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因为死不了所以只能长生了》 第1章 两个倒斗的。 “挖到砖了!” 黑暗之中,一个声音激动的说道,他腰间系着一根粗绳,头上戴着一盏头灯,手里握着一杆光嘴儿。 这墓埋得不深,仅仅挖了不到三米就挖到了拱砖,他们支起这口锅子到现在才过了两个钟头,时间还很充足。 他将挖出来的土用竹娄装着,示意上面的人往上提。 这是墓室常用的石灰砖,石灰砖具有良好的吸湿性和干燥性,用石灰砖搭墓室的历史往上可以追溯到汉朝。 “找对地方了。” 上面的人咧着嘴,露出一口大黄牙。 有石灰砖作拱顶,说明这极有可能是个有钱有地位的人的墓室,因为寻常老百姓的坟基本上都是挖个坑放个棺材就完事儿。 顶多就是找个风水先生看看地点和期会。 这里是红螺山山腰处,背山望河,是个不错的风水地。 他们花了十来天踩盘子找到的地方。 下面的人接着干活儿了,他小心的用光嘴儿沿着砖缝刮着石膏,因为年代久远,这石膏刮起来并不费劲。 等着刮了一点儿缝隙之后,他双手捏着这块砖往上提。 这是为了防止下面还有一层琉璃顶,如果暴力破坏的话,琉璃顶里头的火油遇空气就着,到时候他就得交代在这里了。 幸运的是这墓室没有这么高级的防盗装置,砖一提起来,看到下面的甬道之后,他心里重重的松了一口气,同时眼睛里充斥着惊喜。 “娘嘞,还是个火洞,发财了!” 他一脚将下面的拱砖往甬道里踹,抓着绳子爬到洞口坐着休息,熟练的掏出打火机来点燃一根烟。 之所以要等会儿才能下去,是因为这墓室长时间密封着,里头的空气已经变成了毒气,必须得等空气流通了才能下去。 洞分水火两种,所谓的火洞,就是密封性很好的墓穴,密封性不好渗了水的就叫做水洞。 这些年他们遇到的十个有八个都是水洞,进去十分难受不说,还得担心支好的锅子随时会塌掉。 而火洞就意味着这个斗密封性很好,里面的水头在无氧的环境下能保存得很好,拿出去的生坑货就能卖个高价。 所以他才会这么激动。 “别高兴得太早,谁知道是不是头回接客的雏儿,能剩点儿地鼠地龙就不错了。” 另一个人平静的说道,这年头早已不是当初那遍地是大墓的时候了,就算他们现在运气好逮到一个,说不定在之前就已经有人捷足先登了。 还可能不止一拨呢。 这年头,盗墓贼比老鼠都来得勤。 讲到这里,两人都有点儿沉默了。 想起以前种种的经历,都叹了口气,之前的兴奋也平淡了许多。 和其他同行搭伙儿不同,他们是亲兄弟,其信任程度远超前者,不会有吃私的行为,也不用担心被对方做成地仙儿,所以才能安全的过了这么多年。 性格比较沉稳的是大哥,这个斗就是他先发现的,在踩盘子的时候,他无意间在这里发现了沙砾石。 应该是前段时间下雨冲刷出来的,这玩意儿对于倒斗这一行来说就是路标,因为这种材料可以用来改水,人为制造一处更小的风水地。 这也就意味着底下可能埋着个王公贵族,最差也是富商大贾。 等了近半小时之后,老大点燃一个火把扔了下去。 黑暗中,火把依旧熊熊燃烧着。 “干活儿。” 两兄弟对视一眼,依次沿着这盗洞往下滑,很顺利的就来到了甬道之中。 他们技术过硬,一下子就挖到了甬道头子这里。 整个墓道并不长,头灯照射过去一眼就能看到尽头处的主墓室,里头摆放着一口棺材。 这墓道也就十米左右,上面没有壁画刻字,无法了解这墓室主人是谁。 两人一步一个脚印往里走,防止触发什么机关,一路上相安无事。 越往里头走两人眼中的兴奋越浓,这墓道除了他们挖下来的地方之外,其他地方没有受到丝毫破坏。 这意味着如果没有人直接将盗洞打在主墓室海底捞月的话,那他们极有可能就是头一个下来这坑里的。 过了很久他们才来到这墓道的尽头,让两人疑惑的是,这坑里只有孤零零的一间主墓室。 按正常逻辑来说,既然都用沙砾石改水了,还修了墓道穹顶,那这墓室高低也得按照活人家宅来设计才对。 无论其规模大小,主室后室和耳室这些应该都是标配。 可这就这么一个主墓室,一眼就能望到头了。 有点不合常理。 “说不定主人家为人低调,特意这么安排的。” 老二安慰着大哥,但自己心里也有些失落了。 要真是这样的话,那这坑里可能就没什么好东西了。 “贼不走空,看看再说。” 老大点点头,虽然有点不甘心,但贵重的陪葬品一般都放在棺材里头的。 即便没有贵重的陪葬品,但很多人死了之后,家里人也会放一两件生前随身的小东西在死者身上。 要是墓主年代久远,这些小东西也能管不少钱的。 墓室面积并不大,只有几个平方,而且很干燥,一副棺材摆在正中间,此时两人正沿着棺材仔细查看着。 最后的临门一脚看似简单但也有可能危机重重。 按照多年的经验,说不定会有弩机,只要他们一打开这个棺盖,就有两只黑黝黝的断箭朝他们面门射来,让人防不胜防。 “这里有字儿!” 老大检查的更加细致一些,在看完自己这边之后他又绕到老二那边去看,这份小心让他们躲过了很多危险,发了一笔小财。 就在棺盖下方突出来的边上,用刀刻着两个极小的隶字。 无银。 “妈的被耍了,花半个月挖到个穷鬼,估计钱都用来修这墓了!” 老二看见这俩字儿,顿时骂骂咧咧的说道,很明显他们这是被墓主给狠狠的耍了一道。 “别急,仔细瞧瞧,这可是楠木!” 老大咧嘴一笑,他反而不这么认为。 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么? “有点儿不对,这盒子没上锁的。” 老二这才发现了这棺材的异常。 正常的棺材,别说棺材了,就算是个装尸体的木头盒子,边上都会钉上棺钉,少的有七颗,多的有七七四十九颗。 而他们眼前的这口棺材,竟然没有棺钉! 二人对视良久,最后默契的掌着棺盖子同时用寸劲往后推,然后立刻躲避。 没有预想中的暗箭,但当两盏头灯同时照向棺材里的时候,都下意识的往后猛退了一步。 这棺材里头竟然躺着一个人! 不是一具尸体,看上去就像活生生的人! 即便是有着丰富倒斗经验的二人,对于眼前这一幕仍旧头皮一麻。 尸体这个东西,他们这些年见过的没有十具也有八具了,基本上都是一堆白骨加一件寿衣,顶多挂层皮。 但像这样的尸体他们还是头一次见。 如果不是已经盯了半个月了,他们会以为这尸体是刚断气的,因为他就和活人没什么区别,就好像睡着了一样! 咽口水的声音在这落针可闻的墓室里如同惊雷,老大眼疾手快,一把糯米就扔了过去。 过了好一会儿的功夫,两人这才重重的松了一口气。 虽然小说里的盗墓都是光怪陆离的,但真正的倒斗完全就是个力气活儿,顶多也就是和机关斗智斗勇。 要这世上真有僵尸或鬼,那他们可能死了七八回了。 “狗日的,第一次见这样的腊肉,差点儿没给老子吓破胆。” 老二骂骂咧咧的说道,声音提高了几分壮胆。 两人这才合力将棺材盖推到地上。 里头的尸体现出全貌,看样子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他的穿戴整齐,寿衣材质也极为考究,一点儿没有破损的迹象。 正如两人先前所预料,棺材里没有陪葬品。 “大哥,最近手头紧,借点儿钱花花,等我俩下去了再还。” 老大轻声说着吉利话,两人快速换上橡胶手套防止破伤风,一人沿着尸体一边细致摸索起来。 有的陪葬品是佩戴在死者身上的,穿着寿衣看不见,得下手去摸。 “俩地龙。” 老大摸到了两锭银锭。 “山根!” 老二摸索了一阵,在尸体腰间摸到了一块白玉佩,这玉通体无杂色,灯光照射下晶莹剔透,模样看上去像个玉韘。 两人从头到脚,就翻出来这么些东西。 “要不要看看嘴里?” 老二笑着说道。 尸体长年不腐,那是嘴里含着夜明珠吊着那口气,这种说法在盗墓小说中屡见不鲜。 而这具尸体可一点儿没腐烂。 头灯再次照射向棺材头,两人不约而同大叫着往后退! 这尸体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睁开了眼睛,就这么直愣愣的看着他们呢! 第2章 一个活了两千多年的人。 月缺朝西,这是上弦月,快上半月满月了。 一阵风吹来,李安二指轻点,准确夹住了空中掉落下来的一片落叶。 这是银杏叶子,一半青一半黄,这是在七月。 八月的银杏叶已经是片片金黄了,显然还没到时候。 “这两天是立秋啊……” 李安双手负于身后呢喃自语,扔下树叶又抬头望月。 从这明月高度来看,这会儿是寅卯交接的时刻,以京城这里的位置,再过一个时辰,天就要亮了。 又一次呼吸到了新鲜空气,李安笑了笑,心情格外不错。 至于那两位找他借钱的后生,已经被他装进棺材里了,以楠木为葬,算是他们的福气了。 希望下辈子不要再干这一行了吧。 他花了小半个时辰的功夫将土填了回去,又在旁边的柳树上做了个记号,看了看方向,抬脚迈步朝着山下走去。 没过一会儿的功夫他就踩上了山间的石阶。 这…… 应该是电灯吧? 李安心里思索着,既熟悉又陌生,按照他的记忆,电灯应该有一条长长的电线牵着的,而这只有一根根的杆子,没看到线。 这灯沿着下山的石阶每隔一段就有一根,一直连绵到了山下,远远的看过去,这些电灯组成了一条条光线。 现在的老百姓日子是越过越好了,灯都安放在路边来了,李安心里感叹着。 以前半夜赶路都是借着火把和月色,电灯这东西,是从西方拿回来的,只有皇宫里才有资格用。 为了能用上电灯,朝廷专门成立了一个西苑电灯公所,长长的电线从公所延伸到皇宫里,李安以前时常出入紫禁城,所以对这东西并不陌生。 只是这密密麻麻的全是电灯,得多大的公所才供得起?要知道以前的公所每天晚上需要烧一大堆的煤。 想要同时供这么多的电,一晚上不得烧掉一座煤山啊? 心里感叹着,李安沿着石阶往下走,这石阶还是以前的石阶,不过新修了一下,平整了很多,也宽了不少。 他记得这山顶上有几座寺庙的。 还没走到山脚,远远的他就看到一座高塔树立在视线尽头。 那是什么塔?! 李安心里疑惑,从这个距离来看,那塔起码有二十丈那么高,更别说它的模样还很奇怪,方方正正的! 在他的记忆中,即便是京城最高的寺塔也没有高,那里头得供多少佛? 大千世界一共才一万来尊佛,全部供里头都绰绰有余吧? 很快他便来到了山脚下。 然后他又愣住了。 这路面是用何种材料所制,竟然如此坚硬平整,从这颜色来看,这可不是石灰砖,也不是青石板。 一点缝隙没有。 而且宽度还比京城的官马大道宽了倍数! 更神奇的是还有修建在天上的路! 李安看着那由一根根巨大石柱支撑在天上的路啧啧称奇。 莫非他这一次竟睡了上千年? 如今又是谁在当家? 李安心里思索着,不管如何,先找到人家再说。 一路沿着大道边上走,远处一座座高塔鳞次栉比,他现在已经有些见怪不怪了,而如今吸引他注意力的,是由远而近的两道光柱。 这光柱的速度很快,没过一会儿便来到了李安对面的路上,接着又呼啸而去,他回头望去,很快便消失在了视野之中。 这……应该是汽车吧? 竟然能跑这么快了,李安心里感叹,他当然知道汽车。 这东西最开始也是从西方国家买过来的,最开始皇宫里头有几辆,没有蓬顶,只能天气好的时候开。 到了后来溥仪大一点儿了之后,京城里才有了刚刚他看到的那种方方正正铁壳子的汽车。 那会儿溥仪抓着司机的辫子坐在车里,在官马大道上横冲直撞,不过那速度可没这么快,他都能跑得过。 不知道那辆车里头坐着的人什么来头? 皇亲国戚还是达官显贵?又或者哪个国家来使? 毕竟普通老百姓可坐不上这么名贵的东西,看这方向是朝着紫禁城去的,难道是赶着上早朝? 那确实得开快一点儿,毕竟这里距离紫禁城还有上百里路,就这速度一时半会儿也到不了。 “路安*?” 最后那字儿不认识,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这应该是块路牌,得反着念。 不过对于这个地方他也不熟悉,以前他住在京城里头,这里距离京城还有六个时辰的脚程,就算骑马也要两个时辰的。 以前这边就是个小村子而已。 沿着大路走着走着他就拐到了一个岔路里,很快他便看到了一个石牌坊。 上面写着陈家村。 这里以前确实整个村子都是姓陈的来着。 不过以前可没有这么大的石牌坊,就是个路碑而已,里头也就二十几户人家。 但现在不一样了,石牌坊后面,大道两边沿着排下去的,是一栋栋七八丈的高楼,下面沿街的都是铺子。 这些应该都是老百姓们住的房子了,就和以前的阁楼差不多,不过现在修成这种四四方方的了。 那这么说来,刚刚看到的那些二十来丈高的,其实也是拿来住人的了? 那得多有钱才能住那么大的宅子! 以前的富商大贾们住宅子,都是往宽了修,没有往高了叠的,毕竟那样的话不明摆着告诉朝廷他有钱么? 以前有钱人家往宽了修,都得偷摸的,不敢太张扬。 这变化也太大了,比李安前面十几次的苏醒加起来的变化都来得大了。 按照以往的经验,他每次苏醒过来之后,第一时间是到最近的村子里去,熟悉熟悉当前的形势。 例如皇帝是谁姓啥,年号是什么,自己睡了多少个年头了等等。 同时他也会在集市上换点儿钱,然后往城里走,住店等着城门楼的寻人告示找他就行了。 方便得很,毕竟银子可是硬通货,在哪个年代都是用得上的,所以他每次沉睡的时候都会在身上带两腚银子,就是这个原因。 可现在,面对这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第一时间有点儿拿不准了。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他好歹是活了两千多年的人,又怎么会因为这样的情况就手足无措了呢? 第3章 银子怎么换钱啊? 不急不缓的走在路上,李安好奇的环顾四周,他好歹也算是见多识广,如今这种局面虽然让他感到陌生,但还不至于就此慌乱。 大概是这天还没有亮的缘故,街道上瞧不见一个行人,不过路边偶尔会有一辆小汽车路过。 他不得不感叹现在的这些官员们,时间观念可真差。 就算这小汽车能跑这么快,可这里距离紫禁城还有这么远,等到了天都大亮了,还能赶得上早朝么? 小心被皇帝老儿一个不高兴要了脑袋。 又走了一会儿之后,他终于看到了一户开着门的人家了。 高高的屉笼里喷着白茫茫的热气,李安就站在铺子对面安静的看着。 这应该就是个早点铺子,和以前的早点铺子差不离。 以前京城里的老百姓们,早饭基本上就是一碗热气腾腾的糊糊就完事儿,手里头再有点儿闲钱的,可以要个大烙饼。 吃一半,留一半晚一些吃。 一些当差的或者做生意的,手里头钱多一些,早饭吃得也就更好一些,热糊糊变成了炒肝儿,烙饼换成芝麻烧饼。 更有钱的就会多一些苏造肉和杏仁茶。 不晓得那屉笼里蒸的是个啥? 李安心里想着,想尝尝滋味儿,饿倒是不饿,他根本没有饿这种感觉。 只可惜的是他手上没有铜钱,因为铜钱有时候分朝代使的,有时候过了朝代拿出来用不了,所以他根本没有准备。 不晓得如今使的什么钱? 银子倒是有两锭,但这么小个早点铺子,怕是找不开的。 如今最稳妥的办法就是等当铺开门了,他拿着银子去换成铜钱,买身衣裳和吃的。 现在嘛,就只能干看着了。 不过他这一路走来,没见到街边上有当铺的,或许是天还没亮,旗子还没挂出来,所以他只能等到天亮了再说。 就这么站着过了好久,直到天开始蒙蒙亮了,街边的铺子也陆陆续续的开门了。 李安刚准备抬脚去找找当铺,就看到那早点铺子的妇人手里拿着两个白面馒头朝他走过来了。 李安没说话,妇人二话不说直接把两个馒头放到他手中。 “早上天凉,吃点儿热乎的暖和一下,现在的年轻人啊,不吃早饭,年纪大了容易落下病根儿的。” 老板娘笑呵呵的说道,她早就看到这个年轻人了,就这么站在这里看着她这铺子快一个钟头了。 他应该走了很长的路,也不知道从哪儿来的,裤腿和鞋子都看着湿漉漉的,可能身上没什么钱,舍不得买早饭吃,只能干瞅着。 如今的年轻人啊,生活压力太大了,一点儿也不容易。 老板娘看着眼前这年轻人,想到了自己那刚毕业的姑娘,心里叹了口气,给两个馒头算发发善心了,反正她每天都能剩一些的,这玩意儿值不了几个钱。 李安看着手里这热乎乎的白面馒头,心里有些诧异。 这可是稀罕东西,以前老百姓们可吃不上这白面馒头的。 慈禧那老太婆还在世的时候,赔给了西方国家几座山的银子,导致老百姓们手里头银子很少。 康熙那小子当皇帝的时候,一两纹银可以换八百文铜钱,到了慈禧这里直接翻了个番能换一千六百文了。 可就算那个时候,两文钱就能买一碗热糊糊,而白面馒头要花六文钱。 普通老百姓一天都花不到十文钱的。 没想到这妇人竟如此大方,一出手就送给他两个白面馒头,看这馒头的品相和个头,应该还是屉笼中间那两个。 从她的表情来看,好像这东西并不值钱了? 在他的认识里,粮食,那一直都是很珍贵的东西,年年打仗都是为了粮食。 寻常老百姓要是遇上了灾荒,老天爷不保佑,那饿死的就会不计其数了。 看来如今的老百姓们日子过得越来越好了,李安欣慰的想着。 “群演吧?也不容易,挣的都是汗水钱。” 老板娘笑着说道,他们这边住着很多在影视基地当群演的,所以对这东西并不陌生。 看这年轻人这打扮,黑衣黑裤黑鞋子黑帽子,跟个寿衣似的,她就知道是个群演了。 毕竟正常人不这么穿。 看着风格迥异,但她已经见多不怪了,她还见过皇帝蹬单车的呢。 李安张了张嘴,啊啊了两声。 这妇人说的话她大多听得懂,带了点儿以前京城人的口音,就是其中的名词他暂时整不明白。 “不会说话啊?” 老板娘愣了一下,没好意思说他是个哑巴。 李安点了点头。 这是他多年的经验,每个年份都有些文化上的差异,有时候可能会祸从口出。 当年他问了句猪肉怎么卖差点儿被拖去衙门杖打了。 后来他索性每次醒来先装一段时间哑巴,这招好使得很,不仅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烦,还能获得一些同情。 不少人知道他是个哑巴之后都愿意帮点小忙,就和眼前这妇人一样。 知道他是哑巴之后,又转身回去从铺子里给拿了杯豆浆给他。 “不用觉得丢人,有的人混吃等死,还不如你一个不会说话的有本事呢!” “以后你每天早上来我这儿,准有馒头豆浆给你!” “残疾人补助你去申请了没有?听说每个月都有几百块钱呢,咱们国家现在富裕起来了,政府也事事都替咱们老百姓想着呢!” 在得知他是个哑巴之后,这妇人明显比刚刚更加热情了,噼里啪啦讲了一大堆,李安只能听得懂个大概意思,只是点点头。 不过幸好的是天越来越亮,铺子里有了客人买东西,老板娘叮嘱李安趁热吃,这才赶忙回去做生意了。 李安一个人坐在马路牙子上,喝着豆浆啃着馒头,他发现了一些问题。 这些高楼好像不是一户人住,他看到不少人从一个宅子里走出来,看面相穿着打扮就不是一家子人。 应该类似于湘西土楼那种,不过不是圆的,而是修成了方的,因为方的更好排在一起。 小汽车也不是达官显贵才能开,他看到路上来来往往的全是小汽车,还有个停在早点铺门口买馒头,和他一样坐在马路牙子上啃的。 达官显贵显然不会放下身段这么做。 但更让他好奇的是,这些人买东西怎么不付钱? 就拿个发光的小盒子晃一下就行了? 人人都有个发光的小盒子。 现在已经不用钱吃白食了? 李安想了想觉得不可能,要是买东西不用代价,那没人愿意干活儿了。 这只能说明这钱他看不见。 看不见的钱,他用银子怎么换? ………… 第4章 演员和电影。 “诶哥们儿,你也是个群演啊?” “你这身行头,怎么着也得是个中特吧?不对,你该不会是大特?” 这边李安啃完两个馒头,正坐在马路牙子上喝着豆浆,心里思索着下一步应该怎么办的时候,旁边响起了一个声音。 “哪个工会的?带带老弟我呗?” 年轻人又说道,看向李安的眼神中充斥着羡慕。 能把剧组道具带回家里去的,那一般都是跟组的长期演员,不像他这种群演,每天得自己找活儿干。 而且看这身行头的材质,一看就不普通,这人说不定是个特约演员,而他的梦想,就是当个特约演员。 李安没有说话。 群演,刚刚那妇人也说过这个词,还说是挣汗水钱的,那应该就是个辛苦活。 大概和以前的脚夫差不离,既然是脚夫,那这个人羡慕个啥? 那不是有力气就能干的么? 至于后面的,他就听不懂了,什么中特大特的,工会又是个甚?他倒是听过商会这个词。 “耗子,你带一带他吧,他不会说话。” 老板娘卖完了一拨客人,抬头来看向这边,然后对着年轻人说了一句。 “额……” 王浩哑口无言,没想到自己看走眼了,这哥们儿竟然是个哑巴,那就肯定不是特约演员了。 所谓的小特中特大特,就是对特约演员的分级,而群演想要当上特约演员是需要考试的,最起码得会念台词。 没有台词顶多只能当个替身演员。 “哪个工会的哥们儿?我说不定知道呢。” 王浩开口问道,长得倒是比他帅了一丢丢,只可惜了是个哑巴。 李安摇了摇头,这人大概是问他在哪个帮派干活儿,脚夫也是有帮派的,有的地方想要当脚夫还得拜码头。 “连工会都没进啊……” 王浩摇摇头,自己又看走眼了,得,连个群演都不是。 因为这年头想要当群演,就必须要加入某个演员工会才行,如今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在基地门口等着就有活儿的年代了。 首先你得要进工会,工会给你办群演证,你拿着证才能进入影视基地的群演中心。 发工资也得经过工会这边发。 剧组要招群演会直接通知工会,由工会在自己手底下找足够数量的人去,这样剧组可以提前找人,比较方便。 而没有工会,自然也就不是群演了,敢情只是个coser。 “想不想当一天群演试试?各种服装免费cos,工资虽然不高,但是管饭!更重要的是不用说话就能干!” 王浩想了想说道,他有了个法子。 他和朋友本来昨晚在群里抢了个剧组群演的活儿,结果那小子今天闹肚子去不了,群演证还在他手上呢,他还没来得及和群头说。 正好可以让这哥们儿顶上去。 他不仅帮了这哥们儿,自己也解决了问题,双赢啊! 这也算关爱残疾同志了吧?这么一想他感觉自己胸前的红领巾更加鲜艳了。 李安思索了一番,最后点了点头,他没全听懂,但也了解了个大概意思。 这人在问他要不要跟着去当一天那个什么群演,有工钱拿,还管饭,不用说话也能干。 如今他正好屁事儿没有,可以跟着这孩子去长长见识,有人带总比自己一个人摸索来得好。 “那行,今天我俩的角色是大铠,就是穿个铠甲假装士兵干仗的,随便比划一下往地上一躺就完事儿。” 王浩一边嚼着烧麦一边和李安解释道,来到自己擅长的领域,这种感觉真不错啊,有种大哥带小弟讨生活的感觉了。 “先等车,我们坐公交去影视基地,就是我们群演每天干活儿的地方。” 他知道这人不会讲话,所以便主动给他介绍起群演这个职业来,看他这一脸认真的表情,心里更有成就感了。 李安点了点头,影视基地? 大概是什么码头仓库的名字。 “而且我们今天去的这个剧组还不错,听说是个大剧组,有明星演员,是个很出名的电影。”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盒饭肯定不会差!” 王浩笑呵呵的说道,和其他群演一样,他也想自己有朝一日能一炮而红,这并不是没可能的,毕竟当年宝强哥不就这样出名的么? 不过他还算比较脚踏实地的一类型,目前正在努力准备特约群演的考试,争取能先考上小特再说。 虽然他已经考了两次都没过,但正所谓好事儿多磨嘛。 ………… 演员? 电影? 原来如此,李安心里思索着,他当然知道电影了。 他以为群演就是什么仓库码头卸货的脚夫,没想到就是拍电影的演员。 在慈禧七十寿宴的时候,他应邀参加,当时几个外国人就在慈禧寿宴上放过电影,和皮影戏差不多,但不用人站在幕布后头,只需要用个大铁盒子摇,幕布上就能出现画面。 只是那铁盒子摇到一半突然冒烟儿起火了,给慈禧吓了一跳,当天就下令整个京城不准出现电影这个东西。 不过很多达官显贵还是会偷偷请人在自己家里头放电影,以彰显自己的优越感。 这些达官显贵手握重权,慈禧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后来这命令没过几年就作废了。 李安还记得以前京城前门楼子外面放过一部名字叫做《定军山》的电影,当时整个前门楼子外面的大坝子围得水泄不通。 那里头扮演曹孟德刘玄德的角儿,就被称作演员,和戏子一个意思。 “公交到了,走吧。” 王浩看了看由远而近的公交车,站起身拍了拍屁股说道,李安跟着他一起上了这大铁盒子汽车。 这会儿车上没什么人,两人找了个后面的座位坐下。 “还有一个小时才能到,先眯一会儿吧。” 说完王浩就靠在椅子上闭上了眼睛。 李安不想睡,他都睡了这么多年了。 汽车走走停停,车上人越来越多,最后没有座位了只能站着,大家自顾自低头把玩着铁盒子,要么就像王浩一样坐着睡觉。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车上广播响起了中影基地到站的声音,这是终点站,所有人都准备下车。 李安看这小子睡得口水都下来了,拍了拍他肩膀。 “啊?到了啊?” “走吧下车。” 王浩擦了擦口水,下了车带着李安在人群里穿梭,很快就来到了影视基地大门口。 第5章 卖艺。 “王浩!” “这儿呢!” 王浩拍了拍李安的肩膀,将林海的群演证交到他的手中,自己则是往前去,站在一小堆人里面。 这是个大工会,每天接很多剧组的群演活儿,所以点名的时候得分成好几拨。 “林海!” 李安立刻举起手来,有模有样的朝着王浩那边走过去,原来这小子叫王浩。 很快人就集合完毕了,原来拍个电影要这么大阵仗,他们这一拨估摸着有五十个人。 接着,李安就跟着王浩一起进了影视基地里头,负责人将他们带到了一辆大卡车面前,开始排队领取今天的道具服。 很快就轮到了他们俩。 这铠甲很轻,看上去像是制式大汉玄甲,不过少了个护肩,而且做工也很粗糙。 靴子就在旁边地上大家自己挑,王浩抢在人前进去翻翻捡捡的,终于在一堆脏乱的鞋堆里翻到两双成色看上去比较新的。 到了棚子里头换好衣服,所有人开始排队等着化妆了。 一般这个点进组的基本上都没有早饭了。 所谓的化妆不过就是在脸上抹点儿东西就完事儿,因为戴着帽子所以不用粘头发,快得很。 “一会儿我和副导演说一下,你直接演尸体就行了。” 王浩一边带着李安去摄影棚一边说道。 这摄影棚很大,搭有绿布,不愧是大制作,里头还修建了一面城墙,一般要用到绿布的都是要做特效的。 副导演开始给大家安排工作。 几十号人里面哪些要干啥做个分工,王浩又抢到了一个有镜头的戏份。 在他的争取下,李安直接演尸体,躺着不动就行,这简直就是他的本职工作。 接下来的时间就是休息一会儿等导演开始。 李安摸了摸旁边的投石机,又看了看上面插着的汉字旗,摇了摇头。 投石车这玩意儿他很熟悉,在大汉的时候还没有那么厉害,也没有这么大的车轮,需要八个人抬过去,下面要用大石块压着防止翻倒。 这种带轮子的是三国鼎立时候才有的,当时曹军攻打袁军,第一次出现这种带轮子的投石车,袁军就是被这种投石车给打败的。 这玩意儿压杆的时候声音很大噼里啪啦响,所以在当时被叫做霹雳车。 一炷香之后,导演就喊开始了,这个镜头是打仗结束后的镜头,来来回回咔了好几遍,李安躺就躺了一个上午。 “咋样,这活儿轻松吧?还管饭,这大剧组就是不一样啊,盒饭相当不错,还有鸡腿!” 王浩一屁股坐下来,他演的是一个伤员,扯着嗓子喊了一上午,这会儿嗓子都有点儿哑了。 中午放饭,午饭是一个鸡腿一个肉菜两个素,再加一碗汤。 李安没什么胃口,他根本感觉不到饿,不吃饭也死不了,而且他记忆里吃饭也没有这么早。 以前老百姓们一天就吃两顿饭,早上一顿下午一顿,有钱人家会有吃茶的习惯,穷人家没那条件,顶多兜里揣半块烙饼,饿了的时候就着水吃一口。 “午休时间一个半小时,一会儿咱们看美女去。” 王浩一边啃着鸡腿一边含糊不清的说道。 影视基地里最不缺的就是美女,在这里你能看到各式各样的美女,质量比大街上要高不少,能讨个当老婆想想都美得很。 万一运气好还能碰到明星呢! 李安不紧不慢的吃着饭,他想着去哪儿找本字书来看,因为有很多字他看不懂。 但王浩哪管你这么多,三两下刨完就催着李安抓紧时间,午休时间就这么多,大好光阴可不要浪费。 年轻就是好,一天到晚使不完的牛劲儿,李安心里感叹。 中影基地在京城属于大型影视基地了,里面剧组很多,还作为景点售票供游客来参观旅游。 这两年短视频火起来了,还有不少小团队进来拍素材。 李安对这里感觉比较自然,因为这里头有很多仿古建筑。 有明清时期的,也有民国时候的街道,不过他虽然也经历过民国,但京城那时候没有这种街道,所以有些陌生。 至于美女,那确实挺多的,如今老百姓们生活好了,城里头的姑娘不用干农活,各个长得白白净净的。 没走一会儿就看见前面不远处围着一堆人,穿着打扮各式各样,有和他们一样的群演,也有来这儿旅游的游客。 人群里传来了阵阵乐声。 他们也走过去看热闹。 这是筝弹奏出来的音,李安还没靠近就听出来了,不过曲子他没听过,倒也还凑活。 人群中,一个姑娘身穿华服面带纱巾挽着秀簪,面前摆着一把筝正在弹奏,李安个子比较高,所以很轻松就能看见里面。 一个人举着一坨黑乎乎的东西在围着她转。 周围人都举着发光的铁盒子对着她,就好像早上的时候大家在早点铺子买吃食那样。 没想到现在连卖艺也这么方便了,人们通过这发光的铁盒子,向这卖艺的姑娘施舍钱财,用不着姑娘再起身拿个碗挨个要了。 李安没想到的是竟然有这么多人愿意施舍钱财,看来如今的老百姓们生活是越来越好了。 以前卖艺耍杂都挣不了几个钱,一场下来也就能要个十几文钱,运气好碰到有钱的主才能见到碎银子。 不过李安还是摇了摇头。 “咋了?不好看?” “别看就这样儿的,滤镜一开都是大美女!” 王浩小声说道,他看见李安这一边看着一边摇头的,以为是嫌弃人家丑。 好吧这姑娘长得是有点儿不太好看。 没想到这哥们儿还是摇了摇头。 “咋的,弹的不好听?” 王浩看他又摇头。 这下子李安点头了。 确实不好听,因为有杂音。 且先不说指法,就连扫弦也很僵硬,就这水平也敢出来卖艺,遇到个懂行的要被笑话的。 “看不出来,你还会弹古筝呢?” 王浩诧异的看着李安,这哥们儿竟然还会这玩意儿? 李安点了点头,原来现在也叫筝,他当然会,不过弹得少,以前这玩意儿大家闺秀喜欢弹,他们这种老爷们儿耍琴的多。 “可以啊哥们儿,你这模样也不差,要不你也整个古装开个直播,保证比群演来钱快。” 王浩笑着说道。 第6章 贰零贰叁年。 “嚯,终于干完这一天了,走,回家去。” 王浩揉着自己发酸的胳膊腿儿说道,他今天的工作比较累,干嚎了一天了都。 “只可惜没加班,就拿了个保底。” 王浩接着说道,群演的工作时间是固定的,超过下午五点就算加班。 加一个小时给二十,第二个小时算四十,第三个小时算八十。 呈倍数增加的。 所以群演想要赚到钱,就必须得加班,但加班也得有班加,剧组们每天的戏份都是提前安排好的,轻易不会加班,除非特别赶时间才会加班。 一般上半年不会怎么加班,下半年加班的比较多,主要是赶档期。 两人站在基地门口公交站等公交。 老实说群演的工作比脚夫轻松多了,李安只不过是躺了一个上午,又站了一个下午,这就收工了。 一天的工资是两百块。 “虽说今天是带你来体验一下的,但工钱我还是会给你,你手机呢?我扫给你。” 王浩不紧不慢的说道,掏出手机来准备给这哥们儿算今天的工资。 李安摇了摇头,原来这发光的铁盒子叫手机。 “你手机呢?” 李安比划了个手势。 “被偷了?这些人真是不学好。” 王浩摇摇头叹了一口气。 “算了,我回头给你现金。” “不过哥们儿,你家境应该不差吧?” 王浩想了想说道,这哥们儿会弹古筝,这衣服质地也不错,一看就是高定,可以推断出他的家庭条件并不差。 李安点点头。 “那你咋变成这样了?” 王浩好奇的问道。 李安比划了个手势。 “偷跑出来的?” 王浩看他这手势猜测。 李安点点头。 “那你家住哪儿啊?” 王浩好奇的看着他。 李安看了看公交车站牌上的地图,指了个地方。 他以前就住在紫禁城旁边。 “我靠,市中心?!” 王浩看着李安手指的方向,那他娘的不是市中心吗? 果然是有钱人! 该不会是哪个公子哥受不了佣人成天跟在屁股后头所以偷跑出来的吧? 作为一个职业群演,他的内心戏是足够丰富的。 李安笑了笑点点头,他以前是在那边有套宅子,现在不晓得还在不在了。 “你要我送你回去么?还是跟我玩儿几天,玩儿够了再回去?” 王浩眼睛滴溜溜一转,立马就来了主意。 要是他把这位爷伺候好了,等这位爷回家去了,随手给他个十万八万的,那自己不就发达了?! 李安比划了个手势,他知道这小子心里头在想啥,不过这也没事,等他联系上了家臣之后,给他一点儿钱就是了。 也算是作为报答。 这小孩儿人不坏的。 “那走吧,晚上上我家睡去,就怕你住不习惯。” 王浩拍了拍李安肩膀说道,两人坐上了回去的公交车。 半个时辰过后,他们又回到了早点铺子这里,这会儿铺子已经关门了。 “走,下馆子!” 王浩大手一挥豪气的说道,带着李安沿着街道走,很快就来到了一家苍蝇馆子。 看样子他是这家老熟客了,进门便招呼老板炒菜。 李安站在墙边,一旁的挂历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这是一本老式的挂历,方方正正的厚厚一叠,如今已经被撕了过半。 上面的字李安大多看得懂,他算得没错,过两天就是立秋了。 不过他的注意力放在了日历排头处,上面写着贰零贰叁年。 贰零贰叁年?! 这是什么年号? 从汉武帝登基开始,读书人写日期,基本上就是按照年号来写的,等到下一个皇帝登基了,再改个年号。 皇帝登基了多少年就写多少年。 例如玄烨登基,改年号为康熙,读书人写日期,玄烨登基那一年就写康熙元年,登基了十年就写康熙十年。 民间称呼皇帝的时候,就用年号来称呼,比如玄烨就叫康熙皇帝。 还有皇帝叫贰零贰的? 怪得很,李安心里思索着。 “干啥?过来吃饭啊。” 很快几个菜就上了桌,王浩叫李安过来吃饭,今天的晚饭两菜一汤,夫妻肺片加蒜苔炒肉,还有一个鱼头豆腐汤。 要按照他平常时候,基本上就是点个炒粉炒面打包回去吃了。 今天认识了新朋友,所以大方一些。 “我刚和林海打过电话了,这几天他都不上班,你可以顶替他,到时候我会把工资给你,这一点你可以放心。” 王浩一边吃着一边说道。 这年头群演的工资都是按月发的,剧组找工会要多少人,就给工会统一算钱,然后工会抽成过后给当天工作的群演算钱。 到了十五号统计完了直接一次性打到群演的工资卡里。 这样不用每天算钱,方便得很。 李安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这小子扣了他薪水他也没啥意见,反正自己又饿不死。 就是不知道家臣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他? 以前他和家臣之间的联系,一般都是家臣在知道他苏醒了之后,派人去城门口贴寻人告示。 那会儿告示一般都贴在城门口的,李安只需要去城门口就能轻松的看到,然后把告示撕下来,按照上面的地址去找人就行了。 这就是他为什么会在那柳树上做个记号,等家臣看到了,自然就会去贴告示了。 按照以往的经验来看,不会超过七天就能看见的,但现在他不确定了。 因为没有城门楼子了,这个村儿只有个石牌坊,他今天一早看过了,上面干干净净的,没人贴告示,说明那不是贴告示的地方。 这集市连个城墙都没有,他去哪里找告示? 这是第一个,第二个就是他需要知道,自己沉睡了多少年,这些年又发生了什么大事。 “爽!” 王浩吃饱喝足,拍了拍肚子扫码结账。 “走,溜一会儿。” 两人出了苍蝇馆子,现在时间还早,所以他打算转悠转悠消消食,顺便给这哥们儿买点儿一次性的生活用品。 戌亥相接,又恰逢立秋,白日的暑气渐消,入夜的凉意缓入,是一天中最舒服的时候,大街上来来往往的都是逛街的人。 很快,李安就找到了自己想要找的地方,门头上写着新华书店四个字。 卖书的地方,他可以在里面找自己想要的东西。 于是乎他拍了拍王浩的肩膀,抬脚朝着书店走了过去。 第7章 才过了百年? 店里头有不少人,大多都是学生,大家都在安静的看书,这年头参加工作的人很少会来书店,打发时间一个手机足够用了。 这卖书的铺子竟然能让人随便翻看,以前可没有这样的好事儿。 那会儿书坊的掌柜盯客人跟盯贼一样,大概瞅一眼可以,但细瞧肯定不行,买回去你想咋看咋看,撕下来擦屁股都行。 “你还喜欢看书呢?” 王浩看着李安在书架上翻找着问了一句。 “那你看吧,我去给你买点儿洗漱用品。” 说完王浩就走了,他对看书没兴趣,连小说都不怎么看得下去,这年头电子书很方便,还可以听。 这下子他更加确定了这哥们儿就是富家子弟了,除了学生,谁还往书店钻? 找了很久,李安终于找到了一本新华字典。 往常苏醒的时候,他基本上用不上这个东西,因为没什么变化,偶尔遇到一两个没见过的字才会翻翻字书。 现在不行了,大概有半数的他都看不懂。 如果连字都看不明白的话,其他的都白搭。 字典很厚,但李安翻书很快,他的记忆力很好,基本上过目不忘,这让他做事情事半功倍。 但有时候记忆力太好也不是什么好事。 很快李安就发现了其中的奥秘,原来这些不认识的字都是以前那些个字简化过来的。 应该是想让更多的人识字念书,他对此相当认同。 以前的读书人太辛苦了,小时候认字就认得头晕眼花的,写字更是费劲,学会一个字要花很大的功夫。 以前科举考试里,一个科目一共二十来道题,即便写字就要花两个时辰的功夫,更别说还要思考如何解题了。 一张试卷算下来一千来字。 后来康熙登基之后才下了道旨,规定一张试卷不能超过七百五十字,就是为了更加精简,节省阅卷时间,也节省了考生的时间。 要当年这些个字就能从繁化简,李安保准两炷香的功夫就能答完一张卷。 找到了其中的规律了之后,李安认字的速度也就快了很多。 等着王浩回来的时候,他刚刚好翻完整本字典。 如今他已经认识了所有的字,也知道这些字组什么词是什么意思了,现在的字书比以前详细了太多。 “有啥要买的吗?” 王浩看了看时间,也差不多该回去了。 李安点点头,找了找,终于找到了一本华夏历史概述。 “对了哥们儿,这都一天了,还不知道你叫啥名字呢。” 王浩笑着说道,这都一天了,他仍然不知道李安叫什么名字。 他看到了旁边有纸和笔,这是学生们进店买笔的时候试笔用的。 李安点点头,拿起笔在本子上划了划,这笔不知道是啥材质的,用起来颇为顺滑,比外国的钢笔还好使。 接着他随意的在本子上写下了李安两个字。 这么多年过来了,他的名字从来没有变过,一直都叫这个名字,只不过很少人知道而已。 认识他的人一般都叫他的字号子木,也就是李字猜开来的俩字儿。 以前人们称呼对方的时候一般都用字,不直接叫姓名。 李安这个名字,在大秦的时候李姓里面十个有八个,类似于现在的张伟李强王富贵。 “李安……名字简单。” “不过你这字写得真牛逼啊!” 王浩感叹着说道,这字儿就是正楷字,即便他是个门外汉也能看得出来其功力深厚,怎么夸赞呢…… 嗯,跟小学生临摹的那个范本差不多。 这满篇都是小学生鬼画符的本子上,李安这俩字儿就跟鹤立鸡群一般。 “这他娘的简直就是书法家啊……” 王浩感叹着说道。 “走吧,明天没抢到活儿,咱们早起捡鸽子去。” 王浩拿着书结了账,带着李安往家里走。 李安一边跟着他一边翻阅手上这本书。 原来贰零贰叁并不是皇帝的年号,而是采用的国际年份计算的方式,2023是阿拉伯国家发明的数字。 0便是空位,在算盘上就是进一的意思,还是挺好理解的。 甲午海战的甲午年是1894年。 而他陷入沉睡的那一年是民国一十四年,也就是1925年。 这还没有一百年呢! 他就说嘛,以前他陷入沉睡到苏醒最久也不过百年时间。 让他有些诧异的是,这短短百年不到的时间里,华夏竟然就发生了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 原来民国也就存在了三十来年而已,现在已经没有皇帝了,最后一个皇帝就是溥仪。 他记得当年袁世凯曾经当过几天皇帝来着,时代是真变了啊,李安心里感叹着。 对于民国,李安知道得不多,洋人入清之后,他就很少出门了,有时候慈禧会召他入宫去,其他时间基本上都呆在家里。 因为那个时候他已经在京城待了很多年了,每次出门都要化妆很麻烦,也感觉到自己快要沉睡了,所以就懒得搬走了。 后来慈禧和光绪双双去世之后,他就极少进宫了,除非宫里哪个贵主患上了太医都没法的病,才会召他进宫去。 到了后面小朝廷的时候,他就搬到红螺山这边来了。 至于民国,他知道有几个比较厉害的人,但他看惯了大浪淘沙,对这些已经不感兴趣了,只想闲云野鹤。 那个时候虽然是民国,但京城是没什么太大变化的,更别说农村了,那是一点儿没变。 老百姓们以前啥样现在还是啥样,溥仪虽然被逼退位了,但仍然住在紫禁城内城里,也就是所谓的小朝廷。 京城还是那个京城,农村还是以前的农村,至于中原,听说很乱,但离京城很远,所以李安也没有见着。 后来他沉睡了之后,就让家臣给直接埋到这红螺山山腰处了,如今已经过了九十八年,算起来,如果小李子还在世的话,现在应该也一百一十多岁了吧? 应该是死了吧? 也可能没有,以那小子的命格,不像是个短命鬼,要是一直按照李家养生的法子,应该还没死的。 新一代家臣是肯定培养了的,就是不知道多少岁了。 以这百年的曲折经历,恐怕已经有几代家臣了,或许断代了都有可能的。 想到这里,李安摇摇头叹了口气。 第8章 群演的切口话。 第二天早上五点钟的时候,两人就出门了。 昨晚李安在王浩家打的地铺,就一个只有几平米大小的单间,老实说他还没有住过这么小的地方。 连他沉睡了之后修的墓都比这单间大就是了…… 还好他不怎么讲究,对于他来说皇宫也能住,陋室也能住,就是个睡觉的地方而已。 “希望咱们今天运气好,能捡到鸽子吧。” 王浩打着哈欠说道。 “早饭先不吃,运气好捡到鸽子了就有免费的早饭吃,没捡到鸽子再回来买早饭吃。” 李安没有搭理他,自顾自把玩着手上的手机。 这是王浩给他的,以前用过淘汰的旧手机,还没坏的,就是除了卡槽里没卡之外其他的都有点儿卡。 不过不影响使用就是了。 他可以连王浩的手机热点来刷短视频,他对这东西非常感兴趣。 原来这所谓的手机就是以前的电话演变过来的,他对于电话的认识还停留在清朝的时候,那时候的电话跟大个,有个方方正正的底座,用一根线连着一个像茶壶把一样的东西。 茶壶把下面那头是个喇叭话筒,上面那头是个听筒。 连接两个电话之间的,茶壶把和底座用线连着,电话和电话之间也用线连着。 以前就只有皇宫才有电话,一台在京城外务府,一台在慈禧的寝宫颐和园里头,连接两台电话的线埋在地底下。 慈禧要是有个啥事儿要通知外头的,拿起电话外务府的人就能听着,接着快速下达指令。 没想到这才过了半年光景,电话就变成了这一个个的发光小盒子,你说这玩意儿谁研究的呢? 真是个天才,反正他是没那本事。 这玩意儿不仅可以用来打电话,还能够用来看电影,而且人手一个。 这会儿李安正在看电影,是以前王浩储存在这手机上的,不用联网也能看。 “等会儿,你看吧,这个就是小爷我!” 王浩站在旁边看着,连忙按下暂停键。 他指着这里面的演员说道,他这部手机里装的,都是他这些年当群演有镜头的电影片段。 每次等到有他的镜头的时候,他就按下暂停给李安看。 其中大多都是背影或者一晃而过的镜头,有台词的少之又少。 要么就是灰头土脸的,他不说李安根本认不出来的。 不过他依旧乐此不疲的和李安解释着这部戏叫什么,有哪些明星主演。 李安也乐此不疲,这是他能够直观了解外界的渠道,他更喜欢看现代都市篇。 至于为什么要这么早出去捡鸽子,去哪儿捡鸽子,他完全不在意。 不过捡鸽子这个时间段确实是最好的,半夜的时候鸽子精神头还很足不好抓,这个点天还没亮,鸽子都睡得迷迷糊糊的,要是有的话真就和捡没啥区别。 不多一会儿的功夫,一辆小面包车就停在了两人的面前,王浩打开车门先坐上车,李安随后跟上。 里头已经坐了五个人了,都没说话靠在椅子上打瞌睡,这么多人去捡鸽子,哪里来的鸽子这么好捡? 开车的车夫收了钱没有说话,一脚油门儿车子就飞快往前面冲,这车子比昨天那大铁盒子汽车快多了。 李安有些疑惑,不是捡鸽子么?这怎么是去影视基地的路? 昨儿个半个时辰才到的路程今天这车就开了两刻钟的功夫就到了,几个人陆陆续续下了车,这又到了影视基地大门口了。 “走吧,看看有没有免费的早饭吃。” 王浩带着李安往里头走,很快便到了一处发着光的门头面前,上面写着临时演员活动中心。 这里头应该是装了个大灯泡,作用就和以前铺子和宅子外面的灯笼差不多。 这会儿天还没有亮,但里头已经坐了不少人了,都是等着来捡鸽子的。 整个大厅充斥着泡面的味道,还有一股子臭脚丫子味儿。 “来了来了,快跟上我!” 两人坐下来没一会儿,王浩突然说道,站起身就往小门那边跑,还不忘回头招呼李安跟上。 “要六只鸽子!” “这里这里!” 王浩喊着说道,率先到了这负责人面前,李安紧随其后。 两人非常顺利的获得了两个名额。 “咋样?小爷可是这里的老手了,我最开始来京城没钱的时候,都是直接睡这里头的,这个点最好捡鸽子,得一直盯着这道门,看到有人要开门了,提前跑,先到基本上都有!” 王浩得意洋洋的说道,六个人一起,跟着这临时演员活动中心的工作人员进了基地里头。 “一般这种要鸽子的,都是拍古装剧的多,因为古装剧有很多大场面,需要用到不少的群演。” “而这些群演都要化妆粘头发换衣服,所以剧组一般会要求群演提前两三个小时就要到场,最早的四点钟就得到。” “但这个点,很多人基本上起不来,最后就放剧组鸽子了,没办法只能临时再找群演顶替上去了。” “所以他们只能来这临时活动中心招人,我们算来得比较晚的,不过运气好,很多人都直接住这儿的。” “天气热了,直接睡在长椅上也睡得着,我以前就睡过。” 王浩不紧不慢的和李安解释着,虽然他说得很平淡,但足以想象他最开始来京城时候的心酸和难熬。 他们这些群演就相当于剧组的临时工,需要他们自己找活儿干的。 要是运气好,一个剧组要拍好几天甚至一个星期的群演戏的话,他们就可以连续在这个剧组干着。 等这个剧组的拍摄任务结束了,他们再另外找剧组,有时候运气不好没在群里抢着活儿,而他们又想赚钱的话,就只能在临时中心来碰碰运气。 至于怎么抢活儿,很简单,群头需要几个人,就在群里发个几个人数的红包,谁抢到红包这活儿就给谁,一个红包一分钱,主要是抢这个名额。 李安点点头,原来捡鸽子是群演这个行业的切口话,他还以为是真要去山头上捡鸽子去呢。 每一行都有每一行的切口,这些不是字面意思,需要去切实体会的。 不过这应该不是来捡鸽子,毕竟他们才是剧组捡的鸽子。 第9章 青楼嘛,我太熟了! “一般这么早就拍古装戏的,那肯定是不差钱的剧组,早饭肯定不会差!” 王浩信誓旦旦的说道,因为群演化妆这段时间,也是要算钱的,你四点来,那就从四点开始算,不过没有翻倍,一个小时二十。 王浩接着给李安传道授业解惑,一边蹦蹦跳跳的给自己热热身。 明天就是立秋了,京城属于北方,这会儿昼夜的温差已经很大了,现在距离天亮还有一会儿,穿短袖已经感觉到有点冷了。 很快负责人就带着他们六个人到了目的地,好家伙这一眼望过去起码有两百号人,有的已经化完妆在吃早饭了,有的还在排队等化妆师化妆。 “这么多人,都要化妆,这肯定是有街景的戏。” 王浩胸有成竹的说道。 “肯定还有大明星主演!” 和昨天的剧组比起来,这个剧组才是真正的大哥,毕竟普通剧组可没有这样的实力来拍这种规模的古装片。 他们这几个人因为是被临时捡过来的鸽子,所以只能排在队伍的最后头等着化妆师化妆。 这一等就等了快一个钟头了。 其实剧组化妆挺快的,主要是人比较多,他们排队的时候前面还有一百个人左右。 就粘个头发换个衣服就完事儿了,剧组有专门的头套,群演头上套个网罩子把头发收起来,再将头套一扣就行了。 最后在边上沾上一层胶水完事儿,就是撕下来的有点儿疼。 “小心点儿千万别整坏了,整坏了我俩可赔不起,这一个头套就要三千块钱!” 王浩对着镜子整理着自己的头套说道,这头套还是那种比较好的头套。 两人沾完头套了就准备去换衣服,他们穿着短裤短袖,直接往上面一套就行了。 等着换完衣服出来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 “来合个影,好不容易接到这种古装剧,得纪念一下发个朋友圈儿。” 王浩笑着说道,揽过李安的肩膀举起手机来,两人都是长发飘飘的古装造型。 因为他们两人看上去都很年轻,所以化妆师给安排了公子哥的造型,这就是他们今天一天要演的角色了。 接下来就是吃早饭的环节了。 剧组的免费早餐,两个馒头一个包子一根油条,用透明一次性袋子装着的,还有一杯豆浆。 “这早饭已经算很不错了,之前我吃的就两馒头一包豆奶完事儿。” 王浩一边啃着油条一边评价着。 李安一边刷手机一边喝豆浆。 “你在这儿待着啊,我去打探打探消息。” 见李安没搭理他,他便起身往另外几个人堆里走去。 “李安李安,我俩这回真捡到漏了!” 很快王浩就回来了,嘴里还塞着个包子含糊的说道,眼中满是兴奋。 李安看着他等他往下说,这小子就是个自来熟的性格,跟谁都能唠一会儿的,昨天他们认识的时候他就知道了。 “你晓得咱们现在这个剧组拍的戏女主是谁吗?!” 王浩激动的卖着关子,李安摇摇头一脸平静,这和他有个啥关系? “没劲,我还是直接告诉你吧。” “是林清新!” 李安依旧面无表情,名字还可以,但他没听过。 他刚苏醒,一个人不认识,只认识眼前王浩这小子,顶多再加上个素未谋面的林海,他的演员证还在自己手上呢。 其他的他一个不认识。 “得,没劲。” “我就说嘛,什么剧组这么阔气,没想到是未见青绿的剧组,我和你说哦,这部戏可以说是未播先火的,几个月前在网络上讨论开了都。” 王浩激动的说道,李安依旧点点头,心里想的是这馒头味道没有昨天早点铺子那妇人送给他的那么好吃。 等着所有人都吃完早饭了之后,副导演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就开始带人进入拍摄场地了。 这果然是一个古街道,也就是以前的集市。 副导演有条不紊的给这些群演们进行分工,王浩又跑上去凑热闹,问有没有个啥有台词的角色。 一句话的就行。 这种大剧组,一秒钟的镜头都颇为珍贵,如果能够争取到的话,那自己以后就有得吹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果然获得了一个有台词的镜头,回来不停念叨着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就四个字,就把他给激动坏了。 李安的任务也很简单,就随便在街道上走着就行了,主要是塑造一种集市上热闹的氛围。 有了昨天的经验之后,李安干起群演活儿来已经游刃有余了。 再说了这根本没啥技术含量的东西。 导演让你怎么走你就怎么走,让你啥时候围观就凑上去,要讨论的时候就随便交头接耳你吃了吗之类的口水话就完事儿。 至于演技这个问题,他们只是群演,大多数情况下连镜头都没有直接被虚化的,脸都拍不到的要个啥演技。 也就只有王浩这种一心有走红梦的人,才会上去要台词镜头,其他的大多数人都是只想着今天的工资的。 很快导演就喊着群演各就各位准备开工了,第一个镜头从由远而近的镜头,主要显示街道的繁华。 “今天运气好说不定能碰到林清新呢,听说她也在这里!” 王浩揽着李安的肩膀一边走一边说道,这会儿戏已经在开始拍了,他们就在街道上晃悠就行。 “要是运气好能要到张合照,那我今天就是整个朋友圈儿最靓的仔!” 王浩激动的说道,李安环顾着四周,有背背篓的,有挑菜的,有摆摊儿吆喝的。 还真像那么回事儿! “但估计有点儿悬。” 王浩接着又摇摇头说道。 群演的镜头和主角的镜头大多数都是没有重叠的,取景不同,一般要群演的镜头,这一天基本上都是在拍群演的戏份。 这是为了最大程度的节约成本。 第一个镜头很快就结束了,接下来第二个镜头是街边一座青楼的近景镜头。 此时群演都已经就位了,场景也布置完毕,阁楼二楼上站满了摇手绢儿的姑娘。 一楼也站满了姑娘,老鸠装扮的妇人正笑呵呵的揽客。 从王浩这里他知道了,这就是所谓的特约演员,有镜头有台词,辨识度高,工资也比他们这些普通群演高了一大截儿。 当然也需要一定的演技。 副导演从群演里头挑了一些看上去比较年轻文雅的群演来拍这个镜头。 他们两人也被选中了,勾肩搭背往里走就行。 这个镜头来来回回被咔了好几次,有几个人被导演骂得狗血淋头,又换了几个人来代替。 倒是他们两人没有遭殃。 王浩作为一个群演老鸟,自然没啥问题。 而李安,青楼对于他来说太熟悉了,更没啥问题。 接下来的镜头就是今天上午最后几个镜头了。 两人坐在角落的一个桌子上假装喝酒聊天,台上有姑娘翩翩起舞。 等着副导演指挥他们拍手就拍手,要他们叫好就叫好,叫谁吹口哨谁就吹口哨。 桌子上全是道具菜,还有两个姑娘给他们倒酒。 王浩这边正四处张望着看热闹呢,等回过头来差点儿眼睛都瞪下来了。 只见李安一手揽着旁边姑娘的肩膀,一手握着一个酒杯正在慢悠悠的喝酒。 嗯,这酒也是道具,就是矿泉水,李安仰头喝完放在桌上。 好家伙,这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这么自来熟,他一般都不敢和女群演太亲密的接触。 但更让他瞪掉眼睛的是,这女群演看了李安一眼,脸蛋一红,顺势就靠在李安肩膀上,乖巧的给他倒酒了。 娘的,长得帅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啊! 李安偏过头来对着王浩笑了笑,勾栏听曲儿嘛,他太熟悉了! 第10章 但……得加价! 很快这个镜头就结束了,下一个镜头是在青楼外面的,副导演让他们休息一下,一会儿还是接着在里面。 外面的群众演员有人扮演官兵,有人扮演看热闹的路人。 “手替呢?赶紧让人过来,一会儿就要开拍了。” 一群人在这边坐着休息,导演让副导演赶紧把手替叫过来准备下一场戏。 “刚打电话了,没打通,我再打一遍。” 副导演连忙说道。 一个剧组有一个主导演好几个副导演,找群演就是副导演的活儿。 “这都什么时候还没到?去哪儿找的人这么不靠谱,这都什么人啊?” 导演隐隐有些生气。 “喂?你人在哪儿?!” 打了几遍电话终于接通了,副导演脸色也相当不好看。 “导演,人出车祸了……” “我马上再让工会那边找一个手替过来,不过会弹古琴的手替很少,恐怕一时半会儿来不了,要不安排到下午?” 副导演挂了电话无奈的说道,没想到手替在来的路上出车祸了,那没办法只能再让工会找了。 可会弹古琴的手替很少,他昨天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现在临时再找恐怕有点儿难。 “会弹琴?导演导演,我哥们儿会弹!” 王浩是个爱凑热闹的主,早就凑在旁边看热闹了,结果这一听才知道,原来是手替临时出了事儿来不了了。 所以他连忙举手自荐,不就是弹古琴吗? 他是不会,但李安会啊! “有个活儿,要是办成了咱俩就赚大发了!” 很快王浩就一溜烟小跑过来找李安来了,这种赚外快的机会他怎么能错过呢,要知道手替的工资可比他们这些群演工资高多了! 一天就能顶他们俩加起来干好几天的! 还不等李安表态呢,王浩就拉着李安往导演那边走。 “嘿嘿,导演,这就是我哥们儿,他会弹琴,就是身体有点问题不会说话,有啥要做的你直接和我说就行了。” 王浩笑呵呵的说道,既然能帮到剧组的忙,那他自然就可以讨价还价了。 先说李安会弹,能帮助剧组解决当下的难题,再稍微卖个惨,让导演知道李安是个残疾人。 这样方便他抬价。 因为像这种大剧组,每天要拍什么镜头都是提前规划好的,完不成就得加班,明天有明天的拍摄任务。 而加班要付出的代价可就多了,首先加班就要负责晚饭,其次这么多人的加班费,这都不是小数目。 所以他们只能选择李安了。 “他会弹古琴?” 导演看了一眼李安疑惑的问道。 “这不是不会说话嘛,不然都能考个特约了。” 王浩点点头,知道导演在疑惑什么。 手替也属于特约演员,要考试的,他只管吹牛,反正吹牛不要钱,而且李安会弹古琴这一点毋庸置疑,毕竟昨天他可是点了头的。 “倒也是。” 导演点点头,看向李安的眼神中多了一点儿同情。 “这样,你们今天要是能完成任务,我让副导演按照手替的工资给你算。” 导演接着说道。 “那咱这具体数目是?” 王浩厚着脸皮问,毕竟手替工资也有多有少的,万一完成了工作给最低标准,那他们不是亏大发了? 所以必须得提前问好才行。 “一千二。” 副导演接过话头来,他昨天面试那个手替的时候商量的是一千二。 “好嘞,包您满意!” 王浩笑呵呵的说道,大剧组就是爽快,这倒显得他有点儿斤斤计较了。 不过能赚钱这都不是事儿。 “走吧,去楼上换衣服,具体要求我一会儿再告诉你。” 副导演点点头说道,领着两人往这青楼楼上走。 所谓的手替就是手部替身演员,很多电影剧本里有要求主角具备什么技能,而很多主演本身不会又不可能现学。 这个时候就需要用到替身演员了,最常见的替身演员是武打戏需要的,直接换个人不拍脸就行。 手替的话只拍手的部位就行了,再用分镜手法给拼接起来,也能给观众一种是主角在操作的即视感。 会专门技能的手替是很吃香的,毕竟是技术活儿,有门槛。 很快两人便跟着副导演来到二楼,上面已经摆好了机位,有几个工作人员在布置场地。 王浩一上来心里激动的不行,连忙给李安使眼色。 他也没想到竟然阴差阳错之下见到了主演! 那可是林清新啊! 至于男主角,被他自动忽略了。 李安没搭理他,注意力放在了不远处的古琴上。 “先换衣服吧,这个镜头半个小时后拍。” 副导演安排着说道,然后李安就被一个助理小妹带到里面换衣服去了。 作为李安的临时经纪人,王浩自然也不用走,副导演将这个镜头的分镜手稿给王浩看,让他一会儿和李安说明一下怎么拍。 这部电影是按照动漫来改编的,对外宣传是高度还原原着。 剧本上写着男主角用古琴杀人,为了让懂行的观众挑不出毛病来,特意请了个会弹古琴的手替。 虽然琴声会在录音棚专门录制音源,但手上的动作也得跟上。 “你们今天要弹奏的曲子叫《广陵散》,你们学古琴的,应该都知道吧?虽然有难度,但动作还是没问题吧?” 副导演在旁边解释着说道,他这才想起来,因为没有面试,这两人还不知道要弹什么呢。 王浩刚想拍着胸脯保证没问题,但他看到了旁边的古琴,顿时瞪大了双眼。 古筝,古琴…… 这俩不是一个东西吗?! 他昨天看来那小姐姐的古筝,那是又宽又大,那线是密密麻麻。 可眼前这玩意儿是个啥啊! 又细又长的,只有几根弦,别说类似了,这都不是一个东西! 他现在脑子里已经不是旁边站着的林清新和说好的一千二百块钱了,而是想着怎么提桶跑路。 这玩意儿可不好糊弄啊…… 李安这边刚换好衣服出来,就看到王浩耷拉着脑袋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 “啊?导演,您没说要弹的是《广陵散》啊!” 王浩眼睛一转,立马想到了办法。 刚刚副导演说了,这个什么《广陵散》有难度,就说明不是所有会古琴的都会弹。 这让他钻了个空子,毕竟带他们上来之前可没说过要弹什么。 “你可能不知道这《广陵散》有多难,我这哥们儿虽然会弹古琴,但……” 老子简直就是个天才! 王浩心里得意,他大可以说李安会弹古琴,但不会弹这什么《广陵散》,那这责任就不会轮到他们身上。 他们可以接着下去当群演,虽然领不到这一千二的工资有点儿可惜。 没想到他话还没说完,李安拍了拍他的肩膀点点头。 古琴,他也会,广陵散,他更会。 “但……得加钱!” 第11章 倔强的年轻人 两人心里都同时松了一口气。 没想到啊没想到,李安这家伙不仅会弹古筝,他还会弹古琴! 这下子他不用提桶跑路了。 他不得不为自己的临场反应感到骄傲,就咱这反应,考个小特还不是绰绰有余? 副导演心里也松了一大口气。 他还以为这人不会呢,没想到竟然是想要加钱。 只要不影响导演的拍摄进度,啥都好说,而且这也怪他没有提前说明的原因,加点儿钱,这不是问题。 反正是剧组掏钱不是他掏钱。 “一千五,怎么样?” 王浩试探着说道。 “行,没问题。” 副导演想了想点点头,看在对方是个残疾人的份上,他也就同意了。 “得嘞!” 王浩立刻和李安商量起拍摄的细节来,生怕煮熟的鸭子又飞了。 “你只需要挺直腰板儿弹就行了,手部动作一定要清楚,跑调了也没事儿,毕竟音源后面可以配的。” 王浩一边说着怎么拍一边偷瞥在旁边看剧本的林清新。 真漂亮啊! 副导演下去干其他活儿了,两人站在原地无所事事。 “诶你说,我现在去要合影人家会给吗?” 王浩小声的说道。 李安懒得搭理他,径直走到古琴这里盘腿坐下,怀念的摸了摸这古琴。 这玩意儿他应该有小几百年没碰过了,不过并不影响他能直接上手。 就是不知道这么多年了有没有什么改动。 他右手轻扫琴弦,低沉的声音从指间迸发。 嗯,还和以前一样,这把琴也挺不错的,材料还可以,弦也很紧绷,扫出来的音圆润饱满。 “好帅,只可惜不会说话……” 一个小助理小声的说道,刚刚就是她带着李安进去换衣服的,出来的那一刻她有点儿震惊了。 穿上男主这身衣服,他好像真是从古代穿越过来的一样,主要是气质,太契合了! “听说是群演里找的,因为手替放鸽子了。” 另外一个人小声说道。 林清新听着两人说着悄悄话,抬起头看了一眼李安,然后又低下头看剧本了。 没多一会儿导演就上来了,二话不说调整左右两个机位,让李安准备准备,这就要拍了。 李安点点头,示意可以开始了,《广陵散》这首曲子他根本不需要练,因为就是他创作出来的! 全曲一共分为六部四十五段,没人比他更清楚了,因为这首曲子的前身其实是古代名曲《聂政刺韩》。 而《聂政刺韩》这首曲子在后世一直被朝廷当作禁曲禁止弹奏,所以李安稍加改编了一下。 至于《广陵散》这个名字,不是他取的,而是一个叫嵇康的年轻人取的。 “你看,他手指又细又长诶!还很白!” 一个小助理小声说道,眼睛都快冒出星星了。 林清新白了她一眼示意不要说话,注意力也放在了前面那个年轻人身上。 从这个角度她只能看到这人的侧面。 他盘腿而坐,腰杆挺得笔直,那头套和衣服穿在他身上,好像特别的合适。 细长的脖子,高挺的鼻梁,棱角分明如通山脊一样的下颌线,这人看上去比沈青更像原着中的主角儿。 他要这身打扮去中戏转一圈,当天就能上学校表白墙。 林清新心里评价着,下一秒音乐声响起。 那一瞬间,她有点儿恍惚,好像前面盘腿而坐的年轻人变了一个人。 李安的注意力已经完全集中起来,周围的人和东西都没了,他一边弹奏着一边陷入了回忆之中。 后世史书的记载是这样的: 初,康尝游于洛阳,暮宿华阳亭,引琴而弹。夜分,有客至,称是古人,与康共谈音律,辞致清辩,因索琴而弹之,而为《广陵散》,声调绝伦,遂以授康。 真正的情况和这个差不多。 那天晚上是满月,李安心情很不错,独自一个人抱着两坛子酒在华阳岩上欣赏月色。 突然他就听到了一阵琴声,声音是从山腰处的亭子里传来的。 琴弹得相当不错,一开始他以为是个老头儿,没想到喝完酒走下去路过的时候一看,竟然是个年轻人。 以这年轻人的年龄,竟然有这么高的水平,让他有点儿诧异。 然后他就走了过去,安静的坐在一旁听着,还顺了他一坛子酒。 年轻人早就注意到他了,可能看他穿得像个温雅书生,以为是同道中人,还大方的问他要不要试试。 然后李安就坐了下去,弹奏了一曲民间早已失传的《聂政刺韩》,不过兴趣所致,在一些地方稍微做了一些改动。 一曲结束,李安对于自己这临时改编的曲子相当满意,正打算拍拍屁股走人,没想到这年轻人噗通一下就跪下了。 说什么也要让李安把这首曲子教给他。 还说这剩下的酒全都给他喝,就当孝敬他了。 李安见他这么上道,也就点头同意了。 临走之时,年轻人问他这首曲子可有名字,他摆摆手让他自己取名,不过也叮嘱了他不要外传,容易招惹是非。 毕竟民间虽然没听过,但要是传到了皇宫里,遇到识货的,恐怕会遭殃,虽然他做了一些改编,但大体上是没变化的。 年轻人没有问原因,只是单膝下跪道谢,并承诺绝不外传。 本来以为这件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但没想到年轻人竟然凭借着此曲名声大噪,被人尊称为竹林七贤之一。 直到一年后李安才晓得,原来那个年轻人名字叫嵇康,那首曲子被他取名为《广陵散》。 因为他们见面的地方就在广陵。 嵇康死的那一天,他也在场,就在广陵东市刑场上,那天刑场上人满为患,很多人慕名而来。 被砍下头颅之前,嵇康仰天大笑着说道:“广陵散,于今绝也。” 他兑现了当初对李安所立下的承诺,这首曲子他没教给过第二个人,连谱子他都没有谱过。 这小娃娃真是个倔驴,李安心里想着摇了摇头。 那个为了学他这一首曲子甘愿长跪不起的年轻人,到临死的时候腰杆还挺得笔直,直到刽子手往刀口上喷酒了,他还在笑着喊。 广陵散,于今绝矣…… 第12章 惊心动魄的古琴曲。 广陵散这首曲子确实是已经绝迹了的,即便后世仍然有人在弹奏这首曲子,但都是照葫芦画瓢而已,对于其中的精髓还是有所欠缺。 琴曲这个东西,虽然琴谱在春秋战国时候就有了,但这东西其实上只是指法而已。 可指法的不同力度应该如何掌握,是需要有人手把手的亲自教导的。 即便你有琴谱和老师的手把手指导,你也仍然只能学到老师的十之八九,更别说老师也只从他的老师那儿学了个十之八九了。 一代传一代的,到了后面也就只剩下十之三四了,这一点李安深有体会,他是亲眼看着以前那些个曲子随着时间推移到最后逐渐失去原貌的,有很多甚至都失传了。 嵇康当初用了几个时辰的功夫,也就从他这里学了个十之八九,而且他从来没有谱过曲谱。 后世的广陵散,也只不过是当年那些听过这个曲子的人按照乐感来谱的曲子而已,所以又打了很大的折扣。 而他现在弹奏的,可以说这才是真正的广陵散,连嵇康都是冒牌儿的。 整首曲子的大致曲调是从刚开始的轻快活泼到接下来的沉闷再到紧张刺激最后又归于轻快活泼的曲调。 随着阵阵挑弦结束,标志着这首曲子从小序到了大序阶段,在这之后是同样节奏的泼剌,它的力道更重,甚至能听到指腹滑过弦品的声音。 “有点和想象中的不一样。” 沈青抱着双手疑惑的说道。 “嗯,更有画面感和共鸣。” 林清新点点头,这部电影是根据动漫改编过来的电影,绝大多数剧情导演都尽量还原漫画。 他们一会儿要拍的打戏也是,包括这首广陵散的古琴曲,在这之前她已经看过很多次动漫的细节了,也听过很多遍这首曲子。 这人弹奏出来的广陵散,和她之前听到的广陵散大致相同,但在细节上更加丰富。 怎么说呢,如果说动漫里的广陵散只是高清的话,那她现在听到的就是3dmax级别的。 虽然同样慷慨激昂,但画面感没有这么丰富,更没有如此的让她身临其境。 虽然她没有特意去查看过这首曲子背后的含义,但她却能轻松的想象到那个画面。 上一次带给她这种极强画面感的曲子,是着名作曲家宗次郎手中的陶笛。 这一段里,她清楚的感受到了主人公内心从平静到震怒再到内敛的情绪变化,如同电闪雷鸣后的再一次蓄力。 毫无疑问,接下来便是狂风暴雨了。 时间终于来到了第六分钟,整首曲子也从大序到了最后的高潮部分,这段挑弦是整首曲子最惊艳的部分。 所有听过这首曲子的人都在期待着。 音乐声从刚刚如同闷雷声之后突然又变成了轻快,但这轻快却让人感觉心里一颤。 “来了!” 林清新轻声呢喃了一句。 确实来了,节奏突然加快,一阵快速的挑抹之后,如同一瞬间的暴雨倾盆而下。 突然,一阵干脆的泛音响起,如同有人在雨中快步前行! 在这一段落里,聂政终于在暴雨之中潜入到了侠累所住的宫殿之中。 接着所有的声音猛然结束,下一秒,便出现了一阵慢板的声音,这声音压抑得让人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 林清新仿佛看见一个人手拿武器进入到了敌人的房间里,正在轻手轻脚的靠近,每一步都必须得小心翼翼。 紧接着!毫无预兆的散音猛然来袭! 所有此时正在专注倾听的人无一不是头皮发麻,胳膊腿上的鸡皮疙瘩瞬间冒起! 这小小的青楼里,所有的古琴声如同看不见的刀剑一般从四面八方朝着林清新刺了过来,她情不自禁的猛的向后退了一步! 毫无疑问,这时聂政肯定也动手了,而他面对的侠累,应该也就和她现在差不多的心情! 乱音飘荡在这阁楼的四面八方,如同暴雨之中一阵阵惊雷炸起,林清新仿佛看到一人面对着好几人的围攻,双方陷入到了缠斗之中。 最后,一声挑弦猛的响起,紧接着所有声音消失了。 聂政得手了,侠累死在了他的琴下。 琴声又回到了最开始的那轻快活泼,就像雨后天晴,乌云消失不见,好像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当最后一个旋律消失之后,李安这才换了一口气。 “啪啪啪……” 过了好一会儿,林清新率先鼓掌起来,接着所有人开始鼓掌。 她知道在这之前,除了他们几个人之外,应该没人听过也不知道古琴这个东西。 但这一曲作罢,她相信在场所有人,都由此知道了古琴,甚至都会有一种荒谬的想法出现。 这琴好像真的能用来杀人! “收音效果怎么样?” “很不错!” 助理听着机器设备里面播放的音频点点头,很清晰。 虽然他们一开始是打算后期配音的,但拍电影基本上都要进行现场收音。 现在很多的作品基本上都会现场收音做同步录音,这样演员之间的对话就能完美的契合。 毕竟这话就是从他们嘴里说出来的,而不是后期进行的配音。 “那就用这一段原声吧。” 导演一点儿不带犹豫的当即做下决定。 即便后期配音能够更加清晰,毕竟是电子音源,但只要在现场听了一遍的人,用屁股想都知道应该怎么进行选择。 他从来没有听过如此具有画面感的旋律,很多时候他都心提到嗓子眼了。 “这人好厉害,怎么会只是个群演?” 林清新轻声的说道,她不得不承认,如果能弹奏出这种曲子的人仅仅只是个普通群演的话,她都得重重的叹口气感叹世道不公。 这样的人才,不应该就此埋没在这里的。 而且这人也并不是相貌平平,相反如果仔细看的话就能看出,这人长得相当帅气,在众多群演之中完全是鹤立鸡群的存在。 特别是在他刚刚弹奏古琴的时候,那孤傲的气质让她都有点儿心里悸动。 “不是说了嘛,是个哑巴。” 沈青不紧不慢的说道,虽然他刚刚对这人的表现也有点儿不可思议,但现实就是这样的。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第13章 林清新。 “怎么,可惜了?” 沈青笑着说道,娱乐圈的水深得很,他也算在这里头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长得帅有才华的年轻人如过江之鲫。 可真正能往上爬的只有那么几个。 “我要是自己开公司的话,肯定招进来。” 林清新点点头。 “这话我们俩说还可以,放外面可不要说。” 沈青笑着说道,这要是被狗仔们听到了,恐怕第二天就有新闻说林清新不满老东家想自立门户了。 这年头狗仔们厉害得很。 林清新笑了笑没接话,她没有沈青这么小心翼翼的,这样活着不累么? “强啊哥们儿,这都行!” 王浩拍了拍李安的肩膀激动的说道,刚刚那阵仗差点儿吓他一跳,原本一开始还有些担心的,如今是完全放心了。 刚刚他心里还在思索着,难道自己成了个主角? 回想起自己这两天和李安的认识,他就随便在路边捡了个小弟,没想到这小弟各种技能都很牛逼,活脱脱一个龙傲天的存在。 这样的剧本在这些年早就成爆款了,没想到竟然出现在他的身上! 唯一有点儿不对劲的是他自己是个大老爷们儿,而李安也是个大老爷们儿。 这是个什么断背开局? 不对,得找个机会验一验李安的真身,这人说不定是个娘们儿呢! 不过要说这是剧本的话,王浩却一点儿不在意。 毕竟他一个月也就五千块钱儿工资,身上这身行头除了手机加起来也没超过二百,谁会把主角放在他一个市井小民身上? 再说了,剧本不都应该提前知会一声么? 万一出现了不能播的画面怎么办? “唉,接着回去当普通群演咯。” 等着李安换完衣服出来,两人不紧不慢的朝着楼下走去。 刚刚他们确实大放异彩了一下,但这也只不过是昙花一现罢了,就好像灰姑娘盛装打扮坐上南瓜车,等午夜钟声敲响之后,就又变成了灰姑娘了。 但生活可不是童话,没有王子会费劲扒拉的找你,王子们都忙着夜夜笙歌呢。 心里失落了一会儿之后,王浩就抛开这些杂念,专心致志的期待着一会儿的盒饭了。 “有钱的剧组就是大方啊!” 王浩笑嘻嘻的说道,递给李安一份。 这三荤两素加个汤的盒饭,放在整个基地里那都是顶尖水平了。 他早已饥肠辘辘,打开后就是一顿风卷残云。 “搞快点儿,大好时光怎么能浪费在吃饭上呢!” 很快这小子就把自己这份盒饭给整完了,催促着李安吃快点儿。 他忙着看美女去呢。 毕竟这是他一天工作之余最快乐的时光了,更别说今天还穿了古装! 这要不出去逛一圈不白瞎了自己身上这套行头了? 没办法李安只好加快进度,跟着这小子两天,他头回觉得原来沉睡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诶你说,要不我们明天去租套设备来做直播吧?就照这身行头,再去租把琴,肯定有流量的。” “说不定不出一个月,我们也能提辆这种车!” 王浩一边对着车玻璃整理自己的头套一边说道。 “算了算了,万一没流量怎么办?那不是尽亏本。” “诶你等等我啊!” 王浩回头一看,发现李安已经走老远了。 “你说,就没有那种一夜暴富的途径么?” “有钱的富婆什么时候才能看上我啊?” 王浩追上李安感叹着说道。 李安转过头来看着他,笑了笑摇摇头。 就这小子这体格,恐怕经不住有钱娘们儿的摧残,毕竟那些人都玩儿得花,自古就是。 “啥表情,长得帅了不起啊?” 王浩愤愤不平的说道,不过你别说,以李安这卖相说不定真可以。 “只可惜你不会说话,这么说上帝还是公平的嘛……” 一路上王浩自顾自的唠着,李安安静的欣赏风景。 “喂!你们等一下!” 正在两人慢悠悠闲逛的时候,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叫住了他们。 王浩回过头来,发现是一个女孩子,正站在车边喊他们。 那辆车就是他们刚刚经过的那辆。 一般停在基地里面的车都是剧组车或者保姆车,那奔驰标他可不瞎看得见,刚刚还在嘀咕是哪个大明星的保姆车呢。 那车贴了防窥膜的,他以为里面没人来着。 没想到人家竟然叫住了他们。 “额……对不住啊,我不知道车里有人。” 王浩连忙说道,该不会是他刚刚吐槽的话被人家听见了吧? 他是说了这些狗屁明星待遇真好,休息的时候还有保姆车,生怕热着饿着了好生伺候着。 “我姐叫你们有事儿。” 女孩子没好气的说道。 她当然没什么好脸色,虽然不知道这人在车子外面说什么,但是他对着车子剔牙的画面,他在车里可看得清清楚楚。 这家伙后槽牙还有颗蛀牙呢…… 没想到姐竟然让她下去喊他们,她心里也疑惑呢。 不应该啊,姐不是那种耍大牌的人呀。 “姐?” 王浩疑惑的问了一句,话音刚落车上又下来一个人。 竟然是刚刚看到的林清新! 大概是下午有戏的缘故,此时的林清新换上了一套古装打扮,脸上还化着精致的妆容。 一件苏青袒领大袖衫襦,肩膀上搭着一条红色纱罗帔帛,下身是一条青绿色坠地长裙,头顶双鬟望仙髻,如同从古代穿越而来的绝世美人。 这身衣服相当正宗,不是普通的道化服能比得上的,连李安都愣了一下,仿佛自己回到了大唐。 如果她脚上穿着的不是一双毛绒绒的兔子拖鞋的话。 “你们……” 林清新是思索了一会儿之后才下的决定,所以这两人走了这么远之后,她才让助理叫住他们。 “我可以和你合张影吗?我是你的铁杆儿粉丝!” 还不等林清新把话说完呢,王浩一个箭步冲上去激动的说道。 “额……可以,我们一起好了。” 林清新点点头,单独和异性粉丝合影这种事儿她是不干的,因为很容易被有心人拿出来做文章。 虽然这种事情有公关在,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她本来是想拒绝的,可没想到这人话还没说完呢,手机都掏出来了! 第14章 家臣还活着。 李安这还是第一次正儿八经瞧这个林清新,上午的时候他只顾着看那把古琴去了,没怎么注意这姑娘。 如今这才仔细打量了一眼,长得确实挺好看的,巴掌大的脸,肤如凝脂,素臂玉指,明眸流畔,娥眉青黛尖鼻俏唇。 真正的美人无论在什么年代都是美人。 虽说各个时代的流行风格都不一样,但其实是大同小异。 无论是流行五庭三眼还是流行隆准龙颜,那都是基于一个首要的条件,那就是你人本身得底子好。 难怪能让王浩这碎碎念半天,确实很好看。 要是李安以前碰上这样的美人,怎么着都得邀请共饮一番。 可他现在刚苏醒还没找到家臣,自然就没这个心思了。 更别说他兜里一个子儿没有了。 “赶紧,磨磨蹭蹭什么呢?!” 王浩这边连忙催促道,他手都快举软了李安这家伙才到,连忙拍了几张,生怕让林清新等得不耐烦了。 “我叫住你们是想问一下,看你朋友有没有兴趣,我认识几个做古风音乐的朋友,可以把你朋友介绍给他们。” 林清新不紧不慢的说道,她是真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人才就在这群演里面埋没了。 既然自己看见了,那就顺手捞一把,她没有沈青那么小心翼翼的,她能走到这个位置,是打铁靠着自身硬。 当然了她的背景也很硬,她深知如果没有资源和平台的话,想要施展自己的才华,其实并不简单。 如今的娱乐圈风气不是很好,需要这种自身能力过硬的人。 “真的吗?!” “那真是谢谢你了,你果然和网上说的一样,人美心善!” 王浩激动的说道。 “我们加个联系方式吧!” 王浩当即打开了自己的社交软件准备加好友。 “你加我助理吧,到时候我让她把对方的名片推给你。” 林清新不紧不慢的说道,她的微信当然不是谁都能加的,把这两人介绍给朋友,让小助理加就行了。 “也行,那你扫我吧。” 王浩挠挠头尴尬的说道,心里空欢喜一场,还以为能加到女神联系方式了呢。 不过他原本的目标也是加小助理,他把手机递过去让小助理扫他。 开玩笑爷多聪明,万一他扫别人回头这小助理不同意了怎么办?他也看出来了,这小助理不知道为什么对他好像有点儿敌意。 小助理白了王浩一眼,不情不愿的拿出手机来扫码添加好友。 “谢谢你啊,我们就不打扰了。” 加了好友之后,王浩识趣的带着李安就走,一直赖在这里倒显得他没有眼力劲儿了。 “我知道你用不上,不过我先帮你留个联系方式嘛,万一以后用得上呢?” 王浩看着好友申请里面红色的标示笑呵呵的说道。 李安递过去一个眼神,这小子心里想的什么他能不知道么? “行了行了,大不了成了我请你喝酒总行了吧?” 面对递过来的鄙视眼神,王浩只好败下阵来,这小子怎么跟个猴儿一样精? 自己表现得有这么明显么? 好吧他一开始就打着加那小助理的联系方式的想法来的,林清新是什么人?怎么可能把联系方式给他? 但小助理长得白白净净的也挺好看,他这打了二十多年老光棍儿的人肯定不能错过。 等着休息时间结束了之后,两人又回到剧组准备开工了,下午的工作就比较平淡了,一个下午他们也没有再看到林清新的身影。 群演和主演的场景是不一样的,他们之所以能碰上,纯粹是踩了狗屎运。 等着收工的时候,天就已经黑下来了。 下半年的京城,天黑的早了一些,这会儿才五点半呢,就已经开始慢慢黑下来了。 两人再次坐上了回去的公交车。 这一来一回赶路就要花一个多时辰的功夫,李安觉得太麻烦了,就不能在这旁边修个宅子么? 没那条件自己建个茅草屋也行啊,他以前的宅子大多都是自己建造的。 坐上了车之后,李安就可以掏出手机来玩儿了,他让王浩给他连上热点,他可以联网刷短视频。 昨天他就刷了一会儿,上面的内容让他非常感兴趣。 有老百姓们分享日常生活的,有身上挂几块布扭腰跳舞的,还有人做科普的。 这是他能够快速了解这个时代的重要途径,所以李安连上网了基本上都在刷短视频。 而且大家都在刷,也不显得他很突兀。 “哟,这不是昨天我们看到的那个小姐姐吗?” “嚯,这美颜一开差点儿没认出来……” 王浩瞥了一眼诧异的说道。 “你看人家这,点赞都有三万多了。” 他羡慕着说道,李安只是看了一眼便往下刷,他对这些玩意儿不感兴趣。 他更喜欢科普内容。 王浩对科普内容并不感兴趣,他更喜欢看小姐姐扭屁股,所以自己拿自己手机玩儿了。 李安碰巧刷到一条短视频,他立刻停了下来。 这画面上的老头儿,他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不是小李子么? 果然还没死! 视频中,小李子正在接受采访,一问一答的形式。 面对提问,他不紧不慢讲述着自己这一生的经历,如何一手创建如今这些个庞大的产业等等。 还有什么养生秘诀,保持心情舒畅好好休息健康饮食之类巴拉巴拉一大堆,反正都是一些没什么营养的口水话。 不过李安看得很认真,脸上不由自主的露出了笑容。 这小子竟然还没死,想不到啊想不到,竟然还能再见上一面。 既然小李子还没死,那他可就少了很多麻烦了,作为他一手带到大的家臣,既然他还活着,那就说明李家在他的照顾下还存在着。 虽然李家就他一个人,但财富有不少,而这些财富,都是由家臣掌握在手上的。 李家的家谱已经延续了两千多年了,每一年都有着明确的历史记载。 只不过这个家谱的代代相传不是靠着开枝散叶繁衍后代,因为每一代家臣都没有血缘关系的。 因为李家实际上的家主自始至终就一个人,那就是他李安。 第15章 小李子的生平。 在李家的家谱中,有独特培养孩子的方法,即便李安在沉睡的时候,家臣也能按照族谱上的方法来培养下一代家臣。 被挑中的孩子年龄当然是越小越好,因为小孩子有很强的可塑性,对家族忠心不二这是必要条件,其他的按照天赋来培养就行。 李安苏醒的时候,基本上都是由他来培养家臣,沉睡的时候这个活儿就交给家臣去做。 一代家臣之中,只有一个人知道李安的存在。 当然了这其中因为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也断代过,不过后来李安苏醒了之后顺藤摸瓜的找回来了。 李家的家臣有很多的,其中一小部分连李安自己都没有见过,只有那厚厚的家谱之中才会留下那么几行字记录着他们曾经存在过。 大多数家臣李安都是见过的,各有各的特点,李安都记得清清楚楚。 有的家臣一心想要钻研绝世武功,撒泼打滚让李安把毕生所学教给他的。 也有一心只想归隐田园不问世事的。 还有赖着李家庞大家产混吃等死的。 反正什么人都有。 小李子是为数不多和他性格相近的人,虽然带的时间并不长,但事事都在替他着想。 从这百年的历史更迭来看,应该也是最辛苦的一个了。 李安还清楚的记得第一次知道他真正身份的时候,小李子一度不敢睡觉,生怕自己说梦话让别人听见了。 后来他才慢慢的适应了下来。 小李子这个名字听起来像以前的小太监,是因为他确实进宫里当过一段时间小太监,小李子就是他在宫里的宫号,溥仪给取的。 每个太监都有自己的宫号,他的原名叫李留金,当然这个名字是李安给取的。 顾名思义,就是想让这小子好好替他保管自己的棺材本儿。 他出生的那一年,也是溥仪被迫宣布退位的那一年,他比溥仪小了七岁,出生于京城的一个普通老百姓家庭。 那会儿溥仪虽然被逼退位了,但京城的势力仍然错综复杂,不少大臣的手里仍然掌握着关键的命脉所在。 他们仍旧依附于朝廷,毕竟谁也无法接受自己头上的乌纱帽突然就没了。 而那个时候民国政府刚刚成立,力量非常薄弱,面对团结起来的京中大臣还是非常忌惮的,双方都不敢拼得你死我活。 更别说双方都还沾亲带故呢。 而且当时的大多数老百姓认皇帝不认国民政府。 于是乎小朝廷应运而生。 为了能够一点儿一点儿瓦解朝廷的势力安抚民心,国民政府只好接着承认溥仪作为皇帝的身份,允许他住在紫禁城内城里。 这个小朝廷只有名头,没有任何实权,每个月由国民政府拨款来养着。 小朝廷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稳住了这些京中大臣,他们仍然保留住了头顶上的乌纱帽,老百姓们也能接受。 而以溥仪为中心的少部分皇亲国戚仍然住在皇宫里,生活和以前差不多,甚至更好了。 因为不用管理朝政,每天吃喝玩乐就行,最多就是接见接见一些外国人。 只是当初皇宫大乱,宫女太监们都跑干净了,小朝廷里住着的这些人在以前享受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没有人伺候就活不下去。 所以他们就把国民政府每个月给他们的钱拿出来一些,重新招太监宫女。 当时时局混乱,老百姓吃饭都成问题,想养活一个孩子就更是问题了。 一些住在京城的老百姓听说宫里头重新招太监宫女了,都想把自己家孩子送进去。 即便不能荣华富贵,至少能吃顿饱饭。 就在这样的背景下,李安捡到了个几岁大的孩子,取名为李留金。 他的父亲死的早,母亲在把孩子送到他家门口没一会儿也咽气了。 他母亲想让他给孩子净身,送到宫里去当个小太监。 因为那个时候,小朝廷不负责净身,让老百姓自己把孩子净身了之后再送到专门负责招宫女太监的办事处去。 李安亲眼见过很多家庭,因为没有事先带孩子去办事处确认,结果自己在家给孩子净了身之后,送过去人家不要的。 为了这事儿带着孩子跳河的都有。 而他当时是京城有名的医生,慈禧还在世的时候,就经常召他进宫给那些个皇亲国戚治疗疑难杂症。 因为一些病连宫里的太医都束手无策的,李安也有办法。 毫不客气的说当年皇宫那些个皇亲国戚里头,原本能治好但死在他手底下的都不计其数。 毕竟太医都没办法的事情,他没办法也说得通。 但他也救了不少人。 李安同意了那妇人的要求收下了这个孩子,但那会儿孩子还太小了,宫里是肯定不收的,没办法李安就只能把他带在身边。 那会儿他预感到自己快要沉睡了,所以就把孩子当成家臣来培养。 小朝廷开始那会儿,李安仍然还在京城住着,那时候溥仪身边只有一个临时招的太医,医术并不高明。 宫里的权贵时常请求他进宫给溥仪看病。 那时候溥仪的身子骨弱,甚至经不住风吹,经常晚上做梦梦见他太奶,寻常的固本培元的方子根本没用。 李安每次去的时候都只剩半条命了,他每回都能把这小子从鬼门关拽回来,毕竟就是个小孩子,能有多大错呢? 久而久之的也就熟悉了,溥仪也会尊称他为老师。 等着李留金大一点儿了之后,他就让这小子跟着溥仪一起读书,当他的伴读书童,溥仪经常叫他小李子。 他主要是想让小李子跟着溥仪见见世面,虽然溥仪天天待在皇宫里,但是时常有外国人来拜访他。 顺带念书识字,他懒得自己教他念书,让溥仪的教书老师代劳。 他早就看出这小子是块做生意的料子,送到宫里去长长见识,认识认识一些人,以后做生意也方便。 这小子小时候皮实得很,每次李安上山去采药他就去祸祸鸟窝,要么就下河摸鱼去,就连去上门问诊的路上他都能去刨人家地里的地瓜。 但他从来不敢违逆李安的要求,因为他无论干什么,都玩儿不过李安,方方面面都是碾压,连尿尿都没李安呲得远。 第16章 长安投资。 “算了,我把手机放在你这里吧,我上网去了,一个小时后回来找你。” 知道李安又要去书店了,王浩想了想说道。 他是真不喜欢看书,但凡有点儿兴趣也不至于中专读完就出来打工了。 他把手机给李安主要是因为李安那个手机没有电话卡无法上网,所以需要连他的手机热点才行。 等着王浩走了之后,李安不紧不慢朝着书店方向走去,一边走着一边用王浩的手机打了个电话。 他在手机上搜索到了小李子的公司前台的电话号码。 “您好,这里是长安投资,很高兴为您服务。” 电话那头传来了前台的声音。 “我找李留金。” 李安直接说道,他在网上搜索了一下,长安投资在市中心,距离他这里有点远。 “不好意思,请问您要找的人是我们集团本部的工作人员吗?请问他是哪个部门的呢?” 前台礼貌的说道。 “你们老板。” “请问您的公司叫什么名字呢,有预约吗?” 前台愣了一下,她刚刚只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没想到竟然是找他们董事长的。 这年头基本上没有无聊打电话找乐子的人。 但董事长不是谁说一句想见就能见的,连她这个前台自打入职以来就从来没见过董事长。 “预约?没有。” “不好意思先生,您需要提前预约,最好是以公司的名义进行预约,我这边会给您登记一下,预约成功后我们会打电话联系您时间。” 前台礼貌的说道。 “你只需要告诉他我叫李安就行了,让他给我打电话。” 李安接着说道,想来也对,毕竟现在小李子的身份可了不得,不是谁都能见的。 实在不行的话他就只能去长安投资的大楼下面等着了。 “好的,祝您生活愉快。” 前台礼貌的挂断了电话。 想不到这年头竟然还有无聊找茬的人,上来就要见他们董事长不说,甚至还让董事长给他回电话? 有点儿过于抽象了。 挂了电话,李安脚步轻松的往书店走去,既然知道小李子还活着,那他就不着急了。 而且他也知道,这肯定是小李子故意接受采访让人将采访视频投送到短视频的,只要花钱,就能让更多人看到这条短视频。 他就是想让李安看到,然后主动联系他。 这才过了两天而已,没想到这小子手脚这么快,想必他比自己更着急,因为这百年的变化实在太大,他怕自己不适应。 ………… 另外一边,李留金确实很着急,这几年他经常会在红螺寺这边住一段时间,因为红螺寺也是李家的产业。 家主苏醒的那个晚上,其实他就在山顶上的。 第二天一早他按照惯例去查看家主的沉睡地,没想到家主在头天晚上就离开了。 他很确定家主已经离开了,因为他看到了家主留下的记号,又在坑里发现了两个盗墓贼。 如果放在以前他自然不着急,让家主在外面待个十天半月的都没事儿。 但如今社会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了,家主一个刚刚苏醒的人肯定什么都不知道,说不定会有危险,他当然着急。 所以他迫不及待的用上了所有能够让外界知道他的媒介,用慈善拍卖会当作借口。 这年头可不像以前,在城门口贴告示就行了,茫茫人海中想要找到一个人很难。 短视频的采访只是李安看到的一种,还有铺天盖地的报纸,电视台,杂志期刊,地铁广告,甚至网约车后座的电子屏幕。 他只需要让家主知道自己还活着,怎么联系上他就行了。 而布置这些东西仅仅只用了一天,可见其效率有多高,他相信只要家主足够细心,总能看见的。 他已经隐退了二十年,这一次为了让家主找到他,这才重新出现在了大众视野之中。 此时的李留金心里既激动又紧张,家主终于醒过来了,他原以为自己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家主一面了。 李家家臣上不拜天下不跪地,菩萨佛祖老道尊对于李留金来说不过尔尔,毕竟他们李家有位真正的活神仙。 按照族谱记载,历史上只有寥寥数位亲眼见过家主沉睡再苏醒的,这简直就是神迹。 ……………… 接下来的这几天过得很平淡。 他们仍旧在未见青绿的剧组里头当群演,不过再没见过林清新和她的小助理,这让王浩有些失落。 自从小助理把名片推给他之后,两人一句话都没有说过。 他不得不偶尔发发消息来确认一下对方是不是把他给删了。 另外一边李安过得倒是蛮惬意。 “有场泡水戏的活儿,谁愿意接?” 副导演拿着大喇叭喊着。 “我我我!” 王浩立刻举起手大喊。 “嘿嘿,可以多领三十块钱咯。” 王浩笑眯眯的说道,和李安打了声招呼就过去了。 在京城影视基地这里,群演的工资构成很简单,如果一天按时上下班就是二百块钱。 一个月下来工资五千块左右,在京城够一个月开销了。 但如果想要存钱,就需要加班了,但这个比较看运气。 还有一些额外补贴。 像今天这种如果有落水的戏份,就有额外三十块钱的补贴,一直泡在水里的戏份有五十块补贴,有挨打的戏份也有三十块补贴。 天气太热或者太冷有二十块天气补贴,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 一般情况下如果够勤快肯吃苦,一个月能拿一千多补贴钱,加上基本工资也不算少了。 但这个天气拍落水戏应该会有点儿难受,如今已经立秋了,气温慢慢变低,水会有点儿凉。 泡个水再上来让风吹一下,保准得冻得打哆嗦,其他人不愿意去,只有王浩和少数几个人首当其冲。 这场戏是一场水上刺杀的戏。 只有主角沈青和一个男配,面对其他势力的刺杀,最后的结果当然是主角把对方砍瓜切菜了。 王浩扮演的刺客,而李安扮演的是在岸上吃瓜看热闹的普通老百姓。 一般古装剧要用到群演的,基本上就是街景和打戏了,这几天下来李安已经把这一行了解的八九不离十了。 第17章 发誓不看古装剧。 此时河道两边已经架上了好几台摄影机,长长的杆子上挂着收声器,等待群演换上服装就可以拍了。 河道中间的小船上,男主沈青正在和配角等待着。 这小船早就固定在河道中间了,要不然一会儿真打起来,这种体积的小船晃两下就得翻。 没过一会儿装着刺客群演的船就过来了。 李安不太喜欢看这种古装剧,因为总感觉对看多了有损他的智商和眼睛。 打戏这就开拍了。 反派中领头的王浩正蒙着面大声叫骂,招呼着自己的手下准备动手。 另外一边男主沈青和配角撩开船上的帘子走出来,头上戴着一顶斗笠一脸冷酷。 接着反派喊完话了之后就这么干望着,等待着两人磨磨唧唧说了两分钟,这才开始动手了。 十来个反派非要一个一个按照顺序跳上船去,好像一次性多跳两个对方会骂你不讲武德没有江湖道义一样。 等着上一个手下被割了喉咙捅穿了胸膛,下一个才开始接着跳过去,然后重复上一个同伴的结局。 不仅如此,跳下去之后还得怒吼一声,生怕对方不知道你是从背后跳过来的,贴心的让你小心一点儿千万别被我刺中了。 等着所有的小弟全部都死完了之后,领头的王浩这才站出来了,大喊一声你果然有本事,那就让我来会一会你! 他娘的早干什么去了手下死完了这才准备上。 敢情刚刚那些人白死了,这些手下就和路边大白菜一样廉价,一点儿不心疼不说,死完了总能知道对方实力了吧? 差距这么悬殊还要上个啥劲儿,好像是在告诉对方今天你不把我也杀了你别想走。 然后王浩也跟着死了。 这也就算了,昨天那场打戏更加离谱,是在一个竹林里,几个人在腰上绑着根绳子飞来飞去的打,你飞完了就该我飞了。 被踢了一脚背后的竹子还会爆炸,就好像隔山打牛一样。 好不容易反派死了,配角也受了重伤,女配立刻冲上去哭着问疼不疼。 那不是废话全身血淋淋的能不疼嘛? 接着又怕男配伤势不够重死不了还得抱着晃两下生怕血流得不够快。 看得李安直摇头,这也叫打打杀杀啊…… 那可太侮辱打打杀杀了吧。 以前的刺杀行动哪有这么多过场,两边一碰头话都不会说一句直接就提刀子上了,都刺杀了还做什么自我介绍? 基本上不会给对方准备的时间,刺杀都是打个措手不及占尽先机,反派死于话多的情况更是不可能,顶多完事儿了对着你尸体补上一刀再唠一会儿。 花里胡哨的动作更是没有,上来就是对着致命弱点捅过去,不管对方几个人都是一窝蜂上,哪还有打擂台的道理? 养一个手下可是要花不少钱的,普通的家丁一个月都要三十文还得管饭,最低级的打手一个月都要一两银子了,钱可不是大风刮来的。 至于高手大战三百回合,倒是有这种情况,但很少,因为每一击落下去稍不注意都是致命伤,根本不会给对方太多反应的机会。 而那些出招之前还得大声喊一下招式名字的更是离谱,像什么吃老夫一招霹雳旋风斩,必取尔等项上狗头之类的。 这几天这种弱智场面他已经看得够够的了,从此以后李安发誓自己绝不会再看古装片。 好不容易终于熬过了这场戏了,导演通知大家可以收工了,王浩换好衣服哆哆嗦嗦的朝着李安走了过来。 “好久没接落水的戏了,想不到这水冰得吓人啊……” 王浩哆哆嗦嗦的说道。 “你看见我刚刚那几招炫酷的招式了吗?我自己研究的,拍出来肯定是帅炸了!” “等上映了我高低得去买张电影票看一眼。” 王浩笑眯眯的说道,李安叹了口气摇摇头,年轻就是好啊。 “可能最近营养没跟上?要不咱们晚上撸串儿去?明天休息一天,这都干了一个周了。” 王浩想了想说道,正好这个剧组明天不要群演了,他也懒得在群里另外找活儿了,不如休息一天。 两人还了道具服之后不紧不慢的朝着基地外面走去。 正走到一半,就听见背后一堆人开始吵吵嚷嚷了起来,王浩听见动静回头望去,带着李安来到路边站着,等这群人先过去了再说。 “啥时候我也能有这种咖位啊?随便拍一部戏上千万片酬,一辈子都不愁吃喝了。” 王浩感叹着说道,原来是沈青,没想到林清新竟然也在,今天好像没她的戏,他们在剧组待了一天了都没看见,应该是过来跟进度的。 他们今天拍戏的场景停不了车,只能停在外面一点儿,这会儿正一起往外面走呢,周围都是他们的粉丝在喊,几人礼貌的点头打招呼。 想不到拍一部戏主演竟然能挣这么多钱,李安心里有些意外,他对普通人的工资已经有了解了。 反正像王浩这种普通群演,一辈子都挣不了这么多就是了。 以前的戏子只是下九流的行当,有人请就一个戏班子过去搭台子唱,没人请就在家里头待着。 有实力的戏班子会有固定的戏园,每天演出,老百姓们花钱买票进去看一场戏。 有当红的角儿出演的戏,票价会高一些,但也绝对不会高得这么离谱,上千万是什么概念。 用购买力来比较,放在以前怎么着也得上千两黄金了,这和抢钱有个啥区别…… 很多人激动的在喊,他们俩倒是比较自然,就安静站旁边看着。 “清新,那人不是上次弹琴那个么?你不是已经给他你朋友的联系方式了嘛?” 沈青突然看到了李安,转头对着林清新笑着说道。 “嗯。” 林清新顺着看过去点点头,只是嗯了一声。 “现在的年轻人啊,一心只想着一夜爆红,根本不愿意脚踏实地的一步一步走,真当谁都能成为宝强哥?” 沈青摇摇头说道,看向李安的表情有些不屑。 他对这人倒是没什么太大的敌意,反而有些幸灾乐祸。 他承认这人是有些优秀,所以看到他只是个群演,心里没来由的有些优越感。 第18章 新一代家臣。 “这人啥表情啊?” 王浩也注意到了沈青看李安的眼神。 “妈的,明星就可以狗眼看人低啊?” 王浩气愤的说道,李安反倒笑了笑,右手捏起一块小拇指指甲盖大小的石子儿,等着这人走过了之后,直接朝着他屁股上弹。 “啊!” 屁股好像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猛得一疼,沈青痛喊一声,他差点儿没站稳。 “怎么了?” 他这一声顿时引来了周围人的注意,林清新疑惑的问了一句。 “没,没事儿,踢到石头了。” 沈青眉头紧皱站着缓和了一会儿之后说道,他只感觉火辣辣的疼,恐怕是出血了。 可无缘无故的什么东西刺了他一下呢? 他回过头来找了找,地上只有一颗小石子儿,按照方向他立刻就转过头去看向李安。 这会儿李安正专心致志看着手机呢,他一般不和人结仇,有仇当场就报了。 找不到头绪,沈青只好一瘸一拐的走了。 等着这群人走了之后,两人这才站起身来,他刚刚弹射的速度很快,而且基本上没有什么动作,所以即便是王浩也察觉不出来发生了什么。 “这就叫活该!” 王浩笑着说道,他以为沈青真是提到石头了。 两人乘坐公交车往回走,下了车之后也没回家,王浩直接带着李安去炒了两个菜吃了个晚饭。 “吃烧烤之前要先吃饭,这样对胃好。” 王浩一本正经的说道。 实际上是因为他胃口大,光吃烧烤的话得吃不少,而烧烤这玩意儿很贵。 倒不如先吃点儿饭垫着肚子,这样烧烤可以少点一些,能省不少钱的。 要说怎么合理的省钱,这些年下来他有不少经验之谈。 两人吃完饭之后才去了旁边的大排档一条街。 “这家我夏天的时候经常来。” 王浩熟门熟路的说道,他之前经常和林海休息的时候过来小酌两杯。 随便点了点儿东西,王浩提着一提啤酒放桌上,给李安开了一瓶,自己也开了一瓶。 李安还是第一次喝这个年代的酒,啤酒,之前从没听说过,他更喜欢喝烧刀子。 倒出来颜色有点儿像马尿,闻起来也像,至于味道嘛…… 有点儿一言难尽。 他有点儿怀念以前的酒,虽然同样不怎么醉人,但起码喝着挺舒服,即便是最烈的烧刀子,他喝着也挺惬意的。 总之这什么啤酒他不太喜欢喝就是了。 不过他仍旧一饮而尽,反正没毒,有毒也没事儿,人王浩都喝完了,他不喝不太好。 这不不给人面子嘛。 这小伙子性格其实不错的,颇有以前的穷侠客之风。 只可惜年纪太大了,培养家臣不合适,当个朋友挺好。 “没喝过这牌子的啤酒吧?我以前和林海就喝这个,主要是便宜,劲儿大。味道确实不怎么样。” “等你啥时候请我喝顿好酒,我知道你小子家里肯定有钱的。” 王浩笑呵呵的说道,他看着一边喝酒一边眉头轻皱的李安就觉得很有意思。 他现在都很少喝酒了,以前每天下班都和几个朋友一起喝。 现在年纪大一点儿了有存钱的想法了,出来喝酒的次数也变得少了。 李安点点头,这都是小事儿,他比较疑惑的是这都过了好几天了,小李子怎么还不来找他呢? 不应该啊…… 他不知道的是,前台把他打过去的电话当成了骚扰电话了,根本没当回事儿。 另外一边,今天一大早,李留金正在院儿里打太极,既然家主已经苏醒了,那他也就没必要在红螺寺待着了,所以直接回家等着。 朝阳初升,紫气东来,是一天里头最适合吐纳的时候,所以每天这个时候他都会打套太极,这一百多年来雷打不动。 这是老爷教给他的,家臣们一般称呼家主都叫老爷,他也不例外。 老爷曾经问过他想当个什么样的人,而他的目标也很简单,他既不想成为武林高手一代宗师,也不想成为富商大贾富甲一方。 知道家主的身份之后,他就想活得长。 这对于李家来说不算什么太大的难事,家谱里就有很多长寿的法子记载,老爷也教给他不少东西。 所以如今他虽然一百一十多岁了,但身子骨还算硬朗,眼睛也没花,再活几年不成问题。 “太爷爷,公司那边方案已经出来了,董姨说一会儿送来。” 一个小孩儿跑到院儿里来说道,和李留金一起打太极,两人的动作一模一样,一点儿偏差都没有。 小孩儿不过十岁的年纪,脸上稚气未脱,但眼神中却有着一股子小孩子不具备的沉稳。 “嗯。” 李留金只是嗯了一声,手脚不停,腰马合一,臂行气环。 “太爷爷,我有件事儿没明白。” “嗯。” “您不是早就隐退了么?这次怎么突然想要举办一场慈善拍卖会呢?” 小孩儿吸了吸鼻子,早晨的新鲜空气令人神清气爽,但没过一会儿便觉得燥热。 这是因为这套太极他只学了形还没有学到意,不会运气,所以气在身体里乱撞,自然也就觉得燥热心烦。 李留金没有急着回答,他以前跟着老爷的时候就是这样,他问个啥不懂的问题,老爷总是过一会儿才回答他。 有时候让他急得直挠头。 直到他后来自己养孩子了才明白,这是在磨孩子的性子,让他不要这么急躁。 “太爷爷?” “嗯。” 李守安不由得又喊了一声,这事儿他一直不明白,太爷爷多年前就已经不管公司运作了,什么事情由董事会开会讨论。 而太爷爷只负责签字就行,这几年他识字儿了之后,这些文件都是他来念,太爷爷听着,同意了就签字。 而这一次太爷爷是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知媒体要举办慈善拍卖,后再打电话让董事会做方案策划。 这会儿外界都在纷纷猜测,这一举动的意图。 难道是老太爷身体不行了?原本就是以古董发家的老太爷这是打算回忆过去了吗? 李留金不紧不慢的打完一套太极收工。 这才开口说话了。 “守安,这世界很大,很多东西无法解释的,跟从自己的内心,以后你就知道了。” 李留金笑着说道,要是老爷看见了这孩子,应该也会很满意吧? 第19章 三千块工资。 “董姨来啦。” 院子外面站着一个看上去四十岁出头的女人,穿着一身职业装,作为董事长秘书,她在这个位置已经二十几年了。 对于李守安她很熟悉,小时候经常照顾这小孩儿。 “守安啊,太爷爷在干什么呀?” 董莲笑眯眯的说道,小时候的守安极其可爱,比她女儿小时候招人稀罕多了。 “太爷爷在屋里煮茶。” 李守安打开门来让董姨进来,这里是西山别墅最高的一栋,也是面积最大的一栋,周围没有邻居,安静得很。 两人穿过宽大的院子进了屋里。 “小董来了,坐下喝茶。” 李留金笑着说道,他酷爱喝茶,这个习惯是以前跟着老爷养成的。 那时候老爷天天泡茶喝,他以为是老爷这千百年下来养成的习惯。 哪知道后来老爷又改抽烟了,茶再也没碰过。 直到翻阅厚厚的家谱他才发现,原来老爷没有特别喜欢的东西,干什么干多久都随心所欲。 他们这位老爷随心所欲已经到了极致,什么活儿都干过,挑过大粪当过家丁,最常做的事情不是琴棋书画而是喝花酒。 也就是逛青楼。 “醇厚浓香,一下子就清醒了。” 喝下一杯茶之后,董莲赞叹着说道,她只有开会的时候才会喝茶,其余时候很少喝。 “这可是母树大红袍,喝一两少一两的。” 李留金笑呵呵的说道。 “董事会的策划方案已经做好了,您看一下行不行,行的话就可以确定时间了,很多客户已经打电话预约了。” 董莲递过一个文件袋说道,她也觉得很奇怪,因为董事长确定了要办慈善拍卖会了,但迟迟没有确定时间,只是让她先做方案。 长安集团有很多子公司分别涉及不同领域,其中最出名的是长安博物馆,这是京城为数不多的私人博物馆之一,其中的藏品非常丰富。 很多宝贝公家都借过去研究过。 而李家本就从当铺起家,如今早就成了行业巨头,一听要举办慈善拍卖,整个行业都得跟着抖三抖。 “预约?打电话?!” 李留金只听到了这两个字,连忙拍了拍自己光秃秃的脑袋。 他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 难怪这几天一点儿动静没有,他忘了吩咐前台留意一下,是否有一个叫李安的人打电话过来了。 毕竟普通人打电话到公司只能打到前台。 这要是让老爷晓得了,他准得被骂个狗血淋头! 他当初可是见识过老爷当街和泼妇对骂的,那场面,一群人都吵不过他的! “你马上打个电话,找人去问一问前台!” ……………… “以前我一直以为,只要努力,总有出人头地的时候。” “后来我发现,想要出人头地,光有能力也不行,还得需要运气。” 王浩一边说着一边喝酒,这小子酒量是真不行,这才三瓶下去舌头都有点儿打结了? 这玩意儿真能醉人? 李安拿着酒瓶子研究起来。 “后来我又发现了,不是运气和努力的问题,而是天赋的问题。” 王浩接着说道:“我要是弹琴能这么厉害,字儿也写得好,随便来一样,我都能发财了吧?” “你说,你学这些个技能用了多久,十年?” 李安摇摇头,其实他学东西很快,根本要不了十年,顶多几天的功夫就行了。 “家境也是问题,有的人出生就在罗马,有的人出生就是个牛马……” 王浩叹了口气说道。 “这些个技能,没点儿钱怎么学啊,我小时候,家里穷得叮当响。” “别说兴趣班儿了,上学穿的鞋子,都是修得不能修了才会换一双新的,你估计都没见过修鞋的吧?” “我小时候走路去上学,就喜欢专门走膈脚的路,这样就算补好的鞋,穿两天也就坏了,这样我妈就只能给我买新鞋子了。” “等穿上新鞋子了,我就小心翼翼的走路了,这样就能管得久一点。” “有次我跟我妈去赶集,摊子上的新鞋子,一双三十块钱,我抱着不撒手,我妈觉得贵,不停讲价,但人家就是不同意。” “我抱着鞋子不撒手,那鞋子真好看,我以前没穿过那么贵的鞋子。” “最后我妈咬着牙把钱付了,这事儿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自己混账得很。” “就因为那双鞋子,我们家吃了一个月棒子面窝窝头,一两白面都没吃过。” “那会儿就已经有兴趣班这个东西了,但我可不敢想,我小时候喜欢打篮球,为了买个篮球,暑假就去捡垃圾卖。” “所以你知道我有多羡慕你了吧,虽然你都不会说话。” 王浩笑着说道,李安随随便便显露出来的技能,都让他望尘莫及。 “狗日的会这么多技能也就算了,关键长得还挺帅……” 王浩又喝了一口酒,重重打了个嗝儿。 “上个厕所去。” 接着他起身说道,朝着外面走,大排档里没厕所,要上厕所旁边有公厕。 李安坐在椅子上不紧不慢喝着酒,大多数老百姓家庭都是这样的,各有各的心酸,李安早已看惯了世间百态。 更惨的他都见过。 所以对于王浩的家庭环境,他并不觉得有多可怜。 “给,这是你这个周的工资,今天正好十五号发工资,就取给你了。” 王浩回来之后,手上拿着一叠红票子。 “一共三千块,伙食费住宿费啥的就免了,以后你请回来就行了。” 王浩将钱递给李安说道,短短一个星期的功夫,这家伙就挣了三千块钱,其中有一半是上次弹琴捞了票大的。 果然有本事的人在哪儿都能赚到钱。 李安接过来打量着这钞票,这还是他第一次摸到现在的钱,不知道啥做的,这手感相当不错。 实际上他并不需要钱,但这钱不收的话王浩这小子得翻脸,这几天下来他已经对这小子的性格知道清楚了。 穷,抠门儿,但对朋友没得说,而且很有原则,该是什么就是什么。 就和以前的穷酸书生和流浪侠客差不多,宁折不弯,虽然令人称赞,但往往自个儿日子都过得稀碎。 “我这不是赶你走啊,你想待多久都行,不过演员证是别人的嘛,得还,我明天再想个法子给你弄个演员证。” 王浩接着说道。 第20章 我这可是正当防卫。 李安想了想,他觉得自己是时候应该离开了。 这一个星期的时间,自己的出现让王浩的生活发生了一些改变,同时也给他带来了一些困扰。 一直用着别人的演员证也不是个事儿,人家还得讨生活呢。 看来明天休息的时候,他是时候去市中心长安集团看看了,小李子这小子不知道咋回事儿,这么多天了都还没来找他。 正在李安心里思索着下一步应该怎么做的时候,王浩竟然和别桌起了冲突。 “哥们儿,你往后退点儿,挤到我了。” 一个胖子转过头来对着身后的王浩说道,身上纹龙画虎的,语气颇为不善。 他们因为来得比较早一些,所以坐在最里头,后来陆陆续续来了不少客人,这大排档屋子里的桌子都坐满了。 “退不了,自己不能减减肥?” 这要换成平常时候,王浩肯定是笑呵呵的往里头挤一挤的。 但今天他喝了不少酒,再加上这人语气不善,他顿时就不乐意了。 虽然对面坐了四五个人,但王浩酒壮怂人胆,一点儿没带怕的。 再说了这什么年头,治安可不是以前了,更别说这是京城。 你动我一下试试? 你敢动我就敢往下躺。 “说话这么冲吗哥们儿?” 这胖子立刻就站了起来,剩下几个人也跟着站起来了。 两边都喝了酒,王浩不怂对方更是不怂,他这边人多,更别说还有两个妹子看着,这能丢了份儿? 这种场面李安见过太多,对方人多势众,更别说还有红颜知己在旁边,又喝了酒。 这buff都叠满了啊! 老板立刻闻声而来,他可不想有人在店里闹事儿,这样今天生意都没得做了,现在这个点是吃夜宵的高峰期。 老板连忙拉着王浩赔不是。 干了这么多年了,这种场面他也见过不少。 劝架当然是先劝弱势的一方,因为真干起来弱势的一方肯定打不过的,拉到一边好好说,顶多免个单,让他们悄悄走就行了。 至于面子不面子的,双方出了这道门走在大街上碰面了可能都不认识。 一般这种情况都屡试不爽,而且这两人还有一个没喝多的。 朋友之间相互劝一劝,这事儿也就算了。 但今天王浩可一点儿没怂,他明显喝多了,这种状态对面就算千军万马他也敢单枪匹马挑阵。 “兄弟,劝一劝你这朋友啊!” 眼看两边就要动起手来了,老板连忙让李安帮着劝架。 这年轻人眼神清澈,看上去就跟没喝酒一样,要是明事理的话,这会儿就应该拉着他这个路都走不直的哥们儿快走。 李安这边还坐在椅子上吃着虎皮青椒,甚至还饶有兴趣的欣赏着这胖子身上的刺青。 这段时间他不仅看了很多短视频,还看了不少的书,其中就包括了如今的律法。 他在等着对面人动手呢,等着他们先动手了,自己顺理成章的就给他们都收拾了。 老板都让他劝一劝了,那他自然也就站起来了,来到王浩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打不打啊?” 这话一出来,所有人都愣住了。 老板头都大了,哥们儿,叫你来劝架的不是来火上浇油的啊! 这几个人也愣了一下,他们这还没准备打架呢,他是想靠着气势压倒这人,但这哥们儿上来就问他打不打。 给哥几个整不会了。 王浩更是看着李安瞪大了眼睛,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李安会说话! 这什么情况? “你这吵这么久不动手嘴巴不干吗?” “再说你不动手我怎么好正当防卫呢?” “老板,这是三千块钱,一会儿打起来够赔你这些桌子椅子酒水了吧?” 李安从兜里掏出三千块钱来,这还是刚刚王浩给他的。 “额……” “算了吧大家,和气生财和气生财。” 老板笑呵呵的说道。 敢情是个富二代,出手就是三千块准备赔桌子椅子了…… “我俩不退,你要不要动手?” 李安看着这几个人说道,几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我去你妈的!” 这胖子哪受得了这种气?人都踩在他脸上拉屎了! 他当即拿起个酒瓶子就准备朝着李安招呼过来。 “看到了啊各位,我这可是正当防卫。” 李安动手前还不忘说了一句,对方这都持械了,他空着手怎么着也算正当防卫吧? 然后他一巴掌就给这胖子扇地上了,脸肿了一大块,这会儿还懵着呢。 “年纪轻轻的学啥不好,学别人纹身。” “这要在以前你连媳妇儿都讨不到,寡妇都不要你。”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你接着来不?” 李安又转头看向另外一个瘦猴。 “瘦得跟竹杆子似的还纹龙画虎的,你吓唬谁呢?” 李安接着语言刺激他。 得,这瘦猴儿也没忍住,提着个酒瓶子骂骂咧咧的又要朝李安招呼。 “我这也是正当防卫啊。” 李安一脚给他踹老远,从始至终搭在王浩肩膀上的左手就没动过。 周围人都围过来看热闹了,两个姑娘这才反应过来,哭哭啼啼的准备报警。 这电话刚拿起来,大排档门口进来两个人。 一个光头白胡子老人拄着根拐杖,旁边牵着个十岁小孩儿。 老人身穿红色唐装,看上去年纪已经很大了,但背挺得笔直,一点儿没有驼背的样子。 好一个极品老头儿,那浑身上下的气质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所有人不自觉的让开一条路来。 “我还以为你迷路了呢。” 李安看着这老头儿笑呵呵的说道,这不是小李子是谁? 这么多天终于来找他了。 “这不刚刚好嘛。” 李留金笑眯眯的说道,还是记忆中的家主,一点儿没变! “回家去?” “行。” 李安点点头。 “跟我走一段?”李安转过头来看着王浩,这烂摊子他可不能留给王浩一个人在这儿处理。 “守安,你留下来处理。” “哦……” 李守安点点头。 李安带着王浩跟着小李子往外走,门外停着两辆珍珠黑迈巴赫,戴着白手套的司机在车门口等着。 一大堆人就这么瞪大眼睛看着这几人上了车走远了,剩下个十岁小孩儿在问老板和这几个当事人。 第21章 主臣相见,回家。 “要不去我家玩儿几天?” 李安笑呵呵的说道。 “算了算了,等你有空了来找我玩儿吧。” 王浩连连摆手,他坐在这车上感觉浑身不自在,一点儿不敢动弹。 这会儿他酒都被吓醒了。 这他娘的可是迈巴赫! 他这辈子只在街道上看过,从来没坐过的,一辆车都能买他命了。 “行吧,那等我得了空闲了再来找你。” 李安点点头也不强求,让司机将车开到他们住的地方。 接着车子往西山别墅方向开过去。 “你比我还适应得快。” 李留金笑眯眯的说道,家主这言行举止,和现在的年轻人没什么两样。 不像他,这么大把年纪了连智能机都用不明白。 “没法子啊。” 李安摇摇头。 “你都老得快死了。” 李安看着李留金说道,视频里看着要年轻一些,真人看着确实已经很老了。 “是啊,再过几年你就看不到我了。” 李留金笑呵呵的说道,一点儿没生气。 他本来也老得快死了。 “那倒没那么快,我瞅着怎么着也还能活个七八年。” 李安摇摇头。 “你这都给我定了我还怎么好好活下去?” 李留金笑呵呵的说道,家主的医术那是没得说,跟个活阎王似的,说你明天死你就活不到后天。 既然家主都说了,那没出什么意外的话,他顶多就还能活个八年了。 不过那也够本儿了,他这辈子活得够长了。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聊着,迈巴赫后排私密空间让他们的对话只有两人能听见。 “一个星期就能挣三千块钱,厉害厉害。” 李留金感叹着说道,家主还是一如既往的会挣钱,这个优点在族谱中被反复提及,他是没有一点儿怀疑的。 要换成他,一个星期的时间,可能都还没适应呢,更别说挣钱了。 车子平稳的行驶在高速上,半个时辰的功夫就到了西山顶上的别墅。 “这院儿不错啊。” 李安往里走满意的说道,这宅子确实不错,清净。 “这是我住的,你的宅子在安排。” 李留金不急不缓的说道,他可没打算和家主住在一起,从族谱中可以得知,家臣们只有在小的时候才和家主住一起。 等大一点儿了就自己搬出去住,他们这位家主不喜欢和别人住一起,要不然他也不会十岁不到就被扔到宫里去了。 “喝点儿?” 李留金笑着说道,他好多年前就不喝酒了,但今天高兴,值得破例。 “行啊,我刚刚喝那啤酒,那味道一言难尽。” 李安叹了口气说道。 “烧刀子,现在叫白酒了。” 李留金拿出几瓶土陶茅台说道,家主爱喝酒,这一点他是知道的,所以他准备了很多好酒,就等着家主苏醒了。 他先给自己倒了一杯,接着连瓶子都给李安了。 李安举起瓶子仰头就喝。 “好酒!” 一大口下肚,李安眼睛一亮。 如今的烧刀子,可比以前好喝多了。 以前的时候最大劲儿的酒是黄酒,后来清朝出了种酒叫烧刀子,虽然辣喉咙,但劲儿很大,他常喝。 如今的烧刀子好喝多了,香,入口也顺,而且劲儿没减多少。 比起先前喝的啤酒来说,那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得弄两瓶让王浩也尝尝,让他知道知道自己以前喝的都是什么破烂玩意儿。 “就知道你喜欢,存了不少。” 李留金笑呵呵的说道。 “身份的事情也不用担心,这几天都准备好了。” “住的地方也安排好了,随时都可以搬过去。” 李留金又给自己倒了一杯不紧不慢的说道,无论在哪个年代,李家都有着庞大的财富,而且不显山也不露水。 即便是如今庞大的长安集团,也不过是李家表面上的财富罢了。 让这世界上凭空出现一个人并且合情合理,即便是这个年代,对于李家来说也不算事儿。 “你还搞慈善拍卖呢?这玩意儿不纯骗人的么?不过就是骗多骗少的问题。” 李安看了看桌上这策划方案,他对小李子给他安排的事情没多大兴趣,让他干啥他就去干啥好了。 反正小李子会给他安排好的。 “不能一杆子打死人啊,我这慈善都做了好多年了,这点儿钱还不至于要骗别人。” 李留金摆摆手,长安集团有自己的工程公司,建希望小学援助灾区这些事情他们集团自个儿就能干,不用别的慈善机构插手。 “那还挺不错的,难怪你活得长。” 李安点点头,又给自己开了一瓶。 “我倒无所谓,当是给你积德了。” 李留金摆摆手。 “那你可能搞错方向了,你应该拿我的名义去多干点儿坏事儿,这样我说不定还能死得早一些。” 李安哈哈大笑,他可不信什么因果论,他积德来干啥? 长命百岁么? 他都不晓得活了多少个百岁了! “有什么打算?” 李留金懒得和他争论这么多,反正他们这位家主上千年来一直这么耍无赖的。 “这里晃晃那里晃晃呗,哪回不是这样。” 李安平静的说道,他每次苏醒都能活个八九十年,容貌又变不了,自然不能在同一个地方待太久,二十年顶天了。 李留金也沉默了,随即叹了口气点点头,以家主的身份来说,不得不这样。 即便如今京城人密密麻麻,你换个区也没人能记得你。 但最麻烦的还是那些认识你的人。 只要你活着,就免不了和别人接触。 “想这么多干啥,今朝有酒今朝醉。” 李安笑呵呵的说道,仰头又是一大口。 没过一会儿的功夫,李守安坐着另外一辆车回来了。 对于李安的出现,李守安显得非常好奇。 “过来。” 李安招了招手,李守安挠挠头,还是过去了。 “李守安,嗯,名字不错。” “叫哥。” “哥……” 李守安乖乖点头,他总觉得眼前这个人很熟悉,但他又很确定自己以前没见过这个人。 “不错不错,未来可期啊。” 李安满意的点点头,标准的长寿相,简直就是下一个翻版的小李子。 第22章 纸上得来终觉浅啊! 第二天,李安一大早就起床了,他要学车。 这几天王浩老在他耳边念叨着要是有辆车就好了,去哪儿都方便之类巴拉巴拉的,搞得李安也想学车了。 但驾校学车早的也要个把月,他觉得太慢了,更别说小李子昨晚给他的一堆东西里,就已经有驾照这个东西了。 所以他打算自己在家学,理论知识他是已经全部都知道了,交通法规也了解清楚了。 对这东西,李安很有自信,毕竟他学什么都很快,不就一个铁盒子加四个轮儿么,车子的内部构造他都一清二楚了,这还不简单? 所以起床洗漱一番之后他就直接来到了车库里头。 车库里有不少车,李安都认识,这几天他可一点儿没闲下来过,空余时间都在学习。 钥匙就挂在墙上,想开哪辆自己拿就行,李安也没明白,这个家就一个一百多岁老头儿和一个十岁孩子,这车留着给谁开? 他一边按照短视频上的开车步骤一边打开车门坐进去,看完了他才发现,原来开车是不用学习汽车的构造的。 他昨晚花了一个多时辰才终于了解清楚了汽车的构造和原理,结果发现用不上。 那是制造应该学的东西。 他只需要知道这些个按键是用来干啥的就行,不用了解那么多,也能把车子开起来。 但他还是有点儿小瞧了这玩意儿,虽然原理他都知道得非常清楚了,但没想到这仅仅只是第一步而已。 他也没想到这东西没有怠速,启动了这家伙也不走,一脚油门儿下去直接飞一样的冲出去了,给院墙撞了个大窟窿,安全气囊给撞出来了都。 第二辆车他倒是很小力气的去开了,没想到转弯的时候没回正,一下给干院子中间喷泉里去了…… 看来纸上谈兵确实有一定的弊端,李安从喷泉里爬出来之后,摇摇头感叹了一句,接着朝第三辆车走去。 ………… 这边守安起床出门人都差点儿傻掉了,这才一个早上的功夫,整个院子就被造得一片狼藉。 他心疼的摇了摇头,草坪上横七竖八的全是车轮印子,已经找不到一块好的草皮了,要知道这草坪可是太爷爷的宝贝,一直都是他亲自打理草坪的。 更别说门口的院墙已经被撞塌了一片,一辆火红色的法拉利波涛菲诺正冒着黑烟。 院子正中间的喷泉柱子已经被撞断了两根,一辆劳斯莱斯幻影半个车头都栽进去了。 最后这辆宾利欧陆倒是还能正常驾驶,只不过车身上多了好几道划痕不说,后视镜还掉了一个…… 太爷爷倒是出来看了一眼,不过又默默的回去吃早饭了。 而始作俑者正是太爷爷昨晚才接回来,不知道打哪儿冒出来的哥哥。 这会儿他正浑身湿透的驾驶着这辆宾利在院子里转圈,湿漉漉的脑袋探出来看着前面的路,一手抓着方向盘一边踩着油门,脸上表情相当满意。 看起来好像是因为学会了开车而感到自豪呢…… 守安拍了拍脑门儿确定自己没有在做梦之后,叹了口气回屋子里去了。 ………… 李安正练得兴起,他确实已经学会开车了,这玩意儿确实没有多难,只不过一开始的时候没有掌握好油门的力道和方向盘的准度而已。 如今他自信自己真的会了。 这才用了三辆车而已,他对自己的效率还是挺满意的。 这边他正开着车子在院子里转圈呢,没想到门铃响了。 李安停下车子看了一眼,是个看上去四十多岁的女人,脸上画着精致的妆,身穿一身职业套裙,这会儿正拿着一个文件袋安静的站在门口等着。 这女人应该是秘书之类的,非常有气质,而且很守规矩。 毕竟旁边已经有了个很大的窟窿随便一下就能踏过来了,但她仍然还是按了门铃之后安静等待着。 “有预约吗?” 李安想了想之后问道,上一次那前台的回答他学到了,毕竟小李子是什么身份,要想见就得预约。 谁知道你是不是上门来搞推销的。 “你好,我是董事长秘书,来之前已经打过电话了。” 董莲点点头说道,据她所知这别墅十年来只有董事长和守安两个人住,最多再加上她在进出。 而且她昨天来还没见到这人呢。 她没有多问,心里猜想眼前这个年轻人应该叫李安,就是昨天董事长让她打电话问公司前台有没有一个叫李安的打电话来的那个人。 就是不知道和董事长什么关系?毕竟董事长也姓李。 年轻人穿着一套休闲睡衣,不过现在浑身都湿透了,但表情却一脸随意,而且很显然这院子里的狼藉就是他的杰作。 那这人显然不是董事长的客人,更应该是家人。 可她跟着董事长二十多年了,没听说过董事长还有其他家人。 不过也不排除是私生子之类的,毕竟这在有钱人的圈子里屡见不鲜,她不知道很正常。 “哦,在里头,你自己找他去吧。” 李安点点头开了门。 “谢谢。” 董莲礼貌的说道。 “请问你和董事长……” “我是他曾孙。” 李安丢下一句话,接着练车去了。 这是他们昨天晚上谈好的,现在他就是小李子的曾孙。 他和家臣的关系随着时间推移一直都在变化,一开始他是家臣爸,到后来家臣是他爸,再到后来家臣是他爷爷太爷。 “这样啊,不打扰你了,我先进去了。” 董莲点点头,和守安一个辈分,这么大年纪了应该不是领养的。 或许真有可能是她想象中的那种关系。 既然如此的话,那这院子的遭遇也就说得通了。 可能是因为这么多年遭受到冷落,心里一直有埋怨,这回来了开始发泄之类的。 这种情节以前电视剧里经常演的! 难怪老爷子都没出来制止一下,这是心里有愧啊! 她知道这草坪一直是董事长的心头肉。 这会儿她脑袋里已经脑补出了一个恩怨情长的豪门故事了,这故事可能得从几十年前说起了…… 第23章 搬进新家 “房子的事情处理得怎么样了?” 李留金点点头,对于慈善拍卖会,他并不上心,因为他知道董事会那边一定会处理好的。 他对房子的事情比较上心。 “着急的话,今天就能住进去。” 董莲点点头说道,几天前董事长就让她准备一套房子,越快越好,最好是能拎包入住的那种。 而她这几天一边跟进慈善拍卖的事情一边找房子,忙得很。 不过她运气比较好,真就在这短短几天里找到了一套。 “行,一会儿你就带着人住过去。” 李留金点点头。 “这么快就要赶我走啊?” 李安正好换了件衣服过来,听完脸上都乐了。 得,敢情是糟蹋了这院子里,让这小子心疼坏了。 “再不走我这房子都能让你给拆咯。” 李留金无奈的说道,倒是没有多生气,他们这位家主有时候就喜欢干一些没有逻辑的事情,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他已经习惯了。 “算了算了,我还是搬出去住好了。” 李安无所谓,其实他还挺喜欢一个人住的。 “再给他安排个学车的地方。” 李留金不紧不慢的说道。 “好的。” 然后,李安就跟着董莲走了。 “叫我李安就行,不用这么客气,你们公司的事情我不参与。” 看着董莲欲言又止的模样,李安只好做自我介绍,他们这是第一次见面,以后会经常接触,小李子说了,有事情可以找她。 “那你叫我董姨就行了,守安一直这么叫我。” 董莲一边启动车子一边说道,这年轻人果然就叫李安,从今天他的表现来看,以后自己估计有得头疼了。 “你是刚毕业还是?” 董莲好奇的问道。 “嗯,之前一直在国外,最近才回国。” 李安点点头,这是小李子给他安排的新身份,英格兰留学回来的,这样比较好解释。 “原来是这样,你中文说得挺好的。” 董莲点点头,倒是一点儿不意外。 “我爸妈都是华夏人,在那边做生意。”李安看着窗外飞快后退的风景不紧不慢的回答。 “我刚还寻思你一点儿没有混血的样子呢。” 董莲笑着说道,原来爸妈都是华夏人。 “你和我们董事长……” “没有血缘关系,我祖父和你们董事长是过命的关系。” “原来是这样。” 董莲点点头,她终于理解了李安和董事长之间的关系了。 所谓的被冷落打击报复都是她脑子里猜想的,李安单纯的是在学车而已,先前董事长还让她给李安找个学车的地方呢。 只不过这学车学得也太…… 铺张浪费了吧? 车子在路上开了半个时辰,终于到达了一个名字叫做金贸府的小区。 这小区规模相当大,李安也没有想到,小李子竟然会把他的宅子安排在闹市里头。 “这边干什么都挺方便的,去哪儿都近。” “你们年轻人朋友多,聚会也多,这边过去过个马路就是商业街。” 董莲没有把车子开到地下车库去,而是停在路边,带着李安从大门走,一边走着一边和李安介绍周边的设施。 “这房子不便宜吧?” 李安点点头,这个地段的房子应该不便宜,其实他更想住偏远一点儿的地方,像小李子那西山别墅就挺不错的。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 “很贵。” 董莲点点头,没说多少钱,只说了句很贵。 李安只是远远的看见过这样的小区,但从来没进去过,王浩住的地方属于城中村,楼基本上就四五层这么高。 想不到这里头竟然是这样的,大树郁郁葱葱的,还有假山流水喷泉,远远的看过去那边还有个人工湖。 “虽然里面住的人很多,但是挺安静的,我在这里住了几年了,从来没有被打扰过。” 董莲接着给李安介绍道。 “你也住这里头?” “是啊,前几年才搬进来的,本来我想着租房子住也挺好的,老了就回村儿里去。” “不过我女儿工作比较特殊,所以买房子比较好一些。” 董莲点点头,这房子是她女儿买的,她的工资虽然也很高了,但想要在这里买一套房子还是很难。 好在她女儿比较有出息。 “这边进出都要刷卡的,卡我已经办好放你屋子桌上了。” 董莲刷了电梯卡,两人径直来到二十二楼。 “一梯两户,我就住对面,你们年轻人都喜欢高一点儿的楼层,我姑娘说住高一点风景好,空气也比较清新。” 董莲笑着说道,一说到她家闺女,她脸上的笑容就多了一些。 “挺好的。” 李安点点头,他也比较喜欢高一点儿的地方,以前他没事儿的时候就喜欢拎几坛子酒去登高望远。 “有什么事儿你就直接来对门敲门就行,我下班时间基本上都在家里,年纪大了觉也少了,一般都睡得比较晚。” 董莲拿出钥匙来开门,推门进去是玄关。 “我知道你们年轻人有自己的生活,我一般没事儿不会过来打搅你的。” 她把钥匙交给李安,踩上鞋套带着李安往里走。 “家具什么都齐的,缺什么你直接和我说就行,你记一下我电话吧。” “行。”李安掏出手机来,这电话卡是小李子给他办好的,手机还是之前王浩给他的备用机。 因为小李子给他准备的手机是个按键机,他用不习惯,他这手机虽然老旧还卡,但功能挺多的。 董莲看着李安的手机愣了一下,没想到这年轻人竟然还用着这么破旧的手机,这倒是让她有些意外。 存了电话号码之后,李安便自顾自的转悠着这套宅子,这客厅比一个篮球场的面积还大,装的是落地窗,从窗户看下去下面就是人工湖。 风景相当不错。 他敲了敲这玻璃,挺结实的。 “这都是最结实的玻璃,不用怕坏了,我一开始搬进来的时候,也担心这个问题。” 董莲笑呵呵的说道。 “我在家擦窗户的时候还担心会不会摔下去呢。” “我倒不是怕摔下去,我是怕摔下去没死透,那多遭罪啊。” 李安摇摇头。 “你还想得挺开的,你先熟悉着吧,我要去公司一趟,有什么事儿给我打电话。” “行。” 李安把她送到门口关上门。 第24章 捡到一只猫 搬完家之后,小李子就任由家主一个人在这边生活了,他倒是一点儿不担心,家主适应比他快多了。 更何况以家主的体质,他根本饿不死,吃不吃饭也没关系,有个地儿睡觉就行。 那还管那么多干啥? 于是乎李安就在这套宅子里住了下来,这房子按照董莲所说的,一家人都在国外,房子装修好了就没人住过,里头东西都是齐全的,啥也不缺。 事实也确实如此,第二天董莲给他拿了一堆衣服过来,还有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花了八个人才一下子搬完了,说是董事长给他准备的,练车的地方也找好了。 下午的时候,李安就拿上钥匙出门练车去了。 实际上他已经学会开车了,当天下午就让小李子给送了辆车过来停在了地下车库里。 第三天一大早,李安就自己出门了,他将周围都转悠了一遍,熟悉环境之后,去超市里买了点儿菜和一堆佐料,提着东西慢悠悠回家。 虽然他不用吃饭,但每天总得给自己找点儿事情做不是? 要换成以前,无聊的时候他还可以给自己找块地种种,但很显然现在不行了。 他每天有大把的时间,除了看看书刷刷视频之外,剩下的就是看怎么一边适应现在的社会一边消磨时间了。 所以他决定还是每天在家做饭吃。 回到家里之后,他花了半个时辰的功夫将整个厨房都给研究明白了,现在网络上有很多视频,你只需要按照自己想要的进行搜索就行了。 很方便。 至于烧菜这件事情,视频有帮助,但不大。 那些个佐料几克十几克的鬼晓得多少,更别说他还是小瞧了这个灶台,这火候大小也不像烧柴火一样,稍不注意就烧大了。 不出意外的还是出了一点儿小意外,反正第一顿亲自操刀的菜是没法儿吃了。 李安将东西一股脑扔进垃圾桶里去,打算晚一点再做一顿试试。 实在不行中午也可以做,要还是不满意还有晚上呢。 一天三顿都还掌握不了? 他不信。 晚上李安一个人坐在客厅的落地窗面前,喝着小李子送过来的白酒,就这么欣赏着外面的灯火辉煌。 这日子过得,比以前好多了。 那会儿天一黑整个街道铺子就关得差不多了,只有青楼还开着,街上除了打更的一个人影看不见。 现在好多了,半夜都还有人在街道上晃悠呢,你耍到多晚都没人管你。 到了第三天,李安一大早便又出门了。 昨天做了三顿饭,最后一顿的味道他非常满意,打算今天再试试别的菜。 刚打开门,就看到自己门口坐了一只猫。 一只大猫,李安从来没见过这么大这么漂亮的猫,也不晓得从哪儿跑出来的,就安静的趴在他家门口。 见到门开了也不怕,反倒是伸了个懒腰打了个滚儿,把肚皮给露出来,轻轻的喵了一声。 “你打哪儿来?” 李安揉了揉它大脑袋,这猫眼睛是蓝色的,肥得很,再加上毛很长,看上去特别大只。 它肚子上的毛是白色的,背上的毛呈褐色,正八字开脸,李安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品种的猫。 他以前也养猫,以前家家户户基本上都养只猫,用来抓老鼠,管用得很。 村儿里的猫基本上短毛瘦长,只有城里头的猫才圆滚滚的。 城里人家耗子少,养猫基本上都是夫人们用来逗乐子玩儿的,因为不愁吃喝也懒得动弹,所以就会胖一些,性格也温顺一些。 但这种品相的猫,皇宫里都找不见这么好看温顺的。 皇宫里头猫极多,都是嫔妃们养的,会专门让侍女每天梳毛喂食儿。 以前要是有只这么漂亮温顺的猫,上贡到宫里头去,准能捞个官儿当。 据李安所知道的就有很多皇帝喜欢养猫的,例如女皇武则天,再往下整个明清朝的皇帝都喜欢猫。 皇宫里的猫死了,还要追责的,哪个宫女要是不小心弄死了只御猫,那这宫女轻则逐出宫里去,重则处死。 死了的猫还会让宫廷作坊打造一口小的黄金棺材,埋在后花园儿里,要是不出意外紫禁城地下还有不少小金棺的。 这猫倒是一点儿不怕,用头蹭着李安的手,嘴里还发出咕噜声,表情很是享受。 李安站起身要走,它也站起身来,四腿一迈溜进屋去了。 李安关上门走了,等回来了再说。 毕竟他得早点儿下去,这个点都算晚的了,早上的菜最新鲜,楼下有家专门卖蔬菜的,一大早那些老头儿老太太就冲进去,把新鲜菜都抢得差不多了。 所以他觉得自己每天出门得早一点儿。 等回来的时候,他手里头拎着一些肉和菜,还有一小袋猫粮和猫砂,外加一个猫砂盆。 这是他特意去超市里头买的,这年头猫都有专门的粮食和自己的茅房,比人的生活还过得好。 等他回来打开门,那大猫正躺在落地窗面前晒太阳呢。 李安打算先放家里头养着,等啥时候有人上门来问了,他就还给人家,然后自己再去市场买一只。 早饭随便弄了点儿,李安就坐在落地窗前看书,这猫就安静的趴在他脚边,就是睡觉,也不叫唤不着急的,好像这就是它家一样。 中午吃完午饭,李安就去书房了。 这家里只有家具,其他的什么都没有,书和笔墨纸砚这些东西,都是小李子让董莲送过来的。 满满几大箱子。 下午的时间是他写写画画的时间,因为下午时间比较长,光是看书无聊得很,偶尔写写画画的也不错。 这边李安熟练的开始研墨,他这辈子干得最多的事儿就是写写画画,闭着眼睛都能完成。 而这套文房八宝,都是以前他曾经用过的,小李子都给他收起来好好保存着,这苏醒过来之后又还给他了。 等着李安研完墨,这大猫好像睡醒了没看见人,又跟着跑到书房来了,一下子蹦到这书桌上。 这里闻闻那里嗅嗅,像是闻到了这墨香,眼睛跟着李安手中的笔转悠,等着玩儿累了就这么坐着看着李安。 眼睛瞪得老大,活像个以前老百姓口中的山门蹲。 第25章 一万块 下午的时间,李安画了一幅画写了一篇文章,出门转悠了一会儿,这才提着点儿菜回家准备做饭吃了。 这刚进厨房准备洗菜,就听见门铃响了。 “你好,请问有看见一只布偶猫吗,长得很胖胆子很小,长这样!” “今天一早从我家门口跑出来的。” 来人说话如落珠噼里啪啦快得很,看上去很着急,戴着口罩和一顶鸭舌帽手里举着个手机,里面是一只猫的照片。 “是你?!” 李安这边还没搭话,她又瞪大眼睛说了一句。 林清新有些意外,她妈昨天是和她说了对门新搬来了个邻居。 没想到竟然是她之前见过的那个群演! 他竟然住在她对门儿! 要知道这个小区是京城比较好的小区之一了,一平售价十五万,最低面积的都是三百平,一套要五千万左右。 这里头住着的不是像她这样的明星,就是一些富商大贾。 敢情这家伙是个顶级富二代,去剧组当群演纯粹是去体验生活的? “什么是我?” 因为这姑娘戴着口罩和帽子,所以他没认出来。 “额……不好意思我好像认错人了。” 林清新愣了一下,不对啊,那个人是个哑巴,而这个人会说话的。 难不成自己认错了? 应该是。 “对了,你有看见一只猫吗?长这样!” 林清新这才想起来她敲门的正事儿,连忙把手机重新举起来给李安看。 “在里头,自己抓。”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早上跑出来的晚上了才来找,这要是放出去都不晓得跑多远了。 “没想到竟然在你家啊,谢谢你啊!” 一听到猫在他家里,林清新心里长松了一口气。 她今天下班回来到家没看见猫,又确定自己家窗户都关严实了的,就知道肯定是早上她妈上班出门的时候,猫跟着脚后跟儿出来了。 这事儿以前也发生过的。 她这火急火燎的刚回家就又出门了。 她先是打电话把她妈数落了一通,然后去监控室里头调监控,确定猫没有跑出这栋楼,这才一层一层往上找。 她完全是跟着应急楼梯一层一层问上来的,差点儿没累死。 “布偶猫?名字倒是挺形象。” 李安让出身来让这人进来,这大猫的品种原来叫布偶猫,还挺形象。 “嗯嗯,它叫大头,我养了好几年了。” 林清新踩上鞋套进屋,这屋子和她家的格局差不多,装修有点儿不同。 “大头,不错。” 李安点点头,脑袋确实挺大一个的。 “在那桌子上睡觉,自己抱吧。” 李安打开了书房的灯,那大猫仍然在书桌上趴着睡觉呢。 开了灯之后它睁开眼睛,看到门口的李安,又从书桌上跳下来径直朝着李安跑过来,用头一顿蹭。 林清新尴尬得很,这猫咋回事,你主人在这儿呢! “让我这一顿好找,谢谢你啊。” 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这家伙的后脖子提着就搂进怀里。 这下子就跑不了了。 “小事儿。” 李安摆摆手,这本来也是人家的猫,等过几天闲下来了,他自己再去买一只就是了。 “你是前几天才搬过来的吧?我听我妈说过,我就住在对面,没想到这家伙跑你家来串门儿来了。” 找到猫之后,林清新就放松了不少,这么走了也不礼貌,她便和这人随便聊聊天。 “你住对面?原来你就是她女儿。” 没想到眼前这姑娘就是董莲的女儿,这猫溜出来了也没乱跑,直接跑对门儿他这里来串门来了。 “这房子还是你妈帮我找的,咱们扯平了。”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这两天董莲也帮了他不少忙,他也就不打算找这丫头要报酬了。 “我妈帮你找的?!” “你是长安集团的人?” 林清新诧异的说道,她妈只和她说了对面新搬来了个邻居,让她有空去打招呼。 其他的啥也没说了。 她心里头还疑惑为啥要过去打招呼。 “嗯。” 李安点点头,心里想着这丫头怎么还不走,董莲的女儿,他也不好意思就这么赶人走了。 但他还要做晚饭呢! “总之还是谢谢你,我就不打扰你了。” 林清新礼貌的说道,心里却在思索着,应该不是他前几天看到的那个人吧? 这身份相差太大了。 而且一个会说话一个不会说话。 可这世界上真有长得这么像的人么? 正在她准备离开的时候,眼睛一扫,看到了书桌上的那幅画。 顿时她的眼睛就挪不开了。 “这是大头?” “好漂亮啊!” 她抱着猫径直来到书桌旁边。 这是一幅只有黑白的墨水画,但却将大头的形象和神韵给完完全全的画了出来,特别是这一对眼睛,真是绝了。 她拍照都没这么好看! “这是你画的吗?!” 林清新仔细的看着,上面还有一点儿墨水没干,应该是刚画好没多久。 “总不能是它画的吧。” 李安点点头,这丫头还挺识货,这画放以前怎么着都能值个几十两银子,要是遇到对口的,上百两都能赚。 “我的意思是你的画工也太好了吧!” 林清新诧异的说道,这画随随便便都能参加个美术馆展览了,还能引来一大堆人拍照。 这可是毛笔画,她第一次见到这么写实的毛笔画,要说有多写实,比大头还更像大头。 “这画……可以卖给我吗?” 林清新犹豫了一下说道。 她是真喜欢! 得,遇到个对口的,这下子有得赚了,李安心里美滋滋的想着。 在赚钱这方面,他向来是最有热情的。 “没问题,一万块。” 李安点点头,少了不行,体现不出他的牛逼,多了也不行,得考虑对方的预期。 嗯,一万块刚刚好。 这丫头一看就不会做生意,哪有上来就表现得这么想要的,那不纯纯等着被宰客吗。 好歹也得假装漫不经心随便问一问的样子吧。 “行啊,我转给你。” 林清新当即点头同意。 一万块对于她来说并不多。 “要现金,我没有微信。” 李安摇摇头,他虽然已经有微信这个东西了,但还没来得及研究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这几天买东西用的都是现金。 那三千块现金守安又拿回来还给他了。 第26章 好好好。 “额……那还是算了吧。” 林清新尴尬的笑了笑。 这不是在为难她么? 她去哪儿拿一万现金出来,这年头都用手机支付了。 而且这年头还有人没有微信的?连五岁小孩儿都有!这不是专门为难她么! 这家伙应该根本没打算要卖,在拿她打趣儿呢,她自然也识趣。 说不定等她拿了一万现金出来,这家伙又要找其他借口了。 李安也觉得有点儿疑惑。 难道说自己估价错了,一万块对于这姑娘来说应该不多吧?董莲说了她这女儿可有出息了。 “总之还是谢谢你了,我就不打扰你了。” 林清新抱着大头往外走,到了门口,正好董莲也下班回来了,这会儿刚打开门。 “猫找到了?吓我一跳。” 董莲看着女儿怀里抱着的猫松了一口气,这祖宗要是跑不见了,清新准得和她冷战好久,还要哭鼻子的。 “妈,你下回出门的时候注意一点儿呀,上次也是这样。” “还好没跑多远,就在对门儿。” 林清新瘪着嘴说道,这猫跑出来可不是一回两回了,每次都是妈妈出门的时候不注意。 “今天出门比较着急,下回我一定注意。” 董莲抱歉的说道,她这几天早上出门是真着急,最近忙着慈善拍卖的事情,时间紧任务重,早上早饭都来不及吃就走了。 不过幸好的是这猫没跑多远,直接去对门儿李安家里去了。 “谢谢你了啊李安,正好今晚没啥事儿,阿姨做两个菜,晚上就在我家吃饭。” 董莲笑呵呵的说道,热情的邀请李安。 “那多不好意思啊,我刚准备做晚饭呢。” 李安笑着说道。 “这有啥不好意思的,正好我今天买了不少菜,以后我们都是邻居了。” “而且你这刚从国外回来,应该还没有吃过正儿八经的家常菜吧,一会儿董姨给你露一手。” 董莲热情的说道。 “好。” 李安当即点点头。 接着他立马关上门,大踏步的就朝对门儿走去。 林清新哑口无言,这家伙根本就没有要拒绝的意思吧!稍微客套一下就点头同意了,一点儿也不坚持啊! 要是别人的话,可能还得再客套一会儿,但李安却不会,李留金要是在这儿的话,肯定一点儿也不意外的。 在李家厚厚十几本卷宗里,记录了家臣们对于他们这位家主的诸多吐槽,其中比较多的一点就是,爱蹭饭。 无论是谁请吃饭,家主准得同意,立马就出发的那种,无论对方摆的是饕餮盛宴还是鸿门宴都来者不拒,上刀山下火海发大水天上下刀子都阻碍不了的。 其实这一点并不难理解,因为他们这位家主的身份特殊,所以很难交到朋友。 所以有朋友请吃饭,他都是立刻去捧场的。 久而久之的,谁请吃饭他都去了。 董莲的这套房子,面积和他那边一样的,格局也差不多,不过多了一些生气。 也就是所谓的人气儿,没住人的房子和住了人的房子,给人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 客厅里还放着林清新的行李箱,她在剧组有时候连着有戏份的话,就直接住基地旁边的酒店,一般不回家。 因为来回在路上要花的时间比较多。 “你先在客厅坐着看会儿电视,清新你把打开。” 董莲热情的招呼着。 林清新不情不愿的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对于刚刚李安为难她的事情她还记着呢。 这家伙一点儿也不客气,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大头更是过分,直接就窝到他怀里去了。 你说这气不气人! 她不想再看了,拉着行李箱进了卧室。 “清新,清新啊!” “诶!” 厨房里传来董莲的喊声。 李安看了看周围,这个家给人一种温馨的感觉,到处都是小摆件和生活用品,还有不少的布玩偶。 没看到男人用的东西,一件儿都没有,说明这个家就没有男人生活过,大概是离婚了,要么就死了。 “我把水果洗出来了,过来端!” 董莲在厨房里头喊着。 “好!” 林清新换好衣服踩着拖鞋出来了,她们两母女的相处方式应该一直都是这样的,还挺不错。 他一个人独自生活了上千年,这一幕他只在朋友家看见过,自己是从来没有亲身经历过。 李安转过头来看了她一眼,也愣了一下。 这不是王浩的女神,那个演员林清新吗?他们之前见过的,还合了影。 因为先前她一直戴着一顶鸭舌帽和口罩捂得严严实实的,李安根本没看出来长啥样。 难怪她刚刚在自己家门口说了一句是你,李安还以为啥呢。 这也可以说明为什么这姑娘有点儿不待见自己了,上次她好心的给自己介绍了个活儿,但他没去。 再配合上现在自己的身份,可能是让林清新觉得自己被耍了。 “你在这里不要动啊,我去给你拿两个橘子。” 林清新笑着说道。 她今天没有化妆,回来换了一套黄色的皮卡丘睡衣,脚上套着杰尼龟拖鞋,看上去就是个小姑娘,和之前在剧组看到的高冷模样完全不同。 虽然笑盈盈的看着他,但这笑容有些不怀好意。 这姑娘可能在想着怎么算计他呢。 “嗯,好的,不用客气,就跟在自己家里一样。” 李安揉了揉怀里大猫的脑袋,这家伙舒服的闭着眼睛,嘴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一听就享受得很。 “行,你等着吧。” 林清新笑眯眯的说道,嘿嘿,果然是刚从国外回来的,虽然中文说得特别溜,但对于这些个网络梗还是了解不多。 你看,这不就让我占到一点儿便宜了么? 林清新心里得意的想着,迈着轻快的步伐就往厨房里头走。 接着她越走越慢,原本轻快的步伐也停了下来,然后气势汹汹的往回走到李安面前。 “不对啊,这里是我家啊,你才是客人才对吧!” 差点儿就被这家伙给忽悠过去了,他这根本就不是不懂网络梗,而是假装不晓得而已! “知道我是客人还不去端水果。” 李安瞥了她一眼,接着看电视里播放的晚间新闻了。 “你!” “好好好。” 林清新拳头捏的梆硬,咬牙切齿的往厨房走了。 第27章 传说中别人家的孩子 林清新将洗好的水果拿到客厅里,她对看新闻联播没有兴趣,自己坐在一边刷手机。 最可恶的是大头这家伙,趴在李安的怀里看着她,无论她怎么招手都不过来,就算是拿它最爱的零食都哄不过来。 这家伙竟然也叛变了! 搞得这个家好像我成了客人一样了。 “清新,清新!” 厨房里又传来老妈的喊声,林清新停止了嘴里的碎碎念,穿上拖鞋去了厨房里头。 “看看,这电子灶怎么用不了了?我昨天用的时候还好好的啊。” 董莲疑惑的说道,她刚刚切好菜准备下锅了,却发现这灶台竟然用不了了,她自己捣鼓了好一会儿,实在没办法了只好叫林清新过来。 要平常时候就算了,随便点点儿东西应付着吃了就行,但今天还请了李安过来吃饭呢,这可咋办呢? “是吗?我看看。” 林清新点点头弯下腰去检查,心里却幸灾乐祸得很,让你来家里吃饭,这下吃不了了吧! “修不好了,明天让师傅上门来修吧,我点个外卖吃吧。” 林清新叉着腰,故意说的很大声让客厅里头的李安听见。 饭吃不了了,赶紧找个理由回家吧。 “诶,对了,我拿着菜去李安家里炒,炒好了端过来不就行了?” 董莲想到了个办法。 “李安。” “嗯?” “我家灶台突然坏了,我拿着菜去你家炒啊,一会儿炒好了端过来,反正就在对门,几步路的事儿。” 不愧是董事长秘书,很快就想到了个行之有效的方案。 “行啊。” 李安站起身去开门。 他没有啥洁癖这种东西,也不排斥别人进他家啥的,活得久了就这点儿好,啥毛病都能接受,生活随意得很。 反正日子怎么过都是过的,没什么区别。 董莲端着菜往对门儿走,林清新在厨房里找东西,好嘛,还以为能赶这家伙回去呢,结果老妈把菜都端对门儿去炒了。 她心里祈祷着他家的灶也坏了就好了。 “妈,妈!” “干啥!” “这个灶台的售后名片放哪儿了?” “不知道,自己找!” 两人隔着几道门对喊。 “我看看。” 李安看了看这灶台,和他家的不一样的么? “修不好了。” “你参加过这个灶台的设计?” 李安有些诧异,想不到这姑娘也和他一样涉猎广泛。 “没有啊,咋了?” “那你为什么说修不好了。” 原来是不会修,他还以为这姑娘真会呢。 “你……” “好好好。” 林清新又被噎住了,这已经是第二次了! 不对,第三次了! 这家伙咋这么讨人嫌呢! “得,您修修看?修好了我给您磕个头。” 林清新越想越气,连京话都飙出来了。 “行。” 李安点点头。 李家厚厚的家谱中还记录了另外一个他们家主的爱好。 那就是喜欢和别人打赌,赌啥都行,按照现在的话来说,一句算你厉害都能作为赌注。 更别说还磕个头了。 他这漫长的一生大多数时间都在玩儿,特别喜欢和小孩子玩儿。 在以前京城里头他可是孩子王,那些个小孩子们一开始都喜欢找他玩儿,后来见他就跑了。 因为比啥都比不过,手上的零花钱都被输得精光,然后哭着鼻子回家去了。 李安看了看这灶台,和他家的一模一样,今天上午他可是把自己家灶台都研究明白了的。 没想到恰好派上用场。 就是简单的集成灶台,他轻车熟路的将锅架子和火盖拆了,将整个盖板都提了起来,下面是风道。 他两根手指伸进去轻而易举就将里面的螺丝给拧了下来,三下五除二就将这灶台给拆了个干净。 这一幕让林清新瞪大眼睛张着嘴巴,因为这连一分钟的时间都还没有。 这玩意儿拆开这么简单? 看这家伙的熟练程度,完全不输给一个专业的修理师傅,这家伙在国外学的灶台组装吗! 灶台下面的螺丝也被李安轻而易举的取出,整个灶台都是单边线路,为了方便维修还做了区块分布。 李安立刻就发现了问题。 这里头的一个接头松了,接上去缠住就能继续使用了。 接着李安又原封不动的装了回去,整个过程仅仅只用了五分钟不到。 他试了一下可以正常打着火了。 “现在磕还是一会儿磕?” “我觉得先烧壶茶再磕比较好,这样显得比较正式。” 李安洗了洗手转过头看着她说道。 “…………” “清新,过来端菜!” 对门响起了老妈的声音。 “诶!来了来了!” 林清新好像抓到了救命稻草,这就朝着对门儿走去。 “先欠着也行,我不着急,当然可以折现的。”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林清新听完差点儿一个趔趄摔倒。 没劲,李安笑了笑,小屁孩儿都是这样,输了就喜欢赖账的,以前很多输给他的小屁孩儿,一脸信誓旦旦的说回去拿钱,结果就再也没见到人了。 “你别说,有个邻居真是方便不少。” 娘俩儿一人端着两个菜回来了,董莲笑呵呵的说道。 “李老先生把你交给我来照顾,以后你可要经常上我家来吃饭,尝尝董姨的手艺咋样。” 董莲笑呵呵的说道,李安也丝毫不客气,拿起筷子就吃饭。 味道确实不错,比他做的好吃多了。 其实他以前做菜也是一把好手的,但如今苏醒过来之后,因为多了各种各样的味素和佐料,和以前大不同。 所以还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一下。 “嗯,狮子头就是得打过水的才好吃。” 李安点点头称赞道,这也算是京城一道名菜了,李安以前也常做。 “你还知道打水呢?!” “这还是我外婆教我的,这可是她拿手菜,我以前学的时候她就说,狮子头就得打了水才好吃,好不好吃的关键就看打不打水。” 董莲诧异的说道,想不到李安竟然也知道这样的小窍门儿。 这可比直接夸她做菜好吃要来得专业多了,这可是专业级别的肯定。 接着两人就开始就着桌上这几道菜挨个讨论起来,让得董莲意外的是,李安竟然每道菜都能做出一些专业的点评。 她做了这么多年的菜,终于有人懂了! 林清新刨着饭不敢抬头,更别说搭话了。 因为搭话肯定要挨训。 她对面坐着的这位,可是活脱脱的传说中别人家的孩子啊! 第28章 你们挺有缘的 “欧美那边应该很早就谈恋爱了吧?那电视里头十二三岁就开始谈恋爱了我记得。” “现在的年轻人啊,就喜欢模样好看的,像你这么帅的,肯定收到过不少情书吧?对了,国外也流行写情书吗?” 饭桌上,董莲笑呵呵的说道,以前她家林清新还在念高中的时候,抽屉里收到的情书都可以称斤卖了。 现在那些个情书她还帮林清新留着呢。 林清新一边吃着饭一边心里头碎碎念。 这就帅了?老妈你是没见过真正帅的吧! 娱乐圈里头的男明星们,哪个捞出来不比这家伙帅了? 那个谁! 对,那个谁来着? 林清新想着随便拿个合作过的男明星出来对比一下,当然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现在正在合作的沈青。 接着她又仔细看着李安,把这家伙和沈青拿来做对比。 她还是第一次认真的看着这家伙的脸。 做演员的,最先注意的自然就是对方比较突出的特点,像沈青的眼睛就很好看,看条狗都深情的桃花眼。 也有的鼻子比较挺,有的唇型比较好看等等。 但她发现了一个问题,李安竟然也是桃花眼,而且他的五官单个拎出来都挑不出任何毛病。 如果仔细看的话,这家伙简直帅出天际来。 但很奇怪的是,他的整体五官综合起来好像有一种神奇的效果,那就是你不仔细看你根本不会注意。 而且你一转眼,好像就根本想不起来这家伙长什么样了,明明这家伙就在眼前,但在你心中却无法勾画出他的这张脸来。 神奇。 “我没谈过恋爱。” 李安摇了摇头。 情书这个东西他真收到过不少,如果说以前那些个花魁们为他写的那些诗也算情书的话,那他确实不太记得有多少了。 反正是数不清楚。 因为没什么印象,那些个情诗写着没有一点儿特色,陈词滥调的,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个比喻。 “你没谈过恋爱?!” 林清新瞪大眼睛,她打死都不相信的,连她自己高中的时候都谈过恋爱呢。 这家伙竟然没谈过恋爱? 难道现在国外也流行这种清纯人设了吗? 而且在欧美学校读书,还真是纯读书啊? “家里管得比较严。” 李安想了想只好用这个理由,这年头的年轻人,好像你说你没谈过恋爱,在别人眼里就不正常。 以前那会儿的年轻人们,对于谈恋爱这种事情简直就是奢望,那会儿年轻人结婚,很多甚至都没见过对方长什么样子,双方父母就直接确定了。 那挑盖头跟开盲盒一样的。 媳妇儿长啥样全凭运气,这对于女方来说同样也是如此,入洞房盖头被挑开的时候,才知道自己未来的丈夫长啥样。 双方都在开盲盒。 这种情况非常普遍,不然为什么那会儿大家都在歌颂青梅竹马的爱情呢。 只有难得的东西才会歌颂嘛。 “这不正常吗?外国媳妇儿有什么好的?听说那体毛跟猴儿一样长,身上还有味儿呢?” 董莲瞪了一眼林清新说道,后者立马乖乖埋头刨饭了。 董莲倒是非常满意,这反而说明了人家的家教比较好。 “那你平常待着干啥呢?” “睡觉,醒了就做饭吃,看看电视看看书,偶尔写写画画的,下楼买菜做饭吃,然后接着睡觉。” 李安思索了一下说道,他这几天的生活日常好像就是这样的,不出意外的话未来的一段时间应该也是这样。 除了开电视刷视频之外,和以前这千八百年的生活没啥区别。 “年轻人就要多出去走走,你刚回国,多出去走走才能认识新朋友嘛。” “你在国内认识朋友了吗?” 董莲点点头说道,嗯,看书看电视。 而不是出去鬼混,说明家教不错,人的性格也不错。 经过今天的进一步了解之后,她对李安这个小伙子的印象从开始的纨绔子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有啊,认识了个朋友,做群演的,我还去做了几天呢。” 李安笑呵呵的说道,他其实很喜欢和别人聊天,当然是和认识的人聊天,因为他大多数时间都自己一个人待着,最多的就是自言自语,和别人聊天的机会不多的。 “真的是你啊!” 林清新瞪大了眼睛。 她一度以为自己认错了,主要还是因为李安的脸你乍一看记不住的,只有看着他的时候你才能回忆起来。 而且那个人不会说话,所以她第一时间是觉得自己认错人了,不是同一个人。 但现在李安自己都承认了,她在影视基地里看到的那个人就是眼前这家伙! “咋了?”董莲疑惑的问了一嘴。 “我们以前见过的,我前几天在她们剧组当群演见过面。” 李安点头说道,这并不是什么不能说的事情,而且他一开始也没想到,林清新竟然就是董莲的女儿。 因为这两个人看上去并不特别像,即便很像他也根本没有从这方面考虑过。 这世界上相像的人多了去了,李安没有见过一百对也见过八十对。 “是吗,那你俩还挺有缘分的。” 董莲笑呵呵的说道,没想到这两人之前就见过面了。 这不是缘分么? “运气好而已,哪有什么缘分。” 林清新瘪瘪嘴说道,她知道老妈这又在打什么主意了。 她今年二十四岁,在以前她老妈从来没有和她讨论过什么处对象的事情,而且在读大学之前也一度不想让她谈恋爱。 但这两年完全变了,经常和她说的一个事情就是,如果见到了合适的人,可以相处着试试。 成家立业成家立业,先成家,后面就可以专心考虑事业的问题了嘛。 她这是像急着抱孙子了。 不过他妈也有一个原则,那就是最好还是不要找娱乐圈圈内的人,因为她听说娱乐圈里头的人乱得很,她们家丫头就是一朵清纯的白莲花。 所以担心被骗感情。 要是能找个圈外的人是最好的。 这不,人就在旁边了吗! 她都知道他妈心里头在想什么,这都开始询问起别人家的家事来了! “你闭嘴。” 然后林清新就乖乖闭嘴了。 第29章 慈善拍卖会。 李安在家又过了两天平静的生活,今天一大早,董莲就给他送过来了一张请柬。 是慈善拍卖会的请柬,小李子大概是觉得他在家无聊,所以让他也去看看。 李安自然不会拒绝,吃了早饭之后就开着车子出发了。 长安博物馆是属于长安集团名下的产业,在京城乃至全国的私人博物馆之中排名都在前三。 它的名气甚至比很多京城公家的博物馆名气还要高,很多人来京城旅游都会来买一张门票进去逛一逛打卡拍照。 但今天场馆并不对外营业。 李安到场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到了,这会儿还没有到拍卖的时间,受邀而来的客人们都在参观。 这些拍品在这几天都已经展览出来了的,门口还有人发拍品的宣传册子,李安也拿到了一本。 这个博物馆的面积很大,里头陈列出来的展品按照朝代进行了区域的划分,以供游客们更加清楚的认识。 今天的拍卖会采用的是邀请制,来的这些人都是博物馆曾经的客户,有的人在社会上名声大噪,有的人穿着光鲜亮丽。 也有的人穿着普通,甚至还有踩着拖鞋的。 但毫无疑问这里每个人都有着雄厚的家底。 李安刚刚进去就看到了早在一边等候着的李守安了,小李子可能是担心他对这些程序不太熟悉,所以让李守安跟着他。 李安对于今天要拍卖的东西没什么兴趣,他单纯就是来看看热闹,学习一下现在的有钱人们都是怎么玩儿的。 时间还没到,他便在这里头转悠着欣赏起来。 他原以为这里头陈列的展品,有一些是他以前自己收藏的东西呢,没想到一件儿都没有,这让他有点儿小失落。 毕竟他收藏了很多厉害的东西,相信拿出来之后,这个博物馆的名气肯定能够一飞冲天,直接占据私人博物馆榜首的。 也不说拿多了吧,随便拿个一件儿出来当镇馆之宝也行啊,像什么兰亭集序真迹就不错。 他前几天刷短视频看到这玩意儿如今已经变成了传世国宝,但真迹不知道在谁手里。 好吧,其实确实在他手里,不过他手中比兰亭集序真迹厉害的还有不少。 毕竟这玩意儿当初王羲之送给他的时候,他真没觉得有啥好珍贵的,只觉得字儿写得不错。 而如今长安博物馆的镇馆之宝仅仅只是个唐朝的大件儿玲珑玉雕而已。 “厉害吧?这些都是太爷爷一生的收藏,这件玉雕还写进教科书里了的。” 李守安自豪的说道,这一整个博物馆里的所有展品,都是太爷爷这一生的收藏,数量繁多种类丰富,堪称现代收藏家第一人。 “还行吧。” 李安点点头,这会儿李守安还不晓得李安的真正身份,也不知道李家到底有多恐怖。 所谓的底蕴雄厚,甚至只是剥开了洋葱外面的第一层而已。 后面还有很多层。 那传国玉玺一掏出来,相信整个华夏的所有人知道了,都会为之疯狂,要是放在这个博物馆里,恐怕每天预约来看的游客能排到十年后。 很快工作人员就通知大家可以进场了,李守安带着他往里头走,他们自家人根本不用排队,随便领了个号码牌走员工通道就行了。 慈善拍卖会有很多种类,如果算举办形式的话,就分为企业和个人两种,而今天长安博物馆举办的慈善拍卖会就属于企业拍卖。 至今为止长安博物馆举行过两次慈善拍卖会,一次是零八年,一次是一九年。 企业举办的慈善拍卖会算是非盈利性质的拍卖会,不抽取任何费用。 长安博物馆用自己的名气和声誉,邀请一些有意向的收藏家将自己的拍品拿出来进行拍卖。 拍卖之前双方会对拍品进行估价,而拍卖之后,价格如果高于这件拍品的估价,那超出的部分就用来做慈善事业。 这也就是慈善拍卖会,实际上长安博物馆没有赚一分钱,事后还会将溢价凑个整。 得益于这几十年来积攒起来的好名声,长安集团如果要举办慈善拍卖会,很多收藏家都愿意将自己的收藏拿出来做善事儿。 实际上他们也并不会亏损,因为长安博物馆的客户同样也是很厉害的收藏家,拍卖的价格往往会超出预期的估价的。 如果把这个拍品放到其他的拍卖会上去,能不能卖到长安集团给出的估价都是一个问题。 至于个人举办的慈善拍卖会,李安是比较欣赏这一类人的。 基本上都是一些看透红尘大彻大悟准备两袖清风的人,将自己生平的收藏都拿出来拍卖了,然后把所有的钱都捐给慈善机构。 这一类人是李安比较欣赏的。 他要是哪天确定自己真的可以死了,他就把自己所有的藏品都拿出来,该交的交,剩下的全拿来卖了。 很快李守安就带着李安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在中间的最边上。 整个拍卖大厅非常大,整体呈椭圆形,正前方是一个巨大的拍卖台。 后面的液晶大屏幕上滚动播放着画面,一会儿拍卖的时候会实时显示这个拍品的所有角度的画面,这样能让所有的客人都看清楚台上正在拍卖的是个啥长啥样。 李安坐在椅子上,开始翻阅起手上这个小册子来。 今天的拍品一共分为七个组别一共三十多件,并不是按照时间顺序来安排的,而是按照估价的顺序。 也就是说最后面一组的拍品估价最高。 很快人陆陆续续的进场了,没过一会儿整个大厅人声鼎沸,大家都十分惬意,有互相递名片的也有和认识的人聊天的。 虽然大家一会儿可能都是同一个拍品的竞争者,但现在并不影响他们笑脸相迎。 还有不少人在试探对方想拍哪件的。 热闹得很。 因为拍卖会上不能用有摄像头的手机,所以大多数都都在看着手中的小册子,即便很多人前几天已经在场馆里看过展出的实物了。 等着所有人都进来了之后,李安大概看了一圈,不多,也就两百多个人而已。 第30章 五花八门的拍品。 “95号出价一百万!” “34号出价一百零五万!” 拍卖会已经开始了,过程很顺利,前面几个最后的成交价都比长安博物馆给出的估价要高不少。 这些东西对于李安来说并不感兴趣,不过也了解了这次拍卖的规则了,举一次牌就代表着往上加五万块,直到没有人再举牌为止。 以前的拍卖会都是直接喊价格的,想出多少自己喊,不用这么繁琐。 而现在台上玻璃柜里就是此时正在被拍卖的拍品,一个道光年间的鼻烟壶,距今近三百年历史。 不是什么皇宫里的物件儿,也不出自哪个名人之手,不过原材料比较珍贵,是和田荔枝玉的。 起拍价六十万,估价是一百万,现在已经超过估价了,不过举牌的节奏也慢了一些。 这年头大家对于古董文物的研究已经细致了很多,从年份到材料再到存世量,几个数据结合起来,就能把价格估算得八九不离十。 最后价格结束在了一百五十万的成交价,比估价多了五十万。 而鼻烟壶这个东西,在古董收藏界是最近才开始流行起来的。 不过李安比较诧异的是这玩意儿这么值钱了吗? 这不过清朝的东西,而且当年都烂大街的玩意儿,几乎人手一个,只不过也就材料比较贵而已。 但和田荔枝玉也不过中等的玉石,而且雕工并不算特别精致,要是让他自己上手来雕刻的话,绝对比这要厉害得多。 鼻烟这个东西在清朝十分常见,和现在大家抽的烟形式不一样,不过效果都差不多。 村儿里老百姓们抽旱烟,城里头流行鼻烟,材料都大同小异,鼻烟壶也都差不多一个样子。 一些富商大贾或者达官显贵们为了彰显身份,所以用的鼻烟壶材料就要高级一些,大多都是玉做的,当然也有一些其他珍贵材料。 早知道这么值钱,当年他就自己个儿多做一些出来,现在不就能小赚一笔了? 前面的这些拍品都是一些小物件儿,拍卖的价格也就百十来万的,除了鼻烟壶之外甚至还有清朝的钱币和民国的邮票。 这些个种类在以前没人会想着收藏,没想到现在竟然这么受欢迎,动不动的就上百万价格了。 这个鼻烟壶拍完之后,第三组的拍品也就顺利拍卖完了,前面几组拍品举牌的人很多,时间也稍微长一些。 接下来拍卖的一组比较特殊,它并不是什么几百年前的东西,而是当代艺术家的作品,之所以放在第四组来进行拍卖,主要是因为想让大家伙儿放松一下。 因为这组拍品还有表演。 “清新姐姐要上台表演啦!” 李守安一下子来了精神,前面几组拍品他都无聊得快睡着了。 话音刚落,一群身穿绿色古装的姑娘们来到台上,最后出场的,是身穿一身红装的林清新。 鲜红的宽袖大袍,头挽流苏,她的身姿轻盈,一群姑娘围着她翩翩起舞,颇有一种绿色衬托着中间红花的感觉。 想不到这姑娘的舞蹈底子相当不错,大可能是科班出身。 明星助阵慈善拍卖活动,这是非常常见的一件事情。 作为公众人物,明星是一种靠着名气吃饭的职业,而参加慈善拍卖会可以给自己积攒好名声。 而且他们拿出来的拍品是全额拿来做慈善的,所以主办方也比较欢迎明星们来参加慈善拍卖。 只可惜他们拿出来的东西都并不怎么值钱,有的是名牌包包有的是晚礼服之类的,基本上都是代言送的。 不过因为明星本人有些名气,所以这些东西往往也能拍卖出去的,再加上来参加拍卖会的收藏家都是不缺钱的主,大家也愿意花点儿钱来捧场。 一曲作罢,台下观众纷纷鼓掌叫好,看得出来林清新如今的名气相当不错,而且她原本就是长安集团下面长安影视的当家花旦。 舞曲结束之后就轮到她拿出来的东西开始拍卖了,是一幅当代艺术家为她作的画作,上面有她的亲笔签名照,起拍价十万,一时间举牌的人络绎不绝。 明星拿出来的签名画作,值不值钱并不在于画作的本身,而是在于林清新的名气。 而林清新的名气现在正处于上升阶段,未来几年内不出意外的话会越来越出名。 到时候她这幅画作的价值也会水涨船高,毕竟粉丝里面也有不缺钱的主。 这让李安想到了以前京城最大的青楼时常也会拿一些东西出来进行拍卖,而花魁随随便便做的一首诗就能卖上百两银子。 买下来的买主还可以和花魁共饮一番。 而这会儿的情况应该也就和当年那时候差不离。 最后的成交价竟然高达两百万。 这和为红颜一掷千金没啥区别,而且还不能共饮一番,简直亏死了,李安直摇头。 “太爷爷也在后台呢,我们去打个招呼呗?” 等着林清新的拍品结束下台之后,李守安突然说道。 “为啥?你不是天天见啊?” 李安瞥了他一眼。 “我想去看太爷爷了。” 李守安眼珠子提溜一转笑嘻嘻的说道。 “你喜欢林清新是吧?” 李安看着这小娃娃笑着说道,十岁出头的年纪,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单纯就是喜欢而已,没什么坏心思。 小孩儿就是好玩儿,不善于隐藏自己的情感。 “才没有!” 李守安顿时涨红了脸,连忙辩解道。 “你自己个儿去就是,我又不拦着你。” 李守安被人拆穿了心思,这时候反而不敢动了,这去也不是不去也不是,只好坐在椅子上假装思考人生。 李安被逗得哈哈大笑,这和第一次去青楼喝花酒的穷小伙子没区别,侍女一靠近一点儿就要脸红心跳。 还强撑着说自己是花丛老手,其他地方的青楼他常去。 接下来出场的依旧还是几个明星,这一组的拍品属于半娱乐形式,客人们最主要的还是看明星们表演,拍卖环节都是次要的。 除了一出场的林清新的作品拍到了两百万的价格之外,其他明星的拍品就黯淡了很多,都在一百万左右,甚至还有一个只拍了三十五万的价格的。 第31章 做局做到家门口? “33号出价六百万!” 经过了娱乐组的拍品之后,剩下的几个组就是一些比较厉害的东西了。 现在华夏的古董监管已经非常完善了,博物馆能够拍卖的东西也非常严格。 能够拍卖的古董都必须是私有的,只要能证明这是你家世世代代祖传的东西就是私有的,除此之外就都是公家的。 包括地底下还没挖出来的。 而且私有的古董即便拍下来了也要记录在册,是不能带到境外去的,而且在拍卖前,这些古董都会被监管局确定其等级。 能被允许拍卖的古董最高为一级古董,再往上的古董就不允许被交易了。 而长安博物馆作为京城最大的私人博物馆之一,是具备拍卖一级古董资格的。 而今天被确认为一级古董的物件儿还不少,这娱乐组之后的第一件拍品,这个宣德炉,就属于一级古董。 两百万起拍,每次举牌价为二十万,没过一会儿的功夫就上升到了六百万的价格。 这就是一级古董的魅力,而今天这场馆里头,有不少人都是为了后面这些个古董而来,前面的那些都是小打小闹,根本无法吸引他们的注意。 而李安对这个宣德炉也不感兴趣,虽然这东西在最近几年的价值一年翻一番,但还不至于让他心动。 这种风磨铜所制作而成的香炉一共就只有三千只,传到现在丢失的数不胜数,如今估计没剩下几只了。 在清朝的时候这玩意儿就已经很值钱了,而且这还是一只雀形宣德炉,限量版之中的限量版,还是年代久远的那种。 突破一千万是迟早的事情。 而李安并不打算举牌,因为这个雀形宣德炉他已经有一只了,而且不仅如此,早在清朝的时候他就已经收集齐了一整套完整的宣德炉。 一共十二只,其中一品官员到九品官员对应的宣德炉九只,剩下的三只分别是五爪蛟龙,还有龙凤至尊兽形炉,这十二只是完整的一套。 其中的龙凤至尊两个炉子只做了一个,已经在李安的收藏之中了。 所以对于这种对应着三品官员的雀形宣德炉,还入不了他的眼。 “56号出价一千万!” 正在六百万的举牌价刚刚结束,一个人直接举牌喊了一个一千万的价格。 一下子跨度了四百万,一时间场馆里声音小了许多,这种跨越式的加价就是为了给别人一种压迫感。 不少人眼光都聚焦到56号的买主身上,当事人只是笑了笑坐在椅子上,旁边的人负责把牌子一直举着。 意思很明显,这只雀形宣德炉他志在必得。 这个拍卖终于变得有意思起来了,看来后面的拍品竞争都会比较激烈。 李安准备看好戏。 一般这种跨越式加价都分为好几种情况,他还不确定是哪一种。 一千万当然不是这只宣德炉的成交价,它的估价就一千五百万了,当然了这种估价是不会让大家知道的。 但李守安知道,还和李安说过了。 被这人唬了一下,一些试探着想要捡漏的人直接坐着不说话了。 “33号出价一千零二十万。” 过了好一会儿,前面举过牌子的人又开始竞价了。 他只是规规矩矩的举牌,丝毫没有受到影响。 又有人接着举牌了,一些人明显没有被唬住,不过如今竞价的人也就只剩下几个人了。 “一千四百万!” “56号出价一千四百万!” 这个56号的中年人再次加价了四百万,所有人的目光又回到他的身上。 他依旧面露微笑,一副动不动就要再加四百万的架势。 “33号出价一千四百二十万!” 又过了好一会儿之后,33号再次举牌,这下子只剩这两人竞争了。 原来如此。 李安笑了笑,这两人看似一个财大气粗势在必得,另外一个意图每次都加一点儿杀杀这个人的锐气。 但实际上这两人是在做局。 一个人负责猛火,一个人负责慢火收汁儿。 这个套路李安再熟悉不过,最后的成交价绝对是出现在这33号买家,而56号是他请的托。 这个托负责跨度加价吸引大家注意力,给其他人一种他们两人不对付的感觉,等着大家都在看好戏的时候,最后的结果就是56号哑火儿了。 而等大家反应过来就迟了。 因为大家现在都在幸灾乐祸的看好戏,心里头想着的都是我治不了你别人能治你。 不出意外这是56号最后一次加价了,但现在甚至都没有超过长安博物馆的估价。 如果正常竞价的话,怎么样都能超过一千六百万的,说不定到一千八百万都有可能。 而这只炉子是第五组拍品的第一个,大家都还拿不准这玩意儿今年的定价。 在古董收藏这个圈子里,超过一千五百万的收藏价值的数量很少,而且买主也不多,大家都相互知道一点儿。 可能已经有人发现了这个局,但没打算拆穿,或许他们的目标不在这个炉子上面,所以不愿意撕破脸皮。 “加四百万。” 李安转过头看着李守安说道。 “啊?!” 李守安瞪着眼睛,他没想到哥哥竟然想要拍这个炉子,可哪有自己家举办拍卖会自己下场拍的道理? 要感兴趣的话直接和买主私下交易就行了啊,没必要在拍卖会上来冒多出价的风险。 “照做就行了。” 李安平静的说道。 李守安虽然不晓得为什么,但这句话的语气毋庸置疑,让他有些喘不过气。 所以他站起来高举牌子。 “加四百万!” 稚嫩的声音在场馆响起,最先看过来的不是56号而是33号。 接着所有人这才看了过来。 李安低头看着手中的册子,根本没打算搭理这33号。 这两人做局做到他家里来了,这怎么行? 自古以来只有他让人吃亏的,没有他吃别人亏的道理。 因为要是没拍到估价的话,他们博物馆是要补价的。 原本沉寂的场面再次热闹了起来,原以为就要花落他家的这只炉子再次风云变幻,有人出来搅局了。 而且还是个小孩儿! “66号出价一千八百二十万!” 拍卖师在场上激动的说道,他主持拍卖这么多年,什么情况都见过,这个局他也看出来了,但作为拍卖师他无法干预。 原本以为这东西就要低价被拍走了,没想到最后有人站出来搅局了! 第32章 大轴拍品。 “66号出价一千八百二十万,还有要加价的吗?” 拍卖师不紧不慢的说道,越是这种比较珍贵的文物拍卖,中间喊价间隔的时间就更长一些,因为有的还需要打电话咨询一下背后的人。 看这个价位适不适合再往上加。 几乎所有人都在看着这边,他们当然不是看李守安了,一个十岁小孩儿能做什么主? 喊价的肯定是旁边那个年轻人。 一些人相互看着都摇摇头,古董收藏界的人,很多基本上都相互认识,而李安是新面孔,大家都没见过。 但没人会觉得这是在胡乱加价,毕竟进场拿牌的人都是交了两百万保证金的,要是哪个拍品拍下来了没钱付导致拍品流拍了,那这保证金要扣掉的,还会被博物馆拉进黑名单。 这个协议大家都签了字的,所以拍卖师一点儿不担心会流拍。 33号买主转过头看看着李安,犹豫了很久,最后才举了牌。 “33号出价1840万!” 33号不得不举牌,他必须要拿下这个雀形炉的,因为这个局显然已经被这人给搅和了,那接下来他想要再做局就难如登天。 而这个雀形炉的做局是提前就做好了的,重新另外做局时间上来不及。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这东西不拍下来的话,那剩下的拍品他基本上也就无缘了。 而且他非常确定这人就是故意搅局的,等着他再举牌,这人是肯定不会再往上加价了。 宣德炉上一次出现在拍卖会上是前面,最后的成交价是一千三百万。 上上次是大前年,成交价是一千一百万。 按照情况预测,这个雀形宣德炉用一千八百万内的价格拍下来,是最理想的。 超过了需要担一些风险。 超过了一千八百万,升值空间也有,但很少,而且担的风险更大。 毕竟谁也不能保证宣德炉后面三年又是个什么行情,如果市面上出现了更多的宣德炉,那必然会导致古董价格贬值。 这在古董行情里非常常见的,刚拍下来不出一个月就降价的都有不少。 如今更多参加拍卖会的人,只有少部分是真正的古董收藏家,更多的都是倒爷,这一次拍下来下一次卖的那种。 拍下来拿在手中利润不高,而且积压的现金流太多,这是一个问题。 空手而归,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所以他才会犹豫这么久,最后咬咬牙还是决定拍下来。 毕竟后面的拍品他也知道,一个比一个贵,他可没准备这么多钱,毕竟他的目标就只有这个雀形炉。 在如今宣德炉行情这么好的情况下,他只能举牌了。 虽然没赚太多,但起码在行情好的情况下有得赚。 “工资33号以一千八百四十万的价格拍下本次拍品。” 最后拍卖师一锤定音,但33号的脸色却没有多好看,相反还难看得很。 李守安坐回椅子上长出一口气,这东西要是砸手上了那就好玩了,毕竟能拿出来进行慈善拍的东西,都是博物馆事先私下交易人没同意的,要不就是没看上的。 而这个雀形炉显然是后者,太爷爷都没看上的东西,他们拍下来干啥,还得多出三百多万来做慈善。 怎么算都亏的,还好那个人重新把盘子接了回去。 接下来的拍品是个漆雕盒,最终以两千万的价格成交,整个过程非常顺利,大家有条不紊的举牌,没人再做局。 当然这也有漆雕盒的价格已经稳定下来了的原因,而宣德炉的价格未来几年还能往上窜很多。 接着是唐三彩对俑,八大山人的画作。 这些无疑都是一级古董,能够拿出这么多珍贵东西来进行拍卖,这就已经说明了长安博物馆的厉害之处。 后面出场的拍品,是一条黄花梨的伏案。 这东西让李安有些意外,因为他曾经见过的。 清朝时候在紫禁城里,他见过这条伏案。 想来肯定是当初皇宫大乱的时候,有人偷摸拿走的,当年那些皇亲国戚达官显贵跑路的时候带走了不少好东西,李安趁机收了一些。 不过虽然见过,但李安还是没打算出手,毕竟这成色看起来也就只有六七百年的木芯。 这种年份的木芯虽然很珍贵了,但李安手里头有更大年份的。 但真正厉害的黄花梨物件儿没在他手中,而在紫禁城里,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了。 那可是一个大家伙,就摆在寿康宫的后殿里头,是一个个头很大的柜子,宫里叫紫金龙柜。 李安馋那东西很久了,毕竟那可是一千五百年树龄的黄花梨树心制作的,光是高就有三米,宽更是有五米,那柜子大到顶上能住人。 那东西的用途可不是挂衣服的,而是保险柜,里头装着很多在皇宫里都值钱的物件儿。 当初小朝廷的时候他本来有机会弄到手的,结果陷入沉睡之后给耽搁了。 而现在那东西就算还在那儿摆着,想弄到手也没法子了。 而眼前这个黄花梨伏案,也是曾经寿康宫里头的东西。 最后以三千八百万的价格成交。 这是继八大山人画作和唐三彩对俑之后第三个上了三千万成交价的拍品。 值得称赞的是长安博物馆的专业程度,这些东西的成交价和先前给出的估价相差并不多,最多的也就三百万的差距而已。 而之前那个雀形炉完全是一个意外。 过了很久之后,万众期待的最后一件拍品出来了。 “这是本次拍卖会唯一不计入慈善金额的拍品,也是本次咱们拍卖会的大轴,相信今天在座有不少朋友都是为了它而来。” “而它就是青花瓷人物故事大罐《美妻鹤子》!” 随着拍卖师介绍结束撤下遮布,一个美轮美奂的大瓷罐子出现在了众人的视线中。 一时间场中议论纷纷,想必很多人都是来膜拜的。 因为毫无疑问这个东西的出现,会突破最近几年拍卖会成交价的记录。 展台上,巨大的液晶显示屏出现了这个青花瓷罐各个角度的放大照片。 青花瓷,很多收藏家一生都以能收入一件为荣。 因为如今获得认可的青花瓷如今的存世量不超过四百,而这四百件里头,又以人物故事大罐为尊。 如今记录在册的人物故事大罐只有十只,而他们眼前的这一只,是第十一只。 第33章 赝品风波。 “我宣布,本次拍卖会最后一件拍品正式开拍,起拍价一千万,单次举牌价格为一百万元!” 拍卖师激动的说道,这可能是他职业生涯里拍卖过的最贵的拍品了。 “你这像假货啊?赝品也能拍卖?” 拍卖师话音刚落,还没等人举牌呢,一个声音就从角落里响了起来。 一时间无数人的目光瞬间望了过去。 他的声音其实并不大,主要是卡在了拍卖师话音刚落的时候,所以大家都听得非常清楚。 赝品两个字一出来,所有人都开始窃窃私语起来,这两个字出现在潘家园可能很常见,但出现在长安博物馆的拍卖场里,那绝对是头一回。 李安也看了过去,33号,嗯,又是刚刚那个做局的人,这人绝对是有备而来啊,李安心里想着。 这话说出来,那就非常有意思了。 要知道但凡是拍卖会上的古董,那都是经过一遍又一遍的严格审核程序的,并不仅仅只是他们这拍卖场而已。 要是出现了赝品这个东西,那简直就是自己砸自己的招牌,没人会这么做。 当然也不排除有的拍卖场愿意冒险,毕竟这玩意儿的利润是真的高。 但那也仅仅只是一些小的拍卖场,而长安博物馆开了三十多年了,是绝对不会干这种事情的。 而赝品这两个出现在拍卖场里,那就说明了拍卖场的审核程序就是个笑话,整个拍卖场所有工作人员都是吃白饭的。 如果这是真的,那对于长安博物馆来说绝对是个巨大的灾难,毕竟这么多年来,从长安博物馆拍卖出去了多少古董? 要是这传出来有个赝品,那前面所有的客户都得找上门来,以后的客人数量也会大量减少。 他们就等着关门就行了。 毕竟收藏家们是看中长安拍卖行三十多年的名声才选择来拍卖的,这名声一旦臭了,那就和死了没区别。 毕竟拍卖行靠的就是一个名声。 要说这换成其他拍品,那所有人都会不屑一顾,一个几百上千万的赝品,长安博物馆根本不屑于这么做。 但眼前这个拍品,那可是青花瓷人物故事大罐,被认证的存世量只有十件,而且大半的都在公家博物馆手里头。 这东西的收藏价值太高了,所以一些人开始怀疑长安博物馆是否在铤而走险。 拍卖师脸色一下子变得难看起来,他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如果处理不好这件事情,那就是灾难。 但他很快就平静下来脸上带着笑容,每临大事有静气,这种情况他自然不能沉不住气破口大骂。 “长安博物馆成立于一九九一年,距今已经有三十多年历史,我们是一家重视承诺和名声的企业,否则也不可能走到今天,也不可能有在座这么多朋友。” “这三十几年来,经过我们手中的拍品数量庞大,价值更是过千亿,我想,在座的各位大多都是我们的老朋友了。” “这位朋友,不知道您是有心还是无意说出这句话来,但说了就要承担责任,若是刻意诽谤,我们一定会追究你的责任的。” 拍卖师不紧不慢的说道,条理清晰口齿伶俐,所有客人都点了点头。 心中的怀疑都消除了个干净。 “我就是提出一个疑惑而已,毕竟我对青花瓷也小有研究。” 33号客人显然早有准备,面对大家的质疑眼光,他临危不乱。 “本人在扬州也有一家小小的拍卖行,这次来就是涨涨见识的,没想到竟然发现了问题,作为一位古董收藏家,我肯定会杜绝赝品的。” “如果信不过你们拍卖行,那我刚刚也不会花钱拍下来一只雀形炉不是?” “只是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面对赝品,我选择直接站出来提出疑问,有什么问题?” 33号义正言辞的说道,这个时候大家都开始佩服起这个人来。 因为他说的是实话,在座不少人都曾经打过眼,在古董收藏界,这是必不可免的事情。 “那请问您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呢?” 拍卖师脸色不变,心里却知道,对方绝对是有备而来,这事儿没办法善了了,要是被对方挑出任何一个问题,自己无法解释的话。 那事情就大条了。 虽然他非常相信他们拍卖行的团队,但这个时候他们不是出题的人,而是解题的人了,心情是不一样的。 “我既然站出来了,那肯定是有疑问,相信大家在我说完之后,心中自有评判。” “相信在座各位有不少人对于青花瓷都有研究,我有三点疑问。” “众所周知,青花瓷总体有两种色调,一种是浅淡的灰蓝色,一种是艳丽的深蓝色。” “而这两种料子,浅蓝是国产料子,深蓝是进口的料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苏麻离青。” “而这《梅妻鹤子》,显然是国产料子,它的土坯厚度和器形在元青花中也属于典型,而且也有元青花之中特有的锡光。” 众人听完都点点头,这话一听就是专业的,虽然说的不多但言简意赅。 “可这罐子虽然有锡光没错,但你把5号图放大大家就可以看到,着锡光十分密集,而且和瓷釉的相容也非常不和谐。这不就是麻子脸蛋充雀斑么?” 拍卖师将五号图放大,大家能看得一清二楚。 确实有些不太和谐,但还不至于是突兀,这个人说得有些夸张了一些,不过如果仔细对比的话确实有些不同。 毕竟青花瓷人物故事大罐,很多人都亲眼看过研究过的,最出名的自然就是《鬼谷下山》和《昭君出塞》。 而鬼谷下山之所以这么出名,就是因为它的锡光和瓷釉融合的非常完美。 两者相对比一下的话,这《梅妻鹤子》确实有些差别了。 “这是其一,第二点就是本地的青料和苏麻离青不一样,青料更稳定,色阶分明,而苏料色质不稳,会有色差,这也是苏料特有的美感。” “而眼前这个拍品,它明显由本地青料烧制而成,却呈现出进口苏料的色差,而且它的颜色散得太开,虽然是大罐难度很高,但这绝不是官窑的水平。” “可民窑若是能烧出这种大罐来,那青花瓷大器形不至于存世量这么稀少。” 这话一出,大家再次点点头,确实如此。 他们因为对长安博物馆的极度信任,所以根本没有太过仔细看这个东西。 第34章 出场辩论。 “当然了,说完这两个疑问之后,最后一点是关于上面的内容的,我们欣赏古董文物,也要结合历史背景。” “这《梅妻鹤子》,据我所知历史上并没有这样的原画记载。” “从艺术上来说,这罐子上既有梅也有鹤,还有一位古代女子的画像,还有一首诗。” “这所描述的主人公正是古代的一位名人林逋。” “《梦溪笔谈》里头有这样一段关于林逋的记录:林逋隐居杭州孤山,常畜两鹤,纵之则飞入云霄,盘旋久之,复入笼中。” “这也正是梅妻鹤子的由来,说的正是梅花和白鹤两种。” “根据历史记载,林逋常年隐居山中,终年没有娶妻生子,那这罐子上的女子画像是谁?” “而且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学过艺术创作,这上面的梅鹤酣畅淋漓,寥寥几笔便是神韵尽显,一看就是大家风范。” “而这女子画像却细致繁琐,这完全不是同一种作画风格,却出现在了一个罐子上。” “这合理么?” “众所周知,青花瓷大罐虽然都是拼接烧制的工艺,但绝对是同一人所烧制,这样才能完美的拼接起来。” “而一个人创作出两种艺术风格本身就极难,因为即便你刻意,但创作习惯是改不了的,这就说明了这起码是两个人完成的。” “这也恰好可以说明,这个罐子极有可能是多人同时制作,导致工艺不同步而在烧窑的时候品质欠缺。” “更有可能是现代作坊按照古代标准来制作的。” 此时拍卖大厅早就已经议论开来。 这人所有话说完,就不难看出他对青花瓷确实颇有研究,而且鉴别水平也相当不错,无论是从原材料制作工艺还是到历史背景艺术创作,每一条都分析得极有条理,让人根本挑不出来一点儿毛病。 因为他说的是事实。 “厉害,如果不是有充足的知识储备,没办法分析得这么细致。” “那这瓶子真是假的?” “不见得,长安博物馆的工作人员不是吃素的,他都能发现的问题,工作人员怎么会发现不了?” “现在的古董,连碳十四都检测不出来真假,谁知道呢?” 大厅里议论纷纷,一番分析之后,大家对这个33号说的话都有些相信了,但最后的结果怎么样,还得长安博物馆的人站出来解释了再说。 如今大厅中的买主很多都并不是古董收藏家,而是做古董倒爷的,干的是赚取差价的活儿,他们并不主动去发掘古董,而且在拍卖会上拍下来,和股民买进卖出一个道理。 所以他们的古董鉴别能力,虽然有,但肯定不是特别专业的。 毕竟拍卖会上拍的古董,出赝品的概率几乎为零。 所以一时间不少人都开始相信这个人说的话了。 “啧啧啧,这水平也能出来鉴别古董了?” 李安听完这一番话之后摇摇头。 “太爷爷让你去和他骂一骂。” 李守安挂完电话之后转头对着李安说道。 “不去。”李安摇摇头。 “太爷爷说赢了送你一车好酒!” 李守安心说太爷爷真是料事如神,连哥哥要拒绝他都算到了。 “……” “成。” 李安当即站起身来,一车子酒,这买卖划算。 “我说哥们儿,你这水平也来鉴别古董了,你真的懂青花瓷?”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这下子大厅里热闹起来了,大家又把目光看向了李安这边。 李安这边慢慢的朝着拍卖台上走了过去,拍卖师一时间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保安正准备拦着,直到他们的耳麦里都响起了放行的声音。 李安顺利来到台上。 “我以为你刚刚说的小有研究是谦虚的,没想到还真是很小啊……” 李安一把拿过拍卖台上的话筒接着说道。 “笑话,我从三年前……” “三个屁,你做过青花瓷吗?” “呵呵,你做过?” “做过啊,不然我问你干什么?” 33号脸色难看得很,这年轻人相当没有礼貌,不仅打断他说话,还出口嘲讽。 这家伙上去干什么? 林清新看着李安,他没想到李安竟然也在拍卖场里,而且还上台去了,难不成这家伙连这都懂? 她拍卖完自己带来的画之后就没什么事情了,所以换了衣服也坐在这里看热闹,刚刚这一幕她也看见了的。 知道是个什么事情。 可这不应该交给博物馆专业的工作人员来进行反驳么? 他冲上去干什么? 不过这家伙说话的方式还是这么欠揍,但放在别人身上,听着好像心里还有一点儿爽快是怎么回事? 正在林清新心里疑惑之际,台上的李安又说话了。 “你说的这几点,都是元青花的特点,确实没什么问题,但你研究了三年,该不会就光盯着元青花研究了吧?” “唐朝的宋朝的青花瓷就不是青花瓷了?难道只有你景德青花才配叫青花瓷,其他地方的窑产的青花就不是青花了?” “你拿元代青花瓷的标准,来评判宋代青花瓷的工艺水平,那不是前朝的剑来斩现朝的官儿?”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这人的话简直漏洞百出,不知道为什么这里头这么些人竟然还信以为真了? “宋朝青花瓷?宋朝有青花瓷么?你可别献丑了,回去多读书吧!” 33号一听都乐了,他还以为这人要说出个什么一二三来呢,结果张口就说这是宋朝的青花瓷? 他都笑出声来了。 因为众所周知,古董圈所说的青花瓷,主要是元朝景德所制的青花瓷,因为在这之前没有青花瓷这个说法,在这之后的都是仿制。 元青花就是作为青花瓷的评判标准。 大家讨论得更热闹了,他们都以为这年轻人也很厉害呢,结果一张口就漏了馅儿。 连拍卖师都有些傻了,因为他事先也并不知道这个青花瓷大罐并不是元青花,如今对于青花瓷的鉴定,有很多种方法。 而在年代上来说,元青花是没有款识的,元代后面的明青花都有款式,没款识的大多为元青花。 而眼前这个罐子,最符合的特点自然也是元青花,他们鉴定师给出的鉴定结果也是元初青花地方窑产。 如今的说法是元青花就叫青花瓷,后代的青花瓷前面才会标注一个朝代。 第35章 一一反驳。 “你刚说了三点,那我也用这三点来回你,你好好听一听,最好是拿笔记下来,不然我怕你回头忘了。” 李安丝毫不理场面的骚乱,依旧自顾自的说道。 “不行,我还得和你多加一点,不然我怕你理解不了,毕竟你基础太差,我得从头教起。” 李安想了想又接着说道。 “青花瓷确实在元朝有成熟的制作技术,但这技术哪儿来的?咋的,天上掉下来让人捡到的?” “那元朝之前就没有青花瓷了?你多读点史书你就知道了,青花瓷这东西不止元朝才有,宋朝就有,唐朝就有。” “这很难理解么?那东汉蔡伦改进了造纸术,但这个技术西汉的老百姓就在用了,老百姓做出来的纸它就不是纸了?” “那药王孙思邈在炼丹的时候发现并且取名为火药,那以前就没有火药这个东西了?它只是不叫火药而已。” “所以我和你说的这些道理,你明白了不?元朝把这种瓷器取名为青花瓷,是给它取的名字和改进了技术。” “那这些东西,元朝以前就没有么?” “你知不知道青花瓷为什么叫青花瓷?那是因为有人在烧青瓷的时候出现了花纹,所以后来专门成为了一个分支,取名为青花瓷。” “而青瓷这个东西,东汉就已经有了,宋朝就完全成熟了,你多看看书,宋朝时候会烧瓷的人海了去了,谁告诉你只有官窑才能烧这种大罐子?” “宋朝有个将祁写了本《陶计》,上面详细写了瓷器的分类和制作技术,你猜猜看里面有没有提到青花瓷?”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还故意停顿了一下。 “好吧,我逗你玩儿的,里面没有提到青花瓷,但提到了青瓷所有釉色种类和制作方法。” “现在我再问问你,青花瓷和青瓷之间有什么关系?” “你要是还不懂的话,还有一本书叫做《格古要论》,这本书是后代的人专门根据宋朝的框架来补充的。” “你要是还不懂,还有一本叫《新增格古要论》,上面明确提到了宋朝就出现了一种青黑色的瓷釉,而这种瓷釉,就叫做青料。” “青料作为本土材料,唐朝时候就广泛在用了,而苏料是元朝进口的材料,你猜猜看为什么会做区分呢?” “那是因为苏料青花瓷本就是从青料青花瓷的基础上来创新的东西。” “那现在你告诉我,宋朝作为青瓷大成,而青花瓷作为青瓷分支,宋朝能不能有青花瓷?” 李安盯着这33号平静的问道,这人脸色越来越难看,因为他发现,自己说的是有理有据,而对方说的仍然是有理有据。 “这是第一个问题,我现在回答你第二个问题,那就是锡光。” “你晓得锡光是什么么?你知道这锡光怎么烧出来么?” “你不知道,我和你说一下,青花的料子在烧窑的时候和瓷釉相融,窑里头的温度决定了融化程度。” “你没吃过早饭么?那屉笼里头的包子,中间的又大又圆,那边上的被挤了就变形了,那变形的包子它就不是蒸出来包子了?” “你告诉我这锡光是麻子脸充雀斑,那这麻子是后来点上去的?那不是天生的么?” “这锡光暗淡密集,那它就不是天然形成的了?” “你说这锡光是假的,那我还告诉你,这还有青黑色的结晶和结晶线呢。” “这么明显像赝品的地方你都没找到,你反而找了个锡光的特点出来?” 李安接着说道,随手放大了一张图片,这下子全场脸色更奇怪起来,这人说着说着,怎么又给这瓶子挑出来个毛病来?! “因为你根本不懂,我只能和你说明了,这是因为用的青料颗粒比较粗,所以融合的时候不充分所导致的。” “那永乐青花瓷,宣德青花瓷,很多都有这种情况,你咋不说它们也是赝品?” “至于你所说的官窑民窑之类的,那我再问问你,景德作为官窑的确定是在什么时候?” “那是元朝时候才确定的,宋朝的景德都没有被确定为官窑。” “因为宋朝的官窑在汴京和杭州。” “那景德烧瓷厉害,是在元朝才厉害的么?景德在宋朝烧出的青白瓷就极其厉害了。” 李安接着说道,是不是官窑所出产的瓷器,并不能评判一个瓷器本身的好坏,好窑能烧烂瓷,那民窑也能出高水平的瓷器出来的。 “至于你最后一点,那更是显得你无知得很,林逋终年隐居深山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没结婚没生子的消息是谁告诉你的,他打电话和你说的?” 李安无语的说道,为什么这些人总是觉得隐居山林的都是没老婆孩子的,人家只是看淡了世俗生活而已。 而没老婆孩子的那是看淡了红尘,出家当和尚道士去了,和隐居山林有很大区别的。 这话一出,整个拍卖厅都笑了,只有33号脸色难看得很。 林逋终年未娶妻生子,那本就是一个共识。 “对了,你刚刚是说了《梦溪笔谈》,说明你看过一点儿书,但你看书只看半截儿的?后面的你怎么不说?” “有客至逋所居,则一童子出应门,延客坐,为开笼纵鹤。良久,逋必棹小船而归。盖尝以鹤飞为验也。” “这也是那本书里头的吧?那我问你,那童子哪儿来的?咋的,白鹤变的呗?还是路边捡的?” “那就不能是他自己儿子了?” “施洪保的书《闽杂记》你看过没?嘉庆二十五,林则徐认杭嘉湖道,亲自去了林逋的墓,那墓碑上写着林逋本来就是有后代的。” “让你多读书你要去放牛,他终年未娶妻生子,那墓碑上没事儿写着玩儿的呗?” 这下子场面更加热闹了,相比起33号买家来说,这个年轻人的话更加具有说服力,为什么呢,因为他说的每一点都有迹可循。 因为这些书他们虽然没看过,但肯定都听过的,没听过也没事儿,他们出去查一下不就知道了? 所以这年轻人肯定不是单纯的为了辩论在胡编乱造。 33号现在是彻底慌张了,这正反方的辩论他反而成了反方了,而且对面更是引经据典的,让你根本找不到任何的缝隙来反驳。 这怎么解释? “那你现在告诉我,这只罐子他是不是宋朝的青花瓷,你再想想林逋是啥时候的人,林逋不就是宋朝人么?” “这罐子上两种艺术创作风格,它像不像一男一女两个人携手制作的?” “这罐子万一就是林逋和他妻子一起做的呢?” 第36章 豪横拿下。 “请大家相信我们长安博物馆的鉴定团队,确实如这位先生所说,我们对这只青花瓷人物故事大罐的鉴定是一致的。” “我们唯一不确定的是它出产的年代,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件元朝甚至是之前所出产的。” “因为对于宋青花,我们缺少足够的样本来进行对比,我相信不止是我们长安,即便是全球范围内,有这方面丰富经验的专家也寥寥无几。” “为此这件拍品我们也会进行后续跟进,对于他的鉴定,我们已经邀请了国内许多对宋代瓷器有研究的知名专家来进行鉴定,相信结果不会令大家失望。” “至于他是否为宋代名人林逋所制,很抱歉我们无法给出这样的结论,不过我相信大家心中自有答案。” “大家稍作休息,拍卖会马上就会重新开始。” 最令大家没有想到的是,长安集团的董事长李留金老先生竟然也在现场,既然连他都这么说了,那这玩意儿那就是没得假。 至少它是真的青花瓷,而且也是元朝甚至是元朝之前的宋朝出产的。 那由这件拍品所引起的辩论也就正式落下帷幕,但大家的热情可一点儿没减,很多人都在打电话。 要知道,这极有可能是华夏第一件也是唯一一件拿来拍卖的宋青花,而且还是人物故事大罐。 那这件拍品的价格,可能会远远超过当年《鬼谷下山》所创造出的拍卖传奇! 十几年前的伦敦,《鬼谷下山》青花瓷人物故事大罐横空出世,最后的成交价高达一千四百万英镑,折合成华夏币2.5个亿元。 而那是十几年前了。 在这之后没有一个人物故事大罐上过拍卖台。 而如今在长安博物馆的拍卖场里,竟然出现了一只比元青花还要厉害的宋青花人物故事大罐! 那么它最后的竞争,恐怕会相当的激烈。 既然小李子自己都出来了澄清了,那也就没有李安什么事儿了,所以他不紧不慢的回到自己位置上。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把这只罐子给拍下来。 倒不是他自己想要,而是小李子想要,但买家不同意私底下交易,只能放拍卖会上拍。 所以这也是李守安今天过来的原因,他带李安是次要的,让李安拍下这只青花瓷罐子才是主要的。 回到座位后,很多人的目光仍然还在看着李安,大家都很好奇这年轻人究竟是何方神圣,也在猜测他是否也会竞拍。 林清新也时不时的往后看。 太强了,她全程看着这场辩论,现在还在脑子里不停回荡着李安的声音,那攻守转换的瞬间,那原本咄咄逼人最后被压得抬不起头来的33号,那最后场中大多数人脸上都有些羞愧的表情。 实在是精彩至极。 他凭一己之力,打破了在场所有人对于宋青花的认识和质疑。 这明显不是一场提前彩排过的辩论,那只能说明李安这家伙的知识储备恐怖到吓人,随手的引经据典娓娓道来,对于33号来说,那简直就是降维打击! 在大家的回味之中,最后一件拍品正式开拍了,起拍价直接八千万,单次举牌两百万元。 “四号买家出价九千万!” “9号买家出价一亿元!” 整个拍卖场非常热闹,举牌的此起彼伏,跨度喊价的络绎不绝。 对于这件,原本就有很多人专程而来,如今在得出了新的结论之后,更多人也参与进来了。 其中有很多都是国内名声不显的收藏家,还有一些更是赫赫有名。 “三个亿。” 李守安站在椅子上高举着66号号码牌,一口加了两个亿! 33号脸色更难看了,他辛辛苦苦做局,也就只敢四百万四百万的加,这小子上来就加两个亿! 场面顿时鸦雀无声。 豪横,实在是太豪横了,一杆子就把场上大部分人给按了下去。 不少人对许眼前这年轻人的身份都有了新的认识。 毕竟一次性拿出三个亿来,这可都是现金流,国内没几家有这种实力的。 “再加一个亿!” 接下来李守安的话更是让所有人都傻住了,还有自己叫价又给自己加价的道理? 拍卖会啥时候变成这样儿了! 大家可都没忘记,这个罐子之所以能让全场所有人都激动万分,那是因为这年轻人站出来抬上去的。 他自己抬上去的东西自己还要拍下来,说明什么呢。 说明人家根本就没把钱当回事儿,他就是在玩儿! 没人举牌了。 这就是一个光明正大的做局,我有钱,而且我在玩儿,你敢跟吗? 你敢跟我就敢在往上抬,等我不想抬了,那这东西可就砸在你手上了。 虽然这确实是个万中无一的宝贝,它的升值空间几乎是无限的,但你也得考虑考虑你是否拿的出这么多钱来。 就算你拿的出这些钱,那这钱就相当于花出去的,除非你是闲钱,不会有现金流的压力。 那些个做倒爷的更是不敢动弹,因为这玩意儿现在是个烫手山芋,现在那年轻人自己加价到了四个亿。 谁买下来都难受得很,因为这意味着这东西你买下来想要倒出去,得花钱宣传,还得等着时间过去一两年,才有升值空间的。 要是你拍下来马上倒手,说不定你还会亏钱。 而且亏的不是小数,可能就是千万起步的亏损。 但真正有钱的人还是有的,李安的叫价四个亿过了差不多两分钟,还是有人举牌了,只是两百万两百万的加。 直到李守安再次站起身来高举号码牌大声喊出了六个亿的价格,又垮了一个多亿的金额。 所有人这才终于闭嘴了。 最后这件拍品以六个亿的价格被李安给拿下来了。 “现在的有钱人真不少啊,我以为四个亿的时候就能拿下来了。” 后台里,李安摇摇头感叹着说道,这种豪横加价的方式其实是粗中有细的,主要是给人一种气势上的压倒性。 在以前他用这种法子那是百战百胜的,没想到这次差点儿失手。 “不错了,比我预期的要少了一个亿。” 李留金笑呵呵的说道,已经很不错了,他的预算是七个亿拿下来的,没想到只花了六个亿。 而这绝大多数是家主的功劳,要是让这些人多一些时间去准备,最后的成交价可能比七个亿还要多的。 第37章 公园里的象棋大战 李安一直很喜欢秋天,因为这个季节是一年四季中丰收的季节。 开春家家户户养的牲畜,到这个时候也都肥了,地里头种的那些个东西也都成熟了,没有天灾人祸的时候,这会儿的老百姓们脸上都能看到乐呵呵的表情。 只要饿不着,那就是天大的好事儿。 等着地里头的庄稼都收完了,把菜都拿来存起来,等冬天时候拿出来吃,因为京城这里属于北方,北方的冬天白雪皑皑的,种不了太多的东西,所以大家都有囤菜过冬的传统。 听说现在还有不少人囤菜窖呢。 街道上到处飘荡着花香和果香,这是秋天特有的香味。 慈善拍卖会结束了之后,李安又开始无所事事起来,闲暇时间他都在周围到处转悠,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转悠转悠着,他就来到了附近的一个公园儿,这里老头老太太是真不少。 有人拿着个大音响在跳广场舞,男男女女的两人一对结伴跳舞。 真好啊,这些人这么大年纪了,竟然还有老伴儿,他都活了这么久了也没有个老伴儿的。 朋友的话,以前是有不少,上回苏醒的时候,他是广交好友了的,不过这会儿这些人应该都死干净了吧? 有的可能都投胎两轮了…… 除了在公园儿这坝子里跳交际舞的,还有抽陀螺的耍长枪的跳绳儿的,多得很。 李安还看到人有一桌老头儿在下象棋,周围人围着看,指指点点的,一点儿没有观棋不语真君子的说法。 李安终于找到了自己感兴趣的活动,所以他也凑了过去看热闹。 然后他也就开始指指点点了…… “唉,这步走错了啊老头儿,不应该这么走,得跳马啊!” “哎哟,这么大个洞你都看不见啊,这么走两步不就给他将死了!” 李安站在一旁感叹着说道,这些老头儿的棋艺是真菜啊,就这水平还学了大半辈子呢! 不行不行,天赋太差。 “小伙子,你很厉害啊?来练练?” 一个老头儿实在看不下去了,老实说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话这么多的年轻人,这一口一个老头儿的,听得他实在是不舒服。 他必须要让这小子闭嘴才行。 “练练就练练,一会儿可别哭鼻子。” 李安笑呵呵的说道,当即就坐了下来,他就等着这句话呢! 两边迅速摆好棋子,李安下棋飞快,对面这老头儿刚刚挪动棋子摆好位置,李安下一秒直接走棋,好像根本没思考一般。 但让大家都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年轻人仅仅只是用了十五步,就把老刘给将死了。 “老头儿,你这技术不行啊,换下一位!” 李安笑着说道,心里只有一个字,爽。 他倒不是针对这些个老头儿,主要是下棋让他觉得爽。 在两千多年漫长的光阴里,他绝大多数时间都是自己在和自己对弈,很少会和别人对弈过。 这样的机会他自然不会错过。 “我来试试!” 很快又一个老头儿坐了下来,他严阵以待的表情好像高考生卷子发下来之后开始审题。 “诶哟不行不行,这步我刚刚走错了,我得回一步!” 刚刚下了五步之后,老头儿被吃了一个炮,随即立刻反悔说自己走错了,又把炮给拿回了棋盘。 “没事儿,你随便悔,我都不带往回走的。” 李安把玩着手中的棋子笑呵呵的说道,他正愁着难度太低了呢。 五分钟过后,老林也败下阵来,他之所以比老刘多坚持了一分钟,这时间主要还是耽搁在悔棋上面了,不然他输得比老刘还要快。 “我就不信了,我来试试。” 又一个老人坐下来了。 “这回我让你一炮一马,但赢了我要收钱,嗯,五块钱吧,你看怎么样?” 李安笑眯眯的说道,这么一直杀下去他觉得没个啥意思,得来点儿彩头,要不然谁都想和他碰一下了。 “不稀罕你那一炮一马,五块就五块!” 老沈冷哼了一声说道,又把炮和马给李安放了回去。 “有气魄,你先来!” 李安夸赞一声,随即三分钟就给他拿下了。 老沈只好认栽,乖乖掏了五块钱出来。 “我再来一把。” 老沈不服气。 “还是五块钱,来多少把都行!” 李安笑呵呵的说道,重新摆棋子,这下子花了四分钟,他又赚到了五块钱。 这钱来得真舒畅,李安看着手里的两张五块钱,眼睛都笑眯起来了。 “玩儿不过,老王,这你不来一局?” 老沈摇摇头叹了口气,钱都是小事儿,主要是没有面子,被人连杀了两把,而且都这么干脆,他自认自己不是对手了。 “行吧,我也来试试。” 老王随即坐了下来,这个叫老王的老头儿应该算是这些老头儿里比较厉害的一个,毕竟这大家伙儿都看着他呢。 老王坐下来严阵以待,李安这边老神在在,悠哉悠哉的下棋,一直这么干净利落的杀下去也没啥意思,久而久之的这些人就不想和他玩儿了。 所以他决定放一放水,让老王多坚持一会儿,这样一来他就给这些老头儿一种自己好像能被战胜的感觉。 那自然而然的就又有人下场和他玩儿了。 八分钟之后,李安才把他给将死了,周围人连连可惜,这棋差一招啊! “小兄弟,我也再来一把?” 老王笑呵呵的说道,刚刚他大意了,下回肯定会更加小心一些。 “行,来多少把都行。” “但输的局要先给钱,不然下一把的气运就没有那么好了。” 李安笑着说道。 大家都觉得有道理,这些老头儿最信玄学,老王也立马掏了钱,两人再次摆好棋子开始对弈。 这下子李安又让他多坚持了一分钟。 然后又是五块钱到手了。 “嗨,没对手啊……” 李安把玩着手上的棋子摇摇头说道。 “小伙子,别着急,我先陪你玩儿两把,今儿个真正厉害的人还没到呢。” 一个老头儿笑呵呵的说道,坐下来摆棋。 这下子场面就更热闹了,李安甚至一边和他下棋还一边和他说这步走得不对,一会儿他这马跳上来他都没地方跑。 老头儿觉得非常有道理,然后悔棋。 不仅是他,周围的老头儿都开始七嘴八舌的出主意了,原本是对头的两家现在都一致对外起来。 然后李安又赢了两把,十块钱到手…… 第38章 被人认出来了。 象棋这玩意儿,往前面推个五六百年,在那之前李安根本没玩儿过,年轻人说琴棋书画,棋说的是围棋。 这东西其实出现的时间很早,但正儿八经流行起来是在宋朝,那个时候的象棋才基本定型了。 明清时候,玩儿象棋的人才变成了主流,围棋玩儿的人反而没象棋多了,也是在那个时候李安才开始玩儿的。 那会儿什么五花八门的棋谱,自赋名号的门派等等乱七八糟应有尽有,就和现在的攻略差不多,还有秘籍,能让武林中人大打出手的那种。 而如今,围棋好像已经消失了一样,而会下象棋的人越来越多,下到五岁上到老死,几乎都知道象棋的规矩。 毕竟这东西的规则确实挺简单的。 估摸算了一下,他从玩儿象棋到现在,也有个五百年历史了吧? 自称为象棋大师应该还是不为过的。 所以对于眼前这个所谓的光头佬象棋大师,李安不是太认同。 毕竟从他走的第一步棋开始,后面的二三十步都被他给算到了。 而眼前这位,就是周围这些个老头儿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所谓大师了,这会儿大家站在这大师后头,那可一句话都不敢说,生怕打扰到了这大师思考。 刚刚可不是这样的。 刚刚那不给悔棋就要撒泼打滚的气势都去哪儿了? 要不是这是个石头桌子,估计这桌子都被掀了好几回了。 这光头大师旁边还坐着个更老的老头儿,看年纪也就比小李子小了一点儿,现在的老头儿们真是长寿,以前的老头儿们七十就古来稀了。 这大师还是有点儿水平的,不愧是聪明绝顶的光头佬,硬生生扛到了十分钟才被将死,这已经比周围的老头儿们要厉害不少了。 “唉,想不到孙老哥也输了,这小伙子,真是个棋神啊!” 周围老头儿们叹了一口气,他们承认这年轻人是很厉害,但没想到竟然连孙老哥都不是对手。 毕竟老孙家那是京城出了名的象棋世家啊! 孙老哥在京城象棋界那可是厉害人物,人还是象棋协会的前会长呢。 更别说孙老哥旁边坐着轮椅的这位老岁老人了,那更是极其厉害的人物,在三十年前的象棋界,那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还上过电视做过专访的! 这年轻人连孙老哥都打败了。 这不是棋神是什么?! “行了,掏钱吧?” 李安摊出手来,笑呵呵的看着这光头老头儿。 “你是……李太医?!” 这百岁老头儿从到了这里之后,就一直盯着李安看着呢,这都下完一局棋了,才终于说了一句话。 他的双眼瞪得老大,表情非常震惊的看着李安,看起来情绪有点儿激动,李安都担心他一下给背过气去。 毕竟这老头儿看样子也活不到明年开春了,别看他现在气色还不错。 老人的表情看上去非常震惊,引得周围老头儿们都非常好奇,因为记忆之中的孙老,一直都是一副云淡风轻的表情,即便是上电视也是这样的。 毕竟他这一辈子过得足够精彩,已经见惯了很多大场面,如今这些对于他来说那都是小打小闹了。 相传孙老他爸,在当年就是个棋痴,他们家的象棋历史,也是从孙老他父亲那开始的。 而孙老从小便在他爸耳濡目染之下,受到了熏陶,四岁的时候就会认棋谱懂规则,八岁就已经是京城极有名气的象棋神童了。 即便是以前京城那些个叫得上名号的人,都下不过当时年仅八岁的孙老。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棋技也越来越高超,年轻时候被人尊称为京城四杰之首。 后来时局动荡消失在了人们视野之中,直到再次出来已经年过花甲了。 他没有选择和年轻人拼,而是选择培养年轻人,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有了如今的名气,因为他的众多徒弟里头,有好几个棋坛新秀,还有人拿过全国大赛冠军的。 当然前面那些个经历,也是他在接受采访时候说的。 如今他早就已经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之中,也就只有这些个下棋的老头儿们还知道他了。 而老人之所以这么震惊,主要是太像了,简直一模一样! 其实记忆中的李太医,他早就已经忘了是个啥样子了,只有看到这年轻人的时候,原本模糊的脸才慢慢清晰起来。 特别是那伸手找人要钱的神态,简直跟当年一模一样! 而他之所以对李太医这个人印象深刻,正是因为李太医是影响了他一辈子的人。 李安诧异的看了他一眼,这京城真小啊,过了快百年了,竟然还能碰到以前见过的人。 因为李太医就是当年他在京城的时候,人们对他的尊称,能叫出这个称呼的人,那肯定是知道他的。 不过李安却是一点儿也不担心,认得他又怎么样呢,别说现在了,科技这么发达,压根儿没人会觉得这世界上有长生不老的人。 即便放在以前,大多数人也是不信的。 那些神啊仙的,人们也就是念叨念叨,但真正见过的没有。 说见过的的那都是吃毒菌子吃出幻觉了。 “你是李太医……的后人吧?” 老人疑惑的看着李安,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看吧,连他自己个儿,明明都亲眼见过的,也不会相信,更别说周围那都没见过他的人了。 “李太医?我太爷爷以前就是清朝的李太医,没想到老人家你竟然知道我太爷爷。” 李安一脸平静的点点头,一想到竟然还有人知道自己,那自然就知道他当年那些个光辉事迹了。 他心里头就美滋滋。 “呵呵,什么太医,不过就是进宫了几趟,大家给面子的称呼罢了,你太爷爷根本就不是什么太医。” 老人轻哼了一声说道,他当然知道李太医了,也知道李太医其实根本不是太医。 “咳咳……” 李安轻咳了一声,好吧他确实不是太医,可那是自己当不上吗?那是他不想当! 当年慈禧想要请他进宫当御医,被他给拒绝了,理由是他要给天下人治病,而不是给一家人治病。 慈禧那娘们儿好像被他这句话给佩服到了,仍旧把他当座上宾,那些达官显贵们哪个不知道这事儿? 他真想好好的和这老小子说道说道。 第39章 太无耻了! “不过你祖父下象棋还挺厉害的。” 老人想了想之后说了一句。 “是吧?当年我祖父在京城,可是被人尊称为当世棋圣,打遍京城无敌手的。” 李安笑呵呵的说道,这老头儿还行啊,至少实话实说,他也就不计较他刚才说的自己不是太医的事情了。 “真的假的?孙老先生,您当年也是那个时代的吧?你们有交过手么?” 周围人一听连连点头,难怪这个年轻人这么厉害,原来也是家学渊源啊。 “棋圣?呵呵,笑话,当年我十岁的时候,在你祖父家门口连战三局,三局全胜!” “他也好意思自称棋圣?当年他还输了我一百两银子呢,这事儿谁不晓得?” 老头儿笑着摇摇头说道,满脸得意的笑开花来,露出仅剩下的两颗发黄的大牙。 听完他说的话,李安差点儿没一口老血吐出来! 他想起来了,原来是孙家那小子,当年求爷爷告奶奶的在他门口下了三局,三局全输,他赢了一百两银子。 怎么到他口中就成了他三局全胜了?! 想当年这小屁孩儿连着三局都被他杀得丢盔卸甲,孙家输了棋之后还跪下来求着他让他收这小屁孩儿为徒呢! 感情刚刚说自己下棋厉害,是在给他自己个儿的牛逼做铺垫呢! “孙老先生不愧是当年的传奇啊!” “是啊!” 旁边的老头儿们一听到这个战绩,那是称赞连连,不愧是孙老先生! “不对吧老头儿?当年我祖父医术冠绝天下,连慈禧都赞不绝口,还救过溥仪几回命的,象棋更是厉害,当年那些国手可都不是他对手,你该不会记错了吧?” 李安还是无法相信这回事儿,他自己个儿闯下的名声,自己会不知道么? “记错,我怎么可能会记错呢?!” “你祖父医术确实还不错,是经常进出宫里头,但那和象棋有个屁关系?” “而且他之所以被人称为棋圣,那是碍于他医生的身份而已,那些病人们捧的,那些个大人物们都求着他治病,故意放水输的而已。” “我那个时候才十岁,身体倍儿好毛病没有,我又不求着他,我怎么可能会记错?” “第一把我俩有了二十个回合他就认输了,第二把我想着让一让,结果还是高估了他的水平,还是让我赢了,第三把才走了个开头他就认输了。” “你说,这过程我记得这么清楚,怎么可能会错?” 老头儿激动的说道,指着李安的手那青筋都出来了。 不愧是孙老先生! 简直是不畏强权,英雄出少年啊! 一时间大家都纷纷鼓掌叫好,小小年纪就嫉恶如仇,一生光明磊落堪称象棋界的标杆人物! 再看这年轻人,大家的眼神都变了,没想到这人的祖父不仅冒充太医也就算了,还自封棋圣! 简直是无耻! 李安张大嘴巴哑口无言,这世间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不行不行,他连忙掏出电话来。 “喂,小李子,你过来一趟,在天坛公园这里,我有个很重要的事情!十万火急!” 李安气愤的说道,他退一步是越想越气,必须得把小李子叫过来好好的和他对峙一下! 因为当时小李子也在场的! 他非得拆穿这不要脸的老头儿不可! “怎么回事?公园里能出什么事情?” 电话那头,李留金疑惑的问道,在公园儿里能出个啥事儿? 李安连忙气愤的和他说了这件事情,结果电话那头的李留金被逗笑了。 “你还三岁小孩儿呢?这世道不就是谁活得久谁说了算的?” “我去了怎么样,当众拆穿他,一会儿他给气死了怎么办?” 电话那头的李留金安慰着李安说道,想不到竟然发生了这么好玩儿的事情,老实说他还是头一遭见到家主这么吃瘪。 光想想都觉得乐呵。 李安挂断了电话,得,小李子真是倒反天罡,连家主的话都不听了,还反过来笑话他。 好好好。 “怎么样,你打电话问家里长辈也没用,那个时候你爷爷都还没出生呢,肯定是你祖父和你爷爷吹嘘的。” “我可是亲自经历,我会不知道?” “你们要是不信,可以去问一下那个时候还在的人,说不定都知道这回事儿,当年在京城可是出了名的。” 老头儿得意的说道,周围这些老头儿的崇拜让他心里头相当舒畅。 “来,老头儿,我俩来一局,不,十局,我非得杀得你丢盔卸甲不可。” 李安挽起袖子恶狠狠的说道。 “我都这把年纪了,棋都举不起来了,你赢了我能光彩?” “早二十年,我可不怕你!” 老头儿摇摇头说道,只有两人才知道这件事情的真相,而这老头儿明显知道自己不是对手,所以借着自己年纪大给拒绝了。 这回李安是真没法子了。 见过脸皮子厚的,没见过脸皮子这么厚的! 连他都自认为自己没有这么不要脸过。 这老头儿仗着自己年纪了,别人都活不过他,那些个事情真相是个啥,全凭他一张嘴说了算。 真是祸害遗千年啊! 不对,这不是骂的自己么…… “不玩儿了,我家狗生了。” 李安生气的说道,转头就走,他真怕自己一巴掌给这老头儿扇过去,小李子说得没错,一会儿给这老头儿弄死了,自己没尿裤兜子都一身骚。 简直是欺人太甚! 这破地方他一分钟都不想待了,以后也绝不会再来了! “喂,耗子,在哪儿呢?晚上喝酒去。” 李安边走边拿起电话打给王浩。 “对了,那个什么下棋的孙家,赶紧给我弄掉,马上弄掉!为老不尊的东西!” 挂了电话之后,李安又给小李子打了个电话过去,他这活了两千多年,向来是没有隔夜仇,有仇他立马就报了。 “行,知道了。” 李留金无奈的答应下来,得,看来家主这回是真生气了,这语气,可不是在和他开玩笑啊! 挂了电话之后,李安心情顿时就舒畅了很多,出了公园儿里,掏出车钥匙来打开车门,一脚油门儿就朝着影视基地方向驶去。 第40章 请王浩吃饭。 “娘嘞,这宾利坐着,就是比那公交车的塑料凳子舒服哈?” “我上一台车,还是驾校里头的教练车,这你也放心啊?” 王浩笑眯眯的说道,小心翼翼的踩着油门儿,李安在基地停车场里等着他下班,现在准备去吃点儿好的。 “你猜我最近在哪个剧组干活儿?” “林清新啊?” “你咋知道呢?” “你都写脸上了……”李安坐在副驾驶刷着短视频。 “要说奇怪得很,我最近都在这剧组当长期群演,而且台词都有不少呢。” 李安刷着短视频没说话,这当然是他安排的,林清新主演的这部戏就是他们长安影视投资的,他也就和小李子提了一嘴这件事情。 王浩现在还年轻,所以李安打算一步一步来,饭要一口一口的吃才行,年少得志不是什么好事儿的。 一下子就给王浩安排重要角色,他把持不住。 “这里就是基地附近最好的餐厅了,你确定要来这儿吃?” “怕啥,今天放开了吃。” 李安推开车门下了车。 两人不紧不慢的朝着大门口走去。 中影楼是基地附近最豪华的一家餐厅了,来这里吃饭的人基本上都是有钱的剧组聚会,或者是有钱的游客来消费,听说生意非常好。 不过王浩从来没来过,他们没事儿唠嗑的时候都说啥时候有钱了来中影楼搓一顿,没想到今天真来了。 听说这里随便一个清炒空心菜都要五十块,点一桌子最起码大几百块,而且分量还少。 但今天可不一样了,小爷我可是开着宾利来的! 他下了车之后撩了撩头发,将钥匙扔给门口泊车的小哥,双手插兜跟着李安往大门走,拽的跟个二五八万似的。 怎么说也是个资深群演了,有钱人他演过不少次,还真像那么回事儿。 门口的迎宾小姐热情的鞠躬欢迎,王浩着实享受了一把被人瞩目的感觉。 “先生有预定吗?” 但经理的眼光何其毒辣,她一眼就能看出这两个人之中真正有钱的是李安,虽然他好奇的打量着周围的装潢,但仅仅只是好奇而已,纯粹在欣赏。 这散漫悠闲的姿态自然得很,和他旁边的朋友形成鲜明对比。 至于旁边这个年轻人,虽然是开着宾利来的,但气质更像个司机,可能连司机都不是。 “没有。” 李安摇摇头。 “好的,那我们给您现场安排个位置。” “找个安静点儿的地方。” 李安点点头,他当然不需要装,因为他什么时候都是个有钱人,身上随时揣着几腚银子,上哪儿吃饭从来都不问价格的。 起步就得是招牌菜,在青楼消费一下都是百两银子起步,虽然每回都被家臣们吐槽,但他根本不当回事儿。 钱赚来不就是花的么?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 “你别说这高档餐厅就是和大排档不一样,这包间比人一个店子面积都大了。” 经理带着两人来到二楼的一个豪华包间,王浩看着这冒着水雾的假山流水啧啧称奇。 “要是味道还行的话,以后就经常上这儿来吃。” 李安笑呵呵的点头,拿起平板来点菜。 很快他就点了一大堆,专门挑贵的来。 “确定要这些么?” 经理看着平板上的一大堆菜问了一句,这全上上来够十个人吃一顿的了。 “嗯,我车子后备箱里拿两瓶酒上来,你这酒我没看上。” 李安点点头,既然是自己请客,那规格自然要高一点儿了。 他对待朋友向来如此的, “好的。” 经理点点头,出了包厢之后又带上了门。 “乖乖,有钱人就是有特殊待遇,自带酒水人家都得乐呵呵的点头。” 王浩咂咂嘴说道,他还是头回听说来餐厅吃饭还能自带酒水的。 他看了一眼平板上的菜,李安这一抬手就点了四千多块的东西,就他们俩,这也太奢侈了。 很快菜就陆陆续续的端上来了,经理拿着两瓶土陶茅台进来放在桌上,她是识货的,这虽然不是什么收藏款,但一瓶也要卖十几万的。 他们这店还真没卖这么贵的酒。 这菜一摆上来,这就完全是高档宴会的规格了,王浩这辈子吃席都没吃过这么好的,心里想着是不是要戴个餐巾搭一下这规格,没想到对面的李安直接抓着鸡腿就啃了起来。 那架势和他们以前一起吃剧组盒饭没啥两样,这才让他从进门开始就提着的心放了下来。 “趁热吃,你以为我平常都吃这些啊?我连菜都得自己买自己炒。” 李安毫不顾忌形象,毕竟这样才能让王浩放松下来。 这顿饭他们之前说好的,等李安回去了要请他吃大餐的,他可没忘记。 李安交朋友,取决于对方是什么样的人,和山野村夫交朋友,就和他一起砍柴喝酒吃野味。 要和读书人做朋友,那就陪他们吟诗作赋。 要是反着来和读书人谈山野趣事和村夫吟诗作赋,那多来几回人家都不愿意搭理他了。 “你要这么说那我可就放心了!” 王浩笑呵呵的说道,李安还是那个李安没错的,即便是突然有钱了,那也没什么其他变化。 他手机都还用的是他送给他的那个备用机呢。 俩人一点儿没有在高档餐厅吃饭的感觉,风卷残云一般急了还上手,白酒就这么对着瓶子喝。 王浩是不晓得这酒有多厉害,李安是完全不在意。 因为他家里还有十几箱,都是小李子之前让他帮忙的报酬。 这桌上这些个京城名菜,在俩人眼中不过都是一堆吃食儿,什么细细品味慢慢浅尝那都是扯淡,好吃就多整两口的事情。 这边还在上菜的服务员差点儿以为自己上错班儿了,忘了他们这是高档餐厅而不是农家乐了。 这俩人,该不会是来吃霸王餐的吧? 服务员把心里的疑惑说给经理听,结果经理只是白了一眼让她就当没看见。 毕竟吃饭都喝土陶茅台的人,差你这几千来块钱儿? “嗝,爽!” 王浩拍了拍肚子吼了一声,这不知不觉的肚子都吃得大了一圈儿,平常不怎么喝白酒的,这一晃都下肚半瓶了。 这玩意儿味道是真不错,喝下去顺得很,跟和喝果汁儿差不多,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脑子已经有点儿晃晃悠悠了。 第41章 酒楼遇熟人 “这绝对是我这辈子吃过最爽的一顿饭了。” 王浩捧着肚子一脸满足的说道,这辈子能吃上这么一顿饭那就满足了,这可不比吃席,吃席那是一桌子人坐着。 而他们这是两个人坐着,一桌子的菜,想吃哪个就吃哪个。 “你这辈子还长着呢。” 李安笑着说道。 经理双手递上李安的卡,心里头诧异得很,这么多菜,硬是让这两个年轻人给吃得七七八八的没剩下多少了。 这得多大的胃口能吃这老些? “不行不行,得上个厕所去。” 王浩扶着桌子站起来,这才感觉到自己的脑子有点儿晃悠了,因为他不知不觉的也喝了一整瓶,这坐着的时候那个啥感觉。 这一站起来顿时就觉得自己脑袋有点儿重影儿了。 李安倒是没什么感觉,这一瓶对于他来说那都不叫事儿,以前他喝烧刀子那都是抱着坛子喝,起步就是两坛。 更别说这酒的度数还没有以前烧刀子的度数那么大,喝起来就更加没啥事儿了。 “走吧,我扶一扶你,我怕你一会儿走到女厕所去了,到时候被抓起来。” 李安笑着说道,一把抓着他的肩膀稳住他的身形。 两人就这么勾肩搭背的朝着走廊处的厕所走去。 看着他进了男厕所之后,李安在门口洗漱台上洗了把脸等他出来。 没想到这个时候竟然遇上了熟人。 林清新和沈青两人有说有笑的朝着厕所走过来了。 两人还穿着拍戏的道具服装,看来是收工了之后就直接过来了。 林清新看上去眼神清明应该是滴酒没沾,倒是沈青应该是喝了一点有些上脸了。 不过他人还挺清醒的,毕竟作为公众人物,在这种场合喝酒心里都有数,是绝对不会喝醉的。 李安看着墙边看了他们一眼,见到林清新也看着他,便点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 林清新也点了点头,没想到在这儿还能碰到这个冤家。 不过还好的是李安分得清场合,最近在电梯里碰到他的时候,李安总是笑话她欠的磕头啥时候还,还好当着其他人的面没有这么说。 “原来是富二代来体验生活的,亏你还好心的给人家介绍工作呢。” 沈清看到李安之后,笑着说了一句,根本没把李安当回事儿。 能够来这里吃饭的,最差的也得是个小资水平了,想不到在这儿还能遇到群演,所以他自然就想到了这一点。 没想到李安没搭理这个人,反而是刚出来的王浩有些不乐意了,他正好听到这句话。 富二代这个词汇,在如今算得上是个贬义词,可以解释为依靠家里的财力来摆阔的米虫。 可李安是那种富二代么? 那是和他睡在一个出租屋抢盒饭的好兄弟,怎么能和那种富二代相提并论? “你有啥好优越的?” 王浩直接就回怼了沈青,他一直不太看得起沈青这个人,打心底认为林清新和沈青搭戏简直就是个下下签,也不晓得这导演当初选角儿的时候是怎么想的。 沈青这样的人,也配和林清新搭戏? “你不过就是运气好有了点儿名气而已,你该不会真以为是你有实力吧?” 王浩冷笑着说道,李安可是见识过他喝了酒的样子,那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上回场面比这还要热闹呢。 “你那公司咋想的?运营都是吃屎长大的么?前几年那沸沸扬扬的炒粉事件,这都能盖下去,还能复出?” “我要是你公司老总,别说用你了,不让你赔钱都不错了!” 王浩接着说道,沈青在前几年的时候就曾经出现过炒粉的新闻,不过很快就被盖下去了。 虽然大家都说是假消息,但他好歹也是半只脚踏进娱乐圈的人,知道这里头是什么样的。 没有空穴来风这么一说,传出来的,那都是有蛛丝马迹的,就看公司运营做得怎么样了。 在王浩看来,沈青就完全属于是那种被资源捧上去的那一类,换成别人有那个资源也能做到那种程度,说不定还会更好。 毕竟这家伙真没什么演技。 属于是我上我也行的那种了。 李安依旧还是看热闹,他这个人完全属于帮亲不帮理的人,要说喝了酒的王浩那是战斗力有显着提升,这些话平常时候他肯定是不敢说的。 不过没事儿,他一点儿不担心,因为沈青那嘴皮子,完全不是现在王浩的对手。 所以他都没想着拉王浩,他自己没站出来骂两句都算是自己厚道了。 林清新不晓得该怎么办了,她和沈青也就是工作上的合作,两人之前都不认识的。 而且这事儿确实是沈青起的头。 她知道李安这个人是丝毫不肯吃亏的主,今天沈青算是遇上硬茬了,她乐得看热闹。 有时候看这家伙对付别人的时候是挺爽的,虽然他对自己的时候自己那是相当郁闷。 “现在有点儿名气了就开始对别人指手画脚了?自己什么成份自己不清楚,也就是这年头明星地位高,要放以前你能有这种好日子?” “我一直以为喜欢背后嚼舌根的都是些臭三八呢,没想到还有男人,我都替你害臊。” 王浩那是杀得正兴起,可不管沈青石什么表情,反正他这会儿也看不清楚。 “我这兄弟脾气好不和你计较,我可不行,你得道歉,不然我找一车面包人弄你。” 沈青被着突如其来的劈头盖脸一顿骂,脑子还有点懵,等反应过来这人还要他道歉? 心中已然是怒火中烧,但作为公众人物他当然知道在公共场合应该怎么应付。 “没素质。” “现在的群演门槛这么低了?看来以后得和剧组说一下了,别净找些这么不专业的群演。” “看了一两部电视剧就觉得自己是当演员的料子了,专业技能不想着学,光想着一步登天了。” “有点儿钱就没把人放在眼里,说是来体验生活的,其实就是干不下去觉得累,过几天就灰溜溜的走了。” 沈青小声的和林清新说着,林清新只是一直在洗手没搭理他。 本来以为这事儿以沈青的阅历,肯定会说一些比较厉害的话来,没想到还是偷偷的说,太跌份儿了。 这水平可不是李安的对手! “这娘们儿嘀嘀咕咕啥呢?你大声点儿让我也听听呗?咋了怕我揍你?” 王浩没听太清,只是听到了一些词儿,不过这都不是啥好词儿。 第42章 你没事儿惹他干什么? 李安靠在墙边笑着看热闹,可以啊这小子,喝了酒是真性情。 倒是这个叫沈青的,确实有点儿丢爷们儿的脸了。 “朋友,你说话注意一些,在这么胡搅蛮缠我要报警了,别以为骂人就不违法了。” 沈青这是真忍不了了,这都骑在他头上拉屎了,这能忍? 但碍于自己是公众人物所以做事要考虑全面,这样就算这人别有用心,他也自认为自己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如今这可是法治社会,一提到报警大家都会心里头咯噔一下。 像他们这些做明星的,对付那些个黑粉头子基本上都是直接整套律师函,对方十有八九就被唬住了,这是一个道理。 这些人也就嘴巴厉害点儿,真遇到事儿了还是软脚虾,这种人他见得多了。 王浩一下子是真不知道怎么接了,这对面万一真报警可咋整? 李安摇了摇头,看来王浩这小子是很吃这一套,这就没招了。 也就只能他上场了,正好他今天相当不爽,下午才在公园儿里让他几个老头儿给气了一顿,这晚上来吃个饭还被人阴阳怪气的。 所以他直接出手了,这小子这么年轻,骂两句应该能承受得起吧? “你家死了人?” 李安看着他这打扮问了一句。 “咳咳……” 正在一旁假装洗手的林清新被这句话给呛了一下。 真别惹这家伙,他就是个赖皮,上来直接先扔王炸再出三的。 “你们太过分了,有本事别走,我现在就报警。” 沈青眉头紧皱,他已经忍不了了,所以直接选择报警。 “一会儿警察来了只会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并情节严重的,罚款五百元以下。” “给你,我这有五百,我也懒得费口水了,警察来之前你自己骂自己吧,这样你就能得五百块了,换我这种便宜肯定会占的,反正骂自己又不疼。” 李安从兜里掏出五百块钱递给他。 “另外我有骂你么?我只是礼貌性的问一下你,你家是不是死了人而已。” 李安一本正经的说道,想当年他在街上和那些婆娘吵架的时候,结局都是那些婆娘骂不过坐地上撒泼打滚,没有他吃亏的时候。 “你知不知道你这身行头,在以前叫宽袖大袍,一般人都是右衽放在前头,只有家里头死了人报丧的,才会左衽放在前头。” “所以我这是骂你么?我这是关心的问你。” “难道说你根本不晓得这衣服应该怎么穿?看来你的专业水平也不行啊,就这水平怎么拍古装戏啊?”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现在当明星的门槛真低,什么人都可以当了,家里有点儿钱塞进去拍个戏宣传宣传就算明星了?一点儿专业技能不学。” “看来我得回去和剧组说一下,以为演过几部戏就觉得自己是一线明星了,哪天过气了就觉得是自己年纪大了不适合了,实际上是因为根本没有专业知识没有剧组要了而已。” 李安转过头对着王浩不紧不慢的说道。 林清新都差点儿笑出声来,心里想着李安这家伙耳朵可真灵,刚刚沈青说得很小声,没想到他每个字都听进去了,这还换个方式的送回来了。 就这嘴皮子,她自认为自己不是对手,这家伙骂人不带脏字儿的,而且更厉害的是你竟然无法反驳。 他骂完你之后,你还觉得好像有点儿道理。 看来以后还是尽量别招惹这家伙了,林清新心里想着,是不是应该去厕所里头躲一下,不然一直这么站着不搭话挺尴尬的,因为这事儿就和她没丝毫关系。 沈青拿起手机来,这电话是怎么样都没按下号码来。 这家伙还是个律师不成?不然怎么会对这什么处罚知道得这么清楚? 而且这家伙不仅一点儿不害怕,反而还反过来嘲讽他,他现在生气得想打人,但理智让他忍住了。 因为他不知道这人说的到底对不对,他哪知道什么左衽右衽的,他都穿着这一身一整天了,也没人说他什么或者提醒他的。 所以他现在有些无地自容起来,想要反驳,但万一真是自己错了,那岂不是更丢脸? 可不反驳的话,自己不就认输了? “你还不道歉等啥呢?等着我说算了啊?” 李安一本正经的看着他说道。 ………… 简直欺人太甚!沈青脸色铁青。 “算了算了,估计你就算道歉了也没有诚意,我听着也恶心。” 李安摆摆手说道,心里想着这人一点儿不厉害,骂人的水平还没有街上那些婆娘的一半厉害呢,赢了也没个啥成就感的。 “哦对了,怕你不知道我先提前告诉你一下,明天开始你就不用去剧组了,你被单方面解约了。” “至于违约金的你的酬劳,明天会有人算好给你的,这点儿钱我还是出得起的,毕竟我是富二代嘛。” 李安想了想说道。 “我这也是为你好,你的专业水平不够,拍出来了也会让人笑话,还好我发现得早,这事儿就不用谢我了。” 李安摆摆手说道,抓着王浩的肩膀就走了,在这儿一直和这人扯皮只会浪费他的时间,虽然他时间是挺多的,但花在这种废物身上还是有些不值当。 “什么玩意儿,当剧组是他家呢?真以为有点儿钱了不起?喝了酒天都是他的。” 沈青脸色铁青的看着这两人下楼的背影冷声说道。 “咳咳,这人是长安集团总部的人,我刚刚一直在和你使眼色来着。” 林清新轻咳了一声说道,得,这下子沈青算是踢到铁板了,不仅骂人没骂过,剧组那边也让他给整黄了。 而她说着是使眼色了,其实根本没这回事儿,她净顾着在旁边假装洗手憋笑去了。 以李安那较真的性格,这事儿十有八九就如他所说的那样了,毕竟他真干得出来的。 你说你没事儿惹他干什么? 而李安是李老先生的曾孙这事儿,她已经从她老妈儿那儿知道了的。 所以这事儿对于李安来说还真就一句话的事情。 至于违约金的问题,对于李家来说那都不叫问题。 怪只能怪沈青自己,是他先阴阳怪气别人的,现在抱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听到这话,沈青顿时愣住了,原本因为喝了酒有些迷糊的神经一下子清醒过来。 第43章 沈青脸色很青。 作为一个在娱乐圈摸爬滚打多年的明星,沈青深知道娱乐圈里头这些个门门道道。 一个行业巨头要封杀你,比你被爆出丑闻来还要严重很多,曝出丑闻来顶多就休息一段时间让他花钱找人洗地就完事儿了。 但一个行业巨头要封杀你,那也就意味着你很有可能饭碗没了。 首先一部戏,很多都是几个电影公司合作一起拍的,这年头很多戏动不动就要花好几个亿的预算,为了分摊票房风险,都是找好几个公司一起拍一部戏。 如果长安影视要封杀他,那所有和长安影视有合作的其他影视公司都不敢再找他拍戏了。 而他自己的影视公司为了自己的公司效益,我不敢再用他了,只能让他在公司里坐冷板凳到合同结束,或者你自己受不了单方面解约。 此时的沈青脸色真的很青,林清新刚刚说了,这个人是长安影视的太子爷,现在把他给得罪了。 以后的职业生涯他甚至都已经有所预见了。 一时间悔意如野草一般蔓延,他忍不住给自己两耳光,要说起来这事儿真不怪他,他之所以阴阳怪气这个人,是因为那天自己屁股被人用小石子儿弹了。 他后来回去越想越觉得这事儿有蹊跷,所以他便怀疑上了当初坐在马路边上的李安和王浩。 要说起来他直觉还真他娘的准,这事儿真就是李安干的。 直到今天在中影楼里遇到了这俩人,他以为这两人就是个有点儿钱的富二代而已,谁能想到背景这么恐怖? 他们这部戏的主要投资人就是长安影视,长安影视虽然在业内并不特别厉害,但长安集团在国内那可是跺一脚都要抖三抖的庞然大物。 谁提到长安影视能只看长安影视呢? 既然背景都这么牛逼了,随便安排两个人进来当个配角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 至于去工会注册一下身份当个群演再来? 神经病啊! 人皇帝私访都是扮演一个读书人或者商人的角色,你见谁微服私访去当个农民的? 那不是神经病是什么? 他心里这会儿是有苦说不出来,只能脸色难看的回到包厢里头去。 另外一边李安带着王浩下了楼去拿车,在来的时候他就已经看到门口有一堆代驾在排队等着了。 “真他娘的解气啊,我以为我嘴巴已经够厉害了,没想到你也不差。” 王浩大笑着说道,他嘴巴厉害那是出了名的,江湖人称网络斜键仙,挥扇间墙橹灰飞烟灭,弹指间对面族谱升天。 没想到李安一点儿也不差。 “特别是最后那冒充投资方的时候,真是绝了,我咋就没想到这么一招呢?” “你刚刚看那沈青的脸色没有,那跟吃了屎一样的难受啊哈哈哈哈。” 王浩接着说道,回想着刚刚的场面,检讨着自己刚刚的发挥,好像还不够出色,还是李安这家伙厉害,直接骂得沈青目瞪口呆,最后虚晃一枪给沈青吓得半死。 妈的他刚刚怎么没想到还有这一招?不行不行下次吵架一定改进改进,在吹牛逼这一点上,他自认为自己确实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谁冒充了,爷本来就是这部戏的投资商,那林清新,不是你女神么?赶明儿有机会我让她加你微信。” 李安摆摆手说道,在门口等着泊车的人把车开到门口。 这事儿他真不是吹牛,林清新现在拍的这部戏就是长安影视自己投资的,这事儿是他听董莲说的。 “你家真是这部戏的投资商?有这么恰好的事儿?” 王浩诧异的说道,有些不太相信,他以为李安这是做戏做全套呢,到这会儿了还在演。 可看着由远而近驶来的宾利,又看了看李安这一脸平静的神态,他又开始怀疑自己了。 “妈的,有钱真能为所欲为啊!” 王浩摇摇头叹了口气,这事儿还真可能不是在开玩笑! 李安带着王浩上了车,先是把王浩给送回家里去,自己再回到车上,给小李子打了个电话说了这回事儿。 另外一边林清新和沈青两人回到包厢里头,此时包厢里一大堆人在喝酒聊天。 他们这聚会的钱,都是投资方给的钱,到时候一起算进电影成本里头的,不然真以为导演能这么好,请大家吃这么好的餐厅么? 那自然是不可能。 不然你以为现在的那些个电影儿,动不动就花费上亿元,这钱都跑哪儿去了? 不过剧组一起聚会吃饭这事儿,其实也算是正常不过的,讨论讨论工作,拉拢一下感情什么的,这是投资方默认的。 “咋了这是?” 导演看到沈青脸色有些不太好看,于是关心的问了一句。 这部戏的主要投资方是长安影视,林清新作为长安影视当家花旦来当主演,导演是长安影视找的别的公司的导演。 漫改这一块,不是长安影视的强项,所以导演请的别的公司的,而沈青能来这个剧组当主演,一是他的名气大,符合原着男主的形象,同时他也是导演所在的公司的男艺人。 “咳咳,没事儿,不小心磕了一下。” 沈青摆摆手笑着说道。 长安影视是这部戏的主要投资人,剧本也是长安的,但导演是他们自己这边公司的人。 而且这部戏已经快要接近尾声了,这时候把他换了不合适,因为重新找演员耽误时间和拍摄进度,同时也浪费很多钱。 所以长安影视那边就算接到电话让他们换人,他们也会考虑考虑,然后进行一番劝说。 等明天休息的时候,他再上门道歉一番。 这样一来自己的工作和前途也就能保证了。 沈青坐下来之后心里想着,眼睛却在时刻注意着周围,但凡有电话响一声,他都要绷紧一下神经。 “沈青啊,你是不是有点儿不舒服?要不要先回去休息一下?” 导演关心的问道。 话音刚结束,他的电话响了。 是长安影视的人,他示意大家小声一些,过了一会儿之后才接起电话来。 “林总,这么晚打电话来干什么?” “刚刚在忙,差点儿没接到。” “嘿,是在吃饭,大家伙一起呢,讨论讨论剧情,刚刚上厕所去了。” “这样啊……好好好,我换个没人的地方。” 导演接起电话来,说着说着就去了包厢外面。 第44章 沈青的结局。 现在的信息传递速度实在是太快了,李安看着手机里的热搜感叹起来。 以前那会儿虽然传递消息的方式有很多,像什么飞鸽啊大雁啊驿站传信之类的,但都很慢。 最短的也得好几天,长的一个月都有,所以那会儿写信基本上都是事儿办完了再告诉你,而不是问你应该怎么办。 毕竟你收到信的时候,他那边可等不起这么久。 这就是为什么以前有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也有父母在不远游的这些个说法了,不然等你收到信儿了,黄花菜都凉了。 毕竟战机稍纵即逝,而且打仗往往都在边境,所以拿主意的都是指挥军队的将军。 而作为普通人要是走得远了,家里头一封病危速归的信过来,你快马加鞭再回去,哪还有什么病危,尸体都臭了。 哪像今天这样,相隔万里一通电话就能晓得那边具体是个什么情况,看看短视频,你就知道天南海北今天发生了个啥大事儿。 而今天的热搜上,榜首一条就是沈青离开未见青绿这几个大字。 点开进去一看就是根据娱乐新闻记者报道,未见青绿剧组昨晚连夜发公告通知角色演员变更,原定男主沈青退出剧组拍摄,目前正在物色新的角色演员。 另外一边长安影视也转发确认了这一则消息。 消息经过一整晚的发酵现在已经非常热闹了,直接冲上了热搜排名第一。 因为这部剧本来就未播先火,漫画的粉丝数量就有很多,再加上演员阵容强大,剧组时不时的放出一些剧照来吸引大家的目光。 所以沈青离开的消息大家都猜测纷纷,毕竟现在拍摄进度已经快结束了,这个时候再换演员明显是亏损最大化。 那肯定是因为演员自己本身的原因,大家一个早上都在猜测沈青究竟怎么了。 有人说出车祸的,有人说和剧组闹矛盾的,有人说嫖c被抓的,反正什么说法都有。 而今天一大早沈青工作室也发公告了,说明行程冲突只能遗憾退出,感谢广大粉丝的支持和热爱,自己一定会越来越好努力奉献之类巴拉巴拉的口水话一大堆。 这都是网络公关在说。 也有一些网友说自己有内部消息,沈青是生病了要马上接受治疗不然就要嘎之类的。 更离谱的是还有人用这个网络上的公告来对这件事进行分析的。 没过一会儿王浩也打电话过来了。 “卧槽李安,强啊,沈青真被弄了。” 王浩激动的说道,他没想到这事儿这么快,那只能说明了一个问题,李安的身份了不得。 另外一边沈青提着重礼去了长安影视找了昨晚打电话的林总,结果林总没有收礼,只是隐晦的和他透露了一下,这事儿是总部直接让他们这么做的。 对于长安影视来说,他们这就是小打小闹,总部才是天,之所以有这么个公司,那是因为林清新。 林清新是董莲的女儿,而董莲是长安集团的董事长秘书。 长安集团的老祖宗李留金觉得娱乐圈太乱了,所以对跟了自己这么多年的董莲照顾了一番,对她女儿林清新进入娱乐圈做保护。 所以才成立了长安影视。 他们这长安影视都是玩儿票性质的,根本没打算赚钱,你让他们从利益角度出发,想啥呢。 然后沈青就只好灰溜溜的走了。 他打电话给林清新,想问一问昨天那个人住哪儿,他想登门道歉,这部戏可以不拍了,别封杀他行不行? 林清新知道那个人的身份,那肯定是认识他。 但林清新没有说出李安居住的地方。 这种事情她肯定不会说的,这些年长安集团把她当亲闺女一样养着,什么资源都给她找。 亲闺女哪有帮着外人的道理?再说了她和沈青真不熟,虽然她对李安不感冒,但李安怎么着也是长安集团总部的人。 所以即便对李安不爽,但见了他也会客客气气的,毕竟她能走到今天这个地步,除了自己的努力之外,更多的是长安影视对她的栽培。 她从小就对演戏特别感兴趣,小学时候她妈妈给她报名了剧组角色招聘,没想到真选上了。 那部戏爆火,虽然她只是里面一个配角,但也有了一些名气,不少剧组都找上过她妈妈,她妈妈又给她接了几部戏。 上了高中之后,她就已经是网络上的明星了,没办法谁让她这些年越长越漂亮。 那时候很多影视娱乐公司都给她投了橄榄枝,但她妈妈以学业为重都给拒绝了,高中三年她没拍过戏,顶多就是在网络上发发自拍啥的。 但每一条短视频都爆火,根本不输那些大明星。 后来她高中都没有参加高考,就直接进了北影,妈妈说这是李老先生对她们家的帮助,李老先生说了,要学演戏就要去最好的学校学。 她那时候的梦想就是进入北影,可那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考上的,没想到李老先生直接完成了她的梦想。 大一的时候,她就签约了长安影视,而那个时候,长安影视才刚刚成立,它的法人是董莲。 长安影视几乎就是李老先生送给她的礼物,签约之后,长安影视一开始没有让她拍摄什么内容,只是让她认真学习表演技巧。 后来长安影视找了一些厉害的剧本和导演来栽培她,而她的名气也在大学时候迅速爆火,她演了几部青春校园影视剧,都非常火爆,再加上长安影视对她的宣传,帮她接了几个大牌代言,让她刚刚毕业就成了娱乐圈的一线明星。 如果只是靠着她自己的话,想要有今天这样的成绩,极难。 因为长安影视靠着长安集团这棵大树,一不缺钱而不缺资源,好东西都一股脑塞给她,把她当亲闺女一样捧。 她说着是长安影视的当家花旦,是因为长安影视就她一个艺人。 现在毕业几年了,她基本上都在各个剧组到处跑,全国各地到处飞,甚至很多时候也去国外,因为很多国际大牌要拍宣传片找她代言。 她这么努力的工作,就是想要回报给长安影视这些年对她的栽培,虽然长安集团看不上她这点儿贡献,但她自己要做到最好才行。 所以毕业这几年她几乎没有休息过,有戏在中影基地拍,她才会经常回家里头来,要在其他外地的影视基地拍戏,她一年都回不来几趟。 不过这几天是真空闲下来了,托李安那家伙的福,最近半个月剧组都不开机,因为要换男主。 这可不是小事儿,毕竟这拍戏的进度都过了大半了,前面的拍摄进度必须要进行修改。 确定新男主之后,前面那些个沈青的镜头语言用科学技术进行换脸,这需要花很多时间的。 所以她最起码要休息半个月。 但休息时快乐了,等着后面的时间她就得越来越忙了,因为这部电影是计划春节档上映的,现在耽误了,他们就必须得加班加点的赶拍摄进度。 心里头嘟囔着,林清新觉得遇上李安这家伙她是真倒霉,他和沈青有仇,搞得自己后面越来越忙了是怎么回事儿。 而且最近老妈念叨李安的次数越来越多了,一开始只是偶尔说一句,后来这家伙从拍卖会回来了之后,她妈一天要念好几回。 说李安是真优秀,看到人家那临场发挥没?看到人家那引经据典没? 还念叨着过几天休息要请李安上家里来吃饭呢。 第45章 烟壳游戏。 以至于现在林清新好不容易不上班回到家里,还要被老妈疯狂念叨,幸好的是最近她表弟放假了来城里头玩儿,家里挨骂的就不是她一个人了。 这不到了饭点儿了,她在家待了一天,她妈回来就开始念叨,她连忙以下楼找表弟回家吃饭的借口溜出来了。 搬来这个小区有几年了,老实说她还真没有好好的逛过自己住的这个小区,当初她攒了好几年的片酬,才终于下定决心不再租房子了,要在京城有一套属于他们娘俩自己的房子。 所以她又贷了一笔款,全款拿下了这个小区,很贵,但一切都值得。 要不说贵有贵的道理呢,这小区位置非常好,里面住着不少明星和富强,安保措施到位,小区的绿化也非常不错。 下楼之后有好几个公园儿,假山围绕流水潺潺,今天不是周末,所以下班了人不也不多,都是些老人孩子。 林清新悠哉悠哉的走在小路上,一路欣赏着沿途的风景,老妈刚到家里,饭做好还要好一会儿,所以时间并不急,她可以多逛一逛。 毕竟这样的空闲日子真的很少,最近几年她都一直在各个剧组跑,空档期几乎没有,早就已经身心俱疲了。 所以她在思索着,等这部戏拍完了,自己是不是也请个假,在家好好的休息几个月,然后在到处去走走逛逛吃吃喝喝。 等休息够了再开工也不错,毕竟这部戏拍完也要过年了,明年的档期还没开始排,现在请假来得及的。 小区虽然很大,但她表弟一般都在人工湖旁边那个小的风景亭子里头玩儿,所以去那儿找准能找到人的。 等他刚刚走到小亭子外面,就听见里头聊的热火朝天,小孩儿们总有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耍。 “哎呀,让你打这边上啊,瞄准一点,力气不用太大,你看这边都翘起来了,轻轻打一下就能翻过来的!” 一个小孩儿大声说道,像是给自己的同伴出主意。 另外几个小孩儿也跟着附和,大家都觉得他说得对。 “下一个到谁了?我先说好啊,我可没有欺负你们,你看,我都是坐着打的,力气不一定有你们的大!” 有一个声音响起来,林清新愣了一下,这声音,听起来怎么这么熟悉? 李安在这儿干什么? 这个游戏叫打烟卡,林清新小时候也玩儿过的,那个时候还没有那么多烟卡,所以用纸来叠。 小时候她们都把作业本撕了拿来叠。 那时候叫打板儿,正儿八经的板儿不用用烟壳的上面那个帽子,而是用下面的那个部分,叠出来是正正方方的,烟的牌子正好就在板儿的正中间,非常好看。 那时候烟壳是稀罕物,因为抽烟的人没有那么多,所以能够凑齐所有牌子的烟壳非常少,谁家要是有个外国牌子的烟壳,那可了不得。 当年他们村儿里有个小伙伴儿手里有个万宝路的白色烟壳,那家伙,让他当了村儿里好几年的孩子王。 那个时候红梅牌子的烟壳最常见也最便宜,十块红梅牌子的烟壳才能换到一块七匹狼的烟壳。 最厉害的当属华夏牌香烟做的烟壳,大红色的。 究极厉害的肯定就是外国牌子的烟壳了,因为你没地方见得到,铺子里头都没得卖的。 孩子们手里最多的,就是那种便宜的烟壳,每人手里都有好多块,没地方用,就拿来打板儿。 规则很简单,每人拿一块烟壳出来打,谁用自己手上的烟壳把对方地上的烟壳打翻个个头,就算赢。 赢了,那对方手里头的板儿就是自己的了。 现在她老家都还有厚厚一叠呢,当年她可是打板儿的好手。 她打小性子就屁事,跟个男娃一样,女孩们的小裙子和跳绳儿什么的她都不喜欢,就喜欢和男孩子们玩儿弹弓,自己做的弓箭,还有烟壳什么的。 因为男孩子们的玩儿法多,更有意思一些。 那会儿大家的板儿睡觉的时候都要砸到床底下,这样平整没有翘起来的地方,才不容易被别人给打翻。 想不到这年头呢还有小孩儿玩儿他们那时候的游戏,更让她没想到的是,李安真的就在里头和他们玩儿。 他果然是坐着的,那一身昂贵的休闲装他丝毫不介意,就这么一屁股坐在地上和这些小孩儿们打板儿。 而在他旁边,已经有厚厚两摞烟壳叠着跟一座小山一样高了,显然这些都是他的战利品。 看起来得有二十来个这么多。 只见他随意拿起旁边烟壳中的一个,都没怎么用力,就这么轻轻往下一扔,刚好就撞在地上那烟壳的边角上。 地上那烟壳不多不少正正好翻了一个面。 “嘿嘿,不好意思,我运气比较好,又赢了。” “小子到你了,我盯上你那块板儿很久了,换不换?” “你要是不换的话,我就用手上这个最贵的和你玩儿,搏一搏,单车变摩托嘛!” 李安大笑着说道,将地上两块板儿放进了自己的小山之中,从里面拿出来一块崭新的烟壳。 那是冬虫夏草牌子的,很贵,一盒要一百块呢,这是他自己买的,至于里面的烟,全都让他扔旁边垃圾桶了。 毕竟吸烟有害健康不是? 竟然在这儿欺负小孩儿,林清新摇摇头咂咂嘴,鄙视的看着李安。 但她很快就发现,李安并不是纯在欺负这些小孩儿,他是真玩儿得很开心,那脸上的笑容就没有停过。 老实说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家伙笑起来的样子呢。 “幼稚鬼。” 林清新走上前去说了一句。 “干你屁事儿。” 李安抬头看了她一眼,接着对这小胖子循循善诱。 你看我这板儿,还是崭新的,你那个都旧了。 你把我这冬虫夏草赢了,不就回本儿了么? 小胖子心里头非常犹豫,他手里头就剩下最后一块板儿了,是他最珍爱的板儿,是一块叫雪莲牌子的烟壳,京城的商店没得卖的。 他有点舍不得,因为这是他最后一块板儿了,至于其他小伙伴的板儿,都在这个大哥哥手里头了。 第46章 大获全胜。 “要不算了吧……” 小胖子犹豫了半天,还是舍不得自己的雪莲牌,剩下几个小孩儿听完有些失落,他们所有的烟壳都在这个大哥哥手里头了。 要说起来他本来手里头是没有烟壳的,见到他们在这儿玩,临时去小区里的小卖铺买了一盒烟,当着他们的面把烟给扔了,还教导他们吸烟有害健康。 他手里头那块冬虫夏草的烟壳,还是他们帮忙叠的呢。 因为这个烟壳比较贵,大家都想要赢过来,所以就让这个哥哥加入到了其中,谁知道他这下场之后连赢三个。 只要他先手,那就是必赢。 所以慢慢的,他们手里头所有的烟壳都被赢走了,就剩下这小胖子手里最后一块雪莲牌的烟壳了。 其他烟壳,包括一些贵的,都被这个大哥哥赢走了。 大家都相当不服气。 “就会欺负小孩子,我来试试!” 林清新看着这些个小孩儿苦着脸的样子咂咂嘴,她必须要出手了,守护孩子们的童年,她觉得自己义不容辞。 “林天,把你这块板儿借给姐姐好不好,我准给你把这些板儿都赢回来!” 林清新蹲下来对着这小胖子说道,没错,这小胖子就是他表弟今天,最近才来城里头的,住在他们家。 因为他放假了,要在她家待几个月,等过年了一起回城里,他妈也在京城上班,但工作很忙,没时间照顾,所以就放到她妹妹董莲这里来了。 “姐,他真的很厉害的!” 今天小声的说道,还是有些舍不得。 “怕什么,输不了,你姐我当年打板儿的时候整个村儿都不是我对手!” “而且你想啊,这回不是我们先手么?我们先赢了,他不就没有机会赢了?到时候我们用冬虫夏草再和他换。” 林清新一本正经的和林天分析道,李安厉害,那又能怎么样?下一回可是她们这边先手! 要知道打板儿这个游戏,先手有很大的优势。 “好吧,你一定要帮我们都赢回来呀姐姐。” 林天一脸不舍的将手中这块雪莲牌的烟壳递到姐姐手中。 “不错,放心吧!” 林清新揉了揉他的脑袋,接过这块板儿,一看就是好板儿,想来平时今天睡觉的时候都压在床底下的,平常时候坐板凳都放在屁股底下的那种板儿。 平整得很,没有一点儿翘起来的地方,简直无懈可击! “我本来是想着输给他们一些的,但你这上场了可就不一样了啊。” “这要是让我赢了,怪不了我,你们要怪就怪她,本来我都打算输给你们一点儿的。”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正所谓攻城为下攻心为上,他没想过要输,但林清新来了,那自己可以赢得更冠冕堂皇一些。 到时候他赢了就可以转移矛盾,是林清新让他们输的,自己本来都打算放水了。 而且这还可以乱敌人的心智,让她下手的时候畏手畏脚。 孙子兵法,在任何地方都用得着的,可不只是在排兵布阵的时候。 “我才不怕你!” 林清新果然犹豫了一下,最后她说了一句话给自己壮壮胆,仔细观察着地上这个冬虫夏草的烟壳。 因为是新做的,所以还有些鼓起来,这种鼓起来的烟壳最容易被打翻,因为它的四个尖角都没有贴着地面,有空隙。 她很快就确定了战术,右手高高举起,狠狠的对着地上这烟壳的一角打下去,虽然很多年没有玩儿了,但仍然非常熟悉,抬手之间颇有王者风范。 一看小时候就没少玩儿,说不定战功显赫,身上背着好多小孩儿伤心的泪水。 “哒!” 两块烟壳重重的打在一起,地上那冬虫夏草的烟壳果然如同她所预料的那样,被这巨大的力道高高弹起,在空中翻了好几个圈儿,她脸上都露出了笑容。 稳了! 但下一秒所有人都叹了口气,是翻了好几圈没错,但落地下来的时候还是原来的那一面朝上,这样一来,她这一轮就输了。 小孩儿们都开始惊恐的叫起来,按照以往的经验来看,这次应该有要完了。 “别担心,我们的板儿这么平整,根本没有弱点,他打不起来的!” 林清新安慰着快要哭了的林天,心里想着自己刚刚没有发挥好,下一回用的力量一定要小一些。 她可不认为自己会输,因为这块板儿太完美了,不可能打得起来的! “到我到我。” 李安嘿嘿笑了一声,撸起自己的衣服袖子,把地上自己的板儿捡起来,看了看这雪莲牌的烟壳,没有做过多的思考,右手高高举起, 重重往下一摔。 力道之大甚至能看到飞扬起来的尘土! 他只碰到了地上那雪莲牌的边上一点点,可这块雪莲牌竟然立了起来,过了好一会儿之后,往另外一边倒下去。 “又赢咯。” 李安笑着说道,将这块雪莲牌的烟壳放回了自己的小山之中,然后开始不紧不慢的将这些烟壳给一个一个码好。 “说了,你们要怪就怪她,和我没关系,我本来都打算输的。” 李安一边收拾一边说道,将地上的板儿都捡起来拿在手中,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这就准备走了,回家弄晚饭去。 林清新有些急了,因为身边这些小孩儿一看都憋着劲儿呢,但凡谁先哭出声来,保准所有人都会跟着哭。 李安这拍拍屁股走人了,她咋办?! “你你,等一下!” 林清新连忙叫住李安,这家伙真就这么走了? 不是,你一个二十多岁的大老爷们儿了,拿这些烟卡来干啥啊…… “有事儿?” 李安转过头来看着他,他得去买菜了,再晚一点儿去超市里头就没有新鲜菜了,那些老头儿老太太平常走路慢吞吞的,抢菜的时候跑得飞快。 “你……不打算还给他们么?” 林清新想了想说道,这个剧本不对啊! 不是一般都是逗哭了再还给人家吗,这不是逗小孩儿的固定公式吗…… 结果李安这家伙不按套路出牌,赢了没打算还的。 不是,你拿这破烟壳儿来干啥啊! “这不是我赢的吗?为啥要还?”李安疑惑不解。 一个小孩儿憋不住率先哭出声来,接着所有的小孩儿都哭起来了,这此起彼伏的简直就是交响乐团。 第47章 这是个悖论问题。 “你你你……你把这些还给他们,我请你吃饭。” 林清新败下阵来,没想到还真有不按套路出牌的家伙。 可没办法这事儿她也有责任在里头的,毕竟最后一块板儿是她亲自输掉的,不给这些家伙要回来,到时候可不好处理。 主要还是林天这家伙,回去之后指不定要和她妈告状的,到时候她还得挨顿痛骂。 所以她只好想法子把这些东西要回来了。 她知道李安不缺钱,上回为了呛她都说自己只要现金了,所以花钱肯定行不通。 不过这家伙好像很喜欢蹭饭,上回他妈虽然是很热情的邀请的,但这家伙根本没有多少犹豫就同意了。 “也行,什么时候?” 李安想了想点点头,吃饭行,用这些个东西换顿饭,勉强可以,要不是这些个小孩儿哭得太烦人了,他还决定坐地起价一番的。 “现在,上我家吃,我妈做好了。” “你把这些个烟壳还给他们,我们马上就回去吃饭。” 林清新想了想说道,唉,事已至此,那只能就这么办了。 出去吃饭,不行,要是被狗仔拍下来了怎么办? 回家吃好,不花钱,顶多就是挨老妈一顿数落罢了,忍忍也就过去了。 “行吧,你们自己的自己过来拿啊。” 李安将自己的冬虫夏草拿出来揣进兜里,剩下的捧在手中,小孩儿们一窝蜂围过来,纷纷抢着拿回自己的烟壳。 自己的东西,想要拿回去哪有那么容易? 这些屁大点儿的孩子最记不得仇了,不出一个星期,甚至是明天他再来这亭子,这些小孩儿们仍旧还是不会服气的,还要找他玩儿。 到时候再赢他们一回,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 很快这些小孩儿就把自己的烟卡都拿到手了,各自都往自己家回去,李安也慢悠悠的往回走着。 “哥哥哥哥,你打板儿真厉害,能不能教教我?” 林天一路小跑着跟上李安,激动的说道,要是学会了这哥哥打板儿的手法,那以后自己不就能战无不胜了? “好说,拿什么换?”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实际上这个打板儿游戏,他以前根本没玩儿的,是今天现学的,但这确实没什么太大的难度。 “我给你烟卡?除了这个雪莲牌,其他的都给你。” 林天想了想说道。 “不要。” 李安摇摇头,这东西他自己轻而易举就能赢回来的,为什么还要拿来做交易? 现在没有让他心动。 “嗯……我给你一百块钱,你教教我好不好?” 林天想了想,从兜里掏出一张一百块来。 “成交!” “我和你说,别看打板儿这玩意儿很简单,但其实难度大了去了!” “里头有很多技巧的,我从小打到大,有丰富的经验,你找我是找对人了。” 李安当即收下这一百块来笑眯眯的说道,这就对了嘛。 “你看啊,比如说你手上这块板儿,你觉得应该打哪里比较好?” 李安随便拿起一块他手中的烟壳问道。 “打这边!” 林天大喊一声指着其中一个角落, “不对不对,大错特错。” 李安摇摇头,这块板虽然没有那么平整,但他整体是个龟壳形状的,放在地上的时候四个尖角顶着地,中间有些轻微的拱起来。 “像这个,就应该对着正中间打,大力出奇迹!” 李安笑着说道,将这块板扔在地上,拿出自己的冬虫夏草对着正中间一砸,地上那烟壳直接往上蹦,优雅的翻了个身。 “这么诶!” 林天惊喜的说道,自己也试了一下,你别说,还真就一下子就打翻了! 林清新走在最后,看着这一个大人一个小孩儿两个人煞有其事的拜师学艺,脸上有些无奈的摇摇头。 她觉得回头得和姑姑说一声,可别给林天这小子太多钱在身上了,不然准得被骗光。 这钱也太好赚了吧? 她现在是不敢发表意见了,因为自己刚刚才吃了个败仗,现在没有发言权。 她就这么慢悠悠的跟在后面看着,林天每掏出一块板儿来,李安就仔细的给他讲解怎么才能一下子就让这块板儿翻起来。 而且林天每次都能成功。 这家伙收了钱是真办事儿啊! 真是真在教技术的。 “你从小打到大的技术,就值一百块钱?” 林清新看着一路跑在前面练习打板儿的林天,转头鄙视的看着李安说道。 “你懂个屁,他拿的都是自己的板儿,谁家学技术用自己的板儿学的?自己的板儿不都是拿来打别人的么?” “而且谁家的板儿长得一模一样?” 李安得意的说道,这小屁孩儿就是好骗,他教的是正儿八经的技术没错,可这技术对他没啥用的。 这板儿是他自己的,别人的板儿和他手里头的不一样。 等着他去打别人的板儿之后就会发现,这些技术没啥用。 “小孩儿的钱你也骗啊!” 林清新扶额无语,不是,这家伙刚刚说得头头是道的,她还以为真是什么厉害的技术! “谁骗他了?他是不是一下子就打翻了?” 李安瞥了她一眼。 “是一下子就打翻了没错,可是……” 林清新辩解着说道,可她发现好像这事儿就是个悖论,你完全无法反驳的! 得,说不过这家伙,她是不止一次见识到这家伙嘴巴上的功夫有多厉害了。 两人聊着聊着,李安手机突然响了,是王浩打过来的,问他明天要不要一起吃饭,他请客。 李安欣然同意,别人请客哪有不去的道理? 挂了电话,李安接着往前走。 “这你手机啊?” 林清新看着李安手中的手机,小米好几年前的产品了,这屏幕都碎了一个角,透明手机壳都发黄的不成样子了。 这是李安的手机? 这年头还有人用这么破烂的手机啊? “有问题啊?” 李安将手机揣进兜里。 “没事。”林清新说了一句,按了电梯门,心里却有些奇怪。 李安是个顶级富二代,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作为长安集团的太子爷,他的财富毋庸置疑。 但这家伙完全不像个富二代。 他对自己的生活要求太随意了,这种手机,她老妈都不愿意用的。 第48章 董莲的心理活动。 “妈,我请了李安上家里来吃饭。” 林清新推开门来,这会儿老妈还在切菜呢,看来距离开饭还有一会儿,李安刚刚回去,准备换个衣服过来。 “你这姑娘,开窍了?” 董莲大喜过望,她正愁找不到机会请李安上家里来吃饭呢,没想到清新竟然主动邀请了。 这丫头啥时候这么争气了? 真懂她这个当妈的心思! “诶哟,那我得再去买点儿菜回来。” “你,去自己屋里写作业去,把门关上,我没叫你别出来。” 董莲看了看跟在清新屁股后头的林天,突然记上心头。 林天耷拉着脑袋往自己屋子里走去,他一不怕他妈二不怕他爸,最怕的就是董莲这个小姨。 没办法董莲当了几十年的董事长秘书,已经有一股子上位者的气势了,和小辈说话那都是毋庸置疑的语气。 林天最怕这个了。 董莲连忙擦了擦手解下围裙,就朝着外面走去。 正好撞见换好衣服开门的李安。 “我再去买点儿菜回来啊,你和清新多聊聊,你俩岁数差不多大,应该有共同话题的,她无聊的时候喜欢打游戏。” 董莲笑呵呵的说道。 “冰箱里有水果啊!” 她一边穿鞋一边又对着屋子里喊了一句。 接着她招呼李安赶紧进屋去,自己急匆匆地就走了。 和我岁数差不多大? 我岁数说出来怕吓到你们,李安心里想着,抬脚走了进去。 这边董莲拐个角之后,反而放慢了脚步,嘴里哼着轻快的调子。 作为一个过来人,她当然知道应该怎么给年轻人创造机会,所以她又准备下楼买点儿菜,其实家里菜够了的。 心里想着应该晚点儿回来才比较好,所以进入电梯之后,她又挨个把下楼的电梯每层的按钮都给按了一遍。 一会儿要是有人进来问起来,就说不知道是哪个倒霉玩意儿熊孩子给乱按的。 李安换了双拖鞋,抬脚出了玄关往客厅走。 此时的林清新已经换了套睡衣,这次是绿色的恐龙睡衣,这会儿正盘腿坐在沙发上打游戏。 长长的恐龙尾巴拖在地上,巨大的恐龙头帽子盖住脑袋,正专心一致的盯着手机屏幕呢。 听这游戏声音,好像是那个什么荣耀,他之前见王浩玩儿过,那小子玩这个游戏每次都一惊一乍大喊大叫的好像碰见鬼。 李安只看他玩儿过一次,之后他再玩儿游戏就再也不坐他旁边了。 相比起来这丫头玩儿这游戏就要安静得多了,至少不怎么说话,说话都很小声,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她的面部表情非常丰富,玩儿到激烈的时候瞪着眼睛张着嘴巴活像个女鬼。 有时候头还会跟着手机晃。 李安对游戏没什么兴趣,所以他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机,里面正在播放着动物世界。 春天到了,万物复苏,又到了动物们交配的季节。 这年头科技真发达,这拍出来的效果好像自己趴在树上看这些个动物一样,那清晰程度比自己眼睛都看得清楚。 也不晓得这些人是怎么研究出这么些个厉害的机器的。 而且这才过了百年时间而已,百年之前是没有这么些个玩意儿的,别看他这活了上千年了,要让他去研究他还真就弄不出来这些个东西。 “啊……我咋又死了!” 林清新一拍脑门儿说道。 李安瞥了她一眼,死就死了,为什么还要说个又? “等我一会儿啊,我马上就复活了!” 啥?还能复活?! 这啥游戏,难不成还是按照他来制作的?李安惊奇的想着。 “嘿嘿,又加了一颗星。” 林清新放下手机手舞足蹈,自从这狗日的匹配机制之后,她想加一颗星越来越难了。 等她放下手机之后,这才注意到了旁边的李安,连忙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坐姿。 “诶,我妈呢?” 这家伙是真不客气,就这么翘着二郎腿靠在沙发上悠哉悠哉看着电视,好像这里是他家一样。 “买菜去了。” “冰箱里有水果,想吃自己拿。”李安想了想又说了一句。 “哦行,太客气了。” “不对啊,这是我家啊!这话应该是我来说啊!你才是客人吧?” 林清新下意识的回答了之后才想起来,这是她家啊! 同样的套路,她竟然上了两次当! 太不应该了! “知道你还不去拿?” 李安看都没看她一眼,津津有味的看着电视。 “你……” “好好好。” 林清新捏了捏拳头,对着李安旁边的空气打了两拳,这才气鼓鼓的去厨房冰箱拿水果去了。 她知道自己是肯定说不过李安的,所以还是不要自讨苦吃的好。 董莲虽然觉得自己这一招真是绝了,给两个年轻人留了大把的空闲时间。 但她不知道的是,这两人其实根本不对付,林清新请李安到家里来吃饭时迫于无奈。 她出门去的这半个多小时里,这两人对话都没超过五句,而且最终以林清新生气落败。 至于其他时间,都是林清新在对着李安的背影心里头骂呢,就差拿个小人儿来用针扎了。 “你们接着聊啊,我做饭去了,好了叫你们。” 董莲笑呵呵的说道,接着去厨房忙碌起来了。 聊聊聊,再聊我就被气死了,林清新心里想着,这家伙也真是奇了怪了,小时候没看过动物世界? 这一集她都看了不知道多少回了,最后母螳螂把公螳螂给吃了。 这家伙好像头一回看电视一样,眼睛都没挪过窝。 “丫头啊,你这几天不是放假吗?不要整天呆在家里,有空的时候多出去走走活动活动身子,顺便带上李安,他刚回国,在国内没什么朋友。” 董莲将做好的菜一个一个端上桌子来,笑呵呵的说道。 这大丫头小伙子,越看越觉得般配,想要快速升温,那就得多接触接触,最好整天都只有两个人待在一起。 她当初就是这么过来的! “那还不是托了某些人的福。” 林清新一听到这个就来气,现在是休息了,以后可就没得休息了! 第49章 长安集团总部。 一顿饭就在这种奇奇怪怪又诡异的气氛之中结束了,第二天李安开着车子去找王浩喝酒。 这小子说是请他喝酒,实际上还要让他带酒过去,你说这叫什么个事儿? 仍然还是上一次那个大排档,老板对他们仍然记忆深刻。 怎么能不深刻呢? 这年轻人一个人挑翻了人家一桌子人不说,最后坐上迈巴赫潇洒离去了,最后的结果是一个十岁小孩儿处理的。 那小孩儿就搬了把椅子坐在屋子里,只是说了一句说吧怎么解决? 然后这事儿就解决了。 至于那年轻人放在桌子上的三千块钱,他可一分不敢要,那一桌子人又怎么样了呢? 最后还是自认倒霉,毕竟人家背后身份可能不简单,只能灰溜溜的结账走了。 这件事情成了他们这大排档老客户的一份谈资,没想到这两人今天又来了。 人上次是迈巴赫来接的,今天自己开着一辆宾利来,用屁股想都知道这绝不是普通的富二代。 “老板,我们来你家吃夜宵,也算打广告了吧?要不给我们打个折?” 王浩笑嘻嘻的说道,自从上次那件事儿之后,这个大排档的生意那是越来越好了。 今天他和李安又来了,那不就是个活广告么? 看到没,即便是超级富二代,都来我这大排档吃烧烤,说明什么? 说明我家的烧烤那是真好吃! “不用说我都晓得的,必须给你们打个折!” 老板笑呵呵的说道。 “我自带酒水没啥问题吧?” “没问题没问题!” 两人仍旧是坐在最里头的桌子,现在天气冷了,里面比较暖和一些。 “今儿个什么日子请我吃饭?” 李安捻起一颗花生米丢进嘴里。 “嘿嘿,爷现在也是个特约演员了!” 王浩将自己的演员证掏了出来,这演员证现在已经换成新的了,上面写着初级特约演员。 “虽然只是个小特,但也很厉害了,我之前考了两次都没过!” 王浩笑嘻嘻的说道,这回的考试对于他来说好像简单了不少。 可能是最近在未见青绿的剧组里头,他每天干的其实都是特约演员的活儿,既有镜头也有台词,现在已经完全熟悉了。 所以这回考试直接一把过。 “那确实值得庆祝一下。” 李安笑着点点头,这还真不是他给安排的,他一直想的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所以这段时间他吩咐过剧组了,给这小子好好锻炼锻炼。 没想到真有成效。 “正好最近没啥活儿,我也打算休息几天。” 王浩笑着说道,他之所以没活儿,主要还是因为那个沈青的事情,导致未见青绿剧组这几天都没开工。 “那沈青这回真是彻底的完了,现在已经完全销声匿迹了,就跟退出影视圈了似的。” 王浩接着说道。 “不过过段时间应该就会冒出来了,上次他在热搜上的炒粉事件也是,当时也是闹得沸沸扬扬的,结果人过段时间又出来了。” “可能这人家里头也有一些背景,不然以他这劣迹斑斑的生平,不可能还混得这么好的。” “这世道真是……” 王浩摇摇头说道,还是那句话,有的人出生就在罗马,有的人一出生就是牛马。 “不关我的事。” 李安摇摇头,他要死要活都和他没啥关系,只要别再让自己看见他就行。 很快烧烤就端上来了,这回的烤串儿那是一根素菜签子都看不见,全是肉。 “咋的最近发财了?” 李安笑着说道,他还头回见到这小子这么大方。 “还没有,这不是考上了庆祝一下嘛,再说了,爷现在好歹也是个特约演员了,以后工资都上了一个档次,吃烧烤只点肉怎么了?” 王浩豪气的说道,特约演员的工资要比普通群演工资要高一些。 普通群众演员的工资标准是一天两百块加班另算。 而即便是初级特约演员,一天的工资也是三百多了。 “等我以后考上大特了,就请你喝好酒,我觉得你这酒就不错,我看看多少钱。” 王浩喝了一口酒说道,掏出手机来拍了张照片,然后网上搜索相关信息。 “我觉得下次还是你带酒好了……” 王浩看了一眼手机连忙关上,好家伙这一瓶酒就十六万?! 他一直以为这玩意儿也就小几千的差不多了,结果你告诉我一瓶酒十六万?! 他娘的那天他可能吐出来有小半瓶的。 如今他肠子都悔青了。 “我也买不起,别人送的。” 李安摆摆手,他现在身上根本没钱,家里放着还有两千块现金,他就每天买买菜,也就一天小几十块钱的开销。 像那天去中影楼吃饭那种消费,是刷小李子的卡,他也不晓得里头有多少钱,而且他也就只用了那么一次而已。 两人这边喝酒聊天打屁,也不晓得过了多久,李安的手机响了起来,是小李子给他打过来的。 “在喝酒,干啥?” 李安接起电话来不紧不慢的问道。 小李子是很少联系他的,一般联系他都是有事儿。 “小事儿,明儿个来总部逛一逛,我让董莲接你去。” 电话那头李留金笑呵呵的说道。 没事儿去总部干什么? 李安挂了电话,他这会苏醒了之后,对当差不感兴趣,只想闲云野鹤一段时间再说,以后无聊了再看情况。 不过他还真没去过长安集团的总部,按道理来说这也是李家的产业。 晚上喝了酒之后,李安找了个代驾送他回去,原以为第二天一早董莲出门的时候就会来接他呢,没想到这都快十点钟了,门铃才响了起来。 董莲的脸色有些不太好看,显然是昨天没有怎么睡好,又或者说是根本没睡。 李安也没有问她什么原因,只是关上门跟着她下楼,坐上她的车,朝着市中心的方向走去。 长安集团总部位于城西,修建了两栋高楼,作为一个企业集团的总部,这里有几百上千个工作人员。 毕竟长安集团下面有很多个子公司,负责不同的行业,而这些个公司大多都在外地,这里每一层楼都负责着不同的子公司运营的情况。 第50章 长安集团的期货危机。 “你对期货有没有了解?” 车子里,李安正在欣赏车窗外的风景,前面的董莲突然问了他一句。 “不了解。” 李安回答道,他甚至都没听过这个词。 “好吧,那到时候你不用说话,听他们说就行了。” 董莲平静的说道,李安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很快车子就到了公司大楼底下,能够将车子停在这专门停车场里头的,只有公司的几个高管,在公司里都有话语权,董事长李老先生不管的小事儿,都他们说了算。 而董莲虽然是董事长秘书,但她的私车却可以停在这里,因为她就能代表董事长。 虽然她没有实权,但宣圣旨的太监,哪个大臣见了都得客客气气的不是? 两人下了车朝着大楼里面走去。 “你现在刚毕业,之前在国外学的应该也不是国际贸易这一块,这次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虽然这回是我们自己吃了大亏,但也是个很经典的案例。” 董莲不紧不慢的说道,李老先生让李安今天来参加这次会议,应该也是想着让他学习学习。 路过的人见到她都点点头,董莲也点头回应。 平常时候有空她都会和朋友们聊两句,但今天她可没这个心情,相信所有的高管这会儿脸色都不太好看。 李安笑了笑没有搭话,他刚苏醒不久,对现在人们做生意是个啥样的方式还不太清楚。 但对于他来说,做生意的本质就是低买高卖,他干了几千年了,对这个东西简直太熟悉不过。 对于他来说,做集团来公司和开铺子没区别,开铺子和摆摊没区别,都是卖东西的。 变化的仅仅只是交易的方式而已,而她刚刚说的那个什么期货,大概也是现在一种新的交易方式。 要说到做生意,他两千年前就在干这个事儿了,从最开始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到后来双方慢慢的熟悉了,先拿货后给钱,或者先给钱后交货。 都是最开始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变种而已,没什么区别,只不过花样多了而已。 大楼的装潢十分现代化,但又没有太多花里胡哨吸引眼球的布置,大都井井有条。 两人刷卡进了电梯。 董莲眉头轻皱,但反观李安却十分轻松。 应该是从来没有上过班,第一次感受这种氛围,对什么都很好奇,这里摸摸那里看看,连在电梯里都要对着不锈钢摆弄一下自己的发型。 电梯飞快往上爬,董莲接到了董事长打过来的电话。 “最后怎么做让李安做决定就行了,他就代表我。” 电话那头传来李留金的声音。 “好的。” 董莲虽然心里疑惑不解,但只管听从指令。 “董事长说这事儿你做主。” 挂了电话,董莲理了理思绪,两人出了电梯。 “行。” 李安点点头。 这就同意了? 董莲心里头诧异,她对李安的印象非常不错的,但这事儿有点儿太大了,董事长让李安来做决定,应该是想考验考验他。 但头一回就这个考验会不会太大了点儿? 让她没想到的是,李安竟然就这么平静的答应下来了。 还是资历太浅了,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我们今天早上开过会了,刚刚结束没多久,讨论了很久,我们这次可能会亏损几个亿,目前有几种止损的方法,到时候你来做决定。” 董莲不得不提醒一下李安,这不是一件小事儿,他的一个决定价值上亿元。 现在他应该已经知道这件事情的严重性了吧? 结果让她没想到的是,李安仍然只是说了一个好字。 就没了。 两人往董事长办公室走,距离下次会议还有半个小时的时间。 “我去给你拿资料,你先看看,等人到齐开会的时候我再叫你。” 董莲说了一声便出门去了。 李安看了看这董事长办公室,面积很大,光线非常不错,这老板椅看上去有点儿厉害。 他一屁股坐下去,是挺软乎的。 等着董莲拿着资料回办公室之后,就看到李安坐在老板椅上翘着二郎腿。 面前的电脑上,正百度着一个大问题: 什么是期货? …… 看来真是一点儿不知道,董莲心里叹了一口气。 “已经开过几次回忆了,有几个止损的方案,都在这里,你先看看,等他们分析完了你再做决定。” 董莲将文件资料放在李安面前。 “行,不过我不太喜欢止损这个词,在做生意这方面,有很多法子可以扭亏为盈的。” 李安点点头,上来就要止损,他不喜欢这个开局。 就在刚刚,他已经明白了期货是个什么东西了。 所谓的期货,其实和股票差不多的东西,也是一种交易,可以将这个东西理解为它在交易这个东西的价值。 和倒爷差不多,这里头所有的人都是倒爷,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这是理想情况,他们手里头不用有货,只需要用交易的数量来做买卖。 买家和卖家在交易的时候只有一个,但中间有很多个倒爷,一手倒爷拿到这个交易之后,先放在手里,等着东西的价格涨了,他就把这个交易卖给另外一个倒爷。 倒爷和倒爷之间,赚的也是这个差价,只不过是这个交易的差价而已。 这就是期货。 不过从而也就衍生出了另外一个问题。 那就是做空套期保值和做多。 做空套期保值主要是自产自销的企业为了保本儿,而做多就是倒爷们为了赚大钱的法子。 企业在期货市场做套期保值是很常见的事情,因为企业自己也可以是倒爷,这有一个好处就是,自己家的产品能够得到保障的利润。 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自己家产品价格一直在稳步上涨的话,那企业可以什么都不用做。 而如果自己家产品价格飘忽不定,要是企业觉得未来一段时间自己家产品价格会跌,那就可以做空头单来套期保值。 因为期货交易,交易的是产品的价格,价格成了期货交易的产品。 买家买下这个交易数量,是在当天的产品价格,如果明天卖,那就是按照明天产品的价格来卖。 李安不紧不慢的翻看着资料,终于明白为什么董莲脸色这么沉重了。 原来是他们长安集团自己的产品自己做套期保值,结果被有心的倒爷发现了,然后恶意做多。 长安集团原本预测要跌的铂金价格做的套期保值,被人恶意做多,现在正面临着巨大的亏损。 第51章 长安集团和果农。 按照李安对这件事情的理解,无非就是果农和商贩之间的斗争。 假如一个果农一年可以收获一吨的苹果,在苹果还挂在树上等着摘的时候,市场上的苹果价格是一块钱一斤。 但果农觉得今年的苹果价格行情不好,等过段时间可能会降价,等他摘完拉到市场去卖的时候,可能就只有九毛钱一斤了。 所以他想了个法子,先卖苹果,以现在一块钱一斤的价格卖了,等他摘完了直接送过去就行。 这样之后苹果价格可能会降,也就不关他的事情了。 而果农的这个行为,就叫做做空套期保值,长安集团就是如此。 长安集团位于南非的铂金矿每年的开采量能达到五吨左右,而今年的铂金价格不太稳定,长安集团预测未来几个月到明年,铂金价格会持续走低。 所以长安集团就做了一个空头单来进行套期保值,这在大型实业企业是极其常见的事情。 这样即便到了铂金交割期,即便铂金的价格降低了多少,对企业都没有影响,企业可以凭借着空头单来锁定自己当初的价格来交货,只需要支付一些期货的保证金而已。 而如果国际铂金价格在交割期的时候上涨了一些,那也没事儿,长安集团可以把手上的五吨铂金以交割期的价格卖了,来弥补自己当初做空头单的价格亏损。 而这个行为,就叫做对冲交易。 也就是说如果果农摘下苹果之后,发现苹果价格涨到了一块二一斤,他完全可以把自己的苹果拉到市场里头以一块二的价格卖。 再把卖到的钱给一开始商量好的那个商贩,以当初商量好的价格一块钱一斤折算成钱给商贩。 这种情况在现实里是很缺德的,但在期货市场只有利益。 所以无论怎么看,果农都是能赚钱的,最起码保本儿。 大型企业就是通过做空和对冲交易来锁定自己的利润的,长安集团同样如此。 但为什么说长安集团这次亏损很严重呢,这就涉及到了另外一个情况。 那就是企业做大空。 果农一年只能收获一吨苹果,但是他找商贩,说自己有两吨苹果,等果子熟了就拉黑他。 而果农的行为就叫做做大空。 果农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果农觉得未来一段时间,苹果的价格一定会降到九毛钱一斤,他以现在一块钱的价格卖给商贩。 自己只有一吨苹果,到时候他去市场里头以一斤九毛钱的价格再买一吨,凑够两吨给商贩就行了呗。 这样虽然他亏了,但没有亏太多,只能说保本儿了。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果农觉得未来苹果价格一定会降低,所以他想用做大空的方式,不仅让自己保本儿,还能再额外挣一笔钱。 而长安集团就是这样操作的。 长安集团每年只有五吨的产量,但是他们做了十吨的空头单,就是预测到未来一段时间内,铂金价格会持续走低。 长安集团也想趁着这个机会大赚一笔。 如果按照正常情况来说,铂金价格涨了一点点也没事儿,因为他们还可以做对冲交易,把手上的五吨卖了,用这五吨的利润,去市场上买五吨的铂金,这样也能保本儿。 顶多亏一点点儿,能接受。 但现在情况非常不正常,短短几天的时间内,国际铂金的价格上涨了将近一倍! 这是极其不正常的,因为铂金这个东西的交易量很大,没有庄家的,价格因素很大程度由市场来决定。 所以这背后的原因很明显,商贩和市场联合起来欺负他这一个果农,而且还不止一个商贩。 因为欧美西方资本单一一个是没办法做这么大的,只能是众多西方资本联合狙击长安集团。 这种案例在以前也有过的,而且还有很多次,这就是为什么刚刚董莲说了,虽然他们会亏损很多,但这是经典案例。 西方资本这种情况叫做逼空。 商贩知道你这个果农一年产量只有一吨,拿不出一开始说的两吨来,所以他花钱把市场里头大多数的苹果都买了。 这样其他人没有苹果买了,那苹果价格一定会暴涨,那就不是一块二那么简单了,直接涨到两块。 这下子果农就大亏了。 他只有一吨的产量,只能去市场里头买欠的一吨,要么补钱。 两块钱一斤的苹果,他买一吨要花四千块钱。 他自己种苹果,一吨的产量要一千块的成本。 他本来一块钱一斤卖出去能挣一千块钱的,现在即便自己手里头一吨拿去市场卖两块钱一斤,他能挣三千块。 但也补不上这个窟窿,怎么算果农都要亏很多钱。 而这就是长安集团现在面临的情况。 不过期货市场比果农商贩要复杂一些,可以反悔。 代价就是把之前的空头单作废。 那保证金就没了,十吨的国际现货铂金,单单是保证金就超过六千万美金。 而且今天只是第一天,因为还没有到交割期,如果长安集团想要继续持仓,熬着等这群西方资本先坚持不住,就得继续缴纳保证金。 因为期货市场,保证金的金额是市场价格和持有数量之间综合计算的。 保证金随着市场价格变化,如果价格上涨,那保证金还要加,不加保证金就强行作废,长安集团白白亏损六千万。 这笔钱由西方资本和交易所联合吃掉。 一时间网络上都炒开了锅,稍微懂一点儿期货的都知道,长安集团这是被西方资本和交易所联合起来强行逼空爆仓了。 一时间大家都对长安集团投去了怜悯的目光,六千万美金,换算成华夏币,那就是四个多亿啊! 同时网络上一些吃瓜网民们则纷纷为长安集团打气加油。 因为这些年来,华夏很多本土企业,在国际期货市场上,都被西方资本联合起来狙击过,都是黯淡退场。 他们已经吃了太多亏了。 “我一开始就说了,我不太喜欢止损这个词,这世界上的绝大多数生意,都是可以扭亏为盈的,只是要找对方法。” “不管怎么样,先开会吧,我听听你们的想法,到时候再说说我的。” 李安看完了手里头的资料,抬头对着董莲说了一句。 第52章 你这是在做生意? “通过我们昨晚和今天一早开会讨论出来的结果,最简单的情况就是平仓,我们在纽约交易所的一亿美元保证金是直接损失。” “而且消息爆出之后,今天我们的股票价格也在一路走低,市值蒸发超过三亿美元。” “这只是现在的情况,如果直接平仓,两边加起来,预计亏损最少能达到十亿美元。” 因为他们长安集团在纽约交易所的账户是大账户,预存了很多保证金的,就是为了防止爆仓情况下直接强行平仓。 所以今天第一天,原本六千万美元的保证金上涨到了一亿美元,这笔钱直接冻住了的。 如果平仓了,这一亿美元直接没了。 同是消息一经爆出,长安集团的股票今天开始一路飘绿,目前已经跌了很多,市值蒸发超过了三亿美元。 这只是最开始的情况,如果一旦强行平仓,那么对于长安集团来说是个坏消息,他们今年一年的财务报表就非常不好看。 到时候股票还会一路走低。 恐怕最后的亏损会直接到十亿美元的程度,折算成华夏币就是七十亿。 他们整个长安集团几年都挣不了这么多。 会议厅内,大屏幕上密密麻麻的全是数据走势图,大家虽然对坐在董事长位置上的这个年轻人非常好奇,但他们现在的问题很大,大家都在着重讨论问题。 这些线路图,没有一个是在往上走的,而这些,都代表了长安集团名下的所有上市企业的股票走势。 “亏损按照多的说,做生意不是在做梦,光是美梦怎么成?要想到最坏的情况。” 李安不紧不慢的飘出一句,做生意不是做梦,他在做生意的时候,在考虑亏损的情况,都是最大程度的考虑。 而利润的考虑才会保守估计。 “介绍一下,这位是今天的董事长代理人,这件事情怎么决定,由他说了算。” 董莲站在李安身后,面对大家疑惑的目光,立马出来解释道。 “好的,如果我们今天强行平仓,会直接亏损一亿美元,股票市场无法估计,但按照正常走势,想要回暖至少要明年七月份。” “到时候股票市场我们最大亏损可能会在十五亿美元左右。” “相当于我们集团全部企业加起来一年的利润。” 总经理连忙站起来说道,官大一级压死人,上头让他怎么说,他就得怎么说。 董莲退回李安身后,手上拿着一堆资料,观察着前面的李安。 他看上去很轻松,桌上的矿泉水都快喝完了,还翘着二郎腿,甚至于还有心情给自己脚踝按个摩。 看上去是吊儿郎当的,但是很奇怪的是,当他坐在这个高位上的那一刻起,他的气场好像直接笼罩了整个会议厅。 如同古代的帝王,下面的人只能俯首称臣。 这不是空口胡说,因为在他刚刚说话的时候,所有人明明都不认识他,但都大气不敢喘一口。 “继续持仓和加仓的方案你们应该已经做了吧?最大亏损会是多少,直接往大了说不要保留。” 李安点点头接着说道,拿起矿泉水发现没多少了,董莲立刻又给他换上了新的一瓶。 “如果我们继续缴纳保证金,再加仓的话,我们不说能够扭亏为盈,但可以扭亏为平。” 总经理按下遥控器,屏幕上一个小图放大,这是唯一一个往上走的走势图。 当然了,这只是假设情况。 爆仓了加仓这种情况,在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都很常见,因为这种上涨肯定不是一天两天的情况。 走势图上展示了如果他们继续加仓,这笔空翻最后可能出现的亏损和市值蒸发,同时还显示了各个阶段。 比如今天国际铂金价格上涨了百分之两百,按照情况明天可能会接着上涨到以前的百分之两百三十,两百五十,甚至是两百七和三百。 各种情况加仓多少可以弥补最先那笔空单的亏损,都有计算。 李安满意的点点头,这说明长安集团这些人不是吃白干饭的,至少在计算这一块非常专业。 他示意这个人接着往下说。 “目前我们现在的海外现金流一共有四亿美金,如果今天我们全部用来加仓,按照现在的价格还能加仓6吨铂金。” 总经理指着其中一条往上攀升的红线说道。 “如果明天铂金价格每上涨五个百分点,我们就会有每吨两百万美金的加仓利润。” “如果到最后交割期,铂金价格到达百分之三百,我们这笔空单会亏损十亿美元,但加仓的利润会有七亿美金。” “这样我们在南非的企业就能扭亏为平。” “但股票市场仍然会亏损超过五亿美金。” 总经理不停的翻着页面,嘴里解释着各种走势图。 “我打断一下。” 虽然他说的很精彩,但李安仍然是摇了摇头。 所有人目光都看向了他,等待着李安说话。 很奇怪,明明他才第一天坐上这个位置,但已经完全服众了。 “你们做生意,只看了自己,不看别人对手的?” “做生意有你这么做的么?”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这哪是做生意? “我有几个问题,你和我解释一下。” “第一个,这次的期货,是不是只有长安一个企业遭了殃。” “是的。” 总经理点点头,很明显这就是专门铼狙击他们长安集团的。 “他们能逼空我们,不就很明显告诉你了,你拿不出这么多现货来,这个都能调查到,他就调查不到你手里头有四个亿的闲钱来加仓?” 李安摇摇头说道,海外账户只能在海外银行,而海外银行很多数据都能调查得到的,人家有能力狙击你,那就肯定已经做好了准备。 “如果到了最后的交割期,你告诉我,如果铂金的价格有回到了昨天的时候,你先前的空单是保住了,那你这加仓的六吨,要亏多少?” “如果到了那个情况,你告诉我期货会亏多少,股票又会亏多少?” “还有你觉得对方什么实际水平,一天能把铂金价格上涨一倍,我们长安集团能不能办到?” “他们有没有能力,有多少能力,能够将铂金价格上涨到多少程度,你算了吗?” “网上说做生意,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很对。” “你这四亿美金投进去了,别的海外企业突然需要资金周转,你去哪里拿?” “你确定你这是在做对冲?” “你这不是在做生意,你这和赌棍没区别,输了钱就想接着把手里头的钱全投进去想把以前输的赚回来。” “哪个赌徒最后不是家破人亡的?” “如果对方这回是专门针对我们,那我们就要做最坏的打算,什么是最坏的打算?” “那就是你有多少鸡蛋,有多少篮子,人家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第53章 分析对手。 “你们现在要做的,不是简简单单的加仓这么简单,你们要思考的是,如果对方已经把我们的底牌都调查清楚了,我们应该怎么做?” “是否有对手没有注意到或者是注意到了也没办法阻拦的空子让我们去钻?而不是看到涨了就加仓。” “再有一点,我们本来就是自产自销的果农,我这五吨的苹果,成本也就是化肥钱,如果你只想保本,就不要拿市场价来比较。” “既然要当赌棍,那你就要考虑考虑对方最大是什么牌,我们除了加仓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东西,比如我们往年有没有一点儿存货?” “那剩下缺的这几吨,要是我们真凑齐了,用实物来交割,那对方能不能吃得下?” “只想着止损怎么做生意?我再给你们半个小时,把我刚才说的这些个要点数据,全部给我算出来,半小时后这里重新开会。” 李安一口气说完,抬脚就出了这会议厅往办公室走去,董莲连忙跟了上去,留下一堆目瞪口呆的众人。 “别愣着了,赶紧干活儿,只有半个小时,半个小时做不出来明天不用来了。” 总经理抹了抹汗水连忙说道。 虽然很紧张,但这会儿大家心里都很激动,因为刚才这年轻人说的这些个东西,并不仅仅只限于止损,还有很多的层面。 这些话里透露出了一个声音,那就是反攻的号角! 太……清晰了。 董莲心里激动的想着,这件事情发生得太过于突然,让得他们一度忘记了,其实他们是做生意的企业,而不是专门炒期货股票的。 正如李安刚刚所说的,做生意和做期货有关系,但也有区别,期货更倾向于赌博。 他们搞错了方向。 作为一个全球五百强的企业集团之一,他们的注意力竟然全部都在这十吨的空单上面了,却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这是一场西方资本联合起来对长安集团的狙击战,这代表着他们肯定准备了很长的时间。 毕竟一下子让国际铂金价格上涨一倍,如果没有提前准备的话,是不可能办得到的。 他们以为的是,对方仅仅只是盯着他们的保证金而已,毕竟这也不是一笔小数字了。 股票期货市场,资本逼空其实就是大鱼吃小鱼,利用庞大的资金来赚小钱,当然这里的小钱对于普通人来说也是个恐怖的数字了。 这是很常见的,大多数案例都是吃你的保证金而已,只有李安想到了更多。 而且还和他们提了个醒,如果贸然将剩下的钱加入进去进行反向对冲的话,那他们极有可能会落入到对方的圈套之中。 难以想象,在踏入这栋大楼之前,李安连期货是个什么东西他都还不知道! 刚刚踏入办公室里头,电话就响起了起来。 “怎么样了?”电话那头传来李留金的声音。 “就是一群倒爷而已,哪里是做生意的人,这些年你的生意是怎么做这么大的?” 李安情不自禁吐槽道。 “呵呵,就是运气好踩在了风口上而已。” 李留金没有辩驳,毕竟在做生意这方面,没人能比他们这位家主强,在他眼里,这些做生意的都是倒爷。 真正的做生意,一法通而万法全,只有他们这位家主深得其道。 所以这回他让家主来拿主意,就是想让那些西方资本们瞧瞧,下回打狙击战,遇上华夏的企业,得掂量掂量是否有信心。 毕竟这些年他们华夏的本土企业被这些人卷了太多钱了。 “这一次不好赢啊,说不定就着了对方的道。” 李留金笑着说道。 他知道怎么抓住他们这位家主的软肋。 几十亿对于李安来说可能只是个数字,他真正关心的,是输赢。 所以他不得不刺激一下他们这位家主。 “怎么可能?” “别看对方执黑先手,小爷我一样屠他大龙!” 李安冷哼着说道,想让他输,不可能。 就连当年和珅那个爱财如命的,遇上他都得乖乖掏万两黄金出来保平安。 董莲在一旁咂咂嘴,这么多年来,也就只有李安敢和李老先生这么说话了吧? 很快半个小时就过去了,李安和董莲重新回到会议厅里,这会儿大家都已经做好了准备。 “按照国际标准交割需要的铂金纯度,我们采矿的成本在两千万美元一吨,如果我们选择不平仓的话,仍然会亏损至少一亿美金,因为明天的价格是什么样的还不知道。” “股票市场仍然会亏损超过十亿。” “这是最大预期。” 总经理又补充了一句,因为他想起来刚刚这个年轻人让他们把亏损往大的报。 其实期货这里都是小钱,主要是股票市场,因为长安集团在海外上市的企业有不少,这一点没办法去核算具体成本。 因为股票的本质就是没有成本的。 所以他们只能做个大概的预测而已。 他们在半小时内做出来的报告仍然非常细致,上面已经计算出了,如果铂金的价格上涨到原来的百分之二百六十三,那继续缴纳保证金比平仓的亏损要大。 “二百六十三么……” 李安点了点头,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没人敢说话,再加上这半个小时的数据能做出来已经让他们有些精疲力竭了。 毕竟他们从昨晚就一直开会到现在。 “如果用四亿美金来反向对冲,那再涨幅到多少能赚到一亿美元?” “百分之二百八十七就能。” 总经理连忙调出下一个数据。 这些数据,对方可能都知道的。 所以别看这第一天就涨到了百分之两百,但后面这几天的时间,涨幅大可能不会超过百分之二百六十三。 因为一旦超过这个涨幅,那长安就会果断放弃掉这笔空单,因为再往上涨,那就无法保住自己原本就有的五吨实物金的本钱。 当然还有第二层,如果对面已经知道他们手里头有四亿海外现金流全部拿来加仓的话。 那涨幅还会往上到二百八十七这个阀值,因为一旦超过这个阀值,那长安集团就可以利用反向对冲,来弥补之前十吨空单的亏损。 长安集团甚至还有得赚。 “他们不敢超过二百八十七这个涨幅,这是可以确定的事情。” 李安点点头说道。 第54章 想不到亏的地方。 “可是……” “您刚刚不是说了,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么……” “而且,即便知道对方吃不下这么多,我们也没办法实物交割。” 总经理小心翼翼的问道,按照这位董事长代理人的说法,他仍然是要把四亿现金流全部加仓的。 这不和他刚刚说的话相悖了么? 至于期货转现货做实物交割,他们根本没那个想法。 毕竟他们手里头只有五吨实物金,要是期转现,他们必须要在市场上以现在的价格购买剩下的五吨。 那只会亏损最大化。 他已经做好了挨骂的准备,毕竟总经理这个位置的性质就是这样的,下面的人他负责骂,上面的人不满意就骂他。 “所以我就说你不是做生意的料子。” 李安摇摇头。 这脑子怎么就不开窍呢? “今天的涨幅是百分之两百,所以我们还不会亏本对吧?说明什么?” “说明我们如果继续缴纳保证金,那这涨幅就还会涨。” “既然你知道还会涨,你买不买?” 所有人恍然大悟,这是漏洞啊!明显的漏洞! “你就不能暗中买?对方盯着大单入场,你就不能分阶段买?对方盯着你的名下账户,你就不能操作散户去买?” “你这四个亿是实打实的生力军,你不知道排兵布阵,你总不能不知道空城计吧?” 这话一出,大家瞬间明白了,他们这四个亿的现金流,即便对方知道有,但你没办法。 因为在这个涨幅里,如果他们继续缴纳保证金,那就不会平仓,对方一分钱赚不了。 所以只能接着涨。 这是阳谋。 而他们即便知道你钱流出去了,但是你用散户来购买,他没办法盯着你的钱去向,即便知道了也没法子,这是空城计。 “意思是我们以众多散户仓入手,等收益和保证金相对的时候平仓?” 总经理眼睛一亮。 正如他们刚刚所计算的,他们必须要涨到二百六十三才行,他们现在加仓,虽然没办法平账,但能缩小亏损。 “平仓?为什么要平仓?” 李安疑惑的看着他。 自己刚说完先缩小明面上的亏损,这些人就打算退场了? 胆子也太小了吧? “可是,不平仓的话,我们必须要去购买五吨实物金,到时候会越亏越多啊……” 总经理无奈的说道,他当然知道要是期转现对方没折,但他们只会亏更多啊! “小伙子,你用你的脑袋想一想,对方知道你肯定不敢实物交割,所以才可劲儿往上涨的。” “他吃的是你的保证金和股票抄底,那你就朝着对方的软肋打啊,你就给他实物金啊。” “谁说了一定要去市场买实物金,你自己手里头有东西,你提不出来,你就不能先拿去换?” “那包子不够了,面粉不多的是?” “南非就你一家在采铂金矿?” “我拿原材料和你换粮食,这叫以物易物,关价格什么事儿?” “我一斤面粉换你一斤馒头,你可能不愿意,那我一斤二两行不行?一斤半你换不换?我两斤面粉换你一斤馒头,你换不换?” 李安一副朽木不可雕的眼神看着他。 这些人把做生意的本质都给忘了。 做生意是在交易,可交易并不仅仅只是交易钱而已。 “我明面上是要和他们耗到底,实际上我本来就打算实物交割,现在我全部的四个亿拿去加仓,用原材料来换实物金,别说十吨了,二十吨我都凑得出来的。” “这在以前叫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外加上我还偷梁换柱,他拿什么和我玩儿?”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据他所知,铂金每年的产量虽然很少,但肯定有一百吨的,又不是只有他们一家在采这玩意儿。 他们这些做赌徒的,拿什么和庄家玩儿? 一时间这会议厅里,所有人都悟了。 还有人猛拍大腿。 是啊,他们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西方资本在期货股票上兴风作浪,但在实业上,他们的手脚还没有那么长。 他们现在完全可以把原材料去和其他企业换已经提炼好的实物金,毕竟实物金这个东西,主要是提炼费功夫,采矿并不费功夫的。 如果真要这样的话,那他们后面这四个亿的现金流换成六吨实物金,用来实物交割,能赚到的,那将是一笔非常恐怖的利润。 “所以我们现在要做的是什么,那就是放心大胆的告诉别人,我们有充足的实物金。” “对方会信吗?他们肯定不会信。” “但对方信不信重要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股民们相信就行了。” “股票玩儿的是什么?玩儿不就是股民的心理么?” “你只要敢和他们对着干,股民就有信心,至少一部分股民有信心。” “只考虑期货不考虑股票么?怎么,股票的钱不是钱?” 李安接着说道。 “虽然我们现在还没有,但吹牛谁不会?” “以前那些地方到处打仗,京城却一片其乐融融的,为啥,那是因为京城老百姓根本不知道外头在打仗。” “这一招叫虚张声势,先吹牛,把还没有换到实物金这几天的股票价格稳住,别让对方抄底就行了。” “对方抄不了底,他就得亏钱,不然一下子把铂金价格抬这么高,人家靠嘴说不用钱的么?” “现在你告诉我,我们是不是又回到了最开始的套期保值,我做空之后再做空,对方除了接着逼空别无选择。” “那你告诉我,我们怎么亏?” “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既然这次伦敦交易所都出来玩儿了,那这笔十吨的空单就一定会作废。” “那散户投进去的四个亿,即便对方知道你投进去了,他怎么作废?” “那我不该是纯赚?” “我都有五吨了,剩下的一吨即便别人不换,我去市场买一吨,我顶多少赚点儿,我怎么亏?” 一时间所有人都激动的面红耳赤,因为经过这一番的讨论之后,无论从哪方面来看,他们都是血赚的。 而对方,即便所有人加起来,都亏,而且还会亏不少。 他们从原本的猎物,现在角色转换,变成了最后的猎人! 第55章 郎中的职业病。 “万一,我是说万一啊,要是公司里头有对方的奸细怎么办?那我们今天开会讨论的计策不都没用了?” 电梯里,两人一边往下走,董莲一边担心的问道,李安还在对着这光滑的不锈钢整理着自己的发型。 今天的会议场面还在她脑子里盘旋着,那令人振奋的场面一时间根本忘不了。 李安明明只是在普通的讲话,却给人一种在发表慷慨激昂的演讲一样的感觉。 “无所谓,这本来就是阳谋,即便对方知道了所有的细节,也没有任何的办法。” “毕竟这次交易原本就不会达成,现在结束了,我们虽然会小亏,但股票肯定会往上涨。” “但对方可就没办法收场了,毕竟他们做准备工作已经投了不少,绝对比我们亏得多。” “对方根本吃不下这十吨货,做国际期货的都不是傻子,交割日结束之后,铂金价格就会往下掉。” “他们要的是保证金和股票抄底,这批货他们消化不了,这么高的价格买下来,想要转手就必须要等到下一个交割日,想要维持这个价格就需要花更多钱。” “所以交易一定会作废的,毕竟在人家的地盘做生意,人家耍赖你是没有办法的。” “所以我们仅仅只能赚到四亿美金的加仓,还有名声。”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对于他来说后面这四亿美金可加仓可不加,对于他来说都不会亏。 他单纯的就是想赚一笔而已,能赚钱的机会摆在眼前,他是肯定不会错过的。 “唉,不服老不行咯,现在的年轻人,身上都是一千个心眼子。” 董莲笑呵呵的说道,心里却非常激动。 这一次,他们长安集团在和西方资本的对抗上,终于扬眉吐气了一回! 甚至还有可能让对方吃个大亏! 放在整个华夏的企业圈子里,那都是鼓舞人心的事情,而且未来如果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那长安集团的应对策略,那就是标准模版。 谁说咱们华夏本土企业对上西方资本只会吃亏的? 今天长安集团就来给大家起个头! “要不,晚上上我家吃饭去?” 董莲笑呵呵的说道,虽然现在才中午,但有机会她肯定不会错过的。 不多请李安上家里来做客的话,他们家丫头啥时候才能嫁得出去哟! “你还是回去补补觉吧,你长期熬夜酗酒,年轻时候是没啥事,不过你这个五十岁的阶段,要是一直这么熬,稍不注意就古来稀了。” 李安摆摆手说道,可以看得出来,董莲这是一个晚上加上午没合眼了。 上一回在京城,他干了几十年的郎中,这会儿刚苏醒,还有点儿职业病犯了,见到谁都想望闻问切一下。 人到中年不得已,这句话是没错的,作为青年到老年的过渡阶段,这个阶段的身体变化非常快,几乎一天一个样。 要是还像青年时候那么拼,等到了老年了,就容易落下病根。 那会儿老百姓们大都活不过六十,其实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中年了,仍然还像是青年时候那么拼命的干。 虽然说现在科技发达了,医疗器械也厉害起来了,但病这个东西,它想要被彻底根治,是很难的。 落下病根之后,你靠着药物和设备,只能缓解你的病情,你该痛苦的时候仍然还是痛苦。 “好吧,我会注意的。” “不过你是怎么看出来的?我身上也没酒味啊……” 董莲疑惑的问道,观察了一下电梯镜面里的自己,妆容还算精致,又哈了口气,没闻到酒味儿啊。 她昨晚喝的酒,这个时候应该早就散了才对。 她也确实有每天睡觉之前喝几杯的习惯,自从家里男人死了之后,这个习惯就慢慢养成了,这一晃都十几二十年了,一时半会儿戒不了,她也没想戒。 平常大多时候她都喝得不多,只有少数时候心情不好喝醉过。 熬夜的话,她平常确实睡得比较晚,而且昨晚到现在没合眼。 她昨晚出门之前,一边打电话通知高官开会一边化妆,知道肯定睡不了觉了,所以还特意画得浓了一些。 连她自己都觉得这妆容很厉害,一点儿也看不出来熬夜的迹象,没想到李安一下子就把她的习惯给说出来了。 这让她十分惊讶。 “看出来的。” 李安按了按自己的头发,他觉得自己应该去烫一个现在比较流行的发型。 也要跟随一下现在年轻人们的潮流嘛。 至于其他地方,他不怎么关注,因为这么多年了,他的脸就没变化过,一直都是这个样子,这次苏醒也是这样,还是和以前一样的帅气逼人。 要真算起来,他这辈子当郎中的经验,应该也有大几百年了,并不仅仅只是上一回在京城才开始当郎中的。 所以他遇到的这些个人,身体有个什么毛病,他基本上看一眼就能看得出来的。 “今天天气非常不错,你在光线亮的地方会轻眯着眼,说明你对光线敏感。” “说话的时候气息漂浮中气不足,这是脾虚,长期喝酒就会有这样的问题。” “不过平常不会这么明显,只有酗酒加睡觉时间少所以才会明显一些,所以你昨晚肯定是多喝了几杯的。”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这对于他来说太简单了,虽然董莲脸上画着精致的妆容,但是说话的气息和神态是掩盖不了的。 “没想到你这么厉害,对这方面也有研究。” 董莲诧异的说道,心里头则是震惊了一把。 她昨晚确实喝多了一些,原本心情就不好,隐隐的有些烦躁,所以不知不觉的就喝多喝了几杯。 后来一个电话把她酒都吓醒了,她用了整整一瓶漱口水,化完妆在来的路上还小睡了一会儿,这才彻底清醒。 可没想到竟然还是被李安发现了,作为长安集团董事长秘书,她看过太多优秀的年轻人,但是李安真是让她有些大开眼界。 他看上去有些吊儿郎当的样子,但实际上非常沉得住气,而且善于观察,很细心。 实际上从出门到现在,他没有正眼看过自己多少次,但仍然抓住了其中的细节。 这么优秀的男人,可千万不能让自己家丫头给错过了! 第56章 弹珠游戏。 “今天又玩儿烟壳吗?我的那块压在床底下忘了拿出来了,还得重新买一个。” 这天下午,李安刚出门准备逛一逛,看看哪里有卖鱼杆的,他准备去买一根。 结果刚下楼就看见几个小孩儿在楼下等着他了,领头的正是林天那个小胖子。 “不,今天玩儿弹珠!” 林天从兜里抓出一把五颜六色的弹珠说道,烟壳,短时间内他凑不齐了,因为就在上次输给大哥哥之后,表姐虽然都帮他拿回来了。 但第二天仍然还是全部都给输出去了。 所以现在所有的烟壳都在李安家里放着呢。 “我手上又没有。” “不过你要是给我三颗的话,我就把那块雪莲烟壳还给你。” 李安想了想,反正怎么都是玩儿,和小孩儿们玩儿比自己钓鱼更热闹一些。 事实上他并不是故意要找这些孩子玩儿,你也看见了,这些小屁孩儿们皮实得很,吃了亏第二天就能忘得干净。 还老想着找他分个输赢。 在分输赢这上面,李安怎么会怯战呢? 所以他一点儿不介意花些时间教育教育这些小屁孩儿。 “行!你说的!” “那当然,我啥时候反悔过?不过你得先把规矩和我说,不能藏着掖着。” 李安点头笑着说道。 接过三颗玻璃球,这玩意儿瞧着厉害,沉甸甸的,而且相当结实。 要放以前,那高低得在暗器排行榜上。 然后林天一边和李安说这玩儿弹珠的规矩,一边往湖边小亭子那边走。 那是他们老根据地了。 一晃下午四个小时的时间就过去了。 李安裤子兜里已经装满了弹珠,走起路来沉甸甸的还撞得响。 几个小孩儿们已经满脸通红了。 轮到林天了,他每次打弹珠都要趴在地上瞄半天,中指和食指夹着弹珠,最后拇指发力往外弹。 那姿势,一看就相当专业,颇有老将的沉稳。 不过等弹珠弹出去了就要破功,因为他马上就要跳起来大喊大叫加油,进了就大声叫好,没进就扼腕叹息。 这下子他扼腕叹息了。 下一个轮到李安上场。 他站在划出来的一条线后面,从兜里抓出一把弹珠来,找了个成色比较差的。 这种玩儿法叫打洞。 一块平地上抠出三四个小坑,所有人从起点线依次出发,率先把自己的弹珠都挨个进一次洞就算赢。 撞到别人的弹珠了就可以接着作为跳板接着走。 但他们一开始不是这个玩儿法,一开始的规矩比较简单,自己的弹珠撞到别人的弹珠就算赢。 前面两个小时他们都在玩儿这个,后来李安把他们的弹珠都赢得七七八八了,几个小孩儿们眼看要守不住了,连忙换了个玩儿法。 这样可以坚持得更久一些。 “到我了啊,吃我一招夺命冲击!” 李安笑呵呵的说道,也学着林天的样子趴下来,嘴里喊着口号,每个小孩儿都有自己的绝招,还有捏兰花指弹弹珠的呢。 所以他也临时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如今占据江湖秘籍榜榜首,大家都想学。 实际没什么技巧,李安就是看准了随手一扔的,前面花里胡哨的招式都是为了合群。 只听见啪的一声,先前林天的弹珠就被撞飞老远,因为他太厉害,所以每次都是最后一个出发。 但这些小孩儿还不懂,如果没有过硬的实力,后发反而有优势,因为前面有很多弹珠可以给你作为跳板。 这不,李安撞到了林天的弹珠,可以接着出发。 然后他轻松进了第一个洞。 这一次他没有放水,因为他盯上了林天刚刚扔出去的奶白珠,所以他势在必得。 但也不能表现得太过明显,所以连着进了两个洞之后,他把自己的弹珠扔到了第三个洞的门口,这个洞最难进,所以他打算在这儿等等这几个小伙子。 弹珠分很多种,透明的中间有个有颜色的棱角的,是最普通的弹珠,再往上的是纯透明的弹珠。 再往上的就厉害了,有通体白色的奶白珠,有通体红色的火球珠。 还有两种颜色融合在一起的混沌珠。 林天一开始的时候就给他炫耀过了手中的一颗奶白珠和一颗混沌珠。 如今他手上就只剩下这两颗了,李安势必要全给他赢过来。 “哎呀,为什么每次都撞到我的!” 林天一拍大腿,这下子被弹的老远了,只能重新从出发线出发,这样还更近一些。 “要不你直接把弹珠都给我算了,反正你也赢不了,那不是浪费时间么?” 李安没有搭理他,转头对另一个小胖墩儿说道,下一轮到他出手了,这小子打弹珠还挺厉害,手头功夫还挺准的。 所以他要先攻心,因为对方距离第三洞很近了,要是这次进了他就赢了。 到时候林天的奶白珠也要被他赢去,这他可接受不了,所以为了赢他连攻心计都用上了。 以前双方交战都得先骂骂阵,对方被骂骂得心乱了,上了场就会乱了阵脚,往往能取得效果的。 “哼!想得美!” 小胖墩冷哼着说道,趴地上瞄准。 但他已经中了李安的攻心计,这会儿心里七上八下的,水平没有刚才那么好,这次果然没进。 李安满意的点点头,这小胖墩儿失手了,其他人也就不足畏惧了。 因为他们连第二个洞都没进呢,只有他们两人的弹珠在第三个洞附近。 “哎呀!” 小胖墩一拍大腿喊了一声。 “肯定是手里有汗!” 他连忙把手放在裤子上擦了擦。 接下来此起彼伏的扼腕叹息声响起,终于轮到李安了。 他也装模作样擦了擦手,小孩儿们死死盯着他。 不出意外的,最后一个洞他率先进了。 “嘿嘿,不好意思了各位,我收下了啊!” 李安笑呵呵的说道,将地上这些弹珠都捡起来,林天的奶白珠被他放在了另外一个兜里。 这个兜里已经有两颗奶白珠一颗火球珠了,至于混沌珠,他还没有。 因为全场就林天手里有一颗混沌珠。 “啧……果然在这里。” 远处,林清新看着那趴在地上撅着屁股弹弹珠的李安,摇摇头叹了口气说道。 第57章 这次又拿什么换? 天气正好,远处夕阳西下,一阵微风拂过,湖面波光粼粼,一群绿毛鸭正在水中嬉戏。 看到人了之后,林清新也就不着急了,她坐在湖边的草地上,饶有兴趣的看着远处,这家伙正在和几个小孩子玩儿的开心。 她刚刚敲了李安家里的门,发现没人在家,就知道大概率会在这里找到人。 小孩儿们趴着打弹珠,他也趴着打弹珠,小孩儿们嘴里喊着绝招,他也喊绝招。 丝毫不在意路过的大人递过去的鄙视目光。 虽然对这个家伙不感冒,但这样的场面她还是忍不住嘴角上扬,小孩儿的快乐是单纯的,能和他们玩儿在一起,那只能说明这个人的内心世界并不复杂。 听着小孩儿们激动的吼叫声,林清新知道应该还有一会儿才能结束,所以她索性就躺在这草地上吹着微风晒太阳。 她不用看都知道战况如何,只要这些小孩儿们开始吼叫起来,那就说明李安又赢了他们一回。 这一次,她是不打算加入战局了,即便她小时候打弹珠也是一把好手,但她晓得自己肯定不是李安的对手。 毕竟第一次的教训还历历在目,所以光是从技术层面想要挽救孩子们的损失是行不通的,今天她有另外的法子。 大概又过了一个多小时的功夫。 “收工收工!” 李安掂量掂量了裤子兜里这沉甸甸的弹珠哈哈大笑,将手中林天最后一颗混沌珠小心翼翼的收进了另外一个裤兜里。 小孩儿们愁眉苦脸的,各个都耷拉着脑袋,没办法,他们最后耍赖了好几回,还是把家底都输干净了。 这一次同样也是心服口服。 “结束啦?” 林清新睁开眼睛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看着他们。 李安不搭理她,这黄毛丫头来这里准没好事儿,上回就用一顿饭把他赢的烟壳都还回去了,虽然他觉得挺值当,毕竟他又给赢回来了。 但这回他是真挺喜欢这些小玻璃珠子,特别是这混沌珠,而且他还要把那雪莲烟壳还给林天。 要是一顿饭的话,那可就不值当了。 几个小孩儿也看到了林清新,林天当即反应过来,转过身去对着朋友们挤眉弄眼,没过一会儿大家就都明白了他的意思。 这还不等林清新走近来呢,所有的小孩儿都开始哇哇大哭起来。 对于他们这个年龄段的小屁孩儿来说,想要挤出点儿眼泪来,那还不是手拿把掐的事情?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之后,他们都知道,只要开始哭起来,林天的姐姐总会想法子帮他们把弹珠都拿回来的。 李安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看吧,他就知道准没好事儿,这黄毛丫头没来的时候那一个都不会哭,输了就灰溜溜回家了。 这黄毛丫头一来,这些小孩儿准哭。 别看这些小个子各个都人畜无害的,实际上鬼精得很,都是演技派,平常摔跤滑倒了,第一时间是看周围有没有自己家大人。 要是没有,那就站起来拍拍屁股接着走,要是有,那就卖力的哭,没有买上一两个玩具治不好这委屈。 这一个个鬼哭狼嚎的好像挨了揍一样,林清新白了李安一眼,蹲下身去哄林天,顺带着哄其他小朋友。 “好啦好啦,姐姐帮你们都要回来……” 林清新无奈的说道,站起身来看着李安,意思很明显。 “说吧,这次又要拿什么来换?” “先说好啊,一顿饭我可不换,而且你还欠我一个磕头呢。” 李安双手插兜,不紧不慢的说道。 这黄毛丫头一来,他必须得还,不然脱不了身了,这各个都快哭岔气了,回头家长再找上他,那可就不好玩儿了。 至少这黄毛丫头还稍微讲理一些。 “有,在我袋子里呢,保准你满意。” 林清新拍了拍自己手里头提着的袋子说道。 这家伙是个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她算是知道了。 李安见她伸手过来,不情不愿的把自己裤兜里的弹珠抓出来递到她手上。 林清新非常满意他的自觉。 到后面就越来越震惊了。 好家伙竟然这么多,她一只手都放不下这些个弹珠了,只好用两只手捧着拿。 等着李安拿完了之后,她估摸着得有五十颗。 这家伙是来进货来了吧? “还有呢?另一个兜里,我刚看见你放的。” 林清新见他不打算再掏了,又提醒了他一句。 他刚刚可是看见了的,李安另外一个兜里还装着有的。 “啧,唉……” 李安叹了口气,把另外一个兜里的几颗极品玻璃珠子也拿了出来。 他还想着拿回去收藏呢。 最后,林清新把这些弹珠都还给了所有的小朋友,大家这才蹦蹦跳跳的走了。 好家伙那脸色变得快得跟,上一秒还在哇哇大哭,下一秒接过玻璃球就开始笑了起来,看得李安牙痒痒。 等着小孩儿们都走了,林清新转过头来,看见李安正坐在湖边草地上发呆。 她走了过去,拢了拢裙子也坐下来,从口袋里拿出个东西递给他。 “呐,上回你不是说,欠的磕头可以用别的东西换吗,这个可是新手机呢,今年的新款,算上那些弹珠,你也不亏的。” 林清新将手机递给他。 这下子终于可以清静了,毕竟这家伙每次在电梯里头碰上她,都要问她欠的磕头什么时候还。 跟个讨债鬼一样,现在终于可以还清了。 这手机是今年刚刚出的新款,是代言送的,她已经有了。 本来打算给小助理用的,但她突然想到,李安那手机破破烂烂的好像用了有些年头了,不如就拿这手机来抵债好了。 “不要。” 李安摇摇头,手机,他自己已经有一个了,还拿来干啥? “啊?!” 林清新瞪大眼睛。 这可是今年最新款的苹果诶,一个磕头加上那些个破弹珠,竟然还换不了,这家伙不是挺会算账的吗? 她可是听她妈妈说了前几天的事情了,长安集团期货事件网上吵得沸沸扬扬的,她当然知道。 而且她还知道李安这件事情也有参与,是他带领着长安集团和对方叫板。 而且现在的局势对于长安集团非常有利,这些都是面前这个吊儿郎当的家伙的功劳。 第58章 你去死吧! “你想好啊,这可是今年的新款,要一万多块钱的!” 林清新看着,这家伙不是最喜欢钱了吗? 怎么这会儿看不上了? 虽然她是没花钱买,是代言商送的,但这玩意儿即便拿出去卖二手也能卖个一万块啊,这可是顶配。 “啥玩意儿要一万多啊?金子做的?” 李安被吓了一跳,这玩意儿一万多? 手机不就千把块钱的东西么? “那行吧,不过一码归一码,这要么算磕头的钱,要么算弹珠的钱,全部算,不行。” 李安摇摇头,虽然这玩意儿是很贵,但他不感兴趣,可以勉为其难的收下。 毕竟在他眼里,还是磕头和弹珠更有意思一些。 “你……” “好好好。” 林清新无语了,她现在才发现,李安不是不会算账,是太会算账了。 “行就行,不行拉倒。” 李安躺下去准备睡大觉,现在距离晚饭时间还有一会儿,今晚董莲请他吃饭,说是要汇报一下工作什么的。 “行,按你说的办行了吧?” “这个手机,算我换磕头的,那些小孩儿的弹珠,我请你吃顿饭总行了吧?” 林清新无奈的说道,相比之下,她还是觉得磕头比较值得换一些。 不对啊…… 什么时候自己的价值观也变成李安那样了? “那行。” 李安笑呵呵的接过手机来,上面的封条都还没有撕开的。 “不过今晚你妈要请我吃饭,所以这顿饭不算,明天你请我吃饭,我这人占便宜不看期会的。”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明天不行,后天吧。” 林清新想了想说道,明天她有事儿。 “不行,就明天,不然这手机我也不要了,你还欠我一个磕头。” 李安摆摆手。 “真的吗?” “那些小孩儿可是走了哦,就算我现在不承认,你也没办法不是?” 林清新轻眯着眼睛看着他。 李安愣住了,对啊,好像是这么回事儿! 这黄毛丫头真要耍赖的话,他还就真没办法,毕竟弹珠已经还回去了! 这买卖好像做亏了! 不对,买卖没亏,亏在人性上了! “那行吧,后天就后天。”李安只好妥协,不同意的话,他倒亏那些弹珠了,还亏一个雪莲牌的烟壳。 他前几天做的期货都没这么失算过。 交易达成之后,李安又开始拆手机了,这一万多的手机好像是有点儿不一样哈,掂量着沉甸甸的,而且还大个。 做工也不错。 “你没用过苹果啊?” 林清新看着他在那儿观察着,就是不知道从何下手,原来这家伙没用过苹果。 不应该啊,欧美国家那边不大多数人都用这玩意儿么? “没有,这是我第一个手机。” 李安摇摇头,把自己手机掏了出来。 这一对比,好吧,自己这手机看上去确实有够破烂儿的。 没有对比的时候,他还觉得挺好的。 “算了,我教你。” 林清新摇摇头,他这手机看上去确实用了很多年了,要说第一个智能手机也说得过去。 林清新拿过两个手机,将旧手机的卡拆下来放在新手机上,接着就是漫长的等待开机画面。 苹果手机有一点不好的就是,新手机下载软件必须要以前用过的账户,她只能登录自己的账户,把李安以前手机上那些个软件下载下来。 两人坐在那儿捣鼓了半个小时,终于弄好了。 “这是我的私人微信,后天晚上吃饭的时候我微信和你说,另外你有什么不懂的也可以找我聊天。” 林清新不紧不慢的说道,让她再次感到震惊的是,李安的微信里竟然一个好友都没有! 空空如也,这家伙是没有朋友么? 那剧组那个王浩,他俩不是挺好的么?竟然都没有微信好友? 她竟然是李安的第一个好友。 这家伙应该是刚回国,第一次用微信,林清新心里想着,倒也正常。 “怎么聊天你总知道吧?和国外的那些个聊天软件差不多,你点我进去,然后对话框打字就能和我聊天了。” 林清新耐心的说道。 “我知道怎么做了,可是我为什么要找你聊天?” 李安点点头,不过他找这黄毛丫头干什么? 遇上她准没好事儿,他不懂的找百度,百度不比她懂得多? “你赶紧去死吧!” 林清新气呼呼的站起身来走了,这家伙真是不知好歹。 她怎么着也算是个名人吧,这可是她私人微信诶,想加的人海了去了! “我也想死啊……” 李安无奈的说的一句,又接着捣鼓这新手机了,别说还真挺好使,一点儿不卡,不像王浩给他的这手机,一分钟视频要卡二十回。 等着时间差不多了,李安这才站起身来拍拍屁股走人,回到自己住的楼层,他也没回自己屋,直接去对门董莲家里了。 “哥,我的雪莲牌儿呢?我的雪莲牌儿!” 林天看到李安来了,连忙问道,他还记着他的雪莲牌儿呢! 林天真是血赚,他不仅把弹珠都拿回来了,还把那雪莲牌儿的烟壳都拿回来了! “在家呢,我还没回去。” 李安不急不缓的说道。 “来了?还剩最后一个汤,过会儿就能开饭,我资料放桌上,我们先谈会儿工作。” 董莲笑着说道,其实谈工作都是次要的,她主要是想借着谈工作的事情请李安上家里来吃饭。 给自己家丫头创造机会。 “行。” 李安点点头。 “我的雪莲牌儿,雪莲牌儿。” 林天在一旁拉着李安的裤子小声的说道,怕李安忘了,又怕让自己姑姑听见了。 “在我屋书房桌子上那小抽屉里,你自己去拿。” 李安将钥匙丢给他。 林天这小子好就好在,输得起,不耍赖,不是自己的东西他不要。 所以李安可以放心的把钥匙给他让他自己去拿。 “啊……” 林天有些不好意思,上别人家拿东西,会不会不太礼貌。 “我陪你去,我知道他家书房在哪儿。” 林清新站起身说道,她上回找猫的时候,去过李安家里的,知道他书房在哪个位置。 李安点点头把钥匙扔给她,自己去桌子那边和董莲讨论一下工作上的事情。 第59章 李安的家。 “你之前的推断一点儿没错,这几天国际铂金的价格虽然还在往上涨,但涨幅很慢,第一天涨到最开始的百分之两百,后面这几天才刚刚到百分之二百七十而已。” 董莲将资料递给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距离交割期还剩下五天时间。 “按照这个趋势来看,到了交割期也不会突破二百八十七,应该会稳定在二百七左右,我们现在还要往里面加仓么?” 董莲问了一句,按照之前开会李安的要求,他们将剩下的四个亿分批次用散户进行一点儿一点儿的加仓。 到现在已经加仓了三个亿了,只剩下最后一个亿美元的现金流可以用来加仓了。 不过按照目前的趋势来看,应该是不会再往上涨太多了。 “最近股票行情怎么样?” 李安点点头,期货这一块他其实并不特别在意。 毕竟股票那边才是大头。 “只有第一天降了一些,剩下的这几天已经稳定下来了,甚至略有涨幅。” 董莲将资料给他看。 “实物金有没有换到,这才是最主要的。” 李安点点头。 这一切的一切,都要看这实物金他们长安集团有没有换到。 要是没有换到的话,那一切都是空谈。 “我们以七吨原材料换取一吨实物金的方式,和当地企业换了五吨实物金,目前已经签了合同了,不怕对方返回。” 董莲笑着说道,她今天其实就是和李安汇报这个的。 按照南非铂金矿的普通纯度比例来说,每五吨铂金矿石可以提炼出一吨符合交割期纯度的实物金。 而他们用每七吨矿石换一吨实物金的比例,在当地企业收到了极大的欢迎。 全世界的铂金矿都主要集中在南非,有一些企业每年的产量很少,基本上是不拿出来卖的。 所以他们不参与期货和股票,更何况他们长安集团在南非的铂金矿质量很好,纯度比较高,不用五吨矿石就能提炼出一吨铂金的。 与此同时他们不仅用矿石来换,还用设备来换取,因为他们提炼铂金的设备比较先进,在当地企业中,还有很多企业的提炼设备比较落后。 所以用这个办法,他们能够换取到足够多的实物金。 虽然有些亏损,但至少以那空单的价格来说,他们即便实物交割,也能够保本了。 如今他们已经有了足够的底气。 不过李安已经交代过他们了,只需要换取五吨的实物金就行了,多的不要。 “加仓,直接加,一亿美元用我们的账户再做一笔空单,把价格再往上提一点儿。” 李安点点头说道。 “这样一来不就明显告诉对方,我们已经有足够的实物金了么?” 董莲疑惑的说道,他们换取实物金这个消息,其实并没有和外界说太多。 “没事,主要是告诉全世界的股民,我们不仅有充足的实物金,甚至还能加仓。” “这样股票市场就会往上走一路飘红。” “到时候他们只能就此收手了。” 李安点点头说道。 这一次他们能赢,是没啥问题的。 既然手里头的钱都花出了,那不如直接摊牌。 “好的,我明天去公司开会的时候让他们进行操作。” “对了,他们人呢,这都快吃饭了跑哪儿去了?” 董莲点点头,如今网络上对于这次期货狙击的风头已经发生了完全的改变。 现在全世界都知道他们有充足的实物金了,接下来就要看对方怎么去应对了。 话分两头,这另外一边对门的屋子,林清新掏出钥匙来打开门,带着林天往里头走。 这房子很干净整洁。 但给林清新的感觉是很冷清,除了基础的家具之外,没有多余其他的摆件,也看不到垃圾和乱放的东西之类的。 给她一种这好像就是个样板间的感觉。 这是他第二次进入到李安的家里,不过头一回因为找猫,而且和李安不熟悉,所以她没有多看。 这是第一次好好的参观了一番。 所有的门都开着,甚至连卧室门也是,这家里就李安一个人住,他完全不需要什么隐私这个东西。 因为什么都没有,不仅仅是客厅,就连卧室里头也什么都没有,除了一张大床和两个床头柜之外,就剩下一个大衣柜和一张桌子了。 其他的啥都没有,连样板间的花样都比这丰富。 书桌上放着一盏台灯和几本书,电脑也没有,电视机也没有。 这个人好像完全将自己封闭起来一般。 虽然很干净整洁,但林清新却感觉到没来由的压抑感。 李安说得没有错,他在家里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看书。 没有其他的活动。 唯一布置得比较豪华的,竟然是这个书房。 第一次来的时候,这书房还比较空荡,现在已经摆满了东西。 里面的东西让她看得眼花缭乱。 书架占据了整整一面墙,上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什么种类的都有,五花八门的名字。 每一本书中间都有一张书签露出个头,这说明了一个问题。 这些书李安都在看。 他的引经据典其实都是这样日积月累下来的,林清新感叹于他的记忆力,着实有些恐怖了。 这么多书,她觉得自己一辈子都看不完。 除此之外还多了一些东西,靠近窗户那边是一个很大的树根茶几,茶几上一整套的茶具一应俱全。 有的她甚至都没见过叫不出名字来的。 但摆放得很整齐没有一点儿乱摆乱放的感觉,从这些就能够看得出来,李安似乎有点儿强迫症。 可能还有一点儿洁癖。 整个茶几上就只有一只茶杯。 这说明平常时候李安都是一个人坐在这里看着窗外的风景喝茶,他也没打算在家里待人接客,所以根本没有准备多余的茶杯。 书桌也换了个更大的,上面摆放着一整套有着精致雕刻的文房八宝,旁边的笔架上挂着大小不一的毛笔,看上去好像都用过。 书桌旁边凌乱的摆放着一叠厚厚的宣纸,看上去有三十来张。 上面都有作品,有满页的字也有纯粹的画。 她还在最下面看到了那张画着大头的画。 说明这些作品都是李安自己完成的。 旁边还放着一个雕刻了一半的木雕,如今已经初具模型。 第60章 来自清朝的合影。 和一开始那张大头的画一样,这些画都只有水墨,字帖的风格倒是多变一些,没有一张是相同的。 这每一张作品的质量都非常高,这家伙该不会祖上还是书香门第吧? 随便拿起一张来,林清新都有一种想要裱起来挂墙上的冲动,但就这么随意的放在书桌上,甚至都没有归拢归拢。 说明李安对这个东西并不特别看重。 他完全是在享受创作的这个过程,至于结果对于他来说好像并不重要。 整个书房里全是艺术的气息,他们看见了放在书桌角落的那个小木盒子。 这也是他们今天来的目标。 其实如果不打开来看的话,这木盒子摆放在这里并不突兀,毕竟也古色古香,用来装一些墨条什么的应该正合适。 但当林清新打开这个盒子的时候,不由得咂了咂嘴。 这是一个收纳盒,里头整整齐齐的摆了一半的东西,最里面的是烟壳,甚至还根据颜色进行了细致的划分。 外面一点儿的是游戏卡,也叠得整整齐齐的。 很显然这些都是李安从那些小孩儿手里赢过来的,自从他搬进这个小区之后,这里头的小孩儿们都惨遭毒手。 今天如果不是她在那儿的话,这里头应该还会加上弹珠。 不过她丝毫不怀疑最后那些个小孩儿们还会把弹珠输给他的,这厚厚的一叠烟壳就是证据。 林清新忍不住扶额叹息。 这人是有多幼稚啊…… 她小时候也有这种装小玩具的收纳盒,但绝对没有这么庄重严肃,显然李安对这些小玩意儿的重视程度远超旁边的字画,甚至还专门用一个古色古香的木头盒子给收纳起来。 不过也侧面反映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李安的生活几乎没什么交际,和他打交道最多的人,竟然是那些小孩子。 林天在那儿找自己雪莲牌的烟壳,林清新自己不紧不慢的逛着。 这套房子面积很大,比她那边还要大一些,有很多个房间,虽然门都开着的,但里头却只有一些普通的家具。 连床单被套都没装。 这说明李安的活动空间就两间,一间自己的卧室,一间这书房,接着就剩下厨房了。 让她没想到的是,厨房反而比她家的厨房更有生活气息一些,里头摆满了各种调料,冰箱里还有很多肉和鸡蛋。 这些调料已经用了一些,考虑到李安搬家到现在这段时间,以这个用量来看,他几乎是天天在家做饭吃。 由此,林清新将李安每天的生活都给推算了出来。 早上起来做饭吃,吃完之后去书房看看书喝喝茶。 中午做饭吃,下午的时间就写写画画,不想写了就做点儿木雕手工。 要么就下去和小区的小孩儿们玩儿。 晚上自己做饭吃,吃完洗漱一番回卧室,看会儿书睡觉。 明天又是接着重复今天的一天。 从书桌上的作品数量和厨房的调料品用量来看,他搬来之后绝大多数时间都是这样的。 没有一个朋友来过他这房子,因为玄关那里就摆放着李安的一双拖鞋,没有其他准备。 她们进来的时候特意打开过玄关柜子的,里头啥也没有,所以不得不光脚进来。 这到底是个什么人啊! 作为一个演员,她非常擅长通过剧本来揣测里头角色的日常生活,这也是一个演员的基本功。 所以当她看完这屋子之后,脑子里已经把李安每天的生活都想象了一遍。 一股浓烈得让她感觉到窒息的孤独感从空气中顺着五官冲入到她的大脑之中。 他在外面的时候,看上去非常开朗,和小孩子们玩儿得很开心,和朋友王浩在一起的时候非常悠闲。 但在家里,他的生活就像个社恐和自闭症患者的结合。 这样的人其实需要更多的关心,因为你不晓得他什么时候就会一个想法来了就去跳楼。 颇有一种活着挺不错死了也不可惜的心态。 “找到没有啊?” 林清新迫不及待的想要走出这间屋子,她觉得自己在这屋子待久了肯定会得抑郁症的。 “找到了,这个怎么关上去啊?” 林天在书房里头回答道,林清新只好回到书房。 让她没想到的是,这小盒子竟然还有一个夹层,她刚刚没发现,但林天自己个儿一不小心给捣鼓开了,现在不晓得怎么关。 这木头盒子好像有点儿坏了,确实不怎么关得上,他不得不将这夹层给整个取出来,看看里头有没有什么东西卡住了。 等她将夹层取出来之后,她愣住了,因为里头放着一张照片。 一张黑白照片。 里面是两个人,一个是李安,还有一个小孩子。 但很奇怪的是,这张照片的背景是京城的故宫,她去过很多次,这里是太和殿门口。 但记忆中的太和殿不是这个样子的,没有这么破旧,地上甚至还有杂草。 毫无疑问这是很久很久以前的太和殿了,照片中李安穿着一身民国的宽袖马褂,头发剪的短发。 旁边的小孩子穿着西装打领带,李安就这么揽着他的肩膀,两人脸上都有笑容。 这张照片是个什么情况? 啥时候拍的? 连照片都是黑白的,太和殿比她小时候去的时候还要旧,很明显这是很多年前的照片了,有些年头。 可李安才二十几岁啊! 不对,这玩意儿可不像是演员道具,因为很精致。 从材料上来看,也是多年以前的照片材料了。 她小心翼翼的将这照片拿起来,背后竟然有字。 “宣统九年,与老师太和殿门前合影纪念。” 宣统九年? 她拍过一部清宫戏,所以对清朝的历史有过一些了解的。 宣统这个年号,是清朝末代皇帝溥仪的年号,对应现在的纪年法,推算过去,是1918年啊! 1918年,这是…… 李安和溥仪的合影?! 天呐…… 她吓了一跳,头皮瞬间麻了一下,紧接着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这照片里这个人是李安,他非常确定,那神态简直一模一样。 那这个人是李安,对门她自己家里坐的的那个人,又是谁? 李安的鬼魂么?! 第61章 你有影子啊! 李安觉得今晚这黄毛丫头有点儿奇怪。 她时不时的就瞥自己一眼,这也就算了,还不时的拿起手机来看一眼,再看向他的眼神,好像跟见了鬼一样的。 自己长得真有这么吓人么? 李安心里疑惑不解,这顿饭吃得有些莫名其妙的。 董莲在一旁碎碎念着什么,看着自己家丫头时不时的有意看向李安,心里大喜,只觉得这事儿好像有戏! 但其实林清新现在心里头害怕得不行。 她越看越觉得,那相片里的人就是李安没错,以前他一直觉得李安长得挺白净的,但现在她只觉得这是一种阴森诡异的白净。 这家伙该不会是个吸血鬼吧? 不对啊,他手上没戴戒指啊,是怎么敢站在太阳底下的? 要不说还是他们当演员的想象力丰富呢。 一顿饭就在这种诡异的气氛中结束了,董莲说去厨房洗碗,让李安看会儿电视消消食再回去。 还把林天给赶到了他自己的房间。 “不对啊……你有影子……” 林清新坐得远远的,观察了李安许久,最后疑惑的说了一句。 “你是怎么看出来我是鬼的?” 李安转过头来看着她。 顿时把林清新吓得一激灵,连忙抓起了旁边沙发上的抱枕。 “你真是鬼?!” 林清新瞪大眼睛。 这就简单的承认了? “你见过这么帅的鬼?” 李安心里疑惑,这丫头见过鬼么就说他是鬼,鬼可没他这么帅气逼人。 “…………” 林清新知道,她又被这家伙给耍了。 这能是鬼?谁家好鬼这么讨人厌啊? 不是可怕,是讨人厌。 “那个,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林清新想了想,将手机远远的扔到李安旁边的沙发上。 上面是她刚刚拍下来的那张照片。 “那照片上的人,是你?” 林清新紧张的问道。 “这照片你哪儿来的?” 李安疑惑不解,这照片上的确实是他,不过这照片一直没在他手上啊,这丫头从哪儿拿到的? “那个……” “刚刚我和林天去你书房里头拿烟壳,林天不小心把盒子下面的暗格给打开了,这张照片就在里头。” 林清新小心翼翼的说道,看样子,李安好像并不知道这张照片? “这就是我啊,旁边这小子是溥仪,怎么样,我当年是不是也很帅?” 李安笑着点点头。 他当然记得这张照片。 清朝到了小朝廷的时候,京城多了很多洋人,手里拿着相机到处走走停停的,李安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头回知道相机这个东西。 那会儿的相机和现在还完全不一样。 李安的第一张照片,就是这一张。 拍这张照片的人,是溥仪的英文老师,来自英国,十分喜欢拍照记录。 溥仪这身西装打扮,就是他跟着那英文老师学习的,那会儿他才刚学会穿西装,还送给了他一套呢,他只穿过一次,觉得没有大褂穿着舒服就再没穿过了。 这张照片是他和溥仪一起在太和殿拍的,他听从溥仪的建议剪了短发,那个时候他也才刚剪短发没多久。 那是他去小朝廷看小李子,被溥仪拉着,让他的英文老师给他们拍了一张合影。 这张照片原本在溥仪那儿的。 后来溥仪送了他一个紫檀木的盒子,就是他摆放在书桌上上的那一个。 他没想到的是,他把这张照片也放在这盒子里送给了他,只不过放在那盒子底部的暗格里,李安一直没发现。 没想到竟然被这黄毛丫头阴差阳错的找到了。 “真是你?!” 林清新瞪大了眼睛,这么简单就承认了?! “是啊,我还给溥仪把过尿呢。” 李安点点头说道,他见到溥仪的时候,那娃儿还小得很,只有几岁。 他还教过他怎么辨别药材和一些简单的医术,溥仪因此称呼他为老师。 “那你还在皇宫里头待过?” 林清新瞪大了眼睛,她的表情看上去好像真相信了这件事一样。 “待过,怎么没待过?那些权贵们见到我都得尊称一声李大人。” 李安点点头。 他那会儿医术冠绝京城,那些皇亲国戚富商大贾们往日里醉生梦死的,身上或多或少都带点儿毛病。 对于他们来说,看病自然就得找最厉害的,所以李安都和他们打过照面,这是一点儿没假的。 “说得跟真的似的。” 林清新瘪瘪嘴,一开始她是真有点儿害怕了,但李安这家伙越说越离谱,最后她就不相信了。 毕竟这真要是个天大的秘密,怎么会就这么平平常常的就说出来了呢? 而且他一开始肯定都不知道那盒子里有那张照片,她非常肯定。 所以李安在说谎,这家伙肯定是看见自己有点儿害怕了,所以故意说着吓唬她的。 嗯,肯定是这样。 林清新心里想着。 李安轻笑了一声,你看吧,他明明是一本正经的说的,但这黄毛丫头不信,那有个啥办法呢? 对于这事儿,李安其实已经习惯了,所以他根本没当回事儿。 因为以前这种事情也发生过,而且还不少。 “你老实说,这张照片,到底是真的假的?” 林清新疑惑的问道。 “当然是真的了,那盒子是溥仪送给我祖父的盒子,那照片上的人是他,只不过我和他长得很像而已。”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要不拿个说得过去的理由的话,这黄毛丫头肯定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呼……我就说嘛。” 林清新心里松了一口气。 她就说嘛,这世界上哪有鬼? 而且还是这么不要脸还欠欠儿的鬼? “想不到你家祖上这么厉害呢。” “不过这也太神奇了吧,你竟然和你祖父年轻的时候长得一模一样诶!” 林清新诧异的说道,这个理由她是很相信的。 因为李安长得像祖父,这事儿是可以解释得通的,毕竟遗传学上面有这样的案例。 “神奇的多了。” 李安重新把注意力放在了电视机上。 看吧,人们只愿意相信自己所能理解的事情,所以真话假话其实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对谁说而已。 第62章 皇帝的快乐。 “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长生不老呢。” 林清新拍了拍胸脯说道,长生不老这个词,其实一直在人们心里,只不过大家都不相信而已。 “怎么?我就不能是啊?” 李安瞥了她一眼。 “那你瞬移一下我看看?” 林清新鄙视的看着他。 “谁说长生不老就一定会瞬移了,人只是活得久了一点儿,又不是全能。” 李安看向她,只觉得这黄毛丫头脑子不太好。 “你要真是长生不老的话,那也太可怜了。” 林清新摇摇头。 “长生不老啊朋友,你知道这是多少人的梦想吗?不会老不会死,永远年轻,想干啥都行。” 李安愣了一下,转过头看着她,这还是第一次正眼看她。 “肤浅。” 林清新白了他一眼。 “等你真正长生不老之后你就晓得了,你亲眼看着你的亲人朋友爱人在你面前慢慢的老去,最后死了。” “你又没有办法,每认识一个多的朋友,这种感觉就多一分。” “最后你只能一个人生活,注定孤独,连终老都做不到,那还不可怜?” 林清新不紧不慢的说道。 李安不再接话了。 因为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而且更重要的是,以前的生活哪有这么精彩,皇帝每天的生活都无聊得很,更别说普通人了。” “没啥娱乐活动啊。” 林清新接着说道。 她演过几部古装剧,对古代人们的生活有一些了解。 她演的宠妃的角色,还特意了解过,那些个后宫妃子们整天除了勾心斗角之外,剩下的就只有刺绣逗鸟儿看风景的。 短时间内看着确实挺不错,但一辈子都只干这几件事情,那得多无聊? “要是古代皇帝穿越到现代社会,我敢肯定他都不带想回去的。” “给他个手机就能让他乐不思蜀的。” 林清新笑着说道。 “那你可就错了,皇帝的快乐,你想象不到。” 李安摇摇头,他亲眼见过的皇帝不下一百,而且自己还偷摸着当了几年昏君,对这个当然有发言权。 为什么这么多人想当皇帝,华夏古代为什么这么多昏君,明君少的可怜? 就是因为那个位置坐着太他娘的舒服了。 即便是一些信誓旦旦要做明君的皇帝,坐上那个位置之后,也难逃诱惑。 毕竟人性就是如此的,华夏历史上只有极少数,能顶得住诱惑干正事儿的。 要再多那么几个,华夏如今的地图可能还要宽敞一些。 “那能有多好,不说手机了,就说这冬天冷夏天热的,连空调暖气都没有,能有多好?” 林清新摇摇头,别说那会儿了,她小时候热得睡不着的场景还记忆犹新呢。 “你知道得太少了,谁说以前皇宫里头没空调没暖气的?” 李安瞥了她一眼。 “就拿明清来说吧,现在的紫禁城,就在那边不远,这你总知道吧?” “以前冬天的时候,皇帝的寝宫底下,有专门的通水管道,太监负责烧柴火,把水烧热了,倒进这些管道里头,就和地暖差不多。” “你觉得他会冷?他不知道有多暖和呢,冬天在寝宫里光着膀子,别提多舒服。” “每年冬天,京城北边那条河,河面都结厚厚的冰,皇宫里有专门的部门,把这些冰块都挖起来,放在皇宫的地窖里头。” “那些冰块在地窖里头可以放到明年,等天气热的时候,就把这些冰块拿出来放在寝宫里,那和吹空调没啥区别。” “不说寝宫了,就算是上朝的大殿,横梁上都挂着十几个大扇子,太监负责拉绳子扇风,还有宫女在你旁边摇小扇子,你说他热不热?” “你知道为什么那电视里头,犯了事儿的妃子们为什么一听到打入冷宫就害怕得要死要活的?” “那就是因为这冷宫就建在京城常年存冰块的地窖上面,所以常年温度都低得很,要不了多久就得冷死。” “所以说,皇帝们冬暖夏凉,那是最不值得被称道的事情,因为这是最基本的条件。” “至于你说的娱乐消遣,那就更多了。” “只要你敢想,而那个年代又有这个条件,一声令下,怎么都能给你满足。” “那杨玉环想吃新鲜荔枝,李隆基才当了几天皇帝?不也直接下令修建八百里栈道,直接把巴蜀最新鲜的荔枝用快马昼夜不停的送到华清宫里头。” 这也就是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的故事。 皇帝们要是真穿越到现在这个年代来,日子待得久了,也只会想法子赶紧回去,毕竟这种苦日子他以前还真没受过。 “你真是在英国长大的?” 林清新疑惑的问道。 “你去英国学华夏历史的么……” 她不由得咂咂嘴,这家伙对古代的人物历史那简直是信手拈来,这真是在国外长大的孩子? 她一个文科生都不晓得这么多! “不瞒你说,相传我祖上还有人当过皇帝呢。” 李安笑了笑,他祖上不就是他自己么? 他真当过几年皇帝的! 要知道李姓在华夏古代的皇帝中,那可是数量繁多的,虽然都和他没什么血缘关系,但很多皇帝背后还真就有他的影子。 他有时候心血来潮也想去朝廷里头耍一耍的。 只不过那都是以前很多年前的事情了,后面这一千年,他早就没有了这种兴致。 “行,知道你们家厉害行了吧?” 林清新瘪瘪嘴一脸不服气,因为这一回她又让李安这家伙给怼得哑口无言了。 “知道就行了。” 李安抬手看了看时间,差不多该回去了,立马就站起身来往对门自己家里走。 “后天吃饭的时候和你说。” 林清新提醒了一句,只要她请李安吃一顿饭,那可就真的清账了。 之后那些个小屁孩儿们要再输点儿什么东西,她保证自己绝对不会再插手! 即便林天抱着她腿哭她都不带同意的! 就这么决定了! “行。” 李安摆摆手,心里想着的却是明天再去那小亭子里,把那些弹珠都给赢回来。 第63章 遇到狗仔。 “都捂这么严实了,还化妆有个啥用?” 李安有些不是很理解,今天晚上这黄毛丫头要请他吃饭,还之前欠剩下的债。 林清新是和他微信说准备出门,但没想到又等了一个钟头,说想化个妆。 结果这等着她敲门了,他打开门一看,好家伙捂得这么严实,化妆的意义在哪里? “你不懂,走吧。” 林清新扶了扶墨镜说道,她是真不想在家里吃了,只要李安上她家里来,那她老妈准得碎碎念很久。 经常会搞得气氛很尴尬。 所以她决定请李安出去吃。 两人进了电梯往楼下走,来到小区后门,这里一条街道过去,那边就是商场,这条路李安走了挺多回的,所以很熟悉。 夕阳照射在原本就已经金黄的银杏叶上,好像又给树叶涂了一层蜜,看上去每一片叶子都在闪闪发光。 李安很喜欢这条街道,因为很安静。 不像正门那么吵,这里来来往往的人不多。 一阵风吹过,金黄色的树叶哗哗往下掉,好像在下一场黄金雨。 “好漂亮啊,去年的这个时候,我也经常走这条路的。” 林清新开心的说道,拿着手机不停的拍照,一会儿换一个姿势拍。 她的私人微信号里,基本上都是她的自拍,李安昨天加上之后,看到了不少。 捂得这么严实有啥好拍的,李安可没打算等她,毕竟这黄毛丫头要是拍得不满意,还会停下来重新拍。 而他心里头只想干饭。 “听说这些银杏是以前的皇帝为了讨好宠妃亲自种的,这一整条街都是银杏,你说那妃子得多漂亮?” 见到李安已经走远了,林清新连忙小跑跟上来找他聊天。 两人就这么并排走着,这条街道并不长,前面就能看到十字路口和对面的车水马龙。 “你听谁造的谣?” 李安瞥了她一眼。 “这里以前是几个四品官员的府邸,那会儿都没有这些银杏树,至于你说的宠妃,有多漂亮?” “清朝的妃子就没有长得好看的,连你都比不上。”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还皇帝种的,清朝皇帝出过宫的都没几个,谁闲得蛋疼跑这儿来种银杏树? 还种这么多?亲手种? 皇帝可没这闲功夫,跑两步都大喘气儿的主你让他种树? 而且那个时候整个京城都没几棵银杏树的,也就这次苏醒之后才多了这么多。 这里之前就是个不大不小的街道集市,国子监祭酒和盐法道的宅子修在这边,他们都只是四品官而已,虽然允许在京城修建府邸,但也只能在这么偏远的地方修。 别看现在这里位置非常好,在以前那就是偏,上朝马车要走半个时辰才能到紫禁城外城。 每回上朝的时候,天不亮就得出门,不像那些一二品的官儿,宅子就在外城旁边,都不用马车的,走两步就能到,每天还能多睡好一会儿。 至于那些个妃子,李安实在无力吐槽,各个都跟歪瓜裂枣似的,按照现在的科学理论来看,那都是近亲结婚的结果。 十个里头有七个歪瓜裂枣,剩下三个姿色平平,能有姿色上佳的,那都是谢天谢地了。 至于特别好看的,一百个里面能出一个。 整个清朝最好看的妃子就是珍妃,结果让慈禧那老太婆给弄死丢井里了。 至于要说清朝没有美女,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当年清朝随便一个青楼的花魁拉出来,都能甩那些妃子们几条街。 所以皇帝们都喜欢偷偷往外溜,去青楼找找乐子。 这也难为了皇帝们,毕竟那个时候满汉不通婚,这个范围就很小了,更别说想要成为后宫妃子就必须得是八旗子弟,那就更少了。 本来满人就生活在北方是游牧民族,那各个晒的乌漆麻黑的能有多好看? 要真好看还得是江南的姑娘。 “你又知道了,你亲眼见过啊?” 林清新白了李安一眼。 看这家伙一脸不屑的样子,怼起她来那是头头是道的,搞得真见过一样,虽然临了是夸了她一句,但这听着和骂人没个啥两样。 “那当然,我以前还给老佛爷看过病呢,他夸我手艺好技术高,想让我当太医,我没同意,我说要给天下人治病,她还送了我套宅子,比这破地方地段好。” 李安点点头一本正经的说道。 “麻烦你吹牛的时候能不能考虑考虑时代背景啊?” “不过你说到老佛爷我想起来,前面有家很不错的铜炉蛙锅,味道挺不错的,我们一会儿去吃吧?” 林清新接过空中飘落下来的金黄色树叶不紧不慢的说道,她手里头已经有七八张树叶了。 果然这世上没有一模一样的两片树叶,她仔细对比过了,留下了一些比较好看的,等回头弄来当个艺术品啥的挺不错的。 等着她抬起头来再看,李安不知道啥时候不见了,她环顾四周才看见,李安好像在很远的地方。 等一等,他手里头好像还拎着一个人? “朋友,商量个事儿呗?” 李安一手拎着这瘦猴儿把他抵到墙壁上,另一只手拿着一个长筒相机。 “放我下来,你再这样我报警了!” 这戴着眼镜的瘦猴儿结巴着说道,他倒不是喘不过气,因为李安抓着的是他的衣领子,他只是觉得嘎吱窝勒得疼。 “哟,贼喊捉贼。” 李安将手中的长筒相机交给走过来的林清新,自己从兜里掏出手机来。 “没事儿,我自己帮你报警,我看你现在有点儿费劲。” 李安笑着说道。 “别别别大哥大哥,好商量好商量!” 瘦猴连忙挤出一点儿谄媚说道。 他当然不敢报警了,毕竟他相机还在别人手中,那里头有他刚刚拍的照片,这警察要是看见了,他都不用解释了。 这不妥妥的偷拍么? 那是要进去吃牢饭的。 “早说不就完了?” “你要是给我转个1999块钱,我就把这相机还给你,这玩意儿应该不止这点儿钱吧?” 李安想了想说道。 “啊?!” 这瘦猴愣了一下,不对啊? 以前偷拍明星被发现了,那顶多就是删除照片就完事儿了,怎么到这里还要赔钱了? 还有零有整的1999? 搞活动呢? 第64章 利民医院。 “没谈成啊?那我还是报警吧。” 李安接着又拿起手机来准备拨打电话。 “我会每天都去看你的,保证你一天都少不了。” 李安笑着说道。 “别别别大哥,我转,我转还不行嘛!” 这狗仔连忙求饶,不同意不行啊! 这人力气咋这老大,他动都动不了一点儿,而且相机还在林清新手上呢! 光是相机就不止这个价格了,更别说里面还有很多其他明星的偷拍素材,那卖出去都远远不止这个价格的。 “这就对了嘛,我有强迫你么?” 李安点点头,这小子还算挺上道。 不过他还是拎着他挂在墙上呢。 林清新被李安这举动给吓到了,虽然狗仔偷拍是挺可恶的,但他拎着百十来斤的人就和拎一只鸡一样没区别才更恐怖,这家伙平常还健身呢? 而且他是怎么看见这狗仔的,这人拿着长焦镜头,在后面老远拍的,她是一点儿没发现。 等着狗仔费劲的掏出手机来给李安扫了钱,李安这才温柔的把他放下来,还拍了拍他的肩膀。 “好了,你把关于我的照片删了,再把相机还给这个大兄弟。” 李安转头对林清新说道,没想到出门还能挣一笔外快,挺不错。 “切,你以为人家是拍你啊?那是拍我好不好?你看这里头大多数都是我的镜头。” 林清新鄙视的看了一眼李安。 虽然狗仔偷拍确实可恶没错,但人家肯定主要也是在拍她啊,她好歹也是个明星诶。 即便明天的娱乐新闻头条,那都是知名女星林清新和陌生男子约会两人亲密无间好似情侣之类的狗血话题。 即便这样李安也只能是陌生男子的称呼,连名字都没有的好不啦! “你小子拍照的技术不错嘛。” 林清新看着相机里的成片说道,这相机一看就是专业的,人也很专业,这光线角度都拿捏得不错。 这就是她为什么每次出门都要化妆的原因,就是为了防止出现这样的情况,万一一不小心被狗仔偷拍了,至少自己化了妆的,各个角度都没死角啊! 怎么拍都好看的! 当然这里头还有李安的镜头,因为是从后面拍的所以只能拍到侧脸。 因为他没有戴口罩所以拍得很清楚。 不得不说这家伙的侧脸真是绝了,跟雕塑似的棱角分明的。 这要是传到网上去,说不定还能收获一批粉丝呢…… “早说啊,我还以为拍我呢,那就不关我事儿了,相机你管她要,钱我就不还了吧?” 李安拍了拍这狗仔的肩膀,转身就走了。 “啊……” 狗仔又懵了。 这就放他走了?照片也不说删了? 还有这种好事儿? 看着李安没有一点儿拖泥带水的就走了,林清新差点儿气岔气了。 这家伙完全不按常理出牌啊,怎么说自己也是和他一起出来的吧? 两人现在怎么说也算互相认识的朋友吧? 这就把她给扔下了? 她轻车熟路的把相机内存卡给取了出来,把相机扔给这狗仔,连忙一路小跑的追了上去。 “拜托大哥,虽然人家拍的是我,你也不能头也不回的就走了吧?” 林清新无语的说道。 “他拍的是你,关我啥事儿?” 李安疑惑不解。 他还以为是小李子的对头呢,因为他这几天出门买菜的时候,也发现有人在刻意的看着他。 没想到人是个狗仔来拍林清新的,那就不关他的事情了。 这年头还有专门偷拍明星的,这是什么恶趣味? “算了算了,不过为什么是1999而不是两千,不是三千?” 林清新疑惑的问道,这家伙不按常理出牌的性格她已经非常清楚了,所以也就不在这件事情上计较。 “满两千就是敲诈勒索了,要判刑的。” “叫你多读点儿书你要去放牛。” 李安鄙视的看了她一眼。 “这……” 林清新又被噎住了。 他连敲诈勒索都考虑的这么周到了? “我妈说得一点儿没错,你真是个做生意的奇才。” 但李安没搭理他,自顾自的往前走了,等着路口绿灯亮起来,他就自顾自的过马路了。 林清新算是明白了。 李安的性子非常随意,他想回答你问题的时候就会立刻回答你,不想回答你问题的时候,他连看都不带看你一眼的。 仔细回忆起来,她发现自从认识这个人之后,他就一直都是这样的,这也是为什么林清新觉得李安非常没有礼貌的原因。 不过现在她知道了,李安确实没有礼貌是没错,因为他根本不知道礼貌是个什么东西,他在和自己老妈说话的时候也是这样的。 对于没兴趣的东西,他看都不会看一眼,即便你在他面前不停晃悠也无济于事。 这样的人自己活着确实很舒服,但在人际关系这方面就会比较糟糕一些。 “什么游泳健身还要花钱?我去哪儿不能游了?” 李安看着手里的传单说道,这年头人们为了赚钱真是什么法子都想得出来,关键还有人愿意去他是更没想到的。 这传单上说他们每年学员都超过一千人。 “你不是说要请我吃什么蛙锅么?带路吧,我不熟悉路。” 李安看着赶上来的林清新说道。 “我还以为你没听着呢。” 林清新走在前面带路,这家伙长着狗耳朵不成这么灵? 刚刚她说这句话的时候,这家伙在看远的地方拎小鸡呢,这他也听见了? 离谱。 而且之前沈青那一次也是。 现在正是饭点的时候,铜炉蛙锅外面排着一条长队,林清新忘了今天是周末。 她正打算问李安要不要换个地方吃饭,这家伙掏出手机来看电视剧去了。 还是家庭伦理剧。 这种狗血剧也就只有她老妈无聊的时候会看,这一个大老爷们儿在这儿看得津津有味的? 算了,就这样吧。 这个人不合常理的性格她已经知道了,也慢慢的习惯了,现在李安干什么她都不会好奇,即便下一秒就跳楼了。 但下一秒李安没跳楼,他的电话响了。 上面是一个陌生的电话,李安心里疑惑,他的电话号码是小李子给他的,只有小李子和王浩知道。 “喂你好,请问你是王浩先生的朋友么?” “是。” “我们这里是利民医院,你的朋友出了车祸,现在正在医院抢救,他的最近联系人是你,麻烦你有时间过来一趟吧。” “我有事儿,你自己吃吧。” 李安挂了电话抬头对着林清新说道,转身就走了。 第65章 卸胳膊就行。 “去为民医院。” 李安给王浩打了个电话,虽然打通了,但是没有人接。 他快步来到楼下街边,正好一辆出租车就停在了路口,他坐上去说了句去为民医院。 “好嘞,请系上安全带。” 师傅笑呵呵的说道,麻溜的启动车子出发,很快就上了主干道。 “你知道为民医院在哪儿吧?” 李安从后视镜看了这司机一眼。 “知道知道,我都开了十几年出租车了能不知道么?这整个京城我都门儿清!” 司机笑呵呵的说道,车子快速的行驶在主干道上,在各个车道之间穿梭,如同一群沙丁鱼碰到了鲶鱼。 “京城这么多为民医院,你不问问是哪家?”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了一句,换了个舒服的位置坐着。 “额……我以为您要去的是最近的为民医院,请问您要去哪家为民医院?” 司机通过后视镜看了一眼后座的李安,发现他正在看着自己,又连忙缩回了目光。 “上头给你的命令不是让你载一个要去利民医院的人么?你这么粗心大意的,很难在里面混出头啊。” 李安摇摇头叹了口气。 这谁的手下这么粗心大意?要他早踢出去了。 车子一个猛的刹车停在了路中间,后面的车子差点儿撞上,接着后面一连串的喇叭声响起。 “啧……心理素质也不行。” 李安又摇摇头叹了口气。 “看什么看,接着走啊,我看上去像是要下车的人吗?!小心一会儿后面的人上来揍你。” “什么素质!” 李安随即又补充了一句。 “哦哦哦……” 司机如公鸡打鸣一般答应下来,重新启动车子接着走。 这下子车子行驶得极慢,完全没有刚刚那么利索了。 李安索性闭上了眼睛。 司机通过后视镜看了看后座这位客人,实际上他啥也不知道,只是接到命令接一个要去利民医院的人,再把他送到指定的地方就行了。 但他没想到这人的警惕性这么高,一下子就知道了这是个圈套了。 可明明知道这是个圈套,对方仍然还是没有离开,而且一点儿也不着急。 真是个奇怪的人,司机心里想着,驾驶着汽车行驶在路上,距离市中心越来越远。 差不多两刻钟的功夫,车子停在了一条偏僻的小道上。 旁边是一条河,上面是一个通火车的高架,这里非常偏僻了。 “就这儿了?”李安睁开眼睛。 “嗯嗯。”司机连忙点头。 “行,钥匙给我。” 李安点点头伸出手来。 “啊?” 司机愣住了。 啥情况? “不然一会儿你走了我走回去啊?这么远不得走到明天去?” 李安像看弱智一样的看着他。 “打架就打架,跑那么远来干什么?神经病啊?” 李安一边接过钥匙一边骂骂咧咧的下车。 今晚的风还挺大的,吹在脸上很舒服,旁边还有条河,看起来水质不错,应该有鱼,有空来这里钓钓鱼应该挺不错的。 李安弯下腰去捧了捧水观察着水质心里思索着,好像根本没看见不远处站着的那十几个人一样。 下一秒,兜里的手机就响了,拿出来一看,竟然是王浩打过来的。 “喂?打电话过来干啥?妈的刚刚手机不小心掉了,还好那好心人给我送回来了。” “咋的,要请我喝酒?” 电话那头传来了王浩的声音,旁边还挺吵,看起来是在人多的地方。 “喝你娘,早干啥去了?” 李安啪一声挂掉电话,他饭都还没吃呢! 这会儿那十几个人已经围了过来,手上都拿着钢管儿。 正所谓冤有头债有主,对方显然不是找王浩的,而是找他的。 他有啥仇家,他刚苏醒不久,人都不认识几个,不过好像是得罪了一些人。 第一个沈青,第二个是拍卖会上的,第三个是期货事件的对方。 麻烦事儿真多。 “要打个人命出来,还是断胳膊断腿儿就行了?” 李安站起身来看着这些人问了一句。 都是些小年轻,一个个头发花里胡哨的瘦胳膊瘦腿儿的,倒是也有几个壮汉。 “出人命就算了,卸你条胳膊长长记性,你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一个壮汉站出来说道,眼里还有些赞叹。 不错,对上他们这么多人竟然没有吓到,说明心理素质挺高。 “好说。” 李安点点头,撸起袖子就冲了上去。 照面就是一个耳光,接着猛的一踹,这刚刚说话的壮汉就往后倒,李安随即抓住他一只手臂一拧,他胳膊就断了。 “点子硬,一起上!” 一个人喊了一句,其他人连忙一窝蜂冲了上来。 这才像打架嘛,李安点点头赞叹。 四面八方的钢管都砸了过来,李安终于认真起来。 上一次动手打架是多少年的事情了? 他都快忘了打架是什么感觉了。 他看准目标,手肘往前一顶,伸手接过这瘦猴儿吃痛好心递过来的钢管,架住右边砸过来的几根钢管,一个下蹲扫堂腿,面前这四个人全部翻倒在地。 一边用手里头钢管挡着冲过来的人,李安一边用脚踩在躺在地上这几个人的肩膀处,确定他们每个人都断条手臂就行了。 没办法是刚刚那个人说要卸条胳膊的,要是对方说要弄死的话,还简单一些呢。 不停有人冲了上来,接着又重重的往后飞出去。 最后地上躺了十来个痛苦哀嚎的年轻人,剩下几个人远远的不敢动了。 “不服老不行,这点儿运动量就腰酸背痛了。” 李安摇摇头叹了口气。 倒是觉得神清气爽,多少年没这么动过了,现在每天他连太极都懒得打。 “就这实力也敢出来当打手啊?要放以前,就你们这身手,没有哪家看得上的。” 李安丢掉手中的钢管说道。 放话这种事情,当然是打赢了再说,要是先说的话,万一最后打输了得多丢脸? 现在世道真是太平了,这打手的实力,即便是以前大户人家招的打手,水平都比他们厉害八条街。 别看电视剧里那些坏人手下两招就被弄死了,其实以前大户人家的打手都挺能打的,一般三五人近不了身。 “你上头是谁?不说我就把你这条胳膊也卸了。” 李安踩在一开始这壮汉的胸膛上问道。 “林老大让我干的!” 壮汉吃痛的说道。 “可以啊,觉悟不错,这条我也帮你卸了。” 第66章 连环计。 “啊!” 伴随着一声惨叫声,这壮汉另一条胳膊也被卸了。 壮汉脸都痛得扭曲,这人完全没有江湖道义,都说了背后的人是谁了还卸他胳膊? 有病啊! “给你老大打个电话。” 李安踹了他一脚。 壮汉痛的说不出话来。 “忘了,你两条胳膊都被我卸了来着。” 李安自己从他兜里把手机拿出来,苹果手机就是好使,扫脸就能开。 “别这么愁眉苦脸跟死了娘一样,笑一笑。” 李安又踢了他一脚。 “行了,解开了。” 李安打开通话记录,上面还真有个林老大的备注,他直接拨打了过去。 “完事儿了?” 电话那头有点吵,能听到有人唱歌的声音。 “完事儿了,你老大又是谁?” 李安接过话来。 当老大就是爽,自己在花天酒地的,让手下给他干脏活儿累活。 这人应该也不是他真正的冤家,因为声音他没听过。 “年轻人,身手不错。” 电话那头唱歌的声音停了。 “这么多人都拿你没办法,看来我得让金主加钱了。” “我给你一千万,把金主带到我面前来。” 李安想了想,果然背后还有人。 “呵呵,有意思。” “想救你的朋友,就到名洗修车厂来,我在那儿等你。”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之后说道。 “搞得这么麻烦干什么?你一开始带过来不就行了?完事儿了我俩还能一起喝个酒。” 李安被搞得烦了,心想这人脑子有问题。 刚刚怎么不直接动手,他一道就给带回去了呗。 “我想你搞错了,我说的是林清新。” 电话那头笑着说道。 “哟,调虎离山,不错嘛,有点儿脑子了。” 李安赞叹着说道。 “你说那黄毛丫头啊?直接撕票吧。”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抓个林清新还用得着这么麻烦? 当着他面儿抓人都行,他都不带拦一下的。 那丫头脑袋那么小,脑子肯定也不大,随随便便就能抓住了。 “…………” 电话那头这下子是真沉默了。 这又是个什么情况?! 不对啊! “我带她走的时候用的是你的身份,而且是跟着你一起出来的,她要是失踪的话,你脱不了干系的。” “你想好了?” 电话那头接着说道。 “你这么会说话,一会儿我看看你牙长啥样。” 李安说完就把手机扔进了河里,拿出钥匙往路边走。 至于这些人,让他们自生自灭好了。 剩下几个人看着这人准备走了,心里不约而同的都松了一口气。 妈的,刚刚那阵仗真他娘的吓人,一人单挑了他们十几个! 幸好没上。 几人心里想着,正准备去扶老大,结果下一秒,那人竟然消失了! 真的是凭空消失了! 眨眼的功夫,几人只感觉迎面一阵风扑来,接着自己右手臂一阵钻心的疼痛,三个人全部躺在地上哀嚎起来。 “他们都折了胳膊,你们几个不折不好交代。” 李安慢悠悠的说道,拍了拍手上的灰尘接着往路边走。 原本他是对林清新不怎么上心的,死了也就死了吧,顶多有些可惜那张脸了。 但对方说得没错,这人是跟着他出来的,正好自己这段时间的行程也说不清楚,警察准得找他事儿。 毕竟林清新怎么着也是个明星,失踪了人家会重点调查。 所以这人还是得救。 至于为什么王浩没事儿,他就是个无名小卒,没了也就没了,除了他没人会在意的。 对方知道他的身手厉害了,还让他去那个什么修车厂,肯定是这边搞砸了,所以想要补上。 那那边的人应该就会更厉害一些。 但李安丝毫不担心,他有啥好担心的? 自己又死不了,要真把他弄死了,他还得谢谢对方呢。 “名洗修车厂,知道在哪儿吧?” 李安将钥匙扔给这司机。 司机战战兢兢接过钥匙,刚刚那阵仗他可看见了,对方十几号人啊! 这年轻人竟然一点儿事儿没有! 先前来的时候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一点儿汗都没出! “知道知道,这回我真知道!” 司机点点头,这回他真知道。 “那行,开车吧。” 李安点点头,又闭上了眼睛。 车子飞快行驶在路上,司机师傅不停的通过后视镜看着这年轻人。 真他娘的帅啊! 他都想临阵倒戈了。 他年轻的时候,也幻想过这种场景,那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姿态,这不妥妥男主角吗! 车子这次是往市中心走了,不过走的是另外一条路。 大概又行驶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出租车停在了名洗修车厂的门口。 这是一个很大的修车场,并不仅仅只是修车,还倒卖旧车,后面隐约能看到一个停车场,面积不小。 是个大厂子,这会儿所有灯都关着,只有名洗修车厂的灯牌还在亮着,明显是歇业的状态。 “来个趁手一点儿的东西。” 李安看了看这修车厂,转头对师傅说道。 “啊?” 司机没听明白,疑惑的看着李安。 “我说给我个防身的东西,对方手里头万一有家伙怎么办?打身上不疼啊?” 一点儿眼力劲没有,难怪这么大年纪了还在底层听喝,李安有点儿恨铁不成钢。 “有的有的!” 司机连忙点头下了车,从后头翻翻找找的,最后拿了个扳手出来递给李安。 “嗯,不错,顺手。” “老规矩。” 李安伸出手来。 “我懂我懂!” 司机这下子非常上道了,将钥匙放到李安的手上。 李安提着扳手不紧不慢的往这修车厂里头走去,虽然关着灯,但大门开着,里头空间还不小。 对于李安来说,黑天和白天对他没啥太大的影响。 他的眼睛比普通人要好使一些,虽然没有白天看得那么清楚,但也能看得见。 这厂子内部空间很大,一辆车没有,李安看见几个人站在角落里,正盯着他呢,他们还以为李安没看见他们。 “上!” 喇叭里传来一阵声音,下一秒一个人把全部的灯都打开了,一共八个人,一窝蜂的朝着李安冲了过来。 但这些人明显训练有素一些,虽然是一窝蜂冲过来的,但每个人攻击的要点都在不同的地方,显然配合默契。 这才像大户人家的打手嘛,李安点点头。 第67章 复合弓的威力。 “叮!” 刺耳的金属碰撞声响起,李安站在原地没有动,倒是第一个照面的人猛的往后退,身体没有受伤,只是后退给其他同伴发动攻击的空间。 一窝蜂上也要看时机的,明显这些人不是头回干这事儿,配合之间也算有默契。 接着三个人朝着李安三个角度冲了过来。 多人配合的攻击并不讲究一击得手,前一个人只需要延缓对方下一步的动作就行。 毕竟招式的转换也需要一定时间的,而高手,往往就是能抓住这样的空档。 对方配合不错,李安自然不会留手,他出手没有任何花招,只求一击得手。 手中的扳手直直的对着面前这人捅过去,那人大惊失色连忙后退,因为这扳手看起来没有任何的花里胡哨,直接就对着他脸来了。 而他手里的铁棍才刚刚准备砸下去,双方的攻击速度完全不在一个层级,所以他下意识的想要躲。 可往前冲到后退,重心转移需要时间,下一秒他的下巴就被扳手打碎了。 李安以他为支点,左脚划了个半圆挪动身形,挡住另外一个人的攻击,手里的扳手对着另外一个冲过来的人横劈过去。 万物皆可用为兵器,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一阵闷哼声响起,第二个人的下巴直接被李安手中的扳手给打偏了,接着李安没有丝毫停顿,右脚逆时针划个半圆再次调整身形,手中的扳手一个旋转又正握变成反握,往上一个勾提,第三个人的直接被这巨大的力道给打得往后摔。 他的下巴同样是被撞得粉碎。 “怎么样?我这招太极八卦守可大有来头。” 李安翻转扳手成正握,站直身子不紧不慢的说道。 到此为止,他仍然毫发无伤。 仅仅只是一个照面,三个人就直接失去了战斗力,剩下五个人保持着攻势,但没有急着发动进攻。 头一个人揉了揉自己的手腕,刚刚那一下他强行抓着铁棍没有扔掉,结果导致他的虎口差点儿被震碎。 这人的身体却好像一点儿没事,因为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他虎口都快被震碎了,那这人应该也不会好到哪里去才对。 可对方真就没事! 几人相互对视一眼,确定了战术,四个人挪动身形朝着李安围过来准备发动新一轮的进攻。 但李安的眼睛却看着最后一个人,他之所以没有上,是因为他的手中拿着一把弓。 那弓的造型有些奇特,有好几根弓弦。 但没等他思索太久,四个人就冲到了脸上,这回四个人的配合花样更多。 这就是为什么以前大户人家不喜欢招绝世高手,更喜欢培养杀手团队的原因。 因为多一个人就多一种组合,这些人单个拎出来可能并不是对手,但几个人加在一起,量产就会产生质变。 而且绝世高手要花大价钱,培养杀手团队更加划算一些。 即便单人实力要厉害一些的对方,稍不注意就会被拖入到缠斗之中,一不小心就会中招。 毕竟实力差距并不大的话,双拳确实难敌四手。 那些武侠小说里一人当百万师的狠角色,李安活了这么多年至今没见过。 有时候一两百人就可以把一个绝世高手给慢慢磨死了。 毕竟你还是个人,总有力竭的时候。 李安没有过多犹豫,手中的扳手直接朝着迎面这人砸了过去,脚步不退反进,扳手以飞快的速度朝着这人面门飞来。 只听见一阵惨叫,扳手撞在他脑门儿上又弹起来,那人的头直接被砸出一个坑来。 扳手在空中旋转再次被李安抓在手中,对于他来说武器就是武器,没什么宝贵的,丢出去能伤人就行,不用一直握在手中的。 这一次他主动出击,另外三个人也没有犹豫,他第一次攻击露出了身位,给了这三个人机会。 这一次他们直接对着李安的三个要点同时发动进攻。 李安的格挡几乎是下意识的,根本没有做太多的思考。 但下一秒,他听见了一阵尖锐的破风声。 好厉害的弓,好快的箭! 李安心里一惊,他对弓箭的认识还停留在百年前,那个时候的弓箭可远远没有这么快! 这么远的速度射过来,他甚至都没有太多反应的时间! 听声音就知道,这根箭直指他胸膛而来,李安当即挪动身位,抬手挡住一个人砸过来的铁棍,另外一个人的铁棍直接挥空。 细长的箭矢几乎是贴着李安的胸膛飞射过去,下一秒他的胸膛就被这三人其中一人给踹了一脚。 李安右脚往后退了半步卸力,同时手中的扳手直接朝着远处那拿着复合弓的人扔了过去。 那人还在为李安能够躲过他这一箭而震惊,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扳手已经飞过来了。 他拿着手里的复合弓,但碳纤维和扳手比起来还是太脆了,人倒是没什么事,整个复合弓被砸的稀巴烂。 李安看都没看他一眼,一手正推,一手作刀反切过去,这看似轻飘飘的一推落在这人胸膛上,直接凹进去了一寸,骨头都断了。 另外一个更是当场晕了过去。 剩下一个人正要准备跑,被李安抬脚踢飞老远。 “娘嘞,差点儿着了道。” 李安拍了拍手上莫须有的灰尘,自顾自的说了一句。 他头回见这么快的箭。 以前的弓箭虽然也很快,但大多是高抛射之后落下来的加速度,而刚刚那弓箭仅仅只是平射,就能达到以前高抛射落下来的弓箭速度的两倍还要多! 这弓箭要提前个三百年出来,恐怕整个欧亚大陆就只剩下华夏一个国家了。 当年清朝的火枪,速度可都没这么快! 要不是那一箭,李安也不会中这一脚。 “新衣服,老贵的。” 李安看着缩在角落这个人,平静的说了一句。 接着一脚就给他踹昏过去了。 完事儿李安抬脚往后头接着走去,这整个厂子就这八个人,这是一个巨大的修车车间。 刚刚完事儿的时候,他听见了后面办公室传来了动静。 那里应该有人的。 他走到最后面办公室的门口,透过玻璃门,看到了林清新,这黄毛丫头竟然趴在桌上睡觉? 另外一个肥头大耳的胖子正坐着抽烟。 见到李安过来了,连忙笑容谄媚的站起身来迎接。 第68章 看看你的牙。 “林老大,你这些打手不错,花了不少钱吧?” 李安笑呵呵的说道,但这笑容在这胖子眼中却显得格外瘆人。 “什么林老大,叫我老林就行了。” “就是些普通的汽修工人。” 这胖子尴尬的说道,连忙递给李安一根雪茄。 “尝尝,正宗的古巴雪茄,都是正儿八经古巴少女大腿上搓出来的,香得很。” 胖子麻溜的给李安切了头。 “什么恶趣味。” 李安将雪茄扔在一边。 “你能活多久要看你的诚意。”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我懂我懂,这姑娘我可一下没碰过,是老板要的,我还没送过去。” “钱,钱都在这儿了,一共五百万,都是现金。” “本来只有两百万订金,我自己凑了三百万,全在这儿了。” 这胖子连忙说道,将一个大箱子给搬到李安脚边打开,里头全是一摞一摞的钞票码得整整齐齐。 刚刚办公室的动静应该是他见事不对打开柜子往箱子里头装钱。 “不错,挺上道。” 李安满意的点点头。 “但还活不了。” 李安又摇摇头。 “背后的老板是谁我不敢说,你也知道,干我们这一行的,往往身不由己,我一个人死了没啥事儿,我还有老婆孩子的。” “我也是被逼无奈啊大哥!” 胖子哭着说道。 和刚刚电话里那沉稳劲儿完全不同了。 这也不怪他。 他真没想到点子这么扎手,就一男一女,一个要折条胳膊送过去,一个要麻翻了送过去。 这对于他来说都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没想到那边搞砸了,他就想着把人勾过来,亡羊补牢一下,毕竟两份工作两份价钱,他一样都不想丢的。 “嗯,我懂,那就是问不出什么了。” 李安点点头,想不到这死胖子还有点儿骨气。 他原本也没打算问出点儿什么,这事儿让小李子去查还快一些。 但眼前这事儿可就不能这么算了。 “我刚刚电话里头说的什么来着?” 李安思索了一下看着他。 “啊?” 这胖子愣了一下,好像真在思考。 “对了,我说要看看你的牙。” 李安看着他说道,将桌子上的玻璃烟灰缸推到他面前。 “看看你的牙。” 李安重复了一句。 这胖子犹豫了,对方显然不只是想看看他的牙这么简单。 这是要他把牙全敲下来啊! “看完了我就走。”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 这死胖子还挺享受生活,这办公室装修得真不错。 “行。” 胖子犹豫了很久,终于下定了决心。 他颤颤巍巍的拿起桌子这玻璃烟灰缸,思想斗争了好久,最后猛的朝自己的牙砸了下去。 “哟,还有颗金牙啊,生活质量不错嘛。” 李安看着桌子上这带着血的一颗颗牙齿说道。 “我建议你收拾干净早点跑路,因为我出了这道门你要还在这里,我保证你活不到天亮。” “明天之内没有离开华夏,我保证你见不到后天的太阳。” 李安站起身平静的说道,走到林清新旁边。 应该是陷入了昏睡状态,不过身上衣服还是好好的,证明确实没人动过。 “钱留着当路费吧,我就不要了。” 李安将林清新横抱起来,抬脚往办公室外面走。 那一大箱子钱他真想要,但看起来就怪沉的,他还带着个人,不好拿。 整个修车厂就剩下一个捂着嘴呜咽的死胖子,李安抱着林清新出了厂子,没一个人出来拦着。 “金贸府,知道在哪儿吧?走西门。” 李安将林清新放进出租车里,把钥匙扔给司机。 “对了,你的扳手还在里头,想要自己进去拿。” “不要了不要了。” 司机接过钥匙连忙摇头,他刚刚可听见里头的惨叫声了,让他进去拿,他是肯定不敢的。 原来是英雄救美! 司机一边开着车子心里激动的想着。 太绝了,他已经联想出了一连串的故事剧情,实在是精彩至极。 甚至都忍不住想要写本小说出来! 车子朝着小区飞驰过去,很快就到了后门。 “多少钱?” 李安看了他一眼。 “不用不用,我顺路帮个忙,收什么钱?” 司机连连摆手。 他哪还敢收钱?! “谢谢啊,像你这种好人不多了。” 李安点点头,抱起林清新下了车,换了个姿势让她两个胳膊搂着自己的脖子,这样可以挡住前面衣服上的脚印。 “喝了点儿酒,犯困了。” 路过后门的时候,李安笑着对保安解释道。 保安笑了笑,递过来一个我懂的表情,他见过李安的,李安每天买菜都从这儿过。 李安将林清新抱着进了小区里,朝着自己所住的楼走,一边走一边给小李子打电话。 “有个名洗修车厂,你查一下是什么势力,最近和谁有联系。” “要是那胖子今晚就跑路了那就不用管,要是他准备找个地方躲起来就处理掉。”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将今天晚上的事情和他大致说了一下。 很快电梯就停在了二十二楼。 李安将林清新放下来,让她靠着墙壁坐在地上,转身准备打开自己家门回屋洗个澡。 想了想又觉得不妥,把这黄毛丫头扔楼道里一个晚上,估计明天一早醒了得报警。 他又转过身来蹲下去,两指捏着她下巴把她头抬起来,这会儿墨镜和口罩都不见了。 估计是为了确认是她拿下来扔掉了。 “好一张俏脸。” 李安自顾自的念叨了一句。 眉如绿柳眸如勾,睫毛很长,根根分明,扎起来的丸子头这会儿已经有些散下来了,但反而有股子凌乱的美感。 呼吸还挺平稳的,人没啥事儿。 虽说谈不上祸国殃民,但绝对有能力争一争花魁榜首。 李安安静的欣赏了几秒钟,最后食指轻轻一弹,给了她一个脑瓜崩。 “嗯……” 慵懒的声音响起来,好似久睡初醒,林清新缓慢的睁开了眼睛。 迷迷糊糊的,她抬手摸了摸自己脑门儿,好像有点儿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你睡这儿干啥?” 李安假装疑惑的问了她一句。 人在昏迷之后的时间里,脑子里的记忆是空白的,他当了这么多年的郎中当然清楚得很。 所以他决定给这丫头心理干预一下,让她以为自己就是睡在这里的。 “对啊……” “我睡在这儿干什么?” 林清新有些懵,也很疑惑自己为什么会睡在这里。 第69章 我家门坏了。 “还不是赖你啊。” 林清新气愤的说道,虽然她知道李安做事情是比较随心所欲,但这也太随心所欲了吧! 哪有约了吃饭到地方了临时走了的? 理由都没有一个,说走就走了! 她一个人在那儿坐着,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最后她越想越气,去商场一楼随便点了碗面条吃了回家了。 肯定是走回来太累了,所以坐着休息了一会儿。 应该是这样的。 不然无法解释。 “你说啥是啥。”李安点点头没有接着问。 因为他已经推测出来了,那死胖子没有用他的名义,而是在林清新不知道的情况下把她给弄晕了带走的。 所以她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你这里怎么有个脚印?” 林清新看到了李安胸膛上的脚印,疑惑的问道。 她猜想李安应该是临时有事走了,该不会跟别人打架去了吧? “哦,我路上摔了一跤,被一个瞎子踩了一脚。” 李安无所谓的说道,站起身来打开门,他还没吃晚饭呢,这个点也不用吃了,要不大喝一场也不错。 反正他也不用每天都吃饭的。 林清新还是有些迷迷糊糊的,总觉得有些不太对劲。 哪有这么巧的事情! 但她也没有接着问,因为她现在感觉自己特别累。 好像自己的记忆缺失了一部分,脑子里还有一个声音在回响着,但又听不全。 好像是牙什么的。 奇怪得很。 而这个声音好像是李安的声音,但她不记得李安什么时候说过这样的话了。 见到李安回了自己屋子,林清新也摸索着打开了密码门,她现在只想好好的睡一觉。 李安回到家里之后,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坐在大大的落地窗前,一个人独自喝酒。 远处的高楼上,丽斯卡顿几个大字招牌正发着光,底下一条条马路纵横交错,连绵的路灯延伸到天际。 即便已经十点多了,但仍然还是车水马龙灯火通明。 如今的京城太热闹了,到处都能看到人,什么时候街上都能看到有人走动。 五百年前的京城,这个时候已经宵禁了,大街上看不到一个人,只有戴着草帽提着油灯一路走一路打更的。 三百年前的京城,这个时候应该已经下雪了,虽然没有宵禁,但大街上还是看不到人。 酒馆儿都换上挡风的门帘,房顶上升起白烟,依稀能听到里头传来三教九流插科打诨聊天大笑的声音。 如今的京城虽然比以前热闹了百倍,彻夜都灯火通明,街道上任何时候都人来人往的。 但总感觉少了点儿什么。 大家都在埋头做着自己的事情,繁华里少了些许人情味。 李安还是第一次觉得自己老了,无论他怎么去学习去观察,但每天冒出来的新东西都多得他数不清。 好像一觉醒来,自己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一样。 他觉得自己应该找个偏僻的乡下,去种种地,就这样过完这几十年算了。 活了这么多年,他不止一次觉得这样的日子没意思过。 但从来没有哪一次像这一次一样这么强烈。 明明天下太平,到处安居乐业。 但他就是觉得自己浑身不太自在。 这一坐他坐到了第二天大亮。 直到身旁二十几个酒瓶子都空了,他才回到卧室里倒头睡去。 不知道睡了多久,可能三天,可能五天。 直到再次醒来,竟然是一个星期以后了。 他打开手机,有两个未接来电,一个是王浩打过来的,一个是小李子打过来的。 都是好几天前打的了。 李安回了过去。 “干啥?” “我还以为你丫死了呢。”电话那头王浩说道。 “你儿子死了我都不一定能死得了。” “再说了,你都不一定有儿子。”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滚滚滚,谁说的?爷最近生活美滋滋,想请你吃饭来着,结果电话关机,那就算了。” 王浩切了一声。 “吃饭?好,等你有空给我打电话。”李安点点头。 这小子最近日子好像过得不错,这是春风得意马蹄疾,要一日看尽长安花了? 挂了电话,李安又给小李子打了过去。 “干啥?” “没什么消息,那年轻人当晚就带着老婆孩子出国了,最近两个月都没有大额资金入账。” “应该用的都是现金,而且查也没查到最近和谁有往来。” 小李子不紧不慢的说道。 “看来还挺专业,接着查吧。” 李安点点头,不仅专业,还很怕死。 想不到竟然没查出个什么来,早知道那天晚上就留下那胖子了,他有一千个法子让他开口的。 “没什么事了。” 小李子接着说道,他给家主打了一个电话关机了之后,就再也没打过,因为他知道家主出不了事情,等他想联系自己的时候会主动联系的。 李安挂了电话,看了看时间,没什么事情做,这都快晚饭的点了,要不下楼买菜去? 李安刚有这个打算,就听见门铃响了起来。 李安走过去一打开门,发现林清新穿着恐龙睡衣踩着拖鞋站在他家门口。 “干啥?” “我家密码门故障了,今天周六林天回去了,我没带手机,上你家坐会儿。” 林清新一脸平静的说道。 还不等李安拒绝,这黄毛丫头就走了进来。 “你穿这衣服出门?” “下楼扔垃圾。” “你扔垃圾不带手机?” “忘了。” “行。” 李安掏出手机来给董莲打电话。 “你家门坏了,你女儿在我家回不去,你什么时候回来接走?” “啊?” 李安眉头一皱,随即挂了电话。 “说什么?”林清新好奇的看着李安。 “你妈说在出差,明天回来。” 李安说了一句,换上鞋子出门了,他还得抓紧时间去买菜呢,一会儿新鲜菜都让那些老头老太给抢完了。 林清新瘪了瘪嘴,这家伙还是这么没礼貌。 算了,总好过一个人坐在走廊里强。 她大摇大摆的走进客厅,打算看会儿电视。 “咦,喝这么多酒,不怕死啊?” 林清新看着落地窗前摆放着的二十几个酒瓶子,这也太恐怖了。 不应该啊,这不符合李安的性格,这家伙不应该有洁癖么? 她想了想,算了,还是大发善心帮他收拾了吧。 第70章 简直是个怪人! 董莲挂了电话,心里头一喜,还有这种好事儿?! 她当即就决定晚上不回家了,睡车里挺好的。 这边李安买完菜回来,发现林清新搬了把椅子坐在落地窗前发呆。 “你家电视开不了啊?” 见到李安回来了,林清新问了一句,她无聊得很,原本打算看会儿电视的,结果发现没网络。 “不会弄。” 李安随口回答了一句,提着菜进厨房了。 林清新又瘪了瘪嘴,接着发呆了。 她其实有很多问题想要问李安的,关于那天晚上的事情。 她回家睡了一觉之后,想起来了一些事情,那天晚上她吃完面条,出了商场之后,看见有一群人推着小推车在做活动,是卖鲜榨果汁的。 对方非要缠着她给她一杯小样,没办法她就接过来了。 喝完之后往家里走,后面的事情她就没记忆了。 她越想越觉得不对劲,然后去调了监控。 她发现了问题。 按照李安的意思,他回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睡在家门口,但监控显示的是李安从小区门口一路把她抱回来的。 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还有他的衣服上为什么会有个脚印? 为什么那天晚上是他抱着自己回来的? 这几天她经常敲李安家的门,但一直没人开,直到今天。 她还清楚的记得李安轻轻把她放在家门口,又把她脸给捏起来的画面,嘴里好像说了句什么,随后又给了她一个脑瓜崩。 每次一回忆起这个画面她就觉得有点不自在。 原本她打算见到李安的第一面就要大声质问的,可真见到人的时候,却怎么也没办法说出口。 她潜意识里就根本没有考虑过李安会害她这回事,毕竟都不正眼瞧她的人,大概率也不会害她的。 正在她心里头胡思乱想之际,厨房里传来了阵阵香味。 她肚子开始不争气的呼噜呼噜起来。 没过多一会儿的功夫,李安就端着菜去小客厅了。 咋办? 林清新第一次觉得这么不自在。 李安好像都要吃饭了,怎么也不来叫她一声? 她在这儿坐着很尴尬的! 一直装着看风景也很累的! 好歹客气一声啊,问一问你吃饭了没有要不要再吃点儿? 她保证都不委婉一下的! “咳咳……” 林清新实在忍不住了,只好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假装咳嗽了一声。 “说吧,这顿饭要多少钱?” 她刚刚思索了一下,发现自己搞错了方向,因为这家伙字典里没有礼貌这个词,她早就知道了的啊! 那还和他装模作样个锤子! 摊牌了! “三千。”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了一句。 “啥玩意儿就要三千块了!” 林清新气结,这不明显宰客么! “爱吃不吃。” “好好好,先欠着行了吧?” 林清新叹了口气,没办法虽然知道李安存心宰她,她也只能上钩了。 接着她就非常自然的去厨房拿碗筷了。 “嗯?” “不错啊!比我妈手艺还好!” 林清新夹起一筷子菜放嘴里瞪大眼睛。 她原本都打算将就着吃了,但没想到这菜的味道出乎预料的非常不错。 “你这几天干啥去了?” 一边吃着饭,林清新一边想着找话题聊。 “睡觉。” “睡觉?” “你就在家躺了一个星期?” “连电视都没有的情况下?” “不行?” “行……” 林清新以为李安说的在家睡觉是每天睡到自然醒的那种,她没想到的是李安直接连着睡了一个星期。 不然她准得吓死。 接着两人就没话聊了,实在不怪她不找话题聊,而是李安这家伙是个纯粹的话题终结者。 他从来不会主动找话题不说,你找话题问他,他也爱搭不理的。 你说这天怎么能聊得下去? 不过林清新算是学聪明了,她如果想要自在,就假装看不见李安就行了。 因为李安也拿她当空气,尽管自己这么大个活生生的人在他家里,他仍然当作没看见一样。 自己干着自己的事情,吃完饭了就自己收拾碗筷进厨房收拾。 收拾完了就出来,到了落地窗前没看到酒瓶子,挠了挠头看了她一眼走了。 然后他去卧室里拿了本书出来,又去一个空房间拎了两瓶酒,就这么坐在落地窗前自顾自喝着酒看书。 两人全程都没有说过一句话。 林清新越来越自在了,她甚至去厨房冰箱里拿了水果出来洗了吃,都不打算和李安打声招呼。 毕竟一顿饭就收她三千块了,要是问他要水果,准得再加钱。 “要不……你手机借我玩一玩?我就刷刷短视频,其他的什么也不干!” 她真的快无聊死了,自己手机在屋子里拿不出来,这屋里电视又看不了。 “再收钱就过分了啊,好歹手机也是我送你的,饭钱都收了三千块了,做生意不能这么缺德的!” 还不等李安说话,她就把这家伙的后路给堵死了。 要是李安这个时候在玩儿手机,她肯定不会这么说,因为她发现李安的手机吃完饭就放在餐桌上没动。 吃完饭看书喝酒,非常自然。 说明他在家就没有玩儿手机的习惯。 这家伙在家里不玩儿手机不看电视,纯粹看书喝酒? 简直是个怪人! “那桌上自己拿。” 李安想了想,好像确实有点儿道理,做生意不能太缺德,否则没下回了。 林清新去拿了手机准备让李安解锁,发现根本就没锁。 她很轻松的就打开了。 里头啥东西没有,她上回在湖边帮着解锁了手机下了几个软件,结果这么久过去了还是这个样子。 一点儿没变化。 她好奇的翻到了手机使用记录,发现只有五分钟的通话记录,然后啥也没了。 啥也没了! 说明李安今天除了打电话之外就没碰过手机! 简直是个怪人! 算了算了。 林清新打开短视频刷了起来。 嗯,美食。 嗯,纪录片。 嗯,修马蹄。 来来回回就这几样。 连个美女跳舞都刷不到。 这人的大数据真就离谱。 她刷了半小时短视频,然后脖子累了休息一会儿,抬头发现李安竟然还坐在那儿看书呢。 不知道啥时候换了一本书,又多了两个酒瓶。 “这酒好喝吗?我尝尝。” 林清新好奇的说道,走过去拿起一瓶没开的。 “这么辣!” 林清新连忙给自己扇了扇风。 她以为就是米酒啥的,没想到竟然是白酒。 这家伙拿白酒当水喝?! 第71章 行尸走肉的生活。 “你……不会醉?!” 林清新瞪着眼睛,白酒啊!这都下去两瓶了,而且她刚刚收拾落地窗面前瓶子的时候还数了数,足足有二十五瓶! 虽然这不可能一次性喝完,但也非常恐怖了。 她以为那是甜酒之类的东西! “会啊。” 李安点点头回答,他会醉的,这种酒二十几瓶就能醉了,他那天晚上试过了的。 “你……酒量真好。” 林清新震惊之余,只好夸了一句。 真是个狠人。 两人没话题聊,林清新找了部没看过的电影儿看,李安一边喝着酒一边看书,等着时间差不多了,他就收拾酒瓶子回屋睡觉去了。 林清新看完电影没事干,又刷了会儿短视频,最后也困了睡觉了。 当然是在沙发上睡,虽然她是当李安是空气,但这么大个屋子这么多房间,只有李安的卧室有床单被子。 没办法她只好把客厅的空调调高一点儿了。 第二天一早,李安起床,看见林清新正四仰八叉的睡得香甜。 这黄毛丫头的睡相是真不好,都快扭成麻花了。 不过身材不错。 他看了一眼,下楼买菜去了。 等着林清新迷迷糊糊醒过来的时候,李安已经回来把早饭都做好了。 林清新去厕所洗了把脸,打着哈欠去厨房拿碗筷。 “知道了,三千块。” 见李安要说话,林清新不咸不淡的说了一句。 然后跟自己家一样,盛粥吃饭了。 这粥熬的恰到好处,温度也合适,再看桌上的菜,都是些清淡的小菜。 林清新从来没有胃口这么好过,昨天晚上她吃了两碗大白米饭,今天一早又喝了两碗粥。 她丝毫不怀疑要是天天这么吃自己迟早会变成一个大胖子。 没办法李安的厨艺太好了,这青菜配粥都这么好吃! 吃完饭,李安依旧是收拾碗筷,然后就进了厨房。 林清新趴在沙发上玩儿手机刷短视频,没过一会儿电话响了起来。 她下意识的就接了。 “今天晚上老地方见,吃烧烤,小爷带你见见我女朋友。” 还不等林清新反应过来挂电话,电话那头的王浩说话了。 “好,一会儿我告诉他。” 林清新回了话之后立马就挂了电话。 完了。 这下子怎么解释? 她把李安手机当成自己手机了! 还接了人家的电话! 没办法她只好蹑手蹑脚的走到书房门口,伸个头往里头望,发现李安正坐在茶几面前喝茶看书。 李安习惯了早饭之后喝茶,李留金的这个习惯也是跟着他学的。 “那个……嗯……” “不好意思啊,我刚刚接了你一个电话,是王浩打过来的。” “我不小心接到的!” 林清新连忙解释了一句。 结果发现李安根本没搭理她。 “王浩说晚上请你吃饭,老地方,带你见见他女朋友。” 林清新将电话里的内容说了出来。 “嗯。” 李安回了一句表示自己听见了,依旧看着书上的内容,连头都没回。 见李安没有再说什么,林清新心里松了一口气。 这人的情绪真是稳定得可怕,跟个卡皮巴拉一样。 林清新看了看这书房,轻手轻脚的来到书架旁边,拿了本自己比较感兴趣的书出来,坐在一边看着。 她也想出去接着刷短视频,但是手机昨晚没充电,这会儿没多少电了。 正好她刷了这么久手机也无聊。 两人就在这书房里待了一个上午。 李安看了看时间差不多到饭点儿了,便去厨房做饭去了。 他一般都是早上去把早饭和午饭的菜买回来,晚上的时候再去买菜。 很快厨房里头又传来阵阵香气。 这下子林清新不打算再吃了,因为她早饭吃了到现在,还不怎么饿,所以她打算等晚上老妈回来了,自己回家吃。 但没想到李安竟然来书房了。 “吃饭不?今天中午有红烧肉。” 李安笑呵呵的看着她。 这钱赚得真轻松啊,他都快上瘾了! “三千块太贵了,不吃。” 林清新一边看着书一边摇头说道。 她听见红烧肉这个词,老实说心里心动了一下。 他怎么知道自己最爱吃红烧肉?! “可以便宜一点儿嘛,没事儿,好商量。” 李安想了想,不行啊,饭都做好了,生意可不能就这么黄了。 他当然知道林清新喜欢吃红烧肉,上次去董莲家做客,董莲都快把她家丫头的爱好都说完了。 除了没有说喜欢穿什么颜色的短裤之外。 “要不,两千?” “不了,太贵。”林清新摇摇头。 “一千我就吃。” 她又补充了一句。 “行,一千就一千。” 李安点点头,一千也行啊,总比不赚好! 林清新站起身来,随即发现了不对。 不对啊…… 什么时候她竟然觉得一千块吃顿饭很便宜了?! 该死,一定是前面两顿三千块的饭让她价值观发生了变化。 但答应了的事情也没办法改了。 林清新一边心里叹气一边去厨房拿碗筷。 “嗯!” 然后她就改变了心里的想法。 “这红烧肉,做得也比我妈做的好吃!” 林清新夸赞着说道,她没有阿谀奉承,真的就比她老妈做的好吃! “你满意就行。” 李安点点头,顾客就是上帝,上帝满意了就行了。 中午饭吃完,李安收拾碗筷,下午又进了书房。 林清新假借着看书,也跟着溜了进去。 她发现李安的生活和自己当初构想得一模一样。 他每天待的最多的地方就是厨房和书房。 上午在茶几面前喝茶。 下午就写写画画。 晚上不用想她也知道,肯定是又拎着几瓶酒在落地窗面前看书喝酒了。 这生活过得,好无聊。 太压抑了。 她突然觉得李安有些可怜。 如果自己每天都是这种生活的话,她觉得自己会疯掉的。 就连看着他一天这么生活她都快疯了。 “晚上你自己解决吧,我要出去喝酒去了。” 李安说完,看了看时间,拿着车钥匙就出了门。 等了没一会儿,董莲终于回来了。 林清新连忙离开李安这屋子,回到自己房子,站在客厅里,她才重重的松了一口气。 明明就是对门,但两边完全就是两个世界,那边压抑得像在地底下的墓室里。 李安每一天的生活规律得可怕,活像个行尸走肉。 如果不是王浩晚上请他喝酒的话,不用想肯定又是和昨晚一样的轮回。 第72章 这是小说不是短视频。 “你小子,最近背着我偷摸干了些啥?为啥我打电话过去是个女的接的?” 李安刚刚下车,就被王浩给钳着脖子拷问。 李安竟然也谈女朋友了? 不过也对,这家伙怎么看都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娃,要是想有女朋友,那还不是招招手的事情? 他原本还想炫耀一番的,没想到人都直接同居了! “一个客人。”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你竟然背着我干这事儿?!” 王浩吓得后退一大步,想不到李安还有这种恶趣味! “什么跟什么,吃饭的客人。” 李安摆摆手,就知道这小子想歪了。 “这样啊,那真是可惜了,我还想着给我也介绍介绍呢。” 王浩叹了口气。 挣钱嘛。 李安一脚踹过去,他当然知道这小子是开玩笑的。 “平常我俩一起在这儿吃烧烤也就算了,你带姑娘来这里吃?” “要不我大方一点儿,请你们俩下馆子。” 李安笑着说道,他是一点儿不介意来这种地方吃饭的,当初两人坐地上啃盒饭都没事儿。 但你带着红颜来这里吃饭,可能今天还是红的,明天就黄了。 “可别啊,我的情况人家都一清二楚的,人家说了不介意的。” “再说了,今天打肿脸充胖子,明天呢,后天呢?” “你天天请我吃饭啊?真要跑路的话,那还不是白白浪费你钱?” 王浩摆摆手说道。 “可以啊,觉悟挺高。” “那小助理人看着挺不错的,好好珍惜吧。” 李安点点头,想不到王浩竟然还有这样的觉悟,真是令人可歌可泣。 他要是个娘们,一定对他这番真诚感动得哭,然后说再见。 毕竟他眼光可高了去了,真诚又不能当饭吃。 一边往店里头走,王浩一边掏出手机来打电话。 “欣欣啊,我们到了,定位发给你了,下了车我出来接你。” “没事儿晚一点也没事,你姐姐也要来?行,那我多点一点儿。” 王浩点点头。 “你对穷人怎么看?” 王浩挂了电话,转头看着李安说道。 “怎么看?拿眼睛看啊。”李安转头看向他。 “就这么看。” “滚啊,我是说爱情,爱情你懂不懂,你说她姐姐要来,今天估计是来考察的,万一她姐姐不同意怎么办?” 王浩担心的说道。 多少爱情都是因为钱而夭折了。 “我懂个鸡腿爱情,那小助理家很有钱?” 李安疑惑的问道。 “你咋知道是那个小助理?!我没和你说过啊!” 王浩吓了一跳。 “你还能认识别的女人?”李安诧异的看着他。 这还不好猜么? “行,算你狠,她们家还挺有钱的,这就是我比较担心的一点了。” 王浩点点头。 “那完蛋,你们玩儿不到一起去,迟早得黄。” 李安摇摇头说道。 “你妈的,当你朋友真累啊。”王浩拍了拍脑门儿叹了口气。 “穷小子和富家千金相爱的故事,都是穷小子写出来的,这一点你要知道。” “不过嘛,这也没事儿,只要你能够出人头地,也能把这姻缘给续下去。”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有道理。可道理这东西,只有没饭吃的时候拿出来想想填饱肚子,吃饱了就不想了,没啥驴用啊!” 王浩苦着脸说道,道理谁不明白? 你只要脚踏实地,认真努力,有十分的力气就出十分的力气。 剩下的九百九十分看天意。 “你这就属于没自信你知道吧,你背后不是有个大爹罩着你么?” 李安笑着说道。 “大爹?脚下深沉的土地还有党和人民?” 王浩皱着眉头思索了一番。 “神经病,你大爹不是我么?不然你以为你能踩狗屎运在剧组当特约?” “有你大爹罩着你,你都不用砍boss,经验满了就升级。” 李安熟络的招呼服务员过来点单。 “老子就知道!” 王浩笑着说道,他就说嘛,自己干了这么几年群演没出头,认识李安没几天的功夫就考上了小特,还能跟组。 感情都是李安在背后穿针引线呢。 “现在还没自信?” 李安笑着说道。 “我对演员不太了解,不过我听说现在演员的片酬贵得离谱,等你什么时候经验条满了,我给你弄个男配当一当。” 李安接着说道,他并不介意直接和王浩说,毕竟这小子很会灵活变通,不是一根死脑筋的人。 也不是那种成功了会小人得志的。 “那我可自信起来了,今天她家天王老子来了,我也能和她对对线。” 王浩笑呵呵的说道。 妈耶,真让他走上运了。 “那特约考试?” “不关我的事,我只是让他们招你跟组而已。” 李安摆摆手,这还真不关他的事情。 “说明小爷还是有点儿水平的嘛。” 王浩笑着说道。 两人这有一茬没一茬的聊着天,李安掏出手机来看电视剧。 他平常在家的时候不看,一般出门的时候才会看。 “哟,换新手机了?以前那个手机呢?” “那当然是上转转回收了,现在平台有补贴,还有专人……” “滚你妈的,这是小说不是短视频。” “哦,客人抵债给的。”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你这个客人,有点儿不太对劲啊?” 王浩一脸侦探神态,装模作样扯了扯自己胸口处没有的蝴蝶结,一副真相只有一个的表情。 “那是,人傻钱多。”李安点点头。 “来了,我接人去。” 两人正在这聊天打屁,王浩电话响了,他连忙站起来说了一句往外面走。 没过一会儿他脸色有些不太自然的回来了,身后跟着两个人,李安都见过。 一个是那小助理,一个是她姐姐,戴着帽子口罩的林清新。 王浩头都大了,他以为欣欣说的姐姐是她亲姐姐,没想到是剧组的姐姐林清新。 虽然心里头是松了一口气,但这他娘的可咋整? 林清新那更不好对付,毕竟人家是什么层次的人,他这种小人物对于人家来说那就是路边的野草一样的。 她要是不同意,那就是真没戏了,毕竟林清新可是欣欣的老板,到时候她让欣欣在钱途和爱情里头选一个那咋整? 人下车就说了一句,把我小助理给撬走了,你给我小心一点儿。 他人都麻了。 第73章 一束芍药花。 “不好意思来晚了,收拾行李花了一些时间。” 小助理看着王浩笑。 有时候缘分这东西真奇妙,李安看着这一对年轻人心里想着。 “没事儿,我们也刚到。” 王浩看着她满脸笑意。 在李安看来那是要多猥琐有多猥琐。 “那个,林姐,你坐这里吧?” 王浩先是给欣欣拉开椅子,又给林清新拉开椅子,他们坐的仍旧是最里面这一桌,这样两个女孩子背对着外面,别人也就认不出来了。 他现在觉得刚刚李安的提议是正确的,他应该找个餐厅的。 要欣欣一个人来,那是没啥事儿,但今天林清新也跟着来了,毕竟是长安影视的公主,肯定没来过这种地方的。 万一回头和欣欣背后说他不好的话该怎么办? “嗯。” 林清新点点头也坐下来,随即便瞪了对面的李安一眼。 “吃炸药了?” 李安瞥了她一眼,他这好吃好喝的伺候着,不感激就算了,还瞪着他? 虽然他是收了点儿钱没错。 不对,他都还没收到钱呢。 “你们俩给我小心一点,把我小妹给我拐跑了。” 林清新愤愤的说道,她当然开心不起来了,因为她明天就要上班了。 一想到接下来的日子都要在剧组和酒店度过,她的怨气比枉死的鬼还重。 王浩可不敢搭话,不过心里疑惑得紧,这两人咋这么熟悉? 听着对话可不像一般朋友啊。 这声音…… 听起来,好像和今天他给李安打电话的时候接电话的那个声音?! 是了,肯定没错的! 虽然他知道林清新是长安影视的公主,李安是长安集团的太子爷。 但也不应该这么熟吧? “今天我请客,算抵账,行不行?” “你看,这三个人,正好三顿饭,正正好抵销了。” 林清新看着李安说道,她知道自己小助理和王浩两个人的事情,这事儿小助理已经和她说过了。 她们虽然是艺人和助理之间的关系,但私底下的交情还是挺好的,休息的时候还会一起出去逛街喝奶茶呢。 而她之所以来,是因为明天她就要去中影基地拍戏了,今天就要收拾行李搬到那边的酒店去。 新演员已经找到了,沈青的镜头也全部都用技术替换了,后面的戏得加班加点的拍,再休息就得等拍完戏的时候了。 反正她今晚一个人在酒店也没啥事儿,小助理要约会又陪她打不了游戏。 她索性也就跟着小助理来了。 而且她早就知道李安也在的,之所以来,自然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她发现一个李安做生意的特点。 就是漫天要价,坐地还钱。 他做生意追求的是保本,只要扣除成本,有一块钱的利润,他要是心情好,说不定都能同意。 而她这两天三千两千的饭,完全是被这家伙给坑了。 所以她打算等着这家伙心情好的时候,想个法子降低一下自己的损失。 至于他啥时候心情好,那肯定是出门和王浩一起吃饭的时候了。 毕竟他那生活,千篇一律的跟个丧尸一样的,唯一心情好应该就只有出门的时候了。 她自然不能错过这样的机会。 “行啊,没问题。” 李安点点头,林清新猜得一点儿都没错,他心情好的时候,万事儿都好商量得很。 而且他做生意确实更加看重成本的。 所以他没有过多犹豫的就答应了下来。 “老板,再来二十串肉,牛肉,不要猪肉。” “最贵的部分。” 李安招手喊着老板。 特意强调了最贵的牛肉。 “对了,酒也给我换成最贵的啤酒。” 接着他又补充了一句。 他上回来的时候,尝试了一下这烧烤店里头的白酒,那玩意儿喝着怎么说呢? 嗯,跟喝毒药没啥区别,比马尿还难喝。 “姐,你们……什么时候这么熟悉了?” 小助理疑惑的看着两人在这讨价还价。 她见过李安,也从王浩那儿知道了李安的身份。 “能不熟吗,他就住我对门儿,都坑了我多少回了?” 林清新气愤的说道。 “做买卖你情我愿的事情,能叫坑么?” 李安不是很同意这个说法,他什么时候坑过别人了? “我说不过你行了吧?”林清新自知不是李安的对手。 不过对这个结局还是挺满意的,八千块钱,这顿烧烤怎么都吃不了这么多,她也算止损了。 “你俩住对门儿?!” 王浩瞪大了眼睛。 李安这家伙藏得挺深呀! “你这花儿哪儿来的?” 李安没回答王浩的话,他的注意力放在了林清新手里这一捧花上面。 其实他早就看到了,但一直没在意,之所以现在才问,是因为他想到了一件小事儿。 “别人送的,不行啊?” 林清新摆弄了一下花,掏出手机来拍照,上面还沾着水呢,这是鲜花,放酒店里插进花瓶还能养几天的。 这是一大束的芍药花,九十月份的京城,是种芍药花的时候,开花要等到冬天过去开春了之后才会开花的。 以前的芍药花并不香,而且有的品种还有一股子臭味。 但随着现在科技水平的进步,什么花一年四季都能卖的,而且品种更多,这种芍药花他以前没见过。 也没闻过这么香气浓郁的芍药花。 在以前古时候,芍药花在文人墨客的眼中,代表着爱情,有很多情诗都出现过的。 “在一个网红店里买的,那家花店有八十年的历史了,而且只卖芍药花。” “店主是一个女孩子,还有一个老奶奶。” 见李安没有接话了,林清新又接着说道。 不过很快她就反悔了,她没事儿和这家伙解释这么多干什么? “粉丝送的花,我姐姐从来都不收的,她都是自己买花,偶尔让我帮她买。” 小助理笑着说道。 不对劲。 这两个人相当不对劲啊,她跟着清新姐好几年了,可没见清新姐这么有耐心过,还会特意解释。 而且李安见到花还特意追问,这该不会是吃醋了吧? 清新姐的反应也让她觉得有鬼。 这不明显刚刚说了一句气话,回头又怕李安误会生气了又连忙解释。 这两人是已经在一起了? 比她和王浩还更像情侣一些。 所以她很识趣的给了个小小的助攻。 “只卖芍药花的花店么?” 李安点点头。 他想起一个人。 “真的,是家网红花店,名字叫念安花堂,你上网搜一下就能看见了。” 小助理以为李安还在生气不相信,连忙又解释了一句。 第74章 近水楼台先得月。 “念安花堂么……” 李安轻声的呢喃了一句,心里有点触动。 他想起了一个约定。 有时候人的一句话真的能影响别人的一生,这世界上真就有真的蠢的人,李安自嘲的笑了笑。 “来,喝酒。” 李安起开一瓶啤酒,这事儿对于他来说只不过是芝麻绿豆大小的回忆,在他这漫长还不知道何时才是尽头的人生来说,不过是无量大海的一滴水。 只不过百年后的今天,那滴水气化了之后又凝结成一滴雨珠落到了他的眉心。 他想起来了这滴水。 但也仅仅只是想起来了而已,然后就没了。 这和他经历过的万八千件事一样。 林清新察觉到了一点儿不一样。 作为一个职业演员,她对人的情绪释放非常敏锐,那一瞬间她感受到了李安有点儿和平常不太一样。 而且她非常清楚,李安是个对什么事情都不太上心的人,特别是和他自己无关的事情。 但今天他突然问了自己买的这束花,听到花店的名字之后又重复了一句。 所以这里面是有问题的。 可不应该啊,李安的人生,从小在国外度过,回国才几个月,和花店,那是八杆子都打不着的。 但她心里只是有疑惑而已,没打算问,因为问了也是自讨没趣。 她晓得李安这人的,不想说的事情你问八百遍他都不会搭理你。 没过一会儿,他们点的烧烤就到了。 今天王浩难得大方一回,什么菜和肉都点了一些。 “欣欣,你要一次性手套吗?” 王浩贴心的问道,因为烧烤店的签子,上面会有一点油,拿在手里会弄脏。 “林姐呢?” 他更主要是想让林清新体验感更好一些,虽然这烧烤店已经够没档次的了。 他想着以林清新养尊处优的生活,必然很少会吃这么油腻的东西,本来体验感就不好了,到时候再整一手油。 等回头和欣欣在背后蛐蛐他咋整。 但是女朋友还在呢,所以他先问女朋友,再问林清新。 谈恋爱的爷们儿活着就是这么累,干啥都得小心翼翼的。 “不用,我用纸拿着就行。” 小助理摇摇头,林清新也熟练的用纸巾包着签子拿起来吃。 “干啥,我也是农村出来的好吗,我们俩以前经常偷摸出去撸串儿的,不用这么紧张。” 林清新摆摆手说道。 她非常注重自己的身材管理是没错,但有时候真的嘴馋,所以也会偷偷和小助理一起出去吃放纵餐的。 之所以偷偷的,是因为经纪人不让。 这顿宵夜吃得挺尽兴的,至少对于李安来说是这样。 他和王浩在一起吃饭,最多的基本上就是烧烤撸串儿了,最近刷短视频也经常刷到烧烤。 不得不说这个年代的大数据计算是真的厉害得很,你经常来烧烤店,他就给你推烧烤。 他还刷到什么地沟油科技与狠活之类乱七八糟的东西。 但对于李安来说那都不算事儿,什么对健康有影响有几率致癌都不是问题。 吃不死拉倒,能吃死是最好,至少味道不错。 但对于王浩来说这顿宵夜吃得就有些心惊胆战了。 饭桌上基本上都是林清新发问,他小心翼翼老老实实的回答。 林清新好像真就像欣欣家里的长辈一样,盘问着他家里的事情,家里头是干什么的呀,有几口子人有没有兄弟姐妹呀什么。 什么文凭毕业呀,在群演干了多少年呀,攒了多少钱呀,对未来有没有什么规划呀等等。 他在各方面都遭受到了来自林清新的严刑拷打。 最后林清新和小助理吃饱喝足了,就准备回酒店了。 别看她是大明星,要是早上有戏份,她也得四点多就起来去剧组化妆换衣服的。 而且她的准备工作更繁琐一些,单是化妆做头发准备上镜都要花几个小时的。 “呼……” “终于走了。” 王浩心里松了一口气。 见林清新对于王浩来说比见欣欣的家长还恐怖,因为林清新是明星,对于他们这个行业来说,那已经是顶尖的存在了。 而他仅仅只是底层,虽然最近考上了特约,但也仅仅只是从台阶的第一节走到了第二节,后头还有九十八节要走的。 而林清新已经是站在大几十节的台阶上了。 就好像你相亲遇到对方长辈和你是同行,人家已经是大佬了你还是个萌新,那种压迫感是最深的。 “不过林清新还挺接地气的,你小子,近水楼台先得月啊,不抓紧机会?” 王浩转过头来看着李安笑着说道,一副你懂的表情。 他也看得出来,林清新和李安的关系挺好的,至少比普通人要好,两人好像已经是朋友了。 “机会?什么机会?” “哦你说这个啊?我可没有一树梨花压海棠的雅兴。” “再说了,近水楼台先得月,这话你得对林清新说。” 李安不咸不淡的说道,他可没有张先那八十岁还纳十几岁小妾的雅兴。 更别说他都两千多岁了,那就更离谱了。 “也是。” 王浩想了想点点头,他是不懂一树梨花压海棠的事儿,不过他想起来李安可是长安集团的太子爷,而林清新只不过是一个艺人明星而已。 要说到社会阶层,其实李安要更高一层,即便是近水楼台,那也是林清新高攀了李安才对。 “不过也挺好的,我晓得你们有钱人家娶老婆,清清白白没有污点比脸蛋身材更重要。” “林清新没污点啊,她从出道到现在没和谁有过绯闻,挺合适的。” “豪门娶明星,这事儿这些年挺常见的,我看他们日子都过得挺好。” 王浩接着说道,在他看来,这两人真挺配的。 “你懂个鸡腿,喝你的酒吧。” 李安没打算接他话,鸳鸯成对蝶成双这种事儿,和他没什么关系。 “说实话,你想找个啥样儿的?” 王浩好奇的问道。 “总得有个择偶标准吧?” “有,条件和我差不多的就行,低一点儿的也成,还得漂亮才行。” 李安思索了一下点点头。 “那还真挺高的。” 王浩点点头,以长安集团的吨位,想要找个条件差不多的,就已经卡死了绝大部分人了。 李安摇了摇头,他要求也不高啊,他活了两千多年,找个两千多岁的姑娘不过份吧? 实在不行低一点儿,一千八百年的也成啊! 第75章 我看像上周的。 “你让董莲买她对面的房子,是故意的吧?” 李安一边接电话一边进电梯。 “这一百年时代变得太快,我想让你快速适应适应。” 李留金笑呵呵的说道。 “找个时间给我换房子。” 李安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一开始他没多想,但到后面就发现不对劲的地方了。 以长安集团现在的财力,在京城买下一栋独栋别墅其实并不是难事。 但偏偏小李子让董莲把她家对面的空房子买了下来。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董莲有个女儿林清新,长得很漂亮。 这事儿完全就是小李子一手策划的,他给董莲的女儿林清新创建一个影视公司,除了是对自己多年的秘书一些照顾之外,应该还有另外一个考虑。 这老东西是在给他找个伴儿呢。 他三番两次让自己出面解决事情,就是为了让自己在董莲那里获得良好的印象,从而撮合他和林清新。 说难听一点儿,林清新就是小李子给他准备的童养媳。 这老东西现在是越来越倒反跳天罡分不清大小王了,李安心里想着,掏出钥匙打开车门。 当年他在青楼左拥右抱周围莺莺燕燕的他都觉得无所谓,因为那个场合就是这样的。 里头大多数女人都是逢场作戏的主,大家各取所需,他没有一点儿负罪感。 但林清新那黄毛丫头可不是青楼花魁,这样下去迟早会出点事情的。 倒不是说他动了心,而是因为他晓得自己是个什么成份。 作为人世间第一美男子,多少青楼花魁为他倾倒? 这不是耽误人家小姑娘么? 所以他打电话过去骂了小李子一顿。 这边李留金挂了电话也叹了口气。 因为他的最初想法被家主短短半个月时间就给发现了。 老实说他真就打着这样的心思,但他扪心自问自己是在为家主着想的。 因为他曾经和家主一起生活过好几年的时间,所以非常清楚家主每天的生活状态。 特别是他搬到红螺山山脚下村子里的时候,那每天的生活和行尸走肉没有任何的区别。 所以他想着,等家主下次苏醒之后,他也有能力了,就干预一下。 让家主那每天千篇一律的生活发生一点儿变化。 这样一来,家主这一次苏醒就没算白活,说不定还能留下一段深刻而又美好的回忆呢。 现在他发现自己确实有点儿欠考虑了。 如今他年纪也大了,老得都快死了,慢慢的就有些理解家主的痛苦了。 那些越美好的回忆,对于家主来说,以后的时间也就会越痛苦。 他为此感到有些自责。 想了想还是给董莲打个电话,让她看看在京城有没有哪些独栋别墅出售的,让家主搬过去。 这边李安开着车子出门晃悠,王浩现在进组了,也就没有那么多时间和他一起喝酒了,所以他只能自己找点事情消遣。 毕竟即便现在有手机这个东西了,他不用每天在家喝茶写写画画了,但日子久了也会觉得无聊。 一周两周的那都无所谓,但一个月呢,半年呢,一年呢。 还有后面的几十年。 他必须得给自己找点事情做的。 所以他还让小李子给他开个铺子,这样自己每天可以有其他的事情可以做。 至于接下来等待的这段时间,他就得自己出门找点儿乐子了。 然后他就开着车子到了潘家园。 这里是京城最大的旧货市场, 是他昨天刷短视频看到的,今天打算来涨涨见识,说不定能有所斩获。 毕竟在古董鉴别这方面,他也算拿得出手,万一运气好能捡个漏呢。 停好车子走进来之后,他发现这里头确实挺大的,到处都是人来人往的。 一个个摊子连成一排,一眼都望不到头。 这里如今是京城的旅游区,来这里的基本上都是游客,所谓的旧货市场,但卖旧货的摊子只占一半。 还有一半是卖些批发货的,比如说手串项链玉佩啥的。 而剩下的一半所谓的旧货摊子,里头的东西也是批发的,说不定还没有人家那手串儿进货的时间长呢。 李安看了看有些失望。 到处都是讨价还价的声音,还有摊主们卖力吆喝的喊声。 “帅哥,来瞧一瞧看一看啊,我这都是正儿八经下乡收上来的货。” “还有一些是祖传的古董宝贝,保你看了绝对满意!” 李安刚走过一个旧货摊子,就被摊主给喊住了,是个四十多岁的妇人,大概是看着李安穿着打扮和走路的神态是个有钱人,所以连忙叫住。 这些常年摆摊的摊主眼睛都尖得很,路过的人兜里有没有钱他们一眼就能看出来。 “是吗,我看看。” 李安停下脚步站在摊子面前。 是个旧货摊子,但东西都是些新鲜玩意儿,估计是在哪个专门做这种旧货市场的批发商手里头拿的,他刚刚路过好多家,里头的东西都差不离。 新东西特意做旧并不难,沙子里土里头滚两圈就行了,顶多放外面多晒几天太阳的事儿。 “我这可是顶好的宝贝,买主托我找个识货的买家,这玩意儿可是西周的青铜器!” 大娘悄摸声儿的和李安说道,从自己随身背的包里拿出来个酒樽,掏出来的时候还不忘左看看右看看,搞得神秘兮兮的。 “是吗,我看着像上周的。” 李安将这酒樽递还给这女人,连铜都不是,就是个铁器做的,只不过样子模仿的酒樽而已,连模仿得都不对。 这边李安仍旧是不紧不慢的往下逛着,路过的这些摊子他看一眼便没了兴趣。 这种生意他以前也做过,能挣不少钱的,旧货市场里头传出来的捡漏的故事,十个有九个都是商家编出来的,生意不好就编一个故事出来忽悠人。 这些千百年的套路他自然清楚,他今天来主要是想看看有没有真正的旧货摊子。 但走到现在还没见到一个,那些个挂着旧货招牌的都是挂羊头卖狗肉的。 直到都快走完这整个潘家园了,李安也没有找到一个真正的旧货摊子,他不由得有些失望的摇摇头。 下次不来了,心里想着,李安看了看时间准备出去,天天做饭也没意思,今天出去吃好了。 但没想到眼睛一扫后面的那些个摊子,还真就让他见到了一件感兴趣的物件儿! ………… 「这书是有主线的哦亲们,不过主线可能会出来得比较晚,还是以日常为主居多,看够了林清新的话,那咱们看下一个姑娘好了~」 第76章 八卦盘。 “老板,看上哪个随便挑,我这摊子里头,可都是好货!” 摊主是个年轻人,就是有点儿胡子拉碴的不修边幅,虽然现在天气已经有些凉了,但仍旧穿着短袖短裤,踩着凉拖鞋。 见到李安走上前来,笑呵呵的招呼着。 他看了有一会儿了,和其他摊子不一样,这摊子没有装小喇叭,摊主也随缘卖,有人来到摊子面前停下就招呼一声。 没人就坐着玩儿手机。 “看不上。” 李安摇摇头,这虽然也是个旧货摊子,但东西也全是新的,和其他的旧货摊子没什么区别。 “额……” 年轻人哑口无言,只好赔笑脸。 这人讲话可一点儿不客气,虽然他这摊子上的东西都是批发的没错,但即便知道也别明着说出来呀。 一点儿面子不给。 “你脖子上挂那个,多少钱开个价。”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他看上的不是这摊子上的东西,而是这摊主脖子上挂着的东西。 那看起来像是玉雕龟壳,上面还覆盖着密密麻麻的纹路。 “这个啊?这是我传家宝,不卖。” 年轻人摇摇头,这玩意儿要是卖了,他爹能把他腿给打折了。 “多少钱都行,你自己开价,过了这个村没这个店了。”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他知道这个东西,但只在古籍里头见过,没想到竟然能看到实物。 这玩意儿要是真的,那这东西的年纪可比他大多了,看这材质,八九不离十。 “老板,真不卖。” 年轻人摇摇头说道。 “看来还真是传家宝,你这诸葛家的正脉,跑来摆地摊儿?” 既然人不卖,那就只能想别的法子了。 做生意嘛,并不一定要用钱的。 “我倒也想租那边的铺子,租不起啊……” 年轻人摇摇头,随即又愣了一下。 “你怎么知道我姓诸葛?!” 诸葛正诧异的说道。 他脸上可没字儿。 “你脖子上那个,不是你老祖宗诸葛孔明的宝贝么?”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这玩意儿如果要是真的话,那其实也不是诸葛孔明的,而是他祖先葛天氏传下来的。 诸葛这个姓在以前是葛姓的,后来搬到阳都诸县,为了和本地的葛姓区分开来,所以加了个诸字变成诸葛。 诸葛一脉最远可以追溯到远古部落时期的。 而这年轻人胸口处挂着的这个看上去像是玉雕的龟壳,实际上本身材质就是龟壳,只不过时间长了被人盘玉化了而已。 这东西可了不得,虽然只是个传说无法验证,但本身就是年代极其久远的物件儿了。 “你竟然看一眼就知道这东西的来历,厉害!” 诸葛正激动的说道,能看一眼就知道这东西的来历,说明眼前这个年轻人一点儿不普通。 他当然激动了。 因为这虽然是他们家的传家宝没错,但对这个东西知道得很少,只晓得是老祖宗诸葛亮的传下来的东西。 至于是个什么东西,有什么用,就一概不知了。 刚刚这年轻人说了,多少钱都可以开,说明这是个极其厉害的东西。 他极有可能知道这东西的来历和用途。 “不卖就算了。”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抬脚就走。 倒不是真的要走,而是从刚刚这几句对话之中,这年轻人给了他很多的信息。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这诸葛家的后人对这东西是什么并不知道,只知道这是诸葛孔明的东西,甚至都不知道诸葛的前生葛天氏。 另外一个消息就是,这年轻人想知道这是个啥,有什么用。 毕竟他把自己的心事都写在脸上了。 现在,是这个年轻人要求着他了。 “哥,你能告诉我这个以前是用来干什么的么?” “你要是愿意告诉我,这摊子上的东西你随便拿,全部打包带走都行!” 诸葛正激动的说道。 看这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这人绝对是大有来头。 毕竟世外高人一般都摆着这副臭脸,之所以还没挨揍,就是因为他是世外高人。 “我对你这东西没兴趣,但你要是能借给我研究研究,我可以告诉你这玩意儿以前是干什么的。” 李安摆摆手,这摊子上的破烂儿他拿起来都嫌硌手。 这东西对于他来说可要可不要,他主要是想拿来研究研究。 “行,但我得跟着你,你研究的时候我借给你,完事儿了你得还给我。” 诸葛正想了想点点头。 卖是肯定不能卖的,但借可以。 这东西对于他来说就是个吉祥物,没什么驴用,但知道它的来历,对于诸葛家来说意义非凡。 “这东西叫八卦盘,以前在你祖先诸葛孔明手里。” “对于你祖先诸葛孔明,你应该知道吧?” 李安点点头说道。 “我祖先的事情,那我肯定知道了,威风得很,像什么草船借箭啊,还有……” “借箭的那是孙权,不是你祖先,你三国演义看多了。” 李安摇摇头。 “诸葛连弩总是真的吧?还有木牛流马!” “那倒是真的,不过那和这玩意儿没关系。” 李安又摇摇头。 “这东西,和七星灯有关系。” 这诸葛家的正脉,如今竟然已经混到这个地步了,连祖先的事儿都知道不全。 “七星灯?!” “那不是杜撰的吗……” 诸葛正疑惑的看着他,他当然知道七星灯了,可那,也是三国演义里头的,而且这个情节是杜撰的,因为史书上根本没有,太玄幻。 “信之则有,不信则无。” 李安摇摇头,其实他没有说全,这个八卦盘和七星灯有关系,但主次不同,是诸葛孔明有了这个东西之后,才想着借这个东西来布置七星灯。 他想借着这个八卦盘来续命,成功了,就能延长二十年寿命。 但没有成功,这其中有很多因素,三国演义上魏延闯入营帐把灯给带灭了,这是假的。 实际上这玩意儿在那个年代压根儿就用不了。 别说诸葛孔明了,谁来都不好使。 但这具体是不是真的,也仅仅只是个传说,再加上李安活了这么多年的亲身经历所猜测出来的结果罢了。 续命这个东西,归根结底也是个买卖,这二十年寿命不可能凭空就来,得借。 但那个年代已经借不了了,所以诸葛孔明死了。 但说不定这东西其实就是个装饰品和信仰罢了。 第77章 神龟河图。 “这宝贝,可以用来续命?!” 诸葛正瞪大眼睛,这个消息对于他来说太过于炸裂了。 “传说而已。” 李安摆摆手。 “消息告诉你了,该轮到你借东西给我了。” 李安伸出手来。 “行,不过说好了的,你借的这段时间,我得跟着你。” 诸葛正点点头,也没有多犹豫,就将这东西从脖子上取下来,放到了李安手中。 “六子,看着摊儿,不定什么时候回。” “挣的钱算你的。” 接着他招呼人帮着他看摊子,自己屁颠儿屁颠儿的跟在了李安身后往外面走。 “大哥,既然你知道这什么八卦盘的来历,那你一定是个江湖中人吧?” “小弟我也算是个江湖中人了,有啥事儿你吩咐,我听喝,到时候给点儿饭钱就行。” 诸葛正笑眯眯的说道,他摆了这么多年地摊儿了,心思活络得很,眼前这人看上去年纪和他差不多大,但绝对不是普通人。 要能攀上这棵大树,那怎么着也比摆地摊强。 “三教九流不算江湖中人。” 李安瞥了他一眼摇摇头。 “大哥说得对。” 诸葛正连忙点头,迎合着说准没错的。 “但像你这种身份的人,很多事情不太好亲自处理,很多门道我都熟悉得很,总有帮得到忙的地方嘛。” 诸葛正接着说道。 “这倒不假。” 李安点点头,像诸葛正这种常年混迹于鱼龙混杂的闹市里头,又是个摆地摊的,其实对各行各业的门道都熟悉得很。 处于江湖和世俗的中间,两边都有所接触,确实是个极好用的人。 正如他刚刚所说,三教九流确实不算江湖中人,不过江湖中人很多都借着三教九流的行当做事儿。 “嘿嘿,我也不是让你包我吃包我住的,就是有事儿能用得上我的,招呼一声就行,尽量给你办得漂亮!” 诸葛正笑眯眯的说道,看着李安掏出了宾利的车钥匙,更加确定自己没看错人了。 “行,有要用人的地方我会给你打电话。” 李安点点头,正好他的铺子要开门了,自己一个人待在铺子里也无聊。 这小娃娃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人坏与好对于他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用就行。 “老大,这正好中午了,要不我请你吃个饭?” 诸葛正看着现在正好是中午吃饭的时间了,便打算请李安吃顿饭,也能拉近拉近关系。 “行啊。” 这小孩儿还挺上道,不错,李安心里非常满意。 他也不开车了,就跟着诸葛正沿着街道找了家饭店走了进去。 一边等着上菜,李安一边研究着手上的这龟壳。 这确实就是个玉化的文甲龟壳而已,不过让他感到稀奇的是上面的纹路。 这纹路好像天生自带的而不是人为雕刻上去的,但确实一幅完整的先天八卦图。 一提到先天八卦,那自然就离不开伏羲,而葛天氏部落,正好就是十五氏伏羲的三个部落之一。 如果这东西是真的,那这玩意儿,可得有七千年的历史了。 他用力在这龟壳上想要划出一道痕迹来,却没想到怎么都留不下印记。 那只能说明这东西是个宝贝,毕竟一般玉化的东西都挺脆弱的,一不小心就会碎裂。 能传七千年的物件儿,一开始就绝对不会是普通龟壳这么简单,因为在传说之中,伏羲就是从一个龟甲上面领悟并且创造出的先天八卦。 而这个龟甲,在远古时候不叫八卦盘,是诸葛孔明给取的八卦盘的名字。 它最原始的名字,应该叫做神龟河图。 他打算用古老的法子,来试一试这玩意儿是否真如传说中的那般神奇。 只不过现在在这饭店里头,不太好施展手脚,别一会儿被人当成神经病了。 “整两瓶啤酒,不然吃饭噎得慌。” 诸葛正从冰箱里拿出两瓶啤酒来,给李安起开一瓶。 “老大,你是干啥的?” “无业游民。”李安一边喝着酒一边回答。 “厉害厉害。” 诸葛正点点头。 因为李安看上去和他年纪差不多大,所以在诸葛正眼里,李安是个富二代。 而且是个顶级富二代,所谓的顶级富二代,意思就是远不止普通富二代那么简单,人家里头可能往上好几代甚至十几代都是有钱人家。 在这种家庭当富二代,除非你真的特别有本事,否则就别老想着自己出去创业混出一番天地了,老老实实吃喝玩乐当个无业游民就是对家族最好的继承。 一顿饭吃完,两人不紧不慢的走出饭店。 “不用跟着我,车扔给你,我把这玩意儿还给你的时候会给你打电话,你开车过来取。” 李安将车钥匙扔给他。 他可没有要让这小伙子跟着他回家的想法。 但不给他点儿什么东西,这年轻人真就厚着脸皮跟着他了。 “成,没事儿,我不着急。” 诸葛正接过车钥匙笑眯眯的说道,啧,有钱真他娘的好,宾利随随便便就给他开了。 这对于人家来说根本就算不上什么值钱的东西。 他现在对刚刚自己没开价的举动非常庆幸,毕竟他先前真就想开价卖了。 而以他的眼界,估计也就要个几百万就完事儿,多了他也不敢叫。 现在回头看来,真他娘的正确啊! 他现在是一点儿不担心了,只要李安一直借着他的八卦盘,那自己就能一直跟着他。 比几百万来得划算多了! 李安坐上往回的公交车。 下了车之后,他又去买了点儿东西。 回到书房,坐在椅子上,他便开始捣鼓起来。 符黄纸,朱砂。 每一道符,都有它自己的用处,而李安现在画的这道符,在道家古籍中,名字叫做开灵符。 符头要天雷地火,符胆要请黄帝轩辕,符脚要勾先天八卦,和平常的符格式差不多,但内容更加复杂一些。 其实符箓这个东西,没啥用。 又或者说是现在没用了。 两千年前的时候,或许真的有用,但那个时候他还年轻,对这个东西接触不多,只是亲眼见过有道长用过,那个时候还是有点儿用的。 但后面这两千年,他就没见过有人用成功过,他自己也研究过很久,明白一些其中的原因。 而这一点,恰好又和如今的公元纪年法相通。 说明创造公元纪年法的这个人,也是个厉害的人物。 第78章 李安的身世。 将符纸画好之后,李安将这文甲龟壳放在符箓的先天八卦上面,开始掐诀念咒。 如果有人看到这个场景的话,就会发现这简直就像是一个电影里老道士在做法。 “神龟河图,龙马洛书。黄帝轩辕,授吾以主。九天神灵,黄土万骨。万物守灵,修神以固……” 整段咒文取自道家古籍三清上书,并不是李安自创的,配合着手诀,花了整整一炷香的功夫。 最后终于完事儿了,李安坐在椅子上盯着这龟壳看。 一分钟过去了。 两分钟,五分钟。 整整半个小时过去了。 一点儿驴动静没有。 “果然不行。” 李安摇摇头自言自语,看来普通的办法是真不行,这玩意儿一点动静没有。 当年诸葛孔明应该就是这样干的,所以他死了。 如果是理想状态下,这符箓应该会自燃起来才对的。 其实李安早就知道不行的。 只不过他还想着用普通的法子试试看而已。 “再来。” 接着他突然说了一句,又取出一道符黄纸来,这次不用朱砂了,他直接咬破食指,以自己的血来画符。 他的血具有一点点奇特的功效,这一点他早在两千年前就知道了。 又重新画了一道开灵符,李安再次掐诀念咒。 这一次,他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他每念一个字出来,每掐一个诀,就感觉自己的精神好像累了一分一样。 有什么东西,好像在吸他的生命力似的。 这种情况,这两千年来可从来没发生过! 一炷香过去了之后,他感觉自己好像半条命都快没了。 这符真的就自燃了起来! 上古传说原来是真的,至少这开灵符咒是真的。 李安紧紧的盯着这符纸一点一点的燃烧,当最后一点消失殆尽的时候,书房里竟然起了风! 整个书房里出现了一股风,这风慢慢的形成了一股以书桌为中心的漩涡,将书房的窗帘吹得呼呼作响,书架上的书也掉落下来几本,茶几上的茶杯直接被吹倒了。 紧接着他瞳孔猛的一缩。 这文甲龟上的先天八卦纹路,好像里头装了一个电灯一样,竟然在一点一点的发光! 还不等他心里狂喜,这文甲龟壳上的八卦纹路,原本亮起的金光又慢慢的黯淡了下去。 接着,书房里的风也停了。 一切又恢复了原样。 这就……完事儿了? 李安坐在椅子上,盯着这龟壳眉头紧皱。 应该不是完事儿了,是被迫停止了。 至于原因,和李安一开始的猜想是一样的。 和当年的诸葛孔明差不多,失败了。 不是这东西没用,刚刚他亲眼看见的,这龟甲上的纹路正要慢慢的活过来的时候,突然就停止了。 恐怕当年的诸葛孔明,应该也是这个情况,毕竟当年的诸葛孔明也是个老道士了。 他想借命,没借到,不是这方法行不通。 而是这天底下,没东西给他借了。 没有的东西,他去哪儿借? 所以他失败了,李安也失败了。 至于这东西到底是个什么,它看不见也摸不着,在远古道家,将之称作为灵,炼化入体则为炁。 而在最近两千年,人们把这东西的称呼结合起来,称之为灵气。 灵气在心,一来一逝,其细无内,其大无外。 这句话出自道家古籍,后人翻译为灵气的这种东西,在心中流淌来去,往细看好像没有,往大里看也没有,就是一种摸不到看不明的特质。 但这个东西,往前推两千年到现在,天地间是一点儿也没有了。 这也就是为什么李安觉得发明公元纪年法的人有些本事。 因为他早就知道了,而李安那会儿已经两百多岁了,但也是后来过了很久才推测出来的。 大秦那时候,还有很多术士,那都是些能人异士,到了后来就越来越少了,后面的术士,都是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家伙,实际上没啥本事。 在前推到两千年以前,那个时候李安还能看见鬼魂和一些小的古灵精怪,但后来这些东西都消失了。 这也就是李安以猜测,认为这天底下少了一个东西的原因。 少了灵炁之后,这世间也就跟着少了很多很多东西。 一些所谓的长生问道的法子,也就慢慢的没个啥驴用了,再想长生问道,那就成了不可能的事情。 按照李安自己的猜测,灵炁这个东西,它并不是突然就消失了的,而是慢慢的一点儿一点儿没有了的。 至于为什么,李安也不知道,按照他的推测,这世间的灵炁,其实是无根之水,用一点儿少一点儿的。 在大秦的时候,就已经所剩无几了,再往后过了两百年,就一点儿也不剩了。 李安将这龟壳扔进书桌的抽屉里,东西是真东西,但没什么鸟用了。 不过并不急着还给诸葛正,既然是真东西,那他还有很多没有研究的。 他的收藏里其实有不少上古物件儿的,但都没有一件有这么奇特的功效反应,他决定把这龟壳再研究研究。 说不定对此有所启发,自己手里头的一些上古物件儿,说不定也能有新的发现。 其实李安对这个东西并不如何上心的,因为他觉得所谓的灵炁这东西就是个寻常的东西。 就和现在的石油和其他有限资源一样,用一点儿少一点儿,直到有一天变得真正没有了。 那就是没有了,这是自然规律。 而他之所以能跳出这个自然规律,就是因为他身体里,不知道为什么还有一些灵炁。 至于原因,和嬴政有关系。 这事儿得从两千多年前说起了,他二十岁弱冠礼之前,其实也是一个普通人。 之所以能接触到嬴政,是因为他家里出了个了不得的大人物。 他的舅舅,也就是后世人们褒贬不一的嬴政的宰相,李斯。 是的,李斯是他亲舅舅。 他小时候在农村长大,后来父母死了之后,他被舅舅派人接到京中居住,这才变成了当时的上层人士。 那时候他和扶苏一起念书,一起出京打仗守边疆。 而那颗长生丹,就是嬴政给他的奖励。 实际上获得这种奖励的人并不只有他一个,当时很多人都被嬴政赏赐过长生丹。 可偏偏就是真的那一颗,到了李安的手里。 嬴政要是知道这件事的话,估计得气得从棺材里头爬出来找他算账。 第79章 龙马洛书。 既然神龟河图是真的,那这世间必然也就还有龙马洛书。 这两个东西是相辅相成的一对。 在远古传说中,神龟河图和龙马洛书是一起出现的,伏羲之所以能够创造出先天八卦,是吸取了神龟背上的图案,还有龙马身上的文字。 后世江湖中,对于河图洛书的传说一点儿不少的,传说只要得到了这两样东西的其中一样,并且将之钻研透彻,就能够得道成仙。 神龟河图被诸葛孔明取名为八卦盘,而龙马洛书自然在后世也有其他的名字。 它被人叫做无字天书。 相传淮南王刘安找到了无字天书,并且苦心钻研,终于有朝一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当然这只是传说,因为刘安最后是自杀的。 这玩意儿即便以前能得道成仙,到了刘安那会儿也肯定是行不通的。 但无字天书刘安确实在找,好像还真找到过。 而且无字天书这个东西,几度现世过,至于是不是真的,那就不知道了。 刘安,刘邦的孙子辈,西汉淮南王,和三国演义里头那个刘安不是同一个人。 但他和刘备也算是同宗,毕竟刘家真的很大。 诸葛孔明一辈子都在寻找无字天书。 那会儿李安虽然隐居山间,但也听过一些事情。 自然也知道诸葛孔明想要干什么,他都有神龟河图了,寻找龙马洛书,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最后他到底找到没有,李安也不晓得,当然了,即便找到了也没什么卵用。 但现在李安对这个东西有点儿感兴趣了。 因为他发现,神龟河图是真有用,传说是真的,之所以失败,完全是因为天地里头的灵炁没了。 但并不能否定这是个宝贝。 说不定之后用的着的,他可以都拿到手。 所以如果要想找到龙马洛书的话,其实还得从诸葛孔明那里开始找。 在刘备还没有登门找上诸葛孔明之前,这人就已经是个极其厉害的道士了,这一点李安是知道的。 因为当时他住的不远,经常能够听到一些老百姓们聊天说起这个活神仙。 当初刘备三顾茅庐的时候,诸葛孔明一开始没同意,最后之所以同意出山,是因为刘备得知他在找无字天书,所以承诺帮他的忙一起寻找。 因为三百多年前刘家有个叫刘安的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所以这东西还在刘家人手中的可能性大一些。 所以诸葛孔明答应了刘备的请求出山。 这是一个交易,至于所谓的隆中对,那都是后世美谈,只要你发达了,年轻时候的落魄都可以随便修改。 一穷二白饭都吃不上的,可以改成生活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人长的丑娶不上老婆的,可以改成胸有大志心无旁骛。 反正总有说法,更离谱的还可以打婴儿的时候就开始改,什么出生时候天空上有金龙盘旋,山里的鸟儿狐狸都说人话讲这人以后要称王称霸,年轻力壮的时候一剑就能砍死一条几十丈的蛇。 反正都能改,只要你厉害起来了,那说什么别人都信,不信也不敢当面说。 于是乎诸葛孔明就出山辅佐刘备了。 而刘备也正如当初所承诺的那样,派出大量的人去寻找关于无字天书的消息。 但实际上刘备没有用心找,或者说故意拖延时间,毕竟找到了诸葛孔明就离开了,当然不能用心去找了。 原因很简单,诸葛孔明是真有本事,是个人才,李安那个时候听说了不少事情,虽然都有夸大的成分,但即便打些折扣,也能看出这个人极其有本事。 所以刘备的这点儿小聪明确实帮了刘家很多年。 在诸葛孔明的帮助下,当初几个三教九流变成了后来的蜀国,和另外两股势力分庭抗礼。 刘备死了之后,他儿子刘禅上位,诸葛孔明成了相父,那个时候的刘禅,还是个挂着鼻涕泡的小孩子。 所以蜀国权力全部都集中到了诸葛孔明的身上。 诸葛孔明便借着讨伐的名头,开始着重寻找起无字天书来。 但命运这个东西,其实是有点儿说法在里头的,造化弄人的事情,李安见过没有一百件也有八十桩。 诸葛孔明到死都没有见到过无字天书一眼,就在他病逝五丈原的前几天,才传来了无字天书的消息。 有时候命运就是喜欢这么捉弄人。 诸葛孔明手握神龟河图,就差一个龙马洛书就齐活儿了,结果偏偏在死的前几天才有了眉头。 要是他知道即便自己花了一辈子的时间都没有找到的东西,最后找到了也发现没个驴用的话,估计也会死不瞑目的。 至于这无字天书最后落到了谁的手里,那毫无疑问,要么是落到了刘禅的手中,要么就是落到了诸葛孔明的后人手中。 不过他们虽然知道这玩意儿是个宝贝,但拿来干啥怎么用,却是一点儿不晓得的。 诸葛孔明可不会把这等证道长生的方法告诉外人。 如果在诸葛家手里头的话,他可以让诸葛正回去找一找。 但要是落到了刘禅手中,那可就有点儿不好找了。 倒不是说刘禅不靠谱,实际上后人口中所谓的扶不起的阿斗,这个说法是错误的。 刘禅这孩子聪明得很,只不过志不在此,又或者说懂得审时度势,所以不愿意也不敢站出来罢了。 李安之所以觉得不好找,是因为刘家太庞大了,血脉传承众多,传下去就不知道在哪个刘家手里了。 不过要想找这东西的话,可以从诸葛正那里找,或者是从刘禅那边查起。 对于刘禅这个孩子,李安其实还挺欣赏的。 人们总觉得刘禅是个傻子,那是因为三国演义里头把他写成了傻子而已,而实际上的刘禅,三国里活得时间最长的安乐公,怎么可能会是个傻子呢? 实际上刘禅反而是刘备的几个儿子里头最聪明的一个。 真要说他后来变傻了,那也是他自己装出来的,这一点李安非常清楚。 装傻能装的别人一点儿都看不出来,那你必须得比聪明人更加聪明。 这是一种和聪明人的艺术一样艰难的工作。 这句话是前几天李安在看书的时候,一个叫莎士比亚的人说的,他觉得挺有意思。 第80章 阿斗刘禅。 众所周知刘备有四个儿子两个丫头。 大儿子刘封是收养的不是亲生的,后来刘备因为不想救关羽,所以让他背了锅,把他给赐死了。 刘禅,亲生的大儿子,在还没有上位之前就非常聪明,这是诸葛孔明说的,因为诸葛孔明从小教到大。 刘备也不是傻子,不可能让傻子当自己的接班人。 刘禅作为国君,能和春秋首霸齐恒公相比,齐恒公得管仲成霸业,刘禅得诸葛孔明得以和强魏相抗。 这话是李密说的,他认为刘禅这个人非常聪明,知道用什么人厉害。 刘永,刘备的二儿子,人也算得上聪明,只不过不是嫡系,是刘备和相好生的,他妈身份卑微,没有刘禅他妈甘夫人上得台面。 刘理,也不是嫡系,是刘备和另外一个相好生的,是个短命相,没活多久。 还有两个女儿,逃命的时候被曹操给抓走了。 刘备从一开始就把刘禅当成接班人培养的,审能如此,夫复何忧? 这是刘备对外介绍刘禅所说,他觉得他这儿子聪明得很,简直比他这个老子更厉害。 朝廷年方十八,天资仁敏,爱德下士。 这是诸葛孔明对外介绍刘禅说的,他觉得自己这学生是个机灵人。 至于刘禅是什么时候变傻的呢? 是他上位那天开始变傻的。 他爸一死,没人管得住诸葛孔明了。 他要是站出来想要揽权,那完犊子,身上的黄袍就穿不了几天功夫就得送出去。 诸葛孔明在等。 在等刘禅闹事呢,因为这蜀国,说到底明面上还是刘家的,就如同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一样,他想坐上皇位,就必须得师出有名。 但刘禅没给他这个机会,他让诸葛孔明接着手握大权,自己成天在后宫夜夜笙歌挑灯看剑。 那皇位还是他的,蜀国在名义上也还是他的。 刘禅也在等,等什么呢,当然是等诸葛孔明死了。 诸葛孔明一死,他立马就能站出来手握大权。 两边都在等,蜀国朝廷就这样维持了一个奇妙的平衡。 刘备死了后面那几年,蜀国仍然强大得很,还是国泰民安,这里头有诸葛孔明的功劳,自然也有刘禅的智慧。 这两边相比较,刘禅肯定占上风的,原因太简单了,他年轻啊,熬着呗。 后来诸葛孔明确实被他熬死了,他手握大权。 但造化弄人这件事情,不仅仅只是在诸葛孔明身上有体现,在刘禅身上也是如此。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这是常态。 刘禅上位之后,蜀国后面那七八年仍然很强,但强兵不强将,没有他爸在的时候他手下那么厉害。 而且那个时候蜀国虽然很强,但魏国更强。 曹操和刘备这对老冤家虽然死得早,但诸葛孔明和司马懿这对老冤家,司马懿就活得长一些。 刘禅最后发现打不过,拼个你死我活还是打不过。 所以他不打了,他接着当傻子,直接投降。 刘禅之所以背骂名而不为之辩解,实乃全国为之上策。 这是王隐在《蜀记》里说的。 你怎么样都打不过,与其拼个你死我活,不如投降,以自己一个人背骂名,来保证蜀国老百姓的安全。 那个时候,亡国之君不仅仅是一家人姓命,包括蜀国百姓所有人的命,都在人家手里头。 而战胜国对亡国之君的待遇,就是对那个国家老百姓的待遇。 刘禅用自己的投降,来保护了蜀国老百姓的安全,这是毋庸置疑的。 因为刘禅算过了,即便全民皆兵,也照样不是强魏的对手。 所以阿斗并不是扶不起,是他自己个儿不想起而已。 至于刘禅的几个儿子,在永嘉之乱的时候都被杀了个干净,只剩下一个三儿子刘棕逃了出来。 但刘棕并不是刘禅最疼爱的儿子,所以即便他手里头有龙马洛书这个宝贝,也不会留给刘棕的,这一点李安可以确认。 所以无字天书大可能还在刘禅的手里头,这一点是李安自己猜测的。 因为无字天书在三国时期之后就没有了消息,到现在一千多年,也再没听过无字天书的下落。 但刘禅的坟并不是他自己的后代埋葬的,而是司马炎埋的,陪葬品是一双草鞋一只酒樽还有一件女人的衣服。 这是用来羞辱刘禅的,说他爸三教九流卖草鞋起家,上不得台面,又说他整天饮酒作乐乐不思蜀。 所以刘禅的墓里头,肯定是没有无字天书的。 刘禅投降了之后,被司马昭父子两人带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农村羁押了起来,说是羁押,其实没有太限制活动,只是不让他出去这个地方而已。 而那个地方叫做阿斗寨。 无字天书最有可能的,是在这个阿斗寨里头。 想到这里,李安立刻掏出手机来查看地图,拿那个地方扩大来查找。 没想到那个阿斗寨竟然还在,而且还改成了一个旅游区。 这就有点儿麻烦了。 想到这里,他直接出门打了个车,去了西山别墅。 李守安开的门。 “哥,听太爷爷说,你搬到清新姐姐家对面去住了?” 李守安一边走着一边问道。 “是啊,我还见了她好多面,哦哦对了,还一起吃了好多次饭呢。” 李安笑呵呵的点头说道。 “切,我才不信呢,清新姐姐那么忙,我和她发消息都很晚回。” 李守安瘪瘪嘴说道,他才不相信呢,因为他知道,清新姐姐没住在家里,住在影视基地旁边的酒店里。 “骗你干什么?不信你自己问啊。” 李安笑着说道,这小子喜欢林清新那黄毛丫头,他是知道的。 他单纯的就是想逗一逗这孩子罢了。 李守安脸色果然就有些不太好了。 “等我俩哪天结婚的时候,第一时间通知你。” 李安接着说道。 “关我什么事?!” 李守安快步朝着屋子里走去,都不愿意给李安带路了。 李安笑呵呵的摇摇头,抬脚进了别墅。 “今天过来干什么?” “房子已经在找了,铺子也正在装修,顶多半个月就能开张。” 李留金连忙解释道,家主这下午打了个电话,没几个小时就直接过来了,这是要来兴师问罪呀! “那都是小事儿,你给我查一查刘禅这个人,查一查那阿斗寨,我想找个好东西。” 李安摆摆手,刚刚逗了李守安之后,他现在心情非常不错。 第81章 那就全宰了。 “无字天书?” “没听过。” 李留金摇摇头,长安集团原本也是做古董起家,李留金在古董文物上面的认识放在当世也算是非常厉害了。 他以为这东西只存在于小说和传说里头,因为谁也不知道无字天书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是一本书?” “不是,是一张八卦形状的兽皮,上面有一些像字一样的纹路。” 李安摇摇头,随即让他拿纸和笔,自己开始在上面写写画画起来。 无字天书,老实说李安自己也没有见过,但他在古籍上看过关于龙马洛书的描写,上面还有图画的。 所以他原封不动的将它给画了下来,交给李留金。 “行,我给你找找。” 李留金点点头,长安博物馆的客户有很多都是收藏界的大佬,说不定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 “阿斗寨那边,应该怎么做?” 李留金接着问道。 这年头想要找一件文物,说着挺简单,但也不容易,因为时间太长了,人又太多。 “长期的。” 李安想了想说道。 他倒是不这么认为。 龙马洛书这东西,它不同于一般的古董语文,时间一长风吹日晒氧化的就坏了。 这种厉害的宝贝,一般人真弄不坏的,如果在地面上,那就一定在某个人手里头,只要花钱去找,总能有些消息。 如果在地下,那也坏不了。 在地下的话,那大概率就在阿斗寨子那一块儿地方,其他地方的概率很小。 但能不能找到,这玩意儿得看造化,有的人踏破铁鞋无觅处,有的人却得来全不费功夫。 所以李安只需要做自己能做的事情就行了,找到了是挺好,没找到也没事儿。 他又不靠这东西活着。 “行,弄好了通知你。” 李留金点点头,家主自己想找点儿事情做,那他当然尽心尽力,总比他整天一个人待在家里强。 “就这样,这事儿排前面,其他的事都不着急。另外我再开辆车走。” 李安点点头,站起身准备离开,他得去找那姓诸葛的小孩儿一趟。 “对了,修车厂那事儿。” 李安想了想又回过头来。 “没消息,不过我已经派人开始准备动手了。” 李留金点点头。 “行,这事儿你能弄好是最好,不然到时候我来弄,就给你带来麻烦。” 李安点点头,径直往外面走去。 这事儿到底是谁干的,他其实并不担心。 因为这个不重要。 李留金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看着纸上的画思考着应该怎么着手办理这件事情。 至于那修车厂的事情,他早就已经派人去做了。 他们这位家主,向来属于是宁杀错不放过的主,而以他为主的李家,从来就没有隔代的仇。 有谁惹上了家主,作为家臣,他们要去查,查不到是谁干的,那没事儿。 太简单了,把那些个和李家有仇的全宰了就行。 一个都别留,孩子都宰,那样自然也就没有隔代的仇了。 行事确实有些简单粗暴,但行之有效,对于他们这位家主来说,那都无所谓。 李家办不到的事情,他自己动手。 这也就是家主刚刚说的,他自己能解决是最好,不然轮到家主出手,那就大条了。 这年头可不像以前,经常杀人的朋友们应该都知道,杀人容易灭迹难。 其实要说李家和家主之间的关系,对于李留金来说,他们作为家臣的,可能看上去家大业大,家主得依靠着家族才行。 但实际上并非如此,钱财和势力,对于他们这位家主来说,其实无所谓。 有没有李家都行,有没有钱和势力对于家主来说都无所谓,只要他想,他随时都能再弄个李家出来。 但他们离开了家主,李家也就没了意义。 家主给他提个醒,那是念他这个家臣的情,不然他自己上门去把别人宰了,家族给他擦不擦屁股的,他一点儿都不关心。 所以这事儿还得尽快。 还好都是一些国外的财团势力,花钱找人买命,对于如今的李家来说,并不难的。 李安又开走了车库里的一辆迈巴赫,如今他的车技已经非常不错了,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实际上他还挺喜欢开车的,毕竟这玩意儿是真快啊! 跑得比他快多了。 他开着车子还是往潘家园儿走。 到了地方之后,天已经慢慢的有些黑下来了。 潘家园每天有固定的开门和关门时间,下半年天冷了之后,关门得也就早一些,这会儿客人已经没有开始来的时候那么多了。 一些摊主们都收拾东西准备收摊。 李安往后走,远远的就看见诸葛正拿着宾利的车钥匙发呆。 “走,喝酒去。”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老大,这么快又来了?” 诸葛正笑嘻嘻的说道。 “你收摊儿,我走了。” 他招呼着朋友收摊儿,自己屁颠儿屁颠儿跟上李安。 “找个安静点儿的地方吃饭,我找你办点事情。” 李安一边往外走一边说道。 “行。” 诸葛正掏出钥匙准备开车。 “你走前面,我跟上就行。” 乖乖,这前脚给了他辆宾利,后脚就开了辆迈巴赫出来,他这老大果然是财大气粗啊! 两辆车一前一后往外走,很快便来到了一个饭馆儿。 “老板,整个包厢。” 诸葛正熟练的点菜。 “老规矩,要辣。” “对了老大,你能吃辣不?” “随你便。” 包厢就他们两人。 “你家在哪儿?”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巴蜀那边,我一个人来京城闯荡的。” 诸葛正回答道。 他老家在巴蜀蓉城。 “到底啥事儿啊老大?” 诸葛正疑惑的问道。 “我找一个东西,名字叫做无字天书,你回去查一查看有没有,如果没有的话,你再去一个地方,到时候我再和你说。” “这是卡,密码六个0,里头有两百万,够你办这事儿了。” “东西长这样。” 李安不急不缓的说道,从兜里拿出一张卡和纸,这些都是他刚刚找小李子拿的。 “够了够了。” 诸葛正连忙点头,两百万啊,办件事儿而已,怎么着都够了。 这事儿李安想的就是分两头找,一边是诸葛家,另外一边就是刘禅那边。 “我明天就回去,不,今晚我就回。” 诸葛正连忙说道,两百万,他干地摊儿得几十年才赚得到的。 第82章 庆功宴。 “老板,仙灵脾有没有?” “淫羊藿是吧,有,要多少?” “这个就是淫羊藿吗?我不知道,我有个朋友让我帮忙买的,有多少?” 中年男人笑呵呵的说道。 “有几十斤。” 李安看了他一眼,好一个无中生友。 “那要半斤吧。” 男人面色平静。 时间过得不快也不慢,李安的铺子开门营业了。 是个中药铺子,不负责看病,只负责给别人抓药。 如今喝中药的少了,大多数人生病了都去医院拿药。 这铺子开了有一个星期了,来中药铺子抓药的,基本上抓壮阳药的多,他这铺子里什么鞭之类的销量是最好的。 心里头一边感叹着现在的年轻人身体是真不行,一边给这人装淫羊藿,半斤足足有一大袋子的。 “行,谢谢老板。” “我真是给朋友抓的。” “嗨,我晓得。” 李安点点头,一副我懂我懂的表情。 “老大,我来了。” 客人前脚刚走,诸葛正提着个袋子进来了。 “怎么样?” 李安一边收拾东西一边问话,这小子回去大半个月了,中途打了几个电话。 无字天书没在诸葛家里头,诸葛正回去找了半个月,没消息,倒是翻出来了几本老祖宗的诸葛孔明的手札的后代手抄本。 所谓的手札,其实就是现在的日记。 正经人谁写日记?反正李安是没写过这玩意儿,他脑子够好,千八百年前的事情他都记得清楚。 对于他来说都是折磨,要是能忘个干净,那是最最好的,写手札,那纯纯折磨自己个儿。 “缺得厉害,还有些都被虫咬了,就剩下这些了。” 诸葛正接了一杯水喝着说道,这些个东西都是家传宝贝。 他偷摸拿出来的,还要放回去的,老大只是说给他看看,会还给他。 所以他就拿出来了。 “你那个摊子?” “让人看着呢,没事儿。” 诸葛正笑着说道,实际上他们家不穷,家里也做点儿小生意。 他之所以一个人来京城,主要是觉得家里头无聊,出来玩儿玩儿的。 当然也想着自己闯出一番天地来。 “行,那你去个地方,去那边玩个一年半载的,帮我打听打听消息。” 李安点点头,这事儿让诸葛正去做还挺合适,这家伙是个滑头,和谁都能唠一唠的。 “行。” “钱不够了和我说就行。” “够了够了。” 诸葛正连忙说道。 接着诸葛正就走了。 李安自己无所事事的翻看着这手札。 其实上面没什么东西,大多数是关于一些阵法的理论知识,对于生活上的事情没怎么提。 这诸葛孔明确实是个人才,这些阵法大多基于后天八卦,最主要的是和先天八卦的结合,因地制宜的布置一些阵法。 在排兵布阵上体现出来,他在蜀国的时候,在打仗方面确实能够压司马懿一头。 司马懿对于权谋更加擅长一些。 两人都各自有出色的地方。 但耐不住司马懿活得更久一点。 上面关于无字天书的内容仅仅只有只言片语。 但确实提到了一些关键性的信息。 例如蜀军确实在八公山一带找到了一些关于无字天书的消息。 诸葛孔明随即便派人着重在那一带寻找,从时间上来看,这个消息距离他病逝五丈原没多长。 那时候的蜀军很多都有刘家在带,诸葛孔明其实对于刘家没有多少怨言,他也知道这事儿急不来的。 所以这东西,后来找到了,大可能也是在刘禅手中,这一点和他所猜测的结果差不多。 这铺子一天到晚没多少客人,毕竟中药这玩意儿不是日销品,人拿副药要用很久的。 所以李安一天到晚大多数时间其实在干自己的事情。 这铺子营业额多少从哪儿进货他一点儿不关心。 他只不过是给自己找个事情做而已。 他百无聊赖的翻看着这古老的手札,很多页面已经破了,这些其实都是后世的手抄本,真正的原本应该还在诸葛家保留收藏着。 但因为手抄本年代也比较久远了,所以破了一些。 没过一会儿,李安的电话就响了起来,他拿起来一看,是王浩打过来的。 “喂,李安,明儿个有事儿没事儿?” “咋,要请我喝酒?” “我明天受邀去一个山庄参加庆功宴,你送我过去呗?那地方有点儿偏,晚上回来咱俩顺道就喝酒去。” 王浩笑呵呵的说道,他现在作为未见青绿剧组的常驻特约,也收到了剧组的邀请参加庆功宴。 忙碌了大半个月的时间,终于赶上了以前的进度,今晚拍摄结束,剧组就正式杀青了。 “行啊,没问题。” 李安点点头。 他都有大半个月没见过这小子了,偶尔打打电话,基本上都是在加班。 确实是在赶进度。 距离过年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剧组杀青了之后,初镜要交给后期剪辑和特效。 做完了之后成片送去审核,通过之后进行宣传排档,现在是剧组杀青的高峰期,两个月的时间已经很紧了。 李安挂了电话准备关门回家。 第二天下午,他开着车子往陈家村走。 “换车啦?” 王浩摸了摸这亮黑色的迈巴赫,真他娘的漂亮啊! “在哪儿?” 李安点点头,作为长安集团的太子爷,他去参加庆功宴谁也不敢拦着,正好他也闲着没事儿,去看看现在年轻人们是怎么吃喝玩乐的。 王浩给他看了目的地。 是挺远的,都快出京城了,是个挺大的山庄。 之所以在那儿举办庆功宴,主要是因为他们最近在那儿取外景,而山庄的老板盛情邀请的。 电影举办庆功宴,一般有两场,一次是电影杀青,一次是下映之后的票房总结。 参加庆功宴的基本上就是投资方和合作方还有导演组加演员。 都是晚宴,不会请记者之类的,主要是大家聚在一起吃吃喝喝,看看有没有下一次合作的机会。 一般的电影合作,基本上都是这么吃吃喝喝出来的。 导演拍完这部戏,手上没活儿了,就靠着庆功宴来找投资方筹备下一部作品。 王浩之所以能受邀参加,那是因为他现在挂着长安影视的牌子,属于长安影视的特约演员。 而长安影视是这部电影的发行商,他自然够格。 车子不紧不慢的行驶在高速上,下了高速之后便是乡道,山庄修建在一座山上的,面积很大。 第83章 无妆不成宴。 “这山庄看起来不错啊……” 这里是京城市区北边,下了高速之后,车子再穿过县道,又拐了个岔路口进入到乡道上,路边已经有了引路牌。 上面写着几个大字:京翰山庄酒店。 “听说是个私人的山庄,虽然挂着酒店的牌子,但几乎不对外营业。” 王浩好奇的透过车窗看着四周的景色,这里已经远离了市区,到处都能看到青山绿水。 还有农家乐。 十几分钟之后,他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门口,这是一座不大不小的山,山脚都用围栏围着,越过山门之后,还有一道大铁门。 王浩打开车窗出示了自己的邀请函,门卫看了一眼便放行了。 车子驶入大门之后,道路蜿蜒向上。 路边是连片的果园,种植着各种各样的果树,这个季节的冬枣已经成熟了,不远处能看到有人正在采摘。 翻过一个弯之后又是连片的红肖梨,今年的雨水比较充足,果子的长势喜人,这会儿树上都挂着青红相接。 一阵风吹来,空气中弥漫着甜香。 再往上到山腰处,路边便全是银杏和青檀了,这个季节的银杏树已经全部变成金黄色,路上铺着薄薄一层的金叶子。 车子往前开去,后面的树叶便随着尾流翩翩起舞。 视线开阔的地方,修建了几个观光亭,有几个人在里头拍照。 再往上翻个弯,就能看到山庄的真容了。 几栋造型古雅的别墅建立在山顶的正中间,周围除了几棵迎客松之外,便是人工种植的草地和花圃。 今天天气不错,阳光照射在山顶上,显得整个山庄熠熠生辉。 李安将车子开到停车场里,打开车门下了车。 “这地方好啊。” 李安满意的点点头,他以前也住过山庄,但不是这种风格的,那些个山庄看得乏了,这样式儿的他还是头回见。 老实说相当不错。 以前的山庄讲究可多,到处都是树郁郁葱葱的,不像这,视野开阔,是真挺好。 独栋别墅他觉得不太行了,得让小李子给他弄个这种山庄才好。 他每天种点儿花花草草的,再给自己整块儿地,种点儿瓜果蔬菜。 那日子不比整天写写画画来得强? 这会儿山庄外面的草地上,已经有不少客人三两成群的聊天谈笑了。 草地上放了个长桌,上面摆放着各种新鲜水果零食点心和酒,大家可以随便享用。 旁边还有一个露天的游泳池和网球场。 远处还有人在打高尔夫。 一些姑娘们坐在草地上晒太阳,拍照聊天。 “知道我为什么找你来吧?” 王浩对着车窗整理了自己身上这身行头。 他发誓这是他至今为止买过最贵的行头了,这一整套花了他三千多块。 但他其实也知道,三千多块在这里这些人眼中,不过一件衣服的钱,可能都只值半件。 “知道,你土狗嘛,跟这些宠物狗不合群。” 李安伸了个懒腰晒太阳。 他当然能够理解了,因为王浩和这些人都不是一个阶层的人,他来这儿不会觉得脸上有光,只会觉得浑身不自在。 “靠,能不能不要这么直白啊……” 王浩骂了一句,不过说实话,有李安在旁边,他真感觉自己轻松了不少。 至少他这条宠物狗和自己这条土狗就挺合得来。 “不错,这果子比我以前吃的要甜。” 李安走到桌子旁边,顺手拿起一个梨啃了一口,呲溜冒水。 没看见有纸,他随手抬起袖子擦。 这梨甜得齁人,如今的水果种植先进了很多,以前那会儿的果子可没这么大个,也没这么甜。 “欣欣她们怎么还没到啊。” 王浩看了看周围,又看了看手机。 早知道戴个墨镜了,今天天气挺不错,他看见不少人都戴着墨镜呢。 这些人戴墨镜是装酷,他戴墨镜主要是想藏住自己那有点儿惊慌的眼神。 “人就是来走个过场的,哪像我们这些土狗一样,是来赶集涨见识的?” 李安瞥了他一眼不紧不慢的说道。 “肉都没一块,光吃这些甜不拉几的玩意儿不腻么。” 李安看着这一长桌的东西吐槽了一句,随即迈着步子往草地上走。 一屁股坐下来躺着晒太阳。 他已经开始幻想着自己要是住上山庄的话,每天应该怎么生活了。 这个点就应该躺在草地上晒太阳。 山脚下陆陆续续有车上来,他们这来得算比较早的了。 “今天来的人还真不少。” 王浩看着越来越多的客人说道,他以为也就二三十个而已,没想到有这么多人,放眼望过去都不止这些了。 更别说还有很多人没到的。 他倒是看到了导演,但不好意思上去打招呼,人家正在和他不认识的人谈笑风生,想必也是某个不知名大佬。 “那不是沈青么?他怎么也在这儿?” 很快王浩就看到了一个让他讨厌的人,沈青为什么会在这里? 他不是已经被剧组给pass掉了么? “你管他干什么?” 李安闭着眼睛回答,他对这个人没什么兴趣,在他眼里这都已经是具尸体了。 “这些女的都是哪儿来的?怎么这么多啊?” 王浩看着不停有车上来停在停车场里,车上下来的,基本上都是女的,各个穿着打扮都令人惊艳,各个都是美女。 这不是投资方和剧组的庆功宴么? 敢情这投资方是开夜总会的? 不应该啊…… “无女不成宴,你懂个毛。” 李安闭着眼睛惬意的说道,无女不成宴,自古便是,有钱人举办的宴会,从来都是美人居多。 这个说法比较俗套,按照他们读书人说的,应该是无妆不成宴。 以前有钱人家的晚宴,都会邀请当地比较出名艺妓参加,这是有钱人家模仿朝廷的夜宴而演变而来的。 放在现在,也就是请名媛过来捧场呗。 不然都是些大老爷们儿勾肩搭背喝酒的,放眼望去全是长胡子高帽子的。 那这酒喝起来还有个驴意思? “帅哥,给个微信呗?” 正在李安闭着眼睛晒太阳之际,一个人过来挡住了他的阳光。 李安只好睁开眼睛。 两个身穿礼服的女孩子正笑盈盈的看着他。 名媛们来参加宴会,那眼睛都精得很,时时刻刻都在物色值得关注的人,毕竟这就是个名利场。 能参加这个宴会的男的,那大多数都是有钱人。 她们很快就盯上了这边晒太阳的李安。 “不给,我就一个,给了你我用什么?” “别挡着我晒太阳。” 李安瞥了这两人一眼又闭上了眼睛。 第84章 人间百态。 下午五点钟的时候,林清新带着欣欣进入了山庄,朱红色的抹胸晚礼服,从停车场出来之后,便吸引住了场中大多数人的目光。 水晶高跟鞋踩在石板上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天气有些凉了,她搭着一件青色的小香肩,脖子上的水晶吊坠折射出七彩的光芒。 红色真的很显白,她看上去好像在发光,一出场便艳压群芳。 今天的造型师挺给力,任何地方都挑不出毛病来。 她礼貌的和周围认识的人打招呼,脸上的笑容总是让人感觉如沐春风。 不愧是长安公主京城花旦。 她的前途就是牛市中的领头羊,没有人不相信她还会接着往上涨,所有人都在往死里加仓。 李安觉得今天真没来错地方,有钱人家的晚宴就是这么让人赏心悦目,他觉得应该建议一下小李子应该多多举办像这样的宴会,他保证每场都在。 这无关情爱,美人谁不愿意天天看呢,越多越好,反正看又不花钱。 “今天这身西装有点不适合你。” 欣欣收到了王浩的短信,朝着他们这边走了过来,见到王浩的第一眼,她看了看这身西装做出评价。 其实她说得没错,三千块的西装,在这样的场合不如不穿,连她作为林清新的助理,身上这件白色连衣裙都是定制的。 王浩尴尬的挠了挠头,他不知道应该怎么辩解。 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花一半的工资置办一身行头,已经是下了血本了。 “李总好。” 欣欣礼貌的和李安打招呼,她知道李安也要来,王浩早就和他说过了。 她觉得其实穿休闲装也不错的,李安穿的就是休闲装,但他看上去就是来度假的,双手揣着兜,连啃冬枣的神态都像个花花公子。 “不太好,再不开饭一会儿撸串儿都没位置了。” 李安摆摆手。 “你先在这里玩一会儿吧,我要去照顾清新姐。” 欣欣转头对着王浩说道。 她其实不必一直跟着清新,但和王浩一直待在一起让她有些不自在。 虽然她只是林清新的助理,但她和林清新其实是一个大学出来的同学,两人在大学时候就认识的。 虽然比不上林清新那样的出色,但她家家境并不差的,在这里认识不少朋友。 一会儿她们要是问起来,自己不太好解释。 接着她便转身朝着林清新那边走去。 “不用觉得沮丧,人姑娘已经够顾及你面子了,还特意解释一下呢。” “男人的自尊心在没钱的时候最不值一提,等你慢慢走上去了,自然有大儒为你辩经。” 李安笑着说道,这世上不缺卖草鞋起家的人,当年他第一次从农村进入到咸阳宫的时候,那走起路来两脚都在发抖。 那秦武阳十二岁就杀人,集市上的小霸王,谁都不敢多看他两眼,跟着荆轲去了咸阳,不也在大殿外面吓得不敢动么。 李安觉得这是人之常情,没什么好丢脸的。 别看这些姑娘打扮的花枝招展在人群中穿梭笑谈,她们到了另外一个层次,同样也拘谨得不敢动。 “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也行的。” 王浩点点头,他其实早有心理准备,来参加这个宴会,对于他来说是个磨练心智的机会。 因为你没有看过上面的光景,光凭想象你是不知道该怎么往那儿走的。 晚宴开始还有一段时间,这段时间是大家开始攀交情递名片的时候,李安对这个没兴趣,他交朋友从来不刻意,随缘。 “哟,有人游泳,走,看姑娘去。” 李安看见有几个姑娘穿着泳装游泳,他觉得这样的场面不能错过,得凑近了看。 于是乎两人就搬了把椅子坐在泳池边看了起来。 王浩可不敢看,要是欣欣不在的话,他或许敢偷偷瞟两眼,现在嘛,他只敢坐着装玩手机。 这些姑娘们身材真好,以前不花钱哪能看到这样的光景? 你该不会觉得以前的读书人都是淡泊名利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主吧? 那是没钱的读书人。 有钱的读书人那是我全都要。 “你还好这口呢?” 身后传来一个林清新的声音。 “看了养眼,不看浪费,那为什么不看?” 李安瞥了她一眼。 “既然都要看,那凑近点儿看不更好?” 偷偷看是下流,光明正大的看是风流。 林清新知道自己是怎么样也说不过这家伙的,所以她不打算接话,拿了把椅子坐在旁边。 她没想到李安竟然会来这样的场合,她向来不太喜欢这样的宴会,有这时间不如在家打两把游戏。 看到李安在这里她觉得挺不错的,至少能多个人聊聊天嘛。 虽然这家伙三句话就能给她噎死,但总比一直提着笑脸和这些人打交道强。 剧组是杀青了没错,但她接下来的两个月仍然很忙,有几个代言要拍,还要去国外拍广告。 现在是难得的休闲时间,她不愿意把这些时间花在交际上。 “清新,你怎么跑这儿来了。” “这位是?” 很快又一个人过来了。 是个年轻人,李安在手机上见过,是王浩给他看的,这部戏的新主演,名字叫什么来着? 当时没注意听,好像叫什么大力丸。 “这是我朋友。” 林清新站起来介绍道。 她没打算给赵力扬介绍李安的身份,因为两人不是一个层次的人,她知道李安对这些人不感兴趣。 以后也不可能有交集。 “原来是清新的朋友,你好,赵力扬,怎么称呼?” 赵力扬笑着说道,主动伸出手来。 “你好,我是她的朋友。” 李安看了他一眼,没打算搭理他,但伸手不打笑脸人,这是规矩。 “呵呵,你们聊,我去那边和朋友打打招呼。” 赵力扬收回手去,笑着说道,随即转身走了。 “一会儿饭桌上不知道有没有肘子,要是有就好了。” 李安转过头来接着和王浩聊天。 “李安,你晚上送我回去呗?” 林清新重新坐下来,转头对着李安说道。 她见怪不怪了,这家伙一点儿不在意人情世故的,礼貌就没有在他字典里生成过。 其实赵力扬是个很不错的男演员,她回头找他解释一下就行了。 “我为什么要送你?” “行吧,到时候我送你回去。” 李安转头看向她,发现这丫头在对自己挤眉弄眼,她看了看旁边的王浩,又转头示意李安看那边正在和朋友聊天的欣欣。 李安改了主意。 第85章 地没了,命也要交代。 “什么鸟屎宴会,米饭都没有。” “凳子都不给一个。” 李安吐槽了一句,晚宴终于开始了,但和李安想象中的一点儿都不一样。 他以为的宴会,是大家坐着喝酒赏曲儿,结果整个就是一自助餐。 东西少得可怜,还大多都是些零嘴儿,大厅里放着半死不活的音乐,人们就端着酒杯到处逛。 吃的就放在几个长桌上,上面摆的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像样的菜没见到一盘。 “酒会都是这个样子的,我也不太喜欢。” 林清新笑着说道。 “欧美的晚宴风格基本上都是这个样子的,你不是在英国长大的么?” 林清新疑惑的问道,她手握一只高脚杯,但一口都没喝,吃了点水果。 这种晚宴她参加过很多次,光是站就要站就要站个把钟头,对于穿着高跟鞋的她来说有点儿遭罪。 所以每次晚宴基本上她都是最先走的那一批。 但现在晚宴刚刚开始,现在就走有点儿不礼貌,一会儿还有她的致辞环节。 “我正儿八经华夏土狗,上不了这种台面。” 李安摇摇头,他不喝酒,因为他一会儿要开车。 其实他乐意去遵守规则的,绝大多数时候,他都想当个普通老百姓。 当你见的东西多了之后你才会发现,有时候柴米油盐酱醋茶,反而是最普通的烦恼。 林清新笑着摇摇头,虽然李安这家伙针对她的时候三句话就能噎死她,但不可否认的是,她确实很羡慕李安的精神状态。 那种不拿自己当人也没拿别人当人看的精神世界,实在是,怎么说呢,太随性了。 她也想,但她做不到。 “清新,原来你在这里啊。” “今晚的朋友有点多,招呼打不过来,这才闲下来,祝新戏大卖啊。” 沈青拿着一只酒杯朝着这边走了过来。 笑着和林清新打招呼。 他身穿一身白色的休闲西装,看上去挺吸引眼球的。 “谢谢,借你吉言。” 林清新点点头说道,沈青出现在这里她一点儿不意外,因为这部戏的导演是沈青那边的公司的,而沈青可是青桔娱乐的当红小生。 虽然这部戏他退出了,但长安影视实际上并没有对他怎么样。 毕竟青桔娱乐在如今的娱乐圈可是厉害的公司,长安影视成立没多少年,旗下艺人就她一个。 娱乐圈是个错综复杂的地方。 “李安,我们见过的。” “上一次是我有些唐突了,希望你多多包涵。” “这位朋友是叫王浩吧?上次也多有得罪,不好意思。” 沈青笑着对旁边的李安和王浩说道,王浩显得有些不自在。 他是很讨厌沈青,但不得不承认人家确实很有背景,而且也很大牌。 这向他一个特约演员道歉,有点儿让他受宠若惊了。 要是他一直摆着个臭脸那还好些,可人家这笑脸相迎的,他有点儿不太会了。 所以他没有搭话,看了看李安,看他什么反应再说,毕竟他现在是跟着李安混的。 “沈公子,你家应该挺有钱的吧?” 李安点点头说道,反问了他一句。 “说笑了,哪比得上长安集团,我家那就是小企业,混个温饱。” 沈青摇摇头笑着说道。 他可不怕李安。 长安集团虽然在国内确实是个庞然大物。 但要说娱乐圈,长安影视还只是新秀。 “不不不,你肯定很有钱,也肯定见过很多钱。” “你觉得,五百万现金,能装多大的箱子?” 李安笑呵呵的说道。 他知道自己的名字,那可能是调查过他,正常。 可他知道王浩的名字,说明也调查过。 但过了这么久了,不应该还记得这么清楚。 毕竟王浩就是个小虾子,以沈青这身份,调查了背景之后,不应该再上心了。 “不知道,我可没见过这么多现金。” 沈青愣了一下,随即笑着说道。 “我有个故事想讲给你听,这事儿是一千多年前西晋八王之乱后面的事儿。” 李安摆摆手不紧不慢的说道。 “那会儿华夏乱得很,路边到处都是尸体,活人反而没剩下多少,集市上到处都是端着个破碗要饭的。” “你晓得为什么不?” “因为北边的胡人打过来了,一个个骑着高头大马,那身子骨,个个黑黝黝的,壮得很,听说打小吃人长大的。” “那个时候华夏能打仗的兵,不到五十万,还都分在各个势力手里头,根本不是对手。” “你知道后来那些个胡人,是怎么死干净的么?” “因为有个年轻人,单枪匹马跑到了鲜卑王的阵营里头,扬言说自己长生不老,吃了他的肉就能活千千万万年,愿意对他俯首称臣。” “那鲜卑王当然不信了,随即拉了一百个壮汉和他打,结果呢,那年轻人把一百个鲜卑壮汉全给杀了。” “鲜卑王舍不得这样的人才,所以就把他招入了自己的麾下。” “这一晃就过了二十年,二十年,年轻人带领着鲜卑阵营,几乎快把华夏给杀穿了。” “但奇怪的是,这年轻人二十年了,一点儿变化都没有,还是和以前一模一样,根本没老。” “这时候鲜卑王终于相信了这年轻人说的话,他真是长生不老。” “这个消息很快在五胡里头传开了,这时候,匈奴阵营眼红了,匈奴要比鲜卑厉害一些,匈奴王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鲜卑王吃了那年轻人长生不老?” “所以匈奴对着鲜卑开战了,要抢这个年轻人。” “羯族也要抢,羌族也要争。” “原本团结一致的五胡互相残杀,就为了争那个年轻人,最后元气大伤。” “鲜卑王投降了,愿意把年轻人交出来,大家一起吃,谁都有份!” “年轻人就被分了尸,五个首领聚在一起,大家载歌载舞的吃着年轻人的肉,连脚指甲都没放过。” “最后你猜怎么着?” “五胡首领当天晚上全部七窍流血死了。” “五年,短短五年的时间,华夏修生养息,最后返回去把五胡全给杀了个干净,剩下点儿老弱残兵落荒而逃。” “这事儿说明了什么道理?”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着,最后笑盈盈的看着他。 “舍生取义?还是要化干戈为玉帛?” 沈青不明所以,疑惑的问了一句。 “不,说明了这世界上有的人,不管你自己多厉害,但你千万别去招惹,不然你不仅地没了,命也要交代。” 李安摇摇头说道。 第86章 李安又双叒死了。 “有事说事。” 李安开着车子下山,这种晚宴参加得贼拉没意思,他觉得还是自己回家煮个面条吃比较香。 林清新上了车之后坐下来揉着脚踝,看着李安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她今晚参加完晚宴之后是要回家的,休息两天准备新的拍摄内容。 原本计划是参加完宴会后,让司机送她回去,欣欣也要跟她回去家里玩儿两天。 但王浩和欣欣闹矛盾了。 这还是他们交往到现在第一次闹矛盾,欣欣刚刚和她说,她觉得王浩今天有点丢脸,她不适合这种场合。 所以今晚欣欣都没怎么搭理王浩,王浩的脸色也有些不太好看,一整晚都不太自在。 李安自然也发现了这一点,所以他才答应了林清新今晚送她回去的请求,反正也顺路。 “你说他们会沟通得怎么样?明天会不会和好啊?” 林清新担心的说道,其实王浩是个不错的人,这些天在剧组她也看见了,唯一一点不好的,是他出身贫寒。 可这不是他自己能决定的事情不是么? “早黄早好,熬到最后修成正果也好,拖着到后面黄才不好。”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以前人们谈婚论嫁,首先讲究的是门当户对,其实不无道理。 现实就是如此的,科举考试三年一回,一个人一辈子能看见很多次揭榜。 但寒门出状元这种事,很多人一辈子都没见过一回。 那种跨越阶级历经磨难最后修成正果的一对之所以流芳百世,那是因为这百世都没出过几对。 他有的是法子让王浩那小子跨越阶级,但人的思想是没有那么容易改变的,他是你从小到大接触到的事物,对它的处理办法而慢慢养成的思维习惯。 欣欣觉得参加晚宴定制一套礼服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王浩会觉得花三千块去买套西装真的太贵了。 即便之后王浩有钱了,非常有钱了。 但他的思维模式短时间内也改不了,这需要几十年。 人这一辈子没多少几十年的。 要是因为这事儿就黄了,对于王浩来说反而是件好事,因为可以快速的积累经验。 人是多变的东西,要是王浩有一天飞黄腾达了,觉得陪伴多年的欣欣配不上他了,直接丢了找了个更好的白富美。 李安也一点儿不觉得奇怪。 因为这事儿他见过太多了,他以前无聊的时候,还喜欢操控一个人的一生。 他就喜欢看那穷了几十年的人,给他一笔钱让他突然发达了,后面再看他自己把自己原本拥有的全部丢了,最后又回到了穷困潦倒,日子甚至不如当初的样子。 他觉得这样真有意思。 这也是为什么他想让王浩自己一步一步往上走的原因,因为他把王浩当朋友看。 不想让他最后一枕槐安。 “你这人咋这样,人好歹是你朋友诶。” 林清新咂咂嘴,这家伙看上去好像很希望他俩黄了一样,而且越早黄越好? “你还年轻。”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搞得你七老八十了一样。” 林清新白了他一眼,她总觉得李安这家伙有点儿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 “对了,你今晚说的那个故事,是真的么?” 林清新饶有兴趣的问道,车子不紧不慢的驶出山庄大门,朝着外面马路上走。 她觉得那个故事真厉害,李安说得很平常,但你只要想象一下,就会觉得那个人真厉害。 那个年轻人毫无疑问是死了,都被分尸了,能不死么? 她佩服的是那年轻人以身入局,舍生取义的悲壮。 能忍辱负重二十年时间,这不是谁都能办得到的。 “野史。” 李安只是简单的回了一句。 当年他刚苏醒不久,面对中原那样的惨况,他知道普通的法子是行不通的。 虽然他是长生不老,但又不是全能,一个人即便再厉害,能做到的事情终归是有限的。 这种惨况,即便将当时华夏所有的力量都集中起来,也没办法打赢五胡。 所以他选择了另外一个法子。 长生不老这个消息,是他自己放出去的,后来他把那段时期所有关于他的记载全部都销毁了。 只有个别野史才能见到只言片语。 “好吧,终于可以回家好好睡一觉了。” 林清新慵懒的伸了个懒腰,曲线玲珑。 “不过你今晚和沈青说的那些话,我有点儿不太明白,什么五百万?” 林清新又接着问道,她注意到了,沈青今晚的表现很奇怪,她都不知道李安为什么突然要讲那个故事,也不知道为什么沈青突然失态。 特别是在李安说完那个故事之后,他脸色变得极其难看,甚至还有点发怒的意思。 李安没搭理他,这种事儿对于他来说无足轻重,也没有和别人分享心路历程的想法。 “要是我有那个年轻人的脑子,我也愿意做这样的壮举。” “就是有些担心,我要是死了,我妈一定会难过的,那年轻人的父母应该也会难过的吧?” 林清新见他不回答上一个问题,便自顾自的说着另外一个话题了。 和李安聊天就得这样,你最好别期待他能回答你什么东西,即便你真的很想知道那个问题的答案。 “不知道。” 他父母那时候都死了几百年了,他哪晓得他们怎么想的。 车子飞快的行驶在乡道上,前面是一个直角弯,李安轻微减速打方向盘。 车灯拐过去,一辆卡车突然出现在了视线拐角。 那卡车甚至都没有后尾灯,而且对方并不是在往前行驶的,而是在飞快后退! 李安一个猛踩刹车,轮胎摩擦地面发出刺耳的声音,他随即飞快的打方向盘,打算用车子侧身用作抵挡。 因为对方明显奔着他来的,即便停在原地也免不了被撞。 但很快,他突然想到一个事情,再次反打方向盘,将自己这驾驶位朝着这辆车撞过去。 如果不是因为这黄毛丫头说了句她妈董莲,李安今晚没想着救她。 车子停在路中间,对面的卡车仍然飞速往后倒退,随即对方也猛的一停,卡车上装着的钢筋借着这股力道朝着迈巴赫一股脑倾斜下来。 只听见一阵哗哗作响,下一秒,迈巴赫就被刺成了刺猬。 李安的身上,起码被刺进了二十根钢筋。 “给你妈打电话报平安吧。” 看着那大卡车飞快逃离,李安平静的说了一句,随即闭上眼睛命丧当场。 第87章 梦蝶。 蝴蝶。 成千上万的绿色蝴蝶,围绕着李安翩翩起舞。 周围是一片白茫茫的空间,一眼望不到尽头。 李安有些疑惑,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景。 还不等他有太多思考的时间,眼前的场景便产生了变化,每一只蝴蝶好像都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成千上万只蝴蝶在这白茫茫的空间里,竟然组成了一幅画面。 李安此时的感觉,就像是吃菌子中毒出现了幻觉一般。 密密麻麻的钢筋刺进车内,他看见其中一些刺进了自己的身体,鲜血溅射而出,一旁坐着的林清新捂着嘴巴一脸惊恐的表情。 这是刚刚发生的场景,但这一次他不再亲身经历,而是以旁观者的身份看着。 “这次又拿什么来换?” 下一秒,蝴蝶又变成了另外一幅画面。 这是他在小区亭子旁边和几个小孩儿打弹珠的场景,林清新提着袋子,将一只手伸到他面前。 这像是一场电影,但毫无逻辑,又如同一张一张的实况照片拼接起来。 画面一晃来到了他苏醒的第一天,睁开眼睛之后,他看到两个盗墓贼后生惊恐的往后退去的表情。 “这是李家族谱,能保留着就保留着,实在掉了也无妨,和你的命一样,能活着培养出下一代家臣是最好,没活到那时候也无妨。” 这是他最后对小李子说的话,那个时候小李子还是个十来岁的孩子,现在老得都快死了。 “你可愿入宫作御医之首?我保你这辈子荣华富贵。” 那个时候的慈禧还没老糊涂,光绪还没被囚禁起来。 “李大夫,洋人入清了,你也跟着我们一同下江南去吧,我们随行有很多人,可以照顾你。” “该死的大烟啊!还我儿子!” 一个个画面连成一片,依次出现在李安的面前,他如同再次回到过去,站在这里就这么看着,这次不再是他亲自经历了。 “花底人世间,梦中蝴蝶,怎得身似庄周?” 李安轻声呢喃自语,这是一场梦,他非常清楚,只不过这梦有些太真实了。 因为都是他亲身经历过的事。 “好诗,好字!子木真乃大才!王铎甘拜下风!” 这是他和几个文人流觞曲水。 “李总商真是豪爽,这么大的产业,说变卖就变卖了!” 这是他又一次快陷入沉睡时变卖产业的时候,因为他知道那买卖干不了几年就得黄。 “姥爷,这鲋鱼真可怜,能把它放了么?” 这是他湖心垂钓,一条鱼被穿瞎了眼睛,侍女见了可怜请求他放了。 这些是身旁有人的,大多是没人时候的场景。 他一个人深夜在山顶赏月的时候。 他一个人摇船看花灯的时候。 他一个人发了疯往悬崖下跳的时候。 一幅幅画面再次出现在眼前如同走马观花,这一次李安变成了别人,他就这么看着自己。 “回陛下,今日便是弱冠。” “既无父母,朕便代而为之,此乃方士所寻长生丹,朕作弱冠礼赏赐于你。” “草民诚惶诚恐,叩谢陛下!” 这是在大殿上,嬴政赏赐他长生丹的时候。 “李安,这孩子就叫李安吧!” 很快,他便跟着这一个个画面,回到了他最开始的时候,一个中年人从产婆手里,接过一个哇哇大哭的小孩儿。 门外站着一个年轻人,脸上也充斥着笑容,那个时候,他舅舅李斯还没进京,脸上也还没有胡子。 这些场景,都是他这一辈子的亲身经历,如今作为第三者视角看过来,却又有了不同的味道。 这就是他的一生。 他李安两千两百六十五岁,还没有过完,不知道何时才是尽头的一生。 这是这一次,他毫无情绪波动,画面里那些个激动的,悔恨的,愤怒的,失落的,丧心病狂的情绪释放。 都和他毫无关系。 有的只剩下释然,如同年迈的老人突然有一天收拾屋子,发现了自己年轻时候的收藏,几张黄碟,破烂的物件儿,和写给别人但没敢送出去的情书。 如今看到了,也只是笑了笑。 原来,自己这不同于普通人的一生,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也就不过如此。 相比起沧海桑田的变迁,他这看上去漫长又令外人感到惊叹的一生,不过也是沤珠槿艳罢了。 但这翩翩起舞的蝴蝶,仍旧没有停下,下一秒,他就看到了另外的场景。 “竟然还有?” 李安诧异的说道。 无数手握长戟的士兵从他身体里穿了过去,他见怪不怪了,在这里头,他看到的都是真的,但自己的身体是虚幻的。 别人看不见他,也摸不着。 放眼望去,他看到了两面军旗,红色的写着秦,绿色的写着赵。 远处两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将军正在厮杀。 这场战斗双方人数之多,放眼望去到处都是士兵占满了。 这等规模的战役,又是秦赵两方,那身穿银色盔甲的将军,无疑是战神白起,这是长平之战。 这是一场决定性的战役,它奠定了秦国作为霸主的地位。 再然后他又看到了另外的场景。 八方高台,周围矗立着石柱,中间摆放着巨大的青铜鼎。 台上跪着很多人,皆是身着华服发扣乌纱。 鼎里燃烧着烈火,无数的家畜尸体摆放在周边,远处的士兵们,高举着周字大旗。 这样的场景他在古籍里见过,这是周天子祭天。 只是不知道是哪位天子。 下一秒,他出现在波涛汹涌的河水上方,夹杂着泥沙的浪花从他身体里穿过,远处的岸上,一个头戴草帽的男人正皱着眉头,看着河流沉思。 李安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大禹治水。 这已经是夏朝了。 再往后,他又出现在了一片森林之中,到处都是虫鸣鸟叫,金色的阳光穿过密密麻麻的树叶被割成碎片,白色的雾气在碎片中起舞。 一个戴着草帽背着背篓的农夫赤着双脚从他面前走过,接着他疑惑的停下来,弯腰下去。 他的背篓里装着各种各样的药材,李安都能叫出名字来,包括他马上要伸手去摘的蘑菇。 那是白毒伞,带有剧毒,人吃下去会七窍流血而死。 但老人就这么摘下来放嘴里咀嚼着,脸上满意的笑容不难看出,味道不错。 很快他便皱起眉头来,将嘴里的残渣吐了出来,接着又把旁边的白毒伞摘了扔进背篓里。 一点儿没有中毒的迹象。 “神农尝百草么?” 李安呢喃了一句。 这老农好像听见他说话了一样,竟然疑惑的回头看了身后他这个位置一眼! 第88章 睚眦。 李安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他以为这老农看见他了。 但老农只是疑惑了一下,又转过头去。 下一秒,周围的景象再次出现了变化。 他看到了农田。 这应该是夏朝之前了吧?竟然就有规模化种植粮食了,这农田里种植的,是一种黑色细长的梗米。 这在以前是贵族的粮食,李安曾经在古籍里面看过,但那是西周的古籍。 没想到在夏朝之前就已经在规模种植了。 如果这些是真的画面,那说明夏朝之前应该还有一个朝代。 还没等他细细研究,就感觉到了一阵地动山摇。 远处的山头,竟然出现了一个长相奇怪的庞然大物! 那个头得有七八丈,从体型上来看像是个人形,但没有五官,全身都是泥,走起路来不停的往下掉,一脚能跨五六丈那么远。 这是妖怪没错,但李安没见过这么大个的妖怪,他在大秦的时候,只见过一些小的。 那会儿应该是灵炁稀薄,动物们长不到那么大个了。 可他没听过还有人形的妖怪。 此时这大妖正朝着李安这边走来,一脚下去,眼前的农田就被毁坏殆尽。 正当李安还在疑惑这究竟是个什么妖怪的时候,远处传来一阵刺耳的破风声,一个金黄色的影子飞快的从天边爆射过来。 这东西一下子就把面前这大妖的胸口处给射了个窟窿,最后钉在他不远处的石头上剧烈摇晃着。 原来这是一把剑。 这把剑通体金色,浑身金光流转,剑身覆盖着密密麻麻的纹路,看上去没有丝毫规则可言,但又显得奥秘无穷。 李安没见过这样的剑,它看上去炫酷至极,他只在刷短视频不小心点到垃圾广告游戏的时候,才能看见这种通体流光的剑。 可它毫无疑问是真的,因为就插在他不远处。 这人形大妖被一剑洞穿胸膛,随即便颤颤巍巍的走了两步,最后轰然倒塌。 令他感到诧异的是,这大妖竟然是泥沙和水混合而成的身体,连骨头都没有,倒下来之后就变成了一滩浑浊的泥水。 这是,河水跑上来了? 他刚刚看见了大禹治水,那河水就是这个样子的,里面有大量的泥沙。 李安想了想,朝着那把剑走了过去。 他伸出手来,想试一试能不能抓到,但结果没有什么意外,他的手从剑柄处直接穿过去了。 还没等他心里失落呢,一只手突然出现在眼前,吓得李安飞速往后退。 这人什么时候出现在这儿的? “嗯?” 那人朝着李安这边看了过来,发出了一声疑问,拔出插在石头里的剑,一剑朝着李安砍了过来。 金色的剑气如同实质一般飞快的朝着李安爆射过来,以李安的速度是完全躲不过的,他只能坐以待毙。 但剑气只是穿过了他的身体,然后劈在了身后的石头上,石头直接被切成了两块。 李安松了一口气。 刚刚那个老农就有点疑惑了,现在又来一个身穿兽皮的中年人。 这些人的感官竟然这么敏锐。 这是……修仙者? 李安心里疑惑,很显然在这个时候的世界,灵炁是非常充足的,既然河水都能成妖,那有修仙者并不奇怪。 等等…… 兽皮,一剑砍死河妖。 这是……黑帝颛顼?! 颛顼历年一直传到后世,到汉武帝的时候才废除的,他当然知道这个人。 传说这人有三个儿子,其中两个儿子就是着名的魑魅魍魉。 还有一个儿子,就是刚刚他看到的大禹治水的大禹他爹。 还没等他接着做思考,眼前的画面又变了。 “还来?” 都出黑帝了,那下一个出场的,该不会是盘古女娲了吧? 那会不会也太神话了一些?! 李安心里疑惑着,很快便来到了新的世界。 此时他站立在一块平地上,周围同样也有山川河流。 但不止有这些这么简单,天空中飞着各种各样体型巨大的鸟类,和他前段时间在书上看到的恐龙完全不一样。 地面上,到处都是长相奇怪的生物,有三条腿的,有一只眼睛的,还有全身都是脚的,无一例外体型都巨大。 “吼!” 一个震耳欲聋的声音从远处传来,他终于正儿八经的体验到了什么叫作鸟兽散了。 所有的妖怪都慌张逃命。 李安也被吓了一跳,因为这声音,听起来好像是龙吟?! 其实他没有见过真正的龙,也没听过龙吟是什么,但他只是听了这声音,便确信无疑。 这一定就是龙吟。 难不成是一条龙过来了? 作为万兽之尊,它确实有让这些大妖慌张逃命的本事。 但结果让他有些失落,因为从远处飞奔过来的,好像是一条狼一样的妖怪,只不过它的体型巨大,而且速度很快。 一下子就来到了李安的面前,从他头顶上跨了过去,他不得不转身看着这头巨大的狼的尾巴。 这尾巴完全就是由一根根巨大的红色银针而组成的。 它的体型有几十层楼这么高,李安根本看不清它全貌。 李安尽量在自己的脑子里,将这头大妖的体型等比例缩小一些,很快他的脑子里就有了画面。 它的四肢相比起狼的体型比例来说算是矮脚,大尾巴像狐狸,通体红色。 狼的体型,红色,矮脚。 这是一条豺妖啊。 李安当即有了答案,豺狼虽然基本上是连着读的,但不是一个动物,豺的个头比狼矮,但远远比狼要凶狠得多。 可豺得叫声不是这样的啊…… 正当李安心里疑惑之际,这豺妖竟然转过身来对着李安,李安当即愣在原地,连它前爪朝着自己挥过来都没注意到。 因为这条豺妖,它的脑袋竟然是一个龙首! 此时这巨大的龙首,正对着李安身旁这块地不停的嗅着,好像想要找出他的身形,巨大的呼吸将旁边的灌木都给吹翻了。 龙首,豺身。 “娘嘞,老子竟然看到了传说中的睚眦!” 李安惊叹着说道。 睚眦必报,说的就是这个家伙。 龙生九子的睚眦! 但这家伙没有闻太久,就连忙转回去了,只见它对着另外一个山头发出愤怒的龙吟声。 李安急忙跑到别的地方去,因为这睚眦的个头太大,他看不清楚对面,不知道这家伙在和谁打架? 很快他就得到了答案。 远处山头上,竟然站着一个人! 这大妖横行的世界里,竟然还有人! 第89章 李安又双叒复活了。 在这个百兽生存的世界里,竟然还有人的存在! 李安心里震惊之余,将注意力放在了远处那个人身上。 是个中年人,身上仍旧穿着的是兽皮,李安注意到了他手中的剑。 竟然和黑帝手中的剑是同一把。 可他很确定那不是黑帝,两个人长得完全不一样,而且按照这场梦的规矩来说,这个人的出现时间,比黑帝要早很多年。 此时那中年人握着手中的金色长剑,竟主动朝着这边的睚眦飞了过来。 是个人狠话不多的人,从头到尾一句话没说,一人一妖便缠斗到了一起。 这人好强,李安心中只有一个想法,他随便轻轻一点,就能往上跳几十丈的高度,直接和睚眦的身高持平了。 很显然这不是他全部的实力。 双方缠斗了二十几个回合,睚眦竟然一直处于下风被动防守的状态,反而是这中年人步步紧逼。 虽然不至于一面倒,但这中年人的实力明显比睚眦强上几分,很快便找到了一个绝佳的机会。 金色长剑直直的插入了睚眦的背,一阵惨叫声震耳欲聋。 紧接着便是一鼓作气的攻击,很快睚眦的腹部就又中了一剑。 自始至终这中年人都没有发挥出全部的实力,他的攻击行云流水,那把金色的剑在他手中如同身体的一部分。 最后,睚眦巨大的身体重重的倒在地上,溅起一阵泥土。 巨大的喘息将旁边的树都吹断了。 接着中年人不紧不慢的走到睚眦的面前,手中的金色长剑通体金光流转。 “上承三皇,下启苍生,以神为引,以血为形,禁灵封印,启!” 随着中年人嘴里念叨着咒语,单手掐诀,随后一口血吐在金色长剑上,那金色长剑猛然间金光大盛,剑身上的纹路,竟然变成金光扩大开来,将睚眦整个包裹其中。 紧接着那睚眦的身形竟然慢慢变得虚幻了起来,最后消失不见了。 而与此同时,李安的身体也慢慢的变成一只一只的绿色蝴蝶舞动起来。 成千上万只蝴蝶同时翩翩起舞,最后慢慢的变得虚幻了。 过了不知道多久,李安缓缓的睁开了眼睛。 “醒了?” 李留金笑呵呵的说道,虽然在族谱中记载过很多次这样的场景,但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明明上一秒,这屋子里除了他之外什么都没有,但下一秒,家主就出现在了这屋子中间的石台上。 他的上一具尸体,都已经被他火化了的。 “嗯。” 李安只是应了一声不再搭话,他仍在思索着这一场梦。 死亡对于他来说,那就和吃饭喝水一样简单,有一世他实在是不想活了,几乎把能死的法子都想了个遍。 但无论怎么死,七七四十九天之后,他还是会凭空出现在这里。 后来他就没想过要故意去死了,因为真的没意思,当然最主要的,还是他复活出现在这里之后,身上一件儿衣服没有。 这光溜溜的出来,要怎么见人? “这次有什么不同么?” 李留金见家主这眉头紧皱的样子,心里有些疑惑。 他还从来没见过家主这般眉头紧锁。 “有点儿不同。” 李安点点头,不紧不慢的穿上衣服裤子。 太不同了,以前他复活的时候,从来没有做过梦,但这一次,他竟然做梦了。 别说复活的时候了,即便是平常时候,他睡觉也从来没做过梦。 所以这一次才格外的不同,而且这个梦太过于清晰了,他辨别不出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前半段肯定是真的,因为那些场景都是他亲身经历,但后半段,他就不敢确定了。 他脑海中还在回荡着,那中年人念的咒语,其中四个字他非常确定。 禁灵封印。 那个中年人究竟是谁? 李安心里思索着,上承三皇,那就说明他不是三皇。 三皇至今都无法确定到底是谁,可见那段历史的真实程度有多低。 有说法是伏羲女娲和神农,但那梦里,他没有见到伏羲女娲,反而见到了神农。 这说明了神农不是三皇。 有人说是伏羲女娲还有黄帝,共工或者祝融乱七八糟的。 但不可否认的是肯定有伏羲和女娲。 下启苍生,再配合上那在之前看到的黑帝,所以可以确定的是,这人应该是三皇之后,五帝时期。 五帝排名之首,那当属黄帝轩辕。 而三皇里头,有说法黄帝也是其中之一。 所以可以见得,三皇和五帝之中,有一个人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他可能既是三皇中的一个,也是五帝中的一个。 那最有可能的,就是黄帝轩辕了。 如果那个人是黄帝轩辕的话,那那把剑,就肯定是轩辕剑了。 至于为什么黑帝手中的剑也是那一把,说明那肯定是黄帝传下去的。 因为传言之中,黑帝是黄帝的孙子。 那这就解释得通了。 从这个梦里,李安得到了两个消息,一个是禁灵封印,另外一个,就是轩辕剑是往后面传承了的。 这么说来,古代的剑器排行榜并不是没有道理,因为上面的十大名剑,第一的就是轩辕剑。 第二的才是泰阿剑。 他见过十大名剑的剩下九把,唯独没有见过轩辕剑,在以前,大家都觉得那东西就是个传说而已。 如果这个梦是真实的话,那就说明传说是真的,这世界上真有那么些人,真有那么些厉害的兵器。 “喝……” 李安重重地伸了个懒腰吐了口气,对于自己为什么会复活这件事,两千多年了他也没弄明白过。 他的身体是怎么重新生成的,他自己也不知道。 平常时候死了就是一睁眼自己又躺在这儿了,只有这一次他才做了个梦。 至于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屋子里,那是因为他每次复活都在这块地,死得多了他也就有了经验。 就和王浩还有林清新打的那个游戏一样,里面的人物死了之后,重生会在泉水基地复活。 而这里,就是他的泉水基地。 所以他在这块地上盖了栋宅子,是先有的这个泉水基地,后来才盖的房子。 毕竟每次复活都光溜溜的,总不能每次都光着满山跑吧? 而这个地方,并不是在如今的京城,而是在大秦当初的京城,也是嬴政死后埋葬的地方,京城咸阳的骊山。 所以,他们现在是在始皇陵。 第90章 始皇陵的变化。 “姓沈的一家呢?” 李安活动活动了身体,抬起脚往外走,对于死亡和新生,他在某种程度上还算经验丰富。 以前他曾经发疯过一段时间,基本上活着就是在寻死的路上,后来倒是很少死了。 有时候被人暗算了或者自己一不小心断胳膊断腿儿了,他也选择死了重开。 其实他真不是全能,除了长生不老之外,他和普通老百姓没什么不一样的。 那些个武林高手合起伙来揍他他也会死。 “都死了。” 李留金简单的说了一句,其实这事儿怪他,但也不完全怪他。 因为他根本就不晓得李安是怎么和那个沈青结仇的,他没有跟踪家主的兴趣,因为他知道家主并不喜欢。 家主上回打电话让他把那个什么沈青给换了,李留金没当回事儿,只觉得是家主看不惯那年轻人而已。 毕竟他们这位家主一直都是这么小心眼儿的。 所以只是让董莲去办。 “嬴政啊嬴政,你苦我久矣……” 李安自顾自的说道,抬脚出了大门。 作为千年古都的咸阳,他在这里待的时间也很长,基本上每次复活都会来住十几年的。 以前这里可是块好地方,在军事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周围四面环水易守难攻,西南连巴蜀,巴蜀的物产丰富,能提供充足的军备。 打仗,大多数时候就看谁先耗不下去,而粮食充足的一方可以坚持得更久。 秦统六国之后,主要的敌人便只有西北方向的戎狄了,而咸阳是两军交战最近的要塞,可以快速出兵。 所以嬴政把都城建在了这里。 自那以后,咸阳成了历朝历代都城首选,李安也在这里生活了大几百年,对这里每座山每条河都了如指掌,闭着眼睛都晓得怎么走。 到了后面的唐朝之后,都城慢慢的往南方搬了,因为南方的地势开阔,经济更加发达,交通也更加便利一些。 谁曾想这就让北方的匈奴给找到了机会,偷偷发展壮大,最后打了中原一个措手不及。 那也是华夏巨变的开始,过了长久舒服日子的皇帝们开始懈怠了,而北方的成吉思汗将各部落统一之后实力大涨。 双方开始交手,那个时候华夏是南宋时期,一直到了忽必烈的时候,南宋终于扛不住了,元朝建立起来。 而元朝的京城,选在了大都。 也就是现在华夏的京城所在地。 一直到现在也有一千个年头了吧?按年纪算也不输咸阳了。 李安在这两个地方待的时间比较长一些。 这里是一个山庄别墅,从这个小山头看过去,那边便是骊山,今天的天气不是太好,虽然是大中午的,但没见到太阳,被厚厚的云层挡住了。 远远的,能看见写着始皇陵的那块大石头。 “这里的风水……好像有点儿不对啊?” 李安看着远处的始皇陵,疑惑的说了一句。 “这百年,始皇陵被人打开过?” 李安问了一句。 “没有。” 李留金摇摇头,始皇陵这里,作为家主的复活地,千百年来一直有李家的人看守着的。 可以说始皇陵过了两千多个年头一直没被人挖开,李家的保护功不可没。 他很确定这一百年来,始皇陵没有被人打开过。 “这里的风水,这百年是一直都这样,还是最近才这样?” 李安又问了一句,上回苏醒的时候他来看过,那时候还不是这样的。 他知道小李子也懂点儿风水的。 “二十几年前开始就一直是这样了,一年里头出太阳的次数不多,下雨的次数也不多。” 李留金说道,他懂风水,但并不特别厉害,只能看出个皮毛来。 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告诉家主,是因为他习惯了始皇陵这个样子了。 毕竟这都持续了二十几年了。 “过去看看。” 李安不紧不慢的往下面停车场走,他主要是照顾着小李子的速度,这老头儿现在走路跟乌龟爬一样。 现在的始皇陵,已经被开发成了一个旅游区了,老百姓们可以自由出入,车子下了山庄之后径直往骊山脚驶去。 下了车之后,李安自顾自的往前走,越过写着始皇陵三个大字的石头,径直来到一处小高坡上。 确实是变了。 不是建筑变了,而是这里的风水变了。 李安看着这灰蒙蒙的天,单手掐指算着。 大秦以前这里的风水是极好的,虽然那个时候具体是怎么样的李安不清楚,但可以肯定,嬴政将这里作为他的埋骨地,那风水必然不会差。 大秦之后的一千多年,这里的风水变得极差。 那是因为嬴政花了大代价,把这里的风水全部埋到了地里头,所以地面上的风水就被破坏了。 那会儿是完全住不了人,连山上的果子都是有毒的,每天都有大量的飞禽走兽死在这里。 连农夫都不敢来这一块砍柴,说会撞鬼。 这个现象持续了一千年。 一千年后的唐朝,这里的风水又开始慢慢变好了,原本埋在地下的风水气有了些松动破土而出,导致这里又一年比一年多了一些生气。 唐朝的钦天监认为,这是一个不祥之兆,当时的建议是立马迁都。 但当时的皇帝没同意。 所以没过多一会儿,唐朝就分崩离析了,后面变成了长久的乱世,或许真有这方面的原因。 后来的往南迁都,也和始皇陵的风水由死复生有一些关系,毕竟以前的钦天监也是有点本事在身上的。 但如今又过了千年,这里的风水,又重新由生复死了,这是个什么情况?! 而且这个现象,出现在二十几年前。 按照公元纪年法来看,这刚刚好又过了一个千年! 这冥冥之中,究竟有个什么东西? 李安伸出手来,感受着周围气流的流动。 最后他摇了摇头,一点儿风都没有。 突然。 一片石榴树的树叶从空中掉落下来,轻飘飘的落到了李安的脚边。 这树叶一半青一半黄,相接的地方看上去显得格外的突兀如同病变一般。 “无风叶自落,云不雨长阴……” 李安看着脚边的这片树叶呢喃自语,随即便弯腰将它捡起来捏在手中。 “通宝为灵,起掌为运,天干地支,六爻测段。” “起卦!” 李安将手中的树叶再次抛向空中,嘴里念念有词。 第91章 断叶之处,生死相依。 李留金站在一旁不敢插话,生怕打扰到了家主起卦,因为这不是寻常卦相。 风云叶,这是上卦,所谓上卦,那就是势卦,而不是运卦。 能算,但改变不了大势,无法干预。 这是天机。 天象那自然是算天下大势,这天下,除了他们家家主,没人算得出来。 古代的钦天监,也只能模糊的算个大概,因为要算天下,就必须要结合天地。 华夏土地如此之大,你必须要一步一步走完,将各个地方的小卦结合成大卦才行,光对着地图,你只能算出个大概来。 没人能算得如家主一般如此的细致。 这边李安双手不停掐指,嘴里快速念叨着,这种高深的天象卦,一般需要两个人一起算,一个做颂言,一个做谶言。 但两个任何一个拎出来,都需要极其厉害的相师才行,而小李子只懂个皮毛,还没办法完成这种活儿。 所以他也就只能两只手一边一个了,类似于左手画圆右手画方。 “无风无雨,落叶长阴……” “丁酉,坎上离下,大有……” 李安按照树叶对着的方位,嘴里自顾自的念念有词。 “太平又见血纷飞,五色章成里外衣,洪水滔天苗不秀,中原曾见梦全非。” “头有发,衣怕白,太平时,王杀王。” “盛世将亡乱世起,乱世起……” 李安猛的睁开眼睛,李留金心里咯噔一下。 坏了,难道说…… 最近欧洲那边是有这样的苗头出现,而每一次历史所记载的大战,都是从那几个破地方开始的。 李安没有说话,而是顺手又摘了三片石榴树的树叶,将地上那张捡起来,四张一起往空中抛去。 起卦的方法有很多,大多数人用六爻占卜法,也有人用梅花易数。 而到了家主这一步,他早已大道化简,万物皆可卦。 那片落叶的卦相已经占完了,那是势卦,之所以家主又摘了三张树叶,是因为他要起运卦。 运卦,就是在势卦的基础上,去寻找生门。 “丁亥,乾上坤下,坤下,坤下……” 李安左右开弓,迟迟得不出结论,最后终于寻到了一线。 “山崖海边,不亦帝仙,二九四八,於斯万年……” “十一卜人小月中,回天无力道亦穷,千戈四起疑无路,指点洪涛巨浪中……” 李安盘腿而坐,颂言算完算谶言,眼睛只是盯着这几片树叶。 “半圭半林,合则生变,石亦有林,生荣死贱。” “断叶之处,生死相依啊……” 李安将那半青半黄的树叶捡起来拿在手中,这才站起身来拍了拍裤子上的泥。 “何解?” 李留金额头都有些出汗了。 “无解,无解。” 李安摇摇头。 到很快他又停了下来。 “你看这断叶的线路,像什么?” 李安将手里的石榴树叶放到他手上。 “不太清楚……” 李留金拿着观察了半天,在他看来,这就是一条普通的线路而已,按照科学的解释来说,那是这片树叶营养不良。 原本是要全部枯萎的,结果枯萎到一半受外力落下来了。 “这是古长城的线路。”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转身往来的路走。 “古长城?和现在的长城,有什么区别么?” 李留金疑惑不解。 但李安没打算向他解释这么多。 古长城并不仅仅只是大秦修建的万里长城,这仅仅只是一段,因为大秦其实也是按照以前留下的烽火台的基础上修建起来的。 古长城将中原所有平地都保护起来了的。 若是将秦朝之前所有国家的烽火台连起来,那正正好就是和这片树叶上的线路一致。 “不应该啊,现在的军事打击,普通的建筑物根本没办法阻挡的。” 李留金疑惑的说道。 别说古长城了,即便是以现在的长城来说,也抵挡不住飞机导弹啊…… “那就不关我的事了。” “而且这也不一定是人祸,说不定是天灾呢。” “那就更不关我的事了。” 李安双手负于身后,不紧不慢的走着。 天下大势,以他一个人的一己之力,是完全没有办法去阻拦的,他也就只能算一算,然后亲眼看着它发生而已。 至于最后的结果究竟是怎么样的,到了那个时候,自然就知道了。 “老爷,真没办法?” 李留金小声的问道。 “你人这么老了,脑袋也变得不灵光了?” “线就在那儿,你自己去查啊。” 李安瞥了他一眼。 “你脚底下埋的这个人,他的手笔,当然是从他查起来了。” 李安朝着这始皇陵的大石头吐了口口水。 “老爷,那宅子的通道,不是……” 李留金犹豫了一下说道。 “没有剑,打不开,打开了也打不过。”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关于嬴政的东西和记录,他这两千年下来只要见到了都会收起来。 但至今没有见到那把泰阿剑,那是打开始皇陵的钥匙。 他以前也曾暴力打开进去过外层,但他发现里头有个守陵人。 也不能说是人,而是鬼魂。 那鬼魂不是嬴政的,而是白起的。 他和那东西交过手,但打不过。 所以也就罢了。 “你要想当这个英雄,你就派人去找泰阿的消息,都这时候了,那该出来的自然会出来。”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所谓的时势造英雄,那讲究的也是天时地利人和。 身负大气运的人,那需要的东西,总是会在某个机缘巧合的时候,出现在他身边。 这就是为什么古代很多厉害的人物,都当不了皇帝的原因,因为他们没有那个气运。 当年那王莽多厉害? 对上刘秀论两军战力,那是绝对的优势,但谁曾想被一颗流星把优势给砸没了? “知道了。” 李留金只是点点头,看得出来,家主对这个卦相的预示并不感兴趣。 “对了,这个时间段,鬼市是不是要开了?现在还有么?” 李安想了想说道,按照时间来看的话,要不了几天的功夫,一年一开的鬼市就要开门了,也不晓得现在还有没有。 “有的,我猜想你可能也想去,所以东西也顺便拿来了。” 李留金点点头说道,从兜里掏出来一个白玉指环,放到了李安的手中。 第92章 咸阳鬼市。 咸阳鬼市的历史和李安的年纪一样大。 自打嬴政将都城选在咸阳之后,鬼市就慢慢的形成了。 一开始鬼市就是卖一些朝廷不让买卖的东西,最开始的时候,嬴政将很多关于儒家的书都给烧了。 并且不让读书人继续读关于儒家的一些书。 但人的思想是没有那么容易被禁锢的,老百姓里头,还是有不少读书人甘愿冒险。 而当初鬼市的开始,就是买卖一些儒家典籍的。 之所以叫鬼市,是因为半夜才开门做生意,原因是白天查得比较严格,晚上管理松懈。 到了后来,咸阳鬼市也慢慢的发展壮大起来,成为了一股不小的势力。 里头除了买卖一些朝廷不让的东西之外,其余的只要你有要求,基本上都能让鬼市里头的人想办法帮你去满足,只要你给的银子足够多。 到了汉朝之后,咸阳鬼市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黑市了,李安还挺喜欢在里头待的。 因为只有单纯的买卖,没有什么势力划分。 到后来随着鬼市的发展壮大,慢慢的也就成了江湖之中人们心中的圣地。 久而久之的朝廷也就知道了这样一个地方。 鬼市这样的存在,朝廷肯定不会允许的。 于是乎鬼市和朝廷的恩怨也就开始了。 几乎历朝历代的朝廷,都在对鬼市进行围剿和打压。 但没有哪个朝廷,能够消灭得干净。 毕竟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官兵来了就跑,官兵走了接着做买卖,不耽误。 随着时间的发展,咸阳鬼市在江湖之中的地位越来越高,也慢慢的有了属于鬼市自己的规矩。 后来虽然朝廷往南迁都了,甚至都把都城换到了更远的大都,但咸阳鬼市的发展却一点儿没受影响。 甚至还出现了赶鬼集的盛况,即每隔几天便是鬼市的鬼集,而快到年关的时候,还有一年一场的大集。 每年到了这个时候,江湖中人很多都会朝咸阳鬼市这里挤,来亲眼目睹这江湖上最大的盛会。 后来虽然华夏各地的城市都陆陆续续的出现了鬼市,但规模远远没有咸阳鬼市那么大,也就算个小打小闹而已。 即便是华夏如今的京城,以前也有鬼市,但规模也只能算第二大,听说潘家园儿就是当年京城鬼市的前身。 李安开着车子径直往城市的南边驶去。 现在是晚上十一点多,大街上还有不少人有在走动,烧烤店里生意相当不错,还有不少人是和他一样,在往南边去的。 没过多一会儿的功夫,李安就开着车子到达了目的地,这里便是以前咸阳鬼市的地盘,如今已经围了起来,变成了一个古镇。 成了一个旅游景点,石门上直接就写着鬼市古镇四个大字。 如今里头热闹得很,放眼望去人山人海的灯火通明。 看来大家都知道今天是一年一度的鬼市大集,石门门口还有不少穿着古装敲锣打鼓的。 李安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即便是曾经最大的江湖鬼市,在经过了一百年之后,也不得不跟着这个时代发展而做出改变啊。 以前鬼市的规模虽然很大,但哪里敢整出这么大动静来? 更别说还有这么多人了,他甚至都看不到一点儿空隙,放眼望去全被人给挤满了。 太疯狂了。 李安摇摇头,来都来了,他打算进去看看再说,而且小李子已经和他介绍过了。 如今的鬼市已经变成了一个旅游古镇,但仍然还有真正的鬼市存在的,就在这个古镇里头,一般的游客进不去的。 仍然需要专门的乾坤币。 古镇进入不需要门票,李安跟着人流往里头挤,入口这条巷子简直就跟刚刚吃撑了的肠道一样,被塞得满满的。 巷子两边是一个一个以前的风格但是重新翻新过的铺子,卖什么的都有。 但基本上都是一些吃的东西,当地特产,还有一些艺术品的铺子。 以前来鬼市的人,基本上脸上都会戴一个面具,为了防止被别人认出来。 如今倒是也有不少戴着面具的,但基本上都是来这里出cos的,旁边还有相机和反光板呢。 李安看都没有多看一眼,直接朝着古镇更里面走去。 越往后面走,人也就越来越少了,现在是半夜十二点,鬼市作为现代化旅游区也白天开门晚上关门了。 而今天之所以特殊一些,是因为今天是鬼市的大集,平常时候晚上都不开的。 李安终于顺着小李子所说的巷子,七拐八绕的,来到了一处名字叫做鬼市古镇管理处的地方。 此时这里仍然开着灯,里面有工作人员坐着聊天。 李安没有走进去,而是沿着这管理处旁边的小巷子往后面走,这屋子的后面,还有另外一个院子。 他看见门口站着两个抽着烟玩儿手机的年轻人。 “神农夜,百家汇。乾坤启,鬼门开。”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着,将手上的白玉戒指取下来,给其中一个人看。 进入鬼市的暗号这么多年了还是没有变过,其实也就是走个过场罢了,真正放行的是通行证。 而李安的通行证,就是这枚白玉指扣。 在当年,鬼市没有人不知道这件信物。 但这会儿,他却被这两人给拦下来了。 “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其中一个年轻人摇摇头说道。 虽然这人说了口号,但显然给的通行证不对,因为进入鬼市的通行证是鬼市自己铸造的乾坤币,江湖之中都知道的。 所以他们便假装不知道这人是干什么的。 毕竟进入鬼市的暗号,这些年一直都没有变过,说不定一些游客是知道的。 但竟然能找到这儿来,不应该。 “带着这枚指扣进去找你们管事的,让他过来找我。”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看来小李子这些年基本上没来过啊,以前他很多家臣在自己沉睡的时候,都经常拿着这枚指扣来鬼市的。 而如今,竟然有人连这枚指扣都不认识了。 年轻人正要说什么呢,后面那年纪大一点儿的同伴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即接过李安手中的指扣,推开门往里头走去。 过了十分钟左右,年轻人这才回来了,带着一个皮肤黝黑头上裹着头巾的中年男子。 “李家做客,有失远迎。” 中年人连忙拱拱手说道。 这枚白玉的衔尾蛇指扣,那可是鬼市的传奇,而鬼市之所以能有这么大的规模,之所以能光明正大的在咸阳存在了这么久都相安无事,这枚指扣所代表的李家,有着莫大的功劳。 他们虽然作为鬼市的管理,但和李家在江湖上的地位相比,那还是很不够看的。 虽然说这年头,所谓的江湖已经所剩无几了。 第93章 短命的姑娘。 穿过这个小院子的后门,李安便来到了另外一条街上。 这条街道,便是如今真正的鬼市所在。 街道两边仍然是铺子,里头卖的,大多是一些古玩字画,这和李安之前在京城的潘家园里面见到的那些铺子差不多。 这些个铺子,里头的东西其实大多都是真的,但不会给你捡漏的机会,因为都是明码标价。 如今的鬼市,其实也变成了一个古玩市场罢了。 这让李安不得不怀念起以前的鬼市来。 以前的鬼市什么都卖,江湖秘籍,各种各样的兵器,还有种类繁多又珍贵的各种材料,还有灵丹妙药。 古董反而是最不值得令人称道的东西,而如今,那些个铺子早就看不见了,只剩下了古董铺子。 以前的鬼市,甚至还有自己的钱庄,江湖中人拿着银子去鬼市山庄换银票,这样避免了随身携带沉重金银的情况,因为里头的东西比较珍贵,要花不少钱。 这种银票以前很多江湖门派都认的。 李安的这枚白玉衔尾蛇指扣,在以前的鬼市那就是身份的象征,当年他在这鬼市里开了一个商楼。 什么都不卖,专门给江湖中人们倒手自己手上的宝贝的。 和现在的拍卖行差不多,鬼市里头就没那么多规矩。 客人们把见不得光的东西,拿到李氏商楼来,李安觉得东西不错,就给他收了。 有人看上了要买,他也倒手卖。 在朝廷打压鬼市最厉害的那几百年,李氏商楼是唯一一个不用遮遮掩掩的商楼。 因为李家在朝廷有很硬的关系,没人敢动这栋楼。 可以说如今的鬼市,这些个建筑,都是以李氏商楼为中心建起来的,李家当年在鬼市是管理者的身份。 没人不知道这枚白玉衔尾蛇戒指,在当年,它就代表了鬼市,江湖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 后来京城搬到大都去了之后,李安仍旧把李氏商楼经营了几百年,都是家臣在经营。 后来出了些状况导致有一代家臣在大都暴毙了,等李安苏醒的时候,李氏商楼已经换成鬼市另外比较有实力的几个势力共同经营。 而那个时候因为京城已经搬到大都有几百年了,咸阳这一边归地方县衙管,宽松了很多,已经不再需要朝廷的势力也能够开得下去了。 李安也就放弃了重新拿回李氏商楼的想法。 这个产业对于他来说原本就没那么重要,当年他是为了救鬼市才开的商楼,如今鬼市没有了太大的危险,那有李家和没李家没什么区别了。 不过李家的信物在咸阳鬼市乃至整个江湖,仍然还有着赫赫威名,甚至于鬼市的乾坤币上,仍然铸造着衔尾蛇的纹路。 因为当初鬼市钱庄也是他开的。 毕竟除了李家没谁有这样的实力,敢和整个江湖做生意。 而李安这次来逛咸阳鬼市,并没有打算买什么东西,实际上小李子早就已经告诉他了,如今的鬼市其实也就是个古玩市场了,早就没有了曾经的乐趣。 连李家都没兴趣在里头做产业了。 李安这次来,只不过是来逛一逛这曾经属于他的辉煌历史罢了。 很快他便来到了曾经的李氏商楼门口了,在几百年前这里改名成了鬼市商楼,门柱上,仍然能够看到衔尾蛇的图腾标志。 这会儿里头还算热闹,有不少人。 如今的鬼市商楼,已经变成了一个大型的拍卖场,交易的绝大多数都变成了古董。 只不过这里的古董花样更多一些,因为没有外面那些拍卖场那么多限制,这里仍然能看到一些比较厉害的物件儿。 听小李子说,如今的鬼市商楼里,偶尔还能看到一些比较厉害的东西,都是江湖里头那些个倒斗的弄出来的,去其他地方没人敢收,也就只有鬼市敢。 而如今的鬼市之所以还能有这么热闹,其实大多都是鬼市商楼的功劳。 此时不少人站在大堂里,中间的展台上,一个主持人正在介绍拍品,李安对这些没什么兴趣。 他只是来看看,然后就走。 以后也不打算再来了。 不过他看到了一个有趣的小孩儿。 看上去不过桃李年华,手上捧着一捧瓜子儿,扎着一个高马尾。 因为个子没有前面的人高又想往里看,所以只能时不时的踮起脚尖往里头瞅。 让他感兴趣的并不是这个小姑娘,而是小姑娘背后背着的那把剑。 一把通体黑色的长剑。 这年头竟然还有人背着剑出门的,着实稀罕得很,李安觉得有些奇怪,所以走近了一些看,因为这是一把正儿八经的古剑,而不是什么道具。 剑柄和剑鞘上都刻着密密麻麻的花草纹,如果只是一把普通的古剑的话,还无法引起李安这么大的兴趣。 他从这花草纹里头,看到了花鸟篆,这是一种比较古老的字体,相信这会儿绝大多数人连听都没听过了。 这种字体流行于春秋时期的楚国,是楚国贵族的专用字体。 剑柄上的花鸟篆写了两个字,繁星。 让李安提起注意的,就是这两个花鸟篆。 “小姑娘,这把剑卖不卖?多少钱?” 李安拍了拍这小姑娘的肩膀说道,这姑娘回过头来,疑惑的看着李安。 李安反而愣了一下。 这姑娘长了一双阴阳眼,她左边瞳孔是黑色的,右边眼睛的瞳孔却是偏褐色,一般人在这种光线昏暗的晚上不会注意,但李安的眼神很好,他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 而且这姑娘的命格非常不好,即便没有她的生辰八字,李安仅仅从面相就能看得出来。 这是一个短命相,按照正常情况来说,这姑娘应该活不过十四岁。 但从这姑娘的骨相来看,她今年应该已经二十岁了。 这也是李安为什么会愣了一下的原因,因为长着阴阳眼的人可不多见,要长在男人身上,或许会成为一个厉害的道士。 但长在一个姑娘身上,那就是个短命鬼了。 正常情况这姑娘活不到这时候,她之所现在还活蹦乱跳的,是因为有人用厉害的宝贝压住了她的命格。 而这个宝贝,无疑就是她背后背着的那把剑了。 繁星剑,在以前仅仅是个传说,因为没人见过,这剑的年纪没他大,主要是它的材质比较特殊。 传说这是泰阿三分的其中一把。 而泰阿剑,可是一把极其厉害的剑,也是李安一直在找的剑。 第94章 嘴碎的李安。 小姑娘回头看了李安一眼,随即又转过头去,显然是不太想搭理李安。 “现在这个年代,背着剑到处走不方便吧?连飞机动车都坐不了。” “还让人觉得你是个怪物。” “那什么来着?重度二次元患者?” 李安倒是不着急,做生意嘛,得慢慢来。 小姑娘听着李安在身后不停的念叨着,又抬脚往旁边走了两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走到哪儿都有人看着你,一些嘴巴碎的大妈还会说哟哟哟,这谁家姑娘,都这么大了还跟着小孩儿一样,还背着把剑呢。” “你看你长得也不怎么特别漂亮,这年头谈恋爱都看脸,你本来就没什么优势了,还成天背着把破剑,以后上哪儿找男朋友?” 没想到刚走两步,这人又跟上来在她身后碎碎念了。 “你有病啊?” 蚩灵眉头一皱转过头来看着李安。 这人嘴巴怎么这么碎啊! 不搭理他还没完了。 “这剑卖我呗?你开个价,我估计你也不喜欢。” 李安笑眯眯的说道,这把剑有很长时间没有打开过,因为它的剑鞘用布条给封起来了,这布条看上去就有些年头了。 “不卖。” 蚩灵瞪了李安一眼,心想这人真奇怪,这鬼市里头这么多的东西,这人偏偏就看上了她一个客人手里头的? “你看你都这个年纪了,要上大学了吧?” “那大学里头,你天天背着这剑,要不了多久你就被孤立了,到时候没朋友哦。” 李安接着笑眯眯的说道,他已经注意到,这小丫头脸色有点儿变化了,显然是说到了心窝窝里头。 “你烦不烦啊?” 蚩灵转过头看着李安。 她头回和脸皮这么厚的人打交道,要对方是个老头儿那还能理解,可这人看上去年龄也就比她大点儿。 一个大老爷们儿嘴巴怎么这么碎啊! “我晓得,你一个短命鬼,靠着这把古剑吊着命嘛。” “这样,你把剑卖给我,我给你想个法子,保证你能长命百岁。” “活不到一百岁我头给你都行。” “你要是不想见到那些个鬼鬼祟祟的玩意儿,我还能把你眼睛给你治了。”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这姑娘长了一双阴阳眼,那毫无疑问她肯定见过鬼了。 这年头人刚死了还是有鬼魂的,只不过这鬼魂在天地间维持不了三天就得消失,而且虚幻得跟什么一样,即便有阴阳眼的人,你不仔细看你都发现不了。 李安猜测应该也是这天地间没有灵炁了的缘故。 蚩灵猛的转过头来瞪大眼睛看着李安。 这人两句话就把她身上的问题给说得清清楚楚了?! “你是谁?” 蚩灵这才仔细的打量起眼前这个人来。 看上去也就比她大个一两岁,但让她有点儿诧异的是,这个人周身好像飘荡着一点儿若有若无的东西。 如同被烈日炙烤下的柏油路上面飘荡着的那股子热气。 这人来历绝对不普通,她长这么大,看过了千千万万的人,头回见到这种场景。 “我雷锋啊,做好事儿不留名那个。”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你刚刚说的那个,是真的?!” 蚩灵看着他的眼睛问道,她没来由的觉得,眼前这个人真有那样的能力。 “如假包换,童叟无欺。” 李安点点头。 你看,这买卖不就成了么? 做生意就得抓住客人的需求! “我不信,我跟你又不熟。” 蚩灵摇摇头,她可不是十八岁的姑娘这么好骗,她马上都快二十了! “不熟有什么关系,你只要知道我有这个能力就行了嘛。” “回去问问你家大人,知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李安将手中的指扣取下来放在她眼前。 “这是啥?不就一个戒指么?” 蚩灵疑惑的看着这枚白玉戒指,上面的雕工非常精致,即便这么小的尺寸,也能很清楚的看到这蛇身上的鳞片。 “你看看那。” 李安指了指这屋子里的立柱。 蚩灵看了看这戒指,又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了看那立柱,随即瞪大了眼睛。 这戒指,和鬼市商楼立柱上的图腾一模一样! “你是……” “李家的人?!” 蚩灵瞪大眼睛看着李安,她知道李家的时候,还是个小孩子,是爷爷和她讲的故事。 蚩家和别的三个势力共同经营这鬼市古镇已经两百多年了,她打小便经常在鬼市里头跟着爷爷转悠,对这图案一点儿不陌生。 因为鬼市里很多地方都能看到这个图案。 她也好奇的问过爷爷,爷爷和她说过这个故事。 爷爷说鬼市在以前,是一个大人物掌管着的,托了这个大人物的福,鬼市才能一直延续至今,成为了江湖中人心中的圣地。 而这个大人物所在的家族,就是李家。 在以前的江湖之中,谁能不知道李家呢? “对咯。” “小丫头,这买卖做不做?不做我可要要走了,这地方一点不好玩儿。” 李安笑眯眯的说道。 “做!” 蚩灵当即点头。 鬼市作为江湖中人的净土,李家掌管鬼市几百年的时间,在以前那个混乱的年代,也从来没有发生过乱事。 作为当家的李家,对鬼市也尽心尽力,爷爷曾经和她说过,李家是极好的江湖门派。 所以在她眼里,眼前这个大哥哥不是坏人。 这生意她当然要做,她忍自己背后这把破剑很久了! “成,那你跟我走吧,我回头再和你说法子。” 李安点点头。 好像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一般,他来了这里,发现了这把剑。 前几天他才和小李子说过的话,没想到这么快就验证到了自己的身上。 “行,我得和我舅舅说一声。” 蚩灵点点头,她舅舅就是前面展台上介绍拍品的那个中年人。 没过多一会儿,她就蹦蹦跳跳的跑出来了,看到李安正坐在外面石阶上发呆。 “要你舅舅知道你跑出来是为了扔掉背上那把剑,准得揍你一顿。” 李安看了她一眼,就知道这小丫头撒谎了。 这把剑的来历非凡,即便她家大人不知道,但这剑本身就是把上好的古剑。 这姑娘这么轻松就跑出来了,说明她压根儿没和家里人说实话。 “嘿嘿,快跑快跑,一会儿被抓住就跑不了啦!” 蚩灵笑嘻嘻的说着,拉着李安就往巷子里跑。 第95章 奇怪的姑娘。 “哥,啥时候帮我把这把剑给弄掉啊?” 蚩灵跟在李安的屁股后头,手里捧着杯奶茶,嘴里不停的念叨着。 这已经是今天这丫头问他的第十二回了。 李安一开始还会正儿八经的回答一番,说东西在京城,得回去拿,不着急。 到后来他都懒得应了。 这小姑娘跟个跟屁虫一样,他走到哪儿蚩灵就跟到哪儿。 除了上厕所和回酒店睡觉之外,几乎不离他三步远。 之所以是几乎,是因为这丫头是个十足的吃货,看到啥好吃的都要买一点儿来尝尝,他手里已经拎了一堆了,都是蚩灵自己买零嘴儿的时候顺带给他多买了一份。 这姑娘胃口这么好,主要还是因为她身体里养了好些个蛊虫,蚩家寨已经传承了几千年。 世世代代都以养蛊为生。 对于她叫自己哥这回事儿,李安倒是没什么意见,这小丫头挺合他胃口的,跟在他身边他也不会觉得有多烦。 “哥,你再和我讲一讲我们蚩家寨以前的故事呗?我还想听!” 两人一人捧着一杯奶茶走在古城墙上,这古城墙说着是有两千年的历史,但其实也就是个噱头。 那会儿大秦还没有这么好的城墙,也没有这么宽。 不过几百年历史还是有的。 “你们蚩家寨之所以被江湖中人所知道,是因为你们当年有个老祖宗,在这里干了件大事儿。”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喝了一口奶茶,这玩意儿甜滋滋儿的,味道有点儿怪。 蚩姓是个小姓,以前很少被世人所知,因为这个部落一般都住在苗疆深山老林里头,基本上不和外界接触的。 养蛊的部落一直往上追溯,最早能追溯到上古时期的蚩尤部落。 这也是蚩家寨蚩姓的来源。 但蚩尤的三大部落之中,只有一个部落最为擅长巫蛊之术,而巫蛊之术的祖先,其实是传说中上古时期的蛊真人。 蛊真人是蚩尤三大部落之一的首领。 后来随着历史的变迁,这个部落慢慢分化成了很多个小部落,因为苗语和华夏古语并不相通,所以都改了汉姓。 蚩家只是其中的一支而已,剩下的还有姓龙的,因为蛊真人又被尊称为龙公。 也有姓石的,姓麻的,姓田的,总之有不少。 而蚩家寨在西汉之前,其实一直不为江湖中所知,他们常年居住在深山老林,只有一些当地的老百姓才知道。 之所以后来名震江湖,是因为汉武帝刘彘,还有一个蚩家寨的圣女。 “这事儿发生在征和二年。”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汉武帝这小子沉迷女色这事儿几乎是人尽皆知的事情,晚年的时候比年轻时候还更严重的一些。 那个时候的汉武帝已经不怎么关心政事了,整天几乎都在后宫饮酒作乐。 宦官江充为了讨得皇帝的亲睐,每年都要从华夏各地张罗各色各样的美人来献到后宫去。 而就在征和二年的时候,好巧不巧的,江充的手下在苗疆抓到了一个惊为天人的女子。 这个女子就是当年蚩家寨的圣女,名字叫做蚩媚。 苗疆的大大小小部落,要论武功身法,连二流的江湖门派都赶不上,他们最厉害的,还是神不知鬼不觉的操控蛊虫进行下毒。 蚩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抓到宫里头去的。 汉武帝一看到蚩媚那容颜,顿时就心花怒放起来,当即就把蚩媚纳入了后宫。 然后就出了大事儿了。 在蚩媚的操控下,皇帝和太子成了仇敌,太子觉得他父皇都老成那样儿了,那东西已经不好使了,蚩媚这种绝色女子,不如赏给他。 汉武帝一听,哟,你这是想造反啊。 于是乎后世记载:征和二年,后宫大乱,京师血流成河,僵尸数万,太子子父皆败。 从此西汉元气大伤,短短十几年时间就没了。 而始作俑者仅仅只是一个女人而已,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 而这,就是震惊当世的巫蛊之祸。 蚩媚最后安然无恙的回到了苗疆,从此蚩家寨名声大噪,正式出现在了江湖之中。 咸阳鬼市的几股势力之中,蚩家寨占其中之一,如今也是鬼市的管理者之一。 “我那老祖宗,真有这么漂亮?!” 蚩灵张大嘴巴诧异的说道,她关注的重点不是她老祖宗下蛊虫的手段有多厉害,而是在想那个叫蚩媚的老祖宗,究竟得多好看? 才能让皇帝和太子都挪不开眼? “确实挺漂亮的。” 李安点点头,他亲眼见过,还交过手,那圣女就是被她宰了的,他当然见过了。 那会儿是鬼市正发展壮大的时候,李家当时作为鬼市的当家人,很多江湖势力对那个位置都虎视眈眈。 其中就包括了当时风头正盛的蚩家寨。 他的身体对于毒物一点儿没影响,所以蚩家寨的本事对他来说反而是影响最小的,那圣女一开始就被李安给砍成两半儿了。 这事儿他当然不会对蚩灵说。 “哥,这事儿我们寨子都不知道,我爷爷都不晓得的事情,你是咋知道的呢?” “我见过呗。”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将喝完的奶茶扔到垃圾桶里。 “那你真厉害啊,竟然能活这么久。” 蚩灵崇拜的看着李安。 这一下给李安整不会了。 “你脑袋没问题吧?这你都信?” 李安瞥了她一眼说道,看着她那崇拜的目光,可一点儿都不像是作假。 “是有点儿问题,不然怎么能看见鬼嘞。” 蚩灵笑嘻嘻的说道。 她亲眼见过自己奶奶的鬼魂,所以对这世界的认识要比别人多一些。 所以李安说啥她都不会怀疑。 “那我要说你那祖先,当年就是被我亲手宰了,你也信?” 李安笑着说道,这小姑娘还挺有趣。 “信啊,你肯定比我那祖先厉害多了。” 蚩灵毫不犹豫的点点头。 “你不生气?” “我爷爷说过,养蛊是用来救人的,不是用来杀人的,我祖先做得不对。” 蚩灵想了想一本正经的回答道。 李安不接话了,这姑娘脑回路有点儿奇特,她好像对外界的接触少得可怜,二十岁的人生如同一张白纸,三句话不离她爷爷。 “哥,我们什么时候去京城啊?” “明儿个就走,这破地方没啥好看的了,都一个鸟样。” 李安抬脚下了城墙,朝着停车场的方向走去。 第96章 我请客! “真没事儿吗?” 蚩灵有些担心。 记得她还在寨子里念小学的时候,班上几个男生恶作剧,趁着她睡午觉的时候悄悄的把她的剑给取下来藏了起来。 结果晚上放学回家的路上,她差点儿就被一辆车给撞死在路上了,当即就被送到了寨子医院里头。 后来她爸连忙把剑送到寨子医院里,她才苏醒过来。 等她身体好了再去上学,班上那几个男人突然都办理退学了。 打那以后,她就再也没有过新朋友。 其实小时候她挺喜欢自己身上这把剑的,那时候还小,个头还没这剑高呢,寨子里的小孩儿们都喜欢找她玩儿。 在大家的眼里,她就是个女侠客,后来寨子里的小伙伴们都模仿她,各个身上都背着一把剑。 只不过他们的剑是木头做的,而她的剑是真正的古剑。 她当了好些年寨子里头的大姐大。 “有我在,没事儿。” 李安轻描淡写的说道。 这把剑之所以能镇邪,那是因为它本身的材质特殊,能够保存一些天地间的灵炁。 而他身体里的灵炁,可比这把剑多多了。 “行。” 蚩灵没有做太多的犹豫,就把背上这把剑给取了下来。 虽然说她非常不喜欢这把剑,但好歹也是从小陪伴着她长大的,所以剑鞘上贴着一些可爱的贴纸,绳子也是她自己花心思自己编的。 “感觉人都轻松了一点儿嘞。” 蚩灵伸了个懒腰笑嘻嘻的说道,李安掂量了一下这把剑,并不重,反而还很轻。 比以前那些个名剑都要轻一半,大概是因为它本身就不是一把完整的剑。 “真没事儿吗?” 蚩灵看着李安手里的剑,眨巴着的大眼睛里仍然有些担心。 “你要是害怕,你就把这玩意儿重新背上就行了。” 李安将这把取名为繁星的古剑递还给她。 这么看来,泰阿三分的传说极有可能是真的。 相传项羽在拿到泰阿剑之后,将这把剑分成了三把剑,这三把剑里头藏着一张地图,上面画着他从咸阳宫里头搬出来的宝贝的埋藏地。 但李安不这么认为,因为项羽不可能吃饱了撑着花这老些功夫干这种事儿,三分泰阿剑,一定有其他的原因。 远比藏宝图要复杂得多。 传说中这三把剑分别叫做繁星,皓月和烈日。 日月星是天象,他想要藏起来的秘密远不止始皇秘藏这么简单,在经过了那场梦和那卜卦之后,他觉得这事儿应该涉及到更久远的事情。 “有点儿怕,你可别把我搞丢了。” 蚩灵摇摇头,将长剑小心翼翼的放在自己的背包里。 这是她昨天买的背包,原本是拿来装吉他的,她把吉他给扔了把包留了下来。 这样背着出门就不会再受人异样的眼光了,她以前也是这么干的,只不过来这里之后,那包突然坏了。 她不得已又重新买了一个。 “我看你不用吃饭了吧?你都吃了这么多了。” 李安看了看时间,他们下了古城墙之后就直接回酒店了,这会儿已经过了晚饭的点儿了。 这姑娘吃了这么多零嘴儿,一路上都在说肚子好撑,早知道不买那么多了。 怪就怪在西胺的美食实在太多,她忍不住啥都想吃一点儿。 “不吃了,要不,咱俩喝酒去?!” “好不容易把这剑给放下来了,我终于可以去传说中的酒吧了!” 蚩灵眼睛一亮,她都二十了! 还没有出门去酒吧喝过酒呢! 寨子里这些年一起长大的小伙伴们,很多都去外地读书了,从他们的朋友圈里就知道,她们都去过酒吧玩儿。 去年过年的时候她们回寨子,还一起去镇上的酒吧耍呢。 但她去不了,因为家里头管的严格,而且她背着那把剑,害怕人不让她进去。 “不想去。” 李安眼睛一转。 “我请客!想喝啥喝啥!” 蚩灵拍着胸脯豪气的说道。 “那走着!” 李安当即站起身来要出门,这丫头想出去玩儿,就必须得带着他,不带着他就得带着那把剑。 她想去喝酒就不能带那把剑,那就只能带他去了。 这么一算,优势在我啊! 这小姑娘可是个富婆,车子开的都是一辆波涛菲诺,蚩家寨子可不是缺钱的主,这丫头在蚩家寨子的地位不低的。 “走走走!” 蚩灵连忙跟上,两人下楼之后,径直朝着商业街那边走去,他们现在在西胺市的市中心,这里繁华又热闹,车水马龙的街头到处灯红酒绿。 白天他们去逛了一些古建筑,但李安觉得没个太大的意思,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其实刚苏醒那会儿,他觉得自己接下来这几十年到处走走停停逛一逛挺好的,看看各个地方的风景。 但出了京城之后他就没太多这个想法了。 因为他发现哪里都一样。 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和商业街,和京城的市里头没啥太大的区别。 他只不过是从一个城市去了另外一个城市。 “往这边走!” 蚩灵看着手机走在前面带路,因为是去喝酒的所以都没开车。 晚上的街边更热闹,卖零嘴儿的摊子比白天还多,他们刚穿过一条街道,李安的手上又拎了几袋子东西。 “这炸的洋芋没有我们寨子里的好吃,下次我请你吃我三奶奶炸的洋芋,比这个好吃多了!” 蚩灵一边用竹签吃着狼牙土豆,一边在李安身边蹦蹦跳跳的说道,这小姑娘浑身上下好像有使不完的劲儿。 “行,你要定个时间,我就一定会去。” 李安点点头,有人请他吃东西,他是绝对不会拒绝的,哪怕开车要走一天一夜。 当年他几个月的路都走过,就是为了去蹭在外地当官的朋友一顿饭。 他拿着那封信走了足足三个月,苏东坡见到他的时候眼泪差点儿没下来,他都被贬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了,竟然还有好友愿意来看他。 “看你咯,你住我们寨子都行,要不我嫁给你?” “你们蚩家寨子现在可以和外人通婚了?” “我爸妈那一辈不行,我们这一辈已经宽松很多啦,都允许上外地念大学了,好多都嫁出去嘞。” 蚩灵一边啃着块肉夹馍一边含糊不清的说道。 滚烫的肉馅儿在她嘴里又重新炒了一遍,包着眼泪也不愿意吐出来。 第97章 现代青楼。 很快两人便来到了一家一串英文名字的酒吧门口。 此时外面已经停了一大堆的豪车,不时有人三三两两的往里头进,门口站着一堆莺莺燕燕。 这还是李安苏醒之后头回来这种场合,看着这场景,他有种当年和三五好友逛青楼的感觉了。 现在年头真是不错了啊,姑娘们打扮得花枝招展,落落大方丝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 “不是你要来这儿喝酒的么?” 李安瞥了一眼蚩灵,这丫头到了门口之后有些踌躇。 “我也是第一次来呀,这阵仗看着有点儿嘿人。” 蚩灵小声的说道,就躲在李安身后,歪着个脑袋往大门口瞅。 “你看门口那一堆小丫头,年纪也就和你差不多,人家多自然?这么冷的天气,裤子都不穿。”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走,我带你进去。” 李安不紧不慢的抬脚往里头走,虽然他也是头回来酒吧这种场合。 但看上去和青楼差不多,青楼他熟悉啊! 青楼待着可比自己一个人在家里头舒服多了,里头各个是人才,说话又好听。 所以他平常无聊就去饮酒作乐。 “好诶!” 见李安抬脚往里头走,蚩灵连忙跟上去,有他在,自己心里头也就没那么害怕了。 虽然他们才认识第二天,但李安给了她一种奇怪的安全感。 跟着他准没错的。 “来个最好的位置。” 李安屁股往沙发上一坐,立马有姑娘上前来,掏出烟拿出打火机来点上。 嗯,是这感觉了。 李安满意的点点头。 “几个人啊哥。” “就两个。” 嗯,老鸨也年轻了不少。 “今天放假比较热闹,现在这个时间只剩下卡座和散台了。” “带路。” 刚进里头,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在耳边炸响,李安知道,这种音乐叫个啥dj。 现在的年轻人们比较喜欢。 他耳朵比较灵光,所以觉得有点儿吵。 但也能接受。 蚩灵紧紧的跟在李安身后,好奇的打量着四周,眼睛里头满是兴奋。 接着这老鸨就带着他们来到了一个沙发卡座。 熟练的拿出手机来让李安点酒。 “洋酒?尝一尝。” “付钱啊丫头。” “哦哦。” 蚩灵乖乖掏出手机来付钱。 虽然上面显示一万多块,但蚩灵付钱倒是没什么犹豫,显然这钱对于她来说并不算个啥。 经理也没想到拉了两个散客能卖出去这么贵的酒,脸上都笑开花了。 很快一群打扮得奇奇怪怪的人端着酒举着灯就过来了,吸引了场里头大多数客人的目光。 李安惬意的坐在沙发上,他对这种场合挺感兴趣。 那些在上面又喊又跳的姑娘,和以前青楼的清倌儿们差不多,那坐在沙发上和那些大老爷们儿觥筹交错的,就是倒酒丫鬟了。 要不是旁边跟了个丫头,他都打算问问今儿个花魁什么价了。 蚩灵慢慢的熟悉了这样的环境,这会儿显得自然了很多。 “不醉不归!” 她笑嘻嘻的给李安倒酒,两人碰了一杯。 “不醉不归?那你今晚得花大价钱了。” 李安笑呵呵的说道。 “怕什么,我有钱!” 蚩灵拍着胸脯豪气的说道。 一杯酒下肚,很快她便苦得吐起了舌头。 “这酒还没有我们寨子里头的米酒好喝嘞。” 李安点点头,味道确实不怎么样,也没有回甘,确实没有米酒好喝。 两杯酒下肚,蚩灵便展现出了她原本就活泼爱玩儿的性格,开始像其他人一样,跟着音乐的节奏蹦蹦跳跳起来。 李安也没想到,他这头回上青楼来,还是带着个丫头来的。 这种地方以前都是大老爷们儿来,姑娘们出于名声,即便是想来也不敢来的。 时不时的有姑娘过来找李安喝酒,这些走场的姑娘们致力于把客人们的酒都快速消耗掉,这样一来客人们没酒了,要么麻溜的滚蛋腾位置,要么就继续叫酒。 李安也算是头回来现在的青楼,不晓得这些个套路,但对于他来说那都无所谓。 “哥,那个可以蹦老高的台子看上去很好玩儿诶,我想去耍一耍。” 李安摆摆手让她尽管去玩儿。 然后蚩灵就蹦蹦跳跳的过去了。 这小丫头一走,没过一会儿的功夫李安就左拥右抱了。 “帅哥,一会儿吃宵夜去呗?八百块就行了。” 一个姑娘凑到李安的耳朵边上媚眼如丝,身上的香水打得很浓,脸上盖了一层腻子,假睫毛长得吓人。 “你给我还是我给你?” 李安一边喝着酒一边疑惑的问道。 原本还装着醉醺醺的姑娘站起来就走了。 搞得李安有点儿整不明白了,还以为有人要送他钱呢,他都准备答应了,心里还想着现在的老百姓日子过得真不错,莫不相识的两个人都愿意掏钱出来请别人吃饭了。 虽然他是在这边左拥右抱的没错,但眼睛其实一直放在那台子上跟着那些个年轻人一起蹦蹦跳跳的蚩灵呢。 这小丫头真有意思,像个整天待在皇宫里头的公主,每天想着怎么溜出去到大街上看花灯。 好不容易真溜出来了,那玩儿得叫一个快乐。 但没过一会儿,他就注意到有几个小伙子找她聊天喝酒了。 这种青春靓丽的小姑娘,吸引别人的注意力还是很正常的事情,他看到好多小姑娘都被人搭讪了。 对于酒吧里头的老混子们来说,最容易得手的,肯定是这些个周围没有男人的小姑娘了,这些姑娘们大多都是失恋了来发泄情绪的。 这种女孩子最需要的就是一个新的感情寄托了,随便聊一聊喝喝酒就得吃。 李安倒是没有一点儿担心,蚩灵这丫头是单纯,但是又不傻,反而古灵精怪的。 再说了,那可是苗疆蚩家寨的丫头,今天一天下来她都不晓得给自己下了多少蛊了。 他远远的就看着那小丫头接过别人递过去的酒杯,不露痕迹的换了个手拿,假装自己抿了一口,又接着蹦蹦跳跳了。 那小伙子也豪爽,接过酒杯来,一口就给干了。 李安远远的看着笑了笑,和怀里的美人碰了一杯。 这小伙子,估计今晚得拉得提不起裤子了。 过了好一会儿之后,蚩灵蹦蹦跳跳的回来了,李安拍了拍怀里的陪酒丫鬟让她去别的地方蹭酒去。 “嘿嘿,好玩儿!” 蚩灵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咕噜咕噜喝完笑呵呵的看着李安。 “哥,你刚刚肯定没看见,有几个……” “这事儿不用和我说。” 李安摆摆手。 第98章 剧本不对啊! 到了凌晨的时候,李安才和蚩灵两个人从酒吧里头走了出来。 “没意思,好像挺好玩儿的,但和我想象的不太一样。” 蚩灵瘪瘪嘴说道,她以前一直想来这种酒吧玩一玩,但玩儿完了之后,觉得好像也就那样,不知道为啥寨子里头这么多年轻人都喜欢去。 反正她是觉得没啥意思,以后也不打算来了。 “吃点儿东西再回去?” 李安点点头说了一句,现在凌晨了,马路对面远远的,能看到多了不少做宵夜的路边摊,喝了这么多没啥意思的酒,他现在嘴巴能淡出个鸟来。 “嘿嘿,我也是这么想的。” 蚩灵揉了揉肚子,蹦蹦跳跳了这么久,她现在又有点儿饿了。 这姑娘酒量还真不错,不愧是苗疆那一片的。 苗疆地区多山,湿气寒气比较重,常年生活在山中的老百姓们,为了祛除体内的湿寒,辣椒和酒就是日常的生活标配,早就已经刻进了当地人的基因里。 所以他们极能吃辣,喝酒也是一把好手,连小孩儿都能整半斤,蚩灵作为土生土长的苗疆人自然也不例外。 她说话带有一点苗疆特有的口音。 虽然今晚喝了不少酒,但她看上去一点事儿没有。 两人不紧不慢的走着,前面几个喝多了的年轻人互相搀扶着走在前面。 “嗨呀,这不是刚刚那几个人嘛?肚子还疼不疼?” 蚩灵注意到了这几个人,正好就是刚刚在酒吧里找她搭讪拉着她一起喝酒的那几个。 没想到这几个人竟然还是一起的。 李安摇摇头。 这几个年轻人哪是喝醉了,那是一点儿没醉,之所以互相搀扶着,那是因为拉肚子拉得都快站不稳了。 蚩灵倒是还不至于给他们下什么厉害的蛊虫,就是一些苗疆特有的泻药而已,这些药粉效果非常明显,千百年前苗疆人就会用了。 那些药粉入水即化,也没有一点儿颜色,喝着也没个啥味道,而且苗疆人下药手法非常老道,一般人根本看不出来的。 这些人现在估计肚子比一个星期没吃东西的还要干净。 李安摇头倒不是因为蚩灵这丫头做得不对,这几个年轻人显然不是头回搭讪女孩子的主,这要是着了他们的道,一番车轮战下来,孩子生出来是谁的都不知道。 他摇头是因为蚩灵这丫头还是有点儿太年轻了。 他刚刚就已经提醒过这丫头了,但她没在意,还是像个小孩子一般,在学校里拿了个三好学生,一到放学第一时间就冲回家,必须要炫耀一番,让爸妈知道这件事儿。 “妈的,原来是你搞得鬼!” 一个穿着棒球衣头染得跟红绿灯一样的年轻人看着蚩灵恶狠狠的说道。 他原以为今天是运气不好吃坏了肚子,心里想着的还是到手的鸭子就这么从锅里头飞走了。 哪曾想竟然是这鸭子给他们哥几个教训了一顿。 几个小伙子对视一眼,心里头想法不谋而合。 今儿个说什么都不能让这小美女给跑了,不仅如此,还得让她长长教训,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 “略略略。” 蚩灵躲在李安身后歪着脑袋看着这几个人。 有李安在呢,她可一点儿不怕,虽然没见过他出手,但她晓得李安一定极其厉害,今天她恶作剧给李安的东西下了好多效果不同的药粉。 结果让她大感意外,李安不仅吃得津津有味,吃完了还屁事儿没有。 她就晓得没跟错人,这大哥哥绝对是个世外高人。 李安双手环胸饶有兴趣的看着这四个年轻人,其实年纪也没多大,打扮得挺时髦,一看就是经常出入酒吧这种场所,不知道得手了多少回了。 没想到这次在蚩灵这儿崴了脚。 他发现了一个问题,现在的年轻人都挺喜欢往身上纹点儿东西。 以前刺青是犯人犯了事儿被押入大牢之后被官府刺在脸上的。 一旦被刺上那就代表着这辈子算是完了,没人敢请他们做事儿,被人一辈子瞧不起,媳妇儿都娶不到,最后只能入山为寇打家劫舍谋生了。 而如今刺青已经变成了一种文化,他苏醒到现在见了不少人身上都有,特别是在刚刚那酒吧里头,几乎人人都有刺青,连姑娘们身上都有。 几个人也都看着李安,他们倒是没多害怕,因为这两个人看上去就像大学情侣。 来酒吧就是图个新鲜刺激,毕竟看上去打扮的规规矩矩的,和现在的大学生没什么两样。 对付大学生,他们可太有经验了。 “哥们儿,你女朋友有点不懂事儿,不介意的话哥几个帮你调教调教,你也可以参加,保证到时候听话得多。” 领头的年轻人点了根烟不紧不慢的说道。 一般这个时候,男生就要站出来找他们干架了。 毕竟女朋友受了屈辱,这事儿哪个爷们儿能忍? 然后他们哥几个顺理成章就给收拾了。 剩下个女孩子要么哭着求饶,要么看不起自己的同伴,转身就跟着他们走了。 任何一个选择他们都能得手。 这事儿以前也有过,所以他们很有经验。 李安笑了笑,任何年代都有这样的人,他见得多了,倒是一点儿不意外。 那些三教九流乌合之众扎堆的场所,他以前也经常去,有时候心情好了也和他们打成一片。 有时候心情不好就把他们直接打成一片。 “没那癖好,你要找她只管找就行了,不关我的事儿。” 李安抱着双手不紧不慢的说道,他可没有那群龙逐凤的雅兴。 “啊?” 见到李安让出身来,别说蚩灵有些意外了,连这几个年轻人都愣了一下。 这是个什么情况? 咋就这么让开了? 这剧本不对啊! 这小子不按套路来啊! “兄弟你……” “你真是个好人啊!” 先前说话那年轻人一时半会儿不知道说啥好了,最后憋出个这么句话来。 毕竟是个正常爷们儿一般都不会这么干,就算两个人一点儿不熟悉,但见到这个情况也会出手见义勇为的吧? 毕竟护花使者是个爷们儿都想当啊,哪怕挨顿揍被揍得鼻青脸肿了,也总比当个怂蛋好吧? 再说了,这女孩子也不丑啊,相反还很漂亮,这水灵灵的皮肤,谁不想好好呵护一下。 要不然他们一开始也不会看上啊。 第99章 坏人生存指南。 对于这群人投过来鄙视的目光,李安倒是没啥感觉。 这丫头好歹是蚩家寨子的,怎么都有点儿防身手段的。 见到李安的走开,蚩灵虽然心里诧异,但瘪着嘴不说话,接着便立刻往后头跑。 她不会武功,小时候爸爸想教她,但是她一点儿不想学,因为觉得累。 后来她爸也就不教了。 至于下蛊,她是会,而且也挺厉害的。 但下蛊虫讲究一个提前准备。 她那些个药粉,出门的时候是准备了不少了,但今天一天下来几乎都用在了李安身上,自己兜里没什么药粉了,就剩下一点儿让人肚子疼的,今晚都用干净了。 见这丫头转头就跑,李安有点儿诧异。 她这慌乱的眼神不像是装的。 这年头虽然武功把式是没什么用了,但苗疆素来就不以武功把式出名,他们最厉害的还是给别人下药。 例如刚刚那让人肚子疼的药,还有洒在人身上就能让人觉得奇痒无比的药粉,甚至更厉害的还有直接拍在人皮肤上,对方直接皮肤溃烂的药粉。 这些都没有? 这丫头该不会今天一天把药粉全用他身上了吧? 但蚩灵没跑出两步就被别人抓住了手腕,她跟着李安蹦蹦跳跳了一天,这会儿没啥力气了,那年轻人抓住蚩灵的手腕就往自己怀里拉。 肾上腺素的分泌让这些人肚子都不疼了,这会儿各个兴奋得很。 “滚开点啊!” 蚩灵嘴里骂着这个人,努力想要挣脱,但很快另外三个人也围了上来。 几个人连拖带拽的就要把蚩灵往路边的车子上拖,看来这几个人果然是捡尸老手。 蚩灵急得苗疆话都骂出来了,但这些个人完全听不懂,这女孩子越挣扎他们反而越兴奋了。 这个点的街道上已经没什么路人了,远处倒是有几个酒吧出来的人,但都远远的看了一眼就完事儿。 不知道情况大家都会选择看热闹,说不定人家本来就认识的,只不过喝了酒发酒疯打闹而已。 要么就是情侣之间闹矛盾了。 总之看到的人都在冷眼旁观。 蚩灵虽然一直在挣扎,但无济于事,很快便被拖着到了路边的车子旁。 几个年轻人脸上笑容更浓,还有心情互相聊着天呢。 他们确实不是头回做这种事儿了。 这个点从酒吧出来的,很多都已经喝得五迷三道了,有的走两步直接就坐在路边昏昏欲睡。 还有的甚至还会主动配合他们呢。 也有一些像眼前这姑娘这么挣扎的,但他们酒劲儿上来了也不会管这些,甚至于几个人直接在车子里头就开始战斗。 战斗结束了直接把姑娘扔路边都有。 来酒吧喝酒蹦迪的女孩子们,接受度往往比较高一些,遇到这种事情,大多数人都选择忍气吞声,最后陷入深渊,h 之后往往还能看到她们在酒吧里扭动身姿,基本上属于摆烂了,以后的生活也就那样。 所以这些人可没有一点儿心理负担的,一个人掏出钥匙来打开车门,就要拉着蚩灵上车。 谁知刚把手放在车把手上,就被不知道哪儿来的一脚踢在他手腕处,整个手臂都猛的抡了一圈,最后又重重的打在车门上。 剩下几个人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儿,就接二连三的身体吃痛躺在了地上。 “一群渣宰。” 李安平静的说了一句,仍觉得有些不痛快,又每个人都补了一脚,顿时几个人躺在地上哀嚎,甚至苦水都吐出来了。 蚩灵只是看了李安一眼,便头也不回的朝着另外一边走去。 李安像拎小鸡一样把这几个人一股脑全扔进车里,最后还好心的替他们关上了门,这才拍了拍手走了。 “这还生气了是怎么回事。” 李安看着前面的蚩灵不紧不慢的说道。 她洁白的手臂被刚刚那几个年轻人抓得青一块红一块的。 蚩灵回头瞪了李安一眼又转过头去接着走,她脸上满是泪珠子挂着,哭得肩膀一抽一抽的。 “你晓得以前那些个土匪强盗们,为什么干了这么多坏事儿,仍然活得挺滋润的么?” 李安双手揣兜里不紧不慢的跟着她走。 路边偶尔有一两辆车子飞驰而过,带起一阵凉风拍打在他的脸上很是舒服。 “那是因为人家干了坏事儿,只要没被当场抓住,那就绝不会往外说。” “哪有干了坏事儿还往外炫耀的道理?那不是自己个儿嫌命长么?” 见她没有搭理自己,李安仍旧是自顾自的说着。 这小姑娘在和他赌气呢,他看见蚩灵的耳朵动了动,显然是在认真听着。 “当然了,这还不够,毕竟经常走夜路,总会遇到鬼。” “你想要当个坏人,又想活得久一些,就别想着拜山头跟着别人混,因为你不晓得自己什么时候就被别人卖了。” “还得见机行事。” “官府来扫荡的时候,就往深山老林里头钻,绝对不要选择去硬碰硬。” “遇到路过的行人,也不要第一时间就冲下去打劫,还得仔细观察一阵子再说。” “没有把握的事儿,宁愿放人家路过也绝对不要出手,比如说对方看起来就是个有功夫在身上的,明知道打不过还去打劫,轻的被揍一顿,重的命都没了。” “你想做个坏人去干坏事儿,那就得考虑这么多,今儿个遇上我,那是你踩了狗屎运拜对了山头。”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蚩灵听完之后转过身来看着李安,脸上还挂着泪痕呢,只是瘪着一张嘴巴看着他,眼睛里满是幽怨。 她当然明白李安说的是什么意思了。 “那要是土匪强盗看走眼了遇上高手了怎么办?” 蚩灵瘪着嘴巴问道,她委屈得眼泪都快把眼眶包满了,但看着李安的时候她就强忍着不哭,只是努力把眼睛瞪大一点,争取多装一些,然后就这么瞪着李安。 “还能怎么办?跪下来大喊好汉饶命下次再也不敢了呗。” “实在不行就打打感情牌,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嗷嗷待哺幼儿。” 李安装着求饶的模样拱拱手说道。 “噗……” 原本心里还十分委屈的蚩灵,见到李安这学着土匪求饶的搞笑模样被逗得噗嗤一笑,心里的委屈也一下子没了。 还是个小孩儿啊。 李安替她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小孩儿就是这样,做错事儿了吓唬一顿,哭了再扮个鬼脸一哄,准能破涕为笑。 第100章 回京。 “哥哥,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蚩灵小声的说道,其实她知道自己做错了,只是觉得委屈而已。 “你没做错太多,只是犯了点儿小错。”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你错在没有带更多的药粉,下药的时候还不够狠,不然这个时候他们应该都拉的脱力了,走都走不动。” “你还错在做了之后没有守口如瓶,这个我之前已经提醒过你了,但是你没有在意。” “也错在太过于相信别人。” “最后你错在没有给自己留点儿防身的药粉,所以事情败露了才没有反制的手段。” 江湖是一个很深的水潭,被淹死的从来都不是那些不会游泳的普通人。 而是那些觉得自己游泳不错所以不带游泳圈最后抽筋动不了淹死的人。 那些没带游泳圈还能常年在里头游泳的,是因为人家在下水之前做了充分的热身准备。 “啊?!” 蚩灵瞪大眼睛,她说的自己知道错了,是错在不应该对那些人恶作剧。 在他们上来搭讪的时候就应该严词拒绝并且立刻离开。 而李安说她错了,不是因为做坏事儿错了,而是没有把这件坏事儿做好。 错在下手太轻,错在做了之后没有守口如瓶,错在没有狡兔三窟的后路。 这哪是在教人向善啊? 这完全是在教她怎么去做一个优秀而又能活得久的反派人物。 “有时候做坏事是被逼无奈,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好坏。” 李安平静的说道,在一个路边摊坐下来,点了两碗面条。 “我说的这些你也不用全明白,下次再遇上这种事的时候,多想一想就行了。” “人这一辈子,大多数时间都是自己一个人在做事,不可能有人一直跟在你身边,去了京城拿了东西之后,你有你的事情要做,我也有我的事情要做。”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着。 “我就不能一直跟着你么?” “别看我今天吃了亏,但我其实可厉害了!我还会好多本事呢!” 蚩灵连忙说道。 因为身体的原因,她这辈子没什么朋友,小时候是有那么几个,但随着大家都长大了,寨子里的人对她都有些敬而远之。 她大多数时间基本上都是自己一个人待着,偶尔开着车子出去走走逛逛。 现在好不容易碰到李安,她觉得没有比待在李安身边更让她觉得开心的事情了。 “这我倒是信。” 李安点点头。 “你虽然不会打架,但是下药的手法挺老道的。” “而且你还长了一双奇特的眼睛,那你知道得肯定多一些,你们蚩家寨子以前本来就是做死人的生意的。” 没过一会儿热气腾腾的面条上来了,两碗都加了不少辣子。 蚩家寨子以前是在湘西,以前就是做死人生意的,最为出名的就是湘西赶尸,这以前就是蚩家寨子的赚钱方式之一。 所谓的赶尸其实没那么邪乎。 以前的人们死了,都讲究个落叶归根,那些死在外地的人,家人们会花钱请人将尸体给搬回来,久而久之的这就形成了一个产业。 “那是,我们现在也还在做那些产业哦,只不过现代化了很多。” “我还跟着叔叔一起去了很多地方,学了不少本事呢!” “怎么开那些斗,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蚩灵小声的说道。 因为她长了一双阴阳眼,所以在小的时候,就跟着叔叔下了一些斗,有着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经验。 湘西苗疆除了赶尸比较有名之外,还有一个那就是刨人祖坟了。 要说到这一块,无论是南边的还是北边的那些个派系,谁也不敢小瞧湘西的土夫子。 行内往上数那些个叫得出来名号的能人,有很多都是出自湘西苗疆。 “我对那些个东西没个啥兴趣。” “不过有需要的话,我会找你的。” 李安不紧不慢的吃着面条。 他没有急着拒绝。 因为这事儿说不定真有说法,凡事儿都得留一线的。 繁星剑出来了,那剩下两把剑,他得想办法去找,还有那个阿斗寨。 后面说不定还真有要去刨人祖坟的时候。 “好诶!” 蚩灵笑嘻嘻的说道。 “走吧,明儿个就回京城去。” 吃了碗面条,李安付了钱,两人慢悠悠的往回走,到了酒店回各自的房间睡觉。 第二天一大早,李安就开着车子出发往京城走了。 而蚩灵也跟着他一起去京城。 一辆黑色的迈巴赫和一辆粉色的法拉利飞快行驶在高速路上,轰鸣声远远的就能听见,路过的车辆纷纷让开一条路来。 李安极其享受这种开着车子在马路上飞驰的感觉,要不是这路有最高限速的话,他觉得自己能再快很多。 另外一边蚩灵这丫头开着辆法拉利在路上到处窜,虽然才二十岁的年纪,但技术却相当不错。 两辆车子你追我赶的,朝着京城飞速驶去。 路过服务区停下来加油,蚩灵会在服务区买上一大堆东西,每个档口都去整一点儿,然后堆在桌子上慢慢的吃。 有的夹了一筷子觉得不好吃,就一股脑推给桌子对面的李安,遇到好吃的就吃一半,剩下的也推给李安。 李安一路上都没有买过东西,连加油的钱都是小丫头抢着付的。 他们早上一大早出发,到了京城边上仅仅只过了七个小时而已,这会儿天都还没黑呢。 “我还是头回来京城呢,哥你住哪儿啊?我六叔在京城做生意,不知道离你远不远。” 蚩灵一边吃着烤肠一边说道,她有亲戚在京城做买卖,她可以多待一阵子,等过年的时候再回去。 现在距离过年还有一个月呢。 “到了再说吧。” 李安抬头看着天空,京城开始下雪了,看上去应该下了有几天了。 不过初雪都不大,落在地上很快就化了。 以前的京城下雪要早一些,冬天的时候,李安更喜欢待在北方。 “哥们儿,车不错啊。” “就是动力差了点儿。” 两人从里头出来走到停车场,看到两个年轻人站在他们车边,抽着烟讨论着什么。 见到李安过来了,笑呵呵的打招呼。 他们两人的车也停在旁边,看上去更加花里胡哨一些,一辆是黑武士的gtr,一辆是白色的911,车牌都是京城本地的车牌。 第101章 吃瘪的小姑娘。 “自我介绍一下,我们是18号公路俱乐部的,相信你们应该都听过,怎么样?有没有兴趣玩儿一玩儿?” 一个小伙子笑呵呵的说道。 “没听过,不玩儿。” 李安随手将烤肠签子扔到远处的垃圾桶里,掏出钥匙打开车门。 最近他刷短视频看到了一个新的名词叫做精神小伙。 形容那些个穿着打扮奇奇怪怪头发染得花花绿绿身上纹龙画虎的小年轻,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叫这个词汇,但他现在已经完全搞懂了如今小孩儿们的阶层关系了。 所谓的精神小伙,也就是以前那些个三教九流整天游荡在街头无所事事兜里又没几个子儿的游侠儿。 这一类小伙子是以前官府们抓壮丁优先考虑的对象,因为家里头没什么背景,人也没什么正经生计,抓去充壮丁那是最合适。 而像他眼前这两个年轻人则不属于游侠儿这一类,虽然他们仍然整天无所事事在街头闲逛,但家里有些钱。 他们不用工作,兜里随时揣着银子,整天无所事事,最常去的地方就是青楼,等到了年纪家里安排个差事儿找个门当户对的姑娘结婚生子完事儿。 等老了玩儿够了,也就慢慢的开始继承老子的生意了。 这一类人,在以前被称作为纨绔子弟。 有钱也是有钱,混账也是真混账。 天不怕地不怕的啥事儿都干得出来,李安以前认识不少,毕竟他具备了当纨绔子弟的所有条件。 不当的话岂不可惜了? 不过这一次苏醒了之后,他有其他的事情可以打发时间,自然也就没心思和这些人打交道了。 两个小伙子倒是没有拦着他们,不过看向这两辆车的车牌摇了摇头意味明显。 原因是这两辆车的车牌都是外地的牌子,显然不是京城的本地车牌。 京城的纨绔子弟看不起外地的纨绔子弟,总觉得他们身在京城,所以地位要比外地的纨绔子弟高一个档次。 这种现象很常见,千八百年前就一直是这个样子了。 蚩灵这回倒是乖乖的没有惹事儿了,毕竟昨晚她才刚吃了个大亏,现在已经长了教训,哥哥说得对,在不知道对方的背景之前,不要轻易去挑衅。 所以她也上了自己车子,跟着李安的迈巴赫往服务区出口走去。 这里再走一段下了高速收费口之后就是京城的地界儿了。 迈巴赫和粉色的法拉利一前一后的行驶在路上。 很快,李安就听见了后面传来了一阵引擎的咆哮声。 他瞥了一眼后视镜,正是刚刚那两辆车子,对方也出了服务区朝着高速出口来。 很快他们便追上了李安。 另外一个车道上,黑色的gtr和白色的911同样一前一后的行驶着,和他们这两辆车持平并排行驶。 对方开着双闪摇下车窗,朝着李安笑了笑,随即一脚底板油,车子咆哮着往前面冲去。 紧接着白色的911也紧随其后。 面对对方的挑衅,李安只是笑了笑,这段时间他对车子的了解还真不少,他知道仅仅凭借着加速度的话,他这辆迈巴赫是比不过对方那两辆车的。 所以他并没有追赶上去。 毕竟高速都是平路,他的车子相比较起来有些吃亏。 在明知道会输的情况下,他是不会出手的。 见李安没什么动静,蚩灵自然也不会有啥动静。 哪知道对方往前跑了一段之后,又减速停下来等他们。 接着便成了一个循环,前面高速上的车子连忙往最边上的车道靠,生怕惹到了这几个太子爷。 这一来二去又再三的情况下,蚩灵坐不住了,她哪里受过这档子委屈? 虽然她对车子的了解不多,但好歹她也晓得自己这辆车也算是辆超跑吧? 所以她打了个超车的信号就来到了李安的前面,准备和这两辆车碰一碰。 对方见粉色的法拉利终于上钩了,四辆车分成两个车道齐头并进。 这里距离高速路口还有几公里的路程。 蚩灵率先一脚底板油朝着前面冲过去,随后旁边两辆车也跟着往前冲,很快便消失在了前方。 “回来了?” 李安没打算冲上去看热闹,顺手拨了小李子的电话。 “嗯,有个人你帮我去查一查。” “谁?” “项羽。” “项羽?”李留金疑惑了一下。 “嗯,就是那个项羽。” “查一查他的那些个江东父老们,现在都缩到哪儿去了。”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泰阿三分这个故事,自古便有。 与之联系在一起的,是始皇秘藏。 实际上这一类的传说在华夏古代多如牛毛,每当有一个朝代的分崩离析,要不了多久就会出现一个这样的传说。 例如龙泉剑对应的龙泉宝藏。 江湖中每隔几百年就有类似的传说出现,而泰阿三分是李安所知道的最早的。 这些年他一直没把这传说当回事儿来看。 如今再看,始皇秘藏可能是假,但泰阿三分这个说法确实是真的。 如今他阴差阳错下运气好找到了繁星剑,那自然而然的就有找另外两把剑的想法了。 “行,我立刻派人去调查。” 电话那头,李留金点头答应下来。 李安这挂了电话之后,前面出现了高速路口收费站的关卡。 他顺利的通过关卡下了高速之后,看到了蚩灵和另外两辆车都停在了路边等着他呢。 “怎么样?” 李安将车子停在路边,下了车笑呵呵的看着蚩灵。 瞧她这瘪着嘴一脸气呼呼的样子,不用问都知道肯定是吃了亏了。 这两辆车他听发动机的细微声音就能听得出来应该是做了一些小改动,这得益于上回他学车的时候把车子的所有部件都认识了一遍。 后来学车的时候没用上,没想到在这儿用上了。 “输了。” 蚩灵瘪瘪嘴说道,不是输一点点儿,是输了很多。 “车子是不错,不过只是入门的而已,更别说你那辆了,连入门都算不上了,输得也不冤啊哥们儿。” “别生气哈,就是单纯的玩一玩儿,毕竟市区路段可玩儿不了。” 年轻人笑呵呵的说道。 其实大家作为家里头都有点儿钱的人,心里头都清楚得很,一般能买得起这个价位的车子,家里头基本上也还有一些其他车的。 “行了行了,给你找回来还不行啊?” 李安瞧着小丫头这一脸欲言又止的模样,就和那小孩子跟着大人逛庙会,想吃串糖葫芦又不敢说的表情一模一样。 “小伙子,直线加速谁不会?弯道快才是真的快。” 第102章 哇!漂移诶! 18号公路俱乐部在京城极富盛名,在当地乃至全国都是玩车圈子的圣地,这里集结了全国各地有钱又喜欢玩儿车的富二代。 李安玩儿车的时间加起来都没超过俩月,他当然不知道了。 但这并不影响人家名声确实很大,一开始这个俱乐部仅仅只是打造赛道参加国际赛事这么简单。 到后来普通的赛道带来的刺激感已经不能再满足这群整天无所事事的飙车一族了。 他们开始玩儿起了山路,在京城西南方向的边上开发出了一整座山,专门用来进行山路比赛。 和倭国前些年的一部名字叫做头文字的背景差不多,只不过现在科技水平越来越发达,车子早就更新换代了不知道多少。 此时四辆车正在飞快往那座山驶去,今天他们要在那里进行一场比赛,赢的一方可以获得六百万。 这是李安刚刚找这两个年轻人定下的赌注。 要是没有点儿彩头,他都不屑于和这两个年轻人分个输赢。 如果你的硬性条件比对方差的话,那想要赢过对方自然就要选择其他因素来缩小这个差距,扩大自己的赢面。 所以李安选择和这两个人比山路,还是下坡。 这样一来他这辆车子在马力和加速度上的不足就没那么明显了,因为下山对于技术的考验占比更多一些,对车子的要求反而没那么高。 不像在高速上,即便他这辆迈巴赫站起来蹬都跑不过别人的。 一开始这两个年轻人原本都打算走了,但李安叫住了他们,说要和他们玩一玩,就用自己手上这辆迈巴赫,和他们跑一跑山路下坡。 但是需要一点儿彩头。 对方当然同意了,不就是彩头么?他们平常和朋友们一起崩都要加点儿彩头呢。 哪知道李安一开口就是六百万,把这两人吓了一跳。 李安可是做过考虑的,他做生意往往都是先看对方有多少身家,要对方兜里只有五块钱,他就赌五块钱的。 显然这两位少爷背后的身家加起来不止六百万,所以既然要玩儿,那就玩儿大一点。 对方一开始没同意,毕竟金额实在太大,虽然说他们的车确实比这辆迈巴赫要厉害得多。 但谁知道这玩意儿壳子里是不是装了个火箭推动器?!谁知道对方是不是个职业玩家? 但谁知道对方又加码了。 他们要是赢了,不仅可以获得六百万现金,还能将这辆迈巴赫和粉色法拉利开走。 这下子他们是真心动了。 更别说对方要和他们比山路了,而且地点随便他们挑。 山路他们熟悉啊!更别说还是他们俱乐部的那座山了,他们跑了没有五十回也有四十八回的,在自己的主场跑,对方还是头一回,那哪还有输的道理? 即便对方是职业赛车手,他们都愿意去碰一碰的。 很快四辆车就到了京城的盘龙山。 山脚处设置有关卡,这是一座很大的山,远远望过去就能看到山间有很多路蜿蜒向上。 今天下了点雪,山路有点滑。 “怎么样这座山,放心,比赛的时候不会有对向车。” 年轻人笑着说道,这座山他们每个星期基本上都会来跑一次,周末的时候特别热闹。 最近开始下雪了,跑山路的人少了很多。 “不错。” 李安点点头。 “现在有人在跑吗?” 年轻人转头问关卡处的工作人员。 “没有。” “走吧,先去山顶,你可以单独来回跑一趟熟悉路况。” 年轻人转头过来看着李安说道,这是正常情况。 一般头回来盘龙山比赛的人,都会提前来熟悉路况,有的车队甚至提前一个星期就来了。 即便让这人跑一个来回,他们也占了天大的便宜。 “不用了,抓紧时间,我还有别的事。” 李安打开车门坐进去,就凭他的记忆力,还需要多跑一趟? 瞧不起谁呢! “哥,真没问题嘛?” 蚩灵坐在副驾驶看着李安,她一辆车倒没事,但六百万可不是一笔小数字了。 她的车子停在山脚处,比赛用李安的这辆迈巴赫。 “放心吧,今儿个给你挣点儿零花钱。” 李安启动车子不紧不慢的说道。 用迈巴赫来漂移这种事情,他之前在送林清新回家的时候玩儿过,虽然那回自己是死翘翘了,但和漂移没啥关系。 他手上这辆车和那辆同样也是s680的型号,他已经开了有一段时间了,所以相当顺手。 “那万一输了岂不是很难看。” 蚩灵看着前面那两辆一起上山的车,他们看起来对这条路熟悉得很,上山速度飞快,刚拐个弯儿就拉开了一大段距离。 “输?我这辈子还没怎么体验过输的感觉。” 李安平静的说道,他之所以开得慢,是单纯在熟悉路况,将这整条路所有的细节甚至于包括路边的灌木和树,还有天上飘下来的细雪和风向都刻在脑子里。 等这一条路跑完了之后,再给它颠倒过来就行了,他相信单拿现在这段时间来说,没人能够比他更清楚这条山路的路况。 刚刚那句话他还真不是吹牛,这辈子活了这么久,只要给自己一点儿准备的时间,他就从来没输过。 这得益于他过目不忘的本事,他学东西极快,基本上看一眼就能知道对方的所有动作并且复制下来自己上手。 只要了解了其中的要点所在,他玩儿什么都能一步登顶。 所以他大多数时候都没事儿干,因为玩儿一遍之后就不玩儿了,觉得没个啥意思,也就那样。 无法让他获得持久的成就感。 “好……” 蚩灵这话都还没说完,只见李安踩住刹车,双手抓着方向盘往左飞快打了一圈,车尾巴便往右边滑了起来。 车身一个漂亮的甩尾进了弯道,最后飞快的过了弯往前飞驰而去。 “哇塞!漂移诶!!” 蚩灵激动的喊着,双手紧紧的抓着扶手。 “还差了一些。” 李安平静的说道,今天这路和那天山庄外面那条路不一样,那天没下雪,路没有这么滑,所以车子的抓地力更多一些。 而今天的路比较滑,导致他刚刚多漂了一小段距离,损失了一点儿不该损失的速度。 看来还得再多算一些才行。 第103章 比赛开始。 “600万?你俩疯了?” 山顶上,俱乐部今天的负责人金哥对着赵志和王林说道。 “金哥,你听我说……” 赵志将金哥拉到一边小声的说道,将遇到这两人的过程都说清楚了。 还说了双方的赌注。 “马上就跑?!” 金哥一听诧异了一下,对方并不是俱乐部的注册会员,也没有过登记信息,所以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他第一次跑这条山道。 “既然你们已经决定了,那就签比赛约定吧。” 金哥点点头。 盘龙山是俱乐部包下来的山,基础的配套设施和每年的维护成本不是一笔小数字。 而俱乐部的收益主要是靠参加大型比赛获得奖金还有广告代言。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比如买卖二手车,专业改装,场地出租等等。 在盘龙山的比赛,是要收取费用的。 但这都是小头。 “小心一点儿,今天路比较滑,对方敢玩儿这么大,要么就是非常有钱来玩儿票的,要么就是对自己的技术很自信。” 金哥叮嘱着说道,冬天对于他们这个俱乐部来说是淡季,特别是盘龙山,因为京城每年冬天都会下雪。 而盘龙山之所以叫盘龙山,就是因为弯道比较多。 “放心吧,我俩的技术,你又不是不知道。” 王林笑呵呵的说道,递给金哥一根烟,他对今天的比赛非常有信心,甚至脑子里都已经在规划他的三百万到手之后应该怎么花了。 首先那必须得去夜店放松一下身心,保持心情愉悦,顺带还能在夜场也磨练一下自己的车技。 “头回跑,还用迈巴赫来跑,有点儿意思。” 金哥将烟点上,看着远处那正在和蚩灵站在高台边上吃薯片的李安自言自语道。 要对方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那完全可以解释为生活没有乐子出来找点儿刺激,但对方看起来才二十出头。 那可能性就多了。 “我让他们清理一下道路,你们准备准备吧。” 金哥拿起电话说道,他对赵志和王林两个人还是挺有信心的,他们是这条山路的常客,每个星期都会来玩儿一趟,对这条路很熟悉。 而且技术也没得说,偶尔也去参加参加比赛的,在圈子里也算是小有名气。 今天这场比赛,他们他们的胜率很高。 他比较担心的还是会有危险,毕竟今天的路不像往常,而且对方万一是个新手,那就有点儿不好说了。 虽说山路边上都修着高高的路障,但谁也没办法保证一定不会出事。 毕竟赛车本来也是一项比较危险的项目,特别是跑山路,不可控的因素太多。 所以每场比赛都有比赛约定,双方签字画押,那就是出了事情自己负责,俱乐部会第一时间救治,但费用事后要补上。 即便真出了意外,之后打官司也能赢,他们这盘龙山,每年都有人出意外,把命交代在这里的都已经有好几个了。 “一会儿可得抓稳了。” 李安笑呵呵的说道,他已经把这一整条山路都刻在了脑子里,每个弯道他都起码能想到五种过弯的方式。 对于今天这场比赛,他其实还挺期待的,每回遇到新鲜事儿的时候,他才能感觉到活着好像也挺不错的。 之所以把蚩灵带上,一是小姑娘非要缠着他让他带着比赛,另外一点也是出于稳定性的考虑。 前排两个位置都坐人的话,那车身前面的重量会更加稳定一些,配重的比例更好,这样甩尾更加稳定。 甩尾的原理其实很简单,以他手上这辆后驱车为例,在保持前轮原有的抓地力的情况下,通过刹车将后轮抱死,这样高速运动的车身会因为惯性仍然往前滑动。 这个时候快速转动方向盘来调整车头的方向,就能利用这个惯性让车尾进行固定角度的侧滑。 这个就叫做甩尾,利用甩尾来进行高速过弯的技巧就叫做漂移。 知道这个原理,再加上对车子的结构了如指掌和熟练的操作技术,就能够实现各种各样的漂移。 李安第一次知道漂移是在短视频上看见的,他没想到汽车这玩意儿竟然还能玩儿出这么多花样来,所以便搜索了解了一番。 第一次使用漂移是上回出了山庄之后那一次,在短短几米的距离里他使用了一个连续甩尾,结果是挺成功的。 “比赛规则是这样的,因为我们这条山路是两车道,你们三辆车同时比赛,所以采用顺序发车计时,用时最短的获胜。” “顺序按照抽签的结果来。” 金哥不紧不慢的说道,手里拿着三个纸团,分别让三个人自己选了一个。 李安抽到了最后一个发车的顺序。 “五分钟检查车辆状态的时间。” 五分钟后,三辆车依次进入到山顶的起点线,挥旗手是个年轻的小姑娘,也难为她这么冷的天气还穿得这么少了。 “有点紧张……” 蚩灵双手紧紧的抓着车子的扶手说道,她挺喜欢玩儿车的,不然也不会买一辆法拉利。 但正儿八经的比赛还是头回参加。 “十几分钟的时间,慢慢想这几百万怎么花就行了。”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启动车子将换挡模式调为手动定挡模式。 手动定档类似于手动挡,但比手动挡要智能一些。 随着一声令下,黑色的gtr咆哮着往前面冲去,很快赵志就来到了第一个弯,他熟练的降挡减速之后轻点刹车,车子一个轻微的甩尾消失在了视线之中。 他满意的笑了笑,平常时候这个弯他最快的速度是70,今天路比较滑,但他速度没有降太多,仍然是平稳的过去了。 说明今天手感火热。 第二辆白色的911一分钟后出发,同样也是一个甩尾消失不见。 接着李安最后一个出发。 仪表盘上的时速在飞快往上攀升,仅仅五秒钟的时间便到了一百一,接着他快速降了两挡之后轻点刹车往右打方向盘,车子同样是一个甩尾过了第一个弯。 车尾巴差那么一点点儿就撞在了护栏上。 吓得在山顶处看电子大屏幕的几个人差点儿没坐稳。 “不要命了!” “真他娘的不怕死啊!” “该说他技术好还是运气好啊……” 山顶上,几个看热闹的人七嘴八舌。 因为高速摄影机记录下的黑色迈巴赫,在弯道顶点的时速高达89! 差10厘米不到的距离就撞到护栏上了! 另外一边车子里的李安满意的点了点头,不错不错,这玩意儿确实好玩儿! 第104章 两车相遇。 林清新坐在巨大的落地窗前发呆,手里拿着手机,对话框里还有编辑好了没有发出去的信息。 她最近老是做噩梦,梦见李安浑身插着钢筋血淋淋的站在她面前,无论她怎么想要伸手去抓,就是抓不住。 李老爷爷说,李安被送到德国去进行紧急手术治疗了,没什么大事儿,但是她还是有些担心。 她每天晚上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她害怕,怕李安死了。 她之前看过一篇报道,说坐在副驾驶的人在发生意外的时候是最危险的,因为司机会下意识的往左打方向盘,将副驾驶的方向对准危险的一方。 一开始确实是这样的,李安在紧急避险的时候往左打方向盘,打了一半之后他又反应过来快速反打,最后的结果是他被钢筋扎进了身体,坐在副驾驶的自己一点儿都没有受伤。 他还记得李安在昏迷之前还笑着和她说让他给家里人打电话报平安。 他脸上甚至还有一点解脱的表情。 她吓到了。 同时内心深处满是愧疚,明明那个结局应该是她的,而不是李安的。 最后关头他为什么想要救自己呢? 这不符合李安的性格,那家伙不向来都是个自私自利的人么? “你可千万要没事啊……” 她盯着旁边那束新鲜还挂着水珠的芍药花自言自语,最后还是将编辑好的信息给删除了。 “姑娘,发什么呆呢?” 董莲换上鞋子走进客厅,手里拎着一点新鲜蔬菜。 “没事。” 林清新摇摇头。 “我问过李老先生了,他说李安没事儿了,这几天就会回家调养。” 自从李安出事了之后,她这丫头整天就这副模样了,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林清新这个样子,从小到大这还是头一回。 她知道,自己家丫头肯定是动心了。 这原本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是她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她家姑娘是有情了,但李安没意啊,前几天李老先生让她再找一套房子,说是李安要求的,要清净,最好是独栋别墅,周围没有人家。 她就知道了,李安觉得住在这里受到了打扰,他想搬家了。 这说明他对自己家林清新根本没有好感。 想来也对,李安虽然不是李老爷子的直系后代,但人家在英国也有自己的产业,家庭背景肯定不俗的。 她家这丫头虽然现在很有名气,但阶层还是有些差距的,李安从小见惯了大场面,肯定认识太多国际美女明星了。 他也说家里管的严,说明家庭出身很好,不太可能看得上她们家丫头的。 “真的吗?!” 林清新转过头看看着妈妈眼睛一亮,脸上出现了笑容。 “是真的,明天我让人过去把对面房间打扫一下,你没事的话就过去帮忙盯着吧。” “过期的东西都扔了,再去买一样的补上。” 董莲点点头说道,心里叹了一口气。 李安的那套房子一直都是她让人每隔一段时间过去打扫卫生的,平常时候李安自己在家,所以是他自己看着。 “好!” 林清新立马答应下来。 她最近工作状态很差,又加上出了车祸的原因,虽然身体没什么事情,但是公司还是给她放了假,把工作都推到了明年。 太好了,她有很多问题要问李安,李安终于要回来了。 ……………… “多少了?!” “116了!” 另一个人大声回答道,声音一出,众人都吸了一口气。 不要命了…… 此时大家心里都只有一个想法,这家伙不要命了! 这已经是第四个弯道了,黑色的迈巴赫速度越来越快,每经过一个弯道,他的过弯速度都要快上一些,这仅仅才出第四个弯道,他的过弯速度就已经到了114! 一次比一次快! 说明这家伙就没怎么减速,除了过弯的时候稍微降了一点速度之外,其他时候一直都在加速! 这可是下雪天! 简直是不要命! “王林呢?!” “在第七个弯!” “这就快追上了?”要知道迈巴赫出发的时间可是晚了整整一分钟。 太舒服了。 李安手脚就没有停下来过,他觉得这项活动可比下棋弹琴来得畅快,如今他对自己这辆车已经了如指掌,之所以越来越快,是因为还没有发挥出他想要的效果。 他甚至还觉得有点儿慢了。 但没办法,山顶处的直线路段本来就比较少,给他加速的时间很短,过弯的时候又必须踩刹车。 不踩刹车的话没有前后速差,车尾就甩不起来,超过一百的速度强行过弯,车子就会侧翻。 漂移本来就是为了让车子能够在尽量不损失速度的情况下安全过弯。 他压根儿没想过玩儿命,虽然自己的命不值钱,但好歹旁边还坐了个人呢,这姑娘还有大好青春没有去浪费,跟着他死了岂不可惜? 此时的蚩灵已经有些脸色发白了,每一次过弯,她的身体只能紧紧的贴着车门,根本动不了一点儿。 这可不是平地,也不是宽大的漂移训练场,这可是道路狭窄的山路,稍微一不注意就会车毁人亡的。 “害怕啊,害怕就闭上眼睛,就当自己在坐过山车。” 李安笑呵呵的说道,在车头过了弯道顶点之后,便直接松开了刹车将油门踩到底,黑色的迈巴赫猛的咆哮着往前方冲过去。 它的车尾右侧保险杠,距离护栏仅仅只差了三厘米! 时速表上,速度从119再次往上攀升。 山顶上顶着电子屏幕的众人,再次发出了一阵惊呼! “这个角度的弯道,这种路况,没有一点儿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即便是织户学来了,他都不敢120的速度过弯吧?” 一个人漂移狂热爱好者大喊着说道,他的脸色涨的通红,那迈巴赫每过一个弯的时候,他都屏气凝神,生怕一个不小心吐了口气,就把车子给吹翻了。 “马上就要遇到王林了!” 另外一个人没有接话,而是看着另外一个分镜说道。 王林刚刚出了第九个弯,心里头松了一口气,他很少在这种天气跑山路,即便没有发生什么意外,但他的心里崩得很紧。 每次过弯的时候,他都必须得小心再小心。 但下一秒,原本已经放松的他瞳孔猛的一缩,因为那辆黑色的迈巴赫,竟然已经出现在了他的后视镜里! 第105章 他想杀人! “提前发车了?” 王林自言自语道,他在见到迈巴赫的第一个想法是,这家伙提前发车了。 好快! 接着王林便被吓了一跳,因为他发现了一个问题,迈巴赫出弯的速度好快! 一百一?! 不,一百二! 这边王林正准备减速,但身后仍然响着迈巴赫轰油门的声音,他看起来一点儿都不想减速,两辆车的距离肉眼可见的在飞快缩近。 此时的王林又一次神经紧绷起来,如果不是提前发车的话,那这人的过弯速度简直快得惊人! 联想到刚刚他出弯的速度,王林顿时心里一沉。 但他好歹也是经常跑山路的老鸟,震惊之余也很快想到了应对策略。 只要不让他抢线就行了。 只要自己牢牢的占住弯道线,那身后这辆迈巴赫就永远都无法超过他。 “王林想要拦住这个人。” 见到白色911的速度再一次降低,老金立刻领会到了王林的想法。 顺序发车,计算的是每一辆车跑完全程之后的时间,按照现在这个时间来看,迈巴赫几乎是已经赢了。 如果按照正常速度,王林如果按照之前的速度跑完全程,那最后的结果是迈巴赫赢。 因为迈巴赫跑到这里的用时是最短的。 即便在第一个发车的赵志,跑到这里的时间也远没有迈巴赫这么快。 所以想要赢下这场比赛,最好的办法就是911一直占住车道线,不让迈巴赫超过他,同时他自己降低速度,拖住迈巴赫的时间。 这样一来第一个发车的赵志就可以稳稳的以正常速度跑完全程,那样他仍然可以获得第一名。 对手过弯速度出奇的快,但这车道就这么宽一点儿。 看着前面的白色911车尾灯消失在了弯道,李安笑了笑,轻点刹车,一个漂亮的甩尾也入了弯。 出弯之后,迈巴赫的速度从125开始接着往上攀升。 两辆车再次相遇。 李安的眼睛很好使,他清楚的看到前面那辆车的后视镜里,那年轻人看他这辆车的眼神好像看见鬼一样。 同时他也从那人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点儿坚定,想来他已经做好了应对的策略。 到了这个时候,想要让他输掉这场比赛,那就只有一个办法。 双方都清楚明白这一点。 速度再一次拉进。 两辆车相隔不过十米的距离了,前面便是另外一个弯道。 王林牢牢的占住中线,开始按部就班的减速。 但他仍然听见身后的迈巴赫轰油门的声音。 这家伙疯了! 还不减速! “要撞上了!” 山顶上,一个年轻人大喊了一声。 王林已经减速准备甩尾了,但黑色的迈巴赫好像失控了一般,仍然加速朝着弯道里冲了进去。 911已经开始甩尾了。 可迈巴赫还没有,即便他已经快到最佳入弯点了。 “他该不会就想撞王林吧!” 另外一个人大吼了一句。 正在甩尾的车辆,重心是处于平衡的状态,稍微一点外力的介入,都会让车子瞬间失去平衡导致车子失控。 如果只是撞到车尾,那车子会原地打转。 如果撞到车身,那车子就会直接翻起来掉下山去,每一个结果都很危险。 可看迈巴赫这个举动,他明显就是想要把王林给撞翻出去! 此时的王林脸色难看至极,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人没想超过自己,他分明就是想杀了自己! “快停下!” 山顶上,老金顶着电子屏幕自言自语了一句。 这个时候王林停下是最好的结局,只要车子停下来了,那撞上也就是车坏了而已,至少不会被撞飞。 因为这人明显就是想杀了王林! “吱!!!!” 如同听见了老金的声音一般,王林松开油门将刹车踩到底,车子甩尾到一半,最后停在了快出弯的位置。 他睁大眼睛看着飞快朝着他撞过来的迈巴赫,那抓着方向盘的年轻人,竟然还在看着他笑! 这家伙根本就不是来参加比赛的,而是来杀他的! 不就是在高速路上开了段斗气车么?至于要杀人?! 再说了那也是赵志起的头,不关他的事啊! 结果现在变成了他要为赵志的行为买单了。 就在迈巴赫距离停下来的911还剩三米距离的时候,李安才终于踩下了刹车。 原本他预计的是两米的距离,没想到这孩子竟然这么怕死,早早的就停下来束手就擒了。 随即他猛地往左打了一圈半,然后飞快的降了两个档位,车子猛地顿了一下之后,车尾瞬间变成和911平行。 接着李安立刻松开刹车轰油门,车子咆哮着冲出了弯道,两辆车几乎是擦着边错过,后视镜都被撞得折了回来。 弯道里,只剩下停着的白色911,王林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黑色迈巴赫已经接着加速往前冲了。 “没撞上?” “怎么可能?!” 王林有些难以置信,这个距离,即便是迈巴赫正常甩尾,他那个速度,也必然会撞上的。 可事实就在眼前,他没明白发生了什么。 刚刚黑色迈巴赫经过他面前的速度,起码超过了140! 那样的甩尾,既没有撞上他,反而还顺利的出了弯,这怎么可能?! “这好像是……brake?” 山顶处,一个年轻人张大嘴巴震惊的说道。 虽然很不敢相信,但电子屏幕里,迈巴赫的漂移轨迹,和brake漂移的运动轨迹一模一样! “你是说换脚漂移?他怎么可能会做?!还是用迈巴赫来做?!” 另外一个人反驳道,那可是最难的漂移技巧之一,全世界会做这个漂移的人都没多少的! 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盘龙山? 而且没有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谁敢放心大胆的去做? “可是他不要命啊……” 另外一个人轻声说道。 大家不约而同的沉默了,一个不要命的人,他玩儿什么都不难理解的。 显然,那就是换脚刹车的技术。 brake漂移是一个极其危险的技术,因为刹车踏板在左边,用右脚去踩刹车的同时用左脚踩油门。 这样人的重心会向反方向倾斜,就好像你骑自行车双手交叉握车把一样,如果没有长时间练习,必然会翻车。 毕竟大多数人都是右撇子,脚也是一样的。 这种技术只有在高等级的a组拉力赛里头,你才能偶尔看见那么一两次,能用出来的人,那都是赫赫有名的大佬。 第106章 风头正盛的长安集团。 “赵志他们输了。” 老金叹了口气说道,双方的实力完全不在一个水平,即便迈巴赫现在保守着跑完剩下的路程,赵志也输了。 因为迈巴赫跑到这里的时间,比gtr快了太多。 “又加速了……这已经快150了吧?!” “上一个弯就150了……” “那个谁……他的速度是多少来着?” “180。” 老金知道他说的是谁,现在世界上排名第一的漂移大师,一位来自倭国名字叫织户学的漂移大师,他最快的过弯速度是180,那是几年前的记录了,但现在仍然排名第一。 那还是人家用了专业的改装车和严密保护的情况下做出来的吉尼斯世界纪录。 可迈巴赫在这种山路,在这种路况下,过弯的速度竟然到了150! 这家伙简直就是个不要命的怪物! “超过了诶!” 蚩灵坐在副驾驶兴奋的喊着,李安竟然把那辆车给超过了! 太刺激了! “想不想更快?” 李安笑呵呵的说道,原来这东西这么好玩儿! 真正的将甩尾给弄明白了之后,他发现这东西其实没什么技术含量,现在他的心情极好,毕竟又学了一样新的东西。 而且这东西还挺合他胃口来着。 “还没赢呢,当然想了!” 蚩灵紧紧的抓着扶手说道,她不知道现在他们已经赢了,只是还没有跑完而已。 “好。” 李安点点头,一脚油门下去,车子再次加速起来。 其实这种路况才是最好漂移的,古代的老百姓们就曾经说过一句谚语,稀饭要用搅,滑路要用跑。 意思是刚刚出锅的稀饭想要快速吃下去,就必须的不停的搅拌散热,然后沿着碗边吸溜。 而越滑的泥巴路段,你想要不摔跤的话,用跑的反而比用走的稳当。 这是千百年的智慧经验。 在这样的路况下,你速度越快有时候越稳当。 迈巴赫的速度越来越快,每过一个弯道,他的出弯速度就要快上几码。 这个时候大家才真正明白了一件事情,这辆迈巴赫压根儿就不是来比赛的,他纯粹是来体验刺激的! 明明已经赢了的情况下,他的速度反而越来越快了! “速度稳定下来了……” 山顶处,众人看着入弯之后再出弯的黑色迈巴赫,心里头都松了口气,连续好几个弯道了,迈巴赫的过弯速度最终都定格在了158的时速。 既没有往上再多,也没有往下降。 这反而说明了这个人的控车技术极其可怕。 “再快就要翻了。” 老金一针见血的说道,毕竟只是辆迈巴赫,没有经过专业的改装,还是这种狭窄的山路,158的过弯速度已经是这辆车的极限了。 他现在毫不怀疑,再增加五码的速度,这辆迈巴赫就会因为过弯速度太快,即便甩尾起来也会失去掌控。 所以他不得不承认,那辆迈巴赫的车主,是个极其厉害的人,说不定人就是个专业的赛车手。 而且是世界顶级。 他们这盘龙山已经开了这么多年了,还没有人敢这么快的速度过弯,还是这种路况的情况下。 他毫不怀疑如果给这人一辆专业的赛车,他能够更快! 在最后剩下三分一的路程的时候,黑色的迈巴赫和黑色的gtr终于相遇了。 车里的赵志一开始也震惊了一下,他以为是王林的车,心里还想这家伙的技术什么时候这么牛逼了? 结果在看到是那辆黑色的迈巴赫之后,他直接吓得停了下来。 什么怪物啊! 因为比赛的车辆没有实时通话,所以他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晓得这辆迈巴赫究竟有多恐怖。 但在看到他的时候,赵志心里头其实已经明白了。 王林被超越了,再跑下去虽然后面的路段直线越来越多,他这辆车有很大的优势。 但他已经输了。 要知道他可是提前发车了两分钟啊! 这一整段山路,跑完也就十来分钟而已! 后面这段路程,别看还剩下三分之一,但直线路段比较长,他三分钟就能跑完。 以迈巴赫的速度,跑完也绝对不会超过四分钟。 “不跑了?” 李安将车停在他旁边下来,疑惑的问了一句。 这就投降了? 没劲。 他还准备在最后几个弯超过这辆车呢。 “算了,我认输了。” 赵志摇摇头说道。 他现在已经输了,再跑完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耶!” “我们赢了诶!” 蚩灵高兴的蹦蹦跳跳,直接跳到了李安的背上让他背着。 赢了! 两辆车重新回头到了山顶俱乐部,白色的911已经到了,此时王林的脸色非常难看,同时也很震惊。 被人逼停,那确实是一件非常丢脸的事情,但这也要分对手是谁,连赵志提前出发了两分钟都被追上了,那他被逼停也是正常的事情。 说明对方是个大佬。 “掏钱吧。” 李安笑眯眯的伸出手来,他每次要钱都是这副神态。 两人有点犹豫了,六百万,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他们之所以答应下来,是因为他们以为这是十拿九稳的事情。 没想到对方扮猪吃老虎,给他们拿捏住了。 “哥们儿,要不缓两天,我们俩先去凑钱,得回家问家里人要。” 赵志不好意思的说道。 “没钱啊?那好说。” “我都可以不要这六百万。” “要不你们一人留只手掌在这里怎么样?就留左手就行,这样右手还能拿筷子,不耽误吃饭。” 李安想了想说道,掏不出钱还来赌? 那是不晓得赌场法则是吧? 以前他开了好多年赌场,对这一行门儿清。 来的客人都会提前核实身份,有钱有势的,那就好好招待,让他们小输小赢。 有钱没势的,就让他们大输小赢。 有钱有势的输了,那就给足面子,下回来再给钱也没事儿。 有钱没势的输了,那就直接绑票收利息。 要是没钱没势的进来赌场,那就把他兜里的全赢了,再让他输上一笔,掏不出钱来就剁手指,他下回就保证不敢来了。 两人脸色变得难看起来,相互对视了一眼。 他们好歹也算是京圈太子爷,怎么能忍受别人这么恐吓? 更别说这人还是外地来的了! “咳咳……赵志,这位是长安集团的人,你们还是想办法赶紧凑钱吧……” 老金咳嗽了一声说道。 他刚刚查过车牌了,这辆车是长安集团名下的车辆。 长安集团,最近风头正盛,京城沈家短短一个星期之内,所有姓沈的包括去国外留学的都出了意外。 这事儿虽然没有报道出来,但在京圈可是个大新闻。 大家纷纷猜测沈家是得罪了什么人。 其中长安集团也在被怀疑的范围内。 第107章 我是那样的人?! “吃火锅!吃火锅!吃火锅!” 迈巴赫不紧不慢的往山下驶去,蚩灵在车子里手舞足蹈,短短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她的卡里就多了六百万现金! “行啊。” 李安也心情极好,他不仅体验了一把刺激,同时还挣到了钱,这种感觉是最舒服的,也不累,玩儿着玩儿着就把钱给挣了。 这年头的有钱人可真不少,他感觉挣钱比以前轻松多了。 “耗子,晚上出来吃饭。” 李安顺手给王浩打了个电话。 回到京城,他第一个想到的,当然是王浩了,毕竟他在京城也就只有这一个朋友。 那两个年轻人一开始还想赖账,最后被那个姓金的小伙子拉到一边去说了些什么,最后脸色难看的出来,把自己两辆车都抵给俱乐部了,最后砸锅卖铁的凑了六百万出来给了蚩灵。 最后那小伙子还给了李安一张俱乐部的名片,刚刚被李安顺手给扔到路边去了。 这种地方,他来一回就感觉差不多了,这条路没个啥好跑的,虽然弯道挺多,但都是些规规矩矩的弯道,路也宽。 等下回有机会的,他可以去更厉害的山路赚笔钱玩儿。 到了山脚处,蚩灵坐上自己的车子,两辆车不紧不慢的朝着市中心驶去。 冬天已经来了,以前李安不太喜欢冬天。 虽然到处都是银装素裹的,景色非常漂亮,但天冷,要是一年一头收成不好,老百姓们冬天就会饿肚子。 每到冬天的时候,冻死的饿死的孩子不计其数,集市上的乞丐比起平常时候多得多,很多人根本熬不过去的。 上回苏醒在京城待着,每年冬天李安都会在铺子能够搭个粥棚,能救一些是一些。 如今老百姓们生活好了,路边基本上看不到拿着碗要饭的了,冬天反而是最令人舒服的季节。 因为活儿不多,大家更有闲暇时间可以放松放松,街道上的人比平常时候多了一些。 “啷个花呢,嗯,要买衣服,” “还想做个美甲嘞,我长这么大还没做过美甲。” “要不再去烫个时兴的发型?” 下了车之后,蚩灵还在碎碎念,规划着这六百万应该怎么花。 她第一次有这么多零花钱。 她围着李安蹦蹦跳跳,一会儿量量他的个头,一会儿又比划比划他的肩宽,嘴里说着要给李安做几套厉害的西装。 李安不想搭理他,这丫头就跟个百灵鸟一样在你周围叽叽喳喳,只要你搭理她,她就永远都有话和你讲。 李安对这个商场已经很熟悉了,他时常过来闲逛,所以轻车熟路的带着蚩灵往楼上走。 “有免费的美甲诶,刚刚还在说,现在又省一笔钱嘞。” 火锅店门口有免费的美甲,蚩灵像是发现了宝藏,便开始坐着排队起来。 李安领了号码牌坐在一旁玩儿手机,顺带给诸葛正打个电话过去。 “喂老大,我现在已经混熟了,认识好几个人,现在阿斗寨子里……” “行,不用多说,有明确消息了直接来京城找我就是。” 李安打断了他的说话,有些事情还是要当面讲比较好。 “成,我过年可以回家去不?” “你想回你就回,想呆多久就呆多久,一辈子这么长,又不差你这一两年。”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他做事从来不赶时间,因为他时间太多了,反正总能完成的,那又急什么呢? “得嘞,到时候我再回趟京城,给你带点儿我们那儿的特产!” 诸葛正笑着说道。 挂了电话,李安坐着发呆。 每年过年的时候,都是他最无聊的时候,人人都回家里去和亲人相聚,他一个孤家寡人,自然没得去处。 也就只能在家喝喝酒赏赏雪了。 至于家臣,他基本上不和家臣住在一起,除了家臣还在小的时候。 因为家臣也要结婚生子的,有自己的家庭,小李子是个例外,他自己个儿不想结婚而已,李安可没有拦着他。 一般李家的家臣除了喜欢和他一样隐居的,大多都过得不错,有自己的产业。 古代那些个富商大贾们,往上翻个几代的老祖宗,说不定都和李安有点儿关系。 但他们的儿子都和自己没关系。 李安觉得,当他的家臣其实也挺糟心的,所以祸祸一个人就行了,没必要祸祸人家好几代。 过了好一会儿之后,王浩才屁颠儿屁颠儿的过来了。 “你小子命真大啊,这又生龙活虎了,不再养养?” 王浩见面第一件事情就是对着李安摸摸这里碰碰那里的,看看身体有没有缺点儿什么零件儿。 他其实也挺愧疚的,要是那晚他送自己回家的话,时间不一样,说不定就不会遇上这样的意外了。 后来听林清新说李安送去国外治疗了,他还担心了好久,这电话一过来,他立刻就放下手里头的事情马不停蹄的过来了。 “开什么玩笑,爷钢筋铁打的身子骨,需要养?睡一觉就好了。” 李安把他往下面伸的手给推开。 “咋样了,你和那个小助理。” 李安笑着问道。 “挺好的啊,咋了?” “得了吧,你表情跟吃了屎一样。” 李安摆摆手。 “真没啥,可能是没有一开始那么有新鲜劲儿了,但也还好,她心情好的时候也过来探我的班呢。” “还得多亏了你替我挡了一劫,不然就不好说咯。” 王浩笑着说道,临近年关,很多剧组都已经结束工作了,长安影视也是,他现在仍然自己找活儿干,所以见面的次数也少了。 “那就行。” 李安点点头。 “我也再干一阵子回老家去了。” 王浩笑嘻嘻的说道,今年可算没有白混了,虽然还没有买上车,但过年回家脸上也有光了,背也能挺直一点儿走路了,过年的牌桌自己也能插上一脚了。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着,就是最好的事情。 没过一会儿,蚩灵便蹦蹦跳跳的回来了。 “怎么样,好看吧?好看吧?” 她笑嘻嘻的在李安面前晃着自己的双手,炫耀着她新做的美甲。 “这位是?” “我妹妹,刚认的。”李安不紧不慢的回答。 “你妹妹,那就是我妹妹了,你好你好。” 王浩笑着说道,心里想着李安这小子这是从哪儿拐了个小妹妹回来。 “你少和她接触,我这是为你好。”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这丫头古灵精怪得很,说不定这吃顿饭回去,晚上就要拉一晚上肚子的。 “我是那样的人?!我有女朋友的!” 王浩一听不乐意的,这咋跟防贼一样呢! 第108章 要不你做牛做马吧? “王浩哥哥,给你吃这个,这个好吃。” 蚩灵笑嘻嘻的将锅里一块牛肉夹给王浩。 “嘿嘿,谢谢你啊妹子。” 王浩受宠若惊,连忙拿碗接过来,蘸了蘸就往自己嘴里塞。 “嗯~确实好吃,就是你给我调的蘸料有点儿辣。” 王浩轻吐着热气说道,连忙喝了一口冰水。 “你小时候你爸妈没告诉你,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要乱吃。” 李安摇摇头,瞪了蚩灵一眼,他倒不担心蚩灵把王浩给玩儿死了,据他所知蚩灵手上就没有能致人于死地的蛊虫。 她单纯的就是在恶作剧而已。 算了,拉个肚子排排肠胃对身体好。 几个人一边聊天一边吃着火锅,等出来的时候已经晚上十一点了。 “我还想去看电影!” 送走王浩之后,蚩灵又蹦蹦跳跳的说道,她看到了不远处有影城的大字招牌。 “要去自己去,我得回家去了。” 李安摆摆手,被这丫头烦了一天了,他突然觉得自己一个人待着蛮好。 “小哥哥,你那个朋友,好像只是个普通人诶?” 蚩灵疑惑的问道,她还以为李安的朋友都是些厉害的人物。 “而且还有点儿穷。” 接着她又补充了一句。 “废话,你以为人人都跟你一样?” 李安瞥了她一眼。 阶层之间是有代沟的,这一点儿不假,只不过他是个例外而已。 今晚王浩和他聊天都是说一些群演有趣的事情,但蚩灵根本听不懂。 王浩觉得他现在一天能挣个四五百已经相当牛逼了,但蚩灵完全体会不到四五百到底有多牛逼。 她去酒吧点一万多的酒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所以两个人根本没有共同话题聊。 这才是正常情况。 “行吧,那我下回轻点儿整他就是了。” 蚩灵瘪瘪嘴,她以为小哥哥的朋友都是有本事在身上的,要不是自己药粉只剩一点点儿了,她还得多下一点儿。 “你还想有下回?!” 李安拍了拍她脑袋,难怪没个啥朋友,敢情不是因为身体问题,是被她自己个儿给整跑的…… “我去找我六叔去,过几天再找你玩儿。” 蚩灵摆摆手坐上了自己的车,李安自顾自的开车回家去。 再次回到家里,一切都没什么变化。 除了冰箱里的菜都没了之外,想来是董莲找人收拾过了,他这个屋子一般一个月董莲会请人来大扫除一次。 “谁把你放我家里来的?” 他这刚从厨房里头出来,便看到一个大东西屁颠儿屁颠儿朝着他跑过来了。 是对门儿董莲家里养的大头,客厅的落地窗面前,还摆放着它的猫砂盆和粮食。 旁边放着一个沙发凳,看样子经常有人过来坐一会儿。 家里挺干净的,他本来也没什么东西。 洗了个澡换了个衣服,李安坐在落地窗面前看书喝酒打发时间,这猫就趴在他怀里打盹儿,嘴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他还挺喜欢这小玩意儿的,以前他也会养两只解解闷儿,现在苏醒了之后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 等着时间差不多了,他就回自己房间睡觉了,这猫原本他没打算放进卧室的。 但奈何这小东西在门口用爪子扒拉门,不时的叫两声好像受到了天大的委屈,李安也就只好把它给放进来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李安照例是下楼买菜去,厨房里有好些个佐料都快过期了,他今天来了个大采购,又买了一些肉放在冰箱里。 等回到家做了早饭吃了之后,便进书房泡茶。 “阿姨,打扫干净一些哈,我去厨房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过期了,下去买来补上,注意别把猫放出去了。” 林清新熟练的按着密码打开门来,对着身后的家政阿姨说道,这个家政阿姨每个月也上她家打扫一回,每次都打扫得很干净。 “大头,大头?” 林清新喊着大头的名字,她最近把大头拿到这边来养,是因为她那边的客厅不怎么向阳,只有下午的时候才有太阳。 大头特别喜欢晒太阳,现在天气冷了几乎一整天都在落地窗面前待着,长毛的猫就是要多晒晒太阳才好,不容易得皮肤病。 正好上次李安买的猫砂盆也没丢,她偶尔也会过来坐坐晒太阳。 当然她也有别的想法,要是李安回来的了话,她第一时间就能知道了。 她找他真有事儿。 往常时候一听到她喊,大头准会屁颠儿屁颠儿跑过来蹭她腿的,今天竟然没来,奇了怪。 但下一秒她就看到李安穿着一身休闲衣站在书房门口疑惑的看着她,怀里还抱着大头呢。 林清新眼睛一亮。 “你回来了?!” “有事儿?” 李安看着她,把猫放在他屋子也就算了,这大上午的就过来了,咋的,当自个儿家了? “啊……今天是阿姨大扫除的日子,我妈说你没在家,让我过来帮忙看着点儿。” 林清新连忙说道。 心里想的却是坏了,没化妆。 很快她就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 “有事儿,真有事儿!” 她连忙将李安怀里的大头抱起来放在一边,拉着李安就往外跑。 “阿姨你自个儿打扫哈,别把猫放出去了就行!” 随即她便关上了门。 “你在这儿等我一下,我马上就出来。” 林清新说完进了自己家,两分钟不到就出来了,全副武装的戴上帽子和口罩,手里拿着车钥匙。 看起来好像真有事儿,出门连妆都不化了。 李安心里想着。 “你身体没事吧?” 等电梯的功夫,林清新看着李安问道,她原本还很担心,这么快就出院了,会不会需要在家静养一段时间。 但李安看起来屁事儿没有,和之前没什么两样。 德甲的医院就是厉害,受了这么重的伤竟然这么快就能恢复如初了。 “上次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最后帮我挡了一下的话,我不会一点事都没有。” 见李安不回答,林清新接着说道,反正她已经习惯了李安这爱搭不理的性格了。 他不回答说明他一点儿不在意你这个问题,对于他来说那就是没有回答的价值。 “好说,这种救命大恩可不好办,我对以身相许不感兴趣,要不你做牛做马吧?” “可以折现。” 李安想了想点点头。 第109章 念安花堂的故事。 “切,才不要……” “顶多请你吃顿大餐!” 林清新笑着说道,她很高兴李安还是和以前一样,一点儿都没有变,但同时心里也有一些小失落。 以身相许都不感兴趣,说明他确实对自己一点儿想法都没有。 老实说她对自己还挺有自信的,可在李安这里,她找不到一点儿存在感。 两人下了电梯来到地下车库,林清新掏出钥匙来打开车门,她自己的车是一辆奔驰c,因为她自己本来就很少会用到车子,所以没有买太贵的,这都是好几年前买的了。 要不是最近她休息没有上班,现在肯定还蒙着一层厚厚的灰呢。 她的开车技术并不怎么样,还好她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一路上开得很慢。 “去哪儿?” “别说话。” 林清新专注的开着车子回了一句,她开车必须得专心致志,一点儿不能分心的。 万一出车祸了怎么办? 车子在路上乌龟爬爬,过了大半个小时之后,才终于停在了一家医院的停车场里。 “一个老奶奶在这里住院,我有时候有空了会经常过来看她,医生说她全身器官都已经衰竭了,恐怕坚持不到过年了。” 林清新锁好车门说道,在医院门口买了个果篮。 “关我屁事儿?” 李安听完就要往回走。 “别啊,叫你来是想让你帮个忙,上次我和你说的那个花店的老奶奶,你还记得么?就是那个老奶奶。” “我觉得她好可怜啊,所以想让你帮帮他,她很有可能认识你的曾祖父,你不是和你曾祖父长一样嘛。” 林清新连忙拉住李安往医院大厅里头走。 最近她时常去那个念安花堂,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那个花店和李安有点儿关系。 又或者说和李安家里的长辈有点儿关系。 因为上次在烧烤店的时候,李安听到这个名字,情绪好像有点儿变化。 后来她和李安出了车祸之后,李安去国外接受治疗了,她在家休息没什么事做,就想着过去看看。 一来二回的熟悉了之后,她终于知道了那个老奶奶的故事。 原来现在守着花店的那个年轻女孩子,并不是老奶奶的孙女儿,而是当年她捡的一个孩子长大结婚了之后生的女儿。 老奶奶这一辈子一百一十六岁,没结过婚,也没有孩子。 她一开始去的时候,老奶奶还没有糊涂呢,拉着她和她说自己年轻时候的故事。 老奶奶说她小的时候日子过得很惨。 生病的妈好赌的爸。 十岁那年她妈受了风寒死了,她被人卖到了青楼里当个打杂的,他爸拿着那笔钱去赌场里头赌,又欠了一屁股债,最后被赌场的人打死了。 青楼的老板娘见她太小了,还没到接客的时候,就让她在后院儿里打杂,什么时候来月事了什么时候就可以接客了。 她在青楼打杂干了四年,最后瞒不住了还是让老板娘发现自己来了月事。 原本以为一辈子应该就这样了,和青楼里那些个大姐姐一样,最后落得一身病抛尸荒野。 但她头回接客的时候,就遇见了一个大买主,老板娘见了他都得客客气气的,生怕得罪了这位尊贵的客人。 那个男人只是看了她一眼,便叫她过去给他倒酒。 那天她很开心,她觉得自己人生的第一次,交给这个人也还不错。 但没想到那个客人只是让她倒酒,其他的什么都不做。 其他姐姐都羡慕得很嘞,说芍药你这丫头真有福气,头回接客就碰到了李大人。 李大人出手大方得很,而且来只喝酒听曲儿,不做事儿,她们不用费劲吧啦的演戏。 虽然这笔钱最后都会被老板娘给没收走,但至少曾经拥有过不是? 后来那位大人天天来,每次都点名道姓的让她去倒酒。 每天到了点,她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盯着大门口,看李大人什么时候来。 那时候她小,和李大人熟悉了之后,就什么都说,说等自己有一天赚够了赎身的钱,就开一家花堂,专门卖芍药花。 芍药花虽然没有其他花那么香,但长得漂亮,肯定还会有很多人喜欢的。 而且芍药花的寓意也好,代表了忠贞的爱情。 李大人笑着说行,还开玩笑说你都这么漂亮了,还卖花,那下辈子不得漂亮到天上去? 她听完羞红了脸。 后来她和青楼的姐姐们都熟悉了之后,见了太多的事情,她才终于知道,原来青楼就是一个巨大的牢笼,进了里头之后,你就很难再出去了。 大多都是竖着进来,横着出去的。 你能挣到钱,老板娘和掌柜的自然对你好生照顾,等你哪天挣不到钱了,那棍棒就来了。 有一天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在门口等着李大人来,但李大人那天没来。 第二天的时候,李大人还是没有来。 她心灰意冷,王妈妈也没有耐心再等下去了,她说李大人明天若是还不来,就把她带去伺候别的客人。 还说早就有很多客人排着队等她了。 第三天的时候,李大人没来,不过李大人的家丁来了。 那人给了王妈妈和掌柜的一大笔钱,将她的卖身契给赎了出来,将她接到了李大人的宅子里。 一般情况下,青楼是不会轻易让人赎走自己家的姑娘的,但掌柜的不敢得罪李大人,只能乖乖的把她放了。 在李大人的宅子里,她没有见到李大人。 那个家丁给了她一笔钱,说是李大人送给她的,以后花堂开起来了,遇到什么事情,可以去找几个当官儿的,那几个人都是李大人的朋友。 老奶奶还给林清新看了她年轻时候画的画。 上面画了一个人的画像,但没有五官,只有一个脸型的轮廓,老奶奶说她记不住了。 明明让她刻骨铭心的那个人,可是她怎么都记不住了。 林清新看到那幅泛黄的纸张,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李安。 因为那幅画像的轮廓,和李安的脸型一模一样。 “就为了这点儿破事儿叫我来?”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故事其实是真的,但少了一些细节。 比如那姑娘的父亲,当初就是他让人给弄死的。 念安花堂这个名字,是小李子帮忙取的,那姑娘都不晓得他叫个啥名字呢。 第110章 一家三口。 “林姐,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 病房门口,一个年轻的小姑娘看到林清新来了,连忙笑着打招呼,就是这个笑容有些牵强。 见到李安之后,也点点头算是打了声招呼。 “顺路过来看看。” 林清新笑着说道。 “怎么了?眼圈红红的,医生怎么说。” 林清新关心的问道,她是花店的老熟客了,和小姑娘很熟,不过她每次去都戴着眼镜口罩,所以小姑娘并不知道她的身份。 只知道她姓林,所以叫她林姐。 “今天下病危通知书了,下午就要把奶奶搬回家去了。” 小姑娘说着说着眼泪又掉下来。 “好啦好啦,生老病死人之常情,奶奶这么大年纪了,也没什么病痛,已经很好啦。” 林清新拍着她的肩膀安慰道。 “你们进去吧,我在门口等医生他们过来。” 小姑娘抹了把眼泪点点头。 林清新拉着李安往病房里走,这是一间小小的单人病房,林清新之前来过几次,所以熟悉的拉椅子过来坐在床边。 “奶奶,我又来看你了。” 林清新轻声的说道。 李安坐在一旁没有说话,摇了摇头,是没什么大病,就是老死的,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她眼睛只是睁着,双眼无神,嘴巴张开,就这个姿势望着天花板发呆。 人快死的时候都这样,因为单纯的用鼻子来呼吸已经很困难了,即便是年轻力壮的,呼吸的时候也需要张嘴来辅助呼吸。 她这嘴巴张这么大,其实就已经是进去长出来短了,一般出现这种情况,按照老百姓们的说法,那就是在等人了。 之所以还不瞑目,是在等还在外地赶回来的亲人,见到亲人一面,就可以如愿闭眼了。 照这个情况,她活不过第三天。 所以医生给她下病危通知书是正确的事情。 老人已经瘦得皮包骨头了,说明她的消化系统也已经衰竭得不行了,现在也就靠输液撑着。 但李安一眼就认出来了,确实就是当年那个小姑娘,他看过太多人从小孩儿到老死,所以一眼就能认出来。 毕竟人的骨相是不会有太大的改变的,所以才有美人在骨不在皮的说法。 像是听见林清新说话了一样,老人艰难的偏了偏头过来看着她。 “我带了个朋友过来,您看见了吗。” 林清新连忙将李安的凳子往床边拉了一些。 她觉得老奶奶这辈子过得很惨,但也很幸福。 惨是她的出身很惨,但幸运的是,她遇见了一个拯救她于水火中的人,让她免受伤害。 幸福的是她完成了自己的梦想,虽然没有结婚生子,但她很幸福,因为她心里头一直有一个心爱的人。 这种情况下,随便和另外一个人结婚生子,那才是不幸福的事情。 她第一次见到老奶奶的时候,老奶奶整天都是笑呵呵的。 而那个男人,极有可能是李安的曾祖父,他曾祖父虽然早就死了,但还活在老奶奶的心里呢。 她心里的那个人,应该还很年轻吧? 想到这些,林清新的鼻头都有些发酸。 老人看到了李安,她愣了一下,便一直盯着李安看,眼睛竟然慢慢的有神了起来。 每个夜晚,她都在努力的回忆李大人的模样,废了她无数张画纸,但一画出来就被她扔掉了。 因为那根本不是李大人,所以这么多年了,她只画出了个轮廓来。 直到李安的出现,让她记忆中的那个人,原本模糊的脸,又再次具像化了。 老人张了张嘴,但是说不出话来,她早就说不出话来了,只是看着李安,嘴巴不停动。 “嗯,我来了。” 李安点点头,他晓得她想说什么。 她想说的是,李大人,你回来了。 所以李安回答了她。 老人嘴角出现了一丝弧度,虽然她的五官已经不能支持她笑了,但还是能看到点儿轻微的弧度变化。 连她的眼角都有些湿润了。 这小姑娘以前笑起来挺好看的,眼睛会弯成月牙儿,脸上还会出现两个小酒窝。 只可惜再也见不到了。 李安也笑了笑,再见故人,他其实没有什么情绪波动,因为这种场面他经历了太多太多,多到不想去数数。 更别说他对这姑娘根本没什么感情,之所以还记得,单纯是他记忆力太好而已,其他的就没了。 在李安的记忆里,他们一家三口是乡下人,每次集市的时候,男人便挑着一担子豆腐来卖,女人也挑个担子,一边箩筐里装着个小丫头,一边挑着一捆柴火。 原本一家人的生活还可以的,没想到男的染上了赌,将家里头的钱都拿到赌场里去了。 那女人原本就体弱多病,时常上他铺子里抓药,李安认识她的。 而且那女人不是病死的,是自己吃毒药毒死的,那毒药就是在他铺子里抓的,他能不知道么? 之所以想不开,是因为男人每次输了钱,回家就打她们母女。 这姑娘的花名之所以叫芍药,是因为她妈读过一点儿书,认字儿,和她说过关于芍药花的故事。 不然一个大字不识的丫头,能给自己的花名取名叫做芍药? 姑娘被卖到青楼的时候,他是知道的。 她爸去赌场赌钱的事情,他也知道。 这样的男人是不能留的,即便把女儿卖到青楼换了一笔钱,但这钱迟早也会输个精光。 等姑娘长大了,他就会想方设法去青楼找女儿要钱了。 这种事情,李安见过没有十回也有八回,所以再清楚不过。 人一旦沾染上了赌,那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的。 当然了他除外,因为他每次赌都赢。 毕竟让他输钱的赌场老板,都让他给杀了把钱拿回来了。 青楼有新的姑娘接客,掌柜的都会提前几天贴告示,所以那天他是特意去的。 反正他也是青楼的老熟客了,在京城谁不知道他李大人爱逛青楼? 连着去了个把月,后来有人请他吃饭,他就出门去了,临走之前让小李子去赎的人。 所以他和这姑娘其实也就一个多月的交情。 青楼里的姑娘,各个拎出来都有一个悲惨的故事,李安听了太多早就麻木了。 之所以把这姑娘救了,那纯粹是因为他预感到自己要沉睡了,所以心情好而已。 对于他来说,沉睡的时间,反而是一种短暂的解脱。 第111章 不怎么样。 “谢谢你帮忙哦,我知道附近有家不错的自助,我们去吃自助吧?我请客!” 林清新笑着说道,记得他们离开病房的时候,老奶奶还看着他们笑呢,看上去精气神好了很多。 也算是做了件好事儿了。 “帮忙?” 李安愣了一下,这算哪门子帮忙,本来人还能再活两天多的,这见了他一面之后,今晚都熬不过去了。 那可不是精气神好了,那纯是回光返照。 实际上那老太婆并没有认出他来,她眼睛都花成那样了怎么可能看得清? 她只不过是将李安当成了她想象中的那个人而已,实际上那时候他去青楼的时候是化了妆的。 虽然也和他现在差不多,但五官差了一些,只不过轮廓还是那个轮廓而已。 林清新随便拉个差不多的男人过去,他也会把那个人当成是心中的李大人。 只不过碰巧的是林清新找对人了而已。 “等一下。” 林清新连忙转过身来对着李安,快速的将头上的帽子给李安扣上。 “有狗仔,你头埋低一些。” 接着林清新又将自己的围巾给快速的解下来给李安围上,李安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个啥,自己就全副武装了。 “快走快走,我今天都没化妆呢!” 林清新连忙说道,远处已经传来了喊她的声音,那边站着一堆人举着手机拍照呢。 她拉着李安快速往停车场的方向走。 反正她已经被人认出来了,再多的伪装都无济于事,索性就把帽子和围巾给李安戴上,这样粉丝们看不到他的脸,自然也就查不到他的身份了。 到时候公关随便找个理由,说是选房表弟啥的就完事儿了。 还好他们今天只开了一辆奔驰c,而不是李安的迈巴赫,粉丝们也无法根据车子来猜测出李安的身份来。 “做我们这一行的就是这样的,轻易不能和朋友一起出来,特别是异性朋友,连逛街都挺难。” 林清新一边启动着车子一边说道,其实正常的粉丝都没事儿,最怕的就是碰到一些情绪比较激动的粉丝。 更过分的还有拉着不让走的,还要揩你油。 别说女明星比较危险,男明星也是一样的。 “明天娱乐新闻又要有我了,希望他们没有拍到你的脸吧。” 林清新叹了口气,开着车子上了路。 很快他们便来到了一家高档自助餐厅。 李安还是头回来吃自助餐,其实他一直都想来体验一下,听说交了钱可以随便吃,王浩那小子应该挺喜欢这种形式的。 也就是现在老百姓们生活好了,胃口变得小了,要放在以前,一天就能给你吃垮了。 “他们家主打海鲜的,一千八一个人,我以前来过,味道还不错。” 下了车之后,林清新把帽子和围巾重新戴上,这个点正好是中午饭点了。 两人要了一个包间,点餐还是用平板来点,由服务员端过来。 一开始李安还比较拘谨,每样都点了一点点,后来发现这份量实在有些感人,索性放开了手脚。 在吃东西这一块,他向来是来者不拒。 这些个海鲜,李安只见过少数,以前老百姓们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在京城很少能见到这些个东西。 有一年苏东坡被贬到一个岛上去的时候,李安曾经去拜访过他,那段时间他们天天都在吃海里头的东西,主打一个新鲜,捞上来洗一下放水里煮熟就完事儿。 不过也就是一些虾子和螃蟹还有各种各样的鱼,但种类也没有这么多。 味道确实还不错的。 李安觉得现在的店子,随便做个菜,味道都比以前的要好很多,因为多了很多有味道的添加剂。 至于健不健康的,对于他来说并不在意,他的身体在抗毒性方面那是没得说,什么玩意儿毒药吃下去都屁事儿没有。 要说起来他的身体才是最适合拿来养蛊的,因为什么毒物养在身体里都不怕被反噬。 一般用身体来养蛊的人都活不长,能活到六十岁已经是顶了天了,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会越来越扛不住,基本上到了六十岁都会被反噬身亡。 “那天晚上,你为什么要救我呢?” “那么危险的情况下,万一你死了怎么办?” 林清新慢慢的剥着小青龙的壳,一边抬起头看着李安。 她其实一直都想问这个问题了。 “心情好。” 李安一手一只波士顿就这么拿着啃。 “你要是因为救我死了,我以后怎么向你父母交代啊。” 林清新看着李安。 “父母?他们死了很多年了。”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你没有其他亲人了么?!” 林清新瞪着眼睛,她知道李安其实不是李老先生的后辈,他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的。 至于李安自己的家庭,从来没有听他说过。 原来他的父母早就死了。 “我爸在我小的时候也出意外走了。” 林清新轻声的说道,她爸在她还在读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在工厂里出了意外走了。 她小时候跟着外公外婆长大的。 “所以我们才更应该好好的活着呀。” 林清新轻声的说道,语气温柔。 因为她觉得,李安的性格好像有些小小的问题。 他好像很想去死。 她觉得这种想法是不对的,这个世界还是有很多美好值得期待的。 李安根本不屑于搭理她,这世界上,没有人能和他说他也感同身受这回事儿。 “我听我妈说,你要搬走了?” 林清新见他不回答,又换了个话题。 “和我有关系么?” 林清新问道。 “你想多了,跟你没关系。” 李安摇摇头,这事儿很大程度上其实和这丫头没啥太大的关系,他只是觉得这次苏醒过来之后,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新东西了。 他看得有点儿晕乎乎的,他年纪大了,很多新鲜事物太过于新鲜,要学的东西很多。 而他又是个太懒散的人。 听到这里,林清新心里松了一口气。 不是因为她的原因就好。 “那……你觉得。” “我这个人怎么样?” 林清新看着李安问道,心脏怦怦直跳。 老实说她还是第一次这么直白的和别人对话。 其实她可以更委婉一些的,但李安这个人的性格就是这样,你问他问题的时候,不能拐弯抹角的问,最好是打直球。 “不怎么样。” 李安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 第112章 我多吃点儿怎么了?! 林清新只觉得有点儿噎挺得慌,虽然知道李安本来就是个直来直去的人,但也差点儿没扛住这波深入灵魂的打击。 “哪儿不怎么样了?你说说看。” 林清新有点儿不服气,毕竟她对自己还是挺满意的,怎么就不怎么样了? 她倒是不怎么生气,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她知道,李安是真会挑毛病出来的,他字典里除了没有礼貌这两个字之外,还没有委婉这两个字。 “脸长得还可以,就是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的,不符合我的胃口。”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谁说老娘没有了?” 林清新听完立刻挺直了自己的背,老娘好歹也是个小c好不好! “还是没有啊……” 李安正儿八经看了一眼。 “行,你等我回去练练的,总有一天会让你满意的好吧?” 林清新忿忿的说道,还好还好,她这张脸还行。 以李安这种挑剔的眼光都说还行,那就是真行。 “你喜欢我啊?那你有点儿惨了。” 李安瞥了她一眼,剥虾的手就没停过。 “是啊,可是为什么会惨?” 林清新疑惑的问道,她原本就是个敢爱敢恨的姑娘,喜欢一个人,大大方方的说出来就行。 谁规定表白这种事情一定要男的来? 当年她爸妈在一起的时候,都是她妈妈追的她爸爸呢。 “因为你可能会死得有点儿早。” 李安平静的说道,眼眸子低了一分。 他活了这么多年,要说没有红颜知己,那是假的,他不仅有,而且还有不少。 但那是一千年前的事情了。 他的五个红颜知己里头,有三个是自缢而亡,还有一个是中毒死的,只有一个是正常老死的。 老死那个临走之前还说过下辈子再也不想遇见他了,可见她其实过得并不如意。 所以做他的红颜知己的,没有一个好下场,后来慢慢的,李安也就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了。 “什么逻辑,不要这么悲观好不好。” 林清新愣了一下之后说道,她以为李安说的是他的亲人,之所以这么早就走了,是因为他的原因。 “我们不合适。”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林清新瘪了瘪嘴不说话了,在如今这个年代,我们不合适就等同于你是个好人。 她主动表白,竟然被人发好人卡了? “合不合适,得试了才知道啊……” 林清新小声的说道。 都还没试过,怎么就不合适了? “你可能会觉得影视娱乐圈比较乱,但那其实是个别现象,我长这么大还没接过吻呢,我甚至都没接过吻戏。” “高中的时候是悄悄谈了个恋爱,但也就是放学了偷偷牵牵手而已……” “娱乐圈大多数人还是挺干净的。” 林清新小声的说道,她以为李安在意的是她作为影视明星的身份。 “和这个没关系。” “我前段时间读过一本书,里面有个名词,叫做吊桥效应。” “当一个人走在晃动的吊桥上面时,她的心跳会不由自主的加快,这个时候如果对向方向走过来一个人。” “那么她就会把因为走吊桥的心跳加速加在对方身上,下意识的会以为是对方让自己心跳加速的,故而对对方产生情愫。”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他觉得这个说法并不是空穴来风,以前人们书里头总会写到英雄救美的场景。 原来这事儿还有科学依据。 这科学技术发展得越来越快了,以前那些个解释不通的问题,如今大多数都有了理论依据。 “所以你是因为我救了你,才觉得我帅气逼人,虽然我本来也帅气逼人。” 李安擦了擦手说道,又拿起一只螃蟹来。 “算了算了,我说不过你。” 林清新摆摆手说道,和李安辩论,那绝对是一件最愚蠢的事情,因为他饱读诗书满腹经纶,随便一个引经据典就能堵得你哑口无言。 关键是你挑不出来毛病。 喜欢一个人竟然还有这么多讲究? 有毛病! 但你不可否认的是,他说的好像确实有点儿道理。 扪心自问,她好像确实是在李安救了自己之后喜欢上他的。 所以作为一个理性的人,她觉得这事儿可以先放在一边,让时间去验证一下究竟是不是这么个吊桥效应。 “我吃饱了,你呢?” 林清新拿起纸巾来擦了擦嘴,她其实没吃多少,现在心里想的是她的身材管理,好像最近是吃胖了一点儿。 该减减肥了,嗯,其他地方也练练才行。 看来应该去工作了,不然整天呆在家里头,除了吃完就躺以外,剩下的就是胡思乱想了。 忙起来就没那么多糟心事儿了。 “嗯……再点十只小青龙。” 李安拿起桌子上的平板又加了十只小青龙。 “大哥,你都吃了三十只小青龙十二只帝王蟹了……” “你肚子里是有个另外的空间吗……” 林清新瞪大眼睛看着他,别人有没有吃回本她不知道,反正李安是肯定吃回本了的,顺带着把她那份也吃回本了。 这都快塞了五十只下去了,更别说还有一些其他的比如三文鱼啊珍珠鲍之类的东西了。 服务员端东西上来的时候还有意无意的看了看李安是不是悄悄吐了。 可她是亲眼看着李安一点儿一点儿塞进肚子里去的,更别说他看上去一点儿事儿都没有了。 好像都没吃东西一样! “花了钱了都,可以多吃一点儿为什么不多吃一点儿。这可是自助啊!” 李安平静的看着她,自助餐啊,多吃一点儿怎么了? 再说了这味道也不差啊! 想赚他的钱,哪有那么容易! 虽说这顿饭是林清新请客没错,可那也是自己帮了忙换来的,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算是他花了钱的不是? “行吧行吧……” 林清新只好认输,这家伙说的是一点儿没错。 可你好歹也是个超级富二代啊大哥…… 这一顿饭下来,李安吃了整整四十只小青龙,十五只帝王蟹,还有二十个珍珠鲍和两斤多的金枪鱼刺身。 要不是经理实在看不下去了说后厨正在准备请稍等个十几分钟,李安估计都还能再吃点儿。 他觉得这地方真不错,下回带王浩来试试,那小子胃口挺大。 嗯,蚩灵胃口也挺大,也可以带过来,不过得想个法子让蚩灵请客才行,那丫头有钱。 第113章 紫禁城。 今天是华夏的腊八节,到处银装素裹,街道上行人匆匆。 大家好像都很忙,每个人走路都飞快,到处都是人的身影。 以前的腊八节,是老百姓们最难熬的一天。 有句俗话说,过了腊八便是年,这话其实是有讲究的。 以前各个铺子的掌柜,放贷的钱庄,大大小小的赌场,每到过年的时候都会统一清账。 算这一年的收入是亏还是赚,外面借了多少债出去,在今天就开始收帐了。 掌柜们会派手底下的家丁伙计或者打手去上门要帐,等上门收完账之后,就会把欠债的老百姓家门上的划痕给抹了,算是勾销。 所以一般看一户人家家里头有没有钱,就看门上有没有划痕,有刮痕就代表在外面欠了账的。 那没钱还怎么办呢? 要么就是敲门不开,要么就是直接出门躲起来就完事儿。 一般好心的铺子遇到没人开门的,也就算了,遇到厉害的角色,都会叫上三五个人,在家门口守到子时,还会大声吆喝这家欠了多少钱找不到人,让主人家没面子。 只要熬过了腊八上门算账的这一天,后面债主就不会找人上门来催债了,这个欠债也就留到明年初七上门去收了。 这是几百年传下来的约定习俗,老百姓们过了这一天,无论有没有还上债的,都可以安安心心过个年。 这也是腊八蒜的另外一层含义,腊八蒜的谐音就是腊八算。 此时李安正在街边的一个小摊子上,和蚩灵两个人吃早餐。 只有这一天,京城才会有卖腊八粥的,他点了一大碗,想尝尝如今这腊八粥的味道怎么样。 以前老百姓们到了这一天,家家户户都要喝这腊八粥的。 不管是穷苦老百姓还是富商大贾。 这一天在以前,也是嫁闺女的日子。 有钱人家头天就会让下人把东西都准备齐全,洗米泡果剥皮去核,头天晚上就开始小火慢熬,这样第二天一早,小姐太太起床了,就能喝到最合适的腊八粥。 老百姓们倒是没什么讲究,有啥放啥就行了。 所有的习俗,其实都是老百姓们几百年下来养成的习惯潜移默化形成的,往源头去追溯也就是一些平常不过的事情。 “哥,这个真有用吗?” 蚩灵一边喝粥一边好奇的把玩着手上这块玉佩。 这玉佩是李安刚刚给她的,用来做她背上这把剑的交换。 “一样的。” 李安点点头,这块玉佩本身其实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来头,只不过他以前经常佩戴在身上,久而久之的也就储存了一些他身上的灵炁。 所以它的功效和这把繁星剑差不多的,它是李安在知道玉石可以储存一些灵炁之后,才拿来雕刻的,上面的符刻是一道驱邪避凶符。 “真好看,比这把破剑好看多了,以后我就戴这块玉佩好啦。” 蚩灵笑嘻嘻的说道,她丝毫不怀疑李安说的话,李安说行,那就一定行。 “一会儿去哪儿玩儿呢?” “来了京城这么些天了,我还没有好好去玩儿过呢!” “要不你陪我去故宫吧?!” 蚩灵想了想说道,她来京城之后,就住在六叔那里,每天就点外卖吃,一点儿都不好玩儿。 “行啊。” 李安点点头。 反正他一天到晚也没什么鸟事,小李子那边还没有传来什么消息,他那铺子一天到晚也没几个人,这年头中药铺子都没个啥客人了,大家有什么毛病都直接上医院去,他一天到晚闲得很。 “好诶!” 蚩灵笑着说道,她其实就想和李安一起玩儿,即便干坐着也觉得挺有意思,比自己一个人到处逛好多了。 两人不紧不慢的吃完早餐,李安开着车子往紫禁城走,蚩灵坐在副驾驶上用手机预约。 其实李安一直想去紫禁城看一看的,只不过去那里要用手机预约,现场不能买票,他一开始不怎么会弄,所以就放弃了。 而今天正好蚩灵要去玩儿,他也就顺带着进去看看了。 这个点进去要排队,蚩灵蹦蹦跳跳的去买小吃去了,留下李安一个人排。 这里是午门,在以前也是主要进出的门,官员大臣们上早朝的时候也是走这里。 再次见到熟悉的地方,李安颇有些怀念。 怎么不能怀念呢,毕竟这庞大的紫禁城,当年他也参与过修建的,即便过了这么多年,他对这里头有些个什么建筑都如数家珍。 当年他也是从这里进进出出的,守卫们见到他也得恭恭敬敬的称呼一声李大人。 “呐。” 直到快要排到他们的时候,蚩灵才蹦蹦跳跳的提着一大堆零食过来了,都是旁边吆喝的摊贩卖的东西。 什么奶茶糖葫芦红糖粑粑啥玩意儿都有,回来了之后就一股脑的塞给了李安。 “真大啊,比我们寨子的山门还大嘞。” 蚩灵看着这午门感叹着说道,今天天气不错,还出了太阳,来参观的游客很多。 “呵呵,想不到我也有从正门进去的一天嘞。” 李安笑呵呵的说道。 午门,居中向阳,位当子午。 在以前,官员们上早朝的时候也是从这里进,早上四点钟不到就得在门口排队,按照品级顺序站好。 之所以这么早,是因为从这正门进去走到乾清宫,按照以前的步子,要走一个小时的时间。 到了那儿之后,按照官职排好队,皇帝差不多也就过来了。 不过这是要上早朝的时候,早朝这玩意儿并不固定,基本上是一个星期一次。 王孙贵族走西边这个小门,文武百官走东边这个小拱门。 正中间这个大门,平常时候只有皇帝才能走。 当然也有特殊时候,例如皇后头回进宫,也走这正大门。 殿试放榜之后,状元榜首探花三个进京面圣,可以走一次这正大门。 所以天下读书人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走一遭这正大门。 整个午门分为一个正门,两个偏门,再加两个掖门,呈对称分布的。 掖门是太和殿举行大典的时候,文武百官从那进去,平常时候不开。 他和蚩灵两人跟着队伍,慢慢的从午门走了进去。 第114章 李安的疑惑。 李安见过紫禁城所有的样子,从刚刚修建起来的金碧辉煌,到后来小朝廷时候的杂草丛生。 到了如今,这里不再金碧辉煌,但也干净整洁,他记得小朝廷的时候,太和殿外面的整个广场杂草丛生,高的地方甚至比人还要高一些。 那些个墙都被人打了洞,方便偷东西。 如今这里见不到一根杂草了,墙壁也修缮如新。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人,比以前太和殿举行大典的时候还要热闹很多。 “这么大个坝子,能晒多少谷子哟。” 蚩灵嘴里包着糖葫芦含糊不清的说道,穿过金水桥后面的门,就是太和殿的范围了。 太和殿主要就是用来举行大典的,李安见过很多回,最后一次是溥仪登基的时候。 整个广场有四个足球场的面积,每次官员们上早朝的时候,都要穿过这个广场。 “哥,你以前来过这里么?” 蚩灵好奇的说道,周围到处都站着人,很多穿着汉服来拍照的,放眼望去起码有八个皇上打扮的人在比着剪刀手。 “来过,以前皇帝的登基大典都在这里搞,所有文武百官都要在这儿站着,一站就是小半天,腿都能酸死。” “紫禁城建成的第一次大典,我就站在那儿,一开始大家都站得好好的,后来实在撑不住了,反正离得这么远,大家就悄悄玩儿。” “我记得我和一个太监玩儿马调,赢了他二百两银子。” 李安点点头笑着说道,别以为在皇宫里头的就都是有钱人了,那会儿的最低级别的太监一个月才八两银子的俸禄。 二百两银子一般的太监还真掏不出来,不过那小伙子有钱,本来就是个贵族子弟,之所以成了太监主要是因为运气不好。 “那他给了吗?” 蚩灵感兴趣的问道。 “没给,后来他出海回来,送了我颗金珠。”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我知道我知道,你说的那个人,肯定是叫郑和对不对?!” 蚩灵高举着手说道,她高中最擅长的就是历史了。 “是他没错。” 李安点点头,这一晃都过了六百多年了。 “我以前还看过一部电影,说那龙椅底下,有皇帝的金蝈蝈笼,要不咱们去找一找?” 蚩灵拉着李安往里头走。 “早就没了。” 李安摇摇头,以前是有个金蝈蝈笼,是溥仪的,后来那小子和他斗蝈蝈的时候把那金蝈蝈笼输给了自己,现在应该还在小李子那儿放着呢。 “也是,这种宝贝怎么可能留给我们呢。” 蚩灵点点头有些遗憾。 两人就这么一边闲聊着一边逛,等出了这紫禁城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实际上他们也仅仅只是逛了一小半,最后是蚩灵觉得有些无聊所以带着李安出来了。 李安倒是没什么意见,他就是想来看看,等看到了之后,反而没有个大意思了。 紫禁城还是那个紫禁城,但也不是他印象中的那个紫禁城了。 就好像一只满是茶垢的紫砂壶,被人给重新刷洗了个干净,壶还是那个壶,但冲出来的茶水味道还是变了。 “去长城看看。” 出了紫禁城之后,李安坐上了车,这会儿还没到吃午饭的时候,时间还有一大把,李安决定带着蚩灵去长城看一看。 上次他算了一卦,得出了一个断叶之处,生死相依的结局。 而那个断线,正是万里长城的线路。 所以那里他必须要去看一看的。 从紫禁城出发过去八达岭那边,有一百多里地,以前骑马要两个时辰,如今开车只需要半个多小时就能到了。 李安以前在长城待过很多年,不过不是这一段,而是更北边的那一段。 那个时候长城外面每天都有匈奴人骑着高头大马远远的看着长城上的守卫,有时候还会靠近一点儿大声叫骂。 白天打不上来,当然也就只能过过嘴瘾了。 后来李安还专门抓了个匈奴人学了他们的语言和他们对着骂,久而久之的他那一段城墙就再也没有匈奴来骂战了。 每隔一些时候,守卫们也会下去和匈奴的队伍干一仗,这是为了练兵。 当然了,有时候匈奴也会趁着天黑搭梯子爬上来杀一通。 双方就这样打了上千年。 能在北方长城待个几年的士兵,那都是身经百战的好手了,下了长城回中原去,随便去哪个军府,最差都能当个伍长的。 当然了,能在北长城活着等到回去的人并不多。 关于北长城,千百年下来大家都有了共识,如果不想活了,那就去北长城。 如果想要出人头地,那也去北长城。 那里是风险和机遇并存的地方。 最直观的就是普通士兵一年的收入是十八两银子,而守北长城的士兵一年有三十两银子。 这还是最低的,大多数自告奋勇去北长城当守卫的,基本上都是有钱人为了找人代替花钱请的。 虽然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活着,但一年下来挣到的钱确实不少。 更别说杀了敌人割了头颅还有赏钱可以拿,这可是那些在军府当差的士兵们比不了的。 李安带着蚩灵,随便找了个地方吃了个午饭,便不紧不慢的沿着阶梯往上走。 这边的长城看上去要威武得多,因为修建得比较好,所以看起来比较气派一些。 但这些也都是后来才修得这么气派的。 在最开始的没有这么厉害,很多地方都是依山而建,大多数都是乱石堆。 到了这里之后,李安仍然没有感觉到什么。 这长城还是那个样子,无非就是比以前更气派了一些,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那为何卦相却显示,长城是其中的关键所在呢? 李安站在高处,看着蜿蜒曲折连绵不绝消失在视野尽头的长城,心里思索着。 他十分确定脚下这长城没什么特别的东西,就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石头而已。 而且从布局来看,也没有什么特别厉害的阵法之类的东西。 它完全就是依山而建的防御工事,又怎么能够抵挡得住这天下大势呢? 李安心里头疑惑不解。 他实在想不到任何生门所在。 第115章 中原和匈奴之间的斗争史。 李安向来都不是一个钻牛角尖的人,碰到有想不通的问题,他基本上都会选择不去想。 本来活着就已经够累了,干嘛还给自己找不痛快? 天空开始慢慢的飘起了雪花,摸了摸这冰凉的石头,李安有些怀念起以前的日子来。 想当年他在北长城的时候,还当过几年烽燧的燧长呢。 正常一个烽燧广丈六尺,高四丈二尺,积六百余尺,放到现在也就是两百多个平方,打仗的时候可以装下三百个守卫。 平常没有打仗的情况下,一个烽燧也就配十来个守卫,领头的那个就叫燧长。 负责发号施令,命令手底下这十来个士兵干不同的工作,捡柴火的捡柴火,做饭的做饭,放哨的放哨。 这十来个人基本上不会流动,常年都待在一个烽燧里头。 边关烽燧是不会一直有太大数量的士兵集结的,因为这非常浪费粮食,只有正儿八经打仗的时候才会集结那么多士兵。 一个烽燧所负责的范围内,如果发现有敌情,就必须要立马点起狼烟或者生起大火来,让邻近的烽燧第一时间看到。 这就是烽燧的作用,同时也是烽燧这两个字的由来,白日起狼烟为燧,夜晚生大火为烽。 如果敌军数量超过一百个人,不仅要点烽燧,同时还要放炮,一声炮响为一百,两声炮响为五百,三声炮响就代表着有上千人犯境了。 当然了这是明朝之后才有的规矩,因为到了明朝才有正儿八经的炮,象棋里头的那个炮,也就是在明朝时候才加上去的。 匈奴们马术精良,如果不第一时间点燃烽燧的话,等别人打上来了那就来不及了,毕竟一个烽燧只有十来个人,根本不是人家的对手。 特别是在晚上的时候,视线不好的情况下,必须要盯紧才行,有任何风吹草动都不可大意。 当然了很多烽燧也并不是像八达岭这一段一样全部都建造在城墙上的,这得根据地形来建造。 因为规定是一个烽燧必须要和其他两个烽燧之间相互看到才行,这样其中一个烽燧点燃之后,其他的烽燧能第一时间发现并且跟着点燃烽燧。 明朝的时候,北长城距离京城最远的烽燧点燃之后,如果能第一时间发现并且传递到下一个烽燧。 那么京城知道这个消息只需要十二个时辰,距离是七千里。 这比驿站快马没日没夜的跑还要快上四倍的时间。 这已经是那个时候最快传递军情的方式了。 李安曾经不止一回见过所有烽燧被点燃的情况,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是演习,只有极少数时候是真的。 “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 蚩灵拿着手里的长剑挥舞着说道,虽然有了玉佩,但第一天她还是有些不习惯,所以还是把剑带在身上了。 “是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这句话是西汉陈汤在歼灭了一支匈奴部落后给汉元帝上书时候说的,后来这句话被老百姓们口口相传。 “是吗,原来这句话出自汉朝,那其他朝代嘞,有没有和这句话一样霸气的?” 蚩灵笑嘻嘻的看着李安。 “有,每个朝代都有的。” “朕统六国,天下归一,筑长城以镇九州龙脉,卫大秦,护社稷。这是秦朝嬴政说的。” “四方胡虏,凡有敢犯者,必亡其国,灭其种,绝其苗裔。这是隋帝杨坚说的” “内外诸夷,凡敢称兵者,皆斩。这是冉闵说的。” “藩王守国门,藩王死社稷。这是明帝说的。” “实际上华夏自古以来都很强,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打别人的份。”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这话还真不是假话,除了最严重的一次五胡乱华之外,其他时候的匈奴都是被追着打的那一方。 而华夏之所以几百年就换一个朝代,主要是还是关起门来自己打自己的,和外人没啥关系。 除了近百年的历史。 所以说历史都是胜利者书写的,这话一点儿不假,上千年来的匈奴部落一直都是有苦说不出的。 因为他们就没过过多少安生的日子,一直都处在挨打的地位,被迫向更远的地方搬。 然后过了几十年上百年之后,刚刚稳住脚跟手贱来挑衅一下,然后又被打,又接着向更远的地方走。 接着循环往复。 实际上一开始华夏在大秦时候的面积仅仅只有中原那一块。 后来之所以越来越大,就是因为周边的匈奴蛮夷被打了往后走,开垦出来之后又被打了。 久而久之的就变成这么大面积了。 之所以一直是这样的局面,是因为中原地区地势平坦肥沃,如果没有天灾的话,老百姓们是吃得饱的。 华夏中原的人口数量随着时间的发展越来越多,到了明朝的时候就已经有上亿的人口了。 周边的匈奴蛮夷的部落,人口远远比不上中原的人口增长速度,所以怎么样都是打不过的。 而之所以经常有蛮夷匈奴叫板中原,在李安看来那纯粹就是中原的贵族们吃饱了撑的。 那皇帝老儿的位置太舒服,谁都想上去坐一坐,坐上去之后待不了多少年,总会出一个昏君来,要么就是中原天灾了。 然后又互相开始打起来了。 这就是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而匈奴往往就钻中原力量薄弱的空子,找到机会了就打回来一点儿。 等着中原力量又起来了,就回去收复回来,然后再把他们赶到更远的地方去。 在遇到中原鼎盛的年代,匈奴是看都不敢看一眼的,为了避免被灭族还必须得每年上贡一定数量的钱才能保平安。 这两千多年的历史,除了洋人入清之外,往前推其实一直都是如此的。 当年五胡乱华的时候,李安还带着匈奴的部落把中原的各个藩国都给杀穿了的,因为那段历史持续了太久了。 久到李安睡睡醒醒的都看不下去了。 从短时间看来对中原来说确实是个沉痛的打击,但从长远来看其实是件好事儿。 毕竟有了那一次的经验教训之后,后面的这一千多年,匈奴就再也没有翻起过太大的浪花来。 第116章 大年夜 “你这病得手术,光是吃中药是吃不好的。” 李安将一个包好的药包放在柜台上,看着这位客人平静的说道。 这年头不像以前,现在多了很多东西之后,人们生的病也五花八门了。 以前得癌症的人不多,现在嘛,医院里一抓一大把,这玩意儿吃中药是吃不好的,自古以来就是。 以前人们死的早一些,所以即便得了癌症也并不明显,这种病在以前叫做症瘕,药石无医,比较冒险的办法就是用烧红的烙铁去烫发病的那一块组织,但大多都是病没得到减轻,反而被烫的痛死了。 如今这种病仍然没有彻底的根治手段,但如果是早期的话,可以用手术把病变组织给切除。 眼前这个病人正是一位癌症患者,这种病即便是李安也没有办法的。 这已经是他第三次来他这铺子抓药了,但这个药只能缓解他的痛苦,并不能抑制癌细胞的增生。 “呵呵,没事儿大夫,我晓得的。” “我又没有医保,做手术要花很多钱的呀,我只想它没有那么痛,这样不影响我干活儿。” “孩子马上念大学了,不找钱莫法的。” 中年人笑呵呵的说道,并没有因为得了癌症就变得失魂落魄,反而更有干劲,每次来李安见他脸上都是一脸轻松的表情。 大概是他觉得,再累个几年就可以彻底解脱了吧? 李安倒是没什么触动,他开了几百年的药铺,见的病人多到他数不清,大多数家庭都有悲惨的经历。 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 这话说得其实很有道理,因为有钱人打小就吃得干净,得病的概率小一些,即便生了病第一时间就会花大价钱治病,所以他们能活得更久一些。 而穷人就没那么好运气了,打小就穷,别说什么干净卫生了,能吃饱都不错。 得了病也就只能扛着,祈祷着下辈子能够投个好胎。 “我这还有多的一副,拿去,明儿个就过年了,你下周来我这铺子是不开门的。” 李安将另外一个药包扔给他。 “我付钱给您大夫。” “不用,我不差你那三瓜俩枣的。” “别误会,我这个人没有善心,我只是单纯的瞧不起你。” “既然要存钱,那就存得彻底一些,拿药来干什么?” “以后痛得吃不住了,想死的话,我这有砒霜可以送你。” “不想死又吃不住痛,我还给你药,看你活得这么累我比较有优越感。。”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有条不紊的收拾起桌上的东西,天已经慢慢的黑下来了,他这铺子也准备打烊了。 中年人眼眶有些红,其实他第一次来的时候,这位大夫就看过他的病历单了,和他说过,如果现在去医院做手术的话,可以多活六年。 当时他也是这么回答大夫的。 过那之后大夫就再没问过,他以前也去别的中药铺子抓过药,但效果没有那么好,干活儿的时候还是觉得有些上不来气。 但在这个铺子抓的药,他吃了就和正常人一样没区别,完全感觉不到有癌症。 所以后面这大半个月他一直都在这里抓药。 今天是他和这位年轻的大夫第二次说这么多话,每次抓药的时候,这大夫都是一副怎么还不下班的不耐烦表情。 但中年人知道,这年轻人是个很厉害的大夫。 第一次来抓药的客人,他都会给出一点儿建议,听不听是客人的事情,第二回就绝不会再提。 但他是个例外,因为这个医生和他说了两次了,可能是看他带着工地的安全帽穿着满是泥土的工作服吧? “谢谢你大夫。” 中年人拿着药脚步沉重的出了药铺,今年是他第一次没有回家过年,因为癌症是前几个月查出来的。 他觉得过年的活儿价格高,不如趁着这段时间多赚一笔,反正回去了花钱的地方更多。 今天就这一个客人,李安收拾完了就关上门准备回家。 这半个月来他每天都在药铺里坐到天黑,虽然没什么客人,但他也没地方可以去。 王浩那小子回家去了,蚩灵也跟着她六叔回去了,连小区里那些个娃都大多数回老家去了。 他实在没什么好消遣的地方,也就只能待在这药铺里了。 小李子问过他过年要不要去他那儿,但李安没打算去。 他一个人生活习惯了,再说了那别墅里就一个快死的老头儿和一个十岁小孩儿,待着也没个啥意思啊。 李安是不太愿意去打扰家臣的生活的,即便小李子没有结婚生子。 以前大多数时候过年,他也是自己一个人过的。 不过他基本上都是在青楼喝酒。 但现在的青楼一点儿也没意思,吵得半死,他觉得还是在家自己一个人喝酒好一些。 往常时候这个点人挤人的超市今天空空荡荡的,那些个老头儿老太太好像一下子全死完了。 喇叭里放着迎新年的歌,收银员脸上也没什么精神气。 毕竟大年三十的还要上班,确实令人开心不起来的。 李安提着菜往家走,一路上都挂着红色的大灯笼。 如今过年好像更加隆重了,又好像更加冷清了。 他像往常一样一个人做了顿丰盛的晚餐,自顾自的吃完去洗碗,接着洗个澡换身衣服,拿着本书准备去另一个房间拿酒。 却发现酒没剩几瓶了。 想了想他还是打算出门一趟,去买些酒来,这个点让小李子送酒过来有些不太合适。 “你没回家过年?!” 刚打开门,就看见林清新戴着帽子口罩回来,正打算按自己家密码锁进屋。 “这不是我家难道是你家?” 李安平静的说道。 “额,我的意思是你没回李老先生那儿过年去?” 林清新扶额。 “那又不是我家。” 李安关上门准备下楼。 “这么晚了你干啥去啊?” “买酒。” “商店都关完了,你不看看现在几点啦,我刚开车回来想找点儿吃的打包都没有呢。” 林清新连忙说道。 她之所以还没回去,是因为工作到现在,能上春晚是件荣幸的事情,她明天一早再开车回去。 去年也是这样的,春晚现场表演完差不多都快十二点了,又累的慌,所以大年三十晚上也就不回去了。 李安没有搭理她,自顾自的下楼去了。 第117章 林清新主动出击。 “怎么样,没骗你吧?” 林清新靠在门上,怀里抱着大头看向出电梯的李安。 “喵~” 大头见到李安之后,飞快的从林清新怀里跳出来,径直跑向李安,用头蹭着李安的腿。 “你家有吃的么?” 嫌弃的看了一眼大头这不值钱的模样,林清新看着李安问道。 她知道李安平常都是在家里做饭吃的,所以他家里应该有吃的。 “没有。” “我家有酒哦,我可以拿酒来换。” 林清新笑嘻嘻的说道,她已经抓住了李安性格上的一个喜好。 那就是喜欢和别人做交易。 如果你想从他身上得到什么东西,你可以拿自己的东西来换,如果他心情好或者他正好缺这个东西,他是不会拒绝的。 现在他家里缺酒了,而自己家里有酒,那不正好么? 她有了个绝妙的法子。 “那可以有。” 李安想了想点点头。 他觉得这笔买卖可以做。 “那你在家等着我吧,我去给你拿酒。” “如果你帮我把菜热一下的话,我就把家里的酒全给你偷过来。” 林清新笑着说道,她就知道,李安晚饭应该是自己在家做饭吃的。 她老妈一直有睡前喝一点儿的习惯,所以家里存了一些酒的,而且她也晓得,李安的酒量挺不错的,一点儿酒不够他喝的。 “行。”李安爽快的点头答应下来。 林清新把猫放下来,这小东西自己就跑到李安屋子里去了。 她不得不承认大头是更喜欢待在李安家里一点儿,虽然不晓得为什么,明明她养了这么多年。 真是个小白眼儿狼。 林清新回到家里,拿了个提篮,将家里酒柜的酒全部都拿了出来。 她老妈前几天就回家过年去了,等过完年回来之后,她回头再买来补上就行了。 接着她又把家里一个小型投影仪给拿了出来,这种投影仪不需要幕布,投在墙壁上也能清晰的看见,她有时候睡觉的时候会把电影投在自己卧室的天花板上,就这么躺着看。 今晚她有一个计划。 “好香啊!” 去了对门儿,李安正在厨房里热菜,林清新皱着鼻子嗅着厨房里传来的香气。 这家伙的厨艺是真的好,她肚子都开始咕咕叫了。 很快李安就把菜都热好了,都是今晚吃剩的菜,还有不少,他本来打算明天不出门将就着吃的,所以多做了一些。 “酒给你放客厅了哦。” 林清新自觉的拿碗盛饭,在李安这里你千万不要太客气,否则会吃大亏的,这一点她很有经验。 李安热完菜就去了客厅,想不到他们家的存酒还不少,这提篮里一共有六瓶威士忌。 他拿了一瓶酒,坐在客厅的落地窗前打发起时间来,这大猫径直跳到他腿上趴着打盹儿了。 过了好一会儿,林清新吃饱喝足拍着肚子来到了客厅,拉了把凳子坐在李安的旁边。 她也拿了个杯子给自己倒了点儿威士忌,落地窗外,天空中落着片片雪花,远处街道上路灯透亮,偶尔能看到一辆车子飞驰而过。 湖对面的商业街灯火通明,这个点很多年轻人会聚集在广场那里跨年,以前林清新曾经去过一次,挺热闹的。 “你每年过年都是这么过的么?” 林清新歪着头看向李安,这家伙就是这样的,你不说话他永远都不会主动找你说,即便你这么大个人坐在他旁边,他也会把你完全忽视掉,自己做自己的事情。 “你还不走?” 李安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回去干嘛,我一个人呆在家里也无聊诶,现在春晚都快结束了。” 林清新摇摇头,在李安这里你不能脸皮子太薄,因为这家伙有时候说话相当刻薄,没有一点儿心理承受能力是不行的。 这么看来,这些年过年李安应该都是这样子一个人度过的。 她和李安相处了这么久的时间,也算是对他的性格有一些了解,他不反驳你,那就是默认了。 “我有三个问题,你要是回答我了,我就不问你其他问题了。” 林清新眼珠子滴溜一转,有了个法子。 李安合上手中的书本抬起头来看着她。 要是三个问题就能让这姑娘滚回家去,他觉得挺划算的。 “你出了社会之后有喜欢的人么?暗恋也算。” 林清新想了想问了第一个问题。 “有啊。” “那你们在一起过吗?” “在一起过啊。” 李安点点头,他出社会都两千多年了,当然有红颜知己了。 在一起过的也有。 “那结局呢?” “都死完了。” 李安平静的回答。 林清新吸了一口冷气。 都死完了?! 这是个什么结局?! 听这个回答,明显还不止一个。 难怪李安之前和她说过,要是喜欢上他那可就惨了,可能会死得很早。 原来这句话并不是开玩笑的,而是真有这么回事儿,而且还不止一个。 “你把她们都杀了?!” 林清新觉得有点儿后背发凉。 “怕了?” 李安被这小丫头逗笑了。 “我才不怕呢!” 林清新哼了一声,心里松了一口气。 看来这事儿和李安自己没啥关系。 虽然没有证据,但李安这个人就是这样的,他压根儿不屑于撒谎,你要是问他有没有杀人,他可能会懒得回答你。 如果他真要回答你,那也只会是有或者没有,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 “那你为什么不喜欢我呢?” 林清新晓得,感情这种事情,是没办法解释的,即便她挺漂亮个姑娘,但也不能做到全世界的人都喜欢她。 不过她想知道个理由。 这样自己就能改了呗。 这段时间她都开始健身了。 “你这已经是是第五个问题了。” 李安瞥了她一眼,这姑娘好像压根儿不满足于三个问题,也丝毫没有要走的意思。 他翻开书本继续看了起来。 “我有个游戏和你玩儿,但你可能会输哦。” 林清新笑着说道,她最近刷短视频的时候看到个小游戏,她决定找李安试验一下。 她知道李安肯定会同意的,这家伙最喜欢的就是玩儿游戏了,简单来说,这家伙胜负欲有点儿强。 方方面面都沾点儿胜负欲。 “输?怎么可能。” 李安轻哼一声,只要知道游戏规则,他就自信自己肯定不会输。 “那行,规则是这样的,我们相互看着对方的眼睛,六十秒钟之内不能挪开视线,挪开就算输了。” 林清新将椅子拉到李安的旁边看着她。 这个游戏叫做心动六十秒,如果对方喜欢的话,那他的眼神就会变得越来越温柔,双方如果有感情基础的话,那大概率就会产生进一步的肢体接触。 “行,来吧。” 李安做好了准备,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不过游戏规则如此,不就一分钟么? 他能盯着对方看几十年都没事儿,这种游戏对于他来说那简直就是量身定制,因为他甚至不需要吃喝睡觉上厕所。 时间一长对方肯定败下阵来。 “来吧,我说开始就开始了哦。” “开始!” 林清新睁大眼睛看着李安,李安也平静的看着她。 林清新第一次发现,李安的眼睛是黑色的,虽然大多数华夏人的眼睛都是黑色的,但李安的特别黑。 他的瞳孔和眼球的色差非常小,一般人的瞳孔是黑色的,眼球是淡黑色有些偏褐色。 但李安的眼睛瞳孔和眼球都是黑色的,而且只有一点点色差。 人盯着一个东西看久了,目标就会变大,这是眼睛的晶状体不停在调整清晰度映射在大脑的错觉。 林清新看得久了之后,她觉得李安的眼睛好像是个黑洞一般,能把人的目光给吸进去。 真神奇。 “你眼睛动了。” “你有点儿心虚哦,说明你很有可能暗恋我。” 在距离一分钟还剩下最后几秒的时候,林清新突然笑着说道。 如果一个异性和你对视,他的眼神没有变得温柔,那就说明他不喜欢你,如果他躲闪了,那就说明他很有可能对你有感觉但不敢说。 如果他自始至终都盯着你眼神没有变化,那就说明他对你一点儿感觉都没有。 这就是心动六十秒这个游戏背后的意义。 “我没有动。” 李安摇了摇头十分确定的说道。 他压根儿就没有动过,开玩笑,这么简单的游戏,他怎么可能会输? 在这个方面,整个地球随便换个谁来,他都有绝对的优势。 “我不管,反正你就是动了。” 林清新摇摇头,心里有些小失落。 因为她说谎了,李安压根儿就没动过,他看自己的眼神坚定得好像要入党,之所以这么说,只是她不想承认,李安确实对她一点儿感觉都没有。 这样的事实虽然她早就知道了,但重新实验了一遍还是觉得有些失落。 “我真没动,不信再来试试!” 李安不服气了,这姑娘一定是眼睛花了,这一次他要把眼睛瞪到最大,让这丫头好好看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动。 他保证自己眼睛都不会眨一下的,即便进刀子了也不会眨! “我们看部电影吧?我带了投影仪,反正也无聊,干坐着喝酒还不如一边看电影一边喝呢。” 林清新连忙岔开了这个话题,如果一直刨根问底的话,这家伙的胜负欲会弄死她的。 他非得确定自己没输才行,这就是李安的胜负欲,所以她连忙岔开了话题,将一旁的投影仪给抱起来。 “随你便吧。” 李安摆了摆手,他知道了,是这黄毛丫头死鸭子嘴硬不承认自己输了而已,以前京城那些个小孩儿也会这么死鸭子嘴硬。 林清新轻车熟路的将投影仪插上电,再连上自己的手机热点。 “你过来呀,坐沙发上看舒服一点。” 她一边找着电影一边招呼李安过来沙发上坐着和她一起看。 实际上看电影才是她今天晚上的主要目标,前面的都是铺垫而已。 李安将书碰到一边,拿着酒瓶也坐在了沙发上,看书有点无聊,看电影可以打发时间。 有时候李安晚上自己也会看部电影。 “这个投影仪挺方便的,就放你家好了,你无聊的时候可以自己拿来打发时间,只需要链接手机热点就行啦,非常方便的。” “手机屏幕太小了,用投影仪看着更加舒服一些。” 林清新一边找着电影一边说道。 她知道李安家里的电视用不了,这个投影仪正好适合他。 “这部动漫我前几天看过,但是没看完,正好今天晚上可以补完了。” 林清新找到了自己想看的电影了。 这部电影名字叫做《萤火之森》,是由漫画家绿川幸的漫画改编成的动漫,最近有点儿火。 它讲述了一个女孩子在山里迷了路,接着遇到了一个戴着狐狸面具的少年的故事。 两人之间的相处很愉快,女孩慢慢的喜欢上了少年,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女孩子长大了,她惊奇的发现少年仍旧还是那副模样。 他不会老也不会死,在这片森林里待了几百年的时间了。 少年阿银正带着少女在森林里愉快的玩耍,林清新将所有的灯都关上了,声音放到最大,整个客厅都响起了少年少女欢乐的笑声。 一个小妖怪提醒女主小萤,千万不要碰到少年阿银,因为少年是这个森林里的精灵,人一碰到的话,他就会消失在人世间。 故事始终就是个故事啊。 李安一边喝着酒一边看着电影,心里头想着。 要他是这电影里头的人,知道碰一下人就会死去,他早就找个人碰一下了,哪里还要等到几百年? 日复一日的生活上千年,还都在这森林里,死反而是件解脱的事情,他都可以随便走呢,都一直在找办法去死。 所以说这部电影对于他来说就是个故事而已,有点儿不太符合逻辑。 林清新一边看着电影一边偷摸的瞧旁边的李安,实际上这部电影她已经看过一遍了。 她就是随便找了个电影而已。 如果不是为了矜持一下,在李安这里留下一个好印象,她都打算找一部尺度更大一点儿的电影来看了。 毕竟这部电影最大的尺度就是拥抱而已。 不过令她感到欣喜的是,李安在专心的看,看来他挺喜欢这部电影的。 但她不知道的是,李安心里头正在吐槽这部电影不合逻辑,实际上他看什么东西都很认真,无论是新闻联播还是动物世界,和这部电影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 第118章 计划赶不上变化。 林清新觉得自己也碰到了一个像阿银这样的人,他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一股神秘的气息,不过和阿银不一样的是。 这个人受到的来自山神的诅咒是爱上他的人就会死,所以他将自己封闭起来,并且告诉每一个即将对他有意思的人,喜欢上他就会死的很早。 但这个人可能还没有意识到一点,那就是他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该死的吸引人的魅力。 但林清新可不相信什么诅咒,而且她也不怕死,严格意义上来说,她已经死过一次了,而且是这个人救了她。 如果能相爱的话,即便死了也不亏,顶多也就是把命还给这个人而已,毕竟人可以死,但浪漫,至死不渝。 而这个人现在就坐在她的旁边,正在津津有味的看着投影出来的动漫电影,还把威士忌当水来喝,一喝就是一大口,连一颗花生米都不带就一下的。 唯一不同的是,李安完全不像阿银那样令人暖心,他简直浑身上下都长满了刺,心性和一个十岁小孩儿没有任何区别,喜欢和别人打赌,爱占小便宜,对谁都没礼貌。 和阿银完全就是相反的类型,只不过她在森林里也迷了路,钻进了满是荆棘的灌木丛,虽然浑身刺痛,但是她发现了藏在里头的一朵极其漂亮的玫瑰。 可动漫里多好啊,阿银和阿莹两人相互喜欢,她碰到的这朵玫瑰,还会躲闪,任由她伸手去抓就是抓不到。 想到这里林清新心里就气,又狠狠的喝了一口威士忌,但她心里没有颓丧,相反还越挫越勇。 毕竟她是在方方面面都励志做一个大女主的人,即便在爱情这条路,她也从来不会畏首畏尾。 所以在那个心动六十秒的游戏之后,她又有了新的计划,毕竟她早有心理准备,刚刚那只不过是一道餐前小菜。 接下来才是重点。 首先第一件事情,那就是先把自己灌醉,给这小子机会。 但必须得六分醉,少一分不行,少一分没有那个胆子。 多一分也不行,多一分自己就要糊涂了,到时候自己埋头就睡那还搞个毛。 所以只能是六分醉。 计划走到这里完全符合她心里的预期,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这一选项可以打个勾了。 喝酒这一选项也可以打个勾了。 接下来就是距离问题。 她贴心的拿了张毛毯盖在她和李安的腿上,虽然中间的距离还能再塞下两个人的,但至少这一步已经成功了。 因为她隐藏得很好,表情自然得很,就好像是在做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所以李安没有什么反应,就让这毛毯的另外一边盖在他腿上。 开什么玩笑,她好歹也是个专业演员,而且还是一线的! 接下来的计划就是把她和李安的距离给拉近,这是个很有技巧的事情,太快了李安会发现她的意图,太慢了这部电影就要结束了,毕竟它只有四十来分钟,时间很短。 但林清新就喜欢这样的限时挑战,每一步她都经过了精密的计算。 首先要把装威士忌的杯子放在沙发前的茶几上,这样一来自己就可以有活动的机会。 她每伸手去拿酒杯再回来坐着,就可以趁着这个机会往李安那边挪一点儿。 什么时候喝一口酒,在哪个情节喝,她都计划好了,自己简直就是个天才! 正所谓日积月累,水滴石穿,她现在不姓林了,姓吕名三太,人送外号愚公,正在刷自己的移山成就。 没过一会儿的时间,她就不露痕迹的往李安那边挪了一点,这会儿电影才到第一个小妖怪出来的时候。 虽然这部电影的最大尺度只有拥抱,但林清新丝毫不担心,毕竟她可是演员啊,她还可以给自己加点儿剧情的嘛,这对于一个专业演员来说不是信手拈来? 没过一会儿,林清新就在自己的不露痕迹之下往前进了一个人的身位,别看这仅仅只是一个身位,但这只是她的一小步,却是她的爱情事业的一大步。 但李安也察觉到了不对劲,他喝完一瓶酒正准备拿第二瓶,这酒挺好喝,但没啥劲儿。 起身的时候看了一眼林清新,发现她正专心致志的研究这动漫,专注得想要钻进去一样。 奇怪,她不是看过一半么? 而且她太专注了,所以把毛毯拉了一半过去,李安起身拿了瓶酒,再坐回来沙发上,将毛毯盖在自己腿上。 两人的距离只剩下半个身位了。 这让林清新有点儿不会了。 不对啊…… 剧情不是这样的,她这一点儿一点儿搬山呢,怎么这山自己个儿少了一截儿。 这进度太快了啊! 她还没有喝到六分的量! 不行不行,她连忙拿起酒杯一股脑将这半个身位的酒给喝完了。 可动漫的进度还没到啊! 总不能按快进吧…… “你赶时间啊?” 李安瞥了她一眼,这一口都赶得上他自己喝一口了,这人之前喝酒都跟小鸡啄米一样的。 “没有啊,口渴口渴,可能还有点儿冷。” 林清新连忙解释道。 “冷?冷你把衣服拉这么下来干什么?” 李安没搞明白。 “看得太入迷了,它自己松了。” 林清新连忙把自己刚刚为了展现自己那完美的锁骨而悄悄拉了一点儿下来的衣服又给重新提了回去,心里不停的告诫自己,有点意外是正常的,拍电影一个镜头还要咔好几次呢! 都这时候了,计划赶不上变化,她直接坐了过去和李安并排坐在一起。 并且开始和李安讨论起这部动漫来,你看这风景真不错啊,这男主也帅,比你好像帅了一点儿,女主就没她好看了。 李安顿时不服气了,怎么可能? 这世界上怎么可能还有比他帅气逼人的?! 两个人就这部电影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李安说这小屁孩儿整天待在这森林里干啥,他不无聊吗,每天又不吃饭又不洗澡的,天天对着那几棵破树,为什么还不去找个人碰一下? 林清新说你懂个毛,人死得要有个意义,人家就想碰到个爱情,和相爱的人在拥抱中死去,浪漫,浪漫你懂不懂? 李安说我在和你讨论活着的意义,你和我讲个鸡腿浪漫,浪漫能当饭吃? 那昙花一现之所以这么短,是因为人家只能开这么久,那蝉之所以在夏天疯狂鸣叫,那是因为人家只在夏天活着。 这和浪漫有个鸡腿关系?都是人们强硬给人家赋予的定义。 说不定它们是觉得几个月对于它们的生命还是太漫长了,无聊的时候叫两声罢了。 林清新心想完蛋了,这是彻底完蛋了。 她又忘记了第一原则,那就是千万不要和李安做辩论比赛,因为你怎么都说不过他的。 接着李安又开始说起了刚刚那一分钟,他分明没动,这死丫头非说他动了,给他扣了个输的帽子,这样是不行。 姐妹你骗别人可以,千万别把自己也给骗了。 “那就再来!” 林清新只想赶紧结束这场辩论,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上。 不然今晚这场局不是白搞了? 李安都要搬走了,下次可就找不到这样的机会了! “来就来,你说多久就多久,别说我欺负你!” 李安开始认真起来,他觉得这次一定要好好的教育教育这小丫头。 “那就三分钟!” 林清新想了想说道。 “开始!” 她瞪大眼睛盯着李安看,李安也不再嬉皮笑脸了,他也瞪大眼睛瞅,为了让这丫头看得更清楚,他还特意把脸凑近了一些。 林清新不由自主的咽了下口水。 天呐,这也太近了,她忍不住想要亲上去。 一般这种情况下两人要是情投意合,都会默契的闭上眼睛开始热吻了。 但对面这位大爷真是在正儿八经的比赛。 “可以说话吗?” 李安问了一句,他这次可是连眼睛都没眨一下的,他不信这人还能找到其他理由来。 “可以。” 林清新开口说道。 “三分钟已经过了,还要看多久,我都没问题。” “这次我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啊,你可要看清楚了,上一次我就没有动,你非说我动了。”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他觉得自己必须要提一下,他刚刚真没输的。 “我知道啊,你上一次也没动。” “你看看,我就说嘛,好歹你自己承认了,说明你人还是善良的,小孩子撒谎太多不好,以后长大了容易学坏。” “我都二十四岁了。” “不对,是我动了,我从一开始就动了,所以我想你也动一下,证明我的努力没有白费。” 林清新迷迷糊糊的说道,她觉得是时候了,这个时候就应该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直接强扑过去,但是她没力气了。 她忘了一个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刚刚在和李安辩论的时候,她一激动喝多了一杯,而且喝得比正常要急,导致现在超过自己的量了。 所以她闭上眼睛准备凑上去,结果因为喝醉所以迷迷糊糊的说了一堆话,然后就朝着李安倒了过去。 辛辛苦苦做了一晚上的局,结果因为李安自己主动往前坐了一点儿让她乱了阵脚。 “什么嘛,这么点儿酒量。” 李安将她扔到旁边沙发上,把毯子往她身上一扔,自顾自的喝起酒看起电影来。 这会儿电影才进行到三分之二。 他还没看完呢。 他觉得这酒没啥劲,所以去自己房间拿酒去了,其实他自己还剩下十来瓶,之所以觉得不够了,主要是因为今晚是除夕夜。 他想大喝一场,然后睡上个几天几夜的,等醒过来的时候,就可以动身去蚩家寨找蚩灵玩儿去了。 因为他答应了年后初七要去蚩家寨的,蚩灵请他过去吃饭来着。 电影看完了之后,客厅里变得漆黑一片。 落地窗外,远处偶尔有一两个地方升起烟花,李安就这么坐在落地窗前,不紧不慢的喝着酒。 其实他一直没有搞懂,明明自己啥也没干,也没给这些人什么好处,相反还让她们吃了不少亏。 但这些人反而会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他。 人这该死的魅力啊,要是他成了明星,那粉丝们得多疯狂去? 而且当明星好像挺挣钱的。 不行不行,前几天他刷到个短视频,说一个粉丝为了自己喜欢的明星都跳楼了。 要是他当个明星,那天台上不得排着队的跳? 还是不行。 就这么思考这乱七八糟的事情,直到天快要亮了的时候,已经没有酒了。 李安感觉到了一点儿醉意,大概能睡个两三天的。 所以他心满意足的回卧室睡觉去了。 林清新迷迷糊糊的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她闭着眼睛摸着墙壁找厕所,李安这个屋子和她对门儿的屋子是一样的格局。 她上完厕所之后迷迷糊糊的打开门回床上躺着接着睡觉了。 等她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九点多钟了,摸了摸床头柜,没找到自己的手机,她这才睁开眼睛来。 原本还有些迷迷糊糊的现在一下子就清醒了。 昨晚发生了什么! 怎么一觉醒来自己躺在李安的床上了! 而且李安就睡在旁边! 她连忙查看了一下自己的穿着。 还好还好,一样儿没少。 不对啊…… 怎么会没少呢…… 她还以为李安是个禽兽呢,没想到连禽兽都不如啊! 林清新心里失落的想着,但很快她就发现了不对劲,因为她没盖被子。 旁边的李安正熟睡着,他自己盖了被子的。 随即林清新一拍脑门儿,她知道了,李安昨晚压根儿就没搭理她,是她自己个儿早上迷迷糊糊起来上厕所,把这当自己家了。 要不要接着装睡? 林清新眼珠子滴溜一转,虽然没发生什么,但昨晚李安也喝了酒,说不定他也没记住啥呢。 到时候醒过来发现自己睡在旁边,那这事儿不是歪打正着? 好像不行,这有点儿诬陷人家清白了,应该大大方方的追求才对,林清新随即想着。 不过这家伙睡得真规矩啊,她一直都知道自己的睡相不好,反观李安这睡相,手脚并拢睡得规规矩矩得跟死了一样。 如果不是他还有呼吸的话。 这家伙睫毛真长啊,而且根根分明。 天呐,这鼻子也好挺。 林清新看得有点儿入迷了。 第119章 蚩家。 李安一觉睡了三天,起床后发现家里的酒瓶都被收起来了,想来应该是林清新走的时候给他收的。 手机也连着充电器。 他打开发现了两个未接电话和几条微信消息。 他的微信就两个好友,一个是林清新,另外一个是蚩灵。 林清新这个微信号是她的私人微信号,朋友圈里经常会看到她发一些日常的自拍照和风景照,最近好像在健身。 其实这半个月来她经常给李安发微信,基本上都是一张自拍接着说今天干了啥,顺带问问自己漂不漂亮之类吧啦吧啦一堆废话。 李安从来没有回过,但这黄毛丫头乐此不疲。 新消息是她拍了一张照片,这张照片是在他的卧室拍的,这黄毛丫头什么时候跑他卧室里来了? 这个角度看起来她好像还是躺在自己旁边拍的。 后面说的是你睡觉的时候怎么跟死了一样。 其实李安睡觉的时候真就和死了没有啥区别,特别是喝醉了的时候,一睡能连着睡好几天。 上面还说了等他醒了要是觉得无聊的话,可以去她老家玩几天,顺带还发了个她老家的定位。 李安点开看了一眼,距离京城市区并不远,但他没打算去。 另外就是蚩灵发过来的消息了,蚩灵给他发了晚上放烟花的照片,还有她穿着苗疆衣服的自拍照。 上面让李安在初七的下午五点钟到她定位的地方,到时候她会在那里等着她。 时间还早,李安并不着急,他看了看通话记录,一个是林清新打过来的,是在昨天打的。 另外一个是小李子打过来的,在今天。 “有消息了。” “宿千有个小县城下面的村子,村里大多数人都姓项,据说都是项羽的后人,要不要我先派人提前过去查一查?” 李留金不紧不慢的说道,这个调查起来并不难,但宿千是个很大的地方,项家村现在也早就现代化了。 所以想要往下细查,恐怕就要花费一些功夫了。 “项羽的后人?” 李安一听乐了,项羽哪里来的后人? 要说项氏一族的后人,李安还能勉强相信相信。 汉朝建立初期,项氏一族为了逃避被灭族的灾难,有一小拨项氏一族的人偷偷搬到了距离东城大约两百里的和县,并且隐姓埋名在山里生活。 这个李安是知道的。 这个举措在后来被验证出无疑是个正确的决定,虽然当初刘邦带着兵进东城的时候,说是会善待项氏一族的后人。 但后来还是派人偷摸的把项氏一族的人人全宰了,只剩下秘密搬到和县那一拨活了下来。 刘邦之所以这么做,除了要斩草除根永绝后患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他想找到项羽当初从咸阳宫搬出来的那些个宝贝。 只是他没找到,李安当初也想找,但也没找到。 那些东西被项羽藏得极好。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这句话是项羽说的,当初他没有将咸阳作为都城,就是打着要回江东建立都城的想法。 所以这些个东西,大概率是搬到江东去了。 但江东是块很大的地方,李安后来找到项氏一族的余脉之后,也没调查出来个啥。 至于项羽这个人,他当初很熟。 三十一岁死在河边,身体被分成了好几块。 有妻子有孩子,但被刘邦杀了个干净,也有很多喜爱的美人。 其中最爱的当属他的兄弟五虎将之一的虞子期的妹妹虞姬。 当时包括后世对于虞姬的记载,基本上都是虞姬在垓下楚营,为了不拖累项羽选择了自刎而死。 这也就是后世流传的霸王别姬的传说,还被编进了戏曲。 李安其实一直觉得这事儿极有蹊跷,因为他知道虞姬其实会骑马。 虽然是个姑娘,但谈不上拖累,也就一匹快马的事儿。 而且当初在垓下那场决战,项羽落败而逃,抓到的人都说虞姬自杀了,可没人找到她的尸体。 那个关节骨,可没有时间给她挖个坑埋了。 后来一路追到了乌江,中间项羽是一刻钟都没有停下来过的,更没有时间埋葬虞姬,以项羽的性格,必不可能让自己心爱的美人抛尸荒野的。 而且项羽的性格李安非常清楚,虽然说有些目中无人,但还没有到狂妄自大到无知的程度,相反他其实非常聪明。 所以虞姬极有可能没死,毕竟当初谁都知道垓下那是一场决战,要么虞姬就没去,要么就是后来被项羽秘密送走了的。 李安思索到这里的时候,突然愣住了。 他觉得自己发现了其中的关键所在。 虞姬没死,这是极有可能的事情,但是他并不关心这一点。 他关心的是,虞姬为什么不见了。 两人当时都很年轻,那时候的感情不像现在这么随便的,主打一个夫唱妇随,形影不离。 要死就要一起死,没有谁独活这么个说法的。 既然如此,那项羽就不可能不带虞姬。 古代打仗都会带两个军营专门带军妓的,将军带上自己的美人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所以虞姬没理由不跟着去。 但从垓下到乌江边一路上都没有找到虞姬的尸体。 那极有可能就是虞姬被暗中送走了。 这也是不正常的事情。 因为垓下一战,楚军气数已尽,回了江东也会连累到那里的老百姓,这就是为什么项羽不肯回江东的原因。 所以其实在垓下一战,项羽就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结局。 所以大概率的情况下,两人会死在一起的,毕竟他们真心相爱,死了也是一桩美谈。 没有说你先死我跑一段再死的情况,要死就一起死呗。 那项羽为什么会暗中送走虞姬呢。 只有一种可能。 那就是虞姬当时已经有了身孕。 只有这一种可能! 李安一拍脑门茅塞顿开。 项羽是肯定要留着这个种子的,因为他的妻子和孩子都在明面上,他一死,那他的妻子孩子谁也跑不掉。 这就是亡国之君的下场,虽然项羽还没有成为一国之君,但地位也差不多了。 所以他偷偷送走了虞姬,自己大张旗鼓的跑,吸引了刘邦的注意一路猛追,这样虞姬反而就安全了。 他也算是给自己留了个种。 可能他想着留下这个种子生根发芽吧,毕竟楚虽三户亡秦必楚嘛,项羽作为楚国贵族,他的家传思想就一直是这样的。 他觉得他的种就没有孬的,以后必然能代替他找回场子。 李安当初要是想到这一点的话,那他绝对会一直查到底的,但逃到和县那一拨项氏一族被人知道已经是几百年后的事情了。 当时他对这个已经不在意了。 “我自己去吧,正好我这段时间没什么事情,正要出趟远门,顺路过去逛一逛。” 李安想了想说道。 他都活了两千多年了,做事儿就没有急过,反正都要出趟远门,那顺路的也就过去逛一逛了。 正好带上蚩灵,那姑娘就喜欢到处跑。 “行。” 李留金点点头挂了电话。 李安又在家待了几天,初六的时候,才晃晃悠悠的开着车子出门了。 他原本是打算坐飞机的,但他要带上蚩灵的那把剑和神龟河图,所以不怎么方便,只能自己开车了。 一路上走走停停的开了近两千公里,才终于到达了胡南界,中间李安就没睡过觉。 他其实不睡觉也一点儿屁事儿没有,睡觉主要是为了消磨时间,大醉一场再睡觉,主要是为了消磨更多时间。 毕竟醒着没事情做更无聊一些。 跑了一趟长途之后,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一个人开车的时候也无聊透顶,看来这种长途开车,旁边还是坐个人好一些。 蚩灵那丫头就很不错,一路上叽叽喳喳的跟个麻雀一样,虽然很吵,但总比没人说话来得强。 胡南这个地方,李安其实很少来,待的时间最长的一次是在大唐。 广德二年朝廷设置的湘南巡查使,后来这里就一直叫湘南,如今才叫胡南,不过路上的车牌都是湘字头的。 这里住着的种族比较多,汉人一开始很少,少数民族的居多,其中以苗族为首,蚩家寨就在这里。 在唐朝的时候他在这里待过很长一段时间,认识了很多朋友,玩儿得最好的当属怀素,那家伙写字跟鬼画符一样自成一派,被他自称为狂草。 他人也长得很潦草就是了。 故地重游的感觉没有特别让李安觉得怀念,因为到处都是一个样子,对于他来说和京城待着没啥区别。 他开着车子进了市区,找了家门头上写着的特色餐馆,进去点了一堆当地特色菜。 结果发现也就那样,比以前好吃得多,但和以前的湘菜不大一样。 吃完饭李安就接着出发了,市里头距离蚩灵给他发的位置还有几个小时的路程,这个时间点过去刚刚好。 车子从市区出发开始走乡道,天空中开始下起了小雨,每年过年的时候,湘南很少地方会下雪,大多数地方都是阴雨绵绵的。 这在以前就是这样了,所以李安一般冬天的时候不怎么喜欢待在这里,总感觉到处都是湿哒哒的。 他看到了一块大石碑,上面写着欢迎来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如今的华夏很多地方都是少数民族自治的形式,这有利于保留少数民族自己的文化底蕴,虽然说现在很多少数民族的老百姓和汉人没啥区别。 蚩灵那丫头不说话的时候水灵灵的,根本看不出来她是个苗疆人。 只有说话的时候才能分辨得出来一点儿苗疆的口音。 这里进去基本上就是山了,以前蚩家寨就在这片地方的深山里,那会儿可没有这么好走的路。 在李安的印象中,这里以前的老百姓大多都生活在靠着河的山脚处,住的是竹子和木头做的吊脚楼。 家家户户的吊脚楼排在一起层层叠叠的像鱼鳞一般沿着山脚往上延伸。 而如今他所看到的,都是水泥砖头修成的二层方楼了,和以前大不相同。 直到他终于看见了一栋干栏式的楼房,才终于有了一点儿以前的样子。 这种楼以前就是苗疆地区大多数老百姓居住的房子,唐朝之后,这里来了很多汉人,他们都集中居住在平地,修茅草屋做集市。 其他地方就都是苗人住的。 “快到了吗快到了吗!” 微信电话里,时不时的传来蚩灵的声音,这丫头提前一个小时就开始打电话就没挂过,即便李安告诉他还有多少公里才到,她仍然会每隔三分钟就问李安快到了吗。 “马上就到了。”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又拐了条岔路,这边就比较偏僻一些了,风景还不错,山腰往上白茫茫的一片被云雾环绕着,看上去神秘又漂亮。 以前冬天的时候,这里的雾很大,有时候伸手都看不见五指的那种。 所以人们说话的声音都很大,有时候得靠着喊才能确定对方在哪个位置。 老百姓们干活儿的时候,周围白茫茫一片时间久了就会特别无聊,所以休息的时候就会大声的喊,看看周围还有没有和他一样在干活儿的。 一般老百姓们听到了都会相互回应,久而久之的就形成了习惯,喊的话也会编成一些脍炙人口的句子,久而久之的也就成了山歌。 远远的他就看到了几辆车子停在了路边,蚩灵穿着苗疆的传统服饰正踮着脚往他这里看。 等看到他的车子之后就开始笑着蹦蹦跳跳起来,后面给她撑伞的司机显然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面,第一时间就把伞举得高了一些。 看到蚩灵的时候,李安也笑了笑,没有这个叽唧喳喳的百灵鸟在身边,这一路过来他觉得冷清得很。 看来蚩家寨子这些年的发展也相当不错,这三辆车都是清一色的黑色宝马七系,李安将车子停在她面前。 “你们带路去,我坐这辆车。” 蚩灵头也没回的对身后的司机说道,自顾自的拉开车门就蹦了上来。 “哥哥,你可终于来啦,这几天都无聊死我嘞!” 蚩灵笑嘻嘻的说道,摇头晃脑的看着李安,头上的银饰撞得叮当作响。 “欢迎来到我家,这个隧道过去之后,都是我们蚩家寨的范围哦!” 蚩灵一上车就开始唧唧喳喳了,说着她这几天在家里多无聊多无聊,今天天气不怎么好,早上吃了两块粑粑,中午的辣椒一点儿都不辣。 反正她想到啥就说啥,李安只是笑着听。 第120章 远古部落直系。 “阵仗这么大,以前就算是重要的客人,也就骑着马在寨子门口接吧?哪有跑这么远来接的。” 一边开着车子,李安一边笑着说道,从这个隧道过去之后,后面的建筑物慢慢的变得少了,而且大多都是干栏式的设计。 蚩家寨好像还是更偏向于保留自己原来的风格。 “是呀,在门口还要喝三大碗米酒才能进去呢。” 蚩灵笑嘻嘻的说道,以前的规矩那确实是这样的,不过现在没有马了,基本上都是开车,而开车又不能喝酒,所以这些个欢迎仪式也都慢慢的没了。 “你咋晓得这么多呢哥哥?” 蚩灵疑惑的问道。 “以前去过一些苗寨子,规矩都差不多的。” 李安笑着回答,三辆宝马七系在前面开路,他跟着在后面走,速度不快。 路边偶尔能看到一栋房屋建筑,其他的都是灌木丛和树,打开车窗,清冷的空气涌进来,只让人觉得心旷神怡。 这次苏醒之后,在京城他还没有闻过这么清新的空气,瞬间人都清醒了几分。 不远处传来阵阵流水的声音,几辆车拐了个弯之后,来到了一个大桥上,远处正对着的山坡上,密密麻麻的吊脚楼排在一起,这里就是蚩家寨了。 “我小呢时候这座桥还没有修呢,那会儿只有石墩子,夏天涨水的时候要坐船才能去上学嘞。” 蚩灵热情的和李安介绍着自己小时候的生活,蚩家寨子也就是这些年才开始面世的,他们在附近搞了个古镇旅游区,每年的收入非常可观。 但寨子这边还是很少外人会来,除了走错路过来的,偶尔也有那么一两个背包客。 他们寨子虽然热情好客,但游客除外。 她阿爸觉得还是保留寨子原来的样子好一些,汉人来太多了,久而久之的他们寨子就变了。 “让他们自己上去,我们把车停在下面的停车场,我带你从这石板路上去。” 蚩灵将身子伸出车窗外面给前面的车子打了几个手势,三辆车子沿着这山路径直的上山去了。 “我家不住在这下面,我家住在最上面那一栋。” 两人下了车,蚩灵指着山腰往上那最上面的吊脚楼说道,那座吊脚楼是整个寨子最大的吊脚楼。 整个寨子的吊脚楼沿着这条河修建,一排一排的往上,越往上的建筑越少,直到最上面只剩下一栋最大的吊脚楼。 这也侧面反映了蚩家寨的各家各户在寨子里的地位。 蚩灵一家就是整个寨子的话事人,她的阿爸是寨子的掌舵人,这是李安之前就知道的事情,所以并没有多意外。 山脚下的停车场停了不少车,大多都是一些十来万的国产车,如今家家户户出行基本上都用车子来代步了。 这些车都是寨子里的老百姓们自己的。 这条石板路就是以前蚩家寨子出去的路,第一排是统一的木质平楼,每一座屋子都间隔了两米的间隙。 第一排和第二排中间就是寨子的街道,宽度不过五米,第二排上去行为坡度变大了,所以就都是清一色吊脚楼了。 这个点是做晚饭的时候了,但没看到有几处炊烟升起,而且人也不多。 “明天我奶奶做寿,大家都去后山帮忙去嘞,所以家里没啥人的。” 蚩灵笑着和李安解释道,蹦蹦跳跳的在前面带路。 “米老!木努呀!” 蚩灵大声的和旁边一个坐着的老人打招呼,用的是他们自己的苗话。 “这是十二奶奶,耳朵背得很,和她说话要大声喊才行。” 老人只是笑着看着蚩灵,嘴里只剩下两颗门牙了。 他们上了一个台阶之后就沿着街道走,木楼下面可以住人的,但吊脚楼下面住不了,但可以用来做生意。 所以街道两边都有着一些铺子,都是些小作坊,卖点儿小玩意儿的。 李安听得懂苗语的,所以他们说话对自己没啥影响,完全能听得懂。 苗语有很多种,类似于汉语各地的方言,不过大体上是差不多的。 “这里就是我从小到大生活的地方,是不是很酷?” 蚩灵笑嘻嘻的说着,手里拿着一个纸碗装着几块糯米粑粑。 这是她刚刚在旁边铺子里买的,那铺子的老板是他十八叔,没收她钱,整个纸碗里头塞得满满当当的。 这个寨子大家都沾亲带故,怎么样都能攀上一点儿关系,每个孩子都是所有长辈们看着长大的。 “喔,烫烫烫。” 蚩灵用签子插了一坨粑粑就往嘴里塞,下一秒就含糊不清的连忙往自己的嘴里扇风,不停的呼出一大口白色的雾气,最后才终于给吞下去了。 “十八叔做的红糖糯米糍粑最好吃了,我小时候天天吃的!一直都是这个味道。” “呐,张嘴,我吹过了,一点儿都不烫。” 蚩灵将一块裹满粉的糍粑递到李安嘴边。 味道还不错,这和他印象中的苗寨差不多太多的。 蚩家寨这些年将文化保留得非常不错,这些楼一看就很有年头了,偶尔有一两座新的屋子,也是以前的屋子坏了之后重新修的,和以前的一模一样。 这个寨子千年前大概就是这个样子了。 大家都还保留着以前的传统,吃着醅菜喝着龟凤汤,穿着也是他们自己平常干活儿穿的衣服。 和以前没什么两样。 一路上所有人蚩灵都能叫得出名字来,包括一些几岁大的小孩子,大家笑着打招呼基本上都是吃了没。 所有人都会疑惑的看李安一眼,蚩灵会主动和他们介绍这是她认识的朋友,来寨子里玩儿几天。 李安虽然会苗语,但没打算插话,这些人对于他来说也就一面之缘的经历,不用浪费太多时间。 才走了一条街的功夫,蚩灵手上就拎了一堆东西了,连李安手里都是一堆,各种各样的糍粑和土豆饮料应有尽有。 看来她这个习惯是在寨子里是打小就养成了,以至于出了寨子也闲不下来,看见有小吃的摊子就要去买一份。 到后面实在拿不下了,蚩灵就只好带着李安从街道另外一边的石板路径直往山上走。 越往上房子越少,这些吊脚楼是因为山里平地比较少,所以只能用一根根大木头人为的撑起一片平地来在上面修建房子。 因为是用木头撑起来的所以上面建造的材料也基本上都是木头和竹子,这样整体建筑比较轻才撑得住的。 与此同时吊脚楼的建筑也能够隔绝一些地上冒起来的湿气,山里的湿气很重,特别是早上的时候,出门去走一圈回来,衣服都有点湿润的感觉。 “走走走,我们回家去,晚上再下来逛一逛。” 蚩灵蹦蹦跳跳的在前面带路,没过一会儿他们便来到了最上面这座最大的也是修得最豪华的吊脚楼。 这里只是山腰往上的位置,还有向上的石阶,不过上面已经没有房子了,倒是修了几个亭子。 “在往上就是山顶啦,上面就一个大坝子,以前大家拿来晾药材和山货的,以前夏天的时候,我经常会上去躺着看星星嘞,奶奶还会给我讲故事。” 蚩灵笑着说道。 “迷!迷!” 蚩灵大声喊着她妈妈,直到屋子里传来了她妈的回应,这才停了下来。 “走吧,我妈在家呢。” 蚩灵招呼着李安上梯子,其他的吊脚楼基本上都只有两层,这座吊脚楼有三层,下面的面积更大,木头也是最粗壮的。 修得也更加精致。 “不累不累,妈,他就是李安,是我非常非常好的朋友!” 蚩灵拉着她妈妈介绍着李安,这母女两长得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你好你好。” 中年妇女笑着和李安打招呼,她的普通话口音更重一些,我有可以见得她几乎很少出寨子到外面去。 这一路上来他算是明白了,蚩家寨子也就是蚩灵这一辈开始和外面接触的,蚩灵母亲这一辈只是刚刚接触了外界,所以会说一点儿汉语。 至于蚩灵奶奶那一辈的,那是一点儿汉语都不会说的。 “爸爸在后山帮忙,今晚就我们在家里吃。” 蚩灵给李安拿碗和筷子。 “给你,喝。” 蚩灵母亲拿着两个制作精美的牛角递给李安,又比划了个仰头喝的姿势,示意李安打开来喝。 “这是我们自己家酿的牛角酒,要喝光光哦。” 蚩灵笑着说道。 虽然只有他们两个人吃饭,但桌子上都是满满当当的一堆,没有一个是昨晚的剩菜,都是新鲜菜。 李安笑着点点头,牛角酒是苗寨的迎门酒,在以前遇到贵客登门拜访,在寨子门口就要等着,客人到了寨子口就要递上去一个牛角酒,客人为表诚意就要喝得精光。 李安双手接过牛角用两只手捧住,将牛角口对准嘴一饮而尽,最后要往下倒给客人看,没有一滴酒滴下来就是最大的诚意。 这酒就是普通的米酒,只要你要问有多少度,那没有个确切的度数,问就是没啥度数,喝完出去吹吹风就好了。 味道是甜滋滋儿的,喝下去顺口得很,一些酒量不好的客人喝的时候没个啥感觉,直到出去解手之后吹了下风立马就能原地躺下呼呼大睡,再次醒来就是第二天了。 蚩灵母亲在给李安拿了牛角酒之后就解下围裙走了。 “妈妈也要去后山帮忙去,今晚就我们两个人吃饭。” 蚩灵不停的给李安夹菜,直到他的碗里米饭都看不见了上面盖的菜堆成一个小山才终于罢休了。 “鸡心,你吃。” 最后蚩灵又给李安的小山顶上放了颗鸡心。 李安将鸡心用刀切成两半,分了一半给蚩灵。 “你以前肯定是在苗寨待过的,而且还待过很长的时间!” 蚩灵大声的说道。 鸡心是苗寨的待客之道,是必须要给最尊贵的客人吃的,客人拿到鸡心之后也不能自己吃,得将鸡心平分给桌子上的长辈们。 “待过啊,待过很多年的。” 李安点点头。 他当然待过了,而且还待过很多年的,他还自己养过蛊虫呢,对苗族他很熟悉。 苗族的待客之道有很多,以前更复杂,客人进了寨子之后就是一系列的程序,载歌载舞的多得很,从头天下午就能一直持续到第二天上午。 两人一边聊着天一边吃饭,等吃完了之后,蚩灵带着李安上了楼。 楼上的设计风格其实和现代的房子装修时差不多的,只不过把瓷砖换成了木头板子而已。 楼梯旁边是一个房间,拐个角过去就是一个大客厅,所有的家具都是木头的,唯一比较重的就是一个冰箱了。 毕竟是全木头的结构,不能摆放太重的家具,不然撑不住太久。 “你就住这个房间就好啦。” 蚩灵带着李安来到一个大房间说道,里面的布置很精致,但没有住人的痕迹,一看就是专门用来招待客人的。 客厅中间是一根非常粗的立柱,这整栋房子都是依靠着这根立柱修建起来的,刚好能够一个人抱住的直径。 这是一根实心楠木,从这木头上面的痕迹来看,它起码已经存在了上千年,实心楠木能长到这个尺寸的很少,也就只有在深山老林里那种营养充足的地方才能成材的。 如果营养成分不够的话,那么楠木自己就会变成空心的来维持自己的所需。 所以能够找到这种上千年的实心楠木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不过李安的关注点并不在于这根立柱本身,而是这根立柱上面的图腾。 这是一个卵形的符号,在远古时期它代表的是太阳的图腾。 “上一步,望宝梁,一轮红日在中央,一元行始呈瑞祥。” “下一步,喜洋洋,乾坤二字在两旁,四月成双永世享。” 上面没有一个字,但这复杂的图腾本身就是字,它拆解开来就是这样一句话,李安曾经在一本古籍上看到过。 “这是我们蚩家寨的歌诶,你怎么会唱?!” 蚩灵瞪大眼睛震惊的说道,这不是苗族的歌,而是他们苗疆蚩家寨的歌曲,而且李安是用正儿八经的古苗语念出来的! “这不是你们蚩家寨的歌谣,这是远古时期蚩尤部落之一的图腾。也就是你们蚩家寨的祖先。”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同时他的心里也有一点儿小诧异,他原以为蚩家寨不过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苗族部落之一而已。 没想到这竟然是上古部落的直系血脉! 第121章 夜游蚩家寨。 “哥哥,我们蚩家寨子的祖先,真是蚩尤那老人家?” 蚩灵一边走着一边疑惑的问道,这句话说得其实没啥营养,因为苗疆大大小小的部落,基本上都是远古时期蚩尤部落的后代。 这就和中原老百姓们的祖先都是黄帝一样的,两边部落聚居在不同的地方,打仗都是为了抢东西而已,没有谁正派谁反派的。 只不过是最后蚩尤输了场大的给黄帝而已。 “可能是。” 李安点点头,他当然明白蚩灵的意思,蚩家寨是不是远古蚩尤的直系后裔,只能说有这个可能。 但这个已经不重要了,这年头早就已经不是血统论的年代,直系后代和旁系后代都没什么区别的。 有的旁系后代家族发展得比直系后代要好的多了去了,诸葛正家里头不就正是这样的例子么? 他们家就是蜀地正儿八经的诸葛孔明的直系后裔,但后面这些年混得并不如何,其他地方的诸葛氏有一些比他们直系的生活过得好多了。 在如今这个年代,直系并不能拿出来当做地位的象征了。 以前的贵族们争权,抢夺那皇上的位置,都会想方设法的给自己贴上个正统的标签,如今好像没那个说法了。 “我奶奶都不晓得这个事情诶。” 蚩灵诧异的说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她小小的雀跃了一下,但也就仅限于此了。 这要早个几百年的光景,光是这个消息就能震惊整个苗疆,他们蚩家寨的地位还能在往上抬一抬,地盘可能也就不止这一个小小的自治区了。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今晚没下雨,空气清新得令人想要多出去走两步,两人沿着石阶不紧不慢的往下走。 此时整个寨子已经灯火通明了,除了这寨子之外,其他地方只能看见零星的一点灯火。 好像整个世界就剩下了这一个寨子一般,在无尽的黑暗下,寨子里的灯火阑珊令人安心。 很快便又来到了河边的街道上。 出了街道是沿着山脚处修建的石板路,这边是河,另外一边就是寨子里老百姓们开垦出来的土地。 在一般人的印象里,苗疆老百姓都穿着靛青色的麻衣,头上裹着一圈厚厚的头巾,白天在外面干活儿,晚上就围着篝火喝酒跳舞唱山歌。 但其实并不如此,或者说大多数情况下都并非如此,老百姓们干了一整天的活儿,哪还有那么多精力去蹦蹦跳跳。 也就只有一些苗疆的节日或者谁做寿的时候,才能看到那样的景象,如今大多数苗人也是棉衣棉袄,只有年纪大一点儿的才能看到戴头巾的了。 蚩灵在寨子里的地位很高,因为她是蚩家寨子里的圣女,大多数苗疆部落都有自己的圣女,也就是寨子地位最高的那一家的大女儿。 这是世袭的。 在以前,很多苗疆部落都是以母为主的,养蛊虫也大多是女性才能养蛊,因为女性的身体属阴,更适合养蛊虫。 不过地位高是挺不错的,但是大多数圣女的下场都不怎么好的。 在以前,苗疆部落的圣女就是上天的代表,每年的苗疆圣节,村民们都要跪着向圣女祈祷。 祈祷来年风调雨顺,寨子里家家户户都吃得饱穿得暖五谷丰登家畜兴旺。 但如果碰到连续三年收成的情况都不好,或者是连续两年闹了天灾,那老百姓们就会觉得这是上天在惩罚他们苗疆部落。 从而把这个锅甩到圣女的身上,认为是圣女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惹到了上天所以降下了灾难。 遇到这种情况的圣女那可就得把命给搭上了。 老百姓们会将圣女给绑起来活活烧死以祭奠上天请求上天的喜怒。 所以以前的圣女大多数情况下的结局都很悲惨,因为一个人怎么着都能活个几十年的,这几十年里什么情况都无法预测。 这是个概率问题。 而且不是百分之一的概率,你活了五十年,那就是五十分之四十九的概率会死。 所以以前的圣女,你看不到一个脸上是笑着的,基本上都是整日里愁眉苦脸的,每天最大的心愿就是风调雨顺。 蚩灵这个小丫头大概是活得最快乐的一个圣女了吧? 每天叽唧喳喳的像个麻雀,很少有烦恼的时候,有了烦恼过一阵子就给忘了。 两人沿着石板路往后山走,蚩灵叽唧喳喳的和他说着自己小时候发生的趣事儿,李安安静的听着,自顾自的欣赏着周围的景色。 河面上开始飘起丝丝雾气,一阵风吹来,白色的雾气迎风起舞,最后往上升腾,与空气融为一体。 另外一边就是连片的庄稼地,这个季节地里头还长着萝卜和白菜,一股子淡淡的粪水味飘荡在空中,这是老百姓们辛苦勤劳的印证。 沿着河边的石板路一直往后走,直到越过了一个大弯之后,后面的景象就是后山了。 远远的能看到山腰处的一个大平台,上面搭着棚子点着灯,有人影来回走动,时不时的传来阵阵欢声笑语。 “明天奶奶做大寿,已经帮了两天的忙嘞,今晚开始就要准备正式做菜了。” 蚩灵笑着说道,带着李安往那台子那边去,有的菜要提前做好,几个小时用来熬,才能出味道。 所以凌晨的时候就开始要干活儿了。 没过一会儿的功夫,两人就来到了这台子旁边,这个台子面积不小,得有两个篮球场并排着这么宽。 这坝子处在背山面水的山坳处,外面两根两人合围的石柱立着,上面刻着龙盘绕在柱子上。 苗族同样也是一个非常崇敬龙的部落,首领的服饰上也都会绘制有龙的图案,生下的儿子叫做龙子。 所以在苗疆部落能看到龙的图腾,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坝子中间建着一个巨大的石炉,这里毫无疑问就是一个以前的祭祀台,每次有祭祀仪式的时候,就会在石炉里点上火堆,旁边放着用来祭祀的家畜,人们围着石炉载歌载舞。 那个时候圣女就会盘坐在石炉旁边,要么就是被绑在炉子里,就这两种可能性了。 坝子里几十个人分堆做事情,有择菜的有洗菜的有切菜切肉的,有打理鸡鸭鱼鹅的,大家分工做着明天的准备工作。 聚在一起聊天说说笑笑。 坝子正后面修建了一个五米高的雕塑,李安在古籍上见过这个雕塑,正是兵主蚩尤,苗疆的祖先。 苗族百姓极少信佛和道,他们信仰自然和鬼神,崇敬自己的祖先蚩尤。 “达木!” 蚩灵跑过去喊了一声扑到一个中年妇女的背上,达木在苗话里头是舅妈的意思。 两人笑着聊天,蚩灵指了指李安和舅妈介绍着,中年妇女笑着对李安点点头。 两人又说了一些其他的事情,舅妈给蚩灵指了指另外一个方向,一个中年人正在拿着喷枪烧猪身上没有处理干净的毛。 “阿爸!” 蚩灵带着李安往中年人那儿走,这中年人不过四十出头的年纪,大冷天的仍然光着膀子,一身的腱子肉非常结实,一看就是个练家子。 旁边蹲着的是个年轻人,正用刀刮着猪身上的毛。 这两父子一个是蚩灵的父亲,一个是蚩灵的哥哥。 “欢迎来到蚩家寨做客,蚩灵已经和我说过了,繁星剑的事情我们后面再说。” 中年人说着一口流利的汉语,脸上倒是没什么表情,旁边的年轻人瞥了一眼李安又埋头干自己的工作了。 李安点点头算是打了声招呼,在他眼里没什么长辈不长辈,他连演戏都不屑于去演一下的。 “阿爸!” 蚩灵看向父亲的表情有些埋怨,这小丫头藏不住事情,开心和不开心都直接表现在脸上的。 她觉得自己的阿爸好像并不重视李安,而且好像还要对李安拿玉佩换了那把破剑拿出来说事儿。 “哥!” 至于她哥,更是没有礼貌,都没正眼看过李安不说,连招呼都没打一声的。 李安倒是一点儿不在意,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繁星剑在蚩家寨这么多年,他们总能知道一点儿关于泰阿三分的传说,知道这把剑意味着什么。 如今突然出现一个年轻人用玉佩换了蚩灵手上的剑,这个年轻人甚至都没有和蚩家寨的当家人说过一声。 他们脸色自然不会太好看。 不过李安并不在意,他是和蚩灵做的交易,和这些歪瓜裂枣没个啥关系,要不是蚩灵他们一辈子都见不着自己一面的。 要是蚩灵这小丫头反悔了,李安把繁星剑还给她就是了,要是她同意了,那谁阻拦都不行。 包括她亲爹,甚至天王老子来了李安都不给面子的。 横竖不过一个死,看是你死得起几次还是我死得起几次。 “我们走,不和他们在一起,没劲。” 蚩灵拉着李安就走,二十岁正是叛逆的年纪,有自己的主见并且愿意为此一意孤行。 家里人不喜欢她的朋友,和她自己没关系,只要她好好招待李安就行了。 “我爸平常就是这个样子的,你不要太放在心上哦,他平时也码着一张脸的,好像谁都欠他钱一样。” 蚩灵一边走着一边和李安解释道,她爸不同意她把繁星剑和李安做交换,但蚩灵非要换。 没人能懂她一个人背着那把剑二十年是个什么滋味,周围人看她都是异类的表情她不想再接着体验后半辈子了。 “没事,他们最后会同意的。”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跟着蚩灵从坝子另外一边往山上走,这里是后山上山的路,从这里也能回到蚩灵家里头。 “我哥真是太没礼貌了,他以前不这样的,这几年真是管得越来越多了,看谁都不顺眼。” 蚩灵愤愤的说道,反正这几年她和她哥的话少了很多,远不像小时候那么亲密无间了。 “正常的。” 李安又点点头,二十几岁正是雄心壮志的年纪,觉得任何东西都唾手可得,任何事情只要自己想要做就一定能做的到,只要自己想要的东西就想尽办法不计后果,属于自己的东西就绝对不会给外人。 在她哥的世界里,蚩灵就是个从小跟在他屁股后面哥哥长哥哥短的妹妹,那是属于自己的妹妹。 妹妹长大了有自己的生活了,当哥的心里都有意见。 更别说他这妹妹还领了个男人回来了。 他看李安能有好脸色那才真是奇怪,那样李安反而还能高看这孩子两眼,毕竟喜怒不表于形才能做到大事儿。 后山的石阶没有灯,蚩灵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在前面带路,两人不紧不慢的往山上走,这山其实并不高。 周围的树和灌木都砍干净了,地拿来种茶树,这个季节不是采茶的时候,茶树都光秃秃的。 没过一会儿他们便来到了山顶。 山顶处是一块平地,修建了一个大坝子,平常时候老百姓们采茶之后拿上来做青。 平常季节也没什么用,缝隙里杂草已经长出来了。 今晚没有星星,也看不见月亮。 冬日里是极少能看见满天繁星的,盛夏时候能漂亮一些。 “小时候我爸带着那些小孩子在这坝子里练把式,大太阳的光着膀子晒的火辣辣疼,我每次都偷偷溜走。” “我也不跑远,就跑后山我爷爷家里去,这样我爸就不敢来找了。” 两人坐在坝子里休息,蚩灵仍旧和李安说着自己小时候的事情。 她这十几年的生活,也就是周围这几个山头和山脚下的河流。 其他的就没了。 “哥哥,你小时候是怎么样的呀?” 蚩灵疑惑的说道。 “我?太久远咯,很多都忘了。” 李安双手背撑着地在黑暗中眺望远方。 “我小时候,我爸就是个柴夫,每天上山砍柴,多的挑到集市里头去卖,我偶尔跟着去。” “那时候我爸不让我读书,因为在那个年头,读书没办法赚钱,一点儿屁用没有,所以我到十几岁了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其它的一个都不认识。” “但我小时候不争气,身子骨弱,不是当武夫的料子,教把式的师父不愿意收我,为了这事儿我爸还打了我一顿。” “后来我舅舅出息了,我爸才送我去念书学字,整个学堂里都是几岁的小娃娃,就我一个十大几岁的,大家都笑话我。”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这些事情都是些陈年往事了,即便过了两千多年,那一幕幕李安仍旧记得很清楚。 第122章 苗寨盛大节日。 “好看不好看不!” 一大早吃完早饭,蚩灵换好衣服就跑到李安的门口转了两圈,不停的问李安这身衣服好看不。 “还行。” 李安点点头,今天她穿着一身大红色的苗族服饰,头上的银饰比起昨天更多,头发也用一根银制的簪子盘了起来,脸上画着精致的妆容。 如同以前的南蛮公主。 “你也有哦,这是我让寨子里的师父给你做的。” 蚩灵笑嘻嘻的说道,她之前给李安买过几套西装,自然知道做衣服的尺寸,回了寨子之后就让寨子里的裁缝师傅给李安做了一套,就等着他来了。 所谓入乡就要随俗,来了他们苗寨,自然就要穿苗寨的节日服饰了。 “今天奶奶生日,所以我们一人都有一个红蛋吃。” 蚩灵将衣服递给李安之后,又给了李安一个红蛋,也就是上了色之后煮熟的鸡蛋。 苗族很多地方只有整十的时候才做寿,其他年份过生日的时候都不会做,到了这一天家里人就吃一个红蛋,再给寿星编一个花环就行了。 红蛋不能马上吃,要放在兜里留到第二天才吃的。 等着李安换好衣服出来之后,蚩灵站在门口等他呢。 “好看诶,那店员没有说错,你就是个天生的衣架子。” 蚩灵笑着说道,上次在京城给李安买衣服的时候,那店员就说李安这个身体的三围,简直就是个天生的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 个子也高高的,还问李安是不是个模特来着。 这里天的冬天天黑的晚亮得也晚,晚上八点钟了太阳才从山那边升起来,清新的空气中飘荡着淡淡的草木香,呼吸一口人都清爽了起来。 两人沿着后山这条山路往下走,远远的就看见那祭祀台上不少人在走动。 后山还有几栋吊脚楼,一栋是蚩灵她哥哥住的,另外一栋是蚩灵的爷爷奶奶住的,不过她爷爷已经死了。 而她奶奶今年才六十岁而已。 以前的苗寨老百姓,结婚的年纪都很小,很多女孩子还没到破瓜之年就已经嫁为人妻了,所以生孩子也早得很。 毕竟他们死得也早,大多数都活不了六十岁的,如今条件好了,养蛊虫的也少了,身体条件自然也好了很多,活得也就久了一些。 今天对于持家寨来说是个大节日,毕竟是蚩奶奶六十大寿,整个寨子所有人都要去祝寿的。 吃饭都要排成好几次才能吃得完。 尊贵的客人和长辈在第一批次吃饭。 两人聊着天来到平台上,石炉下面坐着一个老人,说着是六十岁了,但看上去和八十岁差不多。 这就是用身体养蛊的后遗症,身体会比平常老得快,属于提前透支生命力的做法。 外人一提起蛊虫这东西就害怕,但实际上大多数苗寨养蛊的种类里头,只有少部分是用来害人的蛊虫。 绝大多数是用来治病的,中药里头有个说法叫是药三分毒,苗蛊同样如此,蛊虫既可以用来救人,同时也可以用来害人。 看使用者怎么使用而已,在苗寨之中有个说法叫最毒不过金蚕蛊,但金蚕蛊用来救命也有起死回生之效。 只不过金蚕蛊在苗疆已经失传多年了,很多年前就已经没有了养金蚕蛊的办法。 “奶奶!” 蚩灵蹦蹦跳跳的朝着奶奶跑去,今天的奶奶脸上笑呵呵的,手臂上绑着大红布,是今天这场盛会的主角。 这老太婆子能把蚩家寨这几十年照顾得这么好,是有些实力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毕竟这位当年也是蚩家寨的圣女,李安注意到蚩灵扑到她怀里去的时候,老人连动都没动一下。 说明这老太婆不仅养蛊,同时还练气。 在苗寨,其实大多数都是男人练气女人养蛊,极少有女人又练气又养蛊的。 李安就坐在桌子上看着他们热闹,石炉里燃烧着熊熊烈火,人们手拉着手围着石炉唱歌跳舞。 旁边有人吹奏着芦笙拍着皮鼓在给他们伴奏。 李安拒绝了和他们一起跳舞的邀请,所以便坐在桌子上和他们一起喝酒。 坝子里摆了十几个大缸子,装着的都是他们寨子里自己酿制的米酒,人们拿着大碗一碗接着一碗的喝。 因为李安是外人,所以受到了格外的照顾,几个姑娘围着她跳舞唱歌,每唱一句就要李安喝下一碗米酒。 而李安更是来者不拒。 他的好酒量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同,寨子里年轻的姑娘们聚在一起用手挡着嘴巴窃窃私语,胆子大的会主动过来找李安喝酒。 她们喝了酒之后,看着李安的脸蛋都是红扑扑的。 但没人敢上来找李安要联系方式,大家都知道这位帅气的客人是蚩灵大小姐带回寨子里的。 男孩子们也有不服气的,他们几个人过来找李安玩他们苗族的划拳喝酒游戏,这种游戏很简单,李安只是看了几遍就会了。 在苗寨这个地方,酒量不好的人你是看不见菜上桌的,因为还没到那个时候你就已经醉过去了。 李安喝了有二十几碗,但仍然面不改色,这个时候这些年轻人们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他们碰到了硬茬。 这个时候就要换游戏了。 他们开始邀请李安摔跤。 摔跤一直是苗寨的传统文化,他们也有自己的比赛,同时也有对应的节日。 坝子里人们围成一圈,蚩灵坐在旁边大声叫好,对于李安她丝毫不担心,她觉得这天底下就没人能够打得过李安,即便是她阿爸也不行的。 年轻人们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李安刚刚轻描淡写的就放倒了一个小伙子,这家伙一身的腱子肉壮得很。 像他这样的小伙子在苗寨里还有很多,相对于其他苗寨来说,蚩家寨子相对还保留着更多的传统,身上也很有江湖气息。 整个寨子里头练把式的年轻人仍旧还有不少,练气其实并不冷门,如今仍然还有不少人在习武练气的。 但李安从来没有练过气,因为他的身体虽然可以呼吸但不能吐纳,而且他呼吸也只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正常人罢了。 如果有必要他甚至于可以不用呼吸。 所以他的身体也没办法运气,他的体内有另外一种能量,就是远古时期的天地灵炁,这股能量在他身体里自行运转周天,根本不用他认为的操控。 所以他可以说并不算武林中人,严格意义上来说他是在外家功夫,只会把式的,不会配合身体运气。 但对付这些毛头小子还是绰绰有余的,摔跤比赛采用的是自由式而不是抱腰式。 自由摔跤并不是想怎么打就怎么打,他规定要抓着对方的膀子用力让对方失去重心之后压住不让对方起来就算赢。 李安只是和他们玩一玩,自然不可能用真格的,基本上都要让他们几个回合,然后才“费劲吧啦”的他们按在地上。 这下子年轻人们彻底的福气了,赢了一个小伙子之后,他就会获得一个花环套在脖子上,如今他身上已经多了七八个花环了。 蚩灵趴在李安的背上大喊着还有谁愿意上来挑战的,李安赢了最开心的反而是她。 接着又开始喝酒。 一直从早上九点钟喝到十二点的时候,随着鞭炮声响起,这才陆陆续续的开始上菜了。 这会儿已经有几个小伙子因为和李安玩儿划算游戏喝得躺下了。 苗寨的菜其实和湘菜差不了太多,除了地里头种的自己养的之外,还有就是山里头去摘的和抓的山货了。 不过这年头很多东西不让吃了,所以一些传统的苗菜也就不让做了。 苗菜李安觉得味道还是不错的,偏酸和辣,这和这里的气候条件有关系。 而他们最令人称道的更多是他们的刀工。 苗疆人善刀不善剑,他们更喜欢用刀作为武器,这在以前的江湖之中就是如此,当年江湖中有一种刀法叫做苗疆十六刀,是一种极其厉害的刀法。 而刀法这个东西,李安在这蚩家寨子里也看到了传承,例如他面前这道百页溜里脊,这刀工没有几十年的功夫是做不到的,一看就是打小就练刀的好手。 而切这道菜的人是蚩灵的父亲,他早上来的时候看见了的。 苗疆最出名的同样还有他们的汤,他们煲汤的手法非常丰富而且经验老道传承深厚,在汉朝的时候就已经非常出名了。 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们很擅长将草药配合着熬汤,而且对于火候的讲究也很严格,有的要文火慢熬好几天的功夫。 这顿饭李安吃得极其爽快,相比起来他昨天在市区里那个什么特色餐厅里吃的简直就是一坨屎。 蚩灵坐在李安旁边不停的给他夹菜,桌上酒不停的倒,小伙子们坐不上头桌的。 他们这一桌除了蚩灵和他之外都是一些老人,这些老人在寨子里的辈分是最高的,大多数都是七十多,在苗寨,男人要比女人活得久一些。 “下午我带你去钓鱼去。” 蚩灵笑着说道,她知道李安喜静不喜动,而且他并不喜欢和这些年轻人们待在一起,之所以陪着他们玩,主要还是看着自己的面子,再加上有酒喝。 所以下午她决定让李安自己一个人待着,她带着他去河边钓鱼去。 冬季是苗寨最清闲的季节,这个季节除了不用做太多农活儿之外,对于苗寨来说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进山。 一是山路不好走,下雪了有时候还会迷路,二来就是山货不多,如今大家都不缺粮食,也就不用在冬天进山打猎了。 对于养蛊来说,冬季是动物们冬眠的时候,夏季才是养蛊的季节。 老百姓们平日里不出寨子,休闲活动就是打打牌喝喝酒,年纪大一点儿的也就去河边钓鱼消遣了。 两人吃完了饭,蚩灵便拉着李安走了。 他们先回到家里,蚩灵拿着两根钓鱼竿和竹篓,顺带扛了个小锄头,带着李安往河边走。 寨子里的鱼竿和外面市场里的鱼竿不一样,这种山竹是百年前人们主要用来做钓鱼竿的材料。 将山上的野生山竹用文火烤直溜之后拿到太阳底下晒干,晒个一个月之后再拿到水里去泡,这样制作出来的钓鱼竿韧性十足。 而鱼钩也不是外面市场里头那种铁制带倒刺的鱼钩,而是用的竹片。 竹子削成两头尖的小片,用火烤完水分之后再晒几天,竹片就会变得非常坚硬,将竹片的一端绑在钓鱼绳上,另外一头弯曲过来用绳套给圈住,再穿上蚯蚓就完事儿。 当鱼儿将蚯蚓和竹片一同吸到嘴里之后,鱼竿往上一提,水的阻力会使原本圈住竹片的绳套松开。 竹片就会瞬间弹直之后卡住鱼腮,成功率比起外面市场那种铁钩子还要高,因为一旦卡住就挣脱不了,鱼儿的力气掉得更快。 这种鱼钩就是江湖中流传了千百年的姜太公钓钩,传说中这种吊钩是当年姜太公为了钓鱼发明的。 至于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典故,和这种竹片钩子并没有什么关系。 至于吸引鱼儿过来的饵料,也是蚩灵家里头自己用米酒来泡的米,洒进水里之后味道能够快速挥发出去,这样鱼儿们就会顺着这个味道过来。 “你要是觉得无聊,可以回去和他们一起玩儿。” 李安瞥了一眼蚩灵,这丫头坐在河边,双手撑着下巴一副好无聊怎么还不上鱼的表情。 “我也不怎么想和她们玩嘞,她们跳舞的时候都不紧紧的抓着我的手,好像很害怕我的样子,就抓着我的袖子。” “而且我喝酒也没她们厉害,他们更喜欢你一些,只不过你不愿意跟她们一起玩儿。” 蚩灵无奈的说道,她当然看得出来了,寨子里的年轻人们对李安很好奇,长得又帅喝酒也厉害摔跤又无敌,相信他现在已经是寨子里头年轻姑娘们心中的男神嘞。 “而且我和你一起玩儿一点儿都不无聊,只不过我不喜欢钓鱼而已。” “要不我玩儿手机可以吧?” 蚩灵笑嘻嘻的说道,没想到被李安看出来了她很无聊,她本来就不喜欢钓鱼,但直接玩儿手机她觉得有点儿不礼貌。 “行啊。” 李安点点头。 第123章 蚩家父子。 “你奶奶找你有事。” 蚩灵正挨着李安坐着玩儿手机,身后传来了她父亲的声音。 “我不想和她们一起玩,她们都不喜欢我。” 蚩灵摇摇头。 “不是这个事。” 两人对话用的是苗语,但李安听得明白,蚩灵她爸这是要把她支走,至于为什么支走,当然是想找自己聊聊了。 “我去找一下我奶奶,一会儿就回来哈。” 蚩灵转头对着李安小声说道,李安只是点点头,连头都没偏一分,眼里只有河里的那根浮标。 “李家不是已经洗白了么,还要繁星剑来干什么?” 中年人没有坐下,只是站在一旁,眼里同样是看着河里的浮标。 他知道李安的身份,也知道李家,在几百年前的鬼市,李家仍然是说一不二那个,如同他们蚩家寨在寨子里的地位。 “玩儿。” 李安平静的说道。 对于蚩家寨来说,李家是个江湖中的大家族,不过如今早就不在江湖之中了,也就是洗白了。 如今这个年头,很多江湖门派都洗白了,在以前他们做的是见不得人的生意买卖,而现在他们把当年赚到的钱用来投资在合法生意上。 这就是洗白。 “你觉得蚩灵怎么样?” 中年人又问了另外一个问题。 “好玩儿。” 李安仍旧平静的回答,也没有偏过头来看他一眼。 中年人皱了皱眉头,这个李家的年轻人太没有礼貌,根本没有将蚩家寨当回事。 如今早就不是当年那李家一家独大的时候了,更别说李家已经不参与江湖中的事情。 他们蚩家寨的产业可能比不上李家,每年赚的钱没有李家那么多。 但如今蚩家寨在江湖中的地位可不低,他们蚩家寨还真就不怕李家,更别说还是李家的年轻人了。 如果是李家现在的当家人在他面前,他可能还会客气一些。 “好玩儿?” “你如果愿意和蚩灵结婚,我就同意把繁星剑送给你。” 中年人看着李安说道,蚩家寨现在并不缺钱,而且繁星剑本就是蚩家寨传了几百上千年的宝贝,更别说背后还可能隐藏着始皇秘藏。 虽然蚩家寨对这个没兴趣,倒也不能这么说,只能说他们虽然有这把剑,但仍然没有一点儿头绪。 可那也不能轻易的就把繁星剑拿来交换了,毕竟现在蚩家寨并不缺钱。 相比起那块玉佩来说,他们当然要繁星剑了。 只不过蚩灵那丫头自作主张的交换了而已。 要是个普普通通的有钱人家,那蚩家寨可就没那么好的脸色给对方了,他们不仅要拿回繁星剑,同时玉佩也要。 但对方是李家,虽然李家现在已经不插手江湖中的事情了,可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他蚩家寨愿意给李家一个面子,把这个交易反悔,大家谁面子上都过得去,就当这个交易没有发生过。 要是李家愿意娶她女儿蚩灵为妻的话,对于蚩家寨来说百利无一害,他们愿意把繁星剑送给李家。 毕竟这把剑他们研究了这么多年了,确实没有一点儿头绪。 送给李家也无妨。 虽然说这个年轻人非常没有礼貌,但不可否认的是他挺优秀,寨子里的年轻人大多数都比不过他。 而且蚩灵很喜欢,虽然蚩灵没有明说,但他这个当爸的一眼就能看出来的事情。 到了如今他这个地位,谈婚论嫁更是要讲究门当户对,普通的阿猫阿狗即便蚩灵自己喜欢,他这个当爸的也不会同意。 不过李家这个年轻人不错,正好蚩灵也喜欢,要是能敲定下这门亲事,对于蚩家寨以后的发展都是好事儿。 毕竟李家现在已经完全洗得白白得了,他们对这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他们蚩家寨现在虽然产业有不少,但也是半黑半白。 这种情况维持不了太久的时间。 因为洗白是大势所趋,这些年蚩家寨也一直在做这个事情,只不过进度缓慢。 毕竟寨子的文化程度不高,很少有做生意厉害的人。 “不愿意,怎么,要把繁星剑要回去?” “蚩灵过来和我说,我就还给你。” “蚩灵不过来和我说这件事,谁也别想这回事儿。” “你这个蚩家寨当家的也不行。” 李安这才转过头来瞥了他一眼。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黑吃黑这种事情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李安见怪不怪。 要他不是李家的人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有钱人,他要是不拿出繁星剑来还给蚩家寨,他相信自己都没办法出这个寨子。 不过李安并不在意,即便没有李家就他一个人,那也不是这小小的蚩家寨子能够欺负得了的。 想当年他心情不好的时候,都不知道亲手灭了多少个江湖门派了。 都不用花钱找人手,他一个人就能全给他们收拾了。 “年轻人,说话口气不要这么大。” 中年人轻眯着眼睛,语气听不出来是不是生气了。 “要动手也可以试试看。”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鱼竿一提,一条巴掌大的鲫鱼便活蹦乱跳的被钓了起来,最后被李安准确的抓在了手中。 “会有那个时候的。” 中年人双手负于身后不紧不慢的说道,脸上只是笑了笑。 这年轻人语气这么狂,他见过很多,不过是家里有背景,自己本身又有点儿实力。 所以看不起别人也是正常的。 这种年轻人迟早要吃个大亏才会老老实实的。 而蚩家寨愿意为此效劳。 中年人没有再说一句话,只是双手负于身后不紧不慢的走了。 李安仍旧坐着钓鱼,没过一会儿一个年轻人走了过来。 是蚩灵的哥哥蚩奕。 “出了寨子,离我妹妹远点儿。” “即便你是李家的人,也配不上。” 蚩奕平静的说道,他早就看李安很不爽了,以为打赢了寨子里那些个年轻人就天下无敌了,简直狂得没边。 但那些摔跤游戏在他眼里只不过是过家家而已。 对于这个年轻人,他原本也看不上,李家又如何? 他们蚩家寨现在可不怕李家,要是他安分守己,蚩奕倒也不会说什么。 可他刚刚从父亲那儿接到了命令,正合他意。 “你爸说了都不算的事情,你说了就能算?” 李安连看都没回头看他一眼。 第124章 蚩家父子2 “我爸和你说了什么吗?” 蚩灵回到河边坐下来看着李安问道。 “没有,让我玩得开心点。” 李安平静的说道,这条河的鱼儿真不少,两个小时的功夫他的渔获都快把竹篓给装满了。 都是一些三四指宽的鲫鱼,这种河里的野生鲫鱼背部呈现出黑亮色,肉质鲜美,怎么做都好吃极了。 李安在京城的时候也去钓了一次鱼,但那就是个收费的渔场,钓起来毫无体验感这么一说,都不用扔什么吸引味道的饵料下去,杆子一甩就上鱼。 而且那鱼是人工喂养的,周身呈现出淡白色,味道不怎么样,仅仅只是有个鱼味儿而已。 那种鱼钓起来有个啥意思呢? 还是这种河里头的野生鱼钓起来有意思一些,即便十几二十分钟浮标可能都不会动一下,但光是看着那露出水面一截儿的浮标都觉得有意思极了。 “那就好。” 蚩灵松了一口气,接着和李安聊起天来。 她担心阿爸会对李安说一些事情,其实这事儿她阿爸也找自己说过的。 她这个年纪,在苗寨的同龄人之中,很多都已经结婚了,苗寨向来就有早婚早育的传统。 她并不喜欢李安,或者说不是那种喜欢,她只觉得和李安待在一起很开心,这就够了。 至于谈婚论嫁,她没想过,这对于她来说还是遥远的事情。 至于那把剑,虽然是在蚩家寨传了很多年,但在她出生之前一直都是挂在家里头墙上吃灰的。 对于蚩家寨来说,这不是什么特别重要的东西。 因为她的命格有问题,所以需要这把剑镇着而已,而且这把剑现在是属于她的,因为是她爷爷送给她的。 她有处理这把剑的权力,所以在和李安进行交换的时候,她没有通知过家里人。 如今她有了玉佩之后,可以大大方方的上街去了,去哪儿也不会有人拦着,她觉得比起背着这把剑到处走,她更喜欢佩戴这个玉佩。 至少玉佩可以放在衣服里头,别人看不见,即便拿出来挂在脖子上,那也是个极好看的装饰品。 别人不会觉得奇怪,这就够了,也是她目前为止最需要的东西。 “收工。” 李安将最后一条鱼儿放进了鱼篓里开始收竿子。 鱼篓已经装得满满当当的,远处还有几个老人都投来了羡慕的目光,因为他们也坐了一下午,但鱼获远没有这年轻人这么多。 时间也差不多了,两人回到屋子里,将鱼放着养起来过段时间可以做来吃,至于这几天,只需要吃席就行了。 苗寨做大寿一般都是要吃三天的。 晚饭依旧很丰盛,但吃晚饭的人少了一些,寨子里很多人吃了午饭之后耍一会儿,然后就干活儿去了。 还要去外面打猪草回来喂猪,明天中午的时候再去吃。 依旧还是喝酒,之前摆放在坝子里的酒缸已经空了,如今又换上了新的酒缸,有的人从中午就一直喝到现在。 晚上的苗寨更热闹一些,很多人忙完了自己的事情也会过来凑热闹,石炉里燃烧着熊熊大火,即便不用拉灯也能将整个坝子照得透亮。 人们围着石炉载歌载舞,火焰燃烧着将人们的脸照得红润,夜晚的气温更低一些,人们跳得更加卖力暖和身子。 到处桌子上都是划拳的声音。 李安也惬意的坐在桌子上跟几个当地人喝酒,蚩灵则负责给桌子上的人倒酒,偶尔得出空闲来就坐在李安旁边给他剥花生米,听着老人们讲自己年轻时候的故事。 老人们的故事大多数都和山里头有关,他们一辈子都住在山里,每天的工作就是在地里干活儿,地里没活儿了就进山去,摘点儿山货和砍柴。 去的最远的地方也就只有寨子外面的集市了。 以前的生态更好一些,进山要不了多久就能碰见各种各样的野生动物,野鸡遍地飞,运气不好还会碰到熊。 那年头进山是个危险的活儿,年轻的时候他们还碰见过有熊自己从山里跑出来在寨子里面晃悠的,偷吃老白姓们吊脚楼下面围成的鸡圈里头的鸡。 人们不敢出来看,只能用盆敲出响亮的声音把它们给吓跑,寨子里每年都有进山死掉的人。 但没办法这就是生活。 李安听着这么些个故事觉得极有意思,他自己是碰不见这种情况的,虽然他也当过很多年的猎户。 可那些个大猫熊瞎子基本上都是远远的见了他就跑,根本不敢靠近他。 一些小一点儿不怎么机灵的小玩意儿又会主动找他玩儿,对他根本没有防备。 所以和山里头这些个动物们斗智斗勇的故事,李安活了两千多年都没有经历过呢,倒不是他不想,委实是没有那样的机会。 蚩灵也喝酒,晚上天冷了喝得要多一些,寨子里头大多数人都喝酒,除了小孩子家长不让喝之外,剩下的无论男女都喝酒的。 家家户户每年都自己种粮食自己酿酒喝。 吊脚楼没有空调这种东西,虽然说如今科技发达了什么家电都有,但家家户户家里头的电器基本上也就是台电视,条件好的可能会买个冰箱洗衣机。 至于空调和电风扇这些个东西,他们根本用不上,这里气候宜人,夏天的时候也不热,顶着太阳的时候可能会出汗水,但一到阴凉的地方就特别凉快了。 至于冬天,这里气温虽然很低,但也没有北方那么天寒地冻的,人们御寒烤烤火喝喝酒就行了。 一直喝到快十一点钟,蚩灵才带着李安回家了。 这里的老百姓们冬天也就一个星期洗一次澡,有的整个冬天都不会洗,顶多就是拿块帕子擦一擦就完事儿,顶多隔几天洗个头。 因为冬天不用干太多力气活儿,天冷了也不会出汗,勤换衣服身上并不会有什么味道。 毕竟洗澡是件麻烦事儿,柴火在以前的冬天本就不怎么够烧,用来烧水洗澡就显得很奢侈了。 李安自顾自的坐在窗台边喝酒,看着下方的灯火阑珊,随着时间慢慢过去,一盏一盏的灯熄灭下来,最后就剩下零星几家还亮着灯。 他看了看时间,慢慢朝着楼下走去,穿好鞋子出了门,沿着屋子背后的石阶不紧不慢的往上走。 上面那个坝子他们昨晚上去逛过,今晚李安自己一个人去。 第125章 打斗。 今晚特别安静,冬日里的夜晚,少了些许虫鸣声,没看见月亮和星星,山上吹着刺骨的寒风。 李安就穿了一件单衣,但是他毫不在意,这种寒风拍打在他的脸上反倒让他觉得神清气爽。 也就只有在这种天气,他更愿意出来走动走动。 不紧不慢的来到山顶的坝子上,李安看到蚩奕已经在坝子里等着他了,此时他正在坝子里打拳暖身子。 “我还以为你不敢来呢。” 蚩奕冷声说道,要这人整天和他妹妹待在一起,他还真拿这人没个啥办法。 所以他今天下午用语言挑衅让他晚上的时候到山顶上的坝子头来。 “本来没想来。”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手里拎着一个酒壶,这是蚩灵给他装的米酒,她晓得自己酒量好,所以回去了之后又用几个酒壶给李安装了几壶。 “但我想着我还要在这寨子里待个几天,要每天都要碰到你的话,会影响我的心情。” “所以我打算把你打得几天下不了床,这样我就不会被影响了。”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冰一点的米酒要更好喝一些,喝起来口感非常好,咽下去都能感觉到它到哪儿了。 “就凭你?” 蚩奕冷笑了一声,不紧不慢的将身上的棉衣脱下来,他已经在山顶打了有一会儿拳了,浑身已经舒展开来,热气上涌,周身有丝丝雾气蒸腾。 他打小便跟着父亲学习内家功夫,在寨子里的年轻一辈里,没人是他的对手,在如今这个江湖凋零的世界里。 他有着足够的自信,因为他的实力,即便放在以前,也是出类拔萃,他阿爸就明确的和他说过,在他这个年纪,即便是自己打小练武,也赶不上他的。 所以在同龄人面前,他从来就不晓得输是什么感觉。 可如今不晓得从哪儿冒出来一个刺儿头,三句话不离装逼打脸,他实在是受够了。 所以即便阿爸叮嘱过他下手要知道分寸,但他却已经将之抛到脑后去了。 今天他势必要让这个聒噪的人付出代价来,即便明天蚩灵找他兴师问罪,他也毫不在乎。 反正现在他和妹妹的关系已经不那么好了。 要是能把这人给打出蚩家寨子以后不敢再联系蚩灵了那是最好,这样即便得罪了蚩灵也没事儿,毕竟他们是亲兄妹,总会有和好如初的那一天的。 拳头捏的铮铮作响,蚩奕迈着沉重的步子朝着李安走过来,身上的气势毫无保留的释放开来,力图在气势上就先压倒这人。 李安仍旧是喝着米酒,这种光着胳膊单挑的日子他好久都没有经历过了,一对一的单挑这种事情在以前也很少的。 除了打擂台和人家上门挑战切磋之外,大多数时候干架都是好些人一窝蜂上。 蚩奕盯着前面的李安,发现他根本没打算出手,眉头更是紧皱起来,这番目中无人的姿态彻底激怒了他。 他三两步便来到了李安面前,右拳直直的朝着李安的面门砸过去,这一拳势大力沉,如果中了能直接把他鼻梁砸碎,牙齿都给砸掉干净。 这代表着他没有丝毫留手,下手就没有想让这人仅仅只是鼻青脸肿这么简单。 但李安只是侧了个身子,就轻而易举的将这一拳给躲开了。 老实说没什么太令人惊艳的地方,甚至平平无奇。 在以前江湖盛行的时候,任何一个武馆里头的门生,在这小娃娃这个年纪,都能甩他两条街的差距。 看来如今的江湖确实是势弱了。 李安摇了摇头,所谓管中窥豹可见一斑,蚩家寨子这种江湖传承的门派,到了这个年代都变成这般普通了,那其他江湖势力也就那样了。 极有可能连蚩家寨都不如的。 当然这一点他是可以理解的,自从洋人入关之后他就完全能理解了。 原因太简单了,因为你练了几十年的内功,结果被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给弄死了,那练来还有个锤子用? 当年紫禁城外面站了一排二三十个大内高手甚至还有武状元呢,各个号称金钟罩铁布衫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 结果被洋人手里拿着杆火枪十几米远就给突突射死了,齐刷刷的一排倒在了血泊之中。 你说那些人真弱吗? 不,那些人很强,手上都有些把式功夫,普通三五人近不了身,面对十来个壮汉围殴也能闲庭信步。 他们可一点儿都不弱。 但时代变了。 也是自那以后,江湖势力开始彻底凋零,人们发现即便不用辛辛苦苦风吹日晒几十年也能成为高手,那还这么辛苦个锤子? 打那以后京城所有武馆都倒闭了。 蚩奕心里一惊,但反应也很快,一拳落空之后立刻以拳化掌,朝着李安的脖子处劈了过去。 结果被李安一只左手就轻而易举的抓住了,身体都不带动一下的。 蚩奕脸色难看,自己只是两招就被人给擒住了不说,而且对方的力气大得吓人,他右手腕好像被一把钳子给死死夹住一般,无论他怎么用力都挣脱不了。 而且他越用力腕口处就越疼,对方仍旧纹丝不动。 他这才知道,白天李安和那些人摔跤,是放了水的,而且是放了海水。 可是这怎么可能?! 武侠剧里头那些个白白净净瘦弱单薄的男主角是武林高手那是纯扯淡的,真正的武林高手一定是膀大腰圆的壮汉,毕竟内家功夫同样需要强大的身体来支撑行气,而且练把式也需要有强横的肌肉。 要不然一个接触你手就折了。 可李安看上去真就瘦弱单薄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但他抓住自己手腕的力量能抬起来一辆小轿车。 这一瞬间他对武侠剧里的男主角有了具象化。 “你是不是也感觉到自己不是主角了?” 李安笑了笑,拉着他的手腕一拽,蚩奕整个人瞬间失去重心控制摔在地上,被李安一脚踹在肚子上,整个人蜷缩起来痛得大口喘气。 “招式倒是没什么花里胡哨,就是力气太小,出招太慢。” “你真的是打小习武?”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其实这小孩儿身子骨不差的,力气小,是因为还没有往狠了去练,以前那些个练家子,那是练得一天下来浑身上下榨不出一点儿力气。 如今的练家子还是太轻松了一些,远远达不到那个时候的训练强度。 至于出招慢,那是因为没有太多实战,整天对着木头桩子练习把式,那玩意儿都不会动弹的,能有个啥反应。 练得久了你自然也就不晓得自己出招到底是快还是慢了。 以为自己很快,那是因为你碰到的都是普通人,遇到真正的练家子,你都看不见人家是怎么出手的你就倒下去了。 李安没打算就此放过他,一边说着仍旧用脚朝着地上的蚩奕踹过去,他出脚力道极有保证,既能让他痛得死去活来的,但又不会痛得晕过去。 既然要出手挑战别人了,那自然就没有可以全身而退的说法。 以前人们找上门去切磋,你以为都是大家过过招式就完事儿了? 上门切磋若是好听是讨教讨教,说得难听一点那就是去砸场子的,人下手可不会丝毫留手,不让你吐二两血出来躺在床上十天半个月起不来,都不算是切磋。 打擂台不给你折只手都不叫打擂台。 连同门之间说的点到为止都是摔到你没力气了才行。 所以李安可不会留手,说了要让他在床上躺个三天的功夫,那就绝对不能一天就下床了。 蚩奕躺在地上抱头痛喝,他不是没有想过反抗的,但被踹得提不起一点儿力气,只能死死的护住自己的周身要害。 在这一点上他还算是颇有自觉。 李安刚觉得差不多了再踢一脚下去这小子得晕过去,等第二天再上来可能就被人发现冷死在这儿了。 正准备收脚的功夫,就听见背后传来了跑动声,这人跑得极快,三两步就到了李安面前,没有打招呼就伸腿朝着李安踢了过来。 一个正宗的鞭腿。 李安转身用手肘顶住,但这人立刻收脚变招,左手呈勾拳朝着李安挥过来。 单从这两招就能看出,他这个当老子的比儿子出招好了太多,没一招多余的动作,招招直指李安的要害,一点儿不拖泥带水,并且变招都是顺势而为,丝毫不显得突兀。 这种重剑般的打法即便在外人来看也是赏心悦目,因为它更多的讲究借势。 顺势而为的招式最大的优点就是不需要一直蓄力,变招之间都是借着前面招式的力道,顺着这股子力道用另外一个招式进攻。 而这股子力道就是从刚才那跑动之中积攒起来的。 李安且挡且退,这种重剑般的打法弱点就是势总有力竭的时候,因为每一次格挡都会卸掉一部分的力气。 这就是所谓的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此人正是蚩奕的父亲,他的身手即便放在以前也算是个武林高手,虽说还没办法到开宗立派的程度,但一个人行走江湖是毫无问题的。 “厉害。” 接连被挡了五招之后,中年人这才停了下来,嘴里赞叹了一声。 刚刚的对碰那就是实打实的碰撞,连他都有点儿吃疼,但这年轻人好像没事儿一般。 他紧紧的盯着李安,丝毫没有看一眼躺在地上的蚩奕。 “想不到李家竟然还有这么厉害的年轻人。” 刚刚那几次交手他就已经感受得非常清楚了,李安的格挡同时也是顺势而为,每一次是借着自己的力道往后退着卸力,并不是用身体硬顶着他的攻势。 同时他也清楚了一点,这个年轻人很厉害,非常厉害,如果他再打下去,讨不了一点儿好的,自己应该是打不过。 因为自始至终他都没有放下他手中的酒壶,可见他的实力仍然有所保留。 这时候他是不是强撑着也没什么意义了,至少人家是挡住了的。 他平常和蚩奕在这坝子里打练拳的时候,蚩奕可吃不住他这么几招攻击。 所以单凭这一点,这个李家的年轻人确实有狂的本事。 “只可惜你不能成为蚩家寨的人,不然我就心甘情愿的把繁星剑送你了。” 中年人平静的说道,即便年轻人身手很好,但这不是他蚩家寨就此罢休的理由。 这年头,早就不是一人就是一个江湖的年头了。 功夫再好也就那样。 “这就想收手了?我可没同意。” 李安笑着说道,他正有了兴趣呢,怎么能就这么虎头蛇尾的结束了? 他主动朝着中年人走去,将酒壶从右手换到左手,右手直接呈掌朝着他胸口处推去。 速度之快让得中年人神经一紧,连忙往后退了一小步做格挡式,但他往后退,李安就往前走一步,攻守转换,现在轮到他了。 他就一只手,将中年人打得不停往后退,往前推掌,被对方挡下之后顺着反转手腕再往前做翻背顶,顶完之后立刻又是收掌成拳往前砸。 短短一秒钟三个招式的变换,力道一次比一次大几分,中年人被震得往后退了好几大步才稳住身形。 “太狂了不是好事,年轻人,我们蚩家寨本就不是以招式闻名。” 中年人冷声说道,对方的变招太过灵活,而且蓄力极快,一眨眼就是三招打在他一个地方,他整个双臂现在都是麻木的。 “你的药粉对我也没什么用啊。” 李安平静的说道,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药粉气味,蚩家寨确实不以武功为名,他们最厉害的还是下药的手段。 在以前和人打斗之中,身体接触之间,对方身上就会沾上有各种效果的药粉,有的奇痒有的刺痛,有的让你双目失明有的让你呼吸不畅。 总之他们非常难缠,中年人在李安主动朝着他过去的时候就已经准备好了蛊粉,如今他一只手已经沾满了。 但对于他来说没什么用。 想必这一点蚩灵那丫头没有和家里人说过,要不然这人不会还这么信誓旦旦的。 “既然都出手了,那总得有一个要趴下去吧?” 李安笑眯眯的说道,接着往他走了过去。 第126章 失传千年的蛊经。 “别说我不照顾你们蚩家寨,看在蚩灵那小丫头的份上,我给你们蚩家寨一份造化。” 李安从衣服里掏出一本书来,扔在这中年人的脸上,此时中年人正躺在地上喘着粗气,刚刚的交手,他甚至连三分钟都没坚持到。 就被这年轻人连扇带踢的给打趴在了地上。 这年轻人出手毫无章法可言,每一次的攻击都让他意想不到,而且他完全感受不到气。 对方仅凭着身体的强度就给他打倒了。 这究竟是个什么怪物啊?! “这两天要再找我麻烦,这寨子我都给你烧了信不信。” 李安扔下一句狠话,慢悠悠的朝着山下走去。 中年人吃力的坐起来,他的伤势要比蚩奕好很多,蚩奕这会儿还躺在地上没动弹呢,要不是偶尔有一股子呻吟声传出来,他都以为自己儿子死了。 他拿出手机来,打开手电筒,看了看自己手里这本书,随即瞳孔猛的一缩。 只见古朴的书封上,写着蛊经二字。 他快速的翻了翻,心里满是狂喜。 这是真的蛊经,是他们蚩家寨失传多年的蛊经,而且还是完整版! 蚩家寨的蛊经,自古以来都是在圣女的身上的,但在汉朝的时候,他们一位圣女在一场江湖纷争之中陨落,蛊经也随之消失不见了。 这一段就断了一千多年,他们蚩家寨这上千年里一直在寻找蛊经的下落,但都无功而返。 后来的这一千多年,他们蚩家寨虽然仍然炼蛊,但蛊虫的种类少了很多,这其中的原因,就是蛊经失传了。 其中关于金蚕蛊这种很是高深的炼蛊之法,他们根本不晓得应该怎么炼,其中的细节稍有偏差就会失败,以至于苗疆的圣蛊金蚕蛊,人们只听过传说没见过实物。 可他们蚩家寨,在汉朝之前是会炼金蚕蛊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比较高深的炼蛊之法他们都会。 只是那种辉煌到汉朝之后就消失了。 而如今,失传了上千年的蛊经再次出现,阴差阳错的到了他的手上,这真是……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虽然这蛊经也只是摹本,真正的蛊经是记录在兽皮上的,但他毫不怀疑这就是真正的蛊经。 因为它不仅是用古苗文来书写的,同时上面的一些炼蛊之法即便是现在,他们蚩家寨也仍然在用。 其中一些关键步骤,上面都记载的清清楚楚,甚至比他们现在所用的炼蛊之法更加详细更加深奥。 原来如此,苗疆失传千年的炼蛊之法原来一直在放出鬼市的主人李家手上。 而那年轻人随手就能拿出来送人,说明这年轻人在李家的地位非常高。 蚩灵那丫头真是认识了一个了不得的人物。 他看不上蚩家寨,也实属正常,如今的蚩家寨虽然仍然在江湖之中有一席之地,但只不过是捡别人的残羹剩饭吃而已。 真正的江湖门派,其实早就已经不参与江湖之中的事情了。 而他们蚩家寨子,在湘南这一块确实是一家独大,但苗疆并不仅仅只是这一块地方而已。 巴蜀的苗疆部落如今的发展其实比起他们蚩家寨来说更大更强。 他们传承下来的炼蛊之法更多,比如巴蜀山地里的九黎寨,他们的实力比起蚩家寨来说更强一些。 虽然他们也不会金蚕蛊这些高深的炼蛊之法,但他们的传承比蚩家寨更深厚。 这些个苗疆部落,在汉朝以前可都是蚩家寨的附属。 可见没了蛊经之后,他们蚩家寨在苗疆部落里的地位,已经落到了何种程度了。 不过现在有了蛊经之后,他自信他们蚩家寨的地位,会一飞冲天,重新回到苗疆部落之首。 而这一切,都多亏了那个李家来的年轻人,蚩灵邀请而来的客人。 “唉……” 中年人摇了摇头,看来如今的江湖,仍然是水深得很啊…… 他叹了一口气,将这本古籍小心的收起来,步履艰难的朝着远处躺着的蚩奕走去。 在华夏千年的江湖传承中,中原地区的一些门派实力比起他们南蛮门派更加厉害一些。 因为他们可以在朝廷里面安插自己的人,从而使得自己的门派能够高枕无忧的传承发展。 他们苗疆门派在江湖之中其实一直都只能在二流梯队。 只不过如今江湖势微,让他觉得他们这种隐居山林传承千年的门派有了出头之日。 但年轻人的出现让他知道了这个想法有多可笑,即便江湖势微,但中原的江湖势力,仍然不是他们这些偏远地区的江湖门派比得上的。 一个年轻人就有这么恐怖的实力了,难以想象如今的李家究竟得恐怖到什么程度去。 “哥哥,你去哪儿啦?” 蚩灵睡眼惺忪的坐在客厅里,看着李安慢悠悠的上楼梯来到她面前。 “睡不着,出去晃悠了一下。”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着,将手中的酒壶给她看。 “那咋不叫我嘞。” 蚩灵瘪着嘴不高兴。 “看你睡得跟小猪似的,就没叫你了。” 李安也坐下来,两人看着客厅的窗户看着下面的寨子零星的灯火,窗户打开,一股冷气往里钻。 “丫头,过几天我要去个地方,就不待在你们寨子里耍了。” 李安想了想说道,他打算再在这寨子里玩儿三天,就出发去小李子说的那个地方看看去。 “我也要去!” 蚩灵高举着双手说道。 “本来也打算带你去。” 李安笑着说道。 蚩灵的体质非常特殊,在刨别人祖坟上面有先天的优势,带着去说不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去哪儿啊?我得多准备一点儿东西。” 蚩灵好奇的说道。 “宿千,离这儿不远。” 李安点点头。 其实没什么太多要准备的,苗疆门派要说实力,其实比起中原那些传承千年的门派只强不弱的。 他们的炼蛊之法神乎其神。 但却有很大的限制,他们炼制出来的蛊虫,出了苗疆这些地方,就会适应不了中原和北方的气候。 那些蛊虫会死得很快。 这也是为什么这些苗疆古派一直没办法称霸中原江湖的原因,因为去了中原之后,他们就失去了地利,导致实力会大打折扣。 第127章 宿千。 “诶?我哥嘞?” 第二天中午,蚩灵带着李安去往后山祭台吃午饭,往常在帮忙的蚩奕不见了身影。 “咳……你哥有事儿出去了,要过几天才能回来。” 中年人轻咳了一声说道,看了不远处李安一眼,此时李安正在和几个年轻人划拳。 这年轻人下手真狠,昨晚他连忙找了寨子里的郎中给蚩奕看了身体,骨头都没啥问题,就是一些地方被打得狠了,起码要三天的功夫才能下得了床。 没办法只能在家喝药躺三天了。 不过看起来那年轻人没有和蚩灵说这件事情,所以蚩灵压根儿不知道。 要没经过昨晚那件事情,他可能会和自己女儿说,现在他只想给这年轻人留些好印象。 至于昨晚吃的那个亏,就只能咬碎了牙往肚子里咽了。 “哦,阿爸,我过几天要和李安一起出去玩儿。” 蚩灵点点头对此并不关心,但出去玩儿还是要和家里人说一声的。 “行,好好玩儿,家里的事情不用操心。” 中年人笑着点点头。 “那那把剑……” “本来就是你爷爷送给你的,你有支配的权力,我以后不会过问。” 中年人又看了一眼不远处的李安轻咳了一声说道。 蚩灵挠挠头回到李安旁边坐下。 “我阿爸突然之间转性了诶?” 蚩灵疑惑的问道,昨天可不是这样的,阿爸特意把她给支开和李安说了什么,在此之前他一直想让她找李安把繁星剑拿回去的。 这一夜之间风口就变了是怎么回事? “我爸昨天肯定和你说啥了对不对?” 蚩灵转过头来看着李安问道,一定是这样的。 “说了啊,问我要不要当你们蚩家寨的女婿,我说考虑考虑看你表现。”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一个姑娘又将一个花环套在了他的脖子上。 代表着这一轮划拳他又大获全胜了。 “啊……” 蚩灵愣了一下,随即脸蛋一红。 “我爸他瞎说什么呢,一会儿我要骂他的。” 蚩灵连忙说道,她还没想过这些事情,这对于她来说有点太远了。 不过阿爸这么一说,肯定是有这方面的想法了,她心里头有些害羞。 倒不是喜欢李安,或者说还不是那种喜欢,只是寨子里的年轻人她没有一个特别喜欢的。 要是以后是李安的话,好像也不错的样子? “逗你玩儿的。” 李安笑了笑,接着和年轻人们一起喝酒,听他们说着自己在城里头的见识。 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的过着,第四天的时候,诸葛正开着车子来到了寨子外面。 原本他是要去京城找李安的,然后再去阿斗寨那边接着做自己的事情,但李安让他直接来蚩家寨子,他们一起出发去宿千。 李安自然有他的考虑。 “老大,那阿斗寨那边……” “暂时不用去了,有更重要的事情。”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车子不紧不慢的出了寨子过了隧道,外面就是市区了。 车子就用的诸葛正开过来的那辆宾利,至于李安自己开过来的车子,扔到蚩家寨了,他们会派人送到京城里头去。 说着顺路,其实也有一千多公里的距离,不过他们并不赶时间,一路上走走停停的。 到了一个地方之后,蚩灵就拉着李安到处逛逛,连服务区都不放过。 对于她来说,出了寨子哪里都新鲜好玩儿。 “老大,这姑娘……也太能吃了吧?” 诸葛正小声的说道,蚩家寨的大名他是听说过,所以一路上对蚩灵都客客气气的。 他可晓得那些苗寨的厉害。 此刻他们正在一个高速的服务区里,桌子上摆放着一大堆档口里的东西,蚩灵还在外面买。 这已经是他们出来的第三天了,诸葛正终于忍不住吐槽了一句。 这丫头的胃口也太好了,一顿能顶他这个大老爷们儿两顿的。 “你说话小心一点儿哦,要不是看你还要开车的份上,你现在就在厕所里了。” 蚩灵冷不伶仃的从他身后冒出来,手里拿着一碗狼牙土豆笑眯眯的看着他。 “姐姐姐,我错了姐。” 诸葛正连忙举双手投降。 “姐,我不是听说你们苗族部落,出来都要经过村支书同意得嘛,不是说还签了保证书不能随便对我们这种普通人下蛊的嘛?” 诸葛正连忙说道。 “是的嘞。” “我三爷那儿有我厚厚一叠申请书和保证书,我每次跑出去玩儿他就给我写上日期盖个章就好了。” “至于偷偷用蛊,我不说,他哪里晓得嘛。” 蚩灵笑眯眯的看着诸葛正,语气里有些不怀好意。 “我错了姐,我真错了!” 诸葛正立刻摆正了自己的态度,妈呀,这真是个小姑奶奶,惹不起的。 “算咯,我今天心情好,就不欺负你嘞。” “谢姑奶奶隆恩呐!” 诸葛正谢天谢地。 吃了午饭之后,车子接着出发,蚩灵在后面吃着薯片看着电视,李安躺在椅子上闭目养神,诸葛正专心致志的开着车子。 明天一早他们就要到宿千了,虽然诸葛正不知道去那儿干啥,但他晓得不该问的不要问就对了。 宿千,李安以前很少去,调查泰阿剑的时候,他在那儿待过几十年,最后无功而返。 总的来说,这个地方自古以来就没有穷过。 这里在远古时期就有部落驻扎生活了,是人类最早的栖息地之一。 大秦的时候这里叫做下相,到了东晋改名为宿豫,大唐改名为宿千,现在一千多年了依旧还是这个名字没有变过。 这里好山好水好风光,地势平坦,河流密布,大大小小的池塘星罗棋布,自古以来就是鱼米之乡。 而且这两千年来,这块地方受到的战乱影响很小,老百姓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用安居乐业来形容非常契合。 乾隆评价这里是第一江山好去处,虽说有些夸张但也足以证明这是个极好的地方。 车子经过了一夜的奔跑在第二天早上下了高速进入了市区里头,在一处名为宿千国际酒店的停车场停下。 这是小李子给他订的酒店,接下来这一段时间里,他们就住在这个地方。 旁边就是骆马湖,项羽的得力手下龙且的尸首就埋葬在骆马湖边上,不过李安此行的目的地并不是他。 他要去两个地方,一个是虞姬祠,一个是项家村。 第128章 虞氏刀具。 如今的项家村说着是村,其实就在城市旁边,用城中村来形容再恰当不过。 但李安反而挺喜欢这样的地方,这里既有城市的便利,同时还有属于村子里的宁静。 “老大,我们来这穷乡僻壤的地方干啥。” 诸葛正一边开着车子经过了写着项家村的山门一边疑惑的问道,要说来旅游,可他们的酒店就在骆马湖旁边,出了酒店就是旅游景点。 可他们在酒店里休息了一天,连酒店的门都没有出。 第二天一早,他们就开着车子出了市区,来到了这个名字叫做项家村的地方。 这里虽然叫做项家村,但村子里没有一个旅游景点,整个村子居民房都修建在马路的两边。 现在是上午十点,村口处有家小卖部,里头几张桌子,一些老头儿在里头喝茶打牌。 小卖部旁边有棵大榕树,树底下修着石头桌子和凳子,几个老头儿在树底下下象棋。 看不到一个年轻人。 这就是如今华夏农村的现状,村子里基本上已经看不到年轻人了,因为年轻人们都出去城里头工作去了,攒了钱就在城里头买房子。 至于村子里的房子,基本上都是老人在住着,年轻人们离得近的,过节的时候会开车回来看一眼。 离得远的,也就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来几天了。 倒是能看到一些小孩儿,都是在城里头养孩子成本太大,所以丢到农村让老人帮忙带的。 这个村子和华夏千千万万个农村一样,没什么特别的。 “把这村子逛一圈,找个地方吃饭就行了。” 李安只是说了一句,便接着用手机看起了小李子发给他的文件了。 文件里是整个项家村的三维地图。 整个村子依山而建,这座山还不小,名字叫做乌山,以前老百姓们住在另外一边,那边有个小湖。 风景还不错,但从风水上面来看,这里不是个适合埋人的地方。 再说了项羽是分尸死的,他的尸体被刘家的几个大将给分了拿去领赏封侯了,没给项氏一族去收尸的机会。 所以即便有墓,那也只是个衣冠墓而已。 而且项羽的家乡也不在这里。 这里是项氏一族在项羽死后搬过来的一支而已。 所以无论怎么看,这个名为项家村的地方,都和项羽没什么关系。 即便有关系,那也是这村子里的村民祖宗辈的事情,如今已经过了两千年,这些村民们能晓得个鬼。 所以李安觉得这次来这里,大概率是没什么收获的,要不是酒店的地址距离虞姬祠比较远,他都想先去那里看看。 村子并不大,从文件上来看也就几十户人家,人口也就几百,在华夏的农村里,这都属于是个小村子了。 如今还在村子里的,也就几十个上了年纪的老人。 车子从村头开到村尾,虽然速度极慢,但也仅仅只花了十来分钟的时间就给逛完了。 倒是有个小餐厅,就在小卖部的旁边,店门口一对中年夫妻正在洗菜,一个三四岁的小孩子在耍着缸子里的鱼,另外一个小孩儿在里头写作业。 这餐馆儿看上去有些年头了,里头的装修显得很旧,墙面都发黄了,上面贴着过时的海报。 灶台就在店门口,旁边立着个煤气罐,锅子旁边装着个小的排风扇用来排烟,扇叶上满是黑色的尘垢。 现在还没到饭点儿呢。 不过即便到了饭点儿,估计也没个啥生意就是了。 诸葛正将车子停在店门口。 “老板,这个点能吃饭不?” 诸葛正下了车笑呵呵的问道,老板娘连忙擦了擦手站起身来。 “能!” “里头坐,菜单在墙上。” 老板娘笑呵呵的招呼他们进店子里头。 李安随意找了张桌子坐下来,虽然装修很旧,但打扫得还算干净。 墙面上果然贴着菜单,都是些十几块的价格,大多是盖饭和面条。 “炒菜有没有?” 诸葛正熟门熟路的说道,这种苍蝇馆子他经常去。 “有的有的。” “项海,把菜单给哥哥拿过来!” 老板娘喊了一句,另外那张桌子上正在趴着写作业的小孩儿连忙屁颠儿的递过来一个发黄上面印着图片的菜单。 李安将菜单扔给蚩灵,小丫头飞快的用本子写起来,对于吃饭她是一点儿不带客气的,眨眼的功夫就写了一大堆。 “这么多啊,你们三个人吃不了这么多哦。” 老板娘看着小本子上的菜看着蚩灵,三个人哪里吃得了十个菜嘛。 “没事儿,都上,吃得了,吃不了一会儿我们打包带走嘛。” 诸葛正笑着说道,十个菜而已,蚩灵这姑奶奶一个人就能吃掉五个菜! “行,要等一会儿哈,有的菜还要现洗。” 老板娘笑呵呵的说道,他们这个小店很久没有这种大客户了。 门口的老板加快了自己手上的活儿,那个在玩儿鱼缸里的鱼的小丫头,玩儿了一会儿觉着没意思,将注意力转移到了其他地方。 开始围着他们开的这辆车早就起来。 “离远一点儿,去别的地方耍去。” 她爸连忙呵斥了一声,这车子他可认识,那可不是个便宜车子,这可是宾利,要自己家丫头给弄了点儿划痕上去,他们一家可赔不起。 “哇……” 小姑娘被吼了一句,立马开始嚎啕大哭起来。 “小妹妹,快过来,姐姐这儿有糖吃。” 蚩灵被逗笑了,从兜里拿出两颗大白兔奶糖,招呼着小丫头过来玩儿。 小姑娘一看到糖,都管不上自己脸上挂着的泪珠子了,快步的朝着蚩灵走了过来。 “叫姐姐。” 蚩灵笑眯眯的说道。 “姐姐。” 小姑娘奶声奶气的喊着。 蚩灵将她抱在怀里,给她撕着奶糖的纸。 李安将注意力放在了其他地方,他看着老板洗完了手里头的菜之后,就去到灶台那里,从保险柜里拿出一坨肉来开始切。 他的刀工中规中矩,倒也能看出有个几年的熟能生巧。 不过李安的注意力并不在他的刀工身上,而是他手中那把用来切肉的刀上面。 和现在工厂里统一制作出来的钢制刀不一样,那是一把铁刀。 而且是手打出来的铁刀,这把刀的锻造工艺非常不错,上面密密麻麻的鱼鳞纹表明它在锻造的时候经过了反复多次的捶打。 而刀身上有着四个小字。 虞氏刀具。 第129章 老虞。 “问一下他那刀哪儿来的。” 李安对着诸葛正说道。 虞氏刀具。 项家村里的虞氏刀具。 有点意思,这把刀的锻造技术挺不错的,而更巧的一点就是,虞氏,原本就是锻造世家。 在大秦的时候,虞家在锻造上面就已经非常有名了,虞公是当时有名的铸剑大师,而他有一儿一女。 男的叫虞子期,女的叫虞嫚,也就是虞姬。 两人打小就跟着父亲学习铸造之术,虞子期在年轻的时候,铸剑就已经很厉害了,而他和项羽之间之所以认识。 就是项羽要为楚军批量锻造武器,项羽亲自找上了虞公,在虞公家里认识了虞子期和妹妹虞嫚。 后来虞子期成了项羽手底下的一名大将,而虞嫚成为了项羽最宠爱的美人。 虞家在锻造的技术上本就有所传承。 如今他在项家村里见到了虞氏刀具,这让李安不得不怀疑。 项氏一族搬到乌山的这一支余脉里头,其实有虞家的孩子。 而虞家就俩人,虞子期早早的就死了,没有妻子孩子,那自然也就剩下了一个虞姬。 其实当时姓虞的有不少,但和项氏一族扯上关系的就一家。 这和李安之前推断的虞姬并没有死而且还怀有身孕不谋而合。 之所以孩子取名不姓楚而姓虞,可能是为了逃过当初刘邦的追查。 诸葛正心神领会,不紧不慢的站起身来,朝着灶台处正在忙活的老板走去。 “老板,咱家这餐馆儿应该开了有不少年了吧?” 诸葛正笑呵呵的说道,从兜里掏出烟来给老板发了一根。 “宽窄?巴蜀人哇?” 老板接过烟来看了一眼笑着说道。 “我以前也去巴蜀旅游过,好玩儿,吃的也好,一会儿我给你们做辣一点儿。” 老板接着说着,两人开始聊起天来。 “这餐馆儿开了快十年了吧?” “以前我是村儿里的厨子,谁家办事儿我就去做席的,后来村儿里通大路了,年轻人都出去上学打工去了。” “谁家有个事儿基本上都是在城里头做了,在老家做白事的多,但现在都是一条龙了,厨子都是城里头带着餐具桌子和菜来一块儿就做了,完事儿了一块儿拉走,方便得很。” “我就没啥活儿干了嘛,就想着通大路了,村儿里都搬到马路边来了,就在马路边开个餐馆儿好了。” 话起了个头之后,老板也就热情了很多,和诸葛正说着自己年轻时候的事情。 蚩灵还在逗着小孩子玩儿,李安安静的听着。 街边的这些统一的居民楼都是前些年官家免费修的,村民们的老房子大多在山上,前些年发了场大水淹了不少人家。 所以就统一修建统一搬到下面来了。 “嘿嘿,我家也是开馆子的,您这刀看起来不错啊,有些年头了吧?” “这种手打刀可少见,我们那儿都买不着了。” 诸葛正笑呵呵的说道,说着说着就把话头引到了老板手上的这把菜刀上面。 “呵呵,那是,这是我们村儿老虞打的刀,他打小就跟他爸学打刀,远近闻名,周围几个村儿的人家都上他家里头打刀。” “我们家所有的刀都是老虞打的,以前他们家不止打菜刀呢,柴刀,锄头都打。” “好用的很,泡水里头都不会生锈,这把刀我都用了五年了。” “最近我还准备让他给我打一把刀呢,以后可就找不到打刀的咯。” 老板晃了晃手中这菜刀笑呵呵的说道,刀通体黑色,只有刃口处雪白。 “他们现在还打刀呢?我能不能也让他帮我打几把刀带回去?我家餐厅比较大,用刀多,经常换。” 诸葛正笑呵呵的说道。 “在打,就是打得少了,现在他身体不行了,儿子又不愿意学,一年到头都打不了几回了。” 老板点点头说道,老虞就是他们村儿里人,家里情况他都清楚得很。 “那上哪儿找去?” 诸葛正点点头。 “他吃了晌午饭都要来旁边商店里头打打牌喝喝茶,到时候我帮你问问。” 老板笑呵呵的说道。 “行,谢谢你啊老板,不打扰你了。” 诸葛正点点头笑道,转身回了桌子前坐下。 李安点点头没有说话。 本村的人,传承的锻刀技术,他的猜想可能性又大了几分。 虞姬虽然铸造技术不行,但是在铸造上的理论还是清楚明白的,她哥死得早,那虞家铸造的传承自然就落到了她的身上。 要是她生了个孩子,大可能会把锻造的手艺教给自己的孩子。 毕竟在那个时候,铁匠是个很吃香的工作,去哪儿都饿不死的。 过了好一会儿,菜才陆陆续续上来了。 徽菜的特点主打一个鲜香特色,方腊鱼和黄山炖鸡是其中一绝,李安以前吃过很多次印象深刻,不用放太多的东西,因为本身就非常美味了。 在秦朝之前这里就曾经开凿过一条大河,将周围的河流都给联通起来,这里的鱼类资源非常丰富,以前就有不少人靠捕鱼为生。 十个菜里头就两个素菜,其他的都是肉,还有两个汤。 “嗯!好吃诶!” 菜刚刚端上来,蚩灵就迫不及待的动起了筷子,先给李安打了一碗汤,又转头来看着诸葛正问要不要给他打一碗。 诸葛正连忙摇头拒绝,他可不敢吃蚩灵经手过的东西,生怕一会儿自己就一泻千里了。 味道确实还不错,想不到这么一个苍蝇馆子里头,做出来的菜丝毫不比外面大餐厅里头做出来的差。 “老板,你咋不上市里头去开家餐馆儿嘞,生意肯定好得很!” 蚩灵疑惑的问道。 “嗨,这些菜啊鱼啊肉啊,都是村儿里头家家户户自己种的养的嘛,跟外头市场里头买的不一样,做出来的味道也不一样。” “去外头开餐馆儿,做出来的菜味道可没有这么好。” “再说市里头房租也贵呀,在这村子里,自己家一楼开餐馆儿,又不要房租的,能挣点儿是点儿,不用付给别人嘛。” 老板娘笑呵呵的说道。 几个人大快朵颐,蚩灵更是左右开弓,徽菜和湘菜不同,虽然不辣,但也有其他的特点。 诸葛正也吃得开心。 “老虞啊,正找你呢!” 几个人在餐馆儿里吃着饭,老板对着门口路过的一个老头儿喊道。 这就是在村儿里锻刀的老虞了,那把菜刀就是出自他的手。 第130章 锁龙井。 “你最近还有没有打刀啊?我想让你给我打一把。” 老板招呼着这老头儿说道。 “打不动咯,腰杆遭不住,以后都打不了了。” 老虞摇摇头笑呵呵的说道,他看上去七十多岁了,佝偻着身子,长时间的握锤让他的右手上长满了厚厚的老茧,整个人黑黝黝的,脸上还有一块疤。 “唉,那就算了。” “对了,你家那房子怎么样,上回来看的那几个人咋个说嘛?” 老板递过去一根烟和他聊着天。 “没戏,人看了一眼就走了,说我那房子风景是好,就是采光不好,而且位置也不行,不适合拿来干农家乐。” 老虞摇摇头说道。 两人一边抽着烟一边说着家长里短鸡毛蒜皮,问一问这开了年儿子啥时候走的,地里的玉米种得怎么样了,今年有没有养猪。 农村里头基本上就是这些个事情。 “他家房子,一会儿你去问一下,下午过去看看。” 李安一边吃着饭一边说道,做农家乐,那自然说的就是山上的老宅了。 这个姓虞的,祖上可能大有来头,那老宅,说不定能让他有些收获。 “行。” 诸葛正点点头,拿起纸巾擦了擦嘴就站起身来。 “农家乐?我也打算做个农家乐,正在考察地方呢,大爷,你家房子之前有人去看过?” 诸葛正笑呵呵的说道,又拿出烟来给老虞散了一根。 现在这种靠近市区的农村里,有很多人都做农家乐的生意,城里人在城里头待腻了,想来乡下玩儿几天。 农家乐是个不错的选择,风景好,菜新鲜,可以暂时放下工作享受片刻的安宁。 “看过,说不满意,这里停车不方便,而且没有对着街道,在山后边儿,人没看上。” “老板,你也是做这生意的?” 老虞连忙接过烟来笑呵呵的说道,他们家老宅面积不小,现在都搬到街边的安置房里来了,老宅空着也是空着,能够租出去,那是最好。 “那一会儿咱们跟着你一起看看去?” 诸葛正点点头说道。 “行啊老板,我就在旁边商店里头,你们吃完了叫我一声就行,我带你们上去看看。” 老虞笑着点头。 李安不紧不慢的吃着饭,现在时间还早,他们有一个下午的时间,所以不着急。 而且他原本也就没抱有什么希望,所以对这事儿并不急切。 “多少钱老板?” 等着大家都吃完了之后,诸葛正站起身结账,十个菜三百块不到,性价比非常高。 诸葛正去旁边商店叫老虞。 “老板,这边走。” 老虞弯着背走上了上山的小路,山上没什么高大的树,路边都是一些耕地,一些地已经翻完了,等待着种下一些开春的农作物。 山上还有一些老房子,不过已经冲垮了部分,根本住不了人了。 “这些老房子还能租吗?” 诸葛正走在前面和老虞聊天,他们明面上是来看房子的,那自然是从生意人的角度来问一些关于这些老房子的事情了。 “能,怎么不能。” “街边的房子我们都是付了钱了,老房子的宅基地还是我们自己的呢,放心吧老板。” 老虞点点头,自然是知道怎么回答了,对于这些问题他也清楚,因为之前来看房子的那些人也问过。 “现在还有很一些人干农活儿的时候住老房子呢,离地里近,干活儿方便,而且年纪大了,新房子住不习惯。” 老虞接着说道。 “你们什么时候搬下来的?” 诸葛正接着问。 “搬下来得有五六年了,不过你放心,我那房子我经常去打扫,有时候干活儿还住呢,房子都是好的,简单装修一下就行了。” 沿着石阶一路到了山腰处,老虞带着几个人换了个方向,沿着山腰往山后面走。 老虞走得慢,他们自然也就跟得慢了,蚩灵在一旁抓蝴蝶玩儿,开春了之后,山野间多了不少白色的小蝴蝶,成群结伴的在花间飞舞。 这些蝴蝶对蚩灵很亲近,她一伸出手来,就有蝴蝶停在她的手背上。 “哥哥,你小时候有没有玩儿过放蝴蝶?” “就是用一根绳子把纸做的蝴蝶绑在上面,然后跑起来就行了,这样蝴蝶就会跟着纸蝴蝶排着队的飞起来。” 蚩灵一边演示给李安看,展示着放蝴蝶的技巧,一边蹦蹦跳跳的走在后面。 很快他们就来到了山的另外一边。 拐个弯之后就能看到这个小湖了,放眼望去山腰到山脚处有着零星的几户人家。 这后山的地势要比前山要陡一些,按照老虞的说法,以前湖边还有一些人家的,只不过后来涨水淹上来了。 现在后山这一片的房子都是没有人长住的,包括他们的房子。 后面也就没有石阶了,就是沿着山原本的地形给人工凿出来的路,现在已经长了一些野草起来。 远远的,老虞就对着他们指着他的老宅,相比起其他的几户人家来说,他的房子确实要大一些。 按照老虞的说法,多出来的两个房间是他锻造用的房间,坝子也比别人的大一些。 但除此之外也就那样了,从风水上来说,这后山也没什么风水而言,虽然有山有水,但聚不起来气。 这个即便是普通的风水先生都能看得出来的东西,所以山上的坟都没有在后山,而是在山顶上。 沿着山路又走了一会儿之后,他们终于到了老虞家祖宅的坝子里头。 “就是这里了,风景好吧?还宽敞嘞。” 老虞笑呵呵的说道,风景确实挺不错,从坝子这里就能将整个湖给尽收眼底。 但也确实不适合拿来做农家乐,因为这里背山,从马路过来要走一段不短的距离,而且后面没有路。 如果要强行拿来做农家乐的话,就需要投入不少的钱。 “咋样?” 诸葛正小声的问着李安。 他妄图想从这宅子看出个什么玩意儿来,但这显然是有些为难。 对于他来说这老房子有点儿破旧,而且危险系数还挺高。 有一角的瓦都已经塌了。 “看看再说。”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这房子在他看来也没什么值得让人注意的地方。 “准备和他签合同。” 李安又接着说道。 虽然暂时没有发现个啥,但这并不影响李安花点儿钱给他租个十年八年的。 因为从老虞这一路上对房子的介绍来看,这房子是他们真正的祖宅,世世代代都住在这里的。 而且这里风景也不错,要是修一修拿来自己住,那也是完全可以的。 诸葛正点点头,随即就开始想理由,既然老大要租下来,那肯定有他自己的想法。 他要做的就是找个合适的理由签合同就行了。 农村的宅基地老百姓们只有使用权,是不能买卖的,除非你落户口在这个村儿里,村里头会给你分配一个宅基地给你修房子。 但华夏的农村户口这些年可不容易迁进来,不过原本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出租,这个是没一点儿问题的。 “这里风景真好诶,修一修住着挺舒服的应该。” 蚩灵笑着说道。 坝子因为长时间没有住人已经有些开裂了,裂缝里头长了一些杂草出来。 边上修了一个洗衣台,以前没有洗衣机,都是手洗。 蚩灵瞧了瞧这石台,看着还挺结实,就坐在上面欣赏起下面的风景来。 屋子旁边种着一丛竹子,长势非常不错。 这边诸葛正正在和老虞聊天,李安也走到坝子边上,观察着周围的情况。 很快他就发现了一处不同寻常的地方。 坝子旁边的竹林里,有一口井,上面盖着一块石板,那石板看上去有些年头了。 这里是山腰处,而且是背山,背山的坡度更大,这宅子都是凿了一块平地出来在上面盖的房子。 按照正常情况来说,这口井是不可能有水的,因为蓄不住水,坡度太大,地下水层不可能在这么高的地方。 想要有水,必须得往下挖几十上百米,这对于一口人工凿出来的井来说,难度太大。 一般人工凿出来的井也就十几米而已。 所以这里就不应该有这口井。 “那口井能用吗?” 李安转过头来问着老虞。 能用就怪了,他主要是想问一下,这口井的来历。 “用不了,里头没水,那是村儿里的锁龙井,老一辈的说不能打开,不然会有一条龙飞出来。” “我小时候我爷爷给我讲,说很多年以前有人不小心给打开过,里面跑出来一条黑龙,两口就把下面的湖给喝干了,后来一个极其厉害的道士用法术把它重新收回了井里头。” “但我小时候和几个同村儿的人偷偷打开过,里头啥也没有,水花都看不见。” 老虞摇摇头笑着说道。 小孩子对于这些传说都是很好奇的。 所以手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打开过这口井的人这些年下来绝对不止老虞一个。 至于龙,当然没有,李安活了两千多年都没有见过一条龙。 但锁龙井的传说在华夏各个村子都能听得见一些的,十个村子里头有八个都有锁龙井这玩意儿。 但为什么古代到处都有锁龙井这个传说呢,其实是因为古代的老百姓们更迷信一些,编造出这样一个理由来,可以掩人耳目,大家都不敢打开来一探究竟。 至于为什么这么做,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比较多的,就是下面可能藏着什么东西,不想让人打开发现。 “这屋子可以打开看看么?” 李安将话题引到别的地方去,这口井,他是怎么样都要下去看看的,说不定能有所收获。 “可以啊,里头没什么东西的,你们要是推了重新建都没事儿。” 老虞点点头,从兜里掏出钥匙来,这门现在也就摆设,一脚都能给踹开了。 三个屋子排成一排,一个客厅两间卧室,另外两个屋子竖着修的,一个是用来打铁的房间,另外一个是仓库放东西的。 至于厨房,就在外头搭的棚子,厕所也是。 整个面积加上这坝子有二百来平。 令李安比较感兴趣的还是旁边这个修着有打铁台的屋子。 屋子正中间有一个石台,齐腰的高度,上面还摆放着锤子和钳子,旁边修建了一个水池用来冷却。 角落是一个土炉,靠墙的地方还堆着一些柴火,旁边立着一个大的木头制作的风箱。 这个房间就和以前家家户户的铁匠的房间一模一样,柴火燃起来之后用风箱来加热这个土灶,可以达到铁矿的熔点。 软化的铁矿用钳子给夹起来放在打铁台上用锤子来敲,敲出自己想要的形状之后放水池里冷却就行了。 这听起来很简单,但一把武器要经过成百上千次的加热和敲打才行。 因为铁冷得很快,需要不停的加热,稍微冷一点儿就硬得敲不动了。 “行啊,一会儿我们下去就签合同去。” 诸葛正笑着说道,这种琐碎的事情都交给他来做,李安和蚩灵就负责这里逛逛那里瞧瞧就行了。 又待了一会儿之后,几个人沿着来的路重新回到前山的街边老虞住的房子。 签合同的事情诸葛正一个人就能搞定,整个过程进行得很顺利,半个小时不到的功夫就完事儿。 这种农村的房子租金很低,一个月也就两三百块钱,一年也就小几千而已。 李安一次性就签了十年的合同,钱直接转到老虞的儿子卡里头,接下来的十年里,那房子就算是李安可以自由支配的东西了。 “现在呢?” 诸葛正将合同往车上一扔就完事儿。 “去市里买点儿东西,晚上再回来,住那房子里。”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啊?住那儿啊?!” 诸葛正诧异的说道,那房子他刚刚仔细瞧过了,墙根儿都有点儿软了,再下一场大雨保准会塌掉。 “去买点东西,晚上下那口井里看看。” 李安接着说道。 “老大,你的意思是说,那锁龙井里头,可能有东西?!” 诸葛正眼睛一亮,原本一直思考不通的事情终于明白了。 原来李安做这些,都是为了那口井。 这是来倒斗来了啊…… 只不过让他好奇的是,李安是怎么晓得那有个宝贝斗的? 因为他们是第一次去那里。 第131章 井底通道。 “我也不知道,可能有吧。”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这只是他的猜测而已,具体底下有没有东西,得下去看了才知道的。 “啊?!都不知道有没有就花这么多钱给租下来了?” 诸葛正诧异的说道,这都不知道有没有呢,李安就花了几万块钱把那破房子给租下来了。 要是底下没啥东西的话,那不是亏大发了? 要说起来他们完全没必要租下那个房子的,只需要晚上摸黑上去看就知道了,反正也没人住的。 “没东西我就自己修一下自己住。” 李安平静的回答,要说起来他还挺喜欢那个地方,真要是没什么东西的话,他租下来自己住也行。 “行吧……” 诸葛正点点头,他是不太明白有钱人的想法的,明明城里头住着舒服得不行,非要去村儿里住,美名其曰陶冶心灵。 对于诸葛正来说,那就和赌博没个啥区别。 对于倒斗,他一个做古董买卖的,当然知道一点,虽然没有亲自下去过,但也知道他们都要提前踩盘子。 确定这个地方有东西了,才会进行下一步动作,比如说修房子之类的。 他们这样应该也算是踩盘子吧? 只不过还不确定下面有没有东西就把房子租下来了。 看来老大也是第一次下斗啊,缺乏经验。 李安确实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情,刨人家祖坟这种事儿他不屑于去做,倒是他自己的坟经常被人刨了。 其实他沉睡的时候不是必须要埋在地里才行,但李安确实比较想体验一下死是个什么感觉,另外一方面也是为了光明正大的办个葬礼。 让认识他的朋友们知道他确实是死了。 而且一直躺着让家臣看着挺不方便。 他给自己办葬礼的次数多到他自己都数不清了。 回到市区里头,由诸葛正和蚩灵负责去买东西,蚩灵在这方面比较有经验一些,而诸葛正则是对于那些个跳蚤市场比较熟悉,晓得去哪儿买这么这个东西比较方便。 李安无所事事,就坐在车后面假寐,有个司机确实方便得很,这车子坐在后面可比坐在前面舒服多了,不仅可以躺下来,还可以看电视。 等着买得差不多了之后,几个人回到酒店里头,就在酒店里吃了个晚饭,等天黑了之后,便又开着车子去村儿里了。 如果那底下真有东西,那就不是一天两天可以结束的活儿,为了掩人耳目,他们还买了三个帐篷。 还买了一个碳烤架子和一些无烟炭,蚩灵买了一堆东西,她说反正都要在那儿待着,那还不如来个野外烧烤呢。 诸葛正觉得挺有道理,毕竟周围还是有人家的,他们开着这么好的车来村儿里,就住在那老虞的宅子,如果不干点儿什么有趣的事情,总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这事儿是得这么做。 他们巴蜀早些年也传出过盗墓贼的,就在他们隔壁村儿里,有三个人踩好点之后,借着弹棉花的工作打盗洞。 他们就搭个棚子给村儿里老百姓们弹棉花,白天正儿八经的工作,到了晚上之后就在棚子里头打盗洞。 等他们把里头的东西都盗完了之后,把土埋回去拍拍屁股就走了。 这事儿后来之所以被人发现了,主要是过了几个月之后连续下了几天大雨,那墓给塌下去把盗洞给露出来了。 村儿里老百姓报了警,但那个时候还没有那么发达,都没有监控这种东西,那伙儿人早就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这事儿后来不了了之。 那墓里还拿了些破瓶子出来,但可以想象在墓没塌的时候,那伙儿人是搬了不少好东西走的。 要说那些人可真聪明,弹棉花也挣钱,倒斗也挣钱,简直一点儿没耽误。 路过街边的那个苍蝇馆子,蚩灵还大大方方的下去买了一些佐料,问起来就说今晚天气很不错,他们要在山上露营野外烧烤。 老板一点儿没怀疑,毕竟现在的有钱人吃饱了没事儿就喜欢干这样的事情,而且老虞那房子风景是真不错。 沿着山上的小路慢慢的回到老虞这房子坝子里头,诸葛正开始组装烧烤架,李安和蚩灵两个人搭帐篷。 李安虽然没有当过盗墓贼,但对于这一行他不比专业的土夫子差劲,这事儿急不来的,而且这玩意儿一般都是后半夜才动手。 后半夜大家困意来袭,都睡得差不多了,自然不会到处跑,一般五六个小时如果不是特别大的墓,时间是绝对充足的。 也就打盗洞比较费功夫。 如果时间不够那也没事儿,毕竟那就是个现成的锁龙井,直接把盖子盖上去第二天再接着下去就行了呗。 所以他们并不赶时间,更别说那底下有没有东西还是两说呢。 帐篷搭起来了之后,几个人就开始准备烧烤了,炭烤架旁边,诸葛正负责烤,蚩灵和李安则是不紧不慢的串肉。 他们还买了一些啤酒。 看起来真就是来野外露营的。 几个人就这么吃吃喝喝的到了半夜一点钟。 李安拍了拍手准备干活儿了。 由蚩灵负责放风。 她就坐在坝子边上的石台上就行,帐篷里亮着微弱的灯,李安和诸葛正戴着手电筒来到竹林里。 这块石板估摸着得有百十来斤重,李安和诸葛正两个人将这石板给抬到旁边来。 露出了下面的井。 这井从深度来看也就十来米的深度,井里头没有一点儿水,下面是厚厚一层干竹叶。 一开始就是没水的,这一点可以确认,因为井的石头没有发青,而且非常干,轻轻一摸就有一层石屑往下掉。 随着时间的流逝,石头表面已经脆弱了。 不过从构造来看,则完全就是按照一口井的标准来修建的,井口的直径比较小,越往下面越宽敞,井口的直径只有一米,但井底的直径已经有两米多了。 下去倒是挺简单的,在旁边竹子上系根绳子就行了,李安抓着绳子往下滑,很顺利的就到了井底。 井底的竹叶有半米深,李安一脚踩下去搅了搅,很轻松就踩到了井底的石头。 一股子发酵的臭味冲入鼻子,李安用手挥了挥,电筒的光照射下,空气中满是粉尘颗粒。 这口井由一块一块的大石头交错重叠,石头都进行了切割,李安看到了用凿子凿过的痕迹。 但手往上一摸,这痕迹就没了,石屑直直的往下掉落。 可以确定的一点是,这口井这么多年过来了,从来没人下来过。 不然这些凿子的痕迹不会这么整齐。 李安看到了一个令他满意的答案。 这井壁上,光滑的石头上,刻了一个标志,这标志很大,总体呈半圆形。 这个标志,是项氏一族的族徽,以前楚军的武器上都有这个标志的。 时间太长了,原本是刻在石头上的族徽现在用手一抹就能抹下来。 但石头总体还是挺坚硬的,被氧化变得脆弱的仅仅只是石头表面上的一层而已。 李安用手将这族徽给抹了个干净,顺便把旁边的都给抹干净了。 很快他就发现了一处不同。 这些石头,原本都是很规则的叠起来的,因为每块石头都被凿得很方正,所以中间拼接的地方都不用膏泥就能直接固定。 像俄罗斯方块一样一层一层往上交错着垒起来就行了。 但用来刻项氏一族族徽的这几块石头,却是没有按照其他石头的排列规则来排的。 这说明了一个问题。 这族徽代表了这口井确实是项氏一族的人修建的。 而且这一片的石头,是后来加上去的。 要知道这可是井底。 特意留了一块空白的区域来加这族徽的这一片空间,这就说明了这一块区域的后面有东西。 他的运气很好,直接来这里,然后运气好在餐馆儿里吃了个饭,知道了这个地方。 然后就让他给找到了。 “老大,咋样了?” 诸葛正在上面好奇的问道。 “把工具拿下来。” 李安的声音在井里回荡着。 很快诸葛正就背着个袋子麻溜的顺着绳子就下来了。 他的包里装着一把便携式的静音电钻。 按照蚩灵的说法,时代变了,洛阳铲这个东西现在已经不流行了。 倒斗也要与时俱进跟上时代。 这玩意儿可比你一点一点儿的挖来得快多了。 现在厉害一些的倒斗团队都半机械化了。 这让诸葛正十分佩服,他没想到这么一个水灵灵的姑娘竟然还是干这一行的。 李安拿起这便携式的电钻,对着原本项氏族徽的这一片地方就开始干活儿了。 这几块石头原本就是后来才加上去的,所以即便给钻碎了,也不用担心上面的石头会掉下来。 这石头就是普通的山石,电钻钻起来一点儿也不费功夫,仅仅只是半个小时的功夫,李安就将表面的这一片石头给钻碎了。 石头后面是土。 李安用电钻钻了一些拿起来在手上看着。 果然如此,这一块地方后面别有洞天,这些土也是后来才填上去的,因为这不是深层土壤。 深层土和表层土有很大的区别,深层土的颜色更深,而且更加厚重,里面主要是矿物质和黏土颗粒。 颜色也完全不一样。 这就是表层土壤,而且里面还加了石块在里头。 这一片区域原本也是空的,后来才填上去的。 “这里的土不太对劲啊。” 诸葛正也发现了问题所在,李安在前面用电钻钻,他在身后戴着手套将碎屑往下面刨。 这一片区域距离井底还有还有一米的高度,钻出来的碎屑刚好就可以刨到井底不占地方,不用费劲的拉上去就很方便了。 两人就在井底里头忙活着,泥土夹杂着石块的碎屑被一点一点的往外面倒。 这个时候诸葛正已经激动得很了,因为往后面钻的过程并不累,他仔细观察着这个空间。 这就是一个拱门的形状,上面的石头被凿成了半圆,说明这以前就是一个通道,一直往后面凿肯定能发现宝贝。 倒斗是个枯燥繁琐的工作,大多数时间都是在打洞,还好李安有足够的耐性,诸葛正都戴上耳机听歌了。 过了两个半钟头的时间,李安再次将钻头往里伸的时候,终于碰到了点儿不一样的声音。 这声音非常尖锐,是金属碰撞产生的声音。 很快他就看到了目标。 随着碎屑不断的往下掉落,后面露出了一道铁门。 这铁门的面积比通道大一些,因为没有看到门柱和铰链。 “竟然还有锁。” 诸葛正诧异的说道,这门出现在这里就挺奇怪的,因为如果这是一个甬道的话,那他们现在应该只是在甬道头的位置。 正常情况下甬道头是没有门的,只有甬道尾巴连通着墓室的地方才有门。 而且也大可能是石门不是铁门。 如果说这是一个墓的话,那这甬道也太短了一点儿吧? 从井的位置到这铁门仅仅只有两米多的距离而已。 这铁门竟然完好如新,上面的锁也是,只有李安刚刚用钻头的时候在上面留下了一点儿痕迹。 锁孔里也塞满了泥土。 这是不正常的。 因为这道门的锁锁起来之后,锁孔是朝下的,这通道都是后来堵住的,那这向下的锁孔就不会有泥。 这就说明这泥是后来才堵进去的。 而且这极有可能不是墓。 诸葛正换上了一个新的钻头,三下五除二就将这铜锁给钻开了。 李安伸手将这门往后面一推,随着一阵刺耳尖锐的声音响起,半扇门被推开了。 后面才是真正的甬道,这甬道手电筒照射下去一眼看不到头,可能是这甬道比较长,又或者是电筒的光源并不特别亮的缘故。 甬道比起通道的面积要大了一倍不止,它的底部应该是和外面的井底是一样的高度,李安接近一米九的个子站在里面也毫不费劲。 “老大,现在就进去吗?” 诸葛正转头问李安。 “不。” 李安摇摇头,他皱了皱鼻子,闻到了一点儿不同寻常的味道。 空气里有一股很重的铁味,这铁味并不是这道门散发出来的味道。 而且除了这股味道之外,他还闻到了一丝丝很熟悉的气味。 这股气味他很熟悉,因为这是灵炁的气味。 这里头,竟然有灵炁? 李安有些诧异,但同时也意味着里头可能有点儿不太寻常。 第132章 壁画。 “嗯,是有一点点,但很少。” 蚩灵点点头说道,她虽然不知道灵炁是个什么东西,但她长了一双阴阳眼,能看到李安身上的灵炁。 这甬道的空气中,有一点零星的和李安身上一样的东西。 蚩灵从随身携带的小包包里拿了个小小的玻璃瓶出来。 透明的玻璃瓶里头,装着一个小虫子,长相如同一只苍蝇,但比苍蝇大了三倍,安静的趴在玻璃瓶底。 蚩灵将瓶子打开,伸出两根手指将这小虫子拿了出来。 “去吧宝贝。” 蚩灵拍了拍那黑色的小虫子,小虫子便扑扇着翅膀飞了起来,径直朝着甬道里头飞去。 “我们在这儿等着它回来就好啦。” 蚩灵坐在这台子上不紧不慢的说道,背上背着那把繁星剑。 这把剑在下斗的时候要带在身上的,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他们刚刚上去了之后,李安将这把剑给拿了下来。 这个小虫子叫做蝇蛊,它浑身沾满了黑色的粉末,如果空气中有毒气的话,那么它就会变白。 而且这个小东西可以探路,很好使。 在以前是山上的村民们出去上山采药的时候带在身上的,如果迷路了,蝇蛊会带着主人原路返回,非常实用。 不过现在已经用来下斗了。 老实说还挺合适。 这个小东西飞得极快,几分钟的功夫就跑了个来回了。 “这个甬道是直的,空气里没有毒气,大概有两百米的距离。” 蚩灵不紧不慢的说道,将自己头上戴的电筒给打开。 这个蝇蛊不会叫唤,它通过扑扇翅膀在给主人表达自己获取的信息。 “乖。” 蚩灵将蝇蛊重新放回小玻璃瓶里,又往瓶子里放了条晒干的虫子,小家伙就这么愉快的吃了起来。 这种蝇蛊的寿命比其他蛊虫活得长一些,因为它在玻璃瓶里的时候不会呼吸,通常能活五六年的寿命。 而且制作起来非常方便。 属于实用性很高的一种蛊虫。 “走吧。” 李安点点头,看了看时间现在已经三点半了。 距离天亮还有三个小时的时间,他们可以下去两个半小时,时间是充足的。 甬道很宽,即便三个人并排走也没事儿,不过仍然是李安走在最前面,为了防止触发什么机关。 这个甬道应该有这年头了,即便有机关现在都不好使了。 不过有的机关并不仅仅只是射出弩箭这么简单,有的陷进机关几千年了都能用的,稍不注意就掉下去了,下面满是尖刺,落下去整个人都能给你刺穿的那种。 这场情况下是要留个人在上面望风的。 但蚩灵在这种环境比诸葛正更要靠谱一些。 但诸葛正这小子李安还不是完全放心,所以要把他给带上。 不过现在没啥事儿,这里周围就这一户人家,不会有人大半夜跑到这里来的。 “这是字还是画啊?” 蚩灵疑惑的看着石壁上的图案,它们看起来就像是一排火柴人在跳舞。 “这是楚篆。”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胡亥元年,刺杀太守殷通。” 后面这些火柴人才是真的画了,虽然有点抽象,但很容易就能看得出来是个什么事情,结合这字就能推测出来。 几十个手握武器的士兵围着中间这个人,项羽本纪中记载了这件事情,上面说项羽在那一场战斗中一人杀了近百人。 胡亥刚刚登基,华夏全国各地就发生了暴乱,项氏一族起兵响应的时间算是比较晚了,当时还有一些其他的六国余脉比他们早。 但那些人最后都成了楚汉两支势力的附属。 和这幅壁画相对的,对面还有一幅。 “胡亥二年,项王斩杀秦将李由。” 不等蚩灵发问,李安就主动说出了这幅画的内容。 到了胡亥二年的时候,楚军的人数已经非常多了,那个时候项氏一族的势力已经很强了,领导楚军的是项梁,名义上的王是楚怀王熊心。 这幅壁画画有一面城墙,上面站了一些守军,城墙下面只画了零星的一些人,重点是正中间骑着马的两个。 这幅画说的是城阳战役,这场战斗楚军损失不小,但最后还是攻打下来了,项羽斩下了当时的守将李由。 这中间两个骑马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后来楚汉相争的两个势力首领,项羽和刘邦。 那也是他们第一次相见,那个时候的刘邦实力并不强。 谁也没想到后来双方竟然能够分庭抗礼。 整个甬道都没有机关陷阱,李安往前走着,但速度仍旧很慢。 很快三个人便看到了另外两幅壁画。 “这是巨鹿之战。” “对面这个是垓下之战。”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他只是简单的说了一下,并没有给这两人细说的想法。 毕竟他又不是导游,不想浪费这么多口水,知道就知道,不知道也不影响,反正就是幅画而已。 后来的石壁上也有一些画,这些画都讲述了项羽从起义到最后称王所经历的一场场战斗。 有的史书上有写,有的史书上是没有记载的。 两百米的距离,李安带着两人走了有十几分钟,才终于到达了甬道的尽头。 尽头处是一道纯黑色的大铁门,上面雕刻着复杂的花草纹路。 “最后这是两首诗了吧?” 诸葛正疑惑的问道,看了这么多壁画,现在他也无师自通的会了一点出篆,当然这并不是最主要的。 他能看出这是两首诗,主要还是因为它的排版工整,一看就知道是诗。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姬虞姬奈若何。” “汉兵以略地,四方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乐生。” 这就是两首诗的全部内容。 两人只关注这壁画上的内容,只有李安发现了背后的一些含义。 这些刻在壁画上的字画,从字迹上看来,其实有些生疏,说明刻这些个壁画的人,并不是专业做这个的,而且那人写楚篆的时候是现学的。 更重要的一点是,这些字的字迹比较娟秀。 它们大可能是个姑娘刻的,而这个姑娘是谁,毫无疑问是虞姬了。 其他人接触不到这么些东西。 第133章 两千年前的人工智能。 “这铁门,好像大有来头啊!” 诸葛正轻轻敲击着这道巨大的铁门激动的说道,这铁门扑面而来一股厚重的气息,敲击上去发出一股清脆的声音。 更重要的是,它通体漆黑,好像能吸收光线一样,一点儿都看不到反光的痕迹。 “这是玄铁啊,竟然有这么多,用来做一道这么大的门,会不会有点儿太奢侈了。” 蚩灵诧异的说道,她也算见多识广,但也被这道门的阵仗惊讶到了,这可是玄铁,不是普通的铁,也不是精铁。 铁分为四种,一种是普通的铁,一种是精铁,一种是玄铁,在往上就是铁母了。 而玄铁就是在铁母周边纯度比较高不怎么需要精炼就能用的铁,用来制作武器可以削铁如泥,江湖中无数人为之疯狂。 但蚩灵认识还是有些不太够。 这道门虽然是玄铁门,但并不是纯玄铁,在铸造这道门的时候还加了很多其他的金属进去。 玄铁的占比仅仅只有三成而已。 不过三成的玄铁,以这道门的体量来看,已经是很多了,如果用来铸剑的话,起码可以铸造出十把好剑。 “这门咋开啊?” 诸葛正问了一个关键的问题。 这道门并不是和前面最开始那道铁门一样,那道铁门就是个普通的铁门,而且是分两扇对开的。 而这道门就是一个整体的一扇,中间严丝合缝的没有看到缝隙。 如果用他背包里的丁烷喷枪来喷,起码要喷上个三天三夜的,都不一定能打开。 “这是一道机关门。” 李安看了好一会儿之后下了个结论。 “机关门?咋看出来的……” 诸葛正疑惑的问道,这门上面就是一些密密麻麻的花草纹而已。 完全看不出来有个什么特别之处。 “这么怕死啊?靠近一点儿就能看到了。” 蚩灵白了他一眼。 诸葛正尴尬了一下,他确实有点儿怕死,所以一直都站的比较远,而蚩灵站得近一些。 她看得清楚一点,这些密密麻麻的花草纹之中,有着很多字,同时还有一些缝隙拼接的痕迹。 虽然她不认识这些字,但却认得那是楚篆,因为它和后面这壁画上的字风格是一样的。 楚篆以字形优美而在楚国贵族之间用以主流的书面形式,它有着另外一个名字就叫做花鸟篆。 这种字体隐藏在这密密麻麻的花草纹中,再加上这玄铁门通体漆黑,如果不是仔细的看的话,很难看得出来的。 “两仪阵,不难。”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两仪阵,又称八卦两仪阵,这个八卦指的是先天八卦而不是后天八卦,这个阵法在以前春秋战国的时候,在楚国非常闻名。 楚军在城阳一战之中,能够获胜主要靠的就是楚国的两仪阵。 而它现在出现在了这道门上,作为打开这道门的机关。 次阵以七数为杀招,一正就对应着必有一反,阵法这个东西,在远古时代就有,相传是黄帝轩辕为了打败蚩尤,从神仙那儿学来的。 古代两军之间作战,讲究的就是士兵之间的配合,而阵法就是从这些个配合里面吸取出来然后发展壮大又反哺到两军作战中的。 史书最早记载的阵法是商周时候的三师阵,从左到右的固定形式,这是最早的阵法记载。 但那仅仅只是阵法初具模型而已,那个时候两军作战大多数情况还是一股脑怼上去,最后谁剩下来的人多谁就赢了呗。 阵法作用最广泛的还是在春秋战国时期。 因为兵种丰富了一些,步兵,骑兵,车兵,弓箭手。 用阵法合理搭配起来,就能够有各种各样的效果,所以那个时候的阵法五花八门,而楚国,就是用八卦两仪阵的好手。 后世最为出名的当属诸葛正的祖先诸葛孔明的八阵图了。 用石头为阵,挡住了十万精兵的故事被后世广为流传。 实际上没有十万那么多,但也不少了。 这个阵法李安非常熟悉,中间大大的将帅两字,这就是象棋最开始的时候,中间的楚河汉界是后来加上去的。 西北为乾位,对应的是天凰阵,前为金,对应的是鸟翔阵,左为水,对应的是龙飞阵,东北为艮对应云重阵,右为火对应虎翼阵,东南为巽对应风扬阵,西南为昆对应地戟阵,后为木对应蛇幡阵。 每个阵下面有一些对应的圆点,每个点之间都有线条连接着,领头圆点上还写了小小的字。 上面四个方位上四个大圆点写着韩信灌婴周勃樊哙,下面的四个大点写着钟离昧虞子期龙且季布。 这代表着楚汉双方的四个大将,每个大将都率领着一些圆点代表着他们所带领的士兵。 这是一个基于两仪阵所演变出来的楚汉乡争,一正一反刚好对应,中间是交界线。 这就是一个复杂版的象棋而已。 李安左右手同时将楚汉两个字往下一按,整个玄铁门内部便发出了一阵阵咯吱咯吱的齿轮转动的声音。 意味着机关启动了。 李安早就发现这道门上面的机关了,之所以等了这么久才动手,主要是在思考如何破阵。 从这道门上机关精密程度来看,它无疑是墨家的手法,只有墨家才有这样的实力制作这种机关门,楚军是没有这个本事的。 而那个时候楚军和墨家交好,楚军有很多武器都是墨家帮忙铸造的,泰阿三分实际上也不是项羽的手笔,而是墨家的手笔。 墨家的机关没有那么容易被打破的,这需要起码两个人合力才能有机会打破这个机关。 但这里他们三个人里面,剩下两个都是菜狗揽子,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怎么操作这上面的机关。 所以他必须得提前算好每一步,这样才有机会能够获胜。 两仪阵一正一反是对应的,上面汉军的圆点李安无法移动,但只要他移动下面的楚军的点位,上面的汉军点位就会跟着移动。 在两千年前的时候,华夏就已经有人工智能这个东西了,它的算法极其复杂,只有墨家有这样的本事,并且将之浓缩在一道玄铁门里。 李安现在要做的,就是用自己的招式,来对抗墨家在两千年前在这道铁门里留下的算法。 第134章 别有洞天 “老大,要帮忙吗?” 诸葛正热情的说道,从下来这里到现在,他就只能跟在李安和蚩灵的身后,一点儿忙没帮上,连蚩灵这个娘们儿都不如。 他有点儿忍受不了。 “你帮不上。” 李安说了一句,便轻轻将代表着龙且的圆点往下按,同时将他所率领的七个小圆点按照自己的想法排兵布阵。 只听见门里传来一阵齿轮转动的声音,上方飞龙阵上,韩信所代表的圆点也跟着下沉,紧接着其他几个位置的跟着移动起来。 牵一发而动全身,布置完龙且的点位之后,他马不停蹄的又移动着楚军剩下的几个大将。 接着他立刻将虞子期所代表的车兵往东北方向前进三个点位,将季布所率领的骑兵在侧翼做防守,把钟离昧所率领的弓箭手在最后布局。 双方移动的速度很快,门内的齿轮飞快的转动传来哗哗的声音。 随着李安不停的排兵布阵,上方代表着汉军的一个个圆点也开始跟着移动起来,速度比起楚军这边要快上那么几分。 毕竟那是两千年前就已经定下的算法,而李安虽然已经提前思考了步骤,可一个人同时操控这近三十个圆点还是有些勉强。 站在身后的两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生怕打扰到了李安的节奏,他的手已经快得甚至都晃出了残影来。 这样的速度诸葛正自信自己是拍马都赶不上的,所以自觉的往后退了一步。 两仪阵对应的一正一反在定位上是属于绝对的持平的,但任何一个点发生了变动都会打破这样的平衡。 很快,汉军的移动速度很快,李安稍微动一个圆点,对方四个圆点带着所有的28个小圆点都在同时动。 很快四个大将所率领的圆点和对方碰到了一起,这是一种围棋和象棋之间的结合,李安在以前就玩儿过这样的游戏,所以上手起来一点也不陌生。 就是不知道设计这个机关门的是墨家的哪一位人才,这人对于机关非常擅长,同时对于两仪阵也很熟悉。 每个线路之间是互通的,用两仪阵来做棋盘,确实是个天才的想法。 要是李安和他在同一个时代,是完全没有任何招架之力的。 不过他也算比对方多活了两千年,这两千年无论是围棋还是象棋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的招式更多更花里胡哨。 他不需要自己过多的思考,就能从后世的棋谱里找到对应之策。 所以即便他的速度比对方慢了一点,但双方仍然势均力敌,在双方棋子接触的瞬间,就不时有小圆点往下落了下去,露出了一个黑黝黝的孔洞。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道玄铁门上出现的孔洞越来越多。 越到后面李安越轻松起来,因为落下去的圆点多了,他可以操控的点就变少了,时间自然也就充裕了一些。 “这种两仪阵,是拦不住我的。” 李安轻声的自言自语道,如同在和两千年前那墨家的设计者对弈,随着时间越往后推移,落下去的圆点越来越多,甚至有些圆点在成片的往下掉落。 虽然楚军下面的龙且是最先往下掉落的,但在中段的时候,李安已经掌握了整盘棋局,对方只能按部就班的跟着他的思路走。 代表着汉军的圆点开始成片往下掉落,露出了如同蜂巢一般密密麻麻的孔洞。 最后李安花了三个大将的代价,将汉军所有的棋子都屠戮干净了,剩下个钟离昧的大圆点和身后的四个小圆点。 在汉军所代表的棋子全部落下的那一刻,整个棋盘胜负已分。 随着一阵咯吱咯吱的齿轮转动声音响起,代表着钟离昧的圆点也落了下去。 手电筒的照射下,诸葛正发现了门的内部那密密麻麻的机关齿轮,即便是现在欧洲老牌的机械表,内部的齿轮也远远没有这道门里的这么精密。 “吱呀……” 一阵沉重压抑的声音响起,这道纯黑色的玄铁门慢慢的往后露出了一些缝隙。 “哥哥真厉害!” 蚩灵竖起大拇指来,李安仅仅凭借着一己之力,就破解了这道门上的机关。 他们完全没有帮上什么忙。 甩了甩有些发酸的手,李安没有接话,过了好一会儿之后,这门才终于往后退出了一个可以容纳两人同时进去的空间。 一股风扑面而来。 谁也没想到这里头竟然还有风。 它的内部空气是流通的。 “什么味道,难道是个水洞?” 诸葛正扇了扇自己鼻子面前的风皱着眉头说道,这种气味有点说不出的味道。 空气中夹杂着浓烈的铁锈味道,但没有毒气,只是单纯的刺鼻的海盐味而已。 透过缝隙,一阵绿色的光芒在里头绽放,如同一片朦胧的异域空间。 李安抬脚往里头走。 蚩灵连忙拉了他一下。 “没事,没毒。” 穿过这道玄铁门,李安抬脚站在门后,这是一片极其大的空间,如同一个山洞,他还听到了一阵细微的流水的声音。 这洞里面的空气是流通的,这一点可以确认。 “进来吧。”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蚩灵率先跟着走了进来,诸葛正一步一个脚印的试探着往里进。 这里确实别有洞天。 “这道门的机关竟然就是由一个大铁球来控制的。” 蚩灵转过身来看着门后诧异的说道,门的后面很光洁,上面没有密密麻麻的花草纹,只有几个连通的凹槽。 凹槽的底部是一个巨大的铁球。 不难猜测这个铁球原本是在门的最上方的,从李安按下那个圆点的那一刻,铁球就缓缓的往下滑动。 之所以是滑动,因为铁球的后面有根大铁链连接着,如果李安最后失败的话,那铁球就会卡在原地,没有足够的力,也就打不开这道门了。 所有的机关都是需要一个力来触发的,而这道门的机关触发,所需要的力就是这个大铁球。 大铁球本身的重量在失去束缚之后会根据自身重量往下滑动产生重力,带动着门内部的各个齿轮转动。 越厉害的机关,所需要触发的力道就越小,有时候仅仅只需要轻轻的碰一下,就能牵一发而动全身。 门后面还有一个大铁链,用来将这个铁球重新拉到最上面去,这样门就会自动的关上。 “老大,那些,那些是夜明珠吗?!” 诸葛正激动的说道,他的注意力完全不在这道门上,而在整个山洞的正上方,那里有密密麻麻绿色的光源。 诸葛正沿着这道门的山洞石壁走到了那其中一个发着绿光的光源下面,这个距离借助着手电筒正好能够看清那光源到底是个啥。 最后他终于看清楚了,是石头。 发光的石头,那不是夜明珠是什么? “嗯,那是夜光石。” 李安点点头毫不意外,在门外他看到那股子幽幽的绿光之后就已经猜到了,只有夜光石才能发出这样的光来。 夜光石和夜明珠是同一个东西。 唯一不同的是夜光石的品质要差一些,而夜明珠是夜光石最中间的那一部分所用来凿成的珠子。 如同玄铁和铁母之间的区别。 它的纯度不同,这些夜光石虽然也能发光,但亮度比起夜明珠来说还是差了一些。 不过这么多数量的夜光石密密麻麻的镶嵌在这山洞顶上,即便他们不打手电筒,适应一段时间之后也能看得清楚的。 只不过没有白天那么清楚罢了。 “卧槽,这一颗就能卖一千万的!” 诸葛正震惊的说道,如今的古董市场上,夜光石可是个稀罕物件,这里每一颗都有拳头那么大,这种体积的夜光石,在古董市场能卖到超过一千万的价格。 他毫不怀疑这些夜光石的真假,这个山洞起码有一千年没有人进来过了。 一千年过去了还在发光,那能不是真的么? “你要能抠下来就是你自己的。” 李安平静的说道,这么多夜光石确实比较罕见,但李安并不特别感兴趣。 这玩意儿远远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神秘和名贵,在两千年前的大秦,夜光石这玩意儿还是很多的。 华夏各地都有夜光石的矿,只不过分纯度高低而已。 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到了现在夜光石越来越少几乎看不见了而已。 以前大秦的有钱人家,谁家里头没有个十颗八颗夜光石的。 这种矿石的特点是在吸收了热量之后就会产生一股微弱的光源,越纯的夜光石所产生的光源越亮。 但最亮也就只有那点儿亮,肉眼看上去也不会刺眼的。 以这山洞上面的夜光石的光源来看,它的亮度仅仅只是第二等的夜光石而已,之所以这么亮主要是因为数量多。 但毫无疑问这都是天然的夜光石,如今古董市场的夜光石大多数都是仿造的,虽然也能吸热发光,但也就能坚持个几个月一两年的。 而且里头的金属成分太高,对人身体也有害。 “好像有流水的声音诶?” 蚩灵对这些夜光石不感兴趣,她将手电筒照向其他地方,大多数地方都是漆黑一片,因为太过于安静,所以一点儿声音都会被放大。 她也听到了一股流水的声音。 “走吧。” 李安抬脚往前走,不紧不慢的说道,这里是在山体的内部,山体内部有暗流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因为土壤会渗水,水份汇集在地表土壤的地下就会形成暗流。 这也是大多数河流的起源。 如今华夏的大江大河的源头处,都是由众多山体里头的暗流汇聚在一起形成的小溪流。 “哥,这里头好大啊,一点儿也不像斗,该不会是把整个山都挖空了吧?” 蚩灵疑惑的问道,他们这是在山洞的边缘,所以还能看到顶部,但随着越往里走,慢慢的手电筒就看不到山洞顶部的距离了。 他们正在朝着这个山洞最中间的地方走去。 “这是天然的洞还是人工挖出来的洞啊?” 诸葛正疑惑的问道。 “这里原本是个铁矿洞,把铁矿挖完了形成的洞,再用来修的这些个东西。” 李安不紧不慢的走在路上,从玄铁门到后面这一段路都是工整的石板路。 空气中的这股子铁的味道非常浓,他们每隔一段距离就看到有雕刻的树。 这些树都是黄褐色的,李安刚刚观察过了,这些黄褐色的石头上面一些黑色的斑点,凑近了闻起来有一股子刺鼻的味道,还携带着一些海盐味。 这就是天然的铁矿石。 说明这里原本是有一个铁矿的,但是里头的铁矿都被挖走了,留下了这个洞。 至于铁矿石去哪儿了,毫无疑问肯定是当年被楚军挖走拿去提炼来做兵器了呗。 至于为什么要在这铁矿洞里头修建这么些个东西,李安就不知道了。 不过从头上的夜光石和那道铁门来看,这里头应该放着一些比较厉害的东西,但铺着石板,还雕刻着树。 这不符合一个墓穴的规格。 它看起来更像是可以住人的山洞。 可住谁呢? 项羽修来自己住的? 有可能,可他没必要住在这地下山洞里头,这里终日不见阳光,再加上这些没挖干净的铁矿。 时间长了住起来人的身体遭不住。 沿着这石板路弯弯绕绕的往前走着,越往里头走那些个雕刻越来越多,从一开始只有树木的雕刻,到后来出现了假山的雕刻。 到了他们目前这里,已经有了石头雕刻的矮桌和茶台了,旁边甚至还有一个亭子。 而流水的声音,就是从这里传出来的。 “这真的是个墓么?” 蚩灵疑惑的问道,这个山洞的规格顶得上一个王陵了。 但这个风格却不像是一个死人的风格,更像是用来住活人的。 这还有假山流水呢。 谁家好人墓里头设假山流水? 诸葛正拿出一个聚光手电筒往下一照,这里就是一条地下河,开春的时候是地下河流水比较多的时候。 而且这条地下河还被人工修建的非常工整,它的出水口是一条栩栩如生的龙在吐水,水流沿着这条地下河往下流去,河流上面还修建着这个亭子,旁边还修了一条可以过去的小拱桥。 第135章 地底宫殿。 这石桥过了这么多年还是依旧结实,主要归功于这里的水汽,按照距离来算,再往前不远的地方,就是这座山的正中间的位置了,也是空间最大的部分。 李安抬脚往前走,空气中的海盐味淡了一些,但令李安加快脚步的,主要是这空气里弥漫着的灵炁好像浓了一些。 他的眼睛没有蚩灵的那么神奇,只能靠着嗅觉和感官来感受这股子灵炁。 “有玄铁的话,那该不会有铁母吧?!” 蚩灵有些期待的说道,既然这是一个铁矿,那毫无疑问他们之前穿过的那道玄铁门是就地取材直接在这里铸造的。 既然有玄铁,那极有可能有铁母。 “有也不可能在了。” 李安摇了摇头,这里是宿千,项羽的老家,这个铁矿被发现的时间,可能比项氏一族起兵响应的时间要早一些。 另外一点就是,并不是所有铁矿都是有铁母的,有的铁矿甚至只有精铁矿,连玄铁都很少见。 按照这个铁矿的规模来看,只能算是中等的铁矿,能出玄铁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事情,要能出铁母的话,那这铁矿的纯度也太高了。 而且据李安所知道的,项羽手上那把霸王枪,就是由天外陨石加上铁母所制作的,所以这铁矿即便有铁母,也可能已经变成霸王枪了。 铁母这玩意儿可真贵得很,属于有价无市的东西,在古代主要用来铸造绝世宝剑所用,至于官家铸造钱币的铁母钱,和这个没什么关系。 但是铁母棺的材料是铁母制作的,传说中始皇帝嬴政的棺材,就是由一整块铁母所雕刻制作而成。 古代的名剑,十把有八把都是由铁母所制作而成的,这种材料非常宝贵,很多铁匠穷其一生都想找到一块铁母来铸造出一把绝世名剑。 但铁母的密度比玄铁还要高,同等体积下的铁母是玄铁的三倍重,用铁母制作而成的武器,除非是小型例如针这样的暗器,用来制作成寻常的剑,一般人也提不太动。 而且用铁母来制作武器,需要一个极其精密的熔铁炉才行,毕竟铁母的熔点更高,一般铁匠的熔铁炉想要达到那样的温度很难。 过了拱桥之后又是一段弯弯绕绕的石板路,路边的石雕越来越多,但已经无法引起三人的注意了。 反正这玩意儿是生着根就地雕刻的,又搬不走,搬出去了也没什么价值,就连诸葛正都看不上的。 诸葛正心里想的都是怎么把头顶上那些发着光的夜光石给抠下来,即便不能全部抠走,随便抠下来一两块都发达了呀! 很快他们就来到了石板路的尽头。 诸葛正看着聚光手电筒尽头的景象瞪大眼睛张大嘴巴好像看见鬼,就连蚩灵也有些震惊。 “这手笔……也太大了吧?” 石板路尽头处是向下的台阶,台阶尽头处是一片宽大的广场,广场的正后方,矗立着一座巨大的宫殿! 在这个山体的内部,竟然修建了一座地下宫殿! 这得需要多大的人力物力! 诸葛正这辈子没有见过这样的景象,蚩灵和寨子里的长辈们下了这么多斗,也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庞大的地下宫殿。 它几乎和紫禁城里的宫殿一样大! 他们现在处于石板路尽头的石阶最上方,而那宫殿的顶部正好和他们现在所在的高度持平。 这座宫殿的高度大致推算出应该有三十米左右,这已经和如今紫禁城的宫殿差不多高了。 而且它的面积还更大一些。 “休息一会儿吧。” 李安直接一屁股坐在这石阶上平静的说道,他倒是没什么好诧异的,实际上也早就猜测到了。 这些个地下建筑,严格意义上来说,它并不是一个陵墓,它修建出来的初衷并不是用来葬人的。 所以这里头的建筑,那就大可能是宫殿而不是墓室了。 大秦时候的宫殿建筑,高度要比后世的宫殿要高很多,体积也更庞大。 当年只修建了一个地基的阿房宫,预计修建出来的高度就已经超过了现在的一百米的高度。 而且当年的咸阳宫就已经是大几十米的高度了,再加上是修建在山上的,所以看起来非常的雄伟壮观,普通人在山脚处往上抬头望,都会忍不住心生颤栗。 而当初始皇帝修建咸阳宫,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相比起那个时候来说,这座地下宫殿已经算是个头比较小的了。 “这里的一切要是传出去了,恐怕会引起一阵轰动的吧?” 诸葛正咂咂嘴说道,这种地下宫殿,和如今华夏目前所发现的那些个地宫,完全不是一个种类。 如今华夏所发现的地宫,要么就是王陵地宫,那种修建在地下的陵宫,要么就是在石窟里面用石头建造的建筑群。 还没有像这种埋藏在山体内部的木质结构宫殿。 所以这里的建筑一经传出,毫无疑问是肯定会引起一阵轰动的。 “那很快东西就会被搬得干干净净,上面装上吊灯,门口处开始卖票了。” 蚩灵瘪瘪嘴说道,相比起那样的现象,她很喜欢这山洞现在的这个样子,就这么安安静静的待在这里,不被外人所知。 和一个异域空间没什么区别,来这里就好像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抽根烟没什么问题吧?” 诸葛正掏出一包烟来,递给李安一根,此时此景,他觉得应该抽根烟来平复一下自己内心的激动。 李安接过烟来点上,这里的空气还挺湿润的,抽烟没什么问题,到处都是石头铁疙瘩,只有那木质宫殿在这么远的地方,别说抽烟了。 你点个篝火都没问题。 他们一路过来,不止看到一处雕刻着灯架的地方了,证明这里头以前除了顶上的夜光石用来照明之外,同时还辅助着点灯来照明。 但这里的空气流通程度并不高,再加上宫殿在底部,所以即便点灯的话,也不能点太久。 因为二氧化碳重量比较高,会往下沉,时间一长在宫殿里的人就会呼吸困难。 这里的空气流通主要还是靠着那条地下河。 如果矿洞上方还有其他孔洞的话,那时间一长会塌掉的,毕竟宿千自古以来就是雨水充足的地方,经常下雨。 第136章 霸王殿。 “有没有什么发现?” 李安转过头问蚩灵,这小丫头眼睛有点古怪,这让他想到了她的祖先蚩尤。 传说中蚩尤就长着一副奇怪的眼睛,能够看到比平常人更多的东西。 “那座宫殿,和你很像诶。” 蚩灵不晓得怎么形容,她不知道灵炁这个东西,只是能看见李安周身散发着一些奇怪的东西,别的人都没有。 而远处下方那个宫殿,也和李安一样,从内而外的散发着一丝淡淡的灵炁。 李安之前在通道里和着山洞里感受到的灵炁,就是从下方那个宫殿传出来的。 “还有其他的么?” 李安点点头,难不成这整座宫殿还是活的不成? 这显然不现实。 但蚩灵感觉不到生气所在。 要么就是里头有个什么东西在散发着灵炁。 “去吧宝贝。” 蚩灵重新打开了自己随身的包,将玻璃瓶里的蝇蛊拿了出来,小家伙径直朝着下方飞去。 “走吧。” 李安将烟掐灭了站起身来,抬脚往下走了下去。 石阶一共九十九阶长,很快三个人就来到了下方的广场,这是一个不大的演武场。 四方都修建着石柱,广场的正中间放着一个巨大的石鼎。 边上还摆放着武器架子,上面插着各种各样的武器。 李安随手提起一杆长戟,有点儿沉。 这也是玄铁加上其他金属锻造而成的。 除此之外还有几杆长枪,几根齐眉棍和大刀,基本上都是一些长的武器。 石鼎里头还有一些灰烬残渣,说明以前曾经用过,这石鼎也是就地取材制造而成的,下面直接和这演武场连在一起的。 整个演武场都是由规则的石板铺设而成,但石板上没有什么痕迹,说明这个地下建筑在曾经的时候,也很少有人进来过。 “这个根本不是斗啊。” “哥哥,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把这座山上面的土都给搬了,那这里算不算就是个修建在外面的宫殿了?” 蚩灵想了想之后说道,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按照外面的宫殿建筑的规格来建造的。 如果把这座山前面的土和石头都给搬走的话,那这就是一个修建在平地上的宫殿。 “有道理。” 李安点点头,一下子打开了新思路。 并不排除这样一种可能,在修建这个宫殿的初衷,就是想着有朝一日,它可能是会突然面世的? 也就是说,项氏一族,或者说是项羽,早就已经准备好了宫殿所在了? 所以他当初毫不犹豫的就一把火把咸阳宫给烧了,再加上他本就有富贵还乡的想法。 所以在起兵响应的时候,就已经在着手一边挖这个铁矿一边准备修建宫殿了。 有了这个主宫殿,那后面的附属宫殿修建起来就会方便很多。 “这些粉末是拿来干啥的?” 诸葛正看到整个宫殿的周围都铺了一层厚厚的粉末。 因为时间太长,这些粉末很多已经凝结成了灰色的石块。 李安一脚将石块给踢走,露出了下方原本的黄褐色粉末。 一股有些刺鼻的气味传来。 “雄黄和一些其他的。” 李安闻了闻就知道了,这原本是用来防蛇虫鼠蚁的,宿千这个地方气候条件好,有一些当地的蛇类繁殖,在这种山上还挺多的。 这么多防虫的粉末,但可能是最后的人走的时候铺的,因为那道铁门是被人关上之后重新填上的石头。 在短时间内就没有要重新回来的想法,所以铺了这些防虫的粉末。 跨过这些粉末,李安抬脚往里头走去,宫殿的底基由石头垒起来的,只有九阶,上面就是宫殿的建筑面积了。 整个宫殿是肉眼可见的木质结构,但是外面做了保护措施。 李安轻轻的摸了一下这立柱,上面有着一层薄薄的粉末,粉末下面露出了它原本的样子。 木柱上面涂着一层薄薄的透明材料。 “这是塑料啊?那个时候就有塑料了?” 诸葛正也摸了一下,随即疑惑的问道。 这一层很薄,并不是完全透明,用指甲能够掐出印子来。 “琥珀。” 李安平静的说道。 这上面涂了一层薄薄的琥珀,也就是树脂。 树脂是这种极好的防腐材质,用来包裹住的东西能够维持几千年不会变质。 当年曾经就有有钱人在快要断气的时候用树脂将自己全身涂抹覆盖,想着千百年后再挖出来。 说不定还能活。 这种想法和现在的有钱人想用冰柜把自己冷冻起来几百年后再出来是这样的道理,还曾经出过几部电影,李安之前还看过一部的。 而且树脂还有一种其他的效果,它和玉石一样,有储存灵炁的功效。 只不过树脂的功效比较低而已,但也有一点效果就是了,这就是为什么李安在进来之后隐隐能够感受到空气中存在着一些灵炁。 就是从这个树脂建筑里头透出来的。 如果没有这层树脂保存的话,灵炁恐怕早就消失殆尽了,毕竟如今天地间已经没有了灵炁,用来保存的灵炁都是无根之水,随着时间的慢慢消逝最终还是会消失殆尽的。 “霸王殿诶!”这果然是项羽的宫殿。 诸葛正看着宫殿正上方的牌匾咂咂嘴说道。 “哥哥,蝇蛊死了……” 蚩灵愣了一下,随即转过头来对着李安说道,神情有些古怪。 蝇蛊作为蛊虫,对于环境的适应能力很强的,突然死亡这种事情基本上不会看见。 而养蛊之人和蝇蛊之间有着特殊的联系,突然消失那只能是死了。 可蝇蛊这玩意儿最不怕的就是瘴气了,难不成这宫殿里还有活物把它给吃了不成? 蚩灵不停的尝试着掐诀念咒,但最后还是放弃了。 “是一下子就死了。” 蚩灵有些难过的说道,看着李安瘪着嘴。 “不着急,进去看看再说。” 李安将她背上的长剑取下来拿在手中,一边解着上面的绳子一边抬脚往前走。 用剑鞘将门给顶开之后,里面是前殿,跨过这好好的门槛,里头的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毯子。 只不过因为年头有些久远,上面已经落了一层厚厚的灰,脚踩上去能留下清晰的脚印,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的粉尘颗粒。 整个前殿呈现出一股淡黄色的色调,这是因为上面铺了一层灰尘,如果给它擦干净的话,应该是金碧辉煌的。 “哇哦……” 诸葛正惊讶的看着整个前殿的布局。 第137章 地下皇宫。 “这个……这个……” “咋这么像皇宫呢?除了没有龙椅,其他地方和我们之前去紫禁城那儿看得差不多吧?” 蚩灵转过头来看着李安疑惑的问道。 这个前殿,看起来真的和之前她和李安一起去紫禁城的时候,去看的那个太和殿差不多。 大殿的中间四方,立了四根两人才能合围的金丝楠木立柱,每根柱子上面都雕刻着庄严肃穆的龙形图案。 中间的地方铺设着毛毯,如果按照它原来的样子,应该也是金色的。 四根柱子外侧摆放着矮桌,上面放着一些青铜杯和盘子,如今已经落了厚厚的一层灰,太和殿以前在设宴款待贵客的时候也会摆放。 这些贵客大多是周边国家的来使,或者是一年一度的藩王进京。 后方的正中间,九阶台阶上,摆放着一条金丝楠木的伏案,上面还摆放着几张竹谏书。 这和当初的咸阳宫一模一样,那个时候还没有椅子这个东西,人们坐着的时候都是席地盘腿而坐。 所以没有龙椅这个东西。 正上方的横梁上挂着竹制的大扇子,用来夏天的时候纳凉扇风所用。 旁边的角落里,摆放着一整套的青铜编钟,从小到大依次排开挂在大架子上,敲击出来可以发出不同的音色。 做宴的时候不止是这些,以前咸阳宫设宴的时候,乐官有二三十个,敲击这个编钟的仅仅只是一个人就够了,剩下的负责其他的乐器。 那就是一个乐团,只不过那些个东西好搬走,乐官来的时候带着来,走的时候就带走了。 就这一套编钟比较庞大沉重没办法带走,所以一直摆放在这个角落里的。 设宴的时候还有舞女在大殿里头赤着脚伴舞,就在这毛毯上,宾客们坐在旁边喝酒欣赏就行了。 李安参加过几次这样的宴会,一直觉得不太自在,因为气氛不对,皇帝倒是舒服惬意,下面的宾客们就得小心翼翼了。 所以这样的宴会就是个过场,大臣藩王们还是更喜欢自己在家设宴。 “嗯。” 李安点点头,这完完全全就是按照咸阳宫的规格来布置的,说明当初项羽在修建这个宫殿的时候,早就有这种想法了。 它只是等待着有天面世而已,当项羽打败刘邦的那一刻起,这个宫殿就会立马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之中。 “走吧,这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李安摇摇头说道,在他眼里这整个大殿最值钱的也就最上面那个金丝楠木的伏案了,但李安不感兴趣,今天的目标并不是搬这里头的古董。 “老大,我可以拿点儿不?” 诸葛正笑嘻嘻的说道,老大是看不上这大殿里头的东西,但对于他来说,这大殿里头,目光所到之处,都是宝贝。 随便拿一个出去都是价值连城。 “随便你,就怕你这包装不下,最后丢了西瓜又捡芝麻。” 李安平静的说道,抬脚朝着后殿的方向走。 “有道理!” 诸葛正点点头深以为然,这大殿里头虽然都是好东西,但好东西也分个主次的,他们一会儿保准得从这里再出去。 那后头说不定有更好的东西呢,而他身上这个装工具的包就这么大,得装点儿更值钱的东西才行。 这几个青铜觥,绝对不是整个宫殿最值钱的宝贝。 一个宫殿基本上的格局都是正殿中殿和后殿,就和紫禁城的太和殿是差不多的,它整体分为最前面的太和殿,中间的中和殿和后面的保和殿。 但分工不同,在明清时候,殿和宫是区分开来的,但在大秦之前,宫殿宫殿,基本上就是连在一起的,建筑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叫法不一样而已。 殿是用来工作的地方,宫是用来住人休息的地方。 在大秦以前,宫殿是连在一起的,前面是殿,后面是宫。 皇帝办公和休息的地方就在一个大宫殿里头,中间是休息的地方,后面就是寝宫。 皇帝早会结束直接拍拍屁股到后面休息去了。 穿过正殿之后,后面就是一个大花园了。 这个宫殿的规格没有咸阳宫那么大,所以它没有中殿,只有正殿和后殿,中间是个花园。 旁边是分工不同的房间。 它的建筑格局,其实就和以前京城的那些个四合院差不多,只不过是豪华版的四合院儿而已。 整个花园里没有一点儿花花草草。 但整整齐齐的摆放了几十上百个大木头箱子。 箱子都没有上锁。 李安走上去前去,用剑鞘挑开一个大箱子的盖子,里面整整齐齐的码着黄金。 一整个宫殿中间的花园里,全部都是黄金珠宝。 “这么多钱?!” 蚩灵也吓了一跳,据她所知道的目前所发掘的墓,出土黄金最多的应该是海昏侯墓,里头的黄金接近两百公斤。 而这里的黄金,可远远超过了这个数,要是传出去,又是一个震惊世界的消息了。 这可不是大秦之前的刀啊布啊什么,也不是大秦的铜半两。 全部都是黄金。 “纯度太低了。” 李安拿起一块黄金,看了一眼之后又扔了回去。 这里头的黄金,大多数是楚国时候流通的爰金,它的纯度并不高,如果进行二次提纯的话,这么大个坝子,如果里头全部都是黄金,那会缩水将近一半。 但也是个很可观的数字了。 大秦之前,楚国是唯一一个将黄金作为流通货币的国家,爰金就是楚国用黄金来统一规格铸造而成的货币。 “为啥这些黄金的样子长得不一样呢?” 蚩灵将前面一排的箱子给打开之后,发现这些箱子里装的都是黄金。 但这些黄金长得不太一样。 有的箱子里的金子是圆形的,中间凹陷下去,像个准备装馅的饺子皮,而有的箱子里头的黄金就像月饼一样工工整整的圆饼。 而且重量也不太一样。 “这个是楚国的爰金,这个是大秦统一后铸造出来的上币。” 李安指了指她手中两块不一样形状的黄金说道。 秦朝也有作为流通货币的黄金,也就是蚩灵手中这个小圆饼,叫做上币。 当年他舅舅获得了嬴政的赏赐,这种用黄金铸造的上币,拉了整整两个马车回家。 上币的纯度比起爰金要高得多,所以别看个头差不多,但重量有很大的差别。 第138章 藏品丰富。 整个花园坝子里,这些箱子里头,装着的都是黄金。 这等数量的黄金,单单一个国家是完全拿不出来的,而且其中以大秦的上币居多。 情况非常明了了。 项羽当初一把火烧了咸阳宫,那把火烧了三天三夜,浓烟甚至飘了半个月之久,在此之前,他是将咸阳宫里头的宝贝都给搬出来了的。 其中黄金应该都在这里头了。 以当初大秦的赋税来看,数量应该也差不多的。 想当初始皇帝一统六国,收天下之金,最后竟然都落到了项羽的手中,而这又过了两千多年,兜兜转转的,最终到了李安的手上来了。 诸葛正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密集恐惧症得到了彻底的根治,他现在只觉得身心愉悦,说不出来的快乐。 这才是他娘的正儿八经的坐在金山上啊! 这些东西以他们三个人的力量,想要搬出去得猴年马月去了,所以只能先放在这里,等出去了之后,让小李子派人过来搬。 李安带着两人抬脚往旁边的房间走。 这里的房间并不太多,因为它修建之初就是拿来皇帝一个人住的。 剩下的房间也就是用来贴身侍卫阉人和宫女住的,这些人要不了太多。 李安轻轻推开一个房间来,是住人的,里头的布置极其简单,空空荡荡。 又推开一个,仍旧如此。 直到推开到第五个房间,里头才摆满了东西。 手电筒一照射进去就折射出不同的光线来,将整个房间照得透亮。 “这是……玻璃?” 诸葛正疑惑的问道,拿起一个小碗来,这碗通体半透明,夹杂着一点点绿色,上面有着复杂的花草纹路。 之所以诸葛正这么问,是因为这质感,摸上去和玻璃没个啥区别。 “嗯。”李安点点头。 “那个时候就有玻璃了?!”诸葛正诧异的说道。 李安没打算回答他。 那会儿早就有玻璃了,只不过不叫这个名字而已,它的名字叫琉璃。 最早人们在铸造冶炼青铜器的时候,从留下来的废渣里头,发现了这种亮晶晶半透明的颗粒。 于是铸造师将它们收集起来重新回炉冶炼,就变成了通体这种材质的物件儿,半透明的带点儿绿色,颜色非常好看。 取名为琉璃。 而这种物质现在叫做硅酸盐化合物,也就是如今制作玻璃的主要材料。 只不过当时的冶炼水平,还没办法将这种东西提炼成全透明的,所以只能是这种半透明的,夹杂着一些绿色。 诸葛正有些犹豫了。 因为它的做工真的非常不错,比起现在的很多玻璃碗都要好看得多。 但它的材质仅仅只是玻璃而已。 只不过年代久远。 看来只能拿玉了。 这个房间里摆放着的,除了这些玻璃制品之外,其他的就属玉比较多了。 因为在那个时候,琉璃和玉的价值是差不多的,而这房间里,还有很多玉器。 李安没个啥欲望,蚩灵同样也没有,玻璃她不感兴趣,玉的话,她身上有块更好的。 李安给她的那块玉佩,无论是从材质还是做工都是顶好的玉佩,而这房间里的玉佩,除了年代久远之外,其他的是远远赶不上的。 出了这个房间之后,李安又带着蚩灵还有不停往自己包里塞玉的诸葛正去了旁边一个房间。 这个房间里头,摆放着的是一个个的筐子,里头装着的,是一坨坨黑幽幽的东西。 “哥,这些是啥?” 蚩灵疑惑的问道,这看起来,像是矿石。 气味有点复杂。 “铁母啊,你刚刚不是问了,想不到这里头还真有铁母。” 李安笑着说道,相比起那些玉啊黄金啊,他对这些东西还更感兴趣一点。 没想到这房间里竟然放着这么多铁母。 除了铁母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金属矿,比如说锇。 这种金属通体银色,散发出淡淡的臭味。 它提炼出来的金属,同等体积之下比铁母还重,以前很多人习惯使用重剑,铸剑师就会在铸造过程中加入这种金属。 例如项羽的霸王枪,里头就加了一些这种东西。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金属,这个房间里的东西,都是用来制作绝世好剑的材料。 这些东西放普通人眼中没个啥作用,但放在铸造师手中那就是价值连城的宝贝了。 最后一个靠近后殿的房间是书房。 木架子上摆放着成捆成捆的竹简,那个时候还没有纸张这东西,读书人基本上也就是在布上写字,或者就是在竹简上写。 相同大小规格的竹片用绳子串起来,就可以用来书写文字了,所以那个时候写书,都是竖着写的。 李安随意拿起一轮,上面写着项氏外功,轻轻拿起来就散落了一地,用来串竹片的绳子早就脆弱不堪了。 不过竹片倒完好无损。 竹子性阴,制作简单成本低廉,特点是不易腐烂,比木片好用太多。 这也仅仅只是第一卷而已,从架子上来看,这一排都是记载着项氏外功的竹简。 这种竹扎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这玩意儿写不了多少字,别看这整个房间这么多竹扎,用来记在本子上不过也就那么几本书而已。 项氏外功,以力为心,练成之日,可手举千斤,拳可破山,力大无穷。 上面第一句话就是这一句,李安没有往下翻的兴趣,但是蚩灵津津有味的研究起来,只是她很难看得懂上面写得是个啥,因为楚篆她不认识。 项氏外功确有独到之处,只不过不能半路练,得打小就练其筋骨,还得配合着各种各样的珍贵药材辅助。 那玩意儿代价太大,而且成功率不高,整个项氏一族也就出了那么一个项羽而已。 反正最后都是要全部搬走的,以后有的是时间来研究,所以李安对这些玩意儿兴趣不大。 他现在迫不及待的想要去后殿看看,因为他已经感受到了一股很强的灵炁存在。 整个宫殿里的灵炁,都是从那儿散出来的。 那个东西,他怎么样也要得到的。 极有可能是泰阿三分的其中之一,但让李安有些疑惑的是,仅仅凭着泰阿三分的其中之一,是没办法有这么多灵炁的。 那里头很有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东西。 第139章 霸王项羽。 花园和后殿隔着一道墙,后殿的前面只有一个小小的坝子空间,接着便是三阶石阶往上,大门紧闭。 “哥,里头有东西。” 蚩灵紧紧的抓着李安的衣袖说道。 不仅是李安感受到了,蚩灵也同样感受到了,这个后殿里头,有个东西,正在散发着强大的灵炁。 蚩灵的感受更加直观一些,因为这些灵炁在她这里肉眼可见,如同刺猬一般向外延伸着。 “你在外面等着。” 李安转过头看着诸葛正说道,这小子就是个普通人,进去了反而对他不好。 而蚩灵体质有点儿特殊,说不定能帮他看出点儿什么东西。 踏上石阶,李安用剑鞘轻轻一顶,这门就打开了,随之而来的,是一阵扑面而来的灵炁。 里头漆黑一片,但并不影响蚩灵和李安的视线,两人的眼睛都比平常人要好很多,再加上他们头上都戴着散光电筒。 整个后殿的空间挺大,但是非常空旷,见不到一处摆设。 空空如也的大殿里,飘荡着根根白绫,使得整个大殿的氛围显得格外的诡异。 白绫这个东西,在以前只有死了之后才用得上的。 如今被挂在这整个大殿里头,说明了这整个后殿都是一个灵堂。 李安慢慢的抬脚跨过门槛走了进去。 用剑将面前的白绫拨开,蚩灵紧紧的跟在李安身后,眼睛左顾右盼,想要看到点儿什么。 但这满屋的白绫真的很挡视线。 “发现了吗?” 李安轻声的问道。 “发现什么?” 蚩灵小声应答。 “这个大殿里头,没有灰尘,而且有风。” 李安慢慢的说道,按照常理来说,这里是个封闭的矿洞,唯一空气流通的地方只有那条地下暗河。 是不可能有风的。 而且这个房间一点灰尘都没有,好像刚刚被人打扫过。 “嗯,前面那,是口棺材?” 蚩灵轻眯着眼说道,对于棺材,她一点儿不害怕,要是诸葛正进来了,准得吓一跳的。 这棺材崭新得就像新的一样。 “里头没东西。” 两人来到棺材面前,蚩灵摇摇头说道,这里头没什么奇怪的,从她的感受上来看。 这口棺材没上棺钉,李安用剑鞘顶住棺材板往前一推,整个棺材板被推开了一截儿。 手电筒照射下去,里面只有一副铠甲。 李安见过这副铠甲,当初项羽曾经穿戴过,他的个子超过两米,所以铠甲也得专门打造,辨识度很高,李安一眼就能认出来。 没有尸骨,这是正常的,因为尸骨当初都被那几个汉军大将给抢完了没还的。 棺材的后方桌子上摆放着一个灵位牌,旁边的蜡烛早已燃烧殆尽,蜡油在桌面上凝固成了小小的一滩。 灵位牌上只写了五个大字,霸王之灵位。 出生死亡日期都没有。 灵位牌早在商周时候就有了,基于古代的宗法制度,左边为单数宗辈,取名为昭,右边为双数宗辈,取名为穆。 但那个时候只有有钱人家王室贵族才能设灵位牌,眼前这个灵位牌,显然是项羽的。 这口棺材就是他的衣冠冢,这个衣冠冢就设置在整个宫殿后殿的寝宫里。 李安只是看了一眼便接着往后走了。 这些东西并不是主要的,那个散发着灵炁的东西,还在后头呢,如果没有这些个白绫的话,他一眼就能看清楚后面是个啥东西。 但如今这片区域都被这些白绫给挡完了。 一直往前走到最后一条白绫,李安带着蚩灵出了这片灵堂空间,整个后殿一半的空间都被设置成了一个灵堂。 剩下的一半空空荡荡的,只有后方靠着墙的正中间,摆放着一张宽大的矮床,床的四周立着架子挂上了纱帐。 那个时候还不叫床,叫塌,是从席慢慢演变而来。 远古时候人们睡觉,就直接在地上铺点儿草就行了,有条件的铺兽皮。 后来草被编成了草席。 到了商周的时候变成了镇,也就是木板。 到后来为了防潮和虫子将木板抬高了之后,就变成这样的矮床,名为塌。 再到后来把木板抬到更高,才取名为床。 而原来高度的塌就变成了踩脚脱鞋的地方了。 所以床和塌一般被连着读作床塌。 而修建这座地下宫殿的时候,也就只有矮塌而已,还没有床。 这个塌格外的宽敞,它的宽度应该超过了两米,而长度超过了三米。 因为上面搭着架子挂着纱布,所以看不清里头是个什么情况。 但毫无疑问,整个山洞的灵炁,都是从这个矮塌上面传出来的。 “哥,里面有个人!” 蚩灵惊呼一声,但她话还没说完,一个黑影从纱帐中爆射出来,手里握着一把寒光凛凛的长剑,以飞快的速度朝着李安冲过来。 李安轻轻一拍蚩灵将她往后推了几步,手中长剑一甩,剑鞘飞出,不退反进,直接迎了上去。 “叮!” 两把长剑眨眼间便碰上了。 “叮叮叮!” 紧接着又是一阵清脆的碰撞声。 “你没死?” 李安猛的往后退了几步,眼睛里有些诧异。 眼前这黑衣人,不正是项羽么? 两千年了,他和自己一样,没有发生任何改变! “哥!它不是人!” 蚩灵大喊着说道。 李安看不清楚,但她的眼睛却看得清清楚楚的,那个手握长剑的壮汉,根本不是人! 它的身体全部由灵炁所组成的! “我懂了。” “你以魂修仙,想成散仙啊……” 李安瞬间明白过来。 眼前这个项羽,早就没有了肉身,之所以看上去和真人一样,是因为他的魂魄吸收了灵炁,以魂魄修仙,成就散仙之境! 李安没见过仙人,但他从古迹里面了解过一些关于修仙的东西。 以完整之身修行练炁,最后成功了便能成仙人。 没有肉身的魂魄练炁,最后也能成仙,只不过是散仙。 魂魄想要修成散仙,需要渡更多的劫,中间还有一个需要重塑肉身的阶段,那个阶段被称之为神。 “何人擅闯本王清修之地?!” “我好像见过你。” 项羽盯着同样手握长剑的李安疑惑的问道,他好像见过眼前这个人。 “见过,不熟。” 李安点点头,他的手腕有些发麻,这已经是好多年没有过的事情了。 眼前的项羽,实力比他要强一些! 第140章 迎战。 “无妨,既然来了,那就留下来罢。” 项羽平静的说道,再次朝着李安发起了进攻。 李安立刻运转体内灵炁再次对敌。 要说到如何运转体内灵炁这种事情,它涉及到一种功法,但那些个功法,在很久很久之前就已经遗失了大部分了。 只有少数比较低级在远古时候烂大街的功法还残存,李安活了这么多年,自然有一些收藏。 后世人们所修行的功法,主要是练气。 没有炁,修行之人自然想要用其他的东西来替代了,所以才有了气功。 也就是如今的内家功夫。 取名为气,是因为和炁同音,而且也契合。 实际上这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联。 李安睡睡醒醒的,一开始对于自己身体里的炁还非常上心,每天都练。 但后来慢慢的就没那想法了,因为天地里头没有了炁,所以无法吸收更多。 所以炼炁的功法也就没了什么用。 至于行炁的功法,那就更少了。 这么多年来李安只找到两个关于行炁的功法,会了之后也没怎么天天练。 因为完全用不上啊。 后世人们的炼气,和远古人们的炼炁完全不是一个层级,他仅仅凭借着这副身体就能打得过那些个武林高手了。 所以炁这玩意儿他从来没用过。 他也根本没想用,有时候被人杀了也就杀了,万一就死了呢? 这还是他这一千年来第一次用炁。 因为眼前的项羽,是个以魂魄修仙的修仙者。 虽然还没有成神,但看这用灵炁凝练出来的身体,就和真的肉身差不多,想来已经是大成了。 只差一步就能成神的那种。 只可惜他成不了神了。 这世间已然没有了灵炁,这宫殿里头虽然还有灵炁,但天地里没有了新的,这就是无根之水,怎么样你都无法成神。 至于后世那些个被人传说死后封神了的,都是假的,只不过是人们的信仰而已。 但不可否认的是,项羽凭借着这世间仅剩的无根之水,在这地下宫殿里头,修炼到了大成。 李安在大秦的时候,见过很多大成的人,但以魂魄修炼成大成的,他还真是头一回见到。 因为魂魄想要修炼成大成,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而且不能随意走动。 但毫无疑问的是,魂魄修炼成大成之后,比肉身修炼成大成更强一些。 因为按照道理来说,他这副身体就是先天大成之身了。 但从刚刚的交手下来李安就可以感受到,他不是项羽的对手。 如今的项羽,已经成了和白起一样的存在。 李安打不过。 既然打不过,那就要想一想该怎么跑路了。 他倒是无所谓,反正大不了就是一个死字,这事儿对于他来说太熟悉不过。 可这里还有蚩灵这个丫头呢,门外还有个诸葛正。 外面还有一堆烂摊子,要是他在这儿死了,那这个地方就会被别人发现。 这是万万不行的。 唯一的办法就是倾尽全力将蚩灵和诸葛正带出宫殿,离开宫殿的范围,项羽就追不出来了。 这是他自己画地为牢的结果。 就像始皇陵里的白起一样。 “你带着诸葛正先走,退出宫殿的范围!” 李安大声说道,话音刚落,自己肩膀就中了一剑,这一剑直接将他的左肩给刺了个对穿。 这个时候李安才终于看清楚项羽手中的长剑,正是泰阿三分的其中一把,皓月剑。 蚩灵被吓到了,看到这一幕,她已经完全没有了要走的心思。 只见蚩灵将自己随身袋子里的玻璃瓶全部拿出来,里头装着的都是些乱七八糟的蛊虫。 手忙脚乱的将这些个蛊虫全部放出来,嘴里不停的念着咒,虫子一股脑的全部朝着那项羽冲了过去。 但没什么用,项羽连看都没看一眼,仍然和李安对拼着,长剑碰撞的声音在整个大殿回响。 说着是对拼,其实是项羽一直在压着李安打,李安且战且退已经退了十几步了。 蚩灵心里着急万分,这个时候她已经顾不上其他的了。 只见她当即狠下心来,掏出小刀划破自己的手掌,胡乱的将自己的血涂抹在这些蛊虫身上,随即颤抖着掐诀念咒。 以自身气血来喂蛊,即便是苗疆部落,也很少有人敢用。 毕竟这是有损命格的行为。 而且这是一次性的,喂了血的蛊虫不能再放回身体里,否则蛊虫尝了血的滋味之后,就会不停的吸血了。 因为放出去的蛊虫太多,需要掐诀念咒的太多,原本她就是个不爱学习的孩子,平常只会按部就班的来,所以显得有些手忙脚乱。 但这个时候她已经顾不上其他的了,想到什么就念什么。 不知道是哪个部分出现了效果,原本激烈对拼的项羽猛然间顿了一下,随即蚩灵就一倒头晕了过去。 “嗯?” 李安疑惑了一下。 因为他明显感受到,项羽身上的力量变弱了。 没有一开始看到的时候那么强了。 “你做了什么?” 项羽眉头紧皱看向李安,他自己的情况他再清楚不过。 自己的力量在慢慢的消失! 但他来不及思考太多,因为李安已经提剑朝着他杀了过来。 双方这一次打得有来有回了,李安身上的衣服都烂完了,胸口处多了好多道血痕。 而项羽也好不到哪里去,他的衣服也破得不行,身上倒是没有伤口,因为他本就没有肉身,自然就不会有伤口了。 但是他的身体却比之前虚幻了几分,没有一开始那么凝实了。 李安庆幸的是蚩灵带了这把繁星剑下来。 因为普通的兵器根本伤不了项羽分毫,只有像繁星剑这种本身就有灵炁的剑才能伤到他。 高手之间的过招本就没有花里胡哨,双方出剑极快,招式变换迅速,攻守转换仅仅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这时候轮到项羽节节退败了。 大殿里依然回荡着两把长剑碰撞的声音,李安已经将项羽逼到了墙角。 项羽的反应慢了很多,他已经精疲力竭,李安同样也是。 双方的伤势都很重,但李安早就麻木了,这就是他的优势。 活了两千多年,他什么痛都经历过,即便现在浑身是伤,但出手依然没有任何的迟疑。 下一刻,手中的繁星剑快速一个挥砍,项羽的整个头颅被切了下来,落地的一瞬间变成了一团雾气消散了。 与之同时,他的身体也跟着消失不见,原本在身上的衣服掉落在地上。 蚩灵猛的吐出一口鲜血,神情痛苦的睁开了眼睛。 第141章 远古苗咒 李安用剑撑着地,嘴里喘着粗气。 原本应该轮到他们跑路的,结果情况突然发生了反转,具体发生了什么李安还不清楚,但是他知道,这肯定和蚩灵有关。 可苗疆古派里头,没有什么是关于魂魄的蛊。 不应该啊…… 他将项羽掉落在地上的皓月剑捡起来,拖着沉重的步子朝着那边躺着的蚩灵走去。 他手中的繁星剑和项羽这把皓月剑,两把长剑长得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只有剑柄上的两个字而已。 这就是泰阿三分之中的其中两把剑,如今就剩下最后一把了,就是不知道在哪里。 来到蚩灵面前,李安单手将她扶起靠着自己,用手掐着她的脉搏。 还好,脉搏比较平稳,说明人没什么大事儿。 “哥哥……” 蚩灵虚弱的看着李安,她其实完全不晓得发生了什么,只是掐诀念了段咒语,就只觉得自己好像脑袋很晕,然后就直接倒了下去。 “还记得自己念了什么咒么?” 李安疑惑的问道,他也不晓得发生了什么,这世界上还有很多事情,他是不知道的,他也只是个普通人而已。 这两千多年他大多数时间过的都是普通人的生活,对于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丝毫不感兴趣。 “记得啊……” 蚩灵点点头。 “我奶奶教我的,我奶奶说那也是他奶奶教她的。” “说是我们蚩家寨的独门咒,奶奶说是清心用的,我刚刚慌慌张张的,就一股脑全念出来了。” 蚩灵想了想说道。 “我听听。” 李安点点头,蚩灵开始念起咒语来,念咒必须要配合着掐诀才能起作用的,有的甚至还需要配合着符箓才有效果的。 所以单纯的念咒其实不会有什么效果,整段咒语都是用古苗语念出来的,李安其实听得懂。 它的语法结构看起来并不像是最近几千年的古苗语咒文结构,更像是远古时候的咒语结构。 远古时期的东西,在那个群魔乱舞的年代啊,能广为流传或者值得传宗接代的东西,那都绝对不是简单的东西。 或许清心咒仅仅只是它的一个最不值得令人称道的一个用处。 “怎么样,还能动么?” 李安将她的头往自己肩膀上靠。 “没什么事了,就是头还有些晕晕的。” 蚩灵摆摆手,语气里仍旧还是有一些虚弱。 “老大!里面怎么样了?!” 诸葛正在外面大声喊道,语气里有些着急。 李安叫他在门口等着,所以他就一直在门口等着,起先的时候还能听到一些动静,后来里面好像在打架。 他自认自己帮不上什么忙,所以老大让他在外面等着是最正确不过的事情。 只是后来一点儿声音也听不见了,让他有些慌张。 要他俩嘎在里头了,自己怎么办? 所以他只能在门口大喊。 “没事了,进来吧。” 李安回应了一声,将蚩灵扶了起来。 “哥,你没事儿吧?” 蚩灵看着李安身上的伤势有些担心,不愿意让她再扶着自己,因为此时的李安看上去伤痕累累,上半身衣服都破破烂烂的,身上全是伤口。 被刺穿的地方更是不止一处。 相比起她身上的伤势,李安身上的伤才更应该去医院看看。 “不碍事。” 李安摆摆手,他还能忍得住,等出去了再包扎一下就行了。 “妈耶……” 诸葛正蹑手蹑脚的踏进门槛往里进,映入眼帘的一大堆白绫让他神经紧绷,再看到棺材的时候更是吓了一跳。 不过他很快就被棺材里头这副铠甲吸引了注意。 这铠甲摸上去像是铁质的,用手指敲击发出的声音又像是钢。 整副铠甲坚硬无比,而且个头很大,他觉得自己一米八的个子肯定是穿不上的,穿上去就像个小孩儿偷爸爸的西装穿一样松松垮垮的, 能穿这副铠甲的人,身高绝对超过了两米了。 而且这副铠甲的重量绝对超过了两百斤。 而且还不止,这是什么概念,即便他穿在身上,也得把他给压垮了,更别说走路了,绝对连步子都迈不开的。 要是再加个人在里头,绝对超过五百斤了,五百斤是什么概念,什么马能够驮五百斤的东西? 更别说还要套上马鞍和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了,那马得个头巨大才行。 诸葛正都不敢想象当初项羽穿上这副盔甲在提着那杆霸王枪坐在马上的场景,要是寻常的士兵,那不得被吓破胆了? 正专心致志地观察着棺材里这副铠甲么,诸葛正听见了李安和蚩灵谈话的声音,连忙打住了自己的好奇心。 “卧槽,老大你没事儿吧?!” 诸葛正看到李安的时候吓了一跳,整个人好像个血人一般,这种伤势应该躺下去了才对的。 但李安看上去跟没事儿人一样,太恐怖了。 还好刚才没进来。 “没事。” 李安将手中的两把剑交给他,自己转身朝着那矮塌的方向走去。 蚩灵想要跟上去,但一个趔趄差点儿摔倒,诸葛正见势不妙连忙上去搀扶住。 看来这大殿里刚刚经过了一场大战,他没有看到其他的东西,心里猜测着什么粽子竟然这么猛,同时也对蚩灵这丫头更加佩服起来。 没想到蚩灵竟然能跟上老大的脚步,真是人不可貌相啊,看上去人畜无害的,谁知道还是个绝世高手?! 三个人来到矮榻旁边,李安将这笼罩着的纱帐都给撩起来,整个床榻上都铺着一层青玉。 玉石是储存灵炁的绝佳材料,但并不能人为的储存进去,这些青玉当年在挖出来的时候就储存着丰富的灵炁了。 而李安送给蚩灵的那块白玉佩,本身并没有灵炁储存在里头的,是他戴在身上的时间太长了超过了上千年,所以才被吸收了一些自己身上的灵炁。 这些青玉里头的灵炁,其中大部分都已经被项羽当初修炼的时候用了,如今只剩下了一点。 不过仍然能够感受得到,这些可都是宝贝,不是一般的玉石能够比得上的。 古话里头有说玉能温养人,其实就是这样的道理。 储存有灵炁的玉石,即便是普通人佩戴在身上,对其身体也有很大的毗益,寻常的病痛肯定是不会沾染上的。 若是在有灵炁的玉石上刻上一些有用处的符箓,还有更厉害的效果,有的甚至能修改命理。 他送给蚩灵的那块玉佩就是这样的效果。 第142章 暗格,霸王枪。 “结束了么?” 诸葛正看着这空空如也的矮塌,心里松了一口气,最难的事情老大他们两人都已经解决了。 “不应该啊……” 李安摇摇头自言自语。 不应该的,整个底下宫殿他都已经转完了,但是没有看到一样东西。 那就是项羽手中的霸王枪。 当初在垓下那一战的时候,项羽所用的武器并不是霸王枪,而是他的另一把武器霸王戟。 既然项羽的魂魄在这里修炼,那么他最爱的武器肯定也会拿到这里来的。 但是李安转了一圈了,没有看到有霸王枪,说明还有地方他没有找到。 而且他从进入这个霸王殿到这里,距离已经算完了,从他们走到这里贴着后殿的这个墙壁来看,这里少了一点空间。 虽然那个空间并不大,可能只有几个平方米,平常人根本感觉不到,但李安却敏锐的发现了。 宫殿这样的建筑,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偏差。 李安用手指敲击着后殿的这面墙。 “咚咚咚……” 空心的。 说明这后面还有一段空间,这面墙有个暗格的。 诸葛正当即明白过来,沿着这面墙壁开始仔细的观察起来。 “暗格在表面上你是看不出来的。” 蚩灵摇摇头说道。 “这个房间只有一处地方和其他房间不一样哥哥。” 蚩灵不紧不慢的说道。 从进来这里之后到现在,诸葛正在忙着研究这里头的这些个宝贝,李安在漫无目的的四处转悠,每个房间都看一遍。 只有她在关注着这里头那个房间每个大殿的格局。 “这里所有的房间包括前殿,都是没有窗户的哦。” “只有这个大殿,只有那里,设置了一个窗户。” 蚩灵指着后殿墙上的那个窗户说道。 整个宫殿所有的房间都没有窗户,因为根本用不上。 偏偏只有那里设置了一个窗户,那不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么? 李安来到窗户旁边,在刚刚观察这后殿的时候他就已经注意到了的。 这里确实有个关上的窗户,之所以蚩灵能够认出来,是因为它没有关严实留了一些缝隙。 而且更重要的是,它的窗框,是金属材质的。 李安将窗户完全打开,外面就是普通的平地而已,没什么出奇的地方,他伸出手来沿着这窗框一点一点儿摸索着。 很快就发现了不寻常的地方。 这个窗户窗框角落那里,能够摸到一个半圆形的标志,那是项氏一族的族徽没错。 窗户关起来的时候是看不见的,打开的时候也看不见,用手摸才能感受得到。 轻轻往下一按,李安就将它给按了下去。 “嗑嗑嗑……” 一阵沙哑难听的声音从后墙那里传来,李安转头看过去,角落处,原本光洁的墙面,出现了一道缝隙。 “妈呀,让我找半年都不一定能找到。” 诸葛正咂咂嘴说道,那个缝隙的地方,他刚刚是仔仔细细的观察过一遍的,但是完全看不出来有个什么不同的地方。 这个暗格设计得非常巧妙,因为它的缝隙处,是按照这面墙的纹理来修炼的,所以诸葛正刚刚研究了半天都没有看出个名堂来。 李安走到暗格旁边,轻轻的将这门往里推,诸葛正举起手电筒照了进去。 里面的空间不大,正如李安之前所预料的那样,仅仅只有几个平方的空间那么大。 这是个长方体的设计,它的长度和这个后殿的长度一样,但宽度仅仅只有一米多的距离而已。 里面只有一个长桌,上面放着一个铁架子,铁架子上摆放着一杆通体红色的长枪。 整杆枪通体红色,连枪头的地方都是红色的,就好像被染上了一层鲜血在上面,这么多年过去测一点儿也没有褪色。 它的枪头和枪杆是一体的,都是同一个材质。 “娘嘞,这就是传说中的……霸王枪?!” 诸葛正猛的吞了一口口水。 即便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他都已经清楚的感受到了这杆枪所传出来的煞气! 这杆枪不知道沾了多少秦君和汉军的鲜血,整杆长枪是由铁母加天外陨铁和其他金属一同铸造而成。 在当时乃至后世,都是长枪排名中的第一,即便是白起当年手中的升龙枪,也是拍马都赶不上的。 整杆枪长度一丈三尺七寸,用进来的长度来算就是三米多,重达九九八十一斤,但那个时候的一斤可是十六两重。 所以这把枪用现在的重量来看已经超过了一百斤了。 它的枪尖这么多年过去了,仍然能够看出它的锋利,在手电筒的照射下,锋刃处仍然泛着寒光。 项羽打小就擅长使用长枪,他的剑术反而不怎么样,按照他自己的话来说,书足以记名姓而已,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 而长枪就是擅长以一敌多的武器,适合用来打群战,长剑只适用于单挑,所以项羽从小就是使用长枪的感受,项家军一开始就是以骑兵起家的。 “我靠,这么重,拿起来都费劲,更别说抡得动了,这个项羽真恐怖啊!” 诸葛正尝试了一下想要将这杆枪给拿起来,但双手放上去使了吃奶的劲也只是动了一点点而已。 想要举起来更是别想了。 一百多斤的东西,他这辈子都不可能到手抡得动的。 枪是一把好枪,但李安的注意力不在这把枪上面,他之所以想要找到这把枪,更重要的原因是没看见。 所以猜测它可能被藏了起来。 与之放在一起的东西,可能也是弥足珍贵的东西,例如泰阿三分的三把剑的下落。 毕竟泰阿三分就是项羽拜托墨家巨子来完成的,所以他肯定知道下落。 如今就差一把耀日剑了,他当然想要找找试试看。 和霸王枪放在一起的,是一张羊皮卷。 羊皮卷这个东西,并不是只有古代欧洲贵族才使用的,在华夏远古时期,就已经有贵族用羊皮来记录东西了。 因为它就放在枪架的下面,所以开始的李安没看见,等走近了之后才看见的。 上面没什么东西,只是记录了一个位置。 古代人们记录位置,都是依托于就近的一个比较显眼的地方。 这张羊皮卷上画了一个宫殿,旁边是海岸线,这个宫殿就建立在海的旁边。 李安当然知道这个宫殿在哪儿了。 这是竭石宫的位置。 第143章 蛇巢。 “走吧,没东西了。” 李安看了看这暗格,除了这杆霸王枪之外,也就只有这张羊皮卷了。 这张羊皮卷上面记载的并不是揭石宫,而是位于揭石宫的地底下,上面写着揭石地宫。 至于里头有什么东西,羊皮卷上没有说,不过既然拿到了那肯定是要去看看的,说不定耀日剑就在里头呢。 看了看时间才凌晨六点钟,这个点上去正正好,天也快亮了。 至于这底下的东西,就让小李子找人来搬就行了。 “难怪那么多人干倒斗这一行,是真挣钱啊,这里的东西,够一家人潇洒个十几辈的了。” 诸葛正摇摇头感叹着说道,不过他也算心满意足了,自己这包里已经装了满满一包的玉器。 拿出去倒倒手这辈子也发财了。 剩下的东西他就不去想了,毕竟下来这个地方,他是一点儿力气没出,蚩灵那姑娘出的力气都比他多。 而蚩灵反而什么东西都没拿,这让他有点儿怪不好意思的。 敢情这一行里也就他一个普通的市侩人。 “你以为哪个斗都这么富啊?” 蚩灵白了他一眼说道,扶着李安往外头走。 她跟着家里的长辈们也下了好几次斗,都没有这个这么危险,但同时里头也没个啥东西。 很多斗要么就是有人捷足先登了,要么就是保存不当里头的东西都坏得差不多了,有那么一两个好的就谢天谢地了。 干倒斗这一行虽然确实很挣钱没错,但远没有诸葛正想得这么夸张。 拿出去的生坑货卖出去的价格,比起古董收藏界的价格要低得多。 就好像市场上的苹果五块钱一斤,而他们是第一手的果农,也就两块钱一斤卖给贩子了。 那些个东西要倒手好几次才能将它洗得白白净净的面世。 拿出来就想买个古董收藏的高价,那是不现实的。 “有声音,小心一点。” 李安停下了脚步说道,他的耳朵很好使,隐隐间他好像听见了一点儿声音。 这声音很轻,沙沙沙的声音好像在做耳朵按摩一样让人放松,但出现在这个地洞里,那可就没那么平常了。 “啊?那咋办?老大你还行么?” 诸葛正一听吓了一跳,连忙躲到了李安和蚩灵的身后,这两位现在在他眼里那就是传说中的世外高人。 李安的形象在他眼里那简直就和前几年火的那盗墓小说里头的男主角一样了。 归根结底一句话那就是牛逼。 他有着身为路人甲的觉悟,这种时候可千万不能冲在最前面,说不定一会儿就领盒饭了。 不,是一定。 “出息。” 蚩灵白了诸葛正一眼,扶着李安往前走,这一次几个人都没有再说话了。 很快这阵沙沙的声音再次响起,这一次三个人都听到了。 李安来到正殿,踏出门去,这个声音是从外面传来的。 很快他们就发现了这个声音的来源。 是蛇,很多蛇。 密密麻麻的蛇出现在了大殿外面的演武场上。 这些蛇浑身偏白,而且个头比外面的蛇都要大,有的甚至能赶上蟒蛇了。 “妈呀……” 诸葛正吓得一哆嗦,原本已经根治好的密集恐惧症这下子又犯了,这些蛇密密麻麻的集中在这演武场上,一条缠着一条的,看上去实在是令人犯恶心。 他感觉自己好像进入了一个妖怪的世界。 而这个地洞,就是一个蛇妖的老巢。 “老……老大。” “你们刚刚杀死的,该不会是一条蛇王吧?” 诸葛正哆哆嗦嗦的问道,他们来这里的时候,一点儿都没这阵仗,啥动静都没有。 这一出来就遇到这种情况,那不是杀了人老大还是什么什么! “不是,这些蛇原本就是宿千的本地蛇,通过地下暗流进来的。” 李安摇摇头,宿千的本地蛇类里头,李安不记得有这种白灰色的蛇类,但它们的体型模样,却和宿千以前本地的蛇类其中一种一样。 所以李安猜测,这些蛇原本就是普普通通的蛇,之所以颜色变了,是因为从地下暗流进入这里之后,终日没有光线,所以慢慢的变了颜色,成了这种灰白色。 而它们之所以能长到这么大,完全是因为这个宫殿所溢出去的灵炁,让它们突破了自己生命的界限。 活得久了,自然体型也就跟着变大了。 蛇类在远古时期也是一霸,在那个灵炁充足的年代,他们的体型会越来越大。 在远古时候关于蛇的传说非常多,有蛇大成蛟,蛟大成龙的说法。 还有一种说法是远古开天辟地的女娲和盘古都是从蛇演变而来的,他们下半身仍旧保持着蛇的尾巴,上半身是人类。 除此之外很多的民间传说都有蛇的身影。 总而言之蛇和人类一样都是远古物种,只要有灵炁,它们其中的都会突破自身束缚变得很强大。 而这个地洞里的蛇仅仅只是因为灵炁变得寿命更长了而已,还没有到那种变异得更离谱的程度。 之所以它们不出去顺着地下暗流流到外面去,最大的原因就是它们如今是以灵炁为食,出去了之后活不下去。 所以都默契的在这地洞里。 一开始没出现是因为这里的灵炁一直维持着正常的水平。 但是在李安杀死项羽之后,他体内的灵炁爆发一时间变得更多了,溢出宫殿的也比平常多了。 所以蛇都不约而同的聚集过来吸食宫殿外面的灵炁了。 之所以它们不敢进这个宫殿,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外面铺了一层厚厚的驱蛇的药粉。 这些药粉对于它们来说其实早就没用了,这么多年了已经没有了太大的效果,再加上它们的体型,已经完全不惧了。 只不过是它们心里害怕而已,这种害怕已经印在了心里深处达成了一种共识。 所以即便这么多年了体型变得这么大了,仍然不敢往这宫殿里头走的缘故。 当然了也有可能是李安他们没来之前,项羽会在宫殿里头震慑它们。 敢进去的都被项羽给宰了扔出去了,久而久之的也就没蛇敢越过这条线了。 “咋办?” 诸葛正在两人身后躲得严严实实的问了一句,一点儿不敢看前面的情况。 第144章 出井。 李安拿过一把长剑,走上前去,直接对着最前面那条蛇一剑挥去,干脆利落的将这条蛇给砍成了两截儿。 繁星剑和皓月剑原本就是灵炁充足的宝剑,杀这种蛇简直就和砍瓜切菜一般的容易。 这蛇还没反应过来就命丧当场了。 周围的蛇立刻眼露凶光,但却不是对着他们三个人来的,反而是对着那条断成两截儿的蛇去的。 离得近的几条蛇顿时蜂拥而上,争抢着同类的尸体,几秒钟的功夫就给吞了个干净,连地上的血都没放过。 这样的场景都把诸葛正给吓傻了,他毫不怀疑自己走出这个宫殿的范围,下场就和那条被砍的蛇别无二样。 以他的身板,可能都不够几条蛇果腹的。 而这整个演武场上,有着几百上千条蛇。 他手无寸铁的,绝不可能是对手。 即便拿着手上这把剑,也没有老大那样的速度,恐怕还没砍几条就被缠上了。 李安眉头紧皱,他倒是不担心这些蛇,只不过现在天快亮了。 要把这些蛇给全宰了,起码要一两个时辰,到时候天都大亮了。 万一那坝子有人过来了发现了这个通道,到时候也是个麻烦事儿。 所以得想一想其他办法才行。 “哥,让我试试吧。” 蚩灵小声的说道,从自己随身的小包里,掏出了一根短笛。 这短笛通体绿色,是用玉石来雕刻的,上面只有五个孔,和寻常的短笛完全不同。 蚩灵将短笛放在嘴边,轻轻的吹奏起来,笛子发出的声音很轻,几乎听不见。 但这些蛇却纷纷都愣了一下,随即连忙朝着后面退去。 “卧槽?!” 诸葛正愣住了。 还能这样?! 这丫头该不会是什么神话人物吧?! 李安却明白了。 蚩灵所吹奏的笛子,是苗疆部落特有的笛子,和普通的笛子不一样,普通的笛子是双数孔的,而这种笛子是单数孔的。 而且这种笛子无法发出正常的旋律音来,只能发出一种类似小孩儿在哭的声音。 这个调子,是苗疆部落比较常用的驱蛇曲,必须得配合着这种五孔短笛才能奏效。 因为这种笛子所发出来的声音并不是寻常的声音。 按照现代科学来解释就是,这种声音的频率超过了人类所能听到的声音范畴,属于超声波。 而超声波蛇类听了会非常不舒服,所以就会躲得远远的。 人类是可以发出超声波的,但是大人不行,得小孩儿才行,特别是小女孩儿。 小女孩儿在哭泣或者高声唱歌的时候,因为小女孩儿在发出声音的时候,声带振动会更快,发出的声音里会携带超声波,人是听不见的,所以不会觉得不舒服。 但蛇类却能够听到。 苗疆部落大多居住在深山里,那些地方蛇虫鼠蚁是非常多的,很多进山的村民们都会带上一个这种短笛,用来发出超声波,可以驱赶大多数害虫。 从而让自己变得安全一些。 这些东西之所以被发现和运用,都是老百姓们千百年的血泪史和经验教训总结出来的。 “没想到真有用诶。” 蚩灵笑着说道。 她只是试了一下,没想到竟然真的有用,这下子真是帮了大忙了。 “走吧走吧,跟着我。” 蚩灵举起手中的短笛,一遍吹奏着一边抬脚往前越过这药粉圈。 靠得近的蛇连忙往后爬,远一些的蛇则在原地观望着。 蛇群随着他们的向前移动往后退着,他们走过的地方,那些蛇群又围了上来。 诸葛正小心翼翼的紧紧贴着李安走,生怕自己走慢了一步被这些蛇给缠住卷去吃干抹净了。 很快他们就穿过了演武场,来到了这九十九阶石阶上,跟上来的蛇慢慢的变少了,诸葛正这才松了一口气。 等着他们上了石阶往上走到一半的时候,这些蛇终于不再跟着他们,又爬回了演武场上。 宫殿还在往外溢出大量的灵炁,它们的注意力更在那边。 这一次往回走的速度就比一开始进来的时候快多了,因为已经熟悉了路,而且他们来的时候担心有机关,所以走得比较慢。 这次回来时候就快了很多。 “老大,这门要重新关上么?” 诸葛正看着这道玄铁门背面的大铁球,他尝试着拉了一下锁链,发现根本拉不动,这铁球估摸着也有上百斤了。 “没有钥匙,不用关。” 李安摇摇头,这道门是有钥匙的,在李安一开始按下那个按钮的时候,门的左下角出现了一个大的孔洞,那里就是插入钥匙的地方。 不过他们进来在里头转了一圈之后都没有看见钥匙,所以这道门就不关了。 不然到时候小李子派人来再打开这道门就只有暴力破坏了。 穿过玄铁门回到通道里,很快他们就再次回到了井里头。 李安抓着绳子一点一点的往上爬,此时外面的天已经有些蒙蒙亮了。 要是没受伤的时候,他抓着这绳子三两下就上去了。 但现在受了伤,所以有些吃力。 不过还算是顺利,诸葛正的身体素质还行,就是必须得用脚不停的在井壁上做支撑。 每撑一次就有一阵灰往下掉落,弄得蚩灵在井底不停的骂,发誓上去之后一定会好好感谢感谢他。 吓得诸葛正差点儿掉下去。 过了好一会儿之后,三个人顺利的爬上了井口,将绳子解开之后,把石板重新盖回去,再撒一点干竹叶在上面,看上去就和平常没什么两样了。 即便老虞得了空闲走过来看一看,也不会怀疑这口井被人给打开过。 他一个老头儿,也没有那个力气把这盖子给打开。 这周围就老虞这一户人家,所以短时间内不会被人发现,非常的安全。 “呼,累死我了。” 蚩灵伸了个懒腰说道,她现在脑袋还是有些晕晕的,可能是刚刚晕过去之后留下的后遗症。 虽然李安和她解释过了其中的原因,但她还是没有感受到其中的奥秘。 按照李安的说法,他们苗疆圣女之间祖传的清心咒,实际上是上古苗咒,它的作用并不仅仅只是清心而已。 还能通灵。 而项羽那样的存在,就是属于灵的一种。 她掐诀念咒之后,将项羽身上的灵炁给借用了一些,所以项羽的力量才会变得弱了一些。 至于她为什么会晕过去,按照李安的推测,完全就是因为她的身子骨承受不住那股子力量罢了。 第145章 诸葛正的作用。 出了井之后,蚩灵小心翼翼的给李安包扎着伤口,诸葛正兴奋得没有一点儿睡意,便又接着点燃无烟炭烤起肉来。 “哥,我们下一步是不是就要去这个什么宫啦?” 蚩灵见李安拿着那羊皮卷研究着里头的内容。 按照李安刚刚的猜测,泰阿三分剩下的那把剑,极有可能就在这个羊皮卷所记载的竭石地宫里头。 “嗯,不过不着急,先把伤养好再说吧。” 李安点点头,竭石宫,他去过,而且不止一次。 因为竭石宫是当初始皇帝嬴政为了出海所修建的宫殿。 至于为什么出海,那当然是为了寻找传说中的蓬莱岛了。 至于徐福一去不复返,这个说法其实是错误的。 徐福当年带着船队从竭石宫出发,来来回回好几次,前几次都回来了的。 每次徐福出海寻觅传说中的蓬莱仙镜回来的时候,嬴政都是在揭石宫接见他的。 至于为什么是竭石宫而不是其他的地方,是因为传闻中的蓬莱仙境,就在竭石宫外面那片海域不远的地方。 所以始皇帝嬴政命人在靠近蓬莱仙境的海边修建了宫殿,就叫竭石宫。 那个地方有很多秘密,当年始皇帝一统六国的时候,有很多六国贵族都逃走了的。 当时六国大多数国家都遭了殃,秦军所到之处到处生灵涂炭,但其中一个国家是不战而降的。 那就是齐国。 当初很多六国贵族都往齐国逃去,在那里密谋推翻暴政。 而秦军也在那里抓了很多人,这些人都被秘密的押送到了一个地方。 但那个地方在哪儿没人知道。 李安曾经也猜测过是在竭石宫,因为押送这些犯人不能太远,太远了会有被劫道的风险。 所以就近关押是最好的。 而最近的地方就是竭石宫了。 可后来李安去竭石宫看过,里头根本没有关押犯人的地方,那些被抓的犯人也不晓得被关在哪儿了,连他舅舅李斯都不知道的。 如今看来,那些个犯人,都被关押进了这竭石地宫里头,难怪没人知道那些六国贵族都被关在哪儿了。 即便是他舅舅李斯,当年都不知道这竭石宫的地底下,还有个竭石地宫的。 李安自然也不知道,如果不是看到这张羊皮卷的话,李安根本不晓得竭石宫地底下还有个竭石地宫。 可见它的保密程度究竟有多高。 始皇帝嬴政还有很多地方是他不知道的,这个人实在是太过于神秘。 甚至于连他死没死,李安也不太确认了。 毕竟连项羽都能以魂魄的形式来修炼想要成仙,保不准始皇帝也给自己准备了这个后路。 既然竭石地宫的保密程度这么高,那里头肯定就绝对不仅仅只是个地牢这么简单的。 很有可能还有其他的东西宝贝。 而项羽之所以知道这个地方,大有可能是当初进咸阳宫杀子婴夺泰阿剑的时候知道的这个秘密。 那项羽必然也是进过竭石地宫的。 但他并没有公开出来,而且还把这个秘密永远的藏了起来,只留了一张羊皮卷,还和自己的霸王枪放在一起。 那就说明那里头的东西绝对不简单,可能不止泰阿三分的最后一把剑这么简单而已。 无论从哪方面来看,去那个地方都要准备得充分一些才行,自己如今有伤在身,立刻过去显然不是明智的决定。 要是再出一个类似于项羽这样的存在,即便有蚩灵在一旁帮忙,他也不一定打得过的。 所以李安觉得这事儿还是不能太着急。 他都浑浑噩噩的过了这么多年了,不差这一点儿时间的。 先把伤养好再说。 另外他也要等着小李子的人过来这里和他做个交接,把这口井交接给小李子,就不怕别的人会发现了。 将身上的伤口都包扎好了之后,李安换上了一套宽松的衣服出了帐篷。 远处,太阳慢慢的从云雾中爬了起来,早晨的日出阳光温和,即便直视也没有任何问题。 这里的风景确实不错,每天早上还能看到日出。 诸葛正将烤好的肉串放在桌上,又给李安开了瓶啤酒,两个人不紧不慢的喝起啤酒来。 一大早就喝啤酒,这事儿诸葛正还是第一次尝试,不过考虑到昨晚一整晚都没有睡,也就没有喝早酒这种说法了。 “老大,我觉得我还是帮忙去调查阿斗寨吧?” 诸葛正看着李安说道,他也已经知道了他们接下来要去的地方是竭石地宫。 但是他有些犹豫,那个地方说不定更加有风险,这名不见经传的乌山都能遇到项羽的魂魄,那竭石地宫里头说不定有更厉害的东西。 这次他可是亲眼看见老大受了这么重的伤和那些密密麻麻缠在一起的蛇了,他是真怕。 要没有老大和蚩灵那丫头的话,他自知自己进去了也出不来的。 所以他知道自己就是个累赘,去了也帮不上什么忙的,还不如办点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比较好。 他觉得去阿斗寨接着调查无字天书的下落更适合他,也算是能帮到老大的忙了。 跟着一起去竭石地宫,那才真是一点儿忙都帮不上的。 “不去涨涨见识?” 李安笑着说道,诸葛正这个小娃娃,没什么特点,完全就是普普通通的人,贪财好色想出名。 对于李安来说,那真是一点儿用都没有的。 带着他还真就是个累赘。 但话不能这么说,事情也不能看得这么片面。 有时候有的事情,就是需要有无关紧要的人跟着的。 这也是为什么李安要带着诸葛正来宿千最重要的原因。 因为在很多涉及到远古时候的东西的时候,往往就伴随着另外一个东西。 例如人祭。 在远古时候,很多东西都涉及到人祭。 这种行为在商周的时候非常盛行,到了春秋战国时候,人们认识更多了,思想更加活跃了。 人祭这种现象受到了读书人的批评,才慢慢消失了。 但真的消失了吗? 并没有,后世大秦到现在两千多年,有很多地方都有人祭的存在,包括以前的蚩家寨。 李安是不太信这玩意儿,但他见的东西多了,有的时候你宁可信其有,不能信其无的。 而诸葛正,就是为了防止以后需要用到人祭的时候找不到人的情况。 第146章 休整回京。 李安在宿千又待了几天,被蚩灵带着逛了逛酒店周围的景点,没什么好玩儿的。 第一天去了霸王故居,蚩灵吐槽那项羽的石像做的和真人一点儿不像,不知道这些人是根据什么做出来的。 这一点她当然有发言权,毕竟那在乌山的山洞里,在那地下宫殿里,她可是亲眼见过项羽的魂魄的。 那长相怎么说呢。 完全和清秀两个字沾不上边,完完全全就是个巨人。 就和现在那打篮球的国际巨星黑人差不多的个头,甚至比那还壮实一些。 而且那霸王枪做得也一点儿不像。 诸葛正都看得啧啧摇头。 但他仅仅只是摇了半天头而已,因为下午的时候就在厕所里头没出来过。 蚩灵的报复虽迟但到,说了要好好的感谢感谢诸葛正,就绝对不会马虎。 一听到李安说他们要在宿千这个地方待几天再回去,蚩灵立马就给他安排了腹泻套餐,一整个下午诸葛正就在套房的厕所里头没出来过。 晚上出来的时候整张脸煞白,比在那地下宫殿里头见到那些个蛇还要恐怖得多。 但他出来的第一件事儿就是去找蚩灵那姑奶奶磕头道歉说着下次再也不敢了。 晚上吃饭更是自己点的外卖。 他是真怕和蚩灵一起吃饭了,这姑奶奶那是极其记仇的主。 但让诸葛正更好奇的还是李安分明和他吃的是同一个盘子里头装的东西,为什么老大就一点儿屁事儿没有? 难道是蚩灵那姑奶奶提前给他解药了? 极有可能。 一直在酒店里待了一个星期,直到小李子来了宿千和李安在酒店里头碰头了之后,李安这才离开了宿千。 实际上这些个地方对于他来说真没什么好待的。 如今到处都是高楼大厦,一些名胜古迹都是人挤人的节奏,春天是旅游旺季,到处都是全国各地来的游客。 一些热门的地方排队的长龙都看不到头。 李安觉得还是自己在家躺着刷刷手机看看书挺好的。 至少不用风吹日晒的嘛。 不知道为什么,这次苏醒之后,李安觉得夏天来得尤为的快。 以前的宿千,一年四季很分明,春天的日子虽然也短,但没有这么短,这才立春过了没多久,天气热的就和夏天差不多了。 和他印象中宿千的春天完全不同。 夏天不应该来得那么早的。 回去的路依旧还是诸葛正负责开车,李安和蚩灵坐在后排。 高速路上,诸葛正油门儿都快踩到油箱里去了,就想更快一点儿到达京城,他赶时间。 因为到了京城之后,他就可以去干自己的事情了,回自己租的房子,和认识的朋友一起喝酒,把手上这些个东西倒手出去赚一大笔。 更重要的原因是,终于可以不用和蚩灵这姑奶奶在一起待着了,那种坐在马桶上啥都拉出不来但就是想拉的感觉,他是一点儿都不想再体验第二回了。 至于这一路上,高速服务区,蚩灵仍旧还是买买买,每个档口都买上一点儿,最后提着一大堆东西来到餐桌上,推给了坐在座位上的李安和诸葛正。 这个时候的诸葛正那是一点儿都不担心了,拿起来就吃,因为他知道,这一路上需要他这个司机来开车的。 老大虽然也会开车,但蚩灵这姑奶奶显然不想让他这么累,他们需要一个司机。 只要还在路上,那自己的肚子就是安全的,这一点诸葛正毫不怀疑,所以他吃得很放心,也吃得津津有味。 早上出发,到了下午终于到了京城市区里头。 把蚩灵送到她六叔的公司门口,蚩灵背着自己的包上去了,临走的时候对着诸葛正点点头表示自己对他的表现非常满意。 毕竟诸葛正为了表达自己的歉意,把自己从地宫里拿出来的玉石宝贝给了蚩灵两个。 蚩灵说拿去送给她六叔,就当自己在京城的生活费了。 另外诸葛正把李安送到金贸府大门口,自己开着车子走了。 等下次李安出发去竭石宫的时候,他再过来接。 李安背着两把长剑站在路口,背上这个包是蚩灵送给他用来装长剑的吉他包,背着没人会觉得他奇怪。 大家都以为里头是把吉他,实际上是繁星和皓月两把剑。 他决定先买点儿菜回去做晚餐。 原本这个时候,他应该已经住进自己的私人别墅里头了才对,但因为去蚩家寨和宿千耽搁了半个月。 现在回了京城了,小李子又去忙活宿千的地下宫殿了,他也就不打算去打扰他了。 将就着住这里也没事儿。 买完了菜回到家里,依旧没什么变化。 京城的春天来得要晚一些,这个时候仍旧有些冷。 屋子里还是熟悉的样子,一点儿也没有变化。 打扫得很干净,开了年之后,董莲应该是又找人来打扫了一下屋子。 现在时间还早,李安没什么事情做,所以在家简简单单的给自己做了个五菜一汤,慢悠悠的吃了起来。 吃着吃着,他就发现了一个问题。 客厅里的电视机,转向了餐厅这边。 他这个屋子,客厅和餐厅是分开的,中间是个电视墙。 电视墙里的电视是可以来回翻转的,在餐厅里吃饭的话可以把电视转到餐厅这边,吃完饭之后可以转回到客厅那边。 原本一直朝着客厅那边的电视机这次回来的时候转到了餐厅这边,说明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有人用过电视。 他拿起遥控器来打开电视机,没想到竟然能直接看了,这个时间点正好是新闻联播的时间。 应该是林清新那黄毛丫头过来帮他把电视给联网了。 要说起来这黄毛丫头还真是有点儿契而不舍的精神。 一开始李安用吊桥效应拒绝了她,林清新消失了一段时间之后回来和李安说根本就不是吊桥效应的关系。 老娘喜欢就是喜欢,和一个破吊桥没个啥关系。 后来李安又用没胸没屁股回绝了她。 结果这姑娘就开始跑去健身去了。 要不说这黄毛丫头能短短几年时间就做到一线明星的位置上去呢。 除了长安影视的资源栽培之外,这黄毛丫头自己的努力占据了很大成份,这种定下目标之后就二话不说朝着目标走的精神,李安还是非常欣赏的。 但没什么用。 第147章 半夜鬼敲门。 小李子这老头儿还是挺上道的,李安看着这满屋子的酒咧嘴笑了笑,他出门的这段时间,小李子又给他送了不少好酒过来。 按理来说身上有伤不太适合喝酒,会影响身体的恢复,但李安没有那么多顾忌。 他提了几瓶酒直接来到了客厅里,打开电视机看了起来。 如今他看电影电视剧的时间不多了,对种类也不太那么苛刻,基本上打开是什么就看什么。 今天电视里放的是戏曲。 距离上一次听戏,有一百多年了。 洋人入清之后,京城时局动荡,老百姓们忙着逃命,当官的忙着给自己安排后路。 人们惶惶不可终日,没有了平日里的闲暇,戏园子也不怎么开门营业了,只有逢年过节那几天能听到点儿动静。 自那以后,李安基本上就没听过戏了。 这一晃的又过了一百多年。 虽然中间沉睡了快一百年。 但其实他沉睡的时候,是有点意识的,能听到身旁周遭的动静,只不过如同被打了麻药一般不能动弹意识朦胧。 所以他才会让家臣给他埋在地底下,因为那样周遭的环境就会安静下来,他才会真正如同死了一般的沉睡。 在以前他生活的两千多年里,分辨一个日子重不重要的,看戏班子的排场就晓得了。 逢年过节的时候,每个城市每个集市都会演戏。 最热闹的当属春节,年初二过后的那几天,是戏班子最热闹的那几天。 集市里有钱的富豪乡绅们,会花钱搭戏台,请老百姓们看戏。 那个场面热闹得很,能坐在戏台下面有桌子椅子的,那自然是当地非富即贵的大人物,老百姓们自己带凳子坐着听或站着听爬树上听。 能里三圈外三圈的给围得水泄不通,卖零嘴儿的挑着担子在人群里穿梭,一天下来能挣到一个月的钱。 毕竟这种日子,大家都愿意花点儿钱买些吃食听戏。 现在的人们好像不太喜欢听戏了。 之前李安曾经去过京城的梨园,票价并不算贵,但花钱去里头听戏的人并不多,都是一些上了年纪的老头儿。 小孩儿基本上看不见。 要知道那以前那会儿,小孩儿是跑得最快的,虽然大多数小娃娃都是为了凑热闹,但谁都能哼上那么一两句的。 你要问现在的小孩儿听不听戏,基本没有听过的。 后来李安之所以不再去听戏了,主要还是因为那场戏的功夫不行,不太扎实,不符合他的胃口。 要他上台去唱一段,准能比对方唱得好听一些。 李安觉得现在的生活好,那是真的好,他从来没过过这么舒坦的日子。 但这种日子对于他来说还是有些陌生了,以前活了千百年的日子完全消失不见,让他有些不太习惯。 他还是更愿意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来,慢慢的适应现在的这种日子。 所以他一天大多数时间都没什么事情可做,到处都是新鲜热闹的东西,但能让他感兴趣的不多,所以依旧还是自己一个人做着自己个儿的事情。 但这电视里头唱的戏,就比那京城戏园子里头唱得要好一些,李安听得很舒服。 不由得闭着眼睛轻哼着打着节拍。 一直到了快十二点的时候,门口传来了一阵动静。 有人试图在打开他的门,密码按了又按的重复了很多次。 他站起身来往门口走去。 门上的电子屏幕里,林清新在不停的尝试着输入密码,摄像头正对着她的脑袋,披头散发的样子,眼神迷离的盯着摄像头,映射在电子屏幕里的时候活像个女鬼。 看样子好像是喝了点酒,她的酒量李安是晓得的,一杯就脸红,三杯话就多,五杯就走不了直道了。 李安和她喝了一回就不愿意和她喝第二回了。 这姑娘是个极有脾性的主儿,尝试了几次打不开门之后就开始拍起门来,对着摄像头喊着老妈,想让董莲给她开门。 但她敲错了门。 李安站在门后双手抱着,看她啥时候会消停消停,结果谁知道这黄毛丫头提起脚来准备踹门了都。 他只好把门打开。 正准备一脚给她踹到对门去,还不等抬脚,林清新就一个趔趄进来了。 “妈,啥时候换密码了,也不说一声。” 林清新嘴里抱怨着说道,自顾自的脱了鞋就朝着客厅走,全程闭着眼睛好似在梦游。 他这屋子的格局和对面董莲家里一样,林清新边走边脱衣服,大衣脱完就直接扔在地上,整个人重重往沙发上一摔,嘴里就开始嘀嘀咕咕起来。 这黄毛丫头的酒品要说好呢也挺好,喝了酒不会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要说不好呢也有一点儿不好。 那就是喝了酒喜欢嘀嘀咕咕的跟高僧念经一样。 如今的京城晚上还是有些冷,李安晚上开着暖气,林清新嘴里嘀咕了一句还是有暖气舒服,抱着沙发上的枕头睡觉了。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高领毛衣和紧身牛仔裤。 看得出来最近的健身颇有成效,躺在这大沙发上,有点儿妖娆的味道了。 抛开她脚上两只不一样的袜子,其他地方还是秀色可餐的。 李安只是看了两眼,便自顾自的坐在旁边接着喝酒听曲儿了。 但旁边林清新的嘀咕声打扰了李安听曲儿的雅兴。 一会儿大头大头的喊,一会儿又哼起歌来,实在想不通这么小个脑袋为什么会有这么丰富的内心活动。 心里想着明儿个还是去药铺坐坐开门营业啥的,不然一天时间光在家里还是觉得有点无聊。 想着想着旁边又传来了动静。 林清新睡了一会儿之后,又迷迷糊糊的爬了起来,径直朝着厕所走去。 李安都懒得睁开眼睛来看她一眼的。 没多一会儿的功夫,厕所里就传来了水声。 这小娃娃真把这里当她家了,这都开始放水洗澡了。 李安思索着是不是应该以私闯民宅的罪名等她一会儿出来了好好讹她一笔钱,但回头一想不对,好像是自己主动开门让她进来的。 不过她刚刚迷迷糊糊的应该记不住。 所以应该还是能敲诈出点儿钱来的,毕竟这姑娘人傻钱多又好骗,他最欢赚这种人的钱了。 过了好一会儿之后,李安听见了里头水声停了。 然后又是啪的一声,接着就是一阵闷哼,接着就听见里头传来了一阵哭声。 李安觉得人不应该能蠢成这样的才对,叹了一口气站起身来,朝着浴室的方向走去。 打开厕所的门,他就看到了惨烈的一幕。 此时的林清新正躺在浴室的地上哼哼着,右手腕红成一片,那是骨头移位脱臼之后造成的血液流通不畅导致的。 除此之外她的脚也肿得跟个猪蹄一样。 但还好的是她披了浴巾的,头上也裹着厚厚的毛巾,不然估计头还得磕出个包来。 “洗个澡也能摔成这样,你果然不是一般人。” 李安摇摇头,走到她面前去蹲下身来,将她的右手拿起来。 一手抓着她的小手臂一手抓着她的手掌轻轻一拉,就将她脱臼的骨头给复位回去了。 这种小事对于当了这么多年大夫的李安来说,比感冒发烧还好治。 林清新泪眼婆娑的看着李安,实际上在她洗澡的时候就已经发现这不是她家里了,这是李安家里,那洗手台的壁柜上摆着的是李安的电动牙刷,那电动牙刷是上回她送给李安的。 浴室里只有男士的洗发水和沐浴露。 想来是自己刚刚不小心打开了李安家里的门,他家门的密码林清新是知道的。 最近李安都不在家,这一点她是知道的,所以才放心大胆的洗起澡来。 正在她哭了一阵打算忍着痛穿衣服去医院的时候,李安竟然推门进来了。 二话不说就把她右手脱臼的手腕给复原了。 这会儿她才反应过来,李安竟然回来了。 正当她心里还在思索着怎么组织语言的时候,李安说话了,还是那漫不经心的口吻,还是那熟悉的声音。 “三千块,算便宜了,你去医院还得痛好一阵的。”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站起身来往外面走。 私闯民宅,还给她治疗了一下脱臼。 嗯,这次要一万块应该不过分吧? “等……等一下!” 林清新连忙喊住李安,脸蛋有些红红的。 她刚刚摔了一跤,浴巾有点儿没系好了。 “干啥?看了就要负责这事儿,在我这里行不通的。” 李安转过身来看着她。 再说了,他也没看到个啥啊。 “我起不来,你抱一下我呗?” 林清新不好意思的说道,眼眶里眼泪汪汪的,原本都已经没哭了,但李安给她复位的时候拉了一下又有些疼的厉害。 “不是治好了吗?” 李安疑惑的问道,难道说这么多年不行医,自己的手法有些生疏了? 不应该啊,她手腕只是红,又没肿起来,说明复位得很成功,应该不怎么痛才对。 “那个……屁股疼……” 林清新泪眼婆娑的说道,摔到屁股了,现在都没啥知觉,动一下就疼。 李安叹了一口气,一把将她拎起来出了浴室。 林清新紧紧的抓着自己的浴巾生怕它掉了,虽然她确实想过这样的场景,但肯定不是这样的事情导致的。 这么丢脸的场面要是走光了那就更丢脸了。 李安一把将她扔在沙发上,自顾自的看起电视喝起酒来。 只是有些可惜的是刚刚进厕所了没有听到最有技术含量的那句唱腔‘醉后不知天在水’,这是贵妃醉酒里面最难唱的一段词,李安尤为爱听。 看一个角儿厉不厉害,听他唱贵妃醉酒里的这一段就能听出来了。 只可惜他刚刚没听见。 “嘶……” 李安这边听得津津有味,一旁的林清新缓和了一下之后打算偷偷去穿衣服跑路。 刚刚摔那一下把她酒都给摔醒了。 但脚一落地便疼的厉害,她刚刚是光着脚踩在地上,不小心崴了脚之后往后倒,下意识的拿手撑了一下,结果没撑住脱臼了不说,还重重的坐了一下摔在地上。 “那个,李安,你可以送我去医院吗……” “就送我到地下停车场就行了,我自己过去就好。” 林清新想了想说道,脚踝肿成这样,她觉得不是办法,得上医院看看才行。 “这点儿毛病还用得着上医院?在家躺两天就能下地了。” 李安瞥了一眼她的脚踝不紧不慢的说道,就是崴了脚而已,没有伤筋动骨的,去医院费不着。 “不行,我明天下午还有事。” 林清新抹了把眼泪摇摇头,她明天下午还有事要去公司一趟。 “啧……” 李安站起身来走到她旁边。 “抬脚。” “啊?” “抬脚。”李安指着她那肿成猪蹄一样的右脚说道。 林清新乖乖的抬起脚来放在茶几上。 这姑娘的脚很小,估摸着只有三十六码,而且很瘦也很白,能够清楚的看到筋络,足形也挺好看的,是标准的弓足,只不过因为穿久了高跟鞋所以小指头有些内倾。 李安坐下来,右手整只手抓住她的脚踝,踝关节这里因为崴到了充血变得肿胀起来。 “开始的时候一点儿痛,忍一下就行了,这样会好得快点儿,睡一觉明天醒了就能下地。” 李安说完也没打算给她太多准备的时间,就开始五指发力,用力的按揉着她的整个踝关节。 原本还有些因为被抓着脚害羞的林清新立马就痛得大喊起来,整个人都在反抗,眼泪噗嗤噗嗤往下掉,拼了命的用左脚蹬着李安的手。 但她费尽力气都挣脱不开,所以又躺下去哭喊起来。 “就一会儿的事情,这点儿痛都忍不了。” 李安摇摇头解释道,这黄毛丫头就这么睁大眼睛瞪着她,鼻子一抽一抽的泪眼婆娑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 “这叫一会儿吗,这都过了三分钟了!” 林清新抽泣着说道,她在沙发上痛得翻滚了几十圈感觉好像过了一个小时那么漫长。 “现在是不是没有那么疼了?” 李安瞥了她一眼,三分钟不就是一会儿吗? 要不是这里没有银针,他保证让这丫头五分钟就能下地跑。 “那是你用的力气小了!” 林清新哭着说道。 “我一直都是这个力道没有变过。” 李安摇摇头,仍旧按揉着她的脚踝,她的脚踝处虽然还是一片通红,但肿已经消了大半。 这种在脚踝处活血化淤的手法没有点儿年头的老中医根本不晓得,因为这里没有穴位,很少有医书上写这种按法的。 第148章 你该不会是……铜吧? “真的么?” 林清新眼泪汪汪的半信半疑。 “你自己按一下不就知道了?” 李安将腿给她放回到茶几上。 “好像是真的诶?” “除了有点儿烫之外,都不怎么疼了。” 林清新试探性的按了一下,发现真不疼了,脸上便笑了起来。 “还是有点儿疼,你再帮我按一下呗?” 林清新脑子一转,又把腿放在了李安的腿上。 李安不为所动。 “知道了知道了,三千。” “不是,给你治疗手腕是三千,把你放在沙发上一千,给你治疗脚三千。” 李安摇摇头,三千块就想给他打发了?那可不行! “好好好,七千是吧,一会儿我就转给你。” 林清新白了李安一眼,她就晓得这家伙不会这么好心的,原来在这儿等着她呢。 接着她便闭上眼睛好好享受起李安的脚踝按摩体验课了,刚刚那疼是真的疼,根本没有其他感觉。 “啊……” “鬼叫什么,别动。” 林清新连忙用手捂住嘴巴,但整张脸到耳根子都一片通红起来。 “你哪儿学的这种手法的?” 林清新只好用聊天来岔开话题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因为李安的手法非常独特,让她感觉非常舒服。 刚刚情不自禁的喊出声来了。 “我爸教我的。” 李安不紧不慢的回答。 这还真是他父亲教他的,不是他后来自己钻研的。 “我爹以前就是村儿里的郎中,我小时候也皮实得很,他上山采药,我就跟在他屁股后头,山路不好走,时常崴到脚。” “我爹就给我这么按。” 李安平静的说道,他的童年和大多数小孩儿一样,当时觉得没什么,时间长了回头再想也满是回忆。 他喜欢当郎中,就是继承了他父亲的衣钵,小时候一个大字不认识,但药草都记得清楚,什么药搭配着什么药能治什么病。 这些都是他小时候跟着父亲上山采药的时候,父亲一边采药一边教他的。 “那叔叔阿姨怎么死的?” 林清新好奇的问道,这还是她第一次听到李安说起自己的小时候。 “传染病死的。” 李安想了想说道。 那个时候他已经在咸阳了,等他收到消息回去的时候,整个村子的人都死完了。 死于一场瘟疫。 他父亲虽然是个郎中,但医术有限,那时候的环境和现在不同,老百姓们大多死于瘟疫和天灾人祸,自然老死的很少。 “我知道,是几年前的那场吗?” 林清新想了想说道,当前确实有场瘟疫,一开始死了很多人。 “不是,那是很多年前了。” 李安摇摇头。 如今的科学技术发达了,很多病都能得到治疗,老百姓们大多是老死的,即便生了病也能活很久的时间。 人老了之后,自身免疫力下降,容易得各种各样的病,这是无可避免的,但大秦的时候,很少有人会活到老了的时候。 那会儿得病是真要人命的。 “你这伤哪儿来的?” 林清新突然看到李安胳膊上有道伤口,很长,像是被刀砍了一样,如今已经结了一层浅浅的痂。 “和人干仗,差点儿没打过。” 李安将脚给林清新放回茶几上。 “不疼吗?” 林清新疑惑的问道,那伤口长得吓人,而且那痂看上去像是新长出来的,也就这几天的事情。 “没什么感觉。” 李安转过身来看着她。 “你当过兵啊?” 这年头哪还有那种街头斗殴的提刀相见的事情了。 她的联想能力非常丰富,对于李安的身份有了新的猜想。 这家伙不会是雇佣兵出身吧? 要不就是特种兵? 正在执行什么神秘的任务。 最近这种兵王下山的题材还挺火的,小说多的是,连网剧都有。 虽说看着有些无脑,但爽是真的爽啊! “当过,当了好多年呢。” 李安平静的回答。 “我就说嘛,是国外那种雇佣兵吗?!” 林清新诧异的说道,难不成眼前真就是一位活脱脱的兵王下山? “什么玩意儿雇佣兵,我当的兵是那种扛着长戟的,举着盾牌的那种。” 李安摇摇头。 他不太清楚现在当兵的是个什么配置,反正他那会儿当兵的时候,可没有这么些玩意儿,就是以肉搏肉,不小心就要掉脑袋的士兵。 大秦那会儿的士兵就已经分工合作了,不会一群人哇哇大叫一股脑往前冲了。 大多数时候都是平地作战,双方也讲究阵法搭配,他当的最多的是长戟兵。 还是在最前面拒马阵里的长戟兵,要举着厚厚的盾顶在前面,防止被敌人的骑兵一股脑给冲散了。 那种士兵的死亡率是最高的。 “我说的不是当群演的兵。” “我说的也不是群演的兵啊。” 林清新白了李安一眼,得敢情说了这么久这家伙在拿她开涮呢,她都不晓得这家伙哪句话是真的哪句话是假的了。 因为李安每一句话的语气都是一样的云淡风轻的,让人感觉他完全不屑于骗人。 但他说出来的话让人用屁股想都知道真实性不高几乎没有的那种。 屁股…… 林清新想到什么,连忙坐直了身子,将裹着的浴巾往下拉,脸蛋红成一片。 刚刚她痛得整个人都在挣扎,哪里还顾得上自己的仪容仪表,现在反应过来已经迟了,估计都被看完了! 她小心翼翼的瞥了一眼李安,发现李安正在看着她,右手伸出来递到她面前。 得,这个神态她再清楚不过了,这家伙是在问她要钱呢。 敢情自己这玲珑的曲线在他眼里那就是屁都不是,心里头只想着自己的七千块去了。 老娘这段时间心无旁骛的健身,也算是颇有成效了,她自己都觉得相当满意,自信能让李安多看她两眼的。 结果她还是败了,这家伙一点儿都没把她放在眼里。 在他眼里自己就和一盆花一棵树没个啥区别。 可能最大的区别就是能从她这里赚到钱了吧? “你该不会……是个铜吧?!” 林清新小心翼翼的看着李安,眼神古怪。 “什么铜啊铁的,掏钱。” 李安眉头一皱,从这眼神就能看出来她口中的铜不是什么好事儿。 “呼……” 林清新心里松了一口气,这么直的一个男的,那大可能不是铜了。 第149章 你耍我! “行了吧?” 林清新瞪了李安一眼,将自己的手机关闭放在沙发上。 她耍了点儿小心机,将手机屏保特意不小心给李安看了一眼,这是她上次偷拍的李安的照片。 但这家伙压根儿没当回事儿,这让她有些小失落,可能李安根本就没看见。 不过今天这七千块是她唯一一次觉得花得特别值当的钱,至少不用跑趟医院,刚刚那个状态,穿衣服出门都费劲得很。 但神奇的是,李安好像对中医特别有研究,不仅会活血化淤的手法,而且还会正骨。 刚刚他好心的问她屁股要不要也给他活血化淤一下,只收两千块的时候,林清新差点儿就答应了…… 她知道李安心里压根儿没啥非分之想,就算自己脱光了站他面前他顶多也就看一眼以示礼貌,绝不会再多看一眼的。 他单纯就是想挣自己的钱而已。 但林清新还是觉得有些害羞,毕竟屁股可不是手腕脚踝。 “行了,该回哪儿回哪儿去吧。” 手机收到七千块转账,李安心满意足,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接着看着电视喝起酒来。 “有点饿了……” 林清新摸了摸自己开始咕咕叫的肚子不好意思的说道。 今晚是几个朋友之间聚会,她吃得东西不多,酒倒是喝了不少。 原本回来就可以倒头大睡的,结果摔了一跤,眼泪掉了两斤下来,被李安抓着脚踝痛得翻天覆地的。 折腾了一个晚上,现在又饿了。 “三千。” 李安睁开眼睛笑眯眯的看着她。 哟,这好事儿还接二连三的来? 看来今年的财运相当不错啊。 “算了,太贵。” “你家有面条么?我自己煮个面条吃。” “顺带也给你煮一碗,算作报答了,吃了你这么多次饭,让你也尝尝我的手艺。” 见李安还要说什么,林清新连忙抢过话来,不用想她都知道李安肯定会说食材费的问题。 “行,厨房里自己找。” 李安想了想点点头,也行,有人给做顿饭吃,这买卖也不算亏。 反正今晚都赚了七千块钱了,不差这点儿了,他现在心情很好。 “等着吧,今儿个非得让你大开眼界不可。” 林清新笑着说道,正所谓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得先抓住他的胃,当年她老妈也是这么得手的。 一边想着自己简直是个天才,林清新一边一瘸一拐的插着腰朝厨房走去。 她进过李安的厨房好几次,对这里的摆设都很熟悉,熟络的从柜子里拿出一把面条来,又从冰箱里找到了几个鸡蛋和西红柿。 西红柿鸡蛋面,这是她会的为数不多的几个菜之一。 味道还不错,至少她自己很满意,老妈吃过也说好。 今天必然得大显身手一番。 林清新斗志昂扬的动起手来,厨房里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 很快李安就闻到了一股子鸡蛋烧焦了的味道,接着又是一阵加水的声音。 十几分钟之后,林清新端着个盘子,上面放着两个碗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从她的表情里可以看得出来,她自己对这一次的作品也有些不太满意。 “好了,将就着吃吧,虽然说卖相不怎么样,但味道应该不差的。” 林清新将一大碗面端到李安面前的茶几上,自己的则是一个小碗,她的胃口比较小,吃一点儿点儿就饱了,所以没给自己装多少,大多数都装给李安了。 李安放下手中的酒瓶端起碗来接过筷子就开始吃。 “怎么样?味道还不错吧?” 看李安吃得大口大口的,林清新笑着说道,心里有些开心。 虽然有段时间没有做饭了,但从李安这吃相来看,自己的厨艺还是没有怎么退步的。 看来最近这段时间要锻炼锻炼自己的厨艺了,到时候可以给李安做一顿丰盛的大餐。 “还行吧。” 李安头也没抬的回答道。 “吃吧吃吧,一会儿我洗碗。” 林清新笑着说道,她晓得李安不怎么夸人的,她都没见过她夸人,能有一句还行就已经很不错了。 挨着李安坐下,林清新拿起筷子来夹了一小筷子往嘴里塞。 面条刚进嘴里,她就被咸的齁住了,连忙拿起旁边的水喝了一大口。 “这叫还行?!” “你耍我啊!” 林清新喝了一大口水之后看着李安说道,这咸得都下不了嘴了都! “你自己个儿做的,我耍你做甚?” 李安瞥了她一眼,不紧不慢的喝着碗里的汤。 “别喝了,一会儿拉肚子!” 林清新看着他碗里都没剩几根面条了,连忙拉住他。 这家伙不是在整她,他都快吃完了。 “你的味道不一样么?盐没化开?” 林清新疑惑的问道,夹了一根他碗里的面条放嘴里,仍旧是咸的难以下嘴。 “比起树皮观音土这些东西,你这碗已经很不错了。” “放一百多年前,这一碗就能救一家三口人的命。” 李安瞥了她一眼说道,将空碗放在一边。 他从来没有浪费过粮食,再难吃的东西都吃过,以前打仗闹灾荒没粮食连野菜都没有的时候,他和村民一起吃过土啃过树皮,那味道比这碗面难吃多了。 如果因为难吃就扔掉的话,那以前不晓得要多死多少人了。 这碗面条仅仅只是盐放多了而已,要说难吃还远远算不上。 “好吧。” 林清新低下头来有些惭愧,老实说珍惜粮食是每个华夏人小时候都学过的道理。 但很少人会注重这一点,连她自己也是。 但李安做得很好,完全是贯彻到底的那种。 难以想象这是一个富二代应该具备的品质。 这让她有些小感动,因为即便自己做得这么难吃,但李安也一股脑吃完了,并没有说什么。 而是她问起来了才说的。 她又回到厨房里给自己接了一大碗水,将面条泡在水里过一遍之后再吃,这回勉强能入口了。 “我觉得你特别适合去当个道士,我怀疑你上辈子就是个山上的老道士。” 林清新一边吃着面条一边说道,她真觉得李安这种性格特别适合去当个道士。 清心寡欲无所求,超脱自然无所谓的态度,要去当个道士的话,老了肯定也是个仙风道骨德高望重的道士。 “我上辈子没当道士,下辈子可能会当。” 李安摇摇头接着喝起酒来,他上辈子当的是郎中,上上辈子当的才是道士。 下辈子要是还是这样的太平盛世的话,他觉得他又可以捡起道士这个行当来当一当了。 第150章 林清新的老家。 第二天一早,李安就去铺子里了。 这还是开年到现在头回开门,不过李安倒是没什么负罪感,本来他这铺子生意就相当惨淡。 开了也没什么人来的。 刚走到门口,就看到玻璃门下面塞了个信封。 他打开门将信封拿起来。 一边拆开一边往里走。 信封里装着一百块钱。 还有一个小纸条。 纸条上歪歪扭扭的写着一段话,看得出来这个人的文化程度并不高。 大夫你好,感谢你的帮助,我想通了。 仅仅只有这几个字而已,李安一下子就想到了那个一身脏兮兮戴着安全帽的中年人。 人一般说想通了只会有那么几种情况,要么就是出家了,要么就是出殡了。 上面没有日期,不知道什么时候塞进来的,李安将一百块揣进兜里,将信封连带着纸条丢进垃圾桶。 这种事儿他见得多了,自然没什么心里起伏。 有时候他也会思索,人这一辈子是不是都有定数这个玩意儿。 不然为什么会有阎王要你三更死,绝不留你到五更的说法呢? 老实说他还挺羡慕那中年人的,说死立马就能去死。 来他这个铺子里头抓药的,基本上都是上了年纪的人,大多数都是抓一些补药,救命用的反而就那一个。 他拿起拖把来将地拖了一遍,不紧不慢的擦拭着柜台和这些个放药的箱子。 经常会有人来问他这铺子里可不可以针灸理疗或者正骨按摩之类的,李安都说没有。 他这铺子不看病,只负责抓药。 没过一会儿,一辆白色的奔驰车停在了铺子门口,林清新从车里走了下来,径直来到铺子里。 “大夫,我这手腕脚腕还是有点隐隐的疼,要不要拿点儿药敷一下啊?” 林清新摘下墨镜口罩笑嘻嘻的说道,这个铺子是她老妈给李安找的,她自然知道位置。 李安随手抓了点儿清热解毒的药给她。 “五百。” “黑店啊!”林清新瞪大眼睛。 “爱买不买。” 李安坐在太师椅上翘着二郎腿,准备闭目养神了。 “买也行,你帮我个小忙呗?” 林清新笑着说道,掏出手机来准备扫码。 “先说,我再看要不要加价。” 李安点点头。 “我要回老家一趟,给我妈拿点儿东西,你送我回去呗,我请你吃大餐。” 林清新笑着说道。 她原本今天下午回去的,不过一想到李安在家,她就改了主意,上午就去公司拍完了东西,打算早一点回去。 “主要是我脚还有点儿隐隐的疼,踩刹车使不上劲儿,回去要开三个小时的车呢。” 林清新揉了揉脚踝说道,其实疼是不怎么疼了,主要是想找个理由让李安和她一起而已。 李安这个人他好就好在,即便他已经明确的拒绝了你的追求,但你以平常心态和他相处,他仍旧会正常和你聊天说话。 不会躲着你。 这种思想有些奇奇怪怪,你说他是渣男中央空调吧,他又不近女色。 你说他无情无义吧,但你找准了他的偏好,他又会帮你解决问题。 “不去。” 李安摆摆手。 “我家旁边有条小河,可以钓鱼哦,都是野生的!” 林清新换了个角度再度邀请。 “可以,先付款。” 李安指了指贴在柜台上的二维码,示意她先扫码。 林清新爽快的扫了码,把车钥匙给李安。 就这样李安刚刚开门营业就又关门了,不过他一开门就赚了六百块钱,放在以前两天都挣不了这么多的。 李安开上林清新的车子就出发了。 今天的天气还不错,虽然气温还没有回暖,但晴空万里艳阳高照,是个好日子。 这种回暖的开春季节最适合钓鱼了。 林清新的老家在京城西边出去,高速要走两个小时的时间。 一路上李安都没怎么说话,倒是林清新说得多一些。 她早有准备,来的路上就在超市里买了一些零食和饮料放车里,也想好了一些话题来聊天。 因为她知道李安这个人,你不和他聊天的话,他是不会主动开话头的,除非你主动搭茬,他才会找你聊天。 而且还得聊一些他感兴趣的东西,不然你说话他也懒得搭理你。 出了市区之后径直上了高速,路边的高楼大厦飞快往后倒退,青山绿水铺开画卷,林清新趴在车窗上看着窗外的郁郁葱葱的风景。 京城是个生活节奏很快的城市,一天之中都很忙碌,即便她休息时候回了家,也仅仅只是呆在家里而已,要么就和朋友一起出去吃个饭。 看风景这种事情,她已经很久没有过了。 过年的时候她就在老家待了两天就匆匆回京了,下一部戏的排班都已经排好了,过几天就要出发去拍摄。 这一次的戏是爱情剧,最近几年这种单纯的爱情剧特别火,取景地一般都在一些小县城。 拍摄周期是三个月。 意味着她又要忙碌三个月了。 “诶,外公啊,我在路上了!” 林清新接起电话来大声说道。 “要吃京酱肉丝!还有片皮鸭,想喝冬瓜排骨汤,还有……” “你有啥想吃的不?” 林清新转过头来看着李安。 “就这样啦!不说了一会儿见!” 见李安没搭话,林清新倒是不介意,又和外公聊了一会儿天之后才挂断了电话。 “我外公年纪大了,耳朵有点儿背,得说大声一点儿他才听得清。” 林清新笑着解释道,又和李安说起她的家庭情况来。 她的家庭情况相当简单,独女,父亲死得比较早,妈妈在外面工作,她作为留守儿童小时候就住在外公外婆家里。 在村子里读的幼儿园和一二年级,三年级的时候妈妈把她接到京城来念书来了。 暑假的时候上一个月兴趣班,剩下一个月在外公外婆家里住。 外婆几年前死了,至于她爷爷奶奶,她爸爸是外地人,在认识她妈妈的时候,爷爷奶奶就已经死了。 所以林清新根本没见过她爷爷奶奶,那个年代也没有照片啥的,所以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所以她小时候基本上是外公外婆一手带大的,在外公的自行车后座上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两个小时的时间不快也不慢,下了高速之后走县道,这里依旧还是京城的范围,但是已经是边边上了。 四周大片的农田这个时候已经放满水了,偶尔能看到一两个农民在用机器犁田。 再过一段等秧苗长大了,就可以插秧了。 边上的地里也有一些农民在翻土,冬天的菜在过年的时候基本上都吃得差不多了,现在开春了就要种新的一批菜了。 一年四季里头有各种各样的菜种,如今老百姓们种菜的种类多了起来,在以前的这些地方,一年四季种得最多的就是白菜和萝卜。 经过林清新的热情介绍,李安知道了再往前走不远进个乡道再开十几分钟就到他们村子了。 这些地方十几年了变化并不大,林清新热情的给李安介绍着周围的风景,这里是一个街道,她念幼儿园和一二年级的时候就是在街道上的学校念的。 每天天刚亮就起来和小伙伴们结伴去街道上的学校上学,周末的时候就到处跑,去摘野果子吃掏鸟蛋什么的,大多都是一些男娃们喜欢做的事儿。 她的性格就没有扭扭捏捏,打小就外向。 现在大年刚过,很多人年轻人甚至都还没有进城在村子里头待着呢,李安注意到路边的人家家家户户都有走动,坝子里停着各种各样的奔驰宝马。 林清新说别看这边都是村子了,但家家户户其实都挺有钱的,最低都是小康水平。 在她外公那一辈的时候,就有很多人都去京城市区里头工作了,大多数人在京城市区里都买了房子的。 村子里的房子也个个修得豪华得很。 但林清新家里是个例外,因为父亲死得早,所以养家糊口的重担都落到了她妈妈身上,她妈妈一直致力于给她最好的生活条件。 所以家里头没有太多的积蓄。 直到她参加工作了之后,才在京城市区里买了房子。 在此之前他们一直都在市区里头租房子住的。 很快车子就进了村子里头。 北方的村子大多都是平房。 而且不是那种一整个村子都围着一条路修建的村落,宗亲的观念并不如南方那么强,大多都是东一户人家西一户人家的。 两家之间虽然也是常走动,但相隔着还是有个几十上百米距离,不像南方的街坊邻居一样都是紧紧的贴着修建的。 毕竟北方人本就没有南方那么多,地比较宽敞一些,也没有那么高的山,老百姓们地多一些,家家户户都有不少地。 这种村子李安没住过,他上次苏醒那会儿北方的村子都是平房,泥巴夹着麦杆子修建的土墙。 而不是这种水泥钢瓦的平房,也没有围墙。 “这里就是我家啦!” 林清新指着马路边上这户人家说道,屋子挺宽敞的,修着院墙,大铁门正敞开着,一条大黄狗疯狂的摇晃着尾巴在院子门口蹦蹦跳跳。 李安一把方向盘将车子停在了院子里头。 堂屋门上挂着厚厚的布帘子,这种布帘子在以前京城大户人家里才会有,主要用来保温和挡风。 北方的冬天风比南方的大。 整个院子也就只有这块布帘子让李安觉得有点儿以前的味道,其他的都很陌生。 这套宅子的面积并不大,在京城也就一个一进院子的面积,不过用来住一家人是绰绰有余了。 以前京城的大户人家很少有住一进院的,因为三妻四妾的,还有家丁丫鬟婆子,一个一进的不太够。 以前京城的那些个一进的院子,大多数都是有钱人家修来金屋藏娇用的,只需要配两个丫鬟就行了,所以住不了那么宽。 不过相比起以前村子的人家,这宅子的面积就宽敞很多了。 以前农村的宅子基本上也就三间屋子,一间堂屋一间住人的一间放柴火的。 都没有茅房。 北方一大家子就睡在一个炕上,孩子要成家的就自己出去重新修。 装修还算不错,和他们一路上回来看到的那些人家的房子相比算是朴素的了,掀开门帘进去,屋子里的家具比较简单。 清一色的原木家具,都是一些制式家具,没有手工制作的,值不了几个钱。 墙壁上挂着几张老旧的海报,老式的立柜上摆放着几个相框,里面的相片因为年代久远已经泛黄,其中最多的就是一个头上点着红痣的小女孩。 这个小女孩无疑就是林清新了。 “以前拍照的时候额头上都要点一个这种红点点,我也不晓得是为啥。” 林清新看着李安在观察着柜子上的相框,便笑着解释道。 “这个是我六一儿童节的时候拍的。” 林清新指着一张照片说道,照片里她脸上抹着红扑扑的粉,头上点着朱砂痣,坐在一辆老式的二八大杠后座上,扶着车子的中年人穿着一身军绿色的衣服,头上还戴着帽子。 林清新有点儿害羞,因为照片里她还小,看上去有些傻里傻气的,黑黝黝的跟个男娃一样。 和她现在的形象差了十万八千里,有点儿黑历史的味道了。 “挺好的。” 李安看着另外一张照片发呆,上面是五个人,林清新和她的父母外公外婆。 这就是传承。 以前没有照相机的时候,大户人家都会找人来画像,一大家子老人小孩儿都聚在一起,让画师画下来。 这就是三世同堂四世同堂。 整个家族凝聚在一起生根发芽开枝散叶,从一根小树苗到最后枝干粗壮树叶繁茂。 这样的过程他活了两千多年都没有经历过的。 “外公,外公!” 林清新喊着外公的名字,各个房间找着。 厨房里桌子上放着很多等待着下锅的肉,锅里煮着的汤正冒着热气,电饭煲正发出滋滋的响声。 “应该是去地里摘菜去了。” 林清新走回客厅里头说道。 “我带你转转这些屋子吧。” 整个宅子的布局是横向的,突出来的一间是厨房,后面是猪圈。 客厅和厨房中间的过道是个小仓库用来放谷子。 另外一边是两间卧室,后来又加盖了一间和厨房形成对称的布局。 “里面这间卧室是外公外婆住的,外面这间是爸爸妈妈住的,我小时候和爸爸妈妈睡一起,后来加盖的一间是外公修的书房。” 第151章 外公。 “外公,你去哪儿啦?” 两人在坝子里坐着聊天,没过一会儿林清新的外公从街道上进来了院子。 手里提溜着几颗蔬菜。 林清新连忙上去接过手来。 “外公,这个是我朋友,李安,我妈也见过的。” 林清新在外公耳朵边上说道。 李安点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他外公的个子挺高,就是人有些瘦,年轻的时候应该也是这副模样。 和一般的农民不太一样,腰杆子还没弯那么厉害,戴着一副老花眼镜,倒像是个书生。 李安认识很多书生,老了基本上都是这模样。 “你不冷啊?” 外公瞪了林清新一眼说道,今天气温还不到十度,林清新穿着一件羽绒服,敞开着里头就穿了一件长袖。 “不冷不冷,你摸摸,这件衣服可暖和了!” “我手上净是泥,摸什么摸?” “要风度不要温度,等你到了我这个岁数你就知道了。” 外公还在念叨教育着,林清新吐了吐舌头不搭话,显然已经是被说习惯了的。 老人走到台阶边上,屋檐下放着好几个桶,顶上的雪化了之后流水下来就落进桶里,用来洗手什么的都可以用。 人老了之后勤俭节约的习惯就会慢慢的出来了,因为动作不利索了,干活儿吃力,挣不了钱了,就想从其他地方找补。 “厨房里装了热水器,洗手用热水舒服啊。” 林清新连忙说道。 “热水不要电啊?” 老人说了一句,压根儿不听自己家孙女儿说的啥,仍旧自己做着自己的事情。 老人只有在自己干不动了动不了的时候,才会听小一辈的人说话,因为他们动不了了,不想更多的麻烦家里的孩子。 所以孩子让他们做什么他们就做什么。 而林清新的外公显然还没有到那一步,他身体还硬朗着呢,所以这个家他做主。 地里刚摘的冬菠菜,菜根儿上还带着泥,林清新挽起袖子来,用屋檐下的水洗菜,先洗一遍之后,拿进厨房再用自来水洗一遍。 这样可以节约自来水,不这么做的话外公准得骂她的。 “你去坐着歇着去,我来做饭。” 林清新一边洗着菜一边和外公说话,李安就坐在台阶上翘着二郎腿看着,这黄毛丫头干活儿还挺麻利。 估计她的粉丝看到了得心疼死。 “你做得明白啥?” 小老头儿瞪了外孙女儿一眼。 “哎呀,你烧火去,我来做!” 林清新大声说道,一老一小就在台阶上坐着拌嘴。 老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来,递给李安一根。 李安注意到他兜里还有一包烟,他自己抽的时候就拿的那包,价格便宜一些。 李安接过来点上。 “乡下就是这样,到处都脏得很。” 李安摇摇头表示不在意,现在村儿里都是水泥地,干净多了。 那会儿农村虽然也干净,但仅限于晴天,要遇上下雨,出了门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在哪儿工作?” “家里几口人?” “工资还不错吧?” 老人看着李安问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外公,你问这么多干什么!” 林清新白了外公一眼。 “你的舌苔长斑了,胸闷气短,今年开春了去买点瓜蒌子种,熟了切来炒菜煮汤都行。” “这样抽烟就不咳嗽了。”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人老了最常见的就是胸闷气短,严重一些会生痰淤血,不过这老头儿说话之间不咳嗽也不吐痰,显然症状比较轻。 “真的假的?我前几天去拿药,那医生给我开一大堆,这都吃了几天了,屁用没有。” 老头儿看着李安说道,他确实胸闷气短有几年了,但都不是很严重,就是偶尔抽完烟咳嗽两声,干一会儿活就喘得厉害。 检查出来没啥大毛病,就是胸闷气短,建议少抽烟。 但他不想听从医生的建议。 这年轻人倒没让他少抽烟,就让他种点儿菜而已。 他还是听得进去的。 “看你想不想多抽几年烟了。”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老人,特别是这种刚上了年纪腿脚还行的老人,是最不听劝的。 他们心里想的都是我都这么干了几十年了,你个小娃娃来教训上我了? 你让他吃药忌口什么的,他是一点儿不会听的。 李安见得多了,自然也就知道怎么治这些病人。 你要和他说瓜蒌薤白桂枝茯苓多少钱多少钱什么时候吃疗程多少一个周期,他准不会搭理你,只觉得你说他严重了,就是喘不来气儿,不是什么大病,歇一会儿就行了。 他吃了一回就不会再来第二回。 所以这种病人你只需要和他说日常生活相关的东西就行了,比如说你种点儿什么菜吃,炒菜的时候放点啥。 这种顺手又不怎么花钱的小事儿,他往往能记得清楚明白并且按照说的去做。 “我妈都不让他抽烟喝酒了,你倒好,还让他多抽几年。” 林清新嗔了一眼李安说道。 “真的,我回头在网上买了,你去村口商店那里拿回来种就行了!” 林清新贴在外公耳边大声说道,李安说的,那能不真吗。 这家伙可是个开中药铺子的,一副药卖五百呢! “你烧火去,我来炒菜!” 进了厨房,林清新喊着外公烧火,过年回来的时候,老妈做菜都用天然气做,方便也干净些。 但外公一个人在家里的时候不会开天然气,都用柴火灶,对于他来说天然气要收钱,柴火不用钱。 虽然每年的燃气费都是林清新在手机里充值的,但一年到头都没用过几回。 “李安,你帮我把这口锅端到旁边去呗。” 林清新提了一下灶台上的锅,发现提不动,里头炖着鸡汤。 李安站起身来将锅提起来,放在另外一个灶台孔上。 这种灶台设计几百年前就是这样了,通常有两个孔,柴火烧起来会有烟,就必须要设置通烟孔。 火势大的时候火苗就会朝着通烟孔跑,所以这边灶台再开个孔放口锅上去,可以拿来热水用,这样不用浪费柴火烧水。 “要不你炒菜吧,我给你打下手嘿嘿。” 林清新笑嘻嘻的说道,她本来打算自己炒菜的。 但昨晚那番茄鸡蛋面给她做毁了,她现在对自己的厨艺不太自信了。 第152章 孙女婿。 林清新这还是第一次见李安做饭。 怎么说呢,很舒服,很顺畅,该放什么的时候都是有条不紊,其实都是一些家常小菜,但是总给人一种在做大餐的感觉。 李安是挺惬意的,因为这种柴火灶,他用了几百上千年,对于这些个东西他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相比于他家里那种集成灶来说,这种柴火灶他更熟悉,炒起菜来也更加得心应手。 “盐。” “啊?” “哦哦……” 林清新连忙将装盐的罐子递了过去,她刚刚走神了。 脑子里幻想的是几年十几年后的场面,李安在厨房里头炒菜,她在旁边打下手,脚边的大黄狗在摇着尾巴讨要吃的,客厅里两个孩子在嬉笑打闹。 妈呀。 那场景想想都幸福得半死。 她脸蛋都有点红了。 炒菜其实挺快的,把菜都处理好了之后下锅其实也就那么一会儿的事情。 很快几个菜就陆陆续续的出了锅,林清新端着盘子往客厅里头走。 今天的菜确实挺丰盛的。 小丫头在电话里嚷嚷着要吃的东西,桌子上一个不落,这当外公的小老头儿估计在接到电话的时候就开始忙碌起来。 “开饭咯开饭咯。” 林清新捏着自己的耳垂笑嘻嘻的说道,刚刚的汤有点儿烫手。 “嗯,好吃!” 林清新先给外公夹了一筷子肉,又给自己夹了一筷子。 李安炒的菜味道还是那么好吃,虽然已经吃过好几回了,但每次吃都能让人胃口大开。 “不准喝酒!” 见外公又站起来偷偷摸摸想要拿酒去,林清新连忙拉住她,老妈可三令五申的说过了,可得盯着外公,一天只能喝一小杯。 而且晚上喝,中午不能喝,因为中午喝了这小老头儿晚上准得还会再喝。 虽然她们都知道根本管不住,家里就外公一个人,该喝多少还不是他自己个儿说了算? 但每次只要在家总要拦着的,如果不拦着小老头儿就根本不会当回事儿。 “小时候白疼你了。” 小老头儿摇摇头了叹了口气。 “我这是对你的身体好,医生说了要少喝酒少喝酒,每天只能喝一杯啊。” “中午喝了晚上就不能喝了。” “你想中午喝还是晚上喝?” 林清新白了外公一眼说道。 “你们下午就走还是晚上吃完饭走?” 小老头儿问道。 “晚上吃完饭再走啊,这么多东西,不吃完了你又要留着,坏了都舍不得扔。” 林清新一边吃着饭一边说道,她每次回来总能在厨房里找到剩了好几顿的菜,有的都坏了,但外公仍然舍不得丢掉热一热将就着吃。 这可不行。 这些个菜不吃完的话,他能剩一个星期都不扔的。 “那我留着晚上再喝吧。” 小老头儿笑着说道。 “我还不知道你这小心思,你肯定想要是我们下午就走,你就中午喝,晚上自己吃饭再悄悄喝点儿是吧?” 林清新瞪着外公说道。 小老头儿嘿嘿笑,露出焦黄只剩下几颗的牙。 “这里可有个大夫,你问问他,是不是少喝酒比较好?” 林清新看着李安说道。 “白酒少喝一点,米酒可以喝多一些都没事。” 李安一边吃着饭一边不紧不慢的说道,村子里自己种的菜自己养的家畜,做出来的味道是要比超市里头买的好一些。 “啊??真是这样的吗?” 林清新看着李安,眼睛一眨一眨的给他使眼色。 “米酒对身体好,你这年纪一天喝个二两没啥事儿,中午喝一两晚上喝一两。” “天冷的时候一天喝个三两也没事。” 李安压根儿都没看她一眼,不紧不慢的说道。 米酒比起白酒来说,有补血的功效,而且开胃助消化。 “与其偷偷喝白酒,不如换成米酒给他喝不好么?”李安瞥了一眼林清新说道。 “对哦……” 林清新想了想点点头,确实,她这一走小老头儿在家喝酒又没有节制了,每天都要喝个二两的。 要是换成米酒的话,二两对于外公来说正正好,李安刚刚都说了,天气冷,喝三两都没问题。 那还不如给他换成米酒。 这样小老头儿喝也喝痛快了,对身体也不会有太大的负担。 “那我给你买米酒喝,你过几天去村口商店里头去拿,知道了吗?” 林清新掏出手机来转头看着外公说道,这样一来两头都兼顾了。 “嘿嘿,好得很好得很。” 小老头儿一听一天可以喝三两,脸上就笑起来了。 “还是我这孙女婿好,你们娘俩每天就想着管我。” 小老头儿笑呵呵的说道,拿起筷子来给林清新夹了个鸡腿。 “你小时候最喜欢啃鸡腿了,家里鸡吃完了还嚷嚷着上街买鸡腿。” “我今年养了不少鸡,管够。” 林清新不说话了,脸蛋红红呢,只顾埋头啃鸡腿,至于外公后面说的啥一点儿没听进去。 外公把李安看成孙女婿嘞。 她偷偷抬头看了一眼李安,发现李安压根儿没听他们说话,自顾自的吃着饭。 他耳朵这么好使,肯定听到了的,竟然没有反驳,嘿嘿。 林清新心里甜蜜蜜。 “咳咳,晓得了晓得了,我买好了。” “我看啊,这一瓶是两斤的量,一天二两能喝十天,现在天冷。” “我一个星期给你买一瓶,不准再去村口商店买酒了,我一会儿给王大娘打交道,不让她卖白酒给你了。” 林清新举着手机给外公看。 “成,不要买贵的,便宜的就行,反正味道都差不多。” 小老头儿点点头,只要能喝酒,那啥都好说。 这娘俩在家的时候,他一天连一两酒都喝不了,那杯子也就只能装个半两的。 一顿饭吃得很和谐,换成林清新唠唠叨叨的嘱咐着,小老头儿就点头,只要让抽烟让喝酒,他啥都同意。 吃完饭过后,林清新洗完碗筷,就带着李安去屋子后面的土里挖蚯蚓去了。 她答应了今天要带李安去钓鱼的,要是出尔反尔的话,李安准得时常拿出来说事儿,下回再想叫他干什么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还记得一开始他们认识的时候,欠了这家伙一个磕头,结果每回撞见都被拿出来说,直到她拿了个手机出来才终于消停了。 第153章 外公的书房。 “鱼竿在外公的书房里头放着呢,我带你去拿。” 两人在院子外面挖了整整一竹筒的蚯蚓,林清新便带着李安回家拿钓鱼竿和凳子。 书房就是边上这后来加盖的房间,说着是书房,但其实里头根本没几本书的。 靠着坝子这边的大玻璃窗户下,摆放着一个齐腰的大缸子,里头是一些水里能养活的苔藓藻类的植物,再养几尾鱼在里头。 就是一个大生态缸。 窗台上摆着几盆修剪得干净的盆栽,都是一些四季青的小东西,上面的架子上挂着一只白百灵。 白百灵是北方比较常见的百灵鸟。 以前的读书人都喜欢整上这么一套,无论是书香门第还是平民百姓都是这样的,无非就是配置上的高低而已。 有钱人家里头的鱼缸子弄得大一些,或者直接挖个池子,里头种点儿荷花之类的。 在清朝的时候,读书人喜欢养鸟儿的爱好扩大到了有钱人都喜欢养,一些兜里没什么钱又想装有钱的,第一步就是找只鸟儿来养。 也是百灵居多。 主要是百灵模样好看,种类多,而且养起来不麻烦。 鱼缸旁边就是一个小茶几,上面摆放一套紫砂茶具,算不得有多珍贵的紫砂,不过从颜色上来看,已经用了二三十年了。 另外靠着墙就是个书架,上头没几本书,旁边就是个大书桌,小老头儿正戴着老花眼镜在提笔写字儿。 按林清新的说法就是这是外公每天吃完午饭之后的消遣,每天雷打不动的。 “我在这里住着的那会儿,外公不让我进书房去,放学后写作业也只能在台阶上搬个板凳坐地上写。” 林清新小声的说道。 “吃过亏。”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虽然没见过这黄毛丫头小时候,不过以她现在的脾性来看,小时候必然也不是文静的主。 不用想都知道她和这间书房的布置八字不合,进去要不了多会儿的功夫就能翻天。 “那只鸟养了二十年了吧?小时候我记得我把它毛都薅干净了的,当然是趁着我外公午睡时候干的嘿嘿。” “那茶几上的紫砂壶本来是一整套的,还带个桶和其他乱七八糟的,现在就剩个壶和几个杯子了,我拿去河里洗结果飘走嘞。” 林清新笑嘻嘻的说道,因为这间屋子她小时候挨了不少揍,现在很多都记不清了,这两件事儿记得比较清楚,是因为挨得比较重。 李安点点头,野生的百灵鸟一般也就活个大几年的,不过家养的能活得久一些,养个二三十年都没啥问题。 紫砂壶的话一般都是有一整套的,它包括了一个小木桶和其他的茶具,并不仅仅只有一个壶和几个杯子而已。 林清新之所以这么小声的说话,就是因为外公这会儿正在提笔写字。 姿势倒是摆的非常标准,从林清新那儿他得知小老头儿年轻时候是个木匠,后来扫盲学了几年字,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就爱上了写字,属于半路出家。 不过也有个小几十年功底了,虽说赶不上文豪大家,但从这字就能看得出来算是小有成就了。 这字是张迁碑的方笔风格,特点是古朴浑厚大气,后世读书人大多一开始学隶书都先学他的这种风格字体。 提笔收劲,便算是完工了。 “好一个天道酬勤!” 林清新站在旁边鼓掌说道。 小老头儿刚摘下眼镜来差点儿没站稳。 “我说丫头,你不识字总得识数吧?” 小老头儿瞪着林清新说道,纸上明明写着满招损谦受益六个大字儿。 “嘿嘿,逗你开心得嘛。” 林清新笑嘻嘻的说道,小时候在她的记忆里,外公是个极其严厉的外公,家里什么规矩一箩筐,不遵守就得吃板子。 后来她去了城里头读书去了,一年只有寒暑假的时候回来耍那么一阵子,那个时候的外公不再严厉了,但基本上也不怎么多话。 后来外婆死了之后,再加上她参加工作了没有寒暑假了,平常只有过年才会回一次家了,外公变得唠叨起来。 往常只有外婆会和她唠叨天冷了多穿衣服热的时候多喝水别熬夜这些个乱七八糟几大箩筐的嘱咐,现在都变成了外公和她说了。 如今的外公仍然会摆着个架子用严厉的口吻来教训她,但林清新晓得小老头儿就是装装样子而已。 “纸不错。” 这房间里没个啥值钱的东西,文房四宝也都是一些破烂儿货,倒是纸让他看得很熟悉。 这是上好的手工生宣,纸面平整,有密集细致的帘纹,切边也十分整齐,没有丝毫的纤维弹出,纸质棉韧。 这种手工生宣,以前只有在达官显贵家里才能看到,因为市面上没得卖的,比这个还要次一品阶的,都要二十两银子一张的。 在以前,什么东西都有着阶级之分,高阶的东西,往往是用钱来买不到的。 这种纸李安以前是日常在用的宣纸。 但后来家臣们觉得太浪费了,所以就给他换成了次一阶的宣纸,这种宣纸只留着让他正儿八经想写点儿东西的时候用。 毕竟他们这位家主实在是太糟践这么名贵的宣纸了,有时候一张上面就写一两个字儿完事儿。 有时候甚至用来擦屁股。 那确实有些糟蹋纸了,毕竟在那个时候,纸真的是很贵的东西,一般读书人都是几张几张的买的。 所以即便是李安也很少用这种品级的宣纸,再次看到的时候,心里头颇有些怀念。 “嘿嘿,挺识货啊孙女婿。” “我这纸,市面上没得卖,我花了大功夫求来的,我自个儿平常都不用。” 小老头儿笑眯眯的说道,语气里很是神奇的炫耀着自己这宝贝来。 其中夸大的成分有一些,他不仅平常不用,拿到手之后就从来没有用过。 摆在这书桌上用玻璃盒子放着,也不是拿来写字儿的,而是用来炫耀的,让人家看的。 村儿里七老八十的老头儿一大堆,喜欢书法得多得很,很多都和他一样喜欢书法练字的。 每天一大早他们就提溜个鸟笼碰头,各家都有点儿自己的小收藏。 比如说谁家有个上好的端砚,谁家有个上档次的徽墨,谁家有个极品紫毫笔等等,都是拿来吹嘘的资本。 而他能够拿得出手来吹嘘的东西,也就只有这一小叠珍藏级的手工宣纸了,谁来他这书房里头见了,都得垂涎不已。 每次看着老张老陈那眼红垂涎的神情,他就心里痛快得很。 要知道以前他可没有能拿得出手炫耀的,这几珍藏级的手工宣纸,还是他前几年古稀大寿的时候,闺女董莲送的。 至于董莲哪儿来的,毫无疑问那是从李留金那儿得到的。 亏得小老头儿不知道李安的身份,不然准得厚着脸皮多要一点儿。 他拿来之后就根本没用过,因为他对自己的书法有着清楚的认识,虽然研究书法有小几十年了。 但都是他们几个认识的朋友聚在一起瞎琢磨,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就是个资深爱好者的水平,还远远算不上什么书法大家的。 这种水平在这等珍藏级的手工宣纸上面留字儿,那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我用一张试试?” 李安搓了搓手笑呵呵的说道,老实说他自己个儿在家写写画画,那都是随心所欲,小李子给他准备的宣纸,虽然也好,但还没这个好。 他都好久没用过这种宣纸了。 “你?爱上哪儿去上哪儿去。” 小老头儿对着李安吹胡子瞪眼睛说道,别看这孙女婿挺合他胃口,但要用他自己都舍不得拿来珍藏的宣纸。 没门儿。 给这屁大点儿小孩儿用,那还不如他自己用呢! “小气鬼。” 林清新做着鬼脸说道,外公的性子她最是清楚,珍藏的东西那是谁都不能碰,一碰就要骂街的主。 她小时候没少为此挨揍过。 “你这丫头,有了相好的,胳膊肘就往外拐。” 小老头儿抱着自己的玻璃柜子不撒手,生怕被这两个小毛孩子给祸祸了。 “这位可是书法大家,很多人求着要字儿的,写出来都是拍卖的!” 林清新凑在外公耳朵边上说道。 她是见过李安的书法的,确实厉害,至于什么拍卖什么大家的,那纯粹是吹牛的,往大了吹去。 “人好不容易想写个字儿,你还拦着。” “你想啊,咱这书房里头,要是有一幅名家字画裱着挂起来,那张爷爷陈爷爷来喝茶看见了,那还不得眼红得流口水去?” 她深知外公的性子,那可是好面子的主,你要说用了再给他买,他肯定不会心动。 但你要说能让同辈的人羡慕眼馋,那他准得心动不已。 能在老友面前涨面子,那都是好商量的事儿。 “还书法大家呢,打娘胎里开始提笔杆子也没多少年!” 小老头儿轻哼着说道。 “那就算咯,过了这个村儿可就没有这个店了,到时候你就后悔去吧,我们来拿鱼竿儿,钓鱼去咯。” 林清新装作不在意的说道,说着就要往书房角落那放着鱼竿儿的方向走。 李安也不在意,这小老头儿不乐意,他也不强求,大不了到时候让小李子送一叠上好宣纸过来就行了呗。 “真有这么厉害?” 小老头儿连忙拉住自己家孙女儿,一副半信半疑的样子。 “真有这么厉害,我可没骗你,不信就算了。” 林清新笑着说道,她就晓得外公肯定会心动的。 毕竟宣纸还有这么多张呢,用掉一张也就掉块肉这么心疼,还不至于伤筋动骨的。 但你要说能换一幅名家字画,那就一点儿不会舍不得的。 “成,那就给你用一张,不能用多了啊,用多了我可要翻脸的!” 小老头儿想了想说道,他是不太相信这毛头小子有多厉害的,不过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也就一张而已。 大不了浪费了,万一人真是书法大家,打娘胎里就开始提笔写字儿的呢? 那不赚大发了? “加油啊,我牛都吹出去了。” 林清新小声的说道,说完就去拿鱼竿儿去了,要是一会儿外公不满意,她就拉着李安就跑。 反正这小老头儿年纪大了跑不过她了。 李安走到书桌面前,挽起袖子来,将砚台里的墨都给倒了个干净。 这墨水太稀了,达不到他的要求。 这小老头儿写字的东西虽然在他眼里都是一般的东西,但放在别人眼里也是厉害的东西了,绝不至于是个烂大街的破烂儿。 砚也是端砚,墨也是徽墨,只不过不够顶级而已。 将砚台清洗擦拭了之后,李安拿起墨条来重新研墨。 小老头儿原本还有着怀疑的神情,在看到李安这熟练的研墨手法之后,心里轻松了一大截儿。 这专业的样子,好像还真有书法大家那派头,他在电视里头见过的。 研好墨之后,李安就开始在笔架上挑起毛笔来,正所谓差生文具多,这笔架上什么规格的笔都有,但大多数都没怎么用过。 李安挑了一根,在书桌面前沉思了一会儿。 这么好的纸,用来题字确实浪费,最好就是用来描篇。 想到这里,李安立刻有了想法,这就动起手来。 “哎哟,你倒是试一下啊……” 小老头儿心疼坏了,这墨研好了之后,也不见蘸来试一下的,这就直接开始上手了? 豫章故郡,洪都新府。 星分翼轸,地接衡庐。 李安很快便进入了状态,写字本来对于他来说就和吃饭喝水一样简单,即便长时间没有描篇了,但你拿起碗筷也忘不了的。 他用的仍然是张迁碑的隶书。 这也是林清新头回见李安写字,那简直赏心悦目,整张宣纸上没有一条线路,但李安写得非常工整,每个字之间的距离间隔都是一样的。 更重要的是,非常流畅。 只有蘸墨的时候你才能看到有明显的动作幅度。 其他时候李安好像入定一般,手没动过,只有手腕在动。 滕王阁序开篇,素有天下第一骈文的美誉,后代书法家都有描篇的作品,很多读书人第一篇描篇就是它。 小老头儿当然不陌生,虽然李安才刚刚动笔,但他已然笑了起来,因为同样是张迁碑隶书,但相比较之下,他都想把自己刚刚写的那六个字给赶紧扔了,有多远滚多远的那种。 第154章 你丫上辈子是条鱼吧? 小老头儿现在不得不承认,天赋这个玩意儿,确实是存在的。 这小伙子看上去也就二十出头,和自己外孙女儿一样的年纪,但在书法上的造诣,确实已经达到了很高的境界。 他练了二十几年的书法,相比较起来,自己还是差了不止一点儿半点儿。 如今他是彻底的相信了自己外孙女儿刚刚说的那番话不是骗人的,这小伙子确实有大师的水准。 现在他巴不得李安将这张宣纸给全部写满咯,脸上也没有了先前那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表情。 李安写起来非常流畅,除了起身添墨之外,没有其他更多的动作,他已经完全沉浸在了其中,写字之间没有丝毫的停顿。 这篇文章虽然很长,但李安仅仅花了二十分钟的功夫就写完了。 更让林清新瞪大眼睛的是,在他最后一个字写完落笔的时候,整张宣纸刚刚好被全部填满。 整张宣纸上,每一个字,不仅是单独一列,就算是横着看,它的间隔都是一模一样的,就如同这纸上有临摹的格子一般。 每一个字都落到正确的地方,每一个字都是一样的大小。 她打小对练字不感兴趣,读书的时候之所以字写得工整,完全是小时候被外公训出来的。 以前外公检查她字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在摇头叹息,脸上就差写着家门不幸四个大字了。 但她看李安写字的时候,那种专注的状态,心里竟然生起了想要练字的冲动。 “舒服。” 李安看着这满篇的字,满意的点了点头。 好久都没有这么爽快的写过字了,让他想到了以前伏案题字的时候,心里有些怀念。 果然还是干自己以前常干的事情,才会让人觉得轻松惬意。 至少他在家里也时常写写画画,但就是找不到这种专注的感觉。 大概就是差了这么一张以前常用的上好宣纸。 “好字!好字啊!” 小老头连忙戴上自己的老花眼镜,弯腰看着这墨迹未干的描篇,嘴里赞叹着说道。 好歹也在书法界摸爬滚打了些年头,字的好坏他还是分得清楚的。 写了二十多年字,看了不少大师的作品,他还从未见过如此笔力深厚的方笔隶书。 比起那些当世名家来说不遑多让,甚至还犹有过之。 “孙女婿,看不出来你真是个大师啊!” 小老头儿激动的说道,脸色都涨红了,林清新连忙轻拍着他的后背。 “随便写写,另外我不是你孙女婿,我是来钓鱼的。” 李安摆摆手说道。 虽然他十几岁才开始念书写字,但对这东西的喜好程度一直保持了上千年。 就如同眼前这小老头儿一般,也是半路出家的和尚。 对于他来说,练字是为数不多能让他觉得可以修身养性的法子,多少年来,每次当他烦躁得想死的时候。 都会一边喝酒一边写字。 “嘿嘿,随便钓,钓完竿子给我扔了都行,没钓到我明儿个去买些鱼苗来放后山那河里头,过段时间再来钓。” 小老头儿笑呵呵的说道,小心翼翼的将这张宣纸拿起来,生怕一会儿被风吹掉地上了。 那镇纸压着他也不放心,得自己按着才行。 等墨迹干了之后,他就立刻去找个相框裱起来,就挂在这书房的正中间。 等以后老张老陈他们来了,他非得好好炫耀一番。 不行不行。 一会儿裱起来了就拿过去给他们开开眼。 免得老说他就守着那点儿宣纸当宝贝。 “瞧瞧你,刚刚你可不是这么说的啊外公。” 林清新瘪着嘴说道,心里却是跟着高兴。 李安的表现让人惊艳,即便是练了书法几十年的外公也赞叹不已。 一口一个孙女婿的叫着,说明什么? 说明外公对李安这个人非常满意。 那就好,总比不喜欢来得强吧? 虽然她现在和李安还没什么实质性的进展,但怕什么呢,她有的是信心! “什么时候去钓鱼?” 林清新心里正甜蜜得发呆呢,耳边一盆冷水就淋了过来。 “现在就去,我带你去。” 林清新晃了晃手中的鱼竿说道。 两人出了院子,朝着后山走去。 说着是个山,其实就是个小土丘。 这个时候正好是钓鱼的时候,开春了之后,河面上的冰慢慢的随着气温上升变薄了,如今的河面只有薄薄一层冰。 一块石头扔下去就能砸出一个大窟窿来,是钓鱼最好的时候。 不用撒什么诱食的饵料,水下的鱼儿们就会朝着口子这里游过来吃食。 小时候开春了,外公外婆在河边锄地,她就拿着钓鱼竿在河边上钓鱼,有时候闲下来外公也会甩两竿。 回想起来,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时候了,她也好久都没有那么放松过了。 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的功夫又跑了几年。 她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说一寸光阴一寸金了。 这个金不是其他的东西,而是时间让得那些原本再平常不过的小事,随着时间的流逝,在人的心中变得越来越珍贵。 她已经很多年没有真正的放松下来过了,即便是休息的时候,也得时刻紧绷着,什么时候睡觉什么时候吃饭吃什么吃多少都要精打细算。 随时注意着自己的身材管理,各方各面都有严格的要求。 她背着两个装着蚯蚓的竹筒子走在前面,李安拿着两根钓鱼竿和竹篓走在后面。 这种竹筒子千年前就是钓鱼人的必备工具了。 用的是比较粗的竹子品种,砍用其中的一截儿,里头装泥巴和蚯蚓,上面用麻绳穿着,用木板盖子盖上。 就是一个可以坐着的小凳子。 在苗疆蚩家寨的时候,李安没有见到这种竹筒,他还以为现在没有了呢,没想到在这儿看见了。 沿着山路往上走到了山丘上,就能看到后面山脚处的那条河了。 今天的天气非常不错,阳光明媚,晒在人身上非常暖和。 “我终于能够理解外公为啥不愿意跟着我们搬到京城里去住了,这种生活挺好的,我觉得我老了肯定也喜欢住这样的地方。” 林清新仰头晒着太阳闭着眼睛说道,说话之间嘴里吐出淡淡的白色雾气。 阳光照射在她的脸庞上,李安能清楚的看到她脸上的浅而粉的细绒。 “年纪越大就喜欢呆在自己熟悉的地方,不用去跟着学新的东西,脑子里的回忆就足够用来每天生活了。” 李安平静的说道,这也是他为什么这两千年来大多数时间都在四处走走玩玩的原因。 即便有的地方他已经去了很多次。 风景也压根儿没什么变化。 但走到那儿的时候,就会想起以前在那个地方发生的有意思的事情。 山上地里的东西已经收完了,只剩下偶尔一两块地里头还有几颗新鲜的白菜和萝卜。 光秃秃的树干还没等到抽枝发芽生叶开花,一些细雪还压在它们身上,阳光照射下来成了干一块湿一块的模样。 一些树枝在冬天没能承受住积雪的重压,有的已经折了,只剩下点儿残枝挂在树上。 春雪慢慢消融,山间到处开始冒出绿色的野草,原本白雪皑皑银装素裹的山头再次焕发出勃勃生机。 枯枝和野草在这一刻成为了两个世界的东西,即便他们现在正处在一个地方。 就如同此时正站在山头了望远方的两人。 他们沿着路慢慢往下走,很快便来到了河边。 “这里夏天的时候也凉快,螃蟹和龙虾多得很。” “小时候我们用螺肉来钓龙虾螃蟹,就用绳子绑着就好了,那些家伙笨得很,明明夹子长在自己身上,但被拉起来了都舍不得松手。” 林清新轻声的说道,带着李安沿着河边走,寻找一处钓鱼的好地方。 “一些大人们直接下河翻水草,把这些水草都翻起来,下面全是龙虾和螺。” “那会儿我们都不怎么吃的,都是拿到街上去卖钱。” 林清新不紧不慢的走着,和李安说着这些个地方小时候的趣事。 李安听得津津有味,因为那个时候的华夏还没有小龙虾这个东西,他活了这么多年没钓过龙虾,不晓得那是个什么玩儿法。 但听起来应该挺好玩儿的。 很快他们便来到了一个山坳处。 这里是和河流拐弯的地方,河面比其他地方要宽敞一些,爷爷经常在这儿钓鱼。 河面仍然结着冰,但已经是薄薄的一层了,有的地方都破了口子了。 “这里就挺好。” 李安找了个地方将竹筒放下来,把鱼竿支起来准备干活儿了。 对于钓鱼这种事情,他的积极性向来很高,更何况这里还是个好地方。 钓鱼也是个技术活,天暖钓河滩天冷钓河湾,这是千百年来的钓鱼捞总结下来的钓鱼经验。 这个地方相信是个钓鱼佬看了都想甩两竿子的。 “国外也有这么钓鱼的么?我看网上他们好像都玩路亚的比较多诶。” 林清新一边用泥块砸着河面上的薄冰一边问道。 “不知道。” “你不是在英国长大的嘛?” “那我也不知道。” 李安一边穿饵一边回答。 很快竿子就弄好了,两人坐在河边看着河面上的浮标发呆。 “来比一比谁钓得多。” 林清新哑口无言,这家伙有时候的回答直白得你不知道怎么往下接。 “来来来。” 李安当即就来了兴趣。 林清新这黄毛丫头和蚩灵那姑娘不一样,他钓鱼的时候蚩灵会乖乖坐在他旁边看着他钓鱼一句话都不会说。 林清新和他一起钓鱼就会比个高下来,两人的性格完全不同。 “你等着吧。” 林清新看了看周围,拿起鱼竿朝着他们刚刚来的方向回去,在不远处坐下开始抛竿了。 李安看了看这河流,往前走了几步,找了个地方抛竿。 鱼饵在水面溅起一圈小小的波纹沉了下去,仅仅只过了两分钟,就看见浮标有了动静。 李安轻轻一提,一条一指长的小白条就上了钩。 重新弄好饵料之后李安再次扔到了同样的地方,一分钟不到又有了动静。 不远处的林清新都看呆了,这家伙今儿个手气这么好?这才多会儿功夫就上来三条了? 她这边还没什么动静呢! 不应该啊…… 她提着鱼竿走了过去,坐到李安旁边。 “为啥啊……” “我那个位置,平常时候可是黄金钓位,不忙的时候天天都有人坐那儿钓鱼的。” 林清新疑惑不解。 “以前那儿确实好吊,但现在不一样了。” 李安笑着摇了摇头。 “以前那是洄水湾,水流速度慢,食物就会堆在那个地方,鱼儿就多。” “而且像鲫鱼这种逆水游的鱼儿,游累了也喜欢去洄水湾休息一会儿。”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这黄毛丫头以前钓的那个地方确实是个很好的钓位。 但现在不同了。 现在时候不一样,现在刚刚开春,雪才刚化,河流水位还比较低,到处的地方水流流动都不快。 所以洄水湾的优势就没那么明显了。 “那你这个地方以前都没啥鱼的,为啥现在有这么多鱼啦?” 林清新歪着头看着李安,他其实就是想和李安说话聊天,只要他开口说话,那说什么都行的。 而钓鱼正好是他比较感兴趣的东西。 所以林清新知道自己找到了正确的地方。 “你看我的鱼漂就知道了。”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将钩子上的鲫鱼取下来,重新扔了过去。 浮标立在水中之后,不是直直的不动,每过一会儿就会歪一点点。 “这说明下面的水流流动拐弯了,也就是说河底的地形比较复杂,有几个石头。” “鱼儿都喜欢在石头周围游动,因为可以躲天敌,而且石头背后食物比较多。” “只不过这种地形的鱼,个头比较小就是了。” 李安轻声的说道,他不介意告诉这丫头这么些个钓鱼知识。 因为即便她学会了也不是自己的对手。 “这里头学问大着呢,没钓个几十年功夫你琢磨不明白的。” 李安笑着说道,他又上鱼了。 “这个叫做手法,像你这么一直直着拉,钓不上来多少鱼的。” 李安握着手中的鱼儿炫耀着说道。 “你丫上辈子是条鱼吧?” 很快林清新也钓上来一条鱼。 林清新白了他一眼,不过随即她眼睛提溜一转,将鱼放到了李安的鱼篓里。 “你这是第一条。” “胡说,已经第二条了!” “我记得很清楚。” “你记错了,我刚刚搬过来的时候手里就有一条,顺手放进去了你没注意。” 第155章 白马非马论。 和李安在同一个地方钓鱼之后,林清新上鱼的速度也快了很多,不过开春的鱼本来也不多,所以大多数时间都没什么事干。 也就望着那浮标发呆而已。 “你说那鱼只有七秒钟的记忆,它们是怎么知道这些地方的。” “它们不会游着游着忘了自己在哪儿了?” 林清新用纸巾擦拭着靴子上的泥土不紧不慢的说道,今天她穿着一条紧身的牛仔裤配着黑色的高筒靴。 走了一路靴子上满是泥土。 她身上穿着的衣服鞋子大多都是代言商送的,去商场买的话要花不少钱,实际上她自己很少买衣服穿。 平常时候穿都很在意,像这种路她基本上不会来的。 不过今天是个例外。 “这又是听谁造谣的,我以前养过很多鱼,有的能活几十年,我唤它们它们都会过来。” 李安瞥了她一眼说道。 现在的信息获取渠道太多了,而且也太杂。 所以真实性很低,有的甚至是纯造谣。 但就是有很多人愿意相信。 他记得有一辈子他在深山里头住了几十年,屋外边就是个池塘,里头有条鲫鱼很大。 每次他拿衣服去池塘边洗经常能碰见它,后面他洗衣服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吃的过去,唤一声那鲫鱼就来了。 灵性得很。 “切,你才多大点儿,就养了几十年的鱼啦?” 林清新白了李安一眼。 “不对啊……” 林清新愣了一下,她发现了一个问题。 李安这家伙,好像不止一次和她聊天的时候,都吹牛说过他以前的事情。 而且动不动就是上百年前的事情了。 一回两回的,她都没太在意,以为这家伙就是单纯的恶搞开玩笑罢了。 但李安不是一个喜欢开玩笑的人,这一点她是知道的。 如果。 林清新心里想着,她是说如果,这家伙真是个活了很多年的人。 把这个前置条件放在李安身上的话,好像真的很合适? 首先他的性格,完完全全和一个年轻人不一样,大多数的时间,他都像一个老人和小孩儿。 他的性格如同老人一般的沉稳,有时候的行为模式又和几岁的小孩儿差不多。 这看似矛盾,实际上是解释得通的。 人们都说老小孩老小孩。 很多老人的行为模式,其实就和小孩儿差不多的。 大多数小孩儿都喜欢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这些老人愿意陪着小孩儿一起玩儿。 他们有共同话题。 可能这就是所谓的返璞归真吧? 如果这个前置条件成立的话,那发生在李安身上的所有事情,都说得通了。 甚至于包括那张黑白照片。 同时还有他会得这么多个乱七八糟的技能。 据她所知道的就有很多了,首先这家伙会弹古琴,而且弹得非常厉害。 其次这家伙还会古董鉴定,那些个引经据典的庞大知识量,那场辩论的精彩程度,即便是现在她仍旧记忆犹新。 其次这家伙字也写得好,画也画得好。 简直就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四书五经烂熟于心。 全能啊! “你今年多少岁了?” 林清新转过头来看着李安。 “25。”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 林清新又被噎住了。 因为李安每次说话的时候,都是这么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你根本不知道他哪句话是真的哪句话是假的。 “那你说你养了几十年鱼。” “这冲突吗?” 李安轻轻一提,一条小鱼儿上钩了。 “虽然有些难以置信,但我总感觉……” “你活了很多年。” “远远不止25。” 林清新摇摇头。 一旦有这样的想法之后,这个假设就在她的脑子里挥之不去了。 “这冲突么?” 李安仔细的给鱼钩重新挂饵。 “没懂什么意思……” 林清新给李安这两个回答弄糊涂了。 “鱼的记忆只有七秒,和鱼的记忆有几十年这么长,这两个之间冲突吗?” 李安笑了笑,将鱼竿轻轻一抛,鱼钩直直的噗通一声落入水中。 “这当然冲突了。” 林清新不明所以,这不是完全两个答案么? “不冲突的,你现在的脑子里,同时存在着一条鱼只有七秒的记忆和一条鱼有几十年记忆两个不同的结论。” “但这两个结论你都信。” “所以不冲突。” 李安摇摇头,蹲下身去用河水洗手。 林清新愣了好久之后,终于明白了李安的意思。 确实,在某种程度上,这两个完全不同的答案,是可以同时让人认可的。 她既相信鱼只有七秒的记忆,同时也相信鱼有几十年的记忆。 这是一个辩证问题。 “不用想那么多,有的问题几千年了都存在,你是想不通的。” 李安笑了笑,这让他想到了一个有趣的辩论问题,这个问题前段时间他还在网上看有人辩论呢。 那就是着名的白马非马论。 白马是马,同时它在一定程度上也不是马。 这两个结论都是可以让人同时相信的,主要看从哪个角度出发。 “你在脑子里以我活了很多年的角度出发问我,现在我说我活了25年和2265年,你当然只相信后者了。”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这其实也是一个辩证问题。 他是活了25年,也活了2265年,这两个是不冲突的。 因为2265年里有很多个25年。 这就是所谓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变种问题。 “我明白了,那你是活了2265年。” 林清新点点头说道,她现在完全明白了李安的意思。 “鱼饵没了。” 李安瞥了她一眼,就在刚刚她脑子里在思索的时候,鱼饵趁着这个空档把饵给叼走了。 林清新提起鱼竿一看,果然没了。 “这么看来你必输无疑,掏钱吧。” 李安笑眯眯的伸出手来看着她。 “谁说的?我也钓了很多的好不好,这里面起码有一半!” “你看那条,背特别黑的,那是我钓的,我给她取名为黑背。” “还有那条熊猫,就黑白特别分明那条。” “还有那个扑棱蛾子,那个毛毛虫,那个樱桃嘴,都是我钓的,都有名字的!” “随你便吧。” 李安摆摆手,这姑娘一共就钓了五条鱼,硬生生让她编了八个名字出来,也算是难为她了。 第156章 李安和李白。 “那这么说的话,你真的长生不老啊?” 林清新双手撑着自己的下巴,转头看着李安问道。 “那你有什么特殊技能吗?瞬移,不对,上次问过你了,你不会瞬移。” “飞天?时间暂停?穿墙?” “好吧好吧……” 看着李安递过来看白痴一样的眼神,林清新知道再问下去又要被怼了。 “那你肯定见过很多历史名人吧?” “两千两百多年……那你见过秦始皇咯?” “见过。” “秦始皇是不是很高,很帅?” “没我帅。” “…………” “那你是不是有什么使命?比如说拯救苍生?” 林清新笑着说道。 “这你都知道?小心我杀人灭口。” 李安语气平静,林清新自知自己钓鱼是钓不过李安的,所以就把自己的鱼竿也给李安了,如今李安左右开弓,她负责坐着玩儿。 “我也是苍生啊。” 林清新一脸的无所谓。 “你见过项羽么?” “见过。” 见过,当然见过,上几天才去刨了人家祖坟,魂都给人干散了。 “那虞姬是不是真的很美?” “是。” “我比她好看吗?” “差不多。” 李安双手一提,两根鱼竿同时上钩,林清新连忙帮忙把鱼给取下来扔进鱼篓里头。 “那你见过诸葛亮吗?” “见过。” “是不是仙风道骨?” “也就那样。” “那你见过李白吗?” “见过,还喝过酒。” 李安接着双手抛竿,将鱼饵抛到两个不同的位置。 “李白也姓李诶,你俩有亲戚吗?” 林清新突然想到,李白也姓李。 “不知道。” 李安平静的回答,给自己点上一根烟。 他平常不抽烟,身上也不会带烟的。 这烟是先前吃饭的时候林清新她外公给他的,一整包。 李姓在华夏自古以来就是个大姓,谁晓得李白他祖宗和自己祖宗是不是一个人? “那你们咋认识的?” 林清新好奇的问道。 “游山玩水。” 李安平静的说道。 林清新问了这么多人,终于问到了一个他的好朋友,李白。 “那你和我说说你们的故事呗?” 林清新双手撑着下巴,看着河面上的浮标。 她发现只要和李安聊起历史,李安是很感兴趣的。 就好像她问外公他年轻时候的故事,外公总会不知疲倦的和她说一大堆,顺便再给她灌输一些人生大道理。 她好像又找到了一个能和李安一直聊下去的话题。 “有一年在巴蜀一个酒店认识的,那个时候他刚刚弱冠的年纪,背上背着一把破剑,身上揣着一堆钱。”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他和李白的认识,之所以让他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好玩儿,是因为这个年轻人人傻钱多又好骗。 纯粹是个刚入江湖的菜鸟,他最喜欢这种年轻人了。 “一大堆钱?” 林清新来了兴趣,能让李安说一大堆钱的话,那就肯定不是小数目了。 “是啊,相当于你背着一箱子钱出门。” 李安笑着点了点头。 “他们家这么有钱哦?” 林清新点点头,一箱子钱,那都几十万了吧? 那个时候生产力低下,那会儿的钱,可比现在的钱更值钱一些。 “他祖上就是做生意的。” 李安点点头,李白的爷爷,是做跨境贸易的,也就是丝绸之路。 他们家在边境贸易上有丰富的历史经验。 “他祖上得罪了皇上,全家被贬到了西域边疆,那个时候的西域宽得很,比现在宽,都包括了现在的吉尔吉斯斯坦那些地方。” “李白就是在那个地方出生的,五岁的时候跟着他爸搬到了巴蜀。”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这些都是当年他和李白同行的时候李白告诉他的。 “我在巴蜀的一个酒店认识他,他说他要去京城,我要去找朋友,顺路同行了一段时间。” “那小子武功不错,剑也耍得可以,但可惜没有踏入过江湖,二十岁之前都是养尊处优的。” “巴蜀山多路远,城市之间的距离很长,半路上的山贼多得很。” “我记得有次我们碰到了一伙儿山贼,有五六个,个个人高马大的,这小子明明功夫比人家好,愣是吓得不敢动手。” 李安笑着说道,浮标猛的往下一落,李安快速向上提。 不错,这条有巴掌那么大了。 “后来呢后来呢。” 林清新把鱼取下来放进鱼篓里,连忙追问道。 “后来?” “后来我略微出手,那几个山贼吓得屁滚尿流的求饶跑路了呗。” “那小子一看我这么厉害,哭着跪着要拜我为师。”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那你教他了吗?” “没有,我让他把钱都给我,我写封信给他介绍个人。” 李安摆摆手,他可没有带徒弟的心思,不过钱得赚啊。 所以他就写了封信给李白,反正这小子要去京城,他就让他把信带去京城,去拜访当时他的好朋友裴旻。 “他真给你了?这么多钱就换了一封信?” 林清新瞪着眼睛说道,这故事听起来真实性太高了。 为什么呢? 因为李安就是这样的人,他赚钱一直都是这么狮子大开口的。 “那小子也不是好鸟,把钱给了我之后就一直赖着我,每次到了集市上就带我去斗鸡喝花酒,整个就一纨绔子弟。” 李安笑着说道,他之所以和李白能玩儿到一起,就是因为李白很合他胃口。 他也喜欢喝花酒逛赌场。 “原来李白是这样的人啊……” 林清新感叹着说道,她记忆中的李白是个风度翩翩的大帅哥来着。 “后来我们在渝州城分开了,他还给我写了一首诗呢。” 李安笑着说道。 “一首诗?等一下……你该不会……就是传说中的汪伦吧?!” 林清新瞪大眼睛。 那也太抽象了吧? “汪伦?不认识。” 李安摇摇头,又给自己点上一根烟。 “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 李安自顾自的念叨着说道,这是他们在渝州城墙上,李白给他写的诗。 “这首!?” “我知道我知道,我小时候还学过的!” 林清新瞪大眼睛说道。 她学过的! 这还真是一首送别友人的诗啊! 第157章 外公帮忙。 “好了,故事讲完了,收工。”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这里已经没什么鱼了,得过两天才会有新的鱼往这里钻,不过今天下午的收获还不错。 接近二十条鱼,只不过现在的鱼儿饿了一个冬天了,都不是很大,用来煎着吃或者煮汤吃最好。 “好,我都好久都没这么放松过啦。” 林清新笑着说道,她听了一个下午的故事,不知不觉的时间就过去,这会儿已经快五点钟了。 老实说李安讲故事真的让人很有代入感,总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要是放在以前,一定是一个非常厉害的说书人。 都说说书人叹天下旧事如潮,听书人悲欢不过一壶新茶。 故事讲完了茶也喝完了,她又回到了现实。 李安不可能是一个长生不老的人,所以故事也仅仅只是一个故事而已。 不过不得不赞叹的是,李安讲的故事非常有逻辑性。 谁知道刚站起身来,因为这竹筒做的凳子太低,再加上血液循环不畅,整个人一下子就站不稳了,直直的要往河里摔去。 她双手本能的在空中划着圈想要稳住自己的身形,但重心已经没有了完全稳不住局势。 但下一秒她整个人就被提了起来,双脚都离开了河边的岸上。 接着她又重新站到了岸边。 “我都收竿了才准备打窝,早干什么去了。”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林清新惊魂未定转过头来看着李安,这家伙若无其事的站着收竿子,好像啥都没发生过一样。 这速度简直太快了,仅仅只有一两秒的时间。 李安就这么给她拎起来了? 还用的是左手? 这家伙真恐怖啊…… 这衬衣里头该不会还套了个钢铁侠盔甲吧? “你咋给我拉回来的?” 林清新疑惑的问道。 “都说了我是绝世大侠,非得给你露一手你才相信。”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将竹篓从河里提起来,里面的鱼开始活泼的蹦着,有点儿重量。 今天的渔获相当不错,有一种以前独钓寒江雪的感觉了。 “知道你厉害行了吧。” 林清新白了李安一眼,心里有些雀跃。 如果从第一天他们见面的场景和今天这个相处的场景比起来。 她和李安相处的时候融洽了很多,李安对她也没有以前那么爱搭不理了。 虽然现在还是爱搭不理的,说的话也气人。 但大多数时候还是挺融洽的。 而且李安已经不怎么和她唱反调了,偶尔也会回她一两条微信消息了。 他们从陌生人变成了好朋友。 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林清新在心里给自己加油打劲。 照这样的进度下去,那步入婚姻的殿堂还远吗? 好吧,好像是还挺远的。 但至少让人看到希望了不是。 两人收拾好了东西往回走。 “我来提鱼吧。” “可别小瞧我哦,我最近真的有在好好锻炼,现在力气可大得很!” 林清新举了举自己手臂摆了个超人的姿势。 “是挺有成效的。” 李安欣赏了一下点点头。 林清新得意的笑了笑,好吧她其实是耍了点小心机。 从外表上看这就是一条普普通通的紧身牛仔裤而已,但是这条裤子可大有乾坤,后面有两个垫子。 它可以让人看上起来更翘一些。 但李安哪知道一条裤子有这么多门道,只觉得这姑娘真是个有毅力的人,这么短的时间里效果就这么显着了,相比每天花了不少功夫去锻炼。 “我们留一半给外公,剩一半拿回家去煮汤喝好吗?” 林清新跟在李安后面说道。 “这个季节的鲫鱼不肥,熬汤味道欠佳,用来煎着吃最好吃。”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每个季节的小鱼儿都有最好的做法,深秋的鲫鱼用来熬汤是最好,开春了的煎着最好吃。 至于夏天的鲫鱼,自然是烤着吃最好了。 “都行,听你的。” 林清新笑着说道,她太喜欢这样的相处模式了,总让人觉得自己和李安已经成了一家人一样。 回到小院儿里头,林清新喊着外公,没人答应,她便一股脑的将鱼儿都放进了屋檐下的桶里喂着。 接着便是烧火热菜了,今天中午的菜还剩了不少,晚上再吃一顿就差不多解决了。 到时候外公也就不用天天在家吃剩菜了。 李安坐下来烧火。 “你烧得来火嘛?” 林清新一边给自己戴上围裙一边说道。 这边李安已经开始折柴生火了。 要先把灶里头那些个已经燃完了的灰给掏出来,重新用细绒点火,再慢慢的加上一些粗一点的枝丫。 “外国也有这种土灶吗?” 林清新疑惑的问道,看李安这熟练的程度,完全就不是头一回烧柴火灶的人啊! 这家伙真的从小在英国长大的? 林清新又开始有点儿懵逼了。 这边开始生火热菜了,没过一会儿林清新的外公也回来了,手里抱着的是已经装裱好的那张描篇。 看他一脸畅快的表情就知道这一个下午的时间已经得到了诸多老友的羡慕嫉妒,这会儿人都飘起来了,嘴里还哼着小曲儿呢。 “怎么样,这一张宣纸赚大发了吧?” 林清新笑着说道,看外公那表情就知道肯定是舒服得很了,他每次这种表情的时候都说得了好处的表情。 林清新都已经有经验了,小时候只要外公像今天这样一高兴了,你找他拿零花钱他准大方的很。 “嘿嘿,你这丫头争气!” 小老头儿嘿嘿笑道,给林清新竖了个大拇指。 “外公,还没成呢!” 林清新贴着外公的耳朵小声的说道。 “咋啦?还有人看不上我家丫头呢?” 外公吹胡子瞪眼。 “你帮帮我呗,晚上跟我回家去。” 林清新小声的说道。 “好哇,好,你外公我准给你拿下。” 小老头儿想了想点点头,嗯,这孙女婿看着是一表人才,要真成了,那可是天大的好事儿。 这样一来,自己在村儿里的面子那不顶厉害了? “真的吗?!” “我说话还能有假!” 小老头儿瞪着林清新。 “我就知道外公你最好了!” 林清新激动得吧唧一口亲在外公脸上。 老头儿是吧,我也找个老头儿来帮我的忙! 第158章 两个老头儿。 “哟,这酒好哇!” 小老头儿轻轻抿了一口,随即眼里精光大盛。 他很喜欢喝酒,年轻时候喝得多一些,家里那俩娘母虽然说控制他喝酒,但逢年过节的时候都会给买几瓶好酒回来在家放着,叮嘱他少喝。 年轻的时候没喝到多少好酒,这老了享了福气,平常人没喝过的各种老窖,他也都喝过了。 但这土陶茅台是真好喝。 “好喝,回头让你家丫头开车送你回去的时候带一箱回去。” 李安笑着说道。 这是小老头儿来京城的第一个晚上。 林清新可不止一次想要把外公接过来一起住了。 但小老头儿一直不愿意,以前连哄带骗的搬过来住过好几次。 但老头儿待不了个三天就嚷嚷着要回去了,家里人不让走,他就自己坐大巴车回去,反正离得又不远。 早上坐上大巴,中午就能到家了。 “嘿嘿,我那会儿年轻的时候,哪能喝得着这么好的酒哦。” 两人就坐在落地窗旁边,看着远方的灯火通明。 和唠叨自己家孙女儿不一样,大老爷们儿之间喝酒,喝高兴了,就喜欢讲一些自己年轻时候的辉煌事迹。 小老头儿也是个不拘小节的人,这年轻人从来没把他当成一个长辈,他是一点儿不介意,相反还很高兴。 “做点儿小买卖好啊,至少比上班儿要强,赚多赚少的都揣自己兜里。” “我这上了一辈子班,也就那样。” “年轻时候在公社里头当个泥木匠,后来公社没了,还是当个泥木匠。” “那会儿都是泥巴房子柏树梁,瓦片顶上铺稻草,房子就这么盖。” “后来时代好咯,家家户户修房子都是砖头水泥了,屋子里头的家具都是买现成的,结婚都说三转一响嘞。” “那玩意儿,师傅没教过,全靠自己一个人摸索着干,哪有这么好来的事儿哦。” “那会儿一听说城里头工厂待遇好,去了就是铁饭碗,一个月工资比在村儿里头挣工分多多了,年轻人一股脑全往城里头跑。” “我一个匠人,去了能干啥?去城里修房子?” “城里头都是砖头房子,不会修,又不识数。” “师傅死了之后,村儿里就我一个匠人,我要走了,谁家结婚要做个柜子床架子,谁家屋子坏了漏了,谁去修嘛。” “再说了,那时候娃儿还小,没得法子。” “后来公社一没了,工分挣不到了,但日子也好起来了,家家户户有地,养猪,种粮食自个儿吃。” “但那时候都老了,娃儿倒是长大了,读了书,去城里头念高中,在城里认识了个小伙儿。” “婚是结了,娃儿也生下来了,那哪晓得女婿是个短命鬼,送货的路上死球了,就扔下个一岁不到的娃,可怜哟。” 小老头儿一边喝着酒一边感叹道。 “小丫头没了爸,我那闺女也要强得很,就要自己挣钱养孩子。” “当妈的哪舍得就这么看着?就把那一岁都没到的丫头给接回村儿里带了,那丫头是我一手带到大的。” 小老头儿笑呵呵的说道,语气里满是自豪。 “不会走路的时候还消停,那一会走路,整个村儿里鸡飞狗跳的,哪像个女娃嘛。” “还好养大了,出息了。” “想不到这年纪大了,以前没赶上的好日子,老了享福了。” 小老头儿感叹着说道,他也算过了大半辈子,是真半截儿身子埋进土里去了的,也看透了。 “人这一辈子有很多个岔路口,往哪儿走都回不了头,谁晓得走到底是被上面的枝丫给遮住了还是晒到太阳了?” “怎么样都是一辈子嘛。” “说不定晒到太阳的,看着你这没被晒到太阳的,心里头也羡慕得紧。”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这就是一个人的一生,短暂得可怜的一生。 几句话就能讲完的一生。 正如一根小树,在森林里众多的树木之中并不起眼。 平平无奇的长大,又平平无奇的老去最后成一棵枯树。 被人所记得的,仅仅只是树干上有几个分支而已。 这些个分支,就是人这一生,到了那个阶段之后所选择的路。 等已经长出去了,长歪了,也变不了了。 也只有回头再看的时候,嘴里感叹一句,然后就没了。 李安倒是听得津津有味,并不是这个故事有多吸引人。 而是那段时间恰好是他沉睡之后所没有经历过的时间段。 那个时候的老百姓是怎么生活的,无论是好是坏,他都觉得有意思极了。 因为他没有历经过。 “这丫头我从小看着长大的。” “努力,争气。” “打小就是班上的第一名,给我争了不少气,谁家看了都羡慕。” “小时候我去除草,她就跟在后头,大锄头举不起,吵着要给她做个小锄头,一个人埋着脑袋挖,不叫吃饭不会停。” “什么事情都想做到最好。” “现在村子里,谁不晓得我孙女儿是个大明星?!” 小老头儿激动的说道。 家家户户谁不知道他家这小丫头,是有名的大明星?春晚里头还能看见呢! 每次去商店里头打酒,谁见了他不得客客气气的? “鱼儿来咯!” 林清新穿着围裙,端着一盘子小鱼儿从厨房里出来笑着喊道。 小鱼儿不需要太多的打理,肚子破开之后把内脏都给挖出来,用盐和葱姜水腌制一下,洗干净之后裹上面粉,放油锅里炸得两面焦脆就算完事儿。 不需要什么太多的厨艺,对于林清新来说这种小事儿她还是能做得好的。 “尝一尝,尝一尝。” 林清新期待的说道,给外公拿了一个,又给李安拿了一个。 “行,脆得很,下酒。” 外公咬了一口点点头,新鲜的小鱼儿,做出来不用放太多的调料也好吃得很。 小时候林清新最喜欢吃这种炸小鱼儿了。 “是吗?我也喝一点点。” 林清新笑着说道,两个眼睛弯成月牙儿,给自己倒了一点点。 她还没喝过白酒,平常喝的基本上都是红酒香槟威士忌,白酒基本上不喝。 “辣辣辣!” 一口还包在嘴里,林清新就感觉到了不对劲,咽下去之后整个口腔都感觉得刺得慌。 连忙伸出手来扇着风,脸立刻就红了起来。 “不喝了不喝了。” 林清新连忙把自己杯子里剩下的一点儿倒进李安的杯子。 第159章 林清新的纠结。 “掏钱吧。” 李安伸出手来笑眯眯的说道。 “回回都差一步。” 小老头儿看着棋盘气愤的说道,又从兜里拿了张十块的出来。 “可能你运气差点儿。” 李安笑呵呵的点头,他兜里已经有一百多块了。 一个上午的时间他给这小老头儿杀了十五把,给小老头儿整不自信了。 “有点儿本事,难怪能给我家孙女儿迷得神魂颠倒的。” 小老头儿看着李安说道,经过这两天的相处,他发现眼前这个年轻人确实不一般。 要说起来他家孙女儿一点儿不差,毫不客气的说追她的人能从他们村儿里排到天安门去。 而且都是一些极其优秀的人,像他村子里那些个年轻小伙儿,没有一个人敢上门来提亲的。 不是不喜欢,是晓得自己压根儿配不上。 但到这小伙儿这里,就变成了他们家孙女儿配不上人家了。 他也曾年轻过,自然知道一个男人厉不厉害,不能从女人那里知道,如果一个爷们儿都觉得你优秀得很。 那你就是真优秀了。 “我家孙女儿哪里不好了?” 小老头儿一边摆着棋子一边问道。 “挺好的。” 李安不紧不慢的回答,不是说林清新有哪里不好的地方让他看不上。 而是他这一辈子就注定不可能有修成正果的时候。 “挺好的不处着试试看?” “现在年轻人都自由恋爱,多好。” “不像我们以前那会儿,我结婚的时候,才晓得我老婆长个啥样。” “再说了,我孙女儿长得也不丑啊。” 小老头儿瞪着眼睛,当头先走跑。 “我又生不出来娃。” 李安笑呵呵的说道,这小老头儿下棋就一个套路,还没之前他去那个公园儿的时候那帮老头儿下棋厉害呢。 “我是为你家孙女儿好,你偏要把你孙女儿往火坑里推。” “这样啊……” 老头儿点点头,原来是身体有毛病,生不出来娃。 那这就可以理解了。 李安点点头,上了年纪的人,特别是家里就一个独苗的,对于传宗接代这种事儿还是相当在意的。 看着这老头儿沉默不语了,他就知道以后应该是不会再从他嘴里听到他孙女儿的事情了。 “没事儿,一个人也挺好,不用操心那么多事情。” 小老头儿笑着说道,他也就只能安慰安慰眼前这个年轻人了。 十几分钟之后,小老头儿又输了一把。 “不来了不来了,再来回去的路费都没有了。” 小老头儿看了看兜里的钱,有些心疼。 “你这就这么走了,你女儿晚上回来不得生气啊?” 李安笑着说道,林清新今天去公司了,要晚上才能回来,董莲几天前就出差去了,今晚回来。 所以今天小老头儿就由他照顾,林清新付过钱了的。 “生气了怎么样,她还能骂我不成?” 小老头儿摆摆手。 “年纪大了,城里头住不习惯,上上下下的多麻烦,再说了那些人说话我又听不怎么懂,买个菜都费劲。” “在这儿住着,她们还得分心照看我,那不是给他们添麻烦么?” 小老头儿叹了口气。 他其实心里是想在城里头住个十天半个月一两个月再回去的。 可他这一来,董莲就得照顾他,每天中午还得回来给他做饭吃。 本来工作就累了,还给女儿增加负担,他不乐意。 所以他每回来也就待个一两天两三天就走。 有时候他自己赶集也会坐大巴车来城里头,给女儿送点家里的土鸡蛋新鲜菜啥的,上午来下午就回去了。 等着董莲下了班回来,看到门边放着的一堆东西,才晓得他来过。 “行,下午我送你去车站。” 李安点点头。 这小老头儿挺有意思的,比林清新好玩儿多了。 “酒我就不要了,等她们晓得了又得说我一顿。” “字儿,反正你也不要的,送我几幅呗?” 小老头儿嘿嘿笑道。 “全拿回去都行。” “这张我留着。” 李安将桌上这一堆一股脑的丢给他,想了想又从里头拿出来一幅画。 那是他搬到这里来住的第一天画的第一幅画,就是那只叫大头的猫。 林清新那黄毛丫头可喜欢这一幅画,在他耳边念叨了好多回。 “酒嘛,偷偷拿两瓶回去,我不告诉他们不就行了。” 李安笑着说道。 “这个……” “不太好吧?不行不行。” 小老头儿摆着手说道,但早已喜形于色了。 “这有啥不行的,反正也是别人送的,我屋子里多的是,没了还有人送来。” 李安毫不在意,不就两瓶酒一堆字画而已,在他眼里都是破烂儿。 对门董莲对他多有照顾,经常会给他提一些水果过来,上门保洁都是董莲叫人来打扫的。 他送给小老头儿一点儿东西,也算是一点儿回报了。 “嘿嘿,那成,下回来我那鸡就长得差不多了,到时候我顺便给你提一只。” 小老头儿笑呵呵的说道。 吃完午饭,李安开着车把小老头儿送到车站,拐个弯去找蚩灵玩儿。 王浩那小子开了年就没来京城,因为长安影视的下一部作品,他是里面一个配角。 取景地离他家里很近,所以开了年之后他就没来京城,在家等着了。 以至于李安回了京城之后,一直没机会和这小子吃饭喝酒。 不过有蚩灵在京城,也算是有了去处。 “哥,我们啥时候去碣石宫啊?” 蚩灵走在前面蹦蹦跳跳的喝着奶茶,李安不紧不慢的在后面走着。 一路上到处都是人,开春之后是旅游旺季,来京城的人很多。 不过从日历上来看,后天基本上就开学的开学,上班的上班了。 “后天,后天就去。” 李安点点头说道,小李子已经和他说过了,这两天就可以过去,他已经安排好了的。 所以李安打算后天再过去。 碣石宫现在是一个比较有名的旅游景点,这会儿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都有很多游客在那边的。 虽然进入碣石地宫的入口比较偏,但人少一些总是好的。 “好诶!” “天天呆在六叔家里都快无聊死了。” 蚩灵笑着说道,她想到了什么,抓着李安的袖子往上拉。 “好的差不多了。” 李安给他看了看手臂上的伤口,他受了伤之后痊愈的速度极快,像这么重的伤,普通人没个俩月下不来床的,他半个月不到就能彻底痊愈。 如今身上这些个大大小小的伤口都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浅一些的伤口结的痂都已经掉了。 “那就好。” 蚩灵点点头。 天气不冷也不热,京城的春天是一年四季里最好的季节,虽然秋天也很美,但秋天太短了。 春天要长一些,北方入夏的时间要比南方晚。 陪着蚩灵这小丫头逛了一个下午,找了家餐厅吃了晚饭之后,蚩灵这才心满意足的回家了。 李安一个人开着车子往回走,将车停在地下车库,按电梯往上走。 这次去碣石宫,仍旧还是诸葛正开着那辆宾利去。 回到家里,李安洗了个澡,正打算拎几瓶酒看书去,门铃响了起来。 “你没偷偷送我外公酒吧?” 林清新瞪大眼睛看着李安。 “没有啊。” 李安摇摇头,转身朝着客厅走。 “谢谢你啊,下午送我外公去车站。” 林清新走进来说道。 “每次让他在家里多住几天都不行,一点儿也呆不住。” “老人是这样。” 李安不紧不慢的回答。 “还有事儿?” 他抬起头来看着这黄毛丫头。 “嗯……” “那个……” “我外公说的,是真的?” “不是我外公特意和我说的啊,是我一直问他才说的。” 林清新小心翼翼的问道。 “是真的啊。” 李安点点头。 “那你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一直不敢谈恋爱么?” 林清新点点头,她今天才晓得,原来李安生病了。 他患有不孕不育。 所以对所有人都冷漠,对自己也漠不关心。 “差不多吧。” 李安头都没抬一下。 “现在的科学技术这么发达,应该能治疗吧?我听说德国做这方面的手术挺厉害的。” 林清新坐下来说道,她没有经历过,所以无法理解李安的心情。 不过大概能理解为什么李安成天无所谓的态度了。 如果真得了这样的病,谈恋爱结婚生子这种事情,确实不行。 “治不了。” 李安拿起一瓶酒来打开。 “好吧。” “不过你也不用这么沮丧,很多人现在都不生孩子了,有些国家的生育率低得吓人,人口都负增长啦!” “咱们国家都在鼓励人们生孩子呢,说明现在很多人都不愿意生孩子了。” “谈恋爱到结婚,并不是奔着传宗接代去的嘛,都是奔着爱情去的。” 林清新小声的说道。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沮丧了?” 李安抬起头来看着她。 “那些人不生孩子,是没有生孩子的欲望,觉得生下来会增加家庭的负担,还没做好准备。” “而不是他们生不出来孩子。”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着。 “好吧,你说得对。” 林清新点点头,千万不要和这个家伙去讨论问题的正确与否,因为你咋样都说不过他的。 “接受不了了?” 李安看着她笑着说道,要是能用这么个理由把这黄毛丫头的心思打消了,那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 “也不是……” 林清新愣了一下,随即小声的说道。 她在知道这个事情的时候,也愣了好久。 整个下午的时间都在扪心自问。 她能接受这样的李安么? 答案是很大程度上是能够接受的,做了明星艺人这一行之后,她看得多的很多。 也看得开了很多。 做他们这一行业的,有一半人是上了年纪了还是单身的,剩下的一半里头,又有一半是结了婚又离婚又结婚又离婚的。 能够幸福的和爱人相伴走到老,是非常少的存在。 所以她觉得,爱情比传宗接代更加重要得多了。 但正如李安所说的,人想不想传宗接代是一回事,能不能又是一回事。 大多数人生孩子都是相恋结婚水到渠成的事情。 但如果你提前就已经知道了对方不能生育呢? 那大多数恋情可能会就此结束了。 这是事实。 人们谈恋爱的时候不会去想这些,是因为这是大家心里都默认的发展。 林清新觉得自己能接受的,只是需要一些时间。 而且她能接受,但她妈妈呢,她外公呢。 外公知道这个消息之后,电话里他也叹了一口气,说着孙女儿你可要考虑清楚了。 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外公他老人家虽然没有明说,但其实心里也有些意见的。 而她妈妈还不知道这件事情,她不知道妈妈的想法是什么。 所以她刚刚的回答有些犹豫了。 “还有什么事儿吗?” 李安看着她问道。 “没……没了。” “谢谢你啊,改天请你吃饭。” 林清新站起身说道,见李安没有再搭理她,便自顾自的朝着外面走去。 关上门之后林清新靠着墙壁站了好一会儿。 最后用手捶了捶墙壁。 完了。 刚刚自己的回答,连她都清楚的知道自己犹豫了,以李安那聪明绝顶的人肯定也已经看出来了。 那一瞬间,他的心里应该非常失落伤心难过吧? 其实她觉得她和李安的关系已经更进一步了,距离在肉眼可见的缩小。 但经过了刚刚那一场对话的时候,特别是李安抬起头来问她还有事儿吗的时候,他的眼睛里毫无感情。 看她的眼神就好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一般。 一下子,他们的距离好像又回到了最开始不认识的时候。 “我到底在干什么啊……” 林清新眉头紧皱,她在想如果她刚刚果断摇头的话,会不会变成另外一种结局。 那就是解开了李安的心结,他们的关系更进一步了呢? 她立刻回头来到李安家门口,正准备敲门解释一番,但最后手却停在了半空中。 自己真的准备好了么? 此时的李安正一手拿着个酒瓶子一手拿着一本书,电视里唱着一出新戏。 今天的角儿功底相当不错,他愉快的跟着哼了起来。 这是他最近过得最愉悦的一天。 因为他成功把林清新那黄毛丫头给吓跑了。 这下子那黄毛丫头,估计不会再三天两头的找他了吧? 第160章 出发北方。 京城到碣石宫的距离其实并不远,开车四个多小时就能到达了。 诸葛正一大早便开着车子在小区门口等着了,李安背着一个吉他包下了楼,包里装着的,是泰阿三分其中的两把,繁星剑和皓月剑。 今天的天气非常不错,京城一年四季下雨的天数不多,开了春之后大多数时间都是天气晴朗的,偶尔会有连续几天阴雨绵绵的时候。 “老大,这次还是我们三个人嘛?” 诸葛正一边开着车子一边问道。 “在精不在多。” 李安平静的说道。 “啊,我也是精锐啊?” 诸葛正诧异的说道,想不到自己竟然也变成精锐了? 这世界上是有多缺人啊…… “缺一不可。” 李安点点头。 “你可以理解为吉祥物。” “我知道了,因为我八字好,命格硬是吧?!小时候算命的也这么说我!” 诸葛正眼睛一亮,刨别人祖坟这种事儿,要说枯燥也行,要说玄乎也行。 有时候这玩意儿不得不信啊。 难道是老大早就算出来了他的八字硬,所以才带上他的? 这一瞬间他只感觉自己的使命感有点儿强了。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李安懒得和他多说。 半个小时后,蚩灵也上了车。 “再不出门去我都要在家憋死啦!” 蚩灵笑嘻嘻的说道,手里提着一大包零食。 这丫头出门的时候手上永远都有零食保证能随时随地的放在自己嘴里,为了一路上不无聊她甚至还带了个平板。 上车之后就调好座椅躺得舒舒服服的,一边吃着一包薯片一边看着电视剧。 “姑奶奶,现在都开学了,你不用去上学的吗?” 诸葛正好奇的问道,大年过了之后就是开学的时候了,他记得蚩灵说过,她现在才大一,上了半个学期。 “校长是我二舅公,有什么问题么?” 蚩灵满不在乎的说道,她的大学生活无聊透顶,主要是因为每天背着一把剑在身上,军训都没去参加过。 和班里的同学一点儿不熟悉,而且自己也不住学校的宿舍,每次去班上上课都会吸引一些奇奇怪怪的目光。 搞得她都不怎么乐意去上学了,如今正好有机会可以出门玩儿去,她才不管什么学校不学校的。 “没问题,一点儿问题没有。” 诸葛正连忙点头,感叹着有钱人的生活真是丰富多彩,人费劲吧啦考个大学还在为了毕业拿个学位证。 人玩儿着玩儿着啥也不干就把这事儿给弄好了。 问题是人毕业了也不找工作,整天就吃喝玩乐的不用为了生计发愁。 你说人和人的区别咋个就这么大呢! “我大一的课程都学完了,只要考试的时候去考试就行了。” “还有什么问题?” 蚩灵瞥了一眼诸葛正说道。 “看不出来啊,你还是个学霸。” 诸葛正诧异的说道,他是一点儿看不出来这整天吃喝玩乐的姑奶奶竟然还是个学霸? “我每次考试都是学校第一,要不是因为身体不方便,我都来京城读书了。” 蚩灵平静的说道,小时候没啥人和她玩儿,她一天到晚就自己和自己玩儿,没啥事儿干就看书。 要不是身体原因,她上个清北一点儿问题没有。 车子飞快的行驶在高速路上,路过服务区的时候,车子加个油,三个人顺便吃个饭。 蚩灵照例是买了一大堆,每个档口都去逛一圈,最后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来到桌上,三个人分着吃。 “北方现在雪都化完了吧?” 蚩灵撑着脑袋喝着果汁,看着服务区里人来人往,这个时候都是大家回城里工作的时候。 北方最繁华的城市也就是京城了,这个时候大多都是去京城上班的人,往山海关去的人并不多。 他们朝着北边走,一路上车子都少得很,好像整条路专门为他们这辆车修的一样。 “差不多都化完了。” 诸葛正一边秃噜着面条一边说道,他这几年天南海北到处都去待过一段时间,北方也去过。 这个时候北方的雪都化得差不多了。 “不过再往北走远一些的地方,那里的雪还没化,要等清明时候才差不多化完。” 诸葛正想了想又说道。 “你想看雪?” 李安抬起头来看着这丫头笑着说道。 诸葛正这下子还没有明白蚩灵的意思,她之所以这么问,那就肯定是想看雪了。 “嗯,我们寨子以前冬天的时候偶尔也会下雪,最近几年基本上都不下雪了。” “而且下雪的时候都是那种雨雪,我想看那种鹅毛大雪嘞。” 蚩灵点点头说道,在南方的孩子都向往北方,冬天没雪的就向往冬天飘着鹅毛大雪的,住在山里的都向往辽阔的海平面。 自古便是如此,而湘南那块地方,几乎把这些要素都占满了,既是南方又在山里,冬天还不怎么下雪。 “明年的时候一起再去北方看看吧。” 李安点点头,京城冬天的时候也下雪,但不算大雪,今年冬天都没有鹅毛大雪下过。 记忆中以前的京城,每年冬天都有鹅毛大雪的时候。 如今要去更北方才能看到了。 “好诶!我还想去滑雪,堆雪人,去看冰雕!” 蚩灵笑嘻嘻的说道,今年的冬天北方在网络上火得一塌糊涂,给她羡慕坏了。 “都行。” 李安点点头,他冬天的时候也喜欢待在更北的地方,只不过今年出了点儿小意外,在始皇陵躺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等醒过来就已经过年了。 年后就去了湘南,也没机会去看看北方的大雪。 “说好了哦,拉钩!” 蚩灵笑嘻嘻的说道,伸出小拇指来和李安勾了一下。 “还要盖章才算数的!” 盖章就是两个大拇指顶一下就算盖章了。 “我也要啊?” 诸葛正诧异的指了指自己说道。 “要啊,不然谁当司机呢?” 蚩灵看着他一本正经的说道。 “好吧。” 诸葛正也举起手和她拉钩盖章。 其实他心里还挺开心的。 因为蚩灵的这个举动,就是把他当作自己人来看了。 其实在今天之前,他一直都觉得他只是一个局外人。 老大和姑奶奶根本没把他当作伙伴来看,更像是一个仆人。 但他现在才发现,其实蚩灵早就把他当朋友看了。 第161章 大秦建筑。 下午两点多的时候,车子下了高速朝着市区里驶去。 胡芦岛在最近两年成了一个旅游城市,逢年过节的时候很多游客都来这里游玩,夏天的人要多一些。 因为地处北方,夏天的时候没有南方那么热,而且是个沿海城市。 车子最后在一家名叫东戴河的酒店停车场停了下来。 进去之后甚至都不用身份证登记,经理便带着李安三人去了酒店最顶层的豪华套房。 这些都是小李子安排好了的。 小李子把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了,他只需要安心去里头就行,不用想办法怎么去。 “哇,海景酒店诶!” 蚩灵瞪大眼睛惊喜的说道,她站在阳台上张开双臂,风吹着她的发梢飞舞。 这是她第一次看海。 诸葛正也激动得不行,只可惜他们虽然是来出差的,但这个差事儿不太一般。 所以电子设备这玩意儿还是少用比较好,他都不敢拿出来拍照。 他激动是因为第一次住这么豪华的酒店,还是顶层的豪华大套房,这个房间客厅的阳台,能将整个海岸线尽收眼底。 李安坐在阳台的椅子上,看着远处的风景。 碣石宫就在前方不远处的地方,他以前不止一次来过这里。 那会儿自然没有现在这么繁华,但也算比较热闹了。 按照羊皮卷上的地图来看,其实碣石地宫就在碣石宫的正下方地底下。 只不过没有修建有从地面上下去的通道。 通往碣石地宫的通道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要说它隐蔽其实一点儿也不隐蔽,因为谁都能看得到的。 但没有人会想得到,进入碣石地宫的通道在距离海岸线两公里处的海里。 那块名字叫做姜女石的大石头上。 毫无疑问碣石地宫是始皇帝嬴政的手笔而不是项羽的手笔。 项羽只不过是捡了个现成的罢了。 所以说按照嬴政的性格,这个碣石地宫的规模,是肯定比他之前去宿千的时候进的那个霸王殿的规模要大的。 这一点毋庸置疑。 羊皮卷上只是画了碣石宫和进入碣石地宫的位置而已,至于里面有什么有多大,是一点儿没写的,所以他到现在也不晓得里头有什么。 但以嬴政的性格,这碣石地宫里头,必然不会比那霸王殿更简单就是了。 嬴政在一统六国之后,就说过以后大秦无论是哪一方面,都要比以前六国做得要好。 就连宫殿,都要比以前六国修建的宫殿规模要宏伟一些。 咸阳宫周围修建有六座宫殿,都是以前六国的皇宫,这六国的皇宫比起大秦的咸阳宫来说,规模都要小得多。 并不是始皇帝在下令建造的时候刻意缩减了六国皇宫的规模,六国宫殿都是照搬过来一模一样的。 只不过是因为咸阳宫修建的规模更大,所以就显得六国宫殿规模很小了。 李安对嬴政称不上尊敬,但对他这个人确实也挺佩服的。 无论在哪个方面,他都要做到最好才行。 无论是宫殿还是长城,又或者是其他的东西,都是如此。 所以他死得早是应该的,毕竟打小作为质子就体弱多病,上位之后又事事费心殚精竭虑,为了多活一会儿达成自己的目标每天都吃那些破烂儿有毒的药丸儿。 所以他死得早完全是自己自找的。 但不可否认的是,后世没有哪一个皇帝,能做到像他这样的壮举。 仅仅从宫殿建筑这方面来看,就能够非常直观的感受出来。 紫禁城是他自己亲自参与设计建造的。 但紫禁城的整个规模,甚至赶不上咸阳宫的十分之一。 他活了两千多年,每一个朝代的都城他都亲眼见过,在这方面自然有发言权。 从大秦的咸阳宫开始到明清时候的紫禁城,宫殿的规模范围越来越小了。 到了紫禁城的时候,规模仅仅只是七十二万个平方而已。 天子以四海为家,非壮丽无以重威,这句话是萧何说的,李安觉得有点儿道理。 所以接下来他们要去的这个碣石地宫,李安毫不怀疑它的规模,甚至可能比地面上的这座碣石宫还要大一些。 “原来碣石宫的传说有这么多啊?” 诸葛正看着手机里的搜索信息说道,他以前没有来过这里,甚至在之前都没听听过碣石宫这个宫殿。 相比起华夏的壮丽河山和繁多的历史建筑,碣石宫显得名不见经传。 按理来说碣石宫作为秦朝时候修建的建筑,名气不应该这么小才对的。 其中有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碣石宫早就荒废了上千年了。 如今的碣石宫,是最近几十年前才开始复原修建的,所以它的名声并不大,不如其他历史建筑那么大的名气。 但发生在这座宫殿的故事却一点儿不少。 “是吗,我看看。” 蚩灵将手递过来,诸葛正连忙乖乖的把手里的手机递了过去。 “没什么好奇怪的,大多都是为了吸引名气,很多历史建筑都有这样的故事。” 蚩灵摆摆手一脸风轻云淡的说道,其实这事儿太正常了。 李安也笑着点了点头,这种生意噱头他以前常做,对这种传说一点儿也不陌生。 “你看看这个,什么当年考古队在挖掘碣石宫的时候,半夜听见什么奇怪的声音啊,挖出来了什么奇怪的物种啊之类的。” “这种传闻到处都有,并不仅仅只有碣石宫有而已。” 蚩灵将手机递给李安说道,她可是跟着家里长辈下过不少斗的,所以对这些个东西有一定的发言权。 那些个光怪陆离的故事,绝大多数都是杜撰的。 为什么说是绝大多数呢。 因为她在霸王殿里头真的见到了项羽的鬼魂,这是她这辈子见过的头一回。 以前她跟着寨子里的长辈下斗的时候,长辈们在踩盘子的时候就说过这样的事情。 他们在踩盘子的时候,最关注的就是一些当地老百姓们口中的传闻。 越邪乎的就说明里头越有可能有大墓。 这玩意儿甚至比你看风水还来得准确的。 但他们也很少能碰到什么光怪陆离的东西,下斗的人之所以都死得早,要说有报应啥的也可以,但也可以用科学解释,因为很多斗因为长时间的封闭里头的空气含有大量的毒素。 短时间内是没办法彻底排除干净的,所以下斗的人即便通了空气,在下去的时候也会吸入一些毒气进入体内。 导致他们的寿命比较短。 但李安接过手机来,翻了翻几篇报道,还真让他发现了一点儿不对劲的地方。 第162章 碣石宫遗址。 “上面说有人在碣石宫梦见过一个身穿白衣披长发的女子,还有人做梦听见了歌声。” “而且不止一个人梦到了。” “你看这个,八十年代的报导了。” “这有篇九十年代的文章里头也提到过。” “老大老大,你看看这,这是最近的,就发生在去年?” 诸葛正拿起手机来递给李安看,激动的说道。 刚刚李安看到了一篇关于有工作人员夜守碣石宫遗址做梦的报道,所以让诸葛正以这个问题去查找答案。 里面清楚的提到了一个白衣长发女子出现在梦中。 里面还写了女子的歌声,工作人员称记得最清楚的一句是一其佳人。 结果后来诸葛正又找到了几篇零零碎碎的关于发生在碣石宫的梦的故事。 其中多次提到了一个白衣女子,也提到了歌声。 诸葛正和蚩灵越往下查越来劲。 “哥,我把这几篇零零碎碎的文章都读了一遍拼凑在了一起,得到了一个信息。” “好像真有这么个女的,身穿白衣,金发,个子很高。” “有的只听见了歌声,有的只看见了背影。” “但好像真有这么个事儿。” 蚩灵好奇的说道,单一一篇报导拎出来,她连看都不想看一眼的。 但如果是有几篇报导和文章,而且还不是同一个时代的报导。 那就值得她感兴趣了。 李安点点头没有说话,仍旧是喝着咖啡看着远处的风景。 白衣,个子很高,金发。 在唱歌。 这首歌他知道,是大秦时候姑娘们出嫁的时候都会唱的一首歌,名字叫做桃夭。 之所以梦到的人听见了歌也不知道什么意思,是因为当时大秦的发音和现在完全不同,所以他们听不懂,这是正常的。 那个时候的方言和现在的方言也有很大的差距,李安活了这么多年经历了这么多走过这么多地方。 自然有发言权。 这个所谓的一其佳人,其实就是桃夭这首歌的最后一句词宜其家人。 这四个字的发音和如今的发音差不太多,所以梦到的人能听得出来。 这首歌的全文是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是姑娘出嫁的时候要学会唱的一首歌,在当时的大秦几乎已经成为了一种礼仪,即便是皇室也要唱的。 白衣女子,出嫁,个子很高,金发。 他好像见过这样一个人,在大秦的时候,在咸阳宫里。 之所以还有点儿印象,主要是因为那一头金发,和高高的个子。 那个时候的人,个子普遍不高,女子更是如此,能长到像他这么高的男的不多,始皇帝比他还要高一些。 那个时候的说法是高的人都有出息。 李安之所以有点儿印象,主要是因为只见过一面而已。 如果见的次数多了,肯定能知道更多。 见到那个女人的时候,她身边好像还有几个高个子的男人,就在咸阳宫外面的演武场上。 李安和她有过一面之缘。 后来就再也没见过了。 那个女人被封为白妃。 可她为什么会在碣石宫呢? 或者说为什么会出现在人的梦里? 李安有些不太明白。 梦这个东西,科学上说是大脑活动所引起的,这一点并不假。 但李安活了这么多年,没有做过梦,唯一的一次发生在几个月以前的庄周梦蝶。 梦魇梦魇。 为什么里头有个鬼字,因为在以前的说法是,人睡着了做梦,是有鬼在影响你。 因为人的磁场和鬼的磁场是不一样的。 人只有在睡着了意识朦胧的时候才能见到鬼。 也就是说,这个碣石宫里,可能住着一个上千年的鬼魂。 也有可能她并不是在碣石宫里,而是在碣石宫的地底下,碣石地宫里。 白妃,这个人是哪里来的,李安不知道。 他都没见过白妃的脸,因为那一次见面的时候,她戴着纱巾。 她周围的几个人戴着面具。 只记得个子很高,是一头金发。 金发在那个时候非常罕见,所以李安才对她有印象。 如今再看,这个女人好像有点儿不太寻常。 “走吧,下去逛一逛。” 李安站起身来不紧不慢的说道,两人还在对着手机上的报导津津有味的讨论着,好像想给出一点儿假设来。 三个人换了衣服和鞋子,慢悠悠的朝着不远处的碣石宫走去。 碣石宫遗址就在酒店不远处,靠海而建,今天的人不多。 说是复原,其实就是一块很大的平地,没有在上面修建宫殿。 因为秦朝的建筑,除了长城和水利工程之外,其他的都消失殆尽了,特别是宫殿。 木质结构的宫殿如果没有每年修缮的话,要不了几年时间就会荒废。 当初洋人入清之后,小朝廷无力支付整个紫禁城的维护费用,短短几年时间整个紫禁城就长满杂草了,连屋顶上都不例外。 因为鸟儿们会在屋顶上歇息,它们的粪便里头有没有消化的草籽儿。 当时的紫禁城短短十年时间就到了荒废的边缘,幸好的是后来被重新翻新修缮了,不然现在都没有紫禁城能看了。 更别说两千多年前的碣石宫了,还建在海边,每天都被海风吹着,如果没人维护的话,甚至都撑不到十年的。 但李安是见过碣石宫原来的样子的,规模很大,非常漂亮。 夏天的时候,这里风景绝美,始皇帝晚年时候几乎每年都来这里待上一段时间的。 旁边就是长城的尽头。 如果没有看到那张羊皮卷的话,李安觉得这里没个啥特别的。 但看了那个羊皮卷之后,李安就可以肯定了,始皇帝嬴政在这里搞过大工程。 没有太多的历史记载。 在那个年代,会读书写字的并不多,也没有纸这个玩意儿,想要给后世留下一些记载太难了。 更别说如果还有始皇帝嬴政特别下令销毁记载的情况。 这种事儿李安以前就经常干。 他活在这世上两千多年的日子,其中很多外人对于他的记录,都被他给销毁或者自己收起来了。 所以历史上基本没有人见过李安这个名字。 三个人买票进了碣石宫遗址,这边是由一大片木头做的围栏给围起来的。 实际上以前的碣石宫面积比这围栏围起来的面积还要大一些的,同样也分为前殿和后殿,中间有厚厚的墙。 第163章 姜女石的传说。 除了碣石宫之外,旁边还修建了很多其他的大殿,这里在大秦的时候被称为秦之东门。 而这个东门的由来,就是碣石宫正对着的海平面里头的那块大石头。 整个碣石宫背靠着燕山,正对着的就是碣石。 后来被叫做姜女石,但在一开始的时候,并不仅仅只是现在看到的那几块大石头。 一开始的时候那块石头是连在一起的,它的上面是连接在一起的,中间镂空,从碣石宫这个位置看过去,那就是一个天然的矗立在海里头的山门。 其实在当初始皇帝把这儿当做秦之东门的时候,这里以前就有宫殿的遗迹了,但那个宫殿也如同现在这样只剩下了地基,上面的建筑也因为时间太长没有了。 那个时候的方士通过观星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以前这里本来就有一座宏大的宫殿。 那座宫殿的面积一直到海里头的那块天然的山门那里,只不过到了大秦的时候,海平面已经上升到如今碣石宫遗址这个位置了。 至于那座宫殿是拿来干什么的。 方士说那座宫殿以前是仙人所住。 在大秦那个时候,没人会怀疑这个世界上有仙人,因为那个时候灵炁还没有彻底消散,山中和海里还能看到一些小妖。 所以仙人在那个时候在人们眼中并没有彻底消失。 始皇帝想要找到仙人,获得长生不老药,在那个时候是很正常的事情。 而后面的那些个皇帝还想要找长生不老药,那就是纯粹的痴人说梦了。 而仙人住在哪里呢? 传说中仙人都住在蓬莱仙岛上面,蓬莱仙岛并不是固定在哪个位置的,也不在天上。 在传说之中蓬莱仙岛就在海里头,它虚无缥缈但是真实存在,就藏在海里的云雾之中,只有和仙人有缘的人出海,才能看得见。 而在大秦时候的民间传说中,碣石宫面前的这片海域,是见过蓬莱仙岛最多的地方。 之所以这么认为,那是因为这里是一个大的海湾,那个时候出海还没有后来这么方便,去不了太远的深海。 碣石宫的对面,在如今的全球地图上来看,那里是朝鲜半岛。 古代这里的渔民去海里捕鱼,遇到大浪被浪带着走,可能飘到对面朝鲜半岛去了,认为那里就是传说中的蓬莱仙岛,那也是极有可能的事情。 但那个时候,人们都相信那就是仙人住的岛屿。 可谁知道自己有没有缘分呢? 到了大秦那个时候,因为一统六国,所以具备了造大船的实力,始皇帝当然想去看一看。 他在传说中仙人住的宫殿遗址这块地方修建了一座更为庞大的宫殿建筑群,用作他的行宫。 等他以后成仙了,也像以前那位仙人一样,跑来岸边玩一玩游戏人间,就住在这个宫殿里。 可他哪晓得自己有没有缘分呢? 所以他召集了几百个孩子,分成两批出海,每一个孩子的出生日期都在不同的天数。 这样就能确保里头有一个孩子或许和蓬莱仙岛有缘。 要不说嬴政是个聪明人呢。 他把缘分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给弄成了概率问题。 这就就不怕自己没有缘分了。 事实证明这缘分获得了吗? 获得了,但没到始皇帝嬴政的身上,这份机缘阴差阳错的从嬴政手里流了出来,到了李安的手中。 所以命这个东西就是这样的,不该你的东西,你拿到了也握不住。 而如今那海中的天然石门,因为长时间的风吹日晒,上面的门楣没有了,变成了几块大石头。 又从碣石,变成了后来老百姓们所称的姜女石。 “我知道了,那些人梦到的那个女人,该不会就是传说中的孟姜女吧?!” 诸葛正惊呼一声说道。 “一头金发,海的女儿呗?” 蚩灵若有其事的点点头。 “不是。” 李安坐在石阶上看着海滩上的风景摇摇头。 远处有人在沙滩上捡海鲜贝壳之类的小东西,这个点正好是退潮的时候。 白妃是白妃,孟姜女是孟姜女,姜女是姜女。 这两个人不是一个人。 孟姜女确有其人,但孟姜女哭倒长城这事儿却并不是真的。 只是人们后来口口相传给扣上去的事情。 那块在海里头的巨石在大秦时候就叫碣石不叫姜女石。 实际上孟姜女的故事并不是一个人,而是由好几个故事拼凑起来的这么一个人。 这几个人甚至都不在一个地方。 在大秦之前,齐庄公手底下的齐大夫杞梁,在齐国攻打莒国的时候战死了,他的妻子进宫见齐庄公的那天天降大雨,将宫殿的一面墙给浸透垮掉了。 后来民间传闻是杞梁之妻悲痛欲绝,把城墙给哭倒了。 这是其中一个人。 而姜女,是大秦时候燕国的一户人家,姓姜,之所以前面加个孟字,是因为家中排名老大,是大姐。 以前家里头的没嫁出去的女儿没有名字,会在姓氏前面加个字来区分她们。 比如姜女姓姜,排行老大就叫孟姜女。 如果排行老二就叫仲姜女,排行老三叫叔姜女,排行老四叫季姜女。 结了婚之后,前面排行的字就会去掉换成丈夫的姓。 孟姜女是结了婚的,但她丈夫死得早,后人不知道她丈夫叫什么,所以还称呼她为孟姜女。 后人将孟姜女和杞梁妻的故事结合起来,说是孟姜女的丈夫修长城的时候死里头了,她把长城给哭倒了。 这就是口口相传所引起的,实际上大多数民间故事传说都是这么来的。 但孟姜女哭长城和远处海面上那块姜女石有什么关系呢? 完全不是一个人。 很多人把她们搞混了,认为姜女石是孟姜女哭的地方坐着的那块石头。 而姜女石有另外一个故事,后世的姜女石说的是秦朝时候一个女子的丈夫出海打鱼一直没有回来,他的妻子在海边每天等待,最后化成了那块石头,所以取名为姜女石。 总之姜女有很多个版本,不同的地方就有不同的故事。 而真实的姜女是有这么一个人,在秦朝的时候,丈夫是出海捕鱼死了,有个儿子,被始皇帝手底下的人抓走上船出海去了。 他每天在海边坐着等她儿子回来,这事儿当时在这里成了家喻户晓的事情,谁都知道的。 只不过后来被魔改了而已。 姜女这个称呼,它说的就不是一个单一的人。 第164章 渔船。 “李总。” 三个人正坐在海边吹着风,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人穿着一件花衬衫踩着拖鞋来到李安旁边,递出一根烟笑着说道。 “嗯。” 李安点点头,接过他手中的烟来。 “都安排好了,凌晨两点出发,到时候船会送你们到姜女石。” “每天早上五点钟的时候会有船在姜女石附近等着。” “东西也都准备好了。” 中年人说话不紧不慢,他的声音低沉,给人一种很沉稳的感觉。 “行。” 李安点点头。 中年人说完便离开了。 “老大,这谁啊,好酷的感觉。” 诸葛正好奇的说道,这两人的对话总给人一种在演电影的感觉。 只不过没有西装和墨镜,也没有一个人二话不说掏出一张照片来说做掉这个人。 “船长。” 李安看着海平面说道,太阳正在被慢慢的往下拉,如同一颗鸡蛋被丢进锅里,很快便被搅散开来,最后变成一大团红白相间的火烧云。 去姜女石自然不可能游过去,别看从岸边到那里好像很近,但直线距离也有一公里多。 那石头从岸边看也就那么大点儿,到了那儿之后就会发现,那绝对是一块两层楼那么高的大石头。 “船长?” 蚩灵疑惑的问道。 “开春了,很多渔船会出海捕鱼,大型渔船有时候会开一天一夜到深海去,小型的渔船去不了那么远。” “一般凌晨跟着退潮的时间走,到了目的地之后就差不多天亮了。” “我们坐一艘小型的捕鱼船走。”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以前靠着海边的老百姓们都是这么捕鱼的。 基本上都是凌晨的时候跟着退潮的时候走,到了目的地之后捕鱼,时间到了跟着涨潮的海水回来。 每天天不亮就得出发的。 凌晨两点实际上已经算是挺晚的了。 “原来如此。” 诸葛正点点头,他们想要去海里头那块大石头那儿,还想要神不知鬼不觉的,就必须得乘坐渔船。 “这样的话一天没办法来回吧?” 蚩灵点点头说道。 两点出发,那在天亮之前是绝对出不来的。 “起码要三天。” 李安点点头。 姜女石到碣石地宫这里,是一条海底隧道。 这个出入口设计得非常精妙,根本不用担心海水会灌进去。 因为那姜女石说着是一块石头,其实那是一座山,那是有根的石头。 从石头中部进入,里面的空气流通也不是问题。 唯一比较担心的,就是里面的机关了。 按照李安的猜测,里头有一部分是监狱,既然是监狱,那就肯定是有大量的机关的。 不仅是为了防止有人去劫狱,同时也防止里头的犯人会跑出来。 而碣石地宫的出口就只有那一个,所以毫无疑问的,这一条一点几公里的海底隧道,绝对不会那么快速就能通过的。 得一步一步的慢慢走。 所以一天的时间是肯定没办法走个来回的。 起码要花上三天的时间才行。 甚至更久。 “有点期待了。” 诸葛正摩拳擦掌的说道,神情激动。 他们去霸王殿也仅仅只花了一个晚上而已,而这个什么碣石地宫,竟然最起码要花三天的时间。 这说明什么,说明里头比霸王殿更厉害一些。 那么宝贝,说不定比霸王殿里头的更多,也更值钱。 “期待别死在里头。” 李安笑着说道。 “那个女人……” “应该是。”李安点点头。 蚩灵神色凝重。 她可是亲眼见过那个项羽的厉害之处的。 而这个碣石地宫,里头极有可能也藏着和项羽差不多的存在。 例如那个女人。 “别吓我……” 诸葛正脖子不由自主的缩了缩。 “吓你?” “你想,我们去乌山的时候,那个地方有什么传闻么?” 蚩灵白了一眼诸葛正说道。 “没有……” 诸葛正摇摇头,接着他脸色一变,终于想明白了其中问题的关键。 项羽,那鬼东西都差点儿把他们给弄死了。 连那个程度的鬼魂,都没办法给人托梦或者说给人造成大脑层面的影响。 但这碣石地宫里头,却很大可能存在一个能影响别人大脑活动的存在。 如果真有的话,那就说明,那玩意儿只可能比项羽更变态! “我还是老老实实的走最后面好了。” 诸葛正吞了口口水说道,他上次没有进去,那不是老大没把他当自己人,是因为他进去很有可能会死在里头。 连老大自己都浑身伤痕累累的出来,他要是进去怕连个全尸都保不住的。 “那样最好。” 李安点点头。 太阳慢慢的落入了海平面下方,当最后一点余晖耗尽时,黄昏结束,黑夜登场,月亮被追赶上来,空气中夹杂着凉意。 还没入夏的北方,晚上的气温不超过十度,走在外面说话之间还能看见丝丝白雾。 “吃海鲜,吃海鲜!” 蚩灵拉着李安的胳膊蹦蹦跳跳的喊着,路边的餐厅,一个个灯牌都亮了起来,各种海鲜特色加工乱七八糟的店都有。 来了海边,当然要吃海鲜了。 “找一找有没有什么自助。” 李安点点头说道,记得上一次他和林清新那黄毛丫头就去了一家海鲜自助餐厅。 他觉得非常划算,蚩灵这丫头胃口很大,诸葛正这么大的个头也不差,这回一定能吃回本的。 “好诶!” 蚩灵欢呼雀跃。 这是她第一次来海边,当然要体验一下当地特色海鲜美食,她的梦想之一就是实现海鲜自由。 毕竟那玩意儿在苗疆可相当罕见,京城虽然也有很多海鲜的店,但种类也不丰富,而且没有那么新鲜。 最好是能直接活的抱着啃的那种,她就满意得很了。 哦对了,那玩意儿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刺身。 “那个,今晚不是就要出发吗,吃太多会不会不太好,到时候影响行动啊?” 诸葛正小心翼翼的问道,看起来老大和这姑奶奶两个人压根儿就没把这什么碣石地宫当回事儿啊? 那里头不是说很有可能有怪物吗! 拜托各位稍微怕一点儿好不好! 不然总让他感觉自己是个废物…… “如果你明天就要死,那你今晚想不想好好吃一顿?” 蚩灵一边看着手机一边说道,语气平静。 第165章 观星。 “那……我觉得我应该能先吃撑死过去。” 诸葛正想了想点点头,他觉得这位姑奶奶好像一点儿不怕死,甚至于早就有了明天就要死的觉悟了。 难怪她每次都能吃这么多,管它好不好吃先买了再说,好吃的就多吃一点,不好吃的就少吃一点,绝对不会亏待自己。 她开着昂贵的法拉利,身上的衣服随便哪一件都是国际大牌,对自己一点儿都不吃亏。 一边贪图物质上的享受,一边又准备好了去死。 李安笑了笑没有接话。 他太明白蚩灵的心理活动了。 毕竟她从小到大都处在一个要死的边缘,所以她早就做好了准备去死。 如果下一个小时就会死掉,而她也提前知道了这个消息,也丝毫不会影响她在这一个小时里吃吃喝喝疯玩儿。 顶多在最后几分钟掏出电话来给家里人说一声就完事儿了。 在某一种程度上,蚩灵和他是一路人。 都在贪图物质上的享受,对于规则这种东西毫不在意,对于死亡嗤之以鼻,没有长远的计划,因为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那个时候。 在上午的时候也绝对不会去想下午要做什么,更不会去想明天要干啥。 连想吃什么都是时间到了临时去想。 这样的人没有计划,也没有拖延症。 因为想到啥就去做了。 在这些方面,她和自己是一样的,所以李安才能和她玩儿在一起,他和蚩灵在一起玩儿的时候,比和黄毛丫头林清新在一起玩儿的时候更开心。 因为他们在很多时候是一样的,蚩灵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李安也不晓得自己什么时候会死。 唯一不一样的是,蚩灵是随时可能会死,而他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死。 他当然明白蚩灵的想法,李安在一定程度上,找到了一个和自己想法差不多的姑娘。 他觉得太棒了。 “那就试试,看能不能撑死过去?” 蚩灵大笑着说道,正好酒店里就有现成的海鲜自助餐厅,他们甚至都不用开车出去。 “还喝酒啊?” 诸葛正看着蚩灵拎着一箱啤酒放在桌子旁边,诧异的说道,喝了酒不会误事儿吗? “喝醉了也没事儿,因为我可以让你短时间内清醒过来。” 蚩灵笑着说道,她是个地地道道的苗疆酒蒙子,恰好李安也是。 所以他们一起吃饭的时候基本上都会喝点儿酒。 “那就行。” 诸葛正放下心来,他知道蚩灵这姑奶奶那可是养蛊的,你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就会从哪个地方掏出个小玩意儿来,你也不晓得这些个小玩意儿有个什么作用。 相处了也算有一段时间了,他也算是见怪不怪了,现在对于那些个蛇虫鼠蚁啥的他已经有了一定的免疫能力。 至少见到的时候没有那么害怕了,因为蚩灵这姑奶奶总会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扔个小虫子在你身上来。 而她也无疑是个大夫,每次自己跑高速快困了的时候,她总能给你点儿下了药粉的饮料,你喝一口准能神清气爽。 至于感冒流鼻涕这些那都是小问题,见效快得很。 如今回想起来,这位姑奶奶虽然总喜欢在他身上整点儿恶作剧,但从来没有伤害过他,还帮他治了好一些小毛病。 沿海城市的海鲜自助种类确实比起内陆城市来说要丰富得多了,蚩灵感觉自己好像在逛超市一样。 这个也想吃一点,那个也想来一些。 “哥,要是可以的话,我还想在这地方多待几天嘞。” 蚩灵笑着说道,她在这里实现了小青龙自由,甚至还有一些原本就不供应了的海鲜。 “可以,你想待多久就待多久,以后你想来就可以来,这里不用花钱。” 李安笑着说道。 “真的吗!” 蚩灵瞪大眼睛说道。 “当然是真的了,你想带朋友来也行,直接来这个酒店就好了。” 李安点点头。 “我知道了,这个酒店,该不会是咱家的吧?” 蚩灵这才反应过来。 李安点点头,这个酒店一开始并不是李家的产业,不过在前几天,小李子已经花大价钱买下来了。 “老大老大,我也可以吗?!” 诸葛正激动的说道。 “可以啊,为什么不可以。”李安点点头。 对待朋友,他向来不吝啬。 “妈呀,我感觉自己好像活在梦里。” 诸葛正躺在椅子上感叹着说道。 他何德何能能认识这样的土大款呢! 一切的原因还得从诸葛家的那块传家宝说起。 不说他都忘了自己家的传家宝在老大手中了。 “对了老大,阿斗寨那边……” 诸葛正又想起来,自己原本应该去阿斗寨那边的。 “那个不着急,即便找到了,目前也没有用。” 李安摆摆手,那玩意儿现在即便找到了也没个啥用的。 所以李安一点儿也不着急。 等空闲了再慢慢去找也没事儿。 三个人就在这餐厅的包厢里头胡吃海喝,要什么蚩灵就在平板上点,没过一会儿的功夫就能送过来。 “这种天气吃海鲜火锅太棒了!” 蚩灵举着筷子看着锅里冒着的泡泡流口水。 “要是想吃爽,明天再出发也行。” 李安点点头,他对自己的要求从来不苛刻,因为他的生活也没有过计划。 事情的轻重缓急全看他的心情。 “那还是今晚就出发吧,吃得饱饱的下去,谁来我都帮你把它给宰了!” 蚩灵笑嘻嘻的说道。 三个人在包厢里吃了两个钟头,最后回房间的时候两人的肚子都大了一圈,走起路来都费劲。 李安看了看时间,还很早。 距离两点钟还有五个小时。 蚩灵滩在沙发上看着电影,诸葛正在一旁闭着眼睛睡着了,咕噜打得震天响。 李安坐在阳台吹风,看着下方街道夜市的灯火通明车来车往。 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尽头呢,他不知道。 他只晓得自己这一次的苏醒,好像冥冥之中有个什么东西,在牵引着他。 那是以前从未有过的感觉。 “哥,你看啥呢?” 蚩灵抱着平板跑过来,挨着李安坐下。 “观星。” “你知道那颗星是什么吗?” “我知道我知道,那是北斗七星,勺口对着的那颗大星星是北极星,我爷爷小时候和我说过的!” 蚩灵点点头。 “嗯,那是北极星,在道家,那颗星叫做紫薇星。” 李安点点头。 第166章 紫薇运势。 “那星星,能看出个什么来呀。” 蚩灵好奇的看着满天繁星问道,苗疆很少能看到这样满天繁星的时候,只记得小时候在盛夏看过那么几回。 到后来可能是因为抬头看天的次数少了,也有可能是环境污染了,看到星星的次数屈指可数,而且大多都是零星那么几颗星,很难看到有这种满天繁星的时候。 北方能看到这种满天繁星的次数要多一些,因为地广人稀,城市规模没有南方那么大,而且地势平坦气候干燥。 他们仅仅是第一天晚上来到这里,就运气很好的看到了满天繁星。 “能看出来得多了,从古至今的观星士,都默认那颗紫薇星,就代表了华夏的运势。” “从方位上来看,也是如此的,你看那颗星星,有什么不同么?” 李安笑着说道,他很乐意给蚩灵说一些这种玄奥的大道理,虽然她听不懂一点,但听的时候很认真。 李安也会尽量的和她解释一些浅显的道理。 如同一个老人在向一个小孩儿启蒙教育。 “特别亮!” 蚩灵毫不犹豫的说道,在她的记忆中,从小到大,这颗北极星都特别亮,比周围的星星都亮了好几倍。 “对咯,特别亮。” 李安点点头笑着说道。 “这就是紫薇星的地位,它在周围的星星里面,地位是最高的,实力也是最强的。” “从古至今就是如此,正如华夏相比于周边国家的实力一样,从古至今都是最强的。” 李安笑着点点头说道。 “那俄国呢?” 蚩灵好奇的问道。 “在那儿。” “离得很近吧?也很亮,但还不够亮,更重要的是,它的方位有太多的星星围着,把光分散开了。” “这也就是说它没办法更亮了。” 李安指着北极星北方另外一颗同样很亮的星星说道。 “好像有点儿道理。” “那漂亮国呢?” “在那儿。” “也很亮是吧?比起紫薇星来说丝毫不差。” 李安指着另外一边隔的比较远的一颗星星说道。 “是诶,我懂了,这么说,漂亮国现在是最强的了?” “因为它最亮嘛!” 蚩灵双手撑着下巴思索着说道。 “从目前来看,是这样的,但这不是运势。” 李安点点头。 “啥是运势嘞?” “就是没有一颗星星永远都能保持这么亮,也没有一颗星星一直都黯淡无光。” 李安笑着说道。 “这不是紫薇星最亮的时候,也不是那两颗星星最暗的时候。”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紫薇星最亮的时候,是在大唐。 那亮的程度一点儿不比皓月差,在那个年代,没有任何一颗星能够与之媲美。 “哦,我懂了。” “那北极星以后会越来越亮的,对吧哥?华夏越来越强了啊!” 蚩灵点点头说道,她第一次知道,原来国家的国运,竟然能从星星上面看出来。 真神奇。 “可能会,可能不会。” 李安平静的说道,喝了一口桌上的酒。 “你现在看到的满天繁星,和我以前看到的满天繁星不一样。” “没有那么多碎云。”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着。 “啊?不是今天才有的嘛?” “不是。” 李安摇摇头。 “好吧,那这说明了什么呀。” 蚩灵疑惑的问道。 “等这些碎云全部都聚集起来的时候,月亮会被遮住,那时候所有的星星,都会黯淡无光。”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听起来是件很严重的事情呀?” “是的,以前也有过这种时候,一般情况下,都代表着浩劫降临。” 李安点点头。 “不仅仅是紫薇星所代表的华夏,全世界所有的国家都逃不出这个结局。” 李安接着说道。 “啊?!难道说人类都会死光光吗?!” “那好像还挺酷的。” 蚩灵想了想说道,反正他也不晓得自己啥时候会死,人类的生死相关,其实和她没什么关系。 而且那些个星星啊云啊月亮啊什么的,她又改变不了,那还想那么多干什么呢? “可能会,也可能不会。” “你看这些碎云,在哪里比较密集?” 李安点点头笑着说道。 “好像就是北极星周围比较多一些诶。” “那完蛋嘞,岂不是说华夏遭得最重?!” 蚩灵瞪大眼睛说道。 如果说众生平等,全球所有的国家都一样遭劫,那她觉得无所谓。 但如果说华夏遭的劫最重的话,这样她可就有点儿接受不了了。 毕竟那些个国家和她没有一点儿关系,可华夏是她的家呀。 “不好说,按照趋势来看,应该是这样的。” “但也有破解之法。” 李安笑着说道。 “紫薇星冉冉升起明亮如炬,但周身乌云将聚,不时有彗星划过,这些都是劫数。” “如果冲破乌云,那紫薇星便能再上另一个高度,会更亮一些。” 李安轻声的说道。 “我明白了,那破解之法在哪儿呢?我们去试试看呗?” 蚩灵点点头,她明白了其中的关键所在的。 “断叶之处,生死相依。” 李安轻声呢喃道,这就是他之前在始皇陵卜卦所算到的东西。 即便那天晚上没看到星星,他也同样算到了的。 “不明白。” 蚩灵乖乖的摇摇头说道。 “或许,我们现在做的这件事,就是破局之法。” 李安看着她说道。 这也是为什么说他他这一次苏醒了之后,总觉得冥冥之中有条线在牵引着他的原因。 他要寻找泰阿剑,这是他自己的事,因为他的命运,很有可能和嬴政有关系。 想要进入到始皇陵的最里面,就需要用到泰阿剑。 而所谓的断叶之处,恰好就是秦长城,这也和嬴政有关系。 所以从某些方面来讲,这两件事情是互通的。 “哇哦,哥,这么说,咱们现在岂不是就是救世主啦!” 蚩灵激动的说道,她其实一直不明白,李安为什么要去这些个地方,单纯的是踩了盘子之后想发财? 应该不是,因为李安在进入霸王殿之后,看到殿里头那金子堆成的山,也一点儿不心动。 原来如此。 原来哥哥竟然干的是拯救世界的活儿! “可能是吧。” 李安点点头,实际上他的初衷和破局没啥关系,只不过这两者正好在一条路上而已。 “太棒了!” “我帮你,死也要帮你!” 第167章 姜女石上。 “起床了起床了。” 两点钟,下面的夜市都关门得差不多了,来来往往的没看到几个人走动,只有路灯还在亮着。 蚩灵拍了拍诸葛正的脑袋。 诸葛正迷迷糊糊的坐起来打了个哈欠伸懒腰。 “走吧。” 李安看了看时间,背上吉他包准备出发,他们没什么要带的,这次去碣石地宫,他们不用准备任何东西。 “走吧走吧。” 蚩灵抓着李安的衣角蹦蹦跳跳,对于接下来的碣石地宫一行丝毫不担心。 有李安在,根本不需要她思考其他的,只需要按照李安说的去做就行了。 三个人乘坐电梯来到一楼大厅,出了转盘门,一辆黑色的商务车已经停在酒店门口等着了。 开车的是下午见到的那个中年人。 “先去码头坐船。” 等着都上了车之后,中年人解释了一句,启动车子出发。 码头就在不远处,这里的海域比较浅,没办法停靠大型的货船游轮,基本上都是一些小型的游艇和捕鱼船。 这个时候捕鱼船都出发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一些游艇排着队停靠在码头。 车子一路上畅通无阻。 码头有专门停车的地方,船长将车子停好之后,从后备箱里拿出一个大的行李包来。 诸葛正非常自觉的背上。 “嚯,有点儿沉啊。” 诸葛正笑着说道,这包里起码有大几十斤的东西,不知道里头都装了些什么。 “我以为是那种木头做的小船呢,还挺大的嘛。” 蚩灵看着这船说道。 铁皮船,船头有间小屋,船尾摆放着一台发动机,船身其实不小,坐七八个人都没个啥问题。 船尾放了一些救生衣和渔网,还有一个没充气的气垫船。 这条船上就船长一个人,没有帮手。 又或者说他以前甚至都不是船长,这黝黑的皮肤和结实的肌肉块再加上个小寸头更像是当兵的。 船长的话不多,带着三个人上了船之后麻溜的解下绳子启动发动机,一阵黑烟飘起,船尾的扇叶转动起来。 船长进了驾驶室,小船顺利的驶出了港口朝着海面上游去。 大海漆黑一片,出海捕鱼的渔船这个点早都已经出发去很远的海域了,近海这一片看不到一艘船。 整个过程很顺利。 一路上船都没有开灯,如同游荡在海面上的幽灵船,在这漆黑的大海上,不靠近没人看得见。 “靠近姜女石的那一片是个海滩,很浅,船过不去,得靠气垫船才行。” 船长走出驾驶室对着李安说道,抛下锚将船固定在这里,拿出电打气筒来给气垫船充气。 他的动作很快,整个过程连十分钟都没有用到。 这个气垫船很大,坐下四个人完全没有问题。 船长将另一根桨递给李安,两人一人划一边,气垫船慢慢的朝着不远处的姜女石靠近。 很快他们便来到了姜女石旁边,这里是姜女石的背面,海边的人是看不见他们的,即便打开手电筒也没事。 这果然是一块很大的石头,像一个二层的小洋楼,石头下面部分密密麻麻的附着着各种各样的贝壳和螺。 李安从背包里掏出射绳枪来递给船长,这玩意儿他没用过,不会弄。 船长将绳子扣上,瞄着石头上面扣动扳机,上面的铁钩稳稳的卡在了石头里。 他猛地拽了拽,确定非常牢固了之后,才将绳子递给李安。 钩子尾巴装有一个电动转轮,可以很轻松的就能将人慢慢的拉上去。 李安首当其冲,将绳子固定在腰上之后,按下开关的同时脚蹬在石头上,身影飞快的往上,很快就到了几米高的石头中部。 如今的科技就是方便,他们从出海到来到这姜女石上面,整个过程都没花什么力气。 他将绳子解开往下扔,很快蚩灵背着包,也跟着绳子上来了,她的体重比较轻,背上这么重的行李也不会太沉。 最后一个是诸葛正。 等着所有人都上来了之后,船长拉着气垫船尾巴上的绳子往捕鱼船回去了。 李安取下钩子重新发射,再将钩子固定在石头的顶部。 这里仅仅只是石头的中间位置,因为海风没日没夜的吹着,它的表面早就光滑无比,能踩的地方很少。 如果接着往上爬的话,一不小心脚一滑就得掉下去。 “抓着绳子走。” 李安将绳子扔到后面,用这里到顶部的体积越来越小,最后面那两米的石头根本就站不了人,所以通道也不可能在顶部。 只能是在中间往上的这一块区域。 李安走在最前面,所以很快他就发现了这石头上不一样的地方。 刚走几步路,他就看到了有人为凿过的痕迹。 这是一级一级向上的矮石阶,在两千年前它可能更加工整也更加宽敞一些。 但在两千年后的今天,不断的受海风风化的影响,这些石阶现在几乎都被吹没了,只剩下一点点痕迹,只能放个前脚掌的宽度。 但有绳子能稳定身体,所以不用担心会掉下去。 不过他们找到了路,那沿着这石阶走就行了。 “有路诶!” 蚩灵也发现了其中的关键,这石头上,以前修建有路的。 又往上接着爬了几米之后,他们便来到了目的地。 “就是这里啦?” 诸葛正喘着粗气说道,他的身体就是普通人的身体,也没有常年健身什么的,只有心血来潮的时候整几个俯卧撑。 身体素质连蚩灵都比不上,至少蚩灵在苗疆自己家的时候,还满山跑呢。 他们现在正处于一个半圆形的平台上,整个平台并不大,或许在两千年前的时候这个平台会宽一些。 不过现在只能容纳他们三个人站在石台上的,为了不那么拥挤,诸葛正还抓着绳子往后退了几步回到石阶上。 整个姜女石其实就是一个巨大的圆锥体,只不过表面上坑坑洼洼的而且不怎么规则罢了。 在这个圆锥的表面,面向大海背靠岸边的这一面,修建者往上走的石阶,然后在圆锥的中上部分凿了块平地出来。 好像以前大户人家修祖坟的时候都会在坟头修一个祭拜台一样,如今他们就站在这祭拜台上。 周围没什么其他的东西,石头上虽然没有了贝壳和藻类,但到处都是鸟屎,这块无人问津的石头如今已经变成了鸟类的天堂,还有鸟儿在石头上筑巢,不过在他们来到这里的时候被吓得飞走了。 第168章 石门机关。 “这里更像是一个祭拜台,真的有通道嘛,会不会在另外两块石头上?” 蚩灵看着旁边的两块石头说道,这里就只有一个祭拜台而已,其他的啥都没有了。 经过两千多年的风风雨雨,当初那连成一块的碣石山门如今变成了三块大石头。 在以前它就是一个天然的大山门和一个偏门,和如今的宫殿都有正门和偏门一样的格局。 “不会。” 李安摇摇头,从羊皮卷上的内容来看,进入碣石宫的通道就在碣石山门的右边这根石柱上。 而且另外两块石头的形状很光滑,坡度比较大,很难站人。 所以通道只可能在这块石头上。 李安将宝贝放在脚边,从里头拿出了一把工兵铲,三两下给组装起来,接着便开始沿着这块石台的部分,将表面上的鸟粪给全部铲除干净。 石台慢慢的露出了它原本的模样。 “有石刻的痕迹。” 蚩灵蹲下身来,头上的散光手电筒照射着石台。 整个石台上都有石刻的痕迹,但因为时间太长了,风化严重,所以已经分辨不出它原本所雕刻的内容了。 如果不是这些个鸟粪给盖住了的话,恐怕这里早就变得光秃秃一片了。 但这也不难看出,这块石台在两千年前,它的精美程度,上面雕刻的痕迹非常明显,纹路多且密集。 十几分钟之后,李安就将这块石台恢复了它原本的样子。 很工整。 它整体的形象就像一个以前山路里头经过的时候偶尔能看到的那种小型的土地庙。 唯一不同的是这小型的庙堂里没有供奉得有一个神仙。 就在李安铲除鸟粪到最后阶段的时候,终于看到了一点儿不同的地方。 这个凹进去的庙堂空间里头,在它的顶上那太阳晒不到风吹不到的地方,有两个对称的小孔。 毫无疑问这就是机关的关键所在。 这两个孔不过巴掌长度,宽度只有二指宽,李安将手电筒照射进去,里面是黑色的金属。 里头还有一个细短的小孔。 “剑给我。” 李安伸出手来,蚩尤将吉他包打开,把里头的两把剑递给李安。 繁星剑和皓月剑像两把钥匙一样插入到了锁孔里,全程没有任何的阻碍。 李安左右手同时发力,抓着长剑的剑柄缓慢的转动着,他不知道这样是否是对的,但他也只能这样了。 这长剑插入进去之后只能沿着一个方向缓慢转动,没有其他可操控的选择。 很快,石头内部就响起了一阵齿轮转动的声音,李安能清楚的听到一个铁球往下坠落到底部的凹槽里。 受了力的齿轮开始转动起来,带动着轴杆移动,一阵磕磕磕的声音响起。 这只有半人高的小小庙堂,内壁出现了一个缝隙,接着这缝隙慢慢变大,最后往里头缩了进去,露出了一个漆黑的洞穴。 散光灯照射下的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尘土。 尘封了两千多年的石门再次被人开启,它的机关转动仍然完好如新。 一股腥臭咸湿的气味直直的朝着三人的天灵盖冲了过来。 两人连忙用手挡住口鼻,只有李安站在原地不为所动。 “什么味道啊……” 蚩灵眉头紧皱,她感觉自己好像进入了夏天的茅厕,但那个味道也赶不上这个味道这么冲的。 “鸟屎。” 李安平静的说道。 “这里面怎么会有鸟粪呢?” 诸葛正疑惑,这味道显然是从石门的后面传来的,里头怎么可能会有鸟粪。 鸟儿都能飞进去的话,那这机关的意义在哪里? “说明这石头的顶上,有垂直的气孔,鸟儿站在上面的时候拉屎掉下来的。”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他只看到了石门后面堆积如山的鸟粪,没看到有鸟的尸体。 说明那垂直的气孔体积并不大,无法让鸟儿钻进去。 李安将铲子伸进去,将里头的鸟粪给铲出来甩到海里头去。 “一点儿电都没用上,纯粹靠着杠杆的重力来推动的机关。” “始皇帝手底下的能人有点多啊……” 诸葛正感叹着说道,这石门的面积很小,但从缩进去的尺寸来看,却相当的厚。 这么小的机关竟然能牵动这么厚重的石门,而它所需要的力仅仅只是人转动两把长剑所产生的力而已。 颇有一种四两拨千斤的感觉。 “这是项羽手底下的人做的,和嬴政没有关系。” 李安摇摇头。 始皇帝压根儿不屑于做这种小型的机关,这种在他眼里都是不入流的小玩意儿。 这个石门机关,显然是后来加上去的,因为这道石门仅仅只是做了伪装雕刻而已,实际上它的材质和这块海里的大石头完全不一样。 它是后来才加进来做的机关。 而启动这个机关的钥匙是繁星剑和皓月剑两把剑,这两把剑作为泰阿剑的分体,在始皇帝还活着的时候肯定是没有的。 所以这个机关只可能是项羽手底下的墨家能人做的。 它的制造风格就非常符合以前墨家的风格,就和他们之前进乌山内部霸王殿的时候经过的那个玄铁门差不多。 都给人一种厚重沉稳的感觉。 厚重沉稳一直都是墨家的风格,他们讲究重剑无锋。 嬴政手底下做机关的能人,不会做这种小而精的机关,也不会做厚重的机关。 他们做机关的风格讲究凌厉攻势。 在大秦之前,这两个做机关的派别就是一直对立的,他们分别是诸子百家中的墨家和公输家。 公输家的机关更加擅长进攻,而墨家的机关更加擅长防守和利民。 墨家非常擅长制造一些小玩意儿的工具来,给老百姓们的生活带来一些方便。 在大型的机关设计方面,他们更加擅长沉稳大气的设计风格,没有那么多花里胡哨。 两个派别之间的理念不同,公输家讲究锋芒毕露,而墨家讲究兼爱非攻。 双方从一开始就是相互敌对的立场,无时无刻不在相互制衡着达成了一个奇妙的平衡。 两家最为着名也最令后世称道的交手,发生在大秦之前春秋战国的时候。 当时墨家的巨子和公输家的公输班依靠着两国的力量展开过一场盛大的较量,最后以巨子的胜利收场。 这场较量被后世载入史册,见证了当年那百家争鸣的光辉岁月。 第169章 海底。 春秋一霸的楚国在楚惠王时期开始走了下坡路。 楚惠王觉得这样下去不是个事儿,所以他准备主动出击,第一个目标就是宋国。 宋国的实力远不如楚国那么强悍,但想要花费极小的代价就啃下来这块硬骨头还是有些不太现实。 所以楚惠王找上了当时赫赫有名的公输班,让公输班给他制造一种用来攻城的云梯。 公输班没有辜负楚惠王的期望,很快他就制作出了符合楚惠王要求的攻城云梯,这种云梯配备有防盾,绞车和抓钩,甚至还有人工的轮滑升降装置。 大战将起的时候,墨家巨子临危受命来到了宋国,但当时的宋国实力远不及楚国那么强。 即便巨子耗费大代价制造一种机关来对付公输班的云梯,最后的结果也不过是劳民伤财。 所以巨子直接找上了楚惠王,并和楚惠王立下赌约。 双方就机关器械这方面进行较量,如果公输班输了这场比试,那么楚惠王就不再下令攻打宋国。 如果巨子输掉了这场比试,那宋国就直接城门大开不战而降。 楚惠王答应了这场比试。 双方派出一支小队进行了攻防战,巨子用烟熏火箭擂石等等各种各样的器械,硬生生挡住了公输班的七轮不同方式的进攻。 最后公输班只好咬牙承认自己失败了,败给了墨家巨子。 楚惠王信守承诺,宣布不再出兵攻打宋国。 这事儿告一段落了。 但仅仅这样就结束了吗? 没有,没过多少年楚国就暗中支持齐国把宋国给灭了,这事儿对于楚惠王来说那都根本不是事儿。 他是答应了巨子不攻打宋国,也信守了承诺,但承诺这事儿,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不是,而且消灭宋国的又不是他楚国。 他只不过和齐国做了交换条件而已。 这事儿没人会挑得出理来。 这个故事说明了什么呢? 墨家巨子觉得仅仅凭借着机关器械,无论多厉害都无法制止战争,根本在于国与国之间的较量。 从那以后墨家巨子就开始活跃在各个国家和势力之中,企图将自己的理念,通过国家和势力之间发展壮大,最后天下太平。 这个赌注的结果意味着墨家入世了。 这事儿被后来老百姓们传得神乎其神,将墨家巨子奉为神明,把公输家贬得一无是处。 但公输家真的弱吗? 相反,公输家一点儿也不弱,而且在整体上还能稳压墨家一头。 公输班当时在公输家也不是领头人,他的实力是不如墨家巨子,但不代表公输家就一文不值。 秦扫六国的时候,公输家的攻城器械帮了很大的忙,打得墨家的机关器械节节败退,最后庞大的墨家被打得四处窜逃不复当年荣光。 而公输家的传承却持续了很多年。 公输班这个名字,可能大家都记不清楚了,但后来他成功当上了公输家的当家人,那个时候他的名字已经不重要了。 他的名号响遍整个战国,连后来的墨家巨子谈起这个人都自愧不如。 而这个名号,被后世广为传颂,他就是鲁班。 鲁班和墨子之间的较量,是鲁班输了。 但在后世公输家和墨家的较量上,却是公输家赢了。 当然了这其中也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墨子自那以后将重点都放在了各国势力之间,对于机关器械的钻研变得少了一些。 同时自他以后,墨家的当家人都统称为巨子,没有自己的名字,所以被后世的传颂的知名度不高。 “走吧,时间差不多了。” 李安看了看时间说道,这会儿已经快四点钟了,要不了多久天就要亮了。 他们不用在这外面浪费太多的时间,因为从石门后面的这些鸟粪来看,这里头的空气是流通的,只不过没有那么流通而已。 短时间内供人呼吸还是没有问题的,也不存在有毒的说法。 他拔出两把长剑,率先弯腰进了这石洞里头,里面同样是个石台,和外面是一样的格局。 接着蚩灵也跟着走了进来,诸葛正提着包紧随其后。 里面漆黑一片,头顶是中空的空间,所见之处皆是黑黝黝的铁杆支撑着,将整个空间都变得牢固。 李安拉着旁边的铁链,将落下去的铁球给重新拉起来放回最原来的位置,一阵磕磕磕的声音再次响起。 厚重的石门再次回到了原来的位置。 这下子除了船长之外,没人知道他们在这姜女石里头了。 里头的石台面积也不大,石台中间是一根大铁柱,围绕着铁柱修建的,是一条长长的螺旋向下的石阶。 诸葛正将头顶的电筒调成聚光模式往下看,只能看到石阶的一部分,再往下就看不见了。 李安没有过多犹豫便抬脚往下沿着这石阶往下走去,这些鸟粪落得到处都是,但仅仅只能落在最上面的一环石阶上面。 显然在设计的时候,就考虑到了这样的问题。 他们贴着这金属的墙壁往下走,整个姜女石是上面小下面大的规格,越往地下走就变得越来越宽敞起来。 “要不是这石阶的长度越来越长的话,我都以为碰到鬼打墙了……” 诸葛正吞了口口水说道,他们沿着这螺旋向下的石阶走了十几圈了,但仍然没有看到石阶的尽头。 “这还是在山体内,而不是在地底。” 蚩灵跟着李安的脚步小心翼翼的往下走着,不紧不慢的说道。 整个姜女石都是一座山,而露出海面的这一部分仅仅只是它的山尖而已,实际上下面还有很大的体积,距离海底也有一些距离的。 李安一直在计算着深度,他们从石台下来走到这里有五十米的深度了。 这个深度应该刚刚过了海底,再往下走,那就是真正的地底下了。 这么看来,距离这石阶的底部也就不远了。 虽然碣石地宫是个地下工程没错,但也绝对不可能说深入地下两百米的深度建造,那样的难度实在太大了。 毕竟超过一百米的深度再往下就不是挖土那么简单了,那是地下岩层了,而地下建筑想要不依靠外力来进行支撑,那最好的条件就是在地下一百米到两百米之间。 这样就相当于在一个石头里面做雕刻,把里头的东西掏出来,还有岩层做支撑。 但再往下深入到两百米之后,每下降一米挖掘的难度都是呈倍数的趋势递增的。 在如今这个科技发达的年代可能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在两千年前,以当时的科技水平,是很难达到那样的深度的。 第170章 秦朝工艺。 “呼……终于到底了。” 诸葛正一脚踩在这石板上重重的呼了一口气。 倒不是说这地底下的平地就有多安全了,主要是那螺旋楼梯走得他快疯了,给人一种在无限循环的感觉,踩在石板上的那一刻他差点儿没站稳。 要死也别死在那楼梯上,这就是诸葛正现在的想法。 正如李安所预料的那样,这里大概在地下一百米出头的深度。 整个姜女石,亦或者说整个姜女山,都被人从内部掏空了,用金属浇灌支撑起来,其坚固的程度比以前的山石还要牢固得多。 最底部的这片广场,面积很宽,整体呈圆形,底部铺着平整的石板。 “看起来跟现代机器切割出来的石板一样平整诶。” 蚩灵蹲下身来看着这些石板上说道,这可是两千年前的石板,可它们看上去就和今天的石板一样平整光滑。 这让人不得不感叹两千年前的华夏,就已经有这样的科技水平了。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有的。”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那个时候的石板,其实和现在的石板制作技术是一样的。 首先也是人为的切割,将石头切割成大小工整的石块,然后用凿子进行进一步的确定尺寸,之后用金属磨具在进行打磨,从而制作出一块工整的石板。 但需要耗费的成本就更大了,如今都是机械化切割打磨,但那个时候只能人力进行这些个步骤。 每一块石板的制作,都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而这种工整的石板之所以到了大秦时候才开始大规模有的,这主要是金属冶炼的进步。 在大秦之前,人们对于金属冶炼的技术虽然已经成熟,能够批量制作武器和其他的物件。 但仅仅只限于青铜这样质地比较柔软的金属,那个时候一些大国虽然已经能够冶炼铁器了,但也没办法规模化。 所以那个时候的武器基本上都是青铜器。 到了大秦的时候,铁的冶炼技术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秦军的制式武器里面,已经包括了铁器。 之所以没有全部换成铁兵器,是因为铁器虽然坚硬,但是韧性不足。 秦军的制式武器里头,铁器的占比并不高,和青铜武器差不多,最多的是青铜和铁的混合武器。 这种武器既具备了青铜武器的韧性,同时也具备了铁器的坚硬。 这样的技术在秦国还没有一统六国之前就已经具备了。 当时各国的实力,在武器这方面,秦军有着绝对的碾压对手的实力。 “这么小个入口,怎么能在里头修东西呢?” “把这些原材料搬进来,恐怕也要很久吧?” 蚩灵疑惑的问道。 那个口子太小了,这里可是海底,想要运输进来难度太大。 “这些石头大多是就地取材现场制作的。” “至于其他的东西,搬过来虽然困难,但绝对不是从头上这个出口搬过来的。” “极有可能是从海岸线搬过来的。” “这个地下建筑,建成的时间,可能比地上那碣石宫的年头还要长一些。” 李安摆摆手说道,三个人在这原地休息,这里不怕被发现,而且他们带了足够多的食物。 所以并不赶时间。 碣石地宫的规模,可能比起地上的碣石宫还要大一些。 如果先建成碣石宫的话,那再挖那么大的洞去建碣石地宫,效率就会下降起码一半。 所以这地下建筑,可能比地上建筑要早很多年就开始修建了。 当地下建筑建成之后,再把地面上的入口给重新覆盖,接着再在上面修建碣石宫。 嬴政一直致力于做这种大型工程,这比较符合他的风格。 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传统的地面宫殿,已经无法再令他得到满足了。 在整合了七个国家的人力物力之后,普通的宫殿对于大秦来说那简直就和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仅仅几个月的功夫就能把这些个宫殿给修建完成了。 当初碣石宫的修建也仅仅只花了一年不到的时间而已。 以至于嬴政开始大量召集工匠,准备修建一个前无古人的宫殿建筑出来,它的规模要比咸阳宫要大上好几倍。 而且就建造在咸阳宫不远的地方,取名为阿房宫。 后世那红楼梦里写到的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那纯粹是吹牛写的,实际上的阿房宫宫殿群远远不止三百里的规模。 三百里,仅仅只是阿房宫的主建筑群而已,最中心的那个宫殿,地基之深规模之大,按照现在的计量单位来说。 如果真的修建成功,那就相当于现在的一座几十层的高楼那么高。 光是地基的建造就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只可惜地基刚刚完工,嬴政就死了,所以阿房宫的项目叫停。 传说中的项羽火烧阿房宫那都是纯扯淡,当时阿房宫就只有个地基而已,全是石头和粘土的建筑,火烧能点燃个啥? 所以当初项羽点燃的,仅仅只是咸阳宫的宫殿建筑群而已。 但即便是咸阳宫,也烧了数月之久。 “小心一些走。” 李安站起身收拾好东西说道,他们面前的正前方,是两扇巨大的石门。 这个石门左右对称,门上雕刻着两条栩栩如生的巨龙浮雕,标准的双龙戏珠的设计,两颗龙首中间,就是石门的缝隙所在。 而这两扇门缝隙处,刻着一个很深的凹槽,面积并不大,仅仅只是一把三尺长剑的凹槽,从凹槽处往里可以看到,这道石门里头其实是金属浇筑。 里头也是密密麻麻的齿轮转轴装置。 这同样也是一道机关门,而打开这道机关门的钥匙,就是这个凹槽,它应该放上一把长剑。 李安用手比划了一下,差一点点三尺长。 这个长宽,毫无疑问是泰阿剑的尺寸,他手中这两把繁星和皓月剑,尺寸比起泰阿剑来说要小一些。 这道石门如果闭合起来的话,应该是严丝合缝的,中间的缝隙连一毫米都没有,只不过它如今处于打开的状态,中间留出了一条一厘米不到的缝隙。 毫无疑问这是嬴政手底下的工匠所浇筑出来的机关门,它被打开是因为项羽来过这里,他把泰阿剑重新熔成三把剑,自然也就没有了钥匙,所以这道门他并没有关上。 之所以李安非常确定这道门是项羽打开的,不仅仅是因为这张羊皮卷出现在乌山霸王殿里头,还有这石门两边所刻的花鸟篆。 右边刻着楚虽三户,左边刻着亡秦必楚。 第171章 门后隧道。 这八个大字明显是后面才刻上去的,因为就刻在这门柱上,将门柱那原本的浮雕都给破坏了一些。 而且这还是项羽亲自刻上去的,因为他的力量比较大,所以刻得很深,生怕后来的人看不见一样。 这字也写得粗犷,很有一个糙汉子的风格。 “虽然破坏了原本的门柱,但很霸气不是嘛。” 蚩灵看着这几个大字感叹着说道,这种想法她挺能理解的,毕竟当初打败大秦的确实就是那几个楚国遗户。 刻字可以说是嘲讽,也可以说是留个证明。 就好像你独自爬山,来到了一个风景绝美的地方,旁边正好有块石头,你也会忍不住手痒上去刻个到此一游。 向后来的人炫耀,你第一次发现的地方,其实我早就已经来过了。 这种事儿千百年后一直都有人干,包括一些后世闻名的大文豪,当初也干过不少这种事情。 “嚯……” “一点儿不带动的。” “咱们包里虽然是有千斤顶,但是这玩意儿角度不对,也用不上啊……” 诸葛正往前走来到门口,双手按在这门上,使出了吃奶的力气,这石门一点儿都没带动一下的。 虽然这门柱和门上下都有转轴能够转得动的,但石门本身的重量就非常吓人了。 半扇,即便是半扇石门,重量也绝对超过了五吨重。 这门开了,但好像又没开。 因为他根本推不动。 再加上老大和姑奶奶他们三个人一起,也绝对不行。 “一起试一试。” 李安放下背后的两把长剑,活动了一下手腕和肩膀说道,这种重量的石门,如果是放在平地上的,那即便是他也推不动一点儿。 但这上面有转轴,可以省些力气,说不定有机会。 这道门的重置开关按理来说在里头,他之所以关成这样留了个一厘米的空隙,是因为合不上了。 这两扇门是项羽后来带着手下用东西拉回来的,留了一个空隙是因为塞东西进去拉,所以合不上。 之所以李安这么断定,是因为这门边上还有一些外力破坏的痕迹。 不过这样也给李安省下了很多功夫,他如今仅仅只需要推动半扇就行了,不用全部打开,推出个缝隙留一个人可以通过的空间就行。 李安站在最外面门边的位置,这样即便里头有什么机关陷阱,他也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让旁边的两人能够安全脱身。 他屏住呼吸,双手按在门上,随着蚩灵的口号声响起,身体所有的力量都动用起来。 手臂上的青筋都快炸开开了,但门依旧没有动丝毫。 不过李安并没有就此放弃,这门经过了两千年的光阴,转轴部分已经有些固定了,所以一开始想要推动起来非常难。 但只要推得动一点点,那后面就会比较简单了。 就这样僵持了差不多两分钟的时间,就在李安都快要力竭的时候,这门终于往后挪动了一丝的距离。 李安立刻用上了全身的力气,门柱发出尖锐刺耳的声音响彻整个地下空间。 后面的进度果然如同李安一开始所预料的那样,石门往后挪动的速度变快了一些,最后越来越快。 他一鼓作气的将这石门给推动了近半米的距离,这个距离足够他们侧过身子往里头走了。 “呼……” “卧槽,竟然真的推动了!” “咱们仨真厉害!” 诸葛正涨红着脸说道,他万万没想到,这门真让他们三个人给打开了。 其中用力最多的当然是老大了,因为他站在门边上,那里需要用到更多的力量才行。 李安收手站稳调整呼吸,这种力量一般人可使不出来,即便是两千年前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项羽,在没有修炼灵炁之前也绝对达不到这个力量。 至于诸葛正和蚩灵这两个人,纯粹是打酱油的。 毫不客气的说有他们没有他们都一样,之所以叫上他们,完全是因为李安不想让诸葛正觉得自己太过于夸张罢了。 到时候他一个人推开了,蚩灵会蹦蹦跳跳的拍手鼓掌叫好,但诸葛正会思考一个正常人是否可行,从而把李安当成一个怪物来看待。 他如今在诸葛正眼里还算是个人,只不过比正常人要厉害一些,算是绝世大侠的范畴。 绝世大侠好歹是个人。 而不是什么其他不符合常理的怪物。 趁着李安站稳身影调整呼吸的空档,蚩灵将自己随身的小包打开,再次放出了自己的蝇蛊。 这种蛊虽然制作很麻烦,但蚩家寨多的是,上回她的蛊虫全部死完之后,后来又让六叔给她补了一些。 虽然种类数量都不多,而且都是一些普通的小玩意儿,但有总好过没有。 这门留了一道缝隙,说明里头的空气和外面也是互通的,不需要太多的试探,诸葛正手里的煤油打火机火势正旺,说明这里头氧气充足。 如果仅仅只是姜女石上面的通气孔,在以前是绝对不够的,所以这里头可能还有其他的透气孔所在。 按照距离来看,碣石地宫的位置并不在海里,而是在岸边上面碣石宫的范围,考虑到它的规模可能比地面上的碣石宫更大,所以它的范围可能已经到了后面的燕山。 在山上留出气孔还是很容易办到的,因为基本上山脚处都有地下暗河,更何况这还是海边。 所以里面的空气大可能是充足的。 这和倒斗碰到的水洞不是一个概念,水洞是原本密封的环境被浸了水,而这种地下建筑原本就考虑到了住人的可能。 所以空气是一定流通的,只不过没有在地面上流通那么顺畅,如果里头住的人太多,时间一长就会缺氧。 但如果人少的话,长时间住着也没有任何的问题。 只要不大规模的点火照明就行了。 “走。” 带上两把剑,李安抬脚第一个穿过石门往后面走去,门后面就是海底隧道的范围了。 而且他可以十分确定的是,这个隧道里头有机关。 因为他刚刚推门的时候,门转动所产生的震动,让他很清楚的就能感受到一点,那就是他现在所站的地下。 这些个石板下面,有一部分是空的。 这也是因为这道门实在太重,推完停下来的时候产生了一股震动的力让他发现的。 如果平常走的话,即便他猛地踩上几脚蹦两下,也绝对感受不到,因为这石板实在是太厚了。 第172章 真有壁画。 “你是说,这一点几公里的路,全部都是这样直直的海底隧道。” 诸葛正张大嘴巴惊讶的说道,此时他们正站在门后的位置,这里就是海底隧道口,聚光手电筒照射过去,根本望不到头。 光照的尽头处仍然漆黑一片,它给人一种永远没有尽头的感觉,那一瞬间的压抑感轰炸了大脑。 整个隧道和门一样的尺寸,宽度超过四米,高度要矮一些,上面也是半圆的弧顶进行支撑。 绝大多数的地下建筑都是这样的格局,弧顶能够将下压的重力平均的分散到下方,牢固程度非常高。 “跟在我后面,不要走太多的地方。” 李安将手电筒调成强力模式,他们前面几米的空间被照得透亮。 “一次用一根手电筒就行了。” 他们背包里装的最多的,就是照明设备了。 毕竟是在地底下,如果看不见的话,那就什么都做不了。 即便李安和蚩灵的眼睛非常好使,但在没有任何光源的情况下,同样也是漆黑一片的。 三个人贴着墙边走,李安走在最前面,蚩灵走中间,诸葛正垫后。 速度极慢。 每跨过一块石板,李安都要提前用手杖测试一下,再用脚踩上去试一试,最后在双脚踩上去,确定没有问题了之后,再让身后的两人跟上。 这样的进度实在是太慢了,有时候李安会往前走几块石板,再走回来确定没问题了之后再带着人往前走。 他对自己的反应还是非常有自信的,这样的话速度会快上一些,总比一块石板一块石板的试探着走来得快。 “会不会……有僵尸啊?” 诸葛正小声的说道,他可是从小看着僵尸片长大的,那玩意儿身体跟铁板一样硬,他们手上甚至都没有能破坏铁板的设备。 遇上那不是直接死翘翘了? 毕竟背包里没有黄符纸和黑驴蹄子。 “从科学的角度来说,电影里僵尸是不存在的。” 蚩灵摇摇头说道,她作为蚩家寨的大小姐,打小就和尸体打交道的,所以对这个并不陌生。 按照常理来说,僵尸和电影里的僵尸有很大出入。 现实里僵尸也有可能在死后一段时间身体会有一些动作。 但连续性和有意识的动作,这是不存在。 以前他们寨子赶尸,确实有过很多故事。 但那都是传说,在湘西赶尸这一行当,其实也是个体力活儿。 毕竟赶尸其实就是用人力将尸体背着走而已,老百姓们都讲究个落叶归根,死在外地的亲人想要运回老家,用骡子用马用推车都行。 但湘西多山,那地界的路可不好走,很多地方工具用不上,只能用人来背着走。 之所以大多选择深夜赶路,是因为尸体这玩意儿已经是坨死肉了,白天太阳大,晒一天就流血水,黏黏湿湿的非常不舒服,而且还容易生病。 所以尸体白天放当地的义庄晚上赶路避免太阳直晒。 另外一个就是尸体这玩意儿,背着可不像是活人,活人身体柔软可以贴合着人的背部,背起来比较省力一些。 但是尸体不行,所以背尸体比背活人要累得多,尸体更加重一些。 赶尸路上赶尸人背着尸体,要屏气,切记不能说话漏气。 因为一旦吐息太大,人就会撑不住。 而赶尸人背着尸体的时候,尸体本身已经硬化了,背在背上要比人高一截。 所以有时候赶夜路的人远远的就能看见,上半身一点儿不带动的,也不说话就这么直直的走在路上。 赶夜路多见得多的,知道这是赶尸人背着谁家的亲人回来了。 那头回见的,胆子再大的人远远看见了心里都会发怵,走得近了知道真相了心里松口气。 那胆子小的远远看见就吓得屁滚尿流往回跑了。 更有的直接吓死的都有。 这也就是电影里头那些个僵尸的由来。 至于电影里头那些个僵尸为什么都是一跳一跳的,那是因为赶尸人换气的时候会沉身,提气的时候再把背挺起来。 远远的看见了,就好像那僵尸在跳着走一样。 所以湘西的赶尸人,对于那些个什么僵尸的传说都嗤之以鼻,因为僵尸身体血液凝固了所以需要吸食人血,因为身体僵硬所以都跳着走,因为害怕阳光所以半夜出来。 这些都是子虚乌有的事情,懂行的自然不屑一顾。 最让赶尸人头皮发麻的其实是另外两件事。 一个是尸体突然动了一下。 不是说这玩意儿复活了,而是因为人刚死不久,尸体虽然僵硬了,但是韧带还没有完全干枯。 在干枯的过程中可能会拉动到骨头。 所以有时候赶尸人在背着尸体走在路上,尸体有时候会突然动一下的情况。 老一辈的赶尸人不懂这些个科学理论,只是认为这是背着的尸体不舒服了拍了拍你让你好好背。 年轻的赶尸人虽然都收到过这样的经验传承,但头回遇上的时候还是会吓一跳。 至于第二个,那就是尸体突然叹气了。 这是因为人在死后胸腔内还有气体,但是有的人死了之后气道是闭锁状态,所以这股气体没办法排出体内。 赶尸人在搬运尸体的时候,路途颠簸恰好把气道给挤开了,尸体内部的气体通过气道之后,就有可能会传出声音来。 尸体的声道已经不能正常活动了,所以气体经过气道的时候就好像人在吹长笛没有闭孔的声音。 听起来就和叹气很像。 在老一辈的赶尸人眼里,那是你走得太急硌到人家了人家不舒服提醒你一下。 这两种情况发生的概率都不大,碰到了即便是赶尸人头皮也会发怵一下的。 蚩灵是现代人,还是个学霸,她了解这些个原理,所以知道是个为什么。 所以对于电影里的那些个会飞会跳会追人的僵尸,她是嗤之以鼻的,又见不得诸葛正这怂瓜模样,所以便和他聊起了这些个科学依据和传说由来。 “知道了姑奶奶,别念了别念了。” 诸葛正苦着脸说道,他就问了句有没有僵尸,结果这姑奶奶噼里啪啦把他数落了一顿,还和他讲这么多科学。 他听得都快睡着了。 “姑奶奶,壁画。” “滚,你才说的是壁画呢。” “真有壁画啊,你看那儿……” 李安的手电筒照射下,前面不远处的石壁上出现了一些壁画。 第173章 韩王安。 “知道了,闭嘴吧。” 蚩灵白了诸葛正一眼说道,抬脚跟着前面的李安走了过去。 “哥,这上面写的是谁啊?” 前段时间他们在进入霸王殿的时候那个通道里也有一些壁画,所以大家也都见怪不怪了。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这个通道比上次那个通道要气派多了,而且这石壁上的壁画也更加的精致一些。 只可惜因为年代久远,这些壁画上的颜料已经脱落了大半,还有一些挂在上面,如果用手去抠的话,很轻易就能把上面的颜料给抠下来。 “姑奶奶,这个我晓得,这是韩王安!” 诸葛正连忙说道,他好歹也在潘家园儿待过这么久的时间,那花鸟篆他不认识没见过,那秦篆他还能不认识么? “哦,那这个韩王安是谁啊?” 蚩灵转过头来看向他。 “这个……这个……” 诸葛正不知道怎么回答了,因为他只认识这两三字,但却不知道这个人。 “韩废王韩安,战国时期韩国的最后一个君主。”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壁画的内容是一个头戴着高顶帽的人被人双手捆绑着跪在地上,旁边站着四个士兵,高台处一人身穿华服盘坐着看向他。 上面只有韩安两个秦篆。 这里画的是韩废王的结局。 韩国,是秦国一统六国的开始,秦国第一个灭的国家。 当时的韩国实力远没有当初韩昭侯在位时期那么强大了,北边有魏国,南边有楚国,西边有秦国。 战国后期的韩国一直被这三个国家压得喘不过气来,没有丝毫的发展空间,到了韩安上位之后,韩国的实力已经是七国里面倒数的那一个了。 嬴政上位之后,秦国实力已经足够强大,所以他第一时间就拿韩国开刀,韩国从头到尾都没有怎么抵抗就亡国了。 而嬴政之所以有信心一统六国,实际上和他曾祖父秦昭襄王在位时候打的长平之战有很大的关系。 长平之战是秦国和赵国之间最大的一场战役,但这场战斗最开始的导火索,是韩国。 秦国想要进攻中原,首先要攻破的第一个阻碍就是上党郡。 上党郡易守难攻非常关键,打下上党郡就意味着可以长驱直入,即便打不过也可以退守回来修生养息。 但上党郡这个地方是当时韩国的领土,那个时候韩国已经势微了,又碰上个软弱无能的君主。 面对秦国的强势进攻,上党郡的郡守冯亭坐不住了,他知道单凭韩国的实力是没办法和秦国抗衡的。 所以在野王被白起攻破之后,眼看着上党郡成了块飞地,冯亭自知自己守不住了,所以把上党郡送给了赵国当时在位的赵孝成王。 上党郡这块烫手山芋,赵孝成王是接也不行,不接也不行。 为什么呢?因为赵国和韩国是盟国,当初赵家之所以能获得封地,是因为韩家帮助了赵氏孤儿。 所以最后赵王只能硬着头皮接了。 于是乎就爆发了后面的长平之战。 那一战赵国惨败,成就了白起的战神之威。 同时,也为秦国嬴政上位之后一统六国奠定了基础。 白起死的时候嬴政刚刚两岁,那一年嬴政的父亲从赵国逃回了秦国,后来当上了秦王,嬴政才有机会成为后来的秦王。 白起虽然肉身死了,但以灵魂继续修炼,最后成了嬴政的守陵者,李安和他打过,完全不是对手,被杀过两次。 话又回到开头,韩国是怎么没的呢? 一是第一位置不好,周边都是强国,一直在被打压,只有申不害在的时候翻起过一点浪花,其他时候都不行。 那会儿一个纵横家搞了个合纵连横的策略,韩国首当其冲。 只可惜后来军事力量在申不害死了以后不停被秦国蚕食,最后没办法只能朝秦暮楚当两头草了。 因为那个时候的赵国自己都顾不上了,哪还管得了他韩国? 长平之战以后,韩国更是苟延残喘无可奈何了,当时的韩王想要效仿自己的祖先韩康子打晋阳时候的‘引水灌城’的策略,打算引泾水让秦国之地陷入水灾。 但韩王没有料到风水轮流转了,当年他祖先韩康子受命引水灌城结果自己反水叛变了,到了他这里派出去对付秦国的那个名字叫郑国的水工也被秦国策反了。 郑国后来帮助秦国修建了后世闻名的郑国渠,从此秦国境内四处都是富饶之地。 到了韩安上位的时候,韩安自知此时的韩国已经不如秦国一根毛了,所以派了韩非子前往秦国求情,想让嬴政存韩灭赵。 说起来韩非子还是他舅舅李斯的同窗好友。 他舅舅那个时候还是个小官儿,远不是丞相,韩非子一来秦国当然先找他,想让他引荐一下去见嬴政。 结果他舅舅李斯为了上位,把韩非子给弄死了,从而进入了嬴政的视线里头。 话又重新回来,韩非子死了以后,韩安再无得力的左膀右臂,没过几年就被秦国突然袭击拿下了都城。 韩安在都城里睡着觉就被生擒了。 而这幅壁画的内容,就是韩安被俘虏了之后,士兵带着他到嬴政面前的场景。 仅仅只是轻描淡写的一幅壁画,就画出了韩国最后的结局。 要说起来韩安被俘虏了之后就消失了,史书说被嬴政软禁在了陈县,但软禁这种事儿只是对外宣称的而已,真实的韩安应该一直被关押着的。 韩国被灭之后,韩国的一些贵族逃了出来,其中包括了韩安的女儿红莲公主,加入了长平之战的合纵联军的势力。 这个势力就是纵横家的势力,合纵连横就是他们最开始搞出来的,红莲公主给自己改名为赤练。 她的贴身护卫,原本是韩国第一力士,也跟着她加入了纵横家改名为无双鬼。 他们加入纵横家之后,在原来韩国的都城发动叛乱,想要收复韩国的都城。 最后结局是被秦军麻溜的镇压了。 嬴政为了让韩国的那些个跑掉的旧贵族彻底的死心,所以干脆就把韩安给重新拉出来斩首示众了。 于是乎原本还能多活几年的韩安就这么被自己那逃出去的女儿儿子给提前送走了。 这就是韩王安上位后悲惨而又懦弱的一生。 第174章 强弓劲弩皆从韩出。 “赤炼?无双鬼?!我知道我知道!” 诸葛正大声说道,这两个名字他太熟悉了。 “那不是一部动漫里的人物吗?!” 所谓的国产动漫之光,也算是曾经陪伴了他大半个童年,只可惜现在没有更新了。 里面的角色他都记得很清楚。 “你知道?”李安瞥了他一眼有些意外。 “我当然知道了,流沙嘛。” “里面的男主是荆轲的孩子和少年项羽,还有大秦第一剑客盖聂和流沙首领卫庄,分别是纵横家的两个弟子。” 诸葛正一本正经的说道,他可太知道了。 “大秦第一剑客?荆轲还有儿子?” 李安疑惑了,没听过啊。 “和荆轲是朋友。” 诸葛正又说了一句。 “盖聂?”李安思索了一会儿,他没有看过这部动漫,但是这个名字他确实听过。 不过并不是什么大秦第一剑客盖聂,而是赵国第一剑客盖聂。 也不是什么荆轲的朋友。 荆轲在刺秦之前,确实找过赵国的盖聂,以切磋为由,实际上是想让他帮忙一起刺杀嬴政。 这是当时大家都晓得的事儿。 但实际上他们不是朋友,因为盖聂觉得这事儿成不了,因为荆轲的剑法在他眼里太烂了,压根儿不是嬴政的对手。 因为嬴政也是一位剑客,还是一位高手剑客。 而盖聂没有那么大的志向,他只想保护自己家乡的老百姓就够了。 荆轲是去找了盖聂打了一场,盖聂三下五除二就把他打败了,最后荆轲惨败收场,灰溜溜的走了。 当然了这也只是当时的茶馆儿趣谈而已,至于背后的真相到底如何,不得而知。 但如今的李安觉得,这个传说应该是真的,如果是假的,盖聂真的和荆轲达成了共识,那传闻也应该是盖聂打不过荆轲才对。 这样一来盖聂才能闷声干大事儿。 所以传闻应该是真的,盖聂就不屑于和荆轲为伍,因为荆轲确实不强。 之所以后来被人尊称为天下第一刺客,不是因为他的实力怎么样,而是因为只有他敢跑去刺杀嬴政。 荆轲确实是去刺杀了嬴政,但结局也并不是如同说书人说的那样,什么秦王慌张绕柱,荆轲想要生擒嬴政所以最后死了。 实际上嬴政的实力很强,即便是荆轲打了个措手不及,但嬴政也能够快速反应过来,以他的实力,玩儿荆轲跟玩儿狗一样。 只不过当时嬴政不得其他各国的民心,所以说书人们故意把嬴政丑化了而已。 而且李安也没听说过荆轲有儿子。 至于后来的盖聂,他倒是听过一点儿消息。 而那个消息就是盖聂被秦国的士兵杀死了。 不仅仅只是盖聂而已,荆轲死后,嬴政为了杀鸡儆猴,对和所有与荆轲有关联的人下达了追杀令。 盖聂就是因为这个追杀令死的,老实说他死得是有点儿冤枉了。 至于诸葛正所说的什么卫庄,在纵横家和秦国的对战中声名鹊起,他根本没听过。 那会儿他还没有进咸阳宫,他舅舅也不是丞相,只不过是个小官儿而已。 舅舅逢年过节的时候都会回来,和他说一些朝廷的故事,他听得很有滋味儿。 但也没听过什么流沙什么卫庄之类的。 大概是影视人物吧,嬴政作为电视里的反派,他倒是见怪不怪。 毕竟当初楚国复兴之后,都是这么宣传的,后来的老百姓们也大多这么认为。 “走吧。” 李安抬脚往前走着,这里就这一幅壁画,看完了也就没了。 他抬脚往前走。 但很快他就察觉到了危险,就在他刚走了没几步,前脚踩上下一块石板的时候,那石板轻轻的往下沉了一下。 “后退。” 他立刻收脚往后退了一步,接着将身后的两人往后推了一段距离。 下一秒,密密麻麻的破风声出现在隧道里,前面原本光洁的石板往下落,接着密密麻麻的弩箭朝着李安飞了过来。 不仅如此,两侧的石壁也侧出一道缝隙,黑色的箭矢跟着飞射而出。 李安将手中两把长剑剑鞘一甩,双手手腕快速翻转,手中的长剑在空中绽放出剑花。 一阵尖锐的声音响起,很多的弩箭越过李安朝着他身后的空地上射去。 不过李安也为身后的两人制造了往后退的时间,蚩灵率先反应过来,拽着诸葛正往后跑。 弩箭的机关仅仅只有一轮便结束了,李安的脚下密密麻麻的断箭散落一地。 他捡起一根来仔细的看着。 黑色的弩箭前端被砍断,箭头即便过了两千年也依旧锋利如新,手电照射上去甚至能折射出寒光来。 “老大,你也太强了吧?!” 诸葛正小心翼翼的来到李安的身边,刚刚那一幕他光顾着往后跑了,勉强瞥到了一眼。 李安手中两把剑快得都看不见影子了。 “这是韩国的弩箭。” 李安将箭头扔在地上平静的说道,黑色的弩箭上刻着韩国的文字。 天下之强弓劲弩皆从韩出。 韩国最令人称道的兵器正是弩箭,在当时所制造出来的弩机发射的弩箭最远就可以射出八百米。 传说远者括蔽洞胸,近者镝弇心。 虽然有夸大的成分,但在当时也确实算是弩箭兵器的最强。 刚刚那石板后面所发射的弩机,相比起他之前所见到的复合弓所射出的箭矢来说,速度上差了很多,威力也没这么大。 不过要是换成诸葛正或者蚩灵走在前面,结果必然是会被射成刺猬暴毙当场。 “韩国的弩箭,这壁画上又画的是韩国最后一个韩王。” “意思是我们最起码要面对六个机关咯?” 蚩灵想了想说道。 “你能想到的,对方肯定也能想到啊姑奶奶,哪有设陷阱直接告诉你答案的。” 诸葛正摇摇头说道。 “可能就是个警示作用。” “或者就是迷惑我们的,说不定还没到下一幅壁画就又有陷阱了。” 诸葛正一本正经的分析着。 “那如果,下令设置这些机关的人,非常自负呢?” 蚩灵摇摇头。 自负,始皇帝嬴政的千古第一刻板印象。 如果是那样的人下令修建的机关陷阱,以他的性格来说,他大概率是不怕你知道的,还会明白得告诉你接下来还有机关,欢迎你来闯。 “也有道理。” 诸葛正摸着下巴点头。 正在他们争论之际,李安已经往前走出一段距离了。 第175章 赵王迁。 “手机没有信号嘞。” 接下来这一段路都畅通无阻,不过他们走得仍然极慢,因为在这地下暗无天日,蚩灵都不晓得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她感觉好像过了有一天的时间那么长了。 “姑奶奶,咱们都在地下一百多米了,能有信号才怪了。” 诸葛正小声的说道,生怕打扰到了前面的李安,自从他们经过了第一幅壁画遭遇到陷阱之后,如今他已经变得小心翼翼起来,随时盯着周围,万一再发生个什么突发情况那就不好了。 “外面天应该都亮了吧?” 蚩灵晃了晃手机说道,虽然没有信号,但是时间还是正常在走的,这会儿已经七点钟了。 他们凌晨两点下楼,到现在已经过了整整五个小时了。 但却仅仅只走了一点点的距离,甚至都还没有到整个隧道的一半呢。 “哥,我饿了!” 蚩灵揉了揉自己的肚子说道。 “姑奶奶,也不看看这是个什么情况就随地大小吃啊。” 诸葛正小声的说道,他是不饿,就算饿也吃不下。 毕竟周围乌漆嘛黑的,谁知道啥时候哪里会有根箭射出来? 他是真羡慕这姑奶奶的精神状态。 “到下一幅画就吃。” 李安走在前方不紧不慢的说道。 “那距离下一幅画还有多久啊!” 蚩灵瘪着嘴。 “就在那儿了。” 李安将手电筒照向前面二十几米的地方,那里的墙壁上,又出现了一幅壁画。 “好诶!” “快快快,加快速度!” 蚩灵笑嘻嘻的说道。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他们仍然走得很慢,十几分钟之后,才终于走到了第二幅壁画下面。 诸葛正打开背上的背包,将三个罐头拿出来,再掏出个酒精炉组装好。 如今他们正处于地下一百米出头的位置,这个位置的温度要比地面上高个几度的,诸葛正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来垫在地上,就这么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心惊胆战了一个凌晨,终于是可以暂时休息一下了。 想要有充足的体力,就必须得吃一些高热量高能量的食物,所以这次背包里准备的食物,大都是一些肉罐头。 他麻溜的用罐头刀打开罐头的封口,再放在酒精炉架子上烧热,再掏出个铁缸子来,倒上矿泉水加热。 分给蚩灵和李安一人一个杯子,今天早上的食物就是牛肉罐头和一杯速溶咖啡了。 “哥,这个又是谁啊?” 蚩灵挨着李安坐下,头就靠在他的肩膀上休息。 “不对,这都不是一个人了,这画的骨头架子是谁啊?” 画像上的人坐在一个房间里,房间门上立着一根根棍子,显然是个牢房。 里面那个人已经变成了一堆坐着的白骨。 白骨上面写着三个字,她不认识。 “这是幽缪王”。 “赵国的最后一个国君,名字叫赵迁。” 李安也坐在地上不紧不慢的说道。 在秦国一统六国的进程中,韩国是第一个灭亡的,第二个就是赵国了。 而且赵王赵迁死得比较惨,就像这幅壁画上的一样,他是被嬴政下令关进牢房里头,不允许给他送吃的。 最后赵迁在牢房里活活饿死的。 “饿死的?那也太惨了……” 蚩灵看着墙上的壁画,眼神中满是可怜。 她怎么死都行,即便是被火烧死都不愿意活活饿死,那种感觉真是太难受了。 赵国的军事实力,在那个时候虽然比不上秦国,但有纵横联军的帮忙,也差不了太多。 即便韩国已经没了,即便在长平之战的赵国损失了四十万赵军。 但在后面十几年的休养生息里,也喘了一口气。 如果不是长平之战惨败的话,战国的军事力量总体上是比秦国要强的。 长平之战为什么会失败呢? 这就值得说道说道了。 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事实证明,廉颇非常厉害,长平之战的一开始,赵军和纵横联军对上秦军是有优势的。 如果继续保持这个优势的话,秦军退败是迟早的事情。 廉颇虽然打不过白起,但是在防守这方面经验老道,秦军面对如同铁桶一般的防御束手无策。 可最后为什么会是秦军大胜赵军大败呢。 原因是当时的赵丹中了秦军的反间计。 秦军散布谣言,对外说他们怕的不是廉颇而是赵括将军。 接着在对上赵军的时候,用重兵打廉颇的阵营,让廉颇吃了点儿小亏。 又故意输给了赵括的阵营一些兵力。 以至于赵丹真就听信了谣言,直接把廉颇给换了,让赵括全盘接手。 赵括一下子给整自信了,立马以攻代守,打算和白起硬碰硬。 结果被白起杀得丢盔卸甲,最后赵军大败,白起坑杀了四十万士兵,成就了战神称号。 但那个时候秦王没有乘胜追击一举灭了赵国,所以让赵国有了喘息的机会。 后来秦国灭了韩国之后,继续将矛头对准赵国的时候,赵国已经喘了一口气了,再加上当时有纵横联军的帮忙,所以又和秦军打得有来有回了。 之所以有来有回,是因为白起在坑杀了赵军四十万兵力之后,心中有愧,亦或者说是秦昭王把坑杀四十万赵军的罪孽让白起一个人背这个锅。 白起不乐意了,所以后来秦国对上赵国,秦昭王派白起上,白起拒绝出战。 最后白起被赐死了。 秦军少了个骁勇善战的将军,而赵军那边又冒出来了个战神李牧。 李牧的出现,再加上纵横联军的帮忙,秦国虽然兵强马壮,但也打得非常憋屈。 樊於期前脚杀了赵军十万人,后脚李牧又杀了回去,双方打得你来我往。 原本应该快速获胜的战斗最后成了拉锯战,双方就这样坚持着看谁先坚持不住。 秦国有郑国渠这样的大型水利工程,土地富饶粮食丰富,秦军拖得起。 可赵国拖不起了,长平之战本就把人都打完了,养了十几年好不容易有了点儿恢复,这一仗又给打没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赵国境内又发生了一场地震,导致全国大面积饥荒没有粮食。 最后越打人越少。 结局是李牧被斩杀,赵迁被俘虏。 第176章 赵国陷阱。 “老大,那赵国的话,什么兵器最厉害啊?” 诸葛正一边喝着肉汤一边问道。 按照先前的经验,韩国最厉害的兵器是弩箭,他们遇到的陷阱就是韩国的弩箭。 按照规律来看,那接下来遇到的陷阱,那就应该是赵国的兵器了。 “赵国没什么兵器厉害的。” 李安摇摇头,赵国的弓箭也很厉害,那是因为赵国是韩国的盟友,韩国给赵国的技术支持。 至于赵国的兵器,中规中矩。 “那咋办?赵国这么强,总有突出的地方吧?” 诸葛正一听完蛋。 “赵国最厉害的不是兵器,而是他们的军队很强。” “胡服骑射,这个策略就是赵国的策略。” 李安想了想说道。 赵国的边境挨着匈奴,所以他们不仅要面对中原的进攻,同时还要面对匈奴的进攻,这也导致了他们的军队整体实力特别强。 胡服骑射就是由此而来,匈奴擅长的就是骑射,他们之所以打不进中原,是因为中原修建了高高的城墙,让他们的骑兵没大用了。 但赵国不同,赵国有一半的地图都在中原。 所以他们在平原上和对手作战的时候,就直接用匈奴的骑射套路。 在攻城的时候,他们有匈奴所没有的先进攻城器械。 所以他们的实力比周围几个国家都强,最主要的就是学习了匈奴的打法,在其余六国都以步兵为主体的时候,他们以骑兵和弓箭手为主体。 这样一来赵国的军队就灵活多变许多,使得其余六国的军队疲于应付。 同时,长年累月的边境作战,使得赵国的士兵整体实力都非常强,同时也造就出了许多后世有名的名将。 赵奢算一个,廉颇算一个,李牧也算一个。 左边是匈奴,右边是中原敌国。 胡服骑射这个策略的影响对赵国的发展非常重要,它让赵国变得又能打又能守。 “还是和之前一样,我走前面一段距离之后,没问题了你们在跟上,不用着急这一会儿。” 一顿早饭吃完之后,几人也都休息得差不多了,李安站起身用手电筒照了照前方说道。 这是最保险的策略。 “行。” 蚩灵拍了拍肚子,想也不想的说道。 “老大,一直让你走最危险的路不太好吧……” 诸葛正不好意思的说道。 “那你走前面?” 李安笑着看向他。 “那个……还是老大你走前面吧,你身手好。” “要是真出了意外,你也放心,我不会让你的尸体就在这里的,保证运回京城去!” 诸葛正连连摆手,刚刚那陷阱他可是看到了,那弩箭的速度之快,他再多长两条腿都跑不过的。 又没有老大那样的身手,所以想了想还是算了。 “我要是死了,你们直接回头就行,不用担心船长不管你们。”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行。” 蚩灵又点点头,她就是这样的人,李安说什么她就听什么,从来不会有任何其他的意见。 李安抬起脚接着往前面走。 他一个人走的时候,速度就要快很多,因为他压根儿不怕陷阱,最坏的结果大不了就是死。 而他最不怕的就是死了。 前面一段距离都没有任何问题,李安走了两轮之后,队伍往前走了五十米的距离。 不过在第三段的时候,李安停下了脚步,招呼他们两人往前走。 “这里有沙子。” 诸葛正蹲下身说道,他可不敢将这些沙子抓起来看看,万一这玩意儿也有问题可咋整。 倒是李安没有任何的顾虑,抓了一把拿在手中观察着。 就是普普通通的沙子。 “这里肯定有陷阱的。” 蚩灵定下了一个结论。 原因是他们走了几百米的距离的,走过的这些个石板路都工工整整干干净净的。 只有他们这一段路有沙子。 傻子都晓得这段路有问题。 “该不会这里以前每隔段时间就会渗水,所以用沙子来吸水吧?” 诸葛正疑惑的问道。 “你是不是傻,没有水滴落下来过的痕迹啊!” 蚩灵白了他一眼说道。 “好吧,姑奶奶说得对。” 诸葛正挠了挠头。 确实,如果只是用来吸水的话,那这些沙子上,应该有水滴滴下来在沙子里砸出一个坑的痕迹。 毕竟这里距离上面的顶也有五六米的落差,落下来的水滴是会砸个坑出来的。 而当水滴干了之后,沙子却不会恢复原来的样子,还是会保持一个坑的形状,除非有风吹过才会重新平整起来。 很显然这个隧道即便有风也不可能有大风,能够将沙子给吹平的程度。 “老规矩,我往前走,等过了这段沙路,你们顺着我的脚印走就行了。” 李安平静的说道,将两把剑握在手中,抬脚踩在这铺了一层沙子的石板路上。 即便看不见这些个石板路,但李安仍然记得非常清楚每块石板所在的方位,他每一个落脚都非常精准的踩在了石板的正中间。 很快他就看到了这沙子铺满的路段尽头。 整段路大概有五十米的位置。 而他现在就快要走到中间了,到这里都没有任何问题。 就在李安刚刚进入整个路段中间往下一步路抬脚的时候,他知道自己触发了机关。 因为前面这块石板在他踩上去之后往下沉了一厘米。 一秒钟不到的时间,李安快速反应过来往前冲,同一时间蚩灵的声音也响了起来。 “哥,快跑!” 蚩灵之所以也第一时间发现了陷阱同时大喊出声,是因为她面前的石板在李安触发陷阱的第一时间就往下直直的掉了下去。 对了,是陷阱。 赵国除了军队实力强悍之外,他们对于陷阱的使用,同样非常擅长。 为什么呢? 因为赵国边境就是匈奴的地盘,匈奴部落的士兵,从小在马背上长大。 他们的身体素质比中原地区的士兵要好得多,因为大多数时间都是风餐露宿。 就连赵国在和中原国家打仗的时候,都用的胡服骑射那一套,可见匈奴在平地上的战斗力是多么强悍。 即便是赵国,对付匈奴的时候都是以守城为主的。 而守城守城,要想打退别人的进攻,那么陷阱这个东西就非常有必要。 所以赵国对于陷阱的运用可以说是炉火纯青,廉颇就是使用陷阱的好手。 而陷阱最主要的是什么呢? 没错,就是挖坑。 十个陷阱有九个都是坑。 李安一开始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的全面性,毕竟他本就不是战国七雄那个时代的人,没有经历过那种时候的战斗。 想到这个时候,已经是晚了一步。 不过幸好的是李安早就知道这一段有陷阱,所以有坑也提前想到了,所以第一时间他就反应过来了。 他比较懊悔的一点就是,明知道这是个陷阱,也猜到了大概率是个坑。 但忘了沙子的运用。 沙子是用来减小摩擦力的。 他在腿发力的时候才想到这个问题,属实是不应该。 不过幸运的是,这个陷阱是从两边开始塌陷到中间的,在第一次发力打滑了之后,李安立刻就反应过来,第一时间将脚边的沙子扫开再次用力往前蹬。 虽然浪费了两秒钟,但李安已经借了一次力了,下一次蹬的时候不用扫开沙子也能跑起来。 两边的石板在快速往下掉落,李安仍然在往前跑,就买石板到他脚前面两块的时候,李安重重往前跳高高跃起。 接着他就消失在了蚩灵和诸葛正的视线之中。 一阵轰隆隆的声音响起,尘土弥漫开来,诸葛正难受得捂住口鼻闭上了眼睛,只有蚩尤仍旧瞪大眼睛看着对面。 “哥。” “哥?” “你掉下去了吗?” 尘烟消散过后,蚩灵大喊着说道。 连忙从包里拿了根强光手电筒朝着对面照射过去。 接着她就笑了起来。 此时李安正整个人贴在陷阱的墙壁上,手中的两把长剑已经刺进了陷阱的墙壁里。 诸葛正也松了一口气,他将手电筒朝着下面望去。 这深度,已经超过了二十米了。 而且底部满是尖刺,连落下去的石板都被刺成了碎石块,这人要是落下去了,身上起码要被扎二三十个血窟窿。 即便没有这些个尖刺,这么高的高度落下去也会被摔死的。 而且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这陷阱的四面墙壁上也满是尖刺。 刚刚李安那个速度冲过去,毫无准备的撞在墙壁上,恐怕也是浑身血窟窿的下场。 蚩灵喊了很久,才终于看到李安的手臂动了动。 李安深吸一口气,将右手上的皓月剑拔了出来。 如果换成普通的长剑,这会儿他应该已经死了。 因为普通的长剑根本无法刺激这陷阱的石壁里。 这满是尖刺的石壁虽然把他身上也扎了好几个窟窿,但也救了他一命。 因为这些个尖刺的布置,让得这陷阱的石壁并不是一整块的,在落下来靠近墙壁的那一瞬间,李安找到了墙壁上的拼接缝隙。 他准确的将手中的两把长剑插入到了石壁的缝隙里头,长剑刺入石壁的阻力给了他缓冲的空间,让他能尽可能的让尖刺刺不到他。 不过也仍然有几根尖刺刺进了他的身体里。 但关键时刻李安躲避了致命伤害。 所以活了下来。 “哥!快往上爬!” 还不等李安想好怎么爬上去,下一秒整个陷阱就产生了震动,随即蚩灵的声音响起起来。 因为隧道两边,又伸出来了一排石板,正在缓慢的往中间并拢,要不了多久,这个大坑就会被全部挡住,和之前一模一样,根本看不出来曾经有触发过的痕迹。 李安也反应过来了,他第一时间就抽出了右手的皓月剑,随即左手发力往上提,接着将皓月剑插入上一块石板的缝隙中。 在固定好了之后他立刻又抽出左手的繁星剑,按部就班的插入上一块石头的缝隙。 但他的速度很慢,因为根本没有可以用脚借力的地方,按照这个速度来看,是肯定没办法在石板合上之前爬上来的。 蚩灵知道这一点,所以她立刻做出了行动,只见她猛地踩了一脚旁边伸出来的石板,发现这石板没有一点儿动静依旧在缓慢往前推动着。 下一秒她蛮横的扯过诸葛正背上的背包打开,还好的是绳子因为他们之前用过射绳枪所以放在工具格最上面。 她一下就拿到了。 在拿到绳子之后,蚩灵也不管这石板是不是还会往下掉第二轮了,直接抬脚踩着伸出来的石板朝着对面跑去。 诸葛正这才反应过来她的意图,背着包也跟上了去。 这石板上面铺着沙子,沙子是跟着石板一起出来的。 蚩灵一个脚滑扑倒在地上。 但是她压根儿没有停下来,爬起来就接着往前跑。 五十米的距离,她一路跑一路摔,在到达对面的时候,石板中间的缝隙就只剩下两米不到了。 “哥,接住绳子!” 她连忙将绳子的一头扔了下去。 在绳子刚刚落到头顶的时候,李安抓住了它。 下一秒诸葛正也到了,帮着蚩灵抓住绳子。 有了绳子之后,李安有了新的借力点,他右手抓着绳子,左手直接用剑身顶住石壁上的尖刺踩在上面,接着用力一蹬将自己荡起来往上冲,直接抓住了上面一截绳子。 就在距离石板合上仅仅只剩下三十厘米缝隙的时候,李安抓着石板直接就跳了上来。 蚩灵一屁股坐在地上喘着粗气,她的两只手因为死死的抓着绳子被勒得通红。 幸好诸葛正也赶了上来,不然凭借着她一个人的体重和力量,恐怕撑不住李安的力量,连带着自己也会被带下去。 幸好,幸好她第一时间想到了办法,并且赶过来了。 否则以李安靠着两把剑的速度,是来不及爬上来就会被关在里头的。 “其实,我们可以用电钻……” 诸葛正小心翼翼的说道,后来他也想到办法了,即便李安来不及也没事,他们包里还有一个便携式的电钻。 这石板很脆弱,刚刚摔下去都碎了,用电钻应该也很快的。 只不过他还没想到的时候蚩灵已经跑过去了,没办法他只能跟上去。 “你他妈不早说?” “那个时候没想到……” “不过你是对的,我们本来也应该先跑过来,不然一会儿还要重新触发一遍陷阱。” 诸葛正连忙说道。 第177章 通道规律。 “哥,疼不疼?” 蚩灵一边用苗疆的特制药粉来给李安涂抹包扎一边笑着问道。 对于她来说,还没死能接着一起往下走,那便是最好的事。 “还行吧。” 李安摆摆手,将手中的两把剑扔给诸葛正,诸葛正连忙将剑放回到剑鞘里。 看着李安身上的伤口,他也忍不住吞了口口水。 如果这是两把普通的长剑,那李安应该是已经死了。 此时李安身上大大小小的血窟窿有六七个这么多,有的都已经能看到里面的骨头了。 但更让诸葛正佩服的是,老大连所谓的猛吸一口凉气的行为都没有,甚至眉头都没皱一下。 好像这些个伤口都不在他的身上一样。 要是他来上这么一遭,别说有力气爬了,说不定撞在墙壁上的那一下就已经痛昏过去了,最后再摔在坑里被刺死。 不仅如此,李安上一次在乌山霸王殿里头受的伤也还没有完全痊愈,有的还有结痂在上面,如今新伤覆盖旧伤,看上去实在是惨不忍睹。 蚩灵的动作很轻,苗疆的药粉偏温和一些,没有特别刺激性的药物在里面,倒也不会引起太大的刺痛。 她直接用纱布将李安给裹成了一个木乃伊了都。 “省着点用吧,后面说不定还会多点儿口子呢。” 李安笑着说道,他倒是没什么好所谓的,这些年死了这么多回,断胳膊断腿儿那是常有的事,这点儿伤口对于他的身体来说并不算什么大事。 连重伤都算不上。 只不过一个小小的陷阱就遭了这么一道让他觉得有些丢脸了。 这个坑也就能埋个百十来人的陷阱,在以前甚至都只能算是个小坑,他竟然在这里着了道,属实是不应该。 要说起来如果一开始就直接跑过去的话,估计陷阱刚刚触发的时候,他就已经跑到对面去了。 所幸的是蚩灵这两个人还算是聪明,在机关陷阱合上之前跑了过来,避免了再一次的触发。 这么看来这些个机关陷阱都不是一次性的,如果材料充足的话,能重复使用好几轮的。 想来当初项羽进入这碣石地宫的时候,应该也走了这么一遭的。 只不过他没有选择暴力破除这些个机关,而是完好的保留了下来,留给他这个后来的人一个小小的惊喜。 幸好的是在来这儿之前李安就已经把仇给报了,如今的项羽头七都过完了。 “把裤腿卷起来。”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这丫头有点儿虎头虎脑的,在这移动的石板上跑,上面还有沙子。 结果摔了好几次狗吃屎,这会儿两个膝盖皮都被蹭破好几回了。 那眼睛因为一直盯着的缘故进了好几颗沙子,这会儿正在卖力的拿衣角揉搓呢。 蚩尤小心翼翼的将裤腿给卷起来,这会儿她才感觉到疼了,直吸凉气。 但一想到李安受了这么重的伤屁都没放一个,自己也学着这么干,结果就是嘴巴都抿成个波浪了。 老实说诸葛正所说的用电钻来钻也是个法子,只不过等着这石板合上之后,里头或许还有另外的幺蛾子。 能借助绳子先爬上来总是好的。 “娘的,这些个陷阱是真的歹毒,要不是老大你身手好,有惊无险的爬出来了。” “这要换成另外一批倒斗的下来,第一关就要死两个,到这儿就全没了。” 诸葛正感叹着说道,他真以为倒斗就是个力气活儿而已。 结果谁能想到他这辈子也就下了两个斗,结果一个比一个凶险,换成平常小队早都没命了。 但他又运气很好,到这里了还活着不说,而且身上一点儿毛病都没有,连个小口子都没有。 到底是说运气好呢? 还是运气不好呢? 这个坑的设计就压根儿没给人留活路来的,五十米的大坑,触发机关在坑最中间,上面还铺着一层沙子怕你跑太快了。 掉下去了五个面都是铁尖刺,随随便便就要了小命。 要是你运气好没死。 那也还有下一步等着你呢,你就躺在坑里,眼睁睁的看着上面的石板重新合上,自己在那暗无天日的坑里。 即便没有流血过多死去那也直接饿死在里头了。 更别说谁知道这玩意儿合上之后,里头是会再给你来道毒气还是来个水淹? 反正只要掉下去,即便是老大这样的身手,没有个帮手你就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还能走么?” 李安给蚩灵包扎好了伤口,看着她红彤彤的眼睛问道。 “你不休息一下么?” 蚩灵倒是没哭,纯粹是因为刚刚沙子进了眼睛用衣服给揉的。 诸葛正在包里翻翻找找的,还是让他找到了一瓶生理氯化钠水递给李安。 这玩意儿对于伤口清洁简直万能,没想到船长给他准备的包里东西这么齐全。 李安打开倒了一点出来,让蚩灵仰起头来,滴一些在她眼睛里给她洗一下眼睛。 这玩意儿在没有滴眼液的时候也能用,效果都差不多。 “等到了下一步壁画之后在休息吧,中间应该是没有陷阱了。” 李安想了想说道,他们才刚刚休息吃了早饭没多久的,蚩灵虽然受了伤,但都是一点儿小伤口,不碍事的。 至于他身上的伤,他都压根儿没当回事儿来看。 “行。” 蚩灵点点头撑着撑着站起来。 三个人接着往前走,还是李安走在前面,这一次距离拉得开一些。 对于这样的做法,蚩灵是完全听命行事,诸葛正倒是有些于心不忍,想要代替着走一段。 只是被李安随口给回绝了。 这让诸葛正感动得鼻涕泡差点儿冒出来了。 整个通道他们如今已经走了快一半了。 按照规律来看,基本上就是两百米一幅壁画,壁画后面三十米处就是陷阱地。 在经过了两个陷阱之后,李安已经清楚了掌握了这个规律,当然这是在排除没有意外的情况下。 但以嬴政的性格来说,这玩意儿可能还真就有没有意外的可能性。 毕竟那是一个非常自信的人,他第二个陷阱都摆在你脸上了,通过了是你的本事,回头走也行。 反正我就在这儿摆了个陷阱等你,你爱来不来。 这么看来后面这两百米应该大有可能和前面一样是没有陷阱的。 但话是这么说,不过李安还是打算一个人走在前面探路,虽然他步伐加快了不少,但总归还是更安全一些。 第178章 鬼谷传奇。 “鬼打墙了?” 诸葛正看着面前这壁画上的内容疑惑的问道。 不对啊,这里不就一条直道么? 可这壁画上的内容,之前不是见过了么?! 上一幅壁画不就是一个骷髅被关在牢房里么? “上面的字都不一样,你看清楚一点。” 蚩灵白了他一眼说道。 “哦……还真是……” “这是,魏王假?” 诸葛正仔细的看了一眼骷髅旁边的三个字之后说道。 李安坐在地上,看着这幅壁画。 史书中所记载的魏王假,投降了之后就没了下文。 野史记载里头,魏王假是被秦军将领王贲杀死的,但是他认识王贲,人归隐田园了,和魏王假两人没有太多交集。 从这幅壁画上来看,魏王假最后的结局,应该也是被押去大牢然后活活饿死的。 “魏国?厉害么?” 蚩灵好奇的问道,转头看着李安。 她最欢的就是李安给她讲故事了。 即便李安每次讲故事都轻描淡写的,但她每次都能听得津津有味。 “魏国?厉害吧,一开始是挺厉害的。” 李安点点头,当初魏国,韩国,战国三家分晋,一开始的时候,魏国是最厉害的那一个。 这主要得益于魏国开国之初,李悝提出的一系列变法,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训练出的一支非常强悍的军队,称之为魏武卒。 同时还招揽了一批人才,其中就包括了吴起和庞涓两个名将。 魏秦交战的时候,吴起仅凭着五万魏武卒,就杀得五十万秦军溃败,可见其军事才能。 至于庞涓,虽然没有什么后世留名的功绩,但人也是鬼谷子的得意门生之一,本事自然不会差。 “吴起我晓得的,那魏国又是咋个越来越弱的嘞?” 蚩灵双手撑着脑袋眨巴着眼睛说道。 “内乱。”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内乱,是导致魏国实力越来越弱的主要原因。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被其他国家联合搞了。 魏国的地盘相比起其他国家来说还算挺大的,很多国家都盯着这块肥肉,其中就包括了齐国,赵国,还有秦国。 这三个国家趁着魏国内乱的时候,吃掉了魏国非常多的领土。 每次内乱就吃一点儿,弄得魏国玩儿不下去了,最后被秦国给收拾了。 “提到庞涓,就不得不提到他的死对头孙膑了。” “孙膑我也晓得!我经常玩儿的!” 蚩灵举起手说道。 庞涓,孙膑。 这两人都是鬼谷子的弟子,两人一开始是同窗好友。 鬼谷子厉害的本事之一,兵法,作为弟子两人在兵法上的造诣都很高,但孙膑要厉害很多,因为孙膑在鬼谷子身边待得更久一些,而庞涓知道魏国在求才的时候,就早早的离开了鬼谷。 庞涓这个人重名轻义,他深知孙膑出来了之后本事比他要大,所以在孙膑出谷的第一时间就邀请他去魏国做客。 作为曾经的同窗好友,孙膑自然不会拒绝,结果刚到魏国就被庞涓抓起来上刑砍掉了双脚。 但要说庞涓重名轻义,可他又不够极致,没有痛快的把孙膑给宰了免除后患,结果这后患就来了。 孙膑从魏国逃了出来到了齐国,认识了齐国的名将田忌。 因为一场赛马两人成为了好友,这也是后世小孩儿都学过的田忌赛马由来。 后来庞涓率领魏国军队进攻赵国,当时赵国和齐国还是同盟,齐国便派出了田忌和孙膑领兵支援。 孙膑和田忌直接攻打魏国都城,迫使庞涓退兵支援。 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围魏救赵的故事。 后来,魏国为了挽回损失,命庞涓率领军队攻打韩国。 齐国命田家两兄弟和孙膑前去相助,孙膑使出一招减灶计,让庞涓中了埋伏,魏军十万魏武卒全部阵亡。 至此,魏国元气大伤,从霸主之位上掉了下来。 两个鬼谷子的得意门生,孰强孰弱高下立判。 至于魏国为什么要打韩国呢? 因为魏王召开同盟大会,想要成为周天子那样的人物。 当时韩国和齐国这两个国家没去,折了魏王的面子。 柿子都挑软的捏,会开完了之后,魏国就对韩国动刀子了。 齐国这个老大哥就派兵支援了。 这就是魏国的历史。 魏武卒的辉煌成就,在庞涓的带领下,对上当初自己的同窗好友,结果屡战屡败。 自那以后,魏国的领土在周边几个国家的眼里,就成了一块飞地。 南方的秦国开始啃,北边的齐国也开始啃,旁边的赵国也开始啃。 这三家之中,秦国和齐国啃下来的最多。 最后秦国吃掉了韩国和赵国之后,魏国便成了瓮中之鳖,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就把魏国给打下来了。 魏王假是自己个儿跑出城门来主动投降的。 他以为主动投降就能换个安享晚年的结局。 没想到最后也是被关进大牢活活饿死的。 要是那个时候他就晓得秦国就是个泼皮无赖的话,恐怕会战至最后一刻吧? “哥,这么说来,鬼谷子这个人,非常厉害咯?” 蚩灵点点头说道,以前学过的那些个知识,竟然莫名其妙的就给串起来了。 当真神奇得很。 “岂止厉害?简直就是个神仙。” 李安点点头说道,对于鬼谷子,他了解不多,因为这个人的身世非常神秘。 他好像凭空出现一般,最后又消失无踪了。 留下的,是众多的弟子门生,还有一堆放在鬼谷里的乱七八糟的着作。 其中包括了兵法,修仙,观星,医术等等一系列乱七八糟的着作,李安都读过,并且受益颇深。 可以说整个战国历史,就是鬼谷子的弟子展示才华的历史。 七个国家,每个国家都有他的弟子在里头当官,庞涓和孙膑这两个对头,只是其中的一对而已。 就连最开始提出合纵连横的公孙衍,虽然不是鬼谷子的徒弟,但是也和鬼谷子的关系非常近,鬼谷子的弟子当中,有很多都曾在公孙衍那里学过手艺。 李安曾经见过鬼谷子那白胡子老头儿一眼,但那个时候他还小,被舅舅李斯带着去鬼谷见过一回。 因为他舅舅李斯,也是鬼谷子的弟子之一。 “那鬼谷子最后是得道成仙了么?” 诸葛正疑惑的问道。 “不,他从一开始,极有可能就是个仙人。” 李安摇摇头。 至于鬼谷子后来去哪儿了,李安不得而知,只晓得他关门弟子出谷之后,就再也不见了。 至于他的关门弟子,李安也见过的。 正是大秦的方士头领,徐福。 第179章 公输机关。 “那……魏国最厉害的,就是魏武卒没错咯?” 诸葛正点点头说道。 按照李安的说法来看,魏国最强的地方就在于他们的训练和武装出来的魏武卒。 作为战国初期的最强战力,魏武卒可谓是当时最强的军队,没有之一。 就连秦国一开始都在魏武卒的手中吃了几次败仗。 李安点点头。 魏国可以说是成也魏武卒,败也魏武卒。 魏国的军队数量,最低维持在三十万左右,如果情况紧急,那最多可以达到六十万的数量。 这个数量听上去好像很多,但相比起另外几个大国来说,其实在军队数量上面要少很多的。 即便是后来居上的秦国,在秦昭王时期,都能稳定维持在五十万兵力的数量。 必要时最多能够有近一百万的兵力。 所以魏国就必须要提升自己军队的整体实力,于是他们就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来制造精良的装备,同时加大士兵的训练强度,提高士兵们的待遇,进而能够提高老百姓们参军的积极性。 有了这些个先手条件之后,他们就能够在士兵的选拔上提高门槛。 从而打造出了当时最强的军队,这样条件下的军队,弥补了数量上的不足。 按照现在的话来说,那就是常规士兵和特种士兵的区别。 这个方法后来秦国也效仿过,秦国训练出的精锐部队名字叫做秦锐士,他们南征北战闯下了赫赫战功。 但想要维持这样的一支军队,其中所需要的金银是个非常恐怖的数字。 在战国初期,魏国土地面积宽,赋税充足,即便当时的生产力并不特别高,但也能勉强支撑起三十万精锐士兵的规模。 但越到后面,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魏国的弊端也慢慢显现出来。 他们重进攻轻防御。 只要吃了一场败仗之后,崩盘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随着孙膑逃回齐国之后,在这位军师的帮助下,魏国由庞涓所率领的魏武卒接二连三的吃了败仗。 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后来上位的几个魏王面对这样的颓势,并没有选择背水一战,反而一味的割让土地以换取和平。 这就导致了魏国的土地被其他几个大国大面积的瓜分。 地变得少了,就直接导致生产总量下降,无法再继续维持魏武卒的数量。 以至于魏国后来魏武卒的数量越来越少,到最后全国都凑不出十万的兵力了。 所以被秦国给灭了,那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可士兵强的话,怎么个体现法啊……” “这么多年过去了,这地底下也不可能有军队啊……” 诸葛正疑惑的问道,如果仅仅是装备精良,士兵整体实力强。 那在陷阱上面,应该怎么体现出来? 别看前面这段路空空荡荡的,但毫无疑问那是有陷阱在等着他们去踩。 “军队,强就强在配合程度。” “最能体现配合程度的,自然也就是战阵了。” 李安站起身来平静的说道。 当初吴起率领五万魏武卒打退秦军五十万兵力的进攻,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这五万魏武卒除了实力强横和装备精良之外。 他们还精通战阵的灵活运用。 不然肯定无法打退数倍于自己的兵力。 他接过诸葛正递过来的两把长剑,朝着前面不紧不慢的走过去。 这个陷阱没有什么太大的提示,但有了之前那陷阱的经验,李安知道他应该独自走得更远一些才行。 毕竟陷阱触发条件不同,第二个陷阱他往前走了近三十米才触发。 所以后面的路程应该要更保险一些才是的。 但没走几步,李安就感觉到自己触碰到了机关。 整个隧道开始震动起来,不时有粉尘落下,看上去就好像随时会塌掉一样。 视线中,前方的石板已经凹陷了下去,一个个装备不同的傀儡从地底下冒了出来。 很快所有的傀儡就上升到了地面,它们每一个的个头都超过两米,表面披着厚厚的铠甲。 同时李安也注意到,他们的双腿下面并不是脚,而是由一个一个的轮子替代,同时让这些轮子运动的,是纵横交错的轨道。 也就是说它们并不是就这么站着挥舞简单招式的铁疙瘩,同时它们还能够灵活的变换身位。 傀儡这玩意儿,在以前很少见,主要是因为它的设计太过于复杂。 它们的运动都是由一个一个的机关齿轮来进行转动,如果只是一味的简单招式,那并不难。 难的是怎么灵活多变。 所谓的灵活多变,其实并不是说如同人类一样想怎么做就做怎么。 而是在傀儡身上布置更加复杂的机关传动,能够让傀儡能够做出更多的动作。 再将这些个动作给提前编排好。 就和现在的机器人一个道理,工程师在机器人的芯片里编写代码,让它们能够根据代码来做出工程师想要的一系列动作。 而他前面的这三十六个傀儡,就是两千年的机器人。 在那个时候能制造这种复杂器械的并不多,就两家。 一个是公输家,一个是墨家。 而之前也说过,公输家更加擅长于进攻,墨家更加擅长于制作防御性的器械。 所以要说起战斗傀儡的制作工艺,即便是墨家也是自愧不如公输家的。 在傀儡器械方面,不说秦国有多变态,但可以说在那个时候,秦国独一份有这样的制作技术。 那就够了。 而这毫无疑问是效力于秦国的公输家的手笔,因为这些个傀儡的盾牌上面,都刻着大大的公输两个秦篆。 他们丝毫不介意让别人知道这是他们公输家的作品。 “哥,咋办嘞!” 蚩灵在身后远远的喊着。 这些个机关傀儡,就矗立在那里一动不动,但肯定不是它们坏了,而是还没有达到触发启动的契机。 他们想要通过这里,就必须得从它们身边穿过去。 那迟早会触发的。 李安正在思索着应对之策,这个陷阱已经出来了,并不是什么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要是回头走,这些机关傀儡自然不会追上来。 但显然他们必须穿过它们。 从这些傀儡的站位来看,李安虽然只看到了一部分,但脑子里已经有了全貌。 三十六个傀儡士兵,而且这地面的轨道是互通的,这个数量,能够变化出的战阵非常多。 其中厉害的战阵就超过了一手之数,但显然这傀儡还不可能能达到那样的灵活多变。 公输机关是厉害,但也不可能突破那个时候的极限。 这种机关傀儡,基本上也就只有一套战阵的配合。 第180章 三十六天罡阵。 可这应该是哪一种战阵呢? 李安不知道,但他必须得自己亲自上去触发机关才行。 只见他双腿用力一蹬,整个人便高高跃起,精准的落在了前面第一个傀儡的肩膀上面,这些个傀儡上面没有任何的划痕。 说明在之前的时候就从来没有触发过。 显然在项羽来这里的时候,对于碣石地宫的信息掌握,要比他要多得多。 所以他进来之后可以避免触发这些个机关,但是李安只能凭借着自己的实力来进行硬闯。 每一个士兵傀儡都是以铁为主的金属制作,想要彻底的一个一个摧毁,非常花时间,而且也难以办到。 所以强行摧毁是下下之策,最好的情况是直接将它们踹倒就行了。 断开它们脚底轮滑,这些个傀儡也就只能原地动不了了,到时候处理起来也就方便更多。 但李安用力一蹬,脚下这士兵傀儡却没有丝毫的动作。 它们每个单个的重量就超过了千斤,即便是以李安的脚力也完全踹不动。 这下子也就只能强行破坏这些机关的传动装置了。 也就是它们肢体的连接处。 当他在站上第一个士兵傀儡肩膀上的那一刻起,整个机关陷阱已经被触发。 脚下这傀儡手中的大剑以一种极快的速度朝着他刺了过来。 李安当即用手中的两把长剑格挡。 这些傀儡的武器显然也不是凡品,即便李安手中握着繁星皓月两把非常特别的剑,也没办法将之砍断。 而且这傀儡的力气非常大,即便是李安想要硬挡也有些困难。 他只能借力朝着另外一个傀儡的头上跳过去。 很快,周围几个傀儡士兵便朝着李安跳过去的方向围了过来。 李安趁着这个空隙,观察着这些士兵傀儡的关键信息。 公输家的机关,在传动中枢的设计非常巧妙,它的关键所在往往会有一些标记。 这些标记其实是完全可以抹除的,让敌人根本不知道这些机关的来头。 但公输家的人不屑于这么做,他们非常自负,所以也很合嬴政的胃口,在大秦时候有很大的权力,所有物资都可以用来调动,优先供应给公输家的人制造机关陷阱和攻城器械。 他们压根儿不屑于藏着掖着。 很快李安就在前面那士兵傀儡的背部,发现了其中的关键所在。 上面写着四个秦篆:移星换斗。 李安眉头轻皱了一下。 三十六个傀儡的组合有很多,每个组合所组成的战阵都有不同的效果。 而这个移星换斗四个字的出现,就非常清楚明白的告诉了闯关者。 这是一个三十六天罡阵。 知道这个阵法的高手,在面对这样的战阵时,往往都是眉头紧皱的。 因为这个战阵对付的,并不是多个目标。 就仅仅只有一个而已。 在战场上,三十六天罡阵,都是用来擒首的。 它设计出来的战阵,就是专门针对敌方将领。 对方实力强横能够以一挡百,三十六天罡战阵可以将对方给拖住,这样己方的大将可以自由出入。 要对方实力不强,那么几个回合就能直接生擒了。 这样的战阵出现在战场上,是对方将领怎么也不愿意看见的。 毕竟将军若是被擒,那对军队的士气是个非常大的影响,往往能决定一场战斗的胜负。 三十六天罡包括了移星换斗,颠倒阴阳,呼风唤雨,回天返日等等一系列三十六个中枢。 这个阵法早在上古时期就已经存在,作为天罡地煞的前者,虽然不及七十二地煞那么复杂,但也仅仅只是两者之间相比较而已。 这个阵法最大的特点就是灵活,通过不同中枢之间的配合,能够持续造成以多对少的局面,相互之间的配合变化非常多。 每少一个,它们之间的配合就更加灵活。 想到这里,李安没有急着对单一的一个傀儡动手,面对四个傀儡同时的挥砍,李安再次躲避开去。 他没把握落下去之后的结果,所以每次躲避的时候都非常小心,让自己处于一个傀儡的肩膀上或者头上。 这样一来他就能够看得更加清楚。 好在他对三十六天罡战阵非常熟悉,所以目标明确。 如今最主要的,就是要找到其中一个写着五行大遁的士兵傀儡。 每一个战阵,都是有阵基的,整个阵法要依靠于这个阵基来确定所有中枢的方位。 而三十六天罡阵,就是依靠三十六天罡星最中间的那颗五行大遁来作为阵基。 而五行大遁星的运转是有迹可循的,即便是依托于战阵之中可以藏匿身形。 但是它有一个非常关键的特点,就是作为阵基,它的移动速度是最慢的。 所以李安现在要做的,就是不停的在这个三十六天罡阵里头反复移动,将所有的傀儡都激活之后,再观察这三十六个傀儡之中,谁跑动得最慢就行了。 但说是这么说,做起来却不容易,因为这些傀儡的移动非常灵活,每个傀儡的身上好像有什么定位的装置。 它们在受到外力之后会及时的反馈,所以李安的位置一直被清楚的掌握,越来越多的士兵傀儡朝着他围了过来。 脚尖轻轻一点,李安尽量控制自身的动静,但如今整个三十六天罡阵被他全部激活,四面八方的攻击接踵而至。 他灵活的躲开了面前三个傀儡的挥剑直刺,但同时也被挡住了想要跳到它们身后那傀儡肩膀上的举动。 很快后面的四根长戟便以极快的速度刺了过来。 这是他第一次直接对上公输家的机关傀儡,不得不说这玩意儿真的厉害,仅仅只是傀儡而已,配合起来就能有这么强的攻势了。 但更主要的是,他惊叹于公输家竟然有人完全参悟了三十六天罡阵的奥秘。 如果这是三十六位高手在布阵,即便是白起那样的存在,也绝不是对手。 因为白起根本不懂三十六天罡的奥秘所在。 这个世界上就很少能够有人弄明白。 身手敏捷又精通阵法的人,少之又少。 但并不代表没有,至少李安就是。 即便公输家的人将这些个傀儡都特意做得一模一样。 但李安还是凭借着不停的躲闪,找到了那个五行大遁所在的傀儡。 因为它从始至终都没动过几步,更多时候是在转圈,随着李安的方位小范围的挪动自己的位置。 第181章 五行大遁。 李安刚刚找到那五行大遁所在的傀儡身位,四面八方的大剑再次挥砍而来。 李安没办法了,只能直接朝着下面跳了下去。 从上不行,那就只能走下了。 “人嘞?” 蚩灵一下子没看见李安的身影了,语气里有些着急。 这些个铁疙瘩,她可不敢靠近,只能带着诸葛正后退躲得远远的。 “放心吧,老大没那么容易嘎的。” “我们别去添乱就行了。” 诸葛正倒是一点儿不慌。 因为他知道慌也没用,现在他们俩就是拖后腿的,别去凑这个热闹就算是帮忙了。 李安虽然已经见识过这些傀儡的配合强度了,但没想到配合度竟然有这么高。 四面八方的傀儡手举着长剑以李安为中心朝着他围了过来,手里的盾牌间隙正在逐渐缩短,很快就能变成一个大的铁桶。 到时候上面有剑,他想跑都跑不了。 但李安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愣头青。 他直接将繁星剑卡在了两个傀儡之间,身形直接朝着那五行大遁的傀儡冲过去,眨眼间便来到了这个傀儡面前。 右手的皓月剑挡住了两把大剑的攻击,李安直接借力跳到这面前这傀儡的肩膀上。 果然,这个傀儡的背后就写着五行大遁四个秦篆。 手中的皓月剑直接朝着这傀儡的肩膀连接处刺进去。 这些傀儡所用的金属也不一般,即便是皓月剑也没办法砍瓜切菜那么锋利。 他直接踩着另外一个傀儡借力,用脚将皓月剑使劲往里踹,接着抓住剑柄奋力一拧,这个傀儡举着大剑的胳膊才被李安给卸了下来。 每个傀儡都是这种强度,如果挨个破坏的话,起码要一天的功夫。 接下来才是最主要的。 李安将手中的皓月剑从这个傀儡的肩膀,那已经被切下来的断口处,用力的往里刺,将剑直接刺进这个傀儡的胸腔里。 一边躲避着周围的傀儡的进攻,李安一边用脚踹着皓月剑,直到整柄剑的剑身都没入傀儡的身体里之后,他才双手抓着剑柄用力拧动。 只听见一层密密麻麻的金属断裂声音响起,眼前这个五行大遁的傀儡终于是不动弹了。 这下子,整个三十六天罡阵的阵基就被他毁掉了,所有的傀儡都站在原地不再变换身位,手中的长剑挥舞着砍着空气。 李安退回到了整个阵型的外面,回到了蚩灵和诸葛正的身边。 之前在那坑里受的伤,原本洁白的纱布很多地方已经有血水渗了出来。 要换成没受伤的时候,李安一口气就能把这三十六天罡阵给解决了。 不过现在他必须得休息一会儿才行。 “哥你真厉害啊。” 蚩灵给李安开了一瓶矿泉水说道,原本还在到处动的傀儡们这下子一个都动不起来了,只能在原地挥舞着手中的大剑。 “老大,这样是不是就能过去了?” 诸葛正看着那一个个铁疙瘩说道。 “想被砍成几段你就去试试看呗。”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那还是算了吧……” 诸葛正连连摇头。 这些个傀儡只是不会变换阵型了而已,实际上他们每一个都还能活动的。 李安休息了一会儿,这才提着长剑接着跳进了阵型之中。 这下子就轻松很多了,因为阵基被破坏了之后,其他傀儡没办法确定他的方位所在,不会对他形成合围之势。 所以他一次性只需要对付一个傀儡就行了。 这些傀儡的缺点也很明显。 那就是它们在转身的时候非常慢,没办法快速的转身过来。 这就给了李安很大操作的空间。 他只需要像对付之前那五行大遁的傀儡那样就行了,先卸下来一个胳膊。 再从胳膊的断口处将剑刺进去捣毁它的机关齿轮就行了。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之后,李安的动作很快,中间几乎是没有停顿的一气呵成。 仅仅只是过了三分钟的时间,眼前这个傀儡就彻底动不了了。 李安接着朝第二个傀儡过去。 他也不用全部摧毁这些个傀儡,只需要把挡着路的几个傀儡给破坏就行了。 离得远的那些个傀儡,他根本不用管,反正也只能在原地站着乱看,没办法到处跑。 如法炮制的摧毁了七个傀儡之后,李安这才收手了,捡起之前掉落在地上的繁星剑,他再次回到了蚩灵和诸葛正的旁边。 “哥,我还是头回见你喘这么大的气诶。” 蚩灵看着李安那起伏的呼吸说道,老实说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李安大喘气,在这之前他好像一直都是云淡风轻的样子。 连呼吸都是一样的节奏。 “老了,不服不行。” 李安摆摆手。 “跟着我后面走,别去其他地方,不然被砍死了我可不会管。” 李安休息了一会儿站起身说道,整个阵型被他破坏出了一条路,只要沿着这条路走,那就没事儿。 诸葛正连忙背上包,抓着蚩灵的衣服紧紧的跟着她走。 生怕自己一个一不小心走错了自己脑袋瓜被这些个傀儡给来上一剑。 他可不认为自己的头盖骨坚硬到能够和这些个金属硬碰硬了。 蚩灵倒是一点儿也不紧张,她从包里拿出包硬糖零食出来,朝着那些个没被破坏的傀儡弹过去。 被弹中的傀儡咯吱咯吱的转身,对着她的方向挥舞着手中的大剑,但就是动不了走不过来。 逗得蚩灵哈哈大笑,看来这机器人就是机器人,远远没有真人那么聪明,没了跑动代码之后,就只能站在原地挥砍了。 没过一会儿他们便出了这个由傀儡组成的三十六天罡阵的范围。 就在他们踏上后面的石板没一会儿的功夫,身后这些个傀儡就全部都停了下来,然后慢慢的朝着石板路的下面沉了下去。 很快就又变成了平整干净的石板路,好像刚刚那些个傀儡都没出现过一样。 “秦灭六国,我们才走了一半诶,意思是后面最起码还有三个陷阱在等着我们咯?” 蚩灵一边走着一边思索着问道。 每一个国家都代表着一个陷阱,如今他们已经走了一半了。 意思是后面的最起码还有三个陷阱在等着他们去踩。 “不对吧,我记得齐国不是直接投降的吗?” 诸葛正想了想说道。 第182章 楚王负刍 “哇哦,又是一个被关入大牢的。” 蚩灵看着这墙壁上的壁画,嘴里吃着小零食不紧不慢的说道。 “四个字的诶,楚王负刍。” 诸葛正看着壁画上的内容说道。 李安坐在地上看着壁画上的内容。 在史书中,楚王负刍有很多的结局。 在大秦赋里头,楚王负刍下落不明,在其他历史中,有说楚王负刍是被自己的弟弟杀死的,有说楚王负刍是被秦军给俘虏的。 但要说起来,李安更相信是这壁画上的结局。 毕竟这是不被人知道的结局,楚王负刍被秦军俘虏了之后被关进了大牢。 “哥,给我讲讲楚国的历史呗?” 蚩灵又给自己开了包零食,准备排排坐吃果果听故事了。 “楚国啊,没啥太精彩的故事。” 李安看着壁画上的骷髅,摇摇头不紧不慢的说道。 不过和战国七雄争霸的其他一些国家不一样的是,楚国的历史,要比其他国家更长一些。 楚国的祖先侍奉周天子有功,所以赏了块南蛮之地,建立了楚国。 但那个时候的楚国,仅仅只有方圆五十公里那么宽。 后来楚王一边开垦土地一边造娃一边收人。 过了两百多年,经历了四代楚王,最终变成了一个有点儿规模的大国家。 后来的四百年春秋,楚国一会儿强一会儿弱的,但总体是在慢慢发展的进度,毕竟生产力随着时间推移而慢慢增长着。 到了楚简王的时候,和旁边的晋国新仇旧恨一起算,连着打了三场大战。 结果楚国三场大战都失败了。 自那以后,历史所记载的战国,开始了。 三家分晋一开始,赵魏韩三家还是联盟,楚国被这三晋打得还不了一点儿手。 这个局面是怎么发生改变的呢,得从一个人说起,这个人就是吴起。 没错,就是那个原本在魏国训练出了魏武卒的吴起。 吴起的才能在魏国遭到了妒忌,所以被陷害了,而吴起又是个不甘平凡的人。 魏国不要他,那个时候楚国在对外发招聘,他想都没想就去了楚国。 事实证明吴起这个人是有点儿气运在身上的,他这从魏国一走,魏国的国运就开始走下坡路了。 一到楚国,原本弱的还不了手的楚国经过他的变法之后又慢慢的恢复强大起来。 从那以后,楚国一连强大了六十年,打得三晋和西边的秦国还不了手,这风水轮流转,到了得势的时候。 六十年之后,楚国的国运开始走了下坡路,其中的关键点,就在于楚怀王。 楚怀王上位之后,用屈原变法,也励精图治,原本能稳住楚国的盛世。 结果老了之后,被秦国的张仪设计,最后让得楚怀王客死他乡,在秦国没了命。 楚怀王死了之后,新上位的楚王是个草包,白起当时又猛得一匹,风水轮流转,轮到秦国打得楚国还不了手了。 双方打打停停过了四十多年,最后秦国收了三晋之地,整合了三晋之地的力量,率领六十万秦军把楚国给灭了。 这就是为什么在嬴政死了之后,楚国的旧贵族在起义反秦的时候,新立了个楚怀王,打的楚怀王的口号了。 因为在当年那个时候,秦国使用了卑鄙的手段扣押了楚怀王,导致楚国开始走下坡路了。 在那件事情上,秦国做的不要脸,那也一直是楚国老百姓们心里的痛。 后来楚国贵族在反秦的时候,都是打着楚怀王的旗号招兵买马的。 和氏璧,一块绝世美玉,一开始是在楚国楚王的手里头的。 和氏璧在楚国保存了四百年时间,后来楚国大败魏国的时候,楚王将和氏璧赏赐给了有功之臣。 这个有功之臣就是当时楚国的丞相。 结果丞相回头宴请朋友的时候,和氏璧被人偷走了。 过了几十年的时间,和氏璧出现在了赵国,被当时的赵王拿到手了。 秦国知道这个消息,所以派人告诉赵王用五十个城池换和氏璧。 之后才有了完璧归赵的历史故事。 秦国在灭了赵国之后,拿到了和氏璧,最后被做成了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大字的传国玉玺。 最后的最后,李安在明朝把这玩意儿收进了自己的口袋里头。 战国时期的楚国,和秦国之间的打仗是最为频繁的。 双方交手的次数最多。 大大小小的仗几乎每年都在打,双方各有胜负,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有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说法了。 秦国灭了三晋之后,有了彻底消灭楚国的实力。 那个时候,六十万大军,可没那么轻易就凑得出来的。 “那楚国最厉害的兵器是啥啊老大?” 诸葛正想了想了说道,这些个故事并不是他最关心的,他最关心的是,楚国最厉害的是个啥? 毕竟这关系到他们一会儿可能会碰到的陷阱。 “长戟。” 李安想了想说道,抛开那些个名将的话,楚国最厉害的兵器,就是楚国戟。 传统的长戟在楚国的手中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改良和创新,有很多的样式,使得楚国戟在和秦国的多次战争中获得了优势。 即便后来的项羽,在和敌人对战的时候,使用霸王戟的次数,都比使用霸王枪的次数要多。 最后一次垓下之战,项羽所用的就是霸王戟,而他的霸王枪,这会儿应该已经被小李子给拿出来收起来了。 “戟,那玩意儿如果设计陷阱的话,应该是个啥样啊?” 诸葛正疑惑的问道,他当然知道长戟长什么样。 只不过他不晓得,那玩意儿怎么用来设计陷阱。 “走过去不就知道了?” 李安站起身来不紧不慢的说道。 长戟,在将士的手中,能玩儿出很多种花样,因为它的设计就代表着可以有很多个作用和施展手法。 而士兵手中的长戟,大多是用来拒马用。 前排顶着盾兵,后面的长戟兵手握长戟躲在盾牌后面,如果有骑兵冲阵,就用长戟来刺。 能够抵挡对方骑兵对我方阵型的冲击。 至于怎么用来设置陷阱,大多也都埋在地下,等对方的马冲过来的一瞬间突然用绳子拉起来。 李安休息片刻之后,抬脚向后面走,刚走出去没几步,就看到了前面石板路的不同。 原本平整的石板路被破坏的如同蜘蛛网一般,没有一块儿好的地方,到处可见的断成好几截儿的楚国戟。 李安看了一会儿就明白了,这个陷阱已经被破坏了。 至于破坏的人,大可能是当初来过这里的项羽。 毕竟他可是楚国贵族。 看不得楚国在灭亡之后还被嬴政拿来打趣,所以直接破坏了,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第183章 太子丹和嬴政。 “要是后面的机关陷阱全都被破坏了就好了。” 诸葛正看着这满地的断戟说道,老实说这是他进入这海底隧道到现在为止走得最轻松的一段了。 即便在刚过完陷阱之后的那一段路,你明知道大概率不会有陷阱,但走得仍然非常小心。 但在这一段,就是确定没有陷阱的,可以放心大胆的走。 很快他们便来到了下一幅壁画的面前。 诸葛正麻溜的坐下来,从背包里拿出酒精炉和支架。 又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了。 老实说他觉得时间过得有些快,明明才刚吃过早饭没多久,但看时间,这已经是下午一点多的时候了。 这一晃就过了好几个小时了,可短短一点多公里的海底隧道,他们才刚走了过半的进度而已。 看来这一天的时间都要在这隧道里头了。 “不好意思啊哥。” 蚩灵坐下来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李安。 “我刚刚突然觉得,要是这些个机关陷阱都被破坏了的话,那才真的没意思嘞。” 蚩灵小声的说道。 她真觉得这些个壁画内容,再加上这些个机关陷阱,真的挺酷的。 这也有可能是是因为她没有深陷陷阱之中的原因,没有感觉到危险的存在。 所以她觉得如果就这么一路顺风的走下去的话,那这碣石地宫挺没意思的。 “没事,我也觉得挺没意思的。” 李安摆摆手。 他丝毫不在意这些个机关陷阱的存在,即便是一步一个陷阱他都觉得挺好。 正如蚩灵所想的那样,他也觉得这些个机关陷阱挺有意思的。 要是这碣石地宫没有机关陷阱,他这下来花个几个小时的功夫拿了就走。 那才真的没有什么意思。 因为他这辈子大多数时间都在这么无聊的过。 如今终于碰到了一点儿有意思的事情。 自然不愿意浪费。 只可惜项羽那小子把原本放置在楚国的机关陷阱给破坏了,让他少了一点儿乐趣。 “燕王喜……” “燕国最后一个国君吗,燕国这个国家,咋就一点儿不出名嘞。” 诸葛正将罐头给放上去加热,随即便看着壁画上的内容。 仍旧是一具骷髅被关押在大牢里的场景。 他都有些怀疑是不是画这些壁画的壁画师偷懒了。 因为后面这些个壁画,除了骷髅旁边的字不一样之外,其他的都一模一样。 这说明这些个人最后的结局都是一样的,被关押进大牢给活活饿死了。 “这么看来,韩王安的结局,反而是最好的。” 蚩灵抬起头看着这幅壁画说道,这个海底隧道已经过半,上面的所有主人公都是被关进大牢里头饿死的。 只有韩王安是因为灭火之后旧都发生叛乱被拉出来处死的。 原本她以为韩王安的结局是最惨的。 没想到后面的这些个主人公的结局都比他要惨。 在活活饿死和给个痛快的砍头之间,他更愿意选择后者。 “亡国之君,砍头处死是最轻松的结局。”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这还真不是他越俎代庖的给他们下定论,而是这千百年下来,所有的亡国之君都是如此的。 你以为被软禁起来的生活就是最好的生活么? 不,软禁的生活和关押在大牢没什么区别。 你的生死不由你来做主,全凭着别人的心情。 痛快的死去反而成了一种奢望。 “燕国,我就知道个太子丹。” 蚩灵想了想说道。 你要说起燕国,有什么厉害的君主或者名将。 老实说她压根儿不知道。 如果不是因为战国七雄在小时候被编成了顺口溜,她压根儿都不知道有个燕国。 “正常。” 李安笑了笑说道。 燕国历史比楚国要短一些,但也是周天子封的国,算一算也有八百年历史了。 但燕国就是一个没什么名气的国家,大多数时候都非常的低调,说得好听一些是随大流。 说得不好听就是没什么大本事。 出过几个明君,但也仅仅只是让那个弹丸之地的国家变得好一些而已。 出过几个名将,但也仅仅只是打过几场漂亮的战斗,还没办法改变历史。 归根结底的原因就是人太少,北边是胡人的地盘,又没办法往大了扩,所以一直都是籍籍无名的存在。 没办法让人提起太多的兴趣。 这个国家没有实力到什么程度呢? 当年秦赵大战,那个长平之战,秦将白起坑杀赵军四十万大军。 赵国元气大伤开始休养生息。 燕国想要捡个漏,开始集结军队攻打赵国,但就是那种程度的赵国,都能打得燕国抬不起头来。 一连打了八场战斗,结果是八场战斗都输得一塌糊涂。 燕国能让人记住的也就只有燕昭王了。 在燕昭王统治时期,铸黄金台招贤士,燕国有过一段短暂的辉煌历史。 只可惜在燕昭王老了之后,喜欢沽名钓誉,想给自己的一生画个圆满的结局。 在那个继承制的年代,他偏偏想要效仿祖先尧舜禹的禅让制,把自己这国君的位置让给一个有能力的人。 结果呢,遇到了一个奸臣。 就好像嬴政遇到了赵高一样。 不同的是赵高还有点儿能力,而燕国的相国子之就是个纯粹的奸臣。 个人没什么大能力,蛊惑君王却特别有一手。 他忽悠了燕昭王把国君的位置传给他之后,燕国就结束了那短暂的辉煌。 跟着合纵连横打过几场胜仗,但没有纵横家的帮助,燕国本身的实力就是谁也打不过。 至于太子丹,那纯粹是个可怜人。 值得一提的是太子丹和嬴政,两人在小的时候都在赵国当质子,两人还算是同窗过。 只不过两人的结局却大不同。 嬴政后来回了秦国当了国君,而太子丹出了赵国之后,又被他爹送到秦国去当质子了。 好不容易从秦国逃回了燕国,但仍然不是国君,而且那个时候燕国弱的可怜,秦国却越来越强。 太子丹唯一能被后世所记得的,也就只有荆轲刺秦了。 这事儿是这样的,太子丹从秦国逃回了燕国之后,没过多久他的好朋友就来投奔他来了。 这个好朋友就是秦国的一个罪将名字叫樊於期。 两人在秦国是好朋友。 但收秦国的罪将,那可不是件小事儿。 燕国全国上下都觉得,应该把樊於期给送到北边胡人的地界里,让他自生自灭算了。 但太子丹不想。 结果就因为这个罪将樊於期,让得秦国师出有名,最后把燕国给灭了。 第184章 燕过无痕。 后来燕国又吃了几场败仗,太子丹觉得这样下去不行,必须得想个办法出来。 太子丹一直都是个想办大事的人,主要是因为嬴政太成功了,两人同为赵国的质子,如今他手上一点儿权力没有,而嬴政都已经灭了好几个国家了。 他心里相当不服气,所以他联系了好友荆轲,想让荆轲带着燕国的地图去见嬴政,给他来一招图穷匕见。 荆轲也是个想办大事儿的人,他觉得这件事简直太适合他了。 但就这么带着燕国地图过去,恐怕筹码不够,没办法能够获得嬴政的信任,必须得再加个彩头才行。 所以他们就找到了樊於期。 樊於期真是自己自杀把头颅献出来的么? 恐怕不见得。 樊於期是怎么得罪嬴政的呢? 是因为他参与了秦国的内政。 嬴政的弟弟在带领秦军攻打赵国的时候叛变了,而他手底下的将军就是樊於期。 最后的结果是反叛失败,嬴政的弟弟直接就地自刎了。 但樊於期却逃了出来。 要樊於期是个不怕死的人,当初在跟着嬴政的弟弟的时候,反叛失败就不会选择逃跑了。 他选择逃跑到燕国,就说明樊於期是个怕死的人。 太子丹想要他的人头,若是直接和他说的话,樊於期大概率是不会同意的。 但死人是说不了话的,所以这事儿也极有可能是太子丹想要获取个好名声,所以编造出来的谎言而已。 荆轲拿到了燕国地图和樊於期的人头之后,他觉得自己需要一个帮手,一个得力干将,能替他分担火力的打手。 所以他找到了盖聂。 结果盖聂拒绝了他。 没办法他就只能找其他帮手了。 这个帮手就是少年侠客秦舞阳。 结果这小子在咸阳宫外面就怕得腿软了,没办法荆轲只能自己带着燕国地图和樊於期的人头进去了。 结果不出意外的失败了。 他连嬴政的衣角都没碰到就被侍卫们给砍死在了大殿上。 至于什么缠斗你追我赶这些事儿,都是后来的六国贵族编造的。 为什么要这么编呢? 当然就是给别人一种差一点儿就成功了的错觉,这样一来或许就能源源不断的对嬴政造成麻烦。 他们这么做挺狠,但嬴政更狠。 宰了荆轲和秦舞阳之后,嬴政当即下令对所有和荆轲有关的人下达追杀令,同时出兵大举进攻燕国。 如今剩下的六国里头就只剩下了齐国和燕国,齐国根本没打算支援燕国。 太子丹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差点儿吓破胆,连都城都不敢待了直接逃到了燕国的最边上。 要不是齐国不要他,他都跑到齐国去了。 但还没到地方就被他爹给派人砍下了头颅,派人将太子丹的头颅送到秦国去,以求得到嬴政的宽恕。 结果嬴政看都没看一眼。 剩下个燕王喜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抵抗,即便有当初的赵国遗留贵族的帮忙,但也没能多撑一会儿, 短短一年的时间,燕国就被灭了。 值得提一嘴的是,因为太子丹和荆轲两个人搞出来的刺秦一事儿,直接导致了燕国被灭国之后的待遇是最惨的一个国家。 燕国的王室除了燕王喜被关进大牢活活饿死的之外,其他王室全部都被杀了个干干净净,连燕国的历史记载都给烧完了不说,史官都全部给宰了。 以至于嬴政死了之后,其余六国都有遗留的贵族出来打着自己国家的旗号招兵买马反抗暴秦,唯独燕国没有。 因为燕国的王室血脉都被杀完了,没人站出来了。 韩国有韩信,魏国有魏豹,赵国有赵歇,楚国有楚怀王熊心,齐国有田横。 只有燕国没人了。 “好惨一男的。” 诸葛正摇摇头叹口气说道,要说起来真是好惨一男的。 这种情况他深有体会。 明明他们家是诸葛家的正统血脉,最后混得却不如其他的旁系。 太子丹和嬴政明明两个人小的时候都是质子,而且都是太子的身份。 但他却被他爹燕王喜给卖了又卖,而嬴政回去就当了秦王,这也就算了,人家还干出了惊天动地的大事儿。 而他呢,好不容易逃回燕国了,结果他爹是燕王还没死,他只能当个太子,手上连一点儿权力都没有。 太子丹想派荆轲去刺杀嬴政,其实就是想的杀了嬴政之后,他可以逼他爹退位自己当燕王。 作为从小到大一直是个质子的人,他对燕王喜本就没有一点儿感情,特别是送到赵国之后又给送到秦国去当质子。 所以太子丹对他父亲燕王喜是有仇怨的。 他需要一个夺权的机会,而刺杀嬴政就是这个机会。 只可惜失败了,连带着燕国地图也送了出去。 他知道他爹是个贪生怕死的人,所以一失败就准备跑路。 结果没想到还没到地方就被他爹派人给杀死了。 所以说太子丹这辈子就没过过好日子,被他爹当个皮球一样踢过来踹过去的。 “走完这个陷阱再休息吧。” 吃完了午饭,李安握着两把长剑不紧不慢的朝着前面走去。 燕国,老实说没什么值得被关注的东西,他们的兵器有厉害的,像什么长矛啊连弩什么的,都不是顶级。 以至于连李安都有些不太清楚,接下来他要面对的陷阱是个什么了。 但这没关系,他只管朝着前面走就是了。 二十米,三十米,五十米,一百米。 李安就这么走了三百米的距离,直到都看到下一幅壁画的内容了,都没有触发到任何一个陷阱机关。 没办法他只能接着往回走了。 “没有机关?” “难道说又被项羽来这里的时候给破坏了?” 蚩灵诧异的说道,这还是他们下来之后第一次碰见有壁画但是没有机关的情况。 “应该不是。” 李安摇摇头,因为这一段路的石板路非常平整,完全没有被破坏过的痕迹。 所以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就是这机关年久失修失灵了。 这种情况应该不会存在,因为前面那些个机关都触发了的。 另外再有一个可能就是,这段路就没有设置机关。 “我明白了,肯定是始皇帝觉得燕国就没什么值得拿出来设置陷阱的东西,所以压根儿不屑于设置陷阱。” “再加上老大你刚刚说的燕国的历史。” “是极有这个可能性的,因为嬴政压根儿就没把燕国放在眼里。” 第185章 不战而降的齐国。 “哥,为啥齐国是最后一个被灭的呢。” 蚩灵疑惑的问道。 齐国,在他的记忆中,一直都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存在。 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很强就是了。 “离得最远,远交近攻的策略。”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诸葛正已经在从袋子里拿东西出来了。 他们今晚就在这里休息,因为后面是什么还不知道,如今可以确定的是,这里是安全的。 所以他们早就已经打算在最后一幅壁画下面休息了。 “你之所以觉得齐国很强,是因为齐国的历史比较久。” “在春秋时期,齐国是春秋首霸,后来的战国时期,其他五个国家的遗留贵族最后都逃到齐国去了。” “另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儒家在齐国,而现在的学生们学习儒家的历史比较多。” “所以看起来齐国就很强,实际上在战国的时候,齐国并没有那么强。”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齐国分为吕齐和田齐,春秋的时候齐国是吕姓当家,战国的时候齐国是田姓当家。” 齐国的历史也有八百年,是春秋五霸之一,在春秋的时候,齐国的实力非常强。 这事儿得从周武王开始说起,周武王灭商,最大的功劳自然是军师姜太公。 姜太公辅佐周武王灭商有功,被封了地,姜子牙建立诸侯国齐国。 而姜子牙姓姜,吕氏。 所以后世称春秋齐国为吕齐,第一任国君是姜太公。 齐国是怎么发展起来的呢? 姜太公得了封地建了齐国之后,没有去自己的封地,一直在周朝的都城镐京当官,包括他的儿子也是这样。 直到姜太公儿子死了,孙子才回到齐国,成为真正的一国之君。 齐国这块地方,地势平坦,还靠着海边,资源非常丰富,所以齐国的人口增长得很快,经济自然也就发展得迅速了。 齐国最有名的国君当属齐恒公,姜姓吕氏名小白,他的出名除了他自己厉害之外,还有一个厉害的相国辅佐他,这个人就是管仲。 挟天子以令诸侯,最早就是从管仲这里开始的。 而他也被后世称为华夏第一相,因为有了他的改革,齐国才坐稳了春秋首霸的位置。 那为什么齐国从吕齐变成了田齐呢。 也是从齐恒公这里开始的,齐恒公在位的时候,陈国发生了内乱,陈国的公子田完从陈国逃到了齐国。 田完到了齐国之后,得到了齐恒公的赏识,在齐国当了官,负责掌管齐国的所有工匠。 这可是个肥差,能够结识很多齐国的贵族,田完到了齐国当了官之后,慢慢培养自己的势力,通过联姻等等一系列手段,最后田家成为了齐国内政中的一员。 自那以后,田家在齐国内政里就有了举足轻重的力量。 这也就导致了齐国到了春秋末期之后,田家在齐国的势力越来越大,最后已经到了可以扶持傀儡君主自己掌权的地步了。 这就是田氏代齐的开始。 可以说齐国是成也齐恒公,败也齐恒公。 没有他齐国成不了春秋首霸,但没有他,田氏也进不了齐国。 吕家最后一个君主是齐康公,被田家的田和放逐到了海岛上,自那以后,姜太公那一脉就没人了。 后来周天子迫于压力将田和册封为诸侯,田和继续沿用齐国国号,田家成为了齐国的国姓。 齐国在齐威王上位的时候实力得到了提升,也就是田忌和孙膑在的那个时候。 后来齐国在燕国内乱的时候趁机攻打燕国,最后被合纵连横的军队打退。 燕国在燕昭王时期国力增强,开始对齐国进行报复。 燕国联合其他四个国家对齐国进行讨伐,一连打下了齐国七十个城池。 二十年后齐国恢复失地,算是喘了一口气。 那个时候秦国开始灭其他国家了,但因为当年的仇恨,所以其他国家派人来请求支援,齐国连看都不看一眼的。 当秦国灭了其他五个国家之后,齐王建自知齐国绝不是秦国的对手,所以很识趣的主动投降了。 所以齐国是唯一一个没怎么和秦国交过手的国家。 最后齐王建投降,嬴政给了他五百里封地,然而齐王建却是被活活饿死的。 而从这壁画上的内容来看,齐王建并没有在自己的封地里,而是也被关押进了大牢里头。 而关押这些六国国君的大牢,极有可能就是他们现在正处在的这个地方,碣石地宫里头。 齐国的主动投降,主要是当时齐国的相国后胜的主意。 而这个后胜之所以劝齐王建投降,是因为嬴政知道后胜这个人喜欢钱,所以派人偷偷给后胜送了很多钱,把他给贿赂了。 这是李安认为嬴政做得最不怎么样的一点。 因为当时齐国是最后一个被灭国的国家,所以毫无疑问,齐国境内有很多其他国家的遗留贵族藏起来的。 而嬴政又是听谁的主意呢。 他听的是赵高的主意,赵高给出的贿赂后胜的主意。 所以这玩意儿可以说是环环相扣,风水轮流转的。 嬴政死了之后,那些潜藏在齐国境内的遗留贵族们纷纷跳出来招兵买马发动叛变了。 其中最大的势力自然就是齐国的遗留贵族和楚国的遗留贵族了。 项羽就是在齐国长大,后来才被叔叔项梁给接回了宿千去的。 “那齐国都没有发生战斗就投降了的话,是不是就说明齐国也没有什么陷阱之类的?” 诸葛正想了想说道,连燕国都没有陷阱,那按照道理来说,齐国这个不战而降的国家,是不是也应该没有陷阱才对呢? “不清楚。” 李安摇了摇头,这事儿还真不清楚。 因为以他对齐王建的认识,这个人很聪明。 而且非常聪明。 后胜的建议仅仅只是让他主动投降的其中之一。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非常清楚当时的齐国已经绝不是秦国的对手了,所以他做了和后世刘禅一样的决定。 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齐王建仅仅只用了自己一颗人头,就保护住了自己身在田家的血脉。 要知道当时齐国的诸子百家里头,除了有儒家之外,还有一个农家。 而农家的领头人,就是他们田家。 或许,是齐王建早就已经领悟到了这天底下,最终还是老百姓说了算的这个至高道理。 第186章 传说中的歌声。 “唉,睡觉吧,累了一天了。” 诸葛正吃完了东西,便整个人都钻进了睡袋里头,连鞋和衣服都不脱,就这么直接躺下了。 要说那船长准备的东西还真是齐全,这里不仅有睡袋,还有个充气枕头呢,你别说睡起来还挺舒服。 这地底下的温度比地面上要暖和太多,就这么睡着也不会冷。 “哥,要不我守一会儿,你睡会儿呗?” 蚩零人虽然钻进睡袋里了,但是仍然挨着李安坐着,双手撑着脑袋,就这么看着前面地上挂在架子上的储电灯。 晚上睡觉也要点个灯的,不然起来了乌漆麻黑的啥都看不见。 “不用,你睡觉就行,不用管我,我睡眠比较浅,眯一会儿就行了,有动静立马就能睁开眼睛。” 李安平静的说道,他这么说其实是为了安慰一下蚩灵这丫头,实际上他根本不用睡觉,就这么睁着眼睛一个星期都没啥事儿。 他睡觉主要是打发时间。 “给我也喝一口呗。” “我睡不着,喝点儿酒睡得可快了!” 蚩灵伸出手来笑嘻嘻的看着李安。 这船长真是想得周到,给他们准备的这个大背包里,竟然还有两瓶酒。 真是把下碣石地宫当成野外露营来看待了。 李安将手中的酒瓶递给她。 “好辣!” 一口刚刚包在嘴里,蚩灵脸就红了,费劲吧啦的吞下去之后,立马用手扇着风。 随即便把酒瓶还给了李安。 李安笑了笑接过酒瓶,这可是度数很高的白酒,是蚩家寨的米酒比不上的。 不过李安非常喜欢喝。 主要是蚩灵很少喝白酒,如果她喝得多的话,就能感受得出来,这酒入喉还是很柔的。 而且回甘,喝完之后嘴里还有淡淡的清香。 他就比较喜欢喝酒的这个过程。 “嗯,果然有点儿困了。” 蚩灵笑着说道,这一大口酒下肚,果然就有点儿睡意了,她直接就在李安旁边躺下来,睡袋也不拉上,就这么直接睡。 睡了一会儿之后又从自己的小袋子里掏出一副蓝牙耳机来,放着歌睡觉。 真是把这儿当自己家了,有李安在旁边,她完全感觉不到有什么危险。 李安一边喝着酒,一边就这么看着那灯发呆。 齐国。 碣石宫就在当年的齐国境内。 齐王建是个聪明人,但嬴政又何曾是个蠢蛋呢? 要说起来,嬴政比齐王建要厉害得多了。 齐国不战而降,身为秦国国君的嬴政不可能一点儿不怀疑的。 当初谁不知道六国余孽都在齐国境内? 嬴政但凡有点脑子应该都知道这个的。 他不可能没有任何的对策。 以六国之兵,铸十二金人,这是其一。 这主要是起到一个威慑的作用。 至于实质性的,那应该就是焚书坑儒了。 焚书,主要烧的是一些六国的史书,同时还有儒家的一些典籍,其中就包括了诗书两部。 为什么要烧掉诗经呢,主要是因为诗经是春秋时候的文人,对于那些个诸侯国的赞美之词,里面大多数都是关于这样的内容,所以嬴政才下令将诗经给烧了。 但嬴政烧了诗经,只是不让普通文人学习而已,并不是就不让传承下去了。 可以学,但不是必须要学,而且学也必须得经过同意而已。 换个说法就是嬴政刻意的把诗经给降级成了非必学的内容,相当于如今大学里的一些无关紧要的选修课。 而学习诗经的是哪些人呢? 那个时候读书的人本来就很少,其中又以儒家学士居多。 这也就是后世人们所说的坑儒。 但实际上嬴政下令坑杀的,是一些六国的方士和术士。 还有一些公开用语言炮轰他的文化人。 这些文化人里头,又以儒家的人居多。 所以杀了一些儒生。 后世便直接将这事儿说成了焚书坑儒,烧的是儒家典籍,坑杀的是儒家门生。 实际上这说的也没有错,只不过是以偏概全了而已。 要说这事儿别的朝代有没有干过呢? 当然干过。 周武王灭商之后,就烧了很多关于商朝的史书和人。 后世还有很多朝代都干过烧书的事儿,比如说汉朝的时候,烧的书就比秦朝时候烧的要多得多了。 但只有焚书坑儒最让后世所记得,是因为商周那会儿人少,书也少。 所以就变相的认为秦朝是烧书的开头。 再加上儒家在后世的发展壮大,儒家将这个亏给写进了书里让学生们学习。 所以后世的读书人就都知道这件事儿了。 只不过让李安有些意外的是。 从嬴政下令焚书坑儒之后,就没有见他对齐国有过什么别的措施了。 老实说这有些不太符合嬴政的性格。 其中或许有个什么秘密,是他现在所不知道的。 或许,这个碣石地宫里,就藏着这个秘密的答案。 李安思来想去,找不到其中的答案,一瓶酒下肚,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十二点多了。 旁边角落里,诸葛正打呼噜的声音震天响,身旁蚩灵的呼吸也变得匀称起来。 正当他打算将这最后一瓶酒给打开的时候,漆黑不见五指的隧道尽头,传来了一阵歌曲。 它既不是单一的歌,也不是单一的曲子,而是完整的歌曲。 这歌曲的声音很大,李安听得非常清楚,而且这首歌他也非常熟悉。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 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 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 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 ……………… 这首歌是诗经里的内容,名字叫做《静女》,它讲述的是一个发生在春秋时期的爱情故事。 但李安关注的并不是这个,而是这个歌声,很委婉,并不是那种机械的声音,是个女声,唱出来的词情绪饱满。 而且是用秦腔唱出来的。 看来传说是真的,确实有歌声没错。 只不过不是碣石宫的亡魂所唱出来的歌曲,而是深处底下的碣石地宫里的亡魂所唱出来的歌曲。 另外还有一点,不止是这一首歌。 例如那报道上,所记载的歌曲就是《桃夭》,而不是《静女》。 歌声很清楚,而且李安非常确定的是,他现在清醒得很。 女声。 应该就是那白妃无疑了。 但是有一点李安非常疑惑。 歌声就算了,鬼魂修炼到一定的程度就和人差不多,项羽就是这样,也是可以说话的。 那这曲子又是怎么来的? 这曲子的声音,很明显来自于一组大型编钟发出的声音。 还没等李安弄明白是什么的时候,身旁的蚩灵竟然直直的坐了起来。 更重要的是,她的眼睛还是闭着的,呼吸匀称,显然是处于梦游的状态。 第187章 蚩灵的梦境 蚩灵的体质比较特殊,再加上女人体阴,所以在面对这样的情况,她比其他人更容易受到这歌声的影响。 其实这歌声没什么过于特别之处,在这碣石地宫里头听着比较清晰,但实际上根本是传不到地面上的。 所以地面上的人即便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也是听不到这歌声的。 除非一些体质特殊的人,这种人在道家口中的说法就是八字太薄了,容易受阴魂的影响。 而蚩灵,很明显就是这样的人。 而且她的体质比那些人来说更为特殊,所以面对这歌声的时候,立刻就有了反应。 李安可以确定的是,蚩灵这丫头,以前是没有过梦游的症状的,这应该是头一回。 正常的梦游不是这样的。 正常的梦游要更自然一些,而现在的蚩灵,她的梦游就显得有些不正常。 因为她的表情并不是熟睡的状态,相反还有一些痛苦,正常的梦游是不会有这种表情的,她显然是强行受到了影响。 但李安没打算先把她给弄醒。 她打算先看看情况再说。 只见蚩灵手忙脚乱的从睡袋里爬出来站起身,就这么直直的朝着隧道前面走去。 她走得非常不稳,跌跌撞撞的像个行尸走肉。 李安也站起身来,跟在她身后往前走着。 他已经听出了这个歌曲的一些细节,虽然这已经是连续的第十二遍了。 这首歌是由曲子先进行的,也就是说它是由编钟先敲出一段之后,歌声才合进来的。 也就是说,歌词的选唱是由编钟来决定的。 这极有可能也是个机关。 相比起歌声来说,这个曲调更具有引导性。 即便没有歌声,单单是曲调,也具有引导人的特殊能力。 而歌词仅仅只是在这之上的锦上添花而已。 而且李安也在蚩灵身上得到了这个验证,当这首歌结束到循环的中间那十几秒的空档期里头,蚩灵是站着没动的。 曲子声音一响起的时候,她又再次的抬起了脚。 虽然蚩灵的脚步有些趔趄,但她行走的速度仍然比他们之前摸索着前进的速度要快的。 但是她行走的方向却没什么变化,如果一直这么走下去的话,她迟早会触碰到机关,结果是必死无疑。 这也就是说如果前面那些个壁画后面的机关都是单一的机关的话,那这个曲子就是将这些个机关给串联起来。 即便你下来了之后不想走,这个曲子也有可能会引导着你不由自主的往下走下去,最终无意识的触发其中的某个机关陷阱。 按照规律来说,蚩灵应该马上就会碰到机关了。 李安仍旧没有急着把她唤醒。 因为在手电筒的照射下,他清楚的看见,前面的路变了。 不再是个隧道,而是一个非常宽阔的空间。 那应该是一个巨大的山洞,而这个隧道出去之后,他们也并没有踩在这地底,而是处于半空中的状态。 就好像一条高速路上,你开着车子进了隧道之后,出隧道就是一座建立在两座山之间的大桥。 而他们马上就要出隧道了。 蚩灵仍旧在趔趔趄趄的往前走着,仍然没有触碰到任何的机关陷阱。 很快他们就来到了这个山洞中的石板桥上面。 歌声还在,比之前更加清晰,整个山洞都给了这歌声扩大的条件,听起来好像这歌声从四面八方过来。 但李安很确定的是,它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 听起来这个声音是从半空中的编钟所敲响的,这也就说明前方应该有一个阁楼一样的建筑物。 而编钟就在那阁楼里。 至于那歌声,却不是从那阁楼里传出来的,而是在更后面。 很快,李安就发现了前面的路不一样了,原本长方形的石板现在全部变成了正方形。 石板拼接的中间用黑色的颜料加粗了,看起来非常明显。 而就在这网格状的石板旁边,放置了一个大盅,里面堆满了一些巴掌大的黑色圆石。 很显然,这段路是一个棋盘,这个大盅里面装着的正是棋子。 这就是齐国壁画后面的机关陷阱,它建立在这个空中的石板路上面。 就在蚩灵下一脚就要踩在这黑色网格的石板路上的时候,李安一指弹在她脑门儿上,歌声还在继续,但蚩灵已经站在原地不动了。 下一秒她缓慢的睁开了眼睛。 “哼……” 接着她轻哼了一声有些站不稳,李安一脚点在她的腿关节处让她又重新站住。 “怎么回事……” “我怎么会站在这里?” 蚩灵疑惑的问道,她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做了个很长的梦。 而梦还没有结束,再次睁开眼睛来,人就莫名其妙的站在这里了。 她不应该是睡着的么? “你梦游了,正在朝着去死的路上。”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歌声仍然在继续,但此时的蚩灵已经不再受到影响了。 她疑惑的看着四周,注意到面前的黑格子石板路,所以往后退了几步。 “走吧,明天再来看看。” 李安平静的说道,转身往回走去。 蚩灵连忙跟了上来,走在李安的旁边。 “哥,我刚刚做了一个梦,非常逼真的梦!” 蚩灵想起了自己的梦境。 她经常做梦,但极少数梦醒来之后还能记得的,能够记起来的都是一些零碎的画面。 唯独这一个梦,她记得特别清楚。 每个细节都知道。 “哦?说来听听。” 李安点点头,两人朝着回去的路走,再次回到了隧道里头。 歌声仍在继续。 “我梦到我在一面铜镜面前,正在梳妆打扮,但是镜子里的人却不是我。” “而是一个身穿白裙一头金发的外国人,她的眼球是碧绿色的,而且她长得好好看啊,简直就是个大明星!” 蚩灵一边回忆着梦里的内容一边说道。 “我照着镜子没有一会儿的功夫,门外就传来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是敲门声。” “打开门的时候,两个身穿着盔甲的士兵现在门口。” “他们长得特别壮,装扮,怎么说呢……” “斯巴达,对,就是斯巴达,你知道是什么样子吧?” 蚩灵想了想说道,她记得很清楚,没错,就是斯巴达。 “我知道。” 李安点点头,他知道,因为他见过,就在咸阳宫外面。 第188章 西方历史。 只不过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以为只是从匈奴或者胡人那边称臣进贡的。 这一次苏醒的时候他看过很多电视剧和电影,其中就有一部斯巴达三百勇士。 但他当时没有将两者联系在一起,直到刚刚蚩灵说出来,他才想起来了。 对,那确实就是斯巴达没错了。 可斯巴达,那是在欧洲。 虽然两块大陆是连在一起的,但以当时的条件,只能靠着马或者骆驼走过来。 那起码需要十年的时间。 比唐玄奘出使西域走的路还要长。 而唐玄奘走了十七年。 不过唐玄奘主要是走走停停到处吃斋念佛,但即便是斯巴达目标明确的走,骑马从欧洲来到华夏的时间,最少也超过了十年。 中间会经历很多个国家,对于欧洲过来的人,这些国家可不会和你客气。 毕竟李安这一次苏醒也读了很多史书,了解了西方国家的历史。 那就是到处都在打仗,村和村之间都在打。 他们可不一定会认同斯巴达的人,任由他们经过自己的地盘。 这就和唐玄奘出使西域不一样了,毕竟唐玄奘拿的通关文牒可是出自大唐盛世,而且他去的都是周边的附属国。 那些国家的人见了唐玄奘下跪磕头都来不及,又怎么敢对他动手? 要知道唐玄奘出使代表的是大唐的颜面,在那个时候的华夏,周边国家只有瑟瑟发抖的时候。 他们每年都必须得向大唐纳贡,要是有一年断了,那这个国家国运就没了。 别说国运了,连国都没了。 所以唐玄奘出使西域,那是绝对的安全,就如同驿站传信那样。 那些山匪们知道那就一个人一匹马,但人家就是没有任何的防御准备,你也只能干看着不敢动手。 毕竟你要是一动手,那别说山匪了,山都被铲平了。 这种情况下,谁敢动? 所以斯巴达能够从欧洲走到华夏,这简直就是万中无一的可能性。 可从李安的记忆和蚩灵的梦境来看,这还真有可能就是真的。 “然后呢。” 李安接着问道。 “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看见天上密密麻麻的箭往下落,旁边的两个士兵举着盾牌架着我朝着城堡的后门走。” “出了后门之后,有一匹白色的马,我骑了上去,然后有一小队人护送我从后门离开了城堡。” “接着我们来到了远处的山上,我看见黑夜中城堡被点燃了,熊熊大火冲天而起。” 蚩灵接着说道,这个梦境特别真实,她甚至能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坐在马上的感受,甚至于醒了之后都觉得自己浑身上下被颠得疼。 “然后就没啦,我就突然醒了,接着就感觉脑门儿疼。” 蚩灵回到原来的位置,麻溜的钻进睡袋里。 一旁的诸葛正呼噜扯得震天响,这小子丝毫没有受到这歌声的影响。 有一点诸葛正说的没有,他小时候去找的算命的也不是假道士。 他的八字确实挺硬的。 “想不想接着这个梦梦下去看看?” 李安点点头笑着说道。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蚩灵所做的这个梦,里头的主人公就是当年他在咸阳宫外面见到的那个女人,白妃。 她既不是胡人也不是匈奴人,她来自遥远的欧洲。 从那个城堡里逃出来的。 而这个碣石地宫里,也可以确认了白妃的魂魄还存在的,那个歌就是她唱的。 她引诱蚩灵进入梦境,在蚩灵的脑子里重演她出逃时候的画面。 就是李安不知道的是,白妃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因为以白妃现在的能力,完全可以不用画面就能让人跟着她的歌声走。 而她却给了蚩灵一些画面。 说明她可能有什么想要说的。 当年她从欧洲出逃,可能不仅仅只是她所在的国家吃了败仗这么简单。 所以他打算让蚩灵把这个梦接着做下去,里面或许有什么值得被关注的信息。 对于他们接下来进入碣石地宫里头有帮助。 “想诶,那姐姐长得真漂亮,光是第一时间我都觉得自己美得很。” 蚩灵笑嘻嘻的说道,她完全不觉得这有什么好危险的,反正有李安在旁边看着。 “行,喝一口躺下吧,趁着这歌声还没结束的时候睡着,大概率就能续上这个梦了。” 李安将一旁的酒瓶子递给她。 这下子蚩灵为了确保自己能够睡着,所以直接咕噜咕噜灌了一大口之后,直接就躺了下去。 歌声还在继续。 李安不知道这歌声什么时候会停,不过现在还没有过半个时辰,这会儿仍旧是在子时。 很快蚩灵的呼吸再次变得匀称起来,李安注意到她的面部表情再次发生了变化,一会儿痛苦一会儿冷漠一会儿又欣喜的表情。 都快把人的七情六欲都给表现完了。 李安就知道,她应该是把那个梦给续上了。 时间刚好过子时的那一刻,歌声戛然而止。 一切又变得安静下来。 好像从来没有发生过。 不过蚩灵仍旧没有醒来。 李安倒是不怕他一睡不醒了,因为他的眼睛和蚩灵的差不多,也能看到鬼魂。 所以蚩灵死没死他一眼就能看出来了。 不过随着歌声结束之后,蚩灵的表情也没有那么丰富了,也没有什么肢体动作了。 就像是真的熟睡了一样。 既然仍旧是自顾自的喝着酒,就这么坐着看着旁边的灯发呆。 心里思索着白妃的身世。 如果是白妃来自欧洲国家,那么出现在秦朝的时候往前倒推个十来年,可以得出那个时候的欧洲,是在亚历山大大帝刚死的时候。 西方国家在那个时候的历史,和春秋战国的历史出奇的一致,只不过要比华夏的历史分水岭要早了一些。 而斯巴达所在的国家,应该是马其顿王国。 国王是柯里昂米尼。 至于是几世就不太能确定了。 正如同周天子统治下的诸侯国,到了战国的时候,诸侯国们已经不听周天子的统治了。 都是诸侯国家各自为战。 马其顿也不例外。 不过从西方历史的史书来看,马其顿是被灭掉的那一方。 蚩灵梦中所见到的那个城堡被大火燃烧的场面,应该就是她所在的诸侯国的都城被攻破的场面了。 第189章 天下为棋,一步三算。 “啊……” 第二天一早,诸葛正站起身来重重的伸了个懒腰。 “除了这地板有点儿硬,其他都挺好的。” 他轻咳两声喝了口水。 “呼噜打得这么响,你还能感受到地板硬啊?” 蚩灵白了他一眼说道。 她今天醒得比较早,睡眠质量非常不好,一整晚都在做梦。 全是那个女人的事情,她其实想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但梦里那些人说话她都听不懂。 更重要的是这个梦很长,特别长。 她一个晚上做梦都在马背上颠簸,一个晚上之后还没有到达地点。 而且按照李安的推测,她做的这个梦可能还没有经历十分之一的进度。 要想将这个梦做完,可能要十天的功夫,他们不可能在这底下停留十天,就为了弄明白一个梦。 没有必要。 “啊?我平常时候都不打呼噜的。” “只有特别累的时候睡觉才会打呼噜。” 诸葛正摆摆手说道,开始准备起来做早饭了。 早餐依旧还是肉罐头加咖啡的组合。 “意思你昨天特别累咯?” 蚩灵不紧不慢的说道。 “不累不累,哪儿会累呢,还没有老大十分之一那么累。” 诸葛正连忙笑着说道,乖乖,这姑奶奶性格反复无常的,可不好招惹。 不过他也确实没有那么累就是了,主要是因为这个包有大几十斤那么重,背了一整天。 这都是小事,更主要的是因为神经紧绷着,所以放松下来之后才会觉得特别累。 不过吃了三顿饭加上今天这第四顿之后,这个包轻了一些,倒是没有昨天那么重了。 “你昨晚没听到歌声?” 蚩灵疑惑的看着他,昨晚那歌声清楚得像在开演唱会,这家伙竟然一点儿都没有感觉? “歌声?” “没有啊,我睡着就跟死了一样,听见了也不知道。” 诸葛正摇摇头说道,他昨儿个躺下就睡着了,一觉睡到刚才,哪有什么歌声? “那你命真好啊。” 蚩灵活动了一下自己的筋骨说道,她真羡慕这家伙能睡得真的安稳。 “姑奶奶,真有歌声?” “嗯。” “啥样的?” 诸葛正瞪大眼睛。 他就知道,他就知道! 这什么碣石地宫就不是个啥好地方,要是以后碰到了同行,一说起下了两回斗两回都碰到古怪东西了,对方肯定打死都不会信。 “好听得很,声音甜。” 蚩灵不紧不慢的说道,给自己冲了一杯咖啡。 她当然是骗诸葛正的,那声音低沉沙哑,像个老太婆在念,能好听到哪儿去? 怎么听都觉得渗人。 “真的吗?那我今晚一定要听一听。” 诸葛正期待着说道。 他们现在仅仅只是在这通道里头,还没有到地方呢。 要今晚能走到地方都不错了。 “你猜这隧道咱们还要走多久?” 蚩灵笑眯眯的看着诸葛正说道。 “我啊?” “我猜怎么着还要走个三四百米距离。” 诸葛正想了想说道。 “我不信,我觉得再有个五十米就到头了。” 蚩灵摇摇头。 “五十米,刚刚到机关陷阱吧?” 诸葛正摇头。 “打个赌?要我输了等到了地方,你要拿什么东西我都帮你拿。” “要我赢了,等出了这里,你拿的东西卖了钱分我一半。” 蚩灵想了想说道。 “行啊,怕你不成?” 诸葛正觉得这买卖划算,到时候他就让蚩灵背他自己带来的包,也能装不少东西了。 几个人吃了早饭之后便收拾东西再次出发了。 “我靠,你骗我?!” 刚刚走了五十米的距离,他们就出了隧道到了外面桥上了。 不多不少刚好五十米。 诸葛正用屁股想都知道蚩灵昨天晚上肯定来过这里了。 老大肯定也来过,趁着他睡觉的时候! 不然这两人走得这么快,比昨天快多了! 被耍了! “骗你啥了?你又没问我。” 蚩灵瞥了诸葛正一眼。 诸葛正就乖乖闭嘴了。 “这是大桥?” 诸葛正看了看周围说道。 心里好奇又戴着射灯看了看下面。 刚看了一眼之后立马就退了回来。 “妈诶,这么高。这摔下去不得东一块西一块啊?” 诸葛正吞了吞口水。 这射灯的照射距离是二十米,但照下去仍然看不到头。 “算了算了,我还是走中间一点比较好。” 诸葛正连忙说道,这个桥并不宽,仅仅只有四米的宽度,要没看下面的话,四周乌漆麻黑的,也就直接走了。 看了下面知道有多高了之后,他是不敢再往边上走了,这要一不小心绊倒了,那不是命都没了? 很快,他们就又来到了昨晚蚩灵梦游来到的地方。 “这是围棋么?” “围棋不是方方正正的么……” 诸葛正看着这旁边摆放着的大盅里面的棋子还有地上的黑线疑惑的问道。 这一个棋子就有巴掌那么宽,看上去像是一块块的黑玉,电筒照射上去还会反光。 他捧了一颗在手上,有点儿沉,一颗估摸着都有十斤的重量。 “这是一半的围棋棋盘,你懂不懂啊。” 蚩灵得意洋洋的说道。 她之所以晓得,是因为昨晚李安告诉她了。 他们面前的棋盘,竖着的一共有十条黑线,而横着的,用手电筒照射过去数下来有二十根。 中间有三个黑色的大圆点。 这就是标准的围棋的棋盘,只不过只有一半,没有天元,原本的九个星位也只有三个。 “只有一半啊?那这棋怎么下?” “都还没有开始布局呢就没地儿放棋了……” 诸葛正诧异的说道,他也懂一点儿围棋,自己也会下一点儿,但不厉害,只是知道规则而已。 在这种棋盘下围棋,那不得更需要大局观了? 毕竟能够让你布局的范围缩小了一半。 “该怎么下就这么下,给我拿子。” 李安在这棋盘面前席地而坐,不紧不慢的说道。 围棋并不是说必须要在九星位的棋盘才能下的。 实际上在古代很多人都下过这种棋盘的围棋,这种围棋被称之为九十九棋。 再往下还有七十七棋的下法。 无论是九十九还是七十七的下法,都更加考验下棋双方的布局能力。 也就是大局观。 但再往下的五十五下法就很少人玩儿了,因为没有可玩性。 规则依旧还是那个规则,只不过棋盘小了一半,这也就意味着平常的围棋套路也就不行了。 所以九十九的算法更加考验双方的见招拆招。 第190章 金角银边草肚皮。 没有猜子的环节,在如今围棋的规则里,黑子先行。 诸葛正抱起一块棋子放到李安的手上,让他有些诧异的是,李安一只手就给稳稳当当的拿住了。 连动都不带动一下的。 “老大,要不咱们还是站起来扔吧……” 诸葛正看着李安一直就这么拿着棋子没动,以为是这棋子太重了,坐着扔不出去。 他猜想李安可能是个爱面子的人,一般这种人都需要有人给个台阶下的。 但李安没搭理他,他之所以迟迟不动手,是因为心里仍旧有疑惑。 他奇怪的是,为什么这棋盘上,事先没有棋子。 因为没有猜子环节的围棋,那就一定是棋盘上事先就有落子才对的。 想了想,李安伸出右脚来,在这棋盘上跺了跺。 “轲……轲……” 只听见一阵齿轮转动的机械声响起,前方棋盘上,前后两个星位对应的位置就这么落了下去。 紧接着一黑一白两颗巴掌大的棋子翻了上来,对应到了星位的位置。 李安收回脚来,这才对嘛。 在大秦的围棋规则里面,是有座子制的。 众所周知,围棋先行的一方具有天然的优势。 而座子制就是为了抵消先行的优势,在还没有落子的时候,四个对角星位上就会先放置两黑两白。 只可惜这种围棋的规则后来慢慢的被取消掉了,因为有了猜子的环节。 猜到子的自然就拥有先行的优势。 这也是一种公平。 但九十九的下法是一定有座子制的,因为棋盘更小,先行的优势会进一步扩大。 九十九棋的下法在大秦时候就有,只不过当时不流行,没什么人玩儿,李安那会儿大字不识几个,更别说下棋了。 后来才开始慢慢学的围棋,九十九棋的下法是更后面,大唐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叫王积薪的朋友教他的。 虽然那个时候他的棋艺已经很高了,但在九十九棋里他一把都没赢过。 没办法人家靠着那玩意儿吃饭研究了几十年了,李安刚刚接触自然不是对手。 等他再回头想找王积薪再玩儿的时候,这小子已经死了。 九十九棋也是要布局的,而且更加考验棋感。 所谓的布局,简而言之就是先占大场,双方各自抢占棋盘上的空间。 在自己的规划里,尽可能的让对方子落在自己的大场以内,这样到了中盘落子收官之后,子多为胜。 李安右手轻轻一抛,就将手中的黑子落在了中间的星位上。 那棋子落的极为准确,一点儿没有偏离,落下去之后只发出一声沉闷的声音,也没有弹起来,好像一瞬间就被吸附上去了。 诸葛正瞪大眼睛,原来老大并不是举不起来,他都没看清,那十来斤的石头制作的黑子就扔了这么远的距离,他双手都不一定能扔这么远的。 但更让诸葛正震惊的是,老大的棋子落在了中腹。 他也懂围棋的规则,这第一颗子怎么落,就决定了这个布局的走向了。 是围棋的重中之重。 在围棋界有句谚语传了很多年,也就是金角银边草肚皮。 意思是以围空的效率来说,边上落子的效率最高,中间落子的效率最差。 所以一般落子的顺序都是从角落到边,一局围棋往往以落角开始。 这也就是为什么会有角落角落的说法。 落角之后以守角和挂角来做角的攻防。 再然后才是拆边和分头。 这就是所谓的占大场。 而老大第一颗子就落在中腹的位置,还是最中间的点,在围棋里,是糟糕得不能再糟糕的位置了。 他都开始怀疑老大会不会下围棋了,但是他也不敢说话,他倒是想去试试,但他扔不了那么远…… 诸葛正不知道的是,他面前坐着的这位,可是在大宋蝉联了二十年的天下第一棋圣,之所以是二十年,是因为他后来跑路了。 所谓的金角银边草肚皮,那都是初学者的下棋准则,对于他这种高手而言,都是先走中间。 毕竟王积薪一开始就是这么和他说的,也是这么教他的。 只可惜他太短命,李安潜心苦学二十年,在七十七棋都自认为没有对手了之后,再回头找王积薪算账,哪晓得这小子这么短命就死了。 “轲……” 就在李安落子下去没一会儿,一阵机关转动的声音响起,黑子旁边的格子翻了下去,再上来的时候,上面摆放了一颗一模一样大小的白子。 原来如此。 李安笑了笑,对手早就在这儿等着他了。 但让他会心一笑的是,这样的落子显然也在对方的意料之中,对方也没有占地,就这么和他挡棋并子。 从这一步就能看得出来,对方在九十九棋这方面也是一个极其厉害的人物。 李安也没有墨叽,立刻开始又并子连下,他担心的不是自己会输。 开什么玩笑,自己下围棋的生涯好歹也有几百年了,对方不可能有他经验老道,更别说这只是个机关算法而已,他的对手连个真人都不是。 所以开始布局的时候他都没什么犹豫,对面机关转动的声音响不停,诸葛正抱得手臂都快没力气了。 到了三十几颗子的时候,他才终于慢了下来。 让得诸葛正有些好奇的是,李安的棋子虽然大多都是并子,却不怎么成团,更多的是连成一条线。 这种下法在围棋中属于立行,看上去有些杂乱无章,但实际上布局更大一些,不讲究稳扎稳打,更追求掌控大局。 到这里开始,李安落子的速度变慢了许多,有时候三分钟过去了才会继续落子。 原本蚩灵还兴致勃勃的看着,但她又看不懂一点儿,后来李安越来越慢,她实在忍不住了,只好掏出手机来开机,刷起短视频来。 这地底下虽然没有信号,但是她早有准备的离线缓存了两百条短视频。 这是她之前无意间发现的功能,没想到正好派上了用场。 接着她又给自己拆了包零食,拿了瓶矿泉水,就这么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看得一旁的诸葛正羡慕嫉妒得很,可没办法他必须得保证老大要棋子的时候自己随时都能把棋子放在他手上。 结果大家都很轻松的时候,他一个人累得不行。 第191章 齐,棋。 “下围棋的……都这么慢嘛……” 蚩灵刷完了自己事先缓存的两百条短视频之后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小声的说道。 这已经过了快俩小时了。 “正常得很,像我们这种高手下围棋,如果对方也是个高手的话,有时候下一天都有的情况。” “你知道围棋还有很多残局的吧?有的几百年了都还放在那里,没人能解得出来的。” 诸葛正小声的说道,当然了他就是个臭棋篓子,一般都是被人杀得丢盔卸甲的主,还没有碰到过那种难分难舍的情况。 但是他看电视里是有这种情况的,所以就拿出来吹牛逼了。 实际上诸葛正说的确实有这种情况,李安当年布下过六个残局,直到五百年后这些个残局才依次被人给解开了。 “切,那是他们没碰到我哥,我哥两下就给他杀得裤衩子都输干净,是吧哥?” 蚩灵笑嘻嘻的说道,她之所以敢说话是因为李安伸了个懒腰,看起来这盘棋好像快结束了。 “是的。” 李安笑着点了点头,接过诸葛正递过来的棋子扔了出去。 当初设计这个机关的人想必也是个九十九棋的高手,即便是提前设置好的算法,但每一步都步步为营而且针锋相对。 如今整盘棋已经到了中盘的阶段,整个棋盘早就已经没有了大空间,而李安的局也已经布完了。 现在到了收尾提子的阶段了。 这颗棋子落下去之后成了一步关棋。 对方十二颗连成一片的棋子死了,只听见一阵机关转动的声音,那十二颗白子连同下面的石板都直直的掉落了下去。 不是翻转,是直接掉下去了。 过了几秒钟之后,整个山洞里传来一阵砰的声音。 那是石头掉落到谷底碎裂传来的声音。 “接近四秒钟。” “我们现在在五十米的高空诶。” 蚩灵不愧是学霸,很快就从石头落下去的声音算出了他们现在所在的这个桥面距离谷底的高度。 差不多五十米。 “就这么……落下去了?” 诸葛正咂巴着嘴诧异的说道,这就直接掉下去了? 那要是他们这局棋输了,那前面整个棋盘该不会都会往下掉吧? 不对,万一是整座桥都往下掉,即便他们再好的身手也没得救了啊…… 五十米掉下去别说东一块西一块了,那都是直接黏在地上抠不起来的那种了…… 只有蜘蛛侠才能找到生路。 “老大,我知道这个局的关键所在了!” 诸葛正大喊着说道,他知道这个棋局的关键所在了! 那就是不仅要赢,而且还要有一条从这边连接到对面的棋路! 不然即便赢了,他们的黑子因为没有连着也会往下掉的! “自己看吧。”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只见前方整个棋局,黑子密密麻麻之中,形成了一条蜿蜒向前,连接在一起到对面的路! 如同花丛中一条黑蛇在蜿蜒前行。 “我靠,你也太强了吧老大!” 诸葛正瞪大眼睛说道。 原来早在他想到这一点之前,李安在刚开始落子的时候,就已经想到这一点了! “我就说嘛,我哥杀个机器人怎么可能要这么久呢,肯定是在做更大的局!” 蚩灵笑着说道,她丝毫没有担心过李安会输掉这场棋局这个问题。 直到现在诸葛正才终于看明白了老大的布局思路了,他首先在中心点落子,然后往纵深方向前后延伸,自己处于一个先手的优势,让得白棋不得不跟着他的思路在走。 这样一来白子虽然可以并子,但却无法强行冲子。 结果就是只能眼睁睁看着黑子成一条路出来。 这也是为什么李安在一开始的时候就强行冲子,这种围棋的下法非常少见,它更像是在下象棋一般。 双方其实都在稳扎稳打的下棋,只不过黑子利用先行的优势,在第一手就断中腹,直接将整个棋盘又切了一半,在对方的阵营半区里厮杀。 所以局势更加凶险,以至于黑子在对面那一半的路弯弯绕绕的。 “于可透点处促他一着,曰刺。”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他现在要做的就是不断的朝着对方子少的薄弱处进行围棋啊,棋盘上的黑子肉眼可见的变得多了起来。 “杀你三十目。” 李安自顾自的说道,脸上还出现了笑容,好像对面也坐了一个人在拿着白子和他对弈一般。 如今他的手上只剩下了两颗棋子,随着手上这颗棋子的落下,只见前方一大片的白子都在同一时间往下掉落了下去。 整个山洞传来一阵轰隆隆的声音如同地震了一般。 最后一颗棋子更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最后所有的白子连同那些个没有连接起来的黑子都全部掉进了谷底。 整个棋盘就只剩下了这一条弯弯绕绕往前连接到对面的路。 “厉害……” 诸葛正诧异的说道,手臂的酸痛都暂时忘了。 李安不仅赢了,而且还找到了破解这个机关的办法。 他毫不怀疑如果李安想要单纯的赢下这场棋局的话,根本都要不了这么久的时间。 “老大,这个陷阱的意思是说,齐国最厉害的地方是下棋啊?” 诸葛正疑惑的问道。 “不是,这并不仅仅只是排兵布阵而已。” 李安摇了摇头,在参悟了这个机关的解题思路之后,他现在已经完全明白了这个机关的意图了。 秦王嬴政在和齐王建双方在下一场大棋。 嬴政知道齐王建不战而降的意图,但是他仍旧任由齐王建做他自己想做的。 他就是想用这个机关告诉后来者,齐国的阴谋在他眼里一文不值。 大秦一旦统一了,那什么阴谋诡计他都不会害怕,也不会奏效。 而齐,不就正好和棋同音么? 至于齐王建是不是个下棋高手,这一点也可以肯定,毕竟人家是从儒家学院出来的,从小就接触这些个东西。 这都对上了,而且也十分符合秦王嬴政的性格,他就是这么自负的人。 事实证明嬴政赢了。 在他统一六国后自己在位的那些年,没有一个人敢冒头出来举兵起义,整个大秦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而齐王建的阴谋也得逞了,只不过那是在嬴政死了之后,秦二世胡亥上位之后的事情了。 如果当初是扶苏当了秦二世的话,恐怕齐王建的想法就实现不了了。 第192章 百家狱 “老大,我……我害怕。” 诸葛正颤颤巍巍的说道,现在这个机关陷阱已经可以通过了,看着李安和蚩灵都准备上去了,他却有点儿怂了。 因为这棋盘格子的面积非常小,也就只能放下一双脚的。 他虽然没有恐高症,但在知道这个石桥到下面有五十米的高度之后,他有点儿怂了。 即便下面乌漆麻黑的啥也看不见,但架不住他会脑补啊…… “怕,怕就闭着眼睛走咯。” 蚩灵笑嘻嘻的说道,作为从小就在山里生活的她,对于这个路一点儿没什么感觉。 在蚩家寨还没有修马路和大桥的时候,她们上学去路都是铁索。 她听她妈妈说过,妈妈说那会儿阿爸还小的时候,过河的路就只有两根铁绳子,上面一根铁绳用来手抓着,下面一根铁索用来踩脚。 就这么过河,啥防护措施都没有。 所以那会儿的蚩家寨很多人都死在山里或者河里,活下来的人都是平衡感好身体好的人。 按照蚩家寨来说,这是祖先对他们的考验,是一种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 到了她上学的时候,铁索变成了四根,也铺了木板了,但河面上的风还是很大。 所以对于这种没有风的路,她走起来就和平地差不多。 “这里可是秦朝的地宫,里面的好东西怎么说也比霸王殿里头的好。” 李安平静的说了一句,抬脚朝着这棋路上走去,每走一步就把上面的棋子踹下去,不然根本没地方落脚的。 蚩灵跟在后面蹦蹦跳跳的,别看这路这么窄,但稳固得很,她跳起来也没感受到有丝毫的震动感的。 “妈的,拼了。” 听完李安的话,诸葛正心里一横,拼了。 李安说的没错,他辛辛苦苦下来是干什么? 李安是下来找东西,他对这里头的其他宝贝没有什么兴趣。 蚩灵更是啥都不要。 只有他的目标是这地宫里那些个值钱的宝贝。 如今他已经走通了这隧道,胜利就在眼前,马上就能大包小包的背着宝贝往回走,出去了就能卖一大笔钱,这辈子都不用愁的。 这个时候就要退缩了吗? 那费劲吧啦下来的意义是什么? 所以诸葛正心里一横,拼了,大不了人死鸟朝天,不死就万万年。 他也抬脚踏上了石板路。 结果李安和蚩灵都走到对面去了,诸葛正还在半路上。 李安也没往前走,就这么站在原地等着他。 手电筒照射过去,他已经看到了那边的建筑物。 “这座桥好长啊哥,前面那个建筑物才在中间的位置诶,光是这一边,就有一百米的长度了吧?” 蚩灵站在石桥边上看着下面说道。 桥头处,密密麻麻的铁链将整个石桥给拖了起来。 “差不多。” 李安点点头,他已经量过了,三十三丈,仅仅只是这座桥的一边,如果这座桥是呈对称的话,那后面应该也还有个三十三丈。 “这桥,两千多年历史,一百米的长度,没有桥墩,应该算得上是华夏第一桥了吧,哥。” 蚩灵好奇的问道。 湘南也有一座这样构造的桥,叫做淘金大桥,也是没有桥墩的。 不过那桥也就才七十多米而已,没有这座桥那么长,倒是比这座桥宽一些。 “华夏之最,世界之最都不过分。” 李安点点头不紧不慢的说道。 古时候一般没有桥墩的桥,都是在水面上的木桥,和他们现在脚下这座桥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 想要造一座这样的桥出来,需要耗费巨大的工程,人力物力不计其数。 时间成本更不用说。 他现在更加相信,那些个大人物们,应该都是关在这碣石地宫里了。 以这样的机关陷阱程度,也就只有他有信心能够独创一番。 这要换个什么其他所谓的武林高手,连隧道都出不去,更别说来这儿了。 想要硬闯碣石地宫,就需要什么都得会,而且必须要什么都精通才行。 光是这座桥上的棋盘机关,就能拦住这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武林高手。 你说谁能劫这碣石地宫的狱? 这里绝对是当时整个大秦最安全的地方。 “呼……” 诸葛正花了很久的时间才走了过来,当他踩到石桥上的时候,第一时间是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喘气。 身上的汗水早就把衣服浸湿透了,眼睛里滴了汗水都不敢眨一下,这才好不容易过来了。 他第一时间就坐了下去,主要是因为腿软动不了了。 “出息。” 蚩灵鄙视着说道。 “你该不会吓尿了吧?” “姑奶奶,这倒不至于……” 诸葛正猛灌了一口矿泉水说道,他确实有股子想要撒尿的冲动。 为了这碣石地宫里的宝贝,他好几次都差点儿把命都搭进去了。 这要没几个值钱的东西带出去,怕是都对不起他刚刚走的这段弯弯绕绕的独木桥。 “别怕,回来还要走一回哦……” 蚩灵笑嘻嘻的说道,说完就看见诸葛正的脸又黑了几分。 “你们先走吧……” 诸葛正摆摆手说道。 “等你啊,不然到时候你说我们抛弃你。” 蚩灵摇摇头说道。 “没事儿,你们先走吧。” “还是等你吧。” “走吧,他要撒尿。” 李安瞥了他一眼说道,这要是再不走一会儿这小子该憋不住了。 “哦哦……” 蚩灵连忙回头。 “早说啊……” “…………” 李安带着蚩灵继续往前面走,很快他们就来到了这个建筑物面前。 这是修炼在整座桥中间的大石柱,它的外观看起来像个烽火台。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个哨楼上面应该是可以点燃火把照明的。 但它的用处却不是放哨用的,而是一个监狱。 李安猜的没有错,那些个六国的君王都被关进了这碣石地宫里。 就在这整座山的正中间,如果有人要劫狱的话,那里面的人只需要启动机关,这座桥就会塌下去,这样这里就成了个绝地。 谁也进不来,谁也出不去。 只见这监狱的入口拱门上面雕刻出了一个石牌坊,上面刻着的秦篆写着百家狱三个大字。 “监狱啊?” “这里确实挺适合做个监狱的。” 蚩灵点点头说道。 她也一点儿不意外。 第193章 阴阳幻音魔塔。 过了好一会儿,诸葛正才一边提着裤子一边过来了。 这石拱门的高度也就两米,宽度连一米都不到。 李安抬脚走进去,里面是一个一个的小隔间。 和县衙里的那些个大监狱不一样,这里一间牢房的面积非常小,就如同学生宿舍里的床位的面积,也没有茅坑。 五面都是金属材质的墙和地面,对着里面的这一面是密密麻麻的铁柱子。 李安用手电筒敲了敲这铁杆子,并不是单纯的玄铁,里面还夹杂着其他金属,它的坚固程度即便是那些力大无穷的方士也破坏不了的。 这小小的监狱里,一面就有十个牢房。 一些牢房里面是空的,还有一些牢房里面是一堆白骨,没有看到衣服碎片。 这说明这里头这些人在关进来的时候,身上就没穿衣服。 从壁画上的内容来看,在项羽进入这碣石地宫之前,那些国君就已经变成白骨了。 人不吃不喝挺不过十天,不过修士要坚持得更久一些。 一般的修士可以坚持半个月不吃不喝。 但人死后只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就会白骨化了。 而这些国君被关在这里的时间是以年来计算的。 这里面有的牢房里不止一具白骨,可以推断为后来又关了人进去的。 毫无疑问能被关在这监狱里的人,身份都是了不得的,除了六国国君之外,还有一些是大秦统一后抓的一些身份显赫或者是实力强横的修士。 至于他们的身份,如今已经完全不知道了,毕竟他们在关进这里的时候身上光溜溜的什么都没有。 死后也成了一堆白骨,没什么比较具有辨识度的东西。 金属的墙壁上全是被抓出来的痕迹,地上的铁板上多多少少的都有被腐蚀过的迹象。 可以想象出当年被关在这里的人心里的绝望程度。 而地上那些被腐蚀的痕迹是人死后的尸水流出来腐蚀的。 “当年这里一定是臭气熏天的。” 蚩灵眉头轻皱着说道,想到当年那些人在这里的生活,她就有些眉头紧皱。 诸葛正也点了点头,只不过这里过了两千多年,早就已经没有了任何的气味。 也没有了当年的哭喊和挣扎。 “走吧。” 李安只是瞥了一眼便朝着后面走去,这个监狱前后的拱门是对着的,中间这个过道相对比较宽敞。 监狱中间还有修建往上的石阶,他刚刚上去看过了,上面就是个平台,有点燃过篝火的痕迹。 如果有篝火点起来的话,这里应该是非常明亮的,从这个拱门到对面的拱门都能看得清楚,上面应该还站着守卫的士兵。 李安走出这个监狱,便到了桥的另外一边。 这边和刚刚他们走过的那边是一样的格局,只不过没有机关陷阱了。 李安走在前面,没过一会儿就到了这座桥的尽头。 这里仍旧是一个隧道。 但是隧道的长度很窄,隧道那边有光源,那毫无疑问是夜光石所产生的光源。 而且相比起霸王殿的那些个夜光石来说,这里的夜光石纯度更高,所产生的光源更明亮,他已经看到了那座阁楼了。 很快蚩灵和诸葛正也跟了上来。 “在这儿休息一下吧。” 李安坐下来说道。 诸葛正立马就掏出酒精炉来准备加热罐头了,因为这会儿已经是中午的时候了。 “老实说我在外头吃饭的时间都没有这么规律过……” 诸葛正一边加热罐头一边笑着说道。 “哥,你在寻思什么呢?” 蚩灵坐在李安旁边,撑着脑袋看着李安说道,她发现李安正看着前方不远处那阁楼发呆。 “少了。” 李安平静的说道。 “对哦,只有一座阁楼,我还以为有宫殿啥的呢。” 蚩灵点点头说道,他们现在就坐在这隧道口子这里,所以很清楚就能看见,他们面前这里是一个洞穴。 而那座阁楼,就修建在洞穴后面的位置。 整个洞穴顶上嵌满了夜光石,所以她看得非常清楚。 这洞穴里除了那阁楼之外,就没有其他任何一座建筑物了。 所以她也觉得,这碣石地宫,少了点什么。 因为它少了一座宫殿,那羊皮卷上清清楚楚的写着碣石地宫,那就说明这地底下应该是有座宫殿才对的。 但他们只见到了一座阁楼。 “该不会这阁楼就是拿来住人的宫殿吧?毕竟它看着挺大也挺高的诶。” 蚩灵想了想说道,虽然这个理由有点牵强,但她现在也只能这么认为了。 “那不是住人的阁楼,而是一座机关塔。” 李安摇摇头说道。 他的眼睛更好使一些,所以他能够清楚的看见,那不是一座阁楼,只不过从正面看着像是一座阁楼建筑而已。 实际上它是一座超过四个边的塔,他看见了阴影处突出来的建筑。 如果他没有看错的话,那应该是一座工整的六边形的塔楼。 “塔?机关塔?” “这么大的机关?!” 两人都瞪大眼睛有些诧异。 “嗯,你看见那边上挂着的那些个钟了吗?” “我们昨天晚上听到的那歌曲,里面的那首曲子,就是从这个塔上面挂着的那些个编钟所敲击出来的。” 李安点点头不紧不慢的说道。 如今他的脑子里已经有了前面那个建筑物的完整三维模型。 那是一个高九层的六边形铁塔,六个塔边角上都挂着一个编钟。 这个造型的铁塔他曾经见过实物。 而且它的名头也非常响亮,那是大秦的阴阳家和公输家所联合打造出来的一座机关塔。 而这个塔有着一个响亮的名字,在当时江湖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那就是大秦阴阳幻音魔塔。 李安一开始没有那么确认,是因为他不敢相信,这世间竟然有这么大的幻音魔塔。 他以前见过的最大的幻音魔塔也就两米高而已,小的甚至只有巴掌宽十几厘米那么高。 所以这十几米高度的幻音魔塔,他还是头一回见着。 “幻音魔塔,听起来就酷到不行啊老大!” 诸葛正瞪大眼睛,这名字,听起来怎么这么熟悉?! 对了! “对!我在那动漫里头见过的,是不是阴阳家的东西?!” 诸葛正激动的说道,幻音魔塔啊,他想起来了。 那是女主送给男主的礼物来着? 不过那玩意儿不是小小一个吗,还是用一个盒子盖着的,打开盒子能发出音乐来,就和一个八音盒差不多的东西。 咋这个幻音魔塔这老大?! 第194章 阴阳幻阵。 “哥,这个什么幻音魔塔?很厉害吗?” 蚩灵疑惑的问道,一个机关塔,还有名有姓的,那就肯定了不得了。 “昨晚如果不是我拦着你,你现在已经死了,你说厉不厉害?”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幻音魔塔当然厉害。 阴阳家最为出名的是阵法,而最为擅长的阵法是幻阵。 在以前阴阳家的幻阵鼎鼎有名,而最有名的,就是阴阳幻音魔塔。 幻音魔塔上面挂着的铃铛,会产生一种特殊的震动,让空气中的灵炁也会跟着产生震动。 所以不仅是普通人,就连术士也会中招。 而中招之后轻则重伤,重则当场丧命。 那还不是别人攻击你,陷入幻音魔阵之中,你自己个儿就把自己给杀了。 蚩灵昨晚就是这样中的招。 至于诸葛正为什么屁事儿没有,是因为他睡得太死,压根儿没听见。 如果他要是醒着,他也必然会中招的。 至于李安自己,那种程度的幻音还没办法对他造成影响。 因为那幻音魔塔,还没有真正的开启。 每夜子时所发出来的声音,只是它所发出的普通旋律罢了。 但即便是那样蚩灵也中了招,主要是因为她体质弱,而且睡眠浅。 “那它一会儿突然响起了的话怎么办?” 诸葛正瞪大眼睛。 这种机关,他即便站得再远也能听到啊…… “站着原地别动就没事了。” “那就好。” “我说的是一动也别动,包括你的手和脚。”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其实破幻音魔塔很简单。 你只要站着一动不动就行了。 但很多人不知道这一点。 很多人即便知道了也没办法避开,因为幻音魔塔发出第一个音的那一瞬间,你就已经中招了。 它所发出的声音在控制你的大脑,让你以为你根本没中招。 你以为你在原地不动,实际上你已经在朝着死走了。 而确定幻音魔塔是否已经启动,也很简单,你只要看它有没有开始转就行了。 只不过以前阴阳家对付人的时候,是不会给你看到幻音魔塔的。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你知道你在幻境里,但你就是忍不住下意识的想要动。 “过来。” 李安转头对着蚩灵说道。 蚩灵没有任何犹豫的就爬到李安面前坐下来了。 李安咬破手指,在她手臂上画了个清心符。 “这样就行了。” “还有你。” 诸葛正也屁颠儿屁颠儿跑过来了。 “行了,那就走吧。” 李安站起身来说道,清心咒并不能让人免除幻音魔塔所发出的幻阵,但却可以让人保持清醒。 这个清醒主要是让你可以忍住不动。 蚩灵爬起来就跟着李安走了,诸葛正深呼吸了一口之后才跟了上来。 “哇哦,这些夜光石肯定都是极品夜光石吧?” 诸葛正看着头上那些个夜光石,口水都流下来了。 相比起来,那霸王殿里的夜光石简直就是破烂儿啊…… “这些夜光石,怎么看着这么熟悉呢……” 蚩灵疑惑的问道。 这些夜光石,总给她一种很熟悉的感觉,但是她又说不上来哪儿熟悉。 她很确定之前没见过这里。 梦里也没有。 “不是夜光石熟悉,是它分布的位置你很熟悉。” “因为那是二十八星宿的排列。”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真的诶!那是北斗七星!那是紫薇星!” 蚩灵找了老半天之后终于发现了北斗七星和北极星所在的地方了。 而且那颗北极星的夜光石也特别大特别亮。 很快他们就来到了这幻音魔塔的前方,从这里上去是三十三层石阶。 而这石阶的中间,还修建着一条栩栩如生的石龙。 这种石龙的建筑在以前很多地方都有,包括紫禁城。 “好气派。” 诸葛正咂咂嘴说道,十几米长的石龙,上面的每一片龙鳞都雕刻的非常清晰。 这么多年了一点儿没有变过,可见这石头也是不一般的石头。 但李安没有功夫欣赏,他一直在看着前面那个幻音魔塔呢。 没过多久三个人就走完了石阶,上面是一个十二边形的广场,正中间画着一个极大的阴阳太极图。 这个时候李安才终于发现了,原来这不是六棱幻音魔塔,而是十二棱幻音魔塔。 它远远的看着是六个面,但实际上每个面都往里面凹进去了的。 这是阴阳家最为厉害的十二棱幻音魔塔。 “从现在开始别动!” 三个人刚刚走进阴阳太极图的范围,李安就看见,第一层的塔正在以缓慢的速度旋转着。 这个速度,它旋转一圈需要整整一个时辰,也就是两个小时。 接着他便立刻坐下来呈打坐的姿势,蚩灵和诸葛正看到李安的动作之后,也跟着一人一边坐了下来。 “不想死的话就不要相信任何你看到的东西。”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很快,这幻音魔塔因为第一层的转动,剩下的九层也跟着转动了起来。 “咚!” 一阵厚重的声音响起,李安甚至能隐约看到空气中的这股如同波浪一般的震动。 就在这波浪冲到三人面前的时候,蚩灵和诸葛正不由自主的闭上了眼睛。 李安原本想清楚的看着这幻音魔塔的细节,但没坚持几秒钟,他的眼前一片空白。 他当即就清楚,自己也中了这幻阵了。 诸葛正看到了满地的钞票,他此时仍旧身处于这个塔面前,只不过现在的塔已经灯火通明,里面人影攒动,欢声笑语传进了他的耳朵了。 很快从里面走出来几个美若天仙衣着暴露的年轻女人,看着他笑盈盈的聊着天。 没过一会儿那几个女人便朝他招手示意他过去。 可是他觉得进去一定要花很多钱才对,所以他下意识的想要去捡地上的钱。 可突然间手臂传来一阵刺痛,他突然想起来,自己这个时候应该一动不动才行。 所以他立刻停下了打算低头的动作,只剩下眼睛在滴溜溜的转。 正当他觉得这机关也不过如此的时候,那几个女人下来了…… 他忍不住吞了口口水。 妈呀,那摇曳的身姿,他立刻就有了反应。 另外一边,蚩灵迷失在了森林之中,周围都是浓浓的雾,这个森林她太熟悉了,就是蚩家寨不远处的那座大山,她小时候常去。 而李安正在一片湖边草地上,远处夕阳正在往下坠落。 第195章 进塔。 李安身处的幻阵和他们两个不一样。 他身穿一身兽皮衣服,手里握着一把石矛,周围满是和他穿着打扮一模一样的人。 大多数人拿着的,都是和他手里握着的一模一样的长矛,这些长矛是由笔直的木棍和用石头磨得锋利的石片所组成。 将两个东西连接在一起的,是树藤。 他变得矮了一些,身高大概只有一米六,不仅仅是他,周围人都差不多,相比起来他反而是最高的。 因为周围人都比他矮了一截,所以他站在最前面。 男的都手握长矛,女的拿着弓箭。 弓箭也是由木头和树藤所组成,箭尖磨得非常尖锐,上面涂抹着绿色的树汁。 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在往天上看着。 李安也顺着他们的目光望去,只见天空中飞舞着一条金色巨龙。 它不是盘旋,而是飞舞。 因为它长着一双巨大的红色翅膀。 通体金色,生有双翼,鳞身脊棘,头大而长,尖吻眼小,前额突出,眉弓高耸。 它的头和身体看起来像一条蛇,但背上有尖刺,还生有四足。 李安瞪大眼睛,他很快就从古籍中找到了这条龙所在的图。 这竟然是上古神龙之一的应龙。 应龙是大多数龙类的祖先,在古龙中,它是唯一一条长着宽大翅膀的神龙,所以非常好辨认。 在远古神话之中,应龙曾帮助皇帝打败过蚩尤部落。 但那时候的神话,相比起李安现在所经历的世界来说,可能还要晚了太多太多年。 因为现在的人类,还在和应龙为敌,从周围这些人严肃的表情就能看得出来。 而这时候的人类,好像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真正的人。 连他也一样,佝偻着身子,行为举止还有些像猴子,脸也很像。 李安可以大胆的猜测,这应该算是这个地球,第一批出现的人类。 或许都不应该称之为人类,用类人来称呼更加合适一些。 而那个时候人,又怎么可能是那天空中代表着战力神的应龙的对手呢? 即便李安感觉他现在的身体充满了力量,浑身上下都是,他毫不怀疑自己如果蹭一下的话能跳好几丈那么高。 但这也绝对不可能是应龙的对手,而这些人也非常清楚这一点,他看到很多人虽然神情严肃,但身体却在止不住的颤栗。 他很清楚这是恐惧的自然表现。 可没有人往后跑,所有人都严阵以待,因为他们知道,跑是跑不了的,只有决一死战。 即便手上只有几块破石头绑成的长矛和涂着毒树汁的弓箭,也绝不能后退。 虽然这些武器只能抓抓兔子和其他的小动物。 因为后面的山洞里,还有嗷嗷待哺的孩子。 很快,那应龙长啸一声,扑扇着翅膀便朝着他们冲了下来。 光是那翅膀所携带的风,就吹得李安差点儿站不住脚。 原本仅凭着狂风就能把他们吹翻的应龙,却落在了地上朝着他们冲了过来。 李安握紧手中的长矛,朝着这应龙的脖子处狠狠的刺了下去。 但石片刺在它身上连个印子都没留下来就断了。 应龙仅仅只是甩了下尾巴,就甩倒了一大片人,顿时哀嚎声一片。 和诸葛正他们不一样的是,在阴阳家的幻阵里头,他可以行动自由,因为他非常清楚的晓得自己在干什么。 周围一共三十来个人,这应龙仅仅只是甩了两下尾巴,所有人都倒在地上,其中一半人被砸死了。 另外一半人最差的也是断胳膊断腿,李安自己双腿也断了躺在地上奄奄一息。 应龙只是觉得没个什么意思,便扑扇着翅膀飞走了。 李安躺在地上奄奄一息,头看着对面山洞口子里,十几个小孩儿躲在里头不敢出声。 过了好久之后,孩子们才跑出来救人了。 没过一会儿,又有一堆和他们一样的人从林子里跑了出来,他们身上的兽皮和李安身上穿着的不一样。 这不是一个阵营的人类,在这个世界里,人类分成了无数个团体在森林里分布着。 新来的这些人并不是敌人,他们帮着孩子们救治病人,李安的双腿被涂抹上厚厚的草药。 一刻钟过去了,李安听到幻音魔塔的音乐声停了下来。 李安睁开了眼睛,他发现这幻音魔塔的第一层,已经没有再转动了。 他想了想,没有任何犹豫的,将两个人拍醒过来。 “只有五分钟的时间,进去破解机关。” 李安只是说了一声,便抬脚朝着这幻音魔塔里面走去。 他其实早就知道了破解幻音魔塔机关的方法,在进入这山洞,看到头顶的二十八星宿之后他就知道了。 很快蚩灵和诸葛正也跟着李安跑进了幻音魔塔的第一层。 蚩灵有些懵,因为刚刚她站在满是迷雾的森林里头,隐约看到雾里面,好像有很多动物和人穿行而过。 诸葛正则是有些脸红,双手插在自己的裤兜里躬着身体像个小偷。 进来之后,李安只是看了一眼周围,便清楚的知道了这里面的关键所在。 幻音魔塔一共有六层,所对应的就是宫商角徴变徴羽六个音。 发声所对应的各个部位不同所得来的名字,也就是现在的哆瑞咪发唆啦。 每层楼都有十二个飞檐,那个飞檐对应这都有一个窗户,上面写着音律的名称,这就是十二调。 各律从低到高依次为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中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 幻律十二,五调非乐,极乐天韵,魔音万千。 这就是幻音魔塔。 所说的就是幻音魔塔的构造,十二律代表十二飞檐,五调代表它的层数。 不过幻音魔塔的层数并不是固定的,它有五层,六层,和七层的都有。 这个很好解释,因为在一片最开始的调只有五调,后面慢慢的往里面加了其他的调子。 而这个幻音魔塔,就加了个变徴音。 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徴之声。 说的就是荆轲所唱的易水寒这首歌,它的主调就是变徴调。 而七层的幻音魔塔就多了个变宫音。 “哥,这些钟,好像不是铁和铜的?” 蚩灵跟着李安来到一个窗户面前,他发现那飞檐上挂着的钟,好像并不是铁或者铜。 它甚至都不是金属。 第196章 音律,星宿,五行。 这第一层的十二个钟,每一个都很大,钟的里面挂着一个大大的同材质的球。 整个钟通体红色。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蚩灵怀疑它不是金属的原因。 因为它看起来更像是某种石头。 “这是荧惑石。”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按照现在的物理解释来说,就是天外陨石。 当初大秦和大秦之前,有过很多关于天外陨石的记载,而不同的天外陨石也被分成了很多个种类。 这种通体红色的就叫做萤惑石。 和当年那个上面刻有始皇帝死而土地分字样的那巨大的石头一样,也是荧惑石。 那石头上面压根儿没字,是后来赵高秘密派人刻上去的。 除了这十二个飞檐之外,塔里面就只有一根巨大的金属柱子了。 上面用秦篆刻着一个大大的羽字,下面是一个三角形的符号。 “这是什么啊老大?” 诸葛正看着这柱子上的字和符号疑惑的说道。 因为他找了一圈发现,这幻音魔塔的第一层,没有通往第二层的楼梯。 所以这里面应该还有机关。 “金。”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伸出手去推动了一下自己所站这个位置的编钟,编钟发出一阵刺耳的声音,那一瞬间诸葛正只觉得自己的耳膜好像要破了,他什么都听不到了。 李安所说的金,是五行之中金木水火土中的金,在星宿中所代表的位置是太白星。 西有长庚,东有启明。 是除了日月之外最亮的那一颗星,所以它既叫太白星,也叫金星。 而三角形下面一共有四十八个红点,这就没错了。 九九八十一以为宫。 三分去一,五十四以为徵。 三分益一,七十二以为商。 三分去一,四十八以为羽.三分益一,六十四以为角。 翻译一下就是徴是宫的三分之二,商是徴的三分之四,羽是商的三分之二,角是羽的三分之四。 “星座和音乐有个啥关系啊?” 诸葛正疑惑的问道,他只知道星星有五行的说法,却没听过音乐也有五行,更离谱的是音乐和星星还有关系。 李安一点儿没搭理他,只是看着窗户外洞顶上的星位。 苍龙七宿位北,白骨七宿向南,朱雀七宿于西,玄武七宿在东。 这个洞顶的二十八星宿和外面的二十八星宿完全是相反的分布。 所以必须把这十二个编钟按照顺序敲固定的次数相对应才行。 所以在晃动了一下之后,他又立刻晃动了第二下和第三下。 定羽,曾三角二,三分损益之下加三分之一往上为商。 李安嘴里轻声念着,立刻来到另外一个编钟。 很快不同的编钟被敲响,组成了一段特定的旋律。 李安倒是没什么事情,但蚩灵和诸葛正话都讲不出来,脑袋都快炸了。 当最后一个音结束的时候,原本停止不动的第一层又开始转动起来。 而他们刚刚进来的那个门,直接转到了塔后面,门外就是无底深渊。 两人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只听见一阵机关转动的声音,顶上出现了一个孔,一层金属的阶梯重重的掉了下来。 “只有一分钟了。” 李安只是说了一句,便抬脚沿着阶梯往上走去。 诸葛正和蚩灵也跟着快速的走了上去。 就在他们刚刚上了第二层,那孔洞又重新被覆盖上了。 第二层的构造和第一层是一模一样的,只不过窗户外面的飞檐上面挂着的萤惑石编钟体积小了一圈。 “坐下,第二层变徵音的曲子要来了,还是别动。”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随着他话音刚落,第二层开始旋转起来,编钟的声音很快就响了起来。 蚩灵和诸葛正再次进入到了幻阵之中,李安也主动进去。 他又来到了刚刚那个世界。 还是那个幻阵,但是画面已经不一样了。 他的双腿还是断了走不动,只能躺在山洞里,外面小孩儿在嬉戏打闹。 他们的大人还是三十多个,只是两个阵营合并在一起了。 以前他所在的那个阵营只剩下了几个人,还有一堆孩子。 这就是那个世界的人类所生存的方式。 他们分散开来,但是却不互相为敌,仅仅只是为了避免被外面那些个强大的野兽们给一锅端了。 当其中一个阵营遭遇到了攻击出现了伤亡,已经无力在支持他们这个部落的人生活下去的时候。 另外一个阵营的人类就会出手相助。 那个时候的人们只能躲避着活下去。 那些个生物实在太强大了,即便他们人数众多,但也不是那些上古神兽的对手。 一刻钟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李安睁开眼睛,将旁边两个人拍醒。 第二层的编钟已经停了下来。 “这个不是五行吧?” 蚩灵盯着这柱子上的图案疑惑的问道。 “这是阴阳中的阳。” 李安回答了一句话,这次他更加熟练了,直接就走到了其中一个窗户。 这第二层就是变徴的调,下面零零散散的红点从四十八颗变成了五十四颗。 徴和变徴所对应的都是五行中的火属性,对应的是火星。 只不过变徴和变宫两个分为阴阳两极。 而变徴所代表的是火的极致,也就是太阳。 变宫代表的是阴的极致,也就是月亮。 这就是所谓的月宫的由来。 阴阳是水果属性的分支,它实际上也是五行中的。 李安没有犹豫,直接朝着变徴这十二音所对应的大吕的窗户口走去,连着将钟晃动了三下。 诸葛正立刻心领神会,立马用两根手指死死的堵住自己的耳朵,但是他发现自己还是太天真了。 那声音好像根本不从耳朵进,而是从身体上无数密密麻麻的毛孔钻进去的一样,堵住耳朵和没堵,两者没有任何的区别。 于是乎他直接往地上一躺,摆烂了。 黄道十二宫二十八星宿颠倒过来,所以敲钟的顺序也要颠倒着敲才行。 他们头顶的星星不会改变位置,所以李安现在在做的就是通过倒向的敲钟,将第二层的十二飞檐所在的方位对上就行。 所以刚刚第一层的塔通过李安敲击编钟让塔旋转了半圈之后停下来,和顶上的黄道十二宫对上。 这才出现了往上的通道。 而第二层的变徴层也不例外。 第197章 烛火。 “这首曲子,是昨天晚上那首!” 蚩灵大声的说道,反正这声音也躲不了,头疼是没办法避免的,还不如就此接受了,听一听这到底是个啥。 她发现李安敲的这首旋律,就是昨天晚上响起的那首曲子,只不过只有一个音调而已。 所以他们昨晚听到的那首曲子,应该是整个塔都旋转起来了的。 但为什么昨晚没有这么大的威力呢? “是,不过昨晚只是普通的曲子。” 李安平静的说道,他已经将这个大型的幻音魔塔都研究明白了。 这幻音魔塔转起来也是有普通旋律和特殊旋律的。 不同的就是看怎么转。 如果是顺时针旋转的话,那么这幻音魔塔群敲击出来的旋律就是普通的旋律,但因为也是荧惑石,所以也带有一点蛊惑人心的效果。 但如果是逆时针旋转起来的话,那就是这个幻音魔塔真正开启的状态。 而如今就是这样的。 旋律结束之后,第二层通往第三层的楼梯也落了下来。 “走。” 李安抬脚往上走去。 接着他们便来到了第三层。 和下面的变徵是一样的十二宫分布,只不过是从阴阳中的阳,变成了五行中的火。 这一次大家都清楚的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躺着就行,如今他们已经非常熟悉了幻阵了,知道里头那些个东西都是假的,熟悉之后,自然也就对他们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了。 每上一层,这旋律的调子就变得低一级了,幻音魔塔都是从低到高调子是相反的。 两个小时后,他们来到了第六层。 第六层的空间比起下面的空间来说更小了,也就几平米的空间。 李安敲钟的顺序没有丝毫的停顿。 当两个时辰的时间刚刚过去,旋律停止,门转向了后面,一个修建在空中的栈道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走吧。” 李安率先抬脚往栈道上走去,前面也是一个小隧道,但那边很黑,没有夜光石了。 诸葛正有些兴奋,因为他知道,他距离真正的碣石地宫更近一步了。 好东西就在眼前,他当然兴奋了。 三个人通过隧道之后,是一个小型拱桥。 这个山洞没有刚刚那个山洞那么深了,他们现在就现在洞底,拱桥下面挖了一条护城河。 但是没有水。 过了护城河之后,前面是城墙。 越过城墙,一片建筑出现在他们眼前。 与其说是碣石地宫,倒不如说是一个碣石地宫殿群建筑。 “啧啧,这就是碣石地宫吗?” “比上年那碣石宫的面积要大多了吧?” 诸葛正咂咂嘴说道,这里看起来,给他一种感觉,好像自己站在了紫禁城的面前。 “没有紫禁城那么大。” 李安摇摇头说道,他太了解紫禁城了,光是从这个城墙的范围来看,就没有紫禁城那么大。 估计也就只有一半的面积。 “这么大的面积,应该不在碣石宫下面了吧?我感觉走了好久啊?” 蚩灵疑惑的说道,而且从高度上来说,这里的高度距离地面很近了。 李安点点头,他们早就通过了海底隧道,那海底隧道的长度,尽头就已经在碣石宫下面了。 这个方向这个距离这个深度,他们现在虽然还是在地平面下面,但是上面已经不是平地了。 而是在碣石宫背后的燕山的地底下。 李安看了看四周,这个宫殿群坐北朝南,南北到底有多长还不清楚,不过东西方向的城墙,从这外城门的大小和墙体的高度就可以推测出来,应该没有超过三百米。 所以是不可能有紫禁城那么大的。 外城门到内城门的距离仅仅只有几十米。 手电筒照射过去已经能看到后面好几个建筑的上半部分了。 这里大概率是没有陷阱的。 所以李安也就不再自己一个人往前走了。 他带着两人直接朝着内城门走去。 此时内城门是关闭的状态。 但里面没有横栏挡着,李安用手轻轻一推就推开了一条缝。 里面的景象让他眉头轻轻皱了一下。 这里面有灯。 不是那种电灯,而是烛火灯。 每城墙的墙壁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盏烛火灯,此时每一盏都燃烧了起来。 “老……老大,这里面,竟然有住人?!” 诸葛正咽了口唾沫紧张的说道,妈的,这也太玄幻了。 无缘无故的这烛火全部都亮起来了是怎么回事? “谁告诉你只有人才能点灯了?” 李安平静的说道,这种环境,如果真的有活人存在的话,那吃什么? 李安朝着最近的一盏烛火走去,因为这地底下本来就没有风,所以不需要用到风罩。 每一盏烛火都是由一根石柱,上面雕刻着石台所组成的,石台上立着四根婴儿手臂粗细的蜡烛。 但并不是后世所用的那种普通的蜡烛。 “老大,我知道我知道,这个,就是传说中的长明灯是吧?!” 诸葛正激动的说道,仔细的看着这四根蜡烛一样的东西。 他经常在盗墓的小说里面看见过关于长明灯的介绍,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竟然亲眼见到了,当真是神奇。 “太厉害了,就跟刚刚点燃的一样,这都过了两千年了啊!” 诸葛正啧啧称奇。 “赞叹完了么?” 李安转头看向他。 “啊?” “这压根儿不是什么长明灯,这就是普通的蜡烛。” 李安看着这燃烧的蜡烛说道。 这就是普通的动物油脂所制作雕刻而成的烛火,李安太熟悉了。 因为当初咸阳宫晚上照明的时候用的就是这个,连规格都一模一样。 看这个燃烧的速度,他可以非常明确的计算出,这些个烛火,才亮点起来没有一刻钟的时间。 “啊???” 诸葛正瞪大眼睛,这就是普通的蜡烛? 普通的蜡烛,又不是人点的。 他只感觉自己的头皮一阵发麻。 李安没有搭理他,朝着离得不远的另外一个烛火走过去。 两个烛火隔着差不多有十米的距离。 很快,三个人就现在了另外一个烛火面前,诸葛正紧张的朝着四处东张西望。 他生怕不知道从哪个方向突然一个白骨森森的手就朝着他伸过来了。 “这是机关统一点亮的,因为燃烧的程度都一样。” “从时间上来推断,应该是我们走在栈道上的时候点燃的。”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因为鬼魂是不能触碰到明火这种东西的,所以即便这宫殿里有鬼魂,也不可能点得燃这些个烛火。 而且它们的燃烧程度是一样的,那就说明是同时点燃的。 第198章 千斤弩。 “呼……吓死我了。” 诸葛正拍着胸脯说道,他刚刚那一瞬间真的吓得头皮发麻。 但一听到是机关触发点燃的烛火之后,整个人都重重的松了一口气。 虽然这意味着这个宫殿里头很有可能也有机关陷阱。 但陷阱如今在他眼里也就那样了,机关陷阱而已,总不可能有妖魔鬼怪那么恐怖吧! “哥,咋个走啊?” 蚩灵疑惑的问道,因为这里有很多拱门,他们现在连个地图都没有。 “先到处看看吧,不着急。” 李安看了看四周说道,他其实并不急着找耀日剑,反正那玩意儿又没有长脚,只要一直往里头走,总能见得到的。 但这里面这些个东西和建筑,他来了一次之后应该就不会再下来了,所以倒不如慢慢的四处看一看逛一逛。 毕竟这个宫殿的建筑,和他以前在大秦时候见到的一模一样,这才是真正的老东西,连紫禁城都比不上的。 只是看着这些个建筑,脑子里的回忆就开始席卷而来,到处他都觉得太熟悉了。 李安率先抬脚上了城墙。 在以前,外城墙和内城墙就是这样的构造,它既是城墙,同时也是防御工事。 当都城沦陷的时候,国君们就面临着两个选择。 一个是出城投降,一个是死守皇城。 而守皇城的自然就是禁卫军了。 第一件事就是将架在护城河上的桥给收起来,这样不仅可以延缓敌人进攻的速度,同时还能保护住城门让对方的攻城木撞不到。 三人来到城墙上,这里的城墙并不高,人站上去之后,也就到胸膛的位置。 城墙上每隔三米的地方,都架着一架弩机。 “这是秦朝的武器啊?看上去还是新的诶。” 蚩灵诧异的说道。 “而且它看上去就很厉害的样子,这真的是秦朝的武器?我还以为那个时候就骑马对撞呢……” 诸葛正也诧异于这弩机的精良程度。 李安有些怀念的摸了摸这弩机,它之所以能保存到现在,是因为上面涂了一层厚厚的油。 这极大的增加了弩机的寿命。 以至于它到现在都处于一个可以使用的状态。 人们对于古董的普遍认可就是木头之类的基本上过个几百年就不行了,就变成朽木了。 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那些从墓穴里挖掘出来的木质的东西,之所以变成了朽木,是因为没有做维护的设置。 再加上被土埋着,所以在墓穴里时间一长也就坏掉了。 但如果维护得很好的话,即便上千年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守城的弩机和出城打仗的弩机是完全不一样的,因为出城打仗讲究的是便捷性。 而守城的弩机不需要讲究这个,越厉害的越好,因为不用搬动。 这也是为什么在以前攻城的时候,都会事先用投石车来砸上几轮的原因。 城墙其实没有那么容易被破坏,人也没有那么容易被砸死,毕竟人又不傻,那石头飞过来了还不晓得找东西来躲避么? 所以投石车攻城最主要的目的其实是为了将城墙上用来守城的机关器械给砸烂。 因为一般用来守城的机关器械都是比较大型的机关器械,这玩意儿很重,一时半会儿搬不走的,只能放在那里任由石头砸下来。 李安将一旁放置的弩拿起来掂量了一下,很沉。 这弩机和弩箭,都是用铁力木来制作的,这种木头的特点是密度大,不容易被腐蚀,涂抹上特制的油之后,就这样暴露在空气底下也可以保存上千年的时间。 当然了密度大也就代表着它非常重。 这一架弩机的重量应该都超过了一吨,毕竟铁力木的每立方的质量就超过了一千公斤。 它的质地坚韧,刀斧难入,难于加工,非常不容易变形。 这玩意儿在秦朝也有个非常简洁的名字,就叫做千斤弩。 单根弩箭的长度就两米,这种构造的弩机,射出的弩箭速度非常快,而且动静很大,破坏力很强。 即便是城门都能给射穿。 虽然说名字叫做千斤弩,但其实操作起来非常简单,它上面设置了很多转轮机关,很大程度的节省了拉动弩机所需要的力量。 在某种程度来说,这就是个放大版本的复合弓,只不过复合弓的材料更加先进一些,构造更复杂一些。 但它们的原理是相通的。 操作这千斤弩的方法也非常简单,只需要把弩箭放进弩机上的凹槽里,然后踩动弩机下方的踏板就可以发射了。 李安手痒装上了一根,将弩弦架好之后,转动弩机调整方向,脚踩下踏板。 一阵破风的声音响起,弩箭飞射而出,最后噔的一声就定在了几十米开外的外城门上,整个弩箭的箭身都震动不止。 “厉害!这射到人身上,估计人都得被带着往后钉在地上吧?” “要是对付冲阵的步兵,估计都能直接串个人肉糖葫芦了。” 诸葛正咂咂嘴说道,他晓得这玩意儿厉害,但没想到竟然这么厉害。 整个内城墙和外城墙上全是这种弩机,简直就是守城利器。 即便外城墙被攻破了,敌军冲进来之后就会发现,他们辛辛苦苦突破进来的仅仅只是第一层而已。 后面还有一层在架着弩机等着他们呢。 “这叫千斤弩,以前专门用来射马用的,最远射程超过一千米,五百米之内被射中了,即便是马也会一命呜呼。” 见到以前的东西了,李安总是不吝啬于给他们介绍这些东西的来历,他想让人知道那个年代的武器也很厉害。 而他也是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 “每架弩机都是统一的制式规格,就是为了方便上面的零件随时可以拿其他的来替换。” “而且每个零件上都会刻着制造这个零件的人的名字。”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这就是最早的制式标准化。 要是在平时,如果一个零件组装不上,那制造这个零件的人就会被罚一笔巨款。 如果在战场上,一个零件坏了,拿来替用的零件组装不上,那回头制造这个零件的工匠就会被拖出来砍头。 在当时就是这么严格。 所以李安敢保证,这城墙上几十台弩机,他都能将零件拆下来进行互换。 第199章 六国亡于秦国之兵 三人在走了一段城墙之后便下来了。 嬴政是个对所有的事情要求都很高的人,即便这碣石地宫深藏地下,连大秦灭亡了这碣石地宫也屁事儿没有。 但这碣石地宫仍然严格按照标准来构建防御工事的,城墙上每隔三米的距离就有一架千斤弩摆放着。 所以仅仅只是逛了一段城墙,就可以感受到这这座宫殿建筑群的防守能力了。 除了千斤弩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防御器械,最多的就是滚木了。 滚木可以有效的防止敌人架设云梯爬上来。 很快他们便下来重新到了宫殿外面的演武场上。 “先去那儿吧。” 蚩灵指着一道圆拱门说道,反正他们也不着急往后走,大可以先把这里都逛一逛。 “拂尘门,难不成这里头住着的都是些道士啊?” 诸葛正疑惑的问道,拂尘嘛,他知道,那些个道士老头儿手里头拿着的,不就是拂尘么? “这是宫女太监住的区域。”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抬脚往石门后面走去。 这里的拂尘说的并不是道士,而是打扫卫生之类的。 皇宫,是专门给皇帝修建的宫殿,除非皇帝是个道士,不然是不会有专门的道门宫殿的。 而道士当皇帝的很少,毕竟道士讲究的是清心寡欲。 而皇帝从小生活的环境就注定了不会清心寡欲。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大多数皇帝到了年纪之后基本上都开始信道了,倒不是他们清心寡欲,他们只是单纯的想要长生不老而已。 而长生不老,本就是道家所追求的目标之一。 穿过石门之后,这边没有宫殿,全是一些矮阁楼。 很多阁楼都有专门的作用分工。 比如烛火阁就是就是专门用来存放烛火的,打开之后里面是一排一排的木架子,上面都摆满了他们之前在外面看到的那种石台上的烛火,还有放置在城墙上的火把。 也有专门烧水的阁楼,专门做饭的阁楼,分工众多。 这些阁楼的后面就是一栋栋木质平房。 这些房子就是宫女太监们休息的地方。 以前的宫女太监们其实就和现在上班的人差不多的,每天早上准时起床,起来之后吃个早饭开个早会,然后干自己分内的工作。 洗衣服的洗衣服,烧水的烧水,砍柴的砍柴。 到点儿吃饭到点儿上下班,从普通的牛马到领班到组长再到经理最后是总管,都是一层一层往上管理的工作制度。 只不过在皇宫里面做事儿的宫女太监们,每个月的薪水要比外面的更高一些罢了。 不过风险也更高一些,因为随时可能会冒犯了哪位权贵。 轻则罚重棍被逐出宫去,重则直接掉脑袋了。 “穷得叮当响啊……” 诸葛正比较来劲,他把所有的门都打开看过了,但没见到一样儿值钱的东西。 里头基本上都是木制品,没见到一样金属的。 “宫女太监住的地方,你想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宫女是不允许佩戴首饰之类的,即便哪个小主看你长得顺眼赏你点首饰,你也只能小心翼翼的包起来。 吃饭都是木头碗,不可能是瓷器这种东西,也不可能会出现金属之类的小件儿。 这些东西比较值钱只是其中一个原因,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保不准哪个宫女突然失心疯了要暗算哪个小主,到时候碗一摔那就是利器了。 李安抬脚出了拂尘门之后便直接去了对面的将军门。 一条石板路进去就是另外一个演武场,场上放置着一个大的青铜鼎。 之前他们去霸王殿的时候那里头的都是些石鼎。 但这里那可是正儿八经的青铜鼎。 秦朝的青铜鼎。 虽然没有商周的青铜鼎那么出名啥的,但诸葛正非常可以确定的是,这玩意儿要是搬出去了,必然是不可能被拍卖的行列。 如果你胆子大想走黑市,即便是黑市里头,即便你这是生坑货,毫无疑问那也必然是天价。 只要卖得出去,往下好几代都可以吃喝不愁逍遥快活了。 诸葛正用尽全身力气推了推,得,压根儿没动静。 看来是没指望了,只能看着干眼馋了。 演武场旁边还是放着武器架,上面插着的武器种类相当丰富。 李安随便抽了杆长枪出来挥了两下,份量很足,都是清一色的铁力木加精铁所制作而成的。 “这是,青铜剑?” 诸葛正抽出一把长剑来,好歹也是在潘家园干了几年的摊主,还是有些眼力的。 但他发现这些长剑竟然都是青铜剑。 众所周知,青铜长剑的质地太软,对上铁剑那种硬加上,对砍几下就能卷几道口的。 而秦朝当时的冶炼技术可比其他国家要先进一些,已经实现制式铁兵器了,但这竟然仍旧还是青铜剑,属实不应该。 “大秦士兵所佩戴的长剑都是青铜剑。”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大秦士兵很多武器都是制式铁器了,但唯独士兵佩戴的长剑却仍然保留着青铜长剑。 但和其他六国士兵所佩戴的青铜长剑不一样的事,秦国士兵所佩戴的青铜长剑,比其他国家的更加厉害。 因为大秦的青铜长剑,比起铁剑还要厉害一些。 众所周知,青铜器不能做得太长,因为青铜的属性,制作太长的话非常容易就被折断了。 但大秦的青铜剑却可以做到这样的长度。 六国亡于秦国之兵也,这句话其实说的并不是秦国的士兵有多厉害,而是指的是秦国的兵器很强。 这得益于更加先进的冶炼技术。 四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戈戟之齐。 这就是大秦兵器的奥秘所在,因为秦国制造的兵器里面加了锡。 这是当时六国都晓得一件事情。 锡这种金属,它的特点就是硬。 将锡加入到青铜里面一起冶炼,可以极大的提升青铜器的硬度,这个原理在那个时候谁都知道。 但能做到合理铜锡比的冶炼技术的,七国之中只有秦国做到了。 这主要是因为后来铁器的普及,铁兵器比青铜器硬得多,所以大家都不愿意再研究铜锡比了。 只有秦国还在往这个方面钻研。 但他们也出了成果,他们成功将铜锡比缩小到了六比一的比例,最后所制作出来的青铜器既有青铜柔软的特性,同时还有铁器的硬度。 第200章 金碧辉煌。 而战国时候的兵器之中,也只有秦国的兵器表面做了铬盐氧化处理,这样处理过的兵器通体光亮,尖刃锋利。 而且使用的年限更久,这里所有的兵器都做了铬盐氧化处理,所以即便暴露在空气中两千多年了,依旧还和那个时候差不多的样子。 演武场后面便是将军殿,再往旁边一道月亮门进去,就是士兵们居住的地方了。 但数量很少,平房只有十来间,更多的是扎在外面的军营。 军营便是士兵们睡觉的地方。 三个人踏进将军殿,里面的布置非常简单,有两层。 上面是将军住的地方。 “这里住的是哪个将军啊?” 诸葛正好奇的问道,三人上来之后,便有了答案。 第二层有两间屋子,外面一间相当于现在的办公室,里面那间则是卧室。 而这书房上挂着一幅画像,但上面没有名字。 只不过李安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是章邯。 “章邯啊?难怪项羽最后能找到这碣石地宫呢。” 蚩灵听完李安说的话之后明白了,原来守在这里的将军是秦朝大将章邯,那这就不奇怪了。 因为章邯后来是投靠了项羽的,所以项羽能找到这里那是一点儿也不奇怪。 要是没有章邯的话,项羽还真就不一定能找到这里,李安对这一点不怀疑,因为他就是那个年代的人,他也在咸阳宫当过差,在舅舅李斯的手底下。 连他舅舅都不晓得碣石地宫的事情,更别说他了。 可项羽偏偏就能找到。 这一切大概率都是章邯的功劳。 大秦统一后的武将分为三派。 一派是以蒙恬为代表的蒙家,一派是以王翦为代表的王家,三就是章家为代表的武将章邯了。 章邯虽然说没有蒙恬和王翦武将家族手底下的兵马多,但也同样在嬴政手底下委以重任。 蒙恬负责带领军队抗击北方匈奴,王家负责平叛六国余孽,顺带整合六国军队。 而章邯,负责的就是大秦京城的防御工作了。 其职责放在后世来说就是禁卫军。 所以这碣石地宫的守卫将领是章邯,那是应该的,另外两个反而都不适合。 一来大秦京城基本上不会出事,所以章邯没什么屁事儿,二来他原本就是负责这一块的。 毕竟碣石宫也算是秦朝集团的重点项目工程了,而从如今看来,这个重点工程并不仅仅只是上面的碣石宫而已。 甚至于可以说碣石地宫才是大秦的重点工程,上面那个碣石宫就是个幌子,它也就是个嬴政出行所住的行宫而已。 “这里也朴素得很啊,都是将军住的地方了,那怎么样也应该挂副盔甲什么的吧?” 诸葛正摇摇头说道,这也太他娘的穷了。 一点儿值钱玩意儿都找不见。 他要找的可不是这些个木桌矮塌,这些个玩意儿虽然是两千年的古董,但有个啥用? 再说了,他又搬不走…… 矮桌上就放置着一张竹简,这个竹简非常精致,都不是用绳子串的,而是用金线来穿的,每一片竹简都做了防腐处理,不像是他们之前在霸王殿所发现的那些个竹简一样,上面的绳子早就脆了,一拉就断最后散落一地。 李安轻轻将这竹简打开,里面竟然是这个碣石地宫的平面图。 “这就是整个碣石地宫的地图啊?” 蚩灵好奇的看着这竹简上的图案和文字问道,她不太能认识上面那些个字,但地图她还是能看得明白的。 从地图上就可以看得出来,整个碣石地宫长二百八十余丈,宽一百六十余。 也就是宽四百米,长六百米,和之前李安看到那城墙之后所预测出来的面积差不太多。 整个宫殿被分为五个区域,他们最开始去的就是宫女的生活工作区域,而他们现在所处在的就是士兵的生活区域。 第三个是主要的区域,上面画着两个方块,一个上面写着万和殿,一个上面写着碣石宫。 第四个区域在地图的右上方,上面的方块写着狄洛宫,第五个区域在左上方,方块上面写着太和殿。 “走,直接过去后面。” 李安抬脚往下走去,这是一个非常粗略的地图,但上面有个区域让他比较感兴趣。 那就是狄洛宫。 老实说这个名字对于他来说有些陌生。 因为狄洛二字他不知道是个什么意思,据他所知道的书里就没有关于这两个字的组合。 他们终于来到了万和殿的大门口。 整个大殿的石基大致是五米高,和外面的大殿差不多的。 老实说这还是李安看到的大秦时候最小的宫殿了,这应该是受这个山洞的空间所限制的原因。 不过李安却非常惊喜。 因为这个万和殿,和当初咸阳宫一模一样。 只不过是缩小版的。 而当年咸阳宫的前面也是万和殿。 和外面那幻音魔塔前面的石阶差不多,这里同样是中间雕刻着一条石龙。 但诸葛正这会儿已经没有看这石龙的心思了,因为他手电筒照射到前方的大殿上的时候,竟然能够反射出金光来。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那里头绝对有宝贝! 很快他们便走到最后一阶来到了大殿门口,手电筒照射过去,满是金色,仅仅只是一束手电筒照射过去的光,光线通过各种折射之后也将整个大殿照得透亮。 “老大,这地砖竟然也是黄金所铸的!” 诸葛正兴奋的说道。 什么叫奢侈! 这个就叫奢侈! 连大殿里头的地板都是用金子做的! 如果说这一块地砖的纯度和外面的黄金一样的话,那这一块地砖就几百斤重了。 这得需要多少黄金啊! “乖乖,金丝楠木的柱子!” 诸葛正激动的说道,这大殿的所有柱子和横梁,全部都是金丝楠木所砍出来的。 而且看这柱子的粗细程度,绝对已经超过了一千年树龄了,这笔直程度,他丝毫不怀疑,里头绝对不是空心儿的! 金丝楠木树质细腻,所以切面还有非常明显的反光效果,这也是为什么光线在这里头能这么亮的缘故了。 大殿上的矮桌全部都是金丝楠木所制作而成,包括那木台,还有木台上面的伏案,都是由金丝楠木所制造。 “这他娘的才是正儿八经的金碧辉煌啊……” 诸葛正喃喃的说道。 第201章 碣石地宫。 “为啥没有龙椅呢?” 蚩灵疑惑的问道,上回在乌山那边她就有这个疑问了。 都皇宫了,咋就没看到一把龙椅呢? 她之前和李安进去紫禁城的时候,那龙椅就好看极了。 若是没有龙椅的话,总感觉有点儿怪怪的呢。 “姑奶奶,这个你就不晓得了吧。” “秦朝时候还没有椅子呢,他们都席地而坐的,所以开会的时候皇帝就必须得坐在高位的地方。” “要不然后面的人咋个看得见嘞。” 诸葛正笑着说道,这个大殿是很值钱,但这些玩意儿他又搬不走,所以只能找小一点的东西拿。 他看上了那上面伏案上放置的笔,就在那笔架上挂着的一排,手电筒照射上去金灿灿的,用屁股想都知道价值不菲。 而且那还极有可能是始皇帝嬴政所用过的东西。 要上面有刻字的话,这一整套绝对是天价。 不,无价。 但凡跟始皇帝扯上点儿关系的东西,都是极为不寻常呢。 诸葛正这一次准备得可比上一回充分多了,这种东西质地非常脆弱,稍不注意就划到磕到了,所以得小心翼翼的包起来才行。 这大殿里没什么值得留意的信息,李安甚至都没有过多的停留,便抬脚从大殿后面穿过去来到后头。 一般到这里之后,就是皇帝的私人区域了。 大臣们在这皇宫里,所能走到的最远的地方也就只能是这个大殿了。 平常开早会的时候皇帝会在这里开宴会,设宴款待群臣的时候差不多也是在这里。 平常时候开完早会就各自去各自的办公室,办公室一般都在皇宫前半部分的左右两边。 不过这碣石地宫里头没有设置群臣办公的地方,那就说明这里原本就没打算会有太多人在这地底下。 自然也就不用办公开会这些个东西了。 这个碣石地宫里头没有中殿,只有一个大的广场。 广场上没东西。 “连棵树都没有。” “你傻逼吧,这种环境树怎么活啊?” “黄金树啊,这样我能摘点儿黄金叶嘛姑奶奶。” 诸葛正瘪着嘴说道,他当然晓得没有树了,他说的是那种黄金树。 要是玉石做的树那就更好了,即便他没个啥力气也得想办法带走。 “笔归你,九龙砚归我。” 蚩灵看着诸葛正包里的东西说道。 “额……姑奶奶,咱们换一下行不行?我要九龙灶,你要这九只笔?” 诸葛正有点儿不舍,老实说这两样东西他都不想给,但先前在隧道里的时候打赌输掉了,他拿出去的东西有一半是这姑奶奶的。 所以笔和砚台只能选一个。 “没得商量。” 蚩灵摇摇头,她觉得那九龙砚相当的威武霸气,她就喜欢这样式儿的。 那九只笔的笔杆子虽然都是龙雕,但她就是不感兴趣。 “好吧好吧……” 诸葛正只好妥协。 能有东西拿就不错了,原本他一开始还有点儿抗拒来这碣石地宫的,结果这一次应该还是个大丰收。 跟着老大混,一天吃九顿啊! 他觉得自个儿幸福极了。 啥都不用干跟在屁股后面捡漏就行,这种活儿来得越多越好。 但他们没有争辩太久,就被这后面寝宫的布置给看得花了眼。 肉眼所见之处,全是玉石。 玉石的地板,玉石的床榻,玉石的伏案,玉石的屏风。 连吃喝拉撒所用的东西都全部是玉石的。 “姑奶奶,我要这个,其他的全部都归你!” 诸葛正趴在伏案上盯着眼前的这一拢竹子说道。 他一开始甚至都看花眼了,以为那就是一株翠竹。 连仔细看都看不出和真的有什么差别来。 直到他摸上去之后才发现,这株翠竹,竟然也是由玉石雕刻的。 而且是一整块玉石所雕刻。 看上去开枝散叶,但整体是连接在一起的,整株竹子不过二三十厘米高,造型就是被砍了的竹桩,上面又开始长出来几根枝桠来。 旁边还有两颗笋子,看上去真是逼真极了。 他刚刚试过了,这是可以挪动的,也就是说可以抱走。 更重要的是上面还有刻字,上面用秦篆刻着几个小字。 秦六年,孙寿献。 虽然他不知道这个孙寿究竟是何许人也,但敢在上面留字儿的,再加上这出神入化的雕工,他用屁股想都晓得这一定是当时玉雕界的大佬。 而且这必然也是一件完美的作品,不然他敢献给秦始皇那种当时的千古第一人? 所以这东西他觉得必须要带走。 和这玉雕相比起来,那九龙笔和九龙砚就是个屁。 虽然那极有可能是嬴政御用的东西。 但材质仅仅只是黄金,而且上面又没有刻字,拿出去谁信呢? 所以那东西你说盘古用的和嬴政用的都没有区别。 因为都没人会信。 “行。” 蚩灵点点头,倒是没有和他抢。 实际上她对这些个东西都不感兴趣。 你要说拿一件出去就能富贵一辈子,儿孙都跟着沾光。 她也一点儿不感兴趣,因为她没有这方面的概念,从来没想过以后的事情。 既然诸葛正这么喜欢钱,那就给他好了。 李安笑了笑,诸葛正还挺识货,而且也有自知之明。 这整个后殿所有的东西都是由玉石所雕刻,其中最珍贵最值钱的毫无疑问是那雕龙画凤的玉塌。 但那玩意儿诸葛正搬不走。 能搬得动的也就只有这些个小东西,而这些小东西里面最有收藏价值的,也就只有这株翠玉竹了。 孙寿,他当然知道了,而且还见过面的。 在大秦的玉雕界里,比较着名的有三个人。 孙寿最擅长的就是雕刻花鸟鱼石这些个小玩意儿。 烈裔最擅长的就是雕刻一些大型的玉石。 那矮塌毫无疑问就是他的作品,非常具有特的风格,不管上面有没有刻字他都看得出来的。 剩下一个就是他舅舅李斯了。 他舅舅李斯最为擅长的是书法,所以更多的玉雕作品其实就是刻字了。 他们三人在大秦的时候是好友,经常在一起讨论雕刻一起喝酒吹牛逼的,所以李安见过其他两个人。 毕竟当时他整日都跟在舅舅李斯身边,所以舅舅认识哪些人他也都见过。 要说起他舅舅的刻字作品,其中后世比较有名气的东西有很多,最最为有名的自然是那刻着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大字的传国玉玺了。 第202章 狄洛宫。 诸葛正将整个包塞得满满当当的,最后那株翠竹他打算暂时放在那里,等回来的时候用手拿着出去。 如果塞进包里他担心上面的枝叶会被压折断了,到时候他哭都来不及。 后殿出去之后是仍旧是一片广场。 但当他们穿过广场走过拱门来到后面之后,所有人都惊呆了。 甚至于包括李安都相当诧异。 “那个……” “新航路开辟是什么时候来着?” 诸葛正结结巴巴的问道,他实在是有点儿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 “十五世纪。” 蚩灵瞪大眼睛说道。 她也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们眼前所矗立着的,是一座西方建筑。 不是那种哥特式城堡的西方建筑,而是更早之前的古希腊式的建筑。 古希腊? 秦朝? 这两个玩意儿是一个时候的吗? 好像是…… 蚩灵揉了揉脑袋,古希腊时期在华夏就是春秋战国时期,当然也包括了秦朝。 因为秦朝存在的时间实在是太短了。 六世强秦换来的仅仅只有一个短短几十年的王朝,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个遗憾。 但这不是蚩灵现在所关注的重点。 因为她怎么也想不到,古希腊和秦朝,这两个位于亚欧板块两个对边的王朝,他们是怎么联系在一起的? 她觉得自己的历史好像还没有学到位啊…… 其实李安在先前的时候就已经猜到了一点了,但他也没想到的是,碣石地宫里头,竟然修建有白妃以前所住的宫殿。 看来这个白妃,对于嬴政来说并不仅仅只是他后宫的普通一员而已。 嬴政虽然没有立后,但是他后宫里的妃子可一点儿不少,他的子女数量也非常多,胡亥也仅仅只能排到第十八子。 胡亥后面都还有十几二十个弟弟妹妹呢。 所以在这之前,李安对于白妃的出现一点儿也不例外。 一开始他以为白妃是胡人那边的公主,但经过了蚩灵的那一梦他才知道,白妃原来是古希腊时期的欧洲人。 从那个地方骑马过来至少要十年,他们竟然仅仅只凭着一支几十人的军队就做到了。 这一点李安虽然觉得有些诧异,但还没有到惊讶的地步。 直到他看到了这座古希腊的宫殿之后,他才终于正视起来。 那个所谓的白妃,在嬴政的眼里,好像并不是一般的女人。 他甚至于在这碣石地宫里头给白妃修建了一座白妃家乡的宫殿。 这就相当不寻常了,要知道嬴政还没有给哪个妃子建立过属于妃子自己的宫殿,并以妃子的名字来给宫殿命名。 即便是扶苏他妈和胡亥他妈都没有这样的待遇。 据李安所知道的倒是有一个,那就是阿房宫的名字,是根据阿房妃的名字来命名的。 阿房妃是嬴政最想立后的一个妃子,这个女人原本是赵国的一个女子,嬴政当年在赵国当质子的时候两人相识相知。 最后嬴政统一六国之后,立她为阿房妃,因为她的名字里有个房字。 后来嬴政想立阿房妃为皇后的,但遭到了群臣的反对,因为阿房妃的身份特殊,她是赵国遗留贵族的血脉。 阿房妃为了不让嬴政为难所以自缢而死了。 从那以后嬴政再没有过立后的想法。 你说他不深情吧他因为阿房妃的死,这一生没有立过后。 你说他深情吧他有儿子女儿加起来一共三十多个。 自己还杀了不少。 所以嬴政这个人很难让人琢磨透。 而这碣石地宫里,竟然有一个西方建筑,很显然这是专门给白妃所修建的,因为嬴政的后宫之中,也就只有白妃一个西方人。 那这个狄洛宫,应该就是白妃的名字了吧? 李安心里思索着,抬脚往这狄洛宫走去。 “史书所记载的最早来到西方的欧洲人是谁来着?” 蚩灵还在纠结着这个问题。 “马可波罗。” 诸葛正连忙回答道,这个他还真学过。 “对啊……那家伙好像是一二四几年的时候吧?” 蚩灵点点头说道,马可波罗来到华夏,那个时候秦朝都灭亡了一千年了。 不过李安在华夏见到的西方人有一些,因为长得不太一样所以记得挺清楚的。 在马可波罗之前,他见过十字军。 十字军东征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支小队也曾到达过华夏。 但那个时候秦朝也已经灭了大几百年了。 在那之前他还真就没见过其他的欧洲人,除了白妃。 所以白妃的特殊性不言而喻,李安怀疑她这个人本身就有些不简单。 “这么说嬴政竟然和古希腊人接触过?” “老大,咱们这……算不算是见证了历史啊?” 诸葛正激动的说道。 虽然有些令人难以置信,但很显然这就是事实。 嬴政确实和古希腊人有过接触,毕竟这希腊风格的宫殿可不是假的。 如果碣石地宫面世了的话,一定会引起轩然大波,史书上又要增添出浓墨重彩的一笔了。 中西方的交流,远在两千年前就已经有过了。 并不是马可波罗,也不是十字军东征。 而是秦朝的白妃,又或者说她的另外一个名字,狄洛妃。 “这是……雅典娜?” 诸葛正有些不确定的问道。 雅典娜他知道,古希腊神话中的人物嘛。 如果在欧洲看到的话他是可以非常确定,但是在华夏,在这碣石地宫里头,他有点儿拿不准了。 这是一个五米高的女性形象雕塑,她手握着一把权杖,头戴着王冠。 这就是自由女神雅典娜的雕像无疑,只是它出现在两千年前的华夏让有人觉得有些匪夷所思了。 毕竟秦朝的女性地位是挺低的,绝不可能出现女性雕塑这种事情,有也是后世的人修建的。 “这完完全全就是个西方建筑,一点儿都没有改变过的那种。” 没有因地制宜的中西结合,这狄洛宫完全就是个古希腊建筑,到处都看不到一点儿华夏文化的痕迹。 它被修建在这碣石地宫里头就已经非常突兀了。 如果从上帝视角看的话,这就是一个华夏宫殿建筑群里头硬塞了一个古希腊宫殿进来。 李安首当其冲走了进去,古时候的希腊宫殿到底长什么样,李安没见过。 不仅仅是他,恐怕现在很多的欧洲人应该都不知道。 但李安觉得,以始皇帝的性子,这应该是非常完美的复刻出来的。 第203章 古希腊宫殿 雅典娜石像后面就是整个宫殿了,全石头的宫殿,三阶石阶上去是一根根大圆柱所顶起来的立柱。 华夏以前这种立柱基本上都是用木头的,而且没有这么密集。 主要是因为华夏并不单一只修建一个宫殿,一般都是占地非常宽的宫殿群。 如果用石头来修建的话,那用的时间会非常长。 长到什么程度呢? 估计王朝建立的时候动工,等着王朝覆灭了可能皇宫都还没有建好呢。 当然还有一个更主要的原因是,华夏石料不多,但木材很多。 所以宫殿基本上除了地基之外就都是木质结构的了。 进去之后就是一个走廊。 走廊两侧都是一些浮雕,全部都是古希腊时期的神话故事中的人物。 天之神尤拉诺斯,大地女神该亚,还有以泰西斯为首的十二泰坦等等等等。 “这么逼真,不应该是华夏工匠雕出来的吧?” 诸葛正诧异的说道,这和他在书里头看到的希腊神话故事人物雕像一模一样。 但那个时候的华夏工匠,不应该见过这些雕像的,即便按照图像来雕刻,也不可能达到这种效果。 “这狄洛妃的随从里头,竟然还有石雕师傅?” 诸葛正好奇的说道。 “正常。” 蚩灵说话了,老实说在对古希腊神话故事的了解上面,蚩灵比李安还懂得多。 因为李安刚苏醒没多久,虽然每天都在读书,但没读过的书太多了,而古希腊历史神话这些个东西,他还没有读到过。 他就读过一本关于斯巴达的,还是上次看到一部电影之后特意去买来看的。 “以前欧洲的人口很少,基本上所有的成年男人都是士兵,在没有打仗的时候,他们就做自己的工作。” “他们崇尚英雄主义,每个男人都想当英雄,所以甚至都不用给钱,只需要发一副铠甲,打仗的时候他们自己就上了。” “他们有的可能是打铁师傅,有的可能是木匠,有的是建筑师傅,有的是做糕点的。” “不过打仗的时候他们全部都是士兵。” 蚩灵不紧不慢的说道,欧洲人少,合适人居住的地也少,所以他们基本上都在一个城市里聚居。 因为耕地很少,所以农村没什么人住的。 再加上古欧洲人崇尚英雄主义,他们的思想就是想要像神话里的那些英雄一样。 但华夏不同。 华夏也有英雄主义,每个人都有。 毕竟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你要是不行那就换我来上。 是这种英雄主义,而不是那种国家亡了我就失去了生存的意义那种英雄主义。 换句直白一点的,在华夏古时候,你随便问个人问他想不想当皇帝,他都想。 但在古欧洲,你问一下他想不想当国王,他可能会说自己血统不行当不了。 这就是区别。 话扯远了,三个人沿着走廊穿行过去,里面每隔一段距离都点着烛火,所以非常清楚的就能看到里头的场景。 毕竟是石头的不怕发生火灾。 很快他们就走到了会议室。 圆桌会议。 就相当于华夏周天子开会的地方,不过下面的群臣都是站着的,不像是这样子坐着的。 李安有理由认为,其实椅子这个东西是西方人传过来的,又或者说是狄洛妃传过来的。 因为那个时候秦朝还没有椅子,但这宫殿里就已经有椅子了。 所以椅子这个东西,它很有可能从这里传出去的。 他只是大概读过一本关于古希腊的历史,在大秦那个时候,古希腊正好也走完了属于它的时代。 马其顿帝国最后败给了罗马,而随着亚历山大的死亡,希腊时代被罗马帝国所取代。 整个会议厅的墙壁上都是壁画,这么多年过去了,上面竟然还隐约能够看到一点儿色彩的痕迹。 “那个时候的西方人,小弟弟都这么小吗……” “好像和我看过的欧美大片相差很多啊……” 诸葛正举着手电筒观察着说道,他发现了一个问题。 这些家伙的家伙也太小了吧? 小指头那么大? 他三岁就有这么大了好吗! “希腊人虽然对于性这方面非常开放,但非常厌恶失去性控制的人,他们觉得在公共场合激起性欲这种想法非常可耻。” “而雕塑和壁画这种都是在公共场合,所以才会雕刻和画的这么小。” “人家不是原本就这么小。” 蚩灵白了一眼诸葛正说道,她当然明白这家伙口中所说的欧美大片是个什么玩意儿。 因为她自己猎奇的时候也偷偷看过一次。 古希腊宫殿和华夏的宫殿不一样的是,它没有中间那个广场。 没有前殿中殿后殿之分,就是一个完整的建筑,只不过是从这个建筑里头分成了不同种类的区域。 而且他们的宫殿大多数都是长条形的,而华夏的宫殿总体是长条形的,但是单一一个殿拎出来的话,是趋向于正方形的。 穿过会议厅之后,便来到了餐厅。 里面就一张桌子,但是非常长。 上面的吊顶上挂着烛火,下面的餐桌上也挂着烛火。 墙壁上是画像,但不再是神话人物,而是写实画像。 应该是那个时期的人,坐在这张桌子上吃饭的人。 “这么长的桌子,怎么夹菜啊?” 诸葛正疑惑的问道。 “站起来夹会不会不太礼貌,这不和吃自助是一样的吗?” 诸葛正绕着这桌子走着,上面摆放着银质的餐具。 但诸葛正一个都没拿,因为这玩意儿在华夏不值钱。 而且它只是银的而已。 即便你拿出去说这是两千年前的银,买主也一点儿不感兴趣。 除非它是华夏传统的器形那还差不多。 但它是刀叉和盘子,你拿出去说是华夏出土的两千年前的文物,买主要是身上有枪应该会毫不犹豫给你一枪。 因为这不符合常识。 “他们以前吃饭都是一人一个盘子,没有多余的菜。” “盘子里没有了东西,旁边的侍女会给你加。” “反正就是肉和糊糊,没什么菜。” 蚩灵不紧不慢的说道,她也不晓得真实性多少,但是她看过一些关于那个时候的电影儿,基本上他们吃饭都是这个样子。 “那不和猪吃食一样,前面就一个槽,没了就哼两声,然后等人倒进来……” 诸葛正瘪瘪嘴说道。 “……” “我第一次觉得你说的话好像有点儿道理。” 第204章 斯巴达 “真是斯巴达啊……” 蚩灵看着这一幅幅壁画诧异的说道,这个餐厅的壁画,和她之前在隧道里头做的那场梦里的人穿戴一模一样。 不仅如此,她甚至于觉得她在梦里看到的那些人,和这壁画上的人也长得差不多。 而且是都差不多。 “这一串字是个啥意思?” 诸葛正拿着手电筒照在这壁画上,他发现所有的壁画,里面的斯巴达士兵所举着的盾牌上面,都有这一串字。 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这应该是一段古希腊文。 至于为什么每幅画都是一样的字,可能是某个出版社的标签吧? “要么拿着,要么躺在上面。” 李安平静的说道。 他其实不会读,但是他知道是什么意思,因为他看过关于斯巴达的书。 一个斯巴达母亲送儿子上战场的时候送给儿子一面盾牌,并对他说道:“要么拿着,要么躺在上面。” 意思是说要么你光荣的回来,要么你的尸体躺在上面被别人用盾牌抬回来。 后来斯巴达士兵所有的盾牌上都是这句话了,听起来就很鼓舞人士气是吧? 但这就是个故事而已。 在李安看来,这压根儿不符合实际。 因为没有哪个母亲是不盼望着儿子平安归来的,除非这个儿子不是她自己十月怀胎生出来的。 再有一个就是盾牌这玩意儿,去当兵人家都送。 你自己做的盾牌能管个啥用呢。 所以这故事大概率是假的,鼓舞士兵用的。 简称pua。 不过斯巴达人确实比较崇尚武力,那个时候的人都崇尚武力。 但因为那个地方小,人不多,耕地也少,经常打仗。 所以那里的孩子从小接触的都是军事化的生活内容。 到了成年了就当兵。 那会儿的男人成年是二十岁,华夏那个时候成年的冠礼也是在二十岁的时候。 中西方竟然出奇的一致。 不过唯一不同的是,那会儿的欧洲人三十岁成亲,六十岁只要还能动,都没退休。 毕竟全民皆兵嘛。 女孩儿也不例外。 因为织布做家务这种事儿另有人干,所以基本上都是军事化生活,也学习格斗之类的东西。 “哦!我懂了,秦始皇在位的时候,有斯巴达人来过!” 诸葛正一本正经的说道,他终于明白了! “拜托,你都进来走到一半儿了才想到这个?” 蚩灵又白了他一眼,这人的脑袋好像缺了根弦儿一样,反射弧长得离谱。 或许丫根本就没有反射弧。 李安看着这些个壁画没有说话。 亚历山大大帝死了之后,斯巴达脱离了马其顿王国的统治,但是其衰亡已经不可避免。 而柯里昂米尼三世的统治又重新焕发了生机。 但没有持续多久,斯巴达就灭国了。 李安在书上看到的时候并没有觉得有多奇怪,毕竟回光返照那是正常的事情,华夏也有很多这样的历史。 但结合起蚩灵那场梦来看,好像又有点儿不太寻常了。 这中间应该发生过什么。 李安抬脚往后面走去。 穿过这个大殿之后后面又是高高的走廊了。 而这次走廊两边却没有古希腊神话人物的浮雕了,而是一幅幅叙事风格的壁画。 这才是李安比较感兴趣的内容。 “这是干啥?农作啊?” 诸葛正和蚩灵也跟着走了过来,几人站在这第一幅壁画面前。 希腊人在刻叙事风格的浮雕上面还是比较写实的,让人很清楚就能看出来是什么内容。 “希罗人,斯巴达的奴隶。” 李安想了想说道,斯巴达人不参与耕种,也不做家务,他们全民皆兵,男女老少都是士兵。 那耕种和家务这种事儿,自然也就是由他们抓来的奴隶来做了。 这应该是公元前八百年的事情,也就是春秋初期。 斯巴达部落打败了隔壁的两个部落,把这些人变成了他们的奴隶,统一改名为希罗人。 这么做可以有效防止贫富差距分化,因为他们不自己生产资料,同时也不进行交易,没有货币。 除了军事训练以外不做其他事情。 这就造成了一个局面,那就是斯巴达部落异常团结又强的离谱。 但如果李安没有看过斯巴达的书,就会以为这是他们自己在劳作。 其实这玩意儿后面是很多血腥的历史,例如斯巴达人为了防止希罗人叛变,所以就把他们的青壮年全给杀了,就留了老人小孩儿妇女。 但这壁画上可看不出来。 这也正常,毕竟历史都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嘛。 但成也希罗人败也希罗人。 长达三百年的压迫历史中,希罗人最终还是站起来了,推倒了斯巴达人的奴隶。 其中很大一个原因是斯巴达四处征战,他们的地盘很大,但人很少。 希罗人在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苟延残喘了三百年,最终还是打败了斯巴达人重新获得了自由。 斯巴达人毕竟是外地户口,跟大姨妈一样每月来检查一次,被推翻是迟早的事情。 希罗人打败斯巴达人是斯巴达从兴盛走向衰弱的转折点。 而这第二幅壁画所讲的就是这个内容。 第二幅壁画是在一个峡谷处,几个斯巴达穿着的士兵守在口子上,外面乌泱泱一片全是敌人。 “我知道这个,斯巴达三百勇士嘛。” 诸葛正想了想说道,这个场面,他再熟悉不过了。 这不就是斯巴达三百勇士么? 李安点了点头,这是公元前四百多年的时候,也就是春秋结束到战国的时候了。 波斯帝国入侵希腊,斯巴达三百勇士独守温泉关,保存了希腊的火种。 后来希腊人在海战上打败波斯帝国,这一场温泉关的战役功不可没。 这应该是斯巴达人最后的辉煌了。 在李安看来,这是可以做到的。 一是有背水一战的勇气,二是有易守难攻的地形优势。 以一挡十,以一挡百。 这在理论下是可行的。 毕竟肾上腺素的飙升对人的潜力有超越级别的开发。 到了那个关头是个人都有这样的壮志。 而毫无疑问,那就是斯巴达人最后的辉煌了。 因为温泉关那场战役之后,斯巴达就没剩几个人了,很快这个国家,又或者说是部落就走到了终点。 不过李安并不好奇斯巴达人的命运,他好奇的是,这两个之间对上了。 无论是春秋还是战国,时间都对得上的历史进程不说。 斯巴达亡国的时候,正好就是大秦开始一统六国的时候。 第205章 狄洛公主。 “哥,这幅,就是这幅!” 蚩灵举着手电筒看着下面一幅画激动的对着李安说道。 这幅画上的内容,和她之前在隧道里头做梦梦到的那个场景一模一样。 李安抬头望去,这幅画中是一面城墙,城墙外面是几个斯巴达人跪在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人面前。 而城堡后面是一小队人马,中间那人留着长发,一看就是个女性角色。 周围四处燃烧着火焰。 “这是大秦统一前一年发生的事情。”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和蚩灵做的梦一模一样? 那说明城堡后面这个人,这个长头发的人正是狄洛公主,也就是白妃。 这也是关于斯巴达王国最后的正史记载了。 公元前二百二十二年,斯巴达王国败给了亚该亚同盟和马其顿国王安提柯三世的联军。 克尼米尼昂国王逃跑。 这是关于斯巴达王国最后的历史记载。 和蚩灵梦见的场景一样的话。 那应该就是国王带着自己的妻儿老小还有一小队禁卫军从城堡后面逃跑了。 后面呢? 后面是这一支小队行走在路上的壁画,上面画着春夏秋冬,也画着豺狼野兽。 代表着他们在路上行走了很久,走了很远的路。 那支从城堡出来的小队人越来越少,到最后只剩下了十个人。 这是正史所不曾记载过的历史。 他们走了十年。 “这个发光的是什么啊?” 诸葛正疑惑的指着壁画上那个女人胸口处那个发光的东西疑惑的问道。 他之所以知道那玩意儿是发光的,那是因为壁画上画出了光线的简笔。 好几幅壁画上面都出现了的。 说明这是个不寻常的东西。 李安转过头来看着蚩灵。 “是个吊坠,发着金色的光,好像是在指路。” “具体我就不知道了。” 蚩灵想了想回答道。 她确实在梦中见过那个玩意儿,就是颗挂在脖子上的半透明珠子,但是会发金光。 她做的梦都是第一人称,每次她低头看向胸口处的吊坠的时候,那吊坠都在发光。 随后她,又或者说是梦中的女主朝着一个方向指了指。 小队接着往那个方向走。 说明这玩意儿好像是个指路的。 “绝对是个宝贝!” 诸葛正想了想非常确定的说道,发着金光,那就不是夜光石,因为夜光石发的是绿色的光。 应该是个其他的材料,但不可否认的是,绝对是个宝贝。 能自己发光的宝石? 有点儿玄幻了。 他都有点儿迫不及待的想要往后面走了,便先两人一步来到了下一幅壁画面前。 他发现他竟然能够认识上面的字了。 “那不是陇西关么?” “陇西关在哪儿啊老大?” 壁画上,这一小队十个人最后抵达了一个叫做陇西关的地方,那牌子上陇西关三个字是用秦篆写的,他当然认识了。 “就在陇西关。” 李安说了句废话,显然是不想解释。 陇西关,这幅壁画上面写着始皇帝八年。 也就是公元前二百一十三年。 这群斯巴达人在克尼昂米尼三世的带领下,逃亡了十年的时间,跟随着他女儿狄洛公主脖子上挂着的吊坠的指引,来到了当时大秦的陇西关。 陇西关是大秦的西边边境,也就是现在的干肃地区,他们穿越了羌族的地盘来到了大秦边境。 这个和后面正史野史记载的有点儿不太一样,因为野史里面记载的是,克尼昂米尼三世最后是逃到埃及去了,最后在埃及被软禁自杀了。 但这壁画上画的是逃到了大秦。 正史有很多都是假的,这一点李安自然有发言权,所以他并不认为斯巴达国王逃到大秦这事儿就是假的,相反还极有可能是真的。 毕竟亚欧大陆板块是连着的,和非洲板块也是连着。 虽然斯巴达到达埃及要近一些,但也同样是一段漫长的距离。 下一幅画,是三个斯巴达打扮的人,跟随着一个身穿长裙的人。 四个人站在朝阳宫外面的广场上。 这个画面,李安曾经见过的。 而且是亲眼所见。 “白妃。” 诸葛正接着来到下一幅壁画面前,念着上面的篆体字。 “嬴政封狄洛公主为白妃了。” “对了,欧洲人那个时候大多是白人吧?狄洛公主应该皮肤挺白的。” 诸葛正摸着下巴思索着说道。 “狄洛公主,白妃,这应该就是这一个人了,白妃是始皇帝给的名字。” 蚩灵想了想说道。 “狄洛在斯巴达里是美丽的意思,不是姓也不是名。” 李安摇摇头说道,狄洛两个字应该是古希腊中的阿弗狄洛忒女神,这个神在古希腊中掌管爱情和美貌。 传说中这位女神生于浪花之中,拥有洁白的肌肤,一头金发,绿宝石一样的眼睛,还拥有着完美的身段。 更重要的一点是,狄洛神胸口处,戴着一颗硕大的宝石。 这颗宝石具有神奇的功效,它能够吸收生命之泉,让得狄洛神能够永葆青春。 连起来了。 李安看着狄洛二字思索道,连起来了。 他一开始没注意到这一点,又或者是压根儿没往那方面去想,如今突然想到那颗宝石和狄洛神。 他突然反应过来。 在那个时候,距离公元年还有两百多年,天地间还有一些灵炁所在,一些人也拥有着奇特的体质。 就例如这个狄洛妃。 或许她从生下来,就具备了狄洛神的特性,金发碧眼,模样生得极其好看,更重要的是还带着颗宝石出来的。 所以她的父亲就直接给她取名为狄洛公主。 而那颗宝石,亦或者说是狄洛公主的体质非常不同。 她能够吸收生命之泉。 这句话的意思其实很好懂,生命之泉它首先就是个生命的东西。 什么东西有生命呢? 树木,动物。 或者是人。 这些东西都是有所谓的生命之泉的。 说得好听一些是生命之泉,换个不好听的说法,这个狄洛公主,或者说是白妃。 她的体质有些神奇,她可能能吸收别人的生命力。 在华夏古老的传说中,也有这样的一类人。 不,并不能说是古老,应该说是在华夏一直以来都有这样的人。 而这样的人在华夏有另外一种说法,那就是他们可以吸走别人的气运! 第206章 白绛雪 难怪…… 李安一下子就想明白了。 为什么这碣石地宫里头,会有白妃的宫殿。 又为什么那六国的国君,和一些厉害的人物都关在这个碣石地宫里头了。 嬴政是想利用白妃的体质特殊,把六国的气运全部都集中在白妃的身上。 这样一来大秦的国运就能达到前所未有的顶峰。 毕竟能当一国之君的人,或者是一些大人物,身上或多或少都是有一些气运在身上的。 气运这玩意儿怎么说呢,其实李安活了这么多年他也不明白。 要说灵炁的话也不尽然,因为在以前,很多的国君基本上都是普通人,连术士都算不上。 按照道家的说法,气运就是一个人的命格所带来的五行之气。 按照佛家的说法就是这个人是什么佛位的转世。 按照儒家的说法就是这个人身上有山河气。 反正各家对于气运这个东西的说法都是不一样的,看你自己信哪一个就是哪一个了。 “走吧,去会一会这个白妃。” 李安一手握着一把长剑,抬脚朝着里头走去。 他已经感受到白妃的存在了,对方压根儿就没有隐藏。 蚩灵也感受到了。 唯独诸葛正只是感觉到好像有点儿阴风阵阵的,起了点儿鸡皮疙瘩。 他心里头还疑惑这地底下这么暖和的怎么会有风这种东西,就看见李安两把长剑已经出鞘了,连蚩灵都开始掐起了手诀。 “老大,我……” 诸葛正想问一下李安他是不是应该在外头等着,如果李安点头同意下来的话,他保证头也不回的就往外面跑。 “对方好像没有恶意……” 蚩灵疑惑的说道,她打小就能看见鬼魂,对方是否有恶意,其实看气场就能够感受得到的。 李安也点点头,是这样的没错,因为他也感受到了,对方不仅没有恶意,相反她的气场还很温和。 这不排除这是对方故意假装的。 但气场这玩意儿本就没有实质性的伤害,假装出来也没个什么用,所以对方也没有必要假装。 “那……我还是跟着进去看看?” 诸葛正话音刚落,就听见走廊尽头处传来一阵歌声。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 ………………” 是的,白妃正在唱歌。 李安抬脚朝着前面接着走去,走廊的尽头处是一道门,不过这个时候门是朝外面开着的,里面透着烛火的光亮。 这声音就从这房间里悠悠的传出来。 李安站在门口看向里面,这个房间并不大,烛火将整个房间照得透亮。 房间里的布置极其简单,一张床,床的四脚立着青铜的柱子,上面挂着白色的纱帐。 一个青铜浴缸。 一个梳妆台。 梳妆台上只有一面铜镜,一个身穿白色丝绸长裙的女人,正背对着他,手里拿着把梳子在梳理着她那一头金色的长发。 李安通过铜镜看到了她的脸,确实很漂亮,而这首桃夭,正是她唱出来的。 “妈呀……那腿,比我的命都长……” 诸葛正伸出一个脑袋来往里看,看到了坐在梳妆台前的女人,她赤着双脚,小腿紧绷没有一丝赘肉。 诸葛正猜测她的身高可能有一米七接近一米八,不然那腿怎么可能有这么长? 而且很细,像是圆规的两个脚一样的笔直光滑。 相比起来,刚刚他在幻音魔塔里面陷入幻阵看到的那些个女人简直就只能算是女人,完全称不上美女了。 可那已经是他所能幻想出的最好看的女人了,而现在,他看到了更漂亮的女子。 虽然没有看到正脸,但那一头金发,光洁白皙的后背,那笔直光滑的长腿,他用屁股想都知道这一定是个顶级尤物。 如果她转过身来是张如花的脸那就当他没说。 李安可一点儿没有客气,抬脚就走了进去。 这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偏向于现代化的卧室,毕竟现在很多卧室都偏向于这种希腊风格的设计。 “这声音,骨头都化了……” 诸葛正呢喃自语,前面一秒他还怂得像条狗,如今他只想走上去看看这狄洛公主究竟能漂亮到何种程度? 死了他都认了! “小心真的化了,提醒你一遍,那不是个人。” 蚩灵小声的说道,虽然她看起来和真人没什么两样。 但她可以非常确定的是,眼前这个高个子白人女孩不是人。 诸葛正好像吃了个当头棒喝,犹如一盆冷水泼到头上瞬间清醒。 他这才想起来,他们是在几十上百米的地下,而且这是个两千年前的地下建筑物了。 “你说,到底什么是爱情呢?” 三个人都没有说话,和他们两个人不一样的是,李安没有一点儿紧张,他站着是因为这房间里没有椅子,坐在人家床上应该不礼貌吧? 虽然都是跟项羽一个存在的东西,但你不得不说,美女确实相比起糙汉子来说更加赏心悦目。 另外他也挺想看一看这白妃到底长什么样,第一次见的时候头上戴着头纱,如今背对着看铜镜里头只能看到个大概。 狄洛公主率先说话了,她优雅的转过身来看着李安说道。 “爱情?你刚刚唱的就是爱情。” 李安平静的说着,嗯,确实好看。 不同于华夏人种的好看,她的五官非常精致,碧绿色的眼睛在烛火照映下好像在发光,她的眉骨相比起华夏人种来说要突出一些,所以显得眼窝有些凹陷。 而她的睫毛非常长,鼻子小巧而鼻梁又非常挺立,她的子庭凹陷得相当完美,衬托出那小巧又尤为精致的薄唇。 和华夏女子那有些圆润的下颌线不一样的是,她的下颌线如同刀削出来一般分明。 这就显得她的脖颈尤为细而长。 唯一比较显得突兀的,也就只有她的口音了,因为她说话是非常正宗的秦腔,这就和她的外貌一点儿不符合了。 “妈呀……” “我做梦都不敢梦这么好看的……” 诸葛正忍不住吞了口口水轻声说道。 他敢发誓他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女子。 真他娘的绝了。 “小女姓白名盈,字绛雪。” “不知现在是何年?” 白妃笑着看向李安问道,她抿起嘴唇笑的时候,说实话连李安都觉得真是人间绝色。 不,阴间绝色。 第207章 似故人。 “白绛雪,这个名字不太好。” “过了二千二百多年了。” 李安平静的说道,白绛雪,应该是嬴政给取的名字,雪地里一抹红,这个名字一听很惊艳,二听相当唯美,细琢磨就满是凄凉。 “是啊,一开始觉得这名字好听极了,后来才发现,原来早就注定了的。” 白妃笑着说道。 “两千年了……” 接着她又呢喃自语。 “你是来拿剑的么?” 白妃看着李安说道。 李安也只是点点头。 身后,诸葛正和蚩灵都好奇的看着这个女人,诸葛正眼睛都看直了。 这个女人赤着脚竟然和他一样高。 他情不自禁的眼睛就往那些个地方瞟。 等他再次对上这女人的眼睛的时候,他发现这个女人竟然在看着他。 而且还在对着他笑呢。 他立刻脸就红了下来。 接着只感觉自己浑身奇痒无比,难受得只想脱衣服,他不得不把身上的包都放了下来,不停的扯着自己衣服上的拉链。 身上好像有一万只蚂蚁在身上爬一样,让他难受至极。 “就是个普通人,没必要。”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手中的皓月剑在空中挥了挥。 “嗤……” 白妃轻笑了一声,随即单手一挥,诸葛正瞬间就恢复了正常。 他重重的喘着粗气,看着自己的身上,他的上半身已经被自己的指甲抓出了许多道血痕,如果不是刚刚那女人随手挥了一下的话,他现在已经难受得控制不住想去撞墙了。 太恐怖了,明明这个女人好像什么都没干,就这么看了他一眼,他就控制不住想去死了。 现在他可一点儿都不敢再往那女人身上看了,这再多看几眼,不得眼睛都被自己抠下来? 他刚刚眼睛痒得差点儿就要抠眼珠子了。 “也是个可怜人罢。” 白妃又转眼看着李安身后的蚩灵说道,她倒是没有对蚩灵做什么,只是说了句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 大概是因为蚩灵看她的眼睛没有任何的欲望,仅仅只是单纯的出于好奇而已。 “你把他杀了么?” 白妃看着李安手里的两把剑说道,她应当是看过这两把剑的,因为她刚刚提到了剑。 “杀了,差点儿没打过。” 李安围着屋子转悠着不紧不慢的说道,心想着古希腊的姑娘一个人待着真无聊。 这屋子里的摆放简单至极,除了个梳妆台之外就剩下一张床一个浴缸了。 以前华夏没出嫁的闺女虽然绝大多数也呆在闺房中,虽然也很无聊至极。 但至少没事儿可以绣绣花黄弹弹琴,逢年过节还可以出去逛逛花灯什么的,至少窗外还有点儿风景看。 而这暗无天日的地底下什么东西都没有,他都觉得自己的日子够无聊得想去死了。 想不到还有比他还厉害的。 “谢谢大人替我报了仇。” 白妃对着李安施了个万福礼。 万福礼源于诗经,后来由女皇武则天统一定制了一套专属于女子的拜礼,实际上这个礼早在春秋时候就已经是女子行礼的标准之一了。 “小事儿,本来就是要拿这个东西的。” 李安摆摆手表示不在意。 这白妃至少比起项羽来说要好说话得多了。 不过从这句话里头李安就得出了一个信息。 白妃并不是被始皇帝嬴政杀死的,她其实一直都住在这碣石地宫里头。 是项羽后来进来的时候把她杀了。 “我要送你一样东西。” 白妃转过头来看着蚩灵笑着说道,可能是同为女性的缘故,她对蚩灵相当友好,看她的时候脸上都是笑着的。 看向诸葛正的时候脸上就一点表情都没有,就好像在看一个死人一样。 “是那颗珠子吗?” 蚩灵眼睛一转。 “嗯。” 白妃点点头。 “跟我走吧。” 白妃赤着脚从李安身边走过,朝着门口走去。 “好香啊……” 诸葛正原本想闭口一句话都不会再说的,但白妃经过的时候还是忍不住轻声说了一句。 确实很香。 是薰衣草的香气。 闻起来让人好像能看到风车和草原。 李安抬脚跟上她。 蚩灵也跟了上去,诸葛正走在最后。 他其实非常想走前面的,这女人走起路来那摇曳的身姿,简直可以用步步生莲来形容。 他以为欧洲人的体毛都很长,比华夏人要长一些。 但这个白妃甚至一点儿体毛都没有。 难不成那会儿的欧洲人就流行脱毛了? 他心里想着问题,不知不觉的又觉得自己浑身燥热起来。 这一次不是浑身痒的难受了,是浑身发热。 他连忙抛下心里的念头,什么都不去想,这才感觉身上好受了一些。 娘嘞,这女人背后都长眼睛。 重新走出大殿之后,白妃带着李安拐了个弯朝着另外一边走去。 “这里原本是要建个太和殿,后来政下令建个后花园。” “他说拜那些东西没用,迟早有一天他就是天。” 白妃笑着说道,看得出来她对嬴政还是迷恋着的。 即便她也知道嬴政娶他其实有着其他的目的,不过她甘之如饴。 “是他能说出来的话。” 李安点点头,他和白妃的交流都用的是大秦方言,和现在的有非常大的区别。 所以他压根儿不担心蚩灵和诸葛正能听得懂。 当然听懂了也没什么。 “我忘了很多事情,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 白妃转过头来看着李安说道。 和李安这种活在人世间上千年的光景的不一样。 白妃没有见过太多人,她来到大秦之后见到的人都很少。 后来就一直住在这碣石地宫里头,所以她的记忆并不多。 再加上人死后即便是以魂魄存在于世,也会缺失很多在世时候的记忆。 “见过,见过一面,在咸阳宫外面,你戴着头纱。” 李安点点头平静的说道,老实说和这个女人聊天挺好的。 虽然只见过这一次加起来才两次面,但感觉很熟悉。 就像多年未见的老朋友。 双方的心性其实是一样的。 很快他们就来到了御花园,这个御花园的布置让诸葛正和蚩灵都瞪大了眼睛。 全是由萤惑石和夜光石所雕刻的花花草草。 还有用玉石雕刻出来的大树。 甚至还修建了一个玉石的亭子。 虽然都是假的花草树木。 但看着比真的还要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嬴政在这里为白妃花了很大的心思。 第208章 小心我亲你。 “剑在下面,我的尸首也是。” 白妃带着三人来到一口井旁,指着井看着李安说道。 蚩灵觉得这个姐姐真是太酷了。 在说到自己的尸体也在下面的时候,她脸上甚至都没有一点儿表情。 不过也对,都死了两千多年了,尸体早就随着回忆化成了白骨,甚至连白骨都可能没有了。 又怎么会因为没有的东西多愁善感呢。 “帮我个忙。” “行。” “我还没是什么忙呢。” “不就是把你的尸骨也带上来么。” 李安平静的说道。 白妃之所以没有死透,是因为这是一口八卦井,这东西有很多作用,其中一个就是锁魂。 所以她两千年过去了,自己的一魂一魄依旧还在井里,得把尸骨捞上来才行。 至于她为什么有这么强的实力,最主要的原因是那把耀日剑在她身体里。 如果她和李安打起来,李安不见得能赢的。 “得带着我一起下去才行。” 白妃点点头说道,因为她的一魂一魄还在井底,所以她也必须得跟着下去才能带出来。 如果只是她自己一个人下去的话,这口八卦井是不会让她带出来的。 “我知道。” 李安点点头,这种事情他很熟悉,因为他以前也干过这种活儿。 诸葛正麻溜的从包里拿出绳子来,老实说这种场景他还是头一回亲眼看见。 捞尸嘛,这种活儿在巴蜀很少见,黄河边上以前有很多干这种活儿的。 不过从井里头背着尸体上来这种事儿,他在一部电影里看过,那电影也是一部鬼片,里头的鬼老吓人了。 这一度是他的童年阴影,不过如今这个场景,他还挺想试一试的。 因为这个女鬼长得真他娘的带劲,现在正在老大怀里。 不知道是个什么感受。 反正这女鬼现在正忙着自己的事情,注意力应该不会在他身上,他可以想象一下。 其实抱着和真人一样。 李安感受着怀里的温度,老实说这也是他第一次接触这种级别的魂魄。 竟然已经能凝练出质感了,而不是如同薄雾的那种空虚,这就说明眼前这个白妃,其实实力比起项羽来说还要强一些的。 鼻尖萦绕着薰衣草的香气,这是白妃身上出来的。 其实如今白妃所带给人的一切感官,都是对大脑层面的影响而已,因为她在物理学上不存在。 “别把我想得太重了。” 白妃双手环着李安的腰笑着说道。 看吧,女人,无论是哪个年代的女人,无论是什么状态的女人,只要她的意识还存在,就仍然对自己的体重非常介意。 两千年前就是这样了。 “本来也没多重。” 李安平静的说道,要换诸葛正下来这会儿已经脸红心跳加速浑身没有力气了。 但对李安来说就那样,他抱过的姑娘茫茫多,不看脸都差不多。 即便看了脸,其实也差不多。 “政也和你一样么?” 李安一只手环着她的腰,一只手抓着绳子往下滑,白妃就紧紧的贴着他。 她说话的时候,李安都能清楚的闻到她吐出来的香气。 只可惜已经死了,这要是还活着那可真是绝了。 恐怕无数男人会为之倾倒吧? “不知道,可能死了,可能没有。” “大可能是和你一样,在自己那破地方出不去。” 李安想了想说道,他进过始皇陵,但没有进过最里头,因为白起不让。 不过既然白起还在那里头守着,那嬴政大概率也还在里头的。 天地间没有灵炁,他再修炼个一万年都没有用。 “难怪他这么多年过去了也没来看过我。” 白妃幽幽的说道,语气里满是埋怨。 “那你呢?” “我?我也不知道,和你差不多,只不过肉身还在罢了。” “甚至是不是肉身我也不知道。”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着,很快就滑到了井底。 这口井很深,得有二十米左右的深度,上窄下宽,井底是一片很大面积的空间。 这井底还有水,踩下去到胸膛处。 两人就这么站在水里。 白妃的衣服都透了,不过还好这是在水里,李安也只能隐约看到一点。 不过白妃倒是丝毫不介意。 这口井里的水好像并不是死水,因为这么多年过去了没有一点儿臭味,而且也不怎么浑浊。 “在这边。” 白妃牵着李安的手朝着角落的方向走去。 李安很轻易的就用脚触碰到了。 那竟然不是白骨,反而还是一具完整的尸体,只不过不是刚死的样子,而是已经形成了巨人观。 看上去像个浑身被蜇肿了的人,连五官都胀开了,和原本的白妃一点儿不像。 而且这尸体没有一点儿尸臭味。 “你该不会以前就长这样吧?” 李安笑着开玩笑说道。 “再说我要动手了哦。” 白妃瞪了一眼李安说道。 李安笑了笑立刻不说话了。 “小心我等会儿亲你一下,让你三天都吃不下东西。” 白妃接着说道。 “能得狄洛公主一个吻,是我的荣幸。” 李安笑着说道,将她的尸体用绳子绑着固定好。 尸体的脖子上挂着一颗半透明的圆珠子,只比婴儿的拳头小一点点。 她的胸口处插着那把耀日剑。 即便在水里浸泡了上千年,依旧寒光凛冽,剑锋锐利。 狄洛公主看着这尸体,眼中这才流露出一丝难过。 “无论长得多漂亮,死了也会变丑啊。” 说着她便张开双臂环抱着尸体,下一秒她的魂魄就消失了。 李安将挂着尸体的绳子系在腰上,双手抓着绳子往上爬。 井里响起了一阵轻轻的歌声。 这次不是秦腔了。 听起来像是古希腊语,但李安只是听过一两句所以不清楚,但大可能是。 在上面的诸葛正和蚩灵也听见了。 蚩灵倒觉得还好,而诸葛正一听见这声音汗毛直竖,因为这歌声虽然有调子,但没有情绪。 和电影里的鬼唱歌一模一样,而且是3d环绕的。 人在越害怕的时候就越好奇。 他颤颤巍巍的举着手电筒朝着井里头老去。 “妈呀……” 紧接着诸葛正就立马缩了回来往后倒爬了好几步,人都吓得差点儿昏过去。 他看见那一堆烂肉正抬头看着他笑,眼珠子还瞪了一个出来,张牙舞爪的就要爬到井口了! 第209章 沉尸。 诸葛正知道这是假的,因为他的手臂上还有李安画上的清心符。 而且他也知道这只是他脑子里产生的幻象而已,但是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脑子不去想。 蚩灵也看到了,即便她没有伸过头去往井底看,但她的大脑也同样受到了影响。 她知道有个很恐怖的东西要从井里出来了,她也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两步。 “你的手下好像胆子很小。” 白妃笑着说道,此时她的魂魄在这具即将腐烂的尸体身上,以至于她说话的时候,是尸体在做说话。 看上去奇怪极了。 “都是朋友,就是普通人而已,是你辐射出来的能力太强,他们又躲不了。” 李安平静的说道,因为这具尸体上还插着长剑的缘故,所以他没有办法直接背着,只能用左手臂的力量托住。 所以他全程都在和这具尸体保持一个非常亲密的环抱姿势。 这尸体可比白妃的魂魄要恶心多了。 不过李安丝毫不介意,也丝毫影响不了他的心性。 毕竟这就是一具尸体而已,又不是什么妖魔鬼怪。 他以前也干过赶尸的活儿,夏天的时候即便是夜里动身,但也很热。 尸体涨起来还流着尸水,满是刺鼻的味道,那种感觉才叫个酸爽。 而白妃的这具尸体,仅仅是巨人观了而已。 也没有发臭,也没有流尸水。 反而还有一股薰衣草的清香。 除了有点儿重之外其他都没啥毛病。 至于对他大脑的影响,害怕的东西? 老实说他自己个儿都不晓得自己害怕个什么,那这幻象又能幻化出个啥来。 还不就是一具尸体罢了。 “这个时候我可控制不了。” 白妃笑着说道,她说话的时候嘴巴一张一合的,以至于嘴角处原本就松垮的肉都撕裂开了。 他知道这看到的场面也仅仅只是他脑子里的幻象罢了,这幻象好像对于他来说最恐怖也就只有这样了。 都远远称不上恐怖。 “没事,多见点儿世面,以后胆子就大了。” 李安笑着说道,双手发力抓着绳子就这么慢慢的往上爬。 过了好一会儿之后,他终于带着尸体爬到了井口。 “你先上去,我上去了你就上不去了。” 李安转头看着她说道,双脚直接在绳子上缠绕了一圈固定住,将白妃的尸体往上托着慢慢的送出了井口。 这一幕在诸葛正和蚩灵的眼里相当炸裂,因为他们看见的是,那发胀浑身溃烂的尸体自己从井口爬出来了,正跌跌撞撞的朝着他们走了过来。 诸葛正大喊着往后爬,蚩灵直接闭上了眼睛。 她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闭上眼睛不看的话,虽然心里仍然会想象那尸体爬过来的场景,但总归是睁眼看着那尸体朝着自己爬过来要好得多吧。 将尸体送上去了之后,李安这才不紧不慢的从井口爬了上来。 他身上的衣服都已经湿透了。 他来到蚩灵的身边,发现这丫头死死的闭着眼睛,好像是听到李安走过来的声音了,便开始慌张的摇头。 李安蹲在她面前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丫头,别说这一脸紧张害怕的样子真是俏皮极了。 听见耳边没了动静,蚩灵轻眯着眼睛一点一点的张开,想要看看外面的动静。 结果刚刚睁开眼来,就看到一坨烂肉上挂着两颗眼珠子就这么直直的盯着她,距离她的脸也就几厘米的距离。 她连忙用脚蹬着往后退,下一秒这挂着脓水的尸体伸出一只手来狠狠的在他脑门上弹了一下。 接着眼前的景象就变了。 她看见李安正蹲在她面前笑盈盈的看着她。 “吓死我了哥!” 蚩灵一把将李安抱住重重的吐了一口气,妈诶,刚刚那场面真是吓到她了,连她这打小看着尸体长大的人都觉得恐怖至极。 更别说远处的诸葛正了。 这会儿他正哭着连滚带爬的在这御花园里到处跑,嘴里还一直喊着别过来别过来。 李安只是看了他一眼没打算去管他,一个大老爷们儿总不能被鬼给吓死吧? 正好可以让他锻炼锻炼胆子。 他站起身来重新回到井口处,这会儿尸体仍安静的躺在那里,实际上一点儿都没有动过。 “这就是白妃姐姐的尸体么?这么多年了竟然还没有白骨化啊?” 蚩灵诧异的说道,这种呈现出巨人观的尸体她见过不少,因为寨子门口就是一条河,小时候河面上偶尔会飘着一具这样的尸体。 基本上都是上游漂下来的。 “应该是这把剑的缘故吧。” 李安想了想说道,这把剑里头有充足的灵炁,所以让得这具尸体还没有彻底腐烂。 否则得话压根儿无法解释。 李安单手握在剑柄上直接将这把剑给取了下来。 之所以在井底没有取下来,是因为这尸体里还留着狄洛公主的一魂一魄,取下来之后就带不出井了。 就在长剑脱离尸体的那一刻起,这具原本巨人观的尸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腐烂起来,尸水从尸体里流出来化了一地。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尸臭气味。 蚩灵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的口鼻。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这原本只是巨人观的尸体就变成了一具白骨。 狄洛公主的魂魄终于得以完整的解脱从尸体里出来了。 她又变成了之前他们在房间里看到的那个样子。 诸葛正已经爬到了御花园的角落没地方爬了,只是闭着眼睛大吼大叫的。 过了好久之后他没听到动静了,这才敢睁开一点点眼睛,发现什么都没有。 老大和姑奶奶站在井口那里不知道看什么,自己身上全是尘土,手掌上全是伤口。 “那颗宝石拿着吧,还挺有用的,送给她,或许她能用到呢。” 狄洛公主看着李安轻声的说道。 李安点点头,从白骨的脖子上取下了那颗宝石。 有点儿沉甸甸的,看不出是什么材质,像是石头,又像是金属。 拿在手里只觉得冰凉,这宝石里面充斥着灵炁。 李安将宝石在自己衣服上擦干净之后递给蚩灵,这是白妃送给她的礼物。 有了这个之后,她就不再需要李安送给她的那块玉佩了。 蚩灵拿在手中一点儿不嫌弃,反而相当爱不释手。 因为它看起来真的很漂亮。 第210章 铸剑阁。 这样一来,繁星,皓月,耀日。 三分泰阿的三把剑都在李安的手中了。 这意味着他可以进入到始皇陵的最深层了。 当然了,得先打过白起才行。 但这不是李安的首要目标。 他的目标是先重铸这把泰阿剑,看看它里头到底藏着个什么秘密。 项羽和墨家的人联手将这把泰阿剑给分成了三把剑,传说中这里面藏着惊天大秘密,大多数说法认为是始皇秘藏。 但李安不这么认为,因为先有霸王殿,后有着碣石地宫,还有个占大头的始皇陵。 大秦才一统六国才十几年时间而已,以当时的生产力来说,即便战国七雄全部加起来,其实也没多少。 可能都不及大唐两年收的赋税多。 而长城和始皇陵还有这碣石地宫,就已经花了很多钱了,剩下的能有多少? 恐怕霸王殿里头的那些就是全部了。 因为这碣石地宫里头就没见到有很多黄金珠宝。 所以那所谓的始皇秘藏,李安觉得压根儿没有。 泰阿三分,极有可能藏着一个更大的秘密,而他对这个比较感兴趣。 “要走了呢。” 白妃笑盈盈的看着李安说道,她和李安同病相怜,但又有一点儿不同的是,李安至少可以出去,在大好河山到处走走停停。 而她因为那剑的缘故导致这么多年了一直无法解脱,所以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地宫里,她待了两千多年。 不过她现在觉得,自己比起李安来要幸运得多。 因为她现在就可以选择自散魂魄归于虚无之中。 只是她有些不甘心,她想去外面看看。 看看如今的天下,到底变成什么样了。 可李安能走,她却走不了。 她只能在这碣石地宫里头转悠,出不去。 “不着急,这里有没有能铸剑的地方?” 李安想了想说道,他一点儿不着急出去,他想把这把剑重铸了再说。 因为他没有合适的地方可以铸剑。 那乌山的破房子里倒是有个铸剑台,但是那个铸剑台太差了,恐怕连这三把剑都烧不软。 以大秦的工艺,如果这里有铸剑台的话,那绝对是可以重铸泰阿剑的。 这个碣石地宫,他们还有很多地方都没有逛过的。 他们从空中栈道进来之后就只逛了皇城内城的这片区域,外城还有一些个建筑他们都没去过。 “有的,我带你去。” 白妃点点头,这个碣石地宫她太熟悉了,熟悉到每一块地砖长什么样子她都知道得清清楚楚。 “你想出去,其实也是有可能的。” 狄洛公主和李安两人在前面,朝着这御花园外面走去。 这御花园这里还有一个后门,他们重新回头走。 “我有预感,要不了多久了。” 李安看着四周的布置漫不经心的说道。 人死了之后,魂魄只能在附近转悠,这是天然的禁制,当然了有一些具有奇特功效的东西可以带着走。 李安也有那种东西,但没带在身上。 但那东西即便收进去了,放出来也会顷刻间烟消云散,所以和待在这里没有任何的区别。 “真的么?” 白妃转过头来看着李安,眼中满是欣喜。 她还能出去,那是她以前从来没想过的事情。 “可能。” 李安点点头说道。 他有一个非常强烈的预感,灵炁,就要重归于世了。 自从他这次苏醒过来之后,好像所有的东西都在指引他,去完成一件事情。 而这件事情,就和这天地间原本充斥着的灵炁有关系。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他在庄周梦蝶里面,亲眼见到了上古世界。 同时也知道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一点。 那就是禁灵封印。 所以他觉得,应该要不了多久了,白妃就能出去了。 当然前提是她自己要是不想死的话。 “太好了。” 白妃神情激动,她等这一天等了太久了。 很快她就带着李安来到了外城的一个阁楼面前。 只见上面牌匾上写着三个大字。 铸剑阁。 “就是这里了。” 白妃推开门来说道,里面漆黑一片。 诸葛正麻溜的掏出打火机来,将阁楼里的烛台给点上,没过一会儿整个阁楼就灯火通明了。 阁楼的布置极其简单,里头没有什么木架之类的东西,中间立着三个石台,石台旁边是三个熔炉。 这熔炉的外形金黄,四个角的出风口都雕刻着栩栩如生的龙头,炉身上绘刻着复杂的纹路。 三个熔炉正面上都刻着不同的秦篆。 铜炉,铁炉,玄铁炉。 这说明三个熔炉都有不同的分工,虽然颜色都一样,但是从触感上就能清楚的感受得出来,这三个熔炉的材质都是完全不同的。 李安满意的点了点头,这里就是个绝佳的重铸泰阿剑的地方,现成的场地和工具。 阁楼后面堆放着各种各样的金属矿和燃料。 这些燃料并不是普通的煤炭,而是经过特殊处理的焦炭,它燃烧的火焰温度比起普通的煤炭要高得多。 煤炭并不是在汉朝才开始用来冶铁的,早在大秦之前就已经在开始用了,不过那个时候煤炭的开采量少,所以只有王室工匠才能用得上。 那个时候一些非常有名气的铸剑大师,就已经在用煤炭甚至是焦炭来铸剑了。 而焦炭是基于煤炭所人为生产的变种。 “准备干活儿吧。” 李安看着这整个阁楼里摆放的焦炭满意的说道。 终于又能重新再看到泰阿剑了啊。 那确实是一把极其厉害的神剑,通体由天外陨铁所铸,传说泰阿剑是自主成形的,根本不需要铸剑师过多的干预。 剑成之后一股金光冲天而起,剑身天然篆刻泰阿二字的花纹,所以取名为泰阿剑。 当然了这仅仅只是上古传说而已。 至于它是不是真的,李安就不知道了,不过要不了多久就有答案了。 诸葛正开始卖力的干起活儿来,首先是要用焦炭来将熔炉底下装满,点燃焦炭之后要不停的用风机来提升熔炉内部的温度。 这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而且是个力气活儿。 他还是头一回见到这种传统的铸剑方法,只觉得涨了见识,连干活儿都卖力起来。 蚩灵也在帮忙搬,因为在铸剑的过程中需要不停的往里面加燃料以防止断火的情况。 第211章 重铸泰阿剑 铸剑这个活儿,说难其实不难。 说简单也不对,主要看你想要铸造什么样的剑。 普通的长剑,只要你拜了师傅,看师傅打上那么几回,自己也就能上手铸造一把像模像样的剑出来了。 第一步把铁水或者铜水熔化,然后倒进模具里头,等待冷却之后,重新加热淬火,淬火完再次冷却之后开锋就行了。 这就是一把普通的制式标准化的长剑。 它甚至都不需要打铁这个步骤就能完成。 这样制造出来的兵器优点是快,一天就能出产很多把。 缺点就是除了快全是缺点。 上点儿档次的制式兵器在铁水从模具里头出来之后还需要进行打铁,将表面打磨平整之后淬火再回火,这样打造出来的兵器就坚韧得多,不易折断。 当然了这些都是制式武器的制作标准。 如果是定制武器,那就属于高端行列了。 首先是选择一块上好的铁,然后加一些其他你需要的金属按照你想要的比例进行熔炼。 一边熔炼的过程一边用锤子来进行锻打,将里头的杂质都给锻打出来,使得金属更加的纯净。 这一个步骤就被称之为千锤百炼。 在这个过程之中,打铁师傅会逐渐纯手工敲打出雇主想要的器形。 在千锤百炼之下,不同金属因为反复锻造就会呈现出不同的花纹。 锻造完成之后,你也可以让打铁师傅给你在武器表面上手工给你雕刻花纹,只要你肯花钱,他们都能给你雕出密密麻麻的花儿来。 雕完之后淬火再回火之后开锋,一把纯手工锻造的宝剑就面世了,最低级的宝剑自然就是铜铁剑,再往上就是精铁剑,玄铁剑。 再往上那就属于顶级玩家专属定制了,例如天外陨铁手工锻打,保证世间无二仅此一把。 其实流程都一样,只不过不同金属的熔点不同,清除杂质的要求不同,那锻打的次数也就不同了。 当年欧冶子和徒弟干将联手用了几年的时间才锻造出泰阿剑,它的主要材料是天外陨铁。 事实上江湖中排名的十大名剑,最差的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才能锻造得出来的。 不过李安重铸泰阿剑倒是用不了那么久。 因为泰阿剑本身的杂质早就在当年欧冶子和干将两人锻造干净了的。 他只需要扔进熔炉里让它重新熔化成铁水而已。 而一把泰阿剑分成三把剑,材料明显是不够的,所以可以确定的是当年项羽和墨家的人联手加了其他的金属进去。 这些金属李安用手都能摸得出来是铁母,铁母本身就没什么杂质,而且他们肯定也清除干净了的。 所以只需要将三把剑一股脑扔进去就行,他在铸剑这方面也能算得上是宗师级别。 清楚的知道铁母的熔点和天外陨铁的熔点是不一样的,只需要卡着这个熔点温度一直炼。 那铁母自然而然就分离出来了。 至于最后的天外陨铁,只需要继续上升温度接着熔炼,如果传说是真的,那泰阿剑自然就会自行成型。 如果传说不是真的,到时候李安在重新锻造成型就行了,他见过泰阿剑长什么样子,所以这对于他来说并不难。 因为泰阿剑上面的花纹是天生的,所以他不用费更多的功夫去重新雕花。 “老大,还要拉多久啊……” 诸葛正换了个手拉动风箱,甩了甩有些发酸的手臂说道,他知道打铁是件很费功夫的事情。 但说出来让他死心了更好,否则一直期待着是不是要结束了才是最折磨的。 古时候一把手工锻打的精铁剑需要好几天的功夫,不然也不可能卖上百两银子那么多。 不过刚刚老大就说过了,重铸要不了那么久。 “早着呢,起码要四个小时。”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对于火焰温度的掌控他再清楚不过,这会儿才赤褐色的火焰而已,只有六百度,再往上还要很多个阶段才能到铁母熔化所需要的温度。 橘黄色的火焰是下一个阶段,那也才九百度的温度而已,到这里才刚刚到达铜的熔点。 再往上火焰变成白黄色才是一千五百度高温。 那也仅仅只是铁的熔点罢了。 火焰到达金黄色的时候是精铁的熔点。 当火焰变成鲜红色的时候是玄铁的熔点。 再往上火焰由深青色转成淡青色的时候,才是铁母的熔点。 至于天外玄铁的熔点,是火焰呈白色的时候才行。 而那个时候的火焰温度,已经超过了四千度了。 而这会儿熔炉的温度才刚刚从六百度慢慢的往上罢了。 想要达到铁母的熔点,最起码需要四个小时。 而那仅仅只是重铸泰阿剑的第一步而已。 “啊……” 诸葛正重重的吐了一口气,他知道自己完蛋了。 这风箱拉完之后,自己手臂估计一两个周都相当酸爽了。 难怪古代的铁匠各个都是一身的腱子肉,比那些个健美选手还要离谱一些,不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当初项羽就是在这里将泰阿分成三把剑的。” 狄洛公主坐在李安的旁边轻声说道,那个时候他还很天真的给项羽那些人带路来着。 哪知道剑成之后第一个死的就是自己。 “白妃姐姐,你的语言学得真好。” 蚩灵就坐在白妃旁边,把玩着手上这颗珠子好奇的看着白妃说道,作为一个女人,她也觉得白妃真是美极了。 即便她是两千多年前的人,但并不影响她叫白妃姐姐。 但她说的话白妃听不懂,如今的普通话和当初的大秦雅言有着天差地别的区别,一百个字里面有一个是同音的都不错了。 李安将蚩灵说的话说给白妃听。 白妃听完笑了笑。 “我学会大秦的语言和文字仅仅只用了一年的时间而已,都是通过唱歌来学会的。” 白妃不紧不慢的说道,学习一个语言最好的切入点,那就是歌曲。 歌曲更加朗朗上口,发音之间也说话,更能让人记住。 “难怪你经常唱歌呢。” 蚩灵恍然大悟的点点头说道。 “是那塔发出来的旋律,我听了就顺带唱出来了而已。它每日子时就会响,每六日一个轮回,我每日无聊的时候就跟着唱。” 李安在旁边充当翻译,两个女人就这么愉快的聊起天来,只有诸葛正在哼哧哼哧的干着活儿。 第212章 泰阿三分的秘密 “白妃姐姐,你能吃东西不?” “我给你煮个罐头,牛肉的,可好吃了!” 诸葛正在忙活着呢,做饭这个事情也就只有蚩灵动手了,因为李安需要盯着熔炉,这会儿外面应该已经是傍晚了。 她的肚子早就得到咕咕叫了。 “好像不行,要不我烧给你吃?” “好像也不对……” 白妃被这个小丫头可爱到了,脸上只是笑。 她从斯巴达王国逃出来的时候十六岁。 死的时候已经是三十岁了,那会儿的人都早熟得很,白妃身上有着一股成熟的韵味。 让蚩灵没来由的觉得很亲近,即便她是个鬼魂。 善良的鬼魂气场是温和的,而凶恶的鬼魂气场是冷冽的,这一点只要细心感受就能感受得出来。 “等你以后出去了,我带你去吃我们寨子里的粑粑,可好吃了。” 蚩灵也不管她是否听得懂,反正自顾自的说着就是了。 “我哥说要不了多久就可以了,不过可能没那么容易,但是我相信你可以成功的!” 蚩灵抬起头来看着狄洛公主笑嘻嘻的说道。 她听李安说过了,白妃姐姐现在已经处于灵魂炼炁圆满的状态了,比起项羽还要厉害一些。 如果天地间重新拥有灵炁的话,那白妃姐姐就距离成神只有一步之遥,虽然距离修炼成散仙还有非常遥远的距离。 但是已经可以到处走了,和人差不多,只是缺了个真正的肉身而已。 而神修炼成散仙就是重塑肉身的过程。 但以魂魄之资修炼成神,在以前有个东西非常简单,那就是封神榜。 在远古时候,姜子牙有这个东西,里面是一块一块的神格,魂魄进入神格之后不用渡劫就能够直接成神。 但那个东西只存在于远古之中,连李安也没有这个东西,所以白妃姐姐还得靠自己。 按照李安的说法来说,白妃的体质非常特殊,她不用刻意的修炼就能够达到这个状态,比项羽那种费劲吧啦的修炼来说要轻松太多。 而且她渡劫的时候会比项羽和白起来说要更加容易一些。 所以蚩灵毫不怀疑白妃姐姐会成功的。 到时候她就可以带白妃姐姐逛一逛他们蚩家寨。 离开家久了之后,她才觉得蚩家寨是世界上最好玩儿的地方。 所有认识的朋友她都想带他们回去耍一耍。 白妃只是安静的看着这个如同麻雀一样的姑娘,她很喜欢这个无忧无虑的丫头,看见她就好像看见了曾经的自己。 在以前她也是这样的。 作为斯巴达最漂亮的女孩儿,而且还是王国的公主,她不用和其他女孩子一样参加训练成为一个战士。 她的职位是祭司,工作内容就是保持美丽,然后根据神的指引帮助王国做出正确的决策。 斯巴达灭国之前,她其实已经看到了王国的结局。 狄洛神的指引是让她向东走,那里有她的归宿。 所以她父亲带着她在灭国的最后一刻逃走了,他们在路上风餐露宿逃亡了十年,从原本的三十多个人到最后只剩下了十个。 她其实根本不知道所谓的宿命是个什么东西。 直到这颗命运之眼,对,也就是蚩灵现在手中的那颗半透明的珠子,那是她出生的时候就自带的东西。 命运之眼在嬴政的帮助下,吸收了六国所有的气运于一身,她才终于明白过来,原来这个就是归宿。 只要吸收了这些人的生命之泉后,他们重新回到家乡,就可以重振斯巴达的荣光。 但是还没等回去呢,政就死了,听章邯说,嬴政死在了来这里的路上。 天下大乱了,让她暂时不要出去。 谁知道章邯骗了她,他带着项羽来到了碣石地宫,说将泰阿剑分成三把其他的剑,到时候就带着她回她的故乡去。 她相信了,然后她就死了。 后来章邯再来碣石地宫的时候,就被她杀死扔下监狱下面的悬崖了。 那还是她第一次杀人,只感觉痛快。 再往后就是这两千年的无尽岁月了。 蚩灵一边热着肉罐头,一边和白妃介绍起他们下来背的包里头的东西来。 她说话不用白妃能够听懂,她只需要当着白妃的面演示一遍就行了。 白妃显得非常感兴趣,在看到打火机的时候瞪大了眼睛,对这个东西相当惊讶。 她看起来虽然活了两千多年,但内心依旧纯洁如一张白纸,又或者是因为死亡之后缺失了一部分记忆所导致的。 诸葛正在费劲吧啦的拉动风箱,李安在盯着熔炉里的温度,两人都没有空闲,蚩灵便自己热罐头自己吃。 一边吃着一边巴拉巴拉的和狄洛公主说一些她听不懂的话,不过狄洛公主也听得很热情,看蚩灵说得兴起开始激动起来的时候,她也及时给予反馈。 真是个非常合格的聊天搭子,蚩灵觉得等以后白妃姐姐出去了,她就教她说普通话,以后两人一定能成为很好的闺蜜的。 时间就这样不紧不慢的过着,等着蚩灵讲得口干舌燥都喝了两瓶矿泉水下去之后,熔炉里的温度终于达到铁母的熔点所在了。 三柄剑开始以缓慢的速度慢慢变软最后落下一滴滴黑色的液体。 这说明铁母开始融化了。 “再有一个半小时就换我来。”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一坨婴儿脑袋大的铁母熔化成铁水只需要一个多小时就行了。 到后面就是天外陨铁的事情了。 原本眼神无光的诸葛正终于看到了一点儿希望。 他感觉自己好像拉了一整天的风箱了,但实际上也就才过了三个多小时而已。 如今他的手臂已经没什么知觉了,现在之所以还在以稳定的速度拉着风箱,其实完全靠的是习惯性的机械运动罢了。 铁母正在以缓慢的速度融化着。 李安实在看不出来,这三分泰阿到底隐藏着什么惊天的大秘密。 因为他都已经快看到三把剑里头的天外陨铁了。 那就是将泰阿剑给分成了三段而已。 又过了一刻钟的功夫,他终于看出了这三分泰阿背后的秘密了。 过了这么久,终于是显现出了一点端倪。 原来,那所谓的泰阿三分的惊天大秘密。 实际上并不在这三把剑本身。 而是在于他现在所使用的这个铸剑炉之中。 他阴差阳错的找到了这个秘密…… 第213章 神山,百家祭坛。 “哥,这是地图吗?” 蚩灵眯着眼睛看向熔炉里头,此时里面的温度非常高,铁母熔成的黑水如雨点一般落下去。 最后在炉底,竟然慢慢的汇聚成了一张地图。 因为铁母还没有完全熔化的缘故,所以这炉底的地图也仅仅只是出现了一个角落。 那个时候的地图,基本上都是按照参照物来确定位置的,比如说碣石地宫的参照物,就是海面上的那块姜女石。 “嗯。” 李安点点头,因为地图还不完全,现在只是一个雏形,所以李安也不确定这是哪里,但可以肯定的是,是一座山。 “爆地图了?” 诸葛正一听来劲了,拉动风箱的节奏也从原来的半死不活变得积极了起来。 一个小时过去了,熔炉里的铁母终于完全变成了一摊铁水。 一幅完整的地图出现在了炉底。 旁边还有四个楚篆,写着这个地方的名字。 百家祭坛。 “百家祭坛?” “听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蚩灵听着李安说的话思索着说道。 百家,自然就是诸子百家了。 而诸子百家中,除了阴阳家公输家和法家三家之外,其他的和大秦都属于敌对或者半敌对的关系。 所以由此可见,这个所谓的百家祭坛,应该不是大秦的建筑工程。 “百家祭坛?没听说过。” 狄洛公主听到这四个字的时候也摇了摇头。 嬴政很多事情都和她说过,很多她都忘记了,但百家祭坛她很确定没有从嬴政那里听过。 原来如此…… 李安看着这幅地图思索着,原来如此。 齐王建最后不战而降,是为了保存诸子百家的力量,因为秦灭六国的进度中,齐国是最后一个。 所以当时的诸子百家的领头人,基本上都在齐国聚首了。 齐王建的投降换来了大秦对齐国老百姓的优待,以至于诸子百家很多势力都幸免于难。 齐王建必然是知道这个百家祭坛的,他为诸子百家保守了这个秘密。 让得嬴政无法抓住当时诸子百家的主要人物,自然也就无法套出诸子百家的秘密,也就是这个所谓的百家祭坛。 “在哪儿呀,我咋看不出来呢……” 蚩灵看着炉底那黑黝黝的地图疑惑的说道,这地图画的很写实,但你照着现在的地方去看,好像哪儿都对得上。 因为这就是一个小地方。 如果说这地图是华夏境地的统一地图,这百家祭坛的位置是上面一个点的话,那很容易就能看得出来。 但这地图仅仅就画了几个山峰而已,看起来就是幅普通的水墨画,如果不是旁边写着百家祭坛四个大字的话,你根本看不出来这是幅地图,因为它更像是一幅艺术画。 “在神山。”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这地图如果不是亲自站在那个位置的话,是分辨不出它所在的地方的。 但李安这些年走遍了华夏包括周边所有的地方,所以他一眼就能看得出来这是哪里。 “神山?” 蚩灵愣了一下。 “嗯,也就是现在的珠峰。” 李安点点头,在大秦的时候,珠峰所在的位置是西羌氏族的地盘。 要说是他们的地盘也不对,因为西羌氏族是游牧部落,他们经常去那个地方。 珠峰在西羌氏族里被尊称为神山,因为它高耸入云,在当时没有人能爬到过顶峰,挑战这座山的都死半道上了。 所以西羌氏的人就认为,这座山是连通着天上的路,谁要是能爬到顶上去,就能见到众神,自己也能成为神仙。 没想到百家祭坛,竟然就建立在珠峰上。 从地图上看,百家祭坛的入口处并不是珠峰顶上,而是珠峰背面和另外三座山所连接的山坳处。 可是,这有点儿不应该啊…… 李安心里有点儿疑惑。 不仅仅是大秦,即便是在夏商周,珠峰所在的那片地方也不是华夏的地盘。 毕竟那鸟不拉屎的地方不适合耕种,气候条件也不适合住人。 所以华夏都不稀罕得要。 那这就有一个问题了,诸子百家起源于周朝,而百家祭坛又建立在西羌的地界。 这是个什么道理? 而且那也不是个什么古城什么的,地图上清清楚楚的写着,那是个祭坛。 祭坛。 诸子百家费劲巴拉的去那儿建个祭坛来祭天么? 有点儿不太现实吧? “或许,那个祭坛本身早就存在了,只不过后来才作为诸子百家的场所?” 蚩灵想了想说道。 因为谁也不知道,上古时候,那里是不是就存在了。 她的历史学得不错,华夏的历史源远流长,夏商周时期对于华夏来说,很多人认为那是华夏的起源。 但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华夏的古文明时期,远比夏商周还要早得多。 这一点从三星堆就能看得出来,目前华夏主流的观点认为,三星堆是夏朝之前的文明。 而那出土的东西有多令人惊艳,相信去看过的人都知道。 所以可以确定的是,华夏在夏朝之前,还有很多比较辉煌的文明。 三星堆可能也仅仅只是其中一个时期罢了。 在那之前肯定也还有其他璀璨的历史,虽然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但是从理论上来说是大有可能的。 “也只能这么解释了。” 李安点点头,也只能这么认为了,不然这玩意儿解释不通。 “行了,换我来吧。” 李安转过头看着诸葛正说道,这小子拉了几个小时的风箱这会儿已经筋疲力尽了。 但想要熔化天外陨铁,这种频率拉动风箱是无法提升更高的温度的,所以还得他自己来才行。 诸葛正站起身来抹了把汗水,这炉子旁边温度都高得恐怖,他现在都是光着膀子的。 如果不是因为蚩灵和狄洛公主还在这儿的话,他都想把裤衩子给脱了。 站起来之后,他终于重重的吐了一口气。 “辛苦你了,给你热了罐头。” 蚩灵将一个罐头用一个东西包裹着递给他,诸葛正摇了摇头。 “等我休息会儿再吃吧姑奶奶……” 诸葛正苦着脸说道,虽然他现在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 但没办法,他手臂没有一点儿力气,这罐头他都拿不起来了。 李安坐下去继续拉动风箱,他的频率就要快得多,温度继续往上攀升着。 现在才是开始重新铸造泰阿剑的开始。 第214章 十大名剑 熔炉里的温度越来越高,整个铸剑阁的气温也随之往上攀升,蚩灵也变得热了起来。 “我不能再待在这里了。” 狄洛公主站起身来对着李安说道,熔炉中喷涌的火焰变成了白色。 她的身形在火光之中变得透明了一些。 李安点点头。 这可是天外陨铁,天外陨铁这个东西,自带威压,那种极致的正气,是白妃这种阴魂所承受不住的。 所以她不能靠得太近。 这也是泰阿剑下无亡魂的原因。 因为被泰阿剑杀死的人,魂魄也会在顷刻之间化为虚无。 而温度刚刚到达天外陨铁的熔点,白妃就敏锐的感受到了熔炉里头所传出的淡淡威压。 这还仅仅只是熔炼的阶段,如果是剑成的阶段,以她现在这样的存在,靠这么近的距离,顷刻间就会被杀死了。 所以她必须得走。 “白妃姐姐,要不你带我逛一逛这地宫吧?还有很多地方我还没去呢。” 蚩灵笑嘻嘻的说道,反正在这儿待着也无聊至极,倒不如跟着白妃姐姐一起,在这地宫里头转悠转悠。 等李安炼剑完了再回来就好了。 李安和白妃说了这件事,白妃显得很高兴。 她在这地宫里头待了两千年的时间,中间没见过一个活人,好不容易来了个叽叽喳喳嘴巴不停的小丫头,她当然乐得和她待在一起了。 独自生活了这么久,有人和她说话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即便这个丫头说的话她都听不懂,但是她根本不在意。 “走吧走吧。” 蚩灵兴致冲冲的带着白妃往外面走,好像她才是这个地宫的主人一样,而白妃是来参观的客人。 “呼……” “这姑奶奶终于走了。” 诸葛正轻松下来,他费劲吧啦的将自己身上这件短袖也脱了下来光着膀子。 这件短袖早就被他的汗水给浸湿透了。 至于李安,他的衣服本来就是湿的。 “老大,这就是天外陨铁么?竟然是金色的诶。” 诸葛正盯着熔炉里慢慢熔化的天外陨铁说道,按道理说,这个时候的铁水应该是红色的才对。 但天外陨铁所熔化的铁水,竟然是纯金色的,如同黄金一般。 但黄金可没有这么高的熔点。 要是熔炼的是黄金的话,这会儿早就完事儿了。 “嗯。” 李安点点头,这些年他也曾想要找天外陨铁这个东西。 但很奇怪的是,这玩意儿好像只存在于公元前一样,自从大秦之后到现在,他连一块都没见过。 按道理来说这玩意儿应该是外太空落下来的才对,和灵炁的消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但事实却是随着灵炁的消失,天外陨铁这东西也没有了。 所以这些年他一直想要用天外陨铁来自己打造一把绝世宝剑的念想两千年了也没有实现过。 “老大,这东西好像有自己的想法啊,你看,它的铁水落下去之后,没有散开,而是聚集在一起的!” 诸葛正诧异的说道,他觉得这东西太神奇了,因为它压根儿不遵循物理学的重力作用。 三块天外陨铁熔化的铁水落到熔炉底,没有像之前的铁母那样散落成一滩水跟着炉底的刻槽流,而是规规矩矩的变成了一把剑的形状。 “嗯。” “别这么看着我,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情况。” 看着诸葛正看向自己的眼神,李安平静的解释道。 这小子心里头在诧异他为什么一点儿不觉得奇怪。 “多读点书你就知道了,史书里面所记载的泰阿剑,传说中是一把威道之剑,早已存在,只是无形无迹,但是剑灵早已存在于天地之间,只是等待着时机凝聚起来。” “天时地利人和,三道归一的时候,就是这把剑成剑之时。”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当然了这只是古代传说而已,李安一开始是压根儿不相信的。 直到现在他看到这天外陨铁竟然自然成型,他才相信了,这个古代传说竟然是真的。 “那意思是不是说,这把剑有剑灵?” 诸葛正瞪大眼睛,他只在小说或者电影里头才听到过这个名词。 但是如今,他好像亲眼看见了。 “是的。” 李安点点头,剑灵这玩意儿,有,李安一点儿也不奇怪。 在上古时候,灵炁充盈的时候,可以说是万物有灵。 剑灵,自然也是有的。 但有剑灵的剑却很少。 李安见过或者听过的,江湖排名十大名剑之所以一直没有变过,就是因为这十把剑都是有剑灵的剑。 没有亲眼见过的有两把,第一的轩辕剑。 那玩意儿只存在于传说之中,不过李安上次死的时候做梦在梦境里见过,相当霸气的一把剑。 剩下的九把剑,加上这熔炉里这把泰阿剑的话,有八把在他手中。 排第十的承影剑,又叫做含光剑,剑身是半透明的,他的主人叫孔周,春秋时候的卫国着名剑客。 这把剑在大秦时候是扶苏的配剑,后来送给李安的。 第九的是纯钧剑,欧冶子铸造的最后一把剑,也是因为这把剑耗费了他太多精气神,所以他才死的。 这把剑当年是越王勾践的配剑,卧薪尝胆的时候送出去了,李安是在汉朝时候进皇宫里头偷的。 第八的鱼肠剑,是一把软剑,他的主人是古代四大刺客之首的专诸,这把剑也是在大汉的时候他花钱买下来的。 第七和第六的干将莫邪剑,说是两把剑,其实是双手剑。 在铸造这两把剑的时候,就是因为剑英不化,所以莫邪以身祭剑铸成的。 那个时候称呼剑灵为剑英。 这两把剑是李安在唐朝时候进皇宫里偷的。 第五的七星龙渊剑,也是欧冶子和干将联手打造,它的主人是伍子胥,后来是刘渊,他改名为七星龙泉剑。 这把剑是李安杀了刘曜之后拿走的,因为当时江湖都在传什么龙泉宝藏,和龙泉剑有关系。 他就拿过来了,后来发现压根儿没有。 第四就是熔炉里的这把泰阿剑了,欧冶子和干将联手取天外陨铁所打造。 第三的赤霄剑,南山仙人赠予刘邦,这是传说,实际上骗人的。 剑是刘邦请求欧冶子的传人欧冶公铸造的,至于什么赤龙所变全是狗扯,刘邦那人就爱说点儿小谎。 那把剑是李安在鬼市里收的。 排名第二的湛卢剑,也是李安没有见过的剑,传说这把剑通体黑色,在春秋之后各国君王手上都待过一段时间。 最后是在墨家巨子手上成为墨家传承剑,它的别名叫墨眉,那把剑李安没见过,不知道长什么样子,听说通体黑色来着。 第215章 以血祭剑,泰阿成。 如果说一个铸剑师想要打造出一把绝世好剑,就一定要有剑灵。 怎么创造剑灵的,其实很简单,只需要有灵炁的金属来锻造就可以了,但能够储存灵炁的金属很少。 而天外陨铁就和玉石一样,天生就能储存灵炁,不像其他的金属,需要由欧冶子用自身的灵炁来喂养才行。 这就是为什么欧冶子是绝世的铸剑大师,是因为他有一本独门秘籍,可以赋予金属灵炁,从而打造出一把具有剑灵的剑。 而自从欧冶子死了之后,这世上的绝世宝剑数量骤减,甚至于在公元年以后,因为天地间的灵炁消失了,所以再无一把绝世宝剑出世。 但并不是所有有灵炁的金属都能锻造成一把绝世好剑,因为这只是先决条件,剑灵是在这样的基础上被铸剑师创造出来的。 能不能锻造出一把有剑英的绝世宝剑,是区分是不是铸剑大师的唯一指标。 而显然欧冶子就是这样的铸剑大师,但强如欧冶子,也并不能百分之百成功,可见一把有剑英的剑是多么难求。 这需要铸剑大师在铸剑的过程中对剑的感悟,不同的材料所铸造出来的剑是不同的,也就导致了剑英的不同。 像这把泰阿剑,就是一把威道剑,说明它的剑英就如同始皇帝一般威严公道。 而传说中的湛卢剑,亦或者说是墨眉剑,它的剑英就是一把仁道之剑,墨眉无锋,说的并不是墨眉这把剑没有开刃,而是这把剑的剑英属性是沉稳仁道的。 当年干将和自己媳妇儿莫邪联手铸剑的时候,就是因为迟迟领悟不出剑的剑英,如果一直这样下去的话,这两个铸剑大师都会死。 所以生死关头的时候,莫邪以身祭剑,强行把原本是一把的剑的剑英变成了两把剑,成为了双手剑,取名为干将莫邪。 这就从而引申出了另外一个问题,如果想要铸造出一把有剑英的剑,就需要祭剑,在铸剑师的行话中,叫做请剑英。 就和所谓的请神是一个道理。 不过像干将莫邪这样的祭剑显然是被逼无奈的选择,不然如果都这么祭剑的话,那岂不是这世间每出一把有剑英的剑,就要一个铸剑师的命不成。 一般的祭剑就只需要铸剑师的精血就可以了。 而祭剑是需要掐咒念剑英诀的。 当然了这也是李安为什么要带上诸葛正的一部分原因,反正在公元前的那些年里,有很多请神都需要用到血祭。 如果血祭都不管用的话那就直接上人祭,要是连他的精血都无法请出剑英的话,那最后也就只能把诸葛正给扔里头了。 但当事人显然并不知情,此时正在好奇的盯着熔炉里的情况。 就这样持续了两个小时的时间,熔炉中的天外陨铁终于变成了一滩铁水。 只不过这滩铁水很有灵性,即便是以液体的状态,也自动呈现出一把长剑的形态。 这就说明这柄剑的剑英早就存在于这剑里头了,只不过需要祭剑唤醒而已。 “老大,现在应该咋办啊?” “是不是直接退火就行了?” 诸葛正疑惑的说道,很奇怪,这个铸剑阁里的空气好像全部都被抽进这熔炉里了一样,他现在呼吸有点儿不顺畅,总感觉身上很重。 但他大口呼吸又能感受到空气中的氧气还存在的,这就说明是熔炉里的这玩意儿所产生的威压。 这是他第一次感受到威压这个东西,也终于明白为什么狄洛公主要离开这铸剑阁走得远远的了。 以他这这么硬的八字,竟然都感受到了这么强的威压,那要是狄洛公主在这里,想都不用想这会儿已经被压着跪到地上了。 “不行。” 李安摇了摇头,如果说就这样退火的话,泰阿剑只有两种结果。 要么就是因为没有唤出剑英导致他变成一把普普通通的好剑,要么就是最坏的情况直接变成废铁了。 这两种情况都是李安不能接受的,而且它甚至有百分之九十的概率变成一堆废铁。 “你来拉风箱。” 李安站起身来让诸葛正坐下去继续拉动风箱,自己站起身来,伸手将铸剑炉上面的盖子给推开。 诸葛正一边拉着风箱一边专心致志的看着老大神情肃穆的在那比划着他一点儿也看不懂的东西,嘴里还在念叨着他听不懂甚至都不像是华夏语言的东西。 他只感觉这空气中好像有点什么东西,但是他又看不见。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只见李安突然冷喝一声。 “以吾之血,祭汝之身,万物有灵。” 随即诸葛正瞪大眼睛,他看见李安伸手一张,自己身旁放着的一把剑,竟然自己脱鞘,它飞过去了! 接着就是更为恐怖的一幕,他看着李安右手拿着长剑,狠狠的在自己手臂上划了一道。 鲜红的血液喷涌而出,悉数撒在了熔炉中的天外陨铁水中。 “起灵!” 随着他话音重重落下,这熔炉竟然重重的震动了一下! 它自己震动了一下! 这世间是有很多科学所无法解释的现象,这一点诸葛正是非常清楚的,毕竟他可是诸葛家的正统传人。 但这种情况,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那剑它自己飞过去了! 而且这铸剑炉自己就震动了! 紧接着又一个异象出现了,熔炉里竟然冒起了金光! 金光啊! 这玩意儿能自己发光! 它的明亮程度甚至将整个铸剑阁的所有角落都照得透亮。 紧接着,他亲眼看到一股金色的涟漪从熔炉里面荡出来了。 荡出来了啊! 他亲眼看着这股涟漪从熔炉里面荡出来了,然后碰到他的胸口了,然后他只感觉自己胸口一痛,人整个被掀飞出去撞在这铸剑阁的墙壁上,接着他就晕了过去。 这股庞大的威压,即便是李安也被撞得往后退了好几步的距离。 金光在铸剑阁熔炉里迟迟没有褪去,那金色的涟漪从铸剑阁荡了出去,最后以铸剑阁为中心往外荡着。 原本正在远处陪着蚩灵闲逛的狄洛公主一下子就被这股金色的涟漪掀飞了好几丈远,最后重重的摔在地上。 等她再起身时,整个灵魂之身都透明了好几分! 第216章 返回。 随着铸剑炉的火焰慢慢消失,炉中的金光也慢慢消散。 传说果然是真的,泰阿剑的剑灵早就存在于天地之间了,当泰阿剑成之后,就一直在泰阿剑里了,即便泰阿剑被熔化了,也存在于铁水之中。 就等着被人给唤醒了。 这柄剑的剑灵被重新唤醒之后,它既不需要重新开锋,同时也不需要再次淬火回火,这把剑本身就成了。 和以前一模一样的暗金色长剑,上面有着密密麻麻的纹路,剑身上天然篆刻着泰阿两个字。 李安将它拿在手中,这把剑冷却的速度很快,但摸在手中的感觉却不是冰凉的,反而是一股温热的感觉。 总之很舒服,是李安所收藏的其他几把有剑灵的剑所比不了的,可能是因为这是用他的精血来祭的剑,所以剑灵对他非常亲近,是前所未有的感觉。 随手挽了个剑花,剑尖处快速的抹过一条暗金色的丝线。 “确实厉害。” 李安满意的赞同道,这把剑比起其他剑来说要长了一些,所以才有秦王绕柱一直拔不出来剑的这个无稽之谈。 “哥,剑成了吗?” 蚩灵拉着狄洛公主回到铸剑阁,这个时候的泰阿剑已经不再发出先前金色涟漪那种极强的威道剑气了。 但仍然有一股淡淡的剑意自剑身喷涌而出,白妃感受着这股剑意,脸都苍白了一分。 这是她从未有过的感觉,因为上次见到泰阿剑的时候,她还活着呢,当时只感觉这把剑是把好剑,但绝没有想到,这柄剑竟然这么厉害。 “走吧。” 李安看了看时间,差不多了,也是时候出去了,这会儿正是凌晨,这个点出去正好能赶得上船长回来的时候。 他走到诸葛正旁边去一脚给他踹醒。 “额……” 诸葛正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 “妈呀老大,这剑也太恐怖了吧?” 诸葛正看着李安手上那暗金色的长剑吞了口口水说道,这家伙有点儿太恐怖了。 “刚刚那个……是剑气嘛?!” “可以这么认为。”李安点点头。 李安看得出来他很想耍一耍这把剑,所以便把剑直接扔给了他。 诸葛正激动的握着剑站起身来。 白妃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这小子先前在她这里吃了不少苦头,这会儿该不会提剑报复她吧? 泰阿剑这种威道,能够保护持剑的人,即便是她这样的修为,好像也拿诸葛正没有什么办法。 但诸葛正想要杀她好像并不难,因为这把泰阿剑刚正不邪,而她现在的存在,就是那所谓的邪。 这把剑对她有着天生的压制效果。 “嘶……烫烫烫!” 诸葛正耍了两下剑,觉得自己帅气至极,他觉得以他现在的帅气,放以前那绝对是个大侠级别的。 没办法,谁叫这把剑就这么帅气呢。 正当他心里思索着握着这把剑应该念点儿什么霸气一点儿的台词的时候,只感觉剑柄越来越烫,越来越烫。 最后甚至都握不住了,他连忙把剑扔给了李安。 “哪里来的热。” 李安疑惑的问道,明明和之前一样的温度啊,怎么就越来越烫了。 这玩意儿总不能还可以自己加热吧? “哥,刚刚诸葛正拿着那把剑的时候,剑的颜色在慢慢的变化!好像在变红!” 蚩灵诧异的说道。 真有这么神奇? 李安看着手上这把暗金色的泰阿剑,他是越看越觉得满意,因为这是由他的鲜血来祭的剑,以至于这把剑竟然能够认主! 嗯,很好! 这样一来,这把泰阿剑可就算是真正的属于他自己的剑了。 “我带你们走吧,从这里回去也会触发机关的,到时候你们在路上浪费时间。” 白妃看着李安说道,看着李安手上的剑,她竟然觉得有些害怕,明明李安并没有伤害她的意图。 这种感觉是刚刚诸葛正手握泰阿剑的时候所没有的。 并不是李安对她起了杀意,这一点他很清楚。 而是因为现在这把泰阿剑和李安的契合度非常高,以至于剑灵本身所释放出来的压迫感。 “行,我有一把剑,比较适合你,到时候等你出来我送给你。” 李安点点头说道,他看得出来,狄洛公主很喜欢长剑,自己手握泰阿剑的时候,她眼中流露出了一股子羡慕。 她羡慕李安有一把很契合他的好剑。 “真的么?” 白妃眼睛一亮,竟然还有特别契合她的剑? 有剑英的剑! “嗯,名字叫做含光,放在水中看不见,拿在手中会发光的剑。” 李安点点头笑着说道,那把剑的剑灵,就非常契合狄洛公主的气质,相信她一定会喜欢的。 “好。” 狄洛公主点点头,带着三人朝着来的路回去。 “白妃姐姐,我们要走了。” 蚩灵挽着狄洛公主的手臂颇为不舍,她这辈子没什么好朋友,如果说李安算一个的话,白妃姐姐也算一个。 诸葛正嘛,只能算半个。 虽然听不懂这小丫头在嘀嘀咕咕说些什么,但可以感受到她流露出来的不舍。 所以只是笑着摸了摸她的头。 三个人朝着碣石地宫外面走去,因为有狄洛公主的带路,所以他们走得比较快,不用担心会触发到什么其他的机关。 那烛火燃完了一根了,第二根正在燃烧着。 很快他们便来到了空中栈道上。 在隧道口这里,狄洛公主打开了一扇石门,里面是一个巨大的铁球,她将铁球往下拽,只听见一阵声响传来,前面的塔顶便开始转动起来,很快又变成了对着栈道的方向,塔门大开。 几个人往里走去,所有下去的阶梯都出现了。 “白妃姐姐,你无聊的时候该不会就在这里闯这些机关玩儿吧。” 蚩灵疑惑的问道。 李安将这句话翻译给狄洛公主听。 狄洛公主点点头。 没想到还真是这样,这姑娘闲着没事儿的时候就会启动这些机关玩儿,所以这些个机关到现在为止因为经常被使用所以还没有卡壳。 这可让他们进来的时候吃了不少苦头。 而外面那些人有时候会在半夜梦到歌声,也是因为狄洛公主平日里无聊的时候,碰见幻音魔塔在子时自动开启,所以便跟着那旋律唱歌。 第217章 太长不看。 “白妃姐姐,我在外面等着你哦,你出来了一定要来找我玩儿啊。” 蚩灵对着狄洛公主挥挥手说道,原来这碣石地宫里头虽然所有的机关都是自动的,踩上去就会触发机关,不论是谁都一样。 不过这隧道旁边还有一个小隧道,这里就没有任何的机关陷阱,他们跟着狄洛公主,很快就走完了这条隧道,来到了他们一开始从姜女石下来的地方。 白妃听懂了这小丫头的意思,笑着点了点头,眼神中也有一些不舍。 好不容易下来了一群人,结果就要分别了。 下一次再相见,就不晓得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但看到李安之后,她觉得,那一天应该快了,要不了多久,她或许就真的能出去了。 前提是能扛得住那雷劫。 李安带头沿着这螺旋的阶梯往上,这会儿已经是凌晨四点多了,再有一会儿天就要亮了。 等到那个时候还没走的话,那就得第二天才能走了。 蚩灵瘪着嘴有些闷闷不乐,诸葛正蛮开心。 虽然他两条手臂都没有了一点儿力气,但还是费了很大劲把自己身上这个包给塞得满满的。 至于那些个没吃完的东西,没喝完的水,都留在碣石地宫里了。 有那空间干嘛不多装几件宝贝呢? 要知道他这包里这些个宝贝,拿出去卖到的钱,还得分给蚩灵那姑奶奶一半的。 早知道当初就不打那个赌了,平白无故的自己就少了一大笔养老金。 别看这些东西就小小一个袋子,这里头装的可都是豪车豪宅美女香槟。 这分一半出去简直要了他老命了,所以但凡有点儿空隙的,他都想要塞下点儿什么东西。 要不是那棋子翻下去不见了,他都想抱一颗走的。 至于剩下的那些个东西咋办? 管那么多干啥? 他们这下来可都是全程带着手套的,指纹留不下一点儿。 即便之后这个地方被人发现了,那也绝对不可能会找到他的头上。 更别说还有老大在上面罩着了,现在他觉得自己平白无故捡了个老大是走了天大的狗屎运。 连狗一块儿吃了可能都没有下回了。 他只觉得李安是个神人,是存在于小说中的那些个修仙大佬。 他还见到了鬼,活生生的鬼。 这下他觉得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他也终于能够明白,为什么聊斋里头的书生见到那女鬼都迈不动步子了。 毕竟漂亮的女鬼和鬼不是一个东西,就狄洛公主那身段,那脸蛋儿,那姿态。 谁见了迈得动步子?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啊! 当然了,老大除外。 他都觉得老大不是个男人,面对狄洛公主那种尤物,眼睛都不带动一下的。 他毫不怀疑就算狄洛公主在他面前脱个精光他都只会说一句嗯不错。 然后就没了。 三个人很快就回到了姜女石外面。 大海依旧漆黑一片,月亮倒是还挂在天边。 风吹得蚩灵打了个哆嗦,她连忙把大衣给重新穿上。 李安把那铁球重新挂了上去,石门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好像从来没有人上来过。 前几天铲干净的鸟屎这两天又落了一些,很快这里的痕迹就会被全部掩埋了。 或许有一天,碣石地宫的秘密会重现天日,但那个时候应该都是几年十几年甚至百年后了。 和他们没关系。 今天同样刮着海风,不过天上的月亮显得异常明亮。 “好好看……” 蚩灵想着掏出手机来拍张照片,但是开不了机,因为没电了。 “吃火锅!” 蚩灵突然蹦出来一句。 诸葛正一个猝不及防差点儿摔下去。 刚刚那股子一脸不舍的表情都去哪儿了? 怎么一出来这姑奶奶就跟变了个人似的,这会儿就已经想着要去吃火锅了…… “好。” 李安点了点头。 他拿出手电筒来,对着海面闪了三下。 没过一会儿,原本漆黑的海平面上,远远的就看见亮起了一盏灯。 那是船长的船,每天晚上他都会在距离姜女石背面不远的地方飘着,这样李安出来了之后发信号,他第一时间就能看见。 “你掏钱。” 蚩灵转过身来看着诸葛正说道。 “行……” 诸葛正只好点点头,实际上他现在困得跟狗一样,但姑奶奶的话他不得不听。 他们这个团队就好像唐三藏取经。 老大就是唐三藏,姑奶奶是孙悟空。 而他嘛,不是猪八戒,猪八戒好歹还有点儿用处呢。 他就是沙师弟,大多数时候就是个透明人,负责挑担子的。 不过还好还好,至少不是白龙马。 毕竟那是真畜生,他好歹还是个人。 很快船长就开着船停到了姜女石不远的地方,还是那艘气垫船。 诸葛正先把包放了下去,然后自己也下去了。 李安收回绳子,气垫船回到渔船边上。 这下子,他们和姜女石还有碣石地宫就没有半毛钱关系了。 李安这才重新打开了手机,他的手机这会儿还是满电的状态。 别说下地宫了,就算是平常时候,他都不怎么用得上。 只有无聊在家的时候会打开短视频来刷一会儿。 他也不看什么纪录片什么科普短视频了,电视电影儿也懒得看的,那些东西都看够了。 主要也看小姑娘扭屁股,赏心悦目。 欣赏美色令人心情愉悦,同时还能长寿,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你看他不就活了这么久? 以前那会儿住在城里头的时候,三天不去喝顿花酒,他就觉得活着没个啥意思。 几条短信叮叮叮的响了起来,显示有人在他关机的时候给他打了电话。 就俩人,一个是王浩那小子,另外一个是林清新。 林清新打得比较多,一天就有好几个,跟个讨债鬼一样。 接着他打开微信,好家伙林清新的头像上挂着个九十九加的红色,王浩就发了几条过来,都是问他最近死哪儿去了。 还发了自己的自拍,定了个位置在那曲,说感谢大爹罩着,现在都混上男配角儿了。 还说这里的娘们儿长得真壮实,一屁股都能给他坐死。 另外一边林清新发的东西就显得高雅很多了。 但李安就随便晃了两眼,自拍照,嗯,不错。 风景照,嗯,也不错。 文字语音,嗯,太长不看。 第218章 白起。 三个人在这里又待了三天,吃了一点儿当地特色美食,然后就由诸葛正开车,往京城回去了。 蚩灵说要回寨子里,得和家里人打声招呼,出来的时间也有一会儿了。 要知道这会儿该上班的都上班了,该上学的也都上学了,她还没去过学校一趟呢。 总得去打个照面才行。 诸葛正没什么事儿,但也不会跟着李安,因为他忙着把手上这些个古董给出手了换钱,然后潇洒快活一番。 只有李安无所事事。 他先是开车去了西山别墅。 小李子已经回来了。 在别墅里,他看到了那把霸王枪。 李家的速度很快,李留金在收到李安的消息之后就派人去了宿千,三两下就把里头的东西给搬完了。 至于那底下的大蛇们,在真理面前逃的逃死的死。 上面那套破屋,也已经在动手推了重新建了,就建造个农家乐。 虽然不可能有客人,但也没事儿。 按照李留金对家谱的归纳总结,他知道他们这位家主每次苏醒之后生活得也相当有规律。 一开始先在城里头住个十几年,接着就开始到处走走停停的晃悠,没有目的地,快沉睡了就又回城里头住一会儿,然后安排个墓地睡大觉,这辈子就这么结束了。 但这一次好像有些不一样了,家主苏醒之后接二连三的发现了一些地方。 这让李留金隐隐有些不太好的感觉。 不过李安反倒觉得没什么,毕竟该来的总归是会来的。 至于碣石地宫里头,李安让小李子的人先盯着,不用下去。 里头本来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再说了狄洛公主还在下面,而且还有很多莫名其妙的机关,那可比乌山下面的霸王殿凶险多了。 小李子只是遵照吩咐,首先李家不缺钱,其次是不缺钱。 而且里头最值钱的东西已经被家主拿到了。 泰阿剑,他是第一次见到真剑,霸气得很。 家主的收藏他都看过,也有很多剑,但没有哪把剑有这样的威势。 他按照李安的吩咐,用白玉来给这把剑做一把剑鞘,因为普通的剑鞘可藏不住这把剑的威势,一定得要玉才行。 因为玉石的质地温和,能够掩盖住泰阿剑的威势,这样别人才看不出来。 而且时间得尽快,因为下一步家主就要去神山。 他得先派人过去,在那边找一些信得过的当地人。 因为珠峰在华夏的边上,李家的势力大多在中原和京城,那些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了没什么用。 这恐怕要花上一些时间,正好这个时候可以连带着把剑鞘给做出来,到时候再出发也不迟。 李安将剑扔给小李子之后就开车下山了。 泰阿剑对他有大用,所以和其他那些个收藏不一样的是,他得随时带在身边才行。 至于始皇陵,他暂时不打算去。 反正都等了几千年了,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的,泰阿剑已经拿到手,有了进去的钥匙,他随时都能进去。 但打不过白起去了也是白搭,想要进去需要好好准备一番才行的。 至少得想办法让蚩灵那小丫头更厉害一些。 这样有了泰阿剑的加持,再加上蚩灵那小姑娘的帮忙,这事儿应该才能十拿九稳。 毕竟白起真的很强,即便是现在的他,再加上有轩辕剑和蚩灵的帮忙,也不是对手。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白起严格意义上来说,他已经不是鬼魂了。 他应该能算作是神。 或许战神白起,是如今整个天下的最后一个神了。 他的存在非常特殊,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他其实已经死了很多年了,在大秦嬴政还没上位的时候,他就已经死了。 但大秦厉害的君王并不仅仅只有一个嬴政而已。 像他这么厉害的往上还有五个。 这也是六世强秦的说法由来。 大秦能一步一步的走到一统六国的地步,并不仅仅只是秦始皇嬴政的功劳,而是那几百年里一点儿一点儿积累起来的实力。 而那几百年里,白起是唯一一个死后拥有神格的鬼魂,就是因为他对秦国的贡献实在是太大了。 而且白起最后并不是因为抗命不遵被赐死的,他的死另有隐情。 那会儿还是有灵炁的时代,白起死后接着修炼,但是最后渡劫失败差点儿魂飞魄散,是那个破损的神格救了他的魂魄。 所以他才能出现在嬴政的陵墓里,成为了始皇陵的守墓人。 里面的法阵让他得以继续修炼,残缺的神格帮助他突破了作为鬼魂的上限,但那神格却没办法帮助他直接修炼到神的大圆满成为散仙。 毕竟那就是个上古的破损神格,有着诸多的限制。 一旦他离开始皇陵,马上就会开始渡雷劫。 但天地间的灵炁已经没有了,所以他是绝对无法渡劫成功的。 所以没办法他只能一直在那里等着。 等着有朝一日天地间再次充斥灵炁的一天,到了那个时候,他就能直接成神。 甚至比其他的神实力还要强悍得多。 但白起是个相当不服输的人,这两千多年来,即便天地间已经没有了丝毫的灵炁,他仍然想着的是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强行渡劫。 所以始皇陵的上空有时候会突然电闪雷鸣的,这个现象在史书里经常能记载。 没人晓得为什么,都是在猜测各种各样的理由。 只有李安晓得,是白起那个家伙又头铁了。 他暂时不打算进入始皇陵就是因为里面有个白起在等着他呢。 即便现在有了蚩灵那丫头的帮忙还有泰阿剑的加持,但李安仍然不敢进去和他硬碰硬。 他在等一个机会。 这个机会就是白起又一次头铁想要不靠灵炁直接渡劫的机会。 到时候白起肯定会失败,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而被雷劫教育了一场的他到时候魂魄肯定会受到伤害。 白起这两千多年来一直都是这样的,他这漫长的鬼生就是个无限的循环。 这个循环分为修炼,钻出神格,离开法阵,被雷劈,受伤,然后接着修炼。 李安想要让自己的成功率大上一分,那最好的办法就是等着白起再一次头铁。 到时候他受伤了实力弱了几分之后,有了蚩灵和泰阿剑的帮忙,这一次或许就会成功了。 第219章 相思病了。 “这么早就出门去啦?” 董莲正关门准备去上班,正好碰见也要出门的李安,便笑着打招呼。 “嗯,出门买点儿菜。” 李安点点头。 两人不紧不慢的朝着电梯口走去。 “前两天敲你门,想说让你上家里来吃顿饭呢,没人在家。” 董莲笑着说道,林清新才进剧组没几天的,前段时间基本上都在京城,每天都要去敲李安家的门。 记得有一天晚上和朋友喝完酒回来之后就趴在沙发上大哭,怎么哄都哄不好。 后来她才了解到是因为李安。 说李安生气了,消息不回电话也关机,以后应该见不到了,肯定是去别的地方住了。 董莲说这怎么可能呢,李安虽然说要搬走,但是他的那套别墅还在装修呢,最起码都要半年的时间,一时半会儿还是住在对门儿的。 林清新说妈妈你不懂,我惹李安生气了。 难怪之前林清新一直闷闷不乐的,这才借着喝酒说出缘由来。 说李安生病了,不孕不育,和她说了这件事情,但是当时她犹豫了。 还说李安应该很失望,不会再回来住了。 那个时候董莲才知道,原来李安是生病了,所以他整天都是那副一脸无所谓的样子,面对自己家女儿的芳心也无动于衷。 但她不知道的是李安面对成年人基本上都是这么一副扑克脸,只有面对老头儿和小孩儿的时候才会笑嘻嘻的。 因为他太喜欢欺负小孩儿和老头子了。 那天晚上林清新问了她一个问题。 她说妈妈如果有一天李安同意了和她在一起,他们这辈子注定了不会有孩子,你能接受吗? 董莲也犹豫了。 她这才终于明白过来,为什么自己家女儿这么伤心了,因为林清新当时也犹豫了。 董莲后来想了一夜,她能接受吗? 如果女儿能够幸福一辈子的话,她能接受的,这不是以前那个年代了,有很多方法都可以生孩子。 即便生不了,那也没事,他们可以领养,甚至一辈子没有孩子,都行。 只要林清新自己开心幸福一辈子就行了,她都能接受的。 家里老头子接受不了,那也没事,她可以回去做老头子的思想工作。 如今结了婚不生孩子的多得很,国家都在鼓励生二胎了,说明很多家庭基本上就一个孩子甚至没有孩子。 这种情况娱乐圈多得很,大把都是不生孩子的。 可她突然反应过来一个问题。 一个人面对一件事情的时候,找越多的理由,就越说明心里没底。 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自己家姑娘了。 其实这件事儿她有很大的过错,要是当初她不把房子找在对门儿就好了。 要是当初对李安没那么热情不想着请他上家里来吃饭就好了。 但这事儿怎么说呢,你从头看过来会发现,他们两个人真的很有缘分。 可能这就是所谓的造化弄人吧? 她心里想着事情,用余光看着旁边的李安,发现他正在对着电梯的镜面整理自己的头发。 一会儿又揉一揉鼻子一会儿又看看自己牙齿什么的,丝毫不在意她就站在旁边,压根儿当她是空气。 这么看来,李安是没生气的,或许当时难过,但现在出去散了趟心已经好了。 “最近去哪玩儿了?” 董莲主动说话,她觉得这样下去不行,电梯马上就到了,她得说点儿什么。 什么都行,现在最重要的是让林清新没有那么难过,听说这丫头这几天试镜的时候状态一直不在线。 “你女儿的事情我很抱歉,让她不用这么自责,我没当回事儿。” 李安看着自己的牙齿说道,昨天他去买菜的时候看到一个姑娘嘴巴里密密麻麻的钢圈,听说是矫正牙齿的,他觉得有点儿意思。 还挺酷,要是自己也装一个那不就铁齿铜牙了? 但看了看好像自己牙齿没歪。 “哦,去了趟北方,吃了些海鲜,味道不怎么样,没以前和朋友吃的好吃。” 李安又接着说道。 “咳咳,我不是那个意思……” “年轻人嘛,没事儿多出去走走是好事儿,多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增长见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嘛。” 董莲轻咳一声缓解尴尬,她也慢慢习惯了李安的说话方式,他就是这么直来直往的。 而且他厉害之处在于他总能猜到你心里头的想法。 但同时她心里头也有点儿替自己姑娘难过。 李安极其聪明,非常能看穿别人心里的想法,所以自己家丫头心里那点儿小心思他可能早就看出来了。 但没当回事儿。 这就说明了李安对她们家姑娘真没啥感觉。 这个时候她反而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劝也不是,不劝也不是。 “你刚回国没多久,国内很多风景应该都没看过吧?” “华夏西北有很多特别好的风景,像新缰啊夕藏啊那些,大草原可以去看看,这个季节正是暖和起来的时候,很多人都去那边玩。” “你要是没事儿的话,我给你买票,去那边陶冶一下心灵。” 董莲这些说道,她当然不会说自己知道了李安身体的事情,这种事情她是听林清新说的,要是自己知道了和李安说。 那不就说明自己家闺女是个大嘴巴,啥都往外说吗? 这种事儿她可不会干。 “会去的,过个十天半个月就去。” 李安点点头,他当然要去了,因为珠峰就在那边呢。 始皇陵那边暂时去不了,反正最近没什么事儿,百家祭坛和阿斗寨他总得选一个地方。 而百家祭坛是挺好的,龙马洛书那玩意儿还不晓得在哪儿呢,而且就算拿到了也没个啥用。 百家祭坛好歹知道了地方,虽然不知道里头有个啥东西,但知道地方了肯定要去看一看的。 总不能里头还有个白起那样的东西吧? 哪儿有这么巧的事情。 “真的么?” 董莲笑着说道,她想让李安去那些地方,主要是因为自己家丫头在那儿拍戏呢。 到时候两人见见面聊聊天,自己家丫头说不定心情会好一些。 不然每天晚上发消息都是问她李安回来了吗? 她都觉得自己家姑娘患上相思病了。 当年她追自己家男人的时候,怎么没那么麻烦呢…… 第220章 被威胁了就咳两声。 “干啥?” 刚走到生鲜超市门口呢,手里电话就响了起来,一看是王浩打过来的,他直接接了起来。 “靠,这么快。” “有没有人和你说过,接电话的时候等个几秒钟再接吗?” “我没有那样的毛病。” 李安过了闸机往里走。 “最近干啥去了?我还以为你小子死了呢。” 电话那头王浩顿了一下说道,得,还是那个熟悉的李安,说话一点儿不客气。 “抓鬼去了。” “抓到了吗?” “抓到了,放走了。” “…………” “行了,不和你废话了,好几个月没见到你了,啥时候过来找我玩儿?” 王浩躺在草地上看着蔚蓝的天空不紧不慢的说道。 看上去好像很悠哉,实际上心里头紧绷着呢,两个姑奶奶就坐在他旁边盯着他,让他一定要表演得自然一点儿。 要是说错话了说了什么不该说的,一会儿准没好果子吃。 “我和你说,这里的牛肉真的绝了,价格还便宜,羊肉那就更不用说了。” “空气好得很,城里那环境,压根儿没得比。” “就是这边的人不论男的女的都壮得跟牛一样,脸上黑红黑红的。” “肉的价格比菜还便宜!” 王浩巴拉巴拉讲了一堆,开什么玩笑,他好歹也是个专业演员,他保准李安压根儿不会感觉有什么问题。 “你要是被威胁了就咳两声。”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什么乱七八糟的。”王浩连忙说道,一旁的小助理和林清新都瞪大了眼睛。 王浩说的没啥问题啊…… “哦,开的外放是吧。”李安一边挑着菜一边说道。 “就和你说一声,啥时候过来找我吃饭?” 旁边女朋友一个手臂环绕拧,王浩立马就精神了,连忙说了今天打电话的重点。 “十天半个月的吧。”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这么久?我还寻思最近爷手上有点儿小钱,你过来想吃啥我都请客呢。” “马上就去。” 李安想了想说道。 “真的吗!” “嗯,我让人买机票。” 李安将手里的菜一扔,转身就朝着超市外面走。 “行,一会儿我给你发位置啊。” 王浩说着说着便挂了电话。 没过一会儿一个定位就发过来了,在那曲。 李安看了看,又给诸葛正打了个电话。 有人请吃饭,那当然得马上去了。 “买两张去那曲的机票,最近的。” 李安直接说道,从京城去珠峰,实在是太远了,全程差不多要四千公里,以前他骑着马慢慢悠悠的走过,花了一年的时间。 当然了现在交通发达了,开小汽车用不了那么久。 但怎么也要三四天的时间。 三四天的时间都坐在车上,他觉得有点儿难受。 正好这次苏醒他还没有坐过飞机呢,这次就可以体验一下。 至于泰阿剑,没事儿,让别人开车送过来就行了。 他可以坐飞机过去,好像两个时辰就能到。 不得不说飞机这玩意儿是真快啊。 要是以前就有这些个好东西,他去找别人吃饭,那还用得着这么久? 中午一个电话过来,晚上就能一起坐在桌子上吃饭喝酒了。 随便找了个地方吃了早饭,李安抬脚回去收拾行李。 “干得不错。” 林清新点点头,她猜得一点儿没错,只要让王浩请李安吃饭,他准得马上出发。 刚刚接到老妈打过来的电话,她高兴得都蹦起来了。 李安没有生气,他也没有离开,他就是单纯的出去玩儿去了。 她心里松了一大口气。 “姐,那明天放假?” 看着林清新这么开心,小助理脸上也笑呵呵的。 只是她心里疑惑的是,那李安真有那么大的魅力? 能让林清新魂牵梦绕的,她也见过李安啊,好像没那么特别突出的地方吧? “行,一会儿我去和导演商量一下,明天放假一天吧。” 林清新点点头,这部电视剧是长安影视出品的电影,剧本讲述的是女主大学毕业后在社会上打拼了几年,为了自己的梦想在职场受尽了委屈。 最后回到自己的家乡草原遇到男主展开的一系列故事。 这部电视剧预定的集数比较短,不过拍摄计划时间比较长,他们每天的拍摄内容并不紧张,因为有很多自然风景的镜头,得看老天爷的。 所以他们来了剧组之后,每天的工作内容并不多,这边的气候不像南方,很多人都还不适应,大家都在磨合的阶段。 “那,明天怎么安排啊?” “和导演说一声,明天我请客,大家好好的放松一天。” 林清新想了想说道。 “好诶!” 小助理欢呼一声,站起身朝着导演的帐篷里走去。 这里的海拔比较高,氧气含量比较低,南方人第一次来,千万不要做一些剧烈运动,容易直接晕过去。 连跑这种运动都别,这两天她可吃了不少苦头。 “林姐……那就不用我掏钱了?” 王浩笑嘻嘻的说道,再次确定了一下。 这个电话是林清新让他打的,让他打电话请李安吃饭,费用她出。 “不用,我请客。” 林清新笑着说道,王浩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老大,咋突然就要走啊?” 李安上了车之后,诸葛正开着车子往机场走,不是说好了过些日子再过去么? 怎么这突然就要走了? “有人请客吃饭,去那边玩几天。” 李安平静的说道。 “不直接去那个什么百家祭坛么?” “不着急,就是过去玩儿的。” 诸葛正心里松了一口气。 他们刚刚从碣石地宫出来没有多久,这就直接进那个什么百家祭坛的话,那时间上也太紧了一些。 而且他对那些个地方已经有点儿阴影了,要知道那可是要命的勾当。 他还没做好充足的准备呢。 “去玩儿啊,那感情好。” 诸葛正笑嘻嘻的说道,去玩儿好啊,夕藏那地方,那可比京城好玩儿多了! 更何况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他们这次坐飞机了! 而不是开车! 要知道从京城开车去夕藏,那可是要三四天的,而司机自然只能是他了。 光是想想都觉得恐怖。 不过现在坐飞机过去,而且是玩儿,那他当然乐意得很了。 现在他终于能够明白姑奶奶的那种心态了。 毕竟他们这搞的是要命的勾当,如果你不知道你自己什么时候会死,那为什么不趁着还活着的时候,那就放开了吃喝玩乐呢! 第221章 票买亏了。 “你别说,这贵宾接待室坐着就是不一样哈。” 诸葛正缩进这宽大的沙发上满足的说道。 “服务员儿,给我来杯可乐!” “再给我来碗牛肉面,不要面!” 没过一会儿他就站起身来去找吃的了,机票钱是他出的,如果说用开车三四天和坐飞机来对比的话,他非常乐意自己掏钱来请老大和姑奶奶坐飞机。 他有钱,而且很有钱。 他还有自己的皮包公司,专门负责用来走税。 上次在霸王殿拿了一堆东西出来,他只出手了几件,但也赚了个盆满钵满了,所以头等舱的钱,对于他来说那都是洒洒水。 至于花钱给老大买机票,那是应该的。 因为这些钱都是老大带他挣的。 要是再多来那么几回,他都考虑要在京城买套房子了。 目前正在考虑买下万柳书院或者中海凯旋其中一套,目前已经完成了一半,正在考虑的那一半。 至于买下来的那一半,还没个准数。 以前他的家庭算是小康,和普通家庭比起来不差,不过现在勉强能够窥探到上流社会的一角了。 至少买头等舱都不用考虑了不是? 当然了要是他自己一个人的话,他还是会乖乖买经济舱。 但还有老大呢,苦了自己也不能苦了老大不是? 中午的飞机,四个半小时后到拉撒。 但苦逼的是到了那边之后,他还要开七个小时的车才能到那曲,但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另外一边的蚩灵也准备赶飞机了。 在接到李安电话的时候她欢呼雀跃,李安都能感受到她已经蹦起来了。 因为他说了,先过去玩儿个十天半个月的。 玩儿嘛,她最喜欢的项目了。 诸葛正也喜欢,他觉得这种说走就走的旅行实在是太酷了,不用提前做攻略,也不用考虑预算,反正去了就是最好的酒店最贵的餐厅,这还需要做攻略? 攻略那是没啥钱的人才会做的,像他这种有钱人,做什么攻略? 反正他就是个沙和尚,负责挑行李的,你见过唐三藏取经沙和尚走前面的么? 那不是倒反天罡? 飞机很快就要起飞了,这是诸葛正第一次没有等这么久,专门的摆渡车一到,他都不用自己提行李,坐上就走。 车子里要么西装革履的秃头大哥,要么就是提着笔记本打着电话的行业精英。 一个个手表晃人眼睛,诸葛正觉得自己应该也去买一个手表来戴着玩儿一玩儿,但他对这方面没研究,对于贵表的认识仅仅停留在绿水鬼上面。 又看了看李安好像也没戴手表,想一想还是算了。 花那老些钱买个手表来戴着又不看时间,还不如攒着买房呢,一个绿水鬼都能在万柳书院买个小厕所了吧? “先生,您要喝什么饮料呢?我们有矿泉水果汁咖啡和酒,我们这里有酒水单和菜单。” “需要我给您拿拖鞋吗,我们有专门的一次性拖鞋。” 空姐就蹲在旁边温声细语,诸葛正心想还好我长得黑,这样你就看不出来我脸红了吧? 另外又连忙摆摆手说着不用。 “我不习惯穿拖鞋,另外给我一杯伏特加马提尼,记住,摇晃,不要搅拌。” “晚餐给我一份日式咖喱牛小排就行了,我上午刚参加完一个会议,下午需要休息,中间不要打扰我。” 诸葛正轻咳了一声不紧不慢的说道,不换拖鞋主要是怕空姐看见他破了洞的袜子,至于伏特加马提尼,那是他学的007的台词,晚餐随便点的。 这可都是他先前在贵宾休息室里头做好的功课! “好的先生。” 李安那可就不一样了,他这里摸摸那里看看,心想这飞机还挺豪华,相比起来自己坐的车就有点儿破烂了。 “免费吗?那一样给我来一份。” “好的先生。” 空姐笑盈盈的说道,丝毫没有因为李安的要求而觉得意外。 诸葛正一听顿时就傻了。 有钱人都是这样式儿的吗? 那我费劲吧啦的在这儿装个锤子! 他不知道李安是单纯的爱贪点儿小便宜,都免费了不得都尝尝? 以前他去寺庙里吃斋饭都要干三大碗呢。 飞机很快就起飞了。 当上升到平流层之后,空姐开始发饮料了,李安面前的桌子上摆了满满当当一堆,而诸葛正面前就一杯鸡尾酒。 诸葛正觉得自己亏了。 更亏的是他喝了一口之后发现这玩意儿巨难喝,原来007也像他一样这么装逼。 但两个座位离得很远,他又不能站起来要,又不好意思让空姐再拿点儿其他的,所以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李安一杯接着一杯的品尝了。 看着看着他又发现李安掏出手机来刷短视频了。 他又瞪大了眼睛。 “老大,你手机哪儿来的网啊!” “哦,刚刚上飞机的时候连的热点,扫前面这个码就行。”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靠!” 诸葛正一拍脑门儿,妈的,刚刚净顾着搜怎么在头等舱怎么装得自然了,没想到还可以联网。 他觉得自己这钱花的有点儿不值当了。 时间过得很快,至少李安是这么认为的,诸葛正怎么认为的他就不晓得了,反正看着挺煎熬,虽然装模作样在看书,但眼睛就没放在书上。 五个小时之后,飞机终于到了拉撒。 “妈的,之后再也不坐头等舱了。” 诸葛正苦着脸说道,他觉得这次的体验相当不好。 但李安感觉还行。 蚩灵拉着个登机箱在出口等着,看到李安出来之后生怕他看不见,人蹦得老高了。 外面天还透亮,他们很快就来到了机场的停车场。 “我们去哪儿吃点儿晚饭吗?” 诸葛正摸到了方向盘,终于感觉回到了自己熟悉的领域,这奔驰大g他也是第一次开,不过没事儿,他觉得自己天生就是干专车司机的料。 “晚一点儿吃夜宵呗?我刚刚在飞机上吃了好多嘞,哥,你不知道,那头等舱吃的东西可多了!味道非常不错,我第一次坐头头等舱,什么都来了一份,现在吃的饱饱的!” 蚩灵兴奋的说道。 诸葛正又一拍脑门儿,完了。 第222章 夕藏。 “坐上那火车去拉撒,去看那美丽的卡布达!” “姑奶奶,是布达拉……” “你管我啊!” 车子行驶在路上,蚩灵一路唱着歌,李安就坐在旁边听着。 “还得是大g啊,在这种地方都有劲儿!” 诸葛正感叹着说道,听说在这样海拔的地方,一般的车动力都会缩减一些,在这里,平常很少见到的越野车也多了起来。 李安觉得没啥区别,路边上人来人往的,也是穿西装打领带,酒店,银行,商场,专卖店。 和京城没啥区别,不同的就是这里人要少一些,天黑的晚一些,然后就没了。 拉撒,李安以前来过的,不止一次。 在藏语中,这里是神居住的地方。 以前这里鸟不拉屎,后来随着汉朝经济发展起来之后,双方就开始杠上了。 那个时候夕藏已经统一了各大部落,步入了吐蕃王朝的时代,开始往东进发。 两个王朝一直在打仗,最后到了唐朝之后,唐军先锋以少胜多打败吐蕃,吐蕃正式成为了大唐的附属国。 当时的吐蕃首领叫做松赞干布。 松赞干布眼见干不过唐朝,便直接归顺,接着向唐朝求婚。 唐太宗考虑到边境的稳定,所以便把文成公主许配给了他。 这就是后世有名的文成公主进藏,听起来好像很美好,但实际上文成公主就是唐太宗扔给吐蕃王朝的。 要知道那会儿松赞干布都他娘的古来稀了,而文成公主还没二十岁。 但这个和平没有维持多久,松赞干布死了之后,吐蕃又开始进攻唐朝。 中间赢了之后又输了,输了又找唐朝求婚,接着金城公主又进藏了。 就这样循环往复,最厉害的时候吐蕃王朝一直打到了长安。 后来吐蕃王朝就陷入了内乱。 直到忽必烈称帝。 在这之前吐蕃除了和中原打仗之外,最多的仗还是和蒙古打的。 结果最后忽必烈把中原和吐蕃一块儿收拾了,建立了王朝,改国号大元。 到了那个时候,夕藏才终于进入了华夏意义上的版图。 接着明朝干翻了元朝,夕藏又成了明朝的版图。 直到清朝,英国介入了藏区,当时清朝忙着镇压太平天国没空搭理,导致夕藏战败。 到那之后这片地区就基本上是清朝和英国俄国三方在下棋了。 这个地方李安以前常来,因为风景不错。 但他对许这里的记忆,还停留在经筒和茶馆儿,袈裟和尚一步一跪拜,牛羊成群满地撒的时候。 现代化是一种不可逆的进程,各种各样的现代化设施,慢慢的将一个淳朴的乡间姑娘变成了都市丽人,那钢筋水泥就是一点儿一点儿抹上去的红妆。 “算了,还是在路边买点东西吃吧,万一一会儿路上又饿了嘞?” 蚩灵想了想说道,听说开车还要六七个小时呢,到时候准得饿了。 她出门的时候搜了一下,说零食带过来因为海拔比较高的原因好像会胀气,所以干脆就不带了。 “我觉得这是个非常好的主意!” 诸葛正感动得差点儿眼泪掉下来,这个时候他必须得称赞一声姑奶奶大义能吃是福,当即就拐了方向盘朝着马路边去找吃的了。 毕竟一会儿上了高速那一时半会儿可就没那么容易吃到东西了。 等着看到路边有一排小吃店之后,三个人下了车,蚩灵蹦蹦跳跳的往店门口去,这姑奶奶精力真好,这么高的海拔还能蹦蹦跳跳他是没想到的。 买东西这事儿当然还得蚩灵这姑奶奶来,一进店二话不说这里指一下那里指一下的,很快大包小包的就挂在手上了。 诸葛正乖乖掏钱,姑奶奶现在可是他的债主,他还欠着蚩灵不少钱呢,不是借的钱,是卖古董分的钱。 “我还以为这东西是烧卖呢,没想到这里头啥馅儿没有啊……” 几个人上了车,诸葛正一边开着车子一边就吃了起来。 “嗯……味道怪怪的。” “这个叫糌粑,你不会吃就别说话,小心看官老爷们网暴你。” 蚩灵一边吃着一边说道。 “姑奶奶,明明你也是吃了一口不好吃所以才一股脑扔给我的好吗……” 诸葛正无语的说道。 李安自顾自的吃着没说话。 糌粑啊,他吃过很多次,这东西是这里平民老百姓们以前的主食,很多年前就是这样了。 把青稞晒干之后,炒熟用石磨磨成粉末,不用太细,粗颗粒就行,用茶水和酥油揉成面团就能直接吃了,味道挺不错的,只不过这东西那店里卖的没有那么原汁原味儿罢了。 以前这里的老百姓们吃饭都不用碗筷,就一个壶一个皮袋子,毕竟每天放牛羊,都没个桌子正儿八经的吃饭。 带个木碗,中午的时候就青稞粉往里一倒,茶水加酥油搅和搅和就完事儿了。 毕竟这里是藏区,昼夜的温差非常大,所以就需要一些高热量的食物,而酥油就是耗牛体内提炼出来的,加上砖茶冲在一起,有非常高的热量,能够满足牧民的热量需求。 但这个,仅仅局限于平民老百姓。 在藏区的贵族可不只是这些,老百姓们一天到晚仅仅只能吃这些,在以前这里是奴隶制。 分为贵族和奴隶,贵族吃的东西那可就多得很了。 李安以前在这里认识一个贵族朋友,整天就是吃喝玩乐,手底下的奴隶就负责放牛羊,身边还跟着个小丫头。 他们整天吃什么呢,多得很,中原吃的东西他们都吃,老百姓们喝砖茶,他们喝的就是上好的茶。 牛羊肉每天都吃,青菜,这里不适合种,老百姓们十天半个月才能见到一回,但人家也是仍然天天吃。 在这里有着非常森严的等级,奴隶就是奴隶,没有翻身的可能,即便是辛苦了一辈子的奴隶,结了婚生了娃,那娃也还是奴隶,几辈子都脱不了身的。 而他们的家李安也去住过,随便一个贵族,家里那都是穿金戴银,手下牛羊成群。 那种情况,是中原所没有的。 这也就导致了这个地方相比起中原来说更加乱,经常就是你打我我打你的时候。 而且这里以平原居多,大多数时候就是两队骑兵对着冲,谁最后活下来谁就改朝换代。 第223章 那曲。 那曲。 这里以前就是个集市,非常小的集市。 牧民们用自己的东西,来换别人拿过来的东西,空气中满是牛羊粪的气味,这里没有青楼,也没有酒馆儿,集市尾巴那里有一家小木屋,里面是一个贵族开设的赌场。 玩儿的主要是骰子,那时候贵族和平民都玩儿,贵族们用象牙做成的骰子玩儿,骰盅是上好的紫檀木,筹码是九枚刻纹不同的银币,用牛皮垫子垫着。 用海贝来作小子计数,最简单的规则就是率先走完六十四颗小子或者是将九枚银币走完就算赢,规则简单类似于飞行棋。 当然还有其他规则,例如连续摇出三次巴热呴也算赢,所谓的巴热呴就是两个一。 赌场里自然不可能用象牙紫檀海贝这些高档货,一般用牛羊骨,石碗和豆子来玩儿,筹码变成铜币,几个人一起玩,热闹得很。 作为集市上唯一的一个木屋,这里的地位非常高,毕竟这个地方什么树都种不活,木头只能从外地拉过来,想要制造一个木屋价格昂贵。 他当年在这里玩儿过很多次,将那贵族玩儿得倾家荡产,家里的金器银器牛马奴隶全部都赢了过来,最后那小木屋也变成他的了。 这里是最早开始铸造银币的地方,现在小李子那儿应该都还有一大箱子的。 当年他来这里主要也是想爬神山,最后没爬上去,快到顶的时候脚滑摔死了,那会儿的神山不像现在,真的很冷。 雪线一直蔓延到山脚,没有一个人能爬得上去,即便是他也不行,因为装备没有现在那么多高科技,他一个人爬得非常慢。 后来回去了之后就再也没来过,如今再次来这里,已经是几百年以后的今天了。 车子飞快的行驶在高速上,外面漆黑一片看不清,温度已经到了零下,比起他们前阵子去的碣石宫还要冷一些。 诸葛正吃饱喝足精神抖擞,蚩灵在后座听着dj蹦蹦跳跳,两人都精神抖擞,因为这是他们第一次来这个地方。 不过诸葛正觉得自己还是有点儿虚弱,一边开着车一边要吸氧,所以他相当羡慕姑奶奶这个时候竟然还能蹦蹦跳跳的。 在这个薯片包装都能发胀的地方,她竟然没觉得累。 至于老大什么状态他就不知道了,因为李安只是安静的看着窗外飞速往后倒退的路灯,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 实际上李安在怀念以前,大家都说人应该向前看,但他和蚩灵一样,从来都没有想过明天会是什么样的。 所以一天又一天的就这么过着,回头看又活了那么久,那些个当时发生的事情就变成了回忆。 一个没有目标到处走走停停的人除了回忆啥也没有。 但在以前,人这一辈子即便一直在路上,也去不了太多的地方,所以回忆很少。 不过他不一样,他在这些个破地方来来回回的用脚也走了很多次。 所以每到一个地方,他对这个地方的回忆往往都不止一两回,而且每次都是好些年。 高速路上车很少,这个季节还不是旅游旺季,七个小时开车这事儿对于诸葛正来说就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在没有认识李安之前,他每年过年都是自己开车从外地回去蓉城的,偶尔才会坐飞机。 更别说姑奶奶还在后面听着dj蹦蹦跳跳的,你根本不可能有打瞌睡的时候。 姑奶奶就这一点好,长途路上什么时候都很精神,总比你自己一个人开车的时候打瞌睡来的强。 车子到达那曲大酒店停车场的时候,天还没亮。 这是个小城,远没有拉撒那么气派,到处还能看到一些老旧的建筑。 房间小李子已经安排好了,他们要在这里住上好些天。 直到泰阿剑送过来再出发。 反正这里距离珠峰已经很近了,到处游玩一番倒也不错。 几个人早饭都没吃就洗漱睡觉了,对于李安来说无所谓,但对于蚩灵和诸葛正来说,其实已经一天一夜没有睡觉了。 之所以一路上精神抖擞的主要是靠着第一天来这里的新鲜感。 年轻人熬夜是常态,这种时候还是顶得住的。 他给王浩发了个定位之后,便直接睡觉了。 再次醒来已经是下午了,这里白天的时间要长一些,所以什么时候醒过来都觉得时间还早。 蚩灵醒过来的第一时间就是嚷嚷着吃饭,这会儿已经是下午了,但两人完全没有感觉,进了饭店就让厨师动起来动起来。 虫草炖雪鸡,手抓羊肉,白肠,再点上三碗牛肉粉溜溜缝,都是这里当地的特色美食,主打一个碳水加碳水,蔬菜,不好意思没有太多选择。 这里的牛羊肉你可以翻来覆去的选择不同的吃法,但是蔬菜就只有几样,而且价格还不划算。 但这两人压根儿都没想过吃菜,在南方天天都是绿油油的菜,到这里再花大价钱吃,没有这个道理。 最后两人互相望着打了个饱嗝,满意收场,留下个大胡子厨师瞪着眼睛将三人送出了门。 其实价格也不便宜,但主要是这里的肉新鲜好吃,所以两人都觉得划算极了,连诸葛正都爽快的掏了钱。 “去哪儿嘞……” 蚩灵拍了拍肚子心满意足的说道,看了看时间,到喝奶茶的时间了。 “没有什么奶茶店啊……” 蚩灵看着手机上的搜索结果有些为难。 今天天气非常不错,但那曲没什么比较标志性的景点,但并不是说这里风景不好,只要你开车出了城,那到处都是自然风景大好风光。 “带你喝茶去。” 李安笑着说道,这种天气就算是找个地方躺着晒太阳也舒服得很,他本就不是一个喜欢动的人。 自从文成公主嫁到这里来了之后,夕藏便开始有了茶,集市上也才终于有了茶馆儿。 并不是说在这之前这里人就不喝茶了,但在这之前不种茶,茶这种东西只有贵族才能喝得起,老百姓们根本都看不着的。 之所以这里的茶非常风靡,是因为老百姓们以肉食为主,耗牛肉又油又燥,虽然能提供很高的热量,但是缺少维生素,所以隔三差五就生病。 自从茶种植技术传过来了之后,这里的老百姓们明显活得比以前长了。 第224章 茶。 自从茶在这里开始大规模种植之后,这里的老百姓们每天又多了一件事儿,那就和他们现在一样,找茶馆儿。 茶叶里面富含丰富的维生素,单宁酸,茶碱,可以清热润燥解毒利尿,正正好可以弥补藏民们每日饮食中的缺陷。 自那以后藏区就有一句话流传出来,可三日无粮,不可一日无茶。 和南方的老百姓们不一样的是,南方人民每天的日常是耕地,整日里面朝黄土背朝天,不是在除草施肥,就是在除草施肥的路上。 但藏区的老百姓们不一样,这里靠天吃饭不用耕地,每天的工作就是把牛羊赶到草肥的地方就完事儿。 这一片的草被吃秃了,就换一个地方吃,一年四季换不同的地方,过了一年又回头重新吃。 所以相比之下这里的生活更加闲暇一些。 诸葛正将车子停在城市边上,三个人下了车之后开始走街串巷。 李安找了个老藏民问了句,很快就找到了一家当地人开的老茶馆儿。 “哥,你还会说藏语呢?!” 蚩灵瞪大眼睛崇拜的说道,她没想到李安竟然会说藏语。 “会一点点。” 李安点点头,他当然会了,古藏语和现在的藏语有点区别,但是区别不大。 他们的文字都没什么变化。 刚刚在餐厅的时候,那大胡子厨师和自己媳妇儿聊天的时候,他听得很清楚,说这三个外地人吃得还挺多的。 这就是一个老茶馆儿,甚至都没有菜单,一对老夫妻根本听不懂蚩灵在说啥,这里既没有图片也没有菜单。 李安点了三杯茶和一些点心,便上了楼。 这里在以前就没有木头房子,都是用石头垒起来的,现在不同了,现在都是钢筋水泥了。 这就是一个小平房,上面作为露台可以坐人,撑着几把伞。 这会儿上面已经有两桌客人了,这种老茶馆儿,年轻人不乐意来,大多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 “哥,这个就是喇嘛啊?衣服挺好看的诶。” 蚩灵看着隔壁桌的几个喇嘛小声的说道,他们昨天在拉撒还没有看到喇嘛,这还是第一次看到活生生的,不是图片里的。 绛红色的长袍,头上戴着高高的帽子,这是本地的和尚,华夏和尚也分为几个流派,着装也不同。 这里主要是藏传佛教。 本地人不叫和尚叫喇嘛。 喇嘛在藏语里就是和尚的意思。 李安能听懂的他们在讲什么东西,都是一些琐碎的事情,好像是马上要有什么节日了来着,又要开始戒斋了之类乱七八糟的事情。 他们这个位置靠着边上栏杆,这里已经是城市边上了,从这里能看到远处的山坡草地蓝天白云。 空气清新得令人心旷神怡,连诸葛正这种不怎么拍照的人都开始掏出手机来拍照了。 “咸的诶……” 蚩灵喝了一口这奶茶,咸的,和她预想中的奶茶不一样,里面加了些干果。 “本来也是咸的。” 李安靠在椅子上,欣赏着外面的风景,这样的风景,确实比城里头好了太多。 这次苏醒之后,他打算先在京城待个十几年,接着便重新走一遍这些个地方。 不是那些个大城市,而是这些个比较偏远的小城。 “哥,我们这次为啥这么早就来啦?不是说要等剑鞘做好了之后开车过来么?” 蚩灵疑惑的说道,她其实才回蚩家寨没几天的功夫,去了趟学校,把该做的事儿都做了,回家没待两天就接到电话,然后就过来了。 她还以为这次要在家待上十天半月的呢,因为李安身上还有伤,所以她有些担心。 那伤在霸王殿的时候受的,然后进入碣石地宫之后又加重了一些,这会儿应该都还没好呢。 “不过这样也好,这样我就可以每天给你治疗伤口嘞。” 蚩灵笑着说道,他发现李安一个人的时候,压根儿都不会管自己身上的伤口,不管有没有结痂,只要没有接着流血了,那就绝对不会再包扎,正常穿衣服就完事儿。 也就只有她在李安身边的时候,才会每天给他重新换药粉包扎一下。 “有朋友请客吃饭,所以提前过来了。” 李安看了看手机说道,他给王浩发了个位置,这会儿已经在过来的路上了。 “哦,有朋友请吃饭啊……” “老大?你的朋友,都是和你一样厉害的人嘛?” 诸葛正疑惑的问道,他还没有见过李安的朋友,在他眼里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李安就已经够厉害了,想必他的朋友肯定都不会差到哪儿去。 “就是个普通演员。” 李安摆摆手。 “演员啊。” 诸葛正点点头没当回事儿,他现在对自己的身份非常自信,演员已经无法引起他的兴趣了。 “要是能一直住在这儿我觉得也挺好的,小城市,美丽的自然风景,没海也没事儿。” 蚩灵笑着说道,她见过王浩的,所以一点儿也不好奇,只是欣赏着风景,顺带给妈妈打个电话。 她经常给妈妈打视频电话,妈妈活了这么多年,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镇上的集市,她想着之后没事儿了,就带着妈妈出来旅游。 但妈妈不愿意,只是说着花这些钱干什么,家里还有好多活儿没有干完,一直说着下次,下次有空了就出去耍。 但家里的农活儿一茬接着一茬,永远都没有干完的时候,所以妈妈也永远没有去过远方。 所以她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给妈妈打一打视频电话,让她看一看外面的风景,替她踩踩雷,下次就能带她出来玩儿了。 人和人之间,说得最多的就是下次,但没有个准数的东西,确定起来很难,往往一辈子都无法实现,这一点李安见过太多。 他也有很多约了下次有空一起吃饭的朋友。 “哥,我们晚上去买衣服吧,我刚刚看见有个小姐姐穿着这里的衣服拍照呢,可好看了。” 电话结束之后,蚩灵转过头来看着李安说道,她觉得这里当地的民族服饰花花绿绿的真好看。 “行。” 李安点点头,他向来不会拒绝蚩灵的请求。 第225章 我从小看你电视剧长大。 “喂,在哪儿呢?这里就一家破破烂烂的奶茶店啊?” 王浩在电话里吵吵八火的问着。 “你瞎啊?” 李安就在楼上的天台上看着他坐在驾驶位上。 电话挂断,车门打开来,小助理先下车,接着他就看到了林清新也跟着下车了。 李安叫楼下那小老太太再做三杯奶茶送上来。 “你小子,一出门电话都不接了是吧?” 王浩上来就给李安一拳头,他已经习惯了,这小子只要一不接电话,那就准是出门去了。 “地方比较特殊。” 李安揉了揉自己的肚子,这小子真不客气,他那儿正好有个血窟窿呢。 “知道你是大忙人,还特意过来看我,感动死我了。” 王浩笑呵呵的没个正形。 “顺道过来待几天,还要办正事。” 李安平静的说道,抬脚带路。 四个人重新回到阳台上晒太阳,诸葛正识趣的将两张桌子给拼起来。 “欣欣,这位是蚩灵,李安的朋友,我们之前吃过一顿饭。” “你好呀!” 蚩灵笑眯眯的打招呼,王浩嘛,她见过的。 “这位是……” “诸葛正,老大的司机。” 诸葛正笑着点点头,对自己的定位有着清楚的认识。 但他的注意力全部放在了坐李安对面那个人了。 绝对是个明星,虽然她戴着墨镜和口罩,但从那气质就能看得出来,绝对是个明星。 就是他想不起来像谁了。 “诸葛啊,复姓诶!” 王浩诧异的说道,没想到他有生之年还能见到姓复姓的。 小时候他老想着自己要是不姓王姓其他的就好了,比如说姓诸葛啊,独孤啊,爱新觉罗啥的。 想想就酷得不行,要是真姓这个,他都不知道自己小时候能有多开朗。 而他之所以主动站起来融和气氛,除了他自己比较自来熟之外,其他一个原因当然就是他清楚李安这个吊人的性格。 他是肯定不会介绍的。 “我脸上有花儿啊?” 李安看着林清新问道,这人下了车到现在一句话不说,啥也不干就一直盯着他看,好像他脸上有花儿一样。 林清新笑了笑,还好,还是以前那个李安,没有变化。 那就最好了。 她心里松了一口气。 “咳咳……” “这个是我女朋友,叫欣欣。” “你们好。” 欣欣看着诸葛正和蚩灵笑着打招呼,她知道李安是个超级富二代,长安集团的太子爷。 她以为李安的朋友,应该都是什么什么集团的公子哥那样的富二代,平常网络上都有过传闻的那种。 但没想到李安的朋友竟然是普通人。 不是骂人的意思,就是怎么说呢…… 就是普通人,从穿着打扮和气质上就能看得出来,这个诸葛正好像连她的家庭都不如,至于这个蚩灵,家里应该挺有钱的,身上穿的都是名牌。 不过好像有点儿大大咧咧的,嘴角上还挂着酥油饼的渣子,这就可以肯定她并不是那种特别厉害的家庭。 至少和长安集团差太多,而且她刚刚说话的时候,普通话有点儿口音,像是西南方向的,不是京城本地人。 “这位是林清新。” 王浩接着介绍道。 林清新这才摘下口罩墨镜来,笑着对两人打招呼。 “你好,我叫林清新,很高兴认识你们。” 林清新笑着说道,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李安的朋友。 “诸葛正,蚩灵,哇,你们的姓都很特别诶。” 林清新主动搭茬,说话之间落落大方,她对自己很有自信,老娘今天全妆出门,艳压群芳,其他姑娘们只有靠边站的。 “清新姐姐,你长得真漂亮啊!” 蚩灵瞪大眼睛说道,明星诶! “我可喜欢看你的电视剧了,未见青绿,我看了两遍!” 蚩灵激动的说道。 诸葛正更是瞪大了眼睛看着林清新。 他当然知道林清新了! “你你你你好,我叫诸葛正!” “咱们可以合张影吗?我从小看你的电视剧长大!” 诸葛正激动的说道,他竟然见到了大明星! 老大的朋友是林清新! “………………” “大哥,我才24岁,我看你比我还大啊……” 林清新一脸黑线,这位大哥看上去比她年纪还大啊! “咳咳,说错了说错了,我小时候也看过你出演的电视剧,我今年也才26岁。” 诸葛正挠挠头尴尬的说道,他刚刚一时紧张说话嘴瓢了。 “合影的话晚一点吧,有的是机会。” 林清新笑着说道,气氛就因为诸葛正的这一句话给融洽起来了。 诸葛正笑着点头,对着王浩笑了笑,使了个眼色。 王浩立马就懂了回以点头,心想这兄弟可以啊卧槽,一句话就把气氛融洽起来了。 刚刚那就是故意的嘛。 “清新姐姐,你们这是在这边拍电视剧嘛?” 蚩灵好奇的问道,她也没想到李安的朋友竟然是林清新诶。 “清新姐姐,这有干果,我给你加。” 蚩灵热情的说道,主动给林清新的奶茶里面加坚果。 “咳咳……” 李安适时的轻咳了一声。 “好吧,清新姐姐,这是坚果,你自己加吧。” 蚩灵看着李安吐了吐舌头说道,把坚果盘子推到林清新面前,让她自己加。 “行,谢谢你。” 林清新笑着点点头,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还是自己给自己加坚果了。 欣欣在桌下拍了拍王浩的大腿,王浩立马就懂了。 “李安啊,你们来了住哪儿?” 王浩笑呵呵的说道。 “那边酒店。” 李安指了指酒店的方向。 “那多不好玩儿,晚上去我们剧组那儿,今天我们剧组休息,晚上吃烤肉,喝啤酒。” 王浩笑着说道,当然了这是林清新邀请的,让他说。 要是林清新自己开口的话,李安不一定会去。 他到最近才知道,原来林清新喜欢李安,但是李安不喜欢林清新。 他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天都塌了。 林清新竟然喜欢李安,这也就算了,李安竟然还不喜欢林清新? 这种事儿他也就上学的时候做梦敢做这种梦,出了社会之后他都不敢想这种好事儿。 没想到李安竟然拒绝了,牛逼啊哥们儿! “你脸咋这么红?我有这么帅?” 李安看着林清新时不时的看着自己,不由得疑惑。 “这是高原红,虽然你也挺帅的。” 林清新瘪瘪嘴,行吧,这人说话还是这么欠欠的。 挺好的。 第226章 茶话会。 “老大,你咋认识林清新的呢?” 诸葛正疑惑的问道。 “对门儿。” “你们住对门?” 蚩灵瞪大眼睛。 “是啊。” 李安点点头,这有什么,他住的那个小区明星多得很。 “你们都不知道我和李安是怎么认识的吧?” 王浩笑呵呵的说道。 要说起来,他和李安认识,那才真叫个缘分。 “我那天出门上班的时候正好遇到李安,好家伙穿着一身高定的寿衣,我还以为他和我一样也是群演呢,就上去找他说话去了。” “结果丫根本不是群演,最主要的是什么你知道吗,那个时候他生病了,不能说话,我还以为他是个哑巴呢。” “我俩就在我租的地方住了一个星期,后来我才知道,他喉咙做了手术不是哑巴,偷从家里跑出来玩儿的,手机还被偷了。” 王浩笑着说道。 “真的嘛?” 蚩灵瞪大眼睛好奇的说道,她还不知道李安还有这段经历呢。 “可不是真的,那时候我只觉得他家应该挺有钱的,好家伙没想到这么有钱。” 王浩点点头,他还不知道上柜吃了火锅拉肚子,是蚩灵的恶作剧,不然这会儿肯定离这姑奶奶远远的。 诸葛正和蚩灵都觉得这段经历没什么问题。 但林清新发觉了问题,她想到了一个可怕的事。 太可疑了,她看向李安,但李安依旧老神在在的喝着奶茶晒太阳,压根儿没插话,好像对这些人的对话一点儿不感兴趣。 “林姐姐,你是不是喜欢李安啊?” 蚩灵一直在关注着林清新,她发现林清新时不时的就会看一眼李安。 “是啊。” 林清新平静的点点头。 诸葛正一口奶茶喷了出来。 “啥?!” 他好像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嘿嘿,那我们是竞争对手哦,我也喜欢李安。” 蚩灵笑嘻嘻的说道,把头靠在李安肩膀上。 大家都没当回事儿,因为蚩灵这丫头咋咋唬唬的,而且她表现得太自然了,所以都觉得她是在开玩笑。 只有林清新当真了。 “你们认识了很久了?” “好久嘞,得有三四个月那么久了。” 蚩灵用手指比划算了一下,好像快小半年了吧? 几个人就这么喝着奶茶聊着天,诸葛正和王浩两人相见恨晚,很快就称兄道弟了,气氛还算和谐。 只有林清新显得心事重重的。 太阳慢慢的往下落了下来。 “走吧,我带路,离这儿不远,开车半个小时就能到。” 王浩启动车子说道,诸葛正点点头,一泼人分成了两辆车,朝着城外的方向驶去。 半轮夕阳挂在山边,将两辆车的影子拉得极长,车上放着藏语歌曲,一路上一切都显得令人轻松惬意,连李安都哼起了歌。 “哥,林清新姐姐不适合你。” 蚩灵看着天边缓缓落下的夕阳,突然转过头来说了一句。 “嗯。” 李安只是应了一句,仍旧轻声哼着歌曲,这首歌是以前鲜卑诗人写的流浪诗,后来被鲜卑人谱成曲子口口相传,在当时甚至都传到了中原。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他觉得和这里的景色非常契合,便不由自主的哼出了那个调子。 长安影视的剧组驻扎在那曲的一片草原上,这里是一个游牧部落,剧组和部落合作拍摄的一部短剧。 很快他们便来到了一连片的帐篷外面,每年开春的时候,部落都是先从靠近城市的地方,接着在入夏的时候去更远的地方,入秋之后开始绕个圈往回走。 如今刚刚开春没多久,他们要在这里待上三个月,三个月之后随着部落一起往更远的地方迁徙,拍完夏天的场景还要拍冬天的,但要分时间来拍摄,所以周期比较长,有很多的时间。 “走走走,他们这会儿应该都已经在喝酒了。” 王浩笑着说道,带着李安往里头走。 这个部落就是个移动的小村子,村子里还有专门的小卖部,东西卖得比较多也很杂。 部落迁徙的时候,小卖部也会跟着走。 不过剧组都是自己带的东西,他们上午还从那曲运了两车的日用品,还有很多酒,因为今天剧组放假。 牛羊肉不用担心,因为部落里头一点儿不缺这个东西,想吃肉了就随便找一家问他们买就行了,他们会非常乐意卖给你。 “这里的规矩有点儿多,一会儿吃肉喝酒的时候我慢慢的和你说。” 王浩揽着李安的肩膀说道,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忌讳和传统,这一点非常正常。 李安笑了笑没说话。 藏民们的传统大同小异,他差不多都知道。 “你猜咱们这个部落的老村长有几个老婆?” 王浩卖了个关子说道。 “六个。” 李安不紧不慢的回答。 “卧槽,你咋知道?!” 王浩瞪大眼睛,他第一次来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都震惊了。 “因为他们的传统就是最多可以娶六个。” 李安一边走着一边说道。 在以前,有钱人家三妻四妾非常常见,这个地方亦是如此。 在这里只要是个有钱人,基本上都是六个妻子。 只不过没想到这个年代,在法律上一夫一妻的制度下,这个部落的首领仍然有六个妻子。 那应该就是这个首领年纪有些大了,毕竟如今的法律也没有立多少个年头的。 “我先带你们去今晚住的地方,不用付钱,只需要和他们说多加几个帐篷就行了,他们还会帮忙撑帐篷,到时候剧组统一付钱的。” 王浩笑着说道,他来这里已经有段日子了,和导演很熟悉,大家都知道他是长安影视总部太子爷的朋友,大家都对他客客气气的。 不过他也知道自己目前的待遇都是托李安的福,所以平常在剧组都很谦虚,从来没有说过什么大话。 “哥!这里好漂亮啊!” 蚩灵在草地上蹦蹦跳跳,对着远处的本地牧民打招呼,人家竟然还回应她了。 林清新看着这一幕也笑了,她真挺羡慕蚩灵这小丫头的精神状态。 更重要的一点是,她听见蚩灵叫李安叫哥。 第227章 听书人悲欢不过一壶新茶 疆藏蒙三个地方的游牧民族除了文化语言不同之外,在很多地方都是差不多的。 打仗都是骑兵对碰,饮食都是以肉食为主,性格豪放,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是游牧民族的传统。 这里以前主要喝的酒是青稞酒,青稞这东西富含维生素和膳食纤维,它的样子其实和小麦差不多,甚至可以认为是生长在高原上的小麦。 在这里,青稞就是老百姓们的主要粮食,它既可以用来维持人体内的热量当做主食,同时还可以用来酿酒。 用青稞来酿酒大致分为两种口味,一种是味道偏甜酸的低度数酒,味道和精酿啤酒差不多。 一种是用蒸馏的手法酿造出来的高度酒,这种酒味道里没有了那股酸味,喝下去清香醇厚绵甜,口感相当不错。 李安以前也自己酿造过,所以非常清楚。 不过现在交通发达,家家户户都不会酿造太多的青稞酒放着,一般都是直接去商店里买瓶装的。 今晚的party在太阳落下山的那一刻起就正式开始了,剧组自己带着烤架和调味料来烤烧烤。 牛羊肉都是新鲜现切的,可能下午的时候都还在地里吃草呢,这种肉烤出来不用放太多的调味料也相当美味。 蚩灵太喜欢这样的环境了,相比起他们苗疆蚩家寨子来说,这里冬天的气温更低,各个都是酒蒙子,喝酒跟喝水一样简单,太合她胃口了。 除了剧组的工作人员之外,很多部落的年轻人也加入了进来,他们之中有一部分人也会讲普通话,大家聊得很开心。 篝火一旦点燃之后,气氛就随着熊熊燃烧的烈焰热闹起来,这里不需要什么电子音乐,大家都是能歌善舞的好手。 这里海拔更高,空气稀薄,能见度非常好,即便是在这二月底三月份的时候,天空中也能看到满天繁星。 气温虽然只有几度,但是和南方的湿冷不一样的是,这里的寒冷是干燥的,只要穿得厚一些,就不会有那种浸到骨子里的湿冷。 派对刚刚开始,大家都还稍显得拘谨,剧组的合作给部落的老百姓们带来了很多便利,至少他们的手机信号更好了。 因为剧组又很多需要联网的设备,所以还带了专门的信号放大器,大家的手机在这里都可以畅通无阻。 家家户户都愿意拿一些自己家的东西送出来加入到派对之中,年轻人之间更能玩儿到一起。 李安就坐在远处的草地上,旁边放着两瓶当地的拉撒牌啤酒,味道其实也差不多,但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喝着,也别有一番滋味。 这样的星空他看了千八百年,早就已经看腻了,所以无所事事。 和部落里大多数上了年纪的老人一样,派对是年轻人的派对,他们参与不进去,在心态上就和年轻人们格格不入了。 就好像蚩灵会经常和她聊一些年轻人的事情,和他说着什么小某书,说什么化妆品的牌子,什么网络上新出的名词。 他们年轻人接受新东西的方式太多,适应能力又太强,虽然李安自己也会主动去学习这些新东西。 但现在这个信息时代,网络上一天变一个样,让他这种懒得用脑子的人疲于应对。 所以他觉得这些个偏远地区就非常适合他,不用学习太多的东西,什么都可以慢慢的来。 诸葛正和王浩加入到了烤肉的队伍当中,因为等着吃肉的嘴巴太多,烤得人又太少,两人穿着个短袖就在那儿热火朝天的干。 三三两两的人聚在一起聊天喝酒,蚩灵游荡在人群之间如同的飞舞的蝴蝶,李安远远的看着,只觉得这样的生活真就挺好的。 林清新换好衣服出了帐篷之后,绕着人群找了一圈,终于看到了坐在最边上的李安。 她远远的看着这个家伙,虽然跟着音乐在摇头晃脑,脚甩着拍子一脸惬意的享受着,但他自己就把自己从圈子里分出去了,孤零零的背影显得和周围格格不入。 她心里只有一个感觉,年轻人们属于这个派对,但李安属于这片草原。 “活得久有什么感觉?” 她走过去坐下来,手里拿着一瓶果汁。 那个死气沉沉的房间,目中无人的态度,不紧不慢的性格,那张合影,那些个故事。 原来一切都有迹可循。 更重要的是他从来没有特意的隐瞒过,只是她一直没有当真,她当李安在和她开玩笑,主要是李安自己也当个笑话在讲。 将他这么多年的经历就当作笑话来说给别人听。 她突然想到了古代游荡在各个茶馆儿里讨生活的说书人。 说书人叹天下旧事如潮,听书人悲欢不过一壶新茶。 李安就是那个说书人,他讲的那些个故事,都是他自己的事情,但食客们听一听之后鼓鼓掌,精彩的地方给些赏钱,但出了酒馆儿之后就忘了。 “没个什么感觉。” “你从这里走到那曲,半个小时的车程,就和一张写满字的纸翻了一篇一样,虽然离得很近,但仍旧还是白纸一张。” 李安平静的说道,他这两千多年的人生归根结底就是这样一个过程。 在这个地方待着写满一篇,去了另外一个地方,翻一页再重新写,都是这样的过程,从大秦持续到了现在。 “我本来想带你去蹦极的,但刚刚突然想着,对你应该挺没劲的吧?” 林清新瘪瘪嘴说道,她花了好长的时间终于弄明白了所谓的吊桥效应到底是个啥意思,准备带李安去体验一下那种高空坠落生死一瞬间就认定对方的感觉。 但在知道李安的真实身份之后,好像所有的一切都没什么太大的意义了。 她还记得李安说过,他两千两百多岁了,这两千多岁的时光长河里,他都不知道跳了多少次山了吧? “绳子系着有个啥意思嘛?” 李安笑呵呵的说道。 “不是我和你吹牛啊,就那边,那边那座山,神山,不对,珠峰,你晓得吧。” “七百年前,我就从上面跳下去过了,说不定那具尸体还在那厚厚的雪底下埋着呢。” 李安笑着说道,他还蛮想去那儿找一找自己的尸体的,不知道还在不在了? 第228章 那我还矜持个啥。 “那李老先生?” “你是在叫我还是在叫小李子?” “我说的是李留金李老先生……” 林清新白了一眼李安,这家伙竟然称呼李留金李老先生为小李子? 不对,眼前这位可是两千多岁的人了,叫小李子好像也没错。 “家臣。” “那李守安?” “新一代家臣。” 李安回答得慢条斯理。 “对哦,守安守安,守护李安嘛。” 林清新恍然大悟,原来李守安的名字早就已经透露了答案了。 “那那个那个……卖花的老奶奶?” “青楼青倌儿,我让小李子赎出来的。” “好吧……” 林清新其实有很多很多想问的问题,但又不知道从哪儿开始了,所以沉默下来。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李安对她一点儿兴趣都没有了,因为他见过太多太多的美女了,早就免疫了。 恐怕就算她脱了衣服在他面前跳舞他也会表现得很平常。 因为这个他可能也看过太多了…… “他们都知道吗?” 林清新看着那边正在烧烤的诸葛正和打下手偷吃东西的蚩灵问道。 “不知道。” “那我是第一个知道的了?” 林清新眼睛里欢呼雀跃。 “不是,还有小李子。” “…………” 林清新无语,她当然知道这一点了,这个时候就不要这么严谨了好吗! 实际上李安说得没错,他这辈子认识很多很多朋友。 有很多很多人都知道他长生不老不死的事情。 他丝毫不介意让别人知道这回事儿。 因为他知道这些人是什么样的人,真心把他们当作是朋友。 不过林清新很开心,因为她是除了家臣之外第一个知道李安真实身份的人。 虽然这是她自己主动发现的,但李安大大方方的承认了,说明什么? 说明李安肯定还是把她当朋友了不是么? 连蚩灵都还不知道呢! 她占尽了先机! “你俩在悄悄聊什么呢?” 蚩灵一个脑袋冒出来,吓了林清新一跳,这姑娘走路怎么都没有声音的? “哥,快趁热吃,我特意给你们俩留的,不然都被他们吃完了,今晚吃烤肉需要预定的!” 蚩灵将装肉的盘子放到李安腿上说道。 “在聊我活了这么久会不会无聊的事情。” 李安拿起一串烤肉咬了一口,嗯,浪费了这么好的肉,一点儿不专业,得翻着烤,不能滚着烤。 林清新吓了一跳,连忙蒙住李安的嘴巴,这家伙喝醉了吧,这事儿能到处往外说? “会啊,不过我出现了,不就不无聊了么?” 蚩灵想了想说道,她觉得自己在李安身边的时候,李安肯定不会无聊的。 她妈妈都觉得她叽叽喳喳的闹腾死了,但到了李安这儿李安却一点儿没有意见,反而还能和她玩儿到一起。 “你知道李安活了两千多年?!” 林清新瞪大眼睛小声的问道。 “我不知道啊,他又没和我说。” “他只和我说他和郑和打过麻将,赢了颗小金珠的事儿。” 蚩灵摇摇头说道。 “不过现在知道了。” 林清新一听,连忙又蒙住自己的嘴巴。 完了,她变成大嘴巴了。 不对啊…… 这两人相处模式咋这么奇怪呢? 她有点儿搞不明白了,怎么蚩灵好像知道又好像不知道的样子? 而且她现在知道了李安活了两千多年了,但是竟然一点儿也不震惊?! “她人就是这样的,你说什么她都相信。”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这一点他早就知道了。 “好吧……” 林清新算是见识到了,这样的姑娘,应该很好骗吧? “那我说我是来自欧洲的公主,你也相信了?” 林清新笑着问道。 “我才不信嘞。” 蚩灵摇摇头。 “为啥?” “因为我见过欧洲的公主啊,白妃姐姐长得可好看了!” “比你还好看呢。” 蚩灵一本正经的说道。 “行了行了,喝果汁有什么意思,来喝啤酒!” 蚩灵不愿意再和林清新谈这个话题了,没劲,还不如喝酒呢。 “来吧,陪你喝一杯。” 林清新接过她递过来的酒,让李安帮忙打开。 她觉得李安有点儿酷,不是,是太酷了。 他拇指轻轻一顶,就把酒瓶盖子给顶开了。 这家伙肯定是个武林高手。 现在李安是什么身份她都不意外了,毕竟活了这么久,肯定啥都会了。 连古琴都是手拿把掐的,更别说叱咤武林了。 这家伙说不定连皇帝都当过。 “还是苦。” 林清新眉头轻皱,她一直喝不惯这里的啤酒,觉得有点苦,度数好像也有点高。 所以来了这么多天就喝了一次,这还是第二次。 “是吗,我觉得挺好喝的诶。” “来,干杯!” 蚩灵咕噜咕噜喝了一口,看了看酒瓶子说道,这酒得劲儿。 林清新给她碰了一杯,又喝了一小口。 她简直太佩服这个小姑娘了,简直就是女中豪杰。 “哥,跳舞了跳舞了,走走走,我带你去跳舞!” 蚩灵回过头去,看到一些人已经在围着篝火跳舞了,连忙把李安拉了起来,就朝着人群那边跑去。 林清新依旧坐在原地,远远的看着李安。 她觉得或许蚩灵和李安那样的相处方式才是最正确的,她应该学习一下。 这种想到什么就去做的决定,是她所不具备的能力。 远远的看着,李安真的就陪着蚩灵加入到了队伍之中,和大家手挽着手开始踢脚跳了起来。 “切……” “早知道你这么好说话,那我还矜持个毛线啊……” 林清新无语的说道。 她颇有一种原本自己是御姐,但为了李安被迫装成了个萝莉,结果李安对萝莉压根儿不感兴趣。 绕了一圈丫就喜欢御姐。 早知道就不装矜持了嘛…… “活得久还是有点儿好处的嘛。” 林清新看着远处的李安自言自语的说道,他跳起舞来就和部落里的当地年轻人没什么区别,连蚩灵都赶不上。 这说明这家伙以前就来过这些地方,对这里的文化非常熟悉。 可能比当地人还知道得多一些这里头的门门道道。 但是一想起李安说过的,那些个红颜知己都死完了,她又有点儿犯愁了。 看来自己真没机会了呀…… 不行不行,得想个办法。 第229章 根卡,野马。 “你跳的真好,肯定以前专门学过吧?” 一个姑娘说着一口不太流利的普通话和李安打招呼,剧组里的这些工作人员他们这些天每天都能见到,大家都熟悉得很了。 只有李安这几个人是生面孔。 “以前来这里玩过一阵子。” 李安点点头,两人碰杯喝酒。 很快一群人便坐在一起扎堆喝酒了,连林清新都来凑热闹了,这可是稀罕事儿。 要知道林清新来了这里这么久,平常除了拍戏基本上不会出自己那个帐篷的,即便是他们开派对的时候,林清新也都是在帐篷里的。 但今天林清新很反常的和大家坐在了一起,这个时候大家都兴奋了起来,特别是部落里的年轻人们,那是喝酒恨不得把瓶子都塞到胃里去。 很快就有人开始显示自己的才华了。 没办法,毕竟林清新长得真的很好看,她的脸很小,平常时候只是白白净净,来了这高原之后脸上多了两抹高原红。 看起来真是可爱极了。 有几个人开始摔跤,这种藏式摔跤没有太多的技巧,大多数时候就是一个过肩摔重重的摔在地上,甚至都能溅起草屑的那种摔跤。 一堆人吹着口哨加油助威。 在这个地方,求偶的方式就很原始了,和大多数动物一样,展示自己的力量,谁能在比赛中获得胜利,谁就更能获得年轻异性的青睐。 在这里相貌和家庭并不是第一首选条件,因为大家的家庭都差不太多,一个帐篷又花不了多少钱。 家里牛和羊的数量也差不多。 派对无非就是喝酒,吹牛逼,展示才艺,然后接着喝酒。 这个人上了那个人上。 连诸葛正和王浩都被推了上去。 但到了李安的时候,蚩灵不乐意了。 “他身上有伤,不能玩儿摔跤这种剧烈运动。” 蚩灵拦在外边说道,要是她没在这里那就算了没看见,但她在这里可就不行了。 今天上午的时候刚敷的药粉,她亲手敷的,她能不知道李安身上的伤口么? 那几个血窟窿因为刺得太深,所以迟迟无法愈合,而且那尖刺上面好像还有毒,所以迟迟无法愈合,稍微一动一下就会流血。 “不信你自己看嘛。” 蚩灵把李安衣服撩起来说道,肚子上缠着厚厚好几层绷带,上面还有绿色药粉浸出来的痕迹。 几个年轻人也就只好作罢,但仍旧还是不甘心。 这里的人想法没有大城市里头那么复杂,所以在很多事情也就更容易钻牛角尖。 “他会拉二胡,拉个二胡就算了!” 蚩灵指了指旁边放着的二胡说道,要不是李安受了伤,她准得让李安把这些人一个一个摔到认输为止。 “咳咳……” “那是根卡。” 李安笑着说道,那只是看着像二胡而已,实际上那是这里的传统乐器,名字叫做根卡。 在李安说出根卡这个词的时候,几个年轻人都诧异了,因为李安的发音非常的纯正,根卡是汉语音译过来的,在发音调子上会有区别。 “不管,那我哥也会!” 蚩灵才不管它是个二胡还是什么卡乱七八糟的,反正她觉得李安肯定会。 不会乱拉一通都行,总比上次摔得血珠子乱蹦要好吧,到时候她还得重新给李安换药缠绷带。 李安笑了笑,那尖刺确实有毒,所以他身上的伤这么久了都还没愈合,但他的身体一点屁事儿没有。 而且也没有什么血珠子乱蹦的事情,全是蚩灵这丫头臆想出来的,为此她还给自己身上缠了两卷绷带,都快成粽子了。 要不是后面绷带没有了,李安都毫不怀疑她还会接着缠的。 “你受伤了?” 林清新坐在旁边关切的问道,她完全不知道这个事情,因为李安表现得很正常,一点儿都不像受伤的样子。 连一开始王浩给了他一拳他都没吭一声。 “小伤,这事儿说来话长。”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没有当回事儿。 这点儿小伤对于他来说不算回事儿,以前那些个英雄好汉们都吼着砍头不过碗大的疤,他们这么说是为了给自己壮胆用的。 但对于李安来说那真就是碗口大个疤而已,其他的就没了。 断胳膊断腿儿的那都是小事儿。 当年那些人把他架在火上烧的时候,他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一个人把根卡拿了过来,李安接过拿在手中。 蚩灵之所以把这玩意儿认成了二胡,那是因为它长得确实就很像二胡。 只不过这两个只是造型比较像而已,实际上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 这是一把木头做的根卡,在李安的记忆中这玩意儿都是用骨头来制作的,而且是贵族家庭才有的东西,老百姓们根本用不上。 弹奏的方式其实也和二胡差不多,只不过它发出来的声音比较低沉,没有二胡那么多变的声音。 这东西干拉的话就跟鬼哭没个啥区别,不过用来给歌曲伴奏的话就比较合适,因为这里的当地歌曲总体来说也是以低音为主。 他确实会这个东西,因为它并不难,只要稍微多看几回就能自己上手,而且因为音调就那么几个,所以其变化主要还是看音阶的长短。 李安稍微熟悉了一下,便开始拉动起来,低沉悠扬的旋律从三根弦上传出,整个草原都响起了悠扬的曲调。 这个曲子在以前非常着名,李安找了个调子就进入其中开始唱了起来。 这东西就纯是个伴奏的乐器,它的音色太低了以至于没办法独奏,得配合着其他的旋律听起来才比较好听。 “越野千山一路尘,轻歌万里九霄云。征服雪域虽遥远,试比冰封以临近。高原景,少年心,今朝相遇梦成真。若存爱意君行早,休等斜阳约黄昏。” 这首歌的歌词并不长,但是每一个词的调子都比较长,所以听起来就是一首缓慢悠扬的歌曲。 李安的声音很低,他用的是古藏语唱出来的,歌声悠扬,带着藏语所特有的颤音和卷音,听起来就是一首非常古老的歌。 所有人都听得很认真,因为大家都没有听过,即便是部落里的当地人,也根本没有听过这首歌,但他们沉迷于那纯正的藏语发音,还有那悠扬的曲调。 原本单一枯燥的根卡在配上这歌声之后,竟然相得益彰,好像发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一般格外的好听。 即便听不懂,也能让人清楚的感受到其中的意境。 流浪诗人坐在山坡的草地上,伴着远处天边的夕阳高声唱歌,视线尽头的山脚处,一队奉命前往边境的士兵骑在马上安静的听着,心里思索着家长离别的亲人,还有那想说出口最后又没有说出口的那句话。 音乐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能引起其他人的共鸣,即便一些人根本听不懂。 林清新就是这样,她压根儿听不懂李安在唱什么,但就是听得很入神。 这让她想起了他们相见的第一天,在影视基地的那个阁楼里,李安就和现在这样盘腿坐着,在第一个音乐调子响起的那一刻起,他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一般。 那时候她就觉得,这年轻人一定能够当个音乐家,即便他不会说话也不耽误他成为一个优秀的作曲家。 但现在她知道了,李安做什么都很厉害,不仅仅限于一个音乐家而已。 或许这就是长生不老带给他的那一丁点儿好处吧。 一曲作罢,所有人都鼓起掌来,一个女生站起身径直走向李安,从自己兜里掏出来一把木梳子,双手递给李安。 李安摇摇头谢绝了她的表白。 在这里表白也相对简单,不用写什么情诗也不用说什么我喜欢你之类的。 就是直接将自己随身携带的小东西送给对方。 如果对方有意的话,那就收下这个东西,同时自己也拿一个出来作为交换的信物。 然后第二天就可以上家里去提亲去了。 但这个也是理想状态下,因为在以前这个地方,基本上都是直接包分配的,有的从小时候就嫁过去了,双方都还小,但并不影响他们成为夫妻。 女孩也没有表现的很失落,只是换了个地方坐下,接着和朋友们喝起酒来。 “你的藏语说得真好。” 一个男孩子佩服着说道,他原以为这个中原人就是略微懂一点儿皮毛而已,没想到人家是真会。 “过两天我们部落和其他六个一起举行赛马,到时候我希望你也能来,我家的马随便你挑。” 男孩子正儿八经的看着李安说道,他伤心极了,因为刚刚那个主动向李安表白的女孩子,是他所喜欢的人,只是女孩子不喜欢而已。 没想到喜欢的姑娘竟然喜欢这个瘦弱的中原人。 更令他感到生气的是这人竟然还拒绝了。 真是令人感到沮丧的局面。 “我能赢得什么东西?”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赛马嘛,他知道。 这个地方每年春天和秋天都要举行赛马,那是一场庞大的盛事,几乎集结了这一片地区所有的游牧部落和所有的年轻人。 获得第一的那个人可以得到丰厚的奖励。 但这个不是李安所感兴趣的。 “到时候会有很多奖励,牛,羊,草原。” “我对那些不感兴趣,我能从你这儿赢得什么?” 李安摇摇头,那些东西他不感兴趣,因为他又不在这里待太久,更重要的是那些东西卖的钱并不多。 汤汤水水的又不是金山银山。 “二十头牛。” “行,我跑得比你快,你的二十头牛就归我了。” 李安点点头,这才有意思。 “哥,你们在说啥啊?” 蚩灵疑惑的看着李安。 林清新也投来疑惑的目光。 “他说他要送我二十头牛。” 李安喝了一口酒,不紧不慢的说道。 “啊?还有这种好事儿?!” 蚩灵瞪大眼睛,这前面那个女孩给了李安一把梳子,这个她还能理解,求偶嘛。 他们寨子也有这样的风俗传统。 那这个男娃子过来送给李安二十头牛,那是个啥意思? 难不成这里已经开放到这种程度了么? 那真是太…… “应该是想和你比试吧?” 林清新想了想说道,虽然她听不懂,但刚刚看那个年轻人说话的语气,好像不是很友好啊? 而且她知道李安的性格的,有时候他说别人送他的东西不一定是真送,他自己凭本事抢过来的更有可能一些。 派对还在继续,年轻人们精力旺盛,晚上压根儿睡不着的,再加上这里人生活本就比较闲散,所以玩儿的时候都很疯,有时候甚至能玩儿到天亮。 啤酒喝得不尽兴,有人从家里拿出来了青稞酒,度数不高,风一吹就倒。 李安很喜欢。 蚩灵偷偷拿了一壶过来,自己喝了一小口,然后皱着眉头就给李安了。 这酒的度数真的高,他们寨子里酿的最厉害的酒她也喝过,完全没有这个酒的度数高。 一直快到晚上十二点的时候,一些乖乖孩子才陆陆续续的往回走了,诸葛正和王浩两个人早就已经喝得五迷三道回去睡了。 李安再待了一会儿,也朝着帐篷走去。 这个时候已经用不上火炉子来烤火睡觉了,只要盖的厚一点就能睡得很舒服。 唯一不太好的一点就是洗澡不太方便,因为这里海拔比较高,不像低海拔地区那样烧水这么方便。 因为水的沸点比较低,而且烧得很慢。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太阳从天边升起,李安就听见了帐篷外面响起了吵闹声。 他穿好衣服走出来,发现远处一些当地人正在套马。 不是游戏,有人被马拖着甩了好长一段距离,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只有松手了。 那匹马浑身乌黑发亮,在阳光的照射下漂亮极了,个头也比其他的马要高大一些。 以它那高亢的叫声就可以听得出来,这是一匹野马。 在这个地方,连绵的草原雪山下,除了牧民们自己养的牛羊马之外,还有很多的野马。 每年开春的时候,是动物们发情的时候,很多牧民会把自己家的牛羊马赶到外面去,让那些野牛和野马来给自己家的牛和马配种。 原因是牧民自己家的的牛羊马免疫力没有野生的那么好,野生的基因更加强大一些。 用家养的牲畜来配野生种,生下来的后代基因也会更加强壮。 但这样的效率太低,所以很多牧民都会选择直接去野外抓野生的回来养自己圈里,即便不能驯服,那也可以更高效率的配种。 第230章 马。 不过野马和野牛这些个东西,可不像家养的这么容易被驯服,毕竟家养的那是从小养到大,家畜对主人有感情了。而野马那玩意儿可不是从小养到大的,它们生活在大自然里,野性十足,根本不会听从人类的号令。 然而,早在几千年前的时候,游牧民族们就已经开始利用野马来给家养的马配种了。他们深知野生马具有更强壮的体魄和更优秀的基因,如果能将其与家养马杂交,将会产生更为强壮、适应力更强的后代。 于是,每到春天来临之际,许多游牧部落会纷纷出动,前往野外捕捉野马。他们凭借着精湛的马术技巧,用绳索或网具将野马套住并带回部落。这个行为逐渐形成了一个特定的名词——套马。 套马不仅需要高超的马术技艺,还需要勇气和智慧。游牧民族们以独特的方式训练自己的马匹,使其能够与野马展开追逐和搏斗。他们利用绳索的巧妙运用,将野马困住并带回家中。一旦成功捕获野马,他们便会让它与自家的母马交配,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培育出更优质的马种。 随着时间的推移,套马成为了游牧民族文化中的一部分,传承至今。它不仅展示了人们对于马的热爱和依赖,也体现了他们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智慧。尽管现代社会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套马作为一种古老的传统仍然在一些地区得以保留,成为了历史和文化的见证。 套马这种事情,那可真是个技术活啊!游牧部落世世代代传承下来的技术,到现在依然被广泛应用着,甚至还演变出了一项独特的比赛。 只见牧民们熟练地在马鞍上装上一个特制的绳圈装置,然后手持长长的绳套,凭借精湛的技艺和敏锐的判断力,准确无误地将绳圈套在野马的脖子上。而另一端则通过绳索不断地拉动野马,让它们逐渐失去反抗的力量。 这样,才能慢慢地驯服这些野性十足的野马。 然而,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首先,要想成功套住野马,就得有高超的准确度,这可是需要长期专门训练的。毕竟野马可不会乖乖地待在原地等你去套,它们总是不停地奔跑、躲闪。其次,放绳子也得讲究技巧,因为野马的力气极大,如果稍有不慎,不仅会把你从马上拽下来,还有可能连你的手都被搅得稀巴烂。 李安就曾经亲眼目睹过很多这样的惨状,所以他深知其中的凶险与艰难。 能够成功驯服一匹野马,无论放在哪个时代,都是一件值得令人钦佩的壮举。春天,万物复苏之际,也是马儿最为狂躁不安的季节。 不仅野生马匹如此,就连那些被人类驯养的马儿,也常常因发情而变得躁动不安,甚至发生过将主人踢伤致死的悲剧。 眼前这匹马儿,无疑是一匹野性难驯的野马,它拥有着强健的体魄与不羁的灵魂。然而,夜晚却是它们较为温顺的时刻,因为即使是野生动物,也需要休息来恢复体力。 部落中的人们趁着夜色深沉,悄然潜入野马群,成功地套住了这匹野马,并将其带回了部落。 这本应是一次顺理成章的行动,只需将野马带回自家的马圈,与其他母马关在一起,让它发情配种即可。 待配种结束后,它便会耗尽精力,自然而然地接受人类的驯服。 但今日却出现了意外状况,这匹野马再度发狂,或许是受到了家养公马的挑衅,亦或是它自身重新恢复了力量。 此刻,它正以一种狂野的姿态展现着自己的存在,让人不禁为之惊叹。 总之,它不愿意被这些人所左右,挣脱束缚,冲出了马圈,试图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 然而,部落的当地人显然不愿轻易放弃这匹难得的野马,于是,一场人与马之间的僵持局面就此展开。 此刻,野马的脖颈上已经套着好几根绳索,但都被它奋力挣脱了。 在套马的领域里,拉脱这种情况并不罕见,如果仅仅依靠一根绳子就能轻易驯服一匹野马,那么世界上恐怕就不会再有真正的野马存在了。 马儿的双眼渐渐泛红,情绪激动地开始横冲直撞,甚至试图用头顶撞人类。 这时,套马者面临着极大的生命威胁,因为在过去的游牧部落生活中,危险无处不在。不仅是野马可能对人造成伤害,还有其他野生动物同样具有攻击性,随时可能威胁到人的安全。 直到数百年后,游牧部落的生活状况才得到显着改善,这得益于火枪的出现。 当他们遭受野生动物侵袭时,可以用枪射击;当家养动物发情或发狂时,同样可以开枪击毙;甚至在驯服野生动物失败时,还能用枪将其射杀。 一枪不够?那就再来一枪! 然而,如今情况发生了变化,法律禁止私人持有枪支,即使是经常与野生动物打交道的游牧民族也不例外。 于是,牧民们只能重新回归过去的生活方式,但如今野生动物数量大幅减少,人类拥有更多工具和武器,因此遭受野兽攻击的几率大大降低。 唯一存在风险的时刻,便是驯服野生动物失败之时,这些动物一旦发狂,人们手中无枪,很难阻挡它们的攻击。 就在这时,野马的眼睛变得通红,充满了愤怒和野性。几条狗的狂吠声彻底激怒了它,让它失去了理智。它开始疯狂地横冲直撞,故意攻击人类。 几个牧民们此刻惊恐万分,别说套马了,心中只想着如何保命。面对如此凶猛的野马,吓唬它显然已无济于事,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关键时刻迅速躲闪。 然而,当李安看到有人从家中拿出角弓时,心中不禁一紧。他立刻意识到事情可能会变得更糟。如果这些人用弓箭射击野马,很有可能会伤害到它。 而李安深知自己需要一匹优秀的马匹,眼前这匹野马无疑是个难得的机会。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朝那些人走去,心想决不能让他们伤害到这匹马。 毕竟,这可是主动送上门来的宝贝,必须要好好对待。 在遥远的古代,一匹如此卓越的战马其价值堪称千金之贵。 这其中的缘由,乃是因为在广袤的华夏中原地域,适宜养马的地方寥寥无几。即便是勉强能够养殖马匹,但中原马匹的基因与高海拔草原地区的马匹基因相较而言,可谓是天壤之别、相形见绌。 高海拔地区的马匹,浑身上下皆闪耀着璀璨的光芒,每一个部位都散发着独特的魅力和优势。 在这片神奇而神秘的高海拔土地上繁衍出的马匹,首先展现出了无与伦比的耐力。它们犹如钢铁般坚韧的身躯,让它们在长途跋涉中依然保持着旺盛的精力。 它们如同风一般轻盈的步伐,使得它们在艰难险阻面前毫不畏惧。这种耐力,宛如一颗璀璨明珠,镶嵌在它们高贵的品质之中,让人不禁为之倾倒。 举个非常简单的例子,中原的战马,浑身披甲之后再载人,负重量极大,一天最多只能行走几十里路,而且必须要走走停停,否则无法长时间坚持下去。 然而,高原马匹却与众不同,尤其是来自高原地区的马,如果将其带到中原这种氧气含量充足的地方,即使处于负重状态,它们每天仍能够行走上百里的路程。 这一差异使得高原马匹在长途跋涉和持久战斗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另外一个特点就是,高原地区的马,它跑得更快。 在广袤无垠的中原地区,那里水草丰茂、气候宜人,马儿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它们的天敌寥寥无几,这种安逸的环境使得马儿天生就带有一种惰性,性格慵懒,不愿意多动弹。然而,在这片高海拔地区的大草原上,情况却大不相同。这里的养马方式基本都是开放式的,让马儿自由地在草原上驰骋。更为重要的是,这里的野生动物繁多,生存竞争异常残酷和激烈。 在这片草原上,马儿们面临着众多天敌的威胁,如狡猾的野狼、凶猛的豹子、敏捷的猞猁以及力大无穷的熊。这些野生动物都对马儿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它们聪明而奸诈,善于偷袭,每年都有许多马儿惨死于它们的利爪之下。 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马儿,必须具备高度的敏锐性和强壮的体魄。只有如此,它们才能在面对天敌时迅速察觉并逃脱危险。那些不够敏锐或身体虚弱的马儿,很容易成为野兽的盘中餐。 经过多年的优胜劣汰,存活下来的马儿自然变得越发强壮和机敏。 而野马,相比起这里牧民们饲养的马儿来说,就要更厉害一个层次了。 毕竟它们具有天然的野性。 在以前江湖中留下过名号的马儿,基本上都是来自高海拔草原的马儿,而且都是以野马居多。 例如人中吕布马中赤兔所说的那匹赤兔马,就是正儿八经的高原野马后来被驯服的,根据历史记载,它能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登山凫水如平地。 还有特勒骠,李世民的马,那匹马李安曾亲眼见过,个头比他眼前这匹马还要高大一些,毛色鲜艳白里透黄,也是一匹高原野马被驯服后上贡给李世民的。 再比如汗血宝马、乌孙天马、大宛马等名马,也都属于高原野马的范畴,只是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被驯化,成为人类的坐骑。这些名马的速度和耐力都非常惊人,能够在战场上发挥出巨大的作用。 而李安面前的这匹马虽然不如那些传说中的名马,但也是一匹难得的良驹。它身上散发着一种独特的气质,仿佛随时准备迎接挑战。 在李安漫长的生命历程中,他对许多事物都有着独特的见解,但唯有一样东西让他情有独钟——那便是马。 在过去的岁月里,马一直是人们主要的交通工具,承载着人们的梦想与希望。而李安对于马的喜爱并非仅仅源于其功能性,更是因为马这种生物的灵性。 当人与马相处久了,便会逐渐领悟到马其实是一种会“说话”的动物,尤其是通过它们那双灵动的眼睛,可以读懂它们内心的情感世界。 李安特别钟爱那些性情暴烈的马匹,因为驯服这样的烈马需要更多的耐心和技巧。一旦成功驯服,它们将成为忠诚的伙伴,并只认一个主人。其他人若想尝试驾驭,只会被无情地甩下马来。 更令人感动的是,当主人离世后,通人性的马儿通常不会轻易易主,而是选择守护在主人的遗体旁,甚至绝食以表达对主人的哀思。 历史上,如关羽的赤兔马、项羽的乌骓马以及刘备的的卢马等名驹,皆因主人之故而闻名于世。这些传奇的马儿不仅在江湖上声名远扬,还有文人墨客为它们吟诗颂词。然而,它们最终的命运往往是在主人去世后,因悲痛欲绝而选择自尽。 李安感慨于马儿们的忠诚和深情,它们用自己的方式诠释了何为生死相随。或许正是这份纯粹的情感触动了李安的心弦,使得他对马的热爱愈发深沉。 他曾经拥有许多匹出色的马匹,因为他喜欢游历华夏各地,而骏马成为了他最长久的伴侣。 这些马匹大多是他从鬼市购买而来的。在古代,马是一种极其珍贵的资源,尤其是在华夏强大、周边国家纷纷归附的时期,马匹更是备受珍视。 那时,每年各个附属国都会派遣使者进京朝贡,向皇帝献上本国最好的马匹。 一匹优秀的良驹甚至可以换取该国多年的和平与安宁。 因此,驯马者们开始在草原上寻找野生马群,并将其带回中原出售。 这些马被称为良驹,它们的品质参差不齐,但有时也会出现一些令人惊叹的千里马。 在那个时代,人们对马的热爱和追求使得马匹市场异常繁荣。 在黑市上,一匹好马的价格可能高达数百上千两银子。 而这些在鬼市里头出售的那匹,绝大多数都是李安买下来的,为此他还有自己的马场。 还记得当年他最疯狂的时候,手上有上百匹高原野马。 第231章 驯服野马。 “咻!” 李安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那野马听到声音之后,直冲冲的朝着李安冲了过来。 “快躲开,快躲开!” 几个牧民看到这个场面吓了一跳,连忙大声喝斥着李安让他赶紧躲开。 但李安纹丝不动,就这么等着那野马冲过来。 就在这野马来到李安面前马上就要撞到他的时候,李安突然一个侧身躲开它的冲撞,眼疾手快抓住了它脖子上的绳子,双脚发力直接一跃跳到了马背上。 马儿受了惊吓高高跃起,李安双腿紧紧的夹着马腹稳住身形,双手抓着绳子有节奏的拉动。 接着马儿前蹄落地,开始朝着前面飞快跑了起来。 李安倒也不慌,就这么拉着它脖子上的绳子,一点一点的调整方向,让马儿围着部落的营地绕着圈的跑,不然就这么直直的跑还不知道会跑到什么地方去呢。 朝阳从天边升起,一人一马的影子被拉得极长,很快越来越多的人从帐篷里走了出来看热闹。 李安伏在马背上,身体跟随这马儿的跑动来调整自己的姿势,因为野马背上还没有装马鞍,所以坐上去非常硌人,他不得不跟着马跑动的节奏来调整,这样才能让自己更加轻松一些。 毕竟这是一场持久战,按照这匹野马现在的体力来看,估计一时半会儿是不会累的。 在以前牧民们驯服野马的时候都是这样的,只要不被马儿从马背上摔下来,时间一长马儿自然而然的就会被驯服了。 “伙计,力气不错嘛。” 李安大笑着说道,一只手抓着马儿脖子上的绳子,一只手拍着马屁股。 “快一些,再快一些!” 马儿好像听懂李安说的什么一样,更加卖力的奔跑了起来。 林清新从帐篷里走了出来,远远的看着李安骑着马绕着部落策马奔腾。 真是协调啊。 她心里赞叹着,看着那马儿在草原上飞奔,蹄子扬起阵阵的草屑。 她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骑快马,那种风驰电掣的感觉是平常时候骑马根本比不了的。 她也会骑马,当然知道这家伙有多难驾驭。 大多数人骑马都是往后仰的,因为这样可以控制马儿的速度。 像李安这种俯身和马奔跑的水平一致的,这种就是骑快马的姿势,这样可以减少风阻,最大程度的提升马儿的速度。 这会儿她心里还在好奇呢,李安这一大早的就开始骑马干什么?还骑得这么快。 她还以为是李安太久没有骑马了,所以来了这大草原之后忍不住心里痒痒,迫不及待的想回忆从前呢。 直到她看见这匹马没有缰绳和马鞍的时候,她才终于察觉到了不对劲。 因为一般的马都是有缰绳套在头上的,但李安骑的那匹马根本没有套缰绳,也没有配上马鞍。 “野马?!” 直到后来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她听到有知情人说出了真相。 原来那是一匹野马。 是部落里的牧民昨天晚上套回来的,但是今天一大早体力恢复了之后又发狂了。 而李安现在在做的事情,就是在驯服这匹野马。 年轻人们看着李安那策马奔腾的身影,眼睛里只有崇拜。 那可是野马啊,而且还是第一天才套回来的野马,都没配上马鞍和缰绳的,这个时候的野马,即便是他们部落里的青壮年,也不敢直接骑上去的。 因为这个时候的野马百分之一百的都会发狂,一般人根本驾驭不了,别说你骑不上去,就算骑上去了也很快就会被野马给甩下来。 他们一般套到野马之后,都是先把野马和家养的马关在一起养个个把月,等它们性子稳定下来了之后,才给野马套上缰绳配上马鞍,这个时候才能慢慢的驯服。 没有谁第一天上来就直接骑马背上去的,而且套不上缰绳和马鞍,一般人根本没办法骑到马背上去。 也不知道这年轻人是怎么办到的,他竟然骑到马背上去了不说,更重要的是这马儿绕着部落跑了这么多圈了,他仍旧还骑在马背上没有被摔下来。 还是在这么快的速度下。 就这样跑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马儿才终于停了下来,低下头吃着脚边的嫩草。 李安抓着绳子翻身从马背上下来,摸了摸这马儿的脑袋,脸上充斥着满意的笑容。 不错,这马儿的肌肉非常结实,它的速度很快,按照现在的计算单位,最快的时候时速有六七十了。 而且耐力也相当不错。 不愧是野生的,就是比家养的要更有劲一些。 这第一次的磨合算是非常成功了,但驯服野马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功的,还需要不停的和马建立信任度才行。 如今野马才刚刚对他放松戒备,这个时候他算是能靠近了,但还不能立即给它配缰绳和马鞍,还得再等几天才行。 他把马儿牵着远离了部落一段距离,这里比较安静一些,可以让马儿的情绪稳定下来,毕竟部落那吵闹的环境,很容易让这家伙再次发狂。 李安也不着急,马儿吃着草,他就躺在旁边晒太阳,等着马儿吃饱了之后,他才牵着这家伙往部落走。 回到营地里,李安将马儿和剧组租的马系在一起。 “老大,这野马真漂亮啊,全身的毛都反光就不说了,而且还比他们部落里头养的马大了一圈诶!” 诸葛正激动的说道,野马啊,他第一次见到,真的漂亮极了。 “嗯,这下子是我的马了。” 李安笑着点点头,在游牧民族里头都有这个规定,野马这种存在,谁驯服了就是谁的,其他人没有资格染指。 这匹马虽然说是他们部落的牧民从外面套回来的,但是还没有驯服成功,而且差点儿对牧民造成伤害了。 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仍旧是一匹无主的野马,不过它现在让李安给驯服了,那它自然就是属于李安的马了。 “啥时候可以我也可以骑啊?” 诸葛正搓着手激动的说道,他要是能骑上这匹马,不知道得多帅。 “你没机会。” 李安摇摇头,野马不同于家养的马,性格非常暴烈,一般人根本近不了身,现在也只是和李安建立了初步的信任而已。 而且这种马儿一旦认主了,其他人根本骑不了,上去就会被甩下来。 第232章 咯噔一下。 “你的伤没事吧?” 林清新走上前来看着李安关切的问道,骑马也算是剧烈运动,她担心李安身上的伤势严重了。 “小事儿,再扎一圈就完事儿了呗。” 李安摆摆手说道,他身上这点儿小伤,完全阻挡不了他驯服这个野生的家伙。 这匹马要放在以前,那绝对值百两银子的。 一般也就只有将军那样的人物,才配得上这种好马。 “我给你换药吧。” 林清新抢在蚩灵出来之前拉着李安就往帐篷里走。 那姑娘昨晚玩儿得太疯,这会儿才刚醒呢。 诸葛正瞪大眼睛盯着这一幕,眼珠子都差点儿瞪出来了。 林清新竟然主动牵老大的手?! 老大竟然就这么水灵灵的就给她牵了又是怎么一回事? 其实李安自己也没有想到,这丫头竟然会这么主动,他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呢,就被林清新给抓住了手往帐篷的方向走了。 不过你别说,这手感不错,软乎乎的。 “包扎就包扎,你牵着我干什么?” 李安疑惑的问道。 “啊?喔喔……那走吧。” 林清新转过身来松开李安的手说道,这个时候她已经满脸通红了,连耳根子都不例外。 其实她就是故意的,看来自己没有猜错,李安这个人有点儿偏向于逆来顺受的性格。 她之前的追求还是有点儿太过于矜持了,就得应该是这样! 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直接牵手就行,就是要让他反应不过来! 可惜的是她脸皮还是有点儿太薄了,要是她脸皮再厚一点儿,就这么牵着不撒手的话,李安也不会甩开的。 他心里只会想你这么做的意图到底是个啥。 对于林清新来说,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够和李安的身世相匹配的,这一点她非常清楚,包括她自己。 不过她近水楼台可以先得月。 虽说强扭的瓜不甜,但是解渴啊! 她就要大胆的追求。 蚩灵和李安的相处模式给她提供了新的思路,再加上她已经知道了李安的身世之后,她已经有了新的策略。 那就是有什么想法先做了再说,做完了再去解释就行了。 两个人回到帐篷里,这是林清新专属的帐篷,平常拍戏之余她会在这里休息。 这里距离那曲比较近,部落还有几个月才会搬走,他们剧组大多数时候都是收工了回那曲的酒店休息,这里的帐篷也就是临时住一下,就比如昨晚聚会派对那样的情况。 一般工作的时候晚上都要开车回城里的,毕竟这里就是工作场地,生活还是有很多不方便。 “绷带给我,我自己包扎就行了。” 李安伸出手来不紧不慢的说道,来者不善啊,这种霸王硬上弓的事情,他经历了很多回,熟悉得很。 此地不宜久留。 “我来给你包扎,蚩灵都和我说过了,她说你自己包扎的时候都随便应付一下就完事儿,一点儿也不认真。” 林清新义正严辞的说道,她脸蛋飞红,不敢看李安的眼睛。 她怕对上眼神之后自己就没那么大胆了,到时候她准得怂。 “行吧。” 李安点点头,看着她那脸蛋绯红的样子直想笑,他当然明白这姑娘想的什么了。 “那我裤子脱不脱啊?” 李安笑着看着她。 “你你你你……哎呀,随便。” 林清新结结巴巴的说道,完了,自己还是怂了。 “瞧你那点儿出息,给我吧,我自己弄。” 李安抢过他手里的绷带坐下来,将上衣脱了下来,把昨天缠的绷带慢慢解开。 “所以你不孕不育是假的,或者说是你的身体比较特殊,没办法有后代,对吧?” 林清新也坐下来,被李安给拆穿了之后,她索性也就不装了,坐下来帮他解绷带。 “嗯,我还死不了,又老不了,所以你跟着我没有前途的。” “我这是为你好。”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既然林清新终于相信了他的身世了,那他也就不用再找那么多的借口了。 直接明明白白的告诉她就行了。 但有时候这事儿压根儿不管用,因为他以前的红颜知己,在知道他的身世之后,都缠得更紧了。 他的桃花运好像莫名其妙的一直都很不错。 老实说他也不晓得为什么。 难道是因为自己这身体对她们有着奇妙的吸引力么? 好像也只能这么解释了吧? 那也不应该啊,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他应该人见人爱才对吧? 你看那小助理对他不就一点儿不感兴趣么? “我知道的。” 林清新手上动作顿了顿,过了好一会儿之后才点点头说道。 她当然知道这是为了她好了,因为李安在以前就和她说过一些自己的事情,例如那些个喜欢他的人都死了,很多都死得挺早的。 当时她还不清楚李安的身世,所以没有太当回事儿,但是现在她懂了。 她完全能够体会到那些女人的心里想法,因为她现在也无法自拔的喜欢上了李安,所以她们虽然年代不同身份不同经历也不一样,但她感同身受。 她昨天晚上就想过这个事情,如果她和李安真的在一起了,六十年后,她垂垂老矣,早已不像现在这么漂亮了。 但李安还是这副样子,这个家伙还没有意识到他自己身上具有的那种该死的独特的魅力。 到时候他可能什么都没做,对她的态度也没有改变,但就是有那样的女孩儿对他倾心。 到了那一天,她可能会胡思乱想,可能会发疯对李安破口大骂。 甚至她可能都活不到那个时候,当有一天她脸上开始有细小密集的皱纹如同爬山虎一般长在她脸上的时候。 到了那个时候她的心态可能就会彻底的发生改变了。 到时候她也可能会像以前喜欢李安的那些人一样想不开,早早的就自杀了。 这就是为什么以前李安和她说过,喜欢他是一件很惨的事情。 因为你有可能会死得很早。 “但没关系,我还没有到那个时候呢,再说了你也还不喜欢我呢。” 林清新笑着说道。 “这样是最好的,就怕你也喜欢我了,到时候最难过的还是你。” 李安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里头咯噔了一下,好像心跳慢了一拍。 第233章 奇奇怪怪的感觉。 “行了,这样就差不多了,下午的时候你还要骑马吧?我看那匹马你挺喜欢的。” 林清新看了看自己包扎的绷带,满意的点了点头说道。 男人至死是少年这句话,她如今又有了清楚的认识。 因为李安活了两千多岁,但他的性格却不像是一个耄耋之年的老人,反而很跳脱和活泼,大多数时候,他的性格就和一个孩子差不多。 嗯,略显幼稚。 在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时,他会笑得合不拢嘴,就像今天一早他亲手驯服了那匹野马一样,那是属于他的战利品。 她极少能在李安脸上看到这么开心的笑容,上一次还是和孩子们一起打弹珠的时候,和这一次一样,他看上去真的很开心。 即便他身上有伤,稍微蹦哒一下就会出血,但他完全不在意,因为他有了自己的新玩具。 就好像父母给家里的孩子买了个高达,虽然严厉嘱咐了作业做完了才能玩。 但孩子总会一手拿着高达一手握笔做题,他表弟就是这样的孩子。 而李安也是。 很奇怪的感觉,面对李安的时候,特别是在知道他的身世之后,她总会不由自主的泛起一股母性的光辉。 真是奇怪,明明李安活了两千多年,她连他的零头都赶不上。 “打铁要趁热,接下来的这几天我都要驯马。” 李安点点头,马儿才刚刚相信他呢,这个时候正是最好驯服的时候,时间久了那家伙又不认他了,到时候还得费劲吧啦的重新驯服。 所以接下来的这几天,他都打算和那匹马一起度过。 等他离开这里之后,他还要让小李子把这匹马帮他运回京城去,这样以后他就有新的朋友了。 “行,那等你骑完了,我再给你重新包扎一遍。” 林清新点点头,挽了挽自己的头发。 “我得去剧组那边化妆了,今天一天都有拍摄的内容。” 林清新站起身说道,和李安打了个招呼就走了。 真是奇奇怪怪的。 李安看着她离去的背影,觉得有些莫名其妙的感觉。 好像哪里不对啊? 这姑娘在知道他的身份之后,好像突然间变了一个人? 也不是要死要活的,也不是再不相见的状态,反而突然间变得更自然了时怎么一回事? 这他妈不是夫妻之间的相处模式吗? 你这也太自然了吧! 怎的就无缝衔接了?中间到底发生了啥…… 李安挠了挠头,果然,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你根本不晓得女人心里想的是啥,即便他活了这么多年也搞不明白。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行就行,不行就不行呗? 但在女人心里,是也有可能不是,不行有时候又代表着可以。 算了,管她那么多干什么,还是马儿比较重要一点。 他抬脚朝着剧组的马圈走去。 “你,以后就叫墨玉了,行吧伙计?” 李安摸了摸马头,替它抠了抠眼屎,笑呵呵的说道。 “墨玉好啊,墨玉是个宝贝。” “通体黑色,又光洁的发亮,正好合适你,你看你身上一根杂毛都没有,跟那些个乱七八糟莺莺燕燕的有什么好玩儿的。” “以后就跟我混了啊。” 李安笑着说道,这马儿好像听懂了李安说的话一样,竟然还哼哧哼哧两声打了个响鼻,又用头蹭了蹭李安的手,举止亲昵。 “好,咱们再去逛一圈儿,这回不跟他们玩儿,咱俩走远点儿。” 李安笑着说道,给它解了绳子,这下子他连套马绳都不用了,就这么让它光溜溜的没有任何束缚。 这一次他很顺利的就骑在了马背上,墨玉连反抗都没有反抗一下的。 “嗯,不错。” “走着。” 李安非常满意,轻轻了拍了拍它马屁股,墨玉便带着李安,不紧不慢的朝着营地外面走去。 一人一马慢慢的朝着营地外头走,就在这草原上瞎逛着。 可惜了。 这样的场景,应该再来一壶好酒就着才痛快呢。 远处的山坡上,有牧民正在赶牛,嘴里的吆喝声传到他这儿都仍然响亮,阳光将山顶照得通红,山脚处,一条溪水潺潺流过。 一切都显得如此的美好。 他就这么躺在马背上,任由墨玉带着它,它想往哪儿走就往哪儿走。 时间就这么慢慢的流逝着,直到日上上头,周围一切都变得明亮起来,李安才终于睁开了眼睛。 墨玉带着他并没有走太远,这家伙就沿着小溪吃吃喝喝,吃饱了就站着睡觉。 大多数马儿都是站着睡觉的,特别是野外的马儿,只有养在马厩里的马才会偶尔躺下来睡觉。 这种生物只有在确认周围完全没有危险不需要警惕的时候才会躺着睡觉。 而它们站着睡觉的时候都是一动不动的,呼吸会变得悠长一些,但仍然对周围保持着警惕。 “走,回去吃点儿好的,再壮一点儿才好。” 李安坐直了身子,拍了拍马屁股笑着说道。 墨玉开始带着李安往回走去。 野马一天要进食的量非常大,因为它们能吃到的草,基本上都长在地上的新鲜青草。 这种青草水分含量太足,所以为了维持自己的身体所需,它必须得经常进食。 这就是为什么它只跑一个多小时就不跑了的原因,实际上它的耐力远远不止于此。 但富含水分的青草排泄得快,不如吃干草更能给马儿提供充足的养分。 就如同人吃饭吃的是稀饭和干饭的区别。 新鲜的青草就是稀饭,水分多,饱得快饿得也快。 而干草就相当于干饭,因为干草的水分含量相对比较少,同等体积下含有的营养成分更多,马儿吃了也不那么容易饿。 而且战马还需要其他的东西来喂,才能让马儿有更加充足的营养摄入。 例如麦子和胡萝卜等等。 墨玉这匹野马虽然强壮,但还不够强壮。 它纯是靠着吃青草来维持身体所需的,这就导致了它一次性不能消耗太多体力,更容易累。 如果喂它吃专门的干草料,再配合着麦子或者其他的杂粮,它就能长得更壮实一些,也能跑得更久一些。 “跑起来,驾!” 墨玉一听到口令,再加上屁股被李安拍了几下,便开始埋头奋力的奔跑起来。 第234章 定情布囊。 李安享受了独属于他一个人在高原上的一天。 因为诸葛正和蚩灵都回那曲了,原因是高原反应了。 对于第一次来高原的人来说,喝酒,感冒,和洗澡,是三大禁忌。 因为这里氧气含量非常低,稍微一个生病往往就能要了人命,蚩灵那丫头纯粹就是蹦蹦跳跳太久所以身体缺氧了。 而诸葛正是纯喝酒喝的。 上午的时候还好好的,等着李安中午回来的时候两人就跟着车子回那曲进医院吊盐水瓶吸氧气去了。 剧组的人在来了这里之后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高原反应,不过他们来了这么多天差不多也都习惯了。 但他们都很诧异于李安的体质。 这家伙玩儿了一个上午的剧烈运动,结果到了中午了一点儿屁事儿没有,甚至连脸都不红呢。 他们这些工作人员白天晒太阳的地方必须得涂上厚厚的防晒霜才行。 不然不出两天你就会整个人晒黑一圈儿,毕竟这里的紫外线真的很强。 只有林清新一点儿都不觉得不意外,因为她知道李安的体质,这家伙都死不了还怕个什么高原反应? 中午的时候,她端着盒饭坐在李安旁边一起吃。 高原好是好,风景确实绝美,但你看得久了,其实也就免疫了,就和这个部落的居民们差不多。 久而久之的也就习惯了。 “马儿怎么样了?” 林清新主动搭话。 “挺好的,吃吃喝喝没烦恼,过两天我就可以骑着它去参加比赛,到时候让他们都开开眼。” 李安笑眯眯的说道,一想到墨玉在赛场上风驰电掣的样子,他就有点儿期待了。 毕竟他还有好几十头牛等着他呢。 到时候他就把这些牛卖给剧组,折算成钱之后又能小赚一笔了。 “我给你准备了一套衣服,一会儿你吃完饭去试试,哪里不合适的就告诉我,我拿回去改。” 林清新点点头。 李安没有接话,仍旧是埋头吃着。 林清新把盒饭里的肉都一股脑的夹给李安。 “我吃完了,你慢慢吃。” 还不等李安说话呢,林清新就站起身来说道,朝自己的帐篷走去。 中午可以休息一个小时。 其他人都瞪大了眼睛。 这是个什么情况? 林清新竟然谈恋爱了? 而且还是这么光明正大的谈恋爱了? 都不避着人了? 那他们是当看见了呢? 还是没看见呢…… “可以啊你小子,想通了?” 王浩端着盒饭走过来,一屁股坐在李安旁边笑着说道。 看刚刚那场景,这两人不明显的谈上了么! 要说林清新也是真大胆,这一点儿没想着避着点儿大家。 还好这里都是公司自己人,不然明儿个娱乐新闻头条就是林清新谈恋爱了高调官宣之类巴拉巴拉的十几条新闻就出来了。 “什么玩意儿想通了?” 李安疑惑不解。 “你俩啊,别跟我装傻充愣的,这么亲密的举动,还不是成了?” “林清新都给你夹肉了!” 王浩激动的说道,他清楚得很,林清新那种高高在上的明星人物,就得配李安这种顶级富二代。 两人看上去就是天生一对天作之合嘛。 “她脑子挨炮打了,这两天都很不正常。” 李安平静的说道。 主动的姑娘他碰见过不少,但主动无缝衔接到这种程度的他还是头一回碰到呢。 时代发展起来了,女娃娃们的脸皮也比以前厚了不少啊…… “额……” “行,这事儿别人说我不信,你说我还真信。” 王浩点点头说道,要说林清新倒贴这种事儿,一开始他都不信的,但哪知道他亲眼见到了,林清新还大大方方的承认了。 他也算开了眼,但更让他没想到的是她倒贴的对象,自己的哥们儿李安,人压根儿对林清新不感兴趣。 “不过你咋想的啊,你这个年纪都应该谈恋爱了吧?像你们这种富二代,没什么出息就早点结婚生子嘛,你还挑啥?” 王浩疑惑的问道。 虽然李安是他好哥们儿没错,但他也不得不说一个事实,那就是李安有点儿没出息。 毕竟都和他这种小人物混在一起了,能有个啥出息? 他幻想中的正常像李安这种家庭的顶级富二代,这会儿都应该在自己家公司担任区域总裁了吧? 而不是整天吃喝玩乐的不务正业。 “你懂个毛,等你到我这个年纪了你就明白了。” 李安瞥了他一眼不紧不慢的说道,什么出不出息的,对他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不适用。 “咱俩能他娘的差多远啊?” 王浩鄙视的看了一眼李安说道。 “有点儿远。” “行,你才八岁,八岁怎么了?” 王浩摆摆手,算了,跟这家伙聊不到一块儿去。 “对了,还有件事儿。” “那马,真是一匹野马?” 王浩指着不远处马圈里的墨玉瞪着眼睛说道。 “是啊,今儿个早上碰见的,帅不帅。” 李安笑着点点头,嗯,这家伙真是越看越帅气,特别是配上墨玉这个名字,那就更帅气了。 “是帅得亚匹,你丫还会驯马?” 王浩点点头感叹着说道,他昨儿个喝了太多酒,今天起晚了,没看到那一幕。 到现在还有点儿不太相信,李安这家伙竟然把一匹野马给驯服了。 “这不有手就行?” 李安平静的看着他。 “…………” “行,跟你八岁一样行。” 王浩只好点头。 要不是今天上午他们剧组收到了二十几个定情布囊,他压根儿不相信李安这家伙竟然把一匹野马给驯服了。 这事儿不仅仅是他觉得不可思议,就连部落里的当地老百姓们都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不然怎么会知道部落里就二十来个单身姑娘,全部都拿着定情布囊来找李安提亲? 当他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都震惊了。 因为有的姑娘才十岁出头,距离成年还有一大段非常遥远的距离,但定情布囊也送过来了。 只要李安愿意,他可以随便挑一个上面绣着姑娘名字的布囊,然后立马结婚,接着就是继承他们家的牛和羊还有这片草原。 你说这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咋个就他娘的这么大呢…… 第235章 村子里的小卖部。 今天的草原很安静,其实大多数时间都是这样的,在没有剧组的年轻人们来这里之前,这里一直都很安静。 大家都在做着自己的事情,在牧区,上了年纪的七老八十的那些人,大多数都在城里住着,每天放牛羊的这些人大多都是四五十岁的中年人。 如今已经是信息时代了,九零后的那一批人很多都在城市里居住,游牧民族整体年龄都偏大一些。 他们每天晚上睡得很早,早上起来得也早,整个流动村子最热闹的地方莫过于就是那个小卖部了。 每天晚上小卖部都有个一桌两桌的客人在喝酒。 这里也不是整天都在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一些人也就在家里煮点儿肉喝个二两就完事儿了。 只有一些第二天没啥事儿的人,晚上的时候会来小卖部这里喝点儿小酒,下酒的就花生米,聊聊天抽抽烟喝喝酒,喝舒服了就回家去睡大觉。 今天小卖部没有其他客人,就只有李安一个人,诸葛正和蚩灵还在那曲城里头打盐水。 王浩他们刚刚才收工。 李安没什么事儿做,便直接来了小卖部买酒喝。 小卖部就是一个大帐篷,里面东西种类很多,但单一一个东西的数量很少,酒的种类倒是挺多,李安一样挑了一瓶,慢慢的尝。 现在天气慢慢暖和起来了,至少没有冬天时候那么冷了,所以桌子都摆在外面。 别看这只有几度的气温,但是常年生活在这个地方的老百姓们都抗冻得很,这已经算是暖和的时候了。 “你小子不要命,但是也有大运气,那匹野马,配完种之后拉到城里头去卖,能卖好几万块钱嘞。” 看小卖部的掌柜的是个四十多五十岁的中年女人,非常健谈。 李安一坐下来之后就问他是哪儿的人,长这么帅是不是演员,一个月能挣不少吧? 但李安一说藏语之后,她就更热情了,还送给李安一包快过期的鸭爪子,让他赶紧吃了。 不然明天就过期了。 “今天来我这儿买东西的,都在说你呢,说你这小伙子看不出来身手这么好,小时候一定养过马。” “养过,养过不少。” 李安点点头。 “你结婚了没有?我们这儿今天两个丫头过来买东西,都在说你呢。” “还没呢,还年轻,不着急。”李安笑呵呵的说道。 “现在的年轻人结婚都晚得很。” 老板娘点点头。 “不过一看你就是有出息的人,不像我家那小子,喊死都不回来守着这个店的。” 老板娘热情倒是热情,就是三句不离李安这个人有出息。 李安也就听着,不紧不慢的喝酒。 没过一会儿老板娘自己拿了瓶酒出来和李安坐着一起喝,看得出来她平常也是个酒蒙子。 “你这不像是打小在这儿长大的人吧?” 李安笑着说道。 老板娘的口音不像是纯正的游牧民族的口音,在城里头生活的人和在草原里生活的人,虽然离得很近,但是口音上还是有一点儿差别的。 “是啊,我小时候在城里头长大的。” 老板娘笑呵呵的说道,话匣子一打开之后便停不下来。 部落里的人们每天都能见到,而且大多脾气都不是很好,也不算人不好,主要是体现在不好说话,人非常执拗。 自从剧组来了部落之后,多了很多新面孔,这些城里头的年轻人们大多都讲礼貌,而且从来不赊账,个个都大方的很嘞。 她开心得不行。 “年轻的时候在集市上认识了我男人,生了个儿子。” “他就是这里土生土长的,后来嘛,得病了嘛。” “牛啊,羊啊都卖了治病,还是走了嘛。” “我又没法子,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还剩几头牛,干脆全部卖了,在这儿开个小卖部。” “每次拉货就用那个三轮车来拉。” “走的时候嘛,村长家借几匹马,就跟着他们一起搬着走嘛。” “这一晃都过了三十年了。” 老板娘感叹着说道。 两人聊得很投缘,李安是一个合格的倾听者,能及时的给出一些反馈,大多数时候,老板娘都在说着自己的事情。 说年轻的时候这里是什么样的,那时候拉货还用马车,那时候那曲都还是个小集市。 还说冬天晚上的时候,外面那些个狼找不到吃的,就打村子里这些个羊的主意,每天晚上各家各户都要派两个人轮流的守着。 又说前些年很多来草原挖虫草的外地人,骑着摩托车拿着麻袋,拎着个锄头这里挖挖那里挖挖的,把整个草原都挖的全是坑。 草长得不好,牛羊们瘦得很嘞,这也都是轻的,主要还是牛羊们踩在坑里摔到了腿给摔折了,拿药又要花不少钱。 说的都是一些零零碎碎的发生在草原上的小事儿,也说着这些年发生在这片草原上的沧桑变化。 还说这个季节可以去哪儿哪儿挖木耳回来,说这里的木耳脆甜爽口,营养价值高,还说前几年有人在那边背山挖到过一株野生的红景天,那东西可值钱得很,一株就买了一千多块钱嘞。 顺带还留了李安的联系方式,说以后要是想要买他们这当地的什么东西,找她准没错,保证正宗的当地货。 又说自己再干几年就打算不干了,想走但是又走不了,娃儿还小自己都养不活更别说给她养老了,又说自己没有交什么养老保险,没攒够钱以后老了是个累赘什么的。 在这里生活了这么多年,老板娘俨然从当初那个城市里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个游牧卖货的男人。 她抽烟也喝酒,偶尔还讲点儿荤段子,谁家的姑娘胸口长着两个大萝卜,谁家的娘们儿一屁股能坐塌床。 她谈话之间透着一股浓浓的市侩,称赞李安长得帅气,有出息。 反复称赞。 买东西记得要找她,千万要找她买,别家的不正宗。 说着说着又从男人变成了女人,问他看上了村儿里哪个姑娘,她来做媒,事儿成之后不用给太多,几百块钱喜钱就够了。 实际上李安只是买了几瓶酒,都没有赊账,她唯一送的那个泡鸭爪明天之后就过期了。 她热情又虚伪,精明但又可怜。 和世间绝大多数人一样普通。 第236章 那是另外的价钱 “原来你在这儿啊。” 林清新从远处走了过来。 她今天看起来很脏,头发好像半个月没洗了,脸上抹着黑乎乎的不知道是个啥,身上穿着也普通得土里土气。 这就是她这次的演员角色形象,一个光鲜亮丽的小姑娘回到游牧民族的村子里。 对于她来说是个大胆的角色突破。 但要让李安来评价的话,她有点儿不太符合这里姑娘的形象,懂行的人一看就晓得肯定不是从小在高原长大的。 毕竟从小在这种地方长大的姑娘没有那种病态的白皙,也没有这么精致小巧的南方姑娘的五官。 她看上去更像是一个精美的瓷器特意裹上了一层泥之后拿来风干放到古董市场当珍品卖。 实际上就是个当代艺术品。 但无论是现在还是在以前,打眼的人还是那么多。 林清新大大方方的坐下来,给自己开了一瓶啤酒。 顺便把手上拎着的盒饭放在桌上。 “快趁热吃,一会儿凉了就不好吃了。” 她知道李安还没有吃饭的,收工了之后都没有卸妆,提着剧组的盒饭找李安。 帐篷里没有看到人,马圈里马还在。 微信消息也没有回。 这一点无足轻重,反正李安也不怎么回自己的微信消息,她已经习惯了。 应该还在这村儿里,大概率是去找酒喝了。 所以她毫不犹豫直接来了小卖部。 果然是在这里,远远的她就看见了李安正在和老板娘笑呵呵的喝酒,老板娘巴拉巴拉讲不停。 她来买过一次东西,怎么不知道这老板娘这么热情呢? 果然这家伙往哪儿走都能吸引别人的注意,和谁都能聊得起来。 “阿姨刚刚说的什么呀?” 林清新喝了一小口啤酒,听着老板娘说些什么,还对着她笑。 但是她说的藏语,她听不懂。 “说你长得好看嘛,你们两个人般配得很嘛。” 老板娘笑着说道。 林清新脸上也笑了,因为李安只是埋头吃饭,都没和老板娘说过话。 说明他没有反驳,没有反驳就是默认了。 “姑娘,你拍这个电视剧,能挣不少钱吧?” 老板娘笑呵呵的问道,她当然会说普通话了,毕竟她经常去城里进货,不会普通话是不行的。 虽然说口音比较重。 她也知道林清新是这部电视剧的女主角,因为剧组拍戏的时候,还来小卖部取过景的。 “他给我开工资呢,他是我老板。” 林清新笑着说道。 这话说得也没错,这部电视剧是长安影视自己的剧本自己投资拍摄的,她的工资是长安影视发。 而长安影视是长安集团的子公司。 “那你福气真好哦。” 老板娘笑眯眯的说道,得,原来是姑娘高攀了这公子哥。 她羡慕于这丫头的福气,人长得漂亮极了,而且男朋友还这么有钱。 只不过她眼睛精得很,说了两句之后就不说了。 因为这男孩子只是吃饭不说话,看起来不想参与她们之间的谈话。 说明男的对着丫头不怎么样,即便这两人是情侣,但也可能不是那种普通的情侣。 更像是什么来着。 富二代和网红朋友。 她又不知道林清新,只当这个剧组是个三流剧组,现在很多富豪捧小网红都是这样的嘛。 随便找个剧本给她拍个电视剧什么的,好不好看的无所谓,主要是女朋友不闹事儿就行了。 “阿姨,这里一共多少钱啊?” 林清新站起身来付钱,因为李安已经吃完了。 “九十二。” 老板娘笑眯眯的说道。 还是姑娘来付钱,这姑娘真卑微。 “行,转过去了。” 林清新扫码付钱,付完后给老板娘看。 “你找我干什么?” 李安不紧不慢的走着,时间还早,他买了不少酒,不着急回去。 “我无聊,想找你玩儿。” 林清新不紧不慢的走在他旁边,她现在已经学会了,和李安相处就得这么直接爽快。 只要他没事儿,他就不会拒绝你。 “你头不梳脸不洗的就找我玩儿?” 李安瞥了她一眼。 “晚上回去再洗。” “干嘛,我很丑啊?” “有点儿。” “干你屁事。”林清新白了李安一眼。 “谁喝酒旁边跟着个土不啦叽的姑娘啊?” “放以前都是要换一批的!” 李安摇摇头,就没这么个道理! 虽然他没花钱,还赚了酒钱。 “这么说我平常很好看咯?” “你不好看谁和你玩儿?” “那我下次找你玩儿打扮得好看一点。” 林清新认真的点点头。 李安虽然不喜欢她,但愿意和她玩儿,原因是她长得漂亮。 那以后就漂漂亮亮的再找他玩好了。 “那今晚先将就一下?” 李安不说话了,自顾自的走了,来到一片山坡上,就这么坐下来喝酒。 今晚的月亮很大,将整个草原晓得透亮,到处都是银色的一片,山脚下的溪水如同一条银河穿梭。 空气很干燥,微风刮得人脸庞隐隐刺痛,其他的倒还好。 李安倒是没什么所谓,因为他这副身体一直都是这个样子,不会因为外界的环境而产生改变。 林清新也觉得还好,因为她还没卸妆,脸上厚厚一层妆隔着没什么感觉,就是手有点儿亮。 她把手缩进袖子里,用两只手捧着啤酒瓶子喝酒。 这样就不冷了。 “如果你能死了,你会怎么办?” 林清新好奇的问道。 “立刻,马上就去死。” 李安毫不犹豫的回答。 “那你有没有什么时候觉得,活得久也挺好的。” 林清新点点头。 “没有。” “喝酒的时候呢?” “也没有。” “好吧。” 林清新点点头。 “衣服试了吗?” “没有。” “不喜欢吗?” “以前穿过,不好穿。” “好吧。” “你闻一下我的头发,我感觉臭臭的。” 林清新将头偏过去。 “不用感觉,就是臭的。” “你闻一下呗?” “我鼻子很好使,不用凑近也能闻得到。” “行吧,我主要就是想把头放在你的肩膀上,借来靠一下,就当今晚的酒钱了。” 林清新不紧不慢的说道,头轻轻的靠在李安的肩膀上。 “不行,这是另外的价钱。” “那就先欠着。” 第237章 借马。 那曲恰青赛马节。 在藏区,这是一个非常盛大的赛马节,参加比赛的赛马超过上千匹,比赛的项目分为很多种,奖金并不算多,主要是热闹和荣誉感。 第一名也就十来万块钱,主要是热闹。 来参观的人很多,参加比赛的人也很多。 这个比赛会在各个地区先进行选拔登记,这样的场面也是剧组要拍摄的内容。 灰姑娘遇上白马王子的故事千年不衰,因为这世界上灰姑娘太多,白马王子太少,而且看电视剧的大多都是女孩子。 男主参加赛马节并赢得了第一名这样的故事,足以引起电视机前广大姑娘们的幻想了。 所以剧组也会参加。 当然了现实中这样的男主太少,毕竟能在这种大型赛马节获得第一名的各个都是赛马的好手。 所以在拍摄的时候都会事先录镜,录制完了之后最后再找群演来补获得第一名的镜头就行了。 “墨玉,来,套缰绳。” 李安手里拿着缰绳和马鞍来到马圈,轻轻唤了一声,墨玉打了个响鼻,乖乖把头伸到李安的面前,任由李安给它套上缰绳。 从此以后它就是一匹有主的马了。 “导演想要借你的墨玉,被我拒绝了。” “晚一点他说不定会亲自来找你。” 林清新站在马圈在看着李安说道,真神奇,这匹野马只和李安待了三天时间,对李安就彻底认主了。 李安叫它它还会回应,真是通人性。 “让他来借呗。” 李安笑着说道。 给墨玉套上马鞍和缰绳,牵着它出了马圈,打算一会儿骑着出去溜一圈。 “这就借了?” 林清新疑惑的看着李安,剧组想要借墨玉,是因为它实在是太漂亮了,比剧组事先给男主花大价钱租的马还要漂亮。 所以这事儿情有可原。 她知道李安肯定会拒绝的,因为李安对属于自己的东西非常看重,自己的东西从来不外借,所以就事先回绝了。 但没想到李安竟然同意了。 这家伙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了? “借啊。” 李安笑呵呵的点点头,转身摸着墨玉的大嘴筒子安抚它,因为第一次戴缰绳和马鞍,它看上去有点儿不习惯,不停的甩着头。 一会儿还要去给它修指甲钉马蹄铁,保护一下它的脚。 “等会儿有别的人想要骑到你背上,你就直接给他甩下来就行了。” “不要踢,要赔钱的。” 李安抚摸着墨玉的嘴筒子说道,墨玉又打了个响鼻。 林清新咧咧嘴。 她就知道这家伙肯定没安好心。 李安捉弄人的时候都是偷着使坏,反正她已经吃过不少亏了。 果然没多一会儿的功夫,导演带着男主就过来了。 这个剧的男主是个新人,因为他的角色背景是藏区的当地人,所以选的就是那种比较有型一点的。 看上去还挺有力量感,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类型。 “李公子,住的还习惯吗?” 导演就是长安影视新招的导演,有些资历,是个披头散发的中年人,来便笑呵呵的掏烟出来给李安递烟。 他其实并不知道李安是谁,只知道是长安集团的人,估计是董事会哪个领导的儿子,来了剧组里,当然要好好招待招待。 本来没想着借马的,但主要是这匹马实在太帅,和男主的形象非常符合,更重要的是它在几天前还是匹野马,无主的。 如今被李公子给驯服了,正好可以借来暂时用一下。 要是这匹马是李公子自己骑过来的,他肯定是不敢开口借的。 毕竟养一匹马要花很多钱,这种有钱人买的马,血统都很优秀名贵,首先马本身就值钱,更别说每个月的开销了。 估计比他吃得都还好。 但这匹马仅仅只是一匹野马而已。 估计李公子就是觉得好玩儿,新鲜几天,等过几天回去了之后就扔马厩里不怎么管了。 毕竟以李公子的马术来看,他手底下估计还有很多马的,相比起那种国外进口的高血统纯马来说,这样的野马也就图个新鲜劲儿。 所以他才敢开口借。 “还行,伙食不错。” 李安笑呵呵的点头接过烟来给自己点上。 “那就行,有什么缺的你就和我说,我让人去置办。” 导演点点头笑着说道,第一天来的时候就打过招呼了,这李公子看起来很好说话的样子,而且这几天他的生活都过得挺随意的。 更主要的是,他和林清新的关系很好,两人不知道是朋友还是恋人,他也不敢多问。 不过林清新现在在拍这部作品,这么看来也算是他们相互照顾,借马用一阵子的话,以李公子和林清新的熟络关系,应该不会拒绝的。 “不用,你要借马是吧?马在那儿,自己骑,它要是同意了我就借给你。” “毕竟这事儿也得看墨玉的意思对吧?” 李安笑呵呵的说道,一听到墨玉两个字,马儿又哼哧打了个响鼻。 “是这个道理,立帆,你去试一下,看看行不行,行的话我们暂时借两天拍摄点内容就还给李总。” 导演点点头笑着说道。 这个什么帆的李安之前和王浩一起参加那庆功宴的时候见过的。 “谢谢李总。” 赵立帆笑着说道,他见过李安,而且印象深刻。 导演可能不知道这个李总是什么来头,但是他知道一点儿。 背景很厉害,他特意搜过,网上一点儿消息都没有。 这种在网上没有消息的富二代才是最厉害的富二代。 而且他认识沈青,沈青死了。 怎么死的不知道,反正是意外,但是他觉得不像是意外。 更像是背后有一双无形大手在操控,而且很可能和眼前这个李公子有关系,因为在那个派对上,他好像见过李安和沈青聊过天。 然后没几天沈青就死了,他不得不怀疑。 但他也只是这么想,不敢到处往外说。 所以对这个李公子,他还是有点怕的。 “先别急谢谢,你去试试再说。” 李安点点头。 赵立帆进了马圈,这匹马真漂亮,他学过马术,但不精通,因为是要拍摄这部电影才学的。 不算是门外汉,勉强算是个一只脚踏进门槛的,懂一些。 这匹马真漂亮,一身结实的肌肉,虽然没有那种国外纯血统名马那么有来头,但这并不影响它漂亮。 他慢慢的走过去,用手轻轻的抚摸马儿,安抚它的情绪。 面对陌生的马,这是必不可缺的先手靠近的条件。 第238章 石头做案板。 “呼……” 赵立帆刚刚踩着马蹬子坐上了马鞍,嘴里长舒一口气,心里想着的是这马真他娘的帅,坐上去比其他马坐着还要高上一截儿呢。 刚准备说谢谢李总借马,墨玉便发出高亢嘹亮声音,前蹄高高抬起,整匹马都站了起来。 赵立帆吓了一跳,紧紧的拉着缰绳,双腿紧紧的夹住马腹,下意识的想要稳住身形。 最后最后还是被墨玉从自己背上扔了下来一屁股坐在地上,接着墨玉调转身子对着坐在地上的赵立帆吼了一声,又高高抬起前蹄。 赵立帆吓得手脚并用的往后爬,样子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看吧,这就是马儿和车子的区别,车子不会说话,马儿有自己的想法,还能听得懂主人的眼色。 “唉,导演,看来还是不行啊,到时候拍摄出了意外我可不负责啊,这匹野马性子烈的很,也就我能骑一下。” 李安摊着手无奈的说道,走上前去拉着墨玉。 这家伙真合他胃口,虽然不是什么纯血统的宝马,但李安就是非常喜欢。 “没办法,立帆和它没缘分,这马就听李公子一个人的。” “我们将就用原来的马就是了。” 导演也无奈的说道。 “那没什么事儿的话我就带着它去钉马蹄了。” 李安笑着说道,牵着墨玉就走了。 要真是朋友,李安借了也无妨,送人都行。 但他和这些人真不熟。 这导演反而挺自来熟的。 村子里就有钉马蹄铁的,就是卖东西的老板娘那儿,那儿就是个杂货铺,五花八门的东西多得很。 “老板娘,马牵过来了。” 李安将马儿系在门口的桩子上,起身去点炉子。 钉马蹄铁这个活儿李安可是专业的,马蹄铁都是现成做好的,不过要加热一下,让马蹄铁软化一点儿,方便修改尺寸。 钉马蹄铁就是为了防止马儿在奔跑的过程中踩到什么尖锐的东西,刺进去之后扎到肉,到时候流血化脓会很麻烦,情况严重的还要截肢。 厚厚的马蹄其实全部都是马儿的指甲,是没有痛觉的,野马的马蹄其实不会像圈养的马匹那样会越长越长。 因为马蹄说白了就是角蛋白,因为它们每天会大量的奔跑,并且经常用刨土的方式来磨自己的指甲,所以野马的马蹄基本上都不会太厚。 而圈养的马匹没有那样的条件,每天的奔跑量不多,指甲才会越来越长需要人工修剪。 李安熟练的拿起单刀和锤子来对墨玉的蹄子多出来的部分切掉,然后用锉刀来磨出形状,将烧红的马蹄铁做了点儿小小的改动之后直接烫上去将马蹄铁和角蛋白死死的贴合起来。 最后用钉子来固定,完事儿了拿钳子来钳掉突出来的钉子尖就行了。 “你还会钉马蹄铁呢?” 老板娘诧异的看着这年轻人行云流水的操作,简直赏心悦目,而且这马蹄铁钉得非常漂亮,一看就不是新手。 有这门手艺在那曲那样的小城市要是赶集热闹的时候,一天也能挣几千块钱的。 毕竟现在的马儿驴子骡子等等家养的都是运动量达不到,所以蹄子会越长越长,需要定期的去修蹄子。 会这门手艺的人不多了,那曲就那么几个会修蹄子的老师傅,每次赶集的那天一天都能挣几千块的,平常的时候一天也能修那么两三个。 “会一点儿,多少钱?”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第一次钉上马蹄铁的墨玉有些不适应,毕竟从小到大整天都是在草原上光着脚跑的,这是第一次穿上鞋子。 “本来收二百五,你自己钉的收你两百就行了。” 老板娘笑呵呵的说道,这钱挣得舒服,她不过就付了马蹄铁和钉子的成本,顶多再加点炉火,一共都要不了五十块钱。 “去,自己去跑一圈。” 李安将绳子松开,拍了拍它的屁股,墨玉便开始慢悠悠的朝着前面走了起来,李安看着它越走越快,最后在草原上肆意的奔跑,满意的点了点头。 明天就可以骑到那曲去报名去了。 他已经和小李子打过电话了,东西明天就能做好,到时候派人送过来。 这边也已经找好了人,可以带着他们直接去珠峰的背面。 不过从京城开车过来怎么样也需要五天的时间。 他倒是一点儿不着急,在这里待着挺好的。 “听说你和帕卓那小子打了个赌,赌十公里赛马?” 老板娘八卦的问道,这事儿这几天在村子里都已经传开了。 帕卓如果赢了李安,就能赢五十万现金。 要是李安赢了,帕卓家里的二十六头牛全部归李安所得。 这事儿双方都签了字画了押的,反悔不了。 “嗯。” 李安在小卖部拿了一包烟和一个打火机一并付了钱,他原本没想抽烟。 但看那木架子上面摆放着一包雪莲牌,他突然想起来林天那小屁孩儿有个雪莲牌的烟壳。 后来那娃娃过年要回去了的时候,李安主动找他玩儿烟卡,结果这小子死活不和他玩儿了。 结果那烟壳他没骗到手。 他以为那是个多珍贵的烟壳呢,结果来了这里发现到处都是,也就二十几块钱一包,烂大街的东西。 “那帕卓家里这次要哭惨了。” 老板娘啧啧啧的感叹着摇摇头。 别人不知道这李公子骑马到底有多厉害,但她现在知道了,绝对比帕卓厉害。 虽然那小子是他们村子里骑马骑的最好的,连剧组那小伙子第一天来他们村子的时候,都是找帕卓教的骑马呢。 但这个李公子可是正儿八经驯服了一匹又高又壮的野马,这一点帕卓非常不服气,在他看来要是当时他在场,要是他能跳到马背上,那野马肯定就是他的了。 只可惜慢了一步。 但老板娘今天看李公子在这儿钉马蹄铁,那个顺畅的程度,绝对是个行家。 能驯服野马,绝对不是单纯的不要命和运气好,肯定还有很多技巧的。 在老板娘看来,帕卓这次肯定是拿石头当案板,菜刀遭了难了,这李公子可不是个好惹的人。 只是帕卓一家还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这两天脸上别提多高兴了。 第239章 百年前的紫砂壶。 “怎么样,我今天好看了吗?” 林清新踩着轻快的步伐走到李安面前,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明亮的大眼睛注视着他。 她轻轻提起裙摆,优雅地转了一个圈,展示出她的美丽和自信。 这套服装是剧组准备的,明天他们要前往那曲取景拍摄,而她将会穿着这件衣服出现在镜头前。 这是一件藏族的传统服饰,色彩斑斓且设计独特。 藏族传统服饰通常分为两种风格,一种是端庄素雅的色调,另一种则是如林清新所穿的这条裙子般绚丽多彩。 它由多种鲜艳的颜色拼凑而成,犹如万花筒中的奇妙图案。 这条裙子采用各种颜色的麻布精心缝制而成,在过去,只有贵族家庭的少女才有资格拥有这样的华服。 她们会将其珍藏在衣柜中,只在重要的场合才舍得拿出来示人。 林清新结束了当天的拍摄工作后,特地回到住处洗漱整理,把自己收拾得干净整洁,并精心化了妆,挑选了这条漂亮的裙子穿上。 这一切都是因为李安昨晚的那句话,她牢记在心。 以后每次她去找李安时,都会用心打扮自己,力求以最美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 “嗯,不错,好看得很。” 李安点点头。 他今天钉完马蹄铁之后就没什么事儿了,所以在村儿里老板娘那里买了所有剩下的酒。 就坐在这儿看着天边的夕阳西下,他的面前已经放了很多的空酒瓶子。 啤酒居多,这玩意儿本来也不醉人,就是尝个味道。 不过这里的啤酒是要比京城的啤酒要好喝一些。 可能是这里的风景比京城的风景要更好一些,他的心情也更好,所以喝起来就觉得还不错。 “我今天刷短视频的时候,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这个该不会也和你有关系吧?” 林清新拢了拢裙子,在李安的旁边坐了下来,顺手掏出自己的手机来给李安看。 视频说的是国外的一个私人博物馆,名字叫做塞拉尔博博物馆。 上面科普了塞拉尔博博物馆的主人公和其历史渊源,这个外国人和华夏有着一些渊源。 在当年大清那样的环境下,塞拉尔博是为数不多好的外国人。 而在他的博物馆里,珍藏着一套紫砂壶。 上面对于这套紫砂壶的介绍是,来自好友lian的赠送。 后人对于这套紫砂壶的认识,基本上都觉得这是大清太监李莲英赠送给塞拉尔博侯爵的礼物。 但是林清新在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却不这么认为。 因为这个lian,她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李安。 她觉得以塞拉尔博侯爵的性格,应该很容易和李安成为朋友的吧? 所以她就来找李安了,当然这是个借口,她主要是想和李安待在一起罢了。 李安偏过头来看了一眼。 “塞拉尔博侯爵?认识啊,这套紫砂壶是我送给他的。” 李安点点头不紧不慢的说道。 “那是一整套完整的紫砂壶,早知道这玩意儿现在一套能卖这么高的价格,当时就不送了。” “…………” 林清新无语,李安这抠搜的性子跟他的身份完全不符合。 她真有点儿好奇这是怎么养成的…… “你俩咋认识的?” 林清新给自己开了一瓶啤酒,不紧不慢的喝起来。 这些故事李安肯定没有和别人讲过,她是第一个听的。 其实她很喜欢听李安讲故事,虽然他讲这些事情的时候语调单一,说话也没个啥顿挫。 但这是他的曾经。 每一个暗恋的人,恐怕都想知道心仪对象的曾经是什么样的,例如小时候啊,上学了啊,第一次谈恋爱啊之类的。 只不过李安的故事太多太长了。 但她很开心,因为她可以听很多不同的故事,在不同的朝代不同的地方,听李安当年所发生的事儿。 “他来找我治病。” 李安喝了一口酒平静的说道。 塞拉尔博家族在当年的西班牙可算是首屈一指的大家族,其地位相当于华夏封建制度下的高官家族,但有一点与华夏不同,在西班牙的侯爵制度下,这些大家族能够一直保持着这样的地位和权势。 李安所认识的塞拉尔博侯爵那时正值壮年,大约五十岁上下,留着两撇精致的小胡子,身着笔挺的西装,头上没几根头发。 那已经是一百多年前的事了,当时正值八国联军侵华时期,华夏涌入了大量的外国人,除了残暴的士兵外,还有许多精明的商人。 士兵们肆意烧杀抢掠,将皇宫中的珍宝一箱箱地运走,而商人们自知没有这样的实力,于是便另辟蹊径,将目光投向了清政府的官员和当地的富豪们。 他们提出可以以他们的身份来保护这些个京城的富豪们,以免他们受到和朝廷一样的烧杀掠夺。 但这并不是免费的午餐,他们需要付出代价,那就是将家中值钱的物品低价出售给那些人。 对于这些富豪来说,他们虽然拥有巨额财富,但缺乏足够的权势和硬实力来保护自己的家业,面对眼前的困境,他们选择了妥协。 为了保住自己的家底,他们不得不将家里一些珍贵且保存完好的老物件儿以极低的价格,甚至无偿地送给对方,以换取自身的安全与平静。 就在这个时期,华夏无数的珍宝就这样流失到了海外。 李安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结识了塞拉尔博。 和其他那些个洋人完全不一样的是,塞拉尔博侯爵并不是来大清进货的,而且他还非常反感这样的行为,并且见一个骂一个。 骂着他们这些软骨头们,为了自己的命,连祖宗家底都送出去了。 而李安初次和他见面的时候是一个晚上。 刚来华夏不久的塞拉尔博侯爵因为水土不服生了一场大病,有朋友推荐他来李安的药铺来抓药。 这中年人被车夫拉过来的时候就剩半条命了。 那个时候李安对那些个洋人没什么好感,因为他们去青楼喝醉了之后吵得很大声,而且非常粗鲁。 原本李安想着的是顺便把这小老头儿给治死算了,但这小子自己命大竟然挺了过来。 这也就算了,后来两人误打误撞的还成了朋友。 后来李安和他说过那件事儿,他只是哈哈大笑表示并不介意。 第240章 叶赫那拉杏贞。 哪想到塞拉尔博侯爵从来不逛青楼,反而经常来他这铺子里头煮茶喝酒。 这一回生二回熟的两人就慢慢的熟悉起来了。 也因为他的帮忙,李安那套宅子没被洋人的军队搜查过,现在还保留得好好的,小李子每年都会找人花高价维护。 后来李安才知道,塞拉尔博其实是一个姓,他的名字叫个啥,当时喝了酒又过了这么长的时间,而且他又不认识洋文,所以没听清楚。 反正挺拗口巴拉巴拉一串就是了。 只记得他是第十七世侯爵,当时他还心想一个藩王都能传十几代,那确实很厉害了。 毕竟一个朝代能维持几百年不灭真是件难事儿,这些人不缺粮不干仗吗,不出暴君之类的吗? 后来塞拉尔博回去的时候,最后一次来他药铺,送了一条织毯还有几幅油画,小李子应该还给他收好着的。 作为回礼李安就把视频中那套紫砂壶送给了他。 没想到百年过后的今天竟然又看见了,时间这东西过得真快啊。 他还记得塞拉尔博说过他们家很气派,等下次来一定带李安回去住一阵子,李安笑呵呵的点头答应了。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再次见到这老小子的时候,已经是一张黑白照片在视频里头了。 李安还注意到,这个塞拉尔博博物馆里头还珍藏着很多来自华夏的古董文物,而那套紫砂壶仅仅只是其中之一而已。 在李安的记忆之中,塞拉尔博是个酷爱古董文物的收藏家,他在华夏待的时间并不长,也就几年时间而已,后来因为有事儿回去了。 来华夏这几年的时间里,他都是在研究华夏古董文物历史知识的,每次来李安的药铺说的都是这些个内容。 李安从来没有告诉过他,他说的那些个东西他都有,要是什么时候让他看见自己那两千年的收藏,估计会惊掉他的下巴。 他每次来的时候都会和李安说自己又花了多少钱买了个什么古董,李安之所以和他成为朋友,就是因为他从来不干那种强买强卖的买卖,为人非常正直。 因为那些个古董都是李安收破烂儿剩下找人卖给他的。 毕竟他的家教和丰厚的家底让他压根儿不屑于去干那样的事儿。 “我就知道这肯定和你有关系嘛。” 林清新笑着说道,小口的喝着酒。 她平常其实很少喝酒,主要是因为和李安在一起,李安喜欢喝酒,她就随便跟着喝一点,就当锻炼锻炼酒量了。 以前喝酒那是酒壮怂人胆,现在她面对李安就算不喝酒胆子也不小。 “慈禧老佛爷,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林清新好奇的问道,一提到晚清王朝,那就不得不提到一个人了,那就是慈禧太后。 “一个生在错误年代的可怜女人而已。” 李安想了想,不紧不慢的说道。 “啊?” 林清新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自来熟的靠在李安的肩膀上了。 “不是说慈禧太后是大清的罪人吗?” 林清新疑惑的问道。 “谁在那个年代掌权,都是罪人。” “只不过那个时候是慈禧在那个位置罢了。” 李安平静的说道,历史上像慈禧太后这样的人多得很,只不过他们都没有慈禧太后出名。 唯一一个比慈禧太后还出名的是女皇武则天。 两个人所处的环境对换一下,武则天也没办法在慈禧那个时候力挽狂澜。 天下大势岂是一个人就能说了算的? 要是这样的话,华夏这两千多年就他一个皇帝就够了,哪还需要其他的朝代来干啥? “要说清王朝的罪人,第一个当属乾隆。” 李安看着天边的月亮想了想说道。 “啊?不是说康乾盛世嘛……” 林清新诧异的说道。 “不冲突。” 李安轻咳了一声重新打开一瓶酒喝了一口。 “活太久就是这样的。” 李安笑着说道,一个皇帝如果活了太久,那基本上就是乾隆皇帝那个样子了。 年轻时还能稳得住,或者说是能把王朝推到一个新高度,但年纪大了迟迟不死,那就有问题了。 因为年纪一大,坐上那个位置,觉得自己这辈子也算是殚精竭虑了,外面没什么大事儿发生。 嗯,可以开始享受生活了。 就和现在的他一样,完全是在享受生活,按自己的喜好来,想干啥就干啥,反正他是皇帝,没人敢拦着。 钱嘛,纸嘛,花呗。 全花了都一点儿不带心疼的。 反正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不是么? 然后乾隆就开始花钱了,大把大把花钱。 死的时候整好花完。 不仅自己这辈子挣到的花完了,祖上两代挣下来的国库也花完了。 富不过三代在乾隆身上有着鲜明的诠释。 “当然了,不仅仅只是这一点而已,临老临老不想退,周围又厉害起来了,西方开始强大了。” 李安一边喝着酒一边说道。 当时是和北边大毛起了冲突,边境上打起来了。 另外西南方向几个国家又蹦哒起来了。 欧洲也过来插一脚了。 所以乾隆在当时下达了一道圣旨。 没错,就是后世有名的闭关锁国。 杜绝和外界来往,不管外面有多厉害,反正大清就自己快乐自己的完事儿了。 也就是那个时候,清王朝断绝了和其他国家的一切往来。 也自乾隆死了之后,清王朝的实力开始走下坡路了。 一直到了曾孙咸丰,百年时间不到,大清在走下坡路,而其他国家仗已经打完了,拿了钱换装备了。 到了咸丰这里,经济落后就少其他国家一把大剑了。 到了慈禧掌权的时候,国外就领先清王朝一件成装了。 你说这怎么打? “慈禧是咸丰皇帝的贵妃,咸丰这个人,风流好色,但儿子很少,就两个。” “一个是和慈禧生的,就是后来的同治皇帝。” “还有一个悯郡王,是咸丰后来给追封的,因为夭折了。” “所以就同治皇帝一个。” 同治生下来到六岁的时候,是叶赫那拉杏贞过得最快乐的时光,因为没有一点儿压力。 咸丰一辈子风流成性,那会儿已经生不了娃了,她的地位一飞冲天,无忧无虑。 直到同治七岁的时候,第二次鸦片战争来了,咸丰提桶跑路,自那以后,叶赫那拉杏贞,开始刷自己慈禧老佛爷的终生成就了。 第241章 慈禧,光绪,大清。 “没过几年的时间,咸丰皇帝就死了,那个时候慈禧二十六岁。” 皇帝死了,儿子还小,朝廷的事儿慈禧就说得上话了,那是她第一次尝到权力的滋味。 后来盼星星盼月亮的,终于等到儿子长大了,同治十七岁开始亲政,皇帝是当了十几年,只是年纪还小说不上话。 好不容易到十七岁了可以说得上话了,结果三年的时间,刚刚到二十岁的时候,同治就死了。 皇帝又没了,怎么办呢? 慈禧把自己妹妹的儿子,也就是自己的侄子载湉接到皇宫里来,指定他为新的皇帝,改年号光绪。 这个时候的慈禧,垂帘听政十几年了,对于权力已经有瘾了。 她已经懂了,皇帝就得挑小的来当,这样权力就能一直在她手中。 因为儿子十七岁亲政之后的那三年里,很多事儿都不和她说,而且经常反驳她的意见。 她觉得非常不爽。 所以儿子死了之后,她指定了自己的妹妹的儿子来当皇帝,那个时候光绪才四岁。 慈禧如愿以偿的又垂帘听政了十几年。 外界一直传言慈禧和光绪不合,这事儿是有,但那也是光绪亲政之后的事儿了,在光绪还没有亲政的那十几年里,慈禧还是把光绪当自己亲儿子来看待的。 不然光绪活不了这么久。 因为她的儿子同治就是前车之鉴,因为当皇帝的时候太小,被玩儿坏了,身体一直不行,早早的就夭折了。 至少光绪还活了三十多岁呢,身体倍儿棒,最后是中毒死的。 光绪和慈禧的矛盾是从戊戌变法开始的,原因是光绪想要变法,改变大清王朝那积贫积弱的局面。 但慈禧不让,因为慈禧觉得光绪想要和她夺权。 “所以说权力不能在手上握太久,因为人一老,就会变得容易钻牛角尖。” 李安又喝了一口酒不紧不慢的说道。 戊戌变法的时候,慈禧已经六十多岁了,她已经活得够久了,如果不是因为她二十几岁才开始垂帘听政,她掌握权力的年头都快赶上乾隆皇帝了。 而大清就是在乾隆那里开始走下坡路的。 到了慈禧这里,她都还没开始垂帘听政呢,第一次鸦片战争就已经打过了,那个时候大清的气数就已经到了苟延残喘的地步了。 即便慈禧是个很有能力的女人,想要改变清朝和西方国家的差距也是不可能的。 更别说她还没什么才能了。 慈禧老佛爷是怎么名声变得这么臭的呢? 这主要是因为康有为。 康有为是光绪的朋友。 李安也是光绪的朋友。 但李安和康有为不是朋友,他压根儿看不上那样的人。 戊戌变法是光绪皇帝同意的,后世所谓的戊戌六君子却不是干实事儿的人。 当然了,里头有好人有坏人。 但康有为肯定不是什么好人。 他只不过是想利用这个变法来赚钱罢了。 戊戌变法失败之后,他是第一个提桶跑路的。 这个老油条满嘴跑火车,骗财骗色骗大炮,玩儿女人玩儿到被人追债,六十多岁了还为了玩儿女人花钱做手术吃偏方。 这样的人能是个什么好人? 他故意挑拨光绪和慈禧的关系,并且在光绪死后到处宣扬,光绪是被慈禧给下砒霜毒死的。 这就是为什么慈禧成为千古罪人的一些原因。 “康有为怎么死的?” 林清新好奇的问道。 “他啊?被小李子找人弄死的。”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小李子在宫里读书那些年,认识了不少外国人,而康有为后来想找外国人给他做手术延长寿命。 小李子花钱买通了医生,把他给弄死了。 这事儿和李安没关系,他压根儿不屑于对付那样的人。 慈禧死了之后,康有为还和溥仪走得很近,后来溥仪想要复辟的时候,康有为还妄图想要当宰相呢。 “那光绪皇帝真是被慈禧给毒死的吗?” 林清新疑惑的问道,她知道戊戌六君子,因为读书的时候学过这段历史。 但他不知道康有为是这样的人。 “是啊,因为慈禧也是中毒死的。” “慈禧在七十大寿的时候确实吃坏了肚子,但还不至于死。” “他找我治病,我给她下的毒。”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不过她以为是光绪给她下的毒,所以在临死的时候,派人给光绪的饭里下了毒。” 李安回忆着说道,他之所以给慈禧下毒,主要是因为这小老太婆有点儿失了智。 后来临死的时候,慈禧把溥仪立为皇帝,就撒手人寰了。 “所以说,慈禧只不过是个可怜人罢了。” “她一开始并不是这样的人。” 李安想了想说道,咸丰皇帝还没死的时候,当时英法联军攻打京城,慈禧劝说咸丰皇帝和他们打。 但咸丰皇帝是个软骨头,选择了提桶跑路。 后来慈禧在垂帘听政最开始的那些年,也想要挽救一下当时的大清。 她废了一些无能的官员,提拔了一些有才能的人。 甚至还下令和法国干过仗。 她把那些个坚持求和的人给废了职,一心要和法国打。 只是实力差距实在太大,法国打赢了。 后来光绪上位,日本发动甲午海战,慈禧和光绪两个人都同意打。 结果是清朝又败了。 虽然这娘们儿没什么太大的政治才能,但是自己的立场还是看得清的。 她唯一的优点就是支持那些个有能力的人,例如左宗棠,就是慈禧在朝廷里一直保着的。 那个时候左宗棠算是大清朝廷里有能力的几个人之一了。 只可惜年纪太大。 “只不过六十之后就失了智,开始干胡事儿了。” 李安不紧不慢的喝着酒,慈禧确实是在六十岁之后开始变了的。 在六十岁之前,她虽说没什么太大的功劳,但也没犯什么大事儿。 实际上在光绪想要变法之前,慈禧就已经尝试过变法了,只是没啥大用而已。 那个时候的大清气数已尽,没办法再回到以前的光景了。 当然了慈禧到后来之所以变得这么蠢,或许是因为她已经看透了当时的大清,知道大清气数已尽了。 所以她放弃了大清,选择了利用大清仅剩的一点儿钱,来给自己做一顿最后的晚餐。 第242章 脸红的林清新。 “那那张照片,其实就是你和溥仪的合照咯?” 林清新点点头,虽然她不知道李安做的事是对的还是不对的,但她并不在意这一点。 因为人总不可能每一次都能选对,特别是活了两千多年的李安。 他这漫长的人生肯定选错过很多的选择。 “溥仪算是我看着长大的孩子。” 李安点点头,他其实很喜欢溥仪那个孩子,给他把过尿这事儿也是真的。 他还和溥仪斗过蛐蛐儿,他的那只齐天大圣追着溥仪的那只二郎神君打,他还和小李子溥仪三个人比试谁尿尿尿得更远。 他还给溥仪买过自行车,是给小李子买的时候顺带给他买的。 后来的溥仪变成什么样了他不知道,但那个时候的溥仪是个有趣的孩子,他乐于去接受新鲜的东西。 他嘴里说的最多的话就是为什么他们要打我们。 李安告诉他多读书就知道了。 所以溥仪看过很多书。 只不过他投错了胎而已。 如果是个普通人的话,他应该是个挺有出息的孩子。 他听小李子说过,在他沉睡过后的那些年,溥仪还经常给他写信,请教他一些问题。 他和小李子是很好的朋友。 小李子能在那个时候活下来,溥仪帮了很大的忙。 后来溥仪死的时候,小李子还去给他抬过棺材,这是他们两人之间的约定。 谁先死对方就去给自己抬棺材。 只是溥仪一直遗憾的是自己没有生育能力,生不出来孩子。 没能留下自己的血脉。 这就是年纪太小当皇帝,又没人管着的后果。 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被惯坏了,也被玩儿坏了。 同治皇帝也是因为这样才二十岁不到就死了的,因为经常出宫去玩儿,所以染上了性病。 但皇帝染上性病死亡这种事儿,是肯定不会对外这么说的,因为会让全天下的人耻笑。 所以慈禧便杀了御医,对外宣称同治皇帝得的是天花。 那个时候的慈禧还是一个正常的女人,虽然垂帘听政了十年,但对权力还没有那么痴迷。 在儿子十七岁亲政的那三年里,她还撤帘归政了的。 也正是因为那样,她儿子才死了。 大概也是因为自己儿子的死,让她想要掌控一些,包括皇权。 所以她选了四岁的光绪。 但那个时候的慈禧还是初级阶段,她仍旧把光绪当成自己的儿子来培养,光绪其实很有才华。 同治皇帝也其实很有才华。 但同治皇帝是因为被慈禧管得太严,所以亲政之后,慈禧没管他之后他就叛逆了开始疯玩儿了。 而到了光绪这里,慈禧吸取了教训了,至少光绪活得就比同治皇帝要久一些。 但光绪也没能避免同样的问题,那就是年纪太小当了皇帝,被后宫给玩儿坏了,虽然没有染上病,但也生不了孩子。 以至于快四十岁了都没有一个孩子。 而到了溥仪这里也一样,年纪太小当皇帝,被后宫给玩儿坏了。 这简直就是晚清几个皇帝的传统了,反正是生不出来孩子。 “没酒了,我要走了。” 李安讲完了故事,转头一看没酒了,便起身想要走。 “我这还有大半瓶,我喝不了,都给你。” 林清新将手中只喝了小半瓶的啤酒递给李安,现在时间还早,她还想和李安多坐一会儿呢。 李安接过酒瓶来接着喝酒。 “对面的山头好好看啊,我想去看看,拍几张照片发朋友圈。” 林清新指着对面那山坡说道,他们这里看不到月亮,但对面那个山坡可以。 “我又没拦着你。” 李安语气平淡。 “你和我一起去,我想骑马,你带我骑墨玉过去。” 林清新期待的看着李安,这是她的小心思,这样她就能和李安骑同一匹马了。 墨玉就在旁边吃草,一听到自己的名字打了个响鼻。 林清新之所以说得这么不客气,是因为她知道千万不能和李安太客气。 如果她是用问的,问李安愿不愿意带着她去对面山坡上,李安肯定不会同意。 她用屁股想都知道这个结局,所以她直接用肯定句和李安说。 不给李安选择的机会。 这家伙有点儿偏向于金牛座,有些爱钻牛角尖,但是也逆来顺受,如果你不问他而是直接告诉他的话,他大概率是会同意的。 而且金牛座是出了名的抠门儿。 李安也是出了名的斤斤计较。 “不想去。” 李安平静的摇了摇头。 “去呗去呗,我明天请你吃牛肉火锅。” 林清新抓着李安的手臂摇晃着撒娇,这招对金牛座最好使,而且她还加了条件的。 那就是请李安吃饭。 他知道这招最好使了。 “成交。” 李安点点头,明天他也要跟着剧组去那曲,他要去报名参加比赛。 顺便还能吃顿火锅。 这买卖划算得很。 “墨玉。” 李安吹了声口哨喊着墨玉的名字站起身来,马儿慢悠悠的朝着李安走了过来。 林清新也站起身来,她开心的抓着缰绳踩着脚蹬子骑到了墨玉身上,这一次墨玉并没有出现反对的态度。 这大概是因为李安也抓着缰绳的原因,如果李安没有在这里的话,它大概率还是会把自己甩下去的,这一点林清新一点儿都不怀疑。 李安也踩着脚蹬子坐了上去,这马鞍只是单人的马鞍,不过林清新比较瘦,可以稍微挤一挤没事儿。 她尽量让自己表现得很平静,实际上她的心跳得很快,脸蛋绯红,呼吸也很急促。 她紧紧的抓着马鞍的前面凸起的部分,感受着李安也坐了上来,两人紧紧的贴在一起。 她甚至都能感受到李安吐出来的气,带着酒精的味道打在她的脖子上。 今天她是把头发盘起来的。 “走着。” 李安拍了拍马屁股,墨玉慢悠悠的朝着山坡下面走去。 林清新背挺得笔直,因为这是她和李安第二次贴得这么紧,第一次是自己昏迷过去了他背着自己回来的时候。 但那个时候她没有意识所以不能算。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第一次。 不过后来她就慢慢的放松下来,慢慢的缩进李安的怀里。 李安没什么意见,一手拉着缰绳一手拿着酒瓶。 第243章 合照。 李安的鼻尖满是青稞的香味。 这个季节不是收青稞的时候,这是林清新的头发散发出来的香味。 在以前,这里的老百姓们很少会洗头,有的甚至会一个月才洗一次头。 主要是洗头很浪费东西,毕竟头发出油,你只用清水来洗头,是很难有清洁的效果的。 这里不像是中原,这里不产皂角,也没有草木灰和淘米水这些个以前中原家家户户用来洗头发的东西。 这里只有青稞。 所以老百姓们用青稞加水来洗头发,后用清水来洗干净。 但青稞是粮食,用粮食来洗头有些太过于浪费了,所以在以前,这里的老百姓们差不多一个月洗一次头发。 具体做法就是将青稞粉和水揉搓出汤汁儿,用这个汤汁儿来洗头发。 洗出来的头发就像现在林清新的头发一样。 有着淡淡的青稞的香味。 林清新整个人靠在李安的怀里,所以她盘起来的头发就在李安的鼻尖,所以李安很容易就能闻到,或者说想不闻到都难。 不过还挺怀念这股子味道的,在每年的八九月份,空气中都会飘荡着这股子淡淡的青稞香,以前他常能闻到。 当然现在洗个头发没那么难了,只需要用一点儿小卖部里卖的当地特产青稞洗发水,洗出来也能闻到这种香味。 林清新就窝在李安的怀里,李安一只手拉着缰绳的时候会环过她的腰,这样看起来就好像是李安在抱着她一样。 她两只手抓着马鞍前面翘起来的地方,偶尔会轻轻碰到李安的手。 墨玉慢悠悠的走着,带着两人走下了山坡,又淌过了小溪,接着往前上坡。 林清新终于看到了月亮。 今晚是满月,在高海拔的地区,月亮看起来就会比在中原看到的要大一些,更清楚一些。 并不是因为这里比中原高了几千米所以月亮显得大,毕竟月球距离地球的距离可不近,几千米的差距微乎其微。 在高原的月亮看起来更大一些,主要是因为这里没有参照物,再加上人的心理作用,所以看起来今天的月亮就像个大圆盘挂在对面的山头一样。 不过在高海拔地区,看月亮确实能够看得更加清楚一些的。 因为这里空气稀薄,可视度高,所以能够看得比中原更清楚。 林清新甚至能看到月亮上面的环形山。 真是太漂亮的。 它的光辉洒在草原上,所到之处如同浸入到清水之中一般,所见之处都变得波光粼粼起来。 “好漂亮啊。” 林清新呢喃的说道,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这么亮的满月,看起来好像离着就几公里那么远一般。 它将草原照得透亮,看上去和白天一样了都快。 她拿出手机来拍照,发现自己的手机没电了。 在草原,特别是这种游牧的流动村庄,用电很麻烦。 剧组一般都是用发电机,村民们日常用电只需要几块光伏板就够了。 所以她手机的电量基本上就没有充满过,时常会处于一个关机的状态。 “李安。” “嗯?” “你的手机呢?我用一下。” 林清新转过头来看着他。 两人隔得很近,她从来没有和李安的脸靠得这么近过,她都能清楚的闻到李安吐出来的酒气。 他的睫毛很长,在月光下好像每一根都在发光一般。 这个时候千万不能紧张,林清新心里告诫着自己,尽量表现得很平常。 李安从兜里掏出手机来递给她。 他的手机还有六十的电量。 这么多天了,他甚至没充过电。 因为根本用不上。 没有密码,林清新很轻松就打开了李安的手机,和她第一次教李安用这个手机的时候一模一样。 现在他的手机都还用着林清新的账号呢。 林清新经常会一个人在半夜盯着手机发呆,看李安现在在哪儿。 同一个手机账号下,主账号是能看到子账号的手机现在在哪儿的。 她知道李安前段时间出门了的,还清楚的知道他在哪儿。 还是那个朴实无华的系统界面,还是那几个软件,这几个软件还是她当时给李安下载的。 她点开相机来,拍了几张天边的月亮。 又拍了几张月光下的草原和远处的流动村庄。 “李安。” “又要干什么?” 李安看着她这里拍拍那里拍拍,不晓得这些个东西有什么好拍的。 你都肉眼看过了,记在心里头就完事儿了呗,还怕下来干啥? 拍了又不会翻出来看。 蚩灵那丫头就是这样的,经常对着新鲜的东西拍拍拍。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从来没点开相册看过。 “看这里。” 李安跟着她的指引看着手机屏幕。 林清新快速的按了几下快门。 她拍下了和李安的合照。 就在这银色的月光之中,就在这马背上。 李安看起来神情自然,还有点儿迷离,应该是喝了点儿酒的原因。 有一点点模糊,但不影响。 因为这照片看起来很有氛围感。 这照片都不用精修,因为她今天化了全妆,穿了好看的衣服,她对自己很自信,老娘各个角度都很出片。 原图直出的那种。 李安也不用,他好像自带一种慵懒的氛围感,天生就是个当模特的料子。 她之前偷偷拍过几张,真的有点儿绝。 这家伙什么都不用干,拍出来就能出片,不管用什么表情看上去都很自然,连背影都酷得不行。 现在她都还用着那几张照片作为自己的锁屏壁纸和聊天背景呢。 无聊的时候就盯着看两眼。 不过现在可以换新了。 “我能不能用你的微信发给我自己?” 林清新轻声的问道,李安已经下马坐在草地上了。 “自己弄。” 李安喝着最后几口酒,就这么躺着看着远处天边的白玉盘。 他以前经常看月亮。 因为看太阳眼睛受不了。 得到允许之后,林清新大大方方的打开了李安的微信。 有四个好友了,一个是她,另外一个是王浩,剩下两个应该是诸葛正和蚩灵。 之所以不确定是因为只有微信名没有备注,她认得自己的账号和王浩的头像,其他两个人是猜测的。 她将今天晚上拍的照片通过微信发给自己,同时还偷偷的把手机的聊天背景和锁屏壁纸都换成了和她的合照,这才把手机还给了李安。 第244章 回那曲。 那曲。 朝阳初升,李安骑着墨玉在草原上狂奔,今天是报名的日子。 另外还有一些别的事儿。 比如吃火锅。 又比如小李子给他找的人到了,正在那曲等着他呢。 路上偶尔会有一辆车经过,越到达那曲路上的车越多起来。 最近那曲的人越来越多,因为这里过几天就要举行赛马节了,很多外地来这儿的游客都是为了专门来参观这场盛会。 墨玉跑得很快,甚至比路边的车还快。 剧组的车就在旁边。 “姐,我终于明白你为啥喜欢李安了。” 小助理看着林清新说道,车窗外,李安正在策马奔腾。 那身姿,真他娘的帅啊!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林清新会喜欢李安了,这游刃有余的姿态,简直酷到没朋友。 路边甚至还有车停下来专门拍照呢。 这一路上还有很多马,都是去参加赛马节的。 但没有任何一匹马能够引起大家的注意,墨玉除外。 它黑的发亮,在马路上的奔跑的速度特别快,而且很流畅。 让人忍不住就想要多看它两眼。 “是吧。” 林清新笑呵呵的说道,趴在车窗上看着外面的李安,王浩开着车,他的速度控制在基本和李安持平的速度。 这仅仅只是李安微不足道的一点儿点儿罢了,但她才不会和别人说呢。 很快车子和马就到了城里,李安来就只参加一样,那就是十公里跑,这是他和帕卓约定好的。 谁先过终点谁就算赢。 他看过帕卓的马,也是一匹好马,也是在野外驯服的野马。 帕卓他爹在村儿里很有能力,这匹墨玉就是他爹和村子其他几个人一起套回来的,只可惜最后失手了而已。 在帕卓他爹这一生的经历里,他套过不少的野马,拿去拉撒卖钱。 他们家是村子里比较有钱的几户人家之一了,二十几头牛对于帕卓家里来说算不了什么。 不然帕卓可不敢拿出来做赌注,虽然说输了也会有一笔很大的损失。 但帕卓就没想过会输。 因为那曲恰青赛马节,每年开春都举办一场,他这两年经常参加,在很多比赛都拿到过厉害的名次。 特别是十公里耐力跑,他拿过两次第一,因为他的马儿红景天也是一匹野马。 所以即便是后来李安驯服了墨玉,帕卓虽然有些担心,但还没有到害怕的程度。 人和马儿的磨合需要很长的时间。 他和那匹取名为红景天的野马也磨合了好些年才完全熟悉。 这短短几天的时间,就想要和一匹野马配合默契,这是不现实的。 所以帕卓一点儿也不担心。 说不定到时候还会出什么意外呢。 十公里耐力跑是最考验马的,很多马甚至因为耐力不足跑不完全程的都有。 更别说还有其他复杂的地形了,想要拿第一很难,他靠着红景天拿了两次,主要还是马儿的功劳。 “李安能赢吗?” 王浩担心的问道。 现在全剧组的人都知道帕卓要和李安赛马了。 他真有点儿担心,帕卓虽然年轻,但是从小就和马接触,听说两岁就会骑马了。 而李安这家伙就算再有钱,也不可能打小就生活在马背上吧? “能赢的。” 林清新毫不犹豫的点点头。 别人不知道墨玉,只是觉得那匹马有些性情暴烈。 但林清新却是知道的。 墨玉真的很乖,至少在李安的手上很乖。 李安让它干什么它就干什么。 而且墨玉非常信任李安,李安躺着看月亮的时候,墨玉在旁边甚至还会躺下来睡觉。 说明它对李安这个主人根本不设防。 这一点林清新也很好奇。 但是李安的解释是他身体的原因,他的身体天生就对大自然亲和,动物们对他的戒备远比对普通人的戒备要低得多。 所以他才能这么短短几天内就能和墨玉快速的熟悉起来。 赛马主要就是考验三点。 一是马儿本身的质量。 墨玉作为一匹成年野马,而且还是刚刚驯服的野马,它的体力和耐力都不是普通的马儿可以比得上的。 第二就是马儿和主人的默契程度。 这一点别人可能不知道,但是她非常清楚,李安和墨玉的默契程度,别看只有短短几天的时间,但却非常完美。 因为李安会模仿马儿的声音来和墨玉交流,墨玉甚至能听得懂李安说的话,而且墨玉的交流李安也能听得懂。 要说默契程度,恐怕没人能比得上李安和墨玉这样的,除非那马儿从小就和主人一起长大。 第三就是要看参赛者的马术。 马术越好的人对马儿的指令更直接有效,还能不停的变化身体姿态来对马儿进行控制。 这一点,林清新也毫不怀疑,李安的马术,可能是整个世界最好的人了。 毕竟这两千年来,他都不知道骑过多少马了,在以前都没有汽车飞机这些个交通工具,长途远行主要就是靠马。 所以李安的马术毋庸置疑的。 所以林清新毫不担心,毕竟李安这个人非常要强,他的胜负欲是林清新见过的最严重的人。 这一点林清新非常清楚,如果清楚规则,他和别人争个胜负的时候就从来没有输过。 车子和马很快就进了城。 从他们村子里到那曲城里有二十公里的距离。 这段距离墨玉是全程跑着过来的,而且维持了高速度。 所以李安毫不怀疑墨玉的能力。 只不过比赛十公里耐力赛,场地会有各种各样的变化,不像在这马路上跑起来这么顺畅。 但李安也丝毫不担心。 马儿在大街上踱步行走,引起路人的纷纷围观,还有人掏出手机来拍照。 报名的地方在那曲体育馆。 剧组也要在那边取景,所以也会跟着去,他们今天要在那曲体育馆拍摄一整天的内容。 李安先是去了那曲大酒店,诸葛正和蚩灵已经在门口等着他了。 两人看上去已经恢复如初。 诸葛正一阵后怕,他保证自己再也不那么痛快的大口喝酒了,这高原反应真是让人要了老命了。 蚩灵则是完全没有吃一堑长一智的觉悟,依旧是蹦蹦跳跳的和李安说着事儿。 诸葛正开着车子,他们又来到了那个老茶馆儿。 第245章 神龙之地。 茶馆儿二楼的天台上,这会儿时间还早,就坐了一桌客人,两个中年男人。 在他们上来之后,便都转过头来看着李安。 李安看过他们的照片,所以点了点头,这两人立刻就明白了什么意思。 “哥,这两个人长得好壮啊。” 蚩灵小声的说道,她立刻就注意到了这两个中年人,因为他们长得实在是太壮了。 个子很高,皮肤黝黑,寸头。 这么冷的天气穿着这么单薄的灯芯绒衣服裤子,可以清楚的看见衣服下面隆起的胸肌。 个子肯定很高,因为即便是坐着都比别人高出一个头来。 看上去好像有四十多岁了,脸上满是沟壑。 不过挺有型的。 蚩灵还一边说着话呢,就看到李安已经坐到两人对面去了。 “知道是来干什么的么?”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没过一会儿三杯奶茶也端了上来。 “知道。” 其中一个人点点头言简意赅。 “带你们去神龙之地。” “你俩是夏尔巴人吧。” 李安用藏语和他们聊天,诸葛正和蚩灵两个人都很好奇。 “这是带我们去百家祭坛的人。” 李安对两人说道,接着和这两人聊起天来。 他们虽然也说藏语,但口音却和当地的藏语有些不同,他准确的听出了其中的口音。 因为他之前曾经接触过夏尔巴人,这两人说话就和夏尔巴人的口音一样。 两人点了点头。 “我叫曲扎,这是我弟弟。” 曲扎点点头说道。 经常去珠峰的朋友们应该都曾听说过夏尔巴人,他们以珠峰向导所被人熟知,绝大多数登顶过珠峰的人应该都花钱请过夏尔巴人。 在登顶珠峰这方面他们是专业的。 在以前夏尔巴人并不生活在华夏的版图,相比起当地的藏族人来说,这个民族还要更加落后一些。 李安去珠峰的时候曾经在他们部落待过一段时间,受到了很友好的对待。 毕竟在那些年,夏尔巴人的游牧部落必须得依附着华夏本地部落才能得以存活,不然早就被赶走了。 而他们的部落基本上都驻扎在珠峰底下。 听说每一个夏尔巴人身体内的血红蛋白都非常高,这是他们世世代代驻扎在神峰脚底下所引起的基因优化。 否则他们无法适应那样的环境。 在以前,他们除了自己放牧之外,还经常去神峰上摘一些比较珍贵的药材拿到城里来卖。 所以对于那座神峰,他们比其他任何人都熟悉,基本上每一个成年的夏尔巴男人都攀登过神峰,而且不止一次。 这是他们赖以生存的高峰,这也就导致了每一个成年的夏尔巴人都是攀登神峰的好手。 这项传统技能让得他们在如今这个时代有了很多的机会,那就是给那些想要攀登珠峰的团队当向导。 一趟挣的钱顶得上很多山上的珍贵药材了。 传说中,夏尔巴人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见过珠峰雪人的民族,在两百年前的晚清,这群人就渐渐在藏区闻名了。 到了两百年后的今天,人们把夏尔巴人和珠峰挂钩,一说起这座高峰,几乎都会说到夏尔巴人。 因为有了他们作为向导,才使得登顶珠峰变得简单了许多。 如果没有夏尔巴人作为攀登珠峰的向导,恐怕现在登顶珠峰的团队会缩减九成。 这就是他们的实力,甚至于毫不客气的说,没有夏尔巴人做向导,其他人想要登顶珠峰,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到了两百年后的今天,夏尔巴人以生命为代价创造出了三个最高。 成功攀登珠峰的人数最多。 无氧攀登珠峰的人数最多。 还有一个珠峰遇难人数最多。 这个民族在以前以摘取珠峰珍贵药材闻名,而如今那条路成为了他们上班的路了。 虽然他们现在的人数也仅仅只有几千人。 但如今家家户户的夏尔巴人应该都挺有钱的。 毕竟没钱的都死了。 活下来的都是挣到钱的夏尔巴人。 聘请一个夏尔巴人如今要五十万的报酬,来回只需要一个星期的时间,时薪高得令人眼红。 不过这也是他们应得的,毕竟作为向导,他们总会死在别人前头。 如果一个人攀登的话,他们几乎没什么太大的压力。 但要带领团队的话那就不同了。 人越多难度越高。 每跑一单,就相当于在鬼门关外面晃悠了一圈,运气好回来了没事儿,全家人皆大欢喜。 运气不好被牛头马面逮进去了,那这辈子也就画上句号了。 人们把夏尔巴人称之为登山者的保姆,因为他们负责背沉重的行李,负责在断路搭建通道,走在队伍的最前面。 但夏尔巴人之所以能有这么大的名气,以至于能获得珠峰上的保姆这个称谓,除了他们优秀的专业素质之外,同时还有他们的责任心。 作为夏尔巴人,对于他们来说,珠峰就是养活他们这个部落的神峰,没有人会砸了夏尔巴人的招牌。 因为这个招牌一旦被砸了,那就代表着之后没饭吃了。 所以每次带队攀登珠峰,如果有人会死,那最先死的一定是他们的珠峰保姆夏尔巴人。 “你刚刚说的神龙之地,是什么意思?” 李安看着曲扎问道,这个百家祭坛的位置,是小李子告诉这两个人,而这两个人把那儿称为神龙之地。 在传说中,珠峰底下是有一条神龙的,在山海经里,老大囚牛就生活在这里。 囚牛是龙和牦牛所产下来的。 但夏尔巴人不应该听过这样的传说,因为在华夏漫长的历史文明里,他们只是后面几百年来过来珠峰底下生活的。 他们以前的家乡应该是现在世界地图上的尼泊尔,在刚开始来珠峰底下的时候,他们甚至没有文字,只有语言。 后来他们学习了藏语和藏文之后才有了自己民族的记录。 所以华夏传统历史文化,他们应该是不熟悉的才对。 但他们却仅仅就一个坐标,就说出了神龙之地。 说明他们肯定是对于百家祭坛有一些了解的。 “守护神。” 曲扎点点头神情肃穆,那里是神龙之地,里面住着神龙。 这是他们的祖先口口相传下来的,每一位即将攀登珠峰的夏尔巴人,都会在家举行一个小型的仪式,以祈求神龙保佑,保佑他们这次能够平安归来。 如果死在上面了,那就是惹怒了神龙。 第246章 家主出行法则。 “我们只负责带您过去那边,剩下的路您要自己走,我们会在祭台等您。” 曲扎拿出手机来给李安看,这是一张三维地图。 百家祭坛,在神峰的背面。 那里更加陡峭,如今登山的团队基本上都会从南边出发,因为南边的雪线更高一些。 而且南边的坡度更缓,如今的珠峰大本营,就在珠峰的南边山脚下。 但他们要去的是珠峰的北边,那边很陡峭,即便是身经百战的夏尔巴人,也不敢带着登山团队从北边出发。 因为那代表着九死一生。 如果是他们自己单独轻装前进的话,可能还有机会一些。 但是带着人绝对是爬不上去的,因为北边的上部分几乎就是垂直的坡度。 不过他们不需要登顶。 因为百家祭坛没有在山顶上。 也就是他们说的神龙之地。 这个地方位于神峰和北神峰的连接处。 那里属于一个盆地,被山坳所阻挡着,所以落下去的积雪越积越多,最后形成了一片冰川。 它的名字叫做穷卓冰川。 面积并不是很大,但是穷卓冰川存在的时间非常长。 比华夏历史存在的时间还要长。 而根据地图上来看,百家祭坛就在这穷卓冰川底下。 在珠峰周围有不少的冰川,有很多都已经作为了景点。 不过穷卓冰川的位置太深,普通人根本去不了,所以现在仍旧是未开放的地方。 这里也是夏尔巴人口中所说的神龙之地。 而两兄弟所说的祭台,其实就在北峰和珠峰的连接处那鞍部的位置。 按照两兄弟规划的路线,他们也从南边出发,从南边上雪线,然后横着过去。 这个路线的风险比较低,如果从北边出发的话,他们都爬不上去。 从南方出发危险程度虽然也不低,但好歹曾经有过路线。 那是祖先祭拜神龙过去的路线,而如今他们虽然仍旧有祭拜神龙的传统,但都是在家里祭拜,逢年过节在村子里统一祭拜。 不会再去那个祭台那边拜了。 因为没有必要。 跟上现代化没什么背离祖先的说法,现在很多信佛在家里都不供佛,拿个平板就直接存个佛祖照片。 要拜的时候就直接把平板架起来。 他们甚至都不用自己诵念佛经,而且压根儿都不会念,就拿个小音响放就行了。 这叫电子拜佛,连木鱼都有电子木鱼呢。 相比较起来他们这已经算够诚心的了。 这一趟虽然不用攀登珠峰,但风险系数也不低,因为没有路线,他们必须得现场去采集路线。 不像带着团队登顶珠峰,至少登顶珠峰的时候他们是有路线的,路上的标志点都记得非常清楚,毕竟那是他们上班的路。 所以这一次他们也是严阵以待,随时准备着要命丧当场。 毕竟买家花了他们一家人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钱,他们早就已经做好了送死的准备。 但送到祭台处是买主要求的,不是他们自己要求的。 至于为什么去那里,那就不是他们应该管的了。 夏尔巴人是出了名的嘴巴严,花了钱你可以放心,保证不会对外说任何一个字。 即便是登顶珠峰,下来后他们部落之间也从来不会讨论客人的任何一点儿信息。 这就是口碑,这就叫专业。 “你们在那曲酒店等我就行了,四天后从那曲出发直接过去。” 李安喝完杯子里的奶茶站起身来说道,他只需要过去就行,东西,小李子会给他都准备好的。 这一点根本用不上他操心。 这就是李家的传统手艺。 家主要去哪里待上一段时间,家臣要做的事儿就是把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 如果家主想舒舒服服的过去,那就豪华马车备好,一路上酒店都提前预定好,走官马大道,到了那边宅子家具佣人都准备好了,他只需要过去就行。 如果想要当官,那就直接找朝廷要上任状,李家在朝廷永远都有自己的人,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家主想要自己去,那就那边给准备套宅子,他爱怎么去怎么去,银票带够就行了。 “老大,这两个人就是传说的夏尔巴人么?” 三个人出了奶茶店开车去体育馆那边。 他当然听说过夏尔巴人,毕竟这群人威名远扬,那是在珠峰顶上都能闲情雅致抽着烟的狠人。 要是他到了那个高度,别说抽烟了,呼吸都困难。 “嗯。” 李安点点头。 “难怪哦,看上去就酷到没朋友,就是年纪好像有些大了。” 蚩灵点点头说道,这种天气还穿着这么薄,而且还一点儿屁事儿没有,那能不酷么? 即便是她这种打小在山里长大比较耐寒的,这会儿都穿着大衣呢。 可见人家那身体素质。 “人家才三十岁出头。” 李安笑着说道,夏尔巴人因为长年住在高海拔地区,而且经常在雪线以上活动。 所以他们皮肤黝黑,长得显老而已。 实际上人家也就才三十岁出头。 到了体院馆,李安要去报名参加比赛,后天就能比赛了。 比完赛之后直接去珠峰就行了。 至于这两天干什么,已经安排好了。 今晚林清新要请他吃火锅。 明天蚩灵要让他带着她出去拍照,因为她一直想要买一套那种花花绿绿的裙子去好看的地方拍,这几天一直都没有时间,再过几天也没时间了。 这事儿是李安答应了的,况且蚩灵衣服都买好了,诸葛正给他拍,他就跟着过去而已。 报名的流程很简单,在藏区这个地方,马匹的登记非常宽松,剧组拍照的那个村子里能直接登记,纸质的证明盖个章就行了。 不像中原那样,想要养一匹马很复杂,首先你得有自己的马场。 毕竟马儿不能上路。 虽然如今的大路都叫做马路,但骑马上马路原则上却是不被允许的。 但那是中原,在高原地区,没人会管你。 只要你有个驾驶马的本子就行,这个李安完全不用担心,他只需要告诉小李子自己需要一个马的驾驶本,不出半个小时的时间就能给他办好了。 剧组在体育馆拍摄需要提前报备,不过这里的流程简单,而且他们非常欢迎有人来拍戏给他们宣传。 毕竟可以打响名气,而且还有钱挣。 第247章 李暠 藏式火锅其实和京城老式的火锅是一样的,也是铜炉火锅。 在以前叫咕咚锅,煮火锅主要是方便快捷,乾隆六十大寿举办的千叟宴,吃的就是火锅自助。 在以前李安也很喜欢吃,特别是在冬天的时候,对于他这种酷爱喝酒的人来说,往往吃一顿饭时间要很久。 而火锅可以保证菜永远是热的,在冬天的时候确实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林清新请李安吃饭,就她和李安两个人。 她不太喜欢那种热闹的场景,和李安两个人吃吃喝喝聊聊天是她想要的景象。 毕竟她和诸葛正还有蚩灵都不太熟悉,场面可能会很尴尬。 因为李安不怎么喜欢说话,如果邀请他们一起的话,那大多数时间就是林清新和蚩灵还有诸葛正聊天了。 那个场景想一想都觉得尴尬得不行。 如果她和李安两个人吃饭的话,即便两人全程一句话都不说,她也觉得有意思极了。 在这里她不用戴口罩和墨镜,也很少人会认得出来。 因为这个小城的人口真的不多,生活节奏也很慢。 当然更主要的是,看电视的人很少,所以明星的知名度在这里并不高。 偶尔有人看着她,也只会觉得这个姑娘长得好看而已,并不知道她是个影视明星。 而且还有一点就是,这里的年轻女孩子长得普遍都挺好看的。 人们对于藏区的印象可能大都是紫外线强,人们都长得黑乎乎的加上高原红,风景就是风吹草低现牛羊。 实际上如今女孩子大多都会保养,各个都白白净净的,而且他们的个子普遍比南方的女生要高一些。 五官也更立体一些,看上去个个都好看。 所以她不用戴口罩和墨镜也没事儿,一个鸭舌帽就够了,不会被人追着要合照要签名的。 两人没有去什么太高档的地方,林清新选了一家小馆子。 这是她无聊刷小某书看到了,听说这家小馆子的火锅店开了很多年了,食材很新鲜,味道非常不错。 所以今天她带着李安来了这里,确实是个比较偏僻的小店子,店里头客人不多,至少没有那种爆满的状态。 没有包间,林清新挑了个角落的桌子,和李安坐下来。 “你来这里是专门来玩儿的吗,还是有其他的事?” 趁着菜还没有上的功夫,林清新去给李安拿了几瓶酒,两人一边吃着小菜一边喝酒聊天。 老实说她真是太羡慕李安的生活了,没有工作的压力,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有其他的事儿,过几天就走。” 李安平静的说道。 “竟然还有能让你感兴趣的事情。” 林清新诧异的说道。 以李安的身世,不应该有什么事儿能引起他的兴趣了才对。 来这边的人主要都是旅游来的。 而那些个风景李安可能早都看腻了。 “说不定能改变天下的事儿。” “正好和我有点儿关系。”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他并不介意和朋友讨论自己的事情。 “搞破坏?还是拯救苍生啊?” 林清新好奇的问道。 “苍生和我有什么关系?” “当然是搞破坏了。” 李安笑着回答。 要说起来,苍生和他真就没什么关系,如果能死的话,他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 “好吧。” 林清新点点头,她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因为道德观不适用于一个长生者。 这么多年过来,李安杀的人恐怕比她吃的饭还多。 “你和我说一说你小时候的事儿呗?” 林清新好奇的说道,她真挺好奇李安的身世的。 难不成是石头里蹦出来的不成? 不然为什么会长生不死呢? 即便被人杀了也能活。 实在是有些过于神奇了。 “没什么特别精彩的事儿,和大多数人一样很普通。” 李安想了想说道。 独生子,家里开药铺子的,老爸一直想让他当兵。 在那个年代,读书不是他们那种家庭应该考虑的事儿,当兵才是唯一的出路。 那时候朝廷的官儿十个有九个都是武将出身,文官少得可怜。 “舅舅比较有出息,后来让我去咸阳当了个小官儿,本来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没想到吃了颗长生丹。” “然后就这样了呗。”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你舅舅?” “嗯,李斯。” 李安平静的说道。 有时候他还挺恨他舅舅李斯的。 如果不是因为他舅舅的话,他的生活应该就是子承父业,当个普普通通的郎中,娶个普普通通的老婆,生一窝大胖小子,然后过完普普通通的一生。 但其实这事儿有些蹊跷,他的身世,很有可能和他舅舅没关系。 村子里所有人都得了瘟疫病死了,但体弱多病的他反而一点儿屁事儿没有。 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在以前,李安一直觉得是那颗长生丹的问题。 但他现在反而有些疑惑了。 因为那场漫长的梦境,让他突然产生了怀疑。 他的身体可能不是一颗长生丹可以解释得通的。 “哇哦,原来是开服玩家啊……” 林清新瞪大眼睛。 相比起其他朝代来说,秦朝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开服朝代了。 “那我有个问题啊,咱们华夏李姓的皇帝是最多的,这事儿和你有没有什么关系?” 林清新疑惑的问道,在华夏这两千年的历史中,李姓的皇帝是最多的,当然了这主要归功于大唐。 “有啊。” 李安点点头,李姓皇帝最多这事儿,还真就和他有一点儿关系。 “记得上次我说过五胡乱华的故事么?” 李安笑着说道。 在那之前,李安虽然已经活了大几百年了,但从来没有想过要当皇帝。 这个想法是出现在西晋的时候,当时华夏分崩离析,藩王们各自为政,被五胡逐个击破,差点儿把中原的根都给灭了。 那也是李安第一次看不下去了。 他站了出来,略施小计就将五胡原本铁桶一般的联盟给弄得乱了起来。 而且他还借着五胡的力量,给中原的各个势力全部来了个大洗牌。 在这中间他收了一个家臣,取名为李暠。 而这个家臣,就是唐朝开国皇帝李渊的祖先。 “李暠?” 林清新疑惑的看着李安,这个名字太陌生了,她历史没学过这个人。 所以她果断掏出手机来搜索这个名字。 李暠,字玄盛。 他还有一个小名,李长生。 第248章 火锅。 “李长生诶……” 林清新惊讶的看着手机。 原来答案早就显而易见了。 这就好像是看完电影之后的小彩蛋,总是那么令人充满惊喜。 “那是他自己给自己取的名字。” 李安笑着说道。 李家在朝廷里一直都有关系的,不过在那个时候,藩王各自为政,没办法他就培养了一个自己的国家出来。 也正是因为如此,才有了后来的大唐。 而大唐盛世和他有很大的关系,主要是李安看着李长生的面子,对大唐暗中帮了很多。 李渊在反隋的时候,李安还在暗中帮了一些忙的。 他家能成为贵族家庭,和李安脱不开关系。 实际上如今华夏的很多贵族家庭,追根溯源可能都当过他李安的家臣。 这也就是为什么李安大多数时间都在华夏没有出去过的原因。 对于他来说,这里是他的家。 这个家和朝代没什么关系,单纯的就是华夏这片土地而已。 他只忠于过大秦。 过后的那些朝代,对于他来说谁当都一样的。 “那你身上的伤……” 林清新一边给李安夹着锅里的东西一边问道。 “和项羽打了一架,差点儿没打过。” 李安喝完了酒,又给自己开了一瓶。 “项羽?!” “他也活了这么久?” 林清新瞪大眼睛。 “算是吧,人没当几年,鬼倒是当了蛮久的。” 李安点点头。 “鬼魂么……” 林清新点点头说道,既然有李安这样的存在,那有鬼也不稀奇了。 “既然鬼魂能存在这么久,那我以后死了不是也能一直待在你身边了?” 林清新想了想说道。 “想多了,普通人的鬼魂只能存在七天时间,没有特别的保护会慢慢消散于天地间的。” 李安摇摇头。 如今的鬼魂只能存在于天地间七天的时间,除非有特别的环境能够保护起来。 像项羽和白妃那样的存在,是本身就是修真者,死后鬼魂比普通人要凝练一些,再加上有特殊的阵法保护,还有事先储存有灵炁的玉石来提供灵炁,所以才能活这么久。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没有这些条件,天地间没有灵气,即便是修真者的灵魂,在天地间也只能存在七七四十九天。 这就是如今华夏民俗文化中,人死后为什么会有头七的说法。 而且最多也就七七,没有更多的七了,就是这个原因。 没有特殊的保护,即便再牛逼的灵魂也只能存在七七四十九天。 “哦哦,原来是这样啊……” 林清新点点头,要说道风俗习惯这种事儿,李安肯定是最懂的那一个人了。 “来,喝酒。” 林清新拿起酒杯来说道。 “又要整什么幺蛾子?” 李安疑惑的看着他,但还是拿起酒来和她碰了一下。 “把自己灌醉,给别人机会嘛。” 林清新笑着说道。 她现在和李安相处已经非常自然了,有什么就说什么,绝对不会拐弯抹角的。 记得她第一次算计李安的时候,请他喝酒。 那天晚上肯定是被李安给看出来了的,以至于她失了方寸,结果还没进行到那一步呢,自己就醉倒下去了。 “那不是应该把我灌醉么?” “那你争取多喝几瓶,我给你拿度数最高的酒。” 林清新笑着说道。 李安的酒量他是知道的,那种陶罐子的酒,他一次性能喝二十三瓶。 这种酒量你让她去灌醉? 十个她加起来也喝不过这家伙啊…… “那你这次要去哪儿啊?” 林清新又给他拿了几瓶度数比较高的酒。 “去珠峰。” 李安给自己开了一瓶,这种度数比较高的青稞酒喝起来确实比啤酒有劲儿多了。 “那边有什么?” “有个祭坛。” “祭坛?” 林清新愣了一下。 珠峰那儿有个祭坛? 这听起来有点儿不搭啊,她还以为有个古墓啥的呢,没想到是个祭坛。 “那会不会有……” 林清新有些担心。 原来李安之前去宿千呢,她知道那里是项王故里来着,他在那儿遇上了项羽,两人打了一架,李安受了重伤。 “应该会有吧。” 李安点点头,百家祭坛啊,听起来就很牛逼,里面大可能有厉害角色。 不过他并不怎么担心,死了就死了呗。 有蚩灵那丫头帮忙,只要不是白起那种特别牛逼的存在,应该都是能打得过的。 “可是你的伤,不要紧么?” 林清新担心的说道,她给李安包扎过伤口的,自然知道那伤有多重。 “小事儿。” 李安摆摆手,继续喝着酒。 “那蚩灵说的白妃。” 林清新接着问道。 她只是听过一次,便记住了白妃这个人,蚩灵喊她白妃姐姐,而且比她还漂亮。 白妃,听起来好像是什么妃子一样的存在。 “在碣石地宫遇到的一个魂魄。” “她真的很漂亮么?” 林清新疑惑的问道。 老实说她对自己的颜值还挺自信的。 “挺好看的。” 李安点点头,白妃确实是千古难得一见的美人。 “比我更漂亮么?” 林清新期待的看着李安。 李安可是说了她挺漂亮的,能从一个长生之人嘴里得到赞美,她其实还挺满意的。 她每次洗脸照镜子的时候都觉得很爽,要是下辈子还能长这样就好了。 她也终于能够理解为什么以前那些个李安的红颜知己都死得很早了。 因为她也不敢想自己要是老了时什么样子的,她不敢想象自己人老珠黄的那一天。 到时候李安可能不会嫌弃和她走在一起,但她自己都会嫌弃自己的。 “差不多吧,你俩不是一个类型儿的。” 李安看着她的脸想了想说道。 林清新是那种东方美,而狄洛妃是那种西方的美,两者没什么可比性。 美是一种多样化的东西。 没有一个固定的界限来判定的,他甚至于看个人的感觉。 “行吧。” 林清新点点头,她对这个回答挺满意的。 而且李安不会说谎,或者说他懒得说谎。 林清新的饭量很小,她只吃一点点就饱了,剩下的时间都是在看着李安吃。 她发现只要和李安聊他以前的事儿,李安喝酒就会多喝几口。 所以后面她基本上都和李安聊历史了。 今晚她还有别的事儿要做。 第249章 热搜炸了。 “哇哦,好凉快啊……” 出了这小小的火锅店,林清新伸了个懒腰慵懒的说道,一阵风吹过来,她打了个趔趄,有些不太站得稳了。 在冬天喝酒就是这样的,坐下来喝的时候还好,一起身来走在外面,一阵风吹过来,人就会迷糊。 李安伸出手来拉了她一把。 林清新这下子胆子大起来,她双手直接挽着李安的手臂,两人朝着酒店的方向走去。 “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爱能不能够永远单纯没有悲哀……” 也要的路上没什么车子,大多数地方店门都换了,只剩下个门头亮着,偶尔有一家路边的小酒馆儿还开门迎客。 里头的酒客们嬉笑着聊天,听上去就感觉热闹极了。 这世界上每一个人,每一个地方,都有着属于他们自己的故事,可能无人问津的角落,是流浪猫的天堂。 可能无人在意的拾荒者,每年要给贫困山区捐好几万。 你只有亲眼去见过,亲耳去听过,用双脚走过。 你才能真正了解到那个地方那些个人,发生了一些什么样的故事。 林清新轻哼着歌曲,靠着李安的肩膀往前走着,一路上没什么人,也没有什么声音。 只有歌曲回荡在两人的周围,高跟鞋在水泥路上踩着节拍,李安的心情相当不错。 他身边从来没有缺过女人,京城的每个青楼花魁他都认识,一起睡过的觉多得都数不清。 只不过是红颜知己比较少罢了。 即便是林清新这么主动的姑娘,即便她现在已经非常清楚李安的过去,但也很难成为他的红颜知己。 但并不影响他和林清新走得亲密。 他又不是什么圣人,更不是什么和尚。 什么应该什么不应该的规矩,在他这里不适用。 他只做自己想要做的。 “我这条围巾可长了,可以分你一半。” 一首歌唱完,林清新笑着说道,将自己脖子上的围巾解开来,给李安也套了一半。 李安转过头看着她。 林清新没有丝毫的回避。 就这么直瞪瞪的看着李安。 “咋了?” “我不冷。” “我偏要给你带。” 林清新轻哼着说道。 李安不说话了,他其实看得出来,林清新已经喝得差不多了,虽然还没到醉酒的程度,但她喝了不少。 原本清明无暇的眼睛现在染上了一层薄薄的雾,再加上她红彤彤的脸庞,看上去实在是…… 鲜脆欲滴。 “我唱歌好听吧,我以前念大学的时候还参加过歌唱比赛得过名次的。” “你不知道我们那个学校,舞蹈专业想要和唱歌专业的抢名次可难了。” 林清新骄傲的说道。 “不知道,反正我什么都挺厉害的。” 李安想了想,他觉得自己干啥都挺厉害的,什么唱歌什么跳舞,对于他来说那都不算事儿。 “我知道,你啥都厉害行了吧。” 林清新白了一眼李安,只不过在她这歌了酒的场景下,这个白眼看上去就和抛媚眼没个什么区别了。 “明天要早点起来吗?” “好像不用着急,你比赛是十点钟,我化妆是九点钟,还早得很嘞。” 李安以为林清新在和他说话,但林清新纯粹是在自己看着手机自己说话。 李安注意到她的手机壁纸也是昨天晚上拍的那张合照。 “不对不对,你应该戴个口罩才对。” 林清新从自己带的小包里拿出一个口罩出来递给李安。 “我戴口罩干什么?” 李安疑惑不解。 “因为万一有狗仔偷拍的话,他们肯定是拍你比较多,而不是拍我比较多哦。” 林清新笑着说道。 “为什么?” 李安疑惑不解。 他又不是什么名人,网上连他一张图片都看不到的。 因为他的存在对于这个世界来说,那就是有这个人,但是又没有这个人。 “你看吧。” 林清新拿出手机来,打开自己的微博。 她的微博太恐怖了,私信一直都是九百九十九加的状态,她从来没有看过一条自己的私信,全部都是粉丝给她留言的。 “你看看热搜。” 只见热搜上,十条有四条都是,林清新公开恋情,晒甜蜜合照! 点开进去一看,就是那张合照了。 只不过李安的脸贴了一张贴图,不知道是谁而已。 微博热搜上今天已经霸了一天的榜了,全网都在猜测这个和林清新一起拍照的是谁,是个什么关系。 因为林清新只是发了一张图片,连一个字的配文都没有的。 网络上都在猜测这个男的是谁,很多人都在说是这部新拍的电视剧的男主角,但还是有一些非常细心的抠图怪认出了这个人并不是小鲜肉赵立帆。 而是其他的娱乐圈的谁谁谁。 但林清新却一点儿没想着站出来解释,她就是想向世人炫耀一下,自己认识了这样一个人罢了。 至于什么老公粉男朋友粉这些,她完全不关心。 并不是她自己自私,她已经事先问过公司了,公司说随便。 她就发了。 作为长安影视的小公主,他在公司里其实没有一点儿压力,只不过是她自己单纯的想要努力一些,再努力一些。 毕业出来这么多年了,她的档期都没断过,有时候还有好几个东西要在同一时间拍。 但是她都挺过来了,现在也习惯了。 老实说认识李安之后,是她毕业到现在最轻松的时候了。 两人不紧不慢的走着,二十分钟之后终于回到了酒店门口。 “你送我回房间吧。” 林清新放开李安说道,她其实没有醉,或者说没有那么醉。 有句话说什么来着,男人七分醉,演到你流泪。 实际上女人也是一样的,她们甚至都不用喝到七分的程度。 要是她想的话,她可以一口就醉,没人能够分辨得出来她到底是醉了还是没醉。 好歹干了演员这么多年,这点儿演技还是有的吧? “行。” 李安点点头,两人上了电梯。 林清新所在的剧组租的酒店在第六层,小李子给李安安排的酒店是在第七层,不是同一层的。 林清新掏出房卡来打开门,屋里漆黑一片。 她甚至于一点儿都没有要插卡供电的意思,拉着李安就往房间里走。 随后嘣的一声,门关上了。 第250章 赛马节。 林清新今天一早起来,洗了把脸,开始刷牙,然后敷面膜。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脸上嘿嘿笑了起来。 昨晚她壮着胆子拉李安进来一顿猛亲,然后就放他回去了。 嘿嘿。 得手嘞。 昨儿个睡得很香,一个梦都没做,一觉就睡到天亮了。 今天没出太阳,但她还是觉得今天天气真是棒极了。 这辈子都没遇见过这么好的天气。 收拾了一下自己,她今天要拍的镜头不多,都集中在下午。 上午的时间没什么事儿做,就是熟悉一下环境,化个妆。 其实化不化妆都行,但见李安的话,一定是要最好的状态去见。 不然李安不满意,她也不满意。 早餐就在酒店里头吃。 李安和蚩灵早早的就到酒店餐厅里了,诸葛正在睡大觉,林清新带着小助理和王浩后面才来的。 “清新姐姐,你喝酒都不叫我。” 蚩灵瘪瘪嘴说道,满脸的委屈。 “今天晚上吃自助,一起啊。” 林清新笑着说道,不紧不慢的给自己剥鸡蛋吃。 “今晚吗?今晚又是什么局?” 蚩灵疑惑的问道。 “今晚啊,今晚是庆祝李安夺冠局。” 林清新笑着说道。 “对哦,那是得好好庆祝一下,自助餐,自助餐。” 蚩灵想了想点点头,那是得好好庆祝一下的。 “不对啊,不是还没开始比赛么?” 王浩愣住了。 这他娘的不是还没开始比赛么? 怎么就想着晚上怎么庆祝夺冠了?! “这还有什么好比的嘛,我要是裁判,我早上就直接颁奖嘞。” 蚩灵笑嘻嘻的说道。 “…………” 四个人有说有笑的吃着早餐,林清新偷偷看李安。 发现这家伙面如止水,还是那个什么都无所吊谓的表情,好像昨晚压根儿就没跟她出去吃过火锅一样。 嗯,喜怒不形于色,此子大才,必不能放走了。 吃完早饭之后,诸葛正这才慢悠悠的下来了。 李安和蚩灵还有诸葛正先走。 林清新要回酒店化妆。 今天的体育馆很热闹,几乎全市的人都来了。 因为今天是选拔赛的第一天。 比赛分为很多种,早上八点钟就开始了,十公里耐力赛在十点钟举行。 时间还很充足,所以他们都不着急。 纳曲有专门的马场,负责统一管理参赛者的马匹,防止选手在比赛之前对马匹下手脚加科技。 这个在以前是非常常见的,赌场的庄家开盘看赔率,专门按照赔率来挑选马儿,这样他们就能够控制自己的利润。 这种事儿在以前的这个地方,举办的赛马比赛里屡见不鲜。 他们通过赛前给马匹食用兴奋剂来最大程度的刺激马儿的潜力。 比如说给马匹吃新鲜的蒺藜草,这种草可以在短时间内刺激马匹的神经,让它们血液流动加快,这样能跑得很快。 类似于这样的草还有很多,以前的马场专门用这些个草来做赔率。 虽然马儿身体吃不消,但没事儿,能赢下这一场就行了,马的身体不行了就扔掉,这草原上多的是马。 现在科技先进了,不需要那种草料了,只需要给马儿做那种专门含有兴奋剂的饲料就行了。 保证马儿在比赛的时候跑得又快又不累。 因为神经都被麻痹了,当然也就感觉不到累了。 所以现在的比赛,马匹一般都会提前一天在马场统一进行喂养,在规定的饲料种类里头,你想喂多少都行。 马场会给你提供饲料,你只需要负责掏钱就行了。 但这就衍生出了一个问题,在赛马场里,自己马儿的安全得不到保证,所以都会派一个盯着的。 李安就是让曲扎在那儿帮着他盯了一个晚上,防止别的人对墨玉动手脚。 比赛的起点就在体育馆,终点在十公里外面的草原上,中间要经过一个山坡和一条河。 还有乱石地。 算是地形比较复杂的了。 但相比起来,还是中原地区的赛马更复杂一些,因为地形更加多样化,这里只有草原,只能人为的制作一些障碍来增加难度。 李安拿到的号码牌是第三十二号。 这场比赛一共有五十匹马,分成五拨出发,算时间来的,谁用时最短的谁赢。 他和墨玉是在第四批次出发。 而帕卓和他的红景天在第二组出发。 李安来到马场取马的时候,就看到帕卓这个小伙子骑着红景天已经出马场准备热身了。 他的马个子也不小,而且整体是棕红色的颜色,看上去非常显眼。 参赛的人无一不被这匹漂亮的马儿给吸引住目光。 在本地的短视频平台报社等等在昨天就对这些马儿们评论起来了。 这场比赛最被人看好的马儿有六匹,其中红景天和墨玉都位列其中,墨玉排名在第三位,第二位就是帕卓的红景天。 至于第一位,是一匹国外的纯种马,它的血统非常豪华,是那曲一个富家子弟花重金进口回来的马匹。 外国马也能参加那曲的比赛。 只要是马都行。 “这次我赢定了。” 帕卓居高临下的看着李安信誓旦旦的说道。 这场比赛他势在必得,因为这种比赛他这几年都在参加,场地已经牢记于心了,即便是第一名的那匹马,他也有信心能够赢下来。 而今天他也是盛装出席,在媒体的镜头面前表现得非常自信。 红景天也昂着高傲的头颅,这些参赛的马,毫无疑问都是一些良驹,但它相比起其他马儿来说还要更胜一筹。 李安甚至都没搭理他,这种还没开始比赛就放狠话的事儿他从来不会做。 不然万一输了岂不是很丢脸? 他骑着墨玉出来的时候,同样也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因为他的面相显然不是当地人的面相。 这匹马在昨天已经被大家熟知了,这一次李安出名完全是托了墨玉的福。 赵立帆也在这场比赛之中。 他的马是问村子里租的,也算是一匹好马了。 不过这一次他比赛仅仅只是取一些镜头而已。 夺冠这种事儿和他没什么关系,他只需要骑得帅就行了。 至于名次,反正在电视剧里是第一名,冲线的镜头到时候找群演来拍摄就行了。 反正终点站是在草原里头,怎么取景都方便得很。 第251章 十公里赛 “哥们儿,你这马有点帅,多少钱?” “六十万买的,纯血统宝马,四十万卖给你要不?” “那还是算了吧……” 年轻人抿了抿嘴,专心准备自己的比赛了。 李安骑着墨玉准备出发。 十公里耐力赛,一般要跑半个小时左右,马儿的速度并不是越跑越快的,它得休息一会儿之后才能接着加速往前跑。 所以这就比较考验选手对于马儿速度的控制了,因为如果一直高速跑的话,马儿很有可能都坚持不到终点就给累趴下了。 这就比较考验选手和马匹的默契配合程度还有马术的能力。 随着哨声响起,李安调整好姿势,左手拉着缰绳右手挥舞着短鞭,墨玉快速的越过第一个围栏朝着前面冲过去。 赛马一般都是用半米多一些的短鞭,短鞭主要用来拍打马匹的后臀部来刺激马儿用以激发马匹的力量,同时用来配合着缰绳调整方向。 长鞭则是用来平常时候驯服马匹用的,起码的时候一般不用。 挥动鞭子的时候要快准狠,快讲究的就是鞭一下就行,不要连续鞭打。 准就是要知道你在鞭打的是马儿的哪个部位,马鞭主要是用来刺激马儿对应的肌肉群的。 狠的意思并不是越大力气越好,而是不同的部位要找准不同的力道,不同的马体质,太轻了没感觉,太重了有的马吃痛容易发狂。 所以赛马是一个非常有技术含量的事儿,不是慢了就用鞭子抽,那是最低级的赛马手段,更重要的是用鞭子来调整马匹肌肉发力的节奏,这样可以有效的控制马儿的速度。 这些天李安从来没用过鞭子,都是用手拍,主要就是为了了解墨玉的性格。 而比赛就必须要用到马鞭了,因为他必须得调整马儿的速度,用手拍的话会影响自己的身体姿态,从而对马儿的速度造成影响。 任何比赛,无论是和小区的小屁孩儿们打烟壳和弹珠,还是和这些年轻人赛车赛马,他都是全身心投入进去的。 他的好胜心不允许自己玩儿不过这些个年轻人,毕竟他们吃的饭还没有自己吃的盐多,要是赢了那得多丢脸? 要是输了的话,也没事儿。 他就对外宣称自己第一次玩儿就行了呗。 然后埋头苦学争取下回找回场子来。 反正每次输都是这么找回场子的,要是这场比赛输了,那他今天准得练上一年,明年再来试一试。 明年不行就后面。 反正总有行的时候。 “快一点。” 李安笑着喊道,墨玉开始加快速度,在城市里奔跑起来,街边到处都是看热闹的老百姓,他们惊叹着拍照。 一年里头只有这么一段日子,能够看到马儿飞奔的场景,其他时候在城里头是看不到的。 大多数选手在加速的时候都是嘴里喊着驾手上挥舞着鞭子让马儿加快速度的。 其实这玩意儿是千百年来传下来的驯马经验。 主要是在平常训练的时候通过反复喊驾来训练,让马匹形成一种肌肉记忆,在主人每次喊驾的时候它就知道该加速了。 不过墨玉这匹马并不是打小开始训练的,它根本听不懂驾是什么意思,李安一开始让它加速的时候都是直接让它快一点。 所以只有喊快一点它才听得懂。 五十人分为五组分批次出发,后一批次的要比前一批次的晚出发三分钟。 李安这一批次里头,就只有他骑着墨玉一马当先冲在前面,一路上就他一人一马,所有的欢呼声都朝着他冲了过来。 这种感觉李安确实好久没有感受过了。 以前中原赛马的项目也很多,除了藏区特色的捡哈达之外,其他的项目中原都有。 赛马捡哈达是藏区特有的比赛项目,在以前比赛中捡一条哈达可以得五两银子,想要赢得比赛必须要拿到第一名的同时还要捡到五条以上的哈达才行的。 不过十公里耐力赛就是单纯的赛马,就和跑马拉松其实是一样的道理。 大多数马匹在出发的时候都是慢速开始跑动。 等着马儿全身肌肉都活动起来,热了起来之后,才会慢慢的提升速度。 十公里里面,前面三公里基本上不会在最快的速度跑,中间四公里才是最快速度,后面三公里保持快速慢慢的降速。 所以大多数胜负基本上都是在七公里以后才能看得出来的。 前面大家都跑得比较有节奏一些。 但墨玉具有天然的身体素质优势,它的慢速相比起其他马儿来说要快很多。 所以在还没有出城的时候,他就已经看到了前面出发的那一批次了。 李安赶上第三批次的马队之后,街边爆发出了热烈的欢呼声。 但李安仍然保持着自己的节奏跑着。 他没有看到帕卓的马,说明这小子在队伍之中一骑绝尘,早早的就跑到前面去了,这个时候基本上也和他差不多追上前面一个批次的大队了。 耐力赛和跑马拉松是一样的道理。 如果你实力中等偏上的话,那就在起跑的时候跟着大部队后面走,让前面的马匹来帮你破风,这样马儿能够省力气一些。 等距离差不多了之后开始快马加鞭,省下来的力气等到加速甩开的时候用。 所以在耐力赛之中,最开始跑在第一个的往往都不是第一名。 但这并不是绝对,很多人的实力就是比大多数人强太多,所以他们即便是一直领跑在前面,也是能够赢的。 墨玉虽然有实力,但是李安也不打算一马当先。 当初他在驯服墨玉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它的跑动节奏。 它的最高速跑动只能够持续十分钟。 接着它想要重新回到最高速的话需要十五分钟。 这就是墨玉的特点,而李安现在就是按照墨玉的身体素质来跑动的。 体育馆距离城外的草原路只有两公里的距离。 在出城后踏入土路的一瞬间,李安挥动着鞭子,开始快速提速起来。 这种路况才是墨玉最为熟悉的路况,他的身体在这样的草原路上才能爆发出自己最快的速度。 在硬的水泥路上反而让墨玉会有些不适应。 第252章 相遇。 草原上的路也不是一马平川,中间会专门设置一些路障,这样比赛才具有考验性。 李安有节奏的挥动马鞭驱使着墨玉逐渐加快速度。 挥动马鞭也是有技巧的,在时间上一定要选择马匹跃起快要落地的时候打上去,这样马匹受到了刺激之后,正好下一次发力就会比上一次更强一些。 这样的小技巧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懂的,必须得长时间在马上讨生活的人,慢慢摸索着才能摸索出来的道理。 李安当年曾经干过二十多年的驿卒,专门往返于两地之间传递军情,和送信的驿夫不一样的是,驿卒是玩儿命的活儿。 有军情的时候,一整天都是休息不了的,而且马儿必须得全程高速在路上。 从一个驿站之后立刻换马接着跑,力求最快速度的将军情送到京城去。 所以要说怎么骑快马,他比任何人都清楚。 越过第一个障碍之后,墨玉立刻又加快了一些速度往前面冲,在这种草地上,它是非常喜欢的。 还没到三公里的距离,墨玉已经来到了它的最快速度。 除了在过路障的时候会损失一点速度之外,其他时候都在飞驰。 接下来就是乱石地了。 乱石地是真正考验一匹马到底是不是一匹好马的时候。 因为好马会自己判断自己的落脚地,在乱石地之中,能够让马儿落脚的地方并不多。 而且在过乱石地的时候,马儿的速度一定要快起来。 如果速度太慢的话,它的体重太大,踩在乱石上非常容易滑倒甚至骨折。 只有速度够快,才能够达到那种蜻蜓点水的效果,就如同流传后世的马踏飞燕铜塑,它们其实讲述的都是一样的道理。 而且马儿并不是四肢在同时发力的,在过障的时候,它的两条后腿同时发力往前跳跃,在平常跑动的时候,又是呈对角线来落脚跑动的。 这样在一个过程之中,有一条腿不用发全部的力气,仍然能够平稳的跑出最快的速度。 所以在电视剧里头,观众们听到的马儿在跑动的时候,马蹄所发出的声音是有节奏的三个连续的哒哒哒的声音,而不是四个连续的哒哒哒的声音。 在看路的时候,马儿其实只需要看一个落脚点就行了,因为在高速奔跑的过程中,它大多数情况下前肢只有一条是落在地上的。 这就延伸出了一个小技巧。 那就是在不用损失最快速度的情况下,如果你想要牵动缰绳偏转方向,就要卡住它前脚的落位时机。 如果你要往左拐,那就得在它前右蹄落下来之前的那一下往左拉动缰绳,这样马儿能在一瞬间反应过来并且不用调整脚步。 赛马,越是厉害的赛马比赛,越是要讲究这样的小细节。 在华夏古代京城所举办的赛马比赛之中,竞争是非常激烈的,每一个细节都要注意到,不然稍微一个不小心。 你就能非常直观的感受到,马儿的速度往下掉了一点点。 然后后面的马儿就追赶上来了。 这是非常常见的事儿。 所以李安在任何细节上都力求做到最好。 乱石地每隔一段距离就会出现一点儿,道路上全是前面的马儿留下的马蹄印。 “快一点,再快一点。” 李安大喊着说道,墨玉开始尽全力的狂奔起来,路边围观的人惊叹着它的速度,在阳光下它如同一抹黑影一闪而逝。 追赶上的那一批人又被远远的甩在了后面,李安又已经看到了前面的那一批。 这已经是第二批的人了。 但是还是没有看到帕卓那小子,看来他的速度也快得很。 所有人都俯下身开始全部加速,但墨玉的速度很快,它挨个挨个的超越前面的一个个人,所有人看到这匹浑身黑得发亮的马都吓了一跳。 很快李安就把这批人又甩在了身后,他数了一下,还是只有九匹赛马。 看来这一批次里面也有一个高手,已经远远的跑在前面去了。 但既然仍旧不着急。 他开始慢慢的控制降低墨玉的速度,调整一下墨玉的节奏。 这样不仅能够让墨玉在短时间内调整过来,在更加平稳的路面上能够更快的将速度给提起来。 一路上的人有很多,越野车飞驰在草原上,有几台摄像机一直在跟着李安和墨玉拍摄。 他已经超越了两个批次的人了,前面还有一个第一批次的。 距离已经来到了五公里的距离,所有的马儿在这个距离的时候都是同样的在最快速度狂奔。 李安又将速度提了起来,这一段距离是最平稳的路面,正是提升马匹速度拉开距离的时候。 墨玉也开始冲刺起来,它全力冲刺的时候头埋得很低,李安几乎是趴在它的背上的,这样能够最大程度的减少风阻。 “再快一点!” 李安大声喊着,墨玉已经爆发出了全部的力量,它身体的每块肌肉都紧绷起来,全身上下看上去肌肉分明,如同一块一块的石头拼接起来的雕塑一般。 一路飞驰着卖命的往前冲刺,在即将到达七公里的距离的时候,李安碰到了第一批次的马队。 李安脸上终于出现了笑容,这样一来,他应该算是最快的那一个了。 因为他在前面的马队里,看到了帕卓的身影。 李安再次放慢了速度。 但即便是这样,墨玉的速度仍旧比前面的马儿要快上一些的。 墨玉也感受到了李安的心情,它极有灵性的跑到了红景天的旁边,和红景天保持着同样的速度。 “哟,这不是帕卓吗,好巧啊?” 李安笑呵呵的转过头看着他大喊了一声。 帕卓听到声音转过头来,看到李安的瞬间明显是愣了一下,瞳孔都缩小了一些。 因为他非常清楚,李安是比他还要晚三分钟出发的。 而现在,他们却出现在了同一个地方。 这就说明了李安比他快了三分钟! 即便是他们现在一起冲线的话,他也是输了。 但帕卓显然不是那种甘愿服输的人,他重重的挥动着手上的马鞭,开始玩儿了命的往前冲刺。 墨玉甚至都不用李安的指挥,自己就加快了速度冲了上去。 “还是慢啊。” 李安又吼了一声,俯身下去跟着墨玉的节奏往前冲刺着,慢慢的将红景天给甩在了身后,两者的距离在慢慢的拉开。 第253章 冲线。 林清新早早的就等在终点站了,她翘首以盼一动不动如同一块望夫石。 终于听到了前方的欢呼声。 有人已经接近终点了。 前方人头攒动,她不得不踮起脚尖来看,过了好一会儿,她终于看到了河对面,两匹马并排着往前冲刺。 没有李安。 李安是在第四组出发的,这一点她知道,如果是在第一组出发的话,这会儿肯定把那些人远远的甩在后面了,这一点她毫不怀疑。 欢呼声此起彼伏,说明后面还有人。 她不得不拿起手机来举高一些拍摄,这样能看得很远一些。 人们在欢呼一匹黑色的马。 在阳光的照射下它好像浑身都在发光一般,它的速度极快,如同一颗从枪膛里发射出的子弹。 它的时速绝对超过了六十公里,两边的距离在快速的缩近。 如果不是仔细看的话,差点儿都没注意到马儿的背上还有人,只是他俯身的姿势很低,好像是趴在马背上睡着了一样。 林清新激动的大喊起来。 李安肯定是第一名,因为他是从第四组出发的,却距离最先冲线的两匹马越来越近。 前面的两匹马都是好马,是这几天大家讨论的宝马之一,它们能够取得好成绩这一点毋庸置疑。 但这几匹好马之中,又出现了一匹黑马。 这是真正的黑马,它不仅全身黑色没有一根杂毛,同时它的实力还断档式的领先于其他的好马。 在第四组出发,却冲到了第一线,这一点想必大家都很清楚它的实力,这十公里的耐力赛,恐怕它的总用时仅仅在二十分钟内的成绩。 虽然这只是一场选拔赛,但毫无疑问这样的成绩绝对可以获得总赛的第一名。 但显然骑在这匹黑马上的选手仍旧不满足于现在的成绩,他正在大声的喊着快一些,手中的马鞭有节奏的拍打在马儿的身上。 马儿爆发出了惊人的速度。 到了这个时候,所有的马儿都累了,即便是前面那两匹准备过河的马,速度也比先前全速的时候慢了很多。 此消彼长之下,黑马如同一颗流星猛的朝着他们砸过去。 前面两匹马儿已经在慢慢的渡河了,但黑马仍然以极快的速度靠近河边。 就在墨玉靠近河的那一瞬间,李安拉动的缰绳,双腿发力重重的夹在马腹上。 墨玉高高跃起,冲刺的速度换成起跳的发力,竟然想要直接越过这条终点河! 这条河说宽不宽但说窄也不窄,怎么说也有近五米的宽度。 一般的马儿不会想到要跳跃的,特别是在这种筋疲力竭的时候。 但墨玉的体力还保持的非常好,因为整个过程李安都有节奏的维持着它的速度,让它保持分段发力的节奏。 这样马儿能够得到高校的休息,这才导致了最后一公里冲线的时候,它的速度快得惊人,最后还高高跃起。 林清新庆幸自己拿起手机点开了录像,因为这一幕实在是太令人震撼了,她第一次看见马儿跃起的姿态。 它优美的身姿在空中如同定格了一般,没人不会被这个画面惊讶。 墨玉做到了。 它高高跃起,一跃就跨过了这四米多宽的河,稳稳地落到了河对面,成功的穿过了终点线。 这个时候最先出现的那两匹马,反而才刚刚从河里出来。 这个骑着黑色大马,背上贴着32号的年轻人竟然超越了前面的三组,最先冲线。 终点处爆发出了欢呼声。 墨玉停了下来,不停的踱着步子,它浑身的肌肉紧绷,时不时的还会跳一下,说明它的力量也在最后那一跃用尽了。 再想跑也跑不动了。 李安从马背上下来,轻轻的摸了摸墨玉,他对今天墨玉的表现非常满意。 不愧是一匹好马。 所有人都在看着这一人一马喝彩,无数的手机和摄像机对着这匹漂亮的马儿猛拍。 蚩灵激动得蹦蹦跳跳,嘴里大声的欢呼着。 她也会骑马,但绝不能像李安这么匹,实在是太酷了! “妈呀……” 诸葛正和王浩都张大了嘴巴。 王浩差点儿都下巴脱臼了。 这群人今儿早上就在讨论晚上的庆功宴了,当时他还没当回事儿,现在回头来看,蚩灵和林清新一点儿都没说错。 这小子一旦参加比赛,直接颁奖就行了嘛! 林清新只是笑着举起手机来拍摄这一段。 这段记忆即便以后任何时间拿出来回忆,都能令人激动不已的。 “哥,我们有二十头牛了!” “以后我们要在草原上放牛!” “一辈子在草原上放牛,大牛生小牛,小牛再长大,大了再生小牛,我们发啦!” 蚩灵高兴得蹦蹦跳跳的扑到李安背上。 虽然一头牛也就一万块钱,李安赢下来的赌注换成钱也就二十万。 但算数不能这么算的,它还意味着很多东西。 “总用时18分24秒。” 裁判激动的宣布了这个令人震惊的消息。 十公里障碍赛的成绩,竟然只用了二十分钟不到,这恐怕已经超越了这几年的最好成绩了。 李安笑着拍了拍蚩灵的背让她从自己身上下来,这个成绩还行,他以前跑过更快的。 相比较之下也就不值得让他太过于开心了。 很快陆陆续续又有人冲线了。 帕卓的红景天排名在第六位。 这让他非常的沮丧,虽然已经进了选拔赛的前十名,可以获得下一轮的资格,但是他非常的不满意。 因为这不仅没有超越他这几年的最好成绩,也输给了那个南方来的人。 本来比赛的节奏一直都是非常好了,不出意外他会是第二名。 但李安的出现打乱了他的节奏。 他不得不在红景天已经体力减弱的情况下再次快马加鞭催促它发力。 这就导致了最后一小段路程红景天的体力彻底透支了,最后只能走着过河,甚至于前面还停了一会儿。 所以才被其他的选手给超越了过去,最后他成了这场比赛的第六名,用时都快接近半个小时了。 这一次他算是输的一塌糊涂了。 看着那人群中和朋友有说有笑的李安,帕卓虽然心有不甘,但是没有任何办法。 白纸黑字红手印,他不得不认的。 第254章 鬼画符。 “这是,一把剑?” 林清新看着李安正在抚摸着手上这把剑,如同小孩儿在把玩着自己心爱的玩具。 今晚的自助餐就在酒店里头吃的,大家都喝了不少,林清新反而没怎么喝酒。 她只有在和李安单独待在一起的时候会喝酒,其他时候她是不怎么喝酒的,一瓶啤酒都不会喝完的那种。 “嗯,猜猜这是什么剑。” 李安笑眯眯的说道,这白玉做的剑鞘非常的精致,上面雕刻着和泰阿剑剑身上一样的纹路。 一看小李子就是花了心思的,审美都和他差不多,他拿到的第一眼就非常喜欢。 玉的质地温润,而且可以储存灵炁,它可以将泰阿剑的威势给完全包裹着,让别人根本看不出来这是一把绝世宝剑。 “猜?” “那肯定是一把极其有名气的宝剑了。” 林清新笑着说道,看李安这样子,就好像一个小孩子在炫耀自己的高达一样,不用想这肯定是一把绝世好剑。 而且它肯定非常有名,所以李安才会让她猜。 “我猜……是尚方宝剑!” 林清新想了想说道。 “尚方宝剑不是一把剑的名字……” 李安无语,这丫头的常识还有待提升啊。 “啊?” “尚方宝剑的意思是皇帝的御用宝剑,你这么说也没错,它确实是一把尚方宝剑。” “不过在以前,尚方是皇宫内一个专门保养皇帝御用兵器的部门。” 李安耐心的和她解释着。 “这样啊……” “那肯定是泰阿剑!” 林清新又沉思了一会儿,因为在古代有名的长剑里,她除了泰阿剑就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的剑了。 “聪明。” 李安点点头,将剑鞘取下来,露出了泰阿剑的真容。 “真是泰阿剑啊?!” 林清新瞪大了眼睛,她就是单纯的猜一下而已,没想到竟然就猜中了。 “嗯,你看这里,这里有天然的泰阿两个字,所以欧冶子就给它取名为泰阿剑,是我最近拿到的。” 李安笑着说道,将剑递给她让她自己看。 “好重……” 林清新诧异的说道,这把剑起码有三四十斤那么重,她一下子都没适应过来。 李安二指轻轻一抬,泰阿剑就悬浮在了空中一动不动。 林清新这下子是真瞪大了眼睛。 她伸出手来,在这把剑上方和下方晃了晃,确定没有什么东西在牵着它。 而它就这么悬浮在空中了。 悬浮在空中了! “不用惊讶,像这样的剑,我还有七把哦。” 李安笑着说道,他今晚喝了不少酒,心里相当的愉悦,不由得和林清新炫耀起自己的收藏来。 “……” 林清新点点头。 “回。” 李安轻声喊了一句,泰阿剑嗖的一下就回到了剑鞘之中。 “神奇的多了。” 李安笑着说道,拿起酒来不紧不慢的又喝了一口。 “还有什么其他神奇的事儿么?” 林清新从沙发上站起身来,走过来挨着李安坐下。 泰阿剑,这真是非常厉害的东西,要是让外界知道了,肯定会引起世人震惊的。 没想到竟然会在李安的手上。 “你想有什么神奇的事儿?” 李安将剑放在一边,靠在沙发上慵懒的闭着眼睛。 他是一个合格的修士,懂的东西很多。 只不过因为这个世间没有了灵炁,所以很多东西没法儿用而已。 实际上在有灵炁的那个时候,这个世界精彩得很。 “嗯……我想想。” “我想看见鬼,应该怎么办?” 林清新想了想说道。 “办法多得很,但都只是暂时的,不是永久性的。” “而且这周围也没有鬼,所以即便有办法,你也看不着的。” “你要是真想看,我带你去医院看,那里能看到一些。” 李安摇摇头说道。 这丫头什么兴趣,竟然想要看到鬼。 大把大把的人听到鬼这个字儿都害怕得不行,竟然还有人想要看看。 “那如果是想要看已故之人的鬼魂呢?” 林清新转过头看着李安,眨巴着大眼睛问道。 “你想看你爸是吧?” 李安转过头来看着她。 “嗯……想知道爸爸怎么样了。” 林清新点点头轻声的说道。 “按照道界的说法,这世间分为大千世界,而普通人所能接触到的,也就阴阳两界。” “人在阳间,死了就去阴间。” “在阴阳两界转世轮回投胎。”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你爸都死了这么多年了,这会儿应该早就投胎了。” 李安想了想说道。 按照现在的话来说,阴阳也就一线之隔,就如同太极图中间的那条线一般。 修士如果找对门路了,是可以进去耍一耍的。 但没有灵炁护体,没有特殊的体质,进去了就出不来了。 “当然也可能没有,毕竟投胎转世这东西,他们那边有他们那边的规矩。” “你要是真想知道,我可以帮你问一问。”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这对于他来说不是什么难事儿,因为以前的时候他经常去那边溜达。 但实在没什么好玩儿的。 单纯的是因为道家所说阴阳相通互损共荣,阳间的人强行去阴间有损阳寿,他就进去耍了好些年。 出来发现屁事儿没有,一点儿不管用。 “真的么?” 林清新瞪大眼睛。 李安竟然认真的回答了她的问题,而且还真有办法! “当然是真的,我什么时候吹过牛。” “不过我倒是可以进去,你不行。” “而且现在进去了,最快也要明天这个时候才能出来。” 李安点点头说道。 “怎么进去啊?” 林清新疑惑的问道。 “简单,开个门就行了。” 李安不紧不慢的说道。 “开个门?!” 林清新瞪大眼睛。 “其实就是打开去鬼门关的路,简单来说就是开门了。” “画道符就行了。” 李安耐心的给她解释着。 “画道符就行了吗?然后烧掉是吧?” 林清新点点头,这个她明白,电视剧里头就是这么拍的,民俗文化里头也是这么说的。 “这符和普通的道符不一样,不用烧掉。” 李安摇摇头。 “等我有时间给你演示一遍,顺带帮你进去问问,不过我明天要走了,等下次回来的。” “就一道鬼画符而已,并不难的。” 第255章 出发。 “清新姐……你,你,你……” 诸葛正打着哈欠从房间里起来,他们在那曲玩儿了一个星期了,说实话这地方风景很好是没错。 但天天看着还是会有点儿腻歪,不过今天他们就要去另外一个地方了。 所以要早起,一大早他就要开着车子出发,去另外一个地方。 那就是珠峰大本营。 “我怎么了?” 林清新疑惑的看着他,怎么见到她跟见了鬼一样。 “你你你,你怎么从老大的房间里出来?!” 诸葛正立马意识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林清新昨晚是睡在他们这个套房的。 “那咋了?” 林清新摆摆手,抬脚朝着外面走去,打开门出去之后再关上门,然后快步往电梯那边走。 别看她表现得这么自然,但是心里直打鼓。 她以为自己已经起得够早的了,没想到竟然让诸葛正给发现了。 这会儿她才脸红心跳起来。 还好刚才自己表现得很平常,把诸葛正那家伙都给问懵了。 李安早上起来,洗了个澡,将酒店干洗好的衣服都收起来,准备下楼吃个早餐。 这会儿蚩灵才打着哈欠出来了。 “哥,给我带两个鸡蛋就行嘞。” “好。” 李安点点头下楼吃早餐。 “老大,昨儿个晚上林清新是不是……” “那咋了?” 李安瞥了他一眼。 “没事没事。” “随便问问嘛。” 诸葛正连忙摆摆手,算了算了,这事儿他得假装不知道才行。 妈耶。 老大竟然把林清新给攻略了。 呸呸,林清新竟然把老大给攻略了? 他好像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儿。 但转头一想好像又没什么好奇怪的。 他就是个npc啊,主角怎么发展,都不影响他在自己那一亩三分地上来回晃悠,嘴里喊着这里的兵器价格实惠童叟无欺。 来到酒店的餐厅,林清新早就在那儿坐着吃早餐了。 看到李安来了之后换了个座位坐到李安旁边。 “珠峰那边比这里要更冷一些的。” “多穿一点,我给你买了纱布和消毒的,还有手套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放在前台了,你走的时候记得去拿一下。” “要是有什么事儿要帮忙的,你就给我打电话就行,我这边过去也不远的。” “你回来的时候记得和我发个消息。” “到时候我把墨玉给你带过去。” 林清新一边给李安剥着鸡蛋一边不紧不慢的说道。 诸葛正在旁边埋头喝着稀饭话都不敢讲,妈诶,这进展会不会有点儿太过于神速了? 昨天不是还没那么亲近的么? 见李安不说话,林清新依旧自顾自的说着,反正李安就是这个性子,她已经习惯得很了。 没过一会儿的功夫,曲扎也来到了餐厅。 他这两天都在那曲等着李安呢,至于他弟弟,已经回去了,家里头还有牛羊需要放,他们家就在珠峰底下不远。 做珠峰向导这个活儿并不是固定的,一年有时候有一单,一年有时候一单都没有。 没有单子的时候他们也都靠着放牛羊来挣钱。 大多数情况下有没有单子提前一年就知道了,因为一般要登顶珠峰的团队,需要提前大半年的时间就开始准备。 相关的文件都是其次的,主要是锻炼身体素质,模拟那种复杂的环境,提前适应珠峰雪线以上的感觉。 这样才能够提高登顶的成功率。 不然想要登顶,仅仅只靠着夏尔巴人是不行的,因为他们只是向导,最多帮你背行李给你铺路。 剩下的还得靠客人自己的身体素质和信念。 他们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成功带上去的客人就只有四五单而已。 剩下的都是爬到大半儿之后吃不住了,坚持不下去选择往回走的。 即便是在这个科技发达的年代,想要登顶珠峰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像李安这样的客人也有,但是不多。 这种临时下单的客人大多数都是有钱的富哥儿心血来潮做下的决定,买一大堆昂贵的装备,不听他们的建议要直接去的。 那种基本上就没有能够登顶的,有的甚至都没爬到雪线以上多远就要回去的。 钱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数字而已,他们追求的是刺激。 但是这次的客人不一样,因为李安一看就不是一个寻常人。 在这个高原地区,他就穿这么点儿,还脸红气不喘的,身体素质绝对是过硬的,这一点没的说。 更别说那匹马了,他打小在马背上长大的人,都没有这位客人骑马骑得好。 如果他们要是想要登顶珠峰的话,那绝对能登顶上去。 但买家支付了他们一辈子能挣到的钱,反而不登顶,而是要去神龙之地。 说明这个人有明显的目标。 这次的客人相当不同,他们也不好说这差事儿是好办还是不好办。 毕竟是新的路线,需要他们两个自己临时开辟,这是非常有危险的举动。 但这活儿是他们自己从族长那里争取过来的,实际上买家并不是找的他们,而是直接找的他们族长。 他们能争取到,是因为他们身体素质最好,经验丰富。 族长下的死命令是即便死了也要保证客人的安全,务必要把他们带到神龙之地去。 在没有看到客人之前,他们早就有了必死的觉悟。 不过看到客人之后,心里的石头落了一截儿。 毕竟这几个人看上去身体素质都很好,唯一的一个女同志在这样的海拔还能蹦蹦跳跳,那肯定是比普通人身体素质还要好的。 至于客人是个什么身份,不是他们考虑的事情。 死亡对于夏尔巴人来说并不陌生。 实际上他们作为导游,死亡率远比普通客人要高很多。 他们部落每年都有年轻人交待在珠峰上面,是每年。 据统计夏尔巴向导的死亡率高达三分之一。 这也就是说按概率来讲,一个夏尔巴人一生只能接到四个单子。 超出四个单子的人,那绝对是经验丰富的。 毫无疑问他们是部落里最有经验的两兄弟,因为这一年虽然有很多客人半途而废,但他们也带上去了好几个团队的。 已经超过了这个死亡的概率数字了。 能像他们两兄弟这样活这么长的,在部落里也不多见。 第256章 大本营。 李安带着蚩灵和诸葛正坐电梯下了一楼,去前台拿了东西。 除了林清新说的那些个东西之外,还有几瓶酒,一些零食,和两条烟。 林清新已经算好了的,酒是李安的,她知道李安每天都要喝点酒的,这是他的习惯。 零食是给蚩灵买的,因为蚩灵和她吐槽过这里零食好少,味道也不怎么样,所以她就把剧组带的零食拿了一些出来给蚩灵。 烟是给诸葛正的,因为她天天看诸葛正抽烟,这小子一天好像能抽两包烟,活生生一个烟囱。 即便是在这高海拔地区,都抽得去吸氧了也改不了。 “清新姐姐真好。” 蚩灵坐在车上撕开一包零食吃着笑嘻嘻的说道。 “我也觉得。” 诸葛正开着车点点头附和,这烟上千块一条的,他这几天来这里都没抽过这么贵的烟,人一出手就是两条。 “我知道了,清新姐姐居心不良!” “她肯定是想讨好我们。” “然后能更好的接近你。” 蚩灵想了想转过头来看着李安说道。 诸葛正轻咳了一声,心里想着姑奶奶你可长点儿心吧,人两个都睡一个房间了你才反应过来。 “不过也挺好的,清新姐姐挺适合你的。” 蚩灵想了想说道。 李安压根儿都没打算搭理他们,只是安静的看着窗外的风景。 “喂,司机,我们下一站就是珠峰了吗?” 蚩灵一边看着动漫一边喝着奶茶,手里拿着一包薯片问道。 “还早呢姑奶奶,我们要先去日喀则。” 诸葛正看着手机上的电子地图说道。 从那曲去日喀则还要六个小时的,那曲是华夏最大的市,面积很宽。 从这里去日喀则还要六个小时,这就是为什么他们这么早出发过去的原因。 因为到了日喀则之后,他们吃个饭接着出发,到珠峰大本营还要六个小时。 意思是他们今天一天都会在路上度过。 除非中午吃饭的时间。 “好吧。” 蚩灵点点头。 两辆车一前一后的行驶在路上,曲扎开的是一辆丰田霸道,这种车在高海拔地区比轿车好用很多。 一路上的风景都非常不错,这里是整个华夏最为出名的三一八国道,路边的服务区会免费给你发那种此生必驾三一八的车贴。 蚩灵在去服务区买烤肠的时候领了两张,给两辆车都贴上之后,满意的笑了笑。 她觉得只有服务区的烤肠才配得上真正的烤肠,味道比城里头小卖部里面的甩了一整条三一八。 风景确实非常不错,以至于路上甚至还有点堵车。 曲扎明显对小路很熟悉,他带着诸葛正在堵车的地方直接走小路,两辆车的性能在这里还是非常靠谱的。 上山和下水都没什么太大的问题,让诸葛正爽快的体验了一把越野的快乐。 国道上的车子其实并不多,主要是路比较窄,一些愣头青显然是低估了这里的海拔,导致不少车子在这样的地方无法启动,所以撂在半道上了,这才会造成堵车的局面。 六个小时之后,两辆车终于到达了日喀则。 这里是除了拉撒之外的第二大城市。 但市区其实也没多大,而且也看不见有太多的高楼耸立的场面,大多都是低矮的房屋。 路上有很多的背包客,还有一些本地的小摊贩在摆摊子卖东西,随便一条街道上都能看到卖氧气瓶的。 在这里氧气瓶几乎是第一次来这里的人必需品。 曲扎带着他们一直朝着市中心驶去。 他们在这里吃了个午饭,见到了曲扎的弟弟扎西。 饭桌上蚩灵一直在问曲扎一些这里的好吃的好玩儿的东西,两兄弟也是耐心的回答。 他们从小在这里长大,在部落里头也算是有钱人,在这里有自己的两套房子,他们的父母还在这里经营了一个餐厅。 这里的人明显比那曲的人要多一些,大多都是游客,目的地自然是珠峰大本营了。 实际上来珠峰的并不是都要登顶的,大多数游客来仅仅只是为了欣赏珠峰的绝美风景。 从日喀则出去到珠峰大本营这一段路开车还要好几个小时的,周围都是景区。 最大的景区当然是珠峰了。 几个人吃完了之后没有停留太久,也没有买什么东西,两辆车直接出发又出了城,朝着大本营的方向驶去。 出城之后半个小时的时间,他们就在检查站门口停了下来。 珠峰作为这里最大的景点,进去当然需要一些文件,同时还要收取一些门票钱。 毕竟每年维护景区的卫生和其他的服务也是一笔庞大的数字,这几年老百姓们的生活好了,每年开春到入秋的这几个月里,都是珠峰的旅游旺季。 如果要登珠峰的话,接下来的几个月也是最好的登顶珠峰的季节。 两兄弟显然是这里的老熟人了,和检查站的人有说有笑的聊着天,不多一会儿的功夫就办理好了手续。 从检查站出发到后面的路程,李安很熟悉,因为他以前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 那个时候还没有路,都是一些小石头,正儿八经算得上是鸟不拉屎的地方。 没想到几百年过去了这里仍旧还是没有铺路,一般这种情况下,小轿车开起来就有些费劲了。 不过他们这两辆车倒是没有这样的顾虑。 路上同行的车也大多是皮卡车和suv,而且没有路牌,第一次来这里的游客只能跟着车印子走。 如果自己开路的话,结果不用想也是迷路。 一路上蚩灵都在拍照,即便车身颠簸的像是在坐船,但对于几个人来说并不是不能忍受。 总比那些个撩在半道上的车好多了,这一路过来他们看到了起码不下五辆了。 “在这里开个道路救援的公司,一定非常挣钱。” 诸葛正想了想说道。 “对,恭喜你发现了商机。” 蚩灵点点头。 三个小时的时间过去了,他们才终于到了一条比较明显的岔路口。 因为中间有一个大的招牌上面写得很清楚。 卓奥友峰大本营往左,珠峰大本营往右。 曲扎两兄弟开着车子径直朝着右边的小路上驶去,诸葛正连忙跟上,这一路上都是碎石路,他们甚至还穿过了一条小溪。 十几分钟之后,他们又在一处检查站停了下来。 这里就是查进入珠峰大本营需要的一些手续了。 往后的地方就是正儿八经的珠峰范围,也就是珠峰第一大本营所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