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条红鲱鱼》 第1页 [侦探推理] 《五条红鲱鱼(出书版)》作者:[英]多萝西·l.塞耶斯/译者:孙永华【完结】 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 原作名: five red herrings 译者: 孙永华 出版年: 2010年1月 内容简介: 《五条红鲱鱼》如果你喜欢绘画和钓鱼,那戈洛里确实是个好去处,这里是画家们聚集的地方。天气好的时候他们画画或者钓鱼,剩下的时间他们会在酒吧里打发。坎贝尔是酒吧里不受欢迎的人。因为他的坏脾气。实际上,这个地方的所有居民都不喜欢他——他指责其他画家们是庸才,作为苏格兰人,他指责英格兰人没尽到对这个国家的责任;他纠缠别人的妻子;他开车撞倒了邻居的墙;他禁止别人在他家门口的池塘里钓鱼,尽管那个池塘并不属于他……总之,他得罪了很多人。彼得·温姆西勋爵亲眼见识了这个坏脾气傢伙的所作所为,在一家酒吧里,因一言不和就要动手。第二天上午,人们发现坎贝尔死在他经常写生的地方,脑袋被人打破了。毫无疑问,他是被谋杀的。但他到底是什么时候死的呢?五个嫌疑人都提供了不在现场的证据。但坎贝尔真的是像看上去的那样,是在那天上午被谋杀的吗?温姆西勋爵又提出了疑问。 读者感觉: 《五条红鲱鱼》一书给人的总体感觉是六个侦探(当然只有温西勋爵是一流的)对付六个犯罪嫌疑人(当然只有一个是兇手)。 鲱鱼在西方俚语里面有干扰因素的含义,所以这部书的名字实际上是告诉大家六个犯罪嫌疑人中,有五个是“鲱鱼”。所以这部书看起来颇费头脑,因为头绪很多很乱,对推理迷是一种挑战!不过多萝西的语言还算风趣幽默。 这部书最成功的地方是最后的几章,当温西勋爵重现犯罪过程的时候,相信大家一定会感到十足的满意的!毫无疑问,这是一部杰作。 序言 献给我的朋友乔·提纳姆,最好心的旅馆主人亲爱的乔: 最终这本书变成一部献给你的关于门城〔1〕和科尔库布里郡的书。书中所有的地方都是真实存在的,所有的火车也是真实存在的,那些风景也是千真万确的,只不过偶尔我会自行在这里或那里添加几处新的房子。但是,你比任何人都清楚,这里面的人与当地的居民可是一点都不像,加洛韦的艺术家们,可不会喝得醉醺醺的,或者抛弃妻子,或者寻衅滋事,打破年轻小伙子的脑袋。所有这些只不过是为了增加趣味性,让它更加刺激而已。 如果我不小心将某个人的真实姓名用于命名我书中某个让人厌恶的角色,请一定代我向这个人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告诉他或者她我完全不是有意的,请一定要帮助我打消他们的疑虑。即使是坏人也需要有个名字啊。并且请告诉劳里市议长,虽然这个故事的背景被放到了油气时代,但是我很清楚地知道门城的居民肯定是在电灯明亮柔和的光线下阅读本书的。 如果你遇到埃朗高恩旅馆的米勒先生,或者门城火车站的站长,或者科尔库布里郡的售票员,还有许许多多的好心人——他们曾经耐心地回答我提出的关于火车票、公共汽车还有位于克里镇的老矿山的问题——代我对他们这些善意的行为表达最真诚的谢意,对我造成的困扰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请把我的爱意、问候带给每一个人。可别忘了费利克斯哦!还有,请告诉提纳姆夫人,我们明年夏天会再过来打扰的,我们要在安沃斯吃更多的马铃薯烤饼。 多萝西·l. 塞耶斯 注 释 〔1〕门城(gatehouse),是苏格兰加洛韦地区的一个小镇,建立于十七世纪中期,靠近弗利特河,意为门房,或位于弗利特河边路上的房子。 第一章 活着的坎贝尔 如果一个人生活在加洛韦,那么他的生活要么是钓鱼要么是画画。“要么”这个词或许会有误导作用,事实上,大多数画家在闲暇时也是渔夫。不从事这两项活动的人被认为是古怪的,或者说是异类。钓鱼是这里的标准话题,不管谈话是发生在俱乐部还是邮局,修车厂还是街道,也不管你是开着劳斯莱斯、带着三根哈代渔竿的超级富豪,还是古怪地盯着迪伊河〔1〕鲑鱼网发呆的沉思者。在英国的其他地方,天气是以农民、园丁和周末出游者的标准来衡量的,而在加洛韦,天气的意义在于它对钓鱼和绘画的影响。“渔夫-画家”们将天气的话题谈得更加深入,他们会谈到如果天气过于晴朗,就不会有带着耀眼色彩的鳟鱼群纷至沓来;倾盆大雨涌入河流和海湾中,妨碍了作画,却可以让他兴致勃勃地带着渔竿和鱼篮前去钓鱼捕鱼;又或者在寒冷而灰暗的日子里,如果山顶没有紫光呈现,河流上也没有蚊蝇飞舞,那么他就可以快快乐乐地去一个舒适的酒吧参加朋友聚会,他们相互交换有关北美红雀和马驰·布朗〔2〕的信息,并尝试为鱼线打上更加复杂的结。 加洛韦的艺术中心就是科尔库布里郡,画家们在这里形成一个分散的社群,社群的中心是城镇的繁华商业区,其外围则闪烁在边远山村的村舍间,光芒最远辐射到弗利特门城。这里有宏大辉煌的画室,镶嵌着板条,高高矗立,结实的石质房屋中摆放着闪着微光的黄铜制品和抛光的橡木家具。这里还有普通的工作画室——只作为夏天的临时居所,而不是固定居所——良好的北向採光,一堆笔刷和画布就是画室里所有的艺术工具。这里也有很多家庭作坊式的画室拥挤在狭窄的小巷尽头,蓝色、红色、黄色窗帘和古怪的陶瓷碎片将这里装饰得色彩鲜艷,花园中快要过季的花卉在肥沃的土壤里肆意开放着。还有的工作室就是一座简单的谷仓,充足的面积、斜直的椽子让谷仓显得非常漂亮,再加上一个龟甲燃炉〔3〕或者小煤气炉,就会十分适合居住。画家们的生活方式也是各种各样的,有的拖家带口,居家打扮,始终戴着帽子,繫着围裙;有的租屋而住,获得女主人的悉心照顾;有的画家夫妻同住或者独居,但会雇一位妇女随时帮他们打扫房屋;也有的画家像隐士般自己照顾自己的生活。他们有的画油画,有的画水彩画,也有彩色蜡笔画家、版画家和插画家,甚至还有人用金属作画。艺术家们形形色色,但有一样是共同的——他们都在严肃而认真地潜心创作,他们都是专业画家。 第2页 进入这个钓鱼和绘画社群的时候,彼得·温西勋爵受到友好,甚至是热烈的欢迎。他可以在人们钦佩的目光中将鱼线轻松地抛出,而且他并不假装自己会画画,因此,尽管他是一位英格兰人,而且是“外来进入者”,也没有引来任何的攻击和冒犯。这个南方人被苏格兰人所容忍,是因为他们认为他不会仗势欺人,温西勋爵也确实完全没有这种英格兰人特有的恶习。的确,他说话有些装模作样,他的行为也不够庄重,但是经过几个季节的相处,人们慢慢接受了他。当他醉心于某些怪癖的时候,人们也不过耸耸肩膀说:“耶稣啊,不过是温西勋爵。” 晚上,温西在麦克莱伦·阿姆斯酒吧的时候,目睹了坎贝尔与沃特斯之间爆发的一场激烈争吵。坎贝尔,一位风景画家,也许多喝了一两杯,尤其他还是一个红头髮的男人,其结果就是他变得比平常更像一个好斗的苏格兰人。他对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苏格兰高地士兵的行为大加赞赏,中间还停下来告诉沃特斯,所有英格兰人都是杂种血统,他们甚至连自己的语言都说不好。 沃特斯是血统纯正的英格兰自耕农,和所有的英格兰人一样,他们随时做好准备钦佩并赞美所有的外国人。但是,也像所有的英格兰人那样,他很讨厌听到他们自己赞美自己。在公众场合夸赞自己的国家,在他看来是十分无礼的行为——就像一个人在吸菸室大肆宣扬自己的妻子很漂亮一样。他面露外地人经常展露的、非常得体的宽容而僵化的微笑,以表示自己丝毫不受影响,完全不需要浪费时间为此作出辩解。 坎贝尔指出伦敦所有重要的管理职位都是由苏格兰人担任的,英格兰从未真正成功征服过苏格兰,如果苏格兰想要实行地方自治,上帝证明,这是完全可以的;当某个特定的英格兰军团瓦解,那么他们就会要求苏格兰官员来管理自己,而前线不管哪个区出现紧张局势,一旦他们得知苏格兰高地士兵在其左翼,神经立刻就会放松下来。“你问任何一个参加过战争的人,小子,”他加了一句——他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了某种不公平的优势:战争结束的时候,沃特斯刚刚达到参军的年龄,“他们会告诉你他们对苏格兰高地士兵的看法。” “是的,”沃特斯说,嘴角带着不贊同的嘲笑,“我知道他们会说什么‘他们只会突袭。’〔4〕” 出于礼貌的天性,而且考虑到自己是现场的少数派,沃特斯再也没说其他攻击性的语言,但是坎贝尔却仿佛找到了发泄的出口。他叽里咕噜吐出一大堆反驳的话,这些带着恶意的语言已经不只是民族争论,而转变为人格侮辱了。 “像你这样的苏格兰人的问题就在于,”沃特斯趁着坎贝尔停下来喘气的空当说,“你有自卑情结。” 他毫不在意地一口喝干了玻璃杯中的酒,然后朝温西笑了笑。 或许是这个微笑比沃特斯原来的嘲笑更加刺激坎贝尔的愤怒神经。他採取了更加简明而令人遗憾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愤怒。他拿起杯子,将里面的大半酒水泼到了沃特斯的脸上。 “哦,不要,坎贝尔先生。”乌立·默多克先生说,他可不喜欢这些捣乱分子,一点也不希望自己的酒吧发生这样的骚动。 但是沃特斯这时已经顾不上礼貌了,一场激战就此开始。他们在满地的碎玻璃瓶和碎木屑中纠缠在一起,而沃特斯的语言甚至比坎贝尔的更加让人遗憾。 “我会为此拧断你的脖子,”他恶狠狠地说,“你这个骯脏的高地乡下佬。” “放松点,沃特斯,”温西赶忙劝架,抓住他的衣领,“不要像个傻子一样,这个傢伙喝醉了。” “给我过来,你这个傢伙,”麦可达姆,一个渔夫,用他粗壮的胳膊拖住坎贝尔,“别这么干,你给我安静点。” 打斗的双方被分开,暂时休战。 “事情不是这样的,”温西说,“这不是国际联盟。你们这是自找麻烦,理智一点好不好?” “他叫我——”沃特斯嘟囔着,抹了抹脸上的威士忌,“如果我连这都能容忍,那我就该死了。他最好离我远点,就这样。”他愤怒地瞪着坎贝尔。 “如果你想打架,我随时奉陪,”坎贝尔反驳,“我是不会逃走的。” “好了,好了,先生们。”默多克打着圆场。 “他走过来,”坎贝尔说,“那种该死的轻蔑样子——” “没什么,坎贝尔先生,”主人发话道,“但是你不该说那些污辱人的话。” “该死,我喜欢说他什么就会说他什么。”坎贝尔继续顽抗着。 “但是不能在我的酒吧里。”默多克先生很坚持。 “该死的,我想在哪个酒吧说就在哪个酒吧说,”坎贝尔说,“并且,我乐意再说一遍——他是一个——” “闭嘴!”麦可达姆说,“你最好明天早上想清楚再说。好了,我们走吧——我可以送你一程,我们回门城。” “该死的,”坎贝尔说,“我自己有车,我可以开车,我可不想再看到你们这伙人中的任何一个了。” 第3页 他沖了出去,小酒馆归于平静。 “亲爱的,亲爱的!”温西说。 “我想我最好也离开这里。”沃特斯闷闷不乐地说。 温西和麦可达姆交换了一下眼神。 “再等一会儿,”后者发话,“完全没必要这么着急。坎贝尔是个暴躁的傢伙,尤其是喝了点小酒,他就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 “是啊,”默多克说,“但是他实在没有权利这么说沃特斯先生,完全没有。非常遗憾——真的非常遗憾。” “很抱歉对苏格兰人说了这样失礼的话。”沃特斯说,“这不是我的本意,我只是实在无法忍受他了。” “哦,没关系,”麦可达姆说,“我知道你本意不是如此。沃特斯先生,你还想喝点什么?” “双份苏格兰威士忌。”沃特斯羞愧地笑了笑。 “这就对了,”温西表示贊同,“把这份羞辱的回忆淹没在这个城市的烈酒中去吧。” 刚才在骚乱发生时离得远远的麦克乔奇先生,这时站起来走近他们。 “再来一杯沃辛顿,”他简短地说,“我毫不怀疑,坎贝尔这两天肯定会有麻烦。他的行为已经让人无法忍受了。你们也听说过前几天他在高尔夫球场上对斯特罗恩说了什么。他把自己当成这个地方的老大了。斯特罗恩最后放话,如果再在球场上看到他就会扭断他的脖子。” 其他人沉默地点头,看来坎贝尔与高尔夫俱乐部秘书的吵架已经被载入门城当地歷史了。 “而且事实上,这事也不能怪斯特罗恩。”麦克乔奇继续说,“坎贝尔在门城仅仅住了两季,但是他与这里所有的人都不和。喝醉酒的时候,他就是一个恶魔,而当他清醒的时候则绝对是个笨蛋。真是耻辱。我们艺术家团体中的成员彼此和睦相处,很少会发生冲突,而现在这里没有别的,只有争吵——所有这些都是坎贝尔这个傢伙引起的。” “是啊。”默多克说,“他很快就会平静下来了。这个傢伙不是本地人,还没搞清自己的位置。从他的胡言乱语中得知,他根本不是苏格兰人,每个人都知道他来自格拉斯哥,但他母亲是个北爱尔兰女人,名字是弗拉纳根。” “难怪这么粗鲁。”默里插话进来。他是一位银行家,柯克沃尔本地人,对任何一个出生在威克以南地区的人都有一种毫不掩饰的蔑视:“最好别理他,如果他想得到某些人的关注,我想也不会是我们中的任何一个。” 说完他还意味深长地点点头。 “你是说休·法伦?”麦可达姆先生暗示道。 “我可没有指定任何人,”默里说,“但是我们都知道他因为某位夫人惹了不少麻烦。” “完全不是那个女人的错。”麦克乔奇着重强调。 “我没说是那位夫人的错。但是这样的麻烦没有人能帮他们解决。” “我完全不能想像坎贝尔如何扮演家庭破坏者的形象。”温西甚是愉快地说。 “我也完全不能想像。”沃特斯咕哝道,“但是他自己能够想像就足够了,有一天——” “好了,好了,各位,”默多克赶忙说,“坎贝尔确实是一个不受欢迎的人,但是大家最好多担待些,不要理他就是了。” “完全正确。”沃特斯说。 “不是还有关于钓鱼的争吵吗?”温西插话,如果话题要继续围绕坎贝尔展开,那么最好是不遗余力地将话题扯离沃特斯。 “有,当然有啊,”麦可达姆说,“他和乔克·格雷厄姆已经势不两立了。格雷厄姆先生要在坎贝尔屋子下面的池塘钓鱼。如果想要息事宁人的话,也不是说除了打扰坎贝尔,在弗利特就没有足够的地方钓鱼了。但是就像格雷厄姆先生所说所做的那样,池塘不是坎贝尔的——是大家的——没人期望格雷厄姆先生会听坎贝尔的话,他不会理睬任何人。” “尤其是,”麦克乔奇说,“在坎贝尔试图要把他推进弗利特湾之后。” “天哪,他真的这样干了?”温西兴致勃勃地问。 “是的,但是他自己掉了进去。”默多克似乎在缅怀往事,“而格雷厄姆从那之后,每天晚上都会带上一两个小伙子去那里钓鱼。我想今天晚上他还是会去的。” “也就是说,如果坎贝尔想吵架滋事,他就应该知道去哪里找格雷厄姆了。”温西说,“来吧,沃特斯,我想我们最好回去吧。” 沃特斯依旧在生闷气,他站起来跟着温西走出酒吧。温西把他带回寄宿处,一路兴奋地唠叨着,直到进了屋把他塞到床上。 “我不应该让坎贝尔刺激你。”他说,随后被一连串嘟哝声打断,“他完全不值得理会,去睡一觉,醒来之后忘掉这件事,你明天还要工作。这才是得体的做法。”他说,然后被一幅倚靠在抽屉柜上的风景画吸引住了,“你是个用刀的好手,是吗,老兄?” “谁?我?”沃特斯说,“你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坎贝尔是这个地方唯一的用刀好手——当然是他自己说的。他甚至大言不惭地说高恩是个过时的老傢伙。” 第4页 “这可是奇耻大辱,不是吗?” “我想是的。高恩是个真正的画家——天哪,我一想到那时的场景就浑身发热。他是在爱丁堡艺术家俱乐部说的这话,在很多人面前,而且其中还有不少是高恩的朋友。” “那么高恩说了什么?” “哦,说了很多,他们现在完全互不理睬。这个该死的傢伙,他就不该活着。你听到他说我什么了吗?” “是的,但是我可不想再听一遍。这个傢伙最终会自食其果,他不值得我们花时间来烦恼。” “这是大实话。而且他的作品也没有精彩到足以弥补他的兽性。” “他画画不行吗?” “哦,他可以的——勉强可以吧。他就是高恩说的那种人——一个旅行推销员。该死的,他的作品在第一眼确实可以打动人,但这只不过是小把戏。如果套上一个模式,任何人都可以做得到。我半小时内就可以画出一幅很好的坎贝尔式的作品,你等一会儿,我画给你看。” 他勐地将一只脚伸出床外。温西及时强硬地将它按了回去。 “以后有的是时间给我看。等我看过了他的作品再说吧。如果我还没看过原作,就无法判断模仿之作画得怎么样,不是吗?” “对,那好吧,等你看过了他的画,我再画给你看。哦,天哪,我的脑袋快要爆炸了。” “快点睡觉吧,”温西说,“需要我像他们说的那样去叫麦克劳德夫人来照顾你入睡吗?让她给你带几片阿司匹林和烤面包?” “不需要,我明天早上还要早起。真糟糕,但是明天早上一切都会好的。” “好吧,那么,再见,祝你做个好梦。”温西向他告别。 他将门轻轻地关上,然后一路沉思着走回自己的居所。 坎贝尔开车行驶在回家的路上。当车子经过那座分隔科尔库布里郡和弗利特门城的小山时,伴随着汽车在山路上发出的断断续续的嘎嚓声,他一边胡乱地换挡,一边简要地回顾了自己在这里受到的委屈。那个该死的,只知道嘲讽与傻笑的下流的沃特斯!让他那该死的优越感见鬼去吧。他只希望这件事不是发生在麦克乔奇面前。麦克乔奇会告诉斯特罗恩,斯特罗恩会更加自鸣得意。“你们看,”他会说,“我将这个人赶出高尔夫球场是一件多么明智的事情啊。他是个只知道喝酒、在公共场合吵架的傢伙。”该死的斯特罗恩,永远带着他军士长的派头让你备受侮辱。如果好好想想,斯特罗恩的家庭好男人形象、他的干活效率以及他在当地的影响力,就是一切麻烦的根源。他假装什么都没说,但事实上流言飞语和诽谤之言满天飞舞,他会让一个地方的人们彻底反对一个人。斯特罗恩还是法伦这个傢伙的朋友。法伦也会听说这件事,他会为此跳起来,也变得更加令人讨厌。如果不是因为法伦,今天晚上根本不会发生那场愚蠢的争吵。晚餐前那令人厌恶的一幕!这就是驱使坎贝尔来到麦克莱伦·阿姆斯酒吧的原因。他的手在方向盘上停顿了一会儿,为什么不直接回到法伦那里把这件事情彻底摆平呢? 然而,这又有什么关系?他停下车,点燃一支雪茄,狠狠地吸了两口。如果整个地方的人们都反对他,那么他也讨厌这个地方。这里只有一个体面的人,而她却与畜生一般的法伦结了婚,最糟糕的是她对法伦一心一意。她对别人可是一点都不在乎——如果法伦明白这一点的话。而这一点坎贝尔跟其他人一样明白,他也没有什么出轨的想法。他只是希望,如果他觉得疲劳、烦恼,或者厌烦了他那间孤单、不舒服的小屋子,可以去吉尔达·法伦蓝绿相间的凉爽起居室坐一坐,希望能被她那温柔动人、让人感到舒适的嗓音抚慰。而休·法伦,这个男人的感知力与想像力并不比公牛更多,他一定要闯进来,打破这一段美好时光,把他骯脏的想法加在这件事情上,践踏坎贝尔避难花园中纯洁的百合。难怪法伦的风景画看起来就像是用斧子砍上去的——这个男人一点也不优雅。他对蓝色和红色的运用完全是为了谋杀你的眼睛,他就是通过红色和蓝色来看待人生的。如果现在法伦死了,如果某个人的双手能够掐着他的脖子,直到他瞪出那双蓝色的大眼睛——像牛的眼睛一样——他笑了起来,这可真是好笑极了。他应该去告诉法伦这个想法,然后看看他有什么反应。 法伦是个恶魔,是个禽兽,是个恶棍,带着艺术家的习气——他的习气就是毫无艺术感。他与法伦完全无法和平相处。任何地方都没有和平。如果他回到门城,他知道那里有什么在等着他。从卧室窗户就能看到乔克·格雷厄姆站在房子的墙下抽打水面——而他这么做就是为了惹怒他。为什么格雷厄姆就不能让他一个人待着?沿着水坝到处都是钓鱼的好地方。这是纯粹的迫害。不加理会地上床睡觉也没有任何好处。他们一会儿就会吵醒他,他们会拍打他的窗户,在窗外大声叫嚷自己捕捉到了猎物——他们甚至会傲慢地施捨给他一条鳟鱼,就扔在他的窗台上,有时甚至是抓到就应该被放回去的小鱼。他只希望格雷厄姆有一天会失足滑下石头,防水长靴里灌满河水,而他本人也淹死在他那些讨厌的鱼群里。最让他愤怒的是,这每夜的闹剧都被他的邻居弗格森欣赏,自从院墙纠纷之后,弗格森就变得再也无法让人忍受。 第5页 当然,在他倒车的时候,确实不小心撞到了弗格森的院墙,将石头撞掉了一两块。但是,如果那院墙修得好好的,就不会造成任何破坏。弗格森那棵大树的根部长到了墙的下面,破坏了墙基,甚至还有一些大的吸枝〔5〕长进了坎贝尔的花园,而他不过是彻底清除了这令人讨厌的东西而已。一个人是不应该将树种在墙壁下面的,否则墙面轻轻一推就倒了——而他竟然还过分地要求别人修缮、赔偿。他不必修理弗格森的墙,弗格森首先应该自我反省。 他紧咬着自己的牙齿。他想从这些让人郁闷的鸡毛蒜皮的争吵中摆脱出来,与某个人来一场大规模的、痛快的、疯狂的争吵。但愿他能把沃特斯的脸捣成果酱——放手去做——解决这件事情,他才会觉得好过点。那么现在他回家还是回到刚才的地方,这些都无关紧要,他只需要找个人将这郁闷之气发泄出来。 他想得那么出神,都没有注意到远方传来汽车的嗡嗡声,车灯闪烁着,然后消失在公路的转弯处。他最先听到的是一声刺耳的紧急剎车声,紧接着一个暴躁的声音在大吼:“你他妈的到底在干什么,你这个疯子,就这么一声不响地横在拐弯的地方,大马路的正中央,啊?该死的!”就在他转过身,在车前灯刺眼的光亮中眯起眼,准备抓住这个新的机会展开攻击的时候,他听到这个声音带着某种胜利意味愤怒地说:“啊,坎贝尔,当然,我就知道只有你才会这么干。” 注 释 〔1〕迪伊河是发源于苏格兰东部凯恩戈姆山脉的一条河流,向东流一百四十五公里经阿伯丁的人造海峡注入北海。该河以其秀丽的风景和鲑鱼渔场而着称。 〔2〕一种蜉蝣生物,用作钓鱼诱饵。 〔3〕一种家庭用燃炉。钢铁材质,饰以龟纹,做成龟形,最早是一八三○年由查尔斯·波特威先生手工制成。 〔4〕全文应该是they skite too much and fight too little(他们突袭得太多,但是面对面战斗得太少). 〔5〕从木本植物根部或干的下部长出的枝条,可生成一株新的植物。 第二章 坎贝尔之死 “你听说坎贝尔先生的事了吗?”麦克莱伦·阿姆斯酒吧的默多克先生问道。他仔细地擦着手中的玻璃杯,准备往里面倒啤酒。 “哦,昨晚之后他又给自己惹了什么更大的麻烦吗?”温西问。他将一只胳膊撑在吧檯上,兴致勃勃地准备接受他将会听到的新闻。 “他死了。”默多克先生语出惊人。 “死了?”温西下意识地重复道。 默多克先生点点头。 “哦,是的,麦可达姆先生刚从门城带过来的消息。下午两点有人在牛顿-斯图尔特的山里发现了他的尸体。” “天哪!”温西说,“但是,他是怎么死的呢?” “失足掉下河。”默多克先生回答,“然后淹死了,他们是这么说的。警察已经上山了,他们会把尸体带下来。” “我猜这是一个意外。” “嗯,今天早上十点刚过的时候,还有勃岗的村民见到他在桥边高地那里作画,而下午两点梅杰·杜格尔拿着钓鱼竿经过那里的时候,发现有尸体躺在河里。那里很滑,特别容易摔倒,而且到处都是断崖。我想他可能是要下去取些水来作画,踩在石头上,没想到失足掉下去了。” “作油画不需要取水。”温西沉思着说,“但是有可能他想调一下三明治里的芥末酱,或者往水壶里灌点水,或者只是想给威士忌兑点水。我说,默多克,我最好开车去看看,你知道这可是我的长项。出事地点具体在哪儿呢?” “你必须走海滨路,穿过克里镇到牛顿-斯图尔特,”默多克先生说,“过了桥之后右转,然后看到路标再右转,沿着路一直走到巴格勒南,继续向前翻越右手边的一座小桥,然后走右边的路。” “事实上,”温西说,“我一直右转就是了。我想我知道那个地方。那里有座桥,有一个大门,还有一条游弋着鲑鱼的大河。” “是的,在米诺奇,丹尼森先生去年在那里抓了一条大鱼。你到了那个大门,就可以看到左手边的桥。” 温西点点头。 “那么我现在就出发了,”他说,“我可不想错过这个乐子。一会儿见,老兄。我敢打赌这可是坎贝尔做过的最受欢迎的事了。离开人世却成全了他,呃,不是吗?” 时值八月底,这天是个绝妙的好天气,温西兴致勃勃地驱车上路了。从科尔库布里郡到牛顿-斯图尔特的路途上还有一些可爱的小困难需要克服。天空明亮高远,舒捲的云彩挂在天边,鲜艷的花朵爬满了道路两边的树篱,前面伸展着结实的路面,耳边伴随着引擎动听的声音,前方还有一个富有趣味的案子在等着他,这一切都让温西勋爵的幸福之杯装得满满的。他就是这样一个容易满足于小小快乐的人。 他驶过门城,热切而兴奋地向安沃斯旅馆的主人招了招手。温西在卡多内斯城堡〔1〕灰暗的阴影下向上攀爬,第一千次沉浸在沿途的优美景色中。莫斯庄园农场像一位日本美人,在高高的乔木的掩映下,似乎是蓝色海岸边一颗闪亮的珍宝;克科达尔好像可爱的义大利姑娘,四周栽满了高瘦而盘曲的树木;纯净、蔚蓝的威格郡海岸围绕着海湾闪闪发光。接下来是被白色农舍环绕着、远离巴赫尔姆的老博德区;然后会突然跃出一片明亮而耀眼的绿色草坪,就像是阿瓦隆〔2〕的乐土,掩映在高大的树木之下。一片野生的大蒜退到车后去了,但那气味久久徘徊不去,让人想起吸血鬼颤抖的羽翼,还有博德区歷史上黑暗的一面。白色防波堤上老旧的碎石机被大团粉尘包围着,旁边起重机的吊杆耸入云间,沉重的拖船牢牢地拴在锚锭上。接下来是鲑鱼网和宽广的半圆形海湾,大片的海石竹将这里的夏天映衬成了玫瑰色。海湾上的泥沙呈现出紫褐色,宏伟、巨大的凯斯缪尔山峰将克里镇笼罩在阴影里。道路变得开阔起来,倾斜多弯——左边是白色的房舍,天空中云层舒展,玫瑰和紫菀在路边白色和黄色的围墙上丛生蔓延。然后温西就到了牛顿-斯图尔特,此时地面开始变得颠簸多石,灰色的屋檐簇拥在一起,单薄的尖顶划破了天空。过了桥转向右边的柯克庄园,就来到了巴格勒南路,这里道路弯曲,温西觉得似乎在绕着环岛行驶。道路在树木的掩映下时隐时现,两旁高大的灌木花簇和欧洲蕨黄灿灿地盛开着;然后又出现了房屋和种满杜鹃花的大道——接着是白桦林,不断延伸、延伸,遮天蔽日;再接着是一簇石屋——最后来到了桥和大门,石子山路在如同矮人国山脉般的土丘间蜿蜒,周围是绿色的草丛,紫色的石楠花,阴影摇曳。 第6页 温西来到第二座桥和那扇生满铁锈的大门前,把车开到一片草场上,那里还停放着其他车辆。他向左瞥了一眼,距离大路四五十码的地方有一条河,河边聚集了一小群人。他穿过羊肠小道靠近那里,发现自己站在一个花岗岩悬崖边,悬崖径直切入喧腾的米诺奇河中。在他身旁靠近岩石的地方,搁置着一块素描画板、一只板凳和一个调色板。在这下面,是一个被山楂树包围起来的棕色池塘,那里躺着一个隆起物,透出凄凉的气氛。两三个人正在弯腰察看着。 一个佃农模样的男人克制着兴奋,小心翼翼地问候了温西。 “他从那里掉下去了,先生。啊,他肯定是从那边滑下去了。达尔齐尔警官和罗斯警员正在进行现场调查。” 从现场的情形来看,事故发生的原因似乎毫无可疑之处。画板上是一幅作品,一半或者说一大半已经完成,画面还未干透,正闪闪发亮。温西可以想像得出来,画家当时站起身,走到一旁欣赏自己的作品——再往后退一步就是危险的悬崖。他的脚后跟踩在滑熘的石头上,他绝望地想要稳住身子,挣扎着想在草丛上站稳脚跟,左摇右晃,但还是跌了下去,然后——,,,身体翻滚着摔进河里,撞到奔腾河水中像牙齿一样裸露出来的锋利岩石上。 “我认识这个男人。”温西说,“真是一件让人痛心的事情,不是吗?我想我最好下去看看。” “小心您脚下。”佃农好心地提醒。 “当然会的,”温西回答,然后手脚并用,像螃蟹那样在石块与欧洲蕨中间小心攀行,“我不想成为警察面前的另一件陈列品。” 那个警官听到温西爬行时发出的声响,抬起头来看着他。他们以前曾经见过面,不管现场看起来多么普通,达尔齐尔也要准备好应付温西对尸体的好奇心。 “你好,勋爵,”他兴奋地说,“我猜你很快就会来到这里,我想你会想要认识一下卡梅伦医生,是吧?” 温西与医生握了握手——一个瘦长的男人,长着一张面无表情的脸——然后询问他们调查的进展如何。 “哦,是这样的,我刚刚检查过了,”医生说,“他已经死了——有几个小时了。你看,尸体已经完全僵硬了。” “他是淹死的吗?” “现在还不能完全确定。但是按照我的观点——请原谅,仅仅是我的个人观点——他应该不是淹死的。太阳穴粉碎,我倾向于认为他是在跌落的过程中或者落入水中时撞击到石块而亡。但是我现在还不能作最终确认,你知道,我们必须要做尸检以确认他的肺部是否进水。” “是的,我明白,”温西回答,“头部受到撞击有可能只是造成昏迷,而实际的死亡原因却是溺水。” “确实是这样。我们最初看到他的时候,他的嘴巴浸在水中,但这完全有可能是河流的冲力造成的。手部和头部有多处擦伤,不过有些伤口——这也是我的个人观点——是死后造成的。你看这里——还有这里。” 医生将尸体翻转过来,指出有问题的几处伤痕。尸体被整个翻过来,蜷缩着,好像是为了保护脸部免受岩石锐齿的伤害才变得僵硬。 “但这里是他遭受重击的地方。”医生继续说。他引导温西的手指触摸坎贝尔的左太阳穴,温西轻微用力就能感觉到那里的骨头。 “自然的进化使得大脑的这些地方很脆弱,”卡梅伦医生在旁边评论道,“尤其是头骨这里,即使是相对轻微的打击也能像敲击蛋壳一样把它敲得粉碎。” 温西点头同意,他修长而保养良好的手指在尸体头部和四肢小心地探测起来。医生带着贊同的表情在一旁观察着。 “老兄,”他说,“你可以做一位很好的外科医生。上帝为此赋予了你一双好手。” “却没有给我一颗好脑袋。”温西大笑着回答,“是的,他这里受到了撞击。从那个倾斜的河岸上掉下来毫无疑问会产生这样的结果。” “是啊,这可真是个危险的地方,”警官说,“好了,医生,我想我们在下面应该没什么可调查的了,我们最好把尸体抬到车上。” “我上去看一下他的作品。”温西说,“除非需要我帮你们抬尸体,要不然我可不想在这里碍事。” “不,不需要。”警官说,“谢谢你的帮忙,勋爵。我们可以自己解决。” 警官和一个治安官弯腰抬起尸体。温西一直待在那里,确定他们完全不需要帮手才再次爬到河岸上边。 他首先将注意力投注到那幅画上。这是由一只灵活而自由的手一气呵成的作品,虽然还没有最终完成,但已经称得上是一幅打动人的画作。线条雄浑、明暗对比协调、用刀灵活,颜色大胆。这幅画很好地展现了清晨的光线——他记得有人在十点刚过的时候看到坎贝尔在这里作画。灰色的石桥在清晨金色的光线下愈发冷峻,花楸树黄色和红色的浆果仿佛被施了魔法,鲜艷诱人,在翻腾着的棕白色水面上折射出一片红色。而在左上方,连绵的山脉好像笼罩着一层纱雾,在烟蓝色的晕染下,与朦胧的天空相接。在一片墨蓝色的背景中,生命蓬勃的欧洲蕨闪耀着金子般的光芒,点缀在纯粹而又耀眼的黄色和红色里。 第7页 温西随手捡起落在画凳上的调色板和画刀。他注意到坎贝尔的调色板上只使用了几种简单的颜色,这一点取悦了勋爵——他喜欢用最经济的付出得到最丰厚的成果。地上是个看起来有些年头的小帆布包,明显已经服务很长时间了。他对包里的内容来了一次全面大检查——与其说是出于推理的需要,倒不如说仅仅是习惯成自然。 在最大的夹层里面,他发现了一小瓶半满的威士忌;一个厚底玻璃杯、一袋面包、一点奶酪;八支画笔被一块沮丧的亚麻布包在一起——它原本是手帕,但是现在已经悲惨地沦为了主人绘画时用的抹布;还有一打散落的画笔,两把画刀,一把刮刀。与它们并肩放在一起是一些绘画用的管装颜料。温西将他们并排放在岩石上,就像一排小个子的尸体。 这里有一管半磅装的朱红色颜料,新鲜、干净,几乎还没有用过;还有一个画室用的经济装天青色二号颜料,半满;一管几乎全满的铬黄色颜料,另外一管虽然完全一样,但几乎已经用完了;然后是一管半满的半磅装浓绿色颜料、用掉四分之三的画室用经济装深蓝色颜料;接下来是一个脏兮兮的看不出原来样子而且标籤已经撕掉的颜料,似乎歷尽折磨却没有用掉多少——温西旋开盖子才发现里面是绯红色淀;最后是一个几乎用完的画室装玫瑰红色颜料软管和半磅装柠檬黄色颜料——用了一部分而且外面非常脏。 温西对着这些收集物沉思了一会,然后又安心地把他们装回包里。最大的夹层里面除了一些风干的石楠花,少量的菸草和很多面包屑之外什么也没有了,然后他将注意力集中到另外两个小夹层上。 第一个小夹层,首先是一小卷防油纸,曾经用来擦画笔;接下来是一个令人厌恶的小罐子,螺帽拧得非常紧,里面装着颜料溶解液;最后是一把用旧了的长柄勺,与调色盘上的那个是一对。 帆布包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夹层更像是一个杂货袋。这里有一个装满炭画笔的斯万薇斯塔火柴盒,一个装满炭画笔和红粉笔的香菸盒,一本沾满油画颜料的素描小书。三四个画布分离器零乱地散放着,戳到了温西的手指。里面甚至还有几个酒瓶塞子,以及一小盒金叶香菸。 勋爵懒散的神态已经消失无踪。他那长而好奇的鼻子像兔子一样抽了抽,将小帆布包倒个底朝天,又拿起来摇了摇,徒劳无功地希望从里面找出更多的东西。最后他站起身,仔细搜索画板和板凳附近的地面。 一件不讨喜的格子布长款大氅躺在画板旁边。他捡起来仔细搜索了每一个口袋,在其中发现了一把一面已经破刃的削笔刀、半包饼干、一包烟、一盒火柴、一条手帕。在一个透明信封里装有两枚鳟鱼鱼饵,还有一卷细线。 他摇摇头,所有这些东西都不是他所寻找的。他再一次搜索地面,就像一条猎狗在追寻踪迹,然而结果仍旧是让人失望的。他小心翼翼地贴在岩石光滑的表面上——石面上布满罅隙、欧洲蕨、石楠花丛和多刺的金雀花,东西很可能掉在其中。他小心谨慎地探索每一个角落,用手指摸遍每一个地方,每移动一次,手指就会被刺破一下,他也会恶狠狠地诅咒一次。金雀花的小刺阻碍了他的前进,插进他的裤腿和鞋子里。午后的炎热让人窒息。在靠近底部的时候,他还失足滑倒了——搜索完最后一码的距离,他终于恼怒起来。这时河岸上方有人大喊,温西抬起头:警官走到了他的身边。 “在重建事故现场,勋爵?” “不完全是,”温西回答,“再等一会儿,可以吗?” 他又一次爬上去。现在尸体已经被很体面地放在担架上准备移走。 “翻过他的口袋了吗?”温西问道。 “还没有,勋爵。在警察局有足够的时间来做这件事——这只是一个形式,你知道。” “不,不是这样的。”温西说,他将帽子往后推了推,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应该就在这里,达尔齐尔——这一次比较有趣。你介意我仔细检查一下他的东西吗?” “没关系,完全不介意,”达尔齐尔真诚地说,“不是特别着急,早做晚做都一样。” 温西坐在担架旁边的地面上,而警官拿出一个记事本在旁边做着物品记录。 上衣右口袋装着另外一条手帕,一本哈代目录册,两张皱巴巴的帐单,而另外一个物品引得警官哈哈大笑:“这是什么,唇膏?” “不是你想的那个东西,”温西沮丧地说,“这是一种装铅笔的容器——德国制造的。但是如果这个东西在这里,那么这里或许还有别的东西。” 左边口袋除了一把螺丝锥和一些垃圾之外,没有什么令人兴奋的东西;而胸部口袋只有一只英格索尔手錶,一把袖珍梳子还有一本用掉一半的邮票簿;温西转过身——他对裤子口袋几乎不抱什么希望了——死者没有穿背心。 在右边裤袋里,他们发现一堆混放在一起的纸币和硬币,还有一枚挂着许多钥匙的钥匙圈。左边口袋里有一个空的火柴盒和一把可摺叠的指甲剪。裤后袋里是一些被撕毁的信件,一些新闻剪报和一个空白的小笔记本。 温西站起来盯着警官。 第8页 “不在这里,”他说,“这完全不是我想要的结果。听我说,达尔齐尔,现在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滚进河里了。看在上帝的分上把你的人召集起来下去找一找——现在。不要浪费任何时间。” 达尔齐尔面露惊奇地看着这个激动的南方人,然后他推了推帽子,胡乱擦了下脑袋。 “那么,我们应该要找什么呢?”他问了一个很合理的问题。 (在这里彼得·温西勋爵告诉了警官他们应该找什么以及为什么要找这个东西,但为了让聪明的读者能够自己找出这个细节并在阅读中增加推理气氛与乐趣,温西的提示在本页中被省略。) “也就是说,根据你的想法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达尔齐尔问。那神态就像一个在森林的雾色中迷路的人,忽然看到远方摇曳的灯光,心中顿时充满了希望。 “重要?”温西无意识地反问,“当然,非常重要。毫无疑问、迫切而且绝对重要。你认为如果这个东西不重要,我会在这恶魔般的岩石上做该死的人肉针垫吗?” 这番言论似乎打动了警官。他将他的人马召集起来,让他们仔细搜索路边、河岸和水中。而这时,温西漫步到一辆破旧的四座莫里斯汽车旁,这辆车停在羊肠小路入口的草场处。 “是的,”治安官罗斯吮着手指站起来,准备在荆棘中做更深入的搜查,“这是他的车,或许你会在这里找到你想要的东西。” “你不相信我,老弟。”温西说。然而他还是对汽车做了详细搜查,他首先检查的地方是汽车后座的空间,坐垫上面的柏油污渍尤其引起他的兴趣。他拿起放大镜仔细研究,并惬意地吹起了口哨。进一步搜查之后,他在车身边缘,驾驶员座位的气门座椎角处发现了一处污渍。在车内底座上发现了一小块摺叠起来的地毯。他拿起来晃了晃,然后从一角到另一角仔细察看,另外一块覆盖柏油和粗沙的污渍映入他的眼帘。 温西拿出一支烟,点上它思索着。随后他在车内置物袋中找出一张这个地区的军用地图。他爬进驾驶员座位,将地图摊开放在方向盘上,随后陷入了沉思。 这时警官回来了,脱掉外衣。火热的太阳晒得他面色赤红。 “我们到处都搜过了,”他说着弯腰将裤腿上的水拧干,“但是没有找到它。或许你可以告诉我们为什么这个东西这么重要。” “哦?”温西说,“你看起来非常热,达尔齐尔,我现在可是已经完全冷静下来了。过来坐下——它不在那里,是吗?” “没有。”警官再一次强调。 “如果是这样的话,”温西说,“你最好去法官那里——哦,当然,这个地方没有法官。是地方检察官,你最好去检察官那里,告诉他这个男人是被谋杀的。” “谋杀?”警官震惊地问。 “是的,”温西回答,“哦,是的,完全正确,谋杀。” “天哪!”警官大喊,“罗斯,过来!” 治安官一路小跑来到他们跟前。 “这位勋爵,”警官激动地说,“他认为这个人是被谋杀的。” “真的吗?”罗斯问,“唔,勋爵您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 “从尸体的僵化程度,”温西开始讲解,“你们没有找到的那个东西,汽车里的柏油污渍,还有死者本身的性格特徵。这个人是任何一个人都会因为杀了他而感到自豪的人。” “尸体的僵硬程度,啊,”达尔齐尔迷惑地说,“这应该是卡梅伦需要处理的问题吧。” “我承认,”医生这时也加入他们的谈话中,“这也正是我产生疑惑的地方。如果不是十点之后有人曾经看到他还活着,我想我会认为他已经死去将近十二小时了。” “我也这么认为,”温西表示贊同,“而在另一方面,你们看一下这幅画,尽管添加了能够产生快干功能的柯巴脂,但是在如此炎热的天气和如此干燥的空气下,这幅画依旧尚未干透。” “是的,”医生说,“也就是说,我只能得出结论是冰冷的河水导致了过早的尸僵。” “我不这样想,”温西说,“我倾向于认为这个人是午夜被杀死的。我不信任这幅画,我不认为它会告诉我们实情。我知道坎贝尔今天早上是绝对不可能在这里作画的。” “为什么这样说?”警官好奇地问。 “原因我之前告诉你了。”温西说,“而且这里还有一个微弱的线索——证据本身并不明显,但是它恰恰能得出同样的结论。整个事情看起来——或者说它想要我们看起来——是坎贝尔从画前站起,退后一步好找一个绝佳的观察角度,最终失足掉了下去。但是他的调色板和画刀被放在板凳上。如果他在观察,更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大拇指捏着调色板,手里拿着画刀或者画笔,这样就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再挥出一笔。我并不是说他绝对不可能把它们放下来,但如果我们在尸体旁发现调色板并且在斜坡半道上发现画刀更为合理一些。” “是的,”罗斯说,“我曾经看到他们这样做过,退后一步,半眯着眼睛,拿着笔刷想要向前一步,那姿势就好像要投掷飞镖。” 第9页 温西点头表示贊同。 “我的理论是,”他继续说,“兇手今天早上开着坎贝尔的车将尸体运到这里。他戴上坎贝尔的软帽,穿上坎贝尔的格子花呢大氅,这样路过这里的人就会将他误认为是坎贝尔。他把尸体放在后排座位底部,座位上面则放了一辆自行车,因此在垫子上留下了污渍。他用这张地毯将它们整个包住,所以地毯上也留下了污渍。接下来,我猜他拽出尸体,将它扛上羊肠小路,最后将它扔进河里。或者他将它放在河岸上,用地毯盖住。然后他仍旧戴着坎贝尔的帽子,穿着坎贝尔的大氅,坐在那里开始伪造那幅画。等他做足了功夫,制造了坎贝尔在这里作画的假象,将调色板和画刀放在凳子上,然后骑上自行车离开了。这是一个偏僻的地方,如果一个人选择好时机,可以在这里轻易犯下一打罪行。”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理论。”达尔齐尔作出评论。 “你可以做一下测试。”温西说,“如果今天早上有任何人曾经和坎贝尔说过话,或者近距离地看到过他的脸,那么这个理论就是不成立的。如果他们只是看到了他的帽子和大氅,尤其是有人注意到车后面隆起一堆东西,而且用地毯覆盖着,那么这个理论就是成立的。注意一下,我不是说在这个推论中自行车是绝对必要的,但是在这样的谋杀场合,我会选择这样的工具。并且,如果你用放大镜仔细察看那块污渍,你会发现那是轮胎的痕迹。” “我觉得你很可能是正确的。”达尔齐尔回答。 “那么,”温西继续说,“让我们研究一下兇手下一步会做什么吧。”他意味深长地拍拍那张地图,两个警察立刻埋下脑袋与他一起研究。 “他在这里,”温西说,“只有一辆自行车在帮助他或者说阻碍他,而且他要去建立他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他现在也有可能并不烦恼这个问题,但是他肯定要想方设法尽快离开这个地方。我想他现在应该不会着急让自己出现在牛顿-斯图尔特或者克里镇。他更有可能选择去北方——他只需要翻过拉格和瑞恩斯·凯斯附近的几座小山就可以了;他也可能去图尔峡谷,但是这样做没什么意义,这样他只好原路返回;当然,他也有可能沿着克里东岸,避开牛顿-斯图尔特,直抵明尼盖夫,然后经此到达新加洛韦,但是这条路程太遥远,而且会让他更加暴露自己是杀人犯的事实。依我看,他最好是沿这条路回去,往西北经过巴格勒南、赛恩戴里、克里塞德和德拉姆贝恩,到巴希尔乘坐火车。这段公路有九到十英里。如果走得快的话,大约一小时到达;如果道路比较崎岖,那么需要一个半小时。如果说他在十一点完成绘画,那么他十二点半就能到达巴希尔。在那里他可以乘坐火车去往斯特兰拉尔或者派屈克港更或者去往格拉斯哥。或者,当然,如果他捨弃自行车,改骑摩托车,那么他可以去往任何地方。如果我是你,我会沿着这个方向实施追捕。” 警官看了看他的同伴,在对方的眼睛里读出了贊同的意味。 “那么,勋爵,按照你的想法,你认为谁最有可能是嫌疑犯呢?”他问。 “哦,”温西沉思,“我可以想到半打人有很好的谋杀动机。但是此嫌疑人是个画家,而且很聪明,因为他模仿坎贝尔的作品几可乱真;他必须会开车,而且他必须拥有或者能够得到一辆自行车;他肯定是个肌肉发达的傢伙,这样才有可能背着尸体走到上面,因为我没有看到这里有拖拉的痕迹;昨天晚上九点十五分之后,他肯定与坎贝尔有过接触,因为那时我看到他活着离开麦克莱伦·阿姆斯酒吧;他对这个城市和这里的居民肯定非常了解,因为很明显他知道坎贝尔独自居住,只有一个女佣照顾他的起居,因此他清晨离开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他应该也是这样的生活方式,或者说他有很好的藉口,可以在早饭之前出去而不引起怀疑。如果你发现一个人符合上述所有条件,那么这个人应该就是我们要找的人。他的火车票——如果他有的话——应该是一个可以追踪的线索。如果有可能,我先与他接触,用不同的方式探查,说不定可以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好的,”警官说,“如果你发现他,请及时让我们知道。” “我会的,”温西说,“这可不是个令人愉快的工作,但有九成可能这个人是我认识的,而且比起坎贝尔,我可能会更加喜欢他。然而这也不能作为谋杀这种暴行的理由。我会尽我所能地抓住他——如果他没有先杀我灭口的话。” 注 释 〔1〕位于弗利特门城西南方向,是现今保存比较完好的十五世纪建筑物。 〔2〕亚瑟王传说中的精灵国度。在亚瑟王传奇中,阿瓦隆象徵着来世与身后之地。亚瑟王死后,他同母异父的姐姐莫甘娜用小船将他的遗体运送并埋葬于此。 第三章 弗格森 在回科尔库布里郡的路上,正好到了下午茶的时间,而且温西觉得去拜访一下坎贝尔的居所是个更不错的主意,于是他在安沃斯旅馆停了下来。他一边狼吞虎咽地吃着马铃薯烤饼和姜汁蛋糕,一边粗略地列了一张嫌疑人名单。 第10页 下午茶结束的时候,他的名单也完成了,内容如下:居住在科尔库布里郡的嫌疑人: 1.麦可·沃特斯——二十八岁——身高五英尺十英寸——未婚——寄宿,自己也有钥匙——风景画家——曾经自诩可以模仿坎贝尔的风格——案发前夜与坎贝尔争吵,威胁要扭断他的脖子。 2.休·法伦——三十五岁——身高五英尺九英寸——人物与风景画家——肩膀尤其宽厚——已婚——众所周知因其妻子的原因与坎贝尔争风吃醋——与妻子居住,其妻子目前看来很爱他。 3.马修·高恩——四十六岁——身高六英尺一英寸——人物与风景画家,版画师——未婚——有房子和几个僕人——富有——曾在公开场合被坎贝尔辱骂——拒绝与坎贝尔说话。 居住在弗利特门城的嫌疑人: 4.乔克·格雷厄姆——三十六岁——身高五英尺十一英寸——未婚——居住在安沃斯旅馆——肖像画家——热衷钓鱼——轻率鲁莽——众所周知与坎贝尔有仇,在被挑衅之后将其按进弗利特河中。 5.哈利·斯特罗恩——三十八岁——身高六英尺二英寸——已婚——有一个孩子和一个僕人——肖像与插图画家——高尔夫俱乐部秘书——曾与坎贝尔争吵,将他驱逐出高尔夫球场。 名单列到这里,正好旅馆主人进来了。温西告诉他关于坎贝尔事件的最新消息,但没有告诉他关于谋杀的推论,然后提了一下自己想去坎贝尔屋子的意愿,看看能不能有什么发现。 “我想你在那里不会打听到很多信息。”主人说,“格林夫人负责打扫他的房屋,现在不在家。即使在家她也是什么都不知道,今天早上八点她去整理屋子时,他已经出去了。而且住在他隔壁的弗格森先生也乘坐早晨第一班火车去了格拉斯哥。” “弗格森?”温西说,“我想我见过他。他是不是为某个地方的市政厅作过壁画?” “是的,他是一位很好的画家。你会看到他开着自己的奥斯汀小汽车到处转悠。他的画室每年夏天都紧邻着坎贝尔的画室。” “他结婚了吗?” “是的,但他的妻子现在不在,她与朋友去了爱丁堡。我想他们相处得不是特别好。” “谁,弗格森和坎贝尔?” “不,不,弗格森和弗格森夫人。事实上,他和坎贝尔的关系的确也不好。他们曾经发生过很严重的争吵,因为坎贝尔开车撞坏了他的墙壁。” “我真怀疑在斯图尔特是否还有人没和坎贝尔吵过架。”温西沉思着,然后在他的名单上又加了一条:6.约翰·弗格森——约三十六岁——身高约五英尺十英寸——与妻子分居——风景与人物画家——与坎贝尔互为邻居,因墙壁纠纷而有争吵。 “另外,”温西继续问,“你知道乔克·格雷厄姆去哪里了吗?” “哦,乔克——他出去了,昨天没回来。他说他有可能去图尔海湾钓鱼。” “哦!”温西说,“他去图尔海湾了吗?是怎么去的?” “这我可不知道,我想有人邀请他去。他昨天晚上有可能住在牛顿-斯图尔特,或许今天早上与那人会合。再或者,他昨天一整晚都在海湾钓鱼。” “是吗?”温西自言自语地说。这可给案件增加了新的麻烦。一个有效率的嫌疑人有可能将尸体运往米诺奇,然后徒步走回牛顿-斯图尔特赴约——如果这个约会的时间不是那么早的话。但是,这样他就要钓一整天的鱼,而格雷厄姆喜欢在夜间钓鱼。 “他今天晚上会回来吗,乔?” “这我就不知道了。”主人给他泼了一盆冷水,“如果成果很丰厚的话,他们有可能两个晚上都在那里。” “唔……”温西惋惜地摇摇头,“那么,我也应该出发了。” 他付了帐,在主人的陪伴中走下楼梯。 “安迪最近怎么样啊?”他随口问道。 “哦,很好,”主人回答,“但是今天他有点激动,某个傢伙偷了他的自行车。而更糟糕的是,他刚刚安装了一副新轮胎。” 温西的大拇指正放在自动打火器上,听到这句话大吃一惊,停了下来。 “这是怎么回事?” “完全是他自己的错。他总是把车子乱放。我想应该是某些卖地毯的游商顺手牵羊,很有可能。门城没有人会做这样的事。” “什么时候丢的?” “今天早上,他要去学校的时候发现的。幸亏我没把他总是央求的摩托车给他。” “我猜是因为刚有人借走了。”温西说道。 “是啊,那也该还回来了。总之,祝你好运,勋爵。” 温西没有过桥,而是径直拐上了去往火车站的大路。他路过安沃斯老教会,通过前往克里镇的转弯处,然后沿着弗利特的河道行驶,直到右手边现出一条乡间小路。在小路的尽头可以看到两座独立的小村舍,它们肩并肩俯瞰着一泓深水池塘——事实上,就是在这座有争议的着名池塘里,乔克·格雷厄姆曾经将坎贝尔按入了水中。 第11页 如果是平日里,温西会看到两座屋舍仅仅上着门闩而已;而今天,那座相对矮小的房屋——坎贝尔的屋子——已经上了锁,或许是警察做的。温西从一层的窗户挨个看过去。一切都很安静,被女佣收拾得井然有序。看起来,前面是单身汉的起居室,后面是厨房,卧室则在两者之间——很平常的格局。另外,在厨房外面还扩建了一个有透明玻璃屋顶的画室。在右手边,原来停放那辆莫里斯的棚子现在显得空荡荡的,泥地上一条新鲜的轮胎辙印显示出车子早上被取走的痕迹。而在外面,一个木门将他引进一座凌乱的小花园。画室尽头一道石块被撞落的界墙将这个院落与另外一座房屋的区域隔开来,温西注意到墙壁上有一道裂口,墙下堆着残石碎片,证明了坎贝尔将车倒进车库时的莽撞行为,也揭示了邻里不和的起因。 弗格森的小屋几乎就是坎贝尔的翻版,只不过他的小花园打理得干净整齐。他的车库崭新,可惜是用波纹铁修建的。温西推开车库门,看见一辆闪亮的普通型两座车。 这让他很吃惊。弗格森乘早班车去了格拉斯哥,而门城火车站离镇上大约有六英里半远。为什么他没有开车去呢?他可以将车放在火车站直到自己回来。它看起来像一个新玩具,所以他不想让陌生人照顾它?或者他要去那里很长时间?再或者—— 温西打开发动机罩,陷入深思。是的,这就是答案——一个缺口和一些松散的线路表明磁发电机被拿走了。可能弗格森将它取下来带到格拉斯哥修理了。那么,弗格森是如何去火车站的呢?朋友搭载?乘坐公车?还是骑自行车?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去问一下。在一个乡村小车站,任何人都会引起注意,或许某人可以证明弗格森确实是乘坐火车出门的。 温西关上发动机罩,将车库门仔细关上。房门是开着的,温西走进去看了一圈。所有的东西都整齐有序,被格林夫人收拾得干净妥帖——包括画室在内。当画家外出的时候,女佣就会进来收拾,即使主人抱怨也一样。温西看到一些肖像画堆靠在墙边,画板上放着一幅精心制作、修饰华丽的装饰性风景画。他记下弗格森的绘画材料来自于罗伯逊。起居室书架上摆放着一排侦探小说。温西随手试了试书桌的盖子——没有上锁,里面分门别类地摆放着一排文件夹,所有事物井然有序。勋爵由此认定弗格森是一个精神上有些病态的人。虽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里与坎贝尔的死有关,但温西现在更加急切地想要找到弗格森。两个屋舍虽然各自独立,但是公用同一个入口,如果一个屋子里发生了什么,另外一个屋子的人完全可以看到。如果前一天晚上坎贝尔屋子里发生了什么事情,那么弗格森肯定不会错过任何细节。换句话说,如果弗格森什么都没看到,那就不会有其他人看到什么了,因为两座小屋遗世而居,在一条崎岖隐秘的小路尽头,而且花园末端就是弗利特河,如果乔克·格雷厄姆案发的晚上在那个池塘钓鱼——哦,不,他在图尔海湾。应该是弗格森。现在应该建议警官们尽快找到弗格森的踪迹。 温西返回他的车里,穿过很长的山路赶往门城火车站。火车站位于加洛韦山城边缘,俯瞰着弗利特山谷和高架桥。温西对着德罗莫尔石壁的陡峭悬崖皱了皱眉。 穿过博德镇众多的大门就可以接近火车站,这些门能够挡住离群的家养牲畜,但是对没有耐心的驾车者来说则是十足的麻烦。像往常一样,这时候,就会有一位亲切的老绅士从旁边小村舍的某间房屋中出来,给温西放行。 过了城门,大路立刻分成一左一右两条崎岖的山间石路,左边的路迂迴通往克里镇,右边的路蜿蜒前往德罗莫尔,不过在铁路立交桥那里戛然而止。温西越过这条路,径直冲下一条杜鹃掩映的小斜坡,到达了火车站。 这条铁路线从道格拉斯城堡到斯特兰拉尔是一条轨道,到了门城火车站却分成两条,这既是为了向广大旅客提供方便,同时也方便了其他列车通行。温西直接找到站长,他正在办公室里,用阅读《格拉斯哥公报》来享受两列火车间隙的休闲时光。 “我正在寻找弗格森先生,”温西在问候之后直奔主题,“要去参加在斯克鲁海湾举办的钓友会。但是有人告诉我他今天早上坐九点零八分的火车离开了,你见过他吗?” “是的,是这样的,我见过他了。” “我想知道他什么时候能回来。他是去了格拉斯哥,还是去了邓弗里斯?” “他说他要去格拉斯哥,”站长说,“今天晚上有可能会回来吧。安格斯能告诉你他是否买了返程票。” 售票员与站长共用一个办公室,他记得非常清楚,因为弗格森买了前往格拉斯哥的头等厢票,这在艺术家社区里可是很少见的。 “不过当然,”温西说,“车票是在三个月之内都有效的。他不一定要今天返回吧。他把他的车留在这里了吗?” “他没有开车来,”售票员说,“他告诉我他的磁发电机坏了,他不得不从这里坐火车,而不能开车去邓弗里斯。” “哦,那么我想他是骑车来的喽。”温西状似不经意地说。 “不,”火车站长插话道,“他乘坐坎贝尔公交车过来的。他几乎是准时到的,是不是,安格斯?” 第12页 “是的。他进来的时候正在和拉比·麦克哈迪说话,或许会告诉他,自己要在格拉斯哥待多久。” “谢谢,”温西说,“我会去问一下拉比。我本来打算明天包一条船,但是如果弗格森还没有回来,那就没必要了,不是吗?” 他又与他们聊了一会,适当地告诉他们一些关于坎贝尔事件的消息,随后就离开了。他没有获得更多的信息,不过似乎可以将弗格森从嫌疑名单上去掉,但是必须确认他到达了格拉斯哥。这或许会有一些困难,但也只是达尔齐尔和他的同事们的例行工作而已。 温西看了看手錶。现在乔克·格雷厄姆已经上升为嫌疑名单上最有可能的候选人,但他消失了,目前对他什么也做不了。现在还有时间去拜访一下斯特罗恩,这样就可以结束他在门城的调查了。 第四章 斯特罗恩 斯特罗恩居住在一个中等大小的漂亮房子里,房屋坐落于门城城外通往高尔夫球场的大路旁,对他来说上班很方便。女佣微笑着开门迎接来访者,告诉他屋主正在家中,请他进来。 温西勋爵跟着女佣进入起居室,斯特罗恩夫人正坐在窗边指导她的小女儿迈拉平针编织的技巧。 温西为他恰好在晚饭之前拜访表示歉意,解释说他想约斯特罗恩先生来一场高尔夫双打。 “哦,这我可不是很清楚,”斯特罗恩夫人表现出稍许歉意,“我不认为哈利这一两天内会想打球。他有点累——哦,我真的不是特别清楚。迈拉,快点去告诉你爸爸,彼得·温西勋爵来了,而且有事情和他讲。您知道我从来不会自作主张为亨利安排什么计划,我可不能为他招惹麻烦。” 她哧哧地笑起来——她是一个总在适当的时机哧哧傻笑的女人。温西猜测她有点神经过敏。斯特罗恩应该是一个粗鲁无礼的人,这样的人通常都会使人紧张,温西甚至猜测他是不是有点家庭暴力的倾向。 他含煳地表示希望不要给她造成困扰。 “当然不会,”斯特罗恩夫人回答,神情紧张地望着门口,“您怎么会造成困扰呢?我们很高兴您能来,这么美好的一天你是怎么过的呢?” “我跑去米诺奇看尸体了。”温西愉悦地回答。 “尸体?”斯特罗恩夫人小声叫道,“多么可怕的事情啊!您指的是什么?鲑鱼的尸体吗?还是别的什么?” “不,不是。”温西回答,“是坎贝尔——桑迪·坎贝尔——你没听说吗?” “没有,怎么回事?”斯特罗恩夫人婴儿般蓝色的眼睛瞪大了,“坎贝尔先生发生了什么事?” “天哪,”温西说,“我还以为每个人都知道了。他死了。他跌进河里,死了。” 斯特罗恩夫人发出恐惧的尖叫。 “死了?简直太可怕了!他是被淹死的吗?” “那我就不是特别清楚了。”温西说,“我想他是撞到了脑袋,但也有可能是被淹死了。” 斯特罗恩夫人又发出了一声尖叫。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唔,”温西谨慎地回答,“他们是在午饭时分发现他的。” “天哪!我们居然一点儿都不知道。哦,哈利!”——就在这时房门打开了——“你知道吗?温西勋爵说可怜的坎贝尔先生在米诺奇被杀死了。” “被杀死了?”斯特罗恩问,“你什么意思,米莉,谁杀了他?” 斯特罗恩夫人第三次发出恐惧的尖叫声,这一次声音更大。 “我不是这个意思,哈利,我只是说多么突然多么可怕啊!他失足掉下河,脑袋摔破,然后淹死了。” 斯特罗恩缓缓走上前来,向温西点头致意。 “事情是这样的吗,温西?” “完全正确。”温西回答,“他们下午两点在米诺奇发现了坎贝尔的尸体。从现场来看,他正在作画,然后失足滑下岩石,头骨不小心撞到石头上。” 他说得有点心不在焉,但主人的脸色看起来十分苍白而且沮丧,温西确定眼前的一切不是他的想像。当斯特罗恩转过脸来,在窗前充足的光线下,一只黑眼圈赫然呈现在眼前——一只帅气,形状完美的黑眼圈,色彩饱满,轮廓完好。 “唉。”斯特罗恩说,“我完全不惊讶,你知道,那地方十分危险。我周日的时候已经警告过他了,但他骂我傻瓜。” “哦?他周日也在那里吗?”勋爵问。 “是,在那里做素描什么的。你记得吗,米莉?我们当时在河的另一边野餐。” “天哪!”斯特罗恩夫人喊道,“是那个地方吗?太可怕了!我再也不会去那里了,永远不。不管你怎么说,八匹马也拉不动我。” “别这么可笑,米莉,如果你不想去那就不要去。” “我会担心迈拉也会掉下去被杀死的。”斯特罗恩夫人担心地说。 “好了,”她的丈夫不耐烦地说,“那就不要去那边了。就这么定了。这事到底是怎么发生的,温西?” 第13页 温西勋爵又把故事讲述了一遍,增加了一些他认为应该增加的细节。 “这可真像坎贝尔会做的事情。”斯特罗恩说,“他脚下走着——就是那样,他总是那样走着——眼睛盯着画布,脑袋朝天,从来不注意脚下的路。周日我向他喊,提醒他小心一点——他听不到我说什么,或者他假装听不到我说什么,我还费力不讨好地跑到河的另一边警告他那个地方多么危险。但是,他对我十分粗鲁,因此我就离开了。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终于出事了吧。” “不要用这么不近人情的语调说话,”斯特罗恩夫人批评丈夫说,“这个可怜的人已经死了,虽然他不是好人,但还是让人感到遗憾。” 斯特罗恩嘟囔着说他很遗憾,他也不希望这傢伙出事。他用手支着额角,似乎头疼得厉害。 “你看起来好像刚刚经歷了一场战争。”温西打趣道。 斯特罗恩大笑起来。 “是的,”他说,“十分荒谬的事情。我早饭之后来到高尔夫球场,某个不可救药的傻瓜将球击到指定路线一千英里之外,狠狠打在我的眼眶上。” 斯特罗恩夫人这回发出的是短促而震惊的声音。 “哦!”她说,然后在接触到丈夫色彩斑驳的眼睛发出的警告后迅速闭上了嘴。 “真够讨厌的,”温西说,“是哪个笨蛋干的?” “完全不知道,”斯特罗恩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当时完全被打蒙了。当我爬起来,认清情况时,只看到一群人匆忙逃走了。我当时太虚弱,顾不上处理这些,只能挣扎着回到俱乐部会所,在那里喝了一杯酒。我中了一球——一个银王〔1〕球。如果有人承认是他干的,我一定得好好教育教育他。” “真是沉重的一击,”温西同情地说,“形状很完美,但我想肯定很疼。径直打过来的,对吗?你是什么时候被打中的?” “哦,今天早些时候,”斯特罗恩回答,“我想是九点多钟。我感觉糟透了,所以回俱乐部会所房间里躺了一上午。然后我就直接回家了,所以没有听说坎贝尔的事情。该死,这是不是就意味着要有一场葬礼啊?这可有点棘手。按照正常情况,我们俱乐部应该要送一个花圈的,但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做了,因为上回我已经把他除名了。” “这是个小问题,”温西说,“我想不管怎样我肯定会送一个的,显示宽容大量的气度。你就寻找那个给你脸毁容的傢伙吧,对他实施报復。顺便问一下,当时你和谁在一起?他没有认出那个笨蛋吗?” 斯特罗恩摇摇头。 “我当时只是在练习标准桿数,”他说,“我自己当球童,所以没有证人。” “哦,我明白了。你的手掌似乎也擦破了,”他说,“看来你需要好好休息一下。好吧,我本来想约你、沃特斯还有比尔·默里明天来一场双打,但现在看来是不可能的了。” “几乎是不可能的了。”斯特罗恩咧嘴笑了笑。 “好吧,我也该离开了。”温西站起来说,“再见,斯特罗恩夫人。再见,老兄。不用送了,我认识出去的路。” 但斯特罗恩还是坚持送他到门口。 在路边,温西看到迈拉·斯特罗恩小姐和他的女佣正在进行夜间散步。他停下车,问她们想不想兜风。 迈拉特别高兴地接受了,女佣也没有拒绝。温西把小孩托起来,放在自己旁边,让女佣坐在后面,然后提挡,尽情展示起戴姆勒双六型车的优良动力。 小迈拉被逗得十分开心。 “爸爸从来不会开这么快。”当他们越过凯利·罗杰绿树成荫的山林,在旷野里像飞机一样驰骋的时候,小女孩说道。 温西看了一眼仪錶盘,指针已经飙到八十五迈,并在拐弯的地方做了一个漂亮的漂移。 “你爸爸的黑眼圈可真漂亮啊。”他趁机开始套话。 “是的,没错!我问他是不是跟别人打架了,他说大人的事小孩不要管。可我喜欢打架。鲍比·克雷格有一次也给我一个黑眼圈,但是我把他的鼻子打得出血,他们不得不把他的外套送去清洗。” “年轻姑娘不应该打架,”温西不贊成地说,“现在的年轻姑娘更不应该打架。” “为什么不能,我喜欢打架。哦!快看那些牛群!” 温西立刻踩了剎车,将戴姆勒的动力降低到女士们喜欢的速度。 “但是,我相信,他跟别人打架了。”迈拉说,“他昨天晚上没有回家,妈妈很怕。她害怕爸爸的车,因为开得太快,可是你开得更快。这些牛想要攻击我们吗?” “是的,”温西回答,“它们或许把我们当成薄烤饼了。” “傻瓜!牛不吃薄烤饼,它们吃豆饼。我也吃过一次,但是太难吃,我都吐了。” “啊,活该这样。”温西说,“我想我最好把你们放在这里,要不你们会赶不上睡觉时间了。或许我应该把你们往回送一送。” “哦,好吧!”迈拉说,“这样我们就可以驱赶牛群,让他们快速奔跑。” 第14页 “这可太淘气了。”温西说,“牛跑得太快对它们没有好处。你可真是一个鲁莽、嗜血、贪婪、无情的年轻人,假以时日,你就会变成社会的威胁。” “多么可爱!我会拿着手枪,穿着晚礼服,把人们引诱到一个鸦片馆,然后持枪抢劫。我想我最好嫁给你,因为你有一辆速度这么快的车。你看,这可非常有用。” “很好,”温西严肃地说,“我记住你的这种想法了,我想,以后你可能就不会想要嫁给我了。” 注 释 〔1〕一种高尔夫球品牌,球的硬度比较大。 第五章 沃特斯 科尔库布里郡简单平实的生活让温西勋爵很开心。他唯一感到抱歉的是对旅店老闆,因为今年勋爵选择在一条鹅卵石小巷的尽头租了一间小画室,即使身处繁华商业区,它灿烂的蓝色大门也宣告着这是一间极具艺术气息的住所。勋爵对这一古怪行为的解释是,他喜欢观察他的私人男僕给鳟鱼去内脏,在屋外水龙头下洗土豆,接待那些来自伦敦西区的临时来访者。 他轻松地走进小巷,穿过几乎把入口堵住的自行车堆放处。一个人正在门口台阶上等待他的归来,他脸上的表情虽然经过控制,但是依然洋溢着热切的情感。 “你好啊,本特!”他的主人高兴地说,“晚饭吃什么啊?我已经等不及了。在克里镇出现了一桩美丽的弃尸案。” “我的主人,我想您肯定已经着手展开调查了吧。因为不能确定您回来的具体时间,我想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为您准备一盘炖牛肉、一些浓汤和蔬菜,这些菜即使需要加热也不会变味。” “太棒了!”勋爵赞扬道。 “谢谢,我的主人。我今天从屠夫那里了解到原来我平常所说的牛小腿肉其实应该是——呃——牛腱肉。” “我相信你是对的,本特。” “我没有完全认可他的话。”本特带着一种高贵的忧郁说道,“我检查了一下牛的尸体,那个地方已经被切掉了。” “你总是如此细心。”温西赞赏地说。 “我尽力,我的主人。您愿意我称唿这种食物为——呃——牛腱肉吗——在我们居住在这个城市期间?” “本特,这是我们对这个城市的感情作出的优雅让步,如果可以的话你就尽量做吧。” “谢谢,我的主人。就像我们上次来,要把羊腿肉叫做羊腱肉一样。” “当然,本特。” “是,我的主人。”本特深深地嘆了口气,“我的工作就是要努力让您满意。” “谢谢,本特。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做到入乡随俗。” “是,我的主人。晚饭会在二十分钟之内准备好,马铃薯也会准备好。” “很好。”温西勋爵回答,“我要穿过小巷去那边与塞尔比小姐聊一会儿。” “请原谅,主人。我想小姐们已经出去了。” “出去?”温西困惑地反问。 “是的,主人,服侍她们的那个年轻人告诉我她们去了格拉斯哥。” “哦!”温西说,“她们去格拉斯哥。我想这只是意味着她们今天不在,而不是打包起箱子和行李去南方,离开这里很长时间。好吧,那我去找沃特斯好了。我想见见他。或许我会带他回来吃晚饭。” “非常乐意,我的主人。” 温西穿过闹市区,敲了敲沃特斯寓所的大门。女房东出来应了门,告诉他“沃特斯先生不在”。 “他什么时候回来?” “这我可不知道,先生,但是我想今天他应该会在格拉斯哥过夜。” “似乎每个人都去格拉斯哥了。”温西说。 “哦,是的,他们都去看画展了。沃特斯先生一大早乘坐第一班火车就过去了。” “什么?!八点四十五分的火车?”温西难以置信地问。从沃特斯昨天晚上的状况来看,他不应该有这么足的精力。 “是的,”女房东平静地回答,“他早上八点吃完早饭,然后与塞尔比小姐和科克伦小姐一起出去了。” 温西大大松了一口气。刚才一瞬间他几乎就要认为沃特斯这么早活动是为了某种险恶的目的。但是,如果有塞尔比小姐和科克伦小姐陪同,那么他应该没有作案时间。看来六个嫌疑人的名单中又有一个人可以安全地去掉了。他留下一条口信让沃特斯回来之后去他那里,然后就返回了蓝门小巷。 他吃完香喷喷的炖菜之后,又享受了一个美味的乳酪蛋糕。就在这时,鹅卵石小路上响起了重重的脚步声,伴随着向温西勋爵问候的声音。 “你好!”温西打招唿,“是你吗,达尔齐尔?” “是的,勋爵。”达尔齐尔侧身穿过狭窄的门口,站在旁边让他的同伴先行。“我已将这个案情汇报给马克斯韦尔·贾米森先生了,他是我们的警察局局长。他认为最好与我一道来这里与你探讨一下案情。” “太棒了!”温西真挚地回答,“很高兴见到你们两位。马克斯韦尔先生,虽然我们从未谋面,但我久闻您的大名,我想您应该也认识我。去年有过一个微不足道的超速行驶指控,那个法官可真是铁面无情。来喝一杯吧。” 第15页 “那么,”达尔齐尔在局长接受了温西的寒暄并适当表达出自己对他的赞赏之意后开始了发言,“我们根据那个理论设定的路线沿途查访,但是都没有什么让人满意的结果。首先,我调查了勃岗的居民,他们告诉我小乔克早上十点十分的时候去科洛坎尼斯的一位夫人那里取口信时,曾经看到坎贝尔在作画,当他在十一点过五分回来的时候,坎贝尔依旧在那里。所以你看,他十一点多的时候还没有离开那里。” “你说他看见坎贝尔在那里,意思是他知道那是坎贝尔还是说他仅仅认为那是坎贝尔?” “不,他没有正面确定,但是他看到那个人戴着一顶很大的黑帽子,穿着格子花呢大氅,很像坎贝尔平时的穿着。而且他认为自己还看到坎贝尔身边有一条很大的格子花呢毛毯。” “那么他应该就是兇手。” “是的,有可能,但是我想提醒你注意的是时间。你看,不管是不是杀人犯,他直到十一点之前都没有离开那个地方。” “看起来显然这样的。” “然后我们又去火车站调查,今天从品万瑞的格文车站或者巴希尔到斯特兰拉尔车站的火车很少。” 警官从口袋里摸出一张l. m. s〔1〕列车时刻表,把它摊开在桌子上。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去往斯特兰拉尔的火车,兇手肯定是想从斯特兰拉尔乘船逃走,你看,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只能到爱尔兰去找他了。” 他拿出一支粗铅笔,在一张纸上草草记下下面的时间表。 温西摇摇头。 他拿出黑铅笔在时间上最接近的巴希尔上画了一笔:“如果你给他五分钟布置现场,那么只剩下八分钟来走完十英里的路程。他必须开着车在山路上疾驰并且赶上火车碰巧晚点才可以,但是他又能从哪弄来一辆多余的车呢?当然他也可以躲在山里的某个地方,然后搭乘两点五十分的火车,或者他也可以骑车到更远一点的地方,在另外的车站搭乘同一辆车,但这对他建立不在场证明十分不利。” “就是这样,勋爵。”达尔齐尔点点头,“我也没有忽略这个可能性。现在有一条来自品万瑞车站站长的消息,他说有一位先生在品万瑞搭乘两点三十九分的火车。他对这个人特别关注,是因为他是个陌生人,而且看起来似乎很紧张也很兴奋。” “他订了去哪里的车票?” “这就是有趣的地方,他买票去斯特兰拉尔——” “哦,当然。”温西盯着时刻表说,“这就解释了他为什么要等这趟车,这趟车的时间正好衔接上去拉恩的船。这可是个糟糕的衔接——他要在斯特兰拉尔等待三小时——但是这看起来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这正是我要告诉你的,”警官说,“这位先生很焦虑地询问了车船相接的时间,而且当他得知七点之前都没有船的时候看起来非常失望。” “完全符合情况,”温西说,“但是很奇怪,他在布置犯罪现场的时候如此谨慎,为什么却没有赶上更早的船?这个傢伙什么样子?” “他们告诉我是一个穿着灰色外套、戴着软沿帽的普通年轻人,还带了一个小公文包。个子很高,留着黑色小鬍子。如果再见到他,站长会认出来。” “他自己透露什么信息了吗?” “他说看错了火车时刻表的时间,以为三点五十分有船出发。” “哦?非常可能。”温西说,“你看这一页的下面,有三条不同的线路分别显示从斯特兰拉尔码头到拉恩和贝尔法斯特的轮船接续时间表,就在它们上面还有斯特兰拉尔、科菲和派屈克港之间三条火车线路的接续时间表,线条交错,看错了也很正常。但是,达尔齐尔,如果七点之前没有任何船只出发,你们肯定抓住他了。” “事实上,勋爵,我一接到消息就给斯特兰拉尔警察局打了电话让他们进行搜索,但是很遗憾的是就在来这里之前,我接到回答,船上没有这样一个人。” “该死!”温西说。 “他们在斯特兰拉尔展开调查,以防他躲在那里,他们拦下所有进镇和出镇的车辆进行盘查,对明天的船只也会密切注意。但是这个傢伙也有可能根本就不打算去拉恩——那么调查也就无功而返。” “他确实去了斯特兰拉尔吗?” “应该是的。已经检过票了,在品万瑞售出的三等厢票也准时到达斯特兰拉尔了。不幸的是,检票的司乘员不是个很好的观察家,不能准确描述那个递票给他的人。” “好吧,看来这部分的工作进行得非常好。”温西说道,“在这么紧迫的时间里,我们似乎已经有了一些进展。另外,品万瑞的站长有没有提到那个人是否骑了自行车?” “不,他没有骑自行车。我问站长他是怎么到那里的,但是没有人注意。看起来他似乎就是走进去的。” “哦,当然,如果他要乘船去爱尔兰,那么可能会先将自行车丢在某个地方。他有足够的时间把它藏在山中。这条线索看起来非常有希望。不过我们也不能太过依赖这一点。其他方向的列车怎么样——前往格拉斯哥的车?” 第16页 达尔齐尔翻了几页,然后拿起笔,列了一张新的时间表。 各站出发时间 (从斯特兰拉尔码头出发) “也有可能去那里。”温西分析,“十二点三十五分的车怎么样?他可以轻松赶上这辆车前往格拉斯哥,从那里他可以去他想去的任何地方。” “是的,就是这样。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我给巴希尔火车站的站长打过电话,那列车上只有四个人,这四个人他都认识。” “哎哟!”温西回答,“这条线索又断了。” “是的,但还有另外一个线索——虽然还不明朗。我查询了这条线路上的其他车站,发现一个骑自行车的先生在格文搭乘了一点十一分的车。” “就是那里,上帝啊!”温西拿出这个地区的地图,仔细研究起来。 “就是这样,达尔齐尔,就是这样!巴希尔距离案发现场九英里,而格文大约还要远十二英里——也就是说总共二十一英里。如果他十一点十分出发,将有两小时的时间,一小时十英里——对一个好骑手来说轻而易举。火车准时到达的,是不是?” “是的。对,他完全可以做到。” “站长提供了任何对他的描述吗?” “他说根据乘务员的描述,他是位很普通的先生,大约三四十岁,穿着灰色外套,格子布帽压得特别低。鬍子颳得很干净,或者说基本上很干净,中等身材,戴着一副大大的墨镜。” “这很可疑,”温西说,“乘务员如果再见到他会认出来吗?” “是的,我想他会的。他说那位先生说话像英格兰人。” “是吗?”温西在心中将六个嫌疑人过了一遍,沃特斯是伦敦人,说一口标准的公立学校英语。斯特罗恩尽管是苏格兰人,但曾就读于哈罗公学和剑桥大学,所以习惯以英格兰口音说话;不过他是引人注目的高个子,因此不大可能是他。高恩拥有两种口音,他与温西用英格兰口音交谈,与当地人一般用地道的苏格兰口音,不过——对于游客来说剃刀是科尔库布里郡的标志之一,但是高恩毛茸茸的大鬍子似乎从来没有受到它的招待。格雷厄姆是土生土长的伦敦人,他的英语标准到可以通过牛津大学的检阅;他的蓝色大眼睛也是让人瞩目的显着特徵——这是那副墨镜的解释吗?法伦——他的苏格兰口音是不会被听错的,没有人会将他错认为英格兰人;他的相貌也非常引人注目——宽厚有力的肩膀,自然捲曲的金髮,奇怪而明亮的眼睛,蛮横丰满的嘴唇和宽阔的下巴。弗格森也是苏格兰口音,尽管不是苏格兰方言,但也不会被认错的。 “那位先生说了什么没有?”温西忽然从他出神的思考中脱离出来,问道。 “没有,他到达车站的时候,列车已经停在站台上了。他说自己从巴兰特里出发晚了。他买了去艾尔的票,自行车贴了託运标籤。” “我们可以从这条线索追查。”温西说。 “是的,我已经向艾尔和格拉斯哥发出了通知。他们应该会留意这件事。” “不过,也可能不是这个方向。”温西说,“达尔齐尔,正如那位夫人所说,我也没闲着。” 他展示了自己的嫌疑人名单。 “你看,”他提醒说,“这份名单也有可能不完善。但至少我们知道现在在查找一个画家,这已经将搜索范围大大缩小了。这六个人是我所知道的与坎贝尔发生过矛盾的人,尽管有些人的谋杀动机看起来不是特别充分。” 警官若有所思地看着这份名单,马克斯韦尔先生也是。后者的权力可以延伸到科尔库布里郡和威格顿郡,而且他熟悉这里所有的艺术家,尽管与他们并不亲近——他的爱好是军事和运动。 “现在,”温西说,“这其中的两个人有不在现场的证据。有人看到弗格森从门城乘坐九点零八分的火车,并且没有骑自行车;他买的是去格拉斯哥的车票。那里有一场画展,毫无疑问,这就是他前往那里的原因。沃特斯乘坐八点四十五分的火车从科尔库布里郡前往格拉斯哥,而且有塞尔比和科克伦小姐陪伴。如果他们在画展上相遇,那么就可以相互证明自己不在犯罪现场。斯特罗恩一整晚没有回家,直到第二天午饭时分才回去,而且还带回了一只黑眼圈,更重要的是,他为此撒了谎。”他把自己与斯特罗恩和迈拉的谈话做了简短的总结。 “听起来很糟糕。”达尔齐尔说。 “是的,所以我们不能将所有的想法都固定在格文的骑车人,或者出现在品万瑞的奇怪陌生人身上,他们也有可能只是普通的旅行者。斯特罗恩也完全有时间十一点在米诺奇作画,然后在午饭时分赶回门城。它们之间的距离仅仅为二十七英里。当然,这很危险,他很有可能被人认出来,但是人们在犯罪的时候总是要承担一些风险。另外,他也有可能前天晚上将汽车藏在某个地方,第二天重新回到那里,然后将自行车收起来,开车回家。另外,我跟你提起过门城的安沃斯旅馆有一辆自行车丢失了吗?” 达尔齐尔摇摇头。 “这个案件有太多的可能性,”他说,“目前假定这是一起刑事案件,不过我们还没有拿到医生的报告。” 第17页 “我想,明天应该就送来了吧?” “是的,案件已经报告到检察官那里,而且那里将有一场尸检,今天晚上坎贝尔的姐姐也会过去——她应该是他仅有的亲戚了——他们会待在那里,直到她看到尸体;早上尸检的话,光线对医生来说也比较合适。” 警官和他的同伴走了之后,温西依旧抽菸沉思着。他比较担心沃特斯。那天晚上离开他的时候,沃特斯的情绪还是很危险的。从格拉斯哥到科尔库布里郡的末班车是晚上九点。如果沃特斯真的去看画展,那么今天晚上他是不太可能回来了。两点十六分到达格拉斯哥,五点三十分离开——没有人会为了在格拉斯哥待三个小时而採取这种方式。除非是为了建立不在场证明。一个人会用这种方式建立不在场证明吗? 温西再一次打开火车时刻表。他从科尔库布里郡离开的时间是八点四十五分。当时应该有目击证人。到塔夫的时间是八点五十三分,到迪伊桥是九点零二分——在那里什么都干不了,除非有车。抵达道格拉斯城堡的时间是九点零七分。这里有疑点。道格拉斯城堡是铁路交会点,一个人可以从那里返回牛顿-斯图尔特方向。是的,这里有一列火车。当然,这很荒谬,因为沃特斯与两位小姐同行呢,但是想一下也没有坏处。九点十四分从道格拉斯城堡出发,十点二十二分到达牛顿-斯图尔特。温西松了口气。如果有人看到兇手十点在那里作画,这就排除了沃特斯的可能性,在那个时间他到不了牛顿-斯图尔特。 但这些都有待于尸检的结果。如果温西对尸体僵化时间的认定错误——那么也有可能是坎贝尔自己在米诺奇作画直到十一点过五分。如果是这样的话——温西再次翻开时刻表。 如果是这样的话,火车到达牛顿-斯图尔特的时间是十点二十二分,进行一场有预谋的谋杀在时间上刚刚好——不过前提是他知道坎贝尔那天会在米诺奇作画。从牛顿-斯图尔特驱车前往犯罪现场只需要大约二十分钟——时间足够而且还有剩余。沃特斯没有车,但他可以租一辆;尽管这样太冒险,因为在同一个村镇里,人们相互熟悉,而且,如果不经过详细盘问,没人会租车给一个不认识的人;当然,如果保证金很多的话——但那样风险也就更大。不过这毕竟是一种可能性,不能太快地将沃特斯从嫌疑名单上删除。 温西决定停止让这件事继续折磨自己,现在就姑且认为沃特斯在朋友的陪伴下平静地前往格拉斯哥,而且明天会和她们一起回来。 他看看表,看来沃特斯今天是不大可能坐九点的火车回来了,不过去看看也无妨。 他沿着闹市区走过去。沃特斯的卧室和起居室都朝向大街,很明显,里面没有任何灯光。如果温西再次拜访的话,房东大概会认为他精神失常了吧。那间面向汤兰大路的谷仓似的建筑就是沃特斯的工作室。即使他已经回来了,现在这个时候也不会在工作。如果一个人内心焦虑的话,出去散散步是不错的选择。 温西走过城堡,爬上几步阶梯,穿过草地来到一片海港。海水已经落潮,泥泞的海滩在这个仲夏之夜显现出朦胧而迷茫的光晕。早上靠岸的帆船在港外墙下一字排开,帆桅和绳索在丑陋的混凝土拱形大桥映衬下纵横交织成一幅静止的画布前景。温西穿过白天塞满汽车的露天广场,走下煤气厂旁边的小巷,经由车站来到汤兰大路。 穿过街道,再向右转一个弯,他发现自己来到一个令人愉快的回水处,那里拥有古朴的上射式水车,几处小农舍,绿意盎然、宁静宽阔,四周还布满了遗世独立的附属建筑物。 走过被茂密灌木丛和青葱草场环绕的盘曲小路,沃特斯的工作室近在眼前。温西推开大门,尝试打开里面的房门;但是很遗憾,它被锁上了,谁都不在那里。寂静被无限地放大,他听到某些小动物在草丛中穿行的声音;轮转水车的木质水槽中,水滴在低声落下;远方,从村镇人烟处传来几乎听不到的犬吠声。 温西开始往回走,脚步踩在石板路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这时,一座农舍的大门勐然打开,明亮的光线瞬间照亮了道路。他从门框中看到一位妇人的身影探出来紧张地注视着外面的夜色。 让温西感到惊讶的是,这是法伦的房子。他正准备停下来和那女人说话,然而就在他犹豫的片刻,某个人的手放在这个女人的肩膀上,把她拉了进去,然后关上了门。这快速而鬼鬼祟祟的行为打破了温西的计划。从身影上看,第二个人应该是一个男人,而且他比法伦更加高大。他很确定那不是法伦,而且他同样确定如果自己现在敲门,肯定不会有人出来答应。 注 释 〔1〕英国铁路公司,成立于一九二三年一月一日。 第六章 法伦 马克斯韦尔·贾米森不是一个贸然採取行动的人。他谨言慎行,有沉默寡言的美誉,在下达可能造成流言飞语的调查命令时,都会事先仔细考虑自己所处的位置。当他在第二天早饭之后没多久就看到温西在自家门口的时候,显得并不高兴,因为这让他几乎没有看报纸的时间了。 他很聪明,所以绝不会忽视温西和他所得出的谋杀结论。他知道温西勋爵有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鼻子,能够嗅出犯罪的阴谋,而且他的帮助总是很有价值。但他不喜欢英国人行事仓促、爱凑热闹的习惯。温西来这里是非常明智的,蓝门小巷没有电话,如果他想要得到最新的情报,亲自登门拜访总比在旅馆酒吧间给达尔齐尔警官打电话好得多。 第18页 马克斯韦尔先生现在并不完全相信这是一场需要调动警力全面调查的谋杀案。或许关于丢失的物件和自行车的的理论很新颖,但还不足以支撑一起刑事指控。如果他们仔细进行寻找,他们应该可以找到这些东西,那么这一整套谋杀理论就会倒塌。可以确定的是,目前最棘手的是尸僵时间,但马克斯韦尔先生翻阅过泰勒〔1〕和格拉斯特〔2〕的作品,他相信没有任何可靠的方法可以精确判定尸体僵化的时间。 他对着温西的嫌疑人名单皱起眉头——他认为这是一份完全不让人贊同的文件,是实实在在的中伤。这些人都是受人尊敬的市民。拿高恩来说——十五年来,他一直是科尔库布里郡的领军人物,深受爱戴和尊敬,尽管有时候看起来有点自负和蛮横。他很富有,有一所大房子,一个英格兰男管家和一个女管家,拥有两辆车,还有一个私人司机。他有可能勐击画家朋友的脑袋,然后把对方扔进邻村的河里吗?他有什么犯罪动机呢?有传言说他和坎贝尔对于一幅画有不同意见,但是马克斯韦尔先生认为,艺术家们相互之间通常都会产生分歧,他们彼此轻视,进而形成派系,除此之外不会有更严重的后果了。再说说沃特斯,一个让人愉快的年轻人,尽管因为南方人的某些特殊习惯而与他的邻居产生了矛盾——他与坎贝尔发生过不幸的争吵——但是他也不是那种仅仅因为酒后的几句争吵就暗藏祸心的人。再来是法伦…… 马克斯韦尔想到这里停顿了一下。公平地说,温西是有些道理的。如果有女人牵涉其中,那么你永远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坎贝尔确实经常光顾老磨坊旁边的小屋。也就是说——有些传言——法伦也确实说过一些威胁的话。如果这里面真的牵扯到了什么,那么要得到真相或许会有些困难。对法伦的怀疑也可能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因为从没有人认为法伦夫人品行不端。另外,即使知道自己的男人是兇手,妻子们也会说谎为他们的丈夫提供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女人越善良,就越会固执地撒谎。马克斯韦尔先生也不得不承认他不能保证法伦夫妇是清白的。 当然还有门城那几个人。乔克·格雷厄姆——一个莽夫,一言不和就能跟人打起来的傢伙。当然,他也很聪明。如果要找一个能够设计出天才的谋杀计划,并且有足够的冷静将它诉诸实施的人,那么格雷厄姆无疑是最有可能的人选。他搞出的恶作剧不断,并且还能一边对你撒谎,一边以坦白无辜的眼睛看着你,摆出一副天使的面孔。众所周知,弗格森与他的妻子关系不好——除了这一点,马克斯韦尔先生不知道他还有什么缺点——但是在局长正直的长老会教徒的思想中,这可是个丢脸的事。而斯特罗恩——斯特罗恩是高尔夫球场的秘书,也是一位受人尊敬的人物。他相信,像高恩一样,斯特罗恩也是可以被排除在外的。 就在这时,电话铃声响起。温西支棱起他的耳朵,马克斯韦尔忍着怒气接过电话。寒暄之后,他转向温西说道。 “是达尔齐尔。你最好拿起分机听一下。” “是你吗,马克斯韦尔先生?……是的,我们已经接到医生的报告……是的,报告显示谋杀结论成立。死者肺部没有积水,这个人在掉进河里之前就已经断气了,头部撞击是导致其死亡的主因。那块头骨被碾碎在大脑内。哦,是的,伤口是死亡之前造成的,而且几乎立即毙命。他的头部和身体某些部位也有很多其他伤口,但是医生认为其中有些伤口是死后造成的。尸体滑下山坡,沿途与石头出现过撞击。” “死亡时间确定了吗?” “是的,马克斯韦尔先生,我正要告诉你这一点。医生认为在发现尸体时,坎贝尔至少已经死亡六小时,也有可能是十二到十三小时。照此推断谋杀时间应该是午夜或者今天清晨时分——午夜到早上九点的任何时间都有可能。此外还有一个非常可疑的情况,那就是尸检报告显示他肚子里没有任何食物,他肯定还没有吃早饭就被谋杀了。” “但是,”温西打断他们的对话,“如果他早饭吃得特别早,到午饭时分也有可能已经消化完了。” “是的,我也这么说,但是不可能消化得这么彻底。医生说胃的内部空得像一面鼓似的。他说以他的专业保证,坎贝尔从前天晚上之后就再也没有吃过任何食物。” “哦,那应该是可靠的。”温西说。 “是的,就是这样。是勋爵在讲话吗?您该很高兴,这充分证明了我们的结论。” “或许是的,”贾米森先生说,“但我宁愿这样的事情从没有发生过。” “是的,马克斯韦尔先生,不过,毫无疑问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能做的就是要尽我们最大的努力让案件水落石出。还有一个值得重点关注的问题——那些画具上没有任何指纹。看起来兇手应该是戴着手套作案的,汽车的方向盘也被擦拭得干干净净。是的,我想现在案情基本可以确定了,您觉得怎么样,马克斯韦尔先生,我们现在应该向公众公布谋杀的事实吗?” “我不知道。警官,你认为呢?你谘询过麦克弗森巡官的意见了吗?” 第19页 “是的,先生,他说如果我们要展开搜捕必须要有很好的理由才行……是的,我们必须要谨慎处理,但是人们现在已经在谈论死者与沃特斯的争吵……是的,还有法伦……是的……是的……还有人说在案发当晚斯特罗恩曾经在克里镇寻找法伦……我想这件事情估计也隐瞒不了多久。” “我明白,或许应该让大家知道这里发生了一起谋杀案——并且案情尚不明朗,等等。但是我想关于医生所说的死亡时间最好暂时不要告诉任何人。我现在就去跟检察官说明一下情况。同时,我会让科尔库布里郡警察局展开调查。” “是的,先生,我想最好按照他们目的的不同分别进行调查。我这里有一份来自斯特兰拉尔的报告,我会亲自前往调查。他们扣留了一个准备乘船前往拉恩的年轻人……是,好的,一会我会再给您电话,马克斯韦尔先生。” 警察局局长挂上电话,对温西露出沮丧的笑容。 “现在看起来,你是正确的。”他不情愿地承认。“但是,”他又高兴地加了一句,“他们在斯特兰拉尔追踪到了那个人,或许今天上午案件就会明朗。” “或许吧,”温西说,“但是,我十分怀疑,一个作案如此聪明的人,怎么会蠢笨到错过前往爱尔兰的船,从而泄露自己的行踪呢?” “说的也是,”贾米森回答,“如果他想要逃跑,他应该选择乘坐昨天早上的船。如果他想要装无辜,那么他更应该选择待在家里。” “哦,”温西说,“你看,我觉得现在应该找法伦、高恩还有沃特斯——只是他消失了——好好聊聊了,事实上,应该与科尔库布里郡的所有人好好了解一些事情了。与一个像我这样兴高采烈、友善而又好奇的傢伙闲聊,有可能在关键时刻带来非凡的结果。起床之后我在画家们的画室中走一圈也没有什么不平常的,不是吗?没有人会介意。上帝保佑,我会让他们放下戒心,让我坐下来看他们作画。而像你这样的政府官员则有可能让他们局促不安——你知道,我没有任何不敬的意思。我在科尔库布里郡可能是最不让人畏惧的傢伙了。我似乎天生看起来就很蠢笨,每一天都在用不同的方式来展示我的蠢笨,而且我也变得越来越愚蠢。甚至是你,局长,身居高位,也让我来到这里,坐在你的扶手椅上,抽着一支菸斗,在你眼里我不过是一个亲切而又麻烦的傢伙——不是吗?” “你说得对,”贾米森先生同意,“但你是个很聪明的人。记住,没有必要提到‘谋杀’这个词。” “无论如何也不会提到的,”温西说,“我会让他们先说出来。好了,再见!” 温西或许看起来是个不令人畏惧的人,但是他在法伦房子里受到的接待可不是像他自吹的那样“没有任何人介意”。法伦夫人开了门,一看到他就勐吸一口气往后退,靠在墙上,这声喘息似乎是因为惊讶,但是听起来更像是因为紧张。 “你好。”温西满面笑容地向她招唿道,“你最近怎么样,法伦夫人?已经一年没见你了——好吧,周五晚上在鲍比那里见过面。但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感觉我们已经一年没见了。一切都好吗?法伦去哪里了?” 法伦夫人看起来像是伯恩·琼斯〔3〕前拉斐尔派风格画作中的幽灵,她伸出一只发抖的手。 “非常好,谢谢。休出去了。呃——你不进来吗?” 已经走进屋子的温西当然十分热情地接受了这个邀请。 “哦——非常感谢,没有打扰到你吧?我猜你在做饭,对吗?” 法伦夫人摇摇头,带他走进他们的小起居室。起居室装饰着海绿色和蓝色的帷帘,还有傲然怒放的橙黄色万寿菊。 “今天早上在织桌布吗?”——法伦夫人手摇纺线的姿态很是吸引人——“我很羡慕你这个工作,你知道。有点夏洛特夫人〔4〕的样子——诅咒已经降临我身。答应我有机会一定要让我摇一摇纺车。” “我想我今天有点懒。”法伦夫人露出虚弱的微笑,“我只是——我只是——请原谅,请稍等几分钟。” 她走了出去,然后温西听到她在屋后和某人说话——一个女孩,毫无疑问,是过来干粗活的。他环视了一圈,闻到一股很奇怪的凄凉味道。不能说屋子不干净或不整洁,也没有明显的不对劲;但是垫子皱巴巴地堆在那里,已经枯萎掉的花朵随处可见;窗沿和抛光桌子上积聚的灰尘像是给它们覆上了一层薄膜。如果在勋爵某些朋友的房子里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解释为粗心,或是不拘小节,但是这样的现象发生在法伦夫人身上,就显得十分耐人寻味了。对她来说,优雅而有序的生活不仅仅是一种习惯,更是一个需要倡导的教条,需要以全部精力和热情来执行的礼拜仪式。温西,这个感觉敏锐的人,已经从这些细微的线索中看出夫人经歷了整晚的焦虑和一个早上的担忧,他记起了门口那个紧张的身影,还有一个男人——是的,那里还有一个男人。但是法伦不在。法伦夫人是个非常美丽的女人——如果你喜欢这种类型的话,清秀的鹅蛋脸,明亮的灰色大眼睛,海藻般浓密的赤褐色头髮——左右分梳,盘成一个大大的髻。 第20页 一阵脚步声经过窗外——是挎着篮子的珍妮。法伦夫人返回来,坐在一张高高的窄背扶手椅上,留神注意着温西,就像悲伤的乞食少女开始怀疑科菲多亚〔5〕的家庭生活是否令人厌烦。 “那么,”温西放弃了以往的圆滑与机警,开门见山地问道,“法伦去了哪里?” 她的大眼睛里充满了恐惧或者说痛苦。 “他出去了——去了某个地方。” “出去找乐子了吗?”温西继续问道,“还是出去工作了?” “我——也不知道。”法伦夫人挤出一点笑容,“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人们离开,丢一句话说会回来吃晚饭,然后他们遇到某个人,或者听说哪里的鱼儿肥美,那么你就再也见不到他们了。” “我知道——这还真是挺可耻的。”温西同情地说,“你的意思是他都没有回来吃晚饭吗?” “哦——我只是说一般情况,他昨天回来吃了晚饭。” “我猜稍后他又跑出去了,说想要抽一支金叶香菸,大约十分钟以后回来。我们的行为方式可真让人沮丧,不是吗?我也是这样一个糟糕的人,尽管我的良心还不会太不安。毕竟,本特容忍我还有薪水可拿,而不是像全身心投入在我身上的妻子,给我温暖叮咛,每隔五分钟就要出来看看我是否要回来了。” 法伦夫人尖锐地吸了口气。 “是的,很可怕,不是吗?” “可怕。就是这样。我想这很不公平,毕竟一个人永远也不能预料自己会发生什么事情。看看可怜的坎贝尔。” 这一次已经毫无疑问了。法伦夫人发出了一声惊惧的喘息,几乎就像是哭泣,但她随后又恢復了镇定。 “哦,温西勋爵,请你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珍妮过来告诉我他被杀害了,但是她太激动了,而且用了太多苏格兰方言,我没有完全听懂。” “是的,这是事实,”温西冷静地叙述,“昨天下午他们发现他躺在米诺奇河里,头部受到重击。” “头部受到重击?你是不是说——” “很难确切说到底是怎么发生的。你知道,那条河里布满岩石——” “他掉下去了?” “看起来是这样的。他躺在水中,但医生说他不是被溺死的。头部受到重创导致了他的死亡。” “多么可怕!” “我想你此前没有听说这件事吧。”温西说,“他是你们的好朋友,不是吗?” “哦——是的——我们很熟。”她停了下来,温西觉得她要晕倒了,赶快站起来。 “听我说——恐怕这对你是个很沉重的打击。我给你拿点水。” “不用——不——”她伸出一只手要拉住他,但是温西已经飞奔过走廊进入画室,他记得曾经在那里见过龙头和水槽。他进去之后见到的第一件物体是法伦的绘画盒,打开着放在桌子上。他的画作四散摆放着,调色板被胡乱地弃置于其中。一件作画时穿的旧外套挂在门后,温西仔细检查了外套内外,但没有发现什么有用的线索。他在龙头下接了一杯水,眼睛巡视起屋内的每个角落。支在原地的画室用画板上搁置着一幅尚未完成的作品。小画板倚靠在水槽边,被带子捆绑住,很明显,法伦不是出去作画。 杯中的水溅出来,洒在温西手上,提醒他来这里的理由。他擦干净杯子,转身离开画室。就在这时他看到法伦的钓具立于门后的角落里,有两支鳟鱼渔竿、一支鲑鱼渔竿、渔网、大鱼叉、鱼篮还有防水长靴。或许,那里本来有四支渔竿,因为没有鱼篮、不穿防水长靴也可以钓鱼。但是,它们静静立于那里,就像没有分开的一家人。 他返回起居室,法伦夫人不耐烦地把杯子推到一边。 “谢谢——但是我不需要。我告诉你我不需要。我很好。”只是她焦虑而失眠的眼睛出卖了她。温西觉得自己有点残忍,不过很快就会有人过来讯问,他想自己总比警察要和善一些。 “你丈夫应该很快就回来了,”他说,“坎贝尔遭遇不幸的消息很快就会在整个镇里传开。他现在还没有回来的确有些奇怪。你完全不知道他去哪里了吗?” “完全不知道。” “我很高兴为你们传达了这个信息。” “哦,是吗?不管怎样,我很感谢你。但是温西勋爵,听你的口气好像死者是我们家人一样。我们很了解坎贝尔先生,但是,这还不至于让我们崩溃……虽然这听起来有点无情——” “一点也不,我只是想,你看起来有点沮丧,我非常高兴你没事。或许我误会了——” “你确实误会了。”她的声音中透着疲惫。过一会儿,她看起来似乎振作了一些,却突然发起火来。 “我为坎贝尔先生感到很遗憾,他不是个受欢迎的人。他总是认为其他人别有所图,他对每个人都有怨恨,这是他惹人讨厌的原因。你越怨恨那些怨恨你的人,你就越惹人讨厌,而且别人的确也越来越讨厌你。我明白这个道理,我不喜欢这个人,一个人不能这样做。但是我尝试着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人。我想人们都误会了,但是我不能因为别人误会他,就停止做我认为对的事情,不是吗?” 第21页 “当然不能这样。”温西说,“如果你和你丈夫——” “哦,”她说,“休和我相互理解。” 温西点点头,但他知道她在撒谎。法伦讨厌坎贝尔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她是这样一种女人,一旦打定主意要流露出甜蜜与光明〔6〕,那么就会顽固地坚持自己的目标。他仔细审视着她因为生气而抿起的嘴巴,窄而坚定的额头。这样的女人只愿意看到她想看到的事情——她们会认为只要假装那些邪恶的事情不存在,那么它们就会从世界上消失——例如嫉妒和别人对她的评论。她很危险,因为她是一个愚蠢的女人。愚蠢和危险,就像是苔丝德蒙娜〔7〕。 “好吧,好吧,”他轻轻说,“让我们希望离家的人尽快回来。他许诺要给我看一些他的作品,我非常希望能尽快看到。如果我在镇里转一转肯定能遇到他。他骑着自行车,像往常一样,是吧?” “哦,是的,他骑着自行车。” “我看科尔库布里郡似乎每个人都有一辆自行车,比我去过的任何一个村都多。”温西说。 “因为这里的人都很勤劳而且都很穷。” “原来如此。没有任何一种东西比自行车更充满善意。你不能想像一个骑车者犯罪,对吗?——当然,除了谋杀和谋杀未遂。” “谋杀?为什么?” “一群人骑着车横冲直撞,没有剎车,没有车铃,没有车灯——我将这称之为谋杀,因为他有可能把你撞进沟里,或者自杀。” 他跳起来惊叫出声,法伦夫人这次真的晕倒了。 注 释 〔1〕阿尔弗雷德·斯万·泰勒(alfred swain tayler, 1806-1880),伦敦盖伊医院的法医学教授。一八三六年,泰勒出版了法医学领域的第一本英文着作《法医学原理和实践》。 〔2〕约翰·r. 格拉斯特(john r ister, 1856-1932),着名法医学家,着有《毒性病理学原理》。 〔3〕伯恩·琼斯(edward burne-jones, 1833-1898),生于伯明罕,英国画家和设计家,第二代前拉斐尔派的领导人物。 〔4〕夏洛特夫人,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诗人丁尼生以中世纪传奇为蓝本的诗作。讲述高塔里的夏洛特夫人日夜编织一张色彩斑斓的魔网。在她的面前悬挂着一面魔镜,世界的影子于镜中显现。惊鸿一瞥中,她爱上了一位英俊的年轻人。因为承受着致命的诅咒,当小船在少女最后的歌声中慢慢接近恋人的城市时,少女的身体也渐渐冰凉,漆黑的双眸再也无法看见心中的他那英俊的面容。这个传说是前拉斐尔派画家经常触及的主题。画家沃特豪斯曾分别在一八八八年、一八九四年、一九一五年绘过三幅不同的夏洛特夫人。 〔5〕科菲多亚,古代一个国王。传说他不喜欢女性,直到有一天遇到一个赤脚、穿着灰色衣服的乞食少女,对她一见钟情,并且娶她做了王后。这个传说故事在莎士比亚的《爱的徒劳》、《罗密欧与朱丽叶》、《亨利四世》中均有提及。伯恩·琼斯据此于一八八四年创作了《科菲多亚国王与乞食少女》。 〔6〕甜蜜和光明,意指和蔼可亲,为人作奉献。英国作家斯威夫特在《书籍之争》中讲述了一个寓言故事:蜜蜂和蜘蛛争论谁对人类的贡献大,结果是蜜蜂赢了。蜜蜂说:“我们用蜜和蜡布满我们的蜂房,这就给人类提供了最高贵的两样东西:甜蜜和光明。”斯威夫特把优秀的作家比作蜜蜂,蜜为人类提供了甜蜜的快感和营养,蜂蜡制作的烛,给人类提供光明和知识。 〔7〕莎士比亚爱情悲剧《奥赛罗》中奥赛罗的妻子。在威尼斯,贵族小姐苔丝德蒙娜爱上了黑皮肤的摩尔人大将奥赛罗,两人相爱而结婚,但遭到贵族们的反对。威尼斯公爵派战功赫赫的奥赛罗去抵御土耳其人入侵,伪善、狡诈而又阴险的伊阿古垂涎苔丝德蒙娜的美貌,又因为奥赛罗未任命他为副将而怀恨在心,为了报復,他诬陷苔丝德蒙娜与奥赛罗的副将卡西奥有染。而后又巧使诡计制造一个又一个假象,使奥赛罗相信苔丝德蒙娜的不贞。轻信他人而又疾恶如仇的奥赛罗无法忍受爱妻的背叛和不忠,陷入极大的悲愤与绝望中,妒火中烧,亲手扼死了无辜的苔丝德蒙娜。悲剧到此没有结束,接着由伊阿古的妻子当场揭发了实情,真相大白下,奥赛罗悔恨万分,悲恸欲绝,无法饶恕自己铸下的大错,最终挥剑自杀身亡。 第七章 格雷厄姆 彼得·温西勋爵对法伦夫人实施急救之后,让她靠在起居室的睡椅上,然后出门寻找珍妮。他在鱼贩子那里找到她,告诉她,她的女主人不舒服,让她快点回去照顾。 “是的。”珍妮用充满哲学味道的口气回答,“我一点也不意外,她这两天正在担心法伦先生的事情。毫无疑问,她为此心神不安。法伦先生出门了,已经两个晚上没有回家了。” “两个晚上?”温西惊奇地问。 “是的,前天晚上他出门骑上自行车走了,指天骂地的,但是没有说他要去哪里,也没有说他要干什么。” “那么他昨天晚上也没有回来吃晚饭了?” “他?回家吃晚饭?没有,一整天都没回来。星期一晚上他回来看到坎贝尔在屋里,让他立刻滚蛋。他们两个吵得很兇,把我嫂子吓坏了,她当时就在附近。然后他就跑出去了,法伦夫人也跟着泪流满面地追出门。我就不明白夫人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好,如果是我,就会让他滚开,让他的嫉妒和坏脾气见鬼去吧。” 第22页 温西开始明白她为什么如此匆忙地把珍妮派出去做事。但是,这很愚蠢,没有人指望这个女孩会放弃如此难得的嚼舌根机会。很快,这个故事就会流传到某些人耳中,仅仅是现在,他已经发现一些好奇的眼神注意到了他们两个。 他又问了一些其他的问题,珍妮的嫂子也不能确切地说明争吵的内容是什么,但是她从自己的卧室窗口看到了争吵的全过程。坎贝尔先生大约六点过来,不久法伦先生就回来了,法伦先生一回来,坎贝尔先生立刻就离开了。她不知道法伦与坎贝尔之间是否进行了争吵,但是法伦夫妇在起居室谈了大约一小时。法伦先生挥舞着手臂在屋子里转来转去,然后法伦夫人哭起来。接着就是叫喊吵闹的声音,随后法伦先生跑出门,帽子盖到眼睛上,狠狠地抓过自行车。法伦夫人跑出来阻止他,但他粗鲁地把她推开,骑上车走了,从这之后再也没有回来。珍妮的嫂子一直在关注着这件事情的发展,她很想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那是周一发生的事情,今天是周三,在周二,坎贝尔被人发现死于米诺奇河中。 温西劝告珍妮不要过多地谈论她主人的事情,之后与她作别。他转向警察局的方向,随后又改变了主意。没有必要现在就去增加麻烦,应该还会有其他进展。现在可以去门城看看,他需要问帮坎贝尔收拾房屋的格林夫人一个问题,另外,应该可以在坎贝尔的屋里发现某些东西——信件、文件什么的。不管怎样,开车多行一段路对他也没有什么影响。 在穿越门城大桥的时候,他看到一个高大的男人正站在安沃斯旅馆门外与当地治安官谈话。这个男人穿着很旧的棉布雨衣和残破的灯笼裤,踩着破烂不堪的靴子,绑着绑腿、背着背包。他正粗鲁地挥舞着手臂,向温西打招唿。温西一脚踩下剎车,险些压到了旅馆的猫,然后急切地退了回来。 “你好——好——好啊!”他大喊,“你从哪里冒出来的,老傢伙?” “这似乎是每个人都迫切想要知道的事情。”这个邋遢的男人伸出他长而瘦削的大手,“看来我要低调处理一些私事是不被允许的。到底为了什么?” 温西看了一眼治安官,后者神秘地摇摇头。 “我们接到命令,”他说,“要调查——” “但是你没有接到命令保持神秘,不是吗?”这个邋遢的男人大声说,“发生了什么事?我被当成谋杀犯了吗?到底怎么了?喝酒、目无法纪,嗯?自行车没有后尾灯?开车危害了公众安全,还是什么?” “那么格雷厄姆先生——关于自行车的问题,我想知道——” “这次没有犯罪。”格雷厄姆先生快速地说,“在任何时候,借都不是偷,你知道。” “你总是借自行车吗?”温西感兴趣地问,“你可不能这么做,这是个坏习惯。自行车在这个村镇可是个诅咒——他们的重心太高,剎车永远都是失灵的。” “我知道,”格雷厄姆说,“这不是什么体面的事。每次借的车都比上一次的更加糟糕。这我可有发言权,前两天小安迪的车差点摔断我的脖子。” “哦,”旅馆老闆插话——他是在他们谈话过程中出现的,“格雷厄姆先生,是你拿走了小傢伙的车吗?我们随时欢迎你来借,我不是说反话,但是小傢伙现在很困惑,不知道它丢到哪里去了。” “它又丢了,是吗?”格雷厄姆先生说,“我告诉你,这回可不是我。你可以告诉安迪,我永远也不会再借他那辆神奇的机器了,除非他把全部零件修好归位。不管是谁拿了,希望上帝保佑他,我能说的就这些了,或许他会被人发现死在某个深坑里。” “或许吧,格雷厄姆先生,”治安官说,“但是我会很高兴,如果你能告诉我——” “该死!”乔克·格雷厄姆说,“不,我不会告诉你我去了哪里。为什么我必须告诉你?” “好吧,是这样的,老兄,”温西打圆场道,“你可能已经听说了,在你这次神秘的隐居期间,坎贝尔昨天下午被人发现死在一条河里。” “坎贝尔?天哪!不,我没有听说。好吧,好吧,好吧。愿上帝原谅他的罪孽。他做了什么?喝多了掉进科尔库布里郡码头?” “啊,不,表面上看来他是在作画的时候,踩落石头,撞击到头部。” “撞到头部?不是被淹死的?” “不,不是被淹死的。” “哦!我总是说他註定要被绞死的,但是他似乎选择了另外的路。好吧,我也曾说过他不会被淹死的。不管怎样,可怜的傢伙,他的一生总算结束了。我想我们最好来喝一杯纪念一下,不是吗?仅仅是为了让他的灵魂得到安息。我可不喜欢这个傢伙,但是很遗憾我再也不能愚弄他了。你也来吗,长官?” “谢谢,先生,但是我想你最好能——” “让我来吧。”温西咕哝了一句,他拽着治安官的胳膊,随着格雷厄姆进入酒吧。 “你怎么连这件事都没有听说过,乔克?”酒水拿上来之后,温西继续刚才的话题,“你这两天躲在哪里?” 第23页 “你还真是锲而不捨,跟我们这位朋友一样好奇。我过着遁世的生活——没有丑闻——没有新闻。现在告诉我坎贝尔的事情。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他们下午两点发现了尸体,”温西说道,“但是上午十一点过五分的时候还有人看到他活着在画画。” “他们可没有浪费时间,你知道,我总是想某个人说不定就在山上失踪几个星期都没人知道。但是米诺奇那里还真是事故多发地点——尤其是在鱼汛期。我不想——” “我想问一下,先生,你怎么知道事故发生在米诺奇?” 乔克·格雷厄姆抬头盯着治安官那张兴奋的脸庞。 “我怎么——?哦,哈哈。引用一下我在希奥尔博德路听到的一句话——一位受人尊敬的夫人跟朋友说的——现象背后有文章。事情并不像表面看那样简单。你们这么急切地想要知道我去了哪里,而坎贝尔的头被打破了——治安官,我可以理解为,我被怀疑谋杀了我们这位好朋友,而且像民谣中的古怪骑士那样把他扔进了河里,是不是?” “啊,不是的,先生,这只是例行公事——” “我明白了。” “啊!”旅馆老闆瞬间感觉好像亮了一道光,让他醍醐灌顶,“你们的意思是那个可怜的人是被谋杀的?” “或许是的。”治安官回答。 “他就是这个意思。”格雷厄姆说,“我从他表情丰富的眼中读出来的。在这样一个安静的小镇里可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真是可怕的事情。”旅馆老闆嘆了口气。 “乔克,”温西说,“现在别折磨我们了,告诉我们你怎么知道坎贝尔在米诺奇的?” “心灵感应,”格雷厄姆咧嘴大笑起来,“我能读取你的思想,画面扑面而来——那条河里布满尖锐的石头——还有通往河里的那块大岩石滑熘的斜面——那座桥——那些树,还有下面那个黑暗的池塘——所以我说‘米诺奇,天哪!’就这么简单,沃森。” “我不知道你还会读心术。” “非常可疑,是吗?事实上,我不会,我知道昨天坎贝尔会在米诺奇,是因为坎贝尔这么告诉我的。” “他告诉你的?” “他告诉我的,是的,不可以吗?你知道,我也会有不朝他脸上扔靴子而只是跟他说话的时候,周一他告诉我第二天要去那里画那座桥,嘟嘟囔囔地说要画一幅草稿给我——你知道他那个人。” 格雷厄姆从兜里拿出一支粉笔,在吧檯上准备开始作画。他扭动脸庞生动地模仿坎贝尔宽阔的下巴和丰厚的嘴唇,用和他一样快速、微妙的手法粗略描画出轮廓。就像照相机的快照功能一样,一张画很快就像变戏法一样呈现在眼前——那条河,那些树,那座桥还有天边蓬松的云团,与温西在画板上看到的那幅画几乎一模一样,温西彻底惊呆了。 “你应该靠模仿谋生,乔克。” “这是我的困扰。太过多才多艺。能够模仿任何人的类型而唯独没有自己的风格。那些评论家们都苦恼死了。‘格雷厄姆先生仍在摸索其个人风格’,但是这也很有趣,你看,这是高恩的风格。” 他把刚才的素描擦掉,取而代之一幅生动的具有高恩个人布局风格的粉笔画——阴暗的边境要塞,宽阔干净的海岸线,前景是一条船,强壮的渔民们正在弯腰撒网。 “这是弗格森的——一棵附带装饰性树根的树,水中有同样的倒影——柔和的蓝色延伸到远处,事实上,整幅画都呈现蓝色色调——一堆石头就可以形成很好的构图。这是法伦的——包括托尔布斯在内的科尔库布里郡屋顶全景,看起来好像是用幼儿园墙砖垒砌而成的诺亚方舟——朱红色、锑黄色、天青色——精緻复杂,天真烂漫,没有任何阴影。沃特斯——没有任何江湖骗子愿意找麻烦去模仿他的风格——採石场的鸟瞰图,每个石块都稜角分明——底部是按照透视被急遽缩小的马匹和马车,用这样的手法来显示他可以把握得很好。上帝保佑!”——他向柜檯上倒了点啤酒,然后用一只脏兮兮的袖子把这些速写擦干净——“他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我没有的天赋,那就是专注——多么遗憾啊。他们真诚得完美,我不是——就是这些导致了不同。我告诉你,温西,我卖出的那些肖像画有一半是拙劣的模仿——只有傻子才不知道。如果他们知道,他们宁死也不会签支票的。” 温西大笑。如果格雷厄姆想要拖延时间,那么他做到了。如果他想要转移他善于模仿的危险天赋,那他粗心率直的表现也很得体。而且他的解释也是看似合理的——确实,为什么坎贝尔不能向人提及他要去哪里呢——向格雷厄姆或者其他的什么人? 治安官已经快要失去耐心了。 “这是例行公事。”他嘟囔着。 “哦,”格雷厄姆说,“这个傢伙简直太顽固了。” 第24页 “很明显,”温西说道,“就像圣·勒古弗斯一样。他们大喊着:‘上帝啊!多么顽强!’这可不好,老兄。他只想得到答案。” “可怜的傢伙!”格雷厄姆说,“就像在蒙台梭利〔1〕出现之前的旧日好时光里,护士们所说的那样——他被需求所主宰。我没有去过米诺奇,但我去了哪里是我自己的事情。” “好吧,先生。”治安官为难地说。他直觉认为格雷厄姆有问题,而他又期望能够一鸣惊人,可是格雷厄姆的回答也找不出什么破绽,这让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你走吧,年轻人。”格雷厄姆和气地说,“你只不过是在浪费时间。你只要知道我连只苍蝇都不会伤害就行了。你要明白,在你喝着苦啤酒和我耍嘴皮子的时候,真正的谋杀犯还在逃命呢。” “我明白。”治安官说,“你拒绝说明星期一晚上去了哪里。” “你终于明白了!”格雷厄姆大喊,“我们的交流虽然很困难,但最终还是取得了进展,是不是,温西?就是这样,我断然拒绝,绝对、完全。把它记在笔记上以防你忘记了。” 治安官一本正经、很严肃地照做了。 “既然这样,”他说,“那么我会将这件事情报告上级。” “完全可以,”格雷厄姆说,“我对他们说的也一样。” 治安官怀疑地摇摇头,然后不情愿地离开了。 “愚蠢而又可怜的傢伙。”格雷厄姆说,“戏弄他可真让人脸红。再来一杯,温西?” 温西谢绝了,格雷厄姆这时候突然站起身来离开,说他要去画室处理一些事情。 安沃斯旅馆老闆目送着他离开。 “他隐藏了什么呢?”温西自言自语地说。 “啊,或许是另有隐情吧,”老闆回答,“格雷厄姆是个好人,姑娘们的好对象。” “确实如此。”温西说,“这正好提醒我了,罗布,我为你作了一首新的五行打油诗。” “真的吗?”老闆仔细关好旅馆卧房和酒吧之间的门。 送上自己的五行诗并且告别了老闆之后,温西又把注意力集中到调查上来。格林夫人——那位打扫女工——居住在离这里不远的小屋子里。温西到达的时候,她正在做燕麦饼。她掸掉手上的面粉,然后把燕麦饼挪到浅锅里。格林夫人很愿意和他谈谈那位忽然死去的先生。 她的苏格兰口音过分浓重,举止又过于兴奋,但是将他的问题重复了两三遍之后,温西也终于成功地理解了她的回答。 “周一早上坎贝尔先生出发之前吃过早餐吗?” 是的,他吃过。桌子上还剩了一些咸肉和鸡蛋,还有一把用过的茶壶和茶杯。另外,相比前天晚上,少了一个面包和黄油,还有一点火腿切片。 “坎贝尔平常早上就吃这些吗?” 是的,他早饭一般吃煎鸡蛋还有咸肉,就像时钟那样规律。两个鸡蛋和两片咸肉,他那天早上吃的也是这些东西,格林夫人数过。 “弗格森那天早上也吃了早餐吗?” 是的,弗格森先生喝了一杯咖啡,吃了一点腌鱼。格林夫人周六给他带了两条腌鱼,他周日早上吃了一条,周一早上吃了另外一条。两个屋子都没有什么不正常的现象,这就是她所能提供的情况,警察传唤她的时候她也是这么说的。 在回科尔库布里郡的路上,温西在脑海中将这些事情过了一遍。在医生的报告里,那两个鸡蛋和两片咸肉凭空消失了。某人在坎贝尔的屋子里吃了早餐,而最方便这么做的就是弗格森。换句话说,如果不是弗格森,那么弗格森也应该知道是谁。可令人烦恼的是,弗格森去了格拉斯哥。 至于格雷厄姆,看来他不在图尔海峡。他的沉默至少可以有一打解释。“姑娘们”是最明显的答案,最好能从格雷厄姆的个人兴趣出发,找出他是否喜欢当地某个人。或许他只是发现了一条偏远的河域,而那里的鳟鱼丰富,他想把这一块宝地留给自己。或许他有不能说的苦衷。虽然表面古怪,但格雷厄姆却是个很聪明的人。在一个乡村中,人们之间相互了解,一个人很难对他的行踪保持神秘。或许有人曾经见到格雷厄姆——当然,前提是那个人愿意说出来。这同样是个难解的问题,因为这里的村民都是保持沉默的大师。 温西拜访了马克斯韦尔·贾米森先生,向他报告鸡蛋和咸肉的最新消息,并得到了类似“嗯”之类毫无意义的回答。达尔齐尔那里也没有什么新消息,在回家的路上,温西穿过对面那条路,也只不过再次确认了沃特斯还没有回来。 本特高兴地迎接自己的主人,但他看起来似乎有些困扰。经过询问,勋爵终于得知,原来他刚刚发现苏格兰人一点规矩都没有,他们居然把盘子叫做“大碟子”,很明显这是要让外来人产生混乱,让他们觉得自己就像闯入瓷器店的公牛一样笨拙可笑。 温西适当地表达了自己的同情。为了让忠实的僕人摆脱这让人苦恼的经歷,他把今天和格雷厄姆的谈话告诉了本特。 “真的吗,我的主人?我也刚刚得知格雷厄姆先生回来了,而且我的主人,我还知道他周一晚上在克里镇。” 第25页 “天哪,这是真的吗?你怎么知道?” 本特咳嗽两声。 “在瓷器店与那个年轻人见面之后,我在麦克莱伦·阿姆斯酒吧待了一会,我没有进入公共吧檯,而是进了邻近的包间。就在那里,我听到一些人在谈论这件事。” “什么样的人?” “打扮得很粗糙,我的主人,我想他们可能刚参加了某个水产贸易会。” “他们就说了这些吗?” “是的,我的主人。令人遗憾的是,一个人向包间里瞄了一眼,看见我在那里,然后他们就不再说这件事了。” “你知道他们是谁吗?” “我努力想从酒吧主人那里套些消息,但他只知道这些人是从海港那里过来的。” “哦!所以你听到的全部就是这些。很好,你有没有设法看清他们中的某个人?” “只看到抬头看我的那个人,而且只有几秒钟。在我进来的时候,其余的人都是背对着门,而且我也不好表现得太过好奇。” “也是。嗯……克里镇就在去牛顿-斯图尔特的路上,可是那里距离米诺奇可不近。他们有没有提到是什么时候见到格雷厄姆先生的?” “没有,我的主人,但是他们提到了他消费的酒水数量,从那个来看我想应该是在打烊之前。” “哈!”温西说,“去克里镇酒馆打听一下应该就清楚了。非常好,本特,我想下午我最好出去打打高尔夫,清醒一下头脑,希望七点半能享受到一顿美味的煎牛排和土豆片。” “如您所愿,我的主人。” * * * 温西和市议长打了一圈高尔夫,虽然领先市长五桿,还剩下三个洞,但他仍然很不满意。他将这次胜利总结为市长没有完全放松,但他也没有成功将话题引到坎贝尔身上。这可真是“一件不幸的事情”——市长认为,“这件事很快就会水落石出”——之后,话题就开始天马行空起来,包括了门城的掷铁环套圈游戏,最近在科尔库布里郡举行的赛舟会,目前鲑鱼产量的减少,偷猎者对河口的破坏,汛期下水道的排放分布等问题。 九点半过后,温西消化了他晚上享用的美味煎牛排和大黄〔2〕小烘饼,想着加洛韦这些人,不久便睡着了。忽然,他被一阵踏在鹅卵石路上的脚步声惊醒。温西坐起来从窗户望去,就在这时响起了敲门声。一个欢快的女声问道:“我们可以进来吗?” 塞尔比小姐和科克伦小姐是邻居,她们总是串门,经常在彼此的起居室里喝茶,在东河沙滩上一起做日光浴。塞尔比小姐高挑瘦削,皮肤黝黑,绘画风格是洒脱的硬朗派,善于描绘高大、帅气、清瘦的油画肖像。科克伦小姐长着一张圆脸,灰色头髮,总是笑意盈盈,风趣幽默。她用线条或水粉为杂志故事配图。温西很喜欢她们,因为她们从不乱说话,而她们也喜欢他,既因为同样的理由,也因为她们发现本特是个非常讨人喜欢的人。本特看到她们需要自己煮晚饭,需要自己装窗帘,总是感到很伤心。他愿意走上前来,从她们手中接过榔头和钉子,很绅士地说:“请让我来,小姐。”而当她们不在的时候,他也很乐意帮助她们照看炖菜和蒸锅。她们从花园里採摘蔬菜和花朵回赠他——而本特总是很有礼貌地接过来:“谢谢,小姐,我代表勋爵感谢你们。”温西向他的拜访者们致以问候,在他们的谈话告一段落的时候,本特适时地插进来问小姐们在长途旅行之后要不要吃点晚饭。 小姐们回答她们已经吃饱了,但小小的追问之后,她们终于承认除了下午茶时间在火车上吃了一个三明治以外就再也没有吃过任何东西。温西嘱咐本特快点准备一点煎蛋、一瓶红葡萄酒,将余下的小烘饼拿出来。本特下去准备消夜,而勋爵接着说道:“你们错过所有的趣事了。” “他们在火车站已经告诉我们了,”科克伦小姐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坎贝尔真的死掉了吗?” “千真万确,他被发现在河里——” “而现在有人说他是被谋杀的。”塞尔比小姐插话进来。 “哦,他们是这么说的,是吗?啊,这也是真的。” “天哪!”塞尔比小姐惊唿。 “那么他们说是谁干的了吗?”科克伦小姐问道。 “他们也不知道,”温西回答,“但肯定是事先预谋好的。” “啊,为什么这么说?”科克伦率直地问。 “哦,是这样的,现场有很多徵兆。你知道,没有任何抢劫的迹象——而且——事实上,还有其他的几个方面。” “事实上,你还知道得更多,只是现在不能告诉我们。啊,幸好我们有不在现场的证据,是不是,玛格丽特?我们从昨天早上开始就一直在格拉斯哥。那是周二发生的,是吧?” “表面上看起来是的,”温西说,“但是他们正在确认每个人周一晚上之后的行踪。” “每个人?” “啊——跟坎贝尔相熟的人。” “我明白了。你知道我们周一晚上在这里,你回来的时候,我们还跟你说了晚安,而昨天早上八点四十五分我们就坐车离开了,再说有很多证人可以证明我们一直待在格拉斯哥,所以我想我们应该是没有嫌疑的。而且我想那个人肯定要比我和玛丽更加有力才对付得了坎贝尔,我们完全是清白的。” 第26页 “是的——我想,你们两个和沃特斯都被排除在外。” “哦?沃特斯去了哪里?” “他没和你们在一起吗?” “与我们?” 她们惊讶地对视着。温西有些尴尬地道歉。 “对不起,杜因斯夫人——他的房东,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告诉我沃特斯与你们一起去了格拉斯哥。” “她肯定是听错了。沃特斯周日晚上在鲍勃·安德森那里说他有可能会和我们一起去,但是后来没有出现,所以我们想他肯定是改变主意了。其实,我们本来也没对他抱有什么希望,是吧,玛丽。” “是的。他不在这里吗,温西勋爵?” “啊,事实上,是的。”温西依然对这个突如其来的事实感到十分震惊。 “那他肯定是去别的地方啦。”科克伦小姐轻松自在地说。 “应该是,”温西说,“但他昨天早上八点三十分就离开了,说他要去格拉斯哥,或者,至少他给人留下了这样的印象。” “啊,他肯定没去车站,”塞尔比小姐肯定地说,“而且这两天也没在会展上,否则我应该会见到他。他可能有另外的事情。” 温西挠挠脑袋。 “我必须再找那位夫人谈一下。”他说,“我一定是误解了她的意思。这可真是非常奇怪,如果他不是要去格拉斯哥那他为什么要那么早出去呢?尤其——” “尤其什么?”科克伦小姐问道。 “啊,我不应该这么想。”温西说,“他那天晚上有点喝醉了,按照正常的情况,这么早起床有点难。真是糟糕,但是,在他出现之前我们什么也做不了。” “我们?”塞尔比小姐问。 “我的意思是指警察。”温西露出害羞的表情。 “我想你会帮助警察破案。”科克伦小姐说,“我忘了你有福尔摩斯的美誉,非常抱歉不能帮上什么忙,你最好问一下弗格森,他或许会在格拉斯哥某个地方遇见沃特斯。” “哦,弗格森在那里吗?” 温西漫不经心地提出他的问题,但是这没有骗过科克伦小姐,她向温西投去精明的一瞥。 “是的,他在那里,我想我可以告诉你我们遇见他的具体时间。”这时候科克伦小姐变得更加果断,苏格兰口音也更加浓重。她的双脚笔直地踏在地面,双手放于膝盖上,看起来好像电车上喜好争辩的工人。“我们的车两点十六分到达——一辆极其糟糕的车,每一站都停,其实我们应该等一等,在邓弗里斯乘坐一点四十六分的火车,只不过因为我们要在那里见玛格丽特的姐姐——凯萨琳——和她的丈夫,他们要乘坐四点的火车去英格兰。我们在火车站见面,然后去了一家旅馆吃午饭,因为从八点之后我们什么都没吃过——火车上什么都不供应——而且旅馆是我们聊天的好地方。我们在四点钟送走他们之后,还稍微讨论了一下,我们应该直接去我表兄那里——我们要住在那里,还是先去看画展。我认为现在已经很晚了,不值得再做什么事了,但是玛格丽特认为我们应该先去看看他们都是怎么布置的,第二天再过去好好观赏。我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于是我们坐上电车,大约在四点半,有可能还要早一点,到达了展馆。在第一个展馆,我们就遇到了弗格森先生,他正要出来。我们与他打招唿,他说他已经都逛过了,明天再过来。不过,最后他还是陪我们又转了一遍。” 温西这时正在脑海中构建整个时间表,快速推算弗格森到达和离开的时间,这时他忽然插话:“我想那时候他已经把所有的地方都逛了一遍吧?” “哦,是的。他告诉我们什么东西都放在什么地方,告诉我们他喜欢哪些作品。他与我们坐同一班车——不过我猜他是直接去展馆的。” “在你们的车上——也就是两点十六分那趟车。是的,当然,他可以在邓弗里斯上车。火车是十一点二十二分离开的,是不是?是的,这就对了。你们在邓弗里斯见过他吗?” “没有,但并不意味着他不在那里。他坐在吸菸区,而我们乘坐的是干净、老式的女士车厢,那些车厢禁止吸菸。但是,虽然我们没有看到他,不过他在格拉斯哥看到我们了,因为我们一见到他,他说的第一件事就是‘我在车站见到你们了,但是你们没有看到我。与你们站在一起的是凯萨琳和她的丈夫吗?’然后他说他与我们乘坐同一班车。” “非常好。”温西说,“就像你刚才说的,我们应该去见见弗格森——我的意思是警察应该去。” 科克伦小姐摇摇头。 “你骗不了我们,”她说,“你在调查这个案子。说实话,我都要怀疑是你亲手做的了。” “不,”温西说,“这恰恰是我最不可能完成的谋杀,因为我没有这个技能。” 注 释 〔1〕玛丽亚·蒙台梭利(maria montessori, 1870-1952),义大利幼儿教育学家。 〔2〕一种大黄属植物,有绿色或微红色带酸味的长叶柄,加糖或烹制后可食用。 第27页 第八章 高恩 科尔库布里郡巡官麦克弗森属于埋头苦干但缺乏想像力的人,他认为任何假设都值得花力气探查到底。他喜欢看得见的物质线索,而不关心那些琐碎复杂的心理问题。警察局局长告诉他的关于坎贝尔死亡的事实,以及兇手应该是某个画家的事实是他所喜欢的,而其中坎贝尔的尸检报告是他最喜欢的,清晰、直白,尸僵时间和消化道一目了然。火车和火车时间表也让他很喜欢,因为它们可以被列成实实在在的表格并且能够得到确认。不过那幅画是让他比较头疼的地方,他没有专业的鑑赏力;但他思想开放,遇到相关问题会接受专家的观点。例如他会接受表哥汤姆关于电学方面的建议和姐姐艾莉森关于女士内衣方面的观点,而温西了解那些画家和他们的随身画具,所以他不会拒绝温西的帮助。 因此,按照他的观点,他认为所有的画家都有嫌疑,不管他是贫是富,是受人尊敬、与人和善,还是与坎贝尔发生过口角。科尔库布里郡是他的管辖范围,而他的工作就是去收集科尔库布里郡每一位艺术家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和他们的个人信息,不管他是年轻还是老迈,男人还是女人,善良还是刻毒,都一视同仁。他本着负责而谨慎的态度处理这件事情,甚至不会忽略掉久病在床的马库斯·麦克唐纳,刚刚迁入科尔库布里郡的海伦·钱伯斯夫人,已经九十二岁的约翰·彼得森,或者是从第一次世界大战战场带回了一根义肢的沃尔特·弗拉纳根。他註明沃特斯和法伦外出,虽然没有像温西勋爵那样从法伦夫人那里得到更多的信息。下午时分他来到高恩门前,眉毛笔直,手里拿着笔记本。他将高恩放到最后,是因为众所周知,高恩先生会从早上一直工作到午饭时分,而且他最憎恨有人在工作期间打扰他。麦克弗森不认为自己的待遇会与众不同。 英格兰男管家开了门,并对巡官的询问作了简短的回答:“高恩先生不在家。” 巡官解释说这是公务,然后再一次希望能够与高恩先生见面。 管家傲慢地回答: “高恩先生出去了。” 巡官再次开口询问高恩先生什么时候会回来。 管家屈尊又解释了一遍: “高恩先生外出了。” 对这个苏格兰人来说,英格兰人的这种表达方式没有任何不同。巡官只好变换询问方式,问他高恩先生今天晚上会不会回来。 管家这回泰然、毫不含煳地回答: “高恩先生去伦敦了。” “是吗?”巡官对自己感到很恼火,他不应该把对高恩的访问推迟这么久,“他什么时候去的?” 管家似乎认为这样追根究底的盘问是不礼貌的,但他仍然作了回答:“高恩先生周一晚上去了伦敦。” 巡官听到这个答案大吃一惊。 “周一晚上什么时候?” 管家似乎在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但最后他仍然克制地作了回答:“高恩先生从邓弗里斯乘坐八点四十五分的火车。” 巡官沉思片刻。如果这是真实的,那么高恩先生也被排除了,但这必须经过验证。 “我想,”他说,“我需要进去看一下。” 管家明显开始犹豫,但他看到一些村民从巷子另一头探头探脑地盯着自己和巡官,只好站到一边,让麦克弗森先生进入用格板装饰的漂亮门廊。 “我正在调查,”巡官说,“坎贝尔先生的死亡案件。” 管家沉默地点点头。 “我实话实说,现在有很多疑点表明那位可怜的先生是被谋杀的。” “哦,”管家说,“我明白了。” “这很重要,你知道,”麦克弗森先生继续解释,“我们必须要从与坎贝尔生前有过接触的人那里得到尽可能多的信息。” “十分正确。” “而且作为例行公事,你知道,我们应该查明在这不幸发生的时候每个人都去了哪里。” “确实。”管家贊同。 “毫无疑问,”巡官继续,“如果高恩先生在家,他也会积极为我们提供帮助的。” 管家很确信高恩先生不会愿意做这样的事情。 巡官打开他的笔记本。 “你的名字是哈尔科克〔1〕,是吗?”他开始问道。 管家纠正他。 “是阿尔科克。”他用责备的语气回答。 “h,a,两个l?”巡官继续猜测。 “名字中没有h这个字母,年青人,h只是一个发音,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请原谅。”巡官头疼欲裂地抱歉道。 “没关系。”阿尔科克先生回答。 “那么,阿尔科克先生,这只是一个形式,请您理解,周一晚上高恩先生是什么时候离开科尔库布里郡的?” “大约是八点过后一点儿。” “谁载他去的?” “司机哈蒙德。” “阿蒙德?”巡官认为还是确认一遍比较好。 “哈蒙德,”管家庄严地说,“他叫艾伯特·哈蒙德,带有字母h的。” 第28页 “请原谅。”巡官再次道歉。 “我想,”阿尔科克先生说,“或许你会想与哈蒙德聊一下。” “现在,”巡官继续,“你能告诉我,周一高恩先生见过坎贝尔先生吗?” “这个我不知道。” “坎贝尔先生最近拜访过这里吗?” “就我所知,坎贝尔先生从没有来过。” “真的吗?唔。”其实巡官和阿尔科克先生一样,知道高恩先生与其他艺术家们的关系并不热络,除了偶尔请人来打桥牌之外,很少会有人拜访,不过他认为自己有责任要问到这个官方例行问题。他是一个很尽责的人。 “我只是跟你核实一下这个问题,你知道,他也算是坎贝尔先生的一个熟人。你能告诉我高恩先生周一都做了什么吗?” “高恩先生像平常一样九点钟起床,九点半吃完早餐,在花园转了一圈之后就像平常一样到画室工作。跟平常一样,在下午一点半享用了他的午餐。午饭之后,继续他的艺术创作,直到四点钟,他在书房享用了下午茶。” 管家停顿了一会。 “然后呢?”巡官鼓励地说。 “下午茶之后,”管家继续,只是语速变缓,“他开着两座车出去兜风。” “哈蒙德载着他吗?” “不,当高恩先生选择两座车的时候,他一般都是自己开车的。” “啊?这样啊,他去了哪里?” “这我也不知道。” “那么,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大约七点钟。” “然后呢?” “高恩先生说他晚上要去城里。” “他早些时候没有提过这件事吗?” “没有,高恩先生总是突然决定要去城里。” “不会预先通知吗?” 管家点点头。 “与平常相比完全没有不寻常的地方吗?” “完全没有。” “好的,他离开之前吃晚饭了吗?” “没有,我想高恩先生说他会在火车上吃晚餐。” “在火车上?你说他从邓弗里斯乘坐八点四十五分的火车。” “我是这样理解的。” “但是,先生,难道你不知道八点四十五分的火车并不直达伦敦吗?它九点五十九分才到达第一停车站卡莱尔,这时候吃晚餐就太晚了,而从这之后直到十二点过五分才有去伦敦的火车。他为什么不吃完晚餐,再去邓弗里斯乘坐十一点零八分的火车?” “这我不知道,高恩先生没有告诉我。或许他在卡莱尔那里有事情要处理。” 巡官盯着阿尔科克先生宽阔白皙、沉着冷静的脸庞。 “啊,有可能。高恩先生说过他要出去多长时间吗?” “高恩先生提过,他有可能在外面待一周或十天。” “他给你在伦敦的地址了吗?” “他说如果有信件的话送到他的俱乐部去。” “在哪里?” “马尔斯迪克,在皮卡迪利大街。” 巡官仔细记下地址,然后问道: “高恩先生离开之后你接到过他的来信吗?” 管家抬了抬眼。 “没有,”他停顿了一下,语气中的冷淡减少了些,“除非有特别重要的指示,否则高恩先生一般都不会写信来的。” “是这样啊,也就是说就你目前所知,高恩先生现在在伦敦。” “就我所知,是的。” “我明白了。那么现在——我想与哈蒙德先生聊一下。” “很好。”阿尔科克先生打了铃,一个十分年轻可爱的姑娘前来应答。 “贝蒂,”阿尔科克先生说,“请告诉哈蒙德,巡官想要见他。” “请等一下,”麦克弗森先生叫住她,“贝蒂,我想问一下,高恩先生周一晚上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大约八点,先生。”女孩瞥了一眼男管家后很快地回答。 “他去之前吃过晚饭吗?” “我——我记不住了先生。” “过来,姑娘,”阿尔科克官气十足地说,“你应该能记得,没有什么害怕的。” “没、没、没有,阿尔科克先生。” “没有,”阿尔科克先生说,“你确定一下,高恩先生周一没有在家吃晚饭吗?” “没有。” 阿尔科克先生点点头。 “去找哈蒙德,把我的话告诉他——或者治安官先生还想问你其他的问题?” “没有了。”麦克弗森先生说。 “发生什么事了吗?”贝蒂战战兢兢地问。 “什么事都没有,什么事都没有,”管家回答,“治安官只是做一些日常问话,你现在去告诉哈蒙德巡官要见他,不要停留,不要聊天,巡官还有别的事情要做,你和我也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是的——我的意思是不会的,阿尔科克先生。” 第29页 “一个好姑娘,”管家在贝蒂离开的时候说,“就是领会问题慢点。” “……嗯。”巡官麦克弗森先生说。 司机哈蒙德是一个矮小活泼的人,口音含混,带有明显的伦敦腔。巡官先问了一些日常问题,然后回到重点。 “周一晚上你载高恩先生出去了?” “是的,载他去了邓弗里斯。” “什么时候?” “八点过去赶乘八点四十五分的火车。” “用两座车吗?” “不是,是轿车。” “高恩先生什么时候开着两座车回来的?” “大约七点一刻,或者早一点,或者晚一点,我七点半吃晚饭,在我回来的时候莱利已经在车库里了。” “高恩先生带行李了吗?” “好像有一个包,或者是一个箱子——大约这么长。” 他伸手比画了大约两英尺。 “嗯,你看见他上火车了吗?” “没有,他让我回家,自己走进车站的。” “什么时候?” “如果我没弄错的话,应该是八点三十五分。” “然后你直接回到科尔库布里郡了吗?” “是的。不,等一会儿,我带了一个包裹回来。” “啊?是什么东西?” “给高恩先生的两幅画,是邓弗里斯的一位先生画的,老闆不喜欢火车託运,所以我顺便去那里带它们回来。画已经画好了,只等拿走了。” “你在火车站离开高恩先生之后就直接去了那个人家里吗?” “是的,那位先生的名字是菲利普斯,需要他的地址吗?” “如果能给我那最好不过。” 司机把地址给了他。 “高恩先生提过他要去哪里了吗?” “他只是说他要乘车去卡莱尔。” “卡莱尔?” “是的。” “他没有说要去伦敦吗?” “没有跟我说,他只是说要乘车去卡莱尔。” “那么——他最初是什么时候告诉你他要去卡莱尔的?” “在我吃晚饭的时候,阿尔科克先生下来告诉我高恩先生八点要用车,去邓弗里斯,我回答:‘好的!’我还说:‘我正好可以顺道把那里的画取回来。’这就是我所说的,也是我所做的。” “是的,非常好,十分清楚。谢谢,哈蒙德先生,没什么事情,你知道,只是例行问话。” “不用谢,完了吗?” “什么?” “我说,finni?意思是可以了吗?完了吗?结束了吗?” “哦,是的,目前就想问你这些问题。” “那么,再见。”司机说。 “你还想见一下阿尔科克夫人吗?”管家客气地问道,说话的口气似乎准备容忍所有的事情。 “哦,不——我想没有必要。非常感谢,阿尔科克先生。” “没关系,”管家说,“相信您很快就能将兇手绳之以法。很高兴能帮到您的忙,前门那里有两道上升的台阶,请小心。很美丽的夜晚,不是吗?天空就像一首诗。祝您晚上愉快,巡官先生。” “都一样,”巡官对自己说,“我要去邓弗里斯确认一下,他们应该不会忘记高恩,他有那么引人注目的大黑鬍子。在卡莱尔待两三个小时只为了乘坐去往伦敦的火车,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他完全可以再租一辆车回家。” 他考虑了一会儿,然后漫步回警察局。 “另外,”他继续想道,“那个女孩似乎不像另外两个人那样事先准备好了答案。” 他把帽子向后推了推,挠了挠脑袋。 “没关系,”他说,“我会让事情水落石出的。” 注 释 〔1〕管家原名是alcock,但是管家说话喜欢在第一个单词前面加字母h,所以让巡官迷惑不解。 第九章 麦克劳德夫人 蓝门小巷这个夜晚註定要热闹而愉快。温西将他的朋友们送到家门口,边思考边走回小巷,这时忽然有人拉开蓝色大门,接着传来一阵咣咣噹噹的声音和一个人慌乱的惊唿声,催促温西来帮助自己——警察局局长与窄巷里那些自行车纠缠到了一起。 “实话跟你说,”马克斯韦尔先生说,这时他已经安全地坐在温西的扶手椅里,舒服地喝着苏格兰威士忌,“我已经完全被这件事情搞煳涂了。如果能有一个清晰的线索让我可以顺藤摸瓜查下去,还比较有满足感。但现在的问题是,假设是你名单上的某个人做了这个案件——目前,我还不愿意这样承认,即使是这样,我也完全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调查。如果只有一两个人没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也就罢了,但现在的情况是,他们几乎所有人都有嫌疑,这就让我十分迷惑了。” “我的天哪!”温西惊唿。 “格雷厄姆和斯特罗恩,”局长继续说,“就像你知道的那样整晚都不在家,而且没有任何解释。弗格森,就像你说的那样,表面上似乎说得通,但是还没有经过详细调查,而且说实话,经过今天的工作,我开始怀疑是否有谁的行为经得起调查。法伦的消失也那么可疑,如果不是其他人的行为也超出常理,我肯定会直接申请逮捕他的。而高恩——” 第30页 “高恩也不能被排除吗?” “高恩去了英格兰,这里有巡官麦克弗森报告的要点——” “我还没有听说过这点。” “还没有听说吧。”局长将麦克弗森与高恩家僕人谈话的要点告诉温西,并且总结道:“毫无疑问,这里面也有几个疑点需要调查,现在最可疑的是沃特斯。” “说出来吧,”温西说,“有麻烦可以与人分担,这样麻烦就减半了。” “那么,”马克斯韦尔先生继续说,“得知沃特斯今天没有与年轻小姐们一起回来,麦克弗森就找到麦克劳德夫人做了深入的调查,看起来她确实误导了你——尽管,我想她肯定不是故意的。这些调查带来了一个十分复杂的状况。” “沃特斯确实要求星期二早上早点叫他起床,而且也确实说过他想要去格拉斯哥。周一晚上,麦克劳德夫人听到他与你一起进屋,上床睡觉。然后你又出去了。她说那时候大约是十点半,对吗?” “我十点半离开的吗?是的,时间差不多。” “很好,然后在十一点和午夜之间的某个时间,麦克劳德夫人听到某人向沃特斯卧室窗户扔石头的声音。她的房间就在他的隔壁,而且都面朝闹市区。她探头去看,看到一个男人站在下面。她没有认出具体是谁,只是他看起来又矮又壮,整个人被外套和围巾包裹得严严实实。她刚要朝下面喊让他安静点,这时候沃特斯的窗户打开了。她听到沃特斯生气地说:‘该死,你要干吗?’ 街道上的男人不知道说了句什么,然后沃特斯说:‘行了,别在这里嚷嚷,我马上就下去。’ “她又把身子向外探了探,看到一辆四座汽车停在几码之外的大街上,沃特斯穿着外出的衣服——她认为应该是针织套衫和裤子——然后他和那个男人进了沃特斯的起居室。他们谈了一会儿,同时麦克劳德夫人又上床了,就在这时她听到某个人上楼到沃特斯的卧室然后又跑下来,接着听到前门被打开又被关上的声音。麦克劳德夫人再一次探头出去,她看到两个男人爬进汽车里,然后离开了。大约过了三刻钟——她再一次被吵醒了——她听到门又被悄悄打开了,有人踮着脚进了沃特斯的卧室。” “从那时就一直平安无事,直到早上七点半,她按照约定时间敲开沃特斯的门,给他端来刮须水,八点钟的时候她将早餐放在起居室,然后就去屋后做家务了。当八点二十分她再一次进来的时候,沃特斯已经匆匆吃过一点早餐离开了。” “现在,这里面有两点比较有趣。首先,沃特斯出去——表面上是要去格拉斯哥看画展——穿着一件旧毛线衫、一条绒布裤子、网球鞋和旧柏帛丽大衣;其次,他带走了他的自行车。” “什么?”温西大喊道。 “他带走了他的自行车。准确地说,他的自行车,原本停靠在前门内墙,周一晚上还在那里,而第二天八点二十分的时候却不见了。我们推断是沃特斯带走了它。” “天哪!” “你怎么认为?”局长问。 “你想让我认为,”温西慢慢地说,“那个在街上的人是坎贝尔,来找沃特斯继续吵架。然后他们出去决斗,在争吵中,坎贝尔被打破了头。然后沃特斯把尸体藏在了某个地方。为与平常保持一致他又回到屋里,然后琢磨出了这个弃尸的计划。第二天早上他按照约定的时间出门,将尸体和自行车藏在坎贝尔的车中,然后赶往米诺奇伪装案发现场。” “那你还有其他的解释吗?” “我可以有五十种不同的解释,”温西说,“但是——关于藏尸那一段,我得承认确实比较符合犯罪环境。不过,还有一点需要注意。” “是的,我也想到了,他从午夜到早上八点这段时间对尸体是怎么处理的?” “不,”温西说,“我认为这没什么难的。他所要做的就是将尸体放入车中,然后运往画室。那里场地宽阔,人们经常将汽车和马车放在那里,没有人会注意到有一辆旧车混在其中,里面还有一条毯子盖着一堆东西。这不像是把它放在皮卡迪利广场。这里的人们经常整夜将车停在那里,没有人抱怨。这点不是让我疑惑的地方。” “那么?” “那么!如果这些都是真的,那么沃特斯在哪里?他昨天晚上就应该回来了,这样才能表明他是无辜的。他精心制造了这样一个假象,逃走不是更加让人怀疑吗?” “或许他做完就觉得害怕了。不管怎样,你的反对意见对他们每个人都适用,除了斯特罗恩和……弗格森。” “是的,那么局长,我想你最好布置人力追捕沃特斯吧。” “我会的,你认为这件事情需要苏格兰场帮忙吗?” “啊,我想最好能请他们在全国调查这些人的行踪,他们有可能在任何地方。我想这件事情当地人应该也能很好地解决,但是我没有立场说这些话,你知道。” “当然,我相信我们能够解决,麦克弗森和达尔齐尔都是箇中好手。” 第31页 “这提醒我了,”温西说,“他们在斯特兰拉尔抓住的那个人怎么样了?” 马克斯韦尔先生嘟囔了一阵子,然后说: “一个乌龙。他完全是个陌生人,在拉恩亚麻制作厂工作。他要去看望他的家人——好像住在品万瑞附近一个偏僻的农庄。他在这里度过周末,一直逗留到周一晚上。看起来周一晚上有狂欢会,他因此喝醉了酒。周二早上,这个人一清醒,就赶往火车站,希望下午能够赶回去,结果看错了火车时刻表,发现直到晚上七点才有船。” “当然,他错过了那天早上的船。” “确实,他原本要搭那班船的,但是因为晚上的狂欢,没有赶上。到了斯特兰拉尔之后,他知道晚上回不去了,就决定待在那里准备乘坐周三早上六点十分的船。随后,斯特兰拉尔警方接到达尔齐尔的通知,在他登船的时候抓住了他。达尔齐尔像蜜蜂那样辛苦了一整天,得到他家人以及品万瑞火车站长还有拉恩工人们的确认,事实证明,他说的都是真的,他完全是无辜的,只不过周一晚上喝醉了酒,耽误了回去工作的火车。该死的傢伙!他耽误了我们最好的警官整整一天的时间,还让我们又回到了原点。真希望他被解僱。” “啊,不要这样。”温西说,“他完全不知道自己会给我们带来多少麻烦,就像伊恩·海书中那个男人看到毛毯中的虱子时所说的那样,他‘肯定也吓了一大跳’。” 局长又抱怨了一阵子。 “格文车站那个骑自行车的男人有新消息吗?” “没有,只知道他已经检了车票,并且去了艾尔。” “那辆自行车呢?” “自行车票似乎也交过了,但我们还没发现有检票员记得这件事。如果我们知道要找的自行车是什么样子的,或许事情会好办很多。” “呃,是的,得到自行车的确切描述是个好点子。麦克劳德夫人应该记得沃特斯的自行车是什么样子的。我打赌安迪会告诉你他那辆老朋友的每一个擦痕,另外,他那辆车装了新车胎,这应该会有所帮助。” “还有法伦的自行车。” “是的,巷口那里的自行车种类丰富,男式女式都有。在门城和科尔库布里郡任何一个人想要应急借一辆车都不是难事。而且它们看起来很相似——都是可靠而勤勉,一副半新不旧的样子。就我们所知,兇手的自行车——如果他是兇手,而且用了自行车的话——现在应该已经平安回家了。” “话是这么说,”局长说,“但我们还是要得到这辆自行车的确切情况。” 第十章 警官达尔齐尔 周四一早,达尔齐尔在疲惫和烦躁中醒来。他过于指望斯特兰拉尔那个年轻人就是兇手。周二午饭时分接到报案,第二天六点三十分就抓捕到兇手,他以为自己完成了一项杰作。而现在,一切又要重新开始。从科尔库布里郡传来的那份长篇累牍、自相矛盾、令人迷惑的报告也让他十分焦急。格文那个骑自行车的人也不让人满意,他和他的自行车必须继续追查。电话里所交代的事情,办事效率总不能让人满意。不用说,他想,必须亲自跑一趟了。他恼怒地嘀咕着,把自己塞进那辆破旧的小汽车里,捎带上治安官罗斯充当副手,继续调查工作。 先从安沃斯旅馆开始。他成功地拜访了因为丢失自行车而愤怒的车主,获得许多有用的信息。他要寻找的是一辆已经购买六年的罗利牌自行车,新装了一副邓洛普轮胎,整体车架是黑色的,其中一个把手有轻微损坏,车铃已经消失不见,车闸也失灵了。车里有一个装满全套修理工具的工作包,横樑上放着一个打气筒,后座装有一个行李架。警官将这些细节全部记录下来,答应会尽力帮他找回,然后继续调查下一家。 在沃特斯的小屋,他的工作遇到了困难。麦克劳德夫人周復一周地看着自行车放在前廊,但是,就像所有她这个年龄、这个性别的人一样,麦克劳德夫人对它的外形也只有模煳的印象。它是“一辆老旧的自行车”,具有“普通的颜色”,而关于它的配置她“记不住了”,好像有,或者曾经有一盏灯,因为她好像抱怨过灯上漏下了什么东西。至于自行车是什么牌子的,她完全没有在意过。 她的小儿子则证明自己更具有观察力。他宣称这是一辆老旧的亨伯牌自行车,锈迹斑斑,既没有车铃也没有车灯也没有打气筒。“但是上面有写着沃特斯名字的行李条。”他加了一句,很高兴自己能提供有帮助的线索。 “是的,但是我怀疑标籤现在已经不在了。”警官说。 接下来是法伦夫人。最初毫无成果。法伦夫人对她丈夫的自行车“完全没有概念”。她很抱歉不能提供有用的信息,给警官留下一个印象就是艺术家们都不屑于记忆这些细节。 “我敢肯定,”她抱歉地加了一句,“我甚至描述不出来自己自行车的样式。” “哦……”警官忽然想出一个主意,“能让我看一下你的自行车吗,夫人?” “哦,当然。”她领路来到外屋,指给他一辆非常洁净、完好的阳光牌自行车。车子不是很新,但是保养得很好,上油也很细緻,各部位零件都完好无损。 第32页 “你把它保养得很好,夫人。”达尔齐尔赞赏地说。 “我喜欢一切事物都井然有序而且干干净净。”法伦夫人说,“干净而体面就会显得很漂亮,如果被保养得很好,即使是没有生机的事物也能焕发出可爱的气息。你不这样认为吗?” “毫无疑问,法伦夫人,毫无疑问。夫人,你的车和你丈夫的车是同时买的吗?” “哦,不是——他的比这辆新。” “……嗯。”达尔齐尔失望地说,“哦,毫无疑问,法伦先生肯定不久就会回家了。我想你还没有收到他的消息吧?” “没有,但这丝毫不让人感到意外,他有时就会这样,一连几天没有消息。你知道男人都会这样——特别是艺术家和渔夫。” “哦,是的,”达尔齐尔安慰她说,“如果我们在任何地方遇到他,一定会告诉他你在等他回家。我能跟女佣说两句话吗?她或许知道自行车是什么样子的。” “珍妮?哦,当然——尽管我很怀疑她能告诉你些什么。我总是告诉她要多些观察力——尽管我想我自己可能是一个坏榜样。警官先生,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 她停了下来,将手放在喉咙上,仿佛说不出话来,又好像她觉得自己有必要问一下这个问题,但是又很不情愿听到答案。 “什么为什么?你想说什么?” “为什么要对我丈夫的自行车打听得这么详细?” 警官使劲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然后将眼睛转开,佯装愉快地回答:“哦,这没什么。只不过最近有几辆自行车丢了,而我们在道格拉斯城堡发现一个经销商有两三辆车子说不清来源。所以我们要彻底调查一下这个区,看是否能得到确认。你确定法伦先生是骑着自行车出去的吗?” “就我所知,是的。为什么这么问?他——骑着车出去了。但是——我也不知道——他也有可能将车子丢在某个地方——我怎么能知道呢?也有可能从周一之后车子就被偷了,在任何地方,被任何人偷走。我——你们在某个地方发现它了吗?” 在达尔齐尔坚如磐石的目光下,她有些笨嘴拙舌,说话口吃起来。 “我相信,”达尔齐尔对自己说,“她肯定知道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与自行车有关,而且她不知道应该说她男人骑走了还是没骑走。谁告诉她的?不是温西勋爵,他很聪明,不会乱说;也不是麦克弗森,他是个闷葫芦,一个字都不会说。肯定有个人希望那辆自行车在某个奇怪的地方被找到。” 珍妮就像法伦夫人所说的那样,对这辆车知之甚少。她只知道法伦先生习惯自己清洗两辆自行车,而且车子有“一些小问题”。尽管他是个画家,但还是会照管自己的出行工具,尤其在某些事情上很挑剔。 镇里的一家自行车铺却提供了一些有帮助的信息。这是一辆罗利牌自行车,不是全新的,但车况良好。车身为黑色,车把被电镀过。几周之前车铺还给后轮安装了新的邓洛普轮胎,前胎是同一牌子,六个月前换的。车铃、车闸、车灯还有托架功能完好。 有了这些细节,警官动身前往格文火车站。在这里,他找到当时的行李搬运工,一位叫做麦克斯金明的中年男人。他已经将相关情节报告给了站长,现在又向警官详细复述了一遍。 来自斯特兰拉尔的车应该在一点零六分到达,周二是正点。就在它刚刚进站的时候,一位先生骑着自行车匆忙赶来。他喊来麦克斯金明——他注意到这位先生有明显的英格兰口音——要求把自行车贴签运往艾尔,于是搬运工骑着自行车来到装有行李标籤的小箱子处。在他贴签的时候,这位先生从行李架上解下一个小皮箱,说要随身带着。因为时间很紧,他从口袋里掏出钱包,递给麦克斯金明,让他帮忙买一张三等车厢的车票和一张去艾尔的自行车票。当他带着这些东西回来的时候,那个男人正站在三等吸菸车厢门边。麦克斯金明赶忙把车票递给他,接过他给的小费,然后将自行车放到后面的货车厢。几乎在同时,火车就启动了。 不,他没有仔细看那位先生的脸。他穿着灰色法兰绒外套,戴着格子布帽,还时不时拿出手帕擦脸,好像是在太阳底下骑车流了很多汗。给小费的时候,他说非常高兴能赶上这趟车,从巴兰特里赶过来非常费劲。他戴了一副深色眼镜——避免阳光照射眼睛的那种。下巴如果不是颳得干干净净,那就是蓄着小鬍子。麦克斯金明没有精力去注意细节,因为当时他胃部十分不舒服,而且今天更糟了,他认为在这么炎热的天气里搬运重行李对人完全没有好处。 警官表达了自己的同情,然后问他,当他再一次遇到那个人和那辆自行车的时候能否认出他们来。 搬运工也不是特别确定——他想应该不能。自行车很老很旧而且长满铁锈。他没有注意到车的牌子,这不是他的工作,他的工作就是要给它贴上运往艾尔的标籤,把标籤贴好,把它放进货厢里,他的工作就完成了。 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这辆自行车有一个行李架,不过,许多自行车都有行李架。它看起来很老旧,那么就不大可能是法伦的,但是有可能是另外两辆中的任何一辆。毫无疑问,那个乘客和那辆自行车,不管他是谁,它是谁的,他们都乘坐火车在一点十一分安全抵达了艾尔。 第33页 达尔齐尔谢过搬运工,然后回到自己的车里。他看了看列车表,看到这趟车在到达艾尔之前只经停一站——梅博尔站。有必要去那里探查一下,那个乘客放弃去往艾尔而改在那里下车也是有可能的。 他拜访了梅博尔的站长,得知周二只有两个人从来自斯特兰拉尔的列车上下车。两个人都是女人,而且没有携带自行车——这正是警官期望的。站长还说前往艾尔的这趟列车上的乘客的车票将会在梅博尔被收集。共收集了八张三等厢车票——与售票员反馈的信息一致——包括一张在格文售出的三等厢车票。任何在售出车票数量和所收集车票数量之间的差异,都可以在格拉斯哥的进款检查室核查,三天之内就会有报告;因此如果这些车票有什么问题,他们第二天就可以得到消息。而乘客的自行车票则不会在梅博尔收集,他会保留到艾尔,直到他要求取回自行车。 达尔齐尔留下指示,如果车票有问题立刻通知他,然后两位警察就赶往艾尔了。 艾尔是个大型车站,多条交通干线会聚于此。从斯特兰拉尔开往格拉斯哥的列车直接经过这里。铁路干线东侧是主站台,包括售票大厅、书报摊和车站入口,还有几条支线的分隔间。 在这里,达尔齐尔首先问了关于自行车票的问题。记录表明,那张票在格文售出,全部行程二十五英里,这张车票在到达艾尔的时候已经准时交还了。接下来的问题是,这张车票交给了谁,因为所有的乘客车票在梅博尔已经全部收回了,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处应该不会再设置出站检票口。所以,车票应该是交给将自行车从货车厢里搬出来的工人。 达尔齐尔和罗斯接下来依次调查了所有的搬运工,但他们都十分肯定周二没有从来自斯特兰拉尔的列车上取下任何自行车。不过,他们中的一个人还是记起一点关于车票的事情。在看到大部分旅客离开火车之后,他就到后面货厢处理行李。警卫递给他一张自行车票,说一位先生已经自己把自行车取出来骑走了。搬运工开始还以为是逃避给小费的恶作剧,后来又想可能是有急事,因为警卫看着他匆忙骑车驶向出口。这时候那个乘客应该已经离开火车站了。人们总是吝啬给小费,骑自行车的人尤其如此。日子如此艰难而财力如此紧张,以前能得到六便士或者一先令,而现在你连两便士都得不到。还说什么社会主义政府,对一个工人来说生活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艰难,就像吉米·托马斯,他将自己完全卖给资本家。如果他得到自己应有的待遇,那他早就不是一个普通搬运工了,但那时候每个人都会马上指责他—— 达尔齐尔打断他的悲嘆,问他那个警卫今天下午是不是在车站巡逻。搬运工说是的,然后达尔齐尔决定在这里等他回来,以便问他一些问题。同时他想,他和罗斯也应该吃点午饭了,之后他们还要去调查是否有人曾经见过骑车人离开车站。 在小吃店草草吃过午饭,两位警察讨论了一下调查计划。寻找他们的追捕目标在离开艾尔车站之后的踪迹可能要花费一些时间,而达尔齐尔最好能尽早赶回牛顿-斯图尔特,与麦克弗森会合。在格拉斯哥也需要做一些例行问讯,而且,他认为最好拿到目前所有嫌疑人的照片,这样骑车人的身份或许就能够被辨别出来。因为这些人都是众所周知的艺术家,似乎到格拉斯哥的主要新闻通讯社寻找他们的照片比在门城和科尔库布里郡直接向他们要照片方便得多,也不会引起嫌疑人的警觉。因此他们决定,达尔齐尔乘坐来自斯特兰拉尔的列车直接前往格拉斯哥,顺便询问一下那个警卫。而罗斯开车沿路追查线索,并随时向牛顿-斯图尔特汇报。如果获得骑车人的踪迹就沿途追踪,如果看到他,有必要的话就实施扣留。 一点四十八分,火车进站。达尔齐尔上了车,确定车上的警卫确实就是周二执勤的警卫。当火车驶离艾尔的时候,警官看到罗斯正与报摊售货员谈话。罗斯是个精力充沛、热情洋溢的人,达尔齐尔确信他不会在追查过程中有所懈怠。他也希望劝服自己,接受这个更加冒险更加有趣的调查是正确的,但是细想起来,他又觉得这个行踪不定的骑车人未必与整个案件有关,他不应该浪费时间在这有可能全无用处的调查上。他顺着车厢走向警卫室。 警卫对自行车的事情记忆犹新。那天,火车还没停稳,一位乘客——年轻人,戴着格子布帽,穿着灰色法兰绒外套,戴着克鲁克斯眼镜——就跳下火车沿站台跑向货车车厢。他向警卫致意,并且说他想立刻将自己的自行车拿出来,因为他很着急。搬运工都在前面,警卫只好自己将货车厢打开,将自行车取出来,扫了一眼标籤,确定就是他要的那一辆。标籤上註明是送往艾尔的,而且他记得货物是在格文上车的。这位先生将车票塞到他手里,同时给了他一先令的小费,然后立刻骑上自行车朝着出口处去了。警卫还记得那位乘客带着一个小手提箱。他没有目视他离开车站,因为他必须把餐车挂接上去——这项工作要在艾尔完成。在离开车站之前,他将自行车票递给一个搬运工,让他按照正常程序交给总部。 达尔齐尔请他对这个人的外貌特徵作一下详细描述。这可不大好办,警卫仅仅看到他半分钟。他想这个人应该是在三十到四十岁之间,中等身材,要么没有鬍子要么蓄着普通的小鬍子。不是黑色的鬍子——警卫说这一点他很确信。他的头髮几乎都包在帽子里,警卫对他的大致印象是健康体面。肤色应该是鼠灰色的或者是黄棕色的。他戴着眼镜,眼睛不是黑色的——有可能是蓝色、灰色或者淡褐色。就像格文的搬运工一样,警卫对那个人浓重的英格兰口音也是记忆深刻。他想如果有照片的话,他应该能够辨别出来,但是他也不十分确定。除了口音和眼镜,警卫对这个人的其他描述几乎没有多大用处。自行车的款式很旧。警卫没有注意到车子的品牌,但是他注意到,轮胎几乎是全新的。 第34页 达尔齐尔点点头。他知道不能期望一个在火车站忙碌的工作人员详细描述出一位他仅见过几秒钟的戴着帽子和眼镜的乘客的相貌特徵。他走回自己的车厢,剩余的时间都在记录这个案件的详细情况,火车在佩斯利、吉尔默尔大街短暂停留之后驶向圣·伊诺克车站。 现在他的工作是调查周二收集的火车票是否已经被送往进款检查室。如果确认车票已经送去了,他就去那里和总站长详谈。 他在这里的工作完全是例行公事,就是核对一下周二从门城到圣·伊诺克,从科尔库布里郡到圣·伊诺克的列车,售出的车票与收集到的车票数目是否一致。他发现这个工作已经完成了,而且数字完全吻合。温西提出的沃特斯买了格拉斯哥的车票从科尔库布里郡出发,然后在中途消失的说法显然是不正确的。如果他既没有被工作人员看到也没有被塞尔比小姐和科克伦小姐看到,而且他又确实是八点四十五分从科尔库布里郡出发,那么他肯定是买的中间站的票。但是这样看起来,似乎没有必要假设他是搭乘火车出发的——沃特斯只是骑着自行车消失了。那么这辆自行车是运往艾尔的那辆自行车吗?警官记得小安德鲁不久前才装了新轮胎,那么看起来这个自行车应该是安沃斯旅馆的那辆,但是他现在还不知道沃特斯的轮胎是什么情况。 他要求检查弗格森的车票,他的车票很快就被确认了,因为这是那天售出的唯一一张从门城去往格拉斯哥的头等厢车票。他的车票在门城与邓弗里斯之间的马克斯韦尔敦打过一次孔;在邓弗里斯与圣·伊诺克之间的赫尔福德和莫赫林又打了孔,这就毋庸置疑地证明了弗格森像他说的那样完成了自己的全部旅程。 达尔齐尔对这个结果并不是特别满意,他要求检查一下周二售出的牛顿-斯图尔特五十英里范围内的所有车票,以防某个地方出现差异,然后出发前往格拉斯哥中央警察局。 现在,他着手询问是否有人在周二上午十一点到下午一点十一分之间看到有人骑车经过巴格勒南和格文,周二下午是否有人在艾尔周边看到骑车人,周二下午或周三是否看到有人骑车离开艾尔车站或者附近车站。因为他刚想到,这个骑车人有可能将外表稍做伪装,然后从艾尔骑车去往附近车站,在那里再订票。然后他又想到很可能连兇手的自行车也被随手扔在某个地方,所以他又打电话让他们仔细搜查车站行李暂存处是否有未被领取的自行车,并且说如果在艾尔及其附近区域发现被遗弃的自行车要及时汇报。他对三辆自行车作了大体描述,然后又说明,报告不限于这两个品牌的自行车,只要在指定区域内发现有被遗弃的自行车都要汇报。 让警察机关展开有序的工作之后,他开始着手寻找照片。不费吹灰之力,他就在市报社找到了他所需要的东西,六点钟的时候他收集到了六位艺术家的清晰照片。然后他发现自己错过了回牛顿-斯图尔特的最后一班火车,现在他仅有的希望就是前往格文或者洛克比,然后驱车回家。 他自己的车当然是在艾尔。疲惫万分的警官找到电话,打到艾尔警察局询问罗斯治安官是否还在镇上,但是幸运之神似乎抛弃了他。罗斯确实去过那里,留下信息说他沿着基尔马诺克方向追踪一条线索,有情况会再来汇报。 达尔齐尔诅咒了自己的坏运气——尽管线索这两个字多少让他感到一丝兴奋——他给科尔库布里郡打了一个电话。麦克弗森巡官接了电话。是的,他们今天又得到了大量新证据。是的,巡官认为如果可能的话他最好今天晚上赶回去。很可惜他刚刚错过了六点二十分去往格文的火车。(达尔齐尔警官气得咬了咬牙。)可是没办法。巡官让他乘坐七点三十分出发,九点五十一分到达的那趟车,他会派车去接他。 警官愉快地回答说九点五十一分的车只有周六有,九点五十六的车只有周三有,而今天是周四,他们不得不在八点五十五分的时候到艾尔去接他。巡官反驳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他最好在艾尔自己租车回来。发现一切都毫无帮助之后,达尔齐尔警官放弃了在格拉斯哥享受一顿舒适晚餐、欣赏一部有声电影和一张温暖床铺的所有希望,非常不情愿地去小吃店草草吃了一顿,准备搭乘七点半的火车。 第十一章 巡官麦克弗森 在达尔齐尔警官展开调查的同时,总部的调查取证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就像温西对警察局局长描述的那样,还没有全面进展。 第一个令人兴奋的证据是由一位年轻农民提供的,他费了很大劲才来到科尔库布里郡警察局,求见麦克弗森巡官。 据陈述,他周一晚上九点钟在门城的默里·阿姆斯酒吧喝酒,就在这时,法伦先生忽然闯进酒吧,看起来非常野蛮非常奇怪,他用巨雷般蛮横的声音问道:“那个禽——坎贝尔在哪里?”大家告诉他坎贝尔不在这里之后,他看起来稍微平静了一点,坐下来接连喝了两三杯威士忌。目击证人们试图问明是什么情况,但是除了些模煳的威胁话语,什么也没有问出来。之后,法伦又开始询问坎贝尔在哪里,有一个目击证人很晚从科尔库布里郡过来,他知道坎贝尔在麦克莱伦·阿姆斯酒吧,但他看到法伦现在的情绪很危险,为了避免他们两个发生冲突,他就撒了谎,说他好像看到坎贝尔先生开车去克里镇了。法伦咕哝着“要去堵住他”,然后又嘟囔了些污言秽语,从他的话中证人得知他们的争吵应该是因为法伦夫人。法伦匆忙出了酒吧,证人看到他骑上车就走了,然而却不是前往克里镇的方向,而是通向科尔库布里郡。证人怕出什么危险,所以跟着他跑了出来。但是,当法伦走到战争纪念碑的时候,他向左拐到高尔夫球场那条路上去了。证人耸耸肩,就离开了。 第35页 因为警察们的行动,到了周三,事件已经传开,人们大体推测出坎贝尔是被谋杀的,证人想那晚的事情或许有某些不祥的意味。他询问了酒吧服务员和两三个在默里·阿姆斯酒吧见过法伦的人,他们都觉得有必要将这件事情报告给警察局。目击证人们推举他做发言人,所以他就过来了。证人很不愿意法伦先生陷入麻烦当中,但谋杀就是谋杀,这可不是儿戏。 麦克弗森谢过这位农民,然后立刻在克里镇展开了调查,查证法伦是否沿着被告知的错误方向前行。但是,让人迷惑的是他又转向了高尔夫球场的方向。法伦是三个小时前在科尔库布里郡离开坎贝尔的,从时间上看,很有可能是他在门城寻找坎贝尔未果,便在返回科尔库布里郡的路上沿途寻找他。但为什么是高尔夫球场呢?除非—— 除非他是要去找斯特罗恩。众所周知,斯特罗恩和法伦是特别要好的朋友。难道他们是同谋吗?周一晚上九点到十点之间斯特罗恩在家吗?这一点比较容易确认。巡官致电门城调查并等待着结果。 这一天第二个让人兴奋的线索——更加明确和鼓舞人心。证人是一个矮小胆怯的十岁小女孩,被她下定了决心的母亲强拖过来的。 “我很明白,”母亲说,“她肯定是看见了可怕的事情,我听她一说就坐不住了。(擤擤鼻涕,把那些告诉警察,否则他就会把你关起来。)她是个淘气鬼,应该上床睡觉的时候,她却和一群小孩子满村子乱跑。现在的孩子都不听家长的话,你简直拿他们没辙。” 巡官表达了自己的同情之意,然后询问这位夫人的名字。 “麦格雷戈。我们的房子位于门城和科尔库布里郡之间——你应该知道那个地方——靠近奥琛海耶。上周一晚上我和我男人去科尔库布里郡有点事情,海伦独自在家。我们离开不久她就跑出去了,而且敞着大门,好像任何人都不会进来——” “明白了。”巡官打断她,“我想这位小女孩就是海伦。” “是的,她就是海伦,我想最好带她过来,邮递员说可怜的坎贝尔是被谋杀的,她看到了那个过程。我对乔治说,如果周一晚上坎贝尔在路边打架,那么警察应该要知道这件事情,而乔治说——” 警官不得不再一次打断她。 “如果你的小海伦愿意告诉我们一些有关坎贝尔的事情,我们将会非常乐意。现在,麦格雷戈夫人,你能让小女孩从头讲述一遍事情的经过吗?过来,海伦,不要害怕,告诉我们。” 受到鼓励的海伦开始讲述她的故事。她不时会感到不安,母亲还会不时地干扰她,搞得一团糟。但是,经过耐心的哄劝——一位治安官还给了小女孩一袋糖果——巡官终于把这一团乱麻解开了。 麦格雷戈夫妇周一晚上乘坐邻居家的汽车前往科尔库布里郡拜访朋友,走前严厉地告诉小海伦要把门窗锁好,上床睡觉。被遗弃在家的小女孩去找附近农舍的小孩们一起出去玩。他们在野地里乱跑了大约有半英里路,然后男孩们就在那里设置捕野兔的陷阱。 巡官听到这里轻轻摇起头来,但他向小海伦保证不会惩罚这些小违法者们。她似乎认为这样的保证比妈妈的威胁要好得多,因此接下来的故事讲得更连贯了。 他们捕野兔的地方大约是在门城和科尔库布里郡的中间位置,正好是两道石墙间陡急而危险的s形路段。那是一个很清爽的晚上,月朗星稀,天空不是很黑,只是有些昏暗,一层薄薄的水雾笼罩着四周的山野。男孩子玩得起兴,似乎想玩到很晚,但在大约九点四十五分的时候,海伦想父母应该快要回来了,就离开他们,沿路回家。她知道当时是九点四十五分,因为其中一个小男孩戴了一只新表,是祖父送给他的。 她穿越田野,准备爬过矮墙,进入主路。就在这时,她看到一个男人坐在汽车里,车子停在路边,车头朝向门城,引擎还在轰鸣。就在这时,司机将车横过马路,似乎想要掉头。与此同时,她听到从门城方向开来一辆速度很快的车子。 她非常准确地描述了出事地点:不是s形路段最陡最危险的地方,那里两边的墙都很高;事情发生在s形路段的低弯处,靠近科尔库布里郡。这里的弯度相对比较小,路面很宽,小姑娘站立的地方是一处凹陷的墙面,墙底布满金雀花丛和荆棘灌木。那辆驶近的车子很快就到了s形路段的上拐弯,而第一辆车正要掉转方向,完全挡住了路面。伴随着急促刺耳的剎车声,第二辆车停了下来,车子勐烈地歪向右侧,奇蹟般地避免了一场撞击。司机骂了句什么,第一个人回了一句,然后第二辆车的司机恼怒地大声喊道:“坎贝尔!当然!我就知道!除了坎贝尔还会是谁!”——或者其他类似的话。 然后就是相互对骂,接着坎贝尔熄掉引擎,下了车。她看到他勐地一蹿就跳上了另一辆车的脚踏板。随后就是一场争斗,接着,两个人来到路边,相互扭打在一起。他们拳脚相击,嘴里还充满了污言秽语。她不能很清楚地看到发生了什么事,因为两个人在车子对面。然后他们滚到地上。她描述不出车子的具体模样,只知道坎贝尔的车子是四座的,而另外一辆是大型两座车,晃着明亮的车灯。 第36页 小女孩被吓坏了。打斗持续一小段时间之后,一把大扳手飞过来,紧擦着她的脑袋落在她身旁。她爬下来趴在墙根,吓得一动都不敢动,但是又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听到一阵恐怖的声音,好像是某个人被重击再被勒死的声音。过了一小会儿,她又偷偷站起来,看到了更令她害怕的一幕。一个男人从路边站起来,肩膀上扛着另一个人的尸体。从那个被扛者四肢垂挂的样子来看,她想那个男人肯定已经死了。她没有喊出来,因为她害怕如果自己喊出来的话,那个可怕的男人会听到然后把她也杀死。他扛着那个人的尸体走向两座车,将他塞进副驾驶座。这辆车靠近门城方向。她没有看到那活人的脸,因为他肩负重担,始终弯着腰。当他经过四座车走向另外一辆车的时候,在车灯的照耀下,她瞥了一眼死者的脸,看起来苍白而恐怖。她没法描述,只知道那个人没有鬍子,双眼紧闭。那个可怕的男人坐进驾驶座,把双座车倒挡驶回门城的方向。她听到引擎的变换声,而且车灯前后移动,好像在转向。然后她听到车子再一次被开走了,引擎的咆哮声也渐渐消逝。 当一切都结束之后,她翻过墙面,想要看一下那辆半堵住路面的四座车。车头面向门城,车灯斜照着路面。还没等她仔细研究一下,就听到来自门城方向的脚步声。她希望是某个来找她并带她回家的人,但是,忽然,毫无缘由地,她又想可能是那个坏蛋要回来杀她。她十分惊恐,拔腿便向家里狂奔。然后她又听到引擎发动的声音。她藏在灌木丛中,以为那个坏蛋要开车追赶自己,但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又过了一会,她冒险钻出灌木丛,狂奔回家。就在她跨进自己家门的时候,一辆车以迅勐的速度风似的奔向科尔库布里郡的方向。她钻进屋子的时候,厨房里的钟正好敲响十下。小姑娘冲进卧室,跳上床,抓起衣服整个盖在头上。 接下来的故事由麦格雷戈夫人讲述。她和丈夫十点半回到家里,发现他们的孩子穿着衣服趴在床上哭喊发抖。她是那么害怕,因此他们什么都问不出来。他们只能大声斥责她,给她脱下衣服,把她塞进被窝里,然后给了她一杯热牛奶,守在她旁边直到她筋疲力尽之后慢慢入睡。第二天女儿仍然拒绝告诉他们发生了什么事情,当天晚上她在睡梦中惊醒了三次,大声哭喊着有个坏蛋要来杀她。直到周三晚上,父亲亲切地爱抚着女儿,才终于成功地套出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他们听到坎贝尔的名字时,就决定要将这件事告诉警察。麦格雷戈夫人回答巡官的提问,并说明她家厨房的钟慢五六分钟。 巡官对她们母女致以诚挚的谢意——而且他也认为实在有理由对她们表示感谢。他告诉海伦她是个勇敢的小女孩,要求她的母亲不要再责备她,鑑于她的故事的重要性,警官再三叮嘱她们不要将这个事情再讲给任何人听。 她们离开之后,巡官将整个事情从头再想了一遍。这个事件与医生报告的时间非常吻合,只不过比预期的案发时间提前了一点。按照他的想法,坎贝尔和另外一个男人不期而遇,并且发生争吵,在争斗中坎贝尔被杀死。兇手将他的尸体塞进两座车中,藏在路边某个地方。然后他又返回案发现场,取得坎贝尔的车,再驱车返回门城,当然他要在那里伪装案发现场。随后某个时间,他又必须返回取走自己的车和车里的尸体——那么,然后呢?驱车返回门城? 巡官恼怒地嘟囔起来。这里有一些疑点。兇手为什么不将尸体直接装在坎贝尔的莫里斯中开走呢?在他开着坎贝尔的莫里斯返回门城的这段时间里,装有尸体的车子就放在路边,他为什么要冒这样大的风险呢?如果他想尽快将自己的车开走,那么他必须要骑车或者走路返回案发地点。很明显,他使用的应该是自行车,并且将它藏在了两座车驾驶座的后面。但问题是:他为什么要将尸体留在身后呢? 有可能,麦克弗森想——事实上,很有可能——兇手当时并没有想好如何建立不在场证明和如何伪装事故现场的一系列计划。或许这能很好地解释他的行为——他当时只是简单地想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那样离开,只是后来建立了详细的计划,才又返回将尸体取走。但是不对!这样是解释不通的。他开回门城的是坎贝尔的车。唯一的解释就是当时他脑海中已经想好了要伪装成意外事故现场。但这样也是不可能的。如果小孩的描述正确,那么很明显,坎贝尔与另外那个人之间的争吵完全是偶然。一个人在谋杀之后的几分钟时间里,怎么会策划出这样一个详细周密的逃脱计划? 那么——这场相遇真的是偶然的吗?仔细想想坎贝尔的行为,情况完全是相反的。他将自己的车正好停在两辆车难以同时通过的路段,而且当他听到另外一辆车来的时候,还进一步用车子横堵住整个路口。这样疯狂的行为,明显是想要引发一场致命的车祸而不仅仅是争斗。但是,大家也都知道,坎贝尔当时喝醉了,有可能是酒精麻醉了他对车祸危险的判断能力。 但是,如果证人是可信的(当然,他不能挑挑拣拣,选择相信一些证据或反对另一些证据来契合自己的理论),那么很明显的是,期待这场会面的人,不是兇手。如果兇手没有预期到这场相遇,他就不可能事先筹划这场谋杀,那么他也不可能事先策划好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 第37页 “是的,”巡官自言自语道,“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不可能。他可能很早就谋划好了,只不过是在其他的时间或地点下手。然后,他和坎贝尔又在这个合适的地方相遇了,他就将原来设计好的方案付诸实施。” 汽车仍然有一个疑点。案发之后不久就有人快速开着车前往科尔库布里郡。这个人是兇手吗?如果兇手开着坎贝尔的车去了门城,那么不可能是他。如果是其他的人,那么是谁呢?他肯定在路上遇到了兇手——所以必须要找到他,但是……仔细考虑之后,巡官决定放弃这个目前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转而考虑事情的另一方面。 这件事情是否与法伦的情况吻合?巡官忽然拍案而起。当然!时间上完全吻合,而且这也解释了法伦为什么要转向高尔夫球场。很明显,他看穿了那个农民关于克里镇的善意谎言。他在门城搜索坎贝尔,没有找到,然后得出结论,坎贝尔肯定还在科尔库布里郡。他匆忙赶去找斯特罗恩,希望能借到斯特罗恩的车。斯特罗恩是不是从犯还未可知。有可能不是。不。巡官又兴奋地拍了一下桌子。这样整件事情就能解释得通了——被开错的车,被遗弃的尸体以及所有的事情。法伦原来的想法是嫁祸给斯特罗恩。如果尸体在斯特罗恩的车里被发现,那么大家就会很自然地认为是斯特罗恩诱骗坎贝尔出来并杀死了他。 当然,这是一个糟糕透顶的计划。斯特罗恩立刻就会告诉大家他是如何把车借给法伦的。或许他还能提供人证物证。事实本身也不可信,谁会把尸体放在自己的车里呢?事实上,这一点巡官马上就能想到,而法伦呢,事后一想,也不难想到自己的第一设计是行不通的。在开着坎贝尔的车回门城的时候,他有时间将整件事情考虑清楚。于是他想出了一个完美的计划——在米诺奇伪装意外事故现场。那么,然后呢?接下来他应该干什么? 当然,首先他要将坎贝尔的车开回去,把它放在车库里。然后他从斯特罗恩的房中取回自己的自行车。到了深夜,他就可以在悄无人知的黑暗中进行所有的活动。假设,他将车子就近停在某个地方——例如,就在花园门内。 巡官难抑兴奋激动之情,列出了一张简单的时间表,并标註了粗体标题:“休·法伦案件” 星期一: 晚上六点:法伦返回家中,发现坎贝尔在那里。将他赶出去。(珍妮的嫂子可以作证。) 晚上七点:与妻子发生争吵之后,法伦骑自行车离开,假设争吵中法伦夫人说了一些关于坎贝尔的不中听的话。 晚上九点:法伦进入默里·阿姆斯酒吧,寻找坎贝尔。(来自农民的证据。) 晚上九点十五分(大约):法伦去斯特罗恩家里借车。 晚上九点四十五分(大约):在科尔库布里郡路上遇到坎贝尔,并谋杀了他。(海伦·麦格雷戈可以作证。) 晚上九点五十五分:法伦将尸体装进斯特罗恩车中。 晚上十点(大约):法伦回来取走坎贝尔的车。 晚上十点十分:法伦回到门城(大约五英里),将坎贝尔的车放进车库中。 晚上十点三十分:法伦徒步返回斯特罗恩家中取回自己的自行车。 晚上十一点:法伦骑车返回案发现场。 晚上十一点十分:法伦带着坎贝尔的尸体返回坎贝尔家,将尸体藏于屋中或者车库中。 晚上十一点二十分:法伦到斯特罗恩家中还车。 晚上十一点四十分:法伦回到坎贝尔家中,伪装坎贝尔在家过夜并吃了晚饭。 巡官满意地看着这张时间表。当然,其中有些时间是估算的,但是关键点都很契合。而且,即使法伦走路很慢,时间也足够,即使他在执行过程中有某些贻误,也肯定有充裕的时间在周二早晨之前完成整个计划。 受这个想法的鼓舞,巡官继续推理案件接下来的情节,只不过假设的成分更多了。 根据勃岗“小乔克”的证词,他看到伪装的坎贝尔在周二早上十点十分的时候在米诺奇作画。因此,这就是法伦到达那里的最晚时间。事实上,巡官想,时间必须要更早一些。法伦肯定不能冒险早上在坎贝尔屋子里逗留太久。他应该在八点之前格林夫人到达的时候就已经起床出门了。另一方面,如果弗格森恰好听到坎贝尔的车开出去,那么他应该能提供一个合理的时间。据此,巡官试验性地列出另一张表—— 七点三十分:法伦离开坎贝尔的房子,戴着坎贝尔的帽子,穿着坎贝尔的大氅,尸体被塞在车后底座上,自行车放在上面,整个都被毛毯盖住。 八点三十五分(推测):法伦到达米诺奇,藏好尸体,开始作画。 十点十分:法伦(伪装成坎贝尔)第一次被乔克看到。 十一点零五分:法伦再次被乔克看到。 在这里,巡官不确定地停顿了一下。用两个半小时画那幅画会不会太长了?他对艺术家们了解很少,对绘画也只是略懂皮毛。这样的事情必须询问很了解的人。 等一下!真是一个木头脑袋——当然,法伦必须要等到光线充足的时候才能作画。巡官可能懂得不多,不过这一点他还是知道的。他小心地甩了甩钢笔,继续写。 现在看来法伦很有可能就是格文的那个乘客。时间表应该这样继续:星期二: 第38页 上午十一点十分:法伦将尸体扔进河中,脱下帽子和外套,骑车前往格文。 下午一点零七分:到达格文。把自行车贴签运往艾尔。 下午一点十一分:乘车前往艾尔。 下午一点四十八分:到达艾尔。 到了这里,巡官的推断就进入了尾声。他知道,达尔齐尔正在追踪自行车的线索。最好等待他的报告,然后再将时间表继续进行下去。但是到目前为止,进行得还不坏。他最终将兇犯确定在某个人身上,而且建立了一张看起来很有道理的时间表。幸运的是,几个疑点也能提出可以接受的解释。 他又看了一遍这张表。 如果八点到九点十五分之间,法伦在门城寻找坎贝尔,那么除了默里·阿姆斯酒吧的人,应该还有其他目击证人,这就需要在安吉尔和安沃斯展开调查。可以确信的是,在公众场合寻找坎贝尔之前,法伦肯定去过坎贝尔的房子。如果是这样的话,一定会被看到。首先,他必须过桥两次,而每天每个时刻,桥上都会有一些游手好闲的人。桥是一个公共俱乐部,门城人的聚集地,人们经常在那里闲话家常,不是闲聊过往车辆和跳出水面的鳟鱼,就是讨论当地政策。就算真有就那么一天,大桥上面空空如也,什么人都没有,那么还有安沃斯旅馆外面的长椅子,经常有渔夫坐在那里编渔网,或者轻拍小狗博斯的脑袋,或者询问小猫费利克斯抓了几只老鼠。最后,就算法伦逃过了所有这些的目光,那么还有弗格森在屋里的可能性,他会看到法伦来到坎贝尔的屋子。 再然后,如果斯特罗恩的车被取出,那么肯定会有人知道这件事。斯特罗恩为了保护他的朋友可能会选择拒不合作或者干脆说谎,但是还有斯特罗恩夫人、孩子和女佣。他们不可能都参与密谋。根据这个理论,法伦去过斯特罗恩家里三次——九点十五分左右,去借车;十点四十分左右,去取回自行车;十一点三十分左右,去还车。至少第一次和最后一次拜访应该会留下某些踪迹。 接下来,他还去过坎贝尔屋里三次——第一次,将坎贝尔的车停在车库;第二次,将尸体搬回来;第三次,徒步,伪装现场。不,这不一定是必要的。也有可能只有两次。很有可能,一开始他只是将车藏在某个地方,最后再将车开回,这样可以降低危险性。事实上,坎贝尔的尸体有可能在某个偏僻的地方被换到了坎贝尔的车上,这样就可以避免开着不同的车进出坎贝尔的屋子——这样很容易被人怀疑。尸体转移自然不是发生在门城——只有疯子才会那么干。它有可能发生在科尔库布里郡和门城之间的任何一个地方,或者在战争纪念碑和斯特罗恩家中间某个偏僻的地方。更或者,如果斯特罗恩也参与了的话,那么它有可能发生在斯特罗恩自己家中,那样更加隐蔽和安全。 巡官将他的时间表作了一两处改动以适合新的推理,并做笔记註明,需要登gg调查是否有人在这一路段的任何地方见到坎贝尔的莫里斯。 最后,兇手周二早上的行程现在就可以大致确定。如果推算准确的话,坎贝尔的车应该在七点三十分就驶过门城;八点钟的时候驶过克里镇;大约八点十五分驶过牛顿-斯图尔特。毫无疑问,肯定会有人看到。事实上,牛顿-斯图尔特的警察已经开始调查这一点,但是,现在他可以把大致时间告诉他们,调查会容易一些。 麦克弗森巡官给牛顿-斯图尔特和门城各打了一个电话,然后又精神抖擞地开始琢磨这个问题。 就在这时,他忽然意识到,就在他马不停蹄地推算作案时间表的时候,还有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证据就在他眼前。多么幸运,他明确了兇器! 那把大扳手,那把从空中飞来,差点击中小海伦的大扳手——这件钝器除了敲碎坎贝尔的头还能做什么?很奇怪没有打出血,但那应该取决于扳手的类型。不管怎样,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找到它。医生会告诉他这是否就是兇器。多么幸运尸体还没有被埋!明天就会下葬。他必须立刻找到那把扳手。兴奋心急的巡官戴上帽子,匆忙开车出发了。 第十二章 弗格森的故事 同一个周四,达尔齐尔警官和罗斯治安官在艾尔调查自行车的线索,麦克弗森巡官在建立他的时间表,温西勋爵则出现在静石池塘两座小屋中较远那座的门前。 弗格森先生亲自开了门,他手里拿着调色板,身上穿着绒布裤子和开衫,一件皱巴巴的夹克。他看到这个早来的访客,似乎有些惊慌,温西赶紧开始自我介绍。 “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我,我是温西,我想我们在鲍勃·安德森那里见过。” “是的,当然,请进。刚听到敲门声,我还以为是送香肠的或者是蔬菜水果商。很抱歉这个地方现在是一团糟。我出去了几天,格林夫人抓住这个机会整理了一下,而现在我必须花几个小时把它们再弄乱。”他朝着那些画布、抹布、舀水用具、瓶子和其他随身画具挥挥手,“在一个整齐干净的画室里我从来都找不到任何东西。” “实在很抱歉在你刚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来打扰。” “一点也不,完全不影响。要来一杯吗?” “不,谢谢,我刚喝过了。你继续,不用管我。” 第39页 温西把椅子上的一些书本和纸张清理干净,然后坐下来。弗格森返回他的大画布前沉思,这让温西想起格雷厄姆描述的弗格森的绘画风格——蔓延繁茂的树根,水中的倒影,嶙峋的岩石堆,远处漂浮着忧郁的蓝色,整体是一种超现实的装饰风格。 “你这两天在格拉斯哥,是吗?” “是的,去看画展。” “画展很好吗?” “还不错。”弗格森向他的调色板上挤了一些绿色,“克雷格有一些好作品,唐纳森也有一幅杰作。当然也有一些失败的作品,其实我主要是为了去看法夸尔森的作品。” 他又在颜色斑斓的调色板中加入了一滴硃砂色,然后看起来似乎认为调色板上的颜色已经足够——他拿起一支画笔将两三种颜色调和在一起。 温西又问了几个关于画展的问题,然后不经意地说:“你失去了你的邻居啊。” “是的,这件事情我不打算想得太多,坎贝尔和我不是特别和睦,但是——我还是希望他是以别的方式离开。” “确实是非常奇怪,”温西说,“我想警察肯定来做过例行调查。” “哦,是的,幸好我有不在现场的证据,我说,温西——你很了解这些事情,我想实际上他是——那不是意外吗?” “恐怕从现在的情况来看,确实不是。” “他们为什么这么想?” “哦,我是个局外人,你知道,警察们当然不愿意公布他们的调查结果。但是他似乎在落水之前就已经死亡了,或者类似这种情况,你不知道吗?” “我明白了。我听说他的脑袋被打破了。这是什么意思?有人从背后偷袭、要抢劫他吗?” “有可能是这样的。但是,除非他们能确定他身上的财物,否则警察不会说他是被抢劫的。我想他们会去银行调查取证。” “那里是流浪汉闲逛的乐土,不是吗?” “哦,我可不知道,或许还有人在那里的山头睡觉呢。” “是啊。为什么断定他不是摔下去的时候撞到石头上了?” 温西低声嘟囔了两句。永无休止的提问,永不间断的迴避,这种你提问我迴避的游戏已经让人厌烦了。一个接着一个,每个人都想知道同一件事情。他茫然地回答:“不知道,看起来这是最有可能的答案,不是吗?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直接去问法医。” “他不会比你说得更多。” 沉默的气氛蔓延开来,弗格森一言不发地在画布上涂抹着颜色。温西发现他的注意力根本不在画作上——不出所料,弗格森忽然将调色板扔到桌子上,转过身来,说道:“听我说,温西,告诉我一件事情。假装你什么都不知道并没有什么好处,因为你确实知道真相。坎贝尔死于尸体被发现的当天上午这一说法是不是有什么疑问?” 温西感到某种东西触动了自己的神经。是什么促使这个男人这样问——难道是犯罪感造成的自我暴露?温西也不确定该如何回应,他就像反问自己那样反问他:“你为什么这样问?” “那么你又为什么从来不给一个正面的回答呢?” “好吧,”温西说,“这是一个该死的有趣问题——好吧,当然——或许他们没有告诉你那幅画的事情?” “什么画?” “坎贝尔画的一幅画。警方发现的时候,那幅画仍旧未干,因此他当天早晨肯定还是活着的,否则就不可能画那幅画,不是吗?” “哈!”弗格森长舒一口气,好像他紧张的情绪终于得到了放松。他又重新捡回他的调色板,“不,他们没有告诉我这件事情。这就解决了,当然。” 他后退几步,侧着头,半眯着眼睛,开始审视画布。 “但是你为什么关注这个问题?” “因为,”弗格森说,他拿起一把调色刀,开始刮擦刚刚涂上的颜色,“因为——警察曾经来问过问题。我想——听我说,”——他的脸贴近画布,手中继续刮着颜色,眼睛没有看温西——“或许你可以告诉我应该怎么处理。” “处理什么?” “警察。首先,他们开始调查我的行踪,从周一晚上开始。周二的行程很简单,我乘坐九点零八分的火车去格拉斯哥,而且一整天都待在那里。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我周一整晚都在这儿,然后他们就变得——该死的好奇。” “是吗?” “这就是为什么我想知道,你明白吗?这让人非常不愉快,如果——如果坎贝尔周二早上还活着这一事实有什么疑问的话。” “是的,我完全理解。就我所知——我不是说我知道一切事情——但是就我所知,任何人只要周二早上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就是安全的。” “非常高兴听到你这么说。我这么说也不完全是因为自己。尽管任何人都不愿意被怀疑,但是——事实是,温西,我完全不知道应该对那些傢伙们说什么。” 第40页 “哦?”温西说道,他的眼睛环视了一下四周,“我说,我喜欢那个东西,以白色村舍和石楠花做前景,正好依傍在山坡上。” “是的,还不坏。我告诉你,温西,听了你的话之后,我不介意。也就是说,当那些傢伙在这里的时候,我想这事或许有问题,所以我有所保留。但是或许我应该告诉你,这样你就可以告诉我是否要说出来。我特别害怕惹上麻烦,而且,你知道,我也不想成为任何人的同谋。” “如果我的观点还有价值的话,”温西说,“我想说,最好把它说出来。毕竟,如果真的有人犯下了这可怕的罪行,终究会被发现的。” “我想也是,尽管这不能让一个人起死回生。如果可以的话,当然,没有人会犹豫的。但是——” “另外,”温西说,“你永远不知道你的证据会在哪方面起作用。有些人为了包庇他们的丈夫、儿子或者女儿,拒不提供消息,耽误了警察很多时间。案件明朗之时,就会证明她们所做的一切不过是想要保护自己丈夫、儿子或女儿的生命。” 弗格森看起来有些不高兴。 “我只想知道他们为什么要了解坎贝尔周一晚上的事情。”他缓慢地说。 “他们想要找到死者生前最后见到的那个人,”温西迅速回答,“他们总是这样做,这是标准程序的一部分。你在所有的侦探小说中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情节。当然,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永远不会承认自己犯罪,但找到他就会让案件调查的进展顺利起来。这几天我正准备要写一本书,两个人走进一条死胡同,后来一声枪响,一个人被谋杀了,而另外一个人被看到手里拿着枪逃走——下面二十章会出现很多红鲱鱼,但是最后证明那个拿枪的男人就是兇手。” “十有八九就是他——我的意思是在现实生活中——不是吗?啊,我也不知道。” “那么,你跟警察说了什么?”温西已经有点失去耐心了,手里无意识地摆弄着一管铅白色颜料。 “我告诉他们自己整晚都在家,然后他们问我是否看到或听到对面有可疑的动静。我说没有,你知道,我并不会注意什么。他们问我有没有看见坎贝尔回家,我说没看见,但是听到汽车开进来的声音。大约十点刚过的时候,我听到钟响报时,觉得自己该上床睡觉了,因为明天还要赶火车。我喝了最后一杯酒,洗漱完毕,然后拿出一本睡前书,就在上楼的时候,我听到他回来了。” “这是你最后一次听到他回来吗?” “是——的。但是,随后,我又朦朦胧胧地听到他家的门打开又关上了,好像他又出去了。但是我也不确定,如果他出去了的话,那后来肯定又回来了,因为第二天一早我又看到他开车出去了。” “这一点很有价值,早上他什么时候出去的?” “大概是七点三十分到七点四十五分之间——我记不确切了。当时我刚穿好衣服,正要去吃早饭。你看,因为我要赶九点零八分的车,那个讨厌的车站距离这里有六英里半远。” “你确定看到坎贝尔在车里吗?” “哦,是的,我看到他了——但是,我想如果我进入证人席,我只会发誓说我看到他的外套和外貌的轮廓。我没有看到他的脸,但是毫无疑问,那就是坎贝尔。” “我明白了。”温西的心跳明显加快了,但随后又恢復平静,他几乎看到了手铐在弗格森附近闪耀——如果他发誓说他看到活着的坎贝尔,而温西很清楚这时候他已经是一具尸体了!但是对于侦探来说,事情不可能这么简单。 “他穿着什么衣服?” “哦,那件可怕的格子外套,还有那顶有名的帽子。这些都不可能是别人的。” “是的。那么,你还有什么没说出来?” “有两三件事。首先——但是我不知道这件事情是否与案件有关——周一晚上大约八点的时候外面有吵闹声。” “是吗?我说,弗格森,非常抱歉,我挤爆了一管好好的温莎-牛顿颜料,随手摆弄东西可真是我的坏习惯。底涨破了。” “是吗?哦,没关系。把它捲起来就行了,这里有抹布,弄到身上了吗?” “没有,谢谢。怎样的吵闹声?” “有个傢伙来拍坎贝尔的门,还大声叫骂。坎贝尔不在——非常幸运,那些话可不大中听。” “这个傢伙是谁?” 弗格森瞥了一眼温西,然后目光又回到他的画布前,低声说:“事实上,我想是法伦。” 温西吹了声口哨。 “是的,我探出头告诉他不要做这些无谓的叫骂,然后他问我坎贝尔在哪里。我说一整天都没有看到他,并建议法伦快点离开。然后他就开始嘟囔些什么他总是看到坎贝尔在他那里纠缠,还说什么要把他赶出来,一旦让他找到坎贝尔他会怎么怎么样之类的事情。当然,我没有太在意。法伦总是鲁莽行事,就像纸牌中的红心王后——做不了实事,你知道的。我告诉法伦最好将这件事忘掉,他就让我滚,还说要对我怎么怎么样,那时我已经很不耐烦,我告诉他最好找个凉快的地方吊死算了,他说他正想这么干,但是在这之前他也要找坎贝尔当垫背的。所以我说该死的!好极了!他又乱逛了一会儿就走了。” 第41页 “他是走路来的吗?” “不,骑着自行车。” “哦,是的,当然。他不可能从科尔库布里郡走过来。我说,弗格森,你觉得这件事与法伦夫人有多大关系?” “该死,如果你问我的话,我会说全都和她有关。坎贝尔以自己的方式喜欢她,而她品格高尚,不会给自己惹麻烦。她总是喜欢扮演慈母般的角色——试图感召别人,你知道,‘一个纯洁女人的感化’。她从来不管这个粗鲁的世界怎么说,只会独自去做她认为好的事情。甜美与美丽永存,其他所有的都将腐烂。哦该死!深蓝色到哪里去了?这个女人简直让人无法容忍,你知道,无法容忍。哦!我又把它放到口袋里了,像平常一样。是的,就像你知道的,我和我妻子不住在一起,吉尔达·法伦把这当成自己的事,还跑来教育我。最后,我几乎要勒死她,可她居然还有勇气和耐心再一次尝试要‘让我们俩在一起’。该死!她让我们非常尴尬。虽然现在已经不成问题了。但是,我无法忍受这个善良的女人。现在,不管她什么时候遇到我,都是满脸的慈悲和怜悯,我真受不了这种人。” “十分可怕,”温西同意,“就像那些为你做祷告的人。法伦是彻底离开了吗,还是后来又回来过?” “我也不知道,我要说的就是这一点。后来又有人来过。” “什么时候?” “大概是午夜时分,但是我没有看到是谁。有人敲门,一会儿进去了,但是我懒得起床查看。接着我又睡着了。” “没有听到那个人离开吗?” “没有,我不知道他——或者她——待了多长时间。” “她?” “我说他或者她,是因为我不能确定来的是谁。我不认为是法伦,因为我想我听到汽车声。如果你用完了,把抹布递给我。我恐怕对于这件事情的记忆比较模煳,说实话,我想这次应该是乔克·格雷厄姆又来玩他的老把戏。” “十分有可能。哈,弗格森,如果我是你,我想我会对警察说实话。” “什么?你是说午夜的那个拜访者?或者是法伦?” “包括法伦,尤其是那个午夜拜访者。毕竟,他看起来是最后一个看到坎贝尔活着的人。” “你什么意思?我在早上还看到过他。” “我指的是看到他,还跟他说话,”温西说,“如果那个人真的见到他,说不定可以为警察提供十分有帮助的信息。” “他为什么不主动出来?” “哦,天哪!一百个理由。有可能是违法推销鲑鱼,或者就像你说的,也有可能是个女人。没有人知道真相。” “好的。就像他们说的那样,我会澄清。我最好现在就做,否则他们会认为我又隐瞒了其他事情。” “是的,”温西说,“我也不能再浪费时间了。” 勋爵一点时间也没耽误,他直接驱车赶回科尔库布里郡,赶在麦克弗森巡官开车之前找到了他。 第十三章 彼得·温西勋爵 “你好—好—好啊!”温西喊,“你要去哪里啊?我给你带来一些好消息。” 巡官将车熄了火,诚挚地向温西问好。 “啊,”他说,“我也有一些事情要告诉你,我们到警察局里去?” 警官立刻将他的时间表拿了出来,勋爵慷慨地大声拍手喝彩。“而且,”他说,“我还可以帮你填补一两处空白。” 温西打开话匣子,巡官舔舔嘴唇坐下来。 “是的,”后者说,“现在就像日光一样清楚明了了。可怜的法伦——他肯定是走投无路了,才会做这样的事情。真遗憾,我们浪费了这么多时间。他极有可能已经跑出国了。” “跑出国或者跑出这个世界。”温西纠正。 “是的,确实是这样。他说他要先解决坎贝尔,再解决自己。他们总是说了不做,但有时候也会言行一致。” “是的。”温西贊同。 “我想,”麦克弗森继续说道,“派出一个小分队在克里镇山间搜寻是不会错的。你还记得一两年前的那件悲伤往事吗?一位可怜的妇女掉进了一个旧铅矿。悲剧很有可能重演。如果这个可怜的人陈尸那里而我们却没有发现,那可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是的,你知道,阁下,我想这应该也是法伦夫人所担心的事情,尽管她没有这样说。” “我绝对同意,”温西说,“我想她相信自己的丈夫已经死亡,但是她不敢说,因为她怀疑他就是兇手。你最好立刻就让你的警犬出发,巡官,然后我们也要去寻找那把大扳手。” “这里有一大堆的事情要做,”麦克弗森说,“我怀疑我们没有足够的人手去做调查。” “打起精神,”温西说,“我们的搜索范围已经缩小很多了,不是吗?” “是的,”警官谨慎地回答,“但我还不敢太过乐观,还没有十拿九稳。不能放弃对那些嫌疑人的监视,至少目前还不能。” 第42页 小海伦准确描述了坎贝尔和两座车里的人发生争吵的地点,因此没有必要再带她去现场了。“我们自己去会更自在而且还可以保密。”麦克弗森说道,然后满足地坐进温西那个巨大的戴姆勒汽车前座。六七分钟之后,他们就到达了那个弯道。温西先放下警官,将车停在不妨碍他人通行的地方,然后加入搜索当中。 根据小海伦的描述,她就趴在塌陷的墙下,通向门城的大路左手边。温西和警官分别从s形路段的两端开始,一边互相接近,一边搜寻墙体几码之内的范围。这可真是一个累断腰的活,因为那里的草长得十分高,匍匐在地摸索前进一段时间之后,温西摆了一个好像坐在门口的老人的姿势,还苦中作乐地为自己作了首诗。 我有一个计划要安排, 想要找到一把大扳手, 手里拿着不寻常的大磁铁, 我要用它来换取六便士。 或者训练一对威风凛凛的猎犬, 让它们像追击野兔一样闻风而动, 还有其他的什么,什么,什么——犬, 还有其他的什么,什么,什么——兔。 他停下来,挺了挺背。 “不是特别生动,”他吟诵道,“我想,如果是希思·罗宾逊〔1〕的话…… 或者购买半吨打火石, 把它们扔进黑暗中, 它们在空中闪闪发光, 遥远的天边也能看到点点星火。 我应该带着本特,这可真是个艰苦活,简直有损人的尊严。除非有人像拿破崙军队的士兵那样善于匍匐行军……餵!餵!餵!” 他的手杖——他走到哪里都会带着的手杖——即使开车也不例外,如果发生意外还可以倚赖它蹒跚几步——碰撞到了某个东西,并发出清脆的金属撞击声。他弯下腰,瞪大眼睛,然后发出惊喜的欢唿。 巡官狂奔过来。 “在这里。”温西说着不自觉地骄傲起来。 这是个大号迪克·金扳手,因为露水打湿而稍微有点锈迹,静静地躺在离墙不远的地方。 “你没碰到它吧?”巡官担忧地问。 “你把我当成新手吗?”温西反驳道,一副自尊心受到伤害的样子。 麦克弗森蹲下来,拿出一枚捲尺,严肃而认真地测量了扳手与墙面的距离。然后他的目光越过墙面看向大路,拿出笔记本,仔细地画下了这个位置的平面图。之后,他拿出一把大折刀,把它插在墙壁石堆中,这样可以获得更准确的位置。办完这些例行手续之后,他拿出一方白色的大手帕,小心翼翼地提起扳手,温柔地把它包裹起来。 “你知道,这上面或许有指纹。”他说。 “是的,或许。”温西贊同,不自觉地也用了这里的土话。 “然后只要我们拿到法伦的指纹,进行对比——不过现在怎么能拿到呢?” “剃刀,”温西回答,“调色刀、画框、水壶……他画室中的任何东西——画室一般没人打扫。我想那场骚动发生在路的另一边,恐怕现在已经没有什么痕迹了。” 巡官摇摇头。 “应该不可能了。车辆和羊群来来往往的。现场也没有流血,这些干草上没有留下痕迹,真是可惜。但我们仍然应该过去看一看。” 柏油碎石路面没有透露任何信息,草地上的痕迹也非常模煳,一点线索都没有。温西拨弄着荆棘和欧洲蕨,突然发出一声惊唿。 “怎么了?”麦克弗森问。 “的确,这是什么呢?”温西说,“巡官,‘这是什么’是我们经常要问到的问题之一。你知道基尔肯尼猫打起架来会一直打到只剩下尾巴吗〔2〕?两位先生在这里打架,现在他们都消失了,现场只留下了一撮头髮。更重要的是,还不是我们想要的颜色。你有什么想法?” 温西举起一撮纯黑的头髮,不禁让人联想起亚述人的壁画。 “真是非常奇怪的事情。”麦克弗森说。 “是剪掉的,不是扯掉的,”温西说。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放大镜,仔细研究这个战利品:“头髮发质柔软,像丝一样,末端从未被修理过,有可能是来自于一个美好而守旧的长髮女孩,但是质地稍微有些粗糙。这应该是专家的工作,他可以告诉我们这些头髮来自哪里。” 巡官小心地接过它们,透过镜头观察,用他全部的脑细胞进行猜测。 “是什么让你认为它们从没被修整过?”他问。 “看看发梢。村子里有没有一位女性的头髮如此黑,如此卷,但又从没修剪过呢?是不是我们的两位小伙子为了这爱情纪念品决斗呢,巡官?这会是谁的呢?不是法伦夫人的,除非她晚上从伯恩·琼斯爵士的画上跑到了罗塞蒂〔3〕的画上。但如果不是法伦夫人的,巡官,我们的推理怎么办?” “哦,”巡官说,“也有可能与我们的案情完全没有关系。” “你多么明智啊,”温西说,“多么沉着冷静啊。说到这个,酒吧还有多久开门?嘿!这里又有一撮头髮。爱的纪念!让我们拿着这些快马加鞭回家吧,我们去找找本特。我猜他肯定对这个有兴趣。” 第43页 “你这样认为吗?”麦克弗森回答道,“好,这还不是个坏主意,但是我想我们最好先去趟牛顿-斯图尔特,去找到医生,让殡仪承办人把棺材打开。我很想知道这副扳手与死者头部的伤口是否吻合。” “非常好,”温西说,“我也这么想。但是稍等几分钟,我们最好先检查一下,看看能不能推测到尸体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事情。兇手把他扔进车里,开着车去了门城。他不会走远,因为他很快就回来开走了坎贝尔的莫里斯。这里某个地方应该有座大门——事实上,我记得确实有一座。” 搜索工作没有花费很长时间。在距离案发现场大约五十码的地方,右手边赫然出现一个锈迹斑斑的大铁门。再走大约三十码的距离,小路忽然左转,出现了一个被矮树丛掩盖的杂草丛生的小巷。 “就是这个地方,”温西说,“最近有车来过。你可以看到车门擦过柱子的痕迹。大门上有链条钩住,但是很容易就可以打开。他肯定是来到这里又回到现场。如果他不开车灯的话,从大路上是绝对看不到的。这样做毫不困难,而且我肯定方圆一英里之内没有其他隐蔽场所。很好,我非常满意这个结果。就像斯托基〔4〕说的,我心满意足了。巡官,我们回去吧,吐口唾沫牢牢抓紧扶手,我现在很兴奋,想要打破从这里到牛顿-斯图尔特的所有速度纪录。” 卡梅伦医生对那副扳手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他努力克制自己不要摸它,因为最重要的是赶快验证上面的指纹。在警察、当地照相师和温西的共同努力下,这件事情很快就有了结果。撒上水银粉后,一个明显的拇指指纹赫然呈现——套用记者最喜欢的一个词,“取到了”一个完美的底片。 与此同时,治安官带着殡仪承办人过来了,他刚喝完最后一口茶,来的时候极其兴奋。唯一的麻烦是,还要派人通报检察官。然而,非常幸运,检察官碰巧就在镇上,很快也过来了。当他们走进停尸间的时候,检察官告诉温西,这是他工作生涯中最让人痛苦的一个案件,而且在这些问题上苏格兰法律相较于英格兰法律更有优越性,这让他很受触动。“因为,”他说,“法官的公开审判给亲人们带来很多不必要的痛苦,如果我们私下调查的话这些痛苦就完全可以避免。” “非常正确,”温西礼貌地回答,“但是想想我们从报纸周末版上获得的乐趣。审判就是他们的调味酱。” “然后我们来到停尸间,”麦克弗森巡官在官方记录上写下这一场景,“在这里,棺材在检察官、卡梅伦医生、詹姆斯·麦克汉(殡仪承办人)、彼得·温西勋爵和我面前被打开,取出了坎贝尔的尸体。比较之前提到的扳手与尸体头部的伤口,卡梅伦医生提出他的观点,死者左颧骨被打伤的地方与扳手顶部的轮廓完全吻合,也就是说伤口应该是由扳手或者类似的兇器造成的。至于造成死亡的太阳穴上的大面积伤口,卡梅伦医生不能完全确定,但是从表面上看,也是由扳手造成的。” 在这个令人欢欣鼓舞、肯定了他们努力的答案之后,另一个问题的答案也浮出了水面。 “根据彼得·温西勋爵的建议,”巡官是如此公正无私,他不在意自己的情绪,将荣誉颁发给应得的人,“我们已经获得了死者的指纹。”(最后这一句话被擦去了,用一个更好的措辞替换),“我们取得了死者的指纹。将这个指纹与扳手的拇指指纹照片进行对照,二者是完全一致的。根据指示,我将两个指纹都送去格拉斯哥请专家详细检查。” 在这段陈述文章中,一点都没有表露出巡官经歷的痛苦失望情绪。把指纹拿在手中,本来以为案情就要水落石出了,然而现在,他忽然被人抓到高空中,然后被扔进了无边无际的黑暗里。他暗自咬牙,但保持着最后一点风度。 “真幸运,”他对温西说,“你提醒到这一点,而我完全没想到。我们不需要调查六位嫌疑人的指纹了。这是个非常棒的想法,勋爵,非常棒的想法。” 他深深嘆了口气。 “打起精神来,”温西说,“这全靠运气。走吧,我们去加洛韦阿姆斯酒吧喝杯酒。” 而这是一个不幸的建议。 今天晚上鲍勃·安德森的画室爆满。鲍勃也是一个艺术家,出了名的和蔼可亲,出了名的老好人,从没有人见过他与坎贝尔争执,因此也不会有人相信他会恨坎贝尔、伤害坎贝尔、捲入坎贝尔神秘死亡事件中。他住在科尔库布里郡的年头和高恩一样久,而且也像高恩一样有名,不但在艺术家群中很有名,在当地居民中也很有名,尤其是在渔夫和海港工作的人群当中。他晚上几乎从不出门拜访朋友,而都是待在家里——这里是一个信息传播站,镇上的任何信息都会在晚上聚集到这里,再从这里传播出去。 当周四晚上温西来到这里的时候,屋子里已经坐满了人。科克伦小姐、塞尔比小姐、乔克·格雷厄姆(穿着一身惹人注目的服饰:上身是渔夫的运动衫,中间繫着一根打包行李用的绳子,下着骑车人马裤,脚蹬一双帆布舢板鞋),弗格森(非常令人吃惊,因为他晚上通常是不出来的),港口主任,医生,斯特罗恩(他的黑眼圈几乎已经消退),在五金店工作的特林顿夫人,一个又瘦又高的沉默男人,叫做坦普尔——温西只知道他曾经在圣·安德鲁斯〔5〕球场上拿过五个差点〔6〕,最后是安德森夫人、小姐以及小安德森先生。谈话气氛很热烈。 第44页 温西的到来受到了热情的欢唿致意。 “他来了!他来了!快进来!这就是能告诉我们一切的人!” “什么的一切?”尽管完全明白他们指的是什么,温西还是尽量装煳涂,“要买里基尔〔7〕的哪匹马吗?” “让里基尔见鬼去吧。我们想知道关于可怜的坎贝尔的一切事情。警察们在这里进进出出实在让人感到害怕。每个人都很不安。幸亏我有铁证,证明我不在案发现场,要不然我都要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兇手了。” “不,鲍勃,当然不是你。”温西安慰他说。 “哦,你不知道,幸亏周一晚上我与市议长吃饭到半夜才回家,周二一早我又去了卡思伯特大街。但是,告诉我们,温西,你与警察们关系密切——” “我不能透露任何案件进展,”温西故作悲伤地说,“你们可不能引诱我犯错误。这不公平。我不能爱你,鲍勃,我不能爱你,我更尊敬你。另外,我的任务是要找出事情的真相而不是透露调查的情况。” “不管怎样,我们很乐意告诉你我们知道的一切。”塞尔比小姐说。 “真的吗?”温西说,“那么,告诉我,这个村里,除了乔克,还有多少人知道坎贝尔周二要去米诺奇作画?” “你最好问谁不知道。”医生回答,“他上周日晚上在这里宣布,自己当天下午已经去那里画了草图,而且还说周一他要去一个美妙的地方钓鱼,而这个地方他不会告诉任何人……” “我知道在哪里。”格雷厄姆打断他说。 “你当然知道。如果天气好的话,周二他要去米诺奇作画,萨莉,你听到他这么说了吗?” “是的。”科克伦小姐说。 “我也在这里。”弗格森说,“我记得很清楚。我记得周一早上我还跟法伦说过,因为他说周二在布里格豪斯海湾那里有一个茶会,不希望碰到坎贝尔。” “我也知道。”斯特罗恩说,“我妻子和我周日在那里遇到过他,我想我对温西提过。” 温西点点头,“坎贝尔似乎比平时还要健谈啊。”他总结道。 “啊!”鲍勃说,“如果你好好对待他的话,坎贝尔也不是那么坏的人。他爱挑衅,有些好斗,但我相信那只是为了引起别人注意。他总是与人争吵……” “他是个固执己见的人。”港口主任说。 “是的,这也是他有趣的地方,没有人会拿他当真。” “是的,没有人。”格雷厄姆说。 “高恩会的。”医生说。 “啊,但是高恩对什么事都当真,他自己的事尤其当真。” “但是,”安德森夫人说,“坎贝尔还是不应该那样说高恩。” “高恩不在这里,是吗?他们告诉我他去了伦敦,但是,温西,沃特斯发生了什么事?” “我也不知道。根据我们目前所做的调查,他应该是在格拉斯哥。你没有看到他吗,弗格森?” “没有,警察也这样问过我。我可以认为沃特斯被怀疑了吗?” “沃特斯周日晚上也在这里,”医生补充道,“但是坎贝尔进来之后不久他就离开了。” “你记性真好,医生。沃特斯如果在格拉斯哥的话,他不可能出现在米诺奇。” “奇怪,”塞尔比小姐说,“没有人在格拉斯哥看到他。他应该是乘坐我们的那辆火车,但是,他没有,对不对,弗格森先生?” “我没有看到他,但是我也没有特别找过他。我在邓弗里斯见到了你们俩,在圣·伊诺克车站又见到了你们。但是我有点急事,在去画展之前要先买些东西。事实上,整件事十分气人,我的磁发电机出了点问题,否则我就可以早点起床坐从邓弗里斯出发的七点半快车,而不是等待十一点二十二分那辆可怕的逢站必停的车。” “与其乘坐一辆慢速制动器,”温西说,“我倒宁愿等一等,乘坐一点四十六分那班车。” “你的意思是十点五十六分从门城出发吗?” “或者乘坐十一点的公共汽车,它十二点二十五分就可以到达邓弗里斯。” “不是的,”斯特罗恩说,“那是周日车,平常是十点出发。” “不管怎样,我都不能坐那趟车,”弗格森说,“因为我与人约好三点十五分在会场见,但是一点四十六分的车三点三十四分才能到达格拉斯哥。我为此可是吃尽了苦头。而且更糟糕的是,我约定的那个人直到最后都没有出现,我在旅馆看到一条留言,说他要去看一位生病的亲戚。” “生病的亲戚应该被法律禁止。”温西说。 “是的,该死,我烦透了。不管怎样,我顺路拿着磁发电机去了斯帕克斯-克里斯普店里,该死,现在还在那里。我觉得是电枢绕组出了点问题——他们还没搞清楚。这还是一辆新车,只跑了几千英里。我正要求保修。” “哦,”温西安慰他说,“斯帕克斯-克里斯普将会为你提供不在现场的证明。” 第45页 “是的,我不记得到达那里的确切时间,但是他们应该知道。我乘坐的是有轨电车。我想我应该是三点左右到的。火车晚了一刻钟,它总是这样。” “它晚了将近二十分钟,”塞尔比小姐严厉地说,“我们对此非常气愤。它耽误了我们与凯萨琳见面的时间。” “当地火车总是晚点。”温西说,“这是规律,这样警卫和驾驶员每一站都可以走出来到站长的花园里称赞一番。你知道铁路杂志里面那些园艺竞赛,他们就是这样做的。警卫在柯克冈佐或迪伊桥下车,手里拿着捲尺测量葫芦的大小后说道:‘两英尺四英寸——没错,麦吉奥赫先生。在达尔比蒂有一个比你们的要大两英寸。这里,乔治,过来看看这里。’然后火车司机漫步过来,说:‘哦……唔。你应该给它施一些液体肥料和蜘蛛抱蛋〔8〕营养液。’然后他们又回到达尔比蒂,告诉那里的人柯克冈佐的葫芦比他们的小。这并不好笑,我知道他们就是这么干的。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他们在十二坪的小车站停这么长时间,到底在干什么?” “你们应该感到羞耻,”安德森小姐说,“我们在讨论可怜的坎贝尔先生,你们却在这里胡言乱语。” “他明天就要被安葬了,是吗?”乔克·格雷厄姆忽然毫不得体地问道,“在门城。有人去吗?我没有婚礼礼服。” “哦,亲爱的,”鲍勃说,“不要这么说,我想我们必须去,如果我们不去会很奇怪。另外,我们必须对死去的人表示尊敬。只要有时间我们肯定会去。” “鲍勃,你不能穿着那些可怕的斜纹软呢衣服去。”塞尔比小姐说。 “为什么不能?”鲍勃回答,“我无论穿格子布西服,还是散发着樟脑丸味的双排扣礼服,都会感到同样的伤心。我就穿着平常穿的工作服——系一条黑带子,自然一点。我戴着大礼帽你们不介意吧?” “爸爸,你简直太可怕了。”安德森小姐说。 “天哪!”温西说,“我希望本特记得订购一个花圈。我希望他已经做了,他记得一切事情。你要代表俱乐部送一个吗,斯特罗恩?” “哦,是的,”斯特罗恩说,“我们经过讨论,一致认为送一个是正确的。” “坎贝尔的麻烦就是,”“五个差点”先生的发表意见,“他的球打得太糟了。一桿就能铲到球座上,那笨拙的近距离击球能让他输得一塌煳涂。” 他发表了脑海中构思已久的批评之后,又退回角落,不再吭声。 “他今年夏天是不是在伦敦有一场个人展?”弗格森提起新的话题。 “我希望他的姐姐能完成他的遗愿。”医生说,“我想应该会取得巨大的成功。” “我不知道医生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小安德森说,“那个姐姐长得怎样,有人见过吗?” “她昨天来过这里。”安德森夫人说,“是个很安静、很漂亮的女孩,我喜欢她。” “她怎么想这件事情?” “好吧,乔克,她能怎么想?她看起来非常伤心,如你所想。” “我想是因为不知道兇手是谁,是不是?”温西说。 “不——我猜是因为她已经好几年没有见过弟弟了。她在爱丁堡结了婚,嫁给一个工程师,尽管她没有说很多,但我想两个男人相处得不好。” “这可真够让人讨厌和难以理解的,”安德森夫人说,“我希望所谓的谋杀最后证明不过是胡乱猜测,我实在不能相信我们这里的某个人是兇手。我想警察们只不过是为了引人注意,或许它只是个意外。” 医生张开嘴,但受到温西的目光暗示,又立刻闭上了。温西认为肯定是牛顿-斯图尔特的同事们说漏了嘴。他急忙引出新的话题,希望能传达警告,说不定还会有意外的收穫。 “很有可能,”温西说,“这要看坎贝尔周二实际在米诺奇逗留了多长时间。我们知道——至少,弗格森知道——他大约是七点半出发,走了二十七英里,也就是说他大约八点半到八点四十五分之间到达那里,他画那幅画要多长时间呢?” “从画草稿开始吗?” “我们就是不能确定这一点。假设他是从一张空白画布开始的吧。” “很可能是他的做法,”斯特罗恩说,“他周日向我展示过他的初稿,但是周一他没有去。” “这些我们都知道。”弗格森说。 “确实,我们都知道。” “很好,然后呢?”温西问。 “我们没有看到那幅画,”鲍勃说,“我们怎么判断?” “听我说,”温西说道,“我知道我们怎样才能得到一个大体概念,假设你们每个人面前都有这么大的一个画板和一张简单勾勒的炭笔画——你们能够尽可能地临摹出坎贝尔的风格吗?我会拿着秒表测试,最后取你们整体速度的中间值,用这种方式可以估算一下。” “重建犯罪现场吗?”小安德森大笑着说。 第46页 “在某种意义上是的。” “这很好,但是,温西,每个人的速度都不一样,举例说明,如果我拿着调色刀临摹坎贝尔的风格,那可能是一团糟,毫无帮助。” “有可能——你们的风格完全不一样,弗格森,但是,格雷厄姆可以模仿任何人的风格,我知道,而且沃特斯也说很轻松就可以模仿出一幅完美的坎贝尔的作品。而鲍勃是用刀的专家。” “我参加,温西勋爵,”塞尔比小姐忽然说,“如果能提供什么帮助,我不介意出一回洋相。” “重在参与的精神,”格雷厄姆说,“我也参加,彼得。” “我不介意掺和进来。”斯特罗恩也同意了。 “好吧,那么,”鲍勃说,“我们都参加。老兄,我们应该去案发现场吗?” “七点半开始?”塞尔比小姐问。 “没必要到得那么早,”斯特罗恩反驳,“我们需要良好的光线。” “这也是我们想要证实的一个问题,”温西说,“多久之后他才能开始工作。” “啊哟!”鲍勃·安德森说,“那么早起床可真是有悖我的原则。” “不要介意,”温西说,“想想这多么有帮助。” “哦,好吧——你想明天早上就开始吗?” “越早越好。” “你会将我们送去那里吗?” “不胜荣幸,而且本特还会准备好热咖啡和三明治。” “支持。”塞尔比小姐说。 “如果我们必须——”鲍勃说。 “太荒谬了。”弗格森说,“像货物那样被运过去,然后在那里野餐,人们会怎么想我们?” “管别人怎么想,”格雷厄姆反驳道,“我想你是绝对正确的,温西。该死,我们应该做点什么。我会参加。来吧,弗格森,不要扫兴。” “如果你希望我来,那么我也会来。”弗格森说,“但我还是不能接受。” “塞尔比小姐、鲍勃、斯特罗恩、弗格森、格雷厄姆,我来计时。准备六人份的咖啡和调色刀。斯特罗恩你捎上弗格森和格雷厄姆,我带上科尔库布里郡的参与者。我也会带来警察作证。好极了。” “温西勋爵,我相信你乐在其中啊,”特林顿夫人说,“我想你对展开这些调查感到很兴奋吧。” “这些事情总是很有趣。”温西承认,“每个人都陶醉在自己的工作中。不是吗,道尔顿先生?”他转向港口主任说道。 “是的,勋爵,我记得很多年前,我也做过这样的事情。在一次航船审判案中,一艘船在河口搁浅,撞成碎片。保险公司认为事情不可能这么简单,我们就亲身上阵,在同样的风向和潮汐状况下示范现场:如果他们在他们宣称的那个时间点出发,船完全可以离开河岸。虽然我们输了官司,但我永远不会改变我的观点。” “如果你不了解航道的话,那个河口十分危险。”鲍勃说。 “是的,就是这样,但那位船长是个有经验的人,不应该犯这样的错误,除非他喝醉了酒。” “这样的事情,每个人都有可能发生,”温西说,“对了,周末在镇里大声吵闹的那几个人是谁?” “哦,就是两个开着小游艇,晚上停泊在东河沿岸的英格兰人。”港口主任平静地说,“他们完全没有恶意,都是很体面、很友善的人,一对父子,而且很会理船。他们周二一早就离开了,告诉我要沿着西岸去斯凯岛〔9〕。” “哦,他们应该会有一个好天气。”医生说。 “嗯,但是我想晚上就要变天了。风向转了,从冰岛过来一股低气压。” “真希望他们能把这股低气压留在自己家里。”温西咕哝着,心里还在想着他的实验。 聚会直到十一点才散场。迈到大街上的第一步,温西就意识到天气的变化。一股强风打向他的脸颊,天空布满阴暗的浮云。 即将转进蓝门小巷的时候,他看到大街的另一端,一辆小汽车的红色尾灯在那里闪耀。在极度黑暗中很难判断距离的远近,但是直觉告诉他这辆车应该停在了高恩房子门前。被好奇心引导着,他走近了它。现在,他瞪大眼睛,竖起耳朵,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然后看到两个包裹住的人影走过人行道。 “有什么事情正在暗中进行!”他说着开始奔跑起来,橡皮鞋底悄无声息,现在已经可以清楚地听到引擎启动的声音,他加快了速度。 什么东西绊了他一下——踉跄了几步,温西摔倒在地上,疼得龇牙咧嘴。就在他支撑着要爬起来的时候,红色的汽车尾灯已经消失在拐弯处。 港口主任出现在他身边,扶着他站起来。 “真是糟糕,”港口主任说,“这里的台阶建得比人行道要高出很多。你受伤了吗,勋爵?委员会应该管管这事。我记得,当我还年轻的时候……” “很抱歉,”温西说,他揉揉受伤的膝盖和手肘,“没受伤,请原谅,我和人有约。” 第47页 他匆忙奔向警察局的方向,留下惊讶的港口主任盯着他的背影。 注 释 〔1〕威廉·希思·罗宾逊(william heath robinson, 1872-1944),来自罗宾逊艺术世家,他的父亲和兄弟都是出色的插画家。在二十世纪初出版业的黄金时代,希思·罗宾逊以他细腻的笔法、出色的想像力和充满幽默感的画风享有盛誉。 〔2〕基尔肯尼是爱尔兰南部的一个城市。相传在十八世纪末发生的一次爱尔兰反抗运动中,驻守基尔肯尼的英军不关心战局。为了找乐子,有一天,几个士兵把两只猫的尾巴绑在一起,然后挂在晾衣绳上,这两只猫就倒挂着面对面拼命地打了起来。上级知道了之后,就派一名军官去制止这种“游戏”,军官快到的时候,有个士兵在慌乱中用刀把两只猫的尾巴从根部割断了,这两只猫就逃走了,晾衣绳上就只剩下两只猫的血淋淋的尾巴。军官问是怎么回事,其中一个士兵回答说,两只猫一直在打,并且互相吃,吃得只剩下各自的尾巴了。后来人们就用fight like kilkenny cats来表示“激烈战斗”、“同归于尽”或“血拼到底”等意思。 〔3〕罗塞蒂(dante gabriel rossetti, 1828-1882):英国诗人和画家,是先拉斐尔兄弟会的创建人之一,以其肖像画及“神女”(1850年)等细节生动和神秘的诗篇而出名。 〔4〕英国作家吉卜林(rudyard kipling, 1865-1936)所着的故事彙编《斯托基公司》中的主要人物。《斯托基公司》于一八九九年出版,至今畅销不衰。 〔5〕圣·安德鲁斯(st andrews),苏格兰古镇,世界高尔夫的发源地,这里的高尔夫歷史可以追溯到六百年前。从公元一四○○年前后,人们就开始在“老球场”打高尔夫球了。圣·安德鲁斯及其周围的高尔夫球场,据说每年都举行数以十万计场次的高尔夫比赛。 〔6〕差点,指高尔夫球手打球的水平与标准桿之间的差距。例如你的水平一般在八十五桿,标准桿是七十二桿,所以差点就是十三。差点越小,水平越高。 〔7〕爱尔兰的里基尔赛马每年举行一次,只有三岁的马能够参加,这种赛马是一七七六年圣·里基尔将军发起的。 〔8〕蜘蛛抱蛋,一种百合科植物,有大的常绿基生叶和小的钟铃式黄色花,被广泛地作为室内盆栽植物养植。 〔9〕斯凯岛(skye),苏格兰西北部岛屿,属内赫布里底群岛。以其崎岖的山区景色闻名。 第十四章 罗斯治安官 第二天一早就变了天,狂风唿啸,大雨倾盆。温西的素描大会被迫推迟了,但是不管怎样,这一天并不缺少突发事件。 第一件事就是罗斯治安官突然从艾尔回来了,还带回一个曲折的故事。 他前天晚上去了基尔马诺克,去调查那个穿柏帛丽外套的骑车人,有人看到他一点四十八分之后离开了艾尔车站。但是,这个线索也没有什么帮助。治安官费了好大的劲寻找这个男人,最终证明他完全是无辜的,只是一个受人尊敬的年轻农民,去车站寻找运输中丢失的货物而已。 罗斯进一步在镇里镇外调查,希望找到其他的线索。 书报摊的售货员在一点四十九分看到穿灰色外套的人经过他的书报摊,向出口跑去。因为摊子挡住了视线,所以他没有看到那个人是否离开了车站。 某个停靠在车站出口的计程车司机看到一位身穿柏帛丽外套的年轻人骑着自行车出来(这个人就是罗斯后来查到的那个农民)。他还看到一个戴着帽子,穿灰色法兰绒外套的年轻人,提着一个小手提箱,但是没有自行车。这时一个旅客搭车,他就开走了。但是他想他又看到那个人拐进一条小巷。大约是斯特兰拉尔火车进站之后两分钟——也就是一点五十分。 大约两点二十分,一个搬运工推着行李向两点二十五分开往卡莱尔的列车走去,他发现一辆男式自行车停靠在粘贴列车时刻表和车站海报的木板旁,就在站台附近售票大厅旁边。他仔细观察了一下这辆自行车,发现上面贴着l. m. s. 运往尤斯顿的标籤。他对这辆车一点印象也没有,只知道它肯定是不久前才被放在这里的。考虑到有可能是同事负责的行李或者某个在卡莱尔中途下车的乘客的东西,所以他暂时没动它。然而到了下午五点,他发现这辆自行车仍旧停在那里,就询问其他搬运工是否知道它,但是没人记得曾处理过或者给它贴过标籤——但是这辆车确实按规定贴着标籤,所以他只好将它送上五点二十分开往尤斯顿的列车。如果车主乘坐的是两点二十五分的火车,那么自行车会与他同车抵达尤斯顿,因为两点二十五分的车不去那里,伦敦的乘客必须在卡莱尔换车,并且等待两小时十五分钟,直到五点二十分的火车进站。 搬运工还特地检查了一下,这是一辆罗利自行车,不很新,车子整体状况也不是很好,但是前后轮胎很新。 罗斯听到这段描述几乎要跳起来。他激动地盘问了所有的搬运工,但最终还是不知道是谁给这辆车贴的标籤,而且也没有得到车主的任何信息。 售票员说两点二十五分开往卡莱尔的车票售出了十张——五张三等车厢单程票,三张三等车厢往返票,一张一等车厢单程票,一张一等车厢往返票。另外还有两张开往尤斯顿的三等车厢单程票。这趟车没有售出长途自行车票,五点二十分的车也没有,那辆车只承载了八位来自艾尔的旅客。一个搬运工——不是将自行车搬到五点二十分列车上的那位——记得一位穿灰色外套的先生乘坐两点二十五分的车去卡莱尔,但是他没有带行李。经过莫赫林的时候,他问过一些路程问题。这个人没有戴眼镜,也没有说任何有关自行车的事情——直到五点二十分都没有任何人提到过自行车。 第48页 接下来,罗斯治安官就致力于寻找这个穿着灰色外套在小巷中消失的神秘人,但是一无所获。那是一条小巷而不是一条大街,巷子里几乎什么都没有,只有几个大仓库的后门有一个公共厕所。 他再一次询问了书报摊售货员,售货员回忆说一点五十三分的时候看到一个戴着软毡帽,穿着柏帛丽外套的男人骑着自行车从售票大厅的方向经过书报摊,但是他没有过多留意。事实上也没有其他人注意到那个男人,因为当时斯特兰拉尔的火车马上就要再次出发前往格拉斯哥,很多乘客正匆匆忙忙地进站。 两位盯着最后一件行李被装进一点五十四分格拉斯哥方向列车的搬运工发誓说,所有货厢里面都没有自行车。 罗斯治安官完全想不明白这件事是怎样发生的。这辆自行车的描述与安沃斯旅馆那辆几乎完全吻合,与法伦的自行车却不太接近。但是这辆车究竟是如何被贴上尤斯顿的标籤呢?自行车在格文的时候被搬运工贴签运往艾尔,这一点已经被艾尔那个将它搬下来的警卫证实。因为在艾尔只有六分钟的停车时间,如果说车是在那里被再次贴上标籤的,这几乎不可能,因为在这一段时间内,装有标籤的盒子旁边一直有人值班,他们全都发誓说这辆自行车绝对没有经过自己的手。 唯一的可能就是,这辆车在格拉斯哥的火车离开之后被再次贴上标籤,但不是搬运工贴的,因为没有一个搬运工记得这件事情。 那么这个穿灰色外套的人呢? 如果他与书报摊售货员一点五十三分发现的那个骑自行车穿柏帛丽外套的是同一个人的话,那么他肯定是在外面某个地方换上柏帛丽外套的(是在公共厕所里吗?)。然后经过售票大厅返回。那么,然后呢?他就一直在车站闲逛到两点五十五分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他是在哪里呢?他肯定没有进餐厅——那里的女孩说自己肯定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他也没有出现在候车大厅或站台上。或许他把自行车放在木板旁,然后再次出去了,或者乘坐了其他的火车? 会是哪一班火车呢? 他没有乘坐一点四十五分前往格拉斯哥的车,因为自行车肯定不是在火车离开之前被再次贴上标籤的。 现在还剩下一点五十六分前往缪尔柯克的车,两点十二分和两点二十三分前往格拉斯哥的车,两点半前往达尔梅灵顿的车,两点三十五分前往基尔马诺克的车,两点四十五分前往斯特兰拉尔的车,另外,还有就是两点二十五分的车。 在这七个可能性中,罗斯可以排除一点五十六分、两点半和两点三十五分的列车,没有任何符合描述的人乘坐这几班车。罗斯认为两点四十五分去往斯特兰拉尔的车也可以排除,因为这辆车最容易使兇手(如果他是兇手的话)暴露行踪——罗斯相信温西所说的“兇手可能会希望尽可能快、尽可能自然地出现在家中”的结论——但是,如果一个人不怕麻烦地来到艾尔丢弃一辆自行车,这样的说法又让人难以接受,因为这辆车可以轻松地遗弃在家里附近的任何地方。 现在就剩下两趟前往格拉斯哥的车和两点二十五分的车。两点十二分的车比较慢,三点半才到达,两点二十三分的车是与斯特兰拉尔的船相接的车次,三点二十九分到达。前者能让乘客早点离站。治安官调查了这两个车次的乘务人员,没有人确切地记得穿灰色外套或者柏帛丽外套的人,因为这种打扮的人很常见。他设想这个小心谨慎的人在离开艾尔之前再次换了衣服,但是随后又放弃了这个猜想。一个小手提箱里,不可能除了柏帛丽外套之外再塞一件外套,而且他也不大可能出来买件衣服并在外面找个房间换下来。这样做要冒很多不必要的风险——他不得不乘坐晚一点的车,而且他在艾尔浪费的时间越多,对他建立不在场证明就越不利。如果说他的本意不是建立不在场证明,那么他在米诺奇的一切布置不都毫无意义了吗?如果他去了格拉斯哥,就肯定不会在三点二十九分之前到达,而且十之八九不会继续前进了。 当然还有两点五十五分的车。他或许是那个穿灰色外套前往尤斯顿的乘客。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为什么要带着自行车?这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呢?他完全可以把它扔在艾尔的站台上。 不!他最好携带着自行车。他知道它或许会被调查——即使不是谋杀案的证物,至少也是一辆偷来的自行车。尤斯顿比艾尔大,离案发现场也更远。一辆自行车可以随手扔在伦敦的任何地方,只要他没有被人看到骑车满街晃悠的样子,就可以否认一切指控。 罗斯对所有这些解释都不满意。也有可能这个男人根本就没有乘坐任何一班火车离开,他现在还在艾尔闲逛,也可以乘坐汽车或者公共汽车去任何地方。他觉得事情已经变得越来越复杂,他自己搞不定了。最后,他决定返回牛顿-斯图尔特,回来汇报工作并求得进一步的指示。 很明显,首先要查明这辆车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事——是否到了伦敦,如果到了的话是什么时候到的。达尔齐尔给尤斯顿打电话调查,一个小时之后就有了回覆:自行车在周三早晨五点按时到达,但还没有被领取,它现在放在行李暂存处等候主人的认领。是一辆罗利自行车,与描述相符。 警察对此也很头疼,只能告知车站相关部门,扣留那辆车直到有人前来认领——如果有人认领的话,即时拘捕他。然后又打电话到伦敦警察厅寻求这方面的帮助。然而,说实话,如果这辆自行车确实是被盗的那一辆,谁去认领谁就是傻瓜。 第49页 “即使他想要也要不回的,”罗斯治安官说,“如果没有票,他们是不会把自行车给他的。” “他们不会吗?”达尔齐尔警官说,“如果这个傢伙下了火车,然后在别的车站买票了呢?或许是在卡莱尔,或者克鲁或者拉格比?” “也是,”罗斯同意,“但如果他想这样做的话,应该早一点去领。他越晚离开就越危险。” “是的,我们应该庆幸它还在那里。”达尔齐尔说。 “嗯。”罗斯高兴起来了。 麦克弗森巡官也很高兴。他一大早驱车来向达尔齐尔展示他的时间表,对自己非常满意。 “自行车的发现完全契合我的理论,”他说,“如果那不是法伦的自行车,我就把帽子脱下来吃了。” 与此同时,一个打击正在等着达尔齐尔警官。达尔齐尔警官向来以自己的快速高效为荣,他从艾尔返回的前一天晚上,在格文警察局留下一组照片,并留下指示,只要搬运工麦克斯金明过来,就将这些照片展示给他看,看他能不能辨认出穿灰色外套的那个人。现在格文警察局打来电话说这个搬运工昨天晚上被送进了医院,因为他那个“很疼痛的胃部”已经转化成了阑尾炎。打电话去医院得到的消息是证人现在正在手术,至少有一段时间不能说话。还有一些模煳却让人不安的细节,什么“胃穿孔”、“腹膜炎的威胁”,还有什么“心脏的情况也很令人不安”。达尔齐尔诅咒了几句,立刻打发罗斯带着照片去艾尔,让那里的工作人员辨认。 接下来的当头一棒是直接送给麦克弗森巡官的,让他的胃部一阵痉挛。 “如果那不是法伦的自行车,”他曾经说过,“我就把帽子脱下来吃了。” 这些话几乎刚冒出他的嘴巴,电话铃声就响了。 “这里是克里镇警察局,”一个声音说,“我们发现了法伦先生遗弃在菲尔贝山上的自行车。这辆车毫无疑问是他的,因为车把上还贴着他名字的标籤。” 大家还记得前一天晚上,巡官派出一组人在那个废弃的铅矿附近——也就是一两年前发生不幸灾难的现场——展开搜索。这座矿山位于克里镇以东几英里处,包含六个或更多狭小的矿井。要到达那里,先要经过菲尔贝农场。从农场有一两条羊肠小路通向矿山,矿山是平顶作业,井深三四十英尺。一些升降机的支架孤零零地留在原地,防护线缆早已经消失无踪。矿山是个不祥的地方,尤其是在那个不幸的女孩摔落之后,除了偶尔有牧羊人经过,从来没有人愿意靠近它们。农场的人避免走近它们,路也只通到农场。尽管矿山是人类文明的产物,但出于实际的考虑,这里是孤单的被遗弃的世界,就好像位于沙漠中央的不毛之地。 法伦的自行车就是在这片被诅咒的不祥之地找到的。麦克弗森立即驱车前往调查,发现克里镇警察和一些志愿者正探头聚集在一个井口前。一个腰间缠着绳子的人正准备下去。 自行车躺在被发现的地方——距离农场几百码,距离最近的矿坑大约半英里。车子状态良好,尽管金属板部分因为在欧洲蕨中躺了四个晚上而有点生锈。现场没有事故或者暴力的迹象。看起来,当山路变得崎岖陡峭不适合骑车的时候,它就被扔到下面,遗弃在那里。 “没有发现尸体吗?”麦克弗森问道。 没有,现场没有发现尸体或者衣服,但是不幸的法伦很有可能正躺在矿井底部。他们准备——当然也接到了命令——依次搜寻所有矿井。这可真是一个难以应付的工作,因为一些矿井里还有水。麦克弗森告诉他们继续工作,有任何发现及时汇报。接下来他带着非常沮丧和懊恼的心情回到了科尔库布里郡。 对于警察局局长来说最苦恼的任务就是告诉法伦夫人关于她丈夫有可能遭遇不幸的噩耗。当她在门口遇到他的时候还是笑意盈盈,而且显露出近日来少有的高兴,马克斯韦尔先生发现自己很难将这句话说出口。不过,她大体上还能够接受。局长强调说还没有明确证据证明是自杀,而且搜索只是预先防范。 “我很理解,”法伦夫人说,“你人很好。我不相信休会做这样可怕的事情,我确信这一切都是误会。他是有些偏执,你知道,但我想他只是在某个地方散心。当然,你们会去搜索那些矿井,我明白。” 局长尽可能巧妙地询问了几个问题。 “好吧,是的——如果你已经知道——我必须承认当他离开的时候脾气确实有一点大。休很激动,晚饭时发生的事情让他非常心烦。哦,亲爱的,没——当然与坎贝尔先生没有什么关系。多荒谬的想法啊!” 马克斯韦尔先生觉得不能错过这次机会。他尽量和善地解释,那天晚上,有人听到法伦说了一些难听的话,与坎贝尔先生有关。 然后,法伦夫人承认她丈夫确实反对坎贝尔经常出现在他们家。 “但每次他想过之后,”她说,“就会发现这样对待我不公平。他永远不会寻短见——也不会攻击任何人。马克斯韦尔先生,你必须相信我。我了解我的丈夫,他很冲动,但是他也就是冲动一时,脾气很快就会过去。我相信他仍然活着,活得好好的,而且不会做任何鲁莽的事情。即使——即使你们找到他的尸体,我也只会认为他发生了意外。其余那些想法是绝对不可能的——很快你就会过来告诉我,我是正确的。” 第50页 她说得如此坚决,以至于局长自己都动摇了。他说他相信事实最终会证明法伦夫人的正确,然后便离开了。在离开的时候,他看到斯特罗恩的车在拐弯处经过自己身边,他转过身瞥了一眼,发现车子在法伦夫人门口停了下来。 “不管法伦做了什么事情,”他对自己说,“斯特罗恩都绝对参与过。” 他犹豫了一会儿,又折了回来。他记得麦克弗森至今还没有在门城调查出周一晚上九点十五分斯特罗恩的行踪。 “嗨,斯特罗恩先生!”他打招唿。 “哦,早上好,马克斯韦尔先生。” “我只是想问你一些事情,我不知道你是否听说过这个——呃——关于法伦先生令人不安的消息?” “没有,他怎么了?” 马克斯韦尔先生把发现自行车的事情讲述了一遍。 “天哪!”斯特罗恩说,“是的——他——那么——看起来很糟糕,是吗?法伦是个喜怒无常的傢伙,你知道。我希望没什么事。法伦夫人知道了吗?” “是的,我想最好让她有个准备——万一——” “是的,她很伤心吗?” “不,她非常勇敢。另外,我的人昨天就想找你。” “是吗?非常抱歉。我们去了桑德·格林,女僕也不在。你们找我有什么事?” “就是想问一下周一晚上九点过一刻你是否在家。” “周一晚上?让我想想。不,不在。我去汤兰钓鱼了。怎么?” “有人看到法伦走在劳里斯顿路上,我想他应该是要去你那里。” “我不知道,”斯特罗恩说,“但是我会问问我妻子。她应该知道,如果她不知道,或者女僕会知道。但是她们什么也没说,我想应该是没有来。该死!我永远不能原谅自己,一想到他来找我,我就能阻止他——但是我们还不知道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当然,还不知道。”警察局局长说,“我们希望是最好的结果。” 然后他转身回家。 “一本正经的傢伙。”他自言自语地说,“我不相信他。当然法伦也有可能与案子完全无关。温西那个特别的故事……” 大约一个小时以前,温西给了他沉重的一击,与此相比,其他打击都只是小挠小痒罢了。 第十五章 本特 这个打击令人震惊,即使是以最忧郁的方式传来,威力也丝毫没有减少。温西被打击得垂头丧气,只感觉筋疲力尽,只能无力地脱下灰色法兰绒外套,穿好黑色礼服、大礼帽、戴上黑色小羊皮手套去参加坎贝尔的葬礼。这身装扮让他的朋友们大吃一惊,麦克汉先生则异常欣赏。 事情是这样的。周四早上,本特要求请假,他跟人约好了要去看电影。温西与麦克弗森警官在牛顿-斯图尔特吃晚饭,然后直接去了鲍勃·安德森那里,他直到午夜十二点到一点之间,从警察局回来之后,才在家里见到本特。 他见到本特的第一句话是: “本特!有什么事情在高恩房子里暗中进行。” 而本特的回答是这样的: “我的主人,我正准备告诉您这件事。” “某人正准备趁着月色旅行,”温西说,“我已经全部报告给了警察局。”然后他又自我纠正道,“不是趁着月色,而是没有月亮,实际上,伸手不见五指,我摔在几级讨厌的台阶上——但是结果都一样。你有山金车酊〔1〕吗?” 本特的回答让人过耳难忘: “我的主人,我按照你平常的处理方式,已经把高恩逃跑的计划告诉了马克斯韦尔·贾米森先生。我很有把握,他会在邓弗里斯或者卡莱尔被捕。如果您把外套脱下来,我就能好好处理一下擦伤的伤口了。” “看到上帝的分上,”温西勋爵将自己扔进椅子里,催促道,“快点解释一下你的话。” 本特开始讲述:“当您将麦克弗森巡官在高恩家里的调查结果告诉我,我就觉得,相比于政府官员,一位绅士的僕从应该能够从他的佣人那里得到更多的信息。带着这个目的,徵得您的许可,我晚上观看了一部电影。和一位——”这时,本特轻轻咳嗽两声,“受僱于高恩先生的年轻女孩,伊莉莎白。通过昨天的一次闲聊,我知道她今天晚上获许可以外出,便邀请她去看电影。那部电影我在伦敦已经看过了,但是对她来说却很新奇,她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毫无疑问。”温西回答。 “在这个过程中,我努力让我们的关系更加亲近一些。” “本特!本特!” “主人,您误解了。简而言之,那个女孩向我坦言,她现在有些不安的感觉。高恩先生很和善,阿尔科克夫妇也很和善,但是最近这几天,屋子里的气氛总是让她不由自主地紧张。我很自然地问她,是怎样的气氛。她告诉我这让人不安的感觉是由屋子里出现的一个神秘陌生人引起的。” “你简直让我惊嘆!” “谢谢,我的主人。我让她说得具体些,但是她似乎很怕在公众场合被人偷听到。我只好等到电影放映结束,大约十点钟左右,然后邀请她在村子里散步。 第51页 “长话短说,主人,我最终从她嘴里套出了下面的情况。她抱怨的那个神秘人大约是在周一晚些时候出现的,那天晚上她请假去照顾一个生病的亲戚,十点半回到屋子,被告知高恩先生去了伦敦,已经离开,前往卡莱尔,乘坐八点四十五分的火车。她说如果不是家里的僕人和管家过分强调这件事,她对此也不会想太多。 “第二天发生了令人惊奇的事情,阿尔科克夫人禁止她接近房子顶层的某个走廊。那个走廊通向几个废弃的房间,其中一间,即使在通常情况下,她也从来没有进去过。然而作为一个女性,‘禁止’这样的字眼立刻激起了她调查的精神。有一次,她成功抓住家里其他成员都留在楼下的机会,走进那条被禁止的走廊,仔细听了听。什么声音也没有,但是她敏锐地闻到一股微弱的消毒水气味——这股气味让她立刻联想到死亡。这提醒我了,主人,让我看看你的伤口……” “不要管我的伤口。继续。” “闻到那种气味,这个年轻的女孩本来已经很惊慌,又听到上楼的脚步声传来,就更加害怕。为了不被发现,她藏进楼梯尽头的一个小储物间中,从门缝里向外偷看。她看到阿尔科克端着一壶热水,拿着一把安全剃刀,穿过走廊,打开了尽头的一个房间。她深信屋子里有一具尸体,而阿尔科克上来的目的是将他洗刷干净,准备入葬。她冲下楼,在餐具室陷入了歇斯底里之中。幸好阿尔科克夫人不在附近,而她也及时控制了自己的情绪,继续规规矩矩地做起了家务。 “午饭之后,她被派到镇里办事,但因为害怕,没有把自己的疑虑告诉任何人。回来之后,她就忙于各种各样的家务,直到上床的时候还一直在其他人的眼皮底下。她一晚上都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虽然努力尝试,但最终还是没有勇气再次调查那个神秘的走廊。 “第二天一大早,她开始感到无论如何也不能这样提心弔胆地过下去,即使受到惩罚也要查明那是什么东西。她走下床,就像猫那样轻轻穿过阿尔科克夫妇的房间,再一次来到顶楼。她在走廊的冒险刚刚进行了一小段,一声低低的呻吟让她吓得动弹不得。” “真的,本特,”温西说,“你的叙述方式可以媲美《奥特朗托城堡》〔2〕。” “非常感谢,我的主人,我虽然只听你提到过这部小说,但我知道它引领了当时的时尚。正在伊莉莎白犹豫着是应该藏起来还是赶快跑掉的时候,她不幸地踩到一块松掉的木板,发出很大的声音。考虑到这个声音有可能把阿尔科克吵醒,她正准备再一次躲进储物间中,就在这时,走廊尽头的房门被鬼鬼祟祟地打开,一张可怕的脸露了出来。” 本特享受着他制造的悬疑气氛,停顿了一下。 “一张可怕的脸,”温西思索着,“很好。我知道了。一张可怕的脸。接下来,请继续。” “这张脸,按照我的理解,”本特继续说,“用寿衣整个包了起来,下颌被完全绑住,面部五官十分丑陋可怕,嘴唇在外面翻着,突出的牙齿龇在唇外,像一个面色惨白的幽灵。” “听我说,本特。”温西说,“你能不能砍掉这些形容词,用简单平实的话告诉我那张脸像什么?” “我没有机会观察到那张脸,”本特有些为难地说,“但是那个女孩的描述给我的印象是黑头髮、没有鬍子的男人,牙齿外翻,应该是遭受某种暴力的结果。” “哦,是一个男人,是吗?” “从伊莉莎白的观点,是这样。他的绷带下面露出一束头髮,闭着眼睛,或者半闭着眼睛。尽管她就站在面前,这个男人还是嘟嘟囔囔地问,‘是你吗,阿尔科克?’她没有回答,这时那个幽灵又退回他的房间,关上了门——之后她听到铃声大振。她方寸大乱,冲下楼梯,也顾不得刚出房门站在她面前的阿尔科克。她太害怕了,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她大喊:‘哦!天哪!那是什么?那是什么?’阿尔科克回答:‘肯定是那些该死的老鼠触到了铃线。回床上去,贝蒂。’然后她记起私自去那走廊会被责罚,就跑回自己的屋子,把头埋进睡衣里。” “她所能作出的最好选择。”温西点评道。 “完全正确,我的主人。思考了整整一个上午之后,她得出结论,自己看到的这个人不是殭尸,而是一个病人。她确信自己一生当中从来没有看到过任何这样的脸。现在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每天她和阿尔科克夫妇吃完饭之后剩下的食物都会消失不见了——她再一次拾回勇气,因为,据她发现,死人是不会吃东西的。” “非常正确。”温西回答,“就像g. k. 切斯特顿〔3〕说的,好死不如赖活着。” “非常正确,我的主人,我尽量用鼓励的语气和这个年轻的姑娘说话,然后提议陪她走回高恩先生房前。她说她今天放假,要在妈妈那里过夜。” “真的?”温西问道。 “千真万确,所以我送她回家,然后回到闹区,在那里我看到高恩先生的轿车停在屋前。那时候是差五分十一点。我的主人,这让我感觉有人要从他的住所中偷偷离开。放伊莉莎白的假,就是为了不让她看到这一幕。” 第52页 “我想你的推论是对的,本特。” “是的,我的主人。我藏在与高恩先生房屋相连的街道拐角处,那里有几级台阶向下通到河里。一个高大、完全被围巾和外衣包裹起来、帽檐压低盖住整个五官的男人出现在门口。我完全看不到他的脸,但我确定这是一个男人。他和司机低声说了几句话,我感觉这个男人就是高恩先生本人。” “高恩?那么神秘的陌生人是谁?” “我也不知道,我的主人。车子开走之后,我看了看表,时间是十一点过三分。” “哈!”温西说道。 “我认为,主人,高恩先生周一晚上根本没有像阿尔科克说的那样离开科尔库布里郡,而是藏在自己家里照料伊莉莎白髮现的那个病人。” “奇怪啊奇怪!”温西嘟囔着说。 “我回到这里,”本特继续说,“看了看当地时刻表。我发现有一辆车十二点过二分从邓弗里斯开往卡莱尔和南方。高恩似乎想要在邓弗里斯或者在道格拉斯城堡上车。” “你看到他们拿行李了吗?” “没有,我的主人,但是有可能事先已经放到车子里去了。” “当然有可能。你通知警察了吗?” “考虑到当时情况的复杂性,我想最好直接告诉马克斯韦尔先生,所以我迅速来到塞尔扣克·阿姆斯酒吧,在那里打了电话。” “你肯定错过我了。”温西说,“我那时正奔向警察局,但是麦克弗森巡官不在那里。” “我很遗憾当时错过你了,主人。我告诉马克斯韦尔先生当时的情况,他说他会立刻致电道格拉斯城堡和邓弗里斯。为了能在这些地方拦截到高恩先生,他还让我描述了那辆车和它的司机。” “很好,很好,很好!”温西说,“这样一个安静的村镇,科尔库布里郡,却似乎盛产了大批聪明的市民,他们像柴郡猫〔4〕一样神出鬼没。我放弃了。拿山金车酊来,还有威士忌和苏打水,我们上床睡觉吧。我所知道的就是,现在我也没什么可查的了,你总是走在我前面。” 这段插曲的真正刺激在后面。第二天午饭之后麦克弗森巡官气急败坏地赶来。前一天晚上,他的好觉被郊区一栋房子出现夜贼的警报打扰了,而这最终被证明纯粹是一场虚惊。更糟糕的是,因为局长贻误战机,他失去了高恩的踪迹。尽管他(他是这样说的)立刻致电道格拉斯城堡、邓弗里斯、卡莱尔和所有通往尤斯顿的中间站描述那辆车和车主,但是没有人注意到他们。沿着斯特兰拉尔方向的调查也终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真是太荒谬了,”巡官气愤地说,“满心以为可以在道格拉斯城堡郊外或者邓弗里斯截住他,但是他们居然让高恩跑了——而且他有那么明显的黑色大鬍子。” 温西忽然大叫了一声。 “哦!巡官!巡官!他骗了我们!我们简直是一群傻子!我想现在那该死的照片肯定已经散布到全国去了。把那个样本给本特,巡官。我告诉你我们本应该先做这件事。我们真该死。我们永远也抬不起头了。样本,巡官,样本!” “天哪!”巡官恍然大悟,“我相信你是对的,阁下。仔细想一想,我确定这就是高恩的。” 他拿出笔记本,将放在里面的那一束捲曲的黑色头髮拿出来给本特。 “我的主人,”后者略带责备地说,“非常遗憾我以前好像没有见过这个。没有必要假设我是专家,我只能说有几次偶然的机会我得以近距离研究某个伊斯兰教信徒的鬍子。很显然,您已经知道,我的主人,这个教派忠诚的信徒认为修理鬍子是有违宗教精神的,其结果就是,他们的鬍子质地总是非常柔软,每一根鬍子都保留着自然的锥点。” 温西一言不发,将他的放大镜交给本特。 “主人您肯定已经观察过了,”本特继续说道,“这个样本的特徵与我刚才所作的描述完全吻合,而且我也见过高恩先生的鬍子——因此我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出自己的观点——高恩先生脸上的装饰品有可能全部或者部分被揪下来了。” “我想你是对的,本特,”温西伤心地说,“现在我们知道那个神秘的陌生人是谁了,而且也知道他有什么样的遭遇。你不得不修改一下你的时间表了,警官,应该将高恩列为头号嫌疑人。” “我现在就去告诉他们准确的描述。”巡官准备行动。 “就这样,”温西说,“但是你觉得没有鬍子的高恩是什么样子?我大胆预言,巡官,肯定会让你大吃一惊。当一个男人,下颌骨上蓄满一丛杂草,而且一直长到胸部的位置,那么他肯定是要隐藏什么东西。我有一个感觉——”他嘆口气,“你意识到了吗?亲爱的,除了他的眼睛和那只夸张的大鼻子,你对高恩一无所知。” “我们会根据他的大鼻子抓住他的。”巡官丝毫不带幽默感地说完,一阵风似的走掉了。 “本特,”温西说,“本案类似于威尔基·柯林斯〔5〕小说的情节安排,所有的线索都出现得太晚,以至于我们不能很快得出结论。” 第53页 “是的,我的主人。” “本特,麻烦在于现在的发现完全推翻了我们的理论,而且似乎把法伦排除在外了。” “是这样的,主人。” “除非你的朋友贝蒂在说谎,否则高恩也被排除在外了。” “看起来是的,我的主人。” “因为,如果他因为受到重创,周一晚上到周二早上,一直藏在家里,那么他不可能出现在牛顿-斯图尔特作画。” “我完全明白,主人。” “贝蒂说的应该都是实话吧?” “她看起来是一个诚实的好姑娘,我的主人。但是仔细想想,她也是直到周二午饭时分才看到阿尔科克进入蓝鬍子〔6〕的房间——请允许我使用具有想像力的语言——而且她也是周三早上才真正亲眼看到那个病人。” “是的,”温西沉思着回答,“我们完全没有证据说明他周二全天都在那里。看来,阿尔科克会被提审了,我想,他会是一位深思熟虑而又聪明睿智的人。” “完全正确,我的主人,而且更重要的是,阿尔科克也消失了。” 注 释 〔1〕山金车酊,一种由山金车花制成的药酊,用以减轻挫伤和扭伤引起的疼痛和炎症。 〔2〕《奥特朗托城堡》是英国作家贺拉斯(horace walpole, 1717-1797)在一七六四年出版的史上第一部哥特小说。小说获得了出人意料的成功,不到四个月就出了第二版,在这一版上,作者为书名加上了副标题,“一个哥特故事”。由此,这种小说就被命名为哥特小说。故事的背景常常建构于荒凉的古堡或者幽深的修道院,故事情节恐怖刺激。着名的作品有《德拉库拉伯爵》、《夜访吸血鬼》等。 〔3〕吉尔伯特·吉思·切斯特顿(gilbert keith chesterton, 1874-1936),英国作家和批评家,信仰罗马天主教,政治观点保守。他的着作包括散文,一系列以布朗神父为主角的侦探小说以及几卷评论和辩论文集。 〔4〕柴郡猫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lewis carroll, 1832-1898)创作的童话《爱丽丝漫游仙境》中的虚构角色,形象是一只咧着嘴笑的猫,拥有能凭空出现或消失的能力。 〔5〕威廉·威尔基·柯林斯(william wilkie collins, 1824-1889),英国文学史上一位着名侦探小说家。代表作有《白衣女人》、《月亮宝石》。 〔6〕《格林童话》里《蓝鬍子》中杀害了六个妻子的人。 第十六章 帕克警长 那辆神秘的汽车现在有了简单而合理的解释。警察接到迪伊桥一家小旅馆的报告——迪伊桥位于科尔库布里郡附近,是距离道格拉斯城堡几英里的一个村庄。警察在那里发现阿尔科克和哈蒙德先生正相对而坐,平静地吃午餐。他们的故事很简单。高恩先生从伦敦写信过来,建议他们在他不在的这段时间放个假,而且准许他们随便使用他的小汽车。他们决定作个短途钓鱼旅行,因此来到了这里。他们出发得比较晚,因为引擎出了点问题,哈蒙德必须去小小地修理一下。坐进车里的蒙面人就是阿尔科克本人。当然,巡官可以看高恩先生的来信。在这里,高恩先生从伦敦的俱乐部,马尔斯迪克写来的,用的是俱乐部的信纸,周三从伦敦寄送。 对于本特的陈述,阿尔科克一概予以否认。女孩贝蒂是个傻姑娘,患有歇斯底里臆想症,总是幻想一些并不存在的东西。阿尔科克夫人确实禁止她接近那些废弃不用的房间——因为贝蒂总喜欢不务正业、浪费时间。储藏室有一些旧杂志,本来应该做家务的时候她总是偷偷摸摸到那里看杂志。阿尔科克夫人曾经教训过她。至于周二,他(阿尔科克)确实端着热水走进那里,一只狗掉进抓兔子的陷阱中受了伤。他在那个废弃的房间弄了一个窝,然后用消毒剂为它清洗了伤口。如果需要的话,阿尔科克夫人可以提供那只狗作为证明。周三早上所谓的幽灵,则完全是那个女孩做噩梦的结果,完全是她自己关于尸体、死人之类的幻想。那里没有受过伤的人,从来没有。就像先前描述的那样,高恩先生周一晚上乘坐八点四十五分的车离开了科尔库布里郡。周四晚上本特看到的钻进小汽车的人是阿尔科克本人。哈蒙德和阿尔科克夫人都可以作证。 这些陈述确实都得到了证实。那只狗被出示了,腿部确实受过严重的创伤,而贝蒂,经过详细询问,也确实经常因为进入储藏室看杂志而受到责备。 与此相反的是,有一条来自道格拉斯城堡车场场主的线索,他说一位自称罗杰斯的先生昨天晚上打电话来,要订一辆比较快的车,因为他要赶十二点零二分在邓弗里斯的特快列车。场主为他准备了一辆14h. p. 塔尔博特牌小轿车,大约在十一点二十分的时候,这位先生走进车库。他个头很高,长着一双黑眼睛,场主着重描述了他的那张“兔子脸”。场主亲自将他载到邓弗里斯车站,抵达的准确时间是差四分钟十二点。 邓弗里斯的售票员也肯定了这一线索。他记得就在午夜之前卖给某位先生一张前往尤斯顿的一等车厢票。他记得不是特别清楚,因为那个人就跟其他先生一样——除了长着一个大鼻子而且牙齿外龇之外。 第54页 列车上的检票员没有提供多少帮助。晚班车的先生们一般都是蒙头大睡。在邓弗里斯站有几位一等车厢的乘客上车,但他不记得有谁和高恩的照片相似。有没有人长得像刮掉鬍子的高恩先生呢?列车检票员知不知道刺猬拔掉刺是什么样子呢?不,他也不知道。毕竟,他只是一个检票员而不是猜谜专家。邓弗里斯的售票员强调了同样的观点。 将这个单调乏味的调查工作一直进行到尤斯顿的麦克弗森巡官,将注意力转移到了高恩寄信来的那个俱乐部。传来的消息有点振奋人心——高恩先生肯定没有待在那里,有一两封寄给他的信,是被一位持高恩先生名片的先生代领的,那位先生代为签收。巡官可以查看收条吗?当然可以。签名人是j. 布朗。巡官不知道伦敦四百万人口中到底有多少人叫做j. 布朗,于是拖着疲惫的脚步走向苏格兰场。 在那里他要求找帕克警长,帕克先生热情而诚恳地接见了他。任何一个温西的朋友都能够得到帕克的关照,而且高恩、大扳手、法伦、斯特罗恩还有那两辆自行车的复杂案情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 “我们会帮助你找到高恩。”帕克鼓励他说,“根据你告诉我们的详细情况我们应该很快就能找到他。如果我们找到他你想怎么处理?” “我想,帕克先生,”巡官恭敬地说,“您觉得我们有足够证据逮捕他吗?” 帕克仔细思考了一下。 “我认为,”他说,“你的观点是高恩与坎贝尔在门城和科尔库布里郡之间的路上相遇,在争吵中将他杀死。然后他开始觉得害怕,并着手准备伪装事故现场。第一步是把自己着名的大鬍子剃掉,我猜测他的目的是希望通过门城的时候不被认出来。这肯定是一次尴尬的修面,估计他在假装自己是一个两星期没有修面的人。然后他执行了你们一开始猜测是法伦完成的一系列活动。他把尸体藏在路边小巷里,然后将坎贝尔的车开回门城。那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这里就是最大的疑点!”巡官说,“为什么他不直接带回尸体?如果是法伦开着斯特罗恩的车我们就可以很好地理解这件事情,因为他最初的设想是将谋杀推到斯特罗恩身上。但是高恩为什么要做这么愚蠢的事情呢?” “好吧,让我们考虑一下。”帕克说,“他不知何故不得不将坎贝尔的车开回去。如果有不同的车进来,弗格森应该会注意到。但是,这一次他没有带尸体回来,同样是因为有可能会被弗格森或者其他什么人发现。另一方面,高恩的车是两座车,尾座可能没有足够的空间藏尸体。他考虑之后认为最好冒险把尸体和自己的车留在巷子里,而不是直接将死人笔直放在副驾驶座上招摇地开回门城。很好,现在他再次回到案发现场。怎么回的?走路?——不,我想应该是从之前提到的旅馆偷了自行车。” “非常有可能。”巡官贊同地说。 “你可以把时间表作得更细一些,这里还留有很多空白。你认为十点二十分坎贝尔的车到达静石池塘。现在,这个人依然要骑自行车返回,但他不会再浪费时间走路去斯特罗恩那里。因此,如果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就是他可以比我们预想的早一点回到案发现场。他找回自己的车,将自行车扔进尾座——我们可以这样猜测——而且,当时十分黑暗,应该没有人会注意到。另外,我注意到弗格森说坎贝尔的车是十点刚过回来的。那么,这就与你最初的时间表吻合了。这意味着兇手在行兇之后立刻就把车子开了回来。但是我看你在这里作了改变。” “是的,”巡官回答,“我们认为他把坎贝尔的车停在路边某个地方,在第二次返回的时候将尸体转移了过去。如果有两辆车进入坎贝尔家中,会引起怀疑。” “正确,但是如果弗格森的时间是准确的,就不应该是这样。弗格森这个人的时间观念强吗?” “是的,他告诉我他对于细节的记忆力很强。” “那么兇手第二次肯定用他自己的车载着尸体进入了坎贝尔家中。很奇怪弗格森没有听到第二辆车进来或者出去的声音。” “确实是这样。” “第二辆车——它是什么时候进来的呢?骑自行车走五六英里的距离——大约需要半小时。也就是说应该是十点五十分。自行车被放到尾座,开着一辆快车走五六英里——在野外需要十五分钟。也就是说他应该十一点零五分第二次到达。弗格森说他十点之后已经上床,那么他肯定是睡着了。当车子——我的意思是兇手的车——再次开出去的时候他仍然在睡觉。不,这不对。高恩——如果他是兇手的话——什么时候而且怎样把自己的车开回科尔库布里郡的?他必须要回到门城照看尸体,并且准备第二天的伪装工作。他应该用最短的时间把车子开回科尔库布里郡,然后走路或者骑车回到门城。” “是的,毫无疑问,他可以这么做。但是没有必要。司机哈蒙德可以把他载回来。” “是的,他可以。这样哈蒙德就成为直接帮凶,没有理由不是。如果高恩犯下了罪行,他所有的僕人,或许除了贝蒂,都很明显地像亚拿尼亚〔1〕一样说了谎,不管情节轻重,只要犯了罪就没有什么差别。很好,那么现在就可以解释得通了。我们假设高恩按照计划完成了其余的布置,然后在艾尔改乘车前往伦敦,潜伏在那里直到鬍子再次长起来。而且这也解释了让我们百思不得其解的疑虑,即为什么在伪装了犯罪现场之后,他没有在科尔库布里郡公开露面以消除嫌疑。” 第55页 “是的。”麦克弗森兴奋地说,“不过,你看它其实还是没有解释很多疑点。这与带着自行车前往艾尔的灰色外套男人并不相符,而且也没解释贝蒂告诉本特的故事,还有深夜从高恩房前逃走的蒙面人,更包括那个从道格拉斯城堡出发前往尤斯顿、长着兔子脸的人。还有周一午夜时分去敲坎贝尔房门的那个人又怎么解释呢?” 帕克沉思着摸摸自己的下巴。 “对这个男人的描述很有趣。”他说,“或许高恩用另外的方式伪装自己,比如说戴上假鬍子或者其他什么。至于那个女孩的故事,也许就像阿尔科克暗示的那样,有一部分是想像的。周二下午高恩有可能返回科尔库布里郡而不是去伦敦,尽管我想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且来自马尔斯迪克的信也显示了周三他确实是在伦敦。那个兔子脸的人有可能是完全不相关的人——我倾向于认为午夜敲门的人也是个不相关的人。” “但是,”巡官说,“如果那个男人走进门,发现坎贝尔已经死了,而高恩在那里,为什么他不直接说出来呢?” “可能这对他没什么好处,”帕克继续假设,“或许就像你先前所说的,也有可能是一位妇人。但是,我承认这个故事漏洞百出。我想我们最好分别寻找高恩和那个兔脸人的踪迹,并尽力查明高恩这几天的行程。如果我们找到高恩,我想最好不要拘捕他,但是可以暂时扣押他。毕竟,巡官,我们现在还不能确定到底是谁在路上遇到了坎贝尔。或许是另外一个长着黑鬍子的人呢。” “这里没有其他蓄着这样黑鬍子的艺术家了,”巡官顽固地说,“至少在我们这个镇里没有。” “该死!是的,”帕克说,“还必须是个艺术家。好吧,不管怎样,我们会抓到高恩的。” 麦克弗森巡官马上表示感谢。 “但是这里还有一个法伦,”帕克继续说,“你们也要找到他吗?假设他没有掉下矿坑的话。” “我想也应该要找到他。”巡官说,“有人听到他威胁坎贝尔,而且他还消失了,这一点让他的家人和朋友很是烦恼。” “好吧,我们把他当做一个迷路的人、偷窃犯或者走失人口来调查,这应该不会引起什么影响。你总能找个名目抓住他。还有别的人吗?那个英格兰人——他叫什么名字?——沃特斯。他怎么样?” “我已经忘掉沃特斯了,”麦克弗森巡官坦率地承认,“我完全不知道他是怎么参与进来的。” “我也猜不透。”帕克说,“好吧,我们先排除他。当然,我们正在密切监视尤斯顿的自行车,看是否会有傻子前来领取。你也最好找人去确认,或许这不是我们要找的那一辆。就这些了吗?我们出去喝一杯怎么样?另外,你能告诉我高恩年轻时念的是哪所学校吗?不能?哦,好吧,这也没关系。或许他会出现在参考书里。” 巡官看起来仍旧有些不开心。 “怎么了?”帕克问。 “你还没……”他刚起了个头,然后又冲动地加了一句,“如果我们不能很快寻找到证据,我想警察局局长会交给你们办了。” “哦!”帕克说,“我认为没有这个必要。你们没有浪费任何时间,而且在我看来,你们做得很好。我们只能基于这样的立场提供帮助——就像如果我的一个嫌疑犯跑到了苏格兰,你们也会提供的帮助那样——我肯定上级不会让我们接管这个案件。这样的事情当地人调查才比较有优势。” “是的,”巡官说,“但这真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案子。” 他深深地嘆了口气。 注 释 〔1〕《圣经》中一个说谎的人,把应献给使徒的卖田地的钱私藏了一部分,后受彼得指责而暴毙。 第十七章 彼得·温西勋爵 “斯特罗恩!”彼得·温西勋爵大喊。 斯特罗恩先生勐地站起来,由于动作太勐,差点把自己和画布掀进岩石间的水坑里。他正在凯里克海岸一处不平坦的岩石上勤奋地描画弗利特群岛。海风勐烈,暴风雨即将来临,古怪的云层笼罩在波涛汹涌躁怒的海面上。 “哦,你好,温西!”他说,“你怎么到这里来的?” “我开车来的,”温西回答,“空气十分清新。”他找了一处平坦的地方坐下,把帽子牢牢扣在头上,掏出菸斗,好像一个歷经多时终于找到住处的男人。 斯特罗恩皱起眉头。他并不介意作画时有人观看,但是温西悠闲地抽着菸斗,似乎对自己视而不见的表情让他感到不快。 “风很大,不是吗?”在沉默了一段时间之后,斯特罗恩说道。 “非常大。”温西贊同地点了点头。 “但是还没有下雨。”斯特罗恩继续说。 “是的,还没有。”温西回答。 “天气比昨天好。”斯特罗恩说完这句话,立刻就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件傻事。温西马上转过头来,轻快地说:“好了千百倍。真的,你知道,昨天那场倾盆暴雨完全就是为了破坏我的素描大会。” 第56页 “哦,是吧。”斯特罗恩低声说。 “好吧,或许它是一个疯狂的主意。”温西说,“但对我却很有吸引力。我认为很好,”他加了一句,“你在这里画了多长时间了?” “大约一小时。”斯特罗恩回答。 “你用的笔刷真大。很宽,有横扫千军的气势。坎贝尔习惯用刀,是吗?” “是的。” “用刀会比较快吗?” “是的,一般来说是这样。” “你作画和坎贝尔一样快吗?” “如果你的意思是用刀的话,那我肯定没法跟他一样快,因为我需要摸索,除非事先练习过。但是,如果用自己的方法,我们几乎可以用同样的速度完成一幅素描。” “我明白了。通常你完成一幅画要多长时间?” “多大尺寸的?” “就像你现在画的这么大。” “画完这样的作品,我一般还需要半小时——或许还要更久一点,假设作画现场不被破坏。”他加了一句。这时一阵风从海面吹来,尽管支架上已经绑了很重的石块,画板还是勐烈地摇晃起来。 “哦,你固定得很好。我想在这样的日子,你不会用素描盒,对吧?” “是的,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用,但我确实从来不用,我不喜欢用,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习惯。” “我想没错。” “但实际上我是很有条理的。”斯特罗恩说,“即使在黑暗中我也能很快找到自己需要的工具。有些人的做法看起来就很混乱,他们把所有的用具一股脑塞进小书包里;而我在开始之前会把所有的东西拿出来,整齐地摆好:颜料按照自己习惯的顺序排开,舀水的用具在这里,多余的画笔挂在那里——我的调色板的颜色顺序也是一样的;尽管每一次用的颜色不尽相同,不过简单地说,都是按照色谱的顺序摆放的。” “我明白了,”温西说,“虽然自己很没有条理,但是我钦佩有条理的人。我的僕人,本特,是这方面的一个奇蹟。他可以极快地找出我口袋里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或者把衬衣抽屉里的一片狼藉摆平。” “哦,我的抽屉也很可怕,”斯特罗恩说,“我的整齐条理只是相对于绘画而言,就像我刚才说的,只不过是习惯使然。我的头脑就不怎么有条理。” “是吗?你不善于记住日期、数字和时间表这样的东西吗?” “完全不行,我很难让自己留心这些。我也许缺乏形象记忆力。有些人从一个地方回去之后,就可以画出那个地方的每一棵树,每一栋房子;但是我必须要看着它们才能画。这是我的缺点。” “哦,我就可以。”温西说,“我的意思是,如果我会画画的话。比如,以门城到科尔库布里郡的路为例,我现在就可以画出一个平面图,每一个拐弯,每一栋房子,尤其是作为路标的每一棵树和大门。如果你把我的眼睛蒙起来,开车带我经过那里,我能准确背诵出每时每刻我们经过的每一个地方的位置。” “我完全不能。”斯特罗恩说,“我在这里走了成百上千次,却仍然能够看到之前没有注意过的东西。当然我也可以从中享受到不断惊喜的乐趣。” “是的,这样就可以防止厌烦。但有时候善于发现细节也是好事情——如果你想编一个看似真实的完美谎言。” “哦!”斯特罗恩说,“是的,我想是的——在那样的情况下。” “例如,你那个关于高尔夫球的小故事,”温西说,“如果有真实、有力、面面俱到的细节支持,该有多么完美。我恐怕这不是一个很好的谎言,因为里面有太多疑点没法解释。如果你想要建立这样一个谎言,你应该做得更加细緻一些。” “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斯特罗恩生硬地说,“如果你怀疑我的话……” “我当然怀疑。我从来也没有相信过。任何人都不会相信。首先,你对妻子讲的不是同一个故事。这可真是粗心,如果你想要撒谎,那么最好告诉所有人同样的谎言。然后你忘了提及这事发生的时候,你在哪个洞边玩。没有人在讲述一个有关高尔夫球的谎言时,却不讲具体位置和细节,这表示你并没有仔细思考自己的话。第三,你说你整个早上都待在高尔夫球场,但你却忘了那个地方有很多人可以证明你并不在那里。而且,事实上,那天早上你指示汤姆·克拉克碾草坪,所以十点到十一点之间,他在第九个洞。他可以发誓说你没有来过,如果你是之后进来的,那么你就不能说是‘早饭之后’。另外……” “听我说,”斯特罗恩拉下了脸,“你跟我说这些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很感兴趣。”温西慢条斯理地回答,“对于自己的黑眼圈,你是否有其他的解释。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愿意告诉我,它也许是——好吧,也就是说,是你们家庭内部矛盾的结果——或者别的什么……我——呃——你知道,是不会告诉任何人的。” 第57页 “我完全不明白,”斯特罗恩说,“而且该死,我认为这无礼极了。” “不要这样说。”温西为自己辩护道,“你看,老兄,你的午夜狂欢对我来说一点意义都没有。如果你是出去花天酒地了——” “如果你再这样跟我说话,我就拧断你的脖子。” “看在上帝的分上,”温西大唿,“不要再用这些愚蠢的威胁了。” 斯特罗恩看着他,脸涨成了紫红色。 “你是在指控我,”他阴沉地说,“与坎贝尔的谋杀案有关吗?” “到目前为止,”温西轻松地回答,“我没有指控任何人谋杀他。”他忽然站起来,努力在岩石上站稳脚跟,越过斯特罗恩看向大海。风吹云动,云层聚集好像大军压境,海浪层层翻滚,愤怒地咆哮着。“但是,我也确实要责备你。”他转过身来背风而立,好使自己保持平衡,“责备你知道的要比告诉警察的多得多。等等!不要这么暴力!你这个傻瓜!这里很危险。” 他抓住斯特罗恩的手腕,躲开了对方沉重的一拳。 “听着,斯特罗恩,听着,你这个傢伙。我知道自己这样站在这里会诱人犯罪。该死,这就是我要的效果。我比你矮,但是只要胳膊稍一用力,我就能让你一命呜唿,知道吗?老实站着!这样最好。在你行动之前就不能花两分钟考虑一下吗?你真的认为这样莽撞的暴力就能解决所有问题吗?假设你把我推下去,我就会像坎贝尔那样坠落,脑袋开花,你能做什么?离开,还是不离开?你会怎么处理尸体,斯特罗恩?” 画家看着他,手背贴着额头,绝望地站在那里。 “天哪,温西,”他说,“你真是个恶魔!”他退后几步,坐在野营凳子上颤抖起来。“我那时真想杀了你,已经到了失控的边缘,你都干了些什么?” “我想看看你的脾气。”温西冷酷地说。“而且你知道,”他加了一句,“事实上,如果你杀了我,一点风险都没有。你只要离开就行了,不是吗?我的车就停在那里。每个人都会认为我失足掉下去,摔破了头——就像坎贝尔那样。这里有什么对你不利的证据吗?” “我想,没有。”斯特罗恩说。 “你这样认为吗?”温西说,“你知道,斯特罗恩,我几乎希望你把我推下去了——那样就能看到你会怎么善后。好吧,别介意,快要下雨了,我们最好赶快回家。” “好吧,”斯特罗恩说,他的脸色依旧苍白,但是顺从地把画具收拾了起来。温西注意到,尽管情绪依旧不稳,但他仍然工作得快速而有条理,很明显正遵循着某种习惯。他用托架保护住画布,机械地将它放进画板包里,用带子绑紧。接着,把刷子放进一个铁罐中,调色板放进盒子里,然后开始收集画板壁架上的颜料。 “嘿!”他忽然说。 “怎么了?”温西问。 “深蓝色不见了,”他迟疑地说,“肯定是滚到哪里去了。” 温西弯下腰。 “在这里,”他说着把它从一丛石楠花中取出,“是这支吗?” “是的。”斯特罗恩说。他把颜料放进盒子里,摺叠起画板,并把它和板凳打包捆紧。一切都好像有一定的顺序。 “我们最好快点走。”温西说着将大衣领子翻了上来。雨已经开始落下。 “听我说,”斯特罗恩说,在倾盆大雨中,他仍旧站立不动。“你要去做什么?” “回家,”温西说,“除非”——他盯着斯特罗恩——“除非你有什么事情想要告诉我。” “我要告诉你的是,”斯特罗恩说,“这些天你做得太过分了,有人会杀了你。” “我一点也不惊讶。”勋爵愉快地说。 第十八章 史密斯·勒梅热勒夫人 在这段时间里,还有一位先生感到十分受伤害,觉得自己被忽视了,这就是那位在会见乔克·格雷厄姆先生的过程中惨遭全面失败的治安官。这个年轻人的名字是邓肯,他十分热衷于自己的工作,而且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很好的机会表现。格雷厄姆嘲笑他;达尔齐尔警官忙于追查自行车和火车票,无情地忽视他的建议,而只让他处理醉酒闹事和摩托车犯罪案件。没有人信赖治安官邓肯先生。没关系,邓肯能自己找到线索。当他展示了自己的本事之后,他们会感到后悔的。 毫无疑问,在邓肯的想法中,乔克·格雷厄姆的行为完全值得调查。村子里有些流言飞语,线索就藏在酒吧里。渔夫们经常互相抱怨不休,但是只要提及格雷厄姆的名字,大家就都忽然沉默了。不幸的是,在大家了解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对官方的态度之后,当地警察就几乎没有机会四处探听调查,从居民那里套取消息了——他们的五官大家都认得。邓肯曾经想过在下班之后装扮成上了年纪的牧师或者法国布里多尼洋葱商人,可是看到镜子里那结实的身板,圆乎乎、红彤彤的脸庞,他的自信立刻就消失殆尽了。他羡慕那些苏格兰场的侦探们,他们可以隐身在人群之中,他们有强有力的支持,可以随意走访,他们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同西区的小偷们亲切交谈,也可以在伦敦高级住宅区的夜总会中与公爵和百万富翁们谈笑风生。唉!在克里镇和牛顿-斯图尔特,他刚要探听什么,当地人就会发现并且作出防范了。 第58页 他坚持不懈地调查,甜言蜜语地哄骗甚至威胁一两个好像知道更多事情的人。不幸的是,苏格兰农民天生就有沉默的天赋,更不幸的是,乔克·格雷厄姆还是一个很受欢迎的人。这样徒劳无功了几天之后,邓肯最终还是挖掘出一条有价值的信息。周二早上十一点半,一位驾着马车去往巴格勒南的农民看到某人沿着克里对岸走过,好像是从案发现场过来的。这个男人好像害怕被看到,立刻躲了起来,但农民还是认出他是格雷厄姆。糟糕的是,邓肯成功地引起了新一轮的流言飞语。他鲁莽地对《格拉斯哥号角报》的记者说出了自己的怀疑和调查结果,从而产生了一篇不幸的文章,而治安官邓肯则被正无比烦恼的上级狠狠教训了一顿。 “如果格雷厄姆真是有罪的,”达尔齐尔警官十分生气——这事发生在格文的搬运工被证实得了阑尾炎的同一天,他正想找个人发火——“你怎么能告诉他他正被怀疑,给他准备不在场证明的机会呢?你看过这篇文章了吗?”他把《号角报》扔在十分伤心的邓肯面前,“‘有证据表明本案的兇手是一个画家。’这不正是我们避免让嫌疑人知道的重要信息吗?‘知名画家正在被调查。’谁让你去格雷厄姆那里调查了?如果你还没有学会谨慎地判断,查理·邓肯,你最好去找别的工作。” 但是,不管怎样,这份轻率还是带来了一丝效果。周六早晨,达尔齐尔警官正坐在警察局里的时候,一位夫人被带了进来。她的衣饰端庄,身穿黑色礼服,头戴贴身软帽。这位夫人紧张地朝达尔齐尔笑了笑,然后说她要为坎贝尔谋杀案提供一些线索。 达尔齐尔非常熟悉她——史密斯·勒梅热勒夫人。她来到牛顿-斯图尔特已经三年有余,自称是一个非洲文职公务员的遗孀。她的生活简单朴素,与法国女僕共同居住在一栋经过整修的小房子里。她举止朴实,神情忧郁,显得非常年轻。小伙子们总是认为她那不够时尚的女性气质有一种特别的味道。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定居在这个偏僻的地方。史密斯·勒梅热勒夫人总是说,苏格兰的租金很低,这样她就可以把自己微薄的收入用在更好的地方。住在哪里对她来说没有什么差别,她总是会悲伤地加上这么一句;自从丈夫去世,她在这世上一直是孤单一人。去年的时候因为一场与圣公会教堂有关的小型义卖,彼得·温西勋爵认识了她,并随后发表了对于这位夫人的观点——“这个女人真要命。”这个评价很是忘恩负义,因为史密斯·勒梅热勒夫人奉献了一下午的时间——尽管这个下午对勋爵来说很沉闷——还卖给他一个亲手制作的“睡衣”样式的绿色丝绸刺绣香袋。“我没有钱。”这位美丽娇小的夫人羞怯地抬头看着他,微笑着说道,“但是我可以付出我的劳动。礼轻情义重,不是吗?” 达尔齐尔警官让他的拜访者坐在椅子上,尽量放柔他粗糙的嗓音,询问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地方。 史密斯·勒梅热勒夫人在她的小手袋里摸索了一会儿,拿出一张《格拉斯哥号角报》的剪报,这篇文章给治安官邓肯先生带来了无尽的麻烦和责备。 “我只是想询问一下。”她抬起虎尾草般湛蓝的眼睛,祈求地看着警官的脸,“是否有可靠的证据证明——证明里面这个可怕的暗示。” 达尔齐尔警官仔仔细细地阅读了这篇文章,好像从来没有见过它似的。然后他小心谨慎地回答:“是的,我想是的,应该是这样的。” “你看,”史密斯·勒梅热勒夫人说,“上面说凶、凶、兇手肯定是个画家。为、什、什么他们这么肯定?” “哦,”警官说,“我只能说有几条证据指向这个方向,夫人。” “噢!”这个妇人惊唿,“我希望——我想——我认为或许是这个记者自己胡思乱想的。记者是很可怕的人,你知道。他是从——从警察那里得出这样的结论吗?” “我不知道,夫人,”警官回答,“他有可能是从其他某个不负责任的人那里听说的。” “但是,警察是这么认为的,是吗?”她坚持着这个问题。 “我不能这样说,”达尔齐尔警官说,“但是死者本人是个画家,他的大多数朋友也都是画家,有这样的可能性。” 史密斯·勒梅热勒夫人摸索着手袋上的扣子。 “那么,”她说,“这里面还提到了格雷厄姆先生。” “是的,确实是这样。”警官说。 “一定,一定——”那双蓝色的眼睛又看向警官,“不是你——怀疑他做了这样可怕的事情吧?” 达尔齐尔警官清了清嗓子。 “哦,好吧,是这样的,”他说,“这里发生了谋杀案,而一个人不能陈述案发时间他在哪里,我们总会怀疑这样的人。我们现在并没说他们有罪,只是普通的怀疑。” “我明白。请告诉我,警官——假设——假设有人向你们澄清了这个——对于格雷厄姆先生常规上的怀疑——应该没有必要向、向、向公众公布吧?” 第59页 “这取决于,”警官紧紧盯着他的来访者说,“解释的性质。如果能够解除嫌疑人的嫌疑,能够提供强有力的证据予以证明,而且这个人不需要接受审判,那就没有必要向公众作任何解释。” “哦!那么,如果这样的话——达尔齐尔先生,我可以相信您的决断力,是不是?把这件事告诉您真是太可怕了——只要考虑到——但是我想您可以理解——我悲伤、孤独的状况——我——啊!我完全不知道该如何跟您说这件事。” 史密斯·勒梅热勒夫人拽出一条纤细的手帕,蒙住虎尾草般蓝色的眼睛。 “说吧。”警官温柔地鼓励她,“没有什么好苦恼的,干我们这一行,听到了太多可怕的事情,但是我们从来不会想第二遍。另外,”他又加了一句很有助益的话,“我是个结了婚的男人。” “我不知道这会不会让事情更加糟糕。”史密斯·勒梅热勒夫人低声说,“但是我相信,”她的眼睛透过手帕边缘充满希望地看向警官,“你是位和善、体谅人的先生,不会让我的境况变得更坏。” “当然不会。”警官说,“好了,不要再苦恼了,史密斯·勒梅热勒夫人。告诉我你的故事,就把我当做你的神父。” “我会的,谢谢,我会的。当然,格雷厄姆先生什么都不会说,他太好心、太侠义了。达尔齐尔先生——他不会告诉你周一晚上他在哪里,因为——他和——我在一起。” 史密斯·勒梅热勒夫人停下来喘着气。达尔齐尔警官对于刚才听到的事实似乎一点也不惊讶,他如同父亲般点了点头。 “嗯,是这样吗?这是他保持沉默的很好理由,确实是一个让人很满意的解释。你可不可以告诉我,史密斯·勒梅热勒夫人,格雷厄姆先生什么时候来到你家又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这位夫人将小手帕紧紧握在娇小却丰满的掌心里。 “他过来吃晚饭,大约是八点钟。早饭之后他离开了,大约是九点过后一点儿。” 警官在一张便条纸上作着笔记。 “有人看到他进来或者出去吗?” “没有,我们——非常小心。” “很好,他是怎么来的?” “我想他说过一个朋友把他顺路带到了牛顿-斯图尔特。” “什么朋友?” “我不知道——他没说。哦,达尔齐尔先生,你要做调查吗?我的女僕可以告诉你他什么时候到达。有必要把其他人也牵扯进来吗?” “或许不需要,”警官说,“然后是早上九点离开的?我想你的女僕也可以作证。” “是的,当然。” “他整晚都待在屋子里吗?” “他——从来没有离开过我的视线。”史密斯·勒梅热勒夫人呜咽出声,似乎再一次被忏悔的痛苦打倒了。 警官看到了她颤抖的肩膀,但仍旧硬下心肠。 “夫人,是什么让您认为这个故事可以证明格雷厄姆不在案发现场?坎贝尔是周二下午两点被人发现死于头部重创的。” 史密斯·勒梅热勒夫人惊唿道。 “哦!”她疯狂地看着他,“我不知道,我想——看看这份叫人厌恶的报纸。里面说格雷厄姆先生拒绝说明他前一天晚上在哪里。我不明白。我认为——哦!不要,不要说这完全不能证明他的清白!” “我没有这个意思,”警官说,“但是你看,你的解释还不完全,格雷厄姆先生消失了两天。你知不知道他离开你之后去了哪里?” “不——不——我完全不知道。哦,上帝啊!我到底为什么要来这里?我还以为这就是你想要的不在场证明!” “这已经很好了。”警官安慰她说,“当格雷厄姆先生知道我们已经了解了他在周一晚上的行踪之后,会告诉我们接下来他去了哪里。现在,我开车送你回去,顺便向你的女僕问几句话,确认一下。擦干你的眼泪,夫人。除非必须,否则我完全不会透露一个字。你能够将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实在是勇气可嘉,你可以完全相信我。” 女僕的证词与她的主人丝毫不差——完全就是警官料想的那样。他不喜欢这个女人——一个狡猾的外国人——但是在证言的任何重点上,他都推翻不了她。 这段插曲令人很不安。自从报纸上出现这篇可恶的文章,他就知道立刻会有人前来提供格雷厄姆的不在场证明——他对不幸的邓肯也是这么说的。但为什么是如此特殊的证明?这个女人的故事也并非不可能,假设乔克·格雷厄姆和史密斯·勒梅热勒……但是——为什么只提供了周一晚上的不在场证明?他再一次阅读了简报。“——j. 格雷厄姆先生,着名画家,微笑着拒绝了对周一晚上和周二上午去向的说明。”不,没有人可以从中得知周一晚上才是至关重要的时间。温西肯定透露了什么。天知道他在那些非正式调查中失口说出些什么。但如果不是温西—— 第60页 如果不是温西,那么只有兇手才知道应该作出这样的证明,完全避开了坎贝尔的死亡时间。如果乔克·格雷厄姆是兇手,那么巡官完美的法伦理论呢,还有那个纠缠不清的自行车呢? 警官大声地嘆了口气。如果他知道巡官和苏格兰场的帕克警长这个时候正在推翻完美的法伦理论,而以高恩理论取而代之,就更要唉声嘆气了。 他的目光落在桌面的东西上。一顶灰色毡帽——目前为止,搜查小队从菲尔贝带回来的唯一有价值的东西。不是法伦的——法伦夫人和珍妮都予以否认。上面没有标名字,于是又形成了另外一个谜团。他不高兴地在手里把玩着它。 这时电话铃声响起。达尔齐尔警官拿起听筒,是来自格拉斯哥警察局负责人的电话。 “我们在这里找到了科尔库布里郡的沃特斯先生。你们现在依然在找他吗?他正准备登上邓弗里斯的火车。” “他自己怎么说?” “他说刚驾游艇作了一次长途旅行,而且没有试图掩饰自己的身份。我们应该怎么做?” “拘捕他。”警官绝望地说,“我立刻乘坐下一班车过去。” “没有别的办法了。”他一边匆忙地准备着接下来的旅程,一边自言自语道,“我要把他们都抓起来。” 第十九章 沃特斯的故事 让警官十分吃惊的是,温西勋爵也出现在格拉斯哥警察局。他平静地坐在警长办公室里,下巴顶着紧握手杖的手,以令人发疯的兴奋劲向警官打起了招唿。 “你好——啊!”他说,“我们又来到这里了。” “你怎么来这里的?”达尔齐尔大喊道,他的加洛韦口音显得非常尖锐,“你”这个字几乎是扯着嗓子叫出来的。 “一条十分迂迴曲折的路线。”温西说,“但是,简单地讲,是坐火车过来的。我昨天晚上在坎贝尔小屋里待了一夜,又坐两点十六分的车到格拉斯哥看了一场画展。接着我悲伤的同胞沃特斯拍电报到科尔库布里郡说他被亚玛力的孩子们抓住了,要我去帮他解决麻烦。我忠诚的贴身男僕把电报发到了画展展馆,而展馆聪明的服务员认出了我并把电报递了过来。于是我像鹰妈妈那样飞到悲伤的朋友这里——他好像一只受伤的雏鹰,正需要呵护。你明白了吗,我的朋友罗伯逊督办?” “哦,是的。”督办说,“达尔齐尔警官以前为这事来过这里。现在,警官,你或许想要直接见一下沃特斯。他已经把他的故事告诉了我们,但是我想你最好再听他亲自讲一遍。福布斯,把沃特斯带过来。” 不一会儿,门打开了。邋遢至极、异常愤怒的沃特斯被带进来,他穿着骯脏的防水服,还有更加骯脏的毛线衫和法兰绒裤子。凌乱的头髮被几乎盖住一只眼睛的亚麻布绷带绑成鸡冠状,完全是一幅海盗的造型。 “天哪!”温西惊唿,“你到底对自己做了什么?” “我对自己干了什么?”沃特斯嚷道,“我还想问问,该死,你们在干些什么?这该死的乱七八糟到底是为什么?坎贝尔又怎么啦?这些傻子们到底为什么要抓我?这些该死的警察和我有什么关系?” “我亲爱的老兄,”温西赶在警官发言之前打断他,“你的雄辩让人印象深刻,但是不及你的外表更加让人印象深刻——我只能说,非常具有画面感。你失踪了两天,你的朋友们非常伤心——这份伤心和焦虑并没有因为你的出现而减少。在我们争论坎贝尔或者其他无关的事情之前,你能不能先减轻这些同胞们令人同情的苦恼,告诉我们你去了哪里,为什么没有写信回来,为什么看起来你似乎参加了一场自由战争,给自己英俊的脸上带来这么多伤害?” “我不知道这些蠢事和我有什么关系。”沃特斯嘟囔着,“我和一个傢伙驾艇出游,就这些——事实上,是特丽妮蒂的汤姆·德鲁伊特。我们一直跑到西海岸,他本来周四要让我在古罗克上岸,但是我们遇到了坏天气,只好顺风漂到爱尔兰海岸并在那里逗留了几天,直到天气转好。我不知道你们是否想像过在西南风的唿啸下,停靠在一个乱石遍布的背风海岸的情景。我只能说,我们没想过。我知道现在有点邋遢,可如果你们在汤姆那条狭小而又脏乱的小船上度过五天,你们也是一样。我双手全脱皮了,真难想像在他的船上我竟然活了下来。汤姆害怕极了——他本该坚持自己掌舵的。帆下桁〔1〕掉下来,几乎打漏我的脑袋。汤姆还想要我今天继续跟他到斯凯岛,但是我绝对不会去了。我告诉他快点把我放在古罗克,如果要我再跟他一起出海,除非这个愣头青淹死,然后再活回来。” “听着,”警官打断他,“让我们好好说正事。你说你与德鲁伊特乘游艇出行。你们什么时候出发的,先生?” “听我说,老兄,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沃特斯询问温西。 “你最好先告诉他他想知道的事情,”温西回答,“稍后我会给你解释。” “哦,好吧,如果你这样说的话,那么,我就告诉你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周一晚上我在床上睡觉,听到有个傻瓜向我的窗户扔石头。我下来一看是德鲁伊特,你记得德鲁伊特吗,温西?也可能你不认识?” 第61页 “我不认识任何特丽妮蒂的人,”温西说,“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没有来往。” “当然,你是巴利奥尔的人。好吧,这也无关紧要。总之,我让德鲁伊特进来,给了他一杯酒。那时候大约是晚上十一点,被叫醒让我十分厌烦,因为我打算第二天一早乘坐八点四十五分的车去格拉斯哥,想好好睡一觉。另外,我那时候还觉得情绪不好,你知道,温西,我在麦克莱伦·阿姆斯酒吧与坎贝尔的那一场混战。顺便问一下,这与坎贝尔有什么关系?” “随后告诉你,老兄,继续。” “好吧,我告诉德鲁伊特我要去格拉斯哥。他说他有个更好的主意,为什么不和他一起去?他大老远跑过来,如果我也不是特别忙,不如和他一起钓钓小鱼,唿吸唿吸大海的空气。天气晴朗,而他的船,苏珊娜——他是这样叫它的——可以来一场两三天的短行,或者如果我们想的话,还可以到更远一些的地方;如果风不帮忙,我们就求助于备用发电机。好吧,听起来很诱人,而对我来说什么时候去格拉斯哥都可以,所以我说我会想想。然后他说不管我和不和他一块儿去,都要先去看一眼苏珊娜,他就把她停靠在东河港那里。” “这就对了,”温西对达尔齐尔说,“周一晚上那里有一条船,周二早上离开了。” “你看起来似乎什么都知道。”沃特斯说,“然后,我想我不得不跑一趟——看起来这是把德鲁伊特请出屋子的最好办法,于是我穿上外套和他一起去了。他从某个地方租了辆车把我载到那里。他想让我上船去看他的小狗,但是我不想去。你知道,我还没拿定主意。所以他又把我带了回来,放在大路拐角处,大路在那里拐向布洛克的方向。我没有让他送到门口,因为我知道如果那样的话,我就要再邀请他进来并再给他一杯酒,我今天已经喝太多了。所以我自己走回科尔库布里郡,而且告诉他,我已经想好了,如果明天九点半我还没有上船,就不要再等了,否则他会错过潮水。” “当时,我还是不想去,但第二天早晨麦克劳德夫人叫我起床的时候,我发现天气真是该死的好极了,所以我想,为什么不和他一起出海呢?所以我匆忙吃了早饭,骑上车离开了。” “你没有告诉麦克劳德夫人你要去哪里吗?” “没有,没有必要。她知道我要去格拉斯哥,可能会在那里待几天,告不告诉她没有关系。事实上,她当时去后屋了,我没有看见她。我骑车来到东河,给德鲁伊特发了信号,他就把我带走了。” “你怎么处理你的自行车?”温西问道。 “我把它推到树林间的一个小棚子里。以前我到东河作画或者洗澡的时候都会放在那里,从来没有损坏过。就这样。就像我说的,我们运气坏极了,天气糟糕,倒霉事一桩接一桩,所以直到今天早上才回到古罗克。” “你们没有上岸吗?” “是的——需要的话我可以告诉你航行路线。我们趁着早潮顺河口而下,十点之前经过罗斯·莱特,然后我们穿过威格敦海湾,逐渐靠近巴罗·海德。在东南风的吹拂下,我们在下午茶时分经过了马尔岛,然后继续沿着海岸向北。大约七点钟的时候我们经过了派屈克港,在莱德湾抛锚过夜,就在赖安湖外面。我没法给你更详细的描述了,因为我不是驾艇人。周二就这么过去了,周三我们都有点懒洋洋的,钓了会儿鱼。到了午饭时分,风向转为西南,德鲁伊特说他认为我们最好是回拉恩,而不是像原定的那样去古罗克。我们在拉恩过夜,在船上喝着啤酒饱餐了一顿。周四天气很好,但是风力很强,所以我们去了巴利卡斯尔。这真是个糟糕的地方,我开始认为自己在浪费时间,而且我还生病了。周五那天糟糕透了,狂风肆虐,大雨倾盆——但是汤姆·德鲁伊特却认为这正是他想要出海的日子。他说‘只要有宽广的海面,我才不管狂风如何肆虐’,反正是诸如此类的话。游艇飘摇着来到阿伦岛,而我全程都在生病。就是这一天,帆下桁砸得我脑袋开花,该死。我让汤姆把船开到避风的海岛,到了晚上,风停了下来,感谢上帝!今天早上我们终于到达了古罗克,我终于可以把在那条该死的船上踩的尘土弹掉。谁也别想再让我坐船出行,谢谢。极度的厌烦加上身体的伤痛,这就是我在大风中乘坐一艘小帆船的犒赏。你们试过蜷缩在船里,用一个骯脏的小煤油炉烤鱼吗?好吧,或许你们会把这样的事情当做享受,但我不能。除了鱼和腌牛肉什么都没有,整整四天——这不是我娱乐消遣的方式。‘上岸!我绝对不要这种生活!’——我这么告诉他。我立刻走下那条该死的小艇,然后乘车去格拉斯哥。我要洗热水澡,要刮鬍子,天哪!我需要它们。就在我出发赶五点二十分的车到邓弗里斯的时候,这些蠢笨的警察走过来把我抓了去。现在,你可不可以告诉我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这四天都没有看报纸吗?” “周四早上在拉恩看了一份《每日邮报》,今天下午在格拉斯哥拿到一份《快递》,但是都没仔细看,怎么了?” 第62页 “故事讲述得很好,不是吗?”温西向警官点点头。 “是的,我也这样认为。每一点都很吻合,但是需要德鲁伊特证明。” “当然,我们必须要找到他。”格拉斯哥督办说,“他现在在哪里,沃特斯先生?” “哦,天知道!”沃特斯不耐烦地说,“我想应该是远离金泰尔的某个地方。你们不相信我说的话?” “为什么不呢?”督办说,“但是你看,先生,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尽可能确认你所作的陈述。德鲁伊特先生船上有无线电装置吗?” “无线电装置?!那破船上连口多余的煎锅都没有!”沃特斯暴躁地说,“你的意思是我被起诉了吗?” “你没有因任何事情被起诉,”警官说,“如果我要起诉你,”他机灵地加了一句,“我会事先警告你可以不必回答我的问题。” “温西,这件事情我完全摸不着头脑了。看在上帝的分上,你能不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 “好吧。”温西用眼神与督办交流了下,徵得他的同意,然后说,“听着,事情是这样的,老兄。周二早上有人发现坎贝尔死在米诺奇,头部受到重击,被钝器所伤。而你此前被人看到十指掐着他的喉咙,威胁说要捏断他的脖子,我们只是想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事。” “天哪!”沃特斯说。 在沃特斯回去给任何一个苏珊娜有可能停泊的港口写信或者发电报之后,达尔齐尔警官对温西说:“哦,麻烦的证人。当然,我们会找到德鲁伊特,但是估计他们也已经串通好了。即使就像他说的那样,假设他在东河上了船——又有谁能够证明呢?——他完全有可能在任何一个地方上岸。” “等等,”温西说,“尸体怎么办?他不能带着尸体上船啊。” “哦,是的,非常正确。但是假设德鲁伊特晚上把他带到米诺奇——” “不,”温西否定了他,“你忘了,往窗上扔石子的人要么是坎贝尔要么是德鲁伊特。不可能两个都是。而且有人晚上又回到沃特斯那里,第二天早上还在那里吃了他的早餐。这个人不可能是坎贝尔,也几乎不可能是德鲁伊特,所以只能是沃特斯。他不可能到了米诺奇后又及时返回。” “但有可能是德鲁伊特把尸体带走了。” “视情况而定。这个人要非常熟悉当地的地形,在黑暗中可以顺利地找到正确的地方。而且计划是什么时候制定的呢?如果在窗下的人是坎贝尔,那么沃特斯什么时候与德鲁伊特接上头的?如果窗下的人是德鲁伊特,那么坎贝尔是什么时候在哪里被谋杀的呢?综合考虑一下,警官,这两件事情不可能同时发生。如果沃特斯在他说的那个时间上了船,那么他就不在案发现场。另外,坦率地说,我也承认这里有疑点。苏珊娜完全有可能是周二的晚上或者在其他地方接上他的。比如,假设沃特斯事先知道周二晚上船会停靠在莱德湾,他可以在某个地方租辆车,开到那里上船,然后和德鲁伊特编造余下的故事。我们现在要证明的是沃特斯在周二早上登上了苏珊娜。东河下面有很多村庄。应该会有村民看到他。” “是的。”警官同意。 “那辆自行车也应该在那里。” “是的,”达尔齐尔顺从地说,“我看明天又不能去教会了。真糟糕,这个案子居然有这么多事情要做。而且,今天晚上也没有回牛顿-斯图尔特的火车了。” “就是这样,”温西说,“生活就是一件不幸的事接着另外一件不幸的事。” “完全正确。”警官嘆了口气。 注 释 〔1〕帆下桁,从桅杆上伸出的长杆,用来支撑或伸展帆的下端。 第二十章 法伦的故事 吉尔达·法伦,像一枝亭亭玉立的百合花,正坐在高背椅子上纺织纱线。她穿的是中世纪的紧身胸衣,蓬松长裙正随着踩在踏板上的脚尖一次一次离开地面。方形的衣领,长而紧绷的袖子,鹅黄色的斜纹哔叽布料让她散发出一缕高贵纯洁的感觉。这件衣服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看不到那些在纺纱女子身上经常出现的白羊毛线绒——那些绒毛简直会让人觉得有人在她们身上睡着了。彼得·温西勋爵为了躲避轮子飞转带来的气流而紧挨着她坐下时,注意到了这个细节。 “啊,法伦夫人,”他兴奋地说,“我们应该很快就能看到逃亡的丈夫回来。” 纤长的手指在将线团输送到纺锤的过程中好像颤抖了一下。 “是什么让你产生了这样的想法?”法伦夫人没有转头看他。 “全线寻找,”温西点燃另一根雪茄说,“没有什么令人不安的,你知道。所有相关的人都会被调查,无论是焦虑的朋友还是他的亲人。” “这,”法伦夫人说,“可真够无礼的。” “我承认。”温西说,“但你看起来并不十分担忧。如果不失礼的话,我想问一下为什么?” “我认为这十分无礼。”法伦夫人回答。 第63页 “抱歉,”温西说,“但这个问题还是要问。为什么你不担心?被遗弃的自行车——危险的老矿井——拿着绳索和吊钩四处寻找的警察——空荡荡的椅子——空落落的家——只有坐在那里纺织的夫人。这一切看起来就是一个谜团。” “我已经说过,”法伦夫人回答,“我认为关于矿井和谋杀的故事是十分荒谬的。我没必要为警察那些愚蠢的想法负责任,而且我讨厌对我个人私事好奇的人。那些警察我可以原谅,但是你,温西勋爵,我不明白这关你什么事。” “没什么。”温西兴奋地说,“只要你能告诉我事实,我或许可以平息这场骚乱。” “什么事实?” “比如,你可以告诉我,”温西说,“那封信是从哪里来的?” 突然停下的右手打乱了原本的工作。纺线飞离拇指和其他手指的控制紧紧缠绕到了纺锤上。法伦夫人发出一声恼怒的惊唿,停下纺轮,将绕紧的纺线重新松开。 “请原谅,”当工作恢復正常的时候,她放轻控制的力度,重新转起轮子,接着说,“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你可不可以告诉我那封信是从哪里来的?” “什么信?” “周四你丈夫写给你的信。” “如果,”法伦夫人说,“警察已经调查了我的通信往来,他们或许可以告诉你你想知道的信息——除非,当然,他们也不喜欢这样干涉别人的私生活。” 她的唿吸开始变得短促而愤怒。 “啊,”温西回答,“事实上,他们忽略了这个最简单的防范。但是因为你承认这封信的存在——” “我没有承认过这样的事情。” “好吧。”温西说,“你不是个撒谎天才,法伦夫人。直到周四,你一直在为你的丈夫担惊受怕。周五你想假装担心,但是没有做到。今天早上当我暗示你接到一封来自丈夫的信,你得出结论警察调查过自己的通信往来,因此可以确定你接到一封信。为什么要否认?”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确实,为什么?我只要等一两天,就可以从苏格兰场那里得到答案。” “苏格兰场跟它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法伦夫人,你肯定知道你丈夫是——或许是坎贝尔案件的重要人证?” “为什么?” “啊,你知道,他离开这里到处寻找坎贝尔,还有人听到他在门城寻找坎贝尔。知道他是否遇到了坎贝尔将会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不是吗?” “彼得·温西勋爵!”法伦夫人停下纺线,转过脸愤恨地看着温西,“你曾经想过自己是多么卑鄙的人吗?在科尔库布里郡,大家都把你当朋友,每个人都对你很友善,而你的回报就是作为警察的间谍进入你朋友的房间。有什么事比一个男人威逼诱骗一个女人背叛自己的丈夫还卑鄙吗?你这是陷妻子于不义。” “法伦夫人,”温西站起来,脸色苍白地说,“如果你认为这是关于背叛的问题,那么我请求你原谅。那封信和你刚才所说的话我都不会告诉警察。但是现在我只说一句——这次是作为警告——他们已经从伦敦给所有的邮局打电话了,而且从今天开始你的通信将会被严密监视。告诉你这些,我也泄露了警察的秘密,让自己成为一个谋杀案的帮凶。但是——” “你怎么敢……” “坦率跟你说,”温西避重就轻地回答她的问题,“我不认为这些话会带来危险,否则我会更小心些。” “你试图让我相信我丈夫是兇手?” “如果我必须回答这个问题的话,那么——我想你曾经就是这么认为的。我不确定你现在是否还这样认为。但是我想如果你认为他是无辜的话,那么他越早回来作陈述,对自己和大家就越好。” 他拿起帽子,转身要走。当他的手刚刚碰到门闩的时候,她大喊了一声。 “温西勋爵!” “在说话之前请你先考虑清楚。”他迅速说。 “你——你真的是误会了。我相信我丈夫是无辜的。只是有其他的原因……” 他看着她。 “哈!”他说,“我真是个傻子。你想要保护的只是自尊心。”他轻轻走回房间,将帽子放回桌子上,“我亲爱的法伦夫人,如果我说所有的男人——不管是最好的还是最坏的——都有闹别扭和心情不好的时候,你会相信吗?这没什么。他们只是需要理解和——如果我可以说的话——别人的回应。” “我已经准备,”吉尔达·法伦说,“原谅——” “永远不要这么做。”温西说。“原谅是不可饶恕的罪过。最好是大吵一架——但是,”他沉思着加了一句,“这也取决于那个傢伙的脾气。” “我不会跟他吵架的。”法伦夫人说。 “不会。”温西说,“我明白。” 第64页 “我什么都不会做。”法伦夫人说。“我已经被羞辱得够多了,就算被遗弃也不会怎么样。”她的眼睛看起来冷淡又愤怒,“如果他选择回来,我自然接受他。但他选择做什么和我无关。似乎女人就是需要无止境地忍耐。我不应该跟你说这么多,如果……” “如果我不是已经知道的话。”温西插话道。 “我要试着让这件事情看起来对我毫无影响。”法伦夫人说,“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我不想让他在朋友面前出丑。” “非常好。”温西说。“但是,”他非常残忍地加了一句,“看起来你在某个方面做得非常失败。” “我只是尽到作为一个妻子的责任。” “非常正确。”温西说,“他把你当做完美的人,而你也无法表现出自己。你还能做什么?” “我对他忠诚。”法伦夫人也开始发脾气,“我辛勤工作,让家里干净漂亮——我让它变成一个使人唿吸清爽,心情愉快的地方。我做了我能做的一切,让他能够实现抱负。我自己承担自己的家庭支出——”说到这里她好像忽然恢復了平常的语气,快速地说:“或许你觉得这些都没什么,但对我来说就意味着牺牲和艰苦的努力。” “我知道。”温西平静地说。 “只不过因为这个房子是处安静优美的所在——悲伤的朋友向我诉说他的不幸,是我的错吗?我就应该受到这样卑鄙的怀疑和侮辱吗?你认为我除了怜悯,对于桑迪·坎贝尔还有别的感情吗?” “我从来没有这么认为。”温西回答。 “那为什么我的丈夫会这样认为?” “因为他爱你。” “这种爱在我看来不是爱。如果他爱我,他就应该信任我。” “事实上,”温西说,“我十分贊同你的观点。但是,每个人都有他自己关于爱的看法,而且休·法伦是个很正派的人。” “所谓正派就是把别人想像得卑鄙吗?” “啊——我想,事情都是两面的。我的意思是,品德高尚的人有可能在这样的事情上特别愚蠢,这就是为什么坏人都拥有忠诚的妻子——他们在这方面就不愚蠢。同样的,坏的女人——她们总是对自己的丈夫百依百顺。本来不应该这样,但这是事实。” “你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是把自己当成了正派人吗?” “哦,亲爱的,我不是那个意思。”温西说,“但是我并不愚蠢,我的妻子也不会因此而抱怨。” “你似乎认为不贞是小事,相对于——” “相对于愚蠢。我没有这样说。但是这两样事物都能引起巨变,糟糕的是还无法挽回,这样的事情人们只能容忍。我没有必要对妻子不忠,但是当我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会分清什么是不贞,而不会误会。比方说,如果我娶了你,我就知道无论如何你都不会对我不忠——首先,你不是一个冲动的人;其次,你在做事的时候会为自己考虑;再次,这种丑闻有违你的品味;最后,这种丑闻会给其他人反对你的把柄。” “要我说,”法伦夫人说,“你的这些理由比我丈夫的怀疑更让人觉得耻辱。” “你很正确,”温西说,“确实如此。” “如果休在这里,”法伦夫人说,“他会把你扔出窗外。” “或许。”温西说,“但事实上,我只是要给你指明方向。你现在应该明白他对你的态度是一种赞美而不是其他。” “你去看他吧,”法伦夫人暴躁地说,“去告诉他你对我说了什么——如果你敢——看看他会对你说什么。” “非常乐意。”温西说,“如果你能给我他的地址的话。” “我不知道,”法伦夫人简短地说,“是威斯特摩兰郡布拉夫地区的邮戳。” “非常感谢,”温西说,“我会去看他——另外,我不会把这事告诉警察的。” 周一清晨,一辆带着巨大发动机罩的大型黑色戴姆勒汽车,高速而又悄无声息地行驶在布拉夫的主干道上。司机透过单片眼镜漫无目的地巡视着街道两边,看起来似乎要停在某个大旅馆前面。忽然,他又改变了主意,继续向前驶去,最终在一个小旅馆前停了下来。这个小旅馆因为一头公牛的画像而十分引人注目。公牛斗志昂扬,全力奔跑在夏天明亮而湛蓝的天空下,那一片翡翠般碧绿的草地上。 他推开门走了进来。旅馆主人正在吧檯边擦拭玻璃杯,有礼貌地向他问候致意。 “多美好的早晨啊。”旅行者说。 “是啊。”旅馆主人表示贊同。 “能给我来点早餐吗?” 主人似乎在脑海里把这个建议思考了一遍。 “喂,妈妈!”最后他转向一扇小门,朝里面大喊,“你能给这位先生提供点早餐吗?” 他的吼声引出一位四十五岁左右的中年妇女。她打量了一下旅行者,最后总结说,如果一盘鸡蛋加一点坎伯兰火腿能够满足这位先生的话,她就可以为他做一顿。 第65页 对这位先生来说,这样再好不过。他被领进接待室——这里塞满了覆盖着长毛绒的椅子,已经吃饱的鸟儿们在其间跳来跳去——然后拉过一把椅子坐了下来。过了一会儿,一位强壮的年轻女人过来放下了桌子,又过了一会儿,她拿来一把热气腾腾的大茶壶,一块自家烘焙的大面包,一盘小圆面包,一大块黄油还有两种果酱。最后,女主人出现了,亲自端来火腿和鸡蛋。 旅行者赞扬了主人准备的丰盛早餐,便开始大吃起来,顺便提到自己是从苏格兰过来的。他发表了一些很有见识的火腿加工方法——详细描述了艾尔的加工方法——吃过这个地区特产的奶酪之后他还特别询问了一下奶酪的制作方法。女主人一开始对这个戴单片眼镜的人还有些疑问,但不久便觉得这个人要比第一眼看上去更为朴实一些,所以亲切地派出一个姑娘去商店买了奶酪给他。 “我看你很了解这个镇。”她观察说。 “哦,是的——我经过这里很多次,尽管从来没有逗留过。你看起来很时尚,我看那幅——公牛招牌被重新画过了。” “哈,你已经注意到了,先生!昨天刚刚完成的。是一位画家先生做的。他周四走进酒吧间对乔治说:‘先生,你的招牌应该重新画一下。如果我能给你画一幅新图,你能不能便宜点给我个房间住?’乔治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于是这位先生又说:‘听我说,我开价是不错的。这是我的钱,给我食物和住处,我会最大限度地作好这幅画。等画完之后,如果你喜欢,可以适当抵消一些帐单。’他说他正在徒步旅行,而且让我们看到他身边装满画笔的小盒子,所以我们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画家。” “很有趣,”开车人说,“他有什么行李吗?” “一个小袋子——里面没有什么东西。但任何人都能看出他是位绅士。不过,乔治没有决定答应他。” 根据旅行者对于乔治的观察,应该很有可能。乔治散发着一股淡漠的自尊,暗示这个人不喜欢被迷惑。 然而,这个神秘的画家当场拿出黑色画笔,在信封背面画起素描来。一只公牛跃然纸上,狂暴、兇勐,充满力量和活力,似乎强烈地想要唤起乔治对农村的感觉。经过讨论,交易达成,老公牛被取下来,绘画工作开始了。周四,招牌的一边已经出现一头新牛,眼睛朝下,尾巴上扬,鼻子喷着气,画家解释说这代表飢饿的旅者怒吼着想要食物的心绪;周五,第二只牛出现在招牌的另一边,健壮、彪悍、神态满足,被餵养得很好,仿佛得到了最好的待遇。到了周六,招牌被放在洗衣房等待晾干。周日,画家在两边分别覆上清漆,然后又放回洗衣房。周日晚上,虽然清漆仍然有些黏,但是看起来已经可以将新招牌挂到门前了,我们就把它挂回原处——画家已经在周日下午徒步离开。乔治对于新画的公牛图非常满意,所以他没有收取那位先生任何费用,而且将他介绍给邻村的一个朋友,那位朋友的招牌也需要更新。 开车人饶有兴味地听完这个故事,貌似不经意地问起那个画家的名字。女主人拿出她的客户名录。 “在这里,”她说,“伦敦的h. 福特先生。但是听他的口音,你会认为他是苏格兰人。”开车人低头看着登记簿,嘴角露出一抹微笑。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支钢笔,在h. 福特先生的签名下面写道:“彼得·温西。科尔库布里郡。在公牛旅馆得到很好的招待。” 他站起身来,扣上皮衣腰带,愉快地说: “如果有任何我的朋友前来询问福特先生,一定给他看这份登记簿,并代我向伦敦的帕克先生问好。” “帕克先生?”女主人一脸困惑,但是仍然说,“啊,好的,我会告诉他的,先生。” 温西结完帐,走出门去。当他开车的时候,看到她站在招牌下面,手里拿着登记簿,望向那只在明亮绿色草地上欢快跳跃的公牛。 女主人提到的村庄距离布拉夫只有六英里,拐过一个小弯就到了。这里有一个小旅馆——没有招牌,只有一个空荡荡的铁架子。温西又笑了一下,把车停到门口,走进酒吧,点了一大杯啤酒。 “你的旅馆叫什么名字啊?”温西问道。 主人是一个快活的南方人,大笑着回答: “狗和枪,先生。招牌被摘下来了,正在重新裱画。一位先生正在后院工作,他是一位旅行画家——一位绅士。看他说话的方式应该是从博德过来的。老乔治·韦瑟比送他到这里,说他在布拉夫为老公牛作了一幅好画。我猜他要一直画到伦敦去,真是让人非常愉快的先生!他是真正的艺术家——为伦敦展会画过画。我那幅老招牌风吹日晒,早就该换了——而且,他还吸引了很多小孩子在那里观看。” 温西说:“再没有什么比亲自去另外一个人的工作现场转转更让人快乐的了。” “是吗?啊,是的,先生。如果你喜欢,可以去花园,先生,自己去看一下。” 温西手里拿过大杯啤酒,笑着转了出去。穿过一道挂满了凋谢蔷薇的低矮拱门,他看到了——并且确信那个蹲在翻倒的大桶上,凝视着面前狗与枪招牌的男人正是失踪的休·法伦。他正高兴地吹着口哨,同时把颜料挤到调色盘上。 第66页 法伦背朝着温西。三个孩子正在围观他作画,出神地看着他把浓重的色彩涂抹到板子上。 “这是什么,先生?” “是为这位先生的衣服准备的绿颜色,不——不要捏它,不然你会弄得全身都是。是的,你要把帽盖拧紧。是的,这样可以防止它变干。是的,把它放回盒子里……那是黄色。不,我知道这幅画上没有黄色,但是我想将它混进绿色中,好让绿色更加鲜亮。你们会看到的。不要忘了帽盖。什么?哦,盒子里的任何地方。白色——是的,很大一管,是吗?你看,你可以把白色放一点儿到任何颜色中——为什么?啊,没有它颜色就不会特别明亮。当我画天空的时候你们就可以看到这种效果。那是什么,你希望那只狗全身都是白色的?不,我不会画成斯克鲁格斯。为什么不?啊,斯克鲁格斯不适合带出去打猎。好吧,它不适合,这就是原因。这应该是一只能够衔回猎物的狗。这会是一只深赤褐色和白色相间的西班牙猎狗。哦,好吧,它长着长长的耳朵,很可爱。是的,我敢说它就像艾默里上校的狗。不,我不认识艾默里上校。你能把白颜色的帽盖盖上吗?该死!你要是再这样丢三落四,我就把你送到妈妈那里去,她会打你屁股。什么?好吧,这位先生穿绿色的外套是因为他是个猎场看守员。或许艾默里上校的猎场看守员不穿绿色,但这个人穿。不,我不知道为什么猎场看守员穿绿色——我想是为了取暖。不,我从来不带树干那样的棕色,我会用其他的颜色调出来。不,我现在可以调出自己想要的任何颜色。你可以把它们放好,关上盒子。是的,在我开始画画之前就知道自己需要多少颜色。这个叫调色刀,不,它们不锋利。它是为了清理你的调色盘。当然也有些人用刀来作画。是的,很好用,可以摺叠,但是经不起你这样折腾。是的,如果你想的话,你当然可以用刀作画。你甚至可以用手指作画。不,我不建议你们做这样的尝试。是的,这样表面就会很粗糙,画面就会一块一块的。好了,现在我就画给你们看。是的,我现在就要开始画天空了。为什么?啊,你想是为什么?是的,因为它在上面。是的,当然,蓝色太暗了,但是我会放一点白颜色进去。是的,再加一点绿色。你们不知道天空中还有一点绿色?啊,它有的。有时候还会有紫色和粉红色。不,我不会画一个紫色和粉红色的天空。这位先生和他的狗就要出发了。画中的时间是早晨。是的,我知道,在另一面,他们带了很多鸟儿和其他东西回家。如果你们好好待着不要问那么多问题,我会在那一面画上一个粉红色和紫色的夕阳。不,做个好女孩,不要拉我的胳膊。哦,勋爵!” “嗨,法伦!”温西说,“我发现年轻的孩子们都很热切地想要学习知识,嗯?” “上帝啊,”画家惊讶地说,“温西,天哪!你怎么来这里了?不要说是我老婆告诉你的!” “不完全是。”温西说,“可是,既然你提到了,我想她确实说过类似的事。” 法伦嘆了口气。 “好吧,”他说,“把它吐出来,盖上它。回你们妈妈那里去,孩子们。我与这位先生有话要说。” “听我说,”当他们单独待在一起的时候,温西说,“首先,我想说的是,我没有问讯的权利,但是如果你能告诉我从周一晚上开始你都干了什么,我将非常高兴。” “我想我的行为肯定在科尔库布里郡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法伦说,“离家出走,是吗?” “啊,不,”温西说,“你妻子坚持说你的消失是完全正常的,但是——事实上——警察已经在各地寻找你了。” “警察?到底为什么——?” “我想我要抽根烟。”温西说,“好吧,你不知道事实上人们谈论你的时候,说得更多的是自杀或诸如此类的事情。然后,你的自行车被人在克里镇境内的旧矿附近找到了。这——暗示着某些悲惨的事,你知道。” “哦!我忘了自行车了。是的,但是吉尔达——我写信给她了。” “所以她现在并不担心。” “我想她肯定十分担心,应该早点给她写信的。但是——该死的!我从来没想到他们会找到它。而且——天哪!斯特罗恩肯定也很焦虑。” “为什么是斯特罗恩?” “啊,他当然会告诉大家——他没有吗?” “听我说,法伦,该死的你到底在说什么?” “关于周一晚上啊。可怜的斯特罗恩!他肯定以为我真的去干了那件事。” “那么,你什么时候见到了斯特罗恩?” “那天晚上,在矿山。你不知道吗?” “我什么都不知道。”温西说,“把你的故事从头告诉我。” “好吧,我不介意,我想你知道那天晚上我和坎贝尔吵了架。哦!这提醒我了,温西。我在报纸上读到了一些关于坎贝尔的有趣故事。有人发现他死了?” “他是被谋杀的。”温西冒失地说。 “谋杀?这不是我看到的。但是我已经几天没有看报纸了。我只看到——什么时候看到的?周三早上。我想是——一些关于‘知名的苏格兰画家被人发现死于河边’的新闻。” 第67页 “哦,好吧。那时还没有公布于众,他死于头部重创,事实上,应该是周一晚上的某个时间或者是周二早上——在米诺奇。” “是吗?这个傢伙活该。另外,我似乎看到了这背后的意味。我被怀疑了,是吗,温西?” “我不知道。”温西诚实地说,“但是我感觉或许你应该出来说点什么。你在周一晚上到处找他。” “是的,我在找他。而且,如果我遇到了他,或许也会有谋杀发生的。但是事实上,我没有遇到他。” “你有证明吗?” “啊——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很严重?” “让我听听你的故事,法伦。” “我明白了,好吧,好吧。周一晚上,我六点钟回了家,看到那个下流坯正在向我老婆示爱。我气坏了,温西。我把他赶了出去——那时候我肯定像个傻瓜一样。” “等等,你真的见到坎贝尔了吗?” “我进去的时候,他正要离开。我让他滚出去,然后进屋,说出了我的想法。我告诉吉尔达,我不要那个人出现在我家里。她还维护他,这就惹恼了我。温西,你知道,我从来没跟吉尔达说过重话,但她不能理解,坎贝尔是——一个卑鄙无耻的人,而她让我成了一个笑柄。她认为她对他只有善良和同情心,但是她不知道这些对坎贝尔这样的傢伙是没用的。该死,我知道那个下流坯很迷恋她。当我试着心平气和地向她指出她这么做很傻的时候,她却十分顽固,而且——该死,温西!我不想像个大男子主义者那样讨论我的妻子,但事实是,她太善良太理想主义,以至于不知道普通男人是什么想法。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完全能够理解。”温西说。 “就因为我妻子是个极美好的女人。只有——啊,我想我说了很多傻话。” “我想我能了解你说的话。”温西说,“她没有告诉我,可是我能想像出来。你大发雷霆,她希望你不要粗鄙地胡思乱想,于是你更为激动,而她更加冷淡,所以你不假思索地又说了很多伤她心的话。她说你是在污辱她,气得大哭起来,然后你开始怀疑自己的谴责是不是惹恼了她,就随口威胁着什么谋杀和自杀的话,跑出去买醉了。上帝保佑,你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好吧,你猜得很对。”法伦说,“我那时候就是这么想的。至少,我认为坎贝尔是一切的罪魁祸首。我确实喝醉了,我在镇里喝了一两杯,然后冲到门城寻找坎贝尔。” “你怎么会在科尔库布里郡与他错过了?他一直都在麦克莱伦·阿姆斯酒吧。” “当时完全没有想到那里。我只去了门城,但他不在自己的房子里。弗格森朝我大喊。我本想和他吵一架,但还没有醉得那么厉害。然后我又去喝了一点,有人告诉我看到坎贝尔去了克里镇,所以我就去追他。” “不,你没有,”温西说,“你拐进了高尔夫球场的路。” “是吗?哦,是的。我去找斯特罗恩,但是他不在。我想我给他留了纸条或口讯,说实话,我也记不清了。但是我大概告诉他自己要去克里镇,先杀了坎贝尔再自杀,类似这样的话……可怜的斯特罗恩!他肯定很难过!他给警察看那张纸条了吗?” “据我所知还没有。” “哦!没有,我猜他也不会。斯特罗恩真是个好人。好吧,然后我去了克里镇,当我到了那里,酒吧都关门了,但我还是闯进去,抓住了一个人——天哪!我想他也没有说出来。好吧,不要管他——我不想让他陷入麻烦中。你只要知道我在打烊之后又在那里喝了一杯威士忌。” “是吗?” “啊,接下来的部分我也比较模煳了,但是我记得自己上了山,好像还掉下了大坑。我到处瞎转,踩着那辆破自行车颠簸前行——然后,该死,我来到一处矿坑口,几乎掉了下去。在威士忌的支撑下,我坐在坑边开始自言自语。我肯定醉得意识不清了,完全不知道自己在那里说了多长时间。啊,然后,我听到某个人在大喊,于是也吼了一声——感觉是这样。某个人走过来,开始跟我说话——是斯特罗恩。至少,我感觉是斯特罗恩,但是,我承认自己那时候已经没感觉了。我知道他一直在说话,还试图抓住我,我使劲挣扎,打了他。那是一场有趣的搏斗,我知道。接着,我把他打倒了,就开始奔跑。我疯狂地奔跑,天哪!感觉好极了!酒精控制着我,两条腿都不像是自己的,状态好极了。我越过石楠花,星星也在天空中追随着我,我现在记得了,我的上帝啊!我不知道跑了多长时间,只知道自己脚下踩空从某个山坡上滚了下来。我想自己肯定是在山底睡着了,因为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晨,躺在长满欧洲蕨的山谷里。谷地温暖舒适,而且我也没有醉酒后的头疼。 “我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但我也不介意。没有什么好在意的,我不想回家,也不想掐死坎贝尔了。好像世间我所在意的一切都被抖一抖甩掉了,只有自己站在阳光下。我径直朝前走,这时才感到很饿,因为前一晚没有吃任何东西,而且目力所及,连个牧羊人的小屋都没有。我走啊走,走啊走,那里有很多小溪,所以我喝了很多水。走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最后我走上一条大路,又沿着它继续走,但是没有遇到任何人。然后,大约是中午时分,我转过一座桥,终于知道自己在哪里了。那个地方叫做迪伊新桥,在新加洛韦路上。我还从来没走过这么远。我想自己肯定绕了很多圈子,尽管一直以为太阳在自己右边。” 第68页 “你知道,太阳也是在移动的,”温西说,“或者说看起来在移动。” “是的——我不知道走了多远。总之,我到了那里,然后朝着新加洛韦出发。我遇到了几只羊,几头母牛,还有几辆大车。最后,一个开着卡车的傢伙赶了上来,并把我带到新加洛韦。我在那里吃了点东西。” “那是什么时间?”温西迅速问。 “哦,肯定快要三点了。然后我开始想自己要做些什么。我口袋里只有十英镑,但当时只有一个想法,就是不要回去。吃完饭,我也想好了——我要去流浪。即使再也看不到托尔布斯的塔顶我也不在乎。我看到那里有辆空卡车,标着一家格拉斯哥工厂的标籤,我与车上人讨价还价,让他们把我带到邓弗里斯。他们经过那里。” “那家工厂叫什么名字?” “呃?哦,我不知道。车上的两个人都非常体面,我一直在和他们讨论钓鱼的事。” “他们把你放在了哪里?” “就在快到邓弗里斯的时候。你知道,我需要思考一下。问题是我要在那里搭火车呢,还是找个小旅馆住下或怎样。我害怕在车站遇到熟人,而且车站的一些工作人员也认识我——我经常去邓弗里斯。去旅馆也有同样的问题……我不知道该怎样解释当时的感觉,温西。好像自己刚从某些事情里面逃出来,害怕——啊,再被牵扯进去。我的意思是,如果我遇到任何熟人,就需要编造一个钓鱼啊、作画啊或者其他什么听起来很普通的故事,然后就应该回家了。你明白吗?如果我不得不精心编造一个骗局,那感觉完全不一样。如果不得不撒谎才能逃离,你就不会感到自由,这不值。我可能没法让你明白这一点。” “为什么不能?”温西说,“这就像买周末婚戒〔1〕。” “是的——就像二十二克拉一样令人厌烦。在宾馆登记簿上签名的时候还要考虑接待员是否相信你。温西,你很富有,没有什么能阻止你做喜欢的事情。为什么你还要费劲做个受尊敬的人?” “或许正是因为没有什么能阻止我做任何事情,才让人觉得无趣。” “我不知道,”法伦迷惑地看着温西,“这很奇怪。你觉得自己生活在自由中——是因为钱吗?还是因为未婚?但是很多没有结婚的人却并不——” “我们是不是有点离题了?”温西说。 “或许,好吧。我进了一家小旅馆——一匹马大小的地方——只供应四种麦芽酒。我在那里喝了一杯,看到一个年轻人带着一辆有侧斗的摩托车。他说要取道卡莱尔。这让我想到一个主意,于是问他是否能带上我,他说可以。他是个体面的傢伙,并没有问我任何问题。” “他叫什么名字?” “我没有问他,他也没有问我。我说自己正在徒步旅行,东西都在卡莱尔。他并没有疑心,我从来没遇到过这么通情达理的人。” “他是干什么的?” “我想他应该是做二手汽车生意的,也从事自行车低价换新等工作。我不懂这些东西,只是他说车子的内部结构不是特别好,路上也确实出了故障,他修车的时候我还帮忙打着手电筒。似乎除了火花塞,他对别的东西并不很在行。他不喜欢谈话,只是说已经在路上行驶了三十六小时,但是叫我不必担心——他即使睡着也能够开车。” 温西点点头。他了解那些做二手汽车买卖的人。他们无情、冷漠、见利忘义,不管什么天气,每时每刻都待在外面,并且习惯于幻灭和灾难。他们把忧愁的螺丝钉送到买主那里,然后趁着他们还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之前离开。在散热器还没有分崩离析,离合器还在正常工作的时候,在家中将这堆令人惊讶的破铜烂铁拼凑在一起——这就是他们的唯一要务。他们总是筋疲力尽、骯脏不堪,随时面临着最差的境况,也习惯性地缺钱和阴郁。他们不会对那些希望搭乘顺风车又付出了金钱的落魄旅客表现出任何形式的好奇。 “就这样你到了卡莱尔?” “是的,我几乎睡了一路,当然除了拿手电筒的时候。醒来的时候也会有些许快乐,和那个年轻人互不相识更增添了这种快乐。你知道,我以前从来没坐过摩托车侧斗,它可不像汽车。当然,汽车也很让我着迷,尽管有那么两三次机会我尝试驾驶却没有成功发动。我喜欢被载,而这次侧斗之行调动了我的想像力。动力就在外面,你被推着向前——或者说,与它一起前进。这就好像私奔的感觉。比起坐汽车来,你似乎更能感受到机器的力量。这是为什么?” 温西摇摇头。 “或许,只是我的想像。总之,我们早上到达了卡莱尔。我在小饭馆吃了一点东西,然后,当然,我必须作好计划。我买了件新衬衫、几双袜子,还有牙刷等日用品,还买了一个小背包把东西都塞进去。那时我才想到钱的问题。我必须在某个地方兑现支票,但是那就意味着告诉人们我在哪里——我的意思是,银行工作人员或许会给科尔库布里郡打电话。我想边走边赚钱应该会更有趣。我还有足够的钱买颜料,所以我进了一家艺术品商店,买了盒子、调色板、笔刷和一些颜料——” 第69页 “我想是温莎-牛顿。”温西说。 “是的,人们可以在大多数地方很容易地买到它。我一般都是从巴黎带原料,但是温莎-牛顿很值得信赖。我想我可以靠为游人画画沿途进入雷克乡村,这非常非常简单。一天可以完成两三幅——你知道,山啊、水啊、雾啊——如果你的作品感情足够丰富,有些傻子会一次给你十先令。我知道一个人总是这样完成他的假期——当然,他从来不签自己的真实姓名。这是批量生产模式。” “所以你就产生了h. 福特先生的主意?” “哦,你已经去过布拉夫的公牛旅馆了吗?——是的,这个主意让我十分高兴。当我买了颜料之后,钱就只够贿赂另外一个卡车司机了,但是没用到。我发现一个开着赖利车的人——牛津小伙子,非常好的小伙子。他要南下,说我可以和他一起去任何我想去的地方,而且不用付费。他的名字叫约翰·巴雷特,很健谈,正在四处游荡自我娱乐——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只是因为刚得到一辆新车,想要看看她的性能。该死,他确实这样做了。我一生中从未如此害怕。” “他住在哪里?” “哦,伦敦,某个地方。他告诉过我,但是我忘掉了。他还问了很多问题,但我只说自己是个旅行画家,而他认为这是个很好的笑话。我不介意他这样说,因为那时就是这种情况,你知道。他问我旅程中有什么乐事,我就把从朋友那里听来的全都告诉他;他问我上一站是哪里,我回答是加洛韦——就是这么简单。到达布拉夫的时候,我说我要在那里下车。我觉得自己太年轻,还不能死——而且我才刚刚开始冒险。他有一些失望,但还是祝我好运。我去了公牛旅馆,因为那里比其他的地方小,而且我想到了画招牌的主意。我作了正确的决定,因为第二天天气很糟糕。本来我计划要画些山啊、湖啊什么的,但没想到天气会那样。我住下,画完,继续出发,然后来到这里。” 法伦再次拿起画笔,重新研究起狗与枪的招牌。 “非常好,”温西说,“但是你知道,糟糕的是,在周一晚上和周二下午三点之前,没有任何证人可以证明你在哪里。” “哦!没有——我完全忘了这个。但是,我想,这不是很重要,对吗?毕竟,我有一个直接、自然、完美的解释。” “或许,对我来说足够自然了。”温西说,“但是,警察是否也这么认为——” “该死的警察!我说,温西——” 冰冷和死寂的阴影开始在画家的眼睛里蔓延。 “这意味着我必须回去吗,温西?” “我恐怕,”温西说,“这是必须的。”他透过法伦的肩膀看向旅馆的后门,两个穿着粗花呢衣服的粗壮男人出现在那里。法伦发现了他的紧张不安,转过头来。 “天哪!”他说,“全都完了。打包回家,被捕,监狱。” “是的,”温西用几乎听不到的声音说,“这一次你不能逃了——永远。” 注 释 〔1〕二十世纪世纪二十到四十年代,有些英国男女在周末去酒店,男的要给女的买一枚便宜的戒指,假装他们是夫妻。 第二十一章 斯特罗恩的故事 “自行车?”麦克弗森巡官说,“能不能别再跟我提自行车,我一听到这个词就头疼。你能想像这几辆自行车的混乱情况吗?一辆在尤斯顿,另一辆在克里镇,好像这还不够,沃特斯的自行车也消失了,没有人知道是应该以谋杀罪逮捕沃特斯还是先搜索偷自行车的贼。” “这可真够烦人的。”温西说,“我想没有任何人在东河看到沃特斯上船。” “如果有人曾经见过他,我还用这样烦恼吗?”巡官愤怒地说,“有一个人看到另外一个人走过沙滩,但他远在半英里外,谁能证明那是沃特斯?” “我必须说,”温西坦陈,“我一生中从未见过这么多没有说服力的不在场证明。另外,巡官你调查过弗格森的陈述吗?” “弗格森?”巡官就像一个家庭作业过多的小学生似的,怨恨地说,“我们当然不会忘记弗格森,我去了斯帕克斯-克里斯普,调查了那里的雇员。有两个人记得他。楼下展厅的伙计认出了弗格森的照片,说他周一下午带过来一个磁发电机,但伙计忘记了具体时间。是桑德斯先生接待了他。伙计打内线电话给斯帕克斯先生,让桑德斯进来——他是个聪明的年轻人,一下子就从我给他的六张照片中找出了弗格森,并从日记簿里找到了磁发电机的记录。” “他能记得弗格森是什么时候进来的吗?” “他记不住准确的时间,但是他说他刚吃完午饭回来,发现弗格森在等他。他午饭时间一般是从一点半到两点半,但是那天有点晚,弗格森已经等了一会儿,所以他想应该是三点差十分的时候。” “这也是弗格森陈述的时间。” “非常接近。” “哈,听起来很正确。桑德斯就说了这些吗?” 第70页 “是的。另外,他还说他不知道那个磁发电机怎么了。他说看起来好像是某人故意损坏了它。” “这很有趣,当然,这应该是修理工的报告,你见过修理工了吗?” 巡官承认他没有这么做,而且他不知道这与案件有什么关系。 “或许,”他猜测,“你正在想某个恶毒的人希望弗格森那天早晨开不了他的车?” “巡官,”温西说,“你还真会猜人的心思,我正是这么想的。” 法伦已经返回科尔库布里郡,他逃跑的梦想破灭了。妻子原谅了他,而他这一段时间的失踪也变得微不足道。吉尔达·法伦,笔直而平静地坐在那里,把松软的白色棉束纺成强韧的线,这些线只能紧紧缠绕在旋转的纺锤上。警察已经得知法伦的故事,马克斯韦尔·贾米森局长对此摇摇头。他们不能拘捕法伦,必须接受他的故事,否则就要找证据证明这个故事不成立。他们也不想拘捕法伦,因为那样的话,他们还要拘捕沃特斯、高恩、格雷厄姆甚至斯特罗恩,他们所有人的故事都同样古怪,令人怀疑。为一个案件同时拘捕五个人实在太过荒谬。 格文的搬运工仍然在生病。他的病——非常严重,毫无疑问——发展为腹膜炎了。尤斯顿的自行车已经确定是安沃斯的小安德鲁的财产,但是有什么证据表明它与坎贝尔有关呢?如果法伦是兇手,那么它显然与案件无关,因为法伦不可能在格文搭乘去艾尔的车,而又在三点出现在新加洛韦;法伦这部分故事是真实的,他们已经确认过。法伦——像其他人一样——必须任其自由行动。所以他闷闷不乐地坐在画室,而他的夫人在纺纱——或许没有绳索,但却是更大的束缚——起居室里仍然悬挂着冰冷的蓝色窗帘。 警察局局长决定亲自访问斯特罗恩,斯特罗恩礼貌但不热情地接待了他。 “我们已经得到了法伦的陈述。”马克斯韦尔先生说,“关于他周一晚上和周二早上的行动,需要得到你的确认。” “是吗?”斯特罗恩说,“哪些方面?” “嘿,”局长说,“你完全知道是哪些方面。我们从法伦那里知道,你并没有告诉我们那个时间里你的全部行为。现在法伦已经告诉我们他的解释,你不能再保持沉默。” “我完全不明白,”斯特罗恩说,“有人告诉我法伦先生去英格兰旅行,现在已经回来了。为什么我要回答关于他的私人问题?要调查什么?” “斯特罗恩先生,”局长说,“我现在诚挚地请求你不要用这种态度。这对你没有任何好处,只会增加麻烦,还有嫌疑,请原谅我这样说。你很明白我们现在在调查坎贝尔谋杀案,而我们绝对有必要调查坎贝尔先生死前看见过他的所有人的情况。法伦先生周一晚六点见过他,他向我们描述了从那之后的行为,这份描述需要你的确认。如果你能提供,你有什么理由拒绝?” “理由是,”斯特罗恩说,“法伦先生现在是自由的,因此,可以推测你们并没有质疑他的理由。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没有必要回答你们关于他行为和他个人事情的任何无礼问题。而另一方面,如果你们控告他或者我犯了谋杀罪,你才有权利这样说,并且要警告我们,我们可以不回答你的问题。” “当然,”马克斯韦尔先生按捺住自己的怒气,然后说,“如果你认为这样做可以使自己获罪的话,那么你当然可以不回答任何问题。但是当然,你也不能阻止我们从你的拒绝中自然地得出某些结论。” “这是威胁吗?” “当然不是,这是警告。” “如果我谢谢你的警告,但仍然拒绝回答呢?” “如果这样的话,那么——” “如果这样的话,你唯一要做的就是逮捕我,然后控告我谋杀或者同谋。你准备这样做吗?” 局长当然没有任何这样的打算,但是他简短地说:“你可以尝试一下。” 斯特罗恩停下来,手指轻敲着桌面。壁炉台上的座钟滴答作响,迈拉欢快的声音从花园里传出来,她正和妈妈还有女僕一起玩捉人游戏。 “很好,”斯特罗恩最后说,“法伦说了什么需要我确认?” 马克斯韦尔·贾米森先生因为这个明显的圈套而再一次怒气上升。 “我恐怕不应该是这样的,斯特罗恩先生。”他带着不悦的口吻说,“我想最好是,你从头开始,告诉我们都发生了什么事。” “你所谓的开始指的是什么?” “从说说周一下午你在哪里开始。” “周一下午?我出去了,画画。” “在哪里?” “在巴尔姆。你需要证据吗?我可以给你看画布,当然从画布上看不出它是周一画的。但是,我想应该会有人看到我的车。我把它停在田野里,然后走到崖边。作画的对象是罗斯岛。如果完成的话,可以卖五十几尼〔1〕。” “你什么时候离开那里?” “大约七点半。” “到那时候光线还好吗?” 第71页 “天哪!”斯特罗恩说,“警察要展现他们的艺术天赋吗?不,当然不好,但是我随身带着晚饭出门——包括一份冷掉的鲜肉三明治、一些软面包片、黑面包、奶酪、西红柿,还有一瓶沃辛顿。为了给我的狂欢加点娱乐性,我还带了一本书——非常棒的书,关于这个镇里发生的一场谋杀案——克劳夫兹〔2〕先生的《约翰·马基尔先生的最后旅程》。你应该看看。这本书里警察找来苏格兰场的同事帮忙,才解决他们的问题。” 马克斯韦尔先生不动声色地接受了这份讥讽,他只是问道:“然后你就返回门城了吗?” “没有,我去了汤兰。” “经过科尔库布里郡吗?” “我不是坐飞机,当然要经过科尔库布里郡。” “我的意思是,什么时间?” “大约八点。” “有人看到你吗?” “毫无疑问。根据我的经验,一个人穿过科尔库布里郡或者其他地方,至少有半打人会看到。” “你中途完全没有作过停留吗?” “没有。” “你去了汤兰,然后呢?” “钓鱼。满载而归。一条鳟鱼,四分之三磅,又一条鳟鱼,七盎司,还有三条尚未长大的小鱼,我放了回去。” “在那里遇到过任何人吗?” “我不知道。看守人认识我,但那天他不在那里。不过我猜有某些闲人或者其他什么傢伙会注意到我。” “你是在什么时间离开汤兰的?” “我想大约是十一点,鱼儿们似乎丧失热情了,我也是。” “然后呢?” “然后我像个好孩子那样回了家。大约午夜时分到达。” “当然,这个你可以提供证人?” “当然,我妻子和僕人。但是很自然,我让她们说什么她们就会说什么。” “毫无疑问。”马克斯韦尔对这种挖苦无动于衷,“然后呢?” “我又开着车出去了。” “为什么?” “寻找法伦。” “为什么这么做?” “我回家发现一张留言条。” “那张字条还在吗?” “不,我烧掉了。” “上面写了什么?” “他告诉我要去自杀。我想我应该去阻止他。” “他说要去哪里吗?” “没有,但是我想他应该会去克里镇的山上。我们有时会讨论到自杀的问题,而那些老矿山似乎对他有某种吸引力。” “我明白了。你直接去了克里镇吗?” “是的。” “你确定吗,斯特罗恩先生?” “是的,当然。” 马克斯韦尔是个小心谨慎的人,但是斯特罗恩防备的语调提醒他这是一个谎言。他灵机一动,决定冒险诈他一下。 “如果我告诉你有人在十二点到十二点半之间在安沃斯旅馆和静石池塘中间的路上看到你的车,你大概会很惊讶吧?” 斯特罗恩很明显对此毫无准备。 “是的,”他说,“我很惊讶。” “这很令人惊讶,”局长说,“但就像你说的,总有很多闲人。好吧,现在我提醒你这一点了,你应该想到你去了这个方向吧?” “啊,是的,我刚刚忘了。我去——我想——” “你去了坎贝尔的房子,斯特罗恩先生。事实上,有人在那里看到你了。你去那里做什么?” “我想或许可以在那里找到法伦。” “为什么?” “哦,啊——他非常不喜欢坎贝尔,而且,我想——或许他会去找坎贝尔要个解释什么的。” “你这样想很奇怪,不是吗?” “怎么会?毕竟,假装他们俩是好伙伴也没什么好处。那天晚上他们吵了一架——” “是的,但是当时你并不知道,斯特罗恩先生,你告诉我你从巴尔姆径直去了汤兰,中途没有在科尔库布里郡作过停留,也没有与那里的人说过话。” “对,这很正确。但是,当然,如果法伦说要杀人的话,我也只能得出这个结论。” “我明白了。这仅仅是猜测而已。法伦的字条里没有说明他要去找坎贝尔,是吗?” “完全没有。” “斯特罗恩先生,如果你坚持隐瞒事实真相,将会给自己带来重大的麻烦。我们知道那张字条的内容。” “哦!”斯特罗恩耸耸肩膀,“如果你们知道,为什么要问我?” “我们问你只是要取得相互独立的证据确认,斯特罗恩先生。我必须告诉你,你这样的态度只会给法伦先生和我们带来麻烦。” “好吧,如果法伦告诉了你——很好,那张字条上提到了坎贝尔,我去看看法伦是否在那里,如果不在,我可以警告坎贝尔。” “警告他?你把法伦的威胁当真了,是吗?” 第72页 “啊,也没有太当真。但他们都是容易激动的人,我想如果他们在那种情绪下见面肯定会闹得非常不愉快,或许真的会打起来。” “你传达你的警告了吗?” “他家里没人。我敲了两三次门,屋子里完全是黑的,我就进去了。” “门是开着的吗?” “不,但是我知道从哪里找到钥匙。” “这是每个人都知道的事吗?” “我怎么知道?我经常看到坎贝尔把门锁起来之后就把钥匙挂在排水管后面的一个特殊钉子上。” “我明白了,所以你就进去了?” “是的,一切都很干净整齐,就像坎贝尔不曾来过。屋子里没有晚饭餐盘之类的东西,坎贝尔也不在床上——我上楼看过了。我在桌上给他留了一张字条,然后走出来,把门重新锁上,再将钥匙放回原处。” 听到这条新闻,局长费了好大的自制力才没有表现得太震惊。最终他成功地以平常的语调问道:“你在字条上写了什么?” 就在斯特罗恩犹豫的时候,他装作很有把握地加了一句:“斯特罗恩先生,这次请你回忆得更准确一些。就像你看到的,我们总能核对这些信息。” “是的,”斯特罗恩冷冷地说,“事实上,我非常想知道,为什么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张字条的事。” “是吗?你是不是认为坎贝尔看到了它,然后把它毁了?” “开始是这样的。”斯特罗恩说,“这就是我为什么认为该死的星期一晚上完全不重要。如果坎贝尔在我之后回了家,就说明那时候他还活着。他吃了他的早饭,不是吗?至少,我是这样理解的——而且我想他看过了字条,然后丢了它。” “但你现在不这么想了?” “啊,如果你拿到了那张字条,很显然他就没有。如果你是在他的尸体上发现的,你肯定之前会提到的。” 局长耐心地说:“我没有说我们什么时候拿到那张字条的。” 因为某些原因,这句话似乎使斯特罗恩丧失了勇气。他依旧沉默不语。 “好吧,”局长说,“现在能告诉我字条的内容了吗?你有足够的时间好好思考。” “你的意思是,我在捏造事实吗?好吧,我不会捏造,但我确实不能每个字都完全记住。我想大意是这样的:‘亲爱的坎贝尔,——我非常担心f。他现在情绪很激动,威胁要对你做出伤害。不管我对你的行为有多少抱怨——你很明白这一点——我想你最好有些防备。’类似于这样的话,然后我签了我名字的缩写。” “你认为在写给一个你不喜欢的人的字条上,这样描述你的朋友值得吗——你现在还是坚持说你没有把法伦的威胁当真吗?” “啊,你不知道。我考虑得更多的是法伦而不是坎贝尔,我不想让他惹麻烦——我不想他犯下伤害罪之类的事情。” “这个我不大理解,斯特罗恩先生,法伦经常威胁说要伤害坎贝尔吗?” “他偶尔会有这样鲁莽的想法。” “他曾经攻击过他吗?” “没——没有。只有过一次小争吵——” “我记得好像听说过他们的争吵——大约六个月前,是吗?” “似乎是的。但那说明不了什么。” “无论如何,你认为这件事情已经足够重要,因此你必须给一个像坎贝尔这样轻率而脾气火暴的人留言。这已经不言而喻了,不是吗?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我开车去了克里镇,然后转上山路。我把车留在菲尔贝外面大路的尽头,沿路上山,边走边喊法伦的名字。那天晚上没有月亮,但是星光闪烁,而且我还拿着手电筒。我很熟悉那条路——其实并不是路,只不过是羊肠小道而已。快要接近旧矿山的时候我开始仔细搜索。当我发现某个东西在移动的时候我又开始大喊。后来我发现那确实是个人。他跑了起来,我紧追不捨,最后终于追上了他。我说:‘天哪,法伦,是你吗?’他说:‘你他妈的到底想干什么?’然后我抓住了他。” “是法伦吗?” 斯特罗恩看起来又一次犹豫了,但最后他还是回答:“是的,是法伦。” “然后呢?” “然后,我与他争吵了一会儿,试图劝说他回家。他坚决拒绝了,然后又开始跑。我用胳膊抱住他,但他使劲挣扎,混乱中,他一拳打在我脸上,把我打倒了。等我挣扎起来,他已经离开我跑远了,我能听到远处踩石子的声音。我拼命追赶。当然,夜很黑,但是天空很晴朗,因此你可以看到一团灰色的影子在移动。当他爬上地平线之后我不时可以看到他的身影。你知道那个地方——起起伏伏,有很多大坑和小丘。我累得气喘吁吁,一边还想着法伦,所以没有发现自己跑到了哪里。脚下不知道踩到什么东西,我头朝下栽了过去——当时的感觉就像掉下了世界尽头。我一路嘭嘭地撞到木头之类的东西,最终咚的一声,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总之,当我恢復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个深坑的底部。四周一片漆黑,只有头顶的一线星光。我仔细摸索了一下四周,并试着站起来,但站起来后感到一阵剧痛,头晕眼花,然后再次失去了意识。不知道又过了多长时间——肯定是很长时间,因为当我再次恢復意识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我终于看清自己在哪里。” 第73页 “一个旧井筒,我想。” “是的,上帝啊!就是那样的地方。我不知道是否有四十英尺深,但对我来说够深了。就像一根垂直陡峭的烟囱,只看见头顶一方明亮的天空,而且看起来距离我足有一英里。幸运的是,它很窄。我手脚伸开就可以攀住井壁四周,于是就痛苦地一点一点往上攀。这可真是个苦活,因为我的头还很晕,而且腿脚无力,所以前一两次尝试都以失败告终。我大声地一次一次唿喊,绝望地祈求有人能够听到我的声音,但是这个地方就像墓地一样死寂。幸运的是我没有摔断手脚。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想自己现在仍然在那下面。” “不,”局长说,“我们周五或者周六会把你拉上来。” “哈!——我想那时候我已经不需要忧虑这个了。好吧,休息了一会儿之后,我感觉脑袋清醒些,也能很好地控制四肢了,于是开始慢慢地向上挪动。进展缓慢,因为井壁很滑,所以很难找到立足处或者可以用手抓的地方。有时候我不但不能上升,反而会下滑。幸好那里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处水平桁条,我可以抓住它们,然后稍作喘息。我希望农场的人会看到我的车,然后过来找我。但即使他们看到了,或许也会认为我正在某个地方钓鱼或者野餐,而不会多加关注。我一点一点往上爬,很高兴我又高又壮。最后,上帝啊!简直是解脱。我发现自己到达顶端,我伸出一只胳膊触摸到神圣的草地。最后一步简直是一场激烈的搏斗——我还以为自己永远出不来了,但是我做到了。接着我把腿也拖了上来,感觉它们都灌了铅。我欢唿着打了两个滚,躺下大口喘气。啊!” 斯特罗恩停下来,局长恭喜他死里逃生。 “然后,我在那里躺了一会儿——真是灿烂的一天。风声唿啸,但是阳光炙烈,我告诉你整个世界在我看来都非常美好。我像牛奶冻那样打着战,而且又饿又渴——上帝!” “你知道那是什么时候吗?” “我不确定,因为手錶停了。那是一个腕錶,肯定是跌下去的时候撞坏了。我休息了一会儿——或许半个小时——伸了个懒腰,试着确定自己在哪里。那里散落着很多矿山,我无法分辨出具体的位置。然而,我发现了一条河,在那里喝了水,并把脑袋在水里泡了一会儿。这之后我才觉得好过一点,而且我发现法伦打在我的脸上的时候顺便给我留下一个很明显的黑眼圈。当然,我全身都很疼,从头到脚都是淤伤,我的后脑勺还有一个鸡蛋那么大的包,我想就是这个把我敲昏了。下一步就是找到我的车,我推算自己距离菲尔贝大约两英里,而且我认为顺着河流的方向应该是正确的,于是我开始顺流而下。天气十分炎热,我还丢了帽子,顺便问一句,你们找到它了吗?” “是的,但我们不知道那是谁的。它肯定是在你和法伦的混战中被打下来了,开始我们以为是他的,但法伦夫人说不是,所以我们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啊,那现在你们知道了。这个事实应该可以很好地证明我的故事,你不这么认为吗?” 局长也在思考这个问题,但是,斯特罗恩声音中透露出的扬扬得意又让他疑窦重生。周四或者周五的任何时间将帽子扔到一个合适的地方,为这个非常戏剧化的故事作註脚,不是很简单的事吗? “不要管我想什么,斯特罗恩先生。”他说,“继续,接下来你做了什么?” “啊,然后我就顺着河走,一段时间之后我终于见到了那条路和我的车。它就在原来的地方,仪錶盘上的时间显示的是十二点十五分。” “这一路上你没有看到任何人吗?” “哦,看到了,我看到一个人。但是我——我躲起来了,直到那人走了过去。” “为什么?” 斯特罗恩看起来十分不自在。 “因为——好吧,因为我确实还没有准备好回答任何问题。我不知道法伦发生了什么事。我意识到自己好像刚从战场上回来,如果法伦的尸体被人在某个矿井里发现,那么我就会显得非常奇怪。” “但是无疑——” “是的,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但是无疑’,如果我想到了,我应该告诉某人,然后展开搜索。但是,你不觉得,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法伦已经恢復理智,悄悄回家去了。如果什么事都没发生,我就四处嚷嚷,引起流言飞语,那是非常愚蠢的。在我看来,最好是随后悄悄返回,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花了很长时间才将车子启动。前天晚上我离开的时候开着车灯,希望回来的时候能很快找到路,所以电池用完了。我只能启动手柄摇开车子,这可是个力气活:克莱斯勒七○型汽车的引擎实在是巨大;但是,一刻钟之后我还是成功启动了车子。” “你完全可以从农场那里获得帮助。” 斯特罗恩表现出很不耐烦的样子。 “我没有告诉过你我不想引人注意吗?事实上,我无时无刻不在害怕有人听到声音前来察看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他们没有。或许大家都在吃饭。车子里有一顶旧帽子和一件摩托车外套,我尽量将自己收拾整齐,开车回家——穿过科诺克斯的那条路。这条路穿过格伦另一边的斯凯尔·布恩,然后从安沃斯·奥尔德柯克出来。我大概一点半才到家。” 第74页 局长点点头。 “你彻夜未归,家人不着急吗?” “没有,我忘了说,当我拿到法伦的字条,就打电话告诉妻子我被人叫走了,这事我不想对别人说。” “我明白了,回家之后你做了什么?” “我打电话给科尔库布里郡的麦克莱伦·阿姆斯酒吧,问他们能不能好心地帮我给法伦夫妇送个口讯,询问法伦先生是否能给我打电话,约时间一起钓鱼。大约半小时后我接到了回电——那个时候我刚刚洗完澡,觉得身体稍微舒服了一些——是法伦夫人的回电,她说休不在家,问我是否需要留口信?我告诉她不要跟任何人说任何事情,我吃过午饭会过去看她,有一些重要的事情要告诉她。她有些紧张,我又问她昨天晚上休回来了没有——只回答有或者没有——她说没有。然后我又问坎贝尔有没有什么麻烦。她回答说有。所以我跟她说关于这两件事什么都不要说,我会尽快赶过去。” “关于这些事情你告诉你妻子多少?” “我只说法伦闹情绪,离开了家,而且告诉她不要对任何人说起这件事,也不要告诉任何人我彻夜未归,还搞得这么狼狈。当我把自己收拾得像样点之后,就吃了点午饭。我当时很需要吃点饭。” “我想也是。那么后来,你又去科尔库布里郡了吗?” “不,我没有。” “为什么没有?” 局长顽固地追问“为什么”或者“为什么不”,让斯特罗恩感到十分愤怒也十分不安,他不舒服地在椅子里挪动了一下。 “我改变主意了。” “为什么?” “当然,我准备要去的。”斯特罗恩看起来一瞬间有些失神,想了想后才继续说道,“由于我女儿的关系,我们家一般是中午时分吃正餐。我们烤羊腱肉。那天直到两点才准备好,当然这比平时要晚,因为她们觉得应该等我回来一起吃。我喜欢羊肉,而且我也不想在女佣面前表现出异样。所以我们一起吃饭,而且一直吃到将近三点。三点过一刻的时候我准备出发,开门出去取车,这时我看到汤姆·克拉克从高尔夫球场的方向过来。就在我家大门的对面他遇到了门城警察,因为篱笆的关系,他们没有看到我。” 局长没有发表评论。斯特罗恩艰难地咽了口唾沫然后继续说道:“治安官说:‘市议长在高尔夫球场吗?’克拉克回答:‘是的。’治安官接着说:‘我们正要找他,有人发现坎贝尔死在牛顿-斯图尔特。’说完,他们就沿路走远了,我也没再听到他们说什么。我回了屋,想要好好思考一下。” “你是怎么想的?” “我拿不定主意应该怎么办。我不知道这对我会有什么影响。但是我不认为现在去法伦那里是个好主意,这可能会引起闲话。总之,我需要时间思考。” “这是你第一次听到有关坎贝尔的事情吗?” “当然是的,这个新闻刚刚传出。” “你当时很吃惊吗?” “自然。” “但是你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冲出去询问细节。” “没有。” “为什么?” “你到底什么意思,为什么?我没有,就这样。” “我明白了。当彼得·温西勋爵稍晚过来的时候,你还没有去科尔库布里郡吗?” “没有。” “他将坎贝尔死亡的消息告诉了你妻子。她之前听说过了吗?” “没有,我不知道详细情况,而且我想最好不要提起。” “你告诉温西勋爵你所知道的事情了吗?” “没有。” “为什么没有?” “我想我的妻子会觉得很奇怪,这些我都没有告诉她。” “你说明自己的黑眼圈了吗?” “是的,我给了一个——呃——捏造的解释。” “为什么?” “我不知道这与温西有什么关系。” “你的妻子怎么理解你的解释?” “我不认为这与你有什么关系。” “你当时有法伦杀了人的想法吗?” “当时还没有任何有关谋杀的问题。” “确实,斯特罗恩先生,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你的行为会如此奇怪。你那天晚上去见法伦夫人了吗?” “是的。” “你对她说了什么?” “我告诉她前一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这就是全部吗?你有没有告诉她——例如——有人可能会控告法伦谋杀,她对警察说话的时候必须谨慎?” 斯特罗恩眯起眼睛。 “这难道不是一个你不应该问,而且我也不应该回答的问题吗?” “随你的便,斯特罗恩先生。”局长站起身,“看起来你熟知法律。你知道,谋杀罪的从犯可能得到与主犯同样的惩罚。” “我当然知道,马克斯韦尔先生。我还知道你没有权力公开或者暗中对正在接受讯问的证人进行威胁。还有什么我能为你做的吗?” 第75页 “没有了,谢谢。”警察局局长礼貌地回答。 斯特罗恩竟然做了这么多事——当局长驱车回科尔库布里郡的时候,依然在思索着他的话。如果他在坎贝尔桌子上留下字条的故事是真的——局长也倾向于认为这是事实——那么斯特罗恩粉碎了警察们已经建立起来的精密理论。它意味着:要么坎贝尔在斯特罗恩来过之后还活着——那么在门城到科尔库布里郡的路上就没有发生谋杀;要么有另外一个人——迄今为止还不知道的人——在午夜之后去过小木屋,那么这个人无疑就是兇手。 当然,也可能根本没有什么留言,是斯特罗恩发现坎贝尔在家,然后杀了他。这与弗格森的证词吻合。但是,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要捏造出这么一张字条来呢?除非是为了将嫌疑转嫁给法伦。这很荒谬,因为斯特罗恩行为的唯一合理解释就是他要么想包庇法伦,要么与他是同谋。 另外一个人——另外一个人。会是谁呢?迄今为止,弗格森的说法被充分证明了。第一辆到来的车带着尸体,第二个到来的人是斯特罗恩——如果还有第三个人来,多么不幸弗格森没有听到!弗格森—— 弗格森。是的,那么,弗格森呢? 在所有人当中,只有他进入坎贝尔的房子不会引人注意。他只要走出来,用那把方便钥匙打开门——他肯定不止上百次看到坎贝尔把它藏在那里。 但是,这很荒唐。不仅因为弗格森有不在场证明——局长不认为他的证明有不适当的地方——这个理论还留下一个巨大的问题有待回答。当斯特罗恩进来的时候,坎贝尔在哪里?如果斯特罗恩在那里看到了他,为什么他还要说那些话? 假设斯特罗恩发现坎贝尔躺在地上并且已经死亡——早些时候被弗格森杀死了。然后呢?是斯特罗恩与弗格森联手了吗? 这才是真实答案。他们所有的困难都是由于他们假设参与谋杀的只有一个画家。弗格森可能是兇手,他通过去格拉斯哥建立不在场证明,而斯特罗恩留下来伪装事故现场,并画画。 所有关于和法伦打架,在矿山中跌倒的故事都是站不住脚的。斯特罗恩一直在牛顿-斯图尔特。他从克里镇和安沃斯·柯克之间的辅路回家的陈述有可能会被证实,这个时间与他带着尸体来到米诺奇,在那里画画并逃跑的时间很吻合。 只是——为什么要把法伦牵扯进来?是因为如果不把他最好的朋友牵扯进来他就不能捏造出更好的彻夜不归的藉口吗?何况,这个人本身也受到怀疑。这说明斯特罗恩是多么恶劣和冷血。 但是,他也是个聪明的傢伙。一个人在你问问题之前就能猜出你的意图,一个敏锐、精明、谨慎的恶魔。一个事先就可以谋划出这样一个计划的男人。 他聪明地想出把帽子拿到菲尔贝,将它扔到某个矿坑井筒边上的把戏,但是他的得意之色也表现得太过明显了。 局长对此感到很满足,他径直去找温西,告诉他自己的发现,但是温西不在家。 注 释 〔1〕英国的旧金币,一几尼值一镑一先令。 〔2〕弗里曼·威尔斯·克劳夫兹(freeman wills crofts, 1879-1957),侦探小说家。克劳夫兹的《桶子》在史上意义非凡,它与克里斯蒂的《斯泰尔斯神秘案件》共同开启了长篇小说黄金时代的大门。克劳夫兹的作品大部分属于“写实流派”,对于侦查过程巨细靡遗,具有“体验追缉真兇、寻求谜团出路”的风味。 第二十二章 格雷厄姆的故事 “我非常希望,温西,你能找点事情做。”沃特斯恼怒地说,“你为什么不去钓钓鱼,或者开车兜兜风?你走来走去让我不能很好地作画,我丧失灵感了。” “我很抱歉。”温西说,“可是这让我很着迷。我想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四处游荡,观察另外一些正在工作中的人。看看那些拿着电钻机开垦伦敦的人是多么受欢迎啊。公爵的儿子,厨师的儿子,形形色色人的儿子——人们在那里一站几个小时,忍受着耳鼓剧烈的疼痛——为什么?很简单,就是你享受着游手好闲的乐趣而其他人则在工作。” “很有可能。”沃特斯说,“值得庆幸的是,机器的轰鸣声掩盖了工人们对游手好闲行为的评论。你会喜欢我坐在那里观看你查案吗?” “这个不同,”温西说,“侦查要秘密进行。这是一项不应该有观众的工作。但是如果你喜欢,也可以观看。” “很好!你先去调查,等我画完这幅画就尾随着你观看。” “不用烦恼。”温西欢快地说,“你现在就可以观看,免费。” “哈!你现在就是在调查吗?” “正全力以赴。如果你现在能把我的头盖骨取下来,你就可以看到里面的齿轮正转得飞快。” “我明白。我希望你不是在调查我。” “每个人都会这样希望。” 沃特斯眼神锐利而不安地瞥了他一眼,把调色板放到一边。 “听我说,温西——你不是在暗示什么事情吧?我把我的一切行为都告诉你了,而且我认为你相信我。如果警察只看到表面的东西,我可以原谅,但是我想至少温西你是很有判断力的。如果我杀了坎贝尔,那么我应该仔细地为自己提供一个更加合理的不在场证明。” 第76页 “这取决于你多么聪明,”温西冷酷地回答,“你记得坡〔1〕那本《失窃的信》里面的情节吗?一个非常愚蠢的兇手完全不会给自己找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而一个稍微聪明一点的兇手说:‘如果我不想被怀疑,就必须寻找一个很好的不在场证明。’但是一个更加聪明的兇手会对自己说:‘每个人都希望提供一个一流的不在场证明,但是我的证明越充分,他们就会越怀疑我。我是一个聪明人,所以会提供一个看上去并不十分完美的证据。然后人们就会肯定地说,如果我犯了罪,那么会提供一个更加完美的证明。’如果我是兇手,就会选择这么做。” “那么你或许不会有好下场。” “很有可能。警察都很愚蠢,他们在推理过程中永远跨不出第一步。遗憾的是,你的自行车还没有找到,不是吗?” 沃特斯再次拿起他的调色板。 “我不想再继续讨论这个愚蠢的问题。” “我也不想,继续画画吧。你有这么多画笔,都会用到吗?” “哦,不会!”沃特斯讽刺地说,“我只是为了虚张声势。” “你所有的东西都放在这个小背包里吗?就好像妇女的小手袋,十分杂乱。” “但是只要需要,我总能找到它们。” “坎贝尔也用这样一个小包。” “那么我们之间还有些共通性,不是吗?”沃特斯非常不耐烦地从温西手里抢过那个小包,翻出一管玫瑰红颜料,在调色盘上挤出一些,然后把盖子拧紧,又扔回袋子里。 “你用玫瑰红吗?”温西好奇地问,“有人说这种颜色很难看。” “有时候用起来很顺手——如果你知道如何用它的话。” “它不是很容易褪色吗?” “是的——我也不是经常用它。你是在上艺术课吗?” “差不多。学习不同的方法。非常有趣。很遗憾我从来没有看过坎贝尔作画。他——” “看在上帝的分上,不要喋喋不休地说坎贝尔。” “不要吗?但是我记得非常清楚,你说如果你想的话,就可以很好地模仿坎贝尔的作品。就在他死之前——你记得吗?” “我不记得任何事了。” “啊,你那时喝醉了,我也没把它当真。这周的《周日纪事报》上有一小段关于他的文章。我在某个地方得到了一份。哦,是的——他们说他的死是艺术界的巨大损失。‘他不可模仿的独特风格,’——它是这样写的。我想他们不得不说点什么。‘非常独特的手法’——这是高度的赞美。‘卓越的想像力和独特的色感让他跻身一流画家的行列。’我注意到那些突然死去的人看来都是一流的。” 沃特斯轻蔑地哼了一声。 “我知道《周日纪事报》上写这篇文章的傢伙。汉布尔登那群人中的一个。汉布尔登是个画家。坎贝尔从他那里学了点小把戏,创造了自己的风格。我告诉你——” 这时画室的门嘭地被撞开,乔克·格雷厄姆上气不接下气地跌了进来。 “我说,温西在这里吗?对不起,沃特斯,我必须和温西说句话。不,没关系,我不会带走他的。温西!老兄,我陷入绝境了,简直太可怕了。你听说了吗?我快要被气炸了!” “去,去,”温西说,“你听了不该听的事情。去穿上你的睡衣,看起来才不会这么苍白。我再告诉你一遍,坎贝尔已经死了,他不会从坟墓里跳出来的。” “我倒希望他可以。” “要敲门吵醒邓肯吗?最好不要。” “哦,不要再胡言乱语了,温西。真的是太该死了!” “哦,可怕,可怕,可怕。”温西继续七拉八扯地胡说,“无法言说、难以名状的恐惧。你怎么看起来一副呆头鹅的蠢相〔2〕。” “呆头鹅的评价太准确了,”格雷厄姆说,“这正是我刚才看起来的样子。” “鹅被拔了毛,”温西机灵地眨眨眼睛,“你也是。” “幸运的一击,你是这个意思吗?” “到底是什么事?”沃特斯暴怒地说。 “我也不介意你知道这件事,沃特斯。”格雷厄姆说,“如果不做点什么事的话,不出一会儿整个镇都会知道的。天哪!”他擦擦额头,重重地栽进离他最近的椅子里。 “很好,很好。”温西说。 “听着!你知道这一团乱七八糟的事都和坎贝尔有关。那个治安官,邓肯——” “我告诉过你邓肯会做什么的。” “闭嘴!这个傻瓜过来问我周二在哪里之类的问题。你知道我从来没把这件事当真。我告诉他自己到一边儿玩去。然后某些东西就被写进了报纸——” “我知道,我知道。”温西说,“我们可以拿出来读一读这部分。” “好极了,总之——你知道牛顿-斯图尔特那个女人——史密斯·勒梅热勒吗?” 第77页 “我见过她。” “天哪!我也是。她今天早上找到我——” “乔克!乔克!” “我开始完全不知道她要做什么。她向我暗示、对我微笑、郁郁不乐地看着我,对我说无论我做过什么都不会妨碍她对我的友谊,说些什么荣幸、牺牲之类只有上帝才知道的东西。总之,最后我还是从她那里得到了真相。你知道她做了什么?” “哦,是的,”温西兴奋地说,“所有人都知道。为了爱情的圣坛,一个女人牺牲了自己的名誉。但是,亲爱的老兄,我们不会责备你的。我们知道,与其连累一个高贵的女人,你即使上绞刑台也会骑士般地闭紧双唇,保持沉默。我不知道哪个灵魂更高贵——一个甚至都没有考虑过自己的女人——我似乎开始作素体诗〔3〕了。” “亲爱的温西,不要说你曾经相信过其中的任何一个字。” “坦白说,从来没有。虽然我知道你做了很多鲁莽的事,但是我保证看穿了史密斯·勒梅热勒。” “我也希望是这样。但我到底要做些什么?” “很棘手,”温西说,“很棘手。你不能确切地说明自己那天在哪里,就只能接受和贊成她的牺牲。其实我想那位夫人只不过想要婚姻而已。总之,这是一件大多数人都可能碰到的事,只不过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倖免了。” “这是勒索。”格雷厄姆嘟囔起来,“但是,我做了什么值得她这样做?我告诉你,只不过偶尔说些恭维话,我从没有——该死!” “只不过是轻轻捏捏手?” “好吧,有可能捏捏手,我必须说,我们都是文明人。” “或者是一个亲吻——我没有恶意。” “没有,没有,温西。我从来没有这么做过。我可能是个坏傢伙,但是我有自我保护的意识。没有,真的。” “好吧,不要介意。”温西安慰地说,“或许结婚会带来爱情。当你越过咖啡壶看着她,你对自己说:‘我的生命和自由归功于这个高贵女人的纯洁爱情。’你的心会因为你的冷淡而遭受谴责。” “让生命和自由见鬼去吧!我才不要当个傻子。想像一下这有多么可怕。如果不能避免,这绝对是不人道的。” “你拒绝那个可爱的小女人了吗?” “是的。我告诉她不要那么该死地白痴,然后她就哭了。简直让人吃惊。不知道那里那些人会怎么想——” “什么人,在哪里?” “在一个旅馆。她走进去找我,而我留她在休息室的沙发上号啕大哭。天知道她会告诉那些人什么东西!我应该看着她离开那里。但我——天哪,温西,她吓坏我了。我逃跑了。所有在公共场合大吵大闹的人都应该被抓起来。就在她哭哭啼啼的时候,住在那里的老牧师跑过来干涉。我不得不离开那个地方!” “看来你没玩好自己的牌。” “我想我不得不去警察那里,向他们澄清事实。但这有什么用?没有人相信我们是清白的!” “多么正确啊!你要去告诉警察什么?” “啊,我不得不告诉他们我在哪里。这没问题。你没看到这个女人讲故事的唯一结果就是我必须要对此作出解释吗?她绝对很了解我,老兄。苏格兰还不够大,容不下我们俩,我会去义大利或者其他什么地方。我越努力证明这个故事是假的,人们就越会认为,如果我们的关系不是非常亲密的话她不会撒这样的谎。” “生活很复杂,不是吗?”温西说,“所有这些都说明,一个人应该在第一时间把实情告诉警察。如果你诚实地对待那个积极的治安官,那么所有这一切都可以避免。” “我知道,但我不想给任何人带来麻烦。你看,温西,事实是,我和吉米·弗莱明到巴格勒南偷猎。那真的是非常有趣,我们就在瀑布下面张网捕鱼。” “哦,是吗?那是加洛韦伯爵的水域。” “是的,我们周一整晚都在那里,过得快乐极了。我多喝了点威士忌,这是肯定的。那儿只有一间小屋子——庄园里某个人的房子。我们在那里安营扎寨。周二我感觉不舒服,所以就待在屋子里。到了周二晚上,我们又去了,因为周一晚上带来的不仅是钓鱼的乐趣。我们周二的收穫也很丰富,那些傢伙都是该死的高手。我从他们那里得到了比我们这个所谓的阶层更多的乐趣。吉米·弗莱明是一个该死的讲故事好手。你可以听到那些令人尊敬的人的逸闻趣事!另外,这样的男人比那些普通的受教育的人,眼界开阔得多。他们不知道的鱼类、肉类和鸟类都不值得知道。他们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一想到要把他们交给警察我就十分难受。” “你真是个傻蛋,格雷厄姆。”温西说,“你到底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告诉我这件事?” “你不得不告诉警察。” “哦,我知道——但这些都能得到调和。这些傢伙现在准备出来作证了吗?” “我什么都没和他们说。我怎么和他们说?该死,我真讨厌去请求他们。毫无疑问,他们肯定会来帮助我,但是我不会这样做的。不能这样做。” 第78页 温西说:“你最好去马克斯韦尔·贾米森先生那里坦白一切。他是个非常体面的人,我打赌他不会责罚你的朋友们。另外,你确定他们会为你周二和周一晚上的行为作证吗?” “是的,周二整个早上吉米和另外一个人就在附近。但是该死,这没关系。我只想澄清周一晚上的事情。” “我知道。但是周二早上的事警察们也会非常感兴趣。” “天哪,温西,关于坎贝尔的浑蛋事不会这么严重吧?” “这正是我要说的。”沃特斯阴沉地插话道,“我们似乎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格雷厄姆。我涉嫌捏造不在场证明、教唆朋友、制造麻烦。而据我现在观察所得,格雷厄姆似乎是个和我一样聪明的谋杀犯。而你就是那个能看穿我们两个的超级侦探。但是,不管怎样,我们不可能同时犯罪吧。” “为什么不可能?”温西说,“你有可能是个帮凶。当然,这样的话就会显得你们不是那么聪明,因为最好的兇犯不需要帮凶,但不能期望人人都完美。” “的确,不过,温西,有什么证据表明这是谋杀?每个人看起来都有神秘的线索,你不能从任何人那里得知他为什么杀人,什么时候杀的,或是怎么杀的等等相关的事情——根据报纸,我们只知道这是一个画家干的。证据是什么?兇手在画上留下指纹了吗,还是怎么样?” “我不能告诉你们。”温西说,“但是,这件事取决于坎贝尔多长时间能画完那幅画。如果我计划的那个绘画大会能够举行——” “天哪,是的!我们那场表演还没进行。”格雷厄姆说道。 “听我说,让我们现在就做吧。”温西提议,“你和沃特斯都宣称能够模仿坎贝尔的风格。现在开始画,我给你们计时。稍等片刻,我现在就去警察局借那幅画给你们参考。虽然这两件事可能完全不同,但是能让我们有个大致概念。” 麦克弗森巡官毫不犹豫、但也毫无热情地把画布借给了他。他看起来非常沮丧,因此温西只好停下来问问发生了什么事。 “很多事情。”麦克弗森回答,“我们找到了一个人,他宣称周二早上看到坎贝尔的车开上米诺奇,这样时间表就被彻底推翻了。” “不!”温西说。 “是的。那个人是牛顿-斯图尔特路的修路工人,他看到坎贝尔开着车——至少车里的人看着像坎贝尔——在九点三十五分的时候从新加洛韦拐上了克里镇和牛顿-斯图尔特的路。他不认识坎贝尔,但是他描述了车和帽子还有大氅,他记得这样清楚是因为那辆车开得太快,以至于差点把正骑着车给工头送信的他碾在车轮下面。” “九点三十五分,”温西琢磨,“稍微有点晚。” “是的。我们推算他是七点三十分从门城出发的。” “哦,我并不介意具体时间。”温西说,“但他必须在格林夫人进来之前离开,还要把尸体停放在某个地方,尽管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冒这样的险。这是整个案件中另一个让我迷惑的地方。目前的重点是,按照修路工人的说法,他不可能在十点之前到达米诺奇。我们推算他在格文坐火车,那么他必须十一点十分出发,这样他画画的速度就要非常快。” “就是这样,他必须这么做。但是还有更多的信息。有个人在去格文的路上遇到一个骑车人,而那个人根本不可能赶上火车。” “别开玩笑了。”温西说,“他必须赶上火车,因为他确实赶上了。” “确实是,他看到的肯定是另一个人。” “好吧,那么,”温西说,“如果他是另外的人,那就不是我们要找的人。要合乎逻辑。” 巡官摇摇头,这时一个治安官探头进来,说达尔齐尔警官带着克拉伦斯·戈登先生回来了,要见巡官。 “说曹操曹操到,”巡官说,“你最好听听他怎么说。” 克拉伦斯·戈登先生矮小结实,面部稜角分明,见到温西匆忙把帽子摘了下来。 “戴着吧,戴着吧,”温西亲切地说,“我想你作陈述前应该需要发誓。” 戈登先生不以为然地伸出手。 “我确信,”他愉快地说,“我很高兴能够帮助警察,我发誓会陈述事实。但是,先生们,我请你们为我考虑一下,这打扰了我的正常工作。我来自格拉斯哥,非常不方便——” “当然,当然,戈登先生,”巡官说,“你是个好人。” 戈登先生坐下来,展开左手上四根胖胖的手指放在膝盖上,这样就可以充分展示那枚漂亮的红宝石戒指。他举起右手,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强调自己的陈述,开始说道:“我叫克拉伦斯·戈登,是格拉斯哥莫斯-戈登工厂的旅行推销员——经营女士衣服和袜子。这是我的名片。我每隔一周的周一会经过这个地区,晚上待在牛顿-斯图尔特,周二下午取道巴格勒南路去格文和艾尔,在那里有一些很好的客户。上周二吃完午饭我开着自己的豪华轿车从牛顿-斯图尔特出发。十二点半的时候经过巴希尔。即将到达那里的时候我看到火车开出车站,所以会记得时间。当我穿过村庄的时候,看到一个穿着灰色外套的人在我前面骑着车快速前进。我对自己说:‘这个人很匆忙,但是骑在路中间——我必须大声按喇叭。’他低着头,从一边蛇行到另一边,你知道。我再次对自己说:‘如果他不小心点,会出事故的。’我大声按喇叭,他听到声音骑到边上去了。我经过他身边,看了看他的脸。就这样。我后来没再见到他,这是我在到达格文之前唯一遇到的骑车人。” 第79页 “火车在十二点半,不——晚一点儿——十二点三十五分离开车站。”温西说,“你是对的,巡官,这不是我们要找的人。从巴希尔到格文有十二英里,那个穿灰色外套的人——我的意思是我们要找的人——在一点零七分到达那里。我不认为他能做到。即使一个好骑手也很难在一小时内骑行二十四英里。半小时内沿这条路骑十二英里——至少安沃斯旅馆的那辆车是做不到的。要找一个经过训练的骑手骑着赛车才行。戈登先生,你确信在那条路上没有遇到其他的骑车人吗?” “一个也没有。”戈登先生抗议地举起两只手,看向空中认真地回答,“一个骑车人也没有。如果有的话,我会注意到的,我是个很小心的司机,而且我不喜欢自行车。没有,我没有看到任何人。当然,那个时候我没有把这当回事。但是周日妻子告诉我:‘克拉伦斯,无线电询问上周二巴格勒南路上的旅行者有没有见到一个骑车人。你听说了吗?’我说,‘没有,我一个星期都在路上,没有听到无线电。’然后我妻子告诉我具体情况,我说:‘好吧,如果有时间,我会去告诉警察我看到的情况。’然后我就来了。非常不方便,对生意没好处,但提供帮助是我的责任。我告诉公司——老闆是我兄弟,他说:‘克拉伦斯,你必须告诉警察,这种事不能隐瞒。’所以我过来了,我就知道这些。” “非常感谢,戈登先生。你告诉我们一些非常有价值的信息,我们非常感谢你。但是,还有另外一个问题,你能不能告诉我们你看到那个人是否在这些人里面?” 巡官将六张照片摊开放在桌子上,克拉伦斯·戈登先生不确定地弯腰看向它们。 “我几乎没看清那个人,你知道。”他说,“而且他戴着眼镜,这些照片里的人都没有戴眼镜。但是,我想不是这一个。”他将斯特罗恩的照片放在一边。“这个人长得像军官,我想应该是个高大结实的男人。我记得那个人不很高大,而且没有鬍子。那么这个人”——戈登先生仔细盯着格雷厄姆的照片——“这个人的眼睛很显着,但是戴上眼镜就不惹眼了。你们觉得呢?对他来说,眼镜是很好的伪装。这个人也很可能,但是他有八字鬍——我不记得我看到的那人有没有。如果有的话,也不很长。这个也有可能,还有这个或者这个。不,我也分辨不出来。” “没事,戈登先生,你做得很好,非常感谢。” “我可以走了吗?我还有公事需要处理。” 巡官放他走,然后转向温西。 “不是斯特罗恩,不是高恩,”他说,“高恩也是个很高大的人。” “似乎根本不是兇手,”温西回答,“另一条红鲱鱼,巡官。” “这个地方已经被红鲱鱼搞得乌烟瘴气了,”麦克弗森巡官嘟囔道,“对我来说神奇的是,那辆自行车居然自己跑到了尤斯顿,而且与这个案件没有关联。这不合理。格文那个男人是从哪里来的?而且他穿着灰色外套,戴着眼镜。但是——半小时骑十二英里——我很怀疑到底能不能做到?如果我们中的一个人像运动员那样受过训练——” “找个人试试,”温西建议,“或许能给这些可怕的情况带来一线光明。我必须走了,还有两个画家在等着我。‘发出屠杀的号令,让战争的勐犬四处蹂躏。’〔4〕真奇怪,今天怎么张口就是素体诗啊。可见我今天的脑袋有多么空白。” 返回的时候,他发现沃特斯为格雷厄姆提供了画板、调色盘、画刀和刷子;两个人正在激烈地争论两种不同画架各自的优点。 温西将坎贝尔的画支在桌子上,放在他们面前。 “就是这个东西,是吗?”格雷厄姆说,“哈!非常有性格。极端有性格,你不认为吗,沃特斯?” “正是这个世界对坎贝尔的期待。”沃特斯点评道,“技巧退化,却用特殊风格来掩饰,他们都拙劣地强调自己的风格。事实上,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问题。即使是柯罗〔5〕也一样。我有一次去柯罗的画展,看了一百多幅柯罗风格的作品,说实话,我接着就产生了怀疑。他‘是’个大师吗?” 格雷厄姆拿起画布,放到灯光下。他皱起眉头,沉思着用大拇指摩挲它的表面。 “很有趣,”他说,“这个处理风格完全不……有多少人看过它,温西?” “目前为止,只有我和警察。自然,还有检察官。” “哈!——很好!你知道,我会说——如果我不知道它本来是——” “什么?” “我几乎要认定这是我画的。这里有一些模仿的痕迹。而且这是一种——只看河里的这些石头,沃特斯,还有桥下的阴影。比坎贝尔平常的风格显得更加冰冷,深蓝色用得更重。”他伸长胳膊举起画,“看起来好像他正在做实验。不管怎样,不够自由。你不这么认为吗?” 沃特斯走过来,越过他的肩膀看去。 “哦,我不知道,格雷厄姆。是的。我明白你的意思。这里和那里都有一点磕磕绊绊的痕迹。不,不完全是这样。有一点迟疑。也许应该这样说——虚假。我就不满他这一点。效果很好,但你仔细看,又经不起推敲。一幅地地道道的坎贝尔式作品。可怜的坎贝尔,如果你喜欢,也可以说它充满了坎贝尔风格。” 第80页 “我知道,”格雷厄姆说,“这让我想起一个好女人是怎么评价《哈姆雷特》的——里面都是引语。” “g. k. 切斯特顿说,”温西插话进来,“非常具有确定风格的人,写作的时候经常像是在进行对他自己作品的拙劣模仿。例如,他提到斯温伯恩〔6〕的那句‘从美德的倦怠百合到罪恶的狂喜玫瑰’。我想画家也是一个道理。当然我不懂这方面的事。” 格雷厄姆看了看他,张开嘴准备说话,但是又闭上了。 “好吧,聊天就到这儿吧。”沃特斯说,“如果我们要拷贝这幅该死的画,那最好现在开始。在这里能看清吗?我把颜料放在桌子上。请不要像你习惯的那样邋遢地把它们扔在地板上。” “我没有,”格雷厄姆愤慨地说,“如果我不戴帽子,我会把它们整齐地放在帽子里;如果我戴着帽子,那么我会把它们放在草地上伸手可及的地方。我才不会把它们都放在包里,和三明治混在一起。你没把颜料吃进嘴里,把熏鲱鱼煳在画板上简直就是奇蹟。” “我从来不把三明治放在包里,”沃特斯反驳道,“我把它们放进口袋里,左边口袋。一直都是这样。你可能会认为我没有条理,但是我知道在哪里找到我要的东西。弗格森总是把颜料放进口袋里,所以他的手帕看起来总是像抹布。” “这也比衣服上沾着面包屑要好。”格雷厄姆说,“更别说那一次,麦克劳德夫人以为下水道堵了,结果闻味找到你发臭的旧画衣。那是什么?猪腊肠?” “那是疏忽。你总不能希望我像高恩那样拿个野餐篮和素描盒,为每一种颜色都找到安身之所,再拎一把水壶到处走,是不是?” “哦,高恩。那纯粹是炫耀。你还记得我偷了他的盒子,在里面装满小鱼的那次吗?” “那场骚乱太棒了,”沃特斯怀念地说,“他一周不能用那个盒子,因为里面都是鱼腥味。他不得不停止作画,因为这打破了他惯有的安排——他是这么说的。” “哦,高恩是个很有条理的人。”格雷厄姆说,“而我就像一支华脱门钢笔〔7〕——在任何位置都能发挥功能。他必须等所有的事情都准备就绪。没关系,我在这里,就像一条跳出水的鱼。我不喜欢你的刀,我不喜欢你的调色板,我非常讨厌你的画架。但你不要认为这些小麻烦就会让我打退堂鼓。你也一样。开始吧。温西,你准备好秒表了吗?” “是的。你们准备好了吗?一,二,三——开始!” “另外,我想你不会告诉我们怎么做才能摆脱嫌疑吧?我的意思是,我们会因为画快了被绞死还是画慢了被绞死?” “我还不知道,”温西回答,“但是我不介意告诉你们,你们画得越快,我越高兴。” “这不是一场完全公平的测试。”沃特斯将蓝色和白色调成早晨天空的色彩,“复制一幅画和直接画不一样。应该会快一点。” “慢一些。”格雷厄姆说。 “反正是不一样。” “这真是一项讨厌的技术。”格雷厄姆说,“刀工太多了,我感觉很不顺手。” “我还好。”沃特斯说,“我自己也经常用刀。” “我过去也用,”格雷厄姆说,“但是最近放弃了。我想我们不需要每一笔都完全精确吧,温西?” “如果你要这样做,”沃特斯说,“那肯定是会慢的。” “好吧,我们作点让步,”温西点点头,“我只希望你们能画出同样的效果就行了。” 两个人沉默地画了一段时间,而温西在画室里一刻不曾安宁。他把东西拿起来,然后又放下,不成调地哼着巴赫乐曲的片段。 一个小时快要过去了,格雷厄姆比沃特斯稍快一点。但比起原作,他们的画面依然不完整。 又过了十分钟,温西起身站在画家身后,焦急地看着他们作画。沃特斯有些不安,他刮掉刚画的一些颜料,接着又重新补上。他诅咒了一声,然后说:“我希望你走开。” “紧张会让人神经崩溃。”温西平心静气地回答。 “怎么了,温西?我们画慢了吗?” “还可以,”温西回答,“但十分接近了。” “好吧,我大约还需要半小时。”格雷厄姆说,“但是如果你扰乱我的话,就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别介意,放手去干。即使你们颠覆了我的推测也没关系。我总能查明的。” 半个小时又过去了。格雷厄姆瞥了一眼原作说:“只能画成这样了。”他扔掉调色板,伸了个懒腰。沃特斯看了看他的作品,然后说:“你在时间上打败我了。”接着继续画。他又画了十五分钟左右,然后宣布自己画好了。温西踱过来检查成果,格雷厄姆和沃特斯也站起来一起看。 “总体上还不错。”格雷厄姆评价,他眼睛半闭着,后退了一步,结果踩到了温西的脚趾。 “你的桥画得非常好,”沃特斯赞美道,“非常坎贝尔。” 第81页 “你的河画得比我好,也比坎贝尔好。”格雷厄姆回答,“不管怎样,在这个案子里,这幅画的艺术价值并不重要。” “并不是这样。”温西说,他似乎忽然间兴奋起来,“我非常感谢你们两位。来,我们去喝一杯。很多杯。我很想庆祝一下。” “什么?”沃特斯的脸变得非常红,然后又忽然变白了。 “为什么?”格雷厄姆说,“你的意思是你已经知道是谁了?是我们中的一个?” “是的,”温西说,“我的意思是我知道是谁了。我很早之前就应该知道了。事实上,我从来没有如此多疑。但现在我很确定了。” 注 释 〔1〕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n poe, 1809-1849),伟大的作家,享有侦探小说鼻祖、科幻小说先驱、恐怖小说大师、短篇哥特小说巅峰、象徵主义先驱等众多赞誉。 〔2〕引用莎士比亚名剧《麦克白》中的句子。上文中的邓肯也是《麦克白》中的人物,即被表弟麦克白将军杀掉的苏格兰国王邓肯。“你怎么看起来一副呆头鹅的蠢相”,是麦克白形容他的僕人。 〔3〕素体诗,也叫无韵诗,指由不押韵的诗行组成的诗体,通常是抑扬格五音步。 〔4〕出自莎士比亚《裘力斯·凯撒》第三幕第一场。 〔5〕柯罗(camille corot, 1796—1875),法国画家。在近八十年的生命中,留下达三千幅作品,是一位多产的艺术家。风景画占其作品的大部分。 〔6〕阿杰诺·查尔斯·斯温伯恩(algernon 插rles swinburne, 1837—1909),英国诗人及批评家,维多利亚时代最后一位重要的诗人,常写乐体诗或色情诗来抨击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规范。然而,他的大部分诗歌都因过度押韵和千篇一律的音调和旋律而失去魅力。 〔7〕美国着名钢笔品牌。 第二十三章 高恩的故事 “从伦敦打来找你的电话,先生。”治安官说。 “是科尔库布里郡的麦克弗森巡官吗?”一个温文尔雅的声音问道。 “是的。”麦克弗森巡官回答。 “请稍微等一下。” 等了一会儿,“接通了。”一个非常正式的声音传过来说:“请问是科尔库布里郡警察局吗?请问是麦克弗森巡官吗?这里是苏格兰场,请等一下。” 又过了一小会儿。然后: “是麦克弗森巡官吗?哦,早上好,巡官。我是帕克——苏格兰场警长。你好吗?” “很好,谢谢。先生,你好吗?” “好极了,谢谢。啊,巡官,我们找到了你要找的人。他给我们讲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但不是你想要的故事。那故事听起来非常重要。你要过来看一下他吗?还是我们把他送回去,或者我们只把他的陈述告诉你并在这里继续监视他?” “很好,他说了什么?” “他承认那天晚上在路边遇到了坎贝尔,并且与他干了一架,但没有杀他。” “他肯定是这么说的。那么他说他对坎贝尔做了什么?” 一长串咯咯的笑声穿过四百英里的电线传到巡官耳边。 “他说他什么也没做。他说你们都弄错了。他说他才是那辆车上的‘死尸’。” “什么?!” “他说他是尸体——‘高恩’是。” “哦,该死!”巡官忘记了礼节,发狂地喊道。帕克又笑了起来。 “他说坎贝尔把他打倒了,把他撂在那里。” “是这样吗,先生?啊,我想我最好还是过去看看。你能扣住他直到我过去吗?” “尽我们所能,你不想指控他吗?” “不,我们最好不要指控他。局长想出一个新的理论。我坐下一班火车过去。” “很好。我想他应该不会反对等待你们过来。在我看来,他只害怕一件事,那就是被遣返回科尔库布里郡。好的,我们等你。彼得·温西勋爵怎么样?” “哦,他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忙得焦头烂额。他真是个聪明的傢伙。” “你可以相信他的判断。”帕克说。 “我很清楚这一点,先生。要我带他过去吗?” “我们总是很高兴看到他。”帕克说,“他是这个老地方的一线阳光,请尽一切办法邀请他。我猜他也想看到高恩。” 但是彼得·温西勋爵拒绝了这个邀请。 “我非常想去,”他说,“但我感觉这只是任性而为。我想我知道他要讲述一个什么故事。”温西咧嘴大笑:“我想我要错过一些东西了。但现在要做的事情也十分有用——如果我足够有用的话——这个案子就要结束了。代我向老帕克问好,告诉他我已经解决这个问题了。” “你已经解决这个问题了?” “是的,神秘将不再神秘了。” “你不告诉我,你都做了什么吗?” “现在还不能。什么都没有证明。我只是在脑子里确定了。” “那么高恩呢?” 第82页 “不要忽视高恩,他在这个案件中至关重要。记得带着那把扳手。” “你认为那是高恩的扳手?” “是的。” “它们在尸体上留下痕迹了吗?” “哦,是的,可以这样说。你可以认为那些伤痕都是这把扳手造成的。” “高恩说——”巡官发言。 温西看看他的手錶。 “你该去赶车了。”他兴奋地说,“这段旅程的终点有一个很大的惊喜在等待着你。” 麦克弗森巡官走进帕克的屋子时,一个垂头丧气的男人正坐在角落的一张椅子里。帕克热切地向巡官打招唿,然后转向那个人说:“啊,高恩先生,你当然认识麦克弗森巡官。他很想亲自听听你的故事。” 这个男人抬起一张愠怒的兔子脸,正要转身面向他的麦克弗森巡官吓得倒退了两步。 “他?不是这个人。” “不是他吗?”帕克说,“但是,他说他是的。” “不是高恩。”麦克弗森说,“没有一点地方像他。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张雪貂似的脸。” 这已经超出了正在接受审问的人的忍受范围。 “不要开玩笑了,麦克弗森。”他说。 听到他的声音,巡官似乎开始了激烈的思想斗争。那个男人站起来,走进光线内。麦克弗森无言而迷茫地盯着他:经过修剪的黑色头髮;夸张的大鼻子;黑色的眼睛正从被剃掉的眉毛下面以一种令人惊愕的表情凝视着巡官;小而扁的嘴巴,上牙眦在下唇外面;纤弱的小下巴无助地悬挂在长长的脖子上——脖子上有一个突出的喉结。经过十天长出的黑鬍子并没有带来多大改善,给人一种邋遢和被人忽视的感觉。 “这是高恩的声音,是的。”巡官接受了这个事实。 “我想,”帕克隐藏起他的愉悦,“因为他剃掉了鬍鬚和鬍髭,所以你产生了误解。戴上你的帽子,高恩先生,用围巾把你的下巴包起来。那么,或许——” 在这现场变形完成的过程中,巡官一直在惊恐地盯着他。 “是的!”他说,“是的,你是对的,先生,我错了。但是,天哪!——请你原谅,先生,但是,我简直不能相信——” 他仍然全神贯注地盯着他,慢慢绕着这个俘虏转,依然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如果你已经闹够了,麦克弗森。”高恩冷酷地说,“我可以告诉你我的故事,然后离开。比起在警察局里鬼混,我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做。” “或许是的。”巡官说。他对科尔库布里郡伟大的高恩先生还从没用过这种语气,但面前这个粗野不整洁的陌生人让他一点都尊敬不起来:“你给我们带来了很多麻烦,高恩先生。你的僕人可能会被控告妨碍公务。现在我要听取你的陈述,我有责任警告你——” 高恩愤怒地挥舞着手臂。帕克说: “他已经被警告过了,巡官。” “非常好。”麦克弗森说,他现在重拾了与生俱来的自信,“现在,高恩先生,你能告诉我坎贝尔死前你是什么时候、在哪里最后一次见到他的,以及你为什么乔装打扮从苏格兰逃走吗?” “我不介意告诉你,”高恩不耐烦地说,“就是怕你管不住自己的嘴。我去弗利特钓鱼——” “等一会儿,高恩先生,我想你应该陈述周一的事情。” “当然,我去弗利特钓鱼了。十点差十五分的时候,我开车从门城返回科尔库布里郡,就在科尔库布里郡大路与道格拉斯城堡-门城主路交会处的s形弯道那里,我差点撞上了该死的傻瓜坎贝尔。我不知道那个傢伙在那里干什么,但是他的车横堵住整个路口。幸亏不是那段路最危险的地方,否则肯定会有一场可怕的撞击。那是第二段路,拐弯不是特别急。旁边有一座石墙,另外一边是已经坍塌了的墙。” 麦克弗森巡官点点头。 “我要他把路让开,但是他拒绝。显然他喝醉了,再加上他的脾气本就极其糟糕。我很抱歉,我知道他已经死了,但这也改变不了他是个脾气暴躁的傢伙的事实,而那天晚上是最坏的一次。他跳下车,向我冲来,说什么他早就准备打一架了,如果我也想那就打吧。他跳上我的车,踩在脚踏板上,嘴里不干不净的。我现在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完全没有做什么激怒他的事,只除了告诉他把那该死的车挪开。” 高恩犹豫了一会儿。 “我想你理解,”他继续说道,“那个男人喝醉了,很危险而且——我想在那时候——他已经有些精神失常了。他长得很高、肩膀宽阔、是个肌肉发达的恶魔,我被挤进驾驶杆后面,在旁边的汽车内袋里有一把很沉的迪克·金扳手,我把它抓在手里——纯粹是为了自卫。事实上,我只是想拿着它吓唬吓唬坎贝尔。” “是这副扳手吗?”麦克弗森插嘴进来,从外衣口袋里拿出那个武器。 “非常像,”高恩说,“我不能像牧羊人辨认自己的羊群那样区分不同的扳手,但是非常相似。你从哪里找到的?” 第83页 “请继续你的陈述,高恩先生。” “你很谨慎。坎贝尔拉开车门,我不能坐在那里静等着被敲成果酱。我从方向盘后面蹿到乘客座,拿着扳手站了起来。他给了我一下,而我也给了他一扳手。我打在他颧骨上,不是特别重,因为他躲开了——但是,我想肯定给他留下了标记。”发言人带着点自我欣赏地加了一句。 “确实。”麦克弗森阴郁地回答。 “听到这个,我不会假装自己很难过。我跳出来扑向他,而他抓住我的腿,我们俩一起滚到了路上。我用尽全力挥舞着扳手,但他比我壮三倍。打斗的时候,他狠狠扼住了我的喉咙,我想他要勒死我。我喊不出来,当时唯一的希望就是有人能经过这里。但是该死,那条路上空无一人。幸好在我窒息而亡之前他松开了我的喉咙,坐在我的胸膛上。我拼尽全力准备用扳手再给他一击,但是被他夺下来扔飞了。主要是因为我戴的驾驶员手套妨碍了行动。” “哈!”巡官说。 “哈,什么?” “这解释了很多问题,不是吗?”帕克说。 “我不明白。” “不要介意,高恩先生,请继续。” “好吧,这之后——” 高恩看起来似乎要描述故事中最让他难堪的部分了。 “我当时的状态极其糟糕。”他辩解道,“被他掐得晕头转向,你知道。一旦我试图挣扎,他就开始抽我的脸,然后,他——他拿出一把指甲剪——他一直在污言秽语地辱骂我——他拿出剪刀——” 愉快的光芒——来不及掩饰——在巡官的眼睛里隐约闪烁着。 “我想我们能猜到接下来发生了什么,高恩先生。”他说,“因为我们在路边发现了一小撮黑色鬍鬚。” “这个该死的畜生!”高恩说,“他不单剪了鬍子,还有头髮,眉毛——一切的一切。事实上,这些都是直到后来我才知道的,他的最后一击把我打晕了。” 他轻轻碰触着下颌骨。 “等我醒过来,”他继续道,“我躺在自己车里,车子停放在一个长满草的小巷中。我开始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后来才发现他把我的车开到了远离大路的车道,那里有一个大铁门。我想你知道那个地方。” “是的。” “好吧,我当时简直就像进了地狱。该死,我疼死了。而且——这副样子怎么能在科尔库布里郡露面?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但必须要做点什么。我痛苦地戴上帽子,用围巾把脸的下半部分包起来,然后飞速逃回家。好在路上没有遇到什么人,我当时感觉整个身体都快散了——我控制不了车子。幸好,我最后还是到了家——我想,大约是在十点一刻的时候。” “阿尔科克是个好人,当然我把一切事情都告诉了他。他编造了后面所有的故事。他没有通知自己的妻子和女僕,一个人把我扶上床,对伤口和淤青採取了急救措施,并帮我洗了个热水澡。然后他建议说我应该假装去了卡莱尔。我们最初的想法是说我病了,但这样就意味着会有很多来访者和其他的混乱,而且我们还必须要请医生,还要与他事先串通好。因此那天晚上我们假装从邓弗里斯乘坐十一点零八分的火车去了卡莱尔。当然我们从来没想过会被审讯,所以也没有把车特地派出去。我的女管家也加入进来,但是我们认为最好不要相信女僕。她肯定会说出去的。出事那天晚上她外出过夜,所以没有必要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只有坎贝尔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有可能会说出去,但是,当他清醒的时候,可能会意识到如果不小心,他会被控人身伤害罪。总之,干什么都比出现在科尔库布里郡被人同情的好。” 高恩在椅子里扭了扭身子。 “是的,是的。”帕克宽慰他说。在警长说话的时候,大拇指背漫不经心地抚过脸的侧面,虽然形状不规则,但是下巴仍然令人安心地突起着。他刮过鬍子,认为这种感觉很好。 “第二天,”高恩继续说,“我们听到坎贝尔死亡的消息。很自然,我们认为这是意外,但我们也意识到有些人可能会问我前天晚上有没有见过坎贝尔。阿尔科克想出一个好主意。哈蒙德八点四十五分的时候确实去邓弗里斯办事,阿尔科克就暗示他告诉所有人我乘坐那时候的车去了卡莱尔。哈蒙德很乐意帮我圆这个谎,而且因为人们看见车子出去,所以一切看起来都是合理的。当然也可能有人看到我过后开着车回来,但是我想我们就坚持说他看错了。这个问题似乎并没有出现吧?” “是很奇怪。”麦克弗森说,“没人看到。至少后来一段时间没有出现。” “阿尔科克是个了不起的人,他建议我应该周二下午写一封信给伦敦的朋友——你知道的,警长,梅杰·艾尔文少校——你们就是通过他获得了我的行踪,信封里面还装了一封我写给阿尔科克的信,请他立刻邮寄。那封信假装是在俱乐部写的,告诉阿尔科克和哈蒙德在我滞留伦敦期间,可以开车度个假。然后他们用车把我偷运出来,放到道格拉斯城堡外面,我可以乘车去伦敦。我知道没有鬍子,在那里我肯定不会被认出来,当然,哈蒙德或者我的车子可能会。那封信在周四下午适时地被寄回,我们晚上就执行了余下的计划。它奏效了吗?” 第84页 “不完全,”麦克弗森干涩地说,“这一部分我们已经调查出来了。” “当然,我一直不知道坎贝尔是被谋杀的。我想,阿尔科克肯定已经知道了,如果他告诉我或许会好得多。当然,他也知道,我与这件事毫无关系,而且我认为他也没想到我会被怀疑。很明显,我离开坎贝尔的时候,他可是既健康又精神。” 他做了一个难看的苦脸。 “其他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我周二和周三都觉得头晕眼花,软弱无力,脸上都是沙砾引起的擦伤——这个畜生把我压在了地面上,该死!阿尔科克是个优秀的护士。他清洗了伤口,擦了疗伤的药膏。真是优秀的傢伙,给了我专业的护理。如果不用莱沙尔〔1〕消毒,他是不会动我的——每天为我量三遍体温。我相信他也很享受这个过程。到了周四晚上我的伤口才稍稍癒合,可以起程了。我顺利地到了伦敦,一直住在梅杰·艾尔文先生那里,他对我也相当好。我只希望现在科尔库布里郡没人找我。当帕克先生今天早上出现在——顺便问一下,帕克先生,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非常简单,”帕克回答,“我们写信给你以前的学校,从那里获得了一张没有鬍子的照片。我们找到了那个在尤斯顿为你搬运行李的工人,还有载你到梅杰·艾尔文先生公寓的计程车司机,公寓的搬运工,他们都认出你了。这之后,你知道,我们只要按响门铃,走进去就可以了。” “天哪!”高恩惊嘆道,“我从没想到过那些旧照片。” “那些人开始都有些犹豫,”帕克说,“直到我们想出一个聪明的主意,用颜料涂去你的眉毛。这让外貌看起来如此——抱歉——特别,他们都满意地小声惊唿起来,然后就认出你了。” 高恩满脸通红。 “好吧,”他说,“我要说的就是这些。我可以回家了吗?” 帕克看了看麦克弗森,徵求他的意见。 “我们会将这份陈述转成书面文件,”他说,“或许需要你的签名。这之后,我想不出有什么理由不让你回梅杰·艾尔文先生那里。但是我们要求你随时与我们保持联繫,不能在未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变更住址。” 高恩点点头,在列印出来的文件上签名之后就离开了,没有眉毛的脸上依然是令人震惊的表情。 注 释 〔1〕一种消毒剂。 第二十四章 法伦:弗格森:斯特罗恩 检察官传话说要开一次战时讨论会议。马克斯韦尔·贾米森先生把温西勋爵也请了过来。麦克弗森巡官出于职责需要参加,达尔齐尔警官也是。卡梅伦医生也出席了,他需要看一下是否有什么发现与他所做的医学鑑定相违背。另外,治安官罗斯和邓肯也应邀参加。尽管邓肯给他们带来了很多麻烦,但是他的长官还是宽宏大量地让他参与进来,因为他们感觉到,在这个混乱而令人焦虑的案件中,听一听下属的意见也是很必要的。 检察官请警察局局长抛砖引玉地首先陈述,但是后者反对,认为警察们在没有受到他的观点左右的时候,或许会更自由地提出自己的意见。他的理由引起了两地警察麦克弗森和达尔齐尔之间的礼让,最终麦克弗森推让成功,因为实际上尸体是在牛顿-斯图尔特地区发现的,也就是说,达尔齐尔拥有优先发言权。 达尔齐尔十分紧张地清了清嗓子。 “好吧,勋爵、检察官先生、马克斯韦尔先生还有在座的各位先生们,”他开始发言——这致辞多少受了些足球俱乐部晚餐仪式的影响,“从目前的调查来看,这位可怜的先生无疑是在周一晚上遭钝器袭击而亡,而且尸体被搬运到我们发现的地方。此外,我想我们都同意兇手应该是个画家;彼得·温西勋爵指出,在案发现场发现的那幅漂亮的作品肯定是兇手所作。经过麦克弗森巡官的仔细调查,这个地区所有的画家都能说明在案发前后这一段时间,自己的所作所为——只除了五位,或者说六位画家,即科尔库布里郡的法伦先生、高恩先生、沃特斯先生,还有门城的斯特罗恩先生、格雷厄姆先生或许还有弗格森先生。这六位画家都有杀人动机,而且据大家所知,他们都曾经威胁过死者。更加巧合的是,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人拥有合理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他们六个人都声称自己无罪,如果我们认定兇手就在他们当中,那么其中的某个人或者某几个人肯定是在撒谎。 “现在,我们把一切都纳入考虑范围。我倾向于认为调查应该集中到法伦先生身上,为什么呢?因为与其他人相比,他的犯罪动机更强烈。他似乎认为死者对法伦夫人过分殷勤——我这里不是要诋毁法伦夫人,这只是法伦脑袋里的想法。我不能相信一位先生会因为绘画问题的一两句吵嘴,或是高尔夫教学过程中的不同意见,或是两个民族之间的争论就谋杀另外一位先生。但是,当这个问题涉及家庭幸福,在我看来,就有了很好的谋杀动机。 “我们知道那天晚上法伦离开科尔库布里郡,下决心要找到坎贝尔并教训他。他来到小木屋,在那里被弗格森先生看到了,然后又去了斯特罗恩先生的屋子,并且根据他自己的陈述,留了字条说要找到坎贝尔,与他同归于尽。这之后他就消失了,直到周二下午三点我们在新加洛韦路上找到他。 第85页 巡官和我最初认为,法伦在门城和科尔库布里郡路上杀了坎贝尔。但是,我们很困惑他是怎么到那里的,为什么用那么奇怪的方式开走坎贝尔的车——我们不得不将斯特罗恩考虑进来。我们现在知道这个想法是错误的。高恩先生在路上遇到了坎贝尔,并且被他攻击,很有可能是坎贝尔自己把车开回了家。从弗格森和斯特罗恩先生的证词中,我们同样知道,在午夜之后,要么坎贝尔还活着,要么有另外一个人进了坎贝尔的小屋。我认为这个人就是法伦,因为他一直躲在小屋附近等着坎贝尔。” “等一会儿。”马克斯韦尔先生插话进来,“考虑到那张字条和他后来到过小屋的事实,我认为你接受了斯特罗恩的陈述。” “是的,先生,确实是的。作为法伦先生的朋友,他不得不编造这样一个故事,并且与法伦的陈述相吻合。我会告诉你们我是如何思考的。我已经把它写在纸上了。” 警官从短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厚厚的笔记本,从里边拿出一张被摺叠成小块、骯脏不堪的纸。他将它展开放在桌子上,用宽厚的手掌把它抚平之后,递给检察官。检察官将鼻子上的眼镜扶了扶,开始大声朗读起来:法伦案件 晚上六点:法伦在科尔库布里郡,发现坎贝尔在自己家中。与法伦夫人发生争吵。 晚上七点:法伦骑车去门城。 晚上八点:法伦到达静石小屋寻找坎贝尔,被弗格森看到。 晚上八点至九点十五分:法伦出入各个公众场合,放话威胁坎贝尔。 晚上九点十五分:法伦来到斯特罗恩的屋子,并给他留了字条(骑车)。 九点二十五分之后直到天黑:法伦暗中躲藏,或许就在劳里斯顿或者卡斯特拉蒙路上的某个地方。 晚上九点四十五分:坎贝尔在返回科尔库布里郡的途中遇到高恩。 晚上十点二十分:坎贝尔开车返回静石小屋。被弗格森听到。 晚上十点二十分直到午夜十二点:在此期间的某个时刻法伦骑车返回坎贝尔的小屋,闯进门杀了坎贝尔,并掩藏尸体(註明:弗格森有可能已经睡着了)。法伦出来,锁上门。继续隐藏,或许是在车库里。 午夜十二点:斯特罗恩开车过来(弗格森听到了)。取得钥匙开了门。留下字条,离开。 周一午夜十二点到周二早上七点三十分:法伦再一次进入小屋。销毁斯特罗恩的字条,将尸体放入车中,拟订逃跑计划,将自行车和绘画用具放入车里,准备并吃掉了坎贝尔的早餐。 上午七点三十分:法伦假扮成坎贝尔,开着坎贝尔的车从门城出发。被弗格森发现。 上午九点三十五分:法伦开着坎贝尔的车拐进克里镇和科尔库布里郡之间的新加洛韦大路上,被路过的工人看到。 上午十点:法伦带着尸体来到米诺奇。 上午十点到十一点三十分:法伦在那里作画。 上午十一点三十分:法伦把尸体扔在米诺奇,骑车离开。取道从巴格勒南到明尼盖夫的辅路(註明:凭推测,目前没有证据)。大约有八九公里的路程。 中午十二点三十分:法伦到达菲尔贝。将自行车遗弃在废旧矿山附近。 中午十二点三十分到下午三点:法伦沿着新加洛韦路走到迪伊桥,十一英里,但是他可以很轻易地从骑摩托车的过路人那里搭乘顺风车。法伦接下来的行为与他所作的陈述吻合。 “这个,”检察官透过他的眼镜环视大家,“在我看来是非常有道理的、精湛的推测。” “真是好极了!”温西说。 “确实是的。”马克斯韦尔先生说,“它几乎涵盖了一切事情,而且几乎要动摇我自己的想法了。如此简单漂亮!” “不会太简单些了吗?”麦克弗森说,“它没有解释那辆从艾尔运送到尤斯顿的自行车。” 达尔齐尔警官因为在场三位着名人士的表扬而显得有些扬扬得意,所以鼓起勇气反对他上级的观点。 “我看不出,”他说,“为什么要将那辆自行车考虑进来。我认为没有必要把它和坎贝尔案件联繫在一起。有人从安沃斯偷了一辆自行车,因为失误被运往伦敦,就这么回事。如果已经有了一个简单明了的解释,为什么还要假设兇手做出了这样滑稽的事情?” “是的。”检察官说,“如果一个人可以仅仅乘坐火车就能完成全部旅程,为什么要找麻烦从门城偷一辆自行车运到艾尔?我不否认这个自行车的故事确实非常神秘。” “是的,”麦克弗森说,“那你怎么解释从门城到新加洛韦路的旅途花了那么长时间?走大路只有十七英里。” 达尔齐尔听到这个有些沮丧,但是温西出声解了围。 “法伦告诉过我,”他说,“他一生中只开过一两次车。驾驶对他来说有些困难。我们假设那辆车没有汽油了,或者熄火了,诸如之类。在说服自己请人帮忙之前,他应该首先会尝试一个人操作——坐下来按压自动点火装置,满怀希望地盯着发动机罩内部。或许仅仅是没了汽油,但他不得不先将车子推到路边某个地方,然后走路去最近的修车场。或者是他走错了路,走到了门城火车站的那条老路,迷失了方向。一个生手驾驶员总是会浪费很多时间。” 第86页 “有可能。”麦克弗森带着不满意的神情说,“有可能。我不能有更好的解释了。” “另外,”局长说,“根据你的理论,达尔齐尔,你如何解释斯特罗恩的帽子和他讲述的在菲尔贝遇到法伦的故事?因为,如果你的说法是正确的,那么这一切都是捏造的。” “我是这样认为的,”达尔齐尔说,“我想斯特罗恩确实像他说的那样在菲尔贝寻找法伦,但是没有发现他的踪迹。而且他也很可能确实像自己说的那样掉进了井筒里。但是我想,没有找到法伦时,斯特罗恩就担心他出事了,后来他又听说发现了坎贝尔的尸体,于是就在自己的故事里添油加醋了一番,试图给法伦提供一个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而且斯特罗恩确实明显怀疑法伦,这恰好证明了我的理论。您很了解,马克斯韦尔先生,他很不情愿告诉您他的故事,而且如果您不跟他说您已经知道了那张字条的内容,他都不会告诉您字条上写了什么。” “是的,”局长说,“但是关于这一点我有自己的想法。” “好吧,让我们听听你的意见,马克斯韦尔先生。”检察官提议。 “我本来希望,”马克斯韦尔先生说,“警察们能先说出自己的想法,但在这时候说出我的想法或许更好。当然,首先我感觉到法伦和斯特罗恩明显串通好要隐瞒一些事情,但是对于这一点我有不同的解释。在我看来,是斯特罗恩犯下了罪行,他的困难是既要保护自己又不会牵连法伦。而法伦的行为,他放出的狠话,他消失的事实都为斯特罗恩提供了很好的掩护。我想,斯特罗恩应该是很不愿意利用法伦的。 “那么,你理论中的弱点,达尔齐尔,恕我直言,就是谋杀本身。如果按照你所说,午夜到清晨时分在木屋里发生了一场谋杀,那我简直不能相信,这一切活动竟没有吵醒弗格森。坎贝尔是个孔武有力的人,除非他是在睡梦中被勐击致死,否则应该有吵闹声和打斗声。根据这些人的性格,我不相信这是一场发生在睡梦中的袭击案件。偷偷摸进坎贝尔的卧室,一击即亡,连喊都没有喊一声——尤其是法伦,他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另一方面,如果有一场激烈的打斗,那么我不能理解为什么弗格森什么都没有听到。现在是八月份,人们睡觉时一般都开着窗户,不管怎样,除了争吵的声音,还有一晚上进进出出的声音,把尸体装到车上的声音,还有诸如此类的噪声,弗格森不可能都没有听到。 “我的理论是这样的。我倾向于认为法伦的故事是真的。这个故事太荒唐,太异想天开,不太像是虚构的,而法伦所描述的行为正是法伦会干的傻事。我确信法伦想不出这样一个周密的弃尸和假装画画的计划。做这件事的人必定非常冷酷无情,那么随后他会採取更好的方法撇清自己的嫌疑。根据这一点,我认为兇手会在第一时间出现在他经常出现的地方。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斯特罗恩像他说的那样,一看到法伦的字条就去了木屋。当他到达那里的时候,两件事情中的一件发生了,我也不确定是哪一件。我想坎贝尔给他开了门,而且我想他进了门,与坎贝尔见了面,但是这场见面以激烈的争吵和打斗告终。我想弗格森被打斗声惊醒了,就在斯特罗恩打倒并杀死坎贝尔的那一刻进来了。也有可能他过来的时候,坎贝尔与斯特罗恩正缠斗在一起,然后他加入进来,一拳结束了坎贝尔的生命。还有第三种可能,情势完全相反,那就是斯特罗恩进来的时候,坎贝尔已经死掉了,而弗格森提着血红的拳头站在旁边,我想这种可能性比较小,原因接下来我会解释。 “不管怎样,我确定一点——当时坎贝尔身边有两个人,而至少有一个人是直接杀死坎贝尔的兇手。那么,接下来他们会做什么呢?我们完全能够想像得到。如果他们中只有一个人参与此事,那么另一个人就会威胁着要报警,但这或许很困难——众所周知,两个人之前都与坎贝尔发生过争吵,被指控的人就会威胁着要反指控。总之,最后这两个人意识到他们的立场十分尴尬,所以决定如果可能的话互相帮忙。 “至于是谁想出了伪装事故现场的主意,我不得而知,但我猜测应该是斯特罗恩。他是个非常聪明的人,脑子转得很快——是那种能够想在前头而且预见后果的人。他可能提出了最初的大体想法,但毫无疑问的是,弗格森也参与了,他对细节拥有非凡的记忆力。 “他们自然希望整个事情被当成纯粹的意外,但他们也知道,一旦警方怀疑成谋杀,他们就需要从午夜到第二天中午这一段时间的不在场证明。很明显,他们不能同时获得所有时段的不在场证明,所以需要平均分配这些时间。最终他们决定,斯特罗恩建立晚上的不在场证明,而弗格森在这期间处理关于尸体的所有问题;弗格森建立第二天早上的,与此同时,斯特罗恩在现场作画。” 局长停下来,环视四周,观察听众们对此有什么反应。被赞赏和惊讶的嗡嗡声鼓舞,他继续说道:“他们如此分工的原因,我想是因为弗格森已经宣布自己第二天一早要去格拉斯哥,如果忽然改变行程,看起来会很奇怪。然后他们就开始考虑怎样找出合适的理由来解释晚上这几个小时斯特罗恩的行为,而他们能想出的最好办法就是按照斯特罗恩最初的打算去寻找法伦。” 第87页 “但是,”检察官插话道,“他们设置的这个计划不是非常困难和不确定吗?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会遇到法伦。他用一个合理的故事叫醒某个人不是更简单些吗?例如,他可以告诉某个人自己很担心法伦,并最终让这个人成为他不在犯罪现场的证人。” “我不这样认为。”马克斯韦尔先生说,“我也想过这一点,但当我将整个事情仔细考虑一遍之后,我认为斯特罗恩的计划十分适合当时的环境。首先,我相信当时他出现在公众场合肯定是非常不方便的,他后来解释的黑眼圈也许那时候就已经出现了,这就是为什么我确定,即使斯特罗恩不是最后打死坎贝尔的人,也肯定与坎贝尔发生了争斗。退一步说,假设他找到某个人询问法伦的事情,而且假设这个人好心地和他一起去寻找——那么他,就像检察官所说的那样,为自己的不在场证明获得了一个无懈可击的证人——他当然可以。但是如果他不能摆脱那个证人来执行第二天的计划怎么办?他该如何解释自己要放弃寻找法伦,却跑到牛顿-斯图尔特去?如果他找了一个人时时刻刻跟着自己,他该如何阻止人们得知他去了哪里?不管发生什么事,第二天一早他都必须赶到米诺奇,而且必须秘密进行。 “事实上,我不认为他的计划如预想般实现了,他的计划几乎要落空。我确信他最初的想法是找到法伦,并把他送回家——或者去科尔库布里郡或者去门城他自己的家。这样他就可以解释自己的黑眼圈是在菲尔贝寻找法伦的过程中得到的。” “但是,”温西提出反对,虽然他那半耷拉着的眼皮几乎就要闭上了,但他一直很热切地听着现场的讨论,“他第二天早上仍然要赶到米诺奇去,不是吗,老兄?” “是的。”马克斯韦尔先生回答,“是的,他要去,如果他把法伦放到科尔库布里郡,那么他会马上离开,不会在这场家庭团圆中充当第三者。然后他可以去任何想去的地方——他给斯特罗恩夫人留下了让她放心的信息。或者同样地,如果他把法伦带到了门城,就可以虚情假意地去法伦夫人那里,让她不要担心自己的丈夫。当他再次离开之后,他可以‘发生引擎问题’或者其他原因而停留在某个地方。我想这一点也不困难。” “好吧,”温西说,“我通过了。咆哮吧,深邃蔚蓝的大海,咆哮吧〔1〕。” “斯特罗恩开车去寻找法伦,留下弗格森在那个屋子里把尸体包起来,完成其他必要的工作。另外,关于这一点,我想说你们都没有注意到在那个屋子里发生的事情。做这些事情的人必须十分了解坎贝尔的生活方式。例如,他必须十分清楚格林夫人什么时候过来,以及坎贝尔在屋子里的生活习惯——他是整洁还是邋遢,他一般吃什么样的早餐,等等类似的事情。否则,格林夫人就会觉得不对劲。那么,法伦或者沃特斯或者高恩或者格雷厄姆怎么会注意到这些生活细节呢?知道这一切的只有弗格森,他是坎贝尔的对门邻居,而且他们雇用同一个人照顾自己的生活。他经常看到坎贝尔吃早餐、在屋子里闲逛,即使他不是通过自己的观察得知这些琐事,也可以从格林夫人平常的聊天中得知。” “这个观点真是好极了,头儿。”温西以一个伊顿公学学生赞扬哈罗中学队长打出一记好球的超然姿态说道,“该死的好极了。当然,格林夫人完全知道这些细节。‘啊哦,坎贝尔先生对待自己睡衣的做法真够可怕的。昨天他把它们扔在煤洞里,刚刚才从洗衣店拿回来。而今天我又在画室看到它们,这回他又把它们当抹布了。’一个人可以通过倾听所谓的厨房闲聊得到很多自己邻居的信息。” “是的,就是这样。”麦克弗森先生有点不确定地说。 马克斯韦尔先生笑了笑。“是的,”他说,“我将事情仔细考虑了一下,觉得这个观点很有说服力。接下来是斯特罗恩。毫无疑问,他确实找到了法伦,我承认他非常幸运,尽管这样做只有百分之一的机会。而且毕竟,他完全知道应该在哪里找到法伦,同时他对菲尔贝的地形也十分了解。” “是的,就是这样。”达尔齐尔说,“但是,先生,如果法伦真的掉进了煤坑,他怎么办?” “我承认,那对他将是非常不幸的。”局长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他必须事先设计自己清晨的不在场证明。他所能做的就是在菲尔贝留下某个或者某些东西以表明他去过那里——例如,帽子或者外套——然后尽可能早地去米诺奇展开自己的绘画计划。晚点回来报警,然后出去寻找法伦。他可以解释说中间这一段时间自己在别的地方寻找。这个解释并不十分完美,但已经非常好了,尤其后来可能寻找到的法伦尸体又充分证明了他故事的真实性。不管怎样,他确实找到了法伦,我们不必假设什么。” “不幸的是,事情并没有按照他的计划走。法伦没有静悄悄地回来,而是逃跑了,斯特罗恩却被困在一个矿坑里。这几乎阻止了斯特罗恩继续执行接下来的计划。他确实是掉下去了,还花了大力气自我解救——尽管所花的时间并不像他说的那么长——这也就是为什么他那么晚才来到米诺奇的原因。如果他原先的计划完美实现,毫无疑问,他希望与法伦在清晨三点钟的时候一起返回,然后直接去弗格森为他准备好的地方取车和尸体。” 第88页 “那么应该是什么地方呢?”检察官问道。 “我也不知道确切地点,但他们的计划应该是弗格森将坎贝尔的车开到某个合适的地方——比方是从门城火车站去克里镇的那条老路上——把它放在那里等斯特罗恩取走。弗格森会骑自行车返回——” “哪辆自行车?”温西问。 “任何自行车都行,”局长反驳道,“当然,除了安沃斯旅馆那个我们已经听到耳朵起茧的自行车之外。在这个地方,借一辆自行车是很简单的事情,他有足够的时间把它放回原来的地方。弗格森大约七点钟的时候返回,吃完自己的早餐,然后坐公共汽车去门城火车站。” “他那时候肯定已经吃得很饱了。”检察官评论道,“他已经吃过了坎贝尔的早餐。” “亲爱的,”局长非常急躁地说,“如果你杀了人,正计划逃脱惩罚,那你不会让第二顿早餐这样的小事阻碍自己的计划的。” “如果我杀了人,”检察官说,“我会没有任何胃口吃早餐。” 局长拼命抑制住对这个无关紧要的评论发表任何看法的念头。麦克弗森已经将重要事件和重要时间记在笔记本中,他趁机插嘴说:“我已经完成了这个犯罪推论的时间表。” 弗格森和斯特罗恩案件 周一 晚上九点十五分:法伦在斯特罗恩的房子中留了字条。 晚上十点二十分:坎贝尔与高恩展开遭遇战之后返家。 午夜十二点左右:斯特罗恩回家看到法伦的字条。 周二: 凌晨十二点十分(大约):斯特罗恩来到坎贝尔的小屋;弗格森加入;谋杀完成。 十二点十分—十二点四十五分(大约):计划伪装成事故现场。斯特罗恩出发去菲尔贝,车里装着坎贝尔的帽子、外套、画具等等东西。 凌晨两点—三点:法伦与斯特罗恩相遇,但是法伦逃走。 凌晨三点三十分(大约):斯特罗恩跌下矿坑。 清晨四点(大约):弗格森到达从门城火车站去往克里镇的那条老路上的某个地方,车里装着坎贝尔的尸体和自行车。将车子隐藏起来。 清晨五点—六点:弗格森骑着自行车从老路回到门城。 上午九点:斯特罗恩从矿坑里挣扎出来,找到自己的车。 上午九点零八分:弗格森乘车去邓弗里斯。 上午九点二十分:斯特罗恩来到指定地点,换乘坎贝尔的车。他把自己的车隐藏起来,同时伪装成坎贝尔。 上午九点三十五分:伪装成坎贝尔的斯特罗恩拐到新加洛韦路上时被工人看到。 上午十点:斯特罗恩到达米诺奇。放置尸体,并按计划作画。 上午十一点十五分:斯特罗恩完成作画。 麦克弗森在这里停了下来。 “斯特罗恩怎样回到他的车里呢,先生?这里有十四英里路程。他不可能靠两条腿走回来。” “法伦的自行车,”局长迅速回答,“你们可以认为他是在菲尔贝捡到的。当然,如果他们最初的计划没有出错的话,他也可以借另外一辆车,或者有足够的时间走回来。但是在现场那种情况下,法伦的车子近在手边,他可以充分利用。” “是的,先生,你对每个问题都能解答。”麦克弗森冷静地摇摇头,继续阅读时间表。 中午十二点四十五分:斯特罗恩骑着法伦的自行车返回克里镇,并将其遗弃。换乘自己的车。 下午一点十五分:斯特罗恩沿着斯凯尔·伯恩路返回门城。 “这个,”检察官说,他将这个时间表与斯特罗恩的调查报告比较了一番,“与斯特罗恩的陈述十分吻合。” “是的,”马克斯韦尔先生回答,“而且,更重要的是,它与目前的一切事实都吻合。我们发现一个人,他清楚地记得看到斯特罗恩在一点到一点二十分之间经过斯凯尔·伯恩路。另外,我们追踪到他打给麦克莱伦·阿姆斯酒吧的电话,确切时间是一点十八分。” “你意识到了吗,”温西说,“你只给斯特罗恩一小时十五分钟来完成那幅画。我在这个地区找了两位熟练的画师做实验,结果比较快的那个人也需要一个半小时才能完成。” “这很正确,”局长阴沉地说,“但他们不是在为了活命在作画,你知道。” “我希望这个观点是正确的。”一个声音说道。每个人都惊讶地看着治安官邓肯,他一直安静地坐在那里,以至于大家几乎忘记了他的存在。 “是吗?”局长说,“那么,邓肯,你来告诉我们你的观点,来跟我们说说。” 这个警察移移椅子,紧张不安地瞥了一眼达尔齐尔。他隐约感到自己会被痛骂一顿,但是他勇敢地准备固执己见,手舞足蹈地开了火。 注 释 〔1〕引自拜伦在《恰尔德·哈罗德游记》中对海洋说的话。《恰尔德·哈罗德游记》是拜伦的浪漫主义代表作。 第二十五章 格雷厄姆:高恩:沃特斯 “他们两个的理论,”治安官邓肯说,“都很好,我不是说要反对他们,但是,先生们!这些方法太复杂了。我一想到它们就头疼,我自己是想不出来的。但我非常想知道,马克斯韦尔·贾米森先生,你怎么会认为他们只花了四十五分钟就能讨论出这个计划来呢?” 第89页 “哦,”马克斯韦尔先生回答,“那些时间都是非常灵活的。假设我们让斯特罗恩来到菲尔贝的时间太早,光线太亮,以至于他完全没可能摔进矿坑里,那么你让他多晚出发我都不介意。” “但是这些都没有关系。”检察官看到邓肯有点气馁,插话道,“如果你有更好更简单的想法,一定要把它说出来。” “我只是想,”邓肯说,“请原谅,卡梅伦医生,不知道对不对,这个人有没有可能是死于尸体被发现的当天呢?你不会不高兴吧,医生?” “当然不会!”卡梅伦医生热忱地说,“说出你的想法,先生。断定死者的准确死亡时间不像侦探小说中写的那样简单。根据我的经验,一个医生年龄越大,越不想做出权威性的声明,同时他也会更加认识到大自然会用自己的方式让那些自信的预言者们感到挫败。” “是的。”邓肯说,“我刚看了一本关于这个主题的小书,非常好的着作,是去年父亲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他是一个饱学之士,总告诉我学习才是通向成功的阶梯。” 在他说话的同时,拿出一个又大又方正的牛皮纸包裹放在桌上,慢慢解开绑在上面的绳子。 “这个是,”随着最后一个绳结被打开,那本“小书”终于现身——九英寸长、六英寸宽、六英寸厚,令人敬畏的卷宗——“这个是迪克逊·曼的《法医学和毒理学》,对于我们这一行的人来说,它是一部伟大的作品。好吧,这里有一个章节我想要你看一下,医生。我把它折起来作为记号。在这里,三十七页。关于死后僵直时间的。” “尸僵。”医生说。 “是的,就是这个,他叫做尸体僵化。但他的意思就是僵直——只不过标榜了一个比较拗口的名字。这个人是这样说的,他很权威,我可怜的老爸为这本书费了不少钱:‘在一般情况下,这个——哦,亲爱的!骨骼肌的僵硬是在死者死后四到十小时开始的。四到十小时。这就告诉我们,你建立的死亡时间有可能有六个小时的误差,不是吗,医生?” “在其他各点都相同的情况下,”医生回答,“是的。” “是的,这里还有。‘当它完全完成,’指的是僵直,‘需要两到三个小时。’这里又给了我们一个小时的误差。” “哦,是的。” “是的。‘这种情况持续几个小时或者六到八天不等。’这里的差距太大了,医生!” “是的,”卡梅伦医生微笑着回答,“但除了尸僵,你还有其他的事情需要考虑。你该不会暗示说尸体已经放了六到八天吧?” “当然不是,医生。但是接下来它说,二十四小时到四十八小时被认为是尸——也就是尸僵的平均持续时间。或许你会允许这位伟大的权威有两到三小时的误差。那么,医生,当你下午三点看到尸体的时候,尸体的僵硬程度如何?” “已经完全僵硬了,”医生回答,“借用你那个伟大权威正式的说法,尸体僵化已经完全确立了。这也就是说,这个人已经死亡至少六个小时了,而且——根据淤青等等表象来说——或许还要更久些。如果把迪克逊·曼的权威表述作为诊断的基本原则,那么你可以认为死亡最早发生在十三个小时之前——十个小时之后开始僵直,三个小时僵直完成。也就是说,如果死亡最晚发生在早上九点,最早发生在午夜十二点,那么到下午三点的时候尸体是僵硬的,当然这是在假设僵直开始和完成时没有任何异常的情况下。” “是的,但是——”麦克弗森快速地插话。 “是的,这就是我——”邓肯同时发言。 “等一会儿,”医生打断他们,“我知道你想要说什么,巡官。我没有考虑到尸僵也有可能是在我看到尸体之前的某个时间就已经完成了。假设尸僵提前完成,比如下午一点的时候已经完全建立了。那么死亡发生的时间就有可能是前一天晚上十点钟。我之前就告诉过你这种情况也是可能的。” 麦克弗森满意地咕哝了一句。 “坎贝尔身体非常健康。”医生继续说,“而且他死于意外打击。如果你再继续深入地看一下你那本权威读物,邓肯,你就会看到它说,在这种情况下,尸体僵化的建立过程比较缓慢。” “是的,医生。”邓肯固执己见地说,“但是你也同样会看到,如果对象已经筋疲力尽,或者体力削弱,尸僵的建立就会比较快。现在,我认为坎贝尔肯定度过了一个筋疲力尽的夜晚。他九点左右和沃特斯吵架,四十五分钟后又与高恩先生遭遇,肚子里还装满了威士忌,我们知道这些都会造成体力消耗——也就是说,”他在温西脸上捕捉到了一丝笑意,快速继续说道,“精神极度兴奋之后,精力就会损耗。然后他早上没有吃早饭就出去了——这里有医疗报告的鑑定——接下来开车二十七英里。难道这时候他不是筋疲力尽,以至于死后快速完成尸僵吗?” “你似乎已经彻底思考过了,邓肯。”医生说,“看来我需要更加小心一点,要不就会掉进陷阱里。我只说一点——尸僵的平均持续时间是二十四到四十八小时。坎贝尔的尸体在我周二下午三点看到的时候已经完全僵硬了,而在周三晚上他被放进棺材的时候仍旧是僵硬的。而周四晚上我医检的时候,各位先生也都在场,那时候僵化已经完全停止了。这与尸僵的平均持续时间吻合。一般来说,尸僵快速建立之后就是尸僵持续时间的缩短,尸僵缓慢建立就意味着尸僵持续时间的延长。在这个案件中,尸僵持续时间比较长,所以我得出结论,尸僵建立的时间也比较慢。这就是为什么我认为合理的死亡时间大约是午夜十二点左右,而尸体与淤青的表象也与这个时间吻合。” 第90页 “那胃里的东西呢?”马克斯韦尔先生问道。 “胃里只有威士忌。”医生淡淡地说,“当然我不能说出死者周一晚上是多晚喝的威士忌。” “但是,”邓肯说,“假设谋杀是在周二早上九点左右发生的,这样就会缩短尸僵的持续时间。” “是的,当然。”医生说,“如果他是周二早上才死亡的,那么尸僵的持续时间就有可能缩短到三十六小时。我只能证明周二下午三点到周三晚上七点这段时间,随后我就把它交给殡仪事务承办人了。” “好吧,这个观点看起来是这样的。”检察官打起了圆场,“尽管表面上看起来死亡时间是午夜,但你也有可能错误地向前或者向后误差一到两个小时。” “是的。” “但有可能误差到八九个小时吗?” “我不这样认为。”医生慎重地回答,“但我也不能说是绝对不可能的。自然界没有任何事情是绝对的,判断的失误在所难免。” “好吧。”达尔齐尔不快地看着他的下属说道,“你听到医生的话了。他没说是不可能的,你用你的尸僵理论还有你的老父亲、那本小书等等东西来质疑他丰富的经验,不就期望能有这个结果吗?你最好能为自己的假设提供很好的理论支持。请你原谅他,医生。邓肯是个好警察,他只是热心过度。” 邓肯因为这一番刺激,再次满脸通红。 “好吧,先生们,我的理论是这样的。六个嫌疑人中除了格雷厄姆,没有人出现在发现尸体的地区附近。但我们有证据表明格雷厄姆在事发当天早上出现在巴格勒南。而且,关于这一点,他自己也承认。” “这是事实。”检察官说,“你的笔记本里记录着周二早上十一点半的时候,布朗看到格雷厄姆在巴格勒南下方沿着克里河岸行走。他说格雷厄姆正在逆流向上,而当他看到布朗走近的时候,快速爬下了河岸——好像是为了避免和他说话。看起来确实比较可疑。” “是的。”邓肯兴奋地说,“当询问格雷厄姆的时候,他是怎么说的?首先,他拒绝说明那天他去了哪里。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那时候我们对外说明坎贝尔之死是个意外事故。第二,当从报纸上得知这是一场刑事案件的时候,他又前来,仅仅为周一晚上提供了一个错误的不在场证明。” “等一下,邓肯。”马克斯韦尔先生打断他,“如果像你假设的那样,格雷厄姆直到周二才杀了人,那他没有必要为周一晚上提供不在场证明。他知道这段时间不足以表明自己的清白。” “是的,是这样。”邓肯原本坦率的脸色变得十分狡猾,“但是这个不在场证明是一位妇人提出来的,为什么呢?因为这是一个陷阱——我不知道是谁设置的——意图混淆我们,让我们误认为谋杀发生在周一晚上。那位妇人——她知道是格雷厄姆做的,但又不是特别清楚具体时间——所以就掉进了陷阱里。她说,‘不可能是他做的,因为他与我在一起。’达尔齐尔先生忽然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他与你在一起多长时间?’她说:‘直到九点。’因为她很明白如果说是十二点左右,那么下一个问题就会是‘有人看到他离开吗?’——因为那时候镇里的居民已经起床四处活动了,不大可能没人看到。很好。然而格雷厄姆听说之后对自己说:‘我要做得比这个好才行,我很有可能被那个年轻人看到了。我会说这两天晚上和白天都和吉米·弗莱明在巴格勒南偷猎,吉米会为我作证。’这是他提出的第二个不在场证明。” “就我所知,吉米·弗莱明确实为他作证了。”检察官翻了翻文件,出声发言。 “哦,是的。”邓肯继续说,“吉米·弗莱明是斯图尔特最大的撒谎人。另外,格雷厄姆肯定也很得这群偷猎者的欢心,他们都会撒谎保护他。” “非常正确,”麦克弗森说道,“他们甚至都不必撒谎。他们有半个晚上在一起偷猎,半天在一起睡觉。格雷厄姆怎能避开他们的注意,离开去杀人呢——对了,还要画那幅画?他或许会说他出去走了走。或者他们都睡着了,没有人注意到他什么时候离开,什么时候回来,不是吗?” “邓肯,你的看法是坎贝尔确实来到了米诺奇——具体是什么时候?” “这一点很清楚。”温西说,“我们已经知道弗格森的时间表,没必要怀疑它们的真实性。根据这种假设,他是七点半出发,如果按照平常的速度开车,走完二十七英里差不多要一个小时。假设他八点半到了那里,把画具都拿出来。而格雷厄姆正在散步,假设是八点四十五分逛到了那附近。他们发生了争吵,而坎贝尔被推到河里,死了。在这样的夏天,早上九点的时候,格雷厄姆开始作画。这花费了他一个半小时,我们知道——因为我们看他画过——至少,我看过。这时已经是十点半。我们都知道他在十一点过五分的时候仍然在那里,因此我们必须假设他还待在那里。这也是非常有可能的,如果格雷厄姆是兇手,那么当我看着他画的时候,他其实是在模仿自己的作品,就应该比第一次更快一些。他完成的时候,正好有一个好奇的路人经过,于是他熘回睡觉的朋友们那里,那些朋友随后都作证说他在这段时间里和他们在一起。这就是你的理论,是不是,邓肯?” 第91页 “是的,就是这样。”邓肯满足地说。 “就目前来说,还不坏。”勋爵点头道,那个架势好像正在品尝一杯陈年的波尔多酒,“这里面至少有三个疑点,但是我想,一点点善意的解释也许可以推翻它们。首先,医生的检验被完全推翻,由于他本人并不介意,我们也不必介意;第二,谁吃了坎贝尔的早餐?好吧,我们假设他前天晚上喝得酩酊大醉,但他仍然勇敢地煮鸡蛋,切咸肉,可是做好之后,却又不喜欢它们的样子,就把它们都掀进火里。或者我们可以假设——尽管我不愿意这么做——格林夫人吃掉了它们,却又不承认。再或者我们可以假设是坎贝尔吃了它们,接着吐出来了,随后又灌了一肚子威士忌。这些假设也能够解释我们目前发现的情况,是不是,医生? “然后还有坎贝尔莫里斯的污渍,我们目前认定是自行车轮胎的痕迹,但也有可能是别的东西造成的。我在案发现场就指出了它们——当然我不会执迷于此——它们还没有重要到可以摧毁一个理论。 “邓肯重构的这个独特故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九点三十五分看到一辆车经过新加洛韦拐弯处的那个人。我恐怕邓肯完全没有对此作出解释。但是,我们也可以说那个目击者弄错了。如果一个医生都会弄错,那么一个老实的工人完全有可能弄错。他没有看清车牌号,所以完全可能是另外一辆莫里斯。” “但是那辆车后座毛毯下面有隆起的物体,”局长说道,“还有司机穿的那个显着的大氅。你不能忽略这一点。” “不能吗?”温西说,“那你还不了解我。我甚至能忽略正在飞驰的消防车。你们一直在告诉大家有一个人穿着显眼的大氅,开着一辆莫里斯,车后面有一堆行李,对吗?好吧,你知道你在告诉别人一些事情的时候会发生什么吗?一个人的描述有一部分与他看到的事实相对应,而其余的都属于想像。那天早晨可能有几十辆莫里斯从道格拉斯城堡和斯特兰拉尔之间的主路上经过,可能有一半人车里载着行李。几位先生的穿着也是五花八门,很难记住。那个人在那个时候没有特殊的理由一定要注意到它,只不过偶尔向它瞟了一眼而已。也有可能他当时骑车并不专心,那辆车挡了他的道,让他非常恼怒。如果他告诉自己遇到了一个亡命之徒,那他就不会坚持记住一些与此矛盾的事情。很多人记住的事情比他们实际看到的要多。” “非常正确。”麦克弗森嘆了口气。 “告诉你们,我喜欢邓肯的理论。”检察官说道,“这样看起来这个案件就不是提前预谋的。更有可能是格雷厄姆偶然遇到坎贝尔,与他发生争吵,把他击倒,而不是有人想出一个方案,带着尸体走了那么远的路,把它扔在一个那么不方便的地方。” “这个地方是强加给兇手的——坎贝尔曾经说过那天他要在那里作画,不是吗?” “但他也有可能改变主意啊,马克斯韦尔先生。” “对于一个无辜的人来说,”麦克弗森先生尖锐地说,“这种假设没有问题。但是对预谋杀害坎贝尔的兇手,则显得太不寻常了。他没有必要冒计划流产的危险,只凭坎贝尔的一句话就把杀人地点选在那里。” “好吧,巡官,”局长说道,“看来你对我们任何人的理论都不大满意。那么让我们听听你的意见。” 巡官愉快起来,他的时刻来临了。他相信,其他人的理论都有纰漏,只有自己是正确的。他十分感谢达尔齐尔、马克斯韦尔先生以及邓肯抛砖引玉的行为。 “邓肯警官刚才说过,”他开始发言,“吉米·弗莱明是斯图尔特最大的撒谎家。好吧,我还知道有三个人比他撒的谎还要大,这就是高恩先生和他的一班英格兰管家。而且你们要注意,除了斯特罗恩关于高尔夫球的谎言,这三个人是唯一承认自己撒谎的人。 “我相信是高恩先生在路上遇到坎贝尔的时候杀了他,而关于他鬍子的故事我一个字都不会相信。 “我在见到他们之前就写好了这个事件的过程表。现在我想请您念一下,检察官先生,因为您比我更适合公众发言。” 说完这些话,巡官从他的胸袋中拿出一张笔记工整的手稿递过来,然后靠回座位,带着一位诗人看到自己的作品即将在公众面前诵读时的羞涩笑容。 检察官端了端眼镜,用清晰的声音开始了起诉—— 高恩案件 小女孩海伦·麦格雷戈的证据说明坎贝尔遇到了另外一个司机,此后被证明是高恩。而高恩也承认,九点四十五分在门城到科尔库布里郡的路上遇到了坎贝尔。随后他们发生了争斗,接着一方将另外一方毫无生命迹象的尸体放在了两座车中,开往门城的方向。她感到非常害怕,于是跑回了家。这个故事随后也被我们证实——我们在所谓的攻击现场附近找到了有坎贝尔指纹的大扳手;而且我们发现的车辙表明,一辆车通过了那座距离争斗现场约五十码的大门,开进一个长草的小巷里。 我认为,应该这样重建案发现场: 在争斗中杀死坎贝尔之后,高恩的第一想法就是把尸体搬到一个不会有行人发现的地方。这个想法促使他把尸体搬上车,开进那个大门,再把尸体卸下来。他选择自己的车,是因为那辆车更靠近门城方向,更方便开车。如果他把尸体放在坎贝尔的车里,那么就必须先将自己的车挪开,让另外一辆车通过。在他这样做的时候可能会有人路过,如果这个人发现坎贝尔的车挡住了道路,他肯定会向前察看,然后就会发现车里有一个尸体,那么这个情况就非常可疑了。 第92页 然后他取了坎贝尔的车,把它开进大门里,把尸体放进去,并停在小巷里面某个比较远的地方。然后他走回来取自己的车,开着车返回科尔库布里郡。他拼命地(这三个字被小心地划去了)在五分钟之内横冲直撞回了家——大约十点十分。海伦看到他经过她的屋子。 他发现哈蒙德还在值班,让他赶紧和自己返回现场。当他们到达案发现场,比如说是十点二十分,他可能徒步走到坎贝尔的莫里斯那里,把它开回门城,而此时哈蒙德开着两座车返回科尔库布里郡。 高恩开着莫里斯到达静石小屋的时间大约是十点半(註:弗格森给出的时间是十点十五分,但他说的是大约时间)。 高恩开始拟定计划假装坎贝尔发生了事故。因为他的大鬍子太过明显,所以不可能模仿坎贝尔,于是他用坎贝尔的剃鬚刀颳了鬍子,小心地做了清理,再把它们扔进火里烧掉,留了一部分做其他用处。 而斯特罗恩到来的时候,高恩把自己藏在某个地方,或许就在车库里。斯特罗恩离开之后,他又偷偷返回小屋,毁掉了那张纸条,继续进行他的准备工作。 早上七点半的时候他开车出发,穿上坎贝尔的外套,装上尸体、画具还有自行车——自行车是顺手从安沃斯旅馆拿的。现在我们不得不解释一下他为什么花了那么长时间才到达新加洛韦路——在那里他被一个工人看到。我认为,他先去了我们还不知道的某个小镇或者村庄,在那里通知哈蒙德开着两座车在某个地方与他会合。我认为应该是品万瑞附近的某个地方。我们已经在门城周围方圆三十英里的范围内着手调查这通电话的信息。 这时,局长打断了他的阅读。 “这个电话不能从科尔库布里郡的方向调查吗?”他问道。 “不,不。”温西在麦克弗森说话之前先开了口,“他可能通知哈蒙德去另外一个地方接电话。像高恩这样铤而走险的傢伙是不会怕这样的麻烦的,他不能因为电话这样的小事而导致最后的失败。对不对,麦克弗森?” “是的,”巡官回答,“我就是这么想的。” “那为什么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不告诉哈蒙德怎么做,这样就可以避免打电话这样的麻烦了?”马克斯韦尔先生继续发难。 “那时候他还没有拟定好计划。”温西说,“你们太焦急了!给这个人一些思考的时间。他的第一想法是这样的,‘让我们把尸体从这条路上搬走,有人看到我经过。我打算把它扔在某个地方,但还没想好扔到哪里。明天早上八点我给你打电话。去劳里斯顿或者汤霍姆(或者卡斯查特或者提姆布图或者其他任何方便的地方),我会打电话到那里去。’好吧,你已经解释了他在路上延误的原因了。弗格森撒了谎,斯特罗恩掉进了矿井里,法伦——让我想想,哦,是了——法伦不会开车,而高恩打了个电话。请继续阅读,检察官。” 然后高恩到达米诺奇,开始作画。这个工作可能一直进行到十一点半。接着他骑上自行车沿通向品万瑞和格文的公路前往自己选择好的地方。当他经过巴希尔的时候被克拉伦斯·戈登先生看到了。戈登先生说骑车人个子不高,高恩如果弯腰快速骑行那他看起来肯定不高。因为没有鬍子,所以根据照片辨认不出来。哈蒙德开着车与他在巴希尔和格文中间的某个地方见面,同时带了必要的工具以将自行车固定在车上。他们一起开车去格文,在那里哈蒙德下车,骑着自行车前往艾尔,出于计划或意外将自行车遗失在车站。我们记得骑自行车的人说话像是英格兰人。高恩继续开车来到某个地方,在那里他给艾尔文上校写了一封信。因为没有鬍子,他不想在科尔库布里郡露面,所以只能待到晚上才回去。我们也开始调查在这段时间内这辆车子的动向。 至于在门城到科尔库布里郡的路上看到的鬍子,是因为高恩和他的同伙想到我们有可能怀疑这起案件是刑事谋杀,他的行动也可能受到调查。他在这时候颳了鬍子,并且消失去了伦敦,这一切都足以引起怀疑。因此他们编造了一个故事来迎合这起案件,把一部分鬍子放在路边,以支持自己的理论——这就是后来高恩在苏格兰场的陈述。这个故事很有误导性,因为它里面包含了很大一部分事实。高恩从科尔库布里郡逃跑的细节也与陈述吻合。这就是我提出的高恩案件。 (签名)约翰·麦克弗森 警察巡官 “越来越精妙了。”温西说,“虽然很多细节有待确认,但是整个故事非常合理。这些英格兰僕人是多么令人惊讶的骗子啊!即使谋杀也不能阻止他们效忠那个给他们发工资的人。” 巡官立刻红了脸。 “你在拐着弯嘲弄我,勋爵。”他责备地说。 “真的没有。”勋爵回答,“你的推论中有一点让我很高兴,那就是你勇敢地把尤斯顿那辆自行车也考虑了进来,这一点每个人都避开不谈。” 就在这时,罗斯治安官清了清嗓子。声音很大,引得每个人都转过头看着他。 “罗斯,我从你的举止可以看出,”勋爵说道,“你对自行车也有重要发言。请在场各位先生允许,我十分想听听他对这个事件的看法。” 第93页 治安官看向局长,徵求他的同意。看到后者点头之后,他开始提出自己的理论。 “我认为这个事件,”他说,“是沃特斯干的。这个人的不在场证明让人非常不满意,证据不够充分。我们现在还没有与德鲁伊特和他的游艇取得联繫——” “等一下,罗斯。”局长打断他的发言,“我们今天早上收到他从阿里塞格发来的电报——我们刚刚和他在奥本错过了。他的电报里说:‘沃特斯周二早上八点半在东河上船,周六在古罗克下船。’我知道他对警察也作了陈述。” “是的。”罗斯一点也不惊慌地回答,“但我们不知道这位德鲁伊特是怎样的人,我认为无论如何,他都会站在沃特斯一边。现在的情况是,没有任何人看到他或者跟他说话,而且那辆自行车也消失得无影无踪。我认为,这辆车可能已经沉入阿伦岛和斯特兰拉尔之间的深海里,我们永远也不会看到它,除非在审判日那天,它自己浮出海面。或者,”他补充说,语气不像刚才那么生动,“你们去深海打捞它。” “接下来你的想法是什么,罗斯?” “好吧,马克斯韦尔先生,我的想法非常简单明了。首先,是坎贝尔挑衅找麻烦,他与沃特斯争吵,并说这个事没完。然后他离开回门城,在路上遇到高恩并和他打了一架。‘好极了,’他想,‘这是我的夜晚。’他又出去喝了两杯,开始琢磨‘我为什么不把婊子养的(请原谅)沃特斯拖起来继续打一架?’他再次开车出发了。弗格森那时候正在睡觉,所以没有听到——他既然承认自己没有听到斯特罗恩离开,那么他也不会听到坎贝尔的声音。坎贝尔开车来到科尔库布里郡,朝着沃特斯的窗户扔石头。沃特斯探头出来看着他,心想:‘我们不能在大街上吵。’他让坎贝尔进来,他们谈了一会儿,然后一个人对另一个说:‘我们去画室争个高下。’他们这样做了,于是坎贝尔被杀死了。 “沃特斯当时非常害怕,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他心烦意乱地走出画室,正好遇到他的朋友德鲁伊特,他正开着租来的车经过那里。‘德鲁伊特,’他说,‘我惹大麻烦了。我杀了人。’他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是一场公平决斗。’他说:‘但他们肯定认为这是一场谋杀,我会被绞死的。’然后他们凑在一起拟定计划。德鲁伊特假装来到麦克劳德夫人那里扮演沃特斯,而且,你们都记得,”罗斯警官继续热烈地说道,“沃特斯半夜出门之后,麦克劳德夫人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她听到他上楼,当她起来取水的时候听到他起来了,等她从房子后面回来的时候,沃特斯已经吃完早饭出去了。” “德鲁伊特也太冒险了。”麦克弗森说。 “是的,但是兇手都要冒险。”罗斯回答,“与此同时,沃特斯开动坎贝尔的车,载着自己的自行车离开,然后做了和其他嫌疑人同样的事情。七点三十分他带着尸体出发,我想应该是走门城火车站那条老路,但是后来在某个偏僻的地方引擎出了问题,或者轮胎爆了,不得不更换——那条路崎岖不平,沟壑纵横还满是石子。总之,九点三十五分他经过新加洛韦的拐弯处,十点到达米诺奇。接下来他作画、抛尸,最后骑车离开。沃特斯有足够的时间,因为直到傍晚他才会实施接下来的计划。他藏在某个山间——这时他诅咒自己,因为他忘了带三明治,这个三明治放在坎贝尔的包里——是的,他就空着肚子待到晚上。当可以安全行动的时候,他骑车来到与德鲁伊特约定的地点。 “德鲁伊特就像他说的那样,沿着海岸走。那个被人看到在东河上船的人应该是德鲁伊特。接下来,游艇的行程就与沃特斯的陈述相符。晚上,它从莱德湾来到芬纳特,与从品万瑞高速路上骑车过来的沃特斯会合。他们把自行车拖上船,然后返回莱德港躲藏起来。这之后,他们只需按原定计划进行就可以了。他们把自行车沉入某个很难发现的地方,周六早上沃特斯在古罗克上岸。先生们!就像鼻子长在脸上这么简单。” “但是——”局长出声说道。 “但是——”巡官说道。 “但是——”警官说道。 “但是——”治安官邓肯说道。 “我想,”检察官说,“先生们,这些理论非常有趣,但都是推测。先祝贺你们的积极思考和努力工作,但要说明哪个理论是最合理的却非常艰难,就像鲍西娅的盒子那样难以抉择〔1〕。在我看来,每一个推理都不容忽视。接下来我们就来一次彻底调查,看看能否证明其中的一个。我们要对这个区域的来往车辆详加盘查,也要面对面地对德鲁伊特进行一次深入审问,同时必须在芬纳特湾和莱德湾进行调查,询问住在那里的人是否注意到那个游艇的行踪。我们认为这五条理论中至少有一条是正确的,就是这样。你认为呢,温西勋爵?” “是啊,温西。”警察局局长说,“你前几天告诉巡官你已经解决这个问题了。你现在来投决定票吧?我们的嫌疑人中哪一个是兇手?” 第94页 注 释 〔1〕鲍西娅,莎士比亚戏剧《威尼斯商人》中的人物。她是一个富人的女儿,按照父亲的遗嘱,得到了三个盒子:一个金盒子,一个银盒子,还有一个铅盒子。其中一个盒子里面装着她的画像。如果哪个男人选择了正确的盒子,那么她将嫁给他。于是,求婚者从世界的四面八方云集到那儿,都希望能得到她。 第二十六章 兇手 “现在是我人生中最骄傲的时刻。”彼得·温西勋爵说道,“我现在终于觉得自己像歇洛克·福尔摩斯了。一个警察局局长、一个巡官、一个警官,还有两个治安官请求我为他们的理论作出判断,我的胸膛像球胸鸽〔1〕一样膨起。我可以倚回我的椅子,然后向大家宣布:‘先生们,你们都想错了。’” “该死,”局长说道,“我们不可能都错了。” “你让我想起了乘务员对乘客说:‘你不能吐在这里。’”温西说,“而我要说的是,你们都错了,确实错了。” “但是我们的理论包括了所有嫌疑人,”马克斯韦尔先生说,“听我说,温西,你现在该不会说这个案件是格林夫人或者送奶工或者其他什么我们从来没听过的人干的吧?这可是低级侦探小说最糟糕的传统。另外,你也说过兇手是个画家,而且这六个嫌疑人也是你提出来的。你现在要背弃这一观点吗?” “不,”温西回答,“我才不会做这么低级的事情。我只是要证明自己的原始理论。你们都错了,但是有一个人还是比较接近真实情况的——虽然那个人也没有指出真正的兇手。而且你们没有真正推论出谋杀的整个过程,尽管有些人猜对了一点皮毛。” “别卖关子了,温西。”马克斯韦尔先生不耐烦地说,“我们对这个案件是很严肃的。如果你知道任何我们不知道的信息,那么你应该让我们知道。事实上,你一得知这些消息就应该告诉我们,而不是像这样浪费我们的时间。” “我确实立刻就让你们知道了。”温西回答,“事发当天我就告诉你们了,只不过你们总是忘记它。我也没有隐瞒任何东西,必须等到所有的嫌疑人都获得确认之后,才能证明我的理论——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某个事情推翻它。到现在为止,我仍然没有实践证明过,但是只要你们愿意,我随时可以证明。” “快点,快点,”检察官催促,“请告诉我们你想证明什么,我们全力为你提供机会证明它。” “好!太棒了。现在让我们回到发现尸体的现场。整个问题的关键点,达尔齐尔,我曾经向你指出过,就是那个让我们从一开始就确信这是一场谋杀而不是意外事故的东西。 “你记得我们发现尸体时的情况。它躺在小河中,冰冷僵直,岸边支着的画架上有一幅尚未完成的画,还有一个调色板,一个画包和一把画刀。我们检查了死者的所有东西,而我对你说:‘有一个东西丢了,如果我们找不到它,那么就意味着这是谋杀。’你还记得吗,达尔齐尔?” “我记得非常清楚,温西勋爵。” “在坎贝尔的画包里,我们发现了九管颜料——朱红色、天青色、两个铬黄色、浓绿色、深蓝色、绯红色淀、玫瑰红、柠檬黄——没有铅白色。就像我当时解释的那样,对一个画油画的人来说,没有铅白色是绝对不可能完成一幅画的。它是基础展色剂,可以与其他不同的颜色调和形成不同的色彩明暗度。即使是像坎贝尔这样习惯使用纯色的人,如果不用铅白色,就如同你要出去钓鳟鱼却没有带鱼饵那样。无论如何,那幅画本身也可以证明坎贝尔使用过铅白色——画中有大片的白云,潮湿、新鲜,是刚铺上去的。 “看一眼调色板也可以证实这一点。上面有七种不同的色块,依次是:纯白、深蓝、浓绿、朱红、天青、铬黄,还有玫瑰红。 “你也记得我们是如何搜寻那管丢失的颜色的。我们翻遍了坎贝尔所有的口袋,搜索了那里的每一寸土地,我们扒开了——或者说你们扒开了,因为当时我正像一个智者那样寻找别的踪迹——那条讨厌的小河里每一块石头,一直到桥边。我告诉过你们那个颜料有可能是很大管的,但是,当然,它也有可能快要用完了,所以会显得很轻。如果它在这附近的某个地方,我想我们应该会找到的。” “是的,”达尔齐尔警官回答,“这个你确实告诉我们了,勋爵。” “非常好。当然,也有微乎其微的可能性,就是坎贝尔死后,某个人上来拿走了那管颜料,但我们认为这个念头太异想天开了。为什么这个人单单只偷这个而不偷别的?而且,尸体当时的情况也暗示着死亡发生的时间要比那幅画试图引导我们猜测的死亡时间早很多,这也会让人产生遐想。另外,医生,我也相信你的医术,你推测的死亡时间是非常合理的,尽管邓肯提出了非常具有独创性的反面意见。” “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说。” “现在的问题是,那管铅白色去了哪里?考虑了现场所有的迹象,我得出如下结论:(a)坎贝尔是被谋杀的;(b)是兇手画了那幅画;(c)因为某种原因他带走了铅白色。 第95页 “那么,他为什么要带走铅白色呢?这是他做的最愚蠢的事情,因为缺少它,立刻就会引人怀疑。他肯定是误带走的,这就意味着他下意识地把它放在某个平时作画的时候习惯放颜料的地方。他没有把它放在那些通常该放的地方——地上、盒子里、画包里或是附在画架上的盘子里。他肯定把它放在自己身上的某个地方,而最有可能的地方是口袋。所以从那时开始,我就觉得我们应该找一个画家,他有一个很邋遢的习惯,那就是把颜料随手放在口袋里。” “你没有向我们提过这一点。”达尔齐尔责备地说。 “没有,因为我害怕——请原谅——如果我这样说了,你们就有可能去调查这一点。一旦兇手注意到自己这个坏习惯,就会立刻改正,那么我们的调查就中断了。另外,有可能很多画家都有这样的习惯;或者也有可能,我完全弄错了——这个线索很微妙,不能大张旗鼓地调查。我想最好是由我在画室里暗中进行,观看他们工作,找出他们的工作习惯。很明显,作为一个普通人,我比官员更适合完成这项工作。我给了你暗示,达尔齐尔,而你也把它写进了报告中,任何人都可以像我一样得出这个结论。为什么没有人提出呢?” “不要管为什么我们没有发现,温西。”马克斯韦尔先生说,“继续你的理论。”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为什么要精心仿制那幅画?”温西说,“为什么一个兇手会在案发现场逗留那么久作画呢?很明显是为了掩饰坎贝尔死亡的真实时间——比方说前一天晚上。这就意味着兇手在那个时间没有很好的不在场证明。如果他希望大家认为坎贝尔死于周二早上,这就意味着他为那个特殊的早上准备了不在犯罪现场的铁证。因此我认为我知道了兇手的四个情况:第一,他是个画家,否则不会画那幅画;第二,他习惯将颜料放在口袋里;第三,在真实死亡的时间他没有很好的不在场证明;第四,周二早上他有很好的不在场证明。 “接下来就是车上发现的焦油印渍。这说明,那个不在场证明的建立需要自行车的帮助。但是接下来我就没法深入了,因为我不知道坎贝尔是什么时候被杀死的,兇手是什么时候出发去米诺奇的,以及画那幅画需要多长时间等等类似的细节。但是我知道坎贝尔这个傢伙是吵架狂,这个区至少有六个画家叫嚣着要掐死他。 “然而这个案件让我迷惑的是,六个画家中有五个都消失了。当然,一个区的五个画家同时消失也不是什么极其不寻常的事情。在格拉斯哥有展览,很多画家,包括弗格森都去了那里,而且这里的人们经常会在晚上出去钓鱼,还有千百件正当合法的事情他们可以去做。但是没有这些人,调查就无法进行。当你不知道这个人在哪里的时候,就不可能坐下来看他作画。当时唯一能立刻取得联繫的就是斯特罗恩,当我调查他的时候,他的证据,不管是周一晚上还是周二早上,都不那么令人满意,更不要提他的黑眼圈和难看的脸色了。 “这就是当时案件的基本情况。格雷厄姆消失了;法伦消失了;沃特斯消失了;高恩去了伦敦;弗格森去了格拉斯哥;斯特罗恩在家,但是明显撒了谎。 “可以说,我几乎首先就排除了斯特罗恩,尽管我想他可能知道某些犯罪事实。我要寻找的兇手,他的不在场证明是非常完美的,而斯特罗恩的则是如此糟糕和笨拙。格雷厄姆、法伦、沃特斯需要等待,他们可能带着非常完美的证据出现,我还不能确认。我只希望事情能够更加明显和直接一些。根据我的理论,目前嫌疑最大的人是弗格森和高恩,因为他们的证据有外人可以证明。如果高恩的证据能够成立,它就涵盖了晚上到早晨整个时间段,那么,符合所有设想的人就是弗格森。他的不在场证明正是我所期望的——它只涵盖早晨这段时间,而且每个环节都天衣无缝,他有火车站长、公共汽车售票员等人帮他作证,而这些人没有必要为此撒谎。如果弗格森真的九点零八分从门城乘车前往邓弗里斯,那么他没有时间作这幅画。 “接下来,其余的人也逐一出现。格雷厄姆首先出场,而他根本就没有给出任何解释。格雷厄姆给了我当头一棒,因为他不但是六个嫌疑人中最有想像力的人,我甚至怀疑他想到了我所想到的一切。我可以想像格雷厄姆捏造了成百上千个不在场证明,然后他告诉自己任何一个都有可能引人怀疑,而什么证据都没有则可能是无辜的最好证明。我想在那一刻,我认为格雷厄姆的嫌疑是最大的。而且他说他能够模仿坎贝尔的画风——他还在现场用自己的方式画了一幅。我有个很可怕的感觉,那就是我们永远也不能从他那里套出什么消息。他的行为很完美,他完全抓住了这个事件的正确方向。直到他了解自己即将面对的后果,才作了表态。 “再然后,弗格森回来了。他有足够多的证人可以证明自己在格拉斯哥,还告诉我们一些确切的时间以便进行追踪确认。我相信他告诉我们的所有时间都是十分准确的,另外,我还确信他那天晚上没有睡着也没有错过任何事情。我硬闯入他那里,研究他的作画方式,这些最终让我了解了他。 第96页 “然后我们获得了艾尔那辆自行车的情报。现在,我不想冒犯谁,但是,我真的认为对这个案件的任何推论都要重视这辆自行车。整个事情非常奇怪,因此它几乎不可能是意外事故或者巧合。当然,它并不能说明兇手的特徵,尽管它是门城的自行车,但这也仅仅意味着兇手是从门城开始行动的,而任何一个推理很明显都能得出这个结论。很遗憾,格文那个不幸的搬运工在这个节骨眼上病倒了。如果他能指认出照片中的某人,那么他将为我们省去很多麻烦。 “周四——周四我做了什么?哦,对了——我们知道了门城到科尔库布里郡那条路上发生的争吵事件,找到了大扳手和黑毛髮。我们在这一点上做得非常失败,麦克弗森——如果我们快一点,就能在高恩逃跑之前抓住他,便可以节省那些到伦敦的车费了。这是我的错,我当时正沉浸在绘画的想法中,所以我来到鲍勃·安德森那里,建议在米诺奇来一次现场重构。我准备网罗很多画家,让他们用坎贝尔的方式作画,看一看需要多长时间。格雷厄姆、斯特罗恩和弗格森都同意试一下——只有弗格森认为这不是个好主意——但天气毁了这次精心的计划。 “然后发生了什么事?哦,是的。我去凯里克海岸看斯特罗恩画画。他跳起来要把我扔进海里,但是考虑之后放弃了。那时候我已经很清楚了,他要么是隐瞒了什么,要么就是想包庇某个人,而最有可能的是他参与了法伦的失踪事件。我在法伦夫人那里见过他,你知道,在周二晚上。当时我正在检查沃特斯的画室,查看小巷的哪里方便停车。 “周六,我没做什么事情,但是沃特斯回来了,而且我们从史密斯·勒梅热勒夫人那里听到了一个不寻常的故事。我对格雷厄姆的感觉仍不确定,那个关于他的故事简直太愚蠢了。但是,就像邓肯指出的那样,这位夫人是发了疯,才会不通知他就自己编造这样一个故事。 “周日我威逼法伦夫人告诉我到哪里寻找她丈夫。周一我在警察赶到之前找到了他,并且看了他作画的方式。所以到那时,我已经看过三个人作画了。这之后,警察局局长取得了斯特罗恩的证词,而那时我已经知道了我所需要的所有斯特罗恩的信息。 “我最后的工作就是抓住格雷厄姆和沃特斯,让他们两个模仿坎贝尔的作品。这是个一举四得的好事。它告诉我他们怎样运用色彩,这为我提供了完全建立我的理论所需要的时间要素;同时,在他们的谈话中,还碰巧告诉我我想知道的关于高恩的信息。巡官,这就是为什么那天我告诉你我没有必要去见高恩了。 “我想现在你们急切想要知道的是——他们六个人是怎样运用自己的颜料的? “高恩,看来是一个穷讲究的傢伙。如果没有将所有的事情准备就绪,他是不会开始作画的。他为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地方,所有的东西都井然有序。他或许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能把颜料放进口袋里的人了。另外,说句实话,他可能也不会模仿坎贝尔的画风——他太过拘泥于自己的方式——而且我也不认为他有这个脑筋,会把伪装从头做到尾。他消失这一事件中所有聪明的地方都是阿尔科克一手策划和执行的——只有他才有能力完成一个好的策划案。 “沃特斯习惯把所有颜料一股脑扔在包里。因此,坎贝尔的包近在手边,他肯定会自然地把它扔进去。而且,尽管他自诩说可以模仿坎贝尔,但他的模仿速度比较慢,而且模仿的作品不是非常好——当然也不会坏到让你认为是蓄意乱画的。不管他也好,格雷厄姆也好,看起来都与这幅画没有什么令人不快的联繫。 “格雷厄姆——好吧,格雷厄姆是个非常聪明的人。他一眼就看出这幅画不是坎贝尔的。准确地说,他虽然没有直接这样说出来,但注意到了风格的不同,并对此作了评论。当然,也有可能是他在继续装傻欺骗我,但我相信不是这样的——他似乎真的觉得迷惑和怀疑。他还说如果在户外作画,他会把所有颜料都拿出来放在地上或者帽子里,沃特斯证明了这一点。不管是格雷厄姆还是沃特斯都没有表现出想要把颜料放进口袋的倾向。我观察了他们一个半小时,没有看到这样的行为。 “法伦用一个绘画盒子,而且他的特殊习惯是用完之后会立刻将颜料放回原来的位置。我不知道如果法伦手边没有盒子的话,他会怎么办,但我在法伦夫人那里,检查了他旧绘画夹克的所有口袋,衬里上都没有发现颜料污迹。另外,当我发现法伦不能为周二早上提供不在场证明时,我就把他排除在外了。这场伪装的目的就是要提供一个不在场证明。如果他没有提供,那说明他没有必要提供。 “斯特罗恩将所有颜料都放在连接画架的盘子里,而且总是按照相同的顺序。他调色板里的颜色也是按照同样的顺序排列的——色谱的顺序。坎贝尔的调色板不是这样的,而且他所有的颜料都放在包里——当然,除了铅白色。在观察斯特罗恩的时候,我找个机会偷走了他的深蓝色颜料,而在即将收拾离开的时候,他立刻就发现它不见了——尽管因为我说的一些事情,他当时很慌乱。斯特罗恩不是那种口袋里装着会指控他犯罪的铅白色离开的人。 第97页 “现在,让我们来说说弗格森。弗格森经常将颜料放在口袋里;我看见他这么做过。弗格森从罗伯逊那里买颜料,但是他的桌子上却有一磅重的温莎-牛顿颜料,我看见过而且也摆弄过。阴影部分的色彩带一点蓝正是弗格森的特殊风格,而这一点也正是那幅伪造的作品让格雷厄姆迷惑的地方。正是弗格森而不是其他任何人伪造了那幅画,并捏造了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 “等一下。关于弗格森我还有一两点需要说明。他就是那个不在场证明需要通过伪造那幅画来建立的人。而且大家都知道,他对细节有惊人的记忆力。正是弗格森反对再一次在米诺奇作画。我向马克斯韦尔先生致敬,只有你面对所有的可能性,断言只有弗格森能够在那个小屋子里做到天衣无缝,足以骗过格林夫人。” 温西用他少有的严肃完成了演讲。当这长篇大论结束之后,屋子里陷入了暂时的沉默,然后马克斯韦尔先生说话了:“非常好,温西,听着很有说服力,但除非你能够推翻弗格森的不在场证明,否则一切都是空谈。我们知道他——或者某个人——九点零八分从门城坐车去了邓弗里斯,然后去了格拉斯哥。旅程中火车票被检查了三次,最终在格拉斯哥送交了。另外,弗格森还有磁发电机修理厂的人、塞尔比小姐、科克伦小姐等人作证。你的意思是他找帮凶假扮了自己?” “不。他没有帮凶,但他是侦探文学爱好者。如果你允许,我会告诉你们我认为他是怎样做的。明天又是周二了,我们会乘坐各次列车重现那个早晨的所有场景。我们今天晚上就去那栋小屋,从头到尾重建整个事件的过程。我将为你们展示事情是怎样具体进行的。如果某个地方进行不下去了,那么就宣告我的理论破产。但如果一直顺利,就证明这样不但是可行的,而且实际上可能就是如此进行的。” “你说得很合理。”麦克弗森巡官说。 “唯一的问题就是我们必须要避开弗格森。”温西说,“如果他看到我们在做什么,他会逃跑的。” “让他跑。”麦克弗森无情地说,“如果他要逃跑,我们就更知道他是有罪的了。” “好主意。”温西说,“好吧,听我说,我们要找一个有点矮、有点壮的人假扮坎贝尔。你们警察的块头都太大了。我想你比较合适,马克斯韦尔先生。” “我倒是不介意,”这个结实的警察勇敢地说,“只要你不把我扔进河里就行。” “当然不会,但是我恐怕你要经歷一段不怎么舒服的车程。我还需要两个观察人,一个人看着尸体,另外一个人看着我。他们的工作会比较艰巨,你怎么样,检察官?” “不行,不行,我年龄太大了,可经不起这么折腾。”这位先生回答。 “那最好是麦克弗森巡官和警官。检察官,如果你喜欢,你可以当一个观众。然后我们还需要一辆自行车,而那辆自行车实际上仍然呆在尤斯顿,等着某个傻瓜前去认领;为每个人准备好鸡蛋和火腿,还需要一辆额外的车装载观察人。” 巡官开始准备一切必要的东西。 “罗斯和邓肯,”他说道,“你们看着弗格森。明白吧!他走到哪,你们跟到哪,如果他想要逃跑,立刻逮捕他。” “就是这样。”温西说,“马克斯韦尔先生,酒吧关门后你从科尔库布里郡出发,并且九点四十五分在s路段那里等着。你,麦克弗森,开着观察人的车前往那里,扮演高恩的角色。当然,事后,你不能返回科尔库布里郡,而要跟局长回到门城,准备扮演斯特罗恩的角色。你,达尔齐尔,跟着我,要像猫盯着老鼠洞那样盯着我。你,检察官,可以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好吧,我们先出发享受一顿丰盛的晚餐吧,因为接下来可是有大量艰巨的工作要做。” 注 释 〔1〕球胸鸽,能将嗉囊膨胀到使胸部突起的鸽子。 第二十七章 彼得·温西勋爵 “嗨!”弗格森招唿道。 “嗨!”温西回答,“这位是检察官,这位是牛顿-斯图尔特的达尔齐尔警官,我想你应该都认识。我们正针对坎贝尔的案件做实验,如果可以的话,需要用一下你的屋子。你不知道,这里可是个观察的好地方。” “我希望我们不会给你带来麻烦,弗格森先生。”检察官礼貌地说。 “完全不会。”弗格森回答,“请进。你们具体要怎么做?” “我们想要重建周一晚上发生的事情。”温西回答,“而且,如果我们出了错,也希望你能够指出来。” “哦,当然,很乐意这样做。这场演出什么时候开始?” 温西看看表。 “八点。现在应该要开始了。是你来扮演法伦,达尔齐尔,还是我?最好你来,这样我就可以待在检察官眼皮底下。” “很好。”达尔齐尔说着离开了。 “弗格森,当法伦过来的时候你坐在哪里?” “这里。”弗格森指着炉火旁边的扶手椅。 “很好,你可以再一次坐在那里,做那天晚上你做过的事情吗?检察官坐在对面的角落里,而我坐在你们俩中间。” 第98页 “你们认为是谁做的?”弗格森带着不失身份的好奇心问道。 “现在还不确定。稍后,我就将是兇手——这是我一直想做的事情。嗨!听起来好像吵闹开始了。” 一连串嘭嘭的撞击声表明达尔齐尔正在尽责地拍打坎贝尔的大门。 “快点,弗格森。”温西催促道。 弗格森的脸色在煤油灯的掩映下显得有些僵硬和苍白。他走到窗边,拉起窗帘。 “谁啊?”他大声喊道,“拜託不要这么吵。哦,是你,法伦。怎么了?” “那个坎贝尔——在哪里?”警官扯着嗓子大喊,“请原谅,先生,我的任务就是按照汇报上的描述进行对话。坎贝尔去哪儿了?” “坎贝尔?我一整天都没有见到他。我不知道他在哪里。你找他做什么?” “我要把他开肠破肚。”警官声嘶力竭地大喊,“我不想让这个杂——继续缠着我老婆。如果你告诉我在哪里能找到这个噁心的——我会打得他脑浆飞溅。” “你喝醉了。”弗格森说。 “我醉或没醉,关你什么事。”达尔齐尔精气十足地大喊,“我还没醉到忘记那个下——我发现他正在向我老婆求爱。那个杂种在哪里?” “别傻了,法伦。你完全明白坎贝尔没做过那样的事。振作点,忘了这事,回去睡觉吧。” “要去你去吧,你这个可恶的傢伙,”警官大声嚷道,“这正是我要说的话,你们这两个贱人。” “哦,你去死吧!”弗格森回敬他。 “是的,我正要去。”达尔齐尔说,“我这就去,但我要先解决坎贝尔的小命。” “哦,棒极了!想尽办法去寻死吧。别在这里吵吵,该死,随便去什么地方。” 这时有短暂的停顿。弗格森仍然站在窗户旁,从外面传来一个哀怨的声音:“我应该做什么,先生?我的指令书上写着要在这附近熘达一会儿。” “你狂怒地撞门,”弗格森回答,“然后绕到后面,在那里大唿小叫。接着你又回来了,说了很多脏话,然后就骑车走了。” “是这样吗,先生?” “就是这样。”弗格森回答,“表演得棒极了,祝贺你。” “我现在该走了吗?” “自行车也要派上用场。”温西走到窗边加入弗格森的阵营,“然后再回到这里。” “很好。”达尔齐尔回答。自行车的红色尾灯向门口移去,消失在篱笆后面。 “这位可敬的警官似乎乐在其中。”弗格森说,“虽然他说的话不如法伦传神。” “可能是我们的在场限制了他的自由发挥。”温西说,“八点十五分。下一步行动直到十点才会发生。我们做什么,检察官?打打牌还是讲故事?或者你希望我给你读两本书?弗格森收集了很多侦探小说。”他踱到书架那里,“嗨,弗格森,康宁顿那本《两张车票之谜》呢?我准备向检察官推荐一下,我想他会喜欢。” “我把它借给安沃斯的神父了。”弗格森回答。 “真可惜!没关系。这里还有奥斯汀·弗里曼〔1〕,他的作品总是很有逻辑,而且能增长见闻。试试这一本,《死神之眼》,伟大的作品——一个关于木乃伊的故事。或者甘迺迪的《蓆子上的尸体》——精彩、轻松、让你十分兴奋,就像它的名字那样。如果你已经厌烦了谋杀,可以试试这一本,科尔的新作《巴克斯的夜贼》。” “非常感谢。”检察官以严峻的声音回答。他眨眨眼睛作为掩饰:“我带了最新一期《布莱克伍德》〔2〕消磨时间。” “又没戏了!”温西说,“还有达尔齐尔。快点过来,警官。我们来玩玩多米诺。我可是玩多米诺的行家里手。” 弗格森拿起一本书,到炉火边坐了下来。温西从口袋里拿出一盒多米诺骨牌,哗啦一下把它们倒在桌子上。警官拖过一把椅子坐在旁边,检察官开始翻看《布莱克伍德》。 屋里充满了令人压抑的寂静。书页翻动的声音,骨牌碰撞的声音,錶针走动的滴答声,都因为这样的沉寂而显得格外刺耳。九点了,温西输给警官四便士,游戏还在继续。 十点。 “你是在这时起身准备睡觉的,是吗,弗格森?”温西的眼睛没有离开桌面,他漫不经心地问道。 “是的。”弗格森把椅子推后,站起身来。他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将报纸和书分别放好。有一两次,手中的东西掉了下来,他不得不弯腰把它们捡起。接着他又走到书架旁,选了一本书,然后倒了一杯威士忌配苏打水。他倚靠在壁炉台边,慢慢喝着。 “我要熄灯吗?”弗格森喝完之后问道。 “你熄灯了吗?” “是的。” “那就把它熄了吧。” 弗格森熄了煤油灯。光线慢慢变暗,并最终熄灭。灯罩闪烁了一会儿,又归于黑暗。 “我要上床吗?”黑暗中一个声音传来。 第99页 “你上床了吗?” “是的。” “那么你就上床吧。” 弗格森慢慢走出门,然后上了楼梯。 “我的天!”温西低声说,“我的左轮手枪都准备好了。听!” 一阵汽车的嗡嗡声传来,慢慢驶近,声音很大。汽车拐进大门。车前灯从窗上掠过。温西站起身。 “你听到了吗,弗格森?”他朝楼上喊道。 “是的。” “这是什么?” “坎贝尔的车。” “你能看到吗?” “我没有看,但是我认得他引擎的声音。” 温西来到院子里。引擎仍在咆哮,似乎倒车进车棚的时候出现了一点困难。 “你这该死的到底在做什么,坎贝尔?”温西大喊,“看着你的路,你这个酒鬼,你又会把墙撞倒的。” 回答他的是一连串令人火大的话。温西反攻回去,接着一场精彩的对骂开演了。达尔齐尔警官脱了鞋,穿着袜子偷偷登上楼梯,看到弗格森的脑袋和肩膀都探出卧室窗外。 下面争吵的声音越发激烈。突然一个人跳起来,接着就是一场混战,两条黑色的人影纠缠在一起,滚来滚去。随后是一声巨大的撞击,一个人轰然倒地,传来一连串逼真的呻吟。 “是这样的吗,弗格森先生?” 弗格森勐地转过身,脑袋嘭地撞到窗框上。 “你要吓死我!”他说,“不,完全不是这样的。我没有听到这些声音。完全没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哦,好吧。”警官深思着说,“我们可能弄错了。另外,弗格森先生,我是要来请你不要睡觉,因为我们想借用你的房间作观察。” “那么我干什么?” “你下楼来和检察官一起坐在里屋吧。” “我不知道你们要干什么。”弗格森屈服于警官抓住他胳膊的压力,“但是你们弄错了。如果今天一晚上都不得安生,我想我最好去安沃斯定一个房间。” “这个主意还不坏,先生。”警官回答,“但我们请你留在这里,直到十二点。我现在就去安沃斯那里,让他们给你留着门。” “哦,可以,警官。” “我不会给你惹麻烦的,先生。”达尔齐尔礼貌地回答。他打开手电筒,把他们带下楼,然后带着弗格森来到画室。检察官已经坐在那里,借着烛光平静地阅读《布莱克伍德》。 “请坐,先生。”警官愉快地催促道,“我马上就回来。哈!这是麦克弗森巡官开着观察人的车进来了。他会过来陪你。” 不一会儿,巡官进来了。 “发生了什么事?”警官热切地问。 “勋爵正举止十分失常地摆弄那具尸体,”巡官咧嘴笑了笑,“试图用威士忌把他灌活过来。” “你能在这里等一会吗,巡官?我要去安沃斯为弗格森先生定一个房间。” 麦克弗森瞥了眼身影模煳的检察官,又看看弗格森——他正紧张不安地把掌中的手帕揉成一个球——然后点点头。警官出去了,屋子里陷入长时间的沉默。 达尔齐尔警官只走到门口。他闪了闪手电筒,大块头的罗斯治安官悄无声息地从篱笆后面冒了出来。警官悄声派遣他去安沃斯,然后回到园子里查看发生了什么事。 他看到警察局局长摊开四肢倒在地上,温西正疯狂地为他急救。 “他死了吗?”达尔齐尔怜悯地问。 “是的。”兇手悲伤地回答,“我们应该让这场骚乱的时间更久一点,但最重要的是他死了。现在是什么时间?十点半?很好。他打鼾般喘息了一会儿,然后就死掉了。弗格森怎么说?” “很糟糕。”警官回答,“他否认这一点了。” “他自然会这么做。” “他要去安沃斯过一个安静的夜晚。” “我希望他能睡个好觉,但我们需要他在这里一直待到十二点。” “是的,我已经跟他说过了。” “很好,现在继续。我现在准备拟订逃跑计划了。” 警官一直等到罗斯治安官返回,才回到弗格森屋子里,宣布一切都很好。 “你那里进行得怎么样,先生?”他问巡官。 “很好——时间刚刚好。我们花了五分钟打架,然后用五分钟剃掉鬍子。” “有人经过吗?” “连个鬼魂都没有。” “太幸运了。好吧,我们现在去勋爵那里。” “好的。” “但是全都弄错了,巡官。”弗格森反对道,“如果有这样的事发生,我不可能听不到。” “或许是发生在路上。”巡官老练地回答,“但是这样的实验私下做更方便。” “哦,我明白了。” 警官又来到院子里,发现温西正费力地把局长背起来。他把尸体搬到车库,将它重重地扔到地板上。“嘿!”尸体发话了。“你闭嘴。”温西说,“你已经死了,先生。我不能拖着你走,那样会留下痕迹。” 第100页 他站直身子,居高临下地看着尸体。 “没有血迹。”他说,“感谢老天,没有血迹。我要这样做,我必须这么做,我必须思考,就是这样,思考。我可以假装出去钓鱼……不,这样不行。我必须有一个证人。假设我把他扔在这里,假装是法伦干的,但法伦有可能已经回家了,那么他就可以证明自己不在这里。另外,如果可以自己搞定的话,我也不想给法伦惹麻烦。我可以让它看起来像是意外事故吗?” 他走到车旁。 “最好把它放在这里。”他说,“法伦有可能还会回来。如果他回来,我会抓住他,或者他会抓住我——不是前者就是后者。哦,不行。我不能指望他回来。无论如何,我得把这事伪装成事故,然后我要有一个不在现场的证据。等等!” 他把车倒回车库,然后熄掉车灯。 “我想,下一步来点威士忌吧。”他说着从地上捡起刚才扔掉的瓶子,“达尔齐尔,本来我要在小屋里作思考,但现在就在车库里好了。我应该去拿几个杯子和水壶。” 令人窒息的叫声从车库里传出来,说明尸体也开始不安分了。 “好了,尸体。”温西愉快地喊道,“我去拿点喝的。” 勋爵取了杯子和水。达尔齐尔像狗一样紧紧跟着他,把这些东西带回车库。 “我们都来喝点。”他说,“尸体,你可以起来了。现在,大家听着。我很难假装把这个计划完整地思考出来,因为我已经知道他是怎样进行的了。但在我侦查的时候,我认为他大约花了一个小时想出计划的大体轮廓,然后又花了一些时间去完善细节。所以我们要给足这些时间。等到了十一点半,我再开始工作。同时,我想我也要列出一个必要事情的清单。如果忘掉了什么,那将是非常致命的。” 他再一次打开灯,然后又把它们关掉。 “最好不要这样做,不能冒险把电池用完。把你的手电筒借给我,达尔齐尔。我不想在小屋里——弗格森的眼皮底下这样做。当然,他有可能原形毕露,进而坦白一切,但是也可能不会。另外,我宁愿他不会。我渴望自己重建这一过程。” 他从口袋里拿出笔记本,开始写写画画。局长和警官轮流传着瓶子,呷着威士忌,小声交谈。教堂塔楼里传来十一点的钟声,温西还在继续写着什么。十一点十五分的时候,他把刚完成的笔记仔细读了一遍,然后塞进口袋。又过了十分钟,他站起身来。 “我应该已经作好计划了,”他说,“大体差不多。现在我要开始工作了。今天晚上我要在两个床上睡觉,首先从弗格森的开始。达尔齐尔,你要准备好扮演斯特罗恩了。” 警官点点头。 “尸体最好待在这里。加油,伙计们。给我留一两口威士忌。” 尸体和警官站在门口看着温西的黑色身影走过院子。夜色很暗,但还没到伸手不见五指的程度。他们看着他穿过门口——现在卧室里已经闪烁着烛光。达尔齐尔离开,走进观察人的车里,把它发动起来。 “弗格森!” 温西的声音听起来有一点嘶哑。弗格森起身走到楼梯口。 “上来。” 弗格森十分不情愿地上了楼,看到温西脱了鞋,只穿着衬衣站在床边。 “我要躺下来,休息一会儿,我希望你能留下来和我一起等待某件事情的发生。” “这真是个愚蠢的游戏。” “是的,非常愚蠢,我恐怕是的。不过等一会儿你就可以离开了。” 温西上了床,扯过衣服盖上。弗格森坐在窗边的椅子上。这时一阵正在驶近的汽车喧闹声传来。车子停在门口,接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穿过院子。 梆,梆,梆。 温西看看表,十二点十分。他下了床,站在弗格森旁边,几乎就要碰到他了。 “请看着窗外。” 弗格森遵从了。一个黑影子站在坎贝尔的门槛上。他又一次敲门,退后一点,抬头看着窗户;接着绕房子走了一圈,又回到门口。然后黑影挪到旁边,似乎在百叶窗下摸索着什么。接下来传出钥匙打开锁眼的咔嗒声。门打开了,那个黑影走了进去。 “是这样的吗?” “是的。” 他们继续观察着。楼下房间侧窗里闪过一线光亮,然后消失,接着又出现在卧室里,卧室窗户正对着弗格森的窗户。光亮接着移动,似乎在屋子里转了一圈,然后消失了。一会儿工夫,它又出现在楼下,没有再移动。 “是这样吗?” “不完全。我看到的是火柴的光亮,不是手电筒的。” “我明白了。另外,你怎么知道的?我还以为你只是听到有人进来,而没有看到任何事情。” 他听到弗格森的抽气声。然后—— “我是这么说的吗?很抱歉给你留下了这样的印象。我听到门开了,然后看到光亮上楼。但是我没有看清来的具体是谁。” “你没有再看到他出去吗?” “没有。” “你也不知道他是谁?” 第101页 “不知道。” “这个晚上你也没有再看到其他人?” “没有。” “然后你在第二天早上七点半看到坎贝尔开着车出去?” “是的。” “很好,如果你想要走的话,现在可以走了。” “好吧,我想我应该……我说,温西!” “什么?” “哦,没什么!晚安!” “晚安。” “他几乎就要告诉我了,”温西说,“可怜的傢伙!” 弗格森走出房间,消失在门口。两个鬼鬼祟祟的人影从篱笆处转出来,偷偷跟在他身后。 温西等在窗前,直到达尔齐尔从邻居的屋子离开,仔细地把门锁上,然后把钥匙放回原来隐藏的地方。当引擎的嗡嗡声逐渐消失之后,他快速下楼,来到车库。 “尸体!”他大喊。 “是的,先生!”尸体潇洒地回答。 “当那个可怕的傢伙到处察看的时候,我——扮演的是一个兇手——正琢磨着可怕的事情。而这段时间,你正逐渐变得僵硬。如果我一直放任你这样下去,那么就没法把你捆在车后座了。快点过来,先生,摆出完美的弓背姿势。” “你不会提早把我扔进车里吧?” “当然不会,那样看起来会不自然。我会把你放在地板上等你变僵。达尔齐尔这个傢伙去哪里了?我希望他没有热心得要掉进菲尔贝的矿坑以求逼真。没有,他过来了。达尔齐尔,帮我把尸体摆成我们发现它时的样子。胳膊交叉叠在身前,脑袋耷拉在上面——不!我们没有必要这么做——我们不能在他太阳穴上布满淤青。就是这里。腿被捆到一边。好了,保持这样。太完美了。” “我一整晚都要这样吗?”马克斯韦尔先生忧郁地问。 “不需要——但是记住这个姿势。我们明天会用到——到时候需要摆这个姿势。现在我们要锁上车库门,拿走钥匙,以防有其他拜访者。然后我们去坎贝尔的房间。你好,检察官!要来看看乐子吗?麦克弗森呢?这才对嘛。 “现在我们找到了钥匙,开了门,我想进了门之后要把它锁上。关上百叶窗,点亮灯。老天!这是什么?一张纸条。‘留心f。’伟大的约沙法王〔3〕啊!——哦,当然,它不是指我〔4〕——是指法伦。现在我们应该利用它还是毁了它?最好是毁了它。现在正在上演的是一出意外事故而不是谋杀。我们不能让人联想到一丁点暴力行为。另外——必须对法伦好一些。坎贝尔直到明天早上七点半都是活着的,因此他发现了这张字条并阅读了它。那么,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当然是十二点之后,因为斯特罗恩会说他没有找到坎贝尔。是的,但我怎么知道十点十五分的时候有多少人曾经看到他回来?二者只能取其一。最好暗示说他回来了,然后趁我睡着的时候又出去了。或许是徒步出去的,这样我才没有听到车响。该死的斯特罗恩!他来横插这一脚干什么? “呃,好吧——这是坎贝尔的床,坎贝尔的睡衣。我不认为我们需要穿上睡衣。我们把它们打开——周二是洗衣日,这些衣服已经穿了一星期。我们只要把它们扔在地板上,看起来自然一点就行。水盆——脏水——洗洗手和脸。就这样,毛巾也不能太整齐。床,也必须睡一睡。当你不想也不能入睡的时候,却要躺在一张床上,真是可怕,但又必须这么做。任何人都会想到。” “我们也可以读点东西。这里有一些文学作品,是刚才从弗格森那里拿的。l. m. s. 的时间表。各种名着——风格简洁,但会让你沉迷。地图——当然也是从对面拿来的。这个床看起来足够乱七八糟了吗?不,我会再来半小时——我想是非常不安宁的半小时。” 不得安宁的半小时过去了,兇手从床上爬起来,衣服半搭在身上。 “我想现在应该十分可信了。把脏水倒进污水桶,再弄一些清水来,然后也弄脏。修面刷呢?牙刷呢?该死,不,必须要用过它们,否则它们就干了。我可以先去打包画具,顺便布置好两桌早饭。同时,你知道,我还可以考虑一下自己的计划。目前这个计划还有一个可怕的缺陷,还有一个地方只能依靠运气。另外,我可以告诉你们,我现在的目标是要赶上十二点三十五分巴希尔的火车。这完全取决于我从米诺奇离开的时间是否合适——让我们祈祷那天那里没有很多人。” “但你没有去巴希尔。” “没有,我想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让我改变了计划。”温西正忙于挑选杯盘等餐具,“你们知道我最重要的任务是到达格拉斯哥。我已经向大家宣布过自己的目的地,如果计划有变,会让我极度紧张。你们只要知道我的脑袋正在快速运转就行了。那里!坎贝尔的早餐用具都已经准备好了:茶壶、茶杯、茶托,两个盘子、刀子、叉子,面包、黄油、糖。还有牛奶!明天早上我一定要记得喝掉坎贝尔的牛奶——你看,我知道什么时候送过来。鸡蛋,咸肉和煎锅在厨房。好了,现在回我自己的房间吧。在那里也需要做同样的事情。我很确定有腌熏鱼做早餐,不过没关系。方便的话,我还要做个水煮蛋。” 第102页 他一边摆放早餐的食材,一边喋喋不休。忽然,他好像又想到了什么,手里的炖锅掉到了地上。 “该死!我差点忘记了。我的不在场证明要从门城坐火车出发才行。我昨天告诉所有人要开车去邓弗里斯,从那里乘坐七点三十五分的火车。我没理由改变主意,那样看起来太可笑了。汽车!汽车要出点问题,而这个问题当地人匆忙之间又解决不了。当然——磁发电机故障。是的——我可以这样做,而这样做还可以帮助我完善不在场证明。别紧张,老兄。时间还很充裕。要确信一件事完全办好了再开始做下一件事。好吧,早餐已经准备好了。那么,床上的样子已经弄好了,但是水和其他的事情还没有解决。现在解决!睡衣——在那里!一盆脏水……两盆脏水。很好。去格拉斯哥要穿的干净袜子和衬衣,还有体面的外套。你们必须想像我正在做这些事情——必须是一件灰色的法兰绒外衣,这样可以衬坎贝尔那些包的颜色。在这里,事实上,正挂在这里呢。我不会穿它,但是我们可以看一下他的口袋。嘿,麦克弗森,你们看!看到夹克外衣左口袋衬里上的白色污渍了吗?太粗心了,太粗心了。一点点轻油精〔5〕就可以去掉这些罪证。很好,很好,很好。” 他做出快速换衣服的样子,与此同时,警察正在满足地研究这件灰色法兰绒夹克。分角色扮演很有趣,但现在有物证出现了。 接着温西表示衣服已经换完。 “我晚上要住在格拉斯哥。”他继续表演,“所以我必须带一个手提箱——在这里。干净的睡衣、剃鬚工具、牙刷。最好现在就刮刮鬍子,以便节省时间。刮鬍子需要五分钟。好了,放进去。还有什么?哦,一件柏帛丽——最基本的。我想可能最先会用到它。一顶软毡帽。瞧!一个干净的衣领。毫无疑问,就是它了。还有磁发电机也要放进去——正好装满箱子。现在让我们再回到刚才的地方。” 他带领他们回到坎贝尔的小屋。戴上一副薄手套之后,他仔细检查了坎贝尔绘画装备里的所有东西,并把它们重新打包好。达尔齐尔正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将这些装备从警察局里带过来的。 “坎贝尔应该会带一些食物。”兇手沉思着开始发言,“我最好切一些下来。橱柜里还有一个火腿。面包、黄油、火腿、芥末。还有一个小小的威士忌瓶子,就在最显眼的地方。我想应该把它装满。棒极了。现在我们出去把磁发电机从车里取出来。温柔点。好了,取下来了。现在我们要在某个地方对它搞点破坏。当然,我不会真的这样做,但是要假设我们已经这样做了。用棕色的纸仔细包起来。弗格森真是个小心谨慎的人,总是备着绳子、纸张、文具等奇怪的东西,需要的时候随手可得。很好。现在我们把它放到箱子里以防忘记。我们还需要另外一顶帽子,在假扮完坎贝尔之后戴。我们把它放到坎贝尔大氅的口袋里好了。哦,是的。还有这幅眼镜,它可是伪装的好帮手。它们是坎贝尔的,不过幸好只是普通的太阳镜。这样就好了,我们把它们放进口袋。好了,我们已经完全准备好了。 “现在就看运气了。我们要出去找一辆自行车。这可能需要一些时间,但即使在这条小巷里找不到,在下一条小巷里也肯定可以找到。熄掉灯。把两个门锁好,把钥匙拿走。我们不能冒险让斯特罗恩之类的人在我们离开的时候再进入这个房间。” 完成自己所描述的各项内容之后,温西离开小木屋,快速走向街道,观察人近身尾随着他。“我告诉过你们会有大量的步行运动。”温西说,“我想你们最好开着车。我一会儿骑车回来。” 当这一队人到达安沃斯旅馆对面的时候,一个大块头小心地过来与他们会合。 “他在这里,一切正常。”罗斯治安官说,“邓肯监视着另外一个出口,我们让一个门城警察坐在后花园防止他从窗户里跳出去。这是您的自行车,勋爵。” “好极了!”温西赞扬道,“出师大捷,任何人都会认为它是故意留在这里的。不!”正当治安官准备划燃火柴的时候,“不要光亮。我正在假装偷这俩车,亲爱的。晚安——或者说早安。祝我们好运。” 温西骑着自行车回到小屋的时候,时间已经过了凌晨两点。 “现在,”当他把自行车放进车库之后说道,“我们可以休息一下。五点之前不会有任何事情发生。” 这些阴谋家们随后裹着毛毯和衣服在椅子上和壁炉前的地毯上凑合着睡下,把床让给了年长的检察官。 局长作为一个老警察,很快就睡着了,而且鼾声如雷。快要五点的时候,他被一阵盆碗叮噹的撞击声吵醒。 “你们的早餐已经准备好了,放在厨房。”温西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我要上去整理一下卧室。” 五点一刻的时候,这项工作也完成了。坎贝尔的牙刷、修面刷、肥皂和毛巾都已浸湿放在那里,看上去跟平常一模一样。然后温西下来煮他的鸡蛋,并在坎贝尔的起居室吃掉鸡蛋和培根。茶壶放在炉旁铁架上保着温。 “我不知道应该把炉火重新点燃还是放任它不管。”温西说,“他不是这样做就是那样做,我认为没有任何影响。现在,尸体,是我把你打包扔进车里的时候了。或许我可以早点做,但你会觉得不舒服。过来重新摆一下那个造型,记住你现在已经完全僵硬了。” 第103页 “这对你来说是个乐子,”马克斯韦尔先生嘟囔着,“但我却是活受罪。” “就是这样。”温西回答,“不要介意。准备好了吗?开始!” “呃!”当温西抓住局长不情愿地紧绷着的身体扔进莫里斯后座的时候,麦克弗森出声说道,“勋爵,相对于你的身材,你真够强壮的。” “这个有窍门,”温西无情地把受害人塞进座位和地板中间,“我希望你不会一直受到伤害,先生。你还坚持得住吗?”他一边戴上手套一边问道。 “继续。”尸体语音不清地说。 温西把画具也扔进去——凳子、调色板、画架——然后是坎贝尔的大氅和帽子。最上面叠放着自行车——用他从车库墙角捡到的绳索固定住——然后塞进一条毯子,盖住这一大堆东西。 “我们应该让画架露出来一点。”他发表评论,“这样看起来会更清白一些,人们会很自然地联想到他的计划。好了吗?现在什么时间了?” “差一刻六点,勋爵。” “很好,我们可以出发了。” “但你还没有吃掉弗格森的早餐,勋爵。” “不,那是后来的事。等一会儿,我们最好把门都锁上。就是这样。” 他拿过一个布帽盖住脑袋,用柏帛丽大衣和围巾把自己包裹起来,以至于别人都认不出是他,然后蹬上驾驶座。 “准备好了吗?很好。出发。” 这辆车载着满满的货物在清晨灰白朦胧的光线中开动了。走到小巷尽头右转,拐到门城火车站的方向。观察车尾随而行。 沿路上行,车子平稳地爬过树木繁茂、景色优美的卡斯特拉蒙,越过弗利特可爱的山谷;继而穿过森林,来到沼地的边缘,右面连绵的山巅薄雾缭绕。接着,车子又经过採石场,向上来到一片广阔的牧场和石楠花田,路边的羊群瞪着他们,笨拙地从大路上跑过。这几周来一直享受安全生活的山鹑们拍着翅膀,惊恐地从石楠丛中扑腾而出。天空已经开始发白,车子转向东南,弗利特高架桥优雅的拱洞闪烁着淡淡的光芒。前方,矗立着德罗莫尔石壁那斑驳、陡峭、灰暗的高墙,荒凉的大门和弗利特的防护栏无声地凝望着他们。 沿途的小木屋似乎仍在沉睡,大门一扇一扇敞开着。汽车开过轨道线,避开车站入口,突然急转向左边,沿着老路进入克里镇。在这之后的一段距离,道路两边都是石墙,又走了几百码,石墙没有了。温西伸手作出停车的指示,他的车颠簸着驶过草场,停了下来,正好被左边的石墙挡住。警车停在路中间。 “怎么了?”麦克弗森问道。 温西走下车,小心地盯着毛毯下面。 “还活着吗,马克斯韦尔先生?” “还有点气。” “好吧,我想你可以出来伸伸腰。直到九点才会需要你的出场。和检察官舒舒服服地坐下来,抽支烟。” “其他人做什么?” “他们要和我走回门城。”温西咧嘴笑道。 “我们不能开车吗?”麦克弗森悲伤地问。 “如果你喜欢,当然可以。但是沿途说说话,多做点运动会让我更高兴。该死,我必须要开始了。” 最后麦克弗森被安排与温西勋爵一同步行,而达尔齐尔开车尾随以防车站太过拥挤。温西告诉检察官看好尸体,然后兴奋地向他们挥了挥手,与麦克弗森开始跋涉六英里半回到门城。 最后一英里是最艰难的,因为路上已经开始喧闹起来,他们不得不潜到墙角和篱笆下面以免被人发现。在最后一刻,他们差点被吹着口哨路过的报童看见,报童与他们只有一步之遥——他们只好蹲在山楂树丛后面。 “该死的报童。”温西说,“当然,弗格森可能已经预料到了。不管怎样,他或许可以早点做,但我不想让尸体整晚都待在外面。八点一刻。我们在时间上把握得刚刚好。不用担心,从这里走。” 他们跑过小巷余下的路,打开坎贝尔的门,藏起钥匙,装样子喝牛奶——把一部分倒进水槽里——打开新取的信件和报纸,然后沖回弗格森的小屋。在这里温西把弗格森的牛奶拿进来,煮了鸡蛋,沏了茶,坐下来惬意地享受了一顿早餐。 八点钟的时候,格林夫人胖胖的身影摇摆着走进小巷。温西看向窗外并友好地朝她摇了摇手。 “最好警告她一下,麦克弗森。”他说,“如果她进入坎贝尔的房间,可能会大吃一惊。” 麦克弗森匆忙出门,与格林夫人一起消失在隔壁房间。现在他走回来,带着大笑。 “非常好,勋爵。”他说,“她告诉我看起来非常好,与坎贝尔消失那天早上完全一样。” “很好。”温西回答。他已经吃完早餐,将柏帛丽放进手提箱中,巡视了一遍房间以确定没有留下任何可疑的地方。除了留在厨房的四份神秘残羹,一切看来都很正常。他踱步出门,在小屋前遇到格林夫人,向她透露说自己要去车站搭乘公共汽车,然后走出小巷。 八点半过后一会儿,公交车引擎的轰鸣声从路边传来。温西招手上车,警车随后紧跟,引起车上其他行人的极大兴趣。 第104页 九点钟,或者九点刚过的时候,公交车和小汽车都驶进了车站大院。温西下车,走到警车前。 “巡官,我希望你和我一起进车站。火车离开后,你再回来这里与达尔齐尔会合;然后开出去,回到那条路上与另外一辆车会合。” 两个警察点点头。温西折进车站,巡官紧跟在后。勋爵向站长和售票员分别打招唿,然后买了去格拉斯哥的头等车厢往返票。几分钟后,火车发出信号,大批人群向对面站台走去。站长大步过来,胳膊下面夹着旗杆,信号员也从高台上下来,暂时承担搬运工的工作。从公交车下来的行人排队进入,后面跟着公交车售票员,四处张望寻找带着包裹的返程乘客。火车售票员返回办公室,拿起一张报纸。温西和巡官混在其他乘客中,随时准备出发。 火车慢慢进站。温西热切地紧握巡官的手,好像他们即将有一个月无法见面。搬运工为勋爵打开一等车厢的门,他跨了进去。站长把旗杆交给列车员,并与警卫开起了玩笑。一柳条箱的家禽被扔进了货车厢里。忽然,麦克弗森感到这一切都是错误的。他应该和温西一起走。他飞奔到窗前,向里面张望——车厢是空的。汽笛长鸣,警卫摇起他的旗子,搬运工匆匆忙忙地奔跑,朝麦克弗森大喊:“快点离开。”火车慢慢启动了。麦克弗森只得走回来,思索着勋爵不在那里的原因。 “天哪!”他拍了一下大腿说道,“从一边上车,然后从另外一边下车。这老掉牙的小把戏!” 他快速穿过铁轨,与达尔齐尔会合。 “这个狡猾的小——!”他热切地大喊道,“他做到了!你看到他过来了吗?” 达尔齐尔摇摇头。 “这就是他做的?哦,车站大楼隔在我们中间。那里有一条路通向站长的花园,他可能从那里走了。我们最好立刻行动。” 他们开出车站大门,拐向大路。在他们面前,一个灰色的身影快速走过。这时候,是九点十分。 注 释 〔1〕奥斯汀·弗里曼(austin ri插rd freeman, 1862-1943),英国着名推理作家,最知名的作品是《上帝的指纹》。 〔2〕又译《黑檀杂志》,月刊,创办于一八一七年。和《爱丁堡评论》对立,採取保守立场,攻击浪漫派诗人柯尔律治和民主派散文家哈兹里特、利·亨特。乔·艾略特有一部小说分期在这个刊物上发表。 〔3〕公元前九世纪犹大国王。 〔4〕弗格森和法伦名字首字母都是f。 〔5〕轻油精,一种无色、易燃的碳氢液体混合物,从石油蒸馏而得,用于清洗或染色等等。 第二十八章 彼得·温西勋爵 尸体被重新打包放进车里。温西穿上坎贝尔的大氅和帽子,然后用围巾严密地包住下巴。这样,面部就被包裹在飘动的黑色流苏下面,只能看到很少的轮廓。他把车倒出,小心地向克里镇开去。路面布满石块,而温西知道坎贝尔的车胎已经磨损严重。如果轮胎被戳破,那将是致命的。他谨慎地把车速保持在每小时二十英里。开车的时候,温西想,如果弗格森必须以这样慢的速度行驶,他就该发狂了,因为对他来说时间是如此宝贵。车后座藏着一具真正的尸体,不管面前是怎样的危险,他都必须全力以赴。 整条路空旷寂静,阗无一人,旁边只有一条小溪平静地流淌着。中途,他不得不下车一次,以便打开大门。本来在马路右边的水流,穿过一座小桥,一会儿又重新出现在他们左边。闪闪发光的流水抚过碎石,在树丛中蜿蜒而过。阳光越发强烈了。 在九点二十分到九点二十五分之间,他们来到钟塔对面的斜坡坡顶——斜坡延伸到克里镇的方向。温西向右将车开入主路。埃朗高恩旅馆的经营者正在加油泵旁和一个司机说话,这时转头凝视着他们。他仿佛看到了幽灵似的,死盯着勋爵和那辆车子;然后他瞥见了麦克弗森和达尔齐尔——他们与检察官坐在另外一辆车里尾随而来。他带着恍然大悟的微笑向他们挥了挥手。 “没有按照脚本的第一个意外。”温西感嘆道,“很奇怪弗格森在这个地方没有被人看到——尤其是他应该很希望被人看到——但这就是生活。如果你想要某个东西,通常都得不到。” 他脚踩加速器,开始加速到每小时三十五英里。 又走了大约五英里,他经过转向新加洛韦路的拐弯处,这时刚过九点半。 “非常近了。”温西自言自语。他继续加大油门,在新铺就的防滑路面上疾驰——这条从克里镇到牛顿-斯图尔特的路是全英国路面最好、最安全的一段路。快到牛顿-斯图尔特时,由于路刚刚修到这里,有很多机械和施工队,他必须减速慢行。颠簸着开过新铺的花岗石路之后,温西又重新加速,但在快到大桥时,他却放弃了主路,拐上与主路平行的一条三级公路。他穿过明尼盖夫,沿着克里河岸行驶。汽车穿过一片树林,越过克鲁威斯-克里,经过隆贝和勃岗,然后出现在一个孤独的小山村。一个又一个绿色土墩在眼前掠过,好像精灵王国里圆圆的小山丘。接着,一个右急转弯,他寻找的目标出现在眼前——大桥、锈迹斑斑的铁门,还有悬垂在米诺奇河上陡峭的花岗岩石壁。 第105页 他把车开上草地然后下了车。警车跟上去,进入路对面採石场的一间小屋中。等观察者们追上温西时,他已将地毯掀起,并把自行车取了出来。 “你的时间把握得刚刚好。”巡官说,“现在刚刚十点。” 温西点点头。他爬到高一点的地方,观察整个路面和山巅。一个人影都没有——连一只母牛或山羊都没有。尽管他们就在一条主路外围,距离某个农场只有几百码远,但这个地方安静而神秘,就像是沙漠的中心地带。他再次跑向汽车,把画具等东西扔到草地上,打开后座,粗鲁地抓住被打包的警察局局长。这段不舒服的旅途让局长生不如死,几乎用不着假装僵硬,他的四肢早已麻木,失去了知觉。温西将尸体的包裹提起来,扛到背上,蹒跚着跨出最后一步——他把尸体砰地扔到花岗岩上,就在斜坡的边缘。 “待在那里。”温西威胁着说,“不要动,否则你会滚进河里的。” 局长把手指插进一丛石楠花中,默默祈祷。他睁开眼睛,看到身下那个岩石陡峭的悬崖,吓得赶忙又闭上了。几分钟之后,他发现自己被裹进一条令人窒息的发霉的毛毯之中。接着又是一阵短暂的沉默,然后传来叽叽喳喳的说话声和没心没肺的笑声。他再一次被遗弃了。他开动想像,猜测温西在干什么,当然一猜即中,他正在找地方隐藏自行车。然后又有声音传来,接着是几声咒骂的嘟囔,显示某个不熟练的生手正在支画架。接着传来更多的笑声,然后他脑袋上的毛毯被揭了下来,温西说道:“现在你可以出来了。” 马克斯韦尔先生手和膝盖着地,小心翼翼地离开悬崖边——在局长那双已经被恐惧蒙蔽了的双眼看来,悬崖似乎深达二百英尺——他翻了个身站起来。 “哦,天哪!”他揉揉腿,说道,“我到底造了什么孽啊,要受这些苦。” “我很抱歉,先生。”温西回答,“你知道,如果你真的已经死了,那就完全注意不到这些感受了。当然,我不能要求你做得那么逼真。好吧,现在,我们还有一个半小时。应该开始画画了,但显然我是外行,所以我们应该来一顿野餐。那辆车上有些食物,他们刚刚拿上来了。” “我想我需要来点小酒。”马克斯韦尔先生回答。 “当然可以。嘿!有人过来了。我们来吓他们一吓。回到毛毯下面,先生。” 农场卡车咣当咣当的声音从很远处就传了过来。局长赶忙夺过毛毯做冰冻状,温西在画架前坐下来,拿起画笔和调色板。 这时卡车已经出现在他们的视野中,向大桥驶了过来。这个地方曾经过发生过那样的悲剧,司机经过的时候自然很有兴趣地瞥了一眼——他看到了画架,黑色的帽子,还有那显眼的大氅。他发出一声惊恐的喊叫,然后一脚踩在油门上。卡车嗡的一声向前奔去,撞到了前面,因为这个疯狂的行为而滚落下来的石块四散满地。温西大笑起来。局长跳起身,看到眼前的情景,也忍俊不禁地大笑起来。几分钟之后,其他人也加入大笑的行列,他们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几乎都要拿不稳手里的包裹了。 “哦,先生。”达尔齐尔最先恢復正常,“你的出场可真够隆重的!是小乔克。你们听到他的尖叫了吗?他肯定会告诉科洛坎尼斯的村民们,坎贝尔的鬼魂正在米诺奇的岸上画画。” “希望这个可怜的年轻人不要出什么事,”检察官发话道,“在我看来,他可开得太快了。” “不要管他。”局长说,“像这样的年轻人有九条命。但我可是又饿又渴,快要死了。五点半吃早饭实在有些太早了。” 大家尽兴地享受着野餐,只被小乔克打扰了一次——他在几个朋友的支持下,前来观察鬼魂出现在光天化日下的奇景。 “这个事情现在已经要人尽皆知了。”温西说道。 达尔齐尔警官嘟囔了两句,大步走过去警告那些旁观者离开——嘴里还在起劲地咀嚼着小牛肉和火腿馅饼。然后这座山又恢復了日常的平静。 十一点二十五分,温西深表遗憾地站起来。 “现在是‘尸体’时间。”他说,“马克斯韦尔先生,现在是需要你砰、砰、砰地滚进水里的时间了。” “你知道,”局长回答,“这是我的底线。” “好吧,你可真让大伙失望。”温西说,“我们就假设已经这样了。打包收拾好,没精打采的贵族们,回到你们的劳斯莱斯中去。我还要挥洒着汗水去踩那辆讨厌的自行车。我们最好带走莫里斯和其他东西,把它们留在这里也没有什么意义。” 他脱下坎贝尔的大氅,用自己的帽子换下坎贝尔的黑帽子,从隐藏自行车的地方把它取出来,将手提箱固定在行李架上。伴随着厌恶的嘟囔声,温西戴上太阳眼镜,跨上自行车,踩着踏板向前奔去。其他人悠闲自在地分乘在两辆车中——这支队伍将要取道巴格勒南路前进。 自行车爬行了九英里半崎岖不平的山路,来到巴希尔。就在村外的时候,温西示意大家停下来。 “听我说,”他说,“这里我需要猜测一下。我想弗格森的本意是要搭乘十二点三十五分的车,但什么地方出了差错。现在是十二点三十三分,我还可以赶上。沿着辅路下去就是车站。但他肯定出发晚了,错过了这趟车,我不知道具体的原因。听着!它来了!” 第106页 就在他说话的同时,已经可以看到火车喷出的蒸汽。他们听到它驶入车站的声音。过了几分钟,它又开走了。 “很好,很准时。”温西说道,“不管怎样,我们错过了这辆车。它是到达格文的区间车。它会在格文变成直达快车,在到达艾尔之前只停靠梅博尔一站。然后它又会挂上更高级的普尔门餐车,一路唿啸,穿过佩斯利到达格拉斯哥。你们看,我们现在的位置令人非常绝望。我们只能穿过这个村庄,等待奇蹟的发生。” 他再次跨上自行车,继续往前踩,时不时地向后瞥一眼。一辆汽车发出声音,表明它要超车。这是一辆旧戴姆勒高级轿车,车里塞满了装衣服的纸板箱,车速适中,大约每小时二十二三英里。温西让他超过自己,然后低下头,双腿勐踩车蹬,尾随车后蛇行。不久,他的手就摸到了那辆车后窗玻璃的壁架,这样就可以省把力气,被车带着走。司机并没有回头看他。 “啊哈!”麦克弗森说,“是我们的老朋友克拉伦斯·戈登,天哪!他告诉我们他遇到了路上的那个男人。是的,我想他说的是实话。希望勋爵可别出车祸。” “他很安全。”警察局局长说,“只要他的轮胎能顶得住就行。他可是一个非常精明的年轻人,就是话有点多。按照这种速度,我们完全可以赶上火车。现在到格文还有多远。” “大约十二英里,我们应该会在品摩超过它——它应该在十二点五十三分到达品摩。” “让我们期待克拉伦斯·戈登先生能把脚放下来。慢点开,麦克弗森,我们不要超过他。” 克拉伦斯·戈登是个很仔细的司机,但也豪爽地满足了他们的愿望。过了品万瑞之后,他勐地加快速度,当他们来到品摩的时候,已经可以看到火车的黑色车尾——它正行驶在靠近路边的平行铁轨上。当他们来到山顶,把火车甩在后面的时候,温西脱下帽子朝它挥了挥。他们愉快地继续前进,向左转,迎着海洋的方向行驶。到一点过五分的时候,他们已经看到了格文的第一栋房子。当追随者们看到右边的火车再一次追上他们,冲进车站的时候,心急如焚。在小镇的尽头,温西松开他依靠的汽车,为可爱的生命做最后的冲刺,拐向右边进入车站的大路。八分钟之后,温西站在月台上,还有三分钟的节余。警察们就像托斯卡纳的列兵那样,忍不住欢唿起来。达尔齐尔留下看车,麦克弗森跑去售票大厅买三张去艾尔的头等厢票。当他在月台上经过温西的时候,看到他正解下手提箱,用夸张的牛津音说:“嘿!搬运工!给这辆自行车贴签运往艾尔。”当巡官从售票窗口返回的时候,听到搬运工急迫的声音从右方传来:“一张头等厢票和一张去艾尔的自行车票,快点,小伙子。我必须回到那位先生那儿去。” 他们匆忙上了月台,自行车已经被打包放进后面的货厢。他们跳上客车厢。汽笛声响起,他们要出发了。 “天哪!”温西擦擦脸,然后说道,“该死,就像一张捕蝇纸。” 在他的左手上,为了凉快而取下来的帽子下隐藏着某个东西,这时候他咧嘴笑着把它展示出来:一张去往尤斯顿的行李标籤。 “就像剥豌豆那样简单。”他笑着说,“我趁他把车子骑向货厢的时候偷的。那些标籤都已经涂好胶——l. m. s. 的服务真是周到啊。幸好标籤都有分类,因此我不必对它做什么破坏。好了,就这么简单。现在我们可以松口气了,在到达艾尔之前没有什么事情可做。” 在梅博尔停站检票之后,火车继续欢快地驶向艾尔。几乎就在火车刚刚停在艾尔站台的时候,温西已经跳了下来。他跑向后面的货厢,麦克弗森紧跟其后。 “请帮我把那辆自行车取出来,快点。”他对一个警卫说,“就在那里,贴着艾尔的签。这是票。” 这个警卫就是罗斯之前与之谈话的那个人。他盯着温西,明显有些犹豫。 “没关系,警卫。”麦克弗森说,“我是警察,请照这位先生的吩咐做。” 这个警卫带着迷惑的表情把自行车取出来,交给温西,从他那里换来了车票。温西塞了一先令到他手上,匆忙骑上自行车,沿着站台向车站出口的某个地方冲去。书报亭的一角挡住了警卫和售书员的视线。看到麦克弗森正在向警卫解释,达尔齐尔安静地尾随着温西,看到他舔了一下尤斯顿的行李标籤,润湿之后把它拍在自行车上,盖住了艾尔的标籤。做完这些,温西继续向外跑,拎着手提箱,沖向旁边小路,进入公共厕所。不到一分钟,他又出来了——摘掉眼镜,穿着柏帛丽,便帽换成了软毡帽。行人们奔过书报亭,赶去格拉斯哥的火车。温西加入这支大军,买了一张前往格拉斯哥的三等厢票。达尔齐尔气喘吁吁地紧随其后,购买了四张票。当他付钱的时候,温西已经离开了。局长和检察官等候在板墙旁边守车〔1〕的车头处。温西信步走过,兴高采烈地向他们眨眨眼,然后把自行车靠在板墙上。他们或许是唯一注意到这次演习的人。火车站一片喧闹,普尔门车厢已经挂上,站台上挤满了行人、搬运工和行李。温西把手拢在脸前,轻松地点上烟,朝车头的方向走去。车门砰地关上,达尔齐尔和麦克弗森走进某节车厢,温西尾随其后,局长和检察官也学着他们的样。警卫大喊一声:“起程!”火车继续前行。整个过程只有精准的六分钟。 第107页 “又一辆好自行车报销了。”温西说。 “怎么会。”麦克弗森接话道,“我跟在你身后盯着呢。我告诉搬运工一定要把它送回门城。它是治安官的,还要还给他。” “棒极了。我说——目前为止一切顺利,是不是?” “很让人高兴。”检察官说,“不过,温西勋爵,如果你没忘记的话,这辆火车直到两点五十五分才会到达圣·伊诺克。但是根据那些修发动机的人——呃——斯帕克斯-克里斯普——的说法,弗格森先生是在差十分三点的时候到达他们店里的。” “那是他们说的。”温西回答,“弗格森并没有这样说。他说:‘大约三点。’我想,幸运的话,我们可能同时符合这两种情况。” “那么关于你到达那里的车票呢?”马克斯韦尔先生提问,“这是一直困惑我的问题,从门城到格拉斯哥的票。” “这我可一点也不担心。”温西自信满满地说。 “哦,好吧。”局长说,“你满意,我们就满意了。” “我已经好久没有这样投入一件事了。”检察官看起来还没从这趟短途旅行的兴奋中恢復过来,“我应该很遗憾地看到我们的网逐渐锁定了可怜的弗格森先生,但我不得不承认,自己也很兴奋。” “是的,我也为弗格森感到遗憾。”温西回答,“我真希望你没提醒我这一点,先生。但这也没有任何帮助。如果是法伦,我会更遗憾。可怜的傢伙!我恐怕这件事会影响他一辈子。不,我现在唯一担心的是这辆火车会不会晚点。” 然而,火车准时到达,在两点五十五分驶进圣·伊诺克。温西马上下车,带领着他的大队人马快速穿过月台。 当他们穿过车站入口进入旅馆时,他转向马克斯韦尔先生。 “我想,”他说,“尽管我也不是特别确定,但应该就在这时候,弗格森看到了科克伦小姐、塞尔比小姐和她们的同伴。她们可能刚吃完午饭出来,然后他猜测她们的朋友来格拉斯哥接她们。” 他停下来疯狂地向一辆计程车招手。车停下了,五个大汉挤进去,温西要求司机沿着大街加速行驶,直到斯帕克斯-克里斯普工厂。 “要快。”他强调。 三点五分的时候,他敲了敲玻璃。司机停下车,男人们爬出来登上人行道。温西交了车费,带着他们快速向几码外的机动车修理厂奔去。 “我们不要一窝蜂地过去。”他说,“马克斯韦尔先生,你和我一起走,其他人跟着。” 斯帕克斯-克里斯普工厂的设施很平常。屋里摆满了高大的陈列柜,里面陈列着发动机的各种配件。右边是柜檯,一个小伙子正在与顾客认真讨论两种不同品牌减震器的优缺点。穿过一道拱门,出现了一排闪闪发光的普通摩托车和带侧斗的摩托车。左边的磨砂玻璃门后似乎是一间内部办公室。 温西和马克斯韦尔先生静悄悄地闪进来,消失在一列陈列柜后面。小伙子和那个消费者还在继续着他们的讨论。过了大约一分钟,温西再次出现,愤怒地走向柜檯。 “听着,小子!”他专横地说,“你今天还想不想做生意了?我已经预约了,我没时间整个下午都待在这里。”他看看表:“这十分钟我一直被晾在一边。” “非常抱歉,先生。有什么能帮忙的?” 温西从他的手提箱里拿出棕色纸包裹的小包。 “你们是不是代理这种磁发电机?” “是的,先生。您可以询问我们的桑德斯先生。稍等一会儿,先生。我喊他下来,先生。” 年轻人匆忙走进磨砂玻璃门,留下温西独自忍受减震器专家狂怒的眼神。 “请您到这边来,先生!” 温西用眼神招唿他的伙伴之后,跳进门里,被引到一个小办公室。“我们的桑德斯先生”和一个打字员坐在那里。 桑德斯先生是一个容光焕发的年轻人,有着伊顿公学和牛津大学的派头。他像遇到多年未见的同窗好友般问候了勋爵,然后眼神飘过了达尔齐尔警官——这让他轻松的热忱冷淡了下来。 “听我说,老兄。”温西说,“我想你以前见过这个磁发电机,是不是?” 桑德斯先生无助地看了看这个磁发电机和它的编号,然后说:“是的,是的。哦,是的,我确定。记得很清楚,xx/47302。是的。我们什么时候经手的xx/47302,马登小姐?” 马登小姐翻了翻卡片索引文件。 “两周前过来修理过,桑德斯先生。是门城的弗格森先生。他亲自带过来的。电枢绕组有点问题。前天还给他的。” “是的——就是这样。我们的店员报告说电枢绕组出了毛病。没错。我相信现在已经好了。那么,先生——呃——” “这之后,”温西说,“你可能还记得我的朋友,达尔齐尔警官拜访过这里。” “哦,当然。”桑德斯先生说,“没错,你肯定过得不错,是不是,警官?” 第108页 “你那时告诉他,”温西说,“弗格森是差十分三点来到这里的。” “是吗?哦,是的——我记得。克里斯普先生喊我进来。你记得吗,马登小姐?是的。但我没有这样说过。伯克特是这样说的,展厅的那个小伙子。他说那个顾客已经等待十分钟了。是的,你知道,那傢伙进来的时候我没有看到他。我吃完午饭的时候发现他已经等在那里了。我想那天我晚了一点。是的,午饭是和一位顾客一起吃的——公务之类的事情。是的,克里斯普先生责备我来着。我记得了,哈,哈!” “你记得你进来的确切时间吗,桑德斯先生?”巡官严厉地问。 “哦,啊——我想肯定是三点左右。是的,晚了半小时。公事,当然。克里斯普先生……” “你没说实话吧,先生?”麦克弗森恼怒地说。 “呃?哦——啊——事实上,可能要晚一两分钟。我——我没有看时间。我什么时候进来的,马登小姐?” “三点一刻,桑德斯先生,”马登小姐简洁地说,“我记得非常清楚。” “天哪,真的吗?哦,我还以为肯定是三点,或者过一点儿。你记忆力太好了,马登小姐。” 马登小姐笑了笑。 “警官,”温西说,“差五分三点,和三点过五分是有差别的。这就是问题所在,是不是?” “你可能要出庭作证,桑德斯先生。”巡官刻薄地说,“所以,麻烦你不要再次忘记了。” “啊,我说,真的吗?”桑德斯先生警觉地问,“听我说,我必须要说明是和谁一起午餐吗?因为,事实上,不完全是公事。至少,有私人业务。” “这就是你自己的问题了,桑德斯先生。你要知道我们在调查一件谋杀案。” “哦!当然,我不知道这些情况。我进来的时候,克里斯普先生问了一句,我就回答大约是三点——事实也确实是这样,差不多是这样。当然,如果我知道这些情况,我会问一下马登小姐,她的细节记忆力很强。” “是的。”巡官说,“而且我建议你自己也培养一下这种能力。祝你早上愉快。” 桑德斯先生把调查者们送出办公室,一路上絮絮叨叨地说了许多难以让人信服的话。 “我认为讯问伯克特也没有多大意义,”马克斯韦尔先生说,“他也是诚实的。他肯定会发誓说很抱歉今天让你等待,温西。” “或许吧。现在,我们要在四点钟的时候到达展厅。没多少时间了。不管怎样,我在路的另一边见到一个做零工的印刷厂。我敢说我们会在那里找到想要的东西。” 他带领他们沿着街道疾行,冲进那家小印刷厂。 “我想买几个铅字模。”他说,“就像这些一样。必须是这个大小,字体要接近这个样子。”他拿出一张纸。 工头抓抓脑袋。 “这是五号字。”他说,“最接近它的应该是克拉伦登〔2〕字体的大写字母。是的,我们可以给你这个,如果你不要加粗的话。” “哦,亲爱的,不需要。我只要五个字母——s——m和l——a还有d,还有一整组数字。” “你要莫诺铸排机〔3〕的铸件?” “如果你有铸件铅字的话最好给我铸件铅字。我想用它们在一件小的皮革制品上打孔。” “很好。”工头走到一盒铅字前,把他们需要的字母和数字取了出来,用一捲纸将它们包好,要了一点钱。 温西付了钱,把包裹放进手提包里。 “顺便问一下,”他说,“两周前,有没有一位先生在这里要了同样的东西?” “没有,先生。我记得很清楚,没有。没有,这可不是寻常业务。从我负责这项业务开始,还没有遇到过同样的事情,到明年一月我就工作两年了。” “哦,好的,没关系。非常感谢。祝您早上愉快。” “最好找到同业名录,巡官,找到所有印刷厂。而且——是的——等一下——还有卖装订材料的企业。弗格森肯定买到一些——当然,除非,他自己随身带着,但这看起来不太可能。” 达尔齐尔马上离开去办这项差事,其余的人则乘坐计程车,匆忙前往展馆,在四点前的几分钟到达。他们在那里逗留到四点半,转了所有的屋子,在每间屋子里记住一两件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 “好了。”当他们再次来到旋转门的时候,温西说,“如果我们在门口遇到任何一个好奇的朋友,我们就可以让他相信我们已经参观过整个展览,而且是用心看的。现在我们最好寻找一处安静的场所,我的建议是旅馆房间。” 注 释 〔1〕守车是一列火车的最后一节车厢。在这节车厢里,存放着供应品并提供信号。当火车运行时,司闸员就坐在这里。他从宽大的守车窗户向外观看列车是否正在顺利运行。这节车厢也作为列车员行车时的办公室。在这里列车员记载装车的货物及该在什么地方把一些车厢脱钩,把另外一些车厢挂钩。 第109页 〔2〕中长黑体铅字。 〔3〕一种单字自动铸排机。 第二十九章 彼得·温西勋爵 在格拉斯哥一家大旅馆一个偏僻的房间里,温西打开他那个装有铅字、弗格森的安全剃刀和一把小锤子的包裹——小锤子是他在路上买的。 然后,他把观众们聚拢到身旁,从口袋里拿出那张走了半程的从门城到格拉斯哥的头等厢车票。 “现在,先生们,”他说,“来到我们这次调查中至关重要的一步了。” “如果你们看过康宁顿先生那部伟大的作品——这也正是我要大家注意的地方——你们就会发现里面的某个段落描写一位绅士如何用一把指甲剪在他的车票上伪造剪票的痕迹。” “那是在英格兰铁路上。现在,苏格兰铁路局,要么是出于纯粹的无聊,要么只是想让车票伪造工程更加困难,他们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主意——他们不满足于只用一个单独的三角形检票口。” “前几天,我乘坐——对我来说非常不方便——早上九点零八分的火车,从门城赶往格拉斯哥。我发现那个粗鲁的检票员在可怜的小半张票上野蛮地打了三个孔。第一个是在马克斯韦尔敦,留下一组锯齿状的字母和数字,即:lms/42d。在赫尔福德,他们满足地在票面上咬下了一大块——不是简单的三角形切口,而是一个令人厌恶的形状,就像短粗的数字“1”。弗格森可能经常看到这些印记,他有艺术家的眼睛和卓越的视觉记忆力,毫无疑问可以根据记忆再现这些印记。就我个人来说,我需要提前把检票时留下的印记描摹下来。然后,在莫赫林,他们又变得小心谨慎起来,用另外一种密码——lms/23a——来破坏票面。现在,先生们,取得你们的允许,并在这些工具的帮助下,我将开始在这张票面上伪造打孔的印记。” 他拿出安全剃刀,把刀片分开,将票放在盥洗台的大理石檯面上,在上面刻出赫尔福德站的检票印记。 做完这件事之后,他把票放在旅馆提供的吸水墨纸便笺簿上,把铅字模数字“2”小心地放在票面边缘上方,然后用锤子快速地敲打。当他把铅字拿开时,数字浮现了,清晰明显,就像雕刻在票面上似的。温西把票面翻转过来,反面出现了这个数字浮雕般又粗又钝的痕迹。 “哦,天哪!”麦克弗森大喊,“这可不是老实人干的事。” 温西继续增加了数字“3”和字母“a”,小心地让字母的尾角保持水平——只要把铅字和票面边缘摆放整齐,这个任务就可以轻松完成。然后,他小心地注意着间隔,保持垂直距离,在23a上面打出了lms三个字母。这就完成了莫赫林的打孔印记。在第三个地方,他伪造了马克斯韦尔敦的标记lms/42d,然后把工具放在一边,满足地嘆了口气。 “这里和那里有一点毛糙。”他说,“但是足以应付一场非正式的检查。现在,只有一件事要做了,那就是让它回到铁路公司的手中。我最好只带一个证人,我们不能造成骚动。” 巡官被选中跟随他,他们匆忙乘车奔向圣·伊诺克火车站。温西举止烦躁,询问谁是两点十六分到达的那趟从邓弗里斯出发的火车的值班收票员。看到那个坐在挡板里的人,温西的脸上浮现出一丝乖戾的微笑。他带着一种苦恼又善意的神情走向他。 “哦,晚上好。我想下午两点十六分我进来的时候你就在挡板里吧。现在,你知道吗?我没有交票你就将我放行了。是的,是的。嘿,嘿!我或许欺骗了公司,但我真的认为你应该更仔细些。是的。我是这条线路的股东,我表兄是董事,我认为你该死的太粗心了。当他们在进款检查室发现少了票,就会展开调查,但是你知道,嘿,嘿,那时候我已经逃之夭夭了,不是吗?啧,啧——毫无疑问,奖金就减少了。但是,我也不想找你麻烦,好傢伙,因此我把票给你带过来了。如果我是你,就会把它混在其他人的票中,闭口不提这件事。但将来你会很小心的,是不是?” 这长篇大论一口气砸向检票员,根本没给他反驳的机会。检票员的脸逐渐从厌烦的谦恭变为震惊,又从震惊变为愤怒。 “呃,先生。”最后,这个男人总算能插上话,“我不知道你要什么,但是我不可能在两周内两次犯同样的错误。” 麦克弗森巡官介入进来。 “先生,”他说,“我是警察,麻烦你听我说。你以前曾遇到过同样的事情?” 这下检票员彻底惊慌了。他拼命为自己辩解,结结巴巴地说出了整个事件。 正好两周前的这个时候,也是他当班。一位先生进来,就像刚才温西做的那样,拿出一张票,解释说在过关的时候没有交给他。他(检票员)检查了票面,看到在马克斯韦尔敦、赫尔福德和莫赫林都有检票,他没有理由怀疑这位旅客的故事。当然,他也不愿意因为自己的疏忽而受到谴责。他感谢了这位绅士,收回那张票,把它带给正在整理当天票面、准备送到进款检查室的书记员。书记员也乐于助人,把那张票放进了正确的包裹里。之后,他们再也没听到关于这张票的事情。检票员很抱歉,但是那张票怎么看都很正常,他想不到会有什么问题。巡官把弗格森的照片展示给他看,检票员非常不确定照片里的男人是不是把票带给他的那位绅士。 第110页 书记员肯定了检票员的说法,现在只要去进款检查室,检查那张票就可以了。由于已经有一个警察要求过检查,因此很幸运地,那张票还在。仔细验看,就会发现这张票与正确打孔的票面在字母上是一致的,只是字体上稍微有些差别。但是,这张票上,莫赫林站打孔的密码是lms/23a,而其他票面上则是lms/23b。根据铁路方面的解释,数字后面的不同字母表示了不同的检票员,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打孔器。莫赫林检票员的数字是从23a到23g。因此,如果票面上的打孔是lms/23a,那么它看起来是对的、有效的,但可疑的地方在于,在那趟车上,检票员a为什么只为这张票打了孔。当然,先前调查的目的只是要确认这张票是否到达了格拉斯哥,因此没有特别注意票面上打孔的细节。而现在,他们可以确认,这个打孔的印记是伪造的,而且几可乱真。 返回旅馆的时候,温西和巡官遇到达尔齐尔,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经过调查,在周二,一个特徵与弗格森相符的人,拜访了一家卖图书装订工具的公司,购买了一组数字打孔器,与票面上字母的字体和字号相似。他解释说,他业余喜欢做些图书装订工作,需要在一套书的书嵴上打孔标註“samuel, 1, 2, 3, 4”——这组标籤包含了伪造车票打孔所需要的所有字母和数字。弗格森的谋杀嫌疑已经确定。 他们搭乘最后一班车从格拉斯哥返回的时候,温西异常沉默。 “你知道,”他说,“我非常喜欢弗格森,我也难以忍受坎贝尔。我非常希望——” “这没有任何帮助,温西。”警察局局长说,“谋杀就是谋杀,你知道。” “不总是这样。”温西回答。 他们回来的时候发现弗格森已被逮捕。他企图开车逃逸,却发现磁发电机不见了,随后又急忙向火车站逃去。罗斯和邓肯认为是时候介入了。他被捕的时候没有作出任何申辩,现在被关押在牛顿-斯图尔特警察局,等待审问。当警官向他出示伪造车票的时候,弗格森终于屈服了。他决定说出整个故事。 “这不是谋杀,”他说,“我以上帝的名义发誓这不是谋杀。我会告诉你们事实,你们会发现至少与你们推断的不一样。 “就像我说的那样,坎贝尔十点十五分回到家里。他闯进我的屋子,满面红光地吹嘘自己对高恩干了什么,还说他要对法伦干什么。他进来之后又喝了酒,污言秽语地闹了半天,说什么要和我一决雌雄,跟我叫嚣个不停。他让人很不快——我告诉你们,这不是谋杀。坎贝尔号叫了整个晚上,他这是罪有应得。 “我告诉他滚出我的房子。他不走,我就想把他推出去。然后他就攻击我,我们扭打起来。我比表面看上去要强壮,而他却不清醒,一阵混战之后,我一拳打在他的下巴上。他没站稳,倒在画室火炉的圆顶上——等我把他抓起来的时候,他已经死了。那时候是十一点。 “我当时很害怕。我知道我经常扬言要杀了他,而且我没有目击证人。他在这里,在我的房子里,死了,而且是我先动手的。 “于是,我就开始想我能不能让它看起来像个意外。详细情况我就不说了,你们似乎都已经知道。我的计划进行得很完美,只出了一点差错,而我也及时进行了补救。事实上,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我计划从巴希尔开始,但是误了火车。然后我抓住老犹太人的车,这让我的不在场证明更加充分了一些,因为从表面上看,我似乎不可能及时到达格文——尤其是我从乔克·格雷厄姆那里听说你们认为兇手不可能在十一点半之前从米诺奇出发。 “当然,很不幸的是,尸体很快就被发现了。我知道关于尸僵时间上可能会有问题。是因为这个原因,你断定这是一次谋杀吗?” “不。”温西回答,“是因为你随手把颜料放进口袋的习惯。你意识到你把坎贝尔的铅白色带走了吗?” “我回到家才发现。但我真没想到会有人会注意这一点。你真是个聪明的侦探,温西。我应该把它拿到米诺奇扔掉,就在你来我的画室看到它的那天。那时我才真正感到害怕。但是后来我想应该相信自己的不在场证明。我很自豪我伪造的那张车票,而且还希望你能忽略老犹太人的可能性。” “只有一件事,我理解不透。”警察局局长说,“为什么你不早点从米诺奇出发呢?没有必要花那么多时间在画画上。” 弗格森虚弱地笑了笑。 “这是个大麻烦。你们重建了昨天晚上的事情,就应该知道我有多少事情要做。好吧——我忘了一件事。我忘了给手錶上发条,以往我都是在上床时间做的。在我完成那幅画之后,正要收拾绘画工具,却听到卡车驶过的声音。我静等它过去,看了看表,这时候是十点半。我想自己可以再画半小时。我不想在巴希尔逗留,因为害怕被人认出来。我估摸着过了半小时,又看了看自己的表。结果依然是十点半。 “我简直要吓死了。我把尸体踢下河岸,匆忙收拾东西。也可能正是因为太匆忙才忘了那支铅白色颜料。我在路上狂奔,但是那辆自行车太小了,底盘太低。我误了火车——当我到达车站拐角的时候,火车正好驶出站。我拼命蹬车——当那辆汽车出现的时候,我想我得救了。但现在看来,完全不是这样。 第111页 “很抱歉,我不想杀死坎贝尔的。而且,我再说一遍,这不是一场谋杀。” 温西站了起来。 “听我说,弗格森。”他说,“我非常抱歉,而且我一直都认为这不会是一场真正的谋杀。你能原谅我吗?” “我很愿意。”弗格森说,“从那之后,我一直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我已经站在自己的审判台上,我要告诉每个人这不是一场谋杀。你会相信的,是吗?” “是的。”温西说,“如果陪审团是明智的,他们会判定这是自我防卫或者正当杀人。” 陪审团在听了高恩先生的陈述之后,中途休庭讨论这是一场谋杀还是自我防卫。他们认定这是过失杀人,强烈建议予以宽恕——坎贝尔无疑是在滋事,高恩的鬍子并没有白白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