十分奇怪,他身上骤然迸发出一股冷气,倒不至于暴戾,只是在这样的一位温润如玉的公子身上,是不该有那样浓烈的负面情绪的。 只是花满楼没有多做解释,他攥紧了拳头,先对在场的诸位道了一声“失陪”,转而便走了出去。 这一次,陆小凤没有拦着他。 宫九转动着自己手中的茶杯,将唇印在上面——那是方才小言欢喝茶的。将杯中剩下的已经有些凉了的茶饮尽,宫九缓缓说道:“铁鞋大盗就是当年刺瞎了花满楼的人。” “什么!”陆小凤勐的站起来,十分担忧的向着花满楼离开的方向望着。 难怪薛冰说陆小凤和花满楼两个人之间看起来怪怪的,宫九若有所思的看了一脸紧张的陆小凤一眼,终归在自家小言欢也有些急了的时候出声道:“花满楼自然不会贸然行事,他应当是去找他的父兄商量此事了。” 花家人员众多还有这一点好处,有一个人冲动,可是他们不至于一家子都冲动。人多力量大,一家人有商有量的,便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 如今花满楼虽然心绪不稳,可是一来他并不是冲动之人,二来他也明白宋问草此来定是有所目的,因此花满楼已经不会贸然打草惊蛇了。 还是相信花家人的智慧的,宫九觉得自己提示他们的已经够多了,至若其他事情,他是没有打算再掺和一脚的。 陆小凤却像是坐在了铁板上,他坐立不安的在屋子里转了几圈,终于按捺不住自己对朋友的担心,从座位上做起来,陆小凤只丢下一句“我去看看有没有什么要让我帮忙的”,而后便往门外走去。 小言欢其实也有些坐不住了,她将自己搁在膝头的重剑拿起,又放下。拿起,再放下。如此重复多次。 叶英感受到自家小徒弟的焦灼,他拍了拍小言欢的头,却是对宫九道:“阿九,你陪着言欢出去转转。” 大庄主其实是很开明的家长,他只是不喜欢有人对自己小徒弟举止轻浮,毕竟名不正则言不顺,纵然是在民风开放的大唐,没有过了明路的小情侣之间言行太过亲昵也是说不过去的。不过大庄主显然也没有想要当棒打鸳鸯的那个大棒,该让两个孩子正常接触的,叶英也不会阻拦太过。 宫九这些日子以来一直被这位大庄主如同病毒一样的防范着,到了这时候,九公子居然产生了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他的脸上浮现出几分前世今生都少见的少年青涩,弱弱的向着叶英确认道:“师父,我真的能带笑笑出去?” 师父什么的……也是够顺杆爬的。 叶英并不是促狭的人,不过这会儿若是没有小辈在场,他还真想翻一个白眼,好生鄙视一下这人。挥了挥手,叶英往外赶人:“早些回来,快用晚膳了。如果顺手就把小凤也揪回来,不要让他给花家的众人添乱。” 宫九的身后疑似开出了大片粉红的小花花,他重重的点了点头,这才拉住了小言欢的手,将人带了出去。 自己简直越来越容易满足了,九公子沉默了一下,却将手心里的小手攥得更紧了一些。 作者有话要说:  剧透小能手九公子。 宋问草:我有一句脏话…… 九公子【冷笑】:去地下再讲吧。 应该会有二更。嗯。断更一时爽,补更火葬场。 ☆、山水含清晖。 第八十章。山水含清晖。 花家的又一次集体会议, 陆小凤作为花满楼的亲友,也硬是出席了。 而宫九则牵着他家的小姑娘, 光明正大的穿过层层迴廊, 站在花家的这处隐秘之所外面……偷听。 还记得小时候九哥哥总是会在白云城迷路的, 小言欢狐疑的看着这个熟练的带着自己穿林过户的男子, 深切的怀疑自己的九哥哥是被什么人掉包了。 想也知道小姑娘在想什么,宫九敲了敲她的脑袋,轻咳了一声,解释道:“我只是记不住太简单的路。” 不,这种解释怎么听怎么怪异,怎么听怎么牵强。不过知道在某些时候,九哥哥还是很好面子的,所以小言欢还是看起来十分真诚的点了点头,仿佛相信了宫九的鬼话。 “陆小凤居然参加了人家的家庭会议。”宫九俯下身子, 凑到小言欢的耳边说道。 让自己不那么尴尬的唯一方法, 就是制造出一个比自己还尴尬的人, 对此宫九甩锅得毫无心理压力,他十分不怀好意的引导着小姑娘往歪处想。 小言欢如今在情爱之事上的一星半点的阅歷还仅限于在宫九身上得到的那么一点,所以她显然没有理解到宫九的险恶用心, 嘆了一口气,小姑娘託了托腮, 嘟囔道:“有朋友真好啊。” 第105页 并没有想歌颂陆小凤和花满楼纯真的友情,不过再继续引导就显得太过恶意满满了,九公子喜欢不动声色, 所以不会做那么留下痕迹的事情。他耸了耸肩膀,在八月清冷的月色之中将小姑娘拥进了怀里。 从后面抱住了小言欢,宫九和叶言欢一道听着里面花家人议论。 小言欢本来不想说什么的,不过被人从后面抱住,她只能怯生生的问了一句:“九哥哥,你不觉得硌么?”她身后是那柄重剑,重剑被好生的绑在小姑娘的身后,剑柄近乎和她的脑袋齐平。 也就是说,宫九这样从后面拥住她,那剑柄便十分有可能……戳上他的下巴。 默默的为自家九哥哥的下巴鞠了一把汗,小言欢在他的怀里动了动,却因为怕反倒戳到宫九而终归不敢太过挣扎。虽然知道九哥哥对某种程度上的疼痛是有偏好的,可是小言欢又不是有奇奇怪怪爱好的人,是不会没事儿揍她家九哥哥取乐的。 完全没有领会自家小姑娘的良苦用心,宫九将人更往自己怀里拢了拢,示意她好生听屋子里传来的动静。 花家的三公子花挽楼是继花满楼之后第二个发现门外偷听的这两只的人,他沉默了一下,之前在朝廷之上只传说这位太平王世子体弱多病,但是十分受皇上喜爱。后来在城外与此人匆匆一晤,花挽楼便知道这是一位扮猪吃老虎的主。 皇帝将几位亲王世子留在盛京为质,这本不是一件秘密的事情,更何况花挽楼是朝中重臣,对这些皇室的阴私龌龊就更加清楚了几分。而这位太平王世子却和那几位留京为质的世子不同,因为太平王的封地本就在盛京,是极为受皇帝倚重的手握兵权的王爷。所以这位太平王世子并非质子,因此在朝中更有几分分量。 只是这些年来他从未在朝堂之上冒头,也一贯以体弱多病的形象示人,可是花挽楼听自家七弟说过,此人非但并不体弱,而且还武功十分之高。 而对方仿佛并没有瞒着自己这一点,是有意拉拢还是根本就有恃无恐?花挽楼宦海沉浮多年,却发现自己看不懂这个还没有及冠的少年。并且,他越是想,就越觉得心惊。 如今朝中太子屡屡收到打压,可皇帝却也出手将自己其他的儿子碾进了泥里,在这样情势焦灼的时刻,这人不在京城之中筹谋,反而化名“宫九”出现在了自家父亲的五十大寿的宴会之上,花挽楼就更觉得讶异了。 这位心机深沉的太平王世子,在某个姑娘面前表现得像是个毛头小子一样,所有的倾慕和爱恋都写在脸上,不仅仅是那个姑娘,就连他们这种只有一面之缘的陌生人都能察觉得十分明白。 这也倒罢了,可是花挽楼分明听说,那个身负双剑的小姑娘,是出身南海白云城的。 虽然不清楚各中原因,但是花挽楼知道,皇帝对白云城始终都是含有隐隐敌意的。而作为一个重臣,花挽楼比任何人都清楚,白云城倚靠天堑,将大安生生截成了两段。 大安的版图是一个葫芦形,而白云城便是葫芦的腰部,它既可以联通南北,也可以直接将大安的国土截成南北两半。这么多年来,白云城一直没有说自己属于大安,花家和白云城通商,接触过的白云城的城民生性淳朴热情,却似乎从不以大安子民自居,偶尔还会蹦出一句“你们大安如何如何”。正是因为如此,花挽楼是可以理解大安的皇帝将白云城视若骨中钉肉中刺的心理的。 太平王世子作为太平王唯一的子嗣,日后註定要继承太平王的爵位的。这样一个封地就在盛京,还会手握兵权的王爷,心悦一个白云城的姑娘,真的没有问题么? 更何况,花挽楼还隐隐知道,那位叶姑娘并非普通的白云城出身的姑娘,而是白云城主名义上的女儿——虽然是名义上的,可是世人都传白云城主对这小姑娘视若珍宝,宠爱殊甚。 花挽楼猜测,若说叶家的这个小姑娘是白云城主叶孤城亲生的那是不太可能,不过素传这位剑仙大人还有一个长姐,算算年纪,若是那也叶家大小姐生下的小闺女交给弟弟教养,似乎年龄什么的也对的上。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花大人还真是真相了。叶孤城盛名在外,他的“小闺女”也并非籍籍无名之人,至少在小言欢百日宴上的那场让叶孤城成为南海群剑只首的波折便让小姑娘在江湖之中声名鹊起。 毕竟,每每有人提及“南海群剑之首”,就总要以一句“那是白云城的小小姐的百日宴……”为开头的。 只是叶孤城和叶言欢只相差了七岁,这年龄差想要说他们二人是父女那实在是牵强,因此关于小言欢的真正来歷,江湖上一贯是众说纷纭,能猜到花大人这种程度的,已经算是少见的靠谱了。 这边花大人的心思千迴百转,另一边花家已经初步想出来了如何对付那位铁鞋大盗。人多的确是力量大,在众人的集思广益之下,这些人居然分析出了那铁鞋大盗的铁鞋就在宋问草时常背着的大药箱里。 不知道这铁鞋大盗是专门为了报復当年擒住他的花老爷,还是还有什么其他企图,众人又恐他用毒伤人,所以关于这如何擒获此人,一时之间便有些争执不下。 小言欢在外面听着这些人讨论,忍不住从宫九的怀里挣脱开去,往门里探进去一颗小脑袋,然后说道:“他若要用毒伤人,必定要选择杀伤力大,传播范围广的。能达到这样效果的,不是活物就只剩下了药粉了。听几位花家兄长方才说,这宋问草已经在花家住了很长时间了,那为了隐藏身份,他定然不可能带活物。” 被这忽然探进来的小脑袋吓了一跳,不过方才他们二人大大方方的站在门外,并没有隐匿气息,所以在场的众人察觉到小言欢和宫九存在的也不在少数,只不过是因为花家人看向了最为敏锐的花满楼,见对方并没有什么异状,只是有些无奈的笑了笑,所以花家人也没有其他动作。 不过也没有想到叶言欢居然会现身,而且说得这一套还颇有道理。 花老爷花如令是个看起来十分慈祥的老头,一派标准的富家翁模样,没有丝毫的江湖气。反倒是他身边坐着的花夫人看起来英姿飒爽,一看年轻的时候就是闯荡过江湖的女侠。 看见了小言欢和她背后的双剑,花夫人眼前亮了亮,她起身拉过小言欢的手,将她往屋子里带。一边拉着小言欢往屋子里走,花夫人一边对她家七童说道:“七童,这个小姑娘是你的朋友吧?” 陆小凤:差别待遇,这就是赤果果的差别待遇!!! 隐约知道自家娘亲对小言欢过分热情的原因,花满楼默默的抹了一把汗,连忙将门外站着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们的宫九迎了进来。而后花满楼对自家娘亲道:“娘,这位是我的朋友,姓叶,上言下欢。” “哎呀,言欢,真是个好听的名字啊。”花夫人忍不住捏了捏小言欢柔软而带着一小点儿婴儿肥的小脸。花夫人是江南女子之中少见的高挑,往小肥啾身边一站,就更显得某只藏剑的小肥啾腿短。 第106页 而花夫人那架势……简直是恨不得将某只小肥啾抱进怀里好好揉一揉。 花满楼有些汗颜,知道自家娘亲总是喜欢可爱的毛绒绒的小东西,可是小言欢她又不是真的小宠物。生怕自家娘亲控制不住自己,花满楼连忙对花夫人道:“娘亲,这位是宫九九公子,他和小言欢是青梅竹马,这次能识破宋问草的真实身份,也要对亏九公子。” 花七公子是很有分寸之人,虽然明白宫九和小言欢之间的关系,但是他们两个没有具体的仪式之前,他是不好贸然给这两个人下定义的。斟酌再三,花满楼选择了“青梅竹马”这个说法,虽有未尽之意,不过家人之间的默契却足以让花家人领悟他们家小七的深意。 花夫人有些失望,不过转而也笑了开去。打量了一下宫九,她笑了起来:“嗯,也是个好孩子。”跟这个小姑娘很相配。 宫九对花满楼的“识相”很是满意,于是他脸上端起温和谦逊的笑意,对花家的两位长辈如常见礼,而后将话题引了回来:“方才笑笑似乎想到了对付宋问草的方法。” 小言欢用力的点了一下头,狡黠笑道:“不能用活物,于是他就只能靠洒药粉来下毒了。”言语之间,叶言欢已经笃定宋问草不会束手就擒。 从怀里摸出一小瓶香粉倒在手心,叶言欢勐的吹了一口气。宫九抄起桌上的一盏凉茶,在瞬息之间将茶浇在了小言欢的手心,那点香粉没有被吹起半分,而是混在水中,流在了地上。 “好主意!”陆小凤拍掌一笑,其余众人也露出了恍然的笑意。 作者有话要说:  来来来,花公子给我们表演一下一秒钟顺毛。 花满楼:方法无他,只是觉得九公子好像很爱名分。 九公子:╭(╯^╰)╮名分很重要。你们这些万年单身狗是不会懂的。 ☆、利剑不在掌。 第八十一章。利剑不在掌。 在小言欢的建议之下, 花家人敲定了如何在众人面前揭穿宋问草的真面目的计划。铁鞋大盗本就是恶贯满盈的恶贼,更何况如今在花家做客的, 都是花老爷的旧识, 而这些人当中, 也不乏当年和花老爷一道擒拿铁鞋大盗的老友。 如此一来, 再擒铁鞋大盗之事就变得更加容易了起来,花家人要做的便是在众人面前揭穿宋问草的身份,之后再防止他忽然暴起上伤人,徒增伤亡就是了。 而叶言欢也提供了对付宋问草下毒的法子,而宫九手底下的人也调查过了,宋问草的确有个女儿,不过那女孩如今也只有八九岁,还没有成为孔雀王妃,更加没有什么异族来献舞敬酒的队伍, 如此一来, 倒是没有了前世那让众人内力尽失的毒药, 宫九也便没有多做什么,只是带着他家小肥啾在一旁看着花家忙活,而没有从中插一手。 作为花满楼的朋友, 在江湖之中已经声名鹊起的陆小凤陆大侠当仁不让的成为了那个在众目睽睽之下揭穿宋问草身份的人。陆小凤对此并没有任何意见,将此事满口应下。 落实好细节, 众人这才渐渐散去。 虽然一切都似乎进行的十分顺利,可是花满楼始终都有些神色晦暗的样子。他本是清风朗月的公子,如今脸上的这一抹沉郁就变得分外显眼了起来。 他一步一步的往自己的院子里走去, 眼前是一片黑暗,不是因为夜色凄凄,而是在花满楼还年幼的时候开始,在他遭遇了童年的时候的劫难之后,他的世界就始终是这样黑暗的了。 其实花满楼不想让家人和朋友担心,所以他将那份知道铁鞋再一次出现之后的沉郁深深地藏在了心底。可是他们是最爱他的家人以及他最好的朋友们啊,所以哪怕花满楼掩饰得再好,可是众人却还是有所察觉。 只是没有一个人直接去劝慰花满楼,因为他们都是很有分寸的家人和朋友,所以他们知道,有的时候比起安慰,还是给他们所关心的人一点空间最是重要。 花满楼往自己的院子里走着,他虽然看不见,可是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他已经可以做到和常人无异的独自生活了。更何况这是在他的家里,所以花满楼在任何一处都不会走丢——并且,他的确有一群十分爱他的家人,花家人虽然没有像是玻璃娃娃一样将花满楼保护起来,可是仅仅是看花家的这座宅子,就足矣看出来花家人对他的爱护之意。 这个宅子之中,每一个院子都会种上四时不败而且香味馥郁的花朵,旁人只以为花家人如此爱花,是因为以“花”为姓,然而他们不知道,花家之所以如此,是为了让双目不能视物的花满楼可是轻易的辨别出来自己身处何地。 在路过一座种了桂花的院子的时候,花满楼停下了脚步。在那所院子之中,传来了一阵金戈相击的声音。那是双剑相碰才会有的声响,声音很平和,可见并非是有人打斗。而且更为奇怪的是,除却利剑破空的声音和双剑相击之时的脆响之外,那院子之中竟然连脚步声以及衣袂翻飞的声音也无。 侧耳倾听了一会儿,花满楼还是觉得有几分怪异,于是他稍稍停顿了一下,转而向着那种了桂花的院子走去。 花满楼轻轻的叩了叩院门,里面的剑声一收,转而听见一道男声传了过来:“请进。” 院子没有落锁,于是花满楼推门而入。他循着声音的方向而去,在桂花树的下面果然盘膝坐着一个人。若是花满楼能够看见,此刻他便会惊诧的发现,叶英其实不是坐在地上的,而是身体悬空,整个人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悬在空中。 那不是武功能够抵达的程度,内力深厚之人固然可以有精妙的轻身功夫,立于水上或是片叶之间这种事情也不是不可以做到,可是那终归还是要借用外力,像是大庄主如今这般完全不着一力的坐在空气之中,就是武功再精深之人也是做不到的。 事实上,叶英如今并不能算是完全的人,他更加接近“神”的领域,却因为有眷恋的东西而不会如同传说一般“羽化而去”。 “花公子有心事?”叶英望着眼前的年轻人,忽然开口道。 花满楼微微怔住,也并不欺瞒:“不瞒先生,七童目盲近十载,今日得知害我目盲之人又在我花家现身,七童实有些心绪不定。” “怨否?”叶英没有劝慰或是继续打探,而是直接问出了这简单的两个字。 而就是这简单的两个字,让花满楼原本还算是平静的唿吸骤然乱了几分,他的双拳握紧又松开,松开又握紧,如此重复数次,花满楼有些无奈的说道:“先生如此问,七童实在有些不知如何回答。” 叶英也不继续追问,只是轻声说道:“他弄瞎了你的眼睛,却不能给予你黑暗。” 说罢,叶英也不再多言,只是仰头静静凝视着皎洁的月色。 花满楼却忽然有些生气了。他很少生气,也不是随意迁怒之人。他知道叶先生一片好意,可是此情此景,如果来劝诫他选择原谅和释怀,未免有些太过轻易了。 第107页 刀子不割在自己身上是永远不会觉得痛的,花满楼有几分低沉了声色,近乎是想也没想的说道:“先生不知道黑暗的滋味……” 到底只是一个孩子,虽然一惯温和善良,可是总有耍小孩子脾气的时候。叶英见识过的熊孩子太多,相比之下,花满楼算是异常乖巧的,所以面对花满楼的爆发,叶英只是温和而坚定的打断了他的话——因为叶英知道,等到这孩子冷静下来,他恐怕会因为如今自己的冲动而后悔万分。 所以,在花满楼说出让自己后悔的话之前,叶英便先说道:“我这双眼睛,大概有四十年的时间看不见东西。” 藏剑大庄主叶英闭关修炼心剑的时候三十岁,一年之后出关之事,他的心剑已成,却双目已渺。而叶英在大唐守护藏剑山庄至七十有二,斩断轮迴之时方才重见光明,算来他目盲的时日,已有四十余年。 叶英的声音听起来并不苍老,花满楼看不见他的相貌,却也能感觉得出这大概是个而立之年都不到的男子。可是他出现的方式太过诡异,花满楼最是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敢保证,在那夜小言欢和熊兰决斗之时,周遭是不可能有人先行隐匿的。 这位叶先生就像是凭空出现一般,行事低调却也很神秘,无端的,花满楼并没有怀疑他的话。 花满楼沉默了一下,转而对叶英拱手拜别。他如今有些混乱,还不知道自己该如何选择,因此他只想自己一个人静一静。 一直快走出院子,花满楼才歉疚开口道:“方才七童无状,先生见谅。” 叶英理解花满楼的心情,也并不是和孩子计较的人,因此叶英只是轻轻颔首,对花满楼道:“人生之局落子无悔,花公子,你自己要想清楚。” 花满楼应下,转而退出叶英的院子,往自己的院子走去。 这註定是一个不眠的夜晚,总有人辗转反侧,为这即将发生的一切。 距离花老爷的寿辰当日还有两天的时间,这两天叶言欢也并没有闲着。从暗卫那里知道了自家兄长已经出关——这一次西门吹雪恍然顿悟,只用了七天的时间便破关而出。他有些想要和大庄主试剑,所以哪怕没有接到幼妹的“求救信”,他也是会往江南花家走这一趟的。 叶英重游西湖故地,打算逗留一段时日。因此西门吹雪若是想要找大庄主指点剑招,就少不得要往这西湖走上一趟。恰好笑笑又央求他帮花老爷看看身体情况,西门吹雪虽然和花满楼道不同,但是对花满楼倒是没有恶感,又加上有幼妹相托,他自然是不可能不答应的。 “阿雪这孩子今年倒是出去的勤。”已经回到了万梅山庄的叶萦洲用木夹子夹起一朵干燥的梅花投入滚水之中,忽然开口说道。 乐得把儿子踢出去,自己和阿洲享受二人世界的玉罗剎从后面黏黏煳煳的抱住自家夫人,像是个大猫一样哼出了声:“年轻人本就该四处走走看看,咱们像他那么大的时候,不是已经走遍了大半个大安?” 被人追杀了大半个大安还差不多,叶萦洲暗搓搓的翻了一个白眼,毫不留情的给了玉罗剎一手肘,将人从自己身上撕了下去。 被推倒在地上的玉罗剎当即就打起滚来,一边滚一边含含煳煳的呜咽:“呜呜呜,阿月摔倒了,要阿洲亲亲才能起来~要阿洲亲亲才能从地上起来呦~” 端着小香饼和手炉过来的老管家看到自家教主这么不同寻常的一幕,却是习以为常的眼观鼻,鼻观心。放下了手炉,老管家和他们家夫人熟练地无视了玉罗剎的扑腾,短暂的交流了一下中午的菜色。 玉罗剎:感觉不到阿洲的爱了,哭唧唧。 西门吹雪单人单骑,往江南而去的速度很快。不过有一个人却是比他更早一步的抵达了江南花家。 在花家四哥从外面接待了一圈宾客,转而恰好看见了小言欢的时候,他一拍脑门,连忙冲着叶言欢唤道:“叶姑娘!叶姑娘!” 叶言欢闻言一顿,回身偏头对花家四哥道:“花四哥,你找我?”也不怪她会觉得意外,毕竟花家众人一边要招待宾客,一边又要准备擒拿铁鞋大盗的若干事宜,实在是有些忙碌。所以小言欢不知道在这样的时刻,花家四哥将自己唤住要做什么。 “你瞧我这记性。”花四哥又拍了拍自己的脑门,往叶言欢这边凑了几步。他本就是江南人士,温山软水涵养出来白皙肌肤,此刻上面印了几个大红手印,看起来有些可笑的样子。 不过叶言欢没有笑,因为下一刻,花四哥便对她说道:“家父五十生辰,你家舅舅也来了,就在隔壁不远的院子,我这一忙起来都忘了告诉你一声了。” “我舅舅?”叶言欢当即惊诧出声,在得到花四哥肯定的答案之后,她什么也顾不得了,直往那处院子跑去。 作者有话要说:  庄花和花公子都是很温柔的人啊。 可是没有人是天生温柔的,都需要一个过程。 对于花公子来说,铁鞋就是一道坎,这一次,叔希望给他一个帮助他跨过这道坎的人。 花公子和庄花,隔世成知音。 说来……城主大大真的好久没有出现了啊。想念城主。 ☆、男儿在他乡。 第八十二章。男儿在他乡。 小姑娘哒哒哒的就往那个花四哥指着的院子跑了过去, 若非是顾忌到是在别人家,而且宾客众多不宜惊扰, 小言欢真想用上轻功直接飞过去。 叶孤城和叶言欢同榻睡到了小言欢七岁, 小言欢进小舅舅的院子, 自然是从来都不必敲门的。推开了院门, 还没有见到人,小言欢便已经惊喜的唤道:“小舅舅!小舅舅你来啦?” 不过叶言欢唤了半天,屋里都没有回应。她耐着性子等了一会儿,才看见屋子里悄悄探出来一颗脑袋。 那高高的简直能将人戳死的发冠……当然不可能是自家小舅舅。不过说那人是自家小舅舅的堂弟叶孤鸿,那花四哥说她舅舅来了,倒是也没有说错。 小言欢面上的笑容迅速垮掉,屋里的人登时炸毛,冲出来掐着腰吼道:“喂喂喂!笑笑你别表现得这么失望啊!我也是你舅舅啊,不要把我和堂兄那么明显的区别对待啊喂!!!” 所以, 堂舅舅你们武当门派的校服真的有问题, 本来就已经很是大屁股了, 这足足有两个巴掌那么宽的腰封一束,就显得你们道长的“翘臀”更加明显啊喂!叶言欢简直无力吐槽,武当的改良版校服当真是怎么看怎么辣眼睛, 总觉得那些武当弟子们还不如老老实实的穿一身土黄色的宽大道袍呢。 失望到就连小脸都已经垮了下来,小言欢跳到栏杆处坐下, 嘟了嘟嘴,道:“我还以为是小舅舅过来了嘛,很久都没有见到小舅舅了。”低头扒拉扒拉手指头, 小言欢自己也被吓了一跳的说道:“我居然离开咱们白云城整整四个月了!” “堂兄说你有自己的事情要办,不过我觉得啊,纯粹是你这个小丫头在外面玩疯了。”叶孤鸿走到叶言欢面前,伸手戳了戳她的小脑袋,难得有些严肃的对她说道:“笑笑啊,你别看堂兄性子淡,可是你到底是他养大的啊,简直就跟亲闺女也没啥差别了。这天底下哪有不想闺女的爹呢,你在外面再怎么玩儿,也得记得回去看看你爹。” 第108页 叶孤鸿:关爱孤巢老人,人(笑)人(笑)有责。 “嗯。”小言欢的声音有些闷闷的,显然也是被说中了心事。 自家小肥啾这蔫头耷脑的样子实在是可怜,叶孤鸿嘆了一口气,伸手揉了揉叶言欢头顶的呆毛,轻声哄道:“成了,笑笑能有这份孝心就成。等花老爷的寿宴结束,我们武当也该是放我们回家探亲的时候的,到时候堂舅跟你一块儿回去。” 有些想家了的小肥啾不是那么好哄的,不过笑笑也不是只顾自己情绪而不关心他人的人。虽然她和这位堂舅舅的关系不若和小舅舅那般依赖和亲密,但是叶孤鸿和小言欢年龄相近,两个人小时候倒是一起玩过一段时日,后来叶孤鸿上武当学艺,可是每年却也会回把云城呆上一段时日,所以叶言欢和他也并不生疏。 扯出一抹笑来,叶言欢扯开那个话题,转而对叶孤鸿说道:“堂舅舅,我带你去见过我家师父。” 叶孤鸿面上露出明显的诧异,他到底是叶家人,对叶家的藏剑天眷之事所知颇深,又是和小言欢一道长大,所以叶孤鸿自然很快就想明白,这天底下唯一能够被称为是笑笑的师父之人……只能是藏剑故人。 可是,又怎么可能呢? 不敢置信的望着叶言欢,叶孤鸿近乎都忘了要如何反应。 看着他呆愣愣的样子,小言欢一把扯过叶孤鸿,一边走一边对他叮嘱道:“没错,虽然这很奇异,可是我要带你拜见的我家师父就是大庄主,所以堂舅舅一会儿你千万不要在师父面前失礼啊。” 只觉得这个世界玄幻了,叶孤鸿脑子有点懵。他从来都自诩聪明,虽然在叶家他总是被碾压的那个,不过搁在常人之中他还是十分突出的。可是这会儿,叶孤鸿深深地觉得自己是脑袋不够用了。 叶孤鸿是被晕晕乎乎的带到叶英面前的,他身上的道袍和纯阳相若,没有听自家小徒弟说这也是叶家人之前,大庄主还以为这是纯阳刚下山的小道长。 没想到也是自家孩子,虽然已经是旁支,不过叶英在叶孤鸿面前还是温和宽厚的长者模样。叶孤鸿从小听着藏剑的故事长大,对大庄主异常的敬重,他平常好歹是武当大弟子,也不至于说话磕磕巴巴的,可是在叶英面前,他显得异常的侷促和手足无措。 不过能见到大庄主本人,真的好开熏啊。某个小道长笑得形象全无,恨不得从他嘴都能看见胃了。 说起来,叶孤鸿也有一段时日没有回到过白云城了,至少在叶英可以通过自家小徒弟的双眸观察这个世界之后,他还没有回去过,因此叶英对这个孩子倒是不怎么熟悉。不过到底同出一宗,大庄主又是十分宽和的长辈,只是聊了几句的功夫,叶孤鸿就没有那么紧张了。 前一世的叶孤鸿是叶家除了叶孤城之外的唯一血脉,因此叶孤城对这个堂弟很是上心。今生虽然有了小言欢和阿雪,但是叶孤城也还是对叶孤鸿多有指导,叶孤鸿虽然不适合藏剑与叶家的剑道路数,但是却和武当的功夫异常契合,再加上他父亲那方面的原因,叶孤城并没有如同前世一样逼迫着叶孤鸿学习叶家剑法,如此一来,反倒让叶孤鸿执着于一门武学,精进也很是迅速。 对于这样的结果,城主大人也反思了一下自己前世的霸道。 其实也不是叶孤城霸道,若是因为前世叶家无人,若是叶孤鸿都不能好生将叶家剑法传承下去,在他去后白云城又能依仗何人了呢? 前世叶孤鸿崇拜西门吹雪,不过这辈子他一个做“长辈”的,总不好厚着脸皮去模仿外甥,更何况叶孤鸿成了武当大师兄,就更需要以身作则,将他们武当的“校服”好生穿着,不能搞什么特殊。 不过堂舅舅盯着师父的目光……真是好渗人啊。 小言欢理解叶孤鸿同学见到童年传奇之后的激动心情,不过却实在觉得他的一举一动有人让人不忍直视。叽萝的力气之大不需赘述,在明示暗示好几次让叶孤鸿收敛一下都没有用之后,小言欢直接扯住这个人的后领,将人生生拖了出去。 伸手在叶孤鸿面前晃悠了几下,看他还是没有反应,只一味痴痴的笑着,叶言欢嘆了一口气,索性将人丢到他自己的院子便也不管了。 小舅舅啊…… 小姑娘嘆了一口气,她离家这么久了,是真的有些想念小舅舅和白云城了。 还没有走出叶孤鸿院子多远,方才一直在傻笑的叶孤鸿忽然又从院子之中追了出来,拍了拍小外甥女的肩膀,叶孤鸿神秘兮兮的对叶言欢说道:“小言欢好久没有回白云城了吧?回去了之后你得吓一跳。” “怎么了?”小言欢瞪大了眼睛,连忙问道。 只是叶孤鸿也不回答,只是故作神秘的冲着她眨了眨眼睛,笑道:“到时候你就知道啦。” 叶言欢看他容色,估计不是城中发生了什么变故。松了一口气,小言欢却开始认认真真的盘算起归期了。 再不理会有些还处在亢奋状态之中的叶孤鸿,小言欢转而去是找了自家师父,有些不好意思的对师父解释道:“那个……师父……堂舅舅他平时不是这么不靠谱的。他就是,就是看见您太兴奋了。” 原来是为了这个。叶英失笑,抬手揉了揉他们家小肥啾的脑袋,轻声道:“嗯,你们都是好孩子。辛苦了。” 因为长辈的猝然长逝,所以那一城的重担不可避免的压在每一个孩子身上。肩负着“叶”这个姓氏本身,就註定了无论是叶孤城还是叶孤鸿,甚至是更加年幼的叶言欢,都不可能有一个简单而快乐的童年。 这些孩子辛苦了,从今以后,有他为他们遮风挡雨了。 在小言欢看不见的地方,一头银髮的男子握进了手中的焰归。 焰归之下斩过无数贼子宵小,如今虽然数百年不曾饮血,却终归不曾有一日忘记自己是为谁出鞘。 终于到了花如令花老爷五十大寿的这一日。 在各位宾客齐聚一堂的时候,陆小凤公然揭穿了宋问草的身份,宋问草当然百般抵赖,可是藏在他的医药箱之中的铁鞋却成了铁证。 见自己身份已然被揭穿,宋问草当真如同花家人所料想的那样,开始掏出怀中的药粉往外挥洒,纵然不能藉此逃脱,也要和这些当年逼迫他如同丧家之犬东躲西藏多年的人来一个鱼死网破。 不过花家早有准备,宋问草的药粉还没有挥洒出去,花家的“下仆”和花家的几位公子便果断出手,将早就准备好的酒罈勐然向着宋问草泼去。那酒罈之中装着的并不是酒,而是清水,而那些在一旁伺候的所谓“下仆”也不是花家的僕人,而是宫九手底下训练有素的暗卫。 宫九有意无意的拉拢花家,特别是花三,因此这种举手之劳的小忙,他还是乐意帮的。 宋问草很快就被浇了一个透心凉,那些药粉也顺着大量的清水流了出去,那些混着药粉的水流淌到了花圃里,纵然已经被稀释过,可是花圃里的花还是隐隐约约呈现出了败像。 第109页 铁鞋大盗自知大势已去,便开始破罐破摔的刺激花满楼。花满楼很少用剑,却也不是不会用剑。可是叶先生的话他想了许久,最终没有选择让自己的手上沾染那个人的鲜血。 他谅解。不是原谅铁鞋,而是放过自己,然后带着伤口重新开始生活。 自始至终,叶英都没有说一句话,但是在花满楼松开了手中的剑的那一刻,叶英松了一口气。 花家请的戏班子不知道厅内出了如此变故,还在咿咿呀呀的唱着,唱的是《紫钗记》里的一折。 “拾钗人会薄命花,钗贬洛阳价,落絮飞花辱了君清雅……” 幸而未曾辱了君清雅,小言欢也松了一口气。就在这个时候,六扇门的人终于姗姗来迟,将这铁鞋大盗押解归案。 也是凑巧,六扇门来的那位官员居然也是熟面孔。叶言欢站了起来,冲着他挥了挥手,笑道:“小顾!”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哈,不是城主!!!!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说叶孤鸿小朋友木有露脸的那个姑娘,这回叔不是带着小堂弟玩儿了嘛~您的叶·大庄主迷弟·咩·孤鸿上线啦。 以及继续想念城主。想他,想他,想他。 ☆、皎洁如霜雪。 第八十三章。皎洁如霜雪。 其实六扇门的办事效率是很快的。 花家在发现了宋问草就是铁鞋大盗的时候, 并没有直接报官。一来是他们苦于没有证据,二来是也怕打草惊蛇。一直到花家老爷的五十大寿前夜, 花家的人才出发去和朝廷通风报信。 其实他们江湖人出了什么事情, 是不习惯藉由朝廷的力量解决的。而花老爷思虑再三, 之所以还是让朝廷来押人, 是因为他了解自己的儿子。 花老爷心里其实很矛盾,一方面他希望自家儿子可以手刃仇人,解开多年心结。可是花老爷也会心中不安——他的儿子,真的会因为杀了一个人就解开心结么?哪怕那个人是害他多年只能身陷黑暗的元兇。 隐约猜到自家七童最终还是不会动这个手的,因此花老爷才提前为宋问草安排了其他去处。 宋问草害了许多人,而如今苦主就只剩下了他家七童一个。冤有头债有主,因此他家儿子也是唯一一个有资格向铁鞋大盗寻仇之人。而既然他的儿子不愿,那么就将铁鞋大盗交给官府好了,毕竟除却江湖规矩之外, 能够惩治恶人的, 还有朝廷律法。 而以江南花家的影响力, 他们家的人过来报案,朝廷还是要重视几分的。恰好就要几位六扇门的捕头在此地办案,江南知府将此事一上报, 那位六扇门的大人当机立断,和他们往花家走这一趟。 押解犯人不是六扇门的主要职责, 不过铁鞋大盗性质特殊,而且他们在此的案子已经办完了,因此押一个人犯人也是押, 押两个犯人还是押,于是也就随着衙门的人往花家走这一趟。 说来也是凑巧,带领着六扇门的捕快来江南办案的人,正是顾惜朝。 上一次出了金九龄的绣花大盗一案,皇帝对六扇门的信任大大下降。他倒是没有责怪诸葛神侯,毕竟诸葛神侯一直对他忠心耿耿。可是皇帝也意识到,六扇门作为他手中的一柄快刃,也是时候被他握得再紧一些了。 诸葛神侯毕竟已经老了,皇帝自己都到了要服老的年纪,如何又还能要求比他还要年长几岁的诸葛神侯始终精明强干,一如当年呢?而大安从不缺少青年才俊,皇帝的目光渐渐也就落在了那些年轻人身上。 顾惜朝是他半年前派去六扇门的。按照惯例,六扇门中必要有几位朝廷官员。只是这朝廷官员的职责说的含煳,他仿佛什么都能干,也仿佛只是一个摆设。皇帝将顾惜朝放在这个位置上的时候,朝中有人还在暗暗窃喜。 他们以为这是皇帝厌弃了顾惜朝的信号。毕竟这几年来,顾惜朝升的太快了。他只是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贫民小子,还有过“贱籍出身”的传言。虽然后来那传言被压了下去,可是他保住了探花的位置,得罪了孙子考了第四,无缘前三甲的丞相这也是事实。 在这种情况下,顾惜朝偏生一路青云直上,用了两三年的时间便官至四品。虽然四品只是京官的最低级别,而且他前面还有一个和他同期入朝为官,已然官至二品的李寻欢,可是顾惜朝的发迹,还是让一些人又忌讳又嫉妒。 他和李寻欢不同。 李家一门三进士,父子两探花一状元,又是家底殷实的豪门世家。李家的根基摆在那里,李寻欢此人的才名和能力也摆在那里,他的步步高升的速度让人震惊,可是仔细想想却也觉一切都在情理之中。 可是反观顾惜朝,他能从一个毫无根基的穷小子,用短短几年时间走到这一步,他那张清隽的脸庞之下依稀隐匿着的暴戾,以及他手腕的狠辣,让那些官场的老油子们都隐隐害怕。因此,忌惮顾惜朝的人远比欣赏他的人要多。 皇帝欣赏的就是顾惜朝的狠。 朝廷当然需要这样的人,皇帝的手中总需要对外的利刃。 顾惜朝很清醒,所以他很早就找准了自己的位置。像是他这样的聪明人,皇帝当然是要提拔的。顾惜朝也不需要人人都欣赏他,欣赏他的人有皇帝一个就足够了。 他在六扇门中安静的当了六个月花瓶,却是不动声色的收拢了六扇门的人心,也将六扇门的底摸了清楚。皇帝早就想收回六扇门的统治权,也想着在诸葛神侯之后找一个新的可以统领六扇门的人,而金九龄的东窗事发,正是给瞌睡的人送枕头。 接着“整顿”的名义,顾惜朝在皇帝的授意之下开始清洗六扇门。顾惜朝笑着,可是这张笑脸,却成为了许多人的噩梦。 然而无论经歷了一番怎样的宦海沉浮,在对他有恩的叶言欢面前,他始终都是一副宛若少年的模样,在听见叶家的小姑娘唿唤他的名字的时候,顾惜朝的脸竟是下意识的一红。 顾惜朝清扫六扇门的动作虽然狠戾,但是却并非是滥杀无辜之人,他宛若一柄利刃剜去了六扇门中的腐肉,却也给年轻人发展的空间。所以,在真正正直的捕快之中,其实顾惜朝的声誉并不差。 顾惜朝带来的捕快们都是他培养的的心腹,平素他也并不是严苛的上位之人,和他闹惯了,看见这位小上司脸红,几个捕快不由笑出了声来,挤眉弄眼的在后面戳了戳顾惜朝的腰,这几个猴崽子们笑的很坏。 顾惜朝的脸变得更红了。 叶言欢并没有发现他们那边的异状,这让顾惜朝微微松了一口气。眼风一扫,顾惜朝横了一眼那些弟兄们,被他这么一瞪,那些小捕快再不敢造次,连忙都乖乖的去押送铁鞋大盗了。 压下去了那帮想要看他笑话的猴崽子,顾惜朝这才往叶言欢那边走了几步,有些腼腆的唤道:“笑笑……小姐。” 所以,都叫了笑笑为什么还要添上个“小姐”,对于他这个别别扭扭的称唿,小言欢有些无奈,不过却还是笑了起来。 第110页 认真说来,她和顾惜朝其实只是有些相熟的朋友,叶言欢并不是携恩求报之人,当初在顾惜朝困难的时候,她也不过是遵从自己本心的施以援手。 这是叶言欢的行事准则,与那个人是不是顾惜朝并没有干系。关于这一点,叶言欢其实是和顾惜朝解释过的。 可是她在他最困窘的时候帮助了他,她就是他的恩人。这是无法辩驳的事实。 顾惜朝不喜欢欠别人东西,不过他也不急着去报答叶言欢。 再等等吧,等自己能给这姑娘更好的东西,再说“报答”这件事情。顾惜朝这样想着,不觉已经过去了两年的光景。 他乡遇故知总是让人开心的事情,小言欢找了起来,一手挽住宫九的手,一边去招唿陆小凤:“哎,小凤凰,小顾来了啊,咱们晚上去喝酒,顺带介绍花公子给小顾认识!” 宫九被人挽住了手臂,这个时候他脸上的笑意才仿佛真切了一些。陆小凤也听见了小言欢的唿唤声,他避开地上的水迹跑了过来,看见顾惜朝,陆小凤脸上也浮现出了老友重逢的笑意。 “哎呀,居然是小顾大人,那今晚咱们可要好好喝一杯。”陆小凤拍了拍顾惜朝的肩膀,也挡住了他望向小言欢的目光。 和朋友相聚的时候,陆小凤总是很开心。而认真说起来或许有些让人意外,但是相比于在南海一猫一年多的叶言欢,陆小凤虽然也是天南地北的晃悠,可是反倒是他和时常在盛京当差的顾惜朝见面的次数多一些。 也正是因为如此,顾惜朝渐渐的也和陆小凤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顾惜朝这个人,只要他想,其实他是可以和任何人都成为朋友的,而他知道陆小凤和笑笑小姐是一起长大的好友之后,他和陆小凤结交的时候便也上了几分心。 虽然并不多,但是一个人的身上总会反映出他走过的路,他看过的风景,还有成就了如今的他的过去,所以陆小凤多多少少会提及叶言欢,说说她年幼的时候的糗事,说说她的近况,说说她下一步的打算。 而这些,对于顾惜朝来说,已经足够了。 陆小凤和顾惜朝勾肩搭背的走远,小言欢也没有松开挽住宫九的手。她……她总觉得,如果不好好牵住这只手,她家九哥哥下一刻很可能就要咬人qaq 宫九瞥了她一眼,笑得有些危险:“夫人还挺聪慧。” 无论是当机立断挽住他的急中生智,还是……对顾惜朝情绪的体察,这破孩子简直都称得上机智了。 宫九当然知道他家小姑娘挽住他的手这个举动是故意的,为的是做给顾惜朝看。她异常敏锐的发现顾惜朝的不对劲,虽然有些忐忑,也有些感激,可是小姑娘自始至终都没有给顾惜朝一丝希望。 从对他解释“他并不特殊”,到直接表明自己和她之间的关系,宫九知道,他的姑娘在慧剑斩桃花——斩她自己的桃花。 可是宫九就连这姑娘身边的空气都想掌控,仅仅是这点朦胧的觊觎,已经足够让他内心醋意翻腾了。 扣住小言欢纤细的手腕,宫九将人拖进了花家一处空旷的院子。 直接将人摁在了围栏上,宫九俯下了身子,毫不客气的印上了叶言欢的唇。 那是异常勐烈的索取,不带一点温柔,却像是妖精一样勾人。牙齿咬住小姑娘的唇拖进自己的口中吮吸,宫九不客气的扫荡着小言欢口中的每一寸。 “笑笑,你最近欺负我,欺负得过头了。” 温热的唇移向叶言欢的耳侧,微凉的手也开始搭在叶言欢的脖颈上,灵活的解开了她的领口的扣子,一寸一寸不带任何迟疑的向下摸去。 小言欢的身量未足,可是某处的弧度却已经圆润香软。宫九的手带着力度的揉捏,竟然让叶言欢有一种心脏被人握住的错觉。 他说她欺负他,可是分明是他在欺负她。小姑娘像是哭泣一样的喘息,感觉浑身一阵一阵的脱力,就连推开宫九的力道都没有了。 昔年怜花公子王怜花苦心研究的房,中,术,用来对付一个如此生嫩的小女孩,实在是太过大材小用了一些。 许久,宫九帮着有些神情涣散的小姑娘整理好了衣襟,吻去了她鬓角的一丝热汗。 “我的。”将小言欢整个抱进怀里,宫九低声的在她耳边说着。 小女孩已经失了神,却被男子诱哄着“嗯”了一声。 这一刻,宫九心中的野兽,终于暂时被关进了笼子。 作者有话要说:  只想默念一千遍——九公子不要脸。 ☆、香印总成灰。 第八十四章。香印总成灰。 藏剑山庄的二少爷和二小姐们对酒的热爱程度都是超乎常人的想像的, 而小言欢作为一只正在成长的小肥啾,并不被允许大量的饮酒, 可是偶然尝尝, 却也还是可以被通融的。 只是如此一来, 每一次喝酒的机会对于小言欢来说都变得格外的珍贵。 哪怕这次她被她家九哥哥“教训”得浑身酸软, 身体里麻麻的感觉时隐时现,不过她还是顽强的没有错过和陆小凤、顾惜朝的酒局。 顾惜朝出席的酒席,宫九当然不放心他们家小肥啾单独参加,因此纵然没有收到邀请,可是宫九还是硬是参加了。 在江南的地界,自然是花满楼做东,他们选在了西湖边上的一间临水而建的酒楼,在八月末的天气之中,偶然还会从窗外飘落进来片片黄叶。 花满楼用来待客的是他自己酿造的百花酿, 所谓“百花”也不过只是个名头, 如果真的要用百种花来入酒, 那恐怕要香味驳杂,艷俗不堪了。花满楼用来酿酒的花,是他经过仔细调配和甄选, 又经歷过许多次试验之后才选下来的品种,并且用量也十分讲究。 这百花酿入口清醇, 香味却是层层递进,让人沉迷,总想要知道下一口还会品尝到什么香气。 而有宫九在的时候, 小言欢总会有几分放纵自己。她没有控制自己的酒量,而是由着性子饮了许多,渐渐地,这姑娘也就醉倒在了宫九的腿上。 一阵风气,将窗外银杏树的叶子吹了进来,宫九仿若没有发觉一般,一只手抚在小言欢的头顶,一只手却是擎着一杯百花酿缓缓啜饮。 等他喝完了这一杯,小言欢的身上已经铺了浅浅一层的银杏叶子,掩去了她原本穿着的纯白衣裙。 “这孩子,倒是穿明黄更好看一些。”宫九将小姑娘凌乱的髮丝掩了掩,忽然意味不明的说了这么一句。 这一句,直接将陆小凤的“哈哈哈,这丫头居然喝醉了”的调侃噎进了喉咙里。他不敢置信的看着宫九,似乎在揣测宫九这句意味不明的话的真正含义。 而宫九就仿佛只是这么随口一说,继而又道:“初见叶先生的时候,先生也是一身明黄。想来他们门派本来的服饰合该是如此的。” 听了宫九的这句话,陆小凤算是明白了这人忽然如此一说是为了什么。回忆了一下初见大庄主之时,大庄主一人恍若独占四时景致的绝代风采,陆小凤点了点头,道:“若是笑笑也像是叶先生一样穿那么一身,也当真是好看。” 第111页 不过再好看也没有用,谁都知道在大安,明黄色是皇帝专用,就连太子在没有继位之前,也只能着一身杏黄衣衫。如今白云城虽然不属于大安,可是城中小小姐穿一身明黄,也未免太过挑衅了。 陆小凤只当宫九随口一说,他不若宫九那样行事乖张,无所顾忌,因此陆小凤很快找了其他的话题,将这件事岔了过去。 这一晚一直很是沉默的顾惜朝却是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宫九,继而又将目光落在了那面上有一层薄红的小姑娘身上。 那一刻,他似乎察觉到了一些东西,又似乎什么也没有察觉到。 只是在散场的时候,顾惜朝忽然对宫九轻声说道:“我也觉得,笑笑小姐穿明黄很好看。” “那你就看看吧。”宫九抄起小肥啾横抱在了怀里,迳自往外走去。江南的秋夜已经有些砭骨的凉意,偏生天上还飘起了碎雨。 宫九看了看那坠地的雨,轻“啧”了一声,转而扯开了自己的外衫罩住怀里的小姑娘,转而便这样的走进了雨幕之中。 雨水竟是近不得他的身半点,宫九用内力撑开了一道屏障,将自己和小言欢笼罩其中。他手底下的人已经准备好了马车,只是进不得酒楼的院子。宫九便这样抱着小姑娘上了马车,踩着一地的雨水,哒哒而去。 宫九其实觉得挺哭笑不得的,该说他家小姑娘太信任他了呢?还是该说这孩子天生的粗神经又没心没肺——他是不明白,到底是谁给这姑娘的勇气,让她在被他那样对待之后,还能安然的在他身边醉倒? 不过十四岁啊,还真是太小了一些。九公子自认是个禽兽,不过却做不出禽兽不如的事情。 “小坏蛋。” 大约知道这破孩子是吃准了自己暂且不会动她,因此才会这样屡屡撩拨。宫九有些气不过的咬了一口小姑娘挺翘的鼻子,然后……就被一双小拳头煳了一脸。 揉了揉脸上的红痕,九公子没事儿人似的坐直了身体,不再有什么出格的动作。 小言欢睡了很熟很熟的一觉,却还是在第二天该习剑的时候准时的醒了过来。花公子酿的酒质量很好,昨夜她有些喝醉了,今早却没有一点头疼的迹象。也并不意外的发觉自己一身清爽,一点儿也没有宿醉的狼狈,小言欢没有去探究到底是九哥哥还是婢女给自己换的衣服,她抻了抻懒腰,转而拿起放在自己枕边的轻重双剑,往平日习剑的地方走去。 今日她去的不算晚,可是等到小言欢到了自己练剑的地方的时候,就已经在哪里听到了阵阵长剑破空的声响。她的脚步倏忽顿住,再凝神细听的时候,骤然就浮现出了惊喜的神色。 三步并作两步的向着自己练剑的湖边跑去,小姑娘压抑住了自己即将脱口而出的那声“哥哥”与“小舅舅”。 高手对招往往只差在毫釐之间,叶言欢也是用剑之人,所以她不会在这个时刻给她的兄长与小舅舅添乱。他们二人都是当世的用剑高手,虽然是至亲之间的切磋,并不涉及到生死,但是还是弥足珍贵。 小姑娘屏息静听,也在心中默数。 一百九十七,一百九十八。 双剑相击的声音戛然而止。小言欢并不知道在此之前,她的小舅舅和兄长过了多少招,但是仅仅是她来的这一会儿,西门吹雪在叶孤城手底下走过的招数就足矣让她惊讶了。 好强。 无论是哥哥还是小舅舅,真的都好强。 这一刻,小姑娘从心底里由衷的赞嘆,与其同时却也攥紧了自己手中的双剑。她也是用剑之人,但凡是用剑之人,就总有几分争强之心的。 被剑气激起了几分血气,小言欢平静了好一会儿,才终于缓缓的松开了自己手中的剑——她明白,现在还不是时候,叶言欢清楚的知道,现阶段她已经触摸到了另一重境界,然而却只是“依稀”而已。 用自己最好状态去面对自己的尊敬的对手,叶言欢一贯如此。 西门吹雪的进步神速,可惜叶言欢还是没有数过二百招,在第二百招的时候,西门吹雪的乌鞘长剑被叶孤城的剑挑落。 西门吹雪并不失望,他只是默默地捡起来了地上的剑,轻声道:“不足三百招。” “只差一招而已。”叶孤城也收回了自己的剑鞘,而后拍了拍西门吹雪的肩膀。 西门吹雪抿紧了唇,片刻之后才道:“第二百零三招,二百七十六招之时,若对手不是小舅舅,我便已然死了。” 在那两招的时候,西门吹雪自知露出了很大的破绽,若非叶孤城顾念血脉之亲,恐怕他已然是剑下亡魂。 只是,西门吹雪并不怕以身殉道,也从不畏惧失败。他只是在一次一次的生死游离之中积攒经验,寻求顿悟。因为无惧,所以他比任何人都能冷静的剖析自己的每一次失败。 叶孤城更用力的拍了拍西门吹雪的肩膀,有些宽慰,又只是陈述事实的说道:“没有如果,我是你小舅舅,这就是事实。” 所以,他可以不必去做那么兇险的假设。曾经叶孤城希望西门吹雪断情绝爱,做一个让他满意的对手。而如今他们有了这样的亲缘,作为叶家的孩子,叶孤城却总希望他求仁得仁,不必为得到一件东西而捨弃另一件。 两个男人都不是善言之辈,不过叶孤城这会儿也顾不得再跟西门吹雪说些什么了,他侧了侧身,向着小言欢所在的方向张开了手臂,低声唤道:“笑笑。” “小舅舅!你怎么来了啊?” 小姑娘如同乳燕投林一般开始往叶孤城那边跑去,而后准确无误的一头扎进叶孤城的怀里。虽然小言欢身上还有一柄重剑,不过叶孤城还是轻轻松松的将人抱了起来,一如她幼年之时的样子。 分明应该是长个子的年纪,小言欢也长高了几许,不过却更瘦了一些。叶孤城把她抱起来掂了掂,转手将人“递”给了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顺手接过,也同样掂了两下,继而便皱起了眉。他低声道:“瘦了。”比他们分别之时更要清减几分。 叶言欢正在长个子,可是每日还是小猫一样的食量。不仅吃得不多,而且还在熬心费力的参悟心剑,如今心剑乃成,她却又瘦了几分。 “别人家的小姑娘都是以瘦为美的……”小言欢小小声的为自己辩解着,只是怎么听都有几分底气不足。 “那你先达到别人家十四岁的小姑娘的重量再说吧。”叶孤城曲起手指,指节敲在叶言欢的脑袋上,而后缓缓道:“不行就喝点中药,好生调理调理吧。” “啊呀,小舅舅最坏了,从小就这么吓唬人!”小言欢不满的抗议,小脸都气得鼓了起来。 她在叶孤城身边长大,年岁还小的时候她家小舅舅就总是这样吓唬她——不好好睡觉要喝药,不好好吃饭要喝药,跟陆小凤四处作妖要喝药,受伤了不告诉他,那便是更要喝药的事情了。 而且还是多加了两钱黄连的那种。 第112页 小言欢最是怕吃苦了,所以从小到大,只要一听见要让她喝药,活蹦乱跳的小肥啾瞬间就会安分下来,活像个小鹌鹑是的不再闹腾。 “什么喝药?” 一道温和的男声从他们身后传来,叶孤城回身,便看见一个一身白衣,满头银髮的男子站在银杏树下,冲着他们露出了宽和的笑。 叶孤城静静的看了一眼那个人,忽然拱手一拜,缓缓道:“叶氏孤城,参见大庄主。” 终于,双剑相逢。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带城主玩儿~ 之前叔坐了一宿的火车,所以断更一天。嗯……捧出来小肥啾让姑娘们揉一揉~ ☆、却向春风亭。 第八十五章。却向春风亭。 西门吹雪以为, 他家小舅舅和大庄主见面,是要有一战的。 他只是以己度人, 对于西门吹雪来说, 胜利并非是绝对, 但是但凡是习剑之人, 遇见难得的对手,就总是要有与之一战的兴趣的。 他被大庄主指点过剑术,也和他家小舅舅比试过,以西门吹雪的目力是能够看出来,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水平相差无几……不,也不能这么说,毕竟西门吹雪只见过大庄主用过一次剑,便是对上熊兰那一次。 大庄主宛若江海,而他只能窥见一角。叶孤城宛若高山, 而他只是登临一步。 所以, 这样想一想, 其实西门吹雪也无法判断这两人到底孰高孰低。 可是出乎西门吹雪的预料,叶英在见到叶孤城的那一刻,他一惯平行的情绪产生了几分波动, 有长辈见到“吾家玉树”的欣慰,有难以名状的愧怍, 却唯独没有得见对手的战意。 若是单单只有叶英如此也就罢了,毕竟他是叶家长辈,然而让西门吹雪意外的是, 就连他家小舅舅身上也没有迸发出半分战意。叶孤城身上有的,只有对这位传说之中的人物的敬重之情。 西门吹雪不由有些疑惑了。 西门吹雪的疑惑太过明显,只是他是寡言之人,反倒是小言欢与她家兄长想到了一块儿去,来回看了一眼自家师父和小舅舅,小言欢忍不住开口问道:“小舅舅,师父,你们不比一场?” 叶孤城回身,只是摇了摇头。 “孤城的剑,是为了守护而生。我的剑亦然。”叶英揉了揉小徒弟的头髮,转而道:“既然如此,都是握了守护而存在的剑,那何必非要分出一个高下来呢?又如何分的出高下来呢?” 此言一出,叶言欢和西门吹雪的脸上都出现了一抹恍然。 叶英对叶孤城露出了一抹微笑,他轻轻的拍了拍叶孤城的肩膀,近乎有些突兀的开口道:“辛苦了。”歷经两世,轮迴辗转,当真是辛苦了。 叶孤城垂下了眸子,一双琥珀色的眼眸之中却闪现出了一抹坚定。这是他的责任,他不觉辛苦,不过这却也是源于长辈的拳拳爱护之心,叶孤城从来都是护短的人,对于叶家人,他从来都是宽和与爱护。因此,他不愿辜负叶英的关心,只是他不是小外甥女那样的女孩子,所以表达起来总有几分生涩。 于是,就只有沉默以对了。 眼见着兄长、小舅舅、还有师父都成了闷葫芦,小言欢连忙拉住叶孤城,欣喜的沖他问道:“小舅舅你怎么来了啊?” 有了小姑娘的加入,原本有些沉闷的气氛瞬间回暖,叶孤城敲了敲叶言欢的脑袋,佯装有些生气的道:“抓人。”抓某只一直不回家的小肥啾。 某只即将被抓的小肥啾的笑容顿时是僵住了,有些心虚的往自家师父身边靠了靠,最终小言欢索性直接藏在了叶英的身后。从师父身后探出了一颗小脑袋,叶言欢有些心虚的说道:“额……那个什么……啊呀,小舅舅~这不是事情一件接着一件的发生嘛,其实我也很想你哒,也很想回家哒~江南现在冷死了,外面的冬天都不好玩的!!!” 江南的八月末九月初,没有下雨的时候还好,一旦下起雨来就是彻骨的寒冷,小言欢生在南海长在南海,南海是一年四季都温暖到炙热的地方,在白云城那样的地方长大,叶言欢其实是真的有些不习惯中原的天气。 早早的就将自己裹成了球,除却是小言欢她真的感觉有些冷,还有便是为了防备家人这种一言不合就举高高的量体重方法。虽然还是被他们发现自己轻了几斤,但是其实也有几分作用,毕竟如果真的按照她在南海走的时候穿的衣物的厚薄程度,那她绝对不是“轻了几斤”这么简单了。 这个世界上敢躲在叶英身后,抻着脖子跟叶孤城讨饶的人,恐怕也只剩下叶言欢一个了。叶孤城抬手揪了一把小闺女脸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清减的小肉肉,皱眉道:“既然不习惯,那早些回家。” 左右,他这一次来,当真就是为了来接自家小肥啾回去而已。 叶孤城很少在中原武林走动,一来是没有必要,二来是如今白云城正在蛰伏,他没有必要在如今阶段跳出来惹大安皇室的眼。 可是这不代表着叶孤城便不能出白云城,这一次他家小言欢久不归家,盛京各方势力也陷入了乱斗,大安皇室自顾不暇,种种原因作用之下,叶孤城决定往中原走这一趟。 眼下他既然找到了小闺女,还与传说中的大庄主会面,叶孤城反倒是不急着回白云城了。 毕竟这一次小言欢写信请自家兄长过来,是还有一件要紧的事情的。他们一家人团聚,自然不能把阿雪一个人丢下。 花家的人很快接到消息,花满楼和他的六位兄长听到西门吹雪已经到了江南,于是都匆匆的赶了过来。花老爷的身体需要好生调养,不过比调养更主要的是,他们需要确定花老爷有没有中毒——宋问草之前曾经给花老爷开过几张方子,也有许多机会出入花老爷的房间,因此有太多的机会可以给花老爷下毒。 铁鞋大盗对花老爷恨之入骨,如果说他很有医德的认认真真给花老爷看病,恐怕就连他自己都不会相信的。 西门吹雪的剑在江湖之中鲜少敌手,可是却不曾想他会有一手好医术。花家人虽然没有听说过西门吹雪的医术如何如何,却是信任他家七童的这位朋友的——说到底,他们更相信花满楼。 西门吹雪和花满楼,最多只算得上是“朋友的朋友”这样的交情,可是这件事牵扯到了他家幼妹,是以西门吹雪虽然并不在意花老爷是生死是,可是却还是十分上心的。 这一看方子,果然让西门吹雪看出了问题。 宋问草给花老爷开的方子里面都是相生相剋的药材,虽然短暂时间之内看起来是好的,可是实际上却是在透支人的生命力,这样的药用的时间长了,只会让人从底子里亏空下去,最后是一派油尽灯枯之相。 幸而花老爷服用药物的时间不长,西门吹雪一口气给花家留下了一整套调养的方子——在他来之前,他家幼妹已经将花老爷的具体情况在信中和他说清楚了,而西门吹雪也费了心思思考出来大致的调养办法。 第113页 花老爷只要照着这个方子吃,再配合一个普通的大夫控制一下换药的时机,仔细调养之下想要痊癒并非难事。左右花家富有千金,西门吹雪的方子里虽然有好几位珍惜药材,可是花家却还是负担的起的。 又顺便看了一遍花老爷的屋子,西门吹雪指出了四五处不对劲的地方,之后索性有些不耐道:“你们花家也不缺屋子,换一间便是。” 众人先是惊愕,转而一脸“你说得好有道理”的表情。 真·土豪·西门聚聚:花家真是不合格的豪门,“勤俭节约”到这个地步,啧。 只是没有转过来弯儿·关心则乱·花家人:好气,还要对这位“恩人”保持微笑。 花家人原本也没有指望西门吹雪会全心全意的、长久的停留在花家,因此他留下了方子,画家人便已经很是感激他了。在西湖只是停留了几日,叶孤城一行人便要启程返回白云城了。 他们启程这一日,宫九出乎众人预料的出现在了码头。其实包括小言欢在内的所有人都不觉得这一次宫九还会跟着他们回南海,毕竟如今盛京之中情况错综复杂,夺嫡之事已经拉开了序幕,宫九入宫之事没有瞒着他们,众人虽然不知道他真实的身份,但是皇帝能够让他全身而退,那么至少说明,未来天下之主的选择,皇帝至少是将宫九纳入了选择的范围。 而综合皇帝近些时日以来那种旁人看似莫名其妙,可是知道一些端倪的人都能看得出来是在为是宫九铺路的举动来看,皇帝何止是仅仅将宫九纳入考虑范围,简直是已经十分中意他了。 一个子嗣众多的皇帝,不考虑将天下传给自己的亲生儿子,反而十分中意亲王的儿子,这该说他是有尧舜之风,打算传贤不传亲了呢?还是说这个人被宫九已经忽悠的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作为十分了解九公子的小伙伴,就连陆小凤都觉得是后者。 这样的时刻,难道宫九不应该再接再厉的留在盛京,将那皇帝忽悠瘸了么?——作为一个父母青天白日被土匪活活烧死在家里的孩子,再加上这些年来在中原的所见所闻,陆小凤实在没有办法对大安的统治者有什么好感。他怜悯受苦的百姓,可是又厌恶没有能力给百姓带来好的生活的朝廷。 陆小凤见过许多流离失所的孩童,他清醒的知道,如果自己没有外祖父,没有成长在白云城,那么恐怕也早晚都会是那些孩童之中的一员,每日朝不保夕的活着,说不定会消失在某一个角落之中。 可是宫九并没有留在盛京,他顶着几个男人的死亡视线,将头搁在小言欢的头顶,对她撒娇道:“啊呀,笑笑不要丢下我嘛,我好累的。” 他这个人啊,假话说的一本正经,真话却偏偏说的就像是假话一样。叶言欢感受着压在自己身上的那份重量,她嘆了一口气,伸手揉了揉她家九哥哥的头。 她家九哥哥啊,应该是真的很累很累吧?叶言欢嘆了一口气,虽然垫着脚的姿势有些别扭,可是还是努力的去给某只大型犬顺了顺毛毛。 他看起来毫不费力,玩弄人心于鼓掌之间,可是其中的种种平衡与考量,哪一日不让他如履薄冰么?曾经的宫九只图快意,从没有想过自己如果输了会如何,可是如今……他不能不想了。 只是这些,没有必要让他的小姑娘知道。 他笑着,掩去了自己一路的辛苦。 叶孤城看着那个男人和自家小闺女腻腻歪歪,他沉默着没有说一句话,叶孤城不会去质问宫九的情义真假,不过他若是有半分假意,他们终归有法子让他悔不当初就是了。 想到这里,城主大人缓缓地眯起了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咱们臧剑的二小姐,就没有让人欺负的道理。 看看小肥啾的娘家人,城主,庄主x2,玉粑粑和武力值深藏不露的萦洲麻麻。呵,九公子如果对小肥啾不好,这种生化武器一样的娘家人…… 更何况,还有笑笑的亲友团和我们“守护小肥啾小分队”啊,叽萝萝是世界的财富,小肥啾高萌!!! ☆、坐赏镜中人。 第八十六章。坐赏镜中人。 此次去白云城的队伍, 当真称得上是“浩浩荡荡”。除却宫九,还有小言欢的爹娘兄长, 再加上从武当“逃课”回家的叶孤鸿, 这些人都一道往白云城而去。 叶孤城看见那个死皮赖脸的也蹭到了船上的小堂弟, 他眉心跳了跳, 可是在叶孤鸿的软磨硬泡之下,身为家长的叶城主也只能提笔给武当山的掌门写了信,言说叶家有长辈云游多年而归,堂弟剑法急需长辈指导,因此先行带堂弟归家。 白云城主一生磊落,本是不愿意陪叶孤鸿这样做戏的,不过看他居然大言不惭的说要让“大庄主指点自己剑法”,叶孤城冷笑一声,准备看着他家倒霉堂弟因为今天这吹出去的牛而在不远的将来被大庄主打成狗。 叶孤鸿:不, 说好的手下留情呢?大庄主你把笑笑的重剑放下啊啊啊啊啊啊!!!!不要照着脸抡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感觉不到大庄主的宠爱了!!!!! 叶英将手里的重剑还给小徒弟, 一脸无辜。他的确是手下留情了啊, 因为他习惯使用一柄焰归,认真算来已经许久没有使用过重剑了。 被大庄主一招煳到了很远的海里,最终还要自己苦逼兮兮的游回来什么的, 叶孤鸿同学拒绝再回忆起这么惨烈的事情。只是他说对了一件事,等到时隔数月, 小言欢再一次回到白云城的时候,登时便被白云城中的景象吓了一跳。 在白云城的街道上,出现了好几个齐心怪状的铁箱子, 那些箱子还会移动,里面冒着一阵一阵的水雾,那箱子看起来很大,里面沉甸甸的装着很多东西,正在从码头行驶过来。 “啊呀,是小小姐回来了!”忽然从那大箱子里探出了一个脑袋,小言欢惊讶的看到一贯严谨刻板的忠叔居然穿了一身轻薄的汗衫,脖子上还搭着一条毛巾,一见了她,忠叔便一下子将摆弄着那大箱子,将之停在了小言欢的面前。 小言欢凑近了一些,一瞬间便被里面的热气弄得唿吸一窒。小姑娘吓了一跳,连忙对忠叔道:“爷爷你快下来啊,这里热成了这个样子,你呆在里面会生病的!” 忠叔笑呵呵的摆了摆手,对小言欢介绍道:“不妨事不妨事,小小姐你看,只是在这里面煮了一大锅热水,那蒸汽居然能带的动这么大的玩意!” 说着,忠叔从那大箱子里跳了出来,有些得意的对小言欢笔画道:“小小姐看,这铁皮箱子足有两人半……咳咳,三个你这么高,还那么宽,里面装的东西是咱们城主府一节所有人的衣料。往常想要搬这么多衣料,可是得十几个壮劳力搬一天呢。如今咱老头子一个就能把它们全都运到咱们府里去。” 小言欢有些想哭,她是矮啊,可她已经努力长高好几厘米啦,怎么管家爷爷还没有看出来啊qaq 小姑娘正伤心,陆小凤却已经绕着那铁皮箱子绕了好几圈。他东摸摸西碰碰,一边观察还一边沖忠叔问道:“忠叔,这是我外祖父他们研究出来的?” 第114页 “可不是嘛。”忠叔任由陆小凤看,还向他解释道:“宣和先生不是捣鼓出一个用蒸汽织布还能提高船只航行速度的玩意嘛,如今那东西在咱们白云城已经挺普及了,前儿朱停他们小夫妇回南海,对那个蒸汽机挺感兴趣的,于是朱停就弄出了这个,我用来运东西挺好的。” 朱停其实特别喜欢白云城,应该说,鲁班门的人就没有不喜欢白云城的。白云城主财大气粗,也乐意在他们的研究上大力砸钱,旁的人家总会和他们谈好有如何如何的要求,然后一段时日之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可是到了叶孤城这里,他们只要有一个想法,画个初步的图纸就可以去找管家领一笔银子,就可以有经费完成自己的研究。 对于这种“创新”,白云城的门槛极低,早在朱停十二岁的那一年,他就已经开始用图纸在白云城主那儿换银子了。 朱停知道叶孤城这是一种投资,可是纵观如今的一方之主们,有叶孤城这样心思的人没有他的这份财力,有他的财力的人却没有他的这份心思。种种原因综合下来,白云城对那种特别有想法的手艺人的扶持,简直是天底下独此一份儿了。 之前在白云城长大,朱停还没有真正意识到这种扶持对于手艺人、特别是他们这种乐于创造的手艺人来说意味着什么。直到他在中原游歷了几年,虽然成了小有名气的“老闆朱停”,可是他的确体会到了大安和白云城的不同。在大安,他的研究处处被掣肘,为了给妻子提供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朱停不得不放下了自己的许多想法,为了餬口而出卖自己的手艺。 虽然他家小姐姐不介意养着他,可是朱停到底不愿意让在自己的小姐姐太辛苦。 这一次朱停夫妇回到中原,是为了将盛京的那座客栈盘出去。如今盛京风云动盪,已经不是什么安稳之态,虽然老闆娘哟徐诶不捨得自己父母留下的客栈,可是她也清醒的知道,自己和朱停都不会武功,一旦盛京有了什么风吹草动,止于宫闱那还好说,可是一旦牵连了盛京百姓,那么他们两个人就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 如此多事之秋,朱停干脆停了在中原的生意,不日就要料理完毕盛京的一切事物,带着娘子回白云城了。 抛开旁的不谈,至少白云城有那群武力值魔幻的他的小伙伴在,就比盛京之中要安全许多。 陆小凤一贯是个闲不住而且动手能力奇强的人,在忠叔说话的功夫,他就已经拉开了那铁箱子上的一扇门,自己钻了进去。在忠叔方才坐着的位置做好,陆小凤探出头去对忠叔道:“管家爷爷,这个怎么弄的啊?你教教我噻~” 忠叔也不怕陆小凤弄坏了,探身过来给陆小凤讲了一遍使用方法,而后就由着陆小凤去弄。因为忠叔发现,他家小小姐好像对这个也挺感兴趣的,不过里面太遭罪了,他可不捨得让他家小小姐进去。这个时候既然有人自告奋勇的要演示……忠叔当然不会拦着啦。 陆小凤一进去还没有呆着超过半刻钟,就已经热得不行的又从那大铁皮箱子里钻了出来,眼见着小凤凰要被自己的汗水弄成落汤鸡,陆小凤摸了一把自己头上的汗水,对将目光集中在他身上的众人十分中肯的说道:“这里倒是并不颠簸,可见将木头轮子换成橡胶的十分有用。只是这箱子里面还燃着热水,在咱们白云城这样的天气未免太考验人了,而若是换成大安的冬季,恐怕热水就会达不到沸腾的温度,产生不了这么多的蒸汽。” 他说的半点不错,到底是宣和大师的孙子,即使陆小凤没有入鲁班门中,不过在机械方面他其实还是很有建树的,说出的意见也十分中肯。 宣和大师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码头边上,陆小凤的这番话恰好又落入他的耳中。老人家如今已近知天命的年纪,鬚髮皆白,可是精神却十分好。他抄起拐杖敲了陆小凤一下,到底怅恨这破孩子不肯跟他好好学一门手艺,浪费这天赋。 陆小凤哪里敢躲,更何况他从小被外祖父揍习惯了,于是只是假模假样的哀嚎了一声,其实并没有被揍得多疼。 “臭小子,那你倒是说说,有没有什么法子能够替代这蒸汽机?”教训完了外孙,宣和大师停下来拄着拐杖喘了一会儿气,这才对陆小凤说道。宣和大师只是寻思着,他家这破孩子在大安行走这么长时日,说不准有什么意外收穫,可以给他带来新的灵感呢? 这可是难住了陆小凤,他低头想了半天也只能耸了耸肩,宣和大师虽然有些遗憾,不过却也知道这种钻研的进展并非朝夕可成,所以他也并没有太过失望。 小言欢在宣和大师和陆小凤交谈的功夫好生的看了一眼这座自己阔别了四个月之久的城池,在回来之前,叶孤鸿曾经说过,等到她回来的时候,保准会被吓一跳,而这么一看之下,叶言欢也当真是十分惊讶了。 除却这已经投入了使用的蒸汽大铁箱子,小言欢往港口瞧了瞧,海上的几条蒸汽船也十分醒目。小姑娘这一次是坐着蒸汽船回到白云城的,与之前相比足足快了一倍的速度已然让她惊讶,而如今港口停泊的这几艘,简直是叶言欢见过的最大的船只了。 玉罗剎已然十分见多识广,可是他看到那大过了头的船的时候,也不由啧舌道:“这么大?那得多大的风才能带的动啊?” 宣和大师很是得意的说道:“没有风的日子,这船也是能出海的,而且只要燃料带足了,可以去很远很远的海上呢。上一次他们这些猴崽子们去了特别往南的海域,在那座海岛上得了许多新奇的小玩意。” “谁说不是呢,老忠你也真是的,小小姐和小姐还有城主表少爷他们回来,你居然就让人干站着?就是在这码头上还有事情,就不知道回府里传个话,让我们给大家送些凉品解渴么?” 一道连珠炮似的女声传来,小言欢转身回望,便见一个笑容和蔼的老妇人笑着托着一个木制的大托盘走了过来。那托盘少说有几十斤,不过被那位夫人轻轻松松的就托在了手里。白云城全民皆兵,哪怕是一个如此年纪的妇人也是有两下子的。 稳稳的将托盘递至众人面前,那位老夫人笑道:“小小姐和小姐累了吧?喝些果汁解解渴吧,这是上次去那边新发现的小岛上带回来的果子,他们那些孩子都叫它百香果,这玩意单吃很酸,不过加上蜂蜜之后用水调开就非常不错。这都是加了冰的,这样的天气喝最是合适。” 这位便是卖给皇帝珊瑚手串的厨娘,近乎是照看着叶萦洲之后又看着叶言欢长大,作为白云城主府里的老人,她是真的疼爱这两个孩子,并不仅仅是主僕之谊。 叶萦洲和叶言欢被一人塞了一杯果汁,两个人正有些渴了,于是就含住麦秆,吸了一大口。 百香果和蜂蜜酸酸甜甜,当真是清凉消暑。叶孤城亲自端了一杯给叶英,其余人也不必让人让,都不客气的一人拿了一杯。 忠叔也被塞了一杯,老人家方才其实也是热得也是热得够呛,毕竟南海终年酷热,哪怕是寒冬时节都没有太过寒凉的天气。而那带轱辘的蒸汽大铁箱子虽然当真效率很高,可是里面也真是闷罐一般,十分磨人。 第115页 三口两口灌下去一杯百香果果汁,忠叔却是有些纳罕的说道:“茹娘啊,是谁通知的你过来送果汁的?”一般这种事情都他去吩咐,白云城主的规矩森严,寻常时候府中做工之人是不能随意出府的。 厨娘婆婆正笑眯眯的看着她们家小小姐像是小松鼠一样用力的吸着麦秆,咕咚咕咚的喝着她做的果汁,这会儿听见忠叔问话,她便随口答道:“姑爷差人吩咐的啊。” 玉罗剎被呛了一下,十分莫名的道:“我没有啊。” 众人一时都是一愣,叶孤鸿和陆小凤一口果汁含在嘴里,是咽也不是,吐也不是。 正在这时,正在给小姑娘拭去额上细汗的宫九不紧不慢的开口道:“我让人传话的。” 是了,白云城不仅有一个小姐,更有一位小小姐。所以这姑爷……还真不只是玉罗剎一人。逻辑满分,只是…… ——“脸大如盆。” 这一刻,玉罗剎、叶孤城、西门吹雪甚至大庄主的心中都不由的飘起了如此的弹幕。 ——“勇气可嘉。” 看着那几人骤然冷下来的脸,叶孤鸿小朋友表示自己只想默默吃瓜,顺便感慨一下宫九什么的,真是勇士啊喂。 分明是晴天,可是陆小凤觉得啊,他已经看见电闪雷鸣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这种贸然给自己加戏,如果没有九公子的武力值的话,可能会死吧…… 哎那边那个小道长,把你的瓜分我们点儿,我们也要安定的做个吃瓜群众呢。 关于工业革命蒸汽机什么的,不要考据,千万不要考据,叔都是胡扯的。一个工业革命哪有那么容易,四个月……四年都未必能完成,不过谁让叔给白云城也开挂了呢╮(╯▽╰)╭ ☆、月落晓风急。 第八十七章。月落晓风急。 宫九最后也还是没有被打死, 不是因为他躲得快,而是因为……他是有夫人罩着的人。 小言欢也是被她家九哥哥的脸皮深深的震撼了, 不过她震悚的目光, 最终还是败给了宫九一脸理所当然的“除了我你还能嫁谁”的不要脸的自信。 揉了揉额角, 笑笑不想承认, 有那么一个瞬间,她就想放任这不要脸的玩意被她家师父重剑抡脸、被天外飞仙、被她爹小刀片唰唰唰了、被她兄长……呃,她家哥哥最棒哒,再过两年一定能战胜九哥哥,不会被他动不动就噁心吐了哒~ 不过他们刚刚回到白云城,就还是不要发生这么血腥的事情了,小姑娘嘆了一口气,动作夸张的抚了抚自己的肚子,对众人说道:“啊呀, 我都饿了, 咱们还是快些回府吧。” 这孩子虽然不挑食, 可是食量一贯是众人的心病,难得见她喊饿,几个家长当即也不再和宫九计较, 一行人很快就回到了白云城主府之中。 陆小凤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出险些就要上演的武斗场就这样被轻飘飘的揭了过去,不由暗搓搓的给小言欢竖起了一根大拇指。 厉害了啊, 小肥啾。 忙着去投餵家里的小肥啾,宫九这给自己加戏的“姑爷”世间,居然就被这样轻飘飘的揭了过去。 白云城的变化并不仅限于几个铁皮大箱子, 几块新发现的大陆,亦或是蒸汽轮船。真正让宫九少不得要往白云城走一趟的原因,其实在于如今在白云城已经越发趋向于成熟的蒸汽机纺织。 那是宫九和叶孤城的一次实验,而两个人同样的雄才伟略,自然不会不明白,这项技术的存在,绝对不仅限于纺织领域。 解放人工。 在那么一瞬间,宫九和叶孤城都想到了这一点。 宫九并不信任皇帝。他对太子的宠爱有目共睹,可是在出现了宫九这个更好的选择之后,皇帝没有丝毫的犹豫的选择了放弃太子。宫九并不天真,他甚至不相信任何人,包括他自己。所以,宫九其实没有一日将自己谋取天下的希望寄托在皇帝身上的。 而叶孤城更是如此,今生他不在委曲求全,不再奢求谁会放过白云城一马,所以,白云城和大安之间,恐怕势必要有一战。 只是这也是宫九和叶孤城最大的难题。 白云城虽然全民尚武,可是能以一敌百近乎已经是人类的极限,非叶孤城这般的高手而不能为。大安雄兵百万或许只是虚数,可是二十万精兵却总是有的。之所以这么多年任由白云城成为卡在他喉咙里的硬刺,只是因为白云城依仗天堑,而大安却并没有优良的海上之军罢了。 而白云城上下算上妇孺也不过只有五千人,而宫九也好不到哪里去,他手底下的人每一个都是精心培养,可也每一个都是一个萝蔔一个坑的各司其职。 他们如今还没有办法大张旗鼓的招募军队,所以人力就显得异常宝贵。更何况,那蒸汽的运用还可以带来十分可观的财富,白云城和宫九都不缺钱,只是钱这种东西,从来都是多多益善的。 叶孤城不爱算计人,可是宫九最讲究物尽其用。当年他还费心招人调教了一番小李飞刀的夫人,如今那位李夫人已经算是商界的精英人物了。再加上她和姬冰雁也合作密切,如今白云城大幅度的提升了生产力,宫九自然要好好谋划一番,将其变成更加多的金钱。 叶孤城不待见宫九,可是他需要承认,在算计人的这方面,他比不上他。而他们所图之事,单凭武力是解决不了的。 叶孤城会和宫九联手,这是十分预料之外的事情,可是仔细想想他们之间千丝万缕率的联繫,就会发现,其实他们的联手也全在情理之中。 因为有个小姑娘,是他们放在心尖上的人,所以哪怕是为了小言欢,叶孤城和宫九也少不得要彼此妥协。 大安如今的形式,皇帝恐怕还能压住几年,而这也给了宫九和叶孤城足够的准备时间,毕竟这两个人不仅仅需要想着如何接手天下,还要想想之后要做的许多事情。 而有些东西,也该让该知道的人知道了。 宫九和叶孤城知道这件事情宜早不宜晚,所以两个人分开行动,宫九去了小言欢的院子,而叶孤城则去求见了叶英。 宫九到了小言欢院子的时候,小姑娘正在吃酒酿汤圆。其实她不怎么爱吃零嘴,叶孤城也不怎么允许她吃,因为这孩子一旦在正餐之位的时候吃了零嘴,就不肯好好吃饭了。不过小言欢却挺喜欢酒酿的,于是厨娘就总是变了法子的哄着她饭后再吃一点。 别人家吃酒酿汤圆都是先捞丸子吃,偏生这孩子却喜欢先捞糯米,然后一勺一勺的舀着酒酿之中的甜汤,最后眼巴巴的期盼着谁回来她的院子,顺带就将那些剩下的有些甜的糯米糰子帮她吃了。 如今看见宫九,小姑娘一脸“得救了”的表情,转而就可怜巴巴的望了一眼宫九,舀了一颗酒酿丸子递到了他的唇边。 宫九也不拒绝,反而虚虚的扣住叶言欢的手腕,将那莹白的手腕更往自己的唇边送了几分,他直勾勾的看着小言欢,却伸出了鲜红的舌尖,将那白嫩的糯米糰子用舌尖一卷,送入口中细细咀嚼。 第116页 咽下这颗丸子,宫九又将那小小的勺子含入口中。 小言欢触电一般的想要松开手,却被人捏住了手腕。她后知后觉的想起来……那勺子是她用过的。 两个人唇齿纠缠其实并不少,可是这所谓的“间接接吻”,当真有些暧昧过头了。 也不顾自己的手还被宫九捏着,小姑娘迅速的松开了手。宫九用牙齿咬住了那勺子,将它从小言欢的手中抽出来,这才若无其事的说道:“好甜。” 可怕。 小言欢一个激灵,热意迅速的蔓延上了耳边。 她觉得,自己必须要做点什么了。于是轻咳一声,叶言欢冲着宫九问道:“九哥哥来找我,是有什么事情么?” 宫九的确是有事情的,而且这件事并不是小事。 收敛了脸上最后一分不正经的神色,宫九伸手按了按小姑娘的头顶,想想又觉得尤有些不够,于是他又索性将小言欢整个人都抱在了怀里,抱得紧紧的。 “怎么好像是害怕我跑掉的样子啊?九哥哥你几天好奇怪。”小姑娘一脸莫名,想要伸手去扯开宫九环在自己腰间的手,可是叽萝的力气就算是很大的了,却没有办法在宫九不愿意的时候挪动他的手分毫。 没有法子,叶言欢只能乖乖的窝在宫九怀里,仰头沖他问道:“怎么了啊?” 宫九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将一切都和小姑娘和盘托出。关于他的过去,关于叶孤城的过去,关于白云城那个偏向惨烈的未来。关于……他们如今在谋划的一切。 然后,宫九少见的有几分忐忑。他不知道他的小姑娘会给出怎样的答案和反应,可是宫九知道,他们家笑笑的决定,是足矣改变他和叶孤城两个人的决策的。 他乐意为她重新谋划,也不在乎这样做会增添怎样的风险,亦或是走过多少弯路。宫九也不知道为何叶言欢会对他影响至斯,可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一切就都已经这样了。 可是他想过叶言欢许多种反应,是贊成或是反对,宫九统统都有设定过。可是宫九却依旧没有想到,他的小姑娘会哭。 她先是长久的愣住,然后,忽然爆发出来一阵孩子似的哭声。那是一点都没有美感的哭法,眼泪大颗大颗的涌出来,就仿佛受到了极大的委屈,小手手在脸上胡乱的抹着。 “白云城真的被屠戮殆尽么?” “小舅舅真的被哥哥杀死在紫禁之巅么?” “九哥哥真的被陆小凤捅了个透心凉么?” “为什么啊?” 小姑娘一边哭一边念叨,她知道九哥哥不会在这种事情上骗她,可是她本能的希望这一切都不是真的。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她的生活到底是什么呢?难道是地域么? 叶言欢没有办法想像,她的亲人会金戈相向,她的友人会举剑相击。她更没有办法想像,自己所依仗的、所眷恋的、所心心念念的一切,会在某一天轰然倒塌。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那个她原本以为井水不犯河水的大安皇室。 虽然那个什么明轩已经被小舅舅解决了,可是这一刻,小言欢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恨”。她并不是软弱的女子,即使现在她第一反应是哭。宫九知道,如果前生叶家存在他的姑娘的话,这孩子穷尽一生,也要将大安搅一个天!翻!地!覆! 这是血债。 大安的统治者的手上,沾染着的是她的亲人的鲜血,无论是否隔世,这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叶言欢心中本就没有什么忠君爱国的思想,就譬如几百年前,藏剑守护的也只是故园山水,而非一个李唐。而如今,白云一城更不会承认大安的皇帝是“君”,所以小言欢对大安的皇族滋生出恨意是十分轻易的事情。 ——她家九哥哥当然要除外,毕竟这人生来反骨,也根本就没有将自己当做是大安皇族。 宫九将小言欢紧紧的抱进了怀里。他还能感受的得到怀里的小姑娘的颤抖,她哭得有些缺氧,身体除了绵软之外还有些微微的抽搐。这是痛哭之后的本能反应,宫九知道这会十分难受,可是他除了抱紧她,就什么办法也没有。 “傻孩子,你家九哥哥报仇从来都是一天到晚的,没看陆小凤是怎么被我蹂躏着长大的么?”避开白云城那样沉重的部分,宫九故作轻松的从自己说起。 其实这么说来,他前世死的荒诞,倒是可以当成是笑话来逗逗他家小姑娘。 小言欢:……谁要听这样的笑话啊! 被宫九拍着嵴背安慰了许久,小言欢终于停止了哭泣,她再抬起头时,那双澄澈的琥珀色眸子之中蓦然多了一抹坚毅。 小言欢望着宫九,轻声道:“我能做些什么?” 宫九笑了笑,额头抵住小姑娘的额头,而后缓缓道:“等。” 作者有话要说:  宫九对小言欢摊牌,城主……要对大庄主摊牌。 两边的画风估计相差得要有点大啊,先给城主点蜡吧。 叶孤城:呵呵,先让我揍死那个占我家小闺女便宜的登徒子。 陆小凤:城主啊,都到这个时候了……先别管这个了吧。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小心后面,大庄主那是重剑啊,不要冲着城主的脸来啊。这画风不对!!! ☆、独自寻诗去。 第八十八章。独自寻诗去。 白云城城主府的竹林中, 一头银髮的男子侧耳听着茶炉之中翻滚的声音,在那壶水沸腾出珍珠一样的气泡的时候, 他将沸水提起, 倾入小壶之中 。一时之间, 竹林之中氤氲出清冽的茶香。 这茶香得霸道, 仿佛竹林之中除了它,就再也不能有其他的味道了一般。 叶英没有回头,但是他手中的茶盏从一盏变作了两盏。在叶孤城走到叶英身前坐下的时候,大庄主默默的将一盏茶推到了叶孤城的面前。 “大庄主,我有件事情想跟你讲。”叶孤城抿了一口茶,低声说道。 这孩子倒是很少有这样犹豫的时刻,叶英想了想,忽然明白了他想要说什么。嘆了一口气,叶英迳自道:“我已知晓, 此事……你且放手去做。” 叶孤城难得有些惊讶, 他怔了怔, 便听到叶英道:“事关叶家,诸多前尘,我已都知晓。我们叶家不做乱臣贼子, 却也不能任由旁人欺辱。” 最重要的是,叶英还知道, 若是叶孤城坐以待毙,那么前世他折剑紫禁之巅,而后白云一城被屠戮殆尽, 那都是摆在眼前的事情。 叶英将叶孤城和叶言欢都看作是自己的后生小辈,虽然因为叶孤城是男子,所以叶英不可能像是对待笑笑的时候一般的宠溺,不过他始终是想要护着叶家的每一个人的。叶言欢如是,叶孤城亦然。 知道了那么惨烈的前尘,叶英是不可能去阻止叶孤城的。拍了拍叶孤城的肩膀,叶英只是叮嘱道:“量力而为,不要冒进。有什么困难过来跟我说。” 叶孤城抿了抿唇,眼中却终于浮现出了一抹释然。他郑重的冲着叶英点了点头,心中终于松了一口气。 第117页 已经没有了后顾之忧,有许多事情叶孤城和宫九都可以谋划起来了。 两个人在南海周遭的岛屿上兴建了几座工场,以纺织品为主,大量生产各种棉布和丝绸制品。早些年的时候,白云城的云锦在中原狠捞了一笔,但是到底物以稀为贵,也恐大安皇帝察觉出什么端倪,在今年年初的时候,叶孤城便下令停了云锦的生产,转而去生产价格更加低廉,却更加实用的棉布麻布。 宫九和叶孤城核对了一下记忆,两个人知晓,今年将是大安天灾人祸的一年。从今年开始,大安将会大旱三年。在此之前,白云城和宫九的人都大量的收购粮草,不仅确保了自己手底下的百姓可以安然度过灾荒,而且还可以藉此机会狠狠敲大安一笔。 等到三年之后,灾荒过去,大安的国力何如,已然不言自明。至若为何宫九和叶孤城没有选在这三年对大安发难,那边是因为百姓遇逢灾年已经很是辛苦了,若是再起金戈,日后民心便不好收拢——这当然是叶孤城的想法,至若宫九……他只是不想白养三年闲人而已。灾年无法收税,还要拨款赈灾,九公子不做这赔本的买卖。 无论叶孤城和宫九的想法如何,终归他们已经达成了共识。 姑且暂缓了对大安的打压,叶孤城和宫九的重心都放在了敛财上。而既然要敛财,那么宫九自然而然的便联络了姬冰雁和林诗音。 林诗音只是一介女流,虽然在商业上有些才能,但是毕竟半路出家,很多事情上的眼光和见解都是有限。宫九并不指望林诗音能如何如何,拉上她,目的不过是套牢李寻欢罢了。李寻欢这个人意外的适合官场,他有一种近乎天真的执拗,因此看不惯那些弯弯绕绕的东西,文人的刚正不阿与风骨,在李寻欢身上都能有所体现。 这样的人,在乱世之中容易悲剧掉,不过却是治世之能臣。宫九要做的,就是套牢李寻欢,让他成为自己的利益共同体,也省的他要为什么“先帝”守节,平白浪费了九公子这么多年来在他们夫妇二人身上用的心思。 白云城本就十分丰饶,在改造了船只,可以探索周遭的海域之后,就有更多的资源可以供他们开发和利用。在这其中,有几座小岛生产木材,也有几座小岛盛产药物,更有海鲜珍珠等等物资,宫九和叶孤城都充分的开发和利用了一轮。 姬冰雁这些年来本就什么赚钱做什么,在听说了这么一块“福地”之后,虽然吃过宫九的亏,但是他依旧同意了和他们合作。毕竟宫九此人心性鬼狷,难以让人信任,可是白云城主却始终是让人信得过的。 就冲着叶孤城,姬冰雁也没有道理将送上门的钱推开。于是,双方很快就达成了协议,开始将白云城这边生产的东西高价买到中原去——以成本来算,的确算是极高的价格了,但是因为生产过程之中用机械代替了些许人工,所以产量就大幅度的上升了,因此就是加价两倍,和市场之中的其他商品比较起来也依旧是十分低廉的价格。 在宫九和叶孤城忙着赚钱的时候,玉罗剎也悄无声息的搞出了一些事情。 小言欢无语的看着躺在她的院子里吃瓜的自家爹爹,她深深的嘆了一口气,然后凑到他身边,在他手上还没有咬的蜜瓜上面先咬了一口。玉罗剎笑眯眯的餵小闺女吃瓜,看她不吃了之后才混不在意的三口两口把手里的蜜瓜解决掉。 热带的水果十分甜蜜,这瓜又是放在甜水井里湃过,因此很是冰凉爽口,玉罗剎吃完了这块瓜,拿过一旁的手帕仔仔细细的擦干净了手,这才把小闺女往自己膝盖上拢了拢防止她掉下去。 “笑笑听说啊,听说自己成了没有爹爹的孩子呢。”小姑娘说着就要去掰玉罗剎抱着她的手,一张小脸上盛满了怒气。她在听说西方魔教的教主走火入魔,已经身亡的时候,吓得险些就要蹦起来。 还是宫九眼疾手快的拦住她,跟她说了关于罗剎牌的事情,怕笑笑不相信,宫九还特地带着她去找叶孤城求证了一下,小姑娘这才安分下来,不吵着要去大漠看一眼了。 这一回头就看见了那传说中已经走火入魔、不治身亡的人还好端端的站在那里,小言欢先是心下一松,继而又有些生起起来。 眼睁睁的看着自家小肥啾气成了小河豚,玉罗剎赶忙抱着小闺女是一通哄。 “好啦好啦,不要生气了,爹这也是为了剷除西方魔教里的叛徒,他们十几年前逼得我们一家人天各一方,不好好说是他们,怎么能解我心头之恨?”玉罗剎一边拍着小言欢的后背,一边说道。 玉罗剎这个剷除内奸的计划十分简单,还是以一个罗剎牌为开端,以陆小凤为小道具,逐步引蛇出洞。陆小凤也是倒霉,在全然不知情的情况之下,只是去赌场转悠了一圈,也只是平平常常的得了一个玉佩,怎么就跟西方魔教的传承扯上了关系了呢? 在被江湖之中各路人马追杀的空档,陆小凤啃着他早就准备好的、已经凉了的馒头,躲在小树林里无声的泪流满面。 不过这不是重点,小言欢从自家爹爹的膝上蹦了下来,叉着腰依旧有些气鼓鼓的说道:“爹爹要找到有二心之人也就罢了,为何现在整个江湖都在谣传我有个蠢钝的哥哥?我哥哥西门吹雪,才不是什么玉天宝,简直难听死了。” “真的那么难听?”玉罗剎有些心虚的摸了摸鼻子,他才不要告诉他家小姑娘,其实她哥就差那么一点点就要叫这个名字了。而这个被小言欢嫌弃得要命的名字,还真就是玉罗剎冥思苦想,想了许久才给西门吹雪想好的这个“天宝”之名。 玉罗剎一直很可惜自家夫人死活都看不上这个金贵的名字,直到后来儿子长成了个小面瘫,玉罗剎也就不提给儿子改名之事了。而他的小闺女一出生就被留在了白云城,取名的责任也就顺势移交到叶孤城身上,这才让玉罗剎没有再想出什么惊天地、泣鬼□□字来。 天宝天宝,天生的宝贝。那是玉罗剎和他的阿洲的第一个孩子,玉罗剎初为人父,当然是满腔柔情,可惜他也实在是中文表达能力有限,只能想出来那样的名字了。只是那拳拳爱子之心,却是溢于言表的。 西门吹雪:感谢娘亲当年的坚持,避免了一出弒父的悲剧。 小言欢尚且不知道只是当年是怎么摆脱被玉罗剎起名字的命运的,只是这会儿听见玉罗剎的疑问,她十分郑重的点了点头,认认真真说道:“非常难听,幸亏哥哥不是这个名字,不然他会生气的。” 玉罗剎直觉自己胸口中了一箭,他捧住胸口,哼哼唧唧:“呜呜呜,笑笑不爱我了,我真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爹爹,呜呜呜。” 魔音穿脑,小言欢再一次怀疑她娘之所以同意暂居万梅山庄,是因为受不了她爹这种腻腻歪歪的胡搅蛮缠。用小手把耳朵捂了个严实,小姑娘扔下一句“那爹爹,你记得知会娘亲和哥哥一声,不然他们要着急的。”而后便飞快的往院子外跑去。 玉罗剎看着小闺女走远,这才从椅子上坐了起来,又拿着一块瓜吃了起来。 第118页 不过,玉罗剎搞了这一出事情,倒也不是全然没有好处,没有过几天,小言欢就愉快的发现,她家娘亲和哥哥都到了白云城来了,这些年来他们家人之间虽然团聚的次数比以前多了,不过谁会嫌团聚的日子太长了呢? 小言欢愉快的在白云城中腻在了娘亲身边几日,终于在之后的某一天,被那个被她冷落了好几天的醋缸子九公子给拐走了。 宫九这几天其实很忙,他组建了一直火器营,如今正在南海的一座小岛上集训,为了不打搅飞仙岛上的人生活,也为了绝对的保密,宫九选的岛屿距离白云城其实很是遥远。他之前特地给小言欢指了指地图,巴望着这破孩子可以去看看他。 可是宫九等啊等啊,小言欢这边却是纹丝不动,没有办法,最终宫九只能自己又跑了回来,见一见他家的小姑娘。 夕阳西下,一双人影牵着手沿着海岸线走着,阳光将他们的影子拖得很长,端的是一双璧人。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今天的陆小凤也在为玉爹爹的事业而安定的被人追杀着呢。 陆小凤:说好的小伙伴互相守望呢?笑笑和西门,你们两个这是人干的事情?呜呜呜 玉罗剎:哭的不对,这样不惹人怜惜,来来来,伯父教你怎么哭。 笑笑:爹,你哪里坏掉了。 ☆、新月生时黯。 第八十九章。新月生时黯。 宫九和叶言欢沿着海岸线走着走着, 忽然看见海滩之上依稀仿佛有一个什么东西趴在上面,小言欢“咦”了一声, 三步并作两步的跑过去, 想要看看那边到底是什么玩意。 依稀能够看出来那是一个人, 只是那人的头髮有如乱草, 并不若中原人一样柔顺。宫九拉住小言欢,将人拢在自己身边,宫九道:“大概是个夷人。” 夷人是中原人对金国人的统称,金国是大安的邻国,前一世金国王储之争,结果一不留神弄了一个是团灭,明轩捡了个大便宜,接机收拢了金国的水军,白云城也就因此覆灭。如此说来, 白云城虽然和金国远日无冤今日无仇, 可是却还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繫的。 金国和白云城之间隔着大安一半的土地, 一个金国人无端出现在这里,怎么看都怎么看可疑。 笑笑也觉得一个金人不该出现在这里,她默默的停下了脚步, 然后拿起自己腰间的轻剑,默默地戳了那个倒在海边的人一下。 戳了一下。 又戳了一下。 再戳第三下。 用轻剑戳了那个人三次之后, 那个人始终没有要醒过来的迹象,小姑娘嘆了一口气,忽然对宫九说道:“九哥哥, 我记得这里大概是还有半盏茶的功夫就要涨潮了吧?” 宫九眼中浮现出了一抹笑意,顺着小言欢的话说了下去:“是呢,如果过了半盏茶的功夫这个人还不醒,那他就只能在海水里泡着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两个人说的话起了效果,又过了一小会儿,那个人呛咳了一声,从口中吐出了一大口海水,终于“幽幽转醒”。 宫九和小言欢对视一眼,眼中都划过了一抹“果然如此”的瞭然。小言欢的修为已经很是不差,在同年的江湖人中可以说是再无敌手,而宫九的武功到底到了什么程度,恐怕就连他自己也没有办法说的清楚。 这样的两个人,是不可能就连一个人的内息变幻都听不出来的。这个人虽然极力掩饰,可是内息却绵长深厚,并没有半点昏迷的样子。放在小言欢那几下力道也不轻,这个人却还能一声不吭的忍下,足见他是故意为之的了。 算是被当众戳穿,只是这个人并没有太过尴尬,他撑着沙滩坐直了身子,而后捋了捋自己一头捲曲凌乱的头髮,冲着宫九和叶言欢说道:“多谢二位搭救,不然我真的要葬身海中了。” 如果戳醒他也算是搭救的话……叶言欢无语望天,头一次感觉救人这种事情原来也会有碰瓷的。 这个人说话的时候还有一些异族口音,不过也还算是将南海话说的清晰,显然是特地学过的。至少和她家爹爹糟糕的遣词和发音比起来,这个人的口音并非让人不能理解。叶言欢和宫九对视一眼,心中对这个人的来歷都有了些微的猜测——正常的金国人会说官话并不稀奇,可是若是特地去学南海话,这就值得玩味了。 宫九不动声色的挑了挑眉,将小言欢拉到了自己身后,他看了一眼那个站起来有些费力的金国人,十分随意的说了一句:“不客气。”而后便带着他的小姑娘继续往前面走去。他们这次出来本就是为了饭后散步,两人独处时间宝贵,并不想因为什么其他的事情耽搁,所以,九公子就当这个人没有出现过一样,直接无视了他,转而继续自己的行程。 这种不按常理出牌的举动显然弄得那个金国人一愣,他有些无措的抓了抓自己身下的沙子,想要站起来的时候却又跌倒在了沙滩上。人高马大的一个青年,此刻分开腿坐在沙滩上,身上还有没有干涸的海水痕迹,看起来无端有些可怜。 他“哎哎哎”的叫了几声,想要让宫九和小言欢停下脚步,可是那两个人就像是当他是空气一般,谁也没有多给他哪怕一个眼神。 最终,这个人只能认命的站了起来,颠儿颠儿的向着两个人走远的方向跑去。 等到他跑近了之后小言欢才发现,这个人长得很高,湿润的头髮向后捋去,露出来光洁的额头和高而挺直的鼻樑。小姑娘眯了眯眼睛,总觉得这人看起来有几分眼熟。 对这个有着“是个人就要比自己高”的世界绝望了,小言欢偏过了头,歪着脑袋对这个大个子说道:“你是谁,你要干什么,你来这里有什么目的,在你交代清楚这些事情之前,最好不要和我说话。我不想听你编造出来的谎言的,不要浪费我们彼此的时间。” 小姑娘说起话来的声音软软糯糯,却自带一种威严气势。这些年来她剑术渐成,叶孤城开始有意识的将白云城的相关事宜都教给这孩子,从去年及笄之后,小言欢已经开始帮着自家小舅舅料理白云城的一切,如今过了一年,虽然提及白云城的时候,江湖中人第一个想到的还是白云城主叶孤城,可是渐渐的,也有人知道,在白云城中还有一位主事的小小姐了。 ——白云城主莫名其妙的多出一个小闺女,江湖人或许并不会在意这个。因为不过是个闺女罢了,最多日后白云城将她嫁出去,多一个姻亲而已。可是白云城中多了一位主事的少城主,这含义就尤为不同了。 曾经有人嘲笑过白云城中无人,连豆蔻少女都能变成“少城主”充数,可是这些人在被是他们瞧不起的豆蔻少女以一双轻重双剑抡飞之后,又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小言欢这一年也没有做什么特别的事情,除却用心修炼心剑之外,替自家小舅舅出席各种应酬也成了她主要的工作。叶孤城自然可以云端高坐,一心向剑,可是白云城主不能。作为雄踞南海的庞大势力,必要的人情往来是不能少的,这一点上,就连叶孤城也不能免俗。 第119页 而这一年,叶孤城需要忙碌的事情实在有很多,除却在城中运筹帷幄,他自己已经停滞数年的剑术又忽然有了松动的迹象。叶孤城已经近乎登临剑术巅峰,所以这种“松动”到底有多可贵,每一个习剑之人都知晓。 他的这种突破,虽然叶孤城自己一直没有与外人道之,但是叶英、叶言欢和西门吹雪这三个人在不同程度上已然代表着此间剑术的极致,在这三个人的眼皮子地下,叶孤城是不可能完全隐藏自己的突破的。 因为察觉到了小舅舅的突破的契机,也明白如今小舅舅不愿透露的原因所在,西门吹雪当即提出要来到白云城中协助幼妹,而后两兄妹一道,压着叶孤城硬是去闭了关。 于是,在叶孤城闭关的日子里,白云城中的一切就都是小言欢和西门吹雪在打点。西门吹雪出乎意料的负责了“敛财”的那一块,而且还突破性的提出了好几个建议,再和姬冰雁商讨一番之后,白云城中很快又多了许多进项。 而且,虽然西门吹雪和花满楼并不是朋友,但是西门吹雪还是和花家搭上了线,白云城和花家精诚合作,就连江南的市场都打开了。只不过,因为合作的关系,不可避免的暴露了西门吹雪是叶孤城外甥的这件事情。 “我记得,银钩赌坊还开过盘,赌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谁更厉害一些呢。”花家的公子摸着下巴,一阵目瞪口呆,转而又在心里滋生出了想要去赌一盘的想法。 看穿了傻弟弟的想法,花家三少爷敲了敲他弟弟的脑袋,冷哼道:“你会随便打你舅舅么?叶城主和西门庄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打起来,钱压在庄家那里,还不若投到铺子里来,早就赚的比那点儿赌资要多了。” 花家某只蠢弟弟:三哥你说的好有道理,但是就不要强调这么可怕的事实了,一想到西门吹雪居然是叶孤城的外甥,我就只想起鸡皮疙瘩好么? 虽然自家小舅舅也没有多么擅长交际,可是让相传一年只出四次家门,每一次出门都是为了杀人的兄长去外面应酬,那也太丧心病狂了。因此笑笑只能责无旁贷的扛起了这个职责,并非是她有意不去探望她家九哥哥,实在是就连小言欢自己也鲜少有空闲的时间。 今日是她和九哥哥难得的见面机会,叶言欢其实并不喜欢有人打搅。所以她没有和那个人绕圈子,而是直接了当的开门见山的要对方自陈来歷。 今天原本准备了满满的套路,却没有想到遇见了两个不按套路出牌的人,那金国人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平復了一下自己的情绪。 望着眼前小姑娘的眼眸,他忽然计上心来,找到了今日的突破口。 “你也好奇我为什么会说南海话吧?你看我的眼睛,熟悉不熟悉?”他低低的弯下腰去,让小言欢可以看清他的脸。 那是一双明显有几分异域风情的眼睛,眼窝深邃,而让小言欢不得不注意到的,是那金国人的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那双眼睛比正常的褐色眼睛要浅几分,在阳光下呈现出一种甜软的饴糖的色泽。 那样独特的琥珀色,只属于叶家人。 他凑得太近,小言欢只能往后退了几步,宫九眯着眼睛看着一个男人脸上和自家小姑娘的唯一相似之处,他危险的眯了眯眼睛。往日那双叶家标志性的眼睛长在叶孤城的脸上的时候,宫九尤还没有觉得有多难以接受,长在和小言欢一样,额角有一朵血色梅花的叶英脸上的时候,宫九也不觉得别扭。 甚至是叶孤鸿,宫九虽然不怎么瞧得上他,可是到底还能容忍他和自家为小姑娘有那么两三分的相似的。可是如今在一个陌生的异族人身上看见这双眼睛,宫九心中却总有些想要将之挖掉的冲动。 小动物一般的直觉危险,那金国人往妙妙这边凑了两步,这才飞快的说道:“我娘是你们叶家旁系,所以我才会说一些南海话。如你所见,我是金国人,这一次来到白云城,是因为我被人追杀,只能暂时来到这里寻求庇护。” “这位小妹妹,我只是来求帮助的,并没有对白云城有什么坏心思。到了这里不容易,且带我去见见你家长辈如何?”那金国人笑得一脸真诚,却像是个大狗狗一样可怜兮兮的望向了叶言欢。 作者有话要说:  新人物上线啦,猜猜他的身份? 宫九:滚开滚开,不许叫我家笑笑小妹妹,西门都不敢叫得这么肉麻,你个蛮子凭什么占便宜!!! 陆小凤:在笑笑面前都是大狗属性,九公子啊,你这是同性相斥。 ☆、何处是归程。 第九十章。何处是归程。 这个人一开口就要见“她家长辈”, 显然说明他对白云城的了解有些消息滞后。毕竟如今武林之中大概都已然知晓,白云城如今是少城主主事。而这个人既然能知道她是叶家人, 却也说明他是知晓一些白云城中事的。 正了正脸色, 叶言欢对他说道:“我并不知道白云城还有外嫁女。” 叶家人丁稀薄, 到了叶孤城那一代只有叶孤城、叶孤鸿和叶萦洲三人。而到了叶家的下一代, 更是只剩下了叶言欢这么一个正经姓叶的与西门吹雪二人。 虽然这个人生了一双叶家人标志性的琥珀色眼睛,可是也保不准就是个碰瓷的,因此叶言欢依旧对他保持着一种怀疑态度,十分谨慎的打量着他。 那人耸了耸肩,道:“我母亲是叶家旁系,外祖父早年走出白云城在外闯荡,母亲其实并没有回过此地。” 见叶言欢眼中依旧是怀疑,那人从怀中掏出一方玉佩,而后才道:“我知这事蹊跷, 可是的确也是实情。除却这双眼睛, 其他能够证明我的身份的, 也就只剩下这块外祖父留下的玉佩了。”他顿了顿,将玉佩递给叶言欢,而后有些不确定的道:“或许你去查查你叶家族谱, 可以查到一个出走的族人?那便是我外祖父。” 叶言欢接过那枚玉佩,那是一方通体微蓝, 上面飘着絮状云纹的玉佩,玉佩上镌刻着一个“叶”字。这是白云城特产的玉石,白云一叶, 而玉佩背后则刻着藏剑标志,如今那标志已经作为了叶家家徽。 这玉石在白云城中也产量奇缺,且全部在白云城主府之中,并不对外流通。可以说,这人能拿出这么一块玉佩,其实比他的眼睛更能证明他和叶家有关。 宫九显然也是见过叶言欢的那块玉佩的,他家小姑娘不喜欢什么金银配饰,却唯独有那么一块玉佩从小不离身。如今这人手中的玉佩和他的小姑娘的近乎一模一样,只是大小上有所区别,宫九心中已然料定这人的确是和叶家有关了。 不过他的脸上还有浓重的金国人的特徵,捲髮,高鼻,深目,这都是不能掩盖的东西。眯了眯眼睛,宫九海风将那个人的头髮吹得半干,而借着夕阳的余晖,宫九看到那个男人的头髮上依稀有一些红色。 哪怕是在金国这种异族,红色的头髮也并不常见,因为红色的头髮向来只在金国的皇室出现,而在金国,他们迷信红色头髮是受到上天庇佑的,也正是因为如此,金国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那便是只有红色头髮的皇族,才有资格继承王位,统领金国。 第120页 宫九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这个傻大个子,而后捏了捏小言欢的手。 叶言欢和宫九一道长大,在很多事情已经有了默契。虽然叶言欢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但她明白这是九哥哥暂且让她将人留下的意思。其实就是宫九不说,叶家血脉寻上门来,白云城也断然没有将之拒之门外的可能。 叶言欢走上前去,单手将坐在海滩上的男子提了起来,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叶言欢道:“怎么样,你还能走吧?” 那男人生得高大,四岁之后就没有被人抱过,这次他冷不防被一个小姑娘这样轻轻松松的提了起来,直弄得他瞪大了一双琥珀色的眸子,“你”、“你”、“你”了半天,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宫九有些不悦,皱眉道:“怎么,走不了?” 大个子如梦初醒一般,连忙摆手,对他们两个挠头笑道:“不妨事不妨事,我这次来的匆忙,唯一的僕从还因为遇见海难失散了,不过幸好我运气好,抱住了一块海上的浮木,如今倒是没有什么大碍的。” 这算是交代他为何会躺在这里,虽然在叶言欢和宫九看来,这个大个子的理由很是牵强——他们是海边长大的,这遇见了海难还可以生还,恰然被海浪冲上岸而非捲入深海之中的,简直就是奇蹟了。而叶言欢和宫九长到今日,还从未见过这种奇蹟。 不过叶言欢也没有再说什么,她随意的点了点头,而后对这人说道:“还没说你叫什么。” 大个子眼前一亮,连忙自报家门道:“我叫云昭和,这是我娘给我起的汉名,我的金国名一大串,你们估计是记不得的。” 宫九挑了挑眉,似乎在嘲笑这个人到了这一步却还不愿意说实话。 他脸上嘲讽的表情太过明显,云昭和抿了抿唇,斟酌了一下又对叶言欢说道:“呃,说来惭愧,其实我还是金国皇帝第三子。” 仔细的观察了一下叶言欢,看她脸上并没有什么是其他的神情,似乎并不因为他的身份而惊讶,也并没有对他产生更多的怀疑,云昭和这才悄悄的伸出了一根手指,戳了戳叶言欢提着他的那只手,可怜兮兮的说道:“那,这位妹妹,可以把我放下来了么?其实我是可以自己走的。” 叶言欢直接松开了提着他领子的手,提惯了重剑的小姑娘,提了一个上百斤的男人走了这么长的一段路,也并不觉得疲累。她只是目光之中带上了一点凝重,很多年后宫九再想起今天的这一幕,他不敢说自己的小姑娘是从这一刻开始长大的,他只能说,从云昭和闯入白云城的这一刻开始,他的小姑娘已经开始做好了迎接风雨的准备。 叶孤城这一次的闭关,比叶英预料之中的还要长久。他到底还是让叶孤城知道了他走过了一段怎样的路,他也没有办法阻止叶孤城踏上他走过的路。只是这种机缘万中无一,是上天有好生之德,为叶家留下一脉生机,这是叶家的幸运,可是对于被上天选中的那人来说,看世事沧海,看浮生桑田,却终归只能抱着这漫长而没有边际的岁月等待着,又何尝不是一种残忍? 然而叶英没有去劝阻叶孤城,因为他不会要求叶家的孩子去做什么事,他能做的,只是在孩子们做出选择之后给予他们最大的支持。 白云城有西门吹雪和叶言欢两兄妹,西门吹雪因为身份原因,所以料理的大多是城内之事,而其他应酬交际,都要叶言欢去进行。叶孤城闭关一年有余,有时候西门吹雪也需要回万梅山庄,或是追杀那一年之中既定的四人。因此,兄妹二人有时候都会不在白云城中。每每这个时候,白云城的诸事就要由叶英料理。 叶英到底是藏剑山庄的大庄主,虽然藏剑山庄中诸多杂事都是他二弟在处理,可是叶英也并非全然不会,虽数百年不曾理会世间尘嚣,可是很多事情叶英处理起来也是得心应手。 三个人互相配合,倒是让叶孤城闭关的时候安心不少。 如今这云昭和忽然出现,身份又是如此特殊,叶言欢想了想,决定先让他去参见自家师父。只不过,叶言欢并没有打算告诉云昭和她家师父的真实身份,只说是她祖父最小的弟弟,也是教导她剑术的师父。 云昭和原本以为能够见到白云城主,未曾想他好不容易来到白云城,却如此不巧的赶上白云城主闭关。不过他这会儿当真是被逼到穷途末路,当真是来白云城中寻求庇护,而并没有什么图谋。 金国残酷的夺嫡之争已经开始,作为比较年长的皇子,云昭和不可避免的被捲入其中。金国已经成年的五个皇子之中,只有他的母族乃是一介白衣,没有母族庇护,云昭和虽然小心求全,可是却无可奈何的成为最先出局的那一人。 索性他也并没有太大的野心,性子也是天生的疏狂,所以一朝从皇子被碾入尘埃,云昭和也并没有太觉得痛苦,只是想着保全性命,未来可期而已。 他的母亲去的早,唯一留给他的就是关于白云城的所在和那一枚玉佩,在那般穷途末路之事,云昭和通过往结交的几位江湖朋友打听到了叶家人的事情,对比了一下自己如狼似虎的兄弟,云昭和毅然决定向南海而去,寻求帮助。 最差也不过就是那样了,云昭和在路上想过了许多自己会面对的一切,心中却并不太忐忑。只是他想好了一切,却唯独没有想过自己会遇上海难,还以如此糟糕的方式和那个按照辈分来说应当是他远房堂妹的白云城少城主相遇。 这姑娘……哪怕是习武之人也实在是力气忒大了一点,云昭和暗搓搓的揉了揉自己被衣服勒疼的领子,小声对叶言欢嘟囔道:“妹妹啊,哥跟你说,你这样不行的,这种怪力被别人知道了,哪个还敢娶你啊?” 这人莫不是个傻子吧? 小言欢简直想冲着这个人翻个白眼,宫九已然揽住了小姑娘的肩膀,恶狠狠的冲着云昭和道:“我娶,怎么着?” 九公子鲜少有这么幼稚的时刻,简直让人怀疑这是九公主而非九公子。小言欢低低的笑了起来,在云昭和看不见的地方偷偷捏了捏宫九腰间的软肉。其实男子腰身劲瘦,根本只能揪起来一层薄皮,小言欢也没有蓄指甲的习惯,只能用短短的指甲钳起一小块,微微转了一圈,让他安生一些。 “九公主”当即一脸控诉的看着她,小言欢只能松开掐着他皮肉的肉,微微揉了揉那处,而后板起一张脸说道:“走吧,先回城主府。” 看着他们两个的互动,云昭和眼中划过一抹瞭然,他乐呵呵的跟在叶言欢身后,有些戏嚯又有些猥琐的伸出两根大拇指,互相勾了勾,而后对他们两个人笑道:“呀,原来迷们两个是这个关系?” 叶言欢虽然并没有少女的羞涩,只是这种事情也终归不愿意摆在明面上和旁人讨论。她拧了拧眉,忽然开口道:“你住在白云城的话,我能保证你的那些兄弟不会是追杀至此。只是你若是想要回去……” 微微顿了顿,小言欢正色道:“我劝你一句,还是不要得罪九哥哥太过才好。” 第121页 她了解宫九,也支持他。只是宫九喜欢暗地里玩弄人心,叶言欢却更喜欢单刀直入。白云城到了如今地步,他们没有道理平白收留一个金国皇子,这种各自有利可图的事情,与其彼此试探,不若从一开始就摆在明面上。 作者有话要说:  云昭和:我叫达拉崩吧蹦吧耷拉……你们记不住的。 宫九:呵,这有何难?你叫达拉崩吧蹦吧耷拉……不是蹦吧耷拉达拉崩吧…… 哎,小言欢终归也要长大了,快意江湖也好,驰骋天下也罢,愿她初心不负。 ☆、屏上暗红蕉。 第九十一章。屏上暗红蕉。 叶言欢知道, 自己在豢养云昭和的野心。他最初的时候,也不过是想要找一个安身立命之所罢了, 而叶言欢给他指了宫九这一条“明路”, 正是在滋生他对金国的野心。 终有一日, 云昭和会回到金国去, 而叶言欢要做的,是在他回到金国之前和他结一个善缘,而后谋取更多的利益。 叶言欢清晰地意识到,自己正在变成一个有心机的人。 她用磊落的阳谋,也暗藏许多另外的用心——在知道了白云城曾经那样惨烈的结局之后,叶言欢不可能再如同以前一样,心安理得的享受小舅舅的庇护,而对未来白云城可能面对的风险无动于衷。她终归也要长大,从小舅舅的羽翼之下出去, 去承担这个尘世的风雨。 小舅舅是可以保护她一辈子的, 可是叶言欢却不能只一味的让她家小舅舅保护。这个世界上, 每个人都要承担自己的责任,而白云城,从来都不是叶孤城一个人的责任。 宫九知道这一次转变对于他家的小姑娘来说意味着什么, 可是宫九只欣喜于这份改变。在他看来,这是他的笑笑长大了的标志。而宫九对笑笑的期许, 从一开始就不仅限于此。 云昭和在白云城住了下来,叶英对此没有什么疑议,西门吹雪也并不觉得收留一个异族皇子是一件多么大的事情。左右让大安对他们白云城看不惯的事情有许多, 他们当真还不差这一件两件的。 就连老管家,在知道云昭和的身份之后,也只是惊讶一句“我们叶家的姑奶奶居然还有和旁人共侍一夫的?”之外,便也没有任何特别反应的去为云昭和安排住宿去了。 这种“不特殊”让云昭和松了一口气,而他的出现,也没有在白云城中掀起任何波澜。云昭和不知道的是,他所以还能过得如此安全轻松,并不是因为他的兄弟们大发慈心放过了他,而是叶言欢与宫九一道出手,遮掩了他在白云城中的消息。 除了云昭和之外,在这一年的五月,叶言欢和陆小凤一干人都收到了一张请帖。 陆小凤刚刚揣着一块所谓的罗剎牌被人天南海北的追杀过一轮,如今正在江南花家休养生息。他最近有点晕水,哪怕白云城的蒸汽轮船十分便捷,比以往的行程不知要缩短多少时日,可是他还是不想出海。 拿到罗剎牌的时候陆小凤便知道自己被摆了一道,因为那一真一假的两块牌子,假的那块上面刻着老闆娘的脸,而真的那块上面刻着笑笑……或者说是叶姨的脸。看着那两块牌子,再结合一下平素玉叔叔诡异的行踪和深不可测的武功,陆小凤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总归是他亲生的朋友,他天生劳碌命,为他们奔波一二也是无妨。不过经歷了长达两三月的追杀,陆小凤终归还是有些劳累的。江南正是好风景,唯有江南的美酒与美人才能抚慰他这几个月来受到的心灵创伤。 顺带一提,那西方魔教的叛徒被西门一剑解决的时候,那满眼的不甘与震惊才算是真的好看。后来陆小凤后知后觉的理顺了一下自家小伙伴的身份,也不觉吓了一跳——谁又能想到,西方魔教和白云城,这两方风马牛不相及却又异常庞大的势力居然以这种方式结合到了一块,以至于完全不可分割呢? 嘆了一口气,陆小凤一时之间心中百味陈杂,却有些庆幸。他在白云城中长大,白云城亦是他的家。有病自知,陆小凤明白如今白云城的境况,所以蓦然得知白云城有了这样的助力,其实他心里也是欢喜的。 抛却这些恼人的事情不提,陆小凤好容易从一桩麻烦之中抽身,自然要在江南好生的放松一下。 而就在他在江南游玩的时候,他和花满楼一样,都收到了一封请柬。那是从盛京送过来的请柬,陆小凤和花满楼拆开一看才发现,这请帖居然是李寻欢的婚宴邀请。 李寻欢和林诗音的感情一直十分不错,可是之所以拖到如今才举行婚宴,是因为这一对有情人实在是情路坎坷了一些。最初时候,是林诗音三年热孝,好不容易等林诗音出了孝期,李寻欢的父兄又相继亡故。虽然朝廷不许李寻欢丁忧,他不必辞官回家守孝三年,但是李寻欢自己却是要好生为父兄守孝的。 如今他刚刚结束了孝期,便不再有丝毫迟疑的将林诗音娶进了门,虽然在此之前林诗音已经全权打理李家生意,但是表小姐和少夫人到底是不同的,他们情谊渐笃,早就该给彼此一个名分了。 这一次李寻欢和林诗音大婚,无论是冲着“李大人”还是“小李飞刀”的名头,甚至是冲着“林大当家”的名声,江湖和朝堂之中前来参加他们婚宴的人都不少。而作为李寻欢和林诗音的朋友,特别是像小言欢这种对林诗音来说意义非凡的朋友,自然是要收到林诗音和李寻欢亲自写的请帖。 虽然叶孤城依旧没有出关,但白云城中有自家师父坐镇,这又是自己好友的婚宴,小言欢自然是要参加的。 在林诗音和李寻欢成亲之前的半月,叶言欢登上了从南海开往中原的蒸汽船。原来从南海到中原足有一月的路程,如今已经被白云城的能工巧匠们悍然缩短到了十天。 叶言欢之前一直听兄长和九哥哥说如今中原的情况不妙,三年的天灾摆在那里,如果统治者不能有及时而有效的应对措施的话,难免要让百姓受苦。叶言欢虽然素来知道朝廷积弱,可是她身在平和富足的白云城,却也没有想过中原会是这样的惨状。 盛京并不临海,叶言欢还需要骑马走上三日,而在这三日之中,叶言欢怀疑自己是否看见的是地狱才有的景象。 叶言欢在来中原之前,她家兄长就曾经提醒她要有些心理准备,可是叶言欢再有心理准备,在看见易子而食的场景的时候她也还是出离愤怒了。出手夺下了那两个即将被家人吃掉的孩子,可是叶言欢持剑的手,第一次开始些微颤抖——她没有办法,也没有资格对那两家人出手,他们或许贪婪到了兇恶,可是这并不是他们本身的错。 如果没有饥荒,他们或许只是温良普通的农户,也会疼爱孩子,供他们读书,希望家中的孩子长大成才。可是没有如果,这是天灾,并非人祸。 她知道白云城卖给了大安许多存粮,可是那么一点存粮,在这种天灾面前是于事无补的。更何况叶言欢还问过,其实那些粮食根本就没有发到百姓的手里,至少,不会发到他们这种偏远的小镇的百姓手里。 第122页 叶言欢第一次真正的意识到了贪官的可恨,意识到朝堂软弱无能的时候百姓的可怜。易地而处,若是他们叶家也如此软弱,白云城主也如此没有远谋与能力,那么白云城这座在海上丰饶的城池,无疑会成为一块任人宰割的鱼肉。 此身为利刃,就註定了不能有软弱的那一天。 叶言欢闭上了眼睛,再睁开的时候,眸中已经是一片清明。 她没有办法帮助任何人,至少现在不能。叶言欢所拥有的不仅仅是无用且狭隘的善良,她不觉得自己小舅舅占尽先机囤积粮草是错,也不觉得九哥哥接机敲大安的竹槓便是大奸大恶之人。可是她也心存柔软,不忍心看见手无寸铁的百姓受苦。 在某一个时刻,叶言欢心中涌起一种强烈的愿望,那驱使着她想要做什么。可是最终,叶言欢只能一言不发的前行,迳自往盛京而去。 这一路,叶言欢的剑上虽然没有沾染任何百姓的鲜血,可是她却杀了不少抢夺百姓食物的江湖人。这其中,她还遇见了曾经的几位旧识。 叶言欢遇见了霍天青的旧部,那几个天禽门的门人。几年前霍天青身死,他们几个人就在江湖之中没了踪迹,叶言欢再一次见到他们的时候,他们正在抢夺一个老者的麦子。叶言欢忍无可忍,直接结果了这几个人。 她的动作利落,眨眼之间收割若干人命,那老人眨了眨眼睛,以为是遇见了黑吃黑的,吓得转身就跑。叶言欢提起地上的麦子,追上那位老者,只是将麦子放在了老者手中,终归没有说什么。 她不知道的是,在她转身就走之后,那老人抱着手中失而復得的麦子,一边唤着“菩萨啊”一边坐在地上哭得像个孩子。 类似的场景,叶言欢也救过一个妇人。那妇人一身粗布麻衣,被几个江湖人围堵,不仅被抢了手中馒头,还险些被玷污。叶言欢将人救下之后,脱了自己的外袍披在这个妇人身上。她只穿了一件中衣,但是也不显得落拓。那个妇人看到她的那一刻浑身一震,许久之后才依稀不确定的叫了一声“西门小姐”。 这个世界上会这么叫叶言欢的人,还真是绝无仅有。但是叶言欢细细思索,还是从记忆深处将一个人翻找了出来。她惊诧的看了一眼那个女子,辨认了许久才道“孙秀青”。她没有用疑问的语气,因为虽然这个女子头髮蓬乱,周身狼狈,不过的确还能看出几分峨眉四秀的影子来。 孙秀青却像是被烫到了一样的扒拉了一下自己的头髮,遮住自己的脸,扔下一句“你认错人了”,而后便慌乱的往相反的方向跑去。 后来叶言欢问宫九,为何孙秀青会沦落至此。宫九只是淡淡对她说,每个被逐出师门的弟子,都需要废去武功。虽然孙秀青的师姐是峨眉掌门,对她心慈手软,但是峨眉之中并不是单单一个年纪轻轻的掌门就能说的算的。马秀真还有几位师伯师叔,这些人清理门户起来可是从不手软的。 一个没有门派更没有武功的女子,在这样的灾荒年景里讨生活会有多不容易,这根本无需赘述。 这一路叶言欢走的惨澹,却也走得很快。到了第三日,她抵达了盛京。盛京之中远远便能听见阵阵歌舞,与她这一路所见迥然不同。 作者有话要说:  嗯,小言欢的心态转变,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吧。就快要决战紫禁之巅啦。 ☆、肠断白苹洲。 第九十二章。肠断白苹洲。 盛京和叶言欢这一路所见的任何地方都不一样。那里一如往昔, 和几年前叶言欢所见的盛京也没有什么不同。盛京丈高的城墙就像是一道屏障,隔开了城外的满目疮痍, 隔开了城外的人间疾苦, 保全了城内的繁华和喧嚣。 叶言欢的衣着光鲜亮丽, 守城的士兵们看了看她身上的佩剑, 并不敢太过得罪。因此,没有像是她之前进城的那几位那样被吆喝,只是两个年轻力壮的士兵拦住了她,对她说道:“进城费黄金一两。” 叶言欢微微一怔。 没有人不喜欢年轻漂亮的姑娘,如今叶言欢年岁渐长,姿容越盛。一个生成这般模样的姑娘惊诧的看着你,估计没有人会无动于衷。 而那守城的士兵也不能。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对叶言欢解释道:“主要是上面怕流民混进去,这才提高了出入城池的过路费。”看了一眼叶言欢, 他试探性的说道:“姑娘这般品貌, 想来也不是流民, 若是银子不凑手,可以在城外先委屈一宿,白日里入城只需要白银三两, 这晚上最容易被人混进来,我们守城也是辛苦, 太守大人说晚上多收的银子可以让兄弟们吃酒。” 一两黄金等于十两白银,寻常年间,大安的物价并不高, 三两白银足够一大家子一个月的嚼用。如果用来当做进城费的话,足够用来将穷苦百姓挡在门外了。 为了维持盛京虚伪的繁华,居然已经压迫百姓到如此地步,叶言欢看了一眼在城门里面位列森严、枕戈待旦的军队,沉沉的嘆了一口气。 一两黄金对于她来说不算什么,不过却也不会带在身上。想了想,叶言欢抽出一张五十两白银的银票,递给了那守城的士兵,道:“离家匆忙,我这银子的确不凑手,银票可成?” 还不等那士兵说什么,叶言欢道:“余下的请几位大哥吃酒。”她的手搭在她的剑上,嘴上却是十足的客气。 正在僵持的时候,一个一身青衣的男子缓步而来,看见叶言欢,他有些惊讶,不过转念一想很快就释然。对他身前的一个中年男子微微一揖,青衣男子轻声解释道:“王爷见谅,顾某遇见一位友人,先去迎她一迎。” 那中年男子一身戎装,看起来十分的严肃。他正指挥着盛京的军队加强防卫,不要让流民趁乱混进盛京。听见顾惜朝的话,他一双虎目扫向了城门,看见一个虽然手持双剑,可是身姿却窈窕的姑娘,他哈哈一笑,道:“去吧去吧,别让你的姑娘被为难了。” 顾惜朝笑着,并没有解释什么,心中却是苦笑——王爷恐怕不知道,那不是他顾惜朝的姑娘,而是他儿子的姑娘。 这位守卫盛京的王爷,正是太平王,也就是宫九名义上的父亲了。顾惜朝如今兼管刑部和六扇门,现阶段主要的工作就是守住盛京,不让那些流民流入盛京,惊扰圣上。这并不是轻松的活计,兼受着良心的考验,还要与军队配合。因此最近的这段日子,顾惜朝和负责守卫盛京的太平王接触十分频繁。 接触下来顾惜朝就是发现,太平王这个人……其实有点死心眼。他是真的很难理解,这么一个老实忠厚的爹,到底是怎么生出来宫九那么个糟心的狡猾儿子的呢?最初的时候,顾惜朝以为太平王是在扮猪吃老虎,可是想出的时间久了,顾惜朝就明白,嗯,这个人是真的傻。 也不奇怪,他要是不傻的话,也不至于这么久都没发现自己家里的那个儿子是个冒牌货,更别说发现“他儿子不是他儿子”这种高端辛秘了。说来也是血泪一把,宫九自觉对这个便宜爹有些亏欠,也想办法想给他留个亲生血脉,结果这么多年了,宫九美人是一茬接着一茬的送,太平王府的后院是满满登登——当然,这也有宫九存心给他娘添堵的原因在里面,可是这么多年下来了,太平王愣是连一个闺女都没有。 第123页 守城的士兵是太平王手底下的人,军纪严明,太守孝敬他们东西他们敢收,可是寻常路人的贿赂,他们却是不敢收的。因此一时之间,那守城门的两个士兵既不敢收叶言欢的钱,也不敢就这么放她进城。 便是这个时候,顾惜朝匆匆走过来,他将一两黄金递给两个士兵,而后道:“这位是我的朋友,快些让人进来吧,城外也是不安全。” 这位大人士兵们还是认得的,更何况人家交了过路银子,于是没有二话,两个人连忙收起了武器,放叶言欢进门。 叶言欢原本已经打算直接飞上去了。 不是她一个人突发奇想、特立独行,而是就在方才那一会儿的功夫,叶言欢已经看到三两个武林人如此作为了。如今的大安皇族对武林人的约束实在有限,这些士兵也不敢和那些蛮不讲理又武力值高于他们的武林人硬碰硬,因此对于那些武林人的放肆举动,皇帝没有明确的命令之前,他们这些小小兵卒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绝对要避其锋芒的。 如今正好看见了顾惜朝,叶言欢也没有再节外生枝。对两个士兵笑了笑,叶言欢走进了城门。顺手将手里的银票塞给顾惜朝,在顾惜朝不明所以的眼神之中,叶言欢挠挠头笑道:“你那俸禄才几个钱,我怎么能用你的银子。” 叶言欢最近潜心研究了一下大安的官员俸禄,所以她知道,顾惜朝如今的俸禄,恰好便是一月一金。像是他这样的高官尚且如此,不难想像再往下的官员俸禄会是如何微薄。人在官场,打点也好应酬也罢,处处都是需要银子的,于是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大安官吏贪腐严重,哪怕是李寻欢这些年大力打击贪官污吏,却也只能捉大放小了。 毕竟,如果人人都论罪定处,恐怕大安的皇帝要陷入无人可用的窘境之中去了。 顾惜朝看着小姑娘塞进自己手里的银票,不由有些哭笑不得。不过他还郑重将银票收好,并没有对小言欢解释,其实他还有很多来钱的渠道,是并不缺钱的。 顾惜朝带着叶言欢走了进来,太平王老远就看见了他们,有些戏嚯的冲着顾惜朝笑了笑,他挥手道:“顾大人今天早些回去吧,这里有本王一人足矣。” 顾惜朝也不和他推辞,对太平王作了个揖便要带着叶言欢走。太平王看着他们,忽然开口道:“哎呀,好俊俏的小姑娘,和我儿倒是般配。可惜了。” 叶言欢回头看了他一眼,微微一笑,并没有解释。也没有什么好解释的,她总不能说一句“王爷好眼光”吧? 太平王虽然憨直,却总觉得这小姑娘的笑容有些意味深长。他挠了挠自己的脑袋,准备回去跟儿砸说一声——宫九没有和叶言欢同行,而是先行了几日,为了掩人耳目。 宫九本人虽然不在盛京很久了,可是他那张脸倒是在盛京之中很是让人眼熟。毕竟皇家人虽然一贯周正,鲜少有歪瓜裂枣的。但是长成宫九那副妖孽模样的,却也是少有。 因此虽然那冒牌货每日小心翼翼的低调,可是但凡见过“太平王世子明睿”的人,总是会对他那张脸印象深刻。四九城说是巴掌大的地方也不为过,宫九并不好大大咧咧的从城外进来,更别说和小言欢一道了。 “我估摸着笑笑小姐快要到了,只是没想到是今日。”顾惜朝走在叶言欢身后半步,轻声说道。同朝为官,又是同期科举,顾惜朝自然也接到了李寻欢的请柬,因此并不意外叶言欢也会来。 叶言欢笑了笑,神色之中有些疲惫。 顾惜朝可以嗅到她身上淡淡的血腥气,面色变了变,顾惜朝道:“笑笑小姐跟人动手了?” “是一些江湖人。外面世道乱,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叶言欢拍了拍顾惜朝的肩膀,有些犹豫的问道:“这样严重的灾情,朝廷不管么?” 顾惜朝心中有些明悟,他低头抚了抚自己的袖口,道:“李大人年前刚刚接管了户部,如今户部拿出了不少银子,也从商人和别国收购了很多粮草,只是层层盘剥,距离盛京近一些的地方还好,若远了朝廷难免鞭长莫及,到底是什么样的光景,也不难想像。” 顾惜朝口中的李大人便是李寻欢,如今大安骤然爆发灾情,李寻欢被抽调到了户部,和花家三少爷一道负责拨款赈灾事宜。 叶言欢沉默了一下,许久之后才缓缓道:“朝廷积弊并没一日两日,如今只是以灾情为引,全线爆发了罢。” 顾惜朝眼中划过一抹激赏,左右四下无人,他随手摺断一支柳条,放在指尖缓缓揉捻,许久才道:“不破不立。” 叶言欢骤然瞪大了眼睛,顾惜朝却只是平静的对她笑着。那只柳条被他绕成了一个花环,几朵黄花点缀其中。将这花环轻轻的放在小言欢的头上,顾惜朝感嘆道:“笑笑小姐长大了。” 叶孤城闭关,白云城的小小姐变成了少城主,顾惜朝虽然身在庙堂,可是江湖之事他并非一无所知。这姑娘在飞快的成长着,从被人捧在手心娇宠的小女孩,成长为独当一面的大人。 顾惜朝细数着,叶孤城闭关这半年之中,叶言欢出手七次,重伤六人。这些人无不是以为白云城主闭关,白云城无人守护的宵小之辈。而顾惜朝自然之道,让江湖人承认一个女子的地位的唯一方法,就是打到他们心服口服。 分明不是好战之人啊,顾惜朝看了一眼那带着粗糙的花环,却宛若是带着王冠的小小少女,一时之间心情有些复杂。 叶言欢眨了眨眼睛,很快扯开话题:“林姐姐和李寻欢的婚礼,小顾你准备了什么贺礼?” 顾惜朝从善如流的道:“寻常官员往来的东西罢了。” “小顾不太喜欢李寻欢啊?”叶言欢笑了起来,因为实话讲她也不太喜欢李寻欢,总觉得这人优柔寡断。 “我可不喜欢赢过我的人,他是状元。”顾惜朝半真半假的说道。 是了,他不喜欢赢过他的人。李寻欢如是,宫九亦然。 作者有话要说:  猝不及防见家长hhhhhhhh 小顾这是对笑笑表忠心呢。唔,加冕什么的,好中二。 断更好几天,叔卡文了。希望笑笑的“长大”可以自然一些,没有那么突兀吧。小肥啾终归要独当一面,这孩子是不可能软萌一辈子的。今天应该还会有更新……吧……【心虚】 ☆、云散碧天长。 第九十三章。云散碧天长。 再一次见到林诗音的时候, 小言欢惊诧的发现,如今她的手中已经不是诗词歌画, 而换成了是帐本。这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毕竟如今李寻欢入朝为官, 李家偌大的家业和林诗音后来发展的许多产业都需要有人打点, 作为当家人的林诗音自然也就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风花雪月了。 她开始成为了一个务实的人,和李寻欢并肩作战,给予他无限的支持和肯定,而不是住在梅香小筑里,一日一日的等着李寻欢归来。 这其实是让人欣喜的改变吧,小言欢看着林姐姐脸上自信的笑容,也跟着笑了起来。 第124页 林诗音并不会武功,可是常年在李寻欢身侧,她对习武之人的唿吸吐纳以及脚步声都很敏锐, 以为是她家表哥回来了, 林诗音欣喜的抬起了头。冷不防看见居然是就别不见的小姑娘, 林诗音虽然有些意外,却也并不失望。 站起了身来,她拉住了小言欢的手就往自己的屋子里带, 一边走,林诗音一边对小言欢问道:“这一路辛苦了吧?怎么是你自己一个人来的?西门公子和九公子他们呢?” 林诗音也给西门吹雪和宫九下了请帖, 不过宫九有不能和小言欢一道出现的原因,而西门吹雪那份请帖下去了万梅山庄,可西门吹雪却人在白云城。此番小言欢来到中原, 西门吹雪便要在白云城坐镇,因此那份请帖恐怕是要让万梅山庄的老管家处理,奉上一份厚礼,他们庄主却是不能到的了。 这其中的弯弯绕绕不能为外人道也,小言欢也很是没有必要在林姐姐大喜的日子提及大安灾民的惨状。她只是避重就轻的回答了林诗音的几个问题,也顺带将牵扯到兄长与九哥哥的部分一语掠过。 林诗音本就是心细如髮的女子,经过几年商场沉浮便更加懂得察言观色,她知道小言欢这是不愿细说,于是也轻轻将这个话题转开,不再纠结于此。 叶言欢昨日并没有在顾惜朝的宅邸修整,而是转而去了合芳斋。虽然顾惜朝如今住的宅子是皇帝赐给他的五进五出的大院子,也只要他那么一个正经主子,不过孤男寡女,小言欢又是知道顾惜朝那无法明说的心思的,所以叶言欢毫不犹豫的拒绝了顾惜朝的邀请。 她不想要失去一个朋友,也不愿意让顾惜朝徒增希望,所以小言欢始终拿捏着分寸,和顾惜朝的交往止于君子之交,绝无半分暧昧。 更何况叶言欢也清楚,顾惜朝对她的感情是感激,却也不是不可替代。当日若是换一个人对他伸出援手,他也同样会有这样的感情。只是她年岁恰好,性别恰好,才会有了如今这不尴不尬的局面。 知道顾惜朝不是沉湎于男女之情的人,叶言欢如常的跟他如同朋友一般的相处着,等待着他自己将这份心动淡忘的那一天。如今顾大人手腕狠辣,仕途更是青云直上,他的人生有很多值得追逐的东西,因此叶言欢明白,那一天其实并不遥远了。 顾惜朝知道叶言欢的想法,他也认同。因此,在叶言欢没有答应他的邀请的时候,顾惜朝也没有强留,而是将人送到了合芳斋中。 合芳斋的牌匾已经换了一种字体,不再丑得那样惊世骇俗。合芳斋也是十多年的老字号了,主顾们的眼睛被辣着辣着其实也就习惯了。忽然换了牌匾,老主顾们一时间还有些莫名。合芳斋的老掌柜对外解释是他们少东家亲自写了匾额,原来的那块东家就让换下去了。 此言却是将实情说的差不多了。如今合芳斋上的这块匾额是西门吹雪亲自写的,却是笑笑实在看不下去自家铺子顶着那么一个丑的惊天动地的匾额,所以这才央了自家哥哥。她自己的字体倒是好看,只是太过像小舅舅了一些。白云城主的字迹多多少少的流传出去了一些,若是让有心之人窥见其中缘由,到底有些麻烦。 西门吹雪素来不愿理会这种事情,而且老头儿知道了之后少不得要炸毛,多半是揪着他打上一场的。他家老头又不用剑,西门吹雪现阶段也的的确确打不过玉罗剎,因此西门吹雪也没有那耐性跟玉罗剎动手。 可是幼妹可怜巴巴的揪着他的衣角软软的求,西门吹雪嘴上说着“多大了”、“不像话”,身体却很诚实的非但没有挣开,反而开始摊纸研磨,片刻之后“合芳斋”三个大字便出现在了雪白的纸上。 叶言欢被顾惜朝送到合芳斋的时候,刚和顾惜朝道别,便冷不防被拖进了一个怀抱之中。抵在合芳斋的门框上,看着顾惜朝的背影,叶言欢的唇被重重的吮吸了一口,腰也被不轻不重的捏了一下,那人适时松开唇齿之间的桎梏,让一声娇软的哼声溢出了叶言欢的口中。 顾惜朝的背影顿了顿,却没有回头。宫九挑了挑眉,又在小女孩温软的唇瓣上轻轻的吸吮舔舐了一番,这才将人松开。 “后厨的白案师傅新研究的松香奶油糕,笑笑尝着味道可好?”宫九用手指在小姑娘的唇边蹭了蹭,将那一丝白色的奶油展示给她看,然后在小言欢还有些怔愣的时候将手指塞进她的唇里,连带着挑弄了一下那滑嫩的唇舌,这才恋恋不捨的离开。 笑笑还真的在自己唇齿之间尝到了一丝松香,而这奶油是金国传进来的。只是他们金国一半游牧一半临海,并没有任何甜的东西产出,糖和植物油都靠着在大安交换进口,因此他们的奶油并没有这般香甜。合芳斋如今用在糕点里的奶油都是经过大师傅改良的,膻味并那么重,也更甜更好入口了一些。 只是……哪有这样餵的? 撇了撇嘴,笑笑冷哼道:“呸呸呸,全是酸味,哪有什么松香。” 说着,她便要推开宫九,自己往合芳斋里面走去,宫九却是又将人拥进了怀里,俯身而下,笑道:“笑笑的口舌也太不灵敏了一些,算了,九哥哥再辛苦一些,再餵你一次,这次可是要好好尝尝才行。” 说着,宫九迅速的将一块碧绿色的拇指大的糕点塞入了自己口中,然后扣住笑笑的下巴,直接俯身吻了上去。 笑笑:老子不想哄他了,老子想削他。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虽然合芳斋在小巷中,可是若是有人往这边望,还是能够看见里面纠缠在一起的男女的。并没有宫九那样脸皮比城墙还厚的功力,小言欢用力推开这人,自己捂着脸就往合芳斋里面跑去了。 大师傅从后厨出来,只看见他们家少东家捂脸而奔的身影,有些莫名其妙,转而看见宫九,他便问道:“九公子试过味道了么?可还过得去?” 宫九舔干净自己手指上残存的奶油,这个动作旁人做起来或许会粗俗,不过他生的好看,动静解可入画,因此也不让人觉得粗鄙,反而多了还是一分写意风流。 “有点太甜了。”宫九望着笑笑奔走的方向,笑得有些意味深长。 大师傅皱了皱眉,考虑了一下此人平时对甜食的爱好程度,一个甜食的狂热爱好者都说太甜了,这一刻,大师傅深切的反思是不是自己糖真的加多了。 口味这种东西相当私人,所以宫九一点也没有误导了大师傅的愧疚感。不过虽然他有心想要和妙妙多待一会儿,不过如今城中情势焦灼,处处都是太子和几个皇子的眼线,宫九也不好在合芳斋久留,不多时候,他便提着一盒子点心走了。 那几个太子和皇子倒不是防备着宫九,只是如今正是藩王入京的紧要关头,各方势力鱼龙混杂,几个被皇帝封出去的成年皇子也要归京,他们这些还没有被封的皇子少不得要戒备几分。 宫九乐意看着那几个蠢货互相防备坑害,他不承认他们是他的兄弟,正如同他没有一日认同过自己的身世一般。 那些皇子,从太子到宫中刚出生的稚童,宫九对他们并没有怨恨,也不觉得厌恶,他们对于宫九来说更像是一个个符号,他只要记得他们的功能和作用就可以,是没有必要对一颗棋子产生多余的感情的。 第125页 亲情这种东西,宫九见过且承认,只是他见过的亲情远在南海一隅,远在煌煌大漠,远在万梅山庄,却并不在这盛京之中。 宫九离开合芳斋的时候,冷不防遇见太子和南王世子,他们看见宫九手中的合芳斋的点心盒子,太子皮笑肉不笑的说道:“堂弟又去给婶婶买这合芳斋的糕点了?” “明睿”素来油盐不进,太子屡次拉拢不得,所以如今才是这幅态度。 宫九脸上的表情在一瞬间变得十足木讷,他只是点了点头,这便要绕开两个人,往巷子外面走去。 南王世子“哎”了一声,有些好奇的问道:“这么晚了,你怎么能买得到合芳斋的糕点?”合芳斋的糕点味美,每日几乎在上午时分就已经卖完。南王世子也挺喜欢吃的,派出家僕排队,却也不是每次都能吃到,这才有此一问。 宫九用“这不是个傻子”的目光看了南王世子一眼,说道:“预定。” 南王世子刚想说“合芳斋不会不接受预定么”,太子就不耐烦的打断了他,对宫九说道:“明荣好歹也是你堂兄,对堂兄一点礼貌也没有了么?不过是一盒子点心,他想要你就不会赶紧给他?” “不用……”南王世子刚要开口,只是在太子兇狠的目光之中,他不得不闭上了嘴。 有些愧疚的看了宫九一眼,南王世子不再敢说话。 宫九静静的看了太子一会儿,那眼神让太子都有些哆嗦。半晌,他将点心盒子递到了明荣手中,转身走出了巷子。 “什么东西?”太子恨恨的瞪了一眼宫九消失的方向,一直到他走远,他周身的血液才像是又流动了起来。 南王世子提着宫九递过来的点心,有些犹豫的开口道:“毕竟是婶婶想要的,堂兄,这……这不好吧?” “他的一盒子点心罢了,这你也不敢收?”太子横了南王世子一眼,后者终归不敢再说话。 他们不知道,一死一生,在这个时候就已经註定了。毕竟,九公子可是异常睚眦必报的人呢。 作者有话要说:  给太子点蜡,点一筐蜡——还记得他看上过谁么?九公子的丈母娘啊喂!!!而且还是跟他家笑笑的脸复制黏贴的丈母娘!!!! 唔,其实南王世子也是蠢萌蠢萌的? 双更叔做到了,挺胸。 ☆、争忍不相寻。 第九十四章。争忍不相寻。 太平王王妃这个女人, 今生她在宫九心中已经不再有光环,所以宫九才真正能够看得清, 其实那个在他记忆之中被美化了千千万万遍的女人也不过是个寻常女子, 一生沉湎于小情小爱之中, 在两个男人之间左右为难, 最终苦了自己。 因为玉罗剎的缘故,宫九知道了他娘亲原本是大漠之中一个小国的公主这件事。一个远在大漠的国家,费尽心机的将公主送到太平王的后院,宫九相信,最初的时候那个国家的统治者对她的期望绝对不是让她当个王妃,生下带有大安血统的孩子的。 可是一直到那个小国覆灭,太平王王妃这个女人都没有做出过什么突出的贡献,至多是传一些无关紧要的消息回自己的国家罢了。江山路遥,等到那些消息传回了她的母国的时候, 早就不知道过了多少时日了。 她一生渴望爱情, 可是偏偏无论是太平王还是皇帝都是薄情之人。太平王敬她爱她, 可是对于送上门来的姬妾却是来者不拒。皇帝当她是自己平淡生活之中的调剂,兄弟之妻这个身份让他无比的兴奋和满足。可是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可能给她从一而终的爱情。 从这种层面上来说, 太平王王妃也是可悲之人。 宫九两手空空的从外面走回来,太平王王妃见了他便知道他定然发生了什么事情, 可是这个儿子一向自主得很,所以宫九没说,太平王王妃便也没有问。母子亲情, 前世浓稠至此,今生便能淡漠如斯。 宫九自知天生父母亲缘浅薄,所以他也从不奢求。如今,他更想要把握自己能够把握住的便是。而他如今真正想要把握的东西啊…… 脑海之中浮现出一个人的身影,宫九抿了抿唇,冷凝的面上却忽然带出了一抹笑意。那一抹笑意让太平王王妃微微一怔,她已经很多很多年,没有看见过她的儿子这样笑了——是了,无论是宫九本人还是安哥冒牌货,都是不会对着太平王妃这样笑的。 心里一时之间有千万种滋味,可是太平王王妃沉默了一会儿,转而只能嘆息一声。因为她发现,自己其实什么话也是说不出的。她这一辈子亏欠了许多人,亏欠最多的,其实便是她的亲生骨肉了。 在他年纪尚小的时候,她没有给予他足够的关爱,后来年岁渐长,他们母子之间便更少了表达。到了如今,那分明是她血脉相连的儿子,可是却已经成了相对无言之人了。 且不论太平王王妃多么心潮翻涌,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婚事都是如此而至。在那一天,宫九终于光明正大的见到了他的小姑娘。只不过这一天,朝堂和江湖两边人员分开吃酒,而宫九是以太平王世子的身份来的,于是少不得要和笑笑分开。 他和太子一干人等坐了同一桌,他们在京的皇亲贵胄都集聚在此,李寻欢如今官至二品,在皇帝面前又是十分得力,再加上李家家大业大,如今这种“夺嫡”的紧要关口,他自然是各方各派都要拉拢的对象,因此他的昏礼,几乎云集了盛京的权贵。 李寻欢本就性子孤直,入朝多年,他见惯了官场的昏暗,其实早就有抽身离开,做个闲散的江湖人的心思,只是这么多年来正是因为李寻欢见了许多的官场昏暗,知道百姓辛苦不易,所以才依旧在官场之中浮沉——他不仅仅要当个好官,而且还立志要做个大官,因为只有如此,他才能把握手中的权利,造福更多的百姓。 这种承担,是李寻欢在他的表妹身上学到的,他表妹的坚强让他知道了自己之前有多么的懦弱和优柔寡断,也让李寻欢坚定了将自己查处贪官污吏这件事情做下去的决心。 林诗音自然不是平白坚强起来的,而那背后又有什么人的怎样一番运作,李寻欢已然不必知晓。 李大人的婚宴,太子到底是未来的“君”,所以李寻欢虽然没有料到太子会来,却也反应迅速的将太子奉于主位,至若在他之后来的几位皇子,李寻欢也是如此如法炮制,倒是不偏不倚。 小言欢在她家林姐姐出阁这一日,也是盛装打扮了一番的。剑是伤人之兵,小言欢可以肯定,除却他们叶家的男人,譬如她师父,譬如她小舅舅,再譬如她家兄长之外,是没有人喜欢在大喜的日子看见兵刃之类的东西的,因此笑笑特地将自己的双剑放在了合芳斋,自己也换下了一身利落外袍,而是难得的戴上钗寰,穿上了罗裙。 笑笑身上的罗裙是大安经典的款式,面料轻薄却又层层叠叠,非但没有半分的不端庄,反而为穿着此衣之人添加几分凌然不可侵犯之意,看起来更加气质端庄,缥缈若仙。 第126页 最妙的是,这件罗裙并不是素白颜色,而是极淡极淡的粉,水水嫩嫩的样子,也没有犯了在人昏礼之上穿白衣的忌讳。 很少见双剑离身的小言欢,更很少见身着这样繁复衣裙的小言欢,陆小凤最先呆愣了一下,转而倒吸一口凉气——不过数月不见,他们白云城的小姑娘竟然已经这般的盛放,就如同花朵骤然绽开芳华,简直让人无法错开目光。 有些忧心忡忡的扫了周遭一眼,在没有发现宫九的所在的时候,陆小凤捅了捅身边的花满楼,嘆了口气道:“笑笑这是要招桃花的啊。”如此人间殊色,旁边若无守护的凶兽,就总容易给人一种容易採撷的错觉。 陆小凤心知他们白云城的少城主不是好招惹的,可是问题是……没有腰间的轻重双剑,江湖偌大,谁又知道她便是如今风光正盛的白云城少城主呢? 花满楼看不见周围人的神色,可是方才周遭错乱成了一团的唿吸却让花满楼很容易便能推测出来发生了什么事情。 微微摇了摇头,花满楼道:“幸亏笑笑姑娘武艺高强。”不然这般颜色,说不定会是一个灾祸。 如今小言欢的心剑小成,就是不带身上的轻重双剑,当今武林能够在她手下走过五十招的同辈之人也不超过三五个。所以她才会半点不遮掩自己的相貌——若是不怕被她拍成肉饼饼,或者戳成筛子,那便大可一试。 这边陆小凤和花满楼刚刚放下心来,那边便当真有“桃花”不长眼的自己凑了上来。 只听见“碰”的一声声响,一个实木椅子被人撞翻了出去。太子异常激动的从座位上站了起来,险些踢到自己撞翻的那个椅子,摔一个四脚朝天。幸而他也是练过一些拳脚功夫的,好歹稳住了身形,没有丢掉一国储君的风度。 “姑娘” “姑娘” “姑娘……” 那一连串的声音从太子口中吐出,追着叶言欢的背影而去,传出了很远。有些人见太子再追一个姑娘,或是急着讨好太子,或是想要看一场好戏,总之太子此言一出,许多人都帮着太子去阻拦叶言欢。 叶言欢是一直到有人从前面将她拦住,她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方才那几声“姑娘”唤的是自己。 转身回望,叶言欢看着那个迅速跑了过来的男子,有些不明所以的道:“你叫我?”虽然叶言欢知道对方是太子,可是她却也想不明白,到底自己是如何和这个人扯上关系的。 小言欢大概是不明白,但是宫九却是知晓其中缘由的。 低头喝了一口手中的茶盏,有些是苦涩的味道便蔓延上宫九的舌头。这太子殿下有些方面倒是意外的长情得很,至少就像是今日,太子便充分的证明了,其实他还是很喜欢笑笑的那张脸的。笑笑母女二人宛如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如今小言欢年岁渐长,眉眼长开了倒是和她家娘亲的脸就宛若复制黏贴出来的,越发没有什么区别了。 太子自从当日匆匆一瞥,对叶萦洲便一直念念不忘,只是西门夫人深入简出,再也没有让太子碰到,未曾想今日在李寻欢的婚宴现场,居然还会骤然让太子遇见这么一张脸。 长久的等待让太子对叶萦洲产生了一些执念,而这份执念在看见叶言欢的那一刻拥有了实质。太子觉得,他想要得到这样的绝色美人,这种念头倏忽滋生,却已经不可断绝。 太子望向叶言欢的眼神开始带上了一种奇异的贪婪,座位上,宫九默默的捏着一柄汤勺,手中内力一吐,那可怜又无辜的汤勺便化作了齑粉。 宫九松开了手,任由那些齑粉被风带走。他眯了眯眼睛,用第二人都听不到的声音低声道:“天凉了,开始吧。” 开始什么呢? 九公子却只是露出一个不明的笑,却终归没有回答。 作者有话要说:  宫九:天凉了,让大安亡国吧。 叔:天是真的凉了我跟你讲,今天险些没有被冻死,还没有来暖气的东北,真是不适宜人类居住! ☆、宿鸟归飞急。 第九十五章。宿鸟归飞急。 站在宫九的角度, 其实他是并不想要在现在这个阶段接手大安的。原因十分简单,因为他并不想要接手一个烂摊子, 如今大安内忧外患, 如今是大旱的第一年, 而他分明知道, 这场大旱会持续三年。 最理想的,其实宫九应该在三年之后动手。可是宫九霸到就连叶言欢唿吸过的空气都想掌控,又怎么会放任一个男人对他的人的觊觎? 太子望向叶言欢的目光露骨,不说宫九已经要炸,就连叶言欢都有些不适的皱了皱眉。她拢了拢身上过长的锦披,皱眉道:“何事?” 话音刚落,一阵微风拂过,吹开少女额前的碎发,露出了那一朵在她额角的小梅花。这是小言欢的脸上唯一和她母亲不同的地方, 却是和她家师父像了十成十。在那么一瞬间, 因为皱眉不悦的缘故, 叶言欢这样身量娇小的小姑娘,居然也多了几分凛然的味道。 哪怕是在自己父皇身上,太子都未曾见过这般的威压, 稍微顿了顿,太子终于在方才的失神之中找到了一丝清明。虽然如今他满心想着的都是如何占有这一抹人间殊色, 可是周遭的人已经都在注视着他,作为一国太子,到底不是皇帝, 他也不能放肆太过。 稍微顿了顿,太子故意将自己方才的失态揭过,收敛了一下自己脸上的神色,他故作风流的对叶言欢道:“还未知姑娘姓名?” 他说不知小言欢姓名,叶言欢却是清楚这个人的身份的。皱了皱眉,小言欢直接不客气的道:“你为何要知道我姓名?” 被这样噎住,太子的喉结上下动了动,好些语句从舌尖滚过,却最终说不出什么。 叶言欢故作天真:“哦,我家小舅舅说过,一般询问我姓名的人,多半就是要和我一战之人了。” 伸出一只柔美的手,小言欢并指为剑,笑容甜美:“虽然比试是生死不论,不过林姐姐的昏礼,还是不要见血的好。”说着她的手指一划,指尖剑气催吐,太子只觉得自己鬓边一凉,而后一道鬓髮晃晃悠悠的飘落,落在了地上。 太子倒吸了一口凉气,他身边的暗卫也都现身围在了太子身前,大喝道:“大胆!” 叶言欢是故意的,虽然她不会承认。他们藏剑山庄的弟子行事一向磊落,如今她这有仇报仇,应当也不算不够君子罢。偷偷吐了吐舌头,小言欢心里的小人默默蹲下缩成了球球。 她只是,近墨者黑。近了九哥哥这么久,小言欢多多少少也染上了几分他家九哥哥的脾气秉性。白云城在盛京的眼线众多,如今什么消息自然都是要向她这个少城主汇报的。合芳斋面前这人欺负她家九哥哥,小言欢可是生气了许久呢。 如今狭路相逢,这人又行挑衅,少不得叶言欢就要教训这人一番了。知道他身份并不简单,牵一髮而动全身,叶言欢只能小惩大诫,吓这人一吓。 只是没有想到这一吓唬的效果太好,居然将这人周遭的暗卫都揪了出来。叶言欢默数了一下太子身边的暗卫人数,又估算了一下他们的武力值,总觉得这大安皇室的确是惜命得很了。 第127页 其实她也不想想,如今武林人势大,若是真出了个什么贼人直接将太子宰了,那才真叫惹了大乱子。所以为了防止这种事情的发生,这些暗卫还是要足足的准备出来。不过虽然数量众多,可是质量嘛……白云城的暗卫一个打他们三个都像是玩儿一样。 心里怀疑那皇帝老儿可能是被江湖骗子忽悠了,不过这种事情“善良”的小姑娘只会在心里偷偷嘲笑一番,并不会当面说出来就是了。 削掉了太子的一缕鬓髮,惹出了这些暗卫,叶言欢还十分无辜的眨着眼睛,有些委屈的控诉道:“怎么?你还要打群架?” 太子……太子他有点晕。虽然叶言欢这张脸可以让他原谅一万次,他也是对这姑娘势在必得,可是玫瑰带刺,这对採摘者来说多少都有些扫兴。 宫九看着太子狼狈,他笑着站起了身来。 今日他并没有穿一身在江湖时候时常穿的白衣锦袍。实话讲,其实他并没有那么喜欢白色,因为白色太干净,总让人有一种想要破坏的欲望。只是在能光明正大的穿一身明黄之前,他家的小肥啾也只能穿一身白衣,为了与之般配,宫九便也常年一身白衣示人了。 这种对于“情侣装”的执着,其实宫九也是闹出来笑话的。 一直到和笑笑穿了许久的情侣装,宫九才冷不丁发现,其实他家笑笑的许多衣服款式都是和叶孤城相若的。叶言欢年少之时爱着男装,许多衣服的款式都是依照自家小舅舅改小的。而宫九又是按照她衣服的款式制作衣物,所以一番轮转下来,最常和宫九撞衫的人居然是叶孤城——毕竟叶言欢只在习武的时候穿那些男装,其余时段还是照常的女子罗裙的。 每每发现对方和自己衣物一样,宫九和叶孤城都会十分别扭,继而吩咐下人将这件衣服毁去。然后……周而復始。虽然宫九和叶孤城的钱财哪怕是烧着花也足够花到下辈子,可是这种衣服好端端的就要烧,还是被忠叔和王怜花念叨了许久。 忠叔也就罢了,宫九越发觉得,他那便宜师父和朱七七在一起时间久了,越发的像是个碎嘴的老太太了。特别是他还会和朱七七一起往脸上抹奇怪怪的玩意,将好端端一张脸涂成绿的白的蓝的,简直让宫九怀疑其实江湖传闻有误,怜花公子根本不喜欢朱七七,他只是喜欢有个人陪他一起聊八卦做面膜偶尔一起去白云城买买买而已。 今日宫九没有穿白衣,而是穿了一身世子朝服。在场的官员都是穿着官服来的,于是宫九也就“入乡随俗”。 站在小言欢身侧,宫九直接将人揽入怀中,而小言欢也只是看了一眼后面的这人,转而乖乖的被宫九抱着。 “内子顽劣,太子见谅。”宫九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可是一点歉疚的表情都没有。此刻的他虽然还是笑着,却还是让太子本能的感受到一阵冰冷。分明这个人很好欺负的,怎么会有这样慑人的威压?太子疑惑着,许久之后才反应过来刚才这人到底说了什么。 一口气险些没有上来,太子不可置信的看着宫九,惊声道:“不可能!你什么时候娶妻的?” 宫九没有说话,只是两个人在众目睽睽之下相拥的姿态就已经说明了一切。 太子瞪大了眼睛,有些不甘心的道:“王叔不会同意让你娶一个江湖女子的。” “皇帝便同意了?”宫九含笑反问,只是那笑容阴森森的,仿佛让人能够嗅到一点死气。 这两人这般公然的讨论皇帝,他们敢说,却是有的大臣不敢听了。这一会儿的功夫,便有许多人找各种藉口避了出去。宫九似笑非笑的看着太子,全然没有了往日的木讷和呆板。 太子看了一眼那乖乖伏在宫九怀里的小姑娘,有些咬牙切齿的道:“不过是个女人罢了,堂弟何至于此?”之前的点心盒子,小时候的笔墨纸砚,诸如此类的,他不是都已经让了么?为什么偏偏这个女人就不成呢? 宫九冲着太子笑得一派薄凉,道:“稀世珍宝,唯此不从。” 说这话的时候,宫九垂下了眸子,叶言欢却感觉到了他身上的浓重杀机。抱紧了宫九的腰,叶言欢无声的安抚着这只凶兽的怒意。 叶言欢再清楚不过,她放出了一只凶兽。 而这大安,势必要被这只凶兽搅得天!翻!地!覆! 不破不立。叶言欢这一路走来,看过了太多的积弊,她清楚这些在朝廷看来小小的疏漏会给百姓带来怎样的灭顶之灾。如果说之前大安是悬在白云城头上的一柄利刃,所以小言欢打定了主意,要尽自己所能的除去这柄利刃,那么现在,叶言欢在见过这么多惨烈之事之后,她已然更加笃定了要毁去这刀刃。 因为她清晰的认识到,这刀刃并不仅仅悬在白云城上,它也在恣意的践踏苍生。更何况,这刀刃的腐坏起始于它的内部,如今被外力毁去,虽然是外力所致,却也和它本身脱不开干系。 太子看着宫九不为所动的样子,他咬了咬牙,恨声道:“好,你等着!” 说着,太子拂袖而去。 目睹了这一切的南王世子皱了皱眉,他就坐在宫九身边,这会儿便小声对他说道:“你这是何苦?”说着他嘆了一口气,更小声的道:“回去提醒一下太平王吧。” 南王世子只懂得吃喝玩乐,对朝堂之事理解有限。而在他看来,因为时常生病而不怎么上过朝的太平王世子比他还不如,如今宫九公然得罪太子,南王世子也没有什么还是好的补救办法,只能把自己会的那唯一一招传授给他——有事回家找家长。 可是宫九这么会去和太平王商量对策呢?他对太平王尚且有一丝亏欠之情,不过却也只是一丝而已,他知道如果太平王知道他和太子因为一个女人产生了争执,那这个一根筋的男人多半是会让他将人送到太子那里,以此平息事态的。 宫九和太平王之间的感情本就浅薄,而叶言欢却是他的逆鳞。并不想要再去折腾那么一丝丝的怜悯之情,宫九果断将这件事情对太平王封锁了起来。 以宫九的能力,想要拦截太平王府的一点消息简直如同探囊取物。一直到太平王府屡屡被太子针对,太平王也依旧不明所以,不知道他是如何得罪这未来的新君了。 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词叫“欺人太甚”。同样是皇亲贵胄,同样是皇帝的嫡亲血脉,太平王只是比旁人更加认死理和执拗,却不是任人欺负的好气量。宫九知道,他和皇帝离心,这是早晚的事情。 如今太平王手中的兵力其实已经被宫九收入手中,而自家儿子,太平王并没有觉得兵权的移交有什么问题,宫九愿意如此一步,实际上是为了在日后的那一天真的到来的时候,给太平王留下生机,让他不至于脑袋一热的“誓同大安共存亡”便是了。 九公子自诩无情,却到底不至于那般心狠。 作者有话要说:  宫九和笑笑:就是秀恩爱,气死你,略略略~ 太子:气哭。哭得像个二百斤的孩子。jpg 第128页 城主马上要出关啦。紫禁之巅!决战! 西门聚聚:其实我不太想在那个地方吹冷风哎……小舅舅真是任性。亲生的,没办法。 ☆、快马踏清秋。 第九十六章。快马踏清秋。 叶孤城睁开了眼睛。 他从自己闭关的洞府之中走出来, 最先看见的便是手持焰归,静静望向海面的叶英。 抿了抿唇, 叶孤城走到了叶英面前, 忽然开口道:“大庄主, 藏剑天眷, 眷恋藏剑的真的是上苍么?” 叶英微微一愣,没有想到叶孤城居然会问这个问题。他其实也不知道今日叶孤城会出关,因为这一次叶孤城闭关的时间出奇的漫长。叶英只是习惯每日在叶孤城闭关的洞府外面走一走。他已经并非是纯粹的肉体凡胎,对剑气的感应也和常人不同。 叶英每次从叶孤城闭关的洞府外面走过,总是能够感觉到叶孤城剑气之中的一点细微变化。最近几天,他感受到的,居然是迷茫。 叶孤城执掌一城,踏破轮迴,逆转时光, 这一路走来他都是十分坚定的, 还从未有过这般迷茫无措的时刻。叶英并没有见证叶孤城的成长, 可是他想也知道叶孤城的这种迷茫并不正常。 虽然叶孤城已经独当一面很多年了,甚至年岁也没有看起来的这般轻,但是叶英还是始终将他看作是叶家的孩子。既然是孩子, 叶英就难免要更上心几分。便是因为如此,叶英这些天来才会经常在叶孤城闭关的洞府之外徘徊, 仔细的体察着他的每一点微小的变化。 叶英只是冥冥之中觉得,如今这孩子面临的一切,他似乎也面临过。 他细细回想, 继而有几分心惊。因为叶英已然想起来了,当时他出现这种心境的时候,已经是暮年,而那之后,他的选择是……自断轮迴,庇护藏剑。 而如今,孤城这孩子这般年轻,不应当有这种心境才是——无论前世如何,叶孤城的今生才刚刚开始,二十多岁的年纪,正应当是好年华才是。更何况在叶英看来,叶孤城前生三十多岁折剑紫禁之巅,也是十分让人扼腕的年轻了。 叶英甚至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他重新踏上了这个尘世,那是否说明,有一个人应该会接替他原来的责任,断绝轮迴,而后成为藏剑叶家的最后一缕生机呢? 而那个人,怎么看都最有可能是叶孤城。 叶英并不后悔自己的选择,却不希望自己的后辈和自己做出一样的选择。 叶英总觉得,对于他们叶家人来说,“闭关”似乎就是种种个人不幸的开端。叶英他自己是在闭关之后双目渺然,之后才得以修炼成心剑,也是在闭关之后选择不入轮迴,永生永世庇佑藏剑。而如今,却轮到了他们叶家的小辈了么? 作为一个合格的长辈,叶英不会干涉叶孤城的选择,但是他却会尽力避免这种个人悲剧的发生。他知道叶孤城是和他多么相似的孩子,为了白云城他连死都不曾惧怕,那也就意味着,他从来不怕为叶家牺牲。 对于叶家人来说,这种牺牲是一种本能,却也有些残酷到像是一种诅咒——他们考虑的从来都只是“应不应当”,而从来没有“值不值得”。 听见叶孤城问自己这个问题,叶英只想嘆一口气。他想,大概孤城这孩子真的像是他担心的那样,知道了他当初是如何的选择,并且已经真的打算这样做了。 叶英沉默了一下,在叶孤城的那双琥珀色眸子的注视之下,他淡淡道:“天地不仁。” 叶孤城也是长久的沉默。在这阵沉默之中,叶英忽然道:“未来暂且不论,只是如今叶家这般境况,你能将一切托给何人?孤鸿,吹雪,还是……笑笑?” 叶孤城的目光之中闪过了一丝近似于慌乱的情绪,叶英拍了拍他的肩膀,继续说道:“活在当下,总归船到桥头自然直,总是有办法的。” 叶英不能左右叶孤城的决定,也不会去左右。他只是尽量的将那一天无限的延后,以后的日子存在着种种变数,叶孤城决定的事情也未尝没有迴旋的余地。这样想着,叶英的心头是也便没有那般沉甸甸的。 转念一想,叶孤城如今便能触摸到他暮年才能触摸到的境界,虽然是横跨生死的两世累加,却也实在是可以称赞一句天赋异禀了,他们叶家能有这般资质卓绝的后辈,叶英作为大庄主,自然是十分高兴的。 他的目光落在叶孤城的剑上,眼中有笑意划过:“可要试剑?” 能和大庄主这样的不世出的高手过招,自然是叶孤城求之不得的事情。他的双眸之中骤然迸发出无限光华,郑重对叶英抱了抱拳,叶孤城道:“但请一战。” 海天交接之处,两抹影子宛若飘渺流云,剑影交叠之处,便是酣畅淋漓的一战。 只是这个时候叶孤城并不知道,自己和阿雪已经“被决战”了。等到叶孤城重新料理因为小言欢出门赴宴而堆积的公文,那最上面的一页赫然写着……八月十五,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叶孤城的眉头跳了跳,目光转而落在在另一张书案上看帐本的西门吹雪。默默将这一页纸递给西门吹雪,叶孤城在西门吹雪的脸上也看出了几分近似无辜的茫然。他捏了捏眉心,终归唤出暗卫,问道:“怎么回事?谁传回来的消息?” 暗卫看了一眼纸上暗押,发觉并不是他们白云城的人传递消息时候用的。向叶孤城告罪,暗卫拿着这一页纸开始却询问这张纸的来歷。 不多时候,那暗卫过来回禀道:“启禀城主,这是九公子从中原送过来的。他说您自会明白。” 叶孤城已经明白了。 在方才暗卫出去探查的空档,叶孤城重新翻看了桌上的消息。那小李飞刀婚宴上的一幕被如实传过来,叶孤城虽然并不共于心计,但是却十足的深谋远虑,宫九如此张扬作为,叶孤城稍作思索就能知道他这是暗示他们谋划的一切都可以开始了。 可是让叶孤城生气的是,宫九那人居然牵扯他家笑笑。这江湖对女子素来严苛,传出一个女子“绝色”的名声,其实并不是一件多么好的事情。这一点宫九自然明白,只会他从来视世俗为粪土,根本就不在乎那些旁人言语,也知道笑笑也同样不会在乎。 若是对自己的非议和诽谤,叶孤城是全然不会在乎的,可是他却不想让自己的小闺女遭受一丝一毫的指指点点。这一点上,他和宫九的心情又有些不同。 只是事已至此,叶孤城出关太晚,再多纠缠也没有什么益处。 计划是叶孤城一早就和宫九商议好的,如今虽然提前数年,不过时机倒是正好。如今大安正是藩王回朝之际,按照大安祖制,每一年外地的藩王都要回京,在京中祭祖,带着皇帝赏赐的“年肉”再回自己的封地过年。 当然,藩王回京,这其中也有“述职”的意思,而且也防止他们在封地生事。更何况藩王回京之时也会上供一定规格的“土仪”,说白了也就是金银财宝,用来充裕大安国库。如今大安对江湖人的管束力薄弱,每每到了这个时候,就总会有一些想要劫富济贫的所谓“大侠”,劫掠那些金银财宝。 第129页 至于他们是真的接济了穷苦百姓,还是济了自己的贫,那却是无从考证的事情了。 而被劫掠的藩王和皇帝哭诉无用,只能回封地更用力的压榨百姓,长此以往,恶性循环。 不过对于宫九和叶孤城来说,这些都不是重点。最重要的事情是,每一年的这个时候,八月十五那一天这些藩王宗室和所有的皇族子弟都会汇聚一堂。也就是说,如果他们那个时候发难,大安皇族将没有一人倖免。 皇族覆灭,大安自然便没有了存在的可能。这才是兵不血刃的皇权更迭,至若地方是否会有人藉此起义,藩王封地的人马是否会接机乱起来,宫九也是准备了完全的对策。 宫九并不天真,结合了他自己的前世,还和王怜花学了御下之术,宫九虽然肆意妄为,却已经不是单纯的江湖人的思维。他的心机更加深沉,一点幻想也不曾有,宫九知道,他们想要覆灭大安,并且还不被其他的势力覆灭,那么最重要的便是要有兵权。 大安的兵权被一分为二,五成兵力为太平王所掌控,用来守卫盛京——由此可见,大安的皇族也的确是很惜命的了。用举国五成兵力守护京都,这不是如今的皇帝说独创,而是大安的传统,从开国皇帝到今上一直如此。 而另一半的兵力,则是分散在大安的边关。这些地方的人守卫疆土很久,心思不一,有的是愿意归顺的,而还有一部分,虽然一路打回来可能有些困难,但是闹出些许乱子来还是是很可能的。 不可能将这个国家的边陲重地交给这些人,所以宫九早早就蓄养了自己的私军。 在盛京,任何一个皇子活宗室蓄养这样的军队都和公然造反无异,可是南海天高皇帝远,宫九在此盘桓十多年之久,是根本不可能被局限在王怜花隐居的那个小岛的方寸之地的。南海群岛环绕,宫九陆陆续续在这些小岛之上建立起来了好几个根据地,用来培训自己的私兵。 这也是他如此会赚钱,却始终还是很穷的原因。化零为整,仔细检点下来,经过了这十多年的发展,宫九的私兵已经差不多要有十万人。这样庞大的军队平日里散落在群岛之中不觉有什么,可是当他们整装待发,直指大安的时候,任何势力都能被他们轻易的碾碎。 毕竟,宫九培养他们用了不少心血,和大安那些最多会一些拳脚功夫的士兵比起来,这一个每个人放在江湖中都是二流高手,甚至还有几个一流高手的军队,简直可以说得上是可怕了。 如今动手虽然有些心急,不过也不算仓促。叶孤城得到了宫九的暗示,并没有表现出太过惊讶或是兴奋的表情。他平静的翻着桌上的消息,却忽然面上像是凝了一层霜。 那页脆弱的纸在叶孤城指间险些碎成齑粉。 “什么东西。”男声之中带着些许轻蔑,让西门吹雪不觉有些好奇。凑过来也看了一眼那张纸,西门吹雪的面色也变得不太好看。 先是觊觎他姐姐(娘),再是对他闺女(妹妹)言语轻薄,这大安太子,算是个什么东西? 这一次,叶孤城和西门吹雪都有些愤怒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叮。系统提示,恭喜玩家“大安太子”获愤怒大礼包一个。大礼包中有“剑仙的愤怒”x1,“剑神的愤怒”x1,请问玩家是否现在使用,有机会赢取天外飞仙与一剑西来套餐呦~小长剑戳戳戳,戳成筛子为止,加量不加价呦~ ☆、千里快哉风。 第九十七章。千里快哉风。 宫九被皇帝召进了宫中。皇帝如今对宫九越发倚重, 因此切削太子的权利的动作也越发的明显。只是在此之前,宫九始终都隐在暗处, 是从未和太子在明面上对上过的。今日因为一个女子他骤然和太子对上, 皇帝少不得要留心几分。无论是宫九还是叶言欢, 日后的日子恐怕都不会平静了。 对此小言欢并不担心, 毕竟她既然来了盛京,就不可能一直安逸的生活下去。只是那大安的皇帝动手的速度比小言欢想像的要快许多。她也敏锐的发现,在她的周遭,从她在李寻欢和林姐姐的婚宴走出来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多了几个跟踪她的人。 那几个人的功夫很好,至少在白云城的暗卫们之上。小言欢挑了挑眉,若是皇家的暗卫都是这样的实力,那恐怕还真是一件棘手的事情。她脚步一顿,不打算暴露合芳斋, 所以她准备干脆去九哥哥的别院住。 却不想小言欢只是脚步一的时候, 一道黑影倏忽出现。他的身形极快, 而且肆意又嚣张,宛若一股烟尘弥散在黑夜之中,又倏忽聚拢了起来。他从身后直接抱起了小言欢, 如同她还年幼一样的让她坐在自己手臂上。小言欢还背着八十斤的重剑和近十斤的轻剑,可是那个人抱起她来却一点都不费力。 “呵, 听说有人欺负我闺女。”冰凉的男声合着夜风,让人从嵴背窜上一股子凉意。小言欢却是慢慢的放松了下来,她有些惊喜的环住了来人脖颈, 唤了一声“爹爹~”。 那一声当真是又清又脆,如果声音也能有味道的话,小言欢的那一声“爹爹”合该是甜滋滋的。玉罗剎的目光霎时间就柔和了下来,他伸手轻轻将小姑娘的脑袋放在自己肩上,也低低唤了一声“笑笑”。 所以,养个闺女和养个儿子真是不同的,他家小闺女又软又萌,哪里像是那个臭小子,每日只会洁癖乱花钱不说,每次见到他的时候只会冷冰冰的念一句“臭老头”,反倒是见到叶孤城那个臭小子的时候才会乖乖叫“小舅舅”。想起这期间的种种差别待遇,玉罗剎简直是是一把辛酸泪。 只是,玉罗剎身上如果有半点柔情,那也都是给他家小闺女的,至若跟踪他家小闺女的那几个人,玉罗剎便是狂风暴雪一般的残忍了。他冷笑了一声,周遭的威压霎时散开,哪怕是让小言欢忌惮的高手,在玉罗剎的威压之下也有些无所遁形的感觉。 玉罗剎的声音变得冰冷,他面向了暗处的一个方向,冷冷道:“还要本座去请你们出来不成?” 玉罗剎说汉话的时候,总会带着几分奇异的腔调。可就是这奇异的腔调,才让他说出来的话宛若吟唱。习武之人到了一定的境界,对于强者的感知便会成为一种本能。在暗处潜藏的那四个人近乎是本能的知道这个人他们得罪不得,几个人对视了一眼,终于缓缓的显出了身形。 夜色沉浓,依稀能够看出三个修长的人影。伴随着他们的移动,还能听见一阵咯吱咯吱的机械摩擦声。那声音虽然已经很小很小了,只是如今是四下无人,在场几人又武功都是不弱,因此这小小的声响也显得格外明显了起来。 “朱停的手艺。”小言欢看着那个青年座下的被改装后的轮椅,十分肯定的说道。她所以如此肯定,是因为这青年身下的轮椅并非木质,而是白云城的车辆才刚刚使用的橡胶。小言欢知道数月之前有人向朱停定制了一个轮椅,因为这橡胶轮子,她和朱停还狠狠的敲了那个人一笔。 未曾想到,那轮椅居然是这个青年订的。而当时朱停告诉叶言欢,这定轮椅的人是诸葛神侯的神侯府,如此一来,面前这四个人的身份已不言自明。诸葛小花的弟子,大安皇帝亲自封的“四大神捕”。 第130页 既然派出这么四个人来跟踪他家小闺女,玉罗剎眯了眯眼睛,一时之间不知道是不是该说大安皇帝大材小用。反正玉罗剎是不相信,这么久了还看不穿宫九的狼子野心的人,那皇帝还能一眼看出她家小闺女的不凡之处,继而小心防备? 事实上,玉罗剎一点也没有冤枉那皇帝。他是真的没有将叶言欢的身份往什么阴谋的地方想,他只是听说“太平王世子明睿喜欢上了一个江湖女子,甚至不惜为她与太子对上”这个消息的时候,恰好诸葛神侯的四个高徒就在他面前回禀另一件案子,所以他就顺带让这四个人跑一趟,去查查这女子的底细罢了。 谁也没有想到,这一查之下却让他们踢到了铁板。虽然不知道玉罗剎的真实身份,可是这个人就差满身都写上“我脾气很差,别惹我”的字样了。无情作为大师兄,他本能的感觉这男人武功深不可测,而被他抱在怀里的小女孩虽然看起来年纪不大,可是那从她走出李大人的宅邸,边有人递给她的轻重双剑也昭示着她并非寻常的闺中女子。 不说这为小姑娘剑术如何,单是她轻轻松松的就拿起了一柄那样重的剑,就足见这人不是天生神力就是内息绵长深厚。和这样的两个人对上,哪怕他们师兄弟都在,这四个人心中也难免要生出一股子忐忑来。 只是输人不输阵,此刻如果他们被这二人的威压慑,转而萌生退意的话,那他们神侯府的脸面当真是被人扔在地上踩了。 硬着头皮,无情勉强道:“我等也是执行公务,无意冒犯这位姑娘,不周之处,还望前辈和姑娘见谅。” “本座便是不见谅了,又如何?”玉罗剎本就是异瞳,此刻他的眸子之中闪烁着更加妖异的光。只是他说出的话让那四个青年人周身一紧,手已经下意识的开始去摸自己的武器。 可是他们太慢了,在他们的手还没有触碰到自己的武器的时候,玉罗剎哪怕抱着还背着重剑的叶言欢,却也速度半分不减的从他们身前一一闪过了。 疼痛是在四大名捕看见玉罗剎站定的时候才被他们后知后觉的感知的,玉罗剎出手狠辣,且几乎都是挑着他们最得意的地方下手。譬如铁手的拳头,追命的腿和冷血与无情的手,玉罗剎动手精准而干脆,既没有让他们彻底被废掉,也完全短期之内剥夺了他们的武功。几个年轻人捂住自己的伤处,眼中终于闪过了一抹慌乱和无措。 在他们狼狈倒地的瞬间,玉罗剎对着远处打了一个手势,道:“带走”。随着他一声令下,就有几个人倏忽出现,捡起地上的四个青年之后,他们又全然消失在了原地。 叶言欢看了看他们的装扮,终于忍不住对玉罗剎道:“爹爹,你的手下在黑夜里穿一身白衣,太扎眼了一些。”何止扎眼,那白晃晃的,简直就像是活靶子一样。 玉罗剎却是不以为意的道:“这才能锻鍊他们。” 若非有玉罗剎这种“没有困难也要制造困难”的教主,西方魔教上下也不可能进步得那般迅勐了。 等到西方魔教的汉子们将那四个人带走,玉罗剎才望向了小言欢,眨巴着那双异色的眸子,也不说话。一直到他看着自家小闺女一直没有领会是他的意思,玉罗剎又过了半晌之后才吞吞吐吐的问了一句:“笑笑……你觉得、你觉得刚才爹爹那一招,如何?” 叶言欢看着脸上有些别扭,却又是真的十分期待的自家爹爹,忍不住笑了起来,一直到玉罗剎险些如同大猫一样的炸毛,而小言欢估摸着自家到底并非是娘亲,还有一手精妙的顺毛技巧,所以在玉罗剎炸毛之前,小姑娘连忙道:“爹爹最厉害了。” 虽然心里还要对师父、小舅舅和爹爹之间谁的武力值最高而有些疑问,不过小言欢十分聪明的没有显露出来。 成功的安抚了因为好几个月没有见过娘亲而有些格外暴躁的爹爹,小言欢这才说到了正事上:“爹爹,那四个人你擒住他们,那又该如何向大安的皇帝交差?” 玉罗剎十分不以为意,道:“费那个心思做什么,左右很快就到八月十五了。”而八月十五之后,盛京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到了那个时候,已经什么都已经不必对大安皇帝交代了。异族人行事从来简单粗暴,如今也不乐意去想其中的弯弯绕绕。 小言欢盘算了一下日子,也觉得她爹爹虽然说得粗糙,可是的确是这么个道理,于是揭开此事,叶言欢像是每个子女都问过爹爹那样的冲着玉罗剎问道:“爹爹,娘亲呢?” 儿子和弟弟都要“决斗”了,而且还挑选了紫禁之巅那么个地方,叶萦洲听着满江湖一日一变的风言风语,早就有些坐不住了,如今已经启程来到了盛京。若是今日并没有这四大名捕的小插曲,小言欢一回到合芳斋就应当能够见到她娘了。 如今玉罗剎姑且算是解决掉了他家小闺女身边的眼线,于是将人放下,玉罗剎牵着小言欢的手走在了回合芳斋的路上。 父女两个鲜少有这样悠闲的时刻,可是整个盛京,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就要决斗的事情就宛若是将冷水滴进了热油,让整个盛京都热闹了起来。 他们是一贯知道江湖人嚣张的,可是嚣张到了在皇帝脑袋顶上比试,这叶孤城和西门吹雪还是古往今来第一人。不过人家的确有这样嚣张的资本,作为不世出的用剑天才来说,许多人穷其一生也无法望他们二人项背。因此,叶孤城和西门吹雪虽然都不怎么在江湖之中走动,但是江湖之中但凡是用剑之人,就难免对他们心生嚮往。 这样的两位高手比剑,若是不能一观,恐怕将是终身的遗憾。因此,哪怕紫禁城守卫森严,可是江湖人嚣张惯了,又不乏自命不凡之辈,因此在传出这个消息之初,就有人蠢蠢欲动,打算熘进皇宫之中。 皇帝被气得脑仁一抽一抽的疼,却对这些江湖人半点法子都没有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不是四大名捕好挫,而是玉爸爸太厉害。、 为玉爸爸疯狂打call。 唔,四大名捕啊,还是将他们留给盛世,留到一切硝烟弥散之后吧。 忽然想起小凤凰好久都不出现了,该拉出来熘熘啦哈~ ☆、扶病入西周。 第九十八章。扶病入西周。 李燕北觉得自己可能脑壳坏掉了。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比剑虽然是江湖幸事, 可是他一个自以为正正经经的生意人,却不知道为什么, 被人一激, 就晕晕乎乎的和杜铜轩一道赌上了自己在盛京的地盘。 虽然他和杜铜轩此地都看彼此不顺眼, 可是这么多年来城南城北两方势力相安无事, 李燕北原本以为此后也会这样继续相安无事下去的。 他也赌,赌银子赌女人,最惨的时候就连自己的一个闺女都输出去给人当小妾了——当然,他子女众多,也不差那么一个闺女就是了。不过他那没眼色的因为闺女被赌输出去就自尽的小妾的确是生的漂亮,不然她生的女儿也不会那么惹人惦记就是了。 第131页 李燕北只是偶尔会回忆起那个漂亮的小妾,却半点不关心他那可怜的闺女。那孩子最后怎么了呢?是死了还是疯了?终归没有个好结局,李燕北不愿意想起这些事,因为这事让他不快活。 李燕北只记得自己那天喝了点儿酒, 睡了一个够辣的女人。然后他醒来的时候就看见了面面相觑而面色凝重的手下, 他们告诉他, 昨晚他将自己在盛京的全部产业都押了出去,押西门吹雪可以战胜叶孤城。 而和他对赌的人,就是杜铜轩。 李燕北只觉得自己脑壳子上被人用重锤砸了一下。他为什么会选西门吹雪, 谁给他的自信让他选西门吹雪?好吧,哪怕退一万步来说, 西门吹雪可以战胜叶孤城,可是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事情,到底和他有什么关系?他参与这个赌局到底有什么好处? 一时之间, 李燕北就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噎住,一口气上不去也下不来,让他眼前一阵一阵的发黑。 缓了好一会儿,李燕北才终于平静了下来。他苦笑着,却觉得这件事情好歹有让他高兴的地方——一山不容二虎,没有人愿意和人分享,特别是权势。他其实看杜铜轩不顺眼已经很久了了,只是他们两个势力旗鼓相当,所以李燕北一直不好动手。 难得有这种可以永绝后患的机会,李燕北的眼中几乎立刻换上了贪婪的神色。他转动着自己手里的核桃,不顾还有手下在场,手在昨夜那个漂亮的女人后背上来回逡巡,享受着女人肌肤滑腻的触感,许久之后,他缓缓的开口。 “找到叶孤城,还有西门吹雪。” 李燕北不知道,在城南,也有人跟他下达了同样的命令。而那个人,便是清醒着醒来的杜铜轩。 昨夜李燕北喝了酒,杜铜轩却没有。李燕北清醒着才想明白的事情,他昨天晚上就想了个明白。既然想明白了,那他自然要有所准备。 杜铜轩冷静的分析过西门吹雪和叶孤城。 叶孤城如今在江湖之中已经很少听见他的消息,这人一战成名之际只有七岁,力挫南海群剑精英,成为南海群剑之首,而后便鲜少离开白云城。而西门吹雪则是如今几年风头无二的剑客,他因战败独孤一鹤而成名,此后剑下沾染过无数用剑高手的鲜血,世人都说他是不世出的用剑高手。 这样的两个人,杜铜轩反而觉得近来“默默无闻”的叶孤城赢的机率更大一些。因为他已经收到消息,如今白云城的一切应酬都需要少城主前来应付,正是因为叶孤城闭关。而那位少城主,杜铜轩是有幸见过的,能够教导出来拥有这样气度和功力的继承人的人,叶孤城自己到底到了什么程度,杜铜轩已经不敢想像。 他的推测虽然不全中,却也相去不远了——比如叶言欢并非叶孤城一人教导才成就如今高度,但是却也误打误撞的触摸到了事情的真相了。如今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打起来,西门吹雪恐怕依旧过不了三百招了,在叶孤城不曾闭关之前,西门吹雪分明已经十分接近这个数字了。不过叶孤城闭关之后……恐怕他已然可以和叶英过上百招而不露败迹了。 叶孤城已经走上了只有叶英抵达过的境界,而叶言欢和西门吹雪日后虽然有可能也会登临那里,不过却始终需要时间和阅歷的反覆累加,绝不是如今的一朝一夕。 李燕北都知道后悔,而杜铜轩显然是比李燕北更加谨慎的人,因此两个人虽然这些年来一直不太对付,这一次却十分默契的行动一致了。 关于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决战,参与了赌局的绝对不仅仅是李燕北和杜铜轩两个人,因此在如今,满盛京都在寻找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下落。 而被这样寻找的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到底在何处呢? 盛京的合芳斋之中,小小的院落里却聚集了当今武林之中举足轻重的数位人物。他们面色各异,每个人都在忙活着自己手头上的事情,场面却是异样的和谐。 西门吹雪抓着一把骨粉,将之均匀洒在自己的剑上,而后一点一点的涂抹开去,他的神态再是认真专注不过,可是若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其实他的双目游离,目光并没有什么焦点。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如果西门吹雪的内心小弹幕能够被人读取,那么他的内心此刻一定飘满了这样的疑问。他不会承认,自己是晕晕乎乎的被小舅舅拉来盛京的。 因为那三百招之约,这一次叶孤城出关之后,西门吹雪又一次不能在叶孤城剑下走过三百招,因此西门吹雪便答应为叶孤城做一件事。在此之前,这件事多半是“下海捞一个拳头大的珍珠”,“削开二百个椰子,不许伤到里面的果肉”,“片生鱼片”诸如此类的事情。西门吹雪清楚,虽然他家小舅舅看起来一脸严肃,可是实际上却是再促狭不过的人了,他似乎特别喜欢看他变脸,因此分明知道他洁癖,却总是想出这种让人头疼的要求来。 西门吹雪却也没有想过,可能他家小舅舅根本就不是促狭,而是想要看他知难而退呢?虽然前世西门吹雪是叶孤城敬重的对手,可是今生,西门吹雪只是唤着叶孤城“小舅舅”长大的孩子,叶孤城每次和西门吹雪对招,不再是知己相交,而是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欺负小孩子的感觉…… 而这一番叶孤城歷经生死,剑术一途之上又有了极为显着的进步。若说前生他和西门吹雪只在伯仲之间,今生他倒是当真可以在剑术上被称为西门吹雪的长辈了。偏生西门吹雪天生剑痴,叶孤城只能用这样的促狭法子稍微控制一下西门吹雪来找他比剑的频率——也是煞费苦心。 西门吹雪本以为这次和他家小舅舅比试,他家小舅舅会像是往常一样让他去做什么杂事,却没有想到,在挑战叶孤城失败之后,叶孤城直接让西门吹雪与他一道在紫禁之巅上站一夜。 虽然后来他家小舅舅向他解释了关于要吸引大安皇族与江湖中武林高手一道来紫禁城的目的,可是西门吹雪还是觉得,在八月十五的冰凉秋风之中,在紫禁之巅喝那么一夜的风……不过愿赌服输,西门吹雪又并非出尔反尔的人,因此他还是答应了叶孤城这个条件。 西门吹雪忽然想起他家小舅舅是南海人士,现在还需要用沉默寡言去掩盖自己的南海口音,维持冷艷高贵的城主形象,所以,他真的知道大安八月的夜晚的凉风的厉害之处么?虽然武林人说是寒暑不避,可是寒暑不避不代表着他们喜欢暴晒和酷寒好吧? 在心里默了默,西门吹雪开始吩咐手底下的人给他家小舅舅准备暖炉了。同样是为了维护他家小舅舅的形象——白云城主与人约战,总不能穿的毛绒绒的像个球,怀里还揣着还是一个圆滚滚的装满了热水的暖炉吧?因此,西门吹雪别出心裁的让人将原本圆圆的暖炉砸扁,在里面灌上热水,然后特地让婢女给他家小舅舅那天的战袍缝了一个大小合适的暗兜,正好将这砸得扁扁的暖炉塞进去。 也幸好有西门吹雪的奇思妙想,不然,等到白云城主叶孤城与人对战,战事还没有进行到一半,那白云城主身上便滚下来一个形状怪异的暖壶什么的,这才叫让人笑掉大牙。 第132页 西门吹雪在亲眼见到他家娘亲和妹妹在大安的冬天里是如何左一层狐裘,右一层大氅的将自己生生滚成一个球之后,对他们土生土长的南海长大的人的御寒能力已经不抱什么幻想了。想来这也是很简单的道理,南海终年炎热,根本就没有分明的四季,许多没有出过南海的南海人根本不知道大安的冬天的寒冷到底是怎么个样子的。 如今虽然只是秋风,但是要在没有半点遮挡的紫禁之巅站一夜呢,一想到这里,西门吹雪就想要深深的嘆一口气了。 而西门吹雪在发呆的时候,宫九和叶孤城正在紧罗密布的敲定着计划的细节。玉罗剎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他们的讲话,一边还耍赖不想处理那些他带来的喵哥们禀报上来的讯息。 叶萦洲蹬开在她身边黏黏煳煳的玉罗剎,赶他赶紧去处理公务。在玉罗剎一步三回头的走到叶萦洲身边不足两米的软塌那里,还十分委屈又幽怨的盯了一会儿他家夫人。 至若叶言欢,昨夜她忽然发现自家爹爹的武力值奇高,作为一个认真探索还有求真精神的少女,叶言欢自然要求着爹爹和自己是过几招。不曾想这一过招,虽然小姑娘屡屡受挫,却是越战越勇 ,一直到转过头来一天都已经蒙蒙亮,她这才停下来。 到了这个时候,叶言欢正趴在她家师父的腿上睡得香甜。 宫九进来的时候十分顺手的将小姑娘挪动了个位置,将人的头放在自己的大腿上。他拨了拨小言欢散落的头髮,将之一缕一缕的掩在耳后,终于露出小女孩光洁的额头。 看了一眼同样正在翻阅文件的叶孤城,宫九低声对叶言欢道:“盛京开了赌局,关于你家哥哥和小舅舅的输赢呢,妙妙要不要也来一局?” 小言欢:麻蛋,当我不知道这赌局是你坐庄咩九、哥、哥?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其实除了已知的原着人物,还暗搓搓的又上线一个,姑娘们是猜猜是谁? ☆、星辰非此夜。 第九十九章。星辰非此夜。 宫九热情的邀请小言欢也来一局, 于是,明知道结果的小姑娘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其他”, 这个选项设立的太狡猾, 虽然赔率逆天, 但是却没有一个人真正往这上面押。叶言欢压了五千两黄金, 按照赔率来看…… “唔,笑笑这是想要你九哥哥全部的身家啊。”低头蹭了蹭笑笑睡得暖唿唿的小脸,宫九笑意加深:“好,以后笑笑管家。” 本来就被自家夫人管家,每个月只是从夫人那里领零用钱的玉罗剎翻了个白眼,十分不明白这个小子为这种理所应当的事情而嘚瑟什么。 小言欢却忽然嗅到了一股血腥的味道,虽然那味道被压了下去,可是她离得这样近,却还是能够闻到些许。小言欢皱了皱眉, 伸手直接去扯宫九的衣襟。宫九拉住她的手, 意味深长的笑道:“还有你家长辈呢, 笑笑不要急。” 小言欢表示,她不急……才怪。叶家的姑娘天生神力,哪怕宫九这样一个成年男子, 在全然没有准备的情况之下还是很容易的被叶言欢扯开了双手。宫九的雪白的中衣被叶言欢拨开,果然看见里面草草裹上的一层纱布, 如今正往外渗出血迹。 叶言欢终于明白了自己觉得不对劲的地方在哪里,往日这人最喜欢和自己穿同款衣物,衣袖和衣襟上的图文都会暗暗契合, 叶言欢知道她家九哥哥那汹涌的占有欲,所以她并不愿意去探究宫九到底是怎么知道自己每日穿什么的。 可是今天,她分明穿着白底绣着暗金色云纹的衣裙,可是男人身上的却是绣着银色凶兽的外袍,显然是另外换过的。 看着那还在渗血的纱布,叶言欢面色一紧,惊道:“怎么回事?” 掩饰无用,宫九索性低头拉开自己的衣襟,看着那血液流速已经减慢了的伤口,他只能伸出手指,更加用力的往伤口处按了按,让那里的血液更加奔涌了起来。 叶言欢倒吸了一口凉气,其他人也都暗自皱了皱眉。叶萦洲让人取来了新的纱布和药,将之递给了自家闺女,而后对宫九训斥道:“这是做什么?怎么能如此不爱惜自己?” 宫九无奈的摊了摊手,握住小言欢的手不让她再有动作,而后解释道:“太子所为,我也不过是顺水推舟。太平王对大安皇室有诸多忍让,如今八月十五越近,我时间不多,只能这样给太平王下点儿勐料了。” 宫九素来知道太平王愚忠,却也没有想到他会愚忠到那个地步。如今太子屡屡欺压于他,甚至剋扣了太平王军队的军饷,还在他军中派了什么监军,对太平王处处制肘,可是太平王却还是一根筋的效忠大安,只当太子是小辈玩闹,并没有将之放在心上。 这样的智商与政治敏锐度……宫九还真是怀疑他这个便宜爹上辈子到底是怎么发现皇帝和他王妃通奸的。只是宫九有心留太平王一命,就势必要让他和大安决裂,所以这次太子的人拦了他的马车,对他公然刺杀,宫九也就顺水推舟,让人刺中了胸口。 他的体质特殊,又修炼了特殊功法,因此伤口很快就会癒合,这会儿来看看他家小姑娘的功夫,那都伤口已经癒合了大半,让宫九不得不自己出手再将伤口撕大一些。 宫九对自己下手都能这样狠,简直让人有些触目惊心。叶言欢看着他胸口的血迹,抿了抿唇没有说话,心里却狠狠的那什么太子记下了一笔。 在宫九的伤口癒合之前 ,他紧赶慢赶的回到了太平王府。太平王是知道今日他儿子出门的,可是看见他儿子回来的时候踉踉跄跄,胸口的大片血迹触目惊心,饶是太平王这种见惯了血腥的汉子也被吓了一跳。太平王妃更是一声惊叫,匆匆的向宫九跑了过来。 宫九将太子府的印信扔给了太平王,而后便坐在了地上,仿佛失血过多,站不起来的样子。太平王看了那印信许久,张了张嘴刚想要说些什么,宫九便摆了摆手,道:“不是第一次了,只是这次叫他们得手。” 太平王再也说不出话来,他的拳头攥紧又松开,松开又攥紧,却是时时都下不了决断。反倒是太平王妃先出说了话,她用手捣住了嘴,不敢置信的哽咽道:“他怎么能……他是你哥哥啊。” 宫九有点想吐。他避开了王妃伸过来的手,眸子垂下道:“堂兄而已,他们亲生兄弟尚且相戮,王妃难道还指望太子对我一个叔伯家的兄弟手下留情?” 这话字字句句的刺进了太平王妃的心里,看着那女人泫然欲泣的表情,宫九心中竟有几分快意。他们既然决定要瞒着他,那他就当自己永远不知道好了。宫九觉得,他很有必要让太平王妃知道,有些事情如果不说,就会永远失去说的机会了。 或许宫九当真是天性薄凉,他的那么一点儿亲情,居然是给了太平王。说到底,这其中对他至始至终未曾相负的,也只有太平王罢了,宫九如此为太平王谋划一次,也算是偿清了他的那么一点恩情。 太平王妃在自己儿子的注视之下,忽然就说不出话来,她的眼泪大颗大颗的落下来,在太平王看来,这是他的妻子心疼儿子。他始终对他的妻子存有一分敬重,这会儿看到妻儿这幅情状,太平王嘆了一口气,心中终于有了决断。 第133页 他看了一眼宫九,问道:“睿儿的伤处理了么?” “去父王书房处理一下吧。”宫九勾起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拂开一直想要凑到他身边来的太平王妃,转而与太平王一道往他的书房走去。 那一夜,太平王的书房之中灯火通明。 八月十五这一天,终归是越来越近了。 陆小凤最近很忙,他被皇帝召唤了过去,虽然大安如今对江湖的操控甚微,但是陆小凤有意冒头,皇帝身边有正经有几个武林高手的情况之下,陆小凤还是被带到了皇宫中去。 皇帝给了陆小凤一匹绸缎,然后让他身边的大太监亲手从上面截取七条缎带,而后将那一匹绸缎烧毁。 皇帝告诉陆小凤,这七条缎带就是入宫凭证,请他拿去交给他认为合适的江湖人,这些人可以凭藉着绸缎入宫,其余的人没有绸带的人,就别怪他们盛京的军队格杀勿论了。 陆小凤看了一眼“请”自己进宫来的高手们,有些意外道:“如今圣上最得力的,居然不是是神侯府的神捕们?”他摸了摸自己的鬍子,在皇帝有些怀疑的目光之中说道:“我和神侯府的几位神捕有些交情,本想着请他们喝酒的。” 陆小凤爱喝酒和他爱美人是一同闻名的,皇帝眼中的疑虑打消了一些,他道:“这几人叛逃了,以后陆大侠见到他们,可以格杀勿论。” 这是一件让皇帝十分生气的事情,诸葛正我养出来的好徒弟,居然趁着盛京正乱,撇下手中的案子齐齐逃出了京城。他们如今正在办的案子触及到了几个硕果仅存的王府,而且他们失踪当日便传来镇北王世子与三皇子被害的消息,这就不得不让皇帝对这所谓的四大神捕产生怀疑了。 如今神侯府被皇帝查抄,诸葛正我也被判入狱,打算秋后问斩。他的几个徒弟潜逃,因为死了皇子,在中秋佳节之际被暴出这样的事情到底不吉利,所以皇帝只能忍气吞声,准备中秋过后再下达通缉令。 他是不心疼他的那些明面上的儿子,一心谋划着名想将大安交到他最爱的女人给他生的儿子手里。可是这不代表着他可以任由自己的血脉在皇城根底下被人暗害,更何况这里还牵扯了镇北王的世子,终归是要有个交代的。 皇帝越想就越是生气,如今这情势,一个神侯府都未必能够填平镇北王的怒气,毕竟镇北王世子……是独子。这些年他在各个王爷的后宅用了手段,除了几个闺女能活着长大,每一个王府几乎都是一根独苗,被皇帝圈在了盛京。只有这样,那所谓的“人质”才更有价值。 陆小凤听了皇帝的话之后十分惊讶,他是知道那四个神捕如今身在何处的,他们吃得好穿得好,除了不得自由与需要养伤之外并没有什么危险,这一次陆小凤也是旁敲侧击的在为他们打探他们师父诸葛神侯的消息,未曾想居然是这样的结果。 嘆息一声,陆小凤并没有将神侯府如今的境况对那四人有什么隐瞒,这四个人沉默了许久,最终由无情提出,想要见一见此间主人。 搁在数日之前,无情他们虽然不至于破口大骂,却也不会有“此间主人”这样客气的说法,陆小凤知道这是他们软化的结果,不过他也只能帮着知会一声宫九或是玉罗剎,至若见是不见,却不是他能左右的了。 玉罗剎忙着抱媳妇粘闺女,才没有时间去见那四个手下败将,而宫九自有自己要忙绿之事,于是也没有理会这些人,只等有一切尘埃落定再来见这几个人便是。 陆小凤打量着自己手中的绸带,又看着玉罗剎手底下的人扔给他的两捆裁好的同款绸带,默默的无语了半晌。这绸带说是番邦进贡,而且数年之前那番邦就已经覆灭,于是这绸带的织造手艺已经失传,可是陆小凤掂了掂那分量不轻的两捆,十分想知道这到底是哪里来的。 给他送绸带的喵哥十分好心的提醒他——当年覆灭那个沙漠小国的,就是他们教主啊,所以这玩意在他们西方魔教简直不要太多,亏得这中原皇帝还把它当个宝贝似的藏在国库里。 陆小凤也想了起来,他似乎看过他家叶姨的一条裙子就是这个料子的,因为在月光下会发出彩色的光辉,所以他年纪小的时候还挺稀奇的来着。于是陆小凤果断没有询问玉罗剎会覆灭那个小国的原因……他怕被强塞一嘴的狗粮。 中秋佳节越发的近了,这一日,幻弓国内外戒备森严,可是为了维护皇朝的尊严,皇帝还是召集了所有特地回京的宗室和皇子,在御花园设下了宴席。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上一张出场的那个被李燕北睡过的女人……是沙曼呢。 不过出来打了个酱油,此后会继续在青楼辗转的——她好不容易爬上来,不用接待贩夫走卒,却又碍了九公子的眼,被轻易打落地狱了。 ☆、无泪与君倾。 第一百章。无泪与君倾。 皇族的宴会, 全部在京的皇族都需要参加。而到了如今皇帝的这一代,因为他早早的除去了和自己竞争的皇子, 又扣押了在京藩王的独子, 所以每一年的进京述职, 便没有皇族会称病不来——毕竟, 盛京监管森严,这是那些藩王和世子们联络的唯一方式了。 八月十五的这一天,正是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论剑的日子。 李燕北和杜铜轩没有收到陆小凤的绸带,但是却用高价在黑市之中买来了这样的一条“仅有七条”的绸带。虽然不知道是哪个人这样缺钱,亦或是这般的不仔细,才会让这样要命的东西流入了黑市,但是关系到自己全部身家的比试,他们就是心再大也还是要亲眼去看上一看的。 和李燕北杜铜轩之流抱有同样想法的人很多,他们也不必计较这些绸带是怎么来的, 总之带着这些绸带, 他们便可以进入皇宫之中, 观看百年难得一见的剑客比试,这就足够了。因此,那些出现在黑市之上的绸带也就成了许多人争相购买的紧俏商品。 这种绸带出现的次数多了, 也不是没有人怀疑过这绸带的真假。只是有人请宫廷御用的针凿师父辨认过,那绸带是番邦进贡的绝版无疑, 于是众人虽然心下纳罕,却也不再有疑虑,都争相购买了起来。 当然, 能够进入盛京黑市的也都不是什么好人,黑市之所以被称之为黑市,正是因为这是那些来路不正的东西的集散地,而能够进入到这里的人,身上少说要背负一条人命——最初的时候,黑市主人说了,用人头换黑市的入口牌。那人头不拘是何人,只能用来证明他们“见不得光”的身份。 虽然在大安,武林人杀人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但是大安的律法之中,杀人到底是需要偿命的,黑市有这样的一条规矩,这也就杜绝了一些存心捣乱的所谓白道之人。 这绸带的来歷旁人不知,陆小凤却是再清楚不过,因为这绸带,正是经由他手流转出去的。被有心之人用来牟利,陆小凤也并不奇怪,毕竟他可是清楚,这黑市的主人……不是宫九又能是谁。 第134页 被当做是工具利用了一把,陆小凤已经对宫九没什么脾气了。他认命的继续演戏,在盛京又一次被人追成了狗,只因为这些人自诩名门,不愿意参与那些所谓黑市买卖,于是便只能盯上了陆小凤,想要从陆小凤手里夺走这些锦缎。 有人还僱佣了偷王之王司空摘星,虽然陆小凤和司空摘星时常比试,还谁也不服谁,不过陆小凤这一次还是稍稍放水,将那绸带让司空摘星取走了。那是他手中的最后一条绸带,第二日整个盛京的武林人便知道了陆小凤手中已经没有绸带了的这个消息。 而且还有消息更灵通的,便已经知晓,陆小凤这一次计算错误,忘了留一条给自己,而且想要送给挚友花满楼的那条也被人偷走了。于是,满江湖看了一次陆小凤的笑话——虽然陆小凤已经闹出过不少笑话了,可是每一次看见陆小凤倒霉,全江湖的人就都会很开心。 “只是可惜了花公子,这样江湖难得的盛世,他居然无缘一见。”有人这样惋惜道。 可是旋即便有人嗤笑一声,恶意十足的说道:“见什么见,他一个瞎子,也需要看得见才是。” 这话已经十分过分而露骨了。不被人妒是庸人,江湖本就是名利场,花满楼作为这一辈的杰出之人,自然是有人对他心怀嫉恨的。然而事到如今这些人还只能用花满楼的眼睛攻击他,足可见花满楼本人其实已经没有什么能再被攻击的地方了。 而自从铁鞋大盗伏诛,花满楼在叶英的点拨之下解开心结,就连这目盲的遗憾,都已经不能再伤害到他了。 到了十五这一天,所有手持银色绸带的人和皇子皇孙们在同一时间进入皇宫,不多时候,皇族的人在御花园中已经齐聚,而那些手里拿着缎带的人还源源不绝的进入皇宫。 今夜是太平王带领着军队保卫京城的日子。往日的时候,太平王作为尊贵的王爷,自然是不必亲自带着人做巡视的苦差事的,他虽然有巡视军营的爱好,可是他堂堂一个王爷,走到哪里都跪倒一大片,太平王就觉得这样没意思极了,所以他除却指挥军队之外,就是在城郊的军营之中练兵,是不必亲自随着军队巡逻的。 可是今天不同,藩王入京本就情势复杂,如今又是多事之秋,就连皇帝都绷紧了心底的那根弦。为了保证今夜的绝对安全,皇帝就连家宴都不让还是太平王参加了,直接让他点兵巡视。 太平王原本是对皇帝忠心耿耿的,可是这一次他儿子胸口染血的模样刺激到了他。太平王并不是多么多愁善感的父亲,可是在看见宫九那副悽惨的模样的时候,他就回想起了他儿子小时候的点点滴滴。 那个有些病弱的孩子,在他面前却总是十分乖巧,之后好不容易长到这么大,他这个做老子的都不肯对这孩子说一句重话,凭什么让旁的不知四六的小子说暗害就暗害了去?太平王深谙人体要害,自然知晓这一剑若是刺偏了半寸,他儿子会是下场何如。 乖巧什么的……大概是太平王自己的想像。一个十分残酷的事实是……宫九那时候刚刚重生回来,又骤然得知前世自己没有发现的真相,知道太平王这个便宜爹白白承担了自己多年的怒火,一时之间九公子就有一种犯了错被抓包的窘迫,所以十分不乐意搭理太平王这个苦主罢。 总之,太平王这辈子恐怕都不会发现宫九面具之下掩藏的真相了。毕竟他缺根筋,没有“冷酷铁血大将军王”的这层外壳撑着,估计太平王早就暴露自己智商上的缺陷,进而被人嘲笑一辈子了。 有时候人一根筋也不是什么坏事,就如同之前太平王一门心思的觉得皇帝好,如今他便觉得皇帝一家对他们父子就是不怀好意。之前皇帝有事没事儿就召自己儿子进宫,天知道这孩子受了多少欺负! 脑补到了这一点,太平王讨厌皇帝和太子的决心就更加坚定了。拿着绸带过来的人越来越多,就连迟钝如太平王也意识到了情况的不对,他握紧了拳头,最终按照皇帝“只能放手里有绸带的人进来”的吩咐办事,太平王面不改色的将有绸带的人都放进了紫禁城,就连那些觉得事情不对,想要再请示一番的属下也被太平王打发走了。 明明只有七条绸带,可是最终进去的人却足足有五六十个。这些人都是各个门派的青年才俊,宗师人物,抑或是武林之中举足轻重的泰斗,这些近乎是整个武林的精锐力量们浩浩荡荡的进宫,在皇帝办公的太和殿下等待着这一场惊世决斗。 太和殿原本巍峨,可是再是巍峨,也架不住下面呜呜泱泱的一圈人。这些人一来,太和殿的下面顿时就用拥挤了起来。 不过眼下并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能够看到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决斗,这就已经够他们在和自己的新朋友吹嘘很久了。 所有人都在翘首等待着,等待着那两道白色的身影踏月而来。 与此同时,在太和殿不远处的御花园中,王孙贵族们开始小声的攀谈了起来,当然,话题还是更多的围绕着他们比邻之处的太和殿上的决斗。这些宗室之中还有年幼的孩子,对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这两个武林传说之中的人物,他们是十分好奇的,因此谈话也都围绕此展开。 皇帝是明显感觉自己身体大不如前了,如今他稍稍多坐一会儿就喘得厉害,不过……看了一眼宫九空出来的位置,皇帝还是轻轻的嘆了一口气。他儿子天天说病弱是一种伪装,可是这家宴都不参加,还是让皇帝怀疑宫九根本就是故意的了。 怀疑也没有办法,皇帝总不能去太平王府揪着宫九将人拽出来。没有办法,皇帝只能满心遗憾,继而去“蹂(敲)躏(打)”那些糟心的藩王。 这边皇帝揪住那些藩王的小错,好生的发做了一番 ,可算是出了被宫九放鸽子的恶气。而另一边 ,两道白色的身影踏月而来,在紫禁的太和殿上站定。 在场的人的唿吸都要顿住了,他们努力睁大眼睛,生怕自己一眨眼的功夫就将这场高手对决错过去了。这并不是夸张的说法,所有人知道的,高手过招有时候只是瞬息,还真有可能你眨了眨眼睛,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可惜没有众人期待的电闪雷鸣,短兵相接,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各自站定,而后便……开始一言不发的注视着彼此。 场下有人解说道:“这是他们在用剑意厮杀,他们看起来一动不动,可是事实上却已经无声的交手了好几百回了。” 强行解说最为致命,只是不知道只是在发呆的当事人听到了他的解说之后会作何感想。 宫九没有在太平王府,他当然不会在太平王府,准备了这么久,今日便是收网的时候了。 叶言欢是知道宫九和自家小舅舅要做什么的,可是具体细节她却是不清楚了。中秋佳节,她家小舅舅和哥哥在紫禁之巅喝风,小言欢在给小舅舅和哥哥塞了砸的扁扁的暖炉之后还觉得不够,被中秋时候的风就吹得哆嗦的小姑娘,果断让家里的人准备好了姜汤和热茶,准备等她家小舅舅和哥哥下来的时候就给他们灌下去。 第135页 宫九却是神秘兮兮的将叶言欢拉走。摸了摸小姑娘的手,宫九只感受到了一片寒凉。将那双柔软的小手放到自己的手心捂了捂,宫九端起一杯热茶喝了一大口,继而捧住笑笑的脸,缓缓将这口茶渡了过去。 没法子,这姑娘是猫舌头,这是宫九唯一能想到的不伤到她的情况下餵给她热水的法子了。 按揉了一下小姑娘带着水泽的唇珠,宫九难得的没有急着和她缱绻缠绵,而是拉着笑笑的手,带着她一路往一个地方走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 ,宫·非主流·九即将上线。 啊呀,话说姑娘们知道啥是非主流么?哎……叔不堪回首的少年时段啊。 ☆、剑外思归客。 第一百零一章。剑外思归客。 宫九将叶言欢带到了御花园的一个隐蔽处。他的眉眼温柔, 还带着几分少见的孩子似的天真。虽然说出来可能有很多人不相信,但是九公子的确就是这样, 在很多时候, 他很容易给人一种少年感。 因为是少年, 所以永远那样恣意。也很容易让人原谅他的放肆和任性。 像是孩子给小伙伴展示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宫九拉着小言欢的手并不放开,却是蹲下了身去,从地上拨弄着什么东西。 只留给了小言欢一个后脑勺,宫九的声音带着一些含煳的意味,却柔软的扑在了笑笑的耳畔,他说:“笑笑,如果我做了一件有些残忍的事情……”他顿了顿,像是在犹豫什么,过了一会儿才继续说道:“我不能说我这样做是为了让更多的人可以活下去, 只是的确这么做是会给更多人活命的机会罢。” 似乎是有些心虚, 又似乎是本就不习惯这样给自己开脱, 过了一阵宫九才继续道:“如果这样的话,笑笑会支持我么?” 宫九说这话的时候只是在拨弄着地上的东西,没有给小言欢一个正脸, 可是叶言欢却清楚的感觉到,她家九哥哥捏着她的手紧张的攥紧了。 叶言欢从来都知道她的九哥哥并不是善良的人, 他们一起长大,她也不知道是他的经歷註定了他如此,还是他这个人生性就是这样暴戾残忍, 但是叶言欢却是接受宫九的一切的。从她决定要和他在一起的那时候开始,叶言欢就清醒的认识到他是什么样的人。 这样的人,不说为藏剑所不容,如果不是宫九,叶言欢本人恐怕也会对这人有所不齿。可是没有办法,这个人就偏偏是宫九,这种性格也是他本身无法割裂的一部分。 但凡有一丝一毫的可能,叶言欢都会和这个人一刀两断,去选择一个纯善之人,度过这一生。然而终归不能,小言欢清楚的知道,不仅仅是她家九哥哥不会给她这样一个选择的可能,就是她自己,恐怕也没有办法坦然的做出这样的选择。 那些自幼年相伴的岁月终于萦绕成了细密的网,叶言欢深陷其中,也不准备自拔。 没有办法,这种事情,叶言欢当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听那个人这样狡猾的为他将要做的事情做铺垫,小言欢终归一句阻拦的话也说不出,她微微用力捏紧了宫九的手,轻哼了一声,却不再说话。 这一声轻哼,有嫌弃宫九先暂后奏的狡猾的意味在其中,更多的却是一种别扭的妥协。 宫九自然明白他的小姑娘的含义,得意的挑了挑眉头,他眼中却近似于浮起了一抹遗憾的神色——可惜了。就差那么一点,只要这姑娘表现出一丝一毫准备因为那些不相干的人而准备放弃他的神色,他就可以顺理成章的折断她的翅膀,将她束缚在自己身边了。 那样,这个人就可以切切实实的被他囚禁,只有他怀里的方寸空间可以生存。虽然这样那个小姑娘可能会恨他——可是恨他也不错啊,用力的记住他,尽自己所能的去诅咒他,却也……心里眼里想着的都是他。 宫九从来都知道自己是个自私的人,他其实倾向于这种一劳永逸的做法,却又被理智束缚,告诫自己不要去做伤害笑笑的事情。可是如果哪一天笑笑说要离开他,那他的理智大概也会失效吧?他可能会控制不住自己去折断这个孩子的手脚,用残忍的手段留住她吧。 不过如今好歹是得到了让宫九自己满意的答案,于是他姑且按耐住了心中的种种念头。他站了起来,由蹲着的姿势变为站着,从怀里掏出一个火摺子,宫九冲着小言欢笑得有几分诡异。 而他说出的话,更是让小言欢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宫九说——用我此番烟火,换笑笑的一场盛世繁华,可好? 这是什么鬼话?虽然知道平常九哥哥也是很肉麻的,不过这次却完全让小言欢有些接受无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说,她还有一种想要痛揍一顿宫九的冲动。她还真不知道她家九哥哥到底是从哪学了这么一句不伦不类、狗屁不通的话来,即使是那张清隽俊美的脸,也没有办法遮掩这句话里迎风飘扬十里的尴尬。 小言欢被宫九这一句话弄得不知道该怎么去接——实话讲,估计正常人不知道如何去接的,不过她家九哥哥既然问了她“可好”这个问题,出于对宫九的盲目信任,小言欢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 于是,宫九笑弯了眼睛,将那火摺子往方才他拨弄过的那边地上一扔,顿时就窜起了一阵火光。那小小的火苗掩映在皎洁的月光之下,那长长的距离之中,居然让它一路畅通无阻。 只是虽然火信子很长,但是从火信子被点燃的速度却是很快,只是眨了两眼睛的功夫,在远处的御花园中却忽然爆发出一阵震耳欲聋的爆炸声,转而不到一息,太和殿方向也传来了爆炸声。 大安的□□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装填炮竹,最大的威力也不过是能让人见一点儿血。所以大安的皇族们绝对不会想到,最后将他们一锅端了的,正是他们平日里看不上眼的“大爆竹”。 这样巨大的威力,除却宫九平日神不知鬼不觉的在御花园的底下放了大量的□□之外,白云城对□□和火器的发展可谓是一日千里。朱停不擅长此道,可是白云城中能人辈出,自有一个擅长研制药物的小哥儿主动包揽下了开发□□的活计。 这位小哥做了许多尝试,不断的提升着□□的威力,也多亏了有了他,不然宫九就是将御花园底下都埋上了□□,恐怕也没有办法将御花园之中的大安皇族处理的这样干净利落,死得不能再死。 整个大安皇族的人不多,方才的那声巨响之后,不出宫九所预料的,这些人一个都没有活下来。 也就是说,如今整个大安,活着的人之中就只剩下了太平王父子和……今天偶然拉了肚子的南王世子。 南王世子这一次算是忽然运气爆棚,上一次太平王世子的食盒被太子为他给抢回来,南王世子虽然心中惴惴不安,但是还是没有经受的住号称“盛京第一美味”的诱惑,南王世子来到盛京这么多年,却当真没有尝过这只排队,不预约的糕点。 这一吃下来,南王世子就彻底迷上了合芳斋的味道,连着好几天,他亲自早早去合芳斋门口等候,为的就是能够买一盒合芳斋的点心解解馋。这一来二去的,虽然南王世子一饱口腹之慾,但是如今天气凉了,他本就不是多么身体健康的人,酒色虽然不说掏空了他的身体,不过那些纨绔子弟有的毛病,南王世子也都有就是了。 第136页 非常不幸的,南王世子开始拉肚子了,这一场凉风引起,又因为他乱吃了一串街头烤的羊肉串而变得异常兇勐的腹痛直接让他卧床不起,彻底的错过了这一次中秋家宴,也幸运的逃过了这场死劫。 宫九喜欢操纵人心,更喜欢徐徐图之。可是这次他们准备的充分,又是一劳永逸,宫九不得不承认,这种带着他们藏剑重剑一样简单粗暴的行事……偶尔为之还是十分爽的。 看着那个他忍让了多次的太子被炸成烟花,宫九的脸上不由的浮现出了一抹大仇得报的快意。他毫不掩饰自己如今的恶意满满,因为他就是是这样的人,已经不准备在笑笑面前伪装。 ——他要她接受他,势必就是接受这样真实而可怕的他。宫九想要让小言欢接受他的一切,这其中便是包括了这种他在天性之中的恶。 至若他爹炸了这件事……宫九冷笑了一声,这几个月和老皇帝的虚与委蛇实在是噁心得他够呛,若不是当日因为熊兰而让他在诸葛正我面前露了功夫,他也不必如此。 亲情在九公子面前本就是可笑的束缚,他对自己的生身父母就是这般的残忍。一个一辈子没有就会对他说出真相,只能抱着这沉重的秘密在一群相公身边的莺莺燕燕蹉跎了。而另一个,直接成为了宫九的垫脚石。 父母妻子儿女,这本该是天底下最亲密的关系,偏偏到了宫九这里,一切都是累赘而已。亲情给不了宫九想要的温暖,所以也完全束缚不了他。 另一边的太和殿,已经站着对望了快有两盏茶功夫的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忽然齐齐一动,两个人都是足尖轻点,而后就这样用着飘逸高绝的轻功,这样的消失在了众人的面前。 底下的武林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忽然就是又一声巨响,这些江湖人还没有来得及追究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们就再也没有机会去追究了。 各种江湖高手,各大门派的弟子,各式各样的武林宗师,就在这瞬息之间,就尽数化作了齑粉,即将消散在空气中了。失去了这些中坚力量,中原武林定然要元气大伤,若想要恢復到鼎盛时期是绝对不可能,至少,现在是不能的,短期之内仅凭着那些被剩了门派之中的歪瓜裂枣,恐怕就连能给师父师兄报仇的事情都找不见影了。 大安江湖人势大,宫九索性就这般的釜底抽薪,直接摧毁了大安武林的大半边势力。 不过这些对于宫九来说并不是最要紧的事情,拾掇中原武林的确是宫九想要做的是事情之一,不过却不是他的主要目的。 笑着拉了拉小言欢的手,宫九轻声对她说道:“准备好了么?” 这话说得有些突然,不过小言欢还是理解了。她抿唇微微一笑,重重的点了点头。 宫九见状,冲着暗处比划了一个手势,那些潜藏在暗处的暗卫会意,很快向着四面八方分散而去。 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将那些睡梦香甜或者和家人团聚中的官员都带到他们九公子指定的地方来。 正所谓国不可一日无君,这一次,他们商讨确认的……就是大安未来的新君。 作者有话要说:  宫九:我爹炸了。 小言欢:emmmmm,九哥哥你熊的,还真炸了啊。 叶孤城:火!药在手,天下我有。欺负笑笑,统统咬死。 ☆、高处不胜寒。 第一百零二章。高处不胜寒。 南王世子懒洋洋的躺在床上, 他脆弱的肠胃屡次向他发出抗议,身边的丫鬟小厮都被他打发出去做各种事情, 为了避免什么尴尬的事情发生, 南王世子只能坚强的自己爬下床去, 拖着两条还虚软的腿奔向了……恭桶。 正在他解开衣带, 刚刚坐在恭桶上一泻千里的时候,从门外急匆匆的跑进来了两个人。 这两个人身上还穿着朝服,南王世子大概是认识他们两个的,这两个人是南王留给他的在京城的他们南王府的“内应”。说白了,就是他爹怕他惹事,好歹花了些银子,买通了朝中两个并不是重臣的官员,让他们两个人看着他一些,不要惹出大乱子。 这两个人连门也没有敲的闯了进来, 一推门就先是就被这满室的臭气熏了个跟斗。好容易缓过来, 这两个人对看了一眼, 二话不说的一左一右的夹起南王世子就跑。也难为这两个瘦老头居然可以一边飞也似的带着他往外跑,一边急匆匆的对他喋喋不休的连珠炮似的说着什么。 这两个老头太过兴奋,以至于手上的力道近乎到了可怕的地步。南王世子挣扎不得, 只能被他们拖着出了自己暂居的宅邸,也正是因为这样, 南王世子才知道两个让他懵逼了的消息。 第一,他爹死了。 第二,他可能要当皇帝了。 南王世子:( ⊙ o ⊙ ) 两个只是想要收南王一点儿小钱, 给自己定位是“高级保姆”的大臣最初的时候也是懵逼的,可是他们虽然在朝中不是什么大官,却好歹也浸淫官场多年,所以他们旋即反应过来——这不是一点儿小钱的事情!这特么的是从龙之功啊! 再也无法耽搁,生怕晚了这一时半刻,那皇位就会被人抢走,两个四五十岁的老头子爆发出了惊人的力量,火速杀入南王世子处,将他带到了宫中。 宫中议事的太和殿已经被炸毁,御花园也被毁了个干净,不过偌大的皇宫,好歹还是能够找到一个议事的地方的。当这两个大臣拖着南王世子沖入此处的时候,群臣已经到齐了。他们是被人半夜叫醒的,可是到了这个时候,每个人都是面色凝重,没有分毫的睏倦神色了。 宫九坐在主位上,请这些大臣来的都是他的人,他已然没有必要再做收敛。太平王就坐在宫九的一旁,太平王的军队将整个皇宫都围得严严实实,而宫九只对大安的这些重臣说道:“如今大安皇族,只剩我与南王世子二人。” 余下的话,宫九没有再说下去。可是每一个人都明白,这天下之主,势必就要从他们二人之中抉择,而除却那两个被沖晕了脑袋的大臣,任谁都知道该选择谁。 虽然太平王父子嫌疑最大,可是他们也的确够狠,在如今这种情况之下,再去追究谁是幕后黑手简直一点意义都没有,且不说他们身为人臣,要为之讨回公道之人已经全都不在了,就是他们执意讨回了一个公道……如今大安皇族血脉只有太平王世子和南王世子两人,难道他们这些文人觉得太平王世子用心险恶,就能随意处置了他不成。 因此,他们和宫九一道沉默了下来,场面一时之间安静至极。 南王世子便是在这个时候被拖了进来的,一直到那两个大臣松开了手,南王世子腿软站定,这才忽然面色一僵…… 他的裤子还没有穿好,此刻已经露出了小半个臀部不说,而起还……没!有!擦! 瞬间有了一点想要呕吐的冲动,南王世子正想要将自己的裤子穿好,却冷不防抬头便看家看了那一道一道向他射来的目光。南王世子是个纨绔子,哪里被这么多人严肃的看着,一时之间他想要说些什么,可是吞了吞口水,南王世子艰难的别过了脸去。 第137页 裤子脏了不得不忍,可是南王世子到底没有在众目睽睽之下光屁股的爱好,盯着众人的期待的目光,他只能双手背到后面去,然后拽了拽自己的裤子,又将之往上提一提。 南王世子的出现仿佛给了某些人一种错误的鼓励,他们开始越发起劲儿的想要推南王世子上位。 宫九似笑非笑的看着南王世子,那目光让南王世子生生的打了一个寒颤。那目光仿佛将南王世子拉回了那个他和太子抢明睿食盒的那个下午。结果怎么样呢?太子死了,昨天还和他一道喝酒的人,今天就成了地上的一捧灰,被人随意的踩在了脚下。 南王世子勐的打了个哆嗦,旋即出于强大的求生欲,他嚎啕着连滚带爬的跑出了这个议事的场所,一边跑,他还一边嚷道:“我不要当皇帝,我要回家,让我回家!娘!娘!我要我娘!” 众人被这南王世子忽如其来的逃跑吓了一跳,可是却没有人取追他,他们只是望向了宫九,此刻他们都已经知道,这十有八九就会是他们的新君。 在大安的皇族,狠毒并不是什么罪过。昔年高宗皇帝便是屠戮了自己的全部兄弟以及姐妹这才登上的皇位,如今这太平王父子所做一切,也不过是手段更加狠毒了一些而已。许多大臣可以接受宫九的手段,有些大臣却不是很认同。 然而无论他们认或者是不认,除非有人能够将南王世子揪回来,并且让他接受皇位,否则宫九的的确确就是他们唯一的选择。 或者说,这些大臣根本就没有选择,门外太平王的军队正将他们层层围住,大臣们甚至很是怀疑,今夜他们若是不给出这位称心如意的答案,那自己又会落到怎样的下场。 许久,终于有人站了出来,只是众人没有想到,首先站出来的人是花家三公子。这位尚书大人长身玉立,一脸肃容的道:“国不可一日无君。” 听话听音,在场的人都已经知道,这不仅仅是花家三公子的态度,更是能够代表花家的态度。 朝中的大臣渐渐有了松动,不多时候,已经有许多人表示同意了。而剩下的那部分虽然没有表态,但是却也没有强烈的反对了。 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之中,宫九稍微顿了顿,半晌之后,他才淡淡说道:“啊,既然这样,那就登基吧。” 这个人总给他们一种莫名的压迫感,让人怀疑他之前都只是扮猪吃老虎的假装柔弱,然而此刻这个人忽然按照常理出牌了,就反而显得有几分不正常,在场的人面面相觑,一直到顾惜朝出声,这些人才如梦初醒的一般反应过来,朝臣们不再杵在是这里,而是四散开去,开始为明早就要举行的登基大典做准备。 到了第二日,整个大安的百姓都知道,他们一夜之间换了新君。因为皇宫被炸毁大半,所以登基大典只能在距离盛京不远的别宫举行,那别宫建有一个大型的观礼台,是大安太祖要“与民同乐”所以修建好的马球场地。 听闻新君要在此举行登基典礼,工部的人星夜兼程,总算在那观礼台包围着的马球场地上修建好了一座高台。 到了第二日,宫九在这些大臣的注视之下走上了那座高台,而周遭的看台上,已经挤挤挨挨的坐满了大安的百姓。这场君王的更替本就有些骇人听闻,更加让人觉得震惊的是,他们这些平头百姓,居然可以观看登基典礼,因此,这场前无古人,后亦将没有来者的登基典礼上,整个盛京的百姓都过来围观了一番。 在众人的瞩目之中,一个身量高挑的男子走上了高台。他依旧是一身白衣,身后却是跟着一个身穿一身明黄,背后一轻一重两柄双剑的……姑娘。 虽然这个人头上并没有什么钗寰,身上也不曾佩戴多余的环佩,但是那婀娜的身姿与绝色的脸庞还是能够让人一眼看出,这是个十分精緻漂亮的小女孩。这怪异的景象让周遭的人议论纷纷,可是无论是他们的新君,还是这个被是他牵着手走上高台的小姑娘都是一脸都的淡然自若。 宫九的神来一笔让主持这个登基大典的几位阁老都是面色一僵,他们实在搞不清楚这个人要做什么,可是自己的家人都被捏在人家手里,他们也只能僵硬着面色,勉强将这个仪式进行下去。 宫九自始至终都握着小姑娘的手,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有一块分明空旷的区域。在那里面站着的,是叶孤城、叶萦洲、叶英、西门吹雪和玉罗剎还有陆小凤、花满楼和老闆以及老闆娘这几个人,或许是因为他们周身气场太强,又或许是因为他们容貌太盛,和寻常人大不相同,总之在他们周遭的五步之内,是没有人敢随意靠近的。 叶言欢站在众人的视线中央,却是冲着他们甜甜一笑。 “笑笑还是个孩子……”叶萦洲有些踌躇。虽然对于叶家来说,这之后的事情无疑是一件好事,不仅可以消除如今叶家的隐隐危险,还可以让叶家没有后顾之忧。可是倾国以托,这是多少男儿都无法承担的责任,她家小闺女虽然从小被当做光復藏剑之人培养,之后也很好的完成了自己作为白云城少城主应该做的一切,然而她真的能够承担起一个国家的责任么? 玉罗剎握了握叶萦洲的手,他将他的妻子拥入怀中,温声安慰道:“萦洲,笑笑是我们的孩子。”所以她一定会坚强和勇敢,并且足够的睿智。 叶言欢定然要承担起关于叶家的一切,关于藏剑的一切,乃至关于这天下的一切。因为她心中有一定要守护的人。 这天下之主并不是轻松的活计,九哥哥生性自由肆意,若是他主苍生,对于苍生与宫九自己来说都未必是一件好事。 而自家哥哥与小舅舅,他们是属于剑的,那种对剑道的投入与专注,让叶言欢自愧不如。因为太过执着,以至于西门吹雪和叶孤城本就剑外无物。如果将这天下推给他们,他们未必会不应,只是那种对于自己全身心的追逐的东西的放弃,却是切肤之痛——而叶言欢,根本就不捨得她的亲人承受这种痛。 至若她家师父,她家师父本就是化外之人,根本就没有必要再重堕红尘之中。他为藏剑,为他们已经做了太多太多了,不应该再勉强她家师父再去做什么了。 所以选来选去,最不可能却最合适的人选,其实就只剩下小言欢了。 在众人震悚的目光之中,宫九从两个阁老手中拿走了玉玺,只是他却是俯下身去。之后他的动作不仅仅让在场的人倒吸了一口凉气,而且还在史册之中记载了许多许多年。宫九只是拿着这玉玺,冲着他家的小姑娘笑了笑,而后他俯下身去,跪在了叶言欢的面前。 男子的神色之中带着些许虔诚,他近乎卑微的去亲吻了那个一身明黄的姑娘的脚尖,而后,他将这玉玺奉至头顶。 在众人看不见的地方,那个额上有一朵血色梅花的小女孩微微怔愣,眼眸之中有泪光一闪而过,不过很快,叶言欢的脸上就恢復成了十分严肃的表情。她接过这玉玺,又将宫九从地上拉了起来。 两个人并肩而立,面对着这满城惊讶过度的朝臣与百姓。 第138页 不知道是谁最先喊了一声“吾皇万岁”,继而那一声声“吾皇万岁”断断续续的响了起来,那声音越来越大,到最后简直到了震耳欲聋的程度。 在朝臣的那一队之中,一身朝服的顾惜朝分明并不显眼,站的也并不是十分靠前,可是叶言欢还是一眼就看见了他。冲着他笑了起来,小姑娘用口型说道:“小顾~” 顾惜朝也笑了起来,他本就生得好,这几个月的操持和奔波让他变得瘦了一些,眼神却更加的锋利。他是对外最锋锐的刀,如今,终于可以将自己的刀柄交到喜欢的人手中。有生之年,终于得见他心中恋慕之人君临天下。她会飞得很远,他一直都知道。而他能一路见证着她飞翔,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陆小凤也吹了一声口哨,长久以来一直悬在他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地。陆小凤这些年越发清楚的知道,白云城和大安就是难解的死结。人心是有偏颇和选择的,陆小凤自然是偏向于白云城的。到如今的这个结果,当真是再好不过了。 玉玺的重量捧在叶言欢的手中,她最先感觉到的便是沉重。然而这是她将要承担一生的重量,她早就有所准备。 被风吹得有些凉的手背宫九握住团进了手心,小言欢的目光扫过场中的亲人、友人、乃至于那些面孔陌生的百姓,她深吸了一口气,心中明了,从这一天开始,属于她的时代,正式来临。 后来的故事被记载于书册,在青史的余晖之中熠熠生辉——史传云久女帝,止饥荒,扶黎民,兴科技,扬国威。其功过三皇五帝,为不世出之明君。鲜有来人,亦未尝有来者。 (正文完结)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啦~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按照惯例,叔会写番外哒。 笑笑当皇帝啦,之后番外会写一下强国之路顺带虐狗。姑娘们还想要什么梗,可以跟叔说啊。 ☆、番外。 番外一。平生事。 大安是个烂摊子, 这一点毫无疑问。 不过事情一样一样的来,总归是有解决的法子。 在叶言欢接手大安的时候, 朝中大臣虽然要么是被宫九强行压制, 要么是别有用心, 最好的也不过是观望态度, 因此小言欢满打满算,就是加上宫九这些年在朝中的钉子,手中可以用的人也委实不多。 太平王倒是想得开,他本就是看好叶言欢这个儿媳妇,也不乐意违逆自家儿子的想法,所以叶言欢成了女帝,太平王是第一个对她投诚的人——除却心疼儿子,太平王大概是唯一一个相信宫九“体弱多病”的。不得不说,有的时候, 无知也是一种幸福。 朝臣之中李寻欢, 顾惜朝和花挽楼算是完完全全的“女帝党”。李寻欢自带拥趸, 那些新进的学子之中对他仰慕之人甚多,在李寻欢的影响之下,这些人对女帝的印象本就不错。当然, 在最初的时候,不是叶言欢有多么的好, 而是之前大安皇帝昏庸,让那些学子们觉得,最差也不过就是那样了。而且如今正逢朝廷大换血之际, 叶言欢启用人才颇为不拘一格,也很容易得到这些学子的好感。 而花挽楼,算是为叶言欢笼络了许多中立派。花家根基颇深,花挽楼为人也谦逊低调,颇有君子之风。为官多年,花挽楼多多少少在朝堂各派之中都能说上几句话。他不需要将那些中立派笼络进叶言欢的阵营,只需要让他们恪尽职守,完成自己的工作就是。 至若那些特别冥顽不灵的,顾惜朝亦毫不手软。最初的时候,因为所谓的“正统”而不支持叶言欢的人暂且不论,在她引入红薯土豆等种植物,也广开粮仓,救济百姓,在两年之内平定了大安的灾荒之后,已然可以确定,那些素来喜欢与她作对的臣子,绝对是有私心,甚至是包藏祸心的了。因此,顾惜朝一点一点的给他们记着这笔帐,也深挖他们背地里那些见不得人的行事,当罪行积累到一定的程度,顾惜朝清理起他们便不再留情。 顾惜朝的手段偏行残忍,也有人唾骂他一句“女帝走狗”,可是顾惜朝并不在意这些说法,他只做自己觉得对的事情,那些虚名,已经影响不了他的行事。 如此一来,叶言欢可以用的人虽然少,可是这些各方势力连在一起,对于治理一个国家来说,却也大概是够了。 小言欢对承担起一国重任并没有太多的心理负担,因为一开始宫九就对她说过,大安已经烂到骨子里了,所以她就是把大安翻个个儿,也不会比现在更差了。这话对于叶言欢来说就像是一颗定心丸,让此后许多年的叶言欢的行事之中,都少了几分束手束脚。 最差也不过是这样了——这是大安百姓和朝臣心中的普遍认知。因为对这个荒唐上位的女帝并没有抱着太大的希望,所以当他们发现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国家对外越发强大,对内越发清明的时候,这些人的心中已经非是“惊喜”可以形容。 史书对这第一位女子为君的帝王的评价甚高,甚至有功过三皇五帝之势,除却叶言欢真的做到了许多男子都做不到的事情之外,前朝皇帝昏庸的反衬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新臣、众臣、乱臣都得到了很好的管理,可是最让叶言欢头疼的,其实是那些朝中的孤臣与直臣。 这些人简直就像是最难啃的骨头,油盐不进,誓死扞卫着他们心中的“正统”,一门心思的想为明氏尽忠。叶言欢交给他们的任务,如果是对百姓有利的,他们都会好好的完成,可是隔三差五的,这些人就会洋洋洒洒的写文章把宫九和小言欢一通臭骂——当年的那场爆炸蹊跷,谁都知道这幕后肯定有人指使,而这幕后之人……宫九从未掩饰,甚至恨不得昭告天下,将这篡位之名全都拦在自己身上。 毕竟,宫九不怕千夫所指,可是若是有人说他家小姑娘一个不字……他都是忍不住想找个法子将人弄死呢。 小言欢倒是不怎么在意这些老男人嚼舌根,甚至还会饶有兴致的和小舅舅、九哥哥他们欣赏这些骂她的文章,毕竟这文章词藻华美,用典辛辣,借古讽今,还当真是比那些什么请安摺子有意思多了。 不过总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小言欢还真是怕自己一个看不住,九哥哥就去暗搓搓的把人弄死了。为了那些可以当她伯伯的老臣的性命着想,小言欢还是觉得,这件事还真是有必要好生解决一下。 于是,她就想到了那被原来的大安皇帝关押起来了的诸葛神侯。 诸葛神候是个聪明人,而他的徒弟虽然优秀,却显然没有他那般聪明。诸葛神侯将他们师徒这些时日之中遭受到的不公和困境都归咎于老皇帝,看似有些颠倒黑白,可是却恰然是诸葛神侯他在给自己的徒弟们留下一线生机。 神侯府归顺,最大限度的左右了那些心有不忿的直臣。毕竟诸葛神候和他的四个徒弟在江湖之中都是声名赫赫之辈,而且神侯府诸人的行事作风也素来让人钦佩,诸葛神侯本人在江湖和朝堂之上都能说得上话。那些年老的直臣就交给跟他们年岁相当的诸葛神候去磨就是。 第139页 诸葛神候的心思倒是通透,叶言欢一个女子,和当年的太平王世子,如今的“君后”明睿的情谊甚笃,因此他们二人的子嗣定然也是明家血脉,如此一来,这天下终归还是明家的天下,他们倒也不算是助纣为虐,帮着那乱臣贼子了。而那场震动整个大安的爆炸,也可以规划为有些血腥的皇位之争,倒也称不上是谋朝篡位。 那些喋喋不休的老臣们在诸葛神侯的忽悠之下已经有些松动。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也渐渐发现,他们家的那位君后的确是醋劲奇大,决计不肯让其他男子与女帝靠近哪怕一步——哪怕是朝中重臣,一如顾惜朝之流都不成。如此一来,这些老臣倒也不担心女帝会孕有别家子嗣。 这个认识就像是一颗定心丸,他们倒是安生了不少,虽然上朝的时候还是会冷着一张老脸,却到底没有再写那些让小言欢都要担心他们的老命的摺子了。 至若后来,宫九坚决要把自家的小崽子们改姓叶,而且还十分任性的将皇位传给了自家长女,那却是后话了。 来自于白云城的红薯和土豆让大安度过了这场饥荒,又因为叶言欢手腕雷霆,亲自斩杀了几个在赈灾过程之中贪污的贪官污吏,又让人查抄了他们的宅邸,取出财务与周遭百姓就地平分,因此起到了很好的杀鸡儆猴的效果,这场连绵数年的灾荒被很好的控制住了,虽然难免死人,但是就宫九所言,已经没有他前世的那般惨烈了。 后来大安好生休养生息了几年,小言欢又开始致力于推广在白云城中已经十分成熟的蒸汽机技术,蒸汽机纺织这块早就与花家进行过合作,如今又联合了林诗音和姬冰雁一干豪商,很快就在大安推广了起来。 花家和姬冰雁一南一北 ,几乎将蒸汽机这块肥肉瓜分,可是林诗音却另闢蹊径,她敏锐的察觉到了另一种商机——这种流水线一般生产的产品会越来越多,而物以稀为贵,等到这种“蒸汽制造”全面推开的时候,“纯手工”的精雕细琢将被推上另一个高度。李家产业如今多在京城,并没有姬冰雁和花家那样的实力,不过林诗音的敏锐和果决,却也足矣让李家的产业登上一个新的高度。 李寻欢在朝为官,这种恰到好处的保证他们夫妻二人衣食无忧的富饶,其实已经足够。对此,林诗音并不贪心。 朱停和陆小凤的祖父宣和大师包揽了火器的深度研发。宫九自然不可能放弃□□和火器的研发,只是这种涉及到辛秘的事情,他本也没有想要交给这二人。朱停也帮着许多人家建造过藏宝阁,因此引来了诸多追杀,他自然知道这是要命的研发,可是最后,朱停还是没有经得起火器的诱惑——对于鲁班门的人来说,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比研发出甚至可以改变这个世界的东西更大的诱惑了。宣和大师如是,朱停亦然。 当然,朱停也不是完完全全不惜命的。 他不信宫九,可是他信小言欢。虽然他和宫九、陆小凤、叶言欢都算得上是一起长大,可是朱停知道,叶言欢和宫九是不同的。前者心中永远温和良善,而后者……不提也罢。不过这只野兽自己给自己拴上了链子,朱停觉得,偶尔看着小姑娘一个眼刀宫九就安生的样子,其实还挺有意思的。 老闆娘对此其实一直非常有恃无恐,她和朱停没有孩子,于是在小言欢和宫九有了宝宝之后,老闆娘就时常去宫里看两个孩子。老闆娘表示,如果宫九敢对她家朱停不利,那就……做好他家两个孩子都被她打包带走的打算好啦~\\(≧▽≦)/~ 因为蒸汽船的发明,南海和大安的往返时间被大大缩短,再加上小言欢成为女帝的第三年为了淡化盛京原来勛贵的势力与影响而迁都江南,因此叶孤城哪怕仍旧在白云城修炼剑心,不过能够来探望小外甥女的时间也多了起来。 而叶英本就是西湖人士,如今虽然故地已经换成了花家老宅,不过叶英还是在西湖边上另寻了一块地,经过几年,终归是将藏剑山庄建造了起来。 不仅仅是大庄主的一番念想,更是因为如今江湖各派势大,虽有宫九铁血压制,也有玉罗剎插手管辖,可是到底都有几分远水解不了近渴和隔靴搔痒。藏剑山庄的重建,很大程度上压制了各方江湖势力,叶英和叶言欢的师徒关系是摆在明面上的,江湖中的其他门派想要找他们师徒二人谁的麻烦,都需要好生掂量掂量。 对于叶英来说,习武之人习武,本应该是要保护想要保护之人,而如今这些人自恃有武功傍身,便恃强凌弱,单单是这一点就让叶英极为不齿。这江湖本就能者多劳,既然如今他是天底下武功最高之人,那么这些乱象他本身就有整治一番的责任——无论皇帝是不是他的徒弟,只要手中焰归尚在,他总要护天下河清海晏的。 百年修心,藏剑山庄的大庄主原本想要守护的是藏剑弟子,是故园山水,而如今,叶英依旧会守护藏剑,守护西湖,可是他却也会将苍生纳入羽翼之下。因为造化不虚赋,既然他有这样的力量,就总该承担这样的责任。 叶言欢也不是没有遇到过胆大包天的江湖人的刺杀,可是她的轻重双剑也不是吃素的,在一波大风车将那些图谋不轨之人毫不留情的砸成肉饼饼之后,江湖人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这位女帝,之前还是白云城少主。 而面对想要取自家小姑娘性命之人,这一次,在众人面前只是阴险,喜欢玩弄人心、卖弄手段的君后展露了他残忍可怕的一面。那被小言欢一剑煳到墙上的刺客被宫九抠了下来,在城门之上亲自折磨了一天一夜,那一夜,全城的人都能听见那恐怖的哀嚎之声。 宫九从不怕人唾他残忍,他要的就是杀鸡儆猴。他当然相信自家小姑娘的能力,只是哪怕是那种可能,他都不能接受。叶言欢并不圣母,也知道九哥哥这是心中愤怒,如果不发泄出来,恐他会伤了自己。故而哪怕朝中弹劾宫九的摺子滔天,叶言欢也一力压了下来。 后来的日子,朝中的这些大臣开始渐渐明白,他们君后和女帝简直互宠,所以弹劾什么的……除了让自己被君后记到了报復人员的小本本上,还能有什么其他的作用么? 后来有人评说,说在女帝统治之下的朝代,是最坏的时代,也是最好的时代。 那是最坏的时代——前任皇帝昏庸,又恰逢灾年,更有金国、白云城、乃至大漠中人虎视眈眈,因此大安内忧外患。 可是这也是最好的时代——本朝人才济济,女帝治国有方,而且再也没有哪一任皇帝,可以如此兵不血刃的给百姓带来长久的安宁。什么推广红薯土豆,蒸汽设备,火器轮船暂且不论,什么推进航海技术,向周遭探索新大陆也暂且不提。史书之中对于女帝之后大安与诸国的关系也曾有过诸多猜测。 只是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这些强盛的势力为何没有趁着大安积弱而将之鲸吞蚕食,反而和大安多有合作,甚至对大安提供了诸多帮助。 一直到很多年后,有人偶然找到一本女帝时期的丞相顾惜朝的手札,才仿佛依稀可以解开这个谜团。 第140页 云久女帝,白云城主叶孤城之外甥,西方魔教前教主之女,继任教主之幼妹也,至若与金国的汗王的关系尚不明确,只是通过金国史料依稀可以探之,那金国汗王之母似乎出身白云城,而后他成年之时,也曾在白云城中居住过数年。 就连那些觉得宫九当年的“让位”之举荒唐的老臣也不得不承认,若是换一个人当皇帝,恐怕大安不会有这么轻易而长久的安宁。 只是那是身后事,便任由后人评说去便是。一切是非功过,史书自有盖棺定论。 而此时,正是叶言欢刚刚登基的日子。所谓的登基大典之后,宫九硬是压榨礼部,让他们在三日之内举行了封后大典,只是这一次,他们封的不是贤良淑德,统领后宫的皇后,而【】是……君后。 “君后”这个称唿是礼部现拟定的,因为这种事情太过惊世骇俗,就连礼部也是没有半点参考可寻,一切都需要重新拟定。而宫九一点也不介意自己成了被娶的那个,甚至还特别恶趣味的在小言欢面前自称“臣妾”,直接让小言欢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至若那时不时的深宫怨妇状……不提也罢。 只是一般的深宫怨妇至多只是折腾宫人,而宫九一哀怨他家小姑娘俗事繁忙,都没有时间和他在一起耳鬓厮磨的时候,便会玩命的折腾那些让他家小姑娘繁忙的人。朝臣因此被折腾了很多次,却不知道他们君后如此不待见他们的原因,委实冤枉。 而今好歹是休沐日,小姑娘被活生生的折腾了一夜,那要求侍寝的君后将人翻来覆去的折腾,让一惯自律的女帝难得没办法爬起来练剑,在日上三竿的时候还只能趴在宫九的怀里,像是只小猫一样睡出小鼻涕泡。 她的眼角还是红红的,显然是昨夜被狠狠的欺负了。露出的一点肩膀上都是斑驳的吻痕,昨夜男人简直是将小姑娘从头到脚的啃了一遍,没放过任何一处。 小言欢到最后哭到声音嘶哑,一向体力超棒的二小姐也忍不住手指颤抖,只能委委屈屈的在男人怀里昏睡过去。 可是让叶言欢惊讶甚至震悚的是,当她醒来的时候,居然是处在一个小酒馆之中,她的手中还有残酒一盏,叶言欢晃荡了一下酒杯,发现居然酒香凛冽,砸吧砸吧嘴,感受到自己口中未曾散尽的酒香,叶言欢想了想,最终将手中的残酒一饮而尽。 这个时候她才发现,自己居然穿了一身明黄色的藏剑“校服”,因为九哥哥喜欢让她穿明黄色,所以小姑娘的衣裙大抵都是这样的颜色,再加上当了一两年“九五之尊”,叶言欢实在是对这样的颜色十分习惯了。 可是她习惯了,并不代表周遭的人习惯了。店小二战战兢兢的给她递上了一壶新酒,终于忍不住道:“姑娘……姑娘你还是换一身衣裙吧。” 叶言欢挑了挑眉,并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她只是冲着店小二笑了笑,转而问道:“还是敢问这位小哥,如今这是何地?又是何年?” 小二脸上分明的惊讶,不过在叶言欢掏出一锭银子之后,他还是如实答道:“咱们这是风沙镇,是大漠边缘的小镇,如今是物华二十五年。” 物华二十五年,居然不是长宁二年。叶言欢皱了皱眉,虽然他们白云城并不用大安的年号,不过叶言欢还是知道的,“物华”乃是他家九哥哥那个倒霉爹的年号。而自从她登基继位,便改年号“长宁”,若非为时尚早,一切还需要徐徐图之,她家九哥哥是就连“大安”这个国号都是想要更改的。 庄生梦蝶,蝶梦庄生耶? 叶言欢捏了捏自己的额头,倒是并不慌乱,从桌上捻起一颗花生米扔在口中,她在心里默默盘算着一切。既然是大漠边缘,那她便去寻爹爹好了。 这样想着,小姑娘收拾了一下,提起自己的轻重双剑,便要往沙漠之中走去。不过考虑到沙漠的可怖,叶言欢到底顿住,转而又给了店小二一锭银子,让他去帮着自己寻一匹代步工具,不拘马匹骆驼,再帮她准备些水和干粮。 店小二连声应下,让小言欢只需稍等片刻就是。 叶言欢却是没有想到,只是这一会儿的功夫,她便遇上了一个找她麻烦的人。 那是个看起来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看起来有些胖,皮肤也是沙漠之中少有的养尊处优。他的服装在叶言欢看来有些眼熟,不过却又有些不大像。这人生得至多算是周正,然而他的眉目并不清明,眼下有着浓重的青黑,看起来就像是被酒色掏空了身体一般。 他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一熘儿穿白袍子佩刀的侍卫——叶言欢这会儿终于想起来这种熟悉感是什么了,如果这些人的袍子胸口再开的大一些,手中携带的是双刀而非带环的大刀的话,那不是活活就是她家喵哥么? 微微皱了皱眉头,叶言欢别过脸去,心中有些不妙的感觉。 那人走近酒馆之中的时候本是满脸的戾气,不过看见小言欢的时候倒是眼前一亮。他嘿嘿的笑了一笑,转而向着小言欢凑了过来。 “姑娘哪里来的?这么细皮嫩肉的小娘子,该是江南人吧?”说着,那人的手就要向着小言欢伸过来。 叶言欢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剑。 轻剑长欢,乃是九哥哥所赠。重剑乃是她家小舅舅请名家为她所铸,这样的两柄剑,叶言欢并不想让它们沾染上不干净的人的血。躲开了那只手,叶言欢的眉目之中多了几分冷然,乍一看竟是像极了她的小舅舅与兄长。 被一个小女孩的周身气势震慑,那青年哆嗦了一下,却还是嘴硬一般的道:“你知道我是谁么?居然敢敬酒不吃吃罚酒?” 叶言欢当然不知道他是谁,可是那人周遭的护卫已经抢先答道:“就是,小姑娘我劝你识相一点儿,我们主子可是西方魔教的少教主,西方魔教你知道吧?那可是……” 之后的话,被叶言欢伸手按在桌上的动作制止住了。 沙漠边陲的树木难求,因此桌椅多半是就地取材,以石头的为主。这种岩石十分坚固,就连沙漠的狂风也无法将之侵蚀,这个小女孩素白的手掌按上去,然后抬起来,桌上便赫然出现了一个深深的手印。 叶言欢的眉宇之中终于浮现出了一抹戾色,她抬眸望着那个青年,额角的五瓣红梅居然依稀如血,为她的眉眼更添三分魅惑。叶言欢冷冷的看着那些人,端起桌上的酒杯啜饮一口,而后缓缓道:“你是西方魔教的少教主?” 被叶言欢的眼神所震慑,那青年哆嗦了半天却也说不出话来,半晌之后他才嗫嚅道:“我……我是玉天宝,我爹是玉罗剎,我……我当然是西方魔教的……”少教主。 只是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对面的叶言欢却像是被气笑了。她上下打量了玉天宝一番,而后抄起自己的轻重双剑,轻啧一声,像是对他说,又像是自言自语一般的道:“你是西方魔教的少教主,那我是什么?” 第141页 这会儿叶言欢是发现事情的不对劲了。她听过玉天宝这个名字,在她家九哥哥给她讲的“前世”之中。他们的前世如斯惨烈,却是没有她的存在的。 想到这里,叶言欢捏了捏自己的额角,开始有些犹豫到底要不要去找那个玉罗剎了。就是找到了,对方还是自己的爹爹么? 不然还是去找小舅舅吧,或者先去解决掉皇帝?叶言欢在心中盘算着,不觉便是入了神。 趁着这个时候,玉天宝仿佛才从方才叶言欢的气势之中解脱出来,他强自镇定了一下,转而努力让自己硬气起来,止住了自己的哆嗦,玉天宝强做镇定,对手下说道:“去把她抓起来,咱们回圣教!” 然后去找他爹,让他爹给这个不知死活的臭丫头一个教训,再把人放到自己的房里搓圆捏扁,让她再不敢神气。 那些侍卫面面相觑,都有几分不敢动手。可是迫于“少教主”的威严,那些侍卫最终还是往叶言欢身边凑了凑,再将她包围了起来。 本以为是一场血战,毕竟那姑娘手中的长剑看起来可不是吃素的。可是他们没有想到,叶言欢居然半点也不反抗,就这么任由他们将自己绑了起来。 毕竟沙漠兇险,叶言欢之前并没有来过西方魔教,所以还是有个人带路的比较好。至若那绑着她的绳子……小姑娘果断表示,哪怕不用内力,那只有手指粗的麻绳,她还是一挣就断的。 并不知道自己被当做了免费嚮导加代步工具,玉天宝就这样愉快的带着对这个漂亮的小娘子一会儿向他求饶情状的想像,将人带回了西方魔教。 叶言欢被带到了一个黑黢黢的宫殿之中,当她被人扛进来的时候,大殿之中的灯骤然明亮了起来。小姑娘微微眯了眯眼睛,看见的便是坐在宽大的软塌之上,单手撑着下巴,却带着宽大的黑色兜帽的男人。 玉天宝刚想要说话,却被男人摆手止住,叶言欢被玉天宝放在了地上,这会儿仰头看着玉罗剎。小姑娘撇了撇嘴,有些不高兴的哼唧了一声:“你穿白衣服好看,黑衣服丑死了。”言语之中,却是不自觉的带出了撒娇的意味。 这是她的爹爹,她凭什么不能撒娇?如果他不认她……那她就去找小舅舅了,就再也再也不要理他了。从来都是懂事而体谅他人的小言欢,这会儿却忽然有些任性了。被莫名的丢到了这里,分明亲人近在咫尺却是对面不识,她是真的委屈了。 在大漠,就没有玉罗剎不知道的事情。他确定自己没有闺女,只有一个真儿子和一个假儿子,所以当那个小姑娘自称自己是西方魔教的教主的时候,他觉得诧异而可笑。这会儿见见她,也不过是想知道对方到底有什么目的,弄清楚了之后杀了便是。 可是听见这孩子有些不客气的一句话,玉罗剎居然意外的没有生气,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只是下意识的放柔了语气,对叶言欢说道:“那……那我去换一件?” 说着,不仅是玉天宝,就连玉罗剎自己都有些惊呆了。叶言欢却是震断了手腕上绳子,只丢下一句“我去找小舅舅了,不理你了。”而后身影居然骤然在空气中消散。 她十分敏锐,方才的一剎那,叶言欢分明感受到了来自玉罗剎的杀机。她爹居然想要杀她,虽然知道各中缘由,但是小姑娘受了委屈的第一反应,当然是去寻小舅舅了。 这下,玉天宝是真的被吓住了。他下意识的去看他爹,却见玉罗剎惊得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想也不想的就随着那道身影而去。旁人或许不知,可是玉罗剎不会错认,方才那姑娘用的那一招,正是他们明教的不传之秘,是只有教主才会的——暗、尘、弥、散。 难道这真的是自己的孩子?玉罗剎心中一跳,赶忙追了出去。 叶言欢想要从大漠到白云城,就非得取道大安不可。她只能回到那个边陲小镇,去取自己的那代步工具。见到了她,那店小二一个激灵,连忙喊道:“哎呦陆大侠,不用了不用了,那姑娘回来了?” 陆?小言欢眉头一跳,果然见到一个身穿红色斗篷的四条眉毛的男人从楼上走了下来。他瞪了那小二一眼,道:“你难道在耍我?这西方魔教怎么可能是谁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地方?” 方才这小二说有个姑娘被西方魔教的少教主劫走了,想要托他打探一下,看有没有可能将人救出来,陆小凤深觉这件事棘手,不过到底这店家是他的朋友,他也不忍心看着一个小姑娘遭遇不幸,于是就说自己姑且帮忙打探一下。 然而还没有等他动身,这姑娘居然自己回来了。 小言欢在玉罗剎那里受了委屈,不过却也不会迁怒旁人,很容易想清楚各中缘由,她冲着店家微微拱手,表示感谢,而后对陆小凤说道:“陆小凤,哥……咳,西门吹雪在万梅山庄么?” 她的态度自然熟稔,问话问得理所应当。因为太过自然,以至于陆小凤下意识的就答道:“他平常又不爱出门,现下当然还是在万门山庄了。” 叶言欢点了点头,并未多言,只是对店家道:“那麻烦将我托您准备的东西给我罢,我马上就要上路。” “哎?哎哎哎?那个那位姑娘啊,万梅山庄里如今有个峨眉姑娘了,你确定你要去找西门吹雪?”陆小凤连忙喊道,说出来的话直接让叶言欢的脚步顿住。 一想起孙秀青,叶言欢的眉头皱的更紧了,她提了提自己的双剑——方才她用了暗尘弥散从西方魔教跑出来,却没忘了带着自己的剑。 “孙秀青,呵,一个不顾师父养育之恩,只想着小情小爱的女人罢了,我缘何因为她就不敢回家了?”叶言欢笑了起来,却更加有些不怒自威的感觉。 当了几年皇帝,这种表情她用的最是纯熟。在小姑娘看来,有些朝臣你跟他好言好语的商量是不行的,就非得吓唬着他们,他们才肯乖乖听话。 陆小凤被那句“回家”搅的一脑袋浆煳,却是反应奇快的跟上了叶言欢的脚步。他要去看西门的笑话,这样难得一见的热闹,他一定要看到。 叶言欢这一路辗转,却在半路上遇见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手中捧着是一块寒冰,寒冰之中有着一朵花的青年。他的眉眼叶言欢再熟悉不过,因为他们二人相伴着走过了无数个日日夜夜。 而就在叶言欢开始这段奇遇之前,他们两个还曾经交颈而眠。 那个青年看着她,忽然愣愣的将手手中的寒冰递了过来,他还没有说话,他身边的一个小女孩就已经惊道:“九哥,你这不是你好不容易冻住,回去要给沙曼的么?怎么会想要递给她?这女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沙曼。 叶言欢还真是没有听过这个名字,毕竟宫九是不会坦然告诉小言欢沙曼这个人是谁的。前世种种他对小言欢言明大半,唯有这一条,宫九死死地瞒了下来。 而如今,他没有和叶言欢有关的记忆,只是觉得这个女孩他无端亲近,下意识的就想要把自己身边的好东西给她。 第142页 叶言欢却是听出了那个小女孩话里的含义,也注意到这个小女孩言语之中的含酸。叶言欢也是想过,知道她家九哥哥的前世定然不缺少女子爱慕,不过知道是一回事,亲眼看见又是另一回事了。 情至深处,宫九恨不得将叶言欢周遭的空气都掌控住,所以叶言欢但凡对宫九有一丝一毫与他一般的情愫,就决然不可能大度无私。 没有办法对一个小女孩发火,也没有办法对一个只知道姓名的女子吃醋,叶言欢深深地看了宫九一眼,转身就往相反的方向走去。 宫九捧着那块被拒绝的寒冰,不觉就忘了用内力护体,不多时候,他的手中就覆上了一层白霜。 叶言欢虽然往相反的方向走去,却是不觉得回望了一眼,这一眼让她吓了一跳,三步并作两步的跑了过来,叶言欢拍掉了他手里的冰,直接将他的手捂进自己手里。可惜小姑娘的手太小,还是没有办法完全包住宫九的两只手,想了想,叶言欢索性将那人的手团进自己的怀里。 感受到指尖传来的心跳声,还有那渐渐回升的温度,宫九的手颤了颤。他有些结巴,头脑之中一片空白,平素的巧舌如簧和拿捏人心的技巧统统消失不见,他张了张嘴,好半天只能吐出一句话:“花坏了。” “花重要还是人重要?不就是要给那人的花么?值当你连手都不要了!”叶言欢狠狠瞪他,可是宫九分明看见小姑娘微红了眼眶。 下意识的将人往怀里拦,却被叶言欢骤然推开,小姑娘咬了咬唇,一字一句的说道:“不许靠近沙曼,还有,帮我去杀了皇帝,让白云城主不要做傻事,不许他和西门吹雪比剑,特别不许在紫禁之巅比。” 叶言欢说的每一件事都不容易,而且命令的特别理直气壮。宫九却是魔怔了一样的点头应下,只是他心头忽然升起一抹不安,他努力去抓叶言欢的手,急急道:“我答应你,你……”不要走。 只是他还没有说完,那原本已经握住的对方的手腕却忽然宛若细沙一般,顷刻之间,宫九的掌心空无一物。 他有些茫然的盯着自己的手,和追过来的玉罗剎和陆小凤面面相觑。 在层层叠叠床幔遮挡的大床之中,一个额角是血色梅花的小姑娘睁开了眼睛。脸贴着的是赤裸的胸膛,小姑娘毫不客气的就在那人锁骨上啃了一口,留下了潋滟的痕迹。 宫九睁开眼睛,却并没有急着从小姑娘牙口底下挣脱,他安抚性的摸了摸小言欢的脑袋,言语之中带出了几分笑意:“饿了?” “做了个可怕的梦。”梦里谁都不认识她,都要奔向惨烈的结局,而她却无可奈何。 “不怕。”宫九低头,却忽然在小姑娘的耳朵上咬了一口,然后暧昧的舔出啧啧水声。含着柔韧的耳骨,宫九轻笑:“因为啊,没有比九哥哥更可怕的存在了。” 说着,宫九用力将人揽入自己怀中,接着清早的冲动,开启了昏天黑地的休沐日中的旷日持久的又一场淫靡。 嗯,梦到自家小夫人眼睁睁的在自己面前消失的男人,果然很可怕呢。 作者有话要说:  超超超超长番外奉上~叔终于培训肥来了。 本文完结啦。下一篇《善哉善哉》,无花x魔教小妖女,邪僧和妖女神马的最配了~ 【将分享完结好看的言情小说以及耽美小说等,http://..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