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队的人》 第1页 [侦探推理] 《排队的人》作者:[英]约瑟芬·铁伊【完结】 出 版 社:北方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11-1 出版背景 《排队的人》,这是约瑟夫·铁伊的生涯首部作品,完成于1929年,但书真正出版的时间却是1953年,也就是铁伊本人死后的第二年,这本书的如此特殊“遭遇”,引领我们想到别一件事,用另一种思维来读这部小说。 第一章 三月一个七八点钟的夜晚,全伦敦酒吧的客人都涌向剧场底层后座和顶层座位的售票口。砰,砰,一连串铿锵声。恐怖的轰然巨响揭开了周末狂欢夜的序幕。但这还是没能让开演前倚在“赛斯比斯暨特普西凯莉”剧院四根圆柱下耐心守候的接待员振奋起来。放眼四周,没半个人。 欧文剧院门口已经有五个人分占两级台阶,挤在一块儿磨蹭取暖,希腊悲剧原本就乏人问津。“戏盒子”前空无一人,因为只对一些特定观众公开,于是成了被人遗忘之地。爱伦娜圆形剧场有三个星期的芭蕾舞剧团演出,十个人排队买顶层座位,为求底层后座票的人列成一长串。然而此时,沃芬顿剧院前的两个售票口都大排长龙,还陆续不断有人涌过来。过了一会儿,一名块头魁梧的警卫挤进底层后座的队伍里,伸出他如断头刀般的手臂对人群大嚷:“除了站位之外全部客满。”他收紧结实的三头肌,推开羊群中几只孱弱的羊,迳自退到剧院富丽堂皇的大厅的玻璃门后取暖。一长排队伍留在原地动也不动,对于那些已经排了三个钟头队的人来说,受到这样的待遇根本不算什么。他们喋喋不休地有说有笑,咬着银纸包里的巧克力。除站位之外全部客满,即便如此,那些人仍然乐意站着观赏《你难道不知道?》最后一周的公演。这齣由伦敦人自己编写的歌舞剧,也是最后一部旷世之作,已经上演两年了,演出前几个星期,正厅前座和楼厅包厢座早就被订光了。自作聪明的年轻女孩们总是不肯乖乖排队,但她们等在栅门口塞钱贿赂或在售票口插队的伎俩显然失效了。整个伦敦几乎没有一个人不想挤进沃芬顿看这齣戏以偿夙愿。他们想看高利·格伦为他可笑的际遇发表感言——格伦曾被勇敢的经理从火车铁轨上救回一命,因命运赐予良机才得以声名大噪。他们想让动人的蕾伊·麦克白再度温暖自己。这颗闪耀的彗星,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照亮了人们空虚的心灵,让其他的恆星黯然失色。蕾伊的舞蹈像翩然飘舞的落叶,蕾伊淡漠的笑容曾为某牙膏做了六个月的gg,一时间蔚为风尚。“她若即若离的魅力”,大家都这么说她,但她的戏迷声称这是夸大其词。每当人们用不适宜的字眼谈论起她非凡的气质,这些戏迷会摇撼着手狰狞着脸检阅这些评语,就像其他美好的事物一样,她也要到美国去。经过了这两年,没有蕾伊·麦克白的伦敦将恍如贫瘠沙漠。现在,谁不想一睹佳人最后的风采?傍晚五点钟,天空飘着细雨,刺骨的气流掠起雨丝,半玩笑似的从头到尾一笔扫过排队的行列,却没有任何人因此打退堂鼓——即使今晚的天气相当严寒,这些微不足道的考验对他们而言只是道解馋的开胃小菜。队伍的前端移动着,排队的伦敦佬们惹得暗巷里的娱乐表演群开始蠢蠢欲动。一开始先来了几个发传单的小鬼,面无表情的脸上一双双机灵的眼睛,他们如火烧屁股般迅速穿过队伍,引起一阵喧譁,散落漫天飞舞的纸张。接着,一个腿比身体短一截的人躺在人行道湿漉粗糙的地毯上,扯着自己的四肢打结,仿佛是无意的,他最后使自己看起来像只蜘蛛;然后,他哀戚的蟾蜍眼突然一亮,出人意料地冲进万头攒动的人群中,迟钝的旁观者这时才发现自己被耍了。 接续前者的是一个拉奏流行音乐的小提琴演奏者,自我陶醉在琴声中,却没注意到他的e和弦高了半个音。然后,几乎在同时间来了一名感情丰沛的民谣歌手和一组三人管弦乐团,他们不悦地彼此对皱了一两分钟的眉头,独唱者比先来者有老大的优势,以一曲《因为你唤醒了我》拔得头筹。管弦乐团的团长急忙抓起吉他交给他的副手,伸出手肘高举掌心上前介绍团中的男高音,男高音隔着团长的头看过去,想要无视他的存在,但是发现行不通,因为团长比他高了半个头,以致怎么样都挡在他面前。团长继续向排队的观众介绍乐团的成员,这时,民谣歌手震动他的嗓子发出严重抗议,两分钟后,他边咒骂边抱怨地隐身在暗巷里,管弦乐才开始奏起最后一支舞曲。这比耶稣復活那些老掉牙的把戏新潮多了,群众马上就忘了所有受过迫害的可怜受难者,生气勃勃地用他们的脚随着节奏打拍子。管弦乐表演完,魔术师、传道士纷纷出现,还有一个人将自己绑在假绳结上,再假装释放了自己。 表演节目轮番上阵,走了一个又来一个,每个人在离去前都会排成一列,一拐一瘸但缠扰不休地将帽子伸进已经几乎挪不出缝隙的队伍中,不断说着,“谢谢捧场!谢谢捧场!”鼓励在场观众慷慨解囊。戏剧表演告一段落之后,卖零嘴的,卖火柴的,卖玩具的,还有兜售明信片的小贩们纷纷出笼。观众有的用一分钱打发他们,有的则正好发现自己感兴趣的小玩意儿。 这时,一阵颤动传遍整列队伍——经验老道的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脚凳被扔至一旁或被折起收进袋子里,食物消失无踪,钱包亮了出来。一场充满爱意的惊险赌局就要展开了。是赢,还是临近售票口那一剎那发现错失良机?队伍前端购票作业的数学运算还没有后段来得精确,开门那一两分钟的兴奋激发了英国人一贯爱角逐先后的本能——我指的是英国人,苏格兰人可不是这样——有人轻轻往前推,作势调整位子,让售票口被挤得上气不接下气的群众开始往前挪动,这样他们才得以尽快挨到门口。由落在黄铜上叮叮噹噹的硬币声响显示,急促的交易不断,让那些恍若置身天堂的幸运儿得到解脱。同样的,这些声音使得已经水泄不通的队伍不自觉地向前弩进,直到前排的人开始抗议他们听到自己肺被压碎的声音,警察才走进队伍调解。“喂喂,往后站一点!时间还很多,大家不要挤。”时不时有人就像项鍊上断掉滑落的小珠子,三三两两从队伍前端被解放出来,队伍才得以踉跄前挪几寸。眼前,一位胖太太笨拙地拿着钱包欲掏出更多的钱。她该事先准备好准确钱数的。她这种把其他人杵在后头的蠢行很快被发现。仿佛意识到别人的敌意,她转身对排她身后的男人气鼓鼓地说,“喂,如果你不一个劲儿地推我,我会非常感激,在所有人都蛮不讲理的当儿,一位女士难道不能优雅地拿出她的钱包吗?” 第2页 但是被她指责的男人并没有反应,他的头低垂在胸前。她珠子般小眼睛底的愤慨只瞧到他的软呢帽顶。她闷哼了一声,转身面朝售票口,把刚才掏了半天的钱放到柜檯上。就在她这么做的时候,男人缓缓倒下,膝盖着地。 那些排在他后面的人眼睁睁看着他动也不动地跪在那里,然后脸孔朝下,趴在地上。 “这小子昏倒了,”有人说,没有人动一下。识时务的人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武装起自己。他们担心排了一天队的好事会落空,心中盘算着也许其他的人会照顾这个小伙子。然而,没有人这么做。这些人,一个比一个自私,没人愿意趋前帮助这个已经虚脱的年轻人。在他倒下,身体摊成松垮垮的一团时,背上的刺伤吓得周遭的人急忙退开。有个女人扯着嗓门一连尖叫三声,仓皇失措;推挤拉扯,原本麻木无情的队伍突然间全部静止不动。 在天花板无罩灯白色清冷的光线照射下,男人身体被本能退却的群众孤单单地留在原处,身上每一处都暴露无遗。他的灰呢外套上斜插着一把银色的傢伙,邪恶地闪着不祥的光亮。 那是一把匕首。 几乎在嚎叫“警察”声爆开前,警卫从其他安然无事的队伍中赶了过来。女人的第一声尖叫就让他警觉到苗头不对。除非有人意外死亡,没有人会叫得如此悽厉。他盯着眼前景象有一两分钟光景,男人躯体蜷卧在地,他把男人的头转向有光线的这一面,然后放开他,对柜檯里的人说:“打电话报警,叫救护车来。” 他惊恐未定地转身面对排队的人。 “有人认识这位先生吗?” 所有的人都盯着地上的死者不发一语。 排在男人后面的是一对婚姻生活美满的夫妇。女的不断抽咽着,面无表情。“拜託,我们回家吧,吉米!拜託,我们回家吧!”站在柜檯对面的胖太太,被突如其来的惊吓慑住,戴黑色棉质手套的手紧紧握着她的票,宽慰自己尚保有这齣戏的座席。在后排的队伍中,消息像燃烧后的灰烬般散开——有人被杀了!——有人因这个消息失去玩乐的兴致,败兴而归;有的人企图挤到前排看热闹;有些愤慨不平的人要求保留他们排了几个钟头所应得的位子;门廊斜坡上的群众开始在绝望的混乱中打转。 “拜託,我们回家吧,吉米!拜託,我们回家吧!” 吉米首次开口说话:“我不认为我们现在能回家,亲爱的,要等警察来决定我们该不该留下来。” 警卫听到他的话,说:“你说得没错,你们现在不能走。排在前面这六位得留在原地——包括你,女士。”他特别对胖太太声明,“其他的人可以往前移动。”他挥手的姿态,像是在指挥交通,以闪避一辆半路抛锚的车。 吉米的太太开始变本加厉地抽泣。胖太太抱怨连连。 她想看那出戏,她根本就不认识这个人。排在这对住郊区的夫妇后面的四个人,同样为被这件跟他们毫无干系而结果又不得而知的事弄砸了周末觉得老大不高兴。他们异口同声地宣称自己的无辜。 “也许吧,”警卫说,“但是你们得详述一下当时的状况。没什么好怕的。”他试着让他们宽心,心里却颇不以为然。 队伍继续前进。门房不知从哪儿拿来一条绿色窗帘布覆盖在尸体上。铜板发出的叮噹声此起彼落,仿如自顾自滴落的雨水。门房体谅这七名被连累的倒楣鬼的苦境,一反平素的不尽人情,替他们保留了几个好位子。不久,救护车抵达,警察也从高勃吉警察分局赶到现场。探长对被扣留在现场的七个人做了简短的侦讯,留下他们的姓名住址,告知他们必须随时准备被传唤后,就遣散他们。吉米搀扶着他泣不成声的妻子搭计程车离去。另外五个人则镇定地散坐在门房为他们保留的位子上。晚场演出的《你难道不知道?》刚好拉开序幕。 第二章 巴尔克总督察用他修剪平整的手指揿了一下桌边的象牙色按钮,手搁在上头等他的手下出现。 “告诉格兰特探长说我要见他。”他说。这名手下竭尽所能想让自己看起来对眼前的大人物毕恭毕敬,但这份善意却被他丰满的体态违逆,迫使他必须微微后仰以保持身体平衡,这么一来,他鼻子的角度刚好让他成了傲慢无礼的讨厌鬼。难堪地意识到自己的挫败,手下退出房间传达巴尔克的指令,同时将记忆中那些不被人同情却一再重演的糗事埋藏在心里。此时,格兰特探长进入办公室,愉快地向他的长官致意,然而他春风得意的长官根本无视他的出现。 姑且不论格兰特探长平素乐于牺牲奉献、睿智机警和勇气可嘉这些优点,他最令人激赏的一点就是:他怎么看都是一副标准的警察架式。高度中等,身材匀称,可以说是一短小精悍。我这么形容也许会让你觉得他像个蠢蛋,没法子将他与那些完美的人物联想在一块儿,但格兰特绝对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你想像着一个短小精悍的人,但非驽钝愚蠢之辈,那准是格兰特没错。这些年来,巴尔克的风头都被他这位部下比了下去;巴尔克讲究穿着,但他的品位就像他对其他的事一样,都少了一根筋。 更糟的是,当他打算和别人一样铆起劲来认真工作时,大家都巴不得没有这个人存在。 第3页 他现在以赞赏有加的眼神看着他的得力助手,感激自己能在这个宜人的早晨——他前晚因坐骨神经痛,彻夜辗转难眠——来办公。 “高勃吉那边有麻烦了,”他说,“照目前的情况看来,高尔街那桩案子背后大有文章。” “哦?有人在背后搞鬼?” “不是。昨晚那个案子已经是他们局里这三天来接获的第五桩棘手的大案了。他们要把最后这个案子移交过来。” “什么案子?剧院队伍那桩是吧?” “没错,你身为刑事调查组探长,这件案子由你接手,你可以调威廉斯过去。我已经派鲍伯去伯克郡侦查纽勃瑞窃案了。我打过电话,那边只有一些琐事需要处理,鲍伯会比威廉斯更合适,就这样。你最好现在马上赶去高尔街。祝你好运。” 半小时之后,格兰特探长找高勃吉警局的巡警问话。 巡警表示,死者在送往医院前就已经断气了,兇器是把锋利的匕首。刀子用力刺入男人嵴背左侧,鲜血仅从外套被刺破的伤口处微微渗出,没有流得到处都是。依他看,男人是在他突然倒下前和队伍向前移动的这段时间内——十分钟或更久——被移动的人群簇拥着。事实上,倘使当时人群真的如此紧密地挤成一团,要倒下 他认为男人可能没有发觉自己即将遇害,在当时的情况下不断被推挤,以至于他对突如其来的痛苦毫无预警。当时推挤的情形严重到可能多少都会造成意外伤害,所以死者没有痛苦地突然倒下时没有人注意到。 “兇手的情形如何?这件案子有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没有。这傢伙应该很壮,是个左撇子。” “可不可能是女人干的?” “不可能。得要有比女人腕力更强劲的力道,才能对刀的使用控制自如。你也知道,在那么拥挤的情况下,是没有空间能挥动手臂的。兇手一定是在静止的状态下出手的,所以不会是女人所为。是男人做的,而且还是个下手利落的男人。” “告诉我死者的情况。”格兰特探长说。他喜欢听有科学根据的论点。 “所知有限。营养好——红光满面,我得这么说。” “脑筋如何?” “嗯,我想挺聪明的。”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是指.他从事什么行业吗?” “不,那个我会知道。我是说,他是个什么‘性格’的人?” “我懂了。”巡警想了一会儿,狐疑地看着问他话的人。“很难说得很确切——你明白吗?”格兰特探长同意他的话。“我只能说,他是个‘註定失败的人’。”他扬扬眉试探着对方的意见,确定他了解后,接着补充说,“从相貌看来,他的阅歷相当丰富;但他的手,却是一双梦想家的手。等你看过就会知道了。” 随后他们一起去看尸体。死者是个年约二十九、三十的年轻人,金黄髮色,榛实色的眼睛,身材瘦颀,高度中等。医生特别指出他那双细长的手,像是从未干过粗活的手。“大概是站得太久了,”巡警盯着死者的脚说:“他走路时左脚趾得内弯。” “你觉不觉得,攻击他的人,对解剖有点概念?”格兰特探长问道。仅此一个小小的伤口就能毙命,令人觉得不可思议。 “这并不需要外科医生就可以办到。任何一个战后倖存的人多多少少都有些解剖的常识,这是幸运的一刀——我只能这么说。” 格兰特探长向巡警道谢之后返回高尔街办公室。办公桌上的资料袋里装着死者少得可怜的资料,探长看完以后一阵沮丧。白棉布手巾、一小袋零钱(2.5先令银币两枚、6便士两枚、一先令一枚、4便士与半便士各一枚),还有.出人意料的——左轮手枪一把。包裹手枪的白手巾没有任何标籤,左轮是满膛的。 格兰特在恼人的寂静中检视那把枪。“衣服上有没有什么标籤?”他问。 没有,什么都没有。 没有人能够告诉他吗?没人打听得出来吗?没有,没有人,除了一个发狂的老女人对他撂下话说,警察能查的都查了。 好吧,他要亲自检查死者的衣物。帽子和鞋子均已经被磨得发亮。原先缝在鞋内衬里的商标字样已褪去;帽子则是从伦敦或外地自产自销的工厂买来的。两样东西都陈旧不堪。蓝色西服外套剪裁合体,灰色的大衣也很合身。 男人的衣着是上等而不贵的亚麻质料,衬衫款式极为普通。从全身行头看来,这男人要么是个讲究衣着的人,要么是个习惯在上流社会走动的人。可能是男性服装推销员。高勃吉那边的人说,他们没看到洗衣标籤。死者无非是为了掩饰自己的身份,再不然就是他一向自己在家洗衣服。答案若是后者,没有洗衣标籤的解释相当合理。西服外套上,裁缝师的名字被刻意除去。除此之外,怪的是,连死者贴身衣物都显示出他欲掩饰身份的意图。 最后一样——就是那把匕首。一把邪恶精巧的武器,银制把柄,约三英寸长,外型高贵,锋利,耀眼,明亮朴直的外观像是天主教国家的圣物。应该是来自义大利或西班牙南部沿海。格兰特探长小心翼翼地拿起那把匕首。 第4页 “有多少人碰过这玩意儿了?”他问。探员说,这把短刀在死者被送至医院后才取下,直至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动过。指纹检验显示结果是白忙一场,探长脸上深表满意的表情又消逝无踪。圣洁闪亮的刀柄上,居然半点印子也没有。 格兰特说:“我把这些东西带走了。”他指示威廉斯在採集完死者的指纹后,破例将枪送去检验。在他看来,这把左轮就像上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家家户户必备的老爷钟一样,是个再寻常不过的东西。然而,诚如先前提到的,格兰特探长只信有凭有据的论点。他招来一辆计程车,打算用这天剩下的时间挨家挨户探访案发当时离倒下的死者最近的七个陌生人。 计程车四处兜转之际,他让自己在脑子里重复排演案发当时的情景。他并不奢望访问这些人会对他有什么帮助。这些人在初次接受讯问时多半不太愿意承认他们知道些什么,现在更不可能改变心意。排在死者跟前或当下发现苗头不对的人,都准备得太好,等于什么也没说。根据格兰特探长过去的经验,一百个人里面九十九人提供的资讯都毫无价值,惟一知情的人却往往默不作声。医生表示被害者是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遇刺的,兇手不可能在杀了人之后,还留在被害人附近等着被发现。就算兇手是个胆大包天的人,有机会挤到死者身边,敏感的人不可能完全没有提防到——有自我防卫意识的人,随时都会提高警觉。不可能,兇手应该在尸体被发现前就脱队了。格兰特必须找到在死者遇害前就注意到兇手的人,或是曾经看到兇手与死者交谈的人。说不定,这两个人根本没有交谈,兇手直接站到死者的身后,下手后,就神不知鬼不觉地熘走了。他必须找到这个案子的目击者,看见这个中途离队的人。这应该不难。媒体方面想必能助他一臂之力。 他天马行空地想着:兇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英国人不会使用这种武器。嗜用钢刀的人会干脆拿把剃刀割人的喉咙。他自己可能使用的武器是棍棒,没有棍棒的话,他会用枪。这是桩经过巧思策划的计谋,外来的作风挑衅着英国人传统的思维。有可能是人们所称的黎凡特人(le—vant,地中海东部诸国沿岸地方。),或者是生活方式和黎凡特人相近的人所为。是船员,也许是常跑地中海沿岸港口的英国船员。但是,一个船员可能会想到要混迹在队伍里行兇吗?夜晚守候在杳无人迹的暗巷中伺机而动比较像是英国人的作风。而且,英国人最热衷的挑衅方式是殴打,这种放暗箭的行径他们想都不会去想。 这倒让格兰特联想到兇手的动机。他过滤着几个常见的动机:偷窃、报復、忌妒、恐惧。第一项排除,随便一个职业医生或律师口袋里的钱都比死者多至十二倍以上:况且,兇手犯不着在光天化日之下採取如此强烈的暴行。 比较有可能是出自报復或忌妒——黎凡特人最闻名遐迩的就是他们的情绪化。被侮辱时他们会积怨在心;高兴的时候,不经意间的微笑就能让他们欣喜若狂。死者是不是曾在某个黎凡特人和他的女友面前,用榛实色的眼睛展现过自己的魅力?无论格兰特探长怎么想,就是找不出半点理由。他无时无刻不在针对各种可能性设想,但是——他就是不认为情况会是如此。剩下的最后一个动机是“恐惧”。满膛的左轮,是不是死者早准备好要偷熘到手持银制匕首的兇手身后?死者是否曾企图用枪瞄准黎凡特人准备射击?兇手曾发现自己深陷危机之中,还是他别有所图?随身携带自卫武器的死者最后为什么没有用上这把枪?身份不详的死者似乎打算要掩饰自己的身份,难道说,上满子弹的左轮是为了自尽?倘若他真的要自杀,为何在前往看戏的中途暂缓了这个念头?有什么其他的动机让死者必须隐藏自己的身份?怕被警察逮捕?他意图杀害某人,怕一时失手,所以掩饰身份?这点倒是合情人理。 这个理由说得通,最起码它假设了一件事,死者和被格兰特探长认为计高一筹的黎凡特人是因旧识关系而产生摩擦。格兰特一向对神秘团体抱持几许期待,认为那可能就是兇残命案的源头。神秘团体常不明究竟地以掠夺或勒索等卑劣手段去获得他们想要的东西,过去他们曾犯下一些案子,让格兰特探长有过头痛的经验。但是,现今伦敦已经没什么令人印象深刻的神秘团体了,他希望以后也不会有。谋杀案让他对一成不变的日常生活产生了厌倦。对他而言,能将心比心地去揣想这齣戏的可能性实在是一大乐事。黎凡特人与无名死者之间的关系引起他的好奇。现在,他必须尽全力查出无名死者的身份——黎凡特人给了他一条线索。为什么没有人出面指认死者呢?现在还太早,没错。他随时都可能被人认出来。毕竟,他只是那晚众多人群中“失踪”的一个。不是所有的人都急着想看是谁被杀了,因为他们认为他们的儿女和亲人都在别处欢度周末。 用尽耐性、体谅及机敏的心智,格兰特探长访谈了七位他原先预定要见的人——真的只是见了形式上的一面。 就算不奢望能直接从他们那里听到什么,他还是得一一登门造访,对讯问的内容做个整理。他发现他们都竭尽所能做了不同的描述,除了詹姆斯·洛克莱的太太之外。洛克莱太太虚弱地躺在床上等候医生诊疗,她仍为她所受的惊吓难过不已。她的妹妹——一个妩媚动人、蜜色长髮的女孩,出来和格兰特探长说话。她走进会客室,对警方在她姐姐卧病的情况下前来满怀敌意。警察的出现让她大吃一惊,她不经意地多瞄了一眼来者的证件。格兰特内心的莞尔远大于他脸上的表情。 第5页 “我知道你不想看到我,”他以平淡的语调錶示歉意,“但我希望你能让我和你姐姐说几句话,两分钟就好。你可以在外面计时,当然,你想进来听也无妨。我不是要和她谈什么秘密的事,只是,我现在负责侦办这个案子,有责任对案发当晚离死者最近的七个人做些了解,这会有助于我今晚的工作进度,拟定明天的侦查方向。不知你意下如何?只是个小小的例行公事,对我却有很大的帮助。” 如他所愿,他的理由获得了美人的颔首。犹豫了一下,女孩说:“我去看看能不能说服她?”格兰特探长的魅力窘得她满脸绯红。比他预期的还顺利,不一会儿工夫,她回来带着探长去她姐姐的卧房。探长见到泪眼婆娑的洛克莱太太倚在床上,她出于自卫地声称在死者倒地前不曾注意有这么个人。她汪汪的泪眼一直瞅着探长,一条手帕轻掩着嘴,并时不时按按双唇。格兰特希望她能把手帕放下来一会儿,他的理论是——嘴永远比眼神表露得多——尤其是女人。 “死者倒下时,你正好站在他的身后?” “是的。” “当时,与他并排的是什么人?” 她不记得了。去戏院看戏,没人会记得那些旁的琐事,更何况连平时上街时,她都很少去注意别人。 探长临走的时候,她以孱弱的声音说:“真的很抱歉,我希望能有用得上我的地方。当时我注意到那把刀了。我愿意做任何事,协助你们抓到兇手。”格兰特探长一告辞出来,就把她摒除在脑后。 为了见这位女士的丈夫,他跑到另一个城市去——其实,他可以随便派个苏格兰场的探员去,但他想看看命案发生后的第一天他们是怎么办案的。洛克莱先生提供了有用的资讯。他说,当时有一些小贩在队伍前面兜转,因为剧院门大开的缘故,他们周遭人的位置都变了。他还记得,排在死者旁边,也就是排在他前面的那个男的,是同伙四人中的一个,那四个人当初是一起来的。洛克莱先生和他的妻子一样,直到死者倒地才注意到这个人的存在。 格兰特探长探访的其他五人,全是一问三不知,没有人注意到那名男子,这让探长略感意外。为什么没有人留意过他?他一定是一直留在原地没有离开,一个还没被挤到队伍前面的人,暂时是不会引起他人不快的。什么都不曾注意的人多少会在事后想起他们看到的,即使他们当时无心去看见一些事。格兰特探长返回苏格兰场的时候,仍然在苦思这个问题。 他发新闻稿给媒体,要求当晚任何看见有人离队的民众和苏格兰场联络。他同时也公布了死者的详尽资料与案情侦办的过程。他唤威廉斯来问他的工作进度,威廉斯汇报他们已经採集了死者的指纹送往鑑定小组,但警方的资料并没有显示出这个人的身份。武器专家找不出手枪有任何特别之处,可能是把二手枪,用得很旧了,但仍是支颇具杀伤力的武器。 “嗯哼!”格兰特嗤鼻。“了不起的专家!”威廉斯笑笑。 他回忆说,“专家说这把枪没什么特别之处。” 威廉斯又解释说,在把枪送到专家那里之前,他检查过,枪上有大量指纹,他现在在等化验结果。“干得好!” 格兰特说罢,带着死者的指纹档案去见总督察。他向巴尔克简要汇报了这一天调查的结果,但隐藏了自己的看法——这宗不寻常的、非英国形式的犯罪可能是外国人所为。 “这么说我们今天一无所获喽,”巴尔克说:“除了这把匕首外,这整个案子看起来更像是小说里的情节,反而不像一桩真实的谋杀案。” “没错。”格兰特说:“我在想,今晚会有多少人到沃芬顿剧院前排队。”他岔开话题。 巴尔克若有所思地想着这个有趣的问题没多久,就被进门的威廉斯打断了。 “长官,左轮上的指纹。”他简洁地报告说,把档案放在桌上。格兰特探长漫不经心地拿起档案,比对那些令他漫无头绪的指纹。霎时,他像只猎犬般突然兴奋了起来。 清晰的指纹有五枚,其他的则不完整,但这些完好或残缺的指印都不属于死者所有。指纹报告来自指纹化验小组,而报告上却没有对这些指纹做任何註记。 格兰特回自己办公室坐下,思索着。这表示什么,这些讯息到底透露着什么意义?枪难道不属于死者所有?是借来的,可能吗?就算是借来的好了,枪可确确实实是在死者身上发现的呀。枪真的不属于死者所有,难道是有人刻意将枪放人死者的口袋里?没有人会连自己口袋里被塞了一支沉甸甸的自动手枪都感觉不出来。不,人已经死了——他是在遇害之后才被栽赃的。为什么?没有答案。无论情况多么繁杂,问题还是横在他的眼前。格兰特解开包裹起的匕首,放在显微镜下细看,但他还是深陷毫无转机的五里迷雾中,觉得十分疲惫。他得出去走走。五点钟左右,他步行前往沃芬顿,想见见前晚负责守门的人。 黄昏的天空是淡黄色的,衬托着被紫雾晕染成一片的伦敦。格兰特感激地深吸一口气。春天就要来了。他要追踪黎凡特人的下落,势必得请个几天假——假如想不到什么正当理由,就只好请病假了——去钓鱼。该上哪儿去呢?最理想的地方是苏格兰高地,但那里的人似乎有点不友善。不然就去泰思特钓鱼吧——施塔克桥那一带,可能不错。钓鳝鱼是种很没劲的运动,但是那儿有家干干净净的小酒吧,是个绝佳的去处。他还可以骑马,或是在草坪上熘熘马。汉普郡的春天…… 第6页 他思忖着,打起精神沿泰晤士河北岸河堤一路走去,把手边的公务暂且抛到九霄云外,这就是格兰特的行事风格。巴尔克有一句名言:“反覆咀嚼,不停地咀嚼,睡个觉醒来后,你就找到事情的癥结所在了。”这话是针对巴尔克而非格兰特说的。格兰特再次思索着他咀嚼时未虑及之处,但他感到口腔隐隐作痛。每当有令他忧心的事困扰着他,或在过程中无法突破时,他就会暂时失去部分感官功能。他接到重大案件时,总会纵容自己“闭上眼睛”一阵子,等他再次睁开眼时,一道曙光乍现,始料未及的灵感会赋予老问题新的诠释。 沃芬顿下午的戏刚散场,格兰特发现剧院前面空无一人,场后却凌乱不堪。门房不在岗位上,也没有人知道要到哪里找他。看来,他晚上要做的工作既多又复杂。热心的传话者从大楼另一端传回讯息,“先生,没有看到他”。 格兰特最后终于在幽暗的舞台后面找到他。表明身份及来意后,那人变得十分热诚,滔滔不绝。他平常只能远远地对尊贵人士表示致意,却不是每天都有机会与他们这么亲切的交谈,尤其来者又是苏格兰场的探长。他微笑着调整帽子的角度,理理胸前的绶带,用裤管擦干濡湿的手心。 如果这样能让探长高兴的话,他会说他肯定曾在队伍里看到过那个鬼崽子。格兰特在心里闷哼一声,他总是保持一贯的疏离,他——以旁观者的心态——想着这个老傢伙究竟是何方神圣。以警察第二职业本能预设了结果,他礼貌地向没提供什么线索的门房告辞。一个感性的声音传来,“怎么是格兰特探长!”他转身看到蕾伊·麦克白站在堆着她东西的门外,显然那里是她的更衣室。 “你在找工作吗?只怕要不了一个钟头,你就不会愿意待在这儿了。”她带着微笑挪揄着格兰特,而她低垂在帽缘下的灰色眼珠却亲切地凝视着他。他们于一年前相识,当时她戏迷馈赠的昂贵化妆箱遭窃,事后他们再也没碰过面,而她对他显然未能忘情。他面不改色——即使他旁观者的身份已经感觉出她的情意,并露出了笑脸。他向她解释自己到戏院来是为了公事,笑容即刻从她的脸上褪去。 “嗯,可怜的傢伙!”她说:“但这里还有另外一个人跟你一样。”她接着说,将手放在他的手臂上。“你问了一整个下午的问题吧?现在喉咙一定很干。到我房里喝杯茶吧。我有女僕,她会为我们准备的。我们应该好好聊聊,我们已经这么久没有见面了,真是令人难过。” 她带着他走进她的更衣室,房间里半面墙都是镜子,另一半则是挂满服饰的衣橱,与其说是设计给人使用的房问,倒不如说是间花店。她把花拿在手中挥舞着。 “我的身体不好,不能接近花,最后它们统统得留在这儿,医院的人很有礼貌,但他们坚持他们怎么说我就该怎么做。我不能好好地说,‘不准有花’,这么说会像丧礼的花一样,让人伤心。” “这是人们惟一能做的事。”格兰特说。 “嗯,是的,我知道。”她说:“我没有不知好歹,只是得慢慢习惯罢了。” 茶水送来,她为他斟上,女佣又用锡盘呈上一盘小脆饼。她为自己倒茶时,他轻搅着茶。他的心里忽然打个颤,像个缺乏经验的骑士突然受惊撞到马嘴。她竟是个左撇子!“我的老天!”他喃喃咒骂自己,“你不是应该休一天假,而是你必须休个假。你到底要为此下什么註脚?全伦敦有多少这样的左撇子,你竟然发这种莫名其妙的神经。” 一个念头令他转醒,他才打破沉默,开口说:“你是左撇子?” “是啊,”她事不关己地说,理所当然地将话题转向有关他案情侦办的情形。他告诉她的都是那些隔天媒体将报导的消息,对她描述那把匕首及这件案子让他感兴趣的一些论点。“匕首是把银质的圣器,上面装饰着红蓝相间的亮漆。” 蕾伊·麦克白平静的眼神突然闪动了一下。 “什么?”她不由自主地说。 他本来想问:“你曾见过类似的东西吗?”随即改变心意,因为他笃信她的回答将是否定的。他已经掌握到线索,他意识到他原本未注意的事,继续他的描述。 她说:“圣器!挺神奇的,多么不可思议呀!——负责这么重大的案子,我相信你一定会得到庇佑的。” 她用她冰凉滑润的左手执起他的杯子,要为他再添一些茶水,他注意着她平稳的手腕和镇定的动作,期望这全是他无谓的妄想。 “那倒没有。”他在心里对自己说:“你可能在这个怪地方被第六感折腾半天,但对案情的进展却一点头绪也没有。” 他们谈了一些格兰特所熟悉、而她却要第一次出访的美国。他准备离去,并真诚地感谢她的茶水,但他的脑子里全不知那是什么茶。现在他多晚用晚餐都无所谓了。他走出去,点了一根警卫敬他的烟,在一阵阵的冷颤中,他幸运地了解到麦克白小姐在前晚六点到跟班来请她出场以前,一直都待在更衣室里。老天有眼,他夸张地扬扬眉毛对自己说。 格兰特面带微笑与警卫点头道别,但他在独自一人往苏格兰场的方向一路走去时,神色肃穆。究竟是什么让蕾伊·麦克白小姐的眼睛突然闪了一下?绝不是因为害怕。 第7页 不是的,是因为眼熟吗?很可能,绝对是。一定是非常熟悉。 第三章 格兰特睁眼直瞪着卧房的天花板,几分钟前他理论上是醒着,但睡时的昏沉和清晨难受的寒冷让他拒绝去思考。虽然理性的部分还未清醒过来,他已经觉得愈来愈不舒服。还有些烦人的事等着他,一些令人极度不快的事。 慢慢浮现的犯罪驱散了他的呆滞,晨光和树影渐渐映入他直瞪着天花板的双眼,多么令人沮丧的熟悉感。这天早晨已是他侦办这件案子的第三天了。验尸日,在验尸官动手之前,他没什么斩获,也没有任何可供追查的线索。 他回溯昨天情形:早上,死者身份仍不详,他将死者的领带交给威廉斯,要他在伦敦进行调查,这是死者身上惟一较新也较个人化的遗物。领带,和死者其他的衣物一样,是从一家多元化经营的公司分店购得,他仅存渺茫的希望期待那些店会记得他们售出的领带。而就算他们有印象,谁也不能保证那些店员还记得他们的客人。“信实兄弟”光是在伦敦市就售出几十打同款的领带。格兰特碰到过无数的怪案子,但往往都会碰到契机让你摆开原来侦查的方向。威廉斯刚出办公室,格兰特的脑中突然蹦出一个念头:他想到这个男人很可能就是店里的店员,所以他根本不需要去店里买东西。他可能就是“信实兄弟”的雇员。“去查查看,”他对威廉斯说,“如果你查到死者受僱于哪家分店,或者你看到或听到任何有意思的事——不管你觉得重不重要——都立刻让我知道。” 他独自一人翻看早报,与命案相关的各方报导并未困扰他,他有点故意地去细读别的报导。新闻的开头是则个人专栏,内容并没有提到什么,然而,却有个声音在他脑中拼命响着。他的照片下有行字写着,“格兰特探长,负责侦办‘队伍命案’。”他皱了皱眉头,大吼道:“一堆蠢才。”随后,他仔细研读一张由英国各地警局寄来的失踪人口名单。五名年轻男子失踪地点都不同,其中一个在杜尔汉小镇的,很有可能就是死者。过了一会儿,格兰特用电话联繫杜尔汉警局,得知失踪的是名矿工,或者以前当过矿工,杜尔汉警局的探长认为,那个傢伙是个混混。不管是“矿工”还是“混混”,都有可能是死者。 整个早晨都耗在例行公事上——进行侦讯和必要的手续。午餐时间,威廉斯向他汇报,“信实兄弟”最大的一家分店位于河滨大道,他忙了一上午却徒劳而返。店里的人不但想不起来这么一位顾客,甚至没人记得他们曾卖过那种款式的领带。他们最近这批货里没有这样的领带。为了获得更多有关这条领带的讯息,他到总店要求见他们的经理,亲自向他解释案情。经理建议巡官将领带暂交给他们一阵子,他们会将领带寄到北伍德的工厂,那里有去年所有托售领带的细目。威廉斯经过许可,便将领带交予经理处理。 格兰特支持他的做法,心中赞许威廉斯会凭常识判断——大多数巡警在伦敦步履蹒跚地瞎逛,因为他们被告知这是他们的职责——私底下却认为就算查遍所有“信实兄弟”在苏格兰和英格兰的分店,找到线索的机会也可能不到万分之一。威廉斯报告调查进展后,希望看来更是渺茫。领带的包装是一盒六条,盒内的每条领带都同色系,但深浅不同。一盒内不会有超过两条相同的,由专人将这些深浅不一的领带送往各处分店。所以与其问店员记得顾客买了哪条领带,还不如要他们回想那条领带是放在哪一盒里。格兰特侦探的部分赏识地聆听着,旁观者的部分则对一口流利的商业术语的巡官微笑。一个半小时内,巡警一贯率直的谈吐和惊人的专业程度让“信实兄弟”经理开始滔滔不绝地谈着“订购”、“再订购”及诸如此类深奥的行话。透过威廉斯的描述,经理仿佛活生生地出现在电视上。格兰特对威廉斯表示了他的赞赏,这就是格兰特的魅力之一,当他满意的时候,从不吝夸奖别人。 下午,对所有线索都放弃了希望之后,他将匕首送到化验室分析。“告诉我所有化验结果。”他说。昨晚直到离开前他还在等验尸报告。此刻,他在冷冽的空气中伸展手臂,一把抓起话筒,按下他想拨的号码后,说:“这是格兰特探长,有进一步的消息吗?” 没有,毫无进展。昨晚有两个人勘验尸体——两个不同部门的人——互不相识。是的,已经留下他们的姓名和联络地址,放在探长的桌上,同时还有来自化验室的报告。 “好极了!”格兰特道,将话筒用力摁在挂钩上,从床上跳了起来。不祥的预感被这个季节清朗的光线一驱而散。沖冷水澡时他吹着口哨,连穿衣服的时候还在吹,以至于他的女房东对她正准备赶八点钟巴士的丈夫说:“我在想,要不了多久,恐怖的无政府主义者就会被逮着了。” “无政府主义者”和“杀人兇手”对菲尔德太太而言是同义词。格兰特自己倒不做那么乐观的假设。他想的是,被偷来放在他桌上的包裹对他来说是个送给小男孩的幸运包裹。里面可能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但也可能是颗钻石。 菲尔德太太准备好他的早餐时,他对她投以善意的一瞥,像个孩子般地对她说:“今天是我的幸运日,对吗?” 第8页 “我不知道什么是幸运,格兰特先生,我也不认为自己相信命运,但我相信这是神的旨意。我不认为神会让一个年轻的男人遇刺身亡,却不审判这个罪犯。神就是真理,格兰特先生。” “如果线索非常薄弱,是因为神,还是苏格兰场?”格兰特故意扭曲她的话,开始大嚼咸肉煎蛋。她站着看了他一会儿,宽容地摇摇头以示谅解,在他咀嚼着满口食物浏览报纸的当儿离去。 往城里去的途中,他忙着思考,男人身份未详的问题似乎愈想愈不得其解。没错,伦敦每隔个一两天,总有些来路不明的人被扔到贫民公墓里。他们不是太老就是太穷,或两者皆是——这些城市废物,死前已经离弃自己的亲戚朋友,只有不断转述他们故事的人才知道他们的下落。格兰特根据过去的经验推断,没有像死者这样的人——一个可能拥有正常生活圈子的人——居然身份未详。 就算他是外地人或外国人吧——格兰特并不以为然;男人这身打扮看来是个道地的伦敦人——他应该住在伦敦市或伦敦郊区。从饭店、旅社、俱乐部这些地方下手,就不难知道自己漏查了什么。媒体发布要求协助寻找失踪人口的回应传到警局,苏格兰场刻不容缓地将相关人士带到局里做笔录。 既然知道死者是伦敦人——格兰特满怀信心——为何他的手下和顶头上司没有继续追查?显然,他们要不是有理由相信死者之死只是因为厄运当头,就是认为这件案子根本不会引起警方的关注。帮派?一伙人捅了那个没用的傢伙?其他的伙伴还没把被害人带到队伍前,就先省了死者的差事。他们选了一条保险的途径。 除非——是的,一定是惩罚或警告。所有的迹象显示出这种情况——武器、死者在自以为最安全的地方被袭击、光天化日下作威作福。他们不但杀人灭口还要威胁倖存者,格兰特愈想愈觉得这是这桩悬案最合理的解释。他反覆思索有关神秘组织的假设,还是觉得不对。神秘组织若要復仇,不可能不阻拦死者的朋友去通风报信。背叛同伙的这个人,显然有别于组织里其他人。按理说,他的朋友无论是已经知道或猜到他难逃一死的下场,都不会笨到要去蹦这浑水。 返回苏格兰场的格兰特正重新检阅脑中那些伦敦帮派的当儿,丹尼·米勒,这个帮派大头头的名字冒了出来。 丹尼进人这行当已经三年,除非犯下大错,不然他可能可以待得很久。丹尼来自美国,是个盗窃犯,脑子不错,行事有条不紊,是个典型的美国人——英国人生来就是利己主义者——英国警方上上下下都对他颇怀敬意。结果,尽管手下兄弟隔三岔五地失风被捕,但丹尼始终一帆风顺——顺利到不讨苏格兰场喜欢的地步。现在,他和对手打交道,完全一副美国恶棍的德性。他习惯用枪,不过,他考虑要不要拿刀刺死一个人所花的时间,不会比拍死一只烦人的苍蝇来得长。格兰特觉得他应该请丹尼过来谈谈。 这时,一个纸袋搁到他桌上。 他急切地拆封,同时略过不重要的资料——布瑞得腾的科学观点倾向于一个自大的独断者。如果你送一只波斯猫去做检验报告,他会洋洋洒洒长篇大论,却只告诉你猫毛是灰色,不是黄褐色,省其要点不说。在关于刀刃与刀柄的关联方面,布瑞得腾说,刀刃上的血与死者的血迹不符。问题出在,圣像的部分是中空的,而且一边有道非原本就有的裂缝,肉眼几乎看不出上面残留着血迹。刀柄表面一经施压,不平整的切口就会略为翘起。兇手紧握兇器时,金属边缘的裂口伤了他自己的手。他现在应该正为左手食指或拇指的指头某处割伤的伤痕所苦。 进展不坏,格兰特自忖,但他不可能一一找出伦敦市所有手指受伤的左撇子,并逮其到案。他唤威廉斯来。 “知道丹尼在哪儿吗?”他问。 “不知道,长官。”威廉斯回答,“但是鲍伯可能会知道,他昨晚从纽勃瑞那里回来,应该很清楚丹尼的行踪。” “很好,去找丹尼来。不,叫鲍伯先来见我。” 鲍伯进来——身材高挑,睡眼惺忪,一脸迷惑的笑容中——復诵着他的问题。 “丹尼·米勒?”鲍伯说:“对了,他的办公室在安柏街上,皮姆里扣区。” “哦,他最近很安静,是吧?” “我们是这么认为,不过我觉得高勃吉那边的珠宝抢劫案似乎是丹尼干的。” “我以为他只热衷抢银行。” “话是没错,但他现在有个‘珍’,大概是需要钱用。” “我懂了。知道他的电话吗?” 鲍伯知道。 一个钟头后,经过刻意打扮从容地坐在安柏街办公室内的丹尼,被格兰特探长通知,希望他能来苏格兰场做一个简短的会谈。 丹尼脸色苍白,用机警的眼神斜视着前来传话的便衣刑警。“如果他以为他能拿什么帽子扣我,”他说:“他就想都甭想。” 便衣认为探长没什么要事,只是想向他讨教讨教。 “哦,探长现在正侦查哪件案子?” 第9页 便衣不知道,也无法多做解释。 “好吧,”丹尼说:“我马上到。” 一名身形魁梧的警员领着丹尼去见格兰特,瘦小的丹尼头时不时向后抽搐,一边眉毛滑稽地直往上扬。“你总是有麻烦时,才会通知我来。”他说。 “不,”格兰特笑说:“该说是你离开之后,麻烦就来了,不是吗?” “算你机灵,探长。我不认为你是想找个人来较量较量脑力。你不会要我来是为了逮我吧?” “当然不是。我想我有用得上你的地方。” “您让我受宠若惊。”米勒认真的时候,绝不可能这么说。 “你印象中曾见过这样的人吗?”陈述完有关死者的细节后,格兰特用双眼检视丹尼,脑子和眼睛一样忙。手套。他该怎么让丹尼取下左手手套,同时又不会让他察觉自己在蓄意试探?当叙述接近尾声,巨细靡遗地将案情交代完毕,丹尼有礼地笑道:“队伍里发现的尸体。、不不不,我很抱歉要让你失望了,探长,但我这辈子真的从没见过这个人。” “那么,我想你一定不会介意跟我去看看?” “这根本早都在你的算计中,我会尽我所能地反抗你的强制。” 探长手伸进口袋,拿出一大把铜板,仿佛想在离开前确定一下自己的荷包。一枚六便士铜板从他指尖滑出,旋转滚落至米勒跟前光滑的地板上,当铜板滚到桌子边缘的地上,米勒的手立时伸过去拦下,笨拙地用那只带着手套的手指在地上摸索一阵,才将铜板捡起来放回桌上。“小事一桩,”他用平淡却愉快的声音说。但他用的是那只平时惯用的右手。 随后他们开车去太平间,在车上,他侧身面向探长,用轻得仿佛在吐气的声音嘲笑探长的本分。“我说,”他说:“要是我的朋友们现在看见我,他们会迫不及待逃到南安普敦去,中间连打包的空档都没有。” “我们会打包——放后面。”格兰特说。 “一路上你都录了音,对不对?要不要打个赌,一赔五美元,不,一赔五英镑,你已经两年没抓过我们的人了,对吧?你不敢赌,算你聪明。” 米勒面对被害者的尸体时,格兰特鹰般锐利的眼审视着他。格兰特发现丹尼那张扑克脸并没有露出任何隐讳的表情。丹尼灰冷的眼神对于死者产生了一丝无情的兴趣。 格兰特心中瞭然,米勒认得这人,即使他故作冷漠,他泄漏的神情正是格兰特所期待的。 “没见过,”丹尼声称,“我从没见过——”他煞住话。 停顿了好一阵子。“好吧,我说,我是见过。”他说:“哦,老天,让我想想!在哪儿见过他的?在哪儿呢?等等,一定想得起来。”他带着手套的手掌直拍着涨红的前额。这种行为?格兰特自忖,他的反应够快。但是之后米勒并未做出什么不当的反应。“我的老天,我真的想不起来了!我曾和他说过话,但是不知道他名字,我肯定和他说过话。” 格兰特终于放弃——他站在他的面前质问他——米勒还是什么都记不起来。他转过头面对格兰特,怒火中烧,再也无法忍耐地说:“我不会忘记这个人的,我一定比你们这些四肢发达的警察知道得多。” “很妤,你回去再想想,然后打个电话给我。”格兰特说:“另外,我有个不情之请……你介意取下你的手套吗?” 丹尼的眼睛突地闪动了一下,“又怎么了?”他说。 “你应该没有理由拒绝这么做,不是吗?” “那我怎么知道?”丹尼嗤鼻说。 “动动脑筋,”格兰特友善地说:“两分钟前你说要打赌。来吧,你拿下手套,我就告诉你你是输是赢。” “假如我输了呢?” “我不敢担保。”格兰特微笑着,锐利的眼神直钻进丹尼眼里。 丹尼扬扬眉毛,又回復惯有的无动于衷。他将右手手套抽起,伸出手来,格兰特注意着是否有异。他左手从手套里滑出,摊平。然后他把右手伸进外套口袋里。 展在格兰特眼前的左手干净且毫无伤痕。 “你赢了,米勒。”格兰特说:“你是清白的。”米勒放回外套口袋里的右手有一个小小的突瘤。 他们将分手前,格兰特说:“刚才只是你突发奇想的把戏,是不是?”米勒说是。 “别担心,”他说,“我不会浪费我的脑力跟你过不去。” 格兰特用完午餐后,继续讯问的工作。 压抑着自己的噁心去看尸体的陪审团,以为自己介入了神秘事件,每个人都一副自以为了不起的模样。他们早就作出裁决,所以根本不必再去关心这整件案子的对错。 他们自我放弃地只听目击证人说关于这件出了名的谋杀案中那些有趣的话题。格兰特冷眼旁观,感谢上帝无论在他的案子或生命中,都不须仰仗这些人的聪明才智。于是他不理会他们,任自己观看目击证人演出的各种喜剧。奇怪的是,比较他们述说残酷事实喜剧性的表现,使他更了解这些人,他们可笑地将真实的情景形式化。一位在沃芬顿当班的安全警卫,刚修完脸,神采奕奕,濡湿的前额闪闪发亮。他严谨的报告,让人十分赞赏。詹姆士·洛克莱,老练的一家之主,痛恨突如其来的讯问,反感抗拒着这些烦琐事宜,但身为一名公民,又不得不尽他的义务。在法庭上,他会是个有用的盟友,格兰特对这项特质心知肚明,但在这个事件上他并无太大助益。排队等候让他觉得无聊,他说,远处的光刚好让他可以读点东西,直到门大开,光的强度让他什么事都没法做,只能站在那儿。 第10页 他太太,就是上次探长在卧房里见到的那位啜泣不已的女士,仍紧紧握着手帕。每问完一个问题后,都期待着别人的鼓励或安抚,她比其他人接受了更长的侦讯,因为她是惟一站在死者正后方的人。 “女士,我们是不是来了解一下,”验尸官说:“你站得离死者最近,将近两个钟头,难道对这个人或他的同伴没有一点印象?” “我不是一直都排在他的后面!我说过,我没有注意到他,直到他倒在我的脚前。” “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谁排在你的前面?” “我不记得了。是个男孩子——一名年轻男子。” “那名年轻男子后来到哪儿去了?” “我不知道。” “你看到他离队吗?” “没有看到。” “描述得出他的长相吗?” “可以。肤色黝黑,长相像外国人。” “他一个人?” “我不清楚。应该不是,他当时正在和人说话。” “你怎么会不清楚三个晚上前发生了什么事?” 惊恐吓得她花容失色,她说:“因为,”她补充,验尸官突如其来的恶意嘲弄使得她骨干僵直。“排队的时候,没有人会去注意旁边的人。我和我丈夫当时几乎都在看书。”然后她又开始一阵歇斯底里的哭泣。 一身光滑丝缎的胖太太,刚从受惊和难过中恢復。她回忆案发当时的恐怖多于自愿告知己身的故事。丰满的脸和棕色纽扣眼无一不显示出她对自己在这桩案子里的角色十分自豪。直到验尸官向她道谢,毫不理会她说到一半的话,她才有些失望。 一名生性温和的瘦小男子,行为严谨得像个警察,显然相信验尸官是个智力平庸的人,耐心回答长官的问话。 他说:“是的,我注意到当时队伍是两人两人并排。”陪审团不禁吃吃窃笑起来,温和瘦小的男人看起来有点难过。 他和另三名队伍中的目击者对死者不是没印象,就是根本没有注意到离队的人。他们微不足道的资料都于事无补。 自命不凡的剧院门房倒还帮上一点忙,他告诉验尸官他以前见过死者——好几次。他是沃芬顿的常客,但他对这个人一无所知。他总是西装笔挺的,不,门房守卫说,他不记得他有同伴,虽然他确定那名男子以前从不独自前来。 讯问过程中的气氛让格兰特沮丧,一名没有人认识的男子,被一个没有人看见的人刺杀。这事太离奇了。除了、从匕首推断出兇手的食指或大拇指受伤之外,没有其他线索。被害者方面,仅能等信实兄弟的职员查出是谁卖掉那条同色系图案相同的淡红色领带。在一群无知的人对兇案作出决议之际,格兰特脑中萦绕不去的是洛克莱太太提到的那名年轻外国男子,他起身去打电话。她的印象会不会只是空穴来风——她对那把匕首所产生的联想,正好和他对地中海人的假设不谋而合?兇案曝光时,洛克莱太太口中的年轻外国男子就已经不在现场了。惟一从队伍里消失的人肯定就是杀死被害人的兇手。 无论如何,如果有任何新的消息,他会在苏格兰场找到答案,若是没有,他决定请自己喝杯茶。他正需要。徐徐啜口茶有助于思考,没有巴尔克不堪其扰的报表,没有总督察的顶头上司。有几个特别想法让他悬念不已,格兰特就要有所发现了。他轻啜着茶,以平直的调子,一篇篇念着他熟悉的诗句及文章,慢慢催生出他的惊世巨着。他写的报告已到了惊人的水准,能让他声名大噪,跻身为现代文学的巨擘之一。 第四章 格兰特通过电话得到的消息,让他把喝茶时所想的事全抛诸脑后。一封用大写字母写的信函在等着他,格兰特对这档事已经司空见惯。苏格兰场对于大写字母信函经验丰富,他拦计程车时,不觉莞尔一笑。人们总是用大写字母以表示信并非出自于他们之手!而他真诚地希望他们不要这么做。 在他拆开那封待拆之信前,在上面沾了些粉末以便採集指纹。他优雅地裁开信封口,用镊子钳着那封看来厚重但其实很轻的信,从中抽出一捆英格兰银行发行的5英镑银行券(banknote,为当时中央银行发行的期票,可代替货币使用。——译者注)和半张便笺。便笺上写着,“埋了这个在队伍中被发现的人。” 五张5英镑,总共是25英镑。 格兰特坐下来,凝视着那叠银行券。他在苏格兰场待这么久以来从未发生过这样的事。今晚伦敦某处有个十分关心死者的人愿意花25英镑让他安息在贫民墓地,而那名人士又不愿现身。这与格兰特的恐吓假设相符吗?这笔钱是用来买心安的吗?还是兇手因为迷信,不得不对被害者的尸体做些什么?格兰特不认为如此。从背后刺杀别人的人不会在意尸体最后的下场如何。兇手有个朋友——不管男女都有可能——今晚在伦敦。一个因关心而寄了25英镑的朋友。 格兰特把威廉斯找来,一起研究这个极为普通且廉价的白色信封和信封上突兀却平板的大写字体。 格兰特说:“你看出了什么?” “是个男人,”威廉斯推测,“生平不太顺利,不习惯写字。干净,吸菸,易 第11页 “太棒了!”格兰特说:“威廉斯,你真是华生再世,你是个大功臣。” 威廉斯当然知道华生是何许人物——他11岁时就躲在乌斯特郡的粮仓里读福尔摩斯的《花斑带探案》,怕被禁止他看这本书的大人发现——他笑着说:“我想,您发现的一定远非如此,长官。” 但格兰特没有。“只除了他可能没法用受伤的手写信。 奇怪的是,他寄的竟是容易败露行踪的5英镑银行券。“ 他吹熄蜡烛,半张信笺上扑着粉末,但是他们没找到指纹。他唤一名警探来,要他把重要的信封及纸钞送去拍照检验指纹。打字的便笺则被送往笔迹鑑定专家处鑑定。 “现在银行都已经关门了,运气真差。急着回家吗,威廉斯?” 威廉斯一点儿也不急,他的妻子和孩子这个星期都在南部娘家。 格兰特说:“我们一起吃饭,顺便谈谈你对这桩队伍命案的看法。” 多年前,格兰特继承了一笔相当可观的遗产——如果他乐意的话,这一大笔钱足以让他提前退休过着闲暇无事的生活。然而,即便是常抱怨这是连狗都不如的日子,格兰特仍热衷于他的工作,他用这笔遗产脱离曾经拮据的窘境过着平顺、不虞匮乏的生活,并使某些窘迫的生活出现在未来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南方郊区有间杂货店,店里杂陈着各种闪亮如珠宝的小东西,因为这家店的存在,才会有这笔遗产,格兰特也才得以巧遇第一天出狱的假释犯。 格兰特有意放他走,格兰特欲给他一个洗新革面的机会。 全靠这笔遗产,格兰特才能成为劳伦特这种上流餐厅的常客,此外——更令人不可思议的——他还被餐厅领班礼遇成贵宾。全欧洲也只不过五个人被劳伦特餐厅领班视为贵宾,格兰特自然是受宠若惊。 马索在以绿金两色装潢的房间里看到他们,一脸纠结着痛苦哀愁的表情。他正烦恼着,因为他左侧没有任何空桌,除了那张位于角落需要吼叫才能交谈的位子。他没有让他的贵宾看出他的困窘。因此,他烦恼,觉得过意不去。 格兰特二话不说地坐下。他饿极了,只要食物美味,他不介意坐在哪儿吃。除非桌子位于厨房上菜的门口,当然那里不会安排任何桌子。厨房门口有两扇屏风遮挡,那门摇摆不定,一直嘎吱作响奏着响板乐,随着门间或敞开阖上趋强又忽弱。用完餐后,格兰特决定让威廉斯隔天早上带着信戳查访英格兰银行,由此追踪钞票是从哪里寄出来的。这应该不难,银行通常会配合。他们继续讨论这桩谋杀案。威廉斯觉得,这个事件起于帮派内闹。死者与所属的帮派之间有纠葛,知道自己的处境很危险,于是从怕事的善心伙伴那里取得枪,却永远没有机会使用。而这笔钱则是当晚那位神秘的善心伙伴给他的。合乎理论,但有一点被遗漏了。 “为什么他身上没有能够辨识身份的标籤呢?” “可能是,”威廉斯凭推理回答,“这是他们的作风,他们从不在身上留下任何可供辨识的标籤。” 这不无可能。格兰特沉思半晌,反覆琢磨他的话。上主菜前的小菜时,他在西海岸四年及在苏格兰场所培养出的敏锐的第六感让他警觉到,有人在望着他。他抑制住自己回过头去的冲动——他坐的位置背向大厅,几乎正对着出菜的门——谨慎地察看着镜子,但根本就没有人对他感兴趣。格兰特继续吃着,时不时朝镜子瞥上一眼。大厅自从他们到达后就没怎么来人,很容易关照到四周每个人的动静。透过镜子他只看到那些自顾白吃饭、喝酒或抽菸的人。格兰特直觉自己已经当了很久的靶心,这种持续但不知对方是谁的盯梢,令他不禁毛骨悚然。他扬起视线掠过威廉斯的头顶,瞧着遮蔽门的屏风,发现就在那儿,在两扇屏风开合的啪啦声中,有双眼睛正盯着他。即便是意识到自己被发现了,那双眼还是盯着他,时隐时现。格兰特若无其事地继续用餐。过份好奇的侍者,他心想。也许是知道我是谁,想看看究竟是谁跟兇手沾得上边,格兰特一向对这些好奇的旁观者很有耐性,但眼下,在话说到一半的时候抬眼望去,他发现躲在后面的那双眼睛是在窥视他。有点玩过火了。他把目光笔直地回视过去,但那双眼的主人却装出一副不知道格兰特已经注意到他的样子,继续看着前方。时不时地,随着侍者在屏风前后进进出出,那双眼睛会消失一阵子,但总是会再次回到那里,鬼鬼祟祟地瞄着他。格兰特临时起意想看看这个对他有兴趣而且十分有意思的傢伙。他告诉坐在离屏风不到一码远的威廉斯。“有个人在你后面的屏风里,似乎对我们很感兴趣。 等我的手指弹向你的右边,指着屏风,你尽可能做些什么,假装是个意外。“ 格兰特等侍者眼睛间歇性地再度瞄向他时,用中指和拇指擦出清脆的响声,威廉斯粗壮的手臂勐地一扫,屏风瞬间被揭开。然而,后面却空无一人,只有继续前后摆动的门,那人已经匆忙跑掉了。 当威廉斯为屏风事件致歉时,格兰特想着,好吧,算了,反正你又不能确定是哪双眼睛。他不再挂心这件事,继续吃完他的晚餐,和威廉斯一起回到苏格兰场,并期待信封上的指纹的照片已经准备好了。 第12页 照片还未送来。但“信实兄弟”在北伍德工厂有关领带的调查已经有了结果。那系列去年托售的领带只有诺丁汉的分店卖出过一盒六条,他们还要求再订一次货。“信实兄弟”将领带还了回来,说如果日后探长有用得上他们的地方请尽管吩咐。 “假如今天和昨天一样案情没有重要的突破,等你去银行办事的时候,我就到诺丁汉跑一趟。”格兰特说。 没多久,一名探员带着信封上的指纹照片进来,格兰特拿起桌上档案夹里的指纹照片——死者的指印和手枪上的指印。报告指出,银行券上除了污渍外什么都没有。格兰特和威廉斯警官亲自比对信封上的指纹照片。几个经手过这封信的人各持不同的意见。但清楚、完整而且毋庸置疑的是,这是右手大拇指的指纹,而这只大拇指与从死者口袋中发现那把枪上的指印相吻合。 “这和你的理论相吻合,是死者的朋友提供他这把枪。”格兰特说。 警官发出奇怪的噪音,继续看着指印。 “怎么会这样?这竟和小孩吃奶一样简单。” 警官挺直腰杆,难以置信地瞧着他的长官。“我发誓我没有喝太多,长官,这有可能是整个化验指纹系统出问题了。您瞧这里!”他拿着死者的指纹比对格兰特面前右下角一个不甚清晰的拇指指印。沉默半晌,在格兰特进一步比对指纹时,警官肩膀往前靠,半信半疑地想进一步证实他的高见。但是摆在他们眼前的事实已不容置疑,指纹是死者本人的。 格兰特本来以为是个单纯事件,一两分钟后竟得到令人震惊的事实。 “一般的信笺,难怪。”他漫不经心地说,而他旁观者的部分正嘲笑他竞像孩子一样瞬间就被惊异征服。“你的想法已经有结果了,威廉斯。借枪并寄钱给死者的人和死者是一伙的。因此,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假装成他的女房东、他太太或任何一个对他失踪的朋友有兴趣的人。”他拿起桌上的电话,“我们要听听负责鑑定字迹的人对这张字条有什么话要说。” 字迹鑑定专家无法对格兰特已知或猜到的事作更多的补充。这么普通的纸张随便到哪个文具店或报章杂志店都能买到。字迹确定是男人的字,除非有嫌犯字迹的样本,他们才可能判断这是不是由他所写,但是目前他们只能做到这个地步。 威廉斯离开苏格兰场回到他暂时独居的家中,想着这个星期过得多快,想着威廉斯太太即将从南部回来的样子,藉此纡解自己累坏的身心。格兰特还留在局里,试着施咒镇住那只邪恶的匕首,它此刻被摆在办公桌深绿色的皮革桌面上,一件优雅、慑人的玩意儿。这件几乎以恶意收场的案子与刀柄上纯洁无表情的圣像形成诡异的对比。 格兰特嘲讽地看着那尊圣像。蕾伊·麦克白小姐是怎么说的?你得感激这件案子闹得这么大。好吧,格兰特想,苏格兰场这桩案子对他来说比刀柄圣像更具神圣的意义。他的思绪飘向蕾伊·麦克白。今天晨报整版都是她前往美国的消息,报章杂志哀恸、讽刺、愤怒地指责英国经纪人竟让最优秀的音乐剧巨星离开自己的国家。格兰特想,他该不该在她走之前再见她一面,问问她为什么听他形容那把匕首时面露惊讶之色?她跟犯罪扯不上边。他对她了如指掌——她住在郊区一幢小巧的双拼公寓,念的是公立学校,她的真名叫做罗丝·马克汉。他曾在“提箱案”中见过马克汉夫妇。她绝不可能在队伍命案中投下丝毫光芒。 她落落大方地请他到她更衣室喝茶,不然她大可故意把他引到外面去。也许动机真的很单纯。她的讶异也许仅止于对他对匕首的描述,和谋杀一事毫不相干。匕首不是什么稀世之物,很多人都见过甚至拥有类似的武器。另一方面,就算他再见蕾伊·麦克白小姐一面,结果也不会更令他满意。她就要到美国去了。 苦思不得其解,他再度将匕首锁在抽屉里,准备回家。他出了门,走到泰晤士河北岸河堤边,发现夜色格外美好,皎洁月光,冷冷的雾,于是决定步行回家。伦敦午夜的街道——比人潮汹涌的白天来得美多了——令他着迷。中午的伦敦让你看到她的娱乐性、丰富、多变和趣味,但在夜里,她展现的是她自己;深寂的夜里,你听得见她的唿吸声。 当他转入他住的那条路时,无意识地走上阶梯,脑中一道灵光闪过。格兰特“闭上了眼睛”。他并不是困了,事实上这只是个比喻,他脑中的眼睛盯着对面角落路灯旁模煳的影像。谁这么晚了还不睡?无论是过街或向下走到街的另一边,他都迅速盘算着那个人影的距离,但他已经来不及改变方向了。他停下,不再理会那个游荡的人。他在转身要回家时又回头瞄了一眼,那个人还在,站在暗处的身影模煳几不可见。 他拿出钥匙开门时已经十二点多了,菲尔德太太还在等门。“有一位先生到这里找你,他没有多留,也没留口信。” “这是多久前的事?” 菲尔德太太说在一个钟头前。她没看清楚,他站在外头的阶梯上。似乎很年轻。 “他没有说他是谁?” 没有,他拒绝透露姓名。 “好吧,”格兰特说:“你去睡吧。他如果再来的话,我来应门。” 第13页 她在走廊上迟疑着,“你不会对他做什么吧?”她关心地问道。“我不喜欢你跟那些看起来像无政府主义的傢伙搞在一起。” “别操心了,菲尔德太太,你今晚不会被炸死的。” “我不是担心自己会被炸死,”她说:“我只是怕万一你躺在这里,流血过多而死却没人发现。你想想,等明天早上我进来看到这副景象,心里会有什么感觉?” 格兰特大笑,“你尽管放宽心,绝不会有任何恐怖的事情发生的。除了那些纳粹德国佬,没人可以让我流半滴血,更何况这里的治安一向良好。” 她不再坚持。“你上床前该吃点东西,”她说,指指托盘里的食物。“我做了点英式番茄,牛肉是在唐姆津买的,腌得地道极了。”她道过晚安后出去,但不是往厨房去。 敲门声响起之前,格兰特听见菲尔德太太刚走到大门口,脑中还正寻思着那位访客,不知是基于大胆还是好奇,菲尔德太太居然主动去应门。不一会儿工夫,她推开客厅的门,说:“有一位年轻的先生想见你,先生。”在格兰特殷切的期盼下进来的是一位年约十九、二十的年轻人,高挑、黝黑、宽肩膀,但不算过于结实,足步稳如拳手。他进得门来,先向门后的死角鬼祟地瞄了一眼,站在房内离探长几码远的地方,用他裹在手套里的修长的手摘掉软帽。 “阁下就是格兰特探长?”他问。 格兰特指给他一张椅子,年轻人以完全非英式的优雅,从椅缘慢慢沉坐下去,紧抓着他的帽子,开始说话。 “我今晚在劳伦特看到你,当时我在小厨房里擦拭银器和一堆餐具。他们告诉我你是谁,我想了好久,决定把所有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你。” “很好,”格兰特说:“你是义大利人?” “不,我是法国人。我叫乐高得·哈乌。” “很好,有话直管说。” “那个人被杀的那晚我在队伍里,那天我休假。我排在那个人后面好一阵子,他不小心踩了我一脚,后来我们聊了起来——谈的全是那出戏。我排外侧,他排靠墙边。 后来,有个男的过来跟他说话,插到我前面,那个人是新来的,不像我们其他的人已经排了好半天。他一直待到剧院开门队伍向前移动时才离开。他正为了什么事气愤不已。他们两个不是吵架——绝不是像我们平常那样吵架——但我想他们当时火气都很大。命案发生后,我就熘之大吉。我不想跟警察淌这浑水。但今晚我看到了你,你看起来这么温文儒雅,所以我下决心将事情经过说出来。“ “为什么不到苏格兰场去找我?” “我不相信那些条子。他们是群饭桶。何况我在伦敦没有熟人。” “那个人和死者说话时,把你推到后面去,当时谁排在你跟戏院墙壁中间?” “一个穿黑色外套的女人。” 洛克莱太太。到目前为止,这个男孩所说全部属实。 “你可以能描述一下那个插队后又离开的人?” “他不高,至少没我高,戴顶和我一样的帽子,颜色更深些,穿件和我同款式的外套。”他指指他合身有腰线的海军蓝外套——“也是褐色系的。他肤色很深,鬍子修得干干净净,这里突出来。”他抚着自己引以为傲的颊和下颚骨。 “如果你再看到他会认得出来吗?” “嗯,那当然。” “你发誓?” “什么意思?” “你愿意发誓?” “愿意。” “那两个人为了什么起争执?” “我不知道,没听到。我当时没有刻意去听,虽然我会说英文,但如果别人说得太快,我就听不懂了。我想是因为那个人向死者索取什么东西却没有得到。” “为什么那人离队的时候,现场没有人注意到他?” “因为当时警卫过来对着人群喊:‘让开!”’真是能说善道。探长拿出他的记事簿和铅笔,把铅笔搁在摊开的页面上递给这位访客。“你能不能画出你当时在队伍里的位置?并画出其他人,标明他们的位置。” 小伙子用他的左手扶着本子,以右手执笔,画出一张清晰流利的图表,没有意识到自己当下已经摆脱了原先对条子的不信赖,试着吐出所有拒绝透露的事。 格兰特望着他表情严肃、全神贯注的面孔,心中飞快地思索着。他说的是实话。他曾在案发现场亲眼目睹那个男人倒地,因为害怕而逃跑,一直躲到脱离被外国警察仁慈对待的危险时才出现。而他见过兇手,并能再度指认他。这个案子总算有点头绪。 他取回小伙子还给他的记事簿和铅笔,当他从图上抬起目光,看到那双棕色的眼睛正充满渴望地停驻在托盘里的食物上,他才想起乐高得可能是一下了班就直接赶过来见他。 “非常感谢你的合作,”他说:“你离开前,一起吃点宵夜吧。” 小伙子不好意思地婉拒,但还是被他说服一同享用唐姆津先生美味的腌牛肉。乐高得滔滔不绝地谈着他住在法国第戎的家人——定期寄法文报纸给他的姐姐,喝了没有加味的葡萄酒后就对啤酒敬而远之的父亲,他在劳伦特的工作,以及对伦敦和英国的印象。格兰特终于把他送出清晨静默的黑夜,他转身站在阶梯上感激而诚恳地说:“很抱歉此前我隐瞒了一切,您能了解我的苦衷吗?逃离现场最初一直让我很痛苦,我竞不知道警察是这么温文儒雅的。” 第14页 格兰特不介意,友善地拍拍他的肩膀。锁上门,拿起话筒,电话接通后,他说:“我是格兰特探长,向所有的车站发布通告:‘缉捕:伦敦队伍命案嫌犯。左撇子,三十多岁,身材中等偏瘦,深色皮肤头髮,脸颊和下颚骨突出,鬍子颳得很干净。最后出现时身着褐色软帽和同色合体大衣。左手食指或大拇指上有最近受伤的伤口。’” 说罢,他上床就寝。 第五章 过了玛里利本后,电车驶人早晨的阳光里。格兰特隔着车窗向外看,心情比先前到高尔街警察分局报到时开朗多了。兇手不再只是一个虚构的角色,他们大致掌握住他的外貌,这可能是他们逮到兇手前惟一的线索。说不定今晚就可以确定死者的身份。他在电车空荡的隔间里伸开腿,阳光如行进中的火车滚动的轮轴般缓缓滑落。晴朗的早晨十点钟,经过令人愉悦的英格兰乡间。穷乡僻野的小村落不带一丝挑衅的低俗氛围,在明净的光影里闪耀着忘我和庄严。狭窄光秃的门丝毫未因劣质的漆工和装饰稍显逊色,以翡翠、红玉石、天青石和玛瑙嵌成别有洞天的乐园。在他们的花园里,洋溢着蓬勃生气。恣意生长的郁金香,刚刚栽植的柔弱草苗,令人恍若置身于巴比伦的空中花园。孩子色彩缤纷的衣服在一串银铃似的笑声中被风吹得鼓胀飞舞。再往前行,当村子终于消失在视野里,幅员辽阔的牧场在阳光下宛如一幅昔时狩猎版画般晴朗宜人。 格兰特深知,英格兰到处都是这样迷人的早晨。然而,诺丁汉运河有个威尼斯人今天可要遭殃了,运河污秽禁锢的墙将和佩特拉的城墙一样红(petra,公元1世纪前后约旦埃多姆王国的贸易中心,以繁华着称,号称“紫红色的城市。”)电车低沉的鸣笛声响起,格兰特抵达车站。如果问他对英格兰中部地方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是电车。对他而言,电车在伦敦仿如外来客一样格格不入,像个被大都会所诱惑的乡巴佬,因为赚不了大钱就厌世或藐视自己的存在。要不是听见远处传来电车独特的鸣声,格兰特还没有意识到自己重返旧地。静谧的英格兰中部是他的出生地。英格兰中部人从不闪躲后街的电车,他们得意地沿着主要干道追逐电车,一方面得以藉此自吹自擂,另一方面则出于他们与现实格格不入的想法。 他们用一长条黄绳,从人行道一端拉到诺丁汉市场摊贩前,在围起一大块宽广的方形区域里快乐地玩着捉迷藏。 而已经融人大自然神妙景观的当地人似乎更热衷三级跳运动,他们认为这种游戏不至危险到容易耽溺。总之,格兰特在这条街上游走的那段日子里,没有一个人会被杀。 在“信实兄弟”分店,他拿出死者的领带,想知道有没有人曾记得卖过这条领带。柜檯里的店员对这笔交易毫无印象,于是找了另一位职员出来。那人正用他白皙而柔软度极佳的手指上下翻阅墙边卡片盒里的资料,尽其所能地找出符合顾客要求的商品。直觉告诉格兰特小伙子对这条领带有印象,他没猜错。瞄了领带一眼后,店员说,一个月前,应一名绅士要求,他曾把这条领带从橱窗里拿出来——或是另一条同款的领带。那位先生从橱窗里看到这条领带,觉得刚好可以搭配他的衣服,所以进店里买下这条领带。不,他不认为他是诺丁汉人。为什么?他没有诺丁汉人的口音,穿着打扮也与这里的人大不相同。 你能形容一下这个人的长相吗?他可以。一阵回想和确认后,他说:“如果你想知道的话,我还可以告诉你是哪一天,”年轻小伙子不经意地说:“我之所以记得,是因为——”他迟疑了一下,一改先前的稚气,以世故老练的口吻重新启口,“是因为在2月2日那天发生了一些事。” 格兰特记下这个日子,并问他对这个陌生人有什么印象。他像是来做商务考察的吗?年轻小伙子不这么认为。 他没有谈到公事,对诺丁汉这地方的兴荣盛衰似乎也没有半点兴趣。 格兰特问到那天镇上是不是有什么活动以至于这个陌生人会到诺丁汉来,年轻人说有。当天有个盛大的音乐庆典——是全英格兰中部人的节庆,伦敦来了很多凑热闹的人。他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他在庆典中担任教会唱诗班的一员,对整个庆典活动再熟悉不过了。外地人对于庆典活动的兴趣远大于考察商务,他猜测这可能就是那人到诺丁汉来的原因。 格兰特觉得这说法很合理。他想起死者纤细敏感的双手。他常在沃芬顿出入,就算不是名知识分子,起码也是个音乐家。这点和当初死者属于某帮派的假设不符,但他不能因此就轻忽这条线索。帮派的假设并没有事实依据。 那只是个想法罢了——纯属臆测。他谢过年轻人后,询问他谁是诺丁汉最了解音乐庆典和熟知参加活动的访客的人。年轻人说是尤达尔,一位事务律师。尤达尔可不是秘书,他是主办人,对这个活动十分热中。整整三天的庆典,他从一早开始坐镇到晚上,一定认得每个有兴趣从伦敦跑来参加盛会的人。 格兰特记下尤达尔的住址,留意到年轻人正好奇地盯着他。要是多年后有人问他是谁要索取尤达尔的住址,他准能准确地说出来。待在服饰店还真是埋没了他。 第15页 “你在找那个买领带的人?”年轻人问。他说“找”这个字时用的是特别着重的声调,一副警察问话的口气。 “不全是,”格兰特说:“但如果可能的话,我会继续追踪他的消息。”然后他离开去拜访尤达尔。 尤达尔(确切地说是利斯特暨尤达尔)阴暗狭小的办公室位于靠近城堡的小巷边——就是那种从来不曾有电车经过,一阵脚步声的回音都使人不由自主地想回头看看的小巷。房子少说也有三百年的歷史,接待室连最后一丝光泽都消磨殆尽的橡木镶板,仿佛还想像过去一样与光可鑑人的绿色玻璃窗较量。窗台黯去的光泽仿佛是敌军围堵下最后的倖存者,虽死犹荣。尤达尔先生,这个“利斯特暨尤达尔”中叫尤达尔的,看来应该是个想法另类的人,不然不会作主把这里所有的东西搞得这么诡异。诡异!指的是这幢像座碗橱的房子,仅用窗子装饰以至于根本看不到墙壁。厚板玻璃成片以令人难以置信的低俗风格半嵌在墙中的装饰柱上。好一幢现代化建筑!然而,尽管用这种方式来弥补室内的阴暗,尤达尔先生本人却满脸笑容迎接这位客人,丝毫没有交友前的猜忌,是个可以信得过的人,但却一点也不像律师。身为尤达尔家族第三代硕果仅存的传人,他把他的年轻岁月都给了这间如橱柜般大小的房间。自从他迷上橡木镶板、它的光泽和绿色玻璃,还有交响乐和奏鸣曲,他就长久待了下来。他现在是利斯特暨尤达尔公司的尤达尔——全公司上上下下只有他这名能干的职员负责处理所有大小琐事。 尤达尔先生其实并不由衷欢迎探长的到来。格兰特认为尤达尔先生只是觉得应该先见见这个人再说。当探长执着地址一路寻到他的办公室,他一反向来对陌生面孔有莫大好奇的态度。他对格兰特的一丁点好感,是在工作告一段落格兰特发现自己该吃午餐时才渐渐萌生。已经早过了一点钟,从早餐到现在已经隔了很长一段时间,如果探长不准备吃东西,他也得饿肚皮。格兰特跟着他意外结识却热诚有余的主人一块去用餐:他还没有获得任何线索,但这似乎是个好机会。警察从不放弃任何一个结交朋友的机会。如果苏格兰场该有句铭言,应该就是:“不试怎么知道。” 吃完午餐后,他才发现尤达尔先生对他要找的人一无所知。他对庆典中所有演出者的个性、长相和他感兴趣的事如数家珍,但没一件符合格兰特做的描述。 “你如果你认为那人是个乐手,不妨试试里昂的交响乐团,那个乐团的乐手大都是伦敦人。” 格兰特没有大费周章去解释,关于死者是音乐家的假设是来自他死者与庆典有关联的推测。尤达尔先生轻松快活地打开了话匣子。午后,向好客的主人道别,格兰特旋即带着预期中的挫败赶往镇上几家交响乐团。往返奔波之后,他拨电话回苏格兰场听取威廉斯方面调查银行券的进展。刚从早班漫长的工作中赶回来的威廉斯表示,银行券已经送到银行去了,还没有结果,但他们得到承诺,银行方面会全力配合。 挂上话筒,格兰特思忖着,案情纠结的一端似乎缓慢但稳定地动了起来。没有一条线索十分明确,英格兰银行发行的银行券背后显然大有文章。在诺丁汉追踪死者的这条线索若不成,着手调查这位朋友的身份或者可以帮助他们查出死者。从死者到黎凡特人将只是一步的距离。然而,他还是若有所失。他今天一早就有种直觉,今天会有出人意料的消息让他获得正确的线索。他反感地回想他白白浪费的一天,不是尤达尔先生那顿丰盛午餐所引起的后遗症,也并非是那位好心绅士的热诚,他是难过他居然还得安慰自己。在车站,发现还要花一个半钟头等火车,他将自己拖向最近的旅馆大厅,抱着渺茫的希望想在闲话最多的公共场所撷取一些琐碎讯息。他以审视的眼光观察着两名侍者,一个目中无人,像只营养过剩的哈巴狗;另一个则像只心不在焉的德国猎犬。格兰特本能地认为这两个人对他不会有帮助。然而,当一位魅力十足的中年女侍送上他的咖啡时,格兰特疲倦的身心为之一振。短短几分钟,他沉浸在这种亲切的气氛里,跟她随便聊了起来。等她暂时离开其他等待服务的客人转回他身边,到了可以说话的距离,他们的谈话才得以继续。想对女人详细描述一个既非驼子亦非瞎子或没有任何异常状况的人是白费工夫,她每天起码见过半打以上的人符合他口中形容的死者,格兰特对自己尝试引出更多有用讯息的做法堪称满意。 “你这里的生意有点冷清。”他说。 没错,她同意:这是他们生意最冷清的时刻。他们时闲时忙,做生意嘛,总是这样。 全视旅馆住客的多寡吗?不,不一定。不过,通常都是如此。旅馆生意就是这样:时闲时忙。 旅馆曾客满过吗?有啊。消费合作社的人来的时候,曾经大爆满。他们总共订了两百间客房呢。她记得诺丁汉仅有那段时间人潮汹涌。 “什么时候的事?”格兰特问。 “2月上旬,”她说,“他们两年举办一次吧,我想。” 2月上旬!消费合作社的人是从哪儿来的?都是从英国中部各地来的。 不是从伦敦来的?不,她不这么认为;但是其中应该有一些人是。 第16页 格兰特赶去搭火车,被新的可能性和不合情理深深困扰着,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死者看起来不像是这类型的人。如果他是商店店员,应该会因公需要打扮得更得体讲究一点。 回到城里的这趟路不再缓慢,也不再被光明而乐观的愉悦心情所环绕。夕阳西下,灰色的暮霭已晕染了整个乡野的天际,使得憔悴的夜晚看起来更加单调阴郁。白杨木楼房四处林立,不反光的白漆映在一汪汪水洼里闪着不祥的光亮。格兰特埋头写他的报告,当他感到疲惫时,就抬头向灰暗的窗外凝望,无垠的夜空飞过,他的思绪又再度与死者职业的问题缠斗。火车的小隔间里还坐着三个人,他们滔滔不绝地对某些议题大抒己见,不管他们在谈论的是什么,都让他没来由地感到发狂和厌烦。交通信号像孤立悬挂的红宝石和绿翡翠横过渐褪的天光,他的心情略微回復。这些光线交织成令人惊艷得嘆为观止的景象。幻影般的景象在丰富的灯台和酒吧间不露脸的演出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它们的主体只是个发电机。他很高兴在长久的喧闹和喋喋不休之后,他的旅程终于宣告结束,伦敦耀眼而充满活力的灯光高挂在他头上。 他返回苏格兰场时有个奇怪的预感,觉得他计划要去寻找的事就在这里等着他,他的直觉并没有愚弄他,攸关死者生平事迹的关键线索将交到他的手上。他下意识地加快脚步,他等不及了,从未觉得自己抬脚抬得这么慢,也从来不曾觉得路途如此遥远过。 结果后来发现什么都没有,只除了——曾来这里泡杯茶的威廉斯,留给格兰特一份本应当面交给他的报告——他在电话上已经听过要点的报告。 然而就在格兰特探长返回苏格兰场的同时,一件怪事发生在丹尼·米勒身上。他坐在皮姆里扣区公寓楼上房间东面的椅子上,把套在精緻拖鞋里的那双干净的双脚挂在扶手边,慵懒地摇晃着,插在六寸长的过滤嘴中的香菸从他薄唇里伸出,呈微微上翘的角度。站在室中央的人是他的“珍”,她正忙着试穿晚礼服,她取出衬衣服的厚纸板的样子就像在用大拇指剥出豆荚里的豌豆。她慢慢转动优美的身躯,让光线落在她脆弱无助而素净的脸上,这使得她的身形显得更为修长。 “这件晚礼服不错吧?”她说,眼光瞄着镜子里的米勒。就算被她发现那双眼睛正将注意力集中在她的背上,他依旧死盯着不放。她转过身。“怎么了?”她问。丹尼似乎没有听见她的话:他眼中的焦点一动不动。突然他取下嘴里的过滤嘴,把香菸扔进壁炉里,发了疯似的一跃而起开始找东西。 “我的帽子!”他说,“我的帽子在哪儿?我的帽子他妈的到哪儿去了?” “在你坐的那张椅子背后,”她讶异地说,“你被什么吓到了?” 丹尼一把抓起帽子冲出房间,就仿佛所有的恶魔都藏在他脚下的地板里。她听见他冲下楼梯,前门“砰”的一声重重关上。然后她又听见他去而復返的声音,不由得张大着吃惊的双眼站在门口。他又回来了,一步三级阶梯地奔上楼,脚步轻得像猫,回到她面前。 “给我两便士,”他说,“我连两便士都没有。” 她从他赠予的昂贵华丽的手提袋中掏出两个便士。 “我不知道你竟然身无分文,”她说,想激他对这种行为做个解释,“你要两便士做什么?” “你给我滚!”他大吼,再度消失。 他跑到最近的电话亭时还喘着气,但心里觉得十分痛快。无须像平常一样低着头查半天电话通讯录,他直接要求接通苏格兰场。在等待的时间里,他兴奋而不耐地拖着脚在电话亭地上踱来踱去。最后——格兰特的声音终于出现在电话的另一端。 “我说探长,我是米勒。我刚记起是在哪儿见过你说的那个傢伙。‘帮派分子’?……我曾和他一起搭乘到莱斯特看赛马的火车,1月底,我想那时……确定吗?我记得很清楚,就好像是昨天发生的事。我们谈论赛马,他似乎非常内行。我过去从没见过他,直到……嗯……不,我没有看那些报纸……不要管那些。我很高兴能帮得上忙。我告诉你,我的记忆已经很长时间都不管用了!” 丹尼退出电话亭走开,脑子开始恢復清醒,准备回去好言安抚为他准备晚礼服的那位被惹火又被他抛弃的女人。而格兰特放下话筒,长吁了一口气。赛马!这件事似乎和案情十分契合,他怎么这么蠢!一个完全无知可恶的大蠢蛋!他怎么压根就没有想到。没有想起尽管诺丁汉有三分之二的人沉迷在蕾丝花边里,另外三分之一的人迷的却是赛马。所以赛马足以解释这个人——他的服饰,他造访诺丁汉的目的,他对音乐喜剧的偏好,甚至……也许……这个帮派。 他出去找了一份《赛马特报》。没错,2月2日那天在寇威克公园曾有一场障碍赛。前一场在莱斯特的比赛是1月底。丹尼的描述提供了关键线索。 格兰特费力思索,信息显示出,星期六晚上的那些赛马赌注登记人即使不在现场,也会从他们的办公室遥遥地关注比赛。次日——没有一个赛马赌注登记人星期日还留在家中。可以想见次日一整天,如水银泻地般的人群开着他们的车从全英国四面八方赶到赛马场。银行和赌马的投资都会受到周末的波及。 第17页 格兰特抛开他万马奔腾的思绪,到劳伦特修復元气。 星期一将会有更棘手的工作——领带和那把至今还未对外宣称被发现的左轮枪。但也许银行券方面会有线索,这样就能加速侦办效率,免去那些累人的程序。现在他要去享用还稍嫌早的晚餐,把事情好好地过滤一遍。 第六章 他走向角落的位子时,金绿辉映的餐厅里一半座位空着。马索逮到机会跟他聊个没完。探长这件案子似乎有进展了?这当然,格兰特探长向来不负众望。仅凭一把匕首就可以拼凑出整个人!(除了最早版的晨报外,全英国的各家报纸都已经刊载缉捕嫌疑犯的告示。)这事让人有点害怕。如果他,马索,在上前菜时顺便附上一把吃鱼用的叉子,是不是可能表示他左脚拇趾上有个鸡眼?格兰特拒绝做任何福尔摩斯式的演绎,“我们通常把这类小过错解释成罪犯正在热恋中。” “这么看来,”马索笑道:“我敢说格兰特探长看得出我犯了什么罪。” “哦?你是活得不耐烦了?”格兰特问。 不,马索喜欢开这种玩笑,但他的妻子却是个出名的严厉女人,格兰特很清楚。 “有一天,我遇到一个在你餐具室工作的员工。”格兰特说:“叫乐高得,是吧?” 对,乐高得·哈乌。这小子挺不错。很帅吧?尤其是他那稜角分明的轮廓和那双眼睛!有人找他去拍电影,但是他不为所动,他以后准是餐饮旅馆这行的佼佼者。如果马索真是个伯乐,那哈乌就会是匹千里马。 一位刚到的客人坐在对桌,马索轻松和蔼的神情像飘落至湿漉漉的人行道上的雪花一样瞬间隐没。掩抑起先前的肆无忌惮,马索以恭敬的态度聆听格兰特点他最喜欢的五道菜餚。格兰特大快朵颐了一番。喝完最后一杯咖啡走上街,他发现时间还早。史翠德的傍晚和白天一样绚丽拥挤,最后一批返家的人潮和提早出来找乐子的人焦躁地挤在人行道和马路上。他沿着俗丽的人行道慢慢朝查林十字路走,商店橱窗里里外外的灯光闪烁变幻着。玫瑰色、金色、钻石色,鞋店、服饰店、珠宝店。过了宽阔的人行道走到一段旧夹道,先前簇拥成一团的人群逐渐疏散开来,男男女女各自踽踽独行。走在格兰特前方几码远有个人转头似乎要看靠站的巴士是几号。他的眼光落在格兰特身上,橱窗里一道钻石般耀眼的光照着他,使他面无表情的脸突然变成一张恐怖的面具。顾不得张望左右来车,他毫不迟疑地沖向马路中即将离站的巴士前面。格兰特被轰然离去的巴士拦截下来,但在它摆动车尾前,他紧随着那人从人行道加入到那团紊乱的车流里。身陷车阵里,他的眼睛比审视那把匕首还锐利地盯住逃走的身影,他心想,“在逃离德国佬的魔掌四年之后,就算被碾死在巴士轮下,也没什么好怕的。”一声尖啸传入他耳中,他赶紧避开,一部离他不到几英寸的计程车擦身而过,惊魂甫定的司机破口大骂。他闪过一部黄色跑车,却瞥见一个飕飕转动的黑影出现在他左肘的位置,他知道那是巴士的前轮,往后使劲一跳。这时,他右手边又来了另一辆计程车,他在巴士急驶而去的当儿,又撤回原地。前面一码处便是安全的人行道,他迅速朝左右一瞥,发现他要找的人正神定气闲地往贝德福街走去,显然是没有料到格兰特会当机立断地决定直追不放。格兰特在心底点起一根蜡烛,希望上帝保佑他平安穿越马路。难得上街闲晃的他,竟然和他的猎物相隔不到咫尺。那人站在贝德福街前四处张望。格兰特想,我就知道我没猜错——他真的是因为看到我而受到惊吓。格兰特无须再多看一眼,就能证实那人的确是高颧骨、肤色黝深和下巴突出,就如他对男人的左手食指或大拇指上有新伤疤一样确定。 两分钟之后男人回过头来一——但并不仓促。不知道为什么,男人仅仅心不在焉地瞧了一眼。两分钟才回一次头,说明他十分谨慎。又过了两分钟,他消失在贝德福街街底。格兰特拔腿就追,却眼睁睁地看着瘦长的身影突然没人另一条街里,而街上连个能指出男人去处的人都没有。他折回街角,自责跟丢了猎物。格兰特打定主意,如果他一直勇往直前,就算是天涯海角也会找得到。怀着期待前面就是断崖的心情,他振作起精神沿着街道的右侧往前走,眼光机警地搜查着所有可隐藏之处。当最后还是白忙一场时,他开始不安,一股遭人愚弄的的感觉油然而生。他停下脚步,往回看。就在他这么做时,史翠德街底有个人影从街道另一边的店门口闪出,即刻又消失在大街拥挤的人群里。格兰特重回史翠德搜寻了三十秒,却已不见男人踪影。巴士来来去去,计程车在路上游晃,整条街上上下下的店面还在营业。选择这里熘之大吉倒不失为上策。格兰特咒骂着,在他诅咒的同时脑中还想,这傢伙干净利落地摆了我一道,我咒他将遭遇到比要我还要惨的下场,这次算自己运气背。他第一次觉得和报纸合作愉快,让这些媒体可以随心所欲地向民众发布缉捕嫌疑犯的告示。他在街上流连了一会儿,以搜寻的眼光扫视每一间他经过的商店,但并不抱期望真能找到什么:最后他驻足在一问偶尔光顾的店门边阴暗处,静候着男人在认为威胁解除的时候再度出现。由于一名恰好看到他的警察穿过马路,好奇地想知道他究竟在等谁,格兰特只得走到明处向这位直赔不是的警员解释状况。认定要追的人已经逃跑了,他准备打电话回苏格兰场。在被男人愚弄之后,他的第一个冲动就是要调一队人马到史翠德来,但从人车熙攘的交通状况看来,任何人此时即便是开快车从河堤大道赶来,等到了这里,他要抓的人可能早逃到高德绿原、坎伯威尔或爱勒思翠去了。格兰特只有无奈地打消这个念头。 第18页 现在召集警力为时已晚。 打电话向苏格兰场报告完,他缓步走向特拉法加广场,精神抖擞。一个小时前,他愤慨地数落自己到了词穷的地步。他要缉捕的人离他仅六码远,而他竞让煮熟的鸭子飞了。好在案情即将拨云见日。他仔细回想,但他回溯整个过程时想过头了——想得太远——以致回到刚开始的时候。他现在十分确定黎凡特人还在伦敦。这是案情空前的进展。嫌犯的描述在前晚被警方公布以后,就没有办法离开伦敦。他们必须仔细过滤全英国各地传来的报告——格兰特对这些缉捕兇嫌的报告很有经验——可能还有从欧洲大陆传来的讯息。假使当时在史翠德没有机会碰面,男人可能会为那惊险刺激的一刻欣喜若狂。现在他们已经知道他人在伦敦,就可以集中警力。他也许会在路上甩了他们,但他不可能有别的办法,格兰特看到他甚至没钱到哪个熟识的车行去租辆车。没钱只会对他不利——虽然没钱并不能阻止他去他想去的地方,但会让他出入时格外谨慎。奇怪的是,当整条街都被清查过,他居然还赖在原处不走。格兰特深深了解伦敦人坚持住在自己熟悉的城市里的执着。这个外国人的行径正如下水道里的老鼠,躲的功夫比跑来得好。虽然兇嫌的描述还未广泛地发布出去,但并不表示警察不会注意到。在这种环境下,得有过人的胆量和勇气才敢去面对验票员或船上的工作人员。嫌犯还藏身在这个城市里。从现在起,他会被加强巡逻的机动警察部队牵制住,能再次从警方手中熘走的机会是微乎其微。 更何况,格兰特见过他。这是案情的另一大进展。下次格兰特要是再碰见他,他绝对插翅难逃。 黎凡特人在伦敦,死者的朋友理当也在伦敦;黎凡特人可以被指认出来,那名友人可以顺着银行券的线索找出来——照马索的说法,案情确实有进展了。在圣马丁街巷尾,格兰特记起今晚是《你难道不知道?》的最后一场演出。他得先去瞥一眼再回苏格兰场。他现在思绪运转流畅,苏格兰场安静的房间反而静得会逼疯他,他从来无法待在那里面好好地想事情。人潮汹涌的大街上意外的惊喜,黎凡特人在某处安排了一些激动的暴民,都比硬待在与外界隔绝开来的房间更有机会。 格兰特和剧院经理寒暄几句,在二楼特别座后面找到一块六英寸见方的站立空问时,戏已经开演将近二十分钟。这里的视野极佳,是个可以在黑暗中观看的好位子。 从天花板到地面,剧院一向不是什么让人觉得舒服的地方,只有在热情激动的观众身上才看得到微红昏暗的光亮。他们都是狂热分子,最后一晚的观众,热情的戏迷向他们最迷恋的人与事说再见。崇拜、爱慕和遗憾充斥着整栋剧院,非英国式的不舍之情此刻凝聚在一起。当高伦偶尔篡改台词,他们会高声叫着,“给我们完整的演出,高!”高伦也只好忠于原着演出。蕾伊·麦克白如迎风飘摇的落叶般轻盈地在整个舞台上散放她的魅力,她向来如此。她翩然起舞时,乐声的拍子轻轻敲击着。脱离伴奏的角色,音乐成了主导的力量。音乐让她挺身、迴旋、快速打转,让她飘到舞台边缘,当乐声消失,她优雅地伏卧在地上。观众一次又一次吵着要乐声让她动起来,让她展开笑颜,让她闪亮,让她舞动.她就像是浮在水瓶里的一颗水晶球。急速坠落后的静寂被观众的掌声打破,他们不让她退场。最后有人将她带到舞台一侧,故事情节才勉强得以继续进行,台下开始蛰动着焦躁与不耐。今晚没有人要看故事情节,根本就没有人要。这些热诚的戏迷中,有许多人尚未察觉到一件显然是今晚最重要的事,那就是,今晚为一些无关紧要的情节浪费时间实在荒唐至极。 全英国最着名的合唱团的登场稍微纡解了观众的情绪。十四名沃芬顿的女孩名气享誉英国和欧陆各地,她们整齐划一的动作令人嘆为观止——满足却不会生厌——就像观赏禁卫军交接的动作一样乐此不疲。没有一颗头多偏一点,没有一根脚趾超出列队,没有一个踢腿高过左右同伴,没有一个落脚比别人来得快。当十四个女孩中的最后一个在离场时略微夸张地拉扯她橘黑条纹的蓬蓬裙时,台下的观众几乎忘了蕾伊。只是几乎,并没有真的忘。蕾伊和高伦掳获了现场所有人的心——这是他们的夜晚,是他们以及他们戏迷的夜晚。此时非关蕾伊或高伦所引起的焦躁因为不明显以至于没人理会。这晚观众逐渐沸腾的情绪就要到达最高潮了。格兰特瘪着嘴以同情的眼光看着男主角自以为是他情感丰沛的独唱博得观众的喝彩。这首独唱曲是由全英国最性感的男高音主唱,在渐暗的灯光下,邮差男孩吹着口哨,交响乐声悠扬。他显然期待观众至少会高唿三次“再来一个!”但最后一段合唱结束后,他们就表现出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是他搞错了,他们想看的不是他。他应该鼓起勇气承认他只是蕾伊的陪衬,伴她起舞,为她高歌,一举一动都配合她——格兰特突然想到,他的失色究竟是因蕾伊·麦克白鲜明的个人特质所导致的意外,还是她故意利用这项特质使自己成为舞檯灯光下最受瞩目的焦点。格兰特对于女主角在戏剧或舞台上的雅量不存任何臆想。戏剧明星能轻易被眼泪和大量滥情的悲惨故事感动,一旦当他们面临到强劲的对手时,他们良善的天性就荡然无存。蕾伊·麦克白红透半边天是因为她多才多艺和容貌姣好的条件。她的经纪人是狡猾之中的佼佼者。格兰特曾在“短评”看到关于她的报导,内容提到他身为一名星探,不否认他的眼睛一直在搜寻下一个他感兴趣的目标。她的经纪人在替某人宣传造势上极具手腕,能将鸡毛蒜皮小事变成头条新闻。 第19页 她出道两年内换了三个男主角,而其他的角色仍是原班人马,这点令人十分不解。是她平易近人的态度,她的谦虚,还是她——没别的字可形容——刻意掩饰的雍容华贵?伦敦最娇弱动人的大众情人是否其实冷漠无情?他见过舞台下的她,落落大方,聪颖,明辨是非,从不趾高气扬或乱使小性子。一个迷人女孩用她的头脑走对了路,似乎令人难以置信。他认识许多在舞台上会念错台词的大牌女星,无论再怎么装扮,总缺乏一颗温柔的心灵。蕾伊·麦克白是个不会念错台词的可人儿,他能发誓她的魅力也是发自内心的。他曾仔细观察她,试着驳斥自己对她的满意——他很喜欢她——这意味着他的心已经不由自主地向她投降。然而,因为惊慌,他开始回想那些暖昧不明的感觉,那些感觉已经被承认并成为他自我探究的重点,一点一滴的被证实。她过去拒男人于千里之外。他在追查死者身份时他们碰过面,然而两人都很巧妙地迴避这个问题,格兰特过去从不承认自己对她的情感,所以会自然而然地分散或转移对她的赞赏,甚至趁她插嘴时把对她的夸赞减到最少。这么做都是他那些暖昧不明的感觉在作祟,因此,从她的观点来看,当然无法忍受。他想,她太聪明了以致根本不需要手段。她只消不经意地运用一点自己发光的特质,敌手就仿如星星遇见太阳般顿时黯然。只在和高伦同台演出时她使不上力——他和她同样拥有太阳的能量。如果真是如此——她只能对他百般容忍。然而,与她的男主角——人长得帅,有亲和力,还是个不可多得的声乐家——同台演出,让她的演技更发挥得淋漓尽致。格兰特还记得人们曾经说,不可能找得到更适当的男主角和她搭档演出。这就是理由,他没有半点怀疑。凭恃某种超乎常人的清醒让他突然读出她的心思,对环绕着他的魅力无动于衷。只有他和她在面对热情的群众时能置身度外,稳下情绪当个旁观者。他边观看她的演出边想着:一个不快乐的人,可怜虫,冷漠而谨慎,样子就像是在饰演《新约圣经》里的丑妇一角。她用微笑和甜美从他手里夺走了他曾有的自豪,把它钉在她令人眼花撩乱的礼服上。没有人注意到这份自豪已经燃成灰烬。如果人们真的这么认为,他们会觉得男主角今晚的表现到此为止就好——但是,当然,很难再找到更理想的人选和她搭档演出。高伦接受了他应得的回报,下一轮戏中,她马上手握权谋政治家尖锐的匕首刺杀他以分享观众的掌声,让剧院里的每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觉得,他不值这么多的掌声。他的自卑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强调和提醒。对,没错,这就是她的狡诈。这齣戏中戏倒成了格兰特今晚的余兴节目。他看到真实的蕾伊·麦克白,而她的另一面竞如此陌生。他太全神贯注了,以致直到最后一幕幕帷落下才发现自己还站在圆形剧场的最后面,观众的欢唿声震耳欲聋,而他却心如止水。一次又一次,灯光耀眼的舞台上幕帘不断升起,礼物和鲜花如潮水般淹没了所有的脚灯。接着开始致词,高伦打头阵,手中紧握着大瓶威士忌,他试着想搞笑却没有成功,因为他激动的声音平静不下来。大概是高伦的脑中浮现出住在穷酸小镇简陋的房间里的那些令人心碎的日子,每晚两场的演出以及经常存在的恐惧。高伦为求餬口而唱了很多年,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被欢乐所围绕的一天。接下来是导演,然后才是蕾伊·麦克白。 “各位女士和先生们,”她以清朗、徐缓的声音说,“两年前,当你们都还不认得我的时候,你们对我热诚相待那时你们征服了我。今晚你们又再度征服了我。而我只能说的是,谢谢你们。” 简洁扼要,格兰特想,观众报以热烈的欢唿。他转身离去。他知道下面会怎么进行——每个人,包括传唤演员出场的小弟都要上台致词,他已经听够了。他下楼穿过深红黄褐装潢的大厅,带着胸口莫名收缩的透不过气来的憋闷走进夜色。如果35岁的他并不热中于这些庞杂沉重的幻觉,旁人可能会说他醒悟了。他一直爱慕着蕾伊·麦克白。 第七章 “基督徒不是这样过日子的,”菲尔德太太把格兰特每天必吃的咸肉煎蛋放在他面前时,嘴里絮叨着。菲尔德太太试着从每日菜单中挑出几样独家珍撰,还破例用从唐姆津先生那里抢来的猪腰子和种种珍餚烹调,想提供更丰盛的早餐治癒格兰特的咸肉煎蛋癖。但格兰特徵服了她——正如他也同时征服了其他大部分的人。他还是照吃他的咸肉煎蛋,星期六,星期天,星期一。此刻正是星期六早晨八点整,这件事情要算是菲尔德太太先注意到的。“异教徒”在菲尔德太太使用的字眼里指的不是缺乏信仰,而是没有心灵慰藉和尊严的人。他星期天早晨八点以前吃早餐比他花一整天做日常琐事还让她震惊。她为他感到难过。 “在我看来真是怪事一桩,国王不该那么频繁地颁发勋章给你。伦敦有几个人会在这个时间用早餐!” “照我看,探长的房东太太也该获得一枚勋章。菲尔德太太,苏格兰场探长的房东,被册封为第四级大英帝国勋爵士。” “哼,没有那枚勋章我已经够荣幸的了。”她说。 第20页 “我在想该怎么回你的话,但我从没在早餐时有过这么优雅的对话。一位女士早晨八点钟的谈吐竟然如此幽默有趣。” “你该感到讶异的是,我觉得自己早就接受了你的册封。堂堂苏格兰场的探长。” “是真的吗?” “是真的;但是你别紧张,我会管牢我的嘴,什么都不会泄漏出去的。有太多人想知道诸如探长在想什么啦,谁来见过探长,我只是坐在那里,随便给他们点暗示。你不必知道是哪些暗示,除非你真的想知道。” “你真是太伟大了,菲尔德太太,看在我的份上,为我这个愚钝的人成就一点点名声吧。” 菲尔德太太眨眨眼,张开眼睛。“这是我份内该做的,就算我不怎么喜欢。”她说完优雅地退出房间。 早餐后格兰特准备离开家,菲尔德太太心疼地检查碰都没碰的面包,“好吧,看看你中午会不会好好饱餐一顿。 空着胃对你没什么好处。“ “但你吃得太撑到处跑也没什么好处啊!” “在伦敦人的身后,你永远不需要跑太快,总是有人会比你早一步超越他们的。” 格兰特顺着阳光普照的马路朝公车站牌走去时,不禁莞尔——这是刑事调查最不费力的工作。至今仍没有人拦截到警方欲缉捕的兇嫌。几乎半个伦敦市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但往往是从背后盯着他。被要求应讯的那些割伤手的人都觉得,队列中没有人目击兇嫌犯案简直是不可思议。格兰特耐着性子,花了很长的时间翻阅报告。晴朗的早晨,他坐在办公桌前,派遣小队长们分头出动,如同调度战场上的人马。他跳过地域性的线索,有两条线索都因太吻合案情而被置之不理——总有些不利的情势显示,出现在史翠德的人并非黎凡特人。两个人被派去做深入调查——一个前往康瓦尔郡,另一个则去约克郡。他手边的电话成天响个没完,整天下来坏消息不绝于耳。几个被派出去搜查的警探说,他们根本没有发现哪个人貌似警方欲缉捕的嫌犯。最有价值的一条线索来自一名守候在诺丁汉郊区别墅的一幢蕾丝窗帘后的探员,他发现三栋房子外有名男子从他监视的范围内走过,让他一下午漫长的煎熬终于有所回报。那名涉嫌的贵族是一位公众熟知的马球运动员,当时正匆忙穿过泥地朝自己停放三四部车的车库跑去,准备开三四百英里路从事他星期日的消遣活动,追踪他的警探发现自己引起了伯爵的注意,就坦白承认了自己是在执行公务。 “我想你是在跟踪我,”高贵的伯爵说,“我想不出你要怎么对付我,但我问心无愧。没错,我这一生曾因很多事情被控告,但绝对不会是为了谋杀。无论如何,祝你好运。” “谢谢您.先牛,也祝你好运。但愿你回去后,你的良心始终如一。”这位官司缠身速度比全英国任何人都快的伯爵,咧齿报以理解的微笑。 星期天才离开工作灯光下的格兰特,此刻以机械的拉弦姿势坐在那里,疲累不堪。巴尔克下午进办公室,并未发表一句能使案情尽速进展的建言。他们没漏掉任何线索。线索最起码有助于消减侦查的烦琐程序。这是筹备工作,在菲尔德太太的眼中,这不符合基督徒的行径。格兰特心生羡意地朝窗外看,微亮的薄雾笼罩着河面,南边的索立被夕阳余晖映得一片光亮。汉普郡今天的天气真好!他可以看见丹柏瑞那片树林的新绿。等再晚一点,太阳全部隐没,世界就属于昆虫类的了。 格兰特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但他还在杳无线索的街上流连,久久不肯离去。黄昏被即将降临的夜幕慢慢覆盖,逐渐消失。正如菲尔德太太说的,一顿佳肴是回家的人最企望的慰藉;晚餐后,格兰特便疲倦地守候在壁炉前的电话边。他上床就寝,梦到蕾伊·麦克白打电话给他,对他说:“你永远都找不到他的,永远,永远。”她一直重复这句话,无视他苦苦哀求她多提供一些线索和帮助,他希望换场的女孩说“时间到”,放他一马。但还没来得及松口气,他又木然地走到电话前拿起钓竿,把它当作马鞭,驾驭着四驾马车驶入诺丁汉的一条大街。街底有块沼泽地。旅馆的女服务生站在马路正中央,沼泽前方。马车急驰前行,他试着想唿喊她,但声音哽在喉头里发不出声。女服务生变得愈来愈高大,堵住了整条街。拉车的马要冲过她,但她愈变愈大,大到高过格兰特,几乎要压到他,压倒那些马,压扁马路,压倒所有的一切。在大祸临头的那一瞬间,他只能听天由命。但就当他想着该来的总是要来时,突然惊醒,感激地发现自己安全地躺在枕头上。理性的世界仍在继续运行。一定是那些该死的奶蛋酥,他咒骂着,翻身瞪着黑漆漆的天花板,让自己已清醒的脑袋兀自转动。 死者为什么要隐藏自己的身份?这会不会只是一桩意外?除了领带之外,衣服上裁缝师傅的名字全被除去,其他的商标也都不见了——可以确信的是,这个人是故意除掉身上这些衣物的商标。如果死者只是不小心除去商标,那么他随身携带的东西又该作何解释呢?‘一点点零钱,一条手帕,一支左轮手枪。连只表都没有。这些迹象都显示他是蓄意自杀。这傢伙也许破产了。他还没这么想过,不过这点很难说得准。格兰特知道很多穷人外表故意装得看起来像个百万富翁,但有些乞丐的银行户头里存有巨款。 第21页 难道说这个傢伙宁愿自我了结也不愿沦人贫民窟?他是为了被圣像匕首割伤手指的那个要他命的人,才带着仅有的几先令到戏院去吗?最讽刺的是,难道会是那把匕首比他随身携带的左轮枪早一两个钟头结束他的命?倘若他是真的破产了,为什么不去向朋友——那个使用银行券的朋友——借钱周转?还是他曾开口借钱,但吃了闭门羹?是怕良心不安吗?在无计可施之余,他为何不先挪用那笔来路不明的25英镑?格兰特决定接受这个假设:在追踪左轮枪和证明死者是蓄意自杀的线索一样渺茫时,他认为是两个人之间的争执导致了这桩谋杀——出于两个帮派分子之间的争执。黎凡特人可能在死者遇害身亡的事件中插了一脚,所以自觉对死者有责任。这么解释满合情理的,且符合所有发生的状况。男人对赛马有兴趣——也许是个职业赌马者——他被发现时身上没有多少钱,甚至连只表也没有,显然是要准备自杀。黎凡特人曾向死者索取某样东西,不管死者有没有给,黎凡特人最后都杀了他。那位拒绝帮助他的朋友——也许曾试着把他拉出人群熙攘的地方——在得知男人的下场沦落至此后,匿名寄钱处理他的后事。这些虽然是推测,但几乎和实际吻合。现在这个假设只有一个死角:没有任何迹象足以说明,为什么没有人上前警告死者?这件事若纯粹出于两人之间的争执,双方一旦曾出言恐吓,就会推翻那位朋友为善不欲人知的假设。 令人难以相信的是,在所有人都不能自如活动的情况下,竟没有一个人对外国人与死者之间害怕、紧张和莫名其妙的交谈产生半点危机意识。说来简直不可思议,在格兰特办案的经验里,从没有一个兇手在受害者身份被确认前就被逮着的。 绵绵细雨洒落在窗台上像是手指轻柔的抚触。好天气就要结束了,格兰特想。寂静,幽暗,孤绝。就像是侦查兵的前锋暗中搜遍这个地方之后回营禀报。风已经停止它绵长恍惚的嘆息好一阵子。然后,勐烈的强风挟着雨势狂暴地袭击着窗子。风在窗子背后勐冲和狂啸,鼓动它们勇敢地自我毁灭。不久,在风之交响乐伴奏下,雨珠开始从屋顶以固定、平缓而单一的调子滑落,如时钟般滴答滴答地抚慰着人心。格兰特阖眼聆听,在风雨交加的嘈杂声逐渐远去以前,他已经睡着了。 到了早上,令人沮丧的濛濛细雨为灰色的早晨蒙面纱。格兰特的假设看来还是无懈可击——缺失的一角被他的聪明才智补齐了。他追踪死者朋友时陷入胶着,在和西敏寺银行爱达费分行的经理谈过话之后,才使得这个原本不可靠的假设有了希望。 经理是个举止沉稳、满头银髮的老先生,他用肤色黯沉的手接下面前的银行票根。从言谈举止来看,他应该比较像是名开业律师而非财经顾问。格兰特突发奇想,想感受一下当杜桑先生枯干指尖轻触他的手腕时,会发生什么事。在格兰特眼里,今早的杜桑先生简直就是传递神谕的墨丘利与主宰人生死的克利须那神的化身。 探长感兴趣的这五张银行券是当月2日提出的一笔223英镑10先令的帐款的一部分。这笔钱是被一位有银行户头的客人提走的。那个人叫做亚伯特·索瑞尔,他在名雷街上做点与赌马有关的小生意。提款总额是所有存款,剩下的一英镑可能是他还想保留当初开的帐户。 太好了!格兰特想:这位朋友原来也赌马。 要是杜桑先生见到索瑞尔先生时,认不认得出来呢?他问。 不,可能不行,不过他的出纳员一定认得出探长说的那个人:他唤出纳员过来。“这是苏格兰场的格兰特探长,他想知道有关于亚伯特·索瑞尔先生的长相,我告诉他你能帮得上忙。” 出纳员尽其所能地描述。这段巨细靡遗的描述瓦解了格兰特之前信以为真的希望,他说的人竟是——死者。 他说完后,格兰特坐在那里快速思索着。这究竟代表什么意思?难道是死者借钱给他的朋友,这位朋友拿走他的所有,然后用他夺得的一部分做点迟来的施捨?银行券是不是也成了这位朋友的战利品之一?就是在这个月的3号。命案发生的十天前。 是索瑞尔先生亲自来提款吗?他问道。 不,出纳员答道:是一个没见过的人拿支票来的;是的,他还记得那个人。他肤色很深,很瘦,中等身材,或者稍矮一些,他有一对高颧骨。看起来有点像外国人。 黎凡特人!兴奋得喘不过气来的格兰特以难以言说的复杂情绪接受了这个事实——当爱丽丝遇见红心皇后时,一定也是这种心境。案情有了眉目,但竟如此诡异!他要求看看支票,支票拿来了。“你不会以为这是伪造的吧?”他并没有从中看出一点头绪。数字和签名都出自于索瑞尔先生的手笔,不太可能是有人伪造。他们找出死者生前开的其他票据摊在桌上。他们拒绝认同支票是伪造的说法。“如果真是伪造的,”杜桑先生说:“这简直是仿造得几可乱真。就算这张票子被确认是伪造的,我还是觉得难以置信。我认为你应该接受这张支票是真的的事实。” 外国人提完款之后,领走了索瑞尔先生所有的存款,户头里只剩下一英镑。十天后他就站在索瑞尔的背后。如果这真的没什么,但起码证实了两个人之间有某种关系存在,等到要对簿公堂的时候,这个证据就会很有用。 第22页 “你还有其他一些索瑞尔先生兑现的支票吗?”他们有,格兰特拿了一张其他支票的清单。当他询问到索瑞尔先生的住址时,他们告诉他不知道他的家庭地址,但他有间办公室在名雷街32号,离查林十字路不远。 格兰特从史翠德步行至名雷街的一路上,开始消化他得到的讯息。黎凡特人拿到索瑞尔背签名的支票到银行提款。从领钱到遇害这十天来,索瑞尔似乎没有遭窃的困扰,因此钱被偷的可能性被排除。支票一定是由索瑞尔亲自交给外国人的。他为什么不直接付钱给外国人?因为这只是黎凡特人无意表明身份的把戏。他“勒索”索瑞尔呢?还是他向索瑞尔要什么东西却没有得到?哈乌。乐高得描述命案发生当夜他们之间的谈话,更进一步谈到关于钱的需求。难道说,黎凡特人在索瑞尔遇刺身亡事件中扮演的并非那名倒霉的伙伴?无论如何,至少西敏寺银行的帐户解释了索瑞尔为何一文不名和他企图自杀的原因。 是谁寄了25英镑?格兰特不相信是夺得索瑞尔所有财产的人寄的,从索瑞尔背后刺杀他却一无所获的人,不会为了微不足道的理由花这笔钱。一定有第三者。这个第三者和黎凡特人交情非浅,他在黎凡特人从索瑞尔那里得来的收入中抽了至少25英镑。除此之外,第三者和死者住在一起,亲眼看到死者的指纹留在装了25英镑的信封上。引人人胜的情节和金钱的挥霍仿如女人们一向最爱传述的故事。字迹鑑定专家十分肯定信封和信笺的字迹出于同一人之手。当然,第三者也和最后将要了结自己的索瑞尔一样拥有枪械。案情纠葛难解,至少这件事就很复杂——相关的事物愈来愈贴近,以至于不论在什么时候,格兰特都能够拉到幸运的那条线,把所有的事理出一个头绪。他现在查出了死者的背景和生活习惯,还知道一个黎凡特人。 名雷街,在查林十字路再往里走一点,神秘和不悦交织出一股阴森的氛围。一个陌生人转进街角会有种不受欢迎的不安,即便他不是故意要闯入私人产业:他会觉得自己像个闯入小咖啡馆的新客人,被店里其他的熟客好奇但怀着敌意地瞅着。就算格兰特不是名雷街的居民,他至少不是外地人。他很清楚,这就和苏格兰场大多数人认为从查林十字路到莱斯特广场是警察的势力范围一样。尽管外观高雅体面,但房子仿佛神秘兮兮地对他说,“嗯,你又来了,是吧?”漆着“32号”的木制门牌告诉他亚伯特·索瑞尔先生的办公室在二楼。赛马会计师。格兰特转到走廊爬上灰扑扑的楼梯,可以体会到星期一早晨清洁女佣的辛劳。楼梯尽头连接着宽阔的走廊,格兰特轻轻叩响挂着索瑞尔名牌的门。如他所料的,无人回应。他试着打开门,而门是锁着的。当他转身要离开时,室内传来悄悄的脚步声。格兰特再度大声敲门,随后停下来,他可以听见远处交通繁忙的嘈杂和楼下马路上行人的脚步声。室内没有再传出任何声响。格兰特蹲下身子从钥匙孔窥探,里面没有钥匙,但他的视野能看到的空间有限——只能看到桌子的一角和一个煤篓。他看到的房间是两间房后面的那间,这显然是索瑞尔先生的办公室。格兰特动也不动地窥探了好一会儿,钥匙孔那幅小小的静物画里没有任何活的东西。他起身准备离开,然而,就在他跨出第一步前,室内又传来塞塞率率的声音。格兰特竖起耳朵想听得清楚一点儿,却意识到楼层的栏杆边倒吊着一个人的头,那人的头髮因地心引力蓬散开来,样子既滑稽又恐怖。 发现自己被注意到了,这颗头和善地问道:“你要找谁?” “你看得出来,不是吗?”格兰特狡黠地说,“我来找这问办公室的主人。” “哦?”那颗头说,仿佛同意这是个好主意。头消失了,不一会儿又出现在原先的位置。一个年轻人穿着脏兮兮的油漆罩衫走到楼梯的最底层,满身松节油味,试图用染了一手油漆的手指把光滑的头髮弄整齐。 “我想,那个人已经好一阵子不在这里了。”他说,“上面两层楼都是我在住——一间卧房一间工作室。我下楼时都会经过办公室,听到他和他的……他的……我不知道你怎么称唿。你知道,他是个赌马的。” “客户?”格兰特提议。 “没错。我知道他偶尔会有客户来,但我敢说我已经超过两个星期没看到他了。” “他去赛马场了吗?”格兰特问。 “去哪儿?”艺术家反问。 “我的意思是,他是不是每天都会去看赛马?” 艺术家不知道。 “我想进办公室看看,可以在哪儿拿到钥匙?” 艺术家断定钥匙是在索瑞尔先生的手上。这栋房子经纪人的办公室在贝得孚广场附近,他不记得街名和门牌号码,也从未去找过他。他自己的房间钥匙已经丢了,不然就可以用他的钥匙试试索瑞尔办公室的锁。 “那你怎么出门?”格兰特问。霎那间的好奇战胜了他想亟欲进门一探究竟的冲动。 “就不锁喽,”这个乐天的人说:“如果有人在我房里找到任何值得偷的东西,他一定比我还聪明。” 突然,上锁房门里的中庭传来声如蚊蚋般塞率的声音——有东西在移动。 第23页 艺术家的眉毛被盖在头髮下。他迅速将头贴在门上,眼神充满疑惑地看着探长。格兰特二话不说拉住他的手臂,把他拖到楼梯的第一个转角。“你听着,”他说,“我是便衣——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吧?”天真的艺术家犹豫着该不该信他,这可能只是他一贯的说词。艺术家回答,“我知道,你就是警察大人。”格兰特任由他嘲弄。“我要到房间里看看。后面的中庭能不能让我看到房间的窗户?” 艺术家带他到一楼,从幽暗的长廊穿过,到达房子的后方,往外走则是乡村房舍的砖砌中庭。覆盖着铅皮屋顶的低矮外屋抵着墙,正对着索瑞尔办公室的那扇窗子。窗顶微微打开,仿佛有人在里面。 “帮个忙,”格兰特说,他想攀到外屋屋顶上。当他从助手满是油彩合握的双手中拔脚时,他说:“我应该告诉你,在罪名上你是共犯。你和我正在入侵民宅,这是与法不容的行为。” “但这却是我这辈子最惊险刺激的一刻,”艺术家说:“我常常想要以身试法,可是从没有适当的机会。现在能当一名警察的共犯,真是我这辈子最大的乐事。” 格兰特没有把他的话听进去,双眼只顾注意盯着窗子。慢慢的,他停下来,头挨在窗台的边缘,谨慎地朝里头观望。房里没有任何东西在移动,但背后的动静却吓了他一大跳。他回过头,发现原来艺术家也不甘寂寞地也跃上了屋顶。“你带枪了吗?”他低语,“或者我该拿根拨火钳什么的给你。”格兰特摇摇头,果断地勐然拉开半开的窗户,跨进房间里。此时除了他自己急喘的唿吸声,没有任何声响。阴郁惨澹的光线叠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薄薄的灰尘上。通到前面房间那扇正对着他的门微微掩着。他利落地跨了三步,到达门前,把门推开。紧接着,第二间房间里的大黑猫“喵呜”一声地跳出去。它本来在无人的房间里游荡,在探长还没搞清楚那是什么东西以前,它就从敞开的窗子熘走了。艺术家痛苦地大叫一声,接着是一阵桌球撞击声。格兰特踱到窗边,听到中庭底下传来奄奄一息的呻吟。他迅速滑至外屋的边缘,意外地看见他的共犯坐在脏兮兮的砖块上,在身体痛得抽搐之际,还抱着他看来其疼无比的头苦笑。放心之后,格兰特重新回到房间,大略翻看了一下索瑞尔先生办公桌的抽屉。抽屉竟然全是空的——这显然是有计划、很谨慎地被清理过了。前面房间和后面房间一样是办公室,不是客厅。索瑞尔一定另有栖身之所。格兰特关上窗,滑下铅皮屋顶,跳到中庭里。 艺术家仍在哀号,不过已经揉了好一阵子的眼睛了。 “摔伤没?”格兰特问。 “只有肋骨——”司妥威皮特说:“肋间肌肉急剧压迫,差点儿断了。”他盯着脚看。 “好吧,这二十分钟算是浪费了你的时间。”格兰特说:“但我却不虚此行。”他跟着走路一跛一跛的艺术家再度穿过那条幽暗的走廊。 “我一点儿也不认为能获得这个经验是在浪费时间。” 司妥威皮特说:“你的来访令我印象深刻。我从来不在星期一的早上画画。不为什么,日历上的星期一早晨应该用氢氰酸全部烧光。是你让我觉得这个星期一早晨变得有意义,我们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呢!改天你要是没那么忙着要去打击犯罪,工作之余可以偷个闲,过来这里,我帮你画张像。你的头型不错。” 格兰特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你能不能凭印象画一张索瑞尔的像?” 司妥威皮特想了一下。“我想应该没问题,”他说。 “你跟我上来一下。”他领着格兰特进入一间堆满画布、画作、杂物和各式工具名为工作室的房间。仿如洪水泛滥退潮后,灰尘在屋里肆意铺陈成奇怪的图形。一些随处乱丢的东西却似乎隐藏着某种写意洒脱。艺术家拿出一瓶印度墨水,之后又找出一枝精緻的画笔。他用那枝笔在一卷画纸的空白处挥了六七笔,思忖着,然后将画纸从捲轴上撕下交给格兰特。 “画得不是很像,但是效果绝对不错。” 格兰特看着这幅画实感吃了一惊。纸上的墨水尚未全干,但艺术家抓住了死者生前的模样。肖像里,死者的特徵被夸大了,其实比较像是讽刺漫画中的人物,但肖像神气活现的效果却不是任何一张照片能比得上的。艺术家甚至捕捉到索瑞尔怀才不遇的眼神。格兰特衷心谢过艺术家,给了他一张名片。 “你要是有任何需要我的地方,就来找我。”他说完就转身离去,无视接下名片后一脸愕然的司妥威皮特。 剑桥环岛附近是罗伦斯·莫瑞华丽的办公处——“幸运之赌,永随罗伦”——全伦敦市最大的赛马经纪公司。 格兰特沿着街的另一边经过时,看到罗伦斯搭车抵达,正要进办公室。他认识莫瑞已经很久了,当下决定穿越马路,紧跟着他进入金碧辉煌的办公总部。他自报姓名之后,被带入一间以绽放着眩目光泽的镶板、铜板、玻璃装潢的宽敞房间,桌上摆满通往重要人物书房的电话,墙上挂着名种马的画像。 “幸会,”莫瑞先生愉快地招唿他,“是为公事来的吧?我希望幸运女神不会是‘卡非葛得’。但显然今天有一半的英国人都要押‘卡非葛得’。” 第24页 格兰特探长可不想输光他的钱,虽然卡非葛得看起来似乎真有很大的胜算。 “我不认为你是来告诉我,你已经准备好一大笔钱,决定要放手一搏?” 探长莞尔一笑。当然不是:他想知道莫瑞认不认识一个叫做亚伯特·索瑞尔的人。 “从来没听说过,”莫瑞说,“他是什么人?” 是个赌马经纪人,格兰特推断。 “哪一个马场的?” 格兰特不清楚。他在名雷街有间办公室。 “他可能是赛马赌注经纪人,”莫瑞说,“我告诉你这是怎么回事,我要是你,今天就会去林野,你可以看到所有的赛马赌注经纪人都在那里交换情报。这样你就不用兜一大圈子了。” 格兰特想了一下,这的确是目前最快速也最省事的办法。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好处,他将得知索瑞尔在事业上的往来对象,并可从中探取他一直查询未果的住址。 “我告诉你这是怎么回事,”莫瑞重复着他的口头禅,“我跟你一起去,你已经错过了最后一班火车。开我的车去。我在那里有匹赛马,但我总是懒得一个人去看。我已经答应驯马师务必去一趟,但早上那傢伙不过是匹野马。 你吃过中饭了吗?“ 格兰特没有。趁莫瑞离开去看午餐篮里有什么吃的,格兰特借他的电话打回苏格兰场。一个钟头后,格兰特在乡间用了午餐;阴霾的乡间里,闻起来有股干净、清新、欣欣向荣的气味,毛毛细雨把整个城里粘答答的丑陋一扫而空。灰沉阴湿的云层中裂了一道缝隙,露出蓝色的晴空,这时他们抵达了调马场(马匹比赛前的鞍具着装场。——译者注),石砌庭园里黯然失色的水塘正茫茫然地对着朦胧的阳光微笑。第一场马赛再过十分钟就要开始,格兰特看了一会儿,不感兴趣。他抑制自己的不耐陪同莫瑞站在检阅区的白色栏杆外,第一场参赛的马此刻都在圈内安静地绕着,让旁观者欣赏它们优雅的姿态与结实的身形——格兰特对于鑑赏马可是一窍不通——所以他的眼睛一直在搜寻旁边那群看起来像是在谈公事的人。有个自称为“石头”的摩伦史坦,看起来一副拥有全世界的样子。格兰特在猜他到底是用什么诡计混进马场四处招摇撞骗,3月那场搞得大家鸡飞狗跳的盛会该不至于跟他扯上边。大概是某个被他诓得团团转的人对这场比赛有兴趣吧。才刚度完第三次蜜月的芳达·茉登,露出大衣外面的商标,想让人知道那才是调马场中最引人注目的东西。不论你站在哪个角度,都看得到芳达·茉登那件外套。曾被怀疑是黎凡特人的那位马球伯爵也在场。其他的人,不管他们高不高兴,一一被格兰特眼光扫过,钉上一块小金属牌。 第一场比赛终了,幸运的旋风围绕着赛马经纪人们。 撇开他的幸灾乐祸,格兰特决定开始干活。他紧迫地展开访查直到铃响,场内挤满了热情的群众准备观看第二场马赛,他才回到调马场。没有人听过索瑞尔这个人,他在第四场木栏障碍赛开始前闷闷不乐地回到莫瑞身边——莫瑞的马即将上场。当格兰特与莫瑞并肩站在检视区中央时,莫瑞神情十分得意,他一边夸赞他的马,一边严肃地告诉格兰特有关索瑞尔的消息。格兰特佩服得五体投地,莫瑞用半只耳朵打探消息的功夫绝非浪得虚名。他之前的想法都是多虑。为什么赛马赌注经纪人里没有人认识索瑞尔?骑师开始进场,围在栏杆边的群众因人们都往视野较佳的位置移动而减少了。年轻小伙子们把热切的脑袋缩进领口里,怕赛马时周遭的叫声干扰他们的表现。 “现在走过来的是拉赛,”莫瑞说,一名骑师如狸猫般轻巧地从草坪那端走向他们,“认得他吗?” “不认得。”格兰特说。 “他是平地赛的好手。过去比障碍赛时,也是一流的。” 格兰特知道——一个苏格兰场的总探长和全能的上帝之间只有一点点的差别——但他真的从来没有见过这位大名鼎鼎的拉赛。骑师以羞涩的微笑向莫瑞打招唿,莫瑞简单地向他引见探长,但并未多说什么。拉赛在湿冷的空气中微微颤抖着。 “我很高兴没有栅栏了,”他说,一副虚假的热诚。 “我真恨自己今天居然腾空跌到水里。” “到房里烤烤火就会好一点了。”莫瑞说。 “去过瑞士吗?”格兰特突然问,他记起瑞士的平地赛是骑师们冬季最嚮往的地方。 “瑞士!”拉赛用他无精打采的爱尔兰腔调重复道。 “没去过,我那时在出麻疹。出麻疹——你信不信!九天之内,除了牛奶什么都不能吃,整整一个月都得待在床上。”他原本优雅、酷似雕像的脸拧扭出一个歪斜难看的表情。 “而且牛奶还会让你发胖,”莫瑞笑着说,“说到胖,不知道你认不认得一个叫做索瑞尔的人?” 骑师微微发亮的双眼像两洼冷泉般睨着格兰特,然后他转身面向莫瑞。一直在他第一根手指间摆动的马鞭,也慢慢地静止了下来。 “我认得索瑞尔,”经过一番思索之后他说,“但他并不胖。查理·巴德立的书记员不就叫索瑞尔?” 第25页 而莫瑞对查理·巴德立的书记员没有什么印象。 “你能从这张素描认出他吗?”探长问,从他的随身笔记簿中拿出司妥威皮特那张印象派肖像画。 拉赛盯着画看,赞不绝口。“画得真的太好了!没错,这就是老巴德立的书记员,绝对错不了。” “我要到哪里才找得到巴德立?”格兰特问。 “嗯,这可就难倒我了,”拉赛说,嘴角漾着浅浅的笑。“你要知道,巴德立两年前就死了。” “是吗?你之后就再没见过索瑞尔喽?” “没有,我对他的下落一无所知。可能是在哪儿做办公室的文书工作。” 跑道上的枣红马被拉到他们面前。拉赛脱了他的外套,摘下橡胶鞋,小心翼翼地放在草皮边缘。他走向马鞍调整皮具,一边对莫瑞说,“阿尔文森今天没来,”阿尔文森是莫瑞的驯马师,“他答应要给我面授机宜的。” “所谓的面授机宜全是老一套,”莫瑞说,“也就是你喜欢他的那一套,致胜绝招。” “棒极了。”拉赛据实以告,走向栅门。人与马构成的美好图像正是这个暮气沉沉的文化所能提供的。 格兰特随着莫瑞走到调马场时,莫瑞说,“开心点,格兰特。就算巴德立已经死了,我还知道一个认得他的人。在比赛结束后,我尽快让你和他谈谈。”如此一来,格兰特才能真正放心享受观赏马赛的乐趣:看着一涌而出的缤纷色彩反衬着跑道后灰扑扑的树丛,人群中蛰伏着诡异的寂静——那种寂静静到他以为自己正独自站在落着雨的树丛、林木阴郁的乡村或濡湿的草坪间;看着跑道上一场漫长的争夺直到比赛终了,莫瑞的枣红马赢得第二。当莫瑞再次上前探视他的马并向拉赛道贺后,他带着格兰特到赌马人聚集的地方,向他介绍一位老先生,那人满面红光,活像是圣诞卡片上驾着邮车穿过雪地的圣诞老人。 “塔可,”他说,“你认得巴德立先生,知道他的书记员现在在做什么吗?” “索瑞尔?”圣诞老人说,“他现在自己开业,在名雷街有间办公室。” “他人现在在场子里吗?” “不,我想没有。他只待在办公室里。我上次碰到他的时候,似乎干得不错呢。” “上次是什么时候的事?” “嗯,好久以前了。” “你知道他家的住址吗?”格兰特问。 “不知道。谁要找他?索瑞尔,他是个好孩子。” 最后那句不相干的话意味着他起了疑j心,格兰特赶紧向他保证找索瑞尔绝对没有不良意图。塔可把大拇指跟食指塞进嘴里。朝跑场边缘栏杆的方向吹出一道尖声哨音。 在一群原先十分专注而后转头的脸孔中,他看到了那个他要找的人。“乔伊,”他扯着大嗓门喊,“可以让我跟吉米聊一下吗?”乔伊转告他的书记员,被差遣的人四下搜寻—会儿,很快,吉米就出现了——一个干净清纯的年轻人,穿着一身品位独特的亚麻制行头。 “你过去跟亚伯特·索瑞尔很熟,对吧?”塔可问。 “是的,不过我好几年没在赛马场上看到他了。” “你知道他住在哪儿吗?” “嗯,我晓得他住在布莱德林新月区的富汉路,我跟他去过一次。记不得门牌号码了,只记得他的女房东叫做伊芙雷太太。他住在那里很久了。亚伯特是个孤儿。” 格兰特大致描述了一下黎凡特人的样貌,问他索瑞尔有没有和哪个这样的人走得很近。 没有,吉米没见过他有这样的同伴,不过,他声明,他有好长一段时间没在赛马场上见到索瑞尔了。在开启自己事业的同时,他和过去的旧识都疏离了。他偶尔会为了自己的兴趣看看赛马——也许是想趁机获得一点情报。 通过吉米,格兰特认识了另两个认识索瑞尔的人,然而却没有一个人对索瑞尔的同伴有所耳闻。全是自扫门前雪的傢伙。这些赛马赌注经纪人,用一种很暖昧的好奇打量着格兰特,次场下注开始登记时就无视于他的存在了。 格兰特向莫瑞宣告他到此为止,障碍赛结束后一直兴高采烈的莫瑞此刻也决定回伦敦。在车子缓缓前行之际,格兰特转过头,友善地对这个提供他许多讯息的跑马场投以祝福的一瞥。令人愉快的地方,哪天等到脑中的公事不再烦扰他时,他要再回到这里度过一个下午。 回伦敦的半途上,莫瑞热切地谈论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事:赛马赌注经纪人和他们团结的精神。“他们像苏格兰高地那些宗族一样,”他说,“彼此间争吵竞争,但若有外人加入这场争夺之战,便立刻团结起来抵御外敌。”他还谈到马和马的小毛病;驯马师和他们的道德操守;拉赛跟他的机灵。然后他说,“队伍命案的侦查进行得如何?” 很有进展,格兰特说。如果接下来的事情和现在一样顺利,他们在这一两天之内可以逮到兇嫌。 莫瑞沉默半晌,“我猜,你是不想让索瑞尔卷进这档子事,对吧?”他含蓄地问。 莫瑞一向行事正派。格兰特坦白相告:“索瑞尔就是死在队伍里的那个人。” 第26页 “我的老天!”莫瑞说,他沉默了一会儿去接受这个噩耗。“我很难过,”他终于开口,“我不认得这个小伙子,但似乎每个人都很喜欢他。” 格兰特也这么认为。亚伯特·索瑞尔,似乎从来就不是个混混。格兰特又一次期待自己会再遇到黎凡特人。 第八章 布莱德林新月区,是诺丁汉一排装饰着盆栽的红砖造三层楼房。用各色陶土随意涂白的石阶看似干净但令人不敢领教,有些因为发现自己被注意到而羞红了脸,有些则板着黄脸表示不欢迎来者,有些在忿恨的情绪下气得脸发白。但它们全都一副“要你管”的表情。你最好扯一下发亮的铜铃——的确,被擦得晶亮的它们眨眼示意急切邀请你这么做——而你却过门不入,站在其中一级宽阶梯上想着重新粉刷石阶得花多少钱。格兰特走到索瑞尔过去常走的马路上去,心想如果黎凡特人知道他也这么做了,不知会怎么想。伊芙雷太太,瘦小,近视眼,年约五十的妇人,把门打开九十八度,格兰特上前询问索瑞尔的事。 索瑞尔先生已经不住在这儿了,她说。他一个星期前刚离开去美国了。 显然是有人造谣。 是谁说他已经去美国的?“当然是索瑞尔先生自己说的。” 没错,索瑞尔可能为了掩饰自己的自杀而撒谎。 他是一个人住在这里吗?“你是谁,你为什么要知道这些?”她问,格兰特自称是便衣刑警,想进门和她谈几分钟。她似乎受到惊吓,但还是冷静地应对,把他带到一楼的起居室。“这以前是索瑞尔先生的房间,”她说,“现在住的是一位年轻女老师,她不会介意我们暂用一会儿。索瑞尔先生没闯什么大祸吧?我不相信他会这么做,他是个斯文的年轻人。” 格兰特向她再三保证,又问了她一次索瑞尔是不是独居。 不,她说。他和另一位先生合租这个房间,可是在索瑞尔先生决定去美国之后,另一位先生就去找其他的房子,因为他一个人无法负担房租,当时正好这位年轻的小姐有意搬进来。伊芙雷太太很遗憾他们搬走了。他们是一对好孩子,也是莫逆之交。 “他朋友叫什么名字?” “乔瓦得·拉蒙,”她说,索瑞尔先生过去从事赛马赌注登记的工作,拉蒙先生和他一起工作。哦不,他们不是合伙人,但他们私交很深。 “索瑞尔先生其他的朋友呢?” 他没有什么朋友,她说。他和拉蒙几乎形影不离。费力回想后,她记起来有一两个朋友曾到过索瑞尔家里,她详尽描述来者,格兰特确定不是黎凡特人。 “你有没有索瑞尔先生或他朋友的照片?” 她想起在哪里留着几张快照,如果探长先生不介意等一下的话,她可以去找。她拿着两张明信片大小的生活照迅速返回,格兰特根本就来不及巡视屋内。“这些是去年夏天他们在泰晤士河边拍的。” 两张照片显然是在同一天拍的,背景同是泰晤士河边的垂杨。一张拍的是穿法兰绒便装的索瑞尔,一手拿着菸斗,另一手撑在别人身上。另一张照片拍的也是一个身着法兰绒便装的人,就是那名外国人。 格兰特盯着那张黝黑的脸孔好一阵子。照片拍得真好,眼睛没有像一般快照拍得模煳不清,眼睛就是眼睛。 格兰特似乎又看到那天在史翠德那双闪烁着惊恐的眼睛。 即使是在河畔轻松愉快度假的时刻,那双眼睛看来仍含着敌意。线条凌厉的脸一点也不友善。 “拉蒙后来去哪里了?”他理所当然地问。 伊芙雷太太并不知情。 格兰特仔细端详她。她说的都是真的吗?他的多疑让他觉得,她和另外一个人在演双簧。他一定住在泰晤士河南边的某处。 他满心疑虑。她是不是知道得比透露得多?是谁出钱要帮索瑞尔料理后事?索瑞尔的朋友和黎凡特人是同一个人,从索瑞尔那里拿了223镑的黎凡特人,应该不会出这笔钱。他盯着妇人坚毅的脸。她的笔迹有可能和男人一样,字迹鑑定专家不可能从来不犯错。她就是那个出钱,同时拥有一把左轮的人。不对,他纠正自己,是那个“寄”钱,同时拥有一把左轮的人。 他们两个人是不是拥有左轮手枪?他问。 没有,她从来没看过他们两个谁有这玩意儿。他们不是这种人。 又来了,没完没了地说着他们的斯文有礼。纯粹是私心偏袒呢,还是不怀好意想让格兰特上钩?他想问她黎凡特人是不是左撇子,但某种原因让他忍住了没开口。倘若她对他没有据实以告,问到跟拉蒙相关的问题等于打草惊蛇,暴露了他先前所有的调查工作。她可能会警告并惊动这只藏匿已久、他们早准备好要射击的猎物。现在还没有必要这么做。照片里的人是和索瑞尔住在一起的人,是在史翠德瞥了他一眼后急忙逃逸的人,是拿走索瑞尔所有的钱的人,也几乎可以确定就是排在队伍里的人。乐高得能指认他。目前最重要的是,不能让伊芙雷太太知道他们掌握了什么线索。 “索瑞尔什么时候动身前往美国的?” “他的船14日启航,”她说,“但是他13日就离开这里了。” 第27页 “黑色13号!”格兰特说,想让他们之间的谈话不会那么拘谨,少一点敌意。 “我才不信这个,”她说,“每天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 格兰特努力思索着。13日是谋杀当晚。 “拉蒙跟他一起走?”他问。 是的,他们当天早上一起离开。拉蒙先生要把他的东西搬到新家,顺便和索瑞尔先生碰个面。索瑞尔先生晚上搭乘与船联运的火车到南安普敦。她原本想去送行,但他坚持不用,所以她没去成。 “为什么?”格兰特问。 “他说时间太晚了,而且他不喜欢送行的场面。” “他有没有别的亲人?” 没有,她从没听他提起过什么人。 拉蒙呢,该有亲人吧?有。他有父母,还有一个弟弟,但大战后都移民到纽西兰去了,从此就没再见过面。 这两个年轻人住在她这儿多久了?索瑞尔先生住在她这儿快八年,拉蒙先生也住了有四年之久。 拉蒙还没来的前四年,索瑞尔跟什么人分租房间?一些不同的人,但住得最长的一个是她现在在爱尔兰的侄子。是的,索瑞尔先生跟他们相处十分融洽。 “是他个性开朗,令人愉快吗?”格兰特问。 不是这样的,她说。用个性开朗和令人愉快形容索瑞尔先生并不贴切。这倒像是在说拉蒙先生。拉蒙先生才是个性开朗又令人感到愉快的人。索瑞尔先生比较内向,但是很好相处。偶尔容易情绪低落,而活泼的拉蒙先生最能逗他开心。 格兰特在想,就是这个讨人喜欢的傢伙,从背后暗下毒手杀死了索瑞尔。他纳闷事件为什么不是另一种结局,为什么不是索瑞尔杀死拉蒙?他们之间曾经起过争执吗?没有,就她所知从来没有。她应答得也太快了。 “那么,”格兰特最后说,“我想你不介意把这些照片借给我一两天吧?” “你保证把它们还给我的时候没有任何损坏?”她说,“这是我仅有的照片,我真的很喜欢那两个年轻人。” 格兰特保证,小心翼翼地将照片夹人笔记本里,祷告着照片上还留着可辨识的指纹。“你保证他们会没事?”他临走前她又问了一次,“他们长这么大从来没捅过什么娄子。” “如果真的是这样,他们一定没事的。”格兰特说。 他马不停蹄地赶回苏格兰场,等候照片上的指纹化验结果时,他聆听威廉斯报告他在伦敦市赛马赌注登记市场毫无斩获的一天。没多久,那些照片又回到他的手上,他拿着照片匆忙赶往劳伦特。时间很晚了,餐厅里已经没几个人。一名侍者茫然地收拾餐桌上的面包屑,空气中还洋溢着鲜美的银白鱼汤及菸酒的气味。无精打采的侍者正端着刚撤下来的仅剩面包屑的篮子,弯身为自己别无所求的心态高兴时,领班带进一位在别人都用完餐后才来的不速之客,使他原本的好心情不禁跌落谷底。当他认出来客是格兰特,马上整肃仪容转变态度,一脸“能为知名人士服务深感荣幸”的热诚,然而,心里却凉了半截地说,“我的老天,怎么这么倒霉!竟是马索的贵宾来了。” 格兰特要找马索,却听说他当天早上已经匆忙赶回法国去了。他父亲过世,他是家中独子,可想而知,他将继承一个成功的事业和一大片葡萄园。格兰特并未因没能再见马索一面感到特别失望,马索目中无人的态度常让格兰特不敢领教。他点了一份套餐,问说如果哈乌·乐高得在的话,可不可以让他过来谈一下。几分钟后,哈乌一身白色亚麻衣裤带着便帽的瘦长身影从门后的屏风出现,跟着一名侍者唯唯诺诺地走到格兰特的桌前。他看起来像个害羞的孩子,想来领取他自知已经到手的奖品。 “晚安,乐高得,”格兰特亲切地说,“你帮了我一个很大的忙。现在,我要你看看这些,看你认不认得出他们。”他把十二张照片放在桌上呈扇形摊开,让哈乌仔细看清楚。这段空档长到让格兰特有时间想像,男孩最后会承认他说曾见过那个男人不过是吹牛罢了。然而,哈乌却毫不迟疑地回应他。 “这个,”他说,伸出细长食指指着索瑞尔的照片,“就是队伍里排在我旁边的人。而那个——”他的食指下移,指着拉蒙的照片,“就是过来跟他说话的人。” “你发誓?”格兰特问。 哈乌知道格兰待只是要他证实所言不假。“是的,当然。”他说,“我愿意发誓。” 这就是格兰特要的。“谢谢你,哈乌,”他感激地说。 “等你当到领班时,我会光临,并把英国大半的贵族名流都带来捧场。” 哈乌不客气地对他笑笑,“那还是别来算了,”他说,“他们电影拍得太多,现在随随便便都看得到——”他努力搜寻恰当的字眼,“你知道吗——”他说,突然问,他出其不意地扮了一个忧郁的鬼脸,让格兰特差点将口中的鸭肉和豌豆喷出来。“我想我要做的第一件事,”他说,“等我真的发了——”他的手指指向一问企业,“我会买下一栋饭店。” 格兰特目送优雅的身影返回汤匙和擦拭银器的破布堆里,不觉微微一笑。典型的法国人,够精明,有商业头脑,有幽默感,又能灵机应变。但一想到他所有的优势都会被稍嫌薄弱的体格和俊秀的容貌给毁了,格兰特就不禁有点难过。但愿到时他动物性脂肪细胞组织里,仍能保有他的幽默。等格兰特返回苏格兰场,手上已经握有搜索令,批准逮捕3月13日晚上在沃芬顿戏院外杀了亚伯特·索瑞尔的兇手——乔瓦得·拉蒙。 第28页 当她在探长身后关上门,住在布莱德林新月区的妇人好长一段时间保持着同样的姿势。她的眼睛直愣愣地盯着会客室地毡的褐色花纹,伸出舌头舔着她的薄唇。她没有显现一丝不安,全副心力都集中在思考,大脑像个电动钟摆一样快速运动着。约莫两分钟的光景,她站在那里动也不动,仿如一件家具,一只安静的闹时钟。终于她转过身走回起居室,跌坐在被探长的重量压扁的椅垫里。她全凭本能让自己小心坐在硬邦邦的椅子上——似乎那是生命当前最马虎不得的一件事。她从餐具橱的抽屉里取出一条白色桌巾,开始准备晚餐,在厨房和起居室间从容地来来去去,精心将刀叉平行摆放好,一如她平日所做的。在她一切就绪之前,钥匙“咔啦”一声门锁打开,一位28岁,穿一身淡褐色的女人走进门。她的灰褐色外套,鹿褐色围巾,稍称得上流行的绿褐色帽子,告知了她的职业。她在走廊脱下橡胶鞋套走进起居室,应酬地笑谈外面的雨天。 伊芙雷太太应和着,说:“我帮你准备了一些冷餐当做晚饭,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出去一下。我急着去见个朋友,希望你觉得没什么关系。”女人向她保证没什么大不了的,伊芙雷太太感激地回到厨房。她从托盘里端出烤牛肉,切薄片做三明治,用白色餐纸将三明治裹起来装在面包篮里,配上煎好的肉肠、切成菱形的肉片和一包巧克力糖。她在火炉里添了一点儿柴,装满一壶水,把壶搁在炉台上,等她回来时水就烧开了,然后赶紧上楼。她回房里换上外出的衣服,小心翼翼地把几缕顽固的髮丝塞在帽子底下。她从抽屉里拿出钥匙,接着又打开另一个抽屉,数过抽出的那叠钞票后,把它们塞进钱包,然后在堆叠的帆布和丝绸上打开记事本写了一封短笺,将信签装入信封藏在外套口袋里。她再度下楼,拉出手套,拽起厨房桌上的小篮子从后门出去,并将门锁上。她走到街上,毫不左顾右盼,她挺直嵴背,昂起下巴,坚毅前行,像是在对世人昭告自己是个操行良好的公民。她在富汉路的巴士站等车,表现出一副明达事理及懂得矜持的女人的样子,对其他候车乘客视若无睹。和往常一样,她上车时,车上只有那个观察力出奇好的驾驶员认出她曾经搭过他的车。当巴士带她前往布莱辛顿的途中,她丝毫不动声色:同车乘客以为她要不是只麻雀,就是根灯柱。抵达布莱辛顿前,她在史崔罕丘下了车,消失在夜晚的浓雾里,没有人记得她当时是往哪个方向去,没有人因她隐藏在外表下的紧张惶恐而觉得不安。 街灯如朦胧的月光般悬挂着,她往上走了好长一段路,又向下走到另一条一模一样——笔直平坦、雾茫茫的街灯、冷冷清清的路。一条又一条。在最后一条街的半途她突然转身,返回最近的一盏街灯。一个女孩匆匆忙忙地超过她,约会要迟到了;小男孩合掌摇着两便士发出“叮噹”声响。没有别的人了。她假装借光看表,重新朝着原来的方向走去。她左边一幢有高耸宏伟的柱廊建筑,承袭着布莱辛顿上流社会的高傲和冷漠,墙上的灰泥如雪片般剥落,鲜艷夺目的窗帘显出房屋主人庸俗的品位。此刻这些东西已经没什么值得细看的,惟有门内扇形窗户缝隙露出的一丝光线显示屋里有人居住。她隐身在其中一扇门里,轻轻关上厚重的门。爬上两层光线微弱的老旧阶梯,爬到第三层楼,三楼没有灯。她抬头望望黑漆漆的楼上,倾听着,但整栋房子里只听得到旧木头髮出的叽嘎声。她一步步缓慢地摸索着往上爬,在转弯处小心翼翼以免绊倒,终于走到没有半丝光线的楼梯顶端,停下来喘气。盘算着某人应该知道是她来访,她用手摸索看不见的门,找着了,她轻轻敲门,里面没有任何回应,门底下也没有显示里面有人的光线。但她还是又敲了一次门,嘴唇贴在门与门框衔接的缝隙悄声说,“乔瓦得,是我!”几乎在同时,门里有什么东西被一脚踢开,门开了,她从敞开的门外看见点了盏灯的房间,男人的侧影看上去像是逆光的十字架耶稣像。 “进来,”男人说,把她拖进房里,关门上锁。她把她的篮子放在窗帘后面,转身面向从门边走过来的男人。 “你不该来的!”他说,“你来做什么?” “已经来不及写信告诉你了,所以我过来,我必须见你。他们已经知道他是谁了。苏格兰场的警察今天傍晚来过,想知道有关你们两个的事。我把我知道的告诉了他,告诉他一切他想知道的事,除了你在哪里。我甚至还把你们的照片也给他了。他知道你人在伦敦,你已经不能再留在这里了。你该赶快走。” “你为什么要把照片给他?” “当我假装去找那些照片时,我知道我不能空着手回来说没找到,我要让他先信任我。我是说,我怕自己会把事情搞砸了。所以我想,先让他拿走那些照片——他得从头去打听你们俩——一张照片不会捅出什么娄子的。” “不会吗?”男人说,“明天所有的伦敦警察就都知道我长什么样子了。这说明了一件事——天知道,这简直糟糕透顶——仅仅一张烂照片就能害惨我。真该撕了它!” “对,如果你要继续留在伦敦,情况就会很糟。你留在伦敦,很快会被逮到的。现在最紧要的是,你今天晚上就赶紧离开伦敦。” 第29页 “这一切都让我厌烦,”他咬牙切齿地说,“但是现在,要去哪里呢?我只要离开这栋房子,不出五十步就会碰上一个警察。像我这样的呆子,肯定没办法轻易让他们相信我不是那个被通缉的人。过去这一个见鬼的礼拜像过了一万年。老天,我真蠢啊!——就为了这么一点微不足道的理由,就要拿根绳子套在自己的脖子上!” “无论如何,事情已经发生了,”她冷漠地说。“一切都无法挽回了。你还不如趁现在想想要怎么脱身。要尽可能快。” “是的,你刚才这么说——但是现在,能去哪里呢?” “你先吃点东西,我告诉你我的计划。你今天吃过饭了吗?” “嗯,早餐吃了一点东西。”他说,但是他看起来却一点也不饿。他用气恼、狂怒的眼神逼视着对面镇定的女人。 “你应该,”她说,“离开这个人人都在谈论此事的区域,到人们尚未听闻这件事的地方去。” “如果你是指逃到国外去的话,这不是个好主意。四天前我曾试过要搭船,他们问我是不是工会的人,从哪里来,根本不爱搭理我。如果你是要我搭船渡海,我宁愿干脆自首算了。” “我不是叫你逃到海外去,你没那么有名气。我指的是苏格兰高地。你以为我西海岸老家的人曾经听说过你或星期二晚上发生的事吗?相信我的话,他们听都没听过。 他们除了地方小报之外什么都不看,地方小报只报导伦敦的新闻要点。我老家离火车站三十六英里。四英里外另一个村子里有个警察,从没有碰到过比偷捕鲑鱼更严重的案子。你就到那里去,我已经写好了一封信,信上说你因为健康状况欠佳去养病。你叫做乔治·拉尔,是个新闻记者。 十点十五分有一班从国王十字路开往爱丁堡的火车,你今晚就搭这班车走。没多少时间了,要快。“ “然后警察就会杵在月台检票口堵我。” “国王十字路没有检票口,三十年来,我从苏格兰回来上下不知多少趟,所以我很清楚。苏格兰的月台开放给任何想进去的人。就算警察在那里,火车有半英里长,你大可冒险趁机逃脱。你不能死守在这里,等着他们来抓你!我已经想过了,事到如今,你惟有这条路可走。” “你是不是料到,我会害怕?”他说,“是的,我怕。 怕得要死。今晚上街,会像带着一把机关枪走在两军交战的中间地带。“ “你要不就硬着头皮走出去,要不就去自首。反正你就是不能坐以待毙,等着他们上门逮捕你。” “亚伯特是对的,他在背后称你为马克白夫人。”他说。 “别再说了。”她严厉地说。 “好吧,”他喃喃自语,“我是疯了。”沉默了半晌,“好吧,我们就放手一搏。” “时间不多了,”她提醒他,“赶快在行李里塞点东西——拿只你提得动的行李箱——这样就不用找人搬运。” 他遵循她的指示走到与客厅紧邻的卧房,胡乱地把衣物塞进行李箱里,她则把一些食物塞人他挂在门后的大衣口袋里。 “这样对我有什么好处?”他突然说,“没有用的,你怎么会以为我能不被拦阻或质问,顺利搭乘火车逃出伦敦?” “如果你是只身一人,是不能,”她说;“但是有我同行情况就不同了。看着我,我看起来像是帮助你潜逃的那种人吗?” 男人站在走廊上盯着她好一会儿,当他听完她这一串合情合理的说法之后,嘴角挤出一丝无奈的微笑。“我相信你是对的。”说完,他苦笑两声,毫不犹豫地着手进行她的计划。不到十分钟,他们已经准备好了要离开。 “你身上有钱吗?”她问。 “有,”他说,“很多。” 她张张嘴,似乎还想问什么问题。 “不,不是那些。是我自己的钱。”他说。 她多带了一条毛毯和大衣。“你不能一副匆忙赶路的样子。你看起来应该是要去度长假,毫不在意别人知道你的行踪。”于是他带了一只提箱和高尔夫球袋。出游并非不可告人之事。他只须伪装,甚至比伪装表演得更高明,带着这些东西可以掩人耳目。 他们走到浓雾笼罩的大街上,她说:“我们到布莱辛顿街上搭巴士或计程车。” 在他们到达大街之前,碰巧遇上一辆从黑暗中冒出的计程车。在司机提起他们随身携带的行李时,妇人告诉他他们的目的地。 “这可得花不少钱呢,女士。”司机说。 “没关系,”她说,“我儿子不是常常能放假回来。” 司机好脾气地叨念着,“这是应该的!时而慷慨享乐时而勒紧腰带,人生不都是这样。”她上了车,计程车停止晃动后徐徐向前滑行。 沉默了一会儿,男人说,“如果真的是我做的,你为我做得够多了。” “我很高兴不是你做的!”她说。隔了另一段长长的沉默。 “你叫什么名字?”她忽然问。 第30页 想了一会儿,“乔治·拉尔。”他回答。 “没错,”她说,“下次回答时不要想。有班北上到因弗内斯的火车明天早上十点离开威佛利。你明天先在因弗内斯停留一晚。我已经将行程写在纸上,告诉你之后该怎么做。” “你似乎很肯定我在国王十字路不会有事。” “不,我不确定。”她说,“那些警察不是白痴——苏格兰场的人对我说的话半句也不相信——但他们也只是普通人,和其他人没什么太大差别。在火车离站之前,我不会把纸条交给你的。” “我希望我现在手上有只左轮。”他说。 “我倒宁愿你没有。你已经把自己搞成一个大蠢蛋了。” “我不会用它,只是想拿来防身的。” “去你的,用点大脑吧,乔!不要再净做些蠢事。” 两人之间再度陷入沉默。妇人机警地挺直嵴樑坐着,男人蜷缩在一角,几乎看不见。他们朝伦敦西区走,穿过牛津街北端黑暗的广场到厄司顿路,最后终于抵达了国王十字路。 “你付计程车钱,我去买票。”她说。 拉蒙付车钱时,用压低帽子的阴影掩住脸,以至于他下车时司机根本没兴趣多看他一眼。脚夫上前要从他手中接过行李,他坚持自己可以应付。眼看时间就要到了,他紧张起来。无论撑不撑得过这个关头,他下定决心好好扮演自己的角色。妇人从售票处过来跟他碰头,一脸漠然的神情显然看透他心理的变化。他们一起步上月台,跟随着要帮他们找个角落位子的脚夫。温馨感人的一幕开始上演了——一个带着厚毛毯、高尔夫球袋、围着围巾的男子,和一名拿着男人大衣送行的妇人。 脚夫急匆匆地走到通道说,“先生,我帮你找了个角落的位子,这一路上你旁边都没有人。今晚会十分清静。” 拉蒙给了他小费,上车察看自己的座位。占另一边位子的旅客有些不满,但并没有表现出来。他和妇人走到火车门口说话,听到背后的走廊上有脚步声传来。他对她说,“你想,他们有没有钓鱼场?” “那里只能在泻湖附近海钓,”她接续着这个话题等待脚步声远去,直到声音消失他们才停止。拉蒙佯装心不在焉地往走道上瞥了一眼,发现发出脚步声的人停在他包厢敞开的门边,检查行李架上的提箱。等他想起来时已经迟了,脚夫正盯着他之前放在外面的行李。g.l.这个名字缩写十分普遍。他看着那名男子匆匆忙忙地准备往回跑。“继续说话!”他急忙对妇人说。 “那里有一条小河,”她说,“你可以在那里钓到他们称作比雷的鱼,一条大约三寸长。” “太好了,到时我会寄一条给你的。”他说,他装出的微笑让妇人打心底喝彩,当时那名男子正好站在他的后面。 “不好意思,请问您是不是拉希莫先生?” “抱歉,不是。”拉蒙说,身子转个圈面对着那名男子,“我姓拉尔。” “哦,对不起!”男人说。“请问您的行李已经放到包厢里了吗?” “是的。” “谢谢您。我在找一个叫做拉希奠的人.希望汶个根箱是他的。这么冷的夜晚还要拎着不在这里的人的行李到处跑,真是的。” “难为你了,”妇人应声,“我儿子已经不知道为今晚的旅行抱怨了多久,在他抵达爱丁堡前,一定还有得说的。” 男人微笑,“我还没搭过夜车旅行呢,”他说,“不好意思打搅您了。”然后离开了。 “乔治,你让我先帮你拿着毯子吧。”不等脚夫走远,她说。 “嗯,毯子已经被暖热了,”他说,仿佛真有其事,“要不了一个钟头,它可能会像烤箱一样。” 悠远刺耳的笛声响起,车门“砰”的一声关上。 “这个给你路上花,”她说,将一个纸袋塞人他手中,“记住我之前跟你说的,有人会在月台上等你。一路顺风!” “忘了一件事。”他说罢,脱帽,弯身和她吻别。 长长的火车缓缓启动驶入黑暗中。 第九章 格兰特以一贯的漫不经心的态度仔细地阅读晨报。这样的形容并不矛盾。格兰特看起来像只是在随便浏览整张报纸,但如果你问他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就会发现他已经养成了极有效率的方式去整理这些资讯。他对自己的表现感到满意,因为再过几个钟头,他就可以逮到嫌犯了。 截至今天为止,命案发生已经一个星期。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从一堆纠葛杂乱的线索中锁定兇手,实在是大功一件。当然,他谦虚地承认这是受幸运之神眷顾的缘故。不靠一点运气,世上一大半的案子恐怕都难以破获。就拿窃贼来说吧,你几乎治不了他们的罪,除非真的运气好,当场揪住他们一两项罪行。队伍命案怎么说都不能算是一件轻松的案子。布署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格兰特直觉黎凡特人一定还混迹在伦敦南区的人群中,此时的他就像被蒙住眼的猎犬般跃跃欲试。伊芙雷太太还是有疑点,但他决定姑且相信她的话。派去监视她的人回报,从昨晚八点他值班之后直到清晨,没有任何人进出她的寓所。此外,她在没必要这么做的情况下愿意提供男人的照片,极可能是真的不知道上一位房客的住址。格兰特对这些老伦敦自扫门前雪的态度瞭然于心。泰晤士河对岸富汉街的伦敦人就像住在加拿大的外国人一样,伊芙雷太太对安大略省某处某大街某号的兴趣,说不定还甚于里其蒙。这些对她而言都没什么意义。名叫拉蒙的男人跟她相处的时间不长,她对他的关爱可能远不及对死者的吧。他可能虚情假意地答应会写信给她,让她听了十分窝心。大体来看,他认为伊芙雷太太所言不假,况且她的指纹与左轮和信封上的指纹不相符——格兰特曾特别留意她紧紧执着照片一角的左手拇指及食指。这次调查获得的一些新线索,让格兰特这天早晨心情特别愉快。姑且不论他的声誉会再度上扬或兇手即将被缉捕到案,只消想像他的手搁在放暗箭的兇手身上,就足以让格兰特大唿痛快。他对这桩处心积虑的犯罪简直深恶痛绝。 第31页 这个星期以来,队伍谋杀案在报上轰动的程度已经渐渐被其他重要事故沖淡了,格兰特的上司的兴趣似乎转向那些看起来没什么大不了,如自行车失窃这类的小案子上。他觉得好笑,却又很感激英国今天仅有这些要闻。他以标题的粗黑程度和文章的篇幅长短来区分事件的严重性。划船竞赛的赛前训练、美容医生与一名做拉皮手术的女士之间的抗争、蕾伊·麦克白赴美。当格兰特翻到报纸图片版那页,和她面对面,他再次觉得不舒服、心神不宁,一股警察不该有的反应涌上胸口,他的心脏几乎停止了跳动——这会让他无法秉持公正。苏格兰场的灵魂人物势必不得受情绪干扰、不得胆怯或行为不检点:就算是被人拿着枪管抵着脑袋,也绝不可轻易就范——情绪莫名的起伏无疑令他内疚。为了克服自己的软弱,他重新将照片拿回眼前。然而,格兰特的眼睛还是觉得尴尬,仿佛他正面对着那张笑意盈盈的脸孔——风靡一时、令人百看不厌的笑容。由于一直瘪着嘴,当他看到一行行标题写着:“蕾伊小姐是《你难道不知道?》剧中多多的化身”、“蕾伊小姐的演出引起轰动”时,竟然笑不出来。版面中央有行字,“蕾伊小姐从滑铁卢出发前往南安普敦”。蕾伊一只优美细緻的脚踏上头等舱的阶梯,手臂中环抱的满是花束,排在她两侧的人举着事先准备好的标语。照片下角,是无数想要一睹芳采的群众中几颗能幸运挤到前面热情欢唿的脑袋,他们转身面对镜头的脸,因靠得太近而失去焦点,模煳不清。文章最末描述她离去前场面浩大的景象,还留下一句:“与蕾伊一起搭乘阿拉伯皇后号的有富丽丝·罗宾逊夫人、马格利特·贝迪佛尔爵士、下院议员夏特司·法兰克先生以及雷辛市长。” 探长紧抿的嘴稍微放松了一点。雷辛显然想以开朗、冷静的心情度过余生。他这一走,此后可能再没有人会关心他是生是死,这样倒也落得轻松。冷酷而透彻的观察力此刻呈现出他早心知肚明的事,但若要他在伦敦群众或伦敦社交界坦承自己拜倒在蕾伊·麦克白迷人的风採下,简直比登天还难,他宁愿被处以绞刑或是被警场炒鱿鱼。扔开报纸,这件事却仍在他脑中旋绕不去,他拿起另一份报纸,又看到阿拉伯皇后号启航的消息。他相信伊芙雷太太的话,但他尚未着手调查她说索瑞尔将前往美国的事是否属实。他相信,赴美之说是索瑞尔为了掩饰意图自杀的障眼法,至于黎凡特人拉蒙,无论他信不信真有其事,都没有必要去查证索瑞尔是不是真的要去美国。如果他不去把这件事情搞清楚,是不是会错失良机呢?最起码,这会有失职守。他指示下属,“去查一下,上星期三有哪几艘船从南安普敦出发。”话音一落,他又陷入沉思,直到那名警探回来汇报。加拿大大西洋航线的玛塔莲号开往蒙特娄,以及鹿特丹一曼哈顿航线的阿拉伯皇后号开往纽约。 看来这个索瑞尔多少还花了点心思去查明真有这些航线。 格兰特直觉索瑞尔一定曾去过鹿特丹一曼哈顿航线的办公室,在和人闲聊的时候,突发赴美的灵感。 他从蒙濛雾雨中踏进鹿特丹一曼哈顿教堂般宏伟的办公处,一个蓝眼睛的小男孩突然从大厅入口镶嵌着花纹的走道冒出来,问他需要什么协助。格兰特表示他想见熟知上星期纽约航线业务的人,处处表现得让他觉得自在的小男孩带着他去各部门见每个柜檯人员,格兰特不厌其烦地重复他的工作及来意。问到第三轮的时候,格兰特找到一名对阿拉伯皇后号状况非常清楚的柜檯人员——包括客轮在国内的营运、工作人员、旅客、容量、特色、载重量、时刻表、启航和出港的情况。 “你能不能告诉我,有哪些旅客预约要搭乘阿拉伯皇后号,却没有出现?” 没问题,柜檯人员说,有两个乘客的舱位是空着的。 一位是索瑞尔先生,另一位是詹姆士·洛克莱太太。 格兰特顿时哑口无言。然后,他询问预约订位的日期,两人都是在同一天订位的——命案发生的前七天。洛克莱太太在出发前的最后一分钟取消订位,但是他们没有获得任何来自索瑞尔的消息。 可以借看一下船舱的平面图吗?当然可以,柜檯人员说着拿出平面图。这是索瑞尔先生订的舱位,沿着走道过去三间则是洛克莱太太的。 他们是分别订位的吗?是的。他对这两笔交易记得很清楚。他回想洛克莱太太,同时从和探长的对谈中确定他们说的是同一个人。他确信他还认得出索瑞尔先生。 格兰特拿出黎凡特人的照片,摊在他眼前,“是这个人吗?”他问。 柜檯人员摇摇头,“我印象中没见过这个人。”他表示。 “那么,这个呢?”格兰特问,手执着索瑞尔的照片,柜檯人员毫不迟疑就指认出来。 “他当时曾询问过他同排的隔壁舱房住的是什么人吗?”格兰特问。而柜檯人员对这样的细节不復记忆。那个星期一忙得不可开交。格兰特谢过他后,重返蒙蒙的雨雾之中,却对落雨浑然不觉。事情变得不合理,让人无法理解:因跟果,动机跟採取的行动层层并列,它们形成不连贯的白日梦魇让格兰特的思路严重受挫。索瑞尔真的想前往美国。他订的是二等舱,舱位是自己选的,这个惊人且毋庸置疑的事实与格兰特的调查结果不符。他感觉自己像是在调查渐入佳境的时候,突然被一个急转弯甩出了原先的轨道。索瑞尔如果真像他尸体被发现时那么穷,就绝不会真的订一个二等舱前往纽约,付一笔船费后自寻短见。然而他身上那把左轮和所有物品全部不见的事实该作何解释?他的第一个假设大声回应——警方已经准备好针对贫乏的个人线索深入调查。索瑞尔,大体来说,是个安分守己的好公民。可能只不过和詹姆士·洛克莱的太太暗通款曲。她是索瑞尔周围惟一会在命案发生后暗自垂泪的人。她和她的丈夫在案发当时可能就排在索瑞尔的后面。 第32页 她的丈夫!詹姆士·洛克莱,这位英国公民的典范在他脑中一闪而过。格兰特决定马上出发,出其不意地造访这位洛克莱先生。 男僕接过他的名片,在詹姆士·洛克莱先生走出办公室礼貌地招唿他前,格兰特在外面等了将近三分钟。 ‘探长,“他说,”是什么风把您吹来的?你自己知不知道,你和牙医可能是世界上最不讨人喜欢的两个人。只要见到你,一定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我不是来找麻烦的,”格兰特说,“我只是顺路经过跟你借个电话,省得我还得跑到邮局去。” “哦,原来如此。”他说,“您请用,我迴避一下。” “不,你不用走开。”格兰特说,“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我只是想知道警局那边需不需要我。“ 他们没有在找他。伦敦南区的线索太薄弱,那些猎犬还在不屈不挠地忙着。挂掉电话,他松了一口气,对于自己离开苏格兰场后心急如焚的心绪感到十分讶异。在他花点时间把整件事想清楚前,他不能擅自逮捕任何人。作为苏格兰场的警察,此生最大的梦魇莫过于抓错人。他转身面向洛克莱,告诉他他们已经锁定目标很快就会展开逮捕行动。洛克莱向他表示敬意,就在他赞扬到一半的时候,格兰特说,“你没告诉我,谋杀发生的那天晚上,你太太本来要搭船去纽约。” 洛克莱在窗子反光映照下的脸既茫然又错愕。“我不知道,”他起先说,然后急忙接下去,“我不认为这很重要,或者该说我不认为有告诉你的必要。我太太对于没有顺利成行感到很沮丧,因为案发后她得留在伦敦接受讯问。她有一个妹妹住在纽约,她想去那里住上个把月。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吧,不是吗?我想这件事跟这个案子一点边也扯不上。” “当然没有关联,”格兰特说,“我是碰巧发现这件事,跟案子没有关系。你太太现在好一点了吗?” “我想是好多了。那件事发生后她就没有住家里,现在暂时和另一个妹妹住在东伯恩——就是你上次见到的那个妹妹。” 还是令人百思不解。格兰特动身返回苏格兰场。他按动桌上的按钮,对应话的人说,“我要找人出特勤。辛普森在吗?” “是的,长官。” “叫他进来。” 一名金髮、满脸雀斑、身材中等的男子走了进来。他像只等着别人丢东西给他的活泼的小猎犬,散发着讨人喜欢的气质。格兰特交代他,“到拉穆诺得路54号二高得绿园,洛克莱夫妇的住所去。我想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如伺——我指的是夫妻间相处的情形,以及任何你可以从房东那儿打听到的消息。如果能打听到附近邻居的传闻更好,我已经知道整件案情的来龙去脉,所以你不用浪费时间在上面。我要知道的是他们的家务事。只要不触犯法律,随便用什么方式都可以。无论你打听的结果如何,今晚都向我汇报。莫林还在局里吗?”是的,辛普森要上楼的时候看到他。“很好,叫他过来见我。” 莫林没有雀斑,他看起来就像是个教堂司事。“早安长官,”他说完,静静地守候在一边等待指示。“早上好,莫林。从现在开始到我下令停止,你就是沿街叫卖的小贩。你装成义大利人。不,我看你还是当英国人好了。这样比较不会惹人注意。我给你一张纸条,你到洛得街去找克林得罗,他会给你我要的货,别卖得太多,免得穿帮。 之后,你不要直接回苏格兰场。从现在起一个钟头后,在克林得罗那条巷子里跟我碰头。你能在一个钟头内搞定吗?“ “我想可以,长官。我要装成年轻人还是老头子?” “无所谓。青年到壮年这个阶段就可以了。灰鬍子可能会太夸张,别过火到可以去参加花车游行。” “遵命,长官。”莫林说,转身去传达探长的指示。 一个小时后,当格兰特在洛得街的巷子里巧遇到他时,说,“你是个天才——你真的很天才。我要是没有亲眼看见的话,根本不相信你报告中写的关于你这一生的鬼话。”他用赞赏的眼光看着眼前的小贩,令人不敢相信的是,这个背有点驼的人竟是苏格兰场里前途最被看好的探员之一。苏格兰场办案并不常採取乔装的手段,但他们一旦决心这么做,一定会做得天衣无缝。莫林是这方面的好手——现在的他让人难以想像是他本人。他身上的衣服显然是三手货,由于刚洗过,穿起来不太服贴。过度磨损的大衣肩部也十分不合身。 “买点小玩意儿吧,先生?”莫林说,沿街叫卖的小贩打开柳条箱盖子,羊毛织毯上陈列着各式各样的义大利廉价手工制品——拆信刀、五颜六色的彩绘木制装饰品、有用没用的小东西、用纸做的碗,以及灰泥塑像。 “好极了!”格兰特说,从口袋中取出一个用面巾纸包裹的东西。在他还未将面巾纸打开时说,“我要你到布莱德林新月区富汉街98号,找一位住在那里、以前曾见过这个玩意儿的妇人。”他将珐瑯质握柄的银匕首放进那堆彩绘木制品和灰泥塑像中。“不用说,这是非卖品。这玩意儿值多少钱?”他作势说,随手拿起匕首。 第33页 “看在你是个绅士的份上,就算你一英镑九便士。”莫林毫不迟疑地说。 一名路人从后面经过听到他们的谈话,格兰特愉快地接着说,仿佛从不曾岔开话题。“你向布莱德林新月区那位妇人兜售时,眼神尽量保持自然。之后再到拉穆诺得路54号去试试,看看是不是有人见过这玩意儿。办完事之后尽快向我汇报。” 兜售义大利手工艺品的小贩大约在下午茶的时间抵达拉穆诺得路54号的后门,无精打采的年轻女僕说,“哎呀,怎么搞的,又来了一个!‘”又来了一个什么?“小贩说。 “又来了一个兜售东西的人哪。” “哦?这么多?我敢说他们一定没有我卖的这些新鲜玩意儿。”他边说边打开他的柳条箱。 “哦?”她说,显然十分惊喜,“你的东西很珍贵吗?” “不是那些。是旁边这一样。像你这样收入非同小可的女孩一定买得起。” “这位先生,你怎么知道我赚多少钱?” “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是世面见的比较多。年轻貌美的女孩,在豪宅服务,赚得自然不少。” “赚得的确是不少。”从她说话的语气听来,似乎多少还是有那么一点缺憾。 “屋里的女士难道不想看看这些东西?” “没有女士,”她说,“现在屋里就只有我一个女人。 夫人现在在东伯恩。你是军人吗?“ “我在大战期间服过兵役。我在军中待过一段时间。 是法国吧?小姐,我在法国待了四年。“ “哦,你可以进来喝杯茶,我好好看看那些东西。我们正好在喝下午茶。” 她带着他走进厨房,餐桌上摆着牛油、面包、几种不同口味的果酱和糕点。桌上一只大茶杯正朝男人的嘴边送,满脸雀斑的金髮男人身穿蓝色外套,外套翻领上别的银色徽章已经取了下来。他旁边的桌上有一叠廉价的信纸。 “这是刚刚来的推销员,”女僕说,“他是来卖信纸的。 我不认为这种东西现在还有人要买。我已经有好多年没看过有人卖这种纸。“ “怎么会呢,小姐?”金髮男人说,十分镇定地迎视着小贩投来的异样的眼光。 “生意做得如何?” “一般,还算过得去。你看起来混得不错。” “嗯,不这样不行。今天还没卖掉半叠纸呢,这附近的人全跑去赛狗了。好人一向时运不济。” “要不要果酱?”女僕说,把小贩的茶杯推给他,他自行取用点心。 “虽然我很高兴此时夫人不在家中,但还是觉得有点遗憾。我在想,她可能也会想买点东西。” “我一点都不难过,”她说,“诅咒已经被解除。她暴怒的脾气教人不敢领教,日子不该过得这么痛苦。” “她脾气很坏?” “我认为她脾气不好,但她却说她是神经紧张,自从那件命案发生之后——有个男人被杀的那天晚上,她排在队伍里。没错,就站在那个男人的右边。老天,当时是一片混乱!事后她必须接受侦讯,提出证明。她若真要亲手杀了那个人,绝不会惹来那么大一场骚动让自己跑都跑不了。那晚她尖叫狂吼,一直说她当时没有站在那里,当可怜兮兮的警察试图要让她静下来,她竞不准他靠近她。她对他破口大骂,你甚至不会这样对待一条狗。我告诉你们,她跟着她的妹妹莉布吉尔小姐回东伯恩的时候,精神状况还很差呢。” “没错,她们惟一能做的就是离开一阵子。”金髮男人说。“她常回娘家吗?” “不像我这么常回去。命案发生之后,她去了一趟约克郡,结果比没去前更糟。所以她现在改去东伯恩,可能会在那里待很久。快让我看看你那些宝贝吧。” 小贩赶紧把头转向箱子的底夹,“你仔细瞧瞧,任何一件你觉得喜欢的东西,我都会算便宜给你的。好久没喝过这么好的茶了。你觉得呢,比尔?” “嗯,”他假扮推销员的同事塞了满嘴蛋糕,连忙点头表示贊同。“好人的确不多了。” 她暗自窃喜地看着那些色彩鲜艷夺目的小玩意儿。 “夫人有样东西弄丢了。”她说,“她就为了一个像这样的、上面还沾满灰尘的东西发了一顿脾气。好精緻哦,这是用来做什么的?”她拿起那把匕首,问:“杀人吗?” “你曾经见过这玩意儿吗?”小贩吃惊地问,“这是拆信刀,就跟一般木制拆信刀一样。” 她用指尖试了试刀尖的锋利度,反感地颤抖了一下,然后把匕首放回原处。最后她挑了一只彩绘纸碗,虽然不实用可是看起来非常漂亮,小贩只要了她六便士。她为表示感谢,请他们抽洛克莱先生的烟。他们于是吞云吐雾,开始闲聊到她最关心的事——谋杀。 “你们信不信,苏格兰场的探长来过这里。他长得斯文体面,你要看到,绝不会相信他是个警察。他不像其他的条子那么流里流气。不过也没好到哪里去,天下警察都一个样。夫人因过度惊吓不愿意见他时,他觉得夫人很可疑。我听见莉布吉尔小姐对她说,‘别忘了,玛格丽特,要他不再来的惟一方法就是先去见他,让他相信你。你必须这么做。”’“东伯恩是个很美的地方。”金髮男人说,“有人陪她可以让她忘掉这些令人害怕的事。” 第34页 “嗯,她不是个好相处的人。她总是拿别人当出气筒,要他们滚蛋,然后再找一个新的。有没有人陪都没什么差别。怪人一个,我是说真的。” 当她又要开始重复同样的话题时,金髮男人起身说,“小姐,我已经好多年没有喝过这么好的茶了,多谢你的招待。” “不要客气,”她说,“你听我的劝,不要再卖那些信纸了。现在没有人会用那些纸。都已经过时了。卖些像这位先生卖的——圣诞节店里摆的那些新鲜玩意儿。” 金髮男人嘲讽的目光落在那只被称为“圣诞节的新鲜玩意儿”的匕首上。“你往北还是往南走呢?”他问小贩。 “往北,”小贩说。 “那么,拜拜哕。我先走一步。再次谢谢你的茶,小姐。”他随手关上身后的门。五分钟后,小贩也准备告辞。 “如果我是你,就没办法这么悠闲自在地喝茶,”他说,“整条街上有一大堆衣冠楚楚的小伙子,但是也有大半是良莠不齐的流氓。你一个人待在家里,最好小心一点。” “你是在忌妒刚才的那位金髮先生?”她完全不领情,挑衅地说,“你犯不着这样,我根本没有买他的纸。” “算了算了。”小贩说,带他的一番好意败兴离去。他缓缓往南走,到达大路的交汇口。 碰巧发现金髮男人坐在公车亭外的椅子上。 “怎么样?”金髮男人以开朗的声音说,“今天过得如何?” “差强人意,”小贩说,“还算过得去。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也来赶集。没什么好意外的。”他说,目送眼前的巴士扬长而去。“这些女孩怎么这么没大脑!我们大可将她洗劫一空,干掉她,然后当这件事没发生过。” “我临走前也这么提醒过她,而她竟以为我是在吃你的醋。” “吃我的醋?她是另有所指。她根本就没买我的纸!” “她也是这么说的。” “你卖的可真是些好东西。老闆选的?” “没错。” “不用想也知道。他真的不是浪得虚名。他找到什么线索了?” “不知道。” “我留意到,她并没有被那把刀迷住。” “的确没有。”小贩不再多说。 金髮男人不再作声。“金莺鸟儿!”他说,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两根烟,递一根给他的同事。小贩无意中瞥了香菸的牌子一眼,认出那是洛克莱先生的烟,严肃的脸上露出一抹微笑。 “你这个贼!”他说罢,把烟凑向点燃的火柴。 这桩偷鸡摸狗的小事并没有出现在莫林和辛普森向格兰特作的报告里。辛普森报告中指出洛克莱夫妇之间相处和睦,只是偶尔会有严重的言语冲突。辛普森无法肯定他们互相叫骂是因为洛克莱太太的歇斯底里,还是洛克莱先生对他太太的忍无可忍,女僕没有透露他们之间口角的起因。她听到的只是隔着门传出的声音。最严重的一次冲突是在命案发生的当晚,他们返家之后。那次他们几乎快翻脸。洛克莱太太在命案发生的第二天原本要去约克郡,但是因为心情太恶劣了所以未能成行。接受过警方的讯问后,她和妹妹一同前往东伯恩,住在当地的帕瑞德豪华大饭店。她是那种在受到惊吓或被侵害时会迁怒于人的人,这段时间里她对待僕人的态度不尽情理。她自己手上有点私房钱,所以不愿依靠她先生。 造访98号的莫林引不起伊芙雷太太半点儿兴趣,他根本没有机会打开柳条箱,她的兴趣是什么都不要。柳条箱的盖子半掩着,她的眼神瞄到的第一样东西就是那只匕首。她马上对他投以怀疑的一瞥说,“快滚!”当着他的面关上大门。 “你认为呢?她认出来了?” 莫林没有把握。不过她是看到匕首之后,才关门撵他走。拉穆诺得路的那名女僕过去从未见过那只匕首,这一点他十分肯定。 遣开莫林后,把匕首重新锁人原来的抽屉里,格兰特静坐着沉思了好一会儿。今天真是诸事不顺。逮捕行动落空;他将之归咎于那个令人哭笑不得的诅咒——发现索瑞尔确实有赴美的意图让案情陷入胶着。这么一来,追踪付给拉蒙的223英镑银行券和由匿名朋友寄的25镑的线索就中断了。命案发生至今已经过了七天,这笔钱在命案发生前十天被提出,他们仍在努力追查手中持有的25英镑。 除此之外,他派出去的两名探员也没有带回任何重要的讯息。无计可施之际,他衡量着洛克莱太太和索瑞尔之间的关系。他倾向相信他们的名字被并列在旅客名单上和他们排在同一列队伍里纯属巧合。格兰特刻意提示洛克莱先生没有告诉警方他的妻子即将前往纽约时,他显然吓了一跳。至于伊芙雷太太,她突然转移话题的表现,使她的嫌疑大过她的机智。莫林提到她曾怀疑地看了他一眼。她故意对匕首视若无睹,并以无礼的怒骂应付当下的情势。她可能已经起了疑心。他决定要施几个巧计让伊芙雷太太洗脱共犯之嫌。至于洛克莱夫妇俩,他打算暂时不去打搅他们。警方在尚未搜集到充分的证据时往往也能够顺利破案,然而现在,所掌握的线索不但证据不够充分,而且不利于侦查,所以只好按兵不动。当务之急是他要知道:为什么洛克莱太太明明要去的是国外,而洛克莱先生却告诉女僕说她即将前往约克郡?电话铃嗡嗡作响,格兰特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接话筒时急切的心情。是威廉斯。 第35页 “我们盯上他了,长官。你要过来,还是我们继续监视?” “在哪里?”威廉斯向他禀报。“你掌控了所有的出入口吗?万一真的动手,你确定不会出任何纰漏?” “当然不会,长官。我们立刻就去逮他。” “半个小时后,在布莱辛顿路艾克巷出口跟我会合。” 格兰特与他的手下会合,询问他们细节。手下逐一报告,威廉斯在一旁补充。他们是通过房屋中介找到他们要找的人。命案发生前三天,拉蒙向人租赁了一套顶层带家具的二居室公寓,他们确定他是在命案发生当天早上搬进去的。 太好了。格兰特暗自喝彩,这就与伊芙雷太太的话相吻合了。“他是用什么名字登记的?”他问。 “用他的本名。”威廉斯说。 “什么!用他的本名?”格兰特不可置信地重复了一遍他的话,然后不发一语,顿感茫然失措。“你们做得很好,威廉斯。现在就去逮他下来。他现在是只惊弓之鸟吧?” “的确是,”威廉斯强调,“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表示见到此人出入。他大概吓破胆了,我们行动吧,长官。 从露台往上算,在这栋房子的第四层。“ “好极了,”格兰特说,“你我两个打前锋,你藏把枪在口袋里。准备好了,出发吧。” 他们没有大门钥匙,三楼显然没有门铃。(英国的房子第一层叫做groundfloor,三楼相当于一般所称的四楼。)他们按了好久的门铃,直到一楼的住户嘀嘀咕咕抱怨出来开门,他们才得以进入。格兰特心里燃起最后一道光亮,他们顺着老旧的阶梯拾级而上,,总算到了最后的紧要关头。无须待在原地兜圈子打转。他就将面对黎凡特人,在史翠德有一面之缘的人,从背后捅了索瑞尔一刀的人。他在黑暗中急促地敲门。房门里面听起来似乎空无一人,毫无反应。格兰特又敲,还是没有结果。 “你最好快点开门,拉蒙。我们是警察,如果你再不开门,我们就要硬闯进去了。” 仍然一片死寂。“你确定他还在里面吗?”格兰特问威廉斯。 “可是,他昨天还在啊,长官,没有人再看见他出来。 今天下午三点之后,这间房子就被严密地包围了。“ “撬开门锁,”格兰特说,“记着,门一开你就闪到门后面。”合两人之力,他们破门而人,无暇顾及因施力不均而相撞的疼痛,格兰特右手插在胸前口袋,巡视室内。 仅仅一眼他就已经瞭然。他突然明白其实在抵达这栋房子时,他已经有预感房间里面不会有人。“鸟儿飞了,威廉斯。我们没逮着他。” 威廉斯站在室中央,表情一如到口的糖果突然吃不到了的孩子,失落地咽了一口口水。格兰特虽然大失所望,却明白已经时不我予了。这不是威廉斯的错,是他有点过于自信,但他毕竟十分迅速地锁定了这名男子。 “他匆忙开熘了,长官。”威廉斯说,眼前的事实多少可以稍微平缓他受创的自尊和沮丧。仓促逃走的迹象随处可见,留在桌上的食物,半开的抽屉显然被翻弄过,衣物和个人物品凌乱地散落一地。这显然并非有计划的撤退,而是落荒而逃。 “我们来找找看他留下了什么,”格兰特说,“开灯之前,我先看看上面有没有指纹。这里似乎除了照明灯具之外,什么都没有。”他带着萤光粉在两问房间内晃了一圈,在楼层所有的东西表面上只发现一枚清晰的指印,其他零星破碎的指纹则起不了多大作用。令人振奋的是,有人用右手拿门后钩架上的外套时,空闲的左手在打蜡的木门上留下两枚完整的指纹。搜索稍有斩获,格兰特点亮灯,走近拉蒙散弃在地上的物件,威廉斯的唿唤把他引进卧房。 威廉斯手里拿着一卷英格兰银行发行的银行券。 “在这个抽屉里面找到的,他果真走得很急!”一剂解药抚慰了威廉斯破碎的心灵,“他怎么不干脆自我了结算了!” 格兰特查看自己的笔记簿,翻到列着号码明细的那一页,与找到的银行券相对照。没错,一字不误。这些正是拉蒙从索瑞尔那里取得,赴银行提领的银行券。拉蒙走得太匆忙让他压根忘了这个攸关性命的证据。所有的钱都在这里,除了寄给索瑞尔料理后事的25英镑。这实在令人费解。格兰特不断想着,为什么黎凡特人在取得钱到动手杀人的这十天内没有花一分钱?他应该没有必要害怕什么。银行券背后的涵意颇广,他想不出任何解释。黎凡特人亲自去领钱,但如果他愿意,他大可全数换成与票面等值的法定货币。为什么他一分都没花呢?楼层里还有一些不起眼的东西引起他们的兴趣。格兰特暗忖着,这名男子对文学的涉猎相当广泛。他注意到沿壁炉架上摆了一排书:威尔斯的科幻小说、欧亨利·巴坎的冒险小说、欧文·韦斯特的诗集、玛丽·罗勃特·莱因哈特的侦探小说、萨松的诗、数册《赛马情报》合订本,还有苏格兰小说家巴里的《小牧师》。他抽出一本书,打开,看到卷头的蝴蝶页上有个和银行券上一样的手写字,签着藏书人的名字:亚伯特·索瑞尔。他将书放回架上,逐一查阅其他的书。几乎全部的书都属于索瑞尔所有,这些书看来是索瑞尔在临去美国前转赠给拉蒙的。起码在最后一分钟时,这两个人相处得依然很融洽。后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难道这段友谊只是貌合神离?拉蒙从一开始就是草丛里的蛇,冷不防咬你一口?拉蒙的藏身之处显示了一个新的问题。他会去哪里呢?他匆匆离去——仓皇狼狈的逃逸,这绝非预谋。这表示他可能必须寻找另一个栖身的避难所。他们无须费心考量他已经潜逃海外的可能性,他根本没有这么做。他甚至还没离开伦敦。开熘之前,他可能一直像只窝囊的老鼠钻在自己熟悉的地洞里。 第36页 格兰特下达指令,搜寻工作还是和以前一样继续进行。他回到苏格兰场,试着让自己就嫌犯的处境想想有哪些可能行得通的逃亡路线。夜里,已经很晚了,疲惫不堪的他终于在这条线索上搜寻到一线曙光。他在门上採到的那些指纹的检查结果送交到他手上,竟是伊芙雷太太的指纹!毫无疑问。布莱德林新月区房间里在索瑞尔照片后面留下印记,和为了某种目的冒险前往拉蒙住处抵着门的,是来自同一人的指纹。伊芙雷太太,好傢伙!竟向草丛里的蛇通风报信!格兰特该退休了,他居然看走眼,这么容易轻信于人。这个出人意表的结果让他深感耻辱,但他相信伊芙雷太太对他还是很坦白的。他派去盯她梢的人可能出了岔子。总之,这次的逃逸事件非同小可,不过他总算掌握到拉蒙的线索了。他要利用伊芙雷太太来逮拉蒙。他毫不怀疑唆使拉蒙逃逸的人是伊芙雷太太。很可能昨天他前脚刚离开,她就立刻去找拉蒙。她在派去盯梢的人抵达前先走一步,但他应该看到她回来啊,这点得要查清楚。 安德鲁太大意了。最有可能的情况是,她提议或帮他找好一个新的藏身之处。他不相信以这个女人的聪明才智,会.笨到把拉蒙藏在自己布莱德林新月区的住所内。因此,他现在要清查伊芙雷太太的一切,以及所有和伊芙雷家族相关的细枝末节。 该从何处下手呢?哪一条捷径才能接近伊芙雷太太这个女人的护城河和城堡?不管怎么样,就是没有捷径可走。她不是个三姑六婆的女人,现在显然更会保护自己。 刺激她的情绪显然是白费工夫而且有欠考虑。他当初早该想到她不是爱串门子或搬弄是非的女人。那么,现在该怎么做?在什么样的团体,什么样的场合,伊芙雷太太才可能与人无拘无束地畅谈?他以不同的情境设想,觉得她真的与众不同。最后,他突然想到:教堂!妇人是个虔诚的教徒。她可能是教堂所有集会里备受敬重的人,因为她从不跟别人来往,所以人缘不佳。她的气质透露出此人或多或少得到教会热忱教徒的敬重。从教会活动着手,也许会听到一些某教徒因破产而没落的故事或评价中肯、耐人寻味的趣闻。从教会着手应该会有线索。既然她不受欢迎,她的弟兄姊妹们准保有的好说了。 格兰特阖眼入睡时,还在盘算着要派谁去调查伊芙雷太太。 第十章 “辛普森,”格兰特说,“你昨天是怎么打听到洛克莱家的消息?” “我装成卖信纸的离职推销员,长官。” “哦,难怪,你今天能再装一次推销员吗?稳重、整洁、打领带、不随随便便、待业中。我要知道住在布莱德林新月区富汉街底的那位伊芙雷太太的底细。我不需要你挨家挨户登门造访。她个性拘谨,你得行事谨慎。她似乎常上教堂,到那里试试,我想你会发现这点对调查很有帮助。参加聚会,就我所知,这种团体最多闲言闲语。我要知道全部的事,她的亲戚朋友住在哪里,不管她和他们有没有联络。我自己也会多加注意。最后,有个对你可能没什么用的建议:伊芙雷太太不是三岁小孩。把这句话放在心里,随时谨记。进展不要快到超过你能力所能控制的范围。如果她留意到你,就意味着该换别人接手,侦查的计划就告吹。要是有任何情况,马上通知我,但是千万不可以回到这里,除非你先打电话回来报告。” 卡迪可先生是布莱德林公理教会的牧师,正汗流浃背地推着割草机清除前院草茎坚韧的草皮,深觉3月阳光的赐福过于浪费。他意识到有个陌生人用既同情又羡慕的复杂神情旁观他干活。看到自己被人发现了,陌生人简单地拉拉帽沿向牧师致意,他说:“先生,这样的天气还这么辛苦工作,我来帮你吧?” 牧师年纪很轻,很明显地表现出毫不以这种日復一日的好差事为苦的样子。“你认为我不能独力做完这个工作?”他问,绽开豪爽的笑容。 “不是的,先生。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只是想替你工作,看能不能赚点外快。” “哦?”卡迪可先生的职业病又犯了。“你在找工作吗?” “正是。”男人回答。 “结婚了吗?” “还没呢,先生。”辛普森原本想编造些赚人热泪的故事,但及时克制住自己。 “你想要找什么样的工作?” “都可以。” “很好,你有什么一技之长?” “我懂制鞋,先生。”辛普森说,暗忖自己扯得太离谱,日后该如何自圆其说。 “那么,你割草,我去处理其他的事情,似乎比较明智。一点钟的时候进来一块儿吃午餐。”这并非辛普森的初衷。他的目标是厨房,而不是坐在餐厅席间与牧师闲聊。高明地装出一脸为难的神情,他犹豫不决地将割草机上那双热心的手放下,结结巴巴地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先生,我想自己去厨房吃点东西,我不习惯跟其他人一起用餐。” “来嘛,”卡迪可先生再次友善地招唿他。原本担心自己宝贵的串门机会被牧师剥夺的辛普森,竟然碰上一位可敬的神职人员。 “拜託,先生,如果你不介意——”他的语气十分坚决,牧师便不再坚持。 第37页 “好吧,”他有点不耐烦地说——难道他不该宽宏大量,秉持友爱的精神,不要把这点小事放在心上吗?——“如果你真的想这样就随便你。”他说罢离去。过没多久,他又回来了,要听辛普森随口胡诌的故事——他相信这位访客虽然不是教友,但却是个值得尊敬的伙伴——他在人行道上逗留至午餐时间,开心地和访客聊起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事物。他谈到大战——他曾在里昂担任随军牧师——聊到树苗、伦敦的烟煤、皮鞋——他最后说的这样东西大概是他的听众最感兴趣的——以及一个人在年轻时选择献身教会那段艰苦的心路歷程。听到他最后一段话要证明上帝反对赌博,赌博的人犯了背弃自己、背弃周遭人、背弃了上帝的重罪,辛普森就一点也不奇怪卡迪可先生为什么缺乏年轻的信众。 “你这么年轻,”卡迪可先生说,“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年轻人都不喜欢上教堂?”辛普森如果老实地回答了这个问题,这个下午就别想离开牧师家。所以他避开话题,无奈地摇摇头表示爱莫能助。一个每星期只赚两先令六便士的赛马赌注经纪人,还不如在小公司当个经理,用满腔的热诚认真工作。当屋内的钟声响起,他暗自感到庆幸,牧师祝他好运后便匆忙赶回教堂后区。辛普森参与这场游戏的兴致甚于任何美食。 牧师——适婚年龄的单身汉——有两名女僕:一位是厨师兼管家,另一个则是在舞台剧或电影中常会出现的女助手。她们非常欢迎这么体面的男士跟她们一起用餐,在用餐的一个钟头内,辛普森比以往更了解了佣僕阶级过去在乡下的生活。听到伊芙雷太太这个仗着自己父亲是牧师就爱摆臭架子的寡妇,辛普森对于其他的话都充耳不闻。 他问她们伊芙雷太太的父亲是不是这里的牧师,她们说不是,他在英国北方的某个地方。她敢说,一定是在某个偏僻的小地方。伊芙雷太太积极参与教堂所有的聚会和活动,女厨说,这并不代表她的信仰虔诚,她是想让天底下的人都知道她父亲是个牧师。不断思索着这个教人意外的动机,辛普森回到庭园里继续几乎接近尾声的割草工作。 没多久,牧师又来了。他们今晚在教堂正厅有个聚会——不知道辛普森愿不愿意参加?辛普森谢谢他,真诚地说他很乐意参加。到时需要将教堂内的椅子和一些物品搬到正厅——不知道辛普森愿不愿意帮忙?他喝完下午茶后过去,会看到妇女委员会的成员都在为晚上的活动做准备。 妇女委员会就是辛普森正在寻找的目标,于是他再度表达乐意参与的意愿,牧师听完就走了。 午后修剪完花坛的植物,轮番与女厨和助手闲聊,她们藉故来找辛普森,根本不管他相不相信她们的藉口。厨房的下午茶已经备好,茶点比前一天在拉穆诺得路更丰盛,惟独少了同侪突然出现的刺激。辛普森前往教堂,他已经巡视四周一圈——上下人退避三舍的红砖造建筑,污秽的程度教人难以相信那是自然形成的。堆叠着黄褐和藏青色污渍的玻璃窗表面被薄薄的灰尘覆盖住。到了下午,光线明亮的教堂大厅另有一番可怕的景象。两三个妇人漫无目的地乱窜,像群被惊动的母鸡:话说了一堆但什么事都没做,因为她们赶着开会时一直有人建议改变程序。她们彼此的固执和缺乏诚意,使讨论拖到超出教区长所能忍耐的限度。辛普森趁着等候卡迪可验收割草结果的空档,从门后观察了她们一会儿。他慢慢向前走,礼貌地脱帽,引起她们的注意,“你要找谁?”其中一人开口。他解释是卡迪可先生要他过来帮忙的,他几乎立刻就达到了目的。 事实上,他最引以自豪的是,他成了聚会的宠儿——他高亢的情绪和他刑事调查组探员的身份无关。但到了晚上,他与他的敌手照面时,此前兴奋的情绪瞬间消逝无踪。他后来私下向莫林叙述过。我很遗憾不能重现他当时绘影绘亩的精彩描述.无疑在莫林的想像中,不过是一个男人去参加了场聚会。那晚辛普森心中有苦难言,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金髮和忠厚老实成了他无往不利的通行证——没有人能同时具有这些特质。他们拿覆盆子轻按墙壁,把墙面染成粉红色——这可能会伤害许多感情纤细的灵魂,而他可以毫髮无损。他是当天最受欢迎的人物,而他得从一大堆亟欲消化的信息中去挑出自己要的消息。而结果是,当事情告一段落,莫林对他说:“上头对你在布莱德林新月区的表现十分满意。”辛普森愉悦的神情夹着一丝与他的金髮和忠厚外表不搭调的不屑,他不客气地说:“我可是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 联谊活动相当圆满地在九点四十五分结束,辛普森再度帮着委员会成员玩大风吹的游戏,把东西搬回原来的地方。然后护送那些善待他的三姑六婆们回家。第二天早晨格兰特和他碰面,聆听他打听到的有关伊芙雷太太的消息。 伊芙雷太太是苏格兰人。她说话之所以没有苏格兰腔是由于她已经在伦敦住了二十五年,最早期是从西海岸来的。父亲曾是罗斯郡西岸小村子小自由派教会里的牧师,现在是她的哥哥在那里服务。她的本姓罗更,守寡十五年,没有子女。她不太受欢迎的理由是她总是独来独往,但是德高望重。她把房间租给两个赛马赌注登记人就足以毁了她在布莱德林公理教会教徒心中的声望。索瑞尔自从军队退役之后就住在她那里,当时他还没有从事赛马赌注登记这一行,不然她或许会因故意选择一名罪孽深重的房客照料而获得上帝的赦免。两名房客从不参加任何教会活动,对上教堂礼拜更是敬而远之。格兰特理解,做一个道德的麻风病患者是不会有朋友的。他们的哲学里似乎有一股永不厌倦的引力让他们视完全沉沦为美德,他们生活的一举一动都被藏在暗处的其他完全不认识的人监视着。这两个人,正如伊芙雷太太所说的——格兰特想到,伊芙雷太太所说的事经过查证都确实无误!——形影不离。两人甚至都没有女朋友。布莱德林的人公认,他们俩都十分聪明,伊芙雷太太全心全意地在照顾他们。大家都知道,伊芙雷太太在伦敦没有亲人,每年都会回苏格兰一趟,要是她的房客那时没有远行,她会主动花钱僱人为他们打理一切。 第38页 辛普森意气风发地走出房间后,格兰特找来星期一负责监视国王十字路及尤斯顿火车站的探员,要求他们描述当天观察到的可疑情况。负责监视国王十字路的探员提到一个年轻人和他的母亲。“描述一下那个母亲。”他说。探员照办了,描述得相当详细。 “火车站方面发现什么可疑的人了吗?” 另一个探员说,有几个。一名颧骨略高的瘦黑男子要去苏格兰北部,他们搭乘北上的火车。 “是什么让你认为他不是你该锁定的目标?” “他的举止,长官。还有那位妇人。他的行李放在外面,随便哪个路过的人都看得到他名宇的缩写——g.t…而且他还带了高尔夫球袋,神情看起来很自然。” 这招太厉害了,伊芙雷太太!格兰特想。临走时忘了银行券在抽屉里的人绝不可能会想到要带高尔夫球袋的。 他猜想,他们一定是故意把行李箱放在醒目的地方。他很难相信有人会为了达到目的,押这么大的赌注铤而走险。 这或许是个巧合。 他会到哪里去呢?他的行李箱上没有贴标籤,检票员说那个人要到爱丁堡去。格兰特不假思索就猜到拉蒙可能的去处。苏格兰教会里没多少人会姓罗更,而在罗斯郡就只有一个。他是卡耳尼许小自由派教会的牧师——他可能背叛神职人员坚定的信仰吗?——卡耳尼许在罗斯郡西部,是一个地处泻湖前沿的小村庄。 格兰特走进办公室对巴尔克说:“我要到苏格兰去钓一两天的鱼。” “有更多比苏格兰更舒服的地方可以容纳你那颗快不管用的小脑袋。”巴尔克说,他知道要想搞清楚格兰特的每一次行动都必须经过旁敲侧击。 “也许吧,但不一定适合钓鱼。这是我住的地方。两天对我来说应该够了,希望如此。” “带个人一块去吧?” “不用。” “我知道你很行。但你想想高地的乡下警察都是副什么德行。” “他只会坐在那里等着宰鱼——不过,我不认为事情会演变成那样。我要其他的人在伦敦等着鱼上钩。” “好吧,你什么时候出发?” “我今晚七点半从国王十字路出发,明早十点前抵达因弗内斯,到时我会通知你。” “很好,”巴尔克说,“祝你钓到大鱼!小心别被自己的钩子钩到。” 格兰特花了点时间布置他不在时需要进行的调查事宜。他没有把握那个前往卡尔尼许的人就是拉蒙。他在质疑自己之后还是决定要去,因为他是所有搜索者中惟一见过黎凡特人的人。伦敦的调查工作仍要照常进行。前往卡尔尼许之举可能是孤注一掷。格兰特不得不钦佩伊芙雷太太。‘他收拾好他的钓具,挑了几件旧衣服。菲尔德太太带着三明治和怜悯之情走进来,格兰特觉得这些他都不需要。在一楼的时候他婉拒了前者,说他会在火车上好好享用丰盛的晚餐,早晨的时候,火车上还有另一顿丰盛的早餐。 “是啊!”她说,“这样真的是再好不过了,但是漫漫长夜里你要想吃点东西,总应该有现成的。你不会了解当你饿得醒过来时,会多么高兴有三明治,就算它只能暂时塞塞牙缝。这些是鸡肉三明治,你很难想像当你再次吃到鸡肉时是什么滋味。苏格兰,鸟不生蛋的地方,天知道你到时能吃到什么东西!” 格兰特说苏格兰现在已经跟英国很相像了,比这里更漂亮。 “我不知道什么是漂亮,”菲尔德太太说着,坚决把三明治塞回布袋里,“但是我知道我一个帮佣的表姐去过一次——她跟着她的主人从伦敦去度假——放眼望去,除了他们的住所外,整个乡间看不到一栋房子,连树都没有。 当地人甚至从来没听过什么叫做‘司康’。“(scone,英国人常吃的一种小圆饼。)”真够土啊!“格兰特随口附合着,折好他最旧也最爱穿的一条斜纹软呢裤放进行李箱里。 当火车喷着蒸汽驶离国王十字路,他悠哉优哉地坐下,开始研究地图上一英寸大小的卡耳尼许地形概略图。 再次研读地图让他心情愉快。在广阔的乡野间缉捕兇嫌总会令人莫名兴奋。比较原始,比较有人情味。比起在泰晤士河边用缺乏人性的钢质触感装置拉保险射击,比较不那么机械化。这是场男人与男人的对决,可能只有邮局有电话,没有任何预警让你去阻止别人抢先一步破坏它。全凭个人的机智应敌——也许会是你的枪击败了他。格兰特希望不至于如此。将死人押解到案并不能令人满意。身为警察,打心里不愿看到缉捕的结果是就地正法。他必须保持低调行事。除此之外,他只有两天的时间可以耽搁。黎凡特人昨晚一定还未抵达目的地。他得在那里待上一段时间,应该尽量使自己看起来很从容。起初,他所有的行动都得掩人耳目,等慢慢适应了乡间的生活——格兰特熟知乡下的生活方式——完全与外界隔绝将让他理所当然地误以为自己很安全。 格兰特察看地图。卡耳尼许村位于芬莱河南岸——河流和海水在此汇入芬莱泻湖。往南延伸四英里,河水从第二个泻湖注入陆地。河流北岸的村子显然比卡耳尼许稍大,称为葛宁。葛宁位于半岛北端,卡耳尼许则在南端,半岛上的两个村子距离大约四英里,中间隔着叠叠丘陵和第三号公路,格兰特决定在葛宁村住下——他打听到那里有间附带卫生洗浴设备的旅馆——而从那里,他也可以假借在芬莱湖钓鱼的名义,就近监视卡耳尼许村。到将近半夜的时候,他已经默记下整张地图,乡间的样子在他的头脑中逐渐成形,仿佛他曾经去过一样。过去痛苦的经验让他深深体会,善于看地图的人在与实际地形对照时,往往会被强烈的冲击所苦。但是现在,他可能比他亟欲追捕的人更了解这个地区。 第39页 清晨让他感到愉悦。黎明时他睁开眼睛,从窗户上方打开的缝隙看见缓缓滑行的棕色荒野,前行的火车开始嘎嘎作响,告示着它就要驶进格兰地区了。他穿衣时,清朗凉爽的微风迎面拂来。早餐后,他望着一大片褐色不毛之地,背景却是亮丽天空及覆盖耀眼积雪的松树林——水平层的黑泥严密地层层堆叠在山腰,仿如毛织物上的补缀——接下来是桦树。作为溪流屏障的桦树顺着山腰拾级而上,有的桦树则宛如拖曳着令人惊喜的轻薄的新绿帘幕,在小巧的树林间铺层草皮。火车急促地驶向下坡,仍旧是平原——河谷间一片荒芜的田地,山腰上散布着一些石砑地。泻湖、河流、绿意盎然的乡间。在抵达因弗内斯前的最后一声笛鸣声中,火车再度嘎声转弯开始晃动,他站在走道上好奇着,那个亡命天涯的人究竟在想什么——伦敦人竟捨弃了他熟悉的街道、温暖舒适的寓所和藏身之处。 星期天的河川尚未替他备好黑色的湍流在西边迎接着他,索立郡一向自由的空气被遍野的荒地孤立了。他是否正懊恼着不该开熘?他揣度着拉蒙此刻的心情。他过去是个开朗大方的人——至少伊芙雷太太这么认为。他现在更开朗大方了吗?他为了某种目的处心积虑地从背后杀人,无疑是个生性敏感的人。而对于一个敏感的人来说,孤单无助和被逼到比被关在泥灰砖房密室更糟的穷乡僻壤,会让他觉得同样恐怖。早期在苏格兰高地,爬上山丘就可以逍遥法外了——爱尔兰人就是这样逃之天天。但现在文明发达了,一切大不同前。没有一个犯人想逃往高地或威尔斯避难。人们早就不满足于仅有食物的温饱、遮风避雨的容身之处或山腰的一栋茅草屋或洞穴。要不是因为伊芙雷太太提议暂时避避风头,她甚至没办法让拉蒙离开伦敦——格兰特对这一点深信不疑。当拉蒙看到他的目的地时,不知作何感想?他在因弗内斯离开直达车舒适的座椅,穿过强风颳扫的月台到当地小车站,白天剩下的时间便从遍地绿野的乡间驶回迎接格兰特起床时褐色的荒地。火车往西部和更远的西部缓缓前行,偶尔不知何故在某处靠站,又莫名其妙地停在辽阔的荒地中间让当地人通行,直到下午,他才被丢在覆着厚厚一层灰沙的月台上,卸下他的火车继续朝荒原驶去。在这里,他被告知可以搭乘邮车。离卡耳尼许还有三十六英里路,如果幸运的话,他可以在今晚八点抵达目的地。这得视他们一路上的情况而定。两个星期前,这部车的左车轮几乎半卡死沟渠里,安迪得拔下他另一辆车的右前轮更换。格兰特被带到售票处,车站后方石砾地上是他将乘坐五个钟头的精巧机器,这辆美其名日为大型游览巴士的老爷车适时地收留了欲前往葛宁村的他。驾驶座后面有三排简陋的长椅,用垫褥、填充物,显然还有刨木层当椅垫,外面随便拿块美国油布盖上。让他大感讶异的是,椅子上已经坐了五个人。格兰特向他们询问有没有租车前往目的地的可能,听众脸上的表情告诉他别做梦了,他为自己犯下的大错悔不当初。不要瞧不起邮车,这意味着:三十六英里外的居民每天都要靠它通行于当地和大海之间。他委屈自己向不舒适妥协,这齣闹剧至少会让这趟旅程不至于乏善可陈。目前为止他还没出过糗。端坐在驾驶座旁边,他期待那是个好位子。 当他们沿着狭窄的马路行驶,下坡路迳到处都有湍急的溪水淹过车轮,他终于见识到什么叫做人定胜天。很多地方窄到都无法与行人并行通过。 “你碰到这种情况的时候都怎么办?”他问司机。 “有时是我们倒车——有时他们让一步。”他答。行过五英里之后,他们碰上一部迎面而来的牵引机,格兰特才算大开眼界。虽说他们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当时情况仍然惊险万分。车子的一侧是山,一侧傍着小溪谷。司机一面倒车还一面开玩笑,把他庞大的车身倒至路边河岸的一滩石砾堆上。牵引机轰隆隆扬长而去,旅程才得以继续。 短短三十六英里路上他们两度受阻,两次都是汽车交会。 一次两方来车几乎是擦身勉强通过,邮车一边轮胎几乎陷人沟里,另一边卡在扫帚树的鹅卵石砾堆中。还有一次则是一辆福特,在双方司机不理智地打过招唿后,仗着车子较佳的性能,以不碰到荒地的技术,鲁莽地从静止不动的邮车侧身迅速擦撞过去。这种水路两栖的车况没吓着任何人,车上坐满乘客,但无人表示意见,显然已经习以为常。 惦挂车子的载重量,格兰特不禁好奇,这条路上要发生什么样的事,才会让人们觉得这是趟不寻常的旅程?相同的害怕也发生在一名路边等车的矮小老妇人身上。车子缓缓减速,司机下来搀扶老妇人上车。她吃惊地看着长条椅上的乘客说:“安迪,你哪儿还挪得出空间?” “闭嘴!”安迪开心地说。“我们从不丢下任何人。”格兰特明白“闭嘴”这句话在苏格兰并没有任何斥责的意味,与在英文里的意义有别,它只是半开玩笑地表示不同意,有的时候,它也代表着怀疑别人直截了当的赞美。位子空出来了,似乎没有人觉得不舒服,除了后面已翻滚至路边鸡笼里的母鸡,活蹦乱跳地杵在路上,等着它们的主人把它们抓进独轮推车里。 第40页 再走几英里就到葛宁村了,格兰特闻到海的味道——海岸边水草的气味。在没有预期的情况下闻到这种气味十分奇怪,因为周遭看起来完全不是海边景色。更诡异的是,他们前行时,山丘上突然出现一洼绿色的小水塘。拍打着附着在岩石上的水草的棕色波浪证实,那真的是海,而非荒野中的湖泊。二十四小时以来最大的惊喜袭上格兰特心头,葛宁村绵长的沙岸线赤裸裸地敞在夕阳余晖下,汹涌的海浪温柔地搅乱着它们银色的平静。邮车在旅馆铺石子的门廊前放他下车。然而,飢肠辘辘的他却站在门外流连,看着阳光向西隐没在半岛平直的边际。静谧中充满着澄澈,傍晚的气氛远逸。烟煤和海水的气味扑鼻。村里的第一道灯光像遍野的喇叭花般绽放开来,大海变成薰衣草田,沙岸在昏暗中朦胧闪着微光。.他来到这里是为了逮捕伦敦队伍命案的兇手。 第十一章 格兰特向安迪打听消息。邮车司机安迪,不是因为没留意到这个人——两天前,他的确载了拉蒙翻越三十六英里山路——而是他对格兰特是何许人物的好奇,不亚于格兰特想知道拉蒙的下落。他无视格兰特的满怀希望,只自顾自地摇头点头。这场游戏很快就让人厌倦,格兰特在安迪尚未套出他的身份前,决定放弃。早餐之后,在走廊上遇见葛宁村的旅馆老闆,格兰特问到些无用的资讯,但这一回旅馆老闆是真的不知情。邮车司机对卡耳尼许究竟发生什么大事要追根究底,因为那里是他的家,他每晚都得回那里睡觉。旅馆老闆只对葛宁发生的事会不会影响旅馆生意感兴趣。 “先生,来钓鱼吗?”他说。格兰特说是。如果可能的话,他想到芬莱湖钓鱼。 “那刚好,”老闆说,“山丘后面四英里的地方就有地方钓鱼。你对这里很熟吧?”格兰特觉得此刻最好屏除他事先对这个地形做的了解。“芬莱湖另一端有个小村子,不过你住这里比较好。那里只有一间破旅馆,除了羊肉之外没别的可吃。”格兰特表示那里的情况可能还更糟。“没错,你头一两天无所谓,但等看了一个星期山丘上的绵羊之后,可能就受不了了。你要是懒得走路的话,我们可以每天用福特载你到你想去的地方。我想,你应该有许可证吧?”格兰特说他以为每间旅馆里都有自己的领海。“不,所有领海都属于拥有卡耳尼许那间旅馆的先生,他是格拉斯哥的股票经纪人。是的,他现在应该在这里——如果他没有离开的话。他一个星期前才回来的。” “哦,可以搭这辆福特吗?我想去拜访他。”钓鱼只是个幌子,让他得以在乡间四处走动不至引起注意。“你怎么称唿他?”他一边问,一边踏上旧福特,坐在全身毛茸茸眼睛炯炯有神的司机身边。 “德莱斯戴尔先生,”旅馆老闆说:“这片海域不是他的,他只负责管理。”带着令人失望的安慰,格兰特出发。 车子翻越山岭前往芬莱河谷。 “旅馆在哪里?”他问毛茸茸的男人。结伴同行的路上,他得知那人叫做洛蒂。 “在卡耳尼许。” “你是指在这座山谷里?”格兰特不想这么早就引人注目。 “不,过了山谷,在河的对岸。” “我们还没出山谷吗?” “还没有,要等过了桥才算出了这个山谷。” 他们经过山谷与新山谷的交界时,格兰特着了魔似的俯瞰着数百尺下的深渊。没有田野,除了湍流的河岸边缘之外没有一点绿地,一道银色丝线穿过遍地的桦树通往泻湖。这里是灰褐之乡,湛蓝的海展现出浓厚的异国风情——格兰特不由以为,这里真的是被人遗弃的世外桃源。 等他们来到山丘另一边的海岸,他注意到两间教堂,于是赶紧把握机会。 “在这么大的山谷里,你们的教堂算蛮多的。” “嗯,”洛蒂说,“那是小自由派教会——罗更先生的牧师会馆。”他把车开到道路边往下指,朴素的教堂和一间格局方正、建筑结实的牧师会馆被河边的树掩蔽起来。 “小自由派教会在山谷的尾端,靠海。” 格兰特感兴趣的用眼角瞄瞄那幢外表看起来适于人居、藏匿着他的要犯的房子。“真是个好地方,”他说,“他们让人寄宿吗?” 不,洛蒂不这么认为。只有在夏天,他们会将房子出租一个月。牧师还是单身,有个寡妇姐姐,迪摩太太负责照料房子里的大小事。迪摩太太的女儿,就是罗更先生的外甥女,刚来这里度假,她在伦敦当护士。 话就此打住。他不继续这个话题,是不想引起好奇成性的高地人任何疑心。“这家旅馆里住了多少人?” “三个。”洛蒂说。身为竞争对手,卡耳尼许旅馆里没有他不知道的事。住客清一色都是男性,拉蒙不在其中。 洛蒂对这三个人的背景和癖好瞭若指掌。 卡耳尼许之家坐落于村子靠河的对岸,与海相邻,北上的公路在它的后面穿过。“你最好先等一下,”洛蒂把车停在大门前时,格兰特突然说。洛蒂停住准备让格兰特下车的动作使格兰特看起来气度非凡,他下车踏上门阶。旅馆门口站着一位穿上等斜纹软呢、一脸沉郁的瘦小男人。 第41页 格兰特心想,这位股票经纪人真是会用人。他不自主地在脑中勾勒出股票经纪人粉红的圆脸和他紧裹着双腿的西装裤,以至于当瘦小男子过来和他说话时吓了他一跳。“有什么需要我为您服务的地方吗?” “我想见德莱斯戴尔先生。” “请进,”男人说,带他走进一间凌乱放置着钓具的房间。格兰特忽然对自己刻意丑化股票经纪人觉得有点内疚,暗自祈祷他能宽宏大量不破坏他的假期。等真见到本人时,他改变了他的想法。他拿出他的警察证件,对方的惊讶之情让他十分得意。他这一身无懈可击的旧钓客装扮让人自嘆弗如。 “探长,我能为您做些什么?” “我要你让我在芬莱湖钓一阵子鱼。我想最多两天就好。我要追捕的人在附近,惟一不会打草惊蛇的办法就是让我伪装成钓客。我原先以为葛宁的旅馆会有自己的钓场,但是显然没有。我意不在钓鱼,但这是个不错的点子,我不会惊扰到这条河里的任何东西。” 出乎他意料的,德莱斯戴尔先生严肃的脸上展现一抹笑容,“探长,我才不在乎你的点子在这种情况下有多独特,你这个人有多么不同凡响。从1945年起,就没有人会到这里来找人了,这真教人不敢相信。嫌犯藏身在卡耳尼许,苏格兰场探长前来缉兇!怎么搞的,方圆几英里内最大的恶行就是喝醉酒和无能。” “我要找的人可能就是这么想。”格兰特无奈地说,“不管怎么样,如果你准许我在附近钓鱼,我向你保证不会打搅你太久的。” “你当然可以钓鱼,随便在哪里都行。我现在要到河的上游去,你要不要跟我来?我可以给你介绍这儿最棒的潭。如果你真的打算钓鱼,你最好在这里钓个十天。叫你的跟班先回葛宁去吧。”——洛蒂正站在敞开的窗外,和女服务生用高八度的苏格兰盖尔语谈天说笑,完全不理会同行的那位绅士。“要他不用再回来了。你下午想去哪里我都可以送你去。” 这位其貌不扬、号称吝啬的人出人意料的亲切令格兰特喜出望外。格兰特遣返以副官般的敬畏接受命令被解僱的洛蒂,然而临走前,却不智地用他和女服务生对话的方言破口大骂愤然离去。仿如受惊的母鸡冲出鸡栏时为了自卫发出的示警。等嘈杂声远去,德莱斯戴尔先生一语不发地开始收拾钓具准备到河边去。他不再多问,格兰特心里很感激。德莱斯戴尔先生并非刻意地打破寂静谈到河流的状况,两个热爱钓鱼的同好滔滔不绝地聊起钓鱼。他们从河的右岸上行——对岸就是卡耳尼许村和牧师会馆——德莱斯戴尔介绍潭和它的特色。黄褐色、狭窄、圆石河床的河流不到六英里长,水势汹涌流经山丘泻湖,经过静止的水坑缓冲后,从卡耳尼许注人海洋。 “我猜你想往村子的方向走,”德莱斯戴尔说,建议格兰特朝山丘的尽头往上走,离开河流的下半部,格兰特欣然同意。在他们经过牧师会馆对岸时,格兰特说:“那栋房子是牧师会馆吗?苏格兰的牧师似乎过得蛮不错的。” “的确如此,”德莱斯戴尔极表贊同,却没有对这个话题作更进一步的讨论。格兰特打量着这栋房子的规模,询问他们接不接受寄宿。德莱斯戴尔说就他的记忆以来,他们从不接受寄宿,他重述洛蒂所说有关夏天寄宿一事。他以不谙世故的突兀带着格兰特离去,抵达另一处景观,很亲切地让格兰特知道,在有必要的时候,他有一个投其所好的盟友。 格兰特决定在距牧师会馆两百码的地方开始钓鱼,他放慢动作,边钓边留意宅院里车辆进出的情况。靠他这边的河岸有条勉强可称得上是马路的车道,而对岸,就他视线所及,只看到一条钓客或僕人的脚印走出来的羊肠小径,任何人要到上游去,必须先经过他目前所在的位置。 牧师会馆被石墙环绕,背对他,面朝公路。墙内种的一排枞树恰如其分地遮蔽住房子的细部,只有石灰粉饰的光泽和屋顶的八根烟囱显示出它的存在。庭园的墙后坍在河岸上,河畔靠围墙的中段部分是高地着名的坚实耐用的铁门。虽然他看不到房子正前方的公路,但是他可从另一边远眺整条路。没有人出入宅内能逃得过他的监视。在最理想的状况下,他可以不引起别人的注意,在那里待上一整天。格兰特朝泛着粼粼波光的褐色湖水抛下第一竿,感受美妙的生命。这天的阳光太大其实不适合钓鱼,他随便抓个东西遮阳:就在这时,大鱼上钩了。没有人注意到牧师会馆有个陌生人造访,而他手中掌握的线索也只是是布莱辛顿楼上的房间空无一人。然而现在,格兰特强烈的第六感告诉他,他要抓的人就在里面。 在他开始钓鱼前已经十一点。一个多小时以来,除了他自己外,没有其他人类活动打破早晨的宁静。牧师会馆两管烟囱徐徐朝清朗的天空喷出白烟。潺潺水流声持续它的节奏流过他脚边,眼下的河水湍急地滑过。远在他右侧,桥的后方,海岸边一排石灰房屋像是荒原里微不足道的景致,在阳光的照射下仿如舞台的背景,一片平静。格兰特开始觉得这一切像幅画,正如他早年学法文时对法国的意象,仅有身歷其境才可能让这幅画更完整。他此刻不是苏格兰场的格兰特,他是名钓客,魔法师用魔杖轻轻一点而成的钓客。邮差从村里过来,两脚轮流使劲踩脚踏车踏板,解开了这个魔咒。那幅画仍存在,而他却不再是其中一角。它是个舞台的布景——很小的陈列品中的一样——而他是个巨人,能任意耍弄整个魔术盒。就在他这么想的瞬间,牧师会馆矮墙边的铁门大开,一个女孩走出来,后面跟着一名男子。他们有说有笑地勉强关上铁门,绕向通往桥边那条惟一的小径。格兰特位于离房子将近一百多码远的上方,他们没有一个注意到他。男人穿法兰绒西装裤及旧军用外套,头上戴顶帽子。他削瘦的体型看来不像那晚混迹于交通繁忙的史翠德街上的人,格兰特有点意外。漫长的北上旅程中一直让他悬念的事就是:他一定会将逃跑的兇嫌绳之以法。一个伦敦赛马赌注登记者的雇员居然没有引起西高地区人的注意,就像个当地人。这么说,那个人不是拉蒙。他暗自期待他们会上桥往靠他这边的河岸走过来,而不是朝村里去。不过,如果他们要去村子里的话,他们怎么不从前门出去沿着公路走?他满腹疑虑地盯着他们,直到女孩转到桥头上。出乎格兰特意外,他们竟朝公路直走,经过了卡耳尼许旅馆.。当女孩再次转向河边,她同伴跟上她时,格兰特感激地松了一口气。他们沿着河边朝他走过来,从他背后几码的路上穿过。他若无其事地往更远的潭心抛了漂亮的一竿,装作没看见这两个人。一两分钟后,他们注意到他。塌软旧帽的垂缘几乎盖过他的睑,松垮垮的衣服裹着他,加上他的靴子,再多疑的眼睛也会被他矇骗过去。过去从不曾这样:他成了名符其实的道具,而他却乐不可支。他并未表现出外行人的笨拙引起精明的迪摩小姐的注意——女孩应该就是迪摩小姐。他这身打扮不但没有招致当地居民的议论,也没有引起她同伴一丝兴趣。在流水打漩声中,他忽然听见他们的声音顺着水流传来,他们有说有笑,仿佛是对交情非浅的朋友。他们路过的时候,格兰特不敢左顾右盼,甚至在他们走远之后,他也不敢即刻盯着他们。如果他现在就转动他的眼珠子,男人好奇的眼光将会注意到他的脸,暴露出他的身份。等到他们走到上游,他才大胆看着他们。那是拉蒙吗?他试着回想男人走路的样子,步伐疲软无力,走路几乎是难以伪装的。但他还是不能肯定。这时男人忽然回头一瞥,格兰特离得太远看不清他的脸,但他的举止已经告诉格兰特他想知道的一切。在他来得及思考前,他的思绪飘回贝德福街街底,一切仿佛历歷在目。毫无疑问——这个人就是拉蒙。格兰特的心脏怦然作响。拉蒙认出他了吗?他不这么想。他为什么会回头?是不好的预感让他转头吗?还是他从迪摩小姐那里得知,住卡耳尼许旅馆的人才能来此钓鱼,才放下心来。 第42页 现在该怎么办?到牧师会馆等着他回来立即逮捕他吗?搜捕令就在口袋里。但是他突然想更确定——确定他怀疑的可能性——拉蒙真的是杀了索瑞尔的兇手。他们知道拉蒙在索瑞尔被杀前和他起了争执,而这一点并未经过证实。他与匕首相关的线索还没有下文。在格兰特亮出搜捕令时,他要确定拉蒙左手有被刀子割伤的新疤。要是没有,他的案子就功亏一篑。不管他多么笃定,在移送法办前他的证据必须无懈可击,他们的证据只要有一丝破绽,格兰特就无意逮捕任何人。他得亲自去造访牧师宅一趟。 这应该不会太难。如果所有的方法都行不通,大不了他就跌进河里等着他们救他上岸。 他吃着葛宁旅馆为他准备的三明治,圆石上的水起起落落,那对男女回来了,他们从他的前面游到桥下,往村子的方向去。过了一会儿,他看到他们又出现,沿着公路走回牧师会馆。已经是午餐时间了。他们在他的眼前无忧无虑地玩了将近一个钟头。 当一个当地巡警推着爆胎的脚踏车出现在河上游时,他小心翼翼地包好剩下的三明治,准备继续和少得可怜的收穫奋战。巡警看到格兰特,速度放慢了下来——以他之前悠闲的神情看来,任何事都不会让他停下——格兰特抬起头,他最后停驻在河边。 “今天手气如何,先生?”巡警问。他有张蜡像般的粉红脸,圆润却缺乏表情。黯沉的蓝眼珠和黑色睫毛看起来像娃娃眼睛,亮黑色的鬍鬚参差不齐地蓄在上唇边缘。他似乎从不蓄意将肥胖松软的身体遮起来,这颗迟缓的脑子恐怕在危急的情况下也起不了什么作用。 格兰特说他什么也没钓到,又说他没有预期到今天早晨阳光这么大。 “对呀,阳光是大了点。”警察说,“不会太久的,往常不像今天这样,总是下雨。你会在傍晚前钓到鱼的。” 格兰特明白,高地人一向会说些自认为会让听者觉得舒服的话。“你就没那么走运了,”格兰特意指指他的爆胎。 “没错,倒霉透了。这种路最容易磨损轮胎。但是我还可以拿到补助,其他人可就没这么幸运了。罗更先生,你知道的,那个牧师——”他下巴撇向牧师会馆,“在几天前跟我说,牧师应该像警察一样,也有轮胎补助。他的车一星期内就破了三个轮胎,就算是牧师也不免为此大为光火。” “卡耳尼许的车子多吗?” “嗯,德莱斯戴尔有两部,我想你已经知道了,罗更先生一部,就这样。其他的牧师有带跨斗的摩托车。” 要是有人想要租车,该怎么办?哦,这样啊,旅馆有辆福特可以搭载游客。他们自己不用的时候,就会租给别人。福特在这名巡警的眼里显然不是部人流的“车”。 过了一会儿,巡警说,“罗更先生到阿克列思东部看望一对刚生出来的双胞胎去了。”格兰特看着牧师会馆靠葛宁村的那一面,一张面色凝重的脸出现在公路上,煞有介事地朝上游走。 “我以为这条路只通往隔山的葛宁村。”格兰特说。 “没错。这条公路通往山上,有条沿河的小路一直延伸到你从路边看到的那片田里,罗更先生正要往那儿去。 这就是他为什么选择走路的缘故,他平常最讨厌走路了。“ 巡警待了好一会儿工夫,开心地看着格兰特钓鱼,显然是高兴在一向平淡无事的眼下找到一件趣事。格兰特暗自盘算着,万一罗更的车突然出现在牧师会馆前,往葛宁和南部的公路驶去时,他该怎么做。他不能确定拉蒙就是那名旅客。离得太远,根本辨识不出是谁。在他有所行动前,得把这件事先弄清楚。在究竟要赶紧去打电话还是继续追踪之间,他必须做出选择。旅馆的福特,他盘算着。 德莱斯戴尔会愿意借车给他吗?下午的时间慢慢过去,四点钟左右,天光忽亮忽暗,情况不太乐观。巡警推着脚踏车往村里去,显然忘了要去补胎。仍然没有人从牧师会馆里出来。五点钟,格兰特吃光剩下的三明治,开始寻求其他强行进入牧师会馆的可能性。浸在河水中思考——就算没多久——随着暮色降临,他愈来愈沮丧。思绪的中断和眼前的困境,都被他背后沉重的脚步声奇蹟般地解决了。 他转过身去,看到罗更先生站在他背后。 牧师和蔼地跟他道晚安,他挂着鹰钩鼻子的红通通的脸上洋溢着善意。“看来你今天运气不大好。”他说。 差透了,他说。他在这里钓了一整天,可什么也没钓到。等他回到葛宁村的时候,一定会落为笑柄的。 “咦,你不是住在卡耳尼许旅馆啊?” 不是,格兰特说。他在葛宁一问旅馆投宿,但是德莱斯戴尔先生非常大方地允许他在芬莱湖附近钓一两天鱼。 两处相隔不过四英里路。所有钓到的鱼,当然,最后都得交还德莱斯戴尔先生。 “这样会令人觉得很扫兴,当你最后一无所有的时候,会很失望的。”牧师说,“要不要到牧师会馆里喝杯热茶?我叫罗更。五点半到六点之间是下午茶时间,应该已经准备好了。” 格兰待很感激他,克制自己不因这个邀约露出冒昧的喜色。命运正操控在他手中,一旦进入牧师会馆,他就可以大展身手了。他难掩兴奋之情地收拾起钓具,手臂搭在牧师身上,跟着他朝河的下游走了半英里路到达牧师会馆。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他顾不得深思熟虑,懵懵懂懂地跟随着牧师的脚步,走过傍晚的小路,越过桥,以相当缓慢的步调沿着公路来到牧师宅前。当牧师带着他顺着大马路,穿越宽广的草皮抵达大门口,格兰特心跳不知不觉地加速,有一度他虚弱到笑都笑不出来。十天前,巴尔克将这个案子转交给他,他手上只有一条手巾、一支左轮枪和一把血迹斑斑的匕首。现在,在这个国家的边陲地带,他即将和他要逮捕的人犯面对面。 第43页 他们在门厅脱下自己的外套和帽子,格兰特隐约可以听见紧闭的门后,人们的闲聊声和杯盘交错发出的清脆声音。然后,罗更先生开门,请他先进入房内。 第十二章 饭厅里,三个人围着桌子喝茶:容貌酷似伊芙雷太太的老妇,一头红髮肌肤苍白的女孩,还有黎凡特人。当主人为他开路,准备将他带到他们眼前的时候,格兰特隐身在壮硕的牧师身后,趁机留意他们每一个人,他甚感得意的是:他要抓的人认出了他。拉蒙双眼瞪视着他两秒钟,血液上沖涨红他的脸又迅速退去,一脸惨白。格兰特以旁观者的心态想着丹尼·米勒不知会怎么奚落这番景象——丹尼这傢伙一向不留口德。黎凡特人无疑是这种游戏的大外行——过失杀人的可能性大于蓄意谋害。 “我带了一位访客,”牧师说。“这位是格兰特先生。 我看到他在钓鱼,但是什么都没钓到,所以邀他进来喝杯茶。这位是我的姐姐,迪摩太太。外甥女,迪摩小姐。还有我们的朋友,拉尔先生。现在,你要坐在哪儿?“ 格兰特被安排坐在迪摩小姐旁边的位子,正对着拉蒙。牧师介绍的时候,拉蒙向格兰特微微点头示意,并无失态的表现。他纹丝不动地坐着,然后安静地起身去拿东西。他坐下时,格兰特注意到一件事,让他心里突地为之一震。拉蒙放在盘中的杯子方向错了。这个人是左撇子。 “我很高兴你们没有等我,爱格尼丝,”罗更先生打开清朗的嗓音说,“我本来以为你们会等我。我走过了那座摇晃的桥,绕道河的对岸回来。今天的黄昏真美。” 他的外甥女说:“我们很高兴你带格兰特先生回来,这样刚好凑成奇数,我们就可以进行投票了。我们曾经争执混血儿究竟是好是坏。我指的不是黑人和白人,而是不同语系的白人。我母亲说血统纯正的人种最优秀,当然,她这么说是因为她是如假包换的高地人,渊源直可追溯至创世纪的洪水时期。罗更家是麦坎南族人,从来就没有一个麦坎南男人没有自己的船。我的父亲生长于苏格兰和英格兰交界地带,祖母算是英国人,拉尔先生的祖母是义大利人,大家都各持己见。现在,罗勃舅舅无疑是站在我母亲那一边,身为一个血统纯正的高地人,他拥有这个纯正所有的冥顽不灵和这族人讨厌的自豪。所以我们找你加入我们的讨论,你的祖先该不会也是穿格子纹呢的吧。” 格兰特坦白说,他认为混血儿比血统纯正的人更受重视。所以说,混血儿到今天还能存在。混血使人类变得更多元化,不再仅限于几项单一的特质,这是件好事。混血儿多半聪明机伶多才多艺,甚至心胸宽阔,对人体贴关怀。总之,他认同迪摩小姐及——拉尔——先生的观点。 原本只是轻松的闲聊,格兰特大感讶异罗更先生竟激烈又认真地反驳他的话。高地人的血液蛊惑着他,他以此和西欧大多数的国家做比较,证明其他国家受到的遗害。 直到茶喝完时,格兰特才发现一件很可笑的事,罗更先生这辈子居然没有走出过高地一步。到低地去还只是因为三十年前的神职人员训练,他根本就不知道有什么其他的国家。善解人意的迪摩小姐适时接话,打断他的高论,缓和了这段争议。格兰特担纲罗更希腊合唱团中的一角(宗教庆典或戏剧表演中的合唱团,在古希腊的悲剧中,他们扮演兴高采烈的观隶,藉以说明戏剧的过程和诠释戏剧的主题,与演员产生共鸣。),他让自己的思绪专心针对拉蒙。 黎凡特人开始表现得比较自然一点。他出于个人的敌意正眼迎视格兰特的目光,旁的事全无法引起他的注意。 他无意掩饰他大拇指上的伤疤,尽管他已经知道格兰特看出他泄露秘密的杯子,该死的证据。他显然在盘算着这齣正在上演的好戏。走着瞧吧,等时机到了,他就会乖乖就范。格兰特终于看到他眼里闪动敌意的凶光。逮捕个胆小鬼不是什么好差事。办案人员一刀砍了他的脚胫都比用刑具紧夹他膝盖来得干净利落。此时此刻,根本就不须动用到膝盖夹。 面对着这个男人,有一件事教格兰特不得不狠下心:在他留宿的短短三天时间里,似乎就已经赢得了迪摩小姐的青睐。他用飞快的浅笑回应她,他眼光停留在迪摩小姐身上的时间多过席间其他人。迪摩小姐看起来是个很会照顾自己的女孩——她像所有的红髮女孩一样机伶聪慧——所以不嫌弃缺乏男子气概的拉蒙。拉蒙是否是想找一个盟友?一个正在亡命天涯的杀人兇手通常没什么兴趣和人谈情说爱——尤其他对犯罪根本不在行。这就是机会主义者的卑鄙与无情。好吧,他不可能有机会达到目的的。格兰特静观其变。他重新加入谈话,品尝牧师宅五点半午茶中的主食炸鱿鱼,黎凡特人也吃了,格兰特好奇地想拉蒙怎么吞咽得下每一口食物?他在意吗,还是他觉得一切都过去了?他难道真的无耻到认为“你难道不这么想吗,格兰特先生?”他是虚张声势还是胸有成竹?他的手很稳——杀了他好友的那只细长黝黑的手——他在这席谈话中并未刻意迴避他应该扮演的角色。对其他的人而言,现在坐在这里的男子和午餐时坐在同一个位置的男子并没有两样。 第44页 黎凡特人这一点做得太高明了。 茶喝完后,他们准备抽菸,格兰特向迪摩小姐奉上一根烟。她故作害怕地扬起她的眉毛。 “亲爱的先生,”她说,“这里是牧师会馆。如果你想出去走走,到河边的石头上坐坐,我可以奉陪,但在这屋顶下可不成。” “在这屋顶下”这话显然别具深意,她的舅舅假装没听到。 “这真的是让我受宠若惊,”格兰特说,“只是,现在时间已经晚了,我还得走回葛宁村。我想我现在最好动身了。很感激各位让我度过一个愉快的下午。也许,拉尔先生愿意陪我走一小段路?反正还早,天气又很好。” “没问题,”黎凡特人说,比他早一步走向门厅。格兰特怕拉蒙一走了之,匆匆向主人道别。然后他看到拉蒙静静地在门厅穿他早上穿的旧军用外套。迪摩小姐跟着她的舅舅出来,在宅院前目送他们离去。格兰特一度担心她会追上来要与他们同行。也许是拉蒙转身背对着她的坚持让她却步。她若无其事地对他说:“你也不想自己一个人回来吧?”他不答腔,明知她还站在那里,头也不回。这只意味着一点:他不要她同行,她最好识相地闭上自己的嘴。格兰特默不作声,要是能够避免的话,他不愿让一个歇斯底里的女人蹦这浑水。走出大门,两名男子转身向站在门口的两人致意。格兰特戴上他的旧软呢帽时,看到拉蒙致意,于是也脱下无边帽,跟着他回礼。除此之外,格兰特还真不知道有哪些其他的姿势可以表示道别的诚挚。 他们一语不发地朝前段的上坡小路走,直到远离房子所能看见的距离,驻足在通往山上的公路路段和沿着河通往田地那条小径的岔口,格兰特说:“我想,你该知道我要你做什么,拉蒙?”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拉蒙说,迎面看着他。 “我是从苏格兰场来的格兰特探长,我有搜捕令可以逮捕13日晚上在沃芬顿队伍里杀了索瑞尔的兇手,就是你。我得警告你,任何你说的话,都会是法庭上的呈堂证供。我要确定你没有携带武器。能否麻烦你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一下,让我搜身?” “你弄错了,探长。”男人说,“我说我愿意陪你走一段路,不过我可没说走多远,恕我只送到这里。”他抽出插在口袋里的左手,格兰特惟恐是支左轮,在他出手的霎那,格兰特急忙举起双手。虽然他本能地闭上眼,还是看到拉蒙拿出的是牧师会馆下午茶桌上蓝色的茶杯纸垫。尴尬之余,他半睁半闭着眼睛,假装咳嗽打喷嚏,却只听到田埂上飞快离去的脚步声,他马上集中注意,辨识声音的方位,待他分辨清楚要追上去,已经过了两分钟。史翠德那晚的记忆向他袭来,他决定急起直追。没有人——即便是像黎凡特人这般身手矫捷的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跑得了多远。他的活动范围受限于精力耗尽的临界。他一定是沿着某条路逃,黎凡特人虽然顺利逃脱,但等他最后筋疲力尽时,终究还是被困在乡间里。没错,他够狡猾,对这点一定心知肚明。因此,最有可能的情况就是故伎重施,重耍在史翠德那晚的诡计;躲起来,等到天色全暗,能够安全的行动时,再来个名符其实的大逃亡。 格兰特想,这么一来,黎凡特人应该会站在较高的地势以方便掌握情况。远处几英里的地方,一条细窄的涓流从山上流下来。溪谷不足以挡住他直立的身躯,但是,如果他弯下身,它绝对可以遮蔽他沿着荒地爬上山头的行动。他锐利的双眼迅速朝眼力所及的四周环顾。他就着小峡谷,弯下身子,往上攀爬,每爬行几码就停下来,确定视野内没有任何动静,自己尚未暴露行迹。继续爬行,峡谷被桦树阻隔,更远处,峡谷贯入稀疏地散布着几株桦树的一片小台地。在黄昏绿晕的暮霭中,桦树尚未被黑暗吞噬,从台地放眼望去一览无遗,格兰特决定放手一搏。他小心翼翼地从溪边的沙岸起身,朝台地那片稀疏的草坪走去。越过草坪走到山腹前仅几码的茂密的扫帚树边缘。地理位置的优势让他得以侦查眼下整座山谷,只除了他右侧的那块石板被一堆乡间四处可见的柴薪遮住。看到这堆柴薪让他安心不少。柴薪对拉蒙来说,就如同贝德福街对街的店门,他毫不怀疑地确定拉蒙现在就藏在那里,等着格兰特从马路某处叫唤他。让他好生不解的是:拉蒙究竟是打算搭巴士还是计程车。除了等待黑夜来临之外,他迫切需要的是什么?他一定很清楚,如果他等到天黑,格兰特将会发布警报。天色就要暗了下来。他该不该放弃自己的藏身之处,向拉蒙发出警告?拉蒙就是想要他这么做吗?他若是放弃继续监视,回去寻求救兵,这么做是否正中拉蒙的下怀?他希望自己能够设身处地——以识破拉蒙的诡计。他越想越相信拉蒙算好他会折返寻求援助。显然他没别的路可走。他已经给了拉蒙一次开熘的机会,是他自己没有好好把握机会,从现在的处境看来,他是在做无谓的挣扎。无疑的,接下来,他料想探长已经吓得手忙脚乱,无暇念及他或其他人的感受,决定回去找救兵继续他的逮捕行动。一定是这样子,格兰特决定停留在原处,继续监视乡间的动静。 他藏身在充满湿气、萧瑟的桦树丛间好一阵子,眺望部分被树叶覆盖的溪谷。车子的煞车一度从他的左侧下山的公路尖声擦过,不久他看到车子经过村前那座桥,像只黑色的小蜘蛛一路爬到卡耳尼许旅馆后方,消失在北上的滨海公路。遥远的山头传来山羊的叫声,晚归的云雀在太阳还垂挂在山腰的天空中引吭高歌。除了潺潺水流,溪谷里没有任何动静。慢慢的,北方的天光逐渐开始隐没。有动静了,在河流的下方。不消说,那是河流水面上忽隐忽现的粼粼波光在流连。然而,那并非河水,是别的东西正在移动。他屏住唿息伺机行动,心脏压在草坪上,耳朵里听到自己脉搏跳动的频率。他必须稍安勿躁,但瞬间他清楚看到他想见的。他的猎物从河边一块十二英尺的巨石后熘了出来,消失在河的对岸底下。格兰特依然耐心守候。 第45页 他是想到平地上来吗?还是他正盘算要到哪里去?心情焦虑不安的格兰特,意识到自己正很可笑地耽溺于观看无自我意识的野生动物忙自己的事——大多数人在窥探时心里都会有那种痒痒的感觉。此时他朝河的下游缓缓前进,为了要确定拉蒙并非按兵不动。拉蒙成功地伪装成一名村民人,朝某处前进。他曾上过战场——格兰特差点忘了,拉蒙这个年纪多半曾经服过兵役。他或许熟知所有该知道的掩护技能。第二次,格兰特什么也没看到——那纯粹是自己蠢动的意识。如果拉蒙从岩石闪到河对岸隐蔽处的身手比直接现身在空地上更利落,之前他可能眼花没看清楚。 没有更进一步的行动,格兰特想起,河的左岸几乎可以说是最佳的藏身之处。该是他弃守高台上的席位,走下竞技场搏斗的时候了。拉蒙打算怎么做呢?从他现在的位置来看,他可以在十五分钟之内重回牧师会馆。那里是他预定的目的地吗?他打算藉此激起眼光甚高的迪摩小姐的侧隐之心吗?这个主意倒不坏。不过,换成格兰特,要是他是拉蒙,勘查情势后要回去找救兵,牧师会馆无论如何都是最后的选择。 格兰特相信自己想得没错,再度尽可能快速地爬下溪谷,保持隐蔽不被发现。他不假思索重返荒芜的小径,暗自期许这么做是对的。河流和他之间有一段延展开的荒地,遍地鹅卵石,但都不足以挡住比兔子大的东西,远处的柴薪堆掩护拉蒙,在趁他不注意时逃到河里去了。这么一来,现在干脆回去准备发布警报吧?他要逮捕的犯人是否已经被牧师的外甥女窝藏起来了呢?向第三者求救,有何不可?他愤然反问自己:如果她真的窝藏他,她就要自行承担所有的后果。但是目前仍不须打草惊蛇,他克制着自己。他得弄清楚,拉蒙是不是真要回牧师会馆,再跟踪他,当场逮他个正着。 这样似乎比较明智,格兰特为了不让其他在河的下游、和拉蒙距离一样远的人看见他,快步穿过那一小段荒地。他想涉水渡河,跟着拉蒙到河床上继续监视他。他不想让他的犯人跑了,他要等他回到牧师会馆,他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轻取囊中之物。他若趁机冒险过河,可以就近监视拉蒙到了对面岸上的活动,必要时才能同步行动。 他若真追得上他,拉蒙绝对不会察觉到有人在跟踪他。他看着湍急的水流。时间宝贵,这个节骨眼上,就算全身弄湿了又怎么样。他咬紧牙关心一横,纵身潜人冰凉的水里,以捨命追逐的狂热栽进洪流之中。在河水被两块巨石分成三道水流处格兰特选择了一个定点,假如他能够顺利地接近第一块巨石,就能够攀住第二块巨石,跳到岸上去。就算跳不上岸也不要紧,只要他的手能够到河岸就行了。他要强行渡河。他往后退了一两步,目测他与第一块巨石间的距离。第一块巨石比第二块来得平坦,可以当成渡口,第二块形状较尖,用来做掩护。口中喃喃祷念着,他开始朝目标跋涉,感觉踩在石头上的靴子趾端有点打滑,他稳住脚步,却发觉脚下的石头斜向黑色的水坑,他只得往前一跳。明知从滑熘的石头跳跃会缺乏抓地力,但他还是顺利跳到了第二块石头的边缘,他感觉到自己拽在河岸的手离腰部很远。感谢上帝,他上气不接下气地爬上岸,匆忙拧干湿重的斜纹呢裤,以免水的重量妨碍他在高地上的行动。荒原里看不见一样诡异的事物。草坪上的枯草在他脚下变成一摊泥泞,干枯的黑莓固执地粘附在他被浸湿的呢裤上,等他挨近河岸的边缘时,已经被遮蔽着他的桦树树枝打得浑身红肿,还一脚踏进石楠窟窿踩个空。 他没好气地想着,这哪里是擒拿罪犯的行动,简直就是在演一出音乐舞台剧。气喘吁吁地他走到河流改道的位置,跳入水中继续侦查。他发现了他的猎物在离牧师会馆五码远的地方,小心缓慢地移动。格兰特脑中萌生一个念头,追捕者经过精心计划终于在户外攫取到猎物的那一剎那快感就要来临了。要不了太久的。瞬时,拉蒙转进清朗晨间有说有笑地穿过的那道矮小后门。他,格兰特,从桦木丛后现身,尽可能以两倍快的速度从河边的小迳往下窜。他口袋里有一把自动手枪和两副手铐,现在终于要派上用场了——如果有必要的话,全都用得上。他的犯人未持枪械,从茶几上顺手牵羊的纸制杯垫也扔掉了,他不再具有威胁性。此时此刻,他也顾不了任何人的感受——只除了他自己的。就算会把这条街所有的女人都吓得歇斯底里——他也在所不惜。 格兰特仍然气得横眉竖眼,暗许着一等拉蒙走进了那道门就要他好看。我真想看看格兰特当时脸上的表情——一脸怨怼和忿恨的男人优雅地准备开始行动,想借着他高贵的行止掩饰住小男孩手拿着他第一支焰火时眼中不敢置信的惊喜。他费力的眨眼,眼前的画面还是没变。他真的没看错。拉蒙经过了那道门,走到牧师会馆围墙的尽头,准备过桥。这个笨蛋想做什么?没错,格兰特觉得他是个大笨蛋。他已经帮他想好一条无懈可击的逃亡路线——回去求迪摩小姐,让他窝藏在牧师会馆里——这个笨蛋竟然辜负了他的良苦用心。他慢慢接近桥墩,这傢伙在做什么?他的脑袋在想什么?他的一举一动都必有其目的,绝不是随随便便或是故弄玄虚的把戏。意识到自己太专注于脑中悬念的问题而忽略了留意自己现在的位置,他突然朝后方的河床瞥了一眼。一切看起来都正常,山谷附近没有什么异样。即使是在这个煞风景的时间,人人都正在大啖美味的晚餐而足不出户;但再过一个钟头,他们就会走出来,站在桥底的泥地上抽菸斗。来来往往的行人会愈来愈多,届时他躲藏的行踪就即将败露。拉蒙爬到桥边的路上,既不往北朝右边村子走,也没往左边的村子去。他穿越马路,再度消失在河堤。他准备去那里做什么?他要从那里绕到位于河海交接点的旅馆,还是打算偷走福特?但他显然在等格兰特发出警告。在他故意要引起格兰特的注意而等候了一段时间之后,并没有冒险沿着河岸走到车库。河岸?河岸!感谢上帝,他弄清楚了!这个傢伙想搭船一走了之。有许多船停泊在无人的河岸边,远离村子的视线范围内。现在河水退去——正好在退潮——神不知鬼不觉,没有半个人会看到他从河岸离开。格兰特奋力冲下山,心不甘情不愿地赞赏这个傢伙的机灵。格兰特对西海岸十分熟悉,他十分清楚这些船只的使用率有多频繁。如果你住在西海岸的村子里,你会发现最供不应求的生活必需品竟是新鲜的鱼。如果麦肯锡人的船不见了,他们会先假设船是别人借走的,他们不会大声嚷嚷——免得万一借船的人把船还回去,还得费力气解释。脚踩着凹凸不平的小路,格兰特猜想着,拉蒙坐在牧师会馆里喝茶的时候,心里打的就是这个算盘?还是他突然灵机一动决定这么做?如果从马路跑到桥上这么远的路程是他事前计划好的,那么,队伍命案就可能是他一手筹划的。回过头来想,就算拉蒙的祖母是义大利人,他也不会没事带着派不上用场的匕首在身上。尽管这傢伙两次逃跑都表现得欠缺克制力,但他本质比他的作为更恶劣。 第46页 在格兰特飞快地奔往下山的小路的这段时间里,他已经决定好下个步骤该怎么进行。今天上午,他在卡耳尼许旅馆向德莱斯戴尔暴露他的身份时,注意到房子另一侧突出、以沿海一道小小的防波堤为屏障的船库。格兰特记得很清楚,他看到一艘汽艇的船尾。如果他猜得没错的话,德莱斯戴尔现在应该在家,他的灯亮着,拉蒙正在动他的歪脑筋。 此时他已经跑到桥头,上气不接下气。他是从山谷的另一头,脚踩沉重的钓鱼专用靴,拖着一身湿重的斜纹呢裤跑下山。手脚敏捷的他,得凭恃坚强的意志才能以两倍的速度从马路北端最后几百码一鼓作气冲到卡耳尼许旅馆的大门。一到达那里,最糟糕的都过去了。旅馆坐落在离大门仅几码的介于海和马路之间的一条狭长的小路上,德莱斯戴尔的僕人惊讶地看到一个气急败坏、喘不过气来的人站在门边,马上跳起来妄下断语。 “主人发生了什么事?”他说,“出了什么事?他溺水了?” “他还没回来吗?”格兰特说,“该死!那是艘汽艇吗?我能不能借用一下?”他随手指了指前面的船库,僕人似乎被他弄得一头雾水。格兰特今天早晨出现的时候,这里没有半个佣僕。 “抱歉,先生,我们不能借给你。”僕人说,“你赶紧离开这里,这样会对你比较好。我先警告你,要是等德莱斯戴尔先生回来看到,他会让你很难看。” “他就快回来了吗?什么时候?” “他随时都会回来。” “那就已经太迟了!” “出去!”僕人说,“不然我就找人来撵你出去。” “你给我听着,”格兰特说,伸出手臂紧抓住僕人,“别做傻事。我跟你一样,头脑清楚得很。过来,站在看得到海的地方。” 格兰特说话的语气攫住了这个人的注意,人为的胁迫让僕人吓得不得不慢慢走近海边,旁边还跟着一名女侍。 湖边一艘划艇,趁着退潮,快速从狭窄的出海口朝海里划去。 “你看到了吧?”格兰特问,“我得赶上那艘船,用一般的船来不及。” “不行,你别想借这艘汽艇,”男人说,“这里退潮退得很慢。”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借汽艇的缘故。平常是谁在开这艘汽艇?德莱斯戴尔先生吗?” “不。他不在的时候通常是我在开。” “来吧,你现在就来开。德莱斯戴尔先生非常清楚我的来歷。我已经在河边钓了一整天的鱼。那个人偷了船,正要逃跑。我们还有其他的理由非得追上他不可,劳驾你开船。” “如果我照做,你愿意承担所有的责任?” “哦,那当然。正义会站在你这边。我答应承担责任。” “好吧,我得先去交代一声。”他急忙想冲进屋里。 格兰特伸手拦住他,但迟了一步。有一瞬间他担心僕人不值得信赖,这么做只是藉故脱身。但是没一会儿工夫他就回来了,他们穿过窄长的草地跑到船库,“罗勃船长” 号正浮在那里。德莱斯戴尔显然是用他的马从全国锦标赛赢来的奖金买了这艘船,领班抽拉引擎,发出短暂的空转声,德莱斯戴尔扛着他的枪走到屋子旁侧,看来是傍晚才从山里回来,格兰特高兴地跟他打声招唿,匆忙向他解释这是怎么回事。德莱斯戴尔一语不发,和他一起从船库走回来说,“没事,皮金,我都知道了,我来载格兰特先生出海。待会儿准备一顿丰盛晚餐等着我们两个——不,三个——我们什么时候回得来?” 不用再胆战心惊的皮金轻松地从船上下来。他推了罗勃船长一把,德莱斯戴尔发动引擎。一阵轰隆震响,他们驶离码头航向泻湖。格兰特的双眼锁定住衬着西天昏黄余晖的黑点。拉蒙此刻在做什么?他们就快接近了吗?那个黑点开始改变了它的航程。它似乎要划向南边的陆地,远离微亮的地平线,背后是南边山丘,小船几不可见。 “你看得见他吗?”格兰特忧心地问,“我看不到了。” “我还看得见,他现在正往南岸划。别紧张,我们会在他抵达前赶到。” 他们全速前进,南边山丘以看似不可思议的方式升起来与他们会合。短短一两秒间,格兰特想再确认一次那艘船。男人没命地划向岸边,对格兰待来说,他难以从水上的距离估算那人离岸边有多远或是他们离他有多远,罗勃船长的速度突然减缓,他掌握了所有之前悬念在心的事。 德莱斯戴尔减低速度。有一瞬间他们几乎追上他了。当两艘船距离五码远的时候,拉蒙突然停止划行。格兰特想,他准备束手就擒了。他看到拉蒙在船里弯下身。他是不是以为我们会对他开枪?格兰特对此举感到困惑。接着,德莱斯戴尔关掉引擎,他们从容地滑近拉蒙的船。拉蒙脱了他的外套和帽子,站在船边弹腿,仿佛准备要跳水。他光裸的脚从湿答答的船缘滑开,整个人头上脚下落入水中。 他们清楚地听见一声可怕的撞击声,他的后脑勺撞到船,身影消失在水面。 趁着汽艇靠近拉蒙的这段时间里,格兰特已经脱下他的外衣和靴子。 第47页 “你会游泳吗?”德莱斯戴尔冷静地问道。“如果你不会的话,我们干脆等他浮上来。” “我没问题,”格兰特说,“我游得很好,能撑到船过来救我。如果我真的要逮他,我必须现在就游过去。他那下子撞得似乎不轻。”他从船缘纵身一跳,六七秒光景后,头从水面破水而出,格兰特把已经失去意识的人拖回船边,德莱斯戴尔帮着把他拉上船。 “逮着他了!”他说,推滚着甲板上一团松垮垮的庞然大物。 德莱斯戴尔将划船绑在罗勃船长号的船尾,重新发动引擎。他好奇地看着格兰特一边马马虎虎地拧扭他的湿衣服,一边替他的猎物搜身。那个傢伙被撞得完全不省人事,脑后一道伤口还淌着血。 “不好意思,把你的甲板弄脏了。”格兰特为地上的一汪血迹表示歉意。 “没有关系,”德莱斯戴尔说,“擦掉就没事了。这就是你要逮捕的人吗?” “是的。” 他看了一下那张黝黑、没有表情的脸。 “恕我冒昧地问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抓他?” “他杀了人。” “真的?”德莱斯戴尔说,一副格兰特说的是“他偷了羊”的表情。“他是外国人?” “不,伦敦人。” “他看起来似乎终于可以被处以绞刑了,不是吗?” 格兰特突然朝他逮到的人瞥了一眼。他真坏到罪不可赦吗?肯定没有。 直到卡耳尼许旅馆出现在他们的眼前,格兰特说,“他和牧师会馆的罗更住在一起,我不能把他带回那里。 我想,旅馆是最恰当的地方。政府将负担一切所需的费用。“ 当他们迅速浮在码头栈桥上,大老远就看到他们回来的皮金赶紧下来迎接他们。德莱斯戴尔说:“我们追到的这个人撞到头了。哪一问生了火的房间能让格兰特先生休息?” “先生,你房间隔壁。” “很好,我们把这个人抬上去。叫马特森到葛宁村找安德森医生来,顺便告诉葛宁的人,格兰特先生今晚住在这里,把他的东西全都带回来。” 格兰特婉拒他这种没有必要的慷慨。“为什么要这么做,这傢伙可是从背后捅了他的朋友一刀!”他说。 “我这么做不是为了他,”德莱斯戴尔笑着说,“也无意要对付我旅馆的最大竞争对手。但你既然已经逮到你的人犯,总不能再让他逃了吧。想想看你的状况,你必须时刻看守着他,而他们这时才要开始替你冷冰冰的房间生火——”他指着河的另一边的旅馆,“把他带到床上,你的人犯现在半死不活的,你最好趁现在在房里洗个澡,把身体弄暖和。把他留在这里会方便得多。还有,皮金!”他转过身,“管牢你的嘴,不准透露任何风声。就说这位先生划船的时候意外落水。我们看到了,就过去帮他一把。” “是的,先生。”皮金说。 格兰特和德莱斯戴尔两个人扛着一团松软的庞然大物上楼梯,不假他人之手亲自将他搬进一间燃着壁炉火的卧房。接着,趁德莱斯戴尔写封短笺向迪摩太太解释,她的客人因一点小意外当晚必须留宿在旅馆里的当儿,皮金和格兰特把拉蒙搬上床。他有点轻微的脑震盪,他们都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 格兰特换上了主人的衣物,坐在床边等候,直到有人敲门通知他吃晚餐,他应了一声“请进”,迪摩小姐走进房里。她没戴帽子,手腕上拎着一个小包包,神情看来十分平静。 “我带了点儿他的东西来,”她说。走到床前,面无表情地看着拉蒙。为了得说点儿话交代一下,格兰特说他们已经去找医生来,而他——格兰特——的看法,拉蒙只有点轻微的脑震盪,他后脑勺受了一点伤。 “是怎么发生的?”她问。格兰特面对他已经将自己的湿衣服换下,难以自圆其说。 “我们遇到德莱斯戴尔先生,是他对我们伸出援手。 拉尔先生站在防波堤边缘,一个不小心失足滑到水里,他跌倒的时候,后脑撞到地上。“ 她点点头。似乎还是有些疑虑,但却又无法清楚表达出来。“那么,我今晚留在这里看护他吧,真多亏了德莱斯戴尔,及时救他一命。”她解开装杂物布袋上的结,“你知道吗,今天早上我们沿着河朝上游走的时候,我就有不祥的预感,总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似的。很高兴发生的是这件事,没有太大的损害。我还以为会有人死掉,或是得了不治之症。”停了一会儿,手还是没闲下来,她把头别到肩后说,“你今晚也会留在德莱斯戴尔先生这儿吗?” 格兰特回答“是”,话音一落门正好打开,德莱斯戴尔走了进来。 “准备好了没,探长,一定饿坏了。”他话刚出口,才发现迪摩小姐在场。在那一瞬间,格兰特觉得德莱斯戴尔不愧是个聪明人。他的眼睛眨都没眨。“哦,迪摩小姐,你在担心你逃课的学生吗?依我看是没这个必要。他只是一点轻微的脑震盪,安德森医生待会儿就会过来看他。” 尽管这个女人跟着打马虎眼,在与迪摩小姐机灵的眼神交会时,格兰特的心仍不免往下沉。“谢谢你把他带回这里,”她对德莱斯戴尔说,“在医生来之前,我们也没有什么可以做的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今晚想留在这里照顾他。”说罢她转身面向格兰特,故意问,“你刚刚叫什么探长?” 第48页 “学校的督学,”(也有督察者、督学之意。)格兰特马上脱口而出,说完立刻后悔。 德莱斯戴尔也察觉到这个失误,硬着头皮帮他圆谎。 “他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对吧?调查工作一向是笨拙的最后手段。我们去用餐前,你还需要点儿什么东西吗,迪摩小姐?” “不用了,谢谢你。如果我需要任何东西,可以摇铃找服务生来吗?” “我希望你这么做。如果你要找我们,我们就在楼下的房间里。”他出了房门,沿着走廊走,而正当格兰特尾随着他出去时,迪摩小姐跟着他一起走出房间,顺手掩上身后的门。“探长,”她说,“你当我是傻瓜吗?你难道不知道我在伦敦的医院工作了七年。你不能心存侥倖地把我当成这里最无知的人来要。能不能请你好心告诉我,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德莱斯戴尔已经走到楼下,走廊上只剩他们两个。他觉得此时若再捏造另一个谎言是对她莫大的侮辱。“事到如今,迪摩小姐,我就一五一十地告诉你吧。我之前不愿让你知道真相,是因为我以为这样可以保护你,让你免于——免于对某些事感到遗憾。不过,这么做也无济于事。 我从伦敦来,是为了要逮捕这个现在和你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人。从我加人你们的下午茶,他就知道我的来意了,因为他曾见过我一面。他送我走了一段路之后,趁机逃脱。后来,他偷了一艘船潜逃,我们追到他时,他正准备从船上跳水,才会撞到自己的头。“ “你为什么要逮捕他?”‘最后还是无法避免。“他在伦敦杀了一个人。” “谋杀!”这句话似乎是宣判,而非质疑。她似乎已经了解,在其他情况下,探长会说他是过失杀人,“所以说,他的本名并非拉尔。” “他原名姓拉蒙——乔瓦得·拉蒙。” 他等着她像一般女人做出强烈的反应,嘶吼着“我不信!他不可能做出这种事”这类的话,但是他错了。 “你要逮捕他只是因为他有嫌疑,还是他真的杀了人?” “恐怕这件事已经没有转圜的余地了。”格兰特委婉地说。 “但是我阿姨——怎么会叫他到这里来?” “我想可能是伊芙雷太太对他有所亏欠吧,她认识他有一段时间了。” “在伦敦的时候,我只跟阿姨碰过一次面——我们对彼此都没什么好感——但她绝不会以为我能轻易同情做错事的人。我相信她这么做自有她的道理。这么说,他并不是新闻记者喽?” “不是,”格兰特说,“他替赛马赌注登记人工作。” “哦,谢谢你终于告诉我真相,”她说,“我现在得帮安德森医生做些准备。” “你还是愿意照顾他?”格兰特不由自主地问。不相信事实竟然如此的狂喊现在才要爆发了吗?“没错,”这名让人刮目相看的女孩说,“他是个杀人兇手,但我们不能改变他脑震盪的事实,不是吗?就算他滥用了我们的仁慈,我是名专业护士是不容改变的事实。 你可能知道过去的高地有一个不成文的惯例,即使客人用他的箭杀了主人的兄弟,他还是能受到最热诚最神圣的款待。我从来不以高地人为荣的,“她说,”但这次例外。“ 不知道是因为想笑还是哽咽,她轻轻地倒抽一口气。说完,她回房间里去看护那名不小心利用了她和她家人的男人。 第十三章 格兰特彻夜辗转难眠。消化一向良好的正义之士在前所未有的平静之下,按理说应该睡得很好。他份内的工作总算告一段落,案子宣告侦破。他曾在荒山野地里尝尽艰苦,心情如服下兴奋剂般亢奋。德莱斯戴尔招待的晚餐,是所有饿鬼和老饕梦寐以求的佳肴。从窗外海上吹进来的风,轻柔绵长得令人身心舒畅。微亮着红光的泥炭抚慰着人心,这是燃烧木头和炭火摇曳的篝火所不及的。格兰特还是无法入睡。他的心里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和所有善于自我分析的人一样,他意识到某些事,企图去锁定它们。 最后他终于理出个头绪,喃喃自语:“老天哪,够了!”一如往常,他这才放松下来。他很清楚童话故事里,用一粒小豌豆破坏十二层柔软床垫的舒适有多么容易。他强迫自己起床,发现自己睡不安稳无法归咎于任何原因。他列出几个理由,一一检验,再将之剔除。是因为那名女孩的缘故吗?他是因为她的胆识和大方的态度而觉得对她有所亏欠吗?他没有理由认为她会把拉蒙当成朋友一样对待。她在喝茶时对拉蒙表现出的兴趣,无疑是因为他是放眼望去整个穷乡僻壤里最有意思的人。他是不是过度疲累了?钓了一整天的鱼,接着又耗尽所有气力跑遍半个村子。难道他在担忧他的犯人会再度熘出他的手掌心?安德森医生说拉蒙没有受伤,只消一两天就可以长途旅行。就算是假设好了,拉蒙现在逃脱的机会几乎是微乎其微。 世界上看来似乎没有任何事让他放不下心,而他心里还是隐隐约约地透不过气。在一次起来翻身时,他听见护士经过走廊,考虑着要不要起床看看有没有需要帮忙的地方。他穿上睡袍,循着她移开门闩后门缝里漏出的光线走过去。她执着烛火跟在他后面。 第49页 “他很好,探长,”她说,语气似乎在挖苦他太过紧张。 “我睡不着,听到你的脚步声,想或许帮得上什么忙。”他说,用威严的口气掩饰他此时仪容不整的尴尬。 她的态度变得温和了一点,“没什么事,谢谢你。”她说,“现在没什么事可做,他还在昏迷中。”她将门推开,让他进入房内。床边有盏灯,除此之外整个房里漆黑一片,充满着海的声音。温柔的拍岸声和宽阔西部海岸的巨浪发出的狂啸大相迳庭。她说话的时候,他仍在昏迷,格兰特轻手轻脚地观察灯光下的男人。他看起来还不错,唿吸也很平稳。“他明天早上就会醒过来了,”她说,听起来像是句保证.不仅是说说罢了。 “我无法告诉你我有多抱歉,”格兰特突然说,“把你扯进这件事里。” “没关系的,探长,我没这么脆弱。但是我觉得应该瞒住我母亲和舅舅,你能帮这个忙吗?” “我也这么认为,我们南下前得请安德森医生替他打一针。” 她不自主地颤抖一下,他晓得他的措词让她觉得不舒服,但说出去的话也收不回来了,只好继续保持沉默。 “他真的这么坏?”她突然问,“我是指,其他部分的他——” “不,”格兰特说,“到目前为止,我们还不能肯定,” 他担心昨晚才烧掉的绿芽再度被中伤,她会承受更大的痛苦,他改说:“但是,他从背后一刀杀了他的朋友。” “排在队伍里的人?”她说,格兰特点头。此时他又开始等待她说“我不信!”之类的话,但她默不作声。他终于见识到一位理智胜于感情的女性。她认识这个人只三天,这些天来他对她说的每一句话都是谎言,而且他竞还是警方亟欲缉捕的杀人兇手。她雪亮的眼睛中这些充分的证据已经抹煞了她对这名男子的评价。 “我刚才拿茶壶到浴室接了点水煮来泡茶,”她说,“你要不要喝一点?”格兰特说好,他们坐在敞开的窗户边啜饮滚烫的茶水,窗下海浪以不寻常的温柔沉重地拍打着西海岸的夜晚。格兰特再度返回床上就寝,确定了他的困扰并不是迪摩小姐的情绪造成,但他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翌日,灿亮的早晨来临,他开心地闻着令人垂涎的燻肉煎蛋和海草的芬芳,一边写封电报回去向巴尔克邀功。 他这么做的同时,还是觉得意兴阑珊。迪摩小姐走进来,一身白色制服,既像外科医生又像是神职人员,她说她的病人已经醒了,格兰特是否能在安德森医生来看过以前,先不去惊扰他?——她因紧张显得有点害怕。格兰特深表同意。 “他只是翻个身吗?”他问。 不,她说,他已经清醒几个钟头了。她安静地走开,留格兰特独自想像着这几个钟头来,病人和护士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德莱斯戴尔跟他共进早餐,亲切又不多赘言地表示今天是个绝佳的钓鱼天,足以弥补昨天他得在水上打击罪犯没有好好钓鱼的遗憾。格兰特说,等安德森医生到了,他听过医生的诊断之后,就准备动身。他估计应该会收到发给他的电报。“嗯,没错。皮金把这事儿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此刻他正要去拿呢。” 安德森医生,一个个子矮小衣着传统的男人,穿条脏兮兮的旧呢裤。他表示拉蒙现在的情况很稳定。虽然他的记忆并没有受损,待格兰特如亲密好友的医生建议,下午以前最好还是先别去打搅他,给他一整天的时间静养。既然迪摩小姐决定看护他,他们也就没什么好担心的。她是位非常优秀的护士。 “他什么时候可以动身?”格兰特问,“我们急着要南下。” “如果事关紧要的话,大概后天吧,”不忍见到格兰特失望的神情,他说:“明天应该也行,只要不要过于劳累。 这全看旅途中有没有人悉心照料他。不过我建议最好等到后天再出发。“ “着什么急呢?”德莱斯戴尔说,“鸭子都煮熟了,还怕它飞了吗?” “怕不小心被别人吃了。”格兰特说。 “别操这个心,看看厉害的皮金如何大展身手。” 格兰特转身面向一脸愕然的医生,解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如果我们让他待在这里復元,不就给他机会逃跑了吗?” “今天还不用担心,”安德森说,“这个人现在连一根手指都扳不倒,得有人背着他才逃得掉。我不认为这里有谁能背得动他。” 格兰特心知自己的要求不尽情理,站在海边的他只得无奈地表示同意。他写了第二份报告,为他前晚已经完成的内容做了一些补充,便和德莱斯戴尔一起去河边钓鱼。 愉快的一天,仅被皮金差遣来的手下打断了一会儿。 一个挺着鹰钩鼻和一双几可悬物的招风耳的年轻人,送来巴尔克的电报。他们在下午茶和晚餐之间的时间回到旅馆。格兰特盥洗之后,轻轻敲响拉蒙的房门。迪摩小姐开门让他进入室内,他迎面注视着床上那名男子的眼睛,心里暗自松了一口气:还好,他还在。 拉蒙先开口:“好吧,算你逮到我了。”他有气无力地说。 第50页 “看来似乎如此,”格兰特说,“但你原本有大好机会带着你的钱逃之天天。” “没错,”男人同意他的说法,他的眼神飘向迪摩小姐,又转回来。 “老实告诉我,你怎么想到要跳水的?是突发奇想吗?” “游泳和跳水一向是我最拿手的。如果我一时不能顺利脱逃,至少我可以潜浮在水底下的岩石堆里,仅仅把嘴和鼻子露出来,直撑到你没有力气再找我,或因天太暗而打道回府。但是你赢了——靠着你的头。”他似乎对这个双关语很满意。 沉默了一会儿,迪摩小姐用她清晰谨慎的声音说,“我想,他现在的情形我可以离开了,最起码,他不再需要专业的看护了。也许今晚可以请一名旅馆里的侍者照顾他?” 格兰特明白她话中有话,暗示男人的体力已经回復到能够抵抗了。他很感激地回应,“你现在要离开了吗?” “想尽快让人接手,免得到时难过。” 格兰特摇铃,向进来的女侍说明状况。“你若现在就想离开的话,我可以接替你。”女侍离去后,他对迪摩小姐说,她同意了。 格兰特走到窗边瞭望窗外的泻湖,她也许想跟拉蒙说点什么吧,他不着痕迹地避开。她开始收拾东西。他们之间的对话没有半点声音,他转过身,看到她仔细地把东西收拾得一干二净,男人眼睛眨也不眨地直盯着她,整个人似乎都在等候她要离去的那一刻。格兰特转回身继续看海。这时,他听到她说:“在你走以前,我还见得到你吗?”没有回应,格兰特又转身回来,才发现她是在问自己。 “哦,可以,我希望可以。”他说,“如果没有看到你,我会先打个电话到牧师会馆去——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那好,”她说,“那我不用现在就说再见。”她拎着她的提袋离开房间。 格兰特看了他的俘虏一眼,将头别开。这样远远偷窥一名杀人兇手的内心世界是很不礼貌的。格兰特再次转过头来的时候,他万万没有想到,男人此刻双眼紧阖,脸上仿佛戴着一副承受着无可言喻的痛楚的面具。他很喜欢她,然而——他们之间没有可能。 “我能帮上什么忙吗,拉蒙?”他很快地问。 黝深的眼睛睁开,完全无视格兰特的存在,迳自思索着。“我想发生了这么多的事以后,是没办法期待任何人会相信那件案子不是我干的。”他一口气说了一大串话。 “的确。”格兰特尴尬地说。 “但我真的没做,你知道。” “不,我不知道。我们没有期待你会坦承那件案子是你干的。” “她也是这么说。” “谁?”格兰特问,感到讶异。 “迪摩小姐。当我告诉她人不是我杀的时候,她对我说了同样的话。” “哦?那么,这是简单的消除法。事情从头到尾刚好是一场误会,才导致一切演变到今天这个地步。”他拉起男人平摊在床单上的手,检视着大拇指内侧的伤疤。“这是在哪里弄伤的?” “我在搬旅行用的大皮箱到布莱辛顿新家楼上时,不小心弄伤的——就是那天早上。” “好,很好,”格兰特宽容地说,“我们现在先不为此事辩驳,你还没有康復到能够做自我表白。如果我现在从你那里听到什么话,你的律师就能藉此控告我不顾你的权益。” 格兰特以前听多了这种故事。没有前科的罪犯们最喜欢的把戏,就是装成被迫害的无辜者,一般人听了会立刻反省,深怕是自己搞错了。但是,长年侦办案件经验丰富的警员不这么轻易就动摇——事实上,他们对这种人的说词根本充耳不闻。会被悲惨故事动之以情的警员,说得好听一点,这些傢伙在被指派侦办平常看似合理的犯罪案件中,一向没有多大用处。所以,格兰特仅仅是微笑地转过头去,继续看着窗外。黄昏的泻湖宛如镜面,将山丘另一面的景致巨细靡遗地映照在水面上。罗勃船长号停?自在船库里——一艘“如画的小艇”——然而,却没有油彩描绘得出他眼前呈半透明色调的海洋。 半晌,拉蒙问,“你是怎么料到我来这里?” “指纹,”格兰特干脆地说。 “你有我的指纹?” “不,不是你的。我待会儿才要采你的指纹。” “那么是谁的?” “是伊芙雷太太的。” “伊芙雷太太怎么会留下指纹?”拉蒙说,语气透露出一丝挑衅的意味。 “我想你应该知道得比我多。别再多说话了,我希望你明后天有体力搭火车。” “你没有对伊芙雷太太採取什么任何行动吧?” 格兰特笑着,“的确没有。我想,这就是伊芙雷太太的用意。” “这是什么意思?你没有逮捕她吧,是吗?”以目前的情况看来,拉蒙若是没弄清楚他们究竟是如何跟踪到他的,肯定绝不善罢甘休。格兰特说:“我们在你房间里发现伊芙雷太太的指纹。之前,伊芙雷太太曾向我表示,她并不知道你的新住处,而她留在门上的指纹却是不争的事实。我们查到她的亲戚住在这里,还有个被你用障眼法矇骗的人在国王十字路看到你,他对伊芙雷太太的描述与她本人十分接近。我们在去布莱辛顿公寓逮你时,才发现你已经先走一步。” 第51页 “伊芙雷太太不会被扯进来吧?” “可能不会——反正我们已经逮着你了。” “我那时真是太笨了,才会想到要逃跑。要是一开始我就投案,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你们,就不至于会沦落到今天的地步,还能安安稳稳的过日子。”他的眼睛平视着海,“说来好笑,如果亚伯特没有被人暗杀,我就不会来到这里——遇上这些事。” 格兰特想他说的“这些事”应该指的是在牧师会馆的际遇吧。“哦?那么,你认为是谁杀了他?”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有哪个我认识的人要杀亚伯特,我觉得那个人一定是弄错了。” “难道不是因为一言不和才引起了杀机吗?” “不,一定是杀错人了。” “你是大拇指带伤的左撇子,是索瑞尔遇害没多久前跟他发生口角的人,也是世上惟一领走他全部存款的人,然而你现在却说你是无辜的。” 男人疲倦地将头别开,“我知道,”他说,“你不用再提醒我我现在的处境究竟有多糟。” 门后传来叩门声,招风耳男孩出现在走廊上,说有人差遣他来替格兰特先生跑腿的,格兰特有事尽管吩咐。格兰特说:“我在五分钟内会用得着你,你先回去,等我摇铃再来。”男孩像爱丽丝梦游仙境里的柴西尔猫一般咧齿微笑,消失在黑暗的走廊上。格兰特从口袋里拿出一样东西,放在洗脸盆里拨弄着。然后,他折回床边说:“你如果不介意的话,我现在要采你的指纹,放心,不会痛的。” 他将拉蒙两只沾了印泥的手印在事先准备好的纸上,拉蒙脸上毫无表情,对一个人老练地做自己熟悉的事感到有趣,他第一次温驯地顺从格兰特。格兰特心知,就算他把拉蒙的指纹转印在纸上,苏格兰场并没有留下拉蒙任何纪录。指纹只在能够对照的情况下才有其价值。 他把指纹印放在一旁等着晾干时,拉蒙说:“你在苏格兰场的官位很大吗?” “还不至于。”格兰特说,“那只是你的假想。” “嗯,我是——在报上看过你的照片。” “这是你上星期六在史翠德要逃跑的原因吗?” “你是说上个星期六?当时我希望整个交通能为我停顿下来。” “它们倒是被我搞得瘫痪了一阵子。” “没错,我看到你那么快速地紧随着我的时候,真的吓了一大跳。” “那我告诉你,在我看到你走进史翠德后,我就跟丢了,这样你可能会觉得好过一点。你之后做了什么?” “搭计程车。当时刚好有一部车经过。” “告诉我,”探长说,他对拉蒙愈来愈好奇。“在牧师会馆喝下午茶的时候,你是不是满脑子想着要偷船潜逃?” “没有,我没有计划任何事。后来我之所以会想到船,是因为我划船划得很好,我想你可能不会料到这一点。我曾试着想熘,但没有认真思考。直到我丢出茶杯纸垫的当儿,才一心一意想要逃跑。亚伯特拿走了我的枪。” “你的枪?你的枪不是在你口袋里?” “是的,这就是我去队伍里找他的缘故。” 然而,格兰特今晚不想问口供。“别说了!”他说,摇铃唤男孩来,‘’我明天会把你的口供记录下来。如果今晚有任何需要我的地方,告诉这个男孩,他会转达的。“ “没什么要紧事了,谢谢你。你人真好——好到远超过我印象中警察对待‘犯人’的形象。” 这显然是哈乌口中“温文儒雅”的英文版本,格兰特不禁莞尔,拉蒙黝黑的脸庞上的笑却是忧郁的。“我得说,”他说,“我想了很多关于亚伯特的事。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兇手是个女人。” “谢谢你的提示,”格兰特冷淡地说,无视于勉强微笑的年轻人满脸虚弱的感激。下楼的时候,他才恍然明白,为什么自己会一直惦挂着洛克莱太太。 第十四章 拉蒙并非在卡耳尼许向探长自白,而是他们在南下的途中。安德森医生听闻他们准备离开的消息,替他的病人恳求格兰特再通融一天时间,“你该不会是想让你的病人脑部发炎吧?” 急着将口供笔录下来的格兰特,解释说是拉蒙自己不愿再多逗留,他确定这么做对拉蒙造成的伤害会比等着他脑中事件爆发开来的痛楚来得低。 “病症初期通常毫无异状,”安德森医生说,“他得在床上躺一天才能全部恢復。听我的建议,今天先放他一马。”格兰特屈服了,让他的俘虏有更长的时间去润饰那些无疑是虚构的故事。真是谢天谢地,他的陈述没有继续抹煞事实。在罪证不容置疑之下,拉蒙所言并没有蓄意颠覆事实。这反倒引起格兰特的好奇,他告诉自己,为了对这个案子慎重起见,他亟欲想听拉蒙究竟会怎么说。于是.他决定耐住性子不动声色。他和德莱斯戴尔搭乘罗勃船长号出海钓鱼,引擎每回隆隆作响都让钓鱼的他不禁回想起两天前汽艇靠岸时的情景。他受邀至牧师会馆喝下午茶,迪摩小姐泰若自然地面对着他,桌上的盐罐旁放着一只造型奇特的胡椒罐,他的思绪几乎全系在拉蒙身上。之后他去了教堂,部分是因为对主人心存感念,但主要是为了迴避迪摩小姐和拉蒙相处时他杵在一旁的尴尬。他坐着听罗更先生长篇大道的训诫和全体教友对神痛恶人们跳交际舞的共识,脑中反覆思索拉蒙的自白。当高地人最后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赞美主”渐渐消失在寂静中,罗更先生感情丰沛地开始为众人祝祷,格兰特心里惟一惦挂的事就是他要赶回去,就近守住拉蒙。这很快就变成他的困扰,他认清这个事实,但也恨自己必须这么做。当迪摩太太记起——迪摩小姐并未出席——他就是前晚向她说晚安,翌晨把车子停在牧师会馆大门前让他们跟拉尔道别的人,他对离开卡耳尼许前还得继续演戏感到惊恐。好在事情比他想得要容易多了。拉蒙的演出如他在牧师会馆那餐命中注定的午茶席间表现得一样杰出。他的男女主人们丝毫没有怀疑他的行为其实远比他的健康情形来得恶劣。看不到迪摩小姐的人影。“丹缇说她很想亲自和你道别,但连说两次再见似乎不太吉利。”她的母亲说,“她说你已经够倒霉了。你运气不好吗?” 第52页 “还不止这样呢。”拉蒙脸上洋溢着叫格兰特赞赏的笑容说。车子驶离牧师会馆之后,格兰特拿出手铐。 “很抱歉,”他直说,“等我们到了车站,就可以解开。”拉蒙的嘴里只喃喃重复着那句“倒霉!”仿佛在玩味这两个字的发音。他们和一名便衣在火车站会合,因弗内斯车站留了一节专用车厢给他们。那晚吃完晚餐后,当最后的一线光隐没在山丘后,满脸病容面色苍白的拉蒙,再度告诉他们他所知道的一切。 “我所知有限,”他说,“但是我会一字不漏地告诉你。” “你要知道,你现在不论说什么都会对你造成不利。” 格兰特说,“你的律师会建议你现在应该保持沉默,这么做是为了保护你的权益。”他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想着:我为什么要拘泥于行事程序?还好心告诉他不论他说什么,都会对他造成不利。拉蒙还是想一吐为快,巡警便拿出他的记事本。 “我该从哪里开始呢?”拉蒙问,“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你从索瑞尔被杀的那天早晨你的行程开始说——上个星期二——13号。” “那早上我们在打包——亚伯特当晚要前往美国——我收拾自己的东西搬到布莱辛顿的新家,他带着他的东西到滑铁卢。” 听到此处,探长的心跳停了一拍。笨蛋!他竟然忘了去搜索这个人的行李。对洛克莱夫妇产生的错觉让他白忙了一阵子,接着追踪拉蒙让他无暇去盯紧鼻子底下嗅到的线索。现在.没有比这件事更重要的了。 “我们一直忙到午餐时间,就一起到科芬翠街的里昂餐馆用餐——” “在餐馆的哪里用餐?” “一楼角落的桌子。” “好,继续。” “整个用餐过程中,我们都在为我要不要去送行而争执。我想跟他一起南下南安普敦,亲眼看着他上船,但就算滑铁卢有与船联运的列车,他也不让我送他。他说再也没有比离别更令他心烦的事了,尤其是他这一去遥遥无期。我还记得他说,‘如果你的朋友不是远行,就无须为他送行:但他若要到世界的另一端去,送行仍是多此一举。多一分钟少一分钟又有什么差别呢?’当天下午,我们才一起去沃芬顿看《你难道不知道?》的演出。” “什么!”格兰特说,“你是那天下午到沃芬顿去看戏?” “是的,我们在很久以前就约好要一起去看这齣戏,亚伯特早就订了位子。最前排的特别席,当作是最后的——留念。午餐吃到一半,他告诉我说,如果赶得及的话,他还要到售票处排队买今晚的票——他深为《你难道不知道?》着迷。听起来好像有点疯狂,但事实上,我们两个都是这齣戏的戏迷——然后他说我们就在此处分手吧。就这样和好朋友道别对我而言实在很草率,你也知道我认识亚伯特已经好长一段时间,他总是有点不可理喻,但是,如果他坚持不让我去送行,我不会强行跟着他。所以,我们在沃芬顿剧院前说再见,我回布莱辛顿整理我的东西。我受够了,亚伯特和我情同手足,我没有其他更值得一提的朋友,搬出伊芙雷太太的住处后,就得独自一个人生活。” “你难道没有想要跟索瑞尔一起走?” “我想过,但我没有钱。我希望他能借点钱给我,他应该相信我很快就会还他这笔钱。但他没有,让我觉得很难过。我怎么做都觉得不对,亚伯特自己对这件事也无法释怀。我们道别的时候,他紧紧握着我的手。然后交给我一个小纸包,要我答应过两天后才能打开——这是他启程的前一天。我猜里面是他临别的赠礼,就没再多想。纸包是用一般首饰店的包装纸扎成的白纸袋,当时我猜可能是一只表。我的表总是走走停停,他常说,‘乔,你要是不换只新表,恐怕会来不及上天堂。”’拉蒙突然哽咽,停了下来。他小心翼翼地擦拭了一会儿窗户上的雾气,才再度开口。 “然后,当我正在整理我搬到布莱辛顿的东西时,发现我的左轮不见了。我还没用过那把枪,那是二次大战时留下的手枪。我曾经服过役,虽然你也许不以为然。但我老实告诉你,我十万个愿意冲到火线上剪一千次铁丝,或做些诸如此类的事,也不愿在伦敦市里被警察追着跑。我在野外的表现还算不赖吧。换个角度来说,那倒像是场野外竞技。但若是在伦敦市里,就只是一个圈套。你不觉得在乡间追逐的感觉比较没那么糟吗?” “是,”探长表示贊同,“我当时是这么想,可是没想到你也是这么认为。我还以为你在都市里才会如鱼得水。” “如鱼得水!天哪!”拉蒙说,他沉默了半晌,显然这段回忆在脑中歷歷在目。 “你说,”探长及时提示,“你遗失了那把枪。” “是的,我的枪弄丢了。我不曾使用过那把枪——它通常被锁在伊芙雷太太的抽屉里——我很清楚我打包的时候把它放在哪里。我是说,我把它塞在大行李箱的某处。 那是我在当天早上惟一装箱的东西,我是在把所有的东西照整理时放进去的顺序倒序拿出来时,发现枪真的不见了。当时我真的很害怕——我没办法告诉你是为什么。我开始回想到亚伯特最近突然变得很沉默。他一向话不多,最近他的话却更少了。于是我觉得可能是他偷拿我的枪,要带到外国去。我觉得他是在自找麻烦,不管怎样,我非常害怕,但我还是不知道为了什么缘故,就直接沖回排队的队伍里找他。他的位置很好,排在队伍的第三个,我猜他是之前找了个小鬼帮他占位子。他必须在最后这一晚做完所有对他有意义的事。亚伯特是个情感十分纤细的人。 第53页 我问他有没有拿走我的左轮,他承认是他拿的。我当时不知道为什么被他的话吓了一跳。现在想想,你的好友偷拿了你的左轮似乎没什么好怕的。但我当时的确如此,我失去理智的说,‘我要你现在还给我。’他说,‘你实在很烦,乔,在我环游半个世界,你还窝在狭小安全却破旧的伦敦时,跟你借点什么东西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忍气吞声地想要回我的枪,然后他又说,“要不然,你去取出我的行李,我把我的钥匙和寄物票根统统给你。‘我接下他的钥匙当作是他拿下左轮枪的补偿。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很低贱,简直是被自己愚弄。我做事总是一时冲动,事后才会反省:而亚伯特想一件事会想很久,如果他要做的话就确实做到。我们的作风迥然不同。我叫他自己留着票根和左轮,然后就离开了。” 但是索瑞尔的遗物中并没有衣物间的票根。 “你见过那张票根?” “没有,他只是随口说说要给我。” “第二天早上我很晚才起床,因为我还不习惯一个人住。我得自己做早餐,收拾房间。我现在没有工作,所以根本就不用急。我想等平地赛开始的时候再找个书记员的工作。我差不多十二点左右出门,满脑子想的都是亚伯特的事。我早就厌倦了我们老是形影不离的生活方式,于是又做了一件蠢事,我到邮局去拍了一封电报到‘阿拉伯皇后号’给他,内容写着,‘很遗憾——乔’。” “你是在哪一间邮局拍的电报?” “布莱辛顿街头那间。” “很好,请继续。” “我买了一份报纸回到我的房间,看到关于队伍命案的消息。报导没有提到死者的特徵,只是描述他年轻、容貌姣好,我根本就没有把他和亚伯特联想在一起。每当我想到亚伯特的时候,认定他当时已经身在远洋的船上。如果那个人是死于中枪,我可能还会多注意一下。但是被刀刺死完全是另一码子事。” 格兰特十分疑虑地看着拉蒙。这个人说的话有一丁点属实吗?如果没有,他就是格兰特最不乐见的冷血杀手。 然而,他对格兰特的观察无动于衷,全神贯注地述说他的故事。倘若他是在演戏,这是格兰特所见过的最精彩的一齣戏:拉蒙的演技堪称出神入化。 “星期四早上我在整理东西的时候,想起亚伯特给我的纸袋,就把它打开。里面竟是亚伯特所有的现金。我当场愣住,莫名其妙地又害怕起来。我不希望亚伯特出任何事——我的意思是,虽然我曾想向他借钱——但我一点也不喜欢这种方式。上面连张纸条都没有附。他把它交给我的时候说,‘这个给你,’要我承诺在他指定的那天才可以打开。我拿着这些钱,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因为我当时还是认定亚伯特正在往纽约的途中。后来,我出门去买了一份报纸,所有报纸的头条新闻都在报导队伍命案,这次他们对死者的衣服和口袋里的东西有详尽的描述。黑色印刷体让我勐然意识到,那是亚伯特!我立刻搭上巴士,感觉想吐,却又想立刻赶往苏格兰场,告诉他们我知道的一切。在巴士上我继续看后续报导。报上说命案是一名左撇子所为,警方正在搜寻案发当时排在队伍左侧的人。我想起我们起争执的时候,引起了在场人的注意。我身上带着亚伯特所有的钱,却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是怎么拿到这笔钱的。我紧张得一身冷汗下了车,边走边想着该怎么办。 我想得愈多,就愈觉得我不能到苏格兰场去告诉他们事情的经过。我满脑子想着这件事及刺杀亚伯特逃逸的兇手。 那天我简直是快要疯掉了。我在想,如果我不去,警方或许能够依循线索抓到真正的兇手。我想知道如果我以此为藉口而不去——可恶,你知道。我就是这样一直反反覆覆,没办法做最后的决定。 “星期五报纸报导那天的侦讯结果,没有人认得亚伯特。我又再次差点去了警局,然后,只要想到亚伯特我就会鼓起勇气,但我因自己的处境十分不利而胆怯,想干脆用亚伯特的钱帮他处理后事聊慰他在天之灵就好了。我真的愿意出面告诉人们他是谁,但我知道马上就会有一大堆对我不利的帐要算在我头上。第二天早上我看到报上出现对我的描述。他们找上我了。当时我想我该逃跑。但是描述只提到手指或大拇指内侧有伤痕的人。我有一个伤口——”他摊开他的手,“正如我告诉你的——是我在把行李箱搬到楼上的房间时弄伤的。我在放下箱子时被上面的钩子钩到。还好伤口并不大。现在,谁会相信我呢?我一直等到傍晚天黑了,向伊芙雷太太求助。她是我惟一的朋友,她很了解我。我告诉她详细的经过。她相信我,因为她太了解我了,你看,即使她深知不认识我的人没有一个信任我,但她还是相信我。她说我实在太笨了,简直就是低能,早应该把我知道的事直接告诉你们。如果是她,她就会这么做。平常都是她替我们打理一切。亚伯特总是叫她马克白夫人,因为她是苏格兰人,在我们感到迷惑举步不前的时候,她总是替我们拿主意建议我们该怎么做。她说我现在惟一该做的就是避避风头。要是他们没找到我,他们就会有机会抓到真正的兇手,等一切风平浪静之后,她会给我钱到国外去。我不能用亚伯特的钱。我离开她的住处之后,走遍城里的大街小巷,我不想回到自己除了倾听楼梯上的脚步声外无事可做的房间。我觉得去看场电影应该最安全,就到干草市场去逛逛,然后,在史翠德,我回头的时候,发现你在跟踪我。后来的事你很清楚。我回到我的房间之后,不敢惊扰任何人,直到星期一伊芙雷太太来告诉我说你去找过她。她送我到国王十字路,给我她在卡耳尼许熟人的地址。后来的事你都知道了。在我到达卡耳尼许之后,我以为我的生命有了新的机会,直到我看到你出现在房里喝下午茶。” 第54页 他说完了,陷入沉默。格兰特注意到他的手在抖。 “你怎么知道索瑞尔留给你的钱是他全部的钱?” “因为那是他银行户头里的总额。一个多礼拜前为了他远行,我去帮他把钱提出来。” “一直都是你帮他提钱吗?” “不,过去从来没有。但是那个礼拜,他忙着搬迁及整理办公室里的东西。” “如果他不用急着付旅费,为什么要把钱提出来?他显然不需要这么做,对吧?” “我不清楚,要不然就是他担心公司户头里的钱不足以支付其他的帐款。但是他从不欠人一分钱。” “他的生意做得不错?” “嗯,不差。尤其是每年冬季的那一票。我们在全国锦标赛上下的注不多,只有在平地赛期间,会赚上一大笔。” “冬季结束后,索瑞尔的生意就开始淡了?” “对。” “你是什么时候把钱交给索瑞尔的?” “我从银行拿回来就直接交给他。” “你说你为了那把左轮跟索瑞尔吵了一架。你能够证明那把左轮是你的吗?” “不能,我要怎么证明?那把枪一直锁在抽屉里,没有人知道——除了亚伯特。自停战以后,枪里的子弹一直是满的,根本不需要经过许可。” “你猜索瑞尔要那把枪做什么?” “我不知道。我没有确定的想法。可能是要用来自杀。 看起来像是这样。不然他没有理由要拿那把枪。“ “你在卡耳尼许的时候曾经对我说,你想过是个女人杀了索瑞尔,这是什么意思?” “你想想看,我认识亚伯特所有的男性朋友,他没有半个女性朋友——我是指交往较密切的女友。我总是觉得在我认识他以前,他应该有过一个女人。他绝口不提那些他最在意的事,所以他从来没告诉过我这件事。我偶尔看到他收到过几封女人亲手写的信,但他没有特别说是谁写的,亚伯特对这种事开不起玩笑。” “他最近曾收到这样的信吗?” 拉蒙回想了一会儿,说有,他确定有。 “笔迹如何?” “字有点大,属于圆胖型的字迹。” “你看到报上对杀了索瑞尔那把匕首做了详尽描述,你曾见过或拥有过这样的东西吗?” “我不但从没见过这玩意儿,更别说我有这样的东西。” “你可曾假想这个女人是谁或者是有关她的事?” “从来没有。” “你的意思是说,你是这个人近几年来最亲密的朋友——跟他共同生活了四年——而竟然对他的过去一无所知?” “我知道很多关于他过去的事,但这一件除外。你不了解亚伯特这个人,否则你不会认为他会将所有的事统统告诉我。他平常不会这么扭扭捏捏的——仅在特别的时候。” “他为什么要到美国去?” “我不知道。我跟你说过,他最近心情不好—_{旦他从不会找人倾吐,但是最近——有种诡异的气氛,我无法形容。” “他一个人去吗?” “是的。” “不是跟女人一起去?” “当然不是,”拉蒙突然说,仿佛格兰特侮辱到他的朋友。 “你怎么知道?” 拉蒙在他的记忆里搜索答案,显然是一段空缺。他显然是第一次面对这种可能性:他的朋友想要跟别人一起出国而不是跟他。格兰特看得出来他正思考着这个窘境,拒绝相信它。“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知道,反正我就是知道。 他就是这样告诉我的。“ “你否认你知道任何索瑞尔后来发生的事?” “是的。你难道不以为如果我知道任何事,我会一五一十地告诉你?” “我希望你能说到做到!”格兰特说,“你那些模稜两可的猜疑将对你往后的申诉极为不利。”他请便衣念出他所记下的笔录,拉蒙同意记录符合他所说的一切,颤抖的手在每一页纸张上籤下名。等他签完最后一张时,他说,“我觉得很累,可以躺下休息吗?”格兰特叫医生过来时,餵他喝了一口水。十五分钟后,犯人在追拿者还清醒地思索着这段自白时,筋疲力尽地睡熟了。 拉蒙的自白出人意表地合情人理。每一处情节都环环相扣。除非它基本上绝无可能性,否则很难挑得出毛病。 这个人对每件事都自有解释。时间,地点,甚至于动机。 他以感情为出发点,先是发现左轮弄丢了,再利用这段似是而非的陈述让人动之以情。有可能或一点可能,证明拉蒙说的是事实吗?难道这是上千次案子里惟一一次次例外,证据契合每处细节,一连串与事实毫不相干的巧合,导致结果是一场天大的误会?然而,拉蒙的故事太过单薄——基本上绝无可能成立!命案发生以后,他有整整两个星期斟酌他的说词,刨光,润饰,让它怎么看都是巧合。 把受争议的问题扭曲成超乎现实教人难以接受的故事,纯粹是低劣的聪明才智。没有人能够出面澄清对拉蒙不利或占优势的几个疑点。格兰特心想,此刻能够证明拉蒙所言属实的惟有继续挖掘索瑞尔的故事一条路,格兰特直觉,这其中一定大有文章。如果他能查出索瑞尔确实有自杀的倾向,就能证实拉蒙偷枪及以钱当临别赠礼的说词无误。 第55页 格兰特得先将个人置身度外。要去证实拉蒙的说词吗?万一查出真有一丝可能性,这么一来,整件案子不就等于白费力气,拉蒙没有罪,他抓错人了。还有一种可能的情况是巧合:在同一个剧院前列队队伍里的两个人,同是左撇子,手指上均有伤口,都和死者交情匪浅。也就是说,这两个人都是他的嫌犯。他拒绝相信这种巧合。并非因拉蒙仿如抓把沙子往他眼前扔的说词,而是他陈述时的态度让人信服。 他的思绪不断地在这件事上面打转。左轮枪上指纹和装钱信封上的指纹一致。他在卡耳尼许采的指纹如果证实和这些指纹相同,就表示拉蒙的话在某种程度上是真的。 至于索瑞尔收到女人来信这件事,还得向经手的伊芙雷太太求证。伊芙雷太太显然相信拉蒙是清白的,她的信念促使她为拉蒙做了长远的打算:但若她心有所偏坦,就不是名够格的法官。 假设,拉蒙的故事是捏造的。要怎么从这些错踪复杂的状况中去解释是他杀了索瑞尔?可不可能是拉蒙送朋友远行,但是朋友最后关头还是不肯伸出援手,他因此大开杀戒?但是他当时已经得到索瑞尔所有的财产。如果他是在索瑞尔死前拿到那笔钱的,他实在没有理由要杀他。但如果还没拿到,那么钱应该在索瑞尔身上被找到。此外,假设当天下午,他为了得到那笔钱而偷走他朋友的皮夹,当时并未一时冲动杀了索瑞尔,事后也没有理由在索瑞尔排队的时候杀了他一走了之。格兰特愈想愈觉得这些都不可能变成拉蒙应该杀了索瑞尔的好理由。在他所有揣测中,他总觉得拉蒙赶赴剧院这种公开场合应该是要去告诫朋友,而不像是预谋杀人的开场白。拉蒙给人的印象并非是个深谋远虑的兇手。然而,他也许之前无意要杀人。他们之间的争执会不会不是为左轮而是为其他更严重的事?比方说,为了某个女人争风吃醋?不知何故,顷刻问格兰特脑中浮现出,当迪摩小姐对他视若无睹地走出房间时,拉蒙脸上落寞的神情;还有在拉蒙陈述索瑞尔神秘的恋情时话语中的声调,他就屏除了这个可能性。 为了公事?拉蒙显然手头非常拮据,于是不顾情面地断送了朋友的性命。他的“受够了”只是委婉的说法,其实酝酿很多随时随地都将爆发的不满?但是——等他拿到了那223英镑——不,当然,他事先并不知道会拿到这笔钱。这样有关纸袋的说词就说得通了.那些钱可以计他去买只期待已久的表。结果,他万万没有料到他竞从即将远行的朋友手上拿到223英镑。这点可能性很大。他坚持一定要去送行,后来——但他还有什么好吵的?如果他回头来刺杀索瑞尔,他大可不必引起他的注意。索瑞尔到底想要做什么?如果拉蒙说的都是真的,索瑞尔行为惟一的解释就是企图自杀。格兰特愈想愈确定索瑞尔的故事中惟一一道曙光就是把问题弄清楚,证实拉蒙有罪或者他——绝不可能——是清白的。等他回到伦敦之后,当务之急就是去做拉蒙提醒了他、他一时匆忙忘了去做的事——找到索瑞尔的行李。要是搜寻未果,他得再见伊芙雷太太一面。 无论如何他都要和她再碰一次面。 他看了已安静熟睡的拉蒙最后一眼,向尚未阖眼的便衣交代完最后一声,强迫自己入睡。虽然还是忧心忡忡,但已经胸有成竹。这件案子不会就这样无疾而终的。 第十五章 洗了一个热水澡,让氤氲的蒸气旋绕着他的脚趾,顺利逮到要犯的刑事人员藉此催眠自己放松心情后,格兰特返回苏格兰场去见他的长官。他一出现在顶头上司的面前,巴尔克就向他道贺。 “恭喜恭喜,格兰特!”他说,“这次干得漂亮。”他询问格兰特逮捕的过程——当然,格兰特是不可能将这些细节一併记入正式的报告中——格兰特将三天来在卡耳尼许的经歷巨细靡遗地向他禀报。总督察乐不可支。 “干得好!”他说,“这全是你的功劳。要是我,就没法在泥沼中冲锋陷阵,在这种时候你就是最正确的人选,格兰特。” “是,”格兰特毫无表情地回应。 “你没有让情感左右你吧?”巴尔克说,严肃的脸上露出一抹笑容。 “这只是运气好。另外,我还有个不好的消息。” “什么消息?” “我查出索瑞尔是真的要到美国去——起码,他已经订了一个舱位——我忘了他的行李还放在某处,等着我们去搜。” “我听不出来这算什么大不了的失误,你反正已经知道这个人是谁,还有他的朋友是谁。你想要找到更多的证据来定拉蒙的罪吗?” “跟拉蒙无关。是因为我忙着追拿拉蒙,忘了有关于行李的事。我想要对索瑞尔多做一些了解。老实说好了,” 他接着补充说,“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并不乐观。” 巴尔克的下巴差点掉下来,“发生了什么事?”他说,“这不是苏格兰场近年来办得最干净利落的案子吗?” “没错,但只是表面看起来是这样。如果你再追究不去,会看到更多的细节。” “你指的是什么?这件案子里的兇手不只一名?” 第56页 “不,我的意思是,有那么一点机会是:我们抓错了人。” 沉默半晌,巴尔克终于开口:“格兰特,我过去从来没见过你这么优柔寡断。你需要休个假。我不认为在荒野里疲于奔命对你有益,也许是跑步跑得你晕头转向。你鸡蛋里挑骨头的天赋这次不管用了。” 格兰特一时无言以对,“这里是他昨晚做的口供,”他把它交给巴尔克。在巴尔克阅读的时候,格兰特走到窗前,凝视阳光下的河水及油绿草坪,期望结果真的是他完成了任务,却又瞎操这个心。不论有没有被自己愚弄,等他的上司看完报告,他还是要亲自跑一趟滑铁卢看看他能带回来什么东西。 巴尔克“砰”的一声把笔录摔在桌上,格兰特急忙转身看巴尔克的反应。“这么一来,”巴尔克慎重地说,“我更想见见这位拉蒙先生。” “为什么?‘,格兰特问。 “因为我想见见这个让我们的格兰特探长伤透脑筋、并摆了探长一道的傢伙。我们正气凛然的格兰特!” “你吃了一惊吧,不是吗?”格兰特沮丧地说,“你一个字都不信吧?” “根本不信,”巴尔克高兴地说,“这种证据薄弱的故事我过去不知道听过多少遍了。不过,我相信要找到其他的证据定这个人的罪是有点棘手。他卯足了劲放手一搏——我只能这么说。” “换个角度看他的口供,你能想到拉蒙杀索瑞尔的合理解释吗?” “啧,啧,格兰特,我搞不清楚你在苏格兰场待了多少年了,你还在为这个罪证确凿的命案找最后的台阶下。 你真的该休假了,老弟。拉蒙杀了索瑞尔搞不好是因为索瑞尔惹毛了他。另外,我们警局里没有什么研究罪犯的心理状态、提供犯罪动机或类似这样的机构。所以,别老以为是自己的脑袋短路。用这些无懈可击的证据定他的罪,把他送进牢里,这就是我们现在该操心的。“ 格兰特一语不发地收拾他的报告准备离开,独自前往滑铁卢车站。 “听着,”巴尔克打破沉默说,“只是说说罢了——你相信拉蒙没有杀人吗?” “我没有找出他不这么做的理由,”格兰特说,“证据俱全。我说不出为什么我对这件事无法释怀,但是我已经无法改变这个事实了。” “这又是你引以自豪的直觉在作祟吗?”巴尔克说,回復他先前的态度。 格兰特这天上午没有比此刻更严肃的。“不能这么说。 只不过,我见过拉蒙,在他述说他的故事时,我跟他谈过,而你没有。“ “这就回到我刚开始所说的,”巴尔克提醒他,“拉蒙想要用他的故事博取你的同情,达到目的后……再让你洗脑,格兰特,一直到你逮着他的小辫子,证实他有罪。有直觉固然值得赞赏,我不否认你曾用你惊人的直觉破获过一两件案子,但那或多或少和之前的证据相吻合。这个案子和过去不同。” “这就是让我最不放心的地方。它已经告一段落了,为什么我没有为这个案子的告一段落感到高兴?什么才能让我释怀?一定有。我快要疯掉了,除非我能找出原因。 我觉得一定有某件事在哪里出错了。我亟欲查出的那件事要不就能锁定对拉蒙不利的证据,要不就证明他是无辜的.“ “好吧,好吧,”巴尔克笑容可掬地鼓励,“放手去做吧。目前为止你都做得不错,可以再多给自己几天时间玩玩。这个证据一定足以让我们在治安法庭上起诉他——或其他任何法庭。” 格兰特从和煦的阳光下穿过,亲赴滑铁卢车站,途中有一小朵颓丧的云跟随着他。他踩着温热的柏油马路一路走到拥有全伦敦最美也最素雅的冷色调拱形屋顶车站——它特别的名字带有结束和分离的意味——像个愁眉不展的恶兆矗立在他的面前。他得先获得当局的许可才能打开索瑞尔可能留下来的行李,他走到左边的行李间,一个十分感兴趣的工作人员说,“是的,长官,我知道那些行李。 已经放在这里两个星期了,就是这些。“他带着格兰特去看那些有问题的行李。两只磨旧了的大型行李箱。格兰特察觉上面没有贴上”鹿特丹一曼哈顿“轮船公司的标籤,如果索瑞尔要到南安普敦搭船出国,行李上应该会特别註明。行李箱原有的标籤上,每一个都有索瑞尔的字迹写着,”a.索瑞尔“,如此而已。悬着一丝焦急的心情,他用钥匙打开那些行李。他首先看到索瑞尔的护照和船票压在一件上衣底下。为什么索瑞尔要把这些东西留在这里?他怎么不把这些东西放在随身的皮夹里?护照和船票的旁边摆着轮船公司用来标示旅客行李的标籤。可能是有其他理由,索瑞尔在搭乘配合船期联运的火车之前,还会将行李箱打开,他准备到时再把标籤繫上。把船票和护照留在这里,会比放在皮夹里排队安全多了。 格兰特继续检查。没有其他的徵象表明索瑞尔不打算按原定计划出国。干净整齐的衣物更显示他以后要用到这些衣物。条理分明,每样东西都井然有序。可能需要用到的东西随手可以拿到,比较用不上的物品摆在底层。这挺不容易,从整理行李的方式看来,索瑞尔显然最近不准备将行李里的物品拿出来。里面没有任何文件、信件、照片。行李中只有一样醒目的东西吸引住格兰特的目光——准备出国的人身上并没有带任何的纪念品。于是他想起来了,在底层的两只鞋中间塞了——一小包快照。匆忙之际,它们仅被线捆着没有打结,格兰特拿起来看。半数以上都是乔瓦得.拉蒙的照片,独照或是与索瑞尔的合照,其他则是过去与军中袍泽的留影。这些照片中的女性除了伊芙雷太太之外,都是些当时与军队随行的志愿救护队员。格兰特失望得差点放声哀号——他解开绳线时抱着那么大的期待——他重新绑好那些快照,顺手放进自己的口袋里。志愿救护队虽然是个团队,但是就个别来说,每个都是女人,这一点可千万不得忽视。 第57页 就这么多!这些他从行李中找到的,在脑中悬念已久挥之不去的东西。既懊恼,又觉得大失所望,他开始按照他翻出的顺序将它们一样一样摆回去。当他要摺叠外套的时候,有样东西从口袋掉出来,滚落在行李间的地板上。 那是个小巧的蓝色丝绒盒子,一般珠宝店用来装他们卖的珍贵饰品的小盒子。没有一只猎犬的动作能像格兰特一样迅速截下在原地慢慢打转的盒子,没有一个打开丝绒盒盖的女孩心跳比格兰特跳得更剧烈。他用大拇指按了一下,盒盖弹开。深蓝色的衬里上有枚女人通常用来别在帽上的饰针。一枚用小颗珍珠镶成的饰针,样式简洁大方,十分漂亮。“m.r.”格兰特大声念出。玛格丽特·洛克莱。 在他的思绪还来不及将事实笼络在一起的时候,大脑已经抢先说出。他盯着饰针看了一会儿,将它放回丝绒的盒子里,盖上盒盖,归回原位。这是一条线索吗?这个姓名开头的字母是否故意指向这个频频介入这件案子的女人?索瑞尔被杀的时候,排在他的后面是这个女人:和索瑞尔订同天同船前往同一个国家舱位的,也是这个女人;现在,连在他行李中发现最有价值的饰针上,也有她姓名缩写。他重新检视那枚饰针。它看起来不像是大量贩卖的东西,盒上品牌亦非年轻的赌马经纪人这种穷小子常光顾得起的店。那是邦德街上一家声誉极高的名品店,饰物的卖价相当昂贵。他思忖着,从这整件事看起来,他最好立刻走一趟梅瑟思·伽利略暨斯汀珠宝店。他锁上行李箱,将饰针及快照放进口袋里,离开滑铁卢车站。登上巴士阶梯的时候,他记起拉蒙曾说过,索瑞尔给他的钱是用珠宝店饰品用的白色包装纸包起来的。拉蒙又得到一分。但是如果索瑞尔准备与玛格丽特·洛克莱偕行出国,为什么会把所有的钱都交给拉蒙?玛格丽特·洛克莱有她自己的钱,辛普森在报告时这么说,但是没有男人会愿意靠与他私奔的另一半过日子,更遑论他离开时还惦记着手头拮据的朋友。 梅瑟思.伽利略暨斯汀珠宝店是旧邦德大街上一家黑漆漆的小店,格兰特发现里面只有一名店员。格兰特尽快打开蓝色的盒子,店员认出了饰针。是他经手将饰针卖给一位顾客的。不,他们现在已经没有存货。索瑞尔先生当时是预订的,他是个金髮的年轻人。饰针一枚价值四十五英镑,全部付清——他查阅交易记录——6号,星期二。 那天索瑞尔打电话说要来拿,把钱付清,就直接带走饰针。没有,店员以前从来没有看过他。他仅对店员形容了一下他想要的款式,对价钱并无异议。 格兰特离开时还在沉思,但没有更进一步的答案。以索瑞尔的立场来想,他愿意为了小小饰品付四十五英镑来表达心中最深刻的爱恋。他尚未在要离去时将这份代表他热情的礼物送出,意味着他要等离开英国后才拿出来。它被藏在他的行李箱底。众所周知,他在美国没有朋友。然而——玛格丽特·洛克莱即将跟他搭同一艘船。这个女人!她脱不了干系的!她的介入,只会让原来顺理成章的事弄得一塌煳涂。在一片紊乱中,格兰特此刻相信确有其事。 将近午餐时间,他得先回苏格兰场,因为他正在等邮局方面的回音。14日(星期三)上午从布莱辛顿邮局寄出一封给航行中阿拉伯皇后号上的亚伯特·索瑞尔的电报,上面写着“很遗憾——乔。”电报应该已经寄达,与拉蒙说的一字不假,但也可能不是这样,电报可能还在大麻袋里等着送出去,如果没有特别声明,它也可能会送错地方。 “不要再说了!”格兰特大吼道。威廉斯在场,只得应和着,“是的,长官。” 现在该怎么办?他要见洛克莱太太,但不知道她究竟回家了没有。假如他上门按铃询问,她就会注意到他对她另有所图。不然再派辛普森去一次。洛克莱太太的事必须暂缓,他先去见伊芙雷太太好了。他对辛普森下达指令,吃完午餐后立即前往富汉街。 伊芙雷太太一开门看到他,并未露出害怕或扭捏不自在的神情。从她的眼神看来,强烈的敌意超过其他的情绪。他该从何对她说起呢?平日训练有素的警察在该旁敲侧击还是该单刀直入两者之间感到为难,无怪乎死者称她为马克白夫人。姑且对她一手主导拉蒙脱逃却未成功之事不计前嫌。阿谀谄媚只会引起她的反感。他心想,惟一能够让她合作的方法,就是告诉她真相。 她让他进门之后,他开门见山地说:“伊芙雷太太,我们已经逮捕到乔瓦得·拉蒙了,因为案子中某些证据无法说服我,所以,我并未将拉蒙的话视为谎报事实。能够让这件案子起死回生的条件就是,拉蒙说的话都是真的。 但是,陪审团不会相信。他的故事太薄弱,在法庭上提出来惟恐对他不利。我相信只要多获得一点线索就足以颠覆现在的情况——要不就能证实拉蒙的罪证有待商榷,要不就能让他无罪释放,所以我来见你。如果他是清白的,我会趁这个机会搜集更多的信息证明这一点,而不是强定他的罪。此外,我想向你询问一些细节。“ 她一言不发地看着他,想透过他话中的玄机了解他有何目的。 “我已经告诉你真相,”他说,“信或不信由你。我向你保证,我绝不是特别善待拉蒙才到这里来的。这件事攸关我个人职责上的尊严。其中若是有任何出错的可能性,我一定会穷追不捨,直到确定我没有抓错人。” 第58页 “你想知道什么?”她说,声音听起来像是举旗投降。 起码她愿意妥协。 “第一,索瑞尔通常都接到什么样的信,这些信是从哪里寄来的?” “他平常很少有信。他在这个圈子里没什么朋友。” “你曾看过有女人亲笔写信给他吗?” “有,偶尔。” “这些信从哪里寄出来的?” “伦敦吧,我想。” “字迹如何?” “字圆圆的,工整,有点大。” “你认识来信的那位女士吗?” “不认识。” “他是在是多久以前开始收到这些信的?” “嗯,好多年前!我记不得多久了。” “所以这些年来,你并不知道他在跟谁通信?” “不知道。” “曾有女人到这里来找他吗?” “没有。” “这种信常常有吗?” “嗯,不常!顶多六个礼拜一封,或者更频繁一点。” “拉蒙说索瑞尔对这种事遮遮掩掩的,是真的吗?” “不,不是遮遮掩掩,而是因为他很珍惜。我是说他相当珍惜他喜欢的东西。当他十分在意某件事情的时候——他就会紧紧地抱住它。你应该了解我的意思。” “他接到这些信的时候会不会看起来跟平常不太一样——感到很开心或什么的。” “没有,他一向不喜形于色。他是个很内敛的人,你知道的。” “告诉我,”格兰特说,拿出丝绒盒子,“你见过这个吗?”他当着她眼前打开盒子。 “m.r.,”她慢慢念出,就像格兰特看到时的反应一样。“没有,我从来没看过这玩意儿。这跟亚伯特有什么关系?” “这是在索瑞尔行李箱的外套口袋里发现的。” 她伸出粗糙的手把饰针从盒子里拿出来,好奇地盯着它瞧,再还给格兰特。 “你想得出索瑞尔有任何意图自杀的理由吗?” “不,我没办法。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他离开的一个礼拜前——离开这里——有人寄了一个小包裹给他。一直到他晚上回来才拆开。他那天晚上比乔瓦得早到家。” “你是说像这个盒子一样大小的包裹?” “不太一样,比这个稍大一点,用纸包着的。” 但梅瑟思.伽利略暨斯汀珠宝店的店员说索瑞尔是直接把饰针带走的,“你记得那是哪一天吗?” “我不敢保证,但我印象中是在他要走的前一个星期四。” 星期二,索瑞尔从珠宝店拿走一小包东西,星期四晚上又有人寄了一个小包裹到索瑞尔的住所,结论很清楚,这个女人拒绝接受索瑞尔的心意。 “包裹上的字迹看起来如何?” “邮寄地址是一道标籤,是用打字机打的。” “索瑞尔打开包裹的时候有什么反应?” “他打开的时候我不在场。” “那么,之后呢?” “没有,我不认为他会有什么反应。他太内向了。但是那之后他一直很静。” “我懂了。拉蒙是什么时候过来告诉你他出事了?” “星期六。” “你之前就已经知道队伍里的那个男人是索瑞尔吗?” “不知道。在星期四以前,报上对死者的描述不是很详尽,星期三的时候,我自然觉得亚伯特已经上船了。我知道乔会一直陪着他到最后一分钟,所以我并不担心。当我看到警方公布兇手的描述,我将两份报导一起拿出来看,才开始联想到。那时已经星期六了。” “你当时怎么想?” “我当时,就跟我现在想的一样,一定是哪里弄错了。” “你能告诉我当时拉蒙是怎么跟你说的?他已经跟我们做了自白。” 她迟疑了一下,才说:“我不认为事情有看起来那么糟,”向格兰特详述拉蒙当初对她说的话。故事的细枝末节都和拉蒙在南下的旅途中告诉他和那名便衣刑警的事相符。 “你难道没有发现他的话有些疑点?” “我不知道,我一向不会相信外国人说的话。”——格兰特想,她此刻的反应跟她的外甥女一样特别。“可是,我跟拉蒙都这么熟了。” “但你认识索瑞尔也有很长一段时间了,还不是不知道他这一生最重要的是什么。” “是的,但这就是亚伯特。长久以来他对什么都不闻不问。而乔会告诉我他的每一件事,包括他的恋情。” “谢谢你提供这么多资讯。”格兰特起身说,“假如你所说的没有一样对拉蒙派得上用场,最起码这些也不会加重他的罪状。你知道有什么理由会让索瑞尔打消赴美的念头吗?” “你是说,他打算去其他的地方?” “不,我是说假如他意图自杀,他去美国可能只是个苦心策划的障眼法。” “我倒不这么认为,我确定他是真的想去美国。” 第59页 格兰特再次谢谢她,随即返回苏格兰场。他从辛普森的回报得知洛克莱太太和她的妹妹还在东伯恩,没有交代什么时候要回来。 “洛克莱先生是否每天往返东伯恩?” 没有。从她们到东伯恩之后,洛克莱先生只去探访过她们一次,而且没有留下来过夜。 “你有没有问出他们都为什么事争吵?” 没有。女僕显然什么都不知道。从辛普森雀斑脸上神秘兮兮的窃笑看来,格兰特料想他肯定觉得探访洛克莱家的女僕比打听消息来得更有意思。他沉着脸遣开辛普森。 他得去一趟东伯恩见洛克莱太太——出其不意的造访。但是明天必须为拉蒙的案子出席治安法庭。这是十分正式的场合,他一定要出席。今天晚上已经没有时间按照计划赶到东伯恩突访洛克莱太太,再折返回伦敦。但是,如果这件案子明天很快就结束,他可以直接赶到那里去。但愿顶头上司没有叫他上法庭报告。那是例行的公事,但探访洛克莱太太不是——这是一场狩猎,胜算不定的机会,也是场赌局。他不怀好心地想亲眼目睹当他亮出镶珠饰针的时候。玛格丽特·洛克莱脸上的表情。 第十六章 高桥治安法庭位于一栋暮气沉沉的建筑里。壮观宏伟建筑下的腐败糅合着如医院里刻意消毒及矫饰过的愉快氛围。无聊的讲堂,闷不通风的空调管,丑陋不堪的会议室。格兰特太熟悉了,他没有一次踏进这里不摇头嘆气,不是为那些看不见的建筑腹板难过,而为自己得身处这种环境糟蹋一个早晨感到悲哀。待在高桥治安法庭的上午,让他觉得他的职业连狗都不如。这一整天下来,他的情绪直落谷底。他发现自己用乖僻的眼睛盯着警察当局在法庭上提出的各式分门别类的档案报告,盯着表面亲切和蔼实际却自以为是的法院推事,盯着旁听席上那些游手好闲的人。他意识到自己想作呕的心态。他环顾四周为了分散注意。短暂的冥想后,不舒服的感觉消失了,但他又为了要提出证词感到不快!从心里的深处吶喊着:“等一等!还有一些细节没有澄清。等我搞清楚再说。”然而,身为刑事警察局的探长.无懈可击的证据和上级的赞誉让他不能这么做。他不能现在提出他观察到的异状。他远远地观察着坐在法庭另一头负责替拉蒙辩护的律师。拉蒙在伦敦中央刑事法庭受审或在他没有机会胜诉的时候,需要的是一位更强有力的律师。但是有力人士要花上大把钞票,而且律师通常只是专家,不是慈善家。 草草审理完两件案子之后,拉蒙被带上法庭。他一脸病容,但十分镇静。他浅笑着感谢探长的出席。他的出现引起法庭旁听席上一阵骚动。媒体并未发布今天要审理这个案子的消息,在场的多是闲来无事的人或其他案子被告的亲朋好友。格兰特搜寻着伊芙雷太太的身影,她并不在场。拉蒙在庭上惟一的朋友似乎是付钱请来只顾自身利益的人。此外,格兰特出于个人兴趣多看了每张脸孔一眼。 他发现之前那些有用的资料,其实可以从法庭上这些感兴趣的人的表情上看出来。经过仔细观察下别无新发现,观众群那些脸上除了好奇之外,一无所有。他提出证词之后拿出丝绒盒子,看到法庭后面有人进来,这名后来者是迪摩小姐。迪摩小姐一个星期的假还没有休完,她曾在那次宿命的午茶上说,她每年一度的休假都是在牧师会馆度过。拉蒙坐下的时候,格兰特探长对于这个对男人毫未心软的女孩刮目相看,她相信犯罪是不可饶恕的,而她却提前结束假期,坐了五百英里火车赶来听证词。拉蒙背对着她,除非他是在出庭时故意巡视了一圈,不然他不可能知道她在场。她迎视格兰特的眼光,点头问候,态度落落大方。一身雅致的深色洋装和小巧的帽子,使她看起来是世上最完美、娴静、最有魅力的女人。她所表现出的仪态,像是一位正在找写作题材的作家。即便是当拉蒙被还押,带出法庭,她姣好的容貌依然不为所动。她们真的很像,姨妈和外甥女,格兰特自忖;这或许就是她们为什么对彼此没有好感的缘故。她起身要离去时,格兰特上前打招唿。 “你有什么要紧的事要办吗,迪摩小姐?能跟我共进午餐吗?” “我以为警察都是靠萃取牛肉精华的浓缩药丸或类似这样的东西过日子。他们真有时间好好坐下来吃顿饭吗?” “不仅这样,他们还吃得非常丰盛。来见识一下吧!” 她笑着跟着他走。 他带她到劳伦特餐厅。用完餐,她对他坦承自己改变了原定计划。“这一切发生之后,我没办法再待在卡耳尼许。”她说,“当我听到要他出庭应讯的时候,心里直发毛,所以我就来了。我这辈子从来就没有上过法庭,这不是个令人舒服的场面。” “在治安法庭上还算好,”他深表同意,“但等你看到更大型的审判过程——” “我希望不要——可是,我一定会去的。你这桩案子破得很漂亮,是吧?” “我的上级也是这么说。” “难道你自己不同意?”她很快地问。 “哦,是啊,确实如此。”他曾向伊芙雷太太坦承他还有一件事没有得到答案,但他没有必要四处宣扬。这个独立自主的女孩确实就是所谓的“四处”。 第60页 她很快将话题转到拉蒙身上,“他看起来很糟,”她的口气像个法官,用“糟”来表达专业常识。“他们要把他带回牢里吗?” “是的。”格兰特说,“他们会好好照顾他的。” “他们有没有可能会对他用刑?我要先警告你,以他现在的情况,是禁不起严刑拷打的。不管他的行为是不是真的这么恶劣,或他有没有承认人是他杀的。” “你不相信他真的做了?” “我认为不可能,但我很清楚我的想法不能改变事实。 我只希望他能获得公平对待。“ 格兰特注意到她颇识大体,接受了他在卡耳尼许告诉她拉蒙有罪的事实。 “所以,”她说,“你应该比我知道得多。过去三天来,我都没见到他。我喜欢他——这并不会加重他的罪,也不会澄清他的罪。而且,我宁愿失去理性也不要当一个白痴。” 格兰特静静聆听这段不像是女性会说的话。她重述她的问题。 “嗯,不会的,”他说,“这里不是美国。不管怎么样,他已经做了口供,正如你听见的,他不可能会再改变心意或编出另一套说词。” “他有其他的朋友吗?” “只有你的姨妈,伊芙雷太太。” “是谁出钱替他辩护?” 格兰特对她解释。 “那么他不会有什么好的律师。依我看,这就不怎么公平了——法律让有名的律师去打官司,没没无闻的律师就只能替一文不名的嫌犯辩护。” 格兰特莞尔,“他会被公平对待的,你别担心。只有警察才会在这个案子撞一头包。” “在你过去的经验里,曾碰过执法失误的案子吗?” “有,但不多。”格兰特大方地承认。“但那些都是张冠李戴的案子。这件案子不会有这种问题。” “不对。一定有的案子没有直接证据,但是有许多互不相干的事件被凑在一块儿,让它们看似是某种证据。就像是被面上的拼布。” 探究得到启发后,她的情绪激动到无法平復下来。格兰特向她保证,转开话题——他默不作声;脑中突然袭上一个念头。如果他一个人南下东伯恩,洛克莱太太肯定会因他的出现而提高警觉,怀疑他的诚意。但如果他偕同一名女士出现,会被认为他正在休假,缓和他出现可能造成的僵局,这样他就能完全解除洛克莱太太的心理防线。冒险要成功得仰赖——她对他的有备而来完全没有心理准备。 “听我说,”他说,“你今天下午有什么打算吗?” “没有。怎么样?” “你今天有没有日行一善?” “没有,我觉得自己今天很自私。” “那么,打起精神,下午充当一下我的表妹,跟我到东伯恩去,表妹的角色一直扮演到晚餐前,你觉得怎么样?” 她认真地看着他,“我不知道。你是要去追踪其他的可怜人吗?” “不尽然。我想,我是要弄清楚一件事情。” “我不知道,”她缓缓地说,“如果只是为了好玩,我会迫不及待要跟你去。但若是为了某件我不知道的事,而要去见个素未谋面的人——你觉得呢?” “我不能告诉你我去那里做什么,但是我向你保证你绝不会后悔这么做。你现在相信我了,要跟我去吗?” “但是,我为什么要相信你?”她狡黠地问。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承认,“警察跟一般人没两样,也会骗人,” “而且,比一般人更会耍心机。”她讽刺地接上他的话。 “去不去你自己决定。但是,你绝不会后悔走这一趟。 我对天发誓——警察从不打诳语,只是偶尔需要用点心机。“ 她被逗笑了,“这正是你的作风,对吧?”她爽朗地说。踌躇了一下,“好,我很乐意当你表妹和你一起去。 我的表哥们没几个长得这么帅的。“她揶揄的口气对格兰特来说太明显,以至于他无法消受这种恭维。 他们离开都市,横越遍地绿野的乡间到了海边,还好,一切顺利。格兰特放眼望去,为居然能看到英国东海岸唐斯高原上的景观展现在他的眼前而深感讶异。像是一个人蹑手蹑脚地熘进一间房间,屋主被突然出现在房内的人吓了一大跳。他从来没有觉得南海岸的旅程竟这么快就抵达了。车厢的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他进一步对她面授机宜。 “我将在东伯恩住下——不,我不能。我这身打扮不像——我们两个从伦敦来这里度过一个下午,然后,我们进去和两名因工作而认得我的女士寒暄。话题绕到帽檐饰针的时候,我要你把这个从你的提袋里拿出来,说这是你买来送给你姐姐的。对了,你的名字是爱莲诺·雷蒙,姐姐叫玛丽。就这样。到时把饰针放着,直到我开始调整我的领带。这个暗号代表我已经知道我想知道的事了。” “好的。对了,你的名字?” “亚伦。” “好,亚伦。我差点忘记问你的名字。说来好笑,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表哥叫什么……这个世界真是无奇不有,不是吗?看到那些太阳下的樱草花,再回想此刻深陷于苦难里的人们。” 第61页 “不要这样,尽说些傻话。想想几分钟后,我们就要看到令人愉快的空旷海滩。” “你曾去过旧维多利亚剧场吗?”她问。火车进站的时候,他们还欲罢不能地谈着《贝莉丝小姐》一剧的精彩绝妙。格兰特说:快过来,爱莲诺,“手臂握住她,像个等不及想玩沙滩上铲子的小男孩似的,把她从车厢里拖出来。 海滩,如格兰特所预料的,由于空旷怡人,遂成了南海岸最吸引人的避暑胜地。这里阳光普照,十分暖和,几群人躺在小圆石滩上做日光浴,像是被夏天游客群孤立的贵族。“我们先走步行道,回来的时候再沿着海滩走。”格兰特说:“这样的天气,她们可能会在海滩上晒太阳。” “她们要发了疯才会想离开唐斯。”她说,“我不在意多走一点路,但这样可能走到明天才走了四分之一。” “我认为在唐斯应该不至于这样。我敢说,我要去找的那位女士没法走太多路。” “她叫什么名字?” “我现在先卖个关子,到时我再跟你介绍。你假装从来没有听说过她,不知情会比较好。” 他们静静地沿着干净整齐的步行道走到哈利威尔。这里的每一样事物都清清爽爽的。井然有序,清爽怡人,是东伯恩的特色。就连海水也平静无波,显得有点特别。而滩头看起来也像是有意设在那儿,做为步行道的终点一般。他们走不到十分钟时,格兰特说,“我们现在到海滩上去吧。我确定,我们刚从那两名我要找的女士附近经过,她们就在圆石滩上。” 他们离开人行道,开始漫步踱回防波堤。不一会儿,他们就接近那两名斜倚在轻便摺叠躺椅上望着海的女人。 较孱弱的那位,蜷曲着身子背对着迪摩小姐和探长,正在看书。另一位用杂志、信纸和遮阳伞这些海滩午后随处可见的配备遮阳,她什么也没做,似乎是在闭目养神。当他们走到并排的椅子前,探长小心地把自己的眼光落在她们身上然后停住。 “怎么是你,洛克莱太太!”他说,“你是来这里休养的吗?多么怡人的天气!” 洛克莱太太,一抹吃惊的眼神闪过,热诚地回应他。 “你还记得我妹妹,莉布吉尔小姐?” 格兰特跟她握手说,“我想你没见过我的表妹——” 今天老天真是太厚待格兰特了。在他尚未解释自己来此的藉口前,莉布吉尔小姐懒洋洋但开心地说:“天哪!这不是丹缇·迪摩小姐!你好不好?” “你们认识?”格兰特问,觉得自己就像个睁开眼睛发现再走一步就会掉下万丈深渊的人。 “何止是认识!”莉布吉尔小姐说,“我得盲肠炎的时候住在圣米榭医院里,多亏丹缇·迪摩小姐每隔一段时间帮我翻身呢。我得当着她面称赞她,她做得非常好。玛格丽特,来跟迪摩小姐握手。这位是我姐姐,洛克莱太太。 谁想得到你竟然有个大名鼎鼎的表哥!“ “我猜你也是来这里休养的,探长?”洛克莱太太说。 “也可以这么说,”格兰特说,“我表妹休假,我刚破了一个案子,所以我们到这里来玩一天。” “下午茶时间还没到,坐下来跟我们一起聊聊天吧。 我好几年没看到丹缇了。“ “你一定很庆幸那个棘手的案子破案了,探长。”他们并排坐在圆石上的时候,洛克莱太太的妹妹提起。她说那桩命案对格兰特这一生来说不足为奇,却是她们碰到过的最可怕的事,但是探长对此略表不提。话题于是马上从命案聊到健康、餐厅、度假旅馆、美食和服装,就是不谈那件案子。 “我喜欢你帽上的饰针,”迪摩小姐漫不经心地对她的朋友说,“今天下午我除了帽子饰针之外什么都没办法想,因为我们刚才买了一枚饰针要送给我们另一位即将要结婚的表姐。你知道的——就像刚买了一件新的外套,看到别人的外套就仿佛视而不见。我还带着这枚饰针呢。”她并未改变她斜倚的坐姿,在皮包里搜寻,翻出它,拿出一个蓝色丝绒的小盒子。 “你们猜这里面是什么?”她打开盒子,将饰针拿到她们眼前。 “好漂亮哦!”莉布吉尔小姐说。洛克莱太太却不动声色。 “m.r,”她终于说。“为什么这缩写和我名字的缩写一样?你表姐叫什么名字?” “玛丽·雷蒙。” “这个名字听起来像传奇故事里那个假道学的女英雄。”莉布吉尔小姐说,“她个性真的是这样吗?” “不会,不太像,不过她是个平凡无趣的人呢。你喜欢这枚饰针吗?” “喜欢得不得了!”莉布吉尔小姐说。 “好漂亮!”她的姐姐说,“我可以看一下吗?”她将盒子托在掌心,左右仔细地看着饰针,然后把它还给迪摩小姐。“真是漂亮!”她又说了一遍。“教人爱不释手。你们是买现成的吗?” 格兰特轻摇头回復迪摩小姐求助的眼神。“不,我们是订做的。”她说。 “玛丽·雷蒙小姐是个幸运儿!如果她不喜欢这枚饰针,她的品位一定糟透了。” 第62页 “哦,如果她不喜欢,”格兰特说,“她也会善意地说她喜欢的,反正我们也不会知道。所有的女人都会说善意的谎言。” “虚情假意,”莉布吉尔小姐说,“可怜的人们。” “不是吗?你的社交生活其实是一长串的谎言。你觉得非常遗憾——你不在家——你本来可以去的,但是——你希望朋友在你家待久一点。你要不是向你的朋友们撒点小谎,就是骗你的僕人们。” “我会对我的朋友撒谎。”洛克莱太太说,“但我绝对不会骗我的僕人!” “你不会吗?”格兰特说,慢条斯理地转身面对她。低垂的帽檐盖住他的眼睛,慵懒的身体靠在椅背上,看到他的人几乎不可能相信格兰特探长此刻正在办案。“命案发生后你本来要前往美国的,不是吗?”她默默地点头。“那么,为什么你告诉你的女僕说你是去约克郡?” 洛克莱太太直挺挺地坐了起来,随即又跌进椅子里。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很确定自己从来没有告诉我的女僕说我要到约克郡去。我是说要到纽约。” 格兰特显然是抢先一步追问,“但是,她以为你说的是约克郡。”洛克莱太太才说,“你怎么知道?” “天底下没有警察不知道的事。”他说。 “天底下也没有你不做的事,对吧?”她忿怨难平地说,“你是不是跟安妮有什么瓜葛?我一点也不讶异你会怀疑是我杀了人。” “我没有这么想,”格兰特说,“警察对天底下的事都抱持怀疑的态度。” “那么,我是不是该感激你,你这种怀疑的态度比我的女僕罢工还恶劣。” 格兰特捕捉到迪摩小姐短檐帽下盯着他瞧的眼睛,她眼神亮着一种新的表情。他们的对话暴露出洛克莱太太涉嫌队伍命案,迪摩小姐不由胡思乱想起来。格兰特对她报以保证的微笑。 “她们认为我来意不善,”他说,“但是你至少该支持我,我可是为正义而活的。”她当然看得出来,她仔细想想,他朝这方面调查就是要替拉蒙洗清嫌疑。这个可能性得靠旁敲侧击来证实。 “我们回去喝下午茶吧!”莉布吉尔小姐说,“一起到我们的旅馆,还是我们去其他的地方坐坐,玛格丽特?我已经吃腻了那些缇鱼三明治和红醋栗蛋糕。” 格兰特提议去一家蛋糕非常有名的茶馆,帮着收拾洛克莱随意放置的私人物品。他这么做的同时,故意让那叠信纸掉落摊在沙上,纸张首页的信写了一半,刺眼的阳光下映人他眼帘的是洛克莱太太又大又圆的字迹。“对不起!”他说,重新把信纸和杂志堆叠在一起。 午茶在美食的功能上或许是成功的,但是在社交功能上,格兰特觉得极为失败。他三位同伴中的两位带着他无法视若无睹的不信任盯着他,第三位——莉布吉尔小媚——开心地假装不去注意她姐姐默认自己紧张时会发作的坏脾气。当他们互相道别,格兰特偕同他的女伴在逐渐消逝的日光中往车站走时,他说:“迪摩小姐,你真是个直爽的女人。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点。”她没有答话。回家的途中她十分安静,驱散了他原先不满的情绪。为什么这个女孩不信任他?她是不是觉得他是个怪物,正如她之前想的一样不择手段地利用她?他旁观者的部分一脸轻蔑的笑说:“你,一个警察,来恳求别人信任你吧!为什么,连权谋政客都比一名苏格兰场的警员来得讨人喜欢。” 每当格兰特内心交战的时候嘴就轻微地拧起来,今晚他的拧嘴十分明显。他发现困扰他的问题没有得到确切的答案。他甚至不知道洛克莱太太到底认不认得那枚饰针。 虽然他看到她的字迹,但这对结果没有帮助,字写得大又圆的女人占了极大的百分比。她看到饰针瞬间的停顿可能只是因为她看到令人不解的姓名缩写。她含煳的问题也可能全出自无心。从另一方面来说,她几乎没有特别令人起疑的地方。如果她真的跟命案有关联,那么,她铁定十分狡猾,丝毫不动声色。她在调查展开第一天他大意地排除她的嫌疑时,耍了他一次。没有任何事能防止她再次愚弄他,除非他找到对她极不利的事实让她百口莫辩。 “你觉得洛克莱太太怎么样?”他询问迪摩小姐的意见。车厢的隔间里只有一个乡巴佬和他的女孩。 “为什么?”她问,“这是聊聊天还是办案?” “我说,迪摩小姐,你对于跟我一起出现觉得很难堪吗?” “我不认为这样描述我的感觉十分贴切。”她说,“我并不会常觉得自己像个呆子,但是今晚的确是这样。”她挖苦的话刺痛了他。 “但是你没有必要这样,”他十分尴尬地说,“你做得很好,你的表现并不像你想像的那么差。我碰到了棘手的问题,所以找你帮我忙,只有这样。我需要一个女人的意见来协助我判断——一个公正无私的女性的意见。” “好吧,如果你真的需要我仗义直言的话,我认为那个女人很蠢。” “哦?你不觉得她狡猾,城府很深?” 第63页 “我不以为她城府有多深。” “你觉得她其实很肤浅?但是——”他斟酌着。 “你问我对她的感觉,我据实以告。我认为她是个肤浅的笨蛋。” “她妹妹呢?”格兰特问,即使这个问题对调查无关紧要。 “她不同,她是个有头脑有个性的人,虽然你可能不以为然。” “你说说看,洛克莱太太可能杀人吗?” “不,当然不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她没那种魄力,”迪摩小姐优雅地说。“她或者可以耐着性子犯下案子,但是不到一分钟全世界就都知道了,往后她活多久就会流传多久。” “你不认为她可能知道是谁干的,却刻意隐瞒事实?” “你是指谁杀了人的事实?” “是的。” 迪摩小姐坐着仔细地观察格兰特沉静的脸。火车暂停滑动,车站灯火通明的光线慢慢流过。“爱瑞吉!爱瑞吉!”脚夫喊着。脚步沉重地踏上空旷的月台。等不受欢迎的声音逐渐远离,火车重新开始前进,她才开口。 “我希望能看得出来你现在在想什么,”她绝望地说,“我是不是在一天之内,被你愚弄了两次?” “迪摩小姐,相信我,到目前为止我并不认为你做了什么愚蠢的行为,我愿意跟你打赌,虽然我从不这么做。” “洛克莱太太可能隐瞒真相,”她说,“但是,我告诉你,我认为她对命案三缄其口,这其中一定有与她息息相关的理由。就是这样。” 他不能肯定她说的最后四个字是指这是所有她能够告诉他的事,还是意味着他的追问到此结束。无论如何,她提供他另一个思索的方向,直到他们抵达维多利亚车站时,他都保持沉默。“你住在哪里?”他问,“该不是住医院里吧?” “不,我住在卡文迪许广场的会所里。” 他欲送她回去却遭到婉拒,于是他们在门口阶梯上说再见,她婉拒他共进晚餐的邀约。 “你的假期还有好几天,”他关心地说,“你想怎么过呢?” “首先,我会去看看我的姨妈。我得到一个结论就是,什么都知道的恶魔比什么都不知道的人来得不那么可怕。” 格兰特看到她牙齿上映着走廊的微光,离去时觉得自己过去几个钟头被人误解的痛苦已经减轻许多。 第十七章 格兰特终日郁郁寡欢。苏格兰场的人从未看见过他神情如此黯然。他甚至迁怒于老实的威廉斯,只是为了那张性情温和的粉红脸叫了他一声,吓了他一大跳。菲尔德太太不由分说地大肆抨击苏格兰人:他们的食物、他们的行事作风、他们的天气和他们的整个地方:孩子赌气般算完帐之后,还振振有词地对她丈夫说:“如果在乡下过四天就把他搞成现在这个样子,住一个月那还得了?”这是菲尔德太太看到格兰特拿出他突袭时身上那件污秽不堪的破斜纹呢裤后的小插曲,她毫不掩饰她的固执己见,格兰特以压抑自己纷扰思绪的克制力忍受着她。重返每天的例行事务,在处理拖欠的工作告一段落时,他停下来扪心自问。他究竟解开了什么?他遗漏了哪些可能探索的途径?他试着不再质问自己,试着接受刑事案件太完美了以至于不够真实的一般性说法,试着同意巴尔克说他太“敏感” 需要好好休个假的建议。然而这些都没有用。不对劲的感觉几分钟后又再度淹没了他,他停止凌虐自己。定罪的事实慢慢形成,侦查毫无成效。沉闷的几天过去了,他第一天还能重整心绪,两个星期以后,当他看到那具无名尸,重审这个案子的细节,情形却每况愈下。他到底漏失了哪一点?一把匕首能提供的线索极其有限——从个别事件下手又全无斩获。没有人声称他们见过或拥有那把匕首。从那把匕首仅能证实兇手手上有个伤疤——这项证据还得等更多的线索汇总之后才能定论。 一下这,一下那,一下又是有一搭没一搭的,但是它们全都在相互牵扯,保留各自在整个事件中的完整性。格兰特像之前一样全部放弃,满怀着信心,迷信般强烈而无理性地深信索瑞尔口袋里的珍珠饰针是这整个谜团的解答。它正对他们大声诉说它的故事,而他们却没有听到。 它和那把匕首现在并排在格兰特的桌上,有意无意间一直激发格兰特的联想。当威廉斯向他的上司做汇报时,他没事可做,从抽屉里将饰针和匕首拿出来,坐在那里神情恍惚地盯着它们。它们成了他崇拜的物神。这两者之间有某些关连性——它们是索瑞尔买来送给女人的礼物和置索瑞尔于死地的匕首。在把玩着桌上这两样东西时,他的感受强烈而清晰到如温暖阳光照在他手上。他自己的理性和其他感官大声嘲笑他的想法。饰针和这个案子有绝对的关系!乔瓦得·拉蒙和正在排队的索瑞尔起争执之后,用一把义大利小刀杀了索瑞尔——他的祖母是义大利人,他要不是继承了这把小刀,就可能是继承了使用这把小刀的遗志。他自编自导的戏是说他送索瑞尔离开英国后,留下了失业和一贫如洗的他。索瑞尔有钱去旅行,却没钱借给他。根据他的说法是,他根本不知道索瑞尔留了钱给他,直到谋杀发生两天后。珍珠饰针从何介入这个事件?珐瑯质握柄的银制匕首是这个案子里的主角——证物之王。它已被拍照、评述。成为英国家家户户茶余饭后嚼舌根的话题,浮雕把柄上的圣像上,有略微受损的痕迹。最后,从未在这件案子中曝光的珍珠饰针,安然地绽放着炽热的光亮,完完全全避开那些微不足道的理论。 第64页 这简直是荒谬到极点。格兰特不愿再看这个玩意儿一眼,他仍不停地来回踱步,仿如男人被妻子嘲弄的反应。 他试着“闭上眼睛”——他遇到麻烦时的一贯作风——甚至想一笑置之来分散他的注意力。曾有一度,他让自己埋头工作颇长一段时间。但是每当他再次睁开眼睛,还是会看见那枚饰针。这种事过去从来没发生过——当他再度睁开眼时,竟未看出案情的另一个新角度。他要找出这件案子最后的关键——生死攸关的关键——但它却不透露半点讯息,它就在那里等着他去解读,而他却不知道该怎么做。 假设,他想着,只是假设命案的兇手另有其人,非关队伍中的争执,这名兇手是个什么类型的人呢?不可能是那些离死者最近的人之一,没错。但是除了警察、门房和拉蒙之外,没有人插进队伍里。或者有这么一个人事后逃逸,却未引起注意?哈乌·乐高得先离去,拉蒙也离开了,那人混迹在队伍中未被发现——原因之一是队伍里的人都不管别人,再则他们只关心现场的命案。有没有可能还有另外一个人?他提醒自己,要这些目击者周围的人证实他们当时人在现场是个艰巨的工作。除了被英国人视为外国佬的哈乌·乐高得较受注目,其他的英国人对他而言不过是从事娱乐消遣的人,他们甚至说不出个概略数字,指出当时多少人站在他们的身边。另外一些人并不把它当作余兴节目,他们对左右两边的人不闻不问,全都是自扫门前雪的伦敦人和经常性排队的人。仍然有可能有某个人离开队伍,但是一时被人忽略了。倘若真是如此,现在有什么机会把他揪出来?又有什么可能的线索?饰针,另一个自己对他说,就是饰针!星期五,拉蒙再度被调上高桥治安法庭,正如格兰特所料,拉蒙的律师就拉蒙的供述提出辩护。格兰特原先指望他就实际问题辩护,但他显然主要是抗议拉蒙在还未审判前被定罪。格兰特意识到,只有提出拉蒙原打算为索瑞尔送行的事,这种可能才会被认同。法官说他并未从警方那里看到强有力的证据证实这一点。犯人显然是愿意但对提出声明又有所不安。但拉蒙的辩护律师指出,他当事人是在身心状况不佳的情况下做出这个重要的供述,他当时几乎还未从不适的脑震盪中恢復过来。他的健康情形还不适于…… 冗长而空泛的争议持续着,备受争议的两个人——格兰特和拉蒙——坐得有点厌倦,苦候这段滔滔不绝的对峙早点结束,他们可以脱身,一个回到自己的囚室,另一个重回他的工作及挥之不去的困扰。迪摩小姐再度出现在法庭的听众席上,对格兰特来说,这次她依旧优雅出众。探访过自己的姨妈后,似乎让她的态度产生逐渐软化的奇效,格兰特想起伊芙雷太太,觉得不可思议。返回苏格兰场途中,他想到:她姨妈对拉蒙的信任出自于自己既无道理可言、也没有逻辑可循的希望,而这个希望却赋予她非凡的魅力让她看起来容光焕发。格兰特敢说,她期待拉蒙最后被无罪释放,但如果他被判刑,她岂不是白费苦心?珍珠饰针!它在说话。谁曾经出人队伍里?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凝视着窗外。他抛开公务。他现在没有心思工作。他正视别人都未发掘的难题,这是个不充分的证据。巴尔克一定会嘲笑他!随便他,爱怎么笑就怎么笑吧。巴尔克的想像力就如嵌在地里的石头,而他,格兰特,在办案的时候,想像力永不虞匮乏。他该交棒了。这里至少有两个人会感激他——两个渴望着接他班的人。这种情况下,他不能再多想。 正当他找到答案从窗边转身回来,再次从抽屉里拿出饰针时,巴尔克进来打断了他。 他的上级说:“我听说,他们针对供述大作文章。” “是的。” “他们认为这么做有什么好处?” “不知道。我猜是为了当事人吧。他们知道我们可能用得上某些供述,我想。” “那么,就让他们去胡搅吧,”巴尔克说,“他们搞不出什么证据的。管他有没有供述,我们都已经可以举杯庆祝了。你还在为这件事烦心?” “没有,我已经放弃了。经过今天上午,我决定相信自己的所见所闻,而不是自己的感觉。” “太好了!”巴尔克说,“你拉到掌握自己想像力的那根缰绳了,格兰特,终有一天,你绝对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五年足以培养出一身本事,如果你能善于应用,它将会是你一大资产。”他对他下属和善地咧齿微笑。 一名巡警出现在门口,对格兰特说:“有位女士要见你,长官。” “是谁?” “她没有报姓名,但是她说她有十分重要的事。” “好的,带她进来。” 巴尔克移动身体作势要离开,旋念又退了回去。两个人在等待来访者进来的这段时间内都默不作声。巴尔克轻轻斜靠在格兰特的桌前,格兰特站在桌子后面。他的左手抚弄着放置饰针抽屉的把手。然后,门打开,巡警引导访客进入,重新正式禀告,“有位女士要见你,长官。” 是队伍里那位体态丰腴的女士。 “午安,华——勒思太太,”格兰特迟疑一下才记起她的姓。自从上次讯问过后,他就没再见过她。“有什么我能效劳的地方吗?” 第65页 “午安,探长,”她用挑衅的伦敦腔说,“我来是因为这件事已经扯得够离谱了。我杀了亚伯特·索瑞尔。如果能够的话,我不想让任何人被连累了。” “你——”格兰特说,欲言又止,他看着她油光满面的脸,珠子眼,黑色缎面合身外套和黑色缎面无边帽。 巴尔克注视着他的下属,看到他一脸困惑——真的,格兰特真该好好休个假了——他接手控制场面。“请坐,华——勒思太太,”他笑容可掬地说,“你对这个案子想得太多了,不是吗?”他找来一张椅子安顿她坐下,好像她正在请教他该如何治疗心绞痛。“此时实在不宜再替这桩命案雪上加霜。是什么让你认为你杀了索瑞尔?” “我不这么认为,”她口气尖锐地说,“我根本没有怀疑过这件事,我该怀疑吗?这可是个好差事呢!” “好吧,”巴尔克纵容地说,“我们来谈谈。我们怎么知道这个案子是你干的?” “你们怎么会知道?”她重复,“你在说什么?到目前为止,你对这件事一无所知,但是我现在告诉你后,你就明白了。” “然而,你要搞清楚,光凭你说人是你杀的,并没有理由让我们相信你的话。”巴尔克说。 “不相信我!”她说,她声音提高八度。“会有人明明没杀人却来自首说人是他杀的吗?” “嗯,常有的事。” 她意外安静地坐着,她明亮、无表情的深色眼睛倏忽从一人的身上扫到另一个人。巴尔克对仍在一旁不吭气的格兰特扬扬他滑稽的眉毛,但是格兰特几乎没注意到他。 他从着魔般静止不动的状态下突然松了一口气似的,从桌子后面出来,走近那名妇人。 “华勒思太太,”他说,“你可以把你的手套拿下来一会儿吗?” “总算现在有点理性了,”她说,当她褪下黑色棉质手套,“我知道你要找什么,不过它快要復原了。” 她把褪去手套的左手伸向他,在她第一只手指的内侧有一个突起的伤疤。格兰特释出一口长气。巴尔克走过来弯腰检查女人的手。 “但是,华勒思太太,”他说,“你为什么要杀索瑞尔?” “不为什么,”她说,“是我杀了他,这样就够了。” “我怕事实并非如此,”巴尔克说,“事实上,你手上那个小疤根本不能证明你和索瑞尔的死有什么关系。” “但是我告诉过你,是我杀了他!”她说,“你为什么不相信我?我用我丈夫从西班牙带回来的小刀杀了他。” “你是这么说的,但没有证据能证实你的话是真的。” 她满怀敌意地瞪着他们俩,“警察总是不会好好听别人在说什么,”她说,“要不是因为你逮捕了那名年轻人,我现在早打道回府了。我从来没见过这种白痴。我都已经自首了,你还要怎么样?” “嗯,还没完呢,”巴尔克说,此时格兰特还是一语不发。“在队伍里时,你排在索瑞尔的前面,请问你是怎么杀了他的?” “我本来不是排他前面的,我一直都排在他的后面直到队伍开始移动。之后,我捅了他一刀,没一会儿工夫,我就超到前面去紧紧挨着他,这就是他为什么没倒下去的原因。” 这个时候,巴尔克停止他彬彬有礼的态度,严厉地看着她,“索瑞尔是你什么人,你竟要用刀刺杀他?”他问。 “亚伯特·索瑞尔不是我什么人。他被杀了,我杀了他,明白没?就这样。” “你认识索瑞尔?” “是的。” “你认识他多久了?” 这个问题让她迟疑了一下,“有一阵子。” “他哪里得罪你了?” 她抿得死紧的嘴唇抿得更紧了。巴尔克无可奈何地看着她,格兰特看出他要改变策略。 “那么,华勒思太太,我很抱歉,”他说,仿佛是面试结束。“我们无法相信你的说辞,这一切看起来都是无稽之谈。你对这件事想得太多了。许多人都会这样,你知道,隔三岔五时都会有这种事发生,他们开始假想事情是他们干的。你现在最好回家去,不要再去想这件事了。” 当巴尔剋期许着她会离开时,她脸上浮现出怯生生的惊慌,然后她机灵的眼睛瞥向格兰特,审视着他,“我不知道你是谁,”她对巴尔克说,“但是格兰特探长一定相信我的话。” “这位是警察局的总督察巴尔克先生,”格兰特说,“我的长官。你必须把详尽的经过告诉总督察,华勒思太太,这样他才会相信你。” 她断然拒绝。在她恢復镇定之前,巴尔克说:“你为什么要杀索瑞尔?除非你说出一个恰当的理由,不然我们不会相信你的。除了那个小小的伤疤,没有任何线索显示你涉及命案。我猜,就是这个小伤疤让你胡思乱想的吧,是吧?” “不是它!”她说,“你是不是以为我疯了?告诉你,我没疯。我好得很,我会一五一十地告诉你我是怎么杀了他的。这样行吧?” 第66页 “嗯,当然不够,你可以随随便便捏造出一套杀人的说辞,但我们要的是证据。” “那好,刀子的刀鞘现在就在我家里,”她得意地说,“这就是你要的证据。” “但我怕这个证据不够充分,”巴尔克说,佯装十分遗憾的样子,“任何一个人的家里都可能放把刀鞘。在我们开始相信你的说辞前,你得先告诉我们你杀索瑞尔的理由。” “好吧,”过了半晌,她沉着脸说,“如果一定得说。 我杀他是因为他想要射杀我的罗丝。“ “谁是罗丝?” “我女儿。” “他为什么要射杀你女儿?” “因为她拒绝接受他的感情。” “你的女儿跟他同居吗?” “没有。” “也许你等一下可以把她的住址留给我们。” “没办法,你拿不到她的住址。她人在国外。” “但是如果她人在国外,索瑞尔如何能伤得了她?” “我杀亚伯特·索瑞尔的时候,她还没有出国。” “然后——”巴尔克才一开口就被格兰特打断。 “华勒思太太,”他慢条斯理地说,“蕾伊·麦克白是不是就是你的女儿?” 妇人那庞大的身躯以惊人的速度立刻从椅子上弹起来,她紧抿的唇突然松懈下来,喉咙里强挤出含煳不清的声音。 “请坐,”格兰特亲切地说,把她按回她的椅子上,“坐下来,把事情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我们,不用急。” “你怎么知道的?”她问,当她慢慢恢復镇定,“你怎么会知道?” 格兰特略过这个问题。“是什么让你认为索瑞尔企图要伤害你的女儿?” “因为有一天,我在街上遇到他。我已经好多年没看到他了,于是我告诉他有关罗丝即将赴美的消息。然后他说:‘我也是’。我觉得听起来不太舒服,因为我知道他过去一直对罗丝纠缠不清。他很诡异的对我笑笑说:‘不管怎么说,还不是很确定。我们要不就是一起去,要不就都不去。’然后我说:‘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罗丝一定会去美国。她已经跟别人签了约,不能毁约。’他说:‘她和我有约在先,你觉得她也会信守诺言吗?’我要他别痴人说梦,少男少女时幼稚的恋情是很快就被遗忘的。他又跟我笑笑,诡异得令人有点毛骨悚然,然后他说:‘不管她到哪里,我们都不会分开的。’他说完就走了。” “是什么时候的事?”格兰特问。 “距今三个礼拜了——在我杀了他的前一个星期五。” 索瑞尔从伊芙雷太太那里收到小包裹的隔天。“很好,继续。” “我回到家之后,一直惦记着这件事。他的脸在我眼前挥之不去。尽管看上去很开心,但让人感觉到一股不舒服的阴沉,于是,我确定他会做出对罗丝不利的事。” “你的女儿和他互许过婚约吗?” “他是这么说。但那只是少男少女之间的恋情。他们从小就认识对方了。当然,罗丝现在不会想嫁给他。” “很好,继续。” “我猜他惟有到剧院时才会见到罗丝。所以,我特地到剧院去告诉罗丝这件事——我和她平日并不常见面——但她似乎不以为然。她只说:‘嗯,亚伯特总是说说就算了,不管怎么样,我不想再见到他了。’她还有其他太多的事情要烦心,所以她觉得没什么好挂虑的。但是我把它当真,我告诉你。那晚我到了那里,站在街的对角,看着人群开始排队。但是他还没有到。星期六下午那场演出我曾去过那里,晚上又去一趟,但是他都没有出现。星期一晚上,星期二下午,终于在星期二晚上我看到他独自前来。我走过去,排在他的后面靠在门的凹洞里。没多久,我看到他外套右边的口袋鼓鼓的,我碰到它,硬邦邦的。 我很肯定那就是他要用来杀罗丝的左轮手枪。所以,我等着队伍开始移动,人群拥挤,正如我所说,用刀子刺他。 他没有吭声。他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像我刚刚说的,我赶紧趁机挤到前面去。“ “索瑞尔是独自一人吗?” “是的。” “谁当时排在他的旁边?” “原先是一个深色皮肤的年轻绅士,长得很帅。后来另一个人插过来跟亚伯特说话,把那位年轻绅士往后推到我的前面。” “当时谁排在你的后面?” “在讯问时提供证据的那位小姐和先生。” “罗丝怎么会是你的女儿呢?” “你知道,我的丈夫是船员——这就是我为什么会有那把西班牙的小刀——他买了很多东西给我,他总是这样。但是当罗丝还小的时候,他意外溺水身亡,他嫁给马克汉家的姐姐生活比较优裕,便提议带她回去把她当成自己的孩子抚养长大,因为他们没有一儿半女。所以,我让她跟他们去。他们把她教养成一个端庄高贵的女人,我得承认。我的罗丝现在是个真正的淑女。我在外面打了几年的零工,自从罗丝赚了钱,她拿他们所谓的养老年金给我,我才能过上现在的生活。” 第67页 “你女儿是怎么认识索瑞尔的?” “抚养亚伯特长大的姨妈住在马克汉家隔壁,亚伯特和罗丝上同一所学校,当然,他们那时非常要好。后来,姨妈在亚伯特战时服役期间过世了。” “所以,他们在战后私订终生,对吧?” “他们不是你所称的‘订婚’,只是彼此口头上的承诺。罗丝在《绿色遮阳伞》巡迴演出的时候,只要她在城里或在附近,他们还会常常碰面。” “但是索瑞尔十分看重他的誓言?” “嗯,没错。她有时会让他到后台去看她,我不以为她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故意赶他走,你明白吗?我想她是慢慢疏离他的。我对这个经过了解得并不清楚。我很少去看罗丝,不是因为她对我不好,而是这对她不公平。她不要像我这样的老女人跟在身边,她得跟议员和上流社会密切交往。” “你为什么当时不报警,告诉警方说索瑞尔恐吓你女儿?” “我曾经想过,然后我又想,首先,我并没有证据。 就凭你们今天对待我的态度,我可以说我当时的考虑一点儿都没有错。其次,就算警察把他监禁在牢里,他们不可能会关他一辈子。等他出去他照样可以这么做,我又不可能寸步不离地监视着他。所以我想到一个最佳的解决方法,就是杀了他,一劳永逸。我有把小刀,我自认这是个不错的工具,反正我又不会使用手枪或其他的武器。“ “告诉我,华勒思太太,你的女儿曾经见过那把匕首吗?” “没有。” “你确定?再想想看。” “是的,她见过。我没有对你说实话。当她大一点的时候,学校毕业前,他们在演出莎士比亚的戏剧时用过这把刀。我忘了那出戏叫做什么。” “《马克白》?”格兰特提议。 “对,就是这齣戏。她饰演一个女中豪杰。她的演出总是令人赞不绝口,你知道。即使是她还是小不点的时候,就已经是学校剧团里的小仙女。她的每一场演出我都会去看。当他们要演出《马克白》时,我把这把她父亲从西班牙买回来的匕首借给她。讨个吉利嘛,你了解。演出结束后,她就把匕首还给我了。但是好运一直跟着她,她从此一帆风顺。好运让她在巡迴演出的时候被女王召见,并把她推荐给巴龙,巴龙才给她试演的机会。她的艺名就是这么来的——蕾伊·麦克白。她一直能歌善舞,他说为什么不干脆称她为,”众所瞩目!“。于是罗丝就以此当做她的艺名,这个名字的缩写和她的原名一样——至少,和她养父母给她的名字一致。” 沉默了好一段时间。迟迟未发一语的巴尔克和一时无话可说的格兰特,两个人都不作声。红着脸的胖女人完全如释重负。“有一件事你必须谨记在心,”她说,“罗丝的本名不能泄漏出去。不准你们再提到罗丝一个字。你们可以说我杀他,是因为他恐吓我已经出国的女儿。” “我很抱歉,华勒思太太,我对此不抱任何希望,麦克白小姐的名字势必会曝光。” “绝对不行!”她说,“绝对不行!如果她被牵扯进来,她的一切就毁了。想想看那些丑闻和闲话。以你们的聪明一定有办法避免这种事?” “我恐怕爱莫能助,华勒思太太。我们尽力而为,但如你所言属实,就不太可能了。” “嗯,”她想到自己之前激动的情绪,令人意外地镇静说:“我不能预料这会对罗丝造成多大的影响,罗丝是当前英国最红的女演员,她的地位已经屹立不摇该不至于会受波及。你们最好在她从美国回来前羁押我吧。” “现在谈羁押还言之过早,”巴尔克强笑着说,“你身上带着你家的钥匙吗?” “是的,你要做什么?” “如果你把钥匙交给我,我将派人查出你说的刀鞘一事是真的。他要到哪里才能找到刀鞘?” “橱柜抽屉里,左边最上面抽屉的底层,一个装着香水瓶的盒子里。” 巴尔克唤来一名探员,把钥匙交给他并下达指令。 “你拿到它之后,就会知道自己漏了什么。”华勒思太太刻薄地对探员说。 探员离去后,格兰特把一张纸从桌上推到她前面,拔开钢笔,“可以留下你的姓名住址吗?”他说。 她用左手拿起那只笔,颇吃力地写下姓名住址。 “你还记得我在第一次讯问你之前的事?” “记得。” “你那时不是左撇子。” “我可以用两只手做所有的事,有人是怎么称唿它的,我忘了。但当我特别要做一件事的时候,用的是左手。罗丝,也是左撇子。我父亲也一样。” “你为什么不早来告诉我们这番话呢?” “我没想到除我之外,你们居然会抓到别人。当我看到报上报导警方漂亮地破获了这件案子,就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然后今天我去法庭,想看他一眼。”今天在法庭听证的时候,格兰特竞没有看到她!“虽然他长得像外国人,但他不是。而且,他看起来病得不轻。所以,我回家之后,决定亲自出面澄清一切。” 第68页 “我懂了,”格兰特说,对着他的上司扬扬眉毛,总督察传唤一名探员进来,“带华勒思太太到隔壁房间休息一下,你陪着她。如果你需要什么的话,只管告诉辛普森。 华勒思太太,请。“她的黑色紧身丝缎身影消失在掩上的门后。 第十八章 一阵静默之后,巴尔克说:“我再也不会奚落你天赋异禀的直觉了,格兰特。你看她是不是疯了?” “如果过于合乎逻辑才算疯了,然而她是。”格兰特说。 “而且,她似乎对整件事都没有感受——无论是对她自己,或是对索瑞尔。” “的确如此,也许她是在妄想。” “难道可能有一点机会是真的?依我看来,这远比拉蒙的说词还不可信。” “哦,没错,你说得对。”格兰特说,“你会觉得奇怪一点也不为过,是因为你不像我,与这个案子朝夕相处。 这整件案子陷入了僵局——索瑞尔的自杀,赠与拉蒙的钱,预定邮轮的舱位,饰针。我蠢到没有看出来饰针上的缩写也可能是r.m.(蕾伊·麦克白),执意认为那个女人是洛克莱太太。要是华勒思太太没有出面自首,饰针上的缩写对我根本没有多大的助益。就算如此,我早应该想到这件事跟蕾伊·麦克白有关。 调查展开的第一天,我到沃芬顿跟守门的管理员聊了一下,我碰到蕾伊小姐,她邀我一块喝茶。喝完茶后,我跟她形容那把匕首——当天晚报上报导的细节,她似乎对我认定她曾经见过那把匕首的推断感到非常讶异。但当时没办法在她不愿意的情况下,要她解释清楚,所以这个疑点一直存在我脑中。这个案子从头到尾没有一件事跟她扯上关系,直到刚才——索瑞尔一定是在听到她要去美国后,才决定要与她同行的。可怜的傢伙!她是世间绝无仅有的蕾伊·麦克白,是个超级巨星,但他仍然对曾是罗丝·马克汉的她无法忘情。这于是造成了他的悲剧。她,当然,毫不为此所动。蕾伊·麦克白已经很久不曾想起她曾经叫做罗丝·马克汉。 我猜,当她把他买来送她的饰针退还给他时,就明白表示他们之间是没有可能的,但这已经无济于事。饰针对于蕾伊·麦克白不再具有任何意义。他执意要前往美国,直到星期二晚上,他收到伊芙雷太太说的那个包裹。包裹里装的就是那只饰针,他的心碎了。她说不定还附上她和雷辛结婚的邀请函,这些就是我知道的。你料到他原本要跟她搭乘同一艘邮轮离开吗?索瑞尔一定是在心中盘算着到时他杀了她后,自己饮弹自尽。沃芬顿剧院的舞台并不是用左轮射击最理想的地方,但我猜他打算在落幕后再引起骚动。不久前我曾在圆形剧场最后一晚演出时,观察过交响乐团后座的观众席。或者他是想在演出结束后她离开时下手吧,我不知道。他傍晚下手会更容易些——他和拉蒙在街上打发时间的时候——但他没有。我不以为他想让他的朋友知道他有这种他们一辈子也碰不到的境遇。你也看到,他试着让一切顺理成章,以至于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他在赴美途中。证明这种说法的线索不够充分。不论是伊芙雷太太还是拉蒙,都不会把杀了蕾伊·麦克白的这名身份不详的兇手跟他们认为已经上了阿拉伯皇后号的人联想在一起。他可能忘了曾在街上碰到华勒思太太,或者是没料到他心里的念头被她察觉。他想着某件事时,被她机敏地看出他的意图。当然,她有迹可循——因为她认得蕾伊。而且她是惟一能够把索瑞尔跟蕾伊扯在一起的人。蕾伊·麦克白不会跟他到任何地方去。他打算做得更漂亮一点,把他的钱送给他的朋友,再三告诫拉蒙星期四前不要打开纸袋。你猜,索瑞尔认为这是个机会,他是要他的朋友永远不知道他遭遇过什么事,还是他不在乎他们隔多久之后才会发现他所做的事?“ “我不知道!”巴尔克说,“我不认为他当时的神智有这么清楚。” “那你就错了,”格兰特说,深思着,“我不认为索瑞尔是会盲目行事的人。正如拉蒙对他的了解——他会花很长的时间深思熟虑,然后确实实践他想要做的事。他惟一忽略的人就是华勒思太太——你得同意,她不是那种你期待会在理智群众边缘找到的人。索瑞尔并非恶棍,虽然最后仍作势让人以为他真的要去美国,他行李整理得无懈可击——同一天内拉蒙也在打包,可能一直在房间里进进出出的。他没带任何蕾伊·麦克白的信件或照片。当他对进行的计划准备就绪之后,必须把一切销毁。只除了一样,他忘了饰针,它从他外套口袋里掉了出来。” “你认为蕾伊·麦克白会被这件事牵连吗?” “不,我不这么认为。” “为什么不?” “因为蕾伊·麦克白是这个年代里最懂得顾及自身利益的人。她或者从我的描述中记起这把匕首,但是她没有理由把被杀的人跟索瑞尔联想在一起,更遑论是她的生母也被扯进这个事件里,苏格兰场直到星期一才查出索瑞尔的身份,她那时已经动身前往美国了。如果她知道——虽然不一定——死者就是索瑞尔,我会非常讶异。我不以为她除了娱乐新闻外还会看报纸,美国那里对队伍命案也不会有什么兴趣。” 第69页 “结果有个晴天霹雳的消息等着她。”巴尔克怜悯的地说。 “还有,”格兰特毫无表情地说:“至少还有个好消息在等着拉蒙,我衷心为他高兴。我在这桩案子里犯了一个相当愚蠢的错误。但是现在,我比从泻湖把他拖上船时还开心。” “你真是太了不起了,格兰特!我乐得简直要和庞其一样手舞足蹈了。(punch,指由木偶punch和妻子jcdy为主角的傀儡戏,在假日的市集里上演。——译者注)我是说真的。如果你被警局炒鱿鱼,你可以靠你的预知能力维生,随便做点什么事,一次赚个五先令。” “这样你就可以出其不意地恐吓勒索我?‘给我一英镑,不然就被警察捕!’不,我不能料中每一件事。毕竟,在人类的关系里,你得自行做决定,撇开眼前的证据,想想这个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那晚在火车上,我并未对自己坦白,但我相信拉蒙的陈述都是实情。” “这还真是怪事一桩,”巴尔克说,“——我活到这把年纪,这是我见过的最离奇的事。”他从之前靠着的桌子上抬起身体,“莫林回来以后,告诉我一声。如果他拿到刀鞘,那么我们就要准备接受这个故事。拉蒙明天会再度被拘提,是吧?我们到时把她带上法庭。”他留下格兰特独自一人。 格兰特不自觉地继续巴尔克进来打断他前他正要做的事。他打开办公桌抽屉的锁,拿出匕首和饰针。意念和行动虽只有一线之隔,结果却是天壤之别!他应该像撇开令他失望的象徵物一样,把这团纠缠他已久如今真相大白的谜全部抛弃。他弄清楚后,觉得这其实再简单不过。现在他总算明白了!要是华勒思太太没有出现的话……他甩开这个念头。为了这场由欲伸张正义的女人引发的意外——即使她的行为颇愚蠢,他几乎快被不安压得透不过气,破案成就归于苏格兰场探长,证据完全一致。他因而保全了自己的声誉。 证据很明显地都集中在——争执、左撇子、伤口。他们追缉的人曾和索瑞尔发生争执,他是左撇子,拇指上有伤疤。这难道不够好?结果很无聊——就像迪摩小姐的被单一样。兇手是名妇人,双手皆灵巧,手指上有个伤口。 他刚好被一名女士见义勇为的行径拯救了。 他的思绪回到那段错得离谱的调查过程;追查索瑞尔的身份:诺丁汉,信实兄弟的年轻职员;尤达尔先生,旅馆的女服务生,这些人都想起他们感到最有意思的事,从人的角度把发生过的事连结起来。拥有一张俊俏面孔、机智的哈乌·乐高得,完整地形容出拉蒙的相貌。丹尼·米勒。《你难道不知道?》的最后一晚演出。和司妥威皮特一起突袭索瑞尔办公室。骑师拉赛,林野阴郁湿冷的一天。 伊芙雷太太。突访北方。卡耳尼许——沉默寡言的德莱斯戴尔和牧师会馆的下午茶。有主见又独立的迪摩小姐。他最初的疑虑最后因拉蒙的供述而开花结果。饰针。直到现在——两样闪闪发亮的东西摆在他桌前,匕首衬着傍晚的天光,珍珠闪现蕾伊·麦克白那抹着名的似笑非笑的笑容。 他不认为梅瑟思·伽利略暨斯汀珠宝店做得出比这个更好的饰品。仔细端详它,他记得他口中曾念出m.r.,洛克莱太太和伊芙雷太太也是这么念的。 思绪回到华勒思太太身上。她是个心智完全正常的人吗?他的答案是否定的:从医学的观点来看,神智清楚得靠一些奇怪的标准评定。难以预测专家会怎么看待她,这反正不关他的事。他的责任已了。报章杂志将会不留情面地大肆抨击警方贸然採取逮捕行动,对他来说这根本无关痛痒。苏格兰场的人都心知肚明,他在警界的声誉绝不会因此受损。他会到斯塔克桥去钓个鱼,说不定重回卡耳尼许?德莱斯戴尔曾非常热络地邀约他,芬莱泻湖此时到处是肥美的鲑鱼。但他不知怎么总是会想起瞬间万变的棕色河水和黑暗乡间令人生厌的那一刻。混乱、懊恼和重挫:他再也不要这些。他要一片同母牛般温驯、让人放松、心情愉悦的天空。他要到汉普郡去。那里天气正暖,万一他厌倦了宁静的海水,丹柏瑞还有马和草坪。 莫林叩门,走进来将刀鞘放在格兰特的桌上,“是在她说的地方找到的。这是房子的钥匙。” “谢谢你,莫林。”格兰特说。他把匕首套人刀鞘里,带着它去见巴尔克。没错,他可以去汉普郡了。也许改天,他会再回卡耳尼许一趟。 医师宣称华勒思太太神智清楚能够自行申辩,她将于这个月在欧贝礼接受审判。格兰特认为她会被无罪释放,我则相信格兰特的直觉。他说,不成文的法令在这个国家是不会被废除的,但英国的陪审团一向不如法国那么有人性。在他们亲耳听到华勒思太太——这场犯罪竞赛中最富盛名的卫冕者——口中说出的故事,他们将会喜极而泣,豁免她的罪。 “我说,”我对他说,“这的确是桩奇特的案子,怪就怪在里面竟然没有半个反派角色。” “果真没有!”格兰特拧嘴说。 那么,究竟有没有呢?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