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职怪业俱乐部》 第1页 [侦探推理] 《奇职怪业俱乐部/the club of queer trades(出书版)》作者:[英]g.k.切斯特顿【完结】 文案 格兰特·巴兹尔是一位癫狂的法官、一位神秘主义者,同时也是一位有过人见识的解谜专家。本书中的谜团有:为何酷爱三色菫的布朗少校惊见花圃写着:「布朗少校去死!」?戴着高帽子、广受欢迎的年轻人究竟怀有什么诡计?虔诚女教徒竟然是强盗反串的吗?人种学者查德教授为何放弃语言跳起舞来? 被囚禁在地下室的女士正在失声唿救……奇职怪业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俱乐部?巴兹尔又和它有何瓜葛?作者切斯特顿的文采华美,创造出一个个饶富奇趣的场景,以反推理手法扩展了推理小说的视野与格局。《奇职怪业俱乐部》虽是切斯特顿的第一本推理小说,但是他一开始尝试推理小说却是带着嘲讽意味,只是没想到嘲讽者变成了礼赞者,叛逆变成了经典。 作者简介 吉尔伯特.基思.切斯特顿 (1897-1957)切斯特顿生于伦敦的中产阶级家庭,是二十世纪初英国的多产作家,集艺术家、诗人、记者、评论家、小说家及短文作家等诸多头衔于一身。在他的创作生涯中,共出版将近一百部着作,其中最脍炙人口的当属从一九一一年至一九三五年陆续推出的“布朗神父”推理系列。 一九○五年,他发表了第一部作品《奇职怪业俱乐部》,但真正奠立他在推理小说界地位的则是一九一一年的《布朗神父的天真》。“布朗神父”的推理逻辑及破案风格成为日后推理小说的典范,亦象徵了短篇侦探故事时代的来临。 对切斯特顿而言,小说中所描述的故事反映了真实世界的情境。更重要的是,在布朗神父小说系列中,他透过小说主角--布朗神父,向读者灌输他的宗教世界观,因此被视为本世纪最重要的基督神学辩护者之一。 夺命三色堇 在英美两地,公寓楼房的设计一定曾受到拉伯雷1或他那位狂放的插画家古斯塔夫·杜雷2的影响。人们为了节省空间,就把房子一层一层叠起来,前门贴后门——这种想法,简直就出自于拉伯雷的《巨人传》呀!在这些嘈杂的交叉街道之间,任何怪事都可能发生。我相信,“奇职怪业俱乐部”的办公室就在这些巷弄之间。或许有些人会以为,这个俱乐部的名号,可能会吸引甚至会惊吓到行人,然而,在这些繁复阴暗的蜂窝建筑之间,并没有什么能使人感兴趣或受惊的新鲜事。行人只会忧郁地走向各自的目的地,那可能是蒙特格罗航运公司,或是《鲁特兰守卫报》的伦敦办公室,他们走过昏暗的巷道,仿佛穿过梦中幽暗的走廊。如果有恶棍纠结起来,在诺福克街的某幢大楼开起异国暗杀公司,让一位戴眼镜的好好先生来应付外来的盘问,相信也不会有人来打听它的底细。就这样,“奇职怪业俱乐部”就像一片叶子掉进了森林,无迹可寻。 后来,我们终究发现了这家俱乐部的特色。待会儿,我就简明扼要地说给你听。这个俱乐部诡异而神秘,其最特别之处,就是对于会员资格的严格要求:申请会员的人,一定要发明过新的行业,并且能够靠新发明的行业赚钱。这里说的行业,必须是前所未有的,它要符合两项基本条件才算数:一,这里的新行业不能只是既有职业的应用或变形而已。举例来说,假设有一名保险推销员并不保一般的家具火灾险,而是保障顾客的长裤不被疯狗咬——这固然是创新,但“奇职怪业俱乐部”不接受这种小创意,这点新意不足以申请入会。原则就是这么严格。布列卡克·柏那比——就是布列卡克爵士,就曾在俱乐部一场激昂动人的演讲中,以风趣殷切的态度,对“斯道姆·史密斯事件”的问题阐明上述意见。二,这项新行业必须真的能赚到钱,得以养活新行业的发明人。所以,俱乐部不会承认一个成天收集沙丁鱼空罐头的会员,除非这个人可以靠这种收集大赚一笔,像奇克教授那样。如果我们还记得奇克教授发明的新事业是什么,一定会哭笑不得。 能够发现这个奇怪的俱乐部,真是妙透了。在世界上发现十种崭新的行业,就像是看到人类歷史上的第一艘船或第一把犁般令人振奋,也像回到人类的童年时代,让人倍感新鲜。我怎么会发现如此独特的团体呢?不是我自夸,这全是因为我有参加俱乐部的狂热爱好,你大可以把这说成是“收集”俱乐部的癖好。在我狂妄的年轻时代,收集的物品能媲美雅典神殿,从此之后,我更是陆续堆存了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纪念品。或许,来日我可以谈谈曾经加入的其他团体,聊聊“死人鞋社”做了什么事——这团体乍看似乎很邪恶,私底下倒是很讲道理;也可以解释“猫和基督教徒”的奇妙起源——它的名称一直遭人严重误解;还要让大家知道,为何“打字员组织”和“红色郁金香联盟”得以共生共荣。当然,关于“十个茶杯会”,我就什么都不敢说了。无论如何,首先我要介绍就是“奇职怪业俱乐部”,它也被我归类为怪异的俱乐部,而且,我总觉得它是我命中注定会遇上的俱乐部,谁叫我有参加社团的怪癖呢!城里的野孩子戏称我是“俱乐部之王”呢!他们也叫我“小天使”,因为我虽然年纪一大把了,还是一脸幸福,显得很年轻。但愿天上精灵的晚餐和我吃的一样好!不过,关于发现“奇职怪业俱乐部”的经过,还有一件妙事。其中最妙的是,发现俱乐部的人不是我,而是我的朋友巴兹尔·格兰特。巴兹尔是个喜欢观察星象的神秘主义者,平常甚少走出他的阁楼。 第2页 了解巴兹尔的人不多。并非他不擅长社交,任何一名路人走入巴兹尔的房里,他都可以陪聊到天亮;认识巴兹尔的人不多,因为他就和诗人一样,并不需要人群的陪伴。对他而言,送往迎来就像观赏夕照云彩般自然,并不觉得自己应该汲汲营营,如同他不想改变日落的云彩。他住在兰柏特一户古怪而舒服的阁楼里,身边的杂物与屋外的贫民区形成奇妙的对比:屋里尽是老旧的幻想故事书、宝剑、甲冑,全是浪漫主义的垃圾。不过,置身在这些狂想英雄的纪念品之间,他的脸孔却奇妙地显得恳切而具现代感——那是一张刚正而有力量的脸。除了我,没有人知道巴兹尔是谁。 虽然已有好一段时日了,大家却仍然记得一件发生在某处的恐怖怪事:有一位甚为精明强势的英国法官突然在法庭上发疯。对于这件意外,我有自己的看法,不过,事实就是事实,不容辩驳。早在几个月前甚至好几年前,人们就在这位法官的言行之中察觉出一丝不对劲了。法官似乎对法律失去了兴趣,虽然以往他在这方面的优异才干,和国王的顾问相比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但是,后来他似乎变得不爱谈法律,却偏爱提出个人的道德意见和忠告,说起话来更像是教士或医生,而且还说得头头是道。他最早的惊人之语,大概是对一位意气用事的嫌犯所做出的判决:“秉持上帝赐予的坚定信念,我判你三年监禁,还应该去海边度三个月假。”他在法庭中对嫌犯提出的控词,都和显而易见的犯罪事实无关,反而都是以往不曾在法庭听过的罪状:比如说,他觉得犯人极度自大,缺乏幽默感,故意表现出病态等等。在出名的钻石奇案的庭审中,首相也被他训斥了一顿。当时,这位精明的贵族首相万分优雅但不情不愿地走到法庭中央,指控起他的侍从来。法官审问过首相家居生活的细节之后,要求首相再向前走一步,而高贵的首相也沉静地照办了。接着,法官却突然以尖厉的嗓音向首相宣布:“去换一个新的灵魂吧。你的旧灵魂连一只狗都不如,所以去换新的灵魂吧。”在某些聪明人看来,法官的这些举动,就是后来在法庭上完全丧失理智的先兆。有一回,是两位有钱有势的财阀之间的诽谤案,两者都蒙受监守自盗的罪名。这场官司既漫长又复杂,律师则是啰嗦、好辩。经过好几周的工作和辩论,终于到了法官裁定判决的时候。人们无不渴望听见这法官说出条理清晰、逻辑严密的判决,希望这是他来日最着称的案例之一。法官在延长的审案期间并不多话,在接近结案时更显得悲伤而情绪低落。到了宣布判决的时刻,法官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突然朗声唱起一首歌。他唱出来的歌词(据称)如下: 噢,混蛋混蛋无聊的混蛋, 无聊的混蛋无聊的混蛋, 哎呀哎呀无聊的哎呀, 无聊的哎呀噢呜! 之后,他就辞官退隐,蛰居在兰伯特的阁楼上。 有一天傍晚,大约六点钟,我坐在巴兹尔家,正啜饮一杯很棒的勃艮第葡萄酒,平常他都把这瓶酒藏在一排黑体字大部头的书籍后头。而他就在房里阔步来回走着,习惯性地拨弄他收集的宝剑精品。炉火炽热的红光投射在他方正的五官和狂乱的灰发上,那蓝眼珠看起来比平常更不同寻常,更满怀梦想,而他嘴里仿佛也说起梦话来。这时,有人推开房门,走进一位脸色苍白的男子。那人留着红髮,身穿一件皮毛外套,一面喘着气一面跌跌撞撞地闯入房间。 “巴兹尔,真不好意思打扰你!”那个人上气不接下气,“我擅自做了主张,在你这里和人订了约会,是位顾客,再有五分钟对方就要上门了。真不好意思,老兄……” 接着,他也向我行礼致歉。 巴兹尔微笑着对我说: “你不知道我有个具有实干精神的弟弟吧?他是鲁伯特·格兰特先生,一位能干的人,在我穷困潦倒时,他倒是诸事顺利。我记得他干过记者、房屋中介、自然学家、发明家、出版家、学校老师,以及——咦,鲁伯特,你现在干什么?” “已经好一段时日了……”鲁伯特得意地说,“我是个私家侦探,待会儿要上门来的,就是我的顾客。” 巨大的敲门声打断鲁伯特的话。门外的人一经允许,便急忙推门进来。来客看来结实精悍,他迅速走入房中,“啊”的一声把真丝帽搁在桌上,说: “大家好。” 话的重音落在句子的最后一个字上,看得出来这个人在军事、文化、社交方面都受过良好教育。他脑袋很大,一头浓密的黑髮夹杂着灰发,两撇突出的黑色小鬍子让他看起来一脸兇恶——不过,那忧愁的海蓝色眼睛把这副兇相恰如其分地抵消了。 巴兹尔马上对我说:“我们到隔壁房间去吧,古利。” 正要往房门走去,客人说话了:“别走,是朋友就留下来,可能帮得上忙。” 他一说话,我就想起他是谁了,原来是几年前在巴兹尔的聚会上见过的布朗上校。本来我已经完全忘了他衣着考究的黑色身影,也忘了他一本正经的脸,不过倒忘不了那特殊的说话方式:他通常只说出每一句话的一小部分,而且声音尖厉,像是子弹发射一样。不知道,这种说话方式是不是因为他在部队中下惯了口令? 第3页 布朗少校曾荣获维多利亚女皇勋章,是一名能干的杰出的军人,可绝不好战,就像许多开拓英属印度的军人一样,一生下来就具有信仰,拥有老处女般严肃正统的品位。在社交场合,布朗少校穿着入时又得体,待人接物就像一杯浓淡相宜的茶,恰到好处。他像信教似的热衷一件事:栽培三色堇。每当说起他搜集的花草,他的蓝眼睛就闪烁起来,像是小孩发现一件新玩具似的。话说当年他的部队在坎大哈的罗伯茨大获全胜时,他的眼睛连眨都没眨一下呢。 “好啦,少校。”鲁伯特·格兰特一脸得意,拖过一把椅子坐下。“您怎么啦?” “黄色三色堇,煤窑,皮·杰·诺索维。”少校的语气既严肃又愤怒。 我们满怀困惑,面面相觑。巴兹尔早以他奇特的方式闭目养神了,这会儿却简洁地提出一个问题: “你说什么?” “事情是这样的。街道,你知道的,老兄,三色堇,在墙上,要我去死!有问题,太荒唐。” 我们轻轻摇头。巴兹尔·格兰特看来要睡着了,可是幸好有他在场,我们才能够逐渐听懂少校的话,把他支离破碎的故事重组起来。事情经过的细节委实太过琐碎,所以,我打算用自己的话重述一遍。请读者一定要试着想像我们当时的场景。身穿黑衣的矮子少校,直挺挺地坐在椅子上,像打电报似的说起世界上最惊人的故事,巴兹尔照例闭上眼,像是接受了催眠。鲁伯特和我的眼睛却越睁越圆。 我说过,少校是位成功的军人,不过却绝不是热心的战士。他退伍之后只领半薪度日,却一点也不觉得遗憾,反而很快活地在一幢像是娃娃屋的小巧别墅里安居下来,准备以种三色堇、喝淡茶度过余生。他把军刀收挂在小前厅——和两个正牌炖锅以及一幅不怎么样的水彩画放在一起——他不再舞刀弄剑,而改成在阳光灿烂的小花园里耙地,并且如鱼得水、乐在其中。对园艺的爱好使他看起来像个荷兰人,照顾花朵就像在关爱小兵一样。他是少数会在一个伞架塞入四把伞而不是三把的人,如此一来,伞架中的伞头会很对称地左右各歪垂两支——他把生命看做素描涂鸦本子里的图案。也因此,在事件发生之前,如果有人通报他:别墅乐园几尺英以外,难以置信的迷离冒险正等着吞噬他,他根本就不会相信,也不能理解。因为无论是在可怖的丛林或险恶的战场上,他都未曾看过或想像过这类奇遇。 在某个明朗凉爽的午后,少校精心装扮了一番,像平常一样出门散步。他穿越一条社区的大路,沿着一条看不到终点的巷子走着,旁边就是一排别墅的荒凉单调的后院,让人奇怪地联想起戏院的后台。这样的景象对我们来说可能很平凡无趣,可是对少校而言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因为,在这条粗陋的石子路上有某个东西,对少校来说,就像是教徒眼中的圣物。一个鱼蓝色眼睛、大红鬍子的粗壮男子推着推车,走向上校,小车上全是举世无双的花儿。这些珍贵花朵,都是各色花种之中的上品,不过其中最吸引人的正是少校最爱的三色堇。少校和男汉子攀谈起来,接着就做起买卖了。少校这时的态度,像是收藏家,也像疯子。也就是说,他小心翼翼又不无焦虑地挑出最棒的花朵,品评半天,将花朵的等级分为惊人的稀有上品以及不堪的俗物,可是呀,他还是什么都买了。那男人原本就要推车离去,又停步向少校走近。 “先生,我告诉你,”他说,“如果你对花感兴趣,就爬上围墙看看。” “爬到围墙上?” 少校惊叫起来,像受了侮辱似的。一听到如此不可思议的粗鲁建议,他保守的心灵不禁退缩起来。 “只要爬上去,就可以看到全英国最棒的黄色三色堇花园了,先生。”他以嘶哑的嗓音诱惑少校,“先生,我可以扶你爬上去。” 少校是怎么爬上围墙的?这没有人知道。我们只知道,少校生命中的热情作为正面力量战胜了传统带来的负面影响,他对那男子挥了挥手,表示他不需要别人帮助,接着便轻快地一跃上墙,一下子便站在奇异花园角落的围墙上了,外套的衣摆在膝盖处拍打个不停,让他觉得自己像个白痴。不过,下一秒这些小细节都不重要了,这位老兵见到了最惊人的景象,这么震憾的事在他英勇闯荡的一生中还是第一次遇上。他的目光落在花园上,视线穿过草坪中央的花床,花床种了许多三色堇,形成巨大的图形。花丛很壮观,但少校眼中所见的不是花朵的特徵,而是花丛排成的巨大字句: 布朗少校去死 有一位看起来很和蔼、留着白鬍子的老先生,这时正在为这些花朵形成的句子浇水。 布朗勐然转头,张望他方才走过的路,这才发现推小车的男人突然消失了!他回头再次盯着眼前这幅让人难置信的景象。换作别人可能早就发疯了,可少校不会。曾经有不少罗曼蒂克的淑女,被维多利亚女王勋章和赫赫战功吸引,倾心于少校,但他却不为所动,那时他还觉得自己不解风情呢,而现在,同样的无动于衷却提醒少校自己还很清醒。另外,若换作别人遇上此类花丛图案,大概就会自嘲凑巧被恶作剧捉弄了,可是布朗才不会这样轻易地被打发掉。少校对园艺有其独到的见解,深知园艺劳民伤财。他绝不相信,有人会为了开玩笑而花大笔钞票来培育这些花朵。眼见这种荒唐事,少校心中没有答案,只是头脑清醒地接受了事实,在现场静观其变。这时的他冷静得就算遇上六条腿的人也不会大惊小怪。 第4页 就在这时候,精壮的白鬍子老头抬起头,手中的浇水罐立刻摔落,水花溅洒在石子地上。 “你到底是谁?”老头喘着气说,全身颤抖得很厉害。 “我是布朗少校。”来客说。准备行动时,他总是很冷静。 老头一时目瞪口呆,无助的表情活像一条缺氧的怪鱼。好一会儿,他终于结结巴巴地说: “下来……下来这里!” “随时奉陪!” 少校立即跳到老头身边的草地上,动作利索得连丝帽也没有歪斜。 老头转身以鸭子走路的小碎步跑向阴森华美的别墅,少校快步跟在后头。老头引导少校穿越别墅后头的走道,来到前门,然后又回过头来,在幽光中他的脸孔肌肉扭曲而可怖。 “拜託拜託,”他说,“不要提到‘胡狼’。” 接着他打开大门,扭开一盏红灯泡,然后神色匆匆地跑下楼去。 少校脱下丝帽拿在手中,踏入一间金碧辉煌的厅房,里头尽是红铜家具、紫色壁毡以及孔雀羽毛装饰品。风度翩翩的少校,尽管满腹疑问,却毫不尴尬地盯着房里的女士。那位女士坐在窗边,正朝外头张望。 “夫人,”少校鞠躬说道,“我是布朗少校。” “坐吧。”女士说了话,却没有回头。 这位身穿绿衣的女士,头髮深红,风姿优雅,颇有贝德福公园的味道。她哀怨地说: “你上门来,就是要质问那行字吧?” “夫人,我登门拜访,”他说,“是为了弄清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想知道为什么自己的名字会在您的花园出现。那太不友善了吧。” 由于心中隐隐作痛,他语气严峻。阳光普照、宁静优雅的花园景象,竟然包藏如此骇人而冷酷的画面,他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傍晚的气氛柔和安宁,草坪上的金黄花丛是他研究多时的对象,然而这些花朵却忘恩负义嚷着要吸他的血。 “你知道,我不能够转身看你。”女士说道,“每天下午,我都要一直面向街道,直到六点为止。” 这位冷漠的军人心里涌起一丝奇特的情感,让他打定主意,要冷静面对这个不可思议的谜团。 “差不多六点钟了。”少校说道。 他才开口,墙上古老的铜钟就敲出六点钟的第一道声响。就在这时,女士从座位上跳起身,面向少校。那是一张少校生平见过最有个性也最具吸引力的脸,仿如森林的仙子般率真、动人。 “我已经等了三年了,”女士叫道,“今天就是此事的纪念日。漫长的等待,让我几乎要祈求坏事快快发生,好一了百了!” 女士刚说完,一阵尖锐的叫声划破空气中的凝滞。从昏暗的人行道下坡处传来——那时已经天黑了——的声音,刺耳、清晰而无情…… “布朗少校,布朗少校,‘胡狼’住在哪里?” 布朗没有说话,果断地行动起来。他大步跨向门口,向外望去。在暗蓝色的街道上,一个人影也没有,只见一两盏街灯绽放着柠檬色的光芒。他再回到厅房,却发现绿衣女士颤抖着。 “是结束的时候了。”女士哭喊起来,嘴唇发抖,“我们两人大概都要死了。无论如何——” 她说的话又被黑街传来的另一阵叫嚣打断,声音依旧清晰而恐怖。 “布朗少校,布朗少校,‘胡狼’是怎么死去的?” 布朗少校连忙奔出门,冲下楼梯,不过他再一次失望了,他仍然没有看见任何人影,这条街又长又空旷,叫嚣的人根本无处可以藏身。因此,即使少校自觉神知清醒,可当他走回屋内的厅房时,也感到一丝恍惚了。他还没有走进房间,骇人的叫声又传了出来: “布朗少校,布朗少校,在什么地方——” 布朗差不多一跃就跳到街上了,这一次他终于来得及看见,看见那瞧上一眼就令人血液冻结的东西。叫声似乎就来自人行道上某颗被斩首示众的头颅。 不过少校一转神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原来,有人把头伸出人行道的煤洞外头。没过多久,那颗头又缩回去了。于是少校便转身问起女士: “您的煤窑在哪里?” 他才问完,便自行走出厅房,走向屋中的走廊。 女士用狂乱的眼神盯着少校。 “你不可以下楼!”她叫着,“难道,你想自己一个人进入那黑洞里,和那个畜生在一起?” “是往这里走吗?”布朗回答。 他找到厨房的阶梯,一步跨三阶地追下楼去。他走到底,拉开一扇门,门后一片漆黑。他走入这个黑洞,摸索口袋中的火柴。少校的右手正在忙活的时候,一双黏腻的大手从黑暗之中伸出来——应该是个壮汉的手——这双手抓住了少校的颈背,把少校的身子压下来,压入一片令人窒息的漆黑之中,让他不得不低头。少校的头虽然被人重重压低,理智却十分清醒,他默默地承受身上的重压,顺势将双手垂到膝盖。他发现,对方的膝盖距离自己很近,于是少校伸出灵巧壮实的长手,使劲把那男人的腿揪住,那粗壮的敌手就应声跌倒了。那男人想要爬起身,不过布朗却像猫一样灵活地压在他身上。接着,两人在地上翻滚交缠。对方虽然身强力壮,可显然只想脱身,毫无斗志:他低下身来,想要摆脱少校夺门而出,可是少校紧紧揪住那人的领子,把他提举起来。当然,要这样提举一位人中蛮牛是很费力的,布朗少校觉得手腕几乎和手臂撕裂分家了。不过,他的手并没有断,倒是其他的某个东西被扯裂了,那粗壮的巨人终于逃离地窖,少校手中留下一件扯破的外套,这是这次冒险唯一留下的成果和线索。当少校从地窖爬上来,走进大门时,才发现房里的女士和豪华挂饰等等全都不见了,只留下光秃秃的木板以及刷白的空墙。 第5页 “这位女士当然是共犯。”鲁伯特听了少校的遭遇之后,点头说道。 可是布朗少校的脸孔却转为猪肝色。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他说,“我并不这么认为。” 鲁伯特扬眉瞄了少校一眼,却没多说什么。过了一会儿,他才问: “那件外套的口袋里,是不是有什么东西留下?” “那口袋里有几个铜币,”少校小心翼翼地说,“还有一个香菸滤嘴,一片金属片,以及这封信。” 说着他就把信放在桌上。信中内容如下: 亲爱的普洛维先生: 听说“对付”布朗少校的计划有些耽搁,我因此甚感苦恼。请确定明天的每一项安排都能够击溃少校。当然,请别忘了地窖。 皮·杰·诺索维谨启 鲁伯特瞪大鹰隼一般的眼珠,俯身向前,插嘴问道: “信上有没有写明寄信地址?” “没有……噢,有了!”布朗瞄着信纸回答:“唐纳北巷十四号……” 鲁伯特跳起身,击掌说道: “那么我们为什么还在这里耗时间?我们走!巴兹尔,把你的左轮手枪借我。” 可是巴兹尔像是中了邪一般,死死地望着炉中的灰烬,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话: “我觉得你并不需要用到枪。” “也许不必。”鲁伯特边说边套上毛皮外套,“可是,谁知道?要沿着黑街去找那些匪徒……” “嘿,你认定那些人是匪徒?”哥哥问道。 鲁伯特粗鲁地笑了。 “唆使下属去地窖勒死没有害人意图的陌生人,对你而言,可能算是无伤大雅的游戏吧?可是——” “你认为他们有意勒死少校?”巴兹尔问话的语调依旧飘渺而单调。 “亲爱的老兄,你是不是在打瞌睡呀?请读读这封信。” “我正在读。”这名疯癫法官冷静地说,虽然,他其实正盯着炉火。“我不相信这是一封匪徒之间的往来信件。” “老兄,我真是被你打败了!”鲁伯特大嚷着,明亮的蓝眼珠含着笑。“你的原则真令我惊讶。嘿,信件就在‘这里’,全是‘白纸黑字’,一字一句摆明了唆使犯罪。你尽管睁眼说瞎话吧,说纳尔逊纪念碑3绝不会出现在伦敦特拉法加广场都可以。” 巴兹尔·格兰特暗暗笑了一会儿,但没有行动。 “你说得很好。”他说,“当然,不过这种逻辑通常派不上用场,这是属于心灵氛围的问题。这不是匪徒写的信件。” “它就是!这是事实!”鲁伯特怒吼起来。 “事实?”巴兹尔喃喃地说,仿佛他所指的“事实”是一种珍禽异兽,“事实往往可以湮灭真相。我的话听起来可能很蠢——的确,我真的丧失理智了——但我绝不会相信那个人说的话,呃,那个人,常常在畅销小说中出现的,他叫什么名字来着?……嗯,夏洛克·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说任何一个迹象,都指涉某些事情,这一点我并不否认。可是,它们所指涉的方向通常是错误的。事实,可以指向任何方向。对我来说,事实就像是一棵树上的无数分叉枝干,可以指向任何地方。只有树木本身的生命力才是统一的、重要的,可以向上生长的。只有树干中的绿色血液可以像喷泉一样,朝天上的星辰喷发。” “不过,如果这封信不是犯罪的证据,它又会是什么东西?” “我们可以把四肢伸入‘永恆’之中。”这位神秘主义的信徒说。“关于这件案子,线索可能不计其数。可是,我现在只读到这封信。我读了信,而且我可以指出,它不是匪徒的信件。” “那么,这封信是什么?” “我一点也不知道。” “那么,你为什么不接受正常的解释呢?” 巴兹尔继续看着炭火,谦卑甚至痛苦地整理他的思绪,然后说: “假设你在月夜外出,你走过安静的银色街道和广场,来到一块空旷荒废的空间,看见一些碑石。你也看见一个人,在银色月光下,乍看像是跳芭蕾舞的女孩。然后你再细细观察,才知道女孩其实是个男人化装的。设若你又细看了一番,才发现他其实就是基钦纳爵士。对于这种事,你有什么看法?”他停了一会儿,接着说道:“就是不能轻易接受正常的解释。根据正常的解释,人们穿着奇装异服是为了显得美丽。可是,你并不会认为基钦纳爵士穿上芭蕾女孩的服装只是为了满足个人的虚荣心。你不妨猜想,他大概从曾祖母身上遗传了跳舞的狂热,还是在降灵会中被催眠了,或者他遭受了某个秘密帮派的威胁——如果他敢不跳舞就要他死。对贝登—波威尔来说,跳舞只是为了打赌,但对基钦纳而言却不是。这些我都很清楚,因为我担任公职时就已经知道他的底细了。所以我很清楚那封信,我也了解罪犯。这不是罪犯的信件。这一切,都只是故布疑阵的一种氛围与情景。” 他一说完,便合上眼皮,把手心盖在额头上。 第6页 鲁伯特和少校带着敬爱和惋惜的眼神看着巴兹尔。鲁伯特说: “好吧,总之我要出门了。我会继续思索,直到我脑中也出现你那种神秘的心灵感想。想想看,一个人寄信唆使别人犯罪,之后,也真的发生了犯罪行为。可是,你却深信这一切只是某人不寻常的独特品味?我可以藉手枪吧!” “当然可以。”巴兹尔起身说,“不过我要和你一道去看看。” 他披了一件老旧的斗蓬或外套,然后在墙角拣了一根柱杖。 “你也要去?”鲁伯特略感惊讶,“你几乎不曾离开你的洞窟,更别说去关心地球表面上的任何事物啊!” 巴兹尔戴上一顶高耸的白色旧帽子。 “我即使不出门,也知晓天下事。”他高傲地说。 接着他就走入深紫色的夜色之中。 我们四个人大摇大摆地在灯火通明的兰巴斯街上走着,穿过西敏寺大桥,沿着河岸,走向舰队街的唐纳巷。少校一身黑,身材直挺,从背影看来和年轻的鲁伯特·格兰特形成强烈的对照。鲁伯特身子前倾,像只猎犬,身穿飘动的斗蓬,带着孩子气的雀跃,摆出一连串侦探小说中的招牌姿势。他个人特质之中最别致的,就是他对伦敦多彩多姿且极富诗意的生活表现出来的欣然雀跃。巴兹尔走在后头,面朝星空,没有表情,像个梦游者。 鲁伯特在唐纳巷停步,颇为这趟冒险而兴奋,他抓紧大衣口袋中的手枪。 “我们可以行动了吧?”他问道。 “不会招惹警察吗?”布朗少校反问,眼光锐利地扫视整条街。 “我不确定。”鲁伯特的眉毛都打结了。“当然,我们很清楚,这案子很邪门。反正我们有三个人,而且——” “而且我不会报警。”巴兹尔怪腔怪调地说。 鲁伯特也斜了一下,然后死瞪着他。 “巴兹尔!”鲁伯特惊唿一声,“你在发抖!怎么了,你害怕吗?” “大概是着凉了吧。” 少校看了他一眼。没错,巴兹尔是在发抖。 最后,鲁伯特观察了半天,才知道巴兹尔在玩什么把戏。 “你在笑我!”他诅咒起来,“我认得出你那种该死的、强忍住的、发抖的笑声!这有什么好笑的?我们三个人,已身在某个土匪窝的院子里——” “反正我不会报警。”巴兹尔说,“我们四位大英雄对付一位屋主已经绰绰有余了。” 接着,他又神秘兮兮地笑得发抖。 鲁伯特不耐烦地别过身,在街上大步走着,我们其他人就在后头跟着。他一走到十四号门口,便突然转过身来,左轮枪在他手中闪闪发亮。 “站过来一点。”他以指挥官的口气说话,“里头的恶棍可能会试图逃逸。所以我们应该撞开门,一鼓作气冲进去。” 我们四个人缩在门边,身体僵直,只有我们的老法官还笑个不停。 “好了。”鲁伯特·格兰特转头向我们低声说道,他的脸色苍白、眼神炽热。“我一数到‘四’,大家就跟我冲进屋子里去,我一说‘抓住他’,你们就把对方扑倒。不管他是谁;我喊‘住手’的时候,才可以停住。我必须提醒你们,我们的敌手可能超过三个人,如果他们攻击我们,我会竭力开枪回击。巴兹尔,你也把手杖准备好。好……一、二、三、四!” 他话一说完,门就立刻应声而倒,我们像是私闯民宅的入侵者。一时之间,大家不知如何是好,只得原地不动。 这个房间像个布置整齐的寻常办公室,乍看之下,空荡荡的,不过,再仔细察看一番,就会注意到一张很大的书桌,附有资料爆满的格子和抽屉,还有一名男子坐在桌子后面。那男人身材瘦小,脸上的黑鬍子打过蜡似的,闪闪发亮,看来是个很普通的办事员,正忙着写字。我们在他面前站定不动了,他才抬起头来。 “各位敲门了吗?”他愉快地询问,“如果我没有听到,那就抱歉了。请问有何贵干?” 接下来没人吭声,一时间,气氛颇为紧张。然后,我们很有共识他,一致让事件的受害者——少校本人——走出来说话。 他的手中握着那封信,看起来凶神恶煞。 “你就是皮·杰·诺索维吗?”他问道。 “这是我的名字没错。”对方微笑回答。 “我想,”布朗少校的脸色变得更黑了,“这封信是你写的吧?” 他用力在书桌上摊开信纸纸张哗啦作响。这名叫诺索维的男子冷静地看了看这封信,微微点头。 “好,先生,”少校的唿吸更急促了,“是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请您明讲。”那鬍鬚男子说。 “我就是布朗少校!”绅士严峻地说。 诺索维鞠了一躬,说: “先生,很高兴见到您。您有什么事要吩咐?” “吩咐?”少校吼着发起火来,“喂,我要弄清楚这件该死的事。我要——” “当然,先生。”诺索维说着,眉毛高挑起来。“您先请坐一会儿。” 第7页 他按了头顶上的电铃,铃声在隔壁房间迴荡。少校拉了椅子却不坐下,只是把手搁在椅背上,亮澄澄的靴子不停拍打、摩擦着地板。 接着,房内的玻璃门打开了,一名身穿罩袍、俊美而孱弱的年轻男子走进来。 “霍普森先生,”诺索维说,“这位是布朗少校。可不可以请你把早上我交给你的那件东西处理好,带进来交给少校?” “是的,先生。”霍普森先生回答,随即就离开了房间。 “各位先生,真是对不起,”阴险的诺索维灿烂地笑着,“在霍普森先生准备好之前,我还要继续工作,不能奉陪。在明天休假之前,我还有些文书需要整理。我们都喜欢乡间的空气,不是吗?哈!哈!” 这个罪犯带着孩子气的笑容捉笔疾书,室内随即又安静下来。诺索维先生平静无声地忙着他自己的事,其他人则陷入一种无言的愤怒之中。 终于,诺索维在纸上沙沙的写字声又加入了敲门声。霍普森先生走了进来,把一份文件交到老闆面前,就走开了。 桌后的男子卷弄了一会儿尖鬍子,眼睛扫描着文件。他提起笔,稍微皱了皱眉,一面修改,一面喃喃地说:“真粗心。”然后他又旁若无人地细读了一遍文件,才把它交给气急败坏的布朗。布朗的手掌一直勐拍椅背上的恶魔图案。 “我想这份清单应该不会有问题吧,少校?”他简洁地说。 少校看了这份文件。姑且不论上面的记载是否有误,总之他阅读的内容如下: 布朗少校应付给皮·杰·诺索维: 一月一日,简欠金额五英镑六先令 五月九日,栽种二百朵三色堇两英镑 放置花朵的小推车十五先令 雇用推车人员五先令 租用花园别墅一日一英镑 在屋内布置孔雀羽毛挂饰、铜制家具等等三英镑 詹姆斯小姐酬劳一英镑 普洛维先生酬劳一英镑 共计十四英镑六先令,敬请汇款。 “什么!”一阵死寂之后,布朗的眼珠都要凸出来了,忙问,“这到底是搞什么鬼?” “搞什么鬼?”诺索维重复他的问题,戏嚯地挑动眉毛,“当然,这是您的帐单。” “我的帐单!”少校的脑子简直煳涂了,“我的帐单?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嗯,”诺索维大笑起来,“我当然希望您可以付清这笔帐。” 诺索维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少校的手还搁在椅背上,接着,虽然身子几乎没动,却以单只手臂,把整把椅子举到空中,朝诺索维的头顶摔过去。 椅子脚撞上书桌,诺索维连忙握紧拳头跳开,只有手肘被敲了一下。接下来,我们四个人马上冲到他面前,把他拦住。椅子跌在地板上吱吱响。 “你们这群歹徒,让我走!”他惊唿起来,“让我走……” “站好!”鲁伯特下了个权威命令,“布朗少校的行为不是没有道理的。你已经犯下滔天大罪——” “顾客有权质问款项不清的帐单,”诺索维气唿唿地说,“可是,天哪,怎么可以摔椅子呢!” “什么,我的天,你说我是你的顾客,我来向你查帐?”布朗少校尖叫起来。由于一连串的惊奇,他原本性格中敏锐且坚定的女性特质爆发出来,变得歇斯底里。“你是谁?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你,也没有看过你那些愚蠢无礼的帐单。我只知道,你手下有一个该死的畜生想要勒死我——” “疯了!”诺索维恍惚地左右张望,“全都疯了,没想到这四个人竟伙同前来找我麻烦。” “废话少说吧!”鲁伯特说,“你的罪行已经曝光了。警方已经在街口守候着。虽然我只是个私家侦探,但我可以告诉你,你现在所说的一切都是……” “疯了……”诺索维很虚弱地说。 就在此时,一直没有吭声的巴兹尔·格兰特说话了,他的语气古怪而带着睡意。 “布朗少校,”他说,“问您一个问题好吗?” 少校困惑地看了看巴兹尔。 “哦?”他叫道,“当然可以,格兰特先生。” “您是否可以告诉我,”这位神秘主义者缩着头,眼帘低垂,持着手杖想从一团混乱中理出头绪。“告诉我,您的前任屋主叫什么名字?” 少校已经很不高兴,现在又被这个不相干的无聊问题打扰,便咕哝着说: “嗯,让我想想……是个叫葛尼什么的人,一个中间有连字符号的名字……葛尼-布朗,对了,就是这个名字。” “房子是什么时候转手给您的?” 巴兹尔眼睛锐利地看着少校,眼神里放出炽热的光彩。 “我是上个月才搬进去住的。”少校说。 少校才说完,匪徒诺索维就倒在他的扶手椅中,尖叫爆笑起来。 “唿!真是妙透了——太巧妙了!” 他喘着气,拳头捶个不停。他的笑声简直要把我们的耳朵震聋了。巴兹尔则微微地笑着。其余的人——包括我在内——全都呆若木鸡。 第8页 “混帐!巴兹尔,”鲁伯特急得直跺脚,“如果你不希望逼我发疯把你那颗诡秘的脑袋打烂,你就快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 诺索维站起身。 “先生,让我来解释一下。”他说,“首先,先请布朗少校接受我的道歉。由于不可饶恕的错误,我们对您造成了威胁与不便。不过,请容我这么说,面对这些意外,您仍然展现了惊人的勇气和风度。您不必顾虑帐单,我们将会承担一切损失。” 说着,他就把帐单撕成两半,丢在垃圾桶里,然后向少校鞠躬。 可怜的少校仍是一脸茫然。 “可是我一点也不懂!”他叫道,“什么帐单?什么错误?什么损失?” 皮·杰·诺索维先生走到房间的正中央,陷入沉思,全身都散发出庄严的气息。仔细看,才发现他的脸部特徵不止于螺丝状的鬍子。他脸色枯黄,像老鹰一样精明,有一股歷尽沧桑的慧黠。他突然抬头看着我们。 “少校,您知道这是哪里吗?”他说。 “谁知道这是什么鬼地方!”这位军人一肚子火气。 “这里,”诺索维答道,“就是‘浪漫冒险经纪公司’的办公室。” “这是什么东西?”布朗不解地问。 诺索维靠在椅背上,黑眼睛盯着少校的脸。 “少校,”他说,“当您在某个闲散的午后,走过空荡的街头时,您是否曾经希望能有些意外发生?这些意外是,在沃尔特·惠特曼的诗中说得很好:‘毁亡致命的事物;猥琐或虔敬生活之外的事物;未经证明的事物;邪迷之中的事物;拔锚远游的事物。’您曾有这种期待意外发生的欲望吗?” “当然没有!”少校简洁地回答。 “那么我就得更费心地加以解释了。”诺索维先生嘆了一口气。“‘浪漫冒险经纪公司’是为了满足现代人的需求而设立的。在日常对话或文学作品中,我们都听说过一种‘遭逢奇遇’的欲望——那就是,想要遇上许多事件,突然发生的事件,可以把我们带到神奇不可知之处的事件。现在,任何想要改变生活内容的人,只要按年或按季节付费给‘浪漫冒险经纪公司’,那么本公司就会负责在顾客的生活周遭安排令人惊异的事件。比如说,有一名顾客一出门,马上就遭受勐烈攻击,让他感受到生命面临威胁;又如,一名顾客坐上计程车,不料,计程车开往的目的地是毒窟;或是,顾客接到神秘的电报或是遇上奇特的访客,接着就身陷一连串意外事件之中。每一个精彩动人的冒险情节,都是由一位本公司的职员拟稿,他是一位杰出的小说家,现在正在隔壁房间工作。至于布朗少校您的故事是由我们的格里格斯比先生所执笔,我认为十分有力而且精彩,您无法得知这个冒险故事的结尾,真是可惜!我几乎不必再解释这场严重的误会了。少校,您的前一任屋主,葛尼-布朗先生,是本公司的顾客,我的职员一时迷煳,忽略了您和前一任屋主的姓名有所不同,也忽略了您是位荣誉军官,竟误以为您和葛尼-布朗先生是同一个人。所以,您才会突然被捲入别人的故事之中。” “你们怎么能做得这么逼真?”鲁伯特·格兰特问道,眼神中闪动着惊愕。 “我们相信,自己正在从事一种高贵的事业。”诺索维热切地说,“我们常常这么想:现代生活中最悲惨的事,就是必须坐在椅子上寻求艺术。当现代人想进入幻想世界、想喋血战场或在空中遨翔时,都习惯于从书中得到满足,甚至连体验从楼梯扶手熘下来的感觉,也都依赖书本。本公司为顾客也提供上述各项服务,不过,同时我们也提供实际操练的机会:比如说,逼迫顾客从一面墙跳到另一面墙、与陌生人搏斗、在长街追逐——这一切,都是健康而愉快的运动。我们可以让顾客见识侠盗罗宾汉或是流浪骑士在晨光下的真实活动,伟大的冒险都是在现实中进行,而不是关在书房里。我们把顾客送回童年,因为童年是每个人的黄金时期——只有在孩童时期,我们才能活在冒险故事里,成为自己的英雄,游戏和梦想两者合一。” 巴兹尔津津有味地凝视着诺索维。故事的压轴,就是诺索维这个奇人的心理状态,因为这个小商人说完故事的时候,他的眼神简直狂乱得像个疯子。 布朗少校欣然接受了诺索维的解释。 “当然啦,先生,这个冒险计划紧凑极了,”诺索维说,“不用说,非常精彩。不过,我觉得——”他停了一会儿,眼神迷离地望向窗外。“我觉得,您不会了解这个计划对于我的重大意义。有时候,我们就是得亲眼目睹,目睹那些活生生的事物——比方鲜血和吶喊——之后,才会感到心满意足。您也知道,如同《圣经》里头说的,‘得以安息’。” 诺索维鞠了个躬,停顿了一下说: “各位,容我呈上名片。如果各位对本公司提供的服务有兴趣,请随时与我联络,虽然布朗少校对于本公司可能有些不满……” “先生,我很乐意拿到你的名片。”少校突然开口,语气很和善,“我要赔偿椅子的损失。” 第9页 “浪漫冒险经纪公司”的老闆笑着递出名片。 名片上头写着:“皮·杰·诺索维学士。c.q.t.之浪漫冒险经纪公司。舰队街唐纳巷十四号。” “‘c.q.t.’到底是什么?”鲁伯特·格兰特探头问道。 “您不知道吗?”诺索维说,“您没有听过‘奇职怪业俱乐部’吗?4” “我们没听过的古怪玩意儿还挺多的。”矮小的少校沉吟着,“这玩意儿是什么?” “‘奇职怪业俱乐部’招收发明新奇赚钱方式的人。我是创始会员之一。” “您的确当之无愧。”巴兹尔脱帽致意,微笑着说道。 说完这句话,那天晚上巴兹尔再也没有发言。 大家离去时,“浪漫冒险经纪公司”的老闆脸上挂着古怪的笑意。之后,他就走到炉火边,锁好他的书桌抽屉。 “这个上校是个好人。就像一个不写诗的人,往往更有可能成就一首诗篇。不过,想想看这一个古板的小个头,被格里格斯比笔下的故事整得这么惨……” 他的笑声划破了安静的空气。 他才刚笑完,就听见有人勐力敲门。一个猫头鹰般的头颅伸进门,他脸上留有深色鬍鬚,表情不悦而疑惑。 “啊!少校,您又来了!”诺索维惊唿起来,“有何贵干?” 少校急躁地沖入房间。 “太可怕了,太荒谬了!”他说,“我的心里竟然冒出从未有过的念头!我非常想知道这个冒险故事的结局!” “冒险故事的结局?” “是的。”少校说,“我要知道什么是‘胡狼’,以及‘布朗少校去死’的意思。” 诺索维的神情变得很严肃,可是他的眼里还是带着笑意。 “少校,我非常抱歉。”他说,“我不能答应您的要求。我的确欠您好大一份的人情,可是公司的规定很严格,所有的冒险内容都是高度机密,而您是外人,我不能够让您破例知道任何内容,希望您可以体谅……” “我是最理解原则的人了,我就不再多问了。”布朗说,“非常感谢,晚安。” 最后他终于离去了。 后来少校娶了詹姆斯小姐,也就是那位红髮绿衣的女士。她是位演员,和许多人一样都受僱于“浪漫冒险经纪公司”。她和这位为人方正的老兵的婚事,在她那群疏懒成性的文艺圈里掀起一阵骚动。关于这档事,她总是平静地解释:她见过好几打的男人可以应付诺索维提供的冒险。可是,在知道地窖藏有杀人魔之后,还可以奋勇冲下楼去的,只有少校一人。 她和少校住在一幢奇特的别墅,快乐得像小鸟一般。少校也开始抽菸了,他几乎没什么改变——或许,只有一点例外:纵然少校天性机敏无私,但他有时会陷入失神的状态。他的妻子只要看见他那心不在焉的眼神,就会露出微笑。因为她知道,少校还在猜测花丛里那句话是什么意思,还在思索为什么他不可以提及“胡狼”。不过,布朗就像许多老兵一样认真,所以他相信自己终将会了解其余设计精妙的冒险故事。 演双簧 有一天,巴兹尔·格兰特和我两人,在一个可能是地球上最适合聊天的地方——一辆破旧的电车顶上——聊天。在山顶上谈话是很畅快,但是在飞驰的山顶上谈天简直太神奇了! 空旷的伦敦北区在我们眼前飞逝,让人感受到伦敦的浩大与卑微。就像大家印象中的伦敦,它的确是一个非常脏乱卑亵的地方,在刻意制造耸动的小说家笔下,贫民区的恐怖其实是被彻底忽视且扭曲了。小说家一写起贫民区,不外乎窄巷脏屋、匪徒疯子,总之是罪恶的渊薮。在窄巷与罪恶渊薮之中,似乎不可能出现文明和秩序。可是,我们体会到伦敦贫民区的恐怖实境——贫民区的可怖就在这里,它有的是文明与秩序!然而,它的文明是病态的,它的秩序是僵死的。走过罪恶的贫民窟,没有人会抱怨:“我看不到雕像,见不到大教堂。”然而贫民窟仍然有公共建筑,只不过这些建筑往往就是精神病院;在贫民区还是有雕像的,只不过雕塑的模特多半是铁路工程师和慈善家,这两种龌龊的人会凑在一起,是基于他们的共同之处,也就是对穷人的鄙夷。这里也有教会,只不过都是属于罕见且怪诞的支派,像惊世教派或厄尔文教派5。当然,这里也多的是宽大的马路和十字路口,有电车经过,有医院,这一切都是文明的路标。虽说人类不能预知自己在下一刻会见到什么,但我肯定有些事物在贫民区一定见不到:在那儿见不到真正伟大、重要、顶尖、受人景仰的事物。我们带着极度的厌恶感回望那些窄小扭曲的房门,那些骯脏透顶的街道,那些围绕泰晤士河和市区的货真价实的贫民区,尽管如此,我想还是有一种真实的可能性——有一天,雷恩大教堂的巨大十字架可能会倒塌,雷霆万钧地打烂这些藏污纳垢的黑街暗巷。 “但是你也应该知道,”我表示了上述看法之后,格兰特以他特有的深奥口吻对我说,“这些另成一类的粗鄙场所显示出的污秽生命力,正巧见证了人类灵魂的胜利。我同意你的看法,我同意,这些人的生活比野蛮人还差,他们的确住在最低等的文明里头。不过,我十分肯定,这些人大多是好人。做个好人,也是件冒险,比航游世界来得更暴烈大胆。此外——” 第10页 “继续说啊!”我说。 没有回应。 “说啊?”我抬头看他。 巴兹尔·格兰特蓝色的大眼圆睁着,丝毫不理会我的反应,只是望向电车的另一边。 “怎么了?”我一面问,一面好奇眺望。 “真是非常古怪,”格兰特黯然地说,“我真该栽在自己的乐观之中!我才说,那些人都是好人,可是这会儿我却看见了全英国最邪恶的傢伙。” “在哪里?”我边问边向前探出身子,“在哪里?” “唉,我应该没说错,”他继续说,语调连绵且令人昏昏欲睡,在敏感时刻这种语调常会激怒他的听众。“我说那些人都是好人,这并没说错。他们是英雄、是圣徒,他们可能偶尔偷鸡摸狗,可能偶尔会拿铁叉打老婆,可是他们仍然是圣人,是天使,他们身穿白袍,身上有翅膀和光环——只要跟那个邪恶的傢伙一比,他们每个人都显得神圣无比。” “是哪个人呢?”我又嚷起来。 这时我看见一个人影,那正是巴兹尔的牛眼锁定的目标。 那是个瘦瘦的、看起来温文尔雅的人,在快速移动的人群之中疾走,身上并没有特别引人惊诧之处,可是,只要一注意到他,就会发现这人颇值得玩味。他戴了黑色高顶帽,帽子的奇特弧线似乎是一八八○年代的颓废艺术家喜好的风格:把高顶帽化为远古的花瓶。他的头髮大多是灰色、鬈曲的,带有由灰色渐变至银色的美感。他的脸呈椭圆形,而且,我觉得,很具东方色彩。他还留有两撇黑鬍子。 “他干了什么事?” “细节我并不清楚,”格兰特说,“但我知道他的罪过之一在于阴谋对他人不利。或许他採取了一些欺诈的手段来执行他的计划。” “什么计划?”我问道,“如果你这么了解他,你告诉我,为何他是全英国最邪恶的傢伙?他叫什么名字?” 巴兹尔·格兰特盯了我一会儿。 “我想,你误解了我的意思。”他说,“我根本不知道他的名字,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 “从来没有见过他!”我有点生气地吼起来,“那么,你说他是全英国最邪恶的人,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巴兹尔·格兰特平静地说,“一见到那个人,我就突然在其他人身上发现了清白无辜的光辉。我发现,街上的一般人都在扮演他们自己,可是那个傢伙却不然。贫民区的那些人,或许是乞丐、扒手、流氓,可是他们到底有心向善。可是,我却发现那个人一心使坏。” 我忍不住回他: “可是如果你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 “老大,请看看他的脸。”巴兹尔的叫声吓着了司机,“看看他的眉毛,从他的眉毛可以看出地狱的骄傲。那种骄傲,是撒旦还在天堂担任首席天使时带有的罪行。看看他的鬍子,长成那副德性,分明是要侮辱人性。老天爷,也请看看他的头髮以及他的帽子。” 我浑身不舒服。 “可是,说起来,”我说,“这实在是狂想——太荒唐了!看看眼前这活生生的事实吧!你从来没有见过那个人,你怎么……” “哦,事实?”他绝望地唿喊,“什么是纯粹的事实?难道你还如此深陷在迷信之中,还紧紧地抱住昏暗的史前祭坛不放——竟然还相信事实?难道,你不肯相信第一印象?” “嗯,”我说,“第一印象可能比事实来得更不实际。” “什么!”他说,“这个世界的运转法则,除了第一印象,还有什么?还有什么是更实际的?我的朋友,这个世界的哲学可能建立在事实之上,可是世界运转靠的是精神上的印象,以及气氛。比如说,你以什么标准来雇用一名职员?你会去量他的头盖骨吗?你会去查阅他的健康记录吗?你都是根据事实判断的吗?完全不是!你雇用也许能帮你拯救事业的职员,你拒绝可能监守自盗的职员——你如此决定的根据,都是我所说的神秘的第一印象。这股力量也引导了我,所以我坚决又诚恳地认定,那个在街上和我们并行的傢伙是个骗子或歹徒之类的人。” “你一向能言善辩,”我说,“可是,你说的这些话根本无法立刻证实。” 巴兹尔跳起身,随同摇摆的车身一起摇晃。 “我们下车跟踪他,”他说,“我跟你赌五英镑,事情一定会如我说的往下发展。” 我们立刻从车顶走下,奋力一跳,跑离了街车。 那个留着一头鬈曲的银髮,长着一张东方人那样鹅蛋脸的男人又继续走了一阵子,长大衣的衣摆在他身后飞扬,十分抢眼。不一会儿,他就离开光天化日的大马路,突然拐进一条暗巷,我们静静地跟上。 “像他这种人,竟会在这里拐弯,真是奇怪!”我说。 “你说什么样的人?”我的朋友反问。 “唉,”我说,“一个带着那种表情、穿着那种靴子的人啊。老实说,世界这么大,他偏偏在这个骯脏角落出现,我真是想不透!” 第11页 “哎,当然喽。”巴兹尔不再多说。 我们继续前进,直盯前方。眼前体面的身影,像是一只黑天鹅,偶尔在间歇出现的煤气灯光下现出剪影,可是却又随即溶入黑夜之中。每盏灯间距颇长,雾气也渐渐笼罩这个城市。因此,经过一盏又一盏路灯的我们,步伐更快、也更机械化了。可是,突然间,巴兹尔像是马被勒住缰绳般地停下来,我也跟着停步了。原来我们差点撞上前头那个男人,眼前的一片漆黑,正是他黑色的身影。 本来,我以为那个人会转身瞧瞧我们。不过,虽然我们和他之间的距离不过一码而已,他却不知道我们在后头跟着他。走到一条不知名的暗巷中,他伸手在一扇又矮又脏的门上敲了四下。矮门缓缓开启,透出一线煤气灯光,划破了黑暗。我们在后面专注偷听那人和开门的人说了什么话,可是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简单扼要,不知所云。我们这位消瘦的跟踪对象,交出了一份像是纸张或卡片的东西,他说: “马上办吧,叫辆车。” 这时屋子里头传出低沉的人声: “你来啦。” 矮门“喀啦”一声合上,我们眼前又是漆黑一片了。那位绅士大步离去,我们也大步跟随,全托路灯的帮忙,我们顺利穿过伦敦大街小巷组成的迷宫。虽然只是傍晚五点,寒冬雾气中的伦敦却像是在午夜。 “居然穿着真皮靴子走了这么远!”我喃喃自语着。 “我不太确定,”巴兹尔暗道,“我们大概来到伯克利广场了吧。” 我努力让视线穿透夜雾,想要弄清楚方位。犹豫了大约十分钟,我才相信他说的话。我们所在的地方,正是繁华热闹的伦敦城中最无趣的地带,甚至比乏味的贫民区更没意思。 “真不可思议!”我们才走进伯克利广场,巴兹尔·格兰特就这么说。 “有什么不可思议?”我问他,“我还以为你又要说:‘这一切理所当然’。” “他会走过昏暗的街道,”巴兹尔回答,“我并不觉得奇怪。他会来到伯克利广场,也不是怪事。我想不通的是,他竟然去拜访一个非常善良的人。” “什么善良的人?”我诧异地问。 “时间的运转,真是奇妙啊。”他又漫不经心地离题了,“如果我说我已经忘了昔日身为法官、身为公众人物的时光,那就太虚伪了。我还清楚地记得那时的生活,回想起来,真像是一部小说啊。只不过十五年前,我和现在的罗斯伯里爵士一样,对这座广场瞭若指掌。我那时的眼力,比那个拜访老博蒙的傢伙还来得要好。” “谁又是老博蒙了?”我气急败坏地问。 “一个最最善良的人,法克斯坞的博蒙爵士。你不知道他的大名吗?他为人诚实,身为贵族,却比苦力、社会学者、无政府主义者做的实事更多,我也不知该怎么说,总之,他是个哲学家,也是个慈善家。不消说,他的头脑是有那么点问题。时下崇拜新奇和进步的风气,着实害了他!他把任何古怪时髦的玩意都当成进步。如果你向他提议吃下自己的祖母,说吃下祖母比举行火葬更能保障卫生和公众利益,他也会贊成你把祖母吃下去。只要你进步的速度够快,他不会计较这进步是会将你导向星辰还是魔鬼。也因此,他的家里总是充斥着一大堆新鲜的文学或政治创见。在他家里,留长髮的宾客,是为了浪漫;蓄短髮的宾客,则是考虑卫生;宾客用脚走路,是为了让双手好办事;如果改用双手走路,就说是为了让两脚休息。在他家中流连不去的人,包括他自己在内,大都是傻子;可是,这些人,也包括他自己在内,又几乎都是好人。所以,看见一名罪犯闯入博蒙家,自然会让我吃惊了。” “老兄,”我坚定地说,在地上跺着脚,“这件事的真相非常简单。就套用你平时华丽的辞藻吧,你这个人的脑筋就是有一点‘轻微的毛病’。你在马路上见到一个陌生人,只不过凭他的眉毛,就可以搬出一大堆理论。接着,他只不过去了一个老实人的家里,你就把那个人当做小偷一样!这件事真够诡异了!巴兹尔,承认我说的话吧,乖乖跟我回去。虽然人们现在还在喝下午茶。可是我们还有一大段路要走,再晚的话,我们就要耽误晚餐了!” 在晦暗光线中巴兹尔的眼神像灯火般闪着。 “我本来以为,”他说,“我早就克服了虚荣心呢……” “你现在究竟想要干吗?”我了吼起来。 “想要干吗?”他也对我叫,“当一个小女孩穿上新衣服的时候,她想要干吗?当一个小男生当着班长的面和人对骂,他又想干吗?这就是我所要的——我想让别人知道,我是个很棒的傢伙。你在头上戴帽子,是再也自然不过的事,如同我对那个坏蛋的看法,也是绝对正确的。你说我的看法经不起考验,可是我却觉得经得起。我要带你去见我的老朋友博蒙,毕竟认识他是件愉快的事。” “你真的要——”我开口问。 他冷静地说:“我们没有盛装就上门拜访,的确是该说声抱歉。” 我们穿越迷雾中的大广场,走上黑色石阶,摇了门铃。 第12页 一位身穿黑白相间制服,面容严肃的僕人前来为我们开门,一听到我朋友报出名号,他的态度就由惊愕转为敬慕。他很快把我们引进屋内,脸色红润的白髮主人也迅速出来迎客。 “我亲爱的老朋友,”他一面喊道,一面紧握着巴兹尔的手,“我有好几年没见到你了!你是不是……呃,”他很热情地问,“是不是待在乡下?” “倒也不尽然。”巴兹尔笑答,“亲爱的菲利普,我早就辞去公职,恬淡自得地退隐好一阵子了,希望我不算是个不速之客。” “不速之客?”这位热诚的绅士又叫起来,“你来得正是时候啊!你可知道,现在谁在我这里?” “我可不知道。”格兰特严肃地说道。 当他这么说的时候,客厅里正传出一阵狂笑。 “巴兹尔,”博蒙爵士煞有其事地宣布,“我正在招待温波尔呢。” “谁是温波尔啦?” “巴兹尔!”他又嚷起来,“你一定是在乡下住太久了!你大概是住在地球的另一端吧!还是住在月球上?如果你没听过温波尔,大概也没听过莎士比亚吧?” “关于莎士比亚的身份,”我的朋友平和地说,“我只知道他不是弗兰西斯·培根,他倒很可能是苏格兰人的玛丽皇后,至于温波尔究竟是谁——” 房间里的狂笑再一次打断他的话。 “温波尔!”博蒙爵士狂喜地说,“你没听过这位当代第一才子吗?老傢伙,和他谈话,就像是欣赏一件艺术品——不是一般的艺术品,而是伟大的旷世杰作,就像是米开朗基罗的雕塑一样。亲爱的朋友呀,他的言辞,听起来就像子弹,可以把人打死!他的话是致命的,他的话是——” 房里又响起一阵喜滋滋的大笑,这时,里头走出一名喘着气、满面通红的老先生,来到我们面前。 “来吧,老朋友。”博蒙爵士忙说。 “告诉你,博蒙,我受不了!”高大的老先生吼起来了,“我才不会被这种穷酸的文坛流氓戏弄,我才不要被当成猴耍,我才不要——” “好啦,好啦,”博蒙热切地安抚,“让我介绍你们互相认识。这位是格兰特大法官,也就是巴兹尔·格兰特先生。”他又说,“巴兹尔,我想你一定听过这位沃尔特·乔姆利爵士吧?” “谁没听过您的鼎鼎大名呢?” 格兰特答道,一面向这位可敬的老爵士鞠躬,一面好奇地观察对方。乔姆利虽然在气头上,但他丰硕的脸型和身躯却掩不住高贵的气息:一头亮泽的白髮,鼻樑英挺,身子肥胖但是强健,双下巴也带有贵族味。他是一位十分文雅的绅士,虽然愤怒,却不失尊严。就连他的失礼,也是极具涵养的。 “博蒙,我沮丧极了。”他声音粗哑地说,“我竟然在这些人面前丢脸,而且是在你的屋子里丢脸。不过,这不是他们或你的错。应该责怪的,是那只自以为是的杂种小丑——” 这时,房里又走出一位年轻男子,留着一抹红须,带着一股忧郁的气息,他好像也不大满意房里那些知识分子的说话。 “你应该记得我的秘书朋友吧,这是德拉蒙德先生。”博蒙爵士对格兰特说道,“或许你只记得他在学校时的模样。” “没错!”格兰特答道。 德拉蒙德先生热情的向倾慕地握着他的手,眉间仍带有一股阴霾,他向爵士说道: “博蒙女士派我过来请您留下,沃尔特爵士,她说她还想和您多说点话呢。” 老先生的脸色还是潮红的,看来心里挣扎了一下。幸好,他的好教养又恢復了,于是他顺从地轻声说道: “既然是博蒙女士的话……当然,女士的话是一定要听从的。” 于是他跟着这位年轻人走回客厅去。可是,他才回去半分钟,房里马上又传出了笑声——他很可能又被嘲笑了一回。 “当然,我可以原谅乔姆利,他竟然这么没有幽默感,”博蒙一面说,一面帮我们脱下外套,“他的脑子太守旧了。” “那么,什么样的脑子才是现代的?”格兰特问。 “噢!那应该是开明的,你知道啊,是进步的。而且,应该能认真地面对严酷的生活现实。” 这时,又有一阵笑声传了出来。 “我只想提出一个矛盾的例子,”巴兹尔说,“我记得你有两位很有现代头脑的朋友,其中一位,认为吃鱼是件坏事,另一位,则认为吃人是件好事。不好意思,如果我的记忆力没有闪失的话。” “你知道吗?”博蒙爵士喜滋滋地说,并跟着我们走向房间,“我老是搞不清你的立场,有时你很开放,有时你又很反动。‘你’是现代人吗,巴兹尔?” “我不是。”巴兹尔快活地大声回答,走进拥挤的客厅。 他引发了一阵小骚动。有些人本来那天下午一直盯着那位具有东方脸孔的消瘦的男子看,此时才把目光移开,注意起新来的客人。只有两个人还死命盯住那男子,根本不为所动:其中一位是屋主的女儿莫丽尔·博蒙,一如一般上流仕女,她对言语的游戏和刺激充满了兴趣,此刻正用紫罗兰色的大眼睛盯着他。另一位是沃尔特·乔姆利爵士,他用平静而愠怒的目光瞪着他,巴不得把他丢出窗外。 第13页 那一位客厅的焦点人物,在安乐椅上盘坐着,柔畅的身体曲线以及鬈曲的银灰色头髮,都让人不禁联想起盘着的蟒蛇——不会认错的,我们才在北伦敦见过他,这个蛇一般优雅邪恶的绅士,此时他的眼里不停地闪烁着胜利的光辉。 “温波尔先生,我真是不了解!”莫瑞儿·博蒙殷切地问,“你怎么可以这么轻松愉快地谈这些事!你说出的话是这么具有哲学涵养,可是却又幽默无比!如果我也想得出这些点子,大概还没能说出口,就要被自己的想法笑死了!” “我同意博蒙小姐的看法。”沃尔特爵士突然不怀好意地说,“如果我也可以想出这么没有营养的话,我一定会觉得很丢脸!” “很丢脸呀?”温波尔以惊惶的语气喊道,“哦,那么请千万把您的脸给保管好!就把您的脸收藏在大英博物馆里头吧。” 众人捧腹大笑,仿佛早有准备似的。沃尔特爵士脸色发紫,气得大吼: “你可知道你是在对谁说话吗?你满口垃圾,一通胡言!” “我会说出垃圾,”温波尔说,“那也是因为对方就像垃圾一样。” 格兰特走到房间一角,拍了拍红鬍子秘书的肩膀。这位绅士倚着墙,满脸愁容地看着屋子里的闹剧。我猜,最让他发愁的,是那位景仰着温波尔的年轻女士。 “德拉蒙德,我可以在外头和你谈些事情吗?”格兰特问道。“是公事。博蒙女士应该不会介意的。” 我好奇地依从朋友的请求,跟随他们到外头谈事情。我们匆匆移入大厅旁的小房间。 “德拉蒙德,”巴兹尔坦率地说,“今天下午,这里聚集了一大群好人,以及一大批头脑清楚的人。但很可惜——或许是出于巧合吧,这些好人全都疯了,而头脑清楚的人又很邪恶。在场的人当中,我认为你是唯一诚实讲理的人。你对温波尔有什么看法?” 德拉蒙德秘书本来是红头髮白脸蛋的,可是,他一听格兰特的话,脸色就赤红得和他的鬍子一样。 “我对他的看法恐怕不大公允。”他说。 “为什么?”格兰特问道。 “因为我恨死他了!”停顿良久之后,他恨恨地答道。 格兰特和我都不必问,就已经知道他为什么充满恨意。他凝视博蒙小姐以及温波尔的眼神,就已经说明了一切。格兰特平静地问道: “不过,在你开始恨他之前,你原本对他的看法究竟如何?” “您这是难为我了!”这位年轻人说,他的嗓音像清脆的铃声,一听就知道他是个老实人。“以前的我,绝对想不到我对他的观感竟然会为之大变!我似乎该说,我第一眼见到他,就觉得他很迷人。我好像应该喜欢他,其实不然!我恨他,这是我自己的事;但是我之所以难以认同他——真的,我不信他那一套——并不是出于个人情绪。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倒不聒噪,可是那时我就不喜欢他身上那股愤世嫉俗的酸气。后来,可敬的沃尔特·乔姆利老爵士也加入聚会,那个贫嘴的傢伙就开始用现在这种伎俩来捉弄老先生了。于是我开始认清他是个坏痞子,欺负老人和好人总是不对的。他不停地以无礼的手段戏弄那位可怜的老先生,好像他很厌恶老人和好人似的!这就是我对他的观察,充满了偏见,不知是否值得採信。我承认,我会憎恨那傢伙,是因为有某个人很景仰他。不过,除了这个原因之外,沃尔特爵士对他的恨意更是让我痛恨那坏蛋。” 听了他的一番话,我不禁真诚地敬重、怜爱这位年轻人。我怜爱他,是因为他显然绝望地拜倒在博蒙小姐的石榴裙下。我敬重他,因为他详实描述了温波尔的作为。可是,他成见太深,明明就是出于私愤,却硬要搬出高贵的藉口,让我觉得大失所望。 当我还沉浸在自己的这些想法中,格兰特在我耳边悄悄说了些让我大吃一惊的话: “看在上帝的份上,我们两个熘了吧。” 我永远搞不清楚这个老傢伙对我施了什么法术,我只知道,不知怎的,在几分钟之内,他就把我拉回屋外的大街上。 “这场闹剧,”他说,“真是既野蛮又逗趣。” “你说什么呀?”我大胆地问。 “就这件事呀!老朋友,你听我说。博蒙先生和博蒙小姐待会儿要邀请你和我参加一场大型晚宴,温波尔先生到时候一定又会趾高气昂的。嗯,这并不稀奇,稀奇的是,我们不会赴宴。” “算了吧!”我说,“现在已经六点钟,我们根本来不及回家更衣打扮。我们赶不及赴宴,这没什么好奇怪的。” “你不觉得奇怪?”格兰特说,“那我打赌我们接下来要干的事,一定会让你觉得奇怪。” 我愣愣地看着他。 “接下来要干的事?”我问他,“是什么事?” “嘿,”他说,“我们要在这个冬日午后,花上一两个小时看紧这幢房子。你一定要原谅我,这全是我的错,全是我的虚荣心作祟,我只是要向你证明我是对的。你可不可以一直等到沃尔特·乔姆利爵士和神秘的温波尔先生两个人都走出这幢屋子?这支雪茄借你挡一挡寒气。” 第14页 “好吧!”我说,“我不知道谁会先走出来。你猜得到吗?” “我猜不出来。”他答道,“沃尔特爵士可能会先气得拂袖而去。可是,温波尔先生也可能先离席,丢下一句俏皮话博得满堂彩,然后就走人。沃尔特爵士可能再逗留一阵子,继续分析温波尔先生的性格。不过,他们两位总会在合理的时间之内走出来的,因为他们必须回家换上礼服,才会回来赴宴。” 他话还没说完,门廊处就响起了尖锐的口哨声,然后一辆黑色马车便驶向黑暗中的大门。接着,发生了一件我们都没有料到的事——温波尔先生和沃尔特·乔姆利爵士竟然同时走出了屋子。 他们犹豫着对看了一两秒,接着,出于某种善意,某种双方都散发出的善意,沃尔特爵士微微一笑并说: “夜里雾真浓,请搭我的便车吧。” 没多久,马车就载着这两人逐渐远去。这时,格兰特连忙在我耳边嘶声说道: “赶快去追那辆马车,像有只疯狗要来咬你那样——快跑!” 我们在黑暗的街巷间不断追赶,以防追丢了马车。我想,大概只有老天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这么拼命追逐吧!所幸,我们并没有跑太久,马车就在两条街的交叉口停下来,沃尔特爵士付了车钱,车夫便愉快地驾车走了,敢情是碰上了大方的贵客。这两人下车后还在交谈,宛如叫骂之后坐下来谈判。看来要不是在谈和解的方法,就是在讨论如何决斗吧——至少,我们从十码之遥看到的是这般景象。怎知,最后他们两人竟然热切地相互握手,然后各朝一条街走去。 巴兹尔以罕见的手势,挥臂指向前方。 “快追那个恶棍,”他叫道,“我们得逮住他!” 我们冲到刚才那两人下车的广场,那里正是两条街相交的路口。 “停啊!”我向格兰特大叫,“不是这一条街啊!” 可是他还是死命地跑。 “白痴!”我吼道,“你选的这条街是沃尔特爵士走的路,温波尔要把我们甩掉了!他已经熘到另一条街上去,而且走了有半英里之远了!你搞错了……你聋了吗?你搞错了!” “我没搞错。”他边跑边喘。 “我看见啦!”我叫道,“你看前方。那个人是温波尔吗?那是老爵士啊!你在追谁呀?我们到底要干吗?” “尽管追就是了。”格兰特说。 我们很快就追上了,看见老爵士肥厚的背,他的白须在忽明忽灭的街灯下闪烁着银辉,我的脑子完全乱了,这一切我全都看不懂。 “查理,”巴兹尔哑声说道,“你可不可以姑且花几分钟相信我?” “当然……”我也在喘。 “那么你就帮我捉住前面那个人,把他按倒。我一喊‘去吧’,你就赶快冲上去。去吧!” 我们跳到沃尔特·乔姆利爵士身上,和粗壮肥胖的老绅士在地上滚成一团。他很勇勐,可是我们仍然紧紧揪住他不放。我真搞不懂我们在做什么!他精力充沛,当挥拳打不到我们时,便抬脚踢,于是我们钳住他。他踢不着我们,便吼叫起来,我们就塞住他的嘴。接着,依照巴兹尔的意思,我们把他拖到街旁的小空地上等候着。我说过,我真不了解自己在干什么。 “真不好意思这么麻烦你。”暗夜中的巴兹尔平静地说,“我在这里和别人有个约会。” “约会?”我傻住了。 “是的。”他静静望着嘴巴被塞住、满脸通红的老贵族。老爵士躺在地上,眼神无力地张望。“我和一位高尚的年轻人约在这里碰面。是个老朋友,贾斯珀·德拉蒙德,下午你才在博蒙家见过他。他要等到博蒙的晚宴结束,才能够过来。”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在黑夜中呆呆地站了多久。好几个小时过去了,我想起巴兹尔在法庭上发生的那件往事,我想他大概发疯了,不然,无法为眼前的事提出合理的解释——肥胖的乡下老绅士脸色发紫,被抛在地上,捆得像一把木柴。 大约过了四小时之后,一个穿着晚礼服的细瘦身影在我们面前闪现。煤气灯光一晃,我看见贾斯珀·德拉蒙德的红鬍子以及苍白的脸。 “格兰特先生,”他茫然说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真是料事如神。这次晚宴,来了许多绅士名媛及大报编辑,都是为了听温波尔说笑话。可是,温波尔竟然整晚都保持沉默。他什么俏皮话都没说,他根本一句话也没有说!这是怎么回事?” 格兰特指了指躺在地上的肥胖老绅士。 “你要的答案在这里。”他说。 德拉蒙德细看了安静地躺在原地的老先生之后,连忙跳开,像是见了老鼠一样。 “什么?”他虚弱地问,“这是什么呀?” 巴兹尔弯腰从沃尔特爵士的胸前口袋抽出一张纸片。爵士虽然狼狈地倒在地上,却仍然企图护住纸片,不让别人取走。 那是一大张白色包装纸,贾斯珀·德拉蒙德先生茫然地读着纸片,掩不住满脸错愕。他在纸片上读到一大串问题和答案,问答的排列方式,就像是教堂里的教义问答。这张纸片有一大半在打斗时撕毁了,不过还是留下了一些重点字句,这些句子是这样写的: 第15页 柯:“……会觉得很丢脸。” 温:“把您的脸……大英博物馆里头吧。” 柯:“可知道你是在对谁说话……满口垃圾。” 温:“那也是因为对方就像垃圾一样。” “这是什么呀?”德拉蒙德惊唿,然后愤怒地丢开纸片。 “这是什么?”格兰特的声音一如吟唱圣诗,“这是什么?这是一个伟大的事业,一种伟大的新行业。做这一行是有点猥琐不道德,我承认,可是仍然像海盗一样了不起。” “新事业?”留着红鬍子的年轻男子似懂非懂地复述:“新的行业!” “新行业。”格兰特欣喜地说,“新事业!只可惜有点缺德。” “这究竟是什么?”德拉蒙德和我有点不敬地问。 “这一行,”格兰特冷静地宣布,“就是‘油腔滑调设计师’。看,躺在地上的这位肥胖老绅士,看起来好像又笨又有钱。让我解释一下他的真实身份,他其实和我们一样,聪明而贫穷。他不胖,只是在衣服里塞了垫衬罢了。他一点也不老,名字也不是乔姆利,他是个很会讨人欢心的骗子,从事一种新奇的行业。他专门为晚宴提供服务,让顾客可以在餐桌上说些油腔滑调的话。根据一份事先写好的脚本正如你在纸片上所看到的他故意说出一些蠢话,好让他的顾客回答早已套好招的俏皮话。也就是说,只要付钱给他,就可以嘲笑他一整晚。” “那么,温波尔那个傢伙——”德拉蒙德不悦地想起这个麻烦。 “这位温波尔呀,”巴兹尔·格兰特微笑说道,“再也不能玩弄他的小聪明了。他是有一些优点,比如说姿态高雅、发色银亮等等,可是,至于那些漂亮话所需要的聪明才智,可就全靠躺在地板上的这位朋友了。” “这傢伙!”德拉蒙德愤怒地喊,“真该把他送入监牢!” “哦,不!”巴兹尔宽容地说,“他不该坐牢,他应该参加‘奇职怪业俱乐部’。” 雌雄莫辨 物质反抗人类的斗争——我相信这是真的——现在已经演化到奇特的地步。对抗、打击人们的事物,并不是庞然大物,而是最细微的事物。世界上最后一头长毛象的尸骨早已腐朽,它虽然浩大,却不过只是具残骸而已。暴风雨再也不能够吞噬船队,山上的野火也再也不会毁灭城市。不过,我们还是要和微小的事物进行永恆的苦战——比如说,细菌和领扣。当我思考着上述问题时,也正在对付一颗领扣——我和它的关系是势均力敌的。我正想把它穿过衣领时,有人大声敲门。 当时我以为是巴兹尔·格兰特来接我了。我们准备出席晚宴,这就是为什么我忙着更衣的理由。他大概想找我结伴同行,虽说我们原本打算各自出席。这场迷你晚宴的主人是他的老朋友,她是一位和善的女士,具有非传统的政治理念。她希望我们在席上认识另一位客人,弗雷泽船长,一位小有名气的人,还是一位研究黑猩猩的权威。因为巴兹尔是女主人的老友,而我并不认识她,所以,巴兹尔很可能临时决定(以他社交方面的天才)邀我一道出席,以免我觉得不自在吧!这个推论,和我其他的推论一样无懈可击——然而,上门的人却不是巴兹尔。 对方经由门房传给我一张写了字的名片:“艾利斯·肖特牧师先生”,并在名字下方写了一些铅笔字:“烦请共谈片刻,因为该事甚为急迫”。文字虽然在仓促间写成,笔迹却颇为端秀,显然出自一位绅士之手。 这时我已经征服了领扣,老天英明,神可以降服万事万物。这是可贵的事实。接着,我套上西装背心以及礼服外套,连忙走进客厅。访客一见我进来就起身,像是一只拍打翅膀的海鸥——我找不出更好的形容词了!他拍打右臂上的苏格兰格子披肩,又拍打一双可怜的黑手套,还拍打他的衣服。当他起身的时候,也拍打着他的眼皮呢——我并没有夸大其词。他是个额头很高、白髮白须的神职人员,像是很容易手足无措的类型。他说: “真抱歉……真是抱歉……抱歉极了……我来这里,我只能这么说,我只能以自己的立场说……我来拜访您,是为了一件重要的事……请原谅我——” 我告诉对方我不会介意,并请他继续说。 “我要说的是,”他咕哝着说,“真是要命!我的生活原本很平静。” 我急着出门,因为我已经很怀疑自己能否准时出席了。不过,这位老先生诚恳的悲苦气息,让我觉得自己的处境根本算不上什么。 我表现得很有风度: “请继续说吧。” 可是,这位老绅士早已察觉我的一丝不耐烦,显得更嗫嚅了。 “真是对不起,”他怯生生地说,“我真不该来的,可是,您的朋友布朗少校建议我来府上——” “布朗少校?”我开始有点兴趣了。 “是的,”肖特牧师先生热切地拍打苏格兰格子披肩,“他说,您曾经帮他脱离困境——啊,至于我的难题,亲爱的先生,这攸关我的生死。” 第16页 我心绪混乱,倏地站起来。 “肖特先生,您的事很费时吗?”我问道,“我正急着出门参加晚宴。” 他也站起来,全身颤抖,尽管他的心里有些障碍,可还是站得很挺拔,无愧于他的年岁以及身份。 “我没有权利要求您,先生,我完全没有权利要求您,”他说,“如果您就要出门赴约了,您当然……有充分的理由,当然有充分的理由。不过,等您回家时,就会发现有个人送了命。” 他坐了下来,不住发抖,像个果冻一样。 当时,在几分钟之内,晚宴在我心中的价值已经消减得微不足道了。我并不想去认识一位爱谈政治的寡妇,也不想去见一位收集人猿的船长。我所关心的,是这位亲切、步履蹒跚的老牧师,以及他眼前的危机。 “要来一根雪茄吗?”我问他。 “不,谢谢。” 他带着难以言喻的尴尬,仿佛不抽雪茄是很见不得人的事。 “喝杯酒好吗?”我说。 “不用了,谢谢,不用了,谢谢,我现在不能喝……”他诚恳而神经质地回答。他像是那种其实滴酒不沾、却常夸口改天可以喝上一整晚朗姆鸡尾酒的人。“现在不能喝,谢谢。” “您需要什么吗?”这个彬彬有礼的老笨驴令我感到难过,“来杯茶吧?” 他眼中露出一丝挣扎。我说服了他,给他泡了一杯茶。茶一端给他,他就像个酒鬼,捧着茶杯当白兰地似的喝着,然后,靠着椅子说: “斯温伯恩先生,我一向安稳度日,从没碰过大风大浪。身为艾塞克斯郡朱兹意的牧师,”他以虚荣的口吻说,“想不到这种事竟然会发生在我身上。” “发生了什么事?”我问。 他突然挺了挺身子。 “身为埃塞克斯郡朱兹意的牧师,”他说,“从来没有人强迫我扮成老太婆,也没有人强迫我在一件罪行中扮演老太婆的角色,从来没有过。我的经歷可能只是一件小事,真的不算什么,可是以前我从未遇到过这种事。” “我也没听说过,”我说,“这不在神职人员的工作范围内吧?抱歉,我对教会不熟,如果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请见谅。你说你打扮成——什么?” “老太婆,”牧师严肃地说,“一个老太婆。” 我心想,要把他打扮成一个老太婆实在太简单了,根本不用费工夫,他已经够像了。可是,这件事显然比较像悲剧而不像喜剧,我只好有礼貌地说: “请问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 “这得从头讲起,”肖特先生说,“我会尽可能把我的故事说清楚:今天早上十一点十七分,我离家到村里拜访。首先我拜访了杰维斯先生,他是我们‘教徒休闲俱乐部’的会计。我和他清点了一些帐目,因为园丁巴基斯帮忙整理网球草坪,要付给他一些酬劳。接着我去拜访阿诺特夫人,她是一位非常虔诚的信徒,可惜长年卧病在床。她写过几份布道小册,还写了一本叫做《野蔷薇》的诗集除非我的记忆力有问题。” 他说出这些话的时候,不只是谨慎而已——很矛盾,他很谨慎,同时又很热切。我想,他的脑子里大概充满了推理小说中对于侦探形象的模拟记忆,那种侦探,总是严峻地要求查出一切事物的真相。 “接着呢,”他小心翼翼地往下说,“我就去拜访卡尔先生,当然不是詹姆斯·卡尔先生,而是罗伯特·卡尔先生,他是我们风琴师的临时助手。和他谈话之后——谈话的主题是关于一名唱诗班少年,有人指控他破坏管风琴,可是我目前并不能对这件事发表意见——我就到布莱特小姐家参观多加6慈善会的活动。多加慈善会通常是在牧师家中举行的,可是因为我太太的身体不大舒服,布莱特小姐便好心地主动接替主持。她才刚到我们的村子不久,却已经在教会活动中扮演非常活跃的角色了。多加慈善会一直是我太太全权管理的,其中除了很活跃的布莱特小姐之外,我几乎不认识其他的成员。可是我说过要探访她们,所以就去了。” “当我抵达那里的时候,我只见到布莱特小姐以及四位少妇,她们正忙着缝衣服。当然,对任何人来说,就算是执迷于探索真相的人,要记得或复述一场谈话的详细内容,是很不容易的。如果这番谈话,即使出于令人敬仰的求知心,并没有让人留下深刻印象,就更难让人记得了。实际上,呃,当时的谈话内容大致上是关于袜子的。不过,我倒是清楚地记得这些老处女当中,有一位很瘦,披着羊毛披肩,好像觉得天气很冷,我记得她叫做詹姆斯小姐。她提醒大家天气多变化。接着,布莱特小姐递给我一杯茶,我也喝了,可是我想不起来当时说了什么。布莱特小姐是位身材粗短的白髮女士。在这一群女士之中,另一位吸引我注意的是莫布雷小姐,她身材小巧,颇富贵族气质,头髮银白,嗓音高亢。她是她们之中最引人注意的。她针对围兜的话题发表了不少意见,想法强势而激进,却也不忘向我致意。的确,除了她之外——虽说五位女士的穿着全是一身黑——其他四位女士在你们这些世俗人眼里都是很邋遢的。” 第17页 “大约谈了十分钟之后,我起身离开,可是这时我就听见了某句话——怎么说,这句话好像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 “你到底听到了什么?”我不耐烦地问。 “我听到,”牧师严肃地说,“我听到莫布雷小姐(银髮的那位)对詹姆斯小姐(穿戴羊毛披肩的那位)说了些匪夷所思的话。我一听到那些话,就马上强迫自己记住。一离开现场,便立刻找了纸片,把我记得的内容写下来,纸片现在就在我身上。”他在胸前的口袋里翻出那张纸片。“我听到莫布雷小姐对詹姆斯小姐说出:‘现在该你了,比尔7。’” 他坚定严肃地说了这些话之后,瞪着我好一阵子,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观察深信不疑。他把光头进一步伸近炉火,接着继续说他的故事。 “她说的那句话真吓人,我一点也不能了解那句话的意思。这句话最特别的地方是,居然会有妇人把另一位女士称为‘比尔’。我说过,我的见识可能不够渊博,没有出嫁的小姐聚在一起的时候,可能会有一些我没听过的奇风异俗。可是,这句话在我耳中听来实在太古怪,当时我差点就出口咒骂——希望您不要误会我的用语——起来。‘现在该你了,比尔。’这句话并不是以上流人士的口音说出来的。可是,我说过,莫布雷小姐说话的特色就是高尚的口音呀!实际上,我觉得,即使以上流人士的腔调来说‘现在该你了,比尔’这句话,也不是很恰当。” “那时,我真的被这句话吓到了。不过,紧接着发生的事更让我惊讶。那时,我手里拿着帽子和雨伞,惊惶地看了看她们,却发现披着羊毛披肩的那位细瘦女士挡住大门,不让我走。可是她手上还忙着编毛线,所以我以为她挡住门站着的姿势,只不过是一位老处女的古怪习惯,她大概不知道我有意告辞。” “于是,我便很客气地说:‘詹姆斯小姐,真不好意思打扰您,可是我真的要告辞了。我,呃——’接着我打住不说了,因为她答话了。她的话很简短,像是公务应酬的话,不过,她既然说出那么怪的内容,我的反应自然也就可以理解了。她说的话,我也记了下来。我完全听不懂她在讲什么,只记得那些字的发音。她说——”肖特凑近了纸片查看他的笔记。“她说,‘押一下,肥头。’接着她好像说‘是个杯子’还是‘是个肥子’。到底是我疯了还是她们疯了?这时,我最后的希望出现了——我可敬的朋友兼帮手布莱特小姐站在壁炉前说:‘把那个老秃头搁在袋子里,萨姆,在你开始鬼扯淡之前把他给捆好。在那个戏院里,你还得干这种事好一阵子。’” “我快昏过去了,这一切是真的吗?我以前曾经想过,嫁不出去的女士们可能会组成一些可怕的暴力组织,禁止外人参加的那种。我隐约记得,在我苦学的那段时光,我从前也算是个小小的学者,可是现在呢,唉,生锈了,我读过布纳·迪娅8以及女子秘密组织的传奇故事,也知道女巫的聚会。当布莱特小姐从后头抱住我时,我整个人神智恍惚,正努力回忆着有关月神黛安娜的诗句。接着她的手臂把我举起来,这时我马上了解,抱住我的并不是女人的手臂。” “布莱特小姐——或许应该说是,这个本来被我称做布莱特小姐的人——她手里举着一把左轮手枪,露出夸张的笑脸,挡在我面前。詹姆斯小姐还是靠着门,可是她这时已完全变了一个人,她完全不像个女人,这真是叫人惊讶!她踢着鞋跟,双手插在口袋,帽子歪戴着,她是个男人。我是说,他是个女——噢不,她并不是个女人,她——我是说‘他’……他是个男人。” 肖特先生一副不堪其扰的样子,吃力地想同时把性别问题以及他的苏格兰披肩安顿好。他继续述说他的遭遇,音调则更是紧张高亢了。 “莫布雷小姐,她——他,像是铁圈似的箍住我。他用她的手臂——我是说她用他的手臂,缠住她的脖子——我是说我的脖子,所以我没办法喊救命。布莱特小姐——我是指布莱特先生,不是布莱特小姐的先生——他拿左轮手枪对准我。另外两位女士——或者呃,绅士吧,在后头翻找一些袋子里的东西。后来,我终于想通了:他们一定是假扮成女人的罪犯,他们想绑架我!他们想绑架埃塞克斯郡朱兹意的牧师,也就是我。可是,为什么呢?他们是不信教的人吗?” “那个倚门而立的歹徒大声叫着:‘赶快,艾利!快给这老头看看我们在玩什么把戏,然后就熘了吧。’” “‘死没良心的,’布莱特小姐说——我是指持枪的男子。‘我们干吗让他看那么多?’” “‘你这个死臭美的还是听我的吧,’倚门而站的男人说,他们都称唿他为比尔。‘一个了解状况的傢伙可以抵得上十个不懂状况的傻蛋,这种傢伙就算他是个糟老头都算。’” “‘比尔说得有道理,’把我抓起来的那名男子哑声说道——他本来是莫布雷小姐。‘快,把照片拿出来。’” 第18页 “那个持枪的男人走向房间另一边,另外两个女人——我是指男人,在那里翻找行李袋里头的东西。他向他们要了某件东西,他们也给了他。他又走回我面前,把那件东西给我看。那件东西真是令我惊讶——所有那天发生的怪事和那件东西相比较,都算不了什么了。” “他拿给我看的,竟然是我自己的相片。那样一张照片会落在这些歹徒手中,或多或少会让人惊讶。可是惊人之处还不止这些,我实在太讶异了。那张照片拍得很好,是用传统照相馆的设备拍的。在照片中,我把头斜靠在手上,背景是一片手绘的森林景色。可见这不是一张随意拍出来的照片。我在照片里的姿势是刻意摆出来的。可是,问题是:我根本没有摆过这种姿势照相!事实上,我根本没有拍过这种照片!” “我反覆端详了这张照片,看起来,这张照片有很多地方经过修整:照片上了光、加了框,框上的玻璃片也遮去了一些细节。可是,我的确在照片中看见自己的脸、自己的眼睛、自己的鼻子和嘴巴,以及自己的头和手,这全都出自专业摄影师之手。但是,我从来没有在任何摄影师面前摆过这种姿势。” “‘看看这个了不起的奇蹟吧!’手持左轮枪的人说道,他口气中的幸灾乐祸来得真不是时候!‘牧师,准备去见你的上帝吧!’他这么说着,便把相框上的玻璃移开。玻璃片移开之后,我才发现照片上涂抹了一些白色颜料,画出白须和教职制服的衣领。被颜料挡在下面的,是一位老妇人的肖像。她穿着黑衣服,在森林风景画前面,把头斜靠在手上。这位女士和我长得一模一样!只要加上鬍子和衣领,就活像是我的翻版!” “‘有趣吧,不是吗?’叫做艾利的男人说,并把玻璃装回相框上。‘了不起,真像啊,牧师。这位女士一定很满意,你也会满意的,我们当然更满意,毕竟这一切都是我们的功劳。你认识霍克上校吧?他住在这一带。’” “我点点头。‘嗯,’艾利指着照片说,‘照片里的人就是他的母亲。就是这位母亲将他抚养成人。’然后,他就向那位很像我的老妇人行了一个军礼。” “‘告诉这位老先生他该做些什么,还有他的下场会是什么。’在门边的比尔突然说。‘嘿,肖特牧师,我们不会伤害你的。如果你不介意,我们要送你一点纪念品,好弥补你所受的委屈。你看看这老妇人的衣服——哇,你如果穿上她的衣服,一定很可爱。’” “‘比尔,你实在很不会说话。’”在我身后的男人这么说,“肖特先生,事情是这样的,今晚,我们要去见这个叫做霍克的男人。也许他会亲吻我们每一个人,还会开香槟来待客。也许他不会这么做,甚至说不定当我们离开时,他就已经断气了。不过,我们横竖就是要去看他。你知道吗,他平常都把自己关在家里,任何人敲门他都不开。你不知道吧?可是我们知道,唯一能够让他开门的人,是他妈。唉,真是妙极了,巧极了。”他说话的音调很古怪,‘我们真是走狗屎运了——你,就是他的老妈。’ “‘我第一次看到她的照片时,’名叫比尔的人若有所思地摇着头说,‘我一看到老妈的照片,我就说:“这不是老肖特吗?”我就是这么说的,老肖特。’” “我喘着气问他:‘你们这群疯子,这是什么意思?你们要我做什么?’” “‘很简单的,我可爱的圣人。’拿枪的男人故作幽默地说,‘你给我穿上这些衣服。’他指向房间一角的女装和女帽。” “斯温伯恩先生,接下来的细节,就恕难奉告了。我那时真的没有其他的选择,我无法同时对抗五名男子,更何况他们的手枪里都填上了子弹。先生,五分钟之内,朱兹意的牧师就打扮成一位老妇人了。如果你要说我变成了别人的妈,也无妨。接着,我就被拖到屋外,成了他们的共犯。” “那时已经是黄昏,因为是冬天,所以不久就要天黑了。我们走在狂风吹掠的暗路上,前往霍克上校一人独居的屋子。我们是路上最古怪的一群人,在路人的眼里看来,我们是六位可敬而节俭的老妇,身穿黑衣,头戴精美而老旧的仕女帽。可是,我们其实是五名歹徒外加一个神职人员。” “我得长话短说。那时,我走在路上,脑子里像是风车一样翻转着各种逃跑的念头。要喊救命吗?我们和民宅隔得很远,我如果轻举妄动,就只有死路一条,他们顺手就可以砍了我、闷死我,再把我丢到水沟里。若要拦住路人,向路人解释我的处境,也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件事真是太过于荒谬疯狂了。就算我有机会向路上的信差或送货员说出我的故事,同行的歹徒也会趁隙开熘,甚至他们也大可再把我从路人面前掳走,因为我就像是一个不幸抓狂或喝醉的人。这最后的想法,倒是个灵感,虽然也非常危险。如果真要这么干,朱兹意的牧师不就得要装疯卖傻子?当时好像也没有其他的选择了。” “我乖乖地和其他人走上一条废弃的道路,并且很努力地模仿他们、跟随他们。他们的步伐很快,可是仍然很有女人味。走着走着,我看到一柱路灯,有个警察站在灯下。我打定主意了——本来,我们一行人都很拘谨,很沉默,动作很利落。可是,一等我们走近警察面前,我便突然扑上前,开始狂叫起来:‘吼嘿!吼嘿!吼嘿!统治大不列颠!剪掉你的头髮!唿——啦!啊!’这些话,从我扮演的这个角色嘴中喊出来,的确很是奇怪。” 第19页 “警官马上就提灯照看我的脸,看我这个冒牌老醉妇的狼狈相。他嗓音粗嘎地说: “‘怎么啦,老妈妈?’ “‘乖乖回我这里来,小心我把你的心给挖出来。’萨姆在我耳边沙哑地叫道,‘快住口,省得挨揍。’这些话还挺吓人的,特别是,这还是从一位打扮得体的老太太口中说出来的,更是可怕。 “可是我还是吼,一直吼,我豁出去了!我反覆嚷着一些可笑的歌词——真不好意思,都是那些混小子在村里音乐会上唱的内容。我的身子晃来晃去,像是快要倒下来的九柱戏9柱。 “警察说:‘女士们,如果你们不能让你们的朋友安静下来,我就要把她带走了,她实在醉得一塌煳涂!’ “我听他这么说,就更卖力地装疯卖傻了。我从未干过这种事,可是我把潜能逼出来了。一大堆我从未听过的话,就从我张大的嘴巴中源源不断地吐出来。 “‘等我们把你带回去之后,’比尔悄悄地说,‘你会喊得更大声,因为我们要把你的脚板给烧掉!’ “虽然他这么说,我还是拼命唱出那些欢乐的曲调,可是心里害怕极了。这五名男子的脸、从仕女帽下望出来的眼神,真的是最可怕的梦魇了!他们的外表像是乡巴佬,表情却近似恶魔!就算在地狱,也不会有更吓人的情景吧! “在那恼人的一刻,我突然意识到:警察听到我们的喋喋不休,加上几可乱真的老太婆装扮,一定会把我们放走的。他在犹豫,没有什么会比犹豫的警察更糟!于是我一不做二不休,跳上前去,把我的头抵在警察的胸口,大叫起来——如果我没有记错:‘噢,好疼呀,我瞎啦,比尔。’在那一瞬间,我非常清楚自己还是埃塞克斯郡朱兹意的牧师。 “这个最后的赌注救了我,警察紧紧揪住我的脖子说:‘跟我回局里去!’可是,比尔以假乱真的女性嗓音插进来。 “‘噢,拜託啦,警官先生,不要为难我们的朋友啦。我们会好好把她带回家的。她确实喝了太多酒,可是她还是个女士呀,只不过,怪了一点。’ “‘她撞到我的肚子了。’警察简洁地说。 “‘她有时候就是很古怪。’萨姆诚恳地说。 “‘请让我把她带回家吧,’比尔又以詹姆斯小姐的身份说话,‘她需要有人照顾。’ “‘没错,’警察说,‘那么就让我照顾她吧。’ “‘这样不好吧,’比尔急着叫起来,‘她要的是朋友。她需要一种特别的药,只有我们才有。’ “‘是啊,’莫布雷小姐也激动地说,‘警官啊,其他的药都没有效。她的病很少见。’ “‘我很好!咕叽,咕叽,咕!’朱兹意的牧师这么说——真是一辈子的脸都丢光了! “‘女士们,听好。’警官严肃地说,‘我不喜欢你们这位朋友的怪模样,我不喜欢她的歌,我也不喜欢你们的样子。我看过不少人,穿得很规矩,和你们一样,可是那些人实际上却是坏蛋。你们到底是谁?’ “‘我们没有把身份证带在身上,’莫布雷小姐以一种很有尊严的口吻说。‘我们也想不通为什么我们要被一个公务员侮辱。你怎么可以对女士无礼?你拿了薪水,就该保护我们啊!没错,你是可以带她走,这位不幸的老太太身体虚弱,你大可占她便宜,可是如果你以为这样就可以恐吓我们,就大错特错了!’ “他的一番话,听起来很像一回事,又架势十足,所以,一时之间警察有些动摇了。迫害我的那五个人,在夜色的掩护下,显出稍纵即逝的恶鬼般的脸色,迅速消失在黑暗之中。他们走了。打从刚才警察提灯察看开始,这批歹徒的脸就像走马灯似的在我眼前转来转去,我意识到唯有现在才是逃跑的好时机。 “这时,我慢慢坐在路边苦苦思索。刚才由于歹徒就在旁边,我不得不假扮成醉鬼,因为,如果我改用理智的口吻来解释实情,这名警官会以为我已经略为康復,而把我交回朋友的手中。无论如何,如果我想试试看的话,现在正是向他说明实情的好时机。 “不过,我并不想冒这个险。也许是命运捉弄吧,它就是要让我假扮醉妇。更何况其他人未必相信我没醉。人生固然有很多的机会,可是有时在千钧一髮之际,你就只有一条路可走,一个英国教会的牧师就是得假扮成醉妇啊! “我东倒西歪地爬起来,警察略略扶着我,我虚弱且安静地走了一百码的路。警察一定以为我太困、太纤弱了,因此不可能逃走,所以他只是轻轻地扶着我。他把我拖在身后,过了一个路口、两个路口、三个路口、四个路口,把我当成迟钝、缓慢又不情愿的老女人。到了第四个路口,我突然挣脱他的手,像是一头髮疯的鹿,直冲向大街。而那个警察呢,他根本毫无心理准备,他长得很胖,这时路又黑。我跑了又跑,五分钟之后,我知道我自由了。半小时之后,我就来到神圣星光笼罩之下的田野,我脱掉要命的披肩和帽子,把衣物埋在泥土里。” 老先生说完故事,再度把身子靠回椅背。他的故事内容以及他说故事的方式,越听越有意思。他是个老傻子、迂腐得要命,不过,他也是个乡野出身的人,是一位绅士。在千钧一髮之际,他展现出了勇气和运动本能。他用了许多过时的词语来说他的故事,可是他的故事具有一种令人信服的真实感。 第20页 “那么,现在——”我想说点话。 “现在,”肖特卑微而用力地向前挺身说,“斯温伯恩先生,现在,那位可怜的霍克怎么办呢?我并不了解那些歹徒有什么意图,也不知道他们说的话哪些是真哪些是假。但是,显然有人要遇到麻烦了。我个人不方便去报警——你也看得出我的苦衷——再说,警方也不会相信我说的话。我该怎么办?” 我拿出手錶来看,已经十二点半了。 “我的朋友巴兹尔·格兰特,”我说,“是最好的求助对象。我们今晚本来都要参加同一场晚宴,现在他应该已从晚宴回家了。我们叫辆车去找他,你介意吗?” “一点也不介意。” 他礼貌地起身,把他那条可笑的格子披肩收好。 在马车摇摇晃晃的声响当中,我们来到兰贝斯昏暗的劳工住宅区,这里就是格兰特住的地方。我们踏上脆弱的木头阶梯,来到他家门口。走进杂乱、木板隔间的客厅,我看见木头长椅上随意搁着巴兹尔的雪白衬衫以及皮外套。他正在喝睡前酒。我猜得没错,他刚从晚宴回来。 艾利斯·肖特牧师又把他的故事说了一遍。巴兹尔诚恳认真地倾听,他对任何人都是这么用心。故事说完了,巴兹尔提出一个问题: “您是否认识一位弗雷泽船长?” 我大为惊讶,这位我们本该共进晚餐的阔猿猴搜集家,和此事根本毫不相干,所以我瞪了巴兹尔一眼。我并未留意肖特的表情,只听到他紧张地说: “我不认识他。” 可是,从肖特的回答和态度之中,巴兹尔似乎看到什么很有趣的东西:他的蓝色大眼睛死盯着这位老牧师。他的眼神非常平和,眼珠却像要凸出来似的。 “您真的确定吗,肖特先生?”他又问一次,“您不认识弗雷泽船长?” “是的。”牧师说。 我困惑地发现,牧师的神态又回到今晚我刚见到他时的羞涩,语调不再激越。 巴兹尔灵巧地跳起身。 “那么,我们该做什么就很清楚了,”他说,“亲爱的肖特先生,您还没有进行调查工作吧?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一起去见弗雷泽船长。” “什么时候去?”神职人员结结巴巴地问。 “现在就去。” 巴兹尔伸手去拿他的皮外套。老牧师站了起来,全身发抖。 “我觉得没有必要。”他说。 巴兹尔又把皮外套丢回椅子上,把手揣在口袋里。 “哦?”他口气夸张,“噢,您认为这样做是不必要的?那么,”他故意以很标准的发音说,“那么,艾利斯·肖特牧师,我只能说,我想要欣赏一下您把鬍子拔掉后的尊容。” 听到这些话,我也不得不站起身,因为我生命中的大悲剧出现了。有幸和巴兹尔这样的知识分子亲密相处是很有意思的,可是我总觉得多彩多姿和癫狂之间只有一线之隔,他的脑子里充满了疯狂的念头。巴兹尔的疯癫,在我看来,就如同索命的心脏病,这种病随时随地都可能发作——田里、车上、观赏日落或在抽菸的时候。现在,它又来了!此时此刻,照理说巴兹尔·格兰特应该伸手拯救别人,可是他却发起疯来了。 “您的鬍子,”他一面喊一面逼近肖特,眼睛炯炯发亮。“请把您的鬍子交给我,还有,您的秃头。” 老牧师不由得向后方退了一两步,我走上前阻止。 “巴兹尔,坐下来!”我请求他,“你有点失态了,喝你的酒吧。” “鬍子,”他严肃要求,“鬍子!” 说着说着,他竟然就扑到老绅士身上。而老肖特也很快地夺门而出,却被拦住了。结果,原本安静的客厅,在他们两人的争执之下,变成了群魔殿以及默剧表演场,椅子被掀翻,桌子也被推倒,发出雷鸣般的响声,屏风被打烂,陶器碎了一地。可是,巴兹尔·格兰特还是在艾利斯·肖特牧师身后追赶唿喊。 我也在他们两人的追逐中看出一些蹊跷,让我百思不解。艾塞克斯郡朱兹意的艾利斯·肖特牧师,此刻的举止和我之前所感觉到的大不相同。或者该说,我以为,依他的年岁和处境,他现在的举动并不合理!他竟然可以躲闪、跑跳、打斗,这种气力在十七岁的小伙子身上也不多见,而在他身上展现就更像是童话闹剧了。再说,他也不像我设想中那么担惊受怕。他的眼中甚至有种乐在其中的神情,而巴兹尔也是。当中必定有什么奥妙。他们两人竟然笑成一团! 最后,肖特被逼到墙角。 “好了,好了,格兰特先生,”他喘着气说,“你也不能拿我怎样,我的所做所为是合法的。而且,我又没有伤害任何人。这一切只不过是社交的游戏,格兰特先生,我们的社会太复杂了,所以会有这样的玩法。” “老兄,我并不责怪你,”巴兹尔冷冷地说。“不过我还是要你的鬍子,还有你的头套。这些道具都是弗雷泽船长的吗?” “不,”肖特笑着说,“这是我们自备的,不是弗雷泽船长的。” 第21页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差点尖叫起来了。“你们两个人都在该死的梦魇中吗?为什么肖特先生的秃头是弗雷泽船长的?怎么可能呢?弗雷泽船长和这件事究竟有什么关联?他到底怎么了,巴兹尔?你不是刚和他吃过饭吗?” “不,”格兰特回答,“我并未赴宴。” “你没有参加索顿女士的晚宴?”我瞪着他问道,“为什么没去?” “嗯,”巴兹尔脸上慢慢泛起一阵奇特的笑意,“事实上,我是被一位访客耽搁了。那位访客现在被我关在卧房里。” “他在你的卧房里做什么?”我又追问。 我已经可以承受他的胡言乱语了,就算他说他把访客关在煤洞或背心口袋里,我都不会觉得奇怪。 格兰特走向里头的房间,打开门,走进去。等他出来,就带来了这个疯狂夜晚的最后一道奇观。他带着歉意走进客厅,抓着某人的颈背——那是一位微跛的神职人员,秃头,鬍鬚发白,披了一件苏格兰式的披肩。 “各位请坐。”格兰特起劲地拍着手喊道,“各位坐下来喝杯酒吧。正如您刚才所说的,你没有伤害任何人。可是,如果弗雷泽船长事先知会我一声的话,他就不必花这么一大笔钱了。两位也不喜欢这种方式吧?” 这两位冒牌的神职人员,带着一模一样的微笑,啜饮着勃艮弟美酒,笑着听巴兹尔说话。其中一位把鬍子轻松扯下,放在桌上。 “巴兹尔,”我说,“如果你是我的朋友,拜託,说清楚怎么回事!” 他又笑了起来。 “我的小天使,你所收集的‘奇职怪业’,又多了一个样本啦。这两位绅士——现在我正在向他们敬酒——是‘耽搁专家’。”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问。 “先生,这件事非常简单。” 那位原本自称是肖特牧师的人回答我,听到声音后,我大感惊讶,因为他的声音已不復亲切,变得轻快尖锐而浮夸,分明出自城市年轻人之口。 “这一切真的不算什么,顾客花钱请我们用谈话拖延别人的时间——当然前提是不能伤害别人——顾客希望我们帮忙拖延几个小时。至于弗雷泽船长……”说到这里,他迟疑了一下,微微一笑。 巴兹尔也微笑地插嘴。 “事实上,弗雷泽是我的好友,他希望我们两人都不要赴宴。因为今天深夜他就要搭船前往东非了,而预定和我们一起用餐的那位女士,呃,她算是‘他生命中的罗曼史’。弗雷泽希望在晚宴整整两个小时里,他可以全心陪伴那位女士,因此雇用了两位可敬的绅士来耽搁我们出席,免得我们当电灯泡。” “当然啦,”自称肖特的那位先生向我道歉,“为了要让一位绅士留在家里而不去赴女士的约,我只好找出一个无法抗拒的藉口,越是十万火急越好,我不能找一个太温和的藉口。” “哦,”我说,“我饶了你,你不必故作温和。” “谢谢您,先生。”他满怀敬意地说,“欢迎您向其他客户推荐我们,我们一定万分感谢。” 另一个人自在地把头套掀开,露出浓密的红髮。他说起话来轻飘飘的,大概是因为巴兹尔那瓶美酒的魔力。 “两位先生,我们这一行越来越风行了,真棒,我们的办公室从早忙到晚呢。我相信,两位以前一定常常碰上我们,只不过要十分留意才会认出我们是谁。如果两位急着和人会面时,却遇上一个老单身汉,不断以狩猎的故事来纠缠两位,那么,那个人就是我们公司派来的。如果两位想去拜访罗宾逊家时,正好有一位女士上门宣传教义,拖延好几个小时,那么,那位女士就是我们公司的人。可是,先生,客户罗宾逊在暗地使的手脚,是看不出来的。” “可是有一件事,我还是不懂,”我说,“为什么两位都扮成牧师?” 那位自称是肖特牧师的男子,眉间闪过一丝阴影。 “这是个误会,先生,”他说。“不过,这不是我们的错。这全是因为弗雷泽船长太大方了,他要求我们提供最昂贵的服务来耽搁两位。在我们公司里,收费最高的是冒牌牧师,因为牧师最容易赢得敬爱,也比较难以扮演。出动冒牌牧师,每次收费五枚金币。我们很好运,因为公司很满意我们的演出效果,所以,目前我们就专门假扮牧师了。在此之前,我们曾以两年的时间扮演上校,上校在我们的收费标准中,排在第二级。假扮上校,费用是四枚金币。” 每回德拉蒙德·基恩中尉一离席,人们就会在他身后议论纷纷。这些议论,源于他的某些特色。他身材瘦小、无所拘束,穿的衣服也是轻盈松垮的,通常是白色,仿佛活在热带。他苗条优雅,像一头豹子,而且也恰巧有一对不安分的黑眼珠。 他一文不名,有某种穷人的习性,并且彻底地加以发扬光大,令不少可怜的失业者都相形失色——我是指,他酷爱搬家的怪异习性。在伦敦这个人造文明的心脏,搬家是很稀松平常的事。不过,在这个焦躁的城市,就连衣衫褴褛的流浪汉,也不会像这位身穿宽松白衣的优雅军官那么居无定所。根据他的说辞,年轻气盛时,他射杀过不少猎物,战利品小至松鸡大至大象。而据他的朋友说,中尉向来弹无虚发,连月亮都想射下来。这种别致的说法让人联想起某种神秘有趣的深夜狩猎活动。 第22页 他不停地搬来搬去,从这个教区搬到那个教区,不过,无论走到哪里,他都会带着一套装备。那套装备包含了五样东西:两根绑在一起的看起来古怪、刀面宽大的矛——我猜,这种武器是某个野蛮部族的产物、一把绿色的伞、一大本破旧的《匹克威克外传》10、一支猎枪,以及一大瓶不曾打开过的东方酒。每到新居,他都会把这些东西带去,即使只住一夜也不例外。他随身带着这堆东西,也不加遮掩,只用几根细绳或稻草捆起来,取悦了不少贫民窟里爱幻想的穷孩子。 差点忘了说,他还总是带着他那把老旧的战刀。不过,这就和他另一个古怪的毛病有关了。他虽然瘦小又有活力,可是不再年轻了。那撮义大利式的乱糟糟的鬍鬚还保持乌黑,可是他的头髮实在灰白得很。他的脸孔带着义大利式的欢愉,却也歷尽了沧桑。一个中年人,离开军队时还只有中尉这样的初级官阶,实在不算多见,也不值得鼓励。人们信任的是谨慎与稳定。诸如不断搬家之类的奇闻异事,对这位神秘的绅士来说只是有害无益。 近来,他常讲述一些冒险故事,可是只换来惊嘆,却无法赢得尊敬。这些故事大多发生在一些奇特的地方——道德高尚的人在那里也可能误入岐途——譬如鸦片馆或赌场。他说得绘声绘色,生动无比,好像还带着贼窝的一股热乎气儿,或能闻得到食人族仪式中飘起的怪异烟味。无论听众相不相信这些故事,对基恩来说都没有什么好处——如果故事是假的,他就是个骗子;如果故事是真的,再怎么说,他只是个混混。 他才刚离开房间,我、巴兹尔以及巴兹尔的弟弟鲁伯特——那个业余的侦探——又一如往常地讨论起他来。鲁伯特·格兰特是个聪明的年轻小伙子,不过他也有一种倾向:当年轻和聪明这两种特色凑在一起时,通常就会产生一种过度的怀疑主义。目之所及,他都能从中发现可疑和罪恶之处,并找到无穷的乐趣。我经常被他那种孩子气的疑心病激怒。可是,这一次,我却觉得他说得对极了。也因此,当巴兹尔出口反对他时,我甚感惊讶,虽说这个当哥哥的只不过是幽默地揶揄他。 连我这个天性单纯,容易相信别人的人,也不会买基恩中尉的帐。 “巴兹尔,你不是认真的吧?”我说,“你真的以为那傢伙曾和南森·一道偷渡过?你相信他曾经假扮成疯狂的伊斯兰教的神职人员?” “他是有一项缺点。”巴兹尔若有所思地说,“或者,也可以说是优点,全凭你怎么去看待它。他说出真相的方式过于直接大胆,他太诚实了。” “哦!如果你想自欺欺人,”鲁伯特不屑地说,“也请你编得好笑一点。比如说,你可以说他一辈子都住在古老的庄园里。” “这可不行。因为他很喜欢搬家,”巴兹尔冷静地回答,“而且他喜欢待在古怪的地方。这样,他才可以保持他的特色,也就是说话坦率。人们总是不能理解,不经修饰的实情,其实就是这么吓人、这么古怪。不过,基恩所说的那些怪事,根本不能哄抬自己的身价或满足虚荣心,那些事情太过荒谬,根本没什么好炫耀的。不过,如果是一个有灵性、童心未泯的人,就会做出这些事。” “所以一点也不荒谬了?”他的弟弟嘲笑着,接着说:“你好像很相信报告文学的那一大套术语,你认为‘真实’比‘虚构’还要奇异吗?” “‘真实’当然比‘虚构’来得更奇异。”巴兹尔平静地回答,“‘虚构’是人类心灵的产物,所以合乎人类的思考逻辑。” “得了吧!那位中尉所说的‘事实’,比我听过的任何故事都要奇怪!” “你真的相信那些怪力乱神的话吗?”鲁伯特不以为然。 “我相信基恩的话,”巴兹尔说,“他是个诚实的人。” “我倒想先去访问他那一大票房东太太。”鲁伯特嗤之以鼻。 “我觉得,你最好再三思,”我客气地说,“他的生活方式——” 我还没说完,房门又开了,基恩走进来,头戴一顶白色巴拿马帽。 “我说啊,格兰特,”他手里夹着香菸,在门上敲掉菸灰,“在四月以前,我一毛钱也没有了。借我一百英镑吧?行行好吧!” 鲁伯特和我面面相觑。书桌旁的巴兹尔在转椅上转了一圈,拿起一支羽毛笔。 “这张支票要不要划线?”他边问边打开支票簿。 “说真的,”鲁伯特很紧张地大声说道,“既然基恩中尉觉得在巴兹尔的亲人面前借钱并无不妥,那么我——” “喂,支票给你,痞子。”巴兹尔在不为所动的军官眼前晃动着支票。“你很急吗?” “是的。我现在就要钱,我要去见,呃,一个商人。”基恩说。 鲁伯特很嘲讽地瞄了他一眼,几乎就要向他挑衅说出诸如“那个商人说不定是专收赃货的”之类的话。不过,他说出来的却是: “商人?这个称唿太笼统了吧?基恩中尉。” 基恩勐然看了他一眼,接着暴躁地说: 第23页 “他是那个什么……房屋中介,大概是吧。我要去见他。” “哦!你要去见一个房屋中介啊?真的吗?”鲁伯特·格兰特冷笑说道,“你知道吗,基恩先生,我很乐意陪你去见他。” 巴兹尔窃笑着。基恩中尉有一点受惊,眉头深锁着。 “抱歉,”他说,“你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 鲁伯特的脸色看起来不怀好意,他回答道: “我是说,不知你是否介意,让我们一道拜访那位房屋中介?” 这名访客突然勐地挥起他的手杖。 “好吧!老天爷,来拜访我的房屋中介啊!来参观我的卧室!来检查我的床底下有什么啊!快来搜查我的垃圾桶吧!来呀!” 他的狂怒把我们吓得说不出话来,然后他就拂袖而去了。 鲁伯特·格兰特不安分的蓝眼珠闪动着探索的热情。他立刻赶到基恩身边,表现出一种坦率的同志情谊,他以为便衣警察就是这样向易装歹徒说话的态度对基恩说话。他显然注意到一个细节——旁边的基恩,有一种他不会错认的不安、烦恼以及紧张,这正好支持了他的见解。巴兹尔和我跟在他们身后,心照不宣、不发一语。 在拜访房屋中介的途中,德拉蒙德·基恩中尉领着我们走过一些畸形、令人不安的社区,格兰特兄弟两人不得不注意到这一点。随着街巷越走越窄、越走越曲折,屋檐一家比一家矮,阴沟里塞满了污泥,巴兹尔深锁的眉头上的好奇也越来越明显了。从背后看,鲁伯特的身影填满了整条巷子,像个傲慢的暴发户。最后,在这贫民区的第四、第五条窄巷底,我们突然停步不前。神秘的中尉再次看起来郁郁不欢。在一排窗檐和一扇门上方,有一个脏得要命的门牌,连一家小玩具店的门面都撑不起。门牌上头写了一些字: 皮·蒙莫朗西 房屋中介 “这就是我所说的办公室。”基恩朗声说道,“你们要在门外等一下吗?你们真体贴,这么关心我的福利,可这样就能偷听我和经纪人说话了么?” 鲁伯特的脸色发白,激动得发抖。这时,谁都不能阻止他。 “如果你不介意,”他的双手别在背后,紧握着拳头,“我有权利——” “哦!都进来吧。” 中尉大声说着,如同弃械投降的原始野人。他迳自走入办公室,我们连忙跟在后面。 房屋中介蒙莫朗西老先生孤零零地坐在空空如也的咖啡色柜檯后头。他的头像一颗蛋,下巴有点像青蛙,留了一圈灰亮的鬍子,此外,他还有一个红彤彤的鹰钩鼻。他穿着破旧的黑外套,打着一条文职人员才会打的领带,不过,完全不像文职人员。大致说来,他身上好像缺少了什么,他并不像是房屋中介,而更像是胸前背后都挂着gg板的宣传工,或是苏格兰高地的住民。 我们在房里站了快一分钟,可是那位古怪的老先生并没有注意我们。老实说,他虽然长得很怪,可是我们也没有看着他。大家的目光焦点,是一个在柜檯上头爬行的东西,那是一只雪貂。 鲁伯特·格兰特打破了沉默。他以一种温和但冷静的音调发言,这是他为了应付重要场合在卧室苦练许久的成果。他说: “请教一下,您是蒙莫朗西先生吧?” 这位老绅士一惊,困惑地抬起眼睛,揪住雪貂的脖子,把它活生生地塞入长裤口袋,很不好意思地笑着说: “是的。” “您是房屋中介吗?”鲁伯特问道。 偏好调查犯罪的鲁伯特一定乐透了,因为蒙莫朗西先生不安地瞄着基恩中尉,在场的人当中他唯一认得的人。 “您是一位房屋中介吧?”鲁伯特又喊道。 这句话听起来更像是:“你是一个贼吧?” “是的……嗯,是的。”这名男子颤抖地说,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近乎轻佻的微笑。“哦,我的确是个……房屋中介。” “很好。据我所知,”鲁伯特的口气温和而且略带嘲讽,“基恩中尉想来这里和您谈话,我们是应他的请求才来到这里的。” 基恩中尉也说话了,声音闷闷的。 “蒙莫朗西先生,我来到你这里,是为了我的房子。” “是的,先生。”蒙莫朗西说,他的手指头贴在柜檯上,“房子已经准备好了。您的指示,我都已经照办……呃,只是——” “很好!”基恩突然简洁有力地打断他的话。“完全不必多操心。只要你按照我指示的去做,就错不了。” 然后,他转身就要离开了。 可是,蒙莫朗西先生却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他迟疑了好一阵子,终于开口说道: “真的很抱歉,基恩先生……还有一些尚待解决的小问题呢,一些尚未解决的麻烦。以屋子目前的状况来说,必须先装好保暖设备才行……可是现在是冬天啊……而且又那么高……” “咦,我不能太奢求,是吗?”中尉打断对方的话,“当然啦,我不能太贪心。没关系的,蒙莫朗西先生,你尽力而为就好了。” 第24页 话一说完,他就已经握住门把,准备要走了。 “我想,”鲁伯特以一种邪恶但又优雅的口吻说,“蒙莫朗西先生还有一些事要和您商议。” “只剩下一件事。”房屋中介惶然说道,“鸟要怎么办?” “您说什么?”鲁伯特一头雾水。 “鸟该怎么办?”房屋中介仍然固执地问。 原本巴兹尔一直保持着沉默,像是拿破崙一样冷静——或者,该说他像拿破崙一样笨拙——这时,他突然抬起头,像一头雄狮。 “基恩中尉,在你离开之前,”巴兹尔说,“说真的,鸟该怎么办?” “我会照顾它们。”仍然背对着我们的中尉说,“它们不会受苦的。” “先生,谢谢您!”令人费解的房屋中介欣喜地再三道谢,“那我就放心了!您知道的,我最爱野生动物了!每一种野生动物我都十分疼爱!谢谢。不过,还有一件事……” 原本背对着我们的中尉,突然爆发出一阵难以形容的笑声,转身面对我们。这阵笑声,好像蕴含着什么,可是又难以解释。如果硬要说明这阵笑声的意思,大概就是:“如果你们要闹场,就来闹吧。结果你们还不是一头雾水!” “还有一件事。”蒙莫朗西先生小声地说,“当然,如果您不想被打扰的话,您可以把屋子漆成绿色,可是——” “当然是绿色!”基恩叫道,“绿色!房子当然要漆成绿色!我绝对不要漆成其他的颜色。一定要绿色!” 我们都觉得莫名其妙,基恩已经走到街上去了。 鲁伯特·格兰特花了好一阵子才回过神来,关门的回声还没完全散去,他却又开口了。 “您的顾客——基恩中尉,好像有点激动。”他说,“他究竟怎么了?他是不是不大正常?” “嗯,我可不这么想。”蒙莫朗西先生有些困惑地说,“我们之间的协调过程有点复杂,他的房子非常——” “绿。”鲁伯特故作平静地说。“他的房子是绿色的,这一点好像很重要,非绿不可。蒙莫朗西先生,在我去追踪基恩中尉之前,想请教一个问题。在您这一行,是不是常有人计较房屋的颜色?会不会有顾客向房屋中介订购粉红色的屋子或蓝色的屋子?或者,有人就是指定要绿色的屋子?” 蒙莫朗西的嗓音微微颤抖着: “屋子漆成绿色,只不过是为了避免引人注意,不希望太显眼罢了……” 鲁伯特鲁莽地微笑起来。 “请您指点一下,绿色的屋子能不引人注意吗?” 房屋中介在口袋里紧张地乱抓一通。他揪出了一对蜥蜴,并放任它们在柜檯上玩耍。 “我说不上来。”他说。 “您不能稍加解释吗?” “不行。”蒙莫朗西先生慢慢站起来,有条不紊地说,“我说不出来。各位,我也很忙,请问各位是不是需要我提供服务?先生,您希望我为您找到什么样的屋子?” 他的蓝色大眼睛直直望着鲁伯特·格兰特,鲁伯特反而一下子愣住了。不过,没多久,他又恢復了正常。 “真是抱歉,蒙莫朗西先生。您说的话真有趣,可惜我们正急着去和外头的朋友会合。请原谅我一时无礼。”鲁伯特说。 “没有关系,先生。”房屋中介一面说着,一面慵懒地从西装背心的口袋抓出一只南美大蜘蛛,让它在书桌上爬坡。“先生,没有关系。期盼您再度大驾光临。” 鲁伯特冲出办公室,急忙寻找基恩的踪影。可是他已经走远了,星光下的街道空无一人。 “现在你有什么话好说!” 鲁伯特向他的哥哥吼叫,巴兹尔还是一言不发。 我们一行三人静静地在街上走。鲁伯特气唿唿的,我则是一头雾水,而巴兹尔呢,看起来一副蠢相。我们走过一条条灰色的街道,又转了几个弯,穿越广场。路上行人稀少,只能偶尔看见两三个酒鬼。 然而,在某条小巷里,突然出现五六个酒鬼,再往前走,人越来越多,后来,竟然整条巷子满满都是酒鬼。这一大群酒鬼暗中骚动着。任何了解人类行为的人都知道,如果一群人的外围有了一丝动静,就表示中央必然是波涛汹涌。很显然,这群人的内部一定发生了大事。我们一行人使出当地人才会的伎俩挤到前头,一挤到前方,我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原来,有五六个人发生了争端,结果,其中一人倒在石子地上,差不多就要断气了。有趣的是,据我们所见,另外四人都捲入了一件惊人的事实:这场野蛮而且致命的争斗的倖存者之一,就是我们那天真无邪的基恩中尉。他的衣服被撕碎,眼睛潮红,关节上则是血迹斑斑。最糟糕的是,有一把抽自他优雅手杖的短剑(或长刀),就扔在他眼前的石子地上。所幸的是,刀子上没有沾血。 无所不能的警察早就悄悄潜入人群的中央。此时,满腹疑惑的鲁伯特忍不住跳上前去。 “警官,就是他,”他边喊边指着负伤的中尉,“他很可疑,人是他杀的。” 第25页 “先生,这里并没有人被杀。”警察一本正经地说,“地上躺的这个人只不过受了伤。我要登记这批涉案男子的姓名和地址,并且好好盘查他们。” “请特别留心那一位。”嘴唇发白的鲁伯特,指向衣衫褴褛的基恩。 “好吧,先生。”警察面无表情地说。 接着,他便开始一一询问并登记在场者的地址。当他快问完时,夜已经深了,与案子没有直接关系的人纷纷离去,可是,有一位面孔如老鹰般严峻的陌生人依然在一旁观望。他就是鲁伯特·格兰特。 “警官,”他说,“基于非常特殊的理由,我想请教您一个问题。您是否可以告诉我,那位把手杖刀留在地上的军人,是不是把地址留给您了?” “是的,先生。”警察想了一下说,“是的,他把地址留给我了。” “本人名叫鲁伯特·格兰特。”他有点炫耀地说,“我曾经协助过警方几次。不知您是否介意特别通融一下,告诉我他的地址?” 警官看着他。 “好吧。”他慢慢说道,“就依你吧。他的地址是:在珀利附近的萨里地区,巴克斯顿公有地,榆树小屋。” “谢谢。” 说完,鲁伯特以最快的速度穿越黑夜跑回家,一路上不停背诵地址。 鲁伯特·格兰特通常起得很晚,并以一副老太爷的姿态下楼用早餐。我不懂他这个弟弟怎么被宠成这样。然而,酒鬼打架后的第二天,当巴兹尔和我下楼的时候,他已经准备妥当,一副焦躁的模样。 “好啦,”我们还来不及坐下来用餐,鲁伯特就尖声对他哥哥说,“现在,你对你那位德拉蒙德·基恩有什么想法?” “什么想法?”巴兹尔慢慢问道,“我对他没有想法。” “真高兴听到你这么说!”鲁伯特雀跃地在吐司上抹奶油,“你应该相信我了吧。不过,可惜你竟然不能洞烛先机。他根本就是个骗子,是个混混。” “我想,”巴兹尔依旧以那种很沉重单调的音调说,“我没有把我的话解释清楚。我说我对他没有想法,很单纯,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没有别的用意。我的意思是:我根本没有去想他,我根本没有花心思。可是呢,你好像反而一直在想——你把他想成一个混混。不过,我倒是觉得他这个人挺不错的。” “有时候,你就是喜欢故意说一些诡异的话!”鲁伯特粗暴地剥着蛋壳,“你究竟是什么意思?根据我们共同看到的,这个男人的来头大有蹊跷。他是个流浪汉,专门说大话,说他自己遭遇过最血腥、最黑暗的场面。我们劳心劳力地陪他去赴约,结果只是看到两个人合谋欺骗。他和那个不像话的房屋中介根本就是一伙的。接着,我们跟踪他回家,结果当晚立刻身陷一场致命的打斗之中,而且他还是其中唯一携带武器的人。说老实话,这个人真的这么出色吗?我可不会和你一样看花了眼!” 巴兹尔仍然很平和地说: “我承认,他的优点是有点古怪,或许可以说是有点不拘小节。他是一个喜欢变化和实验的人。但是,你对他提出的种种指控,只不过是巧合,只不过是鸡蛋里挑骨头。没错,他不想在我们面前谈论他买卖屋子的事,不过,谁都不喜欢谈这种事。的确,他随身带了手杖刀,可是,任何人都可能如此。一见街上出事,他就把剑拔出来,可是,这种行为很正常啊。这些事情里头,没有真正的疑点,所以没有理由宣称——” 此时突然响起敲门声。 “先生,不好意思!”房东太太在门外紧张地说,“有位警官想见您。” “请他进来。”一片鸦雀无声中,巴兹尔答道。 门外是一位英俊壮硕的警官。才一开门,他就连忙说道:“我记得有一位先生,”他的口气简短而充满敬意,“昨晚在古柏街的事件中曾经在场,这位先生要求我特别留意一名男子。” 鲁伯特眼睛发亮正想站起身,警官则冷静地望着一张纸继续说: “一位灰发的年轻男子,身穿浅灰色的服装,材质不错,可是在争斗中撕碎了。他自称是德拉蒙德·基恩。” “真有趣。”巴兹尔笑答,“我正忙着为这位可怜的军官洗刷荒诞的指控。他又怎么了?” “先生,是这样的,”警官说,“我把那批男子的地址都抄下来了,并一一加以查访,这是例行工作。经查证之后,每一条地址都没有问题,只有基恩的地址是伪造的,他的地址根本不存在。” 鲁伯特拍拍屁股站起来,餐桌差点被他掀翻。 “很好,好极了!”他叫道,“这真是老天显灵!” “真是不可思议。”巴兹尔静静地皱着眉说,“这个男人竟然会谎报地址,真是奇怪。因为他是个天真无邪的人——” “哦,你这个可笑没用的老古板,看看他做的事!”鲁伯特兴奋地叫着,“难怪你当不成法官!你以为每个人都像你一样是个好好先生吗?眼见为凭,他的交友对象可疑,他说的故事粗鄙不堪,他的谈话内容难以置信,他出现在龙蛇混杂之处,他带了一把刀,地上还躺着一个差点被杀死的男人,最后,他还给了一个假地址。这就是你认为十分出色的一个人!” 第26页 “真是不可思议。”巴兹尔喃喃自语,并在房里沉重地踱起方步,接着他说:“警官,您确定调查过程没有出什么差错吗?您没有抄错地址?而且警方果真实地查证过吗?” “先生,这件事很简单。”警官轻轻笑道,“他说的那个地点,是一块有名的公共用地,很靠近伦敦。一大清早,在各位还没有起床之前,警方就已经到那里去过了,结果并没有发现他所说的房子。事实上,那块地方根本没有任何房子。虽然那里离伦敦很近,可是几乎见不到几棵树,更别说会见到人了。哎,先生,他的地址确定是假的。他是个狡猾的歹徒,故意选了一块没有人知道的、被人遗忘的英格兰土地。没有人可以马上判断出那块荒地上有没有房子,可是,事实上就是没有。” 当警察有条不紊地解说时,巴兹尔的脸色越来越沉,还带着一丝落寞。相识许久以来,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他忧心忡忡。在我看来,他的固执着实有点孩子气,他居然不改初衷,执意要为那个可疑的中尉说话!最后,他终于说道: “警方真的搜过公有地了吗?那里真的找不到基恩的地址吗?对了,他的地址是哪里啊?” 警官从手中挑出一张纸片,看了一眼。当他正要开口前,鲁伯特·格兰特又有动作了。他靠在窗口,像一位恬静而且满怀自信的侦探,以一种尖锐而知性的嗓音发言——这是他惯用的音调。 “嘿,巴兹尔,我可以告诉你地址,”他优雅地说,慵懒地从窗外的树上摘下一片片叶子。“为了安全起见,我昨晚就向警官问到那个人的地址。” “他的地址是什么?”他的哥哥严正地问道。 “如果我说得不对,烦请警官指正。”他得意地看着天花板,“他的地址是:榆树小屋,巴克斯顿公有地,在珀利附近的萨里地区。” “没错,先生。”警察笑着,收起他的文件。 房里一片静默,巴兹尔的蓝眼睛茫然了几秒钟。接着,他的头突然倒向椅子。我吓得跳起来,以为他病了。当我正感到不知所措时,他的嘴巴爆裂了——我找不到其他的词语来描述他的动作——接着突然传出一阵大笑,把天花板都震得摇晃起来。这是一阵天摇地动的笑声,越笑越大声、越笑越久,几乎停不下来。 过了整整两分钟,笑声却还没有完全结束,巴兹尔笑得肚子发疼,可是他还继续在笑。而在座的其他人,则开始觉得十分恐怖了。 “真是抱歉,”这只发疯的怪物终于起身说道,“真是不好意思,我太粗鲁、太愚蠢,而且,也不太实际了,如果我们还要赶到那里,就不能再浪费时间。我知道,火车的服务糟糕透了,这么短的距离要搭火车,真是万不得已啊。” “赶到那里?”我茫然重复他的话,“赶到哪里去?” “我忘了详细的地址,”巴兹尔咕哝道,站起身,把手插入口袋,“某个珀利附近的公用地,谁有火车时刻表?” “你该不会是说,”鲁伯特叫道,情绪激动地瞪着他哥哥,“你该不是想赶到巴克斯顿公有地吧?你想去吗?你不能这么做!” “为什么我不能去巴克斯顿公有地?”巴兹尔笑问。 “你为什么要去?”弟弟不安地揪住窗外的树枝,瞪着哥哥。 “当然,是为了去找中尉喽。”巴兹尔·格兰特说,“你不是也想找他吗?” 鲁伯特粗暴地折下一根树枝,不耐烦地掷到地上。 “为了要找他,”他说,“你就要大张旗鼓地去那个根本不存在的地方?” 警官和我忍不住相视而笑。见到我们的笑容,鲁伯特备受鼓舞,秉持着格兰特家族的辩才,加上反覆强调的手势,滔滔不绝地往下讲: “他可能在白金汉宫、圣保罗教堂的十字架上、牢里——我想这是最可能的——橱柜、车上等等地方,他也可能在我的仓库里,或是在你的橱子里。他所在的地点有无数的可能,可是,他绝对不在那个才刚被全面搜索过而找不到人的地方。如果我没听错,你好像很希望我们赶去那个最不可能的地点。” “没错。”巴兹尔冷静地说着,穿上大衣,“我想各位会很乐意与我同行。如果各位没有雅兴,当然也无妨,那么就请大家在这里愉快地等候我回来。” 人类的天性总是如此,见到消逝中的人、事、物便想要跟随,如果这些人、事、物果真出现离去的迹象,我们就会抱以较高的评价。我们全都跟着巴兹尔走,我也说不上来是为什么,大概就是因为他快消失了吧?他果决地带了大衣和手杖离去,鲁伯特则几乎丧失理智地追赶着巴兹尔。 “老傢伙,”他叫道,“赶去那个鸟不生蛋的地方有什么用?那个地方什么也没有,只有废弃的小路以及歪斜的树。那个龌龊的中尉随便报上假资料,随口乱编了一个地点,你居然就信以为真了!” “是的。”巴兹尔掏出表来看,“而且更糟的是,我们赶不上火车了。”他顿了一会儿,接着说,“说真的,如果我们晚一点再去也可以。我还有一点稿子要赶,而且,我记得鲁伯特你对我说过,你想去达利奇画廊。我刚才太鲁莽了,他可能并不在家。可是,如果我们赶搭五点十五分那班车,在六点钟左右抵达珀利,我想我们就可以逮住他了。” 第27页 “逮住他!”他的弟弟满腔怒气地喊着,“真希望我们能办到!可是,我们究竟要去哪里抓他呢?” “我总是忘记那个公有地的名字,”巴兹尔边说边扣起他的大衣钮扣,“榆树小屋,然后呢?巴克斯顿公有地,在珀利附近。我们会在那里逮到他。” “这个地址并不存在啊!” 鲁伯特呻吟起来,但还是随同哥哥出门了。 我们全都跟着他。我们从衣帽架上取下帽子,从伞架上拿起手杖。直到现在我还是不明白,我们为什么心甘情愿跟着他。不过,我们总是愿意跟着巴兹尔走,无论事实真相是什么,也不管他葫芦里到底卖什么药。奇怪的是,我们越是死心塌地跟从他,他说出来的话也就更耐人寻味。事到如今,我相信,就算他从餐桌旁站起来说“我打算去寻找有十条尾巴的神猪”,我们还是会跟随他到天涯海角。 那天傍晚,我们一同经歷了一趟奇异的旅程,或许这次诡异的经验,更增添了巴兹尔的神秘色彩。那天,当我们从珀利南行时,天色已经差不多要黑了。通常,伦敦市郊的景物大多平凡亲切,可是,当这些景物变得空寂起来时,它们可能比约克夏的荒原或是高地山丘还要更萧索、更缺乏人性。当旅人突然身陷一片沉寂时,就会觉得这种景致像个邪恶的魔境,这么残破的郊区则差不多是被神明遗忘的地方,珀利附近的巴克斯顿公有地就是这样的一个地方。 此地的景色非常灰暗贫瘠。我们这气氛凝重的探访小组,更增添了这个地方的阴郁。灰色草皮的痕迹看起来毫无生气,偶尔遭受强风袭击的树木看来也奄奄一息,而我们这群人,似乎比这些死气沉沉的老树野草更无用。我们是痴人,正好可以搭配愚笨的风景。因为我们来到这里是为了抓一只野鹅,而打从一开给,这只鹅就已经把人们带往沼泽,而且也把人留在沼泽了。我们这三个愚人,在一个疯子的领导之下,前往找寻一间不存在的屋子,以及一个可能不在家的人。鲜活的落日余晖在逝去之前,在我们眼前闪了一下,仿佛带着病态的微笑。 巴兹尔在前头继续走,他的大衣衣领翻了起来,眼睛望向一片阴霾的天空,神情像是怪诞的拿破崙。天色越来越黑,大地一片死寂,我们穿越风大而且起起伏伏的公有地。突然间,巴兹尔停下来转向我们,他的手还插在口袋里。在微光中,我仍然可以隐约感觉到他正咧嘴大笑,像在炫耀他的成功。 “好啦!”他叫着,把戴上厚手套的双手伸出口袋,拍起手来。“我们终于到了。” 狂风悲苦地吹扫着渺无人烟的荒地,两棵孤寂的榆树在空中挺举,像是形状不规则的乌云。从这片哀愁的土地上放眼望去,没有半个人影,也见不着半头野兽。巴兹尔站在荒地中央摩拳擦掌,像是站在门口准备迎接客人的客栈老闆。 “真高兴,”他叫道,“开始怀念文明世界了吧。认为文明不够诗意的想法,本身就是文明的谬论。不相信文明的人,就尽管沉浸在大自然之中吧,和鬼魅的森林及冷酷无情的鲜花作伴。之后,你就会知道,人类炉底石块闪烁的红色火花,比天边的群星更耀眼,人类酿制的上好红酒,比世上的溪流百川更醇美。鲁伯特·格兰特先生,根据过去我对你的了解,我想过几分钟之后你就会开始狂饮红酒。” 鲁伯特和我毛骨悚然,面面相觑。诡异的树梢之间已经不再有风声,然而巴兹尔仍然滔滔不绝。 “各位将会发现,我们要找的人就在他自己的家里,而且是一个相当单纯的人。从前他住在雅茅斯的木屋时,我曾去拜访他,那时我就觉得他很单纯,后来他搬到市政府仓库的阁楼时,也给我这样的感受。他真是个好人。不过,他最重要的美德,还是我早就指出来的那一点。” “你说什么?”我发现他不着边际的话语终于有了焦点,“他最重要的美德是什么?” “他最重要的美德,”巴兹尔答道,“就是他总是直言不讳。” “算了吧!老实说,”鲁伯特叫道,又冷又气地跺着脚,并像车夫一般地拍打自己的身体。“显然,这回他并没有实话实说,你也没有比他好到哪里去。我真想问,你为什么要把我们带到这个鬼地方来?” “他真的太老实了。”巴兹尔倚着树干说,“他太诚实了,说话绝不加油添醋。他应该多提示一点,多讲一些传奇故事。不多说了,赶快进来,我们要误了晚餐啦。” 鲁伯特脸色发白,对我悄声说: “是幻觉吧,你认为呢?他真的以为他看见了一幢屋子?” “我想是吧。”我说。 接着我又大声嚷嚷,想要表现得欢欣鼓舞而又合情合理,可是,这些话在我自己的耳朵里听起来,就像是风声一样古怪。 “好了,好了。我亲爱的巴兹尔。你要我们跟你往哪里去?” “嘿,就在上头。”巴兹尔叫道。 他一跃一晃,跳过我们头顶,爬到巨大榆树的灰色树干上去了。 “大家都爬上来吧。”他在黑暗中叫喊,口气像个小学生,“快上来吧,来不及吃晚饭喽。” 这两棵巨大的榆树靠在一起,两者之间的空隙不会超过一码,最窄的地方不会超过一英尺。树干上歧生的枝桠以及突起处,形成了一个个可以把脚踩上去的凹槽,像是一具粗陋的天然爬梯。想必,这两棵树一定在相互竞争,看谁长得好,像是连体婴一样。 第28页 为什么那天我们的行为如此怪异?至今我仍想不透,或许,荒地的神秘与黑暗产生了神奇的力量,让巴兹尔得以对我们发号施令。当时,我们把眼前的树梯当成巨人的天梯,可以通往某些奇妙的地方,或许还可以通往天上的星座呢。而头顶上他发出的胜利喊声就像来自天堂。于是,我们奋勇向前跟随着他往上爬。 才爬到一半,夜里的刺骨寒风立刻把我从魔咒中摇醒。疯子的催眠魔力已经解除,我们愚昧的所做所为清晰得像是一张印出来的地图。我看见三个穿着黑外套的男子,对一名可疑的探险家抱着完美而合理的疑虑。然而,这三名男子竟然流落到荒地里的一棵光秃树干上。天晓得,搞不好这三名男子已经和那名探险家越离越远,说不定,那名探险家正在索霍区的某个骯脏餐厅里头嘲笑这三名男子的愚行呢。我们一定提供了不少笑料,无疑,他一定会竭尽所能地嘲笑。如果这时他知道我们在什么地方,他会怎样嘲笑我们呢?一想到这一点,我就巴不得放开正抱住的树干,让自己从树上跌下来。 “斯温伯恩,”上方的鲁伯特突然对我说,“我们到底在做什么啊?我们回地上去吧!” 听他这么说,我就知道他也惊觉到我们的处境了。 “我们不能遗弃巴兹尔,”我说,“你能否叫住他?或者,拉住他的腿?” “他爬得太高了。”鲁伯特答道,“他几乎已经爬到这棵怪树的顶端了。我想,他大概想在乌鸦的窝里头寻找基恩中尉吧!” 这时,我们已经在这趟疯狂的爬树之旅当中走得很久了,巨大的树干开始在风中轻微摇晃。接着,我向下看,发现一个令我精神恍惚的景象——我们已经距离尘世非常遥远,这种处境引发的感受很难描述。我往下看去时,原本笔直高大的榆树变成透视法中缩小的图形,树木像在坠落似的。以往我经常看见平行的直线朝天空上升,可是,一见到它们是平行地朝地面下降,我就有一种空间错乱的感觉,觉得自己像是一颗下坠中的星星。 “真的完全没有办法让巴兹尔停住吗?”我说。 “没有。”和我一道向上爬的伙伴说,“他爬得太高了,一定是爬到树顶去了。等到他发现上方只有冷风和树叶的时候,就会回復理智了。你听,他在上头髮出声音,你可以听见他正在自言自语。” “说不定他在对我们说话。”我说。 “不。”鲁伯特说,“如果他在对我们说话,他会喊我们。原来他也会自言自语啊,恐怕今晚他真的不大正常,他的脑子已经出现错乱的迹象了。” “是啊。”我悲伤地说,并且聆听上方的说话声。 巴兹尔的声音果真在我们上方响着,而且,他并不是以先前大唿小叫的厚重声音对我们说话。他在树叶和星光之间,静静地说话,偶而发出一些笑声。 除了上方的呢喃声之外,四周一片沉寂。可是没多久,鲁伯特·格兰特就突然大声喊道: “我的天!” “怎么了?你受伤了吗?”我惊惶叫道。 “不,你听巴兹尔,”他以一种很奇怪的嗓音说,“他并不是在自言自语。” “那么他是对我们说话啰?”我也喊道。 “不。”鲁伯特淡然说道,“他是对别人说话。” 一阵风吹过,榆树长满叶子的巨大树枝在我们身边摇晃;风平息了之后,我还是可以听见上方的对话声。我听出那是两个人的说话声。 突然,上方传来巴兹尔熟悉的大嗓门,他正在召唤我们: “你们快上来,基恩中尉在这里。” 才过了一秒钟,曾在家中听过的那种近似美国腔的嗓音又在上方响起。那个人叫道: “各位,很高兴见到你们。请进!” 上方有一个巨大、暗黑、像蛋一样的东西,像黄蜂窝一般垂挂在树枝之间。中尉苍白的脸以及兇恶的鬍鬚从蜂窝洞口伸出来,他洁白的牙齿微微闪现着南方人的风味,那是他特有的气息。 不知怎的,我们觉得惊惶失措却又哑口无言,步伐沉重地走入洞门。我们进入一个灯火辉煌、铺满软垫的小房间。这个房间的墙壁呈环状,排满了书本。里头有一张环形的桌子,搭配环形的座位。桌前坐着三个人。一位是巴兹尔,他一爬进房间,就很舒服地坐了下来慢慢享受雪茄,仿佛他从小就对这个地方非常熟悉;还有基恩中尉,他看起来很快活,不过和坚毅的巴兹尔相较起来,显得兴奋不已;此外,是瘦小、秃头、留着杂乱鬍子的房屋中介,也就是蒙莫朗西。矛、绿伞和骑士的剑,一概平挂在墙上,壁炉上摆着封好的奇异酒罐,那把大步枪搁在一角;桌子中央,则摆着一大瓶香槟酒,连玻璃杯都为我们准备好了。 夜里的寒风在我们下面吹拂,就像海洋拍打着灯塔。房间偶有震动,像是恬静汪洋中的一间小船舱。 杯子已斟满了酒,可是我们一直呆坐着,说不出话来。这时巴兹尔开口了。 “鲁伯特,你好像疑虑未消。这位负伤的主人,他说的话当然字字属实。” “我不大懂,”鲁伯特只得眨眼问道,“基恩中尉说,他的地址是——” 第29页 “先生,并没有错啊。”基恩笑口大开地说,“警察问我住在哪里,我就一五一十对他说,我住在巴克斯顿公有地的榆树小屋,在珀利附近的萨里地区。我就是住在这里啊。这位绅士是蒙莫朗西,我想你们见过;他是专门负责这种房子的中介商,他在‘树屋’这方面很有一套。目前知道‘树屋’的人不多,因为‘树屋’的拥有者都不希望这种房子太普遍。像我这种在伦敦各种奇怪角落闯荡的人,自然会在这种房子上花些力气。” “您真的是‘树屋’中介商?”鲁伯特热切地问。 现实生活中的奇闻轶事又让他回復平和的神态。 蒙莫朗西先生羞怯地把手指伸入口袋,紧张地拉出一条蛇,那条蛇便围着桌子爬了起来。 “呃……嗯,是的,先生,”他说,“事实是,嗯,我的家人很希望我从事房屋中介这行。可是,我只关心自然史、植物之类的事情。虽然我可怜的爸妈已经去世多年了,可是,我还是尊重他们的遗愿。我想,或许‘树屋’的中介事业也算是一种……植物学研究以及房屋中介业两者之间的妥协吧。” 鲁伯特忍不住笑了起来。 “您的客户多不多?”他问。 “不,不多。”蒙莫朗西先生答道,然后他又看了基恩一眼。我十分确信基恩是他唯一的头客。“因为,我是很挑客人的。” “亲爱的朋友呀,”巴兹尔边抽雪茄边说,“请注意两件事。第一件:当你们在推测常人的举止时,最合情合理的事就是最可能的事;不过,当你们猜测狂者的行为——如同这位朋友一样疯狂时,最疯狂的事往往也就是最可能的。第二件:请记得,若将事情按照字面上的意思说出来,总是会造成惊人的效果。如果基恩住在克莱梵的小砖房,四周没有任何树木,只有屋前的栏杆写上‘榆树小屋’几个字,你们反倒觉得理所当然,因为你们总是相信那些极端离谱的谎言。” “喝酒吧,各位。”基恩笑道,“免得狂风把酒吹翻了。” 于是大家开始享用美酒。这间悬挂在空中的屋子固然是靠精巧的机关支撑,让人觉得它只是在风中轻微摇曳;可是,我们却都知道这个榆树树顶的小窝,像是饱经忧患的蓟,正在高空中随风摆动着呢! 除了我之外,巴兹尔·格兰特并没有什么朋友;但他绝不是一个不擅社交的人。他可以在任何地方和任何人交谈——还不只是交谈而已,他总是全心全意地关切对方。对于穿梭于浮世中的生活,他抱着平常心,就像是搭公车、等火车一样。当然,他因缘际会认识的朋友,多半会一一从他的生命中离去,消失于无形之中。偶尔,会有一些人认识他,然后成为他一辈子的好朋友;可是蓦然回首,又会觉得这些人像是从天外飞来似的,是随机选取的样本、是货车遗落的货品,或说是从泥土中挑出来的砂金。比如说,他的朋友可能是长得像赛马选手的兽医;抑或是温和的牧师,说话含混不清,留了白鬍子;也可能是貌不惊人的蓝舍斯的船长;或是富勒姆的小牙医,和富勒姆其他的牙医长得没有两样。整洁精悍的布朗少校,看来又小又瘦,也是其一;巴兹尔在一场讨论中和少校结识,他们在饭店衣帽间讨论什么款式的帽子最好。这场讨论使这位小个子少校差一点歇斯底里。少校身上并存着老单身汉的自私以及老处女般的谨慎,这两种特质混合之后,形成他独特的男性歇斯底里。后来,他们共乘计程车回家,之后两人每隔两周便共进一次晚餐,直到其中一人过世为止。我呢,也是他无意间认识的。我认识格兰特时,他还是一位法官。我在“民族自由俱乐部”的阳台遇见他,我们交换了一些对于天气的看法。接着,我们大约花了一小时谈论政治和上帝,男人总是和完全陌生的人讨论最重要的议题。面对陌生人时,我们总能感知到抽象的“人”本身,而不会沾亲带故;陌生人之间可以好好讨论上帝,而不管对方是不是长得像自己的叔叔,也不管对方的鬍子是不是智慧的象徵。 在巴兹尔这群多彩多姿的朋友当中,查德教授是极为有趣的一位。他在人种学的领域里非常出名——那是一门有趣的学问,可是我们这个世界之间有很大的距离——专门研究野蛮人和语言之间的关系,是这方面数一数二的重量级权威。他在布卢姆斯伯里的哈特街一带也很有名,人人都知道秃头、留着鬍子、戴着眼镜的男人,看他的脸就知道他很有耐心,是那种不会生气的特立独行者。他每日穿梭于大英博物馆和几家顶尖的茶馆之间,带着一大堆书以及寒怆但牢靠的雨伞。他的书和雨伞绝不离身,人们认为——那些古波斯手稿室的小知识分子是这么认为的——即使回到他那间牧羊人灌木区的小砖房后,他还是会抱着这些东西一起上床睡觉。他和三位面噁心善的姐姐同住,就如同兢兢业业的学生一般,过着愉快的生活。没有人会认为这样的生活是令人振奋的。只有当巴兹尔·格兰特在深夜时分造访,二人激烈争论问题时,他的生活才会出现少许波澜。 巴兹尔虽然年近六十,却仍带有狂野的孩子气;不知是何缘故,每当他拜访这位好学而且不修边幅的朋友时,他的孩子气就格外旺盛。我记得很清楚,因为两人我都认识,而且经常和他们吃饭,在那个奇特的黄昏,奇怪的灾难降临到教授身上,格兰特却十分快乐。查德教授就像他那阶层的人一样——那个阶层曾都是些中产阶级学者——是个激进分子,而且是严肃古板的那一型。格兰特也很激进,不过,他算是那种不大常见的类型,明辨是非,并且会花很多时间来质疑激进党。当时查德刚在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名为《祖鲁人的利益以及新马康果防线》的文章;在这份精准的科学报导中,他除了提出对查卡·时期的习俗研究之外,同时对英、德两国干涉这些习俗的行为提出激烈抗议。巴兹尔·格兰特在房里来回沉重地踱着大步,情绪高昂,说话声震动了房间,而查德坐着看杂志,他的眼镜反射着灯光,额头上的皱纹并不是代表着愤怒,而是因为心情混乱。 第30页 “可敬的查德,我并不反对你的意见,”巴兹尔说,“我所反对的,是你的态度。你为祖鲁人仗义执言,固然非常正确;可是,你并未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没错,你是懂得祖鲁人烹调番茄的方式,你也知道他们在擤鼻涕之前要先祈祷。但你仍然不能像我一样了解祖鲁人,虽然我不知道assegai·和alligator·之间的区别是什么。查德,你比较有学问;可是,我比你更像祖鲁人。为什么快乐原始的野蛮人总是受到不同文明的人爱戴?为什么呢?你是个智者、慈善家,而且很博学;可是呀,查德,你不是野蛮人,别再编织美梦了!去问问你姐姐,或去请教大英博物馆的图书馆员,好好认清你自己。你看这把伞,”他把这件可怜可敬的东西举起来,“你看看这个。我确信,十年以来,你总是把它夹在腋下走来走去。就算有人说你打从八个月大起就带着这把伞,我也相信。可是,你就是从未把它当做一支标枪,把它射出去,并且配上你的吶喊,你看——” 他将雨伞咻咻地射过教授的秃头,雨伞撞上一堆书,把花瓶也震得摇摇晃晃。 查德教授依然无动于衷;他在灯光的映照下抬起头,额头上的皱纹清晰可见。 “你的心智思考,”他答道,“总是太快,而且有点杂乱无章。我不认为有什么……不一致。”他想了很久才想出这个字眼,“只要原住民觉得契合、觉得有必要,他们就有权在演化的过程中维持现状。既然我们可以提出各种价值观,宇宙的演进就有千万种模式,故而,目前讨论的演化阶段才被定义得比较卑微。所以我不认为有什么不一致。” 他说话的时候,只移动嘴唇,并无其他表情;他的玻璃镜片,像是两个苍白的月亮在闪闪发光。 格兰特望着教授,笑得浑身发抖。 “没错,”他说,“完全一致,你真是原住民忠实的友人啊!不过,刚才的说法却十分不恰当。无论如何,我绝不敢说祖鲁人处于卑微的演化阶段。诸如对着月亮吠叫、在暗处怕鬼等等行为,我并不觉得愚蠢无知。对我来说,这些都深富哲学意味。为什么当一个人察觉到生存本身的奥秘与危机时,就该被人当做白痴?想想看吧,我亲爱的查德,我们这些身处黑暗之中却不怕魔鬼的人,是不是才是真正的白痴?” 查德教授带着爱书人独有的虔敬之意,用一把骨制裁纸刀,划开那本杂志中的某一页。 “毫无疑问的,”他说,“这是一个站得住脚的假说。我想,你的假说大致上是这样的:你认为我们的文明并不是、也不会是祖鲁文明的进阶;相反地,根据我对于你的理解,我们的文明和祖鲁文明是一样的,说不定还更落后。在此,我想指出你的这种假说,多少带有一种‘基本论’的性质,而这种‘基本论’是无法讨论的。我的意思是,它如同‘悲观’和‘物质并不存在’的‘基本论’一般,也不能加以充分讨论。有些人相信的论点本身并没什么矛盾之处,可是若只能强行坚持论点,而不能提出有力的论证,对论点本身也就没有什么建设性。不过,我想你并不是这样的人。” 巴兹尔朝他脑袋丢了一本书,拿出一支雪茄。 “你并不理解我的想法。”他说,“不过,有失必有得,作为补偿,你不介意我抽菸。抽菸,是多么讨人厌的野蛮仪式,可是你并不反对,我真是不能理解。当我十岁开始抽菸时,我便成为一个祖鲁人了。虽然你懂得很多祖鲁族的事情,但你毕竟是个科学家。而我,由于我是个野蛮人,因此我对他们比你清楚。举例来说吧,你研究语言的来源,认为语言是从某种特有生物形成的神秘语言而来,你以许多事实和学术成果佐证你的理论,让我耳目一新,可是你仍然不能使我信服。因为,我就是觉得事情并非如此。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这么想?我只能回答:因为我是个祖鲁人。如果你要问我——这是你最可能问我的问题——祖鲁人的定义究竟是什么?我的回答还是一样。我心目中的祖鲁人,会在七岁的时候爬苏塞克斯郡的苹果树,也会怕英国巷子里的鬼。” “你的思考方式——” 查德丝毫不为所动,正要开口说话就被打断了。他姐姐强壮的手臂勐然打开门——在姐弟人数悬殊的家庭里,总会在做姐姐的身上看到这种男性化倾向——她说: “詹姆斯,大英博物馆的宾厄姆先生又来见你了。” 祖鲁人的哲学家茫然地站起来,惴惴不安地走出房间。这种人总是将哲学当成家常便饭,却对俗世生活中的应对进退敬而远之。 “查德小姐,希望你不介意,我听说,”巴兹尔说,“大英博物馆有一个相当不错的空缺,请问,查德教授要去管理古代亚洲的手稿吗?” 那位老处女冷峻的脸孔瞬间喜忧参半。 “是的。”她说,“如果当真如此,我们做姐姐的不但觉得很光荣,更觉得大大地解脱了呢,因为我们可以不用再操那么多心了。詹姆斯的身体一向不好,而家里又一直很穷,所以我们只好去报社工作,或者去当家庭老师。而他呢,只有一堆可怕恼人的概念以及无穷尽的研发工作,他对学问的喜好,远胜于他对男女老少的爱。如果不是这件好差事,我们可真担忧他的精神状况。不过,我想工作应该是确定了。” 第31页 “我真是为他感到高兴,”巴兹尔担忧地说,“不过,他们的官僚作风很不保险,所以,我劝您千万不要抱太高的期望,以免失望。我认识一些人,和令弟一样优秀的人,他们曾经比他更有把握,结果还是落了空。当然,如果真的——” “如果真的变成你说的这样,”这女子狠狠地说,“那么这位百无一用的书生就要试着去赚钱了!” 她说话时,教授又走回房里,仍然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 “是真的吗?”巴兹尔眼神热烈地问。 “不。”查德教授茫然了一会,才答道,“你的论点中,有三项错误。” “你说什么?”格兰特问道。 “嗯,”教授慢慢地说,“你认为你能获知祖鲁人的生活精髓——” “噢!去你的祖鲁人的生活!”格兰特又好气又好笑,“我是说,你是不是获得那个职位了?” “你是指管理亚洲古手稿的职位?”他睁大眼睛,像小孩子一样好奇。“噢,是的,我被录用了。不过,关于你提出的论点,我真正反对的是——我承认这一点是我刚才离开房间时想出来的——你不但误以为在事实之外还存在了某种祖鲁人的真实,而且也以为真相的存在会阻挠你的发现——” “我真服了你!”巴兹尔坐下来大笑不已。 这时,教授的姐姐离开房间,也许回房休息去了吧,也许不是。 绿屋疑云 我们离开查德家的时候,天色已经非常晚了。从牧羊人灌木区的查德家到兰柏特的巴兹尔家,一路上既漫长又无聊。这导致第二天早上,我们睡到很晚才下楼用餐。那晚我就在格兰特家过夜了,真是不好意思,起床时竟然差不多中午了。虽然很迟用餐,然而我们却一点都不着急。餐桌前的格兰特尤其显得怡然自得,我怀疑,如果搁在最上方不是一份电报的话,他不会打开那堆信件的任何一封——在现代人漫不经心的生活中,它倒是非常成功地令人感到紧迫。巴兹尔像剥蛋壳、喝红茶那样,心不在焉地打开电报。他读着电报,虽然一语不发,可是不知怎的,就是有点不对劲,让我感觉到眼前这具文风不动的躯体突然紧绷了起来,就像是松了弦的吉他又被扭紧。虽然巴兹尔一言不发地坐着,可是我知道他头脑仿佛被一桶冰水当头泼下似的一下子就清醒了。不出我的意料,他闷闷不乐地回到座位,重重地坐下,像踢开脚边的丧家狗一样,把电报狠狠踢开,然后快步走到我面前。 “你觉得怎么样?”他边说边在我面前摊开那份电报。 电报的内容是: 请速至。詹姆斯精神状况危急。查德女士。 “她是什么意思?”我停了一下,不悦地说:“这几个女人老是叨念着,可怜的老教授打出生就发疯了。” “你错了。”格兰特沉稳地说,“的确,明理的女人总认为好学的男人全是疯子;没错,实际上,女人认为无论哪一种男人都是疯子。不过,她们并不会把这种想法写在电报里,正如她们不会在电报里向你宣称草是绿色的、上帝是博爱的;这些事情是老生常谈,通常也是个人私下的想法。不过,查德小姐竟敢在邮局的陌生女子面前写下她弟弟脑筋有问题这件事,显然,这是一件生死攸关的事,所以她才不得不这么做。她想不出其他足以让我们马上动身的方法。” “这招很有效。”我笑着说。 “嗯,没错。”他答道,“这附近有个马车招唿站。” 我们赶紧坐车,一路上经过西敏寺大桥,穿过特拉法加广场,最后沿着皮卡地里前行,来到亚斯毕吉路。巴兹尔一路上都没吭声,直到打开查德家的大门时,他才开始说话: “我的朋友,信不信由你——”他说,“这件事,无论在伦敦或在任何文明国度中,都是最古怪复杂的一项奇事。” “深表同情也深感敬意,可是我不大了解怎么回事。”我说,“这个魂不守舍的老傢伙,总是在虚幻世界的边缘梦游着,因惊喜而发疯,有什么奇怪的呢?他的脑袋像萝蔔那样难以理喻,心灵像张蜘蛛网,没有力气去面对命运突发的变化——这又有什么不可思议?简而言之,詹姆斯·查德因为兴奋过度而精神失常,这有什么奇怪的?” “这真的一点也不奇怪,”巴兹尔静静答道,“如果教授发疯了,绝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他重复说,“我说的奇怪现象,并不是这件事。” “那么,”我跺着脚问道,“奇怪的事情究竟是什么?” “奇怪的地方是,”巴兹尔拉着门铃说,“他并不是因为兴奋过度才发疯。” 才进门,就看见身材高壮的查德大小姐挡在前头;另外两位小姐也各自挡在走道和小客厅前面。她们好像想要挡住什么,不给人看见。这三位小姐就像是梅特林克·奇异的戏剧作品中,穿着黑衣的三位女士;她们就像是希腊悲剧中的唱诗班,不让观众目睹灾难的真相。 “请坐下吧!”其中一位说,她的声音生硬中带着伤痛,“我想,我还是开门见山地告诉两位吧。” 第32页 她黯然失神地望向窗户外头,以平稳而机械化的口气继续往下说: “我还是一五一十从头细说。今天早上,我在收拾早餐用具时,两位姐妹因为身体不大舒服,便待在楼上没有下来。那时,我弟弟走出房间,我本来以为他是要拿一本书。可是,当他走回房间时,手上并没有拿书,而且是望着空炉架站了好一会儿。于是我就问他:‘你是不是要找什么东西?我帮你拿。’但是他没有回答我。他这种反应并不奇怪,因为他常常心不在焉。我又问了他一次,他还是不理我。有时候,他就是整个人都沉浸在他的学问里,这时只要在他肩膀上拍一下,就可以让他回过神来,所以我绕过桌子走近他。接着,我所受到的惊吓实在难以言传。现在听起来好像很蠢,可是在当时却觉得十分严重,简直让人精神错乱。事情是这样的:詹姆斯竟然只用一只脚站立。” 格兰特微笑着,关切地搓着手。 “用一只脚站立?”我重复她的话。 “是的。”这个女人的嗓音嘶哑,音调中不带一丝情绪。“他用左脚站立,右脚则翘起来,脚趾朝下。看他这副怪模样,我便问他是不是脚痛。可是,他的回答却是把一只腿弯成直角,指向另一只腿,脚趾头朝着墙壁,而且还是满脸严肃地看着火炉。” “‘詹姆斯,你怎么了?’我不由得喊叫起来,因为我真的吓坏了。他的右脚在空中踢了三下,然后举起左脚,也在空中踢三下,接着,他像陀螺一样地把身子转了个圈。‘你疯了吗?’我叫道,‘你为什么不回答我?’他停了下来,面向我,像平常那样看着我,眉毛挑得高高的,戴着眼镜的眼睛睁得很大。我把话说完,有一两秒钟的时间他还是静止不动,接着,他唯一的回答就是:慢慢从地板上抬起左脚,在空中画起圈圈。看到此情此景,我只好沖向门口,急忙唿喊克丽斯蒂娜。接下来几个小时内发生的恐怖事情,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我们三姐妹都对他说话,请求他回个话。我们好话说尽,连死人也说成活人了,可是他依旧一直板着脸孔跳舞。他的腿好像不是自己的,或是整个人被魔鬼附身了。从那时开始,他就没有再对我们说过话了。” “他现在人在哪里?”我站起来激动地说,“我们不能丢下他不管。” “科尔曼医生在陪他。”查德小姐平静地说,“他们在花园里。医生认为唿吸新鲜空气对我弟弟有帮助;他也不能上街去。” 巴兹尔和我连忙走到窗前一探究竟,从那儿看得见窗外的花园。这是个小巧而舒服的郊区庭院,花床十分整齐,看起来像是染过色的地毯。不过,在阳光普照的夏日里,这些茂盛的花儿却生意盎然,充满了热带风情。两个人站在明朗青翠却圆滚滚的草坪中央。其中一位男子身材矮小看起来很机灵,留着黑色络腮鬍,头上戴着光鲜的帽子——我猜他就是科尔曼医师——;虽然他说起话来沉稳清晰,脸上的表情却好像很紧张。另外一位,就是我们的老朋友了。他聆听的表情像个老祖父,眼睛则像是猫头鹰眼镜片上闪烁着强烈的日光,一如前天晚上,当巴兹尔大声质疑他的论述时,他的眼镜片上映照着的灯光。此刻的他,和昨天晚上的那个人之间,只有一点不同:现在的他,虽然一脸平静地听人说话,然而双腿却非常努力地跳着舞,活像是一具傀儡。庭园的整洁鲜花和耀眼的日光,更让眼前的奇景增添了令人难以置信的色彩;这是个由隐士的头加上小丑的腿所组合而成的奇景。奇蹟总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如果发生在夜里,反而显得可信而稀松平常了。 这时,查德教授的二姐走进房间,有点虚弱地凑近窗子。 “你知道吗?阿德莱德,”她说,“大英博物馆的宾厄姆先生三点还会过来。” “我知道啊。”阿德莱德难过地说,“我得实话实说。唉,为什么运气总是这么差。” 格兰特突然转过身来。 “你说什么?”他说,“你要对宾厄姆先生说什么?” “你知道我要说什么。”教授的姐姐兇巴巴地说,“我们要把他可怕的发病情形如实相告。你想,像他这个样子,还能负责亚洲古手稿的事务吗?” 好一会儿,她指向院子里的那个人;教授洗耳恭听的脸闪亮着,他的脚则动个不停。 巴兹尔突然把表掏出来看。 “大英博物馆的人什么时候到?”他问。 “三点。”查德小姐简要地回答。 “那么我还有一小时的时间。” 格兰特二话不说就拉开窗户,跳进花园。他没有直接走向医生和疯子;而是绕着花园小径小心地接近他们,却又装作一脸平静。最后,他在他们几英尺之外停了下来,看起来似乎正数着裤子口袋里的零钱,此外我还看见他不住抬头张望,并以帽子的宽边做为掩护。 突然间,他走到查德教授身边,以一种亲切的大嗓门说道: “嘿,老傢伙,你还认为祖鲁族比我们卑下吗?” 医生不安地皱着眉头,像要说些什么。教授平和的秃头友善地转向格兰特,可是并未答话,只是懒懒地伸出左腿。 第33页 “你用腿说服了科尔曼医生了吗?”巴兹尔继续用清亮的声音发问。 查德只抽动了一下双腿,然后举起一只腿轻轻一踢,他的表情仍然仁慈而充满好奇心。医生这时不客气地插嘴: “教授,我们该回屋子里去了吧?”他说,“您已带我参观过花园了,这花园真是美丽极了。我们进屋去吧?”他说着,便尝试去拉这位踢跳中的人种学家的胳膊肘,同时又对格兰特悄声说:“请不要用问题去刺激他。太危险了!他需要镇静。” 巴兹尔仍用原先的声调,冷冷答道: “医生,我会努力服从您的指示。可是,我还是希望您能够同意,让我可怜的朋友和我在花园里独处一个小时,希望这个请求不会有所冒犯。我想好好观察他,科尔曼医师,我向您保证,我不会向他多说话;就算我说了什么,那些话也会像糖浆一样甜美,绝对不会刺激到他。” 医生面色凝重地擦起眼镜镜片。 “你这样做很危险,”医生说,“没戴帽子在烈日下晒这么久就已经很不妥了,何况他还是秃头。” “这不成问题。”巴兹尔大方地说。 他随手脱下自己的大帽子,扣在教授的鸡蛋脑袋上。教授没有什么特别反应,只是自顾自地跳舞,眼睛望着远方。 医生戴上眼镜,严肃地看了巴兹尔好一会儿,接着像小鸟般地把头歪向一边,简洁地说道:“好吧。”便回到三姐妹等候的屋里去了。她们从窗口焦急地望着花园,一动也不动地待了几乎整整一小时,然后目睹了更加不可思议的奇观。 巴兹尔·格兰特对查德教授提出了一些问题,可是那疯子并没有任何反应,只是自顾自地使劲跳着。这时候,巴兹尔从口袋里慢慢地掏出一本红色的笔记本以及一支铅笔。 他开始快速地记笔记。每当查德从他身边跳开,他就亦步亦趋地跟上去,继续做笔记。就这样,他们绕着这圈可笑的草皮追逐着。一个手持铅笔写字,摆出解决难题的表情;另一个,则像是个孩童般地跑跳嬉戏。 这种愚蠢的场景大约维持了四十五分钟之后,格兰特便把铅笔收回口袋,不过手里仍然拿着摊开的笔记本。他绕着发疯的教授踱起步来,最后,就停在教授的正前方。 虽然那个早晨已经够古怪了,可是接下来的事却更离奇。教授赫然发现巴兹尔站在眼前,他茫然且和蔼地瞪了对方几秒钟,接着就把左脚举起;这个动作,如同他姐姐曾经说过的,是他所有怪招的第一式。此时,巴兹尔·格兰特也举起自己的脚,直挺挺地踢出来,靴子的平底正对着查德。教授将他弯举的腿放下来,把重心安在左脚上,然后以右腿向后挥踢,像是游泳的姿势。这时,巴兹尔将两腿交叉成十字状,然后再用力踢开双腿,跳了起来。现场目击者无不目瞪口呆,完全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而花园里的两名男子却忙着对跳起捷格舞·或角笛舞·;于是,大太阳底下,疯子由原先的一位变成了两位。 这两人太执迷于他们的舞蹈了,看起来好像又瞎又聋似的,所以他们并未看见查德小姐急躁地走进花园苦苦哀求,而且身后还跟着一名绅士。当时,查德教授正摆出最狂野的“四人舞”姿势,而巴兹尔则摆出旋转车轮的动作。直到阿德莱德小姐严肃地喊出:“大英博物馆的宾厄姆先生驾到”时,那两个疯子的愚蠢行为才突然停住。 宾厄姆先生是一位穿着优雅、身材瘦削的绅士,留着尖细柔软的灰鬍子,戴着洁白无瑕的手套,他的举止虽然一板一眼,但让人觉得很舒服。他是那种极度文明化的人,相较之下,查德教授则是未经开化的书虫。在这种状况下,他礼节周全又容易相处,马上赢得在场人士的欢心。他涉猎过大量的书籍,参与的业余时髦文艺沙龙更是不计其数,不过,他的这两种经验,仍然不能为他解释眼前的奇景——两名头髮灰白、穿着现代服装的中产阶级绅士,竟然用杂耍来取代餐后的午睡。 教授仍然沉着地继续出怪招,可是格兰特却停了下来。医生再度出现了,他的黑眼睛在闪亮的黑帽下闪烁着,不停地观察眼前的两名怪人。 “科尔曼医师,”巴兹尔对他说,“您可否继续陪查德教授玩耍?我知道他需要您。宾厄姆先生,我是否有幸和您单独谈一谈?敝姓格兰特。” 大英博物馆的宾厄姆先生带着敬意鞠了个躬,似乎有点慌张。 “查德小姐会原谅我的莽撞的,”巴兹尔又轻松地说,“我带您到屋子里去。” 他迅速地把这位受惊的绅士从后门引进客厅。 “宾厄姆先生,”巴兹尔为他拉了把椅子,“我想,查德小姐已经向您说明这桩令人沮丧的消息了。” “是的,她告诉我了。格兰特先生,”宾厄姆盯着桌子,他既和善又紧张,“对于这件可怕的灾难,我至感悲痛。我们正打算聘请您这位杰出的朋友,担任一份他必能游刃有余的工作,怎知会发生这种意外,真是令人心痛!说真的,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当然,查德教授可能还保留着——我是真心地这样期望——还保留着他卓越可贵的智慧。可是,我担心,我真的很担心,让亚洲古手稿典藏馆的馆长这样——呃,到处跳舞,实在不像话——” 第34页 “我有一个提议。”巴兹尔突然坐下,把座椅拉近桌子。 “当然,我洗耳恭听!”这位大英博物馆的绅士咳嗽着,也将座椅拉近。 壁炉上的时钟滴答响着,巴兹尔清了清喉咙,想了一下,然后说道: “我的建议是这样的。我不知道您是否对遣词用字非常讲究,总之,我想说的就是和解这个观念。我的建议是:政府,我想政府是透过贵馆运作的,应该每年付给查德教授八百英镑,直到他停止跳舞为止。” “每年八百英镑!”宾厄姆先生惊唿。他首度抬起温和的蓝眼珠望着巴兹尔,眼中闪烁着温和的光芒。“我听不大懂您的话。您是说,在目前的状况下,查德教授仍然应该被亚洲古手稿部门聘用,并且一年需要八百英镑的薪资?” 格兰特坚决地摇头。 “不。”他坚定地说,“不是这个意思。查德是我的朋友,我当然应该尽可能为他说话。可是,我不是说——而且我也不会说——他应该管理亚洲古手稿,我不敢如此奢求。我只是说,贵馆应该每年付给他八百英镑,直到他停止跳舞为止。当然,我想贵馆不缺研究经费。” 宾汉先生看起来快要发狂了。 “我真的不知道,”他眨着眼睛说,“您在说什么。您要求我们每年给付将近一千英镑给这名显然发了疯的傢伙,付他一辈子?” “不尽然,”巴兹尔恳切而得意地说,“我没说付一辈子,不是这个意思。” “还有,付钱做什么?”儒雅的宾厄姆克制自己不去抓头髮。“这笔补助经费要付多久?不必一直付到他死吧?还是要付到最后的审判日·?” “不!”巴兹尔愉快地说,“正如我所说的,只要一直付到他停止跳舞的那一刻就行了。”说完,他满意地靠回椅背,双手插回口袋里。这时,宾厄姆直直盯着巴兹尔·格兰特,一动也不动。 “您是认真的吗,格兰特先生?”他说,“您果真认为政府应该平白地付高薪给查德教授,只因为他,抱歉我的措辞不当,发疯了?他应该比四个优秀职员得到更好的酬劳,只因为他会在后院甩靴子?” “正是如此。”格兰特沉稳地说。 “这笔荒谬的款子不但应该随着他的疯狂起舞发放,而且只要他不跳,就可以止付了?”宾厄姆问道。 “当然啦,”格兰特说,“跳舞总有跳累的时候。” 宾厄姆站起身,抓起他漂亮的手杖和手套。 “格兰特先生,不用再多说了。”他冷冷地说,“您费心解释的这番话,大概是个有点儿残忍的笑话。也许您很真诚,我为我刚才说出的重话赔不是。可是,再怎么说,您的建议有违我的职责。对查德教授突如其来的病症和心神混乱,我至感痛心,也不愿多说。不过,万事万物都有其局限,就算是大天使加百列发了疯也是如此。很抱歉,他和大英图书馆就不可能有任何瓜葛了。” 他走向门口,格兰特以一种迅速而戏剧化的手势拦住了他。 “别走!”巴兹尔冷峻地说,“您还有时间考虑。宾厄姆先生,您想参与伟大的事业吗?您想为欧洲的荣耀或科学的光荣尽一份心力吗?难道您不希望做某项大发现的开路先锋,在年迈之后得到众人的敬重,难道您不想——” 宾厄姆勐然插嘴说: “如果我想呢,格兰特先生?” “那么,”格兰特轻声说道,“您的任务非常简单。只要每年付给查德八百英镑,直到他停止跳舞为止就可以了。” 宾厄姆用力将手套一挥,不耐烦地走向门口,此时科尔曼医师正走进来。 “两位,抱歉,”他以一种紧张的口吻悄然说道,“事实上,格兰特先生,我,呃,在查德先生身上发现一件惊人的事——” 宾厄姆严肃地瞪着他。 “恐怕,”他说,“他是酒喝多了吧,我想。” “喝酒?”科尔曼应道,仿佛内情没这么单纯,“噢,不是,不是酒。” 宾厄姆有点焦躁,他的音调变得仓促暧昧。 “发现他有杀人的欲望?”他试探着说。 “不对,不对。”这名医学专家不耐地回答。 “他以为自己是块玻璃?”宾厄姆胡乱猜,“他以为自己是上帝?还是——” “都不是。”科尔曼医师厉声说道,“事实上,格兰特先生,我的发现大不相同。查德教授最惊人的是——” “噢,快说,拜託!”宾汉哀求着。 “他最惊人的是,”科尔曼从容不迫地说,“他没有发疯。” “没有发疯?” “发疯常见的症状有很多种,”医生简短地说,“可是他一项也没有。” “那他为什么要跳舞呢?”宾厄姆绝望地叫道,“他为什么不回应我们?为什么不和家人说话?” “鬼才知道。”科尔曼医师冷冷地说,“我只负责诊断他有没有疯,我才不管他是不是白痴。总之,他没有发疯。” 第35页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没办法让他听进我们说的话吗?”宾厄姆先生说,“没有人可以和他沟通吗?” 格兰特银铃般的声音突然插进来: “我很乐意,”他说,“为各位传递任何讯息给他。” 其他两个人都睁大眼睛看着他。 “传递讯息给他?”他们异口同声叫道,“你要怎么传讯息给他?” 巴兹尔嘴角又慢慢地泛起微笑: “如果两位想知道我如何传讯息给他……” 说到一半,宾厄姆就叫起来: “当然想!当然想!”他的口气很紧迫。 “好,”巴兹尔说,“就像这样。” 他突然把一只脚抬起来,然后两只靴子交互在地上原地踏步,再以一条腿立着。由于巴兹尔单脚在空中狂乱地画圈,尽管他的脸色很严肃,还是十分滑稽。 “是两位逼我的,”他说,“你们逼我说出朋友的秘密。可是,为了替他着想,我不得不说出他的秘密。” 宾厄姆敏感的脸平添了一种痛苦的表情,那是由于偷听到不可告人的内幕时,所显露出来的痛苦。 “当然啦,如果有什么悲痛——”他说。 巴兹尔把他的脚大力放回地毯,将愣住的两个人重重一震。 “一群白痴!”他叫道,“你们没有看到那个人吗?或许你们看过詹姆斯·查德忧郁地来回于他简陋的家以及寒伧的图书馆之间,带着他那些无用的书本和一把烂雨伞。可是你们从未发现,他有一双狂热分子的眼睛。他那张脸总是被眼镜和破旧衣领挡住,难道你们没有注意到他像是会烧死异教徒或是为点金石而死的人?就某方面而言,都是我的错,是我,我点燃了他致命的信念。我和他争论他着名的语言理论,他的理论内容是:语言对某些人而言有其完整的意义,对一般人来说只是学人家使用而已。我也嘲笑他对于事情的理解不够实际。结果,这个重视荣誉的老顽固搞出了什么?他已经回答我了:他创造出了他自己的语言系统,这要花很多时间才能解释;我是说,他创立了他自己的语言。他发誓,他不再使用一般语言,直到人们可以了解并使用他的语言和他沟通为止。他不会妥协的,我了解他的想法、小心地遵守他的指示,我认为其他的人也该这么做,我们不能忽视他的苦心,他一定会完成他的实验。他理应获得每年八百英镑的薪水,直到他停止跳舞为止。如果现在阻止他跳舞,这将是可耻的暴力,会毁掉伟大的理念,那几乎等同宗教迫害!” 宾厄姆先生热诚地伸出他的手。 “谢谢您,格兰特先生,”他说,“我希望我能筹集这笔每年八百英镑的补助,我想我办得到。您要搭我的便车吗?” “不必了,非常感谢。宾汉先生,”格兰特开心地说,“我还想到花园和教授聊一下。” 查德和格兰特谈得甚为起劲。直到我告辞的时候,他们还在跳舞。 查德教授之舞 在鲁伯特·格兰特的言谈当中,有两种很有趣的特质:第一种,是他对于侦探推理的沉迷与幻想:第二种,则是他对于伦敦生活的浪漫情怀。他的哥哥巴兹尔是这样形容他的:“鲁伯特的推理方式相当冷酷清晰,但总是把他引入错误的方向;他的诗才灵光乍现,却能将他导入正轨。”不论这种说法是否正确,我倒有一个很值得一提的例子,可以很有趣地补充以上的说法。 那次,我们正沿着布朗普登某条孤零零的街道散步。街道里充满了明亮的蓝色幽光,那种光芒总在夏夜八点半出现,乍现时看起来并不像黑暗的前兆,反而像是一种崭新的蔚蓝光源,仿佛地球突然被蓝宝石般的太阳照亮了。在冷蓝的光晕中,街灯渐次放出柠檬色的光芒。鲁伯特和我走过这些街灯,他兴奋地高谈阔论,苍白的星星在天空中一一闪现。鲁伯特很兴奋,因为他想证明他第九百九十九条业余侦探理论是对的。他带着满脑子疯狂的逻辑,在伦敦到处闯荡;不是目睹了车祸中的阴谋,就是从坠落的炮弹中得知天意。此刻,他猜疑的对象,是一位走在我们前方的送牛奶的工人,他看起来闷闷不乐。由于之后碰上的事件太惊心动魄了,以致于我实在不记得送牛奶的人有何可疑之处。我想唯一扯得上关系的,是他只带了一小罐牛奶,牛奶罐的盖子没盖好,他又走得很快,所以牛奶就溅到了人行道上。由此可见,他似乎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心不在焉,正在想别的事;至于相关的其他细节——大概和泥泞的靴子有关——我已经完全忘记了。鲁伯特提出以上诸多疑点与分析后,我颇为无情地嘲笑了他一番。虽然鲁伯特是我的好友,可是由于他有种艺术家的敏感,我的嘲笑惹恼了他。他用力地吸了一口雪茄,故做平静,以表现他的专业水准,可是,我想那支雪茄差不多快被他咬烂了。 “亲爱的朋友,”他尖酸地说道,“我和你赌半个银币。无论最后那个送牛奶的人停在何处,我都可以从他身上发现蹊跷。” “这点钱我还赌得起。”我笑道,“成交!” 我们尾随着神秘的送牛奶人,静静地走了大约一刻钟之久。他越走越快,我们得十分吃力才赶得上他。有时候他会泼出一些牛奶,在灯光下发出银白色的亮光;但突然间,我们一不留神,他就会消失在某间屋子的台阶前。我想,鲁伯特一定以为那个人是神仙之类的;在那一瞬间,他以为对方真的不见了。他对着我念叨,我也没怎么注意听他说些什么;他上前追查那个神秘的送牛奶人,然后,自己也消失在前方。 第36页 我在冷清的街上,独自靠着灯柱等了至少五分钟。不一会儿,送牛奶的人又爬上台阶,不过这回他没带牛奶罐,便匆匆忙忙赶路去了。两三分钟之后,鲁伯特也跳了出来;他脸色苍白,然而笑得很开心——这在他身上并不矛盾,通常代表着兴奋。 “我的朋友,”他搓着手说,“真相大白了。对于这个浪漫城市的各种可能性,你不能再庸俗地轻易忽略了。好孩子,给我半个银币吧,为你那乏味的善良本性付点代价吧。” “什么意思?”我狐疑地说,“你是说,你真的发现了和那可怜的送牛奶人有关的事情?” 他的脸拉了下来。 “噢,送牛奶的人,”他说道,故做悲惨状,假装听不懂我的意思,“不,我并未发现什么和他特别有关的事,我——” “那个送牛奶的人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我坚定而严肃地问道。 “嗯,老实说,”鲁伯特顾左右而言他,“根据我的观察,这个送牛奶的人,只说了‘小姐!牛奶来了!’,然后就交出牛奶罐。当然,这并不是说他没有做任何暗号或是——” 我捧腹大笑。 “你这个白痴!”我说,“你为什么不干脆承认错了?为什么说这个人必定暗藏了什么玄机?你不也承认他没说过或做过什么值得一提的事?你自己说的,不是吗?” 他的面色凝重起来。 “好吧,既然你这么问我,我就承认吧。那个送牛奶的人,可能没做什么坏事,很可能我真的误会他了。” “好了,”我又好气又好笑,“记得你欠我半个银币。” “关于这一点,我可不同意。”鲁伯特冷冷地答道,“关于他本人的所做所为,很可能没什么问题,他可能真的是无辜的。不过,我可没欠你半毛钱。根据我们原先的约定,我记得我是这么说的:无论最后那个送牛奶的人停在何处,我都可以从他身上发现蹊跷。” “那又怎样?”我说。 “怎样?”他答道,“我是发现了一些蹊跷,跟我来吧。” 我还没来得及回话,他已转过身去,穿过蓝色的暗夜,消失在那房子如濠沟般的地下室里。我没有考虑的机会,只得跟着他走。 当我们走下去之后,我有种愚蠢无比的感觉,正如俗话所说,就是“进退两难”。下面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扇锁住的门和紧闭的百叶窗,以及我们顺着走下来的阶梯和眼前的一口荒谬的井;当然,还有这个带我下来的无聊男子,他正站在那里勐眨眼。我正想转头离开,这时鲁伯特抓住我的手。 “你听听看。” 他说道,右手紧抓着我的外套,左手握拳敲着地下室的百叶窗。他神情严肃,我只好停下脚步,把头往前靠过去听。里头传出一阵阵呢喃声,显然是人类的声音。 “你和里头的人说过话吗?”我转向他,突然问道。 “还没。”他冷笑着,“不过我很想这么做。你知道里面的人说什么吗?” “不,当然不。”我答道。 “那我建议你仔细听听。”鲁伯特强硬地说。 傍晚气派的街道一片死寂,我站着倾听了一会儿。木墙上有一道窄细的裂缝,里头发出一种持续的呻吟声,听起来像是:“我什么时候才能出去呢?我什么时候才能出去呢?他们会让我出去吗?”之类的话语。 “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我勐然转向鲁伯特。 “你大概以为我是嫌犯,忘了我也算得上是个侦探吧?”他讽刺地回答,“我两三分钟前才刚到这里,那时百叶窗后头的女人——显然是个女人——正在疯狂呻吟。哦,亲爱的朋友呀,除此之外,我对她一无所知。很奇怪吧,她并不是我的私生女,也不是我的妻妾;可是,当我听到有人哀号着无法逃脱、像个疯婆子一样自言自语、握拳拍打百叶窗等等——两三分钟前她就这样了——我便觉得这件事有点蹊跷。整件事就是这样。” “好傢伙,”我说,“我道歉,真是错怪你了!可是现在不是争论的时候。接下来该怎么办?” 鲁伯特手里握着一柄长长的摺叠小刀,刀锋闪闪发光。 “首先,”他说,“让我们撞门进去。” 他把刀刃插入木墙的细缝里,撬开一条木板,敲开一个洞,从洞里可以一窥黑色窗板之后的究竟。里面的房间漆黑一片,所以,一开始我们都以为这窗子是封死而不透明的,就像石板一样漆黑。然后,我们渐渐感到有些不对劲,于是我们屏住唿吸,向后退了几步。我们赫然发现,有两大颗灰暗的人类的眼睛,非常靠近我们,而且忽然间窗户变得像是一张面具,一张苍白的人脸就贴在里面的窗玻璃上,越来越清晰,接着那个人说: “我什么时候可以出去啊?” “这是怎么回事!”我说。 鲁伯特没有回答我,只是举起他的手杖,把手杖的金属头当成西洋剑,瞄准了窗玻璃,并在上头开了一个又小又准的洞,真没想到他竟然能够办得到。洞一开,声音立刻冒了出来,这是一阵尖锐、暴躁,而且非常清楚的声音,嚷着要得到自由。 第37页 “出不来吗,夫人?”我有点慌张地凑近洞口说。 “出去?当然出不去,”这位不知名的女子苦苦呻吟着,“他们不准。我告诉他们我一定会出去,我会去报警,可是,这些都没用。没有人知情,也不会有人过来。他们高兴把我关多久,就可以关多久,除非——” 这件邪恶的神秘事件让我感到义愤填膺,正当我举起手杖,想要破窗而入时,鲁伯特却紧紧握住我的手,带着一股奇异、平和而且神秘的坚定;仿佛想阻止我,却不想让别人看到。我停下来,轻轻转向前门阶梯的墙壁。眼前的景象把我和鲁伯特都吓呆了,原来,那里有个像柱子般静止不动的高大影子,显然有人正从门里探出头来,朝向我们这边张望。由于那个人的头正好挡到一盏街灯,于是投射出一大道黑影。因此我们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只知道他一定正在瞪着我们;此刻,鲁伯特表现出令人佩服的冷静。他懒懒地按了门铃,若无其事地把说到一半的话继续说完,当然,这全是装出来的,我们刚才根本没说什么话。那个门廊上的黑色人影没有动,我差点以为那只是一座雕像。没多久,阶梯下方这片灰暗的空间被煤汽灯照亮了,地下室的门突然打开,一位小巧有礼的女僕站在门口。 “很抱歉,”鲁伯特努力用一种既亲切又粗鄙的口吻说,“您是否愿意为无家可归的孩子做点好事。我们不敢奢求——” “别找我们。” 这位瘦小的僕人严厉的语气中带着僕人特有的冷漠。然后,她就当着我们的面把门“砰”的关上了。 “真是可悲,真可悲,这些人太无情了。”我身旁的这位善心人士沉重地说。 我们才刚走上台阶,在门廊那个不动的人影却不见了。 “好啦,你觉得怎样?”鲁伯特问,当我们走回大街时,他忙着拍打手套。 当时,我真是难过极了,心中只有一个想法。 “你不觉得,”我有点羞怯地问,“把这件事告诉你哥哥比较好吗?” “好啊,如果你想告诉他的话,”鲁伯特威严地说,“他就在附近,我和他约在格格斯特火车站碰面。我们要搭车过去吗?或许吧,如你所说,他会觉得这件事很有意思。” 格格斯特车站看起来很残破,到处破破烂烂的,好像遭遇过什么意外似的。我们四处张望了一阵子,终于看见巴兹尔·格兰特戴着一顶大白帽的大脑袋就挡在售票口前。开始,我还以为他在买车票,而且还费时颇久。实际上,他正在与售票员讨论宗教问题,而且由于谈得太兴奋了,他几乎把整个头都塞进售票口去了。我们把他拖走,可是一时之间他说出来的话,却还都是关于现代观念中东方宿命论的兴起等等,他认为刚才那个售票员有趣却诡异的谬见正好可以佐证他的看法。我们好不容易才让他知道我们的惊人发现。当他终于把我们的话听进去时,开始显得非常专注,并在路灯下的街道上来回踱步。我们两个一唱一和,热切地向他说起南肯辛顿的大房子、古怪的送牛奶人、关在地下室的女士以及从门廊瞪我们的男子。终于,他开口说话了: “如果你们想再回去察看,一定要非常小心。你们两个人再回去,一点帮助也没有,而且用同样的藉口两度光顾,只会徒增疑心。若是理由不同,恐怕只是更糟。可以肯定的是,那位死瞪着你们的绅士,一定仔细观察过你们,把你们的长相牢记在心了。在没有警力的支援下,如果你们想过去再探究竟,我劝你们还是在屋外等候较好。由我进屋察看吧。” 他若有所思地慢慢带着我们往前走,在最后一道灰暗的暮色天光下,那幢房子又出现在我们眼前,它显得庞大而且泛出暗紫色,像是座食人魔的城堡。错不了,它就是魔王的堡垒。 “巴兹尔,你觉得,”弟弟顿了一下,在灯光下他的脸色显得有些苍白,“你单独闯进去妥当吗?当然,我们就在附近守着,你一喊,我们马上就听得见,可是那些怪物可能会做出一些突然的、变态的举动,我觉得不大妥当!” “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妥当的,”巴兹尔安然答道,“或许,除了死亡。” 接着,他走下台阶,并摇了摇门铃。那扇威严的大门瞬间开启,露出些许屋内的煤汽灯光,然后又“轰”的一声关起来,把巴兹尔吸了进去。我们忍不住打了个寒噤。这扇大门,就像一头邪恶巨兽缓缓掀动的大口。街上吹起一阵凉爽的晚风,我们把外套的衣领翻高,一言不发地站了足足有二十分钟,两个人冻得像座冰山一样,不过,我想,这更多是因为焦虑而不是寒冷。突然间,鲁伯特勐然走向屋子。 “我受不了啦!”他叫道。 才说出口,他却又立刻跳回阴影之中,因为这时,漆黑的屋子里又闪现出金色的窗板,上头有巴兹尔强壮的剪影。他有说有笑,嗓门很大,就算隔着一条街也可以清楚听见他说的每一个音节。另一个或两个人,也在里面和巴兹尔有说有笑。 “不不不!”巴兹尔带着滑稽的敌意,叫了出来,“这完全错了。世上最离经叛道的事,是灵魂呀,亲爱的朋友,灵魂才是宇宙力量的仲裁者。好孩子,如果你发现你不喜欢宇宙的力量,就逗逗它玩吧。不过我真的得走了。” 第38页 “再来看我们吧。”屋里的声音笑着说,“我们还可以接招。” “非常感谢,我还会再来的。晚安。”格兰特叫道,他已经回到街上了。 “晚安。”屋里的人友善地回礼之后,便把门关上。 “巴兹尔,”鲁伯特沙哑地悄声说,“我们该怎么办?” 他哥哥仔细地看了看我们两个。 “接下来该怎么办呢,巴兹尔?”我又问了一次,忍不住激动起来。 “我也不确定接下来要做什么。”巴兹尔模稜两可地说,“今晚如果先找个地方用餐,然后再去宫廷戏院看戏,各位意下如何?本来我也请了那些人一起来聚餐,可是他们不肯。” 我们都愣住了。 “去宫廷戏院看戏?”鲁伯特又问了一次,“要干吗?” “干吗?你这是什么意思?”巴兹尔回瞪他,“你是不是变成清教徒、街道人士,还是什么啦?去看戏,当然是去找乐子。” “可是,老天呀,我是说,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鲁伯特叫道,“那个被关在屋里的可怜女人该怎么办?我该去报警吗?” 巴兹尔的脸色豁然开朗,笑了出来。 “噢,那件事啊,”他说,“差点儿忘了。那件事没什么问题啦,其中大概有些小误会吧,不然就是些琐碎的私事罢了。不过,我真的很遗憾那些傢伙不能和我们一道去看戏。我们要不要搭这种绿色的巴士啊,在史隆恩广场有一家不错的餐厅。” “有时候我觉得你是故意装傻来吓我们,”我不悦地说,“我们怎能丢下那位被囚禁的女人不管?这怎么可能只是单纯的私事?难道连绑架、杀人等等罪行,都算是私事吗?如果你在某人的客厅里发现尸体,你是否会认为这种事不值得一提,因为它就像拙劣的装饰品般没有品味?” 巴兹尔开心地笑了。 “说得十分有理。”他说,“虽然这件事其实真的没有什么问题。嘿,绿色巴士来了。” “你怎么知道这件事没有问题?”弟弟气愤地追问。 “老弟啊,显而易见嘛,”巴兹尔答道。他在背心口袋翻东西,两排牙齿间还咬着一张来回票。“那两个人这辈子从未犯过罪,他们不是那种人。你们谁有半便士?我想在巴士到站前买一份报纸。” “去你的报纸!”鲁伯特怒吼着,“巴兹尔·格兰特,你听好,只因为你和看守人聊了十分钟,因为你以为他是个好人,你就要把一个可怜的人留在漆黑的地窖不管了吗?” “有时候,好人也会犯罪,”巴兹尔从嘴里取出车票,“可是这种类型的好人不会犯下那种罪行。好啦,我们该坐上巴士了吧?” 果然,绿色巴士向我们直驶而来,巴兹尔走出人行道,准备上车。在这紧要关头,如果我们上车的话,就要被载往餐厅和戏院了。 “巴兹尔!”我紧紧抓住他的肩头说,“我绝不离开这条街以及这幢房子!” “我也不离开。”鲁伯特也愤愤地咬着手指,并说道,“那里正在搞不法的勾当。如果我就此离去不管,今后我都会睡不着!” 巴兹尔严肃地看着我们两人。 “如果你们果真如此担心,”他说,“我们只好深入调查了。虽然,你们会发现一切正常。他们只是两个年轻的牛津大学的学生,而且非常善良,固然他们虔诚信奉伪达尔文主义——也就是进化论之类的东西。” 不知不觉中我们又回到屋前。鲁伯特摇了摇门铃,阴郁地说道: “我想,我们会让你进一步了解他们的伦理道德!” “我可以请教一下吗?”巴兹尔闷声问道,“你打算怎么办?” “首先,我建议,”鲁伯特说,“我们先进入屋子;然后瞧一瞧那些善良、年轻的牛津人;最后,把他们打倒、绑起来再塞住嘴巴,接着搜索屋子。” 巴兹尔不快地看了他几分钟后,突然狂笑起来。 “可怜的小男孩,”他说,“毕竟,遭受这些愚行也算是他们活该,”他又笑得很开心,“这里头也包含了某些要命的达尔文主义。” “我想你会帮我们吧?”鲁伯特说。 “哦,是的,我会参与,”巴兹尔答道,“不过,我只是要防止你们伤害那些可怜的孩子。” 他站在鲁伯特和我的后方,看起来好像不大在乎,甚至有点呆滞,可是门一开,巴兹尔却率先走进去,而且散发优雅的光彩。 “真抱歉,我真是阴魂不散!”他说,“我在外头遇到两位朋友,他们很想认识您。我可以带他们进来吗?” “当然,请进。”有个年轻的声音说。 没错,就是那个女僕的声音。然而开门的人并不是端庄瘦小的女僕,而是屋主之一。他是个矮小但身材很好的年轻男子,头髮乌黑鬈曲,鼻子扁平方正,穿着拖鞋以及艷紫色的大学运动服。 “请往这边走。”他说,“请留意脚下的台阶。虽然这房子的外表看起来很市侩,房子的内部却十分曲折老旧,而且有很多奇怪的死角。” 第39页 “关于这一点,”鲁伯特不羁地微笑,“我深信不疑。” 这时,我们来到书房或后厅的地方。年轻人把这里当成起居室,遍地都是杂志书本,内容从但丁到侦探小说都有。另一个年轻人身穿诺福克·夹克,人长得高壮健美,深灰色头髮向前梳起,正背对着炉火抽菸斗。他是那种五官和举止都很沉重笨拙的类型,也是个相当优秀的绅士。 “还有任何意见吗?”他介绍完屋子之后,这么说道。 “格兰特先生,你对我们这些杰出的科学人才真严苛,我几乎想放弃我的科学学位,而去当个二流诗人了。” “胡说,”格兰特答道,“我从未说过反对科学人才的话。我抱怨的是暖昧的通俗哲学;这种哲学披着科学的外衣,实则却是一种新的宗教,而且是一种非常污秽的宗教。以往人们在谈论人类的堕落时,他们知道自己在谈论的是一种奥秘,是一种他们不了解的东西。而时下人们讨论适者生存的观念时,他们却以为自己已经了解这些说法,可是,他们不仅没有概念,甚至不知道那些词的意思是什么。对人类来说,达尔文运动并未改变什么,只是从原先以缺乏哲学概念的方式讨论哲学,变成时下以不科学的态度去讨论科学而已。” “你说的都没错,”壮硕的年轻男子说,他的名字好像是伯罗斯,“当然啦,在某种意义上,科学就像数学或是小提琴,只有专家才能够完全理解。不过,基本学问对大众也很有用。比如说,格林伍德,”他指了指那位穿着鲜艷运动服的小巧男子,“他完全不懂音乐。可是,他还是懂得一些道理。比方有人演奏《天佑吾皇》时,他知道应该脱下帽子;可是当有人演奏《噢,金色拖鞋》时,他不会笨得敬礼。同样地,在科学这方面——” 说到这里,伯罗斯先生突然住口,他被哲学论战中并不常见的反驳打断了,他碰上的反驳还近乎违法。原来,鲁伯特从后面扑向他,用手臂勒住伯罗斯的脖子,然后将大个子的身躯朝后背扭弯。 “斯温伯恩!打倒另一个傢伙!”他叫道。 我还搞不清状况,就被迫和那位穿着紫色运动服的男子对决。他的身手灵巧,像鲸鬚一样弹跳自如;可是我比较强壮,而且是攻其不备。我在他下方硬扯他的脚,让他只能用单脚站立。接着,我们两人倒在一堆报纸之间,我把他压在下面。 因为得胜,我一时放松了警惕,依稀听见巴兹尔把一串很长的句子说完,可是我没有听见那串句子的开头,只听见后半段。 “……我必须承认我完全不懂怎么回事,亲爱的先生,我无需表示不悦。可是,一个人就算遇见最迷人的新朋友,还是应该站在老朋友这边。因此,请允许我用椅背的罩布把你们绑起来,把它当做现成的手铐使用……” 我在摇晃中倒地不起。健壮的伯罗斯被鲁伯特紧紧抱住,却仍然不停挣扎。一旁的巴兹尔伸出强壮的手臂帮忙。鲁伯特和巴兹尔都很强壮,不过伯罗斯也很壮。鲁伯特把伯罗斯的头向后掰,可是对方全身的肌肉却奋力起伏着。没过多久,他的头勐然向前直冲,像头公牛一样;而鲁伯特呢,他的头被按在脚踝上,他的腿则像是凯萨琳的酷刑轮·,整个人乖乖地躺在伯罗斯面前。这时,公牛的头沖向巴兹尔的胸口,把巴兹尔也撞倒在地;接着这只怪物,竟又发出狂怒的吼声,跳到我身上,把我逼入死角并撞上字纸篓。这时,狂乱的格林伍德愤怒地跳起身;巴兹尔也是。不过,现在轮到他们占上风了。 格林伍德沖向拉铃,剧烈地扯动它,尖锐的铃声响彻整间屋子。我还来不及喘气站好,鲁伯特也还没爬起来——他昏迷了好一阵子,还没能从地板上把头抬起来——此时,房里已经多了两位男僕。我方人数较多时,尚且都打不过他们,何况他们有救兵增援,我们的处境也就更危险了。格林伍德和一位男僕扑到我身上,再度把我推入死角,压在字纸篓的垃圾上。另外两名男子则共同对付巴兹尔,把他逼向墙角。鲁伯特用胳膊肘把自己撑直,但仍然晕眩着。 我们孤立无援了。在紧张的沉默中,我听见巴兹尔以一种响亮而欣喜的语调说话,听起来非常突兀: “现在,”他说,“大家都玩得很痛快嘛。” 在奋战当中,我瞄了一下巴兹尔的脸;他被压在书柜前,脸都红了,对手和他的四肢交缠着,情况相当危急。可是,出乎我的意料,他的眼中却透露出喜悦的光芒,像个玩得不亦乐乎的小孩。 我使尽全身力气想要起来,可是那位僕人重重压在我身上,格林伍德让男僕单独对付我,自己赶去帮另外两人对付巴兹尔。巴兹尔的头越垂越低,像是一艘漏水的船;对手把他压在下头,眼看就要倒地不起了,这时他伸手在书柜中抓出一部巨着;那部书,我后来才发现是圣克里索斯托·的神学着作。正当格林伍德跑上前时,巴兹尔把那部巨作挥掷出去;书正巧去中格林伍德的脸,于是格林伍德就活像一根九柱戏的柱子应声倒地。这时,巴兹尔又撑不住了,他倒了下来,而其他的敌人则一拥而上。 鲁伯特清醒了,但身子仍在摇晃;他使尽全力拖住半俯卧的格林伍德。他们在地板上扭打,两人都因跌倒而虚弱不堪,不过,鲁伯特当然摔得比较重,而我仍被死死地压在下头。室内满地都是撕碎的纸张和杂志,整片地板成了巨大的字纸篓。伯罗斯和他的同伴身陷碎纸片中,像是捲入了枯叶堆。格林伍德的腿正好刺穿了一张《波摩报》,报纸可笑地套在他的裤管上,像是夸张的荷叶边。 第40页 我看不见巴兹尔,他被那些强壮有力的躯体团团围住,看来情况不妙。尽管如此,我却幻想着,如果垂死的巴兹尔还想抓住什么东西的话,伯罗斯先生背对着我的宽厚背部,倒是很适合他。突然间,那男人粗壮的背部剧烈晃动起来;原来,巴兹尔抓住他的另一只脚,伯罗斯只剩单脚站着,和男僕的大拳头勐敲着巴兹尔低垂的头,仿佛他的头是块铁砧;可是,伯罗斯巨人般的脚踝再也摆脱不了巴兹尔的死命纠缠。巴兹尔的头在黑暗及剧痛之下渐渐低垂;可是,对手的右腿却慢慢被拉举起来。伯罗斯的身子摇晃,脸色发紫。突然间,地板、墙壁和天花板都震动了起来;原来伯罗斯这个巨人跌倒了,他的整个身子正好横跨了整片地板。巴兹尔眼冒金星跳起来,对男僕打出三拳,像是破城锤似的将男僕彻底击倒。接着他跳到伯罗斯身上,手上抓着一条罩布,嘴里也咬了一条;伯罗斯还来不及反应,脑袋就先着了地,因为巴兹尔早已把他的手脚绑在一起。然后,巴兹尔扑向格林伍德;鲁伯特正和格林伍德搏斗,并试图把格林伍德扑倒,在两人联手夹击之下,巴兹尔轻松将他制伏。原本揪住我的那个人,这时松了手,想去救他的同党;可是我像松开的弹簧,跳起来一举将那傢伙击倒。另一个男僕一脸惨相、嘴角流血,仓惶地逃出房间。被我击倒的男僕眼见大势已去,不发一语,也跟着熘了。最后,鲁伯特和巴兹尔分别跨坐在格林伍德和伯罗斯身上,两名战败者都动弹不得。 可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仰卧在地上的伯罗斯,却非常平和地对骑在他身上的巴兹尔说话。 “好了,各位,”他说,“既然各位已经得逞了,或许各位可以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了?” “这就是,”巴兹尔容光焕发地朝伯罗斯说,“所谓的‘适者生存游戏’。” 鲁伯特在后半段的打斗之中渐渐恢復体力,他的头脑也恢復正常了。他从俯卧着的格林伍德身上跳开,用手巾在左手受伤处打了个结。他冷冷地说道: “巴兹尔,你可以好好看管俘虏吗?斯温伯恩和我要去楼下的牢房搜查。” “好吧,”巴兹尔也站起身,舒适地坐在躺椅中,“慢慢搜,不用担心我们,”他看了看房里四处散落的废纸,“我们有很多图画书可以看呢。” 鲁伯特若有所思地跛着脚走出房间,我步伐沉重地跟随着他。由于我的动作太慢,当我走出房间、经过走廊和厨房楼梯时,我听见巴兹尔的说话声。 “那么,伯罗斯先生,”他亲切地坐在椅子上说,“让我们继续有趣的争论吧。很抱歉您得躺在地上发表意见,正如我先前所说的,我不懂为何您会迷上这种诡异的事。您这么健谈,应该不会受身体姿势的影响吧?如果我没记错,刚才您是这么说的:‘当意外发生时,基本科学可能对大众有益’。” “没错,”躺在地上的壮汉不慌不忙地说,“我认为,从科学的角度看来,宇宙不过是一张粗陋的草图……” 他们的说话声在我耳边逐渐消失,我们走向地下室。我留意到格林伍德先生并未加入友好的谈话。看起来的确很奇怪,我觉得他回想起我们所干的事,必定会愤愤不平吧;可是,伯罗斯先生却是满口哲学。离开他们之后,我们就钻入这幢神秘屋子的地下世界。或许,由于对其中几近犯罪的行径以及深锁的秘密略知一二,对我们而言,这个地下世界就更加诡异可怖了。 地下室这一层有好几扇门,在这种房子里,这是很寻常的设计。一般来说,门后多半通往厨房、洗衣间、储物间和僕人房等等。鲁伯特无比快速地把所有的门一一打开;五扇门后头,有四个房间是空的,第五扇门则上了锁。鲁伯特破门而入,仿佛这个房间只是个纸盒;于是,我们忽然淹没在一个封闭的黑暗空间。鲁伯特站在门槛,对着眼前的无底洞喊叫: “不管你是谁,请出来吧,你自由了。那些把你当成俘虏的人,现在反而成为俘虏了。我们听见你的哭喊,赶来这里救你,已经把你的仇敌牢牢地绑在楼上了,你自由了。” 朝黑暗的房间喊了几秒钟以后,里头仍然一片死寂。不久,传出阵阵呢喃和呻吟。假若我们之前未曾听过,可能会把它当成风声或是老鼠叫而忽略了。无疑,这就是女囚的声音,她拼命地要求自由,就像我们先前听过的。 “谁有火柴?”鲁伯特严厉地说道,“我想,我们就要结案了。” 我点亮了一支火柴,并把它高举起来。火光中,可以看见这个大而空无一物的空间,墙上贴着黄色壁纸,在房间尽头的窗口,则有一个穿黑衣的人影。没多久,火柴烧疼了我的手指,掉了下来,四周又陷入一片黑暗。不过,刚才的火光倒是照出一件很实用的东西——我头上正是一座铁制灯架。我又燃了一根火柴把灯点亮,然后,那位俘虏就突然出现在我们眼前。 在这个地下的早餐室窗边,搁着一个针线盒,旁边坐了一位老太太,她的气色极好,一头扎眼的银髮;但那对魔鬼般的黑色眉毛和整齐的黑衣,仿佛经过特别设计,稍稍减低了发色的亮度。灯光打在她刺眼的头髮和面孔上,恰巧和百叶窗的深咖啡色背景形成强烈对比。在咖啡色的背景中,只有一道蓝色——那是大约一个小时前鲁伯特用小刀划出来的缝隙。 第41页 “夫人,”鲁伯特脱帽示好,走近对方,“容我带来好消息:您自由了。我们在街上经过,正巧听见您的唿救声,所以我们便冒险前来拯救。” 这位红脸蛋、黑眉毛的老夫人呆滞地看了我们一会儿,眼神像是失神的鹦鹉。然后,她突然不太高兴地嘆气说: “救我?格林伍德先生人在哪里?还有伯罗斯先生呢?你说你们救了我?” “是的,夫人,”鲁伯特愉快而殷勤地说,“我们对格林伍德先生以及伯罗斯先生两人做了适当处置,已经成功地把他们解决掉了。” 老夫人从椅子中站起身,快速地向我们走过来。 “你们对他们说了什么?你们是如何说服他们的?”她叫道。 “亲爱的女士,我们说服他们的方式,”鲁伯特笑着说,“就是把他们打倒,再捆起来。您觉得这方式如何?” 奇怪的是,我们发现老夫人慢慢走回窗边的座位。 “你是说,”她平心静气、有条不紊地说,“你们把伯罗斯先生打倒,然后把他绑起来了?” “是的。”鲁伯特得意地说,“我们起身抵抗他们的压迫,并打败了他们。” “哦!谢了。”老夫人说完,便在窗边坐了下来。 接着又是一阵沉寂。 “夫人,现在您自由了,没有人能阻挡您的去路了。”鲁伯特喜滋滋地说。 老夫人站了起来,黑眉毛向上一挑,浓密的银髮微微颤动着。 “格林伍德和伯罗斯到底怎么了?”她说,“你说他们到底怎么了?” “他们现在躺在楼上的地板上,”鲁伯特咯咯笑道,“被绑住了手脚。” “好,就这么办吧!”老夫人“砰”的一声,又坐回位子,“我还要留在这里。” 鲁伯特看起来有点不知所措。 “留在哪里?”他说,“为什么您还要留在这里呢?现在还有什么能让您留在这个悲惨的牢狱里?” “你应该问,”老夫人沉稳地说,“有什么能强迫我离开这里?” 我们难以置信地盯着她,而她也平静地回瞪我们。 终于,我说道: “您果真希望留在这里?” “难道你们也想把我绑起来吗?”她说,“然后再把我运走?我绝对不走。” “可是,”鲁伯特气急败坏地说,“我们亲耳听见您抱怨出不去——” “窃听者往往误事,”这名“俘虏”冷冷地答道,“我想,我确实有点心神不宁,所以才会发脾气自言自语。可是,我毕竟是个有荣誉感的人。” “荣誉感?”鲁伯特重复老夫人的话。 这时,最后一丝智慧的光芒也从他脸上消逝了;他的眼珠失神地转动着,看起来像个白痴。 他茫然地走向门口,我也立刻跟上去。不过,我的良知和好奇心又驱使我回头问了一个问题: “我们可以为您做什么吗,夫人?”我几乎绝望地问道。 “怎么,”她说,“如果你们真想为我干点什么,就麻烦替楼上的绅士松绑吧。” 鲁伯特沉痛地爬上厨房的台阶,阶梯被他狠狠踩得摇晃起来。他张开嘴巴像是有话要说,一面蹒跚着回到打斗的现场。 “就理论上来说当然正确,”伯罗斯先生躺在地上和巴兹尔说话,神情很轻松,“可是,我们必须思考这件事对我们的意义。道德的起源是……” “巴兹尔!”鲁伯特喘着气大声说,“她不愿意上来!” “谁不愿意?” 巴兹尔有点不快,因为鲁伯特打断了他和伯罗斯的讨论。 “就是楼下的女士啊!”鲁伯特答道,“那位女士被关起来了,可是她不愿意逃走。她还说,她唯一的心愿,就是要我们为这些傢伙松绑。” “真是个有趣而明理的建议,”巴兹尔喊道。他跳回伯罗斯身上,为他解开手上和牙齿上的绳结。“真是个好点子。斯温伯恩,你去帮格林伍德先生松绑。” 我茫然而麻木地为这位穿紫色运动服的瘦小绅士解开束缚。我感觉不到丝毫有趣或明理之处,壮硕的伯罗斯却在一旁发出宏亮的笑声。 “好啦,”巴兹尔雀跃地说,“我们该告辞了,今晚玩得非常愉快。感谢两位如此彬彬有礼,我们真是宾至如归呀!晚安,非常感谢。鲁伯特,走吧。” “巴兹尔,”鲁伯特沮丧地说,“看在老天的分上,到楼下看看可否帮帮那可怜的女人什么吧。我心里的死结一直解不开!我承认,我们好像做错什么了。可是,也许这些绅士不会介意……” “不会的,不会的,”伯罗斯叫道,带着拉伯雷式粗鄙的戏嚯口吻,“没关系,尽管去检查储物间吧,各位。你们也可以察看煤穴、参观一下烟卤吧?我保证这屋子里到处都是尸体。” 在我叙述过的各种歷险故事中,这次的经验颇为不同。我和巴兹尔·格兰特共同见识过不少狂野的新鲜事,那些歷险的二分之一经过,就足以让日月疯狂。不过,在每次歷险的最后一刻,所有的事情都会豁然开朗、雨过天晴,我的心情也会逐渐明朗宁静起来。可是这回却大不相同,事情的结果竟然让我觉得更混乱。大约在我们离开这幢屋子的十分钟前,出现了一段愚蠢的小插曲,让大家如陷云里雾中。这时,即使鲁伯特的脑袋突然掉到地上,或是格林伍德的肩上长出翅膀,我们都不会觉得惊讶,因为我们已经见过更骇人的事情。对眼前发生的事情,我们不知该如何解释,只能抱着谜团上床睡觉,第二天再跟它一同起床,然后把它存进记忆之中。直到几个月之后,由于另一桩意外,我们心里的谜团才得以解开。不过,现在让我先报告现阶段的惊人插曲。 第42页 后来,我们五个人又走下厨房楼梯,由鲁伯特领军,两名主人跟在后面。我们发现牢门又关起来了,将它推开后,房里仍旧一片漆黑。如果老夫人还在,必定是她把灯给吹熄了。在黑暗中独坐好像是她的怪癖。 鲁伯特二话不说,又把灯点亮。在明亮的灯光下,我们慢慢走近;这时,老夫人把小鸟般的头转过来。接着,她灵巧地站起身,以一种古老的仪式行礼,把我吓了一大跳。我马上瞟了格林伍德和伯罗斯一眼,她应该是向这两名男子致意。一想到老夫人向这两名男子低声下气,我就愤愤不平,于是我便想瞧瞧这两个暴君接受致意的嘴脸。可是,我却错愕地发现这两个人根本没看到老夫人的敬礼——伯罗斯正在用小刀修指甲,而格林伍德走在我们后面,根本就还没走进房间。惊人的真相渐渐水落石出。巴兹尔站在最前方,金黄色的灯光打在他强壮的脸孔和身躯上,看起来神智清楚,还带着一丝严肃的微笑。他的头微微前弯,拘谨地鞠了躬。原来,他正对着老夫人答礼;无疑,老夫人刚才竟是对巴兹尔行礼。 “听说,”他亲切但不失庄重地说,“夫人,听说我的朋友本来想救您,不过他们失败了。” “当然了,除了您以外,没有人知道我犯的错。”老夫人眉飞色舞地说,“不过我可没有叛逃的意图。” “我乐意为您作证,夫人。”巴兹尔依然平稳地说,“您表现出来的忠诚度,让我非常感动,所以我乐于动用我的裁决权。您可以不理会这些绅士的要求而继续留在房间;可是,如果我请求您出来,您知道您就能安全地离开。” 这名俘虏又敬了个礼。 “我从不认为您冤枉了我,”她说,“我不知该如何感谢您的宽宏大量。” 于是,我们都瞪大了眼睛,目送她走出房间,而巴兹尔则为她扶着门。 巴兹尔用欣喜的口气对格林伍德说: “你们可以松一口气了!” “是的!” 这位年轻绅士一动也不动,看起来像人面狮身像一样神秘。 我们颤抖着、精神恍惚地走出屋子,再度回到深蓝色的黑夜之中,仿佛刚从高塔上摔下来似的。 “巴兹尔,”最后鲁伯特虚弱问道,“我一直以为你是我兄弟,可是,你真的是人吗?我是说,你只是个‘人’吗?” “现在,”巴兹尔答道,“有个绝对错不了的特徵可以证明我是人——我饿死了!史隆恩广场的戏是赶不上了,下馆子却还来得及。嘿,绿色巴士来了!” 我们还没来得及开口,他早就跳上车了。 被幽禁在地下室的老妇 正如我说过的,几个月之后,有一天鲁伯特突然走进我的房间,手里挥动着一只小袋子,神情兴奋,像是刚跳过花园围墙似的。他请我参与他最新也最狂野的一次探险。这次他想一探究竟的,正是我们一切悲喜的根源——“奇职怪业俱乐部”。他要找出这个俱乐部真正的源头、它的地点以及它的总部。如果我要细说我们是怎么找出这个怪物的巢穴的,故事可能就说不完了。在探险的过程中,我们遇上了各种千奇百怪的事:我们追踪俱乐部的会员、贿赂车夫、和流氓打架、移开铺地的石板、发现无数的地窖以及地下通道。最后,我们终于发现了“奇职怪业俱乐部”。 这辈子我经歷过不少奇事,不过,寻找俱乐部的过程及结果,可算是最古怪的一次。我们在那些乱七八糟、伸手不见五指、似乎没有希望的通道中摸索,最后居然发现一个灯火通明、豪华且舒适的厅房,而且里面遇见的几乎都是熟面孔。在座人士有“树屋”的房屋中介蒙莫朗西先生,他坐在两位很有活力的年轻人中间——这两人偶尔扮演牧师,真实身份则是耽搁专家;此外,还有诺索维先生,他是“浪漫冒险经纪公司”的创始人;以及查德教授,他发明了舞蹈语言。 当我们进入这个大厅时,所有的会员好像突然陷入一片沉寂,而俱乐部会长空出来的位子,更像是一颗缺落的门牙,让现场显得群龙无首。 “会长不在。”诺索维先生突然向查德先生说。 “嗯,没来,”哲学家的话比平时更暧昧难解了,“不知道他在哪里。” “老天,”蒙莫朗西跳起来说,“我觉得真紧张,我出去看一下。”接着便跑出房间。 过了一会儿,他又跑回来,怯怯又欣喜地吱喳叫道: “各位,他来了。是的,他来了,他就要进来了——”他嚷完之后才坐下。 鲁伯特和我心中万分好奇,想知道究竟谁是这个疯狂组织的头头。我们纳闷着,究竟谁是世间疯子当中最疯狂的一个?这个人究竟有什么神奇,为什么能让在座的这些怪人忠心耿耿又引颈期盼? 谜团突然揭晓了。门被推开了,喊叫声震动整个大厅,走进来的人是巴兹尔·格兰特。他身穿晚礼服,面带微笑地在会长的宝座上坐了下来。 我不知道我们是怎样享用那顿大餐的。平日我最爱享用俱乐部丰盛的大餐,不过,这次端出来的菜竟出奇的多,让人难以招架。开胃菜的沙丁鱼像鲱鱼一样大,汤像海水那么多,烤雀像烤鸭,烤鸭则像烤鸵鸟,好不容易主菜上完,接着上桌的乳酪也多得吓死人!我常听说月亮是用绿乳酪做的;但那晚我却觉得绿乳酪是用月亮做的。用餐时,巴兹尔·格兰特一直吃一边笑闹,瞧都不瞧我们一眼,也不向我们解释他为何在这里?为何他成为了跳樑小丑的大王? 第43页 最后,俱乐部演说和敬酒的时刻终于来到了,或许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一些解答吧。在一片掌声雷动中,巴兹尔·格兰特站起身。 “各位,”他说,“依照本俱乐部的习惯,每一届会长在会议启动时的第一项仪式并不是团体敬酒,而是让会员一一简短地介绍自己的事业,然后,大家再向报告者和下一位会员敬酒。本人身为资深会员,因此就让我带头髮言吧。各位,多年前我是个法官;我尽心尽力地在工作岗位上维护正义、执行法律。不过,渐渐地,我发现在我的工作范围内,我连正义的边缘都摸不着。当时本人权高望重,可是却只能做些照本宣科的卑微小事。和邮差一样,我必须遵守卑鄙的律法。日復一日,我眼前尽是严重迫切的问题,碍于律法所限,我只能运用一些愚笨的牢狱之灾或处罚,假装解决了问题;可是,这种解决之道都是假的。光凭生活常识,我就可以判断这些问题只消一个吻、一阵鞭打、几个字的解释、一次决斗,或是一趟前往西部高地的旅行就可以解决的。当我重新思考这些问题之后,我的虚妄感就越来越深重。不管是耳语、誓词,或在法庭中说出来的每一个字,都应该要更贴近生活才是。于是,有一次我便当众怒斥法庭上的一切荒唐事,接着我就被当成疯子,并从公众生活中退隐。” 现场的气氛,让我觉得全神贯注倾听告白的人,绝对不止鲁伯特和我两人。 “嗯,我想自己可能派不上用场了,所以,我私下让自己担任纯粹道德上的裁判,专门处理道德方面的问题。没过多久,这个非官方的荣誉法庭——经严格保密——就远近驰名了。在我面前接受裁判的人,并非因为那些无关紧要的琐事:比如说谋杀、无照养狗等等;我的罪犯们所犯下的过错,都是和待人接物有关的麻烦。他们在我面前领罪,是因为自私、过分的虚荣、丑闻,或是对宾客和有需要的人吝啬小气。当然,这种法庭并没有实质的强制力,它的处罚能否得到施行,全看涉案者和被告的荣誉感。不过,各位一定会很惊讶地发现,这些判决总是被完全地遵守。最近我还处理了一个令人十分满意的案例。有一位住在南肯辛顿的女士,因为心存不良地违背承诺在背后诽谤,我便判她单独拘禁;有些善心人士还很不知趣地想要救她出狱,可是她坚持继续坐牢。” 鲁伯特·格兰特盯着哥哥直看,嘴巴张得大大的;我想我也差不多吧。如此一来,为什么老夫人会发出奇怪的抱怨,以及更可怪的,为何她不愿走出来等等怪事就通通明朗了。她是“自愿刑事法庭”的被告之一,也是巴兹尔的“奇职怪业”的客户之一。 大家干杯祝福巴兹尔与他崭新的法庭事业,觥筹交错间,我们仍然一头雾水。我们感到一丝困惑的是——所有的事情居然都豁然开朗了!照理说,这应该是只有回到上帝面前时才会有的感觉啊!我们隐约听到巴兹尔说: “欢迎诺索维先生为我们介绍‘浪漫冒险经纪公司’。” 然后我们懵懵懂懂地听着诺索维先生开始解说他的事业;他的这段话,很久以前当他向布朗少校解说时,我们就已经听过了。于是,我们的冒险史诗,如同生生不息的循环,就在它曾经开始的地方暂时告一段落了。 注释 1拉伯雷(rabis,1495-1553),法国作家,其长篇小说《巨人传》以狂野的想像力与粗鄙的幽默感着称于世。 2古斯塔夫·杜雷(gustave dore,1831-1883),法国插画家,曾为拉伯雷、巴尔扎克、艾略特等人的作品配插图。 3纪念英国海军名将纳尔逊的碑柱,是特拉法加广场的地标之一。 4“奇职怪业俱乐部”的英文是the club of queer trades,其缩写即c·q·t·。 5苏格兰长老会牧师厄尔文创始的教派。 6多加,圣经中的人物,一生乐善好施,死后由使徒令其復活。 7比尔,在英文中向来是男性才用的名字。 8古罗马敬奉的女神,掌土地肥沃及妇女生育,其神庙皆由妇女掌管。 9九柱戏是一种游戏,竖立九根柱子再以滚球撞倒。 10《匹克威克外传》是着名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作品。 ·南森(fridtjof nansen,1861-1930)二十世纪初期的挪威人,是极地探险家、动物学者,并曾从政。 ·查卡(插ka,1787-1828)南非祖鲁帝国的缔造者。 ·非洲长矛。 ·鳄鱼。 ·梅特林克(maeterlinck,1862-1949),二十世纪初比利时的象徵主义剧作家,曾获一九一一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捷格舞(jip),十九世纪前盛行于苏格兰和爱尔兰等地的轻快舞步。 ·角笛舞(hornpipe),一种活泼的英国民间舞蹈,尤其为水手喜爱。 ·最后的审判日:基督教谓世界最后毁灭的日子。耶稣将于世界末日审判在古今全人类,分别善人恶人,善人升天堂,恶人下地狱。 ·诺福克夹克:腰部有带的男用宽上衣。 ·一种刑具。 ·克里索斯托(sain john chrysostom,约347-407年),公元四世纪的君士坦丁堡宗教领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