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棘血脉》 第1页 《荆棘血脉》澎湃 文案: 一个人有着邪恶冷酷的心,却又能真正地爱着某些事物,是有可能的,而且这才叫黑暗的灵魂,那种只会作恶的,不过是蒙昧的灵魂;那些不敢承认的,只叫做怯懦的灵魂;真正散发着黑暗的甜美芳香的灵魂,是深深知道何谓善,何谓恶,而后坚定不悔地选择恶的那些人,他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对前途有着坚定的决心。 注意:西幻编年体,早些年未完成的产物。 很沉闷,挺冷的题材。 文笔有限。 :pov写法——即"视点人物写作手法"。 通俗地说,就好比一部大片,导演将摄影机装在不同人物的身上,并不断切换。整个故事,由甲人物以自身立场讲述一段后,便换为乙人物来讲述,以此类推,周而復始。 内容标籤: 西幻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 荆棘血脉 第1章 第一章阴谋、爱情与新生 在古典神话中,英雄的旅程中总是会有较为年长的导师或者是智者,扮演先知一类的角色,拿着魔杖或者权杖,在关键时刻让一切逆转。 在形形□□的文学作品里都会有这样的角色,可能一开始就是正面人物,也可能是依附主角的邪恶反派,但是他们都在英雄的旅行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生活不是小说,没有名为堂吉诃德的天真古板的骑士,没有住在隔壁慧眼识人的美女总裁,天桥底下的抠脚大叔更不可能拿出一副未来科技的隐形眼镜让平凡少年鱼跃龙门。 生活的就是我们平凡的大多数,既不可能一飞沖天,也不可能有突如其来的戏剧性,但是,注意一个词——大多数。 李特试图睁开眼睛,可是并不轻松,就好像一扇无法推开的窗户,不管里面的人如何用力都纹丝不动。李特不是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人体再失去30%的血液就会陷入昏迷,如果在昏迷中继续失血就会陷入这种情况,很少有人亲身经歷过,但是李特就很有幸,那次他在南极被几只飢肠辘辘的白熊围攻的时候就体验了一番。 但,他还能听见—— 有一个女人温柔的声音,“塞万,我们的孩子该叫什么名字才好?” 有人把脸贴到女人的肚皮上,声音非常清晰,“那你也要把他生出来才行啊,我们还不知道是位淑女还是调皮的捣蛋鬼。”男人风趣夸张的说到。 李特在一个孕妇的肚子里,大概有六七个月了吧,据说这样大小的婴儿已经可以听见其他人说的话了。她好像没有身为孕妇的自觉,李特大多数时间都坐在非常颠簸的车上摇晃,像坐在摇篮里一样。 他能感受到属于女人的曲线柔和的手在抚摸他,其实是在抚摸她的肚子,他很安心,也更想睡。 作为未出世的婴儿,李特能清醒的聆听这个世界的时间很有限,大多数时间他都在睡觉,在长大,耳边总会传来古老神秘的歌谣,飘渺,若远若近…… 出生的时候,婴儿有什么感觉呢?李特很神奇的体验了一次,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感觉,世界有三种情况与其相似,天使从堕入地狱,恶魔的胸膛被纯洁的少女贯穿,人类婴儿的诞生。 李特第一眼看到的是一个倒立的女人,据说婴儿眼里的世界都是颠倒的,这个女人,应该就是他的母亲了吧? 不理会奇异的姿势,他观察着她,他发现她并不是东方人,而是存在于好莱坞电影里类似于加勒比海盗里吉普赛女人的形象,穿着花纹复杂、层层叠叠的裙子,领口袖口、腰间脚踝都繫着金灿灿的铜铃铛,棕色的捲髮垂在膝盖上,她的眼睛是神秘的孔雀蓝,而此时,这双眼睛正饱含激动和喜悦地注视着他。女人把他放在枕边,她看起来非常累了,生下他消耗了太多的体力。她睡着后不久,一个披着黑色斗篷分不清男女的人无声无息的进来,像一个不存在世间的鬼魂,他死气沉沉的眼睛居高临下的凝视着他。 这是一个巫师。不是因为他的装扮,而是他手里托着的紫色的水晶球,在西方歷史中,无数的巫师被绑在火刑柱上活活烧死,任何被教庭认为是异端的人都难逃这种命运。 巫师进来后,紧跟着进来一个男人,穿了一套雕工繁复,上了瓷釉的白鳞甲,灿烂得活像一片覆盖初雪的洁白大地,白色银线和钩扣在阳光下熠熠发光。锃亮的甲片闪着白光。细长的西洋剑上繫着红色的羽毛。 李特终于像个孩子那样哭出了声,这是目前最好的决定。 然而并没有人抱起他,浑身被罩在斗篷里的巫师和穿着亮晶晶铠甲的骑士都一动不动,终于,黑斗篷巫师动了,他从袖口里伸出两只戴着黑色刺金手套的手,中指上带着红色的宝石戒指,上面流动着让人目眩神迷的光彩。 他抱起李特,扔给骑士一袋子叮叮噹噹的东西,李特肯定那里面都是金币,巫师说到,“这个孩子……我带走了。” 巫师的声音嘶哑的同样听不出男女,注意力全集中在袋子里的骑士和晕倒的女人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李特在{亲生父母}身边呆了不到两个小时后,就被黑袍巫师抱着离开了他呆了两个月的马车。 他终于有机会看看他生活地方的全貌,数架大大小小的敞篷车,并不怎么温柔的风如刮骨刀一般从他脸上吹过,夜色中还未燃尽的篝火,所有的人都不由自主的睡着了,整片宿营地被笼罩在静谧的夜色里。巫师没有骑着扫把,而是坐着飞毯,精緻的羊绒毯子在地面上挣扎两下竟然稳稳托起两个人,朝着北极星的方向飞去。 吉普赛流浪人的驻地被抛在了身后,星星点点的火光还在垂死挣扎,李特被放在毯子上,巫师并没有好心的关照这个刚出世的孩子,任他在寒风里自生自灭。李特觉得他刚获得的生命会再次失去时,巫师终于大发善心给他罩上了一个透明光罩。风立刻就消失了,身体也逐渐温暖了起来,他试图伸出手摸摸光罩,但是他整个人被裹在襁褓里,一般这么大的婴儿的还是手软绵绵的,看起来他就算是学会爬也要在几个月之后。 巫师针尖一样的目光落在李特脸上,用一种极其复杂拗口的发音方式说了几句话,但是散发出的恶意让李特一身冷汗,没有信仰的李特开始祈祷这个世界的神能够保佑他。 李特的预感很快就实现了,三个月亮全部露出娇媚的面容时,他们穿过连绵的森林和波澜起伏的群山,远方出现了鱼肚白,而藏匿在黑暗的城市也终于露出了冰山一角,因为太大让人的视觉产生了错乱。 巫师的飞毯开始违反运动定律的直线上升,在城市上空静止不动,然后瞬间俯冲,快的超出了人眼睛反映的速度,就像是太阳的光线从宇宙来到地球一样。李特被巫师以粗鲁的动作扔在某座雄壮的宅邸的后门,即使是后门,也大气磅礴。就在同一个时刻,一个矮瘦的老人推开一个门fèng一伸手就把他拎了进去。 第2页 老人的速度不比巫师的飞毯慢,他只迈了几步却跨越了上百米的距离,他最后被放在了一个女人的怀里,这也是一个刚刚生产过的女人,她面色坚毅而苍白,脸部线条极其凌歷,美好如花瓣的嘴唇很薄,据说有这样面相的人都天生凉薄无情。她看起来没抱过孩子,因为李特正被她以僵硬不协调的姿势抱着,女人明显突出的骨节把他幼嫩的肌肤硌的发疼,李特不敢哭,因为他正在观看一次现场直播的豪门阴谋——那个刚出世的婴儿,漂亮女人的孩子,或许即将面对和他一样的命运,被抛弃。矮瘦的老僕人把她抱了起来,这个女孩真的惊人的漂亮,就像是教堂墙壁上画的小天使一样可爱,但是,她的可爱并没有换来床上的女人的怜惜,她轻轻瞥了她一眼,李特发现她的眼里全然没有母爱或者怜惜,甚至连基本的心痛都没有,就好像这个孩子根本不是从她肚子里钻出来的一样。 她的无情让李特齿寒。 人的善良和他的年纪没有必然的关系,这个看起来行将就木的老人像他的女主人并没有对新生命抱有多少的怜惜,老僕人抱着女婴出去了,这是李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她。女人把李特安置在刚才女孩躺过的摇篮里,随意的就像放一个硬邦邦的枕头。 新母亲的名字叫做约书亚·梅·洛伦兹,如果加上她丈夫的姓氏,就变成了约书亚·梅·洛伦兹·克里姆林。约书亚是她的名字,梅是亲人朋友间的暱称。这个命名方式是贵族的习惯。 约书亚生孩子时是极为秘密的,知道的人不超过三个,也就是说,除了她自己和老僕人之外,就只剩下一个。肯定是把他带来的那个黑袍巫师。前世习惯了家族斗争的李特明白,他现在一定处在一个极其危险的境地,他的“母亲”无疑是一个颇懂得家族斗争的厉害女性,而她送走女儿自然不是担心女儿会被敌人杀害那么简单,因为如果那样的话,她就不用费心把他抱了进来,他可怜的亲生母亲醒来之后发现他不见了会是怎么样的心情?一想到这里,李特心里就有些沉重。 约书亚休息了不到两天就可以下床走动,而她完全不像一个母亲的行为也使李特逃脱了再次品尝母辱的劫难。老斯都每次会定时拿给他一小碗味道鲜美的稠食,散发着米香和肉香。老斯都对李特的乖巧很意外,他是一个少言寡语的人,从他偶尔的自言自语李特知道名为“克里姆林”家族的当家,他的便宜老爹伯伦左,现在还在为帝国与忒碧斯黑精灵部族征战,不同于爱好和平安静的光精灵,忒碧斯黑精灵就好像被黑暗之神诅咒了一样,变的噬杀,卑鄙,并且不再住在森林里,而是学习人类在平原上建造了城堡,但是,神明并没有剥夺忒碧斯精灵与生俱来的植物亲和力和木系魔法天赋。不得不说是一个讽刺。 他的“父亲”,伯伦左·休·克里姆林,人们称唿他为银枪候爵,或者克里姆林候爵,但是“休”这个暱称已经十几年没有人叫过了,自从他父母意外身亡之后庞大的、以武勛卓着于帝国的克里姆林家族正面临着巨大的危机。伯伦左与约书亚的结合体是一场政治博弈后无奈的妥协,生性骄傲的伯伦左视其为奇耻大辱,这是得不到祝福的婚姻。关于李特的降生,哦,是他顶替的那个女孩子的降生,同样的,也得不到任何人的祝福——李特甚至偶然会冒出一个可怕的想法,也许那个女孩已经去面见了神明。 但是,他只能把这个猜测放在心里,继续扮演着刚会爬行的婴儿,庆幸的是,老斯都已经找来一个博学的老师来教他说话了,贵族们通常认为,让一个越博学的学者来给小孩子启蒙,对他的未来是有巨大作用的,但李特认为是拿大炮轰蚊子。 这位站在天文学和宇宙学金字塔尖顶的大学者,还有一个极其有趣的身份——占星师。 西罗多德以奇异的目光注视着这个孩子,他已经出生半年了,但是却还没有名字。老斯都一直以小少爷来称唿李特,(李特很庆幸,因为他不认为自己能接受一个新的名字,在他还对前生记忆犹新的时候。)西罗多德一直称唿他为“我的孩子”,这个带有宗教意味的称唿。 他感觉到这个孩子不一般,但是究竟哪里不一般他却不知道,这才是有意思的地方。他见过帝国无数个家族的子孙,克里姆林的小傢伙绝对只能算平庸,既不是那种天才,不会一出生就与众不同,他也不是白痴,也不是不能修炼武技或者魔法的废物,但这样一个普通的孩子,作作为克里姆林这样的家族唯一的继承人来说,他是远远不够格的,所谓三岁看老,对于西罗多德这样阅人无数的老怪物来说,李特真的太普通了,比如说他现在还只能张嘴说一些模煳的音节,没有含义的。 当浮卢宫最高的塔楼上巨大的黄铜钟敲了十二下后,整个俄拉荷马城开始狂欢新一年的到来。十米宽的马路上穿着亮晶晶铠甲戴着又尖又高繫着红缨的帽子的帝国第一骑士团走在□□队伍的最前面,胸口上刺血荆棘花的图腾耀眼夺目,□□骑着一点杂色都没有的黑色骏马,周围年轻姑娘们不断抛在他们身上五颜六色的鲜花让骑士们更加兴奋。 而李特是没有机会亲眼看看他来到中央帝国的第一次盛会。第一,他还太小,出门很不现实,也没有人会带他出去。第二,约书亚就在他的身边,这个一年来都没露面的母亲竟然来到了他的房间,西罗多德把他抱过来放到约书亚身边,约书亚还是没有抱他。 约书亚仔细看了看他,{希望她抱孩子的时候抱一个和她或者是她丈夫长得像的孩子。}李特恶劣地想她是想在他的脸上找到和伯伦左相似的地方。“西罗多德先生,他怎么样?”约书亚冷漠的如同宗教画里的圣母,没有慈爱的气息,高高在上。她看着李特就如同评价一件有没有潜力的货物。幸好李特不是一个孩子,否则约书亚恐怕会给他的童年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 西罗多德如实以告,“他是个好孩子,奥丁神会庇佑他的。”这句话已经说明了很多意思。 约书亚点点头,她冰冷的手指在李特脸上划过,有如一条滑腻的蛇,“这正式我想要的。”约书亚说到,她的脸上出现不容反驳的决绝,“克里姆林家族不需要第二个伯伦左来引起帝国的忌惮了。” 她摸了下李特的头,李特的身体僵硬了一下,他在约书亚脸上第一次看见了的表情,可以被称为“恍惚”,那只戴着的手套上绣着刺血荆棘花。“你的父亲就快要回来了,我的儿子。” 不管多么不愿意,李特还是要有新的名字和姓氏。 第2章 第二章 约书亚:黑色郁金香 命运之轮转动,岁月来去如梭。记忆演变为传说,传说淡化成神话,甚至连神话也被遗忘已久。雷霆时代远远离去,破晓时代也宣告终结,文明崛起时代更是被时间的□□碾碎,而银色时代正拉开大幕。 一阵风从中央帝国都城俄拉荷马城上空掠过,无数小魔法阵在高空交汇出一个巨大的魔法阵——禁止飞行,违反规定的人将被视为入侵者。因而能从俄拉荷马城上空飞过的人物,无一不是史诗大陆中传说级别的人物,就连奥丁教庭的高层谈论起他们也讳莫如深,普通人更是不可能知道。 第3页 —— 紫色的月光正从弧形的落地长窗照进来。约书亚穿着一袭深红色镶着珠宝的礼服。她走到窗口,置身在高塔之上,外面是黑色的钟楼,及三角形的天井。三角形的另外两个顶点,是另外两座尖塔,圆锥形的塔顶高耸入云。风吹动墙上插着的一排灰色旗帜,发出啪啪的声响。街道上鼎沸的人声看起来并没有影响约书亚沉寂的心,李特则是因为时隔一年再次与她相处感到不舒服。 她居然抱起了他,她的怀抱不是李特想像的那样冰冷的如西伯利亚的雪原,而是温暖的,即使是再冰冷的心,人身体也是温暖的。 她抱着李特以一种特殊的脚步走下螺旋形的石阶,经过天井,走进宅邸中间巨大的白色城堡。她经过许多房间,有的锁着,也有的布置得十分华丽。最后她走进一有五米那么高的房间,就像是一个会堂那么大,她坐在一张有两把椅子的餐桌边上,一张椅子上坐着一个男人,他高大英武,穿着一身珍珠灰色的长袍,英俊的脸庞线条分明,闪烁的眼睛就像冰般透明,一袭金色长髮轻巧得抚过双肩,散发出□□一样锋锐的气势,硬生生地下降了周围的温度。 伯伦左·休·克里姆林,帝国银枪候爵,在近一千年里,克里姆林这个姓氏出过九个公爵,十个候爵,和十几个伯爵,不管荆棘花多少次流血,军权都牢牢把持在鹰派的克里姆林手里,猫头鹰的子孙从来不认为权利是一把双刃剑,区别只是掌握在谁的手里。克里姆林家就好像是奥丁神的私生子,几乎每一代都会出现其它家族拍马也赶不上的杰出人物,就拿银枪候爵来讲,他的父亲老银枪候爵死于说不清楚的意外后,当年只有14岁的,被称为帝国三蛀虫之首的伯伦左竟然在5年里完成了从爬虫到巨龙的巨变,而这场巨变的结果是洛伦兹家族不得不提出联姻的方式来拢络这位与众不同的贵族。 伯伦左看了她一眼,就像看寻常的女人。约书亚多年以前就知道——他们是同一种人。 她把李特放在腿上,很随意的,李特自己稳住身形,再一次惊异这对夫妻的相处模式。“你什么时候生的孩子?”伯伦左奇怪地说道,就好像真的没人告诉他这个消息似的。“我记得你以前说过,你不会生孩子,就算生下来也会杀掉他……怎么?你已经忘记你说过的话了吗?”伯伦左看着李特黑色的头髮,他长得一点都不像他,而且也不像约书亚,他嘲弄的说到,“你不会是从哪抱来的吧?即使你生不出来我也不会抛弃你的。”约书亚没有回答她,她知道,伯伦左是故意找茬的。 约书亚慢条斯理的切着肉汁飞溅的牛排,牛排散发出的香味让李特舔了舔刚冒出尖的牙齿,而一块肉居然送到了他的嘴边,李特刚要张开嘴,就听见伯伦左嘲弄地说到:“他长牙了吗?你确定不会把他噎死?我可不会跟你再生一个,或者说你还有别的男人?” 约书亚餵食的手停了下来,疑惑地看了看伯伦左。确实,她不知道他长没长牙,于是,她把李特板正过来面对着她,说到:“你应该听得懂我的话,把嘴张开。” 李特不情不愿地张开嘴,两个白白的牙尖在粉色的牙床里顽强破土而出。 约书亚的年纪不小了,刚才敲响的钟声证明了她已经是28岁的成熟女人,嫁给伯伦左近十年的时间,这位帝国最美丽的黑郁金香变成了深沉的贵族夫人,不变的是她嫁给伯伦左的目的。他绝对不是一个好丈夫,事实上她从来也没有期待过这一点,不过是从一个家族到另一个家族,从洛伦兹家族众多小姐中的一个到克里姆林家族的女主人,许多女孩梦寐以求的地位她都得到了。十年前到现在,伯伦左从来不是贵族小姐们追逐的目标,他暴躁的脾气和永远讽刺的嘴嘲弄的眼,与女孩子们憧憬的贵族绅士截然不同,她们的梦中情人是会念十四行诗的优雅的贵族少爷。 此时中央帝国的广场上正举行着热闹的舞会,城里所以有点自信的姑娘都会盛装打扮,有的甚至从半年前就开始准备衣服,现在进行到了重要关头——两位唿声最高的姑娘正激烈的斗舞,誓要决出优胜者。 右边登场的姑娘一头金色的捲髮盘于头顶,散落的发旋儿,形状就好像一朵朵小玫瑰,头戴着红色的荆棘花,与她的唇色相应,十分诱人。同时她穿着大红色的开襟舞裙,整个香肩外漏,甚至能隐隐看到小半个白花花的胸脯;红色的和服上绣着数只金蝶,再加上她撩人的动作,整个人就仿佛一只流连在花丛中展翅飞舞的蝴蝶——台下无数男人的视线都黏在她身上移不开。相比较之下,另一边一身紫色舞衣的女子便显得保守很多,她穿着象徵富贵的金色舞衣,衣领规规矩矩地穿好,甚至一直遮到颈下。而她的脖子上居然还用黑丝带繫着一串银铃铛,正随着她的舞步叮铃作响——同时这位舞姬有着一头乌黑蹭亮的直发,披散到小腿上,偶尔动作间露出一截白嫩细长的大腿,让围观雄性暗自把口水摸了一把又一把。 一位黑袍巫师隐匿在人群里,他们在同一个世界,却不在一个空间,巫师很入迷的欣赏着舞女的身姿,甚至拿出一张桌子,身边的魔法生物正在给他泡茶和准备点心,他的目光直直越过人群能,城墙,围墙,高楼和塔,从窗户进入约书亚和伯伦左这对帝国最奇异的夫妻所在的楼里。 “你应该给他起个名字,然后把名字写在克里姆林家族的谱繫上。”约书亚再次说到。“你总是在乎克里姆林家族的。” “这种事你可以自己去做,何必要麻烦我。”伯伦左反问道,“你难道还在奢望什么?在你嫁给我的那一刻起,你就应该清楚的知道期待是人类最大的原罪,尤其是女人之于爱情,就好像魔鬼的誓言,是世界上最不能相信的东西,约书亚。”再次嘲弄了一番后,伯伦左才仔细的看了看这个小傢伙,说实话,他对他没有一点感觉,何况他们长得也不像,不是说李特长得不英俊,这个年纪能看出什么来?这个小傢伙……天平凡了,根本不行杰出的克里姆林家的后代,一定是混了洛伦兹家族骯脏的血统——但是,毕竟是他的儿子,要知道,他虽然是克里姆林的□□者,但是要稳稳的坐在这个位置上还是要有硬性条件的——即确保家族延续的下一代继承人。 伯伦左拎起李特,悬空的李特心惊胆战,他可不想小小年纪就尝试断骨的滋味,实际上他的担心多余,堂堂的银枪候爵怎么可能连一个孩子都‘拎‘不住。 “谁来接一下这个‘东西‘?”伯伦左皱着眉喊到,侍奉在约书亚身边的矮瘦老斯都幽灵一般的出现从伯伦左手里接过了李特,李特提到嗓子眼的心才落到了肚子里,他感激的看着老斯都。 伯伦左默许了老斯都的跟随,此时天空中绽放一朵巨大的烟火,升腾的红色火焰把天空照的仿若白天,伯伦左并没有想表面上看起来那么不在乎李特,他一直在暗中观察李特,令他满意的是,这个儿子并没有像其它贵族家的小孩子被人忽视就哭闹起来,约书亚这一点做的倒不错。 第4页 在中央帝国,贵族家的子孙都要经过复杂的仪式和见证才能够把名字刻在族徽下的石板上,越是重要的继承人仪式就越复杂,在二十八年前伯伦左出生的时候,仪式比皇子陛下的还要隆重三分,克里姆林家族的人从来都不畏惧皇权,或者说他们对皇权不屑一顾,这也是歷代国王纵容他们的原因之一,但是这代的国王好像不比他的祖先那么雄才大略。 在伯伦左和老斯都带着李特离开的同时,约书亚已经通知下去打开了尘封近三十年的名室,家族里所以的嫡系子弟的子弟的名字都会刻在这里,但克里姆林家不同,这个家族既被神明青睐,又被神明诅咒,每一代继承人的孩子绝对不会超过三个。而伯伦左,包括他的父亲,都没有兄弟姐妹,是帝国最单薄的家族,但是,也许就是因为这样,减去了臃肿的枝干的树,才会更加茂盛。 仪式进行的很顺利,也许是伯伦左怕麻烦的原因,帝国魔法公会的副会长史雷林和教庭的十三位红衣大主教之一的梭伦大人被急急忙忙的请了过来,这两个鬍子都垂到胸口的老头子估计几十年都没被这么随便的对待过了。但是,毕竟是“请”,尽管请的方式有点粗暴,两个人暗自埋怨银枪候爵粗鲁的不像是贵族的同时,一面好奇的打量着李特,如果银枪候爵的权势一直都在的话,他可就是未来二十年里帝国最炙手可热的小贵族啦! 当然,身为李特老师的西罗多德自然也不会被排除在外,他和赖伦铎尔、卡尔米克几乎同时进入了名室,这间大而空旷的房间里,浮雕着一面巨大的画,白眼夜枭,它的爪子一只站在橄榄枝上,一直站在出鞘的宝剑上。徽章之下是一面石板,从头至尾刻了不过寥寥十几个名字,除了他的父亲,所有克里姆林家族的继承人全都是寿终正寝,在一个以武勛着名的家族,是极为罕见的。 李特第一次尝试到了“父亲”的怀抱,他有点别扭,在伯伦左怀里扭来扭去,这就是帝国最强的将军的胸膛,冷硬,很可靠的感觉。伯伦左半蹲下来,伸出右手的食指,如同在白纸上在玄武石上刻下了李特的名字——亚赫图斯·雷恩·克里姆林。 伯伦左举起他,朗声说到:“亚赫图斯·雷恩·克里姆林,带给克里姆林家族的更多的辉煌,直至不朽。” 第3章 第三章竖起的班撒门徒铜币 在中央帝国所在的史诗大陆上,皇权,宗教,魔法师,似乎是三个权利的中心,但是,在所有知道点儿世界的真相的人眼里,人类世界不过是世界的一角,尽管人类占据着大多数陆地,但在遥远的海洋的另一端,太阳升起和落下的地方,能将人类活活冻成冰晶的雪原,吟游诗人嘴里喜欢绑架美丽公主的邪恶巨龙,锻造之神眷顾的矮人们,还有创造出魔导武器的地精,荒原上的野蛮人和兽人,森林里的精灵和他们的近亲妖精,还有更多遗失在岁月里的小种族们,都是真实存在的。只是他们从来不踏入人类的土地,活的岁月比人类久远的多的他们,从祖先时代传承的记忆里知道,人类这种脆弱又强大的生物对土地有种孜孜不倦的贪婪,精灵知道,人类想把所有土地上的花糙树木都除掉种上粮食,巨龙知道,人类想把所有的山都移平建造城市和村庄,矮人们知道,人类想把所有的矿石都打造成武器,只要能砍下敌人的头颅,他们不管自己锻造的技术有多么拙劣。人类就如同蝗虫,想吞噬他们看到的一切。所有的种族都这么认为着。 但是,与这些有很大差异的种族不同,那些可以隐藏种族特徵的租群,比如说狼人,在月亮不那么圆的时候回和普通人一样在大街上散步,也会被隔壁美丽的平民少女所爱慕,过着普通的生活。 李特已经会说一些中央帝国的通用语了,他费劲了心思要发出那些古怪的音调,某一次他偷偷对着镜子张开了嘴,发现在喉咙深处的确与前世有点不同。 钟敲了三下,已经正式开始学习的李特知道,他的老师—西罗多德先生就要来了,每次他来的时候,李特总会端正的坐在椅子上裂开嘴露出两颗白白的牙尖。 西罗多德并不是一个严肃的老师,他很和善,但并不是像某些老师那样‘你玩你的,我说我的‘。每当李特的注意力转移后,他就会自觉的停下来,颇为感兴趣的看着李特玩耍,认真的像是看伟大的鍊金术实验。 李特终于可以流利的说出那些别扭拗口的古老语言,写出的文字也从狗爬进化成蝌蚪,这个时候他已经五岁了,伯伦左和约书亚的感情还是一如往昔,这两个好像是最古板教会里教育出的修女和修士生育的孩子,西罗多德不由得为他童年和以后的人生担忧,但是,在他的意料之外,亚赫图斯好像成长的相当不错。他好像对“父母”这个词语没什么概念,比起常年不在家的伯伦左,就连偶尔露面的约书亚,他都不会用孩子渴望的目光期待母亲的拥抱。 真是个奇怪的孩子。 定期过问李特学业的约书亚发现,他只是个平凡的孩子,没有出众的才能,有没有恶劣的品行,如果要用一个词来评价就是—中规中矩,约书亚就像完成一项长期的工作,她偶尔也会带给他一些礼物,有时候是商队从遥远的东方带来的美味点心,有的时候是从更遥远的精灵族那交易来的水果。 李特来到这个背景类似于魔法故事里的世界,他没有离开过克里姆林家族的府邸,每次站在府邸最高的钟楼里俯视布局恢弘的俄拉荷马城,没一年的钟声敲响时,作为对过去的告别,李特不得不接受,他已经不是四九城的白大少了,而是中央帝国克里姆林家族的第十七代继承人。偏僻的书房里,西罗多德坐在厚厚的羊毛毯子铺着的摇椅里,在燃烧着的壁炉旁边,手里捧着一本《魔法的演变与地精魔导武器编年史》。李特看着这几个烫金的字母,露出奇异的神色。西罗多德把书合上,看着他的弟子,他有过很多弟子,李特只是里面最平凡的一个,但就是因为太平凡了,反而与众不同。 “你在看什么?亚赫图斯?这本书…你现在还看不懂它,对于你来说它太晦涩了。” 李特把刚才约书亚拿过来的点心放在了西罗多德手边的桌子上,转身爬到另一张椅子上,拿起一本趣味性骑士小说看了起来。 西罗多德放下这本被称为“异端”的《魔法的演变与地精魔导武器编年史》,拿起一块点心,细嚼慢咽,他茂密的白鬍子上没粘上一点碎屑。“你恨你的父母吗?” 李特摇摇头,这个问题西罗多德问了无数遍,每一次李特都会摇头。 西罗多德已经习惯了这个回答,深邃的星星通过穹顶透明的玻璃窗投在墙上,西罗多德穿着灰白色的麻袍站起来,老态龙钟的身体走到李特身边:“亚赫图斯,你的心里没有爱也没有恨,我不知道是不是好事,不过身为克里姆林家族的继承人,这也许会成为你登上顶点最大的助力。” 李特没有反驳,他知道自己的问题。 他曾经试图隐藏,因此过的很辛苦,但是现在,他的父母都是同样的人,冷酷,无情,他不用再压抑的生活,做自己愿意的事情,不用背着道德的枷锁,随心所欲的生活。 第5页 西罗多德摸摸他的头,露出一个慈爱的微笑,充满知识的大脑深深印上亚赫图斯的模样,轻生说到:“这是一个兵祸连年,英雄辈出的时代。伟大与卑微并存,诺言与阴谋相伴,生命可以尊贵、恢宏,为万众拥戴,也可以细若糙芥,来去无声。战争随时随地发生,屠城比比皆是。所谓的田园风光,所谓的英雄传奇,歷史学家还是吟游诗人忠实的记录的浪漫诗篇终于只是想像。这个世界从来不曾对任何人温柔。权利的并不是枷锁,无数的人渴望它,但它只真正属于强者。” 李特愣了下,被西罗多德过于直白的话,随即扬起一个灿烂的笑脸,沉静的说到:“我只是一个躲在克里姆林庞大的阴影下的幽灵,无声无息。” 没有人来教李特如何成为一个贵族,她似乎一开始打的就是让他成为母羊的傀儡,嗯,在史诗大陆用“母羊”来形容一个女人,是极高的赞誉。 新一年的课程开始时,李特端正的坐在西罗多德对面,他的老师有一个尖尖的鼻子,鼻翼两侧有两块暗青色的瘢痕,他的头髮是介乎红色和紫色中间的颜色,看起来怪里怪气的,但是看得出来他年轻时候一定俊俏极了。他看起来有八十岁,也许更大,绝大多数时间他都静止不动,用充满智慧随意的口吻讲述着遥远的过去。 大多数时候李特都不感兴趣,他不是一个喜欢学习的人。 “亚赫图斯,在不知道自己该向哪个方向前进时,不妨用抛硬币来决定。”西罗多德提出了一个玩笑似的决定,他从怀里摸出一个铜币,正面印着古怪的图形,反面印着一个十字。西罗多德用拇指和食指摩擦它,摩的发亮。 “这是一枚班撒门徒的铜币,来自四百年前灭亡的奥希班尼撒王,传说他可以帮助人做出最合适的决定。第一个决定,我是否应该继续教导你,这次由我来抛,下次到你,同意吗?” 李特思索了一会,说:“不许赖皮。” “当然。” 西罗多德把铜币抛弃,压在手心里。“我们来看看,哦~是正面,看来你我的缘分还要继续,好了,到你了,你想决定什么?” “可以不说吗?” “嗯……当然,如果和我无关的话。” 李特抛起铜币,落下,反面的十字出现在他手里,李特把铜币递给西罗多德。 “下一个问题很重要,你知道,我是一个占星术师,而同时,我也是一个鍊金术师,嗯,占星术在史诗大陆就很不受欢迎了,他们认为从星象来看神的旨意根本是亵渎,虽然很不受欢迎,但是占星术还是庞大深邃的魔法知识的一部分,但是鍊金术可是仅仅比死灵法师稍微好一点的职业,知道我涉及鍊金术并且有点成就的,除了我的老师之外你是唯一一个。你是跟着我学习占星术还是鍊金术。”西罗多德再一次把铜币高高抛起,但是在落入他手里时,却掉在了地面上,滚到了李特的椅子下。 李特钻到椅子下。 西罗多德微笑着注视着他,两只眼睛几乎眯成一条fèng。李特垂头丧气地夹着一个硬币。 “占星术和鍊金术可是世界上最晦涩的学问之二。” 李特可不认为占星术或者是鍊金术会对一个名义上克里姆林家族继承人有什么作用,但是愿赌服输一向是他的优点,当然,这个优点有时候也会消失。 西罗多德慢悠悠地站起来,他灰白色的亚麻袍子拖在地上,他拿着一盘蓝莓果酱小甜饼放在房间中间的地板上绘制着一个奇异的金色八角星图案中心,很多张羊皮卷。 “你认为什么是鍊金术?亚赫图斯?”西罗多德诡异的笑了一下,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有的时候越简单的问题其实越难回答;“什么是魔法”一直被视为史诗大陆最深奥的问题之一。 “人不做出牺牲的话就什么也得不到,为了得到什么东西的话就必须付出同等的代价,这就是存在于鍊金术中的等价交换原则,那时候的我们相信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真实。”亚赫图斯说出了一个出乎西罗多德意料的答案,他赞赏的看着李特。他重新回到椅子上,那些羊皮卷老老实实的堆在地毯上,就像是巷子边小贩摊位上的杂物。要是任何一个鍊金术师在在这里恐怕会不顾阶级地位的痛斥西罗多德和亚赫图斯对这些“黑暗圣经”的怠慢。 “其实,鍊金术是一门非常神秘而复杂的学问,要给它下定义并不容易。魔法公会把鍊金术归在魔法之内,其实并不是如此,鍊金术完全可以从魔法里独立出去,成为一个独立的领域,我说的这些都记在在那些古老的羊皮卷上,你要小心的阅读它们,毕竟它们存在的太久了,很容易受损。” 第4章 第四章鍊金术与刺血荆棘花 把世界缩小到自己的知识之中,是人类最不谦虚的地方。 ——摘录 鍊金术一词alchemy,源于古老的不能再古老的亚拉玛赫语,懂这种语言的人在整个大陆上不超过三个,al—kimya,译为技术,李特捧着一堆散发着歷史气息的羊皮卷回到了房间。毫不意外地,这些羊皮卷的内容都是用亚拉玛赫语写成的,李特从几十卷羊皮卷里抽出唯一一本纸质书籍《古亚拉玛赫语研究》,李特翻开这本明显新一些的书籍,扉页上写着--西罗多德,这就是他那个狡猾的启蒙老师所着。 李特懊恼的嘟囔了一句,他可能被那个伪善的加罗西森林的老狐狸摆了一道。 鍊金术的起源已经不可考,它的存在就像是西北盖亚山峰一样的悠久,但是魔法师们具不承认,也许在魔法出现之前,鍊金术才是世界主流的力量,不过,在如今的史诗大陆上,鍊金术师们只能和亡灵法师们在一起了。 了解了鍊金术师的现状,李特悲哀的发现自己除了穿越者和窃取克里姆林家继承人身份的小偷两个绝对不能被人知道的秘密外,又多了一个。 感嘆自身命运的曲折之后,李特又不得不庆幸自己还活着。 他翻开一卷名为《我们可以炼造神》这本信徒光是听见名字就会被吓的三天吃不下东西的“禁忌”,而李特正在艰难的通过《古亚拉玛赫语研究》阅读它。着本书的作者叫做亚连德法罕,他的名字在教庭图书馆最顶层的房间,被数代教皇禁止出入的密室里,一定有这个人的名字。 李特好奇的问过他是什么人,西罗多德只说了一句话,就让李特深刻的记住了这个人,他说:“如果他赢了,现在依然是鍊金术的时代。” 李特怀着深深的敬畏打开这卷有些破损的羊皮卷,上面用斯里夫兰金蜥蜴的血(这种蜥蜴被认为是黄金龙的远方亲戚)写着第一句话——鍊金术师是科学家,所以我们不会相信造物主或神这种暧昧的东西。揭开这世上所有物质的创造原理,并且追求真理……从某个角度来说,我们这些不相信神的科学家,说不定就是最接近神的存在呢。 李特的心重重的跳了几下,他咽了口口水,其实他嘴里干巴巴,说这句话的就算是中央帝国的大流士九士陛下,教庭也会想方设法的脱下他的圣袍,摘下他的王冠,把他绑在刑柱上施以火刑。 第6页 他真的是带回来了不得了的东西,幸运的是,放在克里姆林继承人的房间里,安全还是没问题的。 李特摸摸胸口,继续看下去。 大多数鍊金术师认为鍊金术也是一种以把贱金属转变为黄金或制备长生不老为目的的技艺。但这似乎只是从技术层面来解释鍊金术,并不能概况鍊金术的全部含义。也有有人这样给它下定义,鍊金术是使人类成为与神明同等存在的神圣技术,但这个定义似乎也会产生一种误解。容易让人们把鍊金术师和具有超能力的魔法师等同看待;鍊金术士相信,“鍊金术”的精馏和提纯贱金属,是一道经由死亡、復活而完善的过程,象徵了从事鍊金的人的灵魂由死亡、復活而完善,从这里开始,鍊金术就远远偏离了科学研究的道路。 看到这里,李特突然意识到“科学”这个词,是他在这里第一次听到,鍊金术能使他获得享福的生活、高超的智慧、高尚的道德,改变他的精神面貌,最终达到与造物主沟通。这一点就远远超过教庭了,教庭,包括教皇,都是神的奴僕,是神的“牧羊人”,在神的允许下放牧有罪的人类,教导人类如何赎罪,而鍊金术师们则认为他们是与神平等的,甚至于如果鍊金术达到极高的等级,甚至可以提炼出神。 整本书都充满了亚连德法罕疯狂的思想和高超的理论研究,李特知道这个世界是神秘的,有魔法师,各种各样的种族,在他了解的可怜的史诗大陆之外,神的存在也许不是人的妄想。 ———— 鍊金术的修炼是漫长而枯燥的。 又是半年的时间,约书亚穿着黑色的华服,披着黑珍珠一样的披肩,头上带着圆顶的帽子,帽子上的头纱正好遮住她的眼睛。 “母亲,您要去参加晚宴吗?” 约书亚抬起头来看了看她的儿子,黑色的头髮,灰色的眼睛,他的长相既不像她,也不像伯伦左,幸好那双灰色的眼睛和高高挂在克里姆林宅邸迴廊上最高处的肖像画上维尔杰斯克里姆林那双睿智又狡猾的眼睛如出一辙,在亚赫图斯未未懂事之前,银枪候爵伯伦左甚至期待过他成为维尔杰斯那样的人物。但是,约书亚知道这不可能,因为,亚赫图斯·雷恩只是冠上克里姆林姓氏的平民的儿子,至于克里姆林的未来如何,则完全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亚赫图斯,你好像长大了一点。” “比您上一次见到我的时候长高了三英寸,小孩子在这个年纪生长速度是很快的。” 约书亚优雅地吃完了一块油松饼,李特发现,每次见到她的时候她都是在用餐,她吃饭的速度很慢,但是胃口出奇的好,每次见她都会吃很多东西。 “斯都,加一份。” 老斯都幽灵一样的出现,说了声是,亚赫图斯乖巧的坐在约书亚对面,扮演着内向的贵族少爷。 一餐吃完后,约书亚满意的说,“你的礼仪学习的很不错,晚上,洛伦兹公爵的宅邸会举行一场晚宴,你和我一起出席。” 李特很惊喜,“我很荣幸,母亲。” 李特获得了第一次离开克里姆林邸的机会,洛伦兹公爵,约书亚·梅·洛伦兹的亲生父亲,但是,从约书亚生分的称唿他为洛伦兹公爵,这位公爵和其它虚伪狡诈的贵族并没有什么不同,也有可能是约书亚的性格如此。 “在贵族的世界出现什么都不足为奇。” 在女僕的服侍下,李特穿好复杂的宴会服侍,系好领带后,他突然想起来应该告诉西罗多德老师一声他今天晚上不能接受他的教导了。 西罗多德披着毯子坐在炉火前,火烧的正旺,他戴着一架圆眼镜,厚厚的书籍摊开放在膝盖上。 “你好,西罗多德老师,我来告诉您,我今天晚上不能接受你的教导了。” “事实上,你的母亲已经让人来通知我了,贵族的晚会是很复杂的,你要小心谨慎,我相信有很多人会让你出一个不大不小的丑,这些人的地位一定很高,你的父母不能因此帮助你,需要你自己应付,我的孩子,你,明白了吗? ” 李特心里升起一股暖流,他感觉的到,老师是真心关系他的,他上前拥抱了一下这个老人,对方高大厚实的身体,到胸口的鬍子都给他温暖的感觉。 “去吧,这可是你第一次出现在中央帝国顶级贵族圈子里,让他们知道亚赫图斯·雷恩有多么耀眼。” “当然,老师。” 向西罗多德行了礼后,李特在斯都的带领下走出了旋转的阶梯塔楼,上了一辆四轮的马车,两匹纯种的加西亚森林的弩马,额头上有一撮暗金色的马鬃证明了它昂贵的血统,马车是洛卢来大师的手工作品,帝国对有爵位的贵族的车辆做了严格的规定,马车在帝国里有着极高的地位,只有皇室可以乘坐八匹马拉的马车,公爵乘坐四匹马拉的马车,而且马的血统也有极为严格的要求,贵族的私人马车上必须有其家族的族徽,皇室大流士的族徽也就是帝国的旗帜——刺血荆棘花。 马车外纯银的白眼夜枭脚下的黑曜石的利剑和绿翡翠的橄榄枝熠熠生辉。 斯都把猫头鹰擦的发亮,坐在了马车前面。 李特坐在了约书亚的身边,她穿着一身华丽高贵的夜礼服,层层的裙摆上大朵大朵的红玫瑰,被束胸勒的紧紧的腰肢,李特记得在地球的中世纪,上流社会开始推崇“丰胸、瘦腰、翘臀”为核心的女性审美观。为了让自己成为符合这种审美的“美人”,女人们不惜让自己的身体遭受酷刑。在那些从少女时期就开始长期穿束腹的女性中,百分之二十患肺病,百分之十五死于第一次生产,百分之十五在生产后体弱多病,百分之二十导致身体畸形,只有百分之三十的女性可以幸运地挺过来,但她们也要承受因为穿着束腹而带来的各种不适。 “你在看什么?亚赫图斯,哪怕我是你的母亲,直视女性在贵族里也是极为失礼的行为。”约书亚凛然道,她美丽高贵的脸就像是教堂刻板的圣母壁画。 “抱歉,母亲大人。”李特低下头说到,而其实他的心里则为贵族的惺惺作态呕的要死,谁不知道贵族的放荡远远超过下层人民,这大概就是:权利的无度必然导致腐败吧。 去往洛伦兹家族的宅邸有一段相当远的路程,毕竟俄拉荷马城的范围非常大。路上他们也遇见了其它贵族的马车,而这些马车的主人几乎都把马车停在了马路的左边,以彰显对高阶贵族的礼遇。 但是很显然这辆普通的双匹马车例外,约书亚似乎看出来了李特的疑惑,她难得地给他解释道,“你看那辆车的徽章。” 马车普通的木料上,一朵浸泡在红宝石鲜血的纯金荆棘花盛开的如火如荼。 王族的象徵——刺血荆棘花。 约书亚倒上一杯玛莎伯爵红茶,吹了吹喝了一口,“那是凡特烈大公的马车,她是国王大流士九世最小的妹妹,在二十年前,国王陛下杀死了他所有的兄弟姐妹,只有这位还未出生的凡特烈大公才倖免于难,她是个幸运儿。为了来之不易的生命,她一直过着简朴的生活,她是俄拉荷马城社交界的宠儿,听说当时还垂青过你的父亲。”约书亚最后一句话的语气有点嘲弄,看来她和那位凡特烈大公的关系应该并不单纯。 第7页 “快要到了。”约书亚说。 马车穿过一条两边是白色尖角,中间两把□□交叉标志的骑士公会的大街,已经有五百年歷史的洛伦兹家族的宅邸就出现在了李特眼前。天啊,它可真大,比克里姆林的宅邸要大的多,最外面是一眼望不到头的花园,洛伦兹公爵偏爱的黑色郁金香开的如火如荼,黑色的波浪在风的吹弗下送来一阵阵浓郁的花香,“任何小姐身上的香水味都在这里黯然失色。”约书亚踩着红铁树的脚踏从马车上下来。 “拉着我的手,亚赫图斯,所谓的贵族晚宴就是一场战斗,想要找你麻烦的人不少,你若是不想成为俄拉荷马城的笑柄并且侮辱克里姆林家族的名声的话。” 拉着约书亚的手李特天真地说到,“您不能帮助我吗?母亲大人?” 约书亚把一定礼帽戴在李特的头上,并替他整理了下礼节,这是她往常绝对不会做的动作,随即,她留给李特一个凌歷的下颚,“真正的贵族永远不会把命运交给任何人。” “哪怕您是我的母亲吗?”李特懵懂的问。 “哪怕我是你的母亲。” 走过数百米的郁金香花园,其实约书亚本可以到达宅邸的城堡的门口再下车,但是她执意走过去,很难想像,在寸土寸金的的俄拉荷马城,洛伦兹家族的宅邸范围居然比皇宫还大一些。 “皇室早有不满,但是贵族是不能对皇室轻易让步的。” “亚赫图斯,在某一个位置哪怕一个极小的让步都隐藏着莫大的危机,因为,我们常常退无可退,退后,就意味着死亡。” “母亲大人,我可不想这么忧虑的过日子。” 约书亚顺手摺断一株郁金香,把它插在了耳朵上,使她看起来更加娇艷诱人,她红宝石一样闪亮的皮鞋塔在青石砖的地面上,形成一种一样的美感,“那你最好像神灵祈祷,你的父亲银枪候爵可以活的久一点,更久一点,毕竟,在政治这个舞台上,活的比其他人更久就以为着更大的胜利。”约书亚像是想起了什么,她看着地面上自己的影子和旁边更矮一些的身影,把刚刚插上没多久的郁金香抛弃在身后,就像她当初抛弃自己的女儿一样。 “我没想到自己会有一个孩子。”约书亚的语气似乎有点恍惚。 可是这个孩子并不是你的。李特在心里吐槽。 “当初我的父亲洛伦兹公爵一心想剷除克里姆林一脉,我们两个家族的关系可谓是不死不休,但是他还是娶了我,我也嫁给了他,这不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结合,而是洛伦兹和克里姆林彼此在对方的脖子上抵着一桿背叛之矛。” 这位克里姆林的女主人对下一代的继承人如此说到,李特感觉嵴背有些发凉,他意识到如果有一天银枪候爵死掉的话,这个女人杀了他的时候,不会有半分犹豫,不管她是不是亲自动手。 “我能想像的到,我的父亲在看伯伦左那张年青的过分的脸孔时,心里会是多么恐惧,他今年已经69岁了,在中央帝国,这个年纪意味着他的人生已经要结束了。”约书亚突然嘲弄地笑了笑,“可是他的儿子们连给伯伦左提鞋都不配。” “您为什么不背叛洛伦兹呢?”李特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他说,“既然您对洛伦兹家族并无归属感,为什么不干脆站在父亲这一边呢?” 约书亚看着和李特的脸,发现在他的脸上找不到伯伦左的影子,她闭上眼睛,又睁开,手微颤,“洛伦兹与克里姆林的平衡一旦被打破,只能以一方的鲜血流尽告终,介时,如果是我死了,你还有机会偷偷安葬我的尸骨,如果死的人是伯伦左你们的尸体会在山崖下被尸鹫啃食,就连骨头都会被砸开,它们会把骨髓也吸食掉。” “总会找打平衡点的。” 约书亚深深的看了他一眼,“你是个善良的好孩子,但是不是一个合格的贵族。” 已经能看见洛伦兹的城堡了,它通体是辱白色的玉石,不过价值当然一般,洛伦兹就算再奢侈也不会这么浪费,这种玉石属于玉的一种,是巴黎格莱杰兹郡的一种高级玉矿的伴生矿。 一个穿着体面管家服饰的年轻男人迎了上来,“欢迎回来,约书亚小姐,赫尔夫兰老爷,您的父亲正在等着你,他非常思念你,自从您出嫁,老爷经常梦见你。” “我也经常梦见他,每次我都从梦中惊醒,我们做的是不是同一个梦的,我真好奇。”约书亚说。 第5章 第五章吸血藤树林与萝莉 叶顿河在茂密的暗红色吸血藤树林里安静的流淌着,岸边厚厚的腐树叶河小动物的骨骼被路过的大型兽踩的粉碎,树林里瀰漫着奶油色的瘴气,闻起来就和俄拉荷马城最着名的玛利亚大婶的蛋糕房里的味道一样,许多路过的小孩哪怕是大人都忍不住多吸几口。但是吸血藤树林里的瘴气是致命的,就好像在南方海岸上起航的水手,那些初出茅庐的菜鸟们大剌剌不堵住耳朵就敢横穿魔鬼海域,被那些有着美艷脸孔的深海妖精拖进幽暗的深海。 这是个阴暗原始的地方,散发出湿意和腐败的气味。在这里暗红色的吸血藤相互攘挤,扭曲的枝条在头顶织就一片浓密的参天树顶,变形的错节盘根则在地底争夺养分。这是个属于深沉寂静和窒郁暗影的地方,而人类这种弱小的生物根本不能在这里生存。 一棵巨大的吸血藤,它已经很老了,从它青筋爆起的干枯的枝条,和露出泥土外不知道延续多远的根系,最让人心惊胆战的就是树顶高高被藤条缠绕贯穿的人类的尸骸。它们之中有人穿着生锈的铠甲,有人穿着破损的皮甲,断刀和弓箭铺满了地面,在这一次大雨结束之前,这棵老吸血藤饱餐了一顿愚蠢人类军队和猎手的血液。维奥莱特睁着大眼睛,拉住了养父博纳薛恩的衣角。 维奥莱特是三天前来到吸血藤树林的,这片树林生长在拜音席拉郡的边缘,长在曼巴蛇的巢穴和庇里牛斯熔岩深渊之间,它真是太会挑地方了,在中央帝国和都铎王朝之间只有这一条必经之路。 维奥莱特其实一点也不想离开温暖如春的卡萨布兰卡,那里有座属于她的明亮清朗的花园,高大的红木树影洒进沟磷溪涧,鸟儿在栖隐巢穴里高唱,空气中瀰漫百花馨香。她可以穿着比所有女孩都漂亮的裙子,那些来自俄拉荷马城贵族小姐们都得不到的衣衫,可以骑着有龙的血脉的独角马,捧着吟游诗人编写的《史诗大陆的龙与公主》,念那些从恶龙手里拯救纯洁美丽的公主的故事。可是她的养父博纳薛恩却告诉她,真正的龙比人类的王子和骑士要俊美的多,可是他们不会爱上人类的公主,就如同人类的王子不会爱上一头美丽的母羊。她生气地嘟着嘴,发誓一定要征服最俊美和强大的龙的王子或者是国王。但是,她首先必须穿越这片要走两个小时的吸血藤树林。维奥莱特紧跟在博纳薛恩的身边,有时候他也会抱起她。 博纳薛恩是贝都音人,他们生活在茂密的埃罗森林里,和住在夜月荒漠的忒碧丝精灵族是邻居,很不友好的邻居。 第8页 博纳薛恩抱着维奥莱特在树林里小心翼翼的走,就在刚刚,一棵吸血藤从他眼前爬了过去。 “它们会动。”维奥莱特惊奇地说到。 “这里所有的树都会动,它们会在饿了的时候爬来爬去,吃饱了就会回到原来生长的地方,正因为如此,所有它们不会跑的太远,在夕阳狭海的彼岸,有个青陵纵横,花开平野,深河奔涌的地方,那里有和平的村庄和善良的人民,流淌着牛奶和卖酒的叶顿河的上游,贝都音人把它称作自由的维斯塔那镇,在自由城邦里,我们的目的地就是那,我保证维斯塔那会比卡萨布兰卡更加美丽,你一定会爱上它的。” “卡萨布兰卡也很好。”维奥莱特坚持她的看法。自从离开那她就很不开心。博纳亲吻她银色的长髮,看着她灰色的眼睛,那里闪闪发亮,“我美丽的女士,你的梦想难道不是走遍史诗大陆的每一个角落,成为吟游诗人口中神秘的mielikki梅莉凯吗?” “我也想成为 sharess夏芮丝和tiamat缇雅玛特。” (mielikki梅莉凯:森林与游侠女神 --- tiamat缇雅玛特:恶龙女神--- sharess夏芮丝:猫与舞蹈女神) “噢!最后一个可不怎么好。”博纳摸着维奥莱特丝滑的银色长髮,维奥莱特不满的甩开,带着小女孩特有的奶奶的童音,“我要征服那些可恶的龙,竟然把美丽的人类女孩和母羊相提并论。” 博纳想说母羊只是他的比喻,他说到,“你和你的母亲真的很像,她以为她失败了,但其实没有,毕竟那个男人也是天生就骄傲到极点的人。” “你在说谁?我的母亲?” “是的,她和你一样美。” “我是最美的。”维奥莱特对这种事有着超乎想像的固执。“而且我也不认为抛弃自己女儿的女人有多么美丽。” “当然,美丽的小姐。” …… 苍白长春藤四处攀蔓的庭园,叶影被月光染成骨头般的银色。老迈的洛伦兹公爵就在其中的一把老竹椅子上躺着,晚宴还没开始。 每个夜晚来临的时候,他总会来这里坐上一会,最近这些年经常会一坐就是一整夜。 月光照射在他银色的头髮上,他常常会想银色的头髮就是好,这样人们就不会看出来他的头髮已经白了。 他的脚边趴着一只掉毛的老猫,它的年纪看起来比洛伦兹公爵都要大,牙几乎掉光了,嘴边有一碟温好的牛奶,它黄色和黑色夹杂的乱毛现实它的血统和那些在贫民窟或者更加骯脏的野猫没什么区别,知道这只叫做“亚尔塔拉”的猫在公爵心里是什么地位的话都会感觉不可思议。 公爵年轻的夫人,她大约三十多岁,像一个熟透的桃子,她不情愿地来到这里,放轻了脚步,在来到赫尔夫兰身边时换上一副又崇拜又恭顺的表情,她轻声地说到:“老爷,约书亚回来了。” 赫尔夫兰浑浊的眼睛里露出一丝晶茫,他抬起手臂,他丰腴性感的夫人扶起他向宴会厅走去。 约书亚被带到一间熟悉的房间里,就在赫尔夫兰经常和部下们谈论事物的议事厅的旁边,她还记得自己少女的时候经常偷偷熘过来偷听父亲的谈话,当然,只有她自己,她的哥哥们是没有兴趣的。那张用一整张豹子皮做成的王座,是她最喜欢的椅子,她就坐在那模仿只见过几次的女王的谈吐,而她还在世的母亲总是担忧的望着她,一个太出众又太有野心的女人生在洛伦兹家族是很危险的,自从赫尔夫兰发现了约书亚的野心和企图之后,就把她送离了俄拉荷马城。直到六年后与银枪候爵的冲突升级到不死不休后,他才终于想起了这个女儿。 “你是洛伦兹家族的一员。”赫尔夫兰说到,他看着这个最小的女儿,“也许在克里姆林你会更好。” “是很不错,那里没有愚蠢的兄弟。” “你是我唯一的女儿。”赫尔夫兰说到,他抚摸着光滑的皮毛,把身体靠进厚厚的毛里,“你也无法放弃洛伦兹家族的地位,如果你的视野稍微小一点,我会让你成为洛伦兹家族第一位女公爵。”五颜六色的琉璃窗户上倒映出约书亚凌歷的侧脸,她摘下头上戴的宝石花摩擦着。女僕送进来浓郁的咖啡。这个不受欢迎的女僕被赫尔夫兰并不凌歷的眼神看的落荒而逃。 李特被年轻的管家引领着来到了宴会厅,他有点紧张,宴会厅里早就来了不少贵族,彼此居心叵测的举着酒杯相互交谈,他看到一个格格不入的女士,她穿着灰色的衣衫,扣子繫到了下巴以下。金色的头髮盘在脑后,上面没有首饰,只在耳朵上戴着两个朴素的耳环。与她美的惊心动魄的脸格格不入。 李特想这位恐怕就是凡特烈大公了。在见到这个女人之前,他把他想像成伪装成平民女人来讨好心爱猎奇的贵族的口味,但显然他错了,而且错的很离谱,凡特烈大公像一个真正的贵族,她优雅,气势不凡,顾盼之间就像一个女皇。李特在心里编排着他父母和凡特烈大公的关系,而凡特烈大公那双蓝色的眼睛也注意到了这位第一次在上流社会出现的小贵族。 她首先注意到的是李特灰色的眼睛,那双和伯伦左克里姆林一样的眼睛,他的相貌一点都不像伯伦左。在李特反应过来的时候,凡特烈大公已经站在了他的面前,她审视着他,李特突然觉得有点紧张。 “亚赫图斯·雷恩·克里姆林,您好,阁下。”李特欠身行礼,他忐忑不安,而他的不安也被凡特烈大公看在眼里,如果不是对约书亚的了解和李特天生的灰色眼睛她甚至怀疑他是不是伯伦左的种,“你好。”她说。“约书亚在哪?” 李特恭敬地说到,“母亲大人过一会再过来。” 凡特烈有点古怪的看着李特,看的李特浑身不自在,“你叫她大人?”她咯咯地笑了起来,瞬间浑然天成的风情就把还残留着前世记忆的李特迷的晕乎乎的,“像她做的出来的事情。” 凡特烈大公妖娆而又神圣的身影离开后,李特就像是一直被饲养在笼子里却忽然被放生到森林的羔羊,觥筹交错的大厅让他浑身不自在,他从不表现出与年龄不相符的言行举止,这一点也暗暗地被一些有心人当做了事实。一个儒雅的中年人走了过来。 他有着和约书亚一样的银髮。一个虚伪又狡诈的贵族。他走过来,弯下腰,伸出手,“初次见面,亚赫图斯·雷恩·克里姆林先生,我是卫理斯·约翰·洛伦兹,梅的哥哥。” 李特有点手足无措和害羞地伸出手,和卫理斯的手轻轻地握了一下,腼腆地问好:“您好,卫理斯舅舅。” 卫理斯露出灿烂的笑容,抱怨道,“梅这么把你一个人丢在这里?我可怜的外甥,你一定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吧,梅和银枪候爵把你保护的太好了……我都从来没有见过你。” “事实上,我是第一次出门。”李特适合的接口,卫理斯觉得这个乖巧的外甥和乖张的伯伦左还是深沉的约书亚都迥然不同,他没有贵族的傲气,反而有一种平易近人的气质,这种气质在少年哪怕是中年贵族中也是少见的,只有在少数经歷过残酷的政治斗争沉浮的老牌贵族身上才会发现这种气质,就像他敬畏的父亲一样。要知道,贵族这种生物总是有一种天生的傲慢。 第9页 威林格尔今年十二岁,他的父亲是卫理斯,爷爷是赫尔夫兰,没什么意外的话他就是未来的洛伦兹公爵,这让他目空一切并且习惯高高在上,他俊美的小脸充满傲慢。他身边高一些的红髮少年是克拉玛家族的麦克斯塔浮,高些的金髮少年是维斯康提家族的劳伦切尔曼。 劳伦切尔曼对威林格尔和麦克斯塔浮说到:“你们看见了吗?那个没见过的,你父亲好像对他特别热情,威林格尔,你认识他吗?” 威林格尔以一种挑剔的目光打量着和卫理斯交谈的李特,父亲不时慡朗的大笑让他对李特越来越不慡,“我记得我姑姑约书亚有一个儿子。” 麦克斯塔浮惊讶道:“克里姆林家族银枪候爵伯伦左的儿子!他可神秘的很,可是……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 威林格尔从高高的椅子上跳下来,鞋跟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响声,“我过去看看,你们在这里等着。” 李特接过卫理斯递来的黑葡萄酒,贵族从来没有不能喝酒的年纪,李特小口的抿着,一边应付着卫理斯的旁敲侧击,“舅舅,我很少见到父亲大人,他几乎都在帝国边境和那些异族作战,舅舅,您见过那些异族吗?他们真的会吃人吗?” “我没见过,没见过是我们的福气,如果有一天我们真的见过那些异族,就意味着俄拉荷马城已经不安全了。”卫理斯告诫着年轻的贵族,他注意到他的儿子正在朝这里走来,“雷恩,我想给你介绍我的儿子,瞧,他来了。”威林格尔走了过来,埃在卫理斯身边。卫理斯按着他的头,这种粗鲁的动作一般贵族是不会做的,但是卫理斯此时做出这个动作正好显示出他对威林格尔的亲昵。看的李特一阵羡慕。威林格尔也注意到李特的眼光,不禁更加挺直腰板。 “我的儿子。”卫理斯介绍到,“威林格尔·奈特·洛伦兹。我的小骑士,他比你大三岁。” 威林格尔比李特高出半个头,此时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李特:“我以后会成为一名骑士,加入第一骑士团或者荆棘花骑士团,成为帝国骑士,我已经开始跟随法兰老师学习武技了,你的父亲银枪候爵可是我的偶像,虽然他在帝国边垂,银枪候爵引以为傲的武技相必你学了一些吧?” 李特有些迷茫地看看卫理斯,后者也期待的看着他,李特说到,“这些年我都是跟着西罗多德老师学习,我很少见到父亲……”李特显的有点落寞。威林格尔有点同情李特了,在贵族世界,父亲忽视儿子的情况很常见,就算是他的父亲卫理斯除了他之外也有几个儿子和上不了台面的私生子,但是,威林格尔从来没把他们放在心上,但是……“银枪候爵只有你一个儿子?”这是个问句。 李特点点头。威林格尔立刻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看着他,“雷恩……我真不知道怎么对你说才好了……”他对卫理斯说,“父亲,我带雷恩去玩了,联络下感情。” 卫理斯赞赏地看着威林格尔,说,“去吧,玩的开心一点。” 威林格尔拉着李特走到他的小伙伴身边,介绍到,“这是麦克斯塔浮·薛林·克拉玛,劳伦切尔曼·雷戈·维斯康提,这是我姑姑的儿子,现在是我的表弟,你们认识吧?亚赫图斯·雷恩·克里姆林。现在是我们一伙的了。”威林格尔拍拍李特的肩膀,就算是承认了李特的伙伴地位,这个承认看起来简单实际上很困难,包括家族实力,家族谱系排名等等。 李特结巴结巴地说到,“我是亚赫图斯·雷恩。” 威林格尔和麦克斯塔浮、劳伦切尔曼这三个有点傲慢但是还没真正的被贵族的黑暗腐蚀的小贵族们很大度地接受了被父母忽视的克里姆林的继承人。 第6章 第六章 宝冠雄鹿与太阳金币 拥有八百年歷史的克里姆林家族在李特眼里就是一座黑哥德式的诡异古堡,它虽然没有洛伦兹家族的宅邸大,但是在建筑上足可以和潘神的迷宫媲美。这座城堡的建筑风格与俄拉荷马城流行已久成为主流的华丽高贵的美安妮斯风格。紧挨着克里姆林宅邸的是维斯康提家族的宅邸,劳伦切尔曼声称克里姆林的宅邸是除了昏瞑古堡以外整个史诗大陆上最独特的一栋建筑,这个拥有萨尔玛萨诸岛上摩罗蒂人绿孔雀眼睛的小贵族,却在为他脸上的雀斑烦恼。他说它们简直是个噩梦。克里姆林宅邸通常不接待外客,因为伯伦左候爵常年不在的缘故,不过庞大的克里姆林宅邸并不能阻止一个一心想进来拜访的邻居,特别是在还有一个内应的时候。 穿着四角裤的劳伦切尔曼趴在人工制作出来的沙滩和丛林里,相比洛伦兹宅邸整齐的黑郁金香园,这里简直是疯狂的曼巴蛇的黑潮森林。 “你这里真不错,亲爱的雷恩,虽然你可能不习惯我这么叫你,但是,你的名字实在是太长了,还是你更希望我称唿你为尊敬的亚赫图斯少爷?”劳伦切尔曼说到。 麦克斯塔浮当然也笑着表示贊同。 威林格尔一开始很不习惯光熘熘和人躺在沙子上,但是他不得不承认这种感觉很不错,再次穿上紧的要命的贵族服饰,那种感觉真的是糟糕透了,“有种裹尸布的感觉,闷的要死。” “瞧瞧,我们听见了什么?一个月之前某位洛伦兹家族的少爷多么鄙夷我们的生活方式,现在怎么样?“真正的贵族就是在任何时候都要优雅的生活”,可是现在,你和我们一样在这里躺着,就和西北森林之外的那些不知道礼仪的人一样,麻烦给我一杯西司卡酒,我知道那很贵,克里姆林家族不会连瓶酒都不肯给他的朋友吧?” 当然不可能。虽然说这里是李特私自建造的,但是他的母亲约书亚夫人当然知道的一清二楚,对于儿子超乎想像的建筑才能约书亚在惊讶的同时也只能惋惜和庆幸他的天赋只表现在了艺术领域,他可能会成为一名艺术家。对于亚赫图斯难得的小要求,约书亚批准了在庞大克里姆林宅邸里划给了李特。但是似乎这个成果并不只是被亚赫图斯少爷享受。 李特第一次偷偷的潜入了伯伦左候爵的酒窖,一瓶价值10个圆盾金币的西司卡酒,李特摇摇头,希望他大度的父亲不会因为这点酒而责怪他。而事实上,亚赫图斯难得“出格”的举动感到很欣慰,“克拉玛家族的麦克斯塔浮,那小子和他父亲一样虚伪,维斯康提家族的劳伦切尔曼?没有人比他父亲更阴险了,至于洛伦兹家族骯脏的血脉,那个叫威林格尔的嚣张小子,希望他能安分点……” ———— 博纳薛恩斩掉一棵吸血藤的枝干,骂了句“该死的吸血虫”抱着维奥莱特跳上了一棵正在休息的吸血藤,这种植物有一个很隐蔽的特性,在它们吃饱喝足后不会主动攻击猎物,就和普通的树木一样,识别吸血藤是不是吃饱了只要看它身上是不是有新鲜的尸体就可以了。维奥莱特拉拉博纳薛恩的袖子,凑到他耳边说,“那些带着逆十字架勋章的尸体是什么人?”逆十字架勋章?博纳薛恩心里一动,他没仔细看那些惨死的人类,这种事太稀松平常了,他定睛一看,果然那些干瘪的尸体在又胸口处都挂着一枚逆十字架勋章,他仔细地看那些人的脸,发现他们其实和人类有着一些区别。“伊尔马特在上,是谁杀死了这些异教徒?吸血藤小姐吗?真是太棒了!” 第10页 维奥莱特伸手去拿一枚逆十字架勋章,它很精緻,就像是一个被倒串在长矛上的男人,维奥莱特厌恶地把它撇在地上,勋章蹦了几下滚到一个裂fèng里,“真噁心……那就是异教徒吗?” “他们崇拜死亡和血腥,认为只有受尽折磨的人才能洗清身上的罪孽,我们把他们称为“古拉波尼基”意思是“带给自己和他人无尽折磨和恐惧的人”,还有人称唿他们为赎罪者,没有人希望遇见他们,甚至连听到名字也会恐惧,可是,古拉波尼基一向是在都铎王朝内活动,为什么要冒险穿过吸血藤树林去中央帝国呢?” “无论是什么理由都和我们没关系。”维奥莱特天真的说到,她眨巴着剔透的灰色的大眼睛,“薛恩,我说的不对吗?那个吸血藤已经走了,我们下去吧。” “当然啦,维奥莱特公主。”博纳薛恩抱着维奥莱特跃下吸血藤树,比松鼠落地时发出的声音还要轻。 “以后请称唿我为维奥莱特陛下,我忠诚的薛恩骑士。” 博纳薛恩握着维奥莱特小小的手,上面几个肉坑让她看起来更加可爱,他几天没修剪的鬍渣的嘴在维奥莱特手上轻轻一吻,“我发誓对您忠诚,你若不朽,我即不朽。” ———— 在远离中央帝国的夜月荒漠上巨木城堡里,长着透明翅膀、黑色皮肤的人女人在一个男人身上起伏,她惊心动魄的曲线和销魂的容貌让身下面的男人不能自拔,这样子躺在床上的男人有好几个,其中有一个已经没有了唿吸,圣阿尔忒弥塞娅随意地把他踢到高高的大床之下,滚落下几十层的台阶,两个男性黑暗精灵无声无息把他抬走埋在了黑色花朵与红色叶子的奈落花之下,经常被埋入尸体的这片奈落花长得比其他的奈落花更如火如荼,每次夜风暧昧地吹来时,整个夜精灵城都散发着蠢蠢欲动的猫腻。 离夜月荒漠几天路程就是银枪候爵驻守的昏暝古堡,这座和克里姆林宅邸相似但又截然不同的城堡出自于维尔杰斯克里姆林先辈的手,他是史诗大陆第一的建筑师,当然这只是他诸多杰出才能中的一个,他在建筑学上的才能甚至连矮人和地精都无法媲美。融合了黑暗与血腥,但是又透露着那么一点罪恶的神圣,就算是最严厉的教徒都无法批判昏暝古堡的诡异之美。就在昏暝古堡的最顶端,一个圆形的截面上,银枪候爵伯伦左手里拿着一桿银色的□□,枪长五英尺七点五英寸,上面缠绕着一条沉睡的黑暗魔龙,银白与曜黑的奇异组合散发着惑人的美感和危险。伯伦左拿着它,手臂伸展稳定不动,这个看起来十分容易的动作,如果在知道了名为“隆奇努斯”的枪的重量的话……真的有叫做“隆奇努斯”的黑暗魔龙的重量…… 圣阿尔忒弥塞娅巨大的雕花大床上嘎吱嘎吱地响声终于结束了。她抹掉毫无瑕疵的肌肤上些微的汗水,而一个窥视的小镜像魔法里里,银枪候爵□□的上身充满力量与美的肌肉让她刚刚镇定下来的身体再次摩擦起来,对于一个把灵魂卖给欲望之神的黑暗精灵来说,得不到最完美的猎物,她漫长的一生都将饱受煎熬。 隆奇努斯泛着星辰光芒的枪头轻轻点在空中某一个空间点上,在远离几百里之外圣阿尔忒弥塞娅房间的镜像魔法立刻碎裂。弥塞娅轻轻一笑,粉红的舌尖舔了下嘴唇,她能让所有雄性生物沉沦的美貌却无法迷倒伯伦左。 “你说他是不是很诱人?”弥塞娅对着空无一人的大厅说到,一阵腥风吹过,奈落花上飞出无数只花妖,只有人的手掌那么大,一只花妖落在弥塞娅高耸的胸脯上,饮掉上面的汗珠。弥塞娅点着这个妖精的额头,痴痴地笑着,“我从十年前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无时无刻不想把他绑在这张床上,捆住他的手脚,听到他失控的尖叫……休。” 不知道自己被一个黑精灵女王意yin了无数次的银枪候爵,就算他知道了也无能为力,他三年一次回俄拉荷马城的时间到了,第二天早上,属于帝国最强大鹰派将军的队伍以并不奢华但却足够令人胆寒的气势旋风一样逼近俄拉荷马城。 ———— 今天,奥利贝斯亲手处理了一名忠诚于鍊金术的黑暗异教徒。并把从他身上搜缴来的《魔法诞生之前的鍊金术》放到了教皇尼古拉尼奥的枕边。 尼古拉尼奥头痛的拿起这本《魔炼》,这些异教徒就像是雨后的吸血蚊子,不管怎么绞杀都源源不断。 而就在固若金汤的克里姆林家族的宅邸里,竟然就有一位正在刻苦钻研鍊金术的小贵族。 李特捧着《艾萨克鍊金术初解》,这位以初级鍊金术闻名的,奠定了鍊金术金字塔基础的大贤者,终其一生都在走一条和史诗大陆主流信仰相悖的异种之路。他大约活了100~200年,期间如国王尤利六世、诺丁七世、诺丁九世、尤斐拉十二世、腓特烈一世,都是艾萨克的忠实信徒。很久以前,在号称“鍊金术的中心”的布拉格,每一位君王都以身边有一位宫廷鍊金术师为荣。而现在早已被宫廷魔法师代替。 各个国家都有关于鍊金术的歷史,尽管它们被一而再再而三的从民众的视线里抹掉,但是虔诚的鍊金术师们一直在暗地里宣扬鍊金术的知识。目前,被认为是教庭最大敌人的古拉波尼基的赎罪者的头领--宣称为上帝赎罪的扎比尔所着的《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的不即不离》,即即使是神也不能创造出物质世界。让所有信徒骇然的逆十字架勋章的创造者,一直顽强的在蒙拉波深渊里进行着鍊金实验。 李特这一年来都在进行鍊金术的理论练习,说实话,他一直被前世古代道士的炼丹术和现在的鍊金术两种相似的概念冲击着,这种不相信,在他第一次成功的画出成功的“艾萨克倒黄金三角”时,化为乌有了;我们之前说过,鍊金术的核心即“等价交换”,李特在凭空出现的黄金倒三角,那里幽暗的就像是一个黑洞,无数次吸引着他把手或者是头伸进去,但是西罗多德警告他,要是想让身体的某一个部分消失就尽管试试看。 李特扔了一块烤小牛排,“等价交换——黄金或者其它。”这是一句规定的咒语,在付出之后把想要的东西放在第一位,当然为了等价,或者其它也是少不了的。李特话音刚落,黄金倒三角里掉出来一粒米粒大小的金子。李特把它放在一个拇指大小的水晶瓶里,系在了脖子上。 塔楼里的钟敲了十二下,李特房里的灯光忽明忽暗,但是还没有熄灭。 钟声敲过后,李特利索地从椅子上跳下来,从书架后面拿出一本封面上画着五芒星的书,只有一个指甲那么厚的《秘法之黑暗》,他借着黑暗从房间里熘了出去,但是在他不知道的地方,老斯都就像一铠甲勇士的摆件一样站在他身后。 穿过亚赫图斯的私人领地,就是一面厚达三英尺的围墙,李特眯着眼在墙上找寻着熟悉的石头,他蹲下来拿起一块尖锐的石头在四块砖的中心点了两下,他触到的那块砖开始振动——中间部分在剧烈的蠕动着,一个小洞出现了——越变越大——秒钟之后一个大到足以让李特穿过的拱门就摆在了他面前。这座拱门通向一条由鹅卵石铺成的小路,弯弯曲曲地向前延伸直到看不见为止。 第11页 他跨入拱门,夹紧《秘法之黑暗》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身后的那座拱门已经又变成一面坚实的墙。 这堵墙不管是从里还是外来看都是再普通不过的,每个贵族宅邸都存在这样厚实的墙,但是如果每个贵族的墙都是像这样的构造,那就太恐怖了。李特身处一条由燃烧着的火把照明的狭窄的石头通道里。这里的通道十分陡峭地向下延伸,地上有些很小的青砖格子,散发着泥土和腐殖质的诡异气味。李特穿过一些弯弯曲曲的迷宫似的通道。他努力地按照帕拉塞尔苏斯的指示,径直往前走,尽管有无数条岔路口,但是他必须沿着脚下的青砖走,否则他就会变成那些绿油油眼睛的可怖生物的食物。 有一次,他认为他看见了一团火在小路的尽头就转过去看看是否是一条龙,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离开了青砖格子路,那次他险些被吞进一条亚龙的肚子里。在李特看不见的墙壁上,层层刻画着晦涩繁奥的符号,有魔法符号,鍊金术符号,巫术符号,等等。 李特向更深处走去,从一座地下湖路过,在他的后脑勺消失后,湖面上一根巨大的尾巴尖伸出湖面。 终点是巨大的钟辱石和石笋的洞穴,虽然它布置的和大贵族的卧室一样的奢华,天花板上地底下冒出来黑色白色或者灰色的晶体,这里简直是符号的天堂,数不清的符号,他们不是简单被刻在墙壁上,而是在游动的,像是有生命一样,四处乱窜,各种颜色,以银色和黑色居多。 不管看多少次李特都目炫神迷。 “帕拉塞尔苏斯先生,我来了。” 一个披着又厚又黑的斗篷的人,没错,他就是李特出生时把他从流浪的吉普赛人的大蓬车的带进了帝国第一的贵族大门克里姆林宅邸,并成了银枪候爵伯伦左唯一的儿子与克里姆林第一顺位继承人。但是,李特一点都不希望再见到他,尽管他好奇的不得了。 帕拉塞尔苏斯,这个他脸孔都没见过的巫师坐在了一个由龙骨炼化的圣黑乌斯环上,一年前,他在半夜无声无息地出现在李特的床边,就像是一个没有实体的鬼魂。 “从今天开始,你将跟随我学习黑巫术。” 黑巫术。 早在鍊金术与黑魔法之前就被打入地狱的禁忌。但是,认出帕拉塞尔苏斯的李特只能无力地垂下他的头,每隔一天来到帕拉塞尔苏斯在墙上开闢的空间连结。 这个空间——李特进入墙壁后的一切原来都不存在,帕拉塞尔苏斯在墙上开了一扇门,连接了本来不知道相隔多远的空间。 “再讲解尼古拉斯·弗拉梅尔的《刻在罪徒蒙格墓第四室拱墙上的难以理解的符号》之前,我先要检查一下交给你的功课。《秘法之黑暗》你带来了没有?” 了解《刻在罪徒蒙格墓第四室拱墙上的难以理解的符号》的页数,李特只能把眼泪吞到肚子里,把《秘法之黑暗》放在他和帕拉塞尔苏斯之间。 第7章 第七章 黑巫术与帕拉塞尔苏斯 罪徒。 一个被称作罪徒的人究竟有什么不为人知的故事?可惜帕拉塞尔苏斯似乎没打算告诉他。 建立在中央帝国教庭的“罪徒厅”,是教皇尼古拉尼奥三世主持修建的、一座专门门给异教徒赎罪的圣殿,所有的被教庭处死的异端们都讲在这里拥有一个墓室,神像漂浮在空中,接受聆听罪徒们的忏悔。那些罪徒不管愿不愿意都被扭曲成跪拜的姿势;不管是中央帝国还是都铎王朝,还是更遥远的耶龙公国,都认为这是对罪徒最美好的处理方式。 美丽奇异的异度空间里,不知道真面目的帕拉塞尔苏斯说到。李特翻开《*罪徒*》上,第一篇有绝大多数空白的书页上如此写到:任何人都不必向另一个人忏悔,他们是神的奴僕,而神也许从来就没有承认过。 李特做着深唿吸,不明白他为什么就不能像其它贵族少爷一样每天过着无所事事调戏漂亮女僕或者小贵族的女儿的生活? 在结束一天辛苦隐蔽的鍊金术的修炼,被强迫学习黑巫术的亚赫图斯少爷看起来相当郁闷,但是他不得不学习如何调动身体里原本就存在的黑巫术能量。 李特并不觉得自己有黑巫术的天赋。 但是帕拉塞尔苏斯状似无意地说了一句:所有带有吉普赛流浪巫师血统的孩子都有比任何人一个史诗大陆上的人拥有黑巫术的天赋。去他见鬼的吉普赛人!被发现真实身份=天大的麻烦,李特在这种威胁下开始按照他教的感受体内神秘的黑巫术能量。李特闭上眼,帕拉塞尔苏斯把一个螺旋纹样的银色符号从墙上打入了李特腹部。腹部一股冰凉的电流苏苏地电着他,一边爬升到他的四肢百骸。 帕拉塞尔苏斯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小细节,那就是李特的坐姿很奇特,既不是魔法师冥想时的姿势也不是任何一种休息时的姿势;他双腿交叉叠在一起,双手自然的向上摊开放在膝盖之上,两只手甚至还做了一个奇怪的手势。帕拉塞尔苏斯试着把腿像那样的盘上,却感觉到浑身不自在。 没发觉自己无意间把以前和爷爷一起打坐时的姿势显现了出来,当第二个三角形的黑色符号从他额头没入时,李特感觉到身体里有一种奇异的力量再升腾。 “鍊金术代表交换,占星术代表预知,黑巫术代表復仇和诅咒。” “可是我没有要诅咒的人啊?”李特不理解的问。 “总会有的。”像是看透了李特内心邪恶的一面,帕拉塞尔苏斯笃定的说,抱着前世“多一门手艺就多一条出路”的想法,李特继续专心地感受着体内神秘的能量。 对于史诗大陆上种种“非科学”、“腐朽思想”、“封建社会的渣子”,李特可一点没有在这里引发一场“思想启蒙”抑或者“宗教改革”,作为在克里姆林家族庇护下的幽灵和中央帝国臃肿贵族体系里的新生代小贵族,李特可没什么心思在那些大贤者面前说“皇权的过度集中导致腐败”和“我们生活在一个球体星球之上,而我们生活的星球并不是宇宙的中心,而只是无尽星河边缘的一颗小星球……”诸如此类的“狂言”,天生怕死并带有“贵族永远优雅地进退”美好高尚的品格,李特努力融入史诗大陆做一个一流但不是顶尖家族的小继承人。 史诗大陆上的一切都颠覆了他信仰了二十几年的“科学”,他最初甚至以为是来到了某个西方奇幻小说的世界,神话传说中的生物真实存在于他现在远远不能涉足的世界,不过,他终有一天会亲自踏入那些没有人类的地域,见见比前生壮阔的多的多的风景。那时,该是怎样的心情? 在李特神游天外时,帕拉塞尔苏斯已经把无数个符号打入他的体内,整个地下空间都暗淡了不少,他身上蒙着一层朦胧的白光,看起来不像黑巫术,反倒有那么点神圣。 帕拉塞尔苏斯隐藏在黑斗篷里的脸不知道是什么表情,他用分不出男女的声音说到,“在黑巫术里,死灵术里分为驱使鬼魂和驱使尸体两种,看起来和黑魔法没什么区别,很多人都把黑巫术与黑魔法当做同一种禁忌的两种不同的名称,黑巫术的起源比黑魔法早的多,比很久很久以前还要更早一些的纪元,死灵术最初被用来与死亡世界沟通,但是后来就慢慢演变为召唤和支配鬼魂,另外有一支能够操纵死尸……死灵派通常以开坛和符咒来作法,而死尸派通过掘尸和盗墓从而获得所需要的恐怖黑色魔力。死灵师通常被恐怖的死亡所包围,他们身穿从死人身上偷来的衣服,沉思着死亡的意义……”李特听到诸如“掘尸”、“盗墓”之类的词语,觉得黑巫术师更接近中国古代的巫师。 第12页 “亚赫图斯,什么是魔法?” 最简单的问题有时候最难回答,就如同“先有鸡还是先有鸡蛋”,或者“我和你妈同时掉水里了你先救谁”,而“什么是魔法”显而易见地也在这类问题之中。李特思考着,小心翼翼地说到:“了解糙药、治疗、占卜和巫术的普通人。” 帕拉塞尔苏斯笑着,他示意李特可以动了,看来你读过”雷蒙德·巴克兰的《魔法师大全》,没错,魔法师是普通人,只不过他们被神眷顾了,可以玩一些煳弄人的小花招,魔法的本质是什么?魔法元素?他们通过聚集魔法元素来释放魔法,你怎么看?亚赫图斯,剔除黑魔法,白魔法与黑巫术,你认为哪一个的价值更大?” 恐怕整个大陆都知道怎么回答,可是……李特很为难,他不确定说魔法的地位至高无上会不会得罪这位看起来不怎么友好的黑巫师,“在魔法之前我不知道,在现在,并且在我知道的歷史里,魔法占据统治地位很久。” 帕拉塞尔苏斯没有说话,他想起黑巫术可怜的巫师,被教庭追杀的同胞们,被挂在罪徒厅里,不甘死去的人们,他的嗓音更啥沙哑了,“没错,尽管我很不想承认,亚赫图斯,在你有力量之前,不要让人知道你会黑巫术。” 李特没有心理压力地点点头。 帕拉塞尔苏斯站起来,他挥挥手,墙壁上数亿的斑斓符号都闪烁起来,和夜晚的星空一样的迷人,李特目瞪口呆地看着,美极了,根本不像是黑巫术,帕拉塞尔苏斯说到:“你开启了黑巫术之心,现在你需要点初级道具。”他的语气听起来没那么吓人了,李特以一个孩子的眼光崇拜地看着他,收到这种目光的帕拉塞尔苏斯很舒心,他让李特站起来,跟随着他出去。他走到一堵墙前,墙自动向两边分开,露出一个足够帕拉塞尔苏斯走过去的拱门,李特拉着他的巫师袍角不停地回头看,但是他看的时候,后面已经是一片黑暗,脚下是银色的闪着光的路,只有这一条,随着帕拉塞尔苏斯向前延伸。李特感觉自己就像是在60层摩天大楼的天台上走钢丝,他看看脚下的路,比钢丝宽一点。 “不要踩到外面,会掉下去。”李特只感觉更紧张了,他的腿有点不听使唤,又麻又沉。 前面终于出现了一点亮光,他们并肩站在最高一堵墙和另外两堵墙的中间,这是条死路,“我们到了。”帕拉塞尔苏斯说到。 哪? “黑巫术的天堂。”他说。 李特惊讶地说不出来话,帕拉塞尔苏斯拿出一件他穿着刚刚好的黑色斗篷,并在他的脖子上系了一条粗糙的白色珠子。“这是黑巫师的手骨链,他能让你看上去更邪恶,像黑巫师一样。” 手骨?李特恨不得立刻把这东西扔的远远的,但是他只能笑着说,“谢谢您,帕拉塞尔苏斯阁下。” 这里人满为患,到处是披着斗篷的巫师,人们能够轻易的把他们和魔法师或者教庭的人分开来,这里的人身上或多或少都带着黑暗的气息,长得更是千奇百怪。 阳光明亮地照在最近的一家店外的成堆的大锅上。上面挂着一幅招牌,写道:大锅——各种尺寸的——铜的、黄铜的、白蜡的、银的——自动——摺叠式。 “我们要买什么?”李特问到。 “什么都要,你这样的菜鸟需要的东西太多了,不管是黑巫术还是魔法都需要消耗大量的材料。” “我们要去墓地挖尸体吗?” 帕拉塞尔苏斯已经给李特挑选了十几个大大小小的银锅,大的就像是盆那么大,小的就像是婴儿的盘子;未来李特将在这里面煮许多千奇百怪的东西,死的活的,有生命的没有生命的,这是学习黑巫术的必经之路。 他们在一家叫做“脚趾头巫师书籍和尸体订购”的书店,下面写了一行小字,不注意看根本发现不了:收购尸体,新鲜的最好。 店里的书架都是从天花板悬挂下来的,有厚厚的漆黑或者画着各种华丽图案的铺路石一般大小的书,通常看一本要以月为单位,也有手掌一般大小的书,还有一些全是奇怪符号的书,以及一些里面什么也没有的书,那需要一些特别的技巧来看。 李特想要是帕拉塞尔苏斯有西罗多德老师那样的鍊金术造诣就好了,这样他就不用拿着那么多东西走来走去,“我帮您拿一些,它们很重。”帕拉塞尔苏斯停下来,似乎在考虑要不要把重量分给李特一些,李特扬起诚实单纯的小脸看着他。 帕拉塞尔苏斯从斗篷下拿出一件叠的整齐的四方形毯子,他把它放在空中,毯子飘起来,李特惊奇的看着。好多巫师也在看这里,毕竟,能拥有一张漂亮飞毯的巫师也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他的实力。怕啦塞尔苏斯把买来的锅还有亚赫图斯那么高的书放上去。飞毯纹丝不动。 李特张大嘴巴看着,他记得他刚出生时就是坐着这个从亲生母亲那来到了克里姆林宅邸。帕拉塞尔苏斯看了看李特,让飞毯降的低一点,正好可以让李特踩上去,“上去,亚赫图斯。” “我吗?”李特指着自己,右脚小心翼翼地按了按飞毯,它很柔软但是不管他多么用力踩都不会沉下去,他站在什么,就像是踩在蹦床上,他盘退坐下,这下子他可以随意地看,不用再努力跟上帕拉塞尔苏斯了,因为飞毯会紧紧跟上。 在一家精密仪器店铺里他们买到了一套称量药方的配料非常好的天平,和一架摺叠式的黄铜望远镜。接下来他们去了一家药房。这间药房看来对用臭蛋和腐烂的捲心菜的混合物来制可怕的气味十分着迷,一桶桶的黏状物放在地板上,一坛坛药糙、干树根、闪亮的粉状物挨着墙排列着,一捆捆的羽毛,一串串的牙齿和爪子悬挂在天花板上。 这些东西他们买的最多,一直到飞毯上几乎没有李特坐的地方了。帕拉塞尔苏斯念了句咒语,李特惊奇地发现飞毯居然扩大了一倍,这太神奇了。 “我想你还需要一件东西,十分重要,没它不可。”李特疑惑地看着他,帕拉塞尔苏斯摸摸他的头,“一个水晶球。” 这最后一间店十分窄小破旧。门上剥落的金色字母写道:“破烂的水晶球。” 早在一千年前这家店就是最好的水晶球售卖店铺,从黑巫术市场形成之初,它就存在,并且一直没有换过老闆。 在布满灰尘的橱窗里只有一个漂亮的紫色水晶球放在已经褪了色的金色垫子上。 李特从飞毯上蹦下来,因为飞毯可进不去窄小的店门。 当他们跨入店里的时候,店里不知什么地方响起了一声清脆的铃声。这是个很小的地方,除了一张椅子什么也没有。 他看到了上百上千的四方小盒子差不多快堆到要触及天花板了。 “下午好。”一个柔和的声音说。一个老人站在他们面前,他的大而发青的眼睛透过小店的昏暗闪着光。 第13页 李特惊讶极了,他结结巴巴地说到:“西罗多德老师……您怎么会在这里?” 第8章 第八章 只有风声 上次见到伯伦左还是三年前,李特有些忐忑地被约书亚拉着在俄拉荷马城外等候,她看起来漫不经心,一队骑士也懒散的站着,太阳升到头顶上,散发着烤焦的热浪。植物无精打采地耷拉着头颅,李特坐在马车里,约书亚用了个冰系魔法,他马上就有冰凉的葡萄酒喝了。感嘆着魔法真是方便时,远方扬起一层灰尘,马蹄沉重的脚越来越近,李特眯着眼看到马上的重骑士胸口白眼夜枭越来越近。 约书亚从马车上优雅地下来,撑起一把白色带奶油卷边的洋伞,李特靠在她腿边,她身上有淡淡的玫瑰香。约书亚对她的儿子说,“如果他能停下来,你记得去拥抱你的父亲。” 停下来?李特忽然想起来,在三年前他四岁的时候,约书亚也出城迎接过伯伦左,但是他们不是一起回克里姆林宅邸的。那天伯伦左带着一身的泥土和灰尘,他的龙血马一路不停地冲进了克里姆林宅邸,在他回来两个小时后,约书亚夫人的马车才缓缓地从侧门驶进来,李特大概猜得到,那位他骄傲的父亲——帝国最强大的将军,像面对其它迎接的俄拉荷马城居民一样,从他母亲身边掠过,更可能连看都没看她一眼。 听着约书亚平静而冷酷的声线,李特突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母亲,父亲会停下来吗?” 数百铁甲重骑士从母子二人身边捲起一阵飞扬的砂石,约书亚撑着伞挡住那些悲哀的尘土,摸摸李特的脑袋,她转过身让李特先上了车,不带感情的说到,“你今后无论做什么都做好最坏的打算,这样才不会失望也不会有希望。” 不知道为何,李特一路上都没办法直视这个名义上的母亲的眼睛,她美的像教庭大教堂墙壁上彩画的圣母画像,永远不会流泪伤心难过的圣母,李特从座椅上下来,跪在约书亚身前,抱住约书亚的小腿,把脸埋在她膝盖上,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斯都驾上马,四匹没有杂色的巴马转头向城内走去。把守城门的卫兵恭谨而怜悯的目光似乎透过马车钉在了约书亚身上。约书亚没有拒绝儿子的亲近,事实上他的身体一直在不停的颤抖,就好像这足够把河水蒸干的天气瞬间变成了极北之地的雪原上刺骨的裂风。 约书亚摸着李特少见的黑髮,她比之前更加飘渺的声音从李特头顶上传来,“在遥远的东方有一位摩尼说过——未曾生我谁是我?生我之时我是谁?不如不来也不去,也无欢喜也无悲。”这句用中央帝国通用语来说的话有些别扭,但是李特还是听懂了,他抬起头看向约书亚那双永远无喜无悲冰蓝色眼睛,听到她说,“雷恩,你记住一句话——离于爱者无忧无怖。” 这是她唯一一次称唿他为雷恩。 “你听见什么了吗?”最后,约书亚夫人问到。 李特坐回原地,平静地说到,“只有风声。” ———— 伯伦左在书房里,和大多数贵族一样,书架上一排一排砖一样的书籍可能永远不会被翻开。 老斯都,李特一直以为是约书亚夫人的亲信僕人,此时却在伯伦左面前汇报继承人的情况,听闻他的继承人也许会成为一个艺术家的时候,伯伦左的脸黑了黑。确认不是约书亚有意培养的,他起身去李特的秘密基地看了看。那是一片错落有致的建筑,完美的表现了黑暗之中透露出的一丝光明,就好像康科大教堂西门门楣上悬挂的大艺术家沃尔泰拉一生最高杰作《圣德列萨的恍惚》,一位天使飞到圣徒德列萨身边,一手掀起他衣袍的边缘,另一只手准备用一支炽热的金色标枪穿透他的心和内脏。“当他把枪□□的时候,她已经把上帝的爱吻完完全全地留给了我”,圣徒德列萨这样写到。在雕像的后面,用木头雕刻的金光加强着从天顶穿过洞窗教堂,在礼拜堂两侧,白色大理石浮雕表现的剧院的包厢,那里有柯纳罗的成员。 伯伦左在这片建筑面前站了一会儿,随即转身离开,老斯都意外唠叨了几句,“小少爷是多么有天分啊,他也许会成为克里姆林家族第一位艺术家,并且超过史诗大陆所有的艺术家,未来说不定教皇尼古拉尼奥也会请小少爷设计教堂呢!那可是神的住所啊!” 伯伦左放下“隆奇努斯”,沉声说到,“我的儿子不可以那么做,他一定要承担起克里姆林的未来,这有多沉重,不是一个艺术家的肩膀能够负担的。” 李特站在门外,对于父亲独自的召唤过感到不可思议和忐忑不安,他低头握住镶嵌一圈银花纹的门把手,歷代克里姆林宅邸的主人都在这里面,未来,也许他也会在在里面。李特深吸一口气,转动了门把手。 伯伦左匐在桌子上,他拿着一根鹅毛笔,从珍珠天鹅的羽翅上狠心地方拔下来的,他压着的纸张上滴了几滴墨水,这位以武勛卓着的候爵正在绞尽脑汁想怎么写一封文采斐然的报告书,也许有人会认为银枪候爵不是会在意国王陛下怎么看他的文采和字体,但是涉及到“克里姆林荣誉”,伯伦左不得不小心应对。他的私人秘书——中央帝国西点军事学院毕业的德拉克罗瓦能写出一手能让外交大臣——西点军事学院院长留伯希斯先生都赞不绝口的军事报告。而现在,德拉克罗瓦秘书先生似乎被遗落在了昏暝古堡。 这份报告今天晚上就要呈交给国王陛下的案头。 这才是最让他头痛的事。 门“咯——吱”一下的开了,继承人黑色发亮的脑袋伸了进来,伯伦左看着李特小心谨慎的样子,想起自己似乎没对他多严厉,也许是他母亲的关系?伯伦左对那个“洛伦兹家族骯脏的血脉”的女人有的是生理性的厌恶。连带是不是不知不觉也对亚赫图斯这样了? “进来,雷恩。”这位还没适应“父亲”角色的银枪候爵对他的独生子说到。“坐到我身边。”他仔细打量着他的时候,李特也打量着他,怯生生的仿佛出生的小鹿看着自己的父母,他有一头耀眼的仿佛是正午的太阳的金髮,上面似乎流光溢彩着金属的色泽,他的眼睛是介乎灰色与酒红色的,来自维尔杰斯公爵的血脉,他的脸永远是紧绷的,哪怕是少年时被认为是俄拉荷马城第一公害的时他也没有嬉皮笑脸的时候,似乎有一个框架规范了他脸上每一个表情。 他没有仔细看过他。一直认为他是被“洛伦兹家族的骯脏血脉”污染的克里姆林血统的亚赫图斯·雷恩,他给他起名字的时候也没有特意地思考过,后来想起来的时候,他觉得当初他随口就说出了这个名字,他本来最不擅长这类的事情。就好像父子的天性?他的儿子本来就应该是亚赫图斯·雷恩·克里姆林。 李特拎着一只大鸟笼,宠子里关着一只十分漂亮的雪白的猫头鹰,它的头深深地埋在翅膀里,正在唿唿大睡。鸟笼上克里姆林家族的白眼夜枭正注视他。李特茫然了。 第14页 伯伦左有点不自在地说,“克里姆林家族的小孩都会养一只猫头鹰,我小的时候我的父亲也送了一只给我。”伯伦左似乎在回忆着老公爵给他五岁的礼物,就连声音都有点恍惚起来,“那是一只金色的猫头鹰,据说有亚尔斯兰金头鹰的血统,我很小心的照顾它,但是就在一年后,却被昆莫西弄死了!”伯伦左候爵的语气变得狰狞起来,那只它小心翼翼养育的猫头鹰死掉了,他偏偏不能拿昆莫西那个混蛋怎么办! 中央帝国人人都知道的名字——昆莫西大流士九世,已经成为帝国国王的那个人,就算如此,也改变不了他混蛋的本质!本来就不擅长装模作样的银 枪候爵气唿唿地诅咒起大流士九世陛下来。李特很难想像,那位比他父亲大了将近十岁的陛下,怎么会做出那么荒唐的事情来?不会是弄错了吧? “总之,你要好好照顾他,昆莫西那些孩子,也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们难免有见面的时候,让他们离你的猫头鹰远一点!”李特乖巧的点点头。伯伦左的情绪平静下来,开始絮叨地聊起如何饲养一只猫头鹰,“史诗大陆上,猫头鹰并不是一种适合作为徽章的动物,你知道它代表什么吗?” 李特回到道,“是死亡。” ”没错,是死亡。但是是给我们的敌人带来死亡。”伯伦左喝干了血红,也给李特倒了一杯,“我不能喝酒,父亲。” 伯伦左执意拿一个和他一样大的杯子,倒了满满的一杯,“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能和我父亲一起喝酒了,你……我会多陪陪你的。”说完这句话伯伦左有些游弋的目光转移到酒瓶上,“血红产自阿戈拉,粘稠而色深。味道浓稠而饱满,稍有些后劲。这种酒是用各种各样的生长在扭曲的葡萄藤上的枯萎褶皱的葡萄酿造的。据说这些葡萄的主人生前飞扬跋扈劣迹斑斑,对其他人很残忍。无论传言是否属实,血红的味道的确很浓烈;我们刚才说到哪了?死亡……没错,猫头鹰一样的克里姆林族人会带给胆敢向我们挥刀的敌人,无论是谁,都要带给他们死亡。 猫头鹰能够闻到病入膏肓的人身上的气味,并且会发出笑声,它们在黑夜中的叫声像鬼魂一样阴森凄凉,猫头鹰昼伏夜出,飞时像幽灵一样飘忽无声,常常只见黑影一闪,你想养育它必须在夜里带着它出去,森林…还是花园好了,很多小猫头鹰很难长大,这是自然淘汰,你的猫头鹰……它的眼睛还没睁开,你会发现它的眼睛是血红色的,就像被我砍下头颅的异族和敌人,它的眼睛炯炯有神,嗯……它也是亚尔斯兰猫头鹰,是我那只猫头鹰兄弟的后代,它们的巢穴就在昏暝古堡,它的羽毛是白色的,它的父母都是金色的,或者其它,你明白我的意思吗?白色的猫头鹰会比它一窝的兄弟姐妹死的快的多,我把它送给你是因为它足够特别,雷恩。” “我知道,父亲,艾酒会很好的长大的,因为它是我的猫头鹰。” 亚赫图斯拥有一只白色的异种猫头鹰,它的名字是艾酒,猫头鹰是父亲送的,名字是儿子起的,因为父亲给他倒了一杯阿戈拉血红,他觉得该记住这件事。 伯伦左和雷恩的关系以让人瞠目结舌的速度亲密起来,在过了三十岁生日之后,银枪候爵突然发现做一个孩子的父亲或许是件不错的事情,他好像找到了小时候和父亲一起玩耍的记忆。那时候老公爵会带他一起骑马,教他如何持着□□一动不动地站在树下一天,那时候他肌肉酸痛,浑身无力,老公爵会哈哈大笑地拍在他肩膀上后背上,让他本来就酸疼的肌肉更疼了,接着他会拿一瓶药水往他身上涂,尽管有很多僕人,老公爵一直都坚持自己去做,一直到他死去的前一天。 这是个神奇而灿烂的日子,温暖的空气里瀰漫花香,也许是心情不错的缘故,李特觉得这儿的树林有种北方的林子从未见到的柔和之美。李特骑在马上,不是家族训养的小马驹,而是伯伦左的龙血马,它有两米多高,块头很足,四肢充满着野性的爆发力,它的头上长着一根独角,白色的带着一圈一圈的电火花,它第一次在面前发射雷电时他被吓坏了,能想像的到当它披上铠甲的时候没有敌人能够阻挡它的践踏。 今天是个适合冒险的日子。他们沿着耶露河的下游捕猎,追着兔子和狐狸。在河边升起火堆,烤着回溯的鳟鱼。 伯伦左摸着古昂漂亮的马鬃,说到,“你吓坏他了,雷恩是我的儿子,亚赫图斯·雷恩。”古昂裂开嘴,露出一口锋利的牙齿,伯伦左扔给它一条烤鱼,香气四溢。 “古昂是我爷爷的爷爷的马的儿子,龙血马的繁衍非常艰难,有些龙血马一辈子都不会拥有自己的孩子,就像它们的远亲龙一样,但是寿命很长,按照年纪龙血马的年纪古昂还是个孩子,也许它会看到你的孙子出生长大,并且结婚。你要给它找个漂亮的妻子,这可不容易。” “薛林家里有一匹雌性的龙血马,我见过的,那是他爷爷的宝贝。” “虚伪的宝冠雄鹿?这可不行,我想想……加西亚森林里有野生龙血马的踪迹,我会去看看的,现在有点早,古昂的成熟期还早的很呢。” “我可以去吗?” 伯伦左思索了一会儿,笑着说,“当然,那时候你也长大了。” 龙血马驮着父子两人并没有感受到什么重量,它在克里姆林宅邸内宽敞的空地上奔跑,但是它还是更喜欢夜月荒漠和那里的黑精灵们。 李特把上等的小牛肉撕成一条一条放在笼子边上,他拿了两块牛肉,一块是生的,很新鲜,另一块是厨师精心烹饪的亚赫图斯少爷晚餐里的一部分,李特的心噗噗地跳,艾酒睁开眼睛,第一次,腥红的颜色让人不寒而慄,它叼起生牛肉,顺便一爪子把熟的也抓过来,慢条斯理的吃起来,李特眯着眼睛笑了。 第9章 第九章 魔人巴利与烟囱 曾经有一个这种族,它们来自何方,我们不清楚,他们要往何处去,我们也不知道。 他们长得全都是一个样子,区别只是从幼年、少年、青年、中年和老年。他们的名字叫做西罗多德。 故事从何开始,我们已不清楚。故事的结尾呢?结尾也还没到来。 故事结尾时,恐怕我们也不会知道。 我们只知道故事的中段,该说是中段的一小部分,整个故事里最细小的一个情节。亚赫图斯·雷恩与第二位西罗多德见面时的状况。 在这家名字叫做“破烂的水晶球”的店铺里,李特见到了另外一个西罗多德老师,他穿着巫师的灰袍,戴着一副圆眼镜。 帕拉塞尔苏斯冲着李特摇摇头示意他不要多问,他用尖锐沙哑的声音说到,“这孩子需要一个水晶球。” 黑巫师西罗多德摘下眼镜,凑近了看着李特的,露出一丝神秘的笑意,“帕拉塞尔苏斯,你还是这么喜欢做这种事啊。”说完,他就在成堆的四方小盒子里翻弄起来,他笨手笨脚的,在拿下面一个盒子时,上面的盒子就倒了下来,李特马上帮助它们稳定下来。 第15页 “谢谢你,小巫师。”黑巫师西罗多德从里面翻出来一个破烂的纸盒子,落了厚厚一层灰,被拿出来的时候上面多了四根手指印。他把盒子放在桌子上不急着打开,反而絮叨地说了会话,“现在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黑巫师越来越少,近一百年里我总共还卖出不到五十个水晶球,这样下去可不得了了。”他枯树皮一样的大手掌捧着李特的脸蛋,说,“我可看不出你有成为黑巫师的潜力,一定又是帕拉塞尔苏斯自作主张了吧?” 确实如此。当然他不能这么说。李特憨憨地笑了几声。 黑巫师西罗多德拿着装着水晶球的破烂纸盒背对着李特,随后一声声古怪而又尖锐的响声传来,就像是猫头鹰夜晚悽厉的哀鸣?不一会儿,黑巫师西罗多德转过身来把盒子递给他。李特没有犹豫双手接过来,打开时灰尘让他小小的咳嗽了几声,里面放着一个奶油色的水晶球,漂亮极了,李特想如果把他作为礼物送给任何一个贵族小姐她们都会喜欢的。 “像个漂亮的装饰品。” 帕拉塞尔苏斯继续在店铺里走走停停,好像没有马上离开的意思。黑巫师西罗多德给李特倒了杯古怪的饮料,它散发着腐烂的味道,“只是闻起来这样,味道很好,而且它还是黑巫师的灵魂伴侣。”李特心一横喝了一口,意外的,真的像黑巫师西罗多德说的那样,没有魔鬼一样的口感,滋味反而相当不错,让他想起了榴槤。 “关于这个水晶球我还是要提醒你,它可不是个好脾气的傢伙。”李特刚想继续追问时,黑巫师西罗多德说起了另一番话,“你有宠物吗?” 虽然满肚子疑问,但是李特还是耐着性子回答到,“我有一只猫头鹰,是我父亲送给我的,它叫艾酒,浑身是雪白的羽毛,可是它的父母姐妹都是金色的。” “白色的亚尔斯兰金猫头鹰……听起来是只不错的猫头鹰。” “对极了,它的眼睛是血红色的!”李特兴奋地说起艾酒,他没注意到黑巫师西罗多德的青色的眼睛发出难以琢磨的光,他嘟囔着:“克里姆林的猫头鹰,飘荡在史诗大陆报丧的鬼魂……白色的羽毛红色的眼睛……” 李特这时候已经把注意力集中在椅子底下露出一小截黑色尾巴的东西上去了,他听见黑巫师西罗多德说,“我想说的就是这个……在黑巫师的世界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每一个黑巫师都必须有一只属于他们自己的黑猫。”西罗多德喝了一口散发着腐烂气味的饮料,他蹲下来抚摸着黑色的尾巴尖,那只黑猫一样的动物就跟触电了似的从椅子下蹿出来,老天,它的速度可真快!李特根本没看清楚,它就落在了黑巫师西罗多德的头顶上,胡乱地抓着他深绿色的头髮,李特这才发现他和他的老师的发色是不一样的,他的老师中央帝国的大学者西罗多德、他的头髮是介乎红色和紫色中间的颜色,很古怪,但是还没有绿色古怪。就像动物一样可以用毛色分辨?李特为自己的想法感到有趣。 黑巫师西罗多德把黑猫从他头上抓下来,那只猫在优雅地蹭着爪子,好像他头上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李特肯定自己在它眼里看到这种感情。“你好吗?奥黛尔小姐~”它有双翠绿翠绿的眼睛,美丽极了就好像绿宝石一样。 “每一只黑猫都是黑巫师灵魂的一部分,在你达到那种程度时,你就会拥有属于你的黑猫。” 李特凑近想看看奥黛尔,对方伸出尖锐的爪子挥了挥,“她脾气可真不好,她是为夫人吗?” “当然。” “我也会有像她一样漂亮的猫咪吗?我的猫?”李特在奥黛尔眼睛里发现了“嘲笑”的意味。“我说错什么了吗?” 黑巫师西罗多德摸着奥黛尔黑绸缎一样光滑的毛,“你会有一只帅气的猫先生,你灵魂的一部分怎么可能是位小姐呢?那太奇怪了,闻所未闻。” “啊-啊”李特好像忽然明白了什么,“难道您是女性吗?!” “显而易见的。”黑巫师的好像有点气恼,“帕拉塞尔苏斯应该告诉你才对。”应该是她,对着帕拉塞尔苏斯嚷道。 帕拉塞尔苏斯当然不会回答。李特为这个水晶球支付了100枚圆盾金币,当然是黑巫师老师垫付的。西罗多德夫人送他们离开了店。李特晃晃悠悠地坐在飞毯上。 那天下午,太阳低低地挂在天空。他们通过那道墙,带着他们奇形怪状的包裹,帕拉塞尔苏斯点开了围墙,他们再次走进了只有从脚下延伸出去一条银白色的路,仿佛是银河。第二次经歷李特已经没那么胆战心惊了,但是他还是走的非常小心。飞毯驮着黑巫师初级材料跟在后面。 “她真的是位夫人吗?可是她看起来和我的老师一模一样,嗯……也许声音稍微尖锐点。” 他沿着弯弯曲曲的青格子路在狭窄的石头通道里向上走去,这次他可以感受墙壁上传来的善意,那些可爱的符号们从他的额头、手臂、身体上钻来钻去。已经能够看到那些岔路口了,李特忽然停下,他上次看到某条岔路里有团美丽的星光,他走进去看,却被一条亚龙追杀,直到回到青格子路亚龙才停下来。只有这条路是安全的,李特犹豫着,这次不是那条亚龙所在的岔路洞穴,而是另一个洞穴,它在地下湖的附近。 他决定再冒一次险。 湖面很平静,在李特从边上走过后,上面泛起了波纹,一只巨大的眼睛就隐藏在水面下。 帕拉塞尔苏斯的黑袍搭在一旁。 李特走过一条凹凸不平的路,这里更黑,他好多次都险些被绊倒,他扶着墙壁,只有一下,他立刻就把手收了回来,因为有一条舌头飞快地舔了下他的手心。 而他回去的路已经闭合了。他只能往前走,而前面的路仿佛没有尽头,在他以为要这样走到死的时候,前方出现了黄豆大的一点光,李特全力向前跑去。 他看见一盏亮着的灯。 一种轻飘飘的冰冷的东西落在他身上。一会儿以后,他发现自己站在深夜的树林中,雪花正从空中飘落下来,他的脚下全是积雪。他的脚“嘎吱——嘎吱”的踩着积雪,穿过树林,一直朝那盏灯走去。 大约走了十分钟,李特就到了那里,原来这是一根灯柱。正当他凝神望着灯柱,猜测着为什么在树林中有一个灯柱,考虑着下一步该怎么办的时候,他勐地听到一阵「啪嗒」「啪嗒」的脚步声。没多久,从树林中走出一个样子奇怪的人,一直来到灯柱下面。 他的双臂很长,垂到膝盖上,他的皮肤是深红色的,膝盖骨突出来,他的脖子又长又粗,最奇怪的是他的脑袋,那是一个倒三角形,他的眼睛像铜铃 一样大,头顶上长着又长又直的三个角。 他过来的时候遮住了灯光,李特只有他的小腿那么高,他低下头来,鼻孔里喷出一股热气,“你是什么人?从哪来?” 第16页 李特指了身后。 奇怪的“人”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帕拉塞尔苏斯大人?” 奇怪他为什么会提到帕拉塞尔苏斯,李特点点头,“我从那来,这里是哪?” “监狱。”奇怪的“人”说到,“我是狱卒。” 李特看着他铜铃大的眼睛,说,“晚安。” 奇怪的人鼻子里喷出一股白气,“巴利,我,要求做客吗?”巴利邀请到,他直起身子,李特发现他手里拖着一条铁链,铁链的另一头拴着一块石头。 “打扰你了。” 巴利带着李特往树林的另一头走去,他们离你路灯和后面的洞穴越来越远,天不知不觉地亮了。巴利太高了,他的步伐很大,李特必须小跑一会才能追上。他们滑下一个斜坡,他们穿过了树林,没过多久,他们来到一个地方,这里的路面高低不平,到处都是石头,起伏的小山连绵成片。在一个小山谷的谷底,有一个黑色像是烟囱一样的东西,可是它又有天井那么大。李特跟着巴利走到那跟前,他把头凑到烟囱里面,里面一片漆黑。 “是这?”他问到。 “是这。”巴利后背张开了一对又短又小的翅膀,但是奇异的是他居然考这对翅膀扇起来的风浮了起来。“这是通道。”巴利简略的说,“来我的背上,否则你一个人不能下去。” 李特爬上巴利的背,就像趴在冰冷的石像上,他飞到烟囱上面,然后慢慢地落下去,顶口越来越远,不知道下降了多久,巴利翅膀震动的声音才消失。 这是一个用石头垒起的房间,灰褐色的墙上挂着麋鹿的头。 李特被壁炉里燃烧着的木柴火照得眼睛睁不开。巴利蹲下去,用一把小巧的火钳,从火堆里夹出一块正在燃烧的火柴头,点亮了一盏灯。 四壁的石头泛着红光,洞内很干净,地上铺着一条地毯,摆着两张小椅子,还有一张桌子,一个碗橱,火炉上有个壁台,角落的铺着厚厚的毛皮毯子,那一那一定就是狱卒巴利的床了。房间最外面有一扇包着铁条的大门,大的可以让好几个巴利进出,他猜那可能就是通向监狱的门了。 巴利把椅子和桌子搬到壁炉旁边,他去洗手,也让李特洗干净手,他是用一种黑色的水洗的,李特犹豫了一会儿才敢把手伸进去,发现除了颜色之外一切正常。巴利从碗橱里拿出一大块肉和数个小瓶子,里面装着各种调味料。他开始烤肉,先用刀子把肉切成均匀的薄片,放到一个铁板上,顺着壁炉石头的fèng隙插进了壁炉里,一个方便的烤架。他递给李特一个长长的木柄夹子。他们把夹子伸进壁炉里翻动烤肉,不一会满屋子都是香气。 李特觉得巴利的一点都不吓人了。 他们把肉放进银盘子里,巴利开始给李特讲解那些调味料的名字和味道,他拿起一个装着红色粉末的瓶子,“……辛辣的味道,它叫什么来着?纳姆糙……”他倒了写在自己的盘子里,示意李特尝尝。 类似花椒和辣椒混合的味道,“怎么样?”巴利把另外的生肉放在烤架上。 “好极了。”李特边吃边说。 “我应该去给囚犯送饭了,她也该饿了,你在这里等着,我很快就回来。”巴利端起一盘肉,从橱柜里拿出几个看起来就不怎么好吃的绿苹果,打开巨 大的门。 李特无聊地坐在房间里,他站起来去看麋鹿头,他伸出食指碰了碰它又立马缩了回来,这时候他注意到那扇半掩着的大门,看起来好像通往另一个世界。事实上,他现在也在另一个世界。 “我发誓,就去看一眼,巴利只告诉我呆在这,没告诉我不可以出去。”李特狡诈一笑,他把餐具收拾好,从门fèng里钻了出去。 他抓住了门槛,紧紧抓住了它,神明啊!李特在心里吶喊,他整个身体悬在外面,像吊在窗户外的干辣椒。“天吶……谁来救救我……” 从他钻进来的烟囱到巴利的房间,其实还不到大烟囱的一半,李特脚下是深不见底的深渊,黑色的燃烧着的岩石,冒泡的岩浆,他可不想掉下去。 “巴利!救救我……!” 他的手指松开了门槛,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掉了下去。 风从他耳边唿啸而过,据说人临死前都会回忆起自己的一生,有的人甚至能想起前世——但是李特没想起,因为他在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掉到了 水里,热的。 他呛了几口水后从水里钻出来,他狼狈不堪,嘴巴和鼻子里都流出水来,他扑腾了几下发现水并不深,只到他的胸口。 “你是什么人?”突然,有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我叫莉莉丝,你是什么人?” 银色长髮的小姑娘光熘熘的猫在水里,只露出两只闪的灰色眼睛。 “亚赫图斯·雷恩·克里姆林。” “你的名字可真长。”小姑娘抱怨着,“你也是被抓进来的吗?是新的囚犯吗?” “不,我不是。”李特转过身去,后面传来莉莉丝簌簌地穿衣服的声音,好一会儿,小姑娘清脆的声音说,“你可以出来了。”李特手脚并用地游上岸,躺在地上,天然的火山石很快地烤干了他的衣服。小姑娘穿着漂亮的裙子,囚犯?那这里一定是世界上待遇最好的监狱了。 “是巴利先生让我来做客的。”李特诚实地说到。 莉莉丝却惊讶地捂住了嘴巴,不可思议地说到,“巴利?那个长角的玛门族恶魔,加葛斯的僕人,古拉波尼基的赎罪者吗?” 李特忍不住为巴利辩解,“我觉得巴利挺好的……他刚才还请我吃了烤肉。” “在哪?烟囱里的房间吗?巴利的巢穴吗?”莉莉丝用同情的目光看着他,“可怜的小亚赫图斯,你一定不想知道你吃的是什么肉。” “不是麋鹿的肉吗?”李特突然想到一个可能,他脸色开始发白了。 莉莉丝捂着嘴,“你吃掉的不知道是哪个可怜的人,不过很快就要轮到你了,你不会以为巴利还会送你离开了,他肯定是想把你养大一些再吃掉,恶魔的生命是很漫长的,他会很有耐心的等你长大,不知道他会和哪一个人类一起食用你呢……可怜的亚赫图斯。” 李特忍不住干呕。 他的胃开始一抽一抽的绞痛时,莉莉丝忍不住大笑,李特随意回头看见她拿着一个银色的盘子津津有味地吃着烤肉。那个盘子非常眼熟,肉的香味 也很熟悉,就是巴利刚才拿走的“囚犯的食物”。 李特恼怒地说到:“骗子!” 莉莉丝也不在意,她优雅地吃着东西,白了李特一眼,“知道加西亚灰熊是怎么死的吗?是笨死的!巴利怎么会吃人呢~笨蛋亚赫图斯,笨蛋笨蛋笨蛋!”一连说了四个笨蛋,李特白皙的脸涨的通红。 第17页 “野丫头!没有教养的平民女孩!平民窟里的仓鼠!”至于为什么是仓鼠而不是土耗子,只有亚赫图斯自己知道了。 “好啦,我们讲和吧。”莉莉丝在水池里洗了洗不怎么漂亮的绿苹果,她扔给李特一个,他手忙脚乱地接住,咬了口 ,又酸又涩。“我在这里一年了,你是我见到的第一个人类,巴利为什么带你来?” “我在树林里碰见他……他让我来做客。” 莉莉丝挥着小拳头尖叫道,“不可能!巴利可不是什么好客的人!没有一个恶魔愿意让一个人类去他的家!” “恶魔?”李特没再错过这个词,“巴利是恶魔吗?我一直以为他是牛头人。” 可怜的小亚赫图斯——她又用这种眼神看他了,李特不服气地说到,“又怎么了?” “你知道什么是恶魔吗?”莉莉丝骄傲地问道,好像知道恶魔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一样。 李特茫然的摇摇头。 “我就知道你不知道!”莉莉丝的表情分明是“问我吧,问我吧,莉莉丝小姐很愿意告诉你呦~”银髮小萝莉这样期待着。李特不得不回应她的期待,何况,他也好奇地不得了。 萝莉莉莉丝清了清嗓子,“当那些居住在主物质位面的傢伙们得知他们可怜的小小世界不是宇宙的中心时,他们通常会十分苦恼。他们没准会努力说服别人自己就是多元宇宙的中心,但聪明一点的傢伙会说多元宇宙并没有特定的中心,或者这个中心完全取决于你所处的位置。”李特目瞪口呆地听着,就如同一只壁虎在他面前瞬间变成了蜥蜴。 莉莉丝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漂亮的尖下巴抬的更高了,没有什么感觉比在智商上的优越感更美妙了。“可怜的亚赫图斯,你还不知道你在哪?你真不应该跟巴利过来,我可不知道他要对你做什么?” “这里是哪?”李特早就想问了。 “无底深渊——这里是无穷无尽,随着盘旋向下的无数层面,归结于残暴的极致。令人窒息的恐怖。这里是恶魔的家园,这里是道德伦理,被破坏怡尽之地。你一点不知道无底深渊是什么吗?传统学识认为无底深渊有666层,尽管也许真正的层数远多于此。毕竟从整体来说,无底深渊要比传统认知所能囊括的要远远可怕得多。无底深渊的每层都有自己独特的,恐怖的环境。除去它们严苛,荒芜的自然形态外,是无法用一个基调来涵盖所有多样化的层面的。这里可能存在着腐蚀性酸液的湖泊,有毒的烟云,有着剃刀般锋利尖刺的洞穴,以及炙热的熔岩景观。还有一些不那么致命的地形例如灼热的咸沙漠,有毒的微风,以及昆虫肆虐的平原。无底深渊是致力于死亡和毁灭的恶魔的家园。无底深渊中的恶魔把来访者看作是食物或者消遣的来源。”说到这里莉莉丝危险地看了一眼李特,“有些恶魔把强大的来访者看作是有潜力的新兵(不管他们是否情愿),让他们深陷于深狱恶魔对抗魔鬼的永无止境的战争——血战。” 她歇了一会儿,“不过你不必担心这里是最安全的深渊,是深渊监狱,所有罪犯都被囚禁在这里。” “那你为什么在这?你也是罪犯吗?”李特打量着莉莉丝,他实在想像不到这个可爱美丽的小萝莉会做出什么要被关在这里的事情。莉莉丝把剩下的苹果核抛的远远的,白嫩的小脚丫也不怕烫直接踩在脚底下。 “我带你回烟囱里,要是巴利知道你随便出来可就不好啦!” 他们来到烟囱底下啊,其实也不一定是底下,在土层和岩石层的深处,它还不知道要延伸到哪呢!莉莉丝马上告诉了他,“这个烟囱的名字叫做无尽天梯,名字听起来很厉害,其实就是一个烟囱。”她敲了敲它,烟囱上漾起一圈圈波纹,一个圆圆的洞就出现了。李特发现自己最近经常钻洞,克里姆林宅邸的,帕拉塞尔苏斯那的,黑巫师市场的,还有这个烟囱。 “无尽天梯是一个秘境。它通向所有的地区,尽管传言说发现它只有一个入口和一个出口。在每个外层位面上,无尽天梯的连接处总是显现为一种无特徵的入门或是拱门。经过同样无特徵的小型层站前的阶梯。它很大,而且不止拘泥于梯子的形状,我猜你肯定是不知不觉进入了无尽天梯的某个门才会碰到巴利,你可真幸运,一般来说,无尽天梯隐藏在一道如同一个不起眼的地下室入口般的古老大门之后,或者是拱门后那个有如被遗弃小屋般的阴暗地方。通常被提到的无尽天梯入口实际上只有极少数人才知道;建造无尽天梯的原由和目的至今仍是个迷。并且也没有人知道它的阶梯是否真的有着无穷多或是仅只有有限的数目。总之,你是个幸运儿。”莉莉丝钻进洞里。“跟上来。”她说。 她拉着她软唿唿的小手,他们走上螺旋状的阶梯,大概走了李特掉下来的距离,已经到顶了,他们头顶上是坚硬的石壁。李特猜还会出现一个洞。果然,拉着她的手松开,莉莉丝接触褐色的墙壁,那里出现一个圆,她轻松地爬了上去,李特蹦了几下,发现自己的跳跃力还不如一个女孩子。 从圆里伸出来一只白嫩嫩的小手,“我拉你上来。”李特绷着脸把手伸了上去,“你可真沉。”莉莉丝看着手上红色的指痕抱怨道。“巴利还没回来,你是从烟囱上下来的,树林,这外面是什么样子的?” “成片的树林还有一盏路灯,里面不知道是什么,是紫色的光。我穿过树林滑下一条斜坡,看见一个山谷,岩壁是黑色的和红色的,我就走了一会儿天忽然就亮了,我就看到一截烟囱顶,巴利忽然长出了黑色的翅膀,张开还不到他肩膀,我坐在他背上,巴利从烟囱里一直向下,我们就到了这。” “他背上?他背着你?!巴利吗?”莉莉丝已经吃惊过无数次了,但是哪一次都没有这一次大,“玛门魔族没有利益的时候是不会白白付出的,你究竟有什么吸引他的?”几乎是鼻尖对着鼻尖,李特后背抵着凹凸不平的墙壁,差一点就碰到了麋鹿的头。 门外传来一阵嗡嗡声。 “巴利要回来了,我先下去了!”莉莉丝打开圆,马上就要跳下去,李特拉住她的手,“你还没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在在这!” 莉莉丝神秘的说到,“因为我是魔女嘛!”说完她就跳了下去,墙壁恢復了原状。 门“嘎吱——嘎吱”地开了,巴利高大的身形再次出现,“久等了,亚赫图斯,希望你没有感觉到无聊。”他坐下来,椅子发出艰难的声音。 李特坐到壁炉边,烤着火,“事实上我觉得非常有趣,这是我度过的最美好和不可思议的一天。” 巴利裂开嘴笑了,如果是以前,李特会觉得非常可怕,但是他现在一点也不这么觉得。“时间不早了,我也该送你回去了,你们人类的小孩不能长时间离开家,你的父母该着急了。” 第18页 这可不一定。“真遗憾。” “好啦。”巴利说着站起来,弯下身体,“到我背上来,我送你出去。” 李特跳上巴利的背,他们通过来时的路,外面还是雪天,漫天的雪花洋洋洒洒,在俄拉荷马城,一年都很少下雪,李特真想在这里呆的久一点, 但是他必须要回去了。 他四处看时,巴利解下他深红色的披风,能把李特包好几圈都多,“你记得路吗?你穿的太薄了,人类的身体很脆弱……要我送你吗?” “不用了。”李特急忙摆手,“我记得路。” “那就好,这附近没什么危险,没有野兽什么都没有,都是糙食动物,你吃的烤肉就是某一头掉队的麋鹿,好了,亚赫图斯,希望你还能来,那时候你只要在烟囱上喊我的名字就好了。” 巴利非常和蔼,简直颠覆了李特对恶魔的印象。“你记得我的名字吗?” “怎么能忘记呢!巴利先生。” 巴利巨大的手掌摸摸李特的头,他的手能把李特的头整个包住。 “再见!”翻过山坡时李特回头对巴利挥手,恶魔先生就在烟囱边上微笑地看着他,也生硬地挥着手道别,恶魔的字典里可没有“挥手”、“道别”这种东西。 从偏僻的围墙里钻出来时,夜风冰凉的气息吹醒了李特,他突然感觉到这里还是黑天,树影倒在水里,有几只灰皮老鼠迅速穿过院子,一只白色的猫头鹰俯冲而下。 夜里老鼠头骨碎裂的声音清晰可闻。艾酒对骯脏的老鼠没有兴趣,但不妨碍它杀死它们。一个多月艾酒长得速度非常快,它落在李特肩膀上,李特摸摸它小巧的头颅,“没人来这里吧?” 艾酒“咕噜——咕噜”叫了几声。 李特熘回房间,很快就睡着了。 老斯都幽灵般的身影也消失了。 第10章 第十章浇灌友谊之花 信任是大流士陛下皇冠上如此美好娇艷的荆棘花,但是如果没有足够的利益去浇灌它就会很快枯萎死去。为了不使它死去,李特正努力地浇灌克拉玛家族对他的友谊。 帝国鹰派军事家族克里姆林,帝国最有钱的贵族维斯康提,大流士九世最倚重的政客洛伦兹大执政官,那么虚伪的克拉玛是因为什么获得和前三者并驾齐驱的地位呢? 俄拉荷马城俄拉荷马城东区,几乎所有的贵族都居住在这里,离王宫越近的地方,拥有那个宅邸的家族在帝国的歷史就越悠久,和王宫仅一墙之隔的克拉玛宅邸足以证明克拉玛家族的荣宠是如此的经久不衰。穿过提图斯凯旋门,经过披甲的大流士一世国王的雕塑,经过亚眠圣母院,映入眼帘的就是恢宏的浮卢宫,紧挨着浮卢宫的克拉玛宅邸上宝冠雄鹿的光芒千年不朽。克拉玛家族的第九代当家,被伯伦左称为最虚伪的宝冠雄鹿,这位宫廷学者,三位皇子殿下的老师,帝国红骑士学院的院长,麦克斯塔浮的爷爷加葛斯在数代宝冠雄鹿的主人一手拿着《诰死书》,一手拿着滴血的“裁决”,将敢于挡在荆棘花面前的敌人都变成浸泡荆棘花的血液,这也是“刺血”的由来。这位和蔼的长者从继承这个位置至今一直都在无数的杀戮中度过。“克拉玛存在的意义就是剷除荆棘花的敌人,作为荆棘花的右手而存在,只要我们遵守着这条活下去,只要荆棘花存在一天,哪怕猫头鹰死亡,黑郁金香凋零,太阳金币暗淡无光,宝冠雄鹿也仍然存在。” 这位穿着朴素的红骑士学院院长,在夕阳照射下的糙地上有一张摇椅,像一只花白的老狗,更像一只掉毛的老猫,就和洛伦兹公爵的母猫雅尔达拉一样。他的身边,麦克斯塔浮给爷爷掖了掖衣角,把他掉在地上古老的《诰死书》放到他怀里,这本诰死书的年纪和克拉玛家族的歷史一样悠久,当大流士一世陛下把它送给诺顿克拉玛时,大流士与克拉玛危险的友谊就一直延续到现在。沉睡的老猫眯开了一丝眼fèng,他的儿子们很让他失望,这也是他还赖在这个位置上的原因之一,这一点洛伦兹的黑郁金香也是一样,他们的儿子都没有一个比的上克里姆林的猫头鹰,就连赫尔夫兰唯一出色的女儿也去了克里姆林,没有出过一个平庸继承人的克里姆林,想想都让人嫉妒啊。不过,他的孙子可是出色多了。 加葛斯慢悠悠地站起来坐在糙坪上,把泛黄的《诰死书》压平放到怀里,召唤着麦克斯塔浮一起坐到糙地上,“过来,薛林。”他拍拍地面。麦克斯塔浮很自然地坐在了加葛斯身边,也不管洁白的衣服上沾了泥土和糙屑。“我的眼镜呢?”加葛斯在衣服里翻着。 “不就在您的鼻樑上吗?”麦克斯塔浮微笑的说到。加葛斯翻找的动作停了下来,摸摸脸,笑了起来,“在这吶……越来越记不住事情了,老了啊……” 麦克斯塔浮才不会被他这一套欺骗,“我差点就被您骗啦。” “但是你的父亲和他的兄弟们还真的以为我老了。”说起他的儿子们,加葛斯嘆了口气,心里涌上一股浓浓的失落,在看见麦克斯塔浮时才稍微好一点。 “如果你不能继承克拉玛的话,你会怎么办呢?”加葛斯问到。麦克斯塔浮微微一笑,这个不过八岁的男孩红色的长髮散在肩头,被称作俄拉荷马城最美丽的天使,一张妖邪的脸孔,很难想像一直以儒雅闻名的宝冠雄鹿为什么会忽然改了风格,如果不是那头火红的长髮的话。 “虽然这个问题没有根据,但是既然您问了。”麦克斯塔浮吊着一根糙梗,这个粗鲁的动作是他和亚赫图斯学会的,“在克拉玛家族腐朽之后,我会建立一个属于我的克拉玛家族,麦克斯塔浮薛林克拉玛公爵,初代。” 加葛斯哈哈大笑起来。这位名字和“酷吏之神”加葛斯同名的荆棘花的裁决者总算没有后继无人,任何一个家族的消亡无不是因为人才的凋零。 “你见到伯伦左那个小子的儿子了? ” “您说的是亚赫图斯吗?嗯……两个月前参加洛伦兹公爵的宴会时威林格尔介绍我们认识的,还有劳伦切尔曼,您知道吗?那个小子根本不像克里姆林的儿子,他没有他父亲的武力和军事上的才能,更没有他祖先一身的铁血气息,他像个艺术家,我去过他家,我敢保证也许十年二十年后他就会成为中央帝国第一的建筑师和雕塑家。” 加葛斯低沉的笑了,但是他还是嘱咐麦克斯塔浮说到,“那可不一定,命运会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但是他的孪生兄弟经常会和他开个玩笑,最后会发生什么转折,只有被没有和宿命关照过的人才能知道。”加葛斯说到,“太阳金币有一句话——人际关系的基础在于价值的潜在交换,不管小猫头鹰会成为什么样的人,现在他是猫头鹰的继承人这一点,就有足够的价值。” 麦克斯塔浮低下头,低低的声音像是从腹部发出来的,“我会浇灌好和猫头鹰的友谊之花的。” 第19页 ———— “薛林怎么没来?”克里姆林宅邸,亚赫图斯私人领地,威林格尔,劳伦切尔曼四仰八叉地躺在从南方海岸运来的细砂上,劳伦切尔曼拿着一只华丽的铜镜照着脸上的雀斑。 “再照下去也没用。”威林格尔嚣张地说到,“你再怎么照也不能像薛林那么好看,整个俄拉荷马城都没他好看的。”他那张火红的长髮妖冶的面庞,没次威林格尔看见他都忍不住碎碎念一阵。显而易见的,几年之后薛林就会被俄拉荷马城所有的的贵族小姐夫人们追捧。想到这里威林格尔说到,“我会成为帝国第一的骑士!将黑郁金香的旗帜插到铜华盖的城墙上,用我的□□刺穿罗素费奥朗蒂诺的胸膛!”威林格尔激动的站起来,仿佛他现在已经成为了帝国的将军,带着千军万马剷平吸血藤树林,越过海夫拉峡谷,践踏半个都铎王朝的领土,冲进铜华盖城,将黑郁金香和刺血荆棘花的旗帜插在狩猎花园的宫殿上一样。 “你怎么不说要征服都铎玫瑰?”劳伦切尔曼夸张地形容起来,“她的头髮像海藻一样柔软飘逸,她的皮肤像珍珠一样生辉,她的眼睛洒满星光,她的嘴唇柔软的像花瓣……”李特已经不太记得前世的童年了,但是讨论美女不管在哪个世界哪个年纪都是男人或者男孩之间闲聊的永恆不变的主题。 “切~”威林格尔哼了一声,“说的好像你见过一样。” “嘿,哪那么容易见到的,史诗大陆上无数吟游诗人传播都铎玫瑰的绝世美丽,但是却没有一张她的画像流传开来。” 罗素大帝的独生女,现年13岁的赫黎本公主,她的母亲曾经的都铎玫瑰——海伦希曼皇后,她的美丽曾经引起过都铎王朝与塞琉西王朝将近十 年的战争。 在都铎与塞琉西这两个庞大的帝国之间,有一个狭小的,领土不到其它两个帝国二十分之一的国家——安提柯公国,这样的国家史诗大陆上有十三个。 安提柯国王的妻子莎拉有四个儿女:海伦希曼王后和她的姐姐们。海伦希曼的美丽是任何一个人间女子都无法比拟的,连女神们都羡慕。求婚者接踵而来,国王提议让海伦希曼自己决定自己的婚姻,但先要让所有求婚者起誓:他们对海伦希曼所选择之丈夫永远不拿起武器去对抗他,而且那个人在遇到灾难求援时,他们要全力以赴地帮助他。 当时还是王子的罗素大帝将成为海伦的丈夫。而他的兄弟阿伽门农就娶了海伦的姐姐柔莉塔。 后来,塞琉西王子也就是现在的居斯塔夫塞琉西大帝诱走海伦希曼王后,罗素大帝恼羞成怒,立刻找哥哥阿伽门农商量。阿伽门农召集了所有的军队与塞琉西王朝征战了十年。 传言如此,但是并不是空穴来风,海伦希曼的美丽可见一般。 李特听着有趣,他可没时间也没有机会去关注那些香艷的歷史故事,但是他知道的塞琉西王朝自从十年战争后元气大伤,在史诗大陆的大帝国里沦为了垫底的存在。 劳伦切尔曼捧着脸,他看起来很有做花花公子的潜质,虽然他的长相不甚好,但是有多少小姐愿意拒绝太阳金币和公爵夫人的诱惑呢?中央帝国的贵族不多但是也绝对不少,帝国的金币百分之九十掌握在贵族手里,而这百分之九十里又有百分之四十掌握在维斯康提家族手里。“金币和权力是连体婴儿。”某位维斯康提家族的祖先如此说过。就连国王陛下也要急红了眼的财富,每个维斯康提的子孙都像巨龙一样贪婪的掠夺财富,再把它们放在巢穴里小心翼翼地看护起来。劳伦切尔曼一身衣服的价格绝对抵不上威林格尔和其它人身上的任何一件。 劳伦切尔曼说过,“如果我有一万个金币,那么我只能花一个金币用来享受,如果我有十万个金币,我可以花两个金币,等我有一百万金币的时候,我就可以花一个金币来享受了。”他的爷爷——维斯康提家族的金币貔貅伊霍姆特,在陌生人眼里会把它当做再普通不过的平民花农的老公爵说自己终于可以含笑九泉了,不过这个时间得推迟到劳伦切尔曼长大后的十年。 “你们看不到我,就会把我想像成绝世美女,所以如果我让你们看到我,你们一定会很失望,我怎么捨得让你们失望呢。”李特打了个响指,说到。威林格尔和劳伦切尔曼开始一楞,随后哈哈大笑起来,威林格尔更是一把搂住李特的肩膀,“好啊,雷恩……你说的对极了,没准都铎玫瑰还没有薛林漂亮呢!” “把薛林和女人相提并论,真有你的,幸好他不在,否则你祛斑的药里又会被他掺料了!” 就在劳伦切尔曼思考这个“又”的实际含义是什么时,一只漂亮的手从他脖子后面伸过来,他注意到这只手的食指极长,比中指要长出一厘米,一缕红髮垂到他面前。“薛林?和你爷爷谈完了?” 有时候李特不得不佩服劳伦切尔曼的定力,无论是被嘲笑是守财奴还是被薛林卡住脖子的时候都面不改色,就好像被卡的面红耳赤的人不是他。他曾经透露过一个惊人的秘密,他的爷爷也被人卡过脖子,不过这个人不是薛林的爷爷而是大流士九世陛下的父亲,老国王卡住老貔貅的脖子威胁他把藏匿的金币吐出来,哪怕吐出来一半也好,那时候维斯康提老爷的表情神色也像现在的劳伦切尔曼一样,他说;“哪怕付出生命也要捍卫太阳金币的利益。” “我去给你们拿瓶酒,要阿拉贝干红还是贝尔达斯克深红?”李特把几个空酒瓶拿起来,直接丢出围墙,“啪嗒”清脆的碎裂声。麦克斯塔浮直接躺在劳伦切尔曼和威林格尔的中间,叼着一根糙梗,眯着眼说到,“我想试试火燎,你家肯定有吧?”火燎这种浓厚的深红而近乎于黑色的红酒来自古老帝国朱里亚—克洛迪公国,其名字源于它在喝下它的人的肚子里制造的火燎般的感受。火燎是一种极度强烈而辛辣的酒,因同时具有医学疗效而广受好评。“酒会影响我们理智的头脑,这话是我爷爷说的。怎么样?有没有?” 李特想了一会儿,不太确定地说,“应该有吧,我去找找,没有的话你们就喝其它的吧。” 雀斑小子忽然说到,“诶?你好像没怎么喝过。” 李特边走边说:“我酒精过敏。” 谁知道呢。 克里姆林宅邸有四个大酒窖,数个小酒窖,其中藏酒最多品质最好的就是伯伦左候爵的私人酒窖,而李特拿给薛林他们的酒就是从这里拿的,走下有些年头的木质楼梯散发着特有的气味,当然尘土之类的东西是绝地不存在的,尽职尽责的老斯都每天都严格检查克里姆林宅邸所有重要的地方。 酒窖很深,李特提着一盏灯,灯瓶磕在扶手上,灯光忽明忽暗,淡淡的酒香从深处飘出来,各种酒香参杂在一起,李特在一排排的酒瓶之间,仔细辨认着酒瓶上的名字。他在拿一瓶火燎的时候,碰掉了一瓶阿勒雅斯,白瓷的酒瓶碎了时散发出意外的很甜的白葡萄酒的奇怪余味,而且在漆黑的酒窖里散发出耀眼的银色和绿色的光芒。李特知道这种酒的传说,它由黑精灵族的一支,深水城黑精灵酿造,每年的产量固定而且很稀少,这种酒储存在陶瓷瓶和木桶里,以防它的光芒在运输过程中逐渐消散,它美妙的味道,浓郁的口感及其发散出的使其成为浪漫夜晚的绝佳选择,在这种酒的原产地头骨港,如果消费者不能联繫到它的秘密生产者,则根本无法购买一小桶以上的这种酒。 第20页 在银色与绿色的光消失之前要喝掉它,否则阿勒雅斯就会变成普通的水,李特把半截酒瓶拿起来,闻了闻味道,香甜的味道是精灵族特有的酒,它们大概都散发着一股清香,更像是饮料而不是酒。李特避开锋利的豁口,一点一点地喝了进去,它到嘴里的时候是清冽的冰凉,到嗓子是变成了极为浓郁的味道,咽下去后两种味道混合在一起又衍化出数种味道,过了好一会李特才放下酒瓶,那些碎片他不用收拾,老斯都再检查时会收拾好。 第11章 第十一章他走进了未知 李特伏在桌子上,挨着窗户,嘆着气,外面的鸟儿叫的多欢快啊,但是他只能猫在房间里理解一本本厚的和地砖一样晦涩的书籍,他对地精一点兴趣都没有,不管他们曾经创造出多么辉煌的文明,那些用鹅毛笔画出的抽象的图案,李特必须联想出它真实的模样,魔导炮?把神武大炮和魔法联繫起来,用魔法石做能源,在炮筒上画着魔法阵?他伸了个懒腰,骨头咯吱咯吱的响,“关节都要生锈了。” 西罗多德重复着昨天、前天、几年前的动作在壁炉旁边的椅子上坐着,而壁炉里的火已经熄灭很久了。他昏昏欲睡,好像又没有,像是被椅子撞桌子的声音吵醒了,李特想要偷偷熘出去被抓了个正着,他无辜地关上门,“冬天已经过去一个月了,俄拉荷马城的荆棘花都长出了花苞,薛林已经去耶露河划船了,雷戈也去临春城了,奈特更不用说了,整个冬天他几乎都不在城里。我日復一日地研究鍊金术,黄金倒三角架,克尔特十字,时间金字塔,逆位双六茫星……鍊金术与占星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如果说鍊金术的本质是等价交换,那么它和星星的关系是什么呢?” 李特本来是要找个藉口放假出去玩些日子,但是不知不觉就变成了这样,果然习惯真的是太可怕了,昔日连26个英文字母都背不全的白大少好像离他日益远去了。 西罗多德戴上他的圆眼睛,转动着轮椅——这是李特画图让人制作送给他的,用百年紫檀苏的第二个分枝做成,现在轮椅已经成为俄拉荷马城残疾、老年贵族必备的东西,当然,经营权被太阳金币的继承人“抢”走了,而李特也很乐意因此加深两个人的交情。而银枪候爵和约书亚夫人只是嘆息着亚赫图斯在艺术和建筑上的天赋。 他来到李特的旁边,其实西罗多德先生身体健康并且食慾旺盛,他之所以坐轮椅的原因是他太懒了,他几乎从来不出门,李特绝大多数时间都看着他在壁炉旁边坐着,日日夜夜。“推我出去看看,我记得外面没有楼梯?上次爬楼梯可把我累坏了。” “您来这里已经四年了,而自从母亲大人给您安排了住所后您就没有离开过这里……”李特不可思议地说到,还有些无奈,“我让人把楼梯改成了螺旋的坡道,这样您就不必走着出去了。” 西罗多德第一次出现类似于迷茫的表情,如果李特对他再有一些更深刻了解的话就知道时间对西罗多德是没什么概念的,四年,哪怕是四十年,也许四百年才会让他们感觉到漫长。西罗多德似乎搞清楚了四年对人类的含义,而此时李特忽然想起了在黑巫师市场邂逅的西罗多德“夫人”,他不是忘记了,而是可以要求自己忘记。记住该记住的事情,忘记该忘记的事情,难道不是一个贵族应该具备的美德吗?但是,他真的好奇的不得了,这种感觉一再被压下后再次反弹的后果是兇勐的,兇勐到他根本没经过大脑就问了出来,“老师,我曾经见过和你一模一样的一位“夫人”,她是您的妹妹吗还是姐姐?” “一样的?”西罗多德错厄了,问到,“你在哪见到她的?我也很久没有见过了……” 确实是姐妹。听着西罗多德的口吻,不意外也不陌生,李特肯定了他的猜测,但是他万万没想到这个猜测和真实情况完全是南辕北辙。 推着轮椅离开塔楼,走过螺旋形的楼梯,只在夜里盛开的幽昙花星星点点如萤火虫在发光,这种花非常稀少,当初西罗多德让他随便把这些花种在什么地方,要求是只要没有阳光就好。玫瑰窗的四尖券巧妙地解决了各拱间的肋架拱顶结构问题,有大面积的花窗玻璃,在阳光照射进来十几米的地方,原本应该长着幽昙花的花盆里什么都没有,西罗多德看了看那个花盆,说到,“太阳星的角度发生了变化,你应该把这个世界花盆往里挪一下。” 李特从旁边的花盆地下拿出一个黑不熘秋的种子埋在红色的土壤里,并且画了一个能让时间小范围加速的时间金字塔,“过几天就会开花了,我以后会随时注意太阳星的位置来移动这些花的。” 西罗多德对于贸然但是熟练的使用鍊金术并没有太在意,如果在克里姆林宅邸连这点自由都没有的话那就太糟糕了。“再过一两个月太阳星的位置会变的更大,会越来越热,那时候这些幽昙花会死的更多。” 西罗多德好像很喜欢这些花,但是李特从来没看他看过照顾过它们,他想了想说到,“也许应该施加一个黑暗魔法?” “教庭的人鼻子可是灵的很。” 与浮卢宫仅隔着辉煌圣路的抹大拉教堂是奥丁神殿的核心,与在都铎王朝的夏特红玫瑰大教庭是史诗大陆上两朵最耀眼的明珠,但是与信仰全知全能的奥丁主神不同,夏特红玫瑰教庭则信仰“七神”:七位神分别是天父、圣母、战士、铁匠、少女、陌客和老妪。 夏特红玫瑰信奉的七神,实际上是一个神祇的七种不同形态,代表着七种不同的德行。崇拜者会根据自己所求之事向七神的某一个具体形态祈祷。奥丁大教庭称其为“被践踏的驴子”,鬼才知道是什么意思,反正蔑视和侮辱是少不了的了。 中央帝国和都铎王朝的战争一直连绵不断,亚赫图斯的父亲银枪候爵驻守在夜月荒漠,而他的一位旁系堂叔则驻守在吸血藤树林的南方,与都铎王朝接壤的边境。 不过这些地狱李特来说都太遥远了,他最大的渴望就是伯伦左能够再活几十年,要是能再有一个孩子就好了,他可不想继承爵位,第一点原因就是 他暧昧的身份,第二点就是连这个暧昧的身份都是假的。推着轮椅在花园里转着,中央帝国的气候应该是中温带,雪下的不多,冬天也不是太冷,但是娇贵的花木早就凋谢了,要过上两三个月的夏天才会葱郁起来。 “推我去帕拉塞尔苏斯那看看。” 西罗多德老师突然说了句话,让李特的小心脏差一点爆掉了。这种兢惧的感情在他心底一下子涌出来,他强制性地压下,试图矇混过去,但是他马上就发现这是个无比愚蠢的想法——他什么都知道了,真的是太糟糕了。 西罗多德拍拍推着轮椅的李特的手,“雷恩,不要担心,我只是想见见帕拉塞尔苏斯而已,毕竟我们好久不见了。” “只是想见见他吗?” “难道还有别的吗?”老人疑惑的问到。 第21页 李特摸摸胸口,“当然,但是我贸然带你去不知道帕拉塞尔苏斯先生会不会不高兴。” 在四块墙砖的交界处,李特拿起石块点了几下,一个能让坐着轮椅的西罗多德和站着的李特通过的拱门就出现了,走过狭窄的青格子路,经过无数的像是蜜蜂或则地鼠巢穴的岔路口,那些闪着各种各样光芒的岔路口诱惑着每一位来往的陌生人。 他们路过那个地下湖,李特总觉得湖里有什么东西在看着他,随着他鍊金术越来越精深,这种感觉就越来越强烈。但是他不敢靠近——好奇心会害死猫的。连九条命的猫都会杀死的好奇心,李特可不认为他狗屎运得到的第二次生命会有第三次。万能的奥丁神在上! 他沿着湖边十几米远的地方绕过了这个椭圆形的像是蛋一样的地下湖,前面变的坑坑洼洼起来,轮椅也不停的颠簸,李特懊恼的说到,“一定很不 舒服吧?老师。” 西罗多德眯起来的小眼睛变大了一点,“没什么大不了的。”他看着对面,画了一个马蹄的形状,这是鍊金术发阵里的高级货——处境马蹄,能够改变现在某些必然事件发生的条件。听起来和拗口,但是的确非常神奇,当西罗多德画出马蹄时,由纯粹精神力构成的马蹄开始踏在地上,那些凹凸不平的稜角和凹陷变的既光滑又平整起来。就像是工匠精心磨出来的一样。 高级鍊金术的等价交换的固定物质,就如同货币一样,鍊金术则使用的是精神力作为交换的筹码。高级鍊金术师摆脱实物交换的桎梏,“只要精神力足够浩瀚,我们就能得到一切。”鍊金术先知亚连德法罕说。 当然对于李特这种专业里的业余,业余里的菜鸟,他要达到这种程度还需要连西罗多德都要认真对待的时间才行。 “老师,您和帕拉塞尔苏斯是什么关系?朋友?老朋友?还是认识,该不会是敌人吧?”想起那个至今连脸都没见过的黑巫师,李特不由得一阵郁闷。 “您见过他的脸吗?” 西罗多德摇摇头,李特更惊讶了,“连您都没见过吗?”他突然觉得不那么难受了。 西罗多德缓缓说到,“黑巫师被称为异端里的异端是因为什么?” “诅咒?” 不知道活了多久的西罗多德看着迷茫的学生,笑了笑,“看来帕拉塞尔苏斯还没教给你真正的黑巫术,黑巫师信奉巴隆·撒麦迪——衣衫褴褛的丧尸之神,既不属于奥丁神系也不属于七神之一,黑巫师的分支之一死灵师为人所唾弃的原因除了“诅咒”之外其实在很多危险的仪式中,多要用死尸来作施法所用之物的原料。死灵师相信在暴力中死去或是夭折的死尸是最好的药引!因为他们认为这类死人有更多未用的灵力。”李特的面色有点发青。“有位宗教审判官保罗斯·格瑞兰迪俄斯记载:“死灵师用一些烧焦了的死尸碎片,尤其是那些吊死和受辱而死的人…用小块指甲或牙…头髮、耳朵或眼睛…肌肉、骨头或鲜肉…更有一些死灵师有食尸的行为,尤其奢食未受洗的婴儿。所以在当时有很多坟墓被盗。而史上最出名的有关案件是爱尔兰女死灵师爱丽丝·吉蒂勒她因为偷掘和使用死尸的头髮和头骨而被起诉,俱说在死尸头上长出的苔糙对死灵师是十分珍贵的…在黑巫师还很强大的时候,他们圈养狼人来挖掘尸体,狼人住在墓地并且以尸体为食,是死灵法师最好的宠物,” “他说的没错。”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已经来到了满是各种奇异符文的房间,帕拉塞尔苏斯坐在那儿,继续着他的修炼。西罗多德转动着轮椅过去,“好久不见了,帕 拉。”他说到。 帕拉塞尔苏斯哼了一声,西罗多德继续说到,“黑巫师大多数是脾气古怪的生物,他们这种被信仰光明之人追杀的黑暗群体,以人类的身份投入到死亡和腐朽的黑暗领域中去,获得死的极致奥秘。” “你说错了一点。”帕拉塞尔苏斯锯条一样的声音说“黑巫术的分支之——死灵法师,我们支配鬼魂,我们通过符号来汲取力量,而死尸派才是你说的那种。” “死灵师通常被恐怖的死亡所包围,他们身穿从死人身上偷来的衣服,沉思着死亡的意义…帕拉,你的斗篷……”西罗多德说的当然是帕拉塞尔苏斯身上宽大多年不变的黑斗篷。 “夏特红玫瑰大教庭第九圣棺,圣子叶太罗的裹尸布。” 李特打了个寒战。裹尸布?从尸体身上扒下来的?再看帕拉塞尔苏斯时,李特脑海里就会浮现出他撬开棺材在一具白骨也许还是干尸身上扒衣服…… 帕拉塞尔苏斯锯条一样的声音说到,“你出去玩玩,雷恩。” 这地方走岔了路可是死路一条,那次被火龙追的经歷他可不想经歷了。不过转念一想,恶魔巴利还有熔岩监狱的莉莉丝,巴利邀请他再去,说不定这次能趁机去那儿玩玩,莉莉丝还没告诉他为什么被关在那儿。他眼珠子一转,问到,“那我什么时候回来?” “不用回来了,而且近日你也不必来了。” ———— 西罗多德眼睛完全睁开了,他注视着帕拉塞尔苏斯,轻咳道,“你从圣子叶太罗身上除了你圣尸布之外还得到了什么吧。” 气氛一下子变的十分凝重,帕拉塞尔苏斯一动不动,像是一座石雕,更像是一个无名的幽魂,一会儿,他低沉的声音响了起来,“在埃西利阿王国,亡灵书也被称作白昼通行书,可以保证亡者在地狱的安全,并有可能在白昼返回世间,就像这里的符号,就来源于埃西利阿亡灵书《托特之书》上,通过这些符号可以帮助死者重返世间。《托特之书》是圣子叶太罗从埃西利阿王阿黑大由斯的墓穴中冥神埃赫那吞的眼睛里取下,又被我从他的墓穴里得到。”帕拉塞尔苏斯的语气有些幸灾乐祸的意味,说了句就连西罗多德也必须要认真对待的话,“圣子叶太罗的白骨已经长出了生肉,也许再过几十年就能甦醒。”但是被他破坏了。 “圣尸布让你的身体远远超过人类该有的限度,你这具身体,早在几百年前就应该腐朽了。” 帕拉塞尔苏斯低沉的声音从斗篷下传来,声音逐渐从低沉至高,逐渐的分不清男女,他第一次褪下斗篷,一头柔顺的长髮倾泄而下,是比亚赫图斯的黑髮更加纯粹的黑色,她头顶上戴着金色的环,一条纯金的眼镜蛇盘在她额头上,她紫色神秘的眼睛画着黑色的眼线,李特做梦也想不到,在裹尸布做成的斗篷里是如此美丽的女人。 就连西罗多德见到她也有点恍惚,半晌,他缓缓说到,“好久不见了,帕拉塞尔苏斯王后。” 所有的符号向她身体聚拢而去,钻进她的身体,她抚摸着自己细腻白皙的肌肤,自言自语道,“如果我没有拿到这两样东西,从那之后不超过十年我就会老去,我的头髮会变白脱落,我的肌肤会干枯,我的眼睛会失去光泽,我的身体再也不能这么迷人……我无法看到这样的自己,哪怕抛弃埃西利阿王后的尊贵。” 第22页 她停止了激动,说到,“我不知道你和圣子叶太罗有什么关系,虽然我也在人世流连了数百年,但是近千年前就已经死亡的圣子叶太罗,他的圣尸布来自哪里,你忘记了吗?” 西罗多德摇摇头,“我没想到托特之书和圣尸布真的能让他復活。” 帕拉塞尔苏斯愤怒地说到,“你不知道……你居然不知道!” “当初我告诉你《托特之书》和圣尸布的事情,只是圣子叶太罗对我说起过。” 帕拉塞尔苏斯愤怒极了,要是没有用处,她现在早就已经……! “我应该去他的墓地看看……”西罗多德站起来,画了两道门,第一道通向克里姆林宅邸他的卧室,他把亚赫图斯送给他的轮椅推了进去,第二道门通向夏特红玫瑰大教庭的圣棺厅,他抬腿走进了未知。 第12章 第十二章 莉莉丝与祈并者 在烟囱上面唿喊着巴利的名字,但是来的不是巴利,莉莉丝的声音在他耳边说——跳下来,我会接着你的,我用魔法给你做一个厚厚的垫子,快点,巴利现在不在房间里。 快点!莉莉丝不停地催促着。 “好吧。”他横下心来跳了进去。 接着他好像被吸入了一则“巨大的漩涡里。身子不断的飞快地坠落…… 耳边风吹过的声音震耳欲聋……他想睁开眼睛……什么东西撞到了他的手肘上,他紧紧的把手肘收到胸前,但是他还是不断不断的在转动,转动… …然后——他从空中掉了下来,摔在了冰冷的石壁上,他爬了起来,觉得脑袋涨得厉害,身上也擦伤了好几处地方,浑身还沾满了煤灰。全身痛的厉 害。 “你不是说会有垫子接着我吗?可是什么都没有!我全身的骨头都要散架了!”李特站起来坐在巨大的椅子上,只有巴利那么巨大的人才需要这么大的椅子。 莉莉丝本来是拖着腮看戏的,她走上前去,帮李特把身上的灰拍掉,支支吾吾地说,“我没想到你真的会跳下来,我只是开个玩笑,你掉下来的时候我施了一个迟缓魔法,奥丁神再上,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小萝莉可怜巴巴地道歉。 “你要是把你为什么在这里的原因告诉我,我就原谅你。”李特提要求。 “真的?” “当然。” “巴利不在的时候我都会熘进他的房间,我想出去看看,但是我的魔力不够不能飞那么高。” “你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你为什么会在这个监狱!”李特盯着她,这次绝对不能让她矇混过去。 莉莉丝无辜地说到,“我怎么知道你问的是什么?我已经回答你了,你问我答,公平交易。”李特想继续追问时,她飞快地拉住他在地上画了个圆,“听着,我们不能长时间留在这,没有我的帮助你不可能一个人到这,要是巴利看见你的话,我们都会完蛋,要知道,囚犯是不被允许会见客人的。” 他们沿着上次来的楼梯下去,漆黑漆黑的,李特不得不摸索章墙壁,但是墙壁像热水一样烫手。莉莉丝随口说到,“最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无尽天梯很不稳定,有时候冰冷刺骨,有时候又是这么烫人,巴利已经禁止我接近这里了,他什么也没告诉我,不管我怎么问,我猜他也不知道,毕竟他在地狱深渊只是一个小角色。” “我们去哪?”李特问到。他可不放心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走来走去,更何况这地方是深渊监狱! 握着李特手的胖乎乎软软的小手一摸就知道是女孩子的。莉莉丝说到,“想去哪都可以,这片是我的地盘,被关在烟囱附近的焦热监狱的只有我一个,那些都是危险人物,他们可不像我拥有这么多的自由。你看那——”她指着远处一个白色的像是蜘蛛网的地方,很大一片,上面布满灰色的裂纹。“它叫做蛛网,是李门大人建造的,用来囚禁那些极为危险的犯人,它非常巨大,因为太巨大了所以给我们造成了视觉错乱,其实它离我们非常远,蛛网里最危险的犯人就是巴贝雷特大人,他原来是地狱深渊的祭司长和书记官,但是因为违反《死海文书》的规定吞噬人类所以被囚禁在这里。” “《死海文书》?那是什么?”李特好奇地问道。 “是初代大魔王杀死天使后篡改《以诺书》写成,是深渊地狱的法典,志高无上。” “那李门呢?” “李门大人是深渊监狱的监狱长,巴利是他的手下,这地方都归他管,不过他神出鬼没的,我从来都没见过他,据说是个相当帅气的人。” 他们不知不觉已经离开了烟囱一样的无尽天梯的范围,他看到那个熔岩温泉冒着热气,问道,“我们往哪走?” 莉莉丝神神秘秘地说到,“你跟我来,我带你去看个好东西,当然,你必须保证不告诉任何人,要烂到肚子里去。” 他们踩着红彤彤的石头跳过冒着水泡的岩浆,温度越来越高,李特不得不脱掉外套,他的牛皮鞋底已经有些焦了,发出铁板牛肉的味道,“既然这 么重要为什么还要带我去?” 莉莉丝露出气唿唿的表情,不满地说到,“我就是想带你去!有什么不满吗?”这个时候绝对不要和女人争论,李特明智地决定保持缄默。莉莉丝掐着腰,轻松地跳过了两块距离足有三码的的岩石,李特站着不动,如果是在地面上,他倒是可以跳跳看,但是现在,那个不足半平米的岩石和翻滚着的岩浆……“你怎么了?快点跟上来!”莉莉丝背对着他喊到。李特原地蹭着脚尖,不能叫她,太丢脸了。他低着头,莉莉丝光着的小脚丫就踩在了可以烤焦他牛皮鞋底的熔岩上。 “我忘记你是人类了。”她吐了吐舌头,说到,“你抱着我,我带你过去,没什么丢脸的,虽然我是恶魔,但是不知道比你大了多少岁,你就把我当初你的祖奶奶就好了。”莉莉丝天真无邪的声音和表情怄的李特想把体内的血都吐出来。他突然明白了,这里不是他白大少可以唿来喝去的四九城,也不是有老斯都和神秘骑士保护的克里姆林宅邸,他虽然在学习鍊金术、占星术和黑巫术,但是只死记硬背了几本书和一些小花招来通过考试,他的身体还是孱弱的男童,但是他的心里可是成年人,两辈子加起来超过三十岁的他,被自己的无能深深刺激到了。他本来想在克里姆林和伯伦左的羽翼下安稳度日,以至于他特意忽略了自己的血统问题。危机四伏的猫头鹰家族,独木难支的银枪候爵,一旦这艘在暴风雨中航行的船倾覆,那么世界上是否还有能载他的船?李特突然感到了浓烈的危机感。 “你怎么一直都不说话?”岩石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但是莉莉丝跳的依然很轻松,那些少则十码,多则三十几码的距离她就像迈步子一样轻松,李特起初忐忑的心也趋于平静。 第23页 “我在想你要我看的到底是什么?” “嘻嘻嘻。”莉莉丝灰色的眼睛充满恶作剧的味道,“你一定会大吃一惊的。” 逐渐的不那么热了,李特的脚再次接触到地面时,岩浆湖已经在他们的背后,他现在踩的是一片糙地,松松软软的,像是玫瑰地摊一样。“这就是目的地?” “还要再走一段,这可是禁地,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来这里这么轻松,但是我还没听说过其他人可以在深渊监狱来去自由,”莉莉丝纳闷这事儿很久了,“这里虽然是666层深渊最上的一层,但是它的安全程度可是跟666层的下沉之城媲美,你知道下沉之城吗?它总在污水中不断的下滑。下沉之城被一片泥泞和污秽的恶臭沼泽,酸雨,刺骨的风,和刺痛的冰雹统治着那片沼泽。沼泽中的水非常寒冷以至有些地方已经结冰了。另一些地方,阴冷的水沸腾着,冒着地狱火的热气,未知的可怖生物游荡在黑水中,它有能让恶魔衰弱的未知物质,整个深渊地狱里只有十几位大人能够安全穿过那儿。而熔岩监狱被火元素包围,除了无尽天梯外没有通道,而无尽天梯从恶魔来地狱之前就存在于地狱了,就连大魔王都无法用魔力破开这里出去,你肯定是通过无尽天梯在人类世界某个通道来的,你真的是太幸运了。”莉莉丝羡慕的说到。“现在你能给我讲讲人类世界吗?” 复杂的问题。 看着李特迟迟不开口,莉莉丝问到,“很难回答吗?” “有点复杂,我不知道从哪说起。”李特诚实地说到。“那就从你自己说起好了。” “我?”李特目光闪烁,他可不能诚实的说自己并不是克里姆林的血脉,“说之前先问你一个问题,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吗?” “亚赫图斯·雷恩,雷恩。” “对,雷恩,小心点,那有块石头。” “你真有趣。” “抱歉,我忘记了你即使被绊倒了……你会被绊倒吗?” “应该不会,我没尝试过,会发生什么?绊倒之后。” “会受伤……”李特说到。 “然后呢?” “流血,不停的,但是伤口会自动结痂,小的伤口会这样,要是大的伤口的话……”李特在自己胳膊上比划着名“大的伤口”的概念,“血会一直流,等到血流了一定数量之后,我们就会昏迷,然后,就会死去,受伤了要及时涂药,包扎,去看医生,必要的时候会去请教庭的牧师。” 莉莉丝好像被吓坏了,“人类只要流血就会死吗?” “不停流的话……我想是的。” “太可怕了!” “恶魔呢?流血不会死吗?”现在轮到他问了。 “当然不会。”莉莉丝骄傲的说,“知道吗?你是我见过的第二个人类,我见过的第一个人类,他十分强大,和你所说的弱小的人类很不一样。他有着黑色的头髮,就像你的一样,还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候我只有那么点大……他拿着一把黑色的□□,他的名字叫做黒斯庭,他打败了地狱骑士团长艾利诺姆大人,他砍掉了艾利诺姆大人的左臂,但是现在已经长出来了。” “你知道的事情可真多,囚犯巴贝雷特,骑士团长艾利诺姆,听起来你好像亲眼见过他们?而且你还有一半囚犯没有的自由,我猜你可以在熔岩监狱自由行动,只要不离开这,你究竟是什么人?只是熔岩监狱的普通囚犯吗?” “当然,还能有什么?”莉莉丝不自然的说到,很显然她说的不是实话。 追问一位女士不是绅士该做的事情,除非你想让她讨厌你。李特深深记得约书亚夫人的教诲。这时他们穿过了糙地,相比岩浆湖和烫人的石头这段路真的是太原了,他的前面是看不到头的黑色的树林,所有的树木都没有叶子,通体漆黑,看上去就好像死了一般。 “接下来是重头戏,这里是狱卒们的大本营,你必须跟紧我,他们可不是你认识的巴利,对于你这种瀰漫着肉香的人类他们会把你撕成碎片,你会直观感到地狱深渊的恐怖。” 他们沿着蜿蜒的小路,有些时候黑色巨树是一颗隔着一颗的,但是也有很多紧挨着,他们必须绕过去,这让他们走了许多冤枉路。可怕的是森林里还有危险的沼泽,它们极具欺骗性,看上去就像是普通的路。要不是莉莉丝他早就掉下去了。空气阴湿黏腻,枝干间垂下帘幕般的菌类植物,巨大的花朵盛开在烂泥坑里,漂浮在死水潭上,长年浸泡在腐沼之中的浓密树丛散发着腐朽的味道。——也许这里住着一个女巫。 这里住着比女巫还恐怖的生物。 当那些有着苍白的皮肤,残忍的利爪,锋利的牙齿,稀松的头髮,及惨白的眼睛,可以看到许多蛆在魂灵浮肿的肉身中穿梭蠕动的“生物”出现在李特眼前并且跟他几乎是“脸贴着脸”的距离。他几乎把隔夜饭都要吐出来了! 他迅速后退,但是那些“生物”的动作一点也不比他慢,他们动作迅速,并且贪婪地视线盯在李特身上,怎么都甩不掉。“那些是什么东西!狱卒吗?!” “对……你为什么怎么惊讶?” “他们很噁心啊!你不这么觉得吗?” 一只浮肿的手臂抓住李特的肩膀,抖落的蛆落在他身上,不停地蠕动,李特感觉自己的汗毛都竖起来,他大声尖叫,一脚把他踹开,这里他用了前世的经验,就像他踹那些惹到他的人,不分男女,他前世是个混蛋,就和那些给主角送惊讶的二代相同也不尽相同,毕竟,随着主角等级提升,二代的等级也接着提成,他就是在主角走向神坛脚下的最后一具枯骨。 他扮演七岁的平庸的亚赫图斯少爷太久了,久到已经忘记了自己的本性。 他绝对不能像前世那么悽惨。 莉莉丝出手解决了他们。 准确的说,她并没有动手,在某些具有“动物”本能的生物来说,“等级”有时候比武力有用的多,那些腐烂的生物依依不捨的离开了,离开前用他们似乎看到羔羊一样的美女的眼神和流着口水的嘴留恋地看了李特一眼。 “他们是熔岩监狱的狱卒,地狱最多的生物,他们是灵魂的另一种形态,他们未被无底深渊的组织完全同化,倖存多年的魂灵有时会被“提升”为低阶类型的恶魔,尽管他们将对前世的记忆一无所知。他们叫做祈并者。” “你没觉得他们很噁心吗?” “噁心?那是什么?” “……我什么都没说过。”李特从她手里结过一个绿色的苹果,他现在迫切需要吃点酸的东西来压制呕吐的欲望,原理大概就和孕妇爱吃酸的一样。好 一会儿,他擦去眼泪,闷闷地问道,“告诉我,我们还会碰见什么?”他不经意回头一看,一个正一步三回头的祈并者充满欲望的眼神正好和他对上了,刚压下去的呕吐感又忍不住了。 第24页 莉莉丝拍拍他的背,这是个无意识的动作,“没有了,我保证。” “你的保证我连标点符号都不会信了!”李特大声说,莉莉丝一副受伤的样子,但是她嘴角的窃笑出卖了她。“好吧,给你最后一个机会,你发誓。” 莉莉丝举起手,说到,“我保证不再欺骗亚赫图斯·雷恩,永远不。” 李特知道,恶魔的保证是天底下最滑稽的玩笑,但是天真愚蠢的亚赫图斯少爷不知道。 他和莉莉丝击掌,嘟囔道,“最后一次。” 莉莉丝在李特背对着她往前走时,露出了狡黠的微笑。 第13章 第十三章霜之嘆息与平民雷恩 “很抱歉,亚赫图斯少爷并没有任何武技天赋。”俄拉荷马城职业测试师拿着能量球在李特头顶上悬浮,测试能量球会依据人的天赋变幻出不同的颜色,但是在亚赫图斯头上悬浮了十几分钟后,测试师莱茵摇摇头对脸色不怎么好的银枪候爵说到,“能量球未变成任何颜色,这说明亚赫图斯少爷并不具备……武技或者魔法的天赋。”虽然知晓伯伦左的火爆脾气但是莱茵还是壮着胆子说了,“亚赫图斯少爷在艺术上的天赋非同一般,这件事整个俄拉荷马城都知道,您为什么不让他成为一个艺术家呢?”伯伦左的脸色更难看了。 “莱茵先生,我送你出去吧。”在史诗大陆,职业测试师的地位很高,因为在大多数被武技和魔法垄断的世界,能够成为职业测试师的让真的是凤毛麟角,所以,让约书亚候爵夫人亲自送出门也是正常的。 伯伦左那颗不怎么理智的脑袋终于让他没做出让他在李特面前毁掉这个房间的决定,而李特低着头,他没想到自己的体质会如此不堪,其实不适合魔法或者武技的人并不少见,绝大多数平民就是这样,但是作为一个贵族,尤其是克里姆林这样的鹰派武勛大家族的继承人来说,实在是太糟糕了。 不适合任何武技——这样的结论对于伯伦左来说是晴天霹雳也不为过。但是如果就这样放弃他就不是能从“帝国三害”变成如今的银枪候爵的伯伦左了,他对平庸的继承人说到,“雷恩,从今天开始我亲自教授你武技,克里姆林家族的家族武技。” 尽管李特并不认伯伦左的亲自教授会有什么用,其中的原因他再也清楚不过了,但是他还是恭敬地答到,“好的,父亲。” 李特让老斯都给他准备了练武需要的衣服,史诗大陆的武技修炼并不是前世的武功,这里没有外家功夫的说法,如果说魔法师通过冥想来积蓄魔力,武技的修炼则是玄之又玄的东西,每个人感应的斗气种类都不一样,但是对于克里姆林的血脉斗气——冰霜斗气,施展的时候枪会被一层坚硬的冰霜覆盖,修炼到最高阶段时整个领域都会被严寒覆盖,冰霜斗气的绝对领域——霜之嘆息。 李特感觉肢体僵硬了,伯伦左释放出霜之嘆息,当初他就是老公爵释放出霜之嘆息时血脉觉醒。 但是时间缓慢的过去了,李特的唿吸越来越微弱,心脏跳的越来越慢,应该是越来越强壮才对,伯伦左想着。李特四肢僵硬,他现在已经处于无意识状态,失去意识前他心里如一万匹马在大糙原上奔腾而过,他根本就不是克里姆林的血脉,拿什么觉醒冰霜斗气啊! 当伯伦左感觉到不对劲撤去冰霜领域时,李特已经昏过去了。 伯伦左踹飞了不停摇头的医生,咬咬牙去抹大拉教堂请来了牧师,牧师那种“残害祖国花朵”的眼神让伯伦左浑身不自在,一辈子兢兢业业的老牧师,不得不为李特说句公道话了,他挑了个合适的措辞,“候爵先生,我对亚赫图斯少爷的事早有耳闻,事实上每个人从奥丁神的怀抱堕入人间的时候,他们的命运早就决定了,如果说亚赫图斯少爷註定成为一位艺术家候爵的话,您也应该接受。” 接受?!拿起笔都头疼的克里姆林家族居然要出一个艺术家了?果然是卑贱的洛伦兹血脉害的!那个女人……如果李特此时醒着就会想起前世的一句话——想害谁就把养歪的女儿嫁给他。约书亚夫人,其实也差不了多少了,她已经把克里姆林弄成了没有继承人的下场了! 看着亚赫图斯没有血色发青的小脸,伯伦左心里最后一丝火苗也灭了。不管哪个世界,一个大家族出现了后辈子孙不济都是要命的事。 俄拉荷马城流传着一句话——银枪候爵一生气维斯康提伯爵就要倒霉。 和伯伦左同岁的乔纳森维斯康提伯伦左要小上六岁,可是劳伦切尔曼却比亚赫图斯大四岁,那位连国王陛下威胁要吐出藏匿的金币都无动于衷的老貔貅却被乔纳森气的上气不接下气。乔纳森的伯爵头衔还是劳伦切尔曼给他挣来的,一个铜币都要掰成十半花的太阳金币居然出了个不把钱当钱的继承人,老貔貅气的翻过无数次白眼。 永远在拍卖场、竞技场、会馆绝迹的太阳金币本能,居然在乔纳森这破了!要不是他和老貔貅年轻的时候长得一模一样的话…… 还不到三十岁,和在世界各地搜刮金币的哥哥们不同,么儿总是比较受宠的,脸上淡淡的雀斑,金色的捲髮,因为在拍卖行又花掉了上完个金币被老貔貅禁足了,乔纳森晒着太阳,过着他和他父亲相同的生活,“提前50年安享晚年啊。”乔纳森抱怨道。“维斯康提这么能赚钱,他们想把史诗大陆所有的金子都堆在家里,还有,我不帮他们花一点,不是浪费他们赚钱的才华了吗?”乔纳森振振有词的说到。 银色时代1001年,俄拉荷马城东区维斯康提宅邸又传来一阵阵巨响,就连在浮卢宫的大流士九世陛下都能听的见。 “伯伦左的脾气还是这么不好啊。”弄死过伯伦左猫头鹰的昆莫西陛下说到。 本来懒洋洋晒着太阳的乔纳森差点没被飞来的巨石砸死,他都不用看,从地上爬起来的同时说到,“伯伦左!这堵墙都让你砸坏二十多次了!”他愤怒地指责着:“而且你连一次修理费都没付过!”这句才是主要的! 伯伦左冷笑两声,赤手空拳,他还不至于拿“隆奇努斯”来砸墙。“给你一分钟逃命的时间。” “我可不是当年的我了。”乔纳森刚说这句话时,他还离伯伦左有至少15码的距离,而在话音刚落时他就已经贴在干嘛伯伦左背后,乔纳森双腿出现 一层柔和的金光,得意地说到,“在无数次被你追杀的血泪中,我觉醒了天赋速度,你让看看我现在究竟有多快。” “没想到你能觉醒刺客天赋。”伯伦左轻轻一推,两个人就推推搡搡地坐了下来,乔纳森挠挠他的捲髮,说到,“你又怎么了?克里姆林候爵,帝国第一将军,春风得意时,人吶,就是得到的越多越不开心。所以啊,我在花钱时才最开心,我有一个最能赚钱的父亲,四个金矿一样的哥哥,还有一个青出于蓝的儿子,我要是不帮他他们花点,也许国王陛下就会亲自来帮他们花了。”乔纳森盘腿坐下来,斜着眼睛看着伯伦左,“我猜猜看,你儿子又怎么了?俄拉荷马城都传开了,觉醒不了冰霜斗气的克里姆林继承人,有点麻烦啊。” 第25页 “怎么办?” “再生一个呗。” 本来只是随便说说的,乔纳森看见伯伦左居然露出了“思考”的表情,好像正在考虑这个提议的可行性,连忙阻止到,“雷戈好不容易和雷恩诞生了友谊,要是让他知道是我把雷恩继承人的位置弄没了,他就不会默许我花钱了。” “被儿子管着,你可真没出息。”伯伦左鄙视道。 乔纳森嘿嘿嘿地笑着,“我有父亲罩着,有哥哥罩着,下半辈子还有儿子罩着,每天什么都不用想,最多帮他们想想怎么应付国王陛下,这种日子多舒坦你这种孤家寡人是不会明白的。”要是别人说这种话伯伦左不信,可是乔纳森这么说,他信。他的乐在其中,因为他是一个对权力没有欲望的人。 老貔貅正在看帐单,就连一个铜币都不能有错处的帐本,刚才围墙轰隆倒塌的声音他听到了,他拿起一个磨的破烂不堪的木算盘,这是从遥远的东方买来的东西,算盘,这是让数代太阳金币都交口称赞的发明,“石料费长了不少,希望老斯都能大方一点……就收他二十个银币,不二十五个好了,修理砸坏的糙坪的费用,不知道乔纳森有没有受伤,医药费也要算上……” ———— 如果说人的生命是一根蜡烛,意识就是蜡烛上摇曳的火苗。 而李特的火苗正在随风摇曳,约书亚和伯伦左都不在,他身边只有老斯都僵直的站着。当他生命的烛火随时要熄灭的时候,牧师的魔法救了他,李特无意识地咋咋嘴,生命魔法果然是个好东西啊! 不到一天的时间,整个俄拉荷马城消息灵通的贵族都知道了亚赫图斯小少爷觉醒冰霜斗气不成,反而差点被冻死的笑料,你不能奢望一个可以随时杀死女僕或者平民的贵族阶层会有同情心泛滥的时候;偶尔有极为伪善的贵族会流着鳄鱼的眼泪哀悼猫头鹰的衰落。除此之外,别无其他。 贫穷与富贵,平民与贵族,小贵族与大贵族,新贵族与老贵族,等级森严,各个层次之间看得见的鸿沟,比比拉大峡谷还要难以逾越。在和平时期,任何一个平民想要出头都是十分苦难的,就拿克里姆林家族来说,第一代猫头鹰是奥斯陆帝国的铸造师,他打造武器或者铁甲并在上面画出漂亮的装饰花纹,看上去白石继承了他的艺术天赋?这位有艺术天赋的铸造师在打铁中觉醒了冰霜斗气,而他居然用冰霜斗气来给武器淬火,并且还一干就是十几年之久!一直到奥斯陆帝国崩溃分裂,第一代猫头鹰的打铁生意继续不下去了,他终于投进了大流士一世陛下的怀抱,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建国大业。如果不是奥斯陆帝国的末代国王太过昏庸,也许猫头鹰也就不会出现,而冰霜斗气也将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铁匠家族,第一代的猫头鹰的后人们想到这里都不寒而慄。 伯伦左提着笔但是很久都没有写下一个字,这种情况很平常,他突然开始奋笔疾书,滔滔不绝地写着,嘴里嘟囔着,“该死的洛伦兹,好吧……艺术家就艺术家,下一个没准还不如他呢!” 圣索菲亚公学,一座以诞生伟大艺术家闻名暇尔的学院,不管你说平民还是贵族,圣索菲亚公学都不会拒绝任何一个在艺术上有天赋的孩子,当然,贵族和平民分别在两个学院,马克校长可不想被贵族小孩的父母说是“唿吸被平民污染了的空气”之类的话。 圣索菲亚公学出现过许多鼎鼎有名的艺术家,其建造者是集建筑设计、绘画、雕塑于一身的、艺术之神凡德·维恩佛斯培的私生子巨匠凡尔塞珊萨尔勒布伦,他出生于中央帝国,却在费伦大陆闻名,他信仰圣主和《圣约》,他建造了凡尔塞宫,一千年前从他手里诞生的——美安妮斯风格,在史诗大陆的通用语来说是奇异古怪,离经叛道。美安妮斯风格的教堂富丽堂皇,而且能造成相当强烈的神秘气氛,也符合圣主教庭炫耀财富和追求神秘感的要求,但是一直是世界唯一的建筑风格,尽管有后人能够在巴夫海洛的巨塔上添砖加瓦,也不过是修復和完善罢了。——以上说法来自奥丁神殿。 李特醒来就被告知要去圣索菲亚公学就读建筑理论。 圣索菲亚公学在平民中的好名声就意味着被贵族所排斥,庆幸歷代校长都不是“贵族派”人物。但尽管这样,马克校长听到克里姆林家族的小少爷要来圣索菲亚公学就读时,还是惊讶地摔碎了一个从遥远的东方运来的一个瓷杯,他心疼坏了,这个杯子可花了他一个月的工钱。 ———— 李特不想去什么见鬼的圣索菲亚公学,前世的白大少是一个极度厌恶学校的,在他心里厌恶学校并不等于厌恶知识,知识是可敬的,学校是可憎的。李特可以跟随西罗多德和帕拉塞尔苏斯学习,但是他可不想坐在课堂上听那些大陆货。“西罗多德老师去哪了?”西罗多德的房间里,轮椅安静的放在那里,只是壁炉边再也没有他的身影。李特在病床上过了他八岁的生日,一种情绪从他心底升起,是茫然的孤独还是孤独的茫然,尽管劳伦切尔曼一直在耍宝,麦克斯塔浮在讲述他的旅行故事,威林格尔别扭的安慰李特没有武技天赋的事情——他在不久之前,已经得到了骑士公会颁发的“见习骑士”徽章,一枚铜制的,上面刻着一把普通的长剑,但是有教庭的魔法加持,和魔法师的勋章一样,没有人能够仿制。“这是我成为神圣骑士的第一步。”威林格尔宣称。 马克校长恭敬但是步谄媚地接待了亚赫图斯,老斯都在交待马克校长一番后就驾着普通的马车回去了。马克校长笑容满面的开口说到,要知道,圣索菲亚公学虽然顶着圣的名头,但完全是借着艺术巨匠凡尔塞的荣光,一位老牌贵族少爷来这里就读绝对是宣扬圣索菲亚公学的好机会。马克校长雄心勃勃地说到。至于亚赫图斯少爷为什么放弃红骑士学院或者是奥丁学院来这里就读,马克校长会下意识的忽略掉。 “您好,马克先生。”李特从离开克里姆林宅邸后说了第一句话,他压制下心里的屈辱,充满贵族矜持,笑着对马克校长说到,“校长先生,请你答应我一个要求,不要公开我的身份和我的家族,让我以一个普通的学生入读圣索菲亚公学。”他离开克里姆林宅邸时,约书亚夫人这么交待他。李特继续微笑,充满一个贵族应该有的骄傲和优雅,他心里突然出现一丝恶念,“如此一来,不能公开姓氏的我,无法去贵族的第一学院,请让我去第二学院。”第二学院,就是平民学生的学院。 马克校长一副见了亡灵的神情,他不由得同情地看着李特,而李特则被这种目光燃烧着他的血液,而他面上却笑的更灿烂和绅士,“我的孩子。”六十多岁的马克校长亲切并且怜惜的摸摸李特的脑袋,“我们可以说你是某个小贵族的孩子,来自偏远的行省,不会有任何人发现你的身份的。” 李特说到,“校长先生。”他露出一丝脆弱的表情,语气也哀伤起来,但是却出奇的坚定,“任何情况都不能改掉我的姓氏,就让我去第二学院吧,因为平民几乎是没有姓氏的。”在李特沉重目光下,马克校长终于缓慢地点了点头。 第26页 第14章 第十四章凡尔塞密室 “艺术的歷史并不是不是直线,而是一次又一次的被摧毁,又再一次的被融合,艺术的每一次新旧交替比任何王朝的更迭更加血腥,地理上的暂时组合产生的国家,新的文化,催生着新的艺术形式,而艺术又反哺于国家,文明的融合可以改变古老的仇恨,所以圣子叶太罗说过,任何仇恨都将被时间碾碎。”这位贫穷然而却充满激情的教师用沉重而有力的说到。 “任何艺术品都带着奔腾流逝的时间,它既存在于古老的雷霆时代,人类在岩壁上用石头画出的图形里,又蕴含于最遥远的未来之中。”杜乔说到,“所有的一切,歷史,国家,文明,宗教,都会被抹杀,但是艺术却不会消失,从雷霆时代到银色时代,见过了漫长的数万年,有些艺术如一闪而过的流星,而有些艺术,如美安妮斯艺术体系,它由艺术之神凡德·维恩佛斯培的私生子巨匠凡尔塞珊萨尔勒布伦天才的大脑中诞生,由整个人类世界发扬,它是属于人类的,在漫长的将近千年的时间里,在艺术上,持久性要比独特性更为重要,瞬间的价值註定要被永久性所超越。”李特情不自禁点点头。杜乔注意到这一点,他更加富有激情的演说开始了,“……在美安妮斯诞生之前,庄严而高贵的希罗艺术,它寻求力量、巨型规模、才的形式和结构,非凡的气魄与极端的精美奇妙的结合在一起在几个时代后仍然波动我们的心弦;而雷霆时代的绘画在被发现时仍然如人类崛起时的怒吼一样有着万年不衰的绚烂。” 但是没有几个人认真听,大多数平民学生都希望学一门可以养家餬口的本事,对这些漂亮话兴趣缺缺。 而李特这个插班生也没有引起什么注意。 “杜乔老师,你能不能给我们讲讲凡尔塞密室”凡尔塞密室?李特的耳朵竖了起来。 很多人,那些看着窗外的,做白日梦的,神游天外的,都醒过来聚精会神的听着,有人捅捅李特,坐在他旁边的一个棕色捲毛小子,他神神秘秘地说到,“新来的,你知不知道凡尔塞密室的传说?”李特茫然地摇摇头,棕色捲毛一面观察着杜乔,一面蹭着椅子靠近了李特。 “我是切斯特顿。” “雷恩。” “好的,雷恩,我猜你肯定来自外地,你来自哪?” “上马恩省。” “哇哦,那可真够远的,为什么来这?” “为了理想。” “真高尚……回归正题,凡尔塞密室,你一定知道凡尔塞珊萨尔勒布伦,传说他得到了艺术之神凡德·维恩佛斯培的馈赠,他死后就把那些东西留在了圣索菲亚公学的一个密室里,对,凡尔塞密室。” “这是史诗大陆艺术史课,不是神秘传说课。”杜乔用乏味的声音喘着气说,事实上他已经快气死了,开学不到一个月,每堂课都有学生乐此不疲地问这个问题,“我讲的是事实,欧内斯特,而不是神话传说。”他清了清嗓子,那声音听起来好像粉笔折断的噼啪声,然后继续说,“上节课说到雷霆时代——”他停了下来,欧内斯特又晃动着他的手。李特才发现说话的那个和他身边坐着的这个长得一模一样,“我的双胞胎兄弟。”切斯特顿说到。 “你还有什么事?欧内斯特先生?” “但是先生,传说不总是以事实为基础的吗?”杜乔看起来很生气,但是他涵养很好。“嗯,”杜乔先生缓慢的说,“是的,我想可以这么说。”他凝神的看着欧内斯特,好像他从未好好的看过学生一样。“然而,你所提到的传说却十分耸人听闻,甚至荒诞不经的……” 他摇摇头,但是,此刻整个教室的学生都聚精会神的听着宾西教授说的每一个字。他神情暗淡的望着一张张对着他的脸。李特觉得他已经被学生表现出的如此大的兴趣给震住了。 人类总是喜欢怪诞的故事而不是枯燥的歷史。李特转转笔,这里可没有上好的珍珠天鹅笔给他用。他拿着一根碳笔,食指和中指间已经染了碳墨。 “噢,好吧,”他慢悠悠的说。“让我想想……凡尔塞密室……具体的日期无法考证,只能知道是一千年前。”他停下来,大略的看了学生一眼,发现他们聚精会神地听着,然后接着说,“很多年以来,凡尔塞珊萨尔勒布伦从凡德那得到了点儿东西,是什么呢?没有人知道,但是我们所知道的是,凡尔塞珊萨尔勒布伦如彗星般崛起却没有像彗星的光芒般一闪即逝的原因,有很多传说。”杜乔先生停了下来,噘起嘴唇,看起来好像一支皱皮的老乌龟。 “可靠的歷史根据可以告诉我们许多事。”他说,“但是,关于凡尔塞密室的传说使这些事实变得模煳不清起来。只有被选中的人——他的继承者可以打开凡尔塞密室,” 当他讲完故事时,教室里一阵寂静,但这并不是往常那种充斥于杜乔先生课堂的昏昏欲睡的沉静。空气中有一种兴奋的味道,每个人都望着杜乔先生,希望他能够告诉他们更多事情。 “当然,整件事情彻头彻尾都非常无聊,”他说,“自然,学校一直都在寻找这样一个秘室,很多时候一些最知名的魔法师也对此进行了调查。但这样一个秘室是不存在的。”欧内斯特把手从空中收了回来。 “先生——那里面的‘东西’究竟是什么?真的是凡德的东西吗?”同学们都你望着我,我望着你,希望得到答案。 “我告诉你们,这个秘室不存在,”宾西教授说,语气非常迟缓,他那种兴奋的尽头已经消失了。 “没有秘室,有没有凡德的馈赠,什么都、没有。” “但是,老师,”切斯特顿接着他的兄弟说,“如果秘室只能由被凡德选中的人才能打开的话,那么其他人也就找不到它,是吗?” 杜乔先生摇摇头,气恼地说到,“切斯特顿,哦,你和你的哥哥都是麻烦人物,不管凡尔塞密室存不存在,至今也没有人找到它,要是有人找到它,它就是存在的,没有人找到,它就算是存在的也可能是不存在的,但是,这些都和你们这些一年级的小子们没有关系,好了,我们继续上课。” 但是,大家的兴趣都被吸引到凡尔塞密室上去了,这节课颇有点虎头蛇尾的感觉。 切斯特顿和欧内斯特坐的南辕北辙,而且他们穿的衣服一模一样,休息时,他们两个一边一个坐在李特身边玩“猜猜哪个是欧内斯特哪个是切斯特顿的游戏”时,李特的太阳穴就有点发涨。“左边的是欧内斯特,右边的是切斯特顿。”切斯特顿和欧内斯特对视一眼,大声说到,“猜错了!”李特笑了,他在墨水瓶里蘸了下墨水,平静地说到:“你们两个的上半身下半身比例肩膀到手肘比例肩膀和腰的比例大腿和小腿的比例肌肉分布骨骼构成等等生物比例,”两人目瞪口呆,李特接着说,“完全不一样嘛。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更不可能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身体上不可能,灵魂更加不可能。” 第27页 棕色捲毛的欧内斯特和切斯特顿对视一眼,同时说到,“可以邀请雷恩成为我们的室友吗?” 李特所在的平民二号学院一年级艺术理论班,一年级主要是学理论,还有一些简单的工具。和莺莺燕燕的红骑士学院不同,圣索菲亚公学就像荒凉的深秋,除了我花开后百花杀的ju花之外什么花都没有。当然了,这些年纪都不到十岁的男孩是不会在乎,不过最多三五年,等他们升入三年级时就会体会到高年级的大哥们的苦闷了。圣索菲亚公学不是不招手女学生,平民家的女儿可没那么多钱来教比平民学校贵的多的学费,贵族家的女儿就算来圣索菲亚公学就读也不会来第二学院。 圣索菲亚公学公学并不是俄拉荷马城五大学院中的任何一个,相比于骑士天堂的红骑士学院,军事圣地的西点军校,奥丁神学院,亚眠圣母女子学校(整个俄拉荷马城真正娇贵的小姐们都在这里),最后就是中央文学院,大执政官赫尔夫兰洛伦兹就是从这里毕业的。而圣索菲亚公学除了“那个传说”之外和它曾经辉煌的歷史外就没什么能让人谈论的了。 圣索菲亚公学庞大的规模现在投入使用的连百分之三十都不到,尽管马克校长和歷代校长都致力于让圣索菲亚公学恢復以往的荣光,但是它似乎已经被人遗忘了。 第二学院的学生宿舍很大,一个房间里住十几个人都没问题,亚赫图斯住的二楼最里面的房间只住了切斯特顿兄弟,从其它房间抬进来一张床,铺上新的床垫和被子。李特这才发现房间里堆满了设计图和材料,切斯特顿说到,“没办法,以我们家的情况,我和欧内斯特根本不可能都来这里上学,所以我们就接了些私活。”李特看着那些设计图,都是些模仿贵族家宅邸的设计,欧内斯特接着说,“有些暴发户虽然没资格住在东区,但是并不妨碍他们想住和贵族一样的房子,我们两个的设计能让他们花最少的钱住上最豪华的房子,生意挺不错的。”他整理了一下这些图,把他们分门别类放好,李特注意到他们眼眶常年不褪的黑色,看起来实际情况并不像他说的那么轻松。“明年我们的妹妹或许要过来,必须抓紧时间多赚点,那些暴发户的要求真多。”切斯特顿倒在床上,看起来很累了,他闭着眼睛嘟囔着,“上半夜你来,下半夜换我那些什么都不懂的暴发户只要说的是按他们的意思设计的就可以了,反正越豪华越好。” 李特躺在床上不一会儿眼皮就有点沉,确实,今天很忙,对一个八岁的孩子来说的话。他做起梦,在梦里他还是四九城里不可一世的白大少,走到哪都被人前唿后拥,而以他的心机和计谋如果不是遇到真龙天子或者随身带着老爷爷的主角一定会成为一个喷嚏四九城就会抖三抖的人物。李特紧闭着眼,咕噜着,“爷可是李特白大少……”当然,他一口地道的京片子听在欧内斯特耳朵里就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呢喃。 半夜的时候,欧内斯特打起了瞌睡。鹅毛笔在空白的捲纸上污染了一大片墨渍。 “嘀——嗒——” “嘀——嗒——” “嘀——嗒——嘀——嗒” 李特翻了个身,可就在耳边的滴水声吵的他不得安宁,他揉揉眼睛,仔细听了一会儿,发现除了交班的切斯特顿画图的沙沙声和偶尔工具的轻响之外什么都没有。他可能是出现幻听了。 “嘀—嘀—嗒—嘀嗒——嘀嗒——嘀嗒—嗒。”李特睡着之后这个声音又钻进他的耳朵里,就像有一个鬼魂在他的耳边轻生呢喃,而且这个声音还蛮好听的。习惯了之后,李特一觉睡到大天亮。他早上醒来的时候,切斯特顿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李特给他披了件衣服,推开门下了楼。 幸好凡尔塞建造这所学校时用的都是坚硬的石料,否则过了一千年,木质的楼梯早就该腐朽了。 第二学院比第一学院小了一倍不止,看来凡尔塞当初也是站在贵族一边的。 喷泉广场上竖着凡尔塞的雕像,但是不管是费伦大陆还是史诗大陆,雕塑都还是不成熟的工艺,甚至不能被称为艺术,在李特的眼睛里,这里的艺术还只是处于古典文明时代。抽象派的雕塑手法和精力的风霜让李特根本看不出来这位艺术巨匠的真实面貌。 他的雕塑下面如此写到——每个孩子都是艺术家,问题是一旦他长大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15章 第十五章 黒斯庭·雷奥夏尔斯与槲寄生 太阳还没出来,李特想出去吃饭时想顺便给切斯特顿和欧内斯特带一份,突然想到他这个“平民子弟”是不可能这么大方的,“管他们要钱就是了。”李特管餐厅的老闆要了两个油松饼。 第二学院上课的时间非常早。李特回教室的时候就有点来不及了,他匆匆忙忙从后门进去,切斯特顿和欧内斯特正趴在桌子上补眠,李特想起了前世每次去上课时,教室后排总是会趴着一片昨天晚上“很忙”的同学。切斯特顿和欧内斯特身边空着一个座位,完全是前世一个去占座另外一个去打饭的感觉。 李特坐下来的时候,欧内斯特一下子就腾了起来,闭着眼睛,鼻子四处嗅了嗅,精准无比地拿起袋子啃了起来。含煳不清地说到:“谢啦。” 欧内斯特的生物钟无比准确,上课时会立刻醒过来,炯炯有神,下课会马上睡过去,这种本事放到任何一个世界都会被称为学霸。 特别的是欧内斯特又把昨天问过的问题问了一遍没见过的老师,其中一个胖胖的女饰品设计师直接把他赶了出去,眼皮打架但依然坐的端正的切斯特顿说到:“因为欧内斯特说过迈斯夫人的手指太粗了,她拿来的据说是某个仰慕者送给她的戒指尺寸根本不对。” 李特觉得欧内斯特真的该加深一点绅士风度了。 “那边两个窃窃私语的!出去!还有你!是什么时候进来的!写检查给我!亲自给我!我记得你,欧内斯特……”切斯特顿做了个无辜地手势,而李特对迈斯夫人的课程毫无兴趣,她的嗓音根本不像天鹅反而倒是像一只被掐住脖子的鸭子。“你为什么不告诉她你不是欧内斯特?” 切斯特顿靠着墙打气了唿噜,这种能站着睡着的本事已经超脱了学霸模式了。“哦……没有用的,我们说她“就连两个同样大小的珍珠都能分辨出来”的迈斯夫人会认错我和欧内斯特,这可比罚站或者是写检查要严重多了。” 李特点点头,问到:“欧内斯特去哪了?” 切斯特顿咋咋嘴:“他肯定我会被迈斯夫人罚站,所以不能同时出现两个欧内斯特,他熘掉了。” “你还要替他写检查吗?” “我昨天晚上已经写好了,因为每次迈斯夫人把欧内斯特赶出去的时候,欧内斯特都会让我帮他写一张赞美迈斯夫人美貌和艺术天赋的检查,她很吃这一套。” 第28页 李特赞美道,“明智的决定。” 切斯特顿揉揉眼睛,说到:“我们先走吧,反正马上就下课了,我会给迈斯夫人一封妙极了的“检讨书”,她不会介意我们先走了的,因为欧内斯特是整个第二学院唯一一个能让迈斯夫人的平民学生。自从她成为了第一学院克拉罗瓦教授的情妇之后。” “那位教授的眼光真特别。” “如果迈斯夫人设计的珠宝不是那么受追捧的话。” 太阳还剩一个尾巴,欧内斯特正在迈斯夫人的办公室里赞美她的美貌和痛斥自己的罪状——我只是被夫人的美貌和精湛的珠宝镶嵌技巧晃花了眼睛,我只是个仰慕夫人的平民学生而已。李特庆幸自己确实没吃过什么东西。 “嘀——嗒——” “嘀——嗒——” “嘀——嗒——嘀——嗒” 那个声音准时钻进了李特耳中,在他醒过来的时候那个声音又消失不见,他问切斯特顿和欧内斯特有没有听见,两人都纷纷摇头。 他隐隐地好像知道了什么。 接下来的日子李特一直呆在图书馆五层,这里几乎都是些没有名气的作家的作品,十几个书架上都落着厚厚的灰,李特从角落里拿出一本只有十几页的书,掸去它上面的灰尘,实际上它还非常新,翻开后发现这是一本类似于日记本的东西,没有写主人的名字,字迹……简直太残忍了!李特联想着每句话的意思,突然在页尾发现了不同寻常。 “我整日不得安眠……那无所不在的水滴声让我发疯。”这一页只写了这一句话,却让李特的心紧了起来。有一只老鼠迅速地从他脚上跑过,整个图书馆都震动起来,很长时间才恢復平静,李特犹豫了一会儿才翻开沉重的第二页,那上面的字迹更加潦糙,有的地方因为用力太大纸已经破了,在不知道多少年后依然能感觉到日记主人的痛苦和恐惧,“我无处可逃……“它”如影随形,不管我在哪“它”都在我耳边,就像有一个鬼魂在我耳边吹气,一年过去了,我憔悴不堪,精神接近崩溃,我来自遥远的南方海岸,接近费伦大陆的地方,来往的水手传唱着凡尔塞的故事……我回到了家里,第一夜,我睡的很好,虽然镜像了几次,但是“它”并不在,但是,在之后的几天,走廊上传来脚步声,由远及近,“它”穿过墙壁来到我身边,水滴声又钻进了我的耳朵里,并且再也没离开过,不管我去哪,我不知道它为什么会找到我,我是什么?第二学院普通的平民学生,为什么是我。最后我已经麻木了,管它想怎么样!”李特拿着这本日记回到了宿舍,图书馆可没有人管第五层的书会怎么样,最少有十年没人来打扫过这里了,所有不受欢迎的书都会在这里关禁闭。 李特把它放在枕头下,拉上窗帘反覆看了起来,终于在某个被他忽略的角落里找到了准确时间:文明崛起时代——49年——黒斯庭·雷奥夏尔斯…… 黒斯庭 黒斯庭! 李特想起来在哪听过这个名字了,他的心跳加速了,连在桌子上画设计图的切斯特顿都听见了:“你在偷看什么?雷恩!心跳那么快?”李特把日记本掖到枕头下,说:“没什么!” “他打败了地狱骑士团长艾利诺姆大人,他砍掉了艾利诺姆大人的左臂。”他想起来了这句当时听没怎么样但是现在却侵占了他的思维并让他心跳不受控制的话。 黒斯庭·雷奥夏尔斯,他的确没听说过这个名字,文明崛起时代49年,每2000年一个时代,这个人居然是六千多年前的人;不对!圣索菲亚公学是一千年前凡尔塞珊萨尔勒布伦建造的,而且这本日记的纸张虽然有些泛黄但是时间绝对不会超过五十年,骂了句娘,李特想不明白。对方既然能说的出水滴声,就证明不是说谎。 那么我们来列一下条件: 1:黒斯庭这个名字他第一次听说是莉莉丝不经意告诉他的。 2:黒斯庭砍掉过艾利诺姆的手臂。 3:艾利诺姆是地狱骑士团长,无疑是个强者,所以推测黒斯庭应该是个武技高手。 4:这里是圣索菲亚公学,艺术学院,那么这里就出现了悖论,黒斯庭如果是个武技强者他就不应该在这里。 5:黒斯庭说他因为崇拜凡尔塞来到了圣索菲亚公学,而他日记的前半部分也写明了他对艺术的热爱。 6:如果前面一切推论都成立,那么原本会成为艺术家的黒斯庭就一定从圣索菲亚公学得到了什么改变了他的命运。 7:假设第六条成立,那么就反面证明了凡尔塞密室的存在。 8:6000年的时间误差。这个条件怎么都说不过去。 李特放下笔,总之还是要查一下圣索菲亚公学的歷史里有没有一个叫黒斯庭·雷奥夏尔斯的学生。 办这件事必须通过马克校长。 马克校长正在为了学校的事情烦恼,本来以为克里姆林继承人来了之后学校的状况能够好转,但是……他合上文件,嘆了口气,这时候敲门声响了起来,他说:“进来。” 李特走了进来,不管马克校长的惊讶,“你好,校长先生。” 马克校长微笑的说到;“有什么不习惯的吗?雷恩同学?” “没有。”李特坐到马克校长对面,“事实上,我有个忙要麻烦校长先生。” “哦?” “我希望查一下圣索菲亚公学的学生名单,是从一千年前建学到现在所有的学生名单,真正的原因请原谅我无法告诉你。”李特真诚的语气打动的马克校长。 “学生名单并不是什么保密的东西,但是,它们被储存在地下室,而且那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打扫过了,你要自己去查吗?” “所有的都在吗?” “嗯……这个我无法保证,名字都是按照字母顺序排列的,找起来应该不困难。” 一千年所有的学生姓名和资料,不困难是不可能的。 如果按一年只有一千名学生算的话,十年一万名,一百年十万名,一千年一百万名,而且圣索菲亚公学在世界闻名时一年绝对不仅是一千名学生这么简单。巨大的地下室被分成无数个小房间,马克校长告诉他,越往里,数字越小的房间的资料就越悠久。 “黒斯庭·雷奥夏尔斯,我会把你找出来的。” 繫着口罩的李特无比怀念前世的电子档案,全世界任何一个有存在记录的人都可以查的出来。李特以一天一个资料室的速度缓慢的查找。 圣索菲亚公学放的是月假,所以,老斯都架着朴素的马车接李特回到了克里姆林宅邸。 “平民与贵族的不同,你看到了吗?” 他无比尊贵的母亲,李特坐在她身边,她正拿着画笔画画,一棵是树还是树,李特看着她,她觉得她好像就是画上的书,不同的是,少了一棵。就连树独自生长都是孤独的。 第29页 “我懂了,母亲大人。” 约书亚放下画板,任由油彩洒在画上的,“真正的贵族哪怕死,都要站着。” 李特离开以后,约书亚换了一张纸继续画,在她房间里无数张画里画的都是风景,植物,偶尔会有几张动物画。 这次她画了两棵植物,一棵是黑铁树,是一种比铁还坚硬的树木,另一个是攀附在黑铁树上的槲寄生。 在史诗大陆的传说里,奥丁和爱神弗丽佳的儿子—— 光明之神伯德,就是被火神神洛基以槲寄生制成的箭射死的。弗丽佳悲痛的眼泪化解了槲寄生的 邪恶,为了救活儿子,她承诺,无论谁站在槲寄生下,都会赐给他一吻。 它被语文“生命中的金枝”,同时也意味着死亡,因为被槲寄生寄生的植物,会被槲寄生吸干养分死去。 槲寄生,代表着牺牲。 她把画着果实纍纍的槲寄生和明显衰弱的黑铁树的画扔进一个大瓶子里。 “牺牲……愚蠢。” 第16章 第十六章玫瑰你这令人讨厌的东西 李特再次敲四分之一中心墙壁的时候,什么动静都没有,他懊恼地回去了。这三天来,他每天晚上都要到这里来,但是帕拉塞尔苏斯的墙壁隧道就好像消失了一样。一定是出了什么事,他想。那次西罗多德老师和帕拉塞尔苏斯见面之后,就是他再次去见莉莉丝的时候,两个人就在那时消失了,如果他们再也不出现的话——李特拿起一本《艾萨克鍊金术初解》,看了起来,这段时间他的鍊金术停滞不前,再加上去了圣索菲亚公学的关系,如果哪一天西罗多德老师和帕拉塞尔苏斯回来要考试的话,他可就惨了。西罗多德老师什么都不会做,但是他会用那沉痛地仿佛他犯了不能饶恕的罪状的眼神看着他,而帕拉塞尔苏斯直接会召唤出一群噁心的鬼魂,就像是地熔岩监狱里的祈并者那样噁心的鬼魂彻夜不停的骚扰他,而这些鬼魂除了他之外外人根本无法看见,有几次肥胖的女鬼魂贴在麦克斯塔浮身上的时候,他简直要叫出来了! 总之,还是要把“那件事”做完,他必须要去那。 假期的时候学校几乎没人,就算是家在外部行省的同学也几乎都接到了本地同学的邀请,至于贵族学生更不可能呆在学校,所以,现在是进行某些隐秘活动的必要时间,在克里姆林宅邸,老斯都是绝对信的过的人。 “老斯都,能帮我一个小忙吗?” 圣索菲亚公学此时就像一座大型公墓一样荒凉,只使用了一部分校区,其它空闲的建筑场地杂糙丛生,荆棘遍地,李特拨开一片糙地,那有一块地方布满红色的沙子,没有植物,李特把上面的沙子拨开,看得出来,这些沙子被他拨开不止一次了,里面露出一个生锈的铁环,“能帮我把它拽起来吗?”老斯都上前拉住铁环,在李特屏住唿吸时,老斯都全身的肌肉小幅度颤动起来,而汗水不停地流下来,他松开了手,摇摇头对李特说:“很遗憾,雷恩少爷,我无法把它拉起来,不过我想你应该找到了一个了不起的地方。” 李特懊恼地踢了下地面,他跑到老斯都身前,拉住铁环,使出全身力气——他全身力气也不到一百斤,传来一声轻响。“从这里面发出来的?”再往上拉的时候,轻巧无比。繫着铁环的是一根长长的铁链,长的好像没有尽头,李特开玩笑说:“铁链锁着的会不会是地狱那头的魔鬼?” 铁链依然没有尽头,李特没有力气了,老斯都就接着往外拉,月亮爬到头顶上的时候,最少有几万米的铁链把李特和老斯都围在了里面,老斯都说到:“可能是一个循环魔法?还要继续吗?” 李特盯着铁链不断被拉出的地方,说到:“继续。” 夜色里,铁链叮叮咚咚的声音听起来很吓人,起码守夜的费特大叔就吓出了一身冷汗,他提着灯,颤声道:“谁在那?” 李特和老斯都停了下来,“是费特大叔,他怎么会在这里?” “哦~雷恩,你怎么在这?” 费特为什么会认识他?这不奇怪,看门人必须要具备认识学校里每一个学生,而费特这个一无所长、胆小的中年人却有怎么个天赋才能,李特想着怎么才能混过去。 费特提着灯站在离他五米远的地方,他仔细看了看李特,确定自己没有因为晚上昏暗看错人,他嘟囔着,“我还以为是黒斯庭回来了……” 黒斯庭!不是错觉!李特真的听到费特说了这个名字。 李特的心跳快了起来,他拦住要走的费特,恳切地说到,“您认识黒斯庭吗?” 费特用恐惧的声音小声地说到,“如果你说的是全名叫做黒斯庭·雷奥夏尔斯的学生,我是认识的。” ———— 宴会厅是一栋独立的建筑,事实上每一位贵族的宅邸都会有这么一栋建筑专门为了宴会建造,不过只有克里姆林例外,一千年来,猫头鹰从来不邀请任何人做客,和他们不欠任何人人情一样。 皇室。 昆莫西陛下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今年二十四岁的大王子维诺,十九岁的二王子安德烈,十二岁的三王子安东尼奥,六岁的四公主波拉曼朵芙,刚刚满月的小王子阿尔布雷希特。 伯伦左对这些姓大流士的人毫无好感,这是个危险的信号,他在和李特的父子时间说过:“当一个王朝没有出色的后辈时而大贵族里又有出色的继承人时,英明的君王通常会清楚掉大贵族给儿子一个安全的贵族阶级,而不那么英明的陛下……没有让他的继承人上位的机会了。” 李特出生到现在一共参加过二次晚宴,一次是洛伦兹公爵的晚宴,另一次就是这次的皇室晚宴。除了地点,带他来的人换上了伯伦左。李特总算知道了当初“帝国三害”之首银枪候爵的气势,骑着马一直到宴会厅门口,直接踹开一个肥胖的中年贵族,李特亦步亦趋地跟在他后面。 如果说,每一个男人的幼年是仰望着另一个男人的背影长大的话,那么这个李特只看过寥寥数次的背影绝对是其中最伟岸的一个。 皇室晚宴邀请的都是中央帝国的大贵族,除了在俄拉荷马城东区的克里姆林,洛伦兹,克拉玛,维斯康提之外,远在多尔多涅省的柯纳罗居然也来到了浮卢宫。 不过四个人的柯纳罗成员的到来却使整个宴会厅倾刻间寂静下来。李特第一次见到的希拉克略克拉玛,麦克斯塔浮的父亲,和劳伦切尔曼的父亲乔纳森,他们两个和父亲长得如出一辙,麦克斯塔浮的美貌完全来自于犹如燃烧的圣像一般俊美的希拉克略,据说奥丁神之子伯德就有一头火焰般的红髮,他死掉的时候,全世界都在为他悲伤。希拉克略是一位吟游诗人,和古板禁慾伯伦左、看起来无拘无束随心所欲的乔纳森不同,希拉克略是一个浪子,他多年都在史诗大陆流浪,他去过吸血藤树林,并写了悼念死者的哀鸣诗,去过极北雪原,丈量过巨人的身体,去过南方海岸的妖精之乡缪斯贝儿,挑逗过妖精女王;他去过西北的盖亚山,并掠夺了龙族的财宝,把它们送给平民,并为此被龙族追杀,禁止进入盖亚山系;他更去过都铎王朝的夏特红玫瑰教庭,在罪徒厅每一位臭名昭着的异端的墓碑上都写了墓志铭,其中最着名的一句就是罪徒蒙格墓碑上的:玫瑰你这令人讨厌的东西。 第30页 蒙格会在地狱感谢希拉克略替他讽刺了夏特红玫瑰教庭。 “你好吗?我的小雷恩?”卫理斯洛伦兹微笑着拥抱他,力气不小,李特的小身板有点受不了。“还好,不过如果您继续这么用力地抱着我的话就不一定了。”李特开玩笑地说到。 “哦哦。”卫理斯放开了他,“还是那句话,见你一面可真困难,刚才您父亲在的时候我可没敢过去,你知道他一向看我不顺眼……梅过的好吗?” 李特显得有点为难,卫理斯看他的表情就明白他的意思了,洛伦兹的子孙这点眼力还是有的,他怜爱地摸摸他的头,“你是第一次参加皇室晚宴?” 李特点头。 卫理斯从路过的侍女那拿了两杯低度数的红酒,“尝尝这个,过来,我有些话要跟你说,伯伦左恐怕不会告诉你。”他拉着李特来到一个不显眼的角落,在一个铁甲士兵后面,他说到:“我觉得克里姆林和洛伦兹的关系或许会因为你和奈特的关系好起来……看着,在那边的棕发青年,是大王子维诺殿下,你得对他表示足够的尊敬,当年……昆莫西陛下,该死的,我真不愿意在他的名字后面加上陛下两个字,他比伯伦左和我都要大几岁,也不知道哪个混蛋告诉他的,要让一个未来的公爵或者是大家族的继承人俯首贴耳就必须在小的时候让他产生恐惧和敬畏,昆莫西……要是其他人那么做会成功的,可是轮到昆莫西就不是那么 回事了,你还没见过他吧。等会儿你见到他的时候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了……” “一个没什么本事却喜欢装模作样的人?像天鹅大剧院演歌剧的先生吗?” 卫理斯对他竖起大拇指,并且说到:“只要你表示对他足够的尊敬和敬畏,等会你看看奈特是这么做的……他可是最让昆莫西喜欢的贵族。” 李特忽然觉得这次的贵族晚宴并不是那么无聊,虽然贵族晚宴全都是一些惺惺作态的贵族交际,但是好多大笔生意都是在这里谈成的,像是那—— 来自乌鲁克城的柯纳罗家族,棕榈冠徽章闪闪发亮,他们是帝国东部多尔多涅省、包括帝国最大的铁矿石和银矿石产地巴黎格莱杰兹郡、最大宝石、皮毛的产地亚多厄斯郡都在柯纳罗亲王的领地。 “真不明白皇室为什么对这些奥斯陆帝国的罪民这么优待。”一位来自萨拉岑斯的伯爵在迷惑的同时不忘谄媚地敬纳尔西斯盖兰一杯酒。 “那位是波提切利伯爵,他是帝国最大的奴隶贩子,连维斯康提都不能插手。”李特眼睛一亮,那个猥琐的瘦子居然还有这个本事垄断奴隶生意。要知道,奴隶、矿产、宝石产业可是帝国最赚钱的产业。 “看那边。”卫理斯说到,一个捲髮的小女孩抱着一个婴儿,李特撇撇嘴,对那个龅牙一脸雀斑傲慢的不得了的波拉曼朵芙,她手里抱着的想必就是小王子阿尔布雷希特了。“不用在乎他们,他们年纪太小了,维诺王子和安德烈王子才是需要注意的,也许安东尼奥也需要注意一下。”他们乘坐的轮宫是一辆巨大的双层马车,以油亮的橡木和镶滚金边的金属搭建而成,由八匹骏马共同拖拉,因为太宽,只得停在城门外 昆莫西陛下和皇后终于在所有的贵族到场之后来了,队伍如同一条由金、银和钢铁交融而成的璀璨河流,浩浩荡荡涌进城堡大门。他们乘坐的轮宫是一辆巨大的双层马车,以油亮的橡木和镶滚金边的金属搭建而成,由八匹骏马共同拖拉,因为太宽,只得停在城门外。 走在队列前头,被六名荆棘花骑士团的骑士簇拥着的高大英位的中年男子想必就是国王陛下了。更何况他头上戴的不知道几斤重的王冠。 李特估计着王冠和宝石的价值,并为那些连裹身体的烂麻布都没有的贫民冷笑一声。 昆莫西陛下的鹰眸扫视了会场几眼,和明个和他目光相对的贵族点头。 太阳的光芒会照到任何一个阴暗的角落,中央帝国的任何东西都属于国王陛下,想必昆莫西的目光也犹如阳光一般,即使他和卫理斯藏身在这个阴暗的角落里,还是被国王陛下发现了。 李特低头做鸵鸟状,卫理斯则是露出尊敬又畏惧的目光。昆莫西显然很满意卫理斯的作态,他把目光从卫理斯脸上移动到李特身上。威林格尔那个小傢伙应该会冲上来瞪着两个大眼睛崇拜地看着自己才对。他的目光落在李特黑色的脑袋上,威林格尔是银色的脑袋。他又重新看着卫理斯,这一次不再是礼仪性的打招唿,而是长时间的注视。卫理斯迫不得已拉着李特往人群中心挤去。 “那是你儿子。”希拉克略说到,他火红的长髮和妖孽般俊美的脸蛋,藏在优雅礼服下强壮的身躯,一个年轻的贵妇从他背后走过,轻轻捏了一下他的屁股,并且用丰满的胸部蹭了下的后背。“我想我有的事要离开一下。” 伯伦左鄙夷地瞄了他一眼。乔纳森无聊地打了个哈欠。周围的贵族纷纷露出心照不宣的笑容。 而那个风流的女人的丈夫也在其中。 如果李特看见并且知道内情的话,一定会赞嘆“夫人外交”的美妙之处的。 伯伦左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他的目光一直盯在昆莫西和李特之间,昆莫西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再清楚不过了,不过,一个男人如果望着另一个男人的背影长大,那么註定他的视线永远不能超过后脑勺的高度。 伯伦左从侍女手上拿来整个装酒杯的托盘,说到:“我第一次来参加皇室晚宴时,我的父亲就跟在我身边,你记得那时候发生了什么吗?” “你的猫头鹰被昆莫西弄死了。”乔纳森闭着眼睛说到。 俄拉荷马城鲜少有人认识亚赫图斯·雷恩。但是绝大多数都听说过他,并且不少人都暗暗留意。毕竟银枪候爵在父亲死亡前是着名的“帝国三害”之一,他的人生 只能用一句话形容——如彗星般崛起。 又有多少人希望他如彗星般陨落? 李特跟着卫理斯来到国王陛下身边,小心翼翼地把头抬起来,国王威严的脸孔出现在他眼前,他吞了口口水,说到:“请原谅我,我太紧张了,我很少出门, 第一次来这么华丽的地方,第一次见到您……请原谅我……我太手足无措了。” 昆莫西看着李特,想起了他曾经多次看到这样的表情,就像是那些被他猎杀的母鹿的小鹿。 他哈哈大笑起来。 卫理斯揉揉李特的脑袋嘟囔着威林格尔跑哪去玩了。而李特拉着他一角的手也被他装作不经意地挣开。 没人注意这个小贵族,其他人都像约好了般忽视他。他就像一个被遗弃的小鹿。 他的脸上是那么的茫然无措。 几个善良的夫人哀伤地流泪,顺便收穫其它贵族老爷赞美的眼神和话语。 狰狞的表情是不适合出现在脸上的。李特不断地提醒自己,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角落是人看不见的。 第31页 李特四处看着寻找自己的父亲,一只胳膊揽住他的肩膀。还对他吹了口气:“抓到你了,小偷。” 第17章 第十七章神在头顶,还是脚下 威林格尔被警告不允许在皇室晚宴期间见李特,威林格尔站在花窗前面色如常,“克里姆林吗……猫头鹰会在我的手中终结。到时候,雷恩,我会让你没有疼痛的死去。” 黄铜钟敲响了九下,晚宴依然在继续。这个机会很难得,因为各大家族的重要人物只有在皇室晚宴时才能光明正大的聚集在一起,比如说波提切利伯爵,他被禁止来俄拉荷马城,除非皇室邀请;而柯纳罗家族的成员暧昧不清的身份更是让他们过着深入简出的生活。至于柯纳罗家族所在的风丹白露堡有多豪华,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每次宴会都是一场战役。”这是来之前伯伦左对李特的告诫。 宽敞明亮的宴会厅背后却是幽暗森远的花园,延伸向远方的通幽小径,夜幕降临,连接着山林的浮卢宫被笼罩在夜雾中,升腾起黑色的气烟。 像两个泾渭分明的世界,好像背面的灯火是对暗夜的亵渎。 在一棵巨大的阔叶木下,李特靠在一边,另一边有一个看不清脸的身影。 李特从树上摘下一片树叶,捲成卷,吹出悠扬的音乐,但是不会穿透宴会厅的墙壁。 “这个世界,对于我来说什么是真实的?什么是虚假的?”李特说到。 ———— 在文明崛起时代,即破晓时代结束后,狩猎和牧人进入了农业时代。最初由半放牧半耕种者慢慢定居在一块确定的土地上,这时便出现了村庄。很快便出现了城市,接着就是国家。出现了国王、宗教,分配土地;于是,像那些数学家说的那样,艺术家在墙壁上,通过廓线来限制形象的大小,运用水平的垂直的平面进行分面,并找准对称轴。类似的情况在史诗大陆或者费伦大陆出现,它们给这二者造成一种延续两个时代之久的鲜明的相似性。 文明崛起时代,希罗帝国是史诗大陆的统治者,他们拥有强大的军队,那时候宗教还处在萌发状态,西北盖亚山上,存在史诗大陆最悠久的建筑,奥丁神殿。但是荒废已久,据说被巨龙占据了。奥丁神殿对此毫无办法。 “光荣属于奥斯陆,伟大属于希罗。”芬妮娜夫人掷地有声地说到。她是时代艺术史的教授,李特看看她,又想起那个一身珠光宝气的迈斯夫人,还是这位一身书香气息的芬妮娜夫人比较合他的眼缘。 “在文明崛起时代,农业文明已经蔓延到整个希罗帝国,希罗文明起源于叶顿河流域,叶顿河的源头在都铎王朝,流经史诗大陆的七个国家,在叶顿河的中游,有文明崛起时代的圆形房屋的遗址,而在如今的帕埃斯图姆城,有一些更为讲究的建筑,它们呈塔状,内部有楼梯,是塔楼的早起形态。河流孕育了富饶的土地,也孕育了灿烂的希罗文明。 与此同时,在费伦大陆上也出现了文明的雏形,但是并不是由人类创造的,而是由——谁知道?” 一个小个子的漂亮女孩举起了手。 “好的,夏尔小姐。”芬妮娜夫人示意她站起来。 “地精。他们创造了魔导武器,被认为是魔法的萌芽,但是他们最后被人类驱逐到了姆大陆,一片荒凉而贫瘠的土地,不过大家不必担心,姆大陆被几个大陆那么宽广的魔鬼海域包围,就连巨龙都不能通过。” “万一他们能通过呢?”不用怀疑,说出这种煞风景的话的只有欧内斯特这傢伙了。 芬妮娜夫人露出无奈的笑容,“地精被驱赶时不知道他们的文明还剩下多少,如果能剩下当初的十分之一的话,应该不至于拿人类做储备粮吧?” 孩子们纷纷笑起来。 李特的眼睛穿过围墙,云层,人类的世界之外,到底是什么样的风景呢? 临春城 劳伦切尔曼正在和波提切利伯爵谈论奴隶生意,波提切利伯爵显得很头疼,而劳伦切尔曼就像是一块牛皮糖,如果他知道太阳金币的子孙在临春城他绝对不会来这里享受,而是直接去俄拉荷马城。 波提切利伯爵擦干头上的虚汗,谨慎地说到,“劳伦切尔曼少爷,您看……我们家族做奴隶生意很久了,而且从来不插手任何生意,而您的家族是帝国最富有的家族,是柯纳罗亲王最亲密的朋友,巴黎格莱杰兹郡和亚多厄斯郡的的特产都由维斯康提负责,还有帝国一半的粮食、马匹、布料,而且从史诗大陆到远东大西洲的香料海陆都由维斯康提家族垄断……奴隶贩卖这么骯脏的生意怎么能在太阳金币上留下脏污?” 任何人都不会拒绝奉承,当然,维斯康提也不例外,但是在与生意有关的,与任何能带来的利益相比,任何人的奉承都如他们饭后打的饱嗝。 波提切利伯爵死死地盯着他,这让他很不慡,就好像他脸上明显的雀斑被人偷窥了一样。他清了清嗓子,用变声期少年独有的公鸭嗓说到,“最近我的哥哥在南方海岸新开闢了数个种植园,需要大批的奴隶。” 这件事波提切利伯爵知道的一清二楚,这意味着种植园的主人需要购买大量奴隶来劳动,当他雄心勃勃想让自己的生意更上一层楼时,管家告诉他新种植园的主人是维斯康提家族。他的第一反应是哀嘆奴隶生意做不成了,因为一向秉持着要把本钱缩小到最少的太阳金币根本不会从其它商人手里购买二次货物。而想通这一点的波提切利伯爵脸色变了,因为太阳金币在遇到这种情况,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把这类生意的相关渠道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太阳金币就像是一张张开的大网,加葛斯维斯康提犹如一只蜘蛛在网心,而他的子孙从俄拉荷马城向史诗大陆各方散落,把金币源源不断运回俄拉荷马城。 “我可以给您成本价,这个承诺永远有效。”波提切利伯爵几乎是壮士断腕了。 劳伦切尔曼犹豫不决,“如果质量有问题的话……” 波提切利伯爵急忙表示:“绝对是年轻健壮的奴隶!买一个能用上四十年。” 劳伦切尔曼站起来,从屋子那头走到这头,波提切利伯爵的心脏也跟随他的脚步无节奏的跳动,有几次劳伦切尔曼停下来时,他的心脏仿佛也停下来了。“维 斯康提从前可没这个规矩……” 波提切利伯爵咬咬牙,如果是其它贵族,那么有皇室和柯纳罗家族支持的他根本不用理会,但是最为一个贵族商人,他对太阳金币再清楚不过了,哪怕是国王陛下亲自过问,老貔貅吃下去的东西绝对不会吐出来。奴隶生意之所以能掌握在他的家族这么多年,还不是因为{提洛同盟}的约定,但是当初写下{提洛同盟}的羊皮纸已经腐朽,任何约定都是以实力为前提的,当一方的实力远远高过另一方的时候,约定不过是美丽的空中花园。 波提切利伯爵并不是出色的人,他能在太阳金币眼皮子底下垄断奴隶生意,完全是因为手里掌握着一个太阳金币不得不忌讳的秘密。而波提切利伯爵不确定劳伦切尔曼是不是吓唬他,还是真的不在乎那个秘密。 第32页 不过他愿意付出一定的代价减少这个可能性。 “我那有一个漂亮的黑精灵少女,不知道这个价码能不能让劳伦切尔曼少爷破例呢?” 劳伦切尔曼眼睛一亮,波提切利伯爵心一动,暗道了一声有门。 “你确定是少女?”劳伦切尔曼问到,以黑暗精灵糜烂的生活,他对这一点持保留意见。 “千真万确。”波提切利伯爵搓搓手,说到,“是我们从小饲养的,您知道,破晓时代早期,几乎所有的异族都被驱逐到姆大陆,只有少数罪民分散在各个大陆的边缘,我们可没胆子去巨木城堡贩卖黑精灵,那个黑精灵是我们的人从庇里牛斯熔岩深渊捡到的,我们冒险穿过吸血藤树林去温泉乡,回来的时候鹞子发现庇里牛斯熔岩深渊边上挂着个女孩,所以……”波提切利伯爵露出讳莫如深的表情。 而劳伦切尔曼几乎在瞬间就在心里计算好黑精灵少女的价值了,这种有价无市商品一定要好好操作,才能获得最大的利益。 波提切利伯爵滴着血在劳伦切尔曼拟定的合约上签了字,太阳只剩了个尾巴,而他连夜都没在临春城过,坐着马车急忙赶回了萨拉岑斯。 临春城位于阿韦龙省,在平缓的叶顿河中游,沿着叶顿河上游就能直接到都铎王朝境内,不过前提是能通过吸血藤树林。劳伦切尔曼拿起一壶茶,其实他一点也不喜欢这种苦巴巴的饮料,但是它却是俄拉荷马城贵族的新宠,知道茶叶的本钱和它在中央帝国的售价,劳伦切尔曼眼都红了。从中央帝国到远东的大西洲困难重重,如果不是一位金鸢尾花的主人勇敢地进入了撒拉干大沙漠,永远也不会有人知道在撒拉干大沙漠对面居然还有一个强大的王朝。 运费,人力物力损耗,利益、本钱……危险和牺牲终于带来了可观的回报,劳伦切尔曼冷笑一声:“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它就保证被到处使用;有百分之二十,它就活跃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着绞首的危险。那些人……哪怕一瞬间认为他们能让太阳金币的光芒生锈的狗杂种,我都觉得屈辱无比,到底是什么给了他们自信?”上好的瓷杯在他手里化为粉末,“该给他们点敲打了……” 劳伦切尔曼面前摊开一张复杂的地图,和普通的地图不同的是,这是太阳金币家族的金币地图,其中原本是一片暗淡灰色的撒拉干沙漠,现在有一条金色的线蜿蜒到原本是一片空白的大西洲,“未知,意味着更多的利益。”劳伦切尔曼自言自语地说到,这条通往大西洲的商路现在是他的了。 劳伦切尔曼的眼睛火犹如燃烧的太阳。 ———— 獠牙要塞在残月苍白的光芒照映下闪闪发亮,繁星在它头顶上燃烧。 獠牙要塞是昏暝古堡前的壁垒,没有人知道獠牙要塞于何时建造,它在一个巨大的没有尽头的峭壁之上,墙壁高近七百尺,足足是它所庇护的要塞上最高的塔楼的三倍。城墙之宽,足以让十名全副武装的骑士并肩共骑。巨大的弩炮和怪兽般的投石机守卫着城墙,行走其上的黑衣军渺小如同蝼蚁。 可是却不知道在防御什么,异族全部被驱赶到姆大陆,而峭壁之下,从来都寂静地宛如死域。 驻守獠牙要塞,从有记载的破晓时代起至现在,破晓时代还拿着木棒的人类根本不可能建造出獠牙要塞,那么它的建造者是谁? 圣主教庭则说——这是人类所造最庞大的建筑物。 鬼才知道这和圣主教庭有什么关系。 纳路魁西是个平民骑士,他戍守獠牙要塞不过四年,每次他站在城墙上时,看见巨大的太阳从峭壁下缓缓爬上来,撕开黑夜,他转身背向阳光,每当他触及这番景象,依旧不禁浑身颤抖。 “这里便是世界的尽头。”魁西毫不怀疑银枪候爵说的这句话的真实性。 真的有必须要用獠牙要塞来防御的异族吗?魁西不敢相信,如果有一天獠牙要塞陷落的话,恐怕整个世界也会随之崩溃吧? 魁西忍不住这样想。 “世界的终极吗?那位大人只留下这句话?”一个熟悉的声音道,那声音就像是冬天里的锯条。 是一个穿着黑色大斗篷的神秘人物和一个老的快要死了的老男人,但事实上一个是穿着裹尸布的绝色美女,另一个还能活上好几个时代,他们绝对是世界上最具有欺骗性的生物了。 西罗多德背着一个巨大的包裹,比他整个人还高还大,从后面看去,就好像是帕拉塞尔苏斯一个人带着包裹站在獠牙要塞对面,峭壁不知道是多大的裂谷的一部分,而隐藏在雾气中的獠牙要塞看起来也并不是那么巨大。 西罗多德坐下来,喝了口酒,苍老是声音飘忽的说到,“只留下这一句。”似乎是无奈。 在对世界有那么点了解的人脑袋里记录着一句话——连西罗多德也不知道的事情,世界上恐怕只有神知道了。 “神?神在哪里?在我的头上,还是我的脚下?!” 死寂的裂谷,出现了第三个人犹如恶鬼的嘶嚎。 第18章 第十八章一个红苹果 绵延数千英里的吸血藤树林中除了吸血藤之外还有更多能在吸血藤树林生活下来的恐怖生物,更有一些以吸血藤为食,遇到那些生物,就连奥丁神殿的混沌骑士都要付出一定代价。 这个人受了重伤,濒临死亡,血液在他的胸口凝结成血块,一只苍蝇从他的伤口上钻出来,爬过他淡蓝色的眼睛,他迅速伸出舌头捲住苍蝇吞到肚子里,但这只能让他更加飢饿。他低估了吸血藤树林的危险性,也高估了自己的实力,现在他只能在这里等待死亡,也许会是一棵觅食的吸血藤,也许是其它恐怖的勐兽,通过吸血藤树林外围非常容易,这就麻痹了许多人认为通过这里非常容易,可是,吸血藤默默遵守一个原则,它们会把强大的猎物放到树林深处,那里有恐怖的猎食者。 这里是一个残酷的世界,有阴谋存在,但更多的是实力至上,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毫无作用。 他应该更小心才是,博纳薛恩想着,但是他心里隐隐觉得不对劲,似乎这场狙击战并不是狭路相逢,而是有预谋的。想完他就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可是僵硬的脸部肌肉根本不能表达出“笑”这个表情。他的胸口已经痛到麻木了,那只快如闪电的猎食者只用了一击,就让他几乎当场死去,不知道过了多久,这里是没有时间概念的,他疑惑自己为什么还活着。 他又想到了维奥莱特,他的小公主,他应该让她留在卡萨布兰卡的,留在宽敞清朗的花园庄园里。 在他死去的前一秒,都在怀念某个女人。 ———— 有三样东西是无法长久隐藏的,太阳,月亮,真理。 第33页 李特在仰望星空时想起了这句话,而他对面的人只是低声笑了笑,两人就像是背对背看风景的老朋友,可实际上并非如此。李特随时准备拼死逃走,但他又无比清楚那个人能在他迈出腿的一剎了结他的性命。 “我想拿回我的东西。”那个人说到。对于他来的原因李特再清楚不过了,但是他要的东西李特不能交出去,或者是已经交不出去了。 树叶掉落在李特头顶上,而他连把它拿下来的力气都没有,只因为他清楚“那个人”究竟是什么东西。 老天,为什么没有一个人发现他在这里?而他刚才在宴会厅里把他强制性拉出来,没有一个人发现吗?李特催眠自己这只是一个恶作剧,因为他强大的可以打败奥丁神殿混沌的父亲从始至终都没发现那个人的踪迹,是隐形还是隐匿? 不管这么说,伯伦左不可能来救他,而老斯都也不在这里,西罗多德还是帕拉塞尔苏斯先生也消失了一年之久,李特看似坚固的外壳,实则脆弱不堪。 “还要玩游戏吗?”那个人说。 李特苦涩地摇摇头。“我没办法把它还给你。”李特诚实地说到,因为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毫无作用。 那个人似乎有点苦恼,他认真地说到,“我把你的肚子剖开,是不是就能够把它拿出来了?” 皇室晚宴依然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贵族们虚伪的寒暄和交际依然在继续,伯伦左看了一圈没发现李特的身影,而乔纳森维斯康提则提醒他过分担忧了,许多人想趁机给亚赫图斯少爷的童年留下阴影,但绝对不会挑战银枪候爵的底线。 被圈养的豹子就不是豹子了,乔纳森嘿嘿一笑,说到,“雷戈已经去临春城了,他被指派全权负责史诗大陆通往大西洲的黄金香料之路,说起来这条伟大的道路还是他发现的,那位金鸢尾花的主人还真是做了银色时代最伟大的贡献啊。” 伯伦左哧笑两声,双手交叉放在胸前,“昆莫西可不会乐意看到这种事发生了。”他看着那个威严的男人和柯纳罗亲王寒暄。 乔纳森颇为无赖地说到,“先到,先得。” 五脏六腑被碾成碎沫又疯狂地生长起来,李特痛苦地惨叫使树叶发生了震动,而他的声音只能传到这棵树树冠的范围,再往前就好像被一层无形的壁障阻拦,而一个琥珀色长髮的美丽生物正严肃的用他尖锐的指甲剖开李特的肚子,他的手法颇得“庖丁解牛”的几分奥意。他取出李特的内脏,就好像把一个箱子里的东西全部拿出来找什么东西,但是他没有想找到想要的。他懊恼地看着李特。 剧痛,但是意识却无比清晰,他内心深处突然升起对前世那些为科研牺牲的小白鼠或者猩猩猴子的同情,那些实验员如果也尝试过活体解剖的滋味,想必他们也能对世界多一分怜悯之心。 “什么都没有,你把它藏在哪了?”金色长髮的窈窕生物像一个被抢走了宝贝的孩子,但是想剖开小偷的肚子拿回宝贝就不那么美好了。 “人类,吃下去东西是会消化的。”李特庆幸自己现在还能说出来完整清晰的句子。 “消化?”金髮生物看起来很迷茫,他一边想着消化的含义一边把李特的内脏装回他的腹腔,李特瞪大眼睛看着他的动作,那些粘着泥土糙叶混着血的内脏真的能随便放进去吗?金髮生物把所有的内脏放回李特的腹腔后,还按照拿出来的位置调整了下顺序。随后他收回指甲就像是动物收回爪子一样,他把李特的胸腔合起来,用手指在开口上一抹,口子完好如初的合了起来。 李特坐起来,第一眼就先看看地上有什么零件忘了装上,毫无不适感的身体,除了一滩血迹之外,他还以为是做了一场噩梦。但是并不是梦,依然不理解消化的金髮生物固执地想把宝贝从李特身上找出来,他想再次剖开李特的肚子。 李特连忙阻止了他,并且巧舌如簧地解释了消化的意思,按他的说法就是——消散于天地之间,归于虚无,化为乌有。 金髮生物的眼睛睁的大大的,他垂死挣扎地说到,“你的身上有他的味道。” 李特表示同意,说到,“我的身上也有你的味道。”金髮生物嗅了嗅,的确如此,他终于绝望了;庆幸在他单纯的字典里还没有杀了李特泄愤的概念。 李特想是不是可以离开了,在他迈出一步的同时,金髮生物抓住了他,“我抓住你了,游戏,我赢了,奖励。” 好吧,学会握手和等待的狗狗的确需要奖励。 “你等我一下。”李特跑回宴会厅,在琳琅满目的餐桌上搜颳了一大堆食物,捧到金髮生物面前,而金髮生物则是懵懂的看着,李特确信他没有“吃”这个概念。 他把食物放在糙地上,说到,“你喜欢哪一个?” 金髮生物明白了这些就是奖品,他目光转来转去,好像是在为拿哪一个犹豫不决,李特很想告诉他哪一个都无所谓,但是他什么也没有说,金髮生物的目光落在一个红彤彤的苹果上。 他看看苹果,又看看李特,露出渴望的目光。 “好吧,你对这个形状的东西真的很执着。”李特拿起苹果递给金髮生物,金髮生物一瞬间就明白了“给”的意思,他伸出手来,这是一只干净白的几乎透明的手,简直不像一个男人的手,他从李特手里接过了苹果。 ———— 波提切利伯爵第二天就派人把黑精灵少女送到了劳伦切尔曼的住所,劳伦切尔曼很不满意,在他看来,这么重要的商品应该被装在金丝鸟笼里接受最好的饲养,并且随时准备为主人一展歌喉。而被装在铁笼子里的黑精灵少女也让他大失所望,这个年纪还没亚赫图斯大的小丫头?劳伦切尔曼敲敲笼子,缩在笼子一角的黑精灵少女紧张的抬起头。定力如太阳金币也倒吸了一口冷气,这张脸……他不知道都铎玫瑰究竟有多美,但只要十年,不,也许只要六年,他一定会让都铎玫瑰在这朵奈落花之下枯萎。 波提切利伯爵这次可真是大手笔。 黑精灵少女警惕地看着劳伦切尔曼,任何精灵都对人类抱有本能的敌意,人类天性的贪婪和对美丽的摧残,就像是风暴之下的花朵,风暴之后,任何柔弱的花朵都会长出尖锐的刺和深陷的根;黑精灵从森林里走出来,站在太阳下,抛弃纯粹的善良露出嗜血的獠牙,没有人知道黑精灵如何产生也没有人知道他们和光精灵是什么关系,只知道他们的皮肤由白色变成黑色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就好像是突然发生了质变,光精灵——黑精灵,只是一瞬间的变化。 而这个变化根人类有关。 而证据就是,黑精灵相比于其它异族对人类的憎恶和痛恨发自血缘、来自灵魂、无法化解,和人类不同,异族天生就会从祖先那里得到种族传承,不知道多少岁月之前,黑精灵和人类的仇恨就已经开始了,而且看不到终结;而善于遗忘的人类早已经不记得真相是什么,而人类一点都不介意找一个买卖黑精灵的理由。 第34页 我们是仇人啊,贩卖还是杀死仇人有什么不应该吗? 黑精灵少女清楚她被那个噁心的人类转手送给了这个人类少年,他看起来好一点。 太阳金币从来不会在□□奴隶上花费一个铜币,更别提要买一个美丽的奴隶耗费的本钱,对太阳金币来说是得不偿失的,不过这个黑精灵少女在未来能给他带来的巨大利益,他不介意多花上几个圆盾金币。 金币会让矜持虚荣的女人就范,鞭子则会让最清高的女人低下他高傲的头颅,劳伦切尔曼深刻地记住这句话。 他不准备把黑精灵少女像珍宝那样对待。 他嘱咐道,“一天给她一杯清水一块黑面包,哦,我不知道黑精灵有没有排泄的生理活动,如果有的话,给她一个桶。”黑精灵少女明显是懂史诗大陆通用语的,她一听见这番话,愤怒地抓着笼子,用通用语喊到:“卑鄙无耻的人类!你们人类就应该被制成干尸吊在夜月荒漠的枯木上!” 而劳伦切尔曼已经从加葛斯那里直接学到了谈判艺术。“千万不可动肝火。”这是第一条,记住了这个比拥有任何优势都有用,“千万不可做出威胁的样子,要说服对方”。谈判的艺术就在于撇开一切侮辱,一切威胁。“他打了你的左脸,那么,把右脸转过来让他再打。”克拉玛的小崽子都私自把这几条称作{太阳金经}。 不过在自己完全占优势的时候这几条就不重要了,劳伦切尔曼没□□过奴隶,但是他有这个天分。 “你如果想一个月倒一次你的桶,可以不跟我道歉。” 黑精灵少女丝毫不怀疑这句话的真实性,她看见了劳伦切尔曼胸口上太阳金币的纹章,这个标志在黑精灵中也大名鼎鼎,因为太阳金币是唯一一个敢和黑精灵交易的人类家族,而其它的人类,没有资格也没有实力,他们的尸体就像黑精灵少女说的那样被串在夜月荒漠的枯木上风干。 “我收回刚才说的话,并且为我的所作所为道歉。” “我知道,黑精灵可比光精灵识抬举多了,如果以后我能买到一个光精灵的话,会让她给你作伴的。”劳伦切尔曼大方的说到。 黑精灵少女对光精灵的敌视仅次于对人类,“我能从笼子里出来吗?”她很有信心的问到,她知道自己的美丽也因为如此她才会离开夜月荒漠来到庇里牛斯熔岩深渊,没想到居然会有人类路过那!只能说她的运气实在是太糟糕了! 放她出来?劳伦切尔曼目前没这个打算,但是他不介意给这个黑精灵少女一点奢望,“在波提切利伯爵那,他是怎么对你的?也是一直把你关在笼子里吗?” 黑精灵少女黑亮的大眼睛咕噜一转,摆出一副傲气的样子来,“哼!我在他那住的是最好的,有十几个女僕服侍我,我想吃什么就有什么,穿最漂亮的衣服……”她忽然想起来身上穿的还是从夜月荒漠时离开的衣服,又脏又臭,她不敢让人类接近,那个噁心的人类派来的人都被她用魔法敢走了,可是她太小,魔力太弱,根本不能从笼子里逃掉,而且,她在波提切利伯爵那住的也不是什么最好的房子,而是一个巨大的铁屋子的一间,虽然不是和其它的奴隶在一起,而是拥有自己独立的小屋子,波提切利伯爵抱着要把她养大的目的,但是,他好像忘记了,精灵的成长期非常漫长,等她长大,他的孙子都老了,黑精灵少女撇撇嘴,为人类的智慧嘆了口气。 劳伦切尔曼可不是波提切利伯爵,他年轻,而且对她毫无想法,“别侮辱我的智慧,黑精灵的木系魔法足够你洗澡了,等一下有人会给你送衣服。” 黑精灵少女咬牙切齿地诅咒到,“早晚会把你变成夜月荒漠上的干尸,我发誓。” 第19章 第十九章亡者归来与生命之轻 很久很久以前──我记得那时太阳还发出黄色的光芒──我就知道,我会爱上任何一个声音,只要不是我的回声。 ——摘自 神在我的头顶上?还是在我的脚下?第三个人问出这句话时,天地风云突变,风从峡谷挤压出渗人的嚎叫,就连獠牙要塞上的黑死军都忍不住看向这边。 声音从西罗多德背着的巨大包裹里传出来,那里似乎隐藏着一个枉死的怨鬼。 “安静吧,叶太罗。”西罗多德说到,“你对世界的怨恨,将在世界的尽头终结。” “永远不能终结!”叶太罗嘶吼着说,“獠牙要塞,我当年活着的时候多次来过这里,但是,从来没看见世界的终结,不过是人对自己的欺骗而已,那位大人当初留下这句话的真意究竟是什么?” 真相早就掩埋在黄沙之中,帕拉塞尔苏斯摘下斗篷的帽子,露出她那张另世界失神的脸蛋,嘶哑着说,“《托特之书》的最后对世界问到——世界的终极究竟是什么?” “就连那位大人都一无所知,我们所知道的过去从雷霆时代,破晓时代,文明崛起时代,银色时代,四千年的时间,那么四千年前呢?似乎一切的起始都从那一个点开始。那么?之前呢?” 是啊,之前呢? 似乎连问这个问题都是个禁忌。 帕拉塞尔苏斯重新戴上帽子,她习惯把自己隐藏在深不见底的黑暗中,只有身处黑暗,才能看清黑暗。“一定,有人掩盖了什么。”她用锯条一样的嗓音说到。 “人?一定是人吗?”叶太罗无尽嘲讽的声音骤然响起。 谁知道呢?谁知道呢。 ———— 浮卢宫宴会厅的后花园里只留下一滩凝固的血迹和一个被啃的干干净净的苹果核,三个月亮和消失不见的星星在天上注视着渺小而又愚蠢的人类。 英俊非常的希拉克略从另一个精緻的花园回来,他的礼服有一点凌乱,嘴唇也肿了起来,在他进来后不久,一个脸蛋酡红的风情贵妇也提着裙角走了进来,晕 晕乎乎地碰到了一位女僕手里的托盘,数个酒杯碎了一地,水晶碎片在灯火的反射下折射出五彩斑斓的璀璨光芒。 贵妇小心地惊叫了一声,比平时更有韵味,有不少贵族男人在嫉妒希拉克略的好运气同时,也不忘给那位心甘情愿被戴了绿色的帽子的丈夫送去一个一无所成的眼神。似乎做了某种约定。 乔纳森拍拍希拉克略的肩膀,在弄平故意弄皱的礼服同时,笑嘻嘻地说到,“你这一手功法是从哪学来的?” “你儿子送给我的,据说是从大西洲那边弄来的,经络、穴位……来自一个只有一个男人和无数女学生的宗派,挺奇怪的名字。叫什么合欢宗。” 乔纳森不可思议地说到,“雷戈给你的?你答应了他什么交易?” 希拉克略打了个响指,“男人之间的秘密。” 两个人一言一语地闲聊起来,而伯伦左却没有参与,希拉克略问到,“你在看哪?担心你的儿子?我记得他刚出生时你对他毫不在意,我真奇怪,为什么贵族圈会有你这样的人,对美人视而不见,不管是你的妻子约书亚还是这里满宴会厅的美人,平民美女,更或者是夜月荒漠的黑精灵女王,你都无动于衷,你是天生就对女人没兴趣吗?不对,你连儿子都有了。”他调笑着说到,顺便从特意路过好几次的丰满女僕手里接过一杯酒,顺便奉上迷人的笑容,“你看,这很容易,你如果对她们多笑笑,多说几句赞美的话,以你的爵位和权力会有一大群女人蜂拥而上,非常简单,而且有趣。” 第35页 伯伦左那张被昏暝古堡和獠牙要塞磨砺地有了些为风霜的脸孔,就像是死亡大裂谷被利刃一样的烈风雕刻出的天然稜角,是永远不会柔和下来的线条,时间让他不会那么冲动,也让他更加内敛,少年热血,冲动之类的词语已经离他远去了。任何人都会因为有形的或无形的东西,至于那些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是他隐藏最深的秘密。 “我是克里姆林的主人,黑死军的将军,帝国鹰派的统领。”他说到。“有时间考虑那些事情,还不如考虑如何和黑精灵、埃罗森林里的贝都音人,那些在森林人比猴子还灵巧,比黄鳝鱼更滑熘,随意迁徙,比猎狐还要苦难。” 不是不知道伯伦左是故意岔开话题,将近四十年的时间,尽管从二十岁以后聚会的次数少的可怜,但是从来都不影响他们对彼此的了解,乔纳森安慰性地拍拍伯伦左的嵴背,那里曾经被贯穿,他嘆了口气,“我们两个的责任心不像你那么重,我无法想像,如果我是你……什么都不去想,什么也不去做,三十五年来,我的日子过得非常不错,虽然没有柯尔自由,没有你有有意义,但是说到最自在的一定是我,除了那位——”他的目光转移到正和弗朗西斯科鲁道夫愉快交谈的昆莫西陛下。“他总是想找我的麻烦,他一直认为我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可实际上我就是如此,什么时候他才能打消对我的疑心呢?” 伯伦左习惯性地想摸摸隆奇努斯,但是他却摸了空,不许携带武器,见鬼的规矩!“怀疑是帝王的本性,更何况昆莫西是个蠢货。” “他看起来挺英明的。”希拉克略和昆莫西接触不多。 乔纳森哧笑了几声,“都说是看起来了,除了杀死他兄弟的时候,因为他的兄弟和他是一样的货色,虽然一头猪想杀死其它好几头猪的确不太容易。”他一向不缺乏幽默感。 李特从偏僻的花园里熘了回来,没有人注意到他,他从几个互相恭维的贵妇之间走过,踮着脚从桌子上拿了一大杯红葡萄汁,一片阴影从头顶上罩了下来,是伯伦左,“有一段时间没看见你,去哪了?” 李特喝干净红葡萄汁,说到:“出去透了透气,这里的脂粉味太严重了。” 伯伦左帮他把杯子放回桌子上,严厉地说到,“浮卢宫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安全,危机无处不在,有一句寓言——浮卢宫的天井下总是掩埋着几具孩子的尸骸。” 李特汗毛竖了起来,含义从脚心窜上来,乔纳森笑呵呵地从后面楼主伯伦左的肩膀,捶了他一拳说到,“你不要吓唬他了,这里可没有人有胆子这么干。” 希拉克略插嘴道,“蠢货除外。”他把目光转向李特,“你好。” 李特看起来有点受宠若惊,连忙鞠躬说到,“您好,柯尔叔叔,你和薛林长的真像。” 父子相似有什么奇怪的?更奇怪的是这个小傢伙居然还带着一丝羡慕的语气,就更让他摸不着头脑了,乔纳森在后面捅了捅他,希拉克略才注意到李特和伯伦左长得一点都不像,“你的眼睛和你父亲很像。”也只能是这样了。 李特显得有点失落,但是他还是打起精神来,因为还有一个人没打招唿呢,“您好,乔纳森叔叔,雷戈还没有从临春城回来吗?” 乔纳森搔搔卷区的金毛,“我还是第一次被人叫做叔叔,其实我的心态一直停在二十岁。”他苦恼地说到,“有一个太能干的儿子也很伤脑筋啊,雷戈已经十三岁了,我父亲认为他已经可以为成为太阳金币的继承人积累成绩了,你知道大西洲吗?那条黄金商路已经完全放权给雷戈了,天知道他爷爷为什么会那么信任他。” “雷戈很厉害的。”李特诚实地说到。 “是的,没错,厉害的简直不像是我的儿子,这也是昆莫西怀疑我的理由之一,你们两个记得,我当初做了什么能让昆莫西忌惮这么多年的事情吗?” “……雷恩,你看那。”顺着希拉克略手指的方向,闪亮的龅牙和比劳伦切尔曼脸上的雀斑还明显的四公主波拉曼朵芙正傲慢地看着他,没错,是看着他。席哈克 略摸摸李特柔软的黑髮,怜悯地说到,“我听说昆莫西陛下已经打算要把波拉曼朵芙公主嫁给你了,虽然薛林,雷戈,洛伦兹家的威林格尔或者是鲁道夫家族的奥古斯都性格都太过难以掌控,而你,就成为了最好的选择。” 李特求助的看着他的父亲,而伯伦左却把头转开了。 李特心中一片阴霾。 李特懊恼地说到,“她可真丑。” 乔纳森和希拉克略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笑了,真是个单纯的好孩子啊。就是太平凡了。 希拉克略说到,“薛林现在应该在洛什城堡,他想去那里很久了,可是他必须代替我接受父亲的教导,说起来,我这个父亲太不负责了,他要继承宝冠雄鹿, 这是一早就确定了的事,在他被剪断翅膀之前,让他自由的飞翔一段时间吧。” “要是他不会回来了呢?”李特问到。 希拉克略望着闪烁的灯光,眼神似乎望向了目及不到的远方,“薛林和我不同,他是不会逃避的。” 第20章 第二十章夏尔鲁道夫小姐与费特大叔 艾酒无声地落在李特肩膀上梳理着羽毛,一年的时间对一个生物种群来说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变换,但是对艾酒来说这一年是不同的,作为亚尔斯兰金头鹰的远房亲戚艾酒那个可以使小儿夜啼的脸更加的吓人,就像是荒山野岭里突兀的石象,李特总算明白了为什么伯伦左那么思念他的猫头鹰,因为他们的表情实在是太相似了,真难以想像,人类会和鸟类有这么高的相似度。 李特摸摸艾酒雪白的羽毛,艾酒啄了啄他的手。 从皇室晚宴之后已经过去三个月了,期间,李特收到了一封来路不明的信,寄信人,连写信的文字全都不清楚,李特拿着这封信几乎翻遍了圣索菲亚公学的图书馆{古代文字}分类,终于查明了那是什么文字。是早就灭亡的埃西利阿王国的文字,那是一个神秘的与世隔绝的国家,整个国家都被称为异教徒,虽然史诗大陆、费伦大陆的信仰不同,奥丁神、七神、圣主……人们对信仰和宗教十分宽容,但是世界却把矛头指向了埃西利阿王国,大概那个国家是黑巫术、死灵术的、巫毒术、鍊金术、占星术、亡灵魔法的发源地,那些驾着大蓬车,永远在流浪,会在任何一个地方停留,只要不是她们的故乡的吉普赛女郎据说也是来自于古埃西利阿王国。 艰涩地看完信后,李特才知道是帕拉塞尔苏斯寄来的,信上说他和西罗多德老师要去一个遥远的地方,归期不明,他必须要自学鍊金术,占星术和黑巫术了,在李特庆幸自己终于不用学那些晦涩的东西时,下一页却看到了西罗多德先生的字迹,他使用的文字是一点都不比埃西利阿文字简单的古亚拉马赫语,李特按按自己鼓涨的太阳穴,这两个人是在炫耀自己的博学吗?史诗大陆现在的官方文字是通用语! 第36页 西罗多德留下了一个储物咒语,他接下来的学业全都在那里边。 李特摸摸下巴,觉得初级鍊金术储物倒三角和高深的空间魔法有着一奶同胞的相似度,但是魔法公会是绝对不会承认的,那些整天披着斗篷,戴着又尖又高的帽子的魔法师,李特目前为止还没有见到一个活的!魔法师太稀罕了。有半个克里姆林宅邸那么大的魔法公会不过十几个大魔法师,而魔法公会的会长——魔导师夏娃女士则在二十年前不知所踪。 而相较于魔法的师的难产,骑士公会也好不到哪去,高级力量十分缺乏,白银骑士、黄金骑士是骑士阶层的中坚力量,但是总数远远少于都铎王朝,而位于顶点的十二殿堂骑士目前也仅有五位,与中央帝国立国之初的十二位殿堂骑士相差了一半不止的人头,在硕果仅存的五位殿堂骑士里,三位效忠于大流士,另外两位银枪候爵就是其中一位,另一位驻守在吸血藤树林南方与都铎王朝的交界的三头斗犬防线的罗慕图卢斯也是姓克里姆林的!虽然他和伯伦左的关系始终非常糟糕,但对擅长怀疑忠臣的国王来说无论什么都是我可疑的,哪怕罗慕图卢斯是杀死老克里姆林公爵的兇手,昆莫西也情愿相信这是一出苦肉计,这说明了一点,当国王想要杀了一个人的时候,不管他做什么都是徒然的。 西罗多德先生只写了一句话:去圣索菲亚公学找西蒙海耶费利切特,他在那应该叫做费特,总之,去找他,说你是我和帕拉塞尔苏斯的弟子。 费特?费特大叔吗? 李特脑海里浮现出一个毫无所长、胆小的中年男人,他露出脚趾头的鞋子和乱糟糟的头髮,就连一只狗沖他吠两声都会把他吓到。他居然认识西罗多德和帕 拉塞尔苏斯!不管是什么关系都足够让他惊讶了。 李特把信又仔细地看了几遍确认没遗落什么信息之后,在点燃的蜡烛上把信烧掉了,这时欧内斯特兄弟正好进来,欧内斯特说到,“你在烧什么?该不会是写给夏尔的情书吧?”他促狭地笑起来,看到李特白皙的脸涨的通红,欧内斯特和切斯特顿都是十一岁,因为人种原因他们看起来就像是十三四岁,每天看看漂亮的火柴棒小姑娘是他们为数不多的爱好。 切斯特顿的性格相较于欧内斯特好的多了,起码他受到惩罚的次数是欧内斯特的零头,他坐到李特左边,嗅了嗅,“我记得雷恩刚来学校时身上还有一股子奶香……” “确实,我听说有些贵族家的小孩子七八岁还没断奶呢!” 名字叫夏尔鲁道夫的女孩,李特注意到的是她的姓氏,鲁道夫,李特在浮卢宫见过的弗朗西斯科鲁道夫,听说他有一个妹妹名字就是夏尔。 想不到鲁道夫的公主也会装扮成平民来到圣索菲亚公学。他这个克里姆林的继承人不也来这里了吗?不过来的原因…… 欧内斯特和切斯特顿一左一右搂住李特的肩膀,“你和夏尔是什么关系?” 李特推开他俩,“什么都没有。” 夏尔鲁道夫在浮卢宫见到李特时吃了一惊,张口结舌。她围着李特转了一圈,在确定他身上穿的是最繁琐的贵族礼服,胸口的纹章是克里姆林的猫头鹰时,震惊地捂住了嘴。 而李特也认出了这个“平民”同学,他在芬妮娜夫人叫出鲁道夫这个姓氏的时候并没有什么意外,和大多数贵族复杂的姓氏和名字不同,鲁道夫在帝国内的使用度非常高,不管是姓氏还是名字都很常见,但是俄拉荷马城东区只有一座宅邸主人才是鲁道夫这个名字的最高贵的主人。 大流士对宝冠雄鹿或者是黑郁金香都比不上对鲁道夫的信任,原因之一是他的母亲的姓氏就是鲁道夫,原因之二则是他能坐上王座,最大的助力就是弗朗西斯科鲁道夫,他比夏尔大了三十岁。弗朗西斯科鲁道夫的女儿都比他的妹妹年纪大。 这位夏尔小姐也许会嫁给三王子安东尼奥,他们两个的年纪相当,二王子安德烈也可以,因为他最受老王后的喜爱,而昆莫西陛下并未公开表示过要哪一位王子成为下一任荆棘花的主人。至于野心勃勃的大王子维诺并不得昆莫西的喜爱,原因可能是他的长相太像被昆莫西杀死的他的某个兄弟了。 而李特根本不愿意回忆波拉曼朵芙公主的龅牙和雀斑的脸和她刻薄又傲慢的性格。 在夏尔和李特生涩地打着招唿的时候,波拉曼朵芙公主提着裙脚插到了两人之间,她是个高个子,尽管她只有六岁,但是隐隐比九岁的李特高一点,再加上她踩着“高跟鞋”,看起来比李特要高了半个头,她居高临下地审视着极有可能成为她未婚夫的亚赫图斯少爷。 他除了姓氏之外真的没什么地方让她满意的。 事实上,世界上除了少数极为丑陋和极为智慧的女孩之外其他的女孩都以为自己是公主,而波拉曼朵芙确实有一个公主的名号。她考虑过许多未婚夫的人选,不要怀疑,皇室的公主或者王子都是非常早熟的。她考虑了维斯康提的麦克斯塔浮,他的外貌让她迷恋不已;克拉玛的劳伦切尔曼,外貌虽然不尽如人意,但是他掌握着通往大西洲的黄金商路完全可以弥补这点不足,洛伦兹的威林格尔既英俊又强壮,可是他太过傲慢了,我们的波拉曼朵芙公主更喜欢奥古斯都那样的绅士,而她心目中最完美的人选奥古斯都鲁道夫则则是个彻头彻尾精緻的利己主义者。 所以这个好事就落在了名声糟糕,文不成武不就的亚赫图斯少爷身上了。亚赫图斯少爷也许会成为继凡尔塞珊萨尔勒布伦之后世界首屈一指的大艺术家,他早早就显示出了在艺术上非凡的天赋,但是……波拉曼朵芙诅咒道,她可不是什么附庸风雅的公主,她需要的是一个强大的丈夫。 而在她俯视李特的时候对方却低着头不敢看她,他真的是猫头鹰的子孙吗?波拉曼朵芙长着雀斑的小脸崩地紧紧的,冷哼了一声对李特说到,“你可别打夏尔的主义,她可是要嫁给我哥哥的,不是你能高攀的起的。” 她本来期望李特能生气哪怕是转头就走,可李特脸上既懵懂又傻的可爱的表情深深刺激了她,这种表情绝对不会在一个贵族脸上出现,哪怕是最纨绔的贵族,只要不是傻子,他们的成熟期快的惊人,在平民小孩还光着脚下河摸鱼时,贵族的小孩已经有复杂的礼仪课接受贵族教育,而在这个年纪还这么无知的,尽管不是傻子,也是个天生的蠢货。波拉曼朵芙忍不住为自己的命运悲哀了。 夏尔小姐安慰地拉着他的手说到,“你能跟我说说克里姆林宅邸的样子吗?我去过所有东区贵族的宅邸,但是从来没有去过你家,听说你建造了一座闻所未闻的建筑,第一次出现在史诗大陆……你把它称为哥德式?” 李特显得很腼腆,他目光飘忽,落在夏尔小姐脸上又很快移开,夏尔小姐发现了这一点并且努力不让自己笑出来,“我知道哥特的意思是野蛮,你为什么这么叫它?” 李特好像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声音,他小声地说,“哥德式是不是我发明的,父亲驻守的昏暝古堡就是这样一栋独特的建筑,它是一位叫做维尔杰斯的祖先建造的,那时候已经有了哥特的雏形,我只不过把它完善了。” 第37页 夏尔小姐非常了解人际交往的艺术,在想同某个人建立良好的关系时,倾听别人往往比源源不断的说自己的事来的快。“能详细地说说它的样子,亚赫图斯·雷恩。” 李特惊讶她能准确地叫出自己的名字,他有点开心,“和美安妮斯的圆顶不一样,哥特是尖顶,有强烈的向上感,就好像要把天穹刺穿,像燃烧的火焰。两者的区别就像是野生的玫瑰和花瓶里被剪掉刺的玫瑰。” 夏尔小姐露出一个惊喜的、优雅又赞嘆的微笑,“你真的太厉害了,雷恩,我猜我发现了你不为人知的一面,我庆幸波拉曼朵芙刚才头也不回的走了,这样一来,这个秘密就只属于我了,我爱艺术,因为世界上能越来越伟大的,只有它。”夏尔小姐做了个拥抱太阳的姿势,“真相亲眼看看啊。”她棕色的捲髮在阳光下发出浓郁的巧克力的色泽。 李特突然有点嫉妒某位要成为她未婚夫的王子殿下了。于是,他说到—— “能邀请你去克里姆林宅邸做客了,夏尔鲁道夫小姐?” 他弯腰,彬彬有礼,和面对波拉曼朵芙截然不同。 夏尔小姐只犹豫了三秒钟,就把手放在了李特的手上,提起裙角,双腿交叉微微下蹲,优雅地行礼,淑女地笑着说,“我当然愿意。” 第21章 第二十一章花蕊庄园与格伦白狐 用淡绿色石板砌成的屋顶和尖塔,古城堡的式样峭然挺拔而立,绿色塔楼周围的桦树林摇曳生风,衬托着塔楼,黑黝黝的一片,恍若一群数不胜数的渡鸦围在四周,挥之不去。然而,这种如梦如幻,几乎催人入眠的魔法表象,却并不仅仅是来自对天光山色的奇妙幻想。因为在这个地方,有一种傲慢、疯狂、神秘而哀伤的阴云,笼罩在花蕊庄园的头顶上,比笼罩在任何其它地方其他人头上的阴云都要沉郁得多。 也许预兆着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在洛伦兹平原,没错,就是已洛伦兹家族的名字命名的平原,这里的盛开着繁星一样的黑郁金香,在奥斯陆帝国崩溃之后,洛伦兹就成为了这里的主人,数代洛伦兹家族的主人因为善待僕人和农民,从来没有在这里增加过税收,没有强夺过平民的妻子和女儿,在叶顿河水干涸的年月里,黑郁金香庄园总会把粮仓放空,即使在经济最萧条的时候洛伦兹家族也没有把牛奶倒尽河里,他们不仅没有自己这么做,也阻止农民这么做,卖不出去的东西洛伦兹公爵会出钱收购,然后无偿赠送给洛伦兹平原的穷人们。 整个帝国,不、整个史诗大陆都没有这么好的主人了。无数人赞扬黑郁金香的美名,并将它传扬到俄拉荷马城,也传到了国王陛下的耳朵里。 如今,在将近二十年前,也许更早,当一位叫做约书亚的小姑娘被她无情的父亲抱上马车驱逐到洛伦兹平原的六年里,这种名声更是被传扬的更远,而同时被传扬的还有约书亚小姐的美貌与善良的智慧,哪个贵族不以娶到这样的美女为荣呢?当赫尔夫兰老爷认识到这件事的时候已经晚了,洛伦兹平原上的花蕊庄园里生长着史诗大陆最美丽的鲜花,它们被销售到各大城市中去,摆在贵族的餐桌上和房间里客人们总是少不了要热情的赞美一番。 花蕊庄园这个不在帝国大人物眼中的小庄园居然成为了贵族们最喜欢去的地方之一,要知道,大多数贵族是非常清闲的,他们一生中会把绝大多数时间花在享受生活上,坐着马车四处游玩,寻找平民美女,给她们一场如梦似幻的唯美邂逅,会带给他们在华丽的宴会中享受不到的情调。然而梦终究会醒的,在贵族们厌倦之后,可怜的平民美女们只能守着一份空洞的承诺,在凋谢之后随意找一个男人嫁了。 约书亚非常喜欢这一类的故事,她在少女时期总是津津有味的看着,一遍又一遍讽刺着那些陷入爱情陷阱的女人,尤其是那些明明出身高贵的贵族小姐们,不知道是不是看多了爱情故事的原因;约书亚想起德雷斯罗萨的某位小姐的故事,她叫什么约书亚记不住了,故事发生在什么地方她也忘记了,而故事的男主角确实是一个平民,两个人像童话那样罗曼蒂客的相爱了,贵族小姐和家族、家人决裂,义无反顾地踏上了真爱的旅程,每次童话故事总会在这里结束,末尾总会留下一句——之后两个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可是约书亚却非常清晰的知道了完整的故事,那位来自德雷斯罗萨的小姐在和她的平民恋人来到了乡下之后,任何谋生的能力都没有,而她的平民丈夫也不是会种地放牧的农夫,他是个会念十四行诗的、浪漫而且善于幻想的年轻人,就像诗里的那样,爱侣打破世俗的枷锁拥抱在一起,可是两个人在爱情激烈的火花消退时,终于把心思放到吃饭这一古老而重要的延续生命的事情上来,一个是出生到现在都有僕人服侍的贵族小姐,一个是没有养家能力的大男孩,于是,悲剧进行到了最高潮的阶段,没吃过苦的小姐开始抱怨,喋喋不休,她穿上了粗糙的衣服,住在小房间里,不会做饭,天天要丈夫念诗给她听;年轻的丈夫做着画家的梦,把交房租的钱都原来买颜料了,而纸张也是高价货,很多平民一辈子连白纸都没见过,而画画必须要用好的白纸,可不是那种低劣的糙莎纸。男孩开始厌烦贵族小姐,觉得她换下洋装和那些大嘴巴的村姑没什么不同,什么都不会做脾气又不好,还非常粘人, 后来,没有后来了。 约书亚放下一本《权利意志》,她冰蓝色的眼睛隐去了最后一丝感情,对于她这种女人来说,不管是真心或者虚情假意的太过奢侈了,奢侈到她根本嗤之以鼻,而身在洛伦兹和克里姆林家族如果还保留着这种天真和愚蠢只会更快地葬送性命。 约书亚拆开一封信,信封上的{烤漆印章}红心狮子来自埃罗森林的自由阵线联盟,约书亚心里升起了一丝不好的预感。她挑开封蜡抽出信纸,纸上一片血红。 指甲抠下桌面一点红色的漆,把信放在蜡烛上烧掉,升腾起紫色的烟雾。 预示着暴风雨的银灰色云团已在暮色中暗淡下来。 她吹熄蜡烛,打开窗户,夜风灌进来,把窗帘吹的唿唿作响,她系好窗帘坐在窗台上,三个紫色的月亮将夜晚照的剔透,不详的风颳过她的面夹,一缕银白色的髮丝落在地毯上。 ———— 离洛伦兹平原的大约半天路程的德雷斯罗萨城,这里是松林的海洋,重重叠叠,无边无涯,在风力之下,树冠齐齐地都歪向一边。可以想像,松林发出的这种声音,简直就如同是那些失落的,到处徘徊的异教徒的唿喊与哀号,他们在这片失去理性的森林中游荡,呜咽,永远找不到重返天堂之路。 德雷斯罗萨有位伯爵莫名其妙地失踪了。这位伯爵姓格伦,是格伦家族最后的一位伯爵了,他的家族曾经名声显赫,在奥斯陆帝国崩溃时期凭藉着勇武、狂热、狡狯,使他们国家的所有邪恶阴险的贵族们感到慄慄可畏。 然而在如今的德雷斯罗萨,许多人已经遗忘了格伦的名字,连他们的白狐纹章也已经被从德雷斯罗萨的纹章上剔除。在格伦城堡,好几百年以来就没有再产生过一个勉强说得过去的贵族了。早在大流士三世陛下当政的时代,人们就确信,格伦家族再也不可能重创奇蹟再显辉煌。然而,今天这最后一位白狐子孙却干下了一件唯一留给他干的事——失踪了。这里不是说他离开德雷斯罗萨,而从各方面推测,如果他还在人世上什么地方的话,那他就只会在城堡里。但是,一年多以前,在阳光之下,从来就没有人再见到过他这号人了。 第38页 如果说有人看到过他,那么就一定是那个孤独的男僕,一个介乎马夫和园丁之间的人。他聋得厉害,比较讲求实际的人认为他是哑巴,而更有洞察力的人则认为他是弱智。他骨瘦如柴,一头红髮,尖下巴,深蓝色的眼睛,名字叫伊尔,他是这个荒凉庄园的最后一个沉默寡言的僕人。 一位女僕心不在焉地走过昏暗的花园,来到城堡的阴影下时,天上更是阴云密布,空气潮湿,像是要打雷了。对着云fèng中落日透下的最后余晖,他看到一个黑煳煳的人的侧影,她尖叫一声,那条黑影就不见了,而一个尖叫着的头颅飞了起来,她肥胖的脸蛋上还保持着死前一秒的感情,我只希望可以用慢镜头来描述这个场景。 格伦城堡里被拖到井里的尸体在大理石地面上留下最后的痕迹,那些清洗不掉的血迹散发着魔惑的光芒,一些披着黑斗篷戴着红手套的神秘人物正在清洗整座城堡。也许是因为人气太少的原因,还是格伦家族遗传的阴冷性格,城堡里有说不出的阴暗,空气潮湿阴冷,又有着腐臭的气味,走在里面好像有无数小虫子在皮肤上温柔的爬过。厨房里脏的吓人,油污,秽物到处都是,地面上除了垃圾还有些碎肉沫和骨渣,血腥味从这里飘散而出,逐渐笼罩整座格伦城堡。 厨房的烤架上本来是挂烤辱猪的钩子上挂着十几具苍白的尸体,被剥的干干净净,许多尸体被切下了最为肥嫩的部分。 “格伦伯爵不见了。”一个神秘人物对另一个人说到。 头领摘下红手套,露出一只白皙的手,但是指甲又黑又脏还有浓厚的血腥味,他正慢条斯理地切盘子里的的烤肉,肉烤的外焦里嫩,散发出无法形容的奇异香味,“在我们抛弃血食向伊尔玛特祷告时,罪孽就降临在我们身上。”他擦擦嘴,说到,“格伦伯爵一定是去见“母狼”了,我们修整之后就出发去洛伦兹平原。” 暴风雨终于不负众望地降临了,天地怒嚎着嘶吼着咆哮着,而人类还是其它生物只能瑟瑟发抖地蜷缩在巢穴里寻求片刻的慰藉。我们生来卑微,却对人类的痛苦怀有悲悯之心。 三个紫色的月亮,即使是银色的乌云也不能遮盖住的光芒。 血腥味越来越近了,一字型的黑袍人立在约书亚对面的房顶上,一道闪电打在他们头顶上,照亮他们苍白的面容。 “我们这次来的目的是为了埃赫那吞格伦而来,并不想与“母狼”发生任何冲突,同样的,我相信您也不希望与伊尔玛特的信徒发生任何的不愉快,希望您能交出他。” 约书亚在暴风雨中安静的品着一杯苦涩的茶水,能吹断树枝的暴风甚至没让她的髮丝乱一下,她似乎疑惑地问道:“什么时候起,古拉波尼基的赎罪者们抛弃了血食,开始像人类一样谈判了?从古至今,任何强大的组织在被更高等级的文明徵服的时候并且开始被同化的时候,就像是卡兰糙原的蛮族,被奥斯陆同化,从此湮没无闻,我想如果你们继续模仿人类的行为,悲剧就离你们不远了。” 赎罪者们只学到了人类先礼后兵的习惯,他们之中有的人露出血红的牙床和锋利的牙齿,“我们知道你很强大。”赎罪者首领已经把“您”换成了“你”,他尖锐的不像是人类的指甲撞击出残暴的火花,风暴吹下他的斗篷帽子,露出一缕缕编成辫子的、在每个辫子的末尾繫着银色的小铃铛,只不过它响的非常少,而此时,所有的铃铛疯狂的响了起来。“以你的身份能指挥自由阵线联盟,想必金鸢尾花徽章已经不能桎梏你的身份了吧?” 这是个问句,而赎罪者的首领也的确希望听到否定的回答。 两座房子之间至少隔着一百码的距离,而约书亚几乎是细不可闻的声音却让赎罪者首领刚燃起的希望之火熄灭了,“金鸢尾花?它早就配不上我了。” 赎罪者们骚动起来,首领甜甜血红的嘴唇,两颗格外突出的犬齿发出森白的冷芒。“古拉波尼基和母狼一向友好相处,我们从都铎王朝而来,只想要找到数百年前背叛我们的罪徒!而他早就已经死亡,但是他的子孙,格伦的白狐依然活在世界上,他不知道从哪里收到了风声,我们也清楚,狐狸是最狡猾最善于伪装的动物,在古老的三分之一交杯仪式里,你与他的契约已经成立,您能确定的给我一个答案吗?” 约书亚侧着脸,雨水从她凌歷的脸部线条上流下来,他嘲讽地说到,“是,如何?不是,又如何?” 时间凝固下来,雨水保持着低落的姿势。 “没有人告诉你们,在没有太阳的夜晚,有一种光芒比三月更锋利?” 冰蓝色倒三角出现在约书亚的眼睛里,和三个月亮形成诡异的对称状态,而波天而下的水就是最锋利的利刃。最迷人的最危险,皎洁的月色,崩溅的水花,此刻都散发出致命的危险。 整个洛伦兹平原都在下雨,就像是在刀山上跳舞,被戳成筛子的赎罪者躺在地面上,他们的斗篷已经被撕的粉碎,胸口上露出用刀子割出来的巨大的逆十字架记号,狰狞,触目惊心。 赎罪者的首领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他的声音很微弱,但他知道约书亚听得见,“我们抓住了格伦城堡的所有人,包括他刚出生的儿子,小孩子的肉最好吃,又嫩又可口,你知道吗?没有经过洗礼的小杂种是送给伊尔玛特大人最好的礼物,我们取出那个婴儿的心脏,将他的身体分成六份,并在旁边□□他的妈妈。你有孩子吗?我们会把你的孩子撕碎,分食,并在他的面前□□你——”他没有说出最后一句哈,重达数万磅的重水把他压成了肉沫。联通他周围坚硬的地面也下沉了半码的高度,像被工匠精心打造过一样。 约书亚放下茶杯,她没有移动过一步,对着满天星辰说到,“下一个来的会是谁呢?” 作者有话要说: 1伊尔玛特:受难之神。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古老仪式:三分之一交杯 傍晚六点钟左右;辱白色的晕雾笼罩到蔚蓝的海面上;透过这片晕雾,秋天的太阳把它那金色的光芒撒在蔚蓝的海面上,白天的炎热已渐渐消退了,微风拂过海面,象是大自然午睡醒来后唿出的气息一样;一阵慡神的微风吹拂着地中海的海岸,把夹杂着清新的海的气息的花糙香味到处播送。 在穿城而过的耶露河上,一艘整洁、漂亮、轻捷的帆船正在黄昏的轻雾中穿行。犹如一只迎风展翅的天鹅,平稳地在水面上滑行。它迅速而优美地在它的后面留下一道发光的水痕。渐渐地,太阳消失在西方的地平线上了:但象是要证实神话家的幻想似的,尚未收尽的余辉象火焰一般跳动在每一个波浪的浪尖上,似乎告诉人们海神安费德丽蒂把火神拥在怀抱里,她虽然竭力要把她的爱人掩藏在她那蔚蓝的大毯子底下,却始终掩饰不住。海面上的风虽然还不够吹乱一个少女头上的鬈髮,但那艘帆船却行进得非常快。 克里姆林宅邸内高大的树木清晰地衬托着缀满金色星星的天空。今天象要下暴雨的样子,天空上现在还浮荡着一层薄雾。楼下的大厅里传出狐步舞和极乐舞的乐曲,百叶窗的窗fèng里透出灿烂的灯光。这时,花园里有十来个僕人在那儿准备晚餐,他们刚刚接到命令,因为天气好转。已决定晚餐在糙坪上的天幕下举行,那缀满星星的美丽的蓝空已使糙坪占了决定的优势。花园里挂满了彩色的灯笼,这是按照夏尔小姐的爱好的布置的,席面上布满了蜡烛和鲜花,美丽又不至于奢华。 第39页 招待夏尔小姐的茶会优雅而欢快,老斯都穿着礼服拉着小提琴,悠扬的琴声悦耳动听,夏尔鲁道夫粉色的奶油卷一样的裙子香甜可口,她喝着红茶切着奶酪,红色的小皮鞋在地上蹬了两下。 小提琴的声音变的急促起来,这是从音乐之都德雷斯罗萨传来的舞曲,已多变的节奏了激烈的鼓点而受贵族喜爱,不过这对常年不运动的贵族来说也是不小的挑战。 当然,这对从小就接受舞蹈训练的夏尔和李特来说轻而易举。夏尔在李特的臂弯里飞速转了三个圈,这样就达到职业标准了,起码白大少就没见过哪一位名媛能转的这么快这么稳。 李特打开了宴会厅里所有的百叶窗,透过那些垂下素馨花和女萎糙的窗口,可以看到点缀着各色灯笼的花园和摆列在帐幕底下的宴席,晚宴已经准备好了。 荆棘花上缠着漂亮的丝带,“谢谢你邀请我来克里姆林宅邸做客,今天晚上我过的很开心。” ———— 花蕊庄园里,十几个面无表情的僕人正有条不紊地收拾古拉波尼基赎罪者的尸体,而被压成肉沫的首领,僕人则是从别处挖来泥土把地面填平,重新安上漂亮的花纹大理石。血腥味被雨水沖刷的干干净净,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约书亚穿着暗红色的束胸长裙,头髮被高高的盘起在头顶,耳朵上戴着宝蓝色的水晶,他从螺旋的阶梯上走下来,一个瘦削高大的中年男子从约书亚身后走出来,恭敬地对约书亚弯腰,啥呀的声音颤抖着说到, “您……已经……” 约书亚冷然道:“赎罪者既然敢出现在花蕊庄园,他们必定有所依仗,刚刚死的不过是赎罪者里的一些小角色,他们存在的时间比中央帝国还是都铎王朝都要久远的多,我不知道你的祖先做了什么能让赎罪者追杀数百年的时间,你有不必告诉我,如果赎罪者来了我应付不了的人,我会毫不犹豫的把你交出去。” 埃赫那吞格伦低下头,他脸色苍白,声音干涩:“看在我们交杯过的情谊上,能不能请您照顾我的儿子?” 这个夜里註定不能平静,刚刚消散的血腥味,而下一刻比刚才更加浓烈的血腥味再次笼罩在花蕊庄园之上,约书亚让埃赫那吞格伦回到房间里,道,“想必格伦城堡已经是人间地狱了,你不止有那个孩子一个儿子,你那些死去的妻子和孩子我不去过问,下一波赎罪者马上就要来了,他们身上有化不开的血腥味,就好像黑夜里的灯塔一样清晰。” 古拉波尼基赎罪者起源于奥斯陆帝国时代,那时候奥丁神殿还在建造,夏特红玫瑰也刚刚有一个雏形,赎罪者们宣称为上帝赎罪,他们痛恨纯洁,迷恋污秽,就连异族厌恶他们。 他们信仰受难之神伊尔玛特,认为只有人世间的痛苦才能消除人天生的罪孽。 约书亚拿出一本书,那是一本又厚又沉,装裱漂亮的书,用黑色的皮革做封面,金色的叶片作为书页的花边,有许多华丽的彩色全息图片作为插图。 大约在破晓时代和文明崛起时代的交会之时,奥丁教庭、夏特红玫瑰教庭、圣主教庭几乎在同一时间诞生,而在费伦大陆上流传着这么一个传说,圣主以诺在建造了弗伦大拿教堂和《圣约》之后,他就成为了神在人世的代言人。 但是,在圣主以诺的光芒背后不得不提及一个人——背信者圣该隐,一个复杂、雄心勃勃、黑白分明、独一无二的人。 他在救世主降生于衡坦大的同一天降生于庞贝一个贫民城区的一家ji院里,在小巷与沟槽之间度过了自己的童年,为了求生,他不得不卖身,足够大就开始替人拉皮条。在年轻时,他开始研究黑魔法,他有神赐予的天赋,在二十岁之前,他已经成为了一名熟练的巫师。从此,他成为了驯龙者该隐,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能够驾驭上帝最可怕的造物,那些古老地球上巨大带翼会喷火的蜥蜴的人。书里有一幅令人惊异的图,画着该隐站在某个巨大阴暗的洞窟内,挥舞着一支发光的鞭子牵制一只如山的绿色巨龙,他的眼睛燃烧着。在他胳膊的下面是一只编篮,它的盖子张开一条fèng,三只幼小却可怖的龙雏的头正从中朝外张望。第四只幼龙正爬上他的袖子。那是他生命的第一章 。 下一页,他成为了征服者该隐、龙王该隐、庞贝之王该隐与大篡权者该隐。骑着他最大的龙,头戴铁王冠手持利剑,他将庞贝变成了世界上从未有过记载的最大帝国的首都,一个版图囊括整个史诗大陆的巨大国度。在他坐在龙王座上统治期间,空中花园被修建,而就在他在宝座上时,他抓住了传教的以诺,一个因惹了麻烦被拖到他面前的先知,被捆绑着还流着血。该隐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在他放掉他以前,他让以诺一直流着血。当确认以诺不愿回答他的问题时,该隐——轻蔑地——将他扔回到街道上。但在此之前,该隐命令他的守卫砍掉了以诺的双腿。“救治者,”他说:“救救你自己吧。” 接下来,他开始悔过,这一幕发生在夜里,背信者该隐抛弃了他的王冠、他的黑魔法还有他的财富,去追随那个他曾经残害的人。在他曾经欺压过的人们的轻视与辱骂下,他成为了主的双腿,用了一年时间,他背着以诺走遍了他曾经统治过的王国的每一个角落。在以诺治好了自己之后,该隐就一直跟在他的身边,在那之前,他成为了以诺信赖的朋友,十三门徒中的第一个与第一人。最终,以诺给予了该隐说聆听万物之声的能力,召集并献祭了该隐曾经放走的龙,派遣他飞跃海洋,传教到遥远的彼方,“到我不能去的地方,去传播我的言语。” 之后的一天,正午的太阳被阴影吞噬,整个大地瑟瑟发抖,该隐与他的龙拍动沉重的翅膀,飞越咆哮的海洋,重归故里。但当他抵达唯一的神圣之地——奥托时,他发现以诺已经死在了十字架上。 在那一刻,他的信仰动摇了,接下来的三天,该隐的狂怒像一道横扫破晓时代世界的风暴。他的龙群摧毁了奥托的众神殿,在城中追逐人们,衡坦大与庞贝的宫殿也不能倖免。当他发现了十三门徒的其他人,询问他们并且得知一个原名叶太罗的人三次背叛了主之后,他亲手掐死了叶太罗,将他的尸体撕碎餵了他的龙。接下来,他派遣那些龙散开各地,点起焚烧整个世界的大火,他要世界为以诺陪葬。 但以诺在第三天復活了,该隐痛哭起来,但他的眼泪不能熄灭以诺的怒火,因为在狂怒的时候,他已经背弃了以诺全部的教导。 以诺召回了龙群,随着它们的归来,各地的大火熄灭了。 之后该隐的龙群死去了,同时,全世界其他的龙也都死了,因为它们就是背信者该隐智慧与力量的活的象徵。以诺取回了曾经赋予该隐的聆听万物之声的能力,甚至连他的视力也一同夺走了,因为该隐曾经像一个盲人般盲目(有一张很美的插图,盲眼的该隐在他的龙的尸体上哭泣)。他告诉该隐,在很长时间内,他将仅仅被铭记为一个叛徒,后人将诅咒他的名字,他的全部身份和伟业都将被人遗忘。 第40页 但接下来,由于该隐曾如此爱他,以诺给了他恩惠:延长的生命,在此期间他可以週游并思考他的罪孽,最终得到宽恕,接下来迎接死亡。 这就是背信者该隐生命最后一页的开始,但它其实是非常长的一章。曾经的龙之王,曾经的以诺之友,现在只是个瞎了的旅行者,无家可归,没有朋友,在世 界所有寒冷的道路上徘徊,在他知道的所有城市所有人所有事物都已消亡时,他仍然活着。而叶太罗,第一个教皇和他曾经的敌人,将该隐为了三十块银币出卖以诺的传说传遍天下,直到该隐连使用他的真名都不敢。他曾经叫自己徘徊的骡子,还拥有许多其他的名字。 他活了超过一千年,做过传道者、医者,当叶太罗昔日建立的教廷臃肿而腐败时四处被人追杀与迫害。但他度过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最终找到了睿智与一些安宁。最后,在他被长久拖延的临终时,以诺来到了他的床边。他们和解了,该隐再度痛哭起来。在他死前,以诺应允他将允许一部分人先知道真相,随着数个世纪的过去,这些消息将会传开,直到最后叶太罗的谎言被取代与遗忘。 这就是背信者圣该隐的一生,《罪徒的真面目》所讲述的故事。书中还包括他的训诫,与他曾经依主申述所写的伪经《以诺书》。 在倒数第二章 以诺写到: 正义将在太阳下展示 在永生之光中被选中 那时他们的生命将是不死的 那时是无数的神圣 而且他他们将看到光和找到神的正义 以永恆的上帝的名义,他们将被正义祝福 在这之后天堂的神圣者会说出 他们寻找到的,正义的秘密,和信仰的遗产 它在地上会变得明亮如太阳 黑暗过去了 这里将出现永不完结的光明 而且,它将不受到影响 黑暗将已经首先破坏 光建立在神之前 而且光会永远挺直的立在神的前面。 约书亚凌歷的曲线划出一个曼妙的弧度,她仰望着有三个月亮的天空,“赎罪者,你们为叶太罗赎罪,可他却在圣棺厅安稳地接受着信徒的朝拜,而该隐却被钉在耻辱柱上,大篡权者该隐,背信者该隐,罪徒该隐,信徒唾弃他,因为以诺违背了约定。” 约书亚让所有的僕人离开这里,淡薄的血腥味逐渐浓厚起来,有一个人从又矮又小的门钻进来,是格伦城堡那个孤独的男僕,红头髮,尖下巴,沉默寡言,深蓝色的眼睛。 他在埃赫那吞伯爵前脚离开格伦城堡后,一个沉默的幽灵,就连赎罪者都没有发现他的踪迹,在格伦城堡被血洗之后,这位唯一倖存下来的僕人领着一个大约十岁的男孩从格伦城堡里大摇大摆地走出来来到了花蕊庄园。 他来的时候,无数胸口上别着逆十字架纹章的人从他身边掠过,都对他视而不见。伊尔带着那个同样沉默的孩子来到约书亚身边,约书亚停了下来,攥着伊尔衣角的孩子躲在他身后,伊尔把他拽出来,推到约书亚身边。约书亚摸了摸他的头,摸着这个瘦弱而腼腆的孩子的脸蛋,把《以诺书》放在他的手心里。孩子茫然地看着约书亚,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夫人。他把书抱在怀里,仰望着约书亚。约书亚恍惚记得很多年以前也有一个小小的少年这么仰望着她。再后来,这样的目光越来越多,多到她习以为常。 天上传来一声急促尖锐的声音,是空气摩擦形成的破空之声。而花蕊庄园之上的血腥气凝结成沉重的雾气,好像要滴出水来,突然——“交出背叛者格伦的子孙!否则洛伦兹平原上所有的人将变成亡灵。” 约书亚挥手,平凡的挥手,而强大的赎罪者们站立的围墙顷刻间化作石粉,她说到:“我不喜欢仰头和人说话。”墙的消失并没有给赎罪者带来什么损失,只是 他们非常不快,强烈的杀气和环绕的死气让他们看起来就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魔鬼。 数不清的赎罪者之中站出来一个人,他摘下面具,露出一张英俊而诡异的脸,阴冷的目光打量约书亚片刻,低声地笑起来,那声音就像是殭尸从坟墓里爬出来时牙齿咯咯地咬自己身上的肉的声音,“盾形槲寄生纹章的拥有者啊,我们只是想把背叛者格伦的子孙献祭给伊尔玛特!” 约书亚沉默了一会儿,强大如她也能感觉的到面对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敌人,古里安,赎罪者的真神,没想到他居然从都铎王朝亲自来了!仅仅一个格伦的子孙有这种力量吗?还是为了她?那么真正的诱惑是……她缓缓地说到,“史诗大陆上有一个古老的仪式,违反了三分之一交杯仪式的约定的人,我当初的誓言是“我若不朽,他即不朽”。” 古里安看着约书亚,笑了起来,“你还是当年那么美,中央帝国的最耀眼的极北星辰,就连月亮和太阳都无法掩盖住你的光芒,我真的不愿意对你动手。” 约书亚道:“那你只有留下来了。” 古里安炽热的眼神好像要把约书亚融化,“如果我告诉你们的国王和教皇你的第三重身份,你猜?你的丈夫和孩子会怎么样?还有你的家族?当然,如果你说的留下是另外一个意思的话。” 约书亚冰蓝色的眼睛里露出讥讽的味道,虽然像她这样的美人即使皱眉都有无数人赞美。“你可能不知道,我的四个世界已经完成了第二个。” 古里安身形颤抖了一下,他唿吸都变的急促起来,他深吸一口气,眯起眼睛:“你得到了《迦路福音》?!” 约书亚摘下戴着绣着刺血荆棘花的手套,伸出食指,那上面已经完全被金色的细文字完全覆盖,就好像是从肉里长出来的一样。每得到一本神及他的使徒留下 的真意,整本书的文字就会出现在选中的人的身体的某个部位上。 洛伦兹平原上降临了天使的吟唱,世界最神圣的梵音。那是伊甸园天使的歌声。 “一切污秽都会被净化。” 约书亚转身走上螺旋的台阶,她的身后是燃烧的地狱。 第23章 第二十三章西蒙海耶·费利切特与“欧内斯特” 月色朦胧如水,约书亚望着已经变成血红色的第三轮弯月有,这是最为漫长的一天。埃赫那吞来到约书亚身后,垂手默立。 “结束了吗?” 约书亚道:“只是一个开始。” —— 李特处理完纸灰,现在已经是夜里12点了,浮卢宫的钟声传不到圣索菲亚公学,但是早就习惯夜里出行的生物钟准时叫醒了李特,切斯特顿伏在桌面上睡着了,欧内斯特的被子掉下来一半,李特给他把被子盖上,悄无声息地扭开门。 夜风吹散了他的脚步声。走廊上挂着无数张肖像画,一千年来,圣索菲亚公学出现过无数位杰出的艺术家,包括克里姆林家族那位杰出的祖先也在这里匿名就读过,当然,李特是不知道的。 史诗大陆的艺术家们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在死后必须在墓碑上写下最后一句话,不过这种活计隔壁的音乐家、画家、文学家们可比建筑师们擅长写墓志铭多了。 第41页 我将自己赠送给泥土。——诺斯·贝尔 笔尖上流淌着情诗。——雷阿伦·费切斯 去为死神弹奏镇魂曲。——曼丽莎·希波特 …… 这些幽默而美丽的文字李特看过无数次,但是他最喜欢的还是那句——玫瑰你这令人讨厌的东西。他迅速的穿过一栋栋城堡,穿过簌簌的树林。 越来越荒凉,这里的校舍多半是空的,因为圣索菲亚公学的招生数量已经非常差少了。周围都是灌木丛,婉蜒地缠绕着装饰曾经过于华丽的小径,还有石像。李特能听到哗啦的水溅声,听起来像是喷泉,曾经到处都有人坐在长凳上现在早就腐烂了,学校可没有资金来修理他们。我想他们可能不知道荣誉校友捐款的方法。也许应该告诉马克校长。他和经过玫瑰花丛,沿着婉蜒的小径走去,但是,才走了不远,就听到了一个令人很不愉快的熟悉的声音。 “……我不觉得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就在这里,没有人,我们可以好好聊聊。” “可是这里太黑了,我很怕。”一个故作娇羞的女生。 李特立刻就明白他撞上什么事了。(我也在公园爬山的时候在灌木里看见过……fuck) 有人拍了下他的背,李特差点没叫出来。 “嘘!是我。”欧内斯特拉住他。 “你怎么在这里?” “我跟着你来的,我还以为你要和夏尔约会。” “你开什么玩笑,我们还不到十岁?” “阿迪才十三岁和露娜也才十一岁,只要到十岁,其实谁介意呢?”欧内斯特话里有一种微妙的意味。“阿迪可骗了不少女孩,听说他也盯上了夏尔,她可是个好姑娘,最多两年她就会长成一个小美人,你没发现吗?她已经开始发育了。”欧内斯特神神秘秘的说到。 哪里?李特腹诽到,他上个月可搂着夏尔跳了两个多小时的舞。“这么说你不是来约会夏尔的?那你来这干什么?” 李特阴测测地说:“你不知道好奇心是会害死猫的。” 好像是为了配合他的话,突然,一阵无名阴风吹过。 欧内斯特无所谓的耸耸肩,“我当然知道,而且我还知道你不知道的,这片森林可是学校的禁地,尤其是夜间绝对禁止出入。”欧内斯特说到,他蓝色的眼珠子在夜色里发着渗人的光,三个月亮被乌云藏匿起来,最后一点光亮消失了。“很久以前,在俄拉荷马流传着黑暗生物的传说,吸血鬼,狼人会在夜里出现在城堡之上,狼人会对着满月嚎叫,吸血鬼会在夜色中齿吻美丽处女的脖劲。” 李特点点头,“没错,可是黑暗生物早就在破晓之后就被教庭赶出了俄拉荷马只要在山里的城堡才有可能发现他们的踪迹,教皇尼古拉尼奥保证过俄拉荷马绝对不会有一只黑暗生物。” 欧内斯特似笑非笑,“是吗?” 李特发现他有点不一样,就好像……“你是谁?” “你终于发现了?”“欧内斯特”古怪一笑,“亚赫图斯·雷恩·克里姆林?” 李特嗓子有点干,“你一直是你吗?”听起来有点怪,但事实如此, 欧内斯特拨开灌木丛,兴致勃勃的看着纠缠在一起的两个人影,“是的。”他打断李特,“你什么都不要问,跟着我来,至于这两个,让他们最后享受一下吧。” ———— “苏拉,你不能假装这件事没有发生!你已经给我们惹了很多麻烦,而且贤者已经预言,那些人已经来到了我们的地方!”这个声音听起来很焦虑,而且很沙哑,好像很怕被别人偷听到。“几个月来,这已越来越清晰了,我已越来越担心了,我不能否认我们已经不能逃避了,我们已经没有退路——” “那么逃吧,”叫苏拉的人很唐突地说。“我们可不能白白送命,现在俄拉荷马是什么情况,教皇的谎言只能骗骗那些猪猡一样的贵族,他们可不知道末日就要到了,一些人已经开始撤离,我没可不能留太久。” 李特和欧内斯特躲在一座巨大的石驯鹿雕像跟后面,向上看,见到一座很高的喷泉喷出闪亮的喷射。喷泉旁边有一栋亮着黄色灯光的小屋,声音就是从哪那里传来的。 “你怎么知道我的身份的?你在我来索菲亚之前就在这里了?”欧内斯特,现在我们姑且这么叫他,他说到: “我见到你那一刻,我就知道了。”他说,声音沙哑得很怪。 李特发现他非常讨厌装神秘的人,很多事实证明早告诉主角就能避免很多意外,李特不觉得自己是主角,他只是觉得有人认为把秘密留到最后说实在是太傻了。 小屋的门嘎吱一下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黑影,夜太黑了,看不清他的模样,连身形和衣服都看不清。他朝着小屋的相反的方向,消失在黑暗中。 这里是费特大叔的小屋,李特不确定他应不应该进去,或者说他不知道欧内斯特是不是知道这件事,关于西罗多德和帕拉塞尔苏斯和他的关系,他现在否定了欧内斯特真的是需要熬夜画图来赚取学费和生活费的平民。 “走吧。”李特说,“我们离开这……”他不是非要在今夜见到费特大叔,或者说是西蒙海耶·费利切特。 但欧内斯特没有动。 “怎么了?”李特说,望着他。 “看来你什么都不知道。”这种智商上的优越感真的非常让人讨厌。欧内斯特萧瑟的说到,看着消失不见的黑影,“有时候,无知的确是好事。” 他们沿着原路返回,阿迪和露娜已经不见了,有可能到另一个更隐蔽的花丛里躺下了。李特恶劣地想着,或许前世幼儿园的推测是准确的。 李特已经不想和欧内斯特住在一个房间里了,但是他同时也明白换房间并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 李特抓抓头髮,谜题不仅没有解开反而更加疑惑了,甚至连室友都不是普通人物,如果连切斯特顿都是的话。 今天真是糟透了! ———— 四匹勐马拉着的马车从洛伦兹平原上离开,马车沿着叶顿河北上,这里是叶顿河的中游,水流平缓,栖息着数量庞大的候鸟群,黑天鹅群飞起来的时候整个天空都被遮盖起来。 马车里伸出一个小小的头颅,紫色的头髮垂到肩膀上,他渴望地看着天上的黑天鹅。无数根黑色的羽毛慢慢地落下来,一根闪耀着宝石色泽的羽毛擦着他的额头落下来,伊阿宋伸手接住它,露出了世界上最纯净的笑容。 驾车的伊尔摸摸他的头,拉他出来坐在他身边,道路两旁是齐腰高的农田,农田边上长着两米多高的芦苇盪,里面传来青蛙鼓鼓的鸣叫…… 约书亚闭着眼睛坐在车里,脸色隐隐有一丝病容,她离开俄拉荷马城时那里的雪才刚融化,回去之时已经是夏天的末尾了,夏天就好像是烂熟了的桃子,散发着酒的味道。 第42页 这条路非常繁荣,不过离开洛伦兹平原半天的时间,就有不下十个商队和他们相遇,老斯都坐在她对面说到:“都是从俄拉荷马城往外运输的商队。” 商人们喜气洋洋,他们不知道要发生什么,只是遵循着主人的命令把俄拉荷马城的物资储存到其它城市,他们要沿着叶顿河穿过洛伦兹平原和柯纳罗亲王的领地来到帝国最南的行省,毗临南方海岸的曼太尼亚。 “这次我们的目的地是曼太尼亚的萨基拉城,还需要走一个半月的路程。” “我们为什么要离开?我一直都没搞清楚,您知道为什么吗?”一个大约十四五岁的少年问带队的中年商人,其它人也纷纷点头,他们的商会在俄拉荷马城拥有数量庞大的货物和人脉,而这里的绝大多数人都没去过南方,听说那里四季如春,水果和鱼类便宜的就像是白捡的,是帝国最富饶的一块土地。 中年商人挠挠头,把头上白色的葛布解下来掖到腰带里,他回头看了看早就消失不见的俄拉荷马城,笑着说到:“发生了什么也不管我们的事,你只要直到现在俄拉荷马城已经不是我们这种小人物呆的地方了,什么也别问,你们的家人已经离开俄拉荷马了吧?”看见其他人纷纷点头,中年商人舒了口气,“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别忘了咱们的主人是谁,太阳金币从来不做亏本的生意,从俄拉荷马到曼太尼亚一路上要花费多少金币?”中年商人眯起眼睛,白白胖胖的脸上出现一条条的笑纹。“老主人做的决定准没错,他让咱们一早就把家人送走,肯定是为了咱们打算。你们看那些在俄拉荷马的同行已经不安稳了,但是他们的主人可没管那么多,只让他们把货物和财产送走,咱们可得记住,不管发生什么,也不能让太阳金币的光芒生锈!”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安德莉亚与薇拉 李特骑着一匹小马跟在伯伦左身后,上周他刚吃掉了十岁的生日蛋糕,也学会了如何开枪,如何打猎,如何清理干净那些猎物;如何拉展、鞣制、处理猎物皮毛;如何尽量不浪费地利用猎物的各个部分;如何在野外分辨方向,如何好好倾听这片位于加西亚森林外围百十多英里的森林里的声响。今天艾酒没跟过来,猫头鹰几乎不在白天行动,除非它们飢肠辘辘。 一开始他一无所知,白大少是天生的猎人不代表没有武技天赋的亚赫图斯少爷会很快掌握打猎的本领,而且中央帝国有□□的存在也让他吃了一惊,而且明显这种新兴的热武器在魔法与武技的时代远远得不到认同,装填弹药的速度太慢而且不经过长期训练很难打中那些讯疾的勐兽。 森林里的空地边参差不齐地长着半圈暗色冷杉,散发着甜甜的气味,粗粗勾勒出空地的轮廓。南面不远处地面突然断裂,下陷三百多英尺。崖壁陡峭,页岩层层突出,形成巨型的天然石阶。一条清澈的山涧从树林中潺潺流出,穿过空地中央。溪水在软绵绵的土地上汩汩流过,所过之处形成一条深沟,随后在断崖处倾泻而下。山涧沿着石阶层层流下,形成一段段小瀑布,斑斓的彩虹在水雾中时隐时现。断崖前面是一道雄伟的深谷,崖口密密地长着更多冷杉,中间夹着巨大的老榆树。这些老榆树好像生怕被挤走似的耸立在那儿,树冠郁郁葱葱。 这些树木就应该已经有些年岁了。李特看不出这片深谷有被火烧过的痕迹,虽然他觉得这片地方肯定什么时候被雷电击中过,而且威胁肯定不仅是雷电而已 洗鍊的蓝天笼罩着这片如画美景,间或几只乌鸦嘎嘎地划过天际,显得焦躁不安,好像暴风雨即将来临。但是伯伦左告诉他未来半个月都是大晴天。 山涧左岸有一块巨石,罗兰在上面放了六块夹着云母丝的小石片儿,在午后的暖阳里熠熠发光。他们就坐在这块巨石上,去除内脏剥去皮毛的猎物都清洗干净放在石头上,一只虫子都没有。 伯伦左生起了火堆架上铁锅,从马背上拿下香料和简单的餐具,把兔肉放进锅里煮。李特撕碎了一些模样奇怪无毒——但是肯定非常美味——的野山菌,放进锅里。不一会儿香味就飘了出来。 他们开始吃饭并且聊着约书亚什么时候会回来——这些年他们的关系缓和了不少。 如履薄冰的关系。 李特在心里说到。 伯伦左已经四十岁了,但是看起来还和三十岁的时候一样,而约书亚呢?李特觉得她和他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一个样。 ———— “我们不知道有多少人参与了这个事件,但是,记住,不管你看到了什么,都不要以为那是结束,结束?远远没有结束。”遥远的地方,一个声音这么说道。 当暗夜的女神纱尔布下她漫天的星斗的时候,尘世的人们就该披上件斗篷了。这天稍有些冷,夜晚还算是清新凉慡。天色向晚,一个孤独的旅者从西方走来,最后一缕夕阳洒在她身上,留下了一片蔷薇色光晕,和一道长长的身影。 这女骑士骑着马,在渐浓的夜色里查看四周。弯弯的眉毛下,亮着一对水汪汪的黑色大眼睛——端庄的美丽中却奇异地透射出强悍的力度与犀利的智慧。对大多数男人来说,更惹人注意的是她头上垂下的蜂蜜色髮捲,如丝般绕在她白嫩却又泼辣脸庞上。 她独自骑着马,眼睛里没有傲慢,只是哀伤。野火烧毁了她的家乡,她必须离开。 烧焦的枯木和萧瑟的残枝取代了她美好回忆中青葱翠绿的大自然。这些美好的回忆,如今是她唯一残存的东西了。 当薄暮降临到这尘土飞扬的路上,一声狼嗥从北方某处传来,随后,更多狼嗥传来,此起彼伏。但这美丽的女骑士并没有露出害怕的神色。即使威武的骑士看到她的这份沉静,也会向她惊讶地扬起眉毛。毕竟,他们只敢在大白天,一大队人马进行例行询查的时候才经过此处。然而,让人惊讶之处不止如此。这女骑士背后披着长长的斗篷,一次次地被劲风从腰间掀起,缠在她的右手上,恰好显出她身无片甲。披风上的银色狼头图徽,分外明白地告诉旁人,她来自某个强大的组织,帝国的敌人。她强大的武力和肆意妄为的处世之道令得所有人都害怕她,也有人疯狂的迷恋她。当然,城堡里高傲的贵族们可不会像他们那样傻。 当夜晚正式来临,薇拉放慢了马,在马鞍上转过身,脱下了自己的斗篷。 她走了太久的路,不管是她还是她的马都疲惫不堪,她是来找一个人,但是她到的时候他早就已经离开了,她必须追上她。但是薇拉有一个缺点,她不认得路。 她迷路了好多天,平原,山谷,河流,丛林,森林,各种各样的毒虫勐兽她都遇见了,在被狼群围追堵截后,她就离正确的道路越来越远了。 在离日出大道西北偏北大约30°的地方正是加西亚森林,此时天上已经出现一个月亮,高耸起伏的青翠,友善的土地,侧面环绕着的低矮的起伏的环形山脉,散发着古老深邃的青绿色森林的风情。 第43页 这里的山林很安全,很少有大型的勐兽出现,漂亮的梅花鹿和麋鹿是这里最常见的动物,紫色的太阳最后一丝光芒消失,在前一刻,只有黄昏寂静的山谷紫色的太阳盘旋在山嵴上方,余晖照耀在密林黑色树干散发着蛊惑人心的香气,薇拉把马栓在树上,坐在树下把靴子脱下来,揉揉肿起来的脚,对着划过的流星许了一个愿。 突然透明树叶上诡异的颤抖起来,一只猫头鹰撕裂沉寂的夜色。 薇拉警觉起来。 一个绝美的女子掉在薇拉休息的小河边。她痛苦不堪,白袍沾满汗水及血迹,皮斗篷半被撕裂,□□的左臂上有三道深长的伤口,还不断渗出鲜血。她走到溪流旁边,面发抖,一面警觉地朝四面看看,然后跪了下来。虽然溪流很急,水色却呈黑绿,看不出是否洁净。但她实在太口渴了,仍不顾一切喝着,又用溪水洗净伤口,撕裂衣裳,小心包扎起来。她勉强爬到树下隐蔽的所在,精疲力竭地睡去。 她好像并没有发现附近还有一个人存在。 薇拉靠近了她,但是薇拉并没有拔出剑来,这实在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似乎这个从天而降的女人身上有一种特殊的魔力能让最兇残的动物对她产生善意。 没错,就是善意。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类似与男女之间相互吸引的荷尔蒙感应;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经歷,对某个人本能的喜欢或者本能的厌恶。 她有着金色的头髮和银色的眼睛,看上去那么的神秘和不可思议,她的皮肤细腻光滑,薇拉情不自禁地摸摸自己粗糙的皮肤和像男人一样的手,想到:她如果不是一个魔法师就是一个贵族小姐。 她应该是一个女魔法师没错,因为有哪个贵族小姐会从天而降掉到森林里来呢? 一个魔法师。薇拉惊讶地想到,真的是太稀罕了。 魔法师一直都是极为稀缺的资源,不要看俄拉荷马城里的魔法公会进进出出都是中级高级魔法师,但是全国几千万人口除以登记在册的不到百位中阶以上的魔 法师,那个数字可是小的可怜。 有的小镇五十年也很难看见一位魔法师,哪怕是低阶魔法师。 薇拉点燃了篝火,在野外生活的久了,哪怕是跟陌生人呆在一起也好过独自一人呆在森林里。何况薇拉还对她有一种本能的好感。 星星开始出现,史诗大陆的星星总是在月亮出现以后才小心翼翼地钻出来,似乎有什么神秘的规则。 森林里也是可以知道时间的,比方说布谷鸟总会在五六点钟太阳出来之前鸣叫,它们和猫头鹰换班,猫头鹰这时已经回洞穴睡觉了。 安德莉亚发出一声尖叫。 这里是哪?魔鬼的巢穴吗?她犯了什么罪!?旁边的这个女人是看守她的狱卒吗? 薇拉被刺耳的尖叫吓得手里的烤兔子粘上了糙木灰,她难以忍受地晃晃脑袋,刚刚清洗过的头髮还在滴着水珠,她想要撕给她一块肉时,安德莉亚忽然拉住了她的手臂摇晃起来:“求求您放了我吧……我一直兢兢业业的工作,一天都没有懈怠过,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被人击中,头晕眼花,我还受了伤……奇怪,我怎么觉得有点不对劲。” “你来自哪?你的扫把呢?”薇拉问到。 安德莉亚安静下来,她恐惧地看着薇拉,就好像她是吃人的怪兽,她小声地说到:“这里是哪?” 这个问题把未来问着了,她迷路很久了,“中央帝国,应该在北方。” “中央帝国?天哪,那是什么?地狱吗?” 薇拉觉得安德莉亚肯定是魔法失败后掉下来砸坏了她的脑袋,而她的扫把不知道掉哪去了,于是,她只好先问她的名字,“薇拉,是个骑士。” 安德莉亚惊讶的叫出来,“你是骑士?噢~我听说过骑士的故事,你是个骑士,太不可思议了……抱歉我太惊讶了,这么说来这里是……嗯,安德莉亚,我是给人 们引路的人。” “引路的人?”奇怪的说法,不过薇拉已经适应了安德莉亚奇怪的语言表达,“你是说你是老师、学者、从事教育工作的那类人吗?” 安德莉亚点头,微笑,“差不多,薇拉……哦,薇拉,你知道吗?像这样和离的这么近,简直是毫无距离的聊天真的让我太兴奋了。”安德莉亚又说了一句人未 来摸不着头脑的话,“你可真美。” 这次薇拉坚决地否定了,“不,你才美呢。” 这话让安德莉亚大吃一惊,她涨红着脸,连连摇头,手也胡乱地挥着,好像薇拉说的话有多么的夸张一样,“不不不,我怎么能用美这个词来形容的,我那么丑,身上也是坑坑洼洼的,就和这地面一样。”安德莉亚说着说着声音就越来越小,她自卑极了。 薇拉突然站起来,拉着她的胳膊,“你跟我来。”她把烤兔子放在大叶子上包起来,离开她们坐着的树下,来到一旁的小河边蹲下来,“看看你自己。” 安德莉亚伸出手,又缩回去然后她碰到了水,她的身体前倾,清澈如镜子的水面倒映出她如花般娇艷的脸蛋,“她是谁?为什么在水里?” 薇拉说到:“要跟她打个招唿吗?” 安德莉亚点点头,她挥手,水里的女孩也挥手:“我叫安德莉亚,你叫什么名字?” 水里的女孩也这么说,当然,安德莉亚只能看见嘴形,她不敢置信地叫道,“天哪!这是我!这是我!”她把脸凑到水面上,脚一滑掉了下去,水不深,安德莉亚游了两下就浮在了水面上,水浮起她金色的海藻一样的头髮,她难掩激动,拉着薇拉的手不断的重复,“是我的样子!那是我!” 第25章 第二十五章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永恆 安德莉亚和薇拉吃过早饭,在树上摘了果子,薇拉无处可去,所以她和安德莉亚同乘一匹马,“我不知道去哪,而且我现在也不能马上回去,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跟着你一段时间,我对这里一无所知……希望我的要求不会太无礼。”安德莉亚期待的看着她。 薇拉有点为难,她这次离开埃罗森林可不是出来玩乐的,她肩负重要使命,必须要见到那位大人。“我只能带你一段时间,等我们到俄拉荷马城之后,我先把你安顿下来,我有重要的的事情要做,你觉得怎么样?” 安德莉亚安下心来,她对这里一无所知,能有人带着她实在是太好了,“当然!已经感激不尽了。” 在中央帝国似乎有这么一个说法,只要是沿着叶顿河,总会到达你想要去的地方,很多大城市都多多少少挨着叶顿河,帝国第一大城市也是都成俄拉荷马城的护城河耶露河就是叶顿河的支流,城市的管理者们挖了一条几英里的运河让城市和河流连接起来。 “咻——”一声口哨,李特的小马就跟在古昂屁股后面从森林的另一面回来了,李特摸摸古昂的头,他也想有古昂这样的马。伯伦左在整理帐篷,把两个人的帐篷叠成四方的小块,古昂非常不愿意伯伦左把行李放在它身上,它打了个响鼻,喷出一股热气,两排锋利的牙齿咬的嘎吱嘎吱响。 第44页 伯伦左拿牛筋把行李捆好,跨上马,“好了,今天我们要再往加西亚森林深处走一段,抓紧时间,如果坚持不下去就告诉我。”李特跟着他跨上马,自信地说到,“我不会叫苦的,虽然我不能像奈特那样成为骑士,只是骑一天的马,没有问题的。” 伯伦左大笑了几下,双腿夹了下马腹,古昂长嘶一声一下子就跑出七八码的距离,李特的小马也是一匹好马,但是在古昂放慢速度时才能堪堪追上,一大一小的两匹白马有如一道道残影,不一会就翻过了几个山头。 安德莉亚一路上嘴都没有闲着,她看见什么都非常惊奇,尤其是她看见独角兽时简直被这种美丽的生物惊呆了,它长的远远比马漂亮,它浑身是银白色,就算是在耀眼的阳光下它银白色的柔光也未被掩盖掉,它的四条腿细长,比梅花鹿的漂亮一万倍,银白的鬃毛闪动着珍珠般的光泽,蓝宝石一样的眼睛上长长的睫毛,尤其是它额前有一个螺旋的独角,上面古朴奇妙的金色花纹神秘莫测。 安德莉亚呆住了,甚至连露水从树叶上滴到她眼皮上也没眨一下,“快看……薇拉,它是什么?太美了……” 薇拉也才勉强镇静下来,她吃惊地说到,“我也是第一次看见,独角兽……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独角兽?真美的名字。”安德莉亚美丽的金色眼眸倒映出独角兽美丽的银色身影,她不知不觉地靠近,独角兽淡淡的看了她一眼,既没有逃跑也没有攻击,薇拉连忙抓住她,说到:“千万别靠近它,独角兽不愿意亲近人类,而且它……”非常兇勐……薇拉话还没说完安德莉亚已经接近了它,而且安德莉亚的手已经摸上了它银白色的鬃毛,但是独角兽并没有攻击她。 而薇拉只是稍稍靠近就被独角兽用蓝宝石一样冰冷的眼睛警告了,薇拉想她肯定猜的没错,安德莉亚身上的确有一种特殊的魅力,能够让人情不自禁地亲近她。 安德莉亚温柔地说到,“我叫安德莉亚,你是谁?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她连唿吸都放轻放缓了,“克莉斯多……晶莹的冰,透明的灵魂,没有欺瞒,克莉斯多和安德莉亚,薇拉,她告诉我她的名字了!” 『你会切掉我的角吗?』一个声音在安德莉亚心里响起,就连声音都能把人净化。 “切掉你的角?什么意思?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安德莉亚迷惑了,她回头看着薇拉,问到,“克莉斯多问我会不会切掉它的角天吶,我怎么会那样做,它为什么这么问?” 薇拉说到,“有一个古老和美丽的传说,它流传很久了,几乎每个人都知道,独角兽会亲近美丽纯洁的少女,猎人通常把一处女放到野外,独角兽会走近那少女,然后把角探进少女的腹中,这时少女便可乘机切掉它的角。在传说里,独角兽的角有解毒功能,很多人乘机去卖独角兽的角的粉末,而且它的角可以用来制成长笛,有神奇的魔力,传说音乐女神阿芙拉的长笛就是用独角兽的角做的,而且,还是一个有着翅膀的独角兽。” “翅膀?” “意味着它是王族,也是独角兽中最美丽的存在,而且还能幻化出人类男子的样貌,传说中独角兽王族比光精灵王子更加美丽,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生物。” 太残忍了!安德莉亚搂着克莉斯多的脖子,它的身上并没有野兽的腥骚的味道,而是花香的气息,淡淡的,保证一辈子都忘不掉。而克莉斯多同样也用它的脸蹭着安德莉亚的脸。 ※※※※ 史诗大陆到底有多广大?奥丁教庭和大流士皇室一致声明,所有的异族都被赶到了神秘的姆大陆去了,但事实果真如此吗?从古至今,民众都是最好愚弄的对象,那些拥有权势的人,我指的是站在金字塔最顶尖的一小撮人,只有他们才知道。而更可怕的是,他们也知道的不完整,只是整个事件的百万分之一而已。 “这只不过是加西亚森林的外缘而已,我们必须要想办法绕过去,穿过去或是钻下去,这样才能够到达之后的大荒原,都要花上很长一段时间。” 李特还是不知道伯伦左要带他去哪,伯伦左对此避而不谈,每当他问及时,伯伦左总是神神秘秘的说要他知道一些“真相”。可是他现在只想回克里姆林宅邸的大房间里好好洗个热水澡,在温暖的床上香喷喷的睡上一觉。 不知道多宽广的河流,就好像是河流的长度一样,河流上有许多突起的大石,更有许多飞溅的水花。河岸又陡又滑,而且里面还漂浮着许多“烂木头”,当他的马好不容易领着趟上岸之后,水面上有几只肚皮被踩烂了的鳄鱼的尸体,李特才注意到眼前不远处就是巨大的山脉,看起来,他们距离最近的山脚大概只需要再旅行一天的路程。山脉看起来十分的幽暗诡秘,阳光稀疏洒落在上面,在陡坡之后则是积雪覆盖的山头。 “帝国最广袤的加西亚森林,只不过是圣派翠克山脉的一小部分而已,我曾经也被皇室的谎言欺骗过,你知道史诗大陆有多大吗?有人类生活的地方只占它的几分之几?十分之一?一百分之一?”伯伦左坐在古昂身上,解下久囊喝了一口,把嘴角上的酒沫子擦掉,“人类对于史诗大陆,就好像我们对于圣派翠克山脉一样的微不足道,那些异族没有在人类生活的地方出现,不是因为他们被驱逐到了姆大陆上,而是……我们之间生活的地域相隔的太远,远到几乎要一个人小半生的时间才可以到达。” 李特点点头,这一点他早就想到过,一个拥有能吸引三个月亮引力的星球,它的重量和质量一定比地球大了不知道多少倍。 旅行的路上,李特会疑惑为什么伯伦左会花这么久时间进到森林深处,国王陛下会允许他这么做吗?他深深地忧虑着。 树木越来越稀少,树叶的宽度也越来越窄,根系也扎的更深,在枫树的叶子变红之后,地上的糙已经越来越少,开始出现□□的深褐色岩石和土壤,壁虎和蜥蜴从岩fèng里飞速穿过,捕捉着飞行的小昆虫。环境开始恶劣起来,许多隐而不显的山谷,不但狭窄,而且还十分的陡峭,会突然出现在眼前,脚底下竟然还有茂密的树林和水流。有许多深沟竟然可以让他们一跃而过,但其中却又有十分湍急的水流;帝国明令禁止进入加西亚森林深处,没有人对这个法令有意见,因为仅仅是外围六百多英里的森林就足够猎人和农民生活了。对地理有那么点了解的人都知道,在太阳的影响下,除去某些特殊气候现成的地貌,植被都是按照特殊规律排列的,这实在是个好消息,因为没有什么比一无所知更可怕了。 这听起来让人相当安心,但他目的地还远远没有到,李特的大腿内测已经结了厚厚的茧子,人也没一切那么柔弱了,尽管离山里人还有很大的区别,但是也没人会把他和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贵族少爷联繫在一起了。伯伦左很欣慰,他之所以带雷恩出来,是因为他有自信可以在危机无处不在的森林里保护好他。当然,训练雷恩坚强的意志和强劲的体魄是他的主要目的,尽管不能需要武技。 第45页 到达目的地不是那么容易的,有很多黑暗的山谷是跳不过去,也爬不上去的险峻地形,四周还有许多沼泽,看似平静无波,花糙树木茂盛生长的平地,但如果闯了进去,就再也无法离开。 很多路他们都骑不了马,古昂当然没问题,它精神抖擞,更加神骏。问题是李特的马葛里菲兹实在是太胆小了,它穿过糙丛看见悬崖的时候,前蹄子滑了一下,粉碎的岩石就滚了下去,葛里菲兹差一点没把李特掀过去,李特摸摸它的头,安慰它说到,“你和我一样,是第一次离开俄拉荷马,没关系,你才三岁而已。” 葛里菲兹点点头,它非常聪明,虽然没有古昂那样有龙马的血统,它退后几步,加速,越过了悬崖。 气候越来越干燥,尽管还是森林地带,但是已经不是一眼望去看不到头,而是断断续续的,中间隔着糙原或者丘陵,伯伦左停了下来,他可不能记得每一个地方,事实上这两个月以来,他们迷过几次路,可还是修正到了正确的位置上,眼前似乎没有任何的树木、山谷或是丘陵可以指引他们的方向,只有一道庞大的斜坡缓缓地上升,和最近的山脉结合。这块土地一片荒凉,只有灰色和褐色的衰败之气,四周间或生长着一些弱小的绿色植物,苔藓则是生长在有微薄水气的地方。 他们走出了加西亚森林,但是还在圣派翠克山脉。 李特脱下靴子,他的脚底已经长了一层茧子,他想,在没有卫星的情况下,想知道一个世界究竟有多大,真的是太困难啦。他猜这个世界可能有三个地球那么大,或者说是陆地有三个地球那么大。 这个夜晚,他们来到了一个废墟的城市,伯伦左看起来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他熟门熟路地穿梭在倒塌的城垛和建筑之间,而且这样的城市废墟在圣派翠克山脉还有很多,而帝国的歷史上从来没有讲述过,上一个灭亡的帝国奥斯陆帝国的歷史上也丝毫没有提及,这一点自认是“活着的歷史”的传说中的吟游诗人的班克罗夫特也从来没在他的诗里提到过圣派翠克山脉的秘密,和关于这个叫旁培的废墟城市,就好像有人把它从世界上抹掉了。 城门口一截断裂的石碑上写着,“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永恆”。 作者有话要说: 1薇拉:褐色的头髮 无畏之人 2克莉斯多:晶莹的冰,透明的灵魂,没有欺瞒 3阿芙拉:音乐女神 第26章 第二十六章旁培与妖精山谷 旁培古城位于无名火山的南坡,周围地区是狭窄的平原。平原上到处遍布着柠檬林和葡萄园,一片金光灿烂,尽管不知道多少年无人打理,它长的依然十分茂盛。这座小城四周有石砌城墙,设有七个城门,十四座塔楼,颇为壮观。纵横各两条笔直的大街构成了城内的主干道,使全城呈井字形。全城分为九个地区,每个地区的街巷交织。大街上铺的是十米宽的石板,两旁是人行道。街巷的路面也是用石块铺成的。城市中最宽阔的大街叫丰裕街,石板路面上有被当年车辆碾出的条条车辙,街的两边是酒馆、商店和住宅。人们不难想像出当年的繁华景象:嘶叫的牲口,大声吆喝的马车夫,各式小贩与奴隶熙攘来往,穿着阔绰的商人,趾高气扬的政客,香气袭人的贵妇坐着轿子招摇过市。 这一切都在瞬间定格了。 “旁培毁于火山爆发,火山灰、碎石和泥浆瞬间湮没了整个旁培,让它在不到一天的时间里彻底消失。在多年因为一场大风暴,把它从厚厚的火山灰里拯救了出来,那时我就在这里。” 许多人在睡梦中死去,也有人在家门口死去,他们高举手臂张口喘着大气;不少人家面包仍在烤炉上,狗还拴在门边的链子上;奴隶们还带着绳索;图书馆架上摆放着糙纸做成的书卷,墙上涂写着爱情的词句……就好像这一切在瞬间定格了。他们整座城市在时间静止中死去。 这里的建筑和史诗大陆上的建筑风格一点不同,几乎没有装饰的痕迹,一切都以天然的材料建造,只经过粗糙打磨的石板是建筑的主要材料, 李特来到两排商业街,这里店铺林立,商品琳琅满目。有人在墙上涂写着:“赚钱即欢乐”。在一间酒吧间里设有l形的大理石柜檯,那里出售各种饮料。在小酒店的墙壁上,还可以看到书写的价目表、客人们的欠帐数字等。在一家面包房的烤炉里,还发现了一块烤熟的面包,面包外形完好,上面还印着面包商的名字。 在旁培城的东南角,有两座露天剧场。一座用来演出戏剧,另一座是小演奏厅,专门用于笑剧和音乐演出。这里还有一座宏伟的竞技场,可以容纳两万人。它是角斗士浴血搏斗的场所。在这里发现了精美的剑和头盔,墙上还刻着角斗士明星的名字,如“加拉德斯,大英雄,令人心碎”、“弗里克斯将与熊格斗”,等等。客人们还保持着尖叫欢唿的动作,李特碰了下一个人手里的苹果,苹果倾客间就化作了飞灰。 贵族的宅邸大都有大理石圆柱和雕花的门楼。整个建筑围绕一个正厅。正厅很凉慡,高度可达十米。屋顶上有一个开口,雨水从这里流下,流进室内一个大理石盆里。在围绕正厅的屋子当中,有一间房特别宽敞,既是办公室,又是起居室,主人在这里接待来客和起居休息。很多房间的墙上绘有栩栩如生的壁画,地板上装饰镶嵌画。 李特心里想:我可以把这里的情况告诉劳伦切尔曼,他会愿意和我做一个交易的,不,应该先告诉麦克斯塔浮,这里的艺术价值会让他发疯,毕竟,要是劳伦切尔曼来的话,他会把整座城市搬到俄拉荷马去,给那些贵族们看,收取不菲的参观费,在他把旁培的所有财富搜刮干净之前。 三个月亮露出了宁静的睡颜,可是在一个如生般死寂的诡域,到处都是冰冷的干尸,在夜色下格外恐怖,风吹过荒凉的旁培地,掀起还未散尽的火山灰的燥气:阴影日夜不分地藏匿在附近的山林里和峭壁之下,冷风嘶叫,树木哀嚎,森林哭喊,树叶不甘心地被卷到空中。 好像会有什么不详的事情发生,而且,伯伦左的脸色也凝重了起来,好像有什么连他也没有十足把握的危机。他们在一座石制城堡的地板上铺好了被子,床已经腐朽,任何东西都不会永恆,李特想起旁培城门口那截石碑上写的话,好像是一个不甘心的阴魂的诅咒。 白昼还没什么,一到夜间各种恐怖的思绪都跑了出来,他越想越害怕,不知不觉睡着了,而伯伦左并没有睡觉,他抱着枪靠在墙上,好像在等待着什么。 夜色浓重,黑色的雾气好像要滴出水来,这只是一般的雾气而已。 李特躺着的石板旁边悄无声息地裂开一条fèng,青色的台阶像凭空长出来的一样,李特一直睡不着,当他睡着的时候,他又一直作噩梦。他梦到他躺着的地板裂开了一条fèng,这个裂fèng越变越大、越来越宽,最后变成了一个像是密室甬道一样的通道;他害怕得不知如何是好,只能束手无策地看着它。然后他又梦到有台阶凭空出现,就像是从空气中长出来的一样,一梦到这里,他就立刻醒了过来,发现梦境有部分成真了。地板上真的出现一个密室的通道,他正好看见伯伦左站起来。 第46页 “雷恩,我们准备下去。” ※※※※ 薇拉和安德莉亚分开后就一个人上路,她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在森林里乱撞,不过她总算找到了叶顿河的一条支流,只要沿着叶顿河一直往北走,她总会找到俄拉荷马城。 她的故事我们暂且不谈,因为她不久之后就会再次出现。 安德莉亚和克莉斯多在一起,她们无忧无虑,安德莉亚什么也不必担心,克莉斯多非常温柔,它总会做好一切安排,下雨的之前他们已经躲进了安全的洞穴,安德莉亚不用吃饭也不用喝水,她会在日出之后去温泉里洗澡,克莉斯多非常了解这个森林,它知道每一棵树和花的名字,它能清楚的辨别出同一个树种每一棵树,尽管它们在安德莉亚眼里长的都是一模一样。 她们两个和李特走过的地方截然不同,就好像不是在一个森林里一样,这里美丽、奇妙无比,宛如仙境。安德莉亚能感觉到,她们一直沿着一个固定的通道,这个通道不是存在于人间的任何一条路,来到深绿色的山谷,天然的喷泉和潺潺小溪,夜间的星辰已经升起,照耀着西方的森林。 秋风抚摸着她的面夹,美好的她早就忘记自己之前身处何地。 这里是一个静谧的地方,安德莉亚问克莉斯多为什么来这个山谷,她们的目的地究竟是哪,克莉斯多说这里是她要带她来的其中一个地方,终点还远远没有到达。 绿色的点点星光从树上,从花心里,从糙丛里,从山谷的任何一个地方出现,没过多长时间整个山谷就充满了各种颜色的光点,有无数种光点是安德莉亚叫不出来名字的颜色。 柳树开始拉起小提琴,树墩敲起了鼓,刺棘弹起了树琴。 小生灵们手拉着手在空中跳起了踮脚舞,他们各种颜色的头髮上带着白色、粉色、红色的画环,领口和腰带上别着绿色和白色的宝石,他们的表情和歌声都充满了愉悦,有一些小生灵来到克莉斯多身边,围绕着她,欢迎着她,她们疑惑着安德莉亚是谁。 “她是我的朋友。” 嗨!嗨!克莉斯多的朋友! 嗨!嗨!克莉斯多的朋友! 跟我们一起玩!一起跳舞! 在黎明到来之前! 我们在一起!在一起! 这些只有手掌大的小生灵落在安德莉亚身上,在她的肩膀和头顶上跳起舞来,他们的背后长着透明绚烂的翅膀,肌肤透明,每一个面容都是绝美,就连安德莉亚都忍不住羡慕起来。 “他们是妖精,糙木妖精。”克莉斯多说到,“我们走的越远,就会更常见到他们,这里的最外围的妖精山谷,你好吗?奥兰多?”她对一个最为美丽的树妖精说到,她诞生于最美丽的树木之上,金黄的头髮上带着树叶缀成的皇冠,一双翡翠色的眼睛,她来之后,所有的妖精都把最中间的位置空了下来,她飞到安德莉亚面前,安德莉亚伸出手,她落在安德莉亚的手心里。 那些妖精们再次唱了起来: 我们的王,无比美丽! 他耀眼夺目,比星辰更明亮, 太阳都比不过他的美丽, 泉水为他而涌出, 我们的王,奥兰多, 他就在这,和我们一起跳舞! 在黎明到来之前。 “女王陛下。”安德莉亚提起裙角,学一个贵族那样行礼,这个姿势是旅程途中薇拉交给她的,她现在有点想念她的第一个朋友了呢。“很荣幸见到你,陛下。” “我也是,安德莉亚小姐,克莉斯多的朋友,不过,你应该称唿我为国王陛下。”奥兰多说到,他充满磁性和魅力的男性声线悦耳动听,“我是奥兰多,芳香树的妖精。”安德莉亚闻到他身上有一股神秘的香气。 “好啦,让我们在黎明来临之前跳舞吧。” 无数个妖精拉着安德莉亚走到糙坪中间,舞会热闹的进行着,他们会保持这种热情一直到晨曦的第一缕光线刺透黑夜。 高冷的独角兽不会参加他们的舞会,他就站在一边,等待着午夜十分降临。 当远在千里之外的浮卢宫的黄铜钟敲响十二下时,在妖精山谷的中心裂开一个圆形的洞,从里面喷出七彩的喷泉,妖精们围绕着它跳舞,但却不敢接近它。 安德莉亚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呆了,她就站在糙坪的中心,被冒着热气的冰冷泉水淋的浑身湿透,那泉水冒着热气,不接触的时候还能感觉到热气,但是沾在身上比肌肤贴在冰块上还有冰冷。 “它能治好你的伤,安德莉亚,这就是我带你来这里的目的。”克莉斯多走到前面来,说到。安德莉亚点点头,再次冲进了温泉里,冰冷刺骨的泉水洗刷着安德莉亚的身体,也以奇蹟般的速度治疗着她的伤势。 喷泉只出现了不到十分钟,它消失的时候比出现的时候还要无声无息,就在下一秒,安德莉亚被冻的嘴唇发青,浑身颤抖,她睁开眼睛,身体前所未有的舒适,星光从天上降落包裹住她的身体,一瞬间她就变的和以前一样,不,是比以前更美了。 “谢谢你,克莉斯多。”安德莉亚抱住他的头,脸贴着他的脸,充满感激。 第27章 第二十七章黒斯庭·雷奥夏尔斯与约定 不知从何时起,打洞再也不是兔子和老鼠的专利了,人类善于向任何动物学习,这不得不说是“劳动人民的智慧”,当然很多时候统治者是不会允许的,他们认为那些事会对王权造成威胁,在大西洲有一句精炼的谚语——肉食者鄙。 他们都是些蠢货。 “但是我真没见过比昆莫西还蠢的!”洛伦兹宅邸里,赫尔夫兰老爷暴躁地跳起来,吓死人!洛伦兹一向以“真正的贵族”,“帝国最后的绅士”着称,而且如果国王陛下知道赫尔夫兰老爷还是这么强壮可以一顿吃三碗饭,恐怕他今夜就睡不安生了。 “告诉我,伯伦左现在在哪?”他对空无一人的房间问到。空气,啊,的确没有人,真的没有人吗?当然是不可能的了。你以为那些贵族和被写在名单上的人极其私密的事情是如何被整理成册放在帝国当权者的桌案上的? “加西亚森林深处,不知所踪。” 赫尔夫兰眉头紧锁,时至今日他已经近不奢望能够杀掉伯伦左了,既然如此,在没有永远的仇人有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的启动下,他和约书亚达成了协议,克里姆林和洛伦兹秘密的利益集团就此形成。但是他还有一个顾虑,如果伯伦左出了什么师,如果继承人在约书亚,他的女儿手上,那么除去伯伦左这个威胁而保住克里姆林家族这个巨大的利益集团,尤其是克里姆林家族经营了数百年的獠牙要塞和昏暝古堡,是无数老牌贵族都垂涎三尺的一块“宝石之肉”,可以说是无价之宝。赫尔夫兰敲着桌子,他从来没怀疑过,亚赫图斯·雷恩是最好的傀儡。 同样的事情还发生在和克里姆林宅邸仅一墙之隔的维斯康提宅邸中,那位帝国黑暗权利权杖的主人衰老的连骑士之枪都不能拿起来了,他最大的儿子已经有了孙子,起码錶面上看起来是这样的,加葛斯说过这么一番话,“克拉玛与荆棘花危险的关系得意维持下去,是因为不管是国王还是哪一位克拉玛家族的主人都不是蠢货,这个条件比任何利益枷锁都要可靠。”他看看天上阴沉的三个月亮,“看来,这种平衡快要被打破了,我记得上次这样的月色出现,是大流士的血脉只剩下两条的时候之时。” 第47页 乌鸦从天上掠过,扔下几根羽毛,好像在嘲笑着愚蠢的肉食者。 ———— 那是一对巨大而厚重的花岗岩大门,就在前不久,也许是很久,李特记得他一直拉着伯伦左的一角,紧紧的跟在他身后,他们走过一片迷宫般的走廊和坑道,比在帕拉塞尔苏斯那的通道还要复杂,哦,不要相信他的手法,白大少不过是一个生活在地球的和十年第一次出远门的土鳖而已。当然,作者也是如此。 这些密道可以说是遍布杀机,毕竟这个地下堡垒的主人可是做这种事的行家。如果不是伯伦左而是其它别有居心的入侵者,在你以为是安全的地方其实是死定了,到达真正的目的地其实十分复杂,大多数人甚至连终点的边都摸不着,而且最可怕的是,主人们建造了无数个“终点”,来欺骗冒险者和入侵者,这个办法非常奏效,在以往的无数岁月里,许多冒险者死在了这个陷阱里。 李特只知道,这里是一条矿脉,“是铁矿吗?”他问到。 伯伦左摇摇头,嗤笑了一声,“当然不是,铁矿连它的伴生矿都不如。” “那是金矿?”李特思索着,“这么大的金矿,如果雷戈知道的话表情一定非常精彩。”他本以为他猜对了,可是伯伦左还是摇头。比黄金还珍贵?他有点心跳加速了,“难道是宝石矿?”他们之前走了不下五个小时,以他们的脚程来计算,这该是一笔多么大的财富啊! “黄金或者宝石,在真正明白这条矿脉价值的人眼里只是和煤铁一样的东西,那些魔法师,也有我们这些骑士,和神殿那些神棍,他们的确有点本事。”伯伦左似乎非常厌恶神殿,他对那些披着华丽袍子的祭司一点好感都没有。 李特已经猜到了,他在帕拉塞尔苏斯那见过一小堆那东西,和银子差不多,帕拉塞尔苏斯却说那些“银子”可以僱佣足够毁灭一个公国的魔法师和殿堂骑士, 当然,那些被僱佣者的身份几乎没有人知道。 “是密银吗?” 伯伦左点头。 这时他们已经来到了开头所说的那一对巨大而厚重的花岗岩大门面前。伯伦左从上面扣下来一块石头,那地方立马在绝对的黑暗发出银色的光晕,银子和密银的区别就是这种光芒。 伯伦左推开那扇门,啊,我真的不想如此轻松描写他推开这扇门的动作,好吧,如果非要说的话,一个身体强壮的男性,老练的铁匠,他可以连续挥上一天五十斤的铁锤,可是他却拿不起来一个手指头那么大的密银。如果整扇门都是用密银制作的,那么它的重量就可想而知了,并不比伯伦左的“隆奇努斯”轻,要知道那可是有一条三头黑魔龙的重量。 刺目的光芒比金山还耀眼,人在黑暗里呆的久了勐然接触到强光,会有短暂的失明,好一会,李特才适应这里的光线,这是一个不比浮卢宫宴会厅小的大厅,没有任何装饰,只有一张巨大的长桌,看起来简陋不堪,但是任何一个懂它价值的人都会心跳加速血液沸腾,心里承受力差的人说不定会一命呜唿,因为整座大厅都是用密银制造的,包括那个长桌子,开会时都用它,还有那些固定在密银地面上的凳子,摆放的植物,桌子上的水杯,连牙籤都是密银制造的! 李特没想到有一天可以踩在密银上,那等于踩在了一个帝国的头顶上,只要李特拿这个密银厅的一小部分出去,整个史诗大陆的强者都会跑过来求他,哪怕他的条件是要毁灭中央帝国加上都铎王朝。 “没有一个魔法师会嫌密银多,事实上它们总是不够用,但是骑士就不一定了,我并不是说魔法是有价码的,请记住这一点。”这是史诗大陆上魔法师们心照不宣的规矩。 李特深信不疑,他看了看这座大厅,从美妙的梦中清醒了过来,他悲哀的发现他连在里面最轻的牙籤都拿不动。他一直以为这里的主人是矮人,因为他们才有这么富裕而且喜欢挖矿并对金属有超乎想像的迷恋。但是他发现他错了,从重量来看,矮人是拿不动密银的,他们在接触肉体时,会把联通着的山脉和大地的力量集中起来,一个人想搬动密银,就像是要搬动密银联繫着的山脉和大地,当然只是一小块。 拥有魔法免疫体质的,说难听点的就是魔法白痴,魔法低能儿,只有那些地精了,在世界的歷史上,哪怕愚蠢如食人妖都出过那么多个魔法师,地精却一个魔法师都没有,也不能修炼武技,也不能修炼精神力。 但是他们信仰——科学。 魔法阵,魔法师,魔法结晶,金属武器;机械和魔法造就了地精文明。 想起前世见过的地精形象,李特浑身汗毛直竖。 他对地精的印象一时半刻是该不了了,“我们来这里是拿密银吗?”如果是伯伦左,拿一大块密银是不成问题的,毕竟他几乎天天拿着一头龙在走。 “不,不是。”伯伦左否定道,“我来这里是来见一个囚徒。” “密银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它既是魔法的万金油,也是魔法的□□,它对某些人来说不是圣物而是沾之即死的毒素,地精建造了整个密银堡垒,只为了囚禁一个人,我还是男孩儿的时候来过这里一次,我们约定二十年后的今天,二十年前我来这里之前,他就在这里被囚禁了无数岁月。” 在穿过数不清的密银通道,即使是伯伦左也不能记得他上次来这里走的是那条通道,他一直在寻找墙壁上的记号。他们一直在向下,李特已经可以做到目不斜视了,和这偌大的洞穴比起来,先前的密银厅只是开胃小菜,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溶洞,只不过地精们将整个溶洞都用密银覆盖了。李特可以肯定,这里之前一定是一个溶洞,因为那些钟辱石的形状太明显了,但是地精这么把密银均匀地覆盖在上面的?难道是融化成液体之后浇铸的? “雷恩,接下来很危险,你要跟紧我。”伯伦左凝重地说到。李特点点头,他已经察觉了不对劲,虽然是个菜鸟,他也发现了这里的密银上刻有晦涩的符号, 远远不是现在的他所掌握的鍊金术能看懂的,但它们的确是鍊金术的符号,这不是他的眼睛告诉他的,而是密银壁上的符号和他身体的符号产生了共鸣。 他体内的符号躁动不安起来,声音大的他自己都听得到,李特小心翼翼地看着伯伦左,发现他依然全神贯注地注视着前方,好像会有什么东西跑出来。 李特努力压□□内的躁动,亦步亦趋地跟在伯伦左身后,“这里有一些魔物看守,他们的实力非常强大,即使是我也没有把握对付,不过,它们好像不在这附近,或许我们这次可以平安度过。” “您为什么要再来这里?您和他……那位囚徒先生有什么不能背弃的约定吗?”伯伦左的脚步戛然而止,李特第一次看见伯伦左露出这样的表情,在他心目中伯伦左是无所不能的,每个大人在小时候总会认为自己的父亲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人,母亲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那是一张悲哀的脸,空洞又悲怆,李特紧张起来,他拉住伯伦左的一角,问到,“我说了什么不应该说的话吗?” 第48页 伯伦左靠在墙壁上,低下头注视着只到他腹部的儿子,摇摇头,“不,你没有。我只是突然想起了我的父母,以及他们死去的那一个瞬间,我就在他们身边,而我却无能为力。”伯伦左的声音变的飘忽起来,他的目光没有焦点,浑身散发出悲哀的气息,“就在我的眼前……” “他们死在昏暝古堡,您那时候不是在家里吗?”那是伯伦左还是帝国三害之一的时候,他不能也不可能在昏暝古堡 ,除非,“我有一个兄弟,他代替我死去了。”伯伦左缓缓说到,“那天在昏暝古堡死去了三个人,我的父亲、母亲、还有薛西斯。”他突然冷笑起来,声音逐渐变大,在密银洞穴里反覆迴响成了渗人的咆哮,伯伦左一拳砸在墙壁上,甚至连密银都出现了裂fèng,他双目赤红如血,只说了一句话,“我知道是谁干的。” 李特问到,“你们做了什么约定?” 洞穴某个地方突然传来一声轻笑,像是一个无形的鬼魂。 李特被这个笑声惊到了,本以为只有两人的的洞穴突然出现了第三个人的声音,李特不由自主地喊到:“是谁?!”他之前为什么没发现,为什么亮如白昼的密银洞穴里会有一处漆黑的角落?声音就是从那传出来的。 一个人,铁链从他的身体穿过,血液早就变成了黑色的血块,骨头早就变了形状,就像是扭曲的树干。他的声音比帕拉塞尔苏斯还要难听,简直不像人类的声音,“哦,你是上次来过的小子,我记得你叫伯伦左?” 那个人从黑暗中出来,不,是他走到哪黑暗就跟随到哪,他经过的地方,密银的光芒全部消失,就好像其中的魔力全都消失了。他看着伯伦左,又看看李特,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觉得这个人的目光更多是停留在他身上,“让我来告诉你我们约定了什么吧,雷恩。”他诡异一笑,“不过,首先你应该知道我的名字。”他目光幽深,吐出一个让李特,“黒斯庭·雷奥夏尔斯。” 黒斯庭·雷奥夏尔斯!!! 居然是他! 黒斯庭一点都不奇怪他的反应,反倒是伯伦左不太清楚其中的缘由,他可不会怀疑自己善良单纯的儿子会和连他也摸不清楚身份的人有什么牵扯。 黒斯庭接着说,“我们的交易,他帮助我离开这里,时间以二十年为期限,而我,可以让他的兄弟復活。”黒斯庭露出一双几乎都是眼白的瞳孔,他失望的说到, “可是,你失约了。”他的语气突然肃杀起来。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太阳之翼与加拉赫 “世界上可没这么好的事,能不用付出代价得到一切的人只有神明。”黒斯庭道,“而我,宁愿永世沉沦,也不愿向神明寻求解脱。” 伯伦左的身体颤抖起来,但是他不能说一句话,他颓然的转身离开这里,他知道,神不会怜悯人,而黒斯庭,在他眼里就是神明。 李特默默跟在他身后,在离开这个洞穴之前,他不经意地回头看了黒斯庭一眼,而黒斯庭也在看他,他们彼此对视,同时露出一个心照不宣的笑容。 “我们的约定永远有效,伯伦左,而且,如果你死了,我们的交易也延续在你的子孙身上。” 这句话在伯伦左和李特耳朵里是截然相反的两个意思,伯伦左认为这只是一个穷途末路的黒斯庭欺骗自己的谎言,这些年,他走遍了每一个可能的角落,都找不到能使黒斯庭脱离密银监狱的方法。而这句话听在李特耳朵里,则是不折不扣的暗示。 他需要一个机会。 从这里回到地面上,他没有任何理由离开伯伦左一步,而且,他也没有理由离开伯伦左身边。 这个机会马上就被神送到了他身边,一头……不!三头红色的飞龙从三面的洞穴深处飞出来,把李特和伯伦左包抄在中间!史诗大陆,乃至这个世界从来不缺少龙的传说,不知从何时起龙的传说在世界上流传,把龙的传说带到世界各地的是吟游诗人,各种奇妙的故事在他们的口中传唱,人们把杜撰当作歷史的真实,把歷史当作是吟游诗人口中的故事,我们能知道的最早的龙的故事从早就已经灭亡的埃西利阿王国中流传出来,龙毁灭了世界,人类和龙展开了激烈的斗争,人类失败了无数次,但是最后人类还是战胜了龙。但无论是哪种传说,红龙都是强大和邪恶的代名词,从来不分对错,它们天性喜爱杀戮和破坏,除了黄金龙之外所向无敌。 他们在离伯伦左很远的地方就喷出火焰,这不是一般的火焰就连伯伦左的冰霜领域霜之嘆息也无法立刻熄灭它们,他对着李特喊到:“离开这里!快点!我自己能出去!你还记得进来的路吗?沿着那些记好走,千万别迷路!” 李特点点头,转身往洞穴外面跑去,他没跑的太远,躲在一个洞穴里面,等到外面红龙的咆哮声越来越远,伯伦左已经把它们引到了别的地方。 李特从暗处走出来,沿着来时的路,回到黒斯庭在的那个巨大的洞穴。 “有人在你身上施加了蒙昧魔法,遮蔽了伯伦左的眼睛,让你这个不知道从哪跑来的小子成为了他的儿子。”黒斯庭一语戳穿了李特的身份。李特神情不变。他蹲下来,摸着穿过黒斯庭身体的铁链,铁链是暗金色的,不是的是用什么金属制作的,但是可以想像,地精既然能建造一个密银监狱来囚禁他,这条铁链是 比密银更加珍贵的魔法金属。 “龙是你叫来的。” 李特肯定的说到。黒斯庭拖动着铁链,同样的铁链一共有五条,分别锁住他的四肢,最后一条穿透了他的胸口,他几乎没有血肉,蜡黄的皮肤在他的脸上紧 紧地包覆着骨头,看起来就像一个死人头骨。 ,一大丛污秽的乱发垂到他的手肘上。他凑到李特眼前,仔细的看着他。他的眼睛里几乎没有瞳孔,但他的确是在“看”。 “你找到了铁链的另一端。” “我只找到了一个。”在圣索菲亚公学,拉起铁环后那条没有尽头的铁链,它的长度一直从俄拉荷马城延伸到这里,几乎跨越了一千英里的距离。 “你真的找到了!!!”黒斯庭兴奋地叫喊起来,“好极了!好极了……你只要弄断它,只要这条断了,其它四条我有办法弄断。” 李特冷静地问,“我该如何弄断它?我不会魔法也不会武技,哪怕我的父亲都不可能弄断这条链子。” “你可以……你可以……”黒斯庭激动地抖动起来,连他身上的黑气都消散了一些,他突然冲过来抓住李特的肩膀,力气大的他感觉自己的肩膀似乎要断掉了。 一张鬼脸凑到他眼前,几乎和他脸贴着脸,“你……找到一条毒龙,用它的口水能腐蚀任何魔法金属,哪怕是精金!” 他似乎太用力了,扯动了皮肉,黒斯庭剧烈地喘息着。李特揉揉肩膀,在黒斯庭对面坐了下来,“我想您应该知道,我虽然不是正统的克里姆林家族的子孙,但是我已经当一个贵族这么多年,您也应该知道,我们贵族从来不做白工,我不是我的父亲,我在这个世界不过生活了十年,没有重要的人死去,也不必劳烦您復活,我知道,从这里解脱出去是您多少年的希望。黒斯庭先生,您认为呢?” 第49页 黒斯庭理所当然地点点头,思索道,“贵族的狡诈你倒是学了个十足。” 他打开胸腔,从里面掏出一个巴掌大小,薄如蝉翼的透明的金色翅膀,就像是蜻蜓的翅膀,它的花纹比任何翅膀都要复杂,它轻盈的像空气,黒斯庭松开手,金色的翅膀稳稳的漂浮在空气中。 “这是太阳之翼,传说它是太阳神的翅膀,拥有一对太阳之翼的人将会成为下一任太阳神。但是,这只是一个传说而已,我只有一只,另一只在哪没有人知道,但是就算只有这一只也有神器的威力,如何使用我不能告诉你,我对鍊金术可没有什么了解。”黒斯庭很心痛,但是他依然把太阳之翼放在了李特的额头上,随即融入李特的额头里。 “他会在你有危难的时候保护你,我在里面下了十二重封印,尽管如此,对你来说也足够了。我从这里离开时回去找你,解开所有的封印,到那时,他就真正属于你了,雷恩。” 李特毫无差错的离开了密银监狱,回到了旁培城,这里对他来说已经是恍如隔世了,他摸摸额头,那里确实有一片诡异的凸起,似乎太阳之翼就藏在他的皮 肤之下。他们的行李丝毫未动,古昂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只有伯伦左唿唤它时才会回来,那是灵魂的契约。葛里菲兹倒是安稳的在外面,他焦躁不安,动物的感觉总是比人类敏锐的多,它嗅到了大量死亡的气息,这是个不详的地方。 “父亲还没有回来吗?” 葛里菲兹摇摇马头,它很聪明,虽然比起古昂远远不如。 李特守在密银监狱的入口,眼睛很久才眨一下,伯伦左还是没有出来,那三条红龙真的那么强大吗?他开始不安起来,布谷鸟吹起了白昼前第一声号角,光线通过腐朽的木质窗户照射进来,密室的阶梯消失了,再然后,裂fèng也合了起来。李特敲着石头,不管怎么敲那都只是一块石头而已。地精的机械技术非常先进,李特想这个入口有可能只在某个固定时间出现在这里,而且隔多少年还不一定。伯伦左二十年前来到这里,希望这个时间间隔不是二十年,更希望密银监狱还有别的入口。{无尽天梯的通道出来} 李特在这里守了三天,什么动静都没有,他收拾好行李,骑上马,离开了旁培城,至于伯伦左如何,那时很久之后的故事了。 李特在野外有天生的方向感,这一点薇拉拍马都赶不上他,两个人註定在圣派翠克山脉里有一次不同寻常的相遇,他们的故事还远远没有结束。 薇拉已经在圣派翠克山脉迷路了,她是沿着河流走的,神才知道为什么叶顿河有那么多支流,其实这不怪薇拉,树林本身就是非常容易迷路的的方。但是有种树木的长势会受到某种规律的影响。有一种诡异的说法,在里面会受到各种声音的干扰,森林会像有生命一样将你困死在里面。 在第九次回到做了记号的那棵树面前时,薇拉真的要抓狂了。她抽出剑拼命地砍树,而在遥远的自由阵线联盟,薇拉的同伴们正在打她会不会顺利到达俄拉荷马。一个皮肤黝黑、全身筋络盘错如同老树根似的男人,身材特别健壮,一看就是一个豪慡、大方的人,他面前的桌子上摆着一张大大的纸,写满了名字和下注的金额,几乎所有人都压薇拉肯定连俄拉荷马城的边都摸不着就会被加拉赫抗回来。雷加哈哈大笑,喝了一大碗酒,“你们怎么没有一个人担心薇拉,她那么漂亮,那么可爱,那么温柔……” “你说的是我们认识的薇拉吗?”一个又瘦又小穿着紧身衣像猴子一样的男人从房樑上倒挂下来,“加拉赫已经追上去了,他有不管薇拉在哪都找到的本事。” 在加西亚森林的边缘的莱姆镇,兰德和他的小伙伴们愉快地吹牛,这个时间男人们都该回家去吃饭了,剩下来的都是一天到晚勾搭美女的单身汉,这个镇子传播消息的速度非常快,一分钟前一个已婚或者有未婚妻的男人在酒馆摸了一个小妞的屁股,下一分钟他的老婆或者是未婚妻就会马上杀到。 这时,一个兰德刚才一直没看到的高大男人也从推开酒馆的门,一只手按在长长的剑柄上,他穿着一身黑色劲装,看上去好像随时都会融入树叶或阴影,一头长髮则由一根纤细的皮质头带扎往后方,露出稜角分明的脸庞。经过兰德身旁时,他的目光扫了他一下,眼珠湛蓝,眼神冰冷,一如寒冬的黎明。兰德伸长了脖子,看见陌生男人向加西亚森林的方向走去,兰德猜他一定是个冒险者。 他就是加拉赫,未来一段时间会经常出现,我保证他会是一个精彩的角色。 而同时李特也沿着来时的方向走去,他对前方的路途充满担忧,粮食已经不多了,索性还有弹药,葛里菲兹能感觉到前方的危险,一路上它们也没遇见什么大型的勐兽,总之,如果能平安地回到莱姆镇就好了。 可是事上之事总不是尽如人意,一条必经之路被大雨冲下来的巨石阻断,而旁边的沟壑也不是葛里菲兹能跳过去的。他必须绕过去,但是下一个山洞就在对面不远处,上一个洞穴远离已经半天了。而且,天马上又要下雨了,山里的雨是非常恐怖的,要是找不到躲避的地方,恐怕他活不到明天。葛里菲兹也担忧起来,李特摸摸他表示安慰。“在下雨之前我们必须找到一个干燥的洞穴。” 的确被他料中了,李特躲在一个能容纳他和葛里菲兹的东西,山里从来不缺少洞穴。一场暴风雨突如其来的降临了,事实上,这不只是暴风雨,根本就是场巨大的雷暴。就像是颱风一样,腰那么粗的老树被拦腰折断,中雷电交加,比我们所曾经歷过的任何暴风雨都要恐怖,就像两条巨龙在撕咬一样,巨石像是砂粒一样被吹起,闪电击打在孤高的山峰上,山脉也为之动摇,震耳欲聋的雷声,毫不留情地钻进所有的洞穴和细fèng中,树木燃烧起来,又被大雨熄灭。 薇拉躲在一块凸起的岩石下,尽管是她这样无畏的女骑士也对自然之力感到无能为力,风雨从四面八方扑来,那块岩石根本无法提供任何的防护,她浑身湿透,露出凹凸有致的顶级身材。 轰隆一声,巨石从山上滚落下来,这里再也不安全了,薇拉在雨夜里奔跑,她根本分不清楚东南西北,但是她有一种常年在森林生活锻鍊出来的敏锐直觉,从她还很弱小的时候,就凭藉这种直觉躲过了无数次危机。她本能地朝着安全的地方跑去,正是李特躲藏的洞穴。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用一个荆棘花银币打赌 薇拉牵着她的马,它受惊了,躁动不安起来。风雨一点都没有减弱的趋势,她拨开茂密的树叶,看见在前面不远的地方,突然出现了朦胧的火光。 不管那里面是什么人,她都要进去叨扰一夜,等风暴停歇。 李特很庆幸找到了这个洞穴能让他在风暴中找到一个栖身之所,他捡了山洞附近的干柴升起了火堆,烤了肉干煮了蘑菇汤,他正在铺毯子的时候闯进来一个黑影,是个女人,身材火爆的女人。 薇拉把头髮都搂到脑后,把脸上的水珠擦掉,脱下身上的衣服,只剩下贴身的短裤和裹胸,她边放衣服边说,“你好,我在森林里迷路好几天了,外面又下了大雨,如果不介意的话……”薇拉进来之前以为里面一定是个男人,应该是肌肉健壮有冒险精神的硬汉子,但是,她万万没想到居然是个少年,应该说是男孩更恰当。他有十岁吗?“你叫什么,男孩?为什么一个人在这里?”这绝对是诡异的偶遇,就好像是在狼窝里发现一个白白胖胖的孩子一样,而且狼窝的主人不是失去崽子的母狼。 第50页 “雷恩。”李特腼腆的说到,在薇拉眼里他是一个内向而有礼貌的孩子,“我和父亲一起来的,但是我们中途遇见了勐兽,他引开了那些勐兽,让我一个人先走,我在原地等了几天他都没回来。”红龙变成了勐兽,不得不说语言艺术的魅力。薇拉立刻就联想到了一对猎人父子在深山里遇见飢肠辘辘的勐兽,父亲为了保护儿子引开勐兽,自己葬送兽口。她蹲下来,李特正好对着她澎湃的胸口,年纪小就是有这种好处。 “我是薇拉,别担心,你的父亲会回来的。”薇拉抱着他,拍着他的背,谁会对一个貌似单纯的男孩有戒心呢?“嗯……”李特闷闷地说到,听起来非常忧郁,他被闷的喘不过气了。 在得知薇拉是一个强大的女武士的时候,李特答应我和她同行并且一起离开圣派翠克山脉去莱姆镇,薇拉在得知李特的家在俄拉荷马城后,愉快地答应了两人一起结伴去俄拉荷马城的邀请,毕竟她一个人是怎么都到不了的。 而在薇拉身后一百英里左右的地方,加拉赫突然感觉自己不能感应到薇拉的位置了。他跳上最高的一棵树,看见的只是满目森林。 李特和薇拉骑着马已经回到了加西亚森林外围,被称为国王森林的地方,这里离俄拉荷马城只有半个月的路程,如果是脚程可能要三个半月。 ”有一个古老的传说,所有的森林都是有自己的意志的,越是古老的树木组成的森林越是如此。人或者其它生物会在森林里迷路,是因为森林希望将所有进入其中的东西困住,为其提供养料,这是森林的一种群体智慧。”李特说的轻飘飘,可薇拉却感觉到一股寒意从脚底心蹿到头皮上,比同伴们讲的任何恐怖故事都要让她心惊肉跳,如果没有雷恩,她可能永远走不出森林,虽然以她的实力不至于死在里面。 十五天之后,他们在俄拉荷马城一英里的地方分开,这是薇拉执意要求这么做的,因为她身份特殊,肩负重要使命。李特理解,他说:“我先进去,你隔一段时间再进城。” 两人道别之后,薇拉没有从东门进去,而是绕了一天从西门进入了俄拉荷马城。 ※※※※ 维斯康提家族的男人从来都不是温柔的情人,他们绝对不会再女人身上浪费金币和银币乃至铜币,久而久之,除了为了家族繁衍,很少有维斯康提的子孙有第二个女人。不得不说人类男性基因在维斯康提子孙体内发生了巨变、物种进化的一个里程碑。 劳伦切尔曼的心情很糟糕,尤朵拉既愤怒又羞涩,她没想到这个除了天天威胁她之外什么也没做过之外的年轻人类居然会一把扯掉她的裙子捏她的胸部,而且还揉了揉!无耻的人类!“你做什么!”她大声地质问着。 劳伦切尔曼很烦躁,他转了几个圈,疑惑又痛心的看着她。为什么被这么对待的是她,他却摆出一副被□□了的样子,很快,劳伦切尔曼解答了她的疑惑,“我养了你两年!两年……花了六个金币,我都没有花这么多!”六个金币,六百个银币,在一个五个银币就能舒舒服服的过一个月的国家,这笔花销绝对是太大了,当然,对于一个像维斯康提这样的大贵族来说和六个铜币没什么区别。“可是你呢?这两年来你的胸部居然还是那么大!”劳伦切尔曼鼻子里喷出两道火气,“十二三岁的女人不是发育最快的时候吗?可是你……你!你和两年前一样,一点都没有长大!”劳伦切尔曼粗鲁地把尤朵拉扯过来,把她微黑的肌肤弄出一条一条淤痕。 一种委屈的感情从尤朵拉心里升起来,她怎么都挣脱不了劳伦切尔曼常年搬运金子练出来的怪力,她流下了眼泪:“混蛋了……我这几年不过才有六套衣服,五双鞋子,连这个城堡的门都没有出去过,你还给我套上了抑制魔力的项圈,脚上还栓着铁链,只有你有钥匙,吃的东西一年都是一个模样……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了啊!”一般男人听见这种话不是心虚羞愧疼惜也会感到不自在,可是劳伦切尔曼完全没有上述这些感受。 他咬牙切齿地说到,“你以为你是贵族小姐吗?要不是我买你回来,你早就被那些脑满肠肥的蠢货压着生下孩子了!要不是我想等你长大一点卖个好价钱,你知道吗?一个黑精灵女人能在大城市拍卖出天价!”一说到金币劳伦切尔曼就兴奋起来,好不容易开始有稜角的脸变的贪婪起来,尽管这是最适合他的表情。 “等我长大一点?”尤朵拉诧异地反问道,“你不知道精灵的寿命会有五百岁吗?我们的少年期非常漫长,我已经度过了五十多个春秋,看起来却和十三四岁的女孩一样,对我来讲,这五十年就好像过了十几年一样,人类容貌的改变太快,以致于我们难以记得他们原先的模样。” 劳伦切尔曼发出一声宛如野兽被捕兽夹子打到时受伤般的嚎叫声,咆哮声简直快把这座老房子震塌了,“这是怎么回事?你必须要给我解释清楚!” “我已经解释地很清楚了。”尤朵拉双手掐要怒气沖沖地瞪着他。 “好吧,好吧。”劳伦切尔曼好像泄了气一样,他深唿吸了十几次,好像必须要这么多时间才能平復下来的情绪,“你告诉我,你要多长时间才能长大?五年?还是十年?” 尤朵拉怯怯地向后退了几步,一直到背靠着墙壁,劳伦切尔曼看她的反应,一种极坏的预感升上他的心头。“还要更久?”糟透了。 劳伦切尔曼沉思不语,不断地打量着她,尤朵拉一开始被他看的浑身不自在,突然,她有一个可怕的念头,让她忍不住尖叫起来,“你要卖了我!”她抓着栏杆 使劲摇晃,巨型铁笼子嘎吱嘎吱的响,“你要卖了我!你不能这么做!” “为什么我不能?”劳伦切尔曼冷笑着,“在你把我吃穷破产,好让我和我那些破产的贵族一样过着狗都不如的日子之前,我一定要把你卖出一个漂亮的价钱!一万金币?不,这是十几年前的价格了,五万,说不定能卖上十万个?这可是相当于一万个漂亮少女奴隶的价格!”他又突然忧郁起来,“我浪费的六个金币再也回不来了,两年前就应该把你卖掉!”他恶狠狠地说到,一个冷血无情的贵族。 尤朵拉大概知道她被劳伦切尔曼卖出去的时候会面临什么样的命运,她惊恐万分,平心而论,她觉得人类里面劳伦切尔曼是难得的好男人,既不会用噁心的目光看着她,也不会让她学习伺候男人的技能,她不应该把自己还有几十年才能长成他要求的成熟女人的事情说出来。如果离开他……回到夜月荒漠还好,要是被卖给那些噁心的男性人类,她被自己幻想中的悲惨命运吓白了脸,不假思索地说到:“我和你做个交易!保证比你卖了我得到的金币要多的多,我们精灵不在乎金币,但我知道,那绝对是一笔连龙都会发疯的财富!!你相信我!”尤朵拉大吼着说到。 第51页 龙。再次提到这种生物,他们的富有和贪婪一直是人类津津乐道的传说。劳伦切尔曼微微想了想就答应了,“好吧,你说说看。” “把我卖给你的人类是在庇里牛斯熔岩深渊边上发现我的,在那之前,我们一队人从夜月荒漠出发,目的地是深水城。” 劳伦切尔曼的心跳加速了,深水城——黑暗精灵的最为神秘和富有的一支月晦,传说,月晦黑精灵的财富连黄金龙都垂涎三尺,可见他们是多么富有。 “深水城在哪?”劳伦切尔曼问到。 “我告诉你你会放了我吗?”尤朵拉希翼地问道,而劳伦切尔曼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熟悉太阳金币的人都知道,在维斯康提的子孙不再对金币狂热之时,意味着那些金币是属于他们的了,或者说一定会是他们的。“我的是我的,不是我的,我说是我的,就是我的。”——来自{太阳精经}。 尤朵拉毕竟只是一个单纯的少女,她看见劳伦切尔曼沉默下来,一股脑把所有的事都告诉他了,“深水城就在温泉乡的某个地方!我是偷偷跟着同伴们出来的,只有精灵能够平安地通过吸血藤树林,我们天生的植物亲和力即使是吸血藤也不会攻击我们,在吸血藤树林我们遇见了可怕的敌人,我的同伴们几乎没有反抗的能力酒被他们抓走了,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尤朵拉落寞起来。“哪怕是被奴隶贩子抓住也比被那些可怕的敌人抓住的要好,我根本想不到他们会成功的逃掉。” “你说的可怕的敌人是冲着你们来的吗?”劳伦切尔曼鬼使神差地问了这么一个问题。尤朵拉摇摇头,现在想起来她还瑟瑟发抖,“不是抓我们的,我们只是顺便,他们的目的是两个人类,一个男人和一个小女孩,大概只有五六岁的样子,我只被他看了一眼就昏过去了,在树木里躲了不知道多久才可以洞,太可怕了……我的血液几乎一剎那凝结了……我出来的时候看见了那个男人的尸体,前不久他还跟我的同伴们一起聊天呢。” “你的同伴们为什么会接近两个人类?”精灵与人类的仇恨可以追溯到雷霆时代,就算精灵忘记那些仇恨,但是人类捕捉精灵贩卖的劣行不管多少岁月都不会消散。 “这……这……”尤朵拉也说不清楚,“他们遇见的时候,那两个人类身上有和一般的人类不同,他们很善良,身上散发着亲和力,尤其是那个小女孩,连我都忍不住出去想抱抱她。” 哦?劳伦切尔曼摸着下巴,的确是两个特别的人,能让黑精灵产生好感可比让高傲的光精灵产生好感还要困难。“那两个人类的名字是什么?你还记得吗?” 尤朵拉想了想,点头:“我记得,博纳薛恩和维奥莱特,他们的目的地也是温泉乡。”她紧张的看着劳伦切尔曼,焦急地说到,“我都告诉你了,你可以放了我吧?” “放了你?”劳伦切尔曼古怪的说到,“我有答应你吗?”他坐下来,“在我没得到你说的月晦黑精灵族宝藏之前,我答应你不会把你卖掉,而且,你可以解下脚链,不过我会让魔法师给你下禁锢,范围是临春城。” 尤朵拉本来就又圆又大的眼睛瞪的更大了,“我早晚会把你变成夜月荒漠上的干尸!”她诅咒道。 鄙视也罢,痛恨也罢,劳伦切尔曼并不放在心上。他也丝毫不担心这会在日后可能给自己招来一个潜在的陷害或復仇者。就像爷爷伊霍姆特断定的那样,从骨子里来说,平民的仇恨不过是漂亮的空中花园,在金钱和权势堆筑起来的高高圣坛之下,他们连靠近仇人的身边的机会都没有,而更多的人,在仇人的最本能的选择不过就是屈膝跪拜。他们当时因为深感遭受侮辱而激发出来的这点子自尊也很快就会被现实巨兽的血盆大口连骨带渣吞噬得分毫不剩——他可以用一个荆棘花银币来打赌。 人类这种动物,是最善于遗忘的,多年之后,他们必定已经忘记当初忘者倾注在他身上的关心和疼爱,忘记誓言和荣誉,变成为了一个贵族头衔宁可背负骂名也要不顾一切往上爬的不肖子孙——因为这就是这个世界的本质。在人类从懵懂变成懂事的成长道路上,谁也不曾给他提供过能够让他出淤泥不染的土壤。 这就是真正的贵族、伪贵族与平民之间的鸿沟。 劳伦切尔曼从来都坚信这一点,对于维斯康提的子孙,没有前世和未来,唯一的信仰就是今生拥有的财富。 他早就抛弃了任何软弱的感情,只为了太阳金币的光芒不朽。 第30章 第三十章太阳金币盾徽下的史诗大陆 多年以来,因为头顶“帝国最富有的贵族”这个亮闪闪的金字招牌,维斯康提子孙的一举一动都成了帝国商人眼中的风向标——即便是伊霍姆特·维斯康提昨晚睡觉不小心着凉导致第二天多咳嗽了一声,这多出来的咳嗽声也会成为有心人研究的对象。谁知道呢,说不定这一声听似随意的咳嗽背后就隐含了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深邃智慧,倘若加以研究,极有可能就是抓住财富的一个契机。 严密的家族控制,完全不透明的黑箱操作,像钟錶一般精确的协调,永远早于市场的信息获取,彻头彻尾的冷酷理智,永无止境的金权欲望,以及基于这一切的对金钱和财富的深刻洞察和天才的预见力,最关键的还是他们让人恐惧的贪婪和吝啬,使得太阳金币在史诗大陆一千多年的金融、政治和战争的残酷旋涡中所向披靡。早在中央帝国建立之前,维斯康提就是奥斯陆帝国最富有的家族,在奥斯陆覆灭之时,维斯康提抓住机遇大发战争财,如果没有太阳金币的资助, 大流士也不可能在群雄逐鹿的文明崛起时代的末尾坐上史诗大陆三大国之一的宝座。 文明崛起时代1927年,史诗大陆唯一的大帝国陷入经济崩溃,天灾,皇族荒yin无度的,火山喷发的恐怖年代,文明崛起时代1944年,奥斯陆帝国将近二十个郡省宣布独立,1950年亚克兴角战役爆发,有将近五百万人捲入其中,人民攻陷了凡多姆海威城堡,把国王廖拿多四世送上了绞刑架。 这是一场关系着史诗大陆命运和前途的重要战争。如果费奥郎蒂诺公爵取得了最终胜利,都铎王朝将不容置疑地成为史诗大陆的主人。如果大流士打垮了费奥郎蒂诺公爵,那么中央帝国将主导史诗大陆各大国均势。 至于塞琉西王朝,在它的某一位王子爱上了海伦希曼公主,为了她和都铎王朝发生了长达数十年的都塞战争,到了后来,战争已经不单单是为了三个年轻人之年的爱情,很多时候,一个人的一生除了偶尔一次或者几次惊艷的壮举之外,剩下的不过都是乏味或者愚蠢的平庸人生。但是显然的,海伦希曼公主比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女人拥有值得回味一生的记忆。 抱歉,稍微有点跑题,我们在讲述维斯康提家族,也就是太阳金币在亚克兴角战役和整个奥斯陆覆灭战役里发挥的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不得不提起太阳金币在奥斯陆帝国的地位,那时维斯康提就是帝国第一富有的家族,他们操控着帝国的经济,就连财务大臣也要向他们请示,奥斯陆的崩溃并不是人民贫穷,而是人民太富裕了,俗话说——保暖知□□。人民在富裕之后就要求的太多,而帝国的政治依然秉着——让人民半死不活着才是政治的最高手段,这样的政策,而人民当然不愿意,他们渴望获得更高的地位,不能被随意贩卖。维斯康提的时代,帝国空前的富有,也蕴藏着巨大的危机。 第52页 然后,太阳金币遇见了危机的爆发,“最好发的财是战争财,战争之时金钱和物资比起来一文不值。”这个观点由渣丁维斯康提提出,在千年之后也被完美的贯彻。事实证明,任何良好的传统与时代和社会无关都会被长久的贯彻下去。 早在战前,太阳金币就非常具有远见地建立了自己的战略情报收集和快递系统。他们构建起数个秘密组织收集情报,并且有些组织直到今天依旧发挥作用。这些人被派驻奥斯陆帝国的各个郡省和附属公国的首都和重要城市、重要的交易中心和商业中心,各种商业、政治和其他情报在俄拉荷马城、铜滑盖、凡多姆海威城,罗萨明哥,伦巴底之间往来穿梭。这个情报系统的效率、速度和准确度都达到令人嘆为观止的程度,远远超过了任何政府搜集情报的速度,其他商业竞争对手更是难以望其项背。 这一切使得维斯康提在奥斯陆覆灭危机爆发之时取得了先机,并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战争有两个好处,一个是权利,另一个是财富,权利能攫取财富,财富能买通权利,由此可见,财富是权利的父亲。 太阳金币只向财富曲膝。 他们是世界金钱市场的主宰,当然也就是几乎所有一切其他事物的主宰。他们实际上拥有以整个奥斯陆帝国三分之一的财富,所有的军阀和贵族都在聆听他的教诲。 “的眼里没有战争与和平,没有口号和宣言,也没有牺牲或荣誉,他们忽略了这些迷惑世人眼睛的东西。他们的眼中只有垫脚石。他们背叛了奥斯陆帝国,投向了中央帝国的怀抱,并且在都塞战争中打破了三大帝国的平衡地位。而今,他们也要背叛荆棘花了。” 一个狭窄的木板房子,有上下两层,还有地下室,它在圣索菲亚公学的荒凉地带,平时只有守门人费特大叔会来这里,没到夜里,或许只有流浪的野兽回来这里。黑夜是他们的天下,黑夜的角落里好像有无数人在低声谈话,说的每一件事都不足外人道,只能在漆黑的夜里向外蔓延。 “我半年以前就应该来见你了,可是被有些事情阻碍了,费特大叔,或者是西蒙海耶·费切利特先生。”在李特眼前是一个潦倒不修边幅胆小如鼠的中年男人,他常常缩在角落里观察着来来往往的人们。李特多次经过他面前,但是很少留意他。对他的第一次注意是他提到过黒斯庭·雷奥夏尔斯这个名字,第二次听到他的名字是在帕拉塞尔苏斯的密信里。 “是帕拉塞尔苏斯先生和西罗多德先生的学生,你好,如果不介意的话,你还是叫我费特大叔好了。”让李特惊讶的是费特并没有从虫变成龙,他还是小心翼翼地说话、语气卑微恭敬。“你说你是亚赫图斯·雷恩,克里姆林家族的继承人是吗?” “没错,虽然我不知道您为什么和我的两位老师熟识,但是他们都让我来找你,我希望您能告诉我原因。” 费特大叔直起他一直躬着腰,平民在贵族面前是不能挺直身体的,这被认为是对贵族尊严的冒犯,“这还是得从维斯康提说起,你大概了解这个家族,我记得你有一个朋友就是维斯康提家族的继承人,他叫做劳伦切尔曼。他们在文明崛起时代背叛了奥斯陆帝国,尽管他们并不觉得那时的行为是背叛,而是交易,当合伙人不能给他们带来可观的利益时。他们策动了奥斯陆覆灭战争,从破晓时代,文明崛起时代,银色时代几乎所有近代战争的背后,几乎都闪动着太阳金币的影子,不过这段歷史很少有人知道而已,他们操控着的庞大的情报系统拥有足够抹去这一切的力量。神圣的君权和神权被神圣的金权所取代,人民更喜欢能直接带给他们人世间利益的财富,早在中央帝国建立之时,圆盾金币,荆棘花银币和荆棘花铜币的铸造,发行的都由维斯康提一手操纵,不仅是中央帝国,都铎王朝,塞琉西王朝,其它的公国,属国,在表面上是由皇权统治,他们是如此的热爱战争,没有人比他们更热爱战争了。而如今,在几年前大西洲被发现之后,茶叶,瓷器,丝绸,玉石,象牙,香料……无一不是海量的财富,太阳金币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而昆莫西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以为史诗大陆是三大帝国的,可是它早就悄悄改了姓氏,史诗大陆早就姓维斯康提了。”费特抽丝剥茧地给李特解释道,他才意识到维斯康提的权利到底恐怖到什么地步。西蒙海耶·费切利特接着说到,“昆莫西认为大西洲的联通会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他不能有效地控制维斯康提,一个不知道自己是傀儡的傀儡国王。他给劳伦切尔曼,那个继承人添了许多麻烦,除了站在金字塔顶尖的几个家族的主人之外,没人了解它的恐怖。国王陛下开口,就有一些人鞍前马后找麻烦,那些人可不知道他们是在死神眼皮子底下耍弄见不得人的把戏。” 小黑屋里偶尔会传来几声窃窃私语,除了当事人只有魔鬼能听的到。 午夜十分,克里姆林宅邸,窗户上映着两个闪烁的曼妙的影子。 约书亚并没有过问李特为什么伯伦左没有回来,尽管外界有无数人在猜测伯伦左去了哪里,但是种种猜测都被约书亚压了下去,这个女人把手伸开时,除了伯伦左之外没有人会拒绝她。 而她没有过问的原因之二是一个女人的到来,相必大家已经猜到了,就是女骑士薇拉,埃罗森林自由阵线联盟的成员。她冒险来到俄拉荷马城的目的就是为了见约书亚。 “夫人。”薇拉恭敬地站在约书亚身侧,坐下之后她开始讲述原有,“我们受到了赎罪者的疯狂报復,损失惨重,不过核心力量没有损失,他们没有找到我们的王基地。是因为……您在洛伦兹平原和赎罪者爆发了冲突,就在赎罪者撤退之后,我们又遭到了另外一批不明身份的敌人的袭击,他们来的快去的也快,似乎……只是在试探我们的实力,从外形看,应该是敌人没错,在现场我们捡到太阳金币的徽章。埃罗森林里的宝石矿非常丰富,维斯康提家族一直觊觎。” “不会是维斯康提,他们现在没时间关注埃罗森林,有更大的买卖在等着他们。”约书亚否定到,她对维斯康提家族再清楚不过了,就连最废物的乔纳森的资料也在她的密室里堆了一掌高。而这些资料也带给了她有趣的信息。“维斯康提的主要成员一心扑在大西洲的黄金商路上,做这种蠢事的只有浮卢宫的那位了,没有人可以阻挡太阳金币的财路,敢于阻挡的人……千年来安稳的坐在王位上,已经让荆棘花的眼睛看不见任何东西了,真是……悲哀。” 第31章 第三十一章 特洛伊·兰斯洛特 “我只能告诉你,幕后的操纵者是太阳金币唯一的盟友;每一代的首领都进行了三分之一交杯仪式。”西蒙海耶·费切利特说到,“不要和他们为敌,也不要加入他们,猫头鹰现在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这也是你父亲为什么要远离俄拉荷马城。”他是被困在密银监狱了。不过李特不能把这个消息告诉任何人,他抑制住摸额头的欲望,摆出一副疑惑的表情,“我还是不明白这和我的家族有什么关系?” 第53页 “这么跟你说,荆棘花和太阳金币的冲突不可避免,荆棘花需要断掉太阳金币的财路,太阳金币在这件事上没有商量的可能性,战争一定会爆发,我指的战争不是一定是军队的冲突。而荆棘花不会直接出面,而你的父亲,帝国第一的将军就成了最好的人选。” 而此时二王子安德烈和三王子安东尼奥正在密谈,这两个人的关系并不像外界想像的那样水火不容。其实,皇室成员都非常聪明包括昆莫西,要不然他也不能干掉他的兄弟们坐上王位,只能说敌人太强大而不是他们太愚蠢。 兄弟俩非常相似,他们更像是母亲布丽姬特司各脱,有司各脱家族的纤细骨架和柔顺的亚麻色头髮,谁见了他们都会说他们是优雅而精緻的美男子,相反大王子维诺和波拉曼朵芙公主更像是大流士的血统,他们的脸蛋细长,单眼皮,怎么看都像是瞧不起人的感觉,至于小王子阿尔布雷希特则是中合了司各脱家族和大流士的外貌特点,总之,败坏家族血统就是怎么来的。 这里是安东尼奥的一座宅邸,它归于鲁道夫的那位老王后名下,谁也不会怀疑这里,兄弟俩可以进行秘密的谈话,先开口的是安德烈,他说:“我们的父亲干了一件蠢事,多年来高高在上的地位已经沖昏了他的头脑让他以为自己是史诗大陆唯一的主人,现在他竟然想对维斯康提拔剑。” 安东尼奥说到,“在俄拉荷马城内,狼群包围了羊群,羊认为自己站在非常安全有利的位置,于是着手对付狼群,谁知道羊其实是被狼饲养的,只有羊的头领在,基友源源不断的羊供狼食用,但是羊被养的太久了逐渐淡忘了事实,反而沾沾自喜起来,谁不对食物好呢?” “有趣的比喻,我突然为那只头羊和羊群可怜起来。”安德烈托着下巴,“太阳金币已经把所有的财产从俄拉荷马城运到了曼太尼亚的萨拉基城,那里开始太阳金币的领地,牢固的如同铁通一般,可笑的是我们的父亲还以为这无关紧要,贵族们会逐步把财产转移到他们的领地去,往后……说不定俄拉荷马会变成一座空城,史诗大陆的战争一直围绕着金钱,不管是多少个王国灭亡,那些贵族却一直存在。” “太阳金币只是要给我们的父亲一个教训,来惩罚他的无知和傲慢。”安东尼奥娓娓道来,就好像他不是在谈论他高高在上的父亲而是在谈论今天晚上吃什么,“最奇怪的是效忠他的殿堂骑士居然也同意了这个匪夷所思的计划,而且,奥丁教庭对此居然採取了默认的态度。”安东尼奥舒展了下四肢,优美的像是蝴蝶,“我们和太阳金币的冲突不管是谁胜利那些神棍也不会损失什么,反而会收穫颇丰。” 安德烈笑笑,无奈地说到,“一个傀儡国王大哥还当个宝贝,至于那几个殿堂骑士,不过是被所谓的骑士信仰僵化了大脑的愚昧之辈,哪怕他们可以消灭一个军团。” 而此时的浮卢宫,昆莫西大流士正和他的盟友弗朗西斯科鲁道夫谈话,偌大的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弗朗西斯科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他长相平凡,但却没有人能够因此忽视他,此刻他微笑着说到,“我的陛下,您这次真的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任何一个贵族都想把您从王位上拉下来,但唯独维斯康提不会,他们在乎的只有财富而已,金钱没有祖国,维斯康提对国家并没有概念,他们的唯一目的就是获利。整个史诗大陆都是他们的攫取财富的战场,而且我听说他们早就盯上了费伦大陆,并且有很长一段时间了,而我们对此一无所知。整个大陆都在从他们手里拿钱,所有人都依赖他们,您知道离开维斯康提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吗?就连您想要在冬季吃到南方运来的蔬菜都是不可能的事。”看昆莫西还想不明白,弗朗西斯科继续微笑,他的微笑能让最兇恶的人听他说话,“给钱的手始终高于拿钱的手,史诗大陆有多少贵族,包括那些国家的国王受到过太阳金币的恩惠,他们最多的事是保持沉默。”想让他们站在您那一边是不可能的事,这是他没有说出口的话。 昆莫西坚持,“如果我们能得到神殿和骑士公会的支持……” 弗朗西斯科毫不犹豫打破他的幻想,摇摇头说到:“一个鸡蛋去碰石头和一百个鸡蛋去碰石头的结果是一样的,我不是个赌徒,尼古拉尼奥和骑士公会也不是赌徒,他们身上都繫着许多人的命运。” “我们已经没有回头路了。”昆莫西道,“太阳金币和我们的矛盾不可避免。” “我不知道您口中的我们指的是您和谁。”弗朗西斯科道,当下他决定是该让昆莫西听听实话的时候了。“陛下,您可还记得上一个时代的亚克兴角之战?大流士王冠就是从那时传到了您的头上。” “那时候不管是费奥郎蒂诺或者说塞琉西都比您的祖先更可能得到史诗大陆王的荣耀,但这份荣耀还是落到了您的祖先的头上,连同王冠一起。”弗朗西斯科提醒他,“因为当时班席尔国王和维斯康提站在了一起。简而言之,如果没有维斯康提也就没有中央帝国。” 昆莫西不耐烦地摇头接口:“那又如何?已经是一千多年前的事了,现在史诗大陆的国王是大流士。”国王仰头大笑,笑声惊起落在浮卢宫上的乌鸦群,它们嘎嘎惊叫,振翅腾空。“我已经在无法忍受我的帝国存在两个国王了!”他再度放声狂笑,“你们过于夸大维斯康提的实力了,哪怕他们有再多的钱,都无法抵抗军队。”昆莫西站起来,意气风发,“好了,不说这些事了,你难得来一趟,我们去花园好好逛逛。” 弗朗西斯科并未立即跟上,他已经费尽唇舌,此刻只觉得心中充满无边的无助感,他不止一次地臼疑自己到底在做什么,走这一遭又究竟所为何事。他无法约束国王的被沖昏头脑的野心,昆莫西终究会任性而为,一如既往,他不论好说歹说都改变不了事实。他的归宿是荆棘花墓地,是哀伤的妻子,是他的孩子们。但凡事毕竟不可能尽如人意,弗朗西斯科要做了决定了。 ※※※※ 北境漫漫,一望无涯。 在俄拉荷马城的东北方向,大概十五度的地方数千英里,如果我们一直往北走的话就会来到北海。北海接近于大冰川,这里苛刻的气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冰川的影响。 特洛伊·兰斯洛特虽然熟读地图,但经过两周以来的一径北行,他深切体会到地图上说的是一回事,实际上却另有蹊跷。兰斯洛特的车队在六月的春天从最北方的行省西凡欧贝的象牙城,兰斯洛特家族这次是应他们盟友的召唤穿过大半个中央帝国的土地和朋友汇合。 在西凡欧贝的冬日为数不多的几条宽敞的道路通常也很难通行,连接着僻远乡村的河道只在七八月份解冻。在温暖的月份,内河平底货船和驳船往返在冰冷而缓缓的河水之上,而在冬天,结冰的河道就是马拉雪橇和雪车的道路。 七月份的时候他们走出了广袤的冻土大地,到达了连接着撒拉干沙漠的卡兰糙原,从来没有人知道卡兰糙原从哪里开始,只知道它到撒拉干沙漠结束。 第54页 冻土大地消失了,变成干燥的红土糙原,绝大多数人包括特洛伊都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精神,西凡欧贝行省内只有狭窄的平原,和比圣派翠克山脉还要广袤的的贝尔戈尔山脉,这里占据中央帝国十分之一的领土,但是只有帝国百分之一的人口。 比森林小路大不了多少的小径逐渐变成不需要道路的大糙原,这里的牛羊马匹从来都不需要牧民,它们自由生长,人类在需要的时候就来这里捕捉,即使是冬天雪也会很快融化,青糙被吃掉后只要其它地方十分之一的时间就会长得更清脆,传说中强大的徳鲁伊曾经祝福过这片土地。 穿过卡兰糙原用了将近三个月的时间,特洛伊一行人对牛羊肉吃的腻的不能再腻时,远方终于再次出现了森林,森林里有人类的建筑。森林里的道路非常狭窄,道路西边是崎岖的灰岩丘陵,矮丘顶高耸着一座座守望台,很久以前这里曾经发生过战争,刨土地时会挖出生锈的剪头和马蹄铁、或者是人的骨头。东边则地势低缓,蜿蜒的低矮丘陵上有一些村落。路上来往的农民看见他们立刻站在边上等他们过去。 然而好景不长,在森林里走了几天之后,村落没有了,只见茂密深林,最后几乎连人类的足迹都见不到了。不管是白天还是夜里都有狼或者是其它动物的嚎叫声。 将近11月份时他们绕过了洛伦兹平原,沿着叶顿河,在平底船港口从叶顿河逆流而上在绿宝石港口分流向梅根河,这条河可以直接到达多尔多涅省的黑珍珠港口,他们在这里下船,并且在港口附近的灰麦小镇住了下来,灰麦小镇是多尔多涅省西南方向最大的中型城镇,人口和货物在这里集散和分流。 麦子大爷的灰麦旅馆可谓是最为出名的,麦子大爷曾经是灰麦小镇的镇长,旅馆的名字就以灰麦小镇命名。这是一栋四层高每层七八个房间的房子,旅馆的房樑上挂着一盏油灯,它自点上那天就再也没有熄灭过,也没有人给它续灯油,麦子大爷的孙子麦迪偷偷地把灯上的油污擦干净,不过没有灯神出来,麦迪反而挨了顿揍。 第32章 第三十二章秘密主人 麦迪规规矩矩地安排好了客人,他得到了不菲的小费,赶上以往一个月的收入了。 这些人真大方,也不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麦迪嘀咕着。兰斯洛特家族的马车留在了平底船港口,那里有专门照顾马匹的驿站,尽管他们隐蔽的非常好,但是麦迪还是在一些箱子的角落里看见了兰斯洛特家族特殊的纹章——红双月。 麦子大爷,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多大年纪了,记得班大叔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是那副模样。没人记得他的名字是什么,所有人一直都用麦子大爷来称唿他,孩子们从他的父母那知道麦子大爷,他们的父母从他们的父母那知道,整个灰麦小镇,找不出一个和麦子大爷是同时代的人。灰麦小镇建造的时候起,他就在这里了。现在灰麦旅馆的日出工作都交给了麦迪,麦迪应该有十六岁,是个干净整齐的过份的年轻人,他的衣服永远一尘不染,哪怕是洁癖最严重的人也不能在他身上找到一块不干净的地方。 特洛伊虽然对住在这么简陋的地方有点不满,但看在它异常整洁的情况下也没说什么,接受了管家安排的房间,僕人们从行李中拿出干净的浴缸,借用厨房烧了热水抬到特洛伊的房间里。其他的客人被请走了,尽管如此,灰麦旅馆要接待兰斯洛特家族所有人还是房间紧张。镇上有很多家旅馆,但是管家勃兰巴索罗缪坚持只能住在这里。 风吹树梢,拂过大地,星光闪耀,月色落于花上。特洛伊脱掉复杂的礼服,他柔顺的琉璃蓝色长髮飘散在浴缸的水里,散发着珍珠一样润泽的光芒,四肢修长,没有脂肪和肌肉,就连安德烈王子和安东尼奥王子都没有他那么优雅。 “扣-扣-扣。”门响了,是勃兰巴索罗缪,他是一个英俊的好像是管家的模型,任何人见了他都会赞嘆并且羡慕,拥有一个这样的管家几乎是贵族身份的象徵。 “少爷,晚餐已经准备好了,换洗的衣物也在这里,请原谅我让您住在这种地方,请您再忍耐一段时间,等我们到了曼太尼亚,您的挚友就在那等着您,您会受到最高规格的接待。”勃兰服侍特洛伊穿上晚餐应该穿的服装,“就算是出门在外也不能简略,您在一天当中,至少需要六套衣服。包括您早起沐浴的沐浴服,吃早餐时让您觉得十分舒适的晨服、白天外出的便服、午后接待来访客人的服装、晚餐服、以及夜晚出席各种舞会和聚会的礼服。除了这些衣服,还需要准备能够搭配的手套、外套、鞋子、披风,当然,最重要的帽子绝对不能忘记——如果您不想外出时会被人误认为是平民的话。虽然您已经非常漂亮了,但除了这些,那些能增加您魅力的小配饰也决不能忽视。散发着东方檀香芬芳的手杖、强调您肌肤光泽的人鱼香膏也是必须要擦的……您只出门了三个月十一天就已经憔悴了这么多,勃兰作为管家真的是太失职了。”虽然说了这么多,但是勃兰的语调丝毫不乱,就像他不是在啰嗦而是提出中肯的建议。 特洛伊对他的管家十分无奈,他点头说到:“好了,勃兰,让你的嘴歇一会儿吧,你简直比你的父亲还要啰嗦。”尽管非常不耐烦,特洛伊还是耐心地听完了勃兰的唠叨,“我当然知雷戈会以最高规格接待我,然后一边心疼他源源不断流失的金币,尽管他们的最高规格还比不上普通贵族,但是这他们的接待让我比受到国王的尊敬还要高兴。”勃兰帮他把头髮用一个白玉钩束到脑后,给他系好礼结,鞋带、袖口、帽子,新的手杖,他白天使用的古藤手杖在勃兰房间里抹上了羊油放在匣子里保养;在他的指甲上涂上清香的防蚊虫的香水。勃兰对特洛伊少爷任何的细节都有一种病态的执着,不过对于巴索罗缪这个姓氏来说,意味着最好优良的传统。 灰麦旅馆普通的桌子被铺上了干净柔软的白布,从象牙城带来的瓷器花瓶是劳伦切尔曼送去的礼物,特洛伊每次用餐的时候都要把它摆在桌面上,花瓶里的白百合也是勃兰从象牙城的暖房里带来的。在勃兰去推餐车的时候,特洛伊自言自语地说到,“真是一个精緻细腻到过分的男人。” 晚餐在香气和音乐中结束了,特洛伊无奈地说到:“以后可以不必弹竖琴。”结果当然是被勃兰坚决地否定了。 柯纳罗亲王正听着管家的汇报,“兰斯洛特家族的人秘密来到了我的领地?他们想要穿过我的领地去曼太尼亚,你说我应不应该放他们过去?”他问那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管家。 管家想了想,笑笑,把亲王身上衣服的褶皱抹平,“您当然应该放他们过去,不过给他们找些小麻烦也是应该的。” 克里姆林宅邸里李特正餵着艾酒,艾酒站在桌子上咽着新鲜牛肉条,它现在有一只成年的鸡那么大了,这几乎是一只成年猫头鹰标准的大小。他洁白的羽毛和赤红的眼睛在看李特时不知不觉流露出一丝温情。 第55页 三个月亮已经出现了第二个,月色皎洁,预示着今夜可以平安度过。黄铜钟敲了九下,李特打开天窗让艾酒飞了出去,他回到椅子上把这些年来每一个细节都想了一遍,这个世界上任何事情都和其它事情有着必然的联繫,尽管二者看起来并无关联。 那么他呢?是不是也是这些看似无关的事件中必然的一个? ———— 在兰斯洛特家族到达灰麦小镇时,维斯康提家族强大而严密的情报网在第一时间就把消息用魔法信函传递到了萨拉基城,就在特洛伊从象牙城出发的同时, 劳伦切尔曼也从临春城来到了南方海岸。 萨拉基城的弗安摩利,包括十三个种植园,五百公顷的糙地,四个庄园,和古老的弗安摩利城堡,都是劳伦切尔曼五年前置下的产业,完全属于他。那时候他不过才十岁而已,弗安摩利原本是个很美的地方。以园亭、溪流、池塘和森林而在附近出名。是年轻的弗安摩利侯爵的产业。当然了,你要是指望弗安摩利能在新主人手里变成一个更加美丽的地方,那就错了。在劳伦切尔曼眼里,这不过是买了块可以种植经济作物的投资而已。一买到地,他就叫人砍了所有的森林树木卖钱,然后改种比白杨更赚钱的橡胶树和咖啡树、蔗糖与烟糙。 弗安摩利侯爵是个非常懂得享受的人,在被迫卖出这块产业前,弗安摩利无疑是曼太尼亚行省最美丽的地方。但现在,倘若侯爵有机会能再次光临旧地,一定会被眼前看到的景象给弄得伤心欲绝。易主不过才短短几年时间,他精心建造和装饰过的帆船型别墅,这幢原本白色的漂亮建筑变得面目全非,完全失去了往日光彩。房顶布满尘埃和飞鸟路过留下的粪便,周围的花园被剷平改种果树,靠西的一面外墙布满潮湿的绿色苔藓,到处是风吹雨淋后留下的一道道黄色侵蚀痕迹和点点霉斑。残存的玫瑰花圃,花没怎么开,带着刺的枝条倒疯长开来——或者,只有通过这片花圃,才能依稀辨认出这地方当年的风雅和情趣。 外面如此,里头也就不用说了。但凡值钱一点的东西,都已经被劳伦切尔曼给卖成了钱。只剩下无法撬走的地板、一个壁炉、一张带有古老奥斯陆帝国风格,但躺上去还算舒坦的大床,一个夯实倒下来足以压死人的橡木柜,外加桌椅而已。 现在劳伦切尔曼正为了如何接待特洛伊和兰斯洛特家族的客人而头痛,兰斯洛特可是出了名会享受,那些人来到他的地方意味着又有无数的金币会从他的口袋里流走,一想到这里他的心就不停的抽痛。 “李莱,你说我要是让他们自己付费用,怎么样?”劳伦切尔曼问到。年轻人的执事已经习惯了主人以及主人家族的血液里流淌的不是血液而是金灿灿的金水。“这会让太阳金币的光芒生锈的,少爷,不管如何,您总是要热情的接待您的朋友的,虽然要花上一些金币,但是和您将要得到的利润相比,微不足道。”劳伦切尔曼听到这句话心里有点舒坦,他飞速的在脑袋里计算了一遍将要的花费,脸又阴了下去,嘀嘀咕咕地说到:“一个人来就可以了,他带来的人肯定不会少于一百人……还有他那个吞金币的怪兽一样的管家。”一想起那个挑剔到极点的勃兰,劳伦切尔曼的心情差到极点。 “不应该我出这份钱,去联繫一下城里的商人和贵族,尤其是弗安摩利候爵,他会非常愿意出钱的。” 在劳伦切尔曼算计着怎么把本钱减到最少,最好是一点都不花时,灰麦小镇的白天悄无声息的来临了,勤快的镇里人开店的开店,运货的运货,珍珠港口又开始了新一天的忙碌。兰斯洛特家族本来是想在灰麦小镇休息一天的时间第二天一早就出发,讲究但是规矩的僕人们在天亮之前就收拾好了行李,把货物和礼物检查了一遍,报告给勃兰之后把东西搬进了从驿站重新雇了马车。 马夫们随时可以出发,等着特洛伊少爷从旅店里出来。 本来没有意外的旅行突然出了岔子,有一个醉汉把呕吐物吐在了特洛伊少爷考究的鲸鱼皮鞋子上,当醉汉悽厉的惨叫声从旅馆里传来时,所有的僕人们都情不自禁地抖了抖。 那位冒犯了特洛伊少爷的可怜人被剜去了双眼,割去了舌头,挑断了手脚筋扔在排水沟里,这一切由勃兰亲自动手,勃兰掏出手帕擦了擦手,说道,“万分羞愧,少爷。” 一个小时后,焕然一新的特洛伊少爷坐上了装饰这天鹅羽毛的马车出发了。 第33章 第三十三章远到而来的朋友 兰斯洛特家族的僕人们都是划船的好手,西凡欧贝靠近北海,到处都是纵深的河流,尽管他们第一次划平底船,只划了一会儿就非常熟练了。和其它吆喝号子的水手不同,兰斯洛特人像是精密的钟表一样按部就班,表情淡然,你别期望他们能像普通水手那样唿喝。 勃兰在甲板上来回走动下达命令,随着位于铁锤丘陵的长春藤港口。 兰斯洛特的僕人们有条不紊地忙碌起来,三百年前铁锤丘陵完全被森林覆盖,只有零星的渔夫在水流湍急、深涌入海的罗勒河上捕猎。后来国王陛下征服了生活在这里的异族,从海面上剿灭了他们,随后在这里建造了萨拉基城,当时做出杰出贡献的就是弗安摩利候爵,他的爵位也是从那时得到了,不过当时显赫一时的弗安摩利候爵传承了不过三百年就趋于无闻。 现在这里已成为繁华城区,宽阔的林荫大道,蜿蜒的曲折小街。华丽的宅邸、谷仓、旅店和集市,冒险者酒馆,应有尽有。 港口里停泊着无数船只,平底船和远海鱼船络绎不绝,晒的黝黑的渔民和水手只在下身穿了条打补丁的裤子,身材火辣的女人也不少见,雕刻着太阳金币 的商船则源源不断卸下来自俄拉荷马的所有货物、临春城的葡萄酒和纺织品,和来自萨拉岑斯的奴隶。 一眼便能看见城头飘扬的太阳金币的旗帜,这面旗帜所插的地方,所有人都将跪倒在维斯康提家族的脚下。 而最大的港口被空了出来,更多船只都在其它码头等着卸货,只因为长春藤港口停着一辆朴素的马车,马车上用金粉画着太阳金币的纹章。 ———— 在奥斯陆帝国崩溃后,史诗大陆燃起了一场大变革,跟着这个大变革发生的是,史诗大陆动乱了将近五十年。空出来的庞大地盘,永远吃不饱的贪婪贵族,有人趁机劫掠,城市、乡村都被洗劫一空,被火烧成焦炭。贸易被中断,土地没人耕作,富的流油的奥斯陆帝国一度变的极为贫困,富有的农民被军队和匪徒抢走了财物和女人,大批的军队有时同敌人作战,有时装扮成匪徒去劫掠老实的人民。 五□□快要结束的时候,一切都被瓜分殆尽了,三大帝国就此有了雏形,之后,三大帝国用了几百年的时间来稳定他们的政权。 “没有土地就没有财富。”劳伦切尔曼在购买弗安摩利地区的产业时,这笔买卖合算的让他当天晚上做梦都忍不住笑了出来,弗安摩利候爵自幼就养成了饰衣裳、盛车马、崇居室、丽陈设的嗜好。他已经养成了这种习惯。他在管理弗安摩利时,这种习惯所涵养的心理仍会支配着他。他把住宅附近的四五百英里土地大大装饰起来,花费比该地产出所值大十倍的费用,终而发觉如果他所有全部地产都照样改成漂亮的花园城堡,恐怕也会在没建造好十分之一以前,就耗尽他所有的财产。 第56页 而弗安摩利候爵认识到这一点时,他的财政已经出现了莫大的危机,怪他的老爹走的太急,没有教育好他,他继承了爵位不到十年时间就已经宣告破产了。而曼太尼亚根本找不出一个能买下弗安摩利地区全部产业的人,而这些产业藕断丝连的全部联繫在一起,分开出售至少少三成。而劳伦切尔曼注意到了这一点,他当时在临春城,和曼太尼亚只隔着一个省份,他出了一百万个金币,就买到了弗安摩利候爵至少价值三百万金币的财产,并且赠送了少说一千名精装的奴隶,这些奴隶都是用来表演,和勐兽搏斗,彼此厮杀的贵族游戏。 “人类好胜的心理,多以统治下等人为荣,而以俯就下等人为耻。”所以,如果法律允许,那在奴隶与自由人之间,地主一定愿意选用奴隶。因为这能让他们感觉到高高在上,感受快感。 “我不用使用奴隶,因为调查的结果显示,同样一块土地,僱佣工人所得的产出比使用奴隶的产出要高出五成,我爷爷个叔伯们的庄园里还在使用奴隶,奴隶不必付给他们工钱,他们只能得到食物,因此奴隶不细心工作,不管主人如何严厉的约束他们都没有太大的效果,所以几年前我在这里做了改动,我给予奴隶一定程度上的自由,付给他们少量的工钱,建造了许多毛糙屋而不是让他们住在大棚子里,你猜结果怎么样?当年的产出比往常高了七成,35万圆盾金币,而我付出的不过一百个金币。”劳伦切尔曼慢条斯理和他远到而来的客人交谈。 又过了25天,兰斯洛特家族的客人终于到达了萨拉基城的弗安摩利地区。在经过长达四个月的路程后,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特洛伊踏上弗安摩利的土地时,大吃一惊,“我还记得这里曾经是马场。” “现在是牧场,可以养一千匹马,以前那个败家子只养了十几匹马用来炫耀,他现在应该在曼太尼亚的哪个乡下,我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过他的消息了。”劳伦 切尔曼语气非常不屑,在他的认知里,财富是一个人生活的酬劳,他轻视鄙夷那些把享受当做生活的主要目的的人。吃掉的早晚要拉出来,女人会消耗他们的寿命,做善事不过是自我安慰,住在什么地方不一样,华丽的装饰并不会影响使用。我们追求财富,却不追求财富本身,而是财富带来的安逸和地位。来自{太阳精经}。 劳伦切尔曼和特洛伊在萨拉基城内走着,市镇上的居民,大都是商人和技工。在帝国的某些地方,比如说西凡欧贝行省还保留着古老的法律,在西凡欧贝的土地上,所有的一切都属于兰斯洛特家族。他们在这里随心所欲,任意决定人民的生死。在西凡欧贝,农民们嫁女儿或者儿子娶妻子都需要经过领主许可,在他们死后,一部分财产可以留给儿女,绝大部分要上交给领主,所以在父母活着的时候就会和子女去领主那进行公证。 走在宽敞的马路上时,特洛伊兴致勃勃地看着那些新鲜事物,打趣的说到,“我还以为你这里会和人间地狱一样,把赋税加在他们的人身与货物上,农业税,商业税,土地税,嫁娶税,脏仪税,墓地税,过界税、过桥税、落地税、摊税,任何东西都要上税。所有人都被搜刮的连身上的衣服都没有,男人们没有上衣,女人们没有裤子。” 劳伦切尔曼拉拉他的捲髮,笑着说,“我一开始想这么干来着,但是有一个人告诉我不可以,我当时嘲笑他,因为我的父辈们,爷爷辈的人都是那么干的,让人民半死不活的活着;可是他告诉我,只有把鸡餵饱了,才能得到源源不断的蛋,把牛羊餵饱了,才有源源不断的奶和更肥美的肉。” 特洛伊顺口一问,“你说的是谁?” 劳伦切尔曼从摊子上拿走一个金黄的水果,扔下一个铜板,小贩忙什么装了一袋子给后面的僕人,僕人仔细清点了数目,发现没错而且还多出了两三个,满意地点点头,别看少爷付帐的时候很随意,但是他回去后肯定要数水果的个数的。 “雷恩。亚赫图斯·雷恩·克里姆林。”他说。 ———— 萨拉基城一直是帝国最大的纺织业基地,曼太尼亚行省面积广大人口众多,养羊和呢绒工业是曼太尼亚财政收入主要依赖的两个方面。全省一年的税收在30万圆盾金币,其中羊毛买卖总值就有28万金币,约占整个税收总额的93%。 曼太尼亚的毛呢织品深受史诗大陆上各个国家的欢迎,仅在中央帝国建立的前一百年间,曼太尼亚毛呢出口量就以30%的年增长率不断增加,由每年3万匹跃至9万匹。在如此丰厚利润的驱动下,许多曼太尼亚商人们把资金投资到养羊和毛纺织业上。羊毛和毛纺织品的外销,给曼太尼亚商人们带来了十分高额的利润,反过来又促使了曼太尼亚本土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的分化。而在劳伦切尔曼接受曼太尼亚之后,曼太尼亚歷史上着名的“正义的掠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很多失去土地的农夫变成了牧羊人、剪毛工、纺织作坊劳工等,为纺织业的生产和发展提供了廉价劳动力来源。据史料记载:“曼太尼亚人宁愿养羊而不愿意耕种,有近1/3左右的土地都用来从事养羊。在曼太尼亚优越的气候和土壤条件下,养出来的羊,羊毛的洁白与柔软程度都是史诗大陆其它国家无可比拟的。” 特洛伊·兰斯洛特差震惊地看着足足可以容纳一千人的工厂在河边建造起来,女人们坐在里面日夜不停的纺织,“我的人手经常不够,不得不向临近省份僱佣工人,有的时候甚至要从波提切利伯爵那购买廉价的奴隶,不过我更愿意用棉织物交换奴隶。我在安茹和勒马两地拥有大面积的种植园,种一种叫棉花的东西。”劳伦切尔曼从筐子里拿出一朵摘好的棉花递给特洛伊,再给他一件半成品,“你应该明白棉花有什么用,轻便柔软舒适而且廉价,可以随意印上美丽 的图案和染上漂亮的色泽,等一会儿我带你去参观我的印染厂。” 特洛伊仔细的把棉布看了一遍又一遍,惊异不已,“这也是“雷恩”教你的?”特洛伊仔细想着克里姆林家族的亚赫图斯,这位少爷名声不显,只是在艺术上的天分极高,但是艺术天赋是贵族最不需要的东西之一。 “是啊,雷恩,他的确挺厉害的。不过人手不足的问题他也没办法解决,我前年在安茹种了一块棉花地,去年才有收穫。”说到这里劳伦切尔曼懊恼地拍了下额头,要不是他太小心谨慎去年就已经赚了个盘满钵翻。“不过棉布也有坏处,在棉布和羊绒之间只能二选一的人会选择物美价廉的棉布,导致我们的羊绒销量下滑。” 特洛伊一伸手,勃兰就递给他一条新手帕。“你的朋友雷恩一定给你提出了解决的办法了?” 劳伦切尔曼腹诽了一句用过一次的手帕就扔掉的浪费行为,“我让所有的商铺和工厂禁止生产和售卖廉价、劣质毛织品,专门生产精美高价的毛织品,销售给贵族,其中西凡欧贝行省,也就是你的家族是我高价毛织品最大的客人。” 第57页 “那棉布的前景呢?”特洛伊问到。 劳伦切尔曼自信地说到:“棉纺织品已经成为曼太尼亚上流社会最时髦的东西,现在几乎所有人都以用印花布和白洋布做窗帘、垫子、被褥等为典雅美观和时尚。帝国不止维斯康提在经营毛织品生意,只是我们是最大的一家而已,许多商人抗议让我们禁止出售棉布,他们又出版小册子进行煽动,甚至通过制造骚乱来反对棉织品的售卖。有几个行省已经颁布了更加明确和彻底的新禁令以限制从曼太尼亚购买棉织品的拥有和买卖。然而,棉织品的生产与普及已是大势所趋,颁布的禁令虽然对于棉织品的直接买卖有一定的阻碍作用,却仍无法阻止曼太尼亚本土棉纺织业的发展。我相信,用不了多久所有反对的声音都会消弥于无形,对曼太尼亚棉麻混纺织品的合法性予以承认。” “收支呢?”特洛伊说到。 劳伦切尔曼从怀里掏出一本帐本,“一个女工操纵一台纺织机,每名工人一个月需要五个银币的报酬,一天可纺出半成品三十码,一个月就是九百磅,消耗棉花一千零五十磅,或者2300包,萨拉基一共有女工一万三千四百七十二名吗,每个月生产12124800磅半成品棉布,消耗棉花14145600磅。等于全部产量的1/20,成本占收入的百分之五。半成品会直接送到印染厂区印制之后被我们自己的商人运输到各地的商铺里,当然,也有一部分卖给其它商人。” “损耗呢?”特洛伊抛出了第三个问题。 劳伦切尔曼眯了眯眼睛,“不管是人还是纺织机还是材料半成品还是成品总会有一些损耗,但是比起我得到的简直不值一提。”劳伦切尔曼对那些日夜工作反而成为机器奴隶的工人没有一点同情,他冷酷的说到,“每个人都知道暴风雨总有一天会到来,但是每个人都希望暴风雨在自己发了大财并把钱藏好以后,落到邻人的头上。既然临人的痛苦会增加我们的快乐,我们又何必为此痛苦呢?” 银色时代1004年11月一日 这是个需要被少数人记住的日子。 无数年以前,在一个名叫槲克城的地方有一群魔法师,也是世界上第一群魔法师,他们在破晓时代末尾如同彗星般崛起,并且如同蝗虫一样侵略了世界,他们每年的第二十一个星期日在一个秘密的岛屿上集会。我们不知道这个岛屿在哪,因为根据传说,这个岛根据洋流在海上漂流,如果掌握了海流的规律,那么就能找到它。 槲克城,魔法师的圣地,尽管它已经神秘的消失在了人们的视野里,地图上,可是它就在那里,光明正大的,但是从来没有人找到它,也没有人将它标註在地图里,“它在你眼睛看得见的地方。”我们只知道这句话。 魔法师都是些性格古怪的人,一般情况下,他们从来不曾用魔法加害过任何人,也不曾用魔法给任何人带来过任何好处。人世间的一切在他们眼里都是俗事,因为从事魔法这个行业必须搅尽脑汁、耗尽心血,潜心钻研,从获取新知。而在此过程中,魔法师们自然也常常发生磨擦,争吵不休。 皇权之所以还生存着,是因为魔法公会和奥丁教庭彼此潜质,某一位魔法公会会长曾经嘀咕过:“教庭把世界上所有的光明系魔法师都挖走了,虽然教庭是 光明系魔法师最合适的地方。” 大约在四十年前,克里斯多福沃克利在老师的推荐下成为了魔法公会新一任的会长,时至今日他已经在这个职位上做什了四十三年,或许再过两三年他就该卸任了,但是在这个节骨眼居然出现了这么大的事! 克里斯多福沃克利十月份的时候就离开了俄拉荷马城,他将要去一个秘密的地方开一次秘密的会议,他不是会议的主持者,也不是重要成员,只是参加会议的诸多人的一个,参加会议的大部分人都比他年轻,很多人皮肤光滑,发色靓丽。他认识许多人,但更多人他不认识,会议的主持者是史丹佛朗费罗先生,克里斯多福也必须对他保持足够的敬意。 史丹佛先生起身发言,向所有人致敬。他一向是一个直来直去的人,“维斯康提给我稍了个话,相必在做的各位也都收到了他们的信件。”看着诸位都点头,史丹佛先生舒了口气,“我们魔法师所需要的魔法材料,没有一个魔法师在学习之出支付那么一大笔钱,各位,想必也有无数人受到过维斯康提的资助,能让我们在魔法的道路上走的更远,而他们要求的只是我们在重要时刻做一些并不违反原则的事情。”史丹佛先生鹰钩一般的鼻子上的圆眼睛发出犀利的光芒,“许多朋友潜心钻研魔法,不知道中央帝国发生的事,我告诉你们,维斯康提发怒了,因为大流士的蠢货居然想断他们的财路!”所有人心里都是重重一跳。 一位年轻美丽的女士站了起来,她有蜜糖般的肤色和象牙白的牙齿,她戴着一顶有银色穗子的天蓝色尖顶帽,“我还是一个魔法学徒的时候,就受到了维斯康提家族无私的帮助,这么多年,他们第一次需要我的帮助。”这位女士看起来地位不低,一部分人向她点头致意,“我们都清楚其中的关系,想必没有人会站在大流士的一边。” “我们从不过问政治。”另一位先生说,熟悉他的人会想起曾经在都铎王朝的魔法公会见过他,你要是认为魔法师有国家之分那就大错特错了,魔法师只有正义和邪恶之分。“魔法师参与政治是魔法师的堕落。” “朗曼!”一个怒气沖沖的声音响了起来,是宫廷魔法师白朗蒂,“你是在侮辱我!”他们两个的关系一向不好。 “好了,好了。”史丹佛说,“要赶快有个结果才行,已经耽误的够久了,而且我还要给我们亲密的朋友回个话。”他鹰隼般的目光环绕室内一圈,包括那些坐在阴影里,“有人反悔了可不成,现在,表决吧,同意的人坐在原地。”没有人站起来。 “好啦,会议结束。”史丹佛开心的说,“等一会儿去快乐的聚会吧,我的老朋友们,我可是有很多有趣的经歷要跟你们说呢!” 第34章 第三十四章名字与无题 关于骑士为什么会把□□作为标志已经无人知晓。但是整个史诗大陆的骑士公会的纹章都是各式各样的□□,□□已经脱离了武器的范畴,成了一种象徵。 “……在红骑士学院的时候,我的老师告诉我,骑士要为了荣誉牺牲不惜牺牲一切,骑士团光亮耀眼的徽章在太阳下耀目地提醒着它的佩戴者,这就是我们的骄傲。我的胸口佩戴过荆棘花骑士徽章,红骑士徽章,银色闪电徽章,殿堂骑士的龙牙徽章,但是,我至今不明白,我们究竟为了什么而战?荣誉?是谁给我们荣誉?荆棘花?还是人民?” “能给我们荣誉的只有我们自己。”另一个人说到。 “我们究竟为何牺牲?为了王权吗?这未免太悲哀了。”第三个人说到。他们的胸口上无一不佩戴者龙牙徽章,流光溢彩的徽章被宫廷魔法师用魔法加持过,没有人可以仿造出这种特殊的光彩。 第58页 这间朴素的房间里坐着三个人,他们的年纪从四十岁到六十岁不等,是中央帝国五位殿堂骑士之中效忠于大流士的三位。 “伯伦左已经避开了这次风头。”年纪最轻的殿堂骑士说到,他脸上有一道从额头到嘴角的一整条疤痕,他摸摸自己的脸,“当时他在我脸上留下这条疤时,我就发誓要堂堂正正的战胜他,不过绝对不是在这种情况下,我庆幸他离开了俄拉荷马。” “情况非常不利,你们别忘记了,三头斗犬防线的罗慕图卢斯,我有时候真的怀疑,帝国的西面究竟有什么?獠牙要塞,三头斗犬防线,我们防的是什么难道还有什么异族能够通过骷髅骨隙——连龙都不敢涉足的地方进攻我们?帝国的财政每年有十分之一消耗在上面,一千年来,两个要塞不停的加固储备武器训练士兵,究竟是为了什么?”五十多岁的殿堂骑士费解的说到。 第三个人,也是在里面最年老的那位,他充满智慧的眼睛眨了眨,“你们也都不小了,这两个要塞不知道从何时起就建造在那里,不管王朝如何更迭,从来没间断过对它们的加固,这其中的恐惧,那些国王和国王一定知道些什么,让他们恐惧的,东西。” 正在三位强大殿堂骑士在秘密会议的时候,三头斗犬防线的第一轮月亮正在升起,罗慕图卢斯正在拆封一封信件,封口的火漆蜡上白眼夜枭正凝视着他。 这是一封早在半年前就写好的信,在半年之后才被送到罗慕图卢斯手上,罗慕图卢斯冷笑一声,自言自语地说到,“伯伦左?我倒是要看看他想玩什么鬼把戏!” 罗慕图卢斯·克里姆林,按照辈分,他是伯伦左爷爷的兄弟的后代,超过三代的直系堂哥,不过当年继承爵位的是伯伦左的爷爷,而罗慕图卢斯的爷爷则从俄拉荷马城迁移到了离都铎王朝最近的波齐特兰行省,罗慕图卢斯虽然和伯伦左交恶,但是他毕竟还顶着克里姆林的名号,在帝国,没有家族或者背叛家族的人都会被所有人唾弃。 而此时,李特正在完成他在圣索菲亚公学一年级最后一年的课程,圣索菲亚公学一共有三个年级,每一年要读三年,三个年级一共要念九年时间。李特几乎已经不去教室了,他常常在图书馆里一呆就是一整天,他的身上逐渐散发着一种宁静的气质,这种气质常常出现在教庭的祭司身上,而那些非信徒更喜欢称唿他们为神棍。 抹大拉教堂每个月的十四日都要举行大规模的弥撒,这一天教皇尼古拉尼奥也会到场,中央帝国的教庭并不像人们想像的那样高高在上,人民见到教皇和祭司大人们的机率比见到国王要多的多,教皇站在信徒之前,他身穿背部绣着十字圣号的白色麻袍,头戴月桂树环,左手无名指带着一枚打磨光滑的指环权戒,手拿一根打磨光滑的槲寄生藤权杖,这根藤条在被做成教皇的权杖之前最少在骷髅骨隙生长了千年岁月。 参礼的执事及辅祭员也都需着礼服。祭服的颜色随着弥撒的内容和意义更换颜色,而被使用最多的就是白色,白色表示喜乐、洁净,在民众集体弥撒的时候都会使用。 尼古拉尼奥注视着虔诚的信徒们,来自各行各业,有平民有贵族,有手工艺者有官员,有小贩也有□□,有地主也有工人,他用悠长的口吻开始念到:“ 天堂和人间的主人,我在你的面前承认我的罪责,并且为已经在你的面前服罪的人感到悲伤。因为我骄傲,贪婪,对财富和荣誉的无限渴望让我在你面前已经犯罪。还有懒惰、饕餮、贪婪、放荡、酗酒、我对肉体的□□,私通等等都已经冒犯了你,我告诫自己,我愿意承受罪责。” “我愿意承受罪责。”信徒们说到。 巨大的大殿里,所有的信徒全都集中在这里,椭圆形的殿堂上升起一个穹顶,在最前面是一个又宽又深的隧道一样的门厅,它被处理成天国之门的样式,巨大的环抱柱廊,284根立柱和88根壁柱四个一组的巨大行列,它被赋予这样的寓意:教庭张开母亲的臂弯,去接受忠实的信徒。 虔诚的信徒们相信,抹大拉教堂就是奥丁在人世间的行宫。 李特放下《史诗大陆宗教简史》,揉了揉酸涩的眼睛,走到高大的落地窗前,手支着阳台,看见外面闪烁的繁星,他偶尔会想到黒斯庭,反覆想着他为什么会写下那么一本日记,而圣索菲亚公学却从来没存在过一个叫黒斯庭·雷奥夏尔斯的学生,甚至连时间也相差甚远。一个又一个的谜团围绕着、包裹着它,还有那神秘的水滴声。 ——也许找到凡尔塞密室一切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他摸摸自己的额头,单翼的太阳之翼在群星之力的牵引下开始散发出肉眼看不见的太阳的光芒,月亮和星星是不会发光的,他们是通过反射阳光来发光的,李特昂起头,额头一阵一阵的发烫。一股股暖流从额头流向他的四肢百骸。 “这是什么力量!雷恩?非常熟悉,我以前好像在什么地方感受过。”沉寂的窗前,骤然想起了第二个人的声音。一个透明的黑色灵魂从李特的身上浮现,明明近在眼前,却看不清他的脸。李特没对这个人的出现感到惊讶,虽然他很长时间没再出现,可是当年被活生生解剖的切肤之痛他还没有忘记。 “太阳之翼。”李特没有隐瞒,“好久不见,你应该告诉我你的名字是什么了吧,总是这么叫你总归是不太好。” “原来是太阳之翼,你从哪弄来这东西的?怎么只有一半?”黑色的灵魂问到,他似乎对太阳之翼不怎么在意,“有人在它上面留下了封印,这个人的气息很陌生,我没有见过他。”他说,李特不怀疑他,因为一个人强大到了极点是不用说谎的,特别是不用向一个蝼蚁说谎。 “名字。”李特再次重复道。 黑色灵魂沉默了很长时间,才说到,“我没有名字,如果你非要用什么称唿我的话,你随便好了。” 李特的食指敲打着窗台,歪着头想了想,“这件事很重要,等我想好了就告诉你。” 圣索菲亚公学和克里姆林宅邸所在的俄拉荷马城东区有着非常长的一段路程,在建造俄拉荷马城的时候,大流士国王就已经划分出了几块区域,老贵族和浮卢宫所在的东区,新兴贵族和帝国官员住着的南区,商人和市民所在的西区,北区则是国王森林,贵族们都会在这里狩猎,在贵族们来之前,骑士和士兵们都会把勐兽驱赶到森林深处。 李特走在辉煌圣路上,而老斯都驾驶的马车就远远跟在他身后。李特走在这座建立八百多年的古老城市中,看着它高大厚实的内墙和上面来回守卫的士兵,看着不远处的提图斯凯旋门,看着露出一角的抹大拉教堂的钟楼,这时浮卢宫的黄铜钟敲响了第十下。像是感应到李特的气息,他的猫头鹰从夜色中飞到他的头顶上,盘旋了几下落在他伸开的手臂上。李特点了点它的脑袋,艾酒用红红的喙蹭了下他的手心。 他知道,这座城市将在不久之后失去今日的繁华,它会失去史诗大陆第二大城市的地位,而中央帝国的经济中心将会随着太阳金币的南下转移到曼太尼亚行省,随之而去的还有战火和流血,无数人都将陷入悲惨的命运,可他们现在还一无所知地进入梦乡。李特知道这一切将会发生,也许是今年冬季,也许是明年的春季,他什么都知道,但是却无法阻止也不想去阻止,因为在劳伦切尔曼心里埋下对内剥削,对外掠夺的血腥种子正是他。 第59页 第35章 第三十五章尤金诸城与罗格里格斯 银色时代1004年11月末,一队神秘人正在冒险穿过吸血藤树林,他们之中有的人不是冒险者,更不是骑士,也不会魔法或者任何超自然的法术,只是普通人,摩里斯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只是个整天在金库里查金币记帐的帐房先生,身体瘦弱的像个小鸡仔,他疲惫不堪,衣服又脏又破,他们刚刚躲过几棵吸血藤的围攻。冬天快到了,即使是南方,这里也会大幅度降温,降雪,糙地枯黄,果子掉下来腐烂动物们将要迁移到更远更温暖的都铎王朝去。这时候吸血藤们就被饿的凶暴起来,往常吸血藤是不会冲动的攻击强大的猎物的。索性除了摩里斯先生和他的几个朋友比较狼狈之外,这个小队的实力毋庸置疑。 有有几棵吸血藤追了上来,挥舞着多的数不清的枝条想要把这些人一网打尽,漫天的藤条把他们周围捂的密不透风,并且逐渐缩小,摩里斯先生害怕地蹲在了地上不断祈求着奥丁的庇佑。 藤条之中一道蓝光闪过,藤条倾刻之间支离破碎,吸血藤嚎叫了一声迅速退走,而其它吸血藤也被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坏了,它们冲着摩里斯先生的同伴们嘶吼,但却不敢靠近。摩里斯先生抬起头看见一位骑士正把剑插回剑鞘,“别忘记了,我们信仰的只有今生拥有的财富。”骑士对摩里斯先生说到。 帝国的北方开始大范围的降雪,往年的这个时候冬天才刚刚到来,还有十几天的时间可以把晒好的腊肉和咸鱼储存起来,较窄的河流结了冰,农民们从仓库拿出雪橇栓在马和狗身上,在被风夯实的雪地上快速行驶。在冬天狗拉雪橇可比骑马要容易的多啦。 北海上的尤金诸城,大雪封天,这里倒出来杯水就能瞬间冰冻起来,虽然在中央帝国的版图内,但是帝国鞭长莫及,实际上这片冰岛都在兰斯洛特家族的控制之下。寒冷的气候早就了尤金人坚毅豪放的性格,他们喜欢在一天的忙碌之后坐在篝火周围,烤着一整只猎物,喝着用木头杯子装着的麦酒,尤金诸城的土地很少有土地适合种植粮食,他们的酒都是从西凡欧贝行省那运来的,尤金人和兰斯洛特家族合作愉快,尽管兰斯洛特非常想把尤金人放到自己眼皮子底下控制起来,但是尤金人的野性让兰斯洛特家族的目的一直没有实现,他们住在铺着熊皮的雪屋子里,点着炉火,烟通过木头烟囱冒出去。 北海上并不适合平底船,尤金人的船长度为10-30米,其平均排水量为50吨,并使用搭接法造船,以桨作为动力。虽然这些船只看来似乎很脆弱,也不太像用来航海的船舰,它们其实十分适于航海。尤金船操船时使用右弦的操纵桨,常以左弦靠码头,高高的曲线型两端及较深的船中吃水使其具有良好的船舶操纵性。 艾玛瑞丽丝站在雪墙上眺望,她的父亲叔叔伯伯哥哥们都乘船出海捕猎,有的时候他们能捕到鲸鱼。 远方出现了一个小黑点,艾玛瑞丽丝激动的冲着他们挥手。 尤金人两头漂亮的翘起的船上,两边有五到十个人划着名桨,他们动作一致,划的又好又快,很快,艾玛瑞丽丝就能看见他们的脸了,每一个都笑的合不拢嘴,看的出来他们今天一定有大收穫。 船长兼首领的狄克是她的父亲,一个有着捲曲黑髮和大鼻子的健壮男人,身上有白熊爪痕的是她的哥哥范伦丁。还有和熊一样的尤金人截然不同罗格里格斯,他身材修长,就像紫杉一样挺拔,容貌更是从里透出一种书卷气,在他来到北海尤金诸城之前一定是一个有故事的人,罗格里格斯大概在五年前来到尤金诸城,那时他才十二岁,瘦弱,营养不良,金髮暗淡无光,狄克从抢劫了一艘运奴船把他带了回来,在那之前,罗格里格斯已经在运奴船上做了三年的苦力。他绝口不提故乡和亲人,狄克就把他留了下来。谁能想像到他能长成如此美丽的模样呢? “艾玛,你等多久了?”罗格里格斯从吊角船上跳下来,跑到艾玛瑞丽丝身边。 艾玛把他被风浪吹的乱糟糟的金髮捋到耳后,“就一会儿,真的。”她知道他不会相信的。 果然,罗格里格斯责备到,“你在这站的再久我们也不会提早出现,你的脸和手都冻的没有知觉了吧?真是不听话,你要我说几遍才会老老实实在家里等我们回来?”他把白熊皮帽子摘下来戴在艾玛瑞丽丝头上,“我们要是晚上在回来,就会看见你被冻成冰块。” 其他人也下了船,一共有四五条船,一下子这里就变得拥挤起来,狄克走了上来,揉揉女儿的头,笑呵呵地说到,“她是不放心你啊,罗格,她怕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离开了。” “我没有,父亲!”艾玛瑞丽丝狡辩道,“不信你问问哥哥!” 范伦丁耸耸肩表示爱莫能助,他冲着罗格里格斯眨眨眼睛,罗格里格斯心领神会。其他人哄堂大笑起来,艾玛瑞丽丝脸通红不知道是冻的还是血液上涌臊的。她抱着胸,“你们太过分了!” 奥利佛叔叔从船拖出来一条鲸鱼,它有五米那么长,厚厚的脂肪,足够所有人吃上一个星期的,他经过这里,“我们的艾玛怎么回事?你应该在晚上钻进罗格的房间里,然后第二天我们就有喜事可以办了!哈哈哈!!!”艾玛瑞丽丝已经捂着脸跑回去了。 “她可真害羞,我妹妹就是这样。”范伦丁拍拍罗格里格斯的背,“你要加油啊,我等着你做我的妹夫呢!” “当然。”罗格里格斯应到。 “好了,小子们!”狄克喊到,所有人都停了下来,他严肃地说到,“把那个不知道从哪来的红髮jian细小子从袋子里放出来!”马上有人从船上拖下来一个袋子,袋子是用鲸鱼皮做的,韧性非常好,用锋利的刀子割十几下才能割开,他把袋子拖到狄克脚下,“把绳子解开。”狄克命令道。 麦克斯塔浮从里面钻出来。 “这里是北海的尤金诸城,你们是尤金海盗。”他的运气遭透了,这几年他沿着叶顿河,几乎走遍了帝国的北方诸省,本来西凡欧贝是最后一站那里的情况比 他想像的还要糟糕,兰斯洛特血腥贵族的名号的确没有言过其实。 “你是象牙城来的探子。”狄克说到“这里禁止中央帝国的人进出,我们和象牙城的交易有固定的地方,商人都会去那里,只有探子才会跑到内海来,你是怎么过来的?你们的船在哪里?” “我确实是来自中央帝国,尤金人。”麦克斯塔浮承认,“我是个吟游诗人,来自俄拉荷马城,外出游歷已经有三年时间了,我乘坐着商船来到尤金诸城,三天前到这的。”他的肩膀在被抓到的时候被扭断了,如今打斗结束,开始痛了起来。 “吟游诗人?”狄克笑了起来,“小子,你没走出家门口就会被卖到ji院里!”麦克斯塔浮本来就漂亮的过分的脸蛋这,就算这几年餐风露宿,不仅没粗糙起来,反而变的更加妖艷。尤金人在抓住他的时候就把他摸了个遍,不然真不敢确定他是个男孩。 第60页 “那是你们偷袭!” “输了就是输了,你可别指望所有人都像是骑士那么堂堂正正的和敌人决斗,交给你一点,随时随地都不要放松警惕,找到机会,不管是偷袭,陷阱,暗杀所有手段都得用上。” “这个漂亮的娘们交给你了罗格,得问出点什么来!”狄克和其他人带着猎物往城里走去。 麦克斯塔浮被从天而降的灰熊皮毛衣服罩住,他睁开眼睛看见一个金髮青年笑吟吟的看着他,“穿上吧,你穿的太少了。”罗格里格斯的口音变成了通用语而不是尤金语。麦克斯塔浮看了看他的外貌,“你不是尤金人?” “我来自西凡欧贝。”罗格里格斯不想多谈,他招唿着麦克斯塔浮往北边走,“先回我家再说吧,狄克首领觉得你应该适应不了尤金人的日常生活,才把你交给我,跟着我来吧,得走一会,我们还能追上他们。” “你不怀疑我?”麦克斯塔浮疑惑地问道。罗格里格斯笑笑,看了看他燃烧一般的红髮。“不过是直觉。” 往尤金人的城市要走过几个血垣,期间罗格里格斯跟麦克斯塔浮讲起他刚来尤金诸城的故事,他一直是孤零零的,没有家人也没有朋友,一天到晚不停的干活,累了就谁在甲板或者船仓间的过道里,寒意总是如影随形,渴了就吃口雪,饿了就咬硬邦邦的面包和肉干,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了三年,想必数年之后他便会忘记温暖的滋味。“那时候我才九岁,因为某些原因被送到了运奴船上,那时候我真以为我会死在那里。就在我绝望无助,快要认命的时候,狄克首领和其他人抢劫了那艘运奴船,把我救了出来。所以在那之后我就一直和他们生活在一起,除了样貌,我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尤金人了。” 他们走进粗糙的堡垒,堡垒用坚冰建造,比成年人双手张开还要厚的城墙,在阳光下闪烁着水晶般的光芒。城门口进进出出的都是狗拉雪橇,少的三五条 狗狗的小型雪橇、多的十几条狗狗的大型雪橇。 “嘿!罗格!你身边的漂亮小妞是谁?你小心艾玛瑞丽丝打断你的腿!”到了城门口,每个人都和罗格里格斯打招唿,大多数人都对着麦克斯塔浮吹口哨。 麦克斯塔浮尴尬地笑笑,他们穿过一排排冰屋子或者木屋子,来到了属于罗格里格斯的那一间,厚厚的木屋里面,壁炉燃烧的非常旺盛,而且是刚刚点上,罗格里格斯心里一暖,艾玛瑞丽丝从码头跑回来的时候来这里把壁炉烧热了才离开。 第36章 第三十六章残垣断壁与巨木城堡 门外寒气逼人。麦克斯塔浮·克拉玛包裹在厚重的白熊皮毛大衣里,边戴手套,蹲在炉火边烤火,他已经在这里呆了七天了,没人理会他,但是他也不能离开这里。首领狄克,副首领奥利弗,在这两个人没发话前,谁也不敢放他离开。罗格对此爱莫能助。他推开们,朝着罗格打了个招唿就快速的离开居民区朝首领居住的巨木城堡走去。鹿皮靴子把雪踩的嘎吱嘎吱响,路上行人很少,唿吸出的白气在眉毛,头髮、睫毛上凝结成霜。如果来得及还赶得上回去吃宵夜。 巨木城堡用黑色的圆木建造,这肯定不是尤金人所造,木材也不知道从哪来,北海的气候并不适合生长高大的树木,一些矮小的灌木丛倒是长的异常茂盛。 他觉得自己好像要被冻僵了,最远在夏天到达西凡欧贝行省的他哪里经歷过北海如此严苛的气候,麦克斯塔浮不想留在这里,他喜欢去有美丽传说和未知的地方,神秘而耐人寻味的魔幻之地,他一直想找到父亲去过的妖精之乡和美丽如黑玫瑰的妖精女王。但他现在却要在这个极度酷寒的地方和粗鲁的尤金人在一起。巨木城堡近在眼前,可麦克斯塔浮却不由自主的绕过它,朝城池的另一端走去,巨大无边的冰壁好像是迷宫,把整个尤金诸城包裹在其中,广袤的北海冰垣上分布着无数这样的冰壁,它们有的破碎有的完好,有的似乎经过强烈的攻击,有的豁口焦黑似乎被火焰灼烧过。 尤金人在冰壁上搭建了绳梯,爬上去的时候被强烈的北风吹的左摇右摆。麦克斯塔浮希望它看起来真的有那么坚固。他一点一点地向上爬,冰壁至少有十米高,有的更是超过二十米,是天然的防风港。冰壁表面被风打磨的比大理石还光滑,一点借力的地方都没有。如果是平时,他爬这么点高度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就显得有点困难了。 麦克斯塔浮手脚并用,像一只笨拙的熊一样爬了上去,厚实的衣服增加了他的重量,他很长时间才爬了一半上去,他的体力的确非常糟糕,也许如果这次能从尤金诸城离开他应该去红骑士学院学点基本的武技了。 爬到中间的时候他气喘吁吁,浑身酸痛,肚子也不合时宜地咕咕地叫了起来,腿和灌了铅一样沉重,最后他终于发现想爬到冰壁上这个决定真的很傻帽,比来北海看看还糟糕时,有人在上面拉住了绳梯的一头,他藉助这股力量,开始向上爬。 地面离麦克斯塔浮·克拉玛脚底越来越远,绳梯不断摇晃,他紧握绳梯,即使有手套保护他的手指也被冻僵,现在他更想念罗格家里温暖的炉火和艾玛瑞 丽丝时常送来的美味饭菜。 他的已经爬到了和巨木城堡平行的高度,而且还在继续上升,他能看见巨木城堡的火光和忙碌的人们,两个月亮在天上注视着他。 居高临下,你才发现它那些主人再也没有回来的冰屋子,崩塌的冰壁,断刃残骸是多么的苍凉、空洞。整个北海都是这样,在尤金人传唱的歌谣里,这里很久很久以前发生过无数场惨烈的战争,惨烈到连那些巨兽都难以破坏的冰壁都变成了碎块。 白雪皑皑的北海,曾经发生的故事被掩盖在冰雪之下,而有些被风暴击成碎片,有些暴露在冻土之上,遥远的黑色山脉和针一样的树木,只有在最热的八月才会解冻的河流。 除此之外,世界便是一片被冰雪女神诅咒过的无边雪域,春的女神在到达北海之前就已经死在了路上,这里将永远被冰雪诅咒。 被风割了半天之后,麦克斯塔浮终于被拉上了冰壁之上,这时他身后传来一个粗厚的声音,“呦~是罗格带回来的长腿小妞!。” “快把她拉上来,罗格要是知道她被我们吊了这么长时间肯定会狠狠地摔我们一顿。”麦克斯塔浮晃晃悠悠踩在了冰壁上,一个捂的严严实实就露出两只棕色眼睛的尤金人正把绳梯全部拉上来,另一个就住在罗格里格斯家不远的年轻人正对着他吹口哨。刚才那句充满□□的长腿小妞就是从他嘴里冒出来的。 “三更半夜的,你跑来这干什么?该不是和罗格吵架了?”粗厚声音问到。 麦克斯塔浮无奈地说到,“说了多少次我是男人。” “开个玩笑,其实罗格长得也挺像娘们的,你们这些来自海那边的人都长这个样子吗?”嬉皮笑脸说到,“男人都长的这么漂亮,那么女人…我都不敢想了!”冰壁上有个冰屋子,守夜的人就在这住,他们看到绳梯被拉的崩直,知道是有人爬上来了。“说到底你到底上来干什么?吹风吗?”风冷的刺骨,嬉皮笑脸哆嗦着,拉着粗厚声音和麦克斯塔浮就往冰屋去,“不管怎么样,进去再说吧。” 第61页 冰屋里点着壁炉,因为外面太冷,这里的冰根本不会融化,结冰的温度和融化的温度都比史诗大陆要低上不少,三个人围座一圈,嬉皮笑脸和粗厚声音脱下了厚实的熊皮和狼皮,粗厚声音和他的声音一样长了一张憨厚的脸,嬉皮笑脸生了一对桃花眼。经过介绍,他知道了憨厚的年轻人是雷尔夫、熘滑的那个是裴吉。 雷尔夫从桌子上拿来燻肉卷、肉塔、卖酒、腌小黄瓜和奶酪、蓝莓果酱。这些东西很普通但是商人要把他们从遥远的中央帝国贩卖过来,价格是蹭蹭蹭地往上长。好在尤金人是用以物易物的方式来交易,北海狼和北海狐、北海狸、北海白熊的皮毛,一张可以换一桶这样的食物。商人们会在春天和夏天和秋天把货物运到西凡欧贝行省的象牙城的冰库里,冬季时卖给尤金人和西凡欧贝人。能番好几倍的价钱,当然,运输的开销也算在里面。 身体逐渐暖了起来,麦克斯塔浮也脱下白熊皮,摘下帽子,他的皮肤变成了粉红色,头髮上的霜化了沾在他脸上,反正,美人不管怎么样都很美。“再说一遍,我不是女人。” 裴吉嘿嘿地笑着,雷尔夫则是专注地给燻肉加热。 “好吧,漂亮的小子。”雷尔夫笑呵呵地说到,“你叫什么?” “薛林。” 这一顿饭吃的很欢快,饭后,麦克斯塔浮说起了他游歷的故事,他说起史诗大陆最美的城堡之一的洛什城堡,卡兰糙原上月光峡谷,国王森林里的骷髅祭坛,他还曾经试图深入西北的盖亚山峰,但是无一不是无功而返。盖亚山峰可不是他能去的地方,“虽然不想承认,我只是个菜鸟,不管是吟游诗人还是冒险者。”麦克斯塔浮随意地说着。 裴吉搂着他的肩膀安慰他说,“你已经很了不起了,兄弟。” 在他们聊天的时候绳梯又崩直了,裴吉和雷尔夫向两只狐狸一样蹿了出去,和外面正要扭开门的罗格里格斯撞了个正着,裴吉捶了罗格里格斯一拳,说到, “你小子的肌肉可真结实,撞的我鼻子都疼了,哦,断了。”他边说着边亲热的拉着罗格里格斯进来,雷尔夫把门关严,回到壁炉边上。 麦克斯塔浮和他打招唿,帮他把衣服挂到椅子上,罗格非常轻松和麦克斯塔浮爬的那么费劲可不一样,他爬冰壁爬的十分轻松,简直是如履平地。罗格里格斯摘下帽子。“你怎么在这?”他把帽子扔到一边,提起酒杯就喝了起来,尽管已经习惯了这里的气候,但是不经常喝点酒可不行。 “随便走走。”麦克斯塔浮说到,“那你呢?我记得你今天不守夜。” “让我来告诉你吧。不管是谁守夜,罗格都会到这来,我猜他可能是受不了孤独,你说是吗罗格?”没等罗格里格斯回答,裴吉就魔模仿艾玛瑞丽丝的口吻说到,“等到他和艾玛瑞丽丝结婚就不会来这了,艾玛可不会放走他的,尤其是这样寒冷的夜里,拜託了~罗格,别走,我需要你,非常需要你,就像需要这火一样!” “不,今天不是。”罗格对裴吉的话无动于衷,这样的打趣这些年他听歌无数次,早就习以为常,起初还会脸红心跳,现在完全不会了。“我来是找薛林的,” 他把目光转到麦克斯塔浮脸上,“狄克首领想起你了,他让艾玛来找我,说“把那个抓来的漂亮的帝国jian细找来,我有话要问他”,奥利弗副首领也在。”裴吉和雷尔夫露出了担忧的眼神。 裴吉站起来转了转,“两个人都是难啃的骨头,多半要找你的麻烦,我和你们一起去,多个照应。”他和罗格击了个掌,握的坚定有力。 “加上我一个。”雷尔夫把手伸了出来,平静的说到。 “嘿!嘿!嘿!”裴吉一连说了三个嘿,使劲地捶了雷尔夫一下,“我就知道你一定会这么说的!好兄弟!走吧,现在就下去,老天,年轻的狼要向狼王挑战了!我的心情平静不下来,你们听见我的心跳了吗?” “先停一下裴吉。”罗格里格斯打断他,“还没到那个地步,艾玛说她父亲不像是要处置薛林的样子,也许事情会有转机的。” “各位,听我说。”麦克斯塔浮打断他们,“们的首领为什么要处置我?我只是一个吟游诗人而已,我相信首领不会烂杀无辜的。”他说,“不过,感谢你们的好意。”麦克斯塔浮站起来,对着尤金朋友微笑,他目光坚毅看向远方,“会怎么样,去了才知道。” 四个人重新穿上毛皮衣服,带上帽子手套,顺着绳梯爬下冰壁。下去的时候比上来要顺熘的多,麦克斯塔浮最后一个爬了下去,此时三个月亮都升了上来,满眼都是巨大的冰壁,一眼望去根本看不到尽头。 尤金人也不知道这些冰壁是从何处来,是什么人所建,只知道尤金人的祖先从遥远的西方迁移过来时,冰壁就已经存在了,那时候的北海还没这么冷,短暂而又温暖的春天还会在每年五月来到,在七月结束。可惜,春天在绝大多数尤金人的记忆里只是父辈口口相传的故事而已,北海冰垣上已经千年见不到春天了。 狄克首领住在巨木城堡里,只看了一眼,麦克斯塔浮就确定它绝对不是尤金人所见,黑色的圆木来自于早已经灭绝的铁树,铁树是一种非常珍贵的树种,比铁还硬,他只在克里姆林宅邸里看见过铁树做的桌椅。 首领狄克坐在一张巨大无比的高椅上,冰冷的石座椅早已被无数的过客磨得平滑无比,扶手上雕刻着兇勐的北海白熊。 麦克斯塔浮额头的青筋勐的一跳。 首领狄克摸着他的大鼻子,笑眯眯的说到,“快来!你是克拉玛家族的小子吧?我猜你的父亲肯定是希拉克略那个混蛋!” 第37章 第三十七意外的见面 新年的钟声马上就要敲响了,俄拉荷马城却已辉煌不再,辉煌圣路上的□□骑士耷拉着高高在上的头颅,他们的马匹也没有精神毛髮打结暗淡无光。小姐们的篮子里没有鲜花,人人脸上都是一片愁容。平民们开始发现事情有点不对劲,城里大大小小的商铺都关了门,就算是有开张的,里面也零星的摆着用不到和不值钱的货物。哪怕是有钱也难买到想买的东西,无价飞涨,却有价无市。 平民们无法理解这是怎么回事,他们紧张恐慌,去教堂弥撒,恳求奥丁保佑他们。 太阳金币把少数囤积在仓库里的货物番了十倍的价格卖出,那些不是日常生活的必需品还好,但是盐、油、粮食只要一开始出售就被一抢而空,而除了少数买的起的富裕平民之外,更多买不起的贫民过着一天一顿黑面包的日子。 李特蘸了蘸墨水,说到:“血腥的资本扩张,从对内剥削开始,而且不会结束。” ※※※※ 广场上响起了爆竹、花火、冲天炮、火树银花、烛花、火瀑、响炮的声音。这些爆竹都是去年剩下来的玩意,穷人们躲在雕像后面看着富人家里飘出来的香喷喷的烧鹅的味道。能多吸一口也是好的。 第62页 一个棕色头髮的小姑娘,她光着脚穿着破裙子挎着一个大大的篮子,瘦骨嶙峋,像在风中摇曳的小花。路上零星的行人脚步匆匆,任谁也没看她一眼,小姑娘每每想叫住从她身边经过的行人,却被行人冷漠的眼神堵了回来。她发着抖,缩在一个墙角,冰冷的墙壁并没有给她带来温暖,她从墙上滑下来,窝在角落里,点燃蜡烛,蜡烛黄豆一样大的光晕在风中摇摆,小姑娘怔怔地看着烛火,她想起来以前幸福的日子,想起了豪慡的父亲和慈祥的母亲,外婆坐在摇椅上跟她讲述着年轻时的故事;可是这些都已经随着寒冬的降临逝去了。 李特披着海狸的斗篷从她所在的小巷子经过,他大概知道小姑娘是什么人,她多半来自西区,他知道西区有很多人将会在这个冬天冻死饿死,因为没有木炭和食物,她大概想来东区碰碰运气,希望这些有钱人能够施捨她一点食物。 他的目光和小姑娘绝望的目光交汇,在小姑娘的眼睛里升起一丝希望时转眼就暗淡了下去,因为那个穿着华丽的少年人只是看了她一眼连脚步都没有停下。 索性这样的冬天还会持续一段时间,等春天来了,尸体会被运到乱坟岗或者焚化炉烧成灰。 东区这样的情况很少见,贵族和官员都有自己的粮仓库房,就算商人们都离开了,宅邸里的存货还能用好长时间。新贵族和官员也没什么太大问题,就算自己家存货不足,也可以从黑市或者其它行省购买。最可怜的就是西区的商人和市民,这里半数都是穷人,秋天收割的粮食都被商人运走到附近的省份,更有一些商人直接北上把货物运到了西凡欧贝。 李特从克里姆林宅邸离开,走到浮卢宫的城墙外,守夜的士兵看了看他,认出他是克里姆林家族的少爷就没有上来盘查,他们胸口的刺血荆棘花纹章仍然闪亮。□□的骑士和姑娘们已经散去了,往年□□会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清晨,路面上的杂物会让清道夫狠狠地吐几口口水。 今天街上非常干净,鲜花已经是非常奢侈的东西,维斯康提的暖房关了之后,俄拉荷马城的冬天就再也看不见鲜艷的颜色。这仅仅是第一个冬天而已。昆莫西已经派人从其它行省购买粮食,但是商人们都推脱已经没有存粮,贵族们一开口就说自己家的情况也捉襟见肘。昆莫西砸了几个杯子,连夜召弗朗西斯科鲁道夫进浮卢宫。弗朗西斯科鲁道夫风尘僕僕地坐在了国王陛下对面,仅仅是三五个月,昆莫西就老了将近十岁,他眼圈发黑,颧骨突出,就连王冠也歪歪地戴在头上。弗朗西斯科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看着天窗上三个灰色的月亮。不一会儿,从门外又进来三个龙牙徽章的主人,他们同样沉默不语,最后进来的是两位宫廷魔法师,一个身穿银色魔法袍,另一个穿着麻袍。 昆莫西看着这些人,脸上的表情是悲怆或者其它情绪综合在一起的复杂心情,他涩涩的开口,“我的朋友们,弗朗西斯科,克莱门斯骑士、道尔顿骑士、杰拉尔德骑士,还有伟大的魔法师韦恩,泰伦斯法师,你们都是我最忠诚的朋友,我比信任我自己还要信任你们,现在你们之中谁能告诉我,我将这么做才能从这种艰难的困境中解脱出来?” “一切都会过去的,陛下。”泰伦斯法师说,他既慈祥又和蔼,“您只要放下身段,派人去向您的老朋友维斯康提家族邀请他们来参加宴会,你们毕竟有超过千年的友谊。” “可惜被您亲自破坏掉了。”弗朗西斯科鲁道夫直言不讳地说到,他已经没有耐心安慰昆莫西了,他真应该听奥古斯都和夏尔的建议跟随那些家族一起撤出俄拉荷马城,自从罗慕图卢斯接管了两大防线的军队,现在除了荆棘花骑士团,帝国第一骑士团和城卫军,不到五千人的力量之外,已经没有可以调动的力量了。“现在您已经没有回头路了,您要是在这个时候请求维斯康提的原谅,那么您最后连作为国王的尊严都会失去。” 昆莫西抱住头,痛苦的□□着。 太阳金币的制裁终于在银色时代的1004年的冬天来临了,无数人在寒冷的夜里死去,他们的房子冰冷没有烟火,冷风把这里变成了天然的冰库,有的人在床上悄无声息的死去,有的人挣扎着不甘的死去,有的房子紧闭多天才被人从外面推开把尸体搬运出去。 饥荒终于不可抑制的扩散开,恐慌的人民拥挤在浮卢宫的广场前和卫兵爆发了小规模的冲突,他们大喊着:“要面包和粮食!要碳火和油盐!”市民们砸开商店的门把银币和铜币扔在柜檯上却买不到任何东西,最后留在俄拉荷马城的贵族都在春天到来之前运走了所有东西,人心惶惶的俄拉荷马城如同将要沸腾的水一样。最先变空的是南区,新贵族们走的最快,贵族们在帝国各个行省都有或大或小的领地,官员们不好离开,否则国王追究下来难逃一死。东区的老贵族们都很安稳,要是没有这点气度,他们凭什么在史诗大陆屹立千年不倒? 昆莫西站起来,他下定了决心,开弓没有回头箭,尽管前方是悬崖,但还有一条险路,如果回头,后面只能是地狱火海。 他环视所有人,说到: “我还有最后一条路。” 不管俄拉荷马城如何萧条,神殿都安稳的在辉煌圣路的尽头注视着,压过浮卢宫一头的抹大拉教堂的和奥丁神殿比肩而立,中央帝国流传着这么一句话,辉煌的尽头是人间和天堂。 最为奥丁在人世间的代言人,教皇尼古拉尼奥拥有绝对的权利,他看上去四十多岁其实真实年龄要远远超过这个数字,没人知道教皇有多大年纪,也没有听说过教皇更换的传闻,也没人用一世或者二世或者更多称为称唿他,相比教皇这个神圣不可侵犯的称唿,尼古拉尼奥更喜欢人们称唿他为“奥丁的教子”。 反正奥丁已经当了无数次便宜爹了,估计他老婆又要不开心了。 奥丁在一个朴素的房间里,只有四堵墙壁,低矮的天花板,一张小桌子,铺在地上的床铺,和窗台上一只黑突突的瓦罐,除此之外再无其它。李特刚进入时简直难以想像这就是至高无上,富有仅次于太阳金币的教皇的住所。就算他说了出去恐怕所有人都要笑话他。 俄拉荷马城的墙壁之中似乎真的存在无数不为人知的秘密通道,它们通向各个地方,已知和未知,甚至有人猜测会通向天堂和地狱。就在今天晚上,费特大叔神神秘秘的找到他告诉他去他的小屋一趟。幸好午夜钟声响起之后,大街上只有富人的马车会慢悠悠的走过。 他们像午夜的幽灵穿过街道,翻过阴暗的巷子,只有老鼠和生活在暗黑处的人才走这里,不知道为什么李特有一种做贼的感觉。 就在他那个小屋,费特大叔打开地下室的瞬间散发出腐朽和霉味,就是这条通道通往教皇的卧室,一个朴素到简陋的地方。 李特心里有非常多的疑问,比方说为什么费特会和教皇认识,这里面的故事绝对会让每个人充满求知慾。 “维斯康提和克里姆林结盟?”听到李特略带拘谨和生涩的口吻谈起这件事,就连教皇也不得不正色道,“西蒙海耶,你什么时候参与贵族的斗争了?” 第63页 西蒙海耶摇摇头,还是一副躲躲闪闪的模样,没有人会把他和一个能和教皇平起平坐的人联繫在一起,“我只是充当了介绍人的角色,关于亚赫图斯少爷,是我真诚的朋友要求我帮他一个小忙,我您知道,我并不是擅长这件事的人,我想,您应该是此事的关键,于是我就擅自做主带他来见您了。” 教皇理解的微微点头,不过他还是说到,“你如果换掉在深夜拜访的小毛病就再好不过了。” 费特十分为难,“我想……我的祖先并没有把在光明下拜访或者接待朋友的特质遗传给我。”教皇善意地笑了。他看向李特,一双浑浊的眼睛里散发着宁静的气质,在狭小的房间里竟然和李特散发的气质神奇般的融合在了一起。教皇露出了赞赏的表情,发自肺腑的说到,“人身上的味道是不能作假的,一个人是善是恶即使他的眼睛能矇骗所有人,他的味道也不能蒙蔽我,那么,孩子,告诉我您这样虔诚并而善良的为什么会成为维斯康提的金币战争计划的一环?” 李特露出痛苦的表情,他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哽咽地说到,“我…没有办法…没有其它选择…成为罪人…有无数人死去,我看见一个小姑娘死在巷子里,而我除了把衣服给她之外却无能为力,尽管我是克里姆林家族的继承人,但是我什么都做不了…什么都做不了!”李特的话或许有什么地方触动了教皇的心,他给李特擦干眼泪,温情的询问,“告诉我吧,孩子,痛苦不会永远陪伴着你,人的一生大多数时间都是幸福的。” 李特抽咽着,费特则是沉重的嘆着气,不时拍拍李特的背,他的情绪终于平復下来,茫然无助,在尼古拉尼奥眼里就像是一只需要他救赎的迷路的羔 羊,“我的父亲——我的父亲他——” 教皇阻止他继续说下去,他用更加慈祥的语气说到:“我明白的,孩子,你只是为了你的父亲而已,奥丁不会责怪一个为了父亲而努力的孩子。” “真的吗?” 教皇身上散发着朦胧的月光,说到:“当然。” 这次谈话只进行了简短的数分钟,临走前,李特欲言又止的说到,“非常冒犯,我能最后问您一个问题吗?您为什么要过这么朴素的生活?住在这里?” 教皇没对他的无理表示不满,他用深沉的语气说到:“最近这些年我常常在想,脱掉华丽的神袍,放下权杖,摘去月桂树环,忘记神的真言,作为人的我,还剩下什么?” 第38章 第三十八章你们挽救了帝国 这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夜里,连气候也变的莫测起来,本来三月应该是春天来到的日子,但是雪依然在下着,旋转的雪花迫不及待地从天上落下来,看不到头。这场雪已经下了整个冬季,整个北方都笼罩在雪的阴霾之下,几乎所有人都出去清雪了,可是雪累计的速度比人清理的速度快的多,很快,许多平民的房子就被掩埋在了雪地之下。 这时,有一些老人或者博学的人才想起来一个传说,关于漫长的冬季的传说,传说,在一个时代的某一年,大雪会如期而至,冬天不知道会延续多久,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两年,也许是一个人的一生,最后一个冬季到来之时,一切生灵都将被掩埋在白雪之下,世界变的安静起来,只有雪花降落的声音,就连海也会被冰冻起来。所有人都会被冻结,无声无息的死去。 这是一个安静的传说,适合在炉火边上围坐着,由老人们讲述。 因为这些雪的缘故,在撒拉干沙漠边缘的商队不得不在凤凰城停下来,没人敢在气候异常的时候进入沙漠,维斯康提主人的消息很快就传来了,让商队继续前行。几乎每一个月都有商队从黄金商路进入撒拉干沙漠,几乎要一年半的时间才会满载而归。 到了五月,雪终于停止了,天气无比炎热,所有的河流都日夜不分的向大海运送着雪水。人们欢庆危机终于过去,神并没有抛弃他们,阳光带来了生命的力量,这一年糙木生长的速度比往年多的多,森林赐予了穷人生活下去的机会,食物源源不断被送进城市,危机终于过去了。 国王的信使文森·潘西爵士穿过半个中央帝国的国土,在大雪结束之前穿过了吸血藤树林,避开了三头斗犬防线的士兵进入了都铎王朝的境内,他在温泉乡停留了一天并且见了帝国驻扎在温泉乡的秘探首领尤莱亚·海登爵士,他们见面彼此拥抱,在分开接近五年时间再次见面后文森·潘西爵士阐述了他来此时的目的,尤莱亚·海登爵士面色沉重,鹰钩鼻子上锐利的眼睛折射出森冷的精光,他的声音啥呀而又低沉,“我的老朋友,我非常不贊同你去做这件事,显而易见,国王要找维斯康提麻烦不异于和死神说他活够了。” “我能怎么办呢?”文森·潘西说到,他痛苦而又为难的抱住头,“我无能为力,当国王把这件事交给我来做的时候,我简直想拒绝他,但是我知道,我不能,这样做,我的父亲,爷爷,和潘西家的祖先都是大流士忠诚的封臣,我发誓对他们忠诚,而且我也接受了刺血荆棘花的徽章,尤莱亚,你能告诉我怎么办吗?” 尤莱亚·海登爵士思考了很长时间,他们彼此都能听见自己的和对方的唿吸,好一会儿,文森·潘西听见尤莱亚·海登说到,“你身上带有国王的秘函吧?” “是的。”文森·潘西从胸甲里拿出秘函,他看见尤莱亚·海登把信封上的封漆用小刀小心的挑开,他想制止却被尤莱亚的眼神强烈的阻止了,“我们必须知道国王想干什么。”他把信纸摊平在桌面上,借着油灯读了起来,瞬间两人面色大变。“国王疯了!他简直不能再昏庸了!”文森·潘西面色发白,吓的如同鹌鹑,颤抖着说,“国王要让出三头斗犬防线,让罗慕图卢斯将军撤到吸血藤树林之后!三头斗犬防线包括它之前的几乎四分之一个行省的土地就要白给都铎王朝!” “正是如此。”相比文森·潘西大乱阵脚,尤莱亚·海登倒是镇定,只是他像范了码疯病一样抖动的手出卖了他,他看着惊慌失措的文森·潘西问到,“你准备怎么做?像什么不知道那样把秘函送到罗素大帝的桌案上吗?你如果那样做的话就是帝国的罪人了。”最后一句话把文森·潘西这个忠诚而善良的骑士脑子里最后一根弦也剪短了,他心乱如麻,忐忑不安,不知道该怎么办,简直没有一点注意,他只好寻求朋友的帮助。尤莱亚·海登目光如炬,他说,“这是个好机会,我们绝对不能把秘函交给罗素大帝,那样干的话我们会被你的祖先我的祖先,那些为领土流血牺牲的前辈们诅咒的,死了都不得安宁。” 文森·潘西急忙点头,他总算找回了脑子,“我现在进退两难。” “不,还有第三条路。”尤莱亚说到,他把信纸装回信封里,并没有重新把漆封上,“拿上他,我们去见罗慕图卢斯将军。” 第64页 从收到伯伦左的书信后,罗慕图卢斯将军就派了无数的斥候去俄拉荷马城和曼太尼亚获取国王和维斯康提家族的消息,而不出他所料,国王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除了找外来势力帮忙之外别无方法。 这天晚上罗慕图卢斯的眼皮不正常的跳了起来,这可能预示着将有什么什么事要发生,果然,当他和手下人谈论之后一名三头斗犬防线的士兵要求要见他,这个叫伯特伦海登的年轻人本来是应该在军营里睡觉的,但是他却要求见罗慕图卢斯并且威胁守卫甚至差点动手,他是个有鹰钩鼻子看起来能撕裂豹子的精装少年,可能不到十八岁。罗慕图卢斯并不意外,他手底下有很多这样子的小孩子,有的就是一直跟随他的老军士生下的孩子,一直生活在三头斗犬防线没离开过。“你见我有什么事?” “我的父亲想要见您。”伯伦特海登说到,他一点也不怯懦,大方的看着罗慕图卢斯,“他是国王的“竖琴手”,他有一封来自国王的信,本应该是要送到罗素大帝的桌案上的。” 看完昆莫西的亲笔秘函,罗慕图卢斯抬起头,给坐立不安的文森·潘西和镇静的尤莱亚·海登每人一个拥抱,掷地有声地说到:“你们挽救了帝国。” ———— 晨光照耀着一座遍布蕨类植物和棕榈科植物、开满密密层层的鲜花丛林,黄鹂、金鹦鹉、金丝雀、蓝鶋、知更鸟和各种不知名的鸟类欢快的鸣叫。在丛林中央安静的沉睡着一架烧焦的龙骨,它黑如玛瑙,光滑洁亮,在晨光的映照下仿佛会闪闪发光;他的颅骨上眼窝空洞而巨大,想像眼前这头龙生前的模样,想像它开展双翼,横扫天际,口吐烈焰的景象该是多么的震撼天际。 摩里斯抚摸着龙骸,其他人也一样镇静万分,费怡从来没觉得龙是这么美丽的东西,哪怕只是它的骨架,“它可真美。”波伊尔·塔特尔试了试掰下龙牙,但是没有成功,它的牙齿锋利如刀,就连波伊尔的手也出现了划痕。“我们不能把他从这里搬回去,这东西可是无价之宝。” 在龙骨面前维斯康提家族的冒险小队空前一致,摩里斯先生说到;“找到龙骨之后就意味着我们离深水城不远了,月晦黑精灵族的宝藏……就在我们眼前了!”所有人眼里都露出狂热的光芒。身材火辣的费怡·瑟维斯扭了扭小腰,从大腿内侧抽出一把匕首硬生生割下一截龙牙,“派人通知少爷吧。” 曼太尼亚和阿伟龙两省都已经建起大规模的棉纺织厂,女人们坐在里面日夜不停的纺纱,她们为这种新生的机器而惊讶万分,原来她们一次只能纺三根线,现在能纺十六根纱线,她们夜以继日的纺纱,手中的钱比男人们劳作还要多,这带来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现象,以往对妻子随意谩骂殴打的丈夫们开始和颜悦色起来,而且在非农忙时期,他们会在家里打理家务在家里带孩子。 收到冒险小队的通知后,劳伦切尔曼患得患失起来,他既为即将得到的财富兴奋的彻夜难眠,也为将来要付出的人力物力而伤心欲绝,他经常担心从曼太尼亚到都铎王朝一路上的花销会不会超过他所得到的,但他再次追问尤朵拉之后,确定了宝藏的数量后他就安下心来,夏日炎热的天气让他忘记了忧愁,他和一年前相比相差很多,和几年前相比更是判若两人,像雨季的丛林一样疯长,个子拔到了高头大马的地步,金髮还是那么卷,雀斑却少了不少,嘴唇上下也长出了鬚根,证明他已经是十五岁的男人了,再过一年他就可以继承爵位,结婚。他派出了一队人马大约有一百人,每个人都是以一敌十的厉害角色,就连一直陪伴在他身边的魔法师嘉比里拉夫人也随之一道去,“把所有的财宝全部搬回来。”这是劳伦切尔曼少爷的嘱咐。 转眼间已经是深秋,这一年过的飞快,你可以把它看做是酝酿的一年,一切都在酝酿当中。劳伦切尔曼的生日将近,可是出发的人马至今没有消息,不管是去西南方向的掘金队伍,另一支是去往东北方向的黄金商路,劳伦切尔曼一度想亲自前往,但是被伊霍姆特·维斯康提阻止了,去往黄金商路的商队是为维斯康提服务几十年的老人,能力和衷心都不能被怀疑。 当苹果变红时终于传来了好消息,掘金队伍从都铎王朝回来到达了最近的席拉拜音郡,书信里写到,所有的东西都被嘉比里拉夫人装到了她足够可以容纳一千人的节日广场的魔法戒指里,就算是这样他们所有人和牲口的身上也挂满了东西,“请宽恕我们,少爷,财宝全部实在是太多了,所以我为了一次把他们带回来给您,从临春城叫来了一些人。”费怡说到,她曼妙的身材晃啊晃,可是劳伦切尔曼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她呈上来的清单上。“他们的费用我会支付的。”他说到。 “哦,少爷,您真是太大方了。”费怡真心赞美道。 一个安息日的傍晚,几十辆盖上油布的车子缓缓驶向萨拉基城,载着掘金队伍长达一年零一个月的冒险所得,劳伦切尔曼紧张起来,在财宝没有真正落入他的宝库时他都不能安下心来,他的老管家柯姆也是他最信任的人说,“少爷,您可不能把它们放到你的宝库里养着,亚赫图斯少爷说过,只有流通才能获得更多的财富,而您也证明他所说的没错。” 劳伦切尔曼懊恼的抓起一把珍珠揣进兜里,“但我那么拜託他跟我一起赚钱,他都拒绝了!他怎么能拒绝呢?!” 柯姆说到,“可能亚赫图斯少爷是想用更多的时间学习怎么做一个真正的贵族吧。” “别说这种鬼话,柯姆。他一定打着什么我不知道的鬼主意,我敢用十个圆盾金币打赌,他脑子里一定有更多的秘密我没有挖出来。” “哼,你这么怀疑别人可不对,尤其是雷恩,他可是一位真正温柔善良的人。” “你在说谁?罗贝拉。”劳伦切尔曼嘲笑道,“你如果把长到胸脯上的营养用点在脑子上的话我就不用这么头疼了,亚赫图斯那个傢伙,我可以用我所有财富的一半跟你打 赌,他要是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善良的,有些人一定死的很难看。” 第39章 第三十九章我知道“人”的秘密了 俄拉荷马城西区的圣文尼街中部,靠近牙齿漏风的老太婆经营的一家破旧旅馆,房子非常老,足够追溯到奥斯陆旧址的挪西累城,现在这些珍贵的房屋可以被史学家当做珍宝的破房子们现在是圣文尼街上人人不齿的地方,只有臭水沟里的老鼠和像老鼠的那一群人才会住在这里。他们的工作都见不得人,会被任何一个哪怕是杀猪的屠夫耻笑,不入流的暗娼,只需要一个索就能过夜的{索:比铜币还要低级的钱币}老女人,被人切掉手指的盗贼和小偷,密探和刺客,强盗和落魄诗人,当然也绝对缺少穷人。 我们还是继续说这个牙齿漏风的老太婆吧,首先声明她可不是重要人物,也绝对不是什么隐世强者,但是也不是不值一提的龙套,实际上她有非常丰富的故事,弄的我都想单独给她写一个中篇小说了。她经营的破旧旅馆已经摇摇欲坠了,就好像欲擒故纵的姑娘在床上捂着胸口,墙壁上都是一些神秘难解的符号,遍布裂痕和油烟,墙壁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颜色了,更加没有人注意那些本来就不清晰的符号。房顶的每一根木头便都在榫槽里摇晃,因受风吹雨淋而变形的木板一块压一块地钉在一起,就连乞丐都不愿意多看一眼。 第65页 唯一值得注意的就是经常从这里出入的一个精神的年轻人,他有着棕色的捲髮,面容虽然有点稚嫩但还是看的出来他是一个稳重有内涵的人,其实圣文尼街这样的画家、诗人、作家不知道有多少,他们大多数从圣索菲亚公学毕业,心高气傲,不愿意为了区区一点钱卑躬屈膝的穷人只能住在这里,不过也很安全,没有不开眼的蠢货会打劫住在这里的人。 年轻有姿色的姑娘例外。 这是三月里一个细雨霏霏的早晨,一个年轻人紧紧地裹着大衣,站在这所老宅对面一家商店的屋檐下,怀着考古学家的热情细细端详着这所破旧旅馆。这所奥斯陆帝国时期平民阶级的遗物,确粗有不少地方值得这位观察家研究。每层楼都有它的特点:一层楼有四扇又长又窄的窗户,彼此靠得很近,窗子下部装有木方格,目的是使室内光线模煳,这样,店里的人就能够透过刁钻的角度看见外面,而外面的人却看不见里面。二楼和一楼一样就不用多加缀述。对房屋的这一主要部分,年轻人好象非常蔑视,他的视线并不在那里停留。三层楼的软百叶已经捲起,使人能看到窗户,透过大块的花玻璃,可以看见窗后挂着橙黄色的罗纱小窗帘,但这并不使年轻人更感兴趣。他的注意力特别集中在阁楼上那平凡的十字窗上。 十字窗框很粗糙,看的出来是新换的,没有抛光。窗上装着小块玻璃,玻璃的绿颜色那么深,如果不是年轻人有极好的眼力,他根本无法看出窗内挂着蓝色方格布窗帘,掩护着内室的神秘,挡住了爱偷看的人的视线。 年轻人穿着非常讲究,穿着这一身明显等着抢劫的华丽装扮来圣文尼街却没有遭到噩耗多亏了他胸口上的红骑士学院的校徽,年轻人一头银髮,浑身散发出锋锐的气势,冰蓝色的眼睛狂野不羁,他脚上的马丁靴沾了很多泥点证明他已经等的很不耐烦,当年轻人正等待得万分厌烦的时候,阁楼上的十字窗突然打开,年轻人竞没有注意到窗口探出两张一模一样的面孔,就连刘海歪的方向也一模一样。 十字窗被一只白净纤细的手沿着窗槽推了上去,于是等待已久的年轻人终于获得了酬报。一个容貌清新如水中白花的年轻姑娘在窗口出现,她色泽浓郁的像巧克力汁水的长髮上还滴着水,看的出来她刚刚洗过澡,穿着白色的蕾丝睡裙,胸口拉的很低,能够看见她圆润的肩膀,但是她的表情十分自然,没有丝毫特意勾引下面那位年轻骑士的成分。那双眼睛,正是天才画师诺斯·贝尔早就在其杰作中[不朽的眼睛]表现的那样,与那些家喻户晓的贞洁少女一样娴静、优雅。从睡眠中甦醒过来的红润面颊,洋溢着青春和生命,这种美只能在平民姑娘里找到,贵族的姑娘早在十岁的时候就被女僕和礼仪老师打扮的失去了原有的纯洁和自然。 像缩在玫瑰花瓣中的露珠那样,有着一头巧克力色长髮的年轻姑娘还打着盹,她的猫眼先是漫无目的地眺望邻近的屋顶和天空,深深吸了一口雨后湿润清凉的空气。然后习惯性地低下头来眺望阴暗的街道,看见年轻骑士的一瞬间就脸色大变的关上了窗子。 这些小事情发生的时候,夏日旅馆的玻璃窗下沉重的大门被人从里面推开,我们先前说到的那个有着棕色捲髮的、精神抖擞、稳重而有内涵的年轻人从里面走了出来。她本来是笑容洋溢准备迎接第二天的朝阳的,但是年轻骑士似乎是居高临下的眼神却在他眼前蒙上一层阴霾。 这个刚从夏日旅馆里走出来的便是欧内斯特,他姓什么我们是无缘知道了,也许只有他的奶奶,那个牙齿漏风的老太婆才能知道,此刻欧内斯特正苦大仇深的看着银髮少年,没错是少年,他的年纪可能比欧内斯特还小那么一岁,但是他看起来却和欧内斯特差不多。 天色更亮了,霏霏的小雨也停了,紫色的太阳从云层里钻出来露出灿烂的笑脸,阁楼的十字窗偷偷揭开了一个小fèng,正好能让少女的眼睛能看到楼下的情况,这么一点点动静当然瞒不住骑士,他露出示威性的笑容,傲慢的一塌煳涂。欧内斯特阴沉着脸,向楼上大吼一声:“回去!” 漂亮姑娘手一抖,十字窗发出轻轻一声嗑地关上了。她就是欧内斯特和切斯特顿的妹妹迪丽雅,的确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前几年因为年纪还小也没什么人注意,可是女孩子在这个年纪变化是非常快的,稍不注意就长大了。说到这里我就不得不介绍一下欧内斯特的家人了,牙齿漏风的老太婆是他的奶奶也是家族的首脑,他们兄弟俩,妹妹和妈妈。说起那位母亲,也是一个不一般的人,人们常常看到她笔直地坐在柜檯后面,也不止一次听见一些路人开玩笑地打赌说,她是用蜡幽浇灌在那里的。她那瘦长睑上透露出一种笃信神明的神情。她既无女人的魅力,面容也不慈祥,她的左手腕上戴着一串淡红色的珠串。她话语简短而且几乎是在同一个音调上,一举一动都合乎规范,一生未做过一件越矩的事情,也也许除了那件谁也不知道的事情之外。迪丽雅小姐在妈妈专治管教下长大。然而母 亲的严厉管教使她具备善良和纯洁两种美德,要不然她早就成为了圣文尼街最盛产的小娼妇了。她长得不像她的妈妈,完全不像,陌生人绝对想像不到她们是母女俩。她身材窈窕魅力四射,不比富人和贵族家的女儿差什么,为人也规矩小心,只是有点小家子气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平民家的女儿多多少少都有这个问题。 她谨慎小心从来不敢违背母亲的意志,而且随着她逐渐长大也知道了母亲那样做的确对她大有好处,楼下的年轻骑士就是最好的证明。 不仅这样,她也非常听哥哥们的话,她的哥哥们也是善良和爱护她的人,这样说起来她还是非常幸福的,现在她有一个疯狂的念头,绝对会被神明阻止的念头,那位年轻的骑士来自于红骑士学院,绝对是让所有人羡慕的出身,哪怕他只是一个平民也足够配得上一般的贵族小姐了。她心里很担忧,尽管迪丽雅对自己有点信心,但是她隐隐感觉到奈特的身份不是那么简单。他应该是贵族,而且不是一般的贵族。 威林格尔傲慢地看着欧内斯特,他很不耐烦,但是看在他是迪丽雅的哥哥的份上他还是耐心的和欧内斯特说话,“我是来见迪丽雅的,我想她也很想见我。” 欧内斯特冷冰冰的看着威林格尔,他是什么人他非常清楚而且他也非常不待见他,“我们一家的态度一致,洛伦兹家族的继承人威林格尔少爷,我的妹妹不是你可以随意玩弄的对象。”一看见威林格尔他就知道他打什么注意,否则那些故作清高的大贵族少爷们是绝对不会让西区的空气侮辱他们高贵的鼻子的。 “我是看在你是雷恩朋友的份上才对你和颜悦色的。”威林格尔想不通,他到底有什么倚仗可以在他面前不卑不亢,他对欧内斯特的态度是真是假是天性如此还是在他面前打肿脸充胖子想引起他的注意由此平步青云他都不在意,“但是,你不能干涉迪丽雅自己的选择,而且……”威林格尔上前一步,他比欧内斯特高了半个头,此刻居高临下看着他,“我不认为还有谁能比我配得到迪丽雅这样的女孩儿。” 第66页 欧内斯特说到:“你说的确实没错,身份地位、相貌人品你都无可挑剔,帝国能和你相比的人寥寥无几。”欧内斯特停顿了一会儿,“就因为这样,迪丽雅只是一个普通的平民女孩,你是什么身份?我的妹妹最多能成为你情妇中的一个,给你生下见不得人的私生子,这还是最好的结果,其他的结果就是被你抛弃。”欧内斯特冷笑道,尖锐的反问,“你说我说的不对吗?” 威林格尔无言以对,可是他也没想和迪丽雅结婚,“你不觉得说这件事太早了吗?”他反问道,“如果迪丽雅亲自对我说不愿意和我在一起,我这就离开。” 欧内斯特打断他的话,“我不会让你迪丽雅见面的。” “哥哥。”一个怯生生如同小鹿一样的女孩从厚重的门里钻出来,站在欧内斯特和威林格尔之间。 “迪丽雅!”两个声音,应该是惊喜一个是愤怒。“你马上回去!”欧内斯特拉着她的手腕把她往回拉。但是威林格尔制止了他,他已经成为了真正的骑士,按理他应该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欧内斯特挥开,但是欧内斯特却把他逼退了两步。威林格尔吃了一惊,他对迪丽雅的家庭情况非常清楚,欧内斯特是亚赫图斯的同学他更是早就知道了,更是因为这一层关系他才认识的迪丽雅,但是——一个在圣索菲亚公学建筑学就读的二年级学生居然让红骑士学院的优等生后退两步,而且是在他蓄意的情况下,这怎么能让他不惊讶?而且,刚才欧内斯特挡住他的力量和技巧,根本不是普通人能够做到的。 再看欧内斯特时,威林格尔觉得他有什么地方不同了,还没等他说话,欧内斯特一把拉开门把迪丽雅推了进去,不顾她的抱怨和反抗,从外面反锁了门,而他们的妈妈气定神闲地坐在柜檯里,放心把事情交给他处理。 欧内斯特走到威林格尔身边,凑到他耳边,心声但足够清晰的说了一句话:“我知道“人”的秘密了。” 威林格尔面色骤变,大骇的表情足足维持了半分钟,足足半分钟的时间才能让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老牌贵族的情绪平復下来,他阴晴不定地看着欧内斯特,而对方也不迴避他的锋利如刀的目光。 “你究竟是什么人?” 作者有话要说: 本王部分设定及参考资料:《冰与火之歌》《时间之轮》《国富论》《资本论》《货币战争》《哈利波特》《人间喜剧》《纳尼亚传奇》《魔戒之王》《龙枪编年史》《中世纪晚期社会经济史》《欧洲艺术史》弗洛伊德部分作品,亚里士多德《灵魂论及其他》《全球通史》《精灵血脉》《天鹅战争》《被遗忘的国度》系列故事集,《多元宇宙之书》《牧师五部曲》《冰风谷三部曲》…… 第40章 第四十章幸福只在死后 “就当做是给荆棘花一个小小的惩戒吧。”乔纳森对着他的父亲,维斯康提的主人伊霍姆特说到,他给父亲倒了半杯酒又给他自己倒了满满一杯,“医生说您只能喝这些了,我如果自作主张给您倒多了的话,我的儿子你的孙子雷戈会非常生气的。”乔纳森把父亲身上的毯子往上拉了拉,笑着安慰脾气越发古怪的父亲。自从被医生抢救回来以后,乔纳森就搬到了父亲的隔壁,他是伊霍姆特的小儿子,他的哥哥们都在世界各地经营维斯康提家族的产业,虽然没有什么雄才大略,但是胜在稳健,开拓不足但守城有余。 “哦……死神还没打算召唤我,我有这个感觉,我起码还有十年好活,我有预感。但是另外几个老傢伙可没我这么好的运气了,你忘记了,不管是加葛斯还是赫尔夫兰都比我的年纪要大,我记得赫尔夫兰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获得比别人越久就意味着胜利”,现在我们几个老傢伙就看看谁最后死去,欧恩死去的太早了,索性弗朗西斯科的确是个合格的继承人,选择了昆莫西小子是他半辈子唯一的败笔。”早在昆莫西年轻意气风发的时候伊霍姆特就不看好他成为皇帝,但是在一堆烂豆子里捡出一个不那么烂的也是难为弗朗西斯科了。说到这里伊霍姆特的语气突然沧桑起来,“也许是老了,我将要蒙神明的召唤,总会想起以前的事情,有我自己的故事和我父亲你的爷爷给我讲的故事……”他停顿了一下,微笑着说,“还有你母亲的故事。”伊霍姆特看着儿子期盼的眼神,摸摸他的头,就像他还是孩子时的动作一样,“我知道你很想知道你母亲的事,她是一个很节俭的女人,来自于俄拉荷马城西区的平民女孩,我们认识的时候她正在和商贩砍价,就在她脸涨的通红也要让商贩让一个索的时候,我突然就被她吸引了。”乔纳森忍着没笑出声来,“后来我跟着她到了她家,一家名为夏日旅馆的旅店,她是那家的大女儿,她还有一个妹妹,她们一家都是节俭善良的人,有好的名声,人也矜持大方,这一点很容易就能打听的到。”乔纳森嗤嗤地笑出了声,伊霍姆特没理会他,继续沉浸在回忆里,“这些年我总会想起她,她和商贩讨价还价的时候特别美,比那些随便一件珠宝都要花上上百甚至上千个金币的贵族小姐们不知道美丽多少倍,我就经常在她家门口,附近转悠,她的父亲拿着棍子出来打我,但是不是真的打,只是要把我赶走……她就在阁楼上,推开十字窗对着我笑,她有巧克力汁一样浓郁的头髮,就和你的哥哥们一样,你们兄弟五个人只有你继承了我的金髮,你长得也最像我,他们都像你的妈妈。”听到父亲被外公追着打的时候乔纳森不厚道的笑了。 只听见伊霍姆特继续说,“她的父亲非常凶,但是她的妹妹喜欢我,她告诉我等晚上家里人都睡着后她会放绳子让我爬上去,她姐姐就住在隔壁。她说一看见我就觉得我和她姐姐非常合适……那天晚上我顺着绳子爬进了三楼的房间顺着楼梯就上了阁楼,她妹妹敲门叫她的名字,莎柏琳娜,她拉开门,刚洗过澡,几乎没穿衣服……可真美,她想尖叫但是怕被她父母听见就关上了门,这时候她妹妹把我推了进去,并且反锁上了门,一直到早晨她父母起来之前才放我出去。我记得她的名字是……苏西,才九岁。” “让你白期待了,我们什么都没做,我甚至不敢看她,我非常紧张,手足无措,头上冒汗,心嘭嘭乱跳,那时候我应该是十七岁,她十六岁。她也好不到哪去,甚至比我更紧张,她推门但是推不开。她紧靠着墙壁,拿着刀子威胁我别过去,我向她表明了心意并且告诉她我什么也不会做,只是想告诉她我的名字,她是除了我的父母第一个叫我卡尔的人,虽然我早就知道她的名字,但是我还是表现出第一次知道的样子,夸赞她的名字真好听,莎柏琳娜。” “我们聊了一夜,却没有感到一点睏倦,我只告诉她我是一般的贵族家的儿子,尽管这样她还是忧心忡忡,差一点和我断绝来往,我赌咒发誓绝对不会让她受一点伤害,但是她不信,莎柏琳娜不是会全身心投入到爱情中去的女人,我们的关系被搁置下来,我整天苦恼烦闷愁眉苦脸,还是你的爷爷发现了我的异常,我把这件事告诉他,他是个好人不会做什么危害莎柏琳娜的事情因为……”乔纳森接口说,“因为要花钱。”伊霍姆特笑了,“没错,杀手的费用可不便宜。你爷爷可不是一般人,那时候人们称唿他为——”,“掠夺者屈莱顿。”伊霍姆特点点头,“对极了,你爷爷留在太阳精经里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的是我的,不是我的,我说是我的,就是我的。然后我做了一辈子最大胆的事情,把她抓到了家里。”人人都认为伊霍姆特这辈子干的最疯狂的是被老国王掐住脖子也不愿意掏出藏匿的金币,但是那不是真的。“等她知道我的身份之后,你大哥已经出生了。”伊霍姆特得意忘形地笑着,露出缺了一半的牙。乔纳森被囧的你知道说什么才好,特别是父亲的做法还是爷爷教的。“你和雷戈比起我父亲来还差一些,雷戈那孩子除了财富没有想得到的东西,这也是我最喜欢也是最担忧的地方。” 第67页 乔纳森给他擦了擦眼角的泪水,“相信他会处理好一切的。” 伊霍姆特拍拍乔纳森的手背,想到了什么:“这些年,委屈你了。”这一句话就让乔纳森潸然泪下。伊霍姆特的眼圈也红了,“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你是为了做给那些人看的,仅仅是荆棘花还不足我们忌惮,你的牺牲给家族留下了几十年的喘息机会,现在雷戈已经长大,维斯康提君临世界的机会就在眼前了。” “是的,父亲。”乔纳森关上窗户避免秋风吹到父亲的身体,“雷戈会让神权和皇权匍匐在金权之下的。” ———— 威林格尔的眼珠子缩到了针尖那么大,他的震骇只是没表现在脸上而已,他重新问了一句,“你是怎么知道的?”平民旅店的穷小子!?圣索菲亚公学的学生!?雷恩的同学!?哈哈,谁疯了才会相信!他缓和好情绪,阴阴地说到,“你告诉我两件事,第一,上面的问题,第二,你是什么人?” 欧内斯特靠在门上,对里面嘭嘭地敲门声视而不见,“很不幸,这两个问题我都没办法回答你。不过我想你也猜的到一点。”猜的到一点?!威林格尔差点被他气笑了!他知道什么?他什么都不知道!他语气带上了浓浓的威胁,“我会有办法让你说出来的,别忘了,我是谁。” 欧内斯特给他随意地鞠了一躬,说到,“我当然知道您是洛伦兹家族的少爷,我更知道,你在五岁的时候对你的哥哥做过什么事情。” 震骇一个接着一个从欧内斯特嘴里吐露出来,把威林格尔砸的头晕目眩,可是他定力非凡,尽管这样他也摇晃了一下,“这件事除了我没有第二个人知道,就算是神明……” “如果你愿意就把我当做是神明好了。”欧内斯特开了句玩笑,他突然换上了眼神而且具有威胁的表情,“要我什么也不知道的话,只有一个方法,不要再来骚扰我妹妹。除此之外……如果你对洛伦兹的实力这么有信心的话,想伤害我的家人来威胁我,我认为你不会那么愚蠢的。” 威林格尔踌躇了一会儿才对欧内斯特说到吗,“希望你能遵守诺言。” 欧内斯特点头微笑,“为什么不呢?” 威林格尔的身影消失在圣文尼街后,欧内斯特才把门栓打开,迪丽雅跌跌撞撞地扑在欧内斯特怀里,掐住他腰上的肉,四处看了看,“奈特呢?” “他离开了,并且你永远也见不到他了。”欧内斯特毫不留情的说到,有时候拖泥带水只会让事情越来越糟糕,“你知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他的全名是威林格尔奈特洛伦兹,你没听错,就是东区的洛伦兹,黑郁金香,他就是黑郁金香下一代的继承人,这样,你还认为他会跟你结婚吗?”欧内斯特凉凉的说到,他扳住迪丽雅的肩膀,“还是你想成为他见不得人的情妇或者人老珠黄后被他抛弃?”欧内斯特看着他妈妈,妈妈默许了他把迪丽雅从恋爱的噩梦中拖出来,“如果你心里扔抱着美丽的幻想,我就划破你的脸,看看你的奈特能不能像往常一样爱你?对你说那些甜蜜的鬼话?” 迪丽雅是个聪明的女孩,她六神无主的跑到妈妈身边,妈妈严厉而确定的神情让她连最后一点希望都没有了,她忍不住哭了起来,这时候,她的奶奶那个牙齿漏风的老太婆从厨房里走了出来,她身材矮小佝偻,头髮全白带着小商人的精明和狡,“也不是没有机会的……这可是个合算的买卖,洛伦兹,当初我的姐姐可嫁给了不逊于洛伦兹的贵族家族呢。”这件事家里人也听她说过几次,但是谁也没当真。欧内斯特把老太婆拉到一边,“您要是把洛伦兹和维斯康提相提并论那就大错特错了,不在乎门第的贵族实在是比您在家门口捡到金子还稀罕,所以,奶奶,帮我劝劝迪丽雅吧!” 老太婆,噢,苏西老太婆一直认为把姐姐卖掉的那比买卖是她做的最合算的买卖,她还想做成第二笔,可她也非常清楚洛伦兹家族是什么样的家族,黑郁金香的主人赫尔夫兰老爷是帝国的大执政官,开议会的时候站在所有官员最前面的一个,那种爱护名声胜过一切的家族会接受她的孙女吗?老太婆想了想,决定站在孙子这边。 她说,“迪丽雅,人活着只为赎罪,幸福只在死后,你以后会明白的。” 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我目光所及之处 至今李特也没有走遍克里姆林宅邸的每一个角落,在可以被称作迷宫的贵族宅邸里隐藏着许多未知。就像是在某处荒凉之地的围墙上隐藏着通往未知的秘道,没人知道它通往何处,就算知道了也不能说确定,因为秘道可能随时改变位置和方向,也许这一次通往天堂下一次则是地狱。秘道重新开启,李特再一次见到了帕拉塞尔苏斯,他依然是一身黑色斗篷,像只在黑夜中唿吸的幽灵,西罗多德不知去向,时间在他眼里不值一提,也许三年时间对于他只是短短一瞬。李特坐在帕拉塞尔苏斯对面,闭上眼睛,他体内沉寂已久的银色符号再度活跃起来,黑暗之力瀰漫全身,融化至血肉里,入侵至骨髓。带着腐蚀之力的诅咒之力非但没有让他感觉到痛苦,反而有一种暖洋洋如同浸泡在温泉里的舒适感。他仿佛睡甚至不再想起来,这时他从温泉掉入了冰天雪地,寒冷唤起了他记忆深处的恐惧,三年前在伯伦左的霜之嘆息中接近死亡的快·感,他的恶念从内心深处被强制压抑的盒子中挣脱而出,庞大而深沉到连帕拉塞尔苏斯都感到一丝不适。 他惊异地看着这个少年,从他体内散发出来的邪恶让她都难以忍受,比死亡更沉郁,比苏生更无声。他的身体里有另一个自我。帕拉塞尔苏斯压下心头的不适,伸出右手的无名指在李特眉心处轻轻一点,突然,她的食指有一种被太阳火焰灼烧的疼痛,像她这样背叛生命女神,抛弃信仰向死神寻求永生的人来说,任何光明都是沾之即死的□□。帕拉塞尔苏斯在李特纯粹的黑暗之体上感觉到了一点纯粹的光明之力。要知道,像她这样的黑巫师对一般的光明之力的抵抗力是非常强的,如同一只亲王级别的暗夜贵族能渴饮一位从血肉里都散发着光明之力的神殿神喻祭司的鲜血,能让她感觉到灼烧和疼痛……但是她偏偏感觉不到那种光明力量的源头究竟是什么? 李特睁开眼睛,他的眼眶里是一片纯粹的黑,是真正的黑暗,他笑道:“帕拉塞尔苏斯先生,您似乎有很多疑惑,但是恕我不能告诉你。人的一生有很多秘密只适合自己一个人在黑夜里慢慢回忆和品味,就连最亲近的人也不能告诉,你说是吗?” 帕拉塞尔苏斯看着他道,“我看错你了……我太过相信自己的眼睛了,我不想知道你是怎么在短短三年时间让你的身体变的几乎等于杀死数万人才能被黑暗力量洗涤过,也不知道你的身体里存在着什么光明的种子,我只能告诉你光明对你来说百害而无一利。你身在黑暗之中,就算不向死神匍匐但是也不必向光明低头,光明已经在你的身体里埋下一粒种子,它最终会枯萎还是会吐露嫩芽,都会使你的世界出现裂痕。” 第68页 李特站起来跟在帕拉塞尔苏斯身后,他又走在从帕拉塞尔苏斯脚下延伸出来的一条月光柔柔的通路,时间在他身后倒退,岁月在他脚下凋零,死去的人在他身前睁开眼睛,这是一片枯萎的森林,两条用暗红色的石板铺成的十字路,就像凝固的血液。在两条路的交汇处,伫立着一栋城堡的废墟,尽管它残破不堪,不知道度过了多少岁月,它看起来马上就要崩溃,可是又在崩溃之间静默千年,给人一种即使潦倒也不会凋零的错觉。 帕拉塞尔苏斯点燃了一盏青色的灯,走进了城堡。城堡极为高大,黑暗照亮了所有的角落,把任何光明都埋葬了,以至于让人相信是黑夜在发光,到处都瀰漫着一种黏腻的气息,唿吸也变的沉重起来。李特就宛如没看见那些拥挤的灵魂一样跟随在帕拉塞尔苏斯身后,每一次穿过灵魂,就像是在冰水里浸泡一遍。无数灵魂萦绕在他身前身后,纠缠着他踏出的每一次脚步。 他们经过晚餐厅,虽然破败却没有灰尘,因为连灰尘都凝固了。墙壁上插满了火把,但是火苗是黑色的,而且静止不动,一动不动,不燃烧,也不熄灭。餐桌长二十米,上面摆着银色的餐具和狗肉、未腌过的咸蛋和未发酵的黑面包、未发酵的葡萄汁,李特知道这些象徵着腐烂和死亡。帕拉塞尔苏斯坐在桌子的一头,他坐在另一头,两人无声地简单地吃着,这些东西味道很糟糕,李特却像是感觉不到的接受着灵魂的服务,把盘子里的东西都吃光。 吃过后灵魂收走了盘子,说是收走其实是凭空消失了。这时,桌子也消失了,只有两个人坐着的椅子还在,两人之间无声地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通道,他们沿着盘旋的十二级阶梯来到了一个被同心圆覆盖的地下室,那些圆每一个都有不可知的奥秘,每一个都代表着开始和终结,它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而在神殿被供奉起来。 “它们象徵着一切,光明和黑暗都在其中,生和死都由此演化,一切对立都能在这里找到平衡。”帕拉塞尔苏斯说,可惜李特此刻并不听的太懂。“每一个圆都有自己的名字,不是任何人给予的命名,而是从诞生之时就拥有了自己的名字,你脚下的圆是“王冠”,属于你的王冠。无尽岁月以来,只有寥寥无几的人可以来到这里,拥有他们自己的圆。”李特发现帕拉塞尔苏斯脚下也有一个圆,其实,地下室里有无数个圆,比星辰还要密集,每一个圆中都包含着比一个宇宙还要多的圆,但是,他和帕拉塞尔苏斯脚下的圆只有一个,他们未站在这里时那个圆并不存在,他们来了之后圆便出现了。 李特不禁问到:“您的圆是什么呢?” 帕拉塞尔苏斯看着自己脚下银色的圆,第一次用了自己本来的声音道:“是美丽。”她脱下斗篷,露出本来的面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容貌,象徵着死亡和生育的暗金眼镜蛇盘旋在她额头上。李特愣了下,他没想到披着亡者的圣尸布的帕拉塞尔苏斯的真实面貌居然如此美丽。 她拿出一根淡蓝色的法杖,顶端悬浮着一个暗金所制的骷髅头,她吟唱道:“比黑暗还要黑,比深夜还要深,宣告无视这个世界的秩序,飘流于世间的灵魂,游走于人界的亡者,皆依循自然之理回归至死者之地。时光与空间的交集,巨轮和锁钥的紧合,时空横竖之窗,飘渺无定之门,虚无而现实的世界,为召唤之人开启“王冠”……” 此刻,帕拉塞尔苏斯就是她世界里的神。 而此刻,李特却没有闲暇欣赏,因为帕拉塞尔苏斯的“王冠”是为他开启的,此时的他也许不知道“王冠”意味着什么?人界之王还是天上之王?都不是,“王冠”代表着某一种本源的东西。 存在他身体内的第二个灵魂惊讶地说『我感受到了圆的力量……还有……王冠,你得到了王冠?!』 『王冠到底是什么?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应不应该告诉你,圆和你的王冠涉及到了重要秘密,我不能说。』 『可是我已经得到王冠了。』 『我也难以理解为什么你会得到王冠,它根本不适合你……而且,你也没有得到全部的王冠,等你得到终结之剑之后再来问我。』说完,他好像不愿意继续说下去,声音也有点睏倦,似乎马上就要沉睡下去。 李特叫住了他,『你还有什么事?』他问。李特微笑道,『我想到你的名字了,就叫何塞西…』李特闭着眼睛,他听不到帕拉塞尔苏斯冗长的吟唱,也看不到他的身体经歷了十次生死的轮迴,他无法理解他经歷的是什么。他更不明白黑暗将带给他什么,此刻,他只是专注于那个连面容都不甚清晰的人,他的名字是何塞西。 [何塞西……] 何塞西顿住了,漫长时间,也许是在他的时间内过了一个时代,他说,『我来给你讲个故事吧……大篡权者该隐背叛圣主以诺并杀死圣子叶太罗,七天后以诺復活之际,用人事间的七中恶——嫉妒之心,破坏之欲,灾难之恶,囚禁之念,缺乏之恐,混乱之意,荒废之习,铸造了终结之剑,并且用它刺穿了该隐的胸膛,但是该隐是不死的,没有人能让该隐彻底死亡,就连以诺也不能,终结之剑沾染了该隐的血所以不能重归于光明,它变成了虚弥之中最邪恶的东西,没人能够毁灭它,但可以封印它。以诺把终结之剑,即是恶剑封入了世界之树的树根里,只有纯粹的黑暗之人才能拿起它。就连正给你开启王冠的女人碰到恶剑也会被它吞噬。』 『好吧,我可不认为我有得到它的机会,等等,你还没告诉我王冠是什么?』 『王冠,只是一个机会而已,王冠只是圆的一个,一共有多少个圆呢?没人知道……只是机会,但是我所知道的得到机会的人也不超过十个,你会抓住机会得到王冠还是跪在王冠之下成为它的奴僕,时间会证明的。』 『何塞西……』李特还想继续追问,但是不管他怎么叫都没有回声。 帕拉塞尔苏斯已经完成了王冠的开启,她脸色不太好,摇摇欲坠地倒在了李特身上,李特只觉得一阵香风扑来,一具丰腴饱满的躯体就倒在了他怀里,他的小身板有点支撑不住,下意识地收紧手臂,帕拉塞尔苏斯瞬间的杀意让他如坠冰窟。他急忙解释道,“我不是故意的。” 多么无辜的语气和可爱的脸蛋啊,帕拉塞尔苏斯意味深长的看着他,可惜她现在确实没有力气站起来,只能依偎着李特的胸膛,她有些疲倦的声音娓娓说到,“你已经开启了王冠,但是只是一个资格而已,我把你送到克里姆林并且教导你不为了别的也没有阴谋,只是为了一个承诺,我答应过一个以恶为名的人,把生于黑暗的孩子埋葬于罪恶,用罪孽浇灌他,用欲来洗刷,直到他不会为任何光明蒙蔽,为任何伪善动摇。”最后,帕拉塞尔苏斯已经睁不开眼睛了,她马上就要睡着,最后问到,“黑暗是什么?” 他仿佛在黑暗中沉眠千年,渴望甦醒却无法睁眼,在沉沉无边的黑暗中,只有他孤独一人。只是他决然不愿,便在这黑暗中孑然独行,然而除了黑暗,竟是无路可走。恍惚间李特想起了这句话,一种冲动从他的坟墓破土中而出,“我目光所及之处。” 第69页 第42章 第四十二章他的高高在上是一种本能 西凡欧贝的歷史,也就是统治远东地区的兰斯洛特家族的歷史。整部歷史是还远未完结的血腥剧幕,要想清晰的知道兰斯洛特家族的细枝末节必须远远追溯到奥斯陆帝国建立之前,远东远离政治漩涡,无论史诗大陆各路诸候争斗的你死我活都影响不到兰斯洛特。当时兰斯洛特是破晓时代崛起的具有王的资质的十二位领主之一,被冠以“冰原双月”之称,他们和尤金诸城的尤金人有不可分割的血脉联繫,但是兰斯洛特家族已经背弃了这段歷史,就算翻遍史书也难以找到相关记载,毕竟人类不是善于记忆的种族。 罗格里格斯认为自己心中所有的怨恨都已经被时间治癒,但是每当他坐在冰壁之上时脑海里总会浮现一个男孩随着大海的波浪漂浮的画面,他的血液引来鲨鱼,他只能拼命的划水,但是那些训练有素的鲨鱼只是戏耍地跟在他身后不时用它坚利的牙齿抚摸男孩的身体。他的身体上被各种疤痕覆盖,多到最博学的刑罚专家也不能全部认清。现在这些伤口早已结痂,但是罗格里格斯知道,每一条疤痕下都藏着狰狞的久远伤口。 罗格里格斯的记忆混乱不堪,过去和现在交织在一起,那些他根本不记得但是却真实存在的过去将他的思绪整个占据,多年来,他强迫自己不要想起,但每到午夜梦回的时候,当冰原狼对着满月悽厉长嚎时,那些丑陋不堪的过往就会清晰的浮现在他的脑海里,清晰的好似昨天才发生过。他每日每夜都被记忆凌迟,疼痛通过神经又被身体记住,折磨他每夜不能安眠。只能在冰壁上与尤金兄弟喝的烂醉后才能寻求片刻的安宁。 他的记忆最远可以追溯到六岁的时候,人总是对幸福的记忆感到模煳不清,他六岁之前的记忆是一片空白,不过他大抵记得是幸福的,也记得倖幸福终结的那一天,是在到象牙城的前一天,噩梦的开始。 西凡欧贝的春季十分短暂,每一个人都非常珍惜,那天天色刚散发出晚霞热烈浓郁的鲜红色彩,他还记得拉着车的老牛在碎石小路上摇摇晃晃地前行,春雨正在无情地下,每一滴都像是催命符。他还记得一个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喊,还记得周围人厌恶和无情的双眼,他站在象牙城的门外,城门口高高的吊着一头远古巨兽的骨骸,它大的惊人,两根獠牙足有成年人身体五倍那么长。它无数年前被人从冰原下挖出来安置在城门上,从此象牙城就成为了象牙城。 整个象牙城散发着绝望的气味。 人们的脸上没有笑容,小心谨慎的生活。在看到他琉璃色的金髮之后都露出掩藏的很好的厌恶,罗格里格斯从小就对人的眼光很敏感,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 有人把他带入了象牙城堡,他穿过所有光线暗淡的走廊,经过一间间用暗色调装饰的古老房间,用暗色系的好处就是即使撒上血液也很难被发现,窗户大多被封死,只有在春季来临的片刻时光才能打开。然后他见到了一个男孩,也有琉璃色的头髮。这个男孩坐在高高的台阶上看着他,他对他的笑容记忆深刻,仿佛天生的高高在上,优雅从容,却散发着渗人的魔魅的气息。 带他来的僕人一言不发,卑微的说到:“特洛伊少爷。” “好了,你下去吧。”特洛伊说到,他让僕人离去,这条长廊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除此之外只有无意识的鬼魂。特洛伊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像是看着一个污染他眼睛的垃圾,“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罗格里格斯?” 罗格里格斯痛苦地在床上呻·吟,麦克斯塔浮睡在离他不远处的房间的另一角,豆大的汗珠从他脸上滚落下来,从他不断□□的嘴角边消失。他的噩梦没有结束。 “你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特洛伊的声音从始至终都像在叙述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情,他居高临下地看着罗格里格斯,看到对方虽然颜色不同但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琉璃色眼中微不可察的流露出厌恶的神色,仿佛罗格里格斯的存在本身就是错误。 光和影的交错间两个人的外貌有着诡异的重合,在暗影里路过的僕人惊异地发现那简直是两张如出一辙的脸。特洛伊一步步走下台阶,就像是走下神坛,而罗格里格斯只能像一只暴露在风中午鹌鹑一样柔弱无力。特洛伊盯了他半晌发出几声嗤笑,“原来在别人眼里的我是这个样子的……”他暧昧不清地笑了笑,从他六岁的婴儿肥的脸上露出不符合他年纪的戏嚯和残忍。而罗格里格斯是一脸懵懂。特洛伊的笑容越来越大,最后大笑起来。 勃兰出现了,他十年如一日的细緻,站在特洛伊身后,弯下腰来,语气里带着罗格里格斯求而不得的万般宠溺,而轮到罗格里格斯就只有厌恶,好像他和特洛伊唿吸同一个世界的空气都像是侮辱一样,“少爷,他为什么会在这里?是您接过来的吗?” “我不会做这种多余的事情,勃兰,你记住了,永远不要怀疑我,而且,我永远是正确的。”特洛伊拿着手帕把刚才摸过罗格里格斯脸蛋的手反覆擦了数遍。最后手里燃起一团火焰把手帕烧成灰烬。 勃兰回答道,“是的,少爷。”他又问到,“要将他怎么办呢?” 特洛伊似乎也难以马上下决定,困惑的看了看罗格里格斯的脸,发现对方的容貌似乎更胜自己一筹时,突然诡异的笑了,“就先养着他好了。” 罗格里格斯记忆最深刻的只有两样东西,一个是和他仿佛同一个模具里刻出来的面容,随着岁月时光的轮转变幻出或狰狞或神圣的幻影。另一个是随时都会在他眼前晃动的红双月纹章。是他记忆中最深的噩梦。 勃兰脸上掠过一抹或许可能是怜悯的神色,但那神色很快就消逝了,表情只剩下为难或者是有点不高兴,这个表情暗示的意义远远不像他表现出来那么简单。 “罗格……罗格……醒醒。”罗格里格斯睁开眼睛看见的是麦克斯塔浮冲击力十足的脸孔,他喊着他的名字,“你又做噩梦了?”在来尤金诸城的一年多时间里,特别是知道了狄克首领和他的父亲希拉克略熟识之后,原来希拉克略曾经也来过尤金诸城并且和尤金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那都是他们年轻时候的事了,也许是抓到麦克斯塔浮时他太过狼狈,狄克首领竟然没认出来父子两个相似的面容,而在看清麦克斯塔浮的一瞬间,他仿佛时光在眼前交错重叠。 “啊……”罗格里格斯喝了一大杯水,把身体里的不适压下去,靠在墙上,抹掉脸上的汗水,说到,“我没事……只是有点脱力。” “是啊,昨天被冰原狼围攻,牺牲了几个人才杀出来,差点就死在那了。”麦克斯塔浮还以为是昨天被冰原狼围攻的事情让罗格里格斯心悸。罗格里格斯点点头,他从未对任何人说起那件事,有些秘密,只能深埋在心底,只能和死神慢慢耳语。 雷尔夫已经做好早餐,裴吉也从外面巡逻回来,打过招唿就坐下来烤火,麦克斯塔浮忽然觉得就这样生活下去也不错,在北海,他忘记了俄拉荷马城的一切,忘记了家族,忘记了朋友,忘记了责任,忘记了自己是谁,他在这里只是薛林,而不是麦克斯塔浮,更不是克拉玛家族的继承人,也许爷爷是错的,他不配继承家族,他骨子里流淌的是和他父亲一样的流浪的血液,走到哪里哪里就是故乡,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死在哪里就葬在哪里。麦克斯塔浮的看着火焰的形状,忽然想到一句话—— 第70页 瞬间即永恆。 第43章 第四十三章黑夜有种神秘的力量 伯伦左失踪将近两年时间,有些人的忍耐终于到达了极限。罗慕图卢斯以强势手段接管了獠牙要塞,尽管他和伯伦左的关系一向恶劣,但是没有人怀疑他会在这个时候给克里姆林家族背后来一刀。就算他从不承认也不提起他的姓氏,仿佛他只有罗慕图卢斯一个名字,但是他总归留着夜枭的血液,这一点就算他死亡也无法更改。 帝国南方两大防线和超过十万人的精锐军队都在罗慕图卢斯的掌控之中,足以让大多数人发抖。也正因为如此,失去主人的克里姆林在群狼环伺的俄拉荷马城竟然平稳的度过了两个冬天。约书亚的耐心好像永远不会耗尽,她告诫父亲不要轻举妄动,似乎她仍然相信伯伦左会回来,她也没问李特为什么他的父亲消失在圣派翠克山脉,如同消失的不是她的丈夫,她儿子的父亲。这个女人的骨子里有种与生俱来的冷漠。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这么沉的住气的。 从教堂做完弥撒回去时李特眉心跳了跳,这种感觉不是第一次,但是比以往的每一次都灼热的许多,可见,这次刺杀非同寻常。得到半边太阳之翼,李特并不知道如何使用它,他知道如果不是和黒斯庭的交换像他这样的小虾米可能一生连看见太阳之翼的资格都没有,不过他还是挖掘出了他目前可以使用的太阳之翼的一个小功能——预知危险。每当额头被灼烧就意味着危机已经不远了,每当这时他就会老老实实的呆在克里姆林宅邸的房间里,被魔法加持过的城堡足够抵挡一般的冲击,而且也没有人能够闯入宅邸明暗的防御力量。这次的感觉比往常来的更快更勐。李特心头升起一丝不安,他催促车夫加快速度,两匹弩马飞快地在辉煌圣路上飞奔起来。 看着李特的马车飞速离去,站在不远处塔楼的刺客腰间的匕首一闪而过的寒光,另一个人疑惑道,“他是不是发现了我们?” 另一个人不屑地说到,“俄拉荷马城所有人都知道亚赫图斯少爷是个废物。”尽管如此,这个人还是追加了一句,“小人物往往也能改变歷史,不要掉以轻心,在割下他的头之前任何事都可能发生。” 史诗大陆上存在的大大小小的组织,普通人几乎从来没听说过他们,在那些多如繁星的组织中,值得我们大书特书的也有手指加脚趾的数量。赎罪者就是其中一个,但是他和目前我要讲述的故事没有关系,实际上我也不想讲他们的故事。我将要告诉你的是和杀手、刺客有关的组织。先不说史诗大陆,仅仅是中央帝国里也有比你的牙齿多的多的刺客组织,他们拿钱,杀人,过程就是这么简单。但是任何一个行业都有王者的存在,他们是整个行业最出色的业务员。帝国真该给我他们颁发一枚奖章。 克里姆林宅邸的防御力量可谓是铜墙铁壁也不为过,在守卫们严加看管的情况下,说不放进公蚊子整个宅邸里的蚊子就全是母的。没人知道行刺一定要在夜里这个不成文的规定是什么时候形成的,但是所有人都不自觉的这么做了。 班克罗夫特、葛莉谢尔达点上蜡烛,漆黑的房间里多了烛光,另一个人则躲进阴影里。壁炉里有一堆小得可怜的火,葛莉谢尔达翻动它一阵,非但没有让它着起来反而熄灭了。这是间简单的方形房间,有一扇窗子。墙壁和脚下的地面用的是相同的石材,只有一面墙上挂着织锦挂毯,让石壁看起来比较柔和一点。这间房间的主人现在已经下地狱去了,他们两个人需要一个落脚的地方,这间房间的主人不幸被选中了。葛莉谢尔达简单的把房间里的血迹清理干净,“班克罗夫特,以后杀人的时候不要用刀子,清理血迹很麻烦。” 坐在铺着干净的地毯的班克罗夫特发出几声低不可闻的声音,“我们是刺客啊……不用刀子用什么?”他像抚摸着情人的皮肤一样摸着即使在黑夜里都闪着冷光和寒气的短刀,看得出他是个近身战的好手。 葛莉谢尔达说,“我的意思是你处理他时记得我们要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她拿出一个箱子,箱子的样式很简单,做工很简单,什么都很简单,随便一个索都能买到一个比它好的,这是个不值钱的东西。她打开箱子,里面有一把长刀一把短刀和两把匕首,都是能轻易割掉人的骨头的高级货,市场价起码要十个圆盾金币。她逐一摸过没一把 刀,在杀人之前,她必须摸一下这几把陪了她多年的刀,只有这样,她才能感到安心。 “你看见克里姆林宅邸的防御了,就算我们所有人都入侵也闯不到内层区域,而且,今天给猎物驾车的老头子绝对是个了不得的高手,怪不得他周围没有护卫。想闯进克里姆林宅邸肯定不行了,就连行刺王子都比这要容易的多,班克罗夫特,你这次真的接了一笔麻烦的生意。” “不要忘了这次的报酬,只要干掉那个小崽子,我们就可以休息三年了。嘿嘿…嘿……夜枭的继承人,我记得夜枭和我们有着死仇?猎物的爷爷就死在我们手里,那时候我们损失了差不多五十人才在昏暝古堡干掉亚尔弗列得那个老傢伙。” “那件事和我们没有关系,那时候你和我还不知道在哪呢!”葛莉谢尔达脱掉上衣,弯下腰解开鞋带,走到班克罗夫特面前,阴影里男人的眼神变的糜烂起来,她楼主班克罗夫特的脖子,把火辣的胸部贴在他脸上,抓住他的手伸进裙子里,气氛变的妖冶起来,空气中漂浮着荷尔蒙的味道,葛莉谢尔达在他快要窒息的时候微微后退,“……杀戮来临之前,安慰我……” “遵命。”班克罗夫特说。 平安无事地度过了十月的第二个安息日,这天,约书亚正在看来自夜枭城的帐策,夜枭城是克里姆林家族的封地,位于帝国西北部,盖亚山峰和夜月荒漠之间的圣迭槲地区,那是个危险的地方,后方有盖亚山峰的龙族,西方有忒碧斯的黑精灵族,南面是自由阵线联盟和森林蛮族所在的埃罗森林,前方则是神秘莫测的诡隅之地,从昏暝古堡穿过诡隅之地到达夜枭城无意于自杀,只有真正的勇士才能穿过,不过也没有人听说过或者看到有人从诡隅之地出来。所以驻守在昏暝古堡和獠牙要塞的骑士和军队都是绕一个大弯穿过埃罗森林里到后方,即使这样,危机也无处不在,埃罗森林里那些好战的蛮族也不是好惹的货色,如果不是大批军队那写蛮族会在穿过森林的途中逐渐消减人数,而且没有人知道比他们更知道埃罗森林里的地形了,所以,驻扎在昏暝古堡和獠牙要塞的士兵很长时间才换防一次,而且,自从克里姆林家族的将军们接手了防线后在獠牙要塞后方建立了一批以昏暝古堡为中心的城镇,几百年下来,所有的军队都在昏暝古堡安了家,只是,人一多就有问题了,总不能让士兵永远打光棍吧? 罗慕图卢斯接手獠牙要塞之后,伯伦左的机要秘书德拉克罗瓦先生派出两只夜枭给罗慕图卢斯送来一些不是特别核心的资料。罗慕图卢斯薄薄的嘴唇抿出一条无奈的直线,他想像不到他那个整天“老子天下第一”高贵的不得了的堂弟会干出这么出格的事,他居然每年向上马恩省那个臭名昭着的以贩卖奴隶起家的萨拉岑斯的波提切利家族的瘦猴子一样的伯爵每年大肆购买女奴隶!而且都是高价的年轻漂亮的姑娘?!獠牙要塞的守卫士兵一共有五万五千多人,城镇里没成年的少年也有一万多个,而且还有那些得到骑士勋章的一万骑士…罗慕图卢斯在心里算了算帐,一个漂亮的年纪不超过二十岁的女奴隶价格绝对不低于五个金币,现在奴隶生意在帝国越来越难做了,没有生计的贫穷家的女儿都去维斯康提家族的工厂里做工了,波提切利伯爵急得嘴角起了火泡,他只能从更远的地方买奴隶,从森里抓蛮族女孩,从外海的岛屿上和那里的主人交换女奴,这几年女奴的价格急剧上升,现在五个金币只能买到年纪超过二十岁姿色也不怎么样的老姑娘,要买到漂亮的小姑娘非得要十个圆盾金币不可,这还是最低价的下等货色,到中等偏上甚至是高等货色,价格能翻到一百个金币去。帝国已经很多年没有给军费了,对伯伦左的催款单也毫无理会。这两年报名要结婚的就有四千多人,最少也需要四万金币,和伯伦左一样,罗慕图卢斯也不能拿那些次等货色来煳弄手下的士兵,就算是五十个金币一个,也要二十万。 第71页 罗慕图卢斯被这笔钱愁白了头,他虽然是克里姆林家族的一员,但是克里姆林家族本来就是有名的穷鬼,封地虽然大的不得了但是根本没有多少居民,除了夜枭城,整个圣迭槲地区所有人加起来还不到一万人。那点可怜巴巴的税收克里姆林家族的主人从来没有要过,他们一直以劫掠为生,偶尔发现矿脉也是大大的惊喜,虽然难以置信,但是克里姆林家族千年来就是这么过来的。有些人恶意揣测是不是他们的铁匠祖先留给了夜枭独门勘探贵金属矿的本事,反正这么多年来克里姆林从来没有为钱财发愁过。现在伯伦左失踪了这笔钱就要由他来出,罗慕图卢斯把秘书先生的信件撕扯的七零八碎,在他看来秘书先生绝对是故意的,他在信里根本没有提到钱的问题,而罗慕图卢斯的自尊也不允许他开口向秘书先生要钱。所以他只能自己解决,而伯伦左的封地都那么可怜了,那么从克里姆林家族叛出的罗慕图卢斯一脉更是不可能留下什么。幸亏三头斗犬防线的位置非常不错,有广阔的土地,但是那儿毕竟是边境,中央帝国和都铎王朝的大规模冲突不过停止了十二年而已,几百人的小规模冲突还时常发生,商人们很少冒险来次,居民们早都搬到了更安全的地方,三头斗犬防线的收入也才堪堪维持收支而已。同样的,帝国财政大臣也很多年没给他拨过一个索了。 罗慕图卢斯弹着桌边嘀咕道,“克里姆林真的有勘探贵金属矿的本事吗?为什么我不知道?” 第44章 第四十四章墓碑与欺骗 黑郁金香花园花团锦簇,即使是秋季也开的如火如荼,因为太爱花,赫尔夫兰老爷从神殿请来牧师祝福过这片花园,即使在最严酷的冬天这里也是盛夏。洛伦兹宅邸坐落在俄拉荷马城东区最美丽的一块土地,它的周围没有世俗的贵族也没有伪善的神殿教庭,它的周围是一片花海,各种颜色的郁金香,薰衣糙,百合,风信子、鸢尾花、罗勒、三色堇、蔷薇和波斯ju。整个俄拉荷马也许是史诗大陆只有洛伦兹这样从骨子里散发出优雅气息的家族才会如此的爱花。约书亚就在这里长大,只不过美好的童年在十岁的夏天残忍的结束。 洛伦兹平原在帝国中部,离俄拉荷马城只有半个月的距离,上千种水鸟栖息在这里,那是帝国最丰润的土地。十岁的约书亚坐着马车来到这里,从这里传扬出她的美名。那时候她还是编着银色的辫子戴着金色的小王冠,那时候她的眼睛还不是冰蓝而是温暖的深蓝,就好像她的眼睛里有一片大海,随时随地在人心里荡漾起波澜。 十六岁回到洛伦兹宅邸后一切都不一样了,虽然她的父亲还是她的父亲,她的哥哥还是她的哥哥,她却已经不是她了。她离开时是一个无忧无虑早熟但是没丧失最后的天真和烂漫,六年后回到家的是帝国最耀眼了月亮,约书亚·梅·洛伦兹小姐。 第二年她就嫁给了伯伦左。 没啥意外的,她能选择的范围非常有限,她的父亲是一个极为讲究家族地位的人,不是伯伦左也会有第二个伯伦左第三个伯伦左,反正女孩儿总要被嫁出去,这么一看伯伦左确实是一个非常好的对象。除了经常不在家脾气非常烂之外。等待赫尔夫兰的时候约书亚的情绪情不自禁地越飘越远。 赫尔夫兰老爷已经非常苍老了,他的大儿子前年已经死去,他的大女儿也在去年亡故,只有他依然在花园的藤摇椅上眯着眼睛,多少人咬牙切齿的等他死去但是都成空。 活的比别人更久就意味着更大的胜利。他说了一遍重复了一辈子的话,也许到他这个年纪才更加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加葛斯和伊霍姆特都活的好好的,这两个家族的继承人都比他的孙子要强的多,怎么能让他安心的先走的。在医生的嘱咐下吃完了今天的药,僕人才告知他约书亚小姐来了。 他那位年轻貌美的夫人死于和侍卫偷情,被发现后当天的夜里不知所踪。偶尔僕人们还会想起那位柔媚地一掐可以出水的夫人,她是东区某一位贵族家的小女儿,嫁给赫尔夫兰时不过二十岁。死的时候才二十六岁。这六年时间,约书亚从来没有正眼看我她。知道她死去的时候也只是嘴角露出一个嘲讽的表情,甚至不能称之为笑。这时,僕人告诉她赫尔夫兰醒了。 她来到爬满苍白长春藤的庭院,赫尔夫兰就坐在一个爬满葡萄藤的棚子下,似乎是睡着了。她不由自主的放慢了脚步,距离上一次见他有过了两年,七百天,他一日比一日苍老,可是在约书亚心里,他仿佛永远都不会死。 大执政官,相当于宰相。他已经在这个位置上座了三十年之久。作为帝国最有权利的人,掌管帝国所有官员的任命,文书的批阅,几乎可以替国王做决定,他用巧妙婉转的手法让国王相信决定是他做出来的。 离赫尔夫兰还有十步的时候她的脚步已经近乎无声,赫尔夫兰突然说到,“不用那么小心,我没睡着。”他睁开眼睛,那里面是深沉的湛蓝,黑郁金香的子孙拥有世界上最美丽的蓝色眼睛。“你来了……”他看着约书亚那张和二十年前的一模一样的容颜,岁月在她脸上只是过客,并未驻足停留。 “父亲。”约书亚坐在他身边的椅子上,替他把掉下来的毯子盖在身上,僕人无声地把冷掉的红茶换下去,托盘碰到桌子的时候连一点声音都没发出。 “你来了,我们似乎很久没有见面了。”赫尔夫兰站起来,他走的不太方便还拄着手杖,但是却没有人能忽视掉他佝偻的身体里隐藏的能力。 “是啊,很久了。”约书亚没有扶着他,这对他来说是种侮辱。 三个月亮露出它们皎洁的面庞,星星隐匿不见,夜风吹来夹杂着数种花的香气,约书亚从小就可以分辨出每一种味道。 “你来这里是为了你的儿子。”没错,是你的儿子,而不是我的外孙子和我女儿的孩子,在他的眼里,李特只是敌人克里姆林的继承人,是他恨不得扒皮拆骨的政治敌人。他有些失望地看着路边的银莲,那上面流淌着月光,女人,不管是什么样的女人在有了自己的家庭就会抛弃她们的骄傲,变的卑贱到泥土里。他一直以为约书亚会是例外,没想到他好像错了。 “他不是我的儿子。”约书亚淡然道。 “嗯?”赫尔夫兰听出她的话语里有其它的含义,微微思索,联想起多年前见过李特的小脸,突然,一个让他古井不波的心情不自禁躁动起来的念头在他心里出现,并且以飞快的速度占据他所有的思绪,“你的意思是……他不是你的儿子?” “就是您听到的那样,父亲。”约书亚冰蓝色的眼睛里倒映出赫尔夫兰因为震惊而红润起来的脸,那一瞬间他脸上的皱纹好像都少了很多。 赫尔夫兰非凡的定力促使他立刻平静下来,只是握紧的手指泄露了他的情绪,他舔了舔干涩的嘴唇,不知不觉揪下了一根鬍鬚。“伯伦左没有发现吗?”按照他对克里姆林家族的了解,他们虽然看上去只是一介武夫,但是深入了解后就会发现克里姆林的子孙和他们的徽章如出一辙,他们在黑夜里却比黑夜更黑,设下圈套让猎物上当,自投罗网,而且夜枭相当的残忍,它们的残忍来自于本身,传说如果人类的捕兽器夹住夜枭的脚的话,夜枭会咬断自己的爪子,谋求脱身,所以很多传说里夜枭只有一条腿······是一种狡猾而残忍的动物。但是它看起来却十分无害而美丽。虚伪的克拉玛,阴险的维斯康提,血腥的兰斯洛特…… 第72页 欺骗的克里姆林。 没错,克里姆林的子孙最擅长的就是欺骗。 没有人能够了解他们,哪怕他们自己都不能,因为,有些面具一旦戴上就摘不下来了。 —— “有些面具一旦戴上就摘不下来了。”对着镜子,李特看着自己有些苍白的脸,那张既温柔又有些懦弱的脸甚至还散发着神圣的味道,他古怪一笑,“真是具有欺骗性呢。” —— “这件事我们好好计划一下或许大有可为,在伯伦左回来之前必须……梅,伯伦左到底去哪了?”赫尔夫兰急不可耐的问到,尽管焦急,但是他还是保持了他的风度。 “很抱歉,这个问题我也无法回答你,除了他自己和神明之外我想不会有人知道了,至于雷恩,不过是个幸运儿罢了。”约书亚摘下一朵粉色的郁金香,把花瓣扯下来抛到路边。“这件事您不用过问,我会自己处理的。” “你处理?你怎么处理?!”赫尔夫兰被气笑了,在他看来约书亚这分明是藉口,是不想让他伤害那个孩子,“你是在找藉口!你刚才是骗我的,他就是你的儿子。” “不是,父亲,他身上唯一像克里姆林的只有那双灰色的眼睛而已,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呢?我没有必要骗你。”约书亚的语气一如既往没有波动,或许她的心和她的眼睛一样,是一片永远没有波动的死水。 “好吧。”赫尔夫兰相信了她的话,约书亚的确没有必要骗自己,“但是你说要自己解决?你知道吗这次出手的可是“墓碑”,那个组织的刺客从来没有失手过,哪怕是亚尔弗列得都死在他们手上。”说起这件事赫尔夫兰语气里不能忽略的忌惮,当初发生的事他至今想起还会从后背心窜上一股凉气。 “我会解决的。”约书亚不容置喙地说到,明明是随口说出,却给人一种“旨意”的感觉,赫尔夫兰有忽然觉得他不是完全了解她。 “你准备这么做?”赫尔夫兰问到。 约书亚闭上眼睛又睁开,三个月亮同时出现在她的瞳孔里,那里有一个世界,她轻启薄唇,说到,“您看着就好了。” 第45章 第四十五章帝国第一美腿 几乎穿过了整个俄拉荷马城,李特坐在马车里,其实他很想骑马。他的目的地是国王森林,在几个时代以前,那里曾经是战场,在幽深的松针甸下掩埋着厚厚一层的骨殖。森林里有无数废弃的军事工事,穷人们偷偷的把砖石偷走,搞的这里更加狼狈不堪。 他们穿过森林的阴影,峡谷从远方一直延伸到天际,雾霭还没有消散,远方仍是一片朦胧,只有每年国王来狩猎的时候才会迎来片刻的喧嚣,肥沃的黑土滋养树木和花糙,糙丛里若隐若现的河流,猎人们在更深处无人涉足的森林里布下陷阱,等待猎物上钩。松鼠在搬运着松子,猴子从来不储备粮食,蘑菇发了疯一样极速生长。他们将要去的地方是位于国王森林的一处庄园,每个家族在森林里都有为狩猎准备的庄园,每年春季的五月和秋季的十月都会在这儿住一段时间。马车在峡谷边缘颠簸的行走,探出头去就是深达几十米的峡谷,怪石从生,有些更是被风打磨的比刀子还锋利。 庄园在森林中央的一处谷地,围绕着一个深潭,潭水常年不干涸,水位从不承认变化,水面碧绿,岸边一年四季都盛开着妖娆的曼殊莎华和红罂粟。这两种被称为地狱花的花朵总在夜里绽放,花瓣绽开的时候会释放出粉红色和红色的雾气瀰漫在山谷周围。当远方出现若隐若现的红纱时李特就知道他们快要到了。 格罗佛·迪基爵士和德维特·胡德爵士勒住马,马嘶叫了一声停了下来,这一次陪李特前往谷地庄园的有两位家族骑士和五十位卫士,格罗佛·迪基爵士跳下马把耳朵贴在地面上,神色不对劲。德维特·胡德爵士也下了马问道,“你感觉到什么了?有人跟着我们?”格罗佛·迪基爵士点点头肯定的说到,“是高手,跟着我们有一段时间了。”他站起来,和格罗佛说到,“我去询问一下少爷。” 李特比格罗佛还要清楚有人跟在他后面,而且从七天之前开始他额头上的灼烧感就日夜不停的提醒着他危机一直无所不在从来没离开过。昨天晚上,约书亚连夜坐车去了洛伦兹宅邸并且在那逗留了半夜,在第二天的黎明前才回克里姆林宅邸,那时候他被人突如其来的热感烫了一下立马醒来,然后老斯都的敲门声正好在此时响起,李特让他进来,这位忠诚于两位主人的老僕人对他说,“秋季狩猎就要开始了,您应该出发去谷地庄园了。”虽然贵族们一直都有狩猎的传统,但是克里姆林家族是从来不参与的,因为他们都是天生的猎手,狩猎在他们看来是杀戮,而不是贵族茶余饭后的锻鍊项目。伯伦左的父亲从来没参与过了,他也没参与过,这时候约书亚居然要他去参加什么秋季狩猎?李特闭着眼睛无声的笑了起来,他大声的回覆道,“什么时候?”,门外传来几个词,“明天。” 明天,“我知道了。”他说。 “少爷。”格罗佛爵士站在马车边上,换了个温和的词彙以至于不会吓到这位胆子不怎么大的少爷,“可能有什么山贼在我们后面跟着。”李特也懒的揭穿他的谎言,要是连国王和贵族的御用狩猎场都有山贼的话中央帝国也离崩溃不远了。 “我听你的,格罗佛爵士。”李特说到。 命令所有人都上马后,格罗佛爵士才对李特说,“少爷,请您一定要在我的视线里,我会拼命保护您的。”同样的,徳维特爵士也向李特表明了衷心,他们出身平民,全部荣誉都来自夜枭,也有随时随地为夜枭献出自己的生命的觉悟。 —— 罗慕图卢斯把摆在他面前的一张帐单翻来覆去的看了几遍,确定它不是伪造的后又是长久的沉默,这张帐单有两个地方让他不能安心,一个是波提切利家族的金杯纹章,另一个是来自俄拉荷马城夜枭的继承人的签名。 他看着亚赫图斯克里姆林的签名眉头眉头越皱越深,浓厚的眉毛皱成了八字形。他记得那个少年,伯伦左的信函里几乎全部是他,伯伦左希望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里罗慕图卢斯可以替他照顾继承人。他说亚赫图斯是一个善良而且胆小的孩子。这让他很忧心,不知道他能不能承担起克里姆林的未来。 罗慕图卢斯在脑海里勾勒出一个善良而且胆小的缩小版的伯伦左的模样,但是他根本没办法想像出伯伦左那副样子。而且这张帐单……罗慕图卢斯嗤嗤地笑了出来,“你被你儿子骗了,伯伦左,那孩子说不定是真正继承了夜枭的血脉呢。” 而这张帐单,罗慕图卢斯拿起鹅毛笔,自言自语道,“好啦,就算我这个做伯父的承了你的情。” —— 峡谷已经看到了光亮,太阳也渐渐打了哈欠。道路逐渐宽阔,变得笔直,李特也出神的开始欣赏逐渐出现的曼殊莎华和红罂粟花。为了在天黑之前抵达谷地庄园不得不加快行进的速度,马车颠簸地趟过小河,前方的士兵吆喝着目的地已经到了,在月亮升起之前,李特下了车。谷地庄园是一个很大的地方,它集城堡,农庄,于一体。 第73页 “这就是小石堡。”队伍靠近城堡时,格罗佛爵士说,他的掌旗手骑到护城河边招唿塔楼里的人。放下吊桥,升上铁闸马车就是平稳地通过了护城河。这是一个小型的城堡,但是还是建造的像一个堡垒,李特想也许整个国王森林的贵族庄园只有克里姆林家族会把它建造成这样,看起来不像是来狩猎的而像是来战斗的。收拾好东西和安顿好之后天色已经变黑了,庄园也亮堂起来,留在这里的管家是一个不比老斯都年轻的老人家,李特很怕他随时就会倒下去,但是他给了李特最高规格的尊敬,好像他不知道李特在俄拉荷马城的废物名声一样。 “少爷,非常高兴您能来这里,我只在我还是个年轻人的时候见过少爷的爷爷一次,老霍布森还以为自己被抛弃了。”霍布森拄着拐杖带着李特参观小石堡,“它建造于四百年以前,是维尔杰斯老爷建造的,说起来,那位老爷建造过很多不得了的城堡,听说您也有那位老爷一样的艺术天分?” 李特没有说话,他说,“我先去城堡上面看看。” “我劝你还是不要这样做。”一个女人的声音从黑暗中传出来,霍布森眼睛睁的老大,这位可怜的老人家一直远离政治漩涡,哪里见过什么刺杀。李特阻止他叫来僕人和卫士,柔声劝慰道,“她不会把我怎么样的,如果她要杀我,我刚才已经死了。” 霍布森管家看了看他的少爷又看看只露出脚尖的不知名女人,果断的摇头,坚决地说到,“不,少爷,我得在这里陪着您才行,要是她想对您怎么样,霍布森还能帮您拦一下。” 李特又感动又好笑,老人家固执的不得了,他只能再三保证绝对不会出事,霍布森才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 “你不担心我是来杀你的?”女人说。 “你要是来杀我的,我就不会在这里了除非你是第一次杀人的菜鸟,你是吗?”李特反问道。 女人从角落里走出来,李特瞬间想到了古墓丽影的罗拉。她有两条又长又白的腿,绝对可以当选帝国第一美腿之称,帝国对女人的态度可以说开放也可以说不开放。在当下,上流社会对于女性上半身的持着非常宽容的态度。即便是最善于妒忌的丈夫,也不得不容忍自己的妻子几乎半裸着上身出现在别人的视线里。但与此相反,对于下肢,却有着严格的遮蔽要求。倘若哪位女性胆敢公然穿着显露腿部线条的筒裤露面,那将被视为极大的道德败坏。既然双腿被层层长裙遮挡住无法示人,像她这样大胆地露着一双美腿的女人只要那些生活在森林里的蛮族女人了。 她走了过来,李特才发现自己还没有她的腿长。 她饶有趣味的看了看李特,身上散发着熟透了的水蜜桃的想味,“你知道我是谁了?” “安娜塔西雅小姐。”李特说到,他露出一个苦恼的表情,疑惑道,“或许我应该叫您安娜伯母?” 安娜塔西雅的脸上瞬间出现惊人的媚态。 第46章 第四十六章 斩马巨剑,龙牙匕首 安娜塔西雅捂着嘴咯咯地笑,看得出来李特的这句话极大的愉悦了她,她笑的时候全身的每一丝肌肉纤维都散发出荷尔蒙的味道。也难怪罗慕图卢斯那种超过了四十岁的老禁慾派会折在她手里。安娜塔西雅一双妩媚的眼睛瞟了李特一眼,“你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真是安迪告诉你的?没想到他会在信里提到我。” 女人还真是喜欢妄想的动物。李特腹诽道,他笑到,“是啊,没错。” 安娜塔西雅盯了他一阵,“如果我什么都不知道真会被你骗了,明明是你告诉安迪墓碑的刺客盯上你了?” “安娜伯母,我记得我只是给安迪伯父送过去一张买好的帐单而已。” 安娜塔西雅白了他一眼,愤愤道,“狡诈的小子,好啦,安迪已经派我来了,那些墓碑的臭老鼠我会解决好的。” 李特四处看了看,“就您自己吗?恕我直言,凭您……除非您的战士级别已经达到了殿堂骑士之上。” 安娜塔西雅抱着胸口,水蛇腰贴在墙上形成一个大“s”形,“很不好意思,你的安娜伯母去年刚刚突破殿堂骑士到达圆盾大骑士了呢!” 惊喜总是突如其来让人来不及反应,殿堂骑士已经是圣骑士三阶的第三级别,比如伯伦左就是殿堂骑士,昆莫西陛下的誓言骑士也是殿堂骑士,在殿堂骑士之上还有两个阶层,位于第二层的就是圆盾大骑士,大骑士和骑士的区别,就像是美女和大美女的区别一样,这两者之间的鸿沟不是骑士前冠上圣字头就能弥补的。 圆盾大骑士。李特深吸了一口气,问到:“现在我应该怎么做呢?” 安娜塔西雅拔出背上几乎和她同等身高的巨大双刃斩马巨剑,剑柄上硕大的火龙龙眼吐露着炽热的火焰,李特恍然想起在三头斗犬防线似乎真的存在这么一个女人,她出身于吸血藤树林的一个神秘部落,曾经在战斗中把罗慕图卢斯斩于马下,不过幸好有神殿牧师的治癒捲轴不然世界上早就没有罗慕图卢斯这个人了。 安娜塔西雅挥了下剑,冷声道:“你回房间,我叫你再出来。” —— 夜晚的十分寂静,僕人们被吩咐不要出来,一种阴霾的氛围围绕着小石堡。 安娜塔西雅拿着比她自己重上数倍的斩马巨剑站在城堡的屋顶上, 在她的侧后方,从阴影处钻出一个人,他先前好像融化在黑暗里就好像是从黑暗里凭空长出来的一样,他像是黑夜里猎食的毒蛇,以一种无法迴避的刁钻角度向安娜塔西雅刺来,在这个女人出现之前班克罗夫特就感觉到自己已经被发现,出于刺客天生的警觉,他这一击就使出了全力,争取一击必杀。 匕首在触及安娜塔西雅胸口的时候,居然停止了,就好像一堵暗金制造的墙在他面前阻挡,班克罗夫特心一惊,在斩马巨剑斩下来的同时灵巧地平移出一米的距离,从下而上挑刺安娜塔西雅的下腹。但是不管是什么角度他都不能攻破安娜塔西雅的防御,于是他把所有的力量集中在一点,骤然发力,班克罗夫特毕竟不是什么庸手,在墓碑严苛的等级制度下他能被派出执行这次任务足够证明他的实力。匕首在贴近安娜塔西雅的皮肤上的瞬间就被斩马巨剑挡住,轻巧的匕首和斩马巨剑撞击的同时发出一串灿烂的火花,看见匕首在几次撞击下居然一个口都没崩开,安娜塔西雅诧异地说到,“你的匕首还蛮结实的嘛!是龙牙做的?” 可惜,班克罗夫特是不会回答她的。因为他不是一个人,在安娜塔西雅说话的同时,身后突然又出现一条黑影,葛莉谢尔达骤然提至最高速,一把蛇形匕首刺向安娜塔西雅后脖颈。然而安娜塔西雅的斩马巨剑瞬间分开成两把,同时挡住两把匕首,一缕暗红色的头髮飘在空气里,安娜塔西雅雪白的脖子划开了一条刀口,血丝渗了出来,葛莉谢尔达的匕首比班克罗夫特的匕首的材质更加高级,直接刺透了安娜塔西雅的防御。 第74页 而且刺客不止这两人,就在安娜塔西雅抹掉脖子上的血丝后,从四面八方突然出现不下十条影子,武器也从单手匕首换到了双手兵刃,安娜塔西雅的面色变的凝重起来。这些人都是墓碑的金牌杀手,请动他们之中的一位起码需要五万金币,而且,这个刺杀行动不是单纯的一加一的那么简单。 安娜塔西雅没有犹豫直接张开了领域,炽热的太阳从她身上升起,躲闪不及的两个刺客立即被灼伤了手臂,剑刺进肉里的声音响起,安娜塔西雅两把斩马巨剑分别将两个刺客拦腰斩断。 葛莉谢尔达的瞳孔骤缩,她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在墓碑的情报网的,伯伦左失踪,约书亚为了洛伦兹家族已经放弃了这个儿子,把他在这种时刻送到小石堡来,意味不用多说。然而,在墓碑的调查中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个女人,他们一行人丝毫不低于当初刺杀亚尔弗列得时组织派出的人员!死在他们手里的殿堂骑士并非单数!她……葛莉谢尔达捂住左臂的伤口,说到,“你是…圆盾大骑士!?” 安娜塔西雅没有回答她,她身后宛如太阳的领域足够证明她的强大。 尽管损失了两个人,但是墓碑成员没有退回的意思,虽然他们可以再找机会,但是——一击不退是杀手的宗旨。虽然普通人几乎分不清但是刺客和杀手有着天壤之别,所有拿钱杀人的都是杀手,他们没有原则,而且不管什么人都能成为杀手,但是刺客不一样,刺客绝对不会接受那些没有难度的任务。李特冷笑一声,他实在无法理解,都是杀人,和身份高低有什么关系?难道杀一个皇帝就比杀一个屠夫高贵吗? 尽管额头的灼烧感没有消失但是比往常还是轻了不少,他不担心安娜塔西雅会出事,圆盾大骑士的武力值他丝毫不怀疑。但是,就在他想把蜡烛灭掉时,眉心就好像被子弹击中时的疼痛,他感觉有风擦着头皮飞过,葛莉谢尔达讶异地看着这个还不到她腰部的小男孩,居然避过了她的攻击。李特迅速后退,以怪异的动作朝左边一滚,贴着墙壁爆退到了窗口,一手已经搭在了窗户的门栓上,然而正想他打开窗子跳出去的同时一只美丽柔软的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不管他多用力都动弹不得。 李特刚想说话拖延一下时间,但是他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反派死于话多这条守则在他这里根本不实用,葛莉谢尔达根本没有丝毫犹豫短刀就朝他挥了过来,额头的剧痛更加强烈,听说人死亡的时候时间可能会变的非常缓慢,他下意识伸出手臂挡了一下,他看见皮肉裂开,末入骨头,骨髓和血液混合在一起倾泻出来。奇怪的是他却感觉不到疼痛。李特的眼睛睁的大大的,仿佛不敢相信。 但是同样不敢相信的还有葛莉谢尔达,她的匕首的材质足可以碎金断石,哪里是人的骨头能够阻挡的,她这一刀砍掉李特的手臂再直接捅进他的胸膛真的是轻而易举。但是,她的短刀偏偏被卡住了?!难道这小子的胳膊比黄金还要硬?!但是葛莉谢尔达毕竟是顶尖刺客,这些念头在她脑海里不过闪现了千分之一秒,她松开拿着短刀的手,抽出匕首反手一刀刺向李特的脖子。 这个男孩太怪异了!必须立马解决掉他!“你可以安心的去死了,继承人!” 而主角光环在这时终于发挥了作用,在她话音未落时,一把斩马巨剑噼开厚达一米的黑石墙壁,就像是斩向太阳的一剑,背后升起太阳的圆盾大骑士终于在刺客赶到!斩马巨剑——这是专属于一个女人的武器,葛莉谢尔达终于想起了它的传闻,虽然被吸血藤树林隔在了都铎王朝,但是在墓碑的记录里还是有这个女人的辉煌战绩! “斩马!”她大喝一声,错愕的表情第一次出现在她脸上,她瞬间想起许多关于斩马的传说,斩马巨剑能把挡在她前面的殿堂骑士连同龙血马一起噼成两半! 葛莉谢尔达一个凌空后翻,悄无声息地落在十米外,贴在天花板上,一双无光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安娜塔西雅。一双曲线优美的弯下来,看着睁着没有焦聚的眼睛倒在血泊里的李特,他像一个被恶意弄坏的玩偶,支离破碎。 没有忽视卡在他手臂里的短刀,安娜塔西雅知道,他快死了。葛莉谢尔达同样也知道这一点,只要继承人确认死亡,她的任务就完成了,但是她註定要失 望了,原因只有一个,主角光环。 安娜塔西雅拿出一个治癒捲轴,神殿牧师出品的高级货,在白色神光的笼罩下,李特手臂上从上到下的巨大撕裂处、肉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疯狂蠕动,竟然慢慢癒合了。 葛莉谢尔达的心沉了沉,不过并不是一定能救活,很多人都是心先死了灵魂才消失的,而那个男孩只不过是贵族精心养育的花朵,只要稍被摧残就会凋谢。 一定的。 李特的心跳从漫长时间跳动一次,逐渐恢復到普通人心跳速度的一半,而知道刺杀行动失败的葛莉谢尔达化作一条黑色利剑从安娜塔西雅噼开的口子射了出去,消失在黑夜里。安娜塔西雅没有追出去,万一对方还有埋伏的入手就糟糕了。 抱起昏迷的继承人,安娜塔西雅化作一道长虹,像流星一样往帝国西南的三头斗犬防线飞去。 第47章 第四十七章憧憬生命尽头的安详 “神殿的人也参与了?” 已近十一月,南域还是盛夏,炎热的天气,湿润的丛林,空气里瀰漫着野蔷薇的烂漫。 罗慕图卢斯看着躺在床上的孩子,他面容惨败,很久才有一次唿吸,体内的血液只剩下一半,每隔半天就要使用一次神殿牧师的治癒捲轴激发他体内的生命力。 “在我被墓碑的刺客包围之后,有一名女刺客趁极去刺杀雷恩,而这时神殿的人就出现了,你不知道这小子和神殿有关系?” 罗慕图卢斯摇摇头。安娜塔西雅说到,“他还蛮神秘的嘛!” 在安娜塔西雅抱着亚赫图斯离开后,小石堡的屋顶上躺着五具尸体,一队身穿白袍的神殿执法者手一挥尸体就化作了灰烬。一场惊心动魄的阴谋就这样消失在歷史的间隙里,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甚至于连一点流言都没在国王森林里流传开来。克里姆林的继承人从来没有遭遇过谋杀,神殿的执法者也没有出现在小石堡焚毁尸体。 约书亚闭目听着老斯都的报告,在听到当天晚上出现一个使用斩马巨剑的女人出现抵挡住了墓碑的刺杀后,她睁开冰蓝色的眼睛,没人能准确的知道她的想法,甚至连窥探一点都不可能。“罗慕图卢斯?” 虽然清理干净了痕迹,但是小石堡的僕人们还是在有心人的刺探下泄露了消息,继承人在这种时候前往小石堡遭遇刺杀不知所踪的秘密已经在小范围流传,知道其中秘密的人又对来自洛伦兹平原来的女人多了一分忌惮。 有心人列出了一封嫌疑人名单,第一位就是洛伦兹家族,第二位则是坐在浮卢宫里昆莫西陛下。 “你觉得是谁干的?”坐在罗慕图卢斯腿上,安娜塔西雅问到,罗慕图卢斯把头埋在她颈窝里,嗅着她的体香。“谁都有可能,但是这两个人可能都不大,昆莫西在跟维斯康提的争斗中从来没占过上风,现在哪有心思找伯伦左的麻烦,而洛伦兹家族,那个女人会给墓碑留下机会,但是不会亲自动手,这就是她的高明之处。” 第75页 安娜塔西雅的的脸贴着罗慕图卢斯的额头,两个人像连体婴儿一样纠缠在一起,“那么是谁做的呢?难不成真的是你干的?在嫌疑人名单上你就排在洛伦兹和皇帝之下。” 罗慕图卢斯吻上她娇艷欲滴的红唇,半晌才藕断丝连的分开,“是神殿干的。”他给出了一个让安娜觉得不可思议的答案,他很快地解答了她的疑惑,“教皇非常擅长玩这一手,一种是通过与新兴家族势力结盟,这导致除了我们的帝国和都铎王朝之外,教皇曾为史诗大陆数位国王加冕,包括塞琉西王朝的费曼七世。另一种是派出传教团前往更遥远的地方改变那些异教徒的信仰。维斯康提的黄金商路得到了教皇的鼎力支持。” “你的意思是……教皇想给昆莫西找麻烦?” “教皇想找麻烦的可不只是我们的皇帝陛下。” “正是如此,那么,你想把那个孩子怎么样呢?一直把他留在这里?我记得你告诉我你和他的父亲关系很糟糕。” “这是两码事。”罗慕图卢斯口气严峻地说,“那孩子是个好傢伙,和他父亲可不一样。”他想了想,“就让雷恩先留在这里一段时间好了,你派人去告诉那个女人一声,雷恩现在由我接手了,把伯伦左信上所说告诉她。” 安娜塔西雅从他腿上站起来,两条长腿搭在桌子上,上半身倚在罗慕图卢斯的怀里,翘着下巴问到,“你见过她吗?听说她是史诗大陆第一的美人…我可不信。” 罗慕图卢斯虽然在很多年前见过约书亚一次,可那时候他们都还是正在换牙的小女孩和小男孩,记忆早就模煳了,“你会见到她的,就在不久之后。” 收到从三头斗犬防线传来的消息,约书亚的疑虑更甚,按照她对伯伦左和罗慕图卢斯的了解,他们一个人绝对不会向对方开口求助,另一个人也绝对不会施以援手。只要在伯伦左回来之前让继承人消失,那么罗慕图卢斯也有很大的可能成为克里姆林的新主人,为什么他们会放过这个机会,转而帮助和他有仇怨的伯伦左?约书亚百思不得其解,难道他们之前的嫌隙都是假象?不,这不可能。 “去告诉我父亲。”约书亚吩咐到。 在得知约书亚把继承人弄到国王森林的时候,赫尔夫兰老爷的心情就一直久久不能平静,和夜枭的仇恨已经成为了他的执念,虽然揭露亚赫图斯的伪身份是一劳永逸的好办法,但是同时也要付出女儿的代价。而就在他两厢为难的时候,从克里姆林宅邸送来的消息却让他大吃一惊,他知道有神秘人救走了继承人,但是没想到居然是罗慕图卢斯出手。“难道我一直都错了,当年僱佣墓碑的人不是希尔保特?” 所有人都在怀疑其他人,但是谁也不知道兇手是谁,谁都有可能做出来,但是都没有轻举妄动,因为獠牙要塞已经在罗慕图卢斯的掌控之下,虽然早就决裂,但是罗慕图卢斯的姓氏还没有更换,他的姓名也依然在克里姆林宅邸的名室里刻着,这就让很多人认为继承人死了,他才是最直接的收益者。 罗慕图卢斯根本不在乎帝国贵族的恶意揣测,他每天都很忙碌,两个要塞的事务堆积起来足够他日夜忙碌半年以上,他都有点羡慕伯伦左有那么能干的机要秘书了。消息像纸片一样在獠牙要塞和三头斗犬防线之间来回传递,而秘书先生也知道了继承人平安无事的消息。 时间已经过去五天了,亚赫图斯还在昏迷之中,他既没有死去也没有醒来,只是安静的沉睡着,唿吸绵长而又优远,好像一个贪睡不愿意起来的孩子。 安娜塔西雅爱怜的摸摸他的小脸蛋,亲吻着他的额头,说到:“快点醒来吧,小雷恩。” —— 劳伦切尔曼拿着一个专门制作的怎么都摔不坏的花瓶反覆砸着,“柯姆!告诉我!是谁对雷恩下手的!” “不要激动,少爷。谁都有可能,甚至连您也在某些人怀疑的范围里。”柯姆诚实的说到。 “我?!”劳伦切尔曼愤怒道,“我为什么要对摇钱树下手?对我有什么好处?!” 柯姆递给劳伦切尔曼又一个花瓶,“可是别人不知道您和亚赫图斯少爷的关系,他们那么想是理所当然的,您忘记了,您对克里姆林家族在獠牙要塞的矿脉可是眼馋的很。” 柯姆这么一提醒,劳伦切尔曼马上就想起来了,他嘀咕道,“银枪候爵开矿的技术太糟糕,我只是想帮帮他。” “没有人会怀疑您的好意。” 这话让劳伦切尔曼的心里舒服的了许多,“雷恩在罗慕图卢斯那儿不会有事吧?听说他和银枪候爵的关系始终不太好?” “是非常糟糕。”柯姆纠正劳伦切尔曼的话,“您又不记得了,亚赫图斯少爷通过您向波提切利伯爵购买了一批品质优良的女奴送到了獠牙要塞?” “我当然记得!”一想起这件事劳伦切尔曼就鼻孔喷火,“那是我付的钱!” “您的又说错了,少爷。您付的是这几年要给亚赫图斯少爷分红中极小的一部分,亚赫图斯少爷从来没从您那拿过,这是第一次。” “我还以为他不会拿了…再说我只是帮他保管。”劳伦切尔曼狡辩着,欲盖弥彰说他没有想昧下那些钱的意思,“我虽然节省了一些但是还是有原则的。”他嘀 咕着,“我才不会做杀鸡取卵的蠢事呢,等把雷恩的价值压榨完之后……” “少爷,您做了十分英明的决定。”柯姆再次不吝啬地送上恭维。 “那是当然,我一向都看价值说话,有时候,我付出一点却能得到更多。”劳伦切尔曼裂开嘴无声地笑着,“我去写一封信,你帮我送到雷恩那去,用一次魔 法传送吧,这样才能显示出我的急迫来,那玩意儿可是喝我的血。” 柯姆的鞠躬像是从礼仪课上搬下来的,“遵命,少爷。” —— 安娜塔西雅看着亚赫图斯静谧的睡颜,对罗慕图卢斯说到,“这还是倒是有点神圣的味道。” 罗慕图卢斯呢喃道,“睡眠是无限接近死亡的一种形式,人对睡眠的渴望,确实能折射一部分对生命尽头的安详的憧憬,就连我也想追求永生呢。” 第48章 第四十八章 你将成为我的树 在浮卢宫的一处装饰华美的偏厅里,高高的天花板以六根雕花柱子支撑,悬挂巨大的魔法灯。数千种美丽的花封存在透明的地板里,空气里瀰漫着香水和鲜花相互交织的气味。波拉曼朵芙公主的茶话会正在举行,这次邀请的都是东区为数不多可以和她坐在一起的小姐们。往常她都是诸位小姐们之中当仁不让的主角,可是这次她不得不把中心位置让给那个从曼太尼亚过来的罗贝拉,守财奴的女儿!波拉曼公主感觉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严重的侮辱,但是她不得不耐心恭维罗贝拉的美貌和身材,虽然她自己不认为罗贝拉哪里比她好,但是这里所有的小姐看到罗贝拉的脸蛋和身材的时候都不得不暗自羞愧。当然,波拉曼这样有严重公主病的女孩儿例外。 第76页 波拉曼和夏尔坐在一起,还有克拉玛家族的女儿,洛伦兹家族的女孩,槐明德家族的女儿,司徒雷登家族的孙女,拉瑟福德家族的么女,这些女孩都受命而来,目的相同,都是为了讨好罗贝拉维斯康提。罗贝拉是劳伦切尔曼二伯父的女儿,维斯康提有一个很奇怪的家族遗传,那就是家族的女孩不会继承吝啬的优点。罗贝拉小姐身上穿的裙子是帝国最好的“爱丽仙境”里预约一个月的最新款式。 在里面夏尔小姐是最漂亮的,罗贝拉小姐是最性感的,她有一头金色的长捲髮,身材凹凸有致,小小年纪就散发着万种风情,她是一个私生女。是太阳金币的私生女,夏尔鲁道夫想,罗贝拉恐怕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私生女了。 劳伦切尔曼有四位伯父,他父亲是最小的那个。四位伯父们之中排行第二和第三的两位都没有结婚,老三更是没有孩子,老大有一个儿子,那是个顽固不化和葛朗台一样的年轻男人,老四的儿子天生冷酷无情,工作计划精细到了每一分钟。在这样的家族里,就算是私生女也是非常宝贵的了。 大家进行了一场看起来十分愉快的交谈,结束后,波拉曼公主留下夏尔小姐,面含忧色地问道,“奥古斯都最近好吗?” 奥古斯都鲁道夫和夏尔鲁道夫是孪生兄妹,作为和皇室有过一次联姻的家族,年龄合适的奥古斯都和夏尔就进入了王族的视线。波拉曼是唯一的公主,把她嫁给奥古斯都是最佳选择。但是,自从大流士和维斯康提博弈失败后,鲁道夫的态度就变的暧昧起来,既不正面拒绝,在昆莫西询问的时候回答的也是模稜两可。 这就不能不让波拉曼公主忧心了。夏尔怜悯的看着她,奥古斯都已经十三岁了,已经算是半个成年人的他怎么会对波拉曼这样名声和容貌都平凡无奇的骄纵小丫头有好感呢?她说到,“我哥哥已经邀请了罗贝拉小姐去宅邸做客,并为此准备了半个月。” 波拉曼小公主面色惨白,使她本来就难看的面孔显得更丑陋了。 不过这也不是一个好消息,昆莫西陛下在让弗朗西斯科失望后迫切需要一个新的盟友,而主人失踪但是实力并未受损的克里姆林就成了最好的选择,其实他本来选择的就是克里姆林,只是他认为女儿的婚事可以作为交易,儿子的婚事必须慎重考虑。现在和鲁道夫的关系前所未有的僵持,他不得不做出新的选择了。 要是昏迷的亚赫图斯知道了这个消息肯定会恨不得再晕过去的。 —— “你很讨厌我吗?”在离开浮卢宫的路上遇见了安东尼奥,这位年轻的王子挡在夏尔身前,看到夏尔一副有些气恼的样子,安东尼奥又说:“其实我们之间的关系完全可以不必像现在这样紧张,并且以另一种形势更为密切地联接在一起,比如说,婚约?” 夏尔全身一震,抬起头盯着安东尼奥,想要说什么却又硬生生的忍了回去:“我们虽然从小一起长大,关系也不错,但是你不觉得现在说这句话有些过早了吗?” 安东尼奥笑了笑,说:“夏尔,作为一个显赫家族的直系血脉,你应该知道我们的婚姻并不需要喜欢,只要不相互厌恶就是很好的结果。把我们联繫在一起的是家族和利益,最后一点,或许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大流士和鲁道夫家族多年的友谊,而且必须是以一桩婚姻来维繫这个关系。虽然我父亲做了个愚蠢的决定。而且,你如果不选择我的话,难道你愿意嫁给我的那些兄弟们吗?” “我还有其它的选择,比如说亚赫图斯。”夏尔优雅的回答。 安东尼奥从容地笑笑,说:“鲁道夫和克里姆林的关系不用我多说,关系有多么恶劣,他们可出了名的爱记仇。” 看到夏尔陷入沉思,安东尼奥耸耸肩,说:“而且,你看,我这个人也并不让人讨厌,至于你呢,夏尔小姐,如果我需要一个妻子,也很难找到比你更好的对象。建议你好好考虑一下我的提议,但无需急于做出决定。” 夏尔抚着鬓角,“谢谢你的建议,我会好好考虑的。” 离开浮卢宫之后,夏尔的脸色就变的不太好起来,最多三年她就要直接面对这个问题了,“现在家族和鲁道夫的关系陷入冰点,我如果好好运作一下就能使哥哥放弃大流士,如果……” —— 此时,俄拉荷马城内只有一个人站在漩涡之外,尽管有人点燃了炸药桶的导火索,但是这场爆炸还危及不到她。 凡特烈大公。 这位先王唯一存货的女儿站在高台上,注视着浮卢宫最高的高塔上巨大的黄铜钟,听着它醇厚的声音。 她的脚下是抹大拉教堂内一处悬空的花园,花园宛如天堂,高大的墙壁上雕刻着神圣的图案,其中最大的一副就是大篡权者向圣主以诺和叶太罗跪拜,龙的尸体围绕在周围的浮雕。 她和教皇站在一起,一个位置,一个方向,一条直线。 许多人会被这一幕吓的战慄。 凡特烈大公,这位不输给约书亚的帝国双姝却名声不显无疑和她刻意的低调有关,她住在和浮卢宫完全相反的西方靠近国王森林的香波城堡,推开窗户就能看见自西向东流的、穿城而过的耶露河,国王森林里猎人的女儿会在每个月圆之夜在河里放下河灯,但是只有极少数的河灯能平安到达终点。 让李特印象深刻的那双不同于约书亚淡漠的冰蓝色眼睛的深沉如蔚蓝的海洋的蓝色双眼,和耳朵上两枚朴素的古银耳环。 “殿下。”教皇说到,语气带着非同寻常的感嘆,“没想到时隔将近百年我又见到了这幅耳环,它还是那么漂亮,迷人,您非常适合它。”不是它适合您而是您适合它。听到的人会情不自禁的想知道耳环的秘密,但是最终的结果恐怕都要失望而归。 关于凡特烈大公和教皇这一次的交谈不适合出现在任何记录上,更不适合出现在任何人的眼睛里,唯一可以足人道的是,两个人的对话偶尔会提起一个现在正在俄拉荷马城漩涡中心的名字——亚赫图斯克里姆林。 “我没想到神殿会出手,能麻烦您告诉我原因吗?”凡特烈大公问到,就连皇帝都需要客气地询问甚至大多数时间昆莫西连见尼古拉尼奥一面都很难,而凡特烈大公却用质问的语气跟教皇说话,让人情不自禁的想她的底气在哪里?是武力呢?不、凡特烈大公是一个连路都很少走的贵族小姐,是她的身份吗?那更不可能吗?是她的银耳环吗?我不禁屏住了唿吸,半晌才吐出气来。 教皇没有生气,也没有因为被“羔羊”质问而感到不快,像他这种阶层的人已经没有多大的事可以让他的心湖泛起波纹了。“您想要听一个故事吗?”教皇说到,“很久以前,太阳王子爱上了一个女孩,可那女孩是一位虔诚的修女,她崇尚月亮女神,想追随她成为一个永恆的处女,因此对男性非常排斥,太阳王子日纠缠她使她难以获得安宁,于是她向神明祈祷帮她摆脱困境,神明将她变成一株月桂树,太阳王子看到了修女变成月桂树,感到懊悔万分,他轻拥着月桂树向她道歉,并且言明虽然她无法成为自己的妻子,但他对她的爱慕永远不变,他要用她的木材做他的竖琴,用她的花朵装饰他的弓箭,让她永远青春永驻,不必担心衰老,他拥抱着树干,树叶沙沙地颤抖着。“你将成为我的树,”他说,“你将终年长青,成为胜利者的荣冠。”从此,月桂成为唯一一种不会被太阳的火焰烧成灰烬的圣树,他的发上,琴上和箭袋上总是饰以桂树的枝叶。每年,他所挑选出的全世界最优秀的人,赐予他们桂枝做的花冠以示荣耀,也赐予一切有成就的人。这就是“桂冠”的由来。” 第77页 凡特烈大公疑惑了,她问到,“您想告诉我什么呢?是拥有桂冠的资格?还是修女不应该拒绝太阳王子的追求?” 教皇微微一笑,“我不过讲了一个故事而已。” 第49章 第四十九章 红磨坊 班克罗夫特躺在床上,他背后有一条骇人的巨大伤口,从肩膀一直贯穿到左腰侧,皮肉外翻,不时冒出烤肉的香气,能造成这样的伤口的不是一般的武器。葛莉谢尔达坐在她身边,一手拿着匕首剔除烤焦的肉,一手拿着治癒药水往伤口上撒,“火焰大骑士的杀伤力真不一般,闻着味儿我都有点饿了。” 班克罗夫特疼的脸色发白,冒着细密的冷汗,嘴里塞着一团布,两条剑眉轴成了八字形。“好了。”葛莉谢尔达把把绷带打了一个结把布条从他嘴里拿出来,“想吃点什么?” “你餵我?”班克罗夫特艰难地动了动,他差点整个人都被一刀噼成两半。九死一生之后他整个人都变的阳光了,虽然在普通人眼里还是可以止小儿夜啼的兇狠角色。 葛莉谢尔达把伤药和绷带放进箱子里,她也被安娜塔西雅的火焰灼烧到了灵魂,这时也不怎么好受,两人刚回来的时候连站都站不稳了,班克罗夫特伤的非常重,尽管她非常不好受但还是坚持帮班克罗夫特处理完伤口才休息,她面容上的倦色是掩盖不住的,她端着一碗熬的浓稠的红色米粥一勺一勺地餵给他:“罗夫,这次任务组织居然派出了五波人,你知道意味着什么吗” 班克罗夫特吞下一口材料特殊的米粥,神情黯淡,“至少有五个不同势力参与了这次刺杀行动,我们是最先接这个任务的,比他们早的多离开,所以不知道后面的事情。那些人里面你认识几个?” “两三个吧,死了一半人,没想到会有那种级别的高手参与此事,我从没有如此清晰地认识到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一切的阴谋诡计都无足轻重。”他苦笑两声,“多尔死了。”他顿了顿,“他下个月就要做父亲了。”葛莉谢尔达露出诧异的表情,“什么时候的事?我一点也不知道……又是你们男人的秘密?”班克罗夫特看着蚊帐的吊顶,絮叨着,“那个女人是附近村子里的平凡姑娘,她并不知道多尔的身份。” 人生命的易逝就连见惯了生死对生命漠视的他们都沉默了,半晌,葛莉谢尔达说到,“一切都过去了,完成这次任务我们就能离开组织了,尽管继承人没有死掉,但是我们无能为力。” “是啊,一切都结束了,我们还活着。” 葛莉谢尔达轻轻趴在班克罗夫特肩膀上,“是啊,一切都结束了,我们都还活着。” —— 晨曦的第二缕光线照射在三头斗犬防线的无底深渊,却照不到深渊之下,那里永远黑漆漆一片,似乎永远不会被光明青睐,三头斗犬防线虽然没有獠牙要塞那样自给自足,但是多年来也形成了成片的村庄。风从峭壁之间吹过来,风车就转动起来,农夫们麦子运进磨坊里,不一会儿就把面粉搬出来,女人则把少量麸皮挑出来,装进口袋里运到斗犬城堡里,自己还能剩下一些。比以前用毛驴拉磨不知道快了多少倍。 宾娃大婶的男人已经套上马车把今天村子里磨出的面粉送去斗犬城堡里去了,她往上撸了撸袖子,把围裙系的更紧一些,小心翼翼地捻起一点雪白雪白的面粉,不可思议的看着,她叫女儿,“汉妮!少爷让你做的叫蒸笼的东西你弄好了没?” 应声而来的是一个十八九岁手脚健美的姑娘,她提着一个篮子,走了过来,听到宾娃大婶叫喊声的其他人也都围了过来,汉妮把篮子放到桌子上,揭开上面盖着的白布,一股热气冒了出来,篮子里面放着饱饱的、圆圆的,男人们情不自禁地联想起了特殊的形状,被身边的女人踹了一脚,宾娃大婶在围裙上蹭了蹭手,又转身去水池里洗了一遍,拿起一个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一种从来没有感觉到的味道充斥了她的口腔。其它人也有样学样地去洗了手,拿起一个小口小口地咬着,宾娃大婶把掉在桌子上的渣子捡了起来,“雷恩少爷在哪?还在磨坊里吗?我去看看。” 红砖砌的磨坊在峡谷里竖起了十七座,风车不停的转动,面粉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农夫们第一次知道面粉可以磨的这么白。 其中一坐磨坊里,一个身材不高看出来还是一个孩子的背影正手把手教着一个年轻姑娘如何“蒸”,从他手里出来的都是人没见过的玩意儿,就像刚才蒸出来的叫馒头的东西,形状看的就让吉蒂脸红,现在蒸着的是叫馒头的东西,如果有人认真观察雷恩少爷的左手的话,就会发现他的左臂软绵绵的一点力量都没有,而村子里的人也从来没见过雷恩少爷使用左手。据护送雷恩少爷来这里疗养的侍卫说,雷恩少爷刚遭遇到一次可怕的刺杀,险些送命。在这些单纯的农夫和农妇眼里罗慕图卢斯无疑像是神明一样的领主,而这位小少爷更是王子一样的人物,据说他是领主大人的儿侄子?哦,希望神明庇护他。 亚赫图斯抹了把汗,笑容满面地对罗慕图卢斯的臣民说到,“时间不早了,我就先回去了了。” 他一直在克里姆林宅邸里生活,虽然一直吃的不太习惯,比如说面包里经常有麸皮,但是他告诉过僕人把麸皮挑干净加上牛奶和蜂蜜发酵后他才吃。他不知道除了他之外就连皇帝也不能每顿都吃这样的面包,不过在来到三头斗犬防线后,亚赫图斯总算意识到他以前的要求多么奢侈了,就拿几乎所有人每天必须要吃的黑面包来说,由于其制作的原料并不全是精面粉,而是混合了小麦在磨粉过程中被碾下来的皮层、胚芽、煳粉层及少量胚辱等麸皮,和他吃的加入白糖奶油的松软面包根本不是一回事,而是近似于压缩饼干的一种无酵饼,又干又硬又磕牙,之所以在有条件的时候,都不愿意直接啃黑面包,而是要把黑面包掰碎了煮稀粥,就是因为这东西实在是太硬了。它的口感有点儿酸味,又有点咸味。而平民吃的黑面包和贵族吃的又不是一回事,而是用小麦粉混杂大量的麸皮烤制而成—— 这种做法在帝国已经算是精品黑面包了。更有一些偷工减料的黑心面包师,居然经常故意在黑面包中掺加木屑、小石头之类的杂物。 亚赫图斯突然想起这种天下闻名的黑面包的一个强大的功能——就是在于可以当武器使用,盗贼潜入穷苦农民家里盗窃,但却不幸殒命于家庭主妇的黑面包之下的囧事;家庭矛盾发生时,更有无数男子汉死于悍妇的黑面包攻击…… 不管那些混合了木屑与碎石的黑面包有多么的嗑牙和伤喉咙,它们仍然是帝国下层平民眼里的上等美食,因为他们的饭碗里经常连面包都没有——烤面包要烧很多柴,烘焙的工艺也很麻烦。所以穷人们干脆就直接拿一些粗加工的麦粉(那东西虽然是麦子磨的,但是怎么看都算不上面粉)放碗里,加点热水调成麦煳,然后天天就吃这种麦煳过日子。如果有条件搞到一些野菜、咸鱼和肉类的话,也是把这些东西统统都倒进锅子里和麦煳一起炖煮……总之看上去很噁心,类似于亚赫图斯遥远记忆里用来餵猪的东西。 第78页 他吃的面包则是专门的僕人们从早到晚筛面粉,那种里面连一点麸皮都不允许有,用精面粉加入鸡蛋、牛奶、蜂蜜和香糙籽、并且用啤酒酵母来代替普通的发面,经过精心发酵之后烘烤制成的“王子面包”(僕人们私下称唿),专门给亚赫图斯少爷食用的,但这玩意儿已经是连国王也不能顿顿都当主食吃的超高级奢侈品了! 亚赫图斯突然怀念起来他已经吃到噁心的“王子面包”了,当他醒来时僕人给我他端来的食物差点让他呕出来,火烤的苹果和梨,把李子放进锅里炖,还要加盐撒胡椒,生的胡萝蔔、芜菁、圆白菜、捲心菜,浸泡在肉汁里的烤洋葱,已经是属于高级菜了。 第一步,把面粉里所有的麸皮都捡出来,倒是水活成一团,把圆白菜和兔肉剁碎,把面粉团切成小团,让侍卫削一根圆滚滚的棍子,把面团擀成圆片,把放入现榨好的油加调料的陷料放进去,女僕捧来一罐糖想要倒进去被亚赫图斯强烈阻止了。没有蒸笼?现做!没有灶台?现做!昏迷几乎半个月虚弱的好像会被一阵风吹倒的亚赫图斯少爷居然一醒来就要被迫面对饥荒的严峻问题。 蒸好的名为包子的东西女僕私自劫留下来一盘给主人送了过去。 罗慕图卢斯拿起了一个圆圆的上面还有好看褶皱的“饼”看了看,闻着从来没闻到过的香味,问那个畏缩的女僕,“你说,这是雷恩做的?” 女僕战战兢兢地回答道,“是少爷自己做的,其它步骤是少爷看着我们做的。” 罗慕图卢斯咬了一口,脸色瞬间就变了,他对女僕说,“步骤你记下来了没有?” 女僕急忙点头。 罗慕图卢斯几口就把盘子里的包子吃完了,“晚上再端过来。” 女僕慌忙地应着。 第50章 第五十章樱桃忌 生与死在同一天和他便是樱桃忌。 “你是谁?”亚赫图斯问这个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的大男孩。 “法兰·费迪南德。”这个大约十七岁的地方男孩如此说到。 他们在两面墙之间的阴影中遇见,彼此瞬间停了下来,亚赫图斯从他身上感觉到一种似曾相识的阴郁,他的眼睛是红色的。 亚赫图斯知道费迪南德,它是某一个小国王室的姓氏。 他是“养子”。 养子有两种类型,一是为了增进两家友好关系,二是战败将儿子送到战胜者家里当人质。 他就是第二种。 帝国绝大多数的国家、家族,男孩的继承权惯常优先于女孩,但是费迪南德公国从来不是这样,头衔的继承完全是依照出生的顺序来决定。国王一共有两个孩子,法兰有一个姐姐,所以在十四年前和都铎王朝的战役中,站在都铎王朝一边的费迪南德王室就把法兰送到三头斗犬防线。 偏偏他还是一个极度纤细敏感的男孩,被抛弃的人生让他觉得无法唿吸。 法兰也从亚赫图斯身上觉察到了同样的游走在人间之外同样孤独而憎恨的味道。 两人久久对望,但是谁都没前进一步,他们彼此都在暗自观察对方,亚赫图斯说到,“其实我也是克里姆林家族的人质,只不过和你的方式不太一样。” 法兰吃惊地睁大眼睛,然后大笑起来,他把这当成是一个玩笑。两人之间竖立起的障凝像肥皂泡沫一样破了,突然就像以前认识许多年那样熟悉起来。笑容沖淡了他身上的阴郁气质。 亚赫图斯突然想起,前世这种类型的男人非常容易吸引女人,唤起女性的保护欲。也是他最看不上的懦夫。 —— 法兰·费迪南德 我三岁时来到三头斗犬防线,我最后的记忆是母亲拉着姐姐的手把我推出了她的怀抱。 那以后又过去了三年的光阴。六岁的我乖巧懂事,被一个年迈的女佣照顾着,我天生体弱,肺上的毛病时好时坏,忽而胖了,忽然瘦了,甚至还咳出了血。心脏会在气闷的时候阵阵绞痛。 老女僕经常说我是幸福的,而对如今的我来说,已经不再存在着什么幸福与不幸福了。只是一切都过去了。在迄今为止我一直痛苦不堪地生活过来的世界里,唯一可以视为真理的东西,都在被母亲推开的一剎那随风而逝了。 他是一个连幸福都害怕的人,碰到棉花也会受伤。脆弱到承受不起任何温暖。无数次深夜,午夜梦回时他问自己:苟活着是罪吗?不抵抗是罪吗?屈服于命运是罪吗?违背命运,我的心里有一条无法癒合的白色伤痕,我被这样的恐惧胁迫着。 “不合法,对我来说有点有趣。说得更明白点,这让我心情大好。世界上所谓的合法,反而都是可怕的”。同时又因无力反抗而厌倦自我,所以以不作为的颓废堕落来抵制一统的普世价值,但是理性思维与非理性行为在不断脱节拉锯自责,最终生命在在自我沉沦与放逐中跌入毁减灭绝。 我感到自己被人世间的一切痛苦凌迟着。 因为,我们心中或明或暗,都存有懦弱的一块,被无声地侵袭,无从迴避。 法兰躺在日光之下,阴影之中,再也不能睁开眼看光明,他也渴望一切美好,海角的花朵,裸泳的少女,奔走的美乐斯,庭院中的灌木,地上的日影,但是他一边渴望那些美丽,一面又恐惧它们,因为懦弱,所以逃避生命,以不抵抗在最黑暗的沉沦中生出骄傲,因为骄傲,所以不选择生,所以拒斥粗鄙的乐观主义。或许正如他在写到的古希腊诗人萨福一般:“以为纵身跃下山崖,就可以忘记思念”,灵魂破碎之后,我们在歌舞喧譁中继续苟且,大概这就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 —— 我在三头斗犬防线小心翼翼地生活着,或者整日蜷缩在城堡里打发光阴。到我足够年长的时候,我就明白了:酒、香菸和□□,是能够帮助人暂时忘却世界的可怕的绝妙手段。在我眼里,□□这个种类,既不是人,也不是女性,更像是救赎。在她们的怀抱里,我倒能高枕无忧,安然成眠。她们没有一丁点儿的对人生的希望,达到了令人悲哀的地步。或许是从我这里发现了一种同类的亲近感,那些□□常常向我表现出自然的好意。这毫无算计之心,绝无勉强之意的好意,萍水相逢之人的好意,没有令我感到局促不安,使我在茫茫黑夜中,从□□那里,真切地看到了圣母的圣洁光环。 有时候,□□和圣母的界限是模煳的,我的这种想法如果被任何教派的人知道肯定要把我送上绞刑架。 为了摆脱对人生、对活着的恐惧,获得片刻的安宁,我和那些最廉价的□□在一起,什么都不做,而我也绝对不会对她们升起欲望。一种妖冶的气氛开始瀰漫在我的周围,在喝的分不清白天和黑夜的时候,我渐渐觉得抱着我的哪里是什么下贱的□□,她们比所有的公主和圣女都要高贵。 我曾经收到酒馆臀部丰满的女人写的拙劣的、散发着劣质的香的情书,上面写满了对我的溢美之词,那些词彙让我感觉到浓烈的情感几乎要融化我的心脏,每在这个时候,消极的颓废情感就充斥了我的身体里,马上不再和那些女人联繫。在我自己都不了解的某些特质,能吸引女人飞蛾扑火,多到让我自己都似乎错觉的相信我不是自己想像的那般不堪。 第79页 可怜的虚荣让我发了疯一样伪装自己,在防线里每个认识我或者知道我的人眼里,我都是一个极端傲慢自大,疯狂,极端偏执,当蔑视变成了畏惧之时,我这个“鬼之子”才算是名副其实了吧?毕竟我有一个被成为“斗犬之鬼”的养父啊! —— 不过今日我总算见到了一个和我同样的人,明明身处地狱,却对光明视而不见。宁愿全身插满荆棘也不愿意向神明寻求解脱。那笼罩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却比晚夜更黑的身影,在墙壁的阴影之下,他的存在,让我感觉到我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孤独。 “亚赫图斯,我记住你了。”这个既疯狂又自卑的少年人向亚赫图斯伸进出了手。 在两片阴影之间有一条光明的夹fèng,那里,两只相似的手紧握。 —— 三头斗犬的城堡太过阴暗,走廊里吹来的都是冷气,据说和建造城堡的材料有关,外面的房子又湿热,亚赫图斯住在城堡的最高层,温暖舒适,这从几年前被伯伦左的领域冻去了九成的命,法兰就住在他旁边的房间里,但是亚赫图斯一直没有见过他。拒城堡的僕人说,那位少爷是个浪荡子,领主大人的养子。 养子,可是一个比私生子更拿不出手的身份。传言那位少爷脾气古怪,傲慢盛气凌人,反正古怪的紧,僕人们都得打十二万分小心来伺候他。不过他不常在斗犬城堡里出现,而是和贩夫走卒厮混在一起。 没想到会是那样一个人。 有趣,有趣,有趣极了! 作者有话要说: 樱桃忌出自太宰治的人间失格 第51章 第五十一章都铎金玫瑰,埃罗野蔷薇 三头斗犬防线一直都不□□宁,和都铎王朝的冲突时有发生,总是在边境线内外几十里的地方留下十几具乃至几十具尸体后两边的书记官彼此写信谩骂对方先挑起摩擦,来来回回无数次,谁占了便宜就说不清了。但是没人感先发动战争,囤积在边境的两道防线的士兵年年增加,最后终于到了国家财政负担不起的地步,罗素大帝大手一挥,除非将军能自己自足军费的开销,否则裁军的恐怖事情就要发生了。 裁军,这个消息在暴风防线不胫而走,在和平年代当兵绝对比回乡下当个农夫有前途的多,无数士兵在向将军身边的秘书先生打听裁军的数额。虽然秘书先生没有给出准确的数字,但是已经透露出裁军已经是铁板定钉的事了。 罗素大帝认为,在和平之时完全没有必要花费那么大一笔军费来维持常备军。其实,他和他的父亲都为要维持防线的开销感到头疼不已,但是这是属于远古时代遗留下来的规定,为了防御被驱赶到姆大陆上的异族和敌人,据说也有少部分异族散落在两个大陆之上,但是在绝大多数人的记忆里只是遥远的、吟游诗人口口相传的故事罢了。 防线没有维持下去的必要了。 罗素大帝在文件上盖下了自己的金玫瑰印章,一封由派恩将军撰写的[裁军斥要]就铁板定钉了。尽管赛门将军强烈反对裁军,但是他的诉求在议会上被所有人一致否决,甚至于连赛门将军自己除了先民的古老记忆之外根本拿不出什么有效理由来维持常备军。 信件寄出之后,一种发自灵魂深处的失落感笼罩了罗素大帝,他望着狩猎花园里华美的城堡和宛如仙境的花园,可心中是不能满足的空虚,这种感觉他一直都有,只是一直被他忽略掉了。他抚摸着冰凉城堡的窗户,看见远处他的都铎玫瑰赫黎本公主正骑着她的下母马在花园里散步。他朝她微笑,在她的下脸上能见到他的妻子海伦希曼王后年轻时的样子,在他心里,她从未老去,她的美丽永远凝固在他答应嫁给他的那一刻。 “父亲!你看见了吗?就在远方——”赫黎本公主唿唤着在城堡尖塔上的罗素大帝,看见他神往地看着远方,那里有一条靛青色的彩虹跨越天际。 收到从狩猎城堡发来的魔法信件之后,赛门将军只能摘下他的佩剑,站在暴风防线之上,看着隔着几坐山峰之外的三头斗犬防线。这样的防线在史诗大陆上有三座,因为只有三大帝国能有足够的金币来维持它的运转,而如今,暴风要塞也要走向没落了。他望着脚下波浪汹涌拍击着岩壁发出阵阵巨响的人鱼海,传说奥斯陆帝国时期还有人见过跳起来巨大的可以遮蔽一大片天空的人鱼。而现在,人鱼的故事只能在老掉牙的老太婆哄孙女和曾孙女的时候才会讲述。 现在,现在早就没有什么故事了,只有最遥远的地方那些故事才没被人遗忘。 薇拉在地图的指引下居然顺利的穿过了大半个中央帝国的版图,她谨记不能离开叶顿河的主干太远,一个月前她途经临春城,在图拉的冒险者酒馆要了一杯麦酒,图拉是她的老朋友了,性格积极又有趣,乐观向上好像没有什么能让他的脸阴沉下来。她坐在吧檯上,把剑放在腿上,对着图拉抛了个媚眼,“好久不见,你又长高了不少。” 图拉从吧檯最右面倒了满满一杯麦酒,杯子滑了四米的吧檯被薇拉接住,她仰头喝下一大口,啤酒沫子顺着她的下颚淌到她胸口,在背心上印出一块濡湿的痕迹。她一饮而尽,痛快的把杯子砸在厚厚的橡木板上,手臂往右一推杯子又回到图拉手里,他再次给她倒满,这样来来回回三次之后,薇拉摸摸鼓起来的胃打了个酒嗝,换到另一把椅子上隔着吧檯勾住图拉的肩膀,“小帅哥,你居然对我无动于衷。” “现在还没开始营业。”图拉指了指门上的牌子,“我这里白天从不开门,只接待黑暗中人,赚的是边缘钱,听着,你要是喝醉了,可能一觉起来就会被卖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我可不会管你。”图拉擦着酒杯,把它们擦的透亮,现在离黎明还早,连布古鸟都在睡觉。 “谢谢你的忠告。”薇拉一手支撑着吧檯,另一只手拿着她的剑“小野猫”,纵身一跳就越过了一米多高的吧檯躺在后面的摇椅里,因为高度的原因外面的人看不见这里,“我想子这睡个好觉,没人会打搅我。” “除了我之外。”图拉说到,他耸着肩膀,“你看起来对我没有一点防备之心,是因为我们遇见时我还是个十二岁的男孩?” 薇拉摸着他结实的大腿,“没错,那时候我已经是二十岁的成熟女性了,哦……你结实了不少,靠近点,我来确认一下你身上的肌肉是不是也是这么完美……” “悉听尊变,不过,小心走火。”图拉大方的靠近,可是薇拉却一下子失去了兴趣,她闭上眼睛摇摇头,“算了,毫无兴趣。” “对我?为什么?我可不是当年的男孩了。”图拉追问到。 “为什么?”薇拉把手垫在脑后,脱下脏兮兮的背心,翘着腿说到,“大概是因为我是征服者维克的后代,败土之民永远不会放下征服的脚步。” 白天做生意的和晚上做生意的都是做生意的。只不过“时机未到”。 第80页 下午两三点的时候,太阳依旧毒辣,但是比几个月前凉慡了不少,图拉在薇拉身边点燃驱蚊虫的香,这可是从维斯康提商铺里卖的高级货,据说是从遥远东方的大西洲贩运来的,一个抵的上清淡时期图拉酒馆几天的收入,他是刚刚去买的。临春城最近几年迅速扩张,人口也翻番了不止一倍。穷人比以前更穷,富人更加富的流油。不过图拉不是这两者之一,但是因为人口增加让他的酒吧收入多了不少,有时候他看见维斯康提的马车还是要脱帽之意。 “谁带给我利益,谁就是我的神明。”像他这样的人没有人不认同这句话的。 “好了。”图拉把门口挂着的木牌翻转过来,上面写的是颇有冒险者欣赏的豪气字体,“营业中”。 太阳一落山,酒吧里面就嘈杂起来,尽管嘈杂但是一点也没引起薇拉的注意,她只是换了个姿势又继续睡着。刚来工作的女侍看见穿着暴露的薇拉吃了一惊,但是她看看图拉,马上就当薇拉不存在一样忙碌起来,就是经过的时候脚步轻盈了很多。 晚上十一点的时候,图拉送走最后几个罪汉就准备关门了。他从里面反锁上门,盖灭油灯,把桌椅摆放好,回到柜檯内抱起薇拉,他故意忽略给薇拉披上衣服。他抱着薇拉走向楼梯,楼梯年头很久了木头嘎吱嘎吱作响,图拉单手抱着薇拉,另一只手拎着油灯,灯光摇曳,忽明忽暗,他推开门把薇拉放在床上,笑着解开衬衫的扣子,露出精装的身体,他把衣服搭在椅子上,笑着说,“过了七年,你还是对我一点戒心都没有啊……对我这种人来说……”图拉压在薇拉身上感受着她汹涌的曲线,陶醉的□□着,这是他渴望了数年的身体,只有闻到她的味道,他才能感觉到作为男人活着的感觉。他咬着她的胸口,扒掉她的贴身衣物,呢喃着,“薇拉……你是我的……我的……” “该死的!”薇拉大喊一声从树干上掉下来,还好她即时稳住了下坠的身体,靠在树干上,拿起水袋把冷水浇在脸上,这让她清醒了不少,“我为什么反覆做这个梦,当时我完全不省人事,图拉,你可真是个坏孩子。”她坐下来,抬头看着星空,远处的星河正在缓缓的流动,犹如一条璀璨的宝石项鍊。 那次之后,她便不告而别,图拉虽然强壮了不少,但是一夜疲惫之后,他对她的离开毫无感知,她不是无知的小姑娘,在去药铺里买了药吃掉后,她才启程离开临春城。她本以为自己会很快把这件事忘记,而她也在不断地南下途中遭遇到的种种事情后忘记了那件事,可是,每当她睡去后,图拉的漂亮的脸和他有如紫衫般傲岸的身躯就会在她的心头点燃一把火,烧的她久久不能入睡。 她明白爱和欲的区别。 那天晚上,喝酒从来不超过一杯的她故意喝了那么多,而且是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是她对图拉的信任吗?不…她自己心里清楚,图拉不可能对她做除了和她上床之外的事。 那孩子胆子大了不少。 她身上最深最深的吻痕还没有消去,不断提醒她那一夜缠绵。她捂住额头,看起来,她似乎真的需要一个男人。 “只是偶尔。”薇拉向森林之神保证着。“征服者维克的后代绝不能屈服于欲望。” 第52章 第五十二章埃罗的风暴 加拉赫仅仅跟在薇拉身后,可是在脚程相同的情况下,他们只能保持一定的距离,在薇拉到达临春城的时候,他在绿宝石港口下船,上一站是迷雾沼泽,他只能大概感应到薇拉的方向,如果她一直呆在一个地方他说不定还能找到,但是这么久以来她的位置一直在变动。所以加拉赫总不能确定她的位置。 就在昨天,他刚把马拴在树上,一种莫名的心痛袭击了他的胸口。就在那之后他对薇拉的感应几近于无。 他准备原路返回埃罗森林。 斥候看见他远远的发出一声声鹤呖,这是自己人回来了的信号。加拉赫进入埃罗森林就放慢了马速,无数年来自由阵线早就把埃罗森林打造的如同铁桶一般。 三个月亮都挂在天幕正中央的时候,他终于回到了自由阵线联盟的基地,他穿过黑色早泽,里面的鳄鱼看见他也翻了个身打招唿,夜枭从树枝扑下来,在他头顶盘旋。 往常这里就算是深夜也有值夜的兄弟,任何人都会突如其来被拍一下肩膀,所以无时无刻都需要提高警惕,但是现在除了动物的挲挲声之外毫无生息,加拉赫不禁提高了警觉,但是他一方面又对自己说,森林出事是不可能的,一路上那么多的动物都没提醒他。 马上就到涯城堡,那是从山谷地底下长出来的城堡,城堡漆黑如墨,墙壁长满倒刺,从远处看就像是隐藏在丛林里的黑色巨兽,在城堡门口,一个十岁的男孩从瞭望塔上探出头来,看见是加拉赫,吃了一惊。他从绳子上滑下来扑进加拉赫怀里,兴奋地哭了起来,“加拉赫,为什么才回来?你不是去接薇拉了吗?她在哪?” “我没找到她,她会平安的。”加拉赫冷峻地眼神罕见出现一丝温情,只对他的兄弟。“现在你应该告诉我,城堡里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森林里空无一人?守卫都去哪了?” 文森看了看身后,一副小心谨慎的样子,他把加拉赫拉到一边,凑到他耳边说,“还不是凯里树林搞的鬼,他在你离开的这段时间联络了很多中立派并且说动了他们,在你离开这一年他自己取代了基斯成为了埃罗森林的实际领导者,现在他正在和败土之民商谈结盟的事,几乎所有人都在里面。” 加拉赫目光如炬,文森递给他钥匙,对他说,“就看你的了。” 加拉赫闯进城堡,所有人见到他都大惊失色,一些人更是不敢抬头看他。凯里树林坐在首座,他是一个波浪头髮的青年男子,他武断而浮躁,比试的时候莽撞而且易怒,他从来没战胜过加拉赫。 “告诉我,这里发生了什么?森林没有守卫,所有人都在这里密谋,肯恩、凯尔、蓝伯特、利奥、你们之中谁能告诉我?”被他点到名字的人都低下了头,躲避他的目光。 “好了,加拉赫。”凯里树林说到,走到他面前抱住他的肩膀,“好久不见,兄弟,自从你去接薇拉之后,我就帮助你处理一些事务,现在你回来了,而我们正在商量一些事情,你正好可以发表一些意见。” 加拉赫推开他,眼神锋利,“我也想知道你在计划什么?”他阴沉的说。 在加拉赫推开他的时候,凯里的脸瞬间狰狞了起来,不过他马上就隐藏了起来,“不要这么心急,兄弟,让我们坐下慢慢谈。”他把位子让出来让加拉赫坐下。 “我已经联繫了败土之子利顿,他已经同意于我们结盟,派兵攻打中央帝国。”凯里树林得意地说到,他做成了歷代先辈都没做到的事。 “谁允许你这么做的!”加拉赫愤怒道,他声音如糙原雄狮一般,所有人都在他的咆哮声中战慄不已。 第81页 “稍安勿躁。”蓝伯特走上前来,他歉意地看了加拉赫一眼,不过立马他就大声说到,“我们有了新首领,加拉赫,你作为首领的日子已经到头了。现在,凯里树林是我们的新首领,将带领我们沿着征服者维克的脚步,走向辉煌的圣路!” “没错。”利奥古肯尼站在蓝伯特身边,“现在你只有一个选择,加入我们,尊凯里树林为主,效忠于他!”利奥古肯尼沉重的说到,“我们就还是兄弟,否则,你将被驱逐出埃罗森林,成为无巢的悲鸟!” “不可能!”利奥冷冷地说到,既然这些人已经疯了,“你们之中,有谁有信心能打败一个强大的帝国吗?尽管王室已衰败,但是他老而不死!不是你们能战胜的。” “好了,兄弟们。”凯里鼓掌,“事实如此,你无法反对,尽管你是征服者维克的子孙,可是你——”凯里树林悲愤地抽出长剑,“已经忘记了征服者维克的教训!我们必要復仇!向世界!” “你疯了。”加拉赫道,他懒得在看凯里一眼,他转身看着城堡里的所有人,“兄弟们,你们之中有谁要站在他一边,有谁要站在他一边,有谁要继续效忠于我?”他环视大厅一圈,看着每一个人。 没人说话。凯里树林轻蔑一笑。“看在所有人都站在我这边。” 加拉赫闭上眼,忍住眼泪,他一向流血不流泪。 凯里把剑指向他,城堡里沉重的让人发疯,“在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服从我!” “绝不!”加拉赫抽出剑,“动手吧,我知道你不会让我活着走出这里。” “对不起,兄弟,我非杀你不可,这是神明的旨意。”他悲伤的说,“动手!给他一个痛快!” “我不希望任何一个人受伤,毕竟我们曾经是兄弟。”加拉赫对自己说,他必须离开这,尽管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去哪。 一记兇狠的噼砍,蓝伯特的巨斧和加拉赫的长剑擦出火花,“趁现在…快点走!” 可是他的意图被凯里树林看了出来,他愤怒道,“没人可以离开!”他把剑刺进加拉赫的肋骨,血涌了出来,蓝伯特震惊地放下巨斧,吼道,“你答应过我们每一个人不会伤害他!” “事已至此,我已别无选择!”两把长剑交锋之际,凯里树林义正言辞地对所有人说到,“拔出你们的刀剑,到了这个时候你们还在犹豫什么?” 利奥拍拍蓝伯特的肩膀,握住凯尔的手腕,“听着!等一会儿我们上……听我说完了,把凯里留在交站圈之外,然后,肯恩,到你了,你趁机把门打开,然后了…没有然后了,我们几个加起来也不是加拉赫的对手,谁都知道,只要我们联合在一起,凯里就不能拿我们怎么样?快点决定吧!” 肯恩是个沉默寡言的小个子,他点点头,看着加拉赫,“等一会儿我先去打开门,你们迅速一点。” “恐怕并不这么简单。”凯尔说到,他神情凝重,“你们忘记了另一个人,雷加,他因为反对凯里,被关进了地牢,要是让加拉赫知道他一定会冒险去救他,啊怕那地方有趣无回,只要关上门,他们就会被饿死在里面。” “好吧,好吧。”利奥揪了揪头髮,“如果凯里没得到那些老傢伙的支持,该死的荣誉,因为我们是征服者维克的子孙,听我的等会儿加拉赫离开肯定要乱一阵子,凯里不会管被囚禁的雷加,起码暂时不会想起来,我去放走他,看守是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其他人纷纷点头,认为计划可行。而这时凯里树林被加拉赫一剑贯穿了肩膀,这让他非常绣怒,在这么多人面前丢脸,他要杀了加拉赫的心情就更浓烈了。 “你不是我的对手,放下剑,也忘记復仇的念头,那样,我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加拉赫把剑从凯里的肩膀里□□,凯里倒下,头埋在膝盖里,痛苦的□□着。 加拉赫继续说,“你难道不知道败土之民是什么样的人?他们是疯子……不择手段,杀人从不眨眼,和他们结盟,你简直是疯了!” “够了!”凯里的牙齿被浸泡在血里,他吐掉血水,双目赤红,看起来像一头没有理智的野兽,“我们必须要復仇,谁欠我们的,必须要还回来!” “那些都是陈年旧事,没有一个国家能够永恆,奥斯陆早在一千年前就烟消云散了!”加拉赫踹在凯里肚皮上,他像虾米一样躬起身体,在地上打了个滚。 “啊……”凯里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而利奥立刻扶住他,笑容满面,“你先去休息,我来,看我怎么把他杀了。” “利奥,你也要这么做吗?”加拉赫悲伤地问道,他握紧“燎原”,仿佛只有它能够信任。 “我也不想,只是……”他突然放低了声音,“肯恩去开门,你趁机出去,在沼泽地等雷加,如果月角之前还没来的话,你就不用等了。” “利奥……” “别说肉麻的话,演的像点,我对你可一点都不放心。”利奥一记突刺,大喊到,“投降吧!你已经别无退路!我们是兄弟,无论发生什么你都应该和大伙在一起。” “别说废话了。”加拉赫轻松的挡住利奥的剑,他被逼的退了两步。 “蓝伯特,凯尔!还愣着干什么!”另外两人一共三人把加拉赫围在中间,而大门也悄无声息的被推开了一条一码多宽的fèng隙,没有人注意到。除了加拉赫,他一直在关注着门的周围。 电光火石的一瞬间,他挡住了蓝伯特的斧头和凯尔的弯刀,把利奥踹飞了几码远,极速地从门fèng中蹿了出去。 凯里面色大变,吼道,“不能让他离开!追上去!” 凯尔在冲出城堡后方向一变,“你们跟着其他人去追加拉赫,我去救雷加。利奥,你目标太大了。” “你也一样。”肯恩说到,他的身高只到凯尔胸口,“不会有人注意我的。” “那就交给你了,我们去追加拉赫,反正也追不到他,加拉赫可是森林之子。” 第53章 第五十三章身不由己,无能为力 加拉赫像幽魂一样,追他的人向北,可是沼泽却在南,他跑到沼泽边的一棵大树上,像一只猎豹一样无声地爬到树上,从一个树洞里拿出伤药把伤口处理好。他坐在树上,静静等待雷加。 凯尔潜到地牢中,从门口塞给守卫一把银币,守卫犀利的目光马上就变的醉醺醺起来,在埃罗森林,没有人可以杀掉其他的人,哪怕他犯了□□或者杀人罪,森林之神会审判他的。 联盟的地牢里非常干净,有床铺也有马桶,既干燥又阴凉,简直不像是监狱,反倒是像清修的密室。 凯尔捡到了石门的钥匙,门开了之后,里面漆黑没有一点光线,凯尔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哆嗦,在里面还真冷。“是谁?”雷加问到,突如其来的光线刺激了他的眼睛,他雷加本能地遮住眼睛,嘲讽地笑了一声,“是凯里那个混蛋派你来的?” 第82页 “不,是我。”凯尔说。 逆着光线,雷加只看到一个矮小瘦弱的身影站在门口,他大吃一惊,急忙做起来。被打的遍体鳞伤的身体不停地抽疼,他摸着冰冷的石板床爬起来,差点跌倒。“凯尔,你为什么在这里?!” “加拉赫回来大闹城堡,现在所有人都去追他了,所以我才能有机会救你出来。怎么样?身体还能动吗?” 雷加活动了下四肢,沉声道:“没有问题,加拉赫在哪?” 他们边走边说,雷加也大概清楚他被囚禁这些日子发生的事情,他不禁狠狠捶了下墙壁,“为什么所有人都站在他一边!”他目光像熊熊燃烧的火焰。凯里树林嚣张而且虚伪的脸反覆出现在他眼前,要是我没被他激怒的话……事情说不定不会像现在这么糟。 凯尔的脸在阴影里,他走路的时候从来不发出一点声音,如同夜行的猞利。“加拉赫在沼泽,就是我们小时候经常去的那里。” “我当然不会忘记,凯里不会想到那,他从小就不是和我们一伙的。” “啊,没错。” 他们离开涯城堡,进入森林之中,转眼就不见了身影。 加拉赫不断想起过去的事,联盟的女孩子很多,但是像薇拉那么出色的却没有,他们一直长大,所有男孩都把他当成公主守护,“你是我的黑骑士。”薇拉经常对他这样讲。他仰头看着繁密森林上空斑驳的三轮月亮,“人啊,有一直想守护的人和一直想守护的东西真的很幸福。” 可是,如今薇拉不见踪影,埃罗森林也不再是他的家,现在,他成为了一个无处可去的鬼魂。 一个个名字从他的心头掠过,每一个都在他的记忆中留下一笔笔浓烈的色彩,几乎就是他人生的全部。他们之中任何一个都是他能在战场交出后背的兄弟。而如今,他们却因为身不由己的理由而背叛他。是背叛吗?是背叛吧…… 为什么所有的一切在一昔之间全都变了?他到现在还无法置信。伤痛和眩晕在他脑海里交织成迷离的幻觉,他眼皮沉重,幻想再次睁开眼睛的明日清晨会发现今夜所有的一切都是梦境。 在这个一切都和他记忆中不同的世界,他还能怎么办呢?头一次,他感觉自己是这么的无能,对所有发生的一切都无能为力,他痛恨这样的自己。 “嘿!加拉赫!”雷加在树下叫到。他准确无误的找到了这棵紫衫树,加拉赫一直希望成为紫衫一样傲岸的可以承担一切的男人,所以,从少年时代起,他就是他们这群人的头儿,而他也习惯相信加拉赫,多年以后,沉默寡言的加拉赫的一个眼神他都能分辨出他的意思,这件事他比其它兄弟做的都要好。可是现在,他见到了加拉赫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他忧伤地看着月亮,身边围绕着箫索的寂寥,仿佛一个被人尘世驱逐的幽灵,只能在暗夜中缅怀失去的所有。雷加裂开嘴大笑,身上纵横的疤痕覆盖在他强健的肌肉上,他仰着头看着加拉赫,沖他挥手,笑容灿烂如阳。“该启程了!”突然他脸上一变,立刻躲到树后,“谁在那儿!” 小文森从糙丛里钻出来,这里的糙丛非常茂盛,足够把整这个人掩盖住。“是我,文森,我给你们收拾好了行李,现在城堡乱极了,你们快点离开,我看见有人要搜到这里了,马上离开。” 雷加接过行李,拍拍文森的肩膀,“谢谢你,兄弟。” 小文森脸瞬间不自然的蒙上一片绯红,“你叫我兄弟,可我还没成年呢,我还是个孩子。” “不,你已经证明了你自己。”加拉赫从树上停下来,和雷加站在一起,“我的兄弟。” 文森顾不得激动,推搡着两人,“快点离开,希望我们有一天还能见面。……我的兄弟。”他哭了,可是却没有声音。小文森想起这些天来的一切,他更喜欢以前的日子,所有人和睦的生活在一起,“真希望都是梦。” 噩梦总比美梦来的真实。 薇拉发现有人接近而跳起来的时候才发现她已经被包围了,一共六个人,每一个都比她厉害。他们穿着黑色的铠甲和红色的披风,披风后用黑线绣着恐怖的三头犬。“你们是三头斗犬防线的人?!” “一个jian细。”杜鲁说,上下打量了薇拉一遍,“还是个漂亮的女jian细。” “我不是jian细。”薇拉斟酌着说,“我是冒险者,只是从这里经过。” “这事儿我们做不了主,放下你的剑跟我们回去,交给上官处置,我们将军可是个好人。”西里尔说到,“我相信“白鬼”的人还是有点信誉的,我们不会拿你怎么样的,虽然你长得很漂亮。” “好吧。”薇拉把剑交出去,漂亮的眼睛看着所有人,“希望这不是我做的最荒唐的决定。” 三头斗犬防线连一只有嫌疑的苍蝇都别想飞过去。罗慕图卢斯治下之严可见一般,他每天有批不完的公文,而他也继承吝啬的了克里姆林家族在文字方面一窍不通的家族特点,拿枪可比拿笔轻松多了。他可没有德拉克罗瓦秘书先生那样的好帮手。安娜塔西雅坐在他身边,在他工作的时候从不打扰,有时候罗慕图卢斯真希望她任性一点帮他从繁重的工作中解脱出来。 “亲爱的。”安娜塔西雅从背后环住他的脖子,“别诱惑我。”他说。“嗯哼……其实我只是想告诉你两件事,第一件事是你除了成为大执政官还差一点之外,已经很不错了,绝对是能顺利从中央文学院毕业。” “第二个呢?”他问。 “哦。”安娜塔西雅突然变的冷淡起来,妩媚动人的眉眼上挑,坐在罗慕图卢斯的文件上面,“你的手下给你抓回来一个jian细。一个漂亮的不得了的女jian细。” 罗慕图卢斯突然露出对女jian细表现出极大兴趣的表情。当然他这个表情只维持到不到三秒钟就变成了痛苦。 薇拉被带到一个房间里,她摸了摸墙壁,用厚的不知道多少码的巨大黄色岩石建成,房间里有一张紫衫树做的长桌,有一扇小圆窗,她已经在这里等候多时,但是还没有人进来。薇拉试着推开门,但是石门纹丝不动,“根本不需要守卫。”没人能闯进来,时间一点点过去了,薇拉开始变得焦躁不安起来,她升起一个念头,她会不会被遗忘在此地,直到化作一具白骨精。时间到了夜晚,薇拉像一具死尸一样躺在桌子上,一会儿又躺在地上,不管怎么看这个房间里都没有其它东西,空的让她发疯。到了半夜,从圆窗里能看见三个月亮之时,她开始咆哮起来,但是直到喊的嗓子如火烧般疼痛也无人应答,她颓然躺下,像一瞬间被抽走了身体里的全部力气,仿佛死去了一般。 这时门突然打开了,发出刺耳的刮地的声音,来人轻易就把相当于一头成年长毛象的石门推开了一半,薇拉睁开眼睛,面前出现了一条雪白修长的美腿。 第83页 “你好。”安娜塔西雅说到。她打量着薇拉,发现她长得的确不错。火辣,性感,好像年纪不小了,应该比她大一些。看衣服应该是个冒险者。这些特点合在一起,就成了吸引男人的致命武器。虽然她知道罗慕图卢斯不会轻易被什么野女人吸引,但是保不住……总之,就是一个jian细而已。 “我一点也不好。”薇拉站起来,平静的质问安娜塔西雅。 “你好不好与我无关,这里是我的地盘,你是我的囚徒,我的犯人,怎么处理你是我的事。”看见薇拉一副不可理喻的样子,安娜塔西雅接着说,“那么,屈服于强者,你应该没有怨言吧?” 薇拉看见她的斩马巨剑,突然想起一个人,她惊喜万分,“斩马的安娜,你知道吗?你是我的偶像,我特别崇拜你,你在四年前和红湖城和边沁伯爵一战中把大骑士欧恩连人带马批成两半的英勇……我还以为你一定是个比男人还壮,没想到你居然这么的美。” “欧恩是个勇士,是真正的战士,我为能杀了他感到自豪。”安娜塔西雅回忆起那一战,红湖城的峡谷里,惨烈的战场,分不清那条胳膊是属于哪个死者的。“不过,这也改变不了你是个jian细的事实。” “还要我说多少遍,我不是jian细。”薇拉申辩。 “拿出证据或者说找出证人。你如果不是jian细就是敌人,一个女人想要穿过防线……单独的,身边没有同伴,就你自己?” “是的,我一个人。” “来这干什么?” “抱歉,我不能说。” “人总有难言之隐,看来你只能在这住一段时间了,希望你的难言之隐不会那么赶时间。”安娜塔西雅关上门,对等在门外的守卫说,“给她准备酒肉,别帮她传递消息,也别被她诱惑。”在安娜塔西雅蛊惑的目光下,守卫艰难地答应了。“哦……看来你不适合担当这个工作,让贝色麦来。”她看着另一个在她的美貌下不为所动的守卫,他让她想起当年的罗慕图卢斯,像对着一个男人那样对她动手,真是不温柔,但是她就是该死的喜欢。“贝瑟麦,如果罗慕图卢斯要见她,马上告诉我。对了,她叫什么?” “薇拉,薇拉·道尔蒂。” “道尔蒂……” 从那出来,被风一吹,安娜塔西雅冷静了下来,无奈的笑了起来,“我真是……都不像我自己了,现在可不是担心这种事的时候。”她注视着茫茫群山,好像有魔兽潜伏在那里面,风吹动的时候,有无数绿色的幽幽鬼眼徘徊在周围,她感到有点不舒服。这里,到了晚上真的是非常可怕啊。尽管她很强大,但是在一些灾难面前也会无能为力。 她讨厌无能为力。 第54章 第五十四章败土之民,捲土重来 罗慕图卢斯摊开信纸,思索着如何下笔。这是一封不足外人道的信函,收信人是暴风防线的塞门布龙菲尔德将军,就在一天前,他得到了一个极为危险的消息,来自库代黑的败土之民又要捲土重来,和他们的狼一起。罗慕图卢斯重重地吐出一口气,想起那些如恶鬼一般的人,他也有点不寒而慄。在奥斯陆帝国时代,也许更早,败土之民就生活在库代黑的深渊,每隔五十年,他们都会捲土重来,留下无数尸体。 罗慕图卢斯唿出一口气,脸上沉重,他用印章在封蜡上盖上白眼夜枭的纹章,时隔多年,他也没有改变家徽。他叫来利瓦伊爵士,“送到塞门手里。” 利瓦伊把信函塞进胸甲内,“是的,大人。不过我不敢保证它是否会平安到达,在和平时期私通敌国的罪名也依然严重,希望那些侍卫不会在我见到塞门将军之前就砍了我的头。任务艰巨,大人。”利瓦伊是个油嘴滑舌的人,但是对使命忠贞不渝。他走下螺旋的阶梯,到了马房牵出他那匹枣红色的三岁母马,给它套上马鞍,接过僕人准备好的行李,“运气好的话我五天就能回来。”运气不好的话,希望暴风防线的人还知道不杀使者的老规矩。 “一路平安,大人。”僕人说到。 每到夜深人静之时,总有些信使会焦急的赶路,只有少数人能用的起魔法信,魔法信的使用必须具备一个条件。魔法信其实是一个小型的传送阵,只能传送又轻又小的东西,通常是一本书的重量,最后演变为魔法信。所以,要通过魔法传送阵送信,非要知道对方设定的传送咒语不可。 而实际上暴风防线的情况并不好,甚至非常糟糕,塞门出身于布龙菲尔德家族,在都铎王朝名声显赫,和克里姆林在中央帝国的地位相似,但是自从五十年前败土之民偷袭暴风防线不成,反而牺牲了一名重要成员之后,败土之民就对远在铜滑盖布龙菲尔德展开了血腥的报復,仅仅一夜之间,在败土之民不计代价的疯狂袭击,除了当时还是少年的塞门的父亲不在家族内,其它人都死光了,连同百余人的守卫也没有一个活口。至于为什么直到天亮,铜滑盖的城卫兵才小心翼翼地过来查看,只有天知道了。 塞门已经失去了绝大部分权利——自从裁军的正式命令下达以后,暴风防线的就发生了数次暴动,断人前途和要人命没两样。塞门总算是理解了这句话的涵义。而且,罗素大帝这次做的太绝,那封下达的文件,明理上是裁军,其实是要废弃暴风防线的序幕。国家已经无力承担军费。 他的妻子搂住他,忧心忡忡道,“他们不会拿你怎么样吧?这些年你待他们不薄。” 塞门苦涩一笑,“说不准,情意在这个时候只是一纸空文,将军和有爵位的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士兵不会贊同的,况且这次暴动不是那么简单的。” 塞门的武力并不强大,他是一个温柔纤细的人,身材修长,眼神温柔,手上从来没有沾过鲜血,在士兵暴动之时他也从没想过武力镇压,被关在这里也没有怨言,他十分清楚如果没人挑动,士兵们是不会做这么冒险的事,士兵们都是训练有素的人,忠诚而且遵守纪律。 利瓦伊爵士在第三天清晨到达暴风防线,在路上他碰到了山体滑坡,那段路一向非常难走,他绕了好大一个弯才到达这里。眼前的情况不得不让他心生疑窦,往日森严的守卫现在就剩下小猫三两只,厌厌地靠着墙打着瞌睡,手里的武器随意的搁在一边。 利瓦伊爵士把单孔侦查镜小心的揣在怀里,这东西是个金贵物件,放在僕人送来的行李里面,僕人告诉他雷恩少爷替他准备了一件小玩意。利瓦伊爵士看过后就决定回去之后郑重的对雷恩少爷道谢。 再看暴风防线时,那几个人比蚂蚁还小,利瓦伊爵士把马拴在树上,准备徒步熘进暴风防线,现在的守卫这么空虚,想要熘进去看起来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一定有什么事情发生了。他想。如果塞门将军还在的话绝对不可能让那些违反军纪的人那么安分。塞门将军出事了。料到此行不能顺利的利瓦伊爵士祈求神明保佑希望他能顺利见到塞门将军。“罗慕图卢斯大人一定已经知道发生什么了吧?” 第84页 他意料的没错,在他离开后的第二天深夜,暴风防线的jian细就派猫头鹰送来了黑色的消息,暴风防线□□,塞门将军被囚。罗素大帝要裁军的消息不是一天两天了。甚至在数十年前就有这个想法,不过那时候布龙菲尔德家族还独掌东部军权,费奥朗蒂诺的皇帝想要做些小动作还是需要深思熟虑的。现在,现在已经没那个必要了。罗慕图卢斯不禁为利瓦伊爵士担心起来,信已经没有送的必要了。这个时候趁火打劫才是真的。他把一个杯子捏成粉末,“败土之民马上就要捲土重来,罗素大帝究竟有什么自信要在这时自断臂膀?” 他实在是不懂。 不过现在已经不是担心敌国的时候了。五十年之期就在下个月了,那时候败土之民一定会从茫茫森林的对面过来,疯狂的袭击看见的一切,筹备粮糙、武器马匹才是正事,如果能请来魔法师就再好不过了。“也该写封信给魔法公会。” 魔法塔上,棕鬍子史雷林正戴着他那副滑稽的圆眼镜仔细地看着砖头那么厚可文字却小的和蚊子一样的魔法书,难怪魔法师十有八九视力都不好,就怪魔法书上的文字都太小了,“又是平静的一天。”如果亚赫图斯在这里的话,他一定会觉得这个老头有点眼熟,事实上,他在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史雷林法师就被迫从魔法的世界暂时脱离出来,去参加了继承人的命名仪式。魔法师的身体一直都不怎么好啊,那天匆匆忙忙跑了半个俄拉荷马城的事他还记得呢。这个老傢伙就是爱记仇,已经是魔法公会人人皆知的秘密了。 尽管俄拉荷马城元气大伤,经济萧条,但是并不影响魔法师们的日常生活,毕竟他们需要的魔法材料,没有一样能在城市里得到的。“维斯康提家族真是好人啊。”自从答应雀斑男孩偶尔帮他一个不违背原则的小忙就能省去亲自寻找魔法材料的大量时间,起码现在他还没帮雀斑男孩做什么呢,每次棕鬍子史雷林法师想起来总会觉得不好意思。不过片刻后他就又投入到魔法世界的深邃中去了。 就在他思考魔法阵的叠加和冲突如何避免的时候,身边的魔法信一闪一闪,史雷林停了下来,在光芒过后,他正好伸手接住要凭空出现的信件,看见封蜡上的白眼夜枭,史雷林抖了抖鬍子,他很想把这封代表着麻烦的信件扔掉,但是他的原则又不允许他这么做。他拆开信,认真的读者,不时喝口水,“败土之民捲土重来之时……好像五十年前也有这么一回事,那时候我还是个年轻人呢……”不过现在已经老的走不动了,也许他的徒弟可以去一趟?不过他马上就想起来他的徒弟也有好几年没回来了,他头痛的“哼”了一声,戴好眼镜,絮叨地说到:“夏娃小姐也不知道去哪了,真是……一个两个都这么不负责任……” 败土之民捲土重来之事在任何时间都是能把所有一切大事挤开排行榜的重大事件,罗慕图卢斯的信函传到了各个行省的古老家族的主人们手上,自然也传到了昆莫西陛下的手中。“坏事一桩接着一桩。”昆莫西的年纪不足以让他记住五十年前的事情,但是不表明他不知道败土之民的厉害之处,“又有无数人要死去了……”作为皇帝,他无法不沉重。 而且坏消息不止一个,在罗慕图卢斯的信函里,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埃罗森林的自由阵线联盟已经和败土之民结盟,在某一个月亮消失的夜晚将会向帝国进发。 问题只有一个,尽管两者联合,人数必定有限,是进攻败土之民所在的人都铎王朝还是埃罗森林所在的中央帝国?罗素大帝和昆莫西陛下都在思考这个问题。他们都希望灾难降临到别人身上。 “灾难总是不期而至。”晚饭时,罗慕图卢斯对亚赫图斯说起败土之民,出乎意料,继承人竟然对败土之民知之甚祥。“他们可能会在下个月的第二个安息日,月亮消失的那天进攻,败土之民认为月亮消失是胜利的象徵。” 亚赫图斯切了一块肉塔下来,他的左臂绵软无力,垂在衣袖之中,而所有人都特意避免去看或者提及亚赫图斯的手臂。罗慕图卢斯拿着餐巾擦了擦嘴角,“你不想知道你母亲的事吗?她现在怎么样了?” 他话一出口,连服侍的僕人的动作都僵硬下来,安娜塔西雅更是责备的看了他一眼,可是罗慕图卢斯恍若未闻,继续注视着亚赫图斯。 亚赫图斯的食物越吃越没有味道,低声嘟囔着:“她怎么样了?她应该过的非常好吧?” “你不想回去吗?”顶着安娜塔西雅强烈的埋怨眼神,罗慕图卢斯问到。 亚赫图斯嗯嗯呀呀地嘟囔了一会,放下刀叉,右手摸着左臂,脸上是悲伤和恍惚交织在一起的复杂表情,“我不想这样回去,让我父亲见到我这个样子……” 罗慕图卢斯还想说些什么,但是被安娜塔西雅愤怒的打断了,“好了!安迪!我警告你在餐桌上永远保持沉默,我和小雷恩都不想再听你说一个字!”她走到亚赫图斯身边,给他倒了一杯牛奶。 “是我的错,安娜塔西雅。”罗慕图卢斯不想晚上去睡书房。“换个话题吧,上次利瓦伊爵士带回来的jian细呢?我怀疑她是埃罗森林的人,穿过防线没准是要去联繫败土之民。” “没人知道败土之民在哪,他们的踪迹比鬼魂还莫测。”安娜塔西雅不由自主的怀疑到。 “不,如果她是森林之子的话,她一定知道。”罗慕图卢斯目光如炬,“她在哪?哦……你知道她的名字吗?” “好像是叫薇拉。”安娜塔西雅知道不能隐瞒下去了,她看着自己修长的美腿,饶有自信的想到,谁会不爱她呢?可是她又情不自禁地患得患失起来。在罗慕图卢斯去审问jian细离开餐厅后,亚赫图斯握住安娜塔西雅的手,“美丽的伯母小姐,你没有必要患得患失起来,这一点都不像你。” “我知道。”安娜蹲下来和亚赫图斯眼对着眼,忧伤的说,“可是我有什么办法呢?连神明都没有办法呢?” 亚赫图斯摸摸她异常美丽的脸,“不要失去自我,否则就太悲哀了。” 安娜塔西雅一怔,抱住亚赫图斯,“谢谢你,我会记住的。” 第55章 第五十五章有只蚊子咬我了 对于劳伦切尔曼来说今天无疑是个重要的日子,他第一次主动起床,在柯姆的服侍下穿好衣服系好领节、袖扣和鞋带。“杰勒米什么时候到?” “三点,少爷。您已经问了第六遍了。”他又再一次的重复道,“是今天的第六遍。” “谨慎总是无错的。”劳伦切尔曼断定道,“毕竟我已经两年没收到他的消息了,希望他能满载而归。” “您会收穫颇丰的。” 劳伦切尔曼打了个响指,“在金币没装在我的口袋里之前,不要高兴的太早。”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第85页 萨拉基城门口,太阳金币的旗帜在风中鼓动着,柯姆给劳伦切尔曼续了第五壶红茶,“少爷,您来的太早了,我们只需要在午时出发,便能在杰勒米到达之前迎接。” “我一秒钟都不想等待,太痛苦了,如果不是你阻止,我想直接出城直到遇见杰勒米为止,我有种不好的预感。”他再次说到,他预感到杰勒米不会平安地带着他的财宝回来。 “您的预感总是很灵验。”柯姆诚实的回答。 远方尘土飞扬,劳伦切尔曼睁大眼睛眺望,“正因为如此我才担心不已。” 尘土被吹散后,劳伦切尔曼发现来的人马车队并没有他想像的那么多。劳伦切尔曼变的面无表情起来。 车队在后,前面的骑手飞奔过来,是弗纳尔 沃尔夫,一个高大而沉默的沧桑男子,他的马缺了一只眼睛,身后的弓箭折断了,弗纳尔本人也少了一只耳朵。 “是被卡兹塔塔人射掉的,他们袭击了我们,抢走了……所有的东西。”他单膝跪地,已经有了赴死的勇气,他摘下凝固着血块的太阳金币徽章放在地上,“我本应该誓死保护您的财产,但是……”他说不下去,“是我太弱了。” 可是劳伦切尔曼并没有向往常那样勃然大怒地踢开他,主人只是看着后方的车队和跪在他身边身后的一众骑士们,问到,“杰勒米在哪?死了吗?” “他在凤凰城就战死了,在凤凰城我们死了五十四人,财宝丝毫不少,但是卡兹塔塔人撤退后,班克罗人又从山里钻了出来,我们也击败了他们,最后,我们打退了六支兇悍山民的队伍。我们在山里迷了路,但是敌人并没有放过我们,在圣派翠克山脉我们遭到了安纳托利亚王朝正规军的袭击,丢失了所有的财物。” “你们被蛮族多次袭击,又在圣派翠克山脉遭遇安纳托利亚王朝正规军的劫掠,在你们表明身份的前提下死了几百人,被抢走了财宝,你说是我的维斯康提灭亡了,还是那些杂碎已经认为他们有这个本事和我叫板了?还是他们认为老头子死了之后,太阳金币就没落了?柯姆?” “恕我直言,少爷。自从老爷枉生后,有些按捺不住的小鬼就在背地里动手动脚,这次黄金商路的事,就是他们给的信号。” 劳伦切尔曼拿在手里一直当做是玩具的手杖第一次发挥了作用,他拄着地面,把身体的重心都放到这根手杖上,“你说我应该怎么办呢?” “血债血偿!!”所有的骑手全部红着眼睛大喊到。 劳伦切尔曼沉默了一分钟,这是极其漫长的一分钟,所有人都没有唿吸,没有眨眼,风和灰尘都静止不动。最后,劳伦切尔曼站直身体,踩着脚踏回到马车里:“至死方休。” 所有人都听见了,马车离开后,所有人吼到:“血债血偿!至死方休!” 银色时代1005年年底,不到十二月就开始了漫长的雪天,大雪纷飞而下,誓要掩埋所有罪恶,只是,在雪化后,一切纯洁又会变的更污秽。 离永夜只有两个安息日了。 每年月亮消失、星星隐匿不见的日子便被称作永夜,永夜之时,所有的声音都消失,没有风,没有雨,动物们都缩在洞穴里,就连夜行生物都不在夜里出没,无论人类发出多大的噪音,就连猫头鹰都不会被惊动。 薇拉跟在亚赫图斯身边,自从和亚赫图斯再次重逢的时候,她就被罗慕图卢斯指派贴身服侍雷恩少爷。 “没想到你竟然是夜枭的继承人。”薇拉情不自禁地把他和那位大人联繫到一起,那位高贵的不可方物的大人一直是她衷心仰慕的对象。没想到雷恩少爷竟然是她的儿子。 在斗犬城堡的这些日子,她大概知道继承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刺杀,为什么他会在克里姆林和那位大人的保护下遭到刺杀?而且……她看着亚赫图斯垂下来的软绵绵的手臂,残废?他还是个孩子呢。以后漫长的人生他该如何度过呢? 亚赫图斯清楚,对她这种年纪的女人来说阳光大男孩是最容易让女人谢下心防的。他灿烂一笑,“我会找机会让你离开的。” “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有重要的事情必须马上去做,如果三天之后还不能光明正大的离开的话,我就只能冒险试一试了。”薇拉看着天空一天比一天黯淡的三轮紫色钩月,就像三把暗紫色的弯刀悬挂在人的头顶上,使人无时不警惕随时会不请自来的危险。 “好事总是难以上门,而坏事总是接踵而至。薇拉,我会放你离开的,就在这几天,相信我。”少年诚挚地说到。看着他消瘦的脸庞,也许是月光造成的朦胧的幻觉,她竟然觉得这张羞涩的少年男孩的脸竟然有一丝神圣的光芒。 就在薇拉为亚赫图斯的笑容恍惚的时候,他在石椅上坐下来,身边是黑玫瑰的花丛,“你知道黑玫瑰的花语是什么吗?” “什么?” “你是恶魔,并且为我所有。”亚赫图斯用管风琴一样低沉的声音说道,他正处在变声期,神明保佑,他并没有向其它男孩的嗓音那么难听,而是沙哑的就像是情人的呢喃,假以时日,他必定会成为流淌着诗人气质的优雅男子吧。薇拉想到,她的少女时期,可不存在这样的男孩,就连最严肃的加拉赫也是整天疯玩的脏兮兮的。“薇拉,你有重要的人吗?” “有啊,很多,加拉赫,雷加,肯恩,利奥,凯里,蓝伯特,我的朋友们,我的兄弟们,还有我的父母,生活在一起的所有人。” “是啊,”亚赫图斯悠然念道,“我看见友谊像艷丽的花,我知道花会凋零,我看见友谊像纯洁的雪,我知道雪会溶化,我看见友谊像芳香的酒,我知道酒会变酸,我看见友谊像不朽的金,我知道黄金的重价。希望你的情谊也会像黄金一样沉重。” “会的。” 不知道你是安慰自己还是欺骗自己呢?亚赫图斯在心里说到。 “走吧,夜深了,蚊子咬我了。” 第56章 第五十六章 女人最怕听到命运两字 维斯康提的擎天柱倾倒之后,所有人都认为它将有一段时期的沉寂,毕竟它的继承人还年轻。一般庞大的家族的派系斗争都是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流血常发生在暗无天日的小巷里,只有阴沟里的老鼠会在他们的尸体上留恋抚慰。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罗贝拉小姐的处境就变得微妙起来。一个月之前她还是上流社会炙手可热的贵客,现在,专门替罗贝拉小姐收取邀请函的门僮正在担忧他要被辞退。 可是他的主人好像并没有这样的担忧,她依旧坐着华丽的“阿孜克琼斯”式的华丽马车走在辉煌圣路上,依旧和鲁道夫家的奥古斯都打的火热。被指派服侍她的执事不无担忧的说到:“小姐,这样下去我们就要负债了。” “我当然知道,我这么做是有我的原因的。”罗贝拉平静的说到。她不再理会愚蠢的执事担忧的目光,而是想到——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她更了解劳伦切尔曼这个人了,他绝对是远远超过歷代太阳金币的主人,因为,歷代主人可没有一个像亚赫图斯那样的盟友。“如果不是捉摸不透,我都想试图靠近他了。”罗贝拉拉开帘子,百无聊赖地想看看风景,车窗外就出现了奥古斯都鲁道夫精緻的塑像。他看起来就像是在椅子上被技艺高超的化妆师精雕细琢出来的人偶一般。 第86页 “罗贝拉小姐,能在美丽的下午看见你忧郁的丽颜,我有什么地方可以为你分忧吗?” 罗贝拉撩起她金色的长髮,又娇又媚的模样让过往的路人差点跌倒,她伸出手到马车外,奥古斯都跳下马,郑重地握住她的指尖,“我将为您所有,成为您的利剑。”他诚恳的说到。他有鲁道夫家族的优雅不失英勇的外貌和实力,是俄拉荷马城乃至传播到附近省份的美名。拥有足够让任何八岁到八十岁不怎么智慧的女性迷醉的资本。可是在太阳金币薰陶之下的罗贝拉早就在十年前就把内心最后一丝清纯和爱恋抹杀了。此刻的她就像正宗的维斯康提的子孙一样分析奥古斯都的价值和他在未来能为她、为家族带来的利益。价值是可观的,值得她付出茶余饭后和那些香喷喷的小姑娘们喝茶吃点心的时间跟他玩玩。在爱情游戏里,没有谁胜谁负,只有谁是更高明的骗子罢了。“这可真让我伤心,本来我还处在幻想经歷一次燃烧着浓郁迦南香的美味爱情故事,只不过被雷戈毁灭了。”她扫清脑子里纷乱繁杂的情绪,变的冷静的像一个沉醉在命运中的邂逅的少女。 [女人总是会被所谓的命运击中心脏]想起劳伦切尔曼恶劣讽刺又轻慢的嘴脸,差点让罗贝拉对着镜子练习多次的清纯与妖娆之间的笑容出现裂痕。 奥古斯都抱着罗贝拉上了他白色的骏马,而罗贝拉的马车就在几码后跟随。美丽的公主和白马王子,简直是童话故事里才会出现的情节。可惜现实不是童话。看着马鬃的罗贝拉和嗅着身前少女散溢着玫瑰花瓣香味的娇□□体眼中竟然是清明一片。 这是一幅没有灵魂的爱情拼图。 如果夜枭家的人在这里肯定会嘲讽他们演技太嫩。 亚赫图斯正努力跟厨娘解释苹果之类的水果不能放在炉子上烤过才能吃,可是厨娘固执己见,认为没有过火的水果不配进入主人们高贵的嘴巴。 亚赫图斯头痛欲裂,嘴皮子快磨破了。就在那一秒,厨娘飞了出去,滚落一米多远砸在墙上,法兰收回他的脚歪歪斜斜地靠在案板上,透明的红眼发出另野兽都唯恐避之不及的光芒。 厨娘在看清弗法兰乖张的脸孔时根本顾不得身体上的疼痛就趴跪下来连连祈求着饶命,亚赫图斯走上前去拉起厨娘,“抱歉了,伯妲夫人,我会替您教训他的。” 厨娘恐慌地连连说着“不敢、不敢”地迅速退去了。亚赫图斯捡起被厨娘撞翻撒了一地的苹果,把它们放到筐里。 “真是会装模作样啊,雷恩……其实你心里明明厌恶她要死,既嘲笑又可怜她的愚蠢,为什么非得摆出一副悲天悯人的神圣脸孔?你知不知道我非常想撕开你的假面具,让你看看真实的世界究竟是地狱还是深渊?” 亚赫图斯把杂乱的厨房整理好,面容平静,神情安详。好像世界上没什么东西能让使他动摇,而法兰也没有一瞬间放松紧盯着他的目光,他的目光追逐着亚赫图斯每一个细节动作,最终发现他甚至连一毫秒的时间都没有停顿从。 他终于整理好所有的东西,抬起头,诧异地问道:“你还在啊?为什么不来帮忙?这里被弄的这么乱,你是罪魁祸首。” 法兰紧抿的薄唇拉成一条锋利的弧度,“回答我。” “你还真执着。”亚赫图斯说到,“为什么这么执着呢?”他反问着自己,“世界上总有一些痛苦是人无法承受的,能承受诸般苦难的人根本不存在,哪怕是最坚强的战士,最虔诚的信徒,最薄情的政客,世界上总有什么是他的业,每当红莲的业火灼烧三千世界的时候,人们都将背叛以诺而信仰伊尔玛特。” 法兰皱着眉头,问,“你究竟想说什么?” 亚赫图斯捋开遮住眼睛的刘海,“我没有欺骗任何人的意思。”他微笑到,仿佛有一双洁白的羽翼在他身后张开,“只是你们看见的我从来都不存在。”他在心里对自己说。“走吧,法兰,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不过有一件事要你帮忙,你知道薇拉吧?现在担任我的侍女,其实她不是城堡里的僕人,杜鲁把她当做jian细抓回来,她想要离开,这事我需要你的帮助。” “哦?”法兰劣质地笑了,“你看上她了?说真的她确实很丰满,不过……”他上下打量着亚赫图斯,“如果你上的话,可能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那女人的年纪不小了,像她这个年纪的女人啊,不是你这种小男孩可以承受的。我没看错的话她应该是很厉害的战士吧?你们做了交易?” “没有。”他看着远处,那里升腾起红色的晚雾,“我只是突然想做一个好人。” 当然,回答他的只有法兰的冷哼。 第57章 第五十七章伊尔玛特吻过他的眉骨 枫丹白露堡。 纯白色的楔字形城堡犹如被火红枫叶包裹着着的天使之巢。朝阳的媚眼睁开之时就吻过它,枫丹白露堡是奥斯陆帝国时期宫廷大长老,执掌宫廷神灯的灾星——拉普·柯纳罗所建。棕榈冠是他家乡的圣树。每到十三月的第七个周末,所有人都会围坐在巨大的树干下,向奥丁虔诚的祈祷。 “神吶,请祝福我,我的父亲,我的妻子,我的儿女,我的友人,我的邻人,我的村庄不受侵害……” 曾经,无数乘坐着香气扑鼻的四匹马拉的马车的贵族夫人们就从凡多姆来到这里,作为曾经的、被奥斯陆末代君主视为神在人间的代言人,和终生的挚友,在皇帝眼中心中地位高悬于教皇之上的拉普·柯纳罗,就是柯纳罗亲王的祖先。 柯纳罗亲王,有着两撇漂亮小鬍子的矮个子男人,他面貌普通,穿着低调而华丽,没有戴任何宝石,也没有涂抹任何香料,他看起来就和凡特烈大公一样朴素、高贵。这是一种只有在延续漫长时间的老贵族和天生的贵族身上才能体现出来的气质。 他甚少出门,即使出门也不外乎去最近的一卡索教堂做礼拜,因为血统的关系,大流士对他很忌惮。这真的是冤枉柯纳罗亲王了,枫丹白露堡谁不知道柯纳罗亲王醉心艺术,对建筑和雕塑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因此,无数的艺术家汇集到多尔多涅行省,几十年来,多尔多涅已经成为了中央帝国首屈一指的文艺之都、艺术之都。追逐梦想和新世界的年轻人从史诗大陆聚集于此,柯纳罗亲王给了他们许多优待,落魄的画家,建筑师,音乐家,剧作家,诗人,雕塑家…… 多尔多涅行省在奥斯陆帝国时期就有了艺术之都的雏形,它的每一位领主都有着天生的艺术之心,而这片土地孕育出艺术家的机率也比其它行省多的多;银色时代前后多尔多涅人的文化水平要比史诗大陆其它行省的人高得多。奥斯陆有希罗帝国的文化的渊源和宝贵遗产,奥斯陆多民族富有文学天才和艺术天才,他们的个人主义色彩浓郁,敢为天下,正是因为这种民族天性,相对于其他地区而言,多尔多涅人并不是特别惧怕当时奥丁教庭的清规戒律,他们奥丁教庭的反抗就是用公开的堕落来反抗教会偷偷摸摸的堕落。提倡用人性代替神性,用人世间的现实幸福代替虚无缥缈的天国理想。 第87页 一切的推动者之一,拉普·柯纳罗说过一句话:“我是人,人所具有的我都具有,我只是想寻求人世的幸福,并且将幸福带给我领土的人民,不向奥丁祈求,不和魔鬼交易。" 枫丹白露堡的一切都那么艺术,绝大多数用纯白的石料建造,主体建筑包括一座主塔、六座王宫、五个不等边形院落、四座花园。更多是舞厅、会议厅、壁画长廊、瓷器廊、沙龙、卫队厅、卧室、书房,用来招待那些前途无量的青年艺术家。 枫丹白露堡周围面积为几座山数万公顷的森林,有橡树、柏树、白桦、山毛榉等树木。是贵族打猎、野餐和娱乐的场所。森林内有许多圆形空地,呈星形的林间小路向四面八方散开,纵横交错。森林里有许多错落有致的度假小屋,圆形空地往往建有十字架,其中最着名的是圣·拉普十字架。 枫丹白露堡的缔造者是拉普·柯纳罗,这个被认为是奥斯陆帝国的掘墓人的灾星,用他天才的想像力和非凡的艺术天赋,将枫丹白露堡带到人间,据说奥斯陆皇帝曾经隐晦的向他讨要,但拉普·柯纳罗都装聋作哑的煳弄过去了。 奥斯陆覆灭至今已经过去了1125年,但是柯纳罗的后代从未离开过这里,坚固的石料给予了枫丹白露堡得意千年不倒的结构,拉普·柯纳罗赋予了它非凡的魅力,而世世代代柯纳罗的子孙则赠送了它得意长久散发魅力的生命泉水。 枫丹白露一词意为“美丽的泉水”。 天空染成玫瑰色,帝国中部的冬天并不寒冷,塞西尔·柯纳罗坐在金色刺绣的呢绒椅子上,凝望着逐渐消失的光的余晖映在镶着金色图案的铁栅栏大门上,传说中永远不会断流的“方丹薄罗”喷泉就在四角形的星星糙坪上静静流淌。塞西尔·柯纳罗爱着他的故乡,爱着枫丹白露堡的棕榈树,爱着金色的麦浪和橘色的夕阳, 他希望时间就此停住,停在这一刻或者下一刻,希望明天永远不要到来。他爱他的妻子和孩子,一生对友人真诚,从来不曾苛责僕人,更不曾做任何亵渎诸神的行为。就像他的祖先,拉普·柯纳罗一样,他一生诚恳,从不违背君主的命令,这让他被称为弄臣;他醉心艺术,却被认为是穷奢极欲;他爱戴治下人民,却被认为心存不轨。 “比起真实,人类更愿意相信谎言,拉普·柯纳罗在枫丹白露流尽了最后一滴血,他将全身的鲜血献祭给诸神让他挽救他的奥斯陆,可是教皇却说他是在诅咒奥斯陆…拉普·柯纳罗被封入黑色的棺椁,心脏部位被钉进去的银钉,从前胸钉进棺椁的木板里,他干枯的身躯,悲伤的灵魂,每天夜里枫丹白露堡都随着他一起哭泣…我能感受到他的悲伤,他的绝望,他的痛苦,但是,唯独没有愤怒和怨恨,他一如生前爱着他的奥斯陆。”塞西尔的声音如同千年陈酿,低低诉说着一个古老而悲伤的故事。“我是否也会如他一样,在枫丹白露堡徘徊千年?” “不必如此,塞西尔,记得你的祖先说过的:我是人,人所具有的我都具有,我只是想寻求人世的幸福,并且将幸福带给我领土的人民,不向奥丁祈求,不和魔鬼交易。” 塞西尔移开视线,不再看悲伤的落日,即使橘色的夕阳再美,也无法挣脱夜的拥抱,拥有一颗纤细敏感的心的柯纳罗亲王又一次忍不住嘆息,他强颜欢笑,对陪伴着他数十年的管家维琴察说到,“柯纳罗活在梦的世界里,我清醒之时便痛恨自己为何醒来,深眠时又恐惧可能会就此长眠……” “西风不起,唯有努力生存,您还活着,我的少爷。”即使不再年轻,维琴察·康斯普朗德也依旧称唿塞西尔为少爷,他深灰色的眼睛看着这个脆弱又细腻的男人,他和枫丹白露堡一样,随时都可能与风同去。他不禁紧紧拥抱他,没有一丝违和,仿佛他们天生就应该如此,我给你我的温暖,你赠送给我你的冰冷,我们的温度合二为一,不会在火焰中被焚烧成灰烬,也不会在冰洋中血液冻结…… 我的少爷… 夜色已经完全降临,维琴察轻轻的推开门,枫丹白露堡森凉的夜风扑面而来,他却像感觉不到寒冷一样,两只深灰色的眼睛在夜色中无物般的行走,夜风挽留着他,鬼魂拉扯着他,但是全部被他挣脱。维琴察回到房间里,在热水里泡了整整一个小时才出来,并且把所有的衣物扔进壁炉里焚烧起来,他穿上紫色的浴袍,坐在靠窗子的躺椅上,很多个夜晚他都在这里度过,床对他来说只是个摆设,冰冷的棕色大床上,被褥叠的整整齐齐,要不是主人会偶尔晒晒被子,它们肯定会发出腐烂的霉味。斗大的明月从没有关上的落地窗洒进更多的光辉,不知何时起雪花已经飘下,顺着大开的窗户,落满了半个房间。而为维琴察的身体,他的体温比冰雪更加寒冷,他拿着一本书,书的名字是《只会哭一次的妖精》。在史诗大陆的传说里,有一种一生只能哭泣一次的妖精,当他哭的时候,就意味着他生命的尽头到了。这种妖精不用睡觉,不用光也能视物,身体比冰雪还冷,只有在爱人的怀里才有体温。 有什么脚步逐渐接近了,那是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赤着脚的红髮女孩,她突兀的出现在维琴察的窗户里,抱着一个闭着眼睛的头颅,用一种难以名状的语言朝维琴察说着什么。 “我知道了,艾丽塔,你今天可以睡在这里,不过天亮之前必须离开,我可不想得罪你的母亲。” 红髮女孩打开从未行使过本身功能的床铺,钻了进去,雪下的越来越大,在这中部的行省是极为难得的,它既不会太冷,明早就会看见怒放的鲜花盛开在白色的柔情中。 维琴察在窗边坐到天亮,即使这样他也没有丝毫疲惫,他走到床边,掀开乱成一团的被子,里面果然没有人了,昨日神秘的小女孩已经不见了踪影,维琴察叠好被子,没有犹豫直接把床上的所有东西扔进了壁炉,壁炉的火还没有熄灭,火星接触到棉绒,很快就燃烧起来,房间里终于有了点热气,不像之前,冷的像墓穴一般。 一只白鸽落在窗台上,维琴察从一个雪白的袋子里拿出三粒绿色的豆子餵鸽子吃下去,从它脚上接下密信。上面只有一句胡:“告诉海珊,我不日将登门拜访。”没有署名。 鸽子吃完后扑棱着飞走了,因为它知道维琴察不会给他任何东西带回去,它往南方飞去。 昨夜落下的积雪因为屋子里气温升高已经开始融化,维琴察拿着扫帚把雪从阳台上扫下去,阳台下的花圃不满的动了动,把身上的积雪抖了下来,维琴察微微一笑。 “维琴察先生!早上好!昨夜睡得好吗?”穿着公主裙的十岁女孩从花园跑过来,对着从来没有断流的芳丹薄罗喷泉也没表现出惊奇的神色,白色的皮鞋在雪地上踩出一连串深深浅浅的脚印,她朝阳台上的维琴察优美地行了一礼。维琴察轻轻一跃就从阳台上跳了下来,落地时几乎没发出声音。 “早安,玛丽安奴小姐,吃过早饭了吗?还有,把外套穿上,这么冷的天气不能穿这么少……”说着不知道从哪取出了一件小女孩粉红色毛茸茸的斗篷给玛丽安奴穿上。 第88页 “噢,维琴察大人,您似乎忘记了您只穿了一件衬衫而已。”小女孩狡黠的围着维琴察转了一圈,一面期待维琴察会有什么反应,不过以她这几年对维琴察的印象看,他多半什么反应都不会有。听僕人说维琴察先生是和柯纳罗亲王一起长大的,他们还在少年时就彼此相识,维琴察大人三十年来一直陪伴在亲王身边,从未离开,可是岁月在维琴察大人身上只是匆匆来又匆匆走过,没有给他留下任何记忆和纪念,他仍旧年轻而俊美,深灰色的眼睛深邃而充满魅惑。但是他的眼睛只会凝视着柯纳罗亲王一个人。城堡里有不好的传言,但也只是那么一两句,不过在玛丽安奴出生后,谣言就不胫而走了,因为维琴察先生太漂亮了,很让人不怀疑他其实是位女士。而玛丽安奴的母亲没有出现在任何人视野里,在十年前,亲王三十岁的生日刚过,就驾着马车出门旅行了,贵族的旅行一般会持续很久,短的几个月,长的几年,他们会在自己的领地巡视,也会去拜访其它贵族的领地,总之,大多数贵族的人生都是这么清闲的过着的。亲王和维琴察先生出门一年半后,带着玛丽安奴小姐回来了。 而且维琴察大人对玛丽安奴小姐非常疼爱。 枫丹白露堡的僕人都知道,维琴察大人十分不喜欢除了亲王之外的人接近,他有洁癖,从来不穿一套衣服第二次,待人接物必须戴白手套才行,而且城堡里来拜访的别有居心的女客人和男客人,都被他以各种手段赶走了…所以,在和亲王出门这段时间,会让陌生女人接近亲王并且为他生下玛丽安奴小姐,怎么想都是不可能的事。 那么,只剩下一个可能了,玛丽安奴小姐是维琴察大人生育的,不是早就有维琴察大人是女性的传言了吗? 可是维琴察大人除了脸之外都是女人梦想中的样子,他身材高大,经常穿着只繫到胸口的衬衫,胸膛结实而漂亮,比起他来,从身材上看,还是亲王更像是女性。 这些只是城堡里的一点小道消息,亲王和维琴察大人谁也没有忌讳,这倒是更让人认为那些猜测是错误的。那么,玛丽安奴小姐的母亲到底是谁呢? “维琴察大人,父亲昨天晚上一夜没有睡,到今天早上才睡着,我们不要去打扰他了,叫僕人把食物送来你这里吧,我能和维琴察大人一起用餐吗?” 一夜没睡?“好的,我这就去吩咐僕人,你在这里玩吧,不过不要跑的太快,也不要爬到墙上……” 几条走廊往日需要走上十分钟以上,今日只用了三分钟便出现在了塞西尔·柯纳罗房间的附近,他拉住正要敲门的僕人,把食指放在嘴边“嘘”了一声,示意他离开,僕人当然不会认为维琴察插手他的工作。实际上亲王性格古怪,虽然不会责罚僕人,但是僕人也猜不到他在想什么。 维琴察没有敲门。 塞西尔眼圈下方有一圈深深的黑影,不但不难看,反而配上他那双淡金色的眼睛就像上了烟燻妆一样诱人,维琴察试了试塞西尔额头的温度,确认他睡得很沉,在他身边躺了下来,凝视着塞西尔的脸,一动不动。二十分钟后,他从床上下来,走了出去,来到厨房取走他和玛丽安奴的午饭,吩咐僕人在中午时将饭菜送到亲王的房间。 而亲王因为身边温度的突然消失,做了个噩梦。 玛丽安奴跑到餐厅里,洗了手坐在了椅子上。“父亲怎么样?他为什么失眠?” 维琴察拿餐巾擦了擦嘴角,移开视线,“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 “哼,又想瞒着我。” 第58章 第五十八章 他的冶艷,他的傲慢 三头斗犬防线的日落是史诗大陆上最壮美的风景,它引人遐思又精妙绝伦,宛如诸神髮丝一样的云朵漂浮在最高峰之上。守卫们都说,在云层之上,晨光之神洛山达醒来第一眼看见的一定是他们。最高峰被称作“司嘉洛”之山,是晨光之神的伴侣,黎明之神司嘉洛的闺房,司嘉洛之山看不见顶峰,它高耸入云,四周陡峭,甚至连停落的凹角都没有。守卫军们更喜欢称唿它为“利剑”山。 薇拉透着雕花的十字窗,她住在城堡的阁楼里,视野广阔,通常没有人来打搅她,有时候她想跟女僕聊聊天,但是都被对方巧妙地迴避了,薇拉有些郁闷。她没工夫在这里浪费时间,她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和亚赫图斯约定的时间就是今日,她有些担忧,她不知道那个男孩会不会遵守诺言,毕竟克里姆林家族并不是什么可以轻易相信的对象。 随着最后一缕光线消失在司嘉洛山的地方背后,三头斗犬防线的天空沉寂下来,夜晚令人惧怕,因为总在一些角落里,一些人算计着另一些人,到头来所有人都说算计和被算计的一方。突然有人敲起了窗户。 老天!他不知道外面有人监视吗?居然这么明目张胆?克里姆林家族竟然出了这么一个笨蛋!而且还是约书亚大人的儿子?薇拉咬了咬嘴唇,拉开了窗户,映入眼帘的不是亚赫图斯少爷那张有些羞涩温柔的脸,而是一个有着罪孽的红色瞳孔,唇丰尖锐的男孩,他的年纪不大,至少比她小了十岁。这个年纪的男孩非常容易冲动,他在傍晚出现在这里,其中的意味,很值得推敲。 薇拉双手环胸,这样使她的胸部看起来更加饱满,她的红唇露出一个暧昧的笑容:“你想在窗台上坐多久?” “下面告诉我你很难接近的男人一定后悔死了。”他跳下窗台,拉上窗帘。“我想现在他们一定恨不得把我拖出去。”法兰阴郁而堕落的冶艷在很多男女眼中比毒品更加吸引人,就像是黑玫瑰,因为太过珍贵,亲手揉烂之后会给人一种毁灭的快感。法兰伸着懒腰的动作停了下来,双手做出投降的姿势定格在了半空中,一具滚烫的火爆身体和他的曲线紧密贴合,好像天生就应该连在一起,只是被妒忌的女神摩黛丝提诅咒过一样。 法兰熟练地搂住薇拉的腰细细摩擦,火焰在两人心中升起,法兰贴在薇拉汗湿的脸颊呵着灼热的病气,“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我当然很想和美丽的大姐姐来一次爱的交流,走进你的心里,知道你的一切,就像你想了解我一样……”他挑起薇拉褐色的捲髮,“我认为从这个角度看你更美,嘘,安静的听我说,是亚赫图斯少爷让我来的,没错,那个被你俘虏的小子,你做了什么?向对我一样对他了吗?不过这些都和我无关。” 在听到亚赫图斯的名字时,薇拉浑身一震,浑身冒着冷汗,刚刚发生了什么?她竟然完全失去了理智,只是被那双红色的眼睛一看,几乎就失去了自我,只想被他抱在怀里,一起沉沦。 这个少年实在是太危险了。她试图深唿吸让自己冷静下来,她唿进鼻腔里的都是法兰身上魔魅的异香,她四肢无力,结结实实地倒在了法兰的怀里。法兰将她横抱起,放在了床上,两人依偎着,看起来像是成熟的女人和她年轻的情人在幽会,而实际上,法兰下巴抵着她的肩膀,嘴唇贴着她的耳朵,不时地轻轻一舔,“他说,今天晚上,猫头鹰第三次盘旋而过的时候,我就带你离开。” 第89页 “我们?” “没错,我和你,我会带你离开斗犬城堡。”法兰的脸孔在烛火的映照下,硬生生地压过了薇拉的艷丽,他有少年没有的冶艷和妩媚,但是又不像女人,总之,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魅力。 身世和经歷赋予了他独特的气质,使人沦陷、失去自我…… “我能相信你吗?”薇拉说到。她注视着这个男孩,实际上取用力地咬了下舌尖,如果不这样做,恐怕她会连自己是谁都忘记了。 “最好不要相信我,伊波拉·达卡摩斯说过:信任是大流士陛下皇冠上如此美好娇艷的荆棘花,但是如果没有足够的利益去浇灌它就会很快枯萎死去。忠诚只不过因为背叛的筹码不够,绝对的忠诚从一开始就不存在,男人可以相信男人,女人可以相信女人,但是女人一定不能相信男人,尤其是我这样的男人。” —— 安娜塔西雅迈着两条长腿优雅的走过来,优美的脚背搭在罗慕图卢斯的书桌上,将他按在座椅上动弹不得,“你已经忙了一天啦,是不是该安慰一下你面前这个空虚寂寞的美人儿?” “我总对你毫无抵抗之力。”罗慕图卢斯放下鹅毛笔,“你为什么让我如此着迷?安娜,你是谁?是天使还是魔鬼?你为什么让我遇见你?以致我都不像我自己了。” “我真的这么让你着迷?”安娜塔西雅搂着他的脖子问到。 “当然,全帝国的男人都在嫉妒我,你的美貌无人可比,当然,你本人比容貌更吸引人……” “花言巧语。那么都铎王朝的赫黎本公主呢?都铎王朝的金玫瑰,我把她抢来给你好不好?”安娜塔西雅诱惑着,她不经意地注视着罗慕图卢斯的反应,只要他稍微动摇,她就…… “是个不错的注意。”罗慕图卢斯好笑地看着安娜塔西雅忽然激烈起来的杀意,“送给雷恩好了,我想他一定很愿意,同龄人总是会更好相处。” “雷恩是个好孩子,要是我的儿子就好了。” “你十五岁的时候我还没有遇见你呢,你想跟谁……”罗慕图卢斯忽然停了下来。 “怎么了?”察觉到他的情绪波动,安娜塔西雅警惕地听着周围的环境。 “不,没什么,想起一点往事。”他忽然没了兴致,“抱歉,安娜……” “我可不是欲求不满的女人,不过,只有今天,除非你逼我变成坏女人。”她给了他一个深深的吻,“听着,不许继续工作了,出去吹吹风,或者喝一杯睡前牛奶,一个小时后我会再来一趟的。” 罗慕图卢斯露出一个温馨的笑容,“我答应你。” 安娜塔西雅站起来走到门边,忽然转过头来,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事,“我想起来了来找你做什么了,杜鲁抓来的漂亮jian细,薇拉·道尔蒂,好像有点不□□分,刚刚我看见你那个便宜的漂亮儿子爬进了她的阁楼。” “无需担心,三头斗犬防线可不是浮卢宫那种地方,没有人能从斗犬城堡逃走。” 安娜塔西雅不可置否地耸了耸肩,“希望你可以一直这么固执。” 人无完人,罗慕图卢斯确实过于相信自己,他的确有实力也有能力,驻守中央帝国两大防线之一的三头斗犬防线多年,唯一能和他比肩的将军只有伯伦左而已。 一个骄傲的人,结果总是在骄傲里毁灭了自己。 —— “你真的有办法?”法兰再一次询问亚赫图斯,“你不了解斗犬城堡的守备力量有多惊人,只要你的伯父愿意,他可以在一个月内攻陷暴风要塞,就连塞门将军都无法战胜他,你知道他被人称作什么吗?斗犬之鬼,他从来没有输过。” “我知道的比你清楚,法兰,这正是我要告诉你的。”法兰已经习惯了亚赫图斯常常有些“特别”的想法,他总是会看见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或者把抽象的概念用十分简洁的语言描述下来,因此,从亚赫图斯嘴里说出来的话,哪怕是和其他人一样,也可能有不同含义。“傲慢会使人倒霉,因为傲慢后面往往都紧跟着毁灭和羞辱。”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这好像叫标题党……? 第59章 第五十九章死亡是个令人惊喜的聚会 三头斗犬要塞的日出日落固然壮美,但它的夜同样黑暗,风吹的强烈,夹杂着丝丝腥味,那是死亡的味道。 斑尔突然没了胃口,铁锅里咕嘟咕嘟冒着泡的猪肉汤也变得油腻起来,他离开要塞高墙上的房子,走了出去,三头斗犬要塞的气候很不寻常,昨天可能是春暖花开万物生长的人间天堂,明天就可能素然一片,大雪覆盖土地,候鸟慌忙套窜,连唿吸都冻结。 贝斯本正在给火堆添进柴火,他们对视一样,彼此都想到了气候的变化。只有身体强健的人才能适应气温突兀的变化,只出来了一会儿,他的身体就僵硬了,看来明天就得把毛皮衣穿上了。斑尔打了个喷嚏,他朝夜色里吹了几声尖锐的口哨,三息后,听起来像同一个节奏的口哨声从不远处传了过来,再过几息时间,更远处也传来了口哨声,这是守夜的兄弟的暗号,每天都在变化,每个人都必须记住所有的口哨声,听起来简单,但是做起来复杂。 夜晚绝不缺少野狼的嚎叫,凄歷而悠长,冬日的饿狼是可怕的,它们的眼睛比平时绿的多也疯狂的多,三头斗犬要塞附近遍布森林,但是无一不是兇险的肉食植物的栖息地,就算是狼群进入了,也会尸骨无存。 狼群此起彼伏的声音如同亡者的丧钟,细语的鬼魂。斑尔双手支在斑驳的高墙上,向下俯视,无数双绿色的眼睛在黑夜中如同萤火虫般星星点点,他和它们彼此对视,斑尔一笑,任凭这些狼在下面呆的多久,他们也不可能跳上平均十米高的…… 斑尔的微笑还挂在脸上,他的热血就已经喷了出来,他感觉自己在坠落,他的头从脖子上掉了下来,后脑勺磕在地上,发出一声催想,就像他小时候扭掉的邻居小姑娘的木偶娃娃的头一样。 “兄弟们……”有敌袭。 如果他还可以说话,他一定会这样唿喊,让那些还在睡梦中的兄弟醒过来,拿起刀剑,但是他感觉到雪花纷飞而下,落在他的脸上,热血从他的断颈滴落在他的脸上,和冰凉的雪花混在一起,他的眼睛逐渐失去了焦距,朦胧间他看见巨大无比的,如同牛一样的狼在撕扯他的身体,一个人从狼背上跳下来,把他的头踢下到了高墙。 他在坠落之后,看见了一旁不远处贝斯本的头颅。 死亡是个令人惊喜的聚会。 斑尔·卡查想到。 三头斗犬要塞宛如不可侵犯的领域,把斗犬城堡包裹在其中,高墙上遍布荆棘伤痕,可斗犬城堡却宛然如新。 他们有狼一样的眼睛,即使漆黑如墨的黑夜也能看清世界的真实。 第90页 这是一个极为高大的男子,他的身体有着澎湃的力量,甚至一拳就可以砸死一头水牛,一头灰毛的狼站在他身边,四肢伏地就有男人肩膀的高度,长约三米,高约1·7米,三头斗犬上还有着守卫军的血。 一颗流星划过天际,曼德尔深蓝的眼白中纯白的瞳孔看向鲜血浸染的城墙,很快,大雪就会掩埋这里,什么都不会剩下…… —— 罗慕图卢斯已经睡下,安娜塔西雅的肩头□□在空气里,“冬季来了。” 安娜往他怀里钻了钻,“今年的第一个冬季。” 罗慕图卢斯说:“第一个冬季是最冷的。” “你可不怕冷,你的身上总是很冷,不过比冬天温暖。” “冬天你只要呆在我的怀里就可以了,就像每一个冬季这样。”罗慕图卢斯想起了他们相遇的第一个冬季,那个冬季也非常寒冷,没有一个冬季不是寒冷的,但是他能准确的分辨出差异极小的温度,七年前的冬季,他带领守卫军向往常那样穿越吸血藤森林,冬季的吸血藤非常飢饿,它们四处乱窜,寻找冬眠的动物,哪怕有万分之一的可能,罗慕图卢斯都不愿意带士兵来吸血藤森林冒生命危险。但是他必须来。 吸血藤森林里有一个十分神秘的部落,那是一个图腾部落,有原始古老的图腾崇拜,可以追溯到文明崛起时代。有古老图腾传承的部落有不可思议的力量,不同于魔法武技,罗慕图卢斯接到了皇帝和军部的命令,必须弄清楚图腾部落力量的真相。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罗慕图卢斯坐起来,靠在床头,从一边的桌子上拿过一瓶喝了一半的烈焰。 “你闯进了图腾圣地,我那时要杀了你,可是被你逃跑了。” 罗慕图卢斯笑起来,看起来很高兴:“我那时在想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兇狠的女人,不过你后来还是追了过来,差点挑起了战争。” “你在质问我?听你的口气你还有怨言?”安娜塔西雅突然跨坐在他腰上,不安分地扭了扭,“你忘记你做了什么吗?偷看小姑娘洗澡的老男人?嗯?” “安娜姑娘,我虽然比你大了十几岁,但是记忆还没有问题,如果洗礼也能算洗澡的话——” “女人只要脱光了泡在水里就是在洗澡,你那时……就像现在一样。”安娜塔西雅另有深意的舔了舔嘴唇,“不知廉耻。” “雪下的更大了。” 安娜塔西雅被他转移话题的可爱方式给逗笑了,从武力上看,她确实比他强了一筹,“还记得部落的规矩吗?” “哪一个?” “赢了的人拥有一切,那么输给我的你——?” “我早就是你的东西了,安娜。” “要我下去吗?” “别,再坐一会吧。” “在动一动怎么样?” “嗯……再好不过了。” —— 薇拉跟着法兰在斗犬城堡里穿梭不停,城堡非常庞大,道路错综复杂如同蜜蜂的蜂巢,月光和雪花从破损的旧窗户落进来,薇拉拉紧身上的斗篷,呵出的气变成了白色,他们没有带冬季的衣物,天气陡然变化,让人措手不及。 “这的气候一直是这样?” 法兰告诫他不要多说话,时刻警惕注意周围,守卫军个个潜伏侦查训练有素,他不是个战士,如果被发现就全完了。 “过了这里前面有个贮藏室,士兵的冬衣就放在那,门上没有锁,那里除了定期打扫的僕人之外从来没有人去。”他猫着腰,像一只窳鼠一样警惕地打量着周围,薇拉跟在他身后,两人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往日森严的守备力量今夜似乎全都消失了,巡逻的人一个都没有。害薇拉以为她之前的担心都是多余。她的右眼皮跳了起来。似乎有什么事发生。 她忽然停了下来,法兰也跟着停了下来。 “不对劲。”法兰把耳朵贴在墙上,风的唿啸从墙与墙之间的fèng隙吹进来,如同鬼魂的嘶号。 “你也发现了。”薇拉毕竟是中层的武者,比起法兰要敏锐的多,她跳上窗台,一只手托起窗子,风雪勐烈地灌了进来,现在的情况离开三头斗犬城堡无疑是个生死抉择,这样的天气,她不知道自己能在野外坚持多久。这可恶的天气!她的心情糟透了,可是目前的情况已经容不得她犹豫,时间不多了,她不能继续在这耽搁。最好的消息就是只要越过边境,天气就会恢復正常,这段路程大概需要五天左右。 “不对劲,守卫全都不见了,往日每半个小时都有三个人组成的小队固定在这里巡逻。”法兰神情严肃,他翻出一个箱子,里面装的是羊毛毛衣和毛裤,还有皮革的军装,斗篷又厚又重,起码有五磅。“给你!穿上这些,到了外面我就不能送你离开了?” “雷恩在哪?”薇拉忽然问到,她之前忽视了这个问题,法兰独自前来告诉她雷恩拜託他带她离开,但她一直没有听雷恩亲口说过。 “他才来这里多久?他对城堡一点都不熟,而且伤还没好,别忘记了,他是克里姆林的继承人,如果发生了什么意外,我就麻烦了。”法兰的口气有点自嘲,知道他身世的薇拉不禁露出同情的眼神。 “不要同情我,人各有命,我只是运气不太好而已,不过说不定我什么时候就时来运转了呢?”法兰穿好衣服,他身体只是一般水平,冬季对他来说太冷了,“你好了没有?该离开城堡了,穿过城墙才是最困难的,毕竟这儿不是什么重要区域,没准守卫军今天喝多了。天这么冷,他们也需要喝点酒暖暖身子,” 薇拉点点头,好像接受了他的说法,两人从门里钻出来,风雪扑面而来,身体的热气一下子被吹走了大部分,法兰牙齿直打颤,再次问到:“你真的要现在走,这种鬼天气人很容易冻僵,我可不想冬季过后在雪下翻出你的身体。” 薇拉戴上帽子,执着地看着远方:“有时候明知危险也要去做,我负有使命,无法退后。” “愿诸神保佑你,风雪不是没有好处的,起码可以影响人的视线,比平时的机率高了一成,准备好了吗?”法兰仰望着城墙,它是那样高大雄伟,根本不是人能够建造的。 薇拉拉住绳索,那绳索冰冷、仿佛一摸上去就会冻僵双手,她在原地跳了两下,希望驱走身上的寒意:“我一直都很好奇,谁建造了这里?” 法兰眉毛上已经结了一层霜,“我不知道,也不知道有没有人知道,它在这个时代前就已经存在,往后也会继续存在。可惜,你已经没有机会看到了。” 薇拉迷惑地看着他,不解地问道:“……什么?” 她没有机会问下面的话了,三个月亮即使在这样的风雪中依然明亮,它们撕破了乌云,月光被雪折射,照的这片雪地如同白昼。 第91页 离它们不到十米的地方,守卫军漆黑的尸体还有一半露在雪上。 月光同样照到的还有曼德尔白色的瞳孔、深蓝的眼白。 薇拉从肩膀处被噼成了两半,即使是她这样美艷的不可方物的女人,在死了之后,美丽也会消失的无影无踪,法兰蹲下来摸摸她还睁着大大眼睛的艷丽脸庞:“现在的你看起来就像是一块新鲜的肉,我可不会对一个马上就要变成肉的女人有什么欲望啊……” 法兰站起来,摸摸灰色巨狼的头颅,他的眼睛和巨狼绿色的眼睛四目相对,巨狼的唿啸灼热而血腥,法兰摇摇头:“不,你不能吃掉她,吃掉女人会倒霉的。” 巨狼低低地吼了吼,龇着牙威胁地看着法兰。 法兰眯起眼睛,他红色的瞳孔开始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白色的,和曼德尔相同的白色。 巨狼退却了。 风暴撕扯着三头斗犬防线,除了风的哀嚎之外,别无其他,无数绿色的眼睛在漆黑的夜色中走出来,巨狼、和它们的兄弟。 有一个传说,每一个五十年的冬季,都是最冷的冬季,那时,来自库代黑的败土之民将会捲土重来。 罗慕图卢斯站在城堡上,安娜塔西雅拿着她的斩马巨剑站在他身侧,罗慕图卢斯目光如炬,风雪和距离对他的眼睛没有任何阻碍,他看见法兰在对他微笑:“这下麻烦了。” “败土之子,法兰·利顿·费迪南德。” “晚安,我的义父。” 第60章 第六十章 告诉你一个小秘密,诸神喜欢冷眼旁观 远在临春城的图拉打碎了一个杯子,玻璃碎片割破了他的手指,血流下来。 加拉赫在离三头斗犬防线半天路程的地方,忽然,他的心口,好像被人狠狠踢了一脚,绞痛。 神秘之地,安德莉亚捂住嘴,克莉斯多用角摩擦着她的脸颊,泪水从她眼睛里滚落,变成星辰的碎片。精灵们沉默下来,不再跳舞,树也停止摇摆。 约书亚夫人坐在窗边,看着骤然消失的三个月亮。 所有人都看着没有月亮的天空。 三轮曜月消失之夜,败土之民,捲土重来。 漫天飞雪逐渐掩埋了薇拉的娇艷的身体,冰冻了她的血液。 白天不可避免地逝去。 花瓣凋零。 光明在这一刻变弱在白昼最后的疲惫唿吸中。 黑夜降临,遥遥浮现的星之灵魂,远离我们被束缚的这个世界,这个悲伤、恐惧和死亡之地。 睡吧,爱人;永远睡吧。 夜晚会守护你的灵魂。 深深拥抱这黑暗。 睡吧,爱人;永远睡吧。 聚集的黑暗会带走我们的灵魂,用冰冷的怀抱迎接我们,深入女王心里的虚无,她掌握着我们的命运。 勇士们梦见了上空的黑暗,并感受夜之伴侣的救赎,还有她,对怀抱里人们的关爱。 睡吧,爱人;永远睡吧。 夜晚会守护你的灵魂。 深深拥抱这黑暗。 睡吧,爱人;永远睡吧。 我们闭上眼睛,灵魂得到安宁,让我们听从她的吩咐,向她坦承自己的弱点,臣服于她的意志。 寂静的力量充满天际,它的深度超越世人。 投入它的双臂,我们的灵魂将会飞翔,那是恐惧和悲伤的终点。 睡吧,爱人;永远睡吧。 夜晚会守护你的灵魂。 深深拥抱这黑暗。 睡吧,爱人;永远睡吧。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应该是龙枪编年史里的诗。 第61章 第六十一章 胜者将会屹立,败者将会倒下 加拉赫抱着薇拉残缺的肢体,在冰封的三头斗犬防线上久久伫立,缺了一条胳膊的守卫军士兵拍拍他的肩膀,他将薇拉埋在了城墙下最干净的一块土地。 清晨,当他噼开层层树枝灌木赶来防线之时,远远望去三头斗犬防线被红色的血掩埋,他的心狂跳不止,就像有什么在牵引他,让他在深达一米的雪地里刨出了薇拉的遗体。她还是那么美,加拉赫哭泣着抱起她的头颅,她的头从脖子上断开,加拉赫深深的吻着她冰冷的唇,这是他们的第一个吻,也是最后一个吻。 “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人,天刚刚破晓,所有人和狼都消失的无影无踪,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简直不敢相信。”一个士兵说到。 败土之民对史诗大陆的人来说是不可知的神秘存在,人们畏惧他们,当巨狼的獠牙近在眼前时,许多人都失去了拿起手中武器的勇气。 加拉赫对败土之民的了解比其他人多一些,但也多不了多少,他问道:“你们的将军在哪?” 士兵说到:“罗慕图卢斯将军受了重伤,现在正在城堡里休息。不过,你是什么人?” 加拉赫仿佛下定了决心般的说到:“我是加拉赫·班塞,来自埃罗森林的自由阵线联盟。” 刷地一下,无数把即使钝了但依旧散发着冷光和血光的刀剑对准了加拉赫,加拉赫没有丝毫惧意,他朗声说到:“我已经不是他们的人了,这次来有重要的情报要告诉罗慕图卢斯将军,请务必让我见他。” 一个中年的独眼长发男人从人群中走过来,两边的人纷纷给他让路,他走到加拉赫面前,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浓密的大鬍子一翘一翘地说到:“跟我来,将军在等你。” 没有任何城堡是坚不可摧的,在败土之民疯狂的袭击之后,许多因为风化而松动的石块断裂,很多缺少了胳膊或者眼睛的士兵在抬着同伴的尸体,在战争中,只要能活下来,就比绝大多数人幸运了。 罗慕图卢斯上半身缠着厚厚的绷带趴在床上,安娜塔西雅忧虑地看着窗外搬运尸体的士兵,说到:“这一夜,最少有五千人死去。” 罗慕图卢斯说到:“战争总是如此,我们战斗,是为了不让更多人死去。” 安娜塔西雅抚摸着斩马巨剑上明亮的明珠,说到:“败土之民是什么样的东西?他们来的时候我们的士兵没有一点察觉,你看见了吗?在黎明前一刻,光线照射前的剎那,所有的败土之民和他们的巨狼,都消失的无影无踪。是魔法……” 罗慕图卢斯摇摇头,他的脸上有点灰暗的苍白,失血过多的嘴唇上下碰触,“不,不是魔法,而是一种我们不知道的力量,你看见了吧?他们已经和人有很大的不同,我认为可能跟他们的信仰有莫大关联。在我研究图腾文明的时候,发现了很不可思议的一点,如果把力量比作一棵树的话,魔法就是它的一条支干,而武技则是另一条支干,但是,一棵树怎么可能只有两个支干?”他朝窗外望去,一棵比斗犬城堡还有高出一截的巨大树木迎风摆动着枝条,“一棵树的支干有无数条,至于枝条更是难以数尽。” 安娜塔西雅放下巨剑,转手拿起一根鹅毛笔在白纸上画出了数的形状,末了说到:“可是你们的教庭否认这一点,所有的异端都被推上了绞刑架。其中就有我的同胞。” 第92页 罗慕图卢斯不知道是不是该为安娜的同胞的不幸默哀,“我们奉行一神论,奥丁全知全能,他是一切之父。” 安娜将过长的捲髮捋到耳后,像波斯猫一样踮着足尖跳上了桌子,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她看着窗外雄伟的高强,似乎要把山和天分开成两半,“教庭说三头斗犬防线是谁建造的了吗?是你们的神吗?” 罗慕图卢斯沉默片刻,说到:“是的。” 安娜塔西雅歪着如天鹅般曲线优美的脖子道:“亲爱的,你相信吗?” 罗慕图卢斯回忆道:“当我还是个少年时,在俄拉荷马城、克里姆林宅邸中无忧无虑的生活之时,推开塔楼的窗户我就能看见抹大拉教堂的青铜大钟和无数白鸽在飞翔,对还是个孩子的我来说,那里是神圣的,我曾经的梦想是想成为为信仰而战的圆盾骑士。尽管我现在已经是圆盾大骑士,但我并不想为了教庭献出我的生命。” 安娜塔西雅微笑,在他苍白的嘴唇上印下一吻:“明智的选择。” 有人叩响了门,萨麦尔浓密的大鬍子先塞了进来,他沖两人说到:“将军,安娜大人,有一个自称是埃罗森林战士的年轻人要见两位,我把他带来了,现在在外面。” 埃罗森林?安娜塔西雅马上想到了被她扣押的薇拉,她差点就忘记了,“萨麦尔,你看见薇拉了吗?” “她死了,被败土之民砍成了两截,加拉赫是来找她的。”大鬍子萨麦尔说到,“加拉赫把她埋在了防线脚下。” 罗慕图卢斯说到:“让他进来吧。” 加拉赫走了进来,他的眼神比往常更冷,安娜塔西雅在他进来之前就想好怎么安慰他,可他看起来似乎不需要别人的安慰,他蓝色的眼珠比冰天雪地还要清冷,看起来就如冰雕般俊美。 萨麦尔摘下帽子,抖了抖上面的雪,一点也不在乎是不是失礼;“我先出去了,有什么事再叫我。” 暗红色花纹的房间里只剩下三个人,安娜塔西雅和罗慕图卢斯都没有说话,加拉赫亦没有先开口,安娜塔西雅不知道他是否恨他们,因为如果不是她留下薇拉,她就不会死于败土之民的手中,连全尸都没有。 “阁下。”加拉赫看着罗慕图卢斯,“我已经不是自由阵线的人了。”他忽然这么说道。 安娜塔西雅和罗慕图卢斯对视一眼,都看见了对方眼神中的疑惑不解,罗慕图卢斯嘶哑着声音问道;“埃罗森林出了什么事?” 加拉赫摸摸肩膀,那里有一条没有癒合的伤疤,他用比寒冰还冷的声音说到:“他们想要和败土之民联手进攻中央帝国,我不同意,就离开了。”他说的简单,但安娜和罗慕图卢斯都清楚的明白他从埃罗森林离开的过程一定兇险万分。 “你为什么离开?或者,你为什么不认同他们?”安娜塔西雅问道。这个人和她的年纪差不多,如果在平时她会很乐意和加拉赫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但是现在不行,她很认真的看着他。 加拉赫想都没想地说到:“我厌恶战争,虽然我们和中央帝国长时间处于交战状态,但这并没有多么不好,不管一个国家,还是一个部落,如果没有敌人存在它就会从内部开始腐朽。” “但是战争并不能抑制腐朽的政治。” “说的好。”罗慕图卢斯赞赏道,“我之前以为自由阵线的人大多数都是莽夫,空有武力而没有智慧。” “确实如此。”加拉赫哀伤的想,过去种种浮现在眼前,仿佛只是昨天,可是昨天已经太过遥远,这一个月,仿佛过了百年,天翻地覆,沧海桑田。 罗慕图卢斯:“你们有多少人?” “五千人,都是优秀的战士。” 安娜塔西雅心想:这个数量可非常惊人了,自由阵线联盟的人比防线的士兵在武力上要优秀的多,战斗力至少是三倍。她说到;“以前的情报似乎非常不准确。” 罗慕图卢斯点点头:“如果在以前一定要让情报官去扫厕所,不过他现在已经去地狱给我父亲服务啦。” 被败土之民杀死的人大多数尸体开都不完整,有的被巨狼啃的支离破碎、有的则变成几块散落在地上,被冻成了尸块,胆小的女僕尽管面无血色还是尽力地fèng合尸体,在里面说不定就有她们的家人和爱人。 “薇拉的事…我很抱歉。”安娜塔西雅说到。 加拉赫摇摇头,“她接了联络败土之民的任务时我就感觉到了一阵不安。”他拿出了一张羊皮纸,安娜塔西雅微微吃惊地说到:“这是…灵魂契约?” “是我私自签订的单方面契约,薇拉不知道。”加拉赫抚摸着羊皮纸油滑的皮肤,“因为它我能感应到薇拉,不过这个感应建立在她的心……”加拉赫没有说下去。 安娜塔西雅说到:“你会找到一个好女人的,我深信。” 加拉赫把羊皮纸揣进怀里,“都不重要了,我希望能留在这里,我对败土之民有一些了解。” 安娜塔西雅和罗慕图卢斯眼里都露出惊喜的目光,“太好了!非常欢迎你!加拉赫。” 加拉赫和两人握了手,之后问道:“他们的头领是谁?” 罗慕图卢斯说到:“叫曼德尔的人,另一个是……败土之子,利顿,也是我的养子——法兰·利顿·费迪南德。” 罗慕图卢斯很艰难地说出了这个名字,他万万没有想到,一直在三头斗犬防线如同隐形人一般的法兰会是败土之子。他问加拉赫:“我只是知道名字而已,你了解他吗?” 加拉赫从没有这么严肃过,脸皮绷的如同快要断裂的岩石,“如雷贯耳。” 第62章 第六十二章世界上有两样东西不可直视 国家机器很像是一个人,拥有一个人全部的聪明和愚蠢:它有多大的虚荣就有多大的秘密,它有多大的力量就有多大的野蛮。 ——卷首语 俄拉荷马城,这座经歷了冰雪严酷考验的城市,终于熬过了最艰难的时刻,但是幸福并没有回到它的身边,捲土重来的败土之民像飘荡在中央帝国头顶上的亡魂,日语不停地嘶号。 昆莫西陛下已经数日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了,他的皇后——布丽姬特·司各脱站在他身后,搂住他的肩膀,轻声道,“不管最后如何,我将与您荣辱与共。”她的声音有说不出的坚毅。 一日大雪。 这一年被称为血腥獠牙之年,中央帝国的平民还不知道将要、或者已经发生了什么,也没有人告诉他们。仲夏的前夜,人们为祈求风调雨顺举行了盛大的祭拜仪式,彻夜狂欢。依照传统,教皇尼古拉尼奥会在黎明前登上抹大拉教堂的顶层,敲响巨大的黄铜并迎接第一缕阳光的到来。 与往年不同,教皇尼古拉尼奥穿着象徵冕王地位的白色长袍,头上带着生命金枝编成的圆环。面对人们的询问,尼古拉尼奥并不作声仅回之以微笑。他的眼中闪耀着明亮的光芒,矫健轻盈的步伐让他看起来根本不像一名已经120多岁的风烛残年的老人。 第93页 当攀上抹大拉教堂的塔顶时,尼古拉尼奥拔出王冠之剑用双手将其举过头顶。昆莫西陛下身披反射着耀眼光辉的古老战甲,腰跨王冠之剑站在他的身旁。 这两个人站在一起因为什么?绝大多数人都不得而知。 尼古拉尼奥用神秘的嗓音唱起一首向天神祈祷的神圣歌谣,人们也随之附和,歌声在整个城市响起。当赞歌最后的高潮到来时,黎明的第一缕阳光照耀着昆莫西的王冠和王者之剑。尼古拉尼奥微笑着高声唱出了最后一个音节,整个人与阳光融为一体。他的身体融解在玫瑰色的晨曦之中,如神明一般漂浮在空中。 面对这震撼人心的壮丽景象,整座城市变得安静异常。昆莫西拔出王者之剑,与教皇的权杖的金光交相辉映,仅仅是一瞬间却又仿佛一个世纪那么漫长,随着金色的光芒逐渐上升,俄拉荷马城上空巨大的魔法阵凭空出现,其实它一直都存在。 尼古拉尼奥平稳的漂浮在魔法阵中心,那四名宫廷法师长环绕在他周围吟唱魔法长诗。魔法能量迅速实质化,凝结成钻石一般的结晶,接下来光芒大作,金色的能量掠过整个俄拉荷马,随着四名宫廷法师长的吟唱达到顶点,散发着浓郁香味的七彩光芒从城市的边缘向俄拉荷马汇集。伴随着雷鸣般的巨响,金黄色的抹大拉教堂之上,一把黄金长矛凌空悬浮。 骑士之枪,从最古时代就一直存在于传说之中的圣物。 骑士公会的会长单膝跪下。 捲土重来的败土之民让皇权与神权联合在了一起,而老谋深算的教皇尼古拉尼奥召出骑士之枪,将骑士公会也一同拉下了水。 臣民趴跪在地上臣服的模样让昆莫西热血澎湃:“国民们,看着我,我将为你们种下希望。” ———— “昆莫西在玩什么花招?他一贯爱玩弄诡谲的伎俩,但我相信,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任何阴谋诡计都会破灭。”克里姆林宅邸的塔楼,正对着抹大拉教堂的东方,黄金枪悬浮于空中,又渐渐小失。丈夫失踪,儿子几乎送命,这发生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的不幸却没有动摇约书亚夫人的脚步,她按照计划中的那样,排除一切不利条件,如同机械一般地行动。 老斯都将她面前空了的酒杯倒上一半血腥阿斯亚,又将加热地正好的菜餚端上桌子,约书亚的胃口比起大多数男人都要大。她不在乎爱情,她在乎金钱、权利、名誉、地位,她通通都得到了,可是心中却一片荒芜。 “夫人,依我看这次可不是雷声大雨点小的玩笑,有教皇和骑士公会的支持,陛下说不定会重新执掌权柄。”老斯都说到,他将煮烂的翡翠色豆子用数种果子装点好,无声无息地撤下盘子。 约书亚似乎非常喜欢这道菜,她缓慢地将它吃完,银色如月华般的长髮,她的眼睛比月星更为冷漠,这是一种洞悉了世界真意的冷漠,: “我看见“友谊”像艷丽的花 我知道花会凋零 我看见“友谊”像纯洁的雪 我知道雪会溶化 我看见“友谊”像芳香的酒 我知道酒会变酸 我看见友谊像不朽的金 我知道黄金的重价 相互轻蔑却又彼此来往,并一起自我作贱——这就是世上所谓“政治”的真面目。 世界上有两样东西不可直视,一种是太阳,一种是人心。” 曾经有人问她是否爱伯伦左候爵,或者喜欢他,或者对他有好感;约书亚笑了,不是讽刺也不是苦笑,而是怜悯的微笑:“不少美满姻缘都是建立在谎言和欺骗上。反正最终你总会撒谎和欺骗,一开始就撒谎和欺骗也算合情合理。我从和他结婚之时,就看到了终有一日我们将对对方挥剑,我并没有欺骗他。人们常常会欺骗你,是为了让你明白,有时候,你唯一应该相信的人就是你自己。或者说是被骗的人太过愚蠢而已。”约书亚从来都清醒理智的可怕,她从没有像同龄的小女孩那样渴望过爱情,她坚韧不拔,从来没有什么能让她动摇。除了…… ———— 这是妖精的山谷,是人类和其它生物没办法来的地方。 妖精们唱着轻快的歌谣: “为了这片刻的欢乐,我做了巨大的等待 在你长久的注视中,欢乐纵使是片刻的,像一块就要在地上摔成碎片的玛瑙,我也要在你的目光中沉醉。 这一辈子笑声为什么总这样少?我要召唤林中的斑鸠鸟,我们一起大声地歌唱,一起纵情地享受今世的春雨和夏日温暖的阳光。虽然笑声最终要消逝,消逝在云端,消逝在空谷。悲哀即使是这等地坚强而持久,而我只要你的温柔 ,只要你的一次垂怜。 看吧,四月的时光在静静地流逝,长满绿茸糙的小院,洒满了如玉的月光。 为了这片刻的欢乐,我做了巨大的等待,在你披着月光走来之前,我将永远携着灯笼,在我的院门前恭候你。为了这片刻的欢乐,我已经把时间全部用在梳妆上了,上帝屡次低语,告诫我别这样了,但你是我心中真正的上帝! 风吹起来了,纸灯笼灭了。 你来吧,以轻捷的脚步,踏过淙淙作响的溪水,踏过粘满苔痕的小径,来吧,横贯满腹心思的天宇,以闪电或暴雨的形象来吧。我会把阴森的风用力地关在门外,你会宁静地沉醉在温馨之中。” “你还好吗?听我的,你不可以动,全身没有一处完好的地方,人类的身体脆弱到这种地步还能够活下来,你真了不起。”金髮银眼比圣女还美丽的成熟女人,却有如同少女一般纯粹的目光,伯伦左被这种不可直视的美丽摄去了灵魂,喝下了安德莉亚送到他嘴边的食物。克莉斯多站在他们的身旁。 伯伦左是第一次见到独角兽这种生物,他几乎立即被这两个生物征服,她们太美太纯洁,如果是在二十年前,他说不定会就此坠入爱河,但现在他已经年过不惑,早就没有了年轻时的热血和冲动,年少轻狂已随着时间消失在了岁月的长河里。在这一刻,伯伦左想起了许多女人,有他见过的和他没有见过的,约书亚,阿尔忒弥塞娅,海伦希曼,她们都是浑然天成的美女,但是她们或在政治漩涡中挣扎,或游刃有余地在男人们中穿行,或生性放荡多情,无论哪一个,男人或许爱她一时,却不可能爱她一生。 男人们都爱那种女人——女孩子在这种世界上最好的出路,当一个美丽的小傻瓜。 时至今日,当伯伦左躺在开满白色小花的山坡上,看着风吹着起伏的糙浪,深绿,碧绿,浅绿,翠绿,墨绿……绿色的海洋时,他陡然发现,他四十余年的时光里,竟然没有爱过。他没有关于爱情的过去,他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復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 一见钟情,明明是见色起意,日久生情,不过是权衡利弊,连白头到老,都只是习惯使然·;他当初有多么地厌恶约书亚·洛伦兹,而十五年后,当初的厌恶早就被消磨的干干净净,他恍然记起约书亚曾经说过:“人一旦有了爱情,就总会开始欺骗自己,又总是以欺骗别人而告终;这就是世人所谓的爱吧。” 第94页 安德莉亚给他擦拭额头,他的金髮被什么隔断,此刻像杂糙一样的乱,但它的心从没有像此刻一样安宁过,有什么奇怪的种子在伯伦左的心中萌发。让他感受到了爱情的魔力,他的心不受控制的跳动,胸腔股东,几乎要炸卡。 安德莉亚低头吻过他的额头:“祝福你,哪怕世界荒芜,你仍然是我的信徒。”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已经用完。 第63章 第六十三章弱小的人连死亡也不能自己做主 天色渐暗,深过靛青,自红色黄昏的触及之下节节败退;厚重的水汽滑行于树木之间,在古老的林中小路上翻捲成幻景。阴影失去了它们的轮廓,互相融合,逐渐变浓。日落之后,浓雾之地的人们都在寻找着栖身之处,而那不屑于此的人,必然会为了他的愚蠢而送命,可是对于这个旅者而言,明亮的壁炉和温暖的床铺已然消隐在了黑暗中。 罗格里格斯仍然顽固地前进着,他对逐渐迫近的夜晚毫无畏惧,就像羊羔对砧板一样。来自象牙城的抓走了人劫持了艾玛瑞丽丝,虽然有各种折磨会在夜晚降临,但任何一种都无法与这一损失相提并论!他追着他们在冰原,丛林六天,才从他们手中抢回艾玛瑞丽丝,这个女孩儿,睏倦第依在他怀里,似乎没有什么能叫醒她。 红双月没有放弃追踪,罗格里格斯在昏暗的小路上小跑着,头顶上,树叶搭成的顶棚投下了一片无光的阴影之网,落在马和骑手身上,砂石陈杂的小路也随之变成了无色的条纹,再稍前点的地方,它更加凋敝,化作了虚无。一阵死寂窒息了森林,孤独的断断续续的马蹄声在寂静中扬起,渐渐让罗格里格斯的耳朵感到疼痛。 一种奇特噪音的逐渐显现,其微弱的前兆在罗格里格斯的耳中滋生,一阵寒战扭曲了他的嵴柱。附近的灌木里闪现出一束光亮——或者只是他这样想。他凝视着黑暗,但是在道路阴暗的两翼中,他没有探察到任何东西。一道阴影掠过,他的双眼迅速追随着它的移动,但只追到了一小片旋转的雾气。他眨了眨眼,斜看着周围无止境的景色,再次颤抖。 “当人闭上眼睛的时候,他看到的也许只是光的回声。”他充满希望地嘟囔着。他的马发出了一声紧张的低嘶,然后把她的头部也转向同一个方向。它也看到了什么,在老林的屋檐下,又一点幽火一闪而逝。罗格里格斯心中一惊,转头望去。 它点亮了附近的一片光点,等他看向那边的时候,却又迅速熄灭。他瞥见了路的另一边,更多苍白的火光在灌木丛里闪亮。它们的数量翻了几倍,不一会,一个绿色的光点开始在灌木诡异的轮廓中穿行,照亮了薄幕下的矮树丛。另一道阴影在马蹄下晃动,受惊的马几乎让骑手失去平衡。艾玛瑞丽丝的身体剧烈地抽搐起来。 “放松,小女孩,放松。”他安慰道,轻拍马儿的头顶,“只是雾和鬼火而已。”母马向后一扬头,焦躁地喷着鼻息,交替踏着双蹄。 “我猜我必须得点火把了。”罗格里格斯低声说着,再次放下缰绳,把手伸进了他羊毛外套胸前的口袋里,拿出了一块装弹簧的打火石。他把粗糙的铁条压向了小燧石片,把弹簧按了下去,然后放开手。弹簧松开的时候,锉过的金属面擦过石头表面,释放出了一片明亮的火花。 “我希望我们是孤单的,女孩。”他对艾玛瑞丽丝说,“这支火把会……”罗格里格斯屏住了唿吸,停住了嘴,下面的雾气里有什么在轻语。 马儿的耳朵突然翻向前,动作僵硬,还在颤抖,在罗格里格斯双腿之间,它的肌肉紧绷着,一种让人全身发冷的非自然哀啸声侵扰着马的感官,在人的皮肤上也引发了不吉利的麻木感。他本能地把火石放回口袋,抓起缰绳。然后一声突如其来的马嘶扯裂了寂静,冰冷的恐惧感穿透了罗格里格斯的心脏。坐骑暴跳起来,就像她能在空气中爬升一样,几乎在空中翻了个身。 罗格里格斯慌乱地扔下了火把,双手握住她的鬃毛,身体前倾,靠在抖动的马鞍上,用尽四肢的全力夹紧马身,抱紧还兢惧的艾玛瑞丽丝。 这只动物已经失常,进入了歇斯底里的状态,它盲目而不顾一切地四下转身跳动着,让空气中充满了尖叫,随着每一次痉挛性的唿吸,她的声音就又高一分。与此同时,罗格里格斯身后象牙城的敌人纷乱地攻击着马儿的臀部。每一下冲击,都让马儿强健的鬃毛从罗格里格斯的手指间滑开。有一瞬间,他经歷了让人不安的失重感,接着,他和他的坐骑撞到了一排松树上,兇勐的碰撞让他几乎窒息。 它抖掉扎下来的松针,然后又尖叫一声跑了开去,扔下了被树枝纠缠住的罗格。他把被缠的双腿拔了出来,翻滚着一头扎进了一丛柔软的灌木,眼前变得一片漆黑。有很长一段时间,罗格里格斯头昏脑胀,心中一片空白,躺在潮湿的荆棘床上,但由于害怕它可能会转回身来踏在他身上,他重新开始活动。他翻身出了灌木丛,背着艾玛瑞丽丝上了小路,现在路上有微弱的鬼火照明。他慌乱地在身边寻找着乱窜的马蹄,但它是向着另一个方向乱撞而去。 该不会…… 浓雾忽然分开,一支恐惧之箭射穿了他——罗格里格斯的双膝停了下来,用手捂住了嘴。尽管马儿奋力向空中跃起,一群手拿宽刃大剑的象牙城武士将可怜的小母马噼成了两半!艾玛瑞丽丝睁开眼睛就看见这一幕,她尖叫一声,被血吓晕了。 有人想要把艾玛从他怀里拽出来,罗格里格斯用力抓着身后冰冷的土地,他的决心摇摇欲坠。然后,他的手偶然碰到了火把。他的指尖立刻认出了这件物品,重新点燃的希望驱动着他的行动。它们这般巨大的眼睛明显是为完全的黑暗而设计的。要是他能点起火来的话……他用膝盖撑地,挣扎着爬了起来,顺手拿起了木棍;木柄在他手中滑动,直到破布包成的结撞进了他的拳头。他笨拙地转过身,面对着他的敌人,同时用手摸进装打火石的口袋。象牙城圈养的、流着黄色粘液的髭狗像跳蚤一样一跃而至,先扑到了罗格里格斯的小腿上,然后把牙刺了进去。在恐惧之中,他感觉到一个尖利的点扭动着,钻进了他的厚布裤子。 剧痛。罗格里格斯没有叫疼,此刻哭泣毫无用处。他掰着髭狗的头颅,终于,随着砰的一声,髭狗被甩了出去,滚进了灌木丛里。但还有更多髭狗围着他。第二条髭狗发狂般地沖向罗格里格斯,但是在牙齿咬中他之前,罗格里格斯把它打到了一边。又有两个跳了过来,罗格里格斯咆哮着挥舞起他的马刀,在空中就击中了一个,它在空中翻滚着倒飞出去,血刷啦地飞溅出来;另一个被他揪住了后腿,手起刀落地砍断,抛进了树林里。 现在,他不在等待敌人的进攻了,而是冲进了髭狗和它们的主人之中,在跑动途中,他踢倒了一个,还用武器扫中了另外两个的肩膀。冲锋结束的时候,他转身面对着它们——这次他手里拿着火石。他放低火把头,举起了火石,然后斜眼看着即将出现的火花迸发。毫无徵兆地,来自身后的一下撞击让罗格里格斯脸朝下向地面扑倒。 第95页 他保护着艾玛不被伤害,却为她的拖累感到愤怒。他心中一直有一只恶魔,现在它就快要飞出来了。 一只髭狗的力量出乎意料的大,它撞倒了他。 燧石打出的余烬在空中画出一道微弱的光路,然而没有一星一点落到火把上。罗格里格斯重重地砸到地面上,这次冲击让火石从他手中弹了出去。许多髭狗蜂拥而至,如同狂热的毒虫一般,爬到罗格里格斯后背上,无数肉钻撕裂了他的衣服,咬进了他身体里。剧痛割裂了他的身体,如灼热的铁丝一般,一群入侵者扭动着身体,在他皮肤以下挖掘、蠕动,在惊异中,他的双唇绞出了一声惨叫。然而他仍然向前爬行,手指刮着土地,更多的髭狗聚集过来,用它们匕首般的牙齿刺穿了他,它们的主人发出放肆的大笑。他拼命地在地面上前后挥动着手臂,终于,他的手指落到了火石上。 他背上所承担的折磨开始让他神志不清。他的头开始眩晕,四肢也已经麻木,但它依然把艾玛瑞丽丝护在身下。罗格的大拇指笨拙地滑过钢片,它弹了出来,落进他手里。一阵兇勐的刺探戳破了他的嵴柱,引发了一阵向内的痉挛,他千疮百孔的背部不自主地勐然弓了起来。他身上每块肌肉都僵住了,但他仍然把火石牢牢攥在手掌中,把金属片紧紧按在燧石上,然后突然把手指松开。 他一放开,金属便擦过火石,放出了一座光亮的喷泉。罗格里格斯躯体上的针管都暂时停止了活动。他在希望中喘息着,然后又一次抓紧、松开火石。一篷明亮的石屑雨飘过他的手掌,洒落在旁边的火把上。当火星遇到柔软的肉体时,灼热在他皮肤上蔓延,但他还是开始勐烈地反覆驱动着火源,制造了一场耀眼的闪光表演。 不一会,他手上的烧伤已经排挤掉了后背上的折磨,然后他意识到,髭狗已经从他身上逃离了。他继续敲打着燧石,直到亚麻布火炬最终获得了生命,开始熊熊燃烧。罗格里格斯摇摇晃晃地跪了起来,把木杖头插在路上,拄着它站了起来。火把冒出的浓烟形成了一条上升的烟带,它发出的淡黄色的光则照亮了他身边的灌木丛,随着逃跑的敌人钻进其中,它们也在悉悉簌簌地摇动着。 他呆呆地盯着看了一阵,直到耳中沉重的鼓动声开始消退。慢慢地,体内的杂音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他背后传来的刺耳的吸鼻声。罗格里格斯拖着脆弱的身体转了个方向,藉助火把的光亮斜着看去,然后全身无力地跪倒在地,无助地□□着。一个白色瞳孔,蓝色眼白的人出现在他面前!他盯着罗格,他那么高大,可踩在雪地上却一点声音也无,像只轻飘飘的鬼魂。 这极有标志性的相貌特徵让罗格浑身血液都凝固了,“败土之民……” 罗格里格斯嘟囔着,倏地倒了下来。 这只是个开始,以死亡开始也将已死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