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祸心》 第1页 [悬疑惊悚] 《胭脂祸心》作者:红娘子【完结】 内容简介: 红娘子经典作品合集,古代和现代作品都有出现,红娘子用空灵唯美的文字编织诡异悽美的故事,她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在诠释恐怖,诡异和美感相结合,读了之后欲罢不能。 编辑推荐: 2012 末日献礼 “惊悚女皇”红娘子经典作品重磅集结 以“祸”之名 惊艷来袭 诅咒杀戮诡婚迷宫破喉幽怨 险象环生的极致现代恐怖vs欲罢不能的悽美古言悬疑 三千浮华胭脂面,你诱了我的人,我祸了你的心。 【☆.1忏悔】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承担忏悔的后果。 传说 人这一辈子,或多或少会做错事,有些事可以一笑而过,有些事可以认错了事,而有些事却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今年的天气显得特别奇怪,放佛夏天一过就突然进入了冬季,完全没有秋季的过渡。才10月份的天气就要穿上厚重的冬装,这让h大的学生们很不适应,连晚自习也不想去,就呆在寝室里取暖。 蒋诗音抬头看了一眼空荡荡的教室,晚自习才到第二节课教室里就只剩自己一人了。她慢慢合上书,把冻成紫青色的手放在嘴边呵了几口气,实在是太冷了。h大的教室不像寝室是没有暖气的,刺骨的寒风透过窗户的缝隙吹了进来,颳得蒋诗音脸上生痛。今夜,特别冷。 收拾好东西,蒋诗音捲缩着身体走出教室,向寝室的方向走去。一路上三三两两的学生与她擦肩而过,看来也是受不了逃课回寝室的。但是蒋诗音却不像他们那样急急的往回赶,她的步伐很缓慢,好像有些迟疑。 蒋诗音幽幽的嘆了口气,如果不是太冷的缘故,她可能会在教室里呆更久,原因很简单,她不想回寝室,因为那个寝室根本没有家的感觉。 一阵阴风扫过,吹得道路旁的梧桐树枝摇曳发出一阵乱响,蒋诗音轻微的抖了一下,一股凉意从她心底泛起。她回过头看了看,背后只有自己的影子在路灯的照射下拉得老长。风停,四下忽然安静起来,这让蒋诗音有种不安的感觉,好像有一双眼睛在黑暗中注视着她。蒋诗音胆小是出了名的,这让室友也给她取了个"美称"--胆小鬼。 她裹了裹身上单薄的衣服加快了步子,今夜确实很冷。 蒋诗音马不停蹄的回到寝室,一开门一股热气扑面而来,在她的眼镜镜片上蒙起一层白色的雾气。被这样温暖的气息包裹着,让她紧绷的神经为之一松,原本冻得发白的脸也有了一点血色。 寝室里坐着三个女生,她们正把脚放在一个蓝色的塑料盆里泡着,蒋诗音看得清楚,那是她的洗脸盆。蒋诗音鼻子一酸,眼眶里泛起一层晶莹,却被镜片上的白雾掩盖得无懈可击,她咬了咬牙,把要说的话全咽了下去,然后爬上床把脑袋蒙到被子里。 看着蒋诗音敢怒不敢言的样子,杜琳脸上露出得意的表情,每次欺负过蒋诗音以后她都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其实她并不讨厌蒋诗音,但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很喜欢想方设法的欺负羞辱这个女生。可能是自己太普通了,这个年代普通人会受到很多气,尤其是普通的女生。所以她迫切的需要像蒋诗音这样胆小、懦弱的人,通过对她的欺负和羞辱,来维持自己心中那脆弱的平衡。而坐在她旁边的林雨喧和卓馨暧可能也抱有同样的想法。 杜琳意犹未尽的享受着那份快感,脑海中灵光一闪,大声的说道:"我给你们讲个故事吧。有鬼的,胆小鬼你可要小心别吓得尿裤子哦。" 蒋诗音没有回话,还是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但杜琳知道她一定在听,于是清了清嗓子神秘的说:"我是听高年级学长说的,据说我们现在住的这栋宿舍曾经死过人!"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不知道什么原因,一个女生把同寝室的三个人全绑了起来,在寝室里摆成了下跪的姿势,然后用水果刀切断了她们的喉咙。锋利的刀锋切断了动脉,那血嗖的喷射出来,雪白墙壁被溅得血迹斑斓。直到血液从门缝里流出,流淌到过道上,人们在发现出了事。等她们踢开门时,整个寝室犹如修罗场一般,而那三个人已经气绝了。杀人的女生狂笑着点燃了汽油。那时的门窗和床都是木制的,大火一起,便波及到了隔壁寝室,然后一间连一间的烧了起来。最终整个宿舍都被大火吞没了。大火过后这栋大楼便荒废了下来,直到三年前学校的扩建时候才重建成现在的女生宿舍。" "唿。"卓馨暧拍了拍胸口说,"你在哪里听到这么噁心的故事啊,又是血又是火的,一点也不吓人。" 杜琳看了她一眼,继续说道:"吓人的事在后面。自从这栋宿舍重建以后,住在这里的人在夜里就会时不时的听到有人忏悔认错的声音,然后寝室门会传来轻轻的敲门声,而听到这些声音的人会被迷住走出去,或是消失得无影无踪,或是第二天被发现死在寝室门口。据说那是亡魂作怪,把这些人迷惑进了那间满墙鲜血的寝室。而校方也调查了很久,也找不到那间寝室。直到现在,血之寝室依然是一个迷。" "所以,如果你们晚上听到有敲门声千万别出门,说不定你打开的,就是血之寝室的大门!" 第2页 林雨喧鄙夷的看了杜琳一眼,"这样啊,那你以后晚上上厕所回来不要叫我帮你开门。" "额……传说而已嘛,只要能吓吓胆小鬼就是了,何必信以为真呢?我想喧喧是不会那么残忍吧。" "哼,"林雨喧冷哼了一下,拿起蒋诗音洗脸的毛巾把脚擦干净,然后对杜琳说:"早点睡,记得睡前把洗脚水倒了。" 杜琳指着自己的鼻子,"为什么又是我。" "不是你还有谁?"卓馨暧盯着手中的镜子,做了个自认为可爱的表情,"想我这么漂亮的女生能去倒洗脚水么?" "你……" "怎么,你不乐意?"林雨喧两眼一眯,俯视着杜琳。在她眼中杜琳和蒋诗音根本没有区别,自己随时都可以把她们踩在脚下。甚至在某些时候她还更讨厌狐假虎威的杜琳。 杜琳刚对上林雨喧的眼光,马上就移开。从入学的第一天她就感觉林雨喧这个女人绝对是惹不起的,还好她成功的把大家欺负的目标转到了蒋诗音身上,不然现在他们用来洗脚的,说不定是她杜琳的洗脸盆。 看到杜琳不敢反对自己,林雨喧露出得意的笑容,她却没有发现,此时杜琳却把眼光放到蒋诗音的身上,她的嘴角牵起意思恶意的笑容。 第一个殉葬者 半夜里,杜琳忽然从梦中惊醒,她在梦中感觉到一股凉意偷偷的钻进被窝,耳边断断续续的响着几个女人的念叨。她动了动把厚毛毯裹得更紧一些,但那股凉意仍旧不散。 她穿好衣服爬下床,想看看是不是暖气出了问题,而就在这个时候,寝室的大门响起"扑,扑"的轻响,夹杂着耳边时有时无的念叨声,显得格外诡异。杜琳忽然想起那个传说,背心一凉,双脚犹如筛糠般抖个不停。那个传说她是听一个高年级的同乡校友说的,那个同乡在讲这个传说的时候曾郑重的提醒过她,不要在女生宿舍里提起这个传说,不然会出现很恐怖的事。刚才她只想吓吓蒋诗音,所以把忠告忘得一干二净。 敲门声依然有节奏的响着,耳边女人的念叨越来越清晰,难道……难道那个忠告是真的?杜琳的心脏快速的敲打着,那敲门声也逐渐加快了速度,慢慢的敲门声和心脏跳动声合到了一起,这让杜琳忽然间感到唿吸异常困难。 怎么办,怎么办!杜琳下意识的看向蒋诗音的床,床上居然空无一人。杜琳的脑海里闪过一丝顿悟,"原来是胆小鬼因为那件事想报復我,哼哼,胆小鬼也想吓人?今晚好好收拾你这个长反骨的!"想到这里,杜琳的嘴角牵起一抹恶意的微笑,她轻轻的走到门前扭开了门上的手柄。 大门缓缓打开,一道细微的红光从门缝里照射进来,逐渐扩大。奇怪的是,不锈钢质地的门,发出的声音居然如尘封已久的木门,那是一连串"咔嚓"的声响,好像压碎人骨头般的刺耳。不过杜琳完全没有注意这些,现在她全身心放在怎样整治蒋诗音的想法之中。 门开了,红光一闪,犹如扯开了漫天的红霞,红光笼罩在杜琳的身上,空气中瀰漫着新鲜血液的腥味。杜琳怔怔的看着前方,瞳孔急剧放大。她看得分明,在她眼前站着一个陌生的女生,额前的刘海遮住了她大半部分脸,只露出她鲜红的嘴唇,她身上的深黄色睡衣沾满了血迹,显得无比血腥。她低着头就这么站在杜琳面前,虽然看不到她的脸,但杜琳感觉得到她髮丝下藏着一双噬人的眼睛,正直勾勾的盯着自己。 她的身后是一间陈旧的寝室,木制的床,木制的窗户,泛黄的墙壁上血迹斑斓,那血好像新溅上去的一样,殷殷的从墙上滑落,如同一道道红色的裂痕,试图把整个寝室墙壁撕碎。 杜琳终于明白了,这根本就是传说中的那间"血之寝室"!杜琳颤抖着,脸上尽是恐惧的神色,她张开嘴想要求救,但是她的喉咙仿佛被什么东西给堵住了一样。她想跑,但她发现她的脚好像被什么给缠住了。 杜琳慢慢的往下看去,在她的脚下突兀的出现了三双白色的手,抓着她的脚,然后慢慢的向上攀爬。紧接着,地板上浮出三个白衣服的女人,她们跪在地上,她们的嘴半张半合的念叨着,那声音穿过杜琳的耳膜,直直地刺进她的心里,她听得明白,她们在忏悔,忏悔自己曾经做过的错事。 随着女生沾满鲜血的手缓缓抬起,杜琳的双眼变得浑浊起来,她低着头,满脸忏悔的表情,向她跪了下去。她身旁的一个白衣女人拿出一把带血的刀,用力朝杜琳的脖子用力上一抹! 温热的鲜血,从杜琳雪白的脖子里勐喷出来,发出"嗖嗖"的声响,全溅到那女生的身上,杜琳慢慢的软了下去,仍旧保持着下跪的姿势,犹如一座雕塑。 女生擦了擦脸上的血迹,满意的点点头,一挥手,寝室的大门缓缓合了起来,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只留下地上还流淌着的鲜血…… 杜琳的尸体是在第二天清晨被清洁工发现的,她就这么跪在502寝室的门口,低着头双手合在胸前,如祈祷一般。她的身上,地面上全是干涸发黑的血迹。从上面看,就像一朵干枯凋零后的玫瑰。 看到这么诡异的死法,清洁工尖叫一声,然后昏了过去。她的尖叫吵醒了五楼的学生,以至于她们大清早的就看到了这么"难得一见"的场景。502寝室的女生被尖叫吵醒后,却发现大门被什么东西粘的紧紧的,而门外尖叫声此起彼伏,寝室里的四个人这时也只剩林雨喧和卓馨暧。 第3页 当她们俩耗尽全力打开了门以后,林雨喧当时就被吓趴在地上,卓馨暧被吓得语无伦次。昨天还在一起说说笑笑的室友,一夜之间就变成了一具僵硬的尸体,这怎么不叫人恐惧? 接着,学校通知了警方,警察介入了这场案件,初步判定为谋杀,而最有嫌疑的人,就是昨晚没在寝室,然后被人发现捲缩着睡在厕所里的蒋诗音。 502的诅咒 教务处,现在已经改成了警察临时的办案地点。 蒋诗音不安的看着正坐在她对面的警官和校领导,她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怀疑自己杀害了杜琳。她慢慢的讲述了昨晚自己不在寝室的原因。 半夜里,蒋诗音被冷醒过来,她探了探自己的被子,像是伸入了一汪冷水,她提起被子仔细一看,被子像是从水里捞起来一样。原来昨天晚上杜琳洗完脚后,直接把水倒在了她的被子上,冷水慢慢的渗透了她的被子。 "她们为什么要欺负我?我只是想好好读完大学,我忍让,只是想和她们和平共处!难道,这都有错吗?"想着想着,蒋诗音的脸上挂满了泪水,她只是个普通的女生,普通的家庭,下了岗的母亲和整天奔波只能赚到餬口钱的父亲。她上大学的钱是父母东拼西凑甚至下跪借到的,所以她格外珍惜在大学里学习的机会。别的女生有化妆品,她没有;别的女生上网玩乐的时候,她在图书馆看书,别的女生与男友花前月下的时候,她在掌灯苦读。她不是不想打扮,不是不想玩,不是不想有个呵护自己的男友。她是不能,因为她知道,在一个地方多一分钟,就会在另一个地方少一分钟。所以她把时间全用到学习上。 正因为这样,她遭到了别人的耻笑、讽刺,就连同一个寝室的室友也开始侮辱她,欺负她。她默默的忍受着精神与肉体上的折磨,她只想好好读完大学。难道,这样都有错吗? 然而,更悲哀的是,此时此刻她连哭都不敢出声。她害怕,她害怕把她们吵醒后,她们不知道会用什么方法来虐待自己,她害怕大冷天被她们脱光了衣服罚跪;她更害怕被她们剪掉头髮,然后逼着喝下自己头髮与牛奶调成的"饮料",她还害怕…… 这些经歷在她身上都发生过,有一次她跪了一整夜,跪得两腿浮肿;有一次,她被迫喝下了她们特制的"饮料"肚子整整绞痛了半个月;还有一次…… 一幕幕惨痛的经歷如放电影般在她眼前闪过,她轻轻的爬下床,出了门,躲到过道尽头的厕所里,才开始细细的抽噎,直到她捲缩着冰凉的身体沉沉的睡去…… 这个秋天,真的好冷! 听完了蒋诗音的述说,警官和校领导都长长的嘆了口气,现在的学生啊,文化教育的同时更该注重素质与精神文明的教育。 虽然蒋诗音很可怜,但是她的遭遇,在警察的眼中更加深了她的嫌疑程度,她的这些遭遇更是杀害杜琳的最大动机。杜琳的死相,说是在祈祷,但更像是在忏悔,兇手为什么要把她摆成这样的姿势?她到底在忏悔什么?答案,唿之欲出! 但是,经过一系列的勘察,警方最终还是无法拿出蒋诗音杀人的确凿证据,或许兇手另有其人,或许这是蒋诗音故意安排的一场无证据杀人。不管怎样,学校的教学进程依旧要继续,警方也撤离了h大,只是暗中调查。 谁也没有想到,第二件惨案,就在这时发生了…… 那是在杜琳死后的第七天,女生寝室502闹鬼的讹传在学校里不胫而走,这让林雨喧很是气恼,她认为,根本没有什么鬼,杜琳的死肯定是蒋诗音做的!而更让林雨喧气愤的是,她的男朋友就在这个时候和她分手,原因很简单,他听说502的女生都受到了诅咒,以免惹祸上身,所以她的男友"忍痛"对她提出了分手。 这天夜里,林雨喧很晚才回来,她喝了很多酒,对于目空一切的她来说,被男生甩掉是非常丢面子的事,以至于她的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只有用喝酒来麻木自己。 夜很深,惨白色的月光透过楼梯口的窗户照射进来,长长的过道显得格外黑暗。阴冷的风唿唿的刮过,然后在过道里盘旋着,四下如冰窖般冻人。这个秋天异常寒冷。 林雨喧翻着酒嗝,步履蹒跚的走在五楼的过道里,她眯着眼,仅靠着手机屏幕的光芒辨认着前面的路。就在她里寝室不远的地方,忽然间眼前红光一闪,她恍惚看到502寝室门口有个人影。她走进几步,把手机屏幕对准的人影的方位一看,立马吓得连手机都掉到了地上。她看得分明,门口那人正是死掉好几天的杜琳!此时杜琳正保持着那天的死状,跪在502寝室的门口。 "今天是第七天,回魂夜!"林雨喧头皮一麻,酒劲全醒了过来,一转身拔腿就跑。可是,她一转身却重重的撞在了一扇大门上。木制的大门被她这么一撞,发出"吱呀"的声音,然后大门缓缓打开,红色的光芒照射在她的身上。 此时此刻,七天前杜琳看到的场景再一次展现在林雨喧的面前,不同的是,这次围着她的女人有四个,多出来一个居然死去的杜琳! 带血的刀子闪着寒光,如撕碎破布般切开了林雨喧的喉咙,她只听到耳边传来"嗖嗖"的声响,空气中瀰漫着新鲜血液的腥味夹杂着酒精的气味。林雨喧仰着头抽了抽鼻子,迷茫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清明,她只觉得脖子一痛,然后看到了半空中正盛开着一朵娇艷的红玫瑰。 第4页 渐渐的,痛觉没有了,意识也模煳起来,她的眼神重归于混沌,她的头沉沉的搭了下来…… 最先发现林雨喧尸体的,还是那位倒霉的清洁工,可能是有过上一次的经验教训,这次她足足熬到了学校警卫处,可惜的是她还未说一句话,就栽倒在地上,搞得警卫们莫名其妙。费了好大功夫才把她救醒。 一个星期内,学校连续死了两名学生,而且是同一个寝室的,学生们沸腾了,社会震惊了,她们的死,仿佛给各路媒体打了支兴奋剂,他们一窝蜂的跑来h大。校方苦着脸应对着各路媒体和警方,显得格外忙碌。h大也陷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恐慌之中,因为谁也不知道,下一个受害者会不会是自己…… 迷阵 502寝室里。 蒋诗音苦着脸收拾着自己的行李,这几日她不断的受到警方、校方与流言的轮番轰炸,以及生命的威胁,h大是真的呆不下去了,即使她不想走。 卓馨暧坐在一旁怔怔地看着蒋诗音,连番变故,让这位极其爱美的卓大小姐忘记了打扮,从不离手的镜子冷冷的放在一旁,自己也是蓬头垢面的。她幽幽的嘆了口气对蒋诗音说:"其实你不用走的,她找的是我。" "她?"蒋诗音手上一停,回头看着卓馨暧。 卓馨暧点了点头,苦笑了一下说道:"她就是传说中的那个女生,因为她经常受到三个室友的欺负,所以有一天她杀死了她的室友然后自杀,变成了厉魂。而你的遭遇和她当时很像,于是她又出现了,为的就是杀死我们三个欺负你的人,让我们的灵魂永世不能安宁,永世都要忏悔。" "可是,这些都是传说啊,怎么可能信以为真?" 卓馨暧摇了摇头,"你们都不知道,我天生就带有一点的灵力,从杜琳死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事情非同寻常,但当我终于弄明白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时,林雨喧也死了,接下来就应该是我了。这是对我的惩罚,我有罪要忏悔。呵呵,很可笑吧。" "可是,我并不怨你们,也不想报仇……"蒋诗音还想说什么,却被卓馨暧打断了,"来了,她来了!" 这时卓馨暧耳边隐约响起女人的念叨声,她自言自语的说道:"听,是她们的声音,是在忏悔……呵呵,可惜你是听不到的。" "我听得到。"此时蒋诗音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她来回的看着四周想要找出声音的来源。 卓馨暧原本冷静的脸上露出惊异的神色:"什么?你听得到。" "嗯,我听到了。"蒋诗音点点头。 "怎么会这样,难道……"卓馨暧眼中闪过一丝清明,尖叫道,"我明白啦,什么诅咒什么报仇都是假的,她的目标是你!蒋诗音,你和她的遭遇太像了,所以她要重现当年的惨案,让你做替代品,这样她就可以重生!" "嘿嘿,你说对了,可惜已经晚了!"一个声音幽幽的传来,紧接着502寝室里的环境陡然一变,雪白的墙壁变得泛黄,一道道血痕从墙内渗了出来,这根本就是那间"血之寝室"! "糟糕!"卓馨暧蹦了起来,一把拉住蒋诗音,"我们快跑,逃出去就没事了,没有你她永远完成不到替身术!"而就在说话的这一瞬间,她们身后红光一闪,借着红光卓馨暧看到一个面色惨白的人影正微笑着伏向蒋诗音后背。她的头髮一眨眼间全炸开了。连忙拉着蒋诗音的手冲出寝室。 门外,宿舍的过道显得格外阴冷,过道两边十多间寝室的门一开一合,门里面闪烁着红色的光芒,卓馨暧拉着蒋诗音不顾一切的沖向转角处的楼梯口。可是当她冲到了转角一看,哪里还有楼梯啊?转角处变成了一条长长的过道,过道两边的寝室门仍旧一开一合的闪烁着红色的光芒。 一股冰凉的气息缓缓的逼近两人,卓馨暧已经不知道该逃向哪里?每一扇门都是死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整个女生宿舍已经成了鬼楼! 就在这时,卓馨暧的胸口白光一闪,一张符篆飞到了半空中,卓馨暧认得清楚,那是小时候她外公上山为她求的保命符,居然在这个时候生效了。符篆的出现,让那股逼近的气息为之一怠,过道也开始变得混乱扭曲,卓馨暧心中大喜,趁着气息被逼退,她拉着蒋诗音拼命向另一侧的漆黑楼梯跑过去。 几个令人发狂的尖细嗓音忽然念叨起来,那是忏悔的声音,那声音迴荡在这诡异的空间里,中间还夹杂着吃吃的轻笑。卓馨暧拼命向前跑着,跑入了这一片漆黑之中,四周没有任何光芒,她好象忽然之间瞎了一样,分不清方向,只有那久久不息的忏悔声和吃吃的轻笑声不断逼近。 保命符上的光芒越来越弱。卓馨暧知道,鬼气正在侵蚀着护身符。当光芒完全消失的时候,她们也就完了。 卓馨暧拉着蒋诗音在黑暗中发狂的奔跑着,她知道这一定是厉魂布下的迷阵,目的就是困住她们,等到保命符一失效,她就可以出来杀死她们。可是要怎么才能摆脱迷阵呢?卓馨暧脑海中忽然灵光一闪,"所谓迷阵,就是迷住人的五觉,如果不用五觉,那么迷阵也就失去了效果!" 想到这里,卓馨暧忽然停了下来,对蒋诗音说,"相信我,过会儿不管遇到什么都不能放开我的手,我会带你离开这里!"说完她闭上眼,借住着保命符的力量用自身的灵力感受着,向未知的恐惧一步步摸了过去。 第5页 "左,右,左,前……"卓馨暧仔细的辨认着前进的方向,打开了一扇又一扇门。她的判断不错,在灵力的指引下,她能感觉得到周围的温度慢慢升了起来,应该很快就能离开这里了。离开了这栋宿舍,厉魂就再也追不到她们! 可是,就在她们即将走到最后一步的时候,半空中的保命符一暗,从空中掉了下来。符篆的力量彻底消失了!随着保命符力量的消失,卓馨暧的灵力也彻底的消失了。四周的空气陡然一降,那股阴冷的气息再次尾随而来。 眼前出现了一个岔路口,两边的岔路口都有一扇大门。 只有最后一步,是左还是右?是生还是死? 卓馨暧感觉得到,她的背心已经被冷汗所浸湿,如果踏错一步那就前功尽弃。但是,背后的厉魂可不会给她思考的时间,四周的空气,再次下降。 "不管了,拼啦!"卓馨暧把心一横,拉着蒋诗音奔向右边的岔路,打开房门沖了进去。 空间里,忽然响起一个女人尖细的的笑声,"你终于还是走错了。" 卓馨暧惊恐的看着四周,那是一间陈旧的寝室,木制的床,木制的窗户,泛黄的墙壁上血迹斑斓,那血好像新溅上去的一样,殷殷的从墙上滑落,如同一道道红色的裂痕,试图把整个寝室墙壁撕碎。 两人的心陡然一凉--血之寝室! 此时此刻,蒋诗音和卓馨暧站在血之寝室的正中央,在她们的周围跪着五个女生,蒋诗音看得清楚,其中两人是杜琳和林雨喧。而在五个女人的不远处,站着一个身穿深黄色睡衣的女生,正吃吃的笑着。 随着那女生一挥手,五个跪着的女生勐地扑向蒋诗音她们。蒋诗音看得明白,其中一个女生的手中抓着一把沾满血迹的尖刀! 就在这千钧一髮的时候,卓馨暧撞开身后的女生,然后顺势踢开寝室的大门,把蒋诗音推了出去。 尖刀狠狠的刺进卓馨暧的肩膀,她忍着疼痛朝蒋诗音大喊,"你快跑,左边那道门就是出路!我做错的事应该受到惩罚,而你是无辜的!" 紧接着,又是一刀,**了卓馨暧的嵴樑,痛得她发出一声惨叫…… 结局 门外,蒋诗音缓慢的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脸上惊恐的表情没有了,换来的是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 看着她的表情,卓馨暧忽然明白了什么,不过她已经没时间了,沾满血迹的尖刀割破了她的喉咙,一股温热的鲜血喷发了出来。在她充满不相信的眼神中,蒋诗音朝她眨了眨眼,缓慢的关掉了寝室的大门。 蒋诗音嘴角一扬,"祭品,终于齐了……" 【☆.2吃鲸鱼的人】 1谁亲两亲我就会上钩 公司的年会上,我穿着那款经典的香奈儿黑色抹胸礼服,配的是金色的手袋,头髮自己对镜盘了很久。我的手艺一直都比黄金海岸的lod髮型屋的高级设计师要好得多,因为我明白我自己。 我不是匠人,我是自己的守护神,只有我才最明白我适合的髮型,最适合的衣服,最适合的男人。 我穿这件礼服出场的时候,在五星级酒店的长廊这头签了到,酒会在最里面那间大厅举行,八米高的屋顶由华丽的彩色碎镜组成奇怪的几何图案。我仰望上去,无数个奇怪的人影在里面闪现。 每一个都是我,盘着一头乌黑的秀髮,中间缀了很多美丽又小巧的海贝,有一双看不清神情的眼瞳。 “你的美像是来自海底的深处,带着湿润的水汽,我感觉很熟悉。”说这样赞美话的是我的顶头上司,这公司的副总麦滩。 我推开会议厅那扇沉重的大门,摆着十几桌的酒宴,公司里的人都已经差不多来齐了,但没有人请我。 今天的日子不适合我,是麦滩要隆重介绍未婚妻的日子,麦滩很严肃地和我说:“这是社会规则,我们不是活在真空里,我爱你,但我更爱我自己。” 你看,这么直白又玩酷的男人,如果放在漫画里,是不是最佳男主角?可是,这是现实,现实里我跟他六年,从一个二十三岁刚出社会的女大学生,单纯的美羊羊一样,只知道拿粉红的髮夹,跟在他后面一惊一乍,到现在这个身着香奈儿高级礼服的职业女人。 你听,旁人都叫我什么,那些新招来的89年的小伙子都叫我:“杨姐。”在过道里遇到我的时候给我让道,捧着文件等我先走。 那不是尊重,那是慈悲,谁都知道我是被抛弃的那颗棋子,用得最久却弃得最远的棋。 麦滩给我升职了,让我去离这个城市十万八千里的地方做地区总经理,绝对是一个秘书一步升天的好结局。 他是仁至义尽的,只不过,他怎么会想到让我做地区总去经理?真是笑话,我除了爱他还会做什么,这六年里我什么都没有学到,学到的无非穿衣打扮盘头化成他喜欢的模样的海妖。 去他妈的山盟海誓,我不顾众人那奇怪的眼神,也不顾麦滩那大惊失色的表情,我忽然出现给他的震撼,不亚于他从小养大的乌龟,居然变身为忍者神龟,飞天遁地地成了反抗军。 那个女人也很美,不难理解,有钱的女人通常不丑,就算是真丑也可以用钱来搞到美。她倚着麦滩,纯白的礼服像是婚礼的预演。 第6页 真好命,我永远都等不到穿白裙站在他身边。 于是,我举起酒杯,对着那一对璧人真心地“祝福”。 那一剎我是那么地诚心诚意,如果麦滩用化身术钻到我心里,会发现我说的是用血浸热的真心话。 我一字一句地说:“祝你们恶有恶报,不得好死。” 我的声音不太大,但足够周围的人听得很清楚。周围很安静,所有的人其实都是戏子,谁不知道我这些年的付出,谁不知道我的真心真意,谁不知道我真的爱。 可是,他们都视而不见,附和着笑话我是一个傍大款的傻瓜。 我无法反抗,只能“祝福”了。 2.你的眼中,我不过某种海味和山珍 那天下着细细的雨,正是梅雨时节,空气潮湿得像是用手一拧都能出水。我下电梯的时候,看到墙壁是一墙细细的小水珠,很多已经聚在一起往下滴,划出很多水道,如泪迹。 我终于可以一身白裙站在他的身边,原来我以为永远等不到的,根本就没有永远这个东西。 我以为我永远可以爱麦滩,我没做到,他抛弃我,于是,我咬牙切齿地以为我会永远地恨他,但我还是没有做到。 那天,公司的年会结束后,他开车送未婚妻回家,路上出了车祸,狂奔的银色奔驰像落在地上的温度计一样,水银般地急速溅开在环城路上,最后钻进了一辆大货车的肚子下面,整个车都只剩下车轮的高度,而那一对手牵手的璧人,像碧玉一样碎掉了。 警察当然调查了我,我是最有可能下杀手的人,我和麦滩的情史像一本被人翻烂的八卦杂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就算我要杀人,大家都丝毫不会吃惊。 确实不是我,那天我吃了那杯苦酒就离了场,我找到了为我作证去海边的计程车司机,从那么远的地方跑回来杀人是不现实的事情。 那个警察很英俊,像是刚从警校毕业出来,拿着本子一板一眼地做笔录。 “为什么要那么晚去海边?” “我心情不好,想去静一下。” “为什么去那么远的地方?” “那是我和麦滩第一次表白的地方,有纪念价值。” “为什么你会选择那个时间?” “我想去自杀,死给他看。” 我抬起头直视着那个穿着制服的男孩子。他懂什么啊!女人的苦像整个海洋一样,黑又宽广,根本无从用语言表达。我表达出来的语言怎么听起来像笑话,但是,却是我整个的世界。 我没有勇气杀他,但我有勇气杀自己。 3.就算是死,你也没能让我陪你 警察给我看了车祸现场的照片,让我看看有什么不妥的地方。这本来是一起极普通的酒后驾驶交通事故,只因为死的两个人有权有势有钱,所以连警察都和我较起真来,只不过因为有我这个女人的存在,就会演变成爱恨情仇的兇杀片? 你以为真的有这么多小说情节吗?杀一个人需要多大的勇气,我连自杀都没有成功,杀自己都下不了手,怎么可能去杀两个活生生的人? 我直视那个警察的眼睛,“我那晚真的没有回来,那天十一点左右我去了海滩边上一家酒吧,找了一个人开房去了。” “什么?”小警察有一点吃惊,而边上那个年纪大一点的警察却一点波动也没有。女人绝望到一定的程度,只有通过肉体的放纵才能得到一点忘却,麦滩,你看,我并不丑,还有人要,不管是要肉体还是灵魂。 “是什么人?” “男人。” “长什么样子?” “不记得了。” “叫什么名字?” “没问。” “那人是干什么的?” 我火了:“一夜情而已,你以为我会和你一样录口供,怎么可能问这么清楚。” “开房的酒店叫什么名字?” “喜来登大酒店。” “几点左右去开房的,几点离开?” “晚上十二点左右开房,早晨十点才退房的。”我想了想,“你们可以去调查,我付的房钱,我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的。” 车祸也是在十二点左右发生的,我分身无术。 下午,我就走出了警察局,这个案子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可以结案了。 一夜情救了我,让我可以穿着白色的裙子站在麦滩遗体边上。 我面无表情地站着,看着盖着白床单的他,他的声音像是还迴响在我身边:“你好吃得像最新鲜的刺身,甜美,多汁,带着海的腥味,像刚刚从三文鱼身上割下来的肉,还带着活气,让我吃得心疼。” 我不过是他的海味山珍,何必流泪。 4.谁像你这么狠,一心只想要找祭品 麦滩下葬的那天,我远远地站在公墓的那头看。那是高级的私家公墓,没有得到允许是不能进入的。 麦家恨我,虽然人不是我杀的,可是,我酒会送的“祝福”足够他们把我视为仇敌。 还在下雨,整个天空都压着墓地,我站在别的墓旁远望着黑色的棺木,被放离我的视线。 我相信那是最好的棺木,那层黑应该是钢琴漆来的,光泽耀眼,我隔得远看起来又只有很小的点。脚边都是阴气森森的坟头,一排排整齐的墓碑上有多少人伤心的泪水,而我看着麦滩永远地离开我,棺木如一把战国时期出土的青铜匕首,幽黑却闪着杀气,割得我如被凌迟处死,血肉模煳。 第7页 我咬牙切齿地恨着,和他一同赴死的女人居然不是我?怎么可能不是我?车祸时,他们被挤成了肉饼,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也不分开,就算是轮迴投胎也没有我的份。 到死麦滩也没有选择牵我的手,他和她快快乐乐同游异境,而我被抛弃到阳间。 到底谁才是孤魂野鬼,是下葬的他还是活着的我? 我立着看这一场奢华的葬礼,隐在一边,等那群人都退去。 趁着雨丝围着的纱屏,我动了动麻木的腿。我翻过了围墙,没人会把私家公墓的围墙立得太高,也不会在上面竖着尖玻璃片,谁会去偷死人的东西? 我浑身发热,激动得满身冒汗,找到麦滩的新墓,那土还堆得松松,十指插入,干燥的手指间感觉一种腻滑,麦滩的声音又再响起:“沙雕很需要技巧,来,我帮你建一个城堡,这样,我就可以永远地困住你。” 那个沙做的城堡,用手摧毁的时候,带着海水的湿气,也是这种感觉。我用力地挖着,不顾指甲翻过来,不顾流血,我把自己埋下,如果埋不下自己,至少埋了我的爱。 我从颈中拿下那块小小的海螺,是他帮我捡的,六年来就一直戴在我的脖子上。他为了这个海螺差点跌落到岩石下,我永远都不能忘记有个男人为了我的欢心,连死神都不顾,也要伸手得到这个小玩意。 烽火戏诸侯又如何?男人爱你的时候,恨不得连他的命都献上,不爱你的时候,恨不得连你的命都拿走。 我要把这个东西埋了,埋在他将来沉睡一万年的洞穴中,让他永远记得他曾经爱过我,我就要在他的坟里插一根针,让他永远都知道自己欠我的。 幸好,那个女人没有过门,还没有资格和他葬在一起,陪着他的只有我的爱情。 身边传来低低的声音。 “人是你杀的吧!”那是我最熟悉的声音,是麦滩的声音。 5.那是拥有同一种声音却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我没有回头,根本就不愿意去看那张和麦滩完全不同的脸。 麦滩本来就是富二代,富二代极少有独子的,有钱人都生得多,本能告诉他们要多生一点孩子好保险地继承家业。这种行为和仓鼠没有什么两样,都是想基因多保存一点。 “是不是我杀的,警察早就告诉你了,你问我做什么?”除了在麦滩面前我会失态,在任何人面前我都很冷静。 “我哥不是那种会疯狂到寻死的人,我太理解他了。” “是吗?”我把海螺埋好,拍了拍手,搓着湿泥,转过身,看着麦汛的眼睛,“我陪他睡了六年,彼此进入对方的身体,深入交流,可是,我理解他吗?” 我的脸上带着一种自嘲,麦汛不管什么时候和麦滩在一起,都没有人会多看他一眼,如果说麦滩继承了父母所有相貌上的优点,那麦汛就是为了记录他们父母的缺点而来到世界上的。 明明是亲生的兄弟,却长得如此不一样。我见过他很多次,每年放假他都会从美国回来,和家人度过一些日子,但大多数时候,他都是躲在房间里打新款游戏,或者看漫画,不参与任何家庭生意的讨论,也不会有过多的意见。 他就是普普通通的有钱人家子弟,和我们见过的所有经歷单纯身处富贵的富二代一样,喜欢穿名牌的t恤,穿好的跑鞋,带着最新款的苹果播放器,拿着手机不停地按着简讯,极少和人说话,说起来也是一副神游天外的表情。 有时候晚上唱歌的时候,麦滩会叫上他,他来了之后就坐在一角,唱几首英文歌作罢,有麦滩的时候,我们都很容易忽视这个人,幸好他也知道自己的位置,不吵不闹不作怪,所以麦滩极宠他,在金钱上尽力满足他,反正那钱也本来应该有他一半。 麦滩和麦汛像是完全不搭界的两个世界的人,没有一丝相同的地方,但如果你不小心从电话里听到他们的声音,会发现他们居然有一模一样的声音,有几次连打电话到他家的我都不小心听错,你可想造物者的神奇,谁也不会怀疑他们是亲兄弟。 麦汛看着我的眼睛,像是秃鹫盯着一块腐肉。 “就是你杀的,你这个疯女人。”说得一点挽回的余地都没有。 我没有一点办法,他的执着也是富二代的执着,自以为是,整个宇宙都在听他的安排。 “去找证据吧!把我送去枪毙好了。”我看了一眼麦滩墓碑上的照片,他和我第一次见到的时候一模一样,时光永远不会让他老去,他在我灵魂里像是胎记一样要跟着我轮迴转世的,就算他上身到麦汛身上,要把我拉下去当他的祭品,我也没办法,所以,我只能说,“反正我也不在乎。” 麦汛不为所动,“我一定会找到证据的,你等着。” 我已经走出了几步远,头也不回地摇摇手,“好的,我等着。” 6.捕与猎大概是求生的本能 这个世界并没有一件事情那么容易轻易地落幕,麦滩死了,我辞了工作,准备重新开始。 虽然有二十九岁的危机说法,我知道我青春不在,一无所有,本来就是一个美丽有余却智慧不足的人,虽然上了六年的班,却因为有麦滩,连一点职场经验都没有。我除了会做情人,做小蜜,没有一点谋生技能。 第8页 这是我对麦滩恶毒祝福的现世报,世界抛弃了一个无能的女人。 我望着镜子中那个还是很娇美的女人,这六年虽然时光无情,但因为我保养得当,不经歷挫折,所以,我看起来还有八分姿色。 再加上我手边有大量麦滩送的名牌衣服,最能衬我的美,这是他最后的礼物,我可以用这些礼物去找一个男人养我。 我唯一的技能,就是利用自己的女性的本能,去吸引一个男人肯养我。 化着最适合的妆,穿着得体的衣服,和从婚恋网里找来的男子在高级的咖啡厅里聊天。 “李小姐,你对你的另一半有什么要求?”我对面的那个男人,优雅地举着刀叉面对着块六成左右的牛排,看似漫不经心地提问。 这个男人的底我摸得很清楚,他不过是从路人甲乙丙丁中选出来的钻石王老五,有钱,未婚,精明,有结婚的欲望。 我不怕男人精明,我最擅长的就是和精明的男人打交道,麦滩是众人公认的精明。 我喝了一口红酒,让赤色的液体在口腔里打了打转,才慢慢地咽下去。我笑着回答他的中心问题。 “永不背叛我。”我听到自己这样说,不不,这不是我要说的答案,我想说的是:“没有什么要求,只要感觉对就好了。” 但是,我听到自己却像是背叛了灵魂一样,居然不肯背标准答案。 那个男人有一点意外,抬头看了我一眼。我暗抽自己耳光,这种回答很容易吓走这种情场骨灰级高手,他们像最狡猾的狐狸,有一点不对劲就跑得远远的,想要从他们身上拿到好处,绝不能犯任何错。 就在我犯了这个错之后,致命的一击来了,麦汛出来了,还带着警察,说是要我配合调查麦滩的交通事故案。 7.你怎忍心将我赶尽杀绝 就像是玩游戏到了高潮地方,我用尽心力打了一路的怪,终于找到了最大的boss,眼看就要拼血干掉这个大怪,得到自己想要的宝物,却在最后的关头,被潜伏在暗处的刺客给秒杀了。 我眼睁睁地看着那个钻石王老王站起来,对我说:“等你空了再联繫。”我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知道他再也不会联繫我,就算我化再好的妆,穿再好的衣服都没有用。 功亏一篑,我望向麦汛,恨不得眼神可以化成刀,剁他成肉泥。他满不在乎地望着我,表情全是得意。 警察又继续给我做笔录,“我们查了麦滩死前最后的一次通话,是你打电话给他的,在接到电话后大约十分钟发生了车祸,请问,你们当时谈了什么?” “我打电话求他不要和我分手,我愿意做他的地下情人。”说这话的时候,我没有抬头直视警察,只是用牙尖咬了咬自己下唇处的溃疡,化脓的伤口已经是白烂一片,咬下去的时候痛得浑身冒汗,尝到了新的血味,带着海的腥味。 “他怎么说的?” “他拒绝了,挂上了电话,我们通话只有几十秒。” “你有没有说过什么话刺激到在开车的麦滩?” 我终于抬头冷笑了,“我是谁?我有什么本事刺激到他去死?难道我在电话里学鬼叫,他就会吓死?”我直视警察的眼睛说道,“你最好先去调查一下麦滩是一个怎么冷静的人再来录口供会比较好。” “打完电话你去做什么了?” “开房。他不要我,我总不能还为他守节吧!” 这笔录也只能做到这里,我又出了警察局大门,等着我的是麦汛那一张失望的脸。 我伸手就给他一个耳光,用尽力气去甩的,五指震得发木,指着他的鼻子歇斯底里地在警局门口大骂:“你他妈个浑蛋,杀麦滩,谁最有好处?是你,是你这个王八蛋。我杀他有什么用,他死了我连口热饭都吃不上。没他我怎么住最好的公寓,购新款的香水,没他谁来养我,我连地下情人都肯做,我怎么会杀他?” 这是麦滩死后,我第一次失态,我在人来人往的街头对他拳打脚踢,放声大哭。 如果我的乌鸦嘴真的能灵验,就让麦汛也消失吧!他的疯狂在毁灭我,麦滩摧毁我的灵魂,他却把我的肉体赶上绝路。 我只不过是对有钱人说了一句难听的话,就要有这样的下场,我真想用周星驰《功夫》里包租婆的声音大叫:“无谓赶尽杀绝吧!” 你怎么捨得我血肉淋淋 接下来的日子,我和麦汛像是两只困兽,关在一个叫仇恨的笼子里,相互厮杀。 他认定是我杀了麦滩,而我恨他不肯放过我,给我活路。他经常堵在我回公寓的路上,我们面对面就是吵架,有时候还会动手。 这真是难堪的日子,在我们对骂时。 “你这个疯女人。” “你是个变态佬。” “我不会放过你的。” “你有本事杀了我,为你哥报復,不要阴魂不散。我告诉你,麦汛,我根本就不怕你们麦家的人,就算是麦滩变鬼回来,我都不怕,我会怕你?”我满眼的轻蔑。 麦汛就抓狂,揪着我的头髮往电梯口上撞。我额头撞出伤口,血迷了眼,也不报警,警察不会帮我杀了他,解不了我的恨。 有时候我怀疑麦汛纠缠我,只不过是因为我是他哥唯一的遗留品。麦滩死去后,私人用品都被烧掉,不存在于这个世界,只有我,麦滩一手调教出来的女人,活生生的人,不能人道毁灭。 第9页 只要我存在,他就永远摆脱不了他哥的影子,他就永远是那个红花下面的绿叶,他就是英俊帅气优秀得没有任何缺点的麦滩的陪衬,就算他现在是麦家唯一的继承人也消除不了这个阴影。 除非我不存在,或者,我不再是麦滩的遗物。 我怀疑麦汛再这样纠缠下去,说不定我真会控制不住把他杀了。我收拾了东西,准备离开这个城市,远离这一切的是非。 当我快收拾好一切的时候,入夜,门外有了声音。我拉开门,看到麦汛正提着红漆往我的门上浇,一地鲜红如细蛇一样地蔓延着。 我立在一旁看他泄愤,我的心勐然平静下来,我和他再怎么折腾,都不会让麦滩活过来。 我对他说:“麦滩死了。” 他不看我,继续淋漆。 “他真的死了,你恨我也没用,他的死只是普通车祸。” 9.没人知道我要如何获得 麦汛望着我,眼神澄清一片,像一块镜子,我能看到自己清楚地立在他的瞳孔里。 他说:“是的,我不理解麦滩,但我理解你,所以,我才敢肯定人一定是你杀的,虽然我找不到证据,但是,人就是你杀的。” 我砰地关上门,不再理这个疯子,无法沟通的一种外星生物,黏滴滴的异形,大眼苍蝇人。 半夜有人狂敲我门,不依不饶,我被逼得实在没有办法,提着菜刀就出门了,拉开门对着敲门的人吼:“麦汛,你再这样,我真的会把你杀了。” 眼前是一个化着吸血鬼一样浓妆的女孩,性感得可以让男人立马流鼻血,这是麦汛的女友“小肉弹”。 这个绰号还是麦滩取的,我们第一次看到麦汛带这个女孩子来唱k,大跌眼镜,原来不声不响看起来老实的麦汛喜欢的是这类四季发春型女孩。 “小肉弹”现在真像一个炸弹,她一脸杀气地的说道:“骚货,你搞完了没有?” 骚货?我和她到底谁是骚货,她到底搞清楚了没有? “不要以为麦滩死了,就可以缠着麦汛不放。”她其实还是很稚嫩的,看起来最多十八九岁,浓妆是浓妆,但没有涂着厚粉的脖子上白绒的细毛可见,水灵的肌肤,这样的九零后的孩子其实没有心机,看起来性感入骨,却还是一个得不到玩具就会发狂的孩子,患着公主病,认为男友就应该天天跟着自己。 我连话都不愿意和她多说,“你再骚扰我,我就报警。”说完就想关上门。 然后,她就笑了,她的笑像是舞台上那个最诡异的小丑,嘴角轻微地上扬,眼神却是恶毒的,整个人都是毒汁。 那夜,她的恶毒如炸弹一样,把我炸得稀巴烂,再也拼不出一块好肉。 10.随时能屠杀,不必讲究良心 麦汛再来的时候,我正光着脚立在门前等他。在黑暗里,我的眼神闪着精神的磷光。 天还没有亮,他就来了。他每天都会守在我门前等我出门,然后和我交锋,从前我以为是他恨我。 我听得到他的软皮鞋跟在楼梯上摩擦的声音,他不喜欢坐电梯,每次都要走楼梯上来。 “没错,他一直都爱你,可是,你们也不会有好结果,他哥死了,他永远都不会要你,永远都不会。”“小肉弹”笑着说,“麦滩会养你这个骚货,他不会,他才不会养他哥的二手货。” 我仿佛看到“小肉弹”说这些话时表情的恶毒。 “我知道你们上过床,那天你喝醉了来找麦滩,是他送你回去的,在你家里待了一夜都没有出来。” 那种咬牙切齿的恨意出现在“小肉弹”的脸上,“你不过是玩他,利用他,谁知道你干了什么。但是,他哥的死肯定和你脱不了关系,你不会得到他的,你用尽手段也没用。” 她一字一句地说:“我祝你恶有恶报,不得好死。” 这是“小肉弹”临走前对我的“祝福”。 麦汛出现在我眼前,我从黑暗里走出来,对着他绽开了有生以来最美的笑容。 “你爱我?” 他不出声,像看到了鬼,身子往后躲。 “你想要我?” 他固执地后退,但已经无路可退。 “那晚是怎么样的?你告诉我。”我的指尖划过他的皮带,“我够好吗?” 他的额头暴出大滴的汗,整个短髮像是被水洗过一样湿透了。 我把十指伸进那绞得出水的短髮中,我的唇凑上去,唇像毒蛇的尖,有最诱惑的红。 “放过我!让我走!”我低低地哀求道,“麦滩已经死了,再怎么也不会復活了。”我把身子贴上去,“让我活下去。” 我的唇触到他的唇,在黑暗里,他的唇如冰一样的凉,但却还是无可奈何地和我疯狂地痴缠在一起。 11。 唇间一阵剧痛,我吃痛,感觉血喷进了舌尖。 我用手指抚着他咬伤的下唇,不出一声。他看了我良久,在黑暗里打量我,最后终于在天亮前退去。 我跌坐在地上,吸吮着伤口。我记得那夜,我知道了麦滩要选择别的女人,他正式地通知了我,我喝得烂醉,在麦滩别墅门口大叫他的名字,讨要一个说法,难道我就是块烂抹布,用完了就可以丢掉,为什么说不爱就不爱了?为什么最后要放弃我?你要把我丢到哪里去?为什么不给我活路。 第10页 有人开车送我回来,扶我回屋,但是,那天谁也没有开灯,麦滩的声音在我身边环绕:“我爱你,我只爱你一个人,我不爱任何人,我只要你一个人,从见到你的时候就爱你。” 那个声音是那么地真诚,就像有人把心挖了出来,踩着心脏发出的声音。 我记得我的身体是怎么热烈地回应那些声音,我问:“你是不是不爱那个女人?” 他回应我:“是的,我不爱那个恶俗又做作的女人,我只爱你。” 我环着他的腰,低低地嘆道:“不要和她结婚,你又不爱她。” 那晚,我们做了很多次,疯狂又绝望的肉体拼杀。原来和我做最后表白也是唯一表白的却是麦汛,我说过,就算你仔细地分辨,也不一定能分清楚麦滩和麦汛的声音。 这是造物者的恩宠,也是造物者的嘲讽。 12吃掉谁,也未曾,脸上留痕 飞机爬升的时候,我的耳朵总会有一阵阵的针刺一样的疼痛,我张着嘴巴唿吸,和这个城市在心底说再见。 我终于离开了,在麦汛默许之后,平安地离开了这个城市。 “你永远不要出现在我视线里。”这是麦汛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我看不到他说这句话的表情,他在黎明前一剎和黑暗最后一抹色彩一起隐去。 我的指尖还是不停地摸着下唇那个伤口,麦汛咬得很深,痛得我半边脸都木了。 但我还是笑了,我知道我赢了,他终于肯放我走了,明知道麦滩的死是因为我的缘故,还是肯放我平安地离开。 深爱一个人是有危险的,如果一方是屠杀者,那么另一方就是心甘情愿的猎物。 我如果是海里的捕鲸者,麦汛就是我渔网里那血肉淋淋的鲸鱼。 七年前,我还是大四的学生,成绩优异,表现突出,得到一份回报丰厚的家教补习工作,给一个要出国学习的富家子弟补习英语。 那时的麦汛还只是一个高中生,还记得那次和他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他也是这般不起眼地把身子缩在沙发里,戴着耳机在听cd,脸上也是这般和世界的疏离。 他不爱这个世界,因为他有这个世界的人都爱着的哥哥,父母也对他没有什么要求,学习不好反正有钱就送出国学习。 大四一年的课余时间,我天天都和一个连abc字母都说不全的男孩泡在一起,用各种方法哄着这个大男孩学英语。 那么用心帮麦汛补习是因为这一家人可以解决我毕业后的工作问题,他家的企业只要我能进去,就可以解决我的户口问题。我没有抱灰姑娘的梦想,因为补习那一年里,我根本没有遇到过麦滩,他的世界很大,根本不和麦汛的有半点重叠。 从麦汛的眼里我读出了爱意,但是,那种愚蠢的爱,对我一点帮助也没有,他要出国,而且他什么也不懂,什么也帮不了我。 有一次,他问我:“我可不可以不出国?” 我说:“你不出国做什么呢?国内有你哥,你什么也做不了,还不如出去闯闯。” 他眼神的黯然,我现在回想起都还是不忍。 等他从国外再回来的时候,我已经是麦滩的女友了,我如愿以偿地被麦汛的母亲介绍进了麦氏企业,也因为从麦汛嘴里明白麦滩的所有性情,很轻易地得到麦滩的爱。 只是,我还是高估了爱情的能量,麦滩爱我终不如他爱自己。 但我爱他,也不如我爱自己。 那晚,我和麦汛的疯狂我都清楚,也是我设计的,我知道那天麦滩不在别墅里,那里只有麦汛。 13.吃掉鲸鱼的人 我和麦汛做爱时,还用手机录了音,录下了麦汛说:“我爱你,我只爱你一个人,我不爱那个恶俗的女人。” 这些话才是真正杀人的刀。 酒会后我提前离去,算好了麦滩会开车送未婚妻回家的时间。我给开车的麦滩打电话,麦滩有一个习惯,开车的时候接电话会按免提,当电话接通,我一句话也没说,只是播放了我和麦汛做爱时的录音。 我记得我反覆说过,麦滩和麦汛的声音在电话里传出来就是一个人,根本没有人能分得出,尤其是那个刚刚成为麦滩未婚妻的女人。当这个骄傲到不可一世的女人听到自己未婚夫在和别人做爱的时候,在别的女人身上说她不过是恶俗做作的女人时,我不知道她会如何的失控。 我知道麦滩是一个很冷静的人,但我也同样明白那个富家女是受不了这样的刺激的,在高速路上争吵打闹是很容易出事的。 女人失去了爱,就会疯狂。 果然出了车祸,我的“祝福”成了真,麦滩和他的未婚妻确实不得好死了,一切都在我意料之中,除了麦汛。 麦汛虽然猜不到我用什么方法杀了麦滩,但是,他却拥有像小动物一样的直觉,他知道是我做的,所以,他一直用尽方法逼我说出真相。 如果不是“小肉弹”出来提醒我,麦汛是爱我的,说不定我真的会被他那强大又有效的精神压迫吐露真情。 但是,爱情里最爱的那个是输家。 在我和麦滩的爱情里,我是输家,我输了青春。 在麦滩和他未婚妻的爱情里,那个可怜的被骗的未婚妻是输家,她输了自己和爱人的命。 第11页 飞机已经穿过了云层,阳光照了进来,我拉上窗帘,闭上眼。 眼前浮现的是七年前,那个男孩小心翼翼的拿着一个船的模型,走到我面前。 他腼腆地笑着,眼睛像天幕中最亮的星星,整个世界都透着他干净清草的香气。 他说:“送给你,我组装的,捕鲸船的模型。” 我满心欢喜地接过去,却没有想到,我接过了他的宿命。 我和他的爱情里,他是落入我网中的鲸鱼,挣扎一番,还是被我吃掉了。 【☆.湖中人】 游泳 洛婉刚到这个学校的时候,就看中了学校后面有一个美丽的小湖。 这个小湖应该是这个学校的一颗明珠,水质非常的清,周围都是密密的绿草,洛婉看着小湖就想到自己的家乡,刚刚来上大学,谁都会想家,自己的家乡就有这样喜欢的湖。 她常来小湖边上玩,玩的久了发现这个小湖其实很少有人上玩,周围非常的静,洛婉十分不解,问同宿舍有叶静,叶静神秘的凑过来:“那里有水鬼,所以没有人敢去。” 洛婉捧着一本小说,不当一回事的望着叶静那张故弄玄虚的脸,轻轻的说:“我不怕,如果遇到个水鬼,我就捉回来烤着吃了。” 她还真的不怕,因为她知道无论哪个在大学都会有很多奇怪的传说,什么宿舍里死过人呢,水房里闹过鬼,小路上出现过无头人之类的,其实都是来吓这些新生的,哪里有这么多神神鬼鬼的,难道马列主义*思想是白学的吗? 她依然去那里晨读,去那个小湖边上玩,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并没有什么水鬼出来握她的腿,她更加嘲笑那些说着老土恐怖情节的谣言者。 初夏来了,再去湖边天气很热,她看到湖中有一个小船,而船边上居然靠着一个人,是一个女子,长发泡在水中,她看到有人在湖中游泳,自己也就下了水,湖水非常的清澈,凉凉的,泡得人非常舒服。 洛婉想慢慢的靠近那个女子,打个招唿,刚游到那女子身边,但只见那女子却像一块滑苔一样慢慢沿船往下滑,水没过了项,洛婉急了,伸手去抓她的肩,滑的跟条鱼似,已经沉下去了。 洛婉见势不好,这女子一定是发了病昏倒在水上,再不救就没有命了。 她仗着水性好,有过多年救人经歷,麻利的把那女子的头髮在左手上一挽,握紧了,举着那女子的头浮出水面,便于她唿吸,自己踩着水花往岸上拼命游。 游了十来米之后,感觉左手力道不够,她潜入水中,想从下面顶起那个女人的头,自己换一口气。 天色虽然已经微暗,但在水底还是很清楚的能看到那女人,手在水中显得惨白,海水没过头的感觉很难受,还要拼命在水里张开眼睛看清楚女人的头小心上顶,真是一件苦差事,那温柔的海水也变得冰凉起来。 她潜到水底抬起头,想看清那女子俯视着水下的脸。 那女人的黑髮垂下,飘在水中,千丝万缕,阻着视线,好不容易看到她的脸,那脸真是苍白,嘴和鼻倒是很精緻。 再看清一点,却是一双睁得大大的眼睛,那不是一个活人的眼睛,那眼睛虽然黑白分明,可是明显可以看出这个女人已经死了,而且从泡得那涨的眼瞳可以看出,已经死了很久了。 洛婉就这样抬着头,与那个死人的脸在十几厘米的距离里僵住,她无法思考,已经忘记了瞪水,人也跟着沉了下去。 她的眼睛无法离开那双泡得发胀的眼睛,似乎含着笑意,那死人失去了支撑也沉下来,一边沉下来一边迅速的腐烂,头髮散开。 死人那脱落的头髮直打在洛婉的脸上,尸体也往身下落,幸好湖水并不太深,很快洛婉就沉到最底了,触到温柔的沙子,就像是踩到千万头髮,即使是在这样的惊恐中,多年的水性仍然条件反射上似的,让她往上一蹬腿,那死人沉下,与向上的她擦肩而过,就在那一剎,洛婉清楚的看到那个已经腐烂掉半边脸的人对她眨了一眨眼。 不过是眨了一眨眼罢了,洛婉却疯一样的冲出了水面,恐惧激发了她最大的潜能,她拼命往岸上游,一游到岸边,她惊恐的上了岸,再一回头,却发现湖面什么也没有,那只小船也平空消失。如果不是自己刚刚在水里呛了几口水,现在还在咳个不停,几乎不相信刚才发生的事情是真的。 她一步也不敢停留,湿淋淋的一身衣服也往宿舍跑。 微笑 洛婉回了宿舍,在人声中才得到一点温暖,可是,洛婉回去这事谁也没有说,因为她怕自己说了,别人误会自己的神经病。 她提心弔胆了好一阵子,周围一次都很正常,慢慢就把那天的事给忘记了,保不定是自己眼红,反正是再也不敢去小湖了。 那天上美术课,讲课的是系里最帅的陈老师,三十左右的年龄,把一个男人的风味都给托出来了,他是这个系里的明星,走到哪里都会被女生们暗恋的眼光所包围。 他总是淡淡的微笑,已婚是一个无情的事实,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就这样不知道伤了多少女生的心。 那课上的很是舒服,洛婉在下面看着老师的侧面,感觉真是有这样有风度的男人太难得了,就是她有点发花痴入迷的时候,老师的脸忽然变得熟悉起来,似曾相识。 第12页 她抬起头努力的想想,怎么会在一剎间那样熟悉老师的脸,这个时候陈老师说了一个笑话,全教室都哄堂大笑,而陈老师也透出淡淡的笑容,洛婉的心像被刀子勐剌了一下,脑子里像是被人给打了一棒,嗡嗡作响,勐的推开桌子站起来,往后退去。 是的,就是这个微笑,上次在湖中央看到的女人也就是这样笑的,这个侧面就是那个女人的侧面,那个女鬼一定还跟着自己。 她也顾不上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视着自己,扭头就跑,在阳光下她的心跳的那样的痛,自己是不是活在梦里,这一切到底是不是一个梦。 她咬咬自己的舌尖,很疼。 洛婉冲出教室后,站在阳光下不知道何去何从,陈老师似乎也追到了教室门口,叶静更是不顾一切的追上来,生怕她出什么事。 她勉强镇定下来,对着叶静说:“没事,刚刚忽然想到一件心疼的事情,情绪一下子失控了。” 叶静奇怪的看着她说:“这些天,你脸色很难看,怎么回事,别瞎想了。” 她摸摸自己的脸,真的很难看吗?扭过头去,想在玻璃窗里看看自己的脸是不是真的那样的差,忽然看到窗户里印出一张女子的脸,却不是自己的,这一吓如何了得,勐的退步了一步。 叶静正好在身边,看着她勐的一退,也有点吓着了,一边拍胸口一边说:“什么东西,这么可怕?” 叶静伸出头去,看了一眼,不以为然的说:“不过是一张画罢了。” 洛婉定定神再去看,果然是一张画,而那画中的女子却是那样熟悉的微笑的,不正是那个在湖间遇到的女鬼的脸,似乎还在一剎间对自己眨了眨眼。 那女子的身后就是小湖,湖面上还静静的停着一个小船,那小船就是当天自己看到的船,洛婉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追杀 洛婉在医务室里醒来,一睁开眼,却是一个英俊的脸。 居然是陈老师,原来是自己被吓昏过后,叶静叫来了陈老师,是陈老师把自己背到医务室来的。 陈老师用好听的嗓声问自己:“到底出什么事了?” 也许是一时头昏,也许是自己无力再承受,洛婉忽然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他了,从湖中遇到那个女子,再到看到老师的脸变成了那个女子,再到看到那个照片。 那些事情都说完之后,陈老师忽然长嘆一声,然后说一句:“不可能有这些事情的,你是太累了,发生了幻觉。” 而洛婉却坚定的说着,那些都是真实的。 陈老师只好带着洛婉再去看一次那个小湖,陈老师主动说:“你看看那个湖,也许心病也就没有了。” 洛婉听话的跟着陈老师后面,她感觉心里很温暖,很舒服,一点也不怕,也许是他在身边吧! 到了湖边,陈老师要她指自己看到那个女鬼的地方,她怯生生的走到湖边,生怕又冒出什么来,手往远方一扯。 还来不及反应,忽然身边一股大力传来,自己落到了水中,她尖叫着回过头,想往岸上爬,却只见陈老师狞笑着把她的头往水里按,一边按一边说:“我也不想杀你,只是你看到她了,她当年是因为不听我的话,一定要毁掉我的前程才死的,而你却是骗我,你根本不可能看到她,她已经死了,被我推到这里,你到底是谁?” 洛婉不停的挣扎,可是已经来不急了,大量的水涌进了口中,头脑里一阵昏眩,就要失去失觉了。 忽然感觉脚下一阵大力传来,原来自己踩到了什么东西,这样就可以拼命的往上冒出水面,她挣扎着冒出水面,却发现陈老师正惊恐的望着不远处,已经不再用力的按她的头,她扭过头去,却发现湖面上又多了一个小船,而那船边还是伏着这个一个女子。 她也不动了,只见那女子慢慢的滑到了水中,而自己的脚下的力量越来越大,居然可以把自己顶出水面,是的,她借着那个力量爬到了岸上,却发现刚刚自己呆的水面多出一个人,原来自己正踩着那个女子的肩而上了岸,而吓呆了的陈老师却还把手泡在水里。 那个女子一把拉着陈老师的手,拉他下水,陈老师已经忘记了挣扎,慢慢的消失在湖中间,就快消失在船边,那女子扭过头来,对着洛婉轻轻的笑了笑,似是道谢,似是感激。 尾声 校园的那个湖边的旧船下居然还埋着一个失踪多时女学生的尸体,而那个杀害学生的老师却已经失足淹死在湖里,那是一起情杀,女学生爱上了已婚老师发生关系,希望老师离婚,而老师为了自己的前途杀了她。 一切都很老土,只有那个女子那清秀的笑容让洛婉感觉到一丝安慰,洛婉望着窗外,系里另一个英俊的老师正慢慢的走过。 【☆.祸签】 1.愿签 临近六月,气候开始闷热起来。 这天正午,刘东挑着担子上街卖麻糖,可走了没多远,便实在是热得受不了了,于是他走进了路旁的一个茶馆歇歇脚,要了两杯凉茶。 茶馆里颇为阴凉,刘东觉得浑身舒爽。不多时,两杯凉茶便见了底,刘东有点睏倦,不知不觉竟打起盹来。 也不知睡了多久,刘东感觉有人在拍打自己,他睁开眼,见身旁不知何时多出了一个身着藕色绸缎长衫,长得有些富态的中年汉子。 第13页 “东子,还认识我吗?”那人笑呵呵地问。 刘东揉了揉眼睛,仔细地打量起那人,却是越看越眼熟,当看到他嘴巴上那两抹小鬍子时,一个名字脱口而出:“黄鼠狼!” 那人笑容一滞,黑着脸沉声道:“你小子,多年不见,还是这副破落德性,就不能换一个称唿吗?” 原来,这人本名黄树昌,以前和刘东住在同一条街,两人打小就认识,不过那时候他并不像现在这般富态,长得尖嘴猴腮,还专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于是有了个诨名——黄鼠狼。 前几年,这人不知道在哪里发了大财,于是一家人都迁到了西城,刘东便再也没见过他了。 说起来,两人也算是多年的老朋友了,寒暄过后,黄树昌拉着刘东寻了家酒楼,包了个雅间,然后点了一桌的山珍海味。酒过三巡,两人都有了些醉意,其间谈起了年少时的往事,两人皆是唏嘘不已。 刘东说起了这些年的艰辛生活,眼圈都有些红了。黄树昌见他说得凄凉,心中感慨万千,琢磨了一阵之后,才下定决心似的对刘东说:“东子,哥哥这里有一场富贵,就看你敢不敢要。” 刘东听了这话,立即破泣为笑,搓着手说:“哥哥送小弟富贵,哪有不敢要的道理。” 黄树昌深深地看了刘东一眼,这才从怀里摸出一样东西摆在桌面上。那是个圆筒状的东西,质地应该是黄铜的,筒身澄明锃亮。摇晃之间,筒内发出“哗啦”的声响,而筒口还有一道指甲缝大小的豁口,模样很像是寺庙里求籤用的竹筒。 黄树昌两眼直勾勾地盯着那个东西,眼神之中居然带着一丝恐惧。良久,他才长嘆了一口气,说:“这是一个愿筒,是我无意之间得来的。不瞒你说,我之所以有今天,全是因为这东西。它能够让你心想事成……” 刘东一听这话,顿时大失所望,摇摇头笑着说:“黄兄,这世上哪有让人心想事成的玩意儿,莫不是哥哥酒喝多了,消遣小弟吧。” “你可别不信,我说的话句句属实。这东西跟了我七年,我摸索出了其中的一些奥妙。在这愿筒之中有无数根竹籤,其中大部分是深黑色的‘平签’,这类签是无用的。还有小部分是黄签,也就是‘愿签’,只要你抽到愿签便能许愿,它会满足你一切要求。” 说到这里,黄树昌喝了口酒,又道:“是真是假,你一试便知,不过每个人一生只能抽到三支愿签,用过之后便要把这愿筒赠予他人。而我便是向这愿签许了三个愿望,才有了现在的万贯家财和如花的妻子。只是……若是你要了这场富贵,便须知祸福相倚这个道理。” 黄树昌的样子不像是在说笑,刘东不禁有些将信将疑了。黄树昌当下对刘东讲解了该如何使用,待他说完这些,两人又喝了会儿酒,见天色渐暗,便出了酒楼。 彼此道别之后,黄树昌却是长舒了一口气,好像放下了千斤的重负一般,他远远地看着刘东的背影,自言自语道:“刘兄,这场富贵我是送你了。当你愿望成真的时候,不要埋怨我这做哥哥的才好……” 2.许愿 刘东到茶馆寻回了担子,一路赶回家,关紧了门窗,然后就着油灯从怀里摸出那个愿筒。筒身上雕刻着一座神像,是一个坐在九品莲台上的男子,这男子赤裸着上半身,四臂两面,一张脸愁容满面,似乎尝尽了世间的艰难与辛酸,另一张脸扬眉含笑,好似置身于极乐世界之中。 按照黄树昌的嘱咐,刘东耐着性子等到子时更响,才朝西北面跪下,双手颤抖着摇起愿筒来。 刘东满心期待地盯着愿筒,一直摇到两手酸麻的时候,筒口才掉出了一根竹籤。刘东拾起一瞧,却是根黑色的“平签”。刘东大感沮丧,黄树昌先前说过,这平签是没有用处的,而一天之内只能求一次,只能等明晚子时过后再求。 一连四十多天过去了,刘东每夜抽到的却是黑色平签。他心中失落万分,直到这天晚上,当刘东木然地抽出筒口的竹籤,看见那居然是根黄签时,忽然有种想哭的感觉。他久久地看着手中的黄签,在那竹籤的正面写着“三千三百一十三愿”! “三千三百一十三……难道我前面有一千多人许过愿望?这愿筒里究竟藏着多少竹籤?”刘东激动起来,双手紧握着愿签。 可是,接下来他的心中却犯了难。到底该许个什么愿望?刘东心中拿不定主意,只是茫然地看着自己这破败的家,墙壁上有几处已经开裂了。刘东苦笑着说:“如果有五个大洋,我便能请人来重新修缮一下,然后再添置几样家具……” 他的话音刚落,只见手中的愿签突兀地一闪,然后好像有一股难以形容的威压从天而降,降临到刘东的头上。刘东惊骇万分,他想要甩掉竹籤,却发觉它好像粘在了他的手心,而且越来越沉重。过了半晌,那股力量陡然消失,而刘东也仿佛被吸尽了全身的力气,两眼一黑,瘫倒在地…… 3.如愿 待刘东醒来时,已经是天光大亮了。他低头看向自己手中的竹籤,签身上莫名地多了一行小字:“第三千三百一十三愿,祸福相倚,此生余二愿,有求必应。” “这便是成功了?”刘东有些不信,但想起黄树昌形容过的情景,与自己现在的情况一模一样,可是并没有出现他所想要的五个大洋。刘东琢磨不透,只好长嘆了口气,收好愿筒,背起担子出外做买卖去了。 第14页 待到午时,阳光又变得毒辣了,刘东走进了那日遇见黄树昌的茶馆,要了两杯茶。 茶馆的伙计提着一壶开水走过来招唿客人,却不料脚下突然一个踉跄,手中一停一送,一股滚烫的沸水泼到了刘东的手上。 “嘶……”刘东长嘶了一口气,只觉得手臂如火燎一般。“出事啦,出事啦!”原本安静的茶馆突然喧闹起来,茶馆的掌柜闻声慌忙赶过来,见此情景,立即找来了一碗凉茶和一条汗巾,将茶水倒在了汗巾上,然后敷在刘东被烫伤的地方。 冷敷一阵之后,刘东手臂上的灼热感减轻了不少,揭开汗巾,发现手臂上多出了一排樱桃大小的水泡,着实吓人。掌柜歉疚不已,将刘东请到了后堂,找来烫伤药,小心地为刘东敷了一层。 敷上了药膏,刘东感觉手臂舒服多了,正想走人,那掌柜却拉住他,然后塞了一个小布口袋到他手中,说:“这是小店的一番心意,除了治烫伤的药膏,还有一点钱财作为您这几日的误工费。” 刘东推辞了一阵,那掌柜却执意要他收下,刘东拗不过,也就揣进了怀里。待掌柜把刘东送出了茶馆之后,刘东拿出小布口袋,打开来一瞧,整个人顿时愣住了。 原来,那布包里面除了一瓶药膏以外,还有几枚银元,不多不少,正好五个大洋…… 4.祸福 刘东满心欢喜地回了家,摸出那五个银元看了又看。“这签筒果然是个宝贝。”刘东终于相信,这愿筒真的能让人梦想成真! 接下来的十多天,刘东用那得来的钱请了个熟识的泥水工匠帮忙修缮屋子,又找木匠做了几件新家具,精打细算下来,还余下了两块大洋,他小心地收了起来。 刘东心里有点后悔,当初为什么不多要一点,不过好在还有两次机会。这天晚上,刘东又一次抽到了愿签。刘东一直记得老父曾教导过他“小富则安”的道理,所以便许了一个并不大的愿望――他想要开一间小店,做的依旧是麻糖生意。 这次的愿望,又会以怎样的方式实现呢? 这天下午,刘东正在街上卖麻糖,邻居老周满脸慌张地跑到他身边,一把拉住他,焦急地大声说:“刘东,快……快回去,你家……着火了!那泥水工匠也给烧死了!” “什么!”刘东心中大惊,抄起担子便和老周一路疾奔,待他跑到家时,却看见家门口围了好大一群人,刘东奋力拨开人一看,却被眼前的场景惊呆了。这时候,火已经被扑灭了,而那个原本破败却温暖的家,现在变成了一摊焦黑的废墟,前几日搬回家的新家具,也被这一场火烧得精光。 “没了,什么都没了。”刘东念叨着,缓步走进家门。从围观人们的口中得知,起火的原因却是那泥水工匠开火造饭,结果引燃了院子里的木家具,这才酿起的大火。而那个工匠被大火堵住了出路,被活活烧死在刘东家里。 刘东将仅有的两块大洋交给了泥瓦匠的遗孀,作为殓葬费。然后,他找了根木棍在废墟中搜寻起来,他想找找看,还有什么东西还可以用。还有那个愿筒,如果还完整的话,那么重建家园也并不是难事。 终于,刘东在原本收藏愿筒的地方找到了它,虽然表面布满了黑灰,却是完好无损。就在这时,有一道光从刘东眼前划过,他四下张望,发现就在前面不远处的一面断墙里,居然有个铜质的盒子。 刘东赶忙挖出那盒子,打开一看,却倒吸了一口凉气。原来,那盒子里面放的全是金银首饰!刘东脑子里灵光一闪,突然想到老父亲曾对他说过,他们刘家早在雍正年间,曾是梧城有名的大财主,后来不知何故败落了。 “这些首饰,难道是我们刘家先祖藏下的?”刘东寻思着,却越想越荒诞,谁会想到这一场大火居然让他找到了先祖留下的遗产。 他心头突兀地一颤,看看那个铜盒,再看向愿筒,突然生出一个念头:难道说……自己意外寻到先祖遗产,也是因为愿签的关系? 5.还愿 第二天一早,刘东带着疑问找到了黄树昌在西城的住所。 来到黄府门口,却见大门虚掩着,透过门缝往里面看去,却发现黄府内一片寂静。“这黄府怎么也没个人把门的?”刘东寻思着推开了大门,穿过门厅往内堂走去,这一路所见却是满目萧条,整个黄府好似百年的老屋,没有半分人气。 一旁传来一阵轻响,刘东一扭头,便看见正对门口处有一张躺椅,躺椅上斜靠着一个人,正是黄树昌。他看起来憔悴了许多,好像生了一场大病似的,整个人也瘦了一圈。他看见了刘东,招了招手,说:“你来了,我知道你总有一天会来找我的。” 刘东见黄树昌挣扎着要坐起来,连忙跑过去扶着他,问道:“黄兄,你这是怎么了?你这家里怎么一个人也没有?” “树倒了,猢狲自然散了。”黄树昌苦笑着摇摇头,然后看了刘东一阵说,“你求了几个愿?” 刘东如实地把所有事交代了一遍。黄树昌听后笑道:“你不贪,这很好。这愿筒跟了我七年,在这七年中我尝尽了极乐与极苦,现在看来,不过是黄粱一梦罢了。” “黄兄,这话怎么说?” 第15页 黄树昌长嘆道:“你可知道,这世界是公平的,得失也是註定的。你有多大的心,便要承受多大的苦,你懂得小富则安的道理,自然不会落得像我这般的下场。 “七年前,我从‘那人’手中得到了愿筒,求的第一个愿望,是在赌场大杀四方,而后来果然应验了,却不想被人盯上,差点要了我的命。于是我明白了福祸相倚的道理,不再轻易许愿。我靠着从赌场赢来的钱财做起了生意,过上了富足的生活。却不想两年前,我生意上遇到了大麻烦,于是我把心一横,又求了第二注签,终于把难关过了,而且生意还越做越大,却不想我的父母却惨遭横死……”说到这里,黄树昌哽咽了起来,“我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求第三注签,直到我遇见了她……” 听他这么说,刘东隐约猜到了一些,接口问道:“你是说嫂子?” 黄树昌点点头,眼中闪过迷恋的神色:“我第一眼见到她,就深深地被她吸引了。可是,不管我用什么办法,她都对我视而不见。于是,我求了最后一个愿望,终于娶她进了门。却不想才过了短短半年的时间,她便捲走了我所有的家产,和别人私奔了……”说到这里,黄树昌捂着嘴剧烈咳嗽起来,刘东连忙轻拍他的后背。他咳了一阵之后,盯着刘东问道:“兄弟,你恨我吗?” “我……”刘东大张着嘴,却说不出一个字来。 见刘东不说话,黄树昌长嘆了口气,说:“你走吧,在你的贪心未膨胀之前,尽快用完第三个愿望,绝了念想,然后传给其他人,否则终究会有像我这样的一天。每一个得到愿筒的人都没有好下场,因为人只会越来越贪,就像你我这般,只是贪的多少罢了。这根本不是愿签,是祸签!是祸签!” 刘东离开了黄府,一边走一边沉思着,黄树昌说得不错,人的贪婪是会随着时间慢慢膨胀的。刘东自己也不例外,第一次只是想要五个大洋,换来了一场皮肉之伤;而第二次便往上翻了百倍,结果家被烧毁了,还葬送了一条人命;那第三次呢?刘东不敢再想下去,还是听黄树昌的话,早点绝了这念想吧。 可是,这第三个愿望该许什么呢?用过之后又该给谁?毫无疑问,这愿筒到谁的手中都会引发一连串的灾祸,而祸事降临到谁的头上都不是刘东愿意看到的。于是,刘东的心中暗暗下了一个决定…… 是夜,刘东看着手中的黄签,忽然笑了起来,居然连续两晚都抽到了愿签。他并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从未发生在其他拥有愿筒的人身上。曾拥有过愿筒的人在求过一支签之后,很长时间都不会再碰愿筒,其原因或者是想保留下一注,或者是对接踵而至的祸事产生了恐惧,也或者是不想让这好东西流于他人之手。 “第三千二百一十五愿。”刘东看着手中的愿签喃喃自语着,然后双手合十朝西北面深深地一拜。“这一切的祸端都是因愿望开始的,那么便由愿望结束吧……” 刘东的话刚说完,头顶忽然响起一声庄严的佛号,只见那愿签上金光一闪,一股威压从天而降。不过,这一次却没有了那种力气被吸光的感觉。筒身上的佛陀雕像的那两张脸开始不断变幻起来,极悲转为极乐,再由极乐转为极苦,变换了多次之后,变成一副安详的表情,就如所有庙堂中的佛像那般,无悲无喜。 再看手中愿签,金光闪后,签上的颜色片片脱落,不多时,便变成了通体的黑色。紧接着在那签上出现了一行金色的小字:“第三千二百一十五愿,还愿。无祸即无福,世间再无愿签…… 【☆.戏服】 安是一个清高的女生,漂亮,聪明,时尚,家里也有钱,但她也有不如意的地方,她的分配的宿舍里那个来自农村来的李意十分让人讨厌,穷酸之极,而且还喜欢穿上一些戏服,唱京剧,说是死去的奶奶教她的,吵死人了,安下定决心要把李意赶出房间。 安是那样聪明又有心机的女子,可是,她却没有料到李意有那样的性烈。 因为,她在赶李意出去的过程中,发生了意外,当安故意怪李意偷了自己的高级洗髮水,李意在百口难辩自己清白的情况下,居然选择了一种非常极端的方法,她从六楼的窗台跳了下去,用死保卫了自己的清白。 死的时候头皮与脑袋因为巨大的冲击力而分家了,血肉模煳十分可怕,农村赶来的李意的父母哭的死去活来的。 虽然,安感觉一点内疚,但是她转念一想,这不怪自己,只能怪李意的心理承受力太差了。 安继续哼着小曲,开始自己的大学生活。旁人却提醒:“你怎么最近老是哼京剧啊!”安被吓到,脸色阴睛不定。 只到有一天晚上,安在半夜里醒来,忽然坐在镜子前仔细的打量自己,打理自己的头髮,打量自己的脸,轻轻的嘟起嘴,向上调皮的不满的笑着。 镜子中的她是那样的天真,无邪,可爱,眉目里都是媚意,她拿起自己的口红,仔细的对着镜子涂起来,风吹起粉红的床纱,镜子里就出面一副诡异的画面。 在粉红的背景下,昏暗的灯光里,一个女人娇媚用兰花指拿着口红,动作轻媚,涂着自己的唇,一圈一圈,艷红到滴血。 第16页 眉笔,粉底,胭脂,腮红,假睫毛,安很熟练的拿起这些东西,往脸上涂画着,上着妆,一边化一边露着不满皱眉或者是得意的笑。 她化好之后,在镜子慢慢转身,打开了李意留下来的衣箱,找出了一套戏服,李意奶奶传下来的戏服,并没有人带走,箱底有一个假髮,非常柔软让人心动,摸起来,像摸一个女人的秀髮。 安起了假髮,再回到镜中,镜中出现一个打着白粉画着浓妆的女人样的人,她似乎满意了,甩了一下水袖,撑着脸媚笑一下,她坐了下来,拿起了刀,对着镜子仔细的把自己的头髮一点点用刀光刮掉,头髮一点点的掉下,泛青的头皮显了出来,在镜中发着微微的光。 最后用刀光轻轻的在光秃秃的头顶像画圆一样轻轻的一划一转,血缓缓的下来,她仔细的对着镜子沿着刀划的伤痕,开始卷着自己的头皮,像捲起一匹有生命的绸缎,手指轻轻的落下,像抚过最爱的情人的唇,小指高高举着,兰花盛开,眉目里全是笑意,勾魂动魄。 血铺天盖地的下来,而她却卷好了头皮,细细的摆在一边,拿起小玉的头皮套在自己头上,对着镜子中那满头满脸是血的人微微一笑,身段一摆,眼神飞到了鬓梢中,水袖一甩,红色的戏服上绣着凤凰腾空,被血染上,像要离了衣服飞出去一样,而红色的绣花鞋,踢腾之间,鞋尖的珍珠闪动着,在镜中望去一双眨着的眼睛。 只见化好妆换了头皮的安开始走着碎步,然后嘆道,唱腔起:“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那唱腔极美,字字圆润,如落玉盘。 镜中就飞舞着一个红衣满头是流血的女子,唱着京剧,合着戏步,翩然起舞。 “小楼昨夜又东风~!~~~”一个转身,镜中人回头媚笑。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唱完这一句,人影已经消失在镜子,只见地板上流着鲜血,血中的安眼睛睁的大大的,早已经死去多时。头皮已经在跌倒的时候甩出很远,落在粉红色的床下,千丝万缕都已经散开,像打开一把怨气沖沖的伞,正是李意死的时候头皮被震飞掉的样子一模一样。 一齣戏唱毕,万事归于平静。 【☆.11新房客】 王栋刚打开车门,就远远地看见了那幢建筑,土红色的围墙,深蓝色的斜式屋顶,临正面的几扇窗户玻璃,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白色的光点。虽然离得太远,看得并不太真切,不过在这片旷野中这幢建筑尤为显眼,以至于王栋第一眼就发现了它。 “应该就是这里吧。”王栋把行李从车尾箱中取了出来,然后掏出钱包点算车钱。那司机瞄了一眼王栋钱包里那叠厚厚的钞票后,干咳了一声笑道:“大哥,你看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又没有过路客,回城烧空车油,这个……能不能添点?” 王栋看了他一眼,又多抽了五十递给他。那司机乐得眉开眼笑,“我一看你就是好人,所以这么荒凉的地方也带你来,换做别的车……哎,大哥你来这个地方是……” “我就来玩几天。”王栋说道。 “哦。”那司机点着头,心里却犯起琢磨,你说这人怪不怪,跑这荒郊野外玩。不过看在钱上也没有多问,掏出一张卡片递给王栋,“大哥,你几时玩够了想回城的话,给我打个电话,我立马来接你。” 王栋接过卡片一看就乐了,这司机名叫侯自兴——猴子精,难怪他这么会做生意。忍住笑意,朝那猴子精司机点点头道:“好的,回头还照顾你生意。” “那我先走了,咱们回见。”猴子精见王栋没有多聊的意思,便识趣地上了车,一熘烟地开走了。 和猴子精道别后,王栋回过身,见有条蜿蜒的泥巴小路通向那片旷野之中,便提起行李朝那幢建筑走去。这一路不太好走,可能是清晨下过雨现在又被太阳暴晒后的缘故,到处是水洼不说,踩在上面软绵绵的,让人有种踩在动物内脏上的感觉。 一直走了半个小时,王栋这才来到那幢建筑前。走近了看,却远没有刚才那番风味,土红色的围墙上到处是半于的水印,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氤氲的红光,看起来就像在干涸的血渍上又抹了一层鲜血那般。这让王栋的心中升起一丝诡异的念头。当然,这个念头只是一闪就消失了,王栋根本没放在心上。 他走在正门口,才发现这是很相仿于欧式的古堡大门。弧顶很大很高,只是一扇就接近二米宽三米高。那两扇门都是用厚重的山木制造,边角和接缝处包着一层铜皮,可能是长年无人打理的缘故,铜皮的表面覆盖着一层斑驳的墨绿。而大门的中间还开着一扇小门,小门上铜门环倒是光滑发亮,大概是经常有人触摸的缘故。 王栋走近门前,握住其中一个门环,仿佛握住了一块冰,一股冰冷的感觉直刺掌心,周围的温度陡然间下降了几分。他触电般的收了手,不敢再去碰那门环,只好用力地拍打了几下大门,厚重的木门在他的拍打中发出一连串沉闷的音节,听得他心中莫名的烦躁。 拍了好久,里面才传来一个不耐烦的声音:“来啦。” 王栋便停止了拍打,然后他听到一阵脚步声,小门开了,从里面伸出一个人的脑袋,是个戴眼镜的男人。他看了一眼王栋后,习惯性地用食指提了提眼镜问道:“你找谁?” 第17页 “我姓王,早先和韩先生通过电话的,来这儿住几天。”王栋说道。 听王栋这么一说,那男人马上换上一副笑脸:“您就是王栋先生啊,欢迎欢迎。我就是韩杉,哎,来之前给我打个电话嘛,我也好来接你,咱进屋再说……”说完韩杉热情地拿过王栋手中的行李,然后把他引进大门。 进了门,王栋感觉自己仿佛走进了另一个世界,眼前出现的是一栋白色的双层欧式别墅,应该是建立了很多年,墙面看起来灰濛濛的,却没有脏乱的感觉,似乎在其中蕴含着一股古朴的韵味,这种韵味并不是一般建筑能够有的,它必须经过岁月的沉淀才能展现出自身内在光华。这栋别墅起码有五六十年的歷史,王栋想。 看到这一切,王栋觉得自己来对地方了,默默地说道:“还真和画中一样啊。” “画?什么画。”韩杉一直跟在王栋的身后,当王栋打量这幢别墅的时候,他并没有出声。他早已习惯了,因为每一个来到这里的客人,第一次看到这里的环境都会沉默许久,好像在用心倾听这座建筑的歷史一样。直到王栋先开腔,他才下意识地接上口。 王栋看了韩杉一眼,这人表面上虽然热情,但骨子里透着一股市侩的本性,王栋不喜欢这样的人。不过他还是解释道:“其实我是从一幅画上看到这里的风景,然后我买下了这幅画,并向那位画家问到了你的联繫方式。”说完,他把画从背包里拿了出来。 韩杉凑近了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幅中景的素描,取景的地点应该在大门外不远处,视线越过围墙,正好看见二楼的窗台。日光倾斜,洒在玻璃上泛着亮眼的光,而斜顶上的阴影刚好从侧面落下,重重叠叠的交织起来,格外生动。 “画得真美。”韩杉赞嘆着,紧接着又骄傲地说道,“我们这里经常有艺术家或者艺校学生来採风的。这不,你之前就有两位,回头给你介绍一下。” 王栋笑了笑并没答话,巧合的是,他现在所站的位置刚好是素描里的方位,于是他对照着素描中的角度朝二楼望去,正好看见二楼的窗台。此时的阳光居然也像画中那样,斜斜地照射下来,交织出一片重叠的光影。王栋看见那扇玻璃的后面似乎站着一个人,却因为光线的原因看不清他的面孔,便指着那个位置,有些遗憾地说道:“原来那个房间有人住了。” “没人住啊。你……想住那个房间?”韩杉的表情突然变得古怪起来,却只是一闪而过,当王栋回头看他的时候,还是刚才那副热情的表情。 王栋奇怪道:“怎么没人住,我刚才……”他再看向二楼的窗台时,却诧异地发现那里边什么也没有了。 可是,当他转过身想对韩杉说什么的时候,他的心里突然一颤,顿时升出一股诡异的错觉。那是一股被人窥视的感觉,似乎就在二楼的那扇窗后有一双眼睛正盯着他,目不转睛的,直盯得他心里发毛! “王先生,你脸色有些不对,累着了?” 王栋又回过头看向那扇窗户,依旧没有任何发现,而那股被窥视的感觉也莫名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或许是我太紧张了……王栋摇摇头这样想着。 韩杉却以为王栋摇头是在答覆他的话,于是又问道:“王先生,你真的要住那间房,就是二楼那间?” “既然那间房没人的话,当然要住。”王栋肯定的回答,他本身就是被画中的场景吸引而来的。 “这个……我劝你最好别住那间。” “怎么,那间房有什么问题?” “不不,”韩杉连忙摇手,“其实……呵呵,那间房不便宜啊。” 王栋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心想你倒是会做生意,临时涨价。不过既然来了,就要选自己喜欢的,于是说道:“开个价吧。” “如果你坚持的话,咱进屋谈。”韩杉笑着做了个里面请的手势,王栋点点头跟了进去。 接下来韩杉磨叽了半天才定好房间的价格,不过他也不敢太黑,只是比原来商量好的贵了三成,王栋倒是很爽快的答应,连一点讨价还价的意思也没有,着实让韩杉痛心疾首。 王栋付过押金和房钱后,韩杉眉开眼笑地把他引到房间,交接了房间钥匙,王栋就成为了这房间的新主人。因为现在正是日光充足的时候,其他两位房客还在外面採风,韩杉和王栋寒暄几句,便开始张罗着晚餐,说是要给他摆一桌入伙酒。王栋来这里就是图个清净不希望见太多人,本想拒绝,而韩杉却在一旁喋喋不休地说着“新鲜农家菜更有风味”“你们城里人多半没吃过正宗的”之类的话。为了把他早些打发走,王栋只好皱着眉答应了下来。而到后来才知道,这聚餐也要加钱的,以后在伙食费里扣,这让王栋有些哭笑不得。 好不容易撵走了韩杉,王栋旅途劳累多少有些睡意,还没来得及观察屋里的环境,便倒头睡下。这一觉,睡得相当深沉。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王栋从睡梦中醒来,他揉搓着朦胧的睡眼,稍微抬头就看见一抹阳光从窗外泻进房间里,把木制的窗台和右边的书架连成了一片古铜色。顺手点起一根香菸,活动了一下睡得僵硬的脖子,王栋走到窗台前打开窗,一阵温暖的风拂面而来,风中夹杂的泥土芬芳和菸草味混合在一起。嗅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第18页 王栋一边抽菸,一边眯着眼眺望远处的风景。现在大约是下午五六点钟,从王栋这个位置要把头稍微伸出窗外才能看见西沉的夕阳。而在这片荒野的西面不远的地方有座小山丘,一眼望去能大致的看见半山腰上的梯田,田里种的应该是油菜花,大片大片的金黄,在这夕阳的余晖中,显得格外美丽。 山脚下稀稀拉拉的十几间砖瓦房。缭绕的炊烟扶摇直上,而屋前不时有人影走动,虽然看不真切,想来应该是种植梯田的那些农家人。 这时候一阵电话铃声打断了他的思绪,翻开手机一看,却是个非常熟悉的号码,他皱着眉头想了好久终于按下接听键:“找我什么事?” “王栋,你去哪里了?公司里家里一大堆事等着你处理。”听筒的那一头传来一个清冷的女声——是妻子张霞的声音。 “我出来静养一下,你不用找我,我过段时间就回去。”未等那边回话,王栋又加了一句,“医生说我的病有反覆,不能操劳,所有事等我回去再说。” 听筒那边传来一声嘆息,过了好久妻子张霞才说道:“那你好生休养,别想太多。” “恩,不说了,有事我会打给你。”王栋说完挂掉了电话。 王栋灭掉香菸,然后长长地吸了口气,让这清新的空气在肺里打了好几转,这才捨得吐出来。“躲到这里还不得安宁……”他嘆着气按下了关机键,回头想想自己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像刚才那般睡得安稳了,确切地说应该是三个月零二十六天。 像他这个年纪的男人烦心的无非是两件事——事业与家庭。而他属于后者,王栋今年三十六岁,手下管理着一间小有规模的公司,应该算是事业有成吧,而像他这样的人,身边自然少不了莺莺燕燕,面对诸多诱惑而王栋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一来二往便做下了很多煳涂事。 其实他本人很享受这种生活,可谁想到这一次沾上就脱不了身。现在,小三想要扶正,纠缠得王栋不得安宁;而家里的老婆又知道了王栋风流史,还好张霞是个识大体的人,并没有因此而吵闹,可是张霞越是这样,王栋就越觉得对不起她,再想起多年前自己还是一穷二白时,他和张霞相互搀扶共同创业的日子,更觉得亏欠她许多,所以就算两人的感情在岁月中逐渐淡化,也万万不能提出离婚的事。 这两件麻烦事一直纠缠着王栋,压得他快透不过气了,而自己的身体也随之而恶劣起来,特别是他的心脏问题——曾听医生说过,王栋的心脏上有个针眼大小的孔,年轻时还不碍事,但过了三十五岁就不能操劳过度,否则会有生命危险。 所以,王栋特想找个人迹罕至的地方静养。而有趣的是在一次巧合的机会,王栋看到了一幅画——也就是他给韩杉看的那幅。那位画家曾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那画家回味地描述起这幢别墅:在一片荒野中,孤立着一座古老的建筑,它有着土红色的外墙,古堡式的大门,进门后能看见一幢白色的双层欧式别墅,从二楼某个房间的窗台边,能看见不远处山上大片的金色的油菜花…… 听着画家的描述,王栋兴奋地发现,自己苦苦追寻的避世之所就在这幅画里!于是他买下了画,并得到了韩杉的联繫方式,最终如愿以偿地来到了这里。 “咚咚咚”一阵敲门声打断了王栋的思绪,打开门一看原来是韩杉,见门开了,他用一种很古怪的眼神看了王栋许久,这才问道:“王先生睡得还好吧。” 王栋点点头:“还不错,这里挺安静的。以后直接叫我名字就好了。” “这怎么好意思,王先生……哦,王栋兄弟。其他两位房客都回来了,很快就可以开饭了。” “好的,我洗把脸就下来。” “那好,到时候我给你介绍一下。”韩杉说完,又瞄了王栋一眼,眼中似乎闪着异样的光。他没有再说什么便匆匆离开了,似乎有心事的样子。 王栋关上门准备收拾一下,然而就在他关门的一瞬间,突然生出一种被人窥视的感觉,他勐地把门打开,却看见二楼深处的最后那间房门正好关上,他有些疑惑,韩杉先前不是说过另外两人都住楼下吗?那间房里住的是谁? 不过,这问题并不值得去深究,王栋拍了拍脑袋,把这个念头抛到了一边。等王栋来到一楼的大厅时,木制沙发上坐着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他们埋着头正看着手中数位相机里的照片,听到了王栋的脚步声后,这才收起相机朝王栋礼貌性地点点头。韩杉简单地介绍了一下,那个男的叫刘景风职业是摄影师,和他一起那个女子叫做秦楠是刘景风的模特。三人简短地聊过几句后,便沉默了起来,好在开饭的时间到了,也就免于无话可谈的尴尬。 韩杉给人的感觉是那种表面热情内心狡猾市侩的形象,但不得不说他的厨艺确实很有一套,一桌饭菜被他做得有滋有味,这让王栋有些怀疑他是不是做厨师起家的。不过,味道虽然不错,却几乎是肉类,并不像韩杉之前说的新鲜农家菜,这让王栋多少有些失望。 一桌四人没怎么说话,都一直默默地吃着饭。还好有韩杉在,为了调动气氛说了几个笑话,其余三人偶尔也回上一两句。言语中王栋知道,这两位已经来这里住了很长一段时间,每天都是很早地出去,快傍晚了才回来,除了摄影,也不知道他们究竟在干些什么。 第19页 不过这些都与王栋无关,他也没心思去理会。只是随口问起二楼那间房里的人怎么没下来吃饭,韩杉当时笑着解释道,那是个来这里静养的病人,平日里不太喜欢见人,一日三餐都是韩杉送去,就连刘景风两人也只见过那位房客几面。 这顿饭吃得还算和谐,不过并没有更多的交流,用过晚饭后三人便各自回了房。(分段) 夜凉如水,别墅的四周很静,月光和星辉仿佛像一张巨大的银色幕布从天上罩下来,然后透过窗帘洒进房间,就算关了灯,也为这漆黑的房间平添上一抹朦胧的诗意。王栋半张着眼躺在床上,可能是下午睡太久的缘故,现在怎么也睡不着。坐起身,点着了一支烟。就在他点菸那一刻,他突然看见了一张脸!那张脸是在按下打火机的同时出现的,火光正好映在了这张脸上。王栋一惊,手上一松,烟和火机都掉了,四周陡然一黑。 冷汗,从额头慢慢地滑落,房间里静得发寒,静得王栋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在这一片漆黑中,王栋感觉到自己的无助,就好像这幢孤立在荒野中的建筑一般,一种莫名的压力从四面八方袭来,压抑得他几乎要张口大叫! 然而,在短暂的失觉过后,王栋的视线再次清晰起来,他喘着粗气仔细地打量着整个房间。一切如故。这才松了口气,抹去脸上的汗水。可是,他还隐约的感觉到有股莫名的阴郁一直盘旋在自己身边,久久不能散去。 与此同时,王栋的耳边迴旋起韩杉的声音——“没人住啊。你……想住那个房间?”“王先生,我劝你最好别住那间房。”那是今天下午自己说要住这间房时,韩杉曾说过的话,王栋当时并没有放在心上,而直到现在,他有些不安起来。这种不安来源于未知的恐惧,他自己分明看到了一张脸,那是谁的脸? 王栋不敢再想下去,虽然他不是个胆小的人,但任谁遇到这种诡异的场景,都会害怕。缓过了气后,王栋这才发觉自己的手脚都软绵绵的,睡衣也被汗水浸湿了。他扶着墙走进卫生间想洗把脸,刚低下头还未来得及打开水管,却隐隐约约地听到了什么声音。他侧过耳仔细地听着,好像是两人争吵的声音,而那声音似乎是从右侧的墙壁里传来的,王栋格外诧异,他记得韩杉和那对男女都住在一楼,隔壁明明是间空房! 一股冰冷的气息从王栋的后背慢慢爬了上来,那感觉就好像有一只冰冷滑腻的舌头,舔着他的后背,王栋咽了口唾沫颤抖地伸出手,触摸着那面墙壁,而就在他的手刚碰到墙面的时候,那面墙突然朝侧面一挪,然后空出了一条漆黑的通道。而那两人的争吵声更甚了。 王栋壮着胆子朝那条通道里看去,那是条向下的阶梯式通道,里面很黑,就连卫生间的灯光也只能照见通道口的一部分,而那两人的争吵声就是从通道中传来的。那声音在这条空荡的过道里来回撞击、折射,最后混合成一种古怪的和声敲击着王栋的耳膜,那感觉让他不得不联想到有一群人围着他,张大口吟唱着咏嘆调的诡异场景。 心中异常烦乱,每看一眼那条漆黑的阶梯,心里就多一分压抑,他踌躇了很久,自己该不该走进去看看。而就在他打算就此离开时,两人的争吵似乎激烈起来,其中还伴随着惨叫的声音。这让王栋不得不打消离开的想法,虽然他不知道究竟是谁在争吵,但如果有人在这间别墅了出了事,说不定会把他也牵扯进去。 既然决定要去看看,王栋便强压住了心中的恐惧,拿着手电走进了那条通道。这条通道直直的往下延伸着,空间比较窄,只有两个成年人并肩的距离。很深,从进口用手电往下照也探不到底,只看见里面朦胧的一片。 王栋小心照着地面,扶着墙一步步的往下走,墙面上蒙着壁纸,却异常的湿润,水分粘在手上用手指搓了搓油腻腻的,就好像某种动物的唾液,说不出的噁心。 这条路似乎没个尽头,走上一段再回头看看,卫生间的灯光收缩成很小的一点,这让王栋有个错觉,这条路似乎连着地心,通向一个神秘的地方。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王栋看见前方拐角处亮着一抹昏黄的光晕,阶梯正好走到了尽头,而那两人的争吵声逐渐清晰了起来。 “是他们?”王栋听出了那两人的声音,居然是晚饭时见过的刘景风和秦楠。虽然王栋和他们没说过几句话,但这两人的声音还是辨认得出来。那么,他们为什么会争吵?这对男女给人的感觉一直是挺和睦的,而且不是普通的僱佣关系。王栋还依稀记得,晚饭后他们俩进的是同一个房间。 或许是因为感情问题吧,王栋这样揣测着,却不想就这么冒冒失失地闯过去,毕竟人家是情侣,吵架时他这个外人不太好出现,但既然来都来了,确定一下总是对的。于是他关掉了手电,踮着脚悄悄地走到拐角处,然后把脑袋探了出去。 然后,他看见了一幕毛骨悚然的场景——在那条狭窄的通道里,墙上斜插着一盏烛台,烛光幽幽地闪烁着,照亮了被吊着的一个身影。 那是个穿着睡衣的女人,从王栋这个角度看去正好看见她的侧脸,是秦楠!而她的脖子上紧紧地勒着一根黑黝黝的麻绳。她就这么悬吊在半空中,身体随着摇曳的灯光左右摇动,而更诡异的是,她居然张大嘴骂着粗话,或许是麻绳勒住喉咙的缘故,令她的声音显得哽咽而嘶哑。 第20页 王栋随着她低头的角度往下看下去,在她面对的那面墙上,王栋看见了一张男人的脸——刘景风,他抬着头怒视悬在半空中的秦楠,身子紧紧地贴着墙面,王栋这才看清,原来……原来刘景风的手和脚都被长钉钉死在墙壁上!鲜血顺着墙面潺潺地流下,好像刚钉上去的一样,而刘景风的脸上却没有丝毫痛苦,依旧和秦楠对骂着。他语速变急的时候总会发出怪异“呵呵”声,王栋这才发现,刘景风的脖子上裂着一条长长的豁口…… 看见这么恐怖的场景,王栋吓得差点大叫起来,他死死地捂着嘴,想要离开,却发现自己心口疼得厉害,连腿都软了,根本挪不开一步。而这时,秦楠突然“嘘”了一声轻声说道:“嘘,好像有人来了。” 然后,四下陡然安静了起来。 王栋的心狂跳着,身体也不由自主地颤抖了起来。通道里安静得骇人,自己粗重的喘息声在这空荡的通道里,显得异常清晰。而那两个人……不,或者说是两具尸体静静地摆在那里,与刚才吵闹的环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给人一种错觉,他们俩根本没有开过口。 王栋挣扎着想要离开,可是自己的双脚却一直打着摆子,哪里使得出力气。而这时,他感觉秦楠似乎动了动,王栋下意识地朝她看去,发现秦楠的脑袋正僵硬地朝这边转了过来,就好像在她背后有双手捧着她的脖子,慢慢地往右边扭。 然后,王栋看见了她的正脸,在昏黄的灯光中,笑了…… “啊!”王栋终于发狂地大叫起来,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拔腿就逃。慌乱中手电不知道落哪儿去了,他就这样在黑暗中狂奔着。四周的温度陡然间降低了很多,空气中充斥着刺鼻的血腥味,这该死的阶梯又陡又长,王栋越想快些离开,双脚就越乏力,而身后好像涌起了一道阴冷的潮汐正朝他慢慢袭来。 王栋不敢停留,他知道如果自己一停下来就再也跑不动了。眼前终于出现了一道光,那道光离他很近,原来卫生间的灯光!在这黑暗而恐惧的气氛里,没有任何事比这盏灯的出现,更让人安心。 看着那道光,王栋心头一喜。鼓足了力气,手脚并用的朝前方奔去,几个唿吸就奔进了那到光亮之中。 “终于安全了。”王栋长吁了口气,累得弯下腰来。然而就在这时,似乎有一道黑影在眼前晃动,他下意识地抬头看去,一双白皙的脚出现在他的视野里。 寒意从王栋的后背沿着嵴椎慢慢蔓延了上来,视线从那双脚一寸一寸地往上看去,终于看清了她的脸,此时她正好低着头注视着王栋,脸上还挂着僵硬的笑容。 王栋的心勐地一抽,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而就在这时脚下突然一空,然后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向后翻腾了起来,直到一声闷响过后,整个世界便陷入了黑暗。 不知道昏迷了多久,王栋幽幽地醒来,睁开眼却看到空荡的天花板,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聚成一丝线正好照射在他的脸上。王栋勐地蹦了起来,这才发现自己居然睡在床上,他摸了摸后脑勺,那里还隐隐作痛。 一想到昨晚那骇人的场景,王栋惊恐万分,从床上跳了下来,直接跑到卫生间,深吸了一口气后,勐地拉开了大门。可是,眼前的一幕却让他惊呆了,卫生间里什么也没有,那个通道,悬吊着的秦楠的尸体,都不见了。 难道这都是梦?不对,他现在还清楚地记得,昨夜发生的所有事情,那绝对不是梦!王栋忐忑地走到那墙壁前,伸出手触摸着墙面,通道却并没有如昨晚那般出现。然后,他又在墙上用力敲了敲,墙壁发出沉闷的声响,这并不是空墙。 王栋觉得自己快疯掉了,自从来到这间别墅后,许多奇奇怪怪的事都接踵而至。躲在二楼窗户后的目光,点燃打火机时看见的人脸,还有那通道,秦楠和刘景风的尸体……不,这一切的一切并不像幻觉,他亲眼看见了秦楠的尸体,虽然现在不在了,但这些事确实发生过! 下一秒,王栋便逃似的奔出房间,而刚跑出大厅门口时,看见韩杉正在屋前的小花圃中,一边哼着歌一边弯腰给花浇水,似乎很悠闲的样子。王栋跑过去一把抓住韩杉,急切地说道:“韩杉,出大事了,昨晚……昨晚我看见秦楠和刘景风都死了,秦楠是被吊死的,而刘景风被钉……”话说到这里,王栋忽然顿住了,是的,自己曾看到秦楠被吊死了,而刘景风是被钉在墙上的,那么又是谁钉他的?这间别墅中就四个人,除了自己,那兇手…… 韩杉明显被王栋说愣了,他看了王栋半天,这才好笑地问:“你说秦楠和刘景风死了?” 王栋往后退了两步,警惕地盯着韩杉。 “秦楠他们俩今早还好好的,吃完早饭才出门採风去了。王栋兄弟,你脸色很差,是不是做噩梦了?”说着,韩杉拍拍脑袋,恍然大悟地说,“哦,我也经常把噩梦当成真的。没事,休息一下就好了。” 王栋还想解释点什么,这时那扇古堡式的大门吱呀一声开了,刘景风和秦楠一前一后的走了进来。 “诶,今天这么早就回来了,天气挺好的啊。”韩杉问道。 刘景风看了韩杉一眼没说话,皱着眉头走进大厅。秦楠摆摆手说:“别提了,倒霉得很。原本拍得好好的,结果相机好像出了点问题,还不知道能不能修好。你们……这是干嘛。”她见韩杉和王栋的表情很奇怪,顺口问了一句。 第21页 韩杉笑了笑说:“呵呵,王栋兄弟刚才跑来拉着我说,昨晚看到你死了。你看,都把我的手臂抓青了。你别多心,噩梦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秦楠扭过头看了看王栋略带撒娇地说:“很多男人都说梦见过我,不过梦到我死还是第一次听说。我死的时候是不是这样?”说着,做了个翻白眼吐舌头的表情,那样子竟然和王栋昨晚见到的一模一样,吓得他差点瘫坐到地上。 “哈哈,我先前还以为你是个老实人,没想到这么有趣。”秦楠捂着嘴,笑得花枝招展。 见秦楠活生生地站在自己面前,这让王栋有点怀疑,难道自己真的做了个噩梦?连忙道歉道:“这个……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没事,我先回屋了,以后再有这么有趣的事记得要讲给我听哦。”说完秦楠走进了大厅,而他们俩错身而过的时候,王栋看见秦楠朝自己妩媚地递了个眼色。像王栋这样阅歷的男人,当然明白这个眼色中的涵义。如果换作平时,他肯定会有所行动,但现在这个情况不同,明明昨天还冷冰冰的,一晚过去却变得如此热情,这点态度的转变,令王栋疑惑万分。 “王栋兄弟,你还没吃早饭吧,我给你热去。”韩杉的话打断了王栋的思绪,他摇摇头道:“不吃了,我想出去转转。” “也成。”韩杉指着不远处的山丘说道,“那边山上风景不错,刘景风他们俩就经常在山上照相。顺着外面的小路就可以过去,不过你得早去早回,晚了赶不上午饭。” 王栋点头示意明白,或许是因为昨夜发生了那么多事的原因,王栋的心里很乱,远没有刚来时的那种好心情。再看着这圈土红色的围墙说不出的压抑,或许出去走走是一个不错的决定。 韩杉把他送到大门口,正准备关门,忽然想起了什么,又把王栋叫住说道:“忘了给你说个事,那山脚下的人不太喜欢外人,乡下人死脑筋。”说着他用手指在自己的太阳穴的位置转了两个圈。 王栋不置可否,挥手示意韩杉去忙自己的事。可是当他回头时,眼角却扫到韩杉走路时的背影,心中突然闪过一丝古怪的感觉,当他回过头再想时却又记不清哪里古怪,只好不再去想那么多。 顺着别墅外的小路缓步朝山丘的方向走去,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很舒服。偶尔有风吹过,在这片荒草地中盪起一层层波澜。在这么清爽的早晨,漫步在这旷野中,王栋心情逐渐平復了下来,回头看看那幢孤坐在荒野中的建筑,顿生出一种脱出牢笼的自由感。 习惯性地掏出香菸衔在嘴里,却找不到火机,这才想起昨晚点火时这么一惊吓。不知把火机扔到哪里去了。正好发现前方走过一位挑着扁担的老农,看他篓子里空荡荡的,想来应该是到镇上完卖菜回来,于是王栋走了过去叫住了老农说:“大叔,有火吗?” 老农回头看了王栋一眼,点点头从包里摸出一盒火柴递给了王栋,并叮嘱道:“抽完烟小心灭掉,这荒草容易着火。” 王栋接过火柴,顺手递了根香菸给老农,然后替他点上。老农深吸了一口,双眼一亮感嘆道:“好烟啊。” “烟再好没有火也不行,总不能嚼着吃吧。”王栋笑着把火柴递还给他,老农摆摆手,说他家还有,你自己留着。王栋也不客气,揣进了包里,心里琢磨这里的人不是挺好说话吗,看来以后听韩杉的话都要打个对摺。 两人吸着烟闲聊了几句,老农忽然问道:“年轻人,我听你的口音不是这里的人吧,来这儿……” “家里呆着闷,出来玩几天。哦,我就住在那里。”说着,王栋指向那栋别墅。 “什么,你……你住在那里!”老农的声音突然提高了好几个分贝,脸上浮现出惊骇的表情。 “有什么不对吗?” 老农深深地看了王栋一眼,一句话不说转身便走。这让王栋心中更加古怪,连忙追上去拦住了老农,问道,“大叔,那里到底有什么不对,你给我说说吧。” 见王栋相当坚决的样子。老农停下了脚步,从上到下仔细的打量了王栋一番,然后伸出手在他的手臂胸口摸了摸,搞得王栋莫名其妙。末了,老农嘆了口气说道:“年轻人,你不该住在那里,那间屋里——有鬼!”(分段) 屋里有鬼?!看着老农煞有介事的样子,王栋觉得他不像在说谎,而联想到昨晚发生的那些事,浑身冒起一层鸡皮疙瘩。紧接着老农又开口道:“那间屋子本来是这里的地主住的,那是解放前的事,从那边到山脚下的地全是他的。后来那地主被杀了头,他的家人后来也全都死了,解放后土地被划给了我们农民。”说到这里,老农突然停了下来。 王栋急切地问道:“然后呢?” 老农呆了很久,脸上露出恐惧的表情,似乎是回忆起什么可怕的事来,过了一会儿,他才缓慢地说:“那间屋原本也分给了我们,可是每一个住过的人第二天就搬了出来,都说那里有鬼,是那地主的鬼魂,就这样好几个人都被吓疯了。后来没人再敢住在那里,但到了晚上还是能听见那间屋里传来惨叫声,还有那个地主的呵斥声。从那以后每家每户总会出现些怪事,大家都怕啊,所以越搬越远直到搬到那边山脚下才清净。” 第22页 “年轻人,我们脚下踩的都是好地啊,你以为我们喜欢在山上种田吗?都是被逼的,在里面住过的人都说,那是地主的鬼魂作祟,他要守着自己的地,不让我们去种!”说到这里,老农的脸上泛起怒气。 “完了?”王栋又对老农有些怀疑,因为他并没有听到什么地主的呵斥。 “不——在前几年有个年轻人买下了那间屋子,说是要做什么旅店,专给来这里玩的城里人住。这荒郊野外的,哪有城里人来啊,当时我们都劝他别住那里,他不听还以为我们骗他。装修好以后,还真来了一男一女,可是自从他们进去就没有再出来。后来……” “后来怎样?” “都死了。”老农摇着头说,“村里有几个胆大的后生见那女的长得美,心里都喜欢。见她那么久都没出来,于是翻墙进去看,结果吓坏了,那女的吊死在自己屋里,而那个男的被钉死在墙上,那满墙的血,啧啧……最可怕的是,买下屋子的那个年轻人被砍碎埋在花圃里,连尸身都凑不全了。哎,造孽啊……” 王栋听得一阵噁心,他突然回忆起昨天曾看到韩杉走路时的背影有些奇怪,现在终于明白了——他走路的时候身体总会跟着步子摆动,就好像他的身体是拼起来一样!再后来,他又回忆起昨天那桌菜,全是肉类!自己从未吃过那么好吃的肉,当时还以为是韩杉手艺好,说不定……想到这里,王栋忍不住弯腰呕吐了起来。 老农拍打着王栋的后背,语重心长地说,“年轻人,赶快离开这里,那间屋古怪得很!后来**去了,那场面连十几年的老**都忍不住吐了。后来查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兇手,鬼怪作祟哪能找到兇手?后来就再也没人去那里,连经过也得躲远远的。你运气好没出事,快走吧,别再回来。”说完便挑着空篓子,摇着头离开了。 王栋这次真的相信老农的话了,因为他昨晚所见到秦楠和刘景风的死态,与老农口中描述的异常吻合,只是这一点就能确定,老农说的话是真的! 接着,王栋开始踌躇了,自己的行李,钱包,手机都放在那间屋里,如果不回去拿的话想回家也回不去。想想这青天白日的应该不会出什么事,于是把心一横,一股子狠劲涌了上来,当下做出了决定——必须回去一趟,直接拿了行李就走。 王栋快步跑回了那幢别墅,走到那扇古堡式大门前,见中间那道小门是虚掩的,他用力一推,小门发出一阵不堪重负的“吱呀”便大敞开了。走进院子里,一个人也没有,而眼前的场景又与昨日来时起了很大的变化——满地都是落叶与灰尘,而大厅外那块花圃中全是颓败的枝头,像一具具枯萎的无头尸体,东倒西歪地插在泥土上。 顾不上左右的环境,王栋径直跑到二楼自己住的那个房间,找到了自己的行李。幸好昨晚没来得及收拾都放在旅行箱里,接着他又从枕头下摸出手机钱包,这么捣鼓了一阵,房间里扬起呛喉的灰尘,明显是很久没人打扫。想到昨晚居然在这里睡了一夜,王栋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战,连忙拿好一切跑了出去。 下楼的时候裤包里忽然掉出一张卡片,王栋捡起来一看,原来是那个叫做猴子精的司机的电话。想想这地方不容易找车,便一边走一边就着大厅里昏暗的光线,在手机上按下卡片上的号码。当他按下接通键,把手机放在耳边时,他突然愣住了。因为就在这个时候,大厅里突然响起一阵诡异的铃声,“叮铃……叮铃……”那声音在这空荡的大厅里显得异常清晰,王栋心中突然涌起一股莫名的恐惧。 眼前黑影一晃,有人从大门口走了进来,日光斜斜的洒下,照在他的身上拉出一条长影,如一只大手抓像王栋,箍住他的脖子。王栋虽然看不清他的脸,却从他走路的姿势上确定——那个人就是韩杉! 韩杉慢慢地走进房间里,每踏下一步,身体都会怪异的摆动,他似乎对面前呆立着的王栋视而不见,直接走到沙发前,俯下身从沙发下掏出一个布满灰尘的手机,然后放在耳边,说:“餵。” 与此同时,王栋的手机也接通了,里面也传来“餵”的一声,而更诡异的是,那嗓音居然是猴子精的! 韩杉口中和手机发出的这两个声音交织在一起。像两把大锤般敲打着王栋的心脏,王栋只觉得自己心跳得很快,几乎快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而韩杉那边又接连着“餵”了几声,抬起头一副才看见王栋的样子,他的眼睛盯着王栋,却微笑着对手机里说道:“原来是王栋兄弟啊,你想走啦,要不要我开车送你?哎呀,既然来了就不忙走嘛,再多玩几天,你说对吧。” 王栋的手一松,手机落在地板上,扬起大片尘埃。紧接着有一只白皙的手从背后伸来,放在他的肩膀上,王栋向后望去,看见秦楠正歪头看着他,煞白的脸上挂着一抹妩媚的笑。 “呵……呵……”王栋只觉得胸口有什么东西破裂开来,紧接着一股暖流从自己胸口往全身蔓延开来,而暖流过后却是一种窒息的感觉。他捂着心口大张着嘴喘气,可是他越是大口吸气,窒息感就越甚,一阵阵疲惫感不断地沖刷着他的神经,几个唿吸后,眼前一黑便倒了下来…… 第23页 “死了?”韩杉习惯性地扶了扶眼镜。 “死了。”秦楠笃定地点着头,然后长长地唿了口气,好像放下了一件大事。 不知什么时候刘景风也凑了过来,三人就这么围在王栋尸体旁你一句我一句的说着,好像躺在地上的不是人,而是一只死猫。末了刘景风扭头喊道:“终于死了,张姐,你来看看吧。” 刘景风的话音未落,从楼上传来一阵高跟鞋磕打地板的声响,那声音从头上传来在这空洞的房间里来回折射着,显得异常诡异。然后一位打扮得颇为端庄的妇人走下楼梯,如果王栋没死的话看见她一定会很诧异。因为这位妇人正是他的妻子——张霞。 韩杉连忙迎上去,脸上带着谄媚的笑,说道:“张姐,您交代的事终于办成了。俗话说人吓人,吓死人。但真正做起来还真是个麻烦事,像上次差一点就成功了,这次终于……” “余下的钱我过几天打到你帐户里。”张霞打断了韩杉的话,然后俯下身把手放在王栋的颈部大动脉上,确定没有脉搏以后,这才松了口气。随即,冷漠地说道,“半个小时候后我会打急救电话,等人来了该说什么你知道吧?” 韩杉忙点头道:“张姐您放心,心脏病引发的猝死尸检方面是没问题的,就算警方介入也不过是例行盘问,这方面你不用担心。” “恩,那就好。你们先出去一下。”张霞点点头,眼光始终没离开过王栋。 韩杉三人对望了一眼,彼此都看见其他人眼中的疑惑,却没有多说什么,默默地退了出去。等三人离开后,张霞就这么坐在地上,用手轻拂着王栋那张稜角分明的脸,原本冷漠的眼中居然多出了一丝温柔。而她接下来的举动却更让人诧异,她竟然把王栋的头托起,靠在自己双腿上,她低下头,把脸靠在王栋的额头,另一只手轻轻地拍打着他的后脑勺,那情况好像在拍打熟睡的孩子。 “你终于安静了。”张霞默默地自语着,“这不正是你希望的吗。我们做了快十年的夫妻,我自然知道你心中所想,所以我挑了很久才为你选了这个长眠之所,而那位画家也是我雇来的,果然你只看了那张画一眼便喜欢上这里,我很用心对吧。” “傻子,你以为外面那些女人真的爱你?她们只是爱你的钱罢了。你看,到死也只有我留在你身边,我是那么爱你,却僱人杀了你,很讽刺吧。因为我怕,你的心已经不在了,我怕终究连你的人也留不住……这一天应该不远吧?所以我要在此之前把你永远留下来,就算是你的尸体也行。然后以你合法妻子的名义,继承所有的财产……” 说道这里,张霞的脸上突然浮现出一个古怪的表情,冷哼道:“是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们那份财产,为了那份家业我们当年吃了多少苦,你还记得吗?我知道总有一天你会离开我,然后某个女人会打着你合法妻子的名号,分享原本属于我们的财富!不行,我不能容忍你们这么做,所以你必须死!” 这句话说完,张霞松了口气,好像解开了心结一般的轻松,她又轻轻地拍打着王栋的后脑勺,把头埋在王栋还有些余温的胸口,细声呢喃:“其实我不忍心杀你的。还记得你刚来时我给你那通电话吗?当时我就在楼上,我偷偷看着你,看着你恬静的表情,当时我心软了,如果那时候你肯回家的话,或许结局不会这样。但是你没有,你总是这样,遇到什么事就会躲起来,你以为这样就解决了么,这样就可以当做一切都没发生?你错了,有些事我们必须面对,从那一刻开始我就明白,一切都不能回头了。” “乖了,一切都过去了,都是假的,我只是和韩杉他们合起来吓吓你而已,你不应该恨我,不应该……” 阳光倾斜的洒进房间,洒在两人的身上,为他们拉出一条长长的背影,王栋就这么躺在妻子的怀里,原本因为惊吓过度而扭曲的面容不知什么时候变得安详起来。张霞垂着头,一滴泪水从面颊划落,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如此晶莹剔透。讽刺的是,他们现在的样子像极了一对经歷生死不离不弃的爱人。 末了,张霞掏出电话按下了三个键位,盲音过后,她用一种极度悲悽的嗓音对那一头说道:“我丈夫心脏病发,你们快来……” 【☆.有些海誓不能忘】 1、从指间滑过的阴凉 阳光平铺的沙滩上,小小的白砂泛着磷动般的光,海水如温柔的舌一波一波的舔着海砂,像品尝美味的奶油蛋糕,不远处的太阳伞下几个人正举着烧烤的工具在打闹着追赶着,笑声就着夕阳的余光,传到周涧的耳朵里,却像针剌般的疼。 身边传来低低的问候:“去不去吃点东西,你游了一天了。” 唐舫,他美丽弱小的妻子,正垂着手站在他的身后,影子也是那样怯生生的,缩成一团。 他看了看妻子,挤出一点笑容来:“你去吃吧!这几天火气大,吃热气的会上火。” 妻子摇摇头,往海水中走去:“不了,我吃好多了,再游一会儿,天黑了就得回了。” 唐舫那洁白的肩头没入了一片泛着红光的海水中,她欢快的游着,身子灵活的像一条美人鱼。 第24页 周涧重重嘆了一口气,今天叶子芸对自己下了最后的通碟,说是自己再不和唐舫说离婚的话,就要上门三人六面相对着来摊开来讲。 摊开来讲,说什么,是说自己和她这几年的姦情,还说她现在怀了自己的孩子,要逼退唐舫,更或者说她是集团总裁的女儿,可以给自己数不清的荣华富贵,而唐舫不过是一个平凡女子,早点退省得自取其辱。 可是,唐舫是那么完美没有任何缺点的妻子,她根本没有任何错,就算是休了她也得有一个藉口,平空哪里有会找得出藉口,叶子芸媚笑着说:“就说你和她性生活不谐调好了?” 不见得男人到外面偷情都是因为性生活不谐调,遇到叶子芸不过是落到了她裙下的一个猎物,而她有征服感,偏看中了自己,非要把自己夺到手。 而自己又何尝不是想借着她往上走,郭靖弃了权势不做金刀附马,而选真爱黄蓉,自己却没有这个勇气,从前就是家境清贫,已经吃够了苦头,现成实在不想再吃了。 他在沙滩里又翻了一个身,问自己道:“怎么办才好?”唐舫的脸和叶子芸的化验单都交集在一起了。 忽然,他惊慌着坐起来,海面那么的平静,只是平静的有点过头,刚刚在海水里嘻戏的唐舫呢?他在海滩里四处看起来,没有她那嫩**的泳衣,他开始叫起来,一边叫一边往海水里扑去,同来的朋友都围了上来,唐舫溺水了。 周涧急的一头扎进海水里,睁着眼睛到底都是蓝色的海水,他不停的游着,心中巨跳着,唐舫从前是校游泳队的选手,怎么可能溺水呢?都怪自己太粗心大意,没有注意到她。 他在最后看到她的海水区域里来回的摸索着,终于,他看到了,一个人影,沉在海水中,幸好海水不深,透过阳光可以看到是唐舫,她似乎还在挣扎着,脚缩成一团,看来是抽筋了。 看到周涧,她急切的把手伸上去,手指在水中扭曲变形显得特别的白和修长,五根张开来,全是生的渴望。 周涧把手伸过去,刚好穿过那在海水中已经泡得像海澡一样的唐舫的头髮,他忽然想到了第一次和叶子芸做爱,也是这样用手穿过她刚洗完澡的长髮,那种阴凉的感觉一直都让他忘不了。 他缩回了手,指间缠着一缕长发,和唐舫的头髮纠缠时扯下来的,像是不肯离开他的指尖,就绕在指头缝里,他拼命的晃动手指,像要甩掉一切的苦恼。 不,如果唐舫就这样死了,那么,他的所有苦恼就解决了,他不必要冒着失去大好前途的危险,不必再受唐舫家人的责备,不必再为世人所不喜,如果他离开了唐舫,唐舫也会自杀死掉,她是如此的爱他,根本不可能离开他,而那时他就是一个罪人,可现在,这一切都只是一个意外。 一个意外就解决掉了所有的麻烦,周涧忽然微微一笑,虚晃了一下手,然后,往上浮。 而海底那绝望的眼神,一直都跟着他上浮的身影,那往上举的手终于绝望的落下了。 2、如果,我们中有一人背叛,就会死在那个岛上 唐舫的尸体是在两天后在一个海边的小岛上发现的,几个渔夫去那里捕鱼时发现的,警察通知周涧去认尸,他只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怎么也不肯出来。 人人都以为他悲痛欲绝,所有的朋友都见证了他在海里为了找唐舫直到脱虚,大家都悲嘆道:“这是多么恩爱的一对,世事实在太无情了。” 唐舫的亲人看到了周涧那发黑的眼圈,只是轻轻的握着他的手说:“不怪你,不怪你,天意,天意啊!” 连叶子芸都不敢多说,虽然也不冷不热的说一句:“看,连天都帮我们”,但也被他一个恶狠狠的眼神给盯回去了。 没有人知道他曾经穿过唐舫的长髮,在离唐舫手几厘米的地方缩回,没有人知道,他是故意谋杀。 尸体运回来了,他并不敢去看,实在无法面对那个绝望的眼神,唐舫与他是大学同学,他还记得她站在樱花树下看着英语书,细声的读着课文的时候,所有的花都落在她的髮际,他走过去轻轻的摘去。 他被巨大的恐惧给包围了,只有藏在权势中才能得到解脱。 几个月后,公司老总已经对自己谈起了升迁重任,和叶子芸的婚事也已经开始筹备,虽然也有人背后说他忘情快,可是,谁又能要求一个男人像武侠小说里一样,把死去的老婆做成干骨,放在身边永远在一起,现实毕竟就是现实,死者已逝,活下来的人总是要生活啊! 一切都进行的很顺利,只到有一天。 那天同事们一起在公司的室内游泳池里,有人讲起了小岛,大家在水里嘻笑着,看到了周涧进来都没有了声息。 周涧升的太快,必然会得罪很多人,于是有人故意想剌痛他,压低着声音说:“听说找到唐舫尸体的那个岛叫不归,真是一个不归岛。” 周涧正泡在游泳池里,听到那话心中大惊,一下子就呛了一口水,好不容易站直,红着眼对说话那人道:“是不归岛吗?” 那人被他气势吓住,默默的点点头。 周涧麻然的离开泳池,连浴巾都忘记拿了。 他的脑子里只是一幕幕的浮现自己在月色下的海滩,对着唐舫跪下去,向她求婚,她喜极而泣,脸在月光下散发着圣洁的光,而眼神是那样的坚决,用手指着远方的一个小岛说:“如果,我们中有一人背叛,就会死到那个小岛上。” 第25页 深爱的情人都会许下这样的誓言,而誓言不过是誓言,成真的又有几个。 虽然那个岛就叫不归岛,可那又如何,不过是巧合,周涧一边安慰自己一边往停车场赶去,飞快的握着车门准备打开车,却奇怪的发现入手潮湿,有什么东西滑滑的,抬起发一看,魂飞魄散,是一缕湿发,散开来,在惨白的灯光下显得怨气重重。 3、我不过是开个玩笑 从此,周涧再也不敢下水游泳,这个夏天是多么的热,叶子芸在泳池里穿着火红的比基尼,在蓝色的池底钻来钻去的。 她并没有怀上周涧的孩子,凭她的本事弄一个假的化验单也不是什么难事,周涧现在只怪自己玩火自焚,惹到了这个娇蛮女,日子过得如屐薄冰,不见得爽上高枝就能做凤凰,他非常压抑,常常被恶梦所绕,梦到唐舫伸着手等自己去救,那五指却已经泡得肿烂,总是块块下掉,露出白骨。 午夜里尖叫着起来,听着卫生间的水滴得心烦,对着叶子芸吼:“和你说过多少回了,要把水笼头拧紧”,叶子芸从身边醒来,两话不说就是一巴掌。 “你吼什么吼,我什么时候开过水笼头,我一直都在你身边睡着,你有病啊!” 他知道自己是惶恐不安的,小心翼翼的去关水笼头,却发现水池里散落着一缕乱发,几近崩溃,一路跌撞逃出卫生间,心里念道:“唐舫唐舫,放过我吧!” 周涧从此变得怪怪的,而且大热天的说什么也不肯下水陪叶子芸游泳,再也不肯去海边,连游泳池也不肯下,得罪了这个刁蛮公主,她以为他还是恋着前妻,放不下旧情,虽然已经新婚,但不能彻底的征服一个男人是没有快感的。 她看着泳池边的周涧心里冷笑一声:“哼,周涧,看你能支持到几时!” 她佯装着抽筋,在水里折腾两下,就一个勐子钻到水下,睁着眼透过潜水镜望着水面上。 周涧听到叶子芸的唿救,一时情急也来不及想太多,泳池的人这么多,又是大白天而且水位才区区一米八,自己就有一米八三的个头。 他放心的跳下水去,蓝色的水晃动着,那种奇怪的感觉来了。 水底果然有一个女子缩成一团,看样子是脚抽筋了,他飞快的游过去,只见那女子的长髮飘散。 他穿过她的长髮,想去握那只举得高高的手,可是,手却像被什么缠住了。 把手举到面前,一手的长髮缠着,在水波是荡漾,一波一波的袭来。 他透过长发望去,这不是叶子芸的手,叶子芸的指甲总是五彩缤纷的,这只手是如此的平凡无奇,却熟悉的像自已的。 一念升起:“唐舫”,转手就拼命往上蹬水,想逃出水面,已经来不及了,那只手是如此迅速的握住了他的脚稞,力道大无穷,他惊恐的回身望去,却看到那长发下的脸是那样的恐怖,已经腐烂的唐舫正面带微笑的看着他,像是要带他回家。 周涧不停的求救,大量的水灌进肺部,这水居然是海水的味道,恐惧是那样的可怕,痛苦的窒息感传来,他无法挣脱那只手,只得不停的举高手,慢慢的,那只手也放下去了,轻轻的击打在池底,就如唐舫的手落在海底一样,失去了彩色。 周涧和叶子芸一起被众人救起,周涧已经停止了唿吸,医生说死亡的原因是意外事件引发的心肌梗塞,而叶子芸吐了几口水后就哇哇大哭起来,她一边哭一边说:“我看到了那个女人拖着他,硬要带他走,她的手全都烂掉了,还要握着他的脚背。” 大家都怜悯的看着她,谁都看得出她疯了。 叶子芸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不过是和他开个玩笑。” 周涧的灵车在送到火葬场的路上出了事故滚下山涯,掉入大海,而司机却平安无事只受了点轻伤,只是周涧的尸体被海水沖走,很久之后,渔夫才在一个小岛上看见他已经肿烂的尸体。 而那个岛叫不归岛。 【☆.14诱僧】 和尚每天都在佛前念经,从小师傅就说,把经文给念烂就可以成佛得大解脱。 他郁闷的翻着经文,那经书由白粗布给制成,每到有太阳天的时候都翻出来,小虫子从页面缝里钻出来,在阳光下懒懒的伸腰,鄙视一眼和尚再慢慢的渡走,他只是一个没有什么慧根的和尚,这些经文怎么 可能会念得烂呢? 师傅先成佛了,经书从师傅手中坠落,上面的字还是清清楚楚,但周围的村民都说师傅成佛了,上西天了。 和尚还是很平静的在夜里念经,月色如水倒在佛像上,那佛像的眼瞳色彩已经褪掉,金光闪闪下露出几块黄泥。 “唉,很久没有人来上香了” 他难过的摸摸饿得扁扁的肚子,师傅走后,村民也很少来庙里,说是大师已经圆满,这庙里的和尚就不灵了,连佛像坏了也没有钱去修,他决定明天就出去化化缘,走得远一点,或者走到更大的寺庙里去,那里听说有很多的佛像,个个都巧夺天工,法力无边。 这个时候,他听到院子里传来沙沙的声音,他拿起木鱼棒就紧张的跑出佛堂,以为是那只小猫又要来偷自己的口粮。 但月色中有一个女子的脸,在树后慢慢的探出,那张脸在月色下显得清秀无比,说不出的舒服和好看,眼睛深深像一口井,和尚想着每到了夏天,自己就喜欢跳到井里去洗个澡,然后又用力的爬上来,那井是多么的舒服,和这个女人的眼睛一样。 第26页 可是,那女子却慢慢的摆出一副不高兴的样子,和尚把敲木鱼的棒给收到身后,清了清嗓子,然后说:“施主,你来上香。” 那女子从树后闪了出来,在草地上轻盈的转了一个圈,身子很是瘦小,似乎只有用手轻轻的一环,她就会变成一束光,钻到别人的心里。 她上下打量的和尚,人也越走越近,和尚看到她的脸有三分俏皮,三分清秀,三分透明,还有一分的不屑。 “你,就是和尚?”那女子开口说话,似乎有点不信。 从来没有人问过这么奇怪的问题,和尚有点不知所措,从来那些女香客都是问自己会不会来年生子,或者是夫妻富贵,他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到底是不是和尚。 “好,,好像,就是和尚,大家都这么说的。” 和尚对自己的回答很不满意,一点也没有禅机,怪不得师傅说自己没有慧根。 “可是,你一点也不帅啊!”那女子似乎要哭出来,好像是上了一个天大的当,身上藏着的失望像要把她给击倒。 和尚很是惶恐,他从来不知道要帅才能当和尚,而且他是和尚,帅不帅这个问题好像也没有什么用处,帅对于和尚,与梳子的概念等同。 “施主,都是小僧的错。” 和尚望着那女子在草上似乎要被融到月色中的身影,心里难过起来,不帅,都是自己的错。 “你不帅也就算了,而且还胖胖的,你做和尚难道就不会保养吗?” 和尚惊呆了,难道自己胖吗?虽然有一个双下巴,那也是因为经常低头念经的缘故。 说着说着那个女子就要哭了,和尚像做错事的孩子,只是低头站在一旁,大气也不敢出一个,而那佛像上的金粉更是不停的掉着,一块块,一片片,一点点,像要落满这个凡尘。 那女子跺着脚说:“师姐是个大骗子,这样子的和尚,让我怎么诱啊!” “啊~~~”和尚望着那个在草地里跺着的绣花鞋,暗暗为那鞋子心疼,都沾上了露水和泥了,明天要把院子给打扫干净一点。 那女子一下子转过身大声说:“诱僧,懂不懂,诱僧。” 和尚摇摇头,师博没有教过。 “我就是来勾~~引~~~你~~~的”那女子一字一句的说,还把手指给举起来晃了晃,那手指在点着星星的空中定住,所有的星光都像是从这个光滑的指端给散开,和尚回过神来,忙往后退。 “你是妖精啊,师傅说了,妖精最喜欢勾引和尚了。”和尚退了几步,又把敲木鱼的棒从身后给拿出来。 那妖精很是轻视走进佛堂,然后拿起经书说:“你自己看看,做和尚吧,做得又丑又胖又穷,佛身上的金粉都要掉光了,还要意思要我勾引你,我是上了师姐的当,师姐说了,做一个妖精,一定要勾引个把高僧才叫极品妖精,我出来转一一圈,不小心遇到你,就想勾引你看看,谁知道你这么笨。” “你从前也没有看过和尚啊!”和尚感觉那妖精好似也不是很老练,不然的话,一下来把自己给撕成几块吃了也就完事了。 “哼,谁稀罕看你们和尚。”妖精避过他的目光。 “那你认为和尚都是什么样子的呢?” “和尚啊!”妖精想了半天,一脸憧憬的说:“和尚嘛,要穿白色的素服,英俊帅气,十指间有一股仙气,没有摸到我身上的时候,我的心就已经被十指洞穿,还要有含笑的眼睛,不管望着哪里,都向是望着我。” 和尚听了半天,忽然明白了:“妖。。妖。。精,姑娘,你要找的不是和尚,是魔,我师博说了,只有魔才是这个样子,最最迷惑人心。” 妖精在烛火下再细细看了看和尚,果然生的很是老实,肥头大耳,哪里有半点自己心仪的和尚样子,当下失望道:“算了,今天我找错人了,本姑娘今天心情不好,不想吃你,你马上走。” 和尚重重的吁出一口气,提腿往外跑,可是,走了几步之后,回过头来说:“我没有地方可去,这才是我的庙啊!” 那妖精在烛火下静静的发呆,望着佛像,像是入了神,那脸上也是从前一些女香客求子求婚姻的痴呆样,不过痴呆的分外好看,她似乎没有听到和尚的话,只是伸手去摸了摸那破败的佛像,长又尖的指甲,艷红欲滴,像一朵开在佛像上的花,那眼神像是看到了一个白衣和尚的笑容。 那一夜,那个妖精就是那样轻轻的摸着佛像,而和尚就这样望着她,望着望着,她像是慢慢的近了,又像是慢慢的远了,和尚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看到佛前落下了半段指甲,像一片花瓣轻轻的飘到他的眼前。 他捧起经书,若无其事的开始念经,可是,那妖精似乎还说了一句话:“把书给撕了,那经文就烂了,你就成佛了。” 他拿不定那妖精是否说过这句话,看着看着,他就笑了。 妖精继续自己的修练生涯,再也没有出去找过和尚,师姐如果还四处宣扬着和尚的好处,她就会冷冷的笑,然后说:“诱僧,你怎么不去诱几个来。” 而师姐的脸就会像盛开的花忽然败下去,败得让人心疼的喘不过气来。 妖精的指尖常常会轻轻的疼,正是那天诱僧时断掉的那只手,妖精不敢张扬,怕师姐会责骂。 第27页 雷神出现的时候,妖精正在修练着吐元丹,雷神说要灭了妖精,道行很浅的妖精吓得连元丹都掉到地下了,师姐前来求情,说道:“一个小小的妖精,又没有做什么大错,为什么要把她给灭掉,天地里都没 有这个理。” 雷神冷冷的笑道:“好大的胆,小小妖精竟然敢勾引金佛转世的和尚,而诱他入了魔道,这还不够死罪嘛!” 师姐大惊,回过头来望着她,眼里的泪像是珍珠一样一串串的滚着。 妖精挣扎着:“我没有勾引过和尚。” 雷神一个闪电,打得她动弹不得,说道:“死到临头,还不肯认错,好把,让你死个明白。” 只见自己元丹掉落的地方升起一阵轻烟,那烟里有一个白衣素裳的和尚,英俊帅气,十指间有一股仙气,没有摸到她身上的时候,她的心就已经被十指洞穿一样的疼痛,还有那含笑的眼睛,不管望着哪里,都向是望着她,而这个和尚,分明自己从来也没有见过啊! 忽然她看到了那个和尚轻轻的从经书里拿出一根红色的指甲,放在唇边轻轻的一印,那笑容像春天里最美的月,而那段指甲是月下最珍贵的宝物似的。 她的指尖感觉到轻轻的疼痛,像是让一个男子的唇温柔的含着。 有一个声音从月色中浮起。 “你要找的不是和尚,是魔,我师博说了,只有魔才是这个样子,最最迷惑人心。” 妖精口里恨恨的骂着:“傻瓜,笨蛋,害人精,自己成魔,还把我给连累死掉。” 但,骂着骂着,那妖精的脸上浮现出一个美丽的微笑,笑的非常之俏皮,带三分的秀气,三分的透明,然后慢慢的化成烟飘掉了。 【☆.15在月夜和胭脂之外】 那是个书生和女鬼一夜情泛滥的年头,众所周知,上女鬼一、不会传染到花柳之类的****病,二、不会白天有女子哭泣上门抱孩子来要求滴血认亲,三、女鬼都长得貌美如花,就是有一两个死前长相不合格的,死后也已经跟着众姐妹学会了幻化之术,后来幻化术就成了灵界的房中术,无论哪个新来的女鬼去学之前都要扭捏作态半天,表情跟青楼女子要破处一样的复杂。 虽然,和女鬼一夜情有很大的风险,说不定就会一命呜唿,不过就是和人间那些丑陋女子****也可能会马上风而死,干什么没有风险呢?何况运气好能遇上一个痴情的女鬼,捞上一段美丽的回忆,这是所有书生梦以求的终极目标啊!所以,那些年上京赶考的书生激增几倍,中间也杂夹着一些白髮苍苍的老头儿,年轻的书生看到那些老头都在背地里吐口水然后骂道:“老牛吃鬼草,不知羞”,嫌他们占了破庙不办事,尽抢他们的机会。 从这种竞争激烈的环境中,可以想像破庙是多么重要的一个行风雨之事的工具,所以道行高深的女鬼,总是在书生必经之道自己用道术建上几层高的金碧辉煌的红楼,在门口歪歪的两个正楷字“破庙”,此楷书远看风骨劲道,近看端正无比,足可让众多****书生为之嚮往,狂奔而入,生怕脚下慢了半分,让别人给抢了先。 而道行中等的女鬼只好自己去找的和尚庙,她们找到了一间庙就欣喜万分,先是几阵施法,狂风大作给庙里的和尚们一个预警,等和尚们都从容的拿着行李上路行开之后,再高兴的从眼角刮点胭脂,轻轻铺在掌心中,再合点唾沫化开来要合成淡红,在庙门口写上“破庙”两字,那两个字远看像两片盛开的桃花,紧紧的吸引着各位书生的目光。 只有那些道行较低,又生性比较软弱的女鬼,只能苦苦的奔走于各个深山大川里,寻找真正的破庙,而真正的破庙都在废弃的古道边,只有很傻的或者是新出炉的书生,才有可能找到这些破庙,因为他们还不懂理识别破庙的内涵,就像现在新出社会的学生,还不懂得识别名牌的含义,所以,总是遇到的女鬼总比别人长的要吃亏一些。 但尽管是这样,破庙还是供不应求,女鬼争破庙和书生争女鬼这两件不容分辩的事实,成了那个年代最大的不是秘密的秘密。 本文的女主鬼公,是一个道行极低的又长相平平的女鬼,好不容易才姐妹们手下寻得一间破庙,那庙已经破的不成样子,远看像一堆废墟,近看还是一堆废墟,但她一眼瞧见的时候,还是异常欢喜,因为她终于能拥有一间破庙了,将来再和女鬼相遇的时候,大家也可以互相打招唿问道:“你破庙了吗?”意思就是,你找到破庙了吗?找破庙是一个女鬼应尽的任务,找不到破庙是女鬼的耻辱,因为找不到破庙就遇不到书生,遇不到书生就代表没有人要,虽然她们都已经是鬼了,但没有人要却永远是天底下无论女人或女鬼最大的耻辱。 女鬼忙了半夜,把几块砖头给捡起来细细的吹去上面的灰尘,照着墙基四角认真的摆起来,等完工了,一个房子的大概就出现在面前了,女鬼站在没有门的门框前靠了一会儿,用指甲轻轻的抠掉一些木头皮皮,思考着如果现在遇到一个书生,那个书生会不会嫌这个屋子太破而不肯进来,虽然这深山老林除非书生迷路,不然是不可能有书生来,但,女鬼还是比较紧张自己的房子形状,她现在如果和书生做那事,还是她做鬼来的第一次,她做人的时候也没有过第一次,所以,无论如何都要把这第一次给办得尽善尽美。 第28页 后来,女鬼每天都来破庙这里摆布那些砖头,先是摆出心型房子,再后来是玫瑰型、月亮型、马车型、八卦型,豪迈型、婉约型、后现代型,毕卡索型、凡高型、唐宋八大家型、满清十大酷型。。。。等等的各种形状,她每天都幻想着有个书生远远前来,月光像倾下来的冰块都落到他的身上,打得他的身子轻轻的抖,书生的嘴唇像一朵张开的温泉,不断的吐出一些让她温暖的像泉水一样的句子。 而那个书生可能会握着她的手,表扬她的聪明才智,那个书生或者会捧起她如满月秀丽般的脸说:“你是我见过的女鬼中最美丽的。”那么她的故事就可以成为灵界的传奇,有万鬼传唱,有时候,想着想着,她就笑了,因为她只是灵界的一个小小鬼,谁也不知道她的名字,如果有一场爱情可以成全她像火树银花一样亮彻夜空的梦想,那么做鬼这千秋万世的寂寞又算得了什么。 遇到下雨天,女鬼没有办法再摆房子,她就会静静的坐在房子不远处的一个树枝上,晃动着一双绣花鞋,有一只蜗牛从她的手指头里慢慢的钻过,雨滴直接穿过她的身子打落到树下的一只青蛙上,青蛙发出哌哌的声音,树子也沙沙的响,她晃着晃着,就会想书生长什么样子呢? 有的女鬼说书生长得都白白胖胖,远看像个雪人儿,不过近了身就像是掉到了面粉堆里,眼前一片白花花,唿吸都困难,有的女鬼说书生说话很好听,像化冰时的水滴,落到心里,滴得心一阵阵的心疼,全身麻掉麻掉。有的女鬼说书生在月光下撑开伞,阴影下只有一双眼睛发出碧绿的光,那光烧到身上,身子就像让药水给腐蚀了一样,会慢慢的融化掉。 这个小女鬼暗下记忆,还有道行极高的女鬼又轻轻的伏在她的耳边媚笑着说,书生都是天蝎座,闷骚型,她想,也对,天蝎的都是闷骚的,闷骚的人做书生,一定会比较得体。 女鬼夜復一夜守着自己的破庙,等着一个迷路的新出炉的闷骚的天蝎的书生到来,有时候来了几个迷路的樵夫,她久居深山,竟以为是书生现在流行的打扮,飞上前的问人家:“你是不是天蝎座的?”那樵夫大惊失色,脚弹得跟村里的法师跳神一样,扭头就跑。 女鬼在后面摸不着头脑,又有点气急败坏,心里恨恨道:“不是天蝎座也不用害羞成这个样子,脸红得跟下锅的虾子一样。” 久而久之,破庙闹鬼的事情传了出去,连迷路都樵夫都不来了,女鬼天天对着白惨惨的月光,看着月亮由一抹弯眉变成了玉盘,又从玉盘转成弯眉,这样弯弯圆圆了很多年,终于还是等到了书生。 女鬼初见书生,看他站在月光中真像一个糖球前面包着一层面粉,她怀疑是自己的幻觉,做鬼做出幻觉真不是什么好事,因为她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幻觉,那个男人眉目不是很真切,但是能看得到眼神像春天那朵野玫瑰上那只蝴蝶的舞姿,她浮在空中,就随着他的目光飘来盪去,像一个初识放风筝的人,在春风中怎么也扯不起风筝那般高高低低。 书生的脸上没有半点惊喜,因为女鬼没有现形,她看着书生终于进了破庙,心就重重的落了地,一边扯着身上的衣服,对着屋门口的破缸伸出脸去用雨水照了照自己,水中只有一轮半圆的月,泛着磷波,她已经没有影子。 但她还是很仔细的理了理头髮,把脸用力的拍几下,打得有点胭脂红,拍了拍衣服,把腰带一长一短的搭好,轻盈的在月光下转了一个身,惊起了一只青蛙,跳了起来,呆望了她一眼,又跳了回去。 她走进庙时,书生已经放好了书,点上了烛,连被子都已经铺好了,而且换了一身干净的类似睡袍的衣服,坐在桌前专心致意的等女鬼现身再献身。 女鬼望着他有烛影下忽明忽暗的脸,飞快的盘算着台词。 “好,你路过?” “你,闷骚?” “你,天蝎?” “我,等你!” “我有一只蜗牛” 她忽然发现自己这么多年,只顾着摆破庙,丝毫没有注意过和女鬼姐妹交换最新的流行语,如果她一开口,他就哈哈大笑,像那个野鸡食到草果时吱吱到脸红怎么办?或者他评头论足一番,然后收拾了书本就了门怎么办?如果他取笑她是平胸怎么办?如果他拒绝她怎么办? 等了这么多年,只为了等这一个人,可是,他出现了,还在眼前,连眼睫毛都细得清楚,却不敢现身,只因没有开场白。 女鬼懊悔的站起来,化影一样的在书生面前转来转去,带着阴风阵阵,书生兴奋的把线装书放下,小心的从笔筒最下面拿出一个鱼膘,用食指和中指轻轻的揉着,这是上好的大鱼刚取的鱼膘,质量极好,超薄,掌柜是这样介绍的。 女鬼想,干脆就化成一个穿肚兜的艷媚女子,直接往床上一躺,什么也不说,事办了算了。 女鬼又想,如果他没有心理准备,一下子看到床上多一个艷尸样的女子,会不会夺路而逃呢? 女鬼来到门前,打量了一下,荒山野岭,如果把书生给吓走,或者气走,他都会夜宿草地中,草地极不舒服,有时候她坐着,露水儿不听话就打湿她的身体,她拖着水气搬这个房子,把自己的灵气都滞到了那砖瓦上。 第29页 女鬼打量了自己的一双手,关节粗大,她已经在等待中磨损,没有来得及去修练,不是一个极品女鬼,只是想摆一个心爱的房子,为那个闷骚的书生能挡一夜的露水,或者也已经足够。 书生有点急燥了,红烛过半,女鬼还没有来献身。 于是他重重的嘆一口气,女鬼正行至他身前,打量他微卷的发,一口男人的气息,把她吹开来。 女鬼的心,像透明的白莲花哗的一下就开了,他掌握着她的距离,也把握她的欢喜,这个开场白已经不重要了,她已经明白了悲喜,明白了书生和女鬼最本质的东西。 原来,这夜夜的相守,只不过,为了能让他接受她的感情,让他去接管她心中那颗珍珠一样明亮的爱。 她静静的退到一角,看着那个趴在桌子上打盹的书生,是不是天蝎座闷骚型已经无关紧要,是不是在意她也已经无关紧要,是不是能看到她更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她遇到了他,这个耗尽她心血的破庙里,他呆了一宿,千年的缘份中,她抢了一段,那个男人在她的生命中住了一回。 早晨,书生满怀遗憾的走出了破庙,转身才走几步,那破庙就轰然倒塌,他回过头去,只见一个中人之姿,长像平平的女子神态平静的站在阳光的万道金光中,慢慢的蒸发而去。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