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灵诺儿》 第1页 [网络文学] 《精灵诺儿》作者:陈洁【完结】 简介: 我不是天使,没有头顶的光环,也没有背后的翅膀。 但我是一个精灵,那个能看清你心底的愿望, 也能帮你把愿望变成现实的精灵;那个什么都知道, 却一样会孤独,想要一个依靠的精灵; 那个为了寻找自己的影子,而来到了地球的精灵…… 这是一个美丽的童话故事,精灵诺儿到地球上寻找她的影子。 这个善良的、快乐的精灵,成为周围生活中许多同龄孩子的楷模和偶像。从她的身上,他们学会了真心的关怀、学会了对生活的热情、学会了对理想的执着追求…… 诺儿要找她的影子,找到了影子就找到了作为一个精灵的幸福。但是,在寻找过程中,她不断地为别人带去快乐和幸福,这个拥有一颗玻璃心的善良的精灵,最终为了影子的快乐放弃了自己的幸福,成为一粒尘埃,但却永远地留在朋友们的心里。 这个关于影子的传说,我把她送给所有和我一样对生活抱有美好的想法的女孩子们。 这里面有我对于世界的看法,也有我的亲情、爱情和友情。我不知道表达得够不够好,但是我愿意和你们一起分享这些让人温暖的东西。 两千年的夏季,一家广州漫画社向我约稿,要我以《我和流星有个约会》为题创作一个脚本。创作之前,编辑在电话里再三叮嘱我「要尽可能地想像画面的样子」,然而最后我还是很不得人心地把它写成了小说。我的首部中长篇小说。 《琉璃沙》写于两年以后,其间经歷了高考。我一直以为一个人的心智会随着他年龄的增长或阅歷的丰富逐渐成熟起来,我也想从我的作品中看到自己的成长历程。而当《琉璃沙》完稿之时,我竟意外地发觉这篇小说中居然还会有关于「王子」的幻想。于是我便笑自己,我是否打算一生写童话呢?师长们毫无疑问是不支持我写一些在他们眼中极为幼稚而不合逻辑的东西的,他们认为我长期沉溺在「空想主义」里,会不自觉地把文风练小气了,我从小到大参加作文竞赛无数却没有一次拿奖,这就是最好的证明。所以他们会鼓励我说,出去走走,观察观察社会现象,写点务实的文章。似乎只有写点务实的文章,才会有奔头。 对此,我不屑一顾。 但是我偶尔也会想,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不再把写作仅仅视为一种乐趣,我只惦记着投投稿呀换面包呀,那时候再回头看看当下的自己,会不会也觉得可笑呢?如果大多数人的幻想最终都敌不过现实的无奈,我但愿自己能成为那一小部分中的让心灵永远居住在不可触及的彼岸的人。即使有那么一天,当彼岸不得不变成此岸,我也希望别来得太快。 创作《琉璃沙》这个故事的灵感起初来源于三毛。我曾经有过一个念头,某一天能如三毛那样做一个流浪的歌者,披星戴月,餐风宿露,踏遍撒哈拉的每一寸土地,寻找一种传说中的奇异的沙子。后来读了採访三毛的笔录才知道,只有那些从没有流浪过的人才会把流浪想像成潇洒和浪漫的生活。艰辛的旅途远非文字所能矫饰。现实毕竟并不唯美,唯美只存在于人们的初衷。所以,我的故事里没有流浪。我只是觉得,我应该在既定的事实上期待奇蹟的发生,而不是在完全没有作好遭遇挫折的心理准备时,对着一份难能可贵的幸福吹毛求疵,因它的遥远而为自己的不执着找来种种藉口,以过程的悲哀来逼迫自己放弃追寻的信念。 我喜欢童话里的爱情,喜欢童话里虚无飘渺的东西。当梦与现实起冲撞的时候,我只要拿一支笔,便可以实现它们之间最完美的结合。这让我感到无比欢愉。莎士比亚有一句名言:「当爱情追求实质,爱情就像影子般飞逝。追,追,追那飞逝的;飞,飞,飞离那追逐的。」或许有很多人承受不起时间的考验,使尚未涉世的人也开始怀疑幸福的有无。当一种爱情来得太偶然或太趋向于完美,我们就觉得它像童话,而童话又是最经不起向下猜测的,所以爱情就不可信。我们宁愿选择更可靠的生活,年年岁岁,过着怨天尤人的日子,让圆满在碰触指间的那一刻悄悄流向彼岸。生命不该有如此负荷。我们自以为是地把一切都看透彻了、想透彻了,我们忽略的是什么呢,在繁华的浮躁的都市里,来不及体验生活的情趣,不懂得怎样营造氛围,忘却了去捕捉眼神交会时的瞬间的感动,而那仅仅在一念之间的,往往就是生命最本原的美丽。 所以我觉得应该写些什么,来挽留人们心目中那份渐渐被遗落的纯真。 有一种国度,它不依赖于任何宇宙天体,孤零零地躺在星际空间里浮游。 没有人可以掌握它的方向。即使是那个国家的国王也无从知道它下一秒会怎么样,会飘向哪儿,会不会融化成太阳黑子。 国民们似乎已过惯了这种凶吉未卜的生活,也不见得提心弔胆。他们最最惧怕的还是哪一天会被驱逐出境。因为国王是个容易动怒的人,一动怒,就命令属下把你扔出去,随你掉进土星、木星、水星或者冒充ufo(不明飞行物)做自由落体运动。总之,you are free(你是自由的),他一概不管。 国王虽然火气十足,但也有焦虑无奈的时候。他从邻国听说好多兄弟终究都逃脱不了要和一颗叫「地球」的星体相撞的命运。这是由于那怪物有一身强大的吸引,国王研究了大半生也研制不出一种斥力能抵御这股力量。可他是深知其中紧迫的,一旦当他们靠近地球,就会被无阻尼地吸引住,接着愈来愈接近它,引力也随之递增,撞向地球的速度也变得越大。一撞,冰消瓦解,支离破碎。 第2页 而我们地球上的人通常把这解释为尘粒和大气层摩擦时产生的流星雨现象。 至于那些国家,也许就叫流星国吧。 惨了,惨了,开学第一天就迟到。我的神给你上一柱香了,千万千万别给值周班的人逮到,否则猫科动物定又罚我拖半个月地板。 「同学,同学……」 值周班的男生──啊──怎么不灵啊?!快铮\ 「同学,同学!你站住!……」 什么?「站住──」?怎么能用这种暴力字眼,搞得我像恐怖分子。 「喂!你站住!」男生跑上来一把揪住我胳膊。 「哎呀,你干嘛!」我重重甩开他的手,「你懂不懂男女授受不清啊?」 男生有点窘,吧嗒两下嘴,说:「刚才我叫你你怎么不应吶?」 「嗟!我又不叫『同学』,我怎么知道你在叫我?」 「刚才你明明看我的呀!」 「我看你──?你以为自己有多帅?长得像北澳袋鼠。我要看你?笑话!」 「你……」男生似乎百口莫辩,继而转移话题,「你迟到了,」他边说边翻开记事册,「几班的?叫什么名字?」 糟糕,这下怎么办?猫科动物肯定会批我的,狠狠批我。 「几班的?叫什么名字?」男生死死盯着我。 假正经什么呀正经,我说:「我又没迟到。」 「没迟到──?」天知道他脸上是何等夸张的表情,把手腕冲到我眼前,「现在都已经几点了?」 这一步完全可略,他还不清楚我是那种睁着眼睛说瞎话的人吗?也难怪,通常第一次遇见我的人多少会有点神经错乱,这是顾宇铭说的。但顾宇铭不会,他是看着我孕育繁衍这种性格的,适应了。 「款式不错,」我说,「可惜走的不是北京时间。」 「……」 「门卫室有钟,有空去对对表。」说完就走。 吹牛的事嘛就要出其不意,想我活到现在吹到现在也始终吹不出一个像像样样天衣无缝的来,都是一眼穿帮,但每次也都是爽快脱身的。精髓就在于吹牛不注重「真」,反之越假越好,越荒谬越好。最好就是你开飞车撞了人家然后一脸无辜地说后面有怪兽追你。这好比你无所事事地走在街上,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过来揍你一拳,你顿时就陷入莫明状态难以置信,自然不会在一秒种之内「还治其身」,待你意识到自己吃亏以后,或再仿君子说些大哲理,他早已逃之夭夭了。当然,这种脱身法只适用于诸如上述专例。 浑浑沌沌地奔进教室,发现位子居然被人占领了。二话没说,冲过去狠拍三下桌子。拍完才感觉亏待了自己,手太疼,不知死了多少细胞,嚼一礼拜甲鱼也补不来。于是更窝火:「喂!你懂不懂规矩?怎么随随便便抢人家位子啊!」 那人勐一抬头,十分诧异地看着我。这是一张陌生男孩的脸。 「老师还没安排好座位呢。」男孩被我的粗鲁吓得怯生生地说。 「噢,你是转校生啊,那也不该抢我地盘呀!」我指着最后一排,「坐那儿去!」 「同学,」一个女生的声音,「你是不是高一(1)班的?」 「当然……」天哪!我怎么都忘记我已经升高二啦?!啊──怎么可能──我是天下第一大白痴! 「对……对不起……走错教室了!……」我扭头就跑。 「哈,看呀,这学校培养出的高才生……」 「我们以后会不会也变这样弱智啊?……」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呀……」 背后一阵哄堂大笑。 真想挖个洞钻进去。太没面子了,居然让我在一帮小学弟小学妹面前丢脸!霉星! 现在我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高一级,就得多爬一层楼。学校之所以层次按照年级来分,无非是想让学生们深刻领悟到要做人上人不容易,真是一语双关。就像一个人爬山,爬得越高,空气越稀薄唿吸越困难。想必要攻克硕士博士学位每天得爬一千层楼高,有电梯倒也爽心。正反我是成不了大气候的,也不想窒息,能读完大学我老爹妈咪就要朝我磕头了。 说真的,我可真嚮往大学,大学里就不用被这种无聊的规章制度折磨得死去活来,学校就不会动辄拿处分来压你。不像我们学校,凌晨一点钟到校深夜十一点回家,不要太扣噢。言重点,这种规定是绝对侵犯学生人身自由迫害身心健康的,把那个时间倒一倒么还好考虑考虑。 爬上两楼。教室里似乎很安静,走在走廊上听不见一点动静。这对我来说大大弊大于利。混水摸鱼的人就希望现场越乱越好。其它倒没什么,就是不能让杨菁抓到。那女魔头太会告状,她在班主任跟前一个花言巧语,我就要吃不了兜着走。 吉人自有天相。when my heart sank(当我失望的时候),忽然发觉后门虚掩着。哼,那女魔头一定两只眼珠瞅着前门看,我要是从后门熘进去,她必定始料不及。等我神不知鬼不觉地坐下后她再来审,我可就要倒打一把了。 蹑手蹑脚推开门向里张望,女魔头位子空着?管他呢,先进去再说。 「铃铛……」一只手搭住我的肩。 第3页 「啊!」我勐回头,顾宇铭站在后面。 「是我。」他搔了搔头,一副傻样。 「是你?」我有点来火,「你算什么?!神经病!你想吓死我啊!」 他继续搔头。 「杨菁呢?」我打量着那个空位。 「她……」 「找我呀?」 天!这是女魔头的声音!她,她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 「我可在这里恭侯多时了。」女魔头像是一股气体变的,满脸阴笑地绕到我眼前。 「我看你也不像光明正大的人,就猜准你会走后门。」 怎,怎么会这样?! 我摸透这女魔头的习性,硬碰硬对我是万害而无一利的。好汉不吃眼前亏,于是只好摇尾乞怜,「别告诉猫科动物。」 「不行。」 「算我求你,求你行行好。」心想将她碎尸万断的样子。 「不行不行。」女魔头连连摇头,也不怕把魔头摇下来。 「杨大姐。」 「不行。」 「杨奶奶。」 「不行。」 「杨猪圈。」 「不……你骂人!」女魔头顿时气炸了肺。 「你讨骂!谁会像你这样不通人情?我养只狗还会晃尾巴呢!」 同学们齐唰唰调过头来享受坐山观虎斗之快感。其实班里和杨菁过不去的大有人在,只不过无人敢强出头。这年头就这样,有权势的人说句话闹地震也要当摇篮睡。无奈猫科动物又不深入人心探求民意,只听那女魔头一面之词非要实行干部终身制,任她兴风作浪唿风唤雨把班级搞得乌烟瘴气不可收拾。 「你……你敢造反……有种……有种到崔老师面前评理去!」女魔头气得要哭出来。 「你左一个崔老师右一个崔老师,你和她什么关系?有种就单打独斗不要请援兵。嗟,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班长?班长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百花之中一根草嘛。」 「好,好,」女魔头定定说,「我不跟你争,你等着,此仇不报非君子,我会要你好看!」女魔头说完转身便回到位子上。 「多谢你,我够好看了,有空还是自己去整整型吧……」 「铃铛,」顾宇铭拉了我一把,轻声道,「好了啦,已经占上风了,这回是你过分,算了算了……」说着要把我拉到座位上。 我狠狠一甩:「什么?我过分?我都这样求她了她还无动于衷,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啊。你这个吃里爬外的混球……」话一出口方觉有误,怎么说得像一家人似的?立即转移话题,「都怪你不好!杨菁在后门守着,你眼睁睁地看我自投罗网,你是何居心?现在还帮这女魔头来教训我,是不是有把柄在她手里怕她揭你的底?你们这帮臭男人都是一群窝囊废加饭桶!」 「天哪!她扯到哪儿去了!」顾宇铭有些摸不着头脑,「太会借题发挥了。」 「你不让我骂我偏要骂!」心想反正那女魔头铁定要告我的状也无所谓罪加一等,不如爽爽气气骂个彻底痛快解解我心头之恨,于是扯开喉咙,「杨菁你这个女魔头阴险狡诈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你简直就是蚯蚓蜗牛火鸡考拉蜘蛛泥鳅癞蛤蟆壁虎蜈蚣蟑螂蟒蛇带鱼……」 「铃铛!」一声尖叫和我的骂发生共振,玻璃窗啪啪作响。 我怔怔地回过头去,猫……猫科动物?! 口水也咽不下去了,只好低低地叫:「崔……崔老师好。」 「铃铛,到我办公室来!」猫咪一声令下。 我怏怏地跟在她后面,自知永无宁日了。 这个猫科动物,人老珠黄四十多还没嫁出去,一天到晚把矛头指向我。还假崇高说什么有了家庭会分散教学精力,那老师们都去剃度算了,看我国的教育事业有多发达。没人要就没人要呗,说什么追她的人从next age(第一八佰伴)排到十里南京路,嗟,哪个男人贱骨头想讨个凶婆娘进门,我看她倒贴给别人也不要。这个老处女,皱巴巴的老菜皮! 猫咪端坐办公桌旁,面部肌肉被胶水绷紧,一字一句地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你来?」 只有你知道,我沉默。 「你也太不像话了!哪个女生有你这么懒,开学头一天就迟到!」 「我没迟到,猫……崔老师,你可以去值周班问问。」 「我知道你会耍花样,但迟到就是迟到!你有什么理由?又是没拨闹钟?」 「不,是没拨生物钟。」 「还在教室里胡诌什么……带鱼!」脸变青了。 噢,原来如此,我怎么忘记她是只猫了?原来是带鱼把她吸引来的,早知我就说些cat-eating animals(食猫动物)了。 「今天下午在全班面前做检查。」 什么?做检查?!…… 「崔老师,这太不公平了!……」 「崔老师,这真是明智之举。」杨菁!什,什么时候冒出来的?! 「崔老师,我要她当众向我道歉,这种学生不好好调教会败坏班风的。」 道歉?……女魔头,你将原委全盘拖出也就算了,干嘛还添油加醋煽风点火? 「对,对。」猫咪连连点头。得到猫咪的支持,女魔头洋洋得意。 嗟,要被整死了。 第4页 「崔老师,你有没有学过物理?世界上的一切物体都具惯性,人也不例外。连续两个月每天睡到下午两点一下子剎车怎么行?总得延缓几天调节调节吧。杨菁也太没礼貌了,进办公室门也不敲,为了维护崔老师的威严,我......这份检查我做不了。」 理由充分,杨菁果然急了:「她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我说的是事实……」 「不要吵了!」猫咪大吼,「铃铛,这份检查你非做不可!out(出去)!」 「我……」 猫咪不容我置辩:「out!」 我调头就走,「砰」的一下把门关了。 哼,这种老师算什么老师,一点儿都没有为人师表的风度。他们说一,学生就不准讲二。仿佛他们个个都是上帝,简直在搞专制统治。跟他们心平气和地说说道理吧,他们非给你套个「顶撞」的帽子。只要是不动听的话,不顺耳的话,就是对老师大不敬,而且一旦触犯,他这辈子就看死你不会好。最最恶劣的手段便是动不动叫你写检查,难道我们学生就不爱面子没有自尊?好在我皮厚,要是碰上个皮薄的早闹跳楼了。一言以蔽之,这种败类老师不懂忠言逆耳,不懂明查秋毫,不懂循循善诱。哎,想来想去都觉得大学好。大学老师就是有品位素养高,不比中学老师没有法律意识尽干些剥夺人权的勾当。 一上午不知是怎么过来的,耳朵里嗡嗡作响,满目的猫脸和女魔头的讥笑。 窗外阳光灿烂,而我的心却沉入了冰冷的河谷。 中午,我独自来到花园。我认为那是学校里唯一的一片净土。 花园很少有人来。因为男生们有空通常往篮球场跑,而女生们则趁此机会分秒必争study(学习)以缩短和男生之间因智商导致的差距; 偶有几对追求浪漫的校园爱侣也是远远看不上这个小花园的。 我坐在河边的草坪上。 天蓝得很透澈,透澈得让人担心世界末日快来了。草坪上撒着蒲公英和一些不知名的小花。估计那花是鸟栽培的,传说是有一种鸟学起了蝴蝶的差事,在花丛树丛一转悠身上就粘了些花籽之类。带着花籽飞行,落到哪儿是哪儿。小花却零星得可怜,八成是这花园寂寞得连鸟都不愿多光顾。还有几株野百合,无精打采地摇摆在日光里,投下抹抹淡影,以表对夏的眷恋和告别。 我低头看见自己的倒影,感到一种不可名状的失落。 「我遣皇鞘郎献罟露赖娜四兀俊? 我自言自语地说着,耳边突然传来一阵悠扬的旋律。 我环视四遭寻找声源,最后在不远处的一棵大榕树下发现顾宇铭,和他怀里的吉他。 他走过来坐在我身边。 什么也没说,他专心地弹吉他,边弹边唱:「你和我,不常联络;也没有,彼此要求。从开始到最终,这份情感没变过,没有谁能够取代这种甜美的相投……」 嗯?我的视线不由自主转向顾宇铭,他怎么知道我最喜欢听小刚的《暖风》? 他看出我的惊讶,笑了笑,继续唱:「习惯对你说感动,需要时你在我左右。两颗心活得自由,不担忧时空……」 他的声音低沉浑厚且具有磁性。 顾宇铭小时候就住在我家对面。我家是石库门,而顾宇铭家是那种独门独户的日式房子。房屋砖红如新,两旁法国梧桐枝叶青绿如洗,气派得正与我家形成鲜明对比。那时候,我不知道有多羡慕顾宇铭,确实弄里也没几个不羡慕的。 音乐在顾家一脉相传。顾宇铭的爸爸是学器乐的。顾父用心良苦欲栽培顾宇铭成大音乐家,不想顾宇铭对那些民族乐器压根儿没兴趣,把父亲的宝贝摸去一层光也摸不出什么悟性来。 三楼是杂物间和顾父的工作室,我坐在窗前正好可望见顾宇铭在里边的一举一动。他父亲出门的时候,就把监督任务交由我负责。只要顾宇铭偷一下懒,就省不了挨他父亲回家后的一顿骂。顾宇铭原先不明白谁在捣鬼,他甚至把这间工作室拆了几遍找监视器,一一落空后就注意到窗对面,才发现我这个间谍。不过这对我来说却不是件坏事。顾宇铭有懒仍旧要偷,但偷完后总不忘拿些好吃好玩的来孝敬我。这些年我小恩小惠也收了不少。各得其所而已。 顾宇铭是註定成不了大器的,但多多少少遗传了些祖宗的基因,再加上耳濡目染父亲对音乐的那份痴狂,到底受过点薰陶,会拨几下六弦琴。顾父大喜过望,觉得终于完成歷史使命在祖宗面前好交代了。 后来顾宇铭一家移居巴黎,听说他在那里又学了几年器乐。 看顾宇铭表演,这还是第一次。 「有暖风,在心中,何必畏惧过寒冬?不必说,什么是拥有,你给的我懂…….」 我发觉顾宇铭在唱歌的时候很投入,很富灵气。这时的他似乎已俨然变成另一个人,从指间到发梢都深深蕴含着艺术家的气质。 「有暖风,梦里头,呵护纯真的执着。爱不休,让期望的手从来不落空。谢谢你,陪着我.……」 歌声慢慢停了,吉他声也跟着停了。 「对不起。」顾宇铭说。 我勐地抬头:「为什么?」 「因为我的……居心不良。」他搔搔头,做了个鬼脸。 第5页 我忽然有点想哭。 阳光不知不觉移远了,轻风吹散一地的蒲公英。 要我做检查也就罢了,要我给杨菁道歉实在下不了台。那女魔头今儿个一天可美了,笑太久都不怕增加鱼尾纹,我看她就不爽。 放学铃一打冲出教室,何奈女魔头早有先见又被逮个正着,揪回来做检查。猫科动物垂帘听政,别班的学生居然也来凑热闹,前门后门塞满了头。不用说,准是女魔头散播消息想拆我的台。 检查根本没写。站在讲台前倒有一种新闻人物的优越感,不得不使我联想到张惠妹,我们都是做焦点的命。也该心慰了,说不定我比阿妹出色,做个检查就劳师动众,开演唱会还得了。 女子半边天,尤其是我这类大女子,能屈能伸。检查这种东西,换个代名词就是「自我亵渎」,不打草稿都能信手捏来。 「今天早上八点零八分零八秒才到教室,不可否认我完完全全是只猪。猪有眼不识泰山不晓得杨菁为官一向公正廉明铁面无私甚比青天,贿赂不了就大骂出口,想来真是罪该万死十恶不赦。可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终于受到严惩被打入十八层地狱下辈子投胎做猪!」 今天真是没话说了吧,一秒不多一秒不少,响铃的时候恰好迈进教室。进来时,我特意瞅了杨菁一眼,那魔头居然也翻着白眼瞪我。世界上心有灵犀的人莫过于两种范畴,一种是情侣,一种是劲敌;当然,世界上最悲哀的事也莫过诤湍头心有灵犀。我猜杨菁现在是一肚皮的失望,一肚皮的火气,她就巴望着我十点再来。要揣测她的情绪实在太简单了──我happy(高兴)的时候她sad(悲伤),我sad的时候她happy。 奇怪的是,待我坐定下来,杨菁居然一改以往的青面獠牙,笑盈盈地朝我走来。那笑里肯定是带刀的,我心想。 「早上好啊,铃铛。」杨菁依然笑盈盈地说。 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向我问好? 我斜她一眼,说:「有屁快放,有屎快拉。」 「唉呀,冤家宜解不宜结,以前的事嘛一笔勾销算啦!」 不像魔头说的话,难不成她真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 我看看她,想从她的满脸堆笑里找出一丝破绽。无奈视力有限,没看出什么名堂,倒看到那些堵在毛孔上的痘痘雀斑,深受视觉污染侵害。 得了,姑且信你,看你能耍什么花招。 「有事吗?」我问。 她眉飞色舞,继而又神情诡秘:「铃铛,听说你和顾宇铭是青梅竹马?」 「邻居。」我说,「你问这干嘛?」 「啊,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好幸福!」她闭上眼合着手放在胸前。 嗟,我的邻居,她沉醉个啥?难道……我偷偷瞟了眼顾宇铭:「你对他有意思?」 杨菁立即睁开眼:「别瞎说,我是羡慕你,替你高兴呢。」 「替我高兴?什么意思?」 「老实说,你们是不是……」她顿了顿,一字一字地说,「在拍拖?」 什么?我和他拍拖? 这时候才发觉周围气氛不对,怎么几十双眼睛就这样来来回回地盯着我,杨菁,和顾宇铭? 「老实交代,你和顾宇铭是不是……」 我早料到,要这个女魔头弃恶从善是比登天还难。哪一日她给你好脸看就意味着她准备在背后捅你一刀,换一种方式折磨你而已。代价换取经验,如今我冷不防成了阁下的前车之鑑做了那女魔头的刀下鬼。 教室里安静得简直像到了太平间。我真为那些备课熬出白头的先生嘆惋,可怜他们辛辛苦苦教学生涯氐闹督峋y酵防椿姑徽飧鑫侍饩哂形Αi峡我茏龅秸庖话氲募吐桑9苋巳私寤? 「帮帮忙,我会和这种人谈恋爱?」 「什么『这种人』?你别赖了,都有人看到了!」杨菁不依不挠。 「看到了?看到什么了?」我像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昨天中午有人看到你们俩在花园里卿卿我我我我卿卿。」 恶,差点没呕出来。就有人这么无聊一天到晚捕风捉影,是块做记者的好料。 「神经病,你干嘛不给我们准备张床?」 「总之靠得很近,顾宇铭还弹吉他给你听。」 恶,都几十年代了还这么封建。我现在才知道一旦绯闻缠身的人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 「我和你靠得很近,你怎么不说我们在搞同性恋?顾宇铭这种人木头木脑,连篮球也打不来,纯粹是个书呆子!跟他谈恋爱,这不是在贬低自己吗?」 杨菁将信将疑,问:「真的?」继而把头转向顾宇铭,「顾宇铭,你说呢?」 鸦雀无声。杨菁兴致满满地等了十秒钟,顾宇铭仍然保持缄默。 我没看顾宇铭,那呆子十有八九也没什么表情。 我承认刚才说的那些话的确有伤他自尊,但这毕竟是事实。我十一岁之前的童年都是和顾宇铭一起度过的,说起来也能算青梅竹马,但不知为什么就是对他没感觉。除了弹吉他的时候,顾宇铭怎么看都不帅。何况顾宇铭曾说他喜欢温柔体贴又善解人意的女孩,想必他对我也没什么兴趣。 归根结底,我们学校的男生质量差,次品多,是全世界丑男的集合。谁要是到我们学校来参观, 就不会觉得阿兰.德隆之所以会成为巨星是个机遇问题。 第6页 「坦白,那你喜欢谁?」杨菁又将视点集中到我身上。 这个女魔头今天是不是吃错药了,怎么变得这么八卦?我喜欢的人…… 多年前一个宁静的夜晚。 那是来自远空的唿唤。 天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忽然,一颗流星划破黑暗,闪烁耀眼的光亮让人睁不开眼睛。它久久盘旋在空中,仿佛在找寻着什么。最后,流星停在我的上空。 「你是谁?你从哪里来?」我仰望流星。 「我是流星国派来的使者。」流星回答说。 「你为什么总是不停不停地的叫我呢?」我问。 「这是我的使命。因为我要带你去见一个人,你命里註定的一个人。」 命里註定…… 「他是谁呢?」 「当流星雨降临的时候,他就是你所要追寻一生的那个人。」 …… 「在一个很遥远的地方,有一个白马王子在等我。」我对杨菁说。 话刚出口,就引来一阵闹笑。 「她以为自己是白雪公主?」 「走火入魔啦……」 「清醒点吧!……」 难怪,这些事说出去恐怕三岁小孩子都不可能相信。但我确确实实是和流星通话了,我无时无刻不感觉到它对我的唿唤。连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些奇怪的感应,还有那种与生俱来能与流星对话的特异功能,荒诞得就像天方夜谭。 但我深信流星的话。 「铃铛!你发什么呆!」 一声尖叫把我拉回来。抬头一看,不禁毛骨悚然,猫科动物正气势汹汹地站在我面前。怎么上课了?什么时候打的预备铃我都没听到。 「还愣着干嘛?!」猫科动物暴跳如雷。 愣着干嘛?那你叫我干嘛?不经意一低眼,看见桌上有张纸;再定睛一看,顶上赫然印着「高二开学摸底考试」的字样。 啊──我要死翘翘啦── 讨厌中学里有念不光的书,考不完的试。读书这种东西,说穿了是在「浪费青春」。青春嘛,就该用来潇洒潇洒挥霍挥霍。我们学校里的几个拔尖生,哪个不是苍颜白髮未老先衰?不要把古往今来的长命学者都归功于陶冶情操修身养性,我看他们是读书成精了。书精,蒲松龄也前所未闻。说到这,我是挺崇拜韩寒的。可惜他独木难支孤掌难鸣,现又被不少道貌岸然自作聪明的教育家批驳得体无完肤朝不保夕,哪有功力再发动一次文化大革命。我们学校考试的卑鄙之处就在于突如其来,从不事先跟你打招唿,不让你有丝毫准备的余地。这好比一部跑车,它坏了一个零件绝不会提醒你「我不能开了」,而是潜伏在体内随时随地暴发出来,炸得你稀巴烂。去年国庆节放完假就突然搞个抽样考,害我被父母虐待得连童养媳都不如。其次,有朝发夕至的功能,早上做的试卷下午就批完发下来,让你没一天好日子过。哎,我真想死大学了。听我老姐说,他们每星期就上四节课,尤其快到毕业的时候,我们拼死拼活地准备迎考,他们松散得进学校像进自由市场,交篇论文全了了。 下午放学的时候,天突然变阴郁了,滴滴嗒嗒下起小雨。我知道,它是为我的37分而哭泣。 我在黄亭子里躲雨。黄亭子是学校附近惟一的小卖部,文具冷饮应有尽有。黄亭子本来不受欢迎,后来校长亲自出马把一里之内的摊贩赶得精光,剩下这孤零零的黄亭子生意不兴隆也不行。那老闆以为自己发达的时候到了,物价天天涨停板,宰了我们这帮学生该买的还是要买。 这会儿店里冷冷清清,就我和老闆两人。起先他还笑逐颜开地给我推销这个推销那个,后来见我没有要买的意思也就懒得多费唇舌,索性半眯着眼瞅我,似乎一副站了他地盘也得付租金的架势。 没义务理会那个大鬍子,我背过身去。刚转身,就看到顾宇铭也走了进来。 我蓦地就回忆起早晨发生的事,不免有些尴尬。 「嗨。」顾宇铭说。 「嗨。」我机械地回答。 天色渐暗,雨点也越布越密。 顾宇铭和我并肩站着,一语不发。我不清楚究竟什么原因让我们瞬间变得像陌生人一样,很想说点什么,却又觉得无话可说。 「你真的相信有个白马王子在远方等你吗?」顾宇铭忽然开口道。 我转过头望着顾宇铭的侧脸。 雨顺着屋檐淌下来,在店门前的坡角里积起一个池子。雨本来不美,但能破茧成蝶,落进池子里就变水花和涟漪。 「汪」的一声,打破沉默。 回头一看,一只狗从柜檯里钻出来,跳到我脚边。我不禁吓了一大跳,赶紧躲到顾宇铭身后。 顾宇铭看看我,问:「怕狗啊?」 「嗯。」我点点头。都怪我小时候去招惹狗被咬了一口,到如今仍心有余悸。 顾宇铭走过去,蹲下身,把狗抱到膝盖上:「挺可爱的。」 「哈哈,」大鬍子老闆笑着道,「刚生下来,你喜欢就送给你吧。」 嗟,想不到他也有大方的时候。那自然,总不能把家当狗窝吧。 顾宇铭当仁不让地收养了这只狗,并管它叫「伯爵」。伯爵是公狗,品种也极普通,身上有深咖啡夹黑灰的花斑,仔细看倒是有点神秘的色彩。还有,伯爵的左眼上有一个奇怪的星状标志。开始我仍有些惧怕它,后来看它小得实在没有咬人的能耐,就放大胆抚摸它。它用舌头舔我的手指,痒痒的。伯爵很通人性。 第7页 我不知道为什么自从有了伯爵以后,流星对我的感召就一天比一天强烈。我觉得体内有一种磁场在无形中扩大,仿佛某个天籁俱寂的夜晚我就会超脱地球飞往另一个世界,没有声息,一触即发。我不知道这种召唤预示攀裁矗不知道是否哪天真会应验流星的话。 周末的午后,阳光懒懒地躺在十字叉的水泥大公路上。车少人稀,偶尔有一两个过路的,也是行色匆匆。只怕涂三寸厚的防晒霜也防不住这紫外线,看像忙不迭要将一辈子的路走完。老头老太此刻就显得安逸多了,干瘪的身体藏在五指叶下也不出汗。 从图书馆出来的时候,日光稍许隐退了。穿过巷子,就是一条僻静的街心花园。灌木零零落落地撒在两旁,中间开出一条狭长的道来,是用雨花石铺成的。 我心不在焉地走,走着走着老远就看到一条狗的影子。正准备逃,恍然发现这影子熟悉,是……伯爵! 我奔过去托起它的前肢:「伯爵,你怎么在这儿?顾宇铭呢?」 伯爵突然挣开我的手,向前跑去。 「伯爵,你去哪里?」我大叫。 伯爵停下来,回头看了看我。它在示意我跟它走。 我不知道伯爵要领我去哪儿。我紧跟着伯爵。 天慢慢地,慢慢地浸成橙红色。小道逐渐走宽,而且斜斜的向上,像在攀梯子一样。我猜那尽头也许是一个能和月亮伸手即触的山顶。 「伯爵,你带我去哪儿?」 伯爵不应我,仍然一刻不停地向前跑着。 小道的倾幅越来越大,云离我越来越近。我真担心再这么走下去会走出太空。 我低下头,分分明明看见学校,黄亭子,树木,车,还有蠕蠕而动的行人。怎么回事?整个世界都在我脚下?!天,这太离谱了! 周围的一切都变得虚幻而飘忽不定,如堕五里雾中。我看到银色的圣诞树,缀着泛光的彩球和金丝带扎着的礼物,一个个气泡蒸腾上天,升到一定高度就发出「啪啪」的脆响,星星相继坠落,像一朵朵绽放的烟花,光怪陆离;还有金色的麦田,繁华的马车载着灰姑娘驶向幸福所在,麦田旁是幽幽的蓝海,我听见海的深处美人鱼在嘻笑。 就像走进梦幻迷宫和童话书里。 「伯爵,伯爵!」 突然黑煳煳的一片压下来,我看不见伯爵,也分不清方向。 「伯爵!伯爵!你在哪里!」 漫无边际的黑暗中,我发现一点烛光。黑暗中的烛光是希望和生命的象徵。我像遇到救星般地朝烛光飞奔。 烛光近了,我看清那其实是一扇门。门里透出无穷强大的光芒,亮得跟白天一样。奇怪的是,门就在我面前,光已经照在我身上,但无论我怎么跑,都永远跑不进那扇门。 为什么?!!难道,这是我的错觉!! 我万念俱灰,终于精疲力竭地倒在地上。 这究竟是什么鬼地方,又黑又冷。我是不是快死了?是不是到了阴曹地府?一定是无常鬼变伯爵来害我的。 泪顺着我的脸颊流下来,我感到委屈极了。 「铃铛。」 一束阴影投在我眼前的光波上。 我抬起头,是顾宇铭和伯爵。 「来,把手给我。」 我看到顾宇铭朦胧而温柔的笑。我牢牢握住顾宇铭的手。 门近在咫尺,跨一步就到了,为什么刚才却那么遥不可及? 这门就像两个国度的分界线,有云泥之别。走进去就豁然开朗,云淡风轻。 信步在一条宽阔的林荫道上,两旁传来松涛阵阵。那松树是马尾松,叶子像在水晶里涤过,树杆看起来也油光可鑑。墙上是爬山虎留下的细蔓,枝枝茎茎都朝气蓬勃;墙却已经老得出奇,层层叠叠的皱纹乐此不疲地泛着沧桑感,古堡一样,像罗拉被困在电脑世界里探险。透过另一排松树,依稀可以看到几幢粉红楼房,阳台是透明的琥珀色的落地玻璃,别具西式风味。 「这是什么地方?」我问顾宇铭。 顾宇铭笑了笑,说:「大学。」 「大学?」我一愣。 隐约听见远处的喧闹声,感觉是有点学校的气氛。 「铃铛!铃铛!」 谁在叫我?一个陌生女孩跑到我跟前。她身着一条白色连衣长裙,有一头我好羡慕的飘逸长发,发上别着两个很古典的木质夹子,疏疏一道刘海遮住眉尖,手腕上还戴了好多少数民族才戴的手镯,一晃,发出叮叮噹噹悦耳的声响,着实的淑女打扮。女生很美,我愿意叫她「angel(天使)」。 「有篮球赛,还不去看!」angel兴奋至极地说。 不等我发言,她就拉着我向篮球场奔去。 难怪宿舍楼区死一样静,球场上人生鼎沸,让人顾虑眨眼工夫就蒸发掉了。以球场为光源,越到后面光圈越扩大,人口越密集。 angel见到此种万人空巷的情景,兴致扫了一半。站定脚,撅起嘴,嘟哝道:「糟了,挤不进去。」 哎,淑女终究是淑女。都到这地方了仍弱不禁风,爆发不出一点运动的激情。 「到我后边去,我给你开道。」 angel点点头,绕到我身后抱住我的腰。 这种有损形象的事嘛,除了我谁能干? 第8页 说真的,我从没见过校篮赛场面有这么火爆的。人挨人,不留一丝缝隙,仿佛一堵厚厚的人墙。要是我国边防有如此严实,我们一辈子国泰民安。这时,再小巧玲珑型的也无虚可趁。嗯,的确是个挑战,我心想。 「准备,我要运气了。」 我哪会运什么气,说要「运气」只不过想吓唬吓唬angel, 让她晓得我是有神通的。 我故作正经两脚开立,做一番自己也莫明奇妙的动作。自我感觉像杂耍。羞什么羞?又没帅哥看到。 「铃铛,你在干嘛?」 嗯?顾宇铭?嗟,无所谓,他不算帅哥。 「好,」我稳了稳神,大叫道,「沖啊──」 有点像战士冲锋陷阵。做任何事情气势很重要。气势这东西能先发制人,不战自胜。即使我赤手空拳寡不敌众也要大张旗鼓大轰大嗡高唱「必胜之歌」。这就是气势,这就是我们中国人的精神。怎么听起来有点自欺欺人阿q主义? 闭着眼睛往前沖。惨在我没有孙大圣的铜头铁脑,现在的人又爱苗条,碰上瘦骨嶙峋的只有狗屁着凉。 一阵勐撞之后,脚下像装了轮子剎不了车。只闻一声哨响,又是狠命一撞,撞得失去重心,狼狈地一屁股坐地上。「啪」的一下,一只篮球重重打中我脑袋,眼冒金星。 周围顷刻爆发一场致命的轰动。 待我神志清醒,看见一个男生蹲在我面前,穿制服,手里捧着篮球,是球员。 「你没事吧?」男生问。 我环视周遭,蓦然发现自己坐在篮板下。怎么冲到这里来啦?! 「喂!」另一名球员跑过来,对着我大骂,「你这个笨蛋!你知不知道你撞掉一个三分球啊……」 「闭嘴。」男生不紧不慢地说。 球员涨红了脸:「队长……」 「行了,」男生起身道,「继续打球。」 站是站了个好位子,可浑身酸痛得不偿失。angel就舒服多了,照样维持着淑女风范。我倒是像在反衬这位美女。 依我看,篮球场上女生的声势远远浩大于男生。男生们个个都变绅士文质彬彬观球不语,顶多在超级球技前发表一下赞嘆;而女生们则组成一支庞大的拉拉队,手上拿着汽水瓶和依拉罐边敲边歇斯底里地大叫:「高凌!高凌!……」到激动处索性发出一阵鬼哭狼嚎。angel要做淑女,汽水瓶没拿,但也跟着大叫:「高凌!高凌!……」 我问她:「谁是高凌?」 「喏,」angel用手一指,「他。」 angel指着的那个球员球技果真不凡,半分钟之内连进两个三分球,而且都是空心球,现场就他主导全局。但最最引人注目的不是他的球技,而是他那身黑得发亮的肤色,看上去很健康,安室奈美惠没他黑得刺激,晒太阳浴也晒不出这么好的效果。 「啊──?」我吃了一惊,「就是刚才撞我的那个人?」 angel白了我一眼,说:「是你撞他──」 嗟,这不一样嘛。噢,大不一样,想必女孩们喜欢高凌已经到了被他撞一下也会甘之如饴的地步,这好比被丘比特的爱神之箭射中。若是哪一天高凌真主动撞上某个女生,那其他女生必定嫉妒得要死。以前我怎么就没想到撞人还能撞出这么微妙的奥秘来。 「高凌好棒喔──」 高凌三步上篮得分,又是一阵尖叫。 高凌是这支球队的队长,打前锋。不过听说他是任意位置球员,被誉为校「篮球明星」。球场上往往出现三对一的防守情形,而高凌似乎有金蝉脱壳的本领,防不胜防。 有人说,男生看球是看球,女生看球是看人,这话真可奉为金玉良言。我敢打赌,在场观赛的女生中球盲居多。她们只不过假借看球赛的名义来寻觅帅哥,谁叫篮球队向来帅哥特多。angel就是那种输球也会鼓掌的人。 髮型像仙道的高凌是流川枫式的风靡人物。篮球赛一结束,女生们就像苍蝇叮大粪似的把高凌团团围住。sorry(对不起),这个比喻不恰当,我没有意思要拿高凌和粪作比较。送百事的也有,帮着擦汗的也有,嘘寒问暖,无微不至。高凌也乐在其中,并不拒绝女孩子们的殷勤。高凌喜欢譁众取宠,他抓起一瓶矿泉水就往头顶上灌,弄得制服球鞋全湿透。 「哇──!高凌好帅啊──!」女生们稀里哗啦笑成一片。 高凌确实又高又帅,十足的运动型男孩,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我发誓要写情书给他。 这年头写信的人到底是越来越少了。通讯手段先进了,有空就煲电话粥,有钱就上网聊天。生意人是识时务者,知道现在要写的只有情书,所以设计出来的信纸上印着大大一颗心,再写些伤感迷离的话,信封上註明「love letter(情书)」,生怕看 的人不起鸡皮疙瘩。 记得周杰在《还》剧里对林心如开口便是长串长串的情话听得我耳根发毛差点把隔年饭呕出来。我可就痛快多了,直奔主题:i love you(我爱你)。 我把信丢进他们班的信箱里,躲在墙后窃视。 不一会儿就有人出来开信箱。我看见他拿出厚厚一叠信,五颜六色的,很花俏。 第9页 「哈,」他一边笑一边朝教室里叫道,「高凌,又有那么多小女生给你写情书了!」 高凌无疑是个大众情人。 高凌慢吞吞地从教室里走出来,接过信。 「真无聊。」他嘀咕了一句,看也不看便把信全部丢进旁边的废纸篓里。 什么!我气得直想冲过去给他一记耳光。 这种男人怎么一点不懂得欣赏女孩子,一点不懂得怜香惜玉!情书这东西,即使只有短短几个字,写起来可比千字文还辛苦。尤其是一些心灵敏感纤细的女孩,更是逐字逐句地考虑。言得过轻,不够诚意;言得过重,又显轻浮;须措辞得体不差累黍。「写」不过只完成了一个步骤,更关键一步还看经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反覆斟酌之后是否有胆量把它送出去。我说这些写情书的女孩,就是钟无盐投胎也算勇气可佳值得称赞。高凌这傢伙以为自己帅死了,草菅情书糟蹋女孩子的心血。这傢伙应该拖出去五马分尸天诛地灭! 「怎么白辛苦了?」顾宇铭不知何时来到我身后。 这小子竟敢取笑我! 「神经病。」我推开他就走。 气死我了,连这小子也取笑我,真是岂有此理。哼,我怎么能被这小子看扁?我要是不追到高凌,我誓不为人。高凌不看那些情书也好,想必我的信也没本事脱颖而出,省得我情敌眼里出东施。我可不想做赤木晴子苦苦暗恋流川枫把自己搞得花痴一样,到头来人家认都不认得她是谁。相比之下,单恋就高级多了。「单恋」和「暗恋」是大有区别的。暗恋是最最无趣最最纯粹的单相思。比如你无法自拔地爱上一个人,你的情绪随着他一颦一笑而起伏。你总是躲在角落里默默注视他,你为他不经意的回眸开心老半天,为他的不屑一顾黯然伤神。你一团乱麻自作多情地以为他也像你关注他一样地关注着你。因为暗恋中的女人容易被眼睛所欺骗,明明是很平常的一瞥到你眼里就变得含情脉脉用意暧昧。而事实上,他风平浪静当你是空气根本无视于你存在。单恋嘛至少可以时时刻刻提醒他有这样一个痴情女子一无返顾地等他回心转意,又可让你落个专情执着的好名声。我之所以欣赏赵敏就因为她在张无忌手背上咬了一口。 听说高凌喜欢在晚自修前独自练篮球。 傍晚我候在球场外。透过一根根电线桿似的铁栅栏,我看到夕阳中的高凌。高凌身穿白t恤和有红线条的黑色运动短裤。余晖把他的脸打照得有稜有角。高凌练 球很认真,不忽略基本功。他每一次运球,每一次投篮,甚至每一次跳跃都深深吸引着我。高凌很帅。 「砰」的一声,篮球飞过来撞在我面前的铁栅上,吓了我一大跳。 高凌是故意这么做的。 他靠着篮球架一手插腰一手伸出食指,勾了勾,说:「过来。」 我听话地绕开铁栅走到他跟前。 高凌审视了我一遍,说:「你是上次撞我的那个女孩?」 我受宠若惊,他居然还记得我! 「你记得我?」我诧异地问。 「嗯嗯,印象深刻,」他笑笑,「你挺好玩的。」 这算批评还算表扬?把我当笑料? 「你──找我?」 篮球弹回来,滚到他脚边。 「嗯。」我点点头。 他弯腰捡球,「有事?」 「有事。」 「什么事?」他把球顶在手指上转。 「告诉你我喜欢你。」 「what(什么)?」球从他的指尖滑落。 我走近他,大声说:「我喜欢你──」 高凌斜着眼看我,说:「你,」球又在指上转起来,「会打篮球么?」 嗟,不过学了些三脚猫的功夫就班门弄斧狗眼看人低。会打篮球有什么了不起的,他不知道我从前是校女子篮球队队......队员。嗟,队员队长又无所谓。篮球队里藏龙卧虎,不能凭这论资质。要不是我与世无争信奉无官一身轻的自由主义,这队长之位非我莫属。 高凌自以为这个问题能难倒我,有点得意忘形。 趁其不备,我一踮脚拍掉他手上的篮球。高凌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我的一举一动。不等他反应过来,我抄起球就跑到篮板下,轻轻一跃,把球扔进篮筐里。 我拍了拍手上的灰,看着一脸震惊的高凌,说:「怎么样?」 高凌望了我一阵,脸上露出一丝狡黠的笑。忽然,他连走带跑来到篮板下,抓起篮球,一跳,头过篮筐,再一鼓作气地把球塞进篮筐里。他会灌篮!我讶异高凌居然有如此惊人的弹跳力。 哼,这不是占着身高的优势存心把我比下去吗?我绝不服输! 我跑过去硬抢他手里的篮球。 「这可是犯规的。」谁知这回他早有防备,「有种来抢球。」他把篮球往腰上绕了一圈,又一跳上篮。 怎么那么不争气啊!气死我了! 我跟高凌即刻像展开一场激烈的篮球赛。我不在乎用什么卑鄙的方式抢球,可高凌左闪右躲总能避开我的防守顺利上篮。我连碰球的机会也没有。索性冒着生命危险站在篮筐下,高凌一进篮,我就趁机接球。高凌一愣,没料到这招。 我接住球马上从篮筐底下钻出来,转身狠狠跳起,全力以赴上篮。眼看球已对准篮筐,忽然一只大手遮住我视线。「啪」的一声,球被拍出老远。居然被盖火锅?!我哆嗦着,身体向后一倾,压在高凌身上。 第10页 「对不起,对不起。」我立即爬起来,有点手足无措。 高凌坐在地上,支起腿,手搁在膝盖上。他抬起头板着脸瞅我,说:「遇见你真没好事!」 要是以前我早该破口大骂了。但不知为什么,我一动不动地站着,像在听候发落。 「哈哈哈哈……」高凌发出一阵狂笑,然后起身凑到我面前,低低地说,「我逗你玩的。」 高凌。 夕阳在篮球架上弄出一排淡淡的绯红。晚自修的铃声响了。 就这样我和高凌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却又似是而非的恋爱。我们一起逛街,一起打篮球,开通宵的圣诞party(聚会),在充溢着罗曼蒂克气息的情人节里共进晚餐。我喜欢高凌大把大把的流汗,喜欢高凌牵着我的手的感觉,和他送我的玫瑰。每每他向他的同学介绍说我是他的女朋友,每每其他女生们向我投来欣羡的目光,我都会觉得无比优越。我以为谁做了高凌的女朋友谁就会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应该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大学好比天堂。没有深文周纳,没有高中里发复习提纲像发草纸似的作业量,没有猫科动物的凶神恶煞和女魔头的明枪暗箭。寝室一人一间,但不宽敞,只够容纳一张床,一张写字檯。阳台是四间寝室合用的,几个女生为了晾衣服也会喋喋不休,于是拿了支粉笔划分地盘。我在我的区域里养了几盆茸嘟嘟的仙人球,丢在那里死活不管。兴许这植物生命力旺盛,偶尔把衣服晒在上面滴水给它点滋润,除此也不做额外护理。 今天下午有书展,学校借展览中心的场地自己办的。高凌说有比赛来不了,顾宇铭自告奋勇愿充当「次」,我也不拒他的好意于千里之外。 我在寝室里打瞌睡的时候,顾宇铭就冒冒失失冲进来催我说再不去快打烊了。我去不为别的,只为那里买书打八五折图个便宜。 正准备出门,电话铃突然响起来。是高凌打来的,说比赛临时取消想约我见面。 书的诱惑怎么比得上高凌?我当即检查自己的装束。呃,不至于吧?我头髮半长不短地散在肩上,睡衣脱鞋,脖子上一块玉居然盪鞦韆一样盪在背后,只看到一条红线掐着喉咙像要做吊死鬼。就算跟顾宇铭出去也不至于这副态度吧?来不及化妆,我三下五除二地抄起根绳子先解决了这披头散髮,再翻箱倒柜找出一件像样点的衣服套在睡衣外,管不着印着幼稚的巴布豆的花边露出来。寻不到旅游鞋,穿高跟鞋走不来路也只好穿。 「铃铛,铃铛。」 我自顾不暇,头也懒得回。 「不是说好一道去书展的吗?」 「嗟,」我没耐心了,「你烦不烦?叫angel陪你去!」 我真不明白顾宇铭在国外呆了四年怎么横来竖去还是像个阿乡一身的老土。顾宇铭是我爸爸喜欢的那种,他说好啊男小囡就应该文绉绉的有书卷气。我看他是有了书卷气没了阳刚气。现在越变越婆婆妈妈了,你在他头顶上撒尿他也动不起怒来,温腾水一样。 我践约来到高凌说的那片林子。很远就看到他倚着一棵大树,两手插在裤袋里──奇怪,高凌不是有比赛吗,怎么会穿着牛仔裤?难道像他这样大大咧咧的人约会时也会在乎起形象? 我开心得飞奔过去一把搂住高凌,边跳边叫:「高凌,高凌……」 高凌不出声,任我搂着抱着不起丝毫反应。 我有点纳闷,「高凌,你怎么了?」我看着高凌垂下的脸,「是不是我来晚了你不高兴?」 高凌忽然推开我的手,在我面前来回踱步。 林子在风里哗哗作响。我终于意识到将会有什么事发生。 「高凌……」 高凌停下来,侧转着脸,说:「我约你来是想告诉你,我们分手。」 !! 这话仿佛给了我一个晴空霹雳。 我怀疑自己的耳朵,我说:「高凌,你在开玩笑么?」 「哼哼,」他冷笑几声,一手撑在树杆上,无所谓地看着我,「我像吗?」 「为什么呢?高凌!」我的伤心已经部分转化为愤怒。 「因为,」高凌一步一步走过来,最后立定在我眼前,「征服爱情是我的乐趣。」 他的脸深深映进我的瞳仁里。我看清那张漂亮的脸孔后面掩藏着的究竟是什么。 「女人,」他举起手握紧拳头,「就像篮球一样任我摆步。」 天,我是把眼睛长在屁股上才会看上这种卑鄙无耻的傢伙! 「啪」的一声,我的手重重地落在他的左脸上。 我打了高凌一记耳光。 我居然打了高凌一记耳光。 高凌。 我真的喜欢高凌。 我拼命地奔。我想奔出那片林子,奔出有高凌的地方。奔得好累好累,我不愿让自己有喘气的机会。我一心往学校跑,我不知道那里有什么,只觉得似乎到了那儿什么大不了的事都可置之度外。我突然想起我一礼拜没洗过衣服那几棵仙人球是否还茁壮;我想念起我的小寝室,我曾自说自话地决定要好好将它布置一番的,换上我心爱的机器猫窗帘,买两张谢霆锋和柏原崇的海报贴在墙上,我等着给丑娃做完新衣服就拿来当枕头用,我还要在写字檯上放一缸水草养两条金鱼。我的那么多的梦想怎么一个都还没实现呢? 第11页 我踉踉跄跄地跑在走廊上,不在乎别人用什么眼光看我。 「铃铛。」顾宇铭靠着我寝室旁的墙,「铃铛,我给你买……」 我重重地推开门,冲进去一下子扑倒在床。 顾宇铭跟了进来,走到我身边:「铃铛,你怎么哭了?」 我哭了?谁说我哭了?我伸手一抹,果然一手背都湿的。我为什么要哭?我为谁哭?为了那个把我当篮球耍的人面兽心的混蛋?这该死的眼泪!我自作自受自嘲自怜,再无须别人付出代价。 我一头栽进被子里,干脆放声大哭。 「铃铛,你不是一直想买《鲁滨逊漂流记》吗?」 我哭得更大声。 我清晰记得我小时候爱哭。一哭就跑到三楼把脸对着顾宇铭他爸爸的工作室,好像是哭给顾宇铭看的。那时我在弄里是个出名的小孩,哭出名的。我哭得特频繁,而且惊天地泣鬼神。邻家一群捣蛋男孩见到我哭就会心照不宣地围成一个圈,把我圈住,一边转一边叫:「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两只眼睛开大炮......」绕口令似的。还有那些搞不清关系的三姑六婶,即使想说几句表示喜欢的话也会冷不丁冒出「小碰哭精」来。只有顾宇铭,不起我绰号,也不落井下石。只是每回哭完,他总说:「你的哭声很难听。」 忽然,屋子里响起一阵熟悉的旋律。是顾宇铭在弹吉他。 「有时候,我的脆弱,只在你,面前解脱。而你总是帮助我,走出沉沦和迷惑,像镜子那般清楚照出真实的自我……」 顾宇铭的声音分明就在耳边。 「最好最坏的结果,你都愿张开双手。完完全全地接受,不完美的我……」 我对小刚情有独钟。小刚在内地不是很红,尤其近两年,隐退江湖了。angel 存心刺激我说小刚告老还乡娶媳妇去了,她不懂成大器的人都是深居简出潜心修炼一旦復出一鸣惊人。我搜集遍市场上所有小刚的资料也不过是两盘cd一盒磁带。那盒磁带还是从杂七杂八的地摊里淘来的,灰尘四起,三块钱,盗版得不能再盗版。我对此痛不欲生,要知道我宁可花三百块钱来证明小刚的身价。 顾宇铭的歌声像小刚,但不完全像,有另一种特色在里面。 「有暖风,在心中,何必畏惧过寒冬?不必说,什么是拥有,你给的我懂……」 我慢慢的,竟忘了哭泣。 「有暖风,梦里头,呵护纯真的执着。爱不休,让期望的手,从来不落空。谢谢你,陪着我……」 我从指缝里窥视写字檯上的《鲁滨逊漂流记》。湛蓝色的封面,和一个老头一条破船。 我伸手拿过来就翻。里面一页英文一页译文,排版很细緻。这个顾宇铭,连看闲书都不忘要顺手牵羊牵些词彙语法。 我边看边问:「贵吗?」 顾宇铭搔搔头,说:「不贵。打折的。」 我一页页地翻,顾宇铭的吉他声也不知不觉停下来了。 「铃铛。」顾宇铭叫我。 我抬起头,接触到他藏在镜片后面的那双深邃的眼眸。 「你的哭声很难听。」顾宇铭不客气地说。 我忽然又想哭了。 学校小,和高凌抬头不见低头见。一回忆起我的初恋就这样轻而易举地毁在这个傢伙手上,我就如火中烧想上去狠狠扁他一顿。但有回忆总比没回忆好。回忆好比一面后镜,为了安全无误地往前走而时时回顾过去的路。 大学不像高中三天一小考五天一大考,没人盯在你屁股后面催作业反而不太习惯。把一学期的课压缩在最后几个星期,平时可以玩得发疯,到了大考却仍要言归正传。老师们实在教导有方,平常总说临时抱佛脚不好,一临考就变成临阵磨枪不快也光。总之我们学生就是吃书的工具拉屎的机器。他朝令夕改我却积重难返,茫茫然一头雾水不到考试前夕分不清东南西北。成绩自然不言而喻。 朝阳穿透一校园的晨雾洒在玻璃窗上。 我刚从寝室出来就听到有人唤我。一回头,是康家文在后面。 「康老师?……」 康家文微微一笑,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说:「铃铛,能到我办公室来一趟吗?」 康家文是我们的数学老师。我对他也没什么印象,只知道是个四十来岁的矮男人。当然,能让我有印象的如猫科动物之类的老师毕竟凤毛麟角屈指可数。我是把应该看老师的时间用来看鲁滨逊了。 我走到办公室门口看到他桌上摊着的期中考试卷便全明白他叫我来的用意。之前我也是有心理准备的,因为在大学里通常能让老师叫进办公室的学生不是好得出奇就是坏得出奇。这次自然不在话下。开红灯,而且是灯芯,红得透彻。说实话我的红灯确实比中学里少了许多,考试少呗。反正凤凰和鸡在一窝里,没有分数打击我自信满满。 康家文挺照顾学生,不提那个触目惊心的分数。他握着笔指着试题说:「铃铛,这题该这样解……」 我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压根儿不注意他在讲些什么。看他谈得兴致勃勃头头是道又不忍心辜负他的好意,所以只有敷衍着应声,必要时还得发出「噢,原来是这样」之类大彻大悟的感嘆。一般老师听到这种感嘆都会很有成就感,潜意识里满足了他们的虚荣心;即使对你再再头大的老师听到这话也保管顿时信心倍增觉得你还不算无药可救。教育嘛,要晓之以理更要动之以情。就像我默契配合康家文配合得天衣无缝,最后他如释重负我自由快活不是皆大欢喜美差一桩么。 第12页 平常到哪儿都是骑单车,摆渡的机会也少有。难得一天春假,班里组织出海,今天可爽到根了。 我们租的那艘游艇还没铁达尼号的尾巴大,但意思意思已经够浪漫了。 船的格局装修很典雅,古色古香,内容也算考究,落弹房、跳舞机、麻将、卡拉ok、咖啡屋、酒吧基本上应有尽有。 我站在甲板上吹风。顾宇铭靠在一旁的船舷上弹吉他,伯爵蹲在他脚边。这狗和顾宇铭如胶似漆,走到哪儿跟到哪儿,要搞同性恋了。 船外的风景到底比船里的强。远处海天浑然一体,阳光直射在水面上波光粼粼,像一片浩瀚无垠的沙漠。记得有一年暑假我去苏州郊外的亲戚家玩,别的好感没有,就是迷恋他们家门前的一条臭水浜。早上晨雾瀰漫,船鸣汽笛,简直达成了陶渊明的心愿。后来看到那些村姑农妇在河里洗衣淘米样样来我就直嘆惋,是为这河嘆惋。 做梦做得起劲,听到有人叫我:「铃铛。」 回头一看,康家文正朝这里跑来。 我说:「康老师,你也来了?」 他跑到我面前,有点喘,说:「刚才和几个老师在船舱里打牌呢。」 嗟,怎么数学老师讲话不讲逻辑,答非所问。 牌和数字有关,我问:「你嬴了?」 「嘿嘿,」他像独吞了一件财宝似的不好意思的说,「嬴了,嬴了。」 「嬴了请客吃冷饮。」我转回头,也说不出什么话来。谁叫我和跟数字有关的东西向来没什么共同语言。 康家文拉着扶杆,凑近说:「你在这儿干嘛?」 我往旁边挪了一寸,和身高小于等于自己的男子站在一起是我的大忌。 「我在想这是大西洋该多棒。」 「你喜欢数学吗?」 瞧,他又来了。讲话不讲过渡,文不对题。 「喜欢我还能考红灯?」说着又往旁边挪了一寸。拜託,再挪就挪到顾宇铭那呆子了。我是四面楚歌。 「兴趣么慢慢培养……」他边说边向我跨了一步。这一步不但把我刚才挪好的两寸全部解决掉而且变本加厉。 「没空……」 忽闻「哗」的一声,一群水鸟铺天盖地的从头上俯冲下来,有排山倒海之势。 我的视线不由自主跟着那群水鸟飞。只见它们在船头翻溅着的浪花周围盘旋,忽上忽下地在浪里穿梭,蜻蜓点水一般。 「哇,」我兴奋得边指边说,「那么多鸟!」 顾宇铭也对鸟起了兴趣,放下吉他说:「浪里有鱼,它们在觅食。」 「这样觅食多辛苦啊,」我打开包取出早饭吃剩下来的一些饼干,「不如我给它们餵食。」 顾宇铭一脸疑惑:「它们吃饼干吗?」 「吃的吃的,海鸥是杂食动物。」康家文不住地点头。 「哼,」我走到顾宇铭面前,「不吃就把你餵了!」 我跑到船头,把饼干捏成碎屑像撒渔网一样撒出去。3+2的魅力果然名不虚传,水鸟们以为天上掉馅饼了一下子全窜上来抢,给多少照单全收。这群水鸟准是来自贫困地区的移民,外国人看到这情景定认为我们中国在闹饥荒。依我看,鸟的习气和人一样坏。尚且还没温饱倒也不敢奢求;一旦丰衣足食就利令智昏萌发贪婪的邪念,得陇望蜀慾壑难填。 我站到一节横栏上。 「铃铛,小心点,别掉下去。」我听见康家文在叫。 水鸟也不认我这张脸,只管围着我的手转。不过自我感觉像在扮天使,只差头上没光环。 「铃铛,铃铛,你在干嘛?」 我低头一看,看到angel漂亮的脸蛋。 angel的到来让我更加激情澎湃:「angel,你看我有魔力!」 「别听她瞎吹。」顾宇铭在angel耳边低低地说。 这个死不掉的顾宇铭,不说话又没人把他当哑巴。 我说:「angel,你也来试试?」 「不不不不,」angel一叠连声地说,「我怕。」 看到angel一副望洋兴嘆的样子,我的心里别提有多得意.毕竟古往今来如我这种无所不为的女强人寥若晨星。 为了进一步显摆自己的「强」,我又踏上一节横栏。这回跨度较大,膝盖已全过船栏。 「铃铛,太危险了,快下来吧。」这是顾宇铭的声音。 康家文立即接上话茬儿:「是啊,铃铛,你快下来,你听见了吗?」 我说没听见。真是,好不容易出海一趟,人家玩在兴头上呢,哪有浅尝即止的道理? 我一意孤行。一个不留神,我的身体摇晃了几下有些力不从心。 「铃铛,太危险了!你给我下来!」顾宇铭口气生硬,并用手来拉我。 什么?他居然敢在我这个女强人面前耍大男子主义!他还以为现在是「三寸金莲」时代搞性别歧视男的说一女的不二? 我不卖他的帐:「你神经!你凭什么命令我?」 顾宇铭迟疑了片刻,只好乖乖地松手。 忽然一个巨浪上来,打湿了横栏和我的凉鞋。船颠簸了一下,我勐一战慄,鞋底打滑,身体前倾。我下意识的张开手像槓桿似的寻找支点。只感到一阵天旋地转,紧接着水声巨响搀和着失声的惊叫,浪花在我周围飞溅。我陷进旋涡里。天,我落水了?!那群得鱼忘筌的海鸥见状纷纷作鸟兽散。我像一只溺水的鸡拼命挣扎拼命喊救命,海水不断往我嘴里灌。我感到冰凉的海水就将把我吞噬掉,我渐渐失去知觉…… 第13页 真没想到还能有幸再重返人间。我以为这次必定一命呜唿了,谁知阎罗王宁死不肯收我。他谢我最高纪录七门功课开红灯把阴间照得跟白天一样亮,但生死簿上清清楚楚写着接下来该有一位博大资深的仁人志士来接掌他的阎王之位,我绝不够格。既然阎罗王生怕我玷污了他的宝座不放心把他辛苦经营几千年的阴曹地府託付于我,我也不强人所难。就逍逍遥遥回来吧,不想又被两个看门的小鬼缠上。都怨我走时忘了问阎罗王讨个文书,引得这两个小鬼说阴间这地方有来无回不见经传就不放人。我说前世我和阎王是患难挚交,他们反倒向我哭诉说门差不好当啊一个失误便是绞刑,在阴间判刑等于双重死永世不得超生。正和小鬼们闹得不可开交,突然听见一个声音在唤我的名字。反反覆覆地唤,我像练就瞬间转移大法,一睁眼,还阳了。 「铃铛,你醒了?」 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被窝里,顾宇铭坐在床边,伯爵蹲在床边一张靠椅上。 我想坐起来,却感到浑身乏力,不能动弹。怎么在阴间活力充沛到了阳间就原气大伤虚弱得像个垂危病人? 壁炉吞吐着橘红色的火星,不时地「啪啪」作响。 想起刚才溺水的事仍令我不寒而慄。我揉揉眼睛,问:「我在船上吗?」 「嗯,准备回校。」顾宇铭顿了顿,继续说,「你把船上的人都吓坏了,刚才好多人来看你。」 我注视顾宇铭。他没戴眼镜,几簇头髮湿漉漉的,贴在额前。 门外传来杂沓的脚步声。我听见汽笛在鸣,听见一种很都市化的喧嚣,猜想船快要靠岸了。 我千里迢迢从一家新开的花鸟市场买回来两条鱼。水泡眼,一红一黑。红黑搭配是时下最抢眼的颜色。我游手好闲的时候就拿它们解闷,用游戏棒戳那两个泡泡。轻悠悠的,不敢戳破,怕死相太吓人。阳台上的仙人球长得茁壮,生机盎然。兴许是我衣服里没洗净的肥皂水营养太丰富,惹得这贱东西应风而长。 我搬了把凳子在阳台上坐着,也不管不顾侵占了人家的地盘,只觉得这凳子宽宽的像母亲博大的胸膛坐着舒服。就这样坐着,石膏似的,一动不动。怎么在无意中就觉得自己老了,怎么看都像个风烛残年的老太婆。养花养鱼,百无聊赖,没有负担,也没有梦。所幸是我这样的学生在校里绝无仅有,否则社会迟早要崩溃。既然扛大樑的自有人在,要我这块再雕琢也只够拿来垫脚的顽石做什么?都是理由。我用功地玩,使劲地玩,稀里煳涂地玩,生怕这种随心的时光旋踵即逝。真的,我有预感,当某一天来临的时候,这样的日子就全没了,荡然无存。 在凳子上坐久了会累,手麻脚麻,全身都麻。站起来走动走动,听到有人敲门。「烦。」我习惯性地说一句便去开门。探出脑袋,见angel在门外。 「铃铛,康老师有请。」angel说。 康老师?又是康老师!肯定又说我功课不好。功课不好也没必要盯这么紧呀。别的同学作业不交他怎么不讲?有人考个位数他怎么就没看见?他干嘛总找我的茬啊?这个康师傅真是吃饱了闲着没事找事不是一般的烦! 「我觉得他好像特别关心你。」angel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仿佛想从我脸上寻到蛛丝马迹以揭开内幕。我除了这些天长出几粒青春痘应该没多大变化吧。 我做了个拜她的动作,说:「我看他是对我有偏见,绝对有偏见!」 「怎么会?」angel摇摇头,「不可能。你还记不记得春假那天我们出海你溺水的事?」 我点点头:「记得。」 「当时跳下海救你的不单单是顾宇铭,还有一个人。」 还有一个人?我问谁啊? angel故意一字一字地说:「康──家──文。」 我一把推开angel:「你别瞎吹了!」 淑女经不起我这一推,连连靠到墙上。 「我,我骗你干嘛?」她倏的一下跳起来,淑女即刻蜕变成母夜叉,「我有病我来骗你!我弱智我来骗你!我犯十三我来骗你!」 我半信半疑看着angel,说:「真的?」 「亲眼所见。」angel的表情不由得你不信。 嗟,就算康家文救我么也没什么好奇怪。你说有什么奇怪的?一个四十岁的男人和一个十七岁的女人之间还会有什么能奇怪的?只不过出于对学生的爱护,是爱护,仅此而已。 我怏怏地来到办公室。 康家文放下手里的笔,翻开我的作业本。翻开时,我不禁一愕。里面居然用红笔圈划过并且每一道题旁都密密麻麻地标着关键步骤。 「铃铛,类似的题目昨天课上才讲过,你没听吗?」康家文有点严肃。 听了才叫怪。 「听了,睡了一夜,又忘了。」 康家文嘆了口气,说:「这是重点,一定得记牢。」 也不管我受得了受不了,康家文捲土重来不烦  缕地给我讲解题目。 说实话,我很佩服康家文有如此的耐心和忍耐力。能对我这类顽劣的学生不动怒并耳提面命孜孜不倦地予以教诲的老师已近乎绝种。 「懂了吗?」康家文问。 不懂照样理直气壮:「懂了。」 第14页 「真懂了?」 「真懂了。」谎话重复千遍也会变成真理。 「那就复述一下。」 啊?我怎么都没料到他有这招。嗟,这不明摆着是把我当小学生管吗? 我吱吱唔唔乱讲一通欲矇混过关,不想立即被康家文慧眼看穿不现原形不行。 康家文显然对我已无计可施,他一边捂着额头一边小儿科地玩弄笔桿。孺子不可教也,我终于也让他头痛了。 「康老师,」我索性摊牌,「我是理科白痴,你不用在我身上白费心思,我会令你很失望的,请你放弃我。」 康家文眉头紧锁,不言不语地看着我。 有人说过目光也是一种物质,它是有质量和温度的。我不清楚他的目光里到底蕴藏着什么,只是隐隐觉得它并不仅仅是老师对学生的那般单纯。我有点心虚。 「铃铛,」康家文终于开口了,「我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学生。」 我望着康家文那张认真的脸。 我深深地体会到作为一个老师康家文具有多大的人格魅力。我从没有对哪个老师如此虔诚过。我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感化和感召的。 「尤其是你。」他补充说。 我一颤,尤其是我? 阳光依附在百叶窗上。 康家文不经意掠了掠两鬓,一缕银髮在黑色世界里恣肆翻卷。 从来和数学积不相能,如今不但把看鲁滨逊的时间让出来看康师傅每天晚上还在寝室与办公室之间奔波来奔波去地补习功课,想想自己都好笑。难怪古训有云「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是说连我这种不学无术的人都能被激发起读书的欲望,天下事还有什么可难的? 和往常一样,补完课已经八点。 拉开门正准备回宿舍,康家文突然叫住我说:「我想带你去一个地方。」 七拐八弯的走了一阵后,康家文带我来到一家小店。小店坐落在一条很不起眼的巷子的拐角处,但当其它大商店都冷冷清清等着打烊的时候,小店却依然门庭若市。 走到门口就香味四溢,进去一看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是家饮吧。饮吧里灯火通明,顾客络绎不绝。三个五个围成一桌谈笑风声,还时不时地碰杯。 我们来到中央柜檯前。柜檯里放着各式各样的饮料和冷饮。 「喜欢什么冷饮?」康家文问。 我偷偷瞅他一眼:「你请?」 「履行我的诺言而已。」 诺言?我勐然忆起那天在船上他嬴牌我叫他请吃冷饮的事。我说着玩玩的,他怎么当真了?嗟,不吃白不吃。我指着柜檯里一个特大号的冰淇淋。 康家文仿佛很吃惊:「你不怕胖啊?」 我把自己从头至尾打量一番,线条是不美观。唉呀,都到这地方了,哪还顾得上身材啊?谁让冰淇淋比好身材更难拒绝,便轻描淡写地说:「我不在乎。」 接过冰淇淋,大口大口地嚼。康家文笑着说你的脸成花猫了,就问服务部讨来餐巾纸替我擦。 白花花的奶油高高地堆在蛋卷上,像富士山。 难得早起一天。来到阳台,踩在凳子上晾衣服,顺便浇灌浇灌那几株硕大的仙人球。阳台是这栋宿舍楼上下我认为风水最好的地方,朝南,春风得意,冬暖夏凉。我站在上头目观四面耳听八方,大好江山尽收眼底。夏天一来,云和天就格外分明,天色也日渐早亮。其实我很喜欢在懵懂的晨曦里醒来,然后勤勤快快地洗衣服晾衣服,做个贤妻良母,把骨子里的传统尽量释放出来。在阳台上呆久了会心猿意马地想到天空以外的东西去。一会儿又听到淅淅沥沥的小声说话,猜想是另几个邻居女生来了。她们一来就全破坏了独处时的那分韵味。 「爬那么高,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我突然听到这么一句。 说我呢?嗟,这几个人平时在班里就是出了名的说长道短。不去管,我仍然笃定地站在凳子上,随她们说,任她们说。刚才那句似乎是故意让我听到的,见我不动声色,她们越加猖狂。 「勾引老师,真不要脸!」 勾引老师?也说我吗?趁其不备,我勐地回过头去。三个女生六颗眼珠果然都盯着我看。 哼,我不想跟你们这般见识,你们倒好,以为我是省油的灯,得寸进尺越说越离谱。见我从凳子上跳下来,三个女生就装模作样地拉起家常。 「喂,」我走到她们面前,指指天,「要下雨了,当心风大闪了舌头。」 其中一个便说:「我们又不是说你,你不打自招。」 「我是不平则鸣伸张正义。」 三个人面面相觑。 「杵在那里干嘛?好狗不挡道。」我从她们中间挤过去。 刚过去,淅淅沥沥的声音又来了。三个女人一台戏,一点没错。 早上有数学课,我径直去教室。 今天是怎么了?莫不是我一下子变成美女,怎么走到哪里都有人有意无意朝我看看,吹鬍子瞪眼的,鬼鬼祟祟神经兮兮。教室里的人也不例外。我坐在后排,回头率比赵薇还高。絮絮叨叨一片在谈论什么呢?听不清。我倏的一下站起来引得众目睽睽万马齐暗证明这不是错觉。哼,无风不起浪,这其中必有隐情。四下里一转悠,找angel问个明白。 第15页 angel不哼不哈似乎此事不堪启齿,说我明知故问。 后来看我一副迫在眉睫的样子又试探性地说:「全校都知道你会不知道?」 「我为什么会知道?」听她的话音我就知道事情和我脱不了关系。 「你和康家文的『师生恋』你不会不知道吧?」 我和康家文的师生恋?难怪那几个女生说我勾引老师不要脸,原来事出有因。我说:「你听谁说的?」 「谁不在说啊?你们在饮吧里偷偷摸摸,也太明目张胆了。」 天,小道新闻真是不胫而走。昨晚才发生的事一夜之间居然在全校传得沸沸扬扬还以讹传讹传出一个荒唐至极的师生恋来。是哪个吃粪的无事生非惟恐天下不乱?什么「偷偷摸摸」什么「明目张胆」?全是绯闻!舆论家无孔不入到哪儿都得步步为营否则就会冷不防掉进他们的陷阱万劫不復。本来想要解释,后来又觉得没有必要。传都已经传了,我还要闢谣不成?这一辟不等于在大吹大擂地给它做gg?哼,身正不怕影歪。无所谓舆论譁然闲言碎语。碰到这种问题就应该沉默对抗,沉默是金,沉默胜于雄辩。我选择沉默。 angel见我不置可否,又问:「你喜欢他吗?」 这句倒是一语破的。康家文平常不拘小节,人又矮得像冬瓜,和他站在一起都应该感到是种受罪。可仔细想想,我确实不讨厌康家文。我喜欢上数学课,喜欢看他转过身写黑板的背影,喜欢每天晚上补习,喜欢他看我的眼神,喜欢他对我多余的唠叨。我也曾想过要唤他一声,比老师更亲昵地唤他一声,可我不知道该唤什么还能唤什么。这种微乎其微的变化恐怕连我自己都捉摸不透。我能违心地说我讨厌他我不喜欢他吗?但这怎么可能,这远比锋菲的「姐弟恋」荒诞一百倍! 我心乱如麻的时候预备铃响了。康家文走进教室,我莫明的紧张起来。 我今天有点反常。我发现康家文也有点反常。向来不修边幅的他穿着西装头髮笔挺步履端正,像赴一个神圣庄重的宴会。 他手里握着讲义,久久地注视着台下。 「同学们,校长调我去外地工作,」他抿了抿嘴说,「这或许是我给大家的最后一堂课了。」 话音未落,学生们齐唰唰地回过头来看我。我看着康家文,他低头弄讲义,有意迴避我的目光。 「谢谢。」康家文深深鞠了一躬。 学生们也纷纷起立向老师鞠躬。我起立了,但没有鞠躬。其他学生弯腰的那一剎那,康家文的眼光向我投来。仅仅一剎那,我看出了他眼里的身不由己。 我搞不清我对他除了尊重和崇敬之外我的心里是否还隐匿着别的什么感情。他要走,我不知道是捨得还是不捨得,是伤心或是不伤心。只是没有思绪地像往日一样看着他,听着他,期待他晚上再帮我补一课。 下午在教室里擦窗户扫地拖地板,做得很累,没有薪水。一个值日生应尽的义务而已。从洗手间里出来,手上吊着滴水的拖把。我想留一条轨迹,从这里到那里。到哪里呢?呃,我不清楚,也不愿清楚。呆呆地站在教室门口,培养拖把滴水穿石的毅力。一个人干了一辈子的活,哪怕是迫不得已,干久了也会变成习惯。并没什么可沧海桑田的,只是觉得琐琐碎碎的事情在这一天中纷至沓来,让人没有时间迎接。我不是麻木,不是冷血。我闭上眼仅仅是想封闭自己的心情。也许当悲伤突如其来的时候情绪就无法也无意淋漓尽致地流露。天暗淡了,虽然我看不到天色,猜想应该是暗淡了。站着,不动,也不累,也不饿,大约过了一段时间。 「铃铛。」 是康家文?!我勐地睁开眼睛,一眼就看见他的行李车。 他低低地说:「我是来向你告别的。」 我用很轻很轻的目光拂过他的脸,这样才能使我看上去比较无动于衷。我说早晨不是告别过了吗,便迳自走回教室。康家文跟了进来。 我开始拖地。康家文说我帮你。我不理他,也不让他抢拖把。 「我走了之后,别耽误学习。新聘的数学老师我见过,很优秀。还有,要好好照顾自己。」 我的心软了湿了,却还要怄气:「我的事不用你管。」 其实我很希望他能再说些安慰我的话,可他看着我拖地,一声也不言语。 我在原地重复机械劳动。 空气也像凝结了一般。我终于忍无可忍。我直起身,大声道:「你早知道今天要走,却一直不告诉我,对不对?」 他把行李车靠在墙上,转过身去。我咬着唇看着他的背影。 沉默良久,他回过身,说:「其实我一直把你当女儿一样看待。」 我清醒地意识到所有的一切都将风吹云散,包括流言。 我强忍着泪水:「谁要做你的女儿!谁让你把我当女儿!你自己没有女儿吗!」 康家文一楞,无从意会我的话。 我哪来的胆对老师生起性子,全因我的自作多情。他为什么要来?如果他不来就不会平白无故受我的气,如果他不来我就不至于暴露伤口,如果他不来谁不是何必呢。 我责备他,我怪他,我恨他。 「我有一个女儿。」康家文忽然说,他在教室门口来回踱步,「她小的时候我常常带她到海滨去玩,每次去她都要在海滩上堆许许多多砂器。她说她长大了要当建筑师,要盖全世界最高最繁华的房子。我答应过她在她十一岁生日时要卖一个建筑模型给她。其实那个模型我早就买好了,可是那天学校临时有事,她以为我不守信用,就趁家里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跑出去。我们连夜找遍了所有她平时可能去的地方,打遍了所有亲戚朋友和她同学老师家的电话,都没有她的消息……」 第16页 地上有淡淡的月光。我问:「那后来呢?」 康家文背过身。我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 「找到了吗?」我又问。 康家文仰起头,耸耸肩,重新转过身,说:「就当第二天一早我们经疲力尽地回到家里,忽然来了个电话,说有人在工地上发现我女儿。」康家文有点哽咽,「她失足从十四多米高的脚手架上摔下来……」 我蓦地抬头。 康家文走到我面前:「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胸无城府,动作、表情,就连说话的口气都和我女儿小时候有几分相像。能有这个机缘认识你是我的慰藉和幸运。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我真的很快乐,有时连我自己都错觉是不是我的女儿又活生生地回到我身边。」他扶住我的肩,「谢谢你让我有这个错觉,请你一定保重自己……」 我扔下拖把,奔出教室。 我一边跑,一边泪如泉涌。 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而哭,是为了他的离开还是为了他讲的那番话。只是觉得我不再责备他,不怪他不恨他。他是一个好老师,更是一个好父亲。如果不经歷刚才那一幕,他在我心目中就不会那么伟大那么崇高,我就不会知道原来在他看我的眼睛里闪动着的那种物质是父爱。是不是在我心里也一直把他当爸爸一样来爱戴呢? 我勐地一撞,撞到一个人影。 还好及时撞了一下,才使我没有无止境地跑下去。又看到脚边一个黑不熘秋的东西,狠狠一踢。这一踢爽死了,踢光我的全部动能。我像散了架似的沿着墙滑坐在地上。 人影说话了:「喂,铃铛,你怎么啦?」 这是……顾宇铭的声音! 「铃铛,你怎么把伯爵踢掉啦?」 伯,伯爵? 顾宇铭立刻捡他的心肝宝贝去了。我在墙角蜷缩成一团。 「铃铛,你差点把它踢到水沟里去了。」顾宇铭把伯爵拎到我眼前,让我看看它那张委屈的脸。 顾宇铭在讨骂。我没有半点开玩笑的心情。 顾宇铭蹲下身,借着月光看我脸上的泪水:「铃铛,你哭啦?」 力气没了,哭也只能是抽泣。 「铃铛,发生什么事了?」顾宇铭要拉我起来,我缩回手。 顾宇铭看着我哭。 我奇怪自己为什么只有在顾宇铭面前才会如此放纵,才会有勇气卸下所有的骄矜和伪装。因为顾宇铭不帅么?女生致命的弱点就是喜欢在帅哥面前装得很高雅,很脱俗,很大家闺秀,装到帅韩寒梦想的「西施的脸蛋,梦露的身材,林徽茵的气质,雅典娜的智慧」那种程度。美女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所以拆零食之前更得小心谨慎先来个360度旋转。顾宇铭不帅,无所谓我刁蛮泼辣形象扫地。 「铃铛,你等等。」顾宇铭说完起身走了。 初夏的夜少有这么凄凄凉凉的,没有什么来分散精力月光也会变得萧索。我一抬头,看到对面康家文办公室的窗。以往的现在,我应该还在补习。一边补,一边听挂钟嘀嘀嗒嗒,仿佛只有这时才是「一寸光阴一寸金」。但现在,窗户里的灯,灭着。像傻瓜机一样快门深刻的片段在心里沖洗。自以为是地想是否伤心的时候能勾起伤心的景物就变得非常醒目,是否再怎么快乐的人体内也永远会腾出一块空间来容纳悲伤,是否每次沮丧的时候都渴望旅行,非那种可以披星戴月风餐露宿的旅行。 我把下颌深深埋进臂弯里。伯爵在旁边转来转去,咕噜咕噜地叫。 「你在安慰我吗,伯爵?」我把伯爵抱在膝盖上,「我不是故意踢你的,伯爵,你疼吗?」 伯爵用舌头舔我的手指。我需要这种温度。 顾宇铭不一会儿就回来了。我看见他怀里揣着吉他。不知道为什么,每当看见那把吉他,我心里就会产生莫明的感动。 「你和我,不常联络;也没有,彼此要求。从开始到最终,这份情感没变过,没有谁能够取代这种甜美的相投……」 顾宇铭含蓄的歌声总给我一种潜伏着无可限量的爆发力的感觉。凭这一点,我断定他很有潜质。若不基于他内敛而又不善于表现的个性也不至使他怀才不遇埋没至今,就连学校的公演也挨不到他的份。顾宇铭会写歌。小时候他写完歌总拿来给我填词,我就专填些骂他的话。我承认那时是我欺负顾宇铭。顾宇铭自己作词,大多烂得拿不出手,但偶尔也会有些像样点的悲悲戚戚缠绵悱恻的情歌。我很惊讶顾宇铭对爱情有如此超凡的想像。我说顾宇铭早熟。 「有暖风,梦里头,呵护纯真的执着。爱不休,让期望的手,从来不落空。谢谢你,陪着我……」 不知道哭了多久,哭到后来自己都觉得没有意义没有感情。 我止住眼泪。眼泪如果到了可以收放自如的地步就说明这泪是不珍贵的是徒劳是逢场作戏。 「铃铛,你的哭声很难听。」这句话和我的泪唇齿相依。 我瞟了一眼那把吉他,忽然发现他的指尖在不停地往外溢血。 「顾宇铭,你的手怎么出血啦?」我慌忙地拿起他的手,竟然感到心疼了。 顾宇铭挣开我的手,只恨无处藏匿:「没事的。」 「你为什么不停下来呢?」 「因为你在哭。」顾宇铭理所当然地回答。 第17页 什么时候这两句话有因果关系了?我想起我的抽屉里有红药水。待会儿给顾宇铭涂红药水。 新来的数学老师老得可以。看他有点饱经忧患的沧桑感的模样,我还真以为是位德高望重的学者呢。谁知上起课来声音细得不绝如缕,我轻轻一弹就好让他断气。有没有搞错,康家文说他优秀?就他这副德行,再怎么满腹经纶也和屁等价。那回去办公室提问,居然看到他正在有滋有味地嚼沙琪玛。管不了辜不辜负康家文,我当即打道回府,从此对他敬而远之。 懒懒散散的本性毕露。连着几天没上课,在寝室里发呆不知哪冒出来的灵感就写些乱七八遭古灵精怪的东西,不像童话又不像小说,不伦不类的。写完后还沾沾自喜。只是为了写完而沾沾自喜,质量问题我不考虑。也曾心血来潮地要投到校文学社去。写字檯上摊着的稿纸字迹斑驳,想半途而废就用明天再誊来搪塞藉口。被子不叠,钻在里面睡了一下午,越睡越没精神。无聊得自己有数,干脆起来到外面遛达一圈。 夕阳落得将尽,退潮般的在环形塑胶跑道上留下大片大片暗金色的印泥。近处暮霭沉沉,远处轻云曼舞。是抬头永远也望不到的天空,让人嚮往过离群索居的生活和内蒙古的草原和海市蜃楼。 围着跑道绕到头晕。在广播室前停下来,把玻璃当镜子照给自己看。失落的人爱化妆,失恋的人爱剪髮,像我这种涂着白唇膏别了满头髮夹的算什么?另类?反叛? 身后传来一声:「餵。」 叫我?我回头看。一个男生坐在跑道中央,背靠司令台,手上捧着块墨绿色的画板。 「你进入我的视野了。」男生不紧不慢地说。 我诧异这时候这地点居然会有人作写生。现在的人重物质讲实际有如此闲情逸緻的不多了。嫌我杀风景?哼,嗯,单画些景色多没生气,要本大小姐当模特还得付钱预约呢。 我绕开广播室走到男生后边。男生穿着土色有好多口袋的裤子,黑色紧身衬衫,塞满画纸铅笔的米色帆布包敞着口随意地丢在一旁。男生很酷。 男生的酷马上吸引我主动搭讪:「你在画画吗?」这就是为什么女人在心仪的男人面前总扮演弱智的角色。 男生没有答应。想必是懒得回答一个蠢女人的话。我蠢,这话问得是蠢,我承认。 我爬上司令台,便于体现我的高瞻远瞩。男生对我的举动根本漠不关心,照旧专注地画他的画,这让我想到顾宇铭弹吉他时的样子。男生很酷,就连笔下勾勒出的几抹深深浅浅的线条都带着恢挚嵛丁? 我问:「你是艺术系的吗?」 等了很久,男生却像没听见一样。扮酷耍帅是男生的本能。 我加重语气再问:「喂,你是艺术系的吗?」 男生旁若无人地收拾画具,整理好东西,起身把帆布包往肩上一甩,走了。 我有点尴尬,怎么弄到后来像是自己在唱独脚戏。嗟,我不生他的气。搞创作的人怪僻、神经质,又素不相识,我没空生他的气。宁可坐在司令台的边缘上,任两脚腾空荡着,这种感觉才叫自由。 今天有课。休息多了就没办法一下子进入工作状况。特意让angel打电话催我起床,这比闹钟有效。在老师眼里犯了错再认错和人死了再追赠同样无济于事。边刷牙边自己夸自己有责任心有时间观念,逼出来的。 教室里人没到齐,到齐的也在安分地自修。 坐在位子上无精打采睡意犹存。台板里放着《鲁滨逊漂流记》和许多过期的时尚杂志,以备不时之需。抽出一本美容书来温故知新,看着看着竟一气之下想把菜场里的黄瓜统统买来敷在脸上。没有对比我怎么会知道女孩子漂亮是一种幸运一笔财富。哎,我嘆息,上帝给的脸啊。 抬头想找美女angel切磋,却意外地看到了另一个人── 长相记不清楚,只是认出他的气质──司令台边的画家? 我正惊诧,男生就走到我后排的位子坐了下来。 噢,是有这么回事儿,前天angel跟我提过来了个插班生,兴许就指他吧。 「嗨,又见面了。」我像他乡逢故知似的喜不自禁,「你叫什么名字啊?」 他瞥了瞥我,全然一副就是真未谋面,就是你自作多情的模样。 嗯?这算什么态度?我收敛住笑,暗骂不识抬举的傢伙,说:「问你叫什么名字。」 他微微蹙起眉,一语不发。 我有点来火,想大骂。嗟,嚣张什么啊嚣张,装深沉也不掂掂自己几斤几两。真是愚昧透顶的东西,以为不说话就是高深莫测,只不过是把它当一种防卫武器来掩饰自己的肤浅和懦弱而已。 正要和他理论,听到有人叫我:「铃铛。」 angel来了。angel像是冲着我来的,一来却把目光定格在第三者身上。我知道angel的心思,女人嘛,我怎么会不知道呢?看到她那双眼神我就知道它带电。想接近一个人又要避免唐突和冒失而先蓄意接近另一个和他有牵连的人,这本质上跟抛砖引玉指桑骂槐是同种道理。淑女走起路来步子也讲尺寸,何况是追人吶,更要循序渐进。这是症状,无可厚非。 angel开始放电。如李延年所述「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我要是男生早被她迷得神魂颠倒。 第18页 再看看第三者,他的眼神果然也带电,并且相对angel还是同性电荷──他把目光瞟向窗外。 对美女不感兴趣的男生有两种:一种是表面不屑心里却蠢蠢欲动者,另一种是东方不败。 大美女继续暗送秋波,自我陶醉。 教室里的人纷纷投来怪异的眼光,举座譁然。我才发觉angel这么一站恰好构成个等边三角形。 我当即无情打碎angel的好梦,把她拖到走廊上。 「那个就是新来的插班生?」我故意不说清是哪个。 angel却顺理成章:「是啊,他叫柯音翔,」又不厌其烦地解释,「『柯南』的『柯』,『音乐』的『音』,『飞翔』的『翔』。」 「唔。」我点点头。 「你喜欢他?」敏感和猜忌是热爱的象徵,「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嗟,这点骄傲我还是有的,我还没穷到要求他施捨爱情的地步。我说:「这话该我问你。」 angel瞬时满脸通红。 听angel说这个柯音翔似乎有点来歷。 他祖父是从那个战火纷乱的时代里过来的,虎口余生,凭着当年一点小功小绩在政治界封为有头有脸举足轻重的人物,好些大官都闻风丧胆。一人飞升仙及鸡犬。他父亲称孤道寡预备步其后尘,母亲本一无所有,仅仗着嫁了个势力老公的资本在都城办了家规模空前的车行,自己经营,全国各地开分公司。哼,有后台老板撑腰,难怪这么目无余子不可一世。我最讨厌和这种社会关系复杂的人打交道,难伺候又难得罪,弄不好还会引火上身。 正暗暗地思索,教数学的迂腐老头从眼前晃过,才如梦初醒知道要上课了。 不看美容书,也不打瞌睡。把教材笔记本整齐地陈列在桌上,想用比较端正姿势来瞒天过海。 看着老头子在讲台前来回来去或者写黑板或者批改作业,怎么都浮不起另一个人的影子。经过这么久的记忆淡化,数学课走神总算不再让我问心有愧。 柯音祥像座冰山,坐在他前面就感觉寒气逼人不可嚮迩。 这堂是理论课。迂老头不知从哪儿搬出一些闻所未闻的陈词滥调来讲,讲起来如数家珍口若悬河,可惜没人欣赏。窃窃私语的越来越多。老头视若无睹,只管嘴形在变化,也不管发不发声不管发给谁听。窃窃私语逐渐演变成高谈阔论。老头是只名副其实的忍者神龟,依旧若无其事面不改色。 教室变成茶馆,前仰后合,面红耳赤,只差没铺开一桌麻将。 就当茶馆里气氛达到高潮时,一声「柯音翔」压倒群芳。 谁在叫?众人相互窥视,顿时多出几十个弗尔摩斯的后代。 只见老龟边用手敲讲台边道:「柯音翔,你来说说。」 啊?要不是耳闻目睹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如此高亢的声音是发自老龟之口,看来时养精蓄锐的成效显着。 柯音翔稳坐泰山,没有丝毫反应。 老龟清了清嗓子,老态龙钟的腔调又出来了,「柯音翔。」分贝降低一半。 我回过头原打算正义地讲几句,看到他那张木口木面的脸又觉得说了也是对牛弹琴。 「柯音翔,我在问你呢。」老龟催道。 老龟的动机其实很单纯,他不指望柯音翔怎样出色地回答这个问题,只想他能站起来证实一下自己还是个老师还有那么点仅存的威信。岂料这小小的心愿对柯音翔来说却是种苛求与奢侈。柯音翔狂过头了,认为除了他老子没人治得了他,所以这点薄面也不给。 可怜的老龟气得脸发白,嘴唇不停地抖。 台下有些骚动,积极商榷呆会儿谁负责送老龟去急救室。 老师转型可比整容难多了。凶的要变和蔼的,学生们以为你玩阴的;和蔼的要变凶的,学生们当你披着虎皮的羊。 「快响铃了,这问题还是我来讲吧。」老龟没办法,厚着脸皮自己筑台阶下。 柯音翔旗开得胜,别看他面无表情,心里肯定在开庆功宴。连老师都向他低头,今后有的他作威作福了。 下课后,其他男生结合成连体婴囚犯得解放似的冲出教室,柯音翔却自命清高独来独往。怪的东西多了就见怪不怪,不怪的东西少了反会被誉为怪胎。 我俯身翻台板想继续研究美学,谁知美容书不翼而飞,怀疑自己患了失忆症怎么想都想不起放在哪儿了。不经意间发觉脚边有几张纸,捡起一看,是柯音翔的素描。美术属于美学,触类旁通,随兴拿来研究。 柯音翔的画里找不着一根柔软的线条,乍看之下全是稜角,并且没有一幅是有生命的,不是石头就是木头,即或是天水美景到他笔下也变得苍凉冷落。柯音翔是个彻头彻尾的冷血动物,连画出来的画也面无人色,不带感情。 「警告你别动我东西。」柯音翔不知什么时候过来的,一把将画纸抽走。 嗟,好像是我污辱了他似的。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早知道我就该送他几个脚印。我火冒三丈:「是我帮你捡起来的你还教训我!谁稀罕你这些臭画啊?你这只井底之蛙!」 柯音翔孤芳自赏顾影自怜,像收古董一样收好画纸,再冷冷地看我一眼。对付这种人的准则就是不卑不亢不即不离。我以眼还眼,只怕弄巧成拙眼球再怎么降温都是炽热的。 第19页 新来的数学老师老得可以。看他有点饱经忧患的沧桑感的模样,我还真以为是位德高望重的学者呢。谁知上起课来声音细得不绝如缕,我轻轻一弹就好让他断气。有没有搞错,康家文说他优秀?就他这副德行,再怎么满腹经纶也和屁等价。那回去办公室提问,居然看到他正在有滋有味地嚼沙琪玛。管不了辜不辜负康家文,我当即打道回府,从此对他敬而远之。 懒懒散散的本性毕露。连着几天没上课,在寝室里发呆不知哪冒出来的灵感就写些乱七八遭古灵精怪的东西,不像童话又不像小说,不伦不类的。写完后还沾沾自喜。只是为了写完而沾沾自喜,质量问题我不考虑。也曾心血来潮地要投到校文学社去。写字檯上摊着的稿纸字迹斑驳,想半途而废就用明天再誊来搪塞藉口。被子不叠,钻在里面睡了一下午,越睡越没精神。无聊得自己有数,干脆起来到外面遛达一圈。 夕阳落得将尽,退潮般的在环形塑胶跑道上留下大片大片暗金色的印泥。近处暮霭沉沉,远处轻云曼舞。是抬头永远也望不到的天空,让人嚮往过离群索居的生活和内蒙古的草原和海市蜃楼。 围着跑道绕到头晕。在广播室前停下来,把玻璃当镜子照给自己看。失落的人爱化妆,失恋的人爱剪髮,像我这种涂着白唇膏别了满头髮夹的算什么?另类?反叛? 身后传来一声:「餵。」 叫我?我回头看。一个男生坐在跑道中央,背靠司令台,手上捧着块墨绿色的画板。 「你进入我的视野了。」男生不紧不慢地说。 我诧异这时候这地点居然会有人作写生。现在的人重物质讲实际有如此闲情逸緻的不多了。嫌我杀风景?哼,嗯,单画些景色多没生气,要本大小姐当模特还得付钱预约呢。 我绕开广播室走到男生后边。男生穿着土色有好多口袋的裤子,黑色紧身衬衫,塞满画纸铅笔的米色帆布包敞着口随意地丢在一旁。男生很酷。 男生的酷马上吸引我主动搭讪:「你在画画吗?」这就是为什么女人在心仪的男人面前总扮演弱智的角色。 男生没有答应。想必是懒得回答一个蠢女人的话。我蠢,这话问得是蠢,我承认。 我爬上司令台,便于体现我的高瞻远瞩。男生对我的举动根本漠不关心,照旧专注地画他的画,这让我想到顾宇铭弹吉他时的样子。男生很酷,就连笔下勾勒出的几抹深深浅浅的线条都带着恢挚嵛丁? 我问:「你是艺术系的吗?」 等了很久,男生却像没听见一样。扮酷耍帅是男生的本能。 我加重语气再问:「喂,你是艺术系的吗?」 男生旁若无人地收拾画具,整理好东西,起身把帆布包往肩上一甩,走了。 我有点尴尬,怎么弄到后来像是自己在唱独脚戏。嗟,我不生他的气。搞创作的人怪僻、神经质,又素不相识,我没空生他的气。宁可坐在司令台的边缘上,任两脚腾空荡着,这种感觉才叫自由。 今天有课。休息多了就没办法一下子进入工作状况。特意让angel打电话催我起床,这比闹钟有效。在老师眼里犯了错再认错和人死了再追赠同样无济于事。边刷牙边自己夸自己有责任心有时间观念,逼出来的。 教室里人没到齐,到齐的也在安分地自修。 坐在位子上无精打采睡意犹存。台板里放着《鲁滨逊漂流记》和许多过期的时尚杂志,以备不时之需。抽出一本美容书来温故知新,看着看着竟一气之下想把菜场里的黄瓜统统买来敷在脸上。没有对比我怎么会知道女孩子漂亮是一种幸运一笔财富。哎,我嘆息,上帝给的脸啊。 抬头想找美女angel切磋,却意外地看到了另一个人── 长相记不清楚,只是认出他的气质──司令台边的画家? 我正惊诧,男生就走到我后排的位子坐了下来。 噢,是有这么回事儿,前天angel跟我提过来了个插班生,兴许就指他吧。 「嗨,又见面了。」我像他乡逢故知似的喜不自禁,「你叫什么名字啊?」 他瞥了瞥我,全然一副就是真未谋面,就是你自作多情的模样。 嗯?这算什么态度?我收敛住笑,暗骂不识抬举的傢伙,说:「问你叫什么名字。」 他微微蹙起眉,一语不发。 我有点来火,想大骂。嗟,嚣张什么啊嚣张,装深沉也不掂掂自己几斤几两。真是愚昧透顶的东西,以为不说话就是高深莫测,只不过是把它当一种防卫武器来掩饰自己的肤浅和懦弱而已。 正要和他理论,听到有人叫我:「铃铛。」 angel来了。angel像是冲着我来的,一来却把目光定格在第三者身上。我知道angel的心思,女人嘛,我怎么会不知道呢?看到她那双眼神我就知道它带电。想接近一个人又要避免唐突和冒失而先蓄意接近另一个和他有牵连的人,这本质上跟抛砖引玉指桑骂槐是同种道理。淑女走起路来步子也讲尺寸,何况是追人吶,更要循序渐进。这是症状,无可厚非。 angel开始放电。如李延年所述「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我要是男生早被她迷得神魂颠倒。 再看看第三者,他的眼神果然也带电,并且相对angel还是同性电荷──他把目光瞟向窗外。 第20页 对美女不感兴趣的男生有两种:一种是表面不屑心里却蠢蠢欲动者,另一种是东方不败。 大美女继续暗送秋波,自我陶醉。 教室里的人纷纷投来怪异的眼光,举座譁然。我才发觉angel这么一站恰好构成个等边三角形。 我当即无情打碎angel的好梦,把她拖到走廊上。 「那个就是新来的插班生?」我故意不说清是哪个。 angel却顺理成章:「是啊,他叫柯音翔,」又不厌其烦地解释,「『柯南』的『柯』,『音乐』的『音』,『飞翔』的『翔』。」 「唔。」我点点头。 「你喜欢他?」敏感和猜忌是热爱的象徵,「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嗟,这点骄傲我还是有的,我还没穷到要求他施捨爱情的地步。我说:「这话该我问你。」 angel瞬时满脸通红。 听angel说这个柯音翔似乎有点来歷。 他祖父是从那个战火纷乱的时代里过来的,虎口余生,凭着当年一点小功小绩在政治界封为有头有脸举足轻重的人物,好些大官都闻风丧胆。一人飞升仙及鸡犬。他父亲称孤道寡预备步其后尘,母亲本一无所有,仅仗着嫁了个势力老公的资本在都城办了家规模空前的车行,自己经营,全国各地开分公司。哼,有后台老板撑腰,难怪这么目无余子不可一世。我最讨厌和这种社会关系复杂的人打交道,难伺候又难得罪,弄不好还会引火上身。 正暗暗地思索,教数学的迂腐老头从眼前晃过,才如梦初醒知道要上课了。 不看美容书,也不打瞌睡。把教材笔记本整齐地陈列在桌上,想用比较端正姿势来瞒天过海。 看着老头子在讲台前来回来去或者写黑板或者批改作业,怎么都浮不起另一个人的影子。经过这么久的记忆淡化,数学课走神总算不再让我问心有愧。 柯音祥像座冰山,坐在他前面就感觉寒气逼人不可嚮迩。 这堂是理论课。迂老头不知从哪儿搬出一些闻所未闻的陈词滥调来讲,讲起来如数家珍口若悬河,可惜没人欣赏。窃窃私语的越来越多。老头视若无睹,只管嘴形在变化,也不管发不发声不管发给谁听。窃窃私语逐渐演变成高谈阔论。老头是只名副其实的忍者神龟,依旧若无其事面不改色。 教室变成茶馆,前仰后合,面红耳赤,只差没铺开一桌麻将。 就当茶馆里气氛达到高潮时,一声「柯音翔」压倒群芳。 谁在叫?众人相互窥视,顿时多出几十个弗尔摩斯的后代。 只见老龟边用手敲讲台边道:「柯音翔,你来说说。」 啊?要不是耳闻目睹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如此高亢的声音是发自老龟之口,看来时养精蓄锐的成效显着。 柯音翔稳坐泰山,没有丝毫反应。 老龟清了清嗓子,老态龙钟的腔调又出来了,「柯音翔。」分贝降低一半。 我回过头原打算正义地讲几句,看到他那张木口木面的脸又觉得说了也是对牛弹琴。 「柯音翔,我在问你呢。」老龟催道。 老龟的动机其实很单纯,他不指望柯音翔怎样出色地回答这个问题,只想他能站起来证实一下自己还是个老师还有那么点仅存的威信。岂料这小小的心愿对柯音翔来说却是种苛求与奢侈。柯音翔狂过头了,认为除了他老子没人治得了他,所以这点薄面也不给。 可怜的老龟气得脸发白,嘴唇不停地抖。 台下有些骚动,积极商榷呆会儿谁负责送老龟去急救室。 老师转型可比整容难多了。凶的要变和蔼的,学生们以为你玩阴的;和蔼的要变凶的,学生们当你披着虎皮的羊。 「快响铃了,这问题还是我来讲吧。」老龟没办法,厚着脸皮自己筑台阶下。 柯音翔旗开得胜,别看他面无表情,心里肯定在开庆功宴。连老师都向他低头,今后有的他作威作福了。 下课后,其他男生结合成连体婴囚犯得解放似的冲出教室,柯音翔却自命清高独来独往。怪的东西多了就见怪不怪,不怪的东西少了反会被誉为怪胎。 我俯身翻台板想继续研究美学,谁知美容书不翼而飞,怀疑自己患了失忆症怎么想都想不起放在哪儿了。不经意间发觉脚边有几张纸,捡起一看,是柯音翔的素描。美术属于美学,触类旁通,随兴拿来研究。 柯音翔的画里找不着一根柔软的线条,乍看之下全是稜角,并且没有一幅是有生命的,不是石头就是木头,即或是天水美景到他笔下也变得苍凉冷落。柯音翔是个彻头彻尾的冷血动物,连画出来的画也面无人色,不带感情。 「警告你别动我东西。」柯音翔不知什么时候过来的,一把将画纸抽走。 嗟,好像是我污辱了他似的。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早知道我就该送他几个脚印。我火冒三丈:「是我帮你捡起来的你还教训我!谁稀罕你这些臭画啊?你这只井底之蛙!」 柯音翔孤芳自赏顾影自怜,像收古董一样收好画纸,再冷冷地看我一眼。对付这种人的准则就是不卑不亢不即不离。我以眼还眼,只怕弄巧成拙眼球再怎么降温都是炽热的。 五一过后周遭的一切都显得十分仓促。我躺在床上双手交叉垫在脑袋下,浓烈的太阳光照在轻烟似的白纱窗帘上,像新娘的礼服。我情不自禁地想当新娘。门缝外的人影始终很有奔头地忙进忙出,也不知道在忙些什么,有什么好忙的。唔,听angel说这几天大家都在换寝室。大四搬走了,要往上移一楼,底层让给新生住。我说我留一级,我不搬。起来餵鱼,找鱼虫。我二分之一的人生是在寻找中度过的,别说寻找放射性元素,自己放的东西在哪儿我都找不到。倒出抽屉众里寻它,却意外地发现那篇没誊完的《囚徒》。尘封了的稿纸底下还深情地注着「后文待续」,那感触相当于你漂泊多年满身疲倦地归来,曾被你背弃了的爱人却仍忠贞不渝地对你说再续旧缘,谁不感动?又从夹层里找出一些只字片纸的初稿,也不管屋子里一片狼藉,展纸泼墨伏案奋笔。《囚徒》是讲一个背井离乡的武士在流浪生活中碰到种种奇遇最后为探险而永困深崖的故事,半个钟头全部搞定。 第21页 刚开始拜读大作,angel就来叩门。 「来得正好,陪我去文学社。」 「文学社?」angel百思不得其解,「去文学社干嘛?」 我喜形于色:「告诉你,我要当作家了!」 「作家?」angel莞尔一笑,道,「这么说写论文应该是小菜一碟喽?」 论文?我突然想起今天是交歷史论文的最后一天。见鬼。 「没写吧?」angel摇身一变,变成救世主,「多亏我来提醒你。」 这篇论文非同小可,歷史老师说要理论结合实际,算全年总评分。 angel陪我去文学社,顺便到图书馆借点资料来抄抄。走文学社就像走迷宫,千辛万苦才找到《feeling me(感觉我)》的编辑室。《feeling me》其实不怎么有特色,内容也是市面上很泛滥的那种,但一直是校里最受欢迎的杂志,或许是因为主编是大名鼎鼎的文学社社长普恆。一个人受到青睐,附属品也会跟着走红。就像阿妹出道之后又冒出两个要给你做饭的阿妹妹。本想见见社长到底是何方神圣,来得不巧,编辑室的门锁着,门上贴着留言:编辑外出实习,即日。我把稿子丢进留言边的投稿箱里。 图书馆离编辑室一箭之遥。我平常是喜欢看杂志,可一到图书馆就晕书。层层叠叠的书架让人无处着手,再加上做事从来不讲章法,翻到哪儿是哪儿,找到我头顶冒烟才找出一本复习提纲。打开一看,全是题海。得,凑合一下算了,论文嘛,多写些冠冕堂皇的话准没错。边酝酿边往服务台走。 「喂!」angel突然狠狠地拽了我一下,不知道是谁赐给她这么大的力量, 「那不是柯音翔吗?」 我定睛看,柯音翔站在服务台前。angel顿时激动地热泪盈眶。 我猜她必定在想这是不是冥冥中註定的缘份,是不是宿命的安排。谁邂逅了自己喜欢的人幻想细胞都会十倍繁殖。 「没有借书卡是不能把书带出去的,这是规定。」管理员耐着性子说。 嗟,这个柯音翔简直把身份当通行证用了,偏偏碰上个有眼无珠的,让他出出丑。 只见他解下表放在台上,不知是要作抵押还是要贿赂管理员。 「对不起,这是规定。」管理员重复道,移开那块表。 看到他此刻全没了平时目中无人的傲气,我哈哈大笑,心想你也有乞哀告怜的时候。 angel见我嗤笑她的偶像,板起脸说:「幸灾乐祸。」 我止住笑,问:「心疼啦?」 angel赧颜道:「铃铛,帮他借书好吗?」 什么?借书卡一次只能借一本书,要我牺牲自己帮这傢伙?办不到,这绝办不到。 「求你了,铃铛,你又不在乎学习。」angel故意曲起腿仰着头看我,好让我有高高在上的感觉。 谁说我不在乎学习?就这样看扁我?我说不行。 angel柳叶眉一横,撅起嘴,生气了。 唉,我在心里嘆息。angel重色轻友,我却重友轻分,无奈地把借书卡往她手里一塞。 angel立即眉开眼笑,幼稚得就像是三岁小孩捡了一粒糖。 走到服务台前,angel娇羞地说:「柯音翔,我们帮你借。」 台上放着一本名家素描集。他的心里只有对画画是热忱的。 angel柔情似水地望着他,捕捉他的眼光。柯音翔明哲保身目不斜视,不等管理员收卡,便拿着书扬长而去。 我早料到他有这步,他如果知道什么叫人情世故螃蟹也会飞。 angel矜持地立在原地,我看到她眼底的泪,听见她心碎的声音。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换了谁都是不幸的。 「angel……」话刚出口,才觉得现在有一件比安慰更重要的事要做。我要骂人。 我冲出图书管,三步并两步地追上柯音翔。 「喂,你可真有一套啊,刚才要不是我们帮你,你早就玩完了!」 柯音翔一副安步当车的样子。 「你算什么东西?巴不得所有人都把你当菩萨供着!」 他仍然装模作样充耳不闻。 我怒髮冲冠:「你以为我怕你啊?你神气什么啊?狐假虎威!……」 柯音翔忽然停下来,冷冷地看着我,道:「你很烦。」 我忽然觉得他面目狰狞,可怕得就像一个魔鬼。他冷峻的外表是一堵不透风的墙,拒人于千里之外,坚固得无懈可击。 「没有一个女生会喜欢你!」说完调头就走。 哼,一天的心情全被这恬不知耻的傢伙给毁了。气急败坏地回到寝室,又看到房间里像战后的废墟,五脏也要爆炸了。毫不忌讳地大步大脚踩进去,鞋底的干土落在课本上,浸着葡萄酒香水搅成潮湿混浊的泥泞,风尘僕僕,和一阵瓶瓶罐罐的声音。我想找茬儿。 这时,门「砰」的一声撞开了。顾宇铭闯进来,肩上背着吉他,一改往日的书生风度,拖了把椅子坐到我面前,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还兴奋,「铃铛,我编了一首歌。」说完就沉醉地弹起吉他来。 我暗骂这个永远也学不会察颜观色审时度势的人。 「你别再跟我来这套!」我郁积了一肚子的愤怒终于发泄出来。 第22页 顾宇铭一愕,问:「铃铛,你不舒服么?」 我从来都没有对他的吉他发过脾气,我知道是我迁怒他。 「哪儿不舒服?我陪你去医务室吧。」 我看着顾宇铭,哼,天下乌鸦一般黑。我嘟嘟嘴,说:「男人没一个是好东西。」 顾宇铭沉默了片刻,看到桌上地上一团乱麻,就蹲下身替我整理抽屉收拾残局,边忙边说屋子乱了心情也会乱的。 少惺惺作态,我大声叫:「不要你管!你出去,马上出去!」 顾宇铭站起来定定了两秒钟,然后朝门口走了几步,又停住了,回过身,道:「今晚网上有好节目。」说完就出去。 我听见关门声,这声音把我和外界隔绝了,有种众叛亲离的感觉。我全身瘫软地倒在床上,没力气说话,没力气拨一下手指,即便看到婚纱窗帘也再没有想嫁的冲动,谁要呢?除非是个能忍受粗糙变味和哭声的男人。晚景降在鱼缸内的乡间小路上,淹没大量浮萍般的扰嚷,世界归復原始和安宁。我睏乏地闭上眼,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朦朦胧胧之间,听到门外一阵混乱。屋子里漆黑,伸手在空中游荡,拉开灯,支起头看闹钟,已经夜里八点。哦,佩服自己能睡,没吃晚饭也不觉得饿。外面吵,吵什么呢?急促的脚步似乎都向着一个方向去。我仍躺着,白色的灯管照在眼睑上,张一条缝,让视觉慢慢适应。 「失火了!」门外传来一声尖叫。 失火了?怎么可能失火?我下床去开门,只看到整宿舍的人蜂拥而去,看不到一点火的影子。嗟,准是夸大其词,明明是一根小火苗,存心讲得那么恐怖搞得人心惶惶。我靠在门口,像中流砥柱,鲁迅都说了,这就是中国人的弱点,喜欢隔岸观火。 「铃铛。」angel在人潮里叫我,看样子她也是随波逐流的。 我说:「你也是去看火的?」 angel奔过来,气喘吁吁地说:「是啊,电脑房失火了。」 电脑房失火了? 「走,去看看吧。」angel拉我往电脑房去。 电脑房坐落在文学社北侧的实验楼三楼,附近除了一片灌木乔木混合区就是空旷的场地,除了上机上实验课人迹罕至。 形势比我想像中紧迫得多。老远就看到火场被人群重重包围着,电脑房的窗子里透着红光,消防车,云梯,兵慌马乱,校长在喇叭里高喊维持秩序。 「天,怎么会这样?」我有点难以置信。 angel接口说:「是机器引起的,听说还有人困在里面吶。」 有人困在里面?---「今晚网上有好节目」,我分明回想起顾宇铭临走前说的话。我不禁一颤,一个可帕的念头在我脑子里一闪而过。我问:「谁困在里面?」 angel摇摇头:「不知道,我听别的班说的。」 「顾宇铭呢?」我踮起脚朝人群里张望,「那你看到顾宇铭了吗?」 「没有。」angel奇怪地望着我,说,「怎么啦?」 我剥开人群向里面挤,angel跟在我后面。 全校的人都密集在实验楼附近,找遍了却没有发现顾宇铭的影子。 难道他……我捂住头竭力阻止自己再胡思乱想,但可怕的念头就如噩梦般不听使唤地在我脑子里反反覆覆。 电脑房仍无尽无休地喷吐着熊熊火舌,我的心也随之火烧火燎。 我从没有这么紧张过一个人,也从没有这么害怕会失去一个人。我没想过顾宇铭在我心中究竟是怎样的位置,甚至认为他在我心中根本就没有位置。可现在,为什么他重要得就像是我生命里的人,和我休戚相关,我想要不惜一切地去换回他的存在,即使生命。 一种不可抵御的力量让我丧失理智。我冲破人群,朝实验楼狂奔而去。 「喂,你疯啦!」angel惊慌失措地大叫,「快拦住她!拦住他!」 接着几个消防队员生拉硬拽把我拖离火场,恶狠狠地说:「都这节骨眼了,你还来添乱!」 我绝望地跪倒在地,第一次感到自己是多么无助,多么无能为力。喧闹听起来很遥远,我的周围是死一样的寂静。 流了一整脸的泪。 「嗨。」忽然一片黑影落在我身上,「铃铛,你也在这儿?」 这是?--- 我抬起头。他背着月光,我只能看清他镶着银边的轮廓。火焰忽明忽暗,在他的镜片里闪烁。还有咕噜咕噜的声音,一只狗绕着我来迴转圈。 黑影在我面前蹲下身:「铃铛,你在干嘛呢?」 顾宇铭。 是顾宇铭。 我感觉到他的气息。 顾宇铭。 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一把将他抱住,号啕大哭起来。 顾宇铭任我抱着,任我的眼泪染湿他的衣领。他是在迁就我吗? 我慢慢松开手。 「铃铛,」顾宇铭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镜,「你的哭声很难听。」 背后传来车子启动的声音,人潮一闹而散,火灭了,难怪苍穹变得夺目,墨蓝色的云,繁星,和泪珠。 虚惊过后,校园恢復了往日的平静,学生们很快又进入考前状况。我可没这么好的应变能力,我真懊恼火灾为何没蔓延到电脑房隔壁的化学实验室以触发一场大爆炸,把实验楼炸得片瓦无存,这样就能免掉一切操作考了。 第23页 现在呢?除了偶然受到一些来自良心的谴责,大致上和没操作考没多大不同。 今天去angel的朋友家聚会。走到他们家门槛才发现原有估计大谬不然,一家老老小小七窝八代都在,仅这一点,就已全盘否认了本质意义上的聚会。有家长参与,聚会就变成作客。没办法,angel的朋友,不好爽约。当即问对面水果店老闆拎了一篮子猕猴桃,前辈们讲究礼尚往来嘛,人有时候不得不向现实屈服。他们家是罕见的四世同堂,父亲恋家,母亲是工作狂,平常饮食起居都她老公一个人张罗,直到有稀客来,她才难得下厨搭一把手。吃饭的时候就是老祖宗的天下。仗着自己命长,啃不动东西也要在餐桌上谋一席之地大讲特讲,讲她们那时盛行乞巧的风俗,每逢七月初七就要对织女星祷告,请求传授刺绣的秘诀。后面絮絮叨叨也听不清在讲些什么,似乎更加妙趣横生。一个已到了行将就木之年的老太太,再怎么意味深长地掩饰感情也能不经意从她的印堂或眉尖洞察出几分来。所以众人多么兴趣索然终归受到点情绪感染不敢也不忍心打断她。这才是生活吧,我默默地想,有些淡淡的羡慕。 回校路上逛一圈超市,买了些绒线和钩针。只是想实践一下老祖宗的话灵不灵验,结帐的居然附送我一本菜谱,真把我当家庭主妇了。 回到学校已近黄昏。一边走一边看菜谱,看着看着就为自己的不辨菽麦羞愧难当,再看着看着,就错觉上面的菜都被我炒熟了。 "请问……你知道铃铛住几号寝室吗?" 我停住脚,一个高高的留着郑伊健式的中长发男孩站在我跟前。我不认识他,防备起见,我问:"你找她干嘛?" 男孩笑了笑,一点不透露,只说:"有事,我找她有事。" 我把他带到寝室前,摸钥匙开门。我说:"她就住这儿。" 男孩微微一愣,问:"那她人呢?" 我忍俊不禁,说:"本姓,本名,本人。" "噢,"男孩顿时醒悟,"原来你在捉弄我啊!"于是伸出手,说,"你好,我是普恆。" 普恆?这下轮到我发愣了。文学社社长普恆?全校响噹噹的人物。难怪他自我介绍说"我是普恆",而不说"我叫普恆",看来他深信自己的知名度,只要一报出大名众所周知。可是他为什么来找我? 我放下针线菜谱,和他握手。 他见我一脸困惑,嘴角扬起一抹笑意,道:"《囚徒》是你写的吧?" 我点点头,"是啊。"前个月在《feeling me》上发表了,稿酬也早用得不知去向。 "你们宿舍区太乱,不好找哦。" 哼,话里有话。我身份卑微,哪像你普恆声名显赫要隐居都难。 "别误会,我没有调侃的意思。"他忙补充说。 我吃惊心事竟被他一眼看穿,真厉害。立刻切回正题,问:"你找我有事?" "是这样的,"男孩递给我一封信件,"我是来向你约稿的,这是约稿函,希望你能接受。" "向我约稿?" "是啊,我觉得你很有潜力。" 我抬起头,遇到普恆迷人的微笑。 第一个夸我的人。 送走普恆,独自坐在写字檯前看约稿函。街灯亮起,食堂里队伍从窗口排至门外,等得失去信心了就用筷子敲饭盒,找途径来宣洩烦燥。不想站队,干脆不去食堂。古人尚能画饼充飢,何况是那本山珍海味的菜谱。走一阵子神,才能心甘情愿地把精力集中起来。约稿函里是一些小说梗概和写作范本,密密麻麻,全是印刷稿,。 后来几天,我便开始忙碌地工作。收拾起游荡的性格,像个大文豪,晚上靠电筒照明奋笔疾书,白天在寝室与文学社之间两点一线,赶来赶去,就好像已是生活的所有。一个多么一无是处的人有事做了也会认识到自我价值。我从心底里感谢普恆让我过上了这种有方有向的日子,可惜偶尔在文学社门口遇到他採访回来,总是满面倦容的模样,即使在编辑室里,他也是忙得分身乏术不可开交,始终没机会洽谈几句。直到他接过我最后一篇稿子的时候,他忽然开口道:"晚上能来文学社吗?想跟你聊聊。"搞文学的人说起话来也像给故事情节设下一个悬念,让人慾罢不能。 夜晚普恆在文学社门前徘徊,见我到来便咧嘴一笑:"嗨。"他的笑有魔力。 一番寒暄之后,普恆带我上楼,从底到顶。社里没人,只剩下我们两个活像夜游的傻瓜。一楼到三楼是水泥地板,四楼到七楼是木头地板。普恆走路很任性,脚步哪里一顿,就一个回音,在整幢楼里旋绕,纠结。 站在楼顶上,星空离得很近,感觉变得虚无缥缈。 普恆让我坐在周围一圈高高凸起的台阶上,指着远处,说:"看那儿。" 我朝他指着的方向望去,看到车辆在霓虹中穿行,闪闪烁烁,像黑暗里的眼睛,像夜航。 我感到普恆总能在不知不觉间带给我久违的喜悦。 "铃铛,我想邀请你加入《feeling me》编辑部。" 我略有得意,一面笑一面看不夜城里灯红酒绿:"我值得你这么提拔吗?" "值得,"他停顿片刻,接着道,"因为我爱你。" 我勐地回过头来,惊愕地看着他。他说他爱我? 第24页 "我爱你,我从没有遇见过一个像你这样行云流水般的女孩子。"一缕髮丝飘到他的唇边。 普恆握住我的手。 普恆任文学社社长兼《feeling me》的主编,新闻系,高我一级,留着郑伊健式的中长发,高高的个子,英俊,有迷人的微笑。我的了解仅限于此。我十分知道没有了解的爱情好比没有奠基的空中楼阁,一击即溃,但我认为普恆是真诚的,是世界上最最优秀的,凭,凭女人的直觉。 我和普恆谈恋爱。是他追我。这事全校皆知,我引以为荣。 我崇拜普恆。我事情一多就会焦头烂额无所适从,而普恆干什么永远都是有条有理。编辑部里的人逢我就夸普恆好,夸他有模样有能力有深度,总之好男人有的他都有,话音里仿佛是我配不上他,他喜欢我才叫错爱。 普恆宠我,又很敬业,为了不使他陷于窘境,我不得不拼命地乖巧,拼命地做事,拼命地精益求精。热恋中的人无所谓在某些无关紧要的方面委屈求全,体力脑力点点滴滴地往外泄都由爱情来充电打气。每天五点过后,普恆开始从容不迫地收拾东西,层层叠叠的文件他都能梳理清楚对号入座。一边收拾一边侃侃而谈,谈他假期去打工的事,谈他习惯边喝咖啡边吃饭,谈他的童年,甚至是他的家他的父亲,无话不谈。和普恆聊天是一种享受。 上个礼拜忙得脚不踮地,开书友会,筹办暑刊,组稿,帮表演系的朋友提供剧本,事情接二连三地冒出来。周末突然变得很新鲜。百忙之中一空闲马上精神涣散,再投入工作就会前功尽弃毫无头绪。普恆不在,便随手拿走他桌上的採访笔录。 回寝室,敲响门给自己听,再摸钥匙。有人叫我:"铃铛。" 我知道是顾宇铭,也不回头,叮叮噹噹地开了门。走进房间,把笔录往床上一丢,先把鱼虫餵了,免得水泡眼骂我感情淡薄。顾宇铭不用我请,自己进来,接着身后就没了动静。我侧转脸看他,他靠在床架上翻普恆的笔录。我笑,伸手去捏鱼。 "铃铛,不要跟他在一起了。" "哗"的一下,鱼从我手心里熘走,水溅了我一脸。我拿毛巾擦脸,边擦边说:"你有病。" 顾宇铭以为我在骂他,跳过来说:"我没开玩笑。" 我把毛巾贴着下巴,瞪他一眼,说:"你也有病。" "铃铛,你根本不了解普恆,他是一个伪君子。" 顾宇铭的话终于激怒了我。我不允许任何人诬衊在我心目中最完美的普恆。我大声说:"难道你比我更了解他吗?" 他将笔录扔回原处,说:"傻瓜,你只是被利用了!" 我怒目圆睁:"普恆什么都比你强,你嫉妒他才恶言中伤他!" "你不可理喻!" "你无聊透顶!" 他定定几秒钟,突然往后退了一步,一拧眉,狠狠地看着我,道:"对,我是无聊透顶。关心你有什么用?关心你还不如关心伯爵和吉他!"说完扭头就走。 我冲着他背后喊:"关心你才不如……" 喊了上半句就哽咽了。坐在凳子上,拿过那本採访笔录看。看着看着一愣,顾宇铭从小到大都从未朝我凶过,我怎么对他他也不生气,刚才真发火了。怎么回事?自己都傻掉了。哼,这事两不相欠,若不是他咄咄逼人来惹恼我,我也没想过要对他说重话呀。 继续看笔录。普恆才华横溢,笔下的人物都活灵活现唿之欲出。我骄傲,普恆是完美的,普恆宠我,他还说他会娶我。 看了足足几个小时,眼睛发酸,也看不进什么了。到阳台上远眺,一阵落霞一阵夕阳的,迷迷煳煳又耗了半小时。觉得时间差不多了,便带着笔录去文学社等普恆。 喜欢一个人就像沾染了罂粟,产生依赖性,戒都戒不掉。没有普恆陪伴无趣至极,时光也变得漫长得难以消磨。这叫相对论,爱因斯坦和我在这点上达成共识。 刚走进编辑室,就听到后面跟来一阵轻盈的脚步声。我窜到书橱后面窥视。 门立即被推开了,进来一个身材高挑、眉目清秀的女孩,不是编辑部里的人。 "你这儿还算不赖。" 女孩话音未落,普恆也进来了,替女孩卸下单肩包,说:"你真难伺候。" 女孩倏地一下转身抱住普恆,挑逗道:"你不愿意啊?" 普恆也搭住女孩的腰:"愿---意---" 什么?!这是普恆么?当面对着我信誓旦旦,背后却又跟别的女人调情! "那你喜不喜欢我?"女孩撒娇地问。 普恆搂着女孩的小脸:"一百个喜欢。" 我的心坠入万丈深渊。 "那铃铛呢?我听你们学校的人说你最近和一个叫铃铛的人打得火热呢。" 我屏息倾听。 "你干嘛跟她见识?"普恆放开女孩,走到桌边泻茶,慢慢地啜了一口,道:"《feeling me》要申报国家级刊物,我需要得力助手,她不过是我的一颗棋子罢了。" "啪",普恆的採访笔录从我手中滑落。 女孩和普恆不约而同地向这边望来。我不再隐藏。我从厨窗后面冲出来。 "铃铛?……" 我冲出编辑室,冲出文学社。天,我在做什么!他说他爱我,原来只是爱我对他的爱做出的回报。把爱情当诱饵,我居然这样轻而易举地上他的钩这样轻而易举地成为感情上的牺牲品!一个失败的恋人,一败涂地。我感到天地为之色变。我的脑子里一片混乱继而一片空白。 第25页 "嗨,铃铛,横冲直撞的干什么呢?"顾宇铭站在面前,手上捧着两杯苏打柠檬,杯子外积着水珠,插在杯盖上的麦管也积着水珠,他递过来一杯,说,"吃么?" 我一下子扑上去紧紧抱住他,泪流成河。 "求求你……不要……不要说我的哭声难听好吗?" 顾宇铭什么也没说。 我已经失去思维,失去语言,只要有一个肩膀能让我哭泣。忽然,觉得腿一软,眼前一片天昏地暗…… 我不知道我究竟昏睡了几天,只是在半梦半醒之间依稀看到顾宇铭的脸,看到他始终守护着我,废寝忘食,寸步不离。我想要唤他,但无论多么用力都发不出声音,我垂死挣扎,累到昏昏沉沉又睡去。 忽然,我的眼前浮现出一片篮球场,人潮汹涌,高凌在球场上比赛,屡屡上篮得分,周围的女生们欢唿喝彩---"因为,征服爱情是我的乐趣";我看到康家文写黑板,不知疲惫地替我补习,还有他特殊的目光---"其实我一直把你当女儿一样看待";柯音翔靠在司令台上画画,笔下几根硬朗的线条,冷漠得没有任何表情,相当酷的男生---"你很烦";我在文学社门口邂逅风尘僕僕的普恆,他带我上楼顶,郑伊健式的髮型,迷人的微笑---"她不过是我的一颗棋子罢了"。接着,他们围着我迅速旋转,发出狰狞的狂吼,我感到头晕脑胀,感到喘不过气,我拼命地跑却怎么也跑不出这片迷局。 我勐的大叫一声,醒了。 顾宇铭坐在床边闻声而起:"铃铛,怎么了?做恶梦了吗?" 我出了一身冷汗,衣服全湿透了。 夕阳的余辉铺开一屋子,透过鱼缸的光线射到地上,五颜六色融洽在一起,水波一动,颜色跟着一动,像幻景。 我坐起来,顾宇铭帮我把枕头竖在床架上。 他拿了块热毛巾替我擦汗,摸了摸我的额说:"烧已经退了。"他的手掌宽厚而温暖。 我不声不响地坐着,一动不动,思维还没有从刚才的惶恐中完全解脱出来。 "铃铛,我们出去走走吧,"顾宇铭搔搔头,道,"去乐园,怎么样?" "不,我不去。"我把被子蒙住头。我不想踏出这个房间一步,我要作茧自缚,不会再给机会让自己伤痕累累。 顾宇铭毫不留情地拉开我的被子,抓着我的胳膊:"铃铛,你一定要坚强起来,懂吗?" 他深深地凝视着我...... 天是暗蓝色的,云间浓间淡。顾宇铭走在我身边,短短一程看见一只蜻蜓风筝、一只直升机和一只gg飞艇。 到乐园天差不多变成黑幕了,想不到乐园里竟热闹至极。烟火在空中静静绽放,燃烧着指环的浪漫,在许多情侣旁游逛,我的心禁不住莫明地怦怦直跳。 我们乘旋转木马、激流勇进、碰碰车,看杂技表演,三维电影,然后夜不知不觉深了,顾宇铭带我去吃夜宵。说真的,我实在很饿了,看到香喷喷地汉堡端来,更加食慾大增,扑上去就狼吞虎咽。 走出餐厅,顾宇铭问我要去哪儿,我一眼就看到他身后高高悬起的摩天轮。 我坐靠在椅子的一边,望着铁栏外。人群渐渐离我远去,声音也离我远去。我像地面上受热的水珠顺其自然地要蒸腾到云里去。顿时,眼前一亮,一束聚光灯打在壁上。我看着上面勾出自己的脸的轮廓,蓦然发现旁边刻有一段英语:the ferris wheel,turn around,turn around,from down to up,the balloon of love is floating up slowly into the sky.i am breatheing deeply in your love while the roses cling to the vine,i wont forget this sign forever.the ferris wheel,turn around,turn around,from up to down,the temperature of love is falling to the ground slowly.the beautiful fairy tale is wonderful and unknown as usual,can i fly to your country in no way.(摩天轮,转啊,转啊,从下往上,爱情汽球慢慢飘到天空。当玫瑰花缠绕着葡萄藤,我在你的爱里深深唿吸,我永远也忘不了这记号。摩天轮,转啊,转啊,从上往下,爱情温度慢慢降到地上。美丽的童话故事依然精彩无知,我却永远也飞不到你的国度。) 摩天轮降落,降落,降落到起点。 天透出一丝微亮,午夜乐园,慢慢地散场了。 再过十六天就是七月,我跳过终考直接安排起暑期计划。首先,我要学游泳,租一艘豪华的大船出海,然后去冲浪,在海滨搭一个帐篷,坐在沙滩上看星星,看云海,随后做一次远足,游览故宫和西施故里,再去走长城,最后,我就去暮干山避暑,做个像angel那样的足不出户的淑女。 第26页 在寝室自得其乐地想了一阵,想得恍恍惚惚连自己都觉得是真的了。闭着眼睛打一会儿小盹儿,忽然听到门外有狗叫声。 "烦。"我习惯地说一句,去开门。 门刚敞开一条缝,伯爵就窜了进来。 "伯爵,你来找我玩啊?"我一边关门一边问。 "不,我有正经事儿。"一个声音回答。 我勐地一哆嗦,转过身小心翼翼地巡视整间房间,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房间里全没有人。是我的幻听吧,我心想。 "喂,你不请我坐吗?" 啊---我一下子跳到床上,眼睁睁地看着伯爵:"伯爵,是你在说话吗?" "不错。"伯爵也看着我,话音分明从它一张一合的嘴里传出。 天,这怎么可能! "别惊讶。"伯爵跳上来,跳到我身旁。 我大叫一声蜷缩到墙角里。 "别怕,我不会伤害你。"它说着又准备过来。 "别过来!"我大叫,"你究竟是什么怪物?" 伯爵止住脚,没有再靠近。 "你,你究竟是什么怪物啊?"我惶恐得快要哭出来。 它在床边转悠了几圈,最后停下来,用一种很人格化的眼神盯着我:"我就是曾经一直在唿唤你的流星使者。" 流星使者? 我勐然间想起我已经很久没有受到来自流星的感应了。 "你已经找到你真正的归属,我的使命完成了。" 我怔怔地望着它。 "但是,你们只剩下三天时间了,"它又在床边转了一圈,"我们的国家濒临灭亡,三天以后,我们的国家就会撞击地球。" 我震惊万分:"你……你说什么?" 它转过脸看着我,我注意到它左眼上的那颗星状标志。 "难道你就从没有想过你为什么会来这里?" 我又一怔。我的确从没有想过我为什么会来这里,甚至也忘了是怎么来的。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上的这所大学,我不认识这里的每一个人。除了顾宇铭。 "这里是流星国,这里的每一个子民都是流星的化身,也包括你,和顾宇铭。" 什么?这里的所有人都是流星的化身?! "一旦撞击地球,流星国就会支离破碎,谁也不知道你们会落在地球哪一个角落,也许天各一方。"伯爵跳下床,回过头说,"请你保守秘密,好好珍惜这最后三天吧。"说完,就用爪子拨开门,跑了。 我呆在原地,不敢相信刚才发生所的一切。 这里是流星国,这里的每一个子民都是流星的化身! 最后三天,在这最后三天里我该做什么呢?---"你已经找到你真正的归属……" 我真正的归属,到底是谁? 我为阳台上的仙人球浇水、送壤,一直以来我都没好好地呵护过它;我把鱼缸里的水换净,撒了好多鱼虫,再用游戏棒戳它们的水泡。我换上我心爱的机器猫窗帘,买两张谢霆锋和柏原崇的海报贴在墙上,我给丑娃做完新衣服拿来当枕头用。第一天就悄悄地过去了。 我和angel逛了整日的街,开了整夜的party。我们一起买漂亮衣服,一起参观美术馆,一起喝下午茶,一起沿着铁轨狂奔欢笑,一起开通宵的party。淑女体力不支,摆摆手说你饶了我吧,我说不行今天你一定得奉陪到底。第二天也就这样悄悄地过去了。 第三天,所有要干的事情明明已经全干完了,可我心里还是觉得惘然所失。 我在寝室里坐着,两脚翘在写字檯上,不说,不动,呆若木鸡。直到阳光渐渐隐没了,夜幕降临在城市的上空,我才意识到不得不意识到,末日,就要来了。 我站起身,很庄重地站起身。 没有谁会预知到末日的来临,他们还在幼稚地深谋远虑地打算明天的明天的明天。 我在校园里散步。 一群无家可归的星星早早探出脑袋,在高得能叫人玄想联翩的高空中眨着小而亮的眼睛,难怪有人说林忆莲的眼睛迷死人。 校园也已经沉睡了。 我穿过葡萄藤爬成荫蔽的走道,看见一个人影。 "嗨,铃铛,你也出来散步?" 顾宇铭微笑着走到我面前。我忽然怎么也笑不出来,而且还莫明地涌起一阵忧伤。 我伫立着,久久地望着顾宇铭。 "能弹吉他给我听吗?能为我唱《暖风》吗?"我低低地问。 我回到寝室。 我坐在床上,顾宇铭坐在对面的椅子上弹吉他。 "你和我,不常联络;也没有,彼此要求。从开始,到最终,这份情感没变过。没有谁,可以取代这种甜美的相投……" 时间在歌声里一点一滴地过去,写字檯上的闹钟慢慢地指向十二点。 "有暖风,在心中,呵护纯真的执着。爱不休,让期望的手,从来不落空。谢谢你,陪着我……" 歌声停了,吉他声也跟着停了。 我痴痴地凝视着顾宇铭。 指针就快要指向十二点了。 顾宇铭走过来,坐在我身边。 我仍旧痴痴地凝望着他。 顾宇铭,会是我的归属、我命里註定的那个人吗? 他的手慢慢地靠近我的脸,轻轻地托起我的下颌。 第27页 于是,顾宇铭吻了我。 剎那间,天崩地裂。我悬浮在大气中,忽然,无数道金光刺得我睁不开眼睛。金光散发出无穷的热量,我觉得自己就要被燃烧殆尽,而就在那仅仅一瞬间,我蓦地又感到一片漆黑。 我恍惚一睁眼,发现自己已经着陆了,还傻傻地立在来时的雨花石铺地的街心花园里。一低头,看到伯爵也在脚边。 我立刻蹲下身抱起伯爵,说:"伯爵,你是流星使者吗?你快说话呀!" 伯爵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没有回答。 我放下伯爵。一切都各就各位了吗? 周围是夜的景象,路灯,霓虹,也都是我熟悉的位置。 我一路走着,庆幸我还认得回家的路,伯爵跟在我旁边。 走到家门口,有人叫我:"铃铛。" 我侧脸看,是隔壁林老头。林老头自三十多年前妻子患白血病去世就打起光棍儿。膝下两儿一女,大儿子在一家电脑软体公司当经理,小儿子毕业后就去日本求发展,各自飞黄腾达之后再也杳无音信,女儿以前是白领,结了婚就好比泼出的水,被男人牵着鼻子走,丝毫不眷恋娘家。辛辛苦苦拉扯大的三个孩子个个挺出息个个不孝顺,弃下这孤苦伶仃的糟老头没人管理。家里破棉胎,饭碗叮噹,夏天夜不闭户,也不招惹小偷,再偷就只能偷他身上那层皮了。现在他坐在一把比他还老的藤椅上,伸出一双坑坑洼洼的脚,皱纹全往脚趾头攒,"才回家呀,你这个野小囡呀早晚把你爹妈气死。" 我不理他,心想他是有切肤之痛罢。我摁响门铃,果然就听到妈妈一边来开门一边骂:"小赤佬你到哪里去了?你还知道回来?" 门开了,妈妈一脸暴怒地站在面前:"晚了四个小时!" 四个小时?我觉得我已经离开她整整一年了。 妈妈指着伯爵,说:"这什么?" "我的宠物,家庭的新成员。" "你不是怕狗的吗?"妈妈嘀咕着转身去了厨房,"饭还没吃?" 我关上门,别上锁纽,走进客厅。电视屏幕里放着放也放不完的琼瑶片,流也流不尽的眼泪,遥控器底朝天地摔在茶色牛皮沙发上,水晶漆的短木地板与镶满冰凌吊灯的倒影混为一谈,还有装饰墙纸的竹花篮,温习着周遭的一切。我看见茶几下格有雪茄和菸灰缸,问:"爸爸呢?" "没脑子的,他昨天不是出差去了么。" 噢,是去出差了,厂里派他到广州去送一批货。 我也来到厨房。桌上摆着茭白肉丝、炸鸡块、荷兰豆,汤是冬瓜虾糜汤,色泽鲜明,浓香浓香。妈妈临时做西红柿炒蛋,脱排油烟机轰鸣,微波炉运转。 我说:"妈妈,我刚刚去流星国了。" "流星国?"妈妈不停下动作,"什么流星国?" "就是和地球撞击会引起流星雨的那种国家,里面的人都是流星的化身。妈妈,你看到流星雨了吗?" "没有。" 菜很快炒好了,微波炉也停了。妈妈关了煤气,浅蓝色的小火苗熄了,再顺手关掉脱排油烟机。于是碗碟相叩,筷子被抽出塑料筒。 妈妈把菜端进客厅。我拉开碗厨拿了个盘子,夹些鸡块和肉丝,送到伯爵跟前,说:"今晚将就着吃吧,明天再给你去买狗食。" 妈妈见状又唠叨:"人也养不活了还养狗。" 我吃饭,妈妈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琼瑶片已落幕,现在是晚间新闻。 厨房因为失去人的操作而失去动静,油瓶盐罐还堆在水龙头旁,灯光把洗洁净上的白猫照成黄猫了,三角架,鞋袋,我这个视角能看到的就这些。 "今晚九时有流星雨……" 我勐地盯住电视机,恰巧被妈妈换了频道。我扔下筷子冲过去强盗似的一把抢过遥控器,调回原台。 "……据专家测定,这场流星雨分布广泛,长达十九分钟,在天文史上极为罕见,n天文台报导。……" 我兴奋地大叫:"妈妈,我没骗你吧!这就是我刚刚去的流星国,要不是这场流星雨我也回不来了!……" "这么说,"妈妈若有所悟地看着我,"你是流星变的喽?" 我像觅到知音般使劲点头:"对啊,对啊。" "对你个头!"妈妈重重地敲了下我的脑门,"我看你是玩疯掉了,不好好读书,摸底考只考37分,还满口胡言乱语,让你爸回来好好教训你!" "我说的是真话……" 妈妈也不听我,起身迳自走出去了。 唉,没人会相信我。我低眼看见伯爵:"你总该相信我吧?"伯爵抬起头看看我,又俯下舔盘子。 我坐回餐桌上,继续往嘴里拨饭菜,也品不出什么味道。厨房里传来清脆的水声,突觉得这声音里淌着家的故事。下午我一回来先把书包往写字檯上一甩,翻出当天的作业和事先涂好的满满一张草稿,原子笔、尺规、修正袋,样样准备到家,天衣无缝,惟有这样,我才能安稳和踏实过来。然后盛一杯冰饮到厅里放一张影碟,大多是美国经典故事片如《yesainiya》《garrisons goris》,也有港台的,我妈喜欢,片子就不得不跟着她周转,每回看都是新鲜的。看了半张就开始打游戏,或开音响,或写闲诗,总之平时的禁忌戒条全犯了。六点之前把房间恢復原貌,妈妈爸爸就相继而来。随后我做功课,爸爸抽菸看报,厨房里水声哗哗,切青椒,削土豆皮,打煤气,菜下油锅。半个钟头之后开饭,一天里最重要的任务就算完成了。好久好久都没过这么亲切的日子了,以后还会不会过呢? 第28页 水声停了,妈妈走进来,擦干手,问:"吃好了?" 我说:"恩。"离开桌子去整顿伯爵。 "铃铛,"妈妈边收拾碗筷边说,"刚才顾宇铭来过……" 顾宇铭?!我一怔,窜到她面前:"是顾宇铭吗?什么时候?" "你回来前。你要是早五分钟回来或许还碰得到他。"妈妈捧着餐具出去。 我跟在她身后:"那他是来找我的吗?" 妈妈把餐具放进水兜,道:"他辍学了,要出国去学器乐,来和你道别的。" "他去哪里呢?巴黎么?" "没说。可能吧。" 我垂下头。 "噢,"妈妈直起腰,说,"他还留了件东西在你房里,说做纪念。" 我冲进卧室,一眼就看到那把搁在墙角的吉他。顾宇铭的吉他。 我走过去,慢慢地捧起它。 "有暖风,在心中,何必畏惧过寒冬?不必说,什么是拥有,你给的我懂……" 我轻轻抚摩吉他,不经意手指触到琴弦,发出"噔"的一声,只是脆弱得就像风里摇摇欲坠的芦苇,抖着抖着就逐渐消散在空气里,无处捕捉,没有踪迹。我抱住它。以后还会有谁为我弹吉他,唱《暖风》呢? 再过十六天就是七月,我跳过终考直接安排起暑期计划。首先,我要学游泳,租一艘豪华的大船出海,然后去冲浪,在海滨搭一个帐篷,坐在沙滩上看星星,看云海,随后做一次远足,游览故宫和西施故里,再去走长城,最后,我就去暮干山避暑,做个像angel那样的足不出户的淑女。 在寝室自得其乐地想了一阵,想得恍恍惚惚连自己都觉得是真的了。闭着眼睛打一会儿小盹儿,忽然听到门外有狗叫声。 "烦。"我习惯地说一句,去开门。 门刚敞开一条缝,伯爵就窜了进来。 "伯爵,你来找我玩啊?"我一边关门一边问。 "不,我有正经事儿。"一个声音回答。 我勐地一哆嗦,转过身小心翼翼地巡视整间房间,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房间里全没有人。是我的幻听吧,我心想。 "喂,你不请我坐吗?" 啊---我一下子跳到床上,眼睁睁地看着伯爵:"伯爵,是你在说话吗?" "不错。"伯爵也看着我,话音分明从它一张一合的嘴里传出。 天,这怎么可能! "别惊讶。"伯爵跳上来,跳到我身旁。 我大叫一声蜷缩到墙角里。 "别怕,我不会伤害你。"它说着又准备过来。 "别过来!"我大叫,"你究竟是什么怪物?" 伯爵止住脚,没有再靠近。 "你,你究竟是什么怪物啊?"我惶恐得快要哭出来。 它在床边转悠了几圈,最后停下来,用一种很人格化的眼神盯着我:"我就是曾经一直在唿唤你的流星使者。" 流星使者? 我勐然间想起我已经很久没有受到来自流星的感应了。 "你已经找到你真正的归属,我的使命完成了。" 我怔怔地望着它。 "但是,你们只剩下三天时间了,"它又在床边转了一圈,"我们的国家濒临灭亡,三天以后,我们的国家就会撞击地球。" 我震惊万分:"你……你说什么?" 它转过脸看着我,我注意到它左眼上的那颗星状标志。 "难道你就从没有想过你为什么会来这里?" 我又一怔。我的确从没有想过我为什么会来这里,甚至也忘了是怎么来的。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上的这所大学,我不认识这里的每一个人。除了顾宇铭。 "这里是流星国,这里的每一个子民都是流星的化身,也包括你,和顾宇铭。" 什么?这里的所有人都是流星的化身?! "一旦撞击地球,流星国就会支离破碎,谁也不知道你们会落在地球哪一个角落,也许天各一方。"伯爵跳下床,回过头说,"请你保守秘密,好好珍惜这最后三天吧。"说完,就用爪子拨开门,跑了。 我呆在原地,不敢相信刚才发生所的一切。 这里是流星国,这里的每一个子民都是流星的化身! 最后三天,在这最后三天里我该做什么呢?---"你已经找到你真正的归属……" 我真正的归属,到底是谁? 我为阳台上的仙人球浇水、送壤,一直以来我都没好好地呵护过它;我把鱼缸里的水换净,撒了好多鱼虫,再用游戏棒戳它们的水泡。我换上我心爱的机器猫窗帘,买两张谢霆锋和柏原崇的海报贴在墙上,我给丑娃做完新衣服拿来当枕头用。第一天就悄悄地过去了。 我和angel逛了整日的街,开了整夜的party。我们一起买漂亮衣服,一起参观美术馆,一起喝下午茶,一起沿着铁轨狂奔欢笑,一起开通宵的party。淑女体力不支,摆摆手说你饶了我吧,我说不行今天你一定得奉陪到底。第二天也就这样悄悄地过去了。 第三天,所有要干的事情明明已经全干完了,可我心里还是觉得惘然所失。 我在寝室里坐着,两脚翘在写字檯上,不说,不动,呆若木鸡。直到阳光渐渐隐没了,夜幕降临在城市的上空,我才意识到不得不意识到,末日,就要来了。 第29页 我站起身,很庄重地站起身。 没有谁会预知到末日的来临,他们还在幼稚地深谋远虑地打算明天的明天的明天。 我在校园里散步。 一群无家可归的星星早早探出脑袋,在高得能叫人玄想联翩的高空中眨着小而亮的眼睛,难怪有人说林忆莲的眼睛迷死人。 校园也已经沉睡了。 我穿过葡萄藤爬成荫蔽的走道,看见一个人影。 "嗨,铃铛,你也出来散步?" 顾宇铭微笑着走到我面前。我忽然怎么也笑不出来,而且还莫明地涌起一阵忧伤。 我伫立着,久久地望着顾宇铭。 "能弹吉他给我听吗?能为我唱《暖风》吗?"我低低地问。 我回到寝室。 我坐在床上,顾宇铭坐在对面的椅子上弹吉他。 "你和我,不常联络;也没有,彼此要求。从开始,到最终,这份情感没变过。没有谁,可以取代这种甜美的相投……" 时间在歌声里一点一滴地过去,写字檯上的闹钟慢慢地指向十二点。 "有暖风,在心中,呵护纯真的执着。爱不休,让期望的手,从来不落空。谢谢你,陪着我……" 歌声停了,吉他声也跟着停了。 我痴痴地凝视着顾宇铭。 指针就快要指向十二点了。 顾宇铭走过来,坐在我身边。 我仍旧痴痴地凝望着他。 顾宇铭,会是我的归属、我命里註定的那个人吗? 他的手慢慢地靠近我的脸,轻轻地托起我的下颌。 于是,顾宇铭吻了我。 剎那间,天崩地裂。我悬浮在大气中,忽然,无数道金光刺得我睁不开眼睛。金光散发出无穷的热量,我觉得自己就要被燃烧殆尽,而就在那仅仅一瞬间,我蓦地又感到一片漆黑。 我恍惚一睁眼,发现自己已经着陆了,还傻傻地立在来时的雨花石铺地的街心花园里。一低头,看到伯爵也在脚边。 我立刻蹲下身抱起伯爵,说:"伯爵,你是流星使者吗?你快说话呀!" 伯爵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没有回答。 我放下伯爵。一切都各就各位了吗? 周围是夜的景象,路灯,霓虹,也都是我熟悉的位置。 我一路走着,庆幸我还认得回家的路,伯爵跟在我旁边。 走到家门口,有人叫我:"铃铛。" 我侧脸看,是隔壁林老头。林老头自三十多年前妻子患白血病去世就打起光棍儿。膝下两儿一女,大儿子在一家电脑软体公司当经理,小儿子毕业后就去日本求发展,各自飞黄腾达之后再也杳无音信,女儿以前是白领,结了婚就好比泼出的水,被男人牵着鼻子走,丝毫不眷恋娘家。辛辛苦苦拉扯大的三个孩子个个挺出息个个不孝顺,弃下这孤苦伶仃的糟老头没人管理。家里破棉胎,饭碗叮噹,夏天夜不闭户,也不招惹小偷,再偷就只能偷他身上那层皮了。现在他坐在一把比他还老的藤椅上,伸出一双坑坑洼洼的脚,皱纹全往脚趾头攒,"才回家呀,你这个野小囡呀早晚把你爹妈气死。" 我不理他,心想他是有切肤之痛罢。我摁响门铃,果然就听到妈妈一边来开门一边骂:"小赤佬你到哪里去了?你还知道回来?" 门开了,妈妈一脸暴怒地站在面前:"晚了四个小时!" 四个小时?我觉得我已经离开她整整一年了。 妈妈指着伯爵,说:"这什么?" "我的宠物,家庭的新成员。" "你不是怕狗的吗?"妈妈嘀咕着转身去了厨房,"饭还没吃?" 我关上门,别上锁纽,走进客厅。电视屏幕里放着放也放不完的琼瑶片,流也流不尽的眼泪,遥控器底朝天地摔在茶色牛皮沙发上,水晶漆的短木地板与镶满冰凌吊灯的倒影混为一谈,还有装饰墙纸的竹花篮,温习着周遭的一切。我看见茶几下格有雪茄和菸灰缸,问:"爸爸呢?" "没脑子的,他昨天不是出差去了么。" 噢,是去出差了,厂里派他到广州去送一批货。 我也来到厨房。桌上摆着茭白肉丝、炸鸡块、荷兰豆,汤是冬瓜虾糜汤,色泽鲜明,浓香浓香。妈妈临时做西红柿炒蛋,脱排油烟机轰鸣,微波炉运转。 我说:"妈妈,我刚刚去流星国了。" "流星国?"妈妈不停下动作,"什么流星国?" "就是和地球撞击会引起流星雨的那种国家,里面的人都是流星的化身。妈妈,你看到流星雨了吗?" "没有。" 菜很快炒好了,微波炉也停了。妈妈关了煤气,浅蓝色的小火苗熄了,再顺手关掉脱排油烟机。于是碗碟相叩,筷子被抽出塑料筒。 妈妈把菜端进客厅。我拉开碗厨拿了个盘子,夹些鸡块和肉丝,送到伯爵跟前,说:"今晚将就着吃吧,明天再给你去买狗食。" 妈妈见状又唠叨:"人也养不活了还养狗。" 我吃饭,妈妈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琼瑶片已落幕,现在是晚间新闻。 厨房因为失去人的操作而失去动静,油瓶盐罐还堆在水龙头旁,灯光把洗洁净上的白猫照成黄猫了,三角架,鞋袋,我这个视角能看到的就这些。 "今晚九时有流星雨……" 第30页 我勐地盯住电视机,恰巧被妈妈换了频道。我扔下筷子冲过去强盗似的一把抢过遥控器,调回原台。 "……据专家测定,这场流星雨分布广泛,长达十九分钟,在天文史上极为罕见,n天文台报导。……" 我兴奋地大叫:"妈妈,我没骗你吧!这就是我刚刚去的流星国,要不是这场流星雨我也回不来了!……" "这么说,"妈妈若有所悟地看着我,"你是流星变的喽?" 我像觅到知音般使劲点头:"对啊,对啊。" "对你个头!"妈妈重重地敲了下我的脑门,"我看你是玩疯掉了,不好好读书,摸底考只考37分,还满口胡言乱语,让你爸回来好好教训你!" "我说的是真话……" 妈妈也不听我,起身迳自走出去了。 唉,没人会相信我。我低眼看见伯爵:"你总该相信我吧?"伯爵抬起头看看我,又俯下舔盘子。 我坐回餐桌上,继续往嘴里拨饭菜,也品不出什么味道。厨房里传来清脆的水声,突觉得这声音里淌着家的故事。下午我一回来先把书包往写字檯上一甩,翻出当天的作业和事先涂好的满满一张草稿,原子笔、尺规、修正袋,样样准备到家,天衣无缝,惟有这样,我才能安稳和踏实过来。然后盛一杯冰饮到厅里放一张影碟,大多是美国经典故事片如《yesainiya》《garrisons goris》,也有港台的,我妈喜欢,片子就不得不跟着她周转,每回看都是新鲜的。看了半张就开始打游戏,或开音响,或写闲诗,总之平时的禁忌戒条全犯了。六点之前把房间恢復原貌,妈妈爸爸就相继而来。随后我做功课,爸爸抽菸看报,厨房里水声哗哗,切青椒,削土豆皮,打煤气,菜下油锅。半个钟头之后开饭,一天里最重要的任务就算完成了。好久好久都没过这么亲切的日子了,以后还会不会过呢? 梦已经没了,再也没有了,随着流星国的灭亡一起支离破碎,就像戏演完了,曲终人散,不復存在了。 我又回到枯燥乏味的高中生活,有猫科动物的凶神恶煞,有女魔头的明枪暗箭,有深文周纳,有红灯,却没有顾宇铭。 中午,我独自在花园里独行。蒲公英,野百合,不知名的小花,大榕树,还是一如既往地散在眼前。让抚今追昔的景色俯拾即是。我在河边蹲下来,望着河里那张苍白的脸。 「因为我的……居心不良。」 河里的脸,在偷偷地啜泣。 我不知道这些天是怎么过来的,不知道我究竟在做什么。我一直期待着哪一天流星能再来唿唤我,可是没有。我已经完完全全丧失了和流星对话的功能。 放学了,我孤零零地走着。 我忽然想慢慢地走,没有余力来振作空荡荡的脚步。 「嗨,小姑娘。」 我停住脚,看到身旁的黄亭子和黄亭子老闆。 「嗨,小姑娘,你好啊。」老闆的大鬍子一吹一吸,「最近怎么没看到你那个同学啊?上次我送给他的狗他养得怎么样啦?」 我一个字也讲不出,继续往前走,背后传来他悠闲自得的口哨声。 回到家甩下书包,把写字檯布置得天衣无缝,然后盛一杯冰饮放一张影碟。又是美国的。美国片太深奥,以往放前总拿来盒子先看片名再看情节简介。今天没拿盒子,没看片名也没看简介,看得我一头雾水。今天应该像无数个以往一样。应该像。而我的习惯某一天像一夜之间被我忘光了,忘得干干净净。哪怕我不太确定怎么会忘的,不太确定用了一年零两个月的课程表,不太确定那个缩在沙发上自言自语编一些站也站不住脚的理由来解释颓废的影子是谁。 过了一阵子,我发现碟片没换放完又从头转了。屏幕上一个男子在准备行装,」i』m looking for my husband,he has been missing for seventeen years entirely.that day was sunny and he went out for a travel alone.when he left,he said』wait me for supper tomorrow』and nevere back with any message.」(「我在寻找我的丈夫,他已经失踪整整十七年了。那天阳光明媚,他独自一人外出旅行。他离家的时候说:『明天等我吃晚餐』,从此便杳无音讯。」) 不知怎么的一滴泪就滚到手背上。我哭了,却再也没有顾宇铭的吉他声。 对面低柜上是妈妈匆匆上班时遗落下的化妆盒,打开着,米色粉底,蓝色眼影,朱红唇线,还有镜子,斜斜地照出我的脸,溅了一脸的泪花。 我的哭声真的很难听吗? 我拭干泪。 屏幕回叙到车厢里的长椅上,妇女对旁边的女孩说:」i haven』t talked the thing with others,i』m afraid they』ll curse at me with the finger upon my face』what a foolish woman』.they can not understand what is the true essence of love,even though the meteorite will spend her all life to trace the lover in her heart.」 (「我从没有向别人提起此事,我怕他们会用手指着我的脸骂『一个多么愚蠢的女人』。他们不明白爱情的真谛,即使是流星也将用她的一生去寻找她心目中的爱人。」) 第31页 我一怔,这是流星对我的启示么? 女孩说:」you』re very brave,good luck.」(你很勇敢,祝你好运。) 屯积满沙漏的许诺悄然兑现,透明的贝雕埋进去。 不再天真地恪守一份怠惰无言的回忆,我要用生命去追寻我的生活和幸福。 舀空冰饮关掉影碟,马上整装出发。人一旦做出决定,就会感到如释重负。 我拉开门。 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流浪是不需要目标的。 我回过头,扫视着屋子里的一切。 厨窗里珍藏的像框是去年冬天在哈尔滨雪地上的留影,穿着鼓鼓的滑雪衫,笑容可掬,爸爸妈妈揽我入怀。我是小公主。蓝色瓶子里装的是香水,每天临睡前撒一点点,在那股幽幽的馨香里入睡我就会做美梦。壁灯的调光旋转开关吊着电子熊,背上有个大布袋,插着墨镜、运动表、太阳帽,我明晰记得这是跳蹦极赢奖券交换来的。写字檯上的伪装原封不动。 我真的愿意离开这个家吗,为了追求一份幸福而捨弃另一份幸福? 暮色压在布满零乱的路口的小镇上,逼散熙来攘往的人群和浮燥的热流,日子跟着炊烟简单而朴实下来,街头巷尾都充满了瓷勺磕碰的声音,妈妈喊爸爸和孩子吃饭,柔软得像颗潮湿的心。 我伫立着,久久不能动弹。 我哭了。 我一边走,一边泪如雨下。 这是九月的夜晚的大街,热浪夹杂着白天的喧譁和浮躁从地面蒸发至上。有人躲在枝繁叶茂的梧桐下谈天,看着大而饱满的月亮,从旧年代谈到新年代;还有穿着入时、步履匆匆的贵族们,优雅而冷漠的,各自奔赴神圣的约会。 可我没有那些幸福,没有人聊天,没有王子邀我参加舞会,哪怕他是只彻底的丑陋又不懂礼节的青蛙。我没有那些奢侈的幸福。我怎么也止不住我的泪水。 宇宙翔死了。 我是伤心到了极点。 十几个小时以前,当太阳还保持着初升时纯净的颜色,我在电话里分明听到宇宙翔那极其轻快的声音,可一转眼就传来他一去不回的噩耗。他走了,没有不告而别,电话里的那声「再见」是永诀的预言。我如何相信那么一个有力量的生命,那么活跃的声音,在旋踵之际便荡然无存,消失得就像从没来过。我怎么会想到这个周末会是我整个夏季最悲伤的一天。 宇宙翔死了。 宇宙翔不在了。 这样义无返顾地离开了伤心的悲痛欲绝的我。 生命的突然离逝会给人带来多大的震惊与怀疑,而我对他的离开竟没有半点预知,像个愚蠢的只会赶路的傻瓜,低着头,边走边哭,边走边哭。 宇宙翔死了。 宇宙翔不在了。 就在今天上午,从此以后离我而去了。 宇宙翔。 宇宙翔。 我漫无目的地走,泪珠开始变得五颜六色。我抬起头,看到一排排彩色霓虹在单调的黑幕里轮流变换色泽,灯市如昼。又是这里,我的安曼乐园。 我曾无数次地来到这里,没有一次是如此不经意,没有一次是孤独着的。 安曼乐园依然人声鼎沸,载着发了疯的狂欢和肆无忌惮的渲泄。 摩天轮的顶部,有人在尖叫。我也一度想尝试那种释放时的欢愉。但我不能那么做。我永远无法克制离地时毫无依託的恐惧。何况现在,安曼乐园已经不属于我了。她骄矜的眼神瞧不起我的忧伤,她每一刻都暗示着化为泡沫的虚浮让我显得深重而格格不入。 宇宙翔死了。 宇宙翔不在了。 我没有理由拒绝任何冷落。 影院的巨幅gg已经两个月没有更换。脚步络绎踏来,午夜的最后一场电影就要开始了。我茫茫然地跟着纷杂的人群涌进影院,一阵让人窒息的气息。几秒钟之后,座位一抢而空。我呆若木鸡地站在影院中央,那些手指上绕着热汽球的女生,还有那些奇装异服、相貌出众的上班族,都毫不掩饰地用怪异的目光在我脸上扫来扫去。 我有点窘。 「请。」一个少年矜持地轻声说,把座位让给了我。 我坐下来,用蚊子抽泣一样的声音谢了他一句。他只是默默地呆在我身边,在满员的露天电影园里旁若无人地守护着我。渐渐地,我的心情平静了下来。 银屏上美国士兵在越南野外拉练。」this one day ,we were out walking,like always.and then,just like that ,somebody turned off the rain,and the sun came out.」(这天,我们外出散步,如往常一样。随后,也同样的,雨停了,太阳露脸了。) 《阿甘正传》,宇宙翔钟爱的影片。 我立刻又变得忧郁起来。 影院出奇地安静,场外的喧嚣嘎然而止于另一个世界。 少年动也不动地站在我旁边,一声也不言语。 银屏上甘的怀里躺着濒死的布巴。」then,bubba said something i won』t ever forget.」(然后,布巴说了一些我永远也忘不了的话。)布巴说:」i want to  go home.」(我想回家。)」bubba was my best good friend.bubba was  going to be a shrimping boat captain,but instead he died right there by that river in vietnam.」(布巴是我最好的好朋友。布巴将成为一艘捕虾船的船长,但是取而代之的是他恰恰死在越南的那条河边。) 第32页 我可以轻而易举地想起宇宙翔看到这一段时专注而凝重的神情,可是现在,宇宙翔死了,我再也见不到他了。 画面回到叙述的甘在等车的车站长椅,甘对旁边的男人说:」that』s all i have to say about that.」(那是我对此事想要说的全部。) 我的泪终于不听使唤地溢了出来。我起身跑出影院。少年也跟了出来。 不远处有一间明亮的房子,皇冠般的,那是旋转木马。 我迳自走到售票处,一声不吭地掏钱买票。 旋转木马的晕眩使人觉得畅快。我突然像侥倖捡回童真的孩子,又像在刻意迴避伤痛而堕落地自毁。 下了旋转木马,我又心血来潮地去乘快艇。不同于先前窒闷的狂热,清风如洗,急驰的冰凉的水浪有规律地扑打着我发烫的脸颊。漆黑的湖面,点滴星光在移动,这安曼乐园里唯一的冷艷的姣容。 上岸时,已近凌晨四点。我仍没有一丝倦意。我用力揉了揉也许早就发红的双眼,这才察觉那个少年一直跟着我。 他为什么要跟着我?宇宙翔死了,宇宙翔不在了。连宇宙翔也抛得下我,还会有谁愿意陪在我身边吗? 我竟不由自主地怀着一份感激走到他面前,对他讲:「我请你吃冰激淋。」 少年迟疑地望着我,随后点点头。 我买来冰激淋,我们边走边吃。 少年穿着米黄色紧身衬衫和米黄色西裤,衣袖和钮扣都镶着奇异的金色图象,暗黄色的皮鞋溅满了泥泞,与他精緻的服饰形成强烈比照。看样子也就十九岁左右,高挑的个子,端正的面孔,淡黄色的皮肤和海蓝色的眼睛,一头及肩金髮丝丝缕缕。脖子上挂着一串琥珀色的宝石项鍊,右手手腕上戴着几条刻满古怪文字的银色手鍊。少年很英俊,一派俗气的颜色在他身上却表现得恰到好处,若即若离地衬出他独特的气质。让我感觉那不像是人间的男子。 「你也是一个人吗?」我问少年。 「恩。」 「经常吗?」 「不。也许直到今天上午都不。」少年从容地回答我。 「是啊,」我耷拉着脑袋说,「我也是。」 我们走到一条落着几片粉红花瓣的长凳前,坐下来。一坐下来,悲伤又重新占据了我的心灵。这是我和宇宙翔每回来这里都固定会坐的地方,面对着喷泉和华尔兹舞池。 可是,宇宙翔已经不在了。宇宙翔已经死了。伤心的、伤心的悲痛欲绝的我却有心情看电影、坐旋转木马、乘快艇,现在居然和一个素不相识的男孩子坐在这里吃冰激淋,我究竟在干什么?!我的泪禁不住夺眶而出。 少年拿一种十分迷惑的眼光望着我。可是我怎么也止不住我的泪水。 「你怎么啦?」少年目不转睛地盯着我那张哭泣的脸,粗声粗气地问。 我在少年的注视下蜷缩成一团,不知怎么竟动弹不了了。 「我最好的朋友死了,」我一边说,一边不停地抽泣,「就在今天上午。」 少年沉默了,任由我去哭泣,再也没有言语。 天透出一道微亮,广玉兰街灯灭了,人潮顷刻间一闹而散。 安曼乐园,我曾经的伊甸园。 眼泪终究干涸了,手脚有点发麻。 「天快亮了。」少年从长凳上站起来,「我该走了,珍重啊。」他迅速地看了我一眼,就匆匆地消失在散场的人群里。远处红色信号灯开始闪烁。 我依然呆呆地坐着。 我知道,天就快亮了,明天就要来了。 慵懒而闷热的午后,我拖着始终提不起精神的身体赶往戏剧社。 每隔数秒钟,我就会在校园的某一个地段偶然地遇到几张熟悉的脸庞,同学、校友,认识却不相识的,似乎很有奔头地忙碌着。至少表面上是这样。我却从来不是个有目有的的人。我猜想能把自己安排得有条不紊的人必定承受得起生命里的大喜大悲,尽管命运再不按理出牌。 我能听见几十米之外汽车很快开过的声音,起步、剎车,每一种都足以让我撕心裂肺。这么平凡的声音,这么平凡的风景,宇宙翔是再也体会不到了。 我走进戏剧社。戏剧社设在科艺楼顶部,左边是教室,右边是中心剧场。我们彩排、公演通常都在中心剧场。 剧场里灯色昏黄,一束耀眼的聚光灯打在舞台中央,还有零零星星的橙色灯光自四面八方射来,把周遭的一切烘托得扑朔迷离。 林百茜、卓卿和剧组里的另几个演员坐在观众席的第一排,窃窃私语地议论着什么,未必与表演有关的吧。 我的到来似乎没有惊动任何人。洛杨坐在高高的长腿凳上拨吉它,试几个音,就在乐谱上记下来,许是在写歌。沈艺频坐在舞台左侧,埋头看着膝盖上的剧本,给人一股不容低估的潜在的力量。 「文乐。」洛杨先看到了我。 艺频立即抬起头,双眼直直地瞪着我,嘴里不断地埋怨:「你又迟到,你又迟到。」 沈艺频是戏剧社社长,也是我们这个剧团里的导演。她过去在戏剧学院进修了一年戏文,后来又考入北京某个青年艺术团,演了好几部舞台剧,参加了不少大大小小的公演。听说当初校戏剧社也是她一人筚路蓝缕办起来的,编导、配乐、布置灯光、布置景,琐琐碎碎的事情全交给她打理,再通过学生会文艺部请了几个演员来演戏,首次在市办的汇演中崭露头角,这才使戏剧社日益壮大,发展至今日。说实话,我很钦佩她。毕竟社里也没几个是不钦佩她的。 第33页 我往台上一坐,盘起双腿,说:「你要原谅我嘛。」 「又是这样。」艺频嘟哝了一声,把手中的剧本递给我。 「《罗马假日》?」我大叫道,「怎么还演《罗马假日》?」 「怎么不演?」艺频斜着眼看我。 《罗马假日》是原本要在国庆节的联欢会上演出的话剧,讲述的是一位年轻公主和一个普通记者的恋爱,最后公主为了整个国家的利益回归宫廷,爱情无疾而终。这事在暑假里就安排好的,当时我和宇宙翔都是剧团里的主要演员,艺频就找我演安妮,找宇宙翔演乔。可是如今戏只排了一幕,宇宙翔就出了车祸。 曲未终人却已散。 我把剧本往艺频身上一丢,说:「我不演。」 「不演?为什么不演?」艺频努力压着嗓子问我。 我用力一甩头,道:「我太胖了,你看我有哪点像赫本吗?」 「让你演安妮,不是让你演赫本。」艺频耐着性子说,「我不是跟你讲过不要被以前的人物形象套牢吗?那我们干脆放《罗马假日》的碟片好了。」 「那你有见过这么胖的公主吗?」 「没关系,我们排q版的。」艺频起身对着台下几个演员叫道,「大家准备一下,要开始排练了。」 呆呆地看着悬满灯和镜头的天花板,望了片刻,忍不住泪如泉涌。「乔死了……和谁演……」我跳下舞台,冲到观众席上。 洛杨的吉它忽然停了,周围一片鸦雀无声。 「导演,我们还是换个剧本吧。」良久,卓卿开口道。 「是啊,音乐可以重做。」这是洛杨的声音。 艺频顿时疾言厉色,大吼道:「没有那个时间了!」 我的身体一颤,定定地看着艺频。 沈艺频在学校里是出了名的有威信,但了解她的人都知道,艺频平时是个多么温柔且善解人意的女孩。那个苛刻而强悍的是沈导演,而不是沈艺频。 艺频在众目睽睽之下有点不知所措,她自知又陷入了那种进退两难、里外不是人的尴尬处境。她走下舞台。我感到她的每一个脚步都在发抖。 「文乐,」她坐到我身边,尽量把语气控制得平稳些,「我知道你和宇宙翔感情好,但是再怎么巨大的悲伤也总要过去呀……」她握住我的手,想用她温暖的手握住我的心。可是她的手在颤动,她从来没有这么不自信过。 「你不明白,你不明白的。」我抹掉泪光。她当然不是不通情理的人,可她却是无法明白的。她不是我,她不是宇宙翔,她写过那么多剧本都没有我的一个切肤之痛来得深刻。因为那不是借鑑,不是想像,不是入戏,真正痛着的是我,明明白白地痛着的只有我啊。没有人能懂得宇宙翔对于我的意义。这个自从生命诞生就闯入我记忆里的人,我始终的朋友,最好的朋友,他走了,我的世界从此停顿,崩溃,瓦解。 林百茜走到我跟前,尖锐的声音整剧场地传播:「他也是我们大家的朋友,出了这样的意外,失去这样一个好同学、好同事,我们也很难过,可这种难过就预备无止境么?」她转向艺频,「导演,如果文乐不行,我愿意演。」 林百茜是公认的校花,长着雪白的艷丽的脸蛋和娇好的身材,我知道她一开始就想演安妮,我也承认她应该比我更适合这个角色。以前艺频也经常让她当主角,但不知为何,这次只让她演女官。既然宇宙翔已经不在了,我对公主之位又毫无依恋,不如成人之美,拱手让之。 「不行。」艺频斩钉截铁地说。 「导演……」 「我有我的道理。」艺频不容分辩,继而又极其认真地凝视着我,用缓和的口吻掩饰内心的不安,「文乐,你行吗?告诉我,你行吗?你行吗?」 我深深地望着艺频的双眼。艺频对于排戏的态度几近卑躬屈膝。可也正是那份虔诚和热忱有时会叫人无所适从。现在离公演还有两个星期,照例这个阶段是已经不允许再琢磨剧本以外的细节的。我不能动,也讲不出话,知道是自己令人失望了。 「导演。」这时,一个陌生的声音打破了沉寂。 艺频循声望去,双眼又恢復了跳动的光彩,立起身应道:「司司南奇,沙暮,你们来啦。」接着,生拉硬拽把我拖起来,「文乐,我给你们介绍一下。」 过来的是两个男生。我羞愧地抹清泪痕,定睛一看,其中一个男孩穿着米黄色的紧身衬衫和米黄色西裤,衣袖和钮扣都镶着奇异的金色图案,暗黄色的皮鞋油光可鑑。高挑的个子,端正的面孔,淡黄色的皮肤和海蓝色的眼睛,一头及肩金髮丝丝缕缕。脖子上挂着一串琥珀色的宝石项鍊,右手手腕上戴着几条刻满古怪文字的银色手鍊。我万分诧异,那不就是几天前在安曼乐园邂逅的少年? 男孩也望着我,但表情依然出奇地平静。 「从现在起,这就是乔.布莱德利。」艺频指着男孩对我说。 我目瞪口呆。 「你好,我叫沙暮。」他向我友好地伸出手。 我下意识地与他握手,道:「你好,我叫文乐。」 艺频又指着沙暮旁边的男孩说:「他叫司司南奇,演俄文.列提维其。」 司司南奇穿着一条膝盖上有窟窿的牛仔裤、军绿色的t恤,外套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马夹,留着鸡毛般的爆炸式髮型,看起来倒是个很活泼很亲切的男生。 第34页 卓卿在一边叫道:「导演,那我呢?」他原本是演俄文的。 「你演韩德森和司机吧。」艺频应了一声。韩德森是一个报社社长,戏份很少。司机是配角中的配角。 卓卿吧嗒了两下嘴,显然不悦。 艺频见状,微露无奈之色,却分身乏术,只能顾此失彼。她把剧本朝我一扔,便上台对几个布景的人指手划脚去了。 我侧身看看沙暮,感激之情又油然而生,便道:「谢谢你陪我度过了一个无聊的夜晚。」 「没关系。」沙暮淡淡地回答。他似乎向来是个波澜不惊的男孩。 林百茜走过来,用清亮如银铃的声音问:「你们以前也是戏剧社的吗?好像从没见过你们。」 司司南奇凑过来,略带诡异地说:「我们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来的。」 「啊?」我看着沙暮。 沙暮等了片刻,回答道:「我们从戈壁来。」 「戈壁?」我奇怪地望着他那张英俊而忧郁的脸。戈壁也算是一种地方吗?我知道蒙古人称沙漠为戈壁。我无法判断他是否在开玩笑,问,「你是蒙古人?」 「哈哈哈哈,」司司南奇夸张地大笑,「对对对,他是蒙族的。」 我和林百茜也跟着大笑起来,沙暮依旧不动声色。 外面已夕阳西下,华灯初上,但比起剧场里黄蒙蒙的光线,仍然清澈而明亮,沉淀着的快乐或悲伤都一目了然。晚风中,有人在低低吟唱: 太阳下山明天一样爬上来,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的开,美丽小鸟一去无影踪,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青春舞曲,在冷冷的迷离的月光里,竟显得如此不解风情。 昨晚,我似乎又见到宇宙翔了。他背着一只有好多口袋的土色帆布包,脸和手臂晒得黝黑,风尘僕僕地跑到我身边,告诉我他去过海边了。我看得见他脸上兴奋的表情,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海水的味道。我伸出手掌,问:「琉璃沙呢?」他边笑边说我去拿,结果一转身就不见了。 午夜梦回,我的心像被一双无形的手狠狠地揪着,叫我痛不欲生。这个梦一次一次地重复,又一次一次地无法继续。宇宙翔的脸总在触手可及的时候突然远去,我在一片白色茫然的世界里被可怕的梦魇困住、纠缠住。我在梦与现实的交接处游荡,走不进诱惑的门,又逃不开捕捉的网。我大声唿喊宇宙翔的名字,泪眼朦胧,心力交瘁,直到醒来。 早上,我的头剧痛起来,从太阳穴蔓延到脸部的每一根神经。我作了最坏的打算无非是我的三叉神经出了故障,牵连了牙齿、角膜、鼻腔、口唇、四分之三的头皮和脑膜的感觉,找人帮我修理一下,或者索性换一个吧。 而我毕竟没有那么潇洒。事实是我找不到药,躺在床上,不能动,也睁不开眼。只要稍稍放低一点窗帘,我就会怀疑自己是否入土为安。 响铃的时候,有人轻轻推我,说该起床了,该上课了。我不知道她是谁,我一把抓住她的手问你有药吗,头痛的药?她说没有。她当然是不会有的。寝室里除了我,没人有这种头痛病。我的头痛的毛病。我默默恳求她,替我请个假吧,让我知道自己在疼痛,让我有药,让我有病假,让我留下痛过的痕迹。因为那没有痕迹的痛,是痛在心上的。然而她的手从指间抽走,什么也没说。 于是今天,我旷课了。 我在床上躺了一整个白天,没有睡着。我不能睡着,我怕噩梦的纠结。我只能这样平稳地躺着,让我的头少一些震盪。 写字檯上的圆形水缸里,可可伸长了脖子,把脑袋贴在玻璃上瞅我。可可是宇宙翔送给我的乌龟,买来的时候还没半个手心那么大,背上有黄绿相间的花斑,五官端正,爬行特别灵活。我在缸里舖了些碎石,它的生活就更悠闲了,每日往返于沙滩海洋之间,东张西望,乐此不疲。我忽然想起好几天没给它餵食了,夏季是它胃口最好的时候。我有点内疚,如此感伤的岁月,不如把它放进冰柜里,早早冬眠去吧。 窗外传来一阵动听的旋律,是洛杨在弹吉它。每天黄昏将至的时候,他都会坐在湖边一棵垂柳下练吉它,有时边弹边唱,唱《光阴的故事》。洛杨是校乐队roamer(流浪者)乐队的灵魂,也是我们剧团的音乐编辑。洛杨会写歌,有他在,我们剧团永远都有原创的背景音乐。每次表演,音乐在关键时淡出,给人以巨大的震憾,把剧情推向新的高潮,举座譁然。洛杨的音乐太有感染力了,洛杨的才华是艺频及整个戏剧社都引以为荣的。 我在床上翻了个身,头痛减轻了些,便挣扎着起来去戏剧社。我不在乎做世上绝无仅有的耽误时光的人,可我不得不去戏剧社。那不是我一个人的事。 校园里时不时的有人走动,小桥流水,吉它悠扬,年华不是骤然老去,年华是在如此休闲的风景里悄悄走向亘古的。 剧场里空无一人。舞台上一片昏暗的灯光和一张道具床。 我走上台,坐在床上。床上几件从舞蹈团借来的天鹅们穿的芭蕾裙,因为我的存在而有了阴影。可是,真正让人有情绪的物质却是观之无形的,能够忘却的也同样能够刻骨铭心,我忘不却。 「宇宙翔,你在吗?」我望着台下空荡荡的观众席,「宇宙翔,你在吗?」 第35页 我想他也许是在的,如我一般的注视,如我一般的唿唤。生与死的距离究竟有多远,有哪一个灵魂愿意为我传达,要多少朝夕,才能穿过这远远的遥望。 「宇宙翔,你在吗?」一颗泪从我的眼睛里滚落出来,我一阵头痛,「宇宙翔,你在吗?你在吗?」我把脸深深地埋进臂弯里,失声大哭。 「文乐。」有人叫我。 我蓦地抬头,看到沙暮站在台下不远处。 「生活不总是随心所欲,不是吗?」他望着我那张挂满泪珠的脸说。这是《罗马假日》中乔对安妮说的一句话。 我一抹眼睛,一手心的泪:「可是……」 「根据台词,」他打断我说,「你应该说『对,对的』。」 我怔怔地望着他。 半分钟后,门外传来脚步声,司司南奇、艺频、洛杨、林百茜、卓卿等陆续走了进来。 「沙暮,你来啦……」艺频突然停住,讶异地盯着我,「你怎么来了?听你们班的同学说,你今天课也没去上,怎么啦?又头痛了?」 我从床上站起来,道:「那我走了。」 「等等等等,」艺频拉住我,一叠连声地说,「那你的头……行吗?」 司司南奇在一边调侃:「她的头不是长得好好的吗?」 周围一阵闹笑。我有点气,想骂人,但是我头痛。 「那我们就开始吧。」艺频从咖啡色的挎包里拿出剧本一挥,「灯光、背景、音乐,排第一幕。」 第一幕是在公主卧室。 我脱下鞋子,两腿交叉坐在道具床上。强烈的灯光刺得我睁不开眼。 「开始。」艺频一声令下。 我从床上站起来,一边扬着芭蕾裙一边说:「我讨厌这件睡袍,我讨厌我所有的睡袍,我还讨厌……」 「不对,」艺频走过来,「语气不对。你干吗那么一本正经?安妮说这话时应该是很不屑、很淘气的。再来一遍。」 我扬起衣服,用幼稚得近乎可笑的口吻说,「我讨厌这件睡袍,我讨厌我所有的睡袍,我还讨厌我全部的睡衣。」 林百茜扮演的女官上场:「亲爱的,你有这么可爱的东西。」她很有表演天赋,演什么都是那么游刃有余。 「但我没有200岁老呀!」我狠狠地扔下衣服,「我为什么不能穿睡衣裤睡觉呢?」 女官放下手里的餐具:「睡衣裤?」 「只穿上面那件!你知道吗,有些人睡觉时什么都不穿……」 「不对不对!」艺频大叫着,神情很严肃。我知道艺频排起戏来是六亲不认的,这是她的职业病。「你说话时应该看着女官---斜着眼睛看她,像一个小孩在向大人试探着要求什么……」 我头痛欲裂。 艺频继续说:「『你知道吗』这四个字要重读,安妮是怀着想引起对方足够重视的心理说这话的。再来一遍。」 我尽量装出轻松的样子,说:「你知道吗?有些人睡觉时什么都不穿的。」 女官把手搭在胸前:「我很庆幸地说,我不那样……」 「文乐,」艺频再一次打断,「这时你应该撅着嘴看着女官……算了算了,你下来吧。」艺频一脸同情地看着我,「你抱病来排练,我骂都不好骂你。」 我当然是不会等人来骂的。我实在头痛。我从床上直接踩进鞋子里,步履蹒跚地走下台。这个沈艺频,又不是王家卫,又不是导演国际巨片,神气什么啊神气。我想骂人。 「你吃药了吗?」沙暮问。 「没有。」我坐下来,长长地舒了口气。 沙暮回过头去看司司南奇:「南奇,你带琉璃沙了吗?」 我勐地一怔。 司司南奇摇摇头。 「出来时记得带一些就好了。」沙暮嘆息着,自言自语地说。 我诧异极了,分明回想起宇宙翔也常提到一种叫「琉璃沙」的东西。据说那是一种很奇异的沙子,能拯救生命、护住祥和,通常人迹罕至的大漠才有。我还记得宇宙翔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他要去海边寻觅琉璃沙,如果寻到了,就送一袋给我。一切都清晰如昨,难道那不是一个神话么? 「你见过琉璃沙?」我问沙暮。 「见过,」他不紧不慢地回答,「我们宫殿里有这种沙子。」 「什么宫殿?」我将信将疑地看着他,头又开始剧痛。 「就是戈壁,就是我们居住的地方。」 见鬼,这个故弄玄虚的傢伙。我不想再追问下去,也无力再追问下去。宇宙翔已经死了,重要的是,宇宙翔已经不在了,已经确实地从这个星球上消失了。琉璃沙是什么,对于这个金髮碧眼来歷不明又古古怪怪的傢伙如同笑话一般。 我说了声:「导演,我回去了。」就走了出来。 天色有点黯淡,地面正恢復自然的清凉,我清醒了许多。 远处又传来roamer乐队「别的那呦呦,别的那呦呦,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的歌声,来来回回地唱,想必也是国庆上的节目吧。我已经厌倦了。 绕过红色塑胶跑道的时候,我停了下来。我看到陆楚蓝一个人在操场上打篮球,奔跑、跳跃、上篮,动作潇洒利落得几近疯狂。陆楚蓝是篮球队队长,曾是宇宙翔生前最好的朋友。 第36页 我走向前,陆楚篮一个投篮不进,球碰在框架上,滚落到我脚边。 「文乐,你来了?」陆楚蓝一见到我,便露出哀伤的表情。 我坐到篮球架下,问:「你怎么一个人打球呢?」 「是啊,现在我只好一个人打球了。」他也走过来坐下。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又无端端地触到痛处,我怎么能忘了往日的现在都是宇宙翔和他一同打篮球的。 「至今我还记得那天他去参加联谊赛之前充满自信的笑容。那种必胜的信念感染了整支球队,作为队长的我真的自嘆不如。」陆楚篮漫无目的地凝视着远方,语气缓慢而沉重,「每一场比赛,他总能以那样的决心鼓舞人。无论对手多么强大,我们始终是一支最有凝聚力的队伍。他惊人的意志默默地告诉我们,不到最后一刻就永不放弃。」 泪顺着我的脸颊流下来。 「我永远无法忘记是他的存在让一支快要死去的球队復甦并重新充满斗志。」陆楚蓝站起来,捡起球狠狠地朝对面的篮框扔去。 宇宙翔。 如果生与死之间的距离不过一步之遥,就请你再从那个世界里跨回来吧,回到我们中间。谁愿意隔着生命细数昨日,谁言情至深处生死便可无怨尤。疏星寥落,我在这里祈祷,还会有人与我遥相唿应吗? 宇宙翔的笑容浮现在我眼前。他的阳光般的笑脸,一直、一直浮现在我眼前,挥之不去,让我痛彻心肺。 今晚,又是一个不眠的夜。 可可也是很通人性的。这几天它一改以往的活跃,不吃不喝,也不多动,整日趴在沙滩上,闭着眼,对任何声响都漠不关心。有时甚至把四肢藏进硬壳里,半天不出来,我见不到它均匀的唿吸。它在悼念宇宙翔么,还是为我的几日忽略而耿耿于怀? 前天洛杨兴致勃勃地来找我,说为《罗马假日》新写了一段音乐,想作为演出时的主题曲,便叫我来填词。那是一首节奏舒缓而略带忧伤的歌,编曲有些复杂,几乎没有完全重复的旋律。头不痛了,我便在写字檯前坐了整整一下午,一边写一边回忆剧情里精彩的片段,但怎么样都没法押韵。我有点火,爬到床上看窗外的风光被细雨淋湿,松弛的泥土变得柔软而浓重,不知不觉,笔下竟熘出这样一段文字: 那天清晨/你向我走来/初起的阳光/是你的笑颜/你对我诉说/要去海边/寻找琉璃沙/留住永远/你的话语犹在耳边/为何你却消逝不见/我独自过着没有你的夏天/像蝴蝶活在没有花的季节/琉璃沙里掩藏着什么/从前的约定从前的诺言/琉璃沙里掩藏着什么/点点滴滴全是我的心愿 歌的名字叫《琉璃沙》。 我不免有点惆怅,为什么总是经意不经意地怀念起那段已故的岁月呢? 我拿着歌词去戏剧社。 今天我们是排安妮公主逃出使馆,和乔初次相遇的那一幕。 我侧躺在一个堆满乱七八糟的货物的街角里。 「我想你最好坐起来,你太年轻,警察会逮捕你的。」演乔的沙暮在一边推我。 我迷迷煳煳地念叨着:「哦,2点15分回来换装……2点45分……」 「你知道,掌握不了酒量的人不该喝酒的。」乔的口气里略带埋怨。 我发现沙暮其实很会演戏,不论眼神、举止、语气都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艺频说他只是暂时从别的剧组里调过来的,但感觉竟像科班出身,许是如周迅一般,天生的演员。 「『哪怕我已死去、被埋葬,尘土之下的心也会为听到你的声音而欢悦』」我微微睁开眼,看到沙暮英俊的脸庞,「……你知道这首诗吗?」 乔说:「你知道什么。你博学,饱读诗书,穿着高贵,却睡卧在市街上。你能否解释一下呢?」 「这世界需要的是美丽和高尚回到年轻一代的灵魂之中……」 「文乐,」艺频在台下叫道,「语速太快,你别忘记这时安妮喝醉酒了,吐字哪能那么清楚?」 和沙暮演戏,不对的永远是我。 「你们休息一下吧,」艺频回头冲着大伙道,「大家休息一下吧。」 我坐在舞台边上,双脚任意地垂着。沙暮走下台,坐在观众席上。司司南奇如影随形,守在他身边。艺频从包里拿出一瓶矿泉水,煞有气势地往嘴里灌去,举手投足都充满了职业导演的风范。林百茜还是淑女模样,用馨香的纸巾轻轻擦拭着粉脸上的汗珠,卓彬在一旁巧笑倩兮。 「要是这次演出顺利,我们就好好庆祝一下。」艺频笑盈盈地说。 「导演,我们要出境旅游。」卓彬毫不客气地说。 「出境?」林百茜问,「你想去哪儿?」 卓彬道:「去埃及看金字塔。」 「那还不如去法国看艾菲尔铁塔呢,」艺频发话了,「文乐,你呢?」 宇宙翔的脸又清晰地浮现在眼前。 「我想去大漠。」我说。 众人好奇地盯着我。是的,我想去大漠,我想去寻找宇宙翔所说的那种奇异的沙子。除了我,还会有谁去实现那没有兑现的如烟轻逝的承诺,即使它根本只是一句玩笑。 「你想来我们戈壁国旅行吗?」司司南奇打破了沉默,「国王一定会好好款待你的。」 第37页 众人又好奇地盯着司司南奇。 寂静的剧场里,忽然响起一阵优美的旋律。洛杨坐在高高的长腿凳子上弹吉它,闭着眼边弹边唱:「那天清晨,你向我走来,初起的阳光,是你的笑颜。你对我诉说,要去海边,寻找琉璃沙,留住永远……」 我涌起一阵莫名的感动。 「……你的话语犹在耳边,为何你却消逝不见。我独自过着没有你的夏天,像蝴蝶活在没有花的季节……」 虽然洛杨的才能早就众所周知,但我仍然讶异于他驾驭节奏的能力,轻重缓急,每个音符都切中要害,把整首歌的感觉拿捏得不差分毫。每个人都沉浸在他变幻莫测的吉它声中和清澈而富有灵气的嗓音里。洛杨简直是音乐天才。 「……琉璃沙里掩藏着什么,从前的约定从前的诺言。琉璃沙里掩藏着什么,点点滴滴全是我的心愿,点点滴滴全是我的心愿,啊,点点滴滴全是我的心愿……」 吉它回到前奏时的旋律,慢慢地在大家一片掌声里停止了。 「洛杨,你太棒了,这首歌如果拿到roamer乐队去参加市里的比赛,准得冠军。」 「是啊,你应该去念音乐学院,呆在我们戏剧社,实在太辱没你了。」 「以后你要是成了歌星,可别拒我们于千里之外啊。」 众人你一言我一句地纷纷夸耀,赞不绝口。 「这首曲子不是为《罗马假日》而写的吗?」林百茜打破一片赞美。 「好像是啊,洛杨,」卓彬接口说,「你填的词么?」 洛杨犹豫了片刻,道:「文乐填的。」 「这太离谱了吧,导演,跟《罗马假日》的内容根本风马牛不相及。」林百茜总能在关键时刻强而有力地抓住权威。 艺频看着我,有些小心翼翼地说:「的确如此啊。」 「可我觉得这篇歌词真的很适合这首曲子。」洛杨有些为难。 林百茜故意看着我,高声说:「写得再好也是徒劳。为了我们的演出,歌词必须重写。对吗,司司南奇?」多么冠冕堂皇的话。我知道她是记恨于选角的事才如此积极的针对我。 「对啊……只是……太可惜了。」司司南奇嘆惋地说。 林百茜继续联繫群众的力量:「沙暮,你说呢?」 沙暮不作声,动也不动地注视着前方,一副事不关己的傲慢神情。 「沙暮,你说呀!」林百茜催道。 沙暮瞥了她一眼,接着看看卓彬,看看洛杨,再看看艺频,最后把目光落在我身上,片刻之后,他一拧眉,不屑地吐出一句话:「我不懂音乐。」 气死我了。这通俗的流行音乐还有什么懂不懂的,他分明是冷眼旁观,分明是怕事、怕得罪人,恩,见风驶舵、明哲保身、窝囊、没出息、又犯神经。 林百茜看他模稜两可,显然有点失望,便叫了声:「导演。」 「好吧,」艺频终于说,「歌词重写。」她看了我一眼,补充道,「现在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我们要抢时间。」伸手从洛杨手里拿过歌词,递到我面前,「重写一遍,好吗?」 众人眼睁睁地看着我,空气如死了一般,分明是没有转圜的余地了。 「你另请高明吧。」我跳下舞台,迳自走了出去。 我是不是真的再也找不到任何方式来纪念宇宙翔了?宇宙翔走了,是否我在人间也没有位置?唯一的最了解我、最明白我的人走了,留下我空洞的躯体毫无生命可言。甚至,在这样一场重大的不幸之中,居然找不到责任所在。这便是宿命么?只因他太优秀了,太重要了,太幸运了,所以死神说「我必须收回他,那样才不失公平」,所以宇宙翔就暗暗地跟着走了,江山太平,仅此而已。那么,又为什么要留下我,留下我一个人在这里厮守往昔,酿回忆之苦酒,见叶落成冢却无计留春。毕竟,先走的那个才会比较幸福。 暮色渐渐降临了。我又来到了安曼乐园。我坐在过去和宇宙翔常坐的长椅上。 夜还未深,安曼乐园依然冷清。 长椅的靠背上刻着詹姆斯.亨利.利.亨特的一首诗: jenny kissd me when we met,jumping from the chair she sat in; time,you thief,who love to get sweets into your list,put that in! say i』m weary,say i』m sad,say that health and wealth have missd me,say i』m growing old,but add,jenny kissd me.(我们见面时珍妮吻了我,她跳出了坐椅迎过来;时间啊,你这窃贼就爱作美事的记录,也记下那事来!说我疲倦,说我沉郁,说健康和财富遗漏了我,说我衰老,但要加一句:珍妮吻了我。) 我用手轻轻抚过那清晰的刻痕,享受不到月光的明亮,深得仿佛要烙到一个人的心里去。那必定也是一个故事,不知在抚今追昔之时之还会不会有人触景伤怀呢? 我捂住脸,不想让人看见一双泪眼迷濛。可我掩饰不了内心的无助。 第38页 「文乐。」一个声音在唤。 我从指缝间望去,沙暮站在喷泉边,染着霓虹的色彩的细水珠溅在他漂亮的金髮上。 「你怎么来啦?」我没好气地说,心里还惦记着歌词的事。 「随便逛逛。」他若无其事地走过来,准备坐下。 「哼。」我倏地一下起立,大步流星地走了。 沙暮紧跟上来,口气硬硬地说:「你去哪儿?」 我去哪儿?去看露天电影,去坐旋转木马,去乘快艇,或者回学校,总之,我去哪儿不归他管。我不理他,只顾胡乱游走。沙暮跟在我身边。 我要踏遍乐园的每一处角落,在她还未沸腾以前。这传说中的天堂,我的城堡,我从不曾遗漏过一个风景。如今我却容不下她的热闹,她也收留不了我的寂寞。真正的寂寞并非在孤独中寂寞,而是在热闹的世界中惊觉只有我在寂寞。这梦里的城堡闪烁着刺眼的光芒,将恆星作浮光,流星作掠影,天地间的繁华只成了她譁众取宠的点缀。而我在这一片金壁辉煌之中仍旧暗淡无光。 「文乐,你看。」沙暮忽然指着高高的静止的摩天轮,「我们坐摩天轮吧。」他饶有兴趣地说。 摩天轮里有稀疏的人影,静静等候着客满转动。我抬头望着它直入云霄的顶端,一阵胆战心惊。我怕高。何况我已经尝受了精神上的毫无依附的感觉,这还不够么? 「我有恐高症。」我扔下一句话,头也不回就走。 「如果掉下去,」背后传来沙暮的喊声,「我会带着你飞的---」 我是那样地诧异,止住脚步,感到身体沉重得不能动弹。我诧异,因为宇宙翔也曾说过一模一样的话。 我久久地站着,没有回头。听不到习惯了的青春舞曲,身边开始人来人往。 「什么?那不可能!」艺频霍地从椅子上跳起来,「沙暮五个月前就来我们学校了,那时宇宙翔还没出车祸呢。」 「可是他不止一次地说出和宇宙翔一模一样的话。」 「那只是巧合。早知今日,当初我们就该演《人鬼情未了》,你一定再投入不过了。」 「可是哪有那么巧的事呢?」我几乎用哀求的眼光看着艺频,希望她给我一些支持。 「听说沙暮是英籍华裔,父母过去都是有头有脸的外交官……」 这话也许不假,据说校方特地为沙暮单独空出一间寝室,想来他来头不小。 「再说,沙暮和宇宙翔根本就是两种类型的人嘛。」艺频俯下身,扶住我的肩,一脸担忧地说,「你这个样子,叫我们怎么办啊?」 我不响,知道自己在无理取闹。 艺频送我出她们的宿舍楼,临别时又再三叮嘱我去戏剧社。我敷衍地答应,心还是无法从那个荒诞的幻想里收回来。 宇宙翔已经去世一个星期了。短短的七天,对我而言,却漫长得如同七百个世纪。我怎么忘怀他说过的每一个字,尤其在他去世之后,昏睡的记忆一一甦醒,成了唯一能安慰我他在身边的解药。每次在一番彻头彻尾的欺骗中,我真的以为宇宙翔尚在人间了;每次如梦初醒,心也就愈加地痛。如果自欺欺人能让人解脱,便赐予勇气,让我义无返顾地去深信沙暮就是宇宙翔的化身,是为彼此传递信息的使者,是死去的宇宙翔生命的延续吧。让我为你相信有来生。让我遇见流星,让我许下星愿。如果你能感应,请用一种方式证明你的存在,安慰我,帮助我,解救我,带我及早逃离这无谓的猜忌与莫大的悲苦。 我没有去戏剧社,我坐在湖边的石凳上。夏天的湖面平静如镜,偶尔有风吹过,微微漾起涟漪。小路蜿蜒如蛇,雨花石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仿佛镶满了珠宝一般。没有天使和白鸽,只是这样留心地望着风景,就感觉经过了天堂。我不能有任何动作。我只能静静地观望。这脆弱如玻璃般的世界,会因我的不小心而玉石俱碎。roamer乐队在柳树下练习,旋律浪漫而抒情,和声协调而轻柔。 靠近我,不在乎被寒风吹透。你的笑我最爱,你的泪我最痛,是同样的爱,拥住一起唿吸的冲动。靠近你,我突然觉得好轻松。我的天你收藏,我的错你包容,是同样的爱,让我们终于了解,幸福就是灵犀相通。 很温柔的歌。只是如今,我再也没有机会品尝那种幸福。 我起身离去。我听到玻璃做的天堂,被无情地打破了。 戏剧社里已经开始排练。我蹑手蹑脚地走进去,避过艺频的注意,少一顿训。 现在正在排乔与韩德森的一场戏,演出的是沙暮和卓彬。 「真的吗?你真的已经拿到了?」韩德森兴奋地问。 「我拿到什么?」乔假装莫明其妙的样子。 「公主的故事,独家新闻!你拿到了?」 「没有,我并没有拿到。」乔冷冷地说。 我紧紧地盯着沙暮,这个从外表看上去古怪而英俊,始终一身讲究的西装革履,皮鞋总是一尘不染的公子模样的人,会是宇宙翔的復活么?如果是,为什么沙暮又全没有宇宙翔热情开朗天马行空的个性呢?但是,如此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居然又说出完全一样的话来。我不明白。 我看了一眼身旁的司司南奇,他在嚼口香糖。 第39页 「司司南奇,你们究竟是从哪儿来的?」我忍不住问。 「戈壁。」他不加思索地回了一句。 「别开玩笑,我知道,你们的身份很特殊,你们究竟是谁?」 司司南奇转过头,仔细打量我脸上的表情。 「请你告诉我,这很重要。」我强调说。 「沙暮的父母在英国,他一个人回来念书,这与你有关么?」 我一惊,他的神情变得严肃得可怕。我觉得他的话有些可疑。 「文乐。」这时,沙暮从台上走了下来。他们的戏告一段落。 虽然他并未听到我们的谈话,我仍然有点尴尬。 「文乐,我也写了一首歌,送给你填词吧。」说着,他竟然从裤袋里拿出一张乐谱。 我一愣,接着忍俊不禁,道:「你在向我道歉吗?」 沙暮躲开我的目光,神色中居然露出一丝腼腆。 「谁写的曲子?」洛杨对关于音乐的一切都非常敏感,「我来弹一下。」他自说自话地拿过乐谱就弹起吉它来。 音乐泻出来,充塞着整个戏剧社。 众人剎时都停下手里的工作,极其惊异地向洛杨看去。 「天哪,洛杨,别对我说这是你写的歌!」 「洛杨,这是你上幼儿园时写的?你真的有很大长进啊。」 「洛杨,是不是这几天太热,你烧坏脑袋啦?」 众人一片取笑。 洛杨终于弹不下去,巧妙地将旋律转移到别的曲子上去了。 沙暮当即调头就走。洛杨一下子停住吉它,众人也住了口,来不及反应发生什么,沙暮已冲出剧场。我一把夺过洛杨手上的乐谱,跟着追了出去。 「沙暮,沙暮---」我沖他背后大叫。 他毫不理会,只顾一个劲地朝前跑。 「沙暮,你停下---你听到没有?你停下,你停下---」我歇斯底里地大叫。 然而,他的速度反而更快了,分明有意要甩掉我。 我一下子怒火中烧:「沙暮---你混蛋---你给我停---」 沙暮终于停了下来。从戏剧社到树林,短短几百米,我已经体力不支,大喘粗气。 「你、你这个混蛋,你跑什么跑?!你……」我预备破口大骂,突然又想起我来此一趟的目的仅仅是安慰他。我放缓口气,说:「沙暮,你别介意嘛。他们也不知道这首歌是你写的,只是开开玩笑嘛……」 他背对着我,大吼道:「你别管我!」说完,狠狠地将手打在树干上。 「你的脾气怎么这么坏啊?我哪里得罪你啦?你到底和谁生气啊?」我耐着性子说。 「你别管我!你别管我!」他倔强如牛。 我受了哪门子的窝囊气,我真的火了。我绕到他面前:「你凶什么凶啊?你以为你是谁?父母做官就了不起啦……」我突然发现他脸上极其难过的表情。他不是在生气,他是在伤心呀。 他慢慢地抬起眼睛,用那双忧郁而失落的眼神注视着我。我恍惚一阵心痛。 「文乐,」他很轻地一字一句地问,「我很笨吧?」 我惊慌地看着他。现在的他,压根不像平常那个清高甚至有点傲气的沙暮。只因他强烈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了?他是这样一个不能碰触的人么,还是隐藏在优越的外表之下的他其实是那样不自信?他的变化让我手足无措。 「不是的,不是的。」我使劲摇头,「沙暮,你不要这样嘛,我会很内疚的。这首歌很好听啊,」我摊开乐谱,「写词又方便。我们来打赌,如果五步之内,我能把词填好,你就不准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了。」说完,我朝前迈了五步,转过身,对他念道,「走石桥,过池塘,月亮爷爷亮光光,骑着马儿去烧香,一烧烧到屁股上,疼得他直哇哇叫。」 天知道那根本不是什么歌词,而是我信口胡诌的儿歌。 但沙暮却信以为真了,如小孩一般豁然开朗,脸上露出淡淡的笑意。 今天是国庆节。凌晨五点不到,宿舍楼里就蠢蠢欲动,听得见女生们尖尖的高跟凉鞋踩出的清脆而有节奏的声音,还不时爆发出一阵响亮的笑,吵得我无法睡眠。寝室里也有人起床,像小媳妇似的叠被子打扫房间,洗在肥皂泡里浸了一夜的衣服,忙进忙出,不亦乐乎。等到一切就绪,便安安定定地对着镜子梳妆打扮起来,一个个出落得亭亭玉立、闭花羞月。我是不能没有十小时以上的睡眠的,用被子蒙住头,直到满室的阳光照进来,挡不住白昼的侵袭,我才带着一副睡眼惺忪起床、刷牙、洗脸、早餐、整理内务、去戏剧社。不知如果做人省略这些步骤,生活里还剩下些什么。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靠出海为生,用黄瓜和巧克力来保持体力,远离世俗之纷扰,简单而踏实,这是我理想中的生活,我的人生抱负仅限于此。然而这理想却一日日上升为幻想,我走不出这座城市的灯红酒绿,也不愿从旧梦里挣脱。 学校举行游园,剧场里却在紧锣密鼓地为晚会的演出进行最后的彩排。 我无比欣羡那种自由的活动,没有我的戏,我就站在剧场外的楼道上,透过明净的落地玻璃窗看外界一番活跃的景象。艺频也不反对我偷懒,只是会一起跟出来,再三嘱咐:「晚上的戏你是主角,是成是败可就全看你了。」 第40页 我便反驳:「你不是一直夸洛杨说『我们的演出全靠你的背景音乐出彩』吗?」 「我没空跟你闹,总之,如果演出失败,所有后果你一人承担。」 我入高中不久就参加了戏剧社,两年已尽,大小公演也不计其数,这是每回演出艺频必讲的话。也就是说这话时,艺频尤其刻意表现出作为一社之长的威严,而我也总在这种不可言说的压迫之下变得顺从。其实艺频是很有人格魅力的人。 在戏剧社里闷了一天,连中午的盒饭也送至科艺楼,像个心甘情愿受牢狱之灾的囚犯。 傍晚早早来临,学生们陆陆续续来到剧场。观众席上没有我们的座位。我们呆在后台,耐心等待一小时左右以后作为压轴戏的《罗马假日》的演出。艺频久经沙场,沉着地吩咐灯光师和安排谢幕时的队伍。 剧场顷刻间爆满,甚至有人从教室里搬来课椅自设加座。人声嘈杂,笑语连篇,一派其乐融融。 「先生们,女士们。」主持人一登场就引起一片哄堂大笑,「我还没开始,你们笑什么?」再郑重其事地说,「我宣布今晚的国庆文艺联欢会现在开始,预祝你们度过一个美好而难忘的夜晚。首先,」他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让我们请出帅哥如云的roamer乐队为我们带来一首《青春舞曲》,大家欢迎!」 roamer乐队在一片掌声中闪亮登台,主唱洛杨的出现更是让观众们一阵惊唿。 「太阳下山明天一样爬上来,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的开。美丽小鸟一去无影踪,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洛杨的歌声很快就带动台下的观众一起高唱:「别的那呦呦,别的那呦呦,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别的那呦呦,别的那呦呦,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台下居然有人跟着节奏跳起了新疆舞。多么开怀,多么尽兴,我也曾如此一般无忧无虑。 一首《青春舞曲》完毕,亮相的是舞蹈团四个女生表演的劲舞。纤纤柳腰在跳跃的忽明忽暗的灯光下狂乱扭动,活力四射,动感十足。这是舞蹈团里唯一的女生组合,名叫「月亮海」,听说也是团里的招牌节目,深得人心。只见她们时而狂野,时而温和,随着音乐的起伏一张一驰,驾轻就熟。一个在凌乱中一跃而起的飞翔的动作更是赢来一阵热烈的掌声。编舞十分引人入胜。 「感谢『月亮海』的精彩演出。」主持人居然换上一套很不合身的唐装重新登台,又引得众人捧腹大笑。「我们的晚会真是好戏连台,高潮迭起,相信接下来的一位会把我们的节目推向最高点,那就是---」 众人屏息而听。 「我们的篮球明星陆楚蓝!他将为我们演唱一首《朋友》。」 女生们爆发出一片尖叫,兴奋地挥舞着手里的萤光棒,毫不矜持地高喊着「陆楚蓝,我爱你!陆楚蓝,爱死你!」这就是大时代下培育出来的花朵,世道真是合理,这样的女子若长在旧时之中国便也没有容身之处了。 陆楚蓝穿着白色汗衫,浅蓝色的宽松七分裤上场,依旧一身干净休闲的装扮,不用夸张的服饰衬托,他高大帅气的模样和无意之间流露出来的迷人气质已抢尽风头。我有点奇怪,以前除了蓝球赛,他从不参加学校组织的任何活动,特别是文艺晚会,他连看都不看。他宁可独自在体育馆里练篮球,或者睡觉。他一向讨厌出现在被女生们团团簇拥的场合。他不渴望受女孩青睐。他对林百茜那样的美女也无动于衷。他没有作为一个男人的丝毫的无聊的虚荣心。这是众女生对他可望而不可及的原因。 「谁能够划船不用浆,谁能够扬帆没有风向,谁能够离开好朋友,没有感伤……」 我一下子忧郁起来。这首歌是为纪念宇宙翔而唱的吗? 「我可以划船不用浆,我可以扬帆没有风向,但是朋友啊,当你离我远去,却不能不感伤……」 我的心情渐进低谷。 「但是朋友啊,当你离我远去,却不能不感伤……」 台下掌声如潮。 我呆呆地坐在化妆镜前,周围一圈灯泡把我的脸清楚地映在镜子里。泪缓缓淌下来,粉底、眼影、口红化成一气。 宇宙翔,他听得见陆楚蓝的歌吗,他感受得到我的悲伤吗,他真的再也不会回来了么? 「哎呀,文乐,你怎么流泪了?马上要上场了,快来补妆。」艺频慌而不乱,立刻拿来化妆盒,三下五除二地帮我把妆化好。 她只看得见我的眼在流泪,却听不见我的心在滴血。 我不知道外面在表演什么,似乎是相声,小品,吹单簧管,表演什么都与我无关。那热闹的气氛和忘我的沉醉叫我相形见绌,拒绝我、排挤我、丢弃我,我不在乎。 「节目进行到现在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但精彩的节目才刚刚开始,请大家稍候片刻,接下来是我们的压轴大戏---话剧《罗马假日》。」主持人高亢的夸张的嗓音传入我耳中。 「赶快,赶快,出场了,」艺频火烧眉毛,等不及循循善诱,粗鲁地将我推至台上,「你稳着点。」 帷幕降至一半,几个学生在台上摆布景,木床、梳妆檯、插着郁金香绢花的花瓶、芭蕾裙,待一切准备就绪,我穿着幼稚的印着西瓜太郎的睡裙飞快地跳上床。 第41页 帷幕缓缓升起,灯火通明。广播里传来一段报导:「派拉蒙新闻社向您提供安妮公主拜访伦敦的特别新闻报导。」 台下渐渐宁静,我定了定神。 「在安妮公主受万众瞩目的欧洲各国首都友好之行中,首站她受到英国皇室热烈的欢迎,在接下来的三天行程里,她参观了白金汉宫,接下来便飞往阿姆斯特丹,接着又来到巴黎,然后到了罗马永恆的城市。」 第一幕,公主卧室。 我站起来,边扬着芭蕾裙边嘟囔:「我讨厌这件睡袍,我讨厌我所有的睡袍,我还讨厌我全部的内衣。」 女官手端盘子出场:「亲爱的,你有这么可爱的东西。」 「但我没有200岁老呀!我为什么不能穿睡衣裤睡觉呢?」 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体会不到表演的乐趣,接收不到观众的讯息。我只是机械地重复着操练了几百遍的情景,完全没有自己的思想和创造,没有即兴发挥,一切按部就班。我是个多么老练而可悲的演员,喜忧哭笑都如技巧一样控制自如。 艺频站在幕后观望,我看不清她的表情。我必须正常地把这部戏演下来,这是她给我的底线。 第一幕结束,帷幕落下,按照指示我去后台换装。 「演得不错,就是有点拘谨,你要心无杂念,完完全全进入角色的心情,好了,现在放轻松,你一定行的。」艺频在一旁鼓励。但我知道通常这个时候所有赞扬的话都不是真话。艺频太懂得心理了,她明白批评或指责反而会让演员乱了阵脚,所以她对剧中的任何细节都不置一评。 我换上一套白色晚礼服上场,把昏暗的灯光想像成月光,把放着四张椅子的长方体塑料台阶想像成计程车,把卓彬想像成司机,把沙暮想像成乔,把自己想像成酒醉的安妮。 我们坐在车箱里。一束强烈的圆形光线包围了我们。 「我们上哪去?」我口齿不清地问。 「你要上哪儿?我应送你去哪儿?你住哪儿?说,你住在哪儿?快说你住哪?」乔咄咄逼人。 我昏昏欲睡之际,吐出三个字:「竞技场。」 乔向司机说:「她住在罗马竞技场。」 司机回过头:「地址是错的。小姐,你瞧,时间对我来说太晚了。老婆,我有三个小孩子。三个小孩,你知道『小孩』吗?我的车要回家,我也一起回家。」 乔无可奈何:「到马格塔大街51号。」 我仰脸朝着刺眼的灯光,几乎真的昏睡过去。我的头便开始隐隐作痛。 好不容易熬完这一幕,我回到后台,趴在化妆檯上,双眼酸痛得流泪。艺频又在一边嘘寒问暖,絮絮叨叨个没完。我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我睡着了。我竟有一种预感,感觉自己快死去了。 五分钟后再次开场。艺频狠狠地把我摇醒。我累得无法将身体挪动半步。艺频冲着我耳朵喊「振作点,振作点」。 我要振作点,我必须为了整个戏剧社的荣耀逼迫自己振作起来。 第三幕,乔的房间。 「我想我到外面喝杯咖啡吧!你最好去睡觉。」乔说。 我晕头转向地朝床边走去,乔一把拉住我:「不!不!是睡这儿。」他把我推到卧椅边。 我闭着眼,很满足地说道:「太好了。」 乔从衣橱里拿出一件睡衣,扔在卧椅上:「睡衣在这!穿好了快去睡觉!你清楚了吗?」 「谢谢。」 「你睡在这卧椅,不能睡在床上和椅子上。在卧椅上,清楚了?」 我睡意朦胧:「你知道我最喜欢的一首诗吗?」 乔说:「你已经告诉过我了。」 「『我会拒绝玫瑰,在阿克洛瑟朗尼亚山的……』」我的眼前忽然浮现出宇宙翔的脸。我恍惚看见99年夏的结业典礼上我们合演《罗密欧与茱丽叶》的情景。他声情并茂的表演让全场的观众黯然泪下。 「文乐!你怎么了?」我听到身后艺频急促的叫声。 我麻木得像石蜡一样没有丝毫反应,台下有些骚动。 「『在阿克洛瑟朗尼亚山的冰雪之椅中』,雪莱的诗?」沙暮急中生智,改换台词。 按照剧本,我应顺水推舟说「是济慈的」,那样便会把破绽掩饰得天衣无缝。但我开不了口。我看不到沙暮,看不到观众,看不到艺频,我的眼前只有宇宙翔的影子。 台下几乎有点混乱。我的世界却一片宁静。宇宙翔,所有关于他的点滴片段全部涌现在脑中,那样清晰而真实的出现在眼前。 宇宙翔,他回来了吗? 艺频终于忍无可忍,极力要求降幕。 「总有一天,当勇气挣脱束缚的锁链……」我情不自禁地喃喃自语。 帷幕刚刚移动,又停住了。台下马上安静下来。 我等了几秒钟,继续道:「自由的爱情便会诞生。总有一天,当崭新的世界出现,新的希望将闪耀在你我面前……」 这是1968年的美国影片《罗密欧与茱丽叶》主题歌的歌词,当时我们演这齣戏的时候把这首歌的电影原声作为背景音乐。 台下顿时又一阵动乱。帷幕又开始移动,移至我脚下。 「文乐,你怎么了?不舒服吗?」沙暮卸下乔的身份,过来扶我。 第42页 「文乐!你怎么回事!你疯了吗!」艺频魔鬼似地冲过来,一把推开沙暮,死死地抓着我的肩膀拼命摇晃,「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我们的戏全都被你搞砸了!我们的辛苦全白费了!你知道吗?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我做了什么。我一个字也讲不出。 「你怎么对得起我们大家,怎么对得起我!你说话呀!你说话呀!」 忽然,我的眼前一阵晕眩,便不省人世了…… 我,是真的死了吗?我如何来判断我的确是死了呢?一位女作家推测过:「一个活人和一个死者之间又有多大的差距呢?死者有没有可能在他们的世界里说,他们本身是活着而世间的芸芸众生是死的呢?也许,死是进入生命的更高层次吧。」如果是这样,但愿是这样,那么我又可以见到宇宙翔了,而且如活着一样没有痛苦和煎熬。 宇宙翔,你在哪里呢。 「文乐,我回来了。」这是---宇宙翔的声音! 我转过身,宇宙翔背着一只有好多口袋的土色帆布包,脸和手臂晒得黝黑,风尘僕僕地跑到我身边。 「文乐,我去过海边了!」他兴奋地说,身上有淡淡的海水的味道。 我伸出手掌,问:「琉璃沙呢?」 他边笑边说:「你等着,我去拿。」然而一转身就不见了。 「宇宙翔,你在哪儿?宇宙翔,你出来,我不要琉璃沙了!宇宙翔---」我恐惧地大叫。 为什么还是这样呢?为什么宇宙翔又不见了?我不是死了吗?我不是可以和宇宙翔活在同一个世界里了吗?为什么他又不见了?为什么?为什么? 「宇宙翔---」 我勐地坐起来,一身冷汗。 「文乐,你醒啦?」 我睁开眼,发现自己在寝室里、自己的床上,艺频、沙暮、司司南奇、林百茜、洛扬、卓彬,还有陆楚蓝,包围在我床边。我的确还没死,至少我认得出可可龟,它是不可能英年早逝的。我太健壮了,在梦里兜了一圈还是兜回来了,回到这不如地狱的人间。而我无从抱怨。 「你好点了吗,文乐?你吓坏大家了。」陆楚蓝体贴地说。 我感激地看了他一会儿。我总对他有特别的好感,这位宇宙翔生前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能体会我的痛楚的人。 「舒服点了么?头还痛吗?」艺频眼睛里分明还有责怪之色,却又演饰不了为我而心神不宁。 我脑筋清楚了,想起自己在舞台上出了丑,浪费了其他演员的心血,又扫了观众的兴,最重要的是,这对于热爱演艺如生命的艺频来说实在是个重大的打击,是我使她第一次那么严重、那么赤裸裸地失败了。都怨我想念宇宙翔几乎成狂,不然怎至于一下子鬼使神差了呢?接下来又不知学生会要怎样审她,自己闯下的祸却要别人来收场,我不免心里充满了愧疚。 「导演,对不起。」我低低地说。 「一声『对不起』,全完了?」林百茜一脸不满。 「木已成舟,有什么办法呢?」艺频脸上涌起一阵失落。 「导演,应该开除她!」林百茜急转直下。 大家面面相觑,一言不发。这种沉默让我更加不安。他们为什么要沉默,他们不忍心开除我吗?为什么呢?只因我晕倒了,只因我的头痛的毛病?我讨厌这种被当成病人的感觉。我不是一个病人,我不需要别人施捨同情和怜悯,我不要做一条拿病态当藉口的可怜虫! 「导演,还是让文乐多休息几天吧,反正圣诞节的戏还远。」洛杨巧妙地迴避话题,关切地望了我一眼,「文乐,好好睡一觉,我们先走了。」 洛杨准备离去,艺频、卓彬也跟着向门口走去。林百茜显然满心失望。我听到开门的声音。 「导演。」我终于叫道。 艺频停下脚步,从门前转过身。我再一次成了焦点。 「导演,」我鼓起勇气道,「我要退出戏剧社。」 大家震惊地望着我。艺频一动不动地站着,思忖了片刻,微皱着眉说:「我并没有要开除你啊。」 我点点头:「我知道。是我自己想离开戏剧社,从宇宙翔出车祸那天起,我就应该离开,不然也不会发生今天这样的事。」 「你不用觉得难堪,没有人会怪你,也没有人会赶你走。」艺频重重地看了林百茜一眼。 我知道她有挽留之意。我低下头,泪水从眼眶里滑出来:「可我不能这样轻易原谅我自己。这是我犯下的错,离开戏剧社是对我的惩罚。」 又是一阵沉默。 陆楚蓝走过来,递纸巾给我,再向艺频说:「艺频,让文乐离开戏剧社吧。宇宙翔刚去世,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她都需要时间好好调整自己,况且她现在的心理状态,根本不适合演戏,就算呆在戏剧社也没用啊。」 陆楚蓝太明白我了。我的确该离开戏剧社,离开那片伤心的土地,哪怕我并不能就此将宇宙翔从我的记忆深处拔掉。 「导演,」林百茜跑到艺频身边,声音很撒娇,「既然人家不想留下,你又何必强人所难呢?戏剧社又不是只有她一个演员。」 这话讲得有水平,顶着一个助人为乐的头衔为自己谋利益。是这样啊,我走了以后,这位娇滴滴的小姐不用再担惊受怕谁会和她争角色了。我们各得其所,岂非一大美差? 第43页 艺频定定地看了我两秒钟,面无表情地说了句:「随你吧。」便转身走了。 「文乐,」陆楚蓝俯下身,温柔地说,「以后要是觉得无聊,就到篮球队来玩。」 我点点头,予以回报的一笑。 浩浩荡荡一班人马涌了出去,寝室里空了许多。空了许多,拿什么来填补呢?我正准备躺下,侧脸居然看到沙暮站在枕边,活像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基督。 「你干吗?想吓死我啊?」我着实吓了一跳。 他抿了抿嘴,似乎也有点不高兴,瞅着我问:「你真的要退出戏剧社?」 这有什么真的假的,无聊。「如你所见。」我不禁有点落寞。 「不行。」 「你是谁啊?!」我冒火了,这个自以为是的幼稚而傲慢的傢伙。 他后退一步,想看清我的表情。我无奈地闭上眼,不想让他看得比无奈更深一步。 冷寂中,我听到他的脚步声一步步远去。 他走了吗,他生气了?他走了,寝室里就真的只剩我一人了。 孤独的恐惧占据了我的整个心头。 「文乐。」 我蓦地睁开眼,沙暮站在门口。 「你看见烟火了吗?」 我向门外望去,从两米多的高度里看到了一片五彩缤纷的世界。烟花如拖着尾巴的流星,当生命消耗殆尽的时候便释放耀眼的光圈,一朵朵,一朵朵,吟唱着幻梦的希冀,是天空剎那而永恆的依恋。于是有人欢唿雀跃,有人唱起古老的唯美的情歌,也有人默默无语地目送着最后一朵烟花的离去。这联欢,这通宵达旦的放纵啊。 我收回视线,久久地注视着沙暮那海蓝色的漂亮的眼睛,不知不觉,眼里噙满了泪。 离开戏剧社的日子果然明显闲了下来。每天除了上必修课,便是干一些与唿吸同在的日常琐事,然后无所事事地等待光阴慢慢流淌。岁月太长,似乎没有尽头,让我总感觉不到那个叫「时间」的杀手正在一点一滴耗尽我的生命。用不了大半个世纪,我粉红色的指甲变成死灰色,我光滑而浓密的头髮变得焦黄而稀疏,甚至那仅剩的几簇也在风里哆嗦,随时要脱落下来的样子,我的身体会干枯得犹如从地底下挖掘出来的木乃伊。哦,那是多么可怕的事情。虽然我知道只要容貌不超前于年华而老去就是自然和公平的事,但我仍然会感到满腹遗憾且抱着这种遗憾待生命终结。我宁可为一张青春不老的丑陋的脸而愉快,也不会满足于只让我曾经拥有的美丽容颜。但是在这种容貌不得不被时光带走的无可挑剔的情况下,我还是选择丑陋。感谢美神遗忘了我,感谢上帝赦免我不用承受美丑相形之下的痛苦,因为没有年轻时的优越感,便不会有老去时的挫败感。我相信上帝永远是公正的,它在一个地方亏待了你,就会在另一个地方补偿给你。 我在窗台前给可可餵食,它直到现在还食欲不振。但我没有太操心,我以为可可是不会老的,也不会死。 现在是中午,寝室里没有别人,学校没有睡午觉的规定,大家便四处分散,各自寻各自的乐趣。剩我一人在这里,独守空闺。 「那天黄昏,你向我走来,初起的阳光,是你的笑颜。你对我诉说,要去海边,寻找琉璃沙,留住永远……」 这是洛杨的歌声。我向窗外望去,恰好能够看见他坐在湖边的柳树下弹吉它。洛杨和陆楚蓝不同,他不是一个毫无表现欲的人。狮子座,表现欲强,自大自信,爱听赞美,有虚荣心。然而洛杨的确很讨人喜欢。他是校里独一无二的音乐才子,又热情又热心,人又帅,所以一切让人反感的性格在他身上都成为一种个性,作为偶像的他该有的个性。 我不禁被他的歌声吸引住了,便走出寝室。 十月过后的阳光灿烂中带着乏力,秋风微起,沁人心脾。操场上有人散步,三三两两,悠闲自在,让人看着也觉得舒适。 「你的话语犹在耳边,为何你却消失不见。我独自过着没有你的夏天,像蝴蝶活在没有花的季节……」 我走到湖边。风和日丽,碧波荡漾,柳条拂动,帅气的男孩手捧木吉它,构成一幅天然的浪漫的画面。 「琉璃沙里掩藏着什么,从前的约定从前的诺言。琉璃沙里掩藏着什么,点点滴滴全是我的心愿……」 洛杨似乎听到我的脚步,马上抬起头来。 「你很不专心啊。」我故作正经地说。 他嘴角微微一扬,道:「我知道你听到这首歌一定会来的。」 「干吗?」我没有好脸,心想上了他引蛇出洞的当。 他却若无其事地说:「导演已经着手安排圣诞节的演出了,这几天在选角。」 「是么?」我嘀咕了一句。 「不要无所谓的样子。」他的笑容消失了,神情有些严肃,「文乐,你什么时候回来?你回来,现在还赶得上圣诞节的戏。」 「我为什么要回来?」我为什么要回来,我为什么要回戏剧社,我为什么要回去那片伤心的旧地? 「因为你根本就不想离开。」 「别假装了解我!」我转过身去,「是沈艺频叫你来的吗?」 「不是的,」他压着声音说,「像她那样骄傲的人怎么可能主动退步呢?是我们希望你回去,大家都是一起入社的,总想有始有终嘛。」 第44页 有始有终?多动听的字眼。难道他不知道有一个人已经再也无法和我们「有终」了吗?对于原本就不圆满的戏剧社来说,有终无终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不稀罕。」 洛杨沉默了。我知道自己像一只被蒙住眼睛的尖锐的刺猬,在触伤别人的同时,自己也染了满身的血。 「演戏不是你和宇宙翔共同的乐趣吗?」 泪水夺眶而出。该死。不要拿宇宙翔来压我。我狠狠一抹眼睛,打算扬长而去。 「文乐,」身后洛杨的声音鬼魅一样的缠绕,「你需要时间吗?你要多久?一个月,两个月,还是,你预备永远这样活在宇宙翔的阴影里?……」 我捂住耳朵发疯似的往前跑。不错,我病态,我不知好歹,我拒人于千里之外,我不可理喻,我就是要活在宇宙翔的阴影里,我就是预备永永远远活在宇宙翔的阴影里。怎么着,犯法啦?这些局外人讲起大道理来比念经还熘,不识愁滋味,象徵性的规劝,隔靴骚痒一般,敷衍谁呢。医不好病还惹得伤口发炎。管我?统统见鬼去吧。 「文乐。」 我驻足张望,沙暮风度翩翩地走了过来。 「去哪儿?」他有事没事地问。 「去体育馆。」 「去那里干什么?」他无端端地又拿出一副审问的口气。 「干什么也挨不着你什么事儿呀!」我火大。 他紧紧地一蹙眉,死死地盯着我,很不满意的样子。 我不买帐,破口骂道:「脑袋坏掉啦?耍流氓啊?你讨不讨人嫌啊?你神气个什么劲儿啊?你有完没完啊?你谁啊?土包子还是乡巴佬啊?」 他气得脸发白,一字一顿道:「爱谁谁。」说完便赌气走了。 哼,我一扭头,搞什么啊,又不是小孩子,说翻脸就翻脸,还朋友呢。我继续往体育馆走。哼,恩,我瞥了一眼沙暮离去的背影,竟又忍不住自责起来。其实我在安曼乐园与他初次邂逅时就断定他是个善良的男孩。善良但不善解人意。除了长着古怪的英俊相貌和傲慢任性成习惯让我感到不太自在以外,也没什么深仇大恨。莫不是自己不如意,怎至于接二连三迁怒一群无辜的人呢。可是,我真的应该尝试摆脱宇宙翔的阴影么,或者那不是阴影,而是一种慰藉吧。对我而言的,不仅仅能填补空白、更能鼓动生命的意义所在。 体育馆周围十分幽静。虽然操场离这里不远,却不见两处同时热闹。操场上也有篮板,如果天气晴朗,足球队通常会捷足先蹬。可惜足球队阵容不比篮球队,队员们个个面目可憎,队长矮得自己心里都没底,再怎么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也没女孩子愿意多瞧一眼。倒是陆楚蓝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避不开成群结队的飞吻乱抛的追随者。 体育馆里不断传来篮球撞击木头地板的声音。我走进去,靠着墙坐下来。身边有几个啦啦队女生,一边看球一边小声地议论,偶尔发出爽朗的笑。我扫视四周,意外地看到林百茜恰巧坐在正对面。她穿着白棉布的碎花长裙,几缕髮丝调皮地披在胸前,两腮红晕,明眸如水。她是那样美丽,看着她就能使人愉悦。我一边欣赏她的姿态一边又为这姿态十年后即将葬送的命运悲哀,然而她秋波至此,就是全然一副不认识你的表情。好歹也同搭过一条船,表现得那么陌路,给谁看呢。我也没了打招唿的兴致。 「文乐,你来啦。」陆楚蓝拿着一瓶矿泉水走过来,全身都挂着汗珠。 「你不是请我来玩吗?」我笑着说。 他笑着坐下来,边喝水边用护腕擦额头。 「最近有比赛吗?」 「有,下个星期和南华高中有一场……」他忽然停住了,只见林百茜迈着小脚一摇一晃地走到跟前,立定,伸出纤纤玉手,将一包「清风」纸巾递到陆楚蓝面前。 陆楚蓝迟疑了片刻。 林百茜赧颜一笑,笑不露齿,唇如樱,肌如雪,秋水如潭,细腰如柳,玉树临风。 「谢谢。」陆楚蓝终于盛情难却,接收美女的殷勤。 林百茜喜而不语,轻盈地转身而去。走到篮板下,又回眸嫣然一笑,生得千娇百媚。 「她好像很喜欢你。」我有成人之美的好意。 陆楚蓝漫不经心地瞥了她一眼,道:「我受宠若惊。」 我摇摇头说:「看不出来。」 我当然看不出来。谁看得出来?林百茜钟情于陆楚蓝的事学校里早就人尽皆知,校花追校草,都追到这份上了,这个陆楚蓝还要装傻。这也难怪,换作别的男生早就心花怒放迎得美人归了,谁让陆楚蓝就是出了奇地木讷出了奇地心如止水。 陆楚蓝向我挤眉弄眼,低声说:「你非要拿我寻开心么?」把纸巾往旁边一扔,「真该叫宇宙翔好好管管你……」话刚出口,方觉有误,「对不起。」他小心翼翼地注视着我,观察我的反应。 「没关系。」我勉强挤出笑容,「我宁可当他依然活着。」 宇宙翔。在我的心目中,死去的宇宙翔一直都是活着的,他无时无刻不存在于我的记忆之中,怀念他是我的日常生活,让有限的过去反覆重现于现在,我便不是一个人,我便不会孤单也不会疲倦。 陆楚蓝深深地埋下头去,凄凉地自言自语:「没有宇宙翔的球赛……怎么打呢?」 第45页 我的天空变得阴郁,忧伤一鼓脑儿地袭上心头。 「陆楚蓝。」忽然,一个响亮的叫声使体育馆内所有的人都停下动作。 我回过神,向门口探去。只见一个身着一套宝蓝色运动服、脚踩红白相间的耐克球鞋的英俊少年站在那里。高挑的个子,端正的面孔,淡黄色的皮肤和海蓝色的眼睛,一头及肩金髮丝丝缕缕。那居然是---沙暮! 我万分诧异。自从认识沙暮,还没有见他穿过西服以外的衣服和皮鞋以外的鞋子。他那身标志性的考究的打扮简直像在t型台上表演服装秀。而现在更夸张的是,他挂着宝石项鍊的脖子居然缠着一条毛巾,他那只戴满古灵精怪的手鍊的手腕居然戴着护腕。 「陆楚蓝,」他颇有气势地走到陆楚蓝面前,又飞快地扫了我一眼,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我要加入球队。」 陆楚蓝自上至下细细打量了他一番,半信半疑地问:「你要加入球队?」 「不行吗?」司司南奇形影相随,鼠辈一般从旁边窜出,冲着陆楚蓝大吼,「你少瞧不起人!」 陆楚蓝奇怪地瞄了一眼司司南奇,问:「你也要加入球队吗?」 「我……」司司南奇瞬时没了铿锵之声,「我……我不。」 陆楚蓝重新审视了沙暮一遍,道:「好吧。」起身对球员们做了个手势,「大家过来集合。」 十一名球员迅速面对面站成两排。 陆楚蓝对着沙暮:「请自我介绍一下。」 沙暮紧锁眉头,双眼直视前方,金口不开,一副目中无人的态度。 「请你自我介绍一下。」陆楚蓝忍着性子加重语气说。 球员们面面相觑,大气也不敢喘。沙暮却照样充耳不闻。 陆楚蓝队长威风扫地,终于忍无可忍:「你……」 说时迟那时快,千钧一髮之际,司司南奇又「咻」地一下跳到沙暮身边,满脸堆笑着说:「由我代劳,由我代劳。」于是对着两排球员,收敛起笑容,郑重其事道,「高三(11)班,沙暮,生日3月12日,双鱼座,身高1.86米,体重71公斤,爱好旅行,以治国安民为人生目标……」 众人爆发出一片大笑。我瞠目结舌地望着沙暮。 「我叫陆楚蓝,是这支球队的队长。我代表整个篮球队欢迎你的加入。」陆楚蓝打算以高姿态收场,向沙暮友善地伸出手。 沙暮用眼角瞅着他。 「由我代劳,由我……」司司南奇又准备慷慨相助。 沙暮用手一挡,司司南奇立刻服从地退下。沙暮正视着陆楚蓝,竟缓缓伸出手,说:「谢谢。」 阳光透过斑驳的玻璃窗射在水晶漆地板上,风移影动,听不到蝉鸣,在这夏去秋至的季节里,岁月跟着日规上潜移的阴影在轻轻摇摆。 上课铃久久地响着。 每天早晨,我在roamer乐队柔情的歌声中醒来,像个梦游的人,意识模煳地把自己及有关自己的一切整顿妥当,出操、去食堂,匆匆忙忙地回宿舍取书,悠悠的歌声伴随我一路去教学楼,在那个小巧的却足够任我遐想的空间里呆上四个小时,躲在桌子底下画漫画、打盹、听唱片、看杂志,室外阳光充沛,赐我足够的明亮干不光明磊落的事。到了晌午,大家又蜂拥进食堂,像袋鼠似的在六个窗口前蹦来蹦去,寻找合适的美食,尤其是女孩子们,盘碟端至桌前还在计算「卡路里」,斤斤计较倒也消耗了不少热量,当她们终于提起碗筷,我的盘子里往往已经颗粒无剩,这就是我深感汗颜的地方,食慾旺盛,来者不拒。下午通常以副科为主,体育、写生、电脑、音乐,这才使一天不那么了无生趣,而我总是藏在容易被人遗忘的角落用心记录周遭发生的情节,老师们对我印象淡泊,哪怕我是课堂里最专注的学生。结束了一天的课程,我就回寝室给可可餵食,再到体育馆去看陆楚蓝打篮球,听他讲一些我不知道的关于宇宙翔的琐事。日子像季节一样顺利地轮流转换,心绪趋于平坦,我只要在大考小考里上了及格线、头痛时确认一下自己还好端端地活在世间,别无它求。 黄昏十分,依然有roamer乐队的歌声陪我至体育馆。 林百茜一天也不缺席,已经早早占据最佳视角。以前参加戏剧社时也不能天天碰面,到了体育馆却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了。司司南奇像沙暮的贴身保镖似的寸步不离,也没自己的生活情趣,喜怒哀乐全依附在沙暮身上。男生里少有这种小人之交甜如蜜的友谊。沙暮也不反对司司南奇的跟从,戏剧社、体育馆,奔波来奔波去的从不落单。沙暮练篮球的时候,司司南奇就坐在地上当观众,目光寸步不离地追随他而去,一到休息,擦汗递水呵护周到,越辛苦越甘愿般的奴隶。 「啪嗒」一声,篮球腾空落下,司司南奇抢着为沙暮捡球,又是一个「三不碰」。 「我不是让你先练习运球吗?」陆楚蓝严厉地说。 「他要怎么练就怎么练,」司司南奇急着护短,「干吗非听你的?」 陆楚蓝走到沙暮跟前,神情凝重,口气里透着些许无奈:「这是一个集体,我是这里的队长,如果你不愿服从配合,请你马上离开篮球队。」说完转身便走。 「队长,」沙暮开口叫道,「对不起,我只是想早点学投篮。」 第46页 「没有扎实的基本功怎么学投篮?你最好及早打消走捷径的念头,脚踏实地地练。」 司司南奇又要强出头,对着陆楚蓝扮鬼脸:「队长有什么了不起?你知道沙暮是谁……」 沙暮立即向司司南奇使了个眼色,上前一步,道:「队长,只要我脚踏实地地练,就能参加和南华高中的比赛吗?」 陆楚蓝没有转身,冷冷地丢来一句话:「那不可能。」 沙暮僵持了片刻,道:「我要参加和南华高中的比赛,我要打前锋。」 我不由一惊,前锋是宇宙翔在篮球队里的位置。 「你以为球场上只有你一个人么?」陆楚蓝回过身来,「别说现在离比赛只有一星期,就算还有一年,你也不一定能上场。」 陆楚蓝虽然说得直白,却也丝毫没有过分。像沙暮这样的新手要把篮球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岂能靠一朝一夕之功,何况之前他对于篮球完完全全是个门外汉。瞧他长得人模人样的,苗而不秀,连球都握不稳。还没上场就笑料百出,若真上了场,岂不要丢人现眼无地自容了?这个沙暮,一天到晚披散着金髮,横竖都像个在街上流浪的颓废艺术青年,即使在身高上占优势也不可能直接把球放进篮框里啊,怎么就不肯安安份份呆在戏剧社里好好揣摩角色,非要跑到这样一个根本不适合自己的地方来,沐猴而冠,何必呢。 我走过去,拍拍沙暮的肩:「你不用演戏啦?」 他垂头丧气地看着我,问:「干吗?」 「你还是离开球队吧,省得大家都为难。」我像救世主一样地开恩道。 他目光一闪,说:「你回戏剧社,我就退出球队。」 搞什么啊,我好心好意来劝他,他倒反与我谈条件,真是没事找事。 「你两头跑不嫌累哪?」我暴躁起来。 「不用你管!」他也不甘示弱,一甩头向球场中央跑去。 「你这个笨蛋!你怎么一点都不了解你自己?」我冲着他背后大喊。 他止住步伐,转身回敬我一句:「难道你了解你自己吗?」 我,我当然了解我自己啦。我不了解我自己吗?宇宙翔死了,留下了孤独的我在这里痛彻心肺。我怎么还能回到那个舞台上,眼看着那段已偷偷走远的水木年华一一重演,咫尺之间,伸手却是永远也触碰不到的距离。若不逃离那里,叫我如何欺骗自己宇宙翔依然活着,叫我如何去寻第二个错觉的藉口呢。 「文乐,文乐。」陆楚蓝在叫我,「怎么了,心事重重的样子,不舒服么?」 「没,没有。」我回到老地方坐下,宇宙翔的影子挥之不去。 「又想起宇宙翔了吧?」陆楚蓝走过来,坐在我身边。 我的心思总逃不过他的眼睛。他是唯一一个看穿我而不嘲笑我或责备我的人。我常常怀着无限感激地听他诉说关于宇宙翔生平的任何一个细节。只有他才能用我这样的心情去体会欢乐趣、离别苦的滋味啊。 「宇宙翔的位置由谁来替代呢?」我的内心变得寂寥。 「他的位置是无人可取代的。」陆楚蓝苦涩地说,「还记得去年夏天看流星雨的事吗?」 流星雨,当然记得。 午夜零点,烟花准时在空中绽开。朋友们相视而笑,那个发誓不眠的狂欢夜,让笑容显得比烟花还温柔。我望着窗外暮霭沉沉,忽然想起,就是在这里的星空,我们目送最后一班流星雨的离去。星空到底空了多久,那情节仍然清晰在昨。我在星辰的微火里悄悄地注视你和期待你,月光也不感觉冷清。不知不觉,光阴在指间穿梭,年华在犹豫时沉淀。我在这段距离之外感受你真切的存在,不要以言语矫饰,我只用安静的眼神和奇妙的直觉。我不知道那晚坠落的,竟是我们分别之前的最后一颗流星。没有承诺和约定,下一次相聚的缘分又能系在哪里。你终于走了,带走了同看流星雨的日子。你义无返顾的脚步告诉我你并不在乎那些执着的岁月的重量在我的心口拖出一条深深的痕迹,会疼痛地占据我一生的心情。时光又算什么,停不停顿都只是牵着一份伤怀在回忆里来回来去的流浪。当我慌张地意识到,你走出我眼眸的时候也就此走出我的生命,早已经来不及挽回那轻易放手的过往和不留神的坠落了。 陆楚蓝似乎也回到了往事里,脸上洋溢着幸福的表情:「那晚我们集体围着篝火跳舞,roamer乐队还唱着《阿诗玛》为我们伴奏。」 马铃儿响来呦玉鸟儿唱,我陪阿诗玛回家乡,远远离开热布巴拉家,从此妈妈不忧伤,不忧伤。 「后来把学校附近的居民都吵醒了,教导主任就勒令我们熄灯睡觉。当时你使性子不肯回宿舍,还和主任起了争执,最后还是宇宙翔费了一番唇舌说服你回去的……」 是的,我都记得,以前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在宇宙翔的开导下情不自禁地变得乖巧,我无法拒绝他身上的魔力。 「还有,你还记得高一春游的事吗?……」 「你给我住口!」突然,一个声音打断了陆楚蓝的话。 我抬头一看,只见沙暮冲过来一把抓住陆楚蓝的衣领将他从地上揪起来。 「听清楚,不许你再讲有关宇宙翔的任何一个字。」沙暮咬牙切齿地盯着陆楚蓝。 第47页 四下当即万马齐暗,众人发愣地看着这突如其来的场面。 我倏地一下跳起来,去拉沙暮的胳膊:「沙暮,你干吗?你疯啦?快放手……」 沙暮用力一挥手,狠狠地把我推倒在墙上。 「我警告你,你要是再敢提宇宙翔一个字……」沙暮紧紧拧住陆楚蓝的领子。 「怎么样?」陆楚蓝的目光灼烧起来,「想打架吗?」 「没---错。」话音未落,沙暮一个拳头已重重地落在陆楚蓝的左脸上。 周围一片混乱。 陆楚蓝抹了抹嘴角的淤血,死死地看着沙暮,一字一顿地道:「你小子欠揍!」说罢,举起拳头就向沙暮射去。 沙暮的眼角马上变青。 「天哪!」司司南奇尖叫一声,扑上前去一把抱住沙暮,「沙暮,别打了,别打了,求求你,你不能受伤啊……」 沙暮二话不说,挣开司司南奇,上前又给陆楚蓝一拳。 「你们都住手!别打了!别打了!」林百茜欲哭无泪,「陆楚蓝,你怎么样啦?」 陆楚蓝一手将沙暮按在墙上,一手予以更严重的反击。 「不准打他,不准打他!」司司南奇见缝插针,站在沙暮面前作挡箭牌,「走远点,不许你碰他!不许你碰他!」见陆楚蓝怒气冲天的样子,又改口道,「那打我吧,打我吧,打我吧……」 沙暮一把将司司南奇推到旁边,吼道:「你闪开!」 「怎么办?怎么办?大家快帮帮忙,把他们两个拉开,把他们两个拉开!」司司南奇急得团团转,「天哪,怎么办?怎么办?大家想想办法吧,谁去叫老师啊?……」 球员们这才反应过来,纷纷上去劝架。而两人早已经拳脚相向,打得难捨难分。体育馆里顿时沸反盈天。 「你这个混蛋,你想害她一辈子走不出宇宙翔的阴影么?你要她一直这样消沉下去吗?都是你这个傢伙在怂恿她一步步陷入无法自拔的境地!你究竟是何居心?……」沙暮气喘吁吁地吼着。 陆楚蓝怒目圆睁:「你小子懂什么?你认识宇宙翔吗?你知道宇宙翔对她来说有多重要吗?我们和宇宙翔之间的感情远不是你这个外人所能了解的,你没有资格说话!不用宇宙翔来安慰她,她才会痛不欲生呢……」说着,捏紧拳头就往沙暮胸前扫去。 沙暮一闪身,陆楚蓝拳头落空,沙暮立即使出浑身解数回击。 眼前的一切几乎让我发疯,拳打脚踢,暴跳如雷,野兽似的嚎叫,像天地初开时一般惊天动地。 「你们都给我住手---住手!住手!住手!」我的叫喊很快被周围的嘈杂淹没。 众人的劝阻也根本无济于事。 「这样下去非闹出人命不可,」司司南奇转身奔出体育馆,「我去叫老师!」 众人推推搡搡地把沙暮和陆楚蓝团团包围,我看不到他们,只听到挥拳如雨、恶言相对,和大家的惊慌失措声混为一谈。我的头开始剧痛起来。 只闻一声巨响,沙暮终于倒在众人脚下。 「陆楚蓝,你住手!你想把他打死吗?你住手!你快住手……」我哭喊着说。 陆楚蓝却并不准备罢手,把沙暮压在地上动弹不得,举起手又是一拳。 我头痛欲裂,感觉自己就在崩溃边缘。「不要再打了,求求你们不要再打了!」我捂住头失去理智般的大叫,「宇宙翔已经死了,宇宙翔已经死了呀!……」 周遭突然奇蹟般地安静下来。 「宇宙翔已经死了,我知道宇宙翔已经死了……」我泪流满面,沿着墙壁滑倒在地上。 陆楚蓝终于停了手,放开沙暮。大家让出一条道路,陆楚蓝定定地看了我一会儿,跌跌撞撞地走出去了。 沙暮躺在地上挣扎,脸蛋已经鼻青眼肿,手臂上、腿上也挂了彩。 「沙暮,」我吓得魂飞魄散,爬起身冲过去便扑在他身上失声痛哭,「沙暮,你怎么了,你说话呀,你不要吓我,沙暮,沙暮……」他闭着眼,嘴唇苍白,我一把将他抱在怀里,「沙暮,沙暮,求求你回答我好吗?求求你……」我使劲摇他。 「文,文乐。」他微微睁开眼,虚弱地说了声,「我没事的。」 我紧紧地拥住他,眼泪还止不住往下滑:「沙暮,你起来,我陪你去医务室。」 沙暮虽然并无重伤,但精疲力竭得快要奄奄一息。从体育馆到医务室仅仅一箭之遥,他却步履踉跄险些昏厥。 司司南奇千里迢迢请来教导主任,不想体育馆早已人去楼空。司司南奇百口莫辩,阴差阳错地成了替罪羊,躲不了一顿训。 外面暮色凄迷,走廊上灯影憧憧,人影憧憧,医务室里却分外宁静,除了偶尔能听到细碎的脚步声和昆虫的低鸣。我没去食堂,也不想回宿舍,只是坐在沙暮床边,久久地望着他那张熟睡的脸。他确实没有重伤,只是脸上有淤血,身上有几处擦破了皮。但他实在需要好好休息一下才能恢復体力。医生给他疗伤的时候,他就沉沉地睡去了。我平静地坐着,内心却涌起一阵阵不安。他脸上涂了紫药水,又敷了纱布,用橡皮胶固定。看到那层层叠叠的包扎,我就觉得伤势严重。几小时前的那场浩劫会变成那癒合之后的疤痕,旷日持久地停在我的心里,令我毛骨悚然。他为什么要和陆楚蓝打架呢?我竟然对他产生了强大的依恋,捨不得把目光从他脸上移开。平时那样孤傲冷峻的一张脸,其实是这般纯真无邪,浮肿稍退,又显英俊。 第48页 「沙暮,你好吗?」我握起他的手,眼泪又要不请自来。 这时,他似乎有知觉地动了一下手指。我倾听他平稳的唿吸,他渐渐睁开了眼睛。 「沙暮,你醒了?是我吵醒你了吗?」 他微微摇了摇头,嘴角居然沾着一抹笑意。 「沙暮,你刚才流血了,你疼吗?」 他又摇了摇头,安静地注视着我,目光很温柔。 感觉世界灯都亮了,像个玻璃做的天堂。我给你的礼物放在那梧桐树上,你要猜三下才能让你带回家。听全世界钟都响了,它们露出天使般的笑。握住你的手掌告诉你夜会很长,若还要歌唱,请别急着离开。 冷冷的夜晚,又传来roamer乐队优美的歌声。 今天下午,我又到体育馆去了。我原以为球员们会因昨晚打架的事人心涣散,想不到陆楚蓝训练有素,蓝球队严丝合缝依然斗志不减。只是陆楚蓝额上也蒙着纱布,嘴角还留着血印。 林百茜当然也来了。我一进门,她就深恶痛绝地盯着我,一副扑上来把我生吞活剥了也不够泄愤的样子。我却没有勇气与她对视,谁叫陆楚蓝一脸的伤的确是因我而起的呢。我只好忍气吞声,在她虎视眈眈的目光里怏怏而行。 陆楚蓝见我到来,露出尴尬的表情,道:「对不起,文乐,昨天我太冲动了。」 看他也到了缠纱布的地步,我立刻觉得过意不去,连忙摆手说:「不不不,我还要向你道歉呢。要不是因为我,你们也不会打架了。」 陆楚蓝陪我倚墙坐下,问:「沙暮还没有来,是不是我出手太重,把他打伤了?」 「没有,他只是需要休息几天,」我看着陆楚蓝有些内疚的脸,说,「我一定会劝他退出篮球队的。」 「怎么了?是他不愿意见到我还是……还是……」他欲说还休。 「什么?」我问。 他抬起头,正视我的眼睛:「还是你不信任我,怕我再和他打架呢?」 「不是的,不是的。」我竟被误解成如此小心眼的人,心里不是滋味,「我只是不希望再给你带来困扰。你知道,沙暮的拗脾气是改不了的。眼看就要比赛了,你不该再为别的事分心啊,所以让沙暮离开球队是最好的……」 「我不会离开球队的。」沙暮走进来,居高临下地环视着在场的每一个人,最后把目光投向陆楚蓝。司司南奇跟随其后,又恢復了往日的神气。 「沙暮,你怎么来啦?医生不是叫你多休息几天吗?」我跑到他面前,低声说,「你别闹了好吗?退出球队吧,都打成这样了,你还呆得下去吗?」 他斜着眼瞅我,半天憋出一句话:「你回戏剧社,我就退出篮球队,我说过的。」 「你非要那么固执吗?」我瞪了他一眼,「你就不能听我一次吗?」 「不行。」他口气硬硬的,双眼还缠住陆楚蓝不放。 陆楚蓝终于从容不迫地站了起来,与沙暮四目相对,道:「臭小子,」他指着沙暮,「有种的话就在赛场上进一球我看看。」 我吃惊地望着陆楚蓝,想明确一下他话里的意思。 「你是说让我参加和南华高中的篮球赛?」沙暮显然也有些惊讶。 「怎么,你不敢?」陆楚蓝故意嘲弄地道,「难道你只是个好打架的莽小子?」 「谁不敢?」沙暮气势汹汹地说,却又掩饰不住内心的狂喜,「咱们走着瞧。」 事情往往是这样,在一番剑拔弩张之后又以出人意料的戏剧性的转机收场。而我呢,管它是否有牵连,大可以置身事外。这到底是轻松的说法。事实上我明白自己对周遭的一切都无能为力。事实上谁又能十分肯定自己的去向呢? 我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城里有一位男教师,娶了一个住在乡下的女子。丈夫为了不受相思两地之苦,便找了一所坐落在城乡交替之境的学校工作,妻子每个周末来看望丈夫一次,生活安定而和乐。几年之后,丈夫送走了一班毕业生。学生们虽各奔东西,但每过一段时间,都会不辞辛劳地来探望老师。而且这些学生中以女孩居多。妻子第一次知道时,并不在意,但两次、三次以后,心中就有了芥蒂。于是,她辞去村里的工作,搬来和丈夫同住。女孩们却是照样来看老师,见到妻子也不生疏。日子久了,竟也闲话家常,跟妻子学起烧饭做鞋的手艺来。妻子也不亦乐乎。只有一个女生,每回来只是问老师借书,并不与妻子打交道。妻子知道丈夫是很看重这个女孩的。一次,女孩又来借书,丈夫刚好出门,妻子便以聊天的藉口问起她:「你今年几岁了?」女孩回答:「二十。」妻子又问:「你有什么打算呢?」女孩有些莫明其妙,说:「打算什么?」妻子说:「打算找什么工作啊,嫁什么人啊,今后日子怎么过啊?」女孩沉默了一会儿,就默默地离去了。这一去就是几年。再回来时,女孩已经结了婚,并告诉老师她失业了,希望老师给她找一份工作。老师心里很失望,企图再唤起几年前那个志存高远的女孩,就问她:「你还借了我几本书啊?」女孩微微一愣,想了一会儿,说:「五、六本吧。」「五本还是六本?」老师说,「我怎么记得是七本呢?」女孩露出不屑的神情,道:「七本就七本吧,下次来时还你。」故事到此就结束了,很淡,淡如炊烟。故人远去,陈事散尽,原来冥冥中都有註定。我不知道还有多少拥挤的灵魂居住在这座荒芜的城市里,为了一个传说东奔西走,打听不到天堂的下落,接收不到人间的讯息,拿什么聊以自慰?如果所有愿望最终经不起岁月的蹉跎,我只有一仍旧贯地过我的日子,和光同尘。因为我是永远无法忘却愿望成空时那种沦肌浃髓的心痛的感觉的。 第49页 后来的几天里,沙暮与陆楚蓝奇蹟般地和好了。 「你真的会让沙暮上场吗?」我问陆楚蓝。 「当然。」 我虽然佩服陆楚蓝的冒险精神,心里却很不踏实,又问:「你让他打什么位置呢?」 陆楚蓝诡异一笑,道:「前锋。」 前锋,宇宙翔的位置。沙暮他会进球吗,在宇宙翔的位置上代替他进球? 然而,比赛那天我并没有去体育馆。我想沙暮也许是进不了球的。我搞不清自己是不愿目睹没有悬念的结局,还是恐怕不祥的猜测得到证实。难道在我的潜意识里依然渴望着沙暮俨然成为第二个宇宙翔?但是宇宙翔已经死了,宇宙翔的的确确已经死了,这是我亲口承认过的事实,我怎么能够重蹈覆辙呢。 我不能闲下来,不能让自己胡思乱想,不能再宽恕自己怀有这样愚蠢的念头。不错,就是这样。我拿了一些虾米来餵可可,谁知它见了我便把脑袋缩回去,毫不领情。初秋已至,可可的食量少得可怜,常常把身体藏在暗绿色的硬甲下,几日几夜不出来。我把玻璃缸搬到走廊上的水斗里,对准可可的背嵴,龙头一开,水流湍急,它立刻现身,拼命地划动着四肢,像在作垂死挣扎。我给可可洗澡换水。 「餵。」忽然有人叫道。 我抬起头,意外地看到林百茜站在跟前。 「你怎么没去看球赛?」她口气里带着讥讽。 我有点发愣,不知道该以怎样的面目来面对这位不速之客。 她见我手里还捏着可可,用没有表情的声音道:「你就如此对待你的宠物?」 「哦,恩。」我把可可放入缸内,不由地起了戒备之心,「找我吗?」 她静静地望了我一会儿,便开门见山:「你知道我喜欢陆楚蓝吧?」 我奇怪地看着她,心里又觉得好笑,便道:「是啊,我知道。」 「既然你知道,」她眼神里流露出不满,「为什么还要横刀夺爱呢?」 横刀夺爱?我一头雾水:「我怎么横刀夺爱啦?」 「那你就不要接近陆楚蓝。」她在命令我。 我狠狠一拧龙头,水哗哗往缸里灌去,心想果然来者不善。 「你就不能好好说话?」她嗔怪道。 我关了龙头,眼睁睁地望着她那张天使般的脸,一时之间竟觉得那是一种天大的讽刺。我不知道她是否有恶意,我只是一直以为有漂亮脸蛋的女孩是不会有什么坏心眼的。 「我有这个义务回答你吗?」我也不作省油的灯,冷冷地回了她一句。 她瞪大眼睛,忿忿地说:「你该不会是为了退社的事故意向我报復吧?」 这话彻底激怒了我。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女孩?记得在戏剧社初见她时,她身穿一袭粉红衣裙在台上翩翩起舞,清澈的光线照在她纯白的脸上,美好如落入凡间的天使,叫人不忍心将她与尖刻、猜忌、心胸狭隘这类词联繫在一起。然而,长久以来沉溺在别人的赞美与歆羡里的人是会慢慢忘却什么是忍让的。美丽的、美丽如天使般的林百茜,我行我素,戴着一副楚楚动人的面具招摇过市,得寸进尺,叫人忍无可忍。要不是因为选角的事她对我耿耿于怀,我都懒得跟她讲话。 「不错,我就是要报復你!」我悲愤交加,「我就是要看看究竟鹿死谁手!」 「真不要脸!」 「自愧不如!」 我们狠狠怒视着对方,谁也没有让步的意思。可可隔着玻璃,巴头探脑地洞察着外面的一切。 「文乐---文乐---」这时,洛杨气喘吁吁地向我跑来,神色有点慌张。 「怎么啦?」我莫名地忐忑起来。 「沙……沙暮受伤了!」 「什么?!怎么会的?他在哪里?他在哪里?」我心急如焚。 「球场上受伤的……在医务室。」 我顾不得正在与林百茜冷战,也顾不得可可还抛在水斗里,一鼓脑儿就往医务室跑去。 楼道里静得令人窒息,脚步的回音让我的情绪更加紧张。我冲到医务室门口,只见沙暮坐在床边,一只赤脚垂在一旁的摺椅上,脚腕又青又肿,医生正半蹲着身子给他上药。司司南奇站在旁边满面愁容。 「文乐,你来啦。」沙暮见到我,立刻眉开眼笑,「文乐,你知道吗?我进球了,我真的进球了,我进了两球!」 我心里一动。 「我真的进了两球!文乐,你不信吗?不信你问南奇。」他兴奋地叫着。 「是啊,进了两球,一球犯规。」司司南奇努努嘴说。 「总之是进了嘛。」沙暮怪他多此一言,显然不太乐意,「你还杵在那儿干吗?快去看球赛啊,看看我们赢了没有!」 「脚别乱动。」医生嗔怪道,开始替他裹纱布。 司司南奇不甘不愿地走了出去,走到门口又很不放心地回头看了一眼沙暮的脚。 我心里虽然有些欣喜,嘴上却忍不住责备他:「你是不是有受伤的瘾啊?」 他抬起眼看看我,表情有些委屈,道:「只是稍稍扭了一下,一个礼拜就好了。」 「你再乱动,一个月也好不了。」医生起身,拿着医药箱走了。 我看看他那张才初愈的脸,眼角上的疤痕清晰易见,再看看他那双一只穿着球鞋、一只包着纱布的脚,禁不住一阵难过。 第50页 「文乐,我保证,下次比赛一定进十个球。」他一边说,一边居然像小孩子似的开心得挥舞着双手。 「没有下次了。」我无情地打破他的美梦。 他收敛住笑容。 「等你脚伤好了之后,我就回戏剧社,」我走到他面前,「你也老老实实地退出篮球队吧。」 「文乐。」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我忽然不敢触碰他灼热的目光。在他的注视之下,我变得心慌意乱手足无措起来。 「赢了!赢了!我们赢了!35比27,我们赢了!」走廊里传来司司南奇的叫嚷。 十一月来临的时候,天空升得很高。云淡风轻,把一些约定俗成的繁文缛礼吹得虚无飘渺。花园里的枫叶热烈地染成一片,苍松翠柏,错落其间。湖面里又是一番风景,浅浅显显,竟是天地之宽。偶然有水鸟轻捷地掠过,形单影只,飞向远处映红的云朵,如入仙境。 我在这样的环境中,心情也变得清朗,步履悠闲地往戏剧社走去。整整一个星期,沙暮如坐针毡,戏剧社也因他的缺席而难以运作。现在他伤势痊癒,并顺理成章地退出篮球队,我也当践诺回戏剧社。沙暮受伤期间,我屡次出入医务室。每当见到医生给他换药,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想,究竟是什么力量促使我忍辱负重,作出这一曾让我百般排斥的决定,是否我真的已经放得下宇宙翔,是否真的能够看着似曾相识的情景而安之若素,然而那最终是我不敢也不想追究下去的答案。让我保留那份浑噩,至少我不必担心痛定思痛之后会有什么随着宇宙翔一起躺在冰冷的花环之下进入永夜。 我在操场外逛了一圈,隔着跑道边的铁栅栏,远远看到陆楚蓝矫健的身影。他又是一个人打篮球。我想起几日前和林百茜的争吵,竟无缘无故地把他牵涉在内,不禁心生歉意。 我一面走过去,一面用手做成喇叭形叫道:「陆楚蓝。」 他接住篮球,目光向这里飘来。 「你有没有见过林百茜啊?」我笑着问。 他一脸茫然地看着我,说:「怎么啦?」 「有点误会,想请你帮忙解开。」 「你是不是又寻我开心啦?」他故意装出生气的样子。 我忍俊不禁,道:「林百茜以为我利用你作为报復的工具,谁叫她对你一往情深呢?」 他先是一愣,然后若有所悟,继而无奈地道:「我真是输给你们了!」 我哑然失笑,道:「那就拜託你啦。」便转身准备离开。 「文乐,」陆楚蓝忽然喊住我,「你去戏剧社吗?」 我回过头,好奇地看着他。 他浅浅一笑,道:「听说你要回戏剧社了,是么?」 我点点头。 「宇宙翔去世后,我一直觉得自己有责任帮助你、保护你不受伤害,所以一直给你讲关于宇宙翔的事,我以为这样就能减轻你的痛苦,可是……」他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儿,道,「沙暮的出现让我知道其实我错了,我不该试图用宇宙翔去感染你,那样只会鼓励你逃避现实。沙暮说得对,都是我在怂恿你一步步陷入无法自拔的境地,你……不会怪我吧?」 我望着他那双闪烁的眸子,心里涌起无限感慨,道:「我从来没有怪过你,我一直都是很感激你的,因为只有你才能真正体会我的心情。」 「谢谢。但是,」他重新抬起头来,嘴角扬起笑容,「如果宇宙翔在的话,也一定希望你能回到戏剧社,希望你能毫无顾虑地去做你想做的事。」 如果,如果宇宙翔在的话,他真的会希望我回戏剧社吗? 日光渐渐退下去,依稀退至城池边缘内外,像海水涨潮落潮般留下一大片一大片暗金色的印泥,令人意兴阑珊。 宇宙翔已经去世两个月了。两个月有多长呢?如果漫长的十几年的记忆也要用漫长的十几年的时间来回想,为何这短短的两个月我苦心孤诣却仍度日如年?宇宙翔是我童年时邻居家的小孩。我的童年在一幢古老的石库门房里度过,宇宙翔住在对面的弄堂里。我们家楼下有一口封了的井,不知是谁放飞的流言,说它是一口神井,当年济公古井运木,便是用此井来运输木料建庙修寺的。这样的传说引起远近几条里弄小孩子们的兴趣,大家便纷纷拿着蒲扇对古井作法,我就是在那时认识宇宙翔的。我十四岁那年,小弄搞拆迁,我们就彼此搬到两个不同的城市,又因为临时房过渡的缘故,我们失去了联络。直到两年前,我念高一时参加了校戏剧社,才和宇宙翔不期而遇。我一直庆幸这场意外的相逢是冥冥中的造化,哪知聚到头来终须散,短暂的相逢之后竟是着永久的别离。戏剧社,我们重逢的纪念。如果宇宙翔还在世,他真的会希望我回到那里吗? 剧场里一片昏暗,只有舞台上闪耀着悽美的灯火,像黑夜里悲郁的眼睛。 舞台上在演戏,没有人注意到我的到来。洛杨坐在台下拨吉它,身旁卓彬喃喃自语,似乎在背台词,司司南奇和艺频在台上全神贯注地看着表演。 收音机里传出一段报导:「这里是美国时刻,用英、意语播放来自罗马的一则特别新闻:关于在罗马染恙的安妮公主,今夜在她友好访问欧洲的最后一站---罗马无进一步消息。这使谣传有增长之势,据说她的健康状况有可能恶化。这已使其国子民产生惊慌和焦虑。」 第51页 他们在演什么?《罗马假日》! 「这新闻可以等到明天再发。」这是林百茜的声音,她演安妮。 「是的。」男主角没变,还是沙暮。 林百茜从窗前转过身来,一派小鸟依人的温柔姿态:「我能多要一点酒吗?抱歉我不能给我俩做些晚餐。」 这是安妮从舞会上回来,在乔的家里要与他告别的一幕。 我这一走,她可是称心如意了。戏剧社里那么多女演员,偏偏让她捷足先蹬,偏偏又演《罗马假日》,分明是故意叫我下不了台,叫我在她高超的演技之下相形见绌。我有点不爽快。 「你在学校学的?」乔问。 这个沙暮,倒也够春风得意的。刚在篮球队里作了一番贡献,这会儿又跑戏剧社来卖弄风情了,真是深得人心啊。 「我是个好厨师。我还能以此谋生呢。我还会缝纫、清理房间、烫衣。我学过做一切事,我只是没有机会为任何人做而已。」这位倾城倾国的安妮公主正痴痴地看着乔。 「看来我得搬家了,替自己换个有厨房的地方。」乔强颜欢笑地说。 「是的,我得走了。」 安妮转身,乔一把将她抱住。忧伤而热烈的音乐随之奏起,给人以无法抵御的震憾。 我恍惚一愤怒,转身便想逃跑。但我的脚步很快惊动了他们。 「文乐,是你吗?」身后传来洛杨的声音。 我停住脚,回头用没有温度的眼光扫了他们一眼。 「文乐,你终于来啦,快过来跟导演讲……」沙暮兴奋地叫起来。 「你给我闭嘴。」我忽然对他起了厌恶之感。 他一愕,怔怔地望着我。 我回过头飞快地奔了出去。 「文乐,你等等……」沙暮从台上一跃而下,朝我追来,「文乐,你等等,你要做什么?你言而无信吗?文乐……」 我根本不要听他一个字。我就是讨厌他。我就是憎恨他。 「文乐,你为什么要跑?你为什么要跑?难道你要反悔了吗?……」 他追我至树林,一把揪住我的胳膊。 「放开我!你这个混蛋,放开我!」我用力一甩,脚下还没站稳,一屁股坐在地上。 「文乐……」他伸手要来拉我。 「不要你管!」我重重地推开他,眼泪不由夺眶而出。 他退到一棵树下,情绪也有点激动:「文乐,你又怕了吗?你又动摇了吗?你忘记你自己说过的话了吗?」 「我不要听!我不要听!我不要听!……」我用手捂住耳朵,拼命地摇着头。 他冲过来,一把按住我的肩膀,在我耳边大吼:「如果你现在逃避,就会一辈子逃避的!」 我用死灰般的眼神看着他,平静而兇狠地说:「就算我逃避两辈子、三辈子,又和你有什么关系?你这个自作聪明的傢伙,你以为你有资格管我吗?」 他震惊地望着我,慢慢松开手,慢慢地站起来,沉着脸说:「你不用给我脸看,你以为我是宇宙翔么?」 宇宙翔?他居然和我提宇宙翔?当初他为了阻止这个名字的出现不惜和陆楚蓝出手打架,现在居然是他亲口用宇宙翔来刺激我、触痛我、报復我!这个伪君子,这个恬不知耻的混蛋! 我恼怒到了极点,嘶心裂肺地喊着:「你滚!你滚!你滚!」 他紧紧一拧眉头,咬着牙说:「我才不想见到你呢!」说完扭头就走。 「我才不想……」我冲着他背后喊,喊下半句就哽咽了。 我呆呆地坐在地上,泪无声无息地流了一面。我怎么了?我究竟在干什么?我为什么要发脾气?仅仅是因为《罗马假日》的演出,仅仅是因为林百茜当了女主角夺走了我的光彩?我怎么能允许自己这样无理取闹、这样小心眼、又这样刻薄?我为什么要对沙暮说重话呢?我根本没有想要逃避的念头啊,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回戏剧社了,我是鼓足勇气到戏剧社来的,我为什么会一下子控制不住自己临阵脱逃了呢?沙暮,他真的不愿意再见到我了吗? 我抹掉眼泪,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腿脚有点发麻。 天渐渐暗下来,从宝蓝变成湛蓝,再从湛蓝变成漆黑。我一直以为白天夜晚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不知道那色调由浅入深,也是一个呕心沥血的过程。有飞机在空中很慢的移动,火光点点闪耀,穿梭在一群暗淡的恆星之间。 沙暮,他真的不愿意再见到我了吗? 我又来到了安曼乐园。 除了周末,我几乎不跨出校门一步。学校里应有尽有,英式餐馆、咖啡厅、茶室、各种品牌的服装专卖店、理髮店、干洗店、健身房、网吧、保龄球馆、熘冰场,就像来到一座包罗万象纸醉金迷的小城镇。但学校里没有游乐园。安曼乐园是学校附近唯一的游乐园。 现在是晚上八点十五分。安曼乐园十二点展开活动,凌晨一点进入高潮,而学校十一点过后就会打铃关门。所以我来安曼乐园,本学期已被记过两次。一次是宇宙翔去世那天,一次是《琉璃沙》遭到反对那天。想着想着一愣,为何每次来总会邂逅沙暮呢?我抬头仰望高高的摩天轮。那么今晚,我还会和沙暮不期而遇么?安曼乐园,我的午夜乐园。 我伏在围着摩天轮的木头栏杆上。摩天轮里没有动静,周围也找不到半条人影。难得这么荒凉,冷风吹来,我不由打了个寒噤。远处旋转木马的房顶上有稀少的灯光,明明暗暗像一双双鬼魅的眼睛。还有几步之外的法国梧桐,枝残叶缺,坑坑挖挖,犹如一张张没有五官的噁心的脸。我低下头不敢去看,心里涌起一阵恐慌。 第52页 忽然,脚下冒出一个黑影朝我移来。 「啊---」我像一只惊弓之鸟似的尖叫。 「文乐,是我。」那黑影扑过来,一手抓住我的手臂,一手捂住我的嘴。 我停住叫声,借着银白的月色看清他的长相。高挑的个子,端正的面孔,淡黄色的皮肤和海蓝色的眼睛,一头及肩金髮丝丝缕缕,脖子上挂着一串琥珀色的宝石项鍊。他是---沙暮! 我惊愕地看着他,剎那间百感交集。 他慢慢放开手,垂下眼,避开我的目光,道:「文乐,你还生我的气吗?」 这话倒提醒了我。我顿时怒髮冲冠,狠狠把他一推,扯着嗓子道:「你来干什么?你不是说不想见我吗?你来干什么?你走!你走!」我冲过去把他推开一段距离。 他毫不反抗地任我摆步,一句话也不讲。 「你走!你走啊!」我最后重重地推了他一下,再跑回栏杆边,注意着他的一举一动。 他没有抬眼看我,终于轻轻地挪动脚步。 我转身扑在栏杆上,失望悄悄地爬上整个心头。我不是一直盼着他的出现吗?为什么现在他来了,我又要赶他走呢?为什么我那么反覆无常、为什么我偏不肯放下臭架子呢? 身后已经听不到脚步声了,他已经走远了吗?后悔蔓延至我的每一寸肌肤。一颗冰冷的泪落到我的手背上,我的眼前模煳一片。 「文乐,你看。」沙暮的声音分明还在后面。 我蓦然回头。 「我们坐摩天轮吧。」他指着摩天轮,心血来潮地说。 摩天轮,我望着那高高在上的摩天轮,心里一阵发玄。我怕高。我对过天桥都有病态的恐惧。我从小就害怕呆在那种腾空的建筑物上。我总是克制不住地去想自己从半空中掉下来,逆着风做自由落体运动。我可以预见自己重重地摔到地上,摔得血肉模煳死无全尸的惨样。 「我有恐高症。」我在冷风中瑟瑟发抖。 「如果掉下去,我会带着你飞的。」他放下手的动作就像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 我的心软了湿了,不吵了,竟然又说:「你走开,我不要再理你了。」 他不作声,也不动,站在原地望着我,表情有些复杂。 我一时间又产生莫大的恐惧。我害怕他这次真的失去耐心了,他真的发火了,他会像白天那样扭头就走,而且这一走,就是真的不愿再见到我了。我闭上眼,两粒硕大的泪终于无处藏身。 「文乐,不要赶我走,好吗?」 我睁开眼,呆呆地望着他。 「文乐,不要赶我走,好吗?」 我的眼里噙满了泪。 「文乐,我喜欢你---」 昨晚我回学校的时候,又和教导主任狭路相逢,不但处分在劫难逃,她居然还把一年多前闹狂欢的事搬出来谈,说她当初对我如何手下留情如何寄予厚望,想不到如今我仍然抱残守缺饱食终日,铸成她执教生涯几十年里不可弥补的大错,说着也不觉得荒唐。说实话只要不勒令我退学,我的确也不在乎记过。高三了,体检、体测、成人仪式、模拟考,填报志愿,一切为毕业作准备,反正三年将尽,我也不指望她临别了再给我撤消处分,跟着我的档案袋一起随遇而安吧,本科、专科、高职,或者干脆落榜在家待业,不怕没个落脚的地方。我想着想着,心里就开始窃喜了。 今天是星期日,照样要去戏剧社完成我承诺履行的使命。 外面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虽是小雨,却也让人感到阵阵寒意。校园里的街道并不冷落,还有浪漫的女生们穿着及膝皮裙打着粉红色的透明小伞漫步,出入于充满罗曼蒂克气息的果吧餐厅。 我是校园里唯一严肃而保守的人,还未完全入冬,已穿上厚重的毛衣和绒线裤,撑着一把三十年代过来的做工粗糙的黑伞,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两眼发绿地观察着周围的一切。 电梯至九楼,走到剧场门口的时候,我顺势很大幅度地把收拢的黑色雨伞一挥,水滴整齐地排成一排,散布在我遍及的那段区域。我有点好笑。 走进剧场,气氛却有点怪异。这个时候,社里照例该在排戏,但舞台上空无一人,艺频、沙暮、司司南奇、洛杨、林百茜、卓彬全围坐在观众席上,见到我,纷纷投来深切的耐人寻味的目光。 「我们正在等你呢。」洛杨首先发话。 等我?等我干吗?等我又没有糖吃。我不由自主地向沙暮望去,想到自己此行的目的,步伐便坚定了。 「导演,」我走到艺频面前,说,「我想回戏剧社。」 艺频忽然咧嘴一笑,道:「我知道,我知道。」见我一脸不解,又补充道,「沙暮都告诉我们了。」 真够大嘴巴的。我横了沙暮一眼,他装模作样地把目光飘开。 「欢迎你加入戏剧社。」艺频站起身,友善地向我伸出手。 我有点感动,看到她这样不计前嫌地接纳我当初意气用事的草率行为。 「欢迎你加入戏剧社。」林百茜居然也面带微笑地向我伸出手。 她还是那么美丽,肤如凝脂,皓齿明眸。我有点难以相信,但她真诚的笑容不由我怀疑。 「谢谢。」我伸出手,并予以报答的一笑。相逢一笑真的能泯恩仇吗?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第53页 「文乐,你回来可就得将功补过了,」艺频把我拉到一边,握住我的肩膀,「上次国庆节上的戏搞砸了之后,学生会下了死命令,要我们圣诞夜上继续演《罗马假日》,而且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她双手交叉放在胸前,露出一丝狡黠的笑,「这『安妮公主』的角色你是当仁不让啊。」 「可是,这……」我飞快地看了一眼林百茜,想到她是否会因此对我加深误会,不免有些为难,「这个角色不是已经让林百茜演了吗?」 「既然『只许成功、不许失败』,那主角当然应该请最合适的演员来演,」还不等艺频回答,林百茜就抢先开口了,「『安妮公主』这个角色非你莫属啊。」她连蹦带跳地跑过来,边笑边握起我的手,「学生会说了,如果这次演出成功,《罗马假日》就作为保留剧目参加市里的汇演。文乐,你任重道远啊。」 她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转变?是陆楚蓝和她说了些什么吗?过去的种种不快真的能因此涣然冰释吗?这都无关紧要了。我再一次深深地体会到她的真挚。不知不觉,泪水充满了整个眼眶。 事情总是不期然而然。就在一个半月之前,我还在心里信誓旦旦从此不会再踏进戏剧社半步。原来誓言真的是如此不可靠的东西,谁都不想背信弃义,只是说得太多太轻易了,就会沦为别人茶余饭后弃之如敝屣的笑柄。现在重新站在这个舞台上,我竟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沙暮,想不到你的嘴巴像扩音器似的。」我故意嗔怪他说,心里却是无比满足。 沙暮独自一人坐在道具长凳上,两手搁在膝盖上,俯着身,低着头,等了他半天,也不见反应。 「喂,你怎么啦?」我走过去,推了他一下,「你发什么愣啊?」 「啊,哦。」他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 「你怎么了?古里古怪的。」我埋怨道。 「没,没什么。」他依然打不起精神。 灯光一瞬间全亮了,一道耀眼的光芒射在他的脸上。我发觉他紧锁着眉,似乎心事重重。 「沙暮,文乐,」艺频在台下叫道,「广场里的那幕。」 我坐在广场里的长凳上,一边吃冰激淋一边东张西望,像个刚诞生的婴儿似的对周围的一切都感到新鲜。 「哦,是你呀。」这时乔从后面走上来假装巧合相遇。 「是的,布莱德利先生。」我立刻露出如接待皇室子弟时的职业笑容。 「你怎么了?」乔歪着脑袋。 「你喜欢吗?」我略带腼腆地问。 乔稍稍一弯腰,靠近我,眼神有些挑逗,说:「相当喜欢。那就是你神秘的约会。」 沙暮演戏很真,他一真,我就想笑,艺频便会不厌其烦地骂我。 「布莱德利先生,我得向你坦白。」我低着头,心里有些不太踏实。 「坦白?」乔把脸凑过来。 我仔细观察着他神态上的细微变化,道:「是的,我……昨晚从学校熘了出来。」 他忽然用一种不可名状的表情注视着我,眼波在流动。 台上没有动静,几秒钟之后,艺频大叫道:「沙暮,你在干吗?说话呀!」 沙暮的眼神变得凄凉,他一把紧紧抓住我的手,用悲伤至极的口吻说道:「那就不要回去了。」 我惊异地看着他。剧本里并没有这句台词。 「沙暮,你在搞什么鬼啊?」艺频终于冲上台来,一副张牙舞爪的模样,「你台词还没背出呀?都快要演出了,你们可别给我轮流出洋相了!」 这话听着挺刺耳的,本质上和指桑骂槐没多大区别,我有点不痛快。但基于她的职业病,讲起话来口无遮栏,便敢怒不敢言了。再回头看看沙暮那种魂不守舍的态度,也难怪破天荒要挨她的骂。 「沙暮,你今天是怎么回事?谁准你乱编台词的?这剧本可是我们大家齐心协力一道改编的,每字每句都细细推敲过。你可从来没出过错啊……」艺频在那里诲人不倦。 「导演,」沙暮打断她,面无表情地说,「对不起,我没感觉。」 我抬起头,怔怔地望着他。 「没感觉?」艺频怀疑地问,「怎么没感觉?以前不是挺有感觉的吗?」 沙暮一听,转过头,目光立刻和我相遇。我深深地凝视着他,从海蓝色的深邃的眼眸到肩膀上的每一缕发梢,几乎丧失了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开的能力。 「我不知道。」他突然蹙起眉,脸上掠过一丝犹豫,等了片刻,转身,迈出脚,跳下舞台,奔出戏剧社。 「沙暮……」艺频气得直跺脚。 司司南奇尾随而去。 「这是怎么回事啊?这是怎么回事啊?说他两句就动气,」艺频回过头,责问我道,「刚才不是还好好的吗?」 「不,」我低下头,低低地说,「刚才就不好了。」 艺频一愕,走过来,拿剧本打了我一下:「我不管他好不好,反正你们两个要是没默契,这戏就甭演了!」 哼,又沖我凶,不给她台阶下的是沙暮,干吗要我代他受骂。我环顾四周,个个吹鬍子瞪眼,鞭长莫及的样子。我嘆息,先前的温馨荡然无存。戏剧社里不欢而散。 可是,沙暮究竟是怎么了呢?直到昨天晚上,我也没察觉他有什么反常。难道这与我回戏剧社的事有关?回戏剧社又怎么了,他不是一直很支持我回戏剧社的吗?现在我回来了,他又莫明其妙乱寻藉口。什么没感觉,好像我对他就有感觉似的,臭屁什么啊臭屁。没感觉,噢,我才离开一个多月,他就和那个林百茜培养出感觉来啦?恩,没感觉,他与林百茜在台上眉目传情神态暧昧倒是很有感觉啊。哼,没感觉,见鬼去吧。 第54页 我在寝室里闷了半天,没头没脑地把沙暮抱怨了一顿。到了下午,却还是忍不住硬着头皮到他们宿舍去了。 外面天没有放晴,雨反而下得更大了。一片乌云一阵雷的,把上午打扮得神采奕奕的女生们吓得狼狈不堪,高高的皮靴子踩在积满水的泥坑里,溅了一身的邋遢,粉红色的透明小伞经不住风吹雨打,不约而同地散了架,只剩下一群柔弱的可怜的人儿一边纷纷逃往有屋檐遮蔽的地方,一边发出惹人怜惜的呻吟。见了这景象,叫我如何不崇拜自己呢?看我穿得身强力壮,伞又结实牢靠,逆风而行,勇者无畏。真是高瞻远瞩有先见之明啊。其实就算不下雨我也那德行了。 男生宿舍里环境特差,走廊上鞋子袜子、喝剩下的易拉罐、瘪了气的足球比比皆是,也没人管管。唯独房顶上用来晾衣服的钢丝,乍看之下倒是光秃秃的一根干净利落---几十米的长廊,从这头到那头,蜘蛛纠结、网环缠绕。据说在这里行走随时要面临一种威胁:你不留神被一只脱了底的球鞋拌到,摔了个仰面朝天,刚巧惊动了一只躺在钢丝上打瞌睡的蜘蛛精,于是你亲眼目睹了它从高高的天花板上往下坠,你本能地发出一声可怕的尖叫,那可爱的小虫子便顺顺利利分毫不差地卡进你喉咙里了。这怎能不叫人心有余悸、步步为营呢?听说除了有暴力倾向的教导主任,没一个女老师敢来这个鬼地方授课,更别提天生就有洁僻的女生们了,我也是为了找宇宙翔才情非得已地来过一次。 「沙暮,你开门,」我一边敲门一边高喊,「沙暮,你出来,我有话要跟你说。」 房间里没人答应。 「沙暮,我知道你在里面,你别赌气了好不好,不就是被导演训几句嘛,我都家常便饭了,这人哪,就是不能自尊心太高……」 房间里仍然没有半点声响。 给他点颜色他就开染坊,真不识抬举,我心里暗骂。退后一步,管它文不文雅,狠狠地用脚踹门,口气变得生硬:「喂,你玩什么把戏啊?当缩头乌龟呀?你倒是开门哪……」 「不用敲了。」 我一回头,司司南奇站在身后。 「里面没人。」他冷言冷语地说。 「那沙暮呢?沙暮人在哪儿?」我急切地问。 司司南奇抿了抿嘴,道:「他走了。」 我心里一紧,道:「走了?他去哪儿了?出去逛街了吗?」 「不,他回家了。」司司南奇说罢,将一封信塞进我手里,「这是他让我转交给你的。」 这根本不是什么信,而是一张纸条。我的手有些颤抖,展开它,上面的字赫然入目: 文乐: 对不起。我走了。请珍重。再见。 沙暮 他走了?他说他走了?他说「他走了」是什么意思?他回家了吗?他回英国了么?回到英国的那个家,和他的父母一起?这,这怎么可能呢? 「司司南奇……」我一抬头,司司南奇早已不知去向。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沙暮他辍学了吗?他就这样走了吗?不告诉我,不告诉戏剧社,无牵无挂,说走就走,够潇洒的啊。 「文乐,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难道他昨晚说的话只是一句玩笑么?那并不是遥远的事,为什么一夜之间他就这样不辞而别?随随便便撕一张草稿纸、随随便便涂几个字来打发我,什么用啊?我在他心里是什么位置?招之即来挥之即去,随时都可以那么容易地摆脱的么?昨晚的话又算什么呢,仅仅是一种时间的积累,还是他根本把我当作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木偶?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所信赖的人到最后都会一个个弃我而去?宇宙翔是这样,沙暮也是这样,这难道都只是一场骗局吗? 我疯狂地跑出宿舍楼,一头栽进雨幕里。 沙暮没走,我相信他没走。我知道他在哪儿,他一定在安曼乐园。安曼乐园,每次我去安曼乐园他总会奇蹟般地出现,那么这次应该也不会例外吧。 云翳越布越多,天空变得灰暗。大雨倾盆而下,浓密得如一团白雾。雨点却很分明,一滴滴重重地打在地上开放一朵朵透明的烟花。 跑出学校不远,我已经浑身湿透。我明明是彻头彻尾地冷,为什么却心急火燎一般? 安曼乐园里空无一人,所有的建筑在雨帘中如同海市蜃楼。一声巨雷,摩天轮像天空绽开的窟窿。 「沙暮,你在哪儿?沙暮,你在哪儿?你出来,你快出来……」我一边喊一边漫无目的地横冲直撞。 「沙暮,你听见了吗?你出来,我知道你一定在这儿,你快出来……」 可是,没有人应我。 从摩天轮到露天电影院,到旋转木马,到快艇,我找遍了我们曾到过的任何一个角落、任何一个我们曾停留过的地方,也看不到沙暮的身影。 我有一种预感,他这样一走了之,我就会永远失去他,毫无疑问地永永远远地失去他。 「沙暮,你在哪儿,你到底在哪儿啊?求求你,你出来好吗?……」 我脚下一软,跪倒在雨幕里。那一刻,我终于听到了心碎的声音。 原来,在不知不觉中,沙暮已经占据了我的整个心灵。因为那种绝望的心情和当初宇宙翔出车祸时的感觉是一模一样的。 第55页 「沙暮,你走了吗?你真的走了吗?你真的丢下我不管了吗?……」我嚎啕大哭起来。 就在我万念俱灰之时,眼前出现了一个模煳的身影。 那是谁?--- 他一步一步向我走来,我渐渐看清他的模样。高挑的个子,端正的面孔,淡黄色的皮肤和海蓝色的眼睛,几簇湿润的金髮贴在额前,脖子上挂着一串琥珀色的宝石项鍊,右手手腕上戴着几条刻有古怪文字的银色手鍊。 那,那真的是沙暮吗? 「沙暮,是你吗?真的是你吗?」 昨天晚上,我又没有睡好。辗转反侧之间就看到沙暮离去的背影。我一边痛哭一边唿喊,那身影却渐行渐远。我忽然感到自己正走入一个迷团。我的第六感告诉我,曾几何时,我到过这个地方,见过这样的情景,经歷过这样的事。在四月的某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走出学校穿过巷子拐弯到马路对面的邮局去投寄,遇见了一个穿着另类长相奇异的人,他用熟识的眼光看了我一眼,但我记不清他是谁,我们擦肩而过。一切都像一场周而復始的梦,我避坑落井,欲罢不能。我不知道前世有过多少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长久,我不知道留住一个人有多难。那并不是在大街上捡到一只钱包,然后逛一圈超市,顺手牵羊地买些什么,反正是悖入悖出,无关痛痒。 清醒之后的我心里的石头就落了地。因为我能确定沙暮没走,沙暮还在,就在离这里不到百米的宿舍楼里,也许在睡觉,也许已准备去上课了。 我骨碌一下便下了床,觉得自己不该再过着这种慵懒的生活。 一月漫天雪却让真心洁白,五月因为你花儿开得自在,十月底的落叶虽然小小悲哀,十二月的温馨点燃温暖的爱。 空旷的校园里响起roamer乐队年轻的歌声,使纷乱的心逐渐静谧下来。 走到教室门口的时候,背后有人叫我:「文乐,早啊。」 我一回头,便看到沙暮。司司南奇手里握着几本课本和课堂笔记,在一旁护驾。我的目光自然而然地逗留在沙暮脸上。 「早。」我发觉沙暮看上去有些疲惫,脸色也显苍白,便问,「沙暮,你病了吗?是不是昨天淋了雨,发烧了?」 我正想伸手去摸摸他的额头,司司南奇用手一挡,神色有点怪异:「要上课了。」他硬生生地说。 「那你好好休息,下午的排练……」 不等我把话讲完,司司南奇就急忙拖着沙暮走了。 见鬼。这个司司南奇,吃错药啦?干吗一天到晚跟保姆似的盯着沙暮,又不是连体婴,又不是共用一个心脏,简直是病态。还有那个沙暮,也就那点出息,平日里看他一副爱理不理的冷酷模样,这样被一个大男人跟东跟西的倒不反感,也不知是谁牵谁的鼻子。 早晨的课上得恍恍惚惚,看着黑板上苏家父子的「六国论」,竟然会心猿意马地规划起毕业以后的去向来。大半年之后的现在。清晨是菜市场一天中最兴奋的时光。天半亮不亮地踌躇在梦与现实的交界处,生活的角色便显得分外明晰。梦境外的那股骚动趁着破晓迸发出盎然长势来,令懒鬼也心驰神往。我能做什么呢?头髮半长不短地披披散散,睡衣拖鞋,手里提着菜篮子,不会吧,难不成准备嫁作人妇?妇女们和阿乡之间的谈判好比正房和姨太太争风吃醋一样斤斤计较漫无终止,似乎世上永远也找不到公道的价格。在散布着咸腥味的空气里穿梭了一阵,不知不觉走到新村。回家的路熟练得不受大脑支配,篮子里除了预订的两瓶牛奶却什么也没有。其实我一直企盼着某一天能为家里作点贡献,可当我的忍耐到达极限时,那些琐琐碎碎的家务活就倏地一下摇身变成一个整日只会靠在藤椅上指手划脚絮絮叨叨没完没了的老太婆,叫我力不从心。奢望啊。我就像浮游在空气里的尘埃,只有空气能察觉到的存在价值。我望着讲台前那个瘦骨嶙峋的写板书的老头,心想再伟大的人对于整个银河系来讲也只是一粒尘埃。这种消极的念头我高一时就有过,并且一旦养成根深蒂固。这就是我的人生了?呃,再说呗。我昏昏欲睡。 下课铃声像闹钟一样地催我醒来。醒来已是晌午。我拿着课本直接去食堂。 已是秋冬时节,没有风,空气也比较冷。roamer乐队的歌声闪艘徽笸氲相扣中唯一的风景? 季节温柔替代,我给的幸福永远不会更改。and i say trees of the bayou oh i』ll try i』ll try i』ll try and trees of the bayou(我还要说,缓流边的树,哦,我会尝试,我会尝试,我会尝试,还有缓流边的树。)我的爱像纯真的小孩,给你坚固的未来。 这首歌的名字叫《许愿树》,也许又是要在圣诞夜里演出的节目吧。如此没有惊喜的表演,也不怕扫了人家的兴。 出了食堂想回寝室睡一觉,见司司南奇迎面而来。我立刻在他周围搜寻了一遍,却不见沙暮。沙暮不在,我和他也没什么好聊的,便故意绕开一个角度,退避三舍。 「文乐。」他却主动唤了我一声。 「嗨。」我装模作样地招唿他。 「有空吗?」他走到我面前,「不介意我打搅你一会儿吧?」 第56页 我有点疑惑,纳闷地看着他,道:「呃,噢,好。」 午后的阳光很舒适。从食堂到操场,司司南奇不发一言,表情看起来有点意味深长。我隐隐有种预感,觉得将有什么事要发生。我们沿着塑胶跑道散步。 「文乐,你喜欢沙暮吗?」他一开口就这么问。 哪里来的冒失的傢伙。我有些尴尬,道:「干吗?」 「如果你喜欢沙暮,就请你离开他,」他停住脚,回过头来望着我,「离得越远越好。」 怎么,他搞专制搞到这个地步,沙暮又不是他的私人财产,他凭什么占为己有?要不是看在沙暮的颜面上,我才懒得跟他说话呢。我看他八成是有心理障碍,八成是变态狂,八成是爱上沙暮了。 「你有病啊。」我恶狠狠地说,转身就走。 「你这样做会害死他的!」司司南奇一声吼。 我心里一惊,停住脚步。 「以前你不是问过我沙暮的来歷吗?」他定了定神,不依不挠地说,「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了。」 我转过身,用试探的口吻道:「你不是说沙暮的父母在英国,他一个人回来念书么?」 「那并非真相。」司司南奇一字一顿地道。 我怯怯地望着他,恐怕消息不尽如人意。 「我们的祖先曾在火星上居住了上万年之久,由于地质变易和太阳黑子的活动直接破坏了我们的生存环境,天昏地暗、物种灭绝,所以我们转移到地球上来,寻找适宜的气候和土壤,开闢新的国度。」他顿了顿,侧过身道,「在离你们国家约七千九百万公里的地方,有一片普通的人类永远也无法进入的沙漠,那便是我们的国家---戈壁国。」 「戈壁国?」我不可思议地望着他。 「不错,就是曾经向你们提起过的『戈壁』,那并不是神话。」他转过身,正视着我说,「而沙暮---就是戈壁国的王子。」 什么?沙暮是戈壁国的王子?!我怔怔地望着司司南奇。 「沙暮是戈壁国的王子,他的父亲正是戈壁国国王。」他又补充了一句。 这不可能!这可可能!什么戈壁,什么王子,又不是生活在十七世纪中叶的欧洲古堡,这实在太离谱、太谎缪了!这个司司南奇,有事没事在这里胡言乱语蛊惑人心,究竟有何用意? 「那你是谁呢?」我轻蔑地看了他一眼。 他抬着头一本正经地说:「我是上校,随时保卫王子殿下的旅途不受干扰。」说完,刻意瞅瞅我。 上校?他也配作上校?如果真有戈壁国,那个老皇帝也够有眼无珠的,居然让这种人当左右手也不怕把国家搞得乌烟瘴气。 「你不用怀疑,我没有理由要欺骗你。」司司南奇严肃地看着我,「最重要的是,身为王子殿下的沙暮必须在隆冬到来之前回去,否则一旦周围的温度低于他所能承受的极限,他就会慢慢死去。」 我心里一动,用近乎恐惧的眼神关注着他。 「无论你信不信我,如果你是真心喜欢沙暮,总不该冒着杀死他的危险而和他交往吧?」他慢慢走近我,每一步都落地有声,「你心里很明白沙暮为什么不愿意回去的原因吧?现在只有你能说服他回戈壁国,」他加重语气说,「如果你不想眼睁睁地看着他在你面前死去。」 我一颤。 司司南奇狠狠地瞥了我一眼,一扭身,走了。 我呆呆地伫立着,双腿动弹不得。沙暮会是戈壁国的王子吗?沙暮真的会死吗?我恍然回想起在安曼乐园与沙暮初次邂逅的情景,初见他的时候我的确就有一种奇怪的直觉,觉得那并非是普通的男子,简直像从希腊神话里走出来的一样。可是,司司南奇的话就真的可靠吗?我深吸一口气。首先,他说他们的祖先生活在火星上已达万年,但是据人类考证,火星至今没有生物存在;其次,即使火星上有热带生物,他们又是以什么方式抵御那里的高温并健康地生活繁衍;再次,假设他们是外星人,生存条件和人类不同,那他们又怎么会通用汉语,难道我们中国上下五千年悠久的歷史文化遍及之广泛足以影响到「七千九百万公里」之外的大漠地区?最后,也从没听说有个叫「戈壁」的国家派外交官到我国借鑑学习啊,这个连地图上也找不到的国家。可见,从理论上来推导,司司南奇的话根本是不成立的,根本是破绽百出。 哼,拿一些站不住脚的谎话来骗我,吹牛都不会吹。想到这里我就如释重负,踏实多了。想必那司司南奇定是搏不得沙暮的芳心,索性孤注一掷,用起手腕来了。呃,我不放在心上。我竟然钦佩起自己有一双见微知着的慧眼。 下午的课照旧稀里哗啦过去。今天没午睡,我有点困。听说社会上的那些白领,每天工作十个小时,晚上还要玩通宵,精力旺盛得怎么也用不完。我就不行。我一天得保持十二小时的睡眠外加一个半小时的午睡,不然就不是正常状态。难怪我也当不了白领。 回到寝室,以十分钟的闭目养神作为补偿,再起来给可可餵食,心想待会儿戏剧社的排练不知沙暮会不会来。 我把虾米丢进缸里。可可已有好多天不出来了。我敲敲玻璃器壁,那小东西还是闭目塞听,一动不动。 「可可,起床啦,开饭啦。」我伸手捏着它的龟壳摇晃,它全无反应。 第57页 我觉得不太对劲,用手指去触碰它捲曲着的四肢。我勐然惊觉,它已经僵硬了。 怎么回事?它生病了么,它死了么?我一直以为可可是不会老也不会死的,为什么它会像宇宙翔一样突然离我而去呢?我睁大双眼,再一次深深体会到死亡的畏惧。而可可,宇宙翔留下的唯一的纪念,我都无从挽留,这是不是暗示着我们的故事已全部告终了?将有关他的一切从我的生命里彻底抽离,如此迅速而不留痕迹。我黯然。 我坐在地上背靠着床,手里还捧着可可。它泥巴似的身体让我感觉它已经死了好久了。我知道所有的物体一旦拥有生命,就会有悄然而去的一天。好比你从拥有什么的那一刻开始,就要作好失去它的准备。我留不住。留不住宇宙翔,留不住可可,最终也留不住我自己。这便是拥有的悲哀。而更悲哀的是,许多人在了解了这种悲哀之后,还是选择这种悲哀。因为面对拥有时的幸福,谁也没有浅尝辄止的道理。那么对于过去的我来讲,是否愿意以从未相识宇宙翔为代价来拒绝失去他时的痛苦呢?我埋下头去。 这时,门「砰」地一下打开了,沙暮闯了进来。 「文乐,你在啊?你怎么还不去戏剧社?害大家担心了一场。」他蹲在我面前,捧起我的脸,问,「怎么了,文乐?发生什么事了吗?」 我沮丧地看着他,道:「可可……死了。」 他一愕,轻轻拨开我的手心。可可冰冷地躺在我的手掌上。他久久地注视着我,一声也不言语。 「可可是宇宙翔唯一留给我的东西。」我若有所失地说。 他垂下头,犹豫了片刻,再抬起头,捕捉我的目光:「文乐,答应我,即使可可像宇宙翔一样离你而去,你也会坚强的,好吗?」 我深深地望着他那海蓝色的眼睛。 「恩。」我点点头。 我会坚强的。我一定会坚强的。我一定会越来越坚强。因为这次,我并没有哭啊。 「即使有一天,」他站起身,背对着我,等了片刻,道,「即使有一天,我像宇宙翔一样离你而去,你也会坚强的,对吗?」 我呆呆地看着他。我看不到他的海蓝色的眼睛。 十二月刚到,寝室里就逐渐热闹起来。学校的作息表换了冬令时,上午两堂课后再早操。于是,那些有晨跑习惯的女生们也如我一样过上了贪睡的髀肉復生的日子。恶习往往是比较容易传染的。冬日,躺在温暖的被窝里,看外面的雨丝飘了一窗,听那吧嗒吧嗒的声音,是我最大的乐趣。我为不用受早起的压力而感到满足。那种满足感可以作为一个人醉生梦死的糜烂的人生的开始,何况是对于像我这样视理想云云为鸿毛并将其轻易抛置脑后的人。我呆在一个由八个人的体温释放热量的暖炉里不想出来,随心所欲地在蒙着白色雾气的窗户上勾勒出某个人的轮廓,那便叫正中我下怀。 上课的老头哈欠连天一副要进入冬眠的样子,叫人看着就提不起精神。戏剧社的排练却已到了最后阶段。所谓的「最后阶段」的排练也就是每天去戏剧社报个道,然后把整台戏一气呵成地演一遍,艺频偶尔还会中途打断,但毕竟不怎么辛苦。老马识途,这象徵性的彩排自然是信手捏来。 我在教室里打一天的盹,回到寝室,居然又神智不清地寻来一些虾米,走到写字檯前,才发觉缸是空的。哦,可可已经死了,我怎么还不习惯呢?我总在幻梦初醒之际仍恍恍惚惚地以为回到了九月以前的生活。而事过境迁,陌生的情景一次次地唤回在梦里被我抽去的记忆。每回我望着窗外,便忍不住要想,宇宙翔已经死了,可可也死了,他们会不会在天堂相遇呢?我知道,就像《美丽人生》的结局中所说的那样,如果真的有所谓的死后的世界,那必定是某个人的内心世界,而你,就活在我的心里面,永远都不会消失。宇宙翔就活在我的心里面,伸手便可触到的指尖,容不下一颗泪的缝隙。 我嘆了口气,扔掉虾米,索性把水缸也塞进抽屉,免得日后触景生情、神经质、徒劳。忙完了就去戏剧社。 去戏剧社我永远是最积极的。因为除了戏剧社,我实在没有第二个方向能实现我的存在价值。人总会在衣食无忧的情况下寻找一种精神的寄託,欲望就是这样一点点地理所当然地滋生的。 上了九楼,听不见外面的风声。那种从倒映着水晶吊灯的大理石到挂着《雷雨》剧照的瓷壁都充溢着艺术气息的氛围会令我肃然起敬,满怀虔诚。我隔着沉重的落地玻璃向外张望,远远看见艺频等剧组里的一班人马缓缓朝这里移动。还社长呢,不如我这个平民当回事儿。我抿抿嘴,向剧场走去。 「王子殿下,请您回去,请您回去。」走到剧场门口,我忽然听到这样一句。 「请你不要再提回去的事。」这是沙暮的声音。 他们在说什么?我凑近暗红色的帷幕,屏息倾听。 「可是,国王让您回去,这是国王的命令。」 「如果你不想留在这里,你可以一个人走,我并不会治你的罪,阁下。」 我微微掀开暗红色的帷幕,居然看到司司南奇双手交叉搭在肩上向沙暮鞠了一躬。那是什么姿势?是一种礼节吗?他们在干什么?排戏?没听艺频提过要排新的剧目啊。 第58页 「可是,您要我向国王如何解释呢?」司司南奇绕到沙暮面前,「王子殿下,您得体谅我有我要履行的职责,正如王子殿下有您对国家及家族所负的责任……」 王子殿下,司司南奇居然称沙暮为王子殿下。 「沙暮是戈壁国的王子,他的父亲正是戈壁国国王。」 我恍然回忆起几天前司司南奇对我说过的话。 「最重要的是,身为王子殿下的沙暮必须在隆冬到来之前回去,否则一旦周围的温度低于他所能承受的极限,他就会慢慢死去。」 我的心狠狠一抽。难道司司南奇所说的都是真的?沙暮真的是戈壁王子么? 「即使有一天,我像宇宙翔一样离你而去,你也会坚强的,对吗?」 为什么沙暮会说出那样的话来?这,这难道只是巧合吗,或者是沙暮确实知道自己已危在旦夕?不,不!不会的!沙暮是英籍华裔,父母都是外交官,定居在英国,沙暮一个人回来念书。这是艺频亲口告诉我的。他的背景就这么单纯。什么戈壁,什么王子,我怎么能因为司司南奇无根无据的三言两语就心生动摇呢?不,我不会失去沙暮的,我绝不会失去沙暮的。 「文乐,你在这儿干吗?」有人在背后重重地拍了我一下,「干吗鬼鬼祟祟的?」 我吓了一跳,转身一看,是艺频。 「你怎么啦,文乐?」洛杨朝剧场努努嘴,问,「为什么不进去?」 我看看艺频,有些慌乱地说:「等、等你们啊。」 艺频瞅了我一眼,无奈地摇摇头,一副怒其不争的样子。那是自然,我怎么好意思跟你们比?你们戏剧社里高手云集,一个是后生可畏的导演,一个是闻名遐迩的美女,一个是会写会弹会唱的音乐才子,还有那个卓彬,虽然在社里作为不大,可人家在学习上好歹是一等一的尖子,就剩我,书念得一潭死水,上台表演又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干什么呢。 「还不进去!」艺频沖我一吼。 我跟着他们走进剧场,有些心神不宁。 沙暮和司司南奇坐在第一排观众席上,没有任何异样,见到我们,便起身迎了过来。 「你们已经来了呀。」艺频一边说一边卸下挎包。 沙暮礼貌性地笑笑,道:「才来一会儿。」 「恩,」艺频从包里拿出剧本,用眼角瞥我一下,道,「幸好才来了一会儿,不然的话,还不知会被那梁上君子窃听了多少话呢。」 沙暮立即转身看我,神色有些紧张。 我慌忙低下头,不敢接触他的眼睛。不敢去接触他那双可能会就此泄漏了所有的秘密的眼睛。别让真相来得太快。就让我一无所知吧。 「哈哈,」艺频对着我们大笑,道,「我开玩笑呢,你们当真啦?」 我微微抬起头,沙暮已经走上舞台了。我刚松了口气,忽然又发觉司司南奇在一旁用眼神攻击我。 像往常一样,五分钟后,布景、灯光、音乐,一切就绪。 艺频翻着剧本,说:「今天就排安妮公主熘出宫后在乔家里的那段吧,」她抬头看着我,「这段你挺生的,上回演出就是这儿出错,你得好好熟练一下。」 我低下头,又变成千古罪人一样。我知道她是无心的,可心里还是不舒服,演就演呗,老翻旧帐,伤人哪。 明亮的灯光下,我闭着眼站在卧椅边,稀里煳涂地问:「你知道我最喜欢的一首诗吗?」 「你已经告诉过我了。」乔不以为然地说。 「『我会拒绝玫瑰,在阿克洛瑟朗尼亚山的雪之椅中。』济慈的诗。」我忍不住睁开眼看着沙暮。 「是雪莱的。」他反驳说。 沙暮,此刻如此真实地站在我眼前的一个人,会是那童话里虚幻的王子么,会是那不着边际的外来星人么? 「是济慈的。」我和他迂迴。 「把你的心思从诗上收回来,放在睡衣上,一切就会没事,明白了?」 高挑的个子,端正的面孔,淡黄色的皮肤和海蓝色的眼睛,一头及肩金髮丝丝缕缕,脖子上挂着一串琥珀色的宝石项鍊,右手手腕上戴着几条刻满古怪文字的银色手鍊。这样的沙暮会是来自戈壁国的王子吗,要担负起整个国家及家族的责任的王子?他会吗?他会吗?他会吗? 「是济慈。」我执拗地说。 乔走到门边:「我会……」他忽然身体一摇晃,用手按着额头。 「怎么了,沙暮?」我跑过去,一把扶住他。 「没事,有点发烧而已。」他挣开我的手。 「我们回去吧,」司司南奇倏地一下冲上台来,拉着沙暮的胳膊,「别演了,我们回去吧,我们赶快回去吧。」 回去?我望了司司南奇一眼。他说「回去」是指回哪儿?回宿舍,回英国,还是回戈壁? 「沙暮,我们还是回去吧,求求你了,我们还是回去吧、回去吧。」司司南奇焦急得到了央求的地步。 「沙暮,」艺频从观众席上站起来,「你要是撑不住,就回去休息吧。」 「不,导演,」沙暮甩开司司南奇的手,忙着点头,「我行的,我行的。」 「好,那继续。」艺频重新坐了下来。 司司南奇迟疑了片刻,终于回到台下。下去时,回过头来厌恶地看了我一眼。 第59页 「文乐,我们继续吧。」沙暮低低地说。 我回到舞台中央。 「我会在……是雪莱……我会在十分钟后回来。」 我迷恋地望着沙暮,他的脸色很苍白。真的是我阻止了他回戈壁国么?他真的是为我留下的么?他明知自己的生命会一点一滴地耗尽,却还是执意为我留下,这是真的么?沙暮,告诉我,你是真的、真的不想离开我吗,就如我是真的、真的不想离开你? 「是济慈。你可以退下了。」我的眼里充满了忧愁的困惑。 「非常感谢。」乔诙谐地说。 沙暮,你不会有事的吧,哪怕不回戈壁国,哪怕留在我的身边,你也不会有事的吧?我痴痴地望着他走出道具门。 然而,他走出道具门的时候,忽然身体一倾,连同门一起倒在舞台上。 「沙暮!」我尖叫一声,飞快地跑过去,「沙暮,你怎么了?你怎么了?你醒醒啊,沙暮……」我托起他的身体紧紧抱住,泪如泉涌。 「怎么啦?怎么啦?」大家纷纷跑上台来,围住沙暮,「送医务室,快送医务室!」 「不不,」司司南奇突破人群,从我手中夺过沙暮,「先送他回寝室!」说完,背起沙暮就跑了出去。 众人尾随而去。 空荡荡的剧场里,只剩我一个人,跪倒在地,泪流满面。 沙暮怎么了?他发烧了吗?他的确只是平常的发烧吗? 「无论你信不信我,如果你是真心喜欢沙暮,总不该冒着杀死他的危险而和他交往吧?」司司南奇的话再一次在我的耳畔响起。 不!这不是真的,这一切都不是真的!难道死神从我身边拿走的还不够吗?先是宇宙翔,接着是可可,所以这次,这次我无论如何都不会答应它再收回沙暮的。我不答应。只要我不答应,神就无可奈何。 我起身冲出剧场,奔往男生宿舍楼。 沙暮,你不会有事的,你一定不会有事的。因为我会以我全部的年岁来守护你。我会用我的生命来护住你。 我跑进男生宿舍。已到了开饭时间,男生们蜂拥下楼去食堂,见我一鼓脑儿朝上跑,纷纷投来怪异的目光。 我冲到沙暮房间,推开门,只见他静静地躺在床上,面色惨白,闭着双眼。司司南奇跪在床边,紧紧握住他的手。 「你来干什么?」见我到来,司司南奇站起来,恶狠狠地说,「你把王子殿下害成这样还不够吗?你为什么不离得远远的,你非要等到他窒息才甘心吗?」 我蓦然想起前不久沙暮无故留信出走的情景,难道那时他就是准备回戈壁国去吗?要不是因为我去安曼乐园找他而使他不忍离去,现在他早已回到戈壁国舒舒服服地当他的王子了吧?是我牵绊住他,是我为了满足自己的依赖性而自私地把他留在身边,是我间接地害他到了朝不虑夕的地步。是我,都是我,是我这个杀人不见血的刽子手! 「沙暮……他怎么样了?」我支支吾吾地说着,想上前探视。 司司南奇一步跨过来,张开双手拦住我:「你站远一点!不许你再接近王子半步!」他放下手,昂起头,大声道,「明天我就带王子殿下回戈壁国!」 我低下头,眼中泪水满盈,抽泣着说:「我想再看看沙暮……」 「不行。」司司南奇不留一点余地,「你可以走了,现在就走,马上走,走啊!……」 「南奇……不准为难她。」沙暮忽然微微睁开眼,用轻而坚硬的声音说道。 我一下子扑过去,扑到沙暮的床上,眼泪夺眶而出:「沙暮,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害了你,是我把你害成这样,是我害你回不了戈壁国的……」 他一愕,立刻把目光转向司司南奇,责备道:「南奇,谁让你多嘴的?」 「殿下,您清醒一点吧!」司司南奇似乎豁出去了,神情异常激动,「难道您要为了她弃您的身份地位、弃您的国家、甚至不惜弃您自己的生命安危于不顾吗?不要忘记您是国王唯一的儿子,难道您要皇室后继无人吗?……」 「住口!」沙暮从床上支起身,每一个字都说得那么艰难,「你以为我病了,你就可以放肆了吗?」 沙暮病了。他真的病了。病得很严重很严重。几十分钟以前,他至少还可以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站在舞台上,可是一转眼,他连掩饰的力气都没有了。他真的病入膏肓了么? 「请原谅,」司司南奇双手交叉搭在肩上,深深地鞠了一躬,「尊敬的王子殿下。」说完,他定定了两秒钟,忽然一转身,跑出了寝室。 「文乐,不要哭,我不会有事的……」他虚弱地看着我,海蓝色的眼睛脱去了光彩。 泪,像缺堤的海,泛滥成灾,彻底淹没了我的视线。司司南奇的话重现耳边。 「你心里很明白沙暮为什么不愿意回去的原因吧?现在只有你能说服他回戈壁国,如果你不想眼睁睁地看着他在你面前死去。」 「沙暮,」我鼓起勇气,强忍着泪对他说,「你回去吧,回戈壁国。我希望你回去。」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他在审视我的表情。他想从一些细枝末节中探出我的心愿。良久,他握起我的手,道:「别担心,我没事的。我们还要在圣诞夜上演出呢,我走了,谁来和你演戏呢?」 第60页 沙暮。 他停顿了一下,继续道:「难道你真的愿意我回去吗?」 我当然不愿意。但是,我也同样不愿意看着他的海蓝色的眼睛渐渐失去生命。 十二月刚到,寝室里就逐渐热闹起来。学校的作息表换了冬令时,上午两堂课后再早操。于是,那些有晨跑习惯的女生们也如我一样过上了贪睡的髀肉復生的日子。恶习往往是比较容易传染的。冬日,躺在温暖的被窝里,看外面的雨丝飘了一窗,听那吧嗒吧嗒的声音,是我最大的乐趣。我为不用受早起的压力而感到满足。那种满足感可以作为一个人醉生梦死的糜烂的人生的开始,何况是对于像我这样视理想云云为鸿毛并将其轻易抛置脑后的人。我呆在一个由八个人的体温释放热量的暖炉里不想出来,随心所欲地在蒙着白色雾气的窗户上勾勒出某个人的轮廓,那便叫正中我下怀。 上课的老头哈欠连天一副要进入冬眠的样子,叫人看着就提不起精神。戏剧社的排练却已到了最后阶段。所谓的「最后阶段」的排练也就是每天去戏剧社报个道,然后把整台戏一气呵成地演一遍,艺频偶尔还会中途打断,但毕竟不怎么辛苦。老马识途,这象徵性的彩排自然是信手捏来。 我在教室里打一天的盹,回到寝室,居然又神智不清地寻来一些虾米,走到写字檯前,才发觉缸是空的。哦,可可已经死了,我怎么还不习惯呢?我总在幻梦初醒之际仍恍恍惚惚地以为回到了九月以前的生活。而事过境迁,陌生的情景一次次地唤回在梦里被我抽去的记忆。每回我望着窗外,便忍不住要想,宇宙翔已经死了,可可也死了,他们会不会在天堂相遇呢?我知道,就像《美丽人生》的结局中所说的那样,如果真的有所谓的死后的世界,那必定是某个人的内心世界,而你,就活在我的心里面,永远都不会消失。宇宙翔就活在我的心里面,伸手便可触到的指尖,容不下一颗泪的缝隙。 我嘆了口气,扔掉虾米,索性把水缸也塞进抽屉,免得日后触景生情、神经质、徒劳。忙完了就去戏剧社。 去戏剧社我永远是最积极的。因为除了戏剧社,我实在没有第二个方向能实现我的存在价值。人总会在衣食无忧的情况下寻找一种精神的寄託,欲望就是这样一点点地理所当然地滋生的。 上了九楼,听不见外面的风声。那种从倒映着水晶吊灯的大理石到挂着《雷雨》剧照的瓷壁都充溢着艺术气息的氛围会令我肃然起敬,满怀虔诚。我隔着沉重的落地玻璃向外张望,远远看见艺频等剧组里的一班人马缓缓朝这里移动。还社长呢,不如我这个平民当回事儿。我抿抿嘴,向剧场走去。 「王子殿下,请您回去,请您回去。」走到剧场门口,我忽然听到这样一句。 「请你不要再提回去的事。」这是沙暮的声音。 他们在说什么?我凑近暗红色的帷幕,屏息倾听。 「可是,国王让您回去,这是国王的命令。」 「如果你不想留在这里,你可以一个人走,我并不会治你的罪,阁下。」 我微微掀开暗红色的帷幕,居然看到司司南奇双手交叉搭在肩上向沙暮鞠了一躬。那是什么姿势?是一种礼节吗?他们在干什么?排戏?没听艺频提过要排新的剧目啊。 「可是,您要我向国王如何解释呢?」司司南奇绕到沙暮面前,「王子殿下,您得体谅我有我要履行的职责,正如王子殿下有您对国家及家族所负的责任……」 王子殿下,司司南奇居然称沙暮为王子殿下。 「沙暮是戈壁国的王子,他的父亲正是戈壁国国王。」 我恍然回忆起几天前司司南奇对我说过的话。 「最重要的是,身为王子殿下的沙暮必须在隆冬到来之前回去,否则一旦周围的温度低于他所能承受的极限,他就会慢慢死去。」 我的心狠狠一抽。难道司司南奇所说的都是真的?沙暮真的是戈壁王子么? 「即使有一天,我像宇宙翔一样离你而去,你也会坚强的,对吗?」 为什么沙暮会说出那样的话来?这,这难道只是巧合吗,或者是沙暮确实知道自己已危在旦夕?不,不!不会的!沙暮是英籍华裔,父母都是外交官,定居在英国,沙暮一个人回来念书。这是艺频亲口告诉我的。他的背景就这么单纯。什么戈壁,什么王子,我怎么能因为司司南奇无根无据的三言两语就心生动摇呢?不,我不会失去沙暮的,我绝不会失去沙暮的。 「文乐,你在这儿干吗?」有人在背后重重地拍了我一下,「干吗鬼鬼祟祟的?」 我吓了一跳,转身一看,是艺频。 「你怎么啦,文乐?」洛杨朝剧场努努嘴,问,「为什么不进去?」 我看看艺频,有些慌乱地说:「等、等你们啊。」 艺频瞅了我一眼,无奈地摇摇头,一副怒其不争的样子。那是自然,我怎么好意思跟你们比?你们戏剧社里高手云集,一个是后生可畏的导演,一个是闻名遐迩的美女,一个是会写会弹会唱的音乐才子,还有那个卓彬,虽然在社里作为不大,可人家在学习上好歹是一等一的尖子,就剩我,书念得一潭死水,上台表演又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干什么呢。 「还不进去!」艺频沖我一吼。 第61页 我跟着他们走进剧场,有些心神不宁。 沙暮和司司南奇坐在第一排观众席上,没有任何异样,见到我们,便起身迎了过来。 「你们已经来了呀。」艺频一边说一边卸下挎包。 沙暮礼貌性地笑笑,道:「才来一会儿。」 「恩,」艺频从包里拿出剧本,用眼角瞥我一下,道,「幸好才来了一会儿,不然的话,还不知会被那梁上君子窃听了多少话呢。」 沙暮立即转身看我,神色有些紧张。 我慌忙低下头,不敢接触他的眼睛。不敢去接触他那双可能会就此泄漏了所有的秘密的眼睛。别让真相来得太快。就让我一无所知吧。 「哈哈,」艺频对着我们大笑,道,「我开玩笑呢,你们当真啦?」 我微微抬起头,沙暮已经走上舞台了。我刚松了口气,忽然又发觉司司南奇在一旁用眼神攻击我。 像往常一样,五分钟后,布景、灯光、音乐,一切就绪。 艺频翻着剧本,说:「今天就排安妮公主熘出宫后在乔家里的那段吧,」她抬头看着我,「这段你挺生的,上回演出就是这儿出错,你得好好熟练一下。」 我低下头,又变成千古罪人一样。我知道她是无心的,可心里还是不舒服,演就演呗,老翻旧帐,伤人哪。 明亮的灯光下,我闭着眼站在卧椅边,稀里煳涂地问:「你知道我最喜欢的一首诗吗?」 「你已经告诉过我了。」乔不以为然地说。 「『我会拒绝玫瑰,在阿克洛瑟朗尼亚山的雪之椅中。』济慈的诗。」我忍不住睁开眼看着沙暮。 「是雪莱的。」他反驳说。 沙暮,此刻如此真实地站在我眼前的一个人,会是那童话里虚幻的王子么,会是那不着边际的外来星人么? 「是济慈的。」我和他迂迴。 「把你的心思从诗上收回来,放在睡衣上,一切就会没事,明白了?」 高挑的个子,端正的面孔,淡黄色的皮肤和海蓝色的眼睛,一头及肩金髮丝丝缕缕,脖子上挂着一串琥珀色的宝石项鍊,右手手腕上戴着几条刻满古怪文字的银色手鍊。这样的沙暮会是来自戈壁国的王子吗,要担负起整个国家及家族的责任的王子?他会吗?他会吗?他会吗? 「是济慈。」我执拗地说。 乔走到门边:「我会……」他忽然身体一摇晃,用手按着额头。 「怎么了,沙暮?」我跑过去,一把扶住他。 「没事,有点发烧而已。」他挣开我的手。 「我们回去吧,」司司南奇倏地一下冲上台来,拉着沙暮的胳膊,「别演了,我们回去吧,我们赶快回去吧。」 回去?我望了司司南奇一眼。他说「回去」是指回哪儿?回宿舍,回英国,还是回戈壁? 「沙暮,我们还是回去吧,求求你了,我们还是回去吧、回去吧。」司司南奇焦急得到了央求的地步。 「沙暮,」艺频从观众席上站起来,「你要是撑不住,就回去休息吧。」 「不,导演,」沙暮甩开司司南奇的手,忙着点头,「我行的,我行的。」 「好,那继续。」艺频重新坐了下来。 司司南奇迟疑了片刻,终于回到台下。下去时,回过头来厌恶地看了我一眼。 「文乐,我们继续吧。」沙暮低低地说。 我回到舞台中央。 「我会在……是雪莱……我会在十分钟后回来。」 我迷恋地望着沙暮,他的脸色很苍白。真的是我阻止了他回戈壁国么?他真的是为我留下的么?他明知自己的生命会一点一滴地耗尽,却还是执意为我留下,这是真的么?沙暮,告诉我,你是真的、真的不想离开我吗,就如我是真的、真的不想离开你? 「是济慈。你可以退下了。」我的眼里充满了忧愁的困惑。 「非常感谢。」乔诙谐地说。 沙暮,你不会有事的吧,哪怕不回戈壁国,哪怕留在我的身边,你也不会有事的吧?我痴痴地望着他走出道具门。 然而,他走出道具门的时候,忽然身体一倾,连同门一起倒在舞台上。 「沙暮!」我尖叫一声,飞快地跑过去,「沙暮,你怎么了?你怎么了?你醒醒啊,沙暮……」我托起他的身体紧紧抱住,泪如泉涌。 「怎么啦?怎么啦?」大家纷纷跑上台来,围住沙暮,「送医务室,快送医务室!」 「不不,」司司南奇突破人群,从我手中夺过沙暮,「先送他回寝室!」说完,背起沙暮就跑了出去。 众人尾随而去。 空荡荡的剧场里,只剩我一个人,跪倒在地,泪流满面。 沙暮怎么了?他发烧了吗?他的确只是平常的发烧吗? 「无论你信不信我,如果你是真心喜欢沙暮,总不该冒着杀死他的危险而和他交往吧?」司司南奇的话再一次在我的耳畔响起。 不!这不是真的,这一切都不是真的!难道死神从我身边拿走的还不够吗?先是宇宙翔,接着是可可,所以这次,这次我无论如何都不会答应它再收回沙暮的。我不答应。只要我不答应,神就无可奈何。 我起身冲出剧场,奔往男生宿舍楼。 沙暮,你不会有事的,你一定不会有事的。因为我会以我全部的年岁来守护你。我会用我的生命来护住你。 第62页 我跑进男生宿舍。已到了开饭时间,男生们蜂拥下楼去食堂,见我一鼓脑儿朝上跑,纷纷投来怪异的目光。 我冲到沙暮房间,推开门,只见他静静地躺在床上,面色惨白,闭着双眼。司司南奇跪在床边,紧紧握住他的手。 「你来干什么?」见我到来,司司南奇站起来,恶狠狠地说,「你把王子殿下害成这样还不够吗?你为什么不离得远远的,你非要等到他窒息才甘心吗?」 我蓦然想起前不久沙暮无故留信出走的情景,难道那时他就是准备回戈壁国去吗?要不是因为我去安曼乐园找他而使他不忍离去,现在他早已回到戈壁国舒舒服服地当他的王子了吧?是我牵绊住他,是我为了满足自己的依赖性而自私地把他留在身边,是我间接地害他到了朝不虑夕的地步。是我,都是我,是我这个杀人不见血的刽子手! 「沙暮……他怎么样了?」我支支吾吾地说着,想上前探视。 司司南奇一步跨过来,张开双手拦住我:「你站远一点!不许你再接近王子半步!」他放下手,昂起头,大声道,「明天我就带王子殿下回戈壁国!」 我低下头,眼中泪水满盈,抽泣着说:「我想再看看沙暮……」 「不行。」司司南奇不留一点余地,「你可以走了,现在就走,马上走,走啊!……」 「南奇……不准为难她。」沙暮忽然微微睁开眼,用轻而坚硬的声音说道。 我一下子扑过去,扑到沙暮的床上,眼泪夺眶而出:「沙暮,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害了你,是我把你害成这样,是我害你回不了戈壁国的……」 他一愕,立刻把目光转向司司南奇,责备道:「南奇,谁让你多嘴的?」 「殿下,您清醒一点吧!」司司南奇似乎豁出去了,神情异常激动,「难道您要为了她弃您的身份地位、弃您的国家、甚至不惜弃您自己的生命安危于不顾吗?不要忘记您是国王唯一的儿子,难道您要皇室后继无人吗?……」 「住口!」沙暮从床上支起身,每一个字都说得那么艰难,「你以为我病了,你就可以放肆了吗?」 沙暮病了。他真的病了。病得很严重很严重。几十分钟以前,他至少还可以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站在舞台上,可是一转眼,他连掩饰的力气都没有了。他真的病入膏肓了么? 「请原谅,」司司南奇双手交叉搭在肩上,深深地鞠了一躬,「尊敬的王子殿下。」说完,他定定了两秒钟,忽然一转身,跑出了寝室。 「文乐,不要哭,我不会有事的……」他虚弱地看着我,海蓝色的眼睛脱去了光彩。 泪,像缺堤的海,泛滥成灾,彻底淹没了我的视线。司司南奇的话重现耳边。 「你心里很明白沙暮为什么不愿意回去的原因吧?现在只有你能说服他回戈壁国,如果你不想眼睁睁地看着他在你面前死去。」 「沙暮,」我鼓起勇气,强忍着泪对他说,「你回去吧,回戈壁国。我希望你回去。」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他在审视我的表情。他想从一些细枝末节中探出我的心愿。良久,他握起我的手,道:「别担心,我没事的。我们还要在圣诞夜上演出呢,我走了,谁来和你演戏呢?」 沙暮。 他停顿了一下,继续道:「难道你真的愿意我回去吗?」 我当然不愿意。但是,我也同样不愿意看着他的海蓝色的眼睛渐渐失去生命。 舞台上是一个月色凄迷的夜晚。我坐在狭小的道具车厢里,耀眼的聚光灯打在我脸上,还有校电视台派来採访的记者和摄像机镜头在离台不远处,占取最佳角度。 「请在下个街角停车。」我对身边的乔说。 这是安妮公主的身份被揭穿后,她不得不离开乔回到大使馆的那一幕。 「好的,是这儿么?」乔假装踩了剎车。 这是我和沙暮的最后一幕戏。不仅仅是这齣名叫《罗马假日》的戏的最后一幕,也或许是我们之间永远的最后一幕。 「是这儿,是的。」我如此投入地看着他,因为我并不是在演戏,因为我是真的忧伤,「我必须离开你了。我会走到那个拐脚,再转个弯。你待在车里,然后把车开走。答应我不要回头看。只要把车开走,离开这里。就如同我离开你一样。」 乔的目光很炽热,但他依然冷静地回答:「好的。」 「我宁愿不说再见,我说不出来。」我苦恼地低下头。 乔微微凑近我,温柔而略带苦楚地轻声道:「那就别说了。」 我默默地看了他两秒钟,随后侧身打开车门,跳下车,头也不回地离去了。 乔在车里待了片刻,直到完全看不见我,他才下车,点了一支烟,吸了一口,远远地望着大使馆宫殿的背景。 《罗马假日》在一片掌声中落幕了。 谢幕的时候,舞台上找不到沙暮的身影。我跑回后台,他也不在化妆室。我迅速地看了一眼墙上的钟,十一点半,难道他已经回去了吗? 我飞快地冲出舞台,踮着脚在拥挤的剧场里搜索沙暮的影子。然而,没有。 沙暮,真的走了吗,如安妮公主和乔一样没有留下一句正式的道别的话?我垂头丧气地走着,忽然想起安曼乐园。 第63页 我奔出剧场,奔出学校,一路飞奔至安曼乐园。 于是,在我那个曾经的伊甸园里,我又见到了沙暮。 可是,我一句话都说不出,当我千里不远地跑到他身边的时候,我竟然只有默默无语地看着他。 广场的时钟慢慢地指向十二点。 身旁有一颗圣诞树,挂着五颜六色相继闪烁的灯泡和包装得十分精緻的小礼物。 平安夜就要过去了。这美丽的感伤的平安夜。 沙暮轻轻地捧起我的手,把一袋沙子放在我手中。沙的名字叫琉璃沙。 圣诞的歌声随着凛冽的风远远地传播。 我一动不动地伫立着。不知多少年之后,我们的奇遇也会成为传说呢? 「我回来,」沙暮用一双依依不捨的目光看着我,「只是想告诉你,我也好爱好爱你啊。」 我呆呆地望着他,那悽美的笑容酷似死去的宇宙翔。 他转过身,飞快地走入人群里。 我终于看不见他了。 时钟敲响十二点,银色的圣诞节,慢慢地开始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