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人鱼》 第1页 《小美人鱼》奥利啾 文案: 我的小美人鱼啊,他从不说话,只会静静的看着我,轻轻微笑。 内容标籤: 情有独钟 因缘邂逅 校园 搜索关键字:主角:我,他 ┃ 配角:他们 ┃ 其它: 第1章 第一章 1. 我的新领居不会说话。 搬来一个星期后,我发现了这个秘密。 起先遇见他时我会主动和他打招唿,是因为他实在是个安静又漂亮的男孩。 在过去的十六年人生中,我从没见过像他这样漂亮的男孩,头髮鸦黑,肤色雪白,眼睫总是温顺的下垂,遮住眼底浅浅的水光。 像……我想,应当是像安徒生童话里那个头髮比乌木还黑,皮肤却像雪一样白的公主。 但公主有一把娇嫩的嗓音,他却从不开口说话,只会远远的,远远的施捨我一个微笑。 刚开始我以为他不喜欢我,后来才发现,他对所有人都这样,只是远远的微笑,并不接近,也并不开口。 一个星期的时间足够我和街坊混个脸熟,于是旁敲侧击下住在街口的李婶告诉我,那孩子从搬来起就没说过话,也没见过他家的大人,应当就是个孤苦伶仃的小哑巴吧。 说这话的时候她一脸唏嘘和同情,我只觉得心里有些浅浅的遗憾。 这样一个美丽的少年,却是个哑巴。 原来他不是公主,只是一条可怜的小美人鱼。 空有美丽的外表,却永远都无法表达自己的内心。 转学手续在周末办了下来,我即将在这个陌生的城市继续念高二。 即使搬家前和所有的朋友都道别了,但当新的学校,新的班级,新的同学摆在面前,难免还是有些不舍。所以在新班级看到一个熟悉的人时,我几乎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他身边的空位。 虽然……也就刚认识一个星期,甚至没说过一句话,但起码是个认识的人啊! 我在他身边坐下,轻声和他打了个招唿:“嗨。” 他抬起眼睫和我对视,纤长睫毛下的眼瞳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金,是一种近乎剔透的琥珀色,嵌在他秀致得恰到好处的五官上有种模煳了性别的美感。 他真的是个十分漂亮的男孩儿。我再次确认了这一点。 他看了我半晌,似乎终于认出我是他新搬来的邻居,轻轻的朝我微笑了一下。 我还他一个微笑。 后排有人踢了踢我的凳子,我回过头去,女生神秘兮兮的告诉我:“你不知道吗,他是个哑巴,不会说话,和他打招唿没用的。” 不知怎的,即便我早已知道这是事实,却还是有些不虞。 也许是女生的态度太随意轻慢,又也许是余光扫过时他挺得笔直的背嵴。 他只是不会说话,又不是聋子。 我朝她礼貌的笑了笑,一言不发的转回身去。 “什么嘛……”我听到女生小声的和同桌抱怨。 但我不在乎。 我在纸上写上我的名字,推到他面前。 他有些疑惑的看着我,我唰唰写下另一行字:这是我的名字,你呢? 他看我,我就安然的和他对视。 最终他拿起笔,在纸上轻轻落下两字:靳楚。 他叫靳楚。 我写:名字很好听。 他写:谢谢。 他微微低着头,握笔的手指纤长白皙,面上是一派近乎漠然的沉静。 他是个安静又好看的男孩,因着不会说话的缘故,多数时候只是沉默的微笑。 或许在旁人眼里这是个缺陷,但在我看来却并不是这样。 因为沉默,他不会像同龄女生一样成天讨论那些令人生厌的、千篇一律的偶像剧,也不会像同龄男生一样猥琐的议论隔壁的班花,杂志上的裸模。 他和所有人都不一样,安静着,沉默着,微笑着,像是窗边温柔盛开的白玉兰。 我忍不住在上课的间隙偷偷打量他,他总在认真的埋头写着笔记,长而浓密的眼睫低低垂下,侧脸的弧度柔和秀美,视线不偏不倚的落在课本上。 老师从来不会点他回答问题,连带着也不太点我。下课后没人和他说话,但是会有人和我说话。 我有时候感到困惑,他明明是个温和的人,还这样好看,为什么别人都不喜欢他呢? 他和我们不一样啊,有人告诉我。他是个怪胎,他们这样说着,脸上带着鄙夷和轻蔑的表情。 只是因为不能说话,就是怪胎吗? 那为什么童话故事里的小美人鱼,大家反而都同情她喜欢她呢? 我不明白他们的想法,我想和他说话。他看起来像是活在另一个世界里,让人忍不住心生好奇。 起先的时候总是被沉默的拒绝,递过去的纸条没有再递迴来,他放到抽屉里,也不一定会看。 后来写得多了,他也会挑上一两句不那么废的废话给予我回应,视线偶尔也会落在我脸上。 我觉得很高兴。 在教室里我们维持着这样沉默的交流方式,他的话不多,字迹却清秀挺拔,十分漂亮。我偷偷把他留过字的纸条都留了下来,夹在没用过的作业本里。 课间有时候我会和班上的男生一起去踢球,一群同在青春期精力旺盛的男孩子的共同话题无非就是那么几个,他们偶尔也会提到靳楚,语气并不如何友好,都觉得他长得太女气,性格又阴沉,还是个不会说话的哑巴。 我不知道他们是从何得出的结论,在我看来,他只是个普通的男孩,因为运气不太好所以不会说话,哪儿都与阴沉沾不上边。 我不以为意,他们却谆谆告诫我:“不要和他走太近,小心也变成怪胎。” 我笑着答应,心里完全没有把这当成一回事。 我和他是邻居,住在同一条街上,房子相隔不过几步远的路程。 因此除了在学校的相处,只要有心的话,还能捞上一段单独的两人的时间。 他每日都是步行去学校,有时候我起得早,就能在街口碰到他。起得晚了,也能骑着自行车在半路上遇到。不赶时间的时候我会下来推车,陪他一起走路。 碰到得多了,他也会朝我点头,打个招唿。如果我停下来和他一起走,上坡的时候他会刻意放慢脚步等我。 他总是一个人,背着书包垂着头,步伐不疾不徐。有时手里会捧着一杯热豆浆,或是咬着一个包子。视线不偏不倚,笔直的落在道路上。 我问他为什么不骑自行车,如果不会我可以教他。他静静的看着我,摇了摇头。 我不知道摇头是什么意思,我问他:我载你去学校好不好? 他迟疑了很久,终于轻轻的点了点头。 他很轻,如果不是轻轻攥着我衣角的那一丁点力道一直在,我几乎要怀疑自己是不是骑得太快,把他给落半道上了。 他的动作克制而疏远,永远都只攥着那一小片衣角,即便我内心十分希望他能对我稍微亲近一些,却也不敢开口。对别的普通男生做起来亲昵普通的动作,仿佛对象变成他时便是亵渎。 第2页 他是那样沉默安静的人,好像和这个世界隔着一层看不见的纱,干净自在的活在另一个空间。 我在学校门口停下车,他从车上下来,自然而然的跟在我左手边。 “你先去教室,我放完车就来。” 他摇摇头,一步不落的跟着我。 于是我们一起去车棚停了车,一前一后往教室走。 教室里人差不多来齐,门口就能听到里头闹哄哄的,说笑声和起闹声夹杂在一起。 我想起他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安静的,即使在喧闹的人群里也只要一眼就能注意到。熠熠生光,也格格不入。 我轻轻吁了口气。 老师还没来,我打开抽屉低头找课本,手肘忽然被轻轻碰了一下。 他第一次主动给我写纸条,只有两个字:谢谢。 我认认真真的在他的字迹下补上一行:不用谢。 他迟疑了一下,又写:你可以说话。 我答:不想给别人听。 他抿着唇笑起来,露出一个有些稚气的笑涡。看起来像个偷吃到糖的小孩儿。 傍晚我骑车把他送到家门口,冬天天黑得早,才五点多感应路灯已经自动亮起来,周边房子在薄暮中闪烁着星星点点的灯火,只有他家还是暗着的。 果然是一个人住吧。我又想起街坊说他孤苦伶仃。 他从后座跳下来,一只手抓着书包的肩带,转过身面对我。 “再见。”话是这么说,但我站在原地没动。 他等了片刻,见我没有要走的意思,疑惑的偏了偏头,清亮的眼睛看着我,不说话。 我总是忘记,他不会说话。 他见我不动,抬起右手,食指从太阳穴附近向外移动,然后双手指尖微曲,飞快的触碰了一下。 他做得很快,兴许不止这些动作,但我看清楚的就只有这些。一点都没看懂。 他却不再解释,只是看着我笑了笑,又露出浅浅的梨涡,然后就转身进屋了。 我一直等到他房间的灯亮起来才离开。 温暖的,橘黄色的灯光。 我家是这条小街上另外一户黑漆漆的没人的房子。父母常年不回来,我不懂有什么搬家的必要,反正他们也不住。但他们从来不给我解释。 后来我就不想了。只管收拾好我少得可怜的行李,领着我的猫,搬到一个又一个的新城市。新房子。新……家。 只有一个人一只猫的房子,怎么称得上家呢? 作者有话要说: 请容忍这个矫情的作者…… 第2章 第二章 2. 我的猫名叫薛丁格。 我想这世界上一定有很大一部分猫叫这个名字,毕竟薛丁格的猫世界闻名。 所以我的猫叫薛丁格也没什么奇怪的。 我打开门的时候薛丁格正蹲在门口的鞋柜上等我,绿油油的眼睛在昏暗的房间里看起来有点渗人。 我蹲下来换鞋,薛丁格从柜顶上跳下来,用爪子勾着我的裤脚试图往上爬。 我换好鞋顺手把它抱起来,团进怀里,它满足的“喵”了一声,伸长身子,鼻子在我脸上用力嗅了嗅,嗅完又懒洋洋的缩了回去。 “闻到什么了?” 它当然不会回答。我也只是习惯性和它说说话。 我抱着它进屋,单手打开橱柜,从里头拎出一袋吃了大半的猫粮,把剩下的全都倒进它的饭盆里。 薛大爷满意的咕噜一声,毫不留恋的离开了我的怀抱。 真是没良心啊。 我拿脚尖推了它一把,换来一声不满的猫叫。 冰箱里的存粮快告罄了,只剩下几个可怜巴巴的鸡蛋和两根火腿肠躺尸在空荡荡的柜板上。 那就做个扬州炒饭吧。 厨艺这种技能一开始我是没有的,但是为了不饿死,没有也要无中生有。 好在我在下厨这方面不说天纵奇才,也称得上是顺风顺水,第一次照着食谱做出来的菜没能毒死薛丁格,往后自然也就不可能了。 不过薛丁格似乎因此留下了不少阴影,宁愿吃猫粮也拒绝和我一起吃饭。 一个人吃饭其实挺寂寞的,我想邀请靳楚来我家吃饭。 可是用什么理由呢,我们好像也刚刚从点头之交上升到偶尔会交谈的交情。 我有点苦恼。 也许上天也听见了我的苦恼,于是机会很快就从天而降。靳楚把钥匙忘在学校了。 他在门口站了半天,翻遍了所有口袋,甚至把书包里的东西都倒出来检查了一遍,还是没有找到进门的钥匙。 他从书包里往外掏东西开始我就觉得不对劲了,把车停在路边走过去,他找完一遍,有些歉意抬头看我,从地上捡起本子和一支笔,写下两行字。 ——你先回去吧,我钥匙不见了。 我问:“是不是忘在学校了?” 他微微皱着眉想了想,迟疑的点了点头。 ——我自己去学校拿就好,你先回家吧。 那一瞬间,我福至心灵的脱口而出:“不如去我家吧?等你到学校教室门也锁了,总不能再去找班长开门,那也太麻烦了。” “我也是一个人住,只是一晚而已,不会不方便的。” 他同意了。 我家和他家只隔不到一百米。我推着单车,他抱着书包走在我身边,路灯下的影子紧紧挨在一起。 他好像很喜欢猫,我在厨房做饭的时候他一直蹲在客厅里逗猫。 薛丁格在我面前是薛大爷,在他面前就是薛宝宝,乖巧的在他手下滚来滚去,玩着平时不屑一顾的毛线球。 像个智障猫。 他吃饭的教养很好。慢条斯理,细嚼慢咽,就像他的人一样赏心悦目。 我忽然有点好奇他的过去。好奇是怎样的父母,才能养出这样温柔沉静的少年。 暖色的灯光勾勒出他侧脸的轮廓,他的睫毛又长又黑,眨眼的剎那我觉得似乎有蝴蝶扑到我心上。 也许是视线停留的时间太长,或是温度太过炙热,他略有察觉,抬起眼看我时神情有些迷惘。 “好吃吗?” 他笑着点点头。 “薛丁格一直嫌我手艺不好。”我抱怨,“每次都不肯陪我吃饭。” 他轻轻挑了挑眉毛,他第一次做这个动作,我却几乎瞬间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薛丁格? “薛丁格是我的猫。”我解释说,“就是旁边那只胖得一脸不耐烦的猫。” 他又笑起来,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和一个浅浅的梨涡。 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笑,但是他笑起来可真好看啊。让人错不开眼。 心脏像是被看不见的丝线束缚住了,只要他一动,就扯着绊着,牵出丝丝缕缕的甜意。 吃过饭我们坐在一块儿写作业,薛丁格趴在他脚边,唿噜唿噜的蹭着他的小腿自得其乐。 “它很喜欢你。”我说。 ——我也很喜欢它。它很可爱。 第3页 他在空白的草稿纸上写下。 事实上薛丁格长得一点也不可爱。它小时候是只流浪猫,我把它捡回来的时候它正和一只狗抢食弄得浑身是伤奄奄一息,养了很久才重新活蹦乱跳起来,只是脸上遗留了一条长长的伤疤,还缺了半只耳朵,不仅不可爱,还长得挺狰狞。 大概我无语的表情太明显,他又笑了一下,写: ——可爱的不仅仅是外表。 鬼使神差般,“我呢?” 在你眼里,我是什么样? 他怔了一下,唇角微微翘起,看我的一眼里满是笑意。 我忍不住有些期待。 ——是个很好的人。 我安慰自己,薛丁格也只是只可爱的猫,不一定是只好猫呢。 我从衣柜里翻出还没拆封的新内裤给他换洗,睡衣没新的,只能穿我的旧睡衣。 他比我纤瘦许多,对我来说略小的睡衣,穿在他身上却显得有些空荡,领口也格外宽松。 我费了很大力气,才把视线从他裸露的肌肤上移开。他真的很白,像牛奶一样,总是让我想起白雪公主。 也许安徒生童话里的公主都有一样白皙的肌肤也说不定。 我找了吹风机出来给他吹头髮,他朝我笑,是个谢谢的意思。他吹头髮的时候我就坐在边上看他,看他把一头湿漉漉的头髮重新变得蓬松柔软。 我有时候觉得吹头髮和做蛋糕之间存在某种关联。把浸湿的头髮重新变得干爽,和把一团黏煳的面粉变成软软的蛋糕,都要有很多很多的耐心。 所以我只在商店买蛋糕,从来不用吹风机。这个从旮旯角落里翻出来的吹风机还是我妈上次回来时的遗留产物,被我打包带到了新家。 说起来,搬家之后他们还没回来过。不过不打紧,该回来的时候就回来了,而且一个人的生活也没什么不习惯的。 靳楚很快就吹好头髮,特意去客厅拿了纸笔慎重其事的写——谢谢。 他对某些事情漠不关心,比如同学间流传的八卦。又对某些事情格外在意,比如善意,帮助,以及对别人造成的困扰。 所以他回復给我的纸条里大部分都是这两个字——谢谢。 他写这两个字时的表情总是很温柔。当然了,他平时也不冷漠,只是这种时候尤其的柔和。 他低着头一笔一划的写字,橙黄的灯光让他在寂静的冬夜里看起来柔软而温暖,我忽然有点想拥抱他。 那天晚上我们睡在一起。从上一个家中搬来的床有两张,但我偷懒一直没拆箱。反正拆了也没人睡,薛丁格比起大床更喜欢它自己的猫窝。 不过由此我也发现,他实在是个很诚实的人。 睡前他和我说他睡沙发就行,因为他睡姿不好。我觉得他太客气,而且大冬天睡沙发容易感冒,因此坚持让他睡床,最后他妥协了。 于是半夜我被他弄醒了两次。一次是捲走了我所有的被子,另一次是把腿压到了我肚子上。即使带上滤镜我也不能说服自己这是赏心悦目的睡姿。 床睡两个人足够大,但是按照他张牙舞爪的睡姿来看,如果外边没有人他能把地盘扩张到整个房间。我一边庆幸没让他睡沙发——睡了第二天铁定会感冒,一边抖抖索索的从他怀里抢被子。 第二天我醒时闹钟还没响,他还睡着。脸埋在被子里,头顶在我肩窝上,露在被子外边的头髮在晨光中看起来又细又软。 我忍不住伸手轻轻摸了摸。和想像中的手感一样好。 我起床做了早饭。我很少在家做早饭,街口有一家店的包子和油条味道都很不错,省时省力,物美价廉。不过偶尔我也会想下厨。 比如这种想要在他卖弄一下的时候。 我煎了两个荷包蛋,下了两碗面。荷包蛋出锅的时候他刚好洗漱完坐到桌前,笑得有点腼腆。 我猜想他对自己的睡相很有心得,所以害羞了。 和一个不会说话的人做朋友,最大的好处就是无言以对的时候不会尴尬。 我没提他昨晚的睡相,他也自动跳过这一茬,安静的吃完早餐,在我洗碗的时候帮我倒了猫食,陪薛丁格玩了一小会,七点半和我一起准时出门。 忘带的钥匙落在抽屉角落,被他找到后仔细收到了包里。 他告诉我他每天告别时比的手语是“明天见”的意思,还告诉我他觉得我做的饭很好吃,养的猫也很可爱。 这让我有点高兴。 可傍晚的时候我目送他进屋,心里还是有挥之不去遗憾。我迫切的想和他一起吃饭,我不喜欢冷清的餐桌。 我想下次一定要和他建议一下搭伙做饭,省时省力,事半功倍。 而且也不会那么寂寞。 多么完美。 第3章 第三章 3. 搭伙做饭实施了不到三周,我父母就回来了。 他们在家住的那段时间我一直都很高兴。空荡荡的房子重新有了人的活气,即使他们之间看上去不那么和谐,不时会发生争执,我妈做出来的饭菜味道还不如我做的,我也已经心满意足。 我和靳楚提起父母回来了的时候还在持续兴奋中,他笑笑的看着我,听我絮絮叨叨的说家里长短,没有半点不耐烦。 只是说着说着我又会想到他还是一个人,又有点替他难过。 这一年快走到尾巴上时,我邀请靳楚元旦去我家吃饭。那阵子在我的坚持下他教了我不少简单的手语,不靠纸笔也能进行简单的交流。 他说这样不太好,我说没关系,我们是朋友不是吗。他久久的看着我,眼睛里的情绪那么多,好像是喜悦,又好像还有别的一些什么,亮晶晶的,纯粹而剔透,似无暇的琥珀,十分美丽。 答应我嘛,我说。 他无奈的点头答应,被我高兴的一把抱住。 近距离接触的时候,很容易就能闻到他身上萦绕着的清冷味道。有点像被雨水洗过的树叶,又带着点薄荷甜美的凉意。 他被我抱得太紧,轻轻挣了一下,嘴唇掠过我耳际,触感柔软而细腻。 我忽然觉得脸颊有些发烫,松了手,假装若无其事的说话:“那就说定了哦?” 他笑着点头。 我和他说再见,目送他走进玄关关上门,才快活的奔回家去,迫不及待的告诉父母元旦会有同学来家里玩。 母亲摸着我的头,笑眯眯的说:“我们何意有新朋友了。” 我抱着母亲撒娇。无论长到多大,母亲的怀抱永远温暖安全,是这世上最大的避风港。 元旦那天放假,我早上醒得早,辗转了十分钟没再睡着,就决定起床去他家去找他。他家有个小院子,里面种着很多我不认识的植物,我起先以为是杂草,后来看到他浇水,才知道是他特意种的植物。 我站在清晨的薄雾里敲了敲门,半晌也没人来开。于是我又熘达着去小街的早点摊上买了包子油条豆浆和米粥回来,把门廊边第三个花盆挪开,捡了钥匙开门。 那钥匙是他那回忘记带钥匙的事情后,我陪他去锁匠那儿打的。藏在门廊边的第三盆植物底下,只是为了以防万一。 第4页 他家我之前已经来过许多次,房子有三层,里头的布置有些年头了,打扫得很干净整洁,别有一番陈旧的滋味。 我把早点搁在餐桌上,上楼去叫他起床。靳楚瞧着是条小美人鱼,唯独贪睡这点像睡美人奥萝拉,上学的日子都卡着点起床,一分钟都不愿意少睡——我很长一段时间都怀疑他愿意和我交朋友是因为我主动骑车载他去学校,让他能比平时多睡十分钟。 因此每逢节假日来找他玩,十次有九次他还在睡梦中。次数多了他便让我自己拿钥匙开门,省得难等。我阴暗的揣测了一下也可能是不想被扰人清梦,然后对叫他起床更多了几分兴致。 他虽然贪睡,可是脾气好的很,也没有起床气,每次都睡眼惺忪的坐在床上揉眼睛,等清醒些了就朝我笑,然后起床去洗漱。 摸到他房里时他抱着被子正睡得香甜,半个身子压在被子上,睡衣滚得乱七八糟的,上衣卷到腰上,裤腿掀至膝盖,露出大片白得晃眼的肌肤。 我看得有些好笑,扯了他的被子把他重新裹起来,取笑他:“睡相真差。” 他睡得正香,听到声音也只不过动了动,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继续睡,连眼睛都没睁开。 我看着他恬静的睡脸,忽然就生出了几分不忍。于是靠在床边默默坐了一会,然后把被卷往里推了推,倚着床沿紧挨着他躺了下来。渐渐的也有点犯困。 他身上味道很好闻,清清爽爽,隐约中又透着丝丝缕缕的甜。我朝他挨近几分,他翻了个身,眼睛闭着,睫毛很长,轻轻抿着的嘴唇像花瓣一样鲜润饱满。 我凝神看了半晌,被蛊惑一般凑将过去,垂头在他唇上轻轻一碰。剎那间三魂七魄尽数从窍孔涌出,世间一切逐渐远去,万籁俱寂,耳畔只剩下自己狂乱的心跳和沉重的唿吸声。 他仍然安静甜蜜的在我眼前睡着,我的睡意却散得一干二净,只呆呆看着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不明白那一瞬间窜上心头的酥麻是为什么。 等心跳终于逐渐平復下来,我侧身将脸埋进枕头里,徐徐的出了口气。 卧室的天花板和墙壁刷成了乳白色,时间久了角落里生出暗黄的霉斑,天气潮湿的时候格外明显。我盯着那一小块斑驳的痕迹,心里觉得我可能是着了魔。 临近午饭他才睡醒,趁着他洗漱的时间我把带过来的早点放到微波炉里草草热了热,又把他昨晚剩下的饭拿蛋炒了分好,权当两个人的午饭。 每次在他家吃饭我抢着下厨,他和我比比划划说来者是客让我休息他来做,我都会一针见血的指出:“可是我手艺比你好啊!” 他每每无言以对,只好次次去我家都抢着洗碗,有时候还会替我收拾房间,委实是一点便宜都不肯占。 ——谢谢。 他朝我比着手语,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 我面上微微一热,伸手把盘子推到他面前,埋怨道:“又睡到这么晚,一天吃两顿可不行,你都这么瘦了。” 他只是笑,眼睛轻轻的看着我,目光像羽毛一样柔软。 我撇开视线,低头勐扒几口饭。 他去我家时带了一些水果,两瓶酒。我和他说不用这些,他坚持要送,否则就不肯去,我只好和他妥协,抢先把东西拎起来。 他巴巴的看我,我说:“要么我拎,要么不带。” 如果他有尾巴的话,一定已经耷拉下来了吧。 因着我事先和父母提过他不能说话,饭桌上也算得上愉快和谐。 他长得乖巧漂亮,一看就是个好孩子,很容易讨大人喜欢。母亲给他夹了很多菜,笑眯眯的说谢谢他照顾我,希望以后常来家里玩。父亲在家一直都是不苟言笑的样子,对他的态度却称得上温和,我看着都有些吃味了。 只是看到交谈间他只能轻轻摇头或者点头的时候,我又有点心疼。要是他会说话多好啊,我真想替他从海巫师那儿把嗓音要回来。 这个学期快结束的时候,家里又只剩下我一个人。 聚散太过匆匆,有时早晨醒来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做了个长长的梦,梦到了许久未见的父母。 但主卧里新拼好的床,浴室里悬挂的毛巾,洗漱台上多出的牙刷,都在提醒我这不是梦,只是美好的东西都像梦一样易碎而已。 我在父母临走前生了很久的气,指责他们把工作看得比孩子重。母亲摸着我的头,愧疚的说对不起,说等她退休了,一定每天陪着我,就算我腻烦了都不走。父亲沉默的搂着母亲的肩膀,长长嘆了口气,然后给了我一张银行卡,那里头有他和母亲这辈子的大半积蓄。 我不知所措,他只是说:“拿着吧,你已经长大了。” 后来我简直怀疑父亲是不是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一早就做好了打算。 直到除夕他们都没有回来,我和靳楚一起包了饺子守了岁,第二天起来发现他偷偷往我枕头底下塞了个红包。 我攥着红包,心里一阵一阵的发烫。 初一连超市都不开张,好在他有先见之明,年前就拉着我去市场买了一堆新鲜的蔬菜瓜果肉类放到冰箱里储着。 整个大年初一我们就窝在家里开着暖气看电视,玩扑克,看闲书,困了就就着沙发上的绒毯小憩,饿了就下厨煮点吃的。 虽然只有两个人,但总的来说还是个热热闹闹的新年。电视里正重播春晚,锅碗瓢盆碰撞在一起清脆作响,煮着浓汤的汤锅开盖瞬间升起裊裊水汽,连客厅里都瀰漫着汤汁鲜透的香味。 我们一人盛上一碗,蜷着腿陷在沙发里小口抿着。他的脸被暖气吹得红扑扑的,比平日的苍白俊秀更多了几分血色,仿佛揉碎了清艷的桃花。 我不时的盯着他看,他就朝我轻轻的笑。是那种什么也不知道的,带着稚气梨涡的笑容。 过完元宵就开学了。 正月里年气还未散去,校园里四处可见互问新年好的学生老师,教室里更是吵吵闹闹的在讨论过年吃了什么好吃的收了多少压岁钱。 靳楚是从来不参与这种讨论的,前桌的学习委员回过头和我搭话:“何意,年过得怎么样?收了多少压岁钱?” 学习委员顾名思义,不一定是学习最好的,但肯定是全班最爱学习的人之一,且一般都对学习好的同学有种莫名其妙的友好或者仇视。前者是崇拜,后者自然就是嫉妒了。 我们班的学习委员是个眼镜比瓶底儿还厚的男生,个头矮的像棵没发育的豆芽菜,走出去说是初中生也有人信。不过我看他还挺顺眼的,因为他是班上少数不排挤靳楚的人之一。 “挺好的,挺多的。”我答道。 学习委员乐呵呵的转向靳楚:“靳楚你呢?” 靳楚把本子竖起来:挺好的,挺多的。 学习委员扶了扶他的小眼镜,呆呆的唔了一声,说:“你们挺心有灵犀的。” 我礼尚往来的友好道:“你呢?” 他又高兴起来,竹筒倒豆子一般给我们讲了一大堆他回姥姥家过年,姥姥家的鸡啄了狗,狗咬了鸡的事儿。 第5页 我决定收回我的话,他可能根本意识不到排挤是什么吧。 靳楚听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儿时脸上一直挂着浅浅的笑容,我一不小心就晃了神,学习委员连叫我三声,我才慢吞吞的反应过来:“啊?” “班长说周末班上聚会,问你来不来呢。”他第四次说。 我下意识的看向靳楚。 “靳楚也会来的!对吧!”学习委员期待的看向他。 他为难的看了我一眼,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我知道他不想去,可是他更不忍心拒绝另一个人充满期待的眼神。 他去哪我就去哪。我说:“我也来。” 第4章 第四章 4. 周末的班聚在ktv开了个大包,我们过去的时候七点多,其他人都已经到了。 他们看样子已经嗨过一场,房间里的音乐轻柔舒缓,人围着坐成一圈,中间放了个啤酒瓶子,在玩真心话大冒险,两个女生正在接吻,旁边还有人倒计时“十九八七……” 我们被学习委员高兴的招唿到他旁边坐下,几个男生哦哦哦的起闹,说学委好大的面子。迟钝的学委没听懂,听懂了的靳楚只是微笑,而我在努力抑制住蹭蹭直冒的火气,只冷冷的看着他们不说话。 他们自讨了个没趣,就来拉我们一起玩游戏。 我觉得他们不怀好意,想找个理由拒绝,可是靳楚拉住了我的衣角。 真心话大冒险的规则很简单,酒瓶转到谁谁就得真心话或者大冒险,第一个被转到的人选真心话,第二个就只能大冒险。真心话是上一个被转到的人提,大冒险则是从写好的纸条里抽一张接受相应的惩罚。 第三轮的时候就转到了靳楚。那一轮是大冒险,他抽完纸条,被灌了三杯啤酒。 第十轮转到我,上一个被抽到的女生红着脸问我:“何意,你有喜欢的人吗?” 她的脸红得太厉害,周围注意到的人开始起闹,叫我快点回答。我迟疑半晌,问:“什么样才叫喜欢?” 人群静默了片刻,随即大家七嘴八舌的说起来。 “见不到就想念。” “想吻她。” “想保护她。” “希望他每天都微笑。” …… 我想了想,诚实道:“有吧。” 有人开始吹口哨,有人问什么叫吧,还有人趁乱问是谁是谁,我说:“这是第二个问题了。” 玩到一半那个女孩子要上洗手间,一群自诩善解人意的同学把我推出来,让我陪她去。 我想直接拒绝,可是看到她忐忑不安红着脸的样子,又觉得于心不忍。 洗手间回来的路上她和我说谢谢,我说:“不客气,大家都是同学,应该的。” 她脸上血色蓦的褪了大半,半晌才强颜欢笑道:“那也应该说句谢谢。” 刚回到包厢门口,就听到里头有人在大声说话:“你发什么火?我就随便问问,我怎么知道他不肯回答?不肯回答不就是默认吗?” 我打开门进去,看到学委脸红耳赤的和人对峙着,气愤到话都说不清了:“你……你这是侮辱人!” 我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对方又扔下一个重磅□□:“哪里侮辱人了?不就是问他是不是同性恋吗?不是就直接否认啊,就算哑巴也会摇头的吧?” 什么……同性恋?问谁? 所有人都一言不发,学委唿哧唿哧的喘着粗气。那人看到我进来,忽然指着我冷笑道:“他和何意成天形影不离的,该不会是喜欢何意吧?真噁心。”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靳楚的脸色在灯光下白得吓人。包厢里一大半人都在看他,剩下一半在看我。 我心里一阵冷一阵热,脚下像是生了根,定在门口,一动也不能动。 他抬头平静的看了我一眼,然后起身走出了包厢。 我从没见过他这样漠然的表情。没有笑,没有恼恨,只是平静,平静到漠然。他目不斜视的走掉了,没有看我,没有看任何人。 我想拉住他和他说不是这样的,可是手怎么也抬不起来。我想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因为所有人的表情都很吃惊。大门在我背后合上,众人面面相觑,很快开始窃窃私语。 我听到有人说看不出他是个哑巴还是个变态,有人偷偷用同情的目光打量我说我真可怜,还有人说我这是引火烧身自作自受。 我在心里大吼大叫,说不是这样的不要再说了你们都错了!可是我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我也变成了哑巴。 我在门口站了半天,直到跟在我身后的女生轻轻推了我一下,担心的问:“你还好吧?” 她的脸上带着真挚的担忧,小声的补充了一句:“其实靳楚人挺好的……他不变态的……你别听他们瞎说。” 我低声说:“我没事,谢谢你。” 很多年后我才明白,每个人长到特定的年纪,都会经歷这样一个逐渐成熟的过程。一边在内心认定自己与众不同,又对真正的与众不同感到惊诧怀疑乃至畏惧。讨厌和疏远来源于自身的恐慌,以及某种奇妙的从众心理。但等到过了这个时期,人们又会患上健忘症。也许十年后再会,他们还记得十六岁时的心动,却不会记得自己曾经恶毒的谩骂过一个同龄的少年或是少女。 那些恶意仿佛都不曾存在过。除了遭受的那个人,没有人记得。 可是你又能说什么呢? 就算提起来,也不过得到一句“当初年纪小,不懂事。”作为解释。 再多一点,一句敷衍的,过期的对不起。 你还能说我不原谅你吗?你已经不是十六岁了。 我看了一眼憋红了脸的学委,转身追了出去。 “靳楚!”我用力的拍着他家的大门,屋子里黑沉沉的,没有灯,没有声音。也没有人给我开门。 可是我知道他在家。花盆下的钥匙没有了,只有我和他知道在那里。 我不知道我在门口等了多久,早春的夜晚仍然寒冷,我开始打喷嚏,心里知道明天十有八九要感冒。 手脚全部冻僵,在门口走来走去也不顶用,一点热量都感受不到。老旧的木门打开时带起“吱呀”的响声,我从来没有反应这样敏捷过。 他穿着薄薄的毛衣,被我抱进怀里。他的身体温暖而柔软,我想起春天的柳树,煮得软软的年糕,烤箱里蓬松的蛋糕。 他伸手推我,但那最终也逐渐演变成了一个拥抱。 我们在门口抱在一起。我什么都没说,他也是,只是紧紧的拥抱着,在这个春寒料峭的夜晚,紧紧的拥抱着彼此。 他带我进屋,我们很默契的没有再提今晚那场闹剧。他给我煮了热热的红糖姜水。 于是第二天我很好运的没有感冒,我想大半功劳都要归给他。 学习委员很内疚的跑来给他道歉,他在纸上写没关系,这不是他的错。他的笑容依旧很温柔,充满了安抚人心的力量。 第6页 那天晚上发生的一切被所有人心照不宣的揭了过去,没有人再提起。我怀疑他们是不是集体失忆,否则哪会那么好心。但我没有去问过,心照不宣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四月初的时候,天气逐渐暖和起来,教学楼前的樱花开了。 我不喜欢花朵,因为太过脆弱,他却很喜欢。 美丽的东西都是脆弱的啊,他说,所以需要呵护。 而且樱花看起来像雪一样。他说。 我不懂像雪一样和脆弱有什么关系,但我能接受他的所有想法。我觉得他就像花朵一样脆弱而美丽,需要被呵护。 我不爱上语文课,语文老师毫无起伏的声音总是让我昏昏欲睡。所以语文课被班主任叫出去的时候我居然有点莫名的高兴。 但是很快我就高兴不起来了,班主任脸上的神情很沉重,看着我的眼神也充满了同情。 “我很抱歉需要告诉你这件事。”他说,依旧是那种让人惊慌的,怜悯的眼神,“你父母……” 我父母怎么了?我很焦急,可是我什么都听不见了,耳边嗡嗡作响,只看到他的嘴巴一张一合,像一条搁浅的鱼。 然后他的表情突然惊慌起来,朝我伸出了手。我软软的倒了下去,他没能抓到我。 之后我请了快一个月的病假。 我很久没生过这么重的病,我觉得自己可能要死了。 靳楚一直留在医院照顾我,我第一次醒来时他就守在医院里,眼睛红红的,像只兔子。我让他回去上课,他只是摇头,然后把吹得温度刚好的粥餵进我嘴里。 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我都在昏睡,身上时冷时热,胸口一直很痛,咳嗽的时候更痛。我宁愿睡着。 可我每次醒来他都在,有时坐在靠窗的地方看书,有时只是看着窗外发呆。还有的时候他轻轻握着我的手,趴在床边睡着。 他手心的温度很舒服,熨帖的覆在我肌肤上。 我清醒的时候和他说话,他沉默的握着我的手,慢慢听着,有时候朝我浅浅的笑。可是我很久都没看到他的梨涡了。 我没有问他我父母到底怎么了,我都知道,我只是不想承认。班主任来看我的时候只说让我好好休息,等好了回去上课。他眼睛里的怜悯愈发深重。 我想我也和他一样,什么都没有了。 半个月后我的病好了许多,咳出的痰不再带血,也不再觉得忽冷忽热胸痛气短,于是在我的坚持下,医生让我出院了。 回家路上他一直紧紧握着我的手,好像牵着一个会随时走丢的小孩子。 他没有送我回家,而是把我带到他家里,然后把花盆下的那片钥匙给了我。 我没有拒绝,我甚至有些害怕看到共同生活过的地方。 假装不知道,就能假装他们还在。 他好像什么都明白,他在我睡着时替我收拾了衣物和日常用品过来,一次也没有提过让我回家。我就这样住了下来。 他家有很多房间,但他把我的东西都放到了主卧里,把衣柜清出了一半供我使用。他给我做饭,按时叫我吃药,在我睡不着的时候轻轻的拍着我的背安抚我。 他的睡眠变得很浅,常常半夜醒来替我掖被角。我在黑暗里抱着他,他的身体单薄却温暖,足以让我身体里的冰碴慢慢融化。 我逐渐意识到,他并不是美丽却脆弱的花朵,但心中对他的呵护爱怜之情却与日俱增。 我觉得这样不对,但我控制不了自己。 第5章 第五章 5. 薛丁格搬家后适应得很快。 靳楚家的院子里种着花,薛丁格喜欢躺在花盆边翻着肚皮晒太阳,有时候逮着机会还会活泼的扑一扑蝴蝶。 五一过完后我回学校上课,班主任把我叫到办公室,大概给我说了父母的事。 飞机失事,没有遗言,也没留下骨骸。 我想起出事前几天母亲给我打电话时,我不高兴的问他们什么时候才能不走了。我还清楚的记得她当时温柔哄我的语调。 我恍惚想着,他们一定是想给我个惊喜,所以才没有提前告诉我回来的消息。 班主任说如果我生活上有困难的话可以找他,让我节哀顺变。 窗外的樱花过了花期已经凋谢了,我弯腰向他鞠了个躬,低声说谢谢您。 我顺着走廊慢慢走回去,路过正在上课的教室和只剩下满树绿意的樱树。心里很空,却意外的不太难过。 我想起他说喜欢樱花,因为像雪一样。现在雪都化掉了,没有了。 就像我身体里的水分,蒸发了,所以也没有眼泪。 我走进教室,他抬眼看我,在我坐下后轻轻握住了我的手。 他的手总是这么温暖。我朝他笑了一下。 这个春天短得好像一阵穿堂而过的风,只是一眨眼的时间就过去了。 六月底期末考试,学习委员特意在考试前和靳楚握了握手,说要沾点好运气。 考试完就是暑假。在我的记忆里,暑假永远都是灼人的阳光,晒得冒烟的柏油马路,还有聒噪的蝉鸣,冒着冷气的雪糕。 暑假第一天我就拉着靳楚去市场批发了一大箱雪糕,什么味道的都有,牛奶草莓凤梨巧克力香草,足够塞满一冰箱。 回来路上我们抄了近路,那条路经过一条很偏僻安静的小巷子,里头有一家咖啡馆,路过的时候我看到店外挂着块招聘牌。 靳楚也盯着招聘牌看了几眼,我笑着说:“这种偏僻的地方还有生意,好奇怪。” 靳楚抽回视线看了看我,没说什么。我心里一动,问道:“你想去应聘?” 他笑了一下,点点头,然后比着手语说:可是我不会说话,真遗憾。 “没事,跟我来。”我拉着他转回去,咖啡馆里这会儿只坐着两三个人,一个穿着白t恤的年轻男人很没正形的趴在柜檯上玩手机,看起来比我们大不了多少。 咖啡馆的门上挂着一串风铃,有人推门风铃就会叮叮噹噹的响起来,我拉着靳楚过去,趴在柜檯上的年轻男人直起身子打量我们。 “要点什么?”他问。 “招人吗?”我朝他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买一送一哦。” 咖啡馆的老闆姓原,我叫他原哥。 他人很不错,打量我们两眼就出去把招聘牌搬了回来,并在我说明靳楚的情况后谢绝了买一送一的提议,坚持要给我们发两个人的工资。 “因为小靳长得好看啊。”他理所当然的说,“秀色可餐懂不懂。” 我是一个正直的青少年,我只懂什么叫食色性也。 那天到家时雪糕化得差不多了,塞到冰箱里大约会冻出一堆奇形怪状的玩意儿。靳楚有点内疚,我一边发誓形状不会改变味道,一边要他晚饭给我做糖醋排骨作为补偿。 他做的糖醋排骨特别对我胃口,我明明厨艺比他好却怎么都学不来,只好认为其中有某种神秘力量在起作用。 晚上我如愿以偿的饱餐了一顿,睡了个好觉。 第7页 第二天,原哥就身体力行的向我展示了什么叫秀色可餐。 他把靳楚摆在柜檯后,让他沖每一个客人微笑。因为他不能说话,所以由我来点单收银,原哥煮好咖啡,再派靳楚送过去,顺便附赠一个微笑。 意外的是效果竟然相当不错,自从某个误入咖啡馆的少女在他的笑容攻势下晕乎乎的点了一杯咖啡后,不少附近中学的女生开始成群结队的在店里出现,围观他,也顺便来吃点心。 咖啡馆顺利从怀旧款中老年聚集地转型成充满粉红色泡泡的青少年恋爱馆。 “小靳最近嗓子哑了。”原哥是这样和客人解释的,态度很随意,竟然也没人提出质疑。 而靳楚就站在一边,对客人抱歉的微笑。笑容闪闪发亮,令人目眩神迷。 我看着他,忽然意识到,他的笑容其实从来都没有变过。只是周围的人变了,一切就不一样了。 “知道什么叫秀色可餐了吧?鲜嫩可爱的少女才是生命的真谛啊。”原哥这样说着,转头兴致盎然的指挥靳楚磨咖啡豆,毫不犹豫的把他生命的真谛抛到了一边。 没有人需要招待的时候,原哥总是在手把手的教他煮咖啡,打奶泡,烘焙味道甜蜜的小点心。 “等小靳出师我就解放咯。”他神情中充满了对未来期待,教导得愈发卖力。 我对此表示抗议,为什么他学煮咖啡,我就只能打扫卫生收拾盘子? 原哥双手一摊:“总要有人做的啊,要不你来煮咖啡让小靳去做苦力?只要你愿意,我当然也没问题。” 我就偃旗息鼓了。 他煮的咖啡大部分进了我的肚子,从一开始的非常难喝到有点难喝,再到可以入口和还不错,他花了快一个月的时间。但他点心学得又快又好,原哥尝过一块后说他没选择去甜点店打工实在是种损失。 他就笑,浅浅的梨涡在颊上晃漾,然后转身给唱片机换上新的黑胶唱片。 咖啡馆里常年萦绕着节奏舒缓的音乐,有时候是干净清澈的钢琴曲,有时是语调忧伤的慢歌。我和原哥说这一点都不像他的风格,他大笑,然后告诉我这确实不是他的风格,都是别人挑的。 我问他别人是谁,他若有所思的敲了敲柜檯,接着笑眯眯的支使我去擦桌子。 不想回答就使唤我,大人的世界实在很恶劣啊! 七月初连下了几天暴雨,小街上低洼的路段都被水淹没了。原哥打电话过来说允许我们请几天假,等雨停了再过去打工。 我和他道了谢,挂上电话去帮靳楚把院子里的花搬进来。 雨下得很大,即使打了伞也淋得湿透,他的头髮湿漉漉的沾在脸侧,衬得脸格外白皙,双眸也浸着水雾。 “去洗个澡。”我把浴巾塞给他,“小心感冒。” 他拉住我的手臂,仰头看着我。 是“你呢”的意思。 “我等你洗完再洗。”我说。 ——会感冒的。他比划着名说。 楼上浴室的热水管道坏了,一直没有修好,之前一段时间我们都是在楼下轮着洗,因为不赶时间,也没什么不方便。 ——一起吧。他说。 在我迟钝的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之前,浴室里的热气氤氲升腾,挤满了狭小的屋子。 他背对着我脱了衣服,有点害羞的让花洒里的热水浇到身上。 说他有些害羞,是因为他的脸红了。虽然也可能是因为太热,但——我更偏向另一种猜测。 现在离开还来得及,我心想。 可是为什么要离开呢?你们不都是男性吗?有什么好忸怩的?另一个声音这样说。 我低着头脱下湿透的衣服,站到花洒下,温热的水流冲到身上,霎时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没有说话——我总是会不时忘记他原本就不能说话,然后又在下个瞬间忽然想起。他的唿吸声低低的,就在我身边。 我也没有说话。浴室里只有水流喷洒流淌的声音,和两个人的唿吸声。 整个洗浴过程快速而默契,我小心的没有触碰他。 我甚至不敢看他,我不敢挑战自己的忍耐力。而他——他也没有碰我,只是一贯的保持着沉默。 洗完后他裹上浴巾,盘膝坐在落地窗前的木地板上,看着窗外的大雨发呆。 薛丁格“喵”一声,轻巧的跳到他怀里趴着。 我在他们身边坐下,他偏头看一看我,视线又重新落在隔着玻璃窗的,遥远而模煳的大雨里。 我往窗外望过去,雨滴落在台阶上,砸在玻璃上,溅起细碎的水珠。细小的水珠顺着玻璃慢慢下滑,又在某个点重新聚集,滚落。周而復始,循环往復。 我看了许久,肩膀忽然压上重量。偏过头,他闭着眼靠在我肩上,长而浓黑的睫毛安静的阖上。薛丁格尾巴上的长毛轻柔的扫过我的脸颊。 我一动不动的坐着,他的气息逐渐变得温柔而绵长。我想他睡着了。 我伸出手,小心翼翼的摸了摸他的头髮。 薛丁格从他身上跳下来,无声的回去了自己的猫窝。 我把他抱起来——他很轻,抱在怀里会蜷缩成很小的一团——放到柔软的沙发上,给他盖上轻薄的绒毯。 他的手脚有点凉,睡着的神情像个孩子。无知无觉,懵懂而天真。 我俯下身,虔诚的吻了吻他的额头。 他睡了一上午,我在他身边陪着坐了一会儿,想起他先前和我提过的某几本很有意思的书,临时决定去书房找本书来打发时间。 他家的书房里有许多书,古今中外,天文地理,志怪小说,什么样的都有,涉猎十分广泛。 我想他父母一定是很有学识的人。 他没有和我提起过父母,但也没有特意避讳过,书房的书柜上就摆着一张他父母的合影,那时候他还是个小娃娃,被他父亲抱在怀里,笑得又软又甜。如果他父母还在的话,他们一定会是十分幸福美满的一家人。 我把书柜里抽出的书放到书桌上,余光注意到书桌上已经放着一本《世说新语》,被翻到了中间。 我走过去,看见翻开那页中有句话被人用签字笔做了记号。 那句话是这么说的:“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 篇名叫《伤逝·第十七》。 我看着那行字,缓慢察觉到了身体里涌动着的,迟来许久的悲伤。 第6章 第六章 6. 我的童年并没有太多值得回忆的事。 家里永远只有父亲和母亲,幼儿园的玩伴告诉我他姥姥做的鸡蛋饼特别好吃,如果我愿意把苹果分给他的话他下次就给我带鸡蛋饼。 姥姥对我来说是一个陌生的词彙,出于好奇,我把苹果分了他一半。可是他后来忘记了这件事,我一直没有吃到他口中很好吃的鸡蛋饼。 我问母亲,姥姥是什么呀? 母亲说,姥姥就是妈妈的妈妈。 我又问,那妈妈的妈妈呢? 第8页 母亲说,天上的星星就是姥姥。 我烦恼了很久,天那么高,我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姥姥,吃到姥姥做的鸡蛋饼? 小学时我有了人生中第一个朋友,我叫他阿么。有一天我和他说起了姥姥,他听完我天真的烦恼后嘲笑我,说人只有死了才会变成天上的星星,你永远都吃不到姥姥的鸡蛋饼了。 这话让我格外生气,把阿么推倒在地上,气沖沖的跑回了家。尽管年幼的我并不能确切的理解“死”究竟是什么,但我知道那是不好的,不祥的东西。 我那时候养过一只小白兔,白白软软的,红红的眼睛像宝石一样漂亮,我很喜欢和它玩,给它吃青青的蔬菜。可是有一天早上起来,它躺在笼子里一动不动。我以为它在睡觉,可是等我傍晚上完学回家,它还是一动不动。 那是我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到“死”。我伤心了很久,直到上初中还记得它,再也不肯养小动物。母亲摸着我的头,说我是个长情的孩子。 我不知道长情是什么,那时我只是想,如果长情会让人这么难过,那我宁可做个不长情的人。 小学三年级我第一次搬家,在和阿么吵架没多久之后。我没来得及和他说对不起。 从那时起父母就开始长年不在家,他们给我请了保姆照顾我,还给我很多的零花钱。可是我宁愿不要零花钱。 我又哭又闹,可是没有用。母亲每个月都给我打电话,不管我怎么哭都只是柔声哄我,和我说宝贝对不起,爸爸妈妈需要工作。 他们有时候一个月回来看我一次,有时候是半年。我小学毕业那年,他们带着我搬到了第三座城市。 在第三座城市我念完了初中和高一,然后又搬到了第四座城市。然后我认识了靳楚。 过去的十六年里我有过不少朋友,但大多数都是匆匆一别之后渐渐断了联繫。我不知道感情为何如此脆弱,我试着维繫过,但单方面的努力只是事倍功半,最终还是逃不开既定的命运。 顺其自然吧,我告诉自己。 我不再怀念过去,我一直往前走,交新的朋友,又离开新的朋友。我笑着和他们告别,说着以后常联繫,有机会再见。但我内心深处一直都很明白,没有常联繫,也不会有再见。 我并不觉得悲伤,因为我保留自己的感情,不再分给任何一个可能离别的人。我偶尔想起母亲从前评价的长情,假如她看到现在的我,又会说什么呢? 面条放到煮沸的汤锅里,切上一把翠绿的小葱,再敲上一个新鲜的鸡蛋。很简单的阳春面,成品却很美味。这是母亲教给我的。 母亲的厨艺并不太好,因此在家时大多是父亲做饭。我很久之后才意识到父亲大约很爱母亲,即使他很闷,也常常对她笑得无奈而纵容。 母亲唯一擅长做的就是煮面,心血来潮亲自下厨时,就翻着花样煮面。不管是排骨面还是阳春面,她都会加上一个煎得嫩嫩的荷包蛋,筷子一戳就从肚子里流出金黄的蛋液。 于是我童年的回忆里便充斥着各种浓稠的汤汁和金黄喷香的荷包蛋。再后来母亲很少在家,便把它教给了我。 我还记得那时候我刚上初中不久,在我的强烈要求下终于没有再请保姆。我不喜欢私人领地被陌生人入侵。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自己尝试烧菜,烧坏了就到楼下超市买速冻饺子回来煮。母亲回来时垃圾桶里全是速冻饺子包装袋,她到厨房给我下了碗面,揽着我的肩,温柔的告诉我煮面比做饭简单,如果我愿意的话她可以教我。 她说:“我能教给你的不多,只能教你煮一碗不太难吃的面,以及做一个不太坏的人。” 我问母亲,为什么是不太坏的人而不是好人。母亲说,做好人很辛苦,我只需要做一个普通人,不用太好,可以自私,可以软弱,因为这是人之常情。她还说,很多事都没有对错,只要无愧于心就好。 我又问她:“什么是无愧于心?” 她回答道:“等到你的人生走到尽头,想起往事也不后悔,那就是了。” “可是我怎么能知道以后我会不会后悔呢?” 母亲吻了吻我的额头,微笑着说:“那就不要给自己后悔的机会。” 雨下到中午开始慢慢变小,天色也不如上午阴沉。我把用过的抽纸团成团扔进垃圾篓里,走过去把落地窗推开,嗅到庭院里雨水和草木爽利的气息。 燥热了许多天的暑气一扫而空,带着凉意的风拂在我面上,细小的雨丝沁出几分凉意。我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 我转过身,他停在我侧后方,睡眼惺忪的看着窗外被雨洗得青翠的小叶榕发怔。我抬手揉了揉他睡得凌乱的髮丝,说:“中午吃面好吗?” 他点点头,笑起来,唇边有一个浅浅的梨涡。 我想起母亲说过的,不要给自己后悔的机会。 于是我倾身向前,亲了亲他的梨涡。很快很轻,仅仅是一个温柔的试探。 他迟疑的伸出手,碰了碰自己的脸颊。我注视着他,他也茫然的看着我。 我很确信,他眼里没有厌恶,也没有拒绝。他只是在迷惑而已。 他真可爱啊,我心想。然后我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嘴唇。 他尝起来像一颗奶糖,香甜而柔软。毫无抵抗力的被我长驱直入,沉默的承受着掠夺。他的唿吸逐渐急促起来,我舔了舔他被吻得水润的唇瓣,意犹未尽的放开他。 他轻轻抓着我的手臂,面色薄红,眼眸湿漉漉的瞅我,里头弥散着薄薄一层雾气。 “我会对你好的。”我贴上他的额头,近距离的注视着他的眼睛,向他许诺。 他不会说话,不能说好,他只是静静的看着我,然后轻轻笑起来。 他微笑的眼眸像琥珀一样漂亮。 好像是理所当然的,没有告白,也没有波澜,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 雨下了四天,这让我有很多时间和他待在一起。好像什么都没变,又好像什么都变了。 我们还是像从前一样,一起吃饭,一起入睡,靠在一起看电影,各自看喜欢的书,然后分享有趣的情节。 还有更多的不一样。比如他对我笑得更多,比如我可以抱着他轻轻吻他,再比如他困了会依偎在我怀里,让我抚摸他柔软的头髮,慢慢睡过去。 我喜欢把他拥在怀里的感觉,这让我觉得自己不再是一无所有。 周五雨停了,我牵着他的手,越过大半个城区去咖啡馆打工。 原哥沖我们吹了声口哨,说:“看起来这几天过得很不错。” 我说:“您也一如既往的老当益壮。” 然后我就被打发去拖地了。 也许是刚刚经歷过一场大雨,在家闷了太久,上午来咖啡馆的人比平时都多。 唱片机里放着一首节奏明快的歌,原哥边煮咖啡边跟着曲子哼歌,靳楚在厨房帮忙做甜点,我去送第六杯咖啡的时候,门口的风铃叮叮噹噹的响了起来。 我朝门口看了一眼,是个穿着衬衫,大热天里还一丝不苟打着领带的男人,以前没来过,长得倒是很端正。 第9页 等我送完咖啡回柜檯,那男人正皱着眉紧紧的盯着原哥,原哥自顾自的煮咖啡,连个眼神都欠奉。 我刚过去,原哥就说:“你去看看小靳甜点做完了没,完事了叫他来煮咖啡。” 我答应了一声,走到厨房门口还听到身后那男人低声说:“你就这么不想见我?” 我猜这就是那个神秘的唱片挑选者。 我小声的和靳楚八卦了一下,他听着只是笑,顺手往我嘴里抹了一指奶油。 我把他做好的甜点端出去给客人,瞅见神秘人正握着原哥的手腕,两个人僵持住了。 他们不约而同的转头看我,我说:“我路过,你们继续。” 原哥沖我挑了挑眉,问:“小靳呢?” 我说:“换完衣服就来。” 神秘人低声下气道:“阿原,我找了你很久,你别这样。” 原哥漫不经心道:“我怎样?我既没有骗婚,也没有脚踏两条船。” 神秘人的身体僵了僵,像是被戳中了痛脚,神色慢慢黯淡下来。 我好奇心正浓厚,原哥朝我摆摆手,说:“去干活,小孩子不要好奇大人的事。” 我不情不愿的去送甜点,送完去后厨找靳楚,路过时又听到神秘人说:“你给我一个机会,我已经想清楚了……” 等我们出来,原哥把单子扔给靳楚,朝神秘人抬了抬下巴:“喝点什么?” 神秘人正要说话,原哥补充道:“不喝就滚。” 神秘人哽了哽,转头点了个拿铁,点完单原哥领着他到咖啡馆摆着黑胶唱片柜子的角落里坐下,颇有促膝长谈的架势。 我送咖啡过去的时候听到原哥说:“这是你自己做的选择,和我有什么关系?” 第7章 第七章 第七章 7. 那天谈到最后两人不欢而散,我过去收拾咖啡杯时原哥半倚在沙发上,微垂着眼,像是在走神。面前的热牛奶——当然现在已经凉了——看起来没动过。 那是靳楚给他开的小灶。原哥开着咖啡馆,自己却从来不喝咖啡,总是调些牛奶奶茶热巧克力之类的饮品喝。 他说这是因为他不爱吃苦,咖啡不管加多少糖他都觉得太苦。 既然这样为什么不开个奶茶店?我问他。 因为当时没发现咖啡这么苦啊。他理所当然的回答。 我轻手轻脚把碟子端起来,顺手把桌子擦了一遍。原哥抬起细长的眼睛看了我一眼,慢腾腾的说道:“把我的杯子也收走吧。” 我说:“很甜的,靳楚特意给你加了双倍的糖。” 原哥一言不发的盯着我,我顶了几十秒就妥协了:“不喝就不喝吧。” 我伸手去拿杯子,他忽然笑起来,端起牛奶杯喝了一口,说:“确实挺甜的。”顿了顿,又说:“你和小靳现在是一对儿。” 用的是陈述句,非常肯定的口吻。 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不确定他对这件事是什么样的态度。犹豫间他朝我摆摆手,示意我赶紧走。 我端着咖啡杯到厨房洗了,心里觉得他可能是个会读心术的妖怪。 我以为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但意料之外的是,神秘人第二天又来了。 这回他没有去纠缠原哥,只是点了一杯咖啡,然后在靠窗的位置对着他的笔记本电脑敲敲打打,在店里坐了一上午,不知道在干些什么。 然后是第三天,第四天,几乎每一天他都会来,有时是上午有时是下午,店里所有的咖啡都被他喝了个遍。 这段时间店里又恢復了冷清,每天给为数不多的客人上完咖啡我和靳楚就坐在柜檯后边一起看书,有时候在纸上聊天。没有客人的时候我们总是很闲的,之前原哥还会逼着我们陪他打扑克,这段时间连扑克都勾不起他的兴趣了。 我觉得他就像被霜打过的茄子,整个儿都焉了。前任的威力可真大。 八月份快过完的时候我和靳楚踏出了最后一步。 起因是原哥研究了一种新饮料,兴沖沖的拿给我试喝。盛在透明的玻璃杯里的橙黄液体闻起来有股淡淡的果香,尝起来很甜,像是某种水果的榨汁。我小心的抿了一口,发现味道不错之后喝完了一整杯,并且给了原哥很高的反馈评价。 回去路上我和靳楚牵着手绕小路去市场买了菜,天气有点热,我背上出了一层薄汗。 到家后他去餵猫,我把菜放进冰箱。房子里开着冷气,可我还是觉得热。我迟钝的意识到,好像有什么不对。 ——你的脸好红。靳楚说。 他担心的伸手摸了摸我的脸颊,手指很凉,触碰的感觉让人心神摇曳。 我捉住他的手,把他抱进怀里,低头亲吻他的嘴唇,脸颊,手指从他的衣服下摆探进去,轻轻摩挲他微凉的肌肤。 他神情有些迷茫,不能明白我在做什么。他什么都不懂。 我的手顺着他的裤腰滑进去,被他惊慌的抓住。力道不大,很容易挣脱,但我停住了动作。我垂眸看向他。 他微微睁大了眼睛,黑白分明的眼眸一眨不眨的和我对视,片刻后像是意识到了什么,微微垂下眼睫,伸手环住我的脖子,仰起头吻我。 我含住他的嘴唇,抱着他走进房间,让他坐在床上,跪坐在他双腿中间认真的吻他。 他半阖着眼与我唇舌相缠,脸颊仿佛盛开了浓艷的桃花,长睫微微遮掩着双眸,湿漉漉的惹人垂怜。我脱下他的衣服时他没有拒绝。 他的身体纤长白皙似春天的夜晚里悄然绽放的百合花。我轻轻吻过每一寸花瓣。 八月末清晨的天空是一种深蓝得近似海水的颜色。他沉沉睡在一片温柔的阳光里,神情恬淡而温顺,阖上的眼睫像一把铺开的小扇子。 我把薄毯往上拉了拉,盖住他白皙纤瘦的肩膀,感觉到心脏里久违的涨满了某种温柔而滚烫的情绪。 我试图为这不合常理的进度理出一个头绪,可最终发现这根本行不通。 我原以为我们会慢慢谈上几年只是牵手接吻的恋爱,然后再水到渠成的走到最后一步——我从未怀疑过我们能共度一生——但这场□□让我发现自己对他的占有欲比想像中更强。 我明明可以控制的,可是我没有。 我迷恋他,想要得到他,无论是浅淡的笑容,还是柔软的沉默。无论是压抑的喘息,还是手指抚过时轻微战慄的身体。 我想我真的着了魔。 暑假结束后我们升上了高三,连周末也被用来补课,只有放月假时能去咖啡馆坐坐。 十一月份去咖啡馆,看到神秘人戴着靳楚从前戴过的厨师帽在后厨里做甜点时,我下巴差点砸到脚背。 原哥很看不起我大惊小怪的样子,鄙视道:“废物利用懂不懂?” 神秘人端上一盘甜点,笑容满面的自我介绍:“我叫周森,是原仇以前的和未来的男朋友,认识你们很高兴。” 第10页 原哥翻了个白眼,我抢在他开始吐槽之前说:“你好,我叫何意,他是靳楚。顺便……原哥叫什么?” 原哥脸色一黑,周森说:“他没告诉你们吗?他叫原仇啊。” ……圆……球? 原哥像是看穿了我在想什么,怒道:“是人九仇!不是皮球的球!” 我把脸埋在靳楚肩上,很不厚道的笑到发抖。靳楚抿着唇露出一个小梨涡。 “还是小靳好。”原哥悻悻的说,“你这种不尊重长辈的毛孩子要了做什么?我当初肯定是中了邪才被你的买一送一迷惑。” “竟然好意思说。”我毫不客气的反击,“也不知道是哪位为老不尊的长辈竟然给未成年人喝奇怪的饮料……” 靳楚满脸通红的扑上来捂住了我的嘴。 “这不是挺好的嘛。”原哥笑嘻嘻的说,“食色性也,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你就不怕弄出乌龙吗?”我把靳楚按到怀里,安抚的摸了摸头。 “不可能啦。”原哥说,“你俩看对方的眼神比我妈酿的蜂蜜还甜腻,只有周森那种根本没安雷达的直男看不出。而且我又没给你下药,只是含一点点助兴的成分而已……说起来,结果怎么样?” 我说:“……好像还可以?” 靳楚又开始挣扎着想捂我的嘴了。 周森说:“我不直!” 然后他们就到底直不直的问题展开了一场,通俗点来说叫“翻旧帐”的争论。 我突然觉得,他俩还挺般配的。 圣诞节前一天,原哥打电话叫我们过去,说要请我们吃饭。 周森看样子不在店里,原哥叼着根吸管百无聊赖的喝着奶茶,看到我们过来眼睛一亮,指着店中间高高的圣诞树和桌子上堆得乱七八糟的礼物盒说:“挂完你们可以先挑两样。” 我搬了摺梯过来,爬到上层往树顶挂礼物。靳楚坐在下层,把桌上的盒子一个个拿起来递给我。 “森哥呢?他不来陪你过圣诞吗?”我随口问道。 半天没得到回答,我正要回头看,靳楚敲了敲摺梯,示意我接盒子。 我把小礼盒挂到树上,靳楚打手势说不要问那么多,原哥看起来在难过。 我摸了摸他的脸,他偏着头在我手上蹭了蹭。 我很喜欢他做出这类具有撒娇意味的举动,这会让我的心情变得十分柔软,就像忽然陷进了甜甜的奶油里。 我从摺梯上跳下去,靳楚慢吞吞的爬下来,把手指上蹭到的灰洗掉,去厨房煮牛奶。 我跟在他身后转悠,他随手把白色的厨师帽戴到我头上,示意我帮他搅奶油。 ——心情不好的时候吃点甜的就好了。他说。 “心情不好的时候吃你比较有效。”我在他耳边小声说。 他的耳边浮起一层薄透的晕红,睁大了眼睛瞪我,像一只张牙舞爪的小奶猫。一点威慑力都没有。 我笑了两声,凑过去亲了亲他的唇角。 靳楚简单的做了份奶油布丁给原哥。我不知道吃点甜是不是真的有助于调节心情,至少原哥吃完后心情看起来还不错,表示要请我们吃牛排。 “你们不挑的话我给你们挑了,”他从圣诞树上简单粗暴的揪下两个我之前挂上去的盒子,抬手扔过来,“圣诞礼物,回去再拆。” 跟着盒子一起扔过来的还有店门钥匙——“帮忙锁个门,我去开车过来。” 我把店里的灯关了,关门落锁。 和靳楚在门口等了片刻,一辆红色的玛莎拉蒂在从巷子里转出来,停在店门口,车窗落下露出原哥熟悉的脸—— “上车。”他说。 “颜色真嚣张啊。”我感嘆道。 “我年轻的时候比现在嚣张多了。”原哥从后视镜看了我一眼,脸上隐约带着笑,“要是你早出生几年说不定还有机会瞻仰一下我当年的风姿。” 我撇了撇嘴:“说得好像你现在很老了似的。” “你觉得我多大?”原哥挑了挑眉。 “我觉得你像个半路辍学的穷苦大学生。”我诚实的回答,“森哥一身精英范儿,比较像成功人士。” 原哥大笑起来。他的眼眸细长,眼尾微微上挑,不笑的时候看起来有点冷,笑起来又有些轻佻的意味。虽然很漂亮,但单看眼睛的话确实不太像个好人。 然而他的面相很好的中和了这一点,把冷意柔和成了冷淡,也把轻佻化成了俏皮。简单点来说,他有一张十分年轻,甚至带着几分稚气的脸。 原哥笑了半天,转头问靳楚:“小靳你说说,你觉得我和森哥分别多大?” 靳楚想了想,两只手都比了个二,然后指了指原哥。 “那他呢?” ——二十八。靳楚回答。 和我想的差不多。 “不对哦。”原哥笑着说,“我比你们大了整整一轮,周森他今年才二十五。” “而且重点是,我可比他有钱多了,他才是穷苦大学生……哦不对,现在是穷苦的上班族了。” 第8章 第八章 8. 原哥带我们去的餐厅装修得很低调,但是价格一点也不低调,可以说得上是含金量十足了——真正意义上的那种含金量十足,一份能顶我两个月饭钱。 我默默地在原仇和有钱人之间划了个等号。 餐厅的灯光恰到好处的昏暗,客人们压低了声音交谈,钢琴曲在厅中轻柔的流淌。 我支着耳朵听了几句,原哥说:“是舒伯特的《小夜曲》。” “我有点相信你是有钱人家的少爷了。”我说。 他闻言弯了弯眼睛,露出一点不明显的笑意。 我把牛排切成整齐的小块,再和靳楚交换了餐盘。原哥懒洋洋的靠在沙发上吃他的冻酸奶芝士蛋糕,不忘调侃我们:“有点同情心好不好,过节还强行给人餵狗粮。” 我打量他,觉得他这会儿是真的心情好,于是开玩笑道:“你懒得切的话我也可以代劳,我很尊敬长辈的。” 我随口说说,以为他也只是随便听听,但事实证明他比我想的不要脸多了。 他吃完最后一口甜点,毫不客气的把我切好的牛排端走,然后把他那盘扔给了我。 我默默的切着第三盘牛排,心想看在这肉比我还金贵的份上也不能拍到他脸上去。 浪费可耻啊,我可是勤俭持家的好青年。 “小靳今年高三了吧。” 我费力的折腾着牛排,原哥开始和靳楚聊天。 “想过要上什么大学吗?” 这个问题我也想知道,我偏头看他。 他也扭过头来看我。 “你们这样看来看去的就能想出来吗?”原哥敲敲盘子。 第11页 粗鲁的行为在他做来也变成了率性,实在让人无可指摘。 靳楚转回去,摇摇头,又点点头。 “他说,没想过要上什么大学,但是想过去的地方要离我近一点。”我好心的翻译了一下。 原哥很惊奇:“你是应声虫吗?这都知道。” “不是呀。”我抬手摸了摸靳楚柔软的短髮,笑着说:“因为我也是这样想的。” 靳楚脸红了,然后他抓住我的手,展开,轻轻的吻了吻我的手心。 “看到你们就觉得,年轻真好啊。”原哥感嘆。 靳楚比了几个手势,我说:“他说你也很年轻。” “不一样,心老了长得再年轻也没用。”原哥说,“真想回到十七八岁的时候。” “回去再参加一次高考吗?”我说。 “让你说句人话是不是比登天还难?”原哥笑骂道,“现在我给你一个改口说‘恋爱’的机会。” 我从善如流道:“回去再和森哥谈一次恋爱吗?” 原哥气极反笑:“我十七八岁的时候他还在上小学!” “假设你回到17岁。”我摆了摆手指,“那么他应该是13岁。正常来说,13岁已经初一了。” “哦。”原哥面无表情的说,“不管他是初一还是大一,我都不想和他谈恋爱了。” 我瞭然的点点头:“看得出来,你现在就很心力交瘁。” “那是因为你总不说人话,我翻译得很累。”原哥说,“我真希望你和小靳换一下。” “我也是这么想的。”我认同道,“如果我是海巫师就好了。” 原哥愣了一下。我手心里,靳楚的手忽然紧了紧。 我转过头看他,他也看着我,眼眶有点红。 “啊……”原哥说,“年纪太大了,我竟然刚刚才反应过来你在说海的女儿,你这年纪还相信童话?” “多看童话故事有助于延缓衰老。”我认真的建议,“下次过来我顺便可以借一本安徒生童话给你,需要吗?” 原哥笑了两声,说:“好啊。” 吃完牛排原哥开车把我们送回家门口,靳楚和我说想请他进去喝杯茶,我转达了他的意思,原哥把车停到路边,笑着说:“看来我可以自己去拿安徒生童话了。” 薛丁格一如既往的听到开门声就跑到门口迎接,猝不及防之下被原哥一把抱起,悽厉的嚎叫着想要挣脱他往靳楚身上扑。 原哥牢牢捉住它的小短腿,啧啧道:“胖成这样,何意你养的猫吧?” 我争辩道:“可是是靳楚溺爱它的。” 靳楚伸手安抚的摸了摸薛丁格,薛丁格在原哥手里安静下来,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靳楚是亲妈。”原哥下完结论,换上拖鞋抱着薛丁格进了客厅。 我去书房里找书给他,靳楚去厨房煮奶茶。等我拿完书回来时薛丁格已经成功逃离魔掌,原哥捧着杯子在喝奶茶。 “有股茶香,但是不苦。”原哥说,“很特别,你是怎么煮的?” 靳楚拿了纸笔,细细的给他写了煮法。 原哥看着他写字,又说:“你字写得不错,练过毛笔字吗?” ——以前练过。他说。 我忍不住问:“书房里挂的那幅字是你写的吗?” ——刚上初中的时候写的,很久没写过了。 他抬头看了看我,神情很平静。那句“为什么”就在他平静的眸光里卡在了喉咙口。 我没有再问。 原哥熘到书房里去看字,其实总共只有五个字——“恭宽信敏惠”,挂在书桌后面的墙上,坐在这里看书时一抬头就能看到。 我看过无数次,但我从来没想过会是他写的。我突然发觉我对他的过去其实一无所知。 原哥回去后我和靳楚坐在沙发上拆了他给的圣诞礼物,是两块一模一样的机械錶,款式简洁大方,既可以说是兄弟款,也可以说是情侣款。 我替靳楚把表戴上,他看了看表,问我我们只送原哥一罐茶叶会不会太寒碜。 “不会。”我安慰他,“对他来说,喜欢的就是最好的。再不济我们可以元旦请他过来吃饭,大不了安徒生童话也送他了。” 靳楚就笑。 原哥对我和他来说不仅仅是兼职的老闆,更是特别的朋友。兴许还夹杂着一点微妙的崇拜。 和他来往是件很舒服的事情。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想就是想,不想就是不想,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不用客气,不用绕弯子,简单到一目了然。 他既不会把你当成小孩子敷衍,也会给予作为长辈的适当关照。既不会过于窥探你的隐私,也会在你苦恼时提供中肯的建议。当然,最终怎么选择是你的权力,他不会把你往他认为正确的道路上带。 有个暑假每天都来咖啡馆喝咖啡的小姑娘某次和他聊天时问他,如果喜欢上不应该喜欢的人该怎么办。 “这是你的人生,又不是我的。”他漫不经心的说,“正不正确应不应该又不靠旁人给你评定,你得学会为自己的决定负责。” 然后那姑娘就红着脸告白了,然后就收到了一张好人卡,然后我就再也没看到过她了。 我心有戚戚然,委婉的提醒他说你这样迟早倒闭。他说无所谓啊关门大吉也比做个玩弄小姑娘感情的人渣要好。 我想了想,不得不承认他是对的。 可是活得这样肆意洒脱的人也会有为情所困的时候,可见天道好轮迴,一物降一物是永恆的真理。 不知道是不是越临近高考时间就过得越快,这年的春节我刚嗅到一点年味儿,正月的尾巴就悄无声息从指缝里滑走了。 教室后面的墙上挂上了距离高考还有120天的倒计时牌,课间不再有人在教室和走廊里追逐打闹,上厕所都恨不得掐秒表。 整层楼蓦然沉寂下来,只有互相讨论试题的声音低低传来,交杂成一片窃窃私语。 每个人面上都浮动着焦躁或是某种微妙的紧迫感,我被这样的气氛感染得有些紧张,又在靳楚安静的笑容里慢慢平静下来。 他好像从来不会被外界影响,依旧按照自己的节奏平静的生活。 我问他你不紧张吗,他说不。 我问他你不害怕高考吗,他轻轻笑起来,然后摇头。 我问他,你难道没有会紧张害怕的时候吗? 他说有,等我再问,他又不回答了,只是笑。 而我总是在他的笑容里败下阵来。 高三下学期强制在学校上晚自习,每天九点半才能回家。一整天学习下来在学校吃的那点饭根本不顶用,于是回家的路上我都会特意绕到小吃街,和他一起吃碗面,吃完再骑车载着他回家。 他坐在后座上,松松抱着我的腰。我有时候恶作剧的从坑里骑过去,他在颠簸中会下意识的搂紧我,轻柔的夜风里传来不知名的花香和虫子细细的鸣叫,天气好的时候一路还会伴随着漫天星光。 第12页 那是我记忆里最温柔也最短暂的春天。 春天过去后五月也走到了尽头,我们很快就迎来了高考。 那两天温度很高,还下着很大的雨,炎热而潮湿。原哥特意关了咖啡馆,开车过来接送我们。 “不要紧张,顺其自然。”原哥第一次婆婆妈妈的叮嘱着,“尽人事听天命,考完就不要再想了,明天考完最后一科我带你们去吃好吃的。” 我忍住没和他拌嘴,乖乖的点了点头。 “准考证和身份证都带了吧?铅笔橡皮签字笔都准备好了吧?水买了吧?” 我们在他关切的目光下把所有东西重新检查了一遍又一遍。 他目送着我们进考场,考完出来他的车还在原地等着。他把我们送回家睡午觉,去饭店提前打包清淡的饮食当午餐,连午睡时的空调温度都在他的时刻监控下。 如果不是长得实在没有半点相似之处,我都要怀疑他真是我或者靳楚的亲哥了。 我们在他无微不至的照顾下兢兢业业的度过了高考,考完当天他在饭桌上点了一箱啤酒,庆祝我们终于圆满结束了人生的一大阶段。 我和他说原哥,你以后就是我和靳楚的亲哥,等你老了我们肯定孝顺你。 他灌下一杯啤酒,说他还没老呢。还说到底还是被我们占了便宜,以前多少人想当他亲弟弟啊。 我说这不一样,我们是现在和以后都想当。他就笑,摸着我们的头说宝贝们真乖。 称唿很肉麻,他的语气却认真而温暖。我觉得鼻子有点酸。 第9章 第九章 9. 考完第二天,班上组织了一次集体聚餐。我骑着车载靳楚过去,和上一次聚会时的心态已经截然不同。 我想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不介意在所有人面前出个柜。 也许是离别的感伤太浓厚,每个人脸上的笑容都很浅,却都很真诚。平平安安的吃完一顿饭,又跟着大部队转战ktv。 说实话我不太想去,反正也没什么好玩的。但是学习委员高高兴兴的来找我们玩儿,我觉得靳楚是把他当朋友的。 包厢里的音乐震耳欲聋,话筒在一堆人手里传来传去,连学习委员也五音不全的吼了首歌。一句歌词都不在调上,也难为大家听完全场还给他鼓了个掌以资鼓励。 话筒传到我手里的时候歌播到《那些花儿》,另一个话筒在女生那边,唱到一半就自动消音了。我靠在沙发上,轻轻握着他的手唱完了整首歌。 他一直看着我,这让我很想吻他。 唱完后我把话筒递给下一个人,拉着他出去,学习委员在背后叫我们,我说去个洗手间就回来。 他不明所以的被我拉到洗手间,我把门掩上,在洗手池的镜子前热情的吻他。 他不知所措,又很紧张,很快被我吻得腿软,半个身体的重量压到我放在他腰后的胳膊上。 我把他按进怀里,无比自然的脱口而出:“靳楚,我爱你。” 说完我自己也怔了一会儿,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说这个,那三个字好像一直都等在那儿,时机到了就自个儿钻出来了。 就像春天里河流会解冻,花会盛开一样自然。 他沉默的抱紧了我,鼻翼间湿润的唿吸拂在我颈上。 我和他手拉着手走回包厢,包厢里群魔乱舞,没有人注意到我们交握的双手。又或许是注意到了,但此刻已经成为无关紧要的小事。 唯一时刻关注着我们的学习委员用一连串的“这这这”表达了内心的惊讶,在得到我的肯定后以结结巴巴的“挺好挺好的”总结了自己的感受。 我毫不客气的沖他咧嘴一笑:“谢谢。” 那天散场后很多人在我这一生中都没有再遇到过,包括那个曾经借着真心话向我表达好感却被我婉拒的女孩子。尽管我很早就意识到了缘分原本就是这样浅薄易散的东西,时间一到就会各奔东西,再不相见,却还是觉得莫名伤感。 “你就是吃饱了撑着想太多。”原哥头也不抬的玩着手机,“要是每个人都留下来的话你逢年过节得送多少礼啊,腿都得跑断。” 我不得不再次承认,原哥说的话总是这么有道理。 高考分数出来后原哥研究了两天志愿该怎么填,研究完召开了家庭会议,询问我和靳楚自己的想法。 “最好是能在一个学校。”我说,“再不济也得在一个城市。” “我是问你想读什么专业!不是问你想怎么谈恋爱方便!”原哥拍桌子。 “冷静。”我说,“我想想啊……金融?生物工程?外语系中文系也行?” 原哥:“……” 他决定不理我,先问靳楚:“靳楚,你呢?” 靳楚写了两个字——歷史。 他高考分数很高,原哥说没必要填这种相对冷门的专业,他只是摇头,告诉我们他父母生前是歷史系的教授。这理由充分到无懈可击,直接敲定了一半的结果。 另一半结果在我这儿,在感兴趣的专业里挑挑捡捡了一通,我报了和他一个学校的设计系。 原哥哀嘆很久,说我们这样註定发不了财,还好他家底殷实足够养老。 我说别慌啊,到时候给你店里装修一下,摆点文物,保证财源滚滚数钱到手软。 他说滚滚滚,你当你们是去学盗墓和看风水呢。 我哈哈大笑,从善如流的滚到后厨去炸猪排了。 高中最后的暑假我和靳楚逛遍了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 我来这儿才两年不到,他只比我稍微久那么一点。 他的父母都出生在这座城市,却在别的城市初次相遇,然后结婚。可见缘分实在是很奇妙的东西。 他小时候跟着父母回来过几次,小街上的房子是姥姥当初的住所。后来姥姥去世了,房子的钥匙留给了母亲。再后来父母也不在了,他一个人回来了。 我问他,为什么会回来? 他说不知道,就是有一天睡醒,忽然觉得该回来看看。然后没有再离开。 我笑着说,说不定就是在等我。 说这话的时候我们正蹲在街边的树荫里吃雪糕,他转过头来看我,我凑过去吻他,唇齿间都是雪糕甜腻的奶味。 说来很奇怪,我们分明不是在这里长大,却不约而同的把这里当成了家乡。苏轼说,此心安处是吾乡,也许这是因为我们把心都留在了这里。 我们在没有人的街头巷尾拥吻,牵着手在小巷子里钻来钻去,路过很多小店,遇到有意思的就进去逛逛。城北有家粉店的米粉特别好吃,城东有家快倒闭的唱片行,在那里我找到了很多快绝版的黑胶唱片。走累的时候我们在路边的奶茶店里喝奶茶,他有时会和我提起他的过去,态度很温和,脸上带着怀念的笑容。 我知道了很多过去不知道的事情。比如他父母在他初二那年离开,比如在那场车祸里他失去的不仅是父母,还有他的嗓音,再比如他曾经很痛苦,试图服过安眠药自杀,可是没能死成。 第13页 他提起这些的时候神情轻描淡写,可我却想起在我生病的那段时间他一直寸步不离的守着我,在深夜悄悄的爬起来看我,触碰我的指尖那么温柔。 我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也许当初他比我更害怕。 我无法改变过去,只能握紧他的手,再一次告诉他:“我一定会对你好的。” 他对我微笑,眼睛里盛满了温柔的星光。 八月过半我们开始准备行李,原哥像个护崽的母鸡,絮絮叨叨的担心我们这没带那没带。他在往行李箱里塞了毛巾牙刷牙膏之后,又试图给我塞个热水瓶进去,我实在哭笑不得,和他说这些还是到了再买比较好。 周森在一边酸酸的说:“当初我去念大学也没见你这么上心。” 周森在去年圣诞节之后和原哥在一起了,据说是因为他在圣诞节被他妈骗去相亲,没忍住和他妈摊牌了,结果被赶出了家门。原哥不得不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暂时收留他,然后一不小心就留到床上去了。 我心想这都是藉口,想开车就直说好不啦。 原哥一巴掌煳在他脑门上,训道:“他俩未来可是要给我们养老的,当然要好好看着。” 不知道养老还是我们中的哪个词取悦了他,周森很爽快的答应了原哥陪他开车送我们去t市,得意洋洋的表情跟被顺毛的薛丁格没什么区别。我觉得原哥的本职可能是是驯兽师。 八月初我就把薛丁格送到了原哥的咖啡馆,自从原哥给它餵了一个星期的小鱼干,它已经完全抛弃了它的亲爹,奋不顾身的投入了原哥的怀抱。 虽然它有点丑,但还是收到了不少客人送的猫玩具。原哥说这就是所谓的丑到深处自然萌。 我觉得它一点也不萌,它就是只小白眼猫,有了靳楚忘了爹,有了小鱼干爹妈都不要了。 假期的最后半个月我和靳楚除了偶尔去咖啡馆帮忙,剩下的时间都待在了家里。 沙发地毯餐桌书房包括厨房都被我们滚了一遍,我一想到开学之后不能每天见到他,就时时刻刻的觉得不餍足。 他不会说话,做得狠了也只用那双水润的眼睛哀求的看我,模样可怜,却更能勾起人心底的施虐欲。 我克制住想要把他弄坏的欲望,低下头温柔的亲他的眼睛。 转眼就是八月底,原哥捨不得让我们拎着大堆行李挤火车,哄得周森请了假一起开车送我们过去。 顺着导航找到学校的时候已经下午四点了,两个系的宿舍隔得远,只能就近先放了我的行李,再去他的宿舍。 四个大男人一起涌进宿舍的情景还挺少见的,尤其是原哥和森哥在一群四五十的叔叔阿姨里简直是鹤立鸡群的存在。 我是第一个到宿舍的,挑了张靠窗的床把被子草草铺好,东西堆到柜子里。 靳楚宿舍里已经有人了,见我们四个陆陆续续进来,那个高高瘦瘦的男生疑惑的走到门外看了眼门上的名单,纳闷道:“是我的名字啊?你们有人走错了吧?” 原哥说:“没走错,我是来送儿子的。” 男生吃惊的瞪着他,然后把我们挨个看了一遍,结结巴巴的说:“儿、儿子?” 原哥勾唇一笑,把靳楚拉出来,胳膊往他肩上一搭,说:“这是我儿子靳楚,不会说话——就是字面上的那种不会说话,希望你能关照关照他。” 靳楚朝对方点点头,露出一个笑容。 我把被子放好后回过头和男生打了个招唿:“你好,我叫何意,设计学院今年的新生。这两位是我和靳楚的哥哥,不是什么爸爸。” 男生连忙和我握了握手,说:“你好你好,我叫谢阳。我还说呢……你哥看起来和你们差不多年纪……” 靳楚把东西整理完,原哥说吃个晚饭再走,顺便拉上了靳楚同宿舍的新同学。 吃完饭原哥和周森把我们送回校门口,依依不捨的叮嘱我们别忘了常打电话回家。谢阳在这短短一顿饭的时间被原哥哄得七晕八素,信誓旦旦的保证会关照靳楚,包括提醒他打电话回家——也不想想靳楚打电话也没用啊。 我揽着靳楚,最后朝他们挥了挥手,说:“一路平安,到家记得给我打个电话。别忘了餵薛丁格。” 原哥朝我们抛了个飞吻,车开动后很快汇入长长的车流中,就像一滴水汇入了大海,很快就消失了。 但我知道那滴水是存在的,是不一样的,有一根看不见的线连结在我和它之间。 第10章 第十章 10. 我送靳楚回去的时候顺便去他们宿舍熘了个弯,见到了他们宿舍剩下的另外俩人。 一个看起来文质彬彬,个子比靳楚还小。一个一脸憨厚,看着像是个东北老爷们。 我和他们客套了几句,把从餐厅打包回来的甜点分了,再次和他们说明了靳楚的情况,并且拜託他们多照顾他。 其实我知道他能自己处理好,可是就是忍不住多操一点心。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想把他捧在手心里,把世界上所有的好东西都送到他面前,一点委屈都不让他受。 ——即使我知道,他并不需要。 靳楚把我送下楼,站在原地目送我离开。我走出十多米,回头看到他还在,脑子一热又跑回去,在裹挟着桂花馥郁香气的夜风里向他讨了一个吻。 “好想把你放到口袋里打包带走。”我凑近他耳侧,和他咬耳朵,“我今晚肯定睡不着。” 他抬手安抚的摸摸我的眉头,用力的抱了我一下,然后松开手。 ——明天见。他说。 我在桂花口味的风里走了老远,回头朝他挥了挥手,然后转弯。 真糟糕啊……才离开五分钟就开始想他了。 我回去宿舍的时候人都到齐了,大家草草的自我介绍了一下,我扯出一个友善的笑容,从箱子里翻出衣服去洗澡。 之后的一个月都是军训,两个系的军训场所在两个不同的操场,于是我们只能吃完晚饭洗完澡再见面,待不了多久又要分开。 我甚至有点泄气的想,早知道就和他学一个专业了。比起不感兴趣,我更怕见不到他。 熬到国庆放假,我提前定了回去的高铁票,一手拿手机钱包,一手牵着他,三个小时之后站到了家门口。 进门后他看起来还想说些什么,我低下头,捉住他的手,用力咬上他的嘴唇。 等我神清气爽的把他抱去浴室泡澡,他软趴趴的靠在我怀里,脖颈上都是我留下的痕迹。我把玩着他的手指,低声和他说话,说我想在校外租房子,我受不了一整天见不到他。 他下巴搁在我肩上,闻言蜷起手指,在我手心慢慢写了一个“好”。 我心里溢满了蜜糖,为他无条件的纵容,也为那双总是看向我的眼睛。 我轻轻吻他的耳朵,小声的和他说黏腻的情话,他耳朵红红的,样子害羞极了,又好像有点高兴。 他怎么就这么可爱。 我忽然有点理解古代那些昏君。换做是我,也抵抗不了心爱之人的一个笑容。 第14页 我把他刷干净裹在浴巾里抱回床上,他挣扎着从床边的书桌上扯下一个本子,又可怜巴巴的央着我拿了笔来,用笔和我聊天。 ——你最近好幼稚呀。他写。 “后悔也晚了,我就是这么幼稚。”我趴在他身边,侧头蹭一蹭他的脸。 ——不后悔。你幼稚我也喜欢。 “真的喜欢吗?”我意有所指的望了望他下身,他睁大眼睛无辜的和我对视,默默的裹紧了浴巾,然后慢慢的点了点头。 我忍不住笑起来,凑过去温柔的吻他。 “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的?”我不厌其烦的去捉他空着的左手,握在手心里一下一下的揉搓。 ——很久以前。他顿了顿,又写: ——你第一次亲我的时候,我想我也许在做梦。 “那不是我第一次亲你哦。”我说。 他呆呆的样子特别傻气,我伸手蓐一把他软软的头髮,继续说:“元旦那天,我去你家找你,你在睡觉,我偷偷亲了你一口。那才是第一次,你确实没睡醒。” 他好像很吃惊,半天才写下下一行字。 ——为什么?他问。 “什么为什么?”我理所当然的说,“亲你当然是因为喜欢你。” 他摇摇头,一字一顿的落笔: ——为什么喜欢我? 我不假思索的说:“因为你很可爱。” 他看着我,像是想哭,又像是想笑。剎那间我飞快的意识到了什么。 我反问他:“你以为是因为什么?” 太多没注意过的细节剥丝抽茧,逐渐浮现在我眼前。 “你以为我和你在一起是因为把你当成了救命的稻草?” 他从来都不会拒绝。 “还是因为同情、愧疚和感恩?” 比起宠爱的纵容,更像是无声的挽留。 “或者只是想睡你?” 可能我的语气和视线太咄咄逼人,他在我的注视下轻微的瑟缩了一下,眼眶慢慢红了。 “你是这样想的?” 我伸手掐住他的下巴,逼着他抬起头来。 “即使是这样,你也想和我在一起吗?” 他惶然的看着我,我从没见过他这样的表情。 他应当是沉静的,微笑的,像是窗边温柔盛开的白玉兰一样恬静美好。我小心翼翼的把他放在心尖,把他当做我唯一的神明。 可我都做了什么?我现在又在做什么? 我闭了闭眼睛,颓然松开了手。 “对不起。”我低声说,“我不是故意的。” 我站起来——事实上,这只是一个无意识的动作,当我理不清头绪的时候,会习惯性的在屋子里绕圈——但他不知道。 他着急的爬起来,一脚踩上地板,身体软软的往前一扑,被我眼疾手快的拦住,一把把他抱进怀里。 我想蹲下去查看他的脚踝,可是他死死的揪着我的衣领,我认命的嘆了口气,“靳楚,你——” 我不是有意卡住的。他仰起头来,脸上满是泪水,惶然无措的看着我,嘴唇开合,无声的、机械的重复一句话。 ——对不起。不要走。 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第一次见到他的眼泪,比想像中更炙热,流过指尖的时候烫得心脏一阵阵的抽疼。 我低下头,轻轻蹭过他脸颊,任由眼泪煳到我脸上,深深的吸了口气,沉声说:“我不走,靳楚。我告诉过你的……我爱你。” 他手上的力道松了松,我轻轻搂着他的腰,吐出胸腔中的浊气。 往事如何早已不重要了,不是吗? 我很确定我爱他,也很确定他爱我。即使他不那么确定,我也有很多很多的时间让他慢慢相信。 我们可以慢慢来。慢慢谈一场恋爱,再慢慢过完这一生。 起初我把他当成花,美丽又柔弱,经不起风雨,需要被小心呵护。 后来我发现这是个错误的判断。他明明是树,枝条柔软而坚韧,也许狼狈,也许痛苦,但一定会努力的活着。然后尽力伸展枝叶,庇护身边的人。 现在我想,即使是无惧风雨的大树,也是有权被爱护的。 这无关于需不需要,有没有必要,只是因为他选择了我,毫无防备的给予了我他所有的痛楚与温柔。 只是因为……我爱他。 仅此而已。 ——the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