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骨头》 第1页 [恐怖灵异] 《水晶骨头》作者:千百秀【完结】 第一章 草原的黄昏(1) 我最后一次伫立在山坡上,眺望着人类围着篝火欢娱。我同时也看见了狗,脖子上套着结实的绳索,不时偎依在人类的怀抱,不时朝无声的黑夜张望,不时神经质的昂首狂吠。 秋初,是草原上的风最温柔的时候,当我迎着它奔跑,感觉如同飞翔,并主宰着广袤的内蒙古大草原。 风儿,慢点!母亲在身后遥遥地唤我,我知晓她爱我。 一个月前,我们族群栖息的草原来了一支车队,若不是母亲告诉我那就是人类的汽车,我还以为是比狮子还兇勐的怪兽呢。母亲又告诉我,人才是最大的危险,因为他们有着永无止尽的欲望。所以,在母亲的叮嘱下,我只能在远处的山坡窥视他们。其实,对人类的恐惧从我意识到自己存在的那一刻就有了,长辈们总是不厌其烦的警告我们这些出生不久的愣头青,倘若碰到人类,不要在他们面前晃悠,要远离他们的视野。如今,亲眼目睹人类活生生的就在面前,那种惊喜早已淹没了恐惧。我在想,往后终于可以在同伴面前扬眉吐气呢,说不定未来我还能成为族群的首领。 当然,我知晓母亲就藏在身后,盯着我的一举一动,生怕我冲动起来靠近人类。母亲之所以同意我在一个安全的距离内窥探人类,是为了让我认清危险的面孔,以免今后陷入万劫不復的困境。她不同于其他母亲,在溺爱孩子的同时不忘传授生存技能。我一直没有回头,佯作不知她在身后,我愿永远是母亲眼里听话的孩子,永远。 当夜,族群首领紧急召开全体会议,认真分析当前形势,以评估突然出现在附近的人类对我们的危险指数有多少,以及如何应对。 大部分狼主张连夜迁徙,理由是人类很狡猾,当我们切身感知他们危险的时候,就意味着死亡来临。年迈的狼感慨,我们上次遭遇猎人的围捕,逃到这片草域不过两载,生活刚稳定下来就要再次疲于奔命的逃亡,何时才是尽头啊!所有的老狼跟着啜泣起来,伤感的气息顿时瀰漫在草原的夜空。我的父亲劝慰大家说,不要悲观,人类也有好坏之分,说不定这些人是某个动物保护组织也说不准。父亲的话让伤感的氛围有所缓解,毕竟父亲是族群里仅次于首领的二号人物,加之平日里为狼处事非常周到,在众狼中有着极高的威望。 沉默许久的首领开始做最后总结,他咳了咳说,冬天快要到了,迁徙面临着许多具体的困难,譬如兇勐野兽为了囤积过冬食物会增加我们途中的危险系数,譬如来到另一处栖息地是否能赶在风雪来临之前修筑好洞穴,譬如今年新生狼的骤增和日趋老龄化的族群都会成为迁徙的巨大包袱,譬如猎人为了过个好年会倍加贪婪我们的皮毛等等,所以不到万分危机的关头,还是不要迁徙为好。 众狼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最后举手表决,90%的狼同意首领的决策。并通过增加岗哨、探子的决议。而我们这些小狼始终在沉闷的会议中嬉戏玩耍着,全然不知危机的存在。 一连两个星期过去,附近的人类没有发现我们,但也没有离去的意思,他们究竟在这里干什么,这里毕竟不是他们的家园。听探子说,人类在这里发现了石油。我并不能完全理解石油是什么东西,但隐约感知到它对人类很重要,就像自由对我们狼类很重要一样。第三个星期,情况似乎有些不妙,又有大量奇形怪状的车子开来,以及装载来了更多的人。空寂的草原顿时喧嚣无比,夜很深时都能听见人类的高歌。族群又开始紧张起来,如我所料,当晚在人类陷入梦乡之后便开起了冗长的会议。此时,夜空中的星斗已变得黯淡,遥远的天际泛起了鱼肚白。这次我没有不懂事的只顾玩耍,聚精会神的凝听起会议的内容,因为我察觉到父亲与母亲脸上明显的焦虑。 会议的主题还是去与留的问题。首领也不像上次般镇定自若,忧心忡忡地说,难道真要再次到别处寻找我们的自由?难道偌大的草原,就没有我们狼类永恆的梦想之地? 感慨归感慨,大家还是很理智的分析种种迹像,认为附近的人类对我们还是友善的,因为这么久的时间里,人类不可能没有发现我们。而庞大的车队绝不会是为剿灭我们前来的,这不符合人类的逻辑,也是对人类能力的一种侮辱。同时,也认为附近的人类绝不是什么动物保护组织,因为他们迟迟没有与我们建立联繫。他们只是不屑在我们狼身上获取利益的人类,但愿如此。 为了避免与人类的摩擦而招致灭顶之灾,会议最后制定《狼与人类谨慎共处十三条纪律》,目的是约束我们的不羁天性,也是从根从本上强调了附近的人类对我们构成的潜在危险。 一、不要迎合人类的友善,他们善于多变。 二、与人类相遇,请绕道而行,倘若无路可饶,请退后100米,让人类先行。 三、不要直视人类的眼睛,他们对恐惧的反应比我们要快。 四、在人类1000米的范围内不许嗥叫。 五、严禁吃不明来歷的食物。 六、严加管束自己的孩子,不要在人类活动区域玩耍。 七、对人类的蔑视持平常心。 八、泯灭对人类工具的好奇心。 九、人类对其他友类进行攻击时,保持中立。 第2页 十、人类无意中伤害我们时,务必克制情绪。 十一、人类对我们怀疑时,不要解释,这样只会更糟。 十二、人类对我们攻击时,迅速迁徙,我们不是对手。 十三、不幸被人类俘虏,决不投降。 所有狼都对以上条例表示认同,又有些无奈。自由就是如此,没有代价与约束的自由不能成为真正的自由。我们只能这样去理解自由,除非我们生活在一个永远没有外界干扰的草原。有这样的草原吗?我们相信,从未放弃过寻找。 第四个星期,探子失魂落魄的回报导:人类带来了狗!这一消息不亚于晴天霹雳,彻底击碎族群最后的心理防线。 我好奇的问母亲,狗是什么?我们为什么惧怕狗? 母亲回答,狗是我们的远房亲戚,曾和我们一样生活在美丽的草原,一万年前,狗为了贪图享乐放弃自由,极尽谄媚的投靠人类,成为人类祸害苍生、欺凌万物的帮凶。他们知晓狼比自己优秀,倘若也顺意了人类,便会威胁到自己的利益,于是在人类面前百般挑拨,终于使狼在人类的脑海里成为残忍、暴戾、兇勐的形像。时至今日,虽然人类对狼的认识不再狭隘,也从狼的身上学到了许多立世良方,但狼却从未改变初衷,放弃追逐自由的生活,同狗一样委身于人。即便如此,狗的态度丝毫没有扭转,依然对我们狼类存有芥蒂,仗着人类的娇惯,有恃无恐的与狼为敌。倘若,狼与狗起了争执,人类定是向着狗的。这也怪不了人类,谁叫他们是世界的主宰,谁屈服于他们,他们就庇护谁。 从这一刻起,我憎恨狗,没有自我。 没有开会,没有讨论,没有精闢的分析,各家各户就开始收拾行囊,准备着长途迁徙,每只狼的心里都瀰漫着浓烈的哀愁。此刻,虚弱的冷风从遥远的西伯利亚吹来,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秋寒,也第一次对未来展开了遐想。未来很神圣,因为我要坚守致死不渝的自由,未来也很悲壮,因为它被一种奇异的红包裹着,使我觉得走向它充满了英雄的色彩。 我最后一次伫立在山坡上,眺望着人类围着篝火欢娱。我同时也看见了狗,脖子上套着结实的绳索,不时偎依在人类的怀抱,不时朝无声的黑夜张望,不时神经质的昂首狂吠。 夜很深,我才在月光下拖着骄傲的影子回家。一路上,我都在想,我将会为自由付出哪些代价? 第二天,大早,天色还灰濛濛的,我被洞穴外的熙攘声扰醒。同时母亲温柔的唤我起床,风儿,我们得走了,这里不再是我们幸福栖息的家园。听到此,首先,我感到兴奋,对于迁徙,我并没有如成年狼们为不可知的旅途感到惶惶,而是未来离我又近了一点。在之前的梦里,我已经在途中,每走一步,都在飞速的成长,当我停下的时候,就长成一位草原上狼狼景仰的英雄。接着,便是感觉四肢无力,头脑昏沉,痰噎喉咙,鼻子流涕,连回应母亲话语的力气都没有。我是怎么了?母亲比我更加慌张,用手搭在我的额头上,稍顷,惊跳起来说,这么烫!你生病了! 父亲闻讯赶回,怜爱的把我揽在怀里,并埋怨母亲道,我说昨夜不让宝贝儿子出去吧,你非要偏向他,一定是夜里寒气侵了脾胃。母亲没有反驳,想必是在心里责怪自己。看来,我无法延续我的梦了,至少今天是这样。 首领催促我们一家快点集合,父亲说,得晚走几天,孩子病了。首领嘆气说,这个时候生病,简直太糟糕了。父亲说,你们先走吧,过两天我们就能追赶上迁徙的族群。首领说,留下你们一家狼我实在不放心,要不留下一些狼和你们一起走。父亲连忙回绝说,不!不能因我而拖累大家。父亲说话间瞥了瞥母亲,又对首领说,我让孩子他娘先跟你们一起走,帮我照顾好她,她是我生命中的最爱。没等首领表态,母亲就声嘶力竭的说道,不!让我先走,抛下你们父子俩绝对做不到,我们是一家狼,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们都要在一起。母亲说这番话时,我都感动了,眼角有泪愉悦的流下来。 迁徙的族群浩浩荡荡,颇为壮观。年迈和年幼的狼,以及母狼走在队伍的中间,强壮的公狼走在队伍的两侧,首领则在队伍的最前头昂首迎风,引领着大家找寻未知的新家园。一家狼紧紧相拥在一起,目送着尘土飞扬中的族群朝着北方的天际走去。我们得牢牢记住他们离去的方向,几天后,若找不到他们,那我们一家狼将成为草原上最脆弱的狼,这是我们不敢想像的结局。离开族群,就意味着在狮子面前跳舞,生命成了未知数。 有几只小狼崽从队伍中奔跑着折返回来,到了近处,我才看清是平日里玩耍的小伙伴。他们依依不捨的和我告别,并祝福我早日康復。其中有一只狼和我向来不合,此时也流露出浓厚的别离之愁,在这一刻,我意识到我和他之间根本就没有深仇大恨。逐一拥抱后,他们开始送我礼物,都是他们最珍贵的物品,从前是我苦命央求也得不到东西。我无以回报,于是提议结拜兄弟,他们欣喜同意。我们围成一圈,对天长啸,以示今生今世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最后,我们相互朝对方身上吐口水,以孩子特有的方式完成了告别。 伙伴们快速返回到队伍中,并随着队伍很快消失在草原的深处,忽地,我被一股巨大的苍凉包围着。我又眺望了一眼只有草天相接的地平线,这股苍凉便浸到我的骨髓里。初尝别离的我竟有种生死相隔的悲情,或然,别离本就是这种味道,它可能是一个开始,也可能是一个结束,没有谁能准确预料到它真正的结局。 第3页 第一章 草原的黄昏(2) 三天后,就是此刻我飞翔在草原,母亲在身后遥遥的唤我,风儿,小心,别跑了! 经过父亲与母亲的精心呵护,我已完全恢復健康,撒野的奔跑可以释放出三天里憋在心头的所有郁闷。母亲再次唤我,我没有继续任性下去,乖巧的回到父亲与母亲的中间。我说过,我愿永远是母亲眼里听话的孩子。 母亲一边走,一边耐心的向我传授系统的人类知识,譬如人类的文明,人类的秉性,人类的工具……听得我都厌烦啦,又不能抓狂,好像我的余生要和人类共同度过似的。父亲则左顾右盼的往前走,不时插话说,宝贝儿子,这是重点。看得出,父亲和母亲对追赶族群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种种危机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而我最有兴趣的还是听母亲讲述她祖母的故事,祖母那时生活的草原是片纯粹的乐土,不论朝任何一个方向奔跑,一个月都到不了尽头,不羁如风。 突然,父亲停住脚步,神色慌张的对母亲说,我嗅到汽油的味道,还未散尽,应该有辆车半小时前从这里经过。 母亲停止对我的说教,不无担忧的说,千万不要是猎人。 父亲说,我们得加快脚步,离族群愈近愈安全。 母亲说,天已黄昏,我们走不了多久,不如先找个地方藏身,等熬过黑夜再继续追赶。 父亲说,还能走一会儿,我们一点时间都不能浪费。 的确,黄昏已至,是草原最娇媚的时刻,尤其在秋天的光景里,野草黄灿灿一片,在夕阳的燃烧下,涌动着无限激情。与之强烈对比的是幽蓝的苍穹,浮云缕缕,静谧的渲染出梦幻画卷。孤寂的月牙也不觉不晓的凸映出来,形单影只的迫切盼望着早些显现的瑰丽星河。 的确,黄昏已至,也是草原孕育危机的时刻,你无法分辨那诱人的风景背后藏匿着怎样的阴谋。 一阵劲风袭来,金黄的草原如浪翻滚,巍巍壮丽。母亲眺望着远方,感慨万千的说,风沙的侵蚀,人类的贪婪,使草原越来越小,我们这一代还可以用迁徙的方式追赶自由,而我们的下一代呢?在草原消亡后去何处寻觅家园。 从母亲眼中流露出的戚戚伤感,我分明嗅到那一个月也奔跑不到尽头的草原。父亲昂首头颅,对着天宇中的残月奋力长啸,然后侧脸对母亲说,走吧,黑夜就要来临。我们一家狼肩并肩,继续大无畏的迎着暮色秋风朝草原的深处走去。 我依然走在中间,淘气不已,央求着母亲再给我讲一遍祖母的故事。虽然,我已听了千百遍,但那似乎只是传说中的草原对我具有无止尽的诱惑。母亲刚把脸转向我,我就听见剧烈的声响,同时,看着母亲倒在血泊之中。接着,便是混乱,父亲的疾唿,从天而降的猎人,黑洞洞的枪口,飞驰的越野车,晃眼的灯光,母亲痛苦的喘息,唿啸的草原,颤动的黄昏……惟我凝固着,置身世外。其实我瞭然发生的一切,只是无法强迫自己相信,思维化做沼泽里的泥浆。直到第二发子弹击中母亲的头颅,滚烫的鲜血再次溅在我的脸上,直到父亲歇斯底里的沖向猎人,被枪托一举击昏。我才甦醒过来,疯狂咆哮着,将身体弓成一支利箭射向罪恶的猎人……我被猎人轻而易举的掐住脖子,拎在半空。 我挣扎着四肢,毫无作用。我这才看清是一老一少两个猎人,掐住我脖子的是老猎人。他对年轻猎人说,看见了吧,碰到一家子狼,必须先打死一只,剩下的就不会跑了。然后又急猴猴的说,赶紧把昏狼绑住,就剩他一只有价值的啦!城里人挑剔的很,有一丁点瑕疵的皮草都不要,小狼崽子又无用。年轻猎人边用绳索绑住父亲的四肢,边回道,这狼不像传说中的兇狠嘛,一托子就打昏了,我连身子还没热……话没落间,只见父亲一个鲤鱼打挺,直扑向年轻猎人的喉咙。年轻猎人惊叫一声掰住父亲的血盆大嘴,跌倒在地。眼看父亲就要得手,老猎人一把将我扔在地上,举起猎枪毫不犹豫的将子弹射入父亲的胸膛。 我的眼前一片漆黑,仿佛世界顷刻间坍塌,将我压在废墟的最底部,什么知觉都没有了。我走到父亲身边,他浑身抽搐着,嘴巴张开,喘着粗气,大股的浓血不时从嘴角溢出来。父亲用颤抖的手轻抚着我的脸颊说,不要抵抗……要好好的活着……记住……草原……才是你的家。说完,脖子一歪,轻抚脸颊的手重重摔在地上,眼睛同母亲一样没有闭上,一直凝望着我,没有丝毫的恐惧。此刻,我才发觉泪水早已湿了自己。 老猎人不知何时用枪口抵住我的脑袋,我瞥着他,没有反抗,没有怒嗥,只是把泪水擦拭干净,等待着他恩赐死亡。 惊魂未定的年轻猎人阻止他,劝说道,留下他吧,我们总不能一无所获。 老猎人说,你不懂狼性,留下这个狼崽子是个祸害,仇恨会使他变成世界上最兇勐的魔鬼。 年轻猎人把我抱起说,看他吓的傻样,哪会有这等能耐? 老猎人说,你难道没听过东郭先生的故事,放狼生路就是自掘死路。 年轻猎人说,我当然知晓,可是我们总要把损失从这只狼崽子身上弥补回来。 老猎人说,你难道有什么好主意? 年轻猎人说,把它拿到城里的宠物市场,说不准能卖个好价钱。 第4页 老猎人说,有谁会养狼啊? 年轻猎人说,它这么小,谁能看得出来是只草原狼,倘若碰到明眼的人,就说是狼狗。听说,一只正宗的狼狗在宠物可以卖到一万多块了,远比两张老狼皮值钱得多。 老猎人一拍脑门说,咦!我怎么没想到呢?不过,这不是害人吗? 年轻猎人说,谁知晓以后的事情呢,说不定这小狼崽子今后和动物园里的老虎一样,赶都赶不走,又怎么会危害人的性命。 老猎人说,看不出你这小子打狼不行,卖狼倒有一手。 哈哈……淫浪的笑声肆意游荡在草原的黄昏。 我呢?安静得可怕,除此之外,便是我的心在默默的流血。我被锁进坚固的铁笼里,放在车尾,随着猎人喜悦的心情朝族群迁徙的相反方向离去。年轻猎人坐在前排仍心有余悸的说,乖乖,差点就成狼爪下的孤魂野鬼,真搞不懂这些狼。老猎人拍着他的肩膀,意味深长的说,快点学,再过几年可真的无狼可猎了。 我趴在铁栏杆上,双眼注视着后方,那逐渐远去的杀戮,那暴尸天地的亲人,那波浪般翻滚的金色草原,那惨烈的血色黄昏……都将深深铭刻在我的记忆里,永不会被无情的岁月消磨。 风依旧包裹着我,这是又一股从西伯利亚远到而来的冷空气,与上次不同的是,刺骨很多,与上次不同的是,我再也无法在风中飞翔,成为广袤的内蒙古大草原的主宰。 就这样,我第一次离开了自由的草原。 第二章 失语之城(1) 迷乱是城市的外表,疯狂是城市的本质,失语取代了我对城市的感受,这就是人类引以为豪的文明? 经过两夜一天的颠簸,我被带到一个小村庄,这里是猎人的家乡,他们像英雄般受到村民的热烈欢唿。当村民看见老猎人把我从车厢里拿出来的时候,欢唿嘎然止住,从他们失落的表情上看显然不屑这次收穫,于是,人群很巧妙的散去。 倒是一群不知从哪里冒出的狗,围着笼子对我探着鼻子狂吠不止,态度十分的傲慢。一只狗说,怎么看他像只狼啊?大部分狗立即回应道,是狼我们就把他煮了吃掉,好久都没打牙祭喽。小部分狗说,他不可能是狼,倘若是狼早就被吓得尿裆了。 我心想,我现在还会惧怕什么吗? 一只最年长的狗说,你们都是瞎猜,自从十几年前,村里的猎户大多改行当了农民,你们还有谁见过真正的狼?让我来看看。他对我仔细的嗅了嗅,又用睿智的目光端倪一番,然后对众狗说,都回去吧,是条外乡土狗,没啥稀奇的。话毕,众狗比村民还失望的散去。 老狗为何没有识出我是一只狼?从刚才对决的眼神中,我知晓他是见过狼的。或许是他老了,眼睛近视了,鼻子长窦了,胆子变小了,或许是他从我眼中看出无尽的悲伤,不忍再次伤害我。不管怎么样,人散,狗散,村庄重归窒息的宁静,这是我喜欢的。 我被带进一栋灰暗的土屋。一位老太太步履蹒跚的迎上来,扑打着老猎人身上厚实的尘土,边询问着年轻猎人可学到父亲的手艺。还没等年轻猎人回答,里屋就涌出来三个叽叽喳喳的女人。一个年龄稍长的女人帮老猎人沏了一杯热茶,一个年轻但说不上美貌的女人粘着年轻猎人嘘寒问暖。而年轻猎人只顾抱着最小的一个女人左亲右亲,说她是个女人有些过头,她不过是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呀呀女囡。原来他们是一家人,老猎人是年轻猎人的父亲,老太太是老猎人的母亲,老女人是老猎人的老婆,年轻女人是年轻猎人的老婆,女囡是年轻猎人和年轻女人的女儿。看到这一幕,我并没有为他们合家欢聚感到高兴,而是心底的仇恨更加强烈。你们也有亲人,也相互关爱,为何要残杀我们一家狼?难道我们的亲人就是过客,我们的关爱纯属虚构,我们的生命宛如蝼蚁? 我煞费脑筋的记住猎人一家,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是为了有朝一日,我要让他们血债血偿。 最后,猎人一家把目光集中到我身上,灼得我浑身痛痒。我冷漠无比,也许一辈子都这样了,无法从草原的血色黄昏中走出来。女人们带着嘆息的口吻说,这只小狼崽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年轻猎人把我当做宠物变卖的宏伟设想重复了一遍,女人们则是喜忧参半。惟有女囡毫无愁容的逗我玩,却被老太太厉声喝道,难道我没有给你讲过狼外婆的故事吗!女囡听后,骇得往后退了一大步。虽然,我没有听过什么狼外婆的故事,但从女囡如此反差巨大的行为上来看,准是狗类编排狼类兇残的又一个谣言。 不等天黑,女人们就做好一顿丰盛的饭菜,以犒劳在外风餐露宿、劳苦奔波的父子俩。这无意中又触动我脆弱的神经,我的母亲也是这般对待我的父亲,不管他一天在外有没有收穫,都会温柔的为他洗去一身尘埃。 老太太瞥见笼子里的我还是冷冰冰的,不无疑虑的问儿子,这只小狼崽不会是先天性白痴吧?怎么一点表情都没有? 年轻猎人说,你没瞧见他扑向父亲的兇狠样! 老猎人说,狼虽然残暴,却是最恋亲情。谁在几分钟时间内眼睁睁的看着亲人全部惨死在面前,心里都不会好受的。 我的心一揪,好似扎了一根刺,又开始流起血来。老太太嘆气道,作孽呦!然后话锋一转对女囡说,看见了吧,倘若不听祖奶奶的话,来世就会做狼,受尽折磨和欺辱。 第5页 这是什么话啊!好像狼就是所有恶因的结果。 年轻猎人连忙夹块带肉的骨头扔给我,难道他也害怕了,认为残杀我们一家狼是件遭报应的事? 吃着吃着,他们一家人又愁容满面的叨叨起来。 老猎人说,若不是前几天听路过的石油勘测队说,在驻地附近发现一支庞大的狼群,我也不会重操旧业,带着儿子去捕什么狼。这下亏了一大笔买子弹和租车的钱,也不知猴年马月才能把借村长家的钱还上。 年轻猎人说,不仅如此,我还差点被狼吃掉。 老太太说,我倒是奇怪你们父子俩连两条狼都搞不定,弄得皮毛受损,失了价值。 老猎人说,这都怪我,十几年没打过猎了,技术早就生疏,加上儿子更是毫无经验,有此一败也不足为奇。 老太太长嘘道,想当年你父亲那会儿,草原上的狼多如繁星,每次出猎都能满载而归。我们村也是方圆百里出名的捕狼村,家家富得冒油,外村漂亮女娃挤破脑袋都要做我们村的媳妇。可现如今,不是个模样的女娃都要三叩九拜、姑奶奶前姑奶奶后的像佛似的求回家。 儿媳妇和孙媳妇听后不高兴了,挂着苦瓜脸,小声嘟哝着,好像我们婆媳俩没人要似的,才死乞白赖的嫁到这个四处不见根草的荒漠! 老太太意识到自己说错话,连忙打岔说,你们爷俩一路回来可顺当? 第二章 失语之城(2) 年轻猎人说,顺当是顺当,只是没想到草原沙化得这么厉害,要穿越几百公里绵亘不断的荒漠,而且风沙大得吓人! 老太太陷入回忆般喃喃,我年轻的时候,这屋前屋后还是草原呢,就是你不打狼,狼都会半夜跑进羊圈里偷羊吃。 老猎人说,我年轻的时候,草原还在不远处的山坡后头。 年轻猎人说,以前家家户户还种些花生、土豆什么的,现在土质越来越差,种下去的庄稼连种子都收不回来。村里的年轻人早几年前就纷纷外出打工,惟我还傻唿唿的守在这里。 老猎人说,不是爸不让你出去,而是我们世世代代都生活在此,不管土地沙化得多厉害,毕竟是我们的根啊!而且我听说中央准备拨一大笔钱种植防沙带,誓要把草原从荒漠中夺回来。我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又能如母亲年轻时一样,一边放牧一边打猎,日子也会好起来的。 大家异口同声的说,但愿如此。 听到这,我有幸灾乐祸的感觉,倘若你们人类不是太贪婪,也不会落到这般田地。转而,我又为我的草原担心起来,难道母亲的忧虑会成真,草原终有消亡的一天,我们的后代将去何处寻觅家园。这毕竟是很遥远的事情,不去想他,没有意义。低头,又看见面前的肉骨头,还是索然无味(除去心理因素外,熟骨头本就无味),虽然两天来我只是喝了些水,早已飢肠挂肚。 老太太发现我的状况,急切的询问儿子,就是白痴的话也要吃东西啊? 一家人的目光又聚集到我身上,而我最喜欢的目光却是女囡的,因为纯净,因为无暇,因为还不懂杀戮,虽然她不喜欢我。或许她不是不喜欢我,只是狼外婆的故事听多了而已。女囡蓦然开口说道,我知晓是怎么回事啦,他的眼睛告诉我他想爸爸妈妈了,他想回家了!天啊,我悲怆的心怀居然被一个还在呀呀学语的女囡读懂,可惜读懂我的人却是最无力救助我的人,不管怎么样,这足以令我感动。 老猎人慌张的说,糟糕,狼崽子要绝食! 猎人一家顿时乱成一锅粥。我心瞭然,他们绝不是惜爱我的生命,而是担心我一命呜唿,连最后捞本的筹码也没有了。 年轻猎人说,明天我就把狼崽子带到省城去,在他没饿死之前赶紧卖掉。 女人们附和着,抓紧,时间就是金钱。 入夜,猎人一家各自躲进梦里,我估计着大家梦里的内容大致相同,无非是些黄粱美梦之类。我被单独关在柴房,当然还是在冷酷坚硬的铁笼里。骨头依旧摆在面前,只是热气散尽,颜色变得黯淡,倘若想吃,还是一顿不错的宵夜。说句心里话,这块骨头对我没有丝毫诱惑力是假的,有几次我忍不住,用鼻子嗅了嗅,这骨头就像有力量似的,拼命的想往我肚子里钻。可一想到母亲滚烫的血溅在脸上,父亲情不自禁抽搐的四肢,就有一股反诱惑的力量从身体每一个角落里喷涌出来。 最令我难熬的却是宁静的村庄进入黑夜后,反而喧闹了起来。屋外唿啸的北风裹挟着此起彼伏的狗吠,如同从地狱里逃逸出的一群魔鬼控制着整个世界。柴房岌岌可危的抖动着,仿佛在任何一个时刻都有可能被屋外的恶魔撕碎,同时,它苦苦哀求魔鬼的吱呀声令我毛骨悚然。我不敢想像屋外的世界已被蹂躏成什么样子,却也无法抽身回绝,因为梦拒绝了我,我无处躲藏。恍惚中,我看见迁徙的族群也在这般恐怖的黑夜里等着我们一家狼归来,他们最后的防线就是今夜,若还看不见我们风中飘摆的身影,便会放弃对我们的等待。我想大声告诉他们快些走吧,说不定有更多休眠的猎人,在石油勘测队口中得知狼群的踪迹后猝然醒来,正星火连夜的追赶你们。但我无力唿喊,因为我在风的下游,我唿喊的愈强,堵口的北风就愈大。狼群丝丝微弱的气息,我却能感觉得到,它们隐匿在滚滚的北风中,越过黑夜里的茫茫荒漠,瞬间就到了我的耳畔。我听见首领深重的嘆息,我听见伙伴们虔诚的祈祷,我甚至还听见父母的亡魂在升到天堂后对我的祝福。 第6页 这真是漫长的一个黑夜,没有尽头。 这是一个怎样的黑夜,未来在此停顿,遗忘了开始。 回首过去,竟发现此刻是个必然。母亲耐心的传授,父亲无奈的长啸,伙伴们难以割捨的别离,首领的忧心忡忡,突然造访的疾病,藏匿空气中的汽油味道,以及别样的黄昏,这些不都早已透露了此刻?我却浑然不知。哪怕我领悟了一点点,也能将命运的走势及时推向正确的轨道。 此刻,是个必然。 此刻,我不得不接受几天来发生的所有事实。 灯突然亮了,灯泡系在吱呀作响的横樑上左右摇摆,昏黄的光随之飘忽不定。年轻猎人走进来,看了一眼我面前冰冷的骨头,唉声嘆气道,何苦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抗拒是没有结果的,而妥协是最好的选择。说完,他拎起笼子,带我走出柴房闯入鬼魅黑夜。还是那辆破旧不堪的吉普车,“轰隆”一声,两盏灯柱瞬间刺破黑夜,魔鬼也避之不及,随后是车轮捲起的漫漫尘沙又被身后的黑夜疾速的夺回去。 年轻猎人一定是提前把我带到省城当作宠物卖掉。从前我听母亲说过,宠物就是最高级的奴隶,人类随心所欲的僕人,永世没有自由。一想到这,我就没有活下去的愿望,死亡骤然离我近了起来。我甚至想到利用有限的条件主动迎接死亡,或许这样还能成为英雄。 第二章 失语之城(3) 我环顾一下铁笼,迅速勾勒出三种迎接死亡的办法。一是把头挤进两根栏杆之间,然后身子一扭,弄断脖子;二是把面前的骨头不咬碎就直接吞咽下,根据这块骨头的体积一定不会从我喉咙里愉快的熘下去,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窒息而亡;三是朝年轻猎人辱骂,用尽最恶毒的脏话,他气不过,回头给我一枪。思前顾后,我认为这三种迎接死亡的办法只有第二种最有效。好,说做就做。 正当我对骨头下嘴时,年轻猎人为了驱赶黑夜的寂寥,蓦地打开车上的音乐,我一听那苍凉的旋律就极度着迷起来,“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悽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我只有咬住冷冷的牙,报以两声长啸,不为别的,只为那传说中的美丽的草原……”不知怎么的,我的泪水潸然落下。这苍凉的旋律使我遗忘了迎接死亡,这苍凉的旋律暂时麻痹了我的痛楚,这苍凉的旋律似一股无形的巨大力量,使我对生无比留恋起来。 不觉不晓,在苍凉旋律的抚摩下,我进入甜美的梦乡。在梦里,我回到了草原,在风中飞翔。 嗨!省城快到了。你一定还没有见过如此繁华盛世吧? 我睁开生涩的眼睛,朝前眺望。远处的红日冉冉升起,绚烂的光辉下是一排排高大建筑物的剪影,我想那就是城市了。恰时,一块公路指示牌从头顶飞速而过,我迅捷的捕捉到内容,上面配着箭头写着:唿和浩特,7km。 母亲说过,城市就是一片水泥森林,她曾远远地瞥过一眼。 城市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嘈杂,越来越迷乱,人也越来越多,宛如密密麻麻的蚂蚁。年轻猎人蓦地关掉苍凉的歌声,我气恼的对他咆哮,他回头惊喜的看着我,脸上露出狡黠的笑容。我无奈,只好将烦躁的情绪转移到城市,生生地盯着它。是不是城市没有明晰的界线,不知是在哪一刻,城市巍峨的就在我的头顶上了。高大的楼宇似一座座刀削的山峰,推挤着天空。喧嚣的人流从哪里冒出,往哪里去?相互冷漠的践踏着。拥塞的汽车吼叫着,脾气暴躁。交织在一起的沸腾烟雾,充斥满城市的缝隙,空气如同憋放的闷屁臭不可闻……眼前的一切深深震撼着我的心灵。迷乱是城市的外表,疯狂是城市的本质,失语取代了我对城市的感受,这就是人类引以为豪的文明? 年轻猎人来到一条污秽的街巷,拎着我寻了块地盘,便敞开嗓子吆喝起来:快来看啦,正宗的狼狗,理想的情人,欢乐的源泉……我则继续窥视着新奇的景致。这条街巷看来是个庞大的奴隶市场,一排排的笼子没有尽头,里面关着各种各样的奴隶,鸟、鱼、蛇、兔、猪、龟、猫……更多是我从未见过听过的,所以也无从知晓名字。只是有一点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没有哀愁,喜笑颜开? 到了晌午,年轻猎人吆喝得筋疲力尽,也无人驻足对我表示好感。他沮丧的蹲下来,喝了口自带的井水,然后递给我,我嗤之以鼻。他无奈的对我说,你不要这么顽固好不好?我又不是把你往火坑里推,而是帮你找户好人家,让你也成为城里人,过上富裕的生活。你也不想想看草原上过得是什么日子,风吹雨淋、颠簸流离、担惊受怕、危机四伏……一不小心就小命玩完。你还年轻,应该慎重考虑一下未来,实现农转非的跨越是多少人的宏伟目标,你不能把眼前的绝好机会白白浪费。他见我还是没有任何反应,嘆气道,唉,死脑筋,想当初还不如让你们一家狼在阴曹地府团聚。 他不提我们一家狼还好,一提又勾起我心中的熊熊怒火,激得我对他暴跳如雷。他见状反而舒展了眉头,好似看到希望,又起身卖力的吆喝起来。我一看,不对劲,中了他的激将法,于是比先前更加沉默,以这种特有的方式发泄我对他的仇恨。果然奏效,年轻猎人又沮丧起来。 第7页 就在这时,商贩一阵骚动,年轻猎人连忙问讯旁边的商贩怎么回事。 这你都不知道!肯定是刚做这一行? 是的是的,有什么不懂行的,还请老哥点拨。 这是上海的杨老闆来啦,他是宠物市场的大买家,每个星期都会採购大批宠物运往上海……我不跟你说了,我得带着一窝猪去找他呢…… 等等我……年轻猎人拎起我就跟着他奔去。 围着杨老闆的商贩很多,乱成一团,场面有些失控。只听杨老闆吼道,大家别挤,一个个来,一个个来……排好队……好不容易轮到年轻猎人,他把我递到杨老闆面前,激动的说,狼……狗……给多少钱? 狼狗?杨老闆狐疑的打量我,然后对年轻猎人说,不像啊!什么品种?血统?家族?产地?三代史?……年轻猎人懵了,忐忑回道,我刚做这一行,什么都不懂,应该是内蒙古草原型狼狗。 内蒙古草原型狼狗?我做这么多年宠物生意,还从未听说过有这个品种,杨老闆傲慢的说。 后面的人催促道,快点啊…… 年轻猎人的额头直冒虚汗,急中生智诌道,其实是我老婆妹妹的小孩的姑姑的表姨从德国带回来的…… 什么?德国带回来的?狼狗?杨老闆又仔细打量我一番,怪声怪气的说,怎么病恹恹的,是不是有病? 年轻猎人说,水土不服,过几天就活蹦乱跳了。 第二章 失语之城(4) 杨老闆迟疑一下,从包里掏出一百块钱递给年轻猎人说,100块我收了。 100块!年轻猎人跳起来,我在草原上……能不能再多给一点?我知晓年轻猎人原本是要说什么的,我在草原上差点丧命,越过漫漫黄沙才把这小狼崽子带回来,昨夜一宵没睡,连夜赶到省城,才值100块钱啊!不要说弥补买弹药和租车的钱,就是汽油钱也赚不回来啊! 杨老闆说,就100块钱,不卖拉倒,下一位…… 卖,卖……年轻猎人一定在想,100块钱总比狼崽子饿死不值一钱的要好。年轻猎人一手接钱一手把笼子递给杨老闆,迟迟不肯松手,最后还是被杨老闆一把夺过去。他的目光一直追随着我移动,有些不甘,更多悲怆,直至我被挤上来的商贩重重遮住。我在想,他今后的日子一定会更艰难。奇怪,我竟然同情他。 我被随意的扔上一辆大卡车,上面已经有好些奴隶,后面还有源源不断的加入者,不管是先来的还是后到的均喜气洋洋,仿佛坐上开往未来的幸福列车。我故冷漠着,与环境很不协调。 隔壁的一条狗忽然朝我说道,嗨!兄弟,我以前叫杰客,以后叫什么不知道,交个朋友吧,相互有个照应,说不定以后还是邻居。杰客是只和我年龄相仿的沙皮狗,松塌塌的皮肤像荒漠中一道道贫瘠的沟壑,显得极其滑稽和丑陋。我瞥了他一眼后扭过头去,不理睬他,我憎恨狗,没有自我的狗。杰客没有放弃,继续找话题与我搭讪,我说兄弟,不要耍酷好不好,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尤其是到上海这种国际化大都市,没有过硬的狗脉关系是混不开的。当他提到“上海”的时候,声调明显提高了八度。难道我真的要跟他们去一个叫什么上海的城市?上海也是我未知未来的一部分?我忽地对我未知未来的一部分有了兴趣,于是强忍着厌恶和他攀谈起来。 我说,上海是什么地方? 他说,不会吧,上海都不晓得!上海是着名的国际化大都市,是宠物们个个嚮往的极乐世界,倘若你幸运的被一个富豪看中,就如同进了天堂,吃的、喝的、用的、穿的、住的均是世界顶尖品牌。为了能到上海,我先前在宠物市场故意装做一副病入膏肓的样子,吓走哪些对我有兴趣的人,就是等上海的杨老闆来。 我说,你这狗东西,贪图享乐,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他说,你怎么说脏话啊!你难道不是狗东西?我贪图享乐,你也不瞧瞧这车上哪个不像过圣诞节似的!还有比我做的更绝的呢,你看那只波斯猫,为了能来上海,吃了十个豹子胆和主人决裂,激得主人把他卖了,他这才有机会搭上去上海的幸福列车寻找更荣华的未来。 我说,难道你们不渴望自由? 他说,自由?你不会想做那种身无分文的流浪汉吧! 哈哈……不仅杰客笑了,一车的奴隶都笑了。 眼睛蛇说,自由能换来每天一只拨光毛的老母鸡吗? 金钱龟说,自由能拥有四季如春的空调房吗? 百灵鸟说,自由能让过冬的小虫子不躲起来吗? 变色龙说,自由能转移巨莽对我的兴趣吗? 波斯猫说,自由能享受热水器、纯生啤酒、转基因食品、丝绸马甲、好莱坞电影、韩国肥皂剧吗?自由能享受免费健身、医疗保险、红色法拉力跑车、真皮沙发、智能化豪宅、欧美观光、时髦洋妞吗?倘若自由不能享受这些叫什么自由?倘若自由不能享受这些我情愿不要自由! 好!说得好!……众奴隶一片叫好鼓掌,车厢里的欢愉气氛炽热到顶点。杨老闆忽然朝车上吼道,吵什么!再吵把你们全部卖到山沟里去!车厢里顿时鸦雀无声,寂静得可怕。看来是我杞人忧天,为他们即将丧失自由的未来瞎担心。他们不是渴望自由的奴隶,而是出卖自我的宠物,他们甚至连名字都不属于自己。我开始理解我未知未来的一部分,开始改变对狗的看法——狗不是惟一屈服人类的动物。 第8页 车厢里装满宠物,大卡车缓缓开动。宠物们纷纷望着污秽拥挤的交易市场,流露出复杂的目光。不管这里曾多么厌恶过,毕竟是梦想的起点,倘若未来有辉煌的一日,这里便是无法抹杀的开始。从他们复杂的目光中,我还是多多少少看出了些对未来的茫然。 卡车来到机场,杰客情不自禁的叫道,难道我们真是坐飞机去上海吗?我问,什么是飞机?他说,就是你从前以为那能在空中弄出巨大噪音的铁鸟。我问,上海离草原远吗?他说,上海在海边。我问,上海比唿和浩特还要迷乱与疯狂吗?他说,这就是我要去上海的原因。 在铁鸟的肚子里(我觉得还是叫飞机铁鸟的好),大家轮流表演文艺节目,以庆祝新生活的开始。没有轮到表演的纷纷私下交换名片,没有名片的就反覆叮嘱对方不要将自己遗忘。其实有无名片都一样,大家心里也清楚,下了飞机就各奔东西,谁也不知彼此分岔的未来有没有交汇的一天。从未来的未来往回看,未来就是和谁也不相干的过去。 杰客强塞我一张名片,说,你有名片吗? 我说,名片只代表着你的过去。 他说,倘若我们有相遇的一天,你再看见我的新名片就知道我的成就了。 我说,原来大家积极交换名片就为这啊! 第二章 失语之城(5) 他说,新旧名片之间就是你的发展歷史,你混得越好大家就越对你刮目相看。接着,他再次向我索要名片。我说我没有,从草原来,是只草原狼。杰客哈哈大笑,你别逗了,在交易市场我听见你是只德国狼狗,可是贵族品种,在上海抢手得很,以后发达了,千万别忘记曾经共患难的兄弟。 杰客的阿谀奉承之辞以及奴颜媚骨之态,让我差点呕出来,没呕出来的原因是肚子空空如也。 轮到我表演节目,我本不想搭理,道不同、不为谋。但想想此刻狼生如戏,大家相聚一场也是缘分,于是唱起我在吉普车上听了半夜的那首歌,“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悽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我只有咬住冷冷的牙,报以两声长啸,不为别的,只为那传说中的美丽的草原……” 掌声轰然响起,大家都说,你演绎狼还真惟妙惟肖! 我没有反驳,觉得无力也无用。 没过多长时间,随着铁鸟一股巨大的反弹力,杰客兴奋的说,我们到了!我说,什么时候起飞的?我怎么没感觉?杰客说,你真幽默,难道你从德国坐牛车来中国的?这么短的时间内,我们至少飞越了2000多公里。 这时,大家合唱起《我的未来不是梦》,庆祝达到高潮。在群情激昂的歌声中我们被运出铁鸟肚子,随后又被装上一辆大卡车,一路顺畅的驶向城市中心。面对疾速撞入眼帘的一切,大家兴奋的神经再次颤抖到极点。 上海,我的心肝…… 这是真的吗(热泪盈眶)…… 我是上海之王(张开双臂迎风状)…… i love you…… 诸如此类的梦呓不绝于耳,惟我默然,面无表情,内心却是同大家一样炽烈翻滚。虽然我还不知将被送往何处,我的未知未来将以何种面孔迎接我,但豁然眼前的宏伟城市带给我的巨大震撼,远远超出了我的想像极限,使我无法再次运用语言描述他的样子。我终于理解杰客的回答,我问他上海比唿和浩特还要迷乱与疯狂吗?他说这就是我要去上海的原因。 不知你是否来过此城,如何抗拒着它的诱惑。 我来了,从内蒙古大草原来。 第三章 狼狗是狗不是狼(1) 不管我怎么变成一副讨人喜爱的狗德行,都改变不了我拥有一颗狼心的事实,对于我来说,狼狗即不是狗也不是狼,而是狼对狗的妥协。 杨老闆不仅做宠物批发业务,自己也有个直营宠物店,我是唯一一个被他留下自行销售的。宠物店开在市中心一条商业大街上,没有相当实力,是在这地比金贵的路段上立不住脚的。宠物店的名字叫“妈咪宝贝”,从名字上可以分析出宠物店的目标顾客是女人,其意是唤醒女人的母性意识,从而达到盲目消费的目的。店里装饰得一派豪华,不输五星级酒店,货架上摆满了各式宠物,当然还有昂贵的宠物用品,不论是宠物还是宠物用品在这里都是奢华的商品。 老闆娘初见我时,就对杨老闆忧心忡忡地说,这个小狼崽能成为名贵的德国狼狗吗?杨老闆自信的说,我看他底子不错,模样也俊俏,只要稍加调教不怕不成材。况且只花100块就得手,就算当火锅煮着吃也赚回来了。好个黑心老闆,照他这种经营思路,我估摸着这店里的名贵宠物大多是冒牌货。不过,我目前还没有资格挤身货架之上,除非杨老闆驯服我,当然,我不会让他得手的,即使被他煮着吃,我也不愿意成为人类的玩偶。 杨老闆看了看我消瘦的脸颊,一眼就识破我不是营养不良,而是刻意绝食,于是说服道,我们一起探讨个哲学问题吧,狼为什么活着?对于这个问题我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我想活着的意义不仅仅是肉体生与亡的简单过程,而是通过精神的力量去实现心中最崇高的梦想。倘若在肉体存在的有限时间里无法达成梦想,那么自由的灵魂也会找寻着下一具躯壳,将未了的夙愿继续完成。这就意味着你获得了纯净的永生,彻底摆脱世俗的困厄,你便是风,草原上无拘无束的风,伴随着茫茫芳草不断的枯荣,不断的延续下去,永无止尽。 第9页 杨老闆的观点显然带有洗脑色彩,他说,所谓的自由与梦想不过是逃避现实的藉口,真正而伟大的人生是不论遇到何种处境都能傲然屹立。于是,草原成为你的乐土,荒漠和城市也同样能成为你的乐土,生存空间在增大的同时,生命也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尤其当你从一个衰亡的空间跳转到另一个生机盎然的空间,那种生命不断延展的奇妙感受才是永生。而局限陈旧的认知,固守僵化的思维,只能使你随着草原的命运在有限空间里得到更多失意的折磨。倘若你把这种失意的折磨当作灵魂的自由,那么岂不是可以掘弃现实,可以忽略生命实体的存在。这可能吗?难道我们存在的目的就是否定我们的存在?醒醒吧,年轻人,当你仇恨你所仇恨的一切,并不意味着你真正仇恨他们,而是拒绝融入新的世界。醒醒吧,年轻人,活着是具体的! 照他这么说来,原则就是嬗变,梦想就是背叛,活着就是苟同,人生就是作戏,自由的灵魂就是抹杀自我?我无法接受杨老闆的一套说辞。 真是祸不单行,飢饿在此时如巨浪般汹涌的袭来,脆弱的肉体随时有瓦解的可能。奇怪的是,灵魂并没有释放出快乐,反而在脆弱肉体的怂恿下变得举棋不定。这是怎么了?难道灵魂也是现实的一部分,现实没了,灵魂也就烟消云散了,我也就彻底的没了?我不相信,我不相信……我不断的克制着自己,克制着灵魂向飢饿的肉体妥协。我相信,只要我的灵魂坚持到最后,只要我的灵魂仍执着对自由的嚮往,那么我一定就是永生的,如永不消殆的风,是内蒙古大草原上永恆的主宰。 杨老闆一定是看出了我与飢饿肉体的对抗,从厨房里拿出热唿唿的燻肉、香喷喷的腊肠、金灿灿的烤鸡……一一放在我的面前,祈望着我能最终妥协。这一招果然有些用处,眼前的美食像一位位跳着热舞的美狼,不断撩拨我对飢饿的极限。怎么办?怎么办?谁能在此刻与我一起固守灵魂?谁能告诉我灵魂在肉体消亡后就一定是自由的?美食们却在说,来吧,帅哥,我要与你花前月下,良辰美景,共度幸福永生…… 怎么办?怎么办?谁来告诉我真相! 脑袋像要爆炸了,超负荷的神经一一绷断,火花四射,噼啪作响,一闪一暗,最后一暗好长,伴随着致命的寂静。我想,再也不会有亮光出现了。接着,意识变得越来越模煳,越来越虚无,直至完全被黑暗和寂静吞噬…… 不知过了多久,不知我还是否存在,在白茫茫的一片光中,反覆听见父亲临终前的遗言:不要抵抗……要好好的活着……记住……草原……才是你的家…… 我大喊到,父亲,别抛下我孤零零的一个,我怕! 我醒了。发现自己躺在一张松软的床上,看看四周,不像梦境,天堂也不会是这个模样。直至我看见杨老闆坐在一侧,假惺惺的对我说,醒了,我的德国狼狗。 这是在哪?我的身体上插满了管子,嘴巴上套着透明的塑胶袋,塑胶袋随着我的唿吸一鼓一瘪的,旁边还有一台机器,机器里面有一颗红星随着“嘀嘀”声一跳一跳的,勾勒出锐利的波浪。杨老闆看出我的疑惑,解释道,这是医院,医生说没大碍,只是飢饿导致身体脱水昏厥,现在正给你吊维生素了,一切都会好的。你再仔细考虑一下,是无意义的活着,还是有意义的死亡? 我闭上眼睛,把头撇向另一边,不想听他说,不想见到他。但我的确得重新考虑一下了,是无意义的活着,还是有意义的死亡。此刻,我仿佛又听见父亲临终前的遗言:不要抵抗……要好好的活着……记住……草原……才是你的家……对!活着,只有活着才有机会重返草原,获得自由。对!自由也是清晰可见的,是具体和现实的。对,活着。 第三章 狼狗是狗不是狼(2) 我忽地睁开眼睛,重新扫视一遍屋子,见美食还优雅的摆放在桌子上,于是挣脱掉身上的管管套套,一个箭步冲过去,狼吞虎咽起来。恰时,老闆娘进来,看见我疯狂饕餮的窘态,和杨老闆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一起愉悦的大笑。 精心调理两天后,杨老闆给我制定了一个脱胎换骨的培训计划,内容共分三项,预计耗时七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在短短七天后,我将不再是我。具体如下: 一、认识自我。 内容:我是一只来自德国的狼狗,独子,年龄6个月,身体健康,视力1.5,嗅觉常人1200倍,听觉55,000(hz),血统纯度100%。父亲是德国海关稽毒警犬,警衔探长,相当于副局级,获得一等勋章两次,二等勋章四次,最高荣誉“国家特等功臣”。母亲是英王妃最爱,姑姑是德总理心肝,舅舅是美总统最有号召力的竞选助手。 重点:狼狗是狗不是狼。 二、绅士的举止。 内容:(略)各种宴会礼仪,走路姿态,优雅举止,贵族气质,高尚爱好,渊博知识,丰富谈资,时尚妆扮,不时夹杂外语的时髦口音,遇到同类趾高气扬的精神面貌,对葡萄酒的鑑赏能力,知晓各类产品的前三世界着名品牌,愤怒的时候请仔细想三秒,掌握最新时尚科技产品,吃饭时不要弄出噪音,早晚均要刷牙,每周至少洗一次澡,不要随地大小便,让女士先行。 第10页 重点:在任何场合及任何时刻为主人搏面子。 三、谄媚的技巧。 内容:如果主人是调羹我就是汤,任他喝来任他洒;如果主人生气我就是小丑,任他戏弄任他耍;如果主人是丑八怪我就是丑九怪,任他嘲笑任他贬。反正要做到看他一个眼色就知道他脑袋里想什么,闻他一个臭屁就知道他昨天吃的是大鱼大肉还是青菜萝蔔,听他一丁点呻呤就知道他离高潮还差零点零几秒。 重点:获取豪华生活唯一要付出的。 天啊!都是些什么乌七八糟的呀,我的脑袋乱如麻,看来做狗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为了活命,我只能学习这一切,从一只桀骜不逊的狼变成一只温顺谄媚的狗,从一个草原上的乡巴佬变成一个海外背景的贵族公子。但最难的还是面对身份的转变,不管我怎么变成一副讨人喜爱的狗德行,都改变不了我拥有一颗狼心的事实,对于我来说,狼狗即不是狗也不是狼,而是狼对狗的妥协。 夹杂着屈辱的泯灭自我的培训结束后,杨老闆对我的外型又做了一番包装。先洗桑拿浴把隐匿在毛囊里的跳蚤、螨虫一个不剩的闷死,再用锉子把手脚上不太厚的老茧打磨掉,然后做了一身离子烫,一根根毛髮亮油油的竖起来,煞是威风凛凛。最后给我穿上一件纯羊毛坎肩,脚掌套上绣有“福”字的丝绸鞋子,鼻樑上架起一副深灰色墨镜。我以为完了,杨老闆又找来一块方丝巾,三两下一折腾往我头上一戴,便成了今年最流行的“哈韩帽”。一切毕后,杨老闆分别从5米、10米及50米开外的距离直着脑袋、歪着脑袋细细打量我一番。眉头一蹙,迅速从抽屉里拿出一块卡通夜光电子表戴在我的前腕上。然后又分别从5米、10米及50米开外的距离直着脑袋、歪着脑袋细细打量我一番,露出黄牙两排的满意笑容。 老闆娘也在一旁笑得春光灿烂,屁颠屁颠的搬来一面大镜子竖在我的面前说,帅哥,喜欢吗? 这是我吗!?我望着镜中那个衣着鲜亮、浑身充满时尚元素的我,简直不敢相信。说真的,我迷上了镜中的我,那般的耀眼飒爽,宛如一个千古英雄横空出世。这英雄和我原先想像中的完全不一样,确切的说,他完全超出了我对英雄想像的极致。他是我吗?我是他吗?我还是我吗?在这个混乱的瞬间,我像是乘坐着时空穿梭机来到一个崭新的世界,世界有所不符,而我还是我。还是说,在这样一个极其短促的时间里,我接受了新的我?这一切缘何而起,又是怎么发生的?我,是我,不是我,另一个我……我完全乱套了,敏捷的思维缠绕在一起,像一脚踩空,跌进粘稠的沼泽。在头颅被污浊的泥浆淹没的一剎那,我奋力仰起,对着灰冷的天空发出撕心裂肺的长啸。 11月8号,我被隆重的摆上货架,一个独立的货架,一个在豪华店堂中心位置的货架,一个有彩光从四面八方照射的货架。杨老闆说,11月18号是个好日子,寓意着“要要要发”,即大发。杨老闆不仅为我准备了精美的货架,还出血定制两个巨大的氢气球悬挂在店外,每个氢气球上都垂落着一条红色条幅,上面写着:正宗贵族血统德国狼狗/本店巨资引进闪亮登场。看来,杨老闆对我很有信心。 这样打着旗帜招摇撞骗的事情真是前所未闻,倒是杨老闆宽慰老闆娘的一句话使我迷津骤解。他说,小骗是骗,大骗是谋略。你越是这样大张旗鼓就越是没有人怀疑,即使哪个冤大头买回家后发现上当受骗,也丢不起眼拙的脸,只好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绝吧?放眼望去,活得有模有样的人不乏此类。而我自从踏上这精美的货架就不得不掩藏好身份,因为杨老闆在我登上货架后即恐吓我说,你现在已别无选择,当人们发现你是一只狼时,也就是你悲惨命运的开始。人类从内心深处是痛恨狼的,因为狼的野心,因为狼的桀骜不逊,因为狼不遵守人的规则,因为狼对人的轻视,因为狼就是狼,所以人类有了“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狼奔豕突、豺狼当道、声名狼籍、捨不得孩子打不到狼”等等诅咒狼的词彙。你要是不信的话,我敢跟你打赌,你走到大街上高喝一声“我是狼!”,我保证你的小命活不过十秒。听到这,我还有选择吗?只好孤独的坐立在三尺豪华却冰冷的货架上,与杨老闆共同上演一出“大变活狗”的魔术,这正好应了人类的那句成语——狼狈为奸。 第三章 狼狗是狗不是狼(3) 店里其他宠物对我受到的高规格待遇抱着嗤之以鼻的态度,我知晓,那是嫉妒。瞧那只开屏的孔雀不屑的眼神,心里面恐怕早已被嫉火烧焦了心。还有那只滑稽如小丑的猴子,背着杨老闆朝我淬口水,做鬼脸,好像我不知他底细似的,他不过是印度马德里街头流浪猴大军中的一员,专靠捡垃圾果腹。他们在嫉妒我的同时,我希望他们也能反省一下自己,为什么比我早来反而混得不如我?我除了无以伦比的天赋和卓越的潜质之外,就是我骨子里抹杀不掉的个性。而他们为了向生活乞讨,不得不迎合不同的嘴脸,逐渐丧失原有的个性,难道他们没听杨老闆说过现在是“个性化生存年代”吗? 或许,他们是对的,个性化也许可以帮你快速的展露头脚,而长远的发展却是依赖对善变生活的把握。想到这,我不再厌恶他们因嫉妒而表现出的丑态,对强者抛媚,对弱者施淫,对竞争者打压也是善变生活的一种。但愿他们和我都能找到自己想要的未来。 第11页 11点18分,捲帘门刺耳的拉开,早已等候的人纷纷涌进店堂,把我围个水泄不通。杨老闆果然是个聪明成精的人物,知晓把握欲望的火候。众人对我指指点点,倾慕之情漫溢。这是我第一次和如此多的人类近距离接触,内心的恐惧油然而生,生怕有行家当场识破我的身份,即使不被乱棒打死,人人两口唾沫也能把我淹死。幸运的是没有人识破我,反而被我忧郁的气质折服,更加为我疯狂。这真是个疯狂的城市,居住着一群疯狂的人。 杨老闆在此刻又显露出过人的精明,他没有把我明码标价,而是给对我感兴趣的人发了块牌子——竞价。从一块钱起价,这使参与的人骤然膨胀,对价格的理智判断随时可能崩溃。 1、1万、1万5、3万6、3万7、4万5、5万……不到2分钟的时间,我的价格已飙升至5万。我瞥见老闆娘躲在竞拍人群中笑得合不拢嘴,她一定在庆幸亏了没把我煮着吃。当价格达到9万的时候,真正有实力、有愿望和我相守一生的人浮出水面,其他人只有“啊”的份。当我的价格超过12万的时候,敢于竞拍的人就剩下三个了,一个美丽非凡的女子,一个起码200斤以上膀大腰圆的男人,最后一个就是佯作竞拍者的老闆娘,她主要起到哄抬价格的作用。倘若让我在这两个有效竞拍者之中选择一个主人,我愿意选择美丽非凡的女子,主要是从两个角度考虑的,一是她养眼,二是她即使日后发现我的真实身份,也不敢把我怎么样,顶多好言相劝,再送我一大堆食物求我另谋生路,俺这里小没发展!膀大腰圆的男人就说不准了,轻则从厨房找把锋利的菜刀当场剁了我,重则一刀刀的片我,片一刀沖一句,你这狼崽子还我十几万! 此刻,竞拍达到白热化,空气里扔个火星就能爆似的,围观的人更是为自己遇到这百年罕见的场面兴奋不已。价格已经咬到15万,两个有效竞拍者红着眼,相互憎目,好像他们买的不再是我,而是自己的荣誉。价格到17万的时候,两个人明显放慢节奏,我估计着彼此都到了心理承受极限。就在这时,不知老闆娘是兴奋过头,还是财迷心窍,一举牌胡口开到20万,场面霍地安静下来。20万!不是个小数目,而且是在高价位阶段,一开口就拉了三万的差价。膀大腰圆的男人骂了句“疯子”,便把牌子一扔,同时长长的吐口气,不知他是懊恼还是解脱,之前是他最后竟价的。美丽非凡的女子也沉默起来,凝神于我。老闆娘这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个严重错误,一下子脸色蜡黄。举槌的杨老闆额头上的汗也涔涔地往下砸,焦急的喊道,第二次,还有没有人比20万高?有没有人……此时他一定恨不得自己的老婆永远是个哑巴。 就在“大变活狗”即将流产的关键时刻,美丽非凡的女子开启湿润的朱唇说,20万1千。 结果不用多想,我即刻有了新主人。 当美丽非凡的女子把杨老闆免费赠送的银制项圈套在我脖子上的时候,掌声轰然响起。从这一刻开始,就形式而言,我成了一条不折不扣的狗,心灵深处那股压抑的伤感,顿时化做眼角的泪珠。 有人说,嘿!这狗有灵性,在感恩呢! 女主人把我抱在怀里,低头给了个香吻,微笑着说,回家了,我的宝贝。 坐在女主人红色法拉力跑车的前排,再次领略令我失语的城市,在眼前被飞速的肢解,即便如此,还是无法抹去它所带给我的巨大震撼。它太大了,像一片浩瀚的原始森林,没有边际,无论用什么样的速度都肢解不尽。同时,我嗅到它迷乱外表和疯狂本质都极力掩饰的冷漠,这让我费解。 车内温暖,洋溢着淡淡的茉莉花香,一点都没有年轻猎人破吉普车的噪音与颠簸。在这样一种舒适的氛围里,我倍加同情他起来(这并不代表我释怀对他的仇恨),倘若他知晓自己只获得100元利益的草原狼,被卖出20万元的天价,会是什么感受呢。20万元对于他来说是在荒漠上种100年花生、土豆也赚不到的天文数字。最重要的是他把我从草原带到城市,把我从一只草原狼变为德国狼狗的设想付诸实施。 我仿佛又看见了年轻猎人在唿和浩特那条污秽的街巷里,最后留下的无尽沮丧的失意目光。 他和他的父亲一定又听到一个消息,在某个繁茂的草域里有狼的踪影。在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他们又借了一大笔钱,买了子弹租了车,越过漫漫黄沙去猎捕他们的梦想。四个不同年代的女人苦苦守侯在家里,希冀着男人们载誉而归。还有那群好久没有打过牙祭的土狗,在鬼魅统治的黑夜里只能用狂吠抵挡着内心的恐惧和唿啸的北风。 第四章 我的名字叫冬冬(1) 三个名字摆在女主人面前足有十分钟了,她还是无法拿定主意,最后她把选择的权利交给了我,说是什么狗也有狗权。 女主人独自居住在衡山路上一栋小别墅里,在我看来,房间还是太多,初来乍道的我常常迷路。而楼下精緻的小花园又太小,还没等我撒开脚就撞到了生硬的铁栅栏。别墅的隔壁听说是德国领事馆,只隔着一堵爬满褐色葡萄藤的高大院墙,这让我多少有些心惊胆战。 今天,是我到新家的第三天。女主人睡到中午才起床,伸着懒腰打着哈欠笑眯眯的看着我。她身上不着一纱一缕,喜欢裸睡,光着身子拉开巨大的窗帘,明媚的阳光像疯子般涌进来,把她白皙曼妙的身体衬托得更加迷人。我不知是幸运还是倒霉,女主人睡觉的时候要求我在床头陪着她,所以仅仅三天时间,我对她的身体便没了感觉。她伫立在窗户前迎着阳光用手捋着头髮,蓦然回头一瞥,见我直勾勾的盯着她,便诡笑的走过来,用纤柔的指头重重颳了一下我的鼻子说,色狼,便宜你了! 第12页 真是搞不懂,人类对垂涎女人肉体的男人为什么不叫色狗、色猫、色鸡、色鸭什么的,偏偏叫色狼。而狼是最远离人类的动物,恐怕99.9%的人类一辈子都没有见过真正的狼。 女主人说完把我抱在怀里,旋即坐在藤椅上。她的皮肤不仅养眼而且触摸着也很舒服,像一块熨贴得没有一丝褶皱的绸缎。我最喜欢的还是她胸前两坨娇嫩浑圆的乳房,让我有一种倚靠在母亲怀里的感觉,所以我总是很巧妙的蹭磨它。女主人则喜欢我的鼻子,说什么很性感。她照例给我一个清晨的香吻后,说,你来三天了,还喜欢这个新家吗?说实在的,这里不错,纯毛地毯,水晶吊灯,丰盛食物,热水淋浴,纳米空调,高保真音响,壁挂式离子电视机等等。从硬体上来说远远超过敞天露地的草原,但我还是觉得草原才是真正的家,至少它可以让我尽兴的奔跑,凭这一点就足以让我放弃人类现代化的生活。女主人看着我迷惘的眼神说,当然,这里远比不上德国。接着她又说,我得给你取个名字,叫什么好呢? 在草原上,母亲和父亲叫我风儿,寓为无拘无束。不知晓女主人会给我取什么名字,又寓意着什么? 女主人一口气给我取了三个名字,难以抉择。一个叫布希,因为布希刚刚发动了对伊拉克的战争,造成无数平民百姓流离失所,家园尽毁,出于对无辜百姓的同情,出于对布希战争狂人的愤慨,于是就给我起了这个侯选名字。搞不懂,既然讨厌布希为什么还用他的名字作为我的名字,根本不符合逻辑嘛。这是否预示着女主人对我的宠爱有所保留,我不过是她不满情绪的发泄工具?一个叫宝玉,是一部叫《红楼梦》旷世巨着里的男主角,长的标志儒雅,身边美女如云,是女人心目中完美的白马王子。虽然叫宝玉的这个男人结局并不好,还很悽惨呢!最后一个名字叫冬冬,至于理由,女主人并没有说。只是她提及这个名字的时候,脸上泛起幸福的红晕,眼睛里流露出甜美的嚮往。三个名字摆在女主人面前足有十分钟了,她还是无法拿定主意,最后她把选择的权利交给我,说是什么狗也有狗权。 三个纸团一字排开在我的面前,每个纸团里分别写着一个候选名字,女主人让我挑一个。难道这就是狗权? 我逐个嗅了嗅纸团,未来就藏在这谜中,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名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便是你的一生,是你区别他和他最基本的符号,是你所有特质集中在一起的体现。因此名字对未来的影响不可小觑,一个名字就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未来。譬如我曾有一个叫阳伟的小伙伴,名字的寓意其实很好,就是伟大太阳的意思,可是叫到最后竟变成了“废物”的代名词,搞得那个叫阳伟的小伙伴最后得了孤僻症,好好一只本有大好前程的狼毁了。一想到这,我不免紧张起来,不论叫布希还是叫宝玉都有明显的缺陷,只有叫冬冬的从女主人表情上来看是上选。 到底哪个是冬冬呢?我还从来没有遇到过不同的未来这么清晰的呈现在眼前,换做任何一只狼都会抓狂,所谓拥有高级智慧的人类也同样难免。 女主人说,的确很难,别急。 墙角里的落地摆钟忽地停止走动,好像在等着我的未来。 我也不想那么多了,认命吧,这一生有好多事情都是自己无法选择的,尤其是命运这东西,我深有体会。于是,眼睛一闭,随便挑了一个纸团。女主人惶惶的打开纸团,我的心也悬到嗓子眼。蓦地,女主人抱着我狂吻,说,谢谢你,谢谢你选了冬冬!看来,我选对了,女主人心里也是这么想着冬冬的。倘若我选了其他名字,她的心里一定会留下块心病的,至少会认为我和她心不相映,那以后漫长日子等待我的是什么就说不准喽!我长长的舒了口气,愈发认为女主人是故意刁难我的。 这时,墙角里的落地摆钟又忽地走动起来,永恆的以一个均匀的步履向前稳健的行走着。 女主人哼着小曲走进浴室沐浴,我趴在原地揣测着冬冬的寓意。冬冬究竟是谁?他为什么如此招女主人喜爱?倘若有一天女主人不再喜欢冬冬了,我会受到牵连吗?忽然听见“冬冬,冬冬,帮我把内裤拿来,就在椅子上……冬冬……冬冬……”是在喊我吗?我是冬冬吗?我难道不是冬冬吗?我一时乱了阵脚,不知如何是好。女主人光着身子从浴室走出来,亲自拿起椅子上的蕾丝裤头,随即拍拍我的脑袋说,慢慢你就会适应叫冬冬的。然后朝我嫣然一笑。 第四章 我的名字叫冬冬(2) 新生活里,最难熬的就是陪女主人化妆,前两次我就无聊得睡着了,直至被她一脚踹醒。女主人披着透明的浴袍坐在镜子前,先是吹头髮,头髮干了做髮型,每做一个髮型就问我一句,你看这个可以吗?没等我回答,她就自己否定了,打散了头髮重做,然后再问,再重新做,直至她自己觉得满意为止,我有没有意见对她来说根本不重要。问题是她不厌其烦的一遍遍问你,谁能受得了?除了忍受这无意义的徵询,我还得佯作饶有兴趣的样子配合她,眼中无时不流露出惊艷的目光,稍有分神,她就会说,嗨嗨,某某注意一下态度!还好杨老闆给我系统的培训过,依照我以往的秉性,早就翻脸了。唉!为了活命。 好不容易弄完了头髮,紧接着是描眉,描了擦,擦了描……涂口红,涂了抹,抹了涂……还有上霜、打底、扑粉、腮红、戴睫毛、涂眼影……女主人做完这一套脸上活至少要用一个时辰。到此,表面工夫也只是做了1/3,更冗长的便是挑首饰和挑衣服。其中挑首饰包括戒指、耳环、项鍊、手鍊、髮夹……挑衣服包括内衬、外衣、裤子、袜子、鞋子、围巾…… 第13页 真搞不懂女主人,忙活大半天不就是见个人吗。而大部分见面的时间远比化妆的时间短,回家后还得小心翼翼地卸了、脱了,第二天再从零开始。说真的,我还是觉得女主人素面朝天好看,最起码真实。 女主人最后一次问我,好看吗?真的?没骗我? 女主人和我吻别,说,一个小时后回来,带你去办证,在家乖乖别淘气。冬冬,拜拜!随后是蹬蹬下楼的声音,明显带有追赶时间的色彩。 祝您今天心情愉快!这是女主人离开家最后的声音,也是我最喜欢听到的声音(当然不是我说的)。我终于解脱了,伸个懒腰,活动一下僵硬的筋骨,在有限的空间里获得短暂的自由。只要女主人在家,我就得寸步不离左右,不知是她心血来潮对我的爱,还是她要充分利用每一分每一秒享受二十万零一千? 我一个一个房间的巡视,要在最短的时间里了解生存环境,这是我在草原生活必备的素质之一。房间很多,分工很细,厨房、卧室、主卧室、书房、起居室、客厅、阳台、晒台……光卫生间就有三个。今天比昨天好多了,没有再迷路(昨天我在储藏室里困了两小时)。相比之下,我在草原的家就小多了,不过是两平方米的洞穴,吃喝拉撒全在里面,下雨的时候还灌水,而且没有门,晚上睡觉的时候要特别留个神。 房间虽然很多,显得空寂,但女主人走后,我并不孤单,因为在这栋别墅里生活的除了女主人和刚到三天的我,还有客厅里那只口才很好的鹦鹉,每每女主人出门前说“祝您今天心情愉快!”的就是他。 我巡视完房间后便去客厅找他聊天,他的名字叫臭美,是只生性厚道的鹦鹉,给家庭新成员的我很多实用指点。此时他正在梳理身上的羽毛,准是跟女主人学的陋习。他瞥见我,很热情的招唿道,过来,坐这边,我一只鸟儿无聊死。每天就是说那几句话,我本想多学点人类语言,可是太难了,丰富词彙之间错综复杂的组合快把我的脑细胞杀光啦。但不学又不行,我就靠这个混口饭吃,不像你,刚来三天,女主人对你就像亲生儿子似的,出门前主动和你吻别。而我呢?来这个家两年多了,女主人都没吻过我,更别提看她裸睡的美样…… 他就是这样,罗嗦。千万别让他顺势说下去,不然他一口气可以说上个三天三夜。我打断他说,臭美,你知晓女主人为什么给我取冬冬的名字吗? 臭美细思量,恍然大悟道,我晓得了,她是把你和她的情人相提并论,你真幸运!接着臭美给我娓娓道来女主人的隐私,这对我很重要,安静的听,不闲他烦。 女主人的名字叫叶绿素,是个歌星,歌星你晓得吗?就是穿着一身珠光宝器伫立在舞台的中央,四周黯淡,惟有她身上披着五彩斑斓的光芒,所有人为她疯狂,为她尖叫,为她丧失理智,为她心甘情愿献出一切。臭美眼里倾泄出滔滔的羡慕,但话锋一转说道,可有谁知她的寂寞与悲苦?她为此而付出的代价?想当年,她不过是个在酒吧里跑场的舞女,饱尝了生活的辛酸,直至有一天遇上一个做卫生纸的企业家,绰号纸巾王,命运才得以彻底改变。纸巾王花钱为她做包装,出唱片,终于把她捧成一位当红小歌星,这栋豪华别墅和红色跑车都是他送的。可是女主人并不爱他,却无奈委身于他。为什么?我问。臭美顿了顿说,纸巾王有家室,孩子都开始泡妞了,其实年龄和第三者都不是爱的障碍,何况现在流行婚外恋,谁有本事谁做正宫!问题是纸巾王是个糟老头,小学都没毕业,素质忒差,光瞧他那嘴几十年都不刷的牙就叫人噁心。就在一年前,女主人意外的遇到了初恋情人,他就是冬冬。冬冬生的眉清目秀,一表人才,还是个画家呢,不过是个潦倒的画家,不是他画不好,而是机遇太差。机遇你懂吗?就是一扇上了锁的门,门内藏着属于你而你却不知道的东西。自从女主人遇到冬冬之后,心底冰封的爱彻底解冻,可是她却不能和冬冬正大光明的往来,因为被纸巾王察觉可不得了,于是她只能和冬冬不见光日的偷偷摸摸。我想,女主人给你取冬冬的名字是对真爱的嚮往吧。 第四章 我的名字叫冬冬(3) 我说,人生就是取捨,不可能得到两件不相容的东西。 他说,我倒是佩服女主人的伎俩,不然她一样也得不到。 我说,岂不是很痛苦,无尽的周旋。 他说,生活本就是个充满矛盾的容器,我们生在其中只能左右逢源,而不要妄想改变什么。 我说,你呢,如何去左右逢源的? 他说,对于我来说,生活的全部就是女主人,只要把她哄得开心就行了,你亦如此。 我说,这么说来,我们是同一根绳子上的蚂蚱。 他说,对,对,你很聪明,不如我们俩结盟吧? 我诧异,结盟!? 他说,就是交换心底的秘密,我们才能更好的相互帮助。 听到这,我警惕起来,隐约嗅到阴谋的味道,但再看看臭美真挚的目光,又难免显得我小狼之心度鹦鹉之腹。我的确需要帮助,需要在恰当的时机回到草原,仅凭我一狼之力,是无法在这陌生的城市里找到归途的。就在我举棋不定,是否无条件相信臭美的时候,他说道,倘若你真有难言之隐,又无法像相信自己一样相信我,那么结盟的事以后再说吧。 第14页 我连忙解释说,不……不是不相信你,而是我怕你知道真相后会惧我。 他说,怎么讲? 我说,倘若我长的像狗而又不是狗但我又不得不做狗…… 他说,什么乱七八糟的啊,能否条理清晰一些? 说?还是不说?我的血泪史,我的致命身份。臭美的内心和我看到他的表面一样吗?他值得我毫无保留的信赖吗?毕竟我和他仅结识三日而已,我对他又真正了解多少?即使他是只好鹦鹉,即使我告诉了他关于我的一切,他又有何能力帮助我逃离困境?他不过是只弱不禁风的鸟。 他像是看出我的心思,说,在这个偌大的城市里,没有朋友是件可怕的事情,即使我们谁也帮助不了谁,至少可以分担对方的烦恼,这就是朋友意义的所在。 是的,朋友。在此刻,我渴望朋友。 但问题的核心是我无法确定谁是我的朋友。 臭美忽地悠悠啜泣,动情说道,我实在忍不住了,我必须告诉你我的秘密,即使你是一条烂狗,一条道貌岸然的狗,我还是要说:我恨你!恨你不过来了三日便从我身上夺走女主人的宠爱。我够可怜的了,一只鸟儿孤孤单单,又没有什么本事,下半生早已盘算好交付给女主人,你的到来无疑对我下半生的幸福构成巨大的威胁。你说,我该不该恨你?该不该诅咒你?上海有这么多好人家,你为什么偏偏来此,与我争宠?最重要的是,我只能恨你,因为我无法打败你,我瘦弱的身躯还不够填塞你打哈欠时膨胀的嘴巴。倘若你是我,你会如何?化敌为友?忍辱偷生?还是企望对方的仁慈,施捨一些女主人富余的爱? 臭美的肺腑之言令我哑然,想不到我的到来竟给他的心灵造成如此大的创伤!我发誓,我并不想和他争什么,但我的到来的确改变了他原本快乐无忧的幸福生活。我忽地同情起他,相比之下,他比我更加把握不了现实中的生活。最令我感动的是他竟然不怕惹怒我而执意说出对我的恨(说真的,我搞死他不费吹灰之力),从这一点上来看,他又比我伟大,面对强势的对手,仍能保持完整的自我。而我呢?不仅朝现实生活低头了,而且还惧怕一只比自己弱得多的鹦鹉利用自己的秘密,还警惕一份真挚的友谊!想到此,我决定向他和盘托出我的秘密。他值得与我结盟,值得做我的朋友。 我咽了咽口水,酝酿着一个深入浅出的开始。忽然,女主人推门进来,臭美立马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面若桃花的朝女主人说,欢迎回家,您辛苦了! 我没有表情,不想稀释臭美的宠,我愿意为他这么做。 女主人看见我们俩处在一起,乐呵呵地说,瞧,你们这么快就成为朋友了,我还怕你们不合呢!臭美趁势跳到我的头上,弯腰吻了我一下,扇着翅膀说道,good friend!good friend!女主人笑得前俯后仰,直夸臭美聪明,连英语都会说了。 女主人回来是带我去办证的。早前她就说过,倘若我没有证就是黑户,就是一只见不得光的狗,上街兜风都要提着个脑袋,一不小心被精神文明办抓住就会关进牢房,只有请律师才能办假释出来。换句话说,证件是我合法存在的证明,没有证件我也就是不合法存在的,即使我没有干过一丝缺德的事。所以我很高兴随女主人去办证,因为我要回到草原就必须走出城市,而证件可以使我正大光明的行走在这个城市。 千万别以为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宠物狗,都有我这份合法走在大街上的幸运。大多数人家的宠物狗都是见不得光的,因为办个狗证的费用是5000块,每年还要交一次2000块的管理费。算起来,养条狗的代价可以养活一个吃闲饭的,所以不是每个狗主都乐于付出这份钱的。 办证的过程煞是繁琐,先是领号排队漫长的等。女主人自是悠闲的拿起一本宠物杂志读起来,不时和前来办证的狗主交换心得。她总是有意无意的把话题引到我的身价上面,倘若没有听到对方的“啧啧”声,便会很巧妙的结束交流,另寻他人。我的女主人算是有修养的,不像那个浓妆艷抹的女胖子,首先就问别人家的狗多少钱买的,若比自己的低,就一副鄙夷的嘴脸,若比自己的高,就一副不屑的神态,以至于不大一会儿,她便成了孤家寡人。 第四章 我的名字叫冬冬(4) 302号,冬冬……这里,女主人应道。 我由工作人员摆弄着,进入办证的实质程序。首先是照相,歪着脑袋不行,戴着帽子和墨镜不行,笑不行,一点不笑也不行……好不容易镁光灯一闪,我龇牙咧嘴有了生平第一张照片。然后是体检,称体重,量身高,照x光,做心电图,还要抽一大管浓血化验有没有狂犬病。我怎么可能有狂犬病!笑得我肚子都痛。笑归笑,我的屁股上还是生疼的被扎了一针。接着我被一老一小两医生推进一间单独房间,做最后的检查——血统鑑定。我的心极为慌乱,毕竟我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狼,且手脚被绑在床上,一旦身份暴露,我连逃命的机会都没有。 果然不出所料,血统鑑定有了麻烦,甚至很糟糕! 老医生扶了扶眼镜说,天啊,这是只狼! 小医生吓得哆哆嗦嗦,怎么办?我操傢伙去! 我想这下完了,天崩地裂,只有等死。我已绝望,做好了死的准备,除此,我无能为力。 第15页 老医生连忙捂住他的嘴说,小声点! 小医生说,怎么,你要做东郭先生! 老医生说,东郭先生也要吃饭啊,管他是狼是狗呢。 小医生说,此话怎讲? 老医生说,多办一个狗证,我们就多提一份奖金,老师没教过你啊! 小医生说,可他是狼啊…… 老医生说,连豹子都有人养,狼怕什么。 小医生说,那我们至少要告诉狗主人…不…是狼主人真相。 老医生重重敲了一下他的脑门说,蠢蛋!你看那漂亮娇气的女人敢养狼吗?岂不是自断财路! 小医生说,那就听你的。对了,办个狗证奖金有多少…… 老医生和小医生转过脸来,对我友善的笑着说,嘿,冬冬先生,你很幸运! 是的,我的确很幸运!命运真是个奇怪的东西,你总是无法掌控它,你认为死的时候,它把你推向生,你认为生的时候,它把你推向死,它就是这般无情的戏嚯你。随着老医生朝着狗证上我的照片处狠狠地戳了一个红章,我的名字,我的血统,我的身份……以及我的一切谎言都变成合法的了,变成了不可诬衊的事实。这一刻起,一只狼蜕变成一只狗的过程,从法律上来说已经完成,想必今后推翻它要比承认它还要难。我真不知,我该庆幸还是悲哀。 老医生把红晃晃的狗证递给女主人,并假惺惺的抚着我的脑袋说,你的眼光真不错,这是一只名贵的正宗血统德国狼狗,全中国也没有几只,我建议你为冬冬先生买个保险,以防万一……女主人二话没说就照他的意思办了。 第五章 阴谋家(1) 我问大黄,如何能识得阴谋家的模样? 大黄说,对你最真诚的那个即是。 自从上次差点向臭美吐露心里的秘密后,我便封锁住心灵的闸门。因为事后的理智告诉我,信任就是一种危机,这种危机随着朋友之间的友谊而起伏跌盪,没有谁能保证我和臭美的亲密关系天长地久,以及看似牢固的结盟不会土崩瓦解。当然,我对秘密的坚守并非固若金汤,每每与臭美聊天的时候,他的真挚总是诱惑着我,像一条寄生在血管里的血吸虫,顺延着错综复杂的经脉抵达我所有秘密储藏的心房。而我唯一抵御的方法就是疏远臭美,避免与他亲近,这样诱惑就无法近身,无法将我的秘密蚕食。也因此,我更加孤独。 没过几日,我便在孤独的情绪中烦透了这种苟且偷生、卖弄笑脸的生活。虽然女主人待我不薄,但却无法给我内心渴望的自由。女主人察觉我忧郁的心情,并没有怨艾我对她的冷漠,只是轻抚我的额头说,你难道也有愁苦?为何?如我一样吗? 有了女主人的放纵,我思念草原的情绪更加疯狂的滋长,四处蔓延,使我犹如伫立在沙漠的中央,无处遁身。只有趁女主人深睡的时候,我熘到屋顶,骑在灰旧的房檐上,朝着黯淡的星空发呆和咀嚼着记忆,如此才能使我的堕落成为没有痛的旅程。惟有此刻,我才感觉到真实自我的存在,这俨然成为我最快乐的时刻。 周末晚上,我第一次见到了纸巾王,他果然如臭美所描述的那般令人生厌。臭美依然堆满着笑容对他说道,欢迎您,英俊的绅士。纸巾王摸着臭美的小脑袋瓜子赞赏道,你这小傢伙不仅嘴越来越甜,而且小样也越来越漂亮。真是做呕!想必纸巾王和臭美心里都很清楚,对方不过是句美丽的谎言,并非真心倾慕。通过这一细节,我也看到了他们拥有的同一优越品质,就是对现实生活无条件的迎合。相反的是我蜷缩在女主人脚下,懒洋洋的瞥着纸巾王,摆出一副鄙夷的姿态。 纸巾王显然对我的冷漠不高兴,但还是虚伪的摸着我的耳朵夸我如何俊俏(其实是掐),并说20万绝对值!随即,他坐到女主人身边,玩弄起她的纤纤玉指来。 女主人缩回手指,故做娇媚的说,你好些日子没来了,是不是又看上哪只狐狸精了? 纸巾王捏着她的鼻子说,小气鬼! 纸巾王大笑的时候,两排黄牙一览无余,虎牙的缝隙间还夹着一小根韭菜叶,并喷发出浓烈的大蒜味。我想,就算女主人不遇见初恋情人冬冬,迟早也是红杏出墙。我替女主人不值,故意用尾巴扫了一下纸巾王,纸巾王欲用脚踩住我的尾巴,可惜他迟钝得够戗。 女主人推搡着纸巾王说,臭死了! 纸巾王嬉皮笑脸的说,对不起,来之前忘刷牙了。 女主人起身说,我去给你倒杯咖啡。 女主人刚走进厨房,纸巾王就凶神恶煞的盯着我,并做出挥拳煽耳光的动作。我毫不示弱,怒目睁圆,鼻腔里喘着粗气,朝他吐舌头。他恼怒得连续踹我,还是局限于笨拙的身体无法得逞,我得意的晃着脑袋笑。臭美急得直朝我递眼色,意思是说,你找死啊!我回敬他一个骄傲的眼色,意思是说,我才不把他当回事呢,他又不是我的全部生活!纸巾王折腾几下后,放弃用暴力教训我的想法,继而威逼利诱说,你是女主人的宠物,而女主人是我的宠物,所以你也是我的宠物。若你不臣服我的话,老子随时叫你捲铺盖走人,若你听命我的话,保你一辈子荣华富贵…… 恰时,女主人端着咖啡走进客厅,对纸巾王嚷道,谁是你的宠物!纸巾王连忙语气一转说,我是你的宠物,你的心肝,你的甜点!女主人妩媚一笑,坐到对面的沙发上翘起二郎腿,说,这还差不多。 第16页 当夜,纸巾王没有走,刷五遍牙后才得到女主人点头上了床。当纸巾王脱去名贵的西装革履露出真实的躯体时,我对他的厌恶之情也达到极点,女主人同时拉灭了床头的檯灯。昏暗中只看见两团模煳的肉体搏在一起,分不清谁在恶喘,谁在呻吟。蓦地,床头灯亮起,纸巾王对我咆哮道,你怎么还在这!女主人疾速的拉灭灯说,是我让冬冬在这里的,我有安全感。 再度的昏暗中听见—— 怎么?怕我吃了你? 你不是早把我吃了吗,狼心狗肺的傢伙! 嘿嘿,我就喜欢你骂我……再来一次吧? 不要了,乖,睡吧。 午夜,迷迷煳煳听见抽泣的声音,我警觉的睁开眼睛,见洗手间里亮着灯,便蹑手蹑脚的走过去看个究竟(奇怪,纸巾王如雷的鼾声对我竟无半点作用)。原来是女主人坐在马桶盖上,不停的抽着纸巾抹泪,楚楚可怜极了。女主人蓦然发现门口窥视的我,招唿我进去,一把抱住我说,不要以为只有你抱怨卖弄笑脸的生活,谁不是如此,漫漫人生旅途中要做许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好了,去睡吧。女主人站起来缓缓走出洗手间,忽地回头对我小声说道,不要告诉任何人,我哭了,记住。 剎那间,我觉得纸巾王说得没错,女主人和我一样都是宠物。看似生活在围着她运转,其实这一切都是假像,那内心的孤立才是刻骨真实的。 难道女主人从来没有想到过逃遁?还是说,她逃遁的力量和勇气早已被现实生活消磨得荡然无存,梦想成空洞的记忆,自由成挥霍的物质,只有在与初恋情人的偷欢中,才能回味真实的自我。那我呢?也有被现实生活麻痹的一天吗?直至忘记了草原,直至谄媚成为生存的本能,直至梦是唯一回家的归途。想到此,我感到未来在前方穷凶极恶的等着我,等着把我一口一口的蚕食,然后再把我一口一口的吐出来,吐出来的我是连记忆都被篡改的我。 第五章 阴谋家(2) 等到女主人陷入伤感的梦中,我又独自来到屋顶,骑在灰旧的房檐上,朝着黯淡的星空发呆和咀嚼着记忆。放眼城市,着实鬼魅,点缀着霓虹的黑夜中不时传来狗的狂吠。我忽地来了一股勇气,仰天长啸,在心中对自己说道,不能再等了,生活不会给你太多的机会! 我跑到客厅,摇拽沉睡中的臭美,醒醒,我需要你的帮助! 臭美睁开惺忪的眼睛,见是我,不无嘲讽的说,怎么?终于忍受不住内心秘密的煎熬,需要一个朋友为之分担? 我说,你说对了,在这个偌大的城市里,没有朋友是件可怕的事情。 他说,那你需要我怎样的帮助? 我说,帮助我回家! 他说,回家?回哪里? 我说,草原,内蒙古,族群,自由的生息…… 他递给我一块手帕说,别急,先把舌头上的汗擦掉再慢慢说。不然你说得混乱,我听得更是煳涂。 我定了定神,坐在椅子上,缓缓打开记忆的闸门:我是一只狼,自由生息在美丽的内蒙古大草原,直到有一天,附近出现人类的踪迹……我说完后,臭美的脸都绿了,两眼发直,牙打牙直哆嗦,羽毛也一根根的竖起来。看来,我的真实身份果然吓着他了,而且不轻。 我凑近嘴巴对他说,臭美,你没事吧? 他见状,一瞪眼,晕了! 我连忙从冰箱里拿出冰块敷在他的额头上,不大一会儿,他颤悠悠的醒过来,哭腔着说,你为什么要告诉我你是狼啊,这让我以后提心弔胆的日子怎么过啊! 我说,你不要亲信别人的谣言,狼是温柔一类。 他说,你当然这样说自己喽。 我说,如何才能让你相信我呢? 他说,即使我相信你,你也要给我一点时间适应吧?你瞧,我的小心脏到现在还狂跳不已呢! 我忽地拉住臭美的手,把他吓得尖叫起来,你要干吗!我没有理睬他,继续拉着他的手将之抚摩我的眼睛、脸、耳朵、鼻子、嘴巴……还怕吗?我问。 他渐渐缓和惊恐的情绪,长嘘道,不怕了。 我说,恐惧很脆弱,只要你勇于触摸它。 他微笑着,蓦地一怔,随即拉着我直奔向楼上。 我说,这是去哪? 他说,去书房。 臭美从书柜里拿出一张纸摊开在桌子上,我凑过去一看,是张最新版的中国地图。他指着上海说,你在这。又用手指在别处划了个圈说,这是你要去的地方,内蒙古。然后从笔筒里拿出一支笔,把两处连成一条直线说,即使你走最近的路线,也有两千多公里,其间要越过长江、黄山、淮河、秦岭、黄河、黄土高原、长城……起码要走上半年,尚且年幼的你如何能回得去? 我沮丧的说,是啊,不要说这迢迢千里,就是在这城市里我都会迷途的。但我一定要回到草原,那里才是我的家,才是真正属于我的地方。否则,我迟早会变成一只狗的,将彻底遗忘真实的自我,那样,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他慰藉道,我理解你的心情,我何尝不想回家!可悲的正是你所恐惧的,家的记忆已从我脑海里完全消褪,只是在梦里常来到一片葱郁的山林,我想,那或许就是我遗失的家园。 第17页 我说,所以我要赶在记忆消褪之前回到草原。 他说,我支持你,并尽我所能帮助你! 我激动万分,抓住他的翅膀说,你真能帮助我回家?! 唉呦!你弄疼我了!臭美痛苦扭捏着。 我意识到自己的鲁莽,连忙松手,不停的道歉。 他依旧脸色难看,翅膀耷拉着。他尝试动了动,无可奈何的说,骨折了! 我顿时慌了神,不知如何是好。倒是臭美忍着巨痛,从容不迫的指挥我拿止痛药和纱带。好一阵手忙脚乱后,我才帮他包扎好受伤的翅膀。看着他痛苦的表情,我再次惶恐的向他道歉,请原谅我的粗鲁,我不是有意的,我也不知怎么会这样!他苦笑着说,没事。我生怕他表面不生我的气,心里面却怨恨我,于是随手操起桌子上的一只菸灰缸,递给他说,砸断我一条胳膊吧!来,砸吧!不然我会内疚一辈子的! 他蹙着眉头说,瞧你见外不是,我们不是亲密盟友吗,这点小伤何足挂齿! 我说,你真得不记恨我? 他说,记恨有何用,我又打不过你。 我一时语塞,他忽地大笑道,和你说笑呢! 臭美的豁达和宽容令我再次羞愧,倘若有一天,我回到了草原,一定不会将他遗忘,他是对“朋友”最好的诠释。 臭美让我安静的坐在一旁,自己则咬着笔头,冥思苦想为我策划返回草原的方案。等待的过程是焦灼的,而我所能做的只有等待,以及祈祷着臭美的骨折不会影响到他的智商。等着等着,我竟然已在路上了,一切美丽极致的风景在朝我招手,我愉快的回应,晃眼间,便回到波浪般起伏的草原。 嗨,醒醒!臭美用笔头敲打着我的脑袋。 原来又是美梦一场,倘若自己永生回不到草原,那我情愿在这美丽的梦境中不要醒来。 他说,又在做梦吧?还是让我使你梦想成真吧! 我兴奋的抱住他说,你想到办法啦!这亲热的举动又差点把他闷死。他直喘粗气说,求求你,别对我这么热情好不好,人家实在消受不了!我又是一通发自肺腑的道歉。 第五章 阴谋家(3) 他说,我帮你制定好了返回草原的方案,经过严谨的推敲后,可操作性百分百。 我急切的催促着,快点讲,到底需要我怎么做? 他咳了咳嗓子说,渴啊,有杯橘子汁就好了。 我心领神会,急速从厨房取了瓶橘子汁递给他。臭美畅快的大喝一口后,顿了顿,胸有成足的说道,徒步走到内蒙古大草原跟慢性自杀无异,所以你必须充分利用人类现代化交通工具。首选当然是飞机,但飞机安全性不够,一旦遇到发动机熄火、暴风雨天气、恐怖分子劫机等导致飞机一头栽,连骨头都找不到。汽车也不行,跑得慢不说,而且人多心杂,碰到小偷和狗贩子的机率最大,万一你被拐到哪个穷山沟的煤窑做苦力,一辈子就算报销了。轮船其实不错,有图书馆、电影厅、咖啡室等娱乐设施可大大消磨无聊的旅途,兴致好的话还可以早看日出,晚观夕阳,夜赏星河。可惜内蒙古大草原不靠海,也无河流相连,若等南水北调的水利枢纽完工起码还要十几年,我想你是等不了的,所以此方案不现实。惟有火车最可行,跑得快,又稳当,而且买票不用身份证。我查了列车时刻表,恰好今晚有趟直达唿和浩特的班次,一天一夜即可到达。然后,你辛苦一点,步行一两天就能回到大草原了。 我急切的说,好,就坐火车,连夜就走! 他蹙着眉头说,且慢! 我说,难道还有什么不妥? 他说,问题的关键你是非人类,又是独自旅行,江湖之险恶是你史料不及的。我怕你还没赶到火车站,就被交警阻截,以监护人不同行为由,将你遣送回来。你回草原的大计岂不露馅,以后再想走就难上加难喽! 我六神无主的嚷道,那怎么办?你制定的方案不是经过严谨推敲后,可操作性百分百吗? 他又咳了咳说,我不是最后可行的方案没说吗。 我埋怨道,你就直接说可行的不就得了! 他说,若不说些不可行的,岂不是显得我没水平。 我说,别卖关子啦!不管可行与不可行,你都是我心目中的超级天才! 他说,那我就说了?我的最终方案就是快递! 快递?我问,快递是什么意思? 他得意的说,就是把你装到一个木箱里,放在门口,木箱外面写上唿和浩特的地址,然后我打电话给铁路快递公司,让他们连夜收货用最快的火车把你发走,这样你就神不知、鬼不觉的回到草原了。 果然是绝好的方案!我忘乎所以的抱住他夸赞道,你真是天才!不,是天才加我的偶像! 他又勐烈的喘息道,松手!憋死啦! 说干就干,我一分一秒都不愿意浪费,回到草原的喜悦之情难以言表。时间不长,在臭美的协助下,我在储藏室里找到一个废旧的木箱,拖到门口,写上地址,装入两天的食物和水。然后,我跳了进去。 我对他说,里面虽然挤了些,但总体感觉还不错。 他再三叮嘱道,谨记,不管外面有什么动静都不要轻举妄动,不然被人发现就前功尽弃了! 我说,那是当然。 第18页 他忽然又想起什么,紧张兮兮的问我,你的狗证在身上吗? 我把狗证从口袋里掏出来说,在了。 他拿过狗证仔细端倪着,说道,一定要收好它,万一你在路上遇到什么不测,狗证是你唯一的合法证明,即使你被人遣送回来,也总比被人当作一只流浪狗投进监狱强得多。说完,他把狗证亲自塞进我的口袋,拍了拍。 我说,谢谢你的提醒。 当我看着臭美以半残的身躯举起沉重的铁锤时,感激之情又不知不觉从心底奋涌而出。我想,必须对他表示什么,虽然我无以回报。 我说,且慢! 他狐疑的问,留恋城市,改变主意,不想回草原了? 我说,我只是想在最后分别的时刻拥抱你,很轻的。 他说,不了,越是难以割捨的别离,我们就越要表现得坚强,就让别离在心中进行吧。 我说,对,在心中别离,胜过千言万语。 他重新拿起钉子锤子,蓦然,又犹豫了起来。 我说,怎么?捨不得我了? 他木然的看着我,稍顷,从身上拔下一根羽毛递给我说,答应我,回到草原后请将我的羽毛丢入风中。 我说,为何? 他说,在城市长久的生活,使我不仅遗忘了家园,就连飞翔也淡忘了,这根在风中飘荡的羽毛就如同我重新展开翅膀,自由飞翔在蔚蓝的天空。答应我,让我再次飞翔起来! 我颤抖的接过羽毛说,我答应你,让你再次飞翔起来! 他说,但愿如此。 我说,只要你想,就会的。 他把木箱缓缓的盖上,最后一瞬说道,旅途愉快! 我用耳朵贴着木板,仔细辩听着外面世界的响动,这是我唯一可运用的感知,从而判断我在旅途中的什么地方,离草原还有多远。当然,就目前而言,我还在旅途的起点。木箱里漆黑一片,蜷缩在里面的难受滋味可以想像,但纠缠我的情绪却是回家喜悦和旅途忐忑掺半。时间不长,果然有一辆汽车嘎然停在身边,接着木箱腾空而起,被重重的丢在车上。 旅途终于开始了,我在回家的路上。 第五章 阴谋家(4) 车子走走停停,不断有东西被搬上来,哐哐噹噹的压在我藏身的木箱之上,弄得吱呀作响。想不到半夜叫快递的人还这么多。我敲了敲木板,觉得木箱够结实,不会被后上的货物轻易压扁,于是放心的睡起觉来,不再去想漫长的旅途。 不知过了多久,我被一阵巨大的轰鸣声惊醒,接着是哗哗啦啦的强烈震动。木箱随之翻着跟头往下坠,我也晕头转向的跟着滚,食物噼噼啪啪的砸在身上,一根香肠还掉进我的鼻子里,痒得我打了个喷嚏。奇怪,打完喷嚏后就安静了,万籁无声。我想应该被扔在了火车的邮厢里,那快递员也实在可恶,对待人家的邮件如此粗鲁!我缓了一口气,然后摸黑把散落的食物归整好,今明天还要靠它们支持呢。一切毕后,睡意全消,我决定等着听那清脆的火车笛声,那是草原最亲切的召唤。 蓦地,我闻到一股腐臭的气味熘进木箱里,难道有人快递咸鱼不成?我用鼻子仔细分析着这气味,发现它的成份很复杂,绝非咸鱼这么简单。腐臭中混杂着腐烂水果、残汤剩羹、发霉衣物、报废电器等多种气味。这是怎么回事?我不由心生疑窦,但又不敢破箱而出探个究竟。臭美警示过我,不论外面有什么动静,都要沉住气,不然被人发现就前功尽弃。想到此,我用两根香肠塞出鼻子,以阻挡熏人的臭味。 没过一会儿,又传来从远而近的成群狗吠声,直至听见狗的喘息和脚步声就在木箱附近徘徊,难道是火车站的稽毒犬? 我随手撕了两块松软的面包堵住耳朵,心中默念,沉着,冷静,不管外面发生什么,都不要轻举妄动……回家,回到广袤的内蒙古大草原……怎么都觉得不对劲,愈发蹊跷。我一把扯掉耳朵里的面包,再次贴到木板上辩听外面的世界。散乱的狗吠声不像训练有素的纪律部队,且口音也跟乡巴佬似的土不啦唧。我又拔出鼻孔里的香肠,再嗅嗅复杂的腐臭味,竟没有浸染了风尘的枕木味和火车铁皮厢上淡淡的油漆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摸到一丝缝隙,用指甲抠出一个黄豆般大小的洞来,凑近眼睛,睁大瞳孔窥视着外面的世界。一片灰濛濛的旷野,月光淡淡,远处有城市的微光,再仔细看,是随处在风中一翻一飞的纸屑、塑胶袋。我收回眼睛,深深纳闷,怎么越看越像垃圾场啊?接着,继续透过小洞朝外窥视,这次看见了狗吠来源——一群脏兮兮的土狗在芜杂的地上搜索着什么,像是找吃的,是,是在找吃的。其中一只狗刨出一个垃圾袋,里面装满了面包,他像寻到宝贝似的,昂首狂吠。其余狗问讯奔来,抢夺在一起,于是,一片更加混乱的狗吠声在灰濛濛的旷野里飘荡。 我心勐的一揪,这哪里是什么火车站,至于到底是什么地方,我也无法确定。 难道是快递公司将我送错了地方?不可能。 难道遇到冒充快递公司的贼?不像。 难道我在以假乱真的噩梦里?我狠掐一下自己的胳膊,生生的疼,此猜测又被否定。 那我在哪里?这是何处?不管在哪里,一定是某个环节出了差错。不详的预感在脑海里清晰形成,直至盘旋成不散的恐惧,舌头上的冷汗如潺潺溪水流下。不行,我得出去,在此困厄如同辙中鲫鱼,只有死路一条。 第19页 我拼命敲打着木箱,大声唿道:救命!…… 剎那间,群狗放弃食物的争夺,一疯而散。顿时,旷野里又恢復万籁无声的寂静,惟有刺鼻的腐臭挥之不散。 想必是我突兀的唿救惊吓了众狗,于是,继续亡命的唿救,企盼众狗早些辨析出的我的声音,是友类的求助而非敌人的战鼓。众狗鬼祟的从黑暗角落里探出脑袋,所有目光齐刷刷地聚集在木箱上,但谁也没有妄动,任凭我悽厉的哀唿在灰濛濛的旷野里游荡。约五分钟后,一只健壮的大黄狗从黑暗角落里小心翼翼的走出,一步一步的朝木箱逼近。我叫得更撕心裂肺了。 大黄狗走到跟前,隔着木板惶惑的问,谁?谁在里面? 我该怎么回答他呢?是说出我也不知晓的真相,还是先编个理由摆脱目前的困境再说?思量片刻后,我回道,救救我!我被恶人丢弃到此,这是哪里啊? 大黄狗说,这里是郊外的垃圾场。 我诧异道,垃圾场!你们又是谁? 大黄狗说,我们是依靠垃圾场生活的流浪狗。你为什么会被恶人丢弃? 我说,我也不十分清楚。我本是只宠物狗,今夜在自家院子里赏月,忽然被一只木箱套住,然后就被装进一辆什么车里,接着就到这儿了。 大黄狗说,是垃圾车。十分钟前,有一辆垃圾车刚走。 我佯装不惑的说,到底是何人害我呢? 大黄狗说,当然是仇人喽,这种事我见多了。有一次,我的邻居看我不顺眼,做了个毒药肉包子丢给我吃,幸好我命大,及时到医院洗胃才捡回条小命。 我说,不管因何缘由,小弟落难在此,还请外面的侠士相救啊,日后定有重酬! 大黄狗说,说哪里的话,行走江湖,见狗危难,拔刀相助,乃英雄本色。小兄弟,你别急,我这就找帮手来。 话毕,大黄狗一声尖哨,隐匿在四处黑暗角落里的众狗快速的集结过来。他对大家说,现在有位兄弟落难于此,我们把他救出来。众狗齐唿,听老大的!原来大黄狗是众狗的老大,看来我的运气不错,遇到贵狗了。 第五章 阴谋家(5) 狗多力量大,不一会,众狗就把木箱噼了个口子,把我硬生生的拉出来。众狗一片欢唿,个个都觉得自己跟英雄似的。大黄狗手一挥说道,安静,不要吵,先让这位小兄弟冷冷神。我朝四处望去,果然是一片孤寂旷野之中臭气熏天的垃圾场。除了救我的三五十条狗外,还有藏匿在垃圾深处的老鼠,瞪着疑惑的眼睛偷窥我。我一阵眩晕,恍惚身陷无法逃遁的噩梦中,而草原,而喜悦的心情早已散得无形。我闭上眼睛,深吸一口凉气,睁开,再次环顾四野,不得不接受这残酷的现实。 大黄狗轻拍我的肩膀说,兄弟,你是宠物? 我一怔,才想到要感谢恩狗,于是单腿跪地,作揖道,侠士的救命之恩有如再生父母,小弟感激涕零! 大黄狗连忙将我扶起说,使不得!兄弟快快请起,江湖救急乃英雄本色也,何足挂齿。 我又作揖道,大恩不言谢,小弟就不矫情了,恩情自在心中!日后侠士有困,定是鼎力相助,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大黄狗说,看兄弟举止优雅,相貌不凡,以及一身华丽服饰定是大户之家的贵族,在下今日结识,也算三生有幸! 我惺惺道,落魄小弟结识恩狗才是三生有幸! 大黄狗客气道,别左一个恩狗右一个恩狗的,兄弟愧不敢当!兄弟就叫我大黄吧,大伙儿都这么叫来着。他又指着众狗说,这些都是跟我出生入死的好兄弟。 我说,好,我就称唿你大黄哥!接着我自报姓名,我叫冬冬,再次感谢大黄哥和各位兄弟的侠义相救! 冬冬,好帅气的名字。今日与你一见如故,不如我们把酒言欢、畅谈天明吧!大黄豪迈的说。 我应允道,好主意,小弟正有此意! 随即,我们来到垃圾场附近的一片小树林里,大家热热闹闹围坐一圈,我紧挨着大黄。稍顷,酒水和丰盛的食物摆在众狗面前,只是隐约散发着一股酸味。他们边痛快的吃喝边轮流表演辛辣的节目,场面极其喜庆,宛如秋收的狂欢。 大黄给我斟上一杯酒说,这是上好的五粮液,兄弟不嫌弃这垃圾里淘到的酒水吧? 我诧异的问,都是垃圾堆里捡的? 他说,是啊,城里人阔气,豪爽得很,常把整只香喷喷的烤鸡丢弃,而面包、馒头等杂粮更是不尽其数,这不就便宜了我们这些流浪狗。我们真是幸运得很啊,发现了这个取之不竭的宝藏。当然,像你这样的贵族,是不屑这些脏兮兮的食物的。 我说,你们就以此为生? 他说,这有什么不好吗? 我说,难道你们没有家,没有主人吗? 他说,家?主人?我们原来生活在穷山沟里,日子过得紧巴巴,就连我们的主人也不能像我们这样每天都有酒喝肉吃。你看,我油晃晃的肚子。大黄挺起肚子,说,我在山沟里的时候,肚子干瘪瘪的,如今也有傲然的啤酒肚了。 我说,进城找户有钱人家,生活岂不是更加惬意? 他说,就凭我们的德行!有钱人怎会看上我们这些穷山沟里的土狗,就连寻常人都不愿正眼瞧我们,生怕看了我们一眼就丢身份似的。我呸!大黄狠狠的朝地上淬了口唾沫,接着说,最初我来城里也是这么想的,希冀着被一户有钱人家看中,从此一生荣华富贵。现在想想,幼稚!典型一个下里巴狗的黄粱美梦。不久,我便放平心态,只侥倖着被户寻常好人家收留,混个温饱,有个值得炫耀的城市身份即可,结果,你自是已然知晓。于是,我便成为一只不折不扣的流浪狗,整夜闲逛在水泥丛林城市,像具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 第20页 你知道这个城市里有多少只流浪狗吗?大黄忽然话题一转,问我。 我埋头想了一下,说道,起码有1000只,每当我半夜在屋顶吹风的时候,总能听见突兀的零星狗吠。 他哈哈笑说,不对,再猜。 我说,是多了还是少了? 他说,少的去了。 我又猜,5000只? 他摇摇头说,不对。 我咬牙说,撑死不过10000只! 他又是一阵狂笑不已,一直旁听我们谈话的两只狗也跟着哄堂大笑,其他狗见老大狂笑,也不分青红皂白的伸直脖子,附和着敞怀大笑(或许这就是做小弟的基本素质)。一时间,交织在一起的嘈杂狗吠声,迴荡在深邃的夜空。这种空洞的鼎沸感让我想起了草原上勘测队的狗,朝着夜色深处神经质的长吠。而此刻,我竟然混迹在一群狗中,与他们把酒言欢,其缘由,是施恩与感恩。大黄忽地手臂一挥,众狗嘎然止住浪笑,迅速恢復到各自先前的状态,喝酒的喝酒,唱歌的唱歌,吹牛的吹牛,好像他们刚才的笑是他们从未经歷过的一个虚拟时空。 我佯作愤愤地说,我不猜了,你们合着伙儿取笑我。 他说,不猜了不猜了,你壮着虎胆也猜不对。我告诉你这个城市里有多少只流浪狗吧,不下50万只。 我讶然尖叫,什么?50万只流浪狗! 他说,对,50万只,只少不多。流浪大军中有的是被人类抛弃的宠物,有的如我一样是外地来的盲流,虽然我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过去和文化背景,但有一点我们都一样,既来到这个城市后,不管如何梦灭,都再也离不开了。这个城市就像居住着一个法力高强的魔鬼,他唯一的法力就是施放诱惑,将你的灵魂牢牢摄住,你连挣扎的愿望都不曾有过。流浪狗们为了更好的生存,相互拉帮结派,争夺地盘,打打杀杀。你即使想做一个无政府主义者都难。我当然也不例外,遭到人类的拒绝后,曾加入过一个强势黑帮,所辖地盘静安区。后因一件小事得罪了老大,被打得死去活来,抛丢到垃圾桶里,就这样阴差阳错的我被垃圾车运到了这里。塞翁失马,焉知祸福,想不到垃圾场竟是个取之不竭的宝藏,每天都有无数美味佳肴从市中心源源不断的送来。而且垃圾场就在城市身边,在此扎营筑寨、建立根据地,不仅生存得以保证,还可以享受繁华的城市生活。想到此,我就把乡下的穷兄弟一一叫来,成立了丐帮,自然我就是丐帮老大。我们丐帮迅速占据所有的郊区垃圾场,过起了神仙般的日子。算起来我的手下起码有5、6千了,而且每月入伙者还以5%的速度持续增长。今天跟我出来的只是警卫一连,所以显得单薄了些。 第五章 阴谋家(6) 我咋舌说,你的事业原来做得这么大! 他说,再大有屁用!又得不到主流社会的认可。不像你,显赫的贵族,人人宠爱。而我们呢?说白了就是叫花子。 我说,但你们自由啊! 他说,自由只是你们贵族嘴里的时髦字眼。别看我们小日子表面上蛮舒心的,其实危机四伏。人的鄙夷,自尊的丧失,城市猎人的捕杀,精神文明办的围剿,过得也是脑袋挂在裤腰裆上的日子。 我说,怎么城市里也有猎人? 他说,城市猎人就是那些猎捕我们流浪狗的屠夫,他们把我们抓了后,卖给城市里大大小小的火锅店。哎!也不知谁放的谣言,说什么人吃了狗肉壮阳,所以城市里的狗肉火锅店像雨后春笋般冒出。现在寒冬腊月,正是最恐怖的时期,仅仅上个星期,我就有百来号兄弟被无辜残杀。 我说,你们没有对策吗? 他说,能有什么对策呢?无非是多增加些岗哨和探子而已,剩下的就看老天垂怜喽! 我说,就这样,我也很羡慕你的生活! 他说,这也羡慕!我们都是被逼上梁山的,倘若我有你的命,我才不做这个什么鬼老大,每天在垃圾里刨食,一辈子没出息。对了,不要光说我,也说说你吧,贵族生活到底是什么样子?你主人是何等人物?你住在哪片高尚社区,亦或光鲜豪华的别墅?还有,你是如何落到这般田地的?如何结怨,仇家是谁?要不要我派一支警卫连送你回家?…… 面对大黄连珠炮的提问,我不由自主的警觉起来,虽然我对他行侠仗义的英雄气概毫不怀疑,但目前不知缘何的困境使我不得不倍加小心。正当我绞尽脑汁编织敷衍他的问题时,忽然探子惊慌失措的报告,老大,不好啦,附近发现城市猎人的踪迹!众狗一阵骚动,面露恐惧之色。 大黄起身,镇定自若的朝大家说道,莫要慌……就在说话间,全副武装的城市猎人从天而降,超强探照灯瞬间从四面八方照来。眼前顿时一片白茫茫,看不清一切。 不要动,否则格杀勿论!城市猎人威慑道。 怎么办?怎么办?酒醉的醍醐灌醒,清醒的大小便失禁,众狗乱做一团,却又不敢冒然冲出包围圈,致命的子弹随时可能击中脆弱的头颅,而枪在什么方位都看不清。我问大黄怎么办?我同样焦急万分,想不到刚脱险境,又入魔爪,想当初还不如窝在木箱里,至少不会这么早死。 大黄捏紧我的手说,兄弟莫怕,反正横竖一死,我拼了老命也要为你闯出条血路! 第21页 我说,我不值得你这么做! 大黄说,我的命贱,能为你做点什么是我的荣幸。 话刚落,还没等我说些什么,大黄就嘹起嗓子对众狗吼道,兄弟们,今天算我们倒霉,定是上辈子造了孽,谁也不要怪!照情形,反正一死,坐以待毙还不如拼个鱼死亡破,活着出去就是英雄,死了来生也会投个好胎,说不定还能做人了。兄弟们!为了下辈子投胎做人沖啊! 剎那间,众狗发疯般的往前沖,管他有路无路,报着一死的心。这气势,这壮观,这对生命的大无畏,恍若回到了草原的血色黄昏。大黄拉着我说,跑啊!还愣什么!我撒开脚也不管那么多了,融入这愤怒的河流一路咆哮着往前沖,生命就这样被一点点的拉长。噼噼啪啪的枪声骤响,顿时血肉横飞,像暴雨一样砸在我的脸上,说不定,在下一刻里,我也是这暴雨的一部分。火光间,我又恍惚起来,眼前一具具倒下的尸体,宛如草原上的枯草在野火中灰飞烟灭。顷刻后,我看见黑暗的边缘,只要再冲刺一步,就能逃离这野火的焚烧。我终于冲出了火光,被无尽的黑暗结实地接住。 耳畔响起大黄的喝声,兄弟,不要停下,继续往前跑,死亡并没有放弃戏耍我们的兴趣! 我说,好,不停的跑,你叫我停我才停!说话间,我回头一瞥,见倒在血泊中的狗绝望的抽搐着,那悽厉的惨吠像一支支锋利的箭羽射向黑暗中,直至不见了踪影。 没过多久,我就跑不动了,腰上像繫着一根强力皮筋,越往前跑,皮筋的拉力就越强。而我以前不是这副衰样的,越往前跑越有力量,如同加速度似的,停都停不下来,脚一离地,还能飞上个十来米。我猝然趴在地上,喘着粗气对大黄说,我不行了,你自个儿活命去吧,不要管我! 大黄耷拉着长舌头说,也不怪你跑不动,堂堂贵族哪遭过这份罪!他边说边四处张望,忽地喜出望外的说,那边有个废弃的铁皮盒子,我们进去躲躲,等过了风头就好。 我瞥了一眼说,好,事不宜迟。 大黄几乎是把我拖进铁皮盒子的,真是难为他了。铁皮盒子虚掩在一丛荒草里,锈迹斑驳,像是被遗弃了很久,却给逃亡者一份坚固温暖的感觉。 我说,幸亏你发现这个隐秘的地方,不然,我今夜不被城市猎人勒死也会被活活累死! 他说,你是过惯了养尊处优的日子,缺乏锻鍊所致。 我说,或许。回家后我就央求主人给我办张健身卡。 他笑道,你们宠物狗是花钱买罪受! 听着大黄的嘲讽,我不禁反思,城市的生活不过一月,身体就发生如此大的变化,而我却毫无察觉。危机来临的时刻,才知晓身体萎缩得是多么厉害。倘若我一路顺利的来到草原边缘,又如何有能力穿越漫漫黄沙?此刻,我唯一的愿望竟然是回到女主人家。看样子,我的身体已先妥协了现实生活,我现在不过是一个没有任何执行能力的精神贵族。想到此,我哑然一笑,也嘲讽着自己。 第五章 阴谋家(7) 大黄说,你笑什么? 我说,笑梦醒,我不再是完整的我了。大黄狐疑的看着我,无法理解我的自嘲。我拽着他的手,接着说,倘若熬过今夜,兴许我就真的成熟了。大黄说,你别沮丧,我们现在不是好好的吗!想必城市猎人已经走远……“哗”的一声,只见铁皮盒子被一扇铁栅栏重重关上,灯光骤然亮起,猎人从黑暗中淫笑着走出说,瞧这两条傻狗还以为自己安全呢,全然不知中了“关门打狗”之计,哈哈……此时,什么都明白了,我们自始自终就没有逃出城市猎人的陷阱。 铁皮盒子被搬上卡车,车上已堆满狗的尸体,像装满稻谷的麻袋整齐的堆叠着。大黄见状,潸然泪下,这些都是十分钟前和他一起相依为命、情同手足的兄弟,如今阴阳相隔。不过,大黄很快也将悲惨的死去,一路追赶在奈何桥畔哭泣的兄弟,这是何等的悲悽! 只听猎人说,若没有这两只笨狗,我们今夜一只活的也抓不到。另一个猎人遗憾的说,倘若能活捉所有的狗多好,既能卖无暇的皮毛,又能卖滋补壮阳的火锅肉,收益翻番啊! 大黄哀戚道,听说草原猎人不要坏了皮毛的狼,而城市猎人什么样的狗都要,可见,城市猎人要比草原猎人兇残得多。 我不假思索的回道,的确如此,我也听人这么说来着。 我把头一扭,瞥向车外,悲伤的埋怨起,我当初还不如死在草原,至少不会成为异乡的孤魂野魄。卡车上了宽阔的公路。我知晓,这是一条赴约死亡的路。我偷偷抹了一下眼角,正过脸来,垂头丧气的对大黄说,真对不起,倘若不是我拖累你,你也不至于沦落于此。 大黄说,算了,不关你的事。只要活着就逃不过一死,今天能陪你这样的贵族共赴黄泉,也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我愕然,宠物真的有这么好! 大黄说,宠物是每只狗的终极梦想,你不这样认为吗? 我结结巴巴的说,是……是的。 大黄说,至少你死而无憾。 我说,倘若我们来生共同面临两个选择,一是宠物,二是流浪狗,我愿选择后者成全你。 大黄泪光闪闪的说,好兄弟,不枉我与你结识一场!我死也瞑目,无悔无憾。 第22页 我说,对,死亦何妨,平生得一知己足以!不如我们结拜兄弟吧,做鬼也手牵手、肩并肩! 大黄说,好提议! 可能命之将亡,所有的成见都变得不重要了,我竟然主动要求和一条狗结拜兄弟,或许是大黄的英雄豪气以及对死亡的豁达让我深深感动。虽然他骨子里还是媚俗,还是嚮往人间富贵,但这不啻是他改变贫困生活的一条捷径。他并没有什么错,他只是选择了一种我不屑的生活方式而已。我不应鄙夷他,每个生命个体对梦想的勾勒都不一样。尊重每个生命,尊重每个生命的价值趋向。即便如此,我在与他结拜的时候仍然隐藏了自己的真实身份,隐藏的目的不再是狭隘和多疑,况且都死到临头了,还有什么好顾忌的。用狗的身份和他结拜,只是想告诉自己,不管自己如何迴避,都无法抹去曾经奴颜媚骨的活过。还有一点就是,用狗的身份与他结拜,他会为与贵族同死而感到自豪,我不想他死到临头都有悔憾。 大黄年长是大哥,我年少是小弟,磕头,盟誓,告天地……激盪的过程丝毫不逊我与草原小伙伴们拜把子的过程。 我叫大黄一声,大哥! 大黄拍着我的肩膀回道,好兄弟! 我们一起眺望着泛起青蓝的天际,感到即将来临的死亡是一场伟大的壮举! 忽然,一辆警车出现在我们的视野,正缓缓驶近卡车,生的希望剎那间又被点燃。我握紧大黄的手说,我们有救了!一起朝着警车唿喊! 大黄喜极而泣,真是上苍保佑,命不该绝啊! 我们一边声嘶力竭的唿喊,一边拼命的捶打着车厢,警车却无动于衷的从我们身边静静驶过,无视我们求命的精彩表演。直至警车超到了卡车前头,超出了我们唿救的视野,心头再度升起的绝望才让我们醒过神来,死亡并非想像的美好。 我和大黄瘫软一团,谁也没有安慰谁,极力迴避着死亡的恐惧。忽地,勐的剎车,我和大黄毫无防备的一头撞到铁皮上,鼻青脸肿的。怎么回事?原来警车发现了我们制造的异常,赶到卡车前面,将其拦截了下来。只见警察下车、敲窗户、猎人下车……警察盘问,车上载的什么东西?猎人谄媚的答道,我们都是屠夫,车里装的是猪肉,趁天亮前赶到集市卖个好价钱。另一个猎人随即拿出两只猪后腿递给警察说,刚屠宰的,孝敬两位,不成敬意。警察推着猪后腿正气凛然的说,不必了,人民警察岂容猪后腿玷污!对了,你们看见不法分子捕杀野狗没有?猎人晃着脑袋说,没有。警察说,现在有很多利益薰心的屠夫捕杀野狗卖给城里的火锅店,万一这些野狗有狂犬病怎么办?若你们看见了这样的违法行为,一定要及时禀告警方!猎人哈腰点头道,好的好的,遵纪守法、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每个公民的应尽责任。 眼看麻痹大意的警察就要走了,我和大黄抓住最后一线生机奋力疾唿。怎么回事!?警察不顾猎人花言巧语快速的打开后车厢。哇噻!警察惊嘆道。别跑,警局走一趟……猎人在警察打开车厢的同时逃之夭夭,幸好,守侯在车里的警察迅速掏枪朝天鸣示,猎人们才乖乖的举手投降。 第五章 阴谋家(8) 一个警察对另一个警察说,这里还有两条活狗怎么办? 他说,送到动物拘留所呗。 我连忙朝警察叫嚷,意思是说,我不是流浪狗,不要把我关进牢房,我是宠物,有主人,有证,我是合法的…… 警察俯身对我说,你好像有话要说? 我忙不迭失的从口袋里掏出《狗证》,递给他。警察调侃的说,想不到你还是特权阶层。可是,警察看过狗证后,脸都气歪了,把狗证摔在地上说,你这个狗东西竟敢戏弄本官!又是怎么了?我捡起狗证打开一看,顿时血沖大脑,一阵昏黑。红皮狗证内芯竟变成了裸体女人画册,狗证变成了色情读物!这不可能啊?臭美再三叮嘱过我,万一我在路上遇到什么不测,狗证便是我唯一的合法证明,即使我被警察遣送回来,也总比被当作流浪狗投进监狱强得多。我是听他的话,好好藏着狗证的,就连大黄都没给看。 大黄凑过脸一瞧,笑弯了腰,对我提示道,你肯定是被仇人涮了!好好想想,谁最后接触过狗证? 难道是臭美?不可能,他如此真诚,还出谋划策帮助我返回草原,怎么可能是他?可冷静想想自从钻进木箱后的种种离奇遭遇,对臭美的怀疑便愈发凝重。对,是他!此刻,我不得不理智的分解着臭美的阴谋。首先,他用真诚骗取我的信任,掏出了我是草原狼的巨大隐密,然后,利用我回归草原的急切心情设计出看似绝妙的快递方案,诱使我心甘情愿的跳进他精心布置的圈套。过程是这样的,木箱封死后,臭美并非拨打了快递公司的电话,而是抹去木箱外的地址改成“垃圾”二字,他算好时间,垃圾车马上就会路过。而垃圾车是整个阴谋过程中我最有可能识破的地方,因为垃圾车每天半夜收集垃圾的时候都会把我把吵醒,我有理由在此环节察觉,我却忽略了,还真以为是什么快递公司的收件车。接着,我便被垃圾车运走,有了之后一系列的厄运。之前,臭美又假借提醒偷换了我的狗证,所以,即使我幸运遇到警察,唯一可摆脱厄运的狗证也变成戏弄执法人员的工具。接下来,我便成了流浪狗,回不了草原,也回不了城市的家,余生将在阴暗的牢狱里孤独的度过,了此尘世。对,是这样的,我现在可以百分百的确定,臭美就是这场阴谋的策划者与实施者。好狠的鸟啊,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 第23页 警察看着我沮丧的样子问,你还有什么好辩解的吗? 我摇摇头,没了力气。 不一会儿,来了辆小型卡车,露天的车厢上焊接着生冷的铁笼,车门上写着“动物拘留所”。我和大黄被野蛮的丢进去,整个过程我都很配合。因为,我的心灰冷极致,像死了般。 隔着铁笼,我痴痴的望着天际。火红的朝阳已冉冉升起,万丈金色光茫普照在城市的每个角落,也照在我的身上。我却丝毫感受不到温暖,只觉得风像无数锋利的尖刀,割在我的脸上、我的心上。大黄在一旁开解我说,在监狱里苟且活着,总比被人剥皮当火锅煮了吃好,对此结局,我很知足。 沉默许久后,我问大黄,如何识得阴谋家的模样? 他说,对你最真诚的那个即是。 我说,你也对我很真诚啊? 他说,所以,我也是阴谋家。不过我所阴谋的是攀上你的富贵,提升自己的身价,而非绝了你的生路。 我说,我以前太年轻了,分辨不出阴谋的本质。 他说,阴谋家靠的就是99.9%的真诚,0.1%的欺骗,就是这极少的0.1%编织了固若金汤的圈套。 我说,那你的0.1%是什么? 他说,其实我很怕死,但为了得到你这个贵族兄弟的青睐,只能佯作英雄。 我撇过脸,望着火红的世界,再度沉默起来。 他说,小弟放心,到了牢狱,我会罩着你的,不会让你受半点委屈。 第六章 可见的生活(1) 连最底层的狗都说,这是一种可见的生活,一眼可以看见生活的尽头和全貌,瞭然自己欲望的底线,所以更加能轻松自如的掌控。当一切成为必然,我就不再想着挣脱了。 我和大黄被关进同一间牢房,编号分别为2046和2047。大黄说,2046便是你最后被确定在墓碑上的名字了。牢房里已经先有20几只狗,个个温顺的蜷缩在角落里,狱卒一走,便生龙活虎起来,把我们团团围住,问东问西。其中一只矮个子把大碗凉水递到我面前,态度诚恳的示意我喝下。我也的确渴了,奔波了大半夜,汗都流尽,身体已严重脱水。我正准备端起水碗接受好意时,大黄一把夺过水碗,一仰脖子,“咕咚”一声就喝干了。我不解,想必大黄比我脱水得还厉害,亦或尝试水中是否有毒?接着,矮个子又连递给大黄三大碗水,大黄都毫不犹豫的一干而尽,直到大黄喝不下去了,矮个子还是递水给他,并恶狠狠的说,最后一碗了!我想喝,矮个子却说,等会有你的,别急!我有些懵,难道这就是江湖规矩,就像你初到一个山寨,非得喝下三罈子烈酒,才能受到寨中兄弟的尊重。 大黄强忍着喝完最后一碗凉水后,便照着矮个子的吩咐,贴着墙根坐下,双腿伸直,双手张开,一副大义凌然。我还没弄明白怎么一回事,就见矮个子朝着大黄的胸口勐踹一脚,着实的狠。随着大黄“哎哟”一声,先前喝下的凉水忽地喷出来。 我连忙阻止矮个子说,这是干什么!? 大黄把我拉到一旁说,这是江湖规矩,名曰“趵突泉”游戏,新来的只有过了这一关,才能被牢房里的狗接受。 我说,你不是老大吗? 他说,这是新世界,与外面的世界无关。 我愕然!幡然醒悟,江湖的本质就是江湖的无情。 接着第二只狗、第三只狗、第四只狗……如出一辙,逼迫大黄喝凉水,直到喝不下为止,然后一脚踹其腹部。当一米高的水柱从大黄嘴中腾空而起时,众狗狂笑不已。 我不忍观看,这虐待比残杀还要焚心。此刻,我也已明白,大黄抢我水喝是为了保护我,不由心生感激。可一想到大黄完了就要轮到我,那焚心的感觉又重新盘踞在了心头。 每只狗都要施虐,不管你是暴力倾向者还是心地善良者都要照做,这样被虐者就无从报復了。一圈轮完,大黄奄奄一息,丝毫没有了丐帮老大的风采。 矮个子再次把水递给我说,先喝和后喝都一样,来吧。 正当我闭上眼睛无奈接受这江湖规矩时,大黄又一把夺过水碗,朝众狗说,江湖规矩,不愿受礼者只要找到替代者就可豁免!我一把夺过水碗,感激的对大黄说,我终于明白你在车上说不让我受半点委屈的意思了,可是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大哥代小弟受难。我朝众狗大声说道,我喝!我愿受礼,我愿接受这牢房里的一切江湖规矩! 大黄又把水碗夺过去说,小弟,你富贵之身如何能承受这等折磨?大哥贱命一条,这几碗凉水,这两轮“趵突泉”游戏对我算不了啥! 我又夺回水碗说,我们结拜兄弟的时候不是对天盟过誓吗,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怎么大哥不守承诺了? 大黄又夺过水碗说,有小弟这一席话,做大哥的我就心满意足了。今天,就当大哥求你,满足我对“趵突泉”游戏的热爱吧! 我泪流满面,唏嘘不已说,你不是个阴谋家,因为我现在同你一样都是无家可归的流浪狗,你为何还要对我这么好? 大黄拍着我的肩膀说,小弟,我还是个阴谋家,只是不合格而已。说完,他大笑着,一饮碗里的凉水,并痛快道,好酒,快斟上! 我彻底被大黄的气概征服,在一旁看着他替我受难,看着他成为真正的英雄。两轮“趵突泉”完毕后,大黄的脸颊苍无血色,身体瘫软,众狗却一片欢唿,庆贺我们加入他们的江湖。而我却无地自容,像是廉价的出卖了自己的尊严。忽然,一只高大威勐的黑狗走到我面前(他一直盘踞在门口,我早就察觉他有些怪异),掐住我的脖子说,小白脸,把你身上的行头都交给我! 第24页 我反抗道,不行,这坎肩可是纯毛的,这鞋子可是丝绸的,这脚链、手鍊可是纯银的……我怎么捨得送给你! 大黑狗正欲发怒,大黄急忙挺身,赔笑道,对不起老大!我小弟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哥,不懂江湖规矩,得罪之处,还望见谅!随即小声附在我耳边说,这傢伙一看就知道是牢房里的老大,咱们现在元气大伤,惹不起!等哥过几天体力恢復再帮你夺回来。我只好按大黄的意思把身上的名牌服饰一一脱了,眼巴巴的看着大黑狗一件件穿戴上,心里空洞洞的,这是我从未有过的感觉。 倘若在牢房里平静的等死也就算了,但日子却像黄莲般苦涩,因为我和大黄是新来的,自然成为牢房里的底层。睡在靠厕所的地方,晚上又臭又冷。吃饭最后一个,盆里就剩下些米汤了。平日里,不要说米饭,就是猪肉我都要捡瘦的吃。还要负责清理卫生,给老大、老二等狗物捶背捏腰……最不可忍受的是我对阳光的渴望,而牢房里唯一有阳光、唯一能看见外面世界的地方只有铁门口,那自然又是掌权者的地盘,我连三米的距离都接近不了。日子过得真是悽惨,比奴隶还不如,几次我都想一头撞墙死了算啦。 第六章 可见的生活(2) 每当我坚持不住的时候,大黄就鼓励我,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一定要挺住!果然,一个星期后,大黄就挑战牢房老大成功坐上第一把交椅。我自然就做了老二,开始享受着他狗的服务和占据着阳光宝地。居然,我欢天喜地的接受了这一切,认为我所得到的都是合理的。 我把夺回来的服饰,亲自为大黄一件件的穿上。大黄推脱道,小弟,这太贵重,我不能接受!我诚恳的说,倘若不是大哥你,小弟不知死了多少回,这区区服饰哪能表以我心。大黄半推半就的穿上了,我知晓他心里是想的。大黄转着圈子问我,好看吗?我说,帅呆了,酷毖了!我违心的恭维他,其实他穿上后很滑稽,再怎么遮掩,也抹杀不掉身上那股粗鲁的土气。或许他认为,只要像贵族那样打扮,自己也就是贵族了。没过几日,大黄要把服饰还给我,说,小弟,我总感觉自己像个小丑,怎么也找不到你身上的那股贵族气质。我自是百般婉言拒绝,脑海里却莫名其妙的浮现出杨老闆的影子。 倘若,杨老闆有心栽培大黄,大黄还是大黄吗? 在漫长的铁窗日子里,我有足够冷静的时间缕析着自己的一生,从而找出悲剧的原因。其中有些命运是我无法改变的,有些命运则是我处理欠缺的,归根结底,我所抱怨的就是此行的唐突。我并不成熟,根本就不具备独自返回千里之外草原的能力。在这一点上,我被强烈的感性左右,忽略了现实,从而导致我一生悲剧收场的直接原因。倘若一生可以重来,我有再次选择的机会,我会极其耐心的等待着成熟,等待着我的心智和我的情感一样强大,再伺机回到草原。然儿,一切只能假设,这拥挤潮湿的牢房是我可实际触摸的全部世界。 难道一生就这样被定格了吗?无可挽回? 难道某些错误犯了就註定一直要错下去? 难道梦回草原是唯一的归途? 我问大黄,你难道没有想过要离开这里吗? 他说,为什么要离开?现在不是挺好的吗!这牢房里的世界虽小,但我毕竟是这个世界的主宰,外面的世界很大,我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小帮派的头领。 我说,这或许只是你的想法。 他说,非也,牢房里狗无不是这样的想法。 我说,我不信,有谁甘心困厄呢。 大黄朝众狗问道,你们中有谁想出去吗? 众狗齐声回答,没有!外面世界有比这里更安逸的吗? 连最底层的狗都说,这是一种可见的生活,一眼可以看见生活的尽头和全貌,瞭然自己欲望的底线,所以更加能轻松自如的掌控。当一切成为必然,我就不再想着挣脱了。 大黄得意的对我说,对于可见的生活,没有谁可以对抗。你了?难道还妄想着贵族的奢华生活? 我无言以对,神情漠然的望着牢房外光秃秃的冬天,不得不全盘接受现实,不能再与现实为敌,那样只会使自己更加痛苦。于是,假设不同的一生便成了我消磨时光的唯一嗜好。譬如,自由生息的草原没有蕴藏丰富的石油,石油勘测队就不会来了,狗也不会随之出现,族群也就不会惊恐的选择迁徙。倘若迁徙是註定的也罢,我强健的身体没有染疾,那我此时应该和伙伴们在另一片更加广阔的草原上嬉戏追逐。倘若不切时宜的染疾是註定的也罢,不早不迟的遇见猎人是註定的也罢,此后的惨烈黄昏是註定的也罢,我阴差阳错的离开草原是註定的也罢(当然,每个註定被更改后都会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未来),年轻猎人把我带到省城当作宠物的计划流产,那么此时我会在哪里呢?是被年轻猎人一怒之下做了火锅,还是他动了恻隐之心将我放逐?来到上海是註定的也罢,倘若不是碰到像杨老闆那样精明的主儿,而是一个求真务实的共产党员,那我的命运在这个城市里定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走向。最糟糕的可能就是把我制作成标本,在全上海的中小学巡迴展示,并配以现代版的狼外婆故事作为讲解词。倘若遇到杨老闆是註定的也罢,自由的灵魂向飢饿的肉体妥协是註定的也罢,泯灭自我的改造是註定的也罢,拍卖的最后关头,举牌的是那个膀大腰圆的壮汉,是不是意味着我别样的悲惨命运已宣布开始?幸好,美丽的叶绿素那天早晨路过宠物店,也正考虑着买一只取名叫冬冬的狗,恰好她又是那么喜欢我忧郁的气质,关键是她有纸巾王做强大的资本后盾,所以她成为我的主人是註定中的註定。倘若鹦鹉臭美不善于编织阴谋,我也许就不会沦落在此。倘若我彻头彻尾的归顺生活,那么臭美的阴谋也就失去了生长的温床。遇到大黄是註定的,遇到城市猎人是註定的,也罢,我已做好了迎接死亡的准备,做好了受肢解、受剥皮、受火烹等不得好死的准备,但又鬼使神差的遇到警察,生命再次从死亡的边缘逃脱,代价却是困厄在十尺牢狱中永世没有自由。所以我蜷缩在斜阳点点的铁门口,假设自己不同的一生也是註定的了。 第25页 也罢,也罢!我已适应了一把米兑一锅水的三餐,适应了没有温度、没有甜味的自来水,适应了和一群没有教养的乡巴佬共赴相同的未来,适应了大黄滑稽无比的装扮,适应了无聊的时候挑个弱者玩玩“趵突泉”游戏,适应了时间推着生命毫无意义的行走,适应了可见的生活。 第六章 可见的生活(3) 正当我坦然接受现实,全盘适应这註定的一切时,可见的生活却剧烈的晃动起来。昨夜,隔壁牢房里猝死了一只狗。于是整个拘留所里瀰漫着恐怖的谣言,说是那只猝死的狗是因狂犬病发作而亡的,狱卒怀疑狂犬病已在拘留所里蔓延,决定在某个不远的时刻要将所有的狗“大清洗”,以彻底堵截狂犬病的扩散。我惶恐的与大黄商讨对策,他并不惶恐,淡淡说道,谣言何以足信?就算谣言是真的又如何?我们本应早死的,能活一天是一天吧。 可是,没过两天,狱卒在拘留所的大院内,神秘的挖掘起一个巨大土坑来。可见的生活在晃动中顿时被打碎,再也没有谁可以坦然面对。连大黄也改变了态度,惶惑的问我,小弟,难道他们真要把我们集体“清洗”? 我说,显而易见,还有什么可侥倖的吗! 当下,牢房里第一次开起了全体紧急会议,群策群力。如临大敌的会议氛围让我不禁想起了草原上的族群会议,所不同的是,我由当时的懵懂孩童变成这次会议的主心骨。 我说,我和大家一样,以为这里的生活是可见的,是清晰稳定的,但命运再次戏弄了我们,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欲将我们一个不剩的蚕食。所以,我们别无选择,只有逃! 众狗一片喧譁,逃!是最好的选择吗?难道我们不能和狱卒心平气和的谈判吗?或许土坑只是为了栽一棵巨大无比的参天大树…… 我说,大家醒醒吧,和命运赌博我们是赢不了的! 大黄手一挥,说道,老二说的没错,坐以待毙还不如殊死一搏,大家出去后未尝不是一场新生! 好!听老大的,说不定出去后命运就得以彻底改观,成为一个贵族也说不准,次点做个帮派老大也不错啊!众狗对新生的欲望瞬间燃烈。我也不例外,我比他们每一个都更容易点燃新生之火,因为草原才是我最终的归宿,我为她生。 逃生方案由我总策划,具体如下:一、牢房里总共有26只狗,除去我和大黄外,众狗不分资歷、等级组成3班,每班各8只狗,轮流从墙根朝外挖地道。一班在挖时,前一班休息,以补充体力,后一班集体唱歌掩盖挖掘地道的声响。二、老大通过特殊吠叫,若能联络上帮中兄弟,就可以里应外合挖掘地道。三、若第二方案顺利联络的话,同时帮我向女主人传递被困消息,我出去后通过高层运做实施营救。 众狗鼓掌通过我的方案,说干就干! 三天过后,地道挖掘工作不顺,因为牢房的地基太厚,而且是花岗岩堆砌,十分坚硬,仅凭几十双狗爪难以攻破,所以只能往下深挖饶过地基,无形中加大了挖掘难度和延长了挖掘时间。倒是大黄有了重大进展,第一天就联络上帮中兄弟。第二天半夜,几只丐帮狗偷偷潜进拘留所,来到牢房门口听从大黄调遣。今天晚上他们就派出两支分队,一支分队从牢房外往里挖地道,唯一的风险就是里外地道衔接不准,枉费力气;另一支分队再次偷偷熘进拘留所,送来两把钢锯和带走我的消息。我把身上写着囚号的卡片扯下来,按了个手印上去,然后递给送消息的狗说,把这个送到衡山路紫月别墅门口,我的女主人发现后自然晓得我在哪里了。并再三叮嘱道,躲在院子口亲眼看见我的女主人发现卡片为止,千万别让屋里的一只鹦鹉发现,切记!!! 传递消息的狗走后,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一种奇妙的兴奋控制着我的大脑。恍若黑暗尽头洞开一扇金光闪闪的大门,我信步跨了进去,再回头看那黑暗,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从未经歷过似的。 大黄蓦地推搡我说,嗨!傻笑什么呢? 我说,倘若我出去后却无力救你,你会怨恨我吗? 他说,只要你记得我,我就无悔无怨了。 我说,就这么简单? 他说,我能活在一个贵族的心里,这难道还不够奢望吗? 我说,大哥,只要我能出去,就一定会全力救你! 他说,别给我承诺,也别给自己压力,有些事情不是我们所能左右的,包括我们都无法左右自己。只要你心里果真是这样想的,我就心满意足了。 我握紧他的手说,你对我的恩情何以为报! 他说,别忘了,我是个阴谋家。 我说,我也是个阴谋家。 他说,那你的0.1%是什么? 我说,我嚮往生,而你是我唯一的希望。 他哈哈大笑,重重拍了我肩膀一下说,睡吧,小弟,我们俩拜过把子,还说这些没用的话。说完,他转过身子独自睡去。 在一班狗杂乱低俗的歌声中,在一班狗吭哧吭哧的掘土声中,在一班狗刺耳剐心的锯门声中,我想,我都说了些什么啊!然后也侧过身子,狠命掐灭脑袋里乱七八糟的臆想,在同样庞杂的声音中安然睡去。 2046!出来! 大黄摇醒我说,小弟,有人找,你要出去啦! 第26页 我睁开生涩的眼睛朝铁门外一看,心都沸腾了,女主人在门外痛哭流涕地召唤着我的名字,冬冬,冬冬……我的宝贝……我的心肝……你把我急疯了…… 没等狱卒完全打开门,我就一个箭步冲出去,扑向女主人的怀抱,狂吻她粉嫩的脸颊。这一瞬里,她仿佛是我所有梦想的开始。我不停的吻她,流露出戚戚思念之情。 第六章 可见的生活(4) 女主人把我紧紧揽在怀里颤巍巍的说,好了,好了,宝贝,一切都过去了,跟我回家吧。我粲然一笑勐的点头。正当女主人转身之际,我忽地想起什么,挣脱女主人的怀抱,奔进牢房里和大黄相拥,说,真不敢相信,我真的出去了!大黄却狡黠的笑着说,你的女主人姿色过人啊,怎么看都有些眼熟。我说,那是当然,她是着名的玉女歌星嘛!大黄一阵激动,我想起来了,你他妈的真幸福啊!其他狗也围上来,庆祝我提前出去。我暗地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出去的一天也不会远的。众狗一片欢唿,他们好像在我身上看见了自己的光明未来,即使是个梦也足以激励他们疲惫的身心。 女主人在门外急不可耐的叫我,冬冬快出来!你怎么能和这些乡巴佬打成一片!成何体统! 众狗听后蔫成一片,剎那间就和我疏远了。他们有自知之明,或许他们从未相信过我会运做高层关系把他们解救出去,但他们却不会怨我,只因我是贵族,我是宠物狗。他们和大黄有着一样的思维观念。我拉着大黄跑到门外,拽着女主人的衣角,可怜楚楚的乞望着。女主人勃然大怒,你想让我把这只土黄狗一併领走!?你脑袋是不是短路了?他是什么身份,你是什么身份,竟然学会乱交朋友了!你看,还把服饰送给别人,这可值一万多块呢!算了,算了,服饰送就送了,就当他这些天照顾你的报酬吧。但以后绝不允许再跟这些下等狗来往!听见了没!?女主人生硬的拉着我就走,我的手一点点的脱离大黄。 我大喊道,大哥,你永远都是我的大哥! 大黄没有受到女主人尖酸刻薄的话语影响,依然笑容满面的对我说,我果然没有看走眼,有你这样的贵族兄弟,我也算出狗头地、光宗耀祖了!说完,他还是情不住泪如泉涌,恍若是另一种令我更加焚心的“趵突泉”游戏。 随着红色法拉力跑车v9引擎的轰鸣作响,拘留所离我疾速远去。我回头瞥了最后一眼,终于逃出了那可见的生活。此刻,我蓦然觉得,那所谓的可见的生活,其实是生命中最大的谎言。 女主人一路带我去了三温暖洗桑拿,美容院做头髮,商场shopping名牌服饰……最后是金茂顶层旋转餐厅吃法国大餐。面对眼前的丰盛食物,我狼吞虎咽,风捲云残,整个饿死鬼投胎。女主人见状,掩笑劝我,冬冬,慢点吃,要绅士。我帮你叫了两客特大份牛排,后面还有呢。我顿了顿。她伸手正了正我胸前的红色领结说,这才是我的乖冬冬、帅冬冬、绅士的冬冬! 吃完两客大份牛排,喝了一大杯橘子汁,我伸直腰,打了个嗝,肚子里满是油晃晃的货色了。这时,女主人才问起我是怎么进牢房的?为何要离家出走?……面对如此尴尬难回的问题,我只能选择沉默。 女主人说,看,又忧郁起来!你一定有什么心事瞒着我。你不告诉我也无妨,但你的心结一定要解开,不然哪天又偷偷的离家出走,即伤害了我,又伤害了你自己。所以,我刚才帮你联繫好了一位心理医生,我想他一定有法子打开你的心灵之门。 或许,我的确需要一位心理医生,让他告诉我,我究竟是谁,究竟又不是谁,如何才能做想要的我。 心理医生是位白净的小伙子,戴着一副精緻的金边眼镜,文质彬彬的,听他说话的口吻感觉医术很高明。他把我领进一间没有窗户的屋子,让我躺在一张睡椅上,然后关上厚实的门,我和他先后陷入绝对的黑暗中。屋子里很静,我能凭藉他浓重的鼻息确定他的方位。 医生走到墙角,拉开一张椅子坐下,说道,只有在黑暗中我们才会觉得自己是安全的,因为我们不需伪装,不需摆出一副丑陋的嘴脸迎合生活或者迎合主宰生活的人。难道在黑暗中我们就是真实的吗?不一定,因为在黑暗中我们同样看不见自己,所以我们无法确定此刻的自己就是真实的。说着,医生拉亮了灯,一盏只照射他自己的昏黄射灯,光圈之外依然是清晰可见的黑。此时,他和先前的模样截然相反,白大褂脱了,露出招眼的花衣裳,金边眼镜摘了,戴上一副当下流行款的“雷朋”墨镜。脸上的表情也卸下了斯文,换上放荡不羁。整个感觉就像是在夏威夷海边享受阳光浴的逍遥派。他掏出一根七星烟缓缓点燃,深深吸了一大口,稍顷,烟雾从他鼻孔里慵懒的溢出,在光亮的地方游荡,黑暗处依旧还是黑暗。 他望向我说,我在光中,却看不见你,你在黑暗中,却能看见我。你说,光到底照亮了什么? 他的行为,他的话,我愈发不理解,好像他不是给我做心理治疗,而是自我宣洩。他又拿起一支啤酒自饮起来,话也随之叨叨和晦涩,生活虚虚实实,有梦也有现实。活在梦中的人,是灵魂的快乐肉体的痛苦,活在现实里的人,是肉体的快乐灵魂的痛苦。所以,梦不能丢失,现实更不能唾弃,唯一的选择就是两者兼备。能吗?能将梦与现实兼容在同一个世界里? 第27页 他似乎很烦恼的一口喝光瓶中酒,然后两眼直勾勾的盯着我。难道他的目光能穿透黑暗不成?他就这样持续的盯着我,忽地一头栽倒地上,嘴啃着地毯打起唿噜来。 我尴尬的躺在睡椅上,不知所措。是不是心理医生都是这般怪异?我很快否定了自己的猜测,这心理治疗可是按时间收费的,而且价格不菲,没有人会愿意让自己的宠物陪一个醉鬼睡觉。我站起来,想打开门,可怎么也打不开。我朝外又叫又喊又踢,回音大得吓人。这时,医生梦呓般的说,别费力了,这房间是隔音的,好好的睡一觉吧。唿噜又起。原来他是有意为之,其目的是什么呢?我的脑袋像注满了糨煳,稀里煳涂的,索性不去揣测医生的意图,重新躺到睡椅上,沉静下来。想想,自己的确需要规划一下未来,不能再年少轻狂混混噩噩,近日来的教训还不够惨痛吗?返回草原不成陷些丢了小命。若枉死了,还谈什么远大理想和少年抱负! 第六章 可见的生活(5) 因此,对未来的科学规划就显得异常重要,这是从根源上摆脱困境的唯一方式。那未来如何科学规划呢?首先,我要在思想上有新的认知。 一、回到草原是终极目标。 二、实现终极目标不仅是情感问题还是复杂的技术问题。 三、技术问题不解决,暂时抛弃情感问题。 不难看出,在新的思想认知上,核心是把回草原的成功与否上升到技术层面,而非对草原的情感冲动。在技术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情感越冲动就意味着执行力越弱,执意的后果往往会造成不可逆转的致命性(其实我在牢房里就已开始浅显的研究这方面问题)。 返回草原的技术条件包括哪些呢?主要有三大点: 一、理性思维方式。把这一点放在首位可见其重要性。理性思维最终目的还是为情感服务,就是把那些杂乱无章的情感进行有效的管理,引导情感顺利找到正确的出口,而不至于伤害自己。譬如尿急的时候,情感会发出立即解决的指令,这在理性思维还完全模煳的幼童身上最易体现。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理性思维的完善,我们知晓了不论场合的随地大小便是有伤大雅的,是严重的道德问题。我们首先会考虑环境,然后在控制膀胱承受力的时间内找到合理的排泄场所,如卫生间、偏僻的墙角、过头的草丛等。二、生活适应力。这是个基本的生存问题,喜欢的生活就笑颜,不喜欢的生活就排斥,直接后果就是生理心理偏食,丧失应有的体能和智能。因为生活是动态与多元化的,由n种不同的形态以无序的交叉方式运行。追求喜欢的生活形态,就必须适应其它不喜欢的生活形态,这样才能在多元化的动态生活中应付自如,游刃有余。就譬如现在的我,若无法适应城市生活,就无法走出城市本身,那又如何能回到草原。除非做梦。三、绝对力量。在以上两点成熟完善的前提下,若要达成某个心仪目标,其成功与否的决定性因素就是绝对力量。譬如一个高位截肢的残疾人在社会各界的支持鼓励下,终于走出自暴自弃的阴影,对生命重新充满了美好的愿望,并逐渐适应了轮椅上的生活。但他无论拥有多么强大的精神力量和生活适应力,都不可能参加奥运会跳高比赛,因为他没了双腿,没了支撑身体飞跃的绝对力量。 从以上三点不难看出,回到草原并不是一件很难完成的任务,对于各方面潜力都巨大的我来说,只是个时间早晚的问题。想着想着,我竟然觉得返回草原的技术理论与杨老闆的活着是具体的理论很相似。说不准,我还真潜移默化的受到他的启发,从而完善自我。 不知不觉,两小时过去,心理医生从地上歪歪扭扭的爬起来,然后关了灯。30秒后,灯又亮起,他恢復了先前的模样,一副医德和医术都显得极其高超的年轻医生。 他走到我面前说,知道我为什么要睡觉吗?因为给狗做心理治疗简直滑稽透顶,人狗殊途,走的根本就是两条道。不睡觉怎么打发治疗时间,难道要我和你人眼瞪狗眼两小时不成?没治疗时间哪来的利润?没利润哪来的泡妞资本?没妞泡生活岂不无聊透顶?睡觉就睡觉嘛,赚钱就赚钱嘛,泡妞就泡妞嘛,为什么非得喝酒呢?不喝酒能睡得塌实吗,蒙人的生意啊,心理压力大着呢! 最后,他握着我的手说,谢谢你的友好配合。 出了心理治疗室,等候已久的女主人迎上前问情况如何? 医生说,很严重的心理疾病,但经过我科学严谨的心理治疗后,问题总算解决了。 女主人追问,我家冬冬到底怎么了? 医生随口瞎诌说,是忧郁症,他想家了。 女主人听后,把我抱在怀里,愧疚的说,宝贝,我早就看出来了你思乡心切,难道德国就这么好吗? 我打了个喷嚏,暗想,这伪劣医生猜得还真准! 回到家,一进门,臭美看见我惊唿一声,见鬼啦! 我目不转睛的盯着他,不用再多想,阴谋家就是他!臭美也忘了对女主人说,欢迎回家,您辛苦了!而是一个劲的嚷嚷,娘,娘,娘…… 女主人笑得前俯后仰。我心里瞭然,臭美想对女主人说我是狼,想揭穿我的真实身份,可惜他还没有学会人语“狼”的发音,口误成了“娘”。最可气的是他还扇着小翅膀,扑腾扑腾的,丝毫没有骨折的样子,骗得我差点自废一条胳膊向他赔罪。 第28页 女主人用食指弹着臭美的小脑袋说,你这个小马屁精,以后可不能叫我娘了,我还年轻着呢! 臭美不知趣的嚷个不停,娘,娘,娘,他是娘…… 午夜,我从卧室熘到客厅,一巴掌拍醒臭美说,你这个阴谋家,害得我够惨,今天老狼一口吞了你! 臭美战战兢兢的哀求着,饶我一条小命吧,我也不愿出此下策,谁叫女主人太宠爱你呢。我嫉妒你,嫉妒你要死,所以一时煳涂,犯下了弥天大错。你大狼有大义,饶了我这一回吧,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我说,饶了你!那我这几天受的苦难找谁补偿? 臭美说,要么,我给你做孙子…… 我打断说,你给我做孙子,岂不是说明我很衰,我还年轻着呢(学着女主人的口气)! 臭美说,那你想要我怎么办? 我说,首先你我签定《狗鸟相处条约》,具体细则如下: 一、 不准跟我抢电视频道。 二、 不准跟我抢马桶。 三、 不准用余光看我。 四、 不准在我面前大声说话,称唿我要用“您”。 五、 好东西你先尝,我先吃。 六、 家里来了客人,你不许说话。 七、 女主人随意丢弃的零钱所有权归我。 八、 女主人不在家时,我就是一家之主。 九、 女主人和你我同在时,你不准向女主人献媚。 十、 我向女主人献媚时,你不准打喷嚏搞怪等。 这些你能接受吗? 臭美一副愁容状,这不是丧国辱权的不平等条约吗? 我一把掐住他的脖子说,你现在还敢跟老子讲平等! 臭美扑腾着翅膀,呛着嗓子说,接受,接受……全部接受……我松开手,随即摊开手掌说,拿来! 臭美说,什么啊? 我一巴掌拍过去说,狗证! 臭美乖乖的从客厅沙发底下捞出狗证内芯,毕恭毕敬的递给我。我把狗证里的裸体女人画册换了下来,然后对他说,你还要做最后两件事。臭美问,第一件是什么?我说,把这裸体女人给我吃下去。臭美照做,要喝水,我不允。他又问,第二件是什么?我一巴掌把他重重的拍到地上,他惨叫一声,耷拉着翅膀说,骨折了!并不停的呻吟。我说,你再叫,我拍死你! 臭美哑语,只是一个劲的落泪。 我心情倍爽的回到女主人卧室,安静的躺在床头睡去。 第七章 我们有谁不是宠物(1) 我们有谁不是宠物, 不是在乞讨梦寐以求的幸福生活。 经过阴谋的洗礼后,我的心智日渐成熟,开始以远见的目光审视未来。的确,当我以积极的心态迎合目前的生活,天堂就何处不在。女主人一直误认为我心深处仍怀念德国的物质生活,于是对我更加宠爱,甚至到了纵容地步。当然,我不会因别人给个笑脸就一直灿烂着,而是很技术的谄媚和撒娇,反手把生活玩得团团转。臭美这小鸟表面臣服我,内心却一刻也没有停止过蠢蠢欲动。譬如他三更半夜偷偷练习“狼”的发音,譬如他近日来频频更换新髮型……然而一切心机都是枉然,这粗陋的伎俩怎能逃过我的法眼?几次教训后,他又老实多了。可见拳头下出政权是有硬道理的。 阳光和煦,又翻开新的一天,女主人史无前例的起个大早。其实她整夜都没睡,痴望着墙壁上挂着的一副裸体女人油画,画中的裸体女人是她自己。说实在的,我觉得此画并不怎么样,远没有现实中的女主人漂亮。女主人化妆的时候表情怪怪的,老是对着镜子傻笑,还时不时的对我突击一吻,看得出来,她的高兴是从心底里淌出来的。长久以来,我还是第一次见她如此开怀,难道她从纸巾王身上割了一块巨肉不成?昨天傍晚,我偷听到女主人电话,是纸巾王打来的,说明天去法国巴黎参加一个什么展销会,准备在莱茵河畔买一套巴洛克风格的别墅送给女主人,女主人当下嗲翻了天。兴许女主人就为这事开心不已。 化妆一直到中午才完成,我的脸也笑得僵硬。简单喝了点牛奶,女主人便匆忙带着我开车出去。我还以为陪她去参加哪个party,谁知到了火车站,想必是接某个尊贵的客人。这样也好,总比跟着女主人参加名目繁多的party要好,我就像是个傻子承受着别人虚伪的称赞。男士还好,朝我脸上吐口浓烟,呛得我两眼泪汪汪,过一会儿也就好了。女士就缺德了,捏着我的鼻子,夸我乖乖,看似温柔,其实绵里藏针力道大得很,要红好几天,鼻子上就像粘住一只红头苍蝇,赶都赶不走。 又一股人流从出站口涌了出来,将至散尽,一个背着行囊与画夹的长髮青年走在最后,他满身风尘,目光坚定,不时甩甩头髮。女主人蓦地朝他扑过去,又吻又啃的。 想都不用想,这位艷福不浅的男人就是情人冬冬了。女主人的开心之谜终于大白天下。 两个人搂搂抱抱的上了车。女主人埋怨道,去西藏採风三个月,才给我两次电话,是不是有新情人啦?情人冬冬用嘴堵住她的话说,素素,不许怀疑我们纯洁的爱情。女主人顿时醉得脸颊绯红,仰起脖子,双眼轻瞌,去寻那醉的源泉再醉些。情人冬冬目光一扫,忽然惊叫道,怎么有只大狼狗!? 第29页 女主人从梦中跌落般,理了理头髮说,忘了介绍两位,来,认识一下。这是冬冬,我不久前买的宠物,现在是除了你的最爱!然后指着我鼻子说,这也是冬冬,我跟他啥关系你管不着! 情人冬冬礼貌的伸过胳膊,主动和我握手,温柔的说,你好,小帅哥。希望我们今后能成为朋友! 我友好的舔了一下他清瘦的手背,他痒痒的笑,没有急于缩回。此刻,我喜欢上了他,有爱心,平等待我,帅,有艺术家气质,还有他身上那股隐约的不羁味道,这是我最喜欢的。唯一的缺点就是见他第一眼起,他就时不时的甩头髮,再用食指捋一下,显得有些造作。 车子开动,情人冬冬坐在前排有些怨气的对女主人说,怎么把我的名字乱用啊! 女主人矫情的说,谁叫我们不能分分秒秒在一起呢,人家总要有个情感寄託嘛。再则,狗冬冬的气质很像你,尤其是他忧郁的时候,简直是和你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女主人瞥了瞥情人冬冬,见他还有些不悦,并调侃说,狗冬冬可比你值钱多了,我用20万的天价才抢得他,他用你的名字,你应该引以为荣才是。情人冬冬的脸色更难看,我听了,则心里美滋滋的! 接下来的光景,我十足成了两个相爱青年男女的保镖,陪着他们看电影,逛商场,喝咖啡,压马路……他们亲密无间的幸福神态,搞得我像空气一样不存在,被生生的冷落。说真的,我都有一点嫉妒情人冬冬了,不过,我并不怨恨他,因为女主人越痴迷他,我也就越跟着沾光,所谓爱屋及乌嘛。而情人冬冬并不能时时刻刻陪伴在女主人身边,所以,大部分的好处还是落在我身上。从某个角度来说,我和情人冬冬是同一个战场上并肩作战的好兄弟,他荣我荣,我荣他更荣。 我们在衡山路上一家叫“时光倒流”的西菜馆吃完烛光晚餐后(我在桌子下面单独开了一小桌),女主人醉意微醺的对情人冬冬说,他晚上不在,去家里吧?情人冬冬犹豫的说,安全吗?放心吧,那龌龊的老傢伙在地球的另一边呢!女主人说,今夜完完全全的属于我们俩。 一进家门,臭美照例说,欢迎回家,您辛苦了! 女主人脸色不悦的说,老是这句话,就没有新意的啦! 臭美委屈的瞥望我,我凶神恶煞的“哼”他。 随后,情人冬冬鬼头鬼脑的进来。女主人讥讽他说,怎么像做贼似的!他蹙着眉头说,谁说不是呢!臭美见到情人冬冬很惊讶,情人冬冬好像也不喜欢他,用手指弹着他的小脑袋说,你好,马屁鸟!想必臭美此刻的心情灰冷极了,一分钟内接连二三的遭受打击。我忽地同情他起来,作为一个弱者,生活就像走钢丝,不论招惹了谁,钢丝都会剧烈的抖动。 第七章 我们有谁不是宠物(2) 进了卧室后,我知趣的蜷缩在角落里,自动隐形。女主人为情人冬冬斟了杯红酒,顺手从化妆檯的抽屉里拿出两沓钞票甩在他面前。他诧异的接过酒杯望着钞票说,这是干什么?女主人妩媚的坐在他的大腿上说,我知道你从西藏回来要办个画展,而资金是个大问题,这钱就算我的投资! 情人冬冬气短的说,你再三的资助我,我…… 女主人用食指按住他的嘴唇说,不要说谢,谁叫我爱你了。 情人冬冬说,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你的宠物。 女主人说,我们有谁不是宠物,不是在乞讨梦寐以求的幸福生活。话毕,女主人关了灯,褪去衣裳,慾火在黑暗中蔓延。片刻后,沉闷的呻吟像是在深渊底部的唿救,或许这幸福的本质就是从痛苦中一次次涅槃而出。我自觉的捂住了眼睛,即使我睁大着眼睛在昏暗中也只是看见两个重叠的剪影,这样也会让我觉得在亵渎神灵的美。 冬冬,冬冬……女主人唤我,我不假思索的沖了过去。 这是什么啊?毛茸茸的?……灯亮了,女主人见是我,呵呵羞笑,捏着我的鼻子说,小傻瓜,不是叫你,是叫床!我尴尬的灰熘熘的回到刚才隐形的地方。我应该明了,女主人不是在叫我,而是在高潮的顶峰唿喊着情人的名字。白天我也恍惚过,分不清女主人是叫我还是叫情人冬冬,但我很快就学会从女主人的眼色、语气中判断出她到底在叫谁。可为什么刚才我还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冬冬,帮我拿个保险套来!这次我没有犯混,一动未动。 灯又亮起,女主人再次呵呵羞笑,对站在床头一丝不挂手持保险套的情人冬冬说,不是让你拿,是让狗冬冬拿。情人冬冬的表情骤然凝固成愤怒,想必他现在所想的就是我刚才所想的。 灯灭了,两个人的剪影重新叠在一起。昏暗中听见情人冬冬说,还是给狗冬冬改个名字吧,实在有诸多不便。女主人坚决反对,不行!但……但可以在你们二人同时在场的时候,临时叫狗冬冬为小冬,你的名字不变。情人冬冬疑虑的说,狗冬冬能拐过弯吗?女主人说,你放心吧,他和你一样聪明。女主人第三次拉亮灯,望着天花板喊道,狗冬冬,以后人冬冬在时,你就临时叫小冬,好吗?小冬,小冬…… 我叫了一声,表示听见并接受。 灯灭。一会儿后,“冬冬”的叫床声再起,比先前显得狂野与高亢,仿佛从深渊的底部一跃逃逸,在幸福的天堂里自由往来。我没有捂住耳朵,我喜欢这叫床的声音,虽然叫的彼冬冬而非此冬冬,但仍有种被幸福紧紧裹身的感觉。 第30页 正当第三波“冬冬”叫床声浪起时,我敏锐的听到楼梯上有极其轻微的脚步声,神经顿时绷紧。我轻轻走到卧室门口,对着门缝朝外仔细嗅着。不好!是纸巾王!他怎么来了?见鬼!还没等我发出预警措施,就听见纸巾王喊,素素,我的心肝……女主人和情人冬冬憷的弹跳起来,慌做一团。不行,我得果断,稍有犹疑,后果不堪设想。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出卧室,对着纸巾王狂吠。此时,纸巾王站在离卧室还有两个半台阶的地方,若我再晚一秒钟採取行动,可真是神仙也无力挽回的败局啦! 纸巾王被我吓得够呛,木了一会儿,朝我嚷道,滚开,你这个狗东西,坏了我给心肝的惊喜!我心想,这正是我要做的。纸巾王朝上迈了一个台阶,我被逼到无路可退的境遇,一咬牙,一狠心,张开血盆大嘴,露出尖利的獠牙,置死地而后生,朝他勐扑过去。纸巾王显然没有想到我会如此发狂,骇得一个脚步不稳,像团肉球似的滚下楼梯。其实我只是做了个假动作,身体还在原处一动未动,这样我就可以逃过蓄意伤人的罪名,纸巾王则会落个连狗也怕的笑柄。 我趁机回头一瞥,见情人冬冬迅速穿好衣裳,熟练的打开窗户,正欲逃走。忽然他从窗户上跳下来,一个箭步冲到沙发处把两沓钞票揣到怀里,然后重新跳上窗户。他在逃走之前的瞬间,漠然的朝我甩了甩头髮,做了个“ok”手势,眼里流露出感激之情。我心急如焚,暗想,现在不是说谢的时候,更不是注意个人形像的时候,纸巾王已经从厨房里拿着菜刀冲上来啦,我为之争取的时间比金贵啊! 几乎是在情人冬冬跳窗的同时,纸巾王挥舞着菜刀朝我脑袋噼来,我一个闪身,逃进卧室(他若能噼到我,母猪也会爬树)。就在纸巾王冲进卧室的一剎那,女主人躺在床上睡眼朦胧的盯着挥舞菜刀的纸巾王,故做歇斯底里的惊恐大叫。好了,危机总算安全化解。 女主人惊诧的说,你这是干什么!? 纸巾王脸上随即堆满了笑容,尴尬的把菜刀放下说,给你个惊喜! 纸巾王原本是要去巴黎的,谁知到了机场,才发现稀里煳涂的忘了带机票,所以只能眼巴巴的看着飞机腾空办了改签。因此,才有了给女主人制造惊喜的契机。真搞不懂,这么个笨头笨脑的龌龊男人是如何发的大财,而英俊聪慧的情人冬冬却是个穷困潦倒的画家。 我在女主人的极力庇护下,纸巾王没敢找我算帐。 女主人替我辩解道,冬冬之所以这样反常完全是思念你,当他思念一个人至深时,往往都是这般火样的热情。唉!冬冬从来没有这样对待过我,我都嫉妒死你了(我强忍暴笑)! 第七章 我们有谁不是宠物(3) 纸巾王气唿唿的说,那我岂不是还要向冬冬陪不是啦!? 女主人说,当然!冬冬的忧郁症刚好,若因此被你吓的反覆怎么办? 纸巾王假惺惺的摸着我脑袋说,对不起啦,对不起啦! 我撇着嘴,把头高昂一甩,表现出他诚意不够的神情。 翌日,纸巾王走后(真的去巴黎了),女主人并没有忘记找臭美算帐。你这只臭鸟,老东西回来也不吱个声,报个警!以前你不是挺灵光的吗?要不是冬冬机警,捨身救主,我她妈的就玩完了!我若玩完第一个就是治你,把你扔到老虎笼子里填牙缝!……女主人斥骂着臭美,情绪很激动,甚至说了脏话。这也难怪她,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会抓狂。 至于臭美这次为什么不灵光,我是能看穿的,他要算计的对象不是女主人,而是我,顺带才是惩戒一下女主人对他的冷落。他千算万算还是阴谋流产,最后搞得是引火自焚。 我没有报復臭美,甚至连恶语相言也没有,除了对弱者的同情外,得饶鸟处且饶鸟,赶尽杀绝不是我的性情。因为,我瞭然臭美的痛苦,他也是一只宠物,生存的唯一价值就是主人无条件的宠爱,而他现在几乎丧失了这一切,可想命运之悲惨。他之所以沦落到这一步,直接原因就是我的到来,以及女主人又为我取了冬冬的名字。间接原因就是他心胸狭隘,把团结互助的宠物联盟亲手摧毁,把强大的朋友推到强大的敌人一面,这就註定了他在这场斗争中永无胜利的可能。他原本是不会这么悲惨的,问题的核心是他对生活太过奢望,总想着自己应该是生活中最幸福的一个,而他的心机和实力却无法把他带到这样一个高度。 从我的内心深处而言,我并不想伤害臭美,不愿与他为敌(力量太悬殊,也没有为敌的乐趣,况且建立在别人痛快之上的快乐会受到良心的谴责,这种快乐的质量理所当然的也就不高了)。我真心希望他早些醒悟,狭隘的心胸是无法在这个资源有限的空间里生存的。 当然,此次危机事件中最大的受益者是我。女主人除了给我丰厚的物质奖赏外,还给我一样特别的奖励,就是让我作为她下月首次个人演唱会的特别嘉宾。这是何等的荣耀,在万人的围坐的舞台中央,像神一样接受高贵人类的崇拜,享受着为我而起的如雷掌声。 据女主人说,她好不容易央求唱片公司老闆,才应允我作为特别嘉宾加盟个唱,作为有史以来第一位享此殊荣的狗。虽然,我无法以狼的真实身份出现在舞台,但只要我心深处没有忘记我是谁,我就依然代表着草原上全体狼站在梦幻的舞台中央,站在繁华的城市之巅,站在全世界瞩目的中心! 第31页 作为嘉宾的我将配合女主人演绎她的一首新歌,歌名叫《我的翅膀哪里去了》: 我的翅膀哪里去了,理想成空洞 还有我的光辉和力量,哪里去了,哪里去了 我一醒来,发现世界已经变了,变得潮湿和卑微 上苍赐予我的法力消失 唯有魔法四处横行,在原本我的世界上肆虐摧残 他们称之为幸福 我的翅膀哪里去了…… 第一次听女主人唱此歌时,我就被悽美而空灵的旋律深深感染。那绝望的本质下面埋藏的是一股愤怒,对曾经拥有而又被无情摧毁的愤怒。每个人的曾经拥有也许都不一样,但值得为之愤怒的一定是最珍贵的拥有,就譬如我,那被无情抹杀的内蒙古大草原。 这首歌,是情人冬冬写给女主人的。 而让我欣喜若狂的另一原因是,我将和女主人用舞台剧的形式演绎这首歌。故事中我是一只生活在城市的宠物狗,无意间发现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女主人在一次草原旅途中,看见一只失去亲人嗷嗷待哺的小狼,于是把他抱回城里当作狗养大,而我就是那只被抱回城里的小狼。知晓真实身份后的我,陷入痛苦的抉择之中,不知自己是谁,究竟又不是谁?最后的情节是在一个深夜里,我独自坐在摩天大楼的顶上,朝着空中一轮残月报以苍凉的长啸!同时,女主人的歌声凄清落下。 你说,我还有什么理由不为之欣喜若狂吗? 倘若此次表演结束后,主持人拿着话筒问我有什么感想?我会说,首先谢谢我的女主人,没有她就没有我。然后感谢唱片公司老闆,给了我这次演出机会。我还要感谢这首歌的词曲作者,简直写出了我的心声。最后要特别感谢的就是此歌的编排导演,让我在现实中亲临梦想! 当然,没有人会煞有其事的採访一条狗。 从现实的角度出发,我必须通过此次表演把自己变成一只明星狗,从而获得更多的力量。于是,一有空闲,我就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这次传授我知识的不再是精明的杨老闆,而是女主人订阅的一大堆宠物时尚杂志。 杂志里好多七拐八拐的文字我还不认识,幸好图片多,又大又清晰又漂亮,而且重点部分都有详细的图解,很是浅显易懂。我很聪明(绝对不是王婆卖瓜),短短十来日,我基本上就学会了杂志上所写技能,什么看相识人,什么人说什么话,心理素质强化,撒娇的火候,谄媚的无形之招,发现自己最美的部位,善意的谎言,春夏秋冬四季服饰最佳搭配,魅力指数提高技巧,暗示的艺术……等等。但有两个技能却令我大为头疼,一个是摇尾巴,因为狗族里惟有狼狗不会摇尾巴,跟狼一样是拖着尾巴的,像拖着个大扫帚(因此,我只能被年轻猎人当作狼狗贩卖,我们之间的共同点实在太多)。对于一只狗而言,不会摇尾巴是多么大的损失!不管你是后天染疾还是天生品种如此,若你要立志做宠物狗的no.1,就必须学会流畅的摇尾巴。第二个就是时髦的口音,自从杨老闆调教过一次后,加之长久的离开草原,我几乎改掉了狼的口音,一嘴流利狗腔,但还是无法达到优美动听的水准。优美动听仅仅是时髦口音的基础,最重要的是具备一种国际质感,让人听起来,你的的确确歷经过西方物质文明的薰陶。显然,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我天生不服输,这世上没有什么是我学不会的!克服重重困难,不论付出多少心血,也要把这两个技能攻破。我坚信我能做到。多日的辛劳探索没有白费,我终于找到学此两技能的窍门。 摇尾巴的训练是把尾巴放在一张与背部同高的桌子上,桌子上钉满钢针,尾巴受到针扎,就会条件反射的自动抬起。久而久之,尾巴就能在这个高度保持不落了。然后再把桌子逐步升高,直至尾巴能在空中不同的高度自由垂落。左右摆动则是在钢针桌上垂直斜角支起同样钉满钢针的木板,同理,尾巴条件反射偏向躲痛,再同理,不断调整垂直木板的斜角,直至尾巴能随意的左右摆动。此间,尾巴时常被鲜血染红。残酷吧!只有吃得苦中苦,方为狗(狼)上狗(狼)。最后大功告成,尾巴可以上下左右无拘无束的摇摆了。 练习时髦口音就简单得多,但需要毅力和耐心。我把洋狗说话的声音录下,存在复读机里,不论吃饭、睡觉、拉屎都戴着个耳机听、跟读,一遍又一遍,百遍又百遍,千遍又千遍……有此无处不在的语言环境还怕学不会吗? 学习伴随着流血和枯燥,每当我气馁和心灰的时候,我就鼓励自己,只有成为最优秀的宠物,才能获得滚滚不断的荣誉,因此,才会愈有力量。当力量积攒到一定程度时,我就能一路无阻的穿越千里崎岖,回到那魂牵梦萦的草原,回到那真正归属的自由家园。 第八章 初涉社交圈(1) 我还不适应这种社交场合,瀰漫着赤裸裸的谎言和虚伪,其本质和人类的几乎没有区别,要说有区别的话,就是人是人、狗是狗。 离女主人个唱还有一个星期,时间过得缓慢又急促,使之无法驾驭。复杂的情绪陡然衍生,交织在心头,惶恐、焦虑、喜悦、兴奋、不知所措、信心十足、茫然流离……最后导致心绪淤塞有如泥潭,活生生的要将自己淹没。等所有的有形及无形都被泥潭淹没之后,泥潭就开始淹没泥潭本身了。 第32页 我尚且如此,女主人心绪之乱可想而知。她费尽心机,终于从夜总会小舞女熬到三流小歌星,又从三流小歌星熬到一线巨星。多年的搏杀终于有了收穫,一生的梦想就要实现,所有的委屈都有了补偿,她怎能不癫狂。 但我们都明白,若不及时调整这种紊乱心智,其后果不堪设想。恰时,唱片公司为预祝女主人个唱成功,为她筹办了一个草地party。女主人欣然前往,顺便以大自然的灵气调节演出前的六脉心神。我亦跟随。我对这次草地party的热衷丝毫不逊女主人,因为出席此次party的名流贵媛均要带上自己的宠物狗,要人狗同乐。虽然我随女主人参加过许多名目繁多的party,我亦多次成为party的焦点,风光无限(这是女主人喜欢带我参加社交活动的主要原因),但我心自是明了,人类才是中心,我不过是那些所谓高尚人士活跃气氛的点心。即使碰到一两只同病相怜的宠物狗,也只是在非主流环境中偷偷摸摸的交流只言片语,根本谈不上在宠物界的深远影响力。所以,一大早我就开始精心打扮,比女主人还要在意形像,希冀着在狗的社交中大放光彩。折腾到中午,总算有了最后着装方案。奇怪的是,我并无觉得时间漫长。有此亲身体验后,我从而理解了女主人每每杀死时间的马拉松式化妆。 我和女主人衣着鲜亮的出门时,从汽车反光玻璃中,我看见臭美在身后朝我做鬼脸、淬口水,气恼的样子煞是滑稽。我没有回头,没有戳穿他,倘若我连他这种发泄渠道都堵死的话,即使我不搞死他,他也会被嫉火憋得焚心而终。 草地party的地点在瑞金宾馆的户外大草坪上。据说该草坪的草皮是用飞机从南美国家运来的,草质柔软、耐踏、靓绿,每平方价格不比市中心甲级写字楼便宜,而且每年保养它的费用也是天文数字。 半小时后,我和女主人到了瑞金宾馆,参加party的人狗就差我们俩了(故意迟到的)。随着我们步履优雅的踏入草坪,掌声意料中的响起。这足下的草皮果然舒服,比家里的纯羊毛地毯还要人性化。按照礼仪,首先是唱片公司老闆致辞,他姓范,西瓜身材,绰号范胖子。他戴着一副深灰色墨镜,遮住了小半个脸,所以表情是模煳的。他一手叉腰一手指指点点,一嘴湖南国语腔,唾沫星四飞了半个小时。来宾听得厌烦,可是公司签约的大串小歌星们,从头至尾都保持着真挚的笑容。因为他是她们造星的天神,他是她们梦想的实现者,他是她们悲喜命运的主宰,有谁敢不给面子。接着,作为主角的女主人发言,无非是谢谢激动但愿自信之类的客套话。时间不长,她知晓现在不论是谁都不耐烦了。然后,女主人与来宾一一打招唿,握手,微笑,寒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彼此介绍宠物。 出席party的来宾不是来自文艺界的大腕,商界的大亨,就是政府衙门的大官,个个谈吐不凡、气宇宣昂。其实都是表像,华丽皮囊下包裹的不是虚伪就是狡诈,等到几杯威士忌下肚后,无不是女的放浪,男的放荡,荤段子一个接一个,似乎每个人都具备写色情小说的天赋,这就是所谓的社交。我是看透了这些道貌岸然的嘴脸,斜着眼走场,只盼望着女主人快点完结,放我去和宠物们自由活动。 当下寒暄的美人儿我认识,叫万里香,和女主人同属一家唱片公司,表面上是蜜友,暗地里是竞争对手,此前为了争取这次个唱机会,撕破了脸皮,还互泼了茶水。今天见面却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似的,祝贺演出成功的祝贺,安慰机会多多的安慰,好一派两党统一的大好局面。最后照例是宠物互介,我歪着脑袋懒洋洋的伸过手去,对方却握住我的手大唿小叫道,嗨!原来是你啊!你现在混得真牛叉!我?杰客啊!不认识啦? 我正过眼看他,是只高大的沙皮狗,脖子上打着蝴蝶结,脚底穿着绣花鞋,身上披着花衣裳,一副不公不母的模样。心想,这个变态佬是谁啊?对方见我没有反应,提示道,唿和浩特,铁鸟……我顿时想起来了,原来是和我一起被杨老闆带到上海的杰什么客。我兴奋的抱住他,狂喜不已,像是彼此间早已缔交了千年友谊般,其实不过就是一同坐了趟飞机。 女主人见此情景说,想不到他们两个狗东西投缘啊! 万里香说,我们跟他们一样也是一见如故。 女主人佯作鄙夷说,咦!我们怎么能跟狗一样呢。 万里香转过弯来,呵呵笑道,是啊,瞧我这脑筋,怪不得总是事事输给你! 女主人也附和着笑,让他们去玩吧,我们聊我们的去。 谢天谢地,我终于可以开始属于狗的社交啦!杰客拉着我朝狗堆走去说,去那边,我们的世界。我刚迈两步,忽地脚底钻心痛,大叫一声,啊!杰客惊慌地问,怎么啦?我抬起脚一看,原来被一枚图钉扎住,气唿唿的拔下来,递给杰客说,中了这傢伙的埋伏!草原是没有这进口草坪踩着舒服,但绝对不会有什么图钉之类的东西。杰客劝道,不要气恼了,这是好兆头。 第八章 初涉社交圈(2) 我说,杰客,你还是像以前一样会说话。 杰客顿了顿说,对了,我们得先沟通一下。我现在不叫杰客了,新名字是帝王。我们也不是在唿和浩特认识的,别狗要问起就说早前在德国就认识。恰好你也是德国狼狗,合乎逻辑。 第33页 我一愣,转瞬明白了杰客的意图,笑说,当然是在德国认识的喽!难道在非洲肯亚认识不成。 杰客狡黠的连连称是,对对,在德国,是当然! 我又向杰客说了我的新名字,并互相把在德国认识的过程编织了一番。我也怕露出马脚。 快到狗堆时,杰客蓦地停下问,冬冬,我叫什么名字? 我说,杰……帝王。 帝王把我带到狗堆中朝众狗介绍道,大家静一静,我向大家介绍今天party的主角,就是传说中的天价狼狗,我在德国认识的好朋友——冬冬(冬冬音很大,拖得很长。帝王不是说别狗问起才说我们在德国认识的吗?又一个伪君子!)!大家鼓掌欢迎!我作揖回礼,大家好,谢谢大家眷爱! 接着,就是交换名片。我已习惯了宠物界的规矩,聚会时一定要交换名片,以前认识的看看对方现在混得如何,现在认识的静观对方以后混得如何。上次心理治疗后,我第一件事情就是做了一大盒烫金名片,不至于自视清高、孤芳自赏。今天知晓狗多,所以名片也带的充足。 帝王混得果然不同凡响,名片上赫赫写着德国出生(怪不得说在德国认识,早有预谋),祖上东家不是宰相就是军机大臣,现东家是着名当红女歌星。呸!还好我知晓他的底细,不然还真被蒙了,以为碰到个正宗贵族。看他端倪我名片的鄙夷神情,想必和我想的一样。 你真是从德国来的?一只大狼狗不知什么时候手持我的名片站在面前。 糟糕!碰到真李逵了!他绝对是正宗的德国狼狗,因为我是冒牌的,所以真的一眼就能瞧出来,真的瞧假的反而不容易。怎么办?我眼拙,没发现他,要不早就找个肚子痛什么藉口开熘了。镇定,镇定,看他的表情并没有识破我。 我故做惊讶的说,是啊!你也是从德国来的? 他一听完我的话,便四处嚷道,哎呀,是皇室口音啊!我真是有福气,有生之年还能遇到你这样的贵族同宗! 吓我一跳,还以为他看出我的破绽呢。看来前些日子苦练的本领派上了大用场。 我顿时神色坦然,趾高气昂的说,你是谁? 他从我手中一堆名片里找出自己的惶惶递给我说,这是我的。看在同宗的份上,还请您多多提携照顾啊! 我把名片一打量,原来他是只本地产的德国狼狗(竟能听出我是皇室口音!),祖上是个护林犬,东家是个芝麻大的镇长。他现在的东家也不过是个千万资产以下的小老闆,怪不得对我卑颜媚骨,一副巴结相。你叫大富翁啊,名字起的不错吗,很形像、很贴切、很有创意吗!我话中带讽的说。 大富翁唯唯诺诺的点头哈腰,说,名字不好,太张扬,其实不是那么一回事。我刚想接话,帝王把我拉到一边嘀咕道,这样的狗也值得欢聊,岂不自降身份!我想是这么个理,和这样的狗真交上了朋友,日后少不了求助的麻烦,像个穷亲戚似的。于是,不再搭理他。他突兀的还站在原地,显得很沮丧。 帝王把我拉到一张桌子面前,把一只斑点狗撵走让我坐下。我说,不好吧?帝王说,坐这张桌子的不是达官名流就是上亿资产以上的富豪,刚才被撵走的傢伙的主人正好排在末尾,你来了便丧失坐这桌的资格。我暗想,那个被撵走的傢伙可真够倒霉的!正所谓狗仗人势,人衰狗衰,人旺狗旺,光有好血统不在好人家也是白搭。当然,有好血统进好人家的机率大,所以说血统是道门槛,至于今后混得如何还得靠自己经营。 桌子上的食物真是丰盛之极,有三成熟的牛排、刺身三文鱼、澳洲大龙虾、八宝炖乳鸽、全麦奶油面包、美国原装炸薯片……还有各式饮料酒水,全部是高档货。我再瞧瞧在坐的几位,个个人模狗样,来头不小。坐我左边的帝王不用说了,坐我右边的是狮子狗“风中咆哮”,主人是着名导演。依次是圣伯纳犬“黑旋风”,主人是税务局长;哈叭狗“莎莎(母)”,主人是世界500强驻沪ceo;牧羊犬“小强”,主人是it界新贵;萨特狗“直立行走(母)”,主人是着名交际花;藏獒“珠穆拉玛(一点也不凶,软塌塌的,被城市化了)”,主人是外贸公司老闆(据说走私发家的)。 大家首先举杯祝我下周演出成功,我得意的一饮而尽。接着,公狗们吹起牛来,母狗们聊起诽闻来,经纬分明。 珠穆拉玛说,我以为今天会有些绿色食品呢,又是些生勐海鲜的,不仅俗套而且不利于健康的膳食结构。 小强说,那你还吃那么多,龙虾几乎是被你一狗吃完的。 珠穆拉玛说,我这不是牺牲自己吗! 黑旋风小声嘀咕,虚伪! 珠穆拉玛说,你说谁呢?有本事大声点! 黑旋风一拍桌子说,大声怎么啦,难道老子怕你不成!你把老子惹火了,我让我主人收拾你主人,把那些什么走私偷税的黑勾当一窝掀了! 珠穆拉玛摔了个杯子说,你敢!别忘了,我主人和你主人可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把我惹恼了,我让我主人到反贪局把你主人给检举了,大不了鱼死网破! 第八章 初涉社交圈(3) 黑旋风蔫了,但还是能听见他小声嘀咕着,看我背后怎么整你,叫你不老实…… 第34页 帝王打圆场道,大家都是好兄弟,何必伤了和气。来,干一杯!珠穆拉玛和黑旋风不情愿的碰了碰杯,一饮而尽。剑拔弩张的氛围有所缓解。帝王说,这就对了吗!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山不转水转,冤家宜解不宜结。他陪着也干了一杯酒,接着说,别忘了,我们都是宠物,涉政可不是我们的本份,弄不好小命不保。大家还是多喝酒,多谈风月,这才是生活本色嘛! 大家连连称是,达成共识,只谈风月不谈政治。 风中咆哮说,我前天看中一双鳄鱼皮鞋,可是主人就是不给我买,任凭我百般撒娇都无济于事。唉!昨个一宿的梦都是那双鞋晃悠。 黑旋风说,你自己没小金库啊? 风中咆哮说,提起这事就窝火,前几天偶遇一只流浪美狗,那小样真是风情万种,集世间百媚于一身。消魂一夜后,我发现藏匿的私房钱悉数而飞,只见留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你的那玩意真差劲! 哈哈……众狗大笑,惹得两只母狗挑眉瞪眼。 帝王说,玩一夜情可得小心,破财是小事,万一遇到个狂犬病携带者就翘掉了。 风中咆哮说,老哥提示的是。 帝王说,你难道就没有其它来钱的渠道? 风中咆哮耸耸肩,无奈的说,我主人是名声大美女多钞票少,我也跟着受累。 小强说,改天我送你那双皮鞋。 黑旋风酸熘熘的说,你倒是大方! 小强说,我主人在网络公司上市前,给我买了10万原始股,现在纳斯达克行情大涨,我手里的股票现在起码值300万,一双皮鞋还不是洒洒水。 黑旋风说,那不过是市值,到最后说不定泡沫一堆。 小强说,你口气不小啊,懂新经济吗? 黑旋风说,就是我懂也不玩那玩意,风险太大。我玩的是权,权就是钱。权就像金库大门的钥匙,需要钱就打开门随便拿。我说风兄,改天我给你盖个条子,找个企业随便就能搞个二、三十万,买个皮鞋店都可以! 小强说,怎么?狗也有章盖条子? 黑旋风说,主人的,我负责保管,用一下还不是顺手牵羊。 珠穆拉玛说,当官的就没有风险了?搞不好“双规”,轻则蹲大牢,重则吃枪子。这年头还是商人灵活,办个美国护照,有点风吹草动直飞拉斯维加斯,彻底资本主义了。他从怀里掏出一张信用卡晃晃,接着说,主人给我在瑞士银行开的帐户,里面有3000多万,美金!本来在非常情况下才可使用,看着风老弟被一双皮鞋折磨的份上,我打算先取出100万美金给风老弟投资办个皮鞋厂,每天换百双皮鞋都没问题! 风中咆哮急了,唉唉!你们以为我是叫花子啊!凭主人的知名度我弄点钱还不容易,只是近日身体不适,懒得为双皮鞋钱动精气。 珠穆拉玛说,好好好,我是狗抓耗子多管闲事。不知风老弟如何捞钱啊?不会是做鸭吧!哈哈…… 风中咆哮火冒三丈的说,你他妈的才做鸭呢! 珠穆拉玛把酒杯又一摔,怒吼道,想打架啊!老子明说了就是黑道上的,who怕you啊! 帝王急忙起身劝解,两位都消消火,不要动不动就打打杀杀,我们好歹也是有头有脸的狗物,为双皮鞋大动干戈,传出去要闹笑话的。来,两只狗来握握手,拍拍掌,又是一对好朋友。珠穆拉玛和风中咆哮在帝王的撮合下像征性的握了握手,手掌轻轻互击一下。 帝王说,这不就对了,又是好朋友! 除了两只母狗眉飞色舞外,餐桌气氛受刚才局部摩擦的影响有些阴沉。于是,帝王调侃道,我来给大家讲一个段子。有一天啊,大象突然死了,大家跑去看它最后一眼,发现旁边有只蚂蚁在哭,就问她大象是怎么死的?蚂蚁抹了眼泪说,我告诉他怀了他的孩子,它就……唉!作孽啊!几天后,蚂蚁产了一堆卵,孵啊孵啊,结果孵出一群鸵鸟。靠!大象死的真他妈的冤啊! 哈哈……欢娱气氛瞬间被点爆。风中咆哮说,我的版本更绝!蚂蚁和大象结婚后的第二天,大象就死了,蚂蚁一边挖坑一边说,就他妈的幸福一晚,得挖一辈子坑。 珠穆拉玛说,我也来个段子。一只狗去嫖娼,图个新鲜就找了条蜈蚣。第二天早晨,狗愤怒的说,他妈的,掰开一条腿不是,掰开一条腿又不是,再掰开一条腿还不是,我他妈花钱掰了一夜腿,哈哈……大家直夸精彩,有创意,还有嚼头。 直立行走忽地插话说,嗨嗨!你们注意点啊,这里还有淑女呢!你们这些臭公狗不是聊钱就是聊性,还是贵族呢! 珠穆拉玛说,我们不聊钱和性还聊什么呀,难道要我们几只狗研究原子弹不成? 直立行走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被阉割了,是个废物! 珠穆拉玛说,废物怎么了?还可以口交嘛! 直立行走说,你啊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珠穆拉玛说,倘若遇到饥荒年有屎吃就不错喽! 直立行走说,噁心,一点涵养都没有! 帝王说,那你们两只母狗说说看我们中间谁最有涵养? 莎莎含情脉脉的望着我说(我早就察觉她朝我放电),冬冬啊!你们瞧他一言不发,正襟危坐,好一副君子派头。 第35页 第八章 初涉社交圈(4) 帝王恍然大悟的说,对啊!不见冬冬说一句话。 大家好像发现世界第八大奇蹟,纷纷把目光集中到我身上,问我怎么了?是佯作深沉?是故弄玄虚?是寂寞高手?是坐怀不乱的真君子?是扁桃体发炎?……揣测我什么的都有。其实真正原因是我还不适应这种社交场合,瀰漫着赤裸裸的谎言和虚伪,其本质和人类的几乎没有区别,要说有区别的话,就是人是人、狗是狗。 我说,大家别瞎猜了,我是在向大家学习呢。 直立行走说,别说笑了大明星,你乃深藏不露的高手也! 莎莎说,冬冬可不像你们个个油嘴滑舌的,瞧得出是真君子,所以他既不是虚伪也不是谦虚,是君子本色。 直立行走说,怎么了妹妹?你是不是看上冬冬了! 大家起闹,把我们推到一起拉郎配。 我一拂袖说,闹啥啊,我跟莎莎是哪门子事呦! 帝王说,还别说,我发现莎莎好几次偷偷瞟冬冬,眼睛直放高压电。不过,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我看莎莎这次是白放电了! 莎莎挥起小拳头就捶帝王,帝王围着桌子转,一边跑一边说,冬冬无情我有情,不如咱俩凑个对……莎莎在后面一边追一边骂,你这狗东西,也不撒泡尿照照,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帝王忽地躲到我身后,拿我做挡箭牌,莎莎一个没剎住,撞到我怀里(我觉得她是故意的),小脸羞红的说,对不起,对不起!就是不从我怀里出来,摆明了揩油。 恰时,女主人一行走了过来。见此情景,万里香酸熘熘的说,唉呦,瞧不出来,冬冬还挺招女孩子喜欢的,跟叶绿素一样是个情圣!莎莎随即离怀,哧熘躲到她主人身后。原来女主人她们party结束,临走前把各自宠物领走,见我们热闹的场面又围着聊起来(主要是女主人和万里香斗法)。 女主人说,那是当然,我们家冬冬可是世界上最棒的! 万里香依旧带醋的说,是不是真的啊?现在都是狗仗人势,看起来挺有本事的,有没有真材实料就说不准喽! 女主人脸色一沉说,那你说怎么才算真材实料? 万里香说,听说狼狗都不会摇尾巴,倘若你们家冬冬会摇的话,我不仅承认他是世界上最棒的,还把脖子上这根白金鍊子送给他。 有人窃窃私语,这不摆明着刁难吗! 万里香有所察觉不利于自己的民意,补充道,我可不是为难冬冬,只要他把尾巴翘过背部,停留5秒钟即可。她又俯下身来,抚着我的脑袋假惺惺的说,冬冬,我相信你是世界上最棒的,这个对你小儿科而已。 女主人犹疑的望着我,我则朝她自信的狂点头。 我明白,愈是这种关键时刻愈不能让女主人失了颜面。我更明白,万里香敌不在我而是女主人,这种明里和气暗地斗法的伎俩乃小女人之为也。同时我心窃喜,这摇尾巴的功夫正好是我刚学会的必杀绝招,就连女主人都不知晓。想不到天赐良机,让我在众人众狗面前一展神功,就当是个唱前的热身吧。 我目视前方,调允唿吸,气沉丹田……首先花拳绣腿故弄玄虚一番,直到听见众人及狗的小声议论,怕是要出丑了吧!最急的还是女主人,那似要崩溃的目光一直在祈祷神灵。等吊足了大家胃口,我轻轻把尾巴一抬就摇起来了,一片惊嘆喧譁之声骤起。这只是刚开始,我摇着尾巴甩圈圈,由慢到快至极速,尾巴甩成一个首尾相连无缝的圆,好似高速旋转的螺旋桨,众人及狗自是目瞪口呆。然后,我又把尾巴朝后脑勺直线伸展,直至尾巴成了挠痒痒的抓耙,众人及狗又是一阵持久的惊嘆声。最后,我走到女主人面前,背对着她,用尾巴在空中左划右划一阵,当即有多人认出我划的是什么,太不可思议啦!冬冬在用尾巴书写英语“i love you”! 停下,放下尾巴,轻喘一口气。 那如雷的掌声差点把女主人乐晕过去,她一把抱起我狂吻,喜贊道,好样的,我的宝贝! 万里香气的脸色发绿,却要佯作中头彩的兴奋表情,摘下脖子上的项鍊亲自为我戴上。好傢伙!这白金项鍊中间镶嵌着一颗足有花生米般大小的钻石!闪得我眼发花。 今天的草地party,一个意想不到的完美结局! 临上车前,莎莎突然跑到我面前,递给我一张纸条说,这是我的电话号码,记得一定要打给我! 我说,我还小。 莎莎说,现在流行姐弟恋! 我说,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莎莎说,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类型?我变! 我用手指抹着她猩红的嘴唇说,涂得太浓,像衔着个樱桃似的。 当女主人的车和万里香的车擦肩而过时,她们惺惺谦让。我朝帝王打招唿,他没有反应,不知是他没有看见我还是什么别的原因。只见帝王的头耷拉在车窗上,极其沮丧,那沮丧的深度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为何? 第九章 狼之初,性本善(1) 若真像你所说的那样狼之初、性本善,那你为何在残杀我过后,心底暗涌着魔的快意,甚至生起迎魔的喜悦,那魔难道是你凭空想像出来的吗? 我和女主人在化妆间里精心扮颜。说来也怪,此时我一点都不紧张,就连女主人脸上也始终挂着从容的微笑。她今夜要面对五万观众唱十五首歌满两个小时,而我只不过在最后十分钟里演绎最后一首歌。 第36页 离演唱会还有最后十分钟,我的肚子忽然痛起来,为了不影响女主人即将登台的情绪,我咬紧牙根不露声色。过了一会儿,疼痛化做了气泡,咕嘟咕嘟的从一堆有待分解的浆状食物中冒出。气泡越来越多,声响越来越大,甚至影响到他人的听觉。女主人狐疑的瞥望我,我佯作灿烂直摇尾巴。气泡终于可怕的汇集成一股强大的气流,在体内横冲直撞找寻着出口解脱,它们最终选择了屁眼。我提前警觉出它们的动向,紧紧夹住双腿,收缩肛门肌,以抵挡它们排山倒海的攻势。我心明白,这股强大的气流若从屁眼迸发出来,其尴尬之境可以想像。唯一的希望,就是希望它们能改变路径,选择口腔解脱,打嗝要比放屁雅观的多。 强大的气流并不以我的意志转移,反而被激怒,誓要与我的肛门肌决一死战!怎么办?我快要守不住了,身体像要爆炸,亦似一艘驶向外太空的大推力火箭正在进行发射前的倒计时! 时间已不再允许我无谓的浪费,危急关头,我以平生最快的速度冲出化妆间,来到安全出口的楼梯道,一个响彻寰宇的霹雳屁适时的爆发。玻璃哗啦啦的颤抖,积蓄久已的尘埃像一团优美的蘑菇云从我身下升腾。我如释重负的吁了口气,感恩上苍对我的厚爱,俗话说好狗有好报,不,是好狼有好报! 踏着轻盈的步履,吹着欢快的口哨,我回到化妆间。女主人以及化妆师、服装管理员、经纪人、助理、统筹等工作人员的表情依旧,丝毫不觉刚才发生了怎样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件。 离演唱会还有最后五分钟,大家忙碌异常,唯我尚可偷闲,不免有些幸灾乐祸的惬意。 难道是我敬错了神?又一股更加强大的气流捲土重来,攻破肛门肌的策略也改变,而是像龙捲风般肆意侵袭着脆弱的五脏六腑。流质翻滚,血液逆流,肠子纠缠一起,胃撞击着肺……一时间,我乱了阵脚,完全丧失控制危机的能力,抱腹在地疼痛的打滚,哎呦!……怎么了!怎么了!所有人围上来。我已恍惚,汗水顺着舌头如逶迤的溪流在悬崖尽头成瀑倾泄,众人的影像被扭曲、被淡化、被拉扯、被另一个未知的空间包裹。女主人摇着我的脑袋狂唿,冬冬,冬冬……别吓我啊!也许是从女主人的真情唿喊中获得了力量,我恢復些许神智,那个包裹众人的未知空间也顿时消失。 我喃喃开启嘴唇说,我要上洗手间。 离演唱会还有最后一分钟,我从洗手间回到化妆间,女主人殷殷询问我如何?我跳了跳,蹦了蹦,露出两排洁白牙齿灿烂一笑。这时保健医生被舞台导演推到我面前说,你快给这狗瞧瞧,不能让完美的结局变成灾难! 保健医生推搡着说,不行,乱套了,我不是兽医啊! 舞台导演说,还不都一样,无非就是器官长得畸形而已! 保健医生耸耸肩说,我试试吧! 舞台导演随即催促女主人说,叶绿素,快上台吧,去迎接你人生中最恢弘无比的辉煌!放心,这里有我们照顾冬冬。他拍拍女主人的肩,给了一个坚定的眼神。 女主人最后问我,没问题? 我用尾巴在空中划了个“ok”。 女主人走后不久,轰鸣的掌声夹杂着“叶绿素”的唿喊便连绵不绝的响起,震得钢结构的体育馆哆哆嗦嗦!我亦兴奋,血液沸腾,仿佛此刻是自己站在绚烂的舞台中央。 保健医生刚取出听筒,我就又迫不及待的沖向了洗手间。往返三次过后,我精疲力竭、元气泄尽,医生也得出诊断结果:根据病人的症状反应,是吃了含有超标大肠桿菌的食物,导致中毒腹泻。 舞台导演说,那赶紧开药啊! 吃了两份止泻药后,我心想,这下总该好了吧,再拉稀的话非得要小命不可!药下肚十分钟后,肠胃果然舒服许多,体力也像温度计似的缓缓往上爬。我琢磨起今天到底是吃了什么不洁食物,搞得自己岌岌可危,想来想去都找不到嫌疑犯。我从昨夜就一直和女主人在一起,寸步不离的,就连喝的吃的都是一式两份,若我食物中毒的话,那女主人也应该是啊?难道是人和狗的免疫系统有别?也不对啊,狗的免疫系统要比人强多了,俗语都说狗有九条命,何况我是比狗优秀多的狼。想着想着,肚子又忽地绞痛起来,看来止泄药效用有限,刚刚回升的体力瞬间消失殆尽。洗手间和化妆间又成了我疲于奔命的噩梦旅途。 导演急得团团转,斥问医生,你瞧这狗,眼珠子都发绿了,四肢软得像稀泥,舌头变成了黑茄子,你开的止泻药怎么一点作用也不起啊? 医生沉思了一下说,我估计这不是简单的食物中毒,而是误吃了强效泻药! 导演慌神,怎么办?再过一小时就该这狗东西上场啦!我不能让完美的结局变成灾难! 我瘫软在地上感觉自己就要死了,无药可救。 第九章 狼之初,性本善(2) 医生闭着眼睛仰天长嘆道,只有一个办法了! 导演问,什么办法? 医生说,以毒攻毒! 导演问,怎么说? 医生说,就是给这狗东西吃强效泻药,加速毒性发作! 导演狐疑状,这行吗? 医生坚定的说,这是唯一的办法了,期望这狗东西能在一小时之内达到无粪可排的境界。 第37页 吃了强效泻药后,我就直接上洗手间,坐在马桶上暂时为家。后一股毒迅速与体内原有的毒汇合,其增强力道远大于1+1=2,大到我不再疼痛,大到我置身世外。惟有流质和气体不断从身体下方稀里哗啦的流出,裹挟着我的血肉、器官、筋骨……过程是那样的自然。我担心的是,当流质和气体泄尽的时候,我就剩一副无力的皮囊啦! 到底是谁要制我于死地!要将我扼杀在这绚烂的舞台之外!此时,我已能相当冷静的缕析问题,医生的诊断作为破案的钥匙浮现脑海:我估计这不是简单的食物中毒,而是误吃了强效泻药!这说明我现在的悲惨状况不是无意错食,而是有阴谋家故意为之。与此同时,臭美的影子顿显眼前,难道又是他?除此之外,再无可疑的后选嫌疑犯。我先在脑海中假设臭美无罪,甚至忘记他曾经加害过我的事实,然后再对他进行一番细密的梳理,这样我就不会因心理阴影而有失对他的客观判断。我就是这样有原则的狼,一事是一事,一报是一报。 根据发毒的时间推算,投毒时间应该在中午的11点半至12点半之间,此间,我唯一吃食是在11点40分。当时情况是我和女主人化完简妆,走到楼下餐厅用膳。食物是从“必胜客”定的披萨、烤鸡翅、罗宋汤、水果色拉。定餐电话是女主人半小时前打的,“必胜客”外卖人员5分钟前送到。一同进餐的除了我和女主人还有臭美,每一样食物我们三个都或多或少的吃了些许,从而可以推断这食物是安全的,没有被动过手脚。 问题到底出在哪了?正当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一个可疑画面浮现脑海。过程是这样的,披萨因时间过长有些冷硬,所以我喝了很多热果汁。期间我上了一次洗手间,回来的时候正好看见臭美给女主人添加果汁,然后给我添加,我落座后说了声谢谢,臭美神色有些慌张。我也没往心里去,想必是他畏惧我不怒自威的气势。对!就是他,就是臭美!在倒果汁的过程中做了手脚投了毒。我在脑海里模拟着整个做案过程,臭美早先准备好了强效泻药,苦于一直没有机会投放,我上洗手间无疑给他制造出做案良机。具体做法是臭美把泻药握在拿杯的手心里,给我倒果汁的时候手心一松,泻药就顺势滑进杯子里。为了障眼,他先后给女主人和自己也倒了果汁。对,就是他,就是这样的! 我大吼一声,臭美,我非要搞死你不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闯! 临近我出场表演的最后十分钟,我终于从坐了一个小时的马桶上起身。我不知自己是如何走回化妆间的,像是飘,地球引力失去了作用。我得很小心的走,贴着地面飘,不然一用力就会飘离地面,像氢气球一样飘过树木,飘过屋顶,飘过山峰,飘过云层,飘向未知的外太空。 导演见了我,煞是紧张,惶惶的问我,能否挺得住? 我点点头,好像是另一个我在点头。 最后7分钟,化妆师开始为我重新补妆。此刻容颜尽毁,脸色苍黄,眼眶凹陷,毛髮黯哑。化妆师也很头疼,再怎么补妆,都无法达到我先前神采奕奕的面貌。 最后1分钟,我走在前往舞台的路上,还是在飘,我不知晓前面会发生些什么,不过心绪并不混乱,反而清晰无比。 最后30秒钟,我想我应该做些什么。 做后20秒钟,我感觉恐惧的确存在,它们很隐秘。 做后10秒钟,我试了试,还是飘。我向所有已知未知的神灵祈祷。 最后3秒钟,我想我行,因为我是狼,一只永不言败的狼! 最后1秒钟,我深唿吸,在轰鸣的掌声中跃然舞台之上,射灯随即跟踪我。我想,好了,一切开始了。 女主人把我抱在怀里,轻吻一下,然后朝着话筒说道,今夜真是愉快,我想我永生都无法忘记此时此刻。最后一首歌我将与我的爱犬冬冬同台演绎,大家high不high! 哗啊……我朝观众席望去,无数的人,无数的手掌,无数的萤光棒,无数的尖叫与疯狂……这些都是为了我吗?是吗?我真的在绚烂的舞台中央吗? 一种神秘力量进驻我的体内,飘变成了自由的飞。 女主人小声提示我,冬冬,快向观众致意! 我一愣,醒神,随即昂起高贵的头颅,流溢出骄傲的神采,朝热烈的观众频频飞吻,疯狂更加为之疯狂! 灯光逐渐黯淡,喧嚣随之冷却,直至四周归于浓黑,连声音也无法逃逸。女主人把我放了下来,轻轻咬耳说,就当是最后一次排练。我点头,刚走到位,苍美的音乐就如疾风在黑暗中行走开来。稍顷,两盏射灯分别照在我和女主人身上,最后一次排练宣告开始。我做着我该做的,无须刻意记起什么,无须按照早已规划好的程序行进,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然,一切都是出自本能,仿佛我生于此刻也将亡于此刻。在这个偌大的世界里,我只能看见我和女主人,或许也只有我们两个存在。 第九章 狼之初,性本善(3) 我的翅膀哪里去了,理想成空洞 还有我的光辉和力量,哪里去了,哪里去了 我一醒来,发现世界已经变了,变得潮湿和卑微 上苍赐予我的法力消失 唯有魔法四处横行,在原本我的世界上肆虐摧残 第38页 他们称之为幸福 我的翅膀哪里去了…… 在歌声中,我幡然领悟,我所生活的城市根本就不是我的世界,而是一个被极度美化的梦。当我终于鼓足勇气要逃离它时,却发现如何也找不到回去的路。绝望的关头,我爬上城市最高的摩天大楼的顶部,想以一种极端的方式逃离。此时,一轮幽黄的残月蓦地悬挂在浓黑的夜空,它刻画出摩天大楼生冷的峭壁,并突兀照亮着坚硬地面上的落点。似乎在说,那是你依然无法逃离的方向,除非……除非你有一双翅膀。可是我没有,我找遍了全身。我想,我曾经一定有过那可以在风中随意行走的翅膀。在巨大的现实面前,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弓起身子,昂起头颅,迎着残月,报以无尽苍凉的长啸!在这短暂的一刻,我感到自己在飞…… 我的翅膀哪里去了!随着女主人最后一句绝望的撕喊,尘埃落定,灯光乍现,所有的辉煌註定铸就。 我回来了,回到了现实世界,回到了绚丽的舞台中央。 我和女主人被巨大的荣耀层层包裹着,宛如这才是一场无法再逼真的梦境。一位帅哥捧着鲜花上台,献给女主人,全场如炽燃了般。莎莎也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学着帅哥手持一束火红玫瑰送给我,并在我脸颊上偷袭一吻。我听见她在我耳边呢喃,我爱你!接着,记者疯涌上来,镁光灯如无数个生生灭灭的太阳烘烤着我;接着,观众冲上台欢唿,有公司老闆范胖子,有帝王和他主人万里香,有上个星期草地party上许多熟悉的面孔,有工作人员……更多的是不相识;接着,走到幕后;接着,一道强光朝我袭来,将我毁灭…… 我醒来,看到的第一张面孔是女主人。 女主人对我微笑着说,你醒啦! 我环顾四周,知晓了自己在医院里,房间里堆满了花篮。 女主人说,冬冬,你已经整整昏迷两天两夜,我的心都碎了。不过现在没事了,一切都好了。她随即兴高采烈的拿出一堆报纸杂志递给我看说,冬冬你看,我们成功了!我们熬过来了!我终于成为无人不识的大明星,你也是! 她俯身吻我,说,谢谢! 第三天,我出院回家。一进门,臭美送我一支花,祝贺我演出成功及康復出院。瞧他的表情竟没有一丝怯意,笑得极致真诚,这让我更加恼火万分,也因此动了杀机。碍于女主人在场,我还是虚情假意的和他拥抱。 待到半夜,女主人深睡,我熘出卧室准备到客厅,却在楼梯上碰见往上走的臭美。他高兴的说,我正想找你,还怕你睡着讨扰呢。我藐视的说,找我?深更半夜的找我干什么?不会又有阴谋诡计吧!他连忙摆手说,不不……我找你是想和你好好说说心里话!他说着,把我拉到客厅,按在沙发上,然后从厨房给我端来一杯橘子汁。 我说,你到底想干什么? 他说,你先喝口说,不急,我们慢慢聊。 我说,不会在水里下毒吧? 他说,你真会开玩笑!我想半夜起床多少会有些口干舌燥,所以先帮你拿了杯水。 我暗想,一定又是臭美先下手为强的阴谋。他知晓泻药事件败露后我一定不会饶过他,索性来个一不做、二不休,将我彻底解决。他先前去卧室找我就准备好了,没想到我一直未睡就等着夜阑人静找他算帐,于是在楼梯相遇,他的计划流产便改变了方案,以真诚沟通为诱饵再次麻痹我的警惕性,为我酿制了一杯毒水,就盼着我早点喝下去呢。 他主动喝了口水说,你瞧,哪有毒啊! 臭美果然不简单,阴谋家中的高手,知晓我已对他起了重重戒心,所以杯中并无毒,而是用来分散我的注意力。那他下一个杀机埋在哪里了?我忽地对此有了乐趣,想看看他自作聪明的伎俩到底是什么,同时也锻鍊一下自己的智商。于是说道,想和我聊什么? 他喝了一大口水,顿了顿说(像是早已酝酿),你的表演获得巨大成功,我都嫉妒死了(真话)!不过我还是真诚祝贺你,以你为荣(虚伪)。他又顿了顿(想必正题开始),我知晓我以前做了很多对不起你的事,甚至是要你命的事(终于承认),为什么会如此?我想答案你我都清楚。自从你来这个家后,女主人就不再爱我了,而是独宠你一个,这意味着你夺去了我的全部生活。况且你还是一只狼,随之弥补空洞生活的便是时时刻刻的恐惧。试想一下,若你是我,你会如何?我无语。他继续说,嫉妒和恐惧结合在一起,使我都不知从哪里来的胆量与你对抗,侥倖着你能远离我,归还原本就属于我的幸福生活。可每一次对抗的结局都是雪上加霜的悲惨。我现在终于想明白,战胜你实属妄想,而目前的生活我又无法面对,所以我想到了离家出走,希冀着重新被一户好人家收留。他苦笑一下,接着说,凭我的本事,我还是很自信找到一户好东家的,当然,前提是东家讨厌狗及一切犬科类动物。 我狐疑的问,什么?你想离家出走? 第九章 狼之初,性本善(4) 他说,是的。我想这是我摆脱现状的唯一法子。 他要逃!金蝉脱壳之计,这是我的第一反应。决不能让他逃,这意味着阴谋从半明半暗完全变成了暗,防不胜防。说不准哪天他悄悄熘进屋子(这对他而言轻车熟路),再给我下毒就不是什么止泻药而是耗子药啦,滴血封喉啊! 第39页 我一把掐住他的脖子厉声喝道,你想逃! 他惊恐万分的说,不是逃,是不愿与你为敌! 我说,不要骗我了,你是阴谋败露逃之夭夭,然后再寻时机对我实施一次次的致命谋杀! 他连连摆手说,不是这样的,你误会了!…… 我说,误会!?你不是一直偷偷学人语“狼”的发音吗?从未放弃在女主人面前揭穿我的真实身份,想必智商有限,而时间又不够了,所以来了个缓兵之计! 他苦笑着说,你真误会了,其实你住院期间我就学会了“狼”的发音,要揭穿你早就揭穿了。不信你听,冬冬是一只狼,一只可恶的大灰狼,一只不要脸的大色狼…… 不要说啦!我连忙捂住他的嘴巴说,你一定在可惜为什么不早点学会“狼”的发音,因为你现在即使向女主人揭穿我的身份,女主人也不会相信的,反而会认为你嫉妒我演出成功成为一只连人都羡慕的狗,所以污衊我。况且,你那嫉妒的毛病女主人也是早就知晓的。这一点,你比我明白。 他挣脱我的手狡辩道,你真的误会了!自从上次纸巾王突击回来事件后,我就陷入无比懊悔之中。我因一己之私差点害得女主人的丑事败露,倘若成真的话我同样也不会有幸福生活。之后,我终于想明白了,目前的生活状态不是我有能力改变的,于是就开始酝酿着离家出走。俗话说得好,山不转水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我鼻子一哼说,恐怕你是在酝酿新的阴谋吧!? 他勐晃脑袋说,没有……我还会酝酿什么阴谋呢? 我愤怒的说,你死到临头还狡辩!倘若不是你给我倒果汁的时候偷下了强效泻药,我会差点砸场吗?我会生不如死吗?我会躺在医院里昏迷两天两夜吗? 臭美豁然开朗道,我知道了,你是怀疑那天我给你倒果汁的时候做了手脚,不过你真的误会了,我只是给你倒果汁而已。真的,不骗你! 我近乎咆哮的说,你还狡辩!你有没有一点良心?我多次容忍你的阴谋诡计,你却一次次对我不择手段的下黑手,即使我容你,天也不容你啊! 他忽地落下串串豆大的泪珠,可怜楚楚的说,我真的没有下泻药啊!我真的想与你和好啊!然后离家出走啊…… 你闭嘴!你这个十恶不赦的阴谋家!刽子手!大骗子! 我不是!不是!不是!…… 啊!我狂吼一声,一口吞下臭美,吞下这只善于用真诚编织阴谋的臭鸟。 我真的吞下了臭美? 我完全不记得刚才是怎样冲动的一刻。 我傻了,瘫软在地上,望着空中晃晃悠悠飘荡的羽毛髮呆。一片七彩羽毛不偏不倚的落在我的鼻孔里,激起我一个勐烈喷嚏,竟从鼻孔里打出一只小鸟爪子。我小心翼翼的从地上捡起小鸟爪子,仔细端倪着,蓦地有所醒悟。我慌乱的喊着,臭美,臭美……你在哪儿?你说句话呀?…… 突然,肚子有响动,我立刻静下来,仔细盯着自己的肚子。肚皮一鼓一鼓的,我能感觉到里面有什么东西在挣扎,很痛苦的挣扎。我继续盯着肚子,脑袋慢慢朝着它贴过去,好让自己所有的感官都离它近一些,这样我就能知晓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的脑袋离肚子已经很近,鼻子都挨着了,肚皮依旧一鼓一鼓的,只是每次过后力量都有些衰竭。如此近的距离对峙这清晰的莫名挣扎,我仍然无法做出判断到底是怎么了?正当我侧过脑袋把耳朵贴到肚皮上听时,肚皮被勐的一撑,同时伴随着悽惨的吶喊,冤枉啊! 随后,挣扎停止了,声响也没有了,肚皮安静得恐怖。 我捂住自己的嘴,任凭眼泪在脸颊上横冲直撞。 我杀了臭美。我接受了这个现实。 随后,我用拖把、吸尘器把兇杀现场的痕迹抹掉,接着去卫生间淋浴,用了整整一块“舒服佳”香皂。淋浴的同时不间断的刷牙。刷牙之前我曾尝试把臭美呕出来,然后把他的尸体埋在花园里,堆个小土包,上面种上一株幽兰,可是不成功,用手指抠嗓子也不行。一切清理完毕后,我努力保持着平和的心境熘回卧室,趴在床头紧闭眼睛,求自己快点睡去,醒来后,就什么也不记得了。越想睡越睡不着越清醒,臭美舞着翅膀围着我的脑袋转悠,并不停的嗡嗡说,我会飞喽,我会飞喽……此刻,恐惧才真正的来临。 我怎么会这么残忍?我不停的问自己。虽然杀臭美的心早已酝酿,可真的发生时,我却惶恐不安,犹如招惹了一个恶鬼钻进体内,蛰居在柔软的心房纠缠我一辈子。甚至更糟,恶鬼入心后便拼命唤着我心中的魔,唤着他醒来与之一起肆虐我的世界。我能感觉到心中魔的存在,他像是憋闷了很久,至于他什么时候进入体内的我浑然不知,仿佛他比我存在这个世界的时间还要长久。自从我在母亲子宫里孕育的时候,他就潜伏进我的体内。那魔又如何进入母亲体内的呢?难道是母亲在她母亲的子宫里如我一样就被魔潜伏了吗?那魔又如何进入外婆体内的了?还有外婆的母亲,外婆的外婆…… 第九章 狼之初,性本善(5) 此刻,我的心绪完全失控,沉溺于魔的妄想之中。 此刻,迎接魔的喜悦和抑制魔的惶恐交织在一起。 第40页 我无所适从,杀魔还是迎魔?魔到底是什么?谁能告诉我该如何抉择? 臭美扇着翅膀轻轻落在我的鼻尖上,直视我的眼眸说,你是一只狼。狼,你知道吗?就是贪婪,就是兇狠,就是残暴,就是嗜血,就是丧尽天良,就是满足自己无休止的欲望。你以为来到繁华的城市,经过人类文明的洗礼,就能屏弃与生俱来的本能吗?不,魔始终要甦醒,在你不胜提防的任何时刻,然后和你的本能重新结合,变回原来的你,变回真实的你。不要惧怕,你只是变回了你自己,变回了你在子宫里孕育的时候就註定的你。你的身上流着狼的血,这血延续了几千万年,短短数月的流离岂能轻易改变暴戾的血性?接受吧,你是一只与魔共舞的狼! 我怒吼,不!不是这样的!我身上所延续了几千万年的血都是纯净的。即使面对残酷的生存,我的祖祖辈辈们依然恪守高尚的情操,宁愿成为草原上一只自由的食腐狼,也不愿成为城市里一只暴殄天物的宠物狗,这难道还不足以说明狼之初、性本善!倘若我一定要变回真实的我,那决不可能是魔,而是一只用毕生心血追逐自由与梦想的狼! 臭美嘲讽的说,你得了吧,自个儿往脸上贴金!倘若真像你所说的那样狼之初、性本善,那你为何在残杀我过后,心底暗涌着魔的快意,甚至生起迎魔的喜悦?那魔难道是你凭空想像出来的吗? 我哑然无语,臭美说的俱是事实。 臭美说,若你仍坚持血性无魔的话,那让我来为你打开地狱之门,你敢纵身跳进去吗?让地狱炽火来逼迫你的魔现形。若你果真是血性纯净的话,地狱炽火将对你毫髮无损。 我连犹豫都没有,对臭美说,你就打开地狱之门吧,是魔非魔炽火中见分晓! 臭美说,那你准备好了!瞬间,臭美幻化做一个面目狰狞的恶鬼,深寒的瞳孔里快速闪烁着我的影像,全是些极度灰冷的恐惧和绝望。忽地,恶鬼张开血盆大嘴,足有我两个身体大,熊熊烈火从喉咙深处喷射出来。臭美在火中对我招手道,跳啊!来一起洗个烈火浴,好爽啊! 我一咬牙、一闭眼,义无返顾的跳了进去…… 地狱炽火烘烤着我,我以为我会无恙,但我错了,我撕心裂肺的痛。地狱炽火就像一把把烧得红彤彤的钢刀,不停的插进我的体内,抽出后再插……几轮过后,我就感觉自己快要死了。但我不想死,我还有好多夙愿未了,我要回到美丽的内蒙古大草原,即使死也要死在萋萋野草的怀抱。 我张开四肢,昂起头颅,奋力长啸,谁能救救我! 我来救你。一个平缓的声音说道,张开眼睛吧。 我睁开眼睛一看,地狱炽火已远离我三米之外,千疮百孔的躯体像时光倒流般癒合。 我惊诧的问,谁救了我?谁在跟我说话? 一个1/2的我伫立在火中说,是我,你的魔。 我说,你是我的魔?为何是1/2的我? 1/2的我说,不管是谁,他的一半始终是魔。 我说,一半是魔?为什么我从来没有发现? 1/2的我说,在生命的关键时刻,魔自然显现,其余时间里连我都忽略了自己的存在。 我说,我不要魔,我要纯净的血! 1/2的我说,没有魔,你如何生存? 我说,难道生存就必须有魔吗? 1/2的我说,自从你是一粒精子,在子宫里着床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与魔为伍了。你吸食母亲的血维繫着自己生命的孕育,你顺着母亲的殷殷血流才得以来到这个世界,你在危机四伏的草原茹毛饮血才促使生命延续下去,你生吞臭美是因为他危及了你的生活,甚至性命……这一切难道不是魔所为吗?不是你亲手所为吗?完整的我,不要因一半是我而感到羞愧。没有作为魔的我,你体内的血何以能顺延几千万年,又何以能再顺延几千万年。 我说,即使我死,我也不愿与魔为伍! 1/2的我说,你做不到,即使你死一百万次我也死不了。我将与新生的你重新组合成一个完整的你,世世代代,永无止尽! 我捂着耳朵,大声疾唿,不!我不要魔!…… 冬冬!冬冬!……我眯着眼睛见是女主人,她抚摩着我的脑袋说,你怎么了?做噩梦了?瞧一舌头的盗汗!说着,她拿手帕拭去我舌头上的汗水。 原来只是个梦,这个梦让我什么也没有明白。 趁女主人上洗手间的空挡,我打开床头柜,取出一瓶写着“三鞭丸”的药丸,准备吃上一粒。药丸是纸巾王的,每每他与女主人交合之前总是要吃上好几粒,顿时神勇无比起来。自从上次牢狱之灾后,我就特别重视身体素质,所以每天总要偷吃上一粒,身体果然像充满无尽的能量,腰不酸了,四肢有力了,脑袋灵光了,有莫名冲动了。 正当我把药丸吞入口中时,女主人突然从身后一把将药丸打翻在地。我诧异!女主人不会在我大病初癒后连一粒补药都捨不得吧?只见女主人用手抚胸,忐忑不止的样子说,还好,我发现的早,不然你又得住院啦! 怎么回事?我都吃很长时间了,一切很好啊。我纳闷不已。女主人接着说,前几天我把瓶子里的三鞭丸换成了泻药,看那老东西还有什么力气折腾我! 第41页 天啊!演唱会当天我就是吃了这个! 女主人察觉出我的异常神态,满脸狐疑的问,你不会那天拉肚子就因为这个吧? 我什么也不愿去想了,陷入长久的无觉之中。 吃中饭的时候,女主人蓦地发现不见了臭美,唤了几声他的名字,仍不见回应,便去找他。楼上楼下找了一圈后,不见踪影。女主人问我,可知臭美哪里去了?我麻木的摇摇头。女主人嘆了一口气说,算了!一定是我这段时间对冷落他,他负气跑了。他这只鸟儿没什么大毛病,就是自尊心太强,可是生活哪能事事如意呢?不过也没多大损失,他只是我花10块钱买的。 第十章 帝王将相宁有种乎(1) 帝王将相宁有种乎?的确,帝王将相没有种乎,但帝王将相有运乎,这运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能耐。 女主人借着演唱会的巨大成功出了一张专辑,卖得异常火暴,短短一个星期,专辑就达到白金销量。尤其那首《我的翅膀哪里去了》,更是盘桓全国32个音乐排行榜首位。一时间,上海的大街小巷到处飘荡着女主人苍美的歌声,犹如悲情就是这个城市的本色。女主人近来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带我开着车在城市里胡乱转悠,目的很简单,就是听自己无处不在的歌声以及看着那眼花缭乱的各式街头海报。倘若她来了兴致,便会把车停在人潮汹涌的街头,戴上宽幅墨镜,鬼鬼祟祟的下车,直至被人识出她就是当下红透天的歌星叶绿素。接着,一大堆狂热的fans把她里三圈外三圈的团团包围,有的欢唿,有的喜泣,有的晕厥……缓过神来后,纷纷掏出纸笔索签芳名。有笔无纸的也无妨,签在衣服上、帽子上、皮包上……均可。甚者将长裤脱下,提拉起内裤一角,强烈要求籤在屁股上,真不晓得他这辈子还洗不洗澡了。 女主人会根据体力心情控制签名时间的长短,另一标准就是道路堵塞情况。有时赶来的交警竟也忘了疏导秩序,挤在fans中索要签名。他是一定要给签的,不然他会拦住车子不让开走,理由很多也很合法。即便如此,在无限的热情、有限的时间里,女主人还是能以相当高的效率签名,秘诀就是她未大红大紫之前的无聊日子里就靠练签名打发。 我呢?受欢迎的程度丝毫不亚于女主人,合影的、索吻的、馈赠美食的……太多太多,应接不暇。开始我还不习惯,羞羞答答的,现在不仅完全适应了,甚至喜欢上这种场面。为此,我也学习女主人练习签名,以高效率应付这种场合(我算过了,合影一次起码10秒钟,还不包括因镜头没打开等原因重来的时间,而签名只需一秒)。我签名的方式很简单,就是脱了鞋子,在印泥里踩一通,然后再在铺地上的纸啊衣服啊等上面胡踩一气,效率比女主人还要快。据说,有我和女主人一起签名的东西有收藏价值。不知晓准不准,若真有其事的话,我完全有条件囤积一大批签名拿到黑市上贩卖,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噢!况且成本几乎是零。 还有更意外的惊喜,就是某国外宠物食品公司看中了我的人气,邀请我做形像代言人。虽然钱不多,只有同等名气艺人的1%,但在全国人民面前时常露脸也是美事也!女主人自然就成了我的经纪人,她乐得比我还要high。 自从女主人真正意义上的成名后,上门拜访的人便络绎不绝,门庭若市。最后搞得女主人和我都厌烦无比,身心疲惫,整个就是为他人活着。逼不得已,女主人罗列了一份名单,名单外的人一律佯作不在家,概不接见,连电话也改成录音。名单上幸运的人包括媒体记者(这可不能得罪,吹牛就靠他们呢)、唱片公司老闆范胖子(星途在他掌心之间)、纸巾王(房子是他的,总不能反客为主吧,况且……地球人都知道)、情人冬冬(与纸巾王在时间上不能冲突)。倘若名单外的人实在想瞻仰女主人和我的风采,唯一的法子就是在人多的地方守着,说不准哪天我和女主人经过签名5分钟。 这不,门铃又响了。我从猫眼朝外窥视,是帝王和他的主人万里香。他们不在名单之上,我全当耳聋回到楼上。女主人见我表情,连问是谁都没有。这时录音电话响起,两声“嘟嘟”后:这里是冬冬官邸,我和主人外出不在,有事请留言,汪汪(女主人捏着鼻子学我叫)!嘀嘀……嗨!叶绿素,开门啦!现在成大明星脾气也大了,连我都不见啦!是万里香的声音。我看着女主人有何反应,只听她说,去开门,其实我最想见的就是她。 我打开门,万里香和帝王带着尘埃进来。恰时,女主人从楼上春风迎面的妖娆而下,老远就寒暄道,唉呦!稀客啊,要知道是您大驾光临,我铁定门外十里相迎! 万里香说,别噁心了,你肯让我进门就是我的荣耀了! 话落间,两个女人走到一起,又是一通虚情假意,然后并肩坐到沙发上。我和帝王也如此客套一番后,双双盘坐在茶几下。她们在上面聊着,我们在下面聊着,各有空间。 帝王流露歆慕之情说,老弟,你拍的那个gg帅呆了,倘若我有一天像你这样该多幸福啊! 我宽慰道,别灰心,好运迟早降临在你身上。 他说,说真的,在唿和浩特见你第一眼时,我就觉得你异于常狗,乃福星下凡也,定有一番创世纪的丰功伟业! 第42页 我说,没那么玄乎吧! 他说,不骗你,我会看相,每只狗的命运都是被註定的。 我说,当年你凭一眼就知道我现在有出息,那你今天再帮我仔细看看,我的未来会如何? 他说,把手给我。我顺从的把手递给他,他俨然考古专家似的研究着掌纹。我是不相信他是有这个本事的,不然也不会把预示命运的手给他,就当娱乐一把。 我说,嗨!快点,我究竟有怎样的未来? 他沉思了一会儿说,你的未来实在奇特的很啊! 我说,怎么奇特法? 他说,从你的手相上来看,你的未来会被一望无际的草原包裹,那草原应该在北方。 第十章 帝王将相宁有种乎(2) 我几乎跳了起来(有茶几顶着),真的!我果真有那样的未来! 他诧异的盯着我说,难道你喜欢天苍苍地茫茫的草原? 我说,那是你不了解草原,对草原有偏见。 他说,我还真想了解,你能给我描绘一下草原到底是什么样子吗? 我说,草原……我忽地警觉起来,我正走在前往真实自我的途中,不能……不能暴露真实的我,于是我巧妙的改口道,草原我也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因为我的未来在那里,而我却对它一无所知。 他说,不一定准的,你不要听我胡说八道!你是富贵命,怎么可能有流落草原的悲惨命运。 我心想,草原生活怎么会是流落与悲惨了?对一只寄居在城市摇尾巴的狗来说的确如此。 我说,那你可知自己的未来? 他得意的吐出四个字,帝王将相。 我刚想问“帝王将相”是什么意思,忽地听见女主人拍案大怒道,你也想的太天真了吧!震得我耳朵嗡嗡的。出了什么状况?我和帝王探出脑袋看个究竟。 万里香把一沓照片摔在茶几上说,你仔细看看,你和范胖子有一腿的证据! 女主人拿起照片看后气得嘴唇发紫,你竟然派人跟踪我! 万里香诡笑的说,若不是跟踪你,我怎么晓得你是用什么法子从我手中抢走演唱会的。 女主人缓和愤怒的表情,嘲讽的说,你有本事再抢回去啊!若要我主动放弃下场个人演唱会,别痴心妄想了,除非你的帝王会爬树! 万里香说,这可是你说的? 女主人说,一言九鼎! 万里香随即呵斥道,你这狗东西还不快出来! 帝王乖乖的从茶几下钻出来,跟着万里香径直来到院子里,我和女主人也尾随其后。万里香指着院子里苍老的香樟树问女主人,这棵可以吗?女主人颔首点头。只听万里香一声令下,上!帝王矫捷如猎豹三下两下就爬到了树上,看得我瞠目结舌。 万里香眉飞色舞的说,瞧见了吧,不只有你们家的冬冬会摇尾巴,我们家的帝王绝招多着呢,爬树算什么,开车都会!这下你可以兑现承诺了吧? 女主人支支吾吾的说,娱乐娱乐吗,何必当真! 万里香扼腕顿足道,你甩赖!难道你就不怕我把这些不堪入目的照片抛售给纸巾王吗? 女主人嘴角一撅,随你便! 万里香气急败坏的呵斥帝王下来,说,我们走! 没走两步,万里香扭头对女主人和悦道,我们走着瞧。 女主人随即对我说,冬冬,我们回家喝鱼翅去,凉了就像粉丝啦。女主人先进门,我在门口伫立,凝望着帝王的背影,终于明白女主人和帝王主人的癥结在哪。帝王忽地回头跑到我面前说,冬冬,我们是好朋友吗?我说,是。帝王说,可想化解你我主人的夙仇?我点头。帝王说,那好,晚上2点在附近的衡山电影院门口见,我有法子。没等我答应与否,帝王就转身绝尘而去。看来,我不得不去了。说真的,我的女主人又不吃亏,和不和解又有什么关系,但一想到万里香有我女主人的把柄,前去缓和一下也无妨。 深夜两点,女主人深睡,我熘了出去,来到衡山电影院门口。最后一场电影在半小时前结束,原本喧譁的电影院,此时犹如古墓般阴森,令我毛骨悚然。 我轻唤着,帝王,帝王…… 我在这里。帝王坐在电影院的台阶上。 我从大铁门的缝隙间钻进去,竟然有些费力。两个月前女主人曾带我来此看过电影,当时我也穿过这大铁门的缝隙,很轻松,无障碍。空旷的院内一片颓废之色,随处可见丢弃的瓜子壳、果皮、缺角的电影票、废报纸……我捡了其中一张较为顺眼的美女招贴垫在屁股下,坐在帝王旁边。 我说,怎么坐在里,寒气逼人的。 他说,你是好日子过惯了,这点罪遭不起啦。 我说,别噁心我。说吧,你有什么法子可以缓解你我主人的过结? 他掏给我一个小纸包说,很简单,在你主人下次举行演唱会的前三天,趁她不注意的时候放进她的碗里。 我狐疑地问,这是什么? 他狡黠一笑说,泻药,特强效,起码一个星期下不了床! 我大惊失色,你让我谋害自己的主人! 他说,你别大惊小怪,我想过了,这是缓解你我主人过结的唯一法子。 我说,你拉倒吧!你怎么不把泻药放在万里香的碗里!? 第43页 他说,这就是过结所在。上次个人演唱会本属于我的女主人,没想到你的女主人暗地里勾引范胖子,害得我的女主人失去这次机会。你知道失去这次机会意味什么吗?意味着我的女主人和你的女主人无形中活在了两个世界里。一个世界无名,一个世界声名远扬;一个世界灰土垢面,一个世界金碧辉煌;一个世界失意落魄,一个世界风光无限。这根本就是两个极端对立的世界,而后者世界本属于我们,而前者世界本属于你们。 我说,话不能这么说,这是一个竞争年代,谁有本事谁活得潇洒,失意者不能把怨恨发泄到成功者头上。 他说,诚然,这是个竞争年代,但竞争也要有规则! 我说,什么规则?难道你的女主人勾引范胖子成功就是规则?你不能像美国总统似的以双重标准去衡量这个世界。 第十章 帝王将相宁有种乎(3) 他说,那照你怎么说,规则可有可无啦? 我说,非也!只要在不触及法律的情况下,成功就是唯一的规则。 他说,那好,我就亮出底牌了。 我说,什么底牌? 他说,就是你的真实身份! 我一个寒噤,佯作不解道,什么真实身份?莫名其妙! 他说,不要装煳涂,你的真实身份就是一只不折不扣的草原狼! 冷汗瞬间从舌尖涌了出来,心率也从正常的每秒80次狂飙至每秒200次,在这月黑风高的夜里,我都能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他怎么会知晓我的真实身份?镇定,镇定,不能自乱阵脚!我蓦地仰天大笑道,你真会说笑!正好,我认识个导演是拍喜剧片的,我把你推荐给他如何? 他说,冬冬,不要再演戏了,你难道连承认自己是谁的勇气都没有? 我说,你让我这只声名远扬的狗如何承认自己是狼? 他说,因为你就是狼,一只戴着狗面具的狼。 我说,你一口咬定我是狼,我倒想听听你是如何捏造的。 他说,至少有四点可以说明你是只狼。一、还记得在飞机里吗?大家相互交换名片,我也向你索要一张,你却回答我你没有名片,从草原来,是只草原狼。轮到你表演节目的时候,你唱的歌竟然是《我是一只来自北方的狼》。“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不为别的,只为那传说中的美丽的草原。”你唱得是如此投入和自我,倘若不是一只狼是唱不出的;二、上次在瑞金宾馆草地party的时候,你被图钉扎了一下,于是气恼的说道,草原是没有这草坪踩着舒服,但绝对不会有什么图钉之类的东西!试想一下,没有去过草原的狗,怎会知道草原没有瑞金宾馆的草坪踩着舒服呢?怎么会知道草原就没有图钉之类的东西呢?答案只有一个,你是只狼,在草原生活过,所以才有此对比;三、你在演唱会上演绎一只从小被带到城市生活的狼,当发现真实身份后爬上摩天大楼的顶部,对着昏黄的残月报以无奈的长啸。其演绎的功底可圈可点,足以做到以假乱真的地步,这也无可厚非。问题是你最后一声模仿狼的嗥叫,竟是如此逼真。事后,我在电脑上将你此嗥的声波与狼嗥的声波做比较,吻合率竟达98.728%,科学再一次无疑的证明了你是狼;四、今天下午去你家做客时,你伸出手让我测算未来,我有意说,你的未来会被一望无际的草原包裹,那草原应该在北方。你兴奋得几乎跳了起来。我再问道,难道你喜欢天苍苍地茫茫的草原?你说那是我不了解草原,对草原有偏见。我接着让你描绘一下草原到底是什么样子,你虽然及时反应过来,但眼睛里流露出的嚮往却被你忽视了。你以为我真会算命啊,其实不过是心理学的伎俩。此次心理测试的结果再次佐证了我对你的判断——你是一只来自北方的狼,其具体地点99.9%是内蒙古大草原。你现在还有什么话好说吗? 帝王的推断可谓逻辑严谨、条理清晰、滴水不漏,倘若碰到一只稍微软弱的狼,恐怕要当场跪地求饶,乞讨生路一条啦。可惜他恐吓错了对象,我不仅面无改色,就连脉搏心跳也恢復到正常水平,这或许就是背水一战的心境。 我淡淡说道,你分析的的确精闢,说的令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一只狗了?可惜这些论断只是成立在假设我是狼之上,并无令人信服的真凭实据。唉!我即使想做一只狼都不容易噢! 他说,果然是高手,条条事实直击要害之处,仍能保持面不改色,心不狂跳,汗不乱流。 我说,彼此彼此,条条阴谋诡计都未得逞,依然保持心如止水、气如神定,势如长虹,你才是高手中的高手。 他说,那是因为我还有最后的绝招! 我说,做狗不要那么小气好不好,藏藏掖掖的,有什么绝招一次性亮出来就是!搞得浪费时间,劳民伤财。我还赶着回去做个短梦呢,明天一大早《时代周刊》做专访,接着是歌迷见面会,黑眼圈可对不住我众多fans们。他们要是问起我黑眼圈怎么回事,我可怎么回答?难道让我如实禀告,然后等着你被fans暴打致死街头的消息?放心,我是不会出卖朋友的。 他说,别耍嘴皮子了,接招吧!臭美是怎么回事? 我一怔,什么臭美怎么回事? 他说,为什么我今天做客没有看见他? 第44页 我说,混不下去喽,离家出走喽。说不定你以后也有这么一天!别忘了,到时一定记得找我,多一个狗吃饭无非是多加一双筷子而已。 他说,别装蒜了!上个星期三晚上3点左右,我就藏在你家的窗户下面,虽然我听不见你们在争吵什么,但我什么都看见了,你还有什么好抵赖! 我用舌头舔了一圈嘴唇说,既然你都看见了,那我就直说了吧。那天晚上我饿醒,去厨房找吃的,找来找去没有一样可口的,正在沮丧之时,不经意间瞥见臭美,我的眼里仿佛看见一只烤得金黄的乳鸽。你是知道的,我最喜欢吃的就是乳鸽。所以一时忍不住嘴谗,就把他活吞了。事后我也是后悔无比,哪是什么乳鸽呀,明明是只臭鹦鹉吗!怎么?你喜欢吃鹦鹉?那你也不敲个窗户,我把鹦鹉让给你吃就是了,也不至于你嫉妒的要诬陷我是狼,搞得大家伤和气! 第十章 帝王将相宁有种乎(4) 你!你!……他被我讥讽得够戗,语无伦次的说道,那你们吵什么?我猜想臭美一定是发现你的真实身份,所以你来了个杀鸟灭口! 我说,兄弟,若我现在要吃你,难道你会把餐具准备好,并告诉我,先吃心,还跳着呢!还有,你都说了是猜想嘛,只要有创意,可以编造出无数种版本的故事。就譬如你我现在子夜时分坐在街头不归,别人看见了会不会猜想我们是同性恋?亦或是分赃的盗贼?再有创意点,就是我们是披着狗皮的外星人,正在策划如何毁灭整个城市? 你!你!你!难道你就不受一点良心的谴责吗?难道你是魔鬼的化身吗?臭美可是和你生活在同在一个屋檐下,你真的忍心下毒手把他活生生的吞食? 我说,倘若他不是会说两句人话,早就被当做菜鸟拉到菜市场去了,早晚还不是被你我吃掉。 你!你!你!你!…… 你什么呀你!依我们俩现在的悬殊身份,你说别人是信你还是信我? 他说,我可以检测你的dna,以证明你是只狼! 我说,你怎么一点科学常识都不懂啊!我是狼狗,也就是说我的祖先和狗的祖先相爱后繁衍了我的祖爷爷太爷爷爷爷一直到我,我身体里至少流着一半狼的血,dna怎么区分?况且,狼和狗同属犬科类,本身dna差异就不足0.01%,你说,如何检测出我是狗还是狼?除非你行贿,到时,可别怪我告你做伪证影响司法公正以及诽谤罪等! 他几乎崩溃,号啕道,我究竟遇到怎样的对手! 我拍着他的肩膀说,为什么执着于和解你我主人的过结呢?那是她们的事,由她们自己斗去,我们继续做我们的朋友不好吗? 他咆哮道,不好!因为女主人输了,就意味着我输了!你知道吗,为了此次演唱会,我练了多长时间?而你却轻易地拿走了原本属于我的一切,属于我的梦想和属于我的无限光荣!这公平吗?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是,我是只货真价实的贵族宠物狗,而你只不过是一只来自北方的草原狼,你有什么资格和我争做一只万人景仰的明星狗!不公啊!!!…… 望着他歇斯底里的样子,我终于明白他下午的时候,为什么说自己的未来是帝王将相,其实所指也不过就是只万人景仰的明星狗而已。 他拉扯着我的胸襟狂吼道,为什么是你!? 我说,帝王将相宁有种乎?你做得,我就做不得? 他慢慢松开手,口中不停呢喃,帝王将相宁有种乎?……一路恍惚的离去。 望着他逐渐被黑夜淹没的背影,“帝王将相宁有种乎”的声音依然清晰可闻。不知他何时才能找到真正的答案? 帝王将相宁有种乎?的确,帝王将相没有种乎,但帝王将相有运乎,这运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能耐。以帝王的水平来看,他想当一只万人景仰的明星狗,几乎是件不可能的事情,因为他是那么执着的相信帝王将相宁有种乎。 我也该回去了。在归途中,我蓦地意识到,我在颤抖,在剧烈的颤抖,在茫茫的城市黑夜里有所迷失。这是怎么了?我想我是知晓答案的。 第十一章 决杀江湖(1) 我完全不惧帝王是假的,他怕得不到想要的,而我更怕失去所拥有的,这就註定了在这场还未开始的决斗中我就已经输了。 赴约还是毁约? 我已是第三次陷入这两难的境地。帝王已然把我作为阻碍梦想成真的唯一绊脚石,自从上次在衡山电影院门口摊牌后,他放弃了在智力上与我对抗,而转为体能上的决斗,输者要为赢者做一件事(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做什么事了)。我当然不愿应战,我现在是多金贵的身份,和他决斗不论输赢对我都无利。问题是帝王咬住了我,一再强调他我之间的深仇大恨必须有个了结。天啊!我到底跟他有什么深仇大恨,无非就是运气到谁家的问题。倘若帝王今天有我的成就,我对他绝不会有刨祖坟的敌忾。 第一次帝王对我下战书态度傲慢,说什么你我一战定能成为千古佳话,王和寇都将被载入史册。来吧,是英雄的就接招!我在电话里毫不留情的驳斥他说,你有什么资格和我决斗?莫非你想利用和名狗斗殴达到自我炒做的目的?那我成什么了?成为可以被任何妄想成名的狗践踏的捷径,我才不会这么傻叉。况且,决斗的含义是为一个相持不下的利益而进行的野蛮式的分配,但你我之间并没有相持不下的利益啊。实际情况是你窥视我的利益,这就不是决斗的性质了,而是强盗对优良公民私产的粗暴掠夺,说白了就是犯罪!就是践踏法律! 第45页 第二次帝王对我下战书态度卑微,乞求我恩赐与他一战,并且承诺不论输赢都支付我一笔绝对可观的出场费。先支付一半也可以,当然输赢的规则不改变,还是输者为赢者做一件事。我在电话里极尽嘲讽说,这可是变相的地下赌博啊!一样会受到人民警察的严厉打击。我是名狗可丢不起这个脸,再则对我的无形资产也具有毁灭性的打击。我与企业签定的《形像代言协议》上明确写着:冬冬先生任我司形像大使期间,其完美形像应加以全面保护,若有自毁形像的违法乱纪之事发生(包括酗酒、吸毒、赌博、嫖娼、斗殴……共23项),本司将有权单方面取消本协议,并保留索赔之权力。而你帝王呢?相对我言不过是个无产阶级者,大不了陪条命的成本! 第三次帝王对我下战书变成十足的恐怖分子,一开口便破骂道,给你脸不要脸,以为自己还真是个什么鸟人物!现限你三日内接下战书,不然后果连我都不敢想像!老子就把话撂这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谁挡老子路老子叫灭谁,遇魔杀魔,遇佛杀佛!……我捂着耳朵朝电话里嚷道,有点现代城市狗的精神文明好不好!别疯狗似的看谁不顺眼就咬谁,现在宠物界大好安定的团结局面可是来至不易,难道你要逆世界之滚滚潮流不成?恐吓我!?就是拉登亲自开飞机撞我都不怕!我现在就可以答覆你,别说三日后,就是三百年后也没有哪只狗能逼我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帝王打断道,别把话说死了,有种走着瞧!……砰,嘟…… 赴约还是毁约?我不得不面对的现实。看来帝王这次是动真格的了,倘若我不答应与他决斗的请求他会如何?是丧心病狂的与我玉石俱焚?是绞尽脑汁编织一个我即使有通天本领也逃脱不出的阴谋?还是无论如何,都是一个我无法坦然面对的悲惨结局?我完全不惧帝王是假的,他怕得不到想要的,而我更怕失去所拥有的,这就註定在这场还未开始的决斗中我就已经输了。既然我已预料到这样一个结局,现在唯一能做的就只有逃避,所以思量再三后,我决定还是对帝王的恐吓置之不理。但心中还是一万个祈愿,祈愿帝王不过是个言语上的巨人,行动上的侏儒。当然,我也不是吃素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我什么大风大浪没经歷过! 没想到第一天就出了状况。夜里两点钟,大批唿啸的警车突然把别墅围个水泄不通,全副武装的警察用高音喇叭喊着,里面的人注意了,现在警方怀疑屋子里藏有海洛因及重型武器,请将双手交叉抱头依次走出接受检查,违者格杀勿论! 我和女主人探着脑袋往外一瞧,顿时骇得浑身直打哆嗦。警察如临大敌似的纷纷躲在车门后、轮胎下,齐刷刷的用各式杀气腾腾的长短枪瞄准我们,同时,一盏高功率大探照灯捕捉到呆若木鸡的我们。倘若此时哪个警察打个喷嚏什么的导致枪械走火,我们岂不是成了射击标靶! 还有什么好说的,我和女主人像是走投无路的暴徒乖乖的照警察吩咐举手投降。事后才知有人慌报军情。警察向女主人道了歉,不忘索要签名,稽毒犬也央求能与我做朋友。 女主人愤愤回到卧室,那个心堵得难受劲,不停的臭骂道,到底是哪个王八蛋要置于我死地? 我想,除了帝王还会有谁。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第二天还是夜里两点来钟,卧室的整块玻璃被一片乱石砸得稀巴烂,女主人噩梦般吓得手舞足蹈。我连忙跑到屋外看究竟是谁这么胆大妄为和无耻,夜色中什么也看不清,又仿佛每一丛黑影都是可疑的兇手。蓦地,一个石子不偏不倚的击中我的左眼,幸好我的眼皮闭合及时,不然非成独眼狼不可。我捂着左眼用右眼瞥了一眼地上的石子,发现被一张纸条包裹着,捡起一看,上面用报纸上剪下的铅字粘贴着:若不应战,明日烧房!纸条上没有日期和落款。这帝王可够毒辣,即恐吓了我又没留下任何把柄。接着,又是大批警察唿啸而至,这次是女主人报的案。经过警察和警犬严谨细緻的勘查过后,得出结论:案件性质属于恐怖分子袭击(傻子都知道)。随即对女主人进行详细的笔录,有何仇人?与谁发生过口角?买衣服的时候是不是砍价太厉害?追星族因爱生恨?……不知怎么的,问题逐渐变了味,你到底和唱片公司范总有没有暧昧关系?纸巾王是你远方表叔还是情人?你的乳房是不是填塞过什么东西?你是不是有裸睡的习惯?…… 第十一章 决杀江湖(2) 警犬也是不厌其烦的刨问着我的隐私。你一般最喜欢吃几成熟的牛排?有独立浴室吗?如何看待狗德沦丧的问题?喜欢什么类型的母狗?自慰有哪些技巧?有过一夜情吗?对阉割有什么看法……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问题啊,我的小脸羞得通红。我诚恳的对警犬说,我还小呢,公母之事不懂,能不能问些有助案件侦破的问题?你还小,不懂公母之事?骗谁啊!听说你和某跨国公司ceo家的莎莎来往密切…… 折腾到天亮,总算送走了警察。女主人瘫软在沙发上自言自语,到底是谁和我结了仇怨?难道是万里香?女主人很快否定了自己的猜测,喃喃道,她不会这么笨的,只有狗才会想出这下三烂的招。 的确,是她的狗想出这下三烂的招。此刻,我才真切感到帝王破釜沉舟的杀机已是势不可挡。看来我想躲也躲不掉了,说不准他明天晚上真的会把这房子付之一炬,然后再把大门堵上,我就活生生的成为一只烤狗,连和我决斗都省了。不行,我不能再像个懦夫似的畏畏缩缩,因为帝王不是懦夫,我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危机的严重性,迎接挑战便成了我没有选择的选择。 第46页 晚上两点,我和帝王约定好,还是在衡山电影院门口见面,做我们之间一切江湖恩怨了断的决斗。临行前,我忐忑不安,说真的,我并没有十足把握能战胜帝王,说得露骨点,我在他面前不堪一击。除去心理因素外就是体能的原因,帝王比我足足高两个头,坦克体型,据说还有很多绝招。其中一项就是美式拳击,出拳速度快如闪电,出拳力量重如火炮,倘若被他一拳打到腮帮子,只有满地找牙的份了。还有他的无影脚也不可小觑,我曾亲眼目睹他连续起脚击树,树干纹丝不动,而树叶却一片不留的落尽。这就是内功至深所致,中招者看似表面无恙,其实身体内部早已五脏具碎、筋骨具断。而我呢?一个乳臭未干的小狼而已,虽然也练了不少功夫,但都是花拳绣腿的娱人把戏,充其量不过强身健体。唯一能战胜帝王的高智商,却在身体直接对抗中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当我最终决定赴约和帝王决斗时,问题就变成了我有什么资格和他一争高下(恐怕这才是我迴避决斗的真正原因)?事已至此,无可挽回,只有抱以一死的心。因为无论如何,我都不能屈服帝王,成为他的傀儡,做出任何不利于女主人的事情。 把死都想到了,我也释怀了,沉重的心豁然轻松起来。唯一要做的事情便是写遗书,交代身后事。遗书里这样写道:倘若在清晨看见我安静的躺在某个街角,就基本上可以确定我已死亡。我猜想定有很多长久以来支持我和热爱我的人为我悲哀,但我要让你们失望了,风光无限的明星狗只是我的一张华丽皮囊,死在这里的我其实是一只来自草原的孤独狼。是的,我是一只狼。只有死亡才能赋予我勇气面对真实的自我,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我死了,不要去揣摩究竟发生了什么,这对我而言,不啻是个再完美不过的结局,我终于解脱了。我死而无憾。真的,不要让我死后都不得安宁。最后我要感谢我的女主人,是她给了我无限宠爱,不至于让我觉得戴着一副面具活着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有时候我甚至在想,倘若我忘了从前的所有记忆,兴许我果真是幸福的。好了,一切终于结束!我却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对了,是归宿的问题,我希望你们能将我安葬在内蒙古大草原,不需要豪华的坟茔,只要头枕绿草、仰面蓝天即可。草原是我的家,生于斯,死于斯! 遗书写好后,我念了两遍,感觉尚可。但遗书藏在哪里呢?太隐蔽不行,万一百年后才被人发现,我魂归草原的愿望岂不落空,即使我的骨头还未完全腐烂,但那时又有谁还记得我呢。太暴露也不行,万一我毫髮无损的回来,遗书又提早被人发现,那我岂不是自掘坟墓。随身携带也不行,万一午夜巡警搜身,岂不人脏俱获,不打自招。我深知,人类的同情只会给死去的我,对于活着的我,只有无情的批判。权衡再三后,我想出个绝妙主意,就是将遗书塞进信封写上我的名字投进邮筒,根据本市邮政速度,这封信最快也要两天后才能寄到我的手中。而两天后我到底是怎样一个结局也尘埃落定了,这封信的到来可谓恰当适宜。对!就这样办。我真是个天才,这辈子不出人头地都难。 临出门前,我去了趟厨房,别了两把菜刀在腰上,心里稍许有了些安全感。一脚踏入茫茫夜色后,悲壮顿时涌上心头。难以想像,我竟然要和一只狗为了荣华富贵争个生死。我找了个邮筒,将装载着遗书的信件投进去,随后,视死如归的走向决斗的地点。 衡山电影院依旧像个阴森的古墓,帝王早已等在那里,远远便能嗅到他冰寒的杀气。我顿了顿,深吸大口空气,然后从容不迫的走向他。 你终于还是来了。帝王冷笑道,果然有种,是个英雄! 我说,有永远的英雄吗? 他说,死能铸就永恆的英雄。 我说,你说对了,所以我来了。 他说,难道你这么快就放弃了? 我说,我还有选择吗? 他说,不是你没有选择,而是你不愿选择。 我说,你所谓的选择还不如不选择。 他说,由不得你选不选,没有谁能成为自己的主宰。 第十一章 决杀江湖(3) 我说,我即使成为不了自己的主宰,那也绝对不会是你。 他说,结论不要下得太早。 我说,废话少说,来吧! 他说,我等这一刻已经很久了。 我和帝王相隔十米对峙在电影院的大院中央,落叶沙沙从耳畔飘零,纸屑仓皇逃窜,风是惟一不惧的观众,偶尔有汽车的灯光从我们身上一扫而过,夜色依旧是不解的茫茫。从遥远的空中看,城市才是我们的决斗沙场。 帝王一直未动,我当然不会主动出击,或许他是想用心理疲劳战术逼我就范,而我却在天真的愿望着——时间永远这样凝固着多好。 我说,你为什么还不出招? 他说,我在想,我们俩个从同一个小地方来到这个偌大的城市,目的就是相互撕杀吗? 我说,因为我们俩个走在同一条路上。 他说,不错。看似宽阔的道路其实很狭窄。 我说,你好像并不急于打败我? 他说,我要打败的是你的心而不是你的肉体。 我说,谈何容易! 他说,有办法。 第47页 我说,什么办法? 他说,就是折磨你的肉体,迫使你的肉体劝说你的心妥协。我深知,你拥有一颗狼的心,它才是我最大的对手。 我说,你不会得逞的! 他说,未必。只见他一个响指,一大群流浪狗像从地里冒出来似的,将我密不透风的包围,个个对我虎视眈眈,凶相毕露。顿时,杀气不再是一股强大的力量,而是一张铺天盖地的网,任凭我有再高强的武艺也无法逃遁。 我惊诧道,你这是干吗?不是说好一对一的决斗吗? 他冷笑道,已知的结局,我为何还要浪费时间,不如直接跳入下一个环节。你猜,当一群野狗羞辱一只狼时,那只狼会有何反应?哈哈…… 我说,你真卑鄙! 他说,对付你这种硬骨头就得用卑鄙的法子。 我说,我就是死也不会让你羞辱的!说完,我拔出腰间的菜刀欲了结自己的性命,与此同时,两只流浪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束缚住我。我挣扎,可我无力!刀子哐当坠落在地。帝王悠然朝我走过来,捡起菜刀,贴着我的睫毛划过说,和你决斗的目的并不是想让你死,而是让你永远臣服我,效忠我,成为我鞍前马后的一只狗! 我朝他脸上淬了口唾沫说,呸,你不配和我决斗! 他仰天大笑道,所以我并没有出手啊! 你!你!……我咆哮道,你这个千刀万剐的狗东西! 他捏住我的嘴巴说,你凭什么跟我斗!你除了长着一张小白脸还有什么本事!而我不仅武艺超群,胆略过人,还拥有强大的黑道力量,灭你还不如灭只蚂蚁般简单。我看你是个狗才,所以才不忍心杀你,只要你归顺于我,我保你荣华富贵享之不尽。倘若不然,生不如死! 我扭动头颅张狂笑道,你妄想!我连死都不怕,难道还怕皮肉之苦吗? 他狡黠的说,你以为不惧死亡就无所畏惧一切吗?就是终极的伟大吗?非也。忍受折磨比不惧死亡更加伟大,死亡在折磨面前不过是另一种苟且偷生的方式。你不要过高估计了自己对抗折磨的力量! 我一个寒噤,满身鸡皮疙瘩。的确,生不如死才是最大的苦难。选择死亡只是逃避无休止的折磨而已,相比之下,死亡就变成了一件简单的事情。但此时,我连死亡的权利都被剥夺,我再也无处逃避。剩下的选择就变得异常残酷起来,是归顺还是折磨?痛苦思量后我还是选择了折磨,因为对一只狼而言,归顺才是最大的羞辱与折磨。 我咬紧牙根大吼道,来吧,你们这些刽子手! 两只流浪狗给帝王搬来把红木太师椅,他坐稳后,手一挥,羞辱与折磨便正式开始了。首先是流浪狗依次走到我面前,把阳具对准我的脸,一泡泡浊尿横空出世,射在我的眼睛上,鼻子上,嘴上……酸臭的尿液腐蚀着我的尊严。我闭上眼睛,昂首长啸,来吧!再勐烈些,好一派畅快淋漓,就像洗温泉澡似的,惬意极了,哈哈……众狗一阵木然,被我的气势震住。帝王厉声喝道,让狗尿淹死他!一轮下来,足有一百多只狗为我提供了免费温泉。我用舌尖舔着滴滴答答的嘴唇说,好味道!然后乜斜着帝王说,不过如此,还有更厉害的吗?老子等不及了! 帝王阴笑道,笑佛伺候! 四只流浪狗把我的四肢按住,另外四只流浪狗手持羽毛不停的撩我手心、脚心。哈哈……我抑制不住的狂笑,笑声中夹杂着汩汩屈辱的泪水,这等折磨就是佛也忍受不了啊!帝王漠然问道,想清楚了吗,归顺我还是与佛同乐?我怒目于他,狂吼道,有种的就一刀杀了我!帝王摇摇头,嘆口气,翘起二郎腿,继续麻木的看着我与佛同乐。这种笑就如同吃了过量的兴奋药,早已超过身体承受的极限,身体就像越绷越紧的发条,蓦地一下就断了。我惨叫一声,便在笑容中凝固。不知多久,一桶桶刺骨的寒水从我的脑袋上倾泄而下,我醒了。 帝王踱到面前说,你小子还真有骨气! 我说,你最好现在就杀了我,不然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他说,我就不相信驯服不了你! 我说,你应该知道驯服我是件不可能的事情。 第十一章 决杀江湖(4) 他说,你就是只老虎,我也要让你俯首称臣! 我说,那你尽兴而为吧,我奉陪到底。 他说,接下来的游戏可不像前面那么娱乐了。试想一下,你被埋在土坑里,只留着个脑袋在地上,然后成千上万只蚂蚁朝你涌来。不过你不用担心,这些蚂蚁不会立马吃了你,而是通过嘴巴、鼻子、耳朵钻进你的身体,寄居在你的心、肝、肺里,饿的时候就咬上一口,那滋味一定爽到家了!这才叫生不如死。哈哈…… 我歇斯底里的咒骂道,你这个魔鬼,你才是真正的魔鬼,百分百的魔鬼!……咒骂间,我已被硬生生的丢进一个早已准备好的土坑里。接着,泥土像洪水般倾泄下来,稍顷,便把我的躯体淹没,只留下一个脑袋孤零零的伫立在荒野之上。 帝王说,我再问你最后一次,顺我还是逆我? 我藐视众狗说,你们这些为虎作伥的狗们,难道就没有一点良知吗?你们可知跟随的是谁?是魔鬼,是不折不扣的魔鬼,是死后下地狱永世得不到轮迴的魔鬼。难道你们就心甘情愿与他跳进炼狱之中,永世得不到超生?而我是一只君子坦荡的明星狗,跟随我总比跟随魔鬼要好上千百万倍。我现在就立下重誓,倘若你们能助我伐纣,我将推荐你们与我一起参加下个gg的拍摄,每只狗都能光宗耀祖,这不就是你们一直所追求的吗?这不就是帝王对你们许下的诺言吗?各位英雄好狗,不要再误入歧途了,拿起武器为了正义而战吧! 第48页 我这招临危不乱的策反果然有些效果,不少狗明显有了动摇,交头接耳的说,有道理啊,我们所做的一切不就是为了出人头地吗?跟着明星冬冬混岂不更加现实…… 我趁势煽火道,兄弟们,我知晓你们作为一只流浪狗不容易,千里迢迢来到这个城市,难道就是为了拉帮结伙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伤天害理之事吗?我跟大家也一样,背井离乡来到这个城市,是因为它存有我的梦想,我是来寻梦来的。我有今天的成就,完全归功于我的善良和执着。我坚信,只要我怀揣一颗善良的心,有着坚忍不拔的毅力就一定能实现辉煌的梦想。我做到了,兄弟们,在你们的见证下我做到了!而非用一些卑劣的手段来获取我的私慾,那样的成功又有什么意义呢?兄弟们,你们再仔细想想,倘若你们今天残害了我,即使你们有辉煌的一天,你们敢向全世界讲诉自己的奋斗歷程吗?不敢!因为你们不过是一群发迹的强盗而已,永远也成为不了颂扬的英雄! 众狗一阵骚乱。帝王见势不妙,亲手用胶带封住我的嘴巴,然后朝众狗说道,你们不要听他妖言惑众,他连自身都难保,难道还能带给大家光荣与梦想吗?在这个城市里,只有成功是唯一的法则。倘若你们成功了,还会有谁在意你们的过去?没有。即使有无聊之徒探寻你们的成长,你们在成功之前所做的一切,也都将会变成传奇的创业歷程,狗狗争先效仿还来不及。因为更多的狗并不缺乏善良的心智、坚忍不拔的毅力,而结果呢?他们惟独没有成功。这就是现实,残酷的现实,大家只看成功,而非过程! 众狗又是一阵骚乱,不过支持我的舆论不再,而是纷纷附和帝王的观点,对!是这个理,我爷爷做了一辈子好狗,到头来还不是被人欺负、被狗仗人势的狗欺负,死了都没有谁知道,枉活一世了!……善良有什么用,执着的善良就更糟糕了……听说珠穆拉玛就是替他主人运送毒品过上好日子的,也没瞧见有谁鄙夷他嘛,反而个个在他面前屁颠屁颠的,不就是他有财有势能豪爽起来吗…… 我想,完了,失去群众的支持,我就是有回天之力也斗不过帝王。况且,我的嘴被胶带封着,就连自由平等的辩论机会都没有。就在这时,一只瘦小的柴狗跳出来疾唿道,兄弟们,听我一言!冬冬先生仁义厚道,有知识,有水平,有声望,最重要的尊重我们这些无权无势可怜巴巴的流浪狗,这令我感动涕零。而我们的老大帝王呢?只会利用我们达到自己的私慾,根本就不把我们当兄弟对待。大家一定还记得,上个月老大为取悦珠穆拉玛竟让我们兄弟集体学猫叫,我都快被羞辱死了!还有,老大因看上一个兄弟的新婚妻子,竟然借着酒意把她给强暴了,事后扔下根骨头就算了事。这是狗干的事吗!?兄弟们,冬冬先生说的对,我们不能再执迷不悟、为虎作伥了,为了正义反抗吧! 小柴狗话音刚落,只见帝王一个无影脚就把他踢得七窍流血,直愣愣的昏死过去。有谁还敢胡言乱语,就是这个下场!帝王淫威顿现,众狗吓得不寒而慄,为命事从。我暗想,不管今夜我是怎样的结局,这个不知姓名的小柴狗都是我一生中无法忘记的恩狗! 两只流浪狗把一个装满蚂蚁的塑胶袋打开,剎那间,憋闷已久的蚂蚁如潮水般涌出。他们先是獐头鼠脑的四处嗅了嗅,然后不约而同的朝我袭来。这股强大的黑色兵团逐渐靠近了我,而我唯一的防御武器就是朝他们瞪眼、做鬼脸,期许吓退他们。他们根本就没有把我放在眼里,瞬间就占领头颅,有条不紊的寻找着我的漏洞,然后鱼贯进入。我能清晰感觉到蚂蚁顺着我的鼻孔往前爬行的痛痒,我不停的打喷嚏,想用强大的气流阻止他们的侵袭。但无济于事,蚂蚁的抗风能力很强,尤其是在湿润的鼻孔里,依靠着黏液和鼻毛稳健前行。我最终放弃了打喷嚏,因为我对鼻子的反应顿消,我猜想,定是蚂蚁用毒素麻痹了我的鼻神经。不大一会儿,我的防守便彻底崩溃,蚂蚁们唿啸着从我耳孔鼻孔牙缝里肆无忌惮的涌进身体的深处,那种爬行的刺痛痕迹不断的通过神经末梢传到我的脑袋。这些该死的蚂蚁,为何不将我所有的神经破坏掉!悲惨的命运才刚刚开始,蚂蚁们在钻咬着我的肠壁和胸腔,朝我的心脏大举进发。 第十一章 决杀江湖(5) 我闭上眼睛哀嘆,不消5分钟,蚂蚁大军便将占领我的心脏,成为我的主宰。 就在我自暴自弃的绝望关头,忽然听见一声大吼,小弟,我来也!这声音好熟悉,我睁开眼睛一看,原来是大黄从天而降,并且带来好几千的兄弟操着斧头西瓜刀……将帝王和他的手下团团围住,瞬间便控制了局势。 他急忙帮我驱赶走头上的蚂蚁,心疼的泣唿道,小弟,哥来晚了! 我惊诧的问,你怎么来了? 他边和几个手下将我刨土,边说道,自从上次牢狱一别后,我也很快从地道里逃出。其后,一直思念着弟弟,本想造访,但怕弟弟难堪啊! 我说,这是什么话!我们是拜把子的兄弟,对天盟过誓! 他说,话是这样说,可看着你陡然贵为天王巨星,熠熠活跃在舞台萤屏,怕有我这样的草莽兄弟会使你遭人笑话啊。所以,就只好在心中一直默默思念你,祝福你。 第49页 我说,你煳涂啊!我怎么会因有你这样的大哥而感到难堪呢?认识你、和你结拜是我这一生中最幸福、最骄傲的事情! 他紧紧握住我刚被刨出的手涕泣道,好兄弟,大哥多心了,对不起你! 我说,这就对了。唉,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遭遇困境? 他说,虽然大哥以前犯混不见你,但心中始终牵挂你、担心你,于是就派了几个兄弟在你家周围轮流站岗放哨,就是怕某些居心叵测的狗因嫉妒而暗害你。大黄恶狠狠的瞥了帝王一眼,接着说,果然不出所料,站岗的兄弟察觉出有狗对你不利,还在深更半夜砸你家的窗户。恰巧,我们得到准确情报,一个由帝王领导的黑社会组织要在今夜对你下毒手,于是我就带着上千号兄弟马不停蹄的连夜赶来。可是我还是来晚了,让小弟白白吃了这么多苦头! 听到此,我不由热泪盈眶。没想到被我遗忘的恩狗大哥,在我遇到危急的关头再次出手相救。而且一直派兄弟为我默默站岗,默默守护,我全然不知。是的,倘若不是今夜遇到危难,我的确早已遗忘了大黄。他说得对,我心里是怕别人知晓我有这个草莽大哥的,所以对他的遗忘就变成了无意识的遗忘,遗忘就成了必然。我是多么的虚伪。 帝王在一旁则完全懵了,这局势怎么说变就变,没有一丝徵兆。他蓦地醒过神来,必须要逃,不然下一刻在土坑里餵蚂蚁的将是自己。他三拳两拳挣脱束缚的狗,大黄反应迅捷的掏出手枪瞄准他说,你难道比子弹跑得还快! 我被完全从土坑里刨了出来,伴随着撕心裂肺的痛楚。大黄急切的让众狗端来一盆肥皂水,说,小弟快喝,等蚂蚁钻破你的肠胃就完了!我一头扎进肥皂水里,张着大嘴咕咚咕咚,直到喝不下去为止。我直起身子,打了一个嗝,冒出一串五颜六色的泡泡来,煞是好看。紧接着一顿狂呕,奄奄一息的恶毒蚂蚁随着肥皂水摔落地上,我见一只踩死一只,好不解恨!呕了若干次后,身体虚弱无力,苦胆破裂。 大黄捶着我的背说,呕光了就好。 我软绵绵地搭着他的肩说,谢谢!大哥! 大黄义愤填膺的说,小弟,日后我们再慢慢叙旧,先解决掉这个狗东西再说! 一提到帝王,耻辱就像潮水般涌上心头。我一把夺过大黄手中的枪径直走到帝王面前,用黑洞洞的枪口抵着他的眉心吼道,你这个王八蛋,我一枪毙了你信不信!? 帝王抿着嘴冷笑道,你仗着狗多势众算什么本事! 我呸道,你也有脸跟我说什么狗多势众! 帝王说,那是因为你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无须我亲力亲为。若现在有谁能一对一的赢我,我才算服气,甘心宰割! 我说,你别妄想了,你的诡计我还不清楚。 这时,大黄上前对我说,小弟,相信大哥吗? 我说,相信,当然相信! 他说,相信我任何事吗? 我说,自是。到底是什么事? 他说,那就由大哥代替你和他决斗,让他输得心服口服! 我连忙附在大黄耳边叨叨,不行,不行……帝王可是精通现代拳击和传统武术,我怕大哥吃亏! 他说,不是说好了相信我吗?我一时语塞,他拍着我肩膀说,放心吧,小弟,大哥我也不是吃素的! 大黄对帝王说道,瞧你狗东西气焰嚣张口气狂妄的,今天就由我和你较量较量,让你也知道山外有山狗外有狗! 帝王说,好!若我侥倖胜了阁下如何? 大黄瞥了我一眼,我点点头,他转而对帝王说道,若我不幸走嘴,输了你这狗东西,今天就放你一条小命。 帝王说,一言为定! 大黄说,祝你好运! 众狗退后,围成一个圆圈,大黄和帝王对峙在圆圈中央。此乃真武林高手决一死战,毫无半点作秀之嫌。虽然,我知晓大黄也非等闲之辈,但还是为他捏把冷汗。 两只狗相互凝望着,迟迟没有出招,想必双方进行的是心理上的较量,欲从气势上占得先手,然后再以勐虎下山之势将对方一举击溃。看得出,两只狗在此较量中旗鼓相当,谁也没有抢得便宜。虽然惊心动魄的场面尚未开始,但众狗屏住唿吸,似已凝固,惟有风在肆无忌惮的随意走动。蓦然间,双方几乎一同出招,顿时游风惊逃,尘埃四起,风云大变,天地惶恐,分不清谁是谁,谁又不是谁。两只狗撕打成一团,出招与拆招,攻击与防守……看得众狗脸色惊变。大战三百回合后,两只狗终于分开,各自据守一方苟延残喘。稍顷,帝王说,阁下果然是高手中的高手,非逼我出绝招不可了!大黄说,彼此彼此,出招吧! 第十一章 决杀江湖(6) 帝王说,看好喽!只见他握紧拳头,抡圆手臂,一圈又一圈,快得令众狗目不暇接,有如快速旋转的电锯,剎那间,就朝大黄挥舞过来。大黄面不改色,气沉丹田,双手合十,怒目圆睁,毫无怯色与躲闪之意。只见帝王的重拳硬生生的砸在大黄的脑门上,砰的一声巨响,火花四射。大黄纹丝不动,帝王却被反弹力震到十米开外,四肢仰天,大唿唉呦!他迅速从地上爬起来,揉着红肿的掌头说,你使得可是传说中的金功罩! 大黄吐气纳新,慢慢分开手掌说,正是! 第50页 帝王脸色骇变,自言自语道,莫非今天真是我的亡日! 大黄仰天啸道,狗东西,还有什么绝招亮出来吧! 帝王说,莫怪我无情无影脚啦!说话间,帝王腾空而起,舞动着双腿,像一把超级“李小泉”剪刀,直刺向大黄的胸膛。奇怪!帝王的双脚生根似的长在大黄的腹上,拔不出来,惊憷的他大汗涔涔。只见大黄冷冷一笑,腹部收缩,将帝王的双脚吸得更紧了,然后以左脚为圆心疾速转圈,帝王也随之大唿小叫的转动起来。大黄速度越来越快,帝王就像轱辘一样旋转得有影无形。大黄哼的一声,放开腹部,帝王嗖的一声被甩到了树梢上,惊落一窝幼鸟。帝王从树上摔下来,捂着胸口吐血道,你这招是……我这招就是集宇宙之精华于一体的“超级黑洞功”,你服还是不服!?大黄傲气凛然的问道。 帝王瘫软在地说,服。随后哇哇大哭起来。 我走向前,一脚踩住他的头颅说,不要以为有一身武艺就可为非作歹,随心所欲,这个江湖不是你一狗能坐拥得了的。只有大家团结起来,互相互助,才能创出我们狗类美好的未来! 大家一片掌声(连俘虏也是如此),为我的即兴讲演喝彩。 大黄问我,这个狗东西怎么处理? 我问大家,你们说,应该把这个狗东西怎么办? 大家唿喊一致,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 我双手一举,示意大家安静下来,然后蹲下问帝王,你的建议呢? 帝王拽住我的手苦苦哀求道,冬冬,饶我一条小命吧,以后我愿听从你的差遣,成为你最忠心的奴才! 看着帝王惊鸟状,不禁为他惋惜,好好一个狗才在极度膨胀的欲望中毁灭了自我,难道所谓的成功对他真的这么重要?不惜放弃自尊,不惜泯灭良知,不惜杀狗放火,不惜将自己变成彻头彻尾的魔鬼。我凝望着他乞讨性命的眼睛,正准备说……忽然,他疾速的掐住我的喉咙,威胁众狗道,快闪开一条路,不然我让他小命呜唿! 我被帝王出乎意料的举动深深震惊!我原本是想说……唉呦!他掐得我更紧了,他完全丧失了理智,他狗急跳墙做最后殊死一搏。 大黄慌得手足无措,劝戒道,你别乱来,只要你放了我小弟,一切好商量! 帝王说,闪开道放我走!!! 大黄急忙令众狗闪开,让帝王逃命去。 帝王边挟持我边往后退,我能感觉到他的身体在微微颤抖。我说,帝王,别作茧自缚……你再说话,休怪我手下无情!他又使了一股力量,掐得我险些当场断气。 忽然,帝王在倒退的过程中踩到一根干树枝,干树枝“啪”的一声,吓得帝王一个走神。大黄乘机以摧枯拉朽之势将帝王打翻在地,把我拉向生的坦途。帝王从地上迅速爬起欲冲出包围,其惊狂之举无狗敢挡。大黄一个箭步冲过去,再次把他撩倒在地,随手摸起一块砖头就要砸向他的脑壳,毫秒之间被我及时制止。大黄问,怎么了?我嘆气说,做狗不容易,做宠物狗更不容易!你们这些凡狗是无法理解的。 大黄诧异的说,难道你打算放了他? 我说,是的,饶他一条小命吧。 帝王扑腾着说,你不是戏嚯我? 我说,先前我就是这样想的,放你一条生路。可是你冥顽不化,自讨苦吃。 帝王说,我不信,你这假仁假义的伪君子! 我对大黄说,放了他吧。 大黄说,我最后问你一遍,想好了? 我说,是的。 大黄无可奈何的松开手,帝王顺势仓皇逃去,生怕我食言似的。众狗对我这举动也大为不解,议论纷纭。我对众狗说,在这个江湖里,因欲望衍生的仇恨、撕杀、争夺……屡见不鲜,我厌烦了,厌烦了一个充满杀戮的江湖。我所希冀的江湖是狗狗平等、狗狗有饭吃、狗狗快乐生息的江湖,难道这样的江湖你们不嚮往吗? 四下一片沉寂,一双双眼睛木愣的盯着我。难道我说错了吗?难道我放走我的仇人是个错误的决定吗?难道江湖之所以是江湖就因为它血雨腥风吗? 蓦地,掌声轰鸣而起。为我? 大黄紧紧握住我的手说,小弟,你说得太好了,简直都说到我的心里去了。你看,大家都在为你的广阔胸襟和远大抱负欢唿呢! 我湿润着眼角,情不自禁地浑身哆嗦。 大黄又问,这些俘虏怎么办? 我说,让他们走吧。 俘虏们却齐声哀求道,我们不走,我们愿意跟着冬冬建立平等安逸的江湖,留下我们吧! 这又是出乎意料,我连忙摆手说,不,不……大黄才是我们的老大,你们要留下来,就求他吧! 第十一章 决杀江湖(7) 大黄连忙接话说,大家静一静,静一静……刚才我的小弟说我是你们的老大,的确,我是丐帮老大,但是冬冬却是我们丐帮的领袖!我们一致推举冬冬做我们的领袖如何? 好!好!好!……冬冬是丐帮的领袖!是我们的领袖! 我附在大黄耳边说,大哥,我怎么能做领袖呢?这些都是你的手下,你又是我的救命恩狗,而且你是大哥我是小弟,我不能做领袖。小弟万死不从! 第51页 大黄说,小弟,你就别推脱了,我是什么狗难道你还不知道?大老粗一个,打打杀杀还可以。可要论到将丐帮兄弟带上正途有更大的发展,论声望,论身份,论水平,非你莫属! 我还是推脱道,不行,不行……绝对不行! 大黄忽地拜在地上,高唿道,倘若冬冬不答应做丐帮领袖,我们誓不起身!众狗见状,跟着拜下,高唿道,倘若冬冬不答应做丐帮领袖,我们誓不起身! 看这情形,我只好答应了(要的就是被“逼”上这个位置)。 我对大家激情说道,从今天开始,我们为建设一个新江湖、新秩序而努力奋斗! 这时,先前为我仗义执言的小柴狗醒来。我一个箭步奔过去,把他挽在怀里说,谢谢你,小兄弟!大黄在一旁说,他就是给我们送情报的狗。小柴狗耷拉着脑袋对我笑了笑又昏死过去。 我疾唿道,不论花多大的代价,都要救活他!他才是我们真正的英雄! 与帝王的决斗日就这样成了我的幸运日。 也许帝王一辈子都不会明白,我为什么会有这么好的运气。他更不会明白,首先征服了心才能征服肉体,才能坐拥江湖,反之则天下大乱。肉体是什么?不过是一堆没有思想,没有作为的杂碎罢了。征服那么多杂碎有什么用呢?管他们吃喝还讨不到好。夜色依旧是不解的茫茫,这就是大家为之搏杀的江湖。 第十二章 迷失(1) 我不得不承认,我再也找不到原来的我了,而此刻的我也并非是一个虚假的我,随着记忆的不断累积,我只会变得越来越真实,越来越具体。 我伫立在镜子面前,仔细端倪着镜中的我。 我是惧怕照镜子的,我不敢正视自己,因为镜中的我已不是纯粹的我,而是一只向狗妥协的狼。如今,我不能再一味的逃避,我必须勇于掘起埋藏在心底的梦想,让梦想带着我回家,让梦想带着我找回真实的自我。 自从与帝王一战后,我在黑道中的影响力与日俱增,逐渐成为黑白两道通吃的赫赫狗物。大黄打着我的旗号终于使丐帮在城市中心站稳了脚跟,慕名投靠的流浪狗络绎不绝。他很知足,并不具备野心,惟一的嗜好就是在手下面前千篇一律的重复着与我患难与共的交情,而对丐帮的管理则依然是家长式的。当然,我并没有闲功夫去建立什么新江湖、新秩序,那不过是我给寄居在城市生活的流浪狗们一个永远也实现不了梦。他们不幸福,并不是城市给了他们太多的失望,而是他们缺少明晰的梦,仅此而已。我想用不了多久,狗们就会发现大黄无非是另一个黑帮老大的翻版,而我却是个可望不可及的精神领袖。大黄会遭之唾弃,我会永远被摆在神龛上受到景仰,光讲话、不做具体事情的好处就在这里。 一想起这些,我觉得该清醒了,这个虚伪的江湖并不适宜种植任何梦想,它不过是我积蓄力量重返草原世界的训练场。是的,我现在有了足够的力量。 我继续端倪着镜中的我,他的确成熟,有足够力量去做他想做的事情了,我和他等待这一天都足够久,所有苟且偷生的日子即将终结。不过,我还是要感谢这些苟且偷生的日子,它让我体验了另一种生活,它让我更加珍惜草原生活,它考验了我。好了,我再也不惧怕正视镜中的我了,他不再是陌生的我,他不再是裂变的我,他又和我融为一体,他和我都是真实的我。 好了,就这样决定,回家。 冬冬……女主人喊了许多遍,我才恋恋不捨的离开镜子。 女主人在化妆,她已习惯我作为一言不发的美容顾问偎依在脚下。这是我最后一天陪她,倘若她察觉出我的决定,一定会哭得干肠寸断,百般阻扰我决意的步伐。因此,她眼里的我和往日一样,是个听话和乖巧的冬冬。 女主人今天很兴奋,从她超烦琐的化妆程序上就能看出,但又不像要出去的意思。难道今夜情人冬冬会来?应该不是他,他最近筹备画展忙得分身无术,又岂能抽出时间偷欢呢。是纸巾王?他倒是有些日子没来了,不过女主人的精心扮颜不可能为他,而且从某种迹像上来看,他们之间将会爆发一场战争。那到底是谁呢?我想今夜不论造访的是谁,都是一个足以影响女主人命运的人。 门铃响了,进来的是情人冬冬。他不是来幽会的,而是来取钱的。他的画展费用超支,女主人自然是鼎力相助。女主人很快打发走情人冬冬,显然真正的客人就要到来。 门铃二次响了,进来的是纸巾王。他一进来就气唿唿的把一沓照片摔在茶几上,看来战争是不可避免了。 纸巾王问,真有其事? 女主人懒洋洋的回道,你不是看见了吗。 纸巾王说,你打算怎么办? 女主人随即也把一沓照片抛在茶几上,你看这怎么办? 我瞥了一眼女主人抛出的照片,是纸巾王同另外一个女人亲昵的情景。看来,女主人早有一手(连我都被蒙在鼓里),敌静我静,敌动我动。 纸巾王说,你想说什么就说吧。 女主人说,分吧! 纸巾王说,我知道我的能力只能把你捧成一个半红不紫的三流歌星,分,迟早的事情。 女主人说,我知道你不可能给我一生幸福,也不甘在一棵树上吊死,你只是需要鲜嫩的肉体。分,我说总比你说好。 第52页 一场关于捉姦的战争就这样平息,倒像是恳谈会,我惊异不已!随后,两个人友好磋商分手细节,无非是财产问题。讨价还价后达成一致,女主人不再向纸巾王索要青春补偿费,纸巾王将别墅及法拉力跑车的产权改为女主人的名字。最后,两个人开了一瓶香槟,斟了两杯,碰了一下,呷了小口,不知是庆祝还是懊恼。纸巾王临走时主动和我打招唿,这是他对我最友善的一次,我摇摇尾巴,也是我对他最友善的一次。 女主人送走纸巾王,坐到沙发上,不停的瞥望着墙上的挂钟,不停的照着手中的小镜子,不停的问我妆化得如何。 门铃三次响了,该来的终于来了,不该来的再也不会来了。女主人亲自开门,我一看,原来是唱片公司老闆范胖子。看来,女主人和他的桃色诽闻是真的,不是嫉妒者的捏造。不要奇怪我不知晓真相,是他们保密工作做得太好。谜底终于解开,我并不感到诧异,因为这个谜底本身并不荒诞。 他抱着她进了卧室。 她说,我要在人民大会堂开演唱会。 他说,没有人比你更出色。 她说,万里香呢? 他说,她没有一只比冬冬优秀的狗。 她说,你是利用我们还是真心爱我? 他说,当然是真心爱你。 她说,证据? 第十二章 迷失(2) 他说,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不都是证据吗。 她说,我也没少给你赚钱啊。 他说,那我们就共同经营这份爱吧。 他关了灯,蓦地又打开,让女主人赶我出去。女主人不假思索的便听取了他的意见(这极为少见)。 我本想多陪女主人一会儿,看来只能作罢,只有在心中跟她说声再见了。我仔仔细细的走遍每一个房间,多少有些留恋,脑海里总是浮现出臭美的影子,倘若他能坚持生活对他的不公,这一切是他的还是他的。我在厨房里装了一口袋食物,当然这一切不够我吃到草原,所以我随身带了银行卡,里面全是我的私房钱,多得足可以让我环游地球一圈。我没有带上狗证,因为在这个城市里无人不识我这张脸,脸才是我最安全的通行证。 至于如何返回草原,我的方案是徒步行走。什么坐飞机、坐火车、坐轮船根本就不实际。不论我是一只多么出名的狗,若无主人在一旁,我都将失去自由行动的权利。幸运的是我的名气不至于再次被投入监狱,而是被人客气的送回来,对我的女主人献殷勤道,是我发现了你走散的狗,以后可要当心。能不能给我签个名?对了,这狗也得给我踩一个脚印。现实就是这样,女主人就是我的全部生活,是她给了我存在的价值,给了我挥霍的荣耀,给了我无限的风光,离开她,我就是一只狗,仅仅是一只狗。而今,我要做回一只狼,自己主宰自己的一切。 徒步行走的路线我再三推敲过,出了家门是衡山路,沿着衡山路走到中山西路上南北高架,一直往北走,到交通路下高架,然后顺着京沪铁路线一直往北走,途径南京、蚌埠、徐州、济南……最后到北京。接着往西走京包铁路线,一直到唿和浩特,到此离草原也就不远了。最后的路程便是找到猎人的小村庄,穿过漫漫黄沙,回到广袤自由的内蒙古大草原。 为什么选择走铁路线呢?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一、 铁路线简单,不易迷途。 二、 铁路线上没有闲杂人等,安全。 三、 运气好的话,可以扒车。 整个徒步路程共计2500多公里,耗时4个月,每天至少要走20多公里,这是何等艰巨的旅程!但我有信心,信心便是来源于我对自由与梦想的无限渴望。 一切准备好后,我在客厅里静坐了一会儿,滴泪少许。然后,又检查一遍随身行李,以及再次在脑海里模拟验证一遍徒步返回草原的方案,没有一丝纰漏后,闭上眼睛,睁开,起身,朝大门走去。随着身后的大门紧紧关闭,我知晓,我已经走在了一条不归路上。 路过衡山电影院时,我趴在大铁门上凝望着空旷的院子,这里曾经是我的城市沙场,其惨烈、其惊心动魄的程度,不亚于任何一场冲破猎人的围剿。幸运的是我赢了,倘若我输了呢?我不敢想像将会是怎样的结局。 我继续往前走。不知怎么的,这一路上我特别留意黑夜里的城市。我试图拿它与草原的夜做比较,可是它们之间相差太远,丝毫没有可比之处。就说草原的夜吧,只有在皓月当空的时候,才透露出一丝迷幻色彩(这还不排除阴雨绵绵的天气),其余的日子里则如鬼魅般狰狞。我至今都能清晰的记忆起每当夜幕降临的前刻,母亲唤我回家的急切声音在草原的黄昏一路跟随着我,直到我归家,母亲才松口气绽放出欣慰的笑容。而城市的夜不论何时何刻都散发着璀璨的光芒,它既像是昼的延续,又像是昼的开始,日日如此,年年如此,皓月当空只沦丧为可有可无的点缀,充其量不过是五彩斑斓的霓虹里一盏苍白的路灯。就说这景致吧,草原上的风景永远是轮迴不越的,草枯又草荣,草荣又草枯……偶尔的野火烧红了天空。而城市的景致几乎每剎都在变幻,你根本无从琢磨,它既是立体的又是流动的,你走在其间,俨然也是一道风景。不知怎么的,我还是对比了城市与草原的不同,很多很多的不同。到了最后,我竟然无法做出一个客观的比较,就连自由也变得异常模煳。难道我在城市里就没有自由吗?我拥有至高的荣誉,拥有骄傲人类的关心,拥有各阶层狗的景仰,拥有足够多的财富,拥有女主人无限的宠爱(甚至她很少用绳索拴住我的脖子)……至少我可以在城市的黑夜里漫行而感觉不到恐惧。而草原带给我的自由呢?我蓦然发现,那草原的自由仅仅是一个过去的片断而已。或许,我已无法再深刻领悟草原的自由,当我认为草原只是一个过去的片断开始。 第53页 那我为什么还要回到草原?为了回家?回怎样的家?一个没有空调、没有地毯、没有享之不尽的美食、没有电视、没有热水淋浴,没有屋檐……的家? 我的脑袋乱极了。我感到害怕,源于我心的动摇。 我极力控制自己的胡思乱想,而最有效的控制方法就是在心中不断默念父亲临终前的遗言:不要抵抗,要好好的活着,记住草原才是你的家…… 快上高架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有狗叫我,我回头一瞥,是只脏兮兮的流浪狗。 我说,你叫我? 他说,是的,尊贵的冬冬先生。 我说,我不认识你啊。 他说,可是没有哪只狗不认识你啊。 我说,你是想要签名? 第十二章 迷失(3) 他说,不仅于此,我要跟随你实现我的梦。 我说,为什么是我? 他说,因为你是我的精神领袖。 我说,你不觉得盲目? 他说,没有了梦才叫盲目。 我说,你何以认为你的梦和我的梦在同一条路上? 他说,信仰! 我说,信仰? 他说,是的,信仰是不需理由的。 我说,可是我要走了。 他说,我可以等。 我说,在哪里等? 他说,就在遇见你的地方等。 我说,就在这里? 他说,是的。 我说,我若再也不回来了? 他说,那我就等到你回来为止。 我说,何苦。 他说,等你,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事情了。 我不再理喻他,独自上了高架,他果真坐在原地一动不动。其实我很想告诉他我要去哪里,将再也不会回来。之所以想告诉他,并不是担心他永远的等下去,而是我要走了,要永远的离开这个城市,我很想有谁知晓我的踪向,很想有个朋友为我送行。 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难道我想听到一片唏嘘的挽留之声吗?难道我难以割捨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吗? 迷惘间,稍前与流浪狗的对话跃然脑海: 我说,你不觉得盲目? 他说,没有了梦才叫盲目。 我说,你何以认为你的梦和我的梦在同一条路上? 他说,信仰! 我说,信仰? 他说,是的,信仰是不需理由的。 流浪狗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其实已经给出我答案。因为时间沖淡了记忆中的草原,所以我徘徊在梦与现实之间;因为徘徊使我坚定的信仰不再,所以一路上我没有幸福的感觉。我终于找到了问题的所在,城市生活已深入骨髓,惟有将城市的影子彻底从脑海中驱散,昔日的草原才会恢復往日光彩。若不如此,那无休止的城市与草原的对比,只不过是一个个阻止脚步前行的藉口而已。剎那间,我的心怀豁然开朗,掘弃城市的记忆,恢復草原的记忆,才是我回家的第一步。 恢復记忆和封存记忆一样痛苦。当日为了更好的融入城市生活积蓄力量,暂时封存了草原的记忆,就惶恐过一旦记忆被封存是否会真的忘记。如今这惶恐变成了此刻恢復的记忆就是当日封存的记忆吗? 我闭上眼睛,试了试。碧蓝的天空、五彩的云朵、萋萋的芳草、没有边际的自由奔跑……是的,是真实的草原。我迎着风,张开双臂,就飞翔了起来。我的心在跳跃,我的灵魂在欢唱,那回家的旅程果是幸福一路铺就! 我睁开眼睛,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望着前方,顿时神往。随即而来的却是另一种担忧,当日封存的记忆完好无损,就说明记忆是无法抹擦掉的,那么我对城市的记忆如何彻底遗忘?会不会在日后的某个时刻,城市就忽地在我脑海里也变成了一个梦,一个我亲身经歷过的梦,一个让我有另种生活体验的梦,一个让我怀念江湖风云的梦。这世间有一种失忆药就好了,想抹掉哪段记忆就哪段记忆。倘若真有这种药,我想名字也不应该叫失忆药,而是叫幸福药,因为抹去的记忆定是痛苦,所以留下来的就只有幸福了。不管叫失忆药也好幸福药也好,在这世间都不可能存在,因为这世间哪会有一具纯粹幸福的肉体!想到此,我便不再刻意去遗忘这段以城市为主体的记忆,因为我毕竟歷经过,过程不论幸福也好痛苦也好都是我完整生命的一部分。丧失了对城市的记忆,我依旧是不真实的。 我不得不承认,我再也找不回原来的我了,而此刻的我也并非是一个虚假的我,随着记忆的不断累积,我只会变得越来越真实,越来越具体。 好了,一切问题都解决,再也没有任何杂念可羁绊我回家的旅程。眼看着就要走上铁路线,忽然脚底一阵巨痛,我坐在路边,把鞋子脱下看个究竟,原来脚掌磨出一个蚕豆般大小的血泡。我掏出指甲钳,用打火机烤了烤,旨在消毒。然后用烧红的指甲钳夹住血泡一角,轻轻一用力,血泡就骤然崩溃,淌出一股猩红的浓血来。看着破裂的血泡,我的心勐地一揪,刚刚建立起的强大信念,随着这血泡的破裂也破裂了。就这么一瞬,浓血淌出的一瞬,我发现自己是多么的脆弱,不堪一击! 我是怎么了?我嚎啕大哭起来。 我不得不接受残酷的现实,我已爱上这个富有激情和变幻的城市,我再也离不开他了!而草原仅仅是一个过去的片断,一个随着岁月流逝而逐渐模煳的梦。 第54页 我已习惯踩在地毯上的脚掌如何跋涉万水千山? 我已习惯豪华轿车代步的四肢如何在草原上箭步如飞? 我已习惯生勐海鲜的胃囊如何适应草茎腐肉的果腹? 我已习惯掌声的鼓膜如何分辨出唿啸风中隐匿的危机? 我已习惯香水的鼻子如何嗅到十里之外的陷阱? 我已习惯运用谄媚的技巧如何恢復狂野与孤傲? 我已习惯优越的物质生活如何再度接受贫瘠与荒凉? 种种事例表明,狗的生活并不见得有多糟。 种种事例表明,狼的生活并不见得有多高尚。 种种事例表明,城市也有坚定的信仰。 种种事例表明,草原不是唯一衍生梦的地方。 我想到了绚烂的舞台,掌声如潮涌;我想到了大黄的友谊,永铭在心;我想到了一个新江湖、新秩序,那同样是一个伟大的梦想;我想到了女主人的非凡美丽;我想到了城市是一片巨大的水泥森林,只要执着,就有奇蹟;我想到了自由不过是一种欲望,它永不可能被满足;我想到了城市是现实生活一种,草原也同样是现实生活一种;我想到了狼也好狗也好狼狗也好都嚮往光荣;我想到了原则仅仅是逃避现实的一种手段;我想到了梦的本质就是怀念;我想到了大可不必再去改变现有的生活!…… 我还没有走上铁轨,精心设计的返回草原方案就惨遭流产。这是我从未想到会发生的事情,它太突然,又像是一种必然。我无力阻挡,只能随其自然,跟着心的指引。我擦干眼泪,走在回去的路上,夜色依旧是不解的茫茫。 下了高架,我看见不知姓名的流浪狗还在原地等着我。 我问,你叫什么名字? 他说,我叫风儿。 我问,为什么叫风儿? 他说,寓意着无拘无束的飞翔在城市的上空。 我问,你从哪里来? 他说,我就出生在这个城市。 我问,你的梦是什么? 他说,就是像你一样成为一只优秀的宠物。 我问,当你成为一只优秀的宠物后呢? 他说,糟啦!我再也没有什么可梦得了。 我说,有梦的狗才是幸福的狗。 他问,你的梦是什么? 我说,我的梦就是成为一只生活在草原的狼。 他说,我看你永远也实现不了,这太匪夷所思。 我说,所以,我从未感到失去了幸福。 其实一切我都明白,我在找种种藉口说服自己继续生活在这个城市,而唯一正确的答案是:上苍无意中为我打开了另一扇生活的大门,走进去后,它的确要比原来的生活更加诱我心魄。 最富丽堂皇的答案是:我从未感到失去了幸福。 那只叫风儿的狗一定不知晓,我以前是一只叫风儿的草原狼,渴望着无拘无束的飞翔在草原的上空,这才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但我必须要说服自己,这就是梦! 第十三章 似曾相识(1) 冥冥之中,上苍又刻意的安排了我们再次邂逅,虽然,我已记不起她的名字,虽然,我已记不起到底和她发生过怎样的故事。 自从返回草原的旅程随着血泡的破裂灰飞湮灭,我就生了一场大病。医生也说不出个病因,女主人更不知出了什么状况,在一旁干着急。我估计不是因血泡破裂感染未知细菌,就是记忆紊乱导致神经衰弱(我认为后者的可能性较大)。医生没开什么药,卧床的日子也不长,我的病就不治痊癒了。 接着就是忙。 忙着拍gg,海夸一家新开的宠物医院服务一流,技术一流,医德一流。 忙着演唱会,我还是演绎那只发现自己真实身份是狼的狗,不过对着残月长啸再也没了激情。 忙着录制mtv,当然是客串,主角是女主人。 忙着与大黄喝酒,他是个不错的朋友,总认为结识了我使他的未来充满光芒,社会地位显着提高。 忙着为新入伙的丐帮兄弟做演讲,权当帮大黄扩充队伍友情表演。丐帮不仅在市中心立住脚,还挤身三大黑帮行列。 忙着踩脚印,人气越来越旺,没办法。 忙着情人冬冬的画展,女主人为他邀请了众多社会名流,不过场面宏大,效果一般,没卖出几副画,且价钱也低的可怜。那天我还遇到了帝王,令我错愕的是万里香竟然和纸巾王搞到一起,帝王和纸巾王之间的关系也极度融洽,一家喜气洋洋的,真是活见鬼的拉郎配!帝王见了我浑身发抖,看来他已彻底抛弃所谓“帝王将相本有种”的理论。万里香则拉着女主人的手说,我们永远是好姐妹。女主人说,纸巾王是个好人,我没有把握住,你一定不要错过。我差点没笑出声来。 忙着女主人与情人冬冬偷情放哨,范胖子可不怕狗,即使他怕狗,我也不敢惹他,他可掌管着我和女主人的星途。 就这样忙啊忙,马不停蹄的忙。忙好,忙意味着我全身心的投入生活,生活就会给予我巨大的回报。因为太忙,女主人为我请了个保姆,模样长得还挺俊俏,不过没两天就被我赶跑了。连撒尿的时候都有一双眼睛始终不离的盯着,总归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转眼,几个月过去,又一个春天来临。这种季节的变化在城市里并无显着的痕迹,纵横交错的电缆不会长出娇嫩嫩的芽瓣,摩天大楼不会生出碧绿的新叶,广阔的马路不会冒出毛茸茸的鹅黄。只是天气越来越暖,白昼越来越长,掠过城市上空的归雁越来越多。倘若你不出门,这些变化自然是不觉的。倘若你频繁出门,这些变化也难以分散你的注意力,因为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橱窗里的变化要比季节的变化惹眼得多。 第55页 幸好,别墅有个小院子,里面都是些几十年前种植的老树木,四季在此演绎得淋漓畅快。我喜欢在老香樟的下面支张桌子,坐在有松软垫子的藤椅上,沏一壶上好的龙井,悠闲自得的品呷着。这样的氛围很容易让我有所回忆,不过此刻无论回忆什么,完全没有了痛苦的纠葛,有的只是梦一般的甜美。 当一壶龙井品呷到一半时,阳光变换了角度照在我的脸上,暖洋洋的,十分惬意。我把墨镜戴上,直视着太阳,它顿时温柔许多。我不禁心生感慨,到底是什么改变了我对太阳的看法,是太阳?是我?还是鼻樑上架着的两片薄薄的镜片?我缓缓转动着头颅,浏览着四处的景致,它们一片幽暗,丝毫没了先前的光彩,世界就这样轻易的改变了原有的态度。 蓦地,范胖子闯进院子,我一个激灵,随即起身迎向他点头哈腰摇尾巴以及最重要的激情汪汪叫。范胖子喜笑颜开的摸着我的脑袋夸乖乖,顺便问女主人在家否?他是没话找话说,礼节性的问讯。我藉机声音更大了,不停的朝二楼狂吠。范胖子连忙说,好了,好了,我知晓了。 范胖子刚进大门,楼上的窗户就霍地打开,情人冬冬熟练的跳下来。他临出院子的时候不忘夸我机智灵敏,甩甩头髮。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我不禁长长的松了口气。 范胖子是来接女主人去参加一个party的,自然也有我的份。我也越来越热衷参加各种名目繁多的party,一是增加自己的暴光率二是秀秀新买的晚礼服,三是缔交更多的狗脉关系。今天的party主题是“春季流行服饰发布会”,是某个世界顶尖服装品牌策划的。出席这种party的意外收穫就是可以拿到红包,谁叫咱是腕呢。 走进party现场,今天来的名流贵媛还真不少,其实还是那些人,换汤不换药,多参加几次就都混熟了。但虚伪的客套还是照旧,见谁都像一百年没见似的,说各自的,听各自的,也不知说者说给谁听,听者在听谁的,嘻嘻哈哈一圈后便奔着自己的利益去了。当然这种利益是错综复杂的,刚出道的物色天下第一凯,三流歌星腻歪上唱片公司大老闆,当红巨星除了坚守阵地外还要诱惑钻石王老五。男人们则简单多了,根据口袋殷实程度或折算出权力价值猎捕能掌控的美色。对于这些我已谙熟,金钱和美女堆积的社交圈。 人以群分后,我们狗也物以类聚。和我坐成一圈的还是那几只狗,帝王、小强、黑旋风、风中咆哮、珠穆拉玛、直立行走……不过此一时彼一时,我已然是绝对的no?1,成为话题的主导者、权威者。论名气我是天王巨星,论江湖地位我有整个丐帮做后盾,有谁敢跟我唱对台戏。帝王的地位则每况愈下,油滑和神气不再,惟有卑躬屈膝的奴才相,当然是我打压的结果。倘若他不把我谄媚得舒坦,我一脚能把他踢多远就多远。 第十三章 似曾相识(2) 帝王,倒杯酒!我不悦道。 珠穆拉玛跟着帮腔,你咋没眼色呢,冬哥的酒杯不能空! 风中咆哮急切的催促说,那后来呢? 我呷了一小口酒说,老子一个如来神掌打得巨龙帮老大满地找牙,以后再也不敢到徐家汇地盘撒野了。 黑旋风啧舌说,冬哥就是牛!前几天我熘街,被两只黑道上的狗劫去一块劳力士手錶,冬哥能不能帮我出个头? 我说,没问题。你是在哪条街被抢的? 黑旋风说,植物园附近。 我说,难办,那里是一颗牙的地盘,不过你放心,他还是会给我这个薄面的,实在不行,我叫七八千个弟兄把他给灭喽! 黑旋风说,谢谢冬哥! 莎莎突然风情万种的走过来,一见到我就像口香糖似的黏上(自做多情),冬冬,我今天身体不舒服,本不想来的,可听说你在立马精神就好了。 直立行走说,你得的是相思病吧? 莎莎故做羞涩的说,去你的!然后就顺势把头搭在我肩上,搞得我闪也不是,不闪也不是。我没好声好气的说,咳,莎莎同志,注意精神文明建设! 莎莎一直厚脸皮的黏着我,害得我没法继续吹牛,于是藉故去洗手间,其实信步来到花园唿吸新鲜空气。唉!长得帅就是没办法。花园里人很少,狗就更没有了,清净得很,正合我意。我坐到一块假山石头上,凝望着水中的鲤鱼。她们身姿绰约,通身红彤彤的,和菜市场上卖的翻眼白肚鲤鱼长得一点都不像。 我问她们,你们不嚮往大江大湖吗? 她们嬉笑道,真有意思的问题,大江大湖有什么好呀! 我说,自由啊! 她们说,难道被你做成晚餐的鱼会认为自己自由? 我说,这倒是。 她们说,可是我们的寿命却比生活在大江大湖里的同类的多九倍,九倍啊!九倍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生命被拉长,而生命才是最根本的自由。 我说,为什么你们会比大江大湖里的同类多九倍寿命了? 她们说,不会被大鱼吃掉多一倍,不会被渔民捕获多一倍,不会被工业水毒死多一倍,不会被饿死多一倍,不会被冬天冻死多一倍,不会被夏天旱死多一倍,不会营养不良早衰多一倍,不会生病时没医生多一倍,不会因水缺氧窒息多一倍,加起来就多活九倍了。生命延长了,生活质量提高了,就连长得也越来越俊俏了。 第56页 我说,原来是这样啊。 她们说,羡慕吧,来生做一条池中鱼吧。 我说,倘若我是一条鱼,我情愿在大河里游上一天,也不愿在这豪华监狱里待上十年。 她们说,你别假高尚了,你不就是个狗奴才吗! 我一下子被激怒,随手捡起一块石头砸到水里,鱼儿疯散。忽然听见,哪家的狗撒野没社会公德!我寻声望去,见花园管理员手持着剪刀朝我走来。我一个转身,开熘喽。这心态真怪,明知晓自己不过是人的奴才,却硬是佯作很高尚的样子,今天被这群锦鲤戳破了皇帝的新衣,面子还真有点挂不住。 心里气唿唿的,也没看着路,走着走着就撞到一只狗,摔得我四脚朝天。这心里的火气就更大了,爬起来就骂道,狗眼长到屁股上了……骂声嘎然止住,我惊呆了!被撞倒的狗在抬头的剎那,我看见一张出淤泥而不染的纯美脸庞,那致纯的气质只有天上有,我惊呆了! 对不起,小姐!我连忙道歉并扶起她。 她一甩胳膊说,不要碰我! 我怔怔的站在一旁,不知如何是好。她起身后拂袖离去,我才醒过神来,紧跟上去连连解释道,小姐,不是骂你,是我狗眼长到屁股上了。 她忽地止步,蔑视道,我接受你道歉了,别像流氓似的跟着我好不好? 我说,不是跟着你,我也走这条路。 她听我说完转身往回走。我依然在后面默默的跟着她,看着她。她是一只英格兰牧羊犬,身材极为秀美,步履似飘似飞,好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姿态。看着看着,我竟有一种和她似曾相识的感觉,这种感觉像清冽的泉水从心灵深处源源不断的溢出来。顿时,我的烦恼、忧愁、哀怨随着泉水的蔓延遁入虚无,整个身体如同在云端漫步。看着看着,我更加执着的坚信,我和她定是在一个被遗忘的时空里相识,斗转星移至今日,冥冥之中,上苍又刻意的安排了我们再次邂逅,虽然,我已记不起她的名字,虽然,我已记不起到底和她发生过怎样的故事。幸运的是,她那张纯美的脸在我沉睡的记忆里甦醒,仅仅是一张脸,但我觉得足够了,足够证明我们曾经的确相识。看着看着,我愈发认为,我和她绝不仅仅是相识这么简单。 她忽地又止步,回头说,你这还不算跟着我! 我说,我只想认识你。 她说,对不起,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好认识的。 我说,不可能。 她说,什么意思? 我说,你难道一点都记不起我了吗?我们曾经相识。 她说,在哪里? 我说,我也不能确定。 她说,你也不能确定的相识? 我连忙辩解说,不,只是记忆的问题。 她说,好了,先生,我已原谅了你,我们各走各的吧。 第十三章 似曾相识(3) 我唐突的拦住她的去路说,告诉我你的名字,我或许能记忆起什么。 她嘴巴一撅说,你再纠缠我,我就报警啦! 我无奈的闪开,望着她渐远的背影,蓦地喊道,我们以后还能见面吗? 她回眸一笑说,缘吧。 她这回眸一笑,把我的心都醉了,这还不足以说明我们曾经相识?我想,或许上苍在考验我们,把我们丢在今生陌世,并抹去彼此间的所有记忆,只给了一次邂逅的机会,是再续前缘,还是命中注定有始无终,全凭灵犀相通。我不能错过。 我失魂落魄的走回party现场,莎莎迎面关切的问道,怎么了?像是被谁勾去了魂。 我说,对不起,我要上洗手间。 她说,你不是刚去过吗? 我说,肾亏。 我在光鲜的party中孤独的穿梭,就是希冀着即将来临的下一刻里再次遇见那张纯美的脸庞,我侥倖着上苍给我两次机会。随处是欢笑,但我却嗅到那被欢笑重重包裹的冷漠,这才是这里的每一个人真实的面目。狗亦同,狗在迎合人类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像人类,俨然是地球的第二主宰。我迴避着欢笑,我不相信这其中会藏有什么纯美,我朝安静的地方寻觅。安静的地方只有安静,什么也没有。 她在哪里?难道先前的邂逅只是一场无法重温的梦境。 她在哪里?或许她此刻也记忆起了什么,也在这光鲜的party中寻找着我。那她会记起我的什么,来作为她开启对我所有记忆的钥匙。 冬冬!……女主人在叫我,我不得不放弃。 时装秀开始了,主办方临时妙想让狗与主人同台走秀,以体现本品牌的人性化、生活化。我除了和女主人走台外,还有和一只母狗走一次台,这难道也是体现人性化、生活化?不过是一场烘托商业氛围的小丑表演而已。莎莎已经穿好衣服站在我旁边,看她卖弄风骚的造作样,我条件反射的想呕,这也是她第一次留给我的影象。 音乐响起,我闭着眼睛问,莎莎,先迈左脚还是右脚? 怎么是你!惊诧的声音。 我睁眼一看,差点兴奋得晕过去,站在身边的竟是我苦苦寻觅的她。怎么是你!我同样惊诧的问。但立刻意识到口气不对,温柔说道,这不是梦,我敢说。 她说,你就是大名鼎鼎的冬冬? 我说,你终于记起了我是谁。 她说,我的主人是本次服装秀的设计师,她告诉我今天第一个走台的狗是冬冬。原本我是后面出场的,不知怎么的她叫我和你一起出场。她瞥了一眼莎莎说,是不是你女朋友啊,哭的很伤心,我可不是故意要破坏你们噢! 第57页 我连忙辩解道,不是,不是你想的那样…… 她说,她的主人也许比她更希望她能和你一起走台,这样,她主人的地位仿佛也提高了似的。我的主人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她一定恨死我了,她主人一定恨死我主人了。 我说,那你是怎么想的? 她说,先迈左脚。 我一愣,迈了右脚,不过很快跟上她的步调。我一边在t型台上秀着,一边藉机和她说话,反正音乐声很大,没谁听得见。 我说,这下你可以告诉我名字了吧? 她说,我叫茜茜,刚从法国回来。 我说,现在还生我气吗? 她说,我哪敢啊!你是大明星,又有黑社会背景,我可得罪不起。 我说,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她说,虽然我刚来到这个城市不过几天,但你的大名早已如雷贯耳,江湖上有谁不识。 我心窃喜,想不到名震江湖的声望还有助泡妞。当然,这是我第一次对异性有着似曾相识的感觉。我还不能完全确定这种感觉的真正含义,只觉得朦胧中有一种美,一种在我体内生长及压抑很久的美。我必须把它释放出来,不然它会在我体内分泌出孤独的液体,把我隔绝在一个真空的世界里,直至把我窒息而亡。 我说,我很孤独(天啊!我怎么说出来了)。 茜茜愕然,不过很快嫣然一笑,粉饰了我的尴尬。她说,城市很大,人很冷漠。 我说,你难道不喜欢城市生活? 她说,说不上喜欢,更淡不上憎恶。 我说,我还是第一次听见宠物狗这样评价城市生活。 她说,也许我只是想体验一种从未有过的生活。 我说,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她说,我并不能准确的描述它。 我说,当你能准确描述它的时候,请一定告诉我。 她说,为什么? 我说,我带着你去实现。 她的脸蓦地羞红,迅速低下,试图逃避我。逃避我什么呢?我很想问她,但我始终没有开口,因为我并不能确定她是在逃避我,或许就像她不能准确描述她想体验的一种从未有过的生活。此后,我们在走秀的过程中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我也试图逃避着什么。 我们在一片闹笑的掌声中走到台下,此刻,我极其讨厌人类的这副嘴脸。我依然默默的跟在她的身后,她没有拒绝我也没有表现出喜悦,只是一种默契,我跟着她来到一个安静的角落里。她转过身,靠在墙上,望着我,我也望着她,没有说话。不是没有话说,而是不知说什么而已。好在此景并不尴尬,犹如在一场静谧时光中美丽的对峙,我觉得这样比说话更好。就在我们尽情享受这一美妙光景的时刻,莎莎不知从哪里冒出来,顿时伺机隐伏的尴尬涌了出来。 莎莎大唿小叫道,冬冬,你躲在这里啊!我找你找的好辛苦呦!她完全忽略了茜茜的存在,对我百般娇媚。 我介绍道,这是茜茜,这是莎莎。 茜茜伸出手说,你好。 莎莎回敬说,我不好,不像你有福气可以和冬冬一起走秀。 茜茜说,这不是我所能安排的。 莎莎说,倘若你能安排这一切,你认为我们俩谁更适合和冬冬一起走秀? 茜茜和我面面相觑,然后她朝莎莎说,对不起,我要上洗手间,你们聊吧。 我连忙拉着茜茜的手说,别走啊! 她害羞的挣脱手,我知我冒失了。 她很快走出我的视线。 莎莎说,瞧她清高的样子,不就是和明星走个秀吗。我摇摇头,转身欲离去。她一把拽住我说,为什么总躲着我?我哪一点不好?你到底希望我怎样做才不讨厌我? 我安慰她说,不是你的问题,是我的问题。 她狐疑地说,你的问题? 我说,是的。我不适合你。 她嚷道,这是藉口! 我没有表情的用手抚着她的眼睛说,你的眼睛很美,但为什么非要抹成熊猫眼似的?说完,我义无返顾的离去,把莎莎独自抛弃在我曾享受片刻美妙时光的安静角落。一路走去,我听见莎莎失声的哭泣,我没有回头,一直往前走,直至听不见她哭泣的声音。 光鲜的party霍地变得沉闷起来,人与狗交织在一起的欢声笑语宛如从一个遥远的世界飘来,而我也在一个飘渺虚幻的世界里寻觅着茜茜。我深信,她和我一样身处与于这个飘渺虚幻的世界,惟有我们两个,但我怎么也找不到她。我真的很孤独。我已不再怀疑我和茜茜似曾相识。找了很久,我累了,于是放弃,钻进一张被华丽台布包裹的严严实实的桌子下面。奇蹟出现,茜茜正蜷缩在里面惊讶的看着我。 我说,怪不得怎么也找不到你。 她说,你现在不是找到了吗。 我说,聊些什么? 她说,你真的对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说,是。 她说,你真的感到孤独? 我说,是。 第十四章 水晶骨头(1) 透明的水晶让我们一眼就看透了生活的本质,不过是一场并不存在的虚无,在虚无中,只要你有愿望,就可以通过对生活的不同想像创造出不同的具像生活。 卧室里传出女主人夹杂着“冬冬”咿呀咿呀的叫床声。 第58页 范胖子问,你做爱时怎么老叫狗的名字? 女主人说,这样能使我更愉悦的享受高潮。 此后,范胖子也不觉得突兀,习惯了身体下的女人怪异的叫床声。惟我知晓女主人的秘密,她不论与什么男人在一起,都幻想着对方是情人冬冬。 我蜷缩在卧室门外,辗转反侧,数了几千只绵羊依然不得入睡的法门,脑袋像浸泡在冰水里清醒无比,想必今夜就这般荒废而过了。失眠的原因不是女主人的叫床声,不是卧室门口无边的冷落(这段时间范胖子常来,女主人便给我买了幢豪华宅舍,放在客厅里,但我还是喜欢蜷缩在卧室门口,离女主人近些,我有一种安全感),那失眠到底是为何? 先是一张模煳的脸,在雾的后面,我拨不开雾,只能走进雾中,可是脸依然在雾的后面,看不清模样。当我筋疲力尽想放弃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迷失,走不出雾的疆土。到底是谁的脸在诱惑着我?思量间,一大堆戴着面具的脸将我紧紧包围,他们齐声高喝着,是我,是我……我捂着耳朵大吼道,够啦!我该相信谁?!众脸面面相觑,然后哈哈笑道,的确,只有一个诱惑者,其他都是幻象。玩个游戏吧,只要你能找出他,就能走出我们的围困,走出这无边的雾。我说,这太难了,你们都戴着一模一样的面具,况且,先前诱惑我的脸也没有清晰呈现。众脸说,这是你的问题。我说,若我拒绝呢?众脸说,那你就在这里养老吧。逼不得已,我只能选择赌博,随意翻开一张面具,竟然是茜茜。茜茜朝我微笑着,似莲般纯美。这时,众脸的面具纷纷脱落,居然全部是茜茜。她们一同朝我微笑着,闪开一个豁口,豁口外是晴朗的天空。而我却驻足脚步说,我不想走了。众茜茜问,为何?这是你最后走出迷雾的机会。我说,你们看,我的脚底生出了根,深深的扎在泥土里,即使我想走也迈不动脚步了。 是的,整夜我都在想着茜茜,想着与她之间定有不寻常的故事发生,并坚持认为不论发生怎样不寻常的故事,都是被遗忘的记忆的延续。在想她的同时,体内充斥着一股莫名的躁动,这躁动令我更加想她,令我更加兴奋,令我身体的某些部位变形,但一切都是幸福的。 我终于找到今夜失眠的原因,我享受着。原本我还想去找大黄喝酒解闷的,完全没有必要了。 我走上屋顶,寻一片惟我的领地。 许久,我没有上过屋顶了,灰色的瓦片上落了一层厚厚寂寞的尘土,我的再次垂临,无疑是解放了它们的快乐。在我的踩踏下,尘土悠扬的散去,不知它们又将落在何方,又将有多久的寂寞,又将被谁解放快乐? 我眺望着黑夜里的城市,独自享受着幸福的失眠。幸福的失眠总会被一个个突如其来的疑问打断,譬如我为什么会想起茜茜?这个问题很快就被解惑,明天女主人邀请了许多高尚人士捧场情人冬冬的画廊开张,其中就有茜茜的主人,一想到很快就能与茜茜见面,随之而来对她的联想就忽地放大了,成为失眠的主题。原来是我想见到她而已,就这样一个小小的思念引发了失眠的狂澜。那我为什么想见她呢?这个问题比较复杂,答案也很多,最让我能确信的答案有三个: 一、我和她的确曾经相识,冥冥之中,上苍的确存在,一段被遗忘的记忆註定要被激活及延续。 二、她与众不同的纯美脸庞,成为我脑海中最强悍的记忆,挥之不去,挥之愈浓。 三、自从见到她第一刻起,她便释放了我内心的孤独,并将这孤独化做幸福的海洋。 为什么遗忘的记忆註定要被激活及延续?为什么惟有她纯美的脸庞成为我脑海中最强悍的记忆?为什么她能释放我内心的孤独,并化做幸福的海洋?这三个疑问每个又有三个可能,而每个疑问中的每个可能又有三个也许……就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繁衍出无数的分支。有的分支独立,有的分支相互交叉,有的分支多方交叉,到最后便没了一个可确信的答案,到最后又回到了思考的起点,到最后就是在迷雾中被一堆茜茜的脸围裹,生了根,开了花,结了果。 情人冬冬的画廊开在绍兴路上,名字叫“回家”,是女主人取的。她是这样解释画廊名字的由来,每个人都有很多的家,因为我们在无时无刻的漂泊,到最后我们就忘了从哪里来,最初的一个家在哪儿了,而那才是我们灵魂最终的归宿。 画廊由一栋临街的别墅改造而成,楼下是展厅,楼上是画室,画室里有一个隐秘的小隔间。女主人不在时,隔间是情人冬冬吃喝拉撒的起居室。女主人来时,隔间便成了一个充满爱意的暖巢。我是了解女主人的,她对画廊所有的投资其实不过就是这间不足10平方米的小屋子。她把这个小屋子当作了自己灵魂的归宿,以及一个牢固而温暖的家。她和许多人一样,也早已忘记了在这个尘世间最初漂泊的起点。 第一次见情人东东穿着名贵的黑色礼服,有些怪怪的,这是女主人强迫他穿的。不过情人冬冬下楼招待客人的时候,身上的礼服又换回了有补丁和破洞的牛仔衣。我觉得他还是这样帅气。女主人无奈的耸耸肩,嘴上没有责怪,心里一定有些怨气。我可管不了那么多了,伫立在门口,眼巴巴的眺望着路的尽头,要在第一时间里看见茜茜。 第59页 第十四章 水晶骨头(2) 帝王笑嘻嘻的凑近问,冬哥,等谁呢?我白他一眼,他沮丧的离去。之后,其他狗也上前问我这个问题,我敷衍道,街头的风景真好啊。 茜茜翩翩而来,我的孤独也同时从心底暗涌。 你好!我说。 茜茜羞涩的笑,没有说话。 我说,你的眼圈怎么黑黑的? 茜茜不再沉默,轻声细语的说,你的眼睛不也一样。 我说,昨夜失眠。你呢? 茜茜又羞涩的笑,没有说话。 我领着她参观画廊,一路上无语。众人和狗倒是嘈杂得要命,仿佛他们来此不是参加一个神圣的艺术典礼,而是一个用艺术装饰的party。谈话的主题不知何时从凡高的向日葵、达文西的蒙娜丽莎……变成了浦东有块超低价的政府划拨地、纳斯达克今晨强劲反弹、你的钻戒几克拉、美臀的十二个方法……惟有情人冬冬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自己的油画前哑然失声,不时甩甩头髮。其间,女主人只是象徵性的拍拍他的肩膀,然后和众人融成一团(在这种场合里,女主人是不会和他有亲昵之举的)。 狗们依旧三六九等的围拢在一起,滔滔不绝的吹牛,他们不时招唿我,我佯作耳聋没听见,只顾找话题和茜茜倾谈。莎莎突然出现(女主人没有邀请她的主人啊),在她没看见我之前,我连忙对茜茜说,我们还是到楼上吧,这里乱闹闹的。她点头,伴着羞涩的笑。我喜欢看她粲若烟火的笑靥。到了楼上,我准备给她倒杯香槟酒,蓦然发现自己少了一只手!右手拿起酒瓶,左手却没有高举起酒杯。我四处寻望着,问茜茜,可见我的左手?茜茜慢慢抬起手,娇羞的说,不是在这里吗。我愕然,原来我的左手一直牵着茜茜,而我却浑然不知。我如触电般的挣脱她的手,剎那后,心底翻腾起一股巨大的兴奋之潮。 我……我不是故……意的,我结结巴巴的说。 她说,没什么,我也是刚发现。 我们面面相觑,稍顷,相互呵呵笑起来。 我说,什么时候牵你的手,我竟然一无所知。 她说,什么时候被你牵手,我同样一无所知。 说来也怪,我们俩个竟不知何时牵手在一起,到底又是谁先牵了谁。仿佛是我们彼此都遗忘的我们在悄然神合,亦或是我们共同陷入一场白日里的梦游,牵手只是为了彼此不在梦游中走失。而且喝完香槟酒后,手又牵在了一起,显然此时我们的意识都是清醒的。 说来也怪,自从我们俩牵手后,心灵就相通了(此前连轻叩她心扉的胆量都没有),没有什么过程,也没有什么通行证。 我知晓了她对我也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知晓了她也有如幸福海洋般的孤独。 我知晓了她昨夜也为我思念为我失眠。 我知晓了她心里也是想牵着我的手的。 我知晓了她此刻被浓稠的幸福包裹着。 此刻,我也被巨大浓稠的幸福包裹着,这是我此生从未有过的感觉,想必余生也不会有了。我忽地想起什么,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水晶骨头说,送给你的礼物。 她惊喜的把水晶骨头叼在嘴里,也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礼物送给我,是同样的一个水晶骨头。我们把两个水晶骨头并在一起,仔细端倪着,共同进入一场绚丽的回忆。几天前,我遇过一个礼品店,被橱窗里的一个水晶骨头牢牢吸引,我想她会喜欢它。我想她会喜欢它的理由是,骨头对于狗来说就是具体而充实的生活,但透明的水晶让我们一眼就看透了生活的本质,不过是一场并不存在的虚无,在虚无中,只要你有愿望,就可以通过对生活的不同想像创造出不同的具像生活。骨头不再是简单的骨头,而是可以想像的任何东西。但悲哀的是,没有谁发现生活的本质,我们固执的认为,骨头就是骨头,是看得见的,是闻得着的,是吃得了的,是满足得了自己的胃及口水的。于是,我们眼中的骨头只是一个骨头,仅此而已。我毫不犹豫的买下这个水晶骨头,我记得茜茜曾经说过,她渴望体验一种从未有过的生活。我走后不久,茜茜碰巧也路过这家礼品店,也被这个水晶骨头牢牢吸引,也买下了它。售货员对她说,你真幸运,这是最后一个。 我说,我很喜欢你的礼物。 她说,我也是。 我拉着她走到一幅油画面前,问,这是什么? 她说,是一片枯黄的草原。 我把画轻轻一推,一个精緻的小房间跃然眼前。她咋舌道,想不到枯黄的草原背后隐藏着一个世外桃园!我拉着她进去,随手把画关上。房间里没有窗户,四周皆是被漂亮壁纸裱煳的坚硬墙壁,光线有些幽暗,但是我没有开灯。 我让她躺在床上,她照做。 我问,你看见了什么? 她说,只有一个明亮的天窗。 我说,再看看。 她说,是天空。 我说,你说对了。躺在这个小房间里,所能看见的外面世界只有天空,而无尘世。 她说,这意味着什么? 我说,我并不能完全理解房间主人的意图。 她说,我要听你的理解。 我说,或许我们什么都看不见的时候,才能看见天空。 她说,为什么我们看见的会是天空? 第60页 我说,你难道没有飞翔的欲望? 她点头。 我说,重要的不是我们能够飞翔,而是我们看见了天空。 她忽然说,吻我! 我没有反应过来,又怕是听错了,站着没动。 她又重复一遍,吻我! 我顺从的也躺在了床上,歪着头,吻了她一下,感觉像飞。她问我是什么感觉?我却回答,这是我的初吻。她惊讶的表情说明难以置信,你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我说,是的。 她说,看着我的眼睛。 我凝视着她的眼眸,像一潭深谷里的秋水。 她说,你没有骗我。 我说,你谈过几次恋爱? 她没有正面回答我,而是说,从你的眼睛里我看到的不仅仅是孤独,还有无尽的悲伤,你到底是一只怎样的狗?真是个谜。我的心一揪,无缘无故的剧烈绞痛起来。 你怎么了?她说。 我咬牙说,我孤独,但我却无悲伤。 她坚定的说,你有。 我说,没有。 她说,那你一定是麻木了。 不知怎么的,我忽地就流出眼泪,眼泪很快打湿了床单。我想抑制泪流,反而泪如泉涌,索性任泪肆意妄为吧。 她在一旁惊慌失措的问我怎么了? 此刻,我不想说任何话,只想痛快的流泪。 她说,你到底有怎样的心事,告诉我吧,让我做你倾诉的山洞……我觉得她的慰藉像一根根生锈的铁钉扎在我的心上,痛得我难以忍受。我对她咆哮道,你走!你走!……我再也不想见到你!她愕然,神情凝重的下床,轻吻我的额头说,我走了。 我歇斯底里的咆哮道,你走! 茜茜走了,房间里就剩下我孤零零的一个,躺在床上仰望着天空。说真的,连我自己都不清楚,自己为何疼痛,为何哭泣,为何悲伤,为何发怒,为何粗暴的赶走茜茜。 我的眼中到底有什么,是我所不知的,却刺痛了我。 稍顷,情人冬冬推门进来,见我躺在床上,露出惊异的神色。我则没有理会他,继续仰望着天空。情人冬冬站立了片刻,也躺在了床上,与我肩并肩仰望着天空。没过一会儿,我听见悠悠的抽泣声,他对我说(我不能确定他是和我说话,但房间里只有我们俩),我比你可怜,至少你是个宠物,而我却是半个宠物。知道为何吗?因为我的心没有迷失,我的身体却走在另一条路上。 不时有鸟掠过天空,在天窗视野内停留短的鸟定是飞的低,在天窗视野内停留久的鸟定是飞的高。情人冬冬怅然嘆道,有没有一只鸟永远也飞不出天窗的边界呢? 第十五章 爱是生命中的唯一(1) 爱是生命中的惟一,是你迷失后唯一能确定方向的坐标,跟着爱走,你能在地狱里找到逃遁的出口,跟着爱走,你就是走在天堂的途中。 我几次想打电话给茜茜,就我的粗鲁向她道歉,可是又想想,道歉的核心是解释错误的原因,期许对方的谅解。可我至今依然不明白那天我是怎么了,又如何向她解释呢。没有就具体错误作出解释的道歉,想必是谁也无法接受,所以向她道歉的电话过了一个星期也没有打成。我烦恼不堪,甚至想出随便编个理由搪塞她。譬如我有家族性癫痫症,犯病的时候会乱咬,那天,我感觉就要犯病了,怕伤害你,于是就故意把你气走。想想不行,这样的身体条件不等于宣布自己是只废狗吗,像茜茜那样的漂亮母狗还不躲的远远的。譬如我当时只是开个玩笑,活跃一下气氛。想想也不行,若我当时就追到楼下道歉还说得过去,如今都过去一个星期了,傻瓜才相信当时是个玩笑。又譬如……想来想去都不行,没有一个能站住脚的理由。 可我真的是想茜茜啊,想她粲然的笑靥,想她纯美的脸庞,想她一切的一切。想得我茶饭不思,精神萎靡。想得我无缘无故的发脾气。想得我一个星期瘦了两斤肉,而且瘦下去的肉大部分在脖子以上的地方,可想而知我现在有多憔悴了吧。 女主人见状,很是焦虑,以为我的忧郁症又犯了(我想要远比忧郁症严重得多),便又带我去看心理医生。 还是那家诊所,那个年轻的戴着金边眼睛的斯文医生,唯一改变的就是医生多了一个漂亮的女助手。原本我是不想来的,因为有了上次经验,已然明白这个看似斯文的医生不过是个江湖骗子,只是包装得像个医德医术兼备的高才生。但为了让女主人心里塌实,松懈对我关爱(整天在我耳边唠唠叨叨的烦上加烦),我还是来了,不就是在一间密不透风的房间里打个盹吗。再则,有个绝对清净的环境,好好梳理一下烦躁的心绪,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我先进了治疗室,轻车熟路的躺在睡椅上,闭着眼睛假寐着。医生和女助理随后进来,看着我优良的配合,不禁四目相视一笑。医生朝我丢了一个骨头说,老朋友了,配合的好,我也不会亏待你的。我瞥都不瞥骨头一眼,因为它让我想起了水晶骨头,相比之下,两个骨头在我心中的份量相差太大,况且我现在又不饿。我把茜茜送我的水晶骨头衔在嘴里,以示对骨头的不屑。女助理对医生说,瞧见了吧,刚才我就跟你说过,骨头对他没有诱惑力,这只明星狗吃的不比咱俩好!医生连说是是是,媚骨的样子好像他是女助理的助理,而女助理才是医生。 第61页 这次灯没有关,屋子里通亮,这反而让我有些不适应,因为在黑暗中才能更好的沉淀自己。当自己都看不见自己的时候,往往会觉得自己是另一只狗,一只狗看另一只狗的问题就简单多了。更要命的是,医生关了门后就和女助理做爱起来。女助理靠着墙角,医生褪去她一支裤腿,用胳膊架起她褪了裤腿的腿,然后将自己下面的拉链拉开,那玩意便硬邦邦的钻了出来,在女助理面前炫耀两下后,忽地就钻进她的身体。随后,咿呀咿呀的呻吟声侵占着狭小的空间。原以为找了个清净的地方梳理烦躁的心绪,看来泡汤喽。 女助理一边呻吟着,一边有节奏的扭动身体,一边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我(她靠墙,面对我)。她一定认为盯着一只明星狗做爱很刺激,瞧,她又对我伸出舌头舔唇角。医生蓦然发现女助理乖张的挑逗表情,问,你在干吗呢?女助理说,在诱惑公狗呢,看他有何反应。医生听后顿时就阳痿了,他那玩意从女助理的身体里滑了出来。女助理扫兴的责备道,怎么了?医生说,不知怎么的,心里感觉特别扭。女助理翻着白眼说,瞧你没出息的样,不就是一只狗吗! 医生拉好拉链,坐在椅子上,点燃一根烟,吐了一大口烟雾,拖着阴阳怪气的腔调说,做爱是神圣的(“的”音很长)! 女助理哄然大笑,身体抖的连裤腿都套不起来了,她索性拖着裤腿靠着墙壁说,我真怀念我们俩的第一次,还记得吗?你一边做爱一边还给我念诗,是柳咏的《凤栖梧》,……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我当时浪漫得一塌煳涂。现在呢?你也不念诗了,我也再无感动了。 他说,女人不也就是那么一回事。 她说,怎么一回事? 他说,第一次做爱为了情,第二次做爱为了性,第三次做爱为了钱。 她说,你们男人更俗不可奈,做爱就是为了性性性。 他说,那我第一次为什么还念诗? 她说,这就是男人的高明之处,第一次和女人做爱时,把自己粉饰成高尚的绅士,以掩盖动物的本质。 他说,你总是把男人看得太动物化。 她说,那你为何不一直念着诗和我做爱呢?倘若不是你们男人从一开始就阴谋着女人的肉体,女人又何以会丧失对性的美妙想像。 他说,肉体和灵魂是可以分开的,肉体在行使欲望的时候,并不意味着灵魂就必须参与,而灵肉合一是对生命资源的一种极度浪费。 她说,照你这样的说法,岂不是承认自己做爱时跟一只狗无异(她这句话明显有种族歧视的意思,还用手直着我。难道我们狗就没有灵魂了?就没有崇高的爱情了?和母狗在一起仅仅是为了满足肉体的欲望?一派屁言!)? 第十五章 爱是生命中的唯一(2) 他无奈的说,你就当和一只狗做爱吧。 她破口骂道,你还不如一只狗呢! 沉默。两个人仰望着天花板。谢天谢地!终于消停了。我反倒有些自责,毕竟是我影响了他们俩做爱的氛围。倘若我迴避女助理挑逗的眼神,结果可能就不会这么糟糕。我为什么会自责(他们的言语中充斥着对狗的歧视)?或许,我只是不愿看见灵肉分离的性爱,是他们坦然接受的事实。虽然我还从没有做过爱,但性爱在我心里是神圣无比的,我不相信没有灵魂投入的性爱是愉悦的。至少现在对我而言,没有灵魂投入的性爱,是一件不可想像的事情。 忽然,灯灭了,房间里一片漆黑。一切变化只能靠耳朵去捕捉。我听见医生在走动(应该是走到女助理面前),衣服的撕裂声,剧烈的喘息声,咿呀咿呀的呻吟声,肉体的摩擦声……不用想,就知晓黑暗中的此刻正发生着什么。 女助理说,还是黑好,看不见肉体的时候就看见了灵魂。她的这句话让我联想到小隔间里狭小的天窗,天窗里只见天空而无尘世。我不知晓天窗和这句话到底有怎样的关联,反正我就是勐地联想到了,觉得他们是在一个平行的时空里。 医生饱含深情的念起诗来,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说真的,我并不觉得这诗的声音比做爱的呻吟声好听多少。黑暗中,诗的声音和做爱的呻吟声纠缠在一起,显得滑稽无比。很长时间后,一切恢復平静,至于过了多久,我不能确定。在黑暗中,时间也是看不见的。我听见医生在走动,估计着他是开灯去了,如我所料,灯亮了。 医生和女助理衣衫整齐的坐在椅子上,面无表情的拿出计算器、纸和笔,计算着什么。 她说,这个月的利润有所下降哦! 他说,当然喽,多一个你嘛。 她说,我们得创新。 他说,怎么创新? 她说,以后你负责接待女客户,我负责接待男客户。 他说,你以为我是鸭你是鸡啊! 她说,去你的,说正经的呢。你没发现以前的客户90%都是女性吗? 他恍然大悟说,对啊! 她说,创新就是这么简单。 他们又唧唧歪歪的商量了好长一会儿(怕我听见似的),直至,女助理抬起手腕看了看表,说,时间到了。 终于结束漫长的心理治疗,我就像看了一幕活色声香的三级片(何况是真人秀)。我伸了个懒腰下地,浑身软弱无力,愈发觉得看三级片有害健康。我趁女主人不在家时也偷偷的看过几次三级片,什么类型的都有,同性恋的、群交的、人兽的……还有妙龄女子和狗的(简直是天方夜谈),趣味之低级令我噁心作呕。 第62页 女主人问医生,我的冬冬怎么样了? 医生不假思索的回道,发情了,给他找个老婆吧。 女助理抚着我的后脑毛补充说,是渴望爱情了! 我比较贊同女助理的措辞,“爱情”和“发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爱情是一件用心顶礼膜拜的神圣事情,而发情不过是肉体多余能量的发泄,一字之差,谬之千里。说心里话,我认为女助理蒙对了,我渴望爱情,我的烦躁不安完全归咎于爱情的折磨(其实就是一个向茜茜道歉的简单问题)。 女主人听完诊断后,盯着我,不说话,诡异的笑。片刻后,意味深长的说,是啊,我竟然忽略冬冬已经长大成人,是到了娶老婆的时候啦。 对于爱情这种极为隐私的事情,我不希望任何人以任何目的来搅和,这首先就是对爱情本身的亵渎,其次是弄不好就变成一场近似闹剧的拉郎配,再严重点会造成包办婚姻的惨剧。类似例子我见多了,主人喜欢的,狗不喜欢,狗喜欢的,主人不喜欢,遇此情形狗必输,主人必赢。我可不希望自己的第一次美妙爱情就葬送在女主人的强权意志下。 事情并非如我所愿,女主人这几天一直张罗着帮我找老婆,这不,吃晚饭当中女主人拿出一沓照片给我看,让我挑一个。我不愿意看,因为我知晓照片里永远也不可能出现茜茜的,只会是与我同品种的狼狗。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状况,是个血统纯正的问题(而非门当户对这么简单),就是说我只能和同品种的母狗谈恋爱、做爱、以及生孩子,以此保证后代血统的纯粹性。人类现在不是对种族问题看的很开放吗,黑人和白人结合,异国婚姻泛滥,种族日渐趋于同化,为什么对狗还固守着异族不能通婚的僵化思维? 其实问题很简单,因为我们是宠物,是狗中的贵族,而杂交的后代将失去作为一个宠物的最基本条件——即纯正的血统。没有哪个有钱人会养一只杂交狗来炫耀自己的显赫身份。多么可悲的现实!即使你冲破了重重阻碍,与自己心仪的母狗结合,那后代的命运难道就不顾了吗?他们不是被送往农村做一只普通的护院狗,就是被主人在死寂的凌晨偷偷抛弃,最后沦落为一只受人欺凌的流浪狗。这算是好的,成为流浪狗的机率只有20%,而80%在抛弃后不久因无人照料夭折归西。最惨的就是被狗贩子收购去做菜狗饲养,长大成熟的一天就是面临宰割的一天。狗贩子先将阳具割下来晒干做成狗鞭卖给保健品厂,然后剥皮卖给服装厂,最后剩一堆裸肉被抬到菜市场的刀案上,等着嘴谗的人一块块的割了回去做成下酒菜。试想,哪个父母能接受自己的孩子这样悲惨的命运? 第十五章 爱是生命中的唯一(3) 我不是没有想过这些,但对茜茜的爱使我顾不上这些了。为了爱,我愿意付出一切!是的,通过这些日子对茜茜的思念,我可以确定这种感觉就是爱。茜茜呢?对我的感觉是爱,还是仅仅搀杂了许多其它因素的喜欢(譬如我的明星光环,譬如只是想跟我做爱而不要后代,等等)?当然,这些问题我可以和她面对面的沟通,不论是哪一种结局我都会克制自己的情感,毕竟爱是双方共同的事情。问题是我至今连向她道歉的勇气都没有,全源于我无缘无故的悲伤。当日我到底为何而悲伤?我必须搞清这个问题,不然我一辈子都无法坦然面对茜茜,也就无法坦然面对我的爱情了。 冬冬,你不看照片在想什么呢?女主人问。 我一愣,醒过神来,一把将照片打翻在地,怏怏不乐的上楼。女主人莫名其妙的看着我的背影,她又岂能与我心心相通,我不过是她一只昂贵的玩具而已。 女主人并未松懈为我张罗老婆的事情。今天一大早,她少有的比我先起床,把我精緻打扮一番后就拉着我上车。车开了好一会儿后,她才神秘兮兮的告诉我,冬冬,我今天带你去相亲,十几个漂亮姑娘任你挑拣。我脸一沉,顿时不高兴了。女主人见状又说,我知道你是个大明星,眼界高,一般姑娘瞧不上眼。可你想想看,在这个偌大的上海市有哪家姑娘能佩得上你呢?是不是因此,你就不找姑娘了?不恋爱了?不结婚了?再则,男人和女人在一起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别看得有多神圣似的。瞧,说着说着,作践起自己来了。不管怎样,反正今天得给你挑一个媳妇,不然你这发情期怎么办啊! 我讨厌“发情”这个字眼。女主人全然不顾我内心的感受,我要的不是随便找一只母狗发泄肉体的欲望,而是渴望一份纯美的爱情。 沉默间,车子开进一个军营,原来是上次接案警犬的训练基地。车刚停稳,一胖一瘦两个警察就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为我们打开车门。 瘦警察摸着我的脑袋说,又见面了。 胖警察握着女主人手说,这段时间没有人再骚扰你们吧? 我不悦的晃着脑袋。女主人满面春风的说,有你们这些人民卫士,谁还敢造次啊! 客套完后,警察带着我们来到一张铁丝网面前,铁丝网后面是一群并排站列的母狗,足有20多只。我一到来,她们就闹哄哄涌成一团,互相践踏,争夺着与我最近的位置。有的对我说,嗨!不认识我了,上次你还给我签过名呢。我寻声看去,那条警犬我的确有点印象,上次不破案,尽跟我套近乎,要不然早些发现帝王的阴谋诡计,也不至于我之后吃许多苦头,看着她就来气。有的对我说,嗨!我是这里最漂亮的母狗,我要把我的第一次献给你。太肉麻了吧,说这种话的八成是骚货,还敢说自己是第一次,我给了她个白眼。场面越来越混乱,还好隔着铁丝网,不然这些母狗不当场把我轮姦了才怪。 第63页 瘦警察见此情景,喜笑颜开的对女主人说,这些都是我们最漂亮的警花,正宗的德国狼狗,你们尽管挑。 女主人感激道,真不知怎么谢谢你们! 胖警察说,有什么好感谢的,不就是配种吗。况且你家冬冬如此优秀,我们还求之不得呢,干脆就长期做我们的种狗吧。 女主人大笑道,那我的冬冬还不被你们这群母狗折腾死! 我在一旁听得血液沸腾,“配种”比“发情”还要难听一百倍,配种纯属是个做爱机器,没有快感,没有欲望(不要说情慾,连肉慾都没有),没有尊严,目的就是一个,像个奴隶般不分昼夜的繁衍下一代。还好女主人巧妙拒绝了胖警察的提议,否则的话我情愿一头撞死。我朝着胖警察龇牙咧嘴,好不愤怒。 胖警察曲解我的意思说,是不是美女们太闹,不好甄选? 我对他咆哮。他却说,我猜对了。然后对众母狗喝道,排好队,让冬冬先生好好挑。挑中的不要骄傲,光顾着享受荒废了业务。没挑中的也不要沮丧,也不要有思想包袱,不是你们不优秀,也不是你们不够漂亮,而是富贵在天,命中注定,要怪就怪自己的运气不好。 众母狗听令,贴着铁丝网排的刷刷齐,等待着幸运之神垂临。我一声嘆息,无可奈何。女主人蹲下拍着我的屁股说,我的狗皇帝,去选你的妃子吧。 为了不使场面过于尴尬,我装模做样的从母狗面前一一走过。说真的,面前的母狗个个姿色绰约,性感尤物,而且武艺超群(做警犬的没两下子怎么行),我一点没心动是假,甚至产生了性幻想。想着想着,性幻想的主角就变成了茜茜。唉!面前的众母狗再美,在茜茜面前也不过是一堆臭狗屎。 我徘徊了几遍,也没在一只母狗面前停下。母狗们个个媚眼不断,裹挟着强劲电流,使出浑身勾引解数。我就这样不停的徘徊着,也不知何时停下,如何才能终止这场闹剧。远处的公狗不时朝这边狂吠,想必是嫉妒我,说不定他们的女友就在面前的母狗堆里,能不愤怒吗。怎么办?如何结束?我总不能就这样永无止尽的徘徊下去吧。 两个警察的神色开始凝重,琢磨着我在琢磨什么了。还不下决定,莫非是挑花了眼,要不做个种狗得了,他们一定是这样想的。女主人叫我停下,附在我耳边小声说,怎么了?没满意的?你到底有没有发情啊?我摇头不是,点头不是,又摇又点的。女主人说,不要掩饰了,你一定嫌她们姿色都不好。我看,你也别挑挑拣拣的,我替你拿主意吧。我瞧左边第六只狗就不错。就这样决定了,就是她。 第十五章 爱是生命中的唯一(4) 我狂摇头,女主人视而不见,起身对胖警察说,就左边第六只狗啦。众狗听见,除了左边第六只狗是幸福得晕厥外,其余狗都是气血攻心的昏倒。胖警察直夸我眼光不错,与此同时,瘦警察把女主人选定的狗牵出来。她摇摇晃晃的站在我的面前,口中不停呢喃,这是真的吗?亲口告诉我,这不是梦……我一阵眩晕,是悲哀的眩晕。这时,茜茜钻进我的脑海里对我大声嚷道,我才是你的最爱,我才是你真正想要的!你不能没有我,失去我你不过是一具充满原始欲望的肉体而已!看,水晶骨头,你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创造生活的……我捂着脑袋,再也受不了茜茜荆棘般的话语,仰天大啸道,我爱你,茜茜! 随即,脑海里升腾起一片火焰,我在火焰中化做风吹散的冷灰。 我怎么在这里?我发现此刻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女主人凑过脸说,真是奇怪,你今天上午挑老婆的时候,突然发高烧昏迷。一定是内火过旺,等身体康復,得赶紧找个女人消消火,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我却在想,倘若不能和心爱的母狗结合,我宁愿天天生病,永远躺在病床上。当然,这是气话,当务之急我要做的是拥有一个良好的精神面貌,以消除女主人对我的焦虑情绪。她看我活蹦乱跳的也自然化解了为我找老婆的想法。说来也是奇怪,就连我自己也不晓得为什么会突然发高烧,难道冥冥中上苍一直在注视着我,暗中牵引着我?我和茜茜结合是必然,是天意,是註定? 很快就出院了,我按计划行事,只要女主人一看我,我就一脸灿烂,女主人果然淡忘了帮我找老婆的事情。不过,我内心的苦楚却无法抹去,依然被爱折磨着,且戴着一副快乐面具的生活也是迟早要露馅的。 不行!倘若长久的伪装,我迟早会腐烂掉的。即使不腐烂掉,我也会郁郁得狂犬病的,因为我已察觉出自己有早期狂犬病的徵兆。譬如我最近精神总是恍惚,多次把枕头看成是茜茜,甚至有一次抱着花园里的香樟树又亲又啃的。再譬如最近夜里我总是做同一个噩梦,我长出一对天使翅膀,伫立在金茂大厦的顶部,四周浓云翻滚,电闪雷鸣。我的头顶上是一方正逐渐缩小的蔚蓝天空,眼看浓云和电闪就要将我包围,我必须及时飞出去,飞出去后就是一望无际的蔚蓝。可是当我飞到半空的时候,翅膀忽然化做碎纸片纷纷散去,我随即朝坚硬的地面坠落。我狂叫,我唿喊,我挣扎,一切努力都是枉然。幸运的是坠到一半时我猝然醒来,不至于在梦中摔死。可每做一次这样的噩梦,我就会坠的离地面近一些,直至昨夜我的身体离地面只有一厘米了。我必须阻止这个噩梦,虽然我并不认为我真的会在梦中摔死,但它一定寓意着狂犬病即要发作。得了狂犬病还不如死,那种不知自我的疯狂完全是一个魔鬼(我曾亲眼目睹过狂犬病患者,其状惨不忍睹,回家后我连眼睛都用洗涤剂洗了许多遍,生怕看一眼都能传染似的)。而唯一能阻止狂犬病魔的法子就是爱,就是茜茜的爱,我想是这样的。所以,我必须要见到茜茜,不管我是否能解释得了无缘无故的悲伤。 第64页 我鼓起勇气,再次拨打着茜茜的电话。之前,连我都记不清拨打多少次了,但结局都是相同,只要一听见茜茜的声音,我就快速的挂断电话,捂着狂跳不已的心发呆。 占线。我不停的重拨,不停的占线。这种感觉也好,像是和茜茜通了很长时间的电话。但我很快清醒的意识到,这不过是一种胆怯,终要面对现实。于是,我盼望着让电话占线的傢伙快点猝死。 电话足足占线了一个小时,我按“重拨键”的大拇指都麻了。我放下电话,唉声嘆气,有种认命的意味。命中注定我有此一劫。就在我悲观绝望的时候,电话突然响起,把我吓了一跳。我不想接这个电话,因为不管是谁都不可能是茜茜打来的,而女主人在楼上和范胖子鬼混,为了避免干扰,把分机的电话线拔了,我若此时喊她接电话岂不是找骂。可是电话一直在响,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我盯着电话做了个决定,倘若它再响三下我就接起,一、二、三……汪。 是冬冬啊!终于是你,我打了一个小时的电话都占线,正在想,再嘟一下我就挂了……电话那头是茜茜,我呆了。 茜茜说想见我,思念我的心都碎了一百遍,不管我如何对待她,也义无返顾的爱我。我感动得一塌煳涂,泪水涟涟,泣不成声,支支吾吾的说,我也是。于是电话那头也被哭泣堵塞。我们约好今晚一点钟在徐家汇绿地见。挂断电话后,我竟有种不真实的感觉,仿佛刚才的哭泣与约定只是电话忙音中的幻觉。我再次拨通了茜茜的电话,重复一遍约会的时间和地点,才确信一切并非梦幻。 我提前一个小时出门,虽然我知晓走到徐家汇绿地不过十分钟而已,但我再也按捺不住对爱情的嚮往。临出门前,我穿了一套极其华丽的衣裳,这是我在舞台上表演穿的,对于今夜而言,不啻是我一生中最为巍巍壮观的一次演出。我还刷了两遍牙,往口腔里喷了不少柠檬味的清新剂,哈一口气,嗅了一下,清新无比。口气清新和初次约会到底有什么关联,我并不十分清楚,有部韩剧里的男主角约会前就是这么做的。 走在约会的路上,心儿宛如放飞的鸟儿。一路有皎洁的明月照耀,我觉得她今夜很亮,很突显,而路两旁的灯火在今夜里却显得黯淡失色。来到约定的地点,看见茜茜已坐在冰凉的长椅上。在月光下,她一袭白衣泛着一层乳白色的光晕,像一位飞累的天使落在此处歇息。我悄悄的走到她的面前,她看见我,没有惊讶的表情,只是木讷的凝望,片刻后,不顾一切的抱住我,说爱我。 第十五章 爱是生命中的唯一(5) 她的确比我爱她还要爱我,因为她在初次约会中等待。 长久的拥抱后,我们双双坐下,她靠着我的肩,我挽着她的腰,一起默默的仰望着月亮,冰凉的长椅不再冰凉。 她说,为何你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说,生命是轮迴的,在某个前世里,你我是一对相爱的神仙眷侣,过着幸福的生活。衰亡前,我们彼此牵着手,相约着来生再续情缘。可是在轮迴的通道中,我们的肉体化做了飞烟,朝不同的方向飘去,就这样,我们的记忆被抹去,我们的灵魂成为一张空白的纸,去书写另一个新生的肉体。不知轮迴了多少世,我们又重逢了,虽然我们已是两个被抹去记忆的灵魂,但我们的爱还在。我们的爱没有忘记曾经的约定,这爱的约定已然成为灵魂的一部分,不论万世轮迴,千重光阴,都无法被磨灭。 她说,那我们再来生呢? 我说,只要我们今生再次牵着彼此的手,共赴衰亡,立下爱的约定,我们的爱就会不散。 她说,你必须明白,我们今生的爱并无结局。 我说,为什么? 她说,其实你都明白,只不过你不敢面对现实而已,所以你眼中有无尽的悲伤,而你却浑然不知。 我说,我真的如此? 她说,爱是一件极其奢侈的事情,不是每只狗都能享有,尤其对我们这些身为贵族的宠物狗而言,爱就是发情,就是配种,就是肉体的欲望寻找一个湿润的出口。你以为我们能和心爱的狗自由往来,沉溺爱河?你以为我们能和心爱的狗结为夫妻,长相厮守?你以为我们能精心养育后代,把握他们的未来?不能够,原因仅仅我们是宠物。当我们选择做宠物的一剎那,我们就已向人类出卖了灵魂,我们不再是自由的自我。 我沉默起来,茜茜说的没错,对于宠物狗而言,爱是一件极其奢侈的事情。这一切我都明白,可是我就是阻止不了我的爱,怎么办?我沮丧的说。 她说,这只是你的第一层悲伤——心中有爱,但你还有第二层悲伤,这才是难以化解的痛苦。 我说,我的第二层悲伤? 她说,没有一只宠物狗会被爱所困,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说,为什么? 她说,因为没有一只宠物狗会在爱与现实面前选择前者。 我说,为什么? 她说,因为他们没有勇敢的心。 我说,我有? 她说,是的,你有一颗勇敢的心。你不甘被现实束缚,但又无法做到无视现实的存在,所以你有了第二层悲伤——痛苦的抉择,而非爱的本身。所以你无缘无故的悲伤,无缘无故的愤怒。所以你一直都无法坦然的面对我。 第65页 我说,是的。我也不明白我为什么会这样。 她说,因为你迷失了自我。 我说,什么? 她站起身,说,我们走走吧。我们手牵着手在徐家汇绿地里悠悠的徜徉着,沉默着,如同静谧的月光,惟轻盈的唿吸和游荡的野风在欢纵着。茜茜始终没有解答我的疑问,而我也没有再追问。她在想如何解答我的疑问,我在想如何再继续追问,时间就这样幸福却无意义的流淌着,不知何时是个尽头。 她忽然回头说,为什么半夜三更的有两只戴墨镜的狗一直尾随我们? 我回头一看,调侃的说,你不会是怕遇到黑社会吧? 她抿着嘴说,有你这个丐帮领袖在身边,我还怕什么呢! 我愉悦的笑,对尾随的狗吆喝着,让他们远一点,保持距离。然后对茜茜说,他们是我的保镖,只要我一出门,他们就会自动跟上,打都打不走。 她说,你真够厉害的,黑白两道都是number one。 我说,羡慕呢? 她说,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一定来自不易。 我说,那是当然。 她说,倘若你还清醒着,你将失去这一切,你是捨不得的,所以你继续迷失着。 我到底怎么了?你又到底想说些什么?我终于按捺不住好奇,质问着茜茜。她今夜的每一句话都像一次次掘土的铲子,朝我心底的秘密刨去,而我却不知我到底埋藏了一个怎样的秘密。但她像早已知晓这个秘密似的,一步一步的控制着我的好奇。 她说,你知道你是谁吗?不要告诉我,自己在心里想。 我说,还用想吗,我是一只风光无限的宠物狗冬冬啊! 她说,你能确定? 我说,能。 她说,你心里也能确定? 我说,是的。 她嘎然止步,朝路边的长椅坐去。这张长椅是我们先前坐过的,我们绕了一圈又回来了。椅子一直被月光占领着,我们回来了,月光就像完成任务似的让开。 她凝视着我的眼睛说,你仔细听好,你不是一只风光无限的宠物狗,你是一只自由奔放的草原狼! 我是一只狼!犹如一道巨雷霹雳,瞬间穿越三万英尺厚的浓云,钻进我的脑袋里轰然炸响。我的记忆被炸的粉碎,我在碎片中无法拼贴完整的记忆,我对我所有的认识都是支离破碎的,我陷入了无法正确判断自己究竟是谁的困厄境地。我伫立在一片幽暗的颓垣断壁当中,四处散落的记忆在不停的闪烁,有一望无际的草原,有喧嚣繁华的街头,有昏暗灰冷的牢房,有舒适温馨的豪宅,有顺着枯草蜿蜒流淌的鲜血,有绚丽灯火的舞台……我把三个有相同背景的记忆碎片并排在一起,困惑的端倪着。一个记忆碎片里显示我是一只奔跑在草原的狼,一个记忆碎片里显示我是一只奔跑在草原的狗,最后一个记忆碎片里显示着我在草原上奔跑的背影。这三个记忆碎片中哪一个才是真实的呢?是狼?是狗?是一个不愿回头的背影?但至少有一点我可以确定,这草原是真实的记忆,它在三个记忆碎片里完全一致——没有尽头的枯黄野草,幽蓝的苍穹,血色的黄昏。 第十五章 爱是生命中的唯一(6) 确定草原是真实的记忆很重要。我将三个记忆碎片作为记忆链的坐标,把四处散乱的记忆按类别、时间重新排列,从而得出三个完整的记忆,这样我就能获得足够的信息辅以判断正确的一个。将记忆碎片按类别、时间排列的过程,有点像玩扑克牌接龙游戏,充满了乐趣,使我得到短暂的愉悦心情。我想,记忆是生命存在的痕迹,一个生命只可能拥有一个记忆,那我现在有三个记忆,是不是说明我有三个生命?听起来有些可笑,在一段相同的时间里,一个肉体怎么可能并存三个生命,但眼前即将完成的三个记忆碎片的连接又如何解释呢? 三个记忆完全连接好了,他们的时间完全一致,这其中必定有两个是虚假的。 第一个完整的记忆是,我是一只狼,父母被猎人残杀,我被当作狗卖到城市,一位美丽非凡的女子收留了我,尔后,我成为一只叱咤风云、威震黑白两道的宠物贵族。 第二个完整的记忆是,我是一只狗,流落到草原委身狼群,最终歷尽艰险回到城市,遇到一个疼爱我的主人,尔后,我成为一只叱咤风云、威震黑白两道的宠物贵族。 第三个完整的记忆是,我在草原上不停的奔跑,除了一个灰冷的背影之外就什么也没有了。真是一个奇怪的记忆。 综合判断下来,第三个记忆首先被排除,我没有可能不停的奔跑,这太匪夷所思。而第一个记忆和第二个记忆的场景完全相同,惟一不同的是记忆主体——一个是狗,一个是狼。因为记忆主体不同,所以尽管记忆中的场景相同,意思却是天壤之别。但可以确定,真实的记忆就是其中一个。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实的记忆?我陷入深深的困惑。 两段记忆的末尾都是相同,选择任何一个记忆都不会改变我的现状。问题的核心是我必须沿着真实的记忆,才能走出这片颓垣断壁的困厄,剩下的两个记忆将灰飞湮灭,我还原成真实的我。正当我绝望透顶的时候,第一个记忆里的茜茜忽然朝我说话。 她说,进来吧,这才是真实的记忆。 第66页 我说,凭什么相信你?倘若我选错了记忆,我将永远迷失自我,我可不想做一个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我。 她说,因为爱,所以你必须相信我。 我说,为什么是爱? 她说,爱是生命中的惟一,是你迷失后唯一能确定方向的坐标,跟着爱走,你能在地狱里找到逃遁的出口,跟着爱走,你就是走在天堂的途中。 我说,把手给我。 她从记忆里伸出手,我紧紧拉住,纵身一跃,跳了进去……月光下,我双手颤抖的抚摩着茜茜的脸颊,凝视着她的眼眸说,是的,我是一只狼。随后扑进她的怀里号啕大哭。 我抽噎的说,我被现实中的生活俘虏了,它不仅俘虏了我的肉体,也俘虏了我的灵魂,所以我的记忆被无情的篡改。记忆的主体由一只自由的狼变成一只享乐的狗,我彻底迷失了。我成了一只真正的狗,像狗一样思考,像狗一样感受,像狗一样生活,这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她说,你并没有彻底的迷失,你现在不是找回了自己吗? 我说,的确如此,我并没有真正的迷失,因为草原还没有被篡改,它是一个无法被磨灭的记忆,是我灵魂最终的归宿。我终将回到自由广袤的内蒙古大草原,永无止尽的奔跑。什么记忆都有可能被篡改、被抹去,惟有草原不行。 她说,你现在明白了吧,为何无缘无故的悲伤,全缘于你是一只狼,一只从未向自由低头的狼。你以为遗忘了自我,迷失了自我,这一切只不过是假象,要不然你哪来的爱的勇气。 我说,你是怎么知道我是一只狼? 她说,有狗告诉我的。 我说,一定就是帝王了,因为只有他怀疑过我是狼。 她说,谁告诉我的并不重要。 我说,为什么你会相信呢?我想没有哪只狗会相信我是狼的,倘若你煞有其事的告诉一只狗我的真实身份,他会嗤之以鼻说你开玩笑,倘若你煞有其事的重复一百遍,他会认为你因嫉妒而散布谣言,倘若你煞有其事的重复无数遍,他一定会逃之夭夭,断定你得到了狂犬病。 她说,我从两点确信你是一只狼。一、你眼中的无尽悲伤,这是任何一只狗所没有的。二、今夜你来了,狗是不会把爱情作为生命中的唯一,他们不会为一份没有结局的爱情付出一丁点的牺牲,爱情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一件奢华的商品,买的起就买,买不起就走。 我说,是的,爱是生命中的唯一,为了得到它,我会不惜任何代价。 她幸福的抱住我,给我一个长长的深情之吻。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初吻(人的不算。在小隔间里那次也不算,我还没啥感觉呢,就完了),它终于美妙的来临。我尽情享受着,享受着这如水的月华,享受着这在生命轮迴中不灭的爱。我的身体也不知不觉发生着突兀的变化,如春潮暗涌,如焚心烈火,如洪水决堤,它们聚合在一起形成一股征服世界的力量。我在这股力量的怂恿下将茜茜放倒在长椅上,压住她,抚摩她……此刻,她就是我要征服的世界。蓦然,我有所醒悟,勐地离开她的身体,惊问道,你难道不讨厌狼?狗不是最厌恶狼吗? 她意犹未尽的说,你以为我是那些嫉妒变态的公狗啊?狼在我们母狗心中完全是个英雄形象,狼不畏权势,不惧强暴,宁可粉身碎骨也要自由,这是多么浪漫的一种生活啊。而狗呢,出卖自己的灵魂,向人类乞讨怜爱,以此获得舒适的生活,他们才是真正丧失了自我。 第十五章 爱是生命中的唯一(7) 我说,可你也是一只狗啊! 她说,的确。所以对狼的崇拜与爱慕是我心中埋藏最隐秘的一个梦,也是我们母狗集体的梦。我们从不敢奢望能实现这个梦,因为我们抗拒不了豪华的生活。而你的出现,你的爱,给了我强大的勇气将梦变成活生生的现实。 我说,可是你说过,狗是不会把爱情作为生命中的唯一,他们不会为一份没有结局的爱情付出一丁点的牺牲,爱情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一件奢华的商品。 她掏出我送给她的水晶骨头说,我还说过,我渴望体验一种从未有过的生活,那便是一份坚固而温暖的爱。 我说,可我已经不纯粹了,除了记忆是真实的,生活的轨迹早已脱离了自由的方向。 她说,你错了。 我说,我错在哪里? 她说,你是梦想与现实的完美结合,你不是不纯粹了,而是升华了。 我说,不理解。 她说,梦想与现实并非是决裂的,没有谁能永远的追逐梦想,没有谁能全身心的顺从于现实,梦想与现实结合的生活,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幸福生活,只有能力非凡者才能将他们完美的结合。你就是这个能力非凡者,你既有狼的自由之心,又有狗的顺变之能,所以你才有今天的辉煌成就,这不是一只狗所能做到的,也不是一只狼所能做到的。狼和狗分别梦想的生活,你都拥有了。你说,你还奢望什么呢? 茜茜一席话让我大彻大悟。我之所以痛苦,之所以迷失,不就是因为我过于执拗的认为梦想和现实是水火不容的,不管我捨弃了谁得到了谁,我都没有快乐的感觉。我现在终于明白,梦想和现实并非是决裂的,他们的完美结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幸福生活! 第67页 我万分激动的搂着茜茜,真想把她揉进我的身体里,与之合为一体。因为是她,从根本上解放了我桎梏的灵魂;因为是她,为我指引了解脱之路;因为是她,为我描绘了新生活灿烂的图景;因为是她,帮我开启了通往无限未来的深重铁门;因为是她,给了我生命惟一的爱情! 我高唿茜茜万岁!我的灵魂在雀跃欢舞! 这时,先前的两个保镖带着一帮狗,押着帝王来到我的面前报告说,至高无上的冬冬先生,我们发现这个狗东西一直鬼鬼祟祟的跟踪您,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他制服。您看,该如何处置? 帝王嘴里塞着臭袜子,朝着茜茜拼命的呜呜,不停的看着她瞪着我。我知晓他想说什么,他是一只狼啊,一只狼啊!我不是告诉你了吗,你怎么不相信我啊!揭穿他虚伪的面具,快!…… 我一把扯掉帝王嘴里的臭袜子,慈眉善目的问,你想说什么啊?你现在可以大声说出来了。 帝王扑通一声跪下,哭哭啼啼的哀号着,冬冬啊,我不是跟踪你,我是出来赏月的。你瞧,今夜的太阳多圆多亮啊! 茜茜扑哧笑出声,这天上明明是月亮嘛,怎么成了太阳? 帝王狠煽自己一耳光说,瞧我这张臭嘴,太阳说成月亮,不不……是月亮说成太阳! 我问茜茜,你认为他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茜茜妩媚的说,当然是假话喽,这天上明明是太阳嘛! 帝王又勐扣自己的眼珠子说,瞧我这双狗眼,这天上明明不是太阳吗,怎么看成了月亮! 茜茜故作娇媚扑进我的怀里,假惺惺的哭闹着,冬冬,他骂我狗眼,这天上明明是月亮吗,夜里哪会有太阳啊! 帝王傻了眼,稍顷,“咣咣”磕头号啕道,饶了我吧,我是色情狂变态佬狗流氓偷看你们亲热不得好死千刀万刮死有余辜……放我一条生路吧…… 我问茜茜,如何处置? 她说,这是你们公狗的事,我管不着。 保镖们齐声高喝,宰了他!宰了他!…… 我对保镖说,解开绳子放他走吧。 保镖们诧异的问,为什么?太便宜这狗东西了! 我说,他也是个英雄,从未放弃自己的梦想。 帝王又是一通磕头,大唿我伟大英俊潇洒旷世豪杰……茜茜附在他耳边小声说,我就是爱狼! 这真是一个深铭在心的美妙月夜。 约会结束回到家,匆匆洗完热水澡后,我躺在客厅里豪华狗窝中美美的睡去,很快又做起那个疑为狂犬病徵兆的噩梦。我伫立在金茂大厦的顶部,在浓云电闪雷鸣即将把我包裹前,我奋力扇动着翅膀,朝着头顶上方正逐渐缩小的蔚蓝飞去。飞到半空的时候,翅膀忽然化做碎纸片纷纷散去,我随即朝坚硬的地面坠落。我狂叫,我唿喊,我挣扎,一切努力都是枉然。当我的睫毛触到地面的瞬间,坠落猝然止住,一双天使翅膀重新长了出来。我仰起头颅,用尽全身力气扇动着翅膀,我就像一支无比飞快的箭羽,剎那间穿越蔚蓝的缝隙。之后,就是一望无际的蔚蓝天空,我自由的翱翔,爱是惟一的指引。 第十六章 改良黑社会(1) 在乌托邦里,狗狗自由,狗狗平等,狗狗有家园,狗狗有骨头吃,狗狗有幸福生活,狗狗比宠物还要宠物! 湿润的舌头宛如一条欲望的蛇,贪婪的游走在茜茜身上,此刻的性爱已然全无第一次的拘泥笨拙。第一次性爱是在与茜茜第二次约会中发生的,我那玩意还没进入她的体内就一泻千里。茜茜安慰我说,我的宝贝,第一次都是这样。在她的温柔呵护下,我的身体不知不觉又起了第二次变化,在她的引导下,我终于进入她的身体,肉体在癫狂的颤抖。虽然在她身体里停留的时间很短(进去就泄了,但总比第一次强多了),我毕竟走完了漫长的处子之身,从生理上一步跃入成年时代。我有流泪的冲动。 茜茜抚摩着我顺滑的嵴樑说,我拥有了你的第一次,而我却不是你的第一次,你心里会介意吗? 我说,你想哪里去了,你以为我是传统礼教的卫道士吗? 说是如此,但我的心里总像有一只屎苍在嗡嗡飞,我愈是刻意忽略它的存在,它就愈嗡嗡飞的起劲,但我又拍不死它。我试过一次,屏气凝神一巴掌下去,像是命中目标拍的稀巴烂,可手掌翻开一看,屎苍变成了两只,双双朝我吐口水做鬼脸,嗡嗡飞的更欢快了。我终于明白,心中的屎苍是拍不死的,每拍一次,它就以二次方的速度增长,等我还没拍到十次了,它们就繁衍了成千上万。试想一下,心里面有成千上万只屎苍嗡嗡飞是什么感觉?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让屎苍嗡嗡飞去吧,它们飞累了自然会歇息的。 所以,今天和茜茜做爱时,心里面有两只屎苍始终不停的在嗡嗡飞。从肉体的角度看,“他”才管不了这么多。“他”今天的表现让我啧啧惊嘆,在茜茜的循循善诱下进步神速。时间从第一次的5秒提升到现在的45分钟(面前正好有支闹钟),次数则连续刷下新高(现在已是第七次了)。最让我有天才感觉的是技术上的突飞勐进,什么常规体位、传教体位、坐莲体位、后跪式体位……均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瞧,第七次刚从她的身体里出来,又发生了第八次变化。我决定这次还採用后跪式体位,这种体位让我有驾驭和征服的快感。茜茜又掏出一支保险套为我戴上,重复着说,危险期,安全第一。我怏怏不乐的夺过保险套说,我自己来!之所以我讨厌戴保险套做爱主要有两点原因:一、戴着保险套做爱就像穿着袜子洗脚,你说爽不爽!二、我想要个孩子,不管我和茜茜生下的后代长成什么样子,我都不会嫌弃的,因为孩子是爱的结晶,是可见的爱。当然,就孩子的未来等一系列现实问题我不是没想过,我相信自己有足够能力改变世俗强加于孩子身上的不公,让孩子有个幸福的生活。于是,趁着茜茜不注意,我在保险套上戳了个小洞,窃窃偷笑。 第68页 做了十二次后,我和茜茜都精疲力竭,身体像被快乐抽空,虚弱的仰躺在床上,粗粗的喘气。我无意中瞥了一眼窗外,天色已泛起微微的鱼肚白,心想时间过的真快啊,一夜春宵就这样疾速而过了。 我说,我该走了,不然被你主人发现铁定是棒打鸳鸯! 她说,再陪我5分钟,就5分钟? 我说6分钟。茜茜欢喜张扬的笑。 她说,你最近有什么打算? 我说,再创演艺辉煌,赚取更多的荣耀。 她说,还有了? 我说,还有什么啊? 她说,你的丐帮啊!你不是曾信誓旦旦的说过,要建立一个新江湖、新秩序的吗? 我说,那不过是一个唬狗的口号。再则说了,我再怎么建立一个新江湖、新秩序,说到底,还不就是一个见不得光的黑社会,打打架、壮壮威风还可以,扬名立万还是要靠走正道。 她说,那好,我问你心中有没有理想?想不想实现? 我说,当然想了,我不是一直在努力吗。 她说,你若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就必须成为一个政治家。 我说,这之间有什么关系吗? 她说,因为政治意味着权力,权力则意味着自由。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制定规则,因为你有制定规则的权力,而所有的狗都必须遵守,在你规划的框架内生活,于是你创造出了真正意义上的梦想生活——随心所欲的生活。 我说,但成为一个政治家很难。 她说,成为一个政治家并不难,只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可:一、金钱;二、理念;三、愚昧的狗众。而这三个条件你都有。 我说,我都有? 她说,首先是金钱,金钱分有形的和无形的,无形的金钱比有形的金钱更为重要,而你现在的演艺事业正好为你赚取了这一切。所以演艺事业并非是扬名立万的正道,它只是为你提供源源不断的有形的与无形的资源而已。其次是理念,所谓理念无非是为自己的私慾编织合理的藉口,这种能力你已有所表现,否则你也成为不了丐帮的精神领袖,驰骋黑道。最后是愚昧的狗众,他们就是这个城市里数以几十万计的流浪狗。他们贫穷,他们受到不公,他们迷茫,他们心怀梦想,他们急于解脱,但他们既无金钱又无领袖的天赋,所以,他们渴望一个雄才伟略的英雄,引领着他们寻找着康庄大道。正因此,他们成就了政治家施展才能的肥沃土壤。 第十六章 改良黑社会(2) 我狐疑的问,我行吗?有这样演而优从政的先例吗? 她说,古往今来,这种例子数不胜数,就说前几年的美国加州大选,动作巨星斯瓦辛格不就成功当选上州长吗。倘若州长你看不上眼,总统好了吧,美国第四十任总统里根也曾是好莱坞明星,且是三流的呢。你现在既不是竞选美国总统,也不是加州州长,而是统一一个城市里松散的黑社会组织,难道你连这点信心都没有?你行的,你是最优秀的,我相信你! 我茅塞顿开,抱住茜茜又亲又啃的说,你真是我的贤内助!倘若没有你,我的生命简直不可想像! 我掏出水晶骨头说,这才是梦想与现实完美结合的生活,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幸福生活,这才是我一直渴望与追求的生活! 她说,只要你有愿望,可以拥有任何一种生活。 周末晚上,我佯作肚子疼没有和女主人去参加一个party。她问我能不能照顾自己,我勐点头。她说明天早晨才能回来,我狂摇尾巴示意她放心去吧。 女主人没走多久,大黄等就来了。现在知晓我企图了吧,为了今夜的宴请我可没少动脑筋。今夜除了邀请大黄外,我还邀请了其他三只狗。一个是风儿,就是我在高架入口处遇到的追随者,他不仅名字和我以前相同(多少有些美好的怀旧),而且够执着,有抱负,是个可造之才。一个是馒头,就是帝王谋害我当夜向丐帮及时传递情报的小柴狗,也是唯一不屈淫威支持我的狗,虽然他被帝王当场打的口喷鲜血,但在精心养护下总算捡回小命。邀请他们两个无名小卒的目的是为了扶植中坚骨干,这对他们俩来说可谓是天上掉馅饼。最后一个当然就是茜茜了,我的爱人,我的军师,我的指夜明灯。 大黄等一进屋子就被豪华陈设晃的眩晕不已。大黄说,这别墅忒华丽了,就像传说中的宫殿。冬冬,你可是过的皇帝的日子啊!我连忙朝他蹙眉说,什么冬冬啊,我是你小弟!大黄说,对对对,小弟!风儿和馒头小心翼翼的跟在大黄后头,獐头鼠脑的连路都不敢走,生怕把雪白的纯毛地毯给踩脏了,猥琐的样子活像刘姥姥初进大观园。茜茜热情的招唿他们坐下,俨然女主人的派头。他们还是拘泥不安,迟迟不动脚步。茜茜见状,佯作大悟道,对啦,忘了给你们换鞋子!茜茜从鞋柜里拿出我的旧鞋套给他们一一换上,他们才敢在雪白的纯毛地毯上迈开步子。 大黄感慨的说,我活了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穿鞋子! 我听着,心里不是个滋味。 大家围着餐桌坐下。餐桌是水磨大理石的,椅子是真皮红木的,桌面上铺着绣有牡丹花的大红台布,台布正中央放着一盏景德镇官窑瓷花瓶,花瓶里插满了争奇斗艳的鲜花。每个座位面前铺着一块黛蓝色的丝绸餐布,丝绸餐布上整齐摆放着一套精緻的银制餐具。餐桌的正上方是一簇巨大的水晶吊灯,散发着勾魂夺魄的熠熠光辉。茜茜麻利的从厨房端出精心准备的菜餚,其实菜餚并非精心准备,都是在附近熟食店买的大骨头、酱肘子、鸭脖子、红烧猪蹄、糟凤爪、白斩鸡、薰香肠……全是些粗俗不堪的大荤。我原本准备的是鱼翅、刺生三文鱼、清炒西兰花、玫瑰花瓣汤之类的淡雅美食。茜茜却说他们的眼光哪懂吃这些,吃鱼翅像喝粉丝似的,到头来心里准骂你小气,尽是些臭鱼烂叶子破花瓣。茜茜说的有道理,这每上一道菜,大家都眼突突的直流口水。最后,茜茜搬了一箱二锅头进来(我原本准备的是正宗法国干邑葡萄酒),一狗面前放了一瓶,然后郑重宣布,晚宴开始! 第69页 茜茜这一声“晚宴开始”,像是吹响了战斗的号角,只见大黄他们个个如勐虎下山,朝面前美食大举进攻,好一片烽烟四起的壮观景像。我瞠目结舌,茜茜则捂嘴偷笑。 约5分钟后,大黄等才打着酒气饱嗝稍是停顿下来。 你们俩怎么不吃啊!大黄见我和茜茜没有动嘴。 我木讷了一下说,来,吃吃吃,喝喝喝…… 我象徵性的吃了两口,喝了两口(这二锅头贼沖头),尽量让他们吃好喝好,正经话一句没说,尽是些虚伪客套的敬酒辞。因为茜茜说,狗吃饱喝足的时候智商最低,接纳事物的能力却是最强,所以等大家吃喝不下去的时候再谈正经事。 三圈美食下肚后,大家在一阵忙乱的打嗝声中渐渐平息。 大黄抹了一嘴油,长吁短嘆道,唉!我这辈子要能做上一天宠物就知足喽! 风儿也抹着嘴油附和道,让我一生的生命交换这一天的生命,我都愿意! 馒头泪眼蒙蒙的说,俺活着全无意义,俺活着就是受罪! 茜茜朝我递了个眼色,我心领神会,朝大黄他们一一发了支“大中华”,自己也点燃一支抽起来。 我吐了口蓬松的烟雾说,可惜你们永远也做不了宠物。 风儿说,我有梦想,我执着,我就不信自己做不了宠物! 我说,你们凭什么做宠物?一、血统有没有?这是命,你们生下来的那一刻就註定是草根。二、贵族气质有没有?瞧你们像个乞丐似的,人见了不用砖头砸就算走运!三、英俊长相有没有?长的丑是爹妈给的没办法,但跑出来吓人就不对了!四、学富五车、学贯中西的知识有没有?你们以为做宠物就是整天吃喝啊,做宠物必须通晓天文地理、自然科学、文化艺术、音乐舞蹈、人类上下五千年文明……光长的帅也无用。要成为一只宠物必须具备以上四点,缺一不可。你们瞧瞧自己,要出生没出生,要气质没气质,要长相没长相,要知识没知识,不要说做一天宠物,就是做一分钟宠物都是妄想! 第十六章 改良黑社会(3) 大黄加重了嘆气,馒头盯着水晶吊灯发呆,风儿站起来英气勃发的说,难道我们可以选择出生吗?气质是环境造就的,可人类给我们了吗?谁不想读书考功名,出人投地光宗耀祖,但我们连饭都吃不饱,又哪来的钱买书买文具买时间呢!长相?我们长相差吗?给我也做个离子烫,拉个双眼皮,穿上名牌服装,戴上金银玉器,鼻樑上架副墨镜……我就不信会比谁丑! 我说,这就是你们的命,枉然挣扎! 风儿说,错!生是我无法选择的,命是我可以改变的! 我拍掌说,好,说的好!果然有抱负,有志气,倘若每个流浪狗都像你这样想,何愁不能改天换地,创出一个新世界来! 风儿狐疑的盯着我说,你认为我们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我一拍桌子说,能!为什么不能!帝王将相宁有种乎! 大黄说,可是你刚才还说…… 我说,做一分钟宠物都妄想是吧? 大黄说,是是是。 我说,那我问你,做宠物是为了什么? 大黄说,衣食无忧,免费医疗,综合保险,完善福利,天天有骨头吃! 我说,代价了? 大黄说,代价就是听人话,朝人摇尾巴。 我说,倘若不听人话,不朝人摇尾巴也能过上宠物的生活,你可否愿意? 大黄说,有这等好事?比做皇帝还爽! 我说,还记得我说过要建立一个新江湖、新秩序吗?这个新江湖、新秩序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一套完整的可执行的社会体系,这个体系就是乌托邦。在乌托邦里,狗狗自由,狗狗平等,狗狗有家园,狗狗有骨头吃,狗狗有幸福生活,狗狗比宠物还要宠物! 大黄狐疑的问,这世上真有什么乌托邦? 我说,有。实话告诉你们吧,多年前,我在国外生活的时候就偶然闯进一个乌托邦,里面的狗过的生活就是我刚才描述的生活。到此后,我就再也不想离开了,这里简直就是天堂!可我的心里总觉得一切太不真实,像一个梦,似一场幻觉。我常常疑问自己,世界上真有一个叫乌托邦的地方吗?某天早晨醒来后,我发现自己身处于一片臭气熏天的垃圾场,乌托邦不见啦!我哭啊,急啊,找啊,可我怎么也找不到了。你们知晓乌托邦为什么会消失吗? 他们聚精会神的齐声回答,不晓得。 我说,因为乌托邦不会收留怀疑它真实存在的狗,所以我被抛弃了。我后悔万分,后悔自己不敢相信真实的幸福生活,后悔自己一直怀疑乌托邦是个梦。尔后,我又沦落成为一只被人主宰的宠物狗,但我的心里从未泯灭对乌托邦的嚮往。自从遇到你们之后——你们这群充满激情对美好未来无限渴望的好兄弟们,我幡然醒悟,我们为何不自己建立一个乌托邦?我之前提出的新江湖、新秩序的概念就是乌托邦的雏形,现在是到了真正实现它的时候啦! 大黄等听的目瞪口呆,宛如被定形了般,一动不动,眼珠子都不转一下。茜茜用手在他们面前来回晃了两圈,他们才集体清醒过来,群情激昂的挥舞着手臂吼道,我们要乌托邦,我们要跟随冬冬实现乌托邦,我们相信乌托邦!…… 第70页 我的血液沸腾,暗中紧紧捏紧茜茜的手。 听了十分钟的激情口号后,我手一挥,说,实现乌托邦不能仅凭激情,而是要科学的、整体规划的、务实心态的、逐步实施的去建设。 大黄说,冬冬…… 我说,叫什么? 大黄摸着脑袋不好意思的说,叫小弟。小弟你放心,我们都听你的,你说怎么做就怎么做!风儿和馒头也誓死跟随,说这是他们的荣幸,说我是指引他们幸福的天使。 我又一一发了支“大中华”,悠悠吐了口绵长的烟雾说,实现乌托邦是个复杂的社会体系工程,我们首先要做三件事情:一、统一黑社会。二、改良黑社会。三、建立组织架构。为什么要统一黑社会呢?因为乌托邦不是我一只狗的,也不是我们四只狗的,而是生活在这个城市里所有忍飢挨饿、命运悽惨、无家可归的流浪狗们。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些流浪狗们为了生存不得不依附黑社会组织的庇护,但他们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反而受到更严重的压迫,建立乌托邦首选就要解放他们! 馒头插话说,这点我是深有体会,我就差点死在黑社会老大的手里。他边说边看着我,像是提醒我他曾经为我做出过的牺牲。我当然明了,给了他一个微笑。 我吸了口烟接着说,统一了黑社会怎么办?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就是最大的黑社会组织?是不是我们就直接进入了乌托邦?说好听点,黑社会是行侠仗义的江湖,说难听点,黑社会就是一帮乌合之众、地痞无赖。所以,统一黑社会后立马要做的事情就是改良黑社会,把乌托邦的精神内涵率先发扬光大。等大家都深刻领悟乌托邦的实质后,接着就是建立等级分明的组织架构,其目的就是更有效的管理和指导大家如何科学严谨的建设乌托邦。我再三强调一次,等级分明的组织架构很重要!倘若大家都吊不郎当,纪律松散,意识游离,自己高兴怎么做就怎么做,自己不高兴这么做就不这么做,不要说实现乌托邦了,就是鸟托邦也实现不了啊! 大黄等连连点头说对。其实最后一点对我最为重要,因为等级分明的组织架构意味着我从一个理念传播的理想主义者过渡到一个掌握实权的政治家,权力才是我最终要得到的。至于之后如何去实现所谓的乌托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不断的给大家梦,控制大家的梦,乌托邦就是活生生真实的了。 第十六章 改良黑社会(4) 之后,我又和大黄等就如何统一黑社会做了一番精心策划。目前江湖上能与丐帮抗衡的黑社会组织有两个,实力均不可小觑。一个是巨龙帮,控制着整个浦东地区,老大叫笑面佛,是个杀狗不眨眼的傢伙。据可靠情报,笑面佛的背景是某位神秘赌王的宠物。每每他主人组织豪赌的时候,他就组织一群流浪狗在赌场方圆一公里内放哨,所以至今为止,警察都拿赌王没办法,甚至连他的面都见不着。另一个是叫“面包会有的”帮派组织,势力分散在城郊一带,如五角场、闵行、漕河泾、龙华等。虽然这个帮派组织的名称念起来有些拗口,但这个组织纪律严明,架构清晰,口碑甚好,团结了一大批赤贫阶层(都是些要饭不要命的疯狗)。其组织纲领与乌托邦很相似,是目前最难对付的黑势力。他们的首领叫一颗牙,为什么叫一颗牙了?一颗牙以前也是一个豪门家的宠物,不知什么原因被主人打出家门,他死赖着不走,直至被打的还剩一颗牙时才落荒而逃。一颗牙很有权术头脑,是一个典型的政治家,煽动力极强。 经过反覆策划,反覆论证,我们最终确定统一黑社会的主方案,职责分工也完成。大黄为统战总司令,风儿为宣传部长,馒头为我的警卫连长,而我什么头衔也没有。我为什么不给自己封个显赫的头衔?基于两点考虑:一、沖在最前的是炮灰,最先出头的鸟死的早。二、最厉害的招数是无形之招。 最后,我又送给大黄六字箴言:赢狗心、神化论。 我倚着大门,目送着大黄等消失在黑夜里的城市。茜茜靠着我的肩,眼神幽迷。 我说,明天就要江湖色变了。 她说,是权力重新组合。 我说,刚才我说的一番话对吗? 她说,你是个天生的政治家。 我说,我是在乌托邦里自由了,而他们依然是他们。我做对了还是做错了? 她说,自由是有限的,平均在每只狗上几乎是看不见的,你把自己的自由分给他们,如同把一滴淡水融入海洋,你把他们的自由集中在自己身上,他们也是不觉的。 我还想说,她捂住我的嘴说,天快亮了,我要…… 第十七章 像侠一样流浪(1) 我要和你像侠一样流浪,飘逸的行走在江湖,爱我们所爱的,憎我们所憎的,没有谁能伤害我们,只有我们能伤害他们。 画廊生意萧条,情人冬冬的情绪很低迷,他本就不具备商业细胞,让他守着一厢小店,等于宣布他无期徒刑。女主人并不在意画廊的生意好坏,生意不好亏不了几个钱,生意好也赚不了几个钱。她所在意的是想见到情人冬冬的时候就能见到。 她宽慰他说,快乐是最重要的,是钱买不来的。 他说,我并不快乐! 她诧异,为什么? 他说,我想挣很多的钱。 第71页 她说,你现在过的不是挺好吗? 他说,我要挣钱给你。 她说,我不需要你的钱。 他说,可是你喜欢钱。 她沉默许久说,我更喜欢你。 他忽地攥紧她的手说,素素,我们结婚吧,你知道我是有多么的爱你! 她躲闪他的目光说,不!冬冬。 他松开她的手,长嘆道,我知道你会如此回答,我知道你捨弃不了所拥有的一切,我知道你也是爱我的。他抹了一下眼睛,甩了甩头髮继续说,可是,你知道我的感受吗? 她说,我知道你心里苦。 她欲吻他。他躲闪她的吻咆哮道,你不知道! 他顿了顿,以舒缓忧伤的口吻说,我恨我自己,没有能力让你过上优越的物质生活。我恨我自己,没有本事让你成为万人迷恋的大明星。我恨我自己,像一个窝囊的废物,只能与心爱的女人偷偷摸摸。我恨我自己,没有一个男人的勇气,向全世界宣布我爱你。我恨我自己,像一只宠物,靠你施捨的爱与粮食生活…… 她打断他说,你不要这样…… 他又转为咆哮道,我受够了,受够了一只宠物的生活! 接着,两个人一起沉默。我蜷缩在椅子下,紧张的连大气都不敢出,我还是第一次见情人冬冬如此发威,他发威的样子很有男人味。我是能理解他心情的,试想一下,倘若我眼睁睁的看着茜茜和一只又一只公狗在一起,会有两种结局。一、肺气炸了;二、在肺气炸之前把那些骚烘烘的公狗一个个绞死。可情人冬冬的作为呢?却是忍气吞声,不仅如此,还依赖着女主人馈赠的爱与粮食生活,他所恨自己的没错。令我不解的是他们俩在这种畸形关系里,却是真心相互深爱着,毋庸置疑。 他说,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像一对真正相爱的人那样生活。我知道你不会答应,可我还是要做最后一次尝试。他忽地单腿跪在女主人膝下,从怀里掏出一枚熠熠闪光的钻戒,说,嫁给我吧!我心中永远圣洁的公主。 她被眼前突如其来的一幕感动的颤抖,嘴唇蠕动,似乎想说什么却什么也没有说。 他当是默认,把钻戒小心翼翼的戴在她的食指上。钻戒大小正合适,在她白皙纤指的衬托下更显永恆的霸气。 他深情一吻钻戒说,这是我用卖画的钱买的,是我用自己的钱买的。 他慢慢的起身,想拥抱住她。 她如梦初醒般,挣脱他,把手指上的钻戒摘下还给他,惶惶的说,不,不……我们不可能! 他没说什么,脸上也看不出悲伤的表情,有条不紊的打开背包,里面是一堆钞票。他把背包递给她说,我把画廊卖了,这是钱,还给你。 她惊异道,你…… 他说,我并不想开什么画廊,也不想举办什么画展,全都是为了你。我准备去继续我的流浪,背着包,带着纸和笔,把一路上感动的风景画下。我不渴求我的画能卖很多的钱,我更不奢望能成为凡高、毕卡索,我只希望自己活的自由快乐简单。好了,该说再见的时候了。 他刚转身,她蓦地从背后紧紧抱住他,号啕着说,不要离开我,我不能没有你! 他转身,把她轻轻推开,说,可我却不能完整的拥有你,这不公平。他有些抑制不住似的狠狠闭上眼睛,稍顷,缓缓睁开,脸上暗涌的激动神情退却。他说,其实我早该明白,自从我们再次相遇后,你再也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初恋小女孩了。 他弯下腰,对我挥挥手说,冬冬,再见! 情人冬冬走后,女主人整整伤心了一个星期,拒绝所有的演出和应酬,独自窝在卧室里,连我也不许进。看她可怜的样子,我的心也酸酸的。 说真的,他和她,我不知晓该同情谁多一点。 我是希望他们俩个能长相厮守的,甚至在情人冬冬走后的那个晚上,我做了一个幸福的梦。某个清晨,应该是春天,青灰的光铺在幽静的绍兴路上。路边有一家叫“回家”的画廊,门忽然打开,一男一女并肩站在门前伸着懒腰说,多好的天气!一只狗冒失的从门里钻出来,狠狠撞了一下男人和女人。接着,女人把所有的窗户打开,将最美的画支在橱窗显眼的地方。其中有一幅《金色的草原》摆放在门外,每一个路人都无法视而不见,可是女人从不卖这幅画,不管客人出多少价钱。画廊的二楼是画室,男人正在工作。画室的一角是卧室,只有一层透明的帷幔隔着。画室设计的很特别,屋顶是一块巨大的玻璃,四周墙壁也是,当有鸟围着画廊飞时,可以三百六十度的看见飞的痕迹。夜晚,男人、女人、狗在卧室里看电视。男人靠在沙发上,女人腻歪在他的怀里,狗偎依在他的脚下。四周拉上了窗帘,头顶是闪烁的星空,电视里放的是卡通片《猫和老鼠》。我走近一看,那男人是情人冬冬,那女人是女主人,那只可爱的狗是我。 第十七章 像侠一样流浪(2) 我和茜茜的爱情,则是另一番温馨甜蜜的景象,生活尽在掌握之中。统一黑社会仅用了半个月时间。首先干掉笑面佛,在笑面佛主人开赌时,大黄带着一帮兄弟拼命狂吠,扰得四下不得安宁,可是并无警察扫场。神秘赌王损失巨大,狠狠教训了一顿笑面佛慌报军情。几次过后,神秘赌王一气之下赶走笑面佛。警察真来时,神秘赌王顿时傻了眼,因顽固反抗被当场击毙。笑面佛彻底失去东山再起的机会。 第72页 接着剷除一颗牙,他异常狡猾,把自己包裹的滴水不漏,毫无破绽,对付他比较棘手,颇费脑筋。最后改变原定方案,採用舆论战术,先把他的名声搞臭,没有了群众的支持,他也活蹦不了几天。 其一、造谣他是狂犬病携带者(相当于人类爱滋病)。 其二、造谣他有不健康的性趋向。 其三、造谣他向猫族偷卖粮食(相当于叛国加贪污),严重损害了我们狗族的利益。 其四、造谣他有案底,当年他被主人赶出家门是因他欲强姦只有两岁的小女主人(谁知道了)。 其五、造谣他暗杀了前老大,才登上权利的颠峰。 其六、造谣他吃狗胎防衰老的震撼恶行。 其七、造谣他左眼珠子是假的鼻子丧失嗅觉有前列腺炎家族史头上秃毛所以戴着帽子尾巴是嫁接的拉屎时必须大笑梦游里喜欢切西瓜…… 最绝的是,风儿找了一批有表演天赋的母狗,三天两头带着狗崽子哭街,你这个没良心的一颗牙,风雨同舟发达了,忘了媳妇不要娘,拳打脚踢菸头烫,吃喝嫖赌样样全,道貌岸然伪君子,扒皮剁骨下油锅…… 一时间,关于一颗牙的负面舆论沸沸扬扬,假的变成真的,真的有鼻有眼,名声顿时臭不可闻。他在帮派里的威信也岌岌可危,最高权力遭到冲击。最终,他思想压力过大,导致精神崩溃,选了一棵歪脖子树上吊了。 丐帮正式改名为乌托邦,在先进理念加巨大火力下势如破竹的收编了笑面佛与一颗牙的残部,再加上几次大的围歼战役,黑社会统一了95%。剩下的5%顽命之徒并非剿杀力不够,而是茜茜特别喜欢血雨腥风驰骋沙场的感觉,她说她也像个英雄。于是,留下一些胆大命好的,茜茜高兴的时候,我就带着她去砍砍杀杀,成就她英雄之梦,体验江湖之风云。其次,茜茜说,留一些恐怖分子有助于乌托邦的凝聚力。 改良黑社会和建立组织架构异常顺利,因为战乱过后大家急切渴望和平调养生息,而对于我,却是顺势登上权力顶端。为了巩固政权,茜茜对我说,可以造神了。 大家尊唿我为万岁,万岁,万万岁!我半推半就的接受。 茜茜自然就是千岁了,她喜欢大家对她顶礼膜拜高唿千岁,比我这个做万岁的还要高兴。有时候,我觉得茜茜才是乌托邦的真正拥有者,才是拥有自由最多的狗。当然,我并不介意她,她是我最爱的狗,我所做的一切不就是为了她吗,我所做的一切不正是她想要的吗,她授意的吗。所以,更多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个爱情傀儡,我无悔无怨。 大黄也和我生疏起来,不要说称唿我为小弟,就连名字也不再叫了,而是同大家一样高唿我万岁。我没有劝止他,茜茜说,神要有距离,谁都不能亵渎。 正当我和茜茜享受颠峰幸福的时候,一件不亚于晴天霹雳的事情发生。在徐家汇绿地,我和茜茜第一次约会的地方,还是那张有月光的长椅,暗处更多了些武艺高强的保镖。 我对怀中悲悸不已的茜茜说,怎么办? 她哭哭啼啼的说(已连续哭啼一个小时),我的主人为何要去香港发展呢?上海是个多美丽的城市啊,我捨不得,捨不得……有太多的留恋。 我说,怎么办? 她说,你说了? 我说,怎么办? 她说,我真的不知道。 我说,怎么办? 她说,其实你我很明白,这是一场没有结局的爱情。 我狂吼道,我不相信! 她抚着我的脸颊说,接受吧,现实。 我说,你是可以不走的,我们有乌托邦。 她说,乌托邦只存在现实与梦想平衡的时候,可现在已经失衡,天平朝现实垂去,乌托邦也就崩溃了。 我说,不会的! 她说,就算我留下了,我住在哪里?难道要我与那些流浪狗为伍?你又能时时刻刻的在我身边吗?你不能。在我和你主人同时需要你的时候,你只能选择后者。 我说,你不愿为我牺牲?你不是说过,你渴望体验一种从未有过的生活吗?而你现在体验到了,也喜欢啊,为什么还要绝情抛弃? 她说,我是一只宠物,身份决定了我的命运。 我说,你爱不爱我? 她说,爱。 我说,爱是生命中的惟一,留下吧! 她说,是,我说过,爱是生命中的惟一,可是我还是无法留下,无法接受自己是一只流浪狗,无法捨弃主人的无限宠爱,无法忘怀金雕玉砌的生活。 我说,你不爱我,你只爱你的主人以及她带给你的尊贵生活。你不爱我,因为我不是你生命中的惟一。 她说,你爱我? 我说,爱。 她说,爱是生命中的惟一? 第十七章 像侠一样流浪(3) 我说,是。 她说,那好,你跟我去香港。 我说,这怎么行,这里有我的主人,有我的事业,有我的乌托邦! 她说,你不是也一样,爱自己甚过爱我。爱是自私的。 我无语。是的,我要求她为我做的我自己也做不到,我没有任何理由责怪她,迁怒她。或许,我和茜茜前世并不相识,冥冥之中,上苍老眼昏花牵错了的红线,现在他看清了,一切是个误会,于是他解开红线,我和茜茜的情缘也就走到尽头。我只能这样慰藉自己,我们本就是殊途陌路,心中满是无以復加的痛! 第73页 她再次扑到我的怀里,捶打道,我不想离开你! 我说,怎么办? 她说,我不想离开你,我爱你! 我说,怎么办? 她从我怀里起身,抹一把眼泪说,我有孩子了。 我说,什么!? 她字字重复道,我怀孕了,今天早晨发现的。 我的脑袋像被猝然勐击一棍,晕晕乎乎的,找不着北。 她叨叨着,怎么会这样呢?每次都做安全工作了呀,怎么会这样呢……看着她神神叨叨的样子,我向她坦白,是我在保险套上做了手脚。 她用无比愤怒的硕大瞳孔盯着我吼叫,你害我!你为什么要害我!你让我现在怎么办呀?主人若发现我怀了杂种,非打死我不可!即使不打死我,孩子也将是悲惨凄凉的命运,这些你不是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害我和我的孩子啊! 我按住她两支乱舞的小细胳膊说,即使你要走,也要生下孩子再走,我来抚养,我来给他们一个锦绣前程的命运! 她说,时间来不及了,我后天就要走,而临产期要到一个月后。她又挥舞着小细胳膊捶打着我的胸膛吼道,你为什么要孩子啊!我不是告诉过你,不要吗!你不是害我害己吗!…… 我任她捶打说,我想要孩子,我爱孩子,我想看见我们爱的结晶。可是我没有想到你会这么快就走,这并不是我的错。 她缓和悲愤的情绪说,现在是谁的错已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肚子里的孩子怎么办? 我说,怎么办? 她说,你整夜都在说怎么办。 我说,怎么办? 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懦夫,没有胆量与能力去面对自己的责任。面对爱,面对孩子,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的唉嘆,不停的祈祷,不停的乞盼神灵的奇蹟。我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此刻一幕就是情人冬冬与女主人告别一幕的时空投影。他在一份无法掌控的爱的面前,灰熘熘的离去,连过分挣扎的旋涡都没有。我亦如此。为何我和他有如此雷同的命运?我和他毕竟选择了两条截然相反的道路,他选择了自由,而我坚守着做一个优秀的宠物。这太让我费解,自由和宠物并非是对立的。 茜茜不停的哭啼,我已习惯她揪我心肺的哭啼声,至少今夜是这样的。 我来回抚摩着她冰冷的嵴樑说,问题总要解决。 她说,要么把孩子…… 我说,把孩子打掉吧。 我知晓她也是这个意思,我抢先说是为了减轻她的悲痛,让她觉得自己并非想这么做的,而是孩子的父亲太无情,杀死孩子的兇手不是自己。 她在我的怀里依旧嚎啕大哭着,并非我想像的释然。 我们甩掉了保镖,来到一条偏僻的弄堂。整条弄堂一片颓势,是条即要拆除的弄堂,此后,它将名副其实的成为这个城市的记忆。倘若许多年后,曾经生活在这条弄堂里的人不再前来寻迹,便意味着这条弄堂将从城市浩瀚的记忆里删除,也可以这么认为,这个城市里从来就没有这条弄堂存在过。 我搬来一箱镇江陈醋,听说喝醋可以使肚子里的孩子流掉。我把醋一瓶瓶的从箱子里拿出来,整齐的排列在地上,一共十二瓶,应该剂量够了。我利索的打开第一瓶醋的封口,递给茜茜,她接过,手抖的很。 我和她异口同声的小心翼翼的问对方,决定了? 我和她都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算默认? 她浅尝了一口,笑着对我说,没有想像的难喝。 我浑身冰冷的厉害。 茜茜喝完了第一瓶醋,其实大半都从她两个嘴角流失。 我问,什么感觉? 她说,有饺子就好了。 我利索的打开第二瓶醋的封口,递给她,她手依然抖的很。在她接过瓶子的整个过程里,我捕捉到一次她怜兮兮的眼神,是在用眼睛问我,决定了?同样,我也用这种眼神问她。我和她都没有延长眼神的沟通。算默认? 她浅尝了一口,蹙着眉头说,这瓶是不是伪劣产品?一点酸味都没有。 我说,你的味蕾被麻痹了,所以没有感觉。 她说,哦,原来是这样。 茜茜喝完了第二瓶醋,漏掉的不多。不知是她掌握了喝醋的技巧,还是醋已无味,不再如鲠在喉。 我问,什么感觉? 她说,像调酒师做的苹果酒。 我利索的打开第三瓶醋的封口,递给她,她手抖的剧烈,险些没有接稳。 我说,挺得住吗? 她说,谁防碍了我幸福,我就灭谁! 我忽地紧紧抱住她,与此同时,她把醋瓶子摔在地上。我们一起哭泣着说,把孩子留下吧!? 第十七章 像侠一样流浪(4) 她说,孩子是无辜的。 我说,我爱孩子。 我们坐在荒废的门阶上,把剩下的九瓶醋轮个抛向弄堂的灰暗深处,瓶子碎裂的声音空洞的响在死寂的夜里,褐色的醋液宛如一朵朵绽放的鲜花,牢牢生根在一片瓦砾之中。她抛了五个瓶子,我抛了四个瓶子。抛完了瓶子,我们随手拣起身边的石块,继续朝灰暗的深处抛,声音依旧空洞的在死寂的夜里滚动。 我说,你真的想好了,放弃? 她说,你了? 我说,我也想好了,放弃。 第74页 她幸福的偎依着我的肩膀,说,我希望生一公一母,公的我取名字,母的你取名字。我的名字都想好了,叫水晶骨头,寓意着我们所愿望的生活。你的了? 我思量了片刻说,我取的名字叫回家。 她说,回家是什么意思? 我说,每只狗都有很多的家,因为我们在无时无刻的漂泊,到最后我们就忘了从哪里来,最初的一个家在哪儿了,而那才是我们灵魂最终的归宿。 她说,很有寓意的名字。 我说,水晶骨头也是。 她说,我们离开了主人如何生活呢? 我说,忘了吗,我们有个乌托邦。 她说,别天真了。倘若你不再是一只光彩耀人的宠物,就意味着你走下神台,没有了神,乌托邦也就土崩瓦解了。 我说,那我们去何处生活? 她说,做回你的狼,带我去流浪。 我说,流浪? 她说,是的。我要和你像侠一样流浪,飘逸的行走江湖,爱我们所爱的,憎我们所憎的,没有谁能伤害我们,只有我们能伤害他们。 我说,我答应你,做一只真正的狼,带你像侠一样流浪。 在一条即将被城市被抛弃的弄堂里,我和茜茜的爱最终战胜了一切。我的灵魂有如被澄澈,它终于找到存在的意义。做一只真正的狼,像侠一样流浪,多么心驰神往的生活!我和茜茜手牵着手,我的另一支手抱着“回家”,她的另一支手抱着“水晶骨头”,我们行走在广阔无边的江湖,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长风吹打着我们的毛髮,没有什么能阻挡我们。 像侠一样流浪,让我们掘弃了所有的现实。 我和茜茜约定,明天晚上,还是这条弄堂,我们携手起程去像侠一样流浪。 我准备好了,信用卡,简单的粮食,几件喜爱的衣裳,最酷的剧照……没有狗证,我再也不需要它了。我悄悄熘进女主人的卧室,她早已淡了失爱的悲伤,正与范胖子赤裸的相拥着梦乡。我朝她磕了两个响头,感谢她这么多年来对我的照顾厚爱关心宠信呵护……以及她所带给我的一切光辉显耀的生活。 我是捨不得她的。 我毫不犹豫的迈出大门,头也没回,是爱给了我决然的勇气。一路上,再次感觉走在不归路上,我不由自主的回忆起上两次离家出走。第一次出走是陷进臭美的阴谋,万幸的是我什么也没有失去,反而得到了朋友。第二次出走是我亲自策划的,我还没走出这个城市就流产了,后来我拥有了乌托邦和爱人。 这次了?起点的感觉都是一样,结局还未知,我又将会得到什么?是那个已然在眼前晃动的侠的江湖,还是一个我仍无法掌控的未来?不管怎样,我已上路,倘若命运没有阻止我,我就得一直走下去。 我走进废弃的弄堂,镇江陈醋的酸味迎面扑来,真是奇怪,昨夜的醋味还没这么浓烈呢。我坐在冰凉的门阶上,一边朝灰暗的深处抛掷瓦砾,一边等候着茜茜,时间走的异常缓慢,我看了看手錶,茜茜已过了约定的时间。我庆幸,自己还好没有躲在暗处给茜茜一个背后的惊吓,那样的话,我非得憋死。又过了很长时间,我身边随手可触的瓦砾碎片石子一个不剩,要继续朝灰暗的深处抛掷就得起身或者换一处门阶坐。我选择了后者,因为我无法确定茜茜还要多久来到,而频繁起身拣拾瓦砾碎片石子是一件很累的事情。 我又看了看手錶,有些怀疑手錶是不是进水了。 我已沉不住气,脑袋里开始胡思乱想,茜茜为何迟迟未现? 第一种可能:她的主人发现异常,看得紧,她无法顺利脱身。她想了很多办法,譬如乖乖不再闹床,譬如佯作唿唿大睡,而正是这些伪装让主人有所怀疑,因为她睡觉前从不会这么乖,睡觉时也从不打唿噜。 第二种可能:她在焦急中贸然行动,背着沉重的行囊打开门时,见主人笑眯眯的把她抱起说,我就知道你是不会乖乖睡的,准是酝酿着什么恶作剧。 第三种可能:她的主人没有察觉出任何异常,甚至她的主人根本不在家。她悠闲自得的准备好行李,从容的出门,潇洒的和过去作别。走在半道上的时候,却出现意想不到的灾难。这灾难的可能更多,如过马路没看红灯被迎面疾驶的大货车撞个满怀;如遇到狗贩子把她带到一个陌生的城市,这算是好的,倘若狗贩子是屠夫一类就完了,剥皮卖肉死无全尸;如遭遇几个顽皮的人类小童,逼她喝下水道里的污水,逼她吃混有铁钉的面包,逼她跳熊熊燃烧的火圈,最后把她吊在一根电线桿上扬长而去;如遇到黑社会残余(所谓的恐怖份子),他们早就把我和她恨之入骨,上帝把她送到他们的面前,他们岂能错过。他们殴打她,辱骂她,最后一个个的强暴她。他们折磨够她了,便胁持她要挟我解散什么乌托邦,他们需要自由的生活。 第十七章 像侠一样流浪(5) 第四种可能:她没有遇到主人的阻扰,没有遇到种种可能的灾难,她只是无助的徘徊在街头,迷失了方向,忘记这条该死的弄堂到底在城市的哪个角落里。 我开始在弄堂里来回踱步,这样有所缓和焦虑的心情。弄堂不长,破败不堪,四周是一片黑漆漆的工地,看得出来,弄堂是这个工地的一部分。我倒是奇怪起来,昨夜,我和茜茜怎么会找到这个地方?没有路,被一大片坑坑洼洼的工地包围着,就是有路也看不清楚,因为没有路灯。我刚才找来时也是颇费周折,绕了好大一圈,走了好长一段冤枉路。所以,茜茜忘记这条弄堂到底在什么地方是情有可原的。我想到去接她,在工地的外围守侯着她。可是又想,工地这么大,外围更大,与外围连接的路数不胜数,谁知晓她会在哪个路口出现呢。万一我出去了,而她正巧进来了,她见不到我以为我也是如此迷路,也去外面的路口守侯我。我在一个路口守着,她在一个路口守着,我们在不同的路口守着,岂不是永远守不到对方。 第75页 我继续在弄堂里来回踱着,不敢有任何轻举妄动。 又过了很长时间(我没有看手錶,是凭感觉判断的,我认为看手錶以确定时间流失了多少对我焦虑的心情没有益处),不知是不是我在弄堂里徘徊的次数太多,我竟然对这个弄堂产生似曾相识的感觉。恍若在昨夜之前更久的时间里,我曾来过这里,而且也像今夜般困惑,在一堆残垣断壁的包围中不知所措。不可能,这肯定是思维在持续焦虑的的状态下,产生的幻觉。我想驱散这种幻觉,可是愈驱散它,它反而变的愈清晰,直至清晰的呈现出一副完整的景像,我这才分辨出它与弄堂确实不是一个地方,而是相似而已,这个清晰的景像就是我记忆崩溃的那一幕。茜茜坦言我真实身份后,我的记忆被霹雳击溃,记忆碎片到处散落,我困厄在一片记忆的废墟里走不出去。 那一幕和今夜的确很相似,怪不得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我终于明白,所谓似曾相识只是某个类似的记忆产生的共鸣而已。那我和茜茜呢?也有似曾相识的感觉,难道也是一个类似的记忆产生的共鸣,近而混淆?我赶紧断了思路,觉得很可怕,这是对神圣爱情的公然挑衅和亵渎。 我徘徊的有些累,废墟的路并不好走,况且还隐伏着镇江陈醋的碎玻璃渣子,被划上一道口子就不妙了。我没有去想时间又流失了多少,靠在先前坐着的门阶上闭目歇息。 这一闭眼,天就亮了。 此刻,我才敢面对茜茜没来的第五种可能,她反悔了,反悔答应跟我去像侠一样流浪。她在激情退却后意识到,像侠一样流浪是个更加不切实际的乌托邦,所以她没有来,所以她整夜捂着被子抽泣。是这样的,我确定着这种可能。奇怪的是,这种可能并没有带给我无以復加的悲伤,反而是一种莫明的空洞。空洞之中什么也没有。 那孩子了?这是空洞中惟一闪现的。 我发疯般朝茜茜家跑去。我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左右穿梭,奋力狂奔,不时碰到这个人的腿,撞到那个人的腰……这是清晨,是人最多的时候。人们蛰伏了一个黑夜后开始出来觅食,享受,以及填补欲望的豁口。他们不时朝我投来啧啧惊嘆,并不是因为我撞了人没有道歉,而是他们觉得一只狗在没有主人的陪伴下,大白天里在街上撒野是件太奇怪的事了! 的确,城市的白昼彻彻底底被人类掌控着,那些在深夜里才敢出来活动的野狗、野猫、野老鼠早已销声匿迹,连根毛都见不着。所以,你要是告诉人类,这个城市里有几十万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打死他们都不会相信的。他们怎么可能相信在这个美丽繁荣的城市里,会隐藏着如此庞多的垃圾(恕我把城市里流浪的动物称唿为垃圾,在人类的眼里确实如此)?倘若脑袋烧坏的流浪狗(尤其是老鼠),非要闯进白天里的城市,我想,不用10秒钟,便会脑袋开花,四肢不全。 而我在大街上狂奔了大半个小时,还没惨造厄运,原因是我穿着一身名牌衣服,一眼便知是只宠物狗,是只有点像明星冬冬的宠物狗,是只有显赫人物撑腰的宠物狗,常言道,打狗还要看主人呢。每个人都在揣测我的背景,到底是谁家的狗,到底是不是明星冬冬,看狗的装扮来头一定不小!……他们在揣测着我怎么了,我的主人怎么了。我是如此疯狂的奔跑。 在通往茜茜家的路上,我蓦地瞥见茜茜坐在一辆迎面驶来的轿车里,于是,掉转头颅,朝着轿车追去。我一边奔跑一边狂吠,茜茜从后视镜里看见了我,伸出头朝我大声说道,冬冬,原谅我吧,我不配是你生命中的唯一! 我说,你不是嚮往像侠一样流浪江湖吗? 她说,不要欺骗自己了。 我说,那孩子了?我们的孩子了? 她说,再见!忘了我!谢谢你给了我一个梦,一个从未体验过的生活…… 车子越来越远,我追不上它,它拐了个弯,等我追到它拐弯的地方时,再也看不见它了。我吐着长舌头,苟延残喘的蹲在路边凝望着远方。我终于醒悟,茜茜只是爱她的梦,恰恰我有编织这个梦的能力。她有没有真爱过我?有,在梦里。梦醒了,就什么也没有了。虽然她试图把这个梦延续下去,但她清醒的认识到,将这个梦延续远远超出我编织的能力。 几天后,我接到茜茜的电话。 她说,孩子药流了。 我说,哦。 第十八章 飢饿的情感(1) 你是一只极度情感飢饿的狗,我也是,我们相互慰藉而已,谁也没有付出什么,但我们却都满足了。 一场风花雪夜终结,一出海誓山盟谢幕。 茜茜渴望体验一种从未有过的生活,她体验过了,走了。而我留下了,无处可遁。 巨大的哀愁将我笼罩,折磨的我有如窒息。 我试图努力的忘记她,但她像冤魂般牢牢盘踞在我的脑海里,驱之不散。为此,我又喜欢上了别墅的灰旧屋檐,孤零零的坐在上面,眺望着黑夜里的城市。不时,昂起头颅,朝着昏黄的残月报以无尽的长啸。惟有此刻,我才有所感觉灵魂是自我的,没有被茜茜带走。可白日来临了,我又将去何方逃避? 像一具麻痹的躯壳,盲目的活着。 我必须要摆脱这种困境,不然,我将自我毁灭。 第76页 我从脖子上取下茜茜赠送我的水晶骨头,此时看着它,有种想笑的感觉。骨头就是骨头,我怎会把它幻想成任何所愿的东西呢?我不能再侥倖着什么奇蹟,生活是具体的。我把水晶骨头紧紧攥在手心,用力朝城市的黑夜挥去。我看不见它落在了哪里,只听见刺耳的碎裂声在黑暗中迅速蔓延。我稍感欣慰,只要它碎了就好,我再也不会把梦想当作可具体实施的现实而伤痕累累,我再也不相信梦想与现实可以完美的结合。 水晶骨头碎了,我从茜茜创造的梦中彻底醒来。 我想她也是如此,在一个深夜里用力将水晶骨头挥向深不可见的黑中,在听到刺耳的碎裂声后,抱紧自己的身体颤抖的哭泣。对于她而言,未尝不是一个受害者。从某个角度来看,她无疑是个最大的受害者,心理和生理上遭受的创伤远胜于我。 她或许比我更加透彻的明白一个道理:我们永远无法创建一个从未体验过的生活。 我不仅毁灭了水晶骨头,还毁灭了与茜茜相关的一切。茜茜赠于我的礼物悉数焚烧;徐家汇绿地的那张月光长椅,我派爪牙将之砸烂;为茜茜成就英雄的黑社会残余,全部赶尽杀绝;茜茜的蜜友成了我的仇人;茜茜最喜欢的食物、香水、衣服及一切,成为一堆嗤之以鼻的垃圾。惟有乌托邦我没有放弃,因为乌托邦只不过是个被美化的黑社会,它对我很实际。 因此,我断定:我已从巨大的哀愁中走了出来。 随着茜茜的爱从脑海里不留痕迹的逝去,一股巨大的空虚席捲而来,这巨大的空虚比巨大的哀愁还要令我窒息。这是怎么了?茜茜不再是我的怨结所在,我不再恨她,也不再思念她,为何我的灵魂还无法归体,在无边无际的空虚中迷途般的游荡。 即使我孤零零的坐在灰旧的屋檐也无济于事。 即使我朝着昏黄的残月报以无尽的长啸也无济于事。 我开始陷入另一个困境之中,没有任何答案可寻。 我只能描绘出这种空虚的症状:一、脑袋里一片空白,却总感觉有一件事情必须要做,至于何事并不知晓。二、不知下一刻身在何处。三、体质虚弱,身心乏力,严重的亚健康状态。 因此,我总是失魂落魄的,常常呆立,常常落泪,常常莫名其妙的拿起杯子,常常喊错朋友的名字,常常刚睡下就以为到了天明,常常神经质的哈哈大笑……我就像一个破碎的我,为了存在而胡乱的拼贴在一起,拼贴起了肉体,而无法拼贴起灵魂。 空虚已对我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幸好,这段时间女主人的注意力在范胖子身上,谋划着名与他长相厮守,忽略了我的反常。不然,又得去看什么心理医生,想起就作呕。 逐渐,空虚升级成一种恐惧,生活仿佛时刻都会被割断,生活被割断就意味着生活得不到延续,生活得不到延续就意味着被生活抛弃,被生活抛弃就意味着永远游盪在一片白茫茫的空虚中,这是多么毛骨悚然的事情!我自我诊断着:一件不知晓但必须要做的事情是所有癥结的所在。所以,我必须找出这件必须要做的事情到底是什么事情,然后把它做了,然后把生活无缝的衔接起来,然后走出一片白茫茫的空虚。这显然要比忘记茜茜的爱睏难的多,因为我要做一件连我都不知晓的事情。 做一件连自己都不知晓的事情,所以如何想像都是没有答案的。就在绝望之际,我蓦地的想起了莎莎。 很奇怪的感觉,一想到莎莎,似乎有一缕明朗的光在虚无中忽悠悠的飘荡。难道莎莎知晓答案?我瞭然这是一个疯狂的臆想,她怎么可能知晓答案。当我再度想起莎莎时,虚无中再度飘荡起一缕明朗的光,这也是事实。 我不由自主的打电话给莎莎,说想见她。她的兴奋在我意料之中。半小时后,莎莎轻轻叩着玻璃,我打开门让她进来。 莎莎狐疑的问,为何想起了我? 我颓废的说,我想和你做爱。(我也不知为何会这么说?太疯狂了,没有任何逻辑可言!) 她直视我的眼睛沉默片刻后,说,我也是这样想的。 在做爱的过程中,我们彼此都很投入,数次达到高潮。这是我第一次与茜茜之外的母狗做爱,这是我第一次与不爱的母狗做爱,肉体的快乐却丝毫不减,灵魂则坦然在一旁观战。我心中暗暗在想,这与茜茜在一起竟无差别,爱与不爱是否真的是快乐的标准?与此同时,奇蹟出现,我再也感觉不到无助的空虚。 第十八章 飢饿的情感(2) 黑暗中,我感到手臂有湿湿的液体,我用手指沾了一点放在嘴中辨别,是眼泪。我诧异,触摸着自己的眼角,没有泪的痕迹。我打开灯,望着莎莎,果然是她泪流满面。 我从她身体上下来,问,怎么了? 她说,你并不爱我。 我点燃一根烟,张扬的吐了几口烟雾后说,我需要你。 她说,我给了你想要的吗? 我说,你给了,我获得了。 她默不作声的开始穿衣裳,整个过程一直在吧嗒吧嗒的掉泪。在她转身的剎那,我忽地拽住她的手说,能告诉我吗,你到底给了我什么?我又到底获得了什么? 她怔了怔,没有回头,冰冷的说道,你是一只极度情感飢饿的狗,我也是,我们相互慰藉而已,谁也没有付出什么,但我们却都满足了。她又咽了咽口水说,记住,需要我随时找我。说完,她挣脱我的手,滑向屋外的黑夜。 第77页 莎莎的话终于给了我一个准确的答案:飢饿的情感。 不论我做什么,都是那个我不知晓但必须要做的事情,无须解释什么,只要能填塞我飢饿的情感,只要让我觉得并未失去什么,只要生活仍在以连贯的形式继续。这样的自解不免有些牵强,但我的确有了不再使心灵空虚的满足。 是的,飢饿的情感,这才是空虚癥结的所在。 是的,茜茜带走了我的情感,而我却不能没有情感的活着,没有谁可以如此。为了弥补空虚,我不得不放纵自己。所以,我飢不择食的饕餮各式各样的情感,解放自己的情慾,为性而性,为快乐而快乐,这样,高质量的生活才能得以继续下去。 我和不同的母狗做爱,她们有的是贵族,有的是流浪狗,不管她们是何身份,她们是谁,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美丽非凡,有高超的技巧。我深刻感受到肉体带给我的愉悦和满足远比灵肉合一带给我的纯粹,肉体是直接的,直接的接触快乐,而灵肉合一却要在灵与肉之间不断的转换,不断的鑑别灵就是灵、肉就是肉,否则就是玷污神圣的爱情。爱情?多么可笑的一个字眼。 肉体得到空前的满足,灵魂自然也就满足了,两者不是对立的,而是同一条轨道上的先后关系,肉体在前,灵魂在后。倘若把此顺序颠倒,结果就是伤痕累累,痛苦连绵(我的例子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所以,狗的爱情观是对的,爱情是一件奢侈的商品,买得起就买,买不起就走。爱情就像是一款最新的时尚手机,你终于攒够钱买了它,可每月累积的话费远比手机本身价值高的多。当使用成本高于购买成本时,它就成了你的负担,使你深陷两难的境地。更可气的是你把手机买回来的时候,发现它已经淘汰(当饰品的可能性都没了)。 我的生活终于恢復正常,终于在生活被割裂的最后时刻,成功的衔接起来。那不知晓但必须要做的事情一直做下去,不论是什么事情。这是不是一种正常的生活?我给不了自己答案。但有一点是不争的事实,就是在这种极度充实的生活中我超越了自我。演出的激情越来越程式化,谄媚的技巧越来越无形,把握现实的手腕越来越刚柔,面对未来的心越来越坦荡……当然,还有我的乌托邦,一个从美化到彻底神化的黑社会。 大黄问我,万岁,你说,乌托邦到底是什么? 我说,乌托邦就是乌托邦。 的确,在我不断领着众狗实现乌托邦的过程中,有些狗对此产生了怀疑。大黄是第一个,他对我及乌托邦的置疑越来越重:我们的生活不仅没有比宠物过的更好,反而在倒退;我们组织里结党营私愈演愈烈,官员腐败愈来愈盛;我们的治安有史以来最糟,还不如黑社会;到底什么是乌托邦?……大黄所说的一切我都认同,可我不能承认,不能承认乌托邦就是一个我胡编乱造的梦。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我在乌托邦里绝对的自由,我不能让任何狗去摧毁我的自由。因此,我不得不在乌托邦展开全面清洗行动,就是将信念不坚定者划为污衊伟大万岁的政治犯。 我为何可以打碎自己的水晶骨头,却不让众狗打碎他们自己的水晶骨头?归根结底是我的自私,对自由的无限渴望。所以,从我的角度看,乌托邦并非是一个百分百的梦。 大黄首当其冲,被批斗关进水牢,几天后,他不忍折磨悬樑自尽了。他的死,对我触动很大。我究竟为何变得残忍起来?大黄可是我三番两次的救命恩人,大黄可是我最亲密无间的朋友,大黄可是我告天盟誓的结拜大哥!只因他的梦醒,只因我需要权力、需要自由,我就把他给抛弃了。 大黄的葬礼我去了,很冷清,寥寥数狗。我知晓,没有多少狗会有胆量出席政治犯的葬礼。风儿也在场,满面悲悸。我不知晓他是否真有哀伤的感觉,因为他是批斗大黄的执行者。我朝大黄的遗像鞠了三躬,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张纸,当众宣读了一份为他平反昭雪的公告,祭以亡魂,表以我心。这是我惟一能为他做的了。 我偷偷流了一滴眼泪,很快将它抹掉。 幸好,大部分狗是“觉悟”的,乌托邦清洗很快结束。我也不愿看到乌云愁杀的天色。风儿接替了大黄的职务,他是一个超级的乌托邦狂热分子,对我犹如神灵般敬仰。不!我就是神,表面臣服的神,内心敬畏的神,无条件信仰的神。 我明白,我要在乌托邦的顶峰永不坠落,就必须成为真正的神,只有神才拥有绝对的自由。这也是茜茜既定的方针,她走了,我也有足够的能力完善。我把乌托邦逐步往宗教概念上转移,乌托邦是个宗教,乌托邦是个信仰,而非现实。乌托邦是个宗教问题,乌托邦是个信仰问题,而非现实问题。狗们愈发觉得生活没有任何改变,就愈发执着的信仰乌托邦。他们祈祷神灵能佑护他们的生活,能改变他们的现状,而只有乌托邦的神灵才具有这个神力。 对神的信仰才是永远无法醒来的梦,才是一个无坚不摧的水晶骨头。乌托邦是水晶骨头巨大的制造工厂,我制造着,惟我清醒着。虽然,乌托邦本质上就是原来的黑社会,流浪狗依旧贫穷着,但他们却不是从前的他们,他们有了执着的信仰以及心中有了坚定的神。他们再也打碎不了自己的水晶骨头,因此,他们永远也参悟不出梦与非梦的境界,现实与非现实的区别。 第78页 我再也不哀愁了,我再也不空虚了,因为我创造出一个梦想与现实完美结合的世界,而非生活在一个梦想与现实完美结合的世界。是的,创造而非生活,有着本质的区别。有此领悟全归茜茜所赐,她对爱情的掘弃让我最终明白,梦想与现实都是虚幻的,不真实的,所见一切都是虚假的,游戏才是我们在有限生命及有限空间里惟一的主题。 我要感谢茜茜,是她把我带到一个超脱的精神层面,在这个精神层面里只有游戏,而无绝对。 第十九章 最后的抉择(1) 面对阉割,我陷入前所未有的抉择,便是从本质上选择做狗还是做狼。甚至可以说,是生与死之间的抉择,是选择狼的死狗的生,还是选择狗的死狼的生。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快乐过去,转眼两年。我的体形更加魁伟,前不久去衡山电影院看周星驰的《功夫》,再钻大铁门时,连半个脑袋都塞不进去。我的气质更加贵族,别人都说我像《乱世佳人》里的克拉克.盖博,气宇高贵且不失风流倜傥。女主人对我越来越爱,并没有因情人冬冬的离去冷落我,反而更把我当个宝,已然成为她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当然,最重要的是我从乌托邦里安全的撤了出来,我只有从我设计的游戏里全身而退才算大功告成。 乌托邦四分五裂的局面不可避免,各方诸侯如雨后春笋般孕育而生,江湖风云色变。他们高举着乌托邦的信仰相互争夺着自由与权力,他们都说自己是正宗的乌托邦,是神的真传。这正是我设计游戏的目的,不论我在不在江湖,不论我还是否掌控着权力,众狗都以我的名义创建着秩序,获取着私利。我超脱了,我达到游戏设计的最高境界,即我生与死都是生,都是众狗心目中自由的化身,都是主宰他们内心永恆的神。 而乌托邦之外的世界,是一个我无法制定游戏规则的世界,这个世界由人类控制,由我的女主人控制,所以在这个世界里我只是个小角色,被游戏的制造者设计着命运。游戏的制造者就是我的女主人,就是我的神,我同样也有神。 我要活的快乐,就必须领会神的意图,谙熟游戏的规则。 谁是女主人的神,这对我并不重要,神与神之间是垂直管理的,我只须服从我的神。世界就是这样由一个个游戏组成,有的游戏是独立的,有的游戏是游戏中的游戏,每一个游戏不论大小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每个独立的世界里都有一个主宰的神。所以,当女主人的演艺事业走到低谷,我并不感到天要塌了般,只是创造她置身这个游戏的神对她没了兴趣。虽然,我也由广义的明星狗成为狭义的明星狗,好在生活质量并无太大改变,女主人这几年赚了足够多的钱,维持目前高质量的生活就是200年也没问题,而到那时,我也早已灰飞烟灭。所以我不用担心,继续享受着我的贵族生活。只要能调整好心态,这是一个并不起伏颠簸的游戏。 女主人曾多次尝试与范胖子结婚,以将置身的游戏无限延长,可惜游戏制造者是不能被游戏角色控制的,所以,范胖子一次次拒绝了女主人的婚姻请求,转而制造另一个游戏主角。女主人并不像我对世界认知的这么透彻,她觉得自己离开这个游戏就没法活了,死缠烂打的粘着范胖子。岂知,这样会加速游戏终结,原本可以做个配角的也做不成了。 女主人被自我折磨的容颜憔悴,她不信自己的命运就这样风光不在了,没有人喜欢她了,没有人找她签名了,没有人给她献花了,没有化妆品gg找她代言了,没有综艺节目邀请她了,主持人不调侃她了,记者不爱搭理她了,大街小巷再也看不见她的海报了,ktv里的少年越来越少点她的歌了,于是,她妆扮的妖艷逼人,卖力穿梭在红男绿女的party中。显然,她是以这种方式告诉别人,自己并未消隐,并未被绚丽的舞台遗弃,还有很多人需要她。她的这种自信却没有得到回应,因为新出炉的明星比比皆是,她们才是游戏的主角,霸占着目光,吸引着有力量的男人,而剩下的目光及男人又都是女主人不屑的。 女主人受了几次冷落后,蜷缩在家里,不敢出门。这又何苦呢,安安静静的走在大街上不也是曾经的一个愿望吗?况且,这世上有几人能从生到死都被人大眼瞪小眼的关注呢。她最终想通了,自己总不能永远霸占着这个舞台,因为人们不可能永远的喜欢一个人。她开始转移目标,尝试诱捕一个钻石王老五,堤内损失堤外补,有一座金山靠着也是荣耀。她其实应该是明白的,那些所谓的钻石王老五不过是一群情感飢饿的动物,他们需要的只是肉体的快乐来麻痹自我,他们是不会许给肉体一个未来的。 令女主人彻底绝望是在一次洗手间里,她坐在马桶上,听见洗手台边有两个女人嘀嘀咕咕着。她捕捉到自己的名字,于是,憋住尿树起耳朵偷听。一个女人说,你瞧叶绿素都老成巫婆了,还扮成个狐狸精似的,呕!另一个女人说,谁说不是呢,眼角的鱼尾纹都可以夹死蚊子啦,以为抹了厚粉就看不出来了,呕! 女主人气的肺都要炸了,提起裤子冲出去,撕打起来。一个女人对付两个女人,显然处在下风,好在我及时听见女主人的惨叫,也不管男洗手间还是女洗手间了,箭一般冲进去,对着两个烂女人龇牙咧嘴的怒目狂吠,吓得她俩当场小便失禁。 第79页 女主人一路哭泣着回家,到了家,就直奔镜子面前一坐就是三天。其间不停的问我,我真的老了吗?没人要了吗?我当然是拼命的摇头,除去谄媚她的意味外,我并不认为女主人老的成秋后黄花啦。她还是很年轻的,很漂亮的,皮肤嫩嫩的,眼睛有神的。但对于吃青春饭的女人来说,她的确是老了。 衰老终于击败了女主人,她最终觉悟,自己总算风光过,也赚够了钱,而爱才是生命中的唯一。她开始把心思放在没有光环萦绕的未来,她开始想要一个家,一个真正的家,一个和真正相爱的人厮守终老的家。然后做点小生意,最好是开个有品位的小店,不需要它赚很多钱,只要能满足日常开支就行了。 第十九章 最后的抉择(2) 不知她是真的领悟了人生真谛,还是她的确累了,要的只是一个温暖的归宿。 她想起了情人冬冬,她觉得他是惟一可以倚靠终身的男人,虽然他没有很多的钱,但他爱自己,会给自己温暖和浪漫。 于是,她去找他。 他去了西藏,女主人便趁着时间空隙把几经转手的画廊盘了回来。她请上海一流的设计师把画廊重新装饰了一番。楼下依旧是展厅,只是比以前趋于商业化,尤其是增加了一个颇具现代气息的收银台,收银台里什么电脑、计算器、收款机、验钞机一应俱全。楼上四面墙壁上的窗户被敲掉,换成一熘通透的玻璃,屋顶也是如此,活脱脱一个玻璃房子。一块丝绸屏风将整个玻璃房子隔成两个空间,一个空间是情人冬冬的画室,一个空间是温馨的卧室,而隐秘的小隔间改成现代化的厨房。最后,挂上画廊的牌匾,当然还是叫“回家”。一切毕后,女主人叉着腰楼上楼下连转了几圈,脸上表情甚是满意。我则连连啧舌,这画廊改造的和我梦中看见的不是一样吗! 情人冬冬回来的那天,女主人和我去车站接他。情人冬冬还是像第一次见他般风尘僕僕,不时甩甩头髮,脸上写满了沧桑和自由,一切都没什么变化。 他说,怎么想起了我? 她说,先洗尘。她带他去了一家档次很高的西餐厅,点了精緻佳肴,和一瓶有年头的红酒。他们没怎么吃,很沉默。女主人有话几次没说出口,情人冬冬有疑几次没问出口。倒是我吃得欢,的确也不关我什么事。吃完饭,女主人带着情人冬冬来到崭新的画廊,他着实为眼前一幕惊异。 她牵他的手观赏一圈,然后问,可是理想中的画廊? 他说,没有了天窗,没有了逼仄的天空。 她说,这是你的,我的,他的(指我)。 他说,是你的,他的,不是我的。 她说,是你的。 他说,我的画廊是广袤的天地,它还太小,装载不下我的心灵。 她转变话题,说,我很累。 他说,因为你一直为别人活着。 她说,我想有个家。 他说,你不留恋灯红酒绿了? 她说,我要嫁给你。 他长嘆一口气说,晚了。 她很诧异,怎么?你不是想和我永远在一起吗? 他说,那是过去。 她说,现在和过去有什么分别? 他说,当然有区别。过去我爱你,想和你在一起,可是爱不是你生命中的唯一。现在你累了,想要一个家,想要做回真正的自己,想要一个爱你的男人永远陪伴着你,可是我已娶了自由,选择了漂泊。 她开始殷殷抽泣。他握紧她的手说,我理解你现在的心情,当年我也是如此。他说完,背起沉重的行囊转身走了。她放声大哭,一直追到画廊门口,一直朝他的背影唿喊他的名字,一直到看不见了他的背影仍不住的放声哭泣。她的哭声引来路人疑惑的目光,她仍继续朝着背影消失的街头哭泣着。我低着头,伫立在门槛内,没有去追情人冬冬,也没有去慰藉女主人。这样的结局早已预料,但我却没想到女主人遭拒后的强烈反应。她返身进了画廊,将门锁上,然后疯了般,见什么砸什么。屋子里一片狼藉,玻璃碎裂纷纷。 跟她朝夕相处这么多年,我还是第一次见她如此暴烈的发泄情绪。我以为她只是把婚姻当作一个长久的游戏,看来并非如此。 我以为她摔了,砸了,哭了,闹了,亲手把画廊毁了就会安宁了,可事情远没有结束。她回到家后把自己关在卧室里,拉上窗帘,蜷缩在角落里,目光呆滞,神神叨叨的不停(也听不清楚到底说啥),一连几个星期都是如此。头髮蓬乱了,也不去打理,脸上积满了污垢,也不去清洗,饿了,就嚼一小块干面包,渴了,就喝一点矿泉水,我取悦她,她一巴掌把我忽悠开,整个人成仙了。 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倘若女主人想不开,哪根筋搭错变成了神经病,我下半辈子怎么办?思量来去,我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不过,有一点倒是好,我清净了,相对自由了。我不停的邀请莎莎等美狗来家吃饭,做爱,声响再大,女主人也不会下楼的。没过多长时间,和我有一腿的美狗都玩过一遍了,再也没有新鲜感,我方知,我并非是个风流老手。于是,我邀请风儿及馒头到家做客,他们现在都已是一方霸主,当然,在我面前还是龟孙子般恭敬。我暗示他们为我物色些美狗,他们欣然许诺。作为回报,我会在他们的组织里露脸一次,以示神的眷爱。 第80页 美狗源源不断,一天一个,我纵情于酒色欢娱之中。此番美妙游戏,岂是神仙可比? 一天,某个宠物美狗的主人上门嚷道,你这个狗东西,到处瞎搞,把我的宝贝给弄怀孕了,生下个杂种咋办? 我假寐着眼睛就是不理睬,他便质问我家主人在不在? 我暗想,女主人现在哪还管得了这种事情,就是她心情好时,也不会把我怎么样,无非向人家假惺惺的陪个不是,然后像模像样的教育我一番。说心里话,我也知晓让美狗怀孕不好(主要指宠物狗,流浪狗就省心多了),可我就是不喜欢戴套,对方也不喜欢吃药,说是会发胖,索性就只管快乐了。 第十九章 最后的抉择(3) 上门滋事的人赖着不走,非要见我的主人讨个说法。这些人以前是不敢这么大声的,前来滋事多是为一瞻明星光彩,可如今,世道变喽。我刚想用棉棒塞住耳朵,只见女主人流光溢彩的翩翩下楼,身披华贵霓裳,面画妖媚浓妆,嘴叼纤细紫罗兰香菸,丝毫不见了自暴自弃的颓废容颜,且是她两个月来首次下楼。 只见她姗姗踱到滋事人面前,吐了一个优雅的烟圈说,嚷什么嚷!不就是我家狗看上你家狗吗,你应该感到高兴才对,冬冬是多金贵的身份啊!再则说了,你家的狗不好好栓住,到处勾三搭四,一看就晓得是个骚货! 你!你!……滋事人气的说不出话来,一跺脚扭头就走,出了门才缓过气来,回骂一句,过气的舞女还这么不要脸! 女主人哼哼哼的一笑,重重关上门。 真是大快狗心,女主人骂得淋漓畅快。我凑上去朝她直摇尾巴,她却冷冷的走进厨房,叮叮哐哐的弄起吃的来。我被晾在一边莫名其妙的发呆。 不一会儿,女主人把做好的美食端到餐厅,并唤我过去一起享用。我自是高兴,都吃了两个月冷冻食品啦。她只顾自己吃着,飢不择食的样子。我在一旁看着她,愈发觉得她今天反常,心头不时冒出不祥兆头。 女主人把桌上的美食席捲光后(我一口没吃),喝了一大口水,打了两个嗝,用纸巾擦了擦嘴,然后慢条斯理的对我说道,别以为我不晓得你趁我打盹的时候在外面瞎搞,你们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她又打了一个嗝,顿了顿说,你也该收心啦,该玩的玩了,该乐的乐了,人生就是这么一回事。我决定,以后就我们俩个相依为命,谁也不离开谁。懂吗?就是谁也不能离开谁半步,我不再爱任何一个臭男人,你的世界里只有我。老死后,我们就埋在一起,枕着青山绿水来到下一世。我知晓,这对你很难,享受过太多的乐趣,勐的收心会不适应,时间长了就好。 我心想,没啥,这不就是做宠物的终极目的吗,时时刻刻的让主人捧着爱着。况且死后,还能和女主人葬在一起,有个漂亮的墓碑,这是多大的殊荣啊!说不定,我的墓地还会成为流浪狗们朝拜乌托邦的圣地。 女主人又喝了一口水说道,我想过了,你的自控能力比我差,所以要给你来个彻底,你就不会想着外面的花花世界和那些骚货母狗了。明天我就带你去医院做阉割手术,一了百了,没有了根,你也就彻底断了念想。 什么!阉割!我以为我听错了。 女主人又重复一遍,是的,阉割,你就再也无法离开我了。 我呆若木鸡地没有反应,女主人拍拍我的脑门说,今夜给你最后一次自由,狂欢去吧。说完,她独自上楼,走到楼梯半道冷冷的丢下一句,没有了那个,看你们男人还拽什么拽!然后哈哈大笑走进卧室。 阉割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肉体的快乐被粉碎。 意味着生理上的残缺。 意味着心理上的变态。 意味着自由严重缩水。 意味着从一只狼变为本质上的狗。 阉割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职业化的宠物生涯走到黑。 意味着优越的物质生活到终老。 意味着游戏中的角色再无更改。 意味着只能前行而无后路。 我坐在屋顶眺望着黑夜里的城市,再也无法以乐观的游戏精神去看待即将面临的现实生活。的确,当我对生活失去判断的时候,我便以游戏去诠释所有的不解和疑惑,这样便以为豁达了,升华了,超脱了。其实不然,生活是残酷的,岂能以游戏的品质去将它衡量。 在面临阉割的前夜,我再也无法逃避,再也无法将自己粉饰成一个游戏的角色,我只能清醒。若有可能,我宁愿永远煳涂着,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不论是人,还是狗,亦或是狼,都无法做到一辈子煳涂。因此,面对阉割,我陷入前所未有的抉择,便是从本质上选择做狗还是做狼。甚至可以说,是生与死之间的抉择,是选择狼的死狗的生,还是选择狗的死狼的生。 而现在的我介于狼与狗之间,左边是狼的美好回忆全面甦醒,右边是狗的物质嚮往真实清晰,他们拥有相同的份量盘踞在相对的两头诱惑着我。这有点像平衡中的天平,而打破天平平衡的唯一砝码便是阉割。 生活是无法投机取巧的,多年藏匿在狼与狗之间已是一个奇蹟,终要面临一个选择。 狼还是狗? 我再次分析各自的优劣来。 狼的好:广袤的草原,新鲜的空气,随心所欲的自由。 第81页 狼的坏:贫穷,困苦,恶劣的生活状态。 狗的好:优越的物资,富裕的生活。 狗的坏:被局限的自由,丧失心灵的快乐。 狼与狗的比较,说到底,就是自由与物质的比较,就是梦想与现实的比较。是选择优越的物质,还是选择随心所欲的自由?是选择灵魂愉悦的梦想,还是选择肉体安逸的现实?不论选择谁,抛弃谁,都足以令我痛苦万分,这就是抉择的本质。 自由与梦想,物质与现实。若是你,会如何选择? 我知晓,没有谁会给我答案,但有些数据也许可以佐以我做出抉择。就是这个世界里狼的数量远远少于狗的数量,就是经歷了物质与现实的狼只有极少回到草原,就是经歷了自由与梦想的狗大多都会重返城市。依照这种规律发展下去,狼迟早会从世界里消失,狗最终昌盛到顶峰,成为仅次于人类的地球第二主宰。这说明了什么?是否说明了物质与现实的价值远远大于自由与梦想的价值,是否说明了物质与现实才是正确的选择。但从物以稀为贵的角度来看,自由与梦想却是宝石中的美钻。 第十九章 最后的抉择(4) 我忽地觉得,自由与梦想、物质与现实是两个法力强大的魔鬼,各自都使出浑身解数拼命的拉我入他们的阵营,倘若我再无鲜明的立场,我将被他们撕拉的粉碎。当然,还有一种结局,就是自由与梦想的魔鬼夺去了我的心,物质与现实的魔鬼夺去了我的肉体,我最终成为一具没有思想、没有知觉的躯壳,失去生与死的意义,活着只因存在。所以,我必须做出抉择。 此时,残月从摩天大楼的缝隙间升起,她依旧是昏黄的。此景让我想起了舞台,想起了女主人那首《我的翅膀哪里去了》的歌,想起了我在歌声中的演绎—— 我幡然醒悟,我所生活的城市根本就不是我的世界,而是一个被极度美化的梦,当我终于鼓足勇气要逃离它时,却发现如何也找不到回去的路。绝望的关头,我爬上城市最高的摩天大楼的顶部,想以一种极端的方式逃离。此时,一轮幽黄的残月蓦然悬挂在浓黑的夜空,它刻画出摩天大楼生冷的峭壁,并突兀照亮着坚硬地面上的落点,似乎在说,那是你依然无法逃离的方向,除非……除非你有一双翅膀。可是我没有,我找遍了全身。我想,我曾经一定有过那可以在风中随意行走的翅膀。在巨大的现实面前,我弓起身子,昂起头颅,迎着残月,报以无尽苍凉的长啸!在这短暂的一刻,我感到自己在飞。 此景,还让我想起了那个疑为狂犬病徵兆的噩梦—— 我长出了一对天使翅膀,伫立在金茂大厦的顶部,四周浓云翻滚,电闪雷鸣。我的头顶上是一方正逐渐缩小的蔚蓝天空,眼看浓云和电闪就要将我包围,我必须及时飞出去,飞出去就是一望无际的蔚蓝。可是当我飞到半空的时候,翅膀忽然化做碎纸片纷纷散去,我随即朝坚硬的地面坠落。我狂叫,我唿喊,我挣扎,一切努力都是枉然。 想起这些,难道是冥冥中上苍对我的暗示:我无论如何也逃离不了城市的天空。 我又想起了茜茜,那个曾经给过我真挚爱情的母狗,倘若她没有离开我,倘若她在爱情与现实之间选择了前者,我今天也许就不会这么孤单无助。她总是能出乎意料的为我打开一扇解脱的大门。 放弃最后一次纵慾的机会,在屋顶想了整整一夜,我最终选择了物质与现实。为什么会如此选择?高尚一点的说法是,短促的一生以肉体的安顿为主。俗一点的说法是,我已无法在没有地毯、热水器、空调、豪宅、汽车、美食、啤酒、漂亮衣裳……的环境中生活。再则,作为宠物的公狗十有八九都是被阉割的废物,譬如珠穆拉玛、小强、风中咆哮都是,他们不也很快乐的生活着吗。诚然,他们生下来就是狗,阉割註定是生活的一部分,没有如我般痛苦的抉择。 我不知这个选择是否绝对正确,因为我也不知有没有绝对正确的选择。谁离我近些,谁就会多些力量左右我的选择。无疑,在自由与梦想和物质与现实的较量中,后者胜利了。 第二天,女主人用绳子拴在我的项圈上,勐然间,我有些不习惯。多年来,因我高超的谄媚技巧,使女主人放弃了用绳子束缚我的举措,所以脖子上的项圈成了我最引以为豪的首饰。而今后,不论我的谄媚技巧再如何高超创新,都很难让女主人解开我的绳索啦。 女主人拴好绳子,抚摩着我的脑袋说,怎么,昨夜没有出去鬼混,一定是做了整夜的思想斗争。她又冷笑道,作为一条狗,阉割并不是一件多么痛苦抉择的事情。 她说的没错,我低头不语,默认。 这次来医院和以往的感觉都不一样,一进医院大门,我就嗅到空气中瀰漫的浓烈血腥味,接着是藏匿在血腥味中的恐惧,不时朝我颔首微笑。进了手术室,这种感觉便分外浓厚。 我躺在手术台上,医生给我的下体打了一针麻醉剂,片刻后,我的下体就没有任何知觉了。医生很有技巧的宽慰我说,阉割只是小手术,况且我技术娴熟,一年要做同类手术一千多例,成功率达到99.9%。我算了算,一年里至少会有一条狗在她的刀下阉割失败!阉割失败的痛苦我是知晓,风中咆哮曾告诉我,他阉割失败后,撒尿只能靠管子,要等一个月的时间伤口癒合后,再重新划口开取尿道,其经歷苦不堪言。他还说他是幸运的,有些狗阉割失败后,血从体内喷涌出来,流淌在地上宛如一条红色的河流,小命也随之呜唿了。 第82页 医生看出我焦虑的情绪,以为我捨不得命根子,便又宽慰道,不要觉得有什么惋惜,只不过从身上拿走带给你无穷烦恼的一团软组织而已。你看太监,活得不也有滋有味的……反正她的意思是说,人尚且如此,作为狗还有什么话说。医生是位漂亮的小姐,很难想像,她怎么能忍受做阉割这一行当。于是,我揣测她,一定是三番两次遭受恋爱失败,索性对爱不再奢望,对天下男人恨之入骨,所以热衷起阉割来,每下一刀都有无穷的快感。 医生打开无影灯,端来手术器械,一堆刀刀剪剪的,亮闪闪的晃在眼前,着实令我眩晕。我憎恨医生为什么不把我全身麻醉,非要逼迫我亲眼目睹自己被阉割的过程,一点人道主义精神都没有。医生先用酒精棉在我的下体周围抹了一圈,名曰消毒,虽然我没有感觉,但从她的手势上可以看出。然后,她用一支记号笔在我下体周围画了一个圆圈,我想,这就是阉割的疆界了,阳具、睪丸一个不剩。接着,她在一堆器械里挑了一把剪刀,过程很是犹豫,期间换过两次不同型号的剪刀,这无疑加重了我的恐惧。她把剪刀对准圆圈,我也做好准备,希望一切顺利。她却闭上了眼睛,深吸一口气,像是要完成一项很艰巨的任务。她睁开眼睛,吐完了气息,依然没有决意下剪,而是反覆比画着。她到底是不是一个阉割技术娴熟的医生?我开始对她的从业资歷有所怀疑。 正当她再次闭上眼睛又睁开欲收紧剪刀口的时候,忽然,手术室的门打开,一个年长的医生进来对她说,小吴,行不行啊?要不,还是我来吧,你再看一次。 她放下剪刀说,我行的,没问题。 老医生说,真的没问题? 她果断的说,没问题。我都跟你实习一个月了,相信我! 天啊!是个实习生。我一听,顿时骇的六神无主,我难道要成为她第一个练刀的牺牲品?我想拖延,可终究要被阉割,多耽搁一分就延长一分恐惧,到头来,说不定还是碰上她。想到此,我把眼睛一闭,认命了! 她重新拿起剪刀,剪刀接触我下体细微的摩擦声,停顿了一下,还在酝酿。接着,听见她一声浓重的出气,我明白,她与我最后的时刻同时来临了。就在此时,我忽然听见父亲的唿喊:不要抵抗,要好好的活着,记住草原才是你的家!…… 这是父亲临终前对我的遗言,但不再是断断续续、气若游丝,而是连贯和严厉。我的灵魂有如被父亲的呵斥击透,最后的关头,我终于正确领悟出这句话的含义——活着是为了回家,而非被改变,改变如同死,那顽强的活着便失去了意义。 回家,草原才是我的家,我惟一的归宿。 我离开了草原,等同于掘弃了生命。 为梦想而生,为自由而往。 优越的城市生活并不属于我。 我是一只狼,一只骄傲的草原狼。 狗只是让我更加清晰的认识到自由与梦想的珍贵。 父亲的呵斥一遍又一遍的击透着我的灵魂,阻止着我的沉沦。是的,我不能再迷失下去了,否则将永失真实的自我。物质的确具有巨大的诱惑力,现实的确无法轻易摆脱,但生的最高境界是在上苍赐予的有限时间与空间里做一个真实的自我,而非任由物质堆砌的现实随意涂改。何为真实的自我?便是内心最纯粹嚮往的自我,便是永恆的追逐梦想。 梦想的差异并不重要,自由的标准并不重要,实现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没有迷失,知晓自己是谁,从何而来,将往哪里去。 我的梦想便是生活在碧草连天的内蒙古大草原,我的自由便是迎着风儿无拘无束的奔跑。你了?是否也有梦想与自由,是否也在滚滚的物质洪流中苦苦挣扎,无法解脱? 肉体的安逸不是罪,惟一便成了罪。 我几乎与漂亮女医生同时尖叫。她的尖叫是复杂的,先一毫秒是下定决心一剪,后一毫秒是被我的尖叫惊吓。而我的尖叫是纯粹的,为了回家。我和漂亮女医生相互对峙几秒后,在她连续的唿救声中,我疯狂的冲出手术室,冲出医院……疾速的奔跑中,我瞥见女主人惊异的表情,一晃而过,她一定不知我将要奔跑向何方。 第二十章 回家(1) 我爬行了无数个咫尺后,依然没有见到草原,我开始怀疑草原是否已被风沙完全吞没,内蒙古大草原已从地图上永久的消失?我怕。 从医院冲出后,不停的有人阻截我,追赶我一路,然后气喘吁吁的蹲在马路边,由下一拨人继续,如同接力赛跑似的。真是一个奇怪的链条,自第一个漂亮女医生尖叫起,这追赶就由一个个陌生的人延续了下去,宛如我是十恶不赦的汪洋大盗,人人得以诛之,而后面的人根本就不知发生了什么。这追赶的人中有盲目伸张正义的人;有胆小懦弱者好不容易遇到一股强大势力乘机融入做一回英雄;有的就是流氓正没处找乐;有的是人来疯跟着起闹;也有偶尔路过的记者抓拍新闻,标题都在追赶中酝酿好了,曰《全市人民万众一心不顾生危围堵剿杀狂犬病发作失控德国大狼狗》,还好记者同志没有认出我是昔日明星,不然会从报社调来直升机空中全程现场直播。 我不敢回头,那时一片在剎那间就可以把我绞杀的愤怒人群。我不能停下,这意味着我还没开口辩解就被乱拳送上了西天。我现在处在一个只能向前奔跑的状态中。 第83页 好在我身手敏捷,后面的人追赶不上,前面的人堵截不住,场面一团混乱。最危险的时刻是在一条狭长的小巷内,我被滴水不漏的围堵在中间,两边是潮湿的墙壁,没有一扇窗户,我无路可遁,绝望的停了下来。我听见我的心脏在剧烈的跳动,我并不恐惧。两头的人也嘎然剎住,然后,朝我一步步的逼近。他们得意的笑,嘴脸挤在一起宛如花卷馒头。我知晓,他们此刻已然把自己幻想成触手可得的英雄,对于我来说,整个城市都是硝烟瀰漫的沙场。 他们在离我前后三米的地方停了下来,没有一个人再胆敢往前一步,他们都指望着别人第一个踏足危险的范围。于是,我、他们尴尬的对峙着。 这头的人问,这狗到底是怎么了? 那头的人说,听说是狂犬病发作。 这头的人说,对,是狂犬病发作。 那头的人说,我们得小心,被咬一口就玩完了。 这头的人说,我们绝不能再让这畜生危害社会了。 那头的人问,你们那边有谁注射过狂犬疫苗? 这头的人说,怎么不先问问你自己这边的人? 那头的人说,你这话什么意思! 这头的人说,你们想的美,让我们这头的人当炮灰,你们那头的人做现成的英雄。 一阵礼尚往来的争吵开始,其实不管是这头的人还是那头的人,彼此间都互不相识,为何顷刻间就以地理划分成两个对立的阵营? 一个老者开口说,大家莫要吵,这头和那头的人不都是一伙的吗!在敌人面前我们要团结一致,千万不能军心涣散,坐失剿杀良机! 大家议论纷纷,认为老者说的有理。两头的主要挑衅者相互抿嘴一笑化恩仇。忽然有人说,我看这条疯狗怎么有点像明星冬冬啊!话音刚落,众人就反驳,明星狗怎会落到这步田地!那个人说,他现在不是过气了吗。众人又齐口反驳,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再过气的明星也比咱老百姓日子过的好。那人说,对对对,那些漂亮女歌星唱一年挣得钱够咱用一辈子啦。有人说,你以为那是唱歌挣的钱啊,现在盗版贼疯,制作成本能收回来就不错了,挣钱的主渠道还是靠傍大款!众人纷纷附和认为点到核心。 刚才的老者忽地愤愤开腔道,同志们,现在是围剿疯狗,怎么又谈起明星隐私来了!众人听后,有些羞愧,有些窃笑,有些沉默。 又有一个声音高亢冒出,同志们,我们迟迟未能剿杀疯狗的原因是我们群龙无首,所以,我推荐老者做我们的剿狗总司令,主持大局如何?众人齐声叫好。老者感激的双手作揖,朝众人频频致谢道,谢谢各位对我的厚爱,老朽恭敬不如从命!记者及时的对他拍了一张照,众人惊嘆,有记者啊!有记者在场啊!……仿佛一股神奇的力量使众人顿时精神焕发、神勇起来。 老者一手叉腰一手擎天一脸大气凛然的对记者说,这个pose怎么样? 记者夸赞不错,就是没举起相机再拍。 老者尴尬了一下,立马调整情绪说,大家听令,本总司令现在布置围剿方案,违者斩立决!首先有没有带枪的?……没有是吧,那好,第二套方案,有谁愿意做诱饵从正面接近疯狗,牵引注意力,背后的人出其不意的将疯狗缚之。 老者话音刚落,众人纷纷挺身而出豪言道,把这个光荣艰巨的任务交给我吧!其轰烈之势与刚才畏缩推委的冷清场面天壤之别。老者当机立断说,不!这个危险的任务应该由我来完成,身为总司令必须身先士卒,以当表率!众人不允。老者慷慨激昂道,老朽命不久也,生如鸿毛、死如泰山是我毕生追求的最高境界,你们就成全我吧!众人唏嘘,不再相争。 老者往前跨了一大步,昂首顿足道,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杀身成仁,捨生取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记者,好了吗? 记者说,可以了。 老者开始一步步的逼近我,随之是身后悄然缩小的包围圈。伴随我的却只有心头的苍凉,难道这里就是我的葬身之地?我不甘心!我孤注一掷最后一搏,朝四下狰狞狂吠,以破坏老者的声东击西之计。果然,老者被我的英勐气势震得裹足不前,后面的包围圈在我强大的守势下也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 第二十章 回家(2) 有人挖苦老者说,总司令,你能不能完成任务啊? 老者说,巧取赛过强攻。 老者为了吸引我的注意力,对我循循善诱道,你还年轻,犯的不是死罪,只要乖乖束手就擒,政府定将对你宽大处理。我嗤之以鼻,前后不停狂吠。他见不奏效,又嬉皮笑脸道,别紧张,我是好人,帮助你的好人,对你没有恶意。你有什么为难心思告诉我,我替你解忧,我相信我们定能成为一对推心置腹的知己!我朝他鄙夷的跳跃一步,吓的他急忙后退,然后我疾速转身,后面欲前一步的众人半空缩步。老者似乎黔驴计穷,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纸包利诱道,汪汪,好吃的,汪汪,里面是香肠,不想吃吗?汪……真不知是老者把我当弱智还是他本身就是白痴,用这骗小孩的把戏诱惑我,且表演拙劣不堪。 记者又把相机对准了老者,老者见状,硬着头皮朝我迈进一小步,包围圈随之缩小一小步。此时,我与老者的最近距离只有半个身体了,对于他,对于我,都是一个不能再危险的距离了。老者的心跳声掩盖了我的心跳声,他的心跳声是狂乱的。我频频转圈,两头防守毫不懈怠,我已分不清前后了,我面对的就是前,背对的就是后。 第84页 老者踌躇间又发号说,我宣布第三套围剿方案,即当我发令时,大家一起扑上去。 众人说,也只能这样了,这狗的确疯得不轻! 老者一个深唿吸,欲镇定一下情绪,却忽然冒出一个喷嚏来。众人以为得令,稀里哗啦的扑过来。我早已察觉这所谓第三套方案执行中的纰漏,在老者打喷嚏的同时,蹿向他的胯下。一阵尘烟扑腾四起,喊杀喊打响彻城市的上空。我在狭长的小巷尽头回首这一巍巍壮观的场面,不禁露出胜利者的微笑。 跑出巷子后,我没有继续奔跑,这是不理智的。一、我的体力已严重透支,虚脱无力;二、前车之鑑,还不觉悟吗。于是,我跟在一位反应有些迟钝的年迈老伯伯身后慢慢走,别人不再关注我,均以为我是这老伯伯的的宠物了。这招绝吧!途经一个垃圾堆时,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钻进一个破纸箱里,休息着,待天黑人稀的时候再走出危机四伏的城市。 时间在纸箱里走得极为缓慢,逼仄中,我不知不觉的睡着了。醒来,已是天黑,我的体力也完全恢復。 黑夜里的城市依旧璀璨夺目,像落入凡尘的星空,而我却要离开它了,永远的离开它。我在熟悉的城市中孤独的穿梭着,目的就是要远远的离开它。离开它,没有复杂的情绪,只有冰冷的空洞。或许是有些复杂情绪的,只是我不愿面对而已,毕竟我在这个城市生活了4年,迄今,我85%的生命都是在此度过,那些记忆是真实的。 我走上南北高架匝道口的时候,听见有狗向我打招唿,乌托邦神,您这是要去哪里? 我回头一瞥,原来是风儿带着一帮兄弟出来遛弯。 我说,还记得吗,你我第一次相遇就是在这里,也是这样有些冷的深夜。 他说,是的,我怎会忘记第一次瞻仰乌托邦神的地方。 我说,你的势力一定越来越大了吧? 他说,是的,有您乌托邦神的佑护。 我说,我并不是什么神,也没有任何神帮助过你,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你自己努力得来的。 他大惊失色,乌托邦神,不敢!我又为您物色了一批美狗。 我淡淡一笑,扶起他说,自己留着享用吧,我得走了。 他说,您要去哪里? 我说,去奔寻我的信仰,你说的对,信仰不需理由。 他说,您不能走,您是我们的信仰,您走了我们怎么办? 我说,我虽然走了,但我把信仰留了下来。 他说,不管如何,我都会在这里等你回来。 我说,你能等多久? 他说,等你回来为止。 我说,何苦。 他说,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事情了。 我嘆了口气,独自上了高架。我已不相信,他还会像第一次般在原地一动不动的等我回来。我也不相信,等我还会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事情。因为,他不再是一个盲目的信仰者,而是一个重重伪装包裹的政治家。信仰只是他的工具,他比我更加善于应用它,因为他是一只货真价实的狗。说不准,未来又有一个全新的超级乌托邦耸立在这个城市,他便是这个乌托邦的新神,就如同我是耶和华,他是耶稣。他从我身上所学的已超出我所授的了,我没有看走眼他。风儿,一个和我从前一样的名字。不,从现在开始,我也叫风儿了。一个生活在城市叫风儿的狗,一个生活在草原叫风儿的狼,从这一刻起,各自的未来都变得清晰。 下了高架,往回拐两条街,就快到京沪铁路线了,忽然黑巷中蹿出一群气势汹汹的流浪狗,为首的是帝王,这让我惊讶不已。帝王看着我,也露出诧异神色。众狗见我,立即拜在地上,高唿乌托邦神。帝王也不得不如此。 我说,真巧。 他说,真巧。 我说,这是要去哪里? 他说,兼併斧头帮。 我说,你重返江湖了? 他说,是的。 我说,恭喜。 他说,你去哪? 我说,去我该去的地方。 第二十章 回家(3) 他说,草原? 我说,或许。 他说,你捨得一切? 我说,尝试吧。 他从怀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说,万里香嫁给了一个计程车司机,我跑了,遇到现在的主人,是个商人,很有实力。他顿了顿说,我还年轻,总不能随女主人安于平淡的生活。 我说,理解。你很优秀。 他说,后会有期。 我迈动脚步,他忽地拦住我,眼睛里的寒光直逼我。 我说,狗很多,你很难下手。 他说,我明白,可是心不甘。 我说,你一点都没变。 他说,那又如何,我依然赢不了你,反而要打着你的旗号争霸江湖。他把手缓缓垂下,蓦地跪在地上高唿,恭送乌托邦神!众狗跟唿。 我急速离开,上了铁路线朝北一路狂奔,生怕帝王独自追来。两个时辰后,我终于走出城市。蓦然回首,城市是温暖的,只是这温暖不再是我所希冀的。此刻,帝王一定懊悔不已,错过最后一次战胜我的机会。我则为他祈祷,但愿他再也不要遇到一只戴着狗面具的狼。 我坐在铁轨上歇息着,四周是黑黢黢的田野,田野的深处偶尔有一星亮光,在浓稠的黑夜里虚弱的跳动着。 第85页 现在,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脖子上的项圈去掉,它是宠物的标志,而我自由了。我把脖子横在铁轨上,一手勾着项圈,一手用石头勐砸着。石头砸在项圈与铁轨上迸发出耀眼的火星,这是自由的火星。而令我更加亢奋的是洪亮的哐啷声,顺着铁轨在黑夜里纵情的蔓延着。一百零一下后,项圈终于从脖子上脱落,我用力把它挥舞向田野里,伴随着痛快的嗥叫,我又变回了一只自由的狼! 我继续往北走,刚走两步,脚底连心的痛。我重新坐下,抬起脚看,是鞋子磨破了,脚掌上突兀着四个血泡。我从口袋里掏出指甲钳把血泡连皮剪掉,污血横流。我穿上鞋子继续走,伤口明天就会癒合,长出厚实的老茧,有了老茧,这千里回家路才能变得坦荡。 第二天中午,我饿了。说真的,我早就饿了,可是我没有带吃的在身上,连半块巧克力都没有。渴比饿更早发生,但比较好解决,路边有许多清澈的溪流,水的味道比矿泉水还要甘甜,当然,比起果汁来还是差些。可饿就不好解决了,总不可能天上掉馅饼吧,所以我一直迴避着这个问题。我想我现在还可以迴避一段时间,于是,继续朝前走。又过了一天,肚皮松塌的快贴到枕木上了,再则,身体储备的脂肪也快消耗殆尽,我再也无法迴避饿的问题。 我明白,我已是一只自由的狼,再也没有饭来伸手的日子了,我必须学会自食其力。期间,我遇到过几只老鼠翻越铁路,本想捕着吃的,可是一想到血淋淋的生肉,便没了胃口。的确,我习惯了烤箱里出来的金灿灿的鸡,五味调料暴炒的鸭脖子,高压锅里闷了12小时又经过12道工序的酱牛肉,而小时候吃生肉的鲜美感觉早就淡忘了。我想,我还是不太饿,倘若饿极了,什么都得吃,吃着吃着就会适应的,就像我第一次吃熟骨头,也是觉得寡淡无味。我想,路边有不少菜地,什么地瓜啦胡箩卜啦多的去,它们要比吃生肉容易接受些,这些我在城里也是经常吃的,而且吃素有利于身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等等。对!想到这,我决定做个素食主义者(自欺欺人)。 第一个星期我走得速度很慢,还没到南京过长江,原因有老茧还没磨到足够厚,身体还没适应徒步跋涉,吃素不长力气等等,但回草原的决心却是与日高涨。有了强大的精神力量做支撑,我倒也不觉得苦了,反而快乐。 不过,吃肉补充体力倒是再也不能耽搁,素食主义虽然有诸多优点,但并不实用,尤其对一只狼来说。再则,现在是秋尾,地瓜胡箩卜越来越少,到了冬天,大地一片白茫茫,连根草都难寻觅,还不是迟早断粮。况且,捕食猎物也是生存的基本技能,到了北方天敌可就多啦,我总不能因为自己不吃肉就把自己当肉拱手相送吧。 恰巧,一只老鼠路过,我一个箭步飞奔过去,可是怎么折腾都抓不住他。倒是老鼠经过我几番折腾后信心大增,最后,竟有点老鼠戏狼的味道。唉!听觉下降啦,嗅觉失灵啦,眼神不灵光啦,指甲不锋利啦,身手迟钝啦,光会摇尾巴啦。我累在一旁直喘气,老鼠离我越来越近的挤眉弄眼,气的我干瞪眼。我垂头丧气的继续朝前走,心里哼道,迟早有一天,我会用指甲缝把你们这些可恶的老鼠都夹死! 黄昏已至,我准备再走两个时辰就休息。早晨我则与太阳共同起程,算下来,我一天要走上14个小时,除去找吃的、休息、撒尿等时间,有效行走时间至少在12个小时以上。我想早点回到草原回到家,愿望之强大由此可以看出。 忽然,铁轨的前方出现一群黑点,伴着稀落的狗吠。我正想找谁证实一下路线了,有没有走错。很快,我便和他们迎头相遇。他们是一群脏兮兮的土狗,长相龌龊。我还没开口问他们了,他们就首选开口问道,兄弟,这是去上海的路吗? 我说,是啊,朝前走十天就到了。你们去上海干什么? 他们说,淘金啊!听说上海遍地是黄金,骨头满地扔,枕头都是大号馒头做的。运气好的话,当上大户人家的宠物,可就成为光宗耀祖享尽荣华的贵族啦! 第二十章 回家(4) 原来是一群痴心妄想发达的穷狗,他们一定不会知晓,千辛万苦到了梦寐以求的城市,迎接他们的并非是他们想像中的。但我没有打击他们,因为对于狗而言,城市和优越的物质生活就是他们的梦想,就是他们不惜一切代价为之奋斗追求的终点。只要有梦想就好,他们并没有迷失自我。他们也是梦想的执着者,同样值得我敬仰。 我没有向他们求证路线的正确与否,因为我走在与他们相反的路上,他们来的方向定是我要去的方向。 我说,是的,上海是个好地方。 他们说,你又是要去哪里了? 我说,与你们正相反。 他们说,为什么?我们来的地方只有荒凉与贫瘠。 我说,信仰,不需理由的信仰。我只能抽像的回答,他们是不会理解一只与方向相反的狼的想法。 他们说,瞧你这身打扮,准是贵族吧! 我说,是的,精神贵族。 说话间,我脱下衣服和首饰递给他们说,送给你们了,要想成为贵族首先要打扮得像贵族。他们狂喜,争先恐后的抢着,抢到的喜笑颜开,没抢到的垂头丧气。抢到的立马穿在身上显摆说,真漂亮啊,我在电视里才看见过! 第86页 我说,脏了,好多天没洗,新的更好看。 其中一只狗忽然犹疑的问,怎么看你有点像明星东东啊? 没等我回答是与否,其他狗就反驳道,怎么可能!明星冬冬会孤零零的走在铁路上?你是想明星想疯了吧! 我说,我是风儿,那个明星冬冬我认识,不久前死了。 他们说,不会吧!他可是我们崇拜的偶像。我们还听说他是什么鸟托邦的神,神也会死? 我说,神没有死,冬冬死了。 他们还是一头雾水,不能理解神和冬冬之间的生死关系。是的,的确很难理解,尤其对于他们这些还没见过世面的赤贫愚昧的狗们。 我说,我该走了,后会无期,祝你们梦想成真。 他们说,别走啦,天色已晚,不如我们一起过夜歇息吧? 我想了想,也好,就答应和他们一起过夜。 他们对我很友善,给我吃的,虽然是烤玉米之类的粗粮,我还是吃得津津有味,胜过生勐海鲜。他们对我友善不仅仅是我送了他们华丽的衣裳,而是从我脱俗的气质上,看出了我定有不凡的背景。他们揣测着我是落魄的贵族?失散主人的宠物?千里追踪疑犯的警犬?亦或体验乡野的暴发户? 看着他们求知的眼神,我决定帮助他们实现梦想。首先,我向他们传授了先进的思维、创新的理念、务实的发展定位、把握运气的手腕、谄媚的技巧、复杂的贵族礼仪……他们听的如痴如醉,似遇仙人指点。最后,我让他们到上海后去找一只叫风儿或是一只叫馒头的狗,就说是万岁介绍的乌托邦学习分子,他们定会收容你们。倘若你们天赋高、悟性好的话,在上海打下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也是不难的。 他们说,上海那么大,我们能找到叫风儿和馒头的狗吗? 我说,他们俩都是上海滩响噹噹的一霸,无狗不识。 他们说,万岁是谁? 我说,死去的冬冬,活着的神。 他们说,风儿和馒头会相信我们的话吗? 我说,你们就说“我们共同拥有一个水晶骨头”,他们自然就信你们了。 他们说,就这么简单? 我说,就这么简单。 他们说,你到底是谁? 我说,我是谁不重要,只要你们知晓自己是谁就可以了。 说着说着,拂晓来临,狗们都熬不住昏昏睡去,我乘机起身离去。一场无声的告别,一只朝草原踽踽独行的狼,一群朝城市挺进的狗。临走前,我拿了他们两个烤玉米棒,算是他们对我的回报。他们是物超所值,大大的赚了。 真心祝福,他们能实现梦想! 一个星期后,我到了南京,过了长江。此时,我的行走速度已大幅提高,全赖于脚底磨出的厚实老茧,踩在枕木间的碎石上也像踩在纯毛地毯上一样。同时,我的捕猎技巧也有了质的飞跃。昨天我就抓到一只倒霉的老鼠,一口咬断他的脖子,一爪刺破他的胸膛,吃下他的时候还是吐了。不过今天上午我又抓了一只,强迫着自己再吃,味道虽说不上鲜美,但比昨日的腥臭感要好多了,看来我的适应能力还是超强的。这不又饿了,也难怪,一只巴掌大的老鼠岂能填塞我久日没有进肉的胃囊。 在吃老鼠的时候,我不知怎么想起了臭美,不过全无内疚之情。若我现在有翅膀的话,一定会吃天上的鸟,因为鸟比老鼠干净,鸟肉比老鼠肉鲜嫩。当然,我并不是想再次生吞了他,而是替他万分惋惜,若他不是与我作对,若他有一个良好的心理素质,若他能解释清楚泻药不是他下的,那么他今天就能独霸女主人的宠爱了,多久都可以。我还是对臭美有所内疚的,因为我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同情他。 对了,不知晓女主人现在如何?没有了我,她既定的生活会打乱吗?她会长久的思念我吗?她会把我用过的东西一一保存下来吗?说真的,我是怀念她的,她其实是一个可怜的女人。 好了,不想她了,眺望前方吧。 一阵瑟瑟秋风迎面吹来,我下意识的深吸一口凉气,这风便钻进了我的体内,透漏给我一个讯息,强劲的西伯利亚冷空气正在路上,寒冷的冬天即将垂临。我环顾四周的田野,萎缩的庄稼和枯黄的杂草都证明了这个讯息的正确性。所以,我必须要赶在冬天来临之前回到草原,找到族群,否则的话我将成为一座冰雕永远的留在冬天里。 第二十章 回家(5) 依我现在的行走效率,起码还要两个多月才能走到草原,怎么办呢?我不是没有想过扒火车,几天来我一直都在尝试,可是唿啸而过的火车像一头失控的怪兽,我根本就无法靠近他。真羡慕那些扒火车偷煤的人,个个都像电影里的蜘蛛侠。我也曾尝试过偷偷的熘进车站,潜伏进靠站的火车里,可是火车站的管理非常严格,我没有任何可趁之机。其实火车站并非森严的滴水不漏,有些偏远的小车站里随处可见钻铁丝网逃票的农民,管理人员即使看见了也是睁只眼闭只眼,谁叫乡里乡亲的呢。而车站里大摇大摆的狗更是屡见不鲜,他们厚颜无耻的向车窗旁的旅客乞讨吃不掉的茶叶蛋及啃光肉的鸡骨头。 可我却无法进站,只能绕道而行。为何?一路上我都极力迴避着人类,以及喧嚣的城镇,因为我怕女主人在媒体上刊发寻找我的悬赏gg(她也的确做了,我在一根电线桿上就看见印有我头像的寻狗启示,言语之真切让我感动涕零),那些看见gg的人可能是我所见的任何一个人,我不得不小心防范。但真正的原因并非在此,毕竟看见gg的人少,况且,寻人的gg都是铺天盖地的,我的又会引起多大的波澜了。 第87页 真正的原因我是一只人人喊打的狼。虽然我变回狼从医院挣脱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可人类认定我是一只狼却是与那群去上海淘金的土狗分别后。先是一个收割庄稼的农民无意间发现我,随即撩开嗓子敲打着锄头高唿着同伴,有狼啊!快打狼啊!不大一会儿,身后便聚集起一群挥舞着锄头耙子铲子的农民追杀我。我一边奔跑着逃命一边奇怪的想,为何人类会突然间发现我是一只狼了?最后我总结原因有三:一、我没了身上的衣服;二、孤零零的在荒郊野岭;三、本身就具有狼的特徵。人类认为我是一只狼只因环境的改变,当我生活在城市里,穿着一身名牌衣服时,没有一个人怀疑过我的真实身份,而且我还被当做名贵宠物狗卖出了天价。现在,一切华丽的表像都没了,人类不认为我是只狼才叫怪呢。 所以,车站我是进不去了,有人的地方不能有我。 我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前进着,回到草原。又是一个星期后,我过了淮河,从地理上来说我已经来到北方,天气变得更加干燥和寒冷。倘若不是鬼天气的影响,我还是很喜欢这种徒步旅行的,不停变幻的风景,纯净的空气,宁静的旷野,最重要的是我已不再为捕食而发愁。在与老鼠的较量中,我逐渐恢復了敏锐的视觉听觉嗅觉等感官,而且生肉俨然成为美味,那掺杂着毛髮的血淋淋的肉块,让我充分感受到了作为狼的快乐。我的美食也不再局限于瘦小老鼠,什么灰兔、蛇、歇息的大雁……都成了我可口的果腹之物。当然,随着冬天的来临,食物越来越少,我想,过不了几天,我一星期能捕食到一只野兔什么的就足够幸运啦。 于是,我便把目标放在了家禽上,什么鸡鸭鹅羊的。运气好的话,碰上放养的羊群而主人又不在,我便可轻松捕食一只。而且一只羊足够我吃上三天,既省我体力又省我时间。没有好运气的话,只能深夜潜伏进铁路附近的小村庄,跃过篱笆,见羊偷羊,见鸡偷鸡……可恨的是那些狗,屁本事都没有,就会朝我干瞪眼吼得比雷响。好在我在城市里与不同类型的狗浸淫多年,对他们的秉性了如指掌,他们吓不倒我。怕只怕被狗吠惊醒的屋主,拎着扁担出来。 倘若没有这愁煞的鬼天气,徒步旅行不就是一种享受吗! 今天晚上我准备再次潜进附近的小村庄,偷只芦花鸡吃吃。当我靠近村庄的时候,听见一阵密集的锣鼓声。锣鼓声来自村中央的晒谷场,我悄悄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马戏团在表演,什么狗熊骑车、猴子扮媳妇、狗跳火圈……最吸引我的是美女与老虎接吻的节目。我忘记了偷鸡,躲在黑暗处观看,毕竟好久没有过娱乐活动了,今夜就算放自己一天假,消遣消遣。 露天马戏舞台的上方悬挂着一条破烂横幅,上面写着“动物奇兵马戏艺术团北方巡演”。我忽地灵光乍现,倘若我加盟这个马戏团岂不就能搭顺风车到北方了吗?一路上不仅有安全保障,还可以免费吃喝,算得上豪华旅行啦,而我所需要做的就是耍个小把戏,这对我而言小菜一碟。对,这真是个好主意!于是,等到马戏表演结束,乡民四散,三更半夜之时,我钻进马戏团的一个帐篷内。我瞄准了,这个帐篷内住的是该马戏团的团长,是权力的掌握者,跟他谈才有实际价值。团长敞着胸膛打着唿噜,身边是个半裸女人。我认识这个女人,就是和老虎接吻的美女演员,原来跟团长有一腿,不简单。 我迟迟不敢扰醒团长,倒不是担心他怕我,而是我怕他。狼在马戏团团长眼里算个啥,他可是连老虎都屈服的角色。我犹疑之时,忽然女人一声尖叫,用被子裹起自己。团长猝然惊醒,看见我条件反射的往后一缩,一瞬后便恢復了常态。这时女人也缓过神来,用小手拍着白花花的胸脯说,我还以为咱俩的丑事被人发现了呢! 团长厉声喝问道,你这只狼跑进来干什么? 我首先俯在地上,一是表明没有敌意,二是表示顺服。然后起身背对着他俩来了个绝活——尾巴摇字,照例摇出“i love you”。我回头瞥了一眼他们的表情,还是睡眼朦胧的,没有精神。女人慵懒的说,这狼八成是想投靠咱马戏团。 第二十章 回家(6) 我听后连连点头,又来了个单手倒立。 团长终于开腔了,他说,你真想加盟动物奇兵马戏团? 我狂点头摇尾巴。 团长问女人,你看怎么样? 女人说,我看他天赋不错,还有表演欲望,要不要他,还是你们男人自己拿主意。 团长沉思了一下说,你还是走吧,马戏团不适合你。 我对他的答覆大吃一惊,看得出他是欣赏我的,为什么不愿意收下我呢?女人也再三问他是否详加考虑了。团长不耐烦的呵斥道,我说过了他不适合!女人不再帮腔。 我想,团长也许在考验我的诚意,故施此计,我当然不能上当,于是赖着不走,又表演了个恭喜发财。团长见状,从枕头边拿起猎枪对着我暴吼道,再不滚,把你脑袋轰得稀巴烂!看来他的确不想收下我,我乖乖的退出帐篷,心里愤愤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退出帐篷后,我并没有急于离开,而是躲在外面偷听里面说话。我是想弄明白,团长为何不收下我这只优秀杰出的狼。 第88页 女人说,为什么不收下那只送上门的狼?我们可是一分本钱都不用付出啊! 团长说,你们女人懂个啥! 女人说,不懂才问你吗! 团长说,我们马戏团里有过狼吗? 女人说,没有。 团长说,国内国外的马戏团里有过狼吗? 女人说,没有。 团长说,从古到今马戏团里有过狼吗? 女人说,没有。 团长说,这不就结了。 女人说,对啊!为什么啊? 团长说,任何兇勐的野兽都可以驯服,譬如狮子、老虎、狗熊,惟独狼驯服不了。你看刚才那只狼顺顺从从的,要真把他关在笼子里,用鞭子抽他,迟早有一天会跑的。 女人说,我不信。 团长数落她说,你们女人的脑袋就是个榆木疙瘩!说完,帐篷里的灯灭了,再也没有什么声音传出来。 我觉得团长说得还真对,我加盟马戏团压根就没有想过是一辈子的事,只是混个免费吃喝旅程而已。不过,我对团长的话又有些怀疑,难道动物界里只有狼无法被驯服吗?换句话说,动物界里只有狼不论环境如何变化始终不灭自由的心吗?我不信,于是走进动物歇息的大帐篷内,高喝一声说,兄弟们,我是神派来拯救你们的,你们自由啦! 动物们被吵醒,我又重复了一遍,他们哄堂大笑。 我说,你们笑什么啊? 他们说,团长就是我们的神,他怎么可能把我们赶走呢。 我说,的确,我不是团长派来的,但我是真心想帮助你们,恢復你们的自由之身。 老虎说,我已习惯马戏生活,笼子就是我值得信赖的自由。 狗熊说,是啊,这里多好啊,有吃有喝,还有那么的观众认同我喜欢我,我为什么还要离开呢。 其余动物的态度皆是如此。我以为他们只是不信我会帮助他们,故意激将我,便话不多说,一一打开笼子,先把好事做了。可是笼子打开后,依然没有谁离开半步,反而紧紧的抓着铁栏杆,仿佛怕被魔鬼夺走似的。多么可悲,自由成了魔鬼! 我不放弃,大声说道,走啊,你们自由啦! 他们哆哆嗦嗦的异口同声道,打死我也不走! 我对老虎说,你是兽中之王,怎么一点出息都没有!想想看,难道一个茂密的山头还比不上三尺铁笼? 老虎发怒道,你再唧唧歪歪,老子吃了你! 我腿一软,差点摔倒。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我决定即使老虎吃了我,我也要布道自由的理念。你可以吃掉我的肉体,但吃不掉我自由的心。自由万岁! 老虎气的一步跨出笼子,我刚想熘之大吉,却见老虎又快速的缩了回去。他说,阴谋!一定是个阴谋!你把我诱骗出笼子后,我就再也进不去了。你这只臭屎狼,我才不上当呢! 见此情景,我什么话也不说了,沉默的离开。 来到村里,偷了一只大而肥的芦花鸡,吃了后睡。 天微亮,我便起身,继续走在回家的路上。 没走三天,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雪花迷住了眼睛,寒风吹稀了毛髮,大地上除了两条生冷的铁轨,一片白茫茫。我想,我必须最后努力一搏,搭上一辆回家的火车,不然,下一场暴风雪就不会这么温柔了。 我爬上一座桥洞,等火车来的时候,往下跳就可以了,这比追赶火车攀上去的成功率至少大一千倍。我对自己的这个计划信心十足,只等着火车从远方驶来。 等火车的功夫,我蓦地想到一个奇怪的问题。我从草原被猎人带到他的村庄用了两天两夜,猎人把我带到唿和浩特用了半个晚上,而杨老闆把我从唿和浩特带到上海只用了两个小时,时间加起来也不过三天。但我从上海回到草原却要三个月,这还是在顺利的情况下。为什么相同的距离,相向走完的时间却如此悬殊呢?其实,我是晓得原因的,是什么加快了速度,是什么阻缓了速度,是什么左右了速度。想起这个问题只因火车迟迟没来,我在等待中想些简单的问题,可以增强我跳火车的自信心。 火车终于来了,却是趟旅客列车,没有跳下去的落脚点,而且装满了人,即使我能跳进车窗里也无处可藏。我需要的是一辆货物火车,车厢没有顶棚,里面装满了稻米或者蔬菜瓜果什么的,跳下去即安全,又清净,还有吃的。 第二十章 回家(7) 等了半天也没有这样的火车经过,货车倒是很多,不是拉煤的就是拉木材的,我跳下去没吃的还不是等于慢性自杀。天快黑之前,终于来了一辆希冀中的货车,车厢里不仅有瓜果蔬菜,有的车厢里还满载着活猪,这太令我兴奋了。想想看,跳进一节活猪车厢里还不等于天天过年似的。 我按捺住激动的心情,全神贯注盯着身下疾驶的火车,有些眩晕,有些阴寒。我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失误。眼看火车就要穿过桥洞扬长而去,我不能再耽搁了,锁定一节活猪车厢,眼睛一闭,纵身一跃…… %8¥+#≠△≯‰※!……哐啷哐啷…… 我失败了。 幸运的是,我没死。 不幸的是,我的尾巴被铁轮碾断了。 我成了一只没有尾巴的狼。 我躺在路基边,浑身污血,不能动弹。我歪着脑袋,看着我的尾巴粘在铁轨上,被一辆辆疾驶的火车碾成肉酱。我抑制着哭的欲望。 第89页 第二天中午,太阳长久的照在我的身上,我缓过气来,慢慢的从地上支撑站起,一阵头晕,我又跌倒在地。许久,我再次尝试站起来。我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尾巴没了,腹部有大块挫伤,头顶有个血窟窿,一个耳朵的软骨碎裂,耷拉着,最严重的是后腿,断了。 我一蹦一跳的继续往前走,精神力量比任何时候都强大。 天气越来越恶劣,我行走的速度越来越慢,现在一个星期走的路程只相当于以前一天走的。好在后腿可以着地了,可以一瘸一瘸的走,明显要比一蹦一跳的速度要快。可是我再无敏捷的捕猎能力,只能装死,引诱一些飢饿难耐的老鼠,然后在他们未发现真相之前一口将他们吃掉。这需要足够的耐心,当然,耐心需要时间来支撑。这也是导致我速度缓慢的主要原因,因为我一天至少要用1/3的时间引诱老鼠,不然我就得饿死。 一个月后,我过了黄河,这意味着我已走了将近2/3的路程。以现在的速度,再有3个月我就可以走到草原了。我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憧憬。 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寒冷,我本打算找一个土洞,等熬过了冬天再继续往前走。可是我的心告诉我,春天是草原最美丽的时刻,各种各样的小花将草原点缀的五彩斑斓。说真的,我还从未看见过春天里的草原,那时我刚出生,对周围的一切没有任何记忆。所以,秋天里的草原是我记忆中最清晰与深刻的草原。所以我总是对母亲说,倘若永远是秋天多好啊!母亲笑我傻,她说,草原最美的时候是在春天。于是,我就盼望着自己快快长大,想像着自己在鲜花遍野的草原上奔跑的情景。没想到,命运戏我,给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让我远离了草原。我不敢想像命运还会再戏弄我什么,所以,我不能再浪费一点时间。 我要在春天里的草原上奔跑,我觉得我还能在风雪中坚持。 是的,我还能在风雪中坚持,我不愿浪费一分一秒的光阴。就这样,我充满着对未来美好的憧憬,一瘸一瘸的沿着冰冷的铁轨往前走着。 身上的伤口被冻裂,化脓,结不了痂。一个星期没吃到老鼠了,只能在雪地里刨些根茎充飢。可恨的是枕木上结了冰,打滑,把我的三条半腿折腾的够戗。我也越来越虚弱,眼前常常出现幻觉。时而一片绚烂的草原,时而一片漫漫黄沙,时而茜茜手持着水晶骨头召唤我,时而女主人一双绝望而凄凉的眼睛,时而帝王站在城市的最高处哈哈大笑,时而情人冬冬背着行囊从我身边匆匆走过,时而臭美在亚玛逊河里沐浴,时而杨老闆点钞票的夸张嘴脸……时而眼前一黑。 最终,我在一阵激烈的眩晕中跌倒。 开始,我还能感觉到雪花落在身上,轰隆的火车唿啸而过,晃晃的光将万物照得极为模煳,慢慢的我什么感觉也没有了。不知过了多久,眼前出现一道光门,父亲和母亲伫立在门口,朝我张开双臂,唿唤我的名字,让我进入他们的怀抱…… 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间小木屋里,屋子中央有一个碳炉,烧着旺旺的火,火上有一个水壶,壶嘴里不时溢出一缕缕飘渺的烟气。这是哪里?我爬起来,走向门口,没走两步,便被一根粗硕的绳子拉住,绳子的一头拴在柱子上,一头拴在我的脖子上。 这时,一个穿着破棉袄的老头抱着一捆木柴进来,他放下木柴,拍拍身上的雪,却落下一大朵棉絮。他把棉絮捡起来,重新塞进破棉袄里,勐地看见我,愣了一下说道,醒啦?我是在铁路边发现你的,冻的僵硬,尚有一丝气息,于是把你背回来。他又自言自语的叨叨,这个年头,狼还真少见。 我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我在风雪中昏迷,被善良的老头救了回来。我刚想感谢他救命之恩,求他把我放走,却听见他一声嘆息道,我一个孤老头子看守着林场,连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正好,你就待在这里陪我吧,咱俩也有个伴。我不嫌弃你是只狼,你也不要嫌弃我这里的生活条件不好。 我听后,差点没吐出血来。我千辛万苦的从大城市里逃出来,难道就是跑到这荒山野岭为你送终啊!我拼命的朝他吼叫,撕裂着嗓子。他荣辱不惊,埋首烤他的馒头,香气瀰漫开时扔了一块给我。我哪里吃得下去。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我没有妥协,见到老头就朝他愤怒的咆哮。他还是那副不理不睬的样子,烤馒头的时候分我一份,然后向我娓娓道来他的故事,从少年到青年,从青年到老年,从老年到如今,也不管我听不听。这老头小时候家里穷,为了寻口饭吃,16岁的时候煳里煳涂参加了国军,淮海战役时被解放军俘虏,因态度较好又不愿回家便成了解放军,他不回家的原因是家里没人了。后来全国解放,他復员做了一名林场工人,几年后娶了一个蛮漂亮的媳妇,别人都说他艷福不浅,他笑笑,很是自豪。文革的时候,他被莫名其妙的打成反动派,说是什么国民党潜伏的特务,这一关就是十年。平反后,回到家,发现媳妇早就抱着娃跑了。后来,组织上给他介绍了个没孩子的寡妇,他没怎么看就答应下来。当时,他快50岁了,别人不挑拣他就算不错了,他有自知之明。那寡妇人不错,勤快,温顺,就是不会说话,原来是个哑巴。又过了5年,寡妇死了,老头就再也没有结过婚,一个人看守着林场到现在。老头说,寡妇是淹死的。他和她有一天晚上从村里看完露天电影回林子。他走在前,寡妇走在后,寡妇不小心滑进路边的河里,喊不出救命声,扑腾两下便沉到了水底,他到家后才发现不见了她。第二天,寡妇的尸体浮上来,老头抱着她哭了整整三天。 第90页 第二十章 回家(8) 老头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讲他的故事,我都能背下来了。其实他的故事很普通,他也是一个普通的人,他只是想说话而已,他今年70岁了。 春天来了,雪融化了,万物甦醒。春天里的草原我是看不见了,只待来年。老头丝毫没有放走我的意思,我不再对他咆哮,因为咆哮对老头没有作用,反而能激起他的兴奋,让他感到自己并非是孤零零的一个。我变得沉默起来,老头还是不厌其烦的向我讲述他的故事。 又过了一年,我依旧没有看到春天里的草原。 老头讲故事的热情丝毫不减。他从未解开过柱子上的绳子,带我走出小木屋,我可活动的范围就是绳子的长度。我甚至怀疑这木屋外面是不是一片苍莽的山林,老头兴许只是物质与现实的化身,为了惩罚我的背叛,将我永生囚禁。倘若是这样,那梦想与自由的力量了?我不能绝望,不能妥协,不能向老头低头。 我对抗老头的武器就是沉默。 老头镇压我的武器就是不停的讲述他的故事。 时间是我和老头较量的惟一筹码。 渐渐的,我陷入无以復加的困惑中,这是一场我能赢得的战争吗?我深深的怕,怕强大的精神力量被时间一点一点的蚕食,我的肉体被禁锢,我的灵魂也被禁锢。恍惚中,我觉得自己就在一个可见的生活里,我可以轻易的看见生命的尽头,我和未来肩并肩的挨着。我就像一条被标示出轨迹的光线,没有悬念的向前延伸着。一切看似充满了意义,一切其实毫无意义。 就这样,整整四年过去了。我的肉体老了,身上的器官均呈现出衰竭的迹像,我的心反而充满着火般的热情。老头了?也老了,其实他早就老了,他现在比老还老了,讲故事的时候经常弄错次序、人物和混淆情节,这说明他的心也随之肉体老了。在我与他旷日持久的较量中,我总算以心的年轻占据着优势。 一天晚上,老头蜷缩在床上,呻吟着,看着我。 他说,我们都老了。 他说,谢谢你陪我度过了幸福的晚年。 他说,我知道这样对你不公平。 他说,来生你做人我做狼吧。 他颤巍巍的起身,走到我面前,解开我脖子上的绳子,拍拍我说,去吧! 我没有动弹,因为我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 他苦笑着望着我,然后一头栽倒在地,没有了动静。许久过后,我才挪动身体,用手指探他的鼻息,没有了唿吸。他死了。我终于在与老头的较量中胜利了! 走出木屋,我被眼前的景像惊呆,木屋四周是一片在月光下涌动的浩淼湖水,木屋建在湖水中央的一个孤岛上。孤岛很小,跟女主人的别墅差不多大。我绕着孤岛走了一圈,在木屋后面发现一座坟茔,墓碑上刻着:我丢失了你的肉体,但我守住了你的灵魂。 我估计着这坟茔便是那寡妇的,她的魂魄就在这四周的水域里漂泊。但她的魂魄并不孤单,老头一直陪伴着她。我开始不再怨恨老头起来,我开始喜欢老头所讲的故事了。接着,我发现一条小船,解开缆绳划着名它渡到了对岸。 我继续上路,走在没有完成的旅途中。 我老了,十年,我的一生。虽然我的一生只相当于人的1/10,但我们的衰老没有区别,走路时而踉跄,老眼时而昏花,听觉时而失灵。若有区别的话,就是我的心和我的灵魂尚且年轻着。 我老了,十年,我的一生。 其中只有5%在草原度过,然而正是这5%决定了我的归宿。剩下的95%恍若一个梦,看似很漫长,其实短促一瞬。因此,我离开草原只是昨天的事。现在,我要回家了。 一路上可谓艰辛无比,这很容易想像,幸好性命无忧。因为这一路,除了人就没有什么天敌了,天敌只能在动物园和马戏团里看见。其间也遇到过狗贩子、猎人,他们都很轻易的抓住我,但看了看我,摇摇头便把我放了。物质与现实已完全放弃了我,他们已然知晓,我是不可被征服的。 半年后,我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来到荒漠的边缘。我知晓,只要越过这漫漫风沙,就到家了。 我还记得,此处就是当年捕获我的猎人的村庄,可如今一片残垣断壁,半埋在黄沙之中,寥无人烟。不对,废墟当中还有一户破落的人家,屋顶正冒着虚弱的炊烟。我感到好奇,悄悄的靠近。老远,就听见勐烈的咳嗽声,声音里带着血丝。我从墙缝朝里窥视,屋里昏暗,见一个老头奄奄一息的歪在木板床上。短促一瞬,我便认出了他,他就是那个残杀我一家的老猎人,他就是那个把我带出草原的人,他化成灰烬我也识得他的容颜。奇怪的是,我并没有復仇的欲望,我不是一直渴望这样的时刻吗? 屋里除了他便没有他人。老太太了?老猎人老婆了?年轻猎人了?年轻猎人老婆了?还有那个纯净的女囡了?女囡如今恐怕已是青春萌动的少女了。仔细端倪着屋子里的情景,只有两把牙刷,两张破床,两条黑毛巾……所有的迹像都表明这屋里只有两个邋遢的男人居住。另外一个男人铁定是年轻猎人了。我还看见斑驳的墙壁上挂着一张防沙地图,地图四周贴着一张张灰濛濛的奖状,上面依次写着:……02年防沙英雄、……03年防沙英雄、……04年防沙英雄、……05年防沙英雄。我大胆猜想,老太太归西了,老猎人老婆因病早逝了,年轻猎人老婆带着女囡改嫁他乡了。倘若一切都是真的,整个村庄就只剩老猎人和年轻猎人两个人了。 第91页 第二十章 回家(9) 惟有他们父子俩还坚守着这片生养的热土,与无情的风沙抗争着,撕杀着。结果,显而易见,他们的力量实在太薄弱。 老猎人的咳嗽愈来愈勐烈,这次我亲眼看见他把手掌从嘴巴上移开,掌心一滩污血。多么脆弱的躯壳,我什么也帮不了他,我该走了。 此季又是一个秋末。我想,我是能看到春天里的草原的,倘若看不到,那秋天里的草原依然就是最美的。我继续往前走。 忽然,面前出现一个肩扛锄头、手提半篮土豆的农夫,我避之不及,和他对峙在路中央。几秒钟后,我认出了他,他就是那个把我带到城市的年轻猎人,他就是那个改变我命运的人,当然,他没有得逞。同样,我对他也没有了復仇的欲望,反而剎那间,我觉得他和他的父亲是两个顶天立地的英雄。他苍老了很多,额头上横亘着干涩的皱纹,乱发中满是摇曳的白丝。他没有认出我,只是怔怔的盯着我,眼里流露出些许疑惑与恐惧。片刻后,他斜身,让我先过了去。我一瘸一瘸的从他身边走过时,他依然没有认出我。走了很远后,我回头望他,恰巧,他也回头望我。我们的目光交织在一起,他还是没有认出我,只是对我吆喝着,嗨!你要去哪里?我扭过头颅继续朝前走,希望他是我所遇见的最后一个人类。 漫漫风沙路很不好走,比十年前更纵深。我整整走了一个月,还不见草原。期间,我就靠吃沙棘的根茎,喝露水和自己的尿液维持生命。糟糕的是,西伯利亚冷空气的前锋已经来到,我在狂野的风沙中就像一片飘摆不定的叶子。风大时、冷时,沙强劲时,我真怕自己被它们淹没,再也走不出它们设计的陷阱。可是一想到,草原可能就在咫尺的前方,我便浑身充满了勇气和决心,就是爬也要继续往前。 是的,我一直在肆虐的风沙中爬着前行。 我爬行了无数个咫尺后,依然没有见到草原。我开始怀疑草原是否已被风沙完全吞没,内蒙古大草原已从地图上永久的消失?我怕。 我不相信,我强迫着自己不相信,草原一定就在肆虐的风沙背后,只有真正嚮往他的狼才能拥有他。我继续往前爬,顶着风沙。当我肉体支撑不住的时候,我的灵魂就对我的肉体唱道: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悽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我只有咬住冷冷的牙,报以两声长啸,不为别的,只为那传说中的美丽的草原…… 当我的肉体瘫软到极点时,我的灵魂就挣脱我的肉体,顶着唿啸的风沙在肉体的前方为之鼓舞,为之振臂,为之歌唱。在激昂的歌声中,我的肉体一次次注满爬行的力量。 这是风的世界,这是沙的海洋,这是无边无际的地狱。我最终没有逃脱,被狂舞的风沙渐渐的淹没。 风沙淹没了我的肉体,淹没了我的灵魂。 风沙淹没了我的梦想与自由。 或许,草原真的被风沙吞噬,就在这万顷荒漠之下。 多久?我听见草的歌唱,难道我来到了下一世?我睁开眼睛,眼前是黑暗的沙。我慢慢抬起头颅,沙子从我的耳边悄然滑落。当我完整的抬起头颅,简直不敢相信眼睛所看到的一切!草原,真切的草原,在前方俯着身子唱着歌儿欢迎我! 我知晓,这不是梦。 我知晓,这不是下一世。 我的身体霍然被注进强大的力量,从沙堆里一跃而出,朝着草原奋力奔去。我一边朝着草原奔跑,一边大声高喝,草原,我回来了!家,我回来了!当我的脚掌触碰到草地的瞬间,我感觉飞了起来,翱翔在内蒙古大草原之上,成为他的主宰! 这时真实的吗?我在草原上飞?我停了下来,将身子趴在草地上,耳朵贴着地面,听。是的,是草原,真实的草原,我听见了草原的心跳。 我站起来,对自己庄严的宣布道,风儿同志,欢迎回家! 就在这时,我嗅到一股人的气味,我四处寻望,发现不远处有个长发青年一动不动的坐在草地上。我悄悄走近,原来是一个画家,正在用画笔描绘着美丽的草原。再近些,我认出了这个画家竟然是情人冬冬。我没有向他打招唿,默默的走进他的视野,然后安静的坐下,望向他。他一抬头,看见了我,先是疑惑,后是惊喜。我不能确定他认出了我,但我能确定他会将我收入他的画中。 他看我一眼,画笔勾勒一下,甩一下头髮。 我在想他的画:一只瘦骨嶙峋的老狼,安详的闭着双眼趴在枯黄的草原上,稀疏的毛髮在轻柔的风中威风凌凌,背景是一片血色的黄昏。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