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着鸡崽穿越了》 第1页 附:【本作品来自网际网路及出版图书,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穿越重生] 《扛着鸡崽穿越了》 作者:群华溪【完结】 文案: 文琪在养鸡场帮朋友代班,正扛着一筐鸡崽呢,就穿越到了一个山洞里。她养着一群鸡,两只小狼,把山洞慢慢改造成家的样子,这个山洞的主人却回来了…… 被郑宇带去青阳村之后,所有人都把她当成了这个时空的文琪,她不得已占据了那个女孩的一切,在愧疚中,文琪慢慢发现了一个秘密。 小剧场: 郑宇服役归来,第一件事就是上山打猎,弄点肉吃,可谁能告诉他,这被打扮的“花里花俏”的山洞,还有几个大鸡圈、一个大狗窝……这些是怎么回事啊?! 文琪远远看到他走进山洞之后:卧槽,我的山洞、我的鸡、我的存粮! 郑宇无奈地看着哭成傻子的文琪:这是我的山洞——算了,你用吧。 註:穿越种田文(架空时代),请勿考据,谢谢。 内容标籤: 天作之合 异世大陆 穿越时空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文琪,郑宇 ┃ 配角: ┃ 其它:穿越,种田 ================= ☆、第1章 穿越到山洞里 这是一个山洞的内部。 清冷的光笼罩着一切,山洞内部一角显出一个大框子,框里一团一团的嫩黄色相互簇拥着,“叽叽”不停的声音透着一点不安。 文琪双手扛着这框小鸡,满脸懵逼。 时间回到一天之前。 文琪正在市场上物色种子,结果接到了好友电话,被拜託代班半天。 好友是在现代化养鸡场工作的,文琪大学实习期也去观摩过,只是她更喜欢种植,最后就没有留在那里。 因为她对里面比较了解,所以被好友拜託后,二话不说就应下了。 反正只去半天,文琪这样想着,把买来种着玩的种子塞进口袋里,就直接去接了好友的班。 这一接班就出事了。 在现代化养鸡场里,鸡的一生,从孵蛋到鸡长大、生蛋,整个过程几乎都是全自动的,只有注射疫苗和检验、运输环节是人工。 文琪要做的事情,就是在打好疫苗的小鸡装满二十筐之后,推着它们,把它们倒进饲养笼。 整个过程的力气活只有一瞬间,那就是文琪抬起一筐小鸡,然后把它们倒进笼子里。 文琪推着一车鸡仔,确定笼子编号跟框子上一致后,就抬起大框子,要把小鸡倒进去。只是在倾斜框子前一刻,她眼前一黑,等一晃眼回过神来,她已经身处莫名其妙的山洞中了。 堪称史上最无辜、最不走心的穿越。 小鸡们都是刚破壳不久,堪堪能站稳。只是它们从出生到现在,还没吃上一点点东西,加上周围环境的微妙变化,让它们一直在不安分地叫着。 “我这是穿越了?”文琪把大框子放到地上,好奇又害怕地看着这个山洞。这会她才注意到,山洞顶端好像被人处理过,阳光可以透过两个方向的洞口斜射进来,而光射下来的位置是一个小水坑,大约两个澡盆大,水面把光反射在洞里,使洞里能够正常事物。 山洞里还有一个不太平的石台,上面铺了稻草,还有一个很大的包裹在上面,可见这里是有人住的。 意识到有人住在这里之后,文琪有点慌张。 毕竟现在是什么时代、还在不在地球上,她都完全不知道。晋江上的穿越小说那么多,八成都是穿到架空世界了。 “穿到树林里也比直接进人家家里好啊!”文琪内心忐忑不安,但她知道自己必须了解一下外面的情况,于是小心翼翼地走出了山洞。 这里正是春季,洞外还有些积雪未化,但树木的枝丫上已经可见一些绿色了。 文琪想开口喊一喊,但声音到了喉头,又被她及时止住了。在见到本土人们之前,她还是给自己多一点时间来了解这里吧。 在周围转了几圈之后,文琪一边搓手暖和自己,一边分析着有用的信息。 她从小就不是很聪明,但是她能把福利院里其他孩子都比下去,顺顺噹噹地大学毕业,又顺顺噹噹地找到了稳定工作,靠的就是自己的努力坚持、和较强的分析能力。 “洞里是有人住过,但是现在正是化雪的时候,山里到处都是积雪、冰冻和泥泞,但我走几圈,都没有别人的脚印,说明最近一段时间并没有人来过。” 现在刚好是冬天过去,也许这山洞是猎人的临时居所,所以冬天才会被闲置了。 文琪心往下落了一些,在雪完全化掉之前,都不是适合打猎的时候,她暂时不用面对本土人了。 回到山洞里,文琪小心地拆开了稻草上那包东西。在她靠近后,才发现这稻草已经很脆弱了,不像是只过了一个冬天的感觉。 放在稻草上的包裹是被褥一类的东西,大概是为了防潮防灰,最外层裹着的是一层大床单,里面紧接着是一层兽皮,最里面才是一床垫被,和一床盖被,还有一张很好的皮子。 这些东西被粗麻绳捆成一团。里面被子是用棉绳缝制的,加上有这么多兽皮,文琪可以大致判断出,这里可能是古代的世界。 第2页 一想到古代,文琪脑海里下意识联想到宫斗、宅斗什么的。 她从小的生活都比较平静,除了孤儿这个身份像奋斗文女主角,其他方面都没有一点点特殊,完全是个路人甲的设定。 她一直很羡慕古代小说里那些女主,总觉得她们的智商好厉害,要是用来学习,大概都是考哈佛或北大的人物。 对,文琪觉得那些搞宅斗和宫斗的女人,不来现代学习真是浪费智商了。 “不想这些了,”文琪摇摇头,决定自己还是先在这里活下去再说,万一哪天她又穿回去了呢。“之前住这的大哥大姐,对不住了,我先借用下你们的被子哈。” 文琪利索地把“床”铺好,然后趴上面闻了闻,确定没什么异味之后,才安心地坐在了上面。 这种时候,所谓睡了别人床铺会怀孕的传言,文琪已经不能在意了。这会还冷着呢,她要是不用用这床被子,过一晚上就得冻死。 雪化前某些动物都在冬眠,文琪想找点东西吃的话,还得想尽法子。 在天黑之前,文琪赶紧捡了一堆柴枝,整齐地堆放在山洞里。山上大大小小的湖泊有不少,她敲了几个大点的湖面,让上面那层冰破开一个口子。若是里面有鱼的话,它们大概会从洞口往外蹦。 因为没有网什么的,文琪只能守在洞口,当有鱼蹦起来的时候,眼疾手快地抓住。靠着这个笨法子,她倒也弄起来了十几条鱼。 山洞里的锅、盆、桶都有,甚至还有两个架子,一个是烧小铁锅的,一个是烧烤架子。多亏前人所留的东西,文琪才能有东西装鱼,还能烧点热水喝。 小鸡们都被带来了,文琪也没想吃了它们。在自己吃到东西之前,她先煮了三条大鱼,然后把里面的鱼肉扒拉下来,弄成一个个小糰子,让小鸡们可以吃。这些鱼都有两块红砖那么大,三条鱼应该够小鸡们吃三天了。 怕鸡仔们冻死,文琪在山洞一角用粘度高的黄泥加上石头,煳了一个到她腿那么高的棚子,然后在里面烧火,不断烧了三天,这小围墙才完全干。在鸡仔们长成大鸡之前,这个鸡圈是够用了。 按照文琪的预期,等初夏到了,山下的猎人们就会往山上跑,这个山洞的主人也不例外。可是她等啊等,等到夏天过去了,秋天过去了,等到整整两年过去了,都没人到这个山洞来。 她身上的衣服也从穿越来的那一身,逐渐替换成夏天的草裙,自己攒的麻绳衣服,冬天的兽皮衣服,看起来完全是个野人了。除了穿着变糙之外,文琪还遭遇了另一个惶恐的问题——她好像慢慢变小了。 刚开始她还要考虑生理期的问题,可某天开始,她生理期就没来了,等她那年冬天穿上旧棉袄时,发现这衣服比她的身材大了一圈。 文琪作为一个分析能力很强的人,自然联想力也不弱。发现自己在慢慢变小之后,她想起了一部电影,里面的人喝了返老还童药之后,从老年人变成了年轻人,紧接着变成了小孩,最后变成了婴儿,在惶恐中化作了受精卵细胞而消亡。 比老死更恐怖的是“幼死”吧。 可文琪不愿意放弃生的可能,她依然好好地过着日子,甚至在山洞周围种了地。 文琪穿越时穿着自己的衣服,外面套着一件养鸡场的白大褂。白大褂的材质一般,被她改成了一条条毛巾。她真正的宝藏是自己穿着的那件大棉袄。 因为里面还揣着一些种子样品呢。 文琪是在一个研究所工作,主要目标是改善农作物种子。研究所工作时间很固定,小职员就是朝九晚五,周日双休,所以她的私人时间很充足。 文琪的爱好是种植,在她的私人时间里,她喜欢尝试种各种小作物,别人家的花盆都是栽花,她只买大花盆,全用来种菜种粮食了。 穿越前她买了玉米、绿豆、红豆、黄豆、小麦种子,她租住的房子底下有一片无主地,很多人在上面“开荒”,她买这些种子,也是种着玩玩,同时也试着在过程中找自己的研究方向。 经过三年,文琪在山洞周围开出了二十几双地,上面种满了农作物。而且为了有东西装晒干的作物,她还仿照一个手工博主的方法,自己建了窑,烧出简陋的陶罐,在冬天之前还会烧几大箩筐的黑炭。 就连那些长大的公鸡母鸡们,文琪都用烧出来的土砖给它们造了四个大鸡圈。 真是感谢那些年她追过的神人神视频们,不然文琪还不一定在这里过的风生水起。 在文琪以为自己会一个人慢慢变小、直至死亡时,有别的小生命闯进了她的生活。 ☆、第2章 养了两只狼 山洞周围坡度比较平缓,环境也不错,但奇怪的是从没有什么虫蛇过来。 文琪去外边找柴火时,差点被蛇咬了,这之后才想起来这个问题。虽然洞里从来没出现过蛇,为了防止万一,文琪还是决定去找一些驱蛇驱虫的草种在周围。 文琪从没有下过山,不过她远远往下看过,觉得自己身处的位置可能比较高,所以才没什么人上来。她自己在慢慢变小,现在大概只有十五岁的模样了,按照这个速度,她也没多久好活的,也就不想着去探探这个世界。 山上天然的驱虫、驱蛇草有不少,虽然没有雄黄那类药物好使,但也能起到一定作用。 第3页 文琪挖出有用的草,整齐地放进手上挎着的大竹篮里。这个篮子是她在往山下走的路上捡到的,已经烂了一点,上面脏兮兮的,估计也没人要,她就给带回来了。 “嗷呜~”正在文琪打算回山洞的时候,听见了不远处一声狼嚎。这叫声相当虚弱,文琪好久没见到有点智商的生物了,就小心地靠近过去。 那是一只母狼。 文琪之所以判断出那是母狼,是因为她正在生产。动物也是会难产的,这只狼目前就是因此而虚弱。也不知道为什么她独自在这里。 按照文琪的认知,狼都是群居的,伴侣的忠诚性很高,而且都护崽子,应该不会让怀孕的母狼落单生产才对。 “嗷呜,”母狼嗅到了生人的气味,她祈求地看着文琪,似乎在寻求帮助。 在文琪看过的记载里,并没有狼恩将仇报的先例。她也是三年多来第一次见到人性化的动物,一时间恻隐心犯了,就把篮子放到一边,拿起一个短木桩走近那只狼。 “你把这个咬着。”文琪也不管这狼听不听得懂人话,她已经好久没跟人说过话了,口齿都有些不清晰,所以很想开口说些什么。 她把木桩塞到母狼口边,母狼看了她一眼,很配合地咬住了。 这只狼大概是生产了太久,所以有些失力。文琪把她肚皮往上翻了一点,然后摸到小狼的位置,用手先轻后重地把它们往外推。 第一只小狼被卡的太久,出来前就没气了。文琪没时间难受,只用一只手把死狼抓到一边去,然后继续推后面几只狼。 这只母狼一胎怀了五个,可最后只有三只还有气,三只中一只极其虚弱,看样子也是快活不了了。 好歹有两个看起来是正常的。文琪把这三只都放到母狼肚皮边上,让它们找食吃。 文琪已经做了她能做的事情,接下来只能靠母狼自己了。她看了一眼母狼,然后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 洞里不能收养来歷不明的狼,万一被狼群认为是侵略者就麻烦了。 看着文琪提起篮子离开,母狼感激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将目光都放在自己的小崽子身上,浑身都散发出母性的光辉。 文琪本以为这事就这么完了,可她继续平淡又忙碌地生活了两个月之后,那只母狼带着两个狼崽子找到了她的山洞。 母狼的前腿断了一只,后背上也有深深的抓痕,从感染程度来看,她受伤应该有一周以上了。 “嗷呜,”母狼用断腿轻轻推了两只小狼一把,让它们走向文琪那边。 文琪放下手中正在处理的干鱼,一脸莫名。这狼崽子两个月都活下来了,应该不用求助她什么事情了,这个母狼自己受了伤,也完全可以把狼崽託付给狼群啊。狼群好像会护着所有小崽子的。 不过,这座山上好像也没有见过其他的狼。文琪想到这一点,心里突然出现一个想法,这只狼会不会是脱离狼群的孤狼,然后现在没有大家庭,所以发现自己时日无多后,就想把孩子託付给帮助过她的人? 这只母狼大概真是这么想的。她缺失了前腿,没办法捕捉到足够的猎物,身上又被其他勐兽伤了,保全自己都是问题,哪有办法养好自己的孩子。小狼完全成年要两年多,她已经没时间了。 文琪看了看洞里的空间。除了四个大鸡圈分养了五十多只鸡之外,绝大多数地方都叫大大小小的箩筐、陶罐占据了。箩筐里装的是木炭,陶罐里装的是各种晒干的干货。现在是秋天了,她得为冬天存粮食才行。 整个冬天几乎不能外出,之前的三个冬天都是她一个人慢慢熬过来的,老母鸡、老公鸡们也不能回应她说的话,要是养两只狼也不错。狼跟狗那么像,应该可以一样养着作伴吧。 就这样,文琪接纳了两个新成员。母狼不愿意留在这里,她知道自己没多长时间可活,不如去找那只勐兽一点麻烦,能伤到它最好,伤不到它,自己也能充当它的口粮,让它别往山下晃悠。 在走之前,母狼还送给文琪一个红彤彤的大果子。 母狼离开后,就再也没出现过。文琪知道她大概死在无人知晓的角落了。 狼崽子们刚开始不适应离开妈妈的日子,总想着闻着味道去找妈妈,可都被文琪拦下来了。时间一长,它们慢慢接受了这个事实,开始安安分分地留在文琪身边。 因为文琪总是给鸡群们餵鱼肉、水果肉之类的,这群鸡长得壮实,还能生。每年鸡蛋高产期,文琪根本都吃不完,只能扔了浪费。 山里只有一片秃地上有盐分,文琪提取出来的那些盐,自己做饭都要省着点,也就没想过用腌的方式来保存东西了。 有了两只小狼,多余的鸡蛋也有了去处。 一人两狼,这个冬天靠着文琪攒的东西,也能好好过下去。等积雪融化,万物生长,两只小狼一点都没瘦,还养起来一身肥肉,它们的眼睛也十分亮,一看就是聪明的小傢伙。 开春之后,小狼们还给文琪叼回来两只瘦兔子。 “大灰小灰真棒!”文琪接下死兔子,然后用力揉了揉狼头。她没想到这狼还这么顾家,她自己是没办法抓到兔子的,这些年吃的肉类,除了后来孵蛋养的鸡,就是用竹篓抓起来的鱼。 有了兔子,真想好好做一锅红烧兔肉啊。 第4页 文琪一想到红烧兔肉的味道,就忍不住流口水。山上食材有限,她没有油脂,每次除了烧烤就是水煮。这次至少多弄点葱蒜和生姜,让水煮兔肉少点肉腥味。 “走,我们去地里挖点野菜回来。”文琪在山里开了许多地,洞口种的是常用的生姜、莲花姜、葱、蒜、土豆这一类,玉米、豆子都种的比较远。至于野菜这东西,都是文琪发现了然后记下来,要吃的时候去挖。 大灰在前面开路,小灰跟在文琪后面,远远看着,还真是和谐。 挖野菜也不需要多长时间,只是文琪想着顺便给地里施点肥,所以背了一大篓草木灰,去给刚种下去不久的玉米地、红薯地、土豆地施上,花了大概两个多小时。 说到红薯和土豆,这也是文琪在山上发现的。刚开始挖到的土豆她不敢吃,一直养了两年,等新土豆看起来跟现代的差不多了,她才试着给肉鸡餵了几餐,没出问题就自己吃了。 红薯种的比较远,主要是怕野猪祸祸,红薯单独开地种了,被野猪拱开也不影响其他的作物。 大灰小灰冬天被拘的狠了,在文琪自个忙活的时候,它们到处乱窜。气温回升之后,鸟儿又开始活跃在树林里,它们就成了大灰小灰的最好玩具。 “大灰、小灰,别跑远了,我待会回去找不到你们,可不会在这等着的!”文琪锤了锤腰,不知道什么原因,今天只是劳作了不到三个小时,就感觉到腰酸背痛的。 她在周围捡了一点干草,随手垫在地上,然后坐在上面稍作休息。 小腹突然传来一阵隐痛,文琪脸一抽,用力捂住肚子。大小灰围到文琪身边,似乎在问她怎么了。 “不会是大姨妈来了吧?”文琪青春期的时候营养不足,到十六岁才开始有列假,每次来都不太舒服,她坚持不吃冷东西,每次都喝红糖姜汤,过了两年才好些。 这次小腹的突然痛感,就跟以前来列假时一样。 如果是那玩意,这还真是好事。因为文琪来这之后,身体一直在往幼化的方向变,这会来了好事,说明她可能不会再继续变小了。 文琪就在附近随便挖了点野菜,拍拍大小灰的背嵴,说:“走,咱回家去。” 走了一小段路,文琪能确定自己真是好事来了。她想着这样自己就不用等死了,心情顿时飞扬起来,就连肚子痛也能一直忍受着。 “咱个老百姓啊今儿个真高兴~”文琪一手捂着肚子,脸色发白,但面上还是带着满满的笑容,甚至忍不住唱起了歌。得亏她这么些年还能记得一首歌呢。 就在文琪能看见山洞时,却发现一件让她的心情瞬间跌入谷底的事。 有个男人站在洞口,拉开了文琪安上的竹门。 ☆、第3章 你是文家的? “不,我的全部家产!”文琪仿佛听见了自己内心的咆哮,她已经完全没办法去想这个人是谁,为什么来这里……她只意识到一件事,她的“家”被发现了,自己在里面养的鸡、烧的炭、攒的干粮——通通会被发现的。 那人穿的衣服是短打一样的样式,让文琪更确定这里是古代了。大部分古代人都很重视粮食,她在山洞里有那么多的粮,万一这男的起了贪心,想据为己有,她也不是他的对手啊。 “嗷呜,嗷呜!”大灰小灰冲着文琪叫了两声,然后气势汹汹地带头往山洞走,那意思是它们会保护她和他们的家的。 这边文琪心慌慌地往回赶,那边男人已经进了洞里面。 这个山洞是被郑宇占据下来的。他是家里独子,母亲生他时难产了,全靠父亲打猎维生。在他十岁那年,父亲进了山再也没回来,郑宇不得不自己开始进山。为了得到更多更好的猎物,同时不被某些亲戚惦记,郑宇就在山腰往上的地方找到了父亲以前暂住的山洞,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第二个家。 十二岁那年,郑宇被小叔坑了一把,原本父亲还在时,就跟几个叔伯已经说好了分家,只是没有去县衙里登记,等朝廷徵兵时,小叔怕苦怕累,想起来郑宇还挂在家里户口上,就把他推了出去。 一户人家男丁低于两个可不服役,男丁超过十个的,要有两人服役。郑家加上郑宇,也就刚好九个男人,把他推出去,家里其他人就都安全了。 村长知道这事不对,帮着劝了好久,但无奈郑家老爷子偏袒小的,还是让十二岁多的郑宇去参了军。他这一去,就是七年。 郑宇回来时,村里没一个人认出他来,还是他拿出官方文书,才证明了身份。郑家擅自占了郑宇的田地、房屋,在他回来后,赶紧灰熘熘地撤离了。 能在战场上活够七年的小伙子,谁知道他现在有没有官身,就算没有官身,一个老士兵也不是好惹的。 郑宇没心情管郑家那些“长辈”们,他把家里不属于自家的东西都给扔出去,然后收拾一下行礼,就打算进山打猎。在战场上天天不是训练就是打仗,郑宇总是需要吃很多东西才能满足消耗,这些年下来,他的饭量已经不是平凡人家可以想像的了,一般的粮食饱腹感不够,他需要更多的肉食。 山洞是他的另一个家,郑宇想着自己好像在那里留了一些工具,就打算先去查看一下。 第5页 可等他按照自己的记忆,到了山洞附件时,渐渐察觉了不对。 山下人家都觉得猎人是绝户的行当,所以基本没人干,这山腰往上的位置可能会有勐兽,村里人从来不往上跑。这也是郑宇安心把山洞当成自己家的原因。 郑宇走过山腰位置后,明显发现这里有人类活动的痕迹。等离山洞再近一点,他甚至能看到一条条被走出来的小路,还有明显被规划过的田地。 有人在这里生活——发现这一点后,郑宇有点生气郁闷,还有点好奇。山上可不是那么好待的,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在这里住下了。 带着这点好奇心,郑宇走到了洞口前。 洞口被一个大竹门掩盖住了,竹门朝外的方向,还斜着一根根被削尖的竹枝。 郑宇一挑眉,他记得自己在洞里面放了自己的东西,别人占据了这里,他就算进去查看,也是占理的。所以他直接拉开了洞口那扇竹门。 等适应了一下洞内外不同的光线,郑宇小心地走了进去。 洞口石壁被人打磨过了,甚至在靠近洞口的那一米多位置,还被新主人放了几个花盆,里面种着大葱。 郑宇眼角一抽,心里却突然对这个人没了什么恶感。能弄出花盆种大葱的人,应该不是什么坏人。 再往里走,一股淡淡的臭味钻进了郑宇的鼻子,让他皱紧了眉,心底刚刚产生的那丝好感也不见了。 但臭味并不是主人不爱卫生造成的。郑宇发现了里面的几个鸡圈,每个鸡圈里都养了十几只鸡。在山洞里养鸡,还能把味道保持在这个淡臭以下,只有主人足够勤快才行了。 郑宇皱起的眉头松了下来。 除了大鸡圈实在显眼,洞里其他的改变也很大。 比如说那些奇形怪状的陶罐,还有大大小小的竹编物品。陶罐各个都丑,没一个能拿出去见人的,可郑宇掀开几个罐子看了看,发现里面装的都是粮食。大竹筐倒是编的不错,只是因为长期用于装木炭,都变黑了。 洞里还有竹制的凉床,软木藤编的藤椅,竹子配合藤枝组编的桌子……桌子上放着一个很好看的竹篮,里面装着一些干货,但是郑宇看不出来那是什么做的。 另外山洞靠近大水坑那边,被搭了一个简易灶台,比原来随意弄起来的两个架子好看多了。山洞石壁上凹凸不平的地方也被新主人完美利用了,突出来的地方可以挂干鱼,或者装满杂物的小篮子。 郑宇摸摸鼻子,努力地回忆这个山洞最初的样子。本来上山前他脑海里还有印象,可现在被新景象一冲击,他完全想不起来山洞最初的模样了。 “这才是过日子吗?”郑宇从小就没被女人照顾过,这样井井有条又温馨的环境,是他从未体会过的。 大概是这里的一切都透露出一点,新主人是真的想好好过日子,所以郑宇发现自己留下的被褥也被用了之后,并没有生气。他觉得新主人大概是遭遇了一点困难,不得不进山求生,发现这个山洞没人了,这才占为己有了吧。 在郑宇想着山洞新主人会是什么人的时候,洞口传来一阵叮咚响。那是挂在门口的竹筒串,只要门一开,小竹筒们相互撞击,就会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 文琪跟大灰小灰一起走到竹门前,深吸一口气才拉开了门。 她还没想好要怎么跟里面的人对话,可她不想失去这里,至少暂时不能。 大灰小灰率先跑进洞里面。 郑宇看见是两头没成熟的狼,眉头下意识一挑,手也探向腰间的匕首。可紧跟狼身后的脚步声让他放弃了攻击的意图。 这脚步声能透露出来,主人也就是个普通人,而且个子不大。 等文琪的身影出现在郑宇面前时,他整个人都僵硬了。他没想过住这的是个女人啊。 文琪能看清男人面孔时,就定住不动了,唯独大灰小灰不停地对郑宇吼叫着。 说实话,文琪心里底气也不是很足,她虽然在这住了四年还是五年了,但是这山洞本来是属于人家的,她拿来用了,还给改造了,现在人家主人回来,她总不能咄咄逼人地让人家滚吧。 郑宇也不知道怎么开口。如果文琪是个男人,他可以先跟他开个玩笑,然后在这蹭点吃喝,就当成是哥们,以后他上山打猎,在这借宿几天,用猎物当住宿费,还能多个人聊天……但文琪是女的,他现在坐在这藤椅上,都觉得屁股烧得慌。 大灰小灰吼了一会儿,见主人没什么反应,两只狼相顾一眼,就走到文琪脚边蹲下了。 现场的气氛十分尴尬。郑宇特别想飞奔出去,可文琪站在去洞口必经的位置上,他也没法动。 到中午了。现在正是阳光最强的时候,水坑上反射出来的光也亮了一些,把人脸照的清晰可辨。郑宇微微一眯眼,总觉得文琪的面孔有点眼熟。 “你是文家的人?”郑宇试探着问了一句。山下就四种姓氏,郑、胡、谢、文,其中郑家人最多,但胡家人最出息,谢家人安安分分,文家人是不到百年前迁过来的,人口也不少,但跟村里关系都淡了一点。 之所以问文琪是不是文家人,实在是因为她的长相很具有文家的特色。跟村里其他人不同的是,文家人几乎都是大双眼皮,而且眼皮比较“肿”,一到年老就会下拉,让大眼睛的外侧被挡住一点。另外,文家人的耳朵大多都很小。 第6页 这两点特徵,文琪恰好都占了。 郑宇眼角一跳,想起来一件事。在他即将去参军的时候,文家收留了一家来投靠的亲戚。只是后来那夫妻俩都死了,还是病死的,剩下那个女儿也生了一样的病。文家老太太怕这病传染,就狠了狠心,自己带着这个女孩子进了大山,把她丢在了山里。 村里人不能说文家老太太做错了,但也不愿意提起这件事。那毕竟是一个小孩子,她还病着。可若是文家把她留在村里,万一她把病传给了村里人,这不是作孽么。 那女孩子当时也就十岁左右吧。 作者有话要说:我用超快的速度写完了五年,才总算让男女主在第三章碰了个头 ☆、第4章 跟我下山吧 听到男人问她“是不是文家人”的时候,文琪满脸茫然。但好歹人家先开口了,为了不让气氛又变得沉默、尴尬,文琪打算把话接下去。 “我叫文琪,你说的文家,是哪家?” 郑宇有点想从椅子上站起来。他坐着、文琪站着,感觉像是欺负人似的。但是他又怕突然站起来,反而会吓到文琪,所以只是在椅子上挪了下屁股,就继续坐着说话了。 “听说你被家里人带过来时,都没清醒过,不记得他们也是情有可原,”文家这件事,可是村里唯二的两件大事,另一件就是郑宇被小叔推出去参了军,所以郑宇对事情记得还蛮清楚的,“没想到你能在山里活下来。当时文家老太太也是无奈,他们家若是不想收留你们家,一开始就不会留你们,只是你们生的病太吓人了,她怕连累家里和村里人,才把你丢进山里的。” 郑宇把事情给文琪慢慢解释,而文琪是一脸懵逼。她是直接穿越来的好不好,怎么跟这里的本土人扯上关系了? “我回来后,听说文家那个老太太已经死了,自从把你丢进山里之后,她心里总是愧疚不安,没多久就病得下不来床……唉,”郑宇看看这山洞,又看看文琪,“要不我带你下去见见文家人吧,你一个女孩子,总生活在山洞里也不安全。” 郑宇在山洞周围埋了几百小包的雄黄,但这东西时间一久也就失效了,文琪在山洞里存了这么多食物,迟早会引来各种动物的。这两头狼还小,不堪大用。 文琪很想下山看看,但是山洞里还有一群鸡,没人看着不知道会不会饿死。她把自己的担忧说出来之后,郑宇也没什么办法。又不是几只鸡,这里五六十只成鸡,他们俩总不能一人背个几十只下山吧。 “你能先等等吗,我做个小装置。”现成的鸡食还是很充足的,文琪只要保证定时餵鸡就可以了。 郑宇摸了摸鼻子,站在一边看文琪忙活。他对现代自动化的东西一点都不了解,等文琪做出来一个简易的自动倒饲料的系统出来后,郑宇是懵逼的。 餵食系统利用了槓桿原理。墙上面挂着个大竹筒,里面的沙子漏出一定量到下方的小竹筒中时,小竹筒的重量会带着槓桿往一边倾斜,顺便就把堵住“饲料桶”的木板给拉开了一点,让里面的鸡食可以漏到下方的饲料盆中。而那个装了定量沙子的小竹筒,也会因为倾斜而落地,使得槓桿返回原位,紧靠着原来那个小竹筒的新竹筒,会替代这个竹筒的位置,开始新一轮的计时。 文琪做好一个系统之后,试用了一下,效果还可以。 而对于旁观全程的郑宇来说,这一切一点都不正常。每一个环节他都看明白了,可他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文琪能把这些东西组合在一起。这是人类能想出来的技术吗?要是鸡能这样养,那还要人干嘛? 疑惑归疑惑,郑宇并没有开口问什么,毕竟他跟文琪还不太熟。 “要再做三个一样的东西吗?我来帮忙吧。”他一个大男人,可不能一直看着文琪一个女孩子忙活。 等四个餵食系统都被装好之后,已经到了天黑的时候了。晚上下山不安全,他们得等天亮再动身。 山上没有其他人,郑宇觉得跟文琪两人单独相处挺不好的,所以天黑之后,他就自己到洞口外面坐着去了。春天的晚上还很冷,文琪好说歹说,才让郑宇在洞口位置生了一个火盆,用大皮子裹着睡了一夜。 早上给四个鸡圈的鸡都餵了食,又给添了一大盆水。在出洞之前,文琪才拉开大竹筒的挡板,让沙子开始慢悠悠地往下落。每个系统大概可以餵食六次,足够撑三天了。 郑宇在前面开路,文琪用旧竹篮装着两只绑起来的鸡,紧跟在他身后。而大灰小灰是跟在文琪后面,还背着两个小篮子,里面装着没处理的兔肉。 多亏了经常跟大小灰说话,文琪跟人交流时没有什么大问题,只是偶尔有点饶舌罢了。她还没见过这里的社会,初次下山,开始是有点兴奋,可越往山下走,她就越紧张了。 “你们村子里的人好吗,他们会不会讨厌外人啊?”文琪终于忍不住直接问了。 郑宇用木棍拍开会割伤人的草后,回头看了一眼文琪,才回答说:“放心吧,青阳村四大姓,只有我们郑家某些人不好惹,至于其他几家,”他顿了一下,“胡家一直是出村长的,后辈读书也比别人多,很少跟村里人生事;谢家大多都是老好人,文家先辈攒的底子厚,家里也有做生意的,虽然没什么大人物,但日子过得比其他村人都好,自然不会找别人麻烦。” 第7页 “那你们村子里人很多咯?”在古代,一个村子是一个集体,同姓氏的才好被管理,这青阳村四种姓氏,各有各的族谱,一旦出点什么事,就很难处理好了。而且四姓人家都相安无事,说明他们的人员差距并不大,这个村子应当有不少人。 青阳村里有多少人家,郑宇还在真记不清了。他跟村里人的来往也不多,只是记得比较出名的那几户。 郑宇停下来想了一想,才不太确定地说:“我们村子确实不小。武泰镇的其他村子,像金明村、杨东村、贤郎村、宁口村、苏元村这些,听说都没我们青阳村大,人口很少有超过我们村子一半多的。至于具体多少人,我好多年没回来,现在也搞不清了。” 听到郑宇说他很多年没回来,文琪看了看他的脸色,有点迟疑地问了一下,“你是出去谋生吗?” 郑宇嗤笑了一声,说:“多亏我那名义上的小叔叔厚爱,我十二岁多就去参军了。去年我手脚都中了箭,小半年没法动弹,我们将军可怜我这么大还没个家,干脆给我算在不能恢復的伤兵里面,给我一些补偿后,就让我回来了。” 原来一个小村子、一个小家庭也会有勾心斗角的事。文琪回忆了一下自己的一生,突然庆幸自己从没遇到过坏人。 被算计送去参军这个事,是郑宇的家事,文琪不好评论,只好说了句“平安回来就很幸运了”,然后保持了沉默。她虽然还有好多问题,但这会说什么都不太合适的样子。 “快到了。”郑宇提醒一声,然后突然指了指一个方向,对文琪说:“看见在山脚找野菜的那两个女的没?她们是我爷奶家的,你别跟她们来往,虽然我几个婶子、嫂子不一定是坏人,但至少我知道老郑家是不好惹的。” 文琪听话地记住了那两个女的的长相,从年龄上看,应该一个是郑宇的婶婶,一个是他的嫂子。郑宇被亲爷奶、叔叔坑去参军,说心里没有怨气是不可能的,所以文琪也能理解郑宇不喜欢郑家人。 而且郑宇十二岁就被弄走,说明能给他撑腰的父母亲都使不上力,可能是生病或者故去了。有了这个猜测,文琪就没去问郑宇的家庭状况。 山脚两个女人瞧见是郑宇回来了,顿时眼疾手快地收拾好东西,头也不回地回家去。她们一路走,嘴上还没闲着,“那郑宇回来时不是一个人吗,这会怎么带了个姑娘?” 年纪大的女人很想再回头看一眼,但是她不太敢。听到媳妇说有个姑娘,她才确定自己刚刚没有看花眼,“不会是他自己找的媳妇吧?我还打算找个婆子,把我娘家外甥女说给他呢。” 小媳妇一听这话就闭了嘴。她嫁进来有五年多了,还能不知道婆婆娘家人的脾性?要是郑宇愿意取何家的小姑娘,她都能把自己头当球踢。 后边的郑宇看那两个女人跑了,面上露出点爽快的神情。他知道郑家人怕他,但是他就是不主动去找他们麻烦,要他们一直这样怕着他、避着他,省的凑近了让他心烦。 “走,我先带你去见下村长,然后再去找文家人。”要是以前,郑宇肯定会直接带着文琪去找文家人认亲,但他在军营生活那么些年,习惯了大小事先向长官汇报。这村里多了个生人,先去找村长总归是最合适的。 村长是个五十多岁的老汉,在村里没什么大事的时候,他也就跟平凡人家一样,在家做点小事,带带孙儿。 在郑宇带着文琪到村长家的时候,村长正坐在门前石墩上,看着小孙子在一边玩泥巴。 “村长,我带个人来见见你。”郑宇跟村长打了个招唿,就示意文琪走上前来。 文琪不知道要怎么跟这个人说话,只好求助地看着郑宇。 郑宇一拍脑袋,帮忙代她解释,把他认为的前因后果跟村长说了个明白。文琪长相确实很像文家人,她也说了她的名字,正是叫文琪。村长记性不错,还记得那年过来的文家三口人的姓名,他们家的户口文牒至今还放在他这呢。 ☆、第5章 是巧合还是註定 村长回到自己屋里,去把文家人寄放在他这的东西都取了出来。 平王朝的人口管理很严,每个人出生后都要去当地府衙登记,要是后来往别的地方迁移,还得到新地方的府衙补办新的身份证明文书。 当初文家三口人,只说是在老地方得罪了人,待不下去了。想起来文家有一房亲戚在武泰镇,他们便过来投奔。只是路途遥远,一家三口子都是没受过苦的,竟一齐生了病。 大夫说不出来一二三,只好让他们将养着。青阳村的文家人收留了这这一家,本以为他们只是累着了,很快就能恢復,没想到夫妻俩先后撒了手。这把文家人吓得不轻,他们当初就是因为疫病,这才搬迁到偏远的小镇里的。 文家三口人带来的财物还在文家收着。身份文书、文家人给代。办的地契等等,都在村长这。在这一家人都故去之后,村长总觉得心里憋得慌,所以并没有去镇上的衙门登记这一家人的死亡。 “还好我没急着去登记,”村长将一个布包递给文琪,“给,这里面有你爹娘以及你的身份文书,还有来这之后,他们摆脱文家人购置的地产。至于他们有没有其他遗留的物事,那你就要去找文中平家了。” 第8页 文琪知道自己不是他们口中的那个女孩,可现在她知道了每个人都有身份文书,要是她没有,做什么都不方便——她在心里对这一家人说声冒犯了,然后接过来村长给她的布包。 “谢谢村长,这个是我养的鸡,送给您当下酒菜。”知道下山要找人,文琪特意绑了两只小母鸡,本来是打算送给文家人和郑宇的,结果他们先来找了村长,她就送一只给村长。 村长不想接这个礼,说实话,要说他这辈子心里对谁有所愧疚的话,一个是郑宇,另一个就是文琪。这两个都在他眼皮子底下出了事,但是他没办法阻止。现下这两人都站在他面前,他哪有脸收人家的礼物啊。 “村长你就收下吧,她跑山上山洞里住了几年,养了好些鸡。这会要到村里住,那些鸡还不好伺候呢,你就给她消耗一只。”郑宇这话一出口,文琪满脸黑线。谁会嫌家里养的鸡多啊,这是一种财富象徵好不好,文琪还打算攒鸡蛋卖钱呢。 村长好笑地摇摇头,“你这小子,从小就不会说话。”他知道郑宇没有恶意,只是郑宇从小跟着闷葫芦一样的爹生活,再大点又去了老油子特别多的兵营,讲话做事就有些随意。“文小闺女你别介意,他说话不过脑子,你不放心上就得了。” 文琪把用草绳捆好的母鸡放到地面上,对老村长鞠了一躬,“今天麻烦您了,这个算是我的一点心意,要是往后我有什么不懂的,还是要来请教村长。您要是不收的话,我以后就不好意思来了。至于郑宇,多亏他发现我,我才能回到山下来,他是个好人,他说的话都是有道理的。” “唉,”姑娘都这么说了,村长只好喊自家老婆子出来,把这只鸡给捉进鸡圈里了。这鸡过段时间就能生蛋了,他可不会没事杀了吃,那多浪费啊。 拿到了重要的“身份证”和“房产证”,文琪紧接着被郑宇带去找那个文中平。 目送两个年轻人离开,村长媳妇用手肘捅了村长一下,低声问:“那闺女也不小了,我看她能被郑小子带下来,也是缘分。郑小子快二十了,家里又没好长辈,不好讲亲,不如……” “行了,你别老操心这些事。”村长瞪了自家婆娘一眼,“这文家闺女年纪也不小了,若是她喜欢郑宇,自然会成的。你要是去参活一把,反而让人家两个年轻人不好意思来往。” 村长媳妇把鸡圈门一摔,气哄哄地说:“就你对这些弯弯绕绕最明白,怪不得年轻时勾的一群黄花大闺女来相看你!” “你咋又拿这个说事啊,我都跟你说过多少遍了,那是误会。我不是一准备好成亲的东西,马上就去你家提亲了嘛,你说的那些姑娘,我自己都没一点印象,亏你记得这些年。” 刚回家的村长媳妇冷不丁吃了一嘴狗粮,一脸冷漠地走回自家屋里了。 村长家的琐事暂且不提。郑宇跟文琪已经到了文中平家,便让大灰小灰先在外面等着,自己去找主人家。 文中平是文家老太的小儿子。文老太生了四个孩子,只有最小的是儿子,因为闺女都外嫁了,所以家里的什么重要东西,文老太都交给了文中平。 听郑宇说文琪是被文老太送进山的那个女孩后,文中平也是沉默良久。他本想说些什么,但目光落在文琪手里提着的旧篮子上之后,他的手颤抖了一下。 这篮子是他家的。当初文老太让家里人把那对夫妻下葬,自己背着文琪上了山,手里就是提的这个篮子。但凡文琪有点好转的兆头,文老太也不会怕的把她送进山。 本来文老太是要把文琪丢进一个石洞里的,那是青阳山上很有名的一个无底洞。但是她摸摸这孩子还有气,终归没忍心,选择了把她放在向阳的坡上,给她裹上了厚棉被,又留下了一篮子干粮。 她心里还是抱着点侥倖心里。几天之后,她想了想,又去了那个山坡上找文琪,可那里只剩了一床棉被,别的东西都不见了。这次之后,她回来才因心病而病倒。 “我娘心里一直很愧疚,所以我有个不情之请,不知道妹子你能答应不。”文中平对文琪的感觉很复杂,一方面确实是他娘把文琪给扔到了山上,可另一方面,也是她间接导致了他娘的病故。 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这是文家人的处事原则之一。文中平只是纠结了一瞬,立刻就做出了决定。 “你们一家刚到青阳村落脚,就先后病倒了。我们也没具体问你家来歷,只是你父母带来的家底不薄,在他们死后,我们把这些东西陪葬也不合适,被朝廷发现是要处重刑的。所以这些年我就一直保管着这些东西。” 文琪没想到文家还有遗产,她不是那个死在山上的文琪,根本没有理由接手这些东西的。可若是她不接,岂不是要让人怀疑她的身份? 文中平看了郑宇一眼,对这个小子还有点印象。知道郑宇不是什么多嘴的人,文中平也就没有让他迴避,直接抬出来一台大箱子。 “那些布匹什么的,我们都烧给你爹娘了。剩下这些是银两、你娘的一些饰品,还有书画什么的,我们当初有清点过,现在还有记录,你可以对照记录确认一下。我们家虽然拿不出这么多好东西,但也不缺东西,不会贪图别人家的东西的。” 第9页 文琪拒绝了清点物品。她光是接受这箱子就有很大心里负担了。 “对不住了,这边真正的文琪,还有你的爹娘。我也是迫于无奈,只能顶替你的身份。我不会滥用你家东西的,要是碰到灾年什么的,我会用这些家产布施,给你们一家人积福。” 文中平又单独拿出一把钥匙,仔细确认后才给了文琪,“我娘帮你家买了一栋房子,只是你家人还没来得及入住,就……唉,这些年我光留着这把钥匙,也没去帮忙打扫过,你要是想住里面的话,估计还有的忙活。我喊我媳妇和闺女去给你帮忙吧。” 郑宇想了想,突然问:“她这个是原来文强宇家的房子吗?” 文中平点了点头。村子里的人通过嫁娶,总是有进有出的,那个文强宇取了县老爷的女儿,自己又有能耐,早就不在村里住了。他这个房子做的也结实,在文家三口来了之后,文老太做主,用两百两的银子把房子加地皮全买下来了,里面的家具一应俱全,全都算是附赠的。 出了文中平家门之后,跟文琪同行的人就多了起来。 文中平大女儿已经出嫁,跟着她娘出来的是小女儿,正是十一二岁的年纪,最是活泼。她见文琪带着两只狗,都是一声不吭的,就有点好奇。 “文琪姐姐,你的狗怎么是灰色的,他们怎么不叫啊?” 文琪不知道怎么解释,这个可不是狗啊。 郑宇从大灰后面轻轻提了它屁股一脚,惹得大灰对他龇牙咧嘴的。郑宇一挑眉,身上略微露了点杀气,大灰瞬间怂了。 “这个是狼。”郑宇帮着解释了,“不过你们也不用怕,这个是被文琪从小养大的,身上没什么野性,拿来吓人还行,打猎都不一定有猎狗好用。” “嗷呜!”似乎知道郑宇说的不是什么好话,大灰小灰都冲着他嗷了两声。 文琪无奈地蹲下来,揉了揉两个小傢伙的头颈。大小灰很快被安抚好了,只是它们都离郑宇远远的,明显不喜欢他。 “到了,就是这家。” 听文中平媳妇说到了,文琪一抬眼,就见到一户不算小的独户带院子的房子。只是透过矮墙,都能看见里面的杂草已有一米多高了。 ☆、第6章 什么都不捨得 用钥匙打开挂在门外的锁之后,文琪轻轻一推,门发出刺耳的“吱呀”声,紧接着就掉下来一堆灰,惹得众人纷纷打了喷嚏。 郑宇用力晃了晃大门,然后对文琪说:“我回头上山给你弄颗好树下来,你找人做个新门。”文琪也觉得这门不靠谱,就点头说了声谢谢。 文中平媳妇翻了个白眼,忍不住打了个岔。“你们做个门,还要自己去山上先砍树,回来噼成木板,再找木匠做?得了吧,都像你们这样,谁也甭过日子了。回头我让中平去找下谢老四,他给做好新门,还帮忙安装。小琪你直接给他二十个铜板就成了。” 文琪不好意思地摸摸头,她这才反应过来,要真是自己去找木头,那门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换好呢。 院子里大概有五六十平的地皮,因为都长了杂草,所以没办法看出原主人在上面种过什么。文琪在心里把地规划了一下,打算种点辣椒、葱蒜什么的。 过了院子,直接就进了正屋。 堂室里面摆了一张红木桌子,墙面上本来挂着什么东西,但是估计都被原主人取走了,现在只剩下一些木钉。木钉时间久了就得换,文琪把这事记在心里,打算等上山拿下来自己的东西之后,再好好规划怎么放。 从堂屋往左走,是一条过道,左边有两间屋子,走到最里面往右走,也就是堂屋后面的位置,那是一间厨房。厕所要从厨房的后门出去才能见到。因为这房子是靠着挖开的山体做的,从厨房后门出去之后,还有一个有前院一半大的院子,靠右边建了一个厕所,左边是生了杂草的平地,靠近里边的地方搭了一个棚子,用于堆放木柴。只是过了这么久,木柴大多也受潮了。 堂屋右边是一间大屋子,这房子是坐北朝南的,所以右边的屋子对着东方,採光十分不错。文琪往里面看了一眼,虽然灰尘积了几指厚,这屋子却一点都没有受潮。她决定要住这间屋子。 这家没有建阁楼,房子里面比较显高,人住着也舒坦。 一群人把屋子转了一圈,互相之间也都熟了。文中平媳妇让文琪直接喊她文婶子,还对她说了些村里的重要人物,比如说村长啊、木匠啊、瓦匠啊,都是些很有可能会去求助的人。 这屋子虽然不小,但里面房屋分的不多,所以打扫起来稍微方便了一点。文琪把带来的兔肉分别给了文婶子、郑宇,她现在没时间处理肉。文婶子晚上就把兔肉做了,留文琪两个人在她家吃晚饭,然后又过去打扫。直到天色完全变暗,这屋子才打扫的差不多了。 “今儿就这样吧,至于前后院的杂草,等你自己有空闲了,再慢慢打理。”文婶子擦了擦汗,就要带着小女儿回去。 文琪赶紧出去送她,“谢谢您了,我回头上山,再弄两只鸡给你家。” “哎呦这就算了吧,乡里乡亲的,我也就搭把手而已。你今天上午不是给了我家一只嘛,而且又拿了兔肉,就别再弄了。你一个姑娘家要过日子也不容易,省着点。要是有什么不明白的,就来我家找我。” 第10页 这个村子比文琪想像的更好。她觉得自己可能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吧,不然怎么会一直遇到好人呢。 郑宇见文婶子走了,他也没多留,赶紧跟文琪说了一声,就回了自己家。 古代毕竟还是有男女授受不亲的规矩在的,文琪没有留郑宇。她想着下次上山的时候,问问郑宇可缺什么东西,她要是能弄到的话,就送他点。 文婶子之前从自家抱了一床被子过来,算是借文琪先用着的。青阳村是比较富裕的村子,家家户户都有多余的被褥,倒是不介意借出来给人应应急。 “我之前用的是郑宇的东西,等我赚了钱,还得想办法还给他。新房子得买新的床上用品,这个记下。我在山上做的竹锄头一点都不好用,得买铁的,顺便买把菜刀、剁骨刀……”时隔多年又躺在了木质床上,文琪惬意地念叨着要备置什么东西,然后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文琪在村里转了一圈,又认识了一户人家,他家儿子是在镇上打铁的,文琪就预定了一把锄头、一把镰刀、一把砍刀、一把菜刀、一把剁骨刀。另外她还请瓦匠给她在院子里搭了个大鸡圈。 她顺便了解了一下这里的物价,觉得自己短期内是赚不到钱的,就从文家那些遗物里取了一些银两齣来,拜託文婶子帮忙买些东西。 她记下自己用了多少钱,承诺自己一定会还回来的。 除了房产,文家也买了几块地,其中有两亩上好的水田,一亩中等水田,这些基本都是用来种稻子的。文琪穿越时带了小麦种子,但是这里气候估计跟华国中部偏南一点的地域类似,雨水比较充足,根本不适合种小麦。文琪每年也就种一小片地算个意思,反正她没办法把小麦磨成粉,种出来也不好吃。 另外文家还买了四亩旱地,这个用来种菜、种药草、种果树都随意。村长每年都会核对地里种了什么东西,水稻田每亩地要交五十个铜板的年税,旱地看种的什么,药草这一类只收五个铜板,菜地收七个铜板,果树收十个铜板。 总体来说,这平王朝的赋税都是极低的,怪不得青阳村过的这么好。 到第三日上午,文琪又去找了郑宇。她还有那么多东西在山上,总得慢慢搬下来啊。郑宇全靠打猎过日子,也不管自家那些田地,文琪过来找了他,他二话不说就应下了。 “我先把你送到山洞里去,然后我再去打猎。你收拾东西得快点,尽量不要再在山上过夜了。” 文琪知道为什么郑宇要强调这一点,因为他们都是未婚年轻人,要是孤男寡女地在山上过了夜,指不定会被传出什么坏话来。 一天跑个来回,那时间确实是很紧迫了。山洞里的东西太多,文琪没法子一次带下来,她上去之后,先给鸡圈打扫了一下,然后把餵食系统关了,手动给它们餵了食,打算要下山时再打开。 她要到山下住,养这么多鸡其实都没必要了。为了防止鸡瘟,文琪每年只孵十几二十只小鸡,把这些鸡跟打了疫苗的老鸡分开养。老鸡用来生蛋,后养的鸡用来吃肉。只是五年下来,老母鸡寿命也差不多到了极限。 “我回去问问文婶子,看哪家要老母鸡熬汤补身子,我就把老鸡送给人家吧。”这些鸡从鸡崽开始就被养着,文琪一时还有些捨不得。 这批新孵的鸡有十五只,两公十三母,文琪打算只留着这些继续养。老公鸡老母鸡都处理掉,总比等它们老死要好。 新砌的鸡圈还没干,文琪这次只带三只老母鸡下去吃。她来之前,从文婶子家借了两个大麻袋,准备先装点干玉米粒、干鱼、干黄豆、老姜,然后扯几把葱蒜下去种着。 两个麻袋叠套在一起,文琪把内袋装的鼓鼓囊囊的。 等郑宇提着几只兔子、几只山鸡过来时,就看到了文琪蹲在洞门口等着,在她身边是一个超大的麻袋,还有挂着三只母鸡、装满了木炭的竹筐。 “你这能搬下去吗……”郑宇手上要是没提着猎物,倒是能帮忙背着那个麻袋。 文琪把竹筐背起来,然后扛起那个大麻袋,在郑宇被惊得发直的目光中,轻松地朝着他走去。 “走吧,一次能带的东西不多,我估计得跑好多趟了。” 郑宇扯着嘴角笑了笑,这还叫不多……他以为文琪也就上来拿些必需品,带一点口粮罢了,谁知道她是有直接搬家的念头啊。 可惜村里没人愿意往山腰以上跑,不然可以喊几个小伙子,跑一两趟就能把东西搬完了。 洞里那些陶罐太重了。文琪可惜地看了它们一眼,最终放弃了提下去的念头。她听郑宇说,这个山洞是他打猎要在山上过夜才住的,她想着在山上没什么吃的,就把自己种的那些地指给郑宇看,然后还留了几罐子的干粮。 文琪过来搬最后一趟时,郑宇指着洞里面还有干玉米、干黄豆、绿豆、红豆、红薯片的罐子,问她怎么不带这些了。 “郑大哥不是还要在山上住吗,我想着你总不能光吃烤肉水煮肉吧,就留了一些给你当配菜吃。反正我存了很多,放坏了都吃不完。” 郑宇还真巴不得光吃肉,不过他做的烤肉煮肉味道不太好,能煮点干粮换下胃口也不错。这些不是什么贵重东西,郑宇也就收了。 第11页 文琪把用过的被子洗洗晒晒,还是留在山洞里,这个她问过郑宇了,郑宇觉得重新带被子上来麻烦,所以直接还是用旧的。至于那些兽皮,除了一张大的被文琪当盖被还是完整的之外,其他的都被文琪做成了衣服,不能继续用了。 “你要不算算自己损失了多少,我赔给你吧。”文琪不太想欠别人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文琪:郑大哥,你现在缺什么吗?我尽量弄给你。 郑宇看了看文琪,一脸深沉地说:我还缺个媳妇。 ☆、第7章 要在村里生活啦 郑宇怎么可能要文琪给他赔偿。这话传出去,他那些弟兄们都要嘲笑他。 “那好吧,以后你有什么事,我能帮上忙的,你也尽管找我。”文琪不知道她用了的皮子值多少钱,但是看郑宇一脸不在乎的样子,她也没有坚持要弥补他。 他们两个第一次从山上搬东西下去之后,郑宇还被文婶子找去谈了话,说他怎么能让姑娘家自己拿那么重的东西。郑宇并不是不会帮人,只是文琪她自己拿着也不费力,他才没帮忙的。 郑宇这次被说之后,文琪再要扛什么,都被他抢了过去。但文琪觉得这样挺浪费自己体力的,所以又去扛了一袋出来。让郑宇欲言又止,满是纠结。 好在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搬迁,文琪才终于把所有要的东西都给弄到新屋里了。只是文琪把那些作物也挖下来了大半,重新移栽到自己的土地上,让郑宇看的很无语。 文琪到四月底才把家里弄成自己需要的样子,这之前一直在买这买那、搬东西、移栽东西,自然错过了早稻的种植。 她名下还有着三亩水田,不种稻子的话,放着也是浪费,但是她要自己培育稻苗已经来不及了,只好去求助文婶子。 青阳村的气候不错,家里劳力多、地又肥的,一年会种两季水稻。现在正是晚稻要移栽的时候,每家培育稻苗时,都会多出一些。文婶子听文琪要种稻子,就说等自家水稻扦插完了,多出来的匀给她。 文婶子家多出来的也就那些。村里其他很多人家都蛮喜欢文琪,有些还低价买过她的老母鸡,听说她要稻苗之后,都纷纷匀出来一些给她,让她把地给种上了。 本来村长还想做个主,找人帮文琪种地,结果文琪自己比一般汉子还能干,花了五六天,愣是自己一个人把稻苗扦插完了。 村长看看一边捶着腰,一边给院子外边那片荒地施肥,又看看刚从山上打猎回来的郑宇,心里顿时生出一股无力来。他倒是想这两人成一对啊,可郑宇那小子没一点眼力见,他总不能手把手地教他怎么追媳妇吧。 都快二十岁了,还不着急找媳妇,这郑宇也是心大。老村长摇着头,慢悠悠地晃回了自己家。 “郑宇,你怎么又去打猎啊,现在动物们怀崽子的多吧?”这会还没到夏天,过多打猎的话,是会影响山上动物的数量的。 郑宇也不是不知道这一点,但是他饭量摆在那,一餐没肉饿得慌,总不能放任自己饿死吧。山上五年多没人打猎了,他现在打掉一点,也不会产生多大影响。 文琪一个人在山洞里住了那么久,居然没碰到过一只勐兽,这也是她运气好到极致了。 “嗷呜~”大灰小灰躲在文琪身后,还锲而不捨低冲着郑宇吼叫,它们可记仇了。但它们知道自己不是郑宇的对手,所以每次也只是吼几声泄泄愤。 文琪看了一眼郑宇提着的猎物,想了想到屋里拿出来一个新的小背篓。 “这个背篓给你吧,我看你每次都直接提着这些东西。小动物可以放在背篓里背着,你单单拿大点的猎物,这样省点力气。”文琪总觉得自己欠郑宇的,觉得他缺什么,就尽力给他补上,“对了,我今儿把我家三亩地种上了水稻,你隔天就往山上跑,谁给你种的地啊?” 郑宇稍微想了一下,发现自己名下确实有几亩地来着。只是从他爹开始,他家每年都是把地租给别人家,自家从来不种稻子这类麻烦的作物,顶多种些蔬菜。他退伍回来之后,还没来得及想起自家的地呢,自然不会问谁家要租。 几亩地的税也就几百个铜板,郑宇得了不少补偿金,不在乎这点小钱。“我那几亩地今年忘记租出去了,就放那闲置一年吧。” 之前郑家那些人自作主张种过几年,村长除了代郑宇硬从郑家收了租费,也没有其他法子。农家人觉得有人种地,总比闲置着好。 “你有几亩稻田啊?”要是旱地,现在种点小菜还是可以的,但是水稻的最佳扦插期快过了,村里也没有那么多秧苗,郑宇的地还真没法给补种上。 郑宇想了想,不太确定地说:“大概是五亩?就在村口那边,都连着呢,要是看到没种稻子的,那估计就都是我的了。” “好好的水田放着多浪费……”这里的稻田出产率比不上现代,只有多种点,才能多出点粮。 郑宇从文琪在山上开的那些地,就能感觉到她对种地的迷之热爱。可他不想种啊,为了伺候那些地,他还得每餐多吃点肉,最后出来就那么点米,一点都不划算。还不如去镇上做点生意呢。 想到做生意,郑宇觉得自己也该找点营生了,他总不能一辈子靠补偿金活着,过的没一点志气。 第12页 文琪没注意到郑宇在想什么,她光顾着想错过了种植季的水田可以种什么了。一般荸荠这类东西,种植时间跟水稻也差不多,现在育苗同样来不及了。 “你把稻田再挖深一点,在里面养鱼怎么样?”因为现代有稻田养鱼的法子,文琪就想着闲置的水田干脆挖深点养鱼算了,“没有稻子遮阴,这里夏天也有三十多度、将近四十度,挖稻田养鱼不科学。唉,只能看着它闲在那了。等冬天种点油菜,算是没让它闲一整年。” 把稻田的水放掉,加点土,倒是也能种别的,只是这样难免会影响到田的质量。像玉米、红薯这些东西,愣是能把大好的良田弄成低等田。古代还没有化肥,文琪可不敢用良田种这些东西。 郑宇听不太懂文琪说的什么,只注意到她最后说地只能闲着了,他莫名松了口气。至于冬天种东西?那等冬天来了再说吧。 “郑宇,你知不知道哪里能买鱼苗啊?”刚刚想到了稻田养鱼,文琪就想在自己的田里试试。如果可以买到鱼苗的话,她现在就要开始挖鱼沟、鱼坑,还要加固田垄了。 郑宇哪里知道这些,一般人家想吃鱼,都是直接去河里、湖里打捞,没见到村里有自己养鱼的。不过也有可能是他见识浅薄了,这样一想,郑宇就说:“我明儿去镇里买东西,到时候我去问问那里的熟人,回来我再告诉你。” “那我能一起去吗?”文琪总觉得自己不想闲着,但插完了稻苗,她好像也没多少事情可以做了。 镇上离青阳村不远,就算不坐马车、牛车,跑个来回也就一个半小时。郑宇想着文琪力气大,就算她也要买很多东西,两个人都拿得动,就应下了。 文琪之前没有被褥和正常的衣服,文婶子帮着买过了,所以她也不需要再买。这次去镇上,她就当是普通的逛街来玩。 想是这么想的,等文琪到了镇上,手里的钱就收不住了。 郑宇这次是来买大米、盐还有成衣的,他自己就要背两大袋东西,对文琪是一点忙都帮不上了。文琪看到郑宇买米,这才反应过来自己一直还在吃玉米,也跟着买了一袋米、几袋盐、三斤五花肉,还买了一大块猪油。 于是镇上的大街就出现了一个奇景:一男一女各自扛着两大袋东西,连脸都看不清了,还在慢慢悠悠地闲逛着。 “我有几个同镇的兄弟,他们退伍比我早,回来就买了铺子出租或做生意,在镇上过的还不错。我带你去找下赵牧,他本就是镇上人,知道的事情应该最多。” 军营里最容易培养感情了,难得碰到同乡,郑宇跟同样出自武泰镇的老兵新兵们基本都认识,回村之前他还在这里留了两天,跟兄弟们好好聚了聚。 郑宇想知道点什么东西,自然是过来找镇上的老兄弟最快。 赵牧有二十七八岁了,他是个爽快人,一见到郑宇过来,上去就帮忙把东西卸了下来,还开玩笑说:“你这还带上大米过来拜访哥哥我了,我认识你以来,就没见你多礼过。” “多什么礼,这是我自己吃的。我这次来问你点事情,这个文琪她要买鱼苗,你知道哪里有卖的吗?” 看到郑宇指了指身后,赵牧才知道文琪跟他是一起的。等文琪把两袋东西放到地方,赵牧惊得嘴巴都合不上了。他把郑宇拉到一边,低声问:“这是你媳妇?她这力气也忒大了一点吧,你是不是打不过她,才这么快被拿下的啊?” “什么媳妇,这就是我一个村的。”郑宇也是低声反驳了一句,见文琪好奇地往他们这边看,突地脸红了红。 郑宇不自在地揉了揉耳朵,接着催赵牧,“问你正事呢,镇上有卖鱼苗的没?”有人买鱼吃,当然就有人养。镇上还真有户人家是提供鱼苗的。 赵牧带着郑宇、文琪去见了那个老闆。这家只卖草鱼、鲫鱼苗,文琪对第一次稻田养鱼的信心不是很足,就只预定了一千五百尾,其中五百是草鱼,一千是鲫鱼。这样的生意很小,老闆口头上跟文琪谈好价格就可以了。 作者有话要说:郑宇刚退伍回来,对这种“平淡”的生活,他还需要点时间来调整适应ps:感谢免费帮忙制作封面的涂画乐园,推荐一下~地址:bbs.jjwxc/board.php?board=23&page=1 ☆、第8章 能吃是福 跟老闆约好取鱼苗的时间后,文琪就跟赵牧道别,打算继续扛起大袋子走回去。 “你们俩也是……”赵牧想起这两个不是一对,就把绝配这个词给吞了下去,“行了,从镇上到青阳村还有的走呢。光是郑宇一个人也就算了,你们两个都扛着两大袋东西走回去,看着不像话。你们先在我家吃点东西垫垫肚子,我给找辆牛车来。” 这里没有吃午饭的习惯,人们做了苦力,也只会在午时弄点小食或干粮充飢。文琪自己在家会开火,在外边只能随大流了。 赵牧在镇上人缘好得很,文琪才吃了一个小饼子,喝了一碗茶,就听见牛车停在外边了。 在文琪先上车之后,赵牧把郑宇拉到一边,说了点悄悄话。 “我说你小子怎么一点长进都没有,哪个姑娘家喜欢能吃的男人,我倒不是心疼我家干粮,可你这一会就啃了五个饼子,人姑娘看在眼里,以后想找对象肯定会想起这码子事的。” 第13页 男人饭量大,家里就得多做吃的,做的越多,掌勺的人越累,年轻姑娘大多不喜欢太能吃的对象。 郑宇以前在兵营里就有饭桶之称,在他十六七岁的时候,将军带着他去一个宴会。本来将军看好他的前途,想在宴会上给他说门好亲事,可郑宇见桌上人都不怎么吃饭菜,就一个人吃光了一桌大菜,吓退了过来偷看的几个闺女。这之后,将军再也不敢带他出去了。 赵牧见郑宇不说话,就接着劝他,“你也老大不小了,家里还没个搭把手的,不趁早定下个媳妇,等你再老一点,就难找啦!我瞧着那姑娘不错,你努努力,多往人家面前凑一凑。别老想着去弄吃的,一餐少吃点还能饿死你不成。” 郑宇盯着地面发呆,他宁愿不要媳妇,也不想饿肚子。 意识到自己劝不通郑宇后,赵牧觉得自己脑壳子都生疼。他心想着自己儿子也孝顺,要是以后郑宇真打了老光棍的话,就让家里小辈帮着他些,不叫他日子过得孤苦。 等赵牧不说了,郑宇才把自己东西也搬到牛车上,说了句“下次来找你喝酒”,便让赶牛车的人赶紧撤。 “你是不是还没吃饱啊?”文琪注意到郑宇吃东西很快,当时牛车到的时候,他还准备再拿一个呢,看起来就像饿了几天一样。 郑宇自以为隐蔽地摸了下肚子,想起赵牧说的话,不知道该诚实地说他还能吃两大碗饭,还是虚伪地说他吃撑了。 “我带了点毛香粑,虽然冷了味道不好,你将就着吃点吧。”毛香粑是文琪家乡的传统食物,每年三、四月在山上采一种鼠麴草的嫩芽,回来洗净混着面粉和腊肉做粑吃。这种毛香粑香气扑鼻,只要是从小吃这个的人,一闻到这个味道,就无法拒绝。 不过这里好像没人吃这种“野草”。文琪也没有腊肉,她还是用两只鸡在文婶子家换了一块老腊肉,这才做出来了正宗的毛香粑。刚刚她都忘了自己带了零食,见郑宇没吃饱,她才想起自己背着的小布包里有东西。 为了携带时不粘连,文琪把蒸好的毛香粑两面都稍微煎了一下,略带些焦黄。这样的毛香粑一拿出来,即使是一点温度也没有了,还是能散发出极其诱人的香味。 郑宇下意识咽了口口水,拒绝的话根本说不出来。等他从这新奇的绿色饼子的美味中恢復神智时,他已经把文琪带的是个毛香粑都吃完了。 “这个是抹布,给你擦擦嘴跟手。”毛香粑里面有腊肉,所以一直用手拿着吃,是会沾上一点油的。 郑宇有点想舔舔嘴角和手指,不过他还是尽力忍住了,保全了自己的最后一丝颜面。 这玩意吃着比一般的干饼子饱腹,但总让人吃了停不下来。郑宇用眼角余光瞟了一眼文琪的小布包,看见里面确实没有东西了,才失落地擦干净手跟嘴。 “这个是什么粑来着?我以前怎么从来没吃过,味道比一般的饼子好吃多了。”郑宇想问问这玩意怎么做,它看起来也就是粉和青菜叶、腊肉丁混在一起,要是不难学的话,他想自己也做个几锅出来。 文琪偏着头,想着要怎么解说。 “这个里面加的是一种野草的嫩芽,它特别香,所以我就用来混着做饼子了。不过现在过了采毛香的时候,大部分毛香都老了。你要是想吃的话,我家还有很多晒干的毛香,可以分一点给你。”文琪自己也很喜欢吃毛香粑,不过这里没有冰箱,不然用冰箱保存的鲜毛香可以留下更浓厚的香味,不像晒干的都没什么香气了。 想把毛香粑做的好吃,加入适量的腊肉也是必要的。这里买腊肉可不便宜,文琪只能在馋了的时候做上一锅慢慢吃。郑宇这十个就是一锅的量,她在家里还有和好的粉,大概刚好够再做二十个。 郑宇还想问问具体的做法,但他一张口,一股气就嗝了出来。 “哈哈哈哈!”文琪没忍住笑出了声,毛香粑吃多了容易嗝气,而且还带着毛香的味道,在公共场合是挺让人尴尬的。 郑宇确实觉得尴尬了,他整张脸附都是通红的。加上文琪笑了他,他的耳朵也慢慢发烫了。为了缓解气氛,他只能把头偏到一边去,打算吹吹风,等那味道散掉之后再不经意地开始说话。 “嗝……”没过一分钟,他又打了个嗝。 知道自己的笑声让郑宇感觉到负担了,这之后文琪一直都憋着笑,把自己的脸也憋得通红。 在他们下车后,赶车的老汉用难以言说的眼神看了他们俩一眼,见他们走远了,才低声嘀咕:“现在的年轻人啊,真不知羞,在我车上谈什么情啊,弄的两人都脸红红的。老头子没脸看哦,没脸看哦!” 文琪先带着郑宇去了她家。她用一个新竹篮装满干毛香,还在上面放了几个鸡蛋,打算都送给郑宇。 “这个直接跟面粉、腊肉混在一起,然后放油锅里煎就行了吗?”郑宇确实喜欢那个味道,就没有推辞,他想着下次上山,给文琪抓两只小兔子玩玩,当做是换这个的。 文琪无语地看了郑宇一眼,“干货当然要先洗干净啊!然后泡发、沥干水分,跟面粉和成一团,再加点腊肉,揉均匀了,分成一个个小团,拍成饼状,上锅蒸熟。你要是喜欢吃油煎的话,就把蒸好的饼子略微煎一煎,一面焦黄就够了。” 第14页 郑宇又把篮子还给了文琪。 “太复杂了,我还是不要了吧。”虽然这玩意好吃,但是郑宇有自知之明,要是他按照文琪的步骤做东西,最后肯定吃不上嘴。 文琪翻了个白眼,这么简单的东西都不会,难道他整天就吃烧烤的和水煮的东西吗——想起山洞里最初只有两个架子、一个锅、一把砍刀,文琪觉得郑宇搞不好还真是只吃那些。 几个饼子又不值当什么,文琪把竹篮子收回来,随意说了一句:“那我以后再做了毛香粑,就给你送几个吧。” 这一刻,文琪在郑宇眼中的形象顿时高大了起来。 在郑宇回去之前,文琪又问他:“我晚上要吃猪肉炖粉条,这个菜小锅做不好吃,又放不了,你要不也来一起吃?” 总蹭吃蹭喝好像不太好,可是想想那个毛香粑的味道,又想想自己做的水煮肉的味道,郑宇的脚都快抬不动了。他心虚地看了一眼周围,见没人路过,就点头表示知道了,说回去收拾一下,待会过来帮忙。 文琪把袋子里的猪肉都拿出来,又去拿自制的粗红薯条。 每次看到自己做的这些东西,文琪总是很有成就感,她觉得自己就算是穿越到原始世界,那也是能过的风生水起的。 文琪用热水浸上粉条后,就开始处理猪肉。猪肉先切块焯水除去血和异味,然后放一边备用。等郑宇再过来时,文琪已经切好了所有的配料,打算先煮米饭,然后再做这道菜。 从那十几个饼子就能看出郑宇的饭量不小,这还是文琪第一次喊人过来吃饭呢,要是没让人吃饱,那就搞笑了。除了做主菜的猪肉炖粉条之外,文琪还准备蒸两条大干鱼,再杀两只鸡做地锅鸡,边上烙上玉米面饼。最后炒一盆子鲜蒿菜就好了。 这猪肉炖粉条是她朋友教的,在古代稍微少了点配料,但用肉慢炖的东西,怎么都是香的。 郑宇在厨房帮不上忙,就去外边给文琪噼了一堆木柴,还给水缸里挑满了水。 正要开饭的时候,文婶子提着一个小篮子过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饿了…… ☆、第9章 第一次请客吃饭 农家白日里一般是不关院门的,只有主人不在家才会关上。所以文婶子一过来,就看见了院子里的郑宇。 “文婶子你怎么来了?”郑宇放下斧头,抬手擦了下头上的薄汗。 我还想问你怎么在这呢——文婶子瞪了郑宇一眼,在他莫名的眼神中直接进了正屋。郑宇回忆了一下自己最近有没有做什么错事,但一点发现都没有,便跟着文婶子身后进去了。 文婶子闻到厨房里的香味,笑着说:“怎地这会就做上饭了,弄的什么呢,这么香?” “文婶子,您咋来啦。刚好我做了不少菜,你带着小雅在我这吃晚饭吧!”文琪自从来到村里之后,就喜欢热闹,只是之前没什么机会说,这下刚好请认识的几个人来个聚餐。 文婶子瞧了瞧锅里和灶台上的菜,啧啧两声,“你干啥了呢,就做这些好菜,也不怕把家底给掏空了。小雅跟他爹去她姐家了,她姐怀了孩子,我这不是留着把家里收拾一下,明儿也过去嘛。她姐送来了喜糕,我带点给你,让你也粘粘喜气。” “谢谢婶子。”文琪接过篮子,当场就取了一点尝了,“甜的!我好久没吃到甜的东西了,这个好好吃啊!” 文婶子笑着擦掉了文琪嘴边的糕点渣,笑着说:“一般人家哪里会吃甜的,糖贵着呢。这次还是我那女婿做的主,给亲戚都送了喜糕。” 文琪又吃了一块糕,还塞了一块到文婶子嘴里,“文婶子送这么好的东西给我吃,晚上得在我家多吃点肉了。” “成,我也不矫情了。正巧家里就我一个,还懒得开火呢。” 郑宇在边上咽了口口水,目光在甜糕和肉菜之间扫动,越发觉得肚子饿了。在文琪跟文婶子说话的时候,他即使用力按着肚子,还是没能阻止它发出很大的声响。 两个女人侧目瞧了郑宇一眼,然后都笑了。 “看来我这饭做得有点慢,别急,我再炒个青菜就好了。”文琪把小炉子抱到大堂桌子上,然后把装着地锅鸡的铁锅再放上去。 文婶子拍了郑宇一巴掌,瞪圆了眼睛说:“你咋在这愣着呢,不知道帮忙摆菜啊!”说着,她自己拿着装炖粉条的砂锅也出去了。 郑宇揉揉肩膀,拿着蒸鱼、炖蛋还有新做的毛香粑跟出去了。 “哎呦吓死我了!”要回厨房的文琪差点跟郑宇撞上,“你怎么一下子拿三个大盘啊,都不嫌烫吗?” 晚上的大菜就这些了,这还是考虑到郑宇的胃口加大了分量。 乡下很少单吃白米饭,一般会混一些糙米或别的“贱粮”。入乡随俗,文琪也在白米里面混了东西,不过她加的是玉米粒和红薯条。两样东西让米饭带着迷人的香气。 给文婶子还有郑宇先盛满一大碗饭,文琪给送上了桌。主人家给第一次留饭的客人盛饭,这个是当地的礼节,所以外边两位帮着端完菜之后,就好好坐着等饭了。 “你们先吃着,我再炒个青菜解腻。”把饭放到两位客人的面前,文琪又急忙回了厨房。 第15页 文婶子不由自主地拿起碗,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丫头怎么就连做饭都这么香?这加的是什么东西啊,黄的大粒脆甜脆甜的,还混着软糯糯的东西,这个也甜。莫不是加了糖吧?” 这里的糖是真不便宜,文琪看到价格就没想买了。她都是啃玉米杆来过吃糖的瘾。 炒青菜不费时间,但是等文琪一手拿着一大盘嵩菜、一手拿着自己的饭碗到饭桌前的时候,文婶子和郑宇都已经把饭吃完了。 文婶子尴尬地夹了一筷子鸡肉。这饭太香了,一时没注意就吃了个精光。 郑宇反正是破罐子破摔了,他吃完了米饭,立刻就往自己碗里夹了两个毛香粑,还顺带着舀了一勺猪肉炖粉条。 “怎么光吃饭,菜都没消啊?”文琪在桌子最下边坐下,把青菜摆在靠近文婶子的地方,接着就问:“要不要再给你们盛一碗?” 文婶子赶紧摆摆手,她还是吃点好菜吧,再吃饭就要撑了。但郑宇一点都不客气,他三两口把碗里的东西吃完,就自个下了桌,说:“我自己去盛饭,你们先吃。” 文琪夹了一筷子饭塞进嘴里,突然有点担心,要是她煮的饭不够吃怎么办啊?郑宇的饭量好像比她想像的还要大。 郑宇一个人闷头吃饭吃菜,文婶子跟文琪一边说话一边吃,但过了半个钟头,她们俩都要放碗了,郑宇还在吃、吃、吃。这时候锅里连锅巴都没剩了,桌上也只剩了几个玉米饼、一半炖蛋还有蒸鱼。 “这蒸鱼挺好吃的,你们怎么不动筷子啊?郑宇,你是不是吃不饱?这鱼还剩一条半呢,你要不都吃了?” 这可是她第一次请人吃饭啊,让客人没吃饱出了门,这不是笑话嘛。 文婶子看着郑宇吃的又快又干净,像感同身受一样揉揉自己的肚子,她心想:以前也没发现这娃这么能吃啊,这一桌菜招待十个人都够够的,他怎么就吃完了呢,肚子不会撑得慌吗? 郑宇其实不太想吃鱼,他小时候被鱼刺扎过,即使干鱼的细刺可以直接吃,他也没动筷子。可是文琪劝他吃了……郑宇犹豫了一下下,然后把装蒸鱼的盘子挪到自己面前,嘎嘣嘎嘣地开啃。还别说,这蒸鱼真香真够味呢! “嗝”,在清空桌上一切盘盘罐罐之后,郑宇满足地打了个嗝。这回他是真吃饱了。 因为都吃到了喝不下水的程度,文婶子和郑宇就没再多留,只是帮着收拾下碗筷,然后各自告辞离开。 文婶子让郑宇先送她回去,她有些话要教育教育他。 “今天我要是不过去,你是不是就单独留琪丫头家里吃晚饭了?你咋就不长点心呢,你未娶,她未嫁,叫人看见你们晚上在一块独处,人家可怎么想啊?” 郑宇揉揉肚子,注意力却放在了别的字眼上面——“他未娶,她未嫁”,不知道为什么,他心跳的有些快。大概是晚上吃多了?想到这,他又打了个嗝。 文婶子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意味,她都想找个木条抽这孩子一顿了。白长这么大岁数,也白长这么大个子,为人处世一点都不成熟,还不如她那十二三岁的侄子们呢。 “还有啊,虽说是琪丫头喊你去吃饭的,可你也不用那么蛮吃吧?她家米面和肉都是买的,你这样多吃几次,可不是要吃穷她了!”文婶子这话说的有点夸张,但是她确实觉得郑宇晚上吃的有点多了。一般人家请客,自家还要至少吃一天剩饭剩菜,可这小子闹得,人家从锅到碗都被舔干净了。 郑宇抬头望天,他慢慢回想今天的事情,总结出文琪缺肉、喜欢吃甜的、然后做饭好吃。 他可以打猎送肉给她,也可以买糖给她,就是不知道能不能经常去蹭点东西吃。 “唉,要是能天天吃这样的饭就好了。” 夜里的风声突地唿啸了一会,文婶子淘淘耳朵,偏着头问:“你刚刚说啥了?” 郑宇赶紧摇头,“没说什么,我就是打了个哈欠。”他抬头看见到文婶子家了,像逃离苦海了一样,说了声“到你家了,我先回去了啊。还得烧水洗洗呢。” 文婶子本来还打算拿点喜糕给他的,见他跑的那么快,无奈地摇摇头,转生进自家锁上了门。天都完全黑了,家家户户都到了熄灯睡觉的时候了呢。 送完文婶子,郑宇一个人回家的步伐加快了些。他家是村里最靠近青阳山的,从文婶家回去,还是要经过文琪家门前。 他在文琪门口停驻了一会。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文琪的样子在他心里变得越来越清晰,都快要超过那些曾朝夕相处的弟兄们了。 她即使被一个人丢在山里,也一直很努力地过好日子,种地、做工具、养鸡养狼、做饭……好像就没有她不会的东西,而且她力气大、不矫情,能说能笑的,总让人觉得很亲近。 郑宇看着从院里透出来的微弱烛光,有种想住进去的冲动。 “怎么又有肉香味?”就在郑宇唾弃自己没出息的想法时,他好像闻到了煮肉的味道。“文琪是个女人,她要是饭量跟我一样大的话,肯定不好意思在人前表现出来的。我晚上把东西都吃完了,她一定没吃饱吧?” 自以为猜出了真相,郑宇心里顿时变得很愧疚了,“早知道我少吃点就好了。她出门要带十个粑粑当零嘴,我该想到她也要吃很多的。” 第16页 在郑宇内疚地低头离开后,文琪的说话声隐隐约约从屋子里传了出来。 “好了啦,这不是客人吃的多么,我本来是要把剩下来的肉啊菜啊给你们吃,哪知道一点没剩啊。哎呀,你们别咬我裤脚,我这不是正给你们煮肉吃么!” 大灰小灰嗷呜叫个不停,对那个叫郑宇的人更深通恶绝了。 作者有话要说:文琪:你怎么不吃蒸鱼啊,蒸鱼很好吃的! 郑宇突然脸红…… ☆、第10章 稻田养鱼 好好休息一晚上后,文琪带上干粮,带着大灰小灰,就打算锁门出去。 “你这是要去干嘛?”刚好郑宇要上山,打算先送点肉给文琪,就看见她背着大竹篓在锁门。 文琪拍拍开始不安分的两只狼,然后笑着说:“我不是要在稻田里养鱼嘛,所以打算这几天弄好鱼沟、鱼坑什么的。不过我想先去挖点黏土回来,再烧点砖。被砖砌起来的鱼沟更好一点。” 鱼沟、鱼坑什么的郑宇听不懂,他听到文琪说要烧砖,第一反应是自己要去帮忙,但随后想起自己回来后为了修补房子,还去买过砖来着。 “胡成德大叔家就是烧砖的,他就是住的远一点,我带你过去找他吧。” 文琪脸色一僵,她啥事都习惯了自己处理,除了铁器这些东西没办法,像砖、瓦什么的她都自己做过,所以当缺少这些东西的时候,她还是下意识按照以前的步骤去做。不过能买现成的也好,这样她就有更多的时间去挖坑了。 胡成德是村长的表弟,他们家一直都是烧砖的,虽然质量比不上镇子里的大砖厂,但好在价格便宜。文琪捏捏腰包,总觉得自己快要把文家的现银都败光了。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啊,我弄好鱼塘后,再认真想想有什么赚钱的法子吧。” 郑宇没做过农活,不过他有把子好力气,被文婶子说过两次之后,就不会看着文琪一个女人干力气活了。他把打猎的东西丢在一边,让文琪教他怎么挖鱼塘、鱼沟,就是要留下帮忙的意思了。 现在还没到天热的时候,文琪本来也不喜欢郑宇这个时间去祸害山上小动物,就没有拒绝。他打猎无非就是去弄饱肚子,在他在这帮忙的时候,文琪供应吃喝也就不亏他了。 “总觉得这样我好想比较亏啊……”文琪让大灰小灰到一边玩去,自己也挽起裤腿,扛着锄头下了地。 她预定了一千五百条鱼,是打算在三亩地里分别投放五百条。她的两亩上等水田是相连的,中等的那块隔了点距离,所以她需要在两亩上等田交界处挖一个大的鱼坑,作为鱼的“大本营”,另外那个中等田要单独挖。 这些天的天气都不错,农家人把秧苗插进去之后,暂时清闲了一些。他们也就在去洗衣服、或者忙别的事情时会经过水稻田。 “这不是文小丫头和郑宇小子吗?”一个抱着一大蓝衣服的妇女凑近过来,好奇地看着他们挖坑,“你们这是要干嘛呢?好好的田地挖个大坑,这秧苗还拔掉了一些,这不是……”她本来要说瞎折腾的,可她跟两个当事人都不熟悉,就没说下去了。 文琪见这个婶子也眼生,她把锄头立在田里,任得郑宇一个人用铲子铲泥。她对这婶子笑了笑,“我这是想在田里试着养些鱼,所以要挖鱼塘。请问您是?” “哦,我是谢大宝家的,我自个名字里也有个宝字,你喊我宝婶就行了。”这宝婶笑起来有点傻气,但却很能激起人的好感。 文琪乖乖喊了声“宝婶”,又问了她家在哪,闲聊几句,这才又开始挖坑。宝婶见他们忙,自己也要去洗衣服,就没在这待着了。其他陆陆续续也有不少人路过,各个都对文琪在田里挖坑的事很好奇,不出一日,整个青阳村都知道了这件事。 村长也是头痛。田地的地契虽然在文琪手里,可它毕竟还是在平王朝的国土上,在她之前,从没有人去挖那么好的良田,这不是在糟蹋东西么。要是镇上人知道了,再传到县衙里去,说不定要有人过来查看。 “我看那孩子挺稳重的啊,怎么就这么胡闹呢。”老村长灌了一杯浓茶,就要去找文琪。 他媳妇没让他出门。“得了吧你,你想的怎么就那么多呢?她那地才多少,就算全挖了也就三亩,更何况她只是在边角上挖个大坑,就算有什么事,她再给填上就是了。这孩子勤快着呢,说不定她还真把鱼养出来了呢?她总比把自家田地荒废掉的郑宇好。” 村长媳妇虽然也心疼郑宇,但她可看不惯他把田地荒废了。 文琪和郑宇的力气都大,又能吃苦,忙活两天,把鱼坑鱼沟都挖好了,再铺上买来的小青砖,看起来井井有条。为了防止放鱼后鱼游出稻田,文琪还把田埂都垫高,内侧也铺上了砖头。这样一来,除了用小竹筐堵住的进出水口,就没有其他什么漏洞了。 从文琪稻田里挖出来的稻苗,被她随手带到郑宇一个田里种了起来。反正种起来也就一百多平,不费什么事。 “这样就行了,我明儿去镇上把鱼带回来。”镇上到青阳村的路不算难走,卖鱼苗的老闆会帮忙把鱼运过来的。 听文琪说要去镇上,郑宇也想一起去。他之前就想着给她买点糖吃的,可是赵牧说糖也有杂质的糖砖、粗提纯后的褐糖粒、红糖、白糖之分,这几样的价格一个比一个贵,最便宜的糖砖吃起来口感并不好。如果想送给姑娘家的话,还是要谨慎一点。 第17页 郑宇想,他跟文琪一起去镇上,可以直接问她喜欢吃哪个,这样就不会买错了。 不过文琪被糖的价格吓到了。普通的红糖要一两银子一包,也就一斤的样子,而白糖居然要三两银子一包。她心水的糖包子是没法做了。 “单纯的糖都这么贵,加工后的会更贵吧?”文琪又忍不住摸了摸腰包,她以前每年也种了小麦,第一年做了一点麦芽糖解馋,只是那会她没有芝麻、花生这些东西,单纯的麦芽糖吃着有点发腻,做起来也很不方便,后来就没做过了。 想起花生糖、芝麻糖、混合坚果糖的香甜味道,文琪觉得嘴里口水都要止不住了。 “你们家除了这些红糖白糖,还有糖果卖吗?”文琪攥紧腰间的小荷包,有点不舍,可是她太馋了,就算贵点,她也想买点吃吃。 这店里老闆马上拿出几个小盒子,然后一一摆在文琪面前,打开来给她看,“这个是原味的冰糖,这个是薄荷味的,这个是花香味的,这个是酸味的。你看想要哪种?” 这个跟文琪想的不一样啊,店老闆不应该拿出水果糖、牛奶糖、切糖来给她选吗? “那个,你们没有切糖吗?” 店老闆和旁边的郑宇都看着文琪,不知道她说的切糖是什么。 “唉,算了,我买一包白糖回家自己做吧。”文琪实在是被想像的糖果味勾的不行,也顾不得白糖很贵了。她只用自制麦芽糖也能做出来,但是口感上可能会差点,所以干脆就买了白糖。一斤够她做出一堆切糖了。 店老闆给包好一斤白糖,送文琪他们出去的时候,眼珠子不停地乱转,最后还是没忍住又搭话说:“我从没有听过姑娘你说的切糖,要是你做出来了,有空再来镇上,可能带点给我瞧瞧?下次来我这买东西,我给你算便宜点。” 糖本身就是个高成本的东西,这店老闆赚的就那些,一般从不给人讲价的。 文琪好说话的很,她笑着应下,还说会带一点给老闆尝尝。 他们接着又去买了花生、白芝麻、黑芝麻,还有一点核桃。这类都是容易饱腹的东西,除了花生外,都不便宜。文琪这天买糖、芝麻这些就花了五两银子,另外买鱼苗也要五两银子。她的荷包快空了,估计下次要带银票换些现银才行。 郑宇有些不开心,他是想要自己买糖给文琪的,没想到带她去了糖店后,她自己掏腰包买了。当时他都没反应过来,光回忆自己有没有听过切糖这玩意了。 两人又是大包小包地回了村,身后还跟着拉着水箱的鱼苗店小厮。鱼苗小,青阳村离镇上又不远,这样运送过来,鱼苗也没死多少。 村里人都出来看文琪放鱼。他们村里有个两个大鱼塘,分别属于胡家和郑家,他们族里每年也会买一些鱼苗放里面养着,但还没见过把鱼养稻田里的。 村长媳妇眼尖地看见文琪他们手上提着不少东西了。“唉这俩孩子,怎么一点都不会过日子呢!又去买,咱在地里扒食的,哪有那么多银子可以挥霍哦,文家那些长辈也不知道说说。” 要是文婶子在家,她肯定会找文琪说一通的,可是她大闺女好不容易怀上第一胎,害喜很厉害,男方家里没了娘,她得过去照顾女儿才行。那天在文琪家吃了晚饭,第二天她就把家养的鸡都带着去镇上了。 送鱼苗的小厮对稻田养鱼也好奇的很,他们不嫌麻烦,直接一路把装着鱼苗的车子拉到文琪的稻田边上。 “来来来,草鱼倒那边中等田的大鱼坑里去,这些鲫鱼都倒这边上等田的鱼坑里。” 众人站在田埂上,围成了一片,看小厮抬下几箱子鱼苗,倒进了新挖出来的两个鱼坑里。小小的鱼苗在新家里涌动着,村民们看着它们,心里开始产生一点期待。 ☆、第11章 糖的香气 稻田养鱼是什么结果,那要到年底附近才能知道。村民们关注了几天,发现文琪除了天天餵鱼食、给稻田周围围上了渔网,也没别的新奇看,就慢慢不再注意她这边。 青阳村虽然靠近大山,但并没有什么毒蛇出没。只是土蛇、水蛇在乡下还是很常见的,很难有什么预防措施,文琪只能自己多去稻田巡视几圈。另外为了防备吃小鱼的鸟类,她在田里弄了几个假人,只要有点风,假人上面的布条就会舞动,一般的鸟类不会轻易靠近。 稻田养鱼说着简单,但要做的事情真不少。文琪观察了好几天,等确定鱼苗适应良好后,这才有空去做别的事。 “郑宇,你今天要上山吗?” 文琪想做切糖了,但是她一个人做难免会手忙脚乱的,就想喊郑宇帮忙。如果文婶子在村里就好了,女人在灶台上总比男人更得心应手一点,但她在村里,除了文婶子,也就跟郑宇熟悉,这会子自然只能找他。 郑宇从不会拒绝帮文琪做点什么,因为她总是会包吃喝,而且做得东西比他自己弄得好吃多了。 喊来一个劳力,文琪火速把要用到的东西都摆在厨房里。 开始时,郑宇只要帮着生火就行了,文琪先把黑白芝麻、剥好壳的核桃、花生分别炒熟,然后想了想,又分别炒了点白米和面粉。 这些东西备好,接下来才是重头戏。 她要开始熬糖了,发酵的步骤她昨日已经弄好了,现在只需要把糖稀挤出来,再放锅里加点白糖熬浓稠。 第18页 这里没人做麦芽糖,而她一直都备着有多的小麦粒,在上次买完糖回来之后,她就弄出来一些,浸泡后让它们发芽了。麦芽长得有一指多高后,文琪把它们剁碎,跟蒸好的玉米碎搅和在一起,发酵了一晚上,现在应该可以榨汁了。 农家也会自制豆腐,有用于挤豆浆的工具。在锅上头吊着一个木框,上面绑上过滤的白布,形成布袋的样子,再把磨好的豆渣往布中间一倒,用力把豆汁挤出来便可以了。 挤麦芽糖原浆也可以用这个工具。 郑宇帮忙把一桶发酵后的玉米碎分次倒进布袋,用力把发酵形成的汁液挤了出来。 这个就是力气活,没什么技巧,文琪见郑宇弄的好好的,就让他先做完,然后再给锅底加了火,开始搅动着锅里的汁液,静心等待出锅的时机。 麦芽糖越熬越稠,文琪觉得差不多了,就拿跟筷子,在锅里沾了点糖稀,随后泡在一边装着冷水的碗里。 “脆了,可以了。”文琪咬着硬化的麦芽糖,满意地点点头。 灶台上有两口大锅,另一个之前也烧着少量水在温锅,这边麦芽糖熬得差不多之后,文琪立刻让郑宇把锅里的水舀了,等水干后,她把这边锅里的麦芽糖分了一大半过去。 她自己负责搅动麦芽糖少的这口锅,郑宇负责刚转移了麦芽糖的那口锅。 文琪在自己这边加了黑芝麻和花生,搅和均匀后,立刻把它盛到干净木板上,再次从郑宇那边锅里弄了一半麦芽糖过来。 她往自己这边又加了白米和白芝麻、花生,往郑宇那边加了白芝麻、花生和核桃。 “你就跟我一样,把加进去的东西搅匀了,再弄到那边空着的木板上面。”因为东西都是熟的,所以加好料之后,文琪很快又把糖弄出锅了。她一边做自己的,一边还要看着郑宇那边不出问题。 这东西不难,郑宇紧接着文琪后面,把自己那锅里的糖弄了出来。 在糖冷却之前,文琪得先把它们分别压成方块形。因为没有特制的扁木框,所以文琪直接把做豆皮用的框拿来了。黑芝麻的糖最先出锅,她就要先把这个糖压成扁长方形。 做豆皮的框跟做豆腐的不一样,它比较小,而且比较深。文琪把黑芝麻糖块丢进去,迅速用手把它压成大砖头一样的形状。 白芝麻和花生的糖也是一样处理。 四月中旬还有点冷,糖放久了,边缘处变冷就不好切了。文琪把三种糖砖摆好,依次按出锅顺序来切。 所有的糖都被文琪切成了两指宽、半指长的大小,分摊在干净的案板上,郑宇就在一边等着,确定切好的糖凉透后,就收到一个个小罐子里。 每种口味的糖大约都有两三斤,足够文琪送人和自己吃一段时间了。 每个小罐子装不到半斤,文琪把三种味道的分别拿出一罐子,让郑宇带回去自己吃。好歹人家来帮忙了,总得分点给他。 郑宇抱着这些小罐子,有点不知所措。 白糖三两银子一斤,加工后的冰糖、果糖一斤要五两左右,文琪这个做法更复杂,岂不是要更贵?郑宇觉得他只是过来搭把手,带一斤多糖回去好像不是很合适啊。 对于文琪来说,这批切糖的成本也就一两银子,虽然也不便宜,但送给恩人兼朋友还是捨得的。 “尝尝看怎么样?”文琪自己先拿了块黑芝麻花生的,咬一口嘎嘣脆,随后糖的甜味、黑芝麻的浓香、花生的香脆都在口腔里爆发,这种混合的口感带给人极度的享受。她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样的切糖了,好像比以前在市场上买的还要好吃呢。 见文琪吃的那么香,郑宇也学她先吃了黑芝麻的,接着又尝白芝麻、核桃的。 黑芝麻花生糖是黑色的,它吃起来最香;白芝麻、核桃加花生的切糖最脆,甜度也稍低一些,不容易吃腻;白芝麻加白米和花生的马马虎虎,也很好吃,只是跟另外两个比起来没什么口感优势,但贵在它的材料最便宜。 “你要不要多做点带到镇上去卖啊?”郑宇忍不住又吃了几块核桃花生的,这东西太奇怪了,明明是用糖和花生这些东西做的,但却比单纯的糖、花生要好吃的多。 文琪想了想,拒绝了这个提议。她对这边的世界了解还很有限,糖又是奢贵品,万一像古代小说里一样,糖是被大人物垄断的产品,并不希望其他人插手,她还一脑袋扎进去,那可就麻烦了。 要是她先问问镇上的赵牧,一定会被嘲笑想太多的,可是她没有去问任何人。 文琪又单独拿出三个小罐子,摆在一边,问郑宇:“你知道文婶子大女儿在镇上哪家吗?我想送点给她们。” “我不太清楚,不过听说是做织造生意的,镇上的人应该知道吧。”郑宇不太确定,他想了想又说,“等我下次去镇上卖皮子的时候,就顺道去帮你问下吧。” 文琪笑了笑,她去过镇上,已经记得路了,“那倒不用,我自己去跑一趟吧,反正也没多少路。我这几天经常耽误你上山打猎……” “不是这样的,”郑宇急忙打断她的话,说:“我天天往山上跑,也不一定是非得打猎,因为今年山上小动物有点太泛滥了,我随便跑一趟,就能弄到够自己吃好些天的东西。只是我除了打猎,别的事也不会干,你能找我帮忙做点别的,我挺开心的。” 第19页 文琪摸摸鼻子,不知道为啥突然想起了热血动漫——郑宇这样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设,很符合少年漫的男主要求啊。 她甩甩头,把这莫名其妙的想法抛开。人家这是真心在说他自己的事呢,她在这开小差也太不尊重人了。 不过,只会打猎也不是个办法,人总会老的。文琪想着郑宇还能做什么事。在现代,他这样的就相当于退伍老兵,而且没有一点学歷和工作经验,只有一身力气。 “退伍兵的话,有去当保镖、保安等,进入服务行业的,也有回老家承包土地的,还有自己创业的……”文琪嘀咕着,仔细回忆现代这些人都做了什么,有没有能给郑宇提供借鑑的例子。 在生活地点被限制在青阳村、武泰镇的前提下,郑宇不会种粮食、不会做饭、不会算数、不会读书画画,能让他选择的东西本身就很少了。 “不会种地,那能管理好一个水果基地吗?”文琪突然想起来,她身边一个同事的爸爸就是退伍的老兵,他选择了承包做苹果园,她为了支持,每次的苹果都是在他家买的。 文琪看着低头吃糖的郑宇,问:“这里人们喜欢吃水果吗?就是苹果啊、桃子啊、猕猴桃之类的。”水果树只要种活,能结果了,以后每年加以管理,会有至少十几年比较好的收穫期。 郑宇把糖罐子盖上,赶紧咽下嘴里嚼碎的糖,才回到:“这些自己上山找不就行了吗?也就镇上有闲钱的人家,会给钱让别人摘好送过去。” 对于大部分村子来说,大山是村子所有人共有的财产,山上有什么东西,你能弄到就是你的。只要不破坏大山就行了。即使是人参这类名贵药材,只要是你自己找到的,那也是你的。 文琪拖着下巴,有些无奈又有些失望,“不能卖鲜水果的话,难道要做果干、果脯吗?可是这些东西也保存不久啊。” “咯咯咯咯咯咯——”母鸡们开始叫唤,在院子里跑个不停,有两只还钻到厨房里了。 到了它们该吃饭的时候了。 文琪赶紧去舀了一勺玉米和糙米的混合碎末,倒在了鸡圈的食槽里。郑宇赶着两只跑进厨房的鸡出来,然后蹲在地上看文琪餵食,像闲聊一样问:“这些鸡是你抓到野鸡之后一直养下来的吗?”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说:郑宇不会种粮食、不会做饭、不会算数、不会读书画画…… 郑宇:求、求作者放过啊,你这样,我这男主之位还能坐吗? 文琪:作为穿越女主,我得再想想,要怎么养活这个啥都不会、还贼能吃的男主。 ☆、第12章 切糖的材料 听郑宇问这些鸡的来源,文琪心跳突然加快。野鸡被捕捉后基本是不会正常生蛋的,她也没办法活捉野鸡。 可是郑宇似乎没养过家畜,对这些不怎么了解的样子,文琪总不能说这些鸡是穿越来的,也只好默认了郑宇的说法。 “你是想养鸡吗?”文琪看鸡圈里所有鸡都来吃东西了,就打算回厨房去,可走了几步,又觉得郑宇或许是有什么原因,才会好奇鸡的来歷的。 郑宇摸摸后脑勺,“那倒不是,我就是随便问问。因为鸡肉不够吃,鸡蛋也不管饱,觉得你一直养着这些鸡,会不会是有什么原因。一个人在山上住,即使是捉到了一只野山鸡,有活物陪着,感觉也会好很多吧?” 文琪呵呵一笑,无言以对。她这一刻仿佛从郑宇身上看到了玛丽苏之光,他那一脸的“慈爱”、“安详”、“温柔”,以及藏不住的少女般的情怀,都让文琪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鬼知道他怎么突然变这样了。 郑宇用看好孩子的眼神,看着这些鸡吃食。中途几次有不爽的鸡过来啄他,都被他轻轻拍回去了。 在郑宇看来,文琪是跟他一样能吃的人,那么养鸡就根本不能对饱腹起到多大作用。文琪一直坚持养着它们,一定是心里还在记挂着它们的祖先呢。可他也不再想想,要是真记挂人家祖先,文琪也该拿它们跟大灰小灰一样养着,而不是天天吃鸡蛋,年节还杀鸡吃肉。 厨房里,文琪搓搓手臂,把锅洗了一下,这才拿出一挂肉,准备做午饭。一般人家不会在中午开火,可她累了一上午,实在是饿得慌。而且还有郑宇来帮忙了,也得让他吃点热乎的。 等郑宇回到厨房之后,文琪也做好了小半锅肉滷子。 “诶,你怎么现在就做饭了?”郑宇本来是打算进来说一声,然后回家弄点东西吃的。 文琪把肉滷子盛起来,紧接着又烧水打算煮面。“现在还是吃热的舒服,煮面费不了多少功夫,你去外边坐一会,等会就好了。我也要吃饱一点,下午就去镇上。” 郑宇想跟文琪一起去,可是他也没什么事啊。他坐到锅台后边,一边帮忙加火,一边想着有什么事情能去镇上一趟。 “对了!”郑宇勐地一锤大腿,然后期待地看着文琪,说:“我家里攒了好些兔子皮,虽然价格比狐皮这些低,但加起来也能卖不少。它们放家里占地方,我下午跟你一起去,顺便把它们卖了吧。” 有人一起也是好事,不过文琪总觉得有点怪怪的。他们两个,就像是中学时期,连上厕所都要一起去的朋友一样。 第20页 这比喻好奇怪啊。文琪拍拍额头,见水开了,赶紧把挂面都放进去。 挂面本来就是咸的,煮熟也快,文琪才先把浇面的滷子先做好,并且做的味道稍微清淡了一点。 文琪自己吃了一大碗,郑宇吃了一小盆。吃饱喝足了,两人一点不停歇地收拾了东西,就往镇上走。 村里人午后也有在家门口晒太阳的,看到文琪他们两个都友好地笑笑,心里暗自嘀咕,村里过不久又要成一桩好事了。 文琪先跟着郑宇又去找了赵牧,从他那问到了文婶子女婿家的地址。那户人家姓刘,文婶子的女婿应该是刘家大郎——刘永平。 文婶子大女儿害喜的厉害,所以文琪过去的时候,文中平并不在刘家府里,而是带着小女儿,正在街上找些好食材。文婶子就陪在女儿身边,同她说些话,让她安心养胎什么的。 文琪没有事先跟刘家说好要过来,她跟郑宇被带到客厅,等下人去找文婶子过来。 平王朝似乎并不轻视商户,在来的路上,她也听郑宇说了,无论是做买卖、种地还是当官,只要做到一定的水平,都算是一方豪门大户。这刘家,就是武泰镇的豪门。 文婶子急急忙忙到客厅来,见到文琪就是哎呦一声,笑着问:“你这孩子,怎么不说声就来了。刘家也不认识你们,可不就要让你们等等了么。” “我们也不知道你在哪,还是到镇上问人才知道的。上次你送喜糕给我吃,这次我自己做了些糖果,也送过来给你尝尝鲜。”文琪把手上的篮子递给文婶子。因为人家有喜事,送单数的东西不好,所以在三种味道的切糖之外,她又加了一满小罐的玉米碎和红薯条。 她把几个罐子都掀开给文婶子看,指着说:“这三个是糖果,直接吃就好了。这个是玉米和红薯碎,上次你来我家吃饭的时候,我就是拿这个混着煮饭的。你不是觉得很香么,我就带了一罐来。” 文婶子接过大篮子,眼角含着点泪水,她摸摸文琪的侧脸,笑着说:“好,好,你有心了。你这是第一次上刘家门,我也不推辞。我家老头子还有文雅都去街上寻东西去了,你们要不在这坐着玩会,一起吃个晚饭?” 刘家也不是仗势欺人的那种大户人家,不然文婶子也不会同意女儿嫁进来。她这次做个主,留村里两个过来看望她的后辈吃晚饭,也不算什么事。 文琪还得回去看看鱼苗呢,得在天黑前回去,就没留下。文婶子这才想起来,两个未婚男女晚上同行不太好,既然文琪还有事,她就不留客了。等大女儿生了外孙孙,她回去给文琪带些好吃的好玩的便是了。 她也没想到过不了几天,她就要回去找文琪求个事。 在回村之前,郑宇从赵牧拿拿来暂放的皮毛,找相熟的店家卖了。他说兔子皮不怎么值钱,但也只是相对于其他珍贵皮毛来说的。会去当猎户的人家并不多,能像郑宇这样把皮毛弄的这么完整、还鞣制好了的就更少了。 他带着将近四十张皮子进去,出来怀里就揣了十两多银子。 “现在就回去吗?”郑宇问等在门口的文琪。 文琪指指前边不远的一家糖店,说:“我记得上次我跟他说过,做出来的糖,会顺道给他尝尝的。上次我来弄鱼苗忙,也没做糖,这次来了,就去找一下他吧。” 那店里老闆没想到文琪还记得这事,一看见还是他们两个一起过来,连忙热情地给泡了杯好茶水,让两人坐下来。 文琪觉得天色也不早了,就直接掏出用纸包着的三种切糖,交给了这店老闆。 “我们这次刚好来镇上办点事,就顺道送几块糖给您尝尝,这毕竟是我之前答应过的事。我把这糖叫做切糖,这里面有三种口感,每种两块。您仔细看一下,也能从内容的不同分辨出来。我们回村还有活干,就不多留了。” 文琪还真就只是专门送这几块糖的,既然东西送到了,她拿起桌上的茶盏,吹了一吹,几口喝了大半,就要告辞。 郑宇也跟着把茶喝干了。 店老闆只来得及吃一小块切糖,被这奇异又美妙的口感迷住了,他见文琪两人要走,急忙把纸包稳妥放到桌面上,拦住了他们。 “两位客人,能否稍等一下。我刚刚只是吃了一点这个……切糖,是叫切糖吧?它比我之前吃过的任何糖都要好吃,你看,能不能跟我做个生意,把做好的这种糖卖给我,我再转手卖出去,赚点差价?” 这店老闆把赚差价这事说的明明白白,也是很诚恳地在表达合作意愿了。 可是文琪并不想用切糖做生意,这个做起来麻烦,耗时间又耗体力,她还不如想办法在种地上赚钱呢。 “我做这切糖,要用到一种作物,可是这里并没有人种,我自己拥有的量也不多,是没办法跟你做生意的。” 糖店老闆真心觉得这种切糖生意会很好做,一点都不想放弃。“我能否冒昧问问,你需要的是什么作物呢?你别看我这糖店小,但我们跟上属的宁安城来往也很多。即使是北方的作物,我也是能弄到的。” 小麦确实是北方的作物。北方日照长,雨水少,更适宜小麦生长。 “我要用到很多小麦,它跟水稻长得差不多,只是我们这边多种水稻,北方干旱寒冷的环境就更适合种小麦。你知道宁安城有小麦?” 第21页 店老闆松了口气,紧接着放声笑道:“我们这面粉不就是小麦磨成的么,只是面粉贵,我们也更习惯吃米饭,所以知道的少也是情有可原。要是要用面粉更简单一点,直接买就好了,如果是要用小麦的话,我还得特地说明一下,再从别的地方送过来。” 南边不是没人人种小麦,但这玩意在南方产量不高,而且南方人除了一些特定糕点,根本就不喜欢吃面食,所以种麦子的人就越来越少了。 文琪无语地揉揉脑袋,她也是傻了,她之前还买过面粉、挂面之类的东西呢,怎么会没想到这玩意的原材料是小麦呢。果然在山里过了几年,脑袋已经不好使了。 ☆、第13章 来年养花吧 小麦有人提供了,可制作麦芽糖也不是很容易的活。文琪想了想自己用了文家多少钱,然后又算了下糖的价格,心里有了决定。 “老闆,我能直接把制作切糖的法子卖给你吗?这东西一个人做很麻烦,但是有工坊的话就会比较轻松了。如果小麦的价格不贵,那切糖的定价还可以比红糖白糖都低。” 一次性买断就不是小生意了。店老闆有点犹豫,他虽然看好这叫切糖的物事,可如果他买下方子,再特意为切糖建个工坊,万一什么环节出了问题,他这家就要败了。 店老闆脸上有些尴尬,他的腰背更弓了一些,有些迟疑地问:“姑娘能否给我点时间,我跟家里人商量商量?” 文琪有点摸不着头脑,几百两的生意还要跟家里商量,看来这店家也不怎么宽裕嘛。不过她也不急,所以表示店老闆什么时候找她都行。有了卖方子的想法,她打算回去再想想还有没有别的好东西可以卖,文家的钱够她生活很久了,她即使想赚自己的钱花,但也不能急于一时。 要是店老闆知道文琪的想法,一定会当场吐口血。一种新制糖的方子,好好保护的话,都可以让一户人家赚上几百年,怎么可能是几百两就能解决的事情啊。他是害怕文琪把价格开到上万两,这样他就一点希望就没有了。所以他打算找一个上家,被大户带着一起吃肉。 既然没谈成生意,文琪就跟郑宇一起出了糖店,打算赶紧回村去。 “等等,”店老闆从一个小柜子里掏出来一个小罐子,然后小跑出来送给文琪,“这个是凝香堂新推出的玫瑰膏,我买了几罐,打算送给我女儿吃。听说这个东西很适合姑娘家时常吃一些,这次难为你特意跑一趟,我也不能让你空手回去,也只有送罐这个有点样子了。” 郑宇盯着那个很精美的罐子,不知为何,心里突然觉得很是不爽,而且还有一些奇怪的焦虑感也涌上来了。 这次他们两个都没买东西,所以走着回去也没有一点负担。文琪见郑宇时不时就要看看她手上的罐子,又想到他好像很喜欢吃好吃的,就把这罐玫瑰膏递给他,在他下意识接过之后,解释说:“你喜欢就直说好了,这个送给你吧。” “不,我没有想要这个的意思!”郑宇红着脸说道,被误会成这样也很尴尬了,“我只是对这罐子有点好奇。” 文琪托着下巴,突然盯着那个罐子,像茅塞顿开一样大声说:“我想到你可以做什么了!” 这个时代有玫瑰膏、有花糖,就说明花也有被很好地利用了,如果包下大片下等地或者山地种花,做出干花卖给需要的商家,也是一个挺好的出路。虽然护理需要很多功夫,但在有收入之后,完全可以请别人来做苦力。 即使有了想法,那也要等明年才能试了,因为五月份一到,培育什么作物都晚了。 文琪把这个想法跟郑宇提了一下,然后说:“要是你觉得这事不靠谱的话,我自己也是要试试的。”比起做生意,她果然还是更喜欢种地啊。种粮食也好,种花也好,只要是跟土地打交道,她就很喜欢。 “那我们能一起做吗?”郑宇手里还托着玫瑰膏,“我感觉我什么都不懂,但是你好像知道的很多的样子。我想做点稳定的活计,但是我一个人好像做不了这个。” 虽然一个大男人直接这样认怂有点怪怪的,但文琪内心却有种莫名的爽快感。这种感觉就像是小学生的时候,她的数学很好,然后班上别的人一边崇拜她,一边求指导一样。 “咳!”文琪捂住有点上扬的嘴角,“这事我也没什么谱,不过试试也不费什么事。我们先研究一下什么花好养、好干燥、好卖,然后再研究在哪适合种那种花,等明年一开春,就开始育苗,试着养个十亩看看成不成。” 大批量养殖要有魄力,要是第一次只敢在一亩地上折腾,不止产出的东西少的卖不出去,而且还没办法给大量培养提供参考价值。平白浪费了一年。 十亩是个不大不小的数字,即使是亏了,以文琪和郑宇的家底,还是能很快赚回来的。 把这件事记在心上,两个人对于在哪种花讨论了一路,很快就到了青阳村。文琪让郑宇直接回他自家,她还得弄点鱼食,去稻田里投放一点,顺便检查一下鱼苗长得怎么样。 她预想中蛇、鸟吃鱼苗的事似乎没有发生,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现在天气还没完全暖和起来的原因。但一直预防着总是没错的。 第22页 鱼苗前期死亡率比较高,不过文琪这些天,只在田里发现了三只翻肚皮的鱼,这种程度的损失在预料范围内。等再过一个月,鱼苗长大了,要是没什么意外的话,基本鱼的总数就没什么变化了。 一亩地放了五百鱼苗,假使成活量超过四百条,那么等它们长的半大时,可以打捞一半以上起来,先行卖掉。这样即可以早点收回一点成本,也可以为剩下那些鱼留出足够的空间成长成大鱼。 剩下一百五十到两百条,到水稻成熟的时候,一条鱼最多可以长到两斤,相当于亩产鱼三百斤左右。 先打捞的那些小鱼虽然不大,但是味道不比大鱼差,三亩地加起来也应当能卖上七八两银子。 割稻前所有鱼都要出田卖掉。草鱼三个铜板一斤,鲫鱼五个铜板一斤,而一两银子等价一百个铜板,这三亩地卖鱼也能赚上三十多两。 这样一算,文琪脸上露出了傻笑。稻田养鱼还能使水稻增产,到时候一亩地的收成肯定能让其他村民们大吃一惊。 把三亩稻田都巡视一遍,文琪这才去给旱地除草。本来她都是每过五天,选个早上去除草的,不过今天事情有点多,傍晚做也行。 四亩旱地上被文琪种了三亩玉米,剩下一亩分成几部分,分别种了青菜、黄豆、青椒、韭菜等。因为之前已经除过三次草,现在地里新长出来的也不多,所以文琪花了一个多小时,在完全天黑之前做完了所有活。 文琪回家打开大门的时候,被院子里两双绿汪汪的眼睛吓到了一瞬,然后马上反应过来这是大灰小灰,无奈地上前拍拍它们的头,给它们顺顺毛,问:“怎么跑院子里了,家里不是更暖和吗?” “嗷呜嗷呜嗷呜!”小灰用头抵着文琪的肚子,像个生气的小孩子一样。 你又跟那个讨厌鬼出去玩了,还不带我们,好气好气啊! 文琪似乎从它们的叫声中听出了这个想法。她蹲着揉揉两只的头,觉得很是搞笑,“你们怎么就那么讨厌他呢,不就是他每次都会吃很多饭嘛。我又不是没有给你们吃,咱家有粮食,够够的呢。” “嗷呜嗷呜!”他比我们还能吃,吃完还趁你不注意欺负我们,他是大坏蛋,你不要跟他玩。 这次大灰小灰的意思太复杂,文琪没能理解他们的意思。 之前那罐玫瑰膏,郑宇回家之前又还给她了。文琪这会还没吃晚饭,大灰小灰也还饿着呢,晚上吃了没事干,只能睡觉,她给大灰小灰煮点肉混着剩饭给它们吃,自己煮清水面,加上玫瑰膏混着吃。吃完洗洗碗,在院子里给大蒜这些小菜浇浇水,然后就能去洗漱睡觉了。 大灰小灰喜欢跟文琪待在一个房间里,文琪觉得自己独居也不安全,就没有赶它们去各自的窝。 在两只狼都睡熟后,文琪还是有点睡不着。她翻了个身,开始想赚钱的事。 稻田养鱼今年是第一次尝试,成果如何就看秋收了。那个切糖的方子,如果卖出去也是一锤子买卖,但好歹能把她过来之后花出去的银两都补上。而明年跟郑宇合作养花,这种事她也只是稍微了解学过一点养花技术,但具体的很多事还需要实践,而且要养什么她都没定下来。 要是在现代的话,养玫瑰花不错,还能搞个玫瑰园开放做旅游项目,但玫瑰植株有刺,古代处理起来不方便,而且玫瑰不是很好养。 单从好养活这一方面来想,山上常见的杜鹃花、野菊花、金银花都是很好养的——对了,金银花和野菊花可以入药,而且因为价格便宜,应用的很广,是个很好的选择啊。 文琪之前在山上的时候,每年都会采很多金银花和野菊花晒干,前者用于做金银花露,在夏季降暑,后者用于感冒泡脚,或者直接泡茶喝。 金银花露在现代是很常见的降暑饮品,文琪自己做的没有那个味道,但是作为降暑凉茶来说,金银花真的很好用。 菊花茶能安神降血压,也是很好的养生物。文琪长大的那所福利院是在一座大山脚下,对于她来说,菊花很少被做成菊花茶这种东西,反倒每次受凉感冒,用干菊花煮水会泡水再泡脚,是比任何感冒药起效都快的良方。 “也不知道这边人们会不会用这金银花和野菊花,按理说,玫瑰膏都弄出来了,这样常见的花更会被用的很彻底吧。”文琪念叨着这两个花的名字,打算等下次郑宇再去镇上卖皮毛,她就跟着一起过去,在镇上各大药房或食品店问问。 ☆、第14章 远方来客 农家闲散事儿多,文琪又捉了些小鸭子和两只鹅养起来,她这个空荡荡的家,也因为家畜种类的增多,而变得更有生气了。 要是鸡鸭鹅不去咬院子里的菜就更好了。 不知不觉中,就走到了五月份下旬。文琪记挂着养什么花的事,但实在是忙得没空。她还跟着郑宇上了两次山,把山上种着红豆、绿豆、红薯的田地给收拾收拾,加了些肥料。 听郑宇说,他盯上了一只豹子,想在山上蹲守几天。这豹子很少出现在山里,也不好打,要是能把这傢伙弄到镇上去卖,估计郑宇能赚上一大笔。 文琪见过郑宇打猎的身手,看到他的动作很是利落,她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一样。也因为那一点点熟悉感,她完全不担心郑宇的安全性,因为她觉得拥有那样身手的人,一定是战无不克的。 第23页 日常去稻田给小鱼餵食后回家,文琪发现村长、十几个村民以及几个陌生人都等在她家门口,像在说着什么事情。 “琪丫头回来了!”宝婶喊了一句,然后朝文琪招招手,示意她赶紧过去。 这群人脸上没什么笑意,但也没什么不好的表情,见文琪过来之后,都保持了安静。文琪提着小篮子走上前去,心里带着些不安。 “啊呜呜——”一个小孩的哭声传出来,打破了这片平静。 那是个不到一岁的小孩,正被一个陌生的男人抱在怀里,估计是哪里不舒服了,就哭了起来。这个抱着小孩的男人也是无奈,他拍拍这个小孩,又拿干馒头往他嘴里塞,想让他吃点东西别哭了。 这么小的小孩,吃馒头也可以吗? 文琪下意识盯着他们。 这个男人看文琪都走到身边了,赶紧把怀里的小孩塞给文琪,然后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文琪跟怀里的小孩相互茫然地对视着,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村长咳嗽一声,开始解释事情的始末。 “这些客人是从安都来的,身上的文书都没问题。至于这个孩子……这个是他的身份文书,还有家里留下的银票什么的。你爹在安都惹到了贵人,不想影响别的亲友,这才带着一家子跑到我们这样偏僻的小村子了。他娘是你娘的亲妹妹,也是在安都成了家,只是他们夫妻俩出海遇到海难,都没回来。” 所以,这孩子跟她又有什么关系?文琪还是没能理解村长的意思。 村长想起文琪忘了很多事,肯定也记不得她小姨的情况了。 “你小姨嫁进了陆家,但是因为她之前有过婚约,即使男方同意解除婚约了,陆家还是不同意这门婚事。你姨夫就从陆家分出来,单独立了一户,还去都府立了跟陆家划清界限的书面证明。他们夫妻俩一出意外,小孩子也不能交予陆家抚养。” “安都都府对他们两个的亲缘人物进行调查,发现了你爹娘的存在。按照平王朝法律,在你小姨姨夫跟陆家断绝关系的情况下,你们家是要优先担起抚养这孩子的责任的。” 村长说完,重重嘆一口气,内疚道:“你回村后,我忘了去给你爹娘登记已故证明,不然考虑到你只是未婚小姑娘,他们也不会大老远地把孩子送过来。” 这就厉害了,文琪一脸懵逼。她还想着古代世界多落后什么的,结果人家法律已经齐全到,就连孤儿的抚养权都考虑到了。 “可是,我爹娘、小姨他们都是安都人,我外公外婆不应该也在安都吗?” 不能去找陆家,那找外公家应该也是可以的吧。 村长摇摇头,“你都忘了啊,你外公家是皇亲,虽然跟皇室并不是多亲近,但也要遵从皇家的规定,不予许代养外姓孩子。” 都是皇亲了,怎么还会因为惹到贵人而离开家乡?难不成惹到的是公主皇子那些人吗?文琪脑子里绞成一团,对文家的事更是理不清了。 从安都到青阳村有一个多月的路程,这些人是安都都府的捕快,千里送小孩的事情也是他们第一次做,这好不容易把孩子送出去了,他们可不想再把孩子带回去。再说了,除了这个文家,也没别人家可以养了。 那陆家是想把孩子认回去的,他们跟文琪小姨、姨夫的关系有改善,要不是这次突然出了意外,过不了几年,姨夫他们还会被陆家想办法弄回去。可法律哪里能把人情算的那么清楚,只要两家还被登记着断绝了关系,陆家就没有办法去认领这个小孩子。 在捕快们带着这孩子离开安都的时候,姨夫她娘都在城门那哭晕过去了。她失去了小儿子,连孙子的抚养权都拿不到。就算都说文家夫妻俩是老实人,可外人哪有自家人对孩子上心啊。 小孩子在文琪怀里就安分睡下了,一点都不知道他的人生会有什么改变。 文琪留这些捕快在家吃个饭,他们都是赶紧摇头,想立刻回安都去。没有了小孩子的拖累,他们几个男人回去只要一个月就够了。安都虽然治安好,但缺少他们几个捕快,安排巡逻也不方便,还是要赶紧回去。 当然了,他们也是怕这姑娘家不想接手养孩子,所以打算先熘了。 村长去送这些人离开,看热闹的其他村民也只跟文琪说了几句,让她有什么不懂的,尽管去找他们问。最后宝婶留了下来,打算先教会文琪怎么带这么小的孩子。 文琪还真不怕带孩子,她毕竟从小在福利院长大,作为大孩子,就要经常去照顾更小的。加上她性格好,几乎是院里的小妈妈了。 见文琪麻熘地给孩子检查尿布,又熟练地把他裤子脱了,洗了洗屁屁,宝婶都没反应过来。 “哦哦,对了,这孩子他奶奶给备了很多东西,装了十个大箱子。那些捕快大人们把箱子抬到你家院子里放着了,估计你刚刚顾着小孩子,也没注意到。” 小孩子的吃穿用度跟大人的不一样,要是什么都让文琪准备的话,她也没法那么快给备齐。孩子的亲人帮忙给弄齐全了就最好。 宝婶先去帮忙找了几套孩子的衣服出来,让文琪干脆给他洗了个澡,换上干净的衣服。那群大老爷们带着孩子赶路,能给洗洗屁股换个尿布就不错了,不指望他们做的多好。 第24页 都说小孩子干净,文琪给这孩子洗个澡,澡盆里水都有点黑了。这估计是一路上都没被洗过啊。 孩子洗完也觉得舒服,还“咯咯”笑出声来。 文琪戳戳他的额头,笑道:“这就开心啦?你是不是要吃东西了呀,小宝宝饿到可不好。”她在锅里烧了热水,在给孩子洗好澡之后,打了个鸡蛋,放锅里蒸上了。 宝婶帮忙着检查几个箱子里都放了什么,然后唏嘘着走进厨房,感嘆道:“年轻人做事还是不能冲动啊,这孩子奶奶也是真有心了。要不是他爹因为婚事急着弄了断绝关系,这孩子也能好好被养在陆家那样的大户人家,过得日子可不要比我们村子里好多了么。” 孩子奶奶备下的东西都有记录,这是为了防止接手孩子的人家私吞了什么东西。 十个大箱子里分别装着不同的东西,孩子从现在到两岁的衣物、帽子、鞋子就装了两箱子,上好面料、棉花做的被褥有两箱子,还有一箱上好的面粉、米粉、白糖,一箱子启蒙书,一箱子笔墨纸砚,一箱子金银铜板,一箱子玩具,一箱子布匹针线。 不知道那夫妻俩为什么要出海,但意外发生后,也难为陆家这么短时间能准备这些东西了。 宝婶用手指揉揉那些布料,然后啧啧两声,说:“不愧是安都陆家给的东西,这可是上好的料子,够这孩子用到大了。” “安都的陆家,很有名吗?”文琪有点好奇。 宝婶无奈地看她一眼,“你这孩子真是忘得够干净的,陆家是做织造生意的,武泰镇刘家虽然也是做一样的事,但上好的布料还是要从陆家进货。整个平王朝,只要家里情况不错的,都想用陆家的料子做衣服啊!” 在把陆家夸了一通之后,宝婶想起了什么,又对文琪说:“这些东西都是陆家给这孩子备下的,安都府、武泰镇衙门里面都有物品附录,你可不能把这里面的东西用在别的地方了。这被查到可是大罪啊,你就算放那摆着,也别乱动。给小孩子用是没问题的。” 文琪也没想要动这些东西。除了十个大箱子之外,她记得村长还给她身份文书和银票了,这些不知道有什么要注意的。 “那些银票也被登记过了,不过那个是直接给你的,你可以自己做主。”宝婶为文琪仔细说明这些东西的不同,“陆家给孩子的是财产赠予,所以外人不能动,孩子爹娘遗留的是家产,你接手他们家最后的继承人,也就同时继承了这些家产。只是一般人宁愿自家亏一点,也不会多用一分养子的家产。” ☆、第15章 米饭的诱惑 文琪自己住在东边那个屋子,靠近厨房的屋子里还空着,她就找了村里几个人帮忙,把孩子那十个箱子抬进了那边空屋里。 大灰小灰对小孩子很好奇,不过文琪怕小孩子吸入狼毛,对身体不好,所以没让大灰它们跟孩子太过靠近。 拜託宝婶帮忙借个摇篮之后,文琪抱着吃饱后又睡着的小孩子,开始看他的身份证明。这文书上盖着安都府和武泰镇衙门这两个地方的官印,上面记录着孩子姓名、性别、出生地、出生年月日、以及父母关系,还补充记录了他被文家暂时领养。 在古代背景里,制作这样的文书已经是很先进的人口管理办法了。 “陆文轩,生于兆皇五年八月十五日,生于安都府,父陆青林、母王佳萱。”文琪给小孩子调整了一下小帽子,低声说:“原来你叫陆文轩啊,以后就喊你轩轩吧。” 按照宝婶的说法,陆家是豪门大户,陆文轩被乡下的她收养,其实是对他的成长不利的。话虽这么说,但人的际遇千奇百怪,既然已经变成这样了,只能在现状上尽力做的更好吧。文琪也不是什么苛刻的人,她会好好培养这孩子,至少不会让他变成无知又无为的青年。 宝婶从相熟的人家借了一个摇床,然后帮忙给谢老四提了一下,让他赶紧帮文琪做个新摇床。小孩子的摇床是不能送给外人的,文琪借来应应急还可以,但用好了还得弄干净还回去。 要是风评不好的人家,还没法借到摇床这种东西呢。 因为突然来了个小孩子,文琪的生活规划又被打乱了。她除了要照顾地里的活,照顾养着的大小灰,照顾鸡鸭鹅,还得再加上小轩轩。 他现在还不会走路,要是等他会走会跑了,文琪估计会过得更累。 郑宇在山上住了五天,背着一窝小兔子,左手提着几只死兔子,右手往肩上扛着一只豹子,雄赳赳地下了山。他回家后先烧水洗了个澡,这才带着那几只死兔子和小兔崽子去找文琪。 “你不是喜欢养小动物么,我给你抓了一窝兔崽子。这兔肉也给你吃。”文琪看着高高兴兴送东西的郑宇,拒绝的话很难说出来。 可是,小兔子喜欢逃跑,又容易产生骚臭的味道,她是真不想养啊!而且她现在根本没有时间再搞新东西了。 郑宇见文琪半天不接这篓小兔子,这才注意到她怀里抱着什么。 “你从哪搞个小孩子来了?”郑宇一脸震惊,他猜到文琪喜欢养小动物,可没想到她都会去弄小孩子养了。话说,偷小孩是重罪吧? 文琪看郑宇一脸傻样,就知道他肯定在想写乱七八糟的东西。她简单把轩轩的来歷解释了一下,然后顺口就说:“我突然要养这个孩子,真没办法安排养小兔崽子的事情了。你要是喜欢的话,就自己养着吧。你看,我院子里也差不多没有地盘了。” 第25页 一个大鸡圈在厨房后面的院子里,前院里养了十几只小鸭子,所以建了鸭圈,然后还有两只白鹅,也给建了一个圈,占据了院子的另一边。前院两边分别有鸭圈、鹅圈,两个都像小屋子一样,占了不小的地方,而除了直通堂屋的一米宽的地面被扑了青石之外,别的地方还被种了小菜。 一眼看去,确实是没地方再弄个养兔子的小屋了。 文琪本来是打算把几片菜地收拾一下,都给挪到院子外边那块地上去。她还有一亩旱地上都种了菜,一个人其实吃不了那么多,所以不如给院子里空出大点的地方,种两颗橘子树,或者搭个葡萄架,这样等轩轩长大了,还能在院子里玩。 她习惯了屯粮食,可现在她不是一个人在无人的山上过日子了,要改变一下她的生活方式才行。这些菜地没有收入,还会浪费她大量的时间,实在是划不来。 不过因为她不想养兔子,所以就没有跟郑宇说,她很快就会把院子里的菜地都处理掉。 郑宇失落地看着篓子里的小兔子,它们还不知道有个人要吃了它们的大兔子,还打算养它们这群小兔子呢。小兔子没送出去,兔子肉总不会被拒绝吧。郑宇打起来精神,举着手里几只死兔子,说:“这个给你吃,我都剖好洗干净了,你再用水沖沖就可以。” 轩轩在文琪怀里动了动,盯着那几只没皮的死兔子看了一会,然后被吓得嗷嚎大哭。 文琪赶紧拍拍轩轩胸口,“别怕别怕,那个剁碎了就是你的口粮了。它们跟大米饭一样,都是要被我们吃了的东西,别怕啊。” “那我给你送到厨房里去吧。”郑宇对轩轩敬而远之,他可不会哄小孩子,爱哭个不停还没法教训的小孩,是这世上最可怕的生物了。 自从轩轩来了之后,村里来找文琪串门的婶子大姐们多了不少,她们大多带着自家孩子过来,就怕文琪不适应养孩子。这过了今天,大家看到文琪把轩轩照料的好好的,这才放心了不少,逢人就夸她两句。 家里有亲戚孩子需要娶妻的,都开始考虑要不要找人给文琪提亲。 只是大部分人家也知道文琪跟郑宇关系好,所以一直犹豫着。要是这两个不成一对的话,他们可就要去做媒了啊。于是好几个爱做媒的人天天从文琪家路过。 文琪对今天第二次路过她家门口的一个婶子笑了笑,在她露出尴尬的表情后,转身就要回屋里去。 “琪丫头,等会!” “文婶子,你怎么回来了?”文琪刚听到这声音还有点不敢相信,回过头一看,果然是文婶子。 文婶子似乎是有事找她,不过看到她抱着个小娃娃之后,也是愣住了。文琪又给解释了一遍,在文婶子的感嘆声中,带着她到屋里坐下了。 郑宇把几只兔子挂在厨房里,洗了手才出来。他看文婶子也回来了,自觉给她倒了一杯水,然后也坐在桌子边上,想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我这……”文婶子本来想着单独跟文琪说还好一点,结果郑宇也坐下来,她不能让人家迴避,可也有点不好意思,“你们上次去刘家的时候,不是带了一罐子叫玉米碎的东西么,我大闺女害喜不爱吃东西,前两天我想起来你煮的香米饭,就拿这玉米碎混着煮了,我大闺女就爱吃那个。” “所以,我回来问问,你那玉米碎还有没有?能不能多卖点给我家。” 轩轩又睡着了,文琪把他抱到摇床里,然后带文婶子去看她的干粮。 “你瞧,这东西我多着呢,也不值当什么,你要多少都能给你。”文琪打开两个大罐子,一个里面装的是干玉米粒,一个装的是干红薯片,“不过上次那个是我磨碎了的,这些还没弄碎,你带回去还得再晒晒处理一下。” 文婶子想花钱买,文琪一口拒绝了。“这两样东西真的很好种,我在村里都种了三亩多,今年秋天收成的时候,你可以过来看看。一亩地能出好多呢,我吃多吃不完,卖也没得卖,就是不值钱的东西。要不是它顶饿又香,我肯定更愿意只吃白米饭。” 玉米有种特殊的香气,用水煮了甜甜香香的,加上白米和红薯那软糯的口感,就算没有什么好菜,也能让人吃上一大碗。 文婶子这次回家,就是特意来找文琪要玉米和红薯干。家里有个害喜的孕妇,她有想吃的东西,家里无论如何也是要想办法弄到的。 “对了,郑宇,你拿只兔子给文婶子吧。镇上卖鱼卖猪肉的多,弄只兔子给孕妇换换口味。”在文婶子要离开之前,文琪又给她抓了只母鸡,还让郑宇拿只兔子出来。 文婶子哭笑不得,“你们的心意我收到了,这些刘家都有,我带着也不方便,你们就留着自己吃吧。玉米跟这个红薯我带两袋子走,她胃口变得快,这些足够吃了。” 文琪也没强送东西,见文婶子提着两袋子干粮确实不方便,也就把鸡放下了。文婶子还得赶着回镇上,文琪只得给她塞了两个甜馅饼,让她带着路上吃。 今天文婶子大闺女只吃了一点白米粥,所以她才急着带玉米回去。至于文中平大叔,他好像是去更远的海边,给女儿买新鲜的海鱼和其他海产品去了。 大夫们总说孕妇吃少了身体会虚,整个刘家和文中平、文婶子夫妻都急得很,千方百计地找孩子能吃的东西。 第26页 文琪看着文婶子走远,心里羡慕极了。她要是也有这么照顾她的长辈,就算受什么罪也是幸福的。 郑宇拿手在文琪面前挥了挥,把她注意力引回来之后,摸着脑袋说:“我那又攒了些皮子,加上天暖了,豹子放不久,打算明天就去镇上,你要一起去吗?” 他们之前说好的,下次要一起去镇上打探养花的消息。 ☆、第16章 浓缩是啥 跟郑宇约好第二天一起去镇上,文琪一个人在家开始发愁了。 如果要去镇上,得四处转悠好久,到处看看金银花和菊花的使用情况,才能有个大概的判断。可轩轩没办法托别人家照顾,文琪得考虑明天要怎么带好轩轩的问题。 小孩子吃喝拉撒睡,吃的东西要单独备好,替换的尿布也要准备几条。再就是要节省体力,她如果一直都要抱着轩轩,一整天下来那得累死了。 现代有那种专门的腰凳,让小孩子过了五个月,骨骼没那么软了,就能使用腰凳辅助抱孩子。因为孩子坐在腰凳上,它的大部分体重都被腰凳承担,所以能省很多力气。 文琪想着下午就不去管地里事情,先试着做个腰凳出来。 她喜欢用竹子编东西,手艺也很过关。比起用木头磨个小凳子出来,还是直接用竹篾编制来的快,这样也更容易跟腰带绑在一起。她到村外竹林里砍了一颗竹子,又从箱底把她之前做成衣服的兽皮找了出来,开始摸索着制作腰凳。 现代的腰凳可以藉助粘连、锁扣等设计,这些在古代是很难设计出来的。要不是小孩子背着不安全,大街上使用儿童推车更是不合理,文琪也不会想着制作腰凳。 为了让腰凳能够承重,文琪把它做得跟个小板凳似的,只是靠背部分可以让人手臂穿过去,让这个小凳子被人挂在身前。 “啊嘶——痛死了!”文琪试着用了一下,因为竹制的部分还没裹上棉布和兽皮,所以挂在身上,把她肩膀磨得生疼,就连腹部也因为有竹凳子顶着,总是会不舒服。 这个腰凳失败的话,文琪明天就得把轩轩绑在身上了。可这样孩子会不舒服,让他尿尿、或者换尿布也很麻烦。 最后文琪放弃了完全模仿现代腰凳的设计,选择结合腰凳和纯背带两个产品,给轩轩编了一个可以分开腿坐着的凳面,然后表面用兽皮裹上。另外的部分,就是用剪成一条条的兽皮,混着棉布编成绳子,把这小凳子绑在腰上和肩膀上。 套上肩膀那两条带子,文琪觉得中间空荡荡的不安全,就在中间约手臂长的部分,用绳子把两边连起来了,给轩轩当个靠背。带着这个腰凳,她虽然还是要用点力气托着孩子屁股,但小孩子感觉会比较舒服,也不会从凳子上掉下去。 文琪把轩轩抱起来,放到改良版腰凳上试试,他果然没觉得不舒服,还一副很新奇的样子。大致的外形做好了,文琪又从轩轩的箱子里找出一块深色的布,把这凳子露在外面不好看的部分全给缝上了。 “看起来还不错嘛。”因为有了后期包装,这个腰凳看起来就像手工艺品店里的精品一样。 抱孩子的问题解决了。文琪给轩轩餵了点吃的,带着他去稻田里,又给草鱼鲫鱼餵食。这鱼也长大了不少,文琪打算慢慢减少餵鱼食,开始弄浮萍这些东西给它们吃。要总是为鱼食的话,投资稍微高了一点。 晚上吃的剩饭剩菜。等把轩轩哄睡了,文琪又回到厨房发起了呆。轩轩现在九个月大,她平时也给餵米粥、蛋羹、蔬菜碎、清蒸鱼肉、兔肉绒等东西,这孩子几乎不挑食,可在外面一整天,蛋羹什么的也不好带,总不能让他啃馒头吧。 “之前也没去镇上小食店和酒楼看过,不知道他们能不能给小孩子提供吃食啊……”文琪愁的直揪头髮,“一般店家都会提供热水吧,我带点熟米粉和玉米粉去?” 她一时也想不到更好的点子,就炒了一点米粉和玉米粉,只要加点热水沖调一下,就能弄出类似米煳一样的东西。把熟米粉装好,文琪这才回屋休息。 这里人们几乎不吃午饭,文琪早上特意吃的饱饱的,还做了几个大豆沙包子和五个水煮蛋,都装在布袋里当口粮。 等文琪出门的时候,郑宇已经等在她家门口了。 “你怎么在外面等着啊,敲下门不就行了?” “我刚来一会,想着你还要带小孩,就没进去给你添乱了。”郑宇警惕地看了眼轩轩,见他虽然醒着,但没有要哭的徵兆,就安心了许多,“你带的这个东西挺新奇的。” 他指的是这个腰凳。文琪笑了笑,隔着腰凳的靠背轻轻拍着轩轩,想让他接着睡觉。“这是我昨天刚做的腰凳,带着轩轩出门比较方便。对了,我们今天先去凝香堂看看吧。” 上次糖店老闆给的玫瑰膏,据说就是凝香堂出品。文琪不知道这是家什么店,不过它有了玫瑰膏,八成也会有别的花膏什么的。文琪想知道这里对花的利用情况,从凝香堂下手会比较快。要是那里不需要金银花和野菊花,她就接着去药房看看。 文琪跟郑宇到镇上之后,才知道那凝香堂是做化妆品生意的。 “好好一个卖胭脂的,干嘛搞个玫瑰膏卖啊。”文琪无语地在人家店里转了一圈,发现他家就是主打各种玫瑰香气的胭脂、口脂,顺便也卖别的花香胭脂,那个玫瑰膏,只是主人家觉得玫瑰跟他家主题很搭,特意加进来用美容品的名号来卖的。 第27页 这家凝香堂没什么用,文琪紧接着就跟郑宇到镇上两家大药堂逛了一圈。 “老闆,你们这收金银花、野菊花吗?”文琪在店里小厮的注视下,把他们药柜上的标籤都仔细看了,发现确实有用干花做药材的。 药堂的老闆也是一位大夫,他正在一边看书呢,听见文琪喊他,微微眯眼看了一会,这才回道:“晒干的金银花和野菊花都收,不过这两样东西不是很精贵,一斤干花也就给你五个铜板罢了。” “只有五个铜板啊。”文琪觉得有些失望,可想想也是有道理,一斤鲫鱼也才五个铜板,金银花这么常用的平民药材,不可能比这个鱼肉更贵的。 一亩金银花每年出产一百二十斤干花就不错了,不刨除成本,一亩地可以卖六两银子,每年花在上面的投资应该有一两多,把鲜花制作成干花又不是小工程,这样算起来,养花并不是一个好的生财之道。 要是村长在这里,知道文琪这么算帐,肯定是要揪鬍子的。用土地赚钱本身就很难,这养花又不需要好土地,每亩地能赚上两三两银子,就是很划算的一门生意了。 药店大夫看文琪和郑宇没有接着说话了,就好奇地问:“还没到秋天呢,你们来问卖干花做什么?” “我们想特意养花,做好了像卖粮食一样把干花成品卖出去。”郑宇没有一点保密意识,这大夫一问,他就直说了。 大夫把书本放下,对他们的计划有点好奇。 “说实话,这金银花和野菊花,也就清热解毒的方子里会用到,虽然需求量大,但实在是太好得到了,随便什么人去山野里採花回来,炮制一番,就能弄出干花来。要不是把鲜花做成干花需要耗费人工,这两样东西是一点钱都不值,你们怎么就想着种这个呢?” 文琪挠了一下耳朵,有些迟疑地问:“我想着人们夏天容易中暑,若是药堂、小食店卖金银花露,会消耗掉大量的干花。野菊花也可以用来做凉茶,或者配治感冒的药方。所有人几乎都会需要这些东西,我以为会很好卖来着。” “卖是可以卖得出去,只是没必要特意去养啊。”大夫摸着小鬍子,悠悠道:“这两种花漫山遍野都是,你们要是想用这个赚钱,去山上採摘就可以了,还省的管许多事。” 这大夫说的也有道理啊,古代的环境比现代好多了,这些常见的药材根本不需要特意去培养。 在文琪打算回去,再想别的挣钱办法时,这大夫喊住了她。 “你刚刚说那个金银花露,是要从金银花上采露水吗?老夫跟你说句实在话,那些所谓的花草露水,一点药理作用都没有,还不如采几朵花直接泡水来的实在。” 文琪苦笑两声,这大夫也是好心才提醒她的,不过她说的可不是什么露水,“我说的金银花露,是指通过浓缩提取手段,把金银花的精华提取出来,然后加一些蜂蜜调味,形成的降暑防暑饮品。” 药堂的小厮都把耳朵竖起来了,这浓缩又是什么玩意? 反正是不打算种花了,文琪就给这里的古人讲讲科学吧。 金银花的有效成分大多是绿原酸,而用热水可以让这种成分融于水,然后再把这些水加热浓缩,就可以得到富含绿原酸的药液。 当然了,只是做金银花露的话,没必要过于浓缩。因为煮药水时要用八倍或十倍水,在煎熬一个时辰后,水量本身就减少了,算是已经浓缩过的成品。把这些煮过金银花的水放凉一些,加点蜂蜜就成了夏季很好的降暑饮品了。 用大白话把这个原理说完之后,药堂的大夫一脸无奈,这不就是熬药嘛,干嘛非得造个“浓缩”词语啊。 “金银花和黄岑结合,做成的银黄制剂也是不错的药物,对体内炎症的病人,能起到很好的消炎作用。” 这个组合让大夫有了点兴趣,“银黄制剂?真的可以消除炎症吗?我得试试。姑娘,你过段时间再来找我,要是我研究出来新药,你卖多少金银花我都收了。” ☆、第17章 承包荒山 文琪在这药堂里借了热水,给轩轩沖了一碗米粉,还往里面加了一个蛋黄碾碎混在一起,让他香香地吃了一顿。 既然养花费时费力还没赚头,文琪就不打算弄这件事了。郑宇摸摸头,他觉得要是花野生也能长很好,那在管理上应该不用花什么功夫才对,这件事完全可以做起来啊。可是文琪都要回去了,他也没说什么,只是沉默地跟在后边,让她自己慢慢想事情。 回村之后他们刚好碰见村长,文琪觉得自己想了好些天的计划,结果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心里难受,就忍不住跟村长吐槽了一下。 村长抓住她话里的重点,眼睛一亮,说:“咱们村大河对面不是有个山被火烧过嘛,过了这么多年,山上稀稀疏疏地也长活了些好木头,但我们村子没有人能去管理,那山虽然不大,可一直那样也挺可惜的。” 文琪不太明白村长要说什么,他不会是想让她去山上种花吧? “镇上府衙里的人也说过,在这种情况下,把整座山承包下来,一年也就需要十两银子。”村长呵呵笑着,期待地看着文琪,那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文琪急忙摇头拒绝,“村长你说那是小山,可山上能用的地皮加起来也有五十亩以上,我可不想去承包下来,本来养花就做得多赚得少,种这么多是要累死人了。” 第28页 “琪丫头,一亩地能赚上两三两银子就不错啦,”村长摇摇头,不太认同文琪的思想,“那座山有八十亩,你也说了金银花好养,那么即使你少花点时间去打理,在花季请别人帮忙採花、做干花,一亩地也能赚上二两银子。一年八十亩地就是一百六十两,而你只需要付出十两银子的承包费,已经很划算了。”acdj事情哪有那么简单啊,花桩也是要培育的好嘛!这承包是不太可能会亏本,可她还有很多别的事情想做,要是把精力都花在养金银花上面了,那多没趣啊。 “我想包下来。”就在文琪犹犹豫豫地想着怎么拒绝的时候,郑宇突然说他想承包大山。 文琪扯扯他的衣袖,劝道:“这事不好做的,什么东西大量养殖都会有病害问题,你要是……” “我想试试。”郑宇经常往山上跑,知道今年有花开的地方,基本上明年还会有。他若是在荒山上养大片金银花,或许可以一辈子都靠着这个有足够的收益,即使他年老体弱,也不会饿死自己。“你不是说凡事都要试试么,我有几千两银子没处花,包个山还是没压力的。” 村长咳嗽好几声,愣是把自己憋得脸色通红。 文琪看他不像呛到,也不像感冒,有点迟疑地问:“村长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咳咳!”村长撸了把鬍子,强装淡定,“既然琪丫头你不想包山,郑宇他想要包山,那就让他跟我回去商量一下,你先回家吧。” 文琪想去给郑宇当个参谋,可轩轩被抱了一上午,在她怀里已经有点待不住了,她得回家让轩轩到床上去睡会。 “那好吧,我先回去。郑宇,你跟村长商量好后过来找我一趟吧,养花没你想的那么容易,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东西。” 等文琪离开视线后,村长走到郑宇身后,用力锤了一下他的后背,低声骂道:“你那么大声说你有多少钱干嘛,这是你在战场上拼命攒下来的银钱,可不能让人惦记了去。” “这不是只有你跟文琪在嘛,”郑宇笑着摸摸头,脸上写满了信任,“而且钱在我手上,也没人拿的走啊。” 村长恨铁不成钢地瞪了郑宇一眼,“男人还是把家当藏着点,我看你啊,就算是成家了,也会被琪丫头管的死死的。” “怎么说她……”郑宇满脸通红,想反驳说他跟文琪不是那种关系,可又不知道怎么解释,而且每次被误会后,他心里好像还有一点开心。 村长疑惑地看了看郑宇,问:“咱村里都知道你总是跟琪丫头成双入对的,你不会是还没跟她定下来吧?我可跟你说,你要是不急着跟人把亲事说好,村里别人家可就要去提亲了。” 郑宇嘴角往下拉了一点,有些不爽地说:“谁家要去提亲啊,文琪都跟他们不熟,怎么可能会同意亲事。”他这样说着,心里却还是急起来了。马马虎虎跟村长说好明年包山的事之后,他脚下一点不停留,直接去了文琪家。 “这孩子,想什么都写在脸上。”村长笑呵呵地看着郑宇离开,心里却开始猜测,他到底什么时候能跟文琪成为一对儿,“要是今年年前能办成一桩好事,明年村里就又有小娃娃了。” 文琪回家把轩轩哄睡了之后,坐在桌边开始反思自己。 作为一个现代人,她确实想东西要灵活一点,所以当她知道养花并没有她想像的那么赚钱之后,就立刻打消这个念头,打算再想别的出路。 可是,她是不是把眼界放的太高了? 文琪的手指在桌子上轻轻敲打着,脑海里反覆回忆着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点点滴滴。“对于吃食上自给自足的农家人来说,只要不办大事,每年一大家子也就花个二两银子。” 一般人家养了鸡鸭和养猪,他们每年要花钱的地方,也就是作物种子、布匹等等东西,还有办大事时要花上家里积攒的钱财。镇上的人花费会更多,他们吃喝穿用几乎都是买,一家如果有五口人,那他们一个月就要花上两三两银子,可他们赚的也多。 在镇上开个店面,一个月赚上四五两是最低的,不然就要亏本。也有到镇上过不下去,又回到村子里生活的人。 “可是,一亩地只能赚二两,这也太不划算了吧!”文琪还是想不开,这个平王朝比她知道的任何古朝代都要繁荣,因为当朝者不会歧视任何一个行业,所以人们能放心大胆地去赚钱,每个人平均赚的钱多了,物价也就高了,紧接着货币就有些贬值。 一两银子,按照现代人的消费水平换算一下的话,大概是一百多块钱…… 也就是说,村长觉得村里人一年赚个一千块就该很满足了。 文琪回忆了一下自己现有的财产,然后深深地被这里的通货膨胀吓到了。要是她想过好日子,文家那点钱还真不够使的。之前郑宇说他有几千两银子,现在想想,那也就是不到十万块钱的存款罢了。 “算了,总归是饿不死自己。”文琪之前一个人在山上都过的好好的,也没必要担心那么多东西,她有房有地,就算身上没有一分钱,也能将就着过下去。“郑宇他想创业,我就不要泼他冷水了。不过,我是不是忘了什么?” 第29页 在第一次想到金银花的时候,她就总觉得自己好像忘了什么事。 在文琪绞尽脑汁去想自己忘了什么的时候,郑宇从她家开着的的大门进来了。 “咦,你们这么快就谈好了啊?” 郑宇点点头,脸色有些微窘。他低头看着地面,用极慢的速度走到堂屋里,似乎在想着要说什么。 “对了,村长说那山前些年被烧的狠了,如果我们要在上面种东西,还得找人帮忙松土、清理没腐烂的杂物等等。要做这么多事情,等明年再准备肯定是来不及了,我打算每次打猎打多一点,然后接下来几天都去山上干活。” 这些安排倒没有出乎文琪的预料,本来包山搞种植就不是什么轻省活。“你真打算种金银花吗?种花跟种树可不一样,那种山地坡地是不行的,我们还得把整座山都清理一遍,弄成阶梯状的梯田。” 把一座山都翻整成梯田,这真的是要花大半年才能做好的事情了。 “种花、种树……”文琪轻轻敲着脑袋,她刚刚顺口说的这句话,好像要打开什么记忆了一样,“花、树……啊!我想起来了,我刚来的时候,口袋里还有一把树形金银花苗!” 那把金银花苗是推销的人强行塞给她的,在她想起来之后,这些极小的树苗差点都死了。她虽然觉得养花没什么用,但觉得这也是从现代带过来的东西,死了太可惜,就好好培养它们,最后也养活了。 第三年她的空闲时间稍微多了一些,还试着从老株上弄出新的植株培养,直到最后一年,觉得这花树没啥用,这才没去管了。 那些金银花树就种在离山洞最远的那片田地上,现在也不知道它们还活着不。 她这段时间经歷的事情太多了,加上本来那些花树也是被她放弃的东西,所以这才一直没能联想到它们。比起藤状金银花,树形金银花成活的年限更高,更易于管理,产量也更多。 “郑宇,我想到一个重要的东西还在山上,明天就去看看吧。” 作者有话要说:认真算了一下,我确实把这里搞成了通货膨胀…… 心痛到窒息 ☆、第18章 运气真好 郑宇跟村长约好了要承包那座荒山,但还没有签订文书。不过以村长的性子,估计没过几天,就会帮忙把所有的程序都办好。在这之前,郑宇只需要准备好银子,以及找好改造荒山的人手。 五月底到九月底之前,农家人在这段时间相对有比较多的空闲时间。既然确定了要在山上养花,他们得趁着这段时间,尽可能把梯田弄好。 文琪把梯田的概念跟郑宇解释了一下。她觉得这个东西其实挺有用的,就去拿了轩轩箱子里的纸墨笔砚,像模像样地把梯田的样子画下来,还在上面写了很多备註。 等轩轩长大了,她除了让他读他奶奶那边给的书籍之外,也会教他一点农家的东西,这些就当是提前做准备了。 只过了一天,整个青阳村的人都知道了郑宇要包山的事情。村长已经到镇上府衙登记去了,郑宇就花了一天,在村里找了二十个青壮年,打算让他们帮忙去改造荒山。 在口头上跟这些人手定好工作内容和报酬后,等村长带着文书回来,郑宇就能带着他们去干活了。 等郑宇谈好事情,文琪带着轩轩,打算跟郑宇一起上山一趟。 “琪丫头,等等!”村长媳妇喊住文琪,“你昨儿带着轩轩去镇上也就算了,今天上山也要带着他吗?年轻人真是瞎折腾,把孩子给我带一天吧,你有什么事情,赶紧一次性弄好。带孩子去山上,也不怕碰见毒蛇啊!” 文琪还真没碰见过毒蛇。但带孩子去山上确实不太好,村长媳妇都这么说了,她便把轩轩託付给她,还拿了米粉和水煮蛋,要作为轩轩的口粮。 村长媳妇摇摇头,“我给轩轩炖鸡蛋,这些东西你自己带着在山上吃。”文琪家养的鸡生蛋特别勤快,她吃不完就会送人,村长家也被送了好几次,自然不会跟她要孩子的口粮。 “以后你有什么事要出门,文家的不在,你也可以把孩子放在我家,省的让孩子跟你一起受罪。”村长家小孙子已经快三岁了,再带个不会走路的小娃娃,也不是什么难事。 文琪摸摸轩轩的后脑勺,他换了个怀抱有些不适应,有点想被文琪抱回去,“轩轩,你跟胡奶奶玩一天好不好,姐姐要去山上啰!”哄了一会,轩轩才安心了一点。 “那就麻烦胡婶了,我跟郑宇到山上找我之前丢了的东西,确定没问题了就回来。”跟村长媳妇道谢后,文琪给家里鸡鸭鹅餵了食,又牵出大灰小灰,跟郑宇一起上山去。 大灰小灰兴沖沖地跑在最前面带路,它们还是更喜欢在山上玩,为此,它们可以忍受跟一个讨厌的人一起行动。 郑宇用脚踢飞一个小木枝,刚好砸在了小灰的背上。 “嗷呜!”小灰气愤地掉了个头,冲着郑宇吼了一声,但很快又怂怂地跑到文琪跟前,一边撒娇似的,用狼头在她腿上蹭蹭,一边嘴里还低声嗷呜个不停,简直委屈极了。 文琪拍拍小灰的头,安慰说:“行啦,他也不是故意的,别委屈了,回去给你煮肉吃。” 第30页 “哼”,郑宇挑眉看了小灰一眼,他还就是故意的。这两只狼好像不怎么喜欢他的样子,不欺负欺负它们,他不是白白被讨厌了么。 “嗷呜!”大灰都看到了郑宇那鄙视的眼神,也开始叫嚷了。 文琪踢了郑宇一脚,“你别惹它们了,跟狼过不去,你幼不幼稚啊?” 见文琪带着两只狼走到了前面,郑宇揉揉被踢的小腿,像受委屈的小媳妇一样眨巴眨巴眼睛,然后紧紧跟在他们后面。这次他没有玩什么小花招去招惹大灰小灰了。 山里的温度比山下要低,过了半山腰的洞口,甚至还有点凉嗖嗖的感觉。金银花还在更高点的山地上。 文琪带着郑宇找到那片金银花地之后,发现它们刚好在开今年的第一茬花。 说是第一茬,是因为这树形金银花一年会有四次採花期。如果它们生长在山下平地上,在五月上旬就应该到採花期了,可是山上气温低,日照也少了一点,这才让文琪他们刚好赶上第一茬的花期。 “一、二、三……五十六,总共五十六棵,”文琪仔细数了数,这里一共有五十六棵树形金银花,其中有十颗是最先种下的,其他的都是她试着迁新枝,后期培养出来的。 缺少人类的管理,这些花树即使没有生病,但无用的杂支有点多,开花量也不尽人意。 文琪掐下一朵未开放的金银花,放在手心里揉开,然后闻了闻花的香气,“我们要是再晚来一两天,这花估计就要全开了。刚好来了,把这些没有开的花摘下来吧。” 完全盛开的花失去了大部分香氛,也不易採摘、贮存、制作干花。单以金银花为例,在它的花蕾由绿变白,花骨朵膨大,但下半部分还是青色的时候,是最好的採摘期。在花农嘴里,这种要开还未开的金银花,就被称作二白花。 现在毕竟要到六月了,矮树上一半以上的花都不能算作二白花。文琪教郑宇要採摘什么样的,两个人花了一个多时辰,才摘了一满篓。 “行了,这些我们带回去杀青后做实验,看看是烘干好,还是晒干好。”文琪从郑宇那拿来砍刀,把花树里面过密的细枝砍了,又折掉过长的花枝,算是给它们做一次修剪护理。 现在不是适合移栽、育苗的时节,文琪也没打算现在就做这些事。 她找块平整的地方,在上面铺上破旧的兽皮,招唿郑宇也坐过来。“我们先吃点东西,然后就下山吧。” 郑宇觉得自己好像又没帮上什么忙,有些迷煳地坐到她身边,问:“我们不把它们挖到村里去吗?这次就摘一点花?” “这次主要是来看看它们有没有生病生虫什么的,既然没啥大毛病,我也就不用这么管理了。”文琪拿出大包子,递给郑宇一个,又接着说:“等三个月吧。金银花每年合适的栽植期有三个,第一个是跟水稻一样,在三四月份,第二个是天气转凉后的八。九月份,最后是比较冷但不至于发冻的十一到十二月份。” 他们能选择的,只有八月底了。那会气温大概会有十几度,文琪打算趁那段时间,顺便试着多培育几百棵新花桩,然后种到郑宇空闲了一年的地里。如果她秋天能培育三百棵,来年春天再多培育三百颗,大约可以把荒山底层两片梯田种满。这样好像太少了点,到时候说不定要去找藤蔓的金银花来种。 梯田上一亩地种植三百到三百五十棵比较合适,文琪打算让郑宇把每层梯田的宽度控制在一点八米左右,这样每一层只用种一排花树,便于管理,还能在间隙里考虑栽些别的东西。 要是在现代的话,藉助一些药物和温房,文琪有信心每次培养出两千棵新的树苗,可这是在古代,她顶多就自制一个百分之五的糖溶液促进扦插成活率,别的就全靠老天了。 “反正第一年是做实验,我秋天把那五十几棵树上合适的分支全弄下来培养,这样或许能成活五百个吧?”因为她以前在学校做实验的时候,都会藉助很多现代工具,所以现在根本无法确定扦插成活率。 郑宇听不懂文琪在说些什么,他三两口啃完豆沙包,眼珠子就吊在文琪那个小布包上了。 感受到这股热烈的视线,文琪嘴角一抽,自己从里面又拿出一个包子,然后把整个布包都递给郑宇。 “都给我?”郑宇有点受宠若惊,他接过来就要开吃,可想到文琪其实也是要吃很多的,他又内疚地把布包还给文琪,“你每次跟我一起吃饭都吃不饱吧?不用顾虑我,你自己吃吧。我也带了烤好的肉片,到山洞里再烤一下就可以了。” 文琪咽下一口包子,差点被呛到。她看看自己做出来的包子,这一个都有男人拳头那么大了,为什么郑宇觉得她吃两个都吃不饱? “我本来就只能吃两个啊,剩下的都是给你的。里面还有水煮蛋,你也吃了吧。”豆沙包的豆沙馅是她自己做的,由于糖价高,她只是往里面加了少许白糖,甜度并不高,单吃也不容易发腻。 郑宇很少吃这种软绵绵的东西,肉包子他是吃过几次,只不过店家放的肉馅里混了太多的菜,肉味不够浓,他一点都不喜欢。可文琪做的这个更奇怪,明明里面一点肉都没有,馅料软到根本不用嚼,却还是让人觉得很好吃。 第31页 “嗷呜!”大灰小灰盯着这两个相互推让的人,发出极度委屈的嚎叫,仿佛在问:你们吃好了,我们的口粮呢? 郑宇抓紧布袋的口子,从自己的兽皮袋里拿出两片烤肉丢到大灰小灰面前。 大灰它们不吃别人给的东西,文琪把地上的烤肉捡起来,用两片树叶垫着,又好好放在它们面前,算是她亲自餵食了。小灰啃了一口烤肉,突然呸呸两口,用鄙视的眼神看了郑宇好一会,在郑宇忍不住散发杀气后,这才委屈巴巴地继续吃完了。 ☆、第19章 陆府来人 等文琪和郑宇回到村子后,村长也已经从镇上回来了。镇上对这个荒山有所记载,考虑到山上一片狼藉,郑宇是第一个接手这个烫手山芋的人,会得到很多优待。 文书上第一点就是,只要郑宇自己想要继续承包这座山,二十年内,他的承包价不会超过二十两。而二十年后,在他跟别人一同出价的前提下,只要他能拿出最高价的二分之一,也能顺利继续把山租下来。 在承包期内,山上一切出产均属于郑宇。如果他要把山转手给别人,镇上衙门会派人过来给山上东西估价,接手的人需要给出相应的买断钱。 这是个估算面积只有八十亩的小山,郑宇雇了二十人帮忙把山改造成梯田,相当于每人要改造四亩地。山上会有难以挖动的大石头,还有一些以前大树残留下来的烂根,人们既要清理这些,还要把山弄成梯田的样子,估计没有两个月是做不完的。 改造荒山的投入要二十两左右。这些钱是郑宇出,文琪只是给他当个免费顾问,有空时给请来的村民们讲解一下梯田,说明对每层田地的要求等等。 忙碌了一个多月,那座山上长起来的树又都被砍了,变成了光秃秃一片,只大致看得出来一点梯田的影子。郑宇他自己也参与了改造荒山,进度比文琪想像的还要快一点。 就在这时,青阳村来了一群客人。 他们来的时候,文琪正在稻田田埂上来迴转悠,查看有没有被水蛇、黄鳝钻出来的漏洞,轩轩也很乖地被抱着,时不时好奇地抓一下水稻的叶子。 “琪丫头,轩轩他爷奶家来人了,你快回去接待一下。”村长媳妇到地里喊文琪,她身后还跟着一个有点富态的老人家。 文琪把手中的木棍放到田里,就急忙迎上去。她不知道轩轩的长辈们好不好相处,但是他们能跑这么远路过来,心里肯定是很在意轩轩这个孩子的,单就这一点,文琪也不能慢待了他们。 跟在村长媳妇旁边的老太太看到文琪过来,先是不开心地皱了下眉,然后看到孩子头上被盖了防晒的轻巧帽子,脸色才好了些。 “我是轩儿的奶奶,这次突然过来,给你添麻烦了。”老太太虽然急着要小孙子,但她作为大户人家当家的太太,在礼节上还是很注意的。 文琪也对这个老太太行了一礼,介绍了自己,然后拍拍轩轩,把他的小帽子取了下来,让他转过头来看这位客人。 “轩轩,这是你奶奶,快喊奶奶好。”文琪知道这老人家注意力都在轩轩身上,也没多说些有的没的,直接让轩轩自己上场打招唿。 老太太脸上都是笑意,放轻了声音说:“他这么小,还不会说话呢……” 不过她这句话还没说完,轩轩就沖她露出大大的笑容,小小的几颗牙齿在日光下发出宝石般的色彩,“呀呀,奶奶、好!” 他一次只能说两个字,但口齿很清晰,竟真的喊出了“奶奶好”。 老太太神情一怔,眼里泛出泪花,“好、奶奶好……” 轩轩长相更像他娘一些,看得出来,长大后会是个美男子。在他爹娘出海时,他其实是被养在陆家的,老太太心里早就不在乎以前的事,对这个孙儿喜欢的紧。她本想着等儿子儿媳回来,就带他们去安都府撤销之前的断绝关系文书,然后让儿子专心去跑生意,自己亲自带大这个孩子。 天意弄人,她的儿子没能再回来,按照法律的规定,孙子也得交予根本不认识的人来抚养。 “抱抱,抱抱!”轩轩似乎还记得奶奶,他在腰凳上开始乱动,手也伸向奶奶那边了,“奶奶,抱抱!” 文琪把腰凳解下来,让轩轩整个身子都可以活动。老太太伸过来的手抖个不停,要接过轩轩,可又怕自己没抱稳,会把孩子给摔了。 “没事的,我帮忙扶着。”文琪把轩轩送到老太太怀里,等她下意识抱紧孩子之后,帮忙托着轩轩的屁股和背部。 老太太感激地看了文琪一眼,然后把自己的脸跟轩轩的脸贴在一起。她就保持这个姿势,在这站了许久。 “唉,我轩儿长沉了点。沉点好,胖点好。”老太太眼里的泪水都落了下来,但她没有去擦掉,就怕把宝贝小孙孙给摔了。 文琪用手帕子帮老太太擦掉泪痕,“我们回家去说吧,轩轩在外面待久了会热。” 跟轩轩奶奶说完,文琪又跟村长媳妇说:“胡婶,谢谢你来喊我,我这就回去,你回去忙你家事吧,我有空带轩轩到你家玩。” “我家现在哪有什么好忙的,你一个人招待不开,我去给你帮忙倒个水啥的,也不耽误什么事。”文琪家毕竟只有她一个人,安都陆家这次来了十几个人,虽然有些看起来是下人,但也不能不给他们一口水喝。 第32页 有村长媳妇帮忙确实好点,文琪也没拒绝,就一边扶着轩轩和他奶奶,一边往家走。 陆家老爷子实在是走不开,老太太就带着二儿子、二儿媳,还有几个以前照顾轩轩的下人,一起到这乡下来了。青阳村的情况比他们预想的要好,文琪家里也是干干净净的,他们到了之后也安心了许多。 老太太抱着轩轩一进门,坐着喝茶的二儿子、儿媳就站起来,让她坐到上头去。 “我来看看轩儿,”二儿媳牵起轩轩的小手,轻轻揉了一下,“没瘦呢,脸也张开了,跟弟妹长得真像。” 轩轩好奇地看着这个女人,然后一头埋进奶奶怀里,“饭饭,吃!” 看样子,他是不记得这个婶婶了。不过他离开陆府时本来就很小,能记得他奶奶,估计还是奶奶一直跟他在一块的原因。他的婶婶肯定没时间天天去看他,没印象也不奇怪。 胡婶原来之前就已经给客人泡好茶了,这会陪着过来,估计是怕文琪一个人应付不过来。“我去给轩轩弄点吃的,麻烦各位稍等一会。” “没事没事,你赶紧去吧。”老太太笑着逗弄怀里的轩轩,看到他笑出声,自己就跟着乐,“对了,我们这次带了好些糖还有果脯过来,弄点糖水给轩轩喝吧。” 轩轩还没到一岁呢,文琪可不想他开始吃糖,这样对身体不好,也会导致他不愿意再吃味道清淡的饭菜了。 “他吃了甜的就不想吃饭,回头还是要饿肚子。我去给弄碗瘦肉粥来,早上就煮好了的,现在温在锅里,加点火很快就热好了。” 轩轩喜欢吃肉,可是吃多了纯肉末又会消化不良,文琪只好给他煮瘦肉粥吃。在他心情好的时候,往粥里面加一个蛋黄,他也能把一整碗都吃下去。 今天轩轩的心情不错,很快就把一碗肉粥给吃完了。他早上醒的早,五六点就要吃一餐,现在大概是快到十一点了,刚好是饿的时候。 一群人看着文琪给轩轩餵饭,空气像是静止了一样,直到轩轩打了个饱嗝,他二叔才拿起茶杯喝了一口,算是打破了这份静止。 “他现在已经这么能吃了啊,”老太太轻轻揉着轩轩的肚皮,感嘆道:“要送来之前他都还在喝奶呢。安都府给了我们三天时间准备,我们这才给他断了奶,不过刚开始只能吃小半碗蒸蛋,也不知道在路上有没有受折腾。” 陆府死了小儿子和儿媳,按理说他们断绝了关系,陆府没什么好忙的。但事实上,陆家小儿子去跑海上生意,那也是陆家谈下的,前几年都没出事,就这次遇上了其他国家的海盗……官府只许说是海难,陆府也不能想着去报復,还得尽快把海那边需求的货物给补足。 当时实在是太忙了,一大家子没一个闲人,哪里能派自家人去护送轩轩过来。在把这件事的后续都处理的差不多之后,老太太这才急急忙忙带着人到青阳村来了。 “琪琪啊,”跟文琪说了一会话之后,老太太对她态度已经是非常好了,“你要不跟我们一起回安都吧。你爹娘的事情我们也知道,但是那公主都已经嫁人了,你爹也不在了,你回去不会有人找你麻烦的。” 她的二儿媳也插嘴说:“对对,你不是从小在安都长大么,回去后可以住在陆家,生活肯定比在这里方便啊。而且我听说你还没成亲?安都的大好儿郎多了去了,我来之前都物色了好几个,等你过去了……” 老太太皱紧了眉,正要打断儿媳的话,外边突然传来“嘭”的一声。 郑宇把一大捆木柴摔到地上,直愣愣地看着这群人,然后吼着说:“你们以为自己是什么人啊,文琪要去哪是她自己的事,她要跟谁成亲也是她自己的事,你们凭什么指手画脚的!” “我不会去安都的”,文琪跟这个二婶淡淡说了一句,然后急忙走到郑宇面前,用手肘捅了一下他的肚子,轻声说:“他们是轩轩的长辈,你别管这些事,先回家吧。” 文琪轻轻推着郑宇,把他推出了院子门,最后说了一句,“我不知道他们晚上留不留下来,你晚上到我家吃饭吧,到时候再跟你说。” ☆、第20章 郑宇的故事 送走郑宇后,文琪把他带来的干柴拿进厨房,然后又端着一盘两盘子切糖出来了。刚好天要变热了,切糖不好存放,就拿去塞住那个二婶的嘴吧。 文琪把糖放到桌上时,轩轩二婶的脸色还有些僵硬。不过她也是见过不少大风浪的人,很快就像个没事人一样了。 “你这拿的东西挺新奇,是什么啊?”二婶看着一盘黑一盘白的切糖,有点不知道怎么下手。文琪拿出来招待的东西,她不动一块,像他们看不起人一样,可她又不知道这玩意是什么。 文琪自己拿起一片黑芝麻切糖,送到嘴里咬了一口,算是做示范了,“这是我自己做的切糖,天热了,稍微有点粘手,所以又往上面撒了点芝麻粉,可以直接吃的。” “吃!”这切糖一咬开就有香气,轩轩馋这个很久了,但是每次文琪都不给他吃,他以为这次有客人在,自己可以讨到一点。 文琪摸摸轩轩的头,“这个硬,等轩轩长大了,我做更松软一点的米花糖给你吃。”没人知道米花糖是什么,都以为文琪这是为了轩轩不馋这个糖而想出来的理由。 第33页 二婶和二叔都拿了一块切糖,吃了一块,对这味道还算喜欢,只是他们吃的各类高档甜点很多,也不会被这种小玩意惊艷到。 “对了,刚刚那个人是不是叫郑宇啊?看起来很眼熟。”二婶吃了一块切糖算是个意思,然后就把话头说到郑宇身上了。 文琪有点惊奇,她不知道陆家到底有多厉害,但按照宝婶她们的说法,陆家要是在现代,也算是全国知名家族企业了。这样的人家,为什么会看了郑宇一眼,就能认出他来? “他是叫郑宇没错,怎么,你们认识么?” 二婶脸上表情有点一言难尽,倒是老太太想起来什么,哈哈大笑起来。 轩轩被吓到了,要找文琪抱抱。文琪握住他的小手,老太太反应过来,也轻轻拍着他的后背,这才把孩子安抚住。不过老太太想起来的事情实在好笑,她见轩轩没乱动了,就笑着把她听到的传闻说给文琪听。 “我是没见过他,不过老二家的说是那个郑宇,我估计也就差不多了。”听到老太太这么说,二婶脸色有点发青,那件事对于她的家族来说,并不是什么正面的传闻。要是家里地位比她家低的要拿这事开玩笑,她肯定会好好惩治一下那个人。 原来郑宇也是个有流言的人啊。 他本来是个小人物,可因为他每次在战场上的表现都很好,人也受欢迎,所以在军中位置升的很快,就被当时率领这支大军的苏将军注意到了。 苏将军觉得郑宇身子骨不错,适合练武,就把他选去当了亲兵。本来他还想把郑宇培养成新一代将军的,只是这傢伙太不会为人处世,刚靠着讲义气没法在官场里混下来。苏将军这才打消了想法,只单单培养他的战力,打算等他年纪合适了,帮忙给他讲一门好的亲事,让他能在安都安家立业。 安都大多数人们都很景仰这位苏将军,他出生安都大地主之家,却投身于战事,为平王朝抵御了一次次外敌的入侵,是众人心目中的大英雄。 这样的大英雄苏将军,要给他看好的后辈讲亲事,安都自然是有一批人都会涌上来。 郑宇本身的身份低下,可有苏将军的面子,大户人家的庶女,小家碧玉的嫡女,都是愿意跟郑宇结亲的。当时苏将军最看好的一个姑娘,是二婶的堂妹,唤做李思雅。 安都秋猎活动后,会有一场宴会。很多人都知道苏将军要在这场宴会上,让郑宇见一见李家那个庶女。只是苏将军怕郑宇到时候会不自在,就没有提前跟他说,所以郑宇以为这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宴会,到那之后,光顾着吃饱肚子了。 李思雅见郑宇仪表堂堂,身上有武将那种特殊的气概,对他十分中意。她在堂姐鼓励下,主动去找郑宇说话。 “这位公子,难得有这么多人聚在一起,你只一个人躲在一边吃这些东西,也怪无聊的。我与姐妹们在另一边设了玩酒令的场子,你能同我一起去耍耍么?” 一个姑娘家把邀请说的这么直白,在场的人都以为郑宇会马上贴上去。可郑宇要是有这情商,苏将军早就不会只让他当个亲兵了。 “我一个当兵的喝什么酒啊,再说了,你们几个小姑娘在一块玩,干嘛找我一个大老爷们参活,也不怕人家说闲话。我就是来吃个饱饭的,你别挡着我了,男女授受不亲,回头你相公该跟你吵架了。” 郑宇那嫌弃的样子太明显,让李思雅一时下不来台,当场就掉了眼泪。二婶当时是陪着堂妹去的,见她遭遇这种对待,是又羞又气,赶紧过去把堂妹给拉走了,之后也没再在这场宴会上出来。 因为有这次事情,即使有苏将军的帮忙,安都里想把郑宇招去当女婿的也少了很多。只是李家庶小姐的笑话一直被人们挂在嘴上,安都不少人都还记得郑宇这个名字。 听完这种事情,文琪嘴角也是抽个不停。她有时候确实觉得郑宇有点不上道,但没想到他还做过这种事。 她明明该同情那个李家小姐的,可为什么她突然觉得,郑宇其实有点可爱啊……她拍拍微烫的额头,让自己冷静一点。她好像一直会有奇怪的萌点,在现代时体现在推崇冷cp上,二次元的东西怎样都能找到同好,但到古代她还是低调一点。 万一她忍不住去调戏人家就不好了。 跟陆家人又聊了会,二婶她也没有再提过去安都的事情,气氛轻快了不少。外边的日光越来越强,文琪也开始有点饿了。 她本来跟郑宇说好了,明天给在荒山上忙活的人们送点吃的,所以早早买好了面粉,打算做咸菜豆腐、青菜豆腐、肉馅三种味道的包子,到时候每个人拿三个包子。这会家里来了客人,做包子要发面,不如直接摊面饼来的快。 “大家跑一趟一定饿了,我去做点煎饼吃吧。你们有什么忌口的东西吗?” 老太太拉住文琪,“你别忙活啦,我们也带了礼物给你,有些是在镇上买的甜点,刚好现在可以吃。”她对几个站在一边的下人们使个眼色,说:“去把带来的东西整理一下。” “琪琪啊,你是不是不想离开这里?”在下人们去收拾东西的时候,老太太拉着文琪的手,脸色柔和地问她。 文琪咬咬下唇,轻轻“嗯”了一声,“我很喜欢这里,也喜欢种地,所以并不想去外面生活。” 第34页 “唉,或许是小时候的生活对你产生的影响吧。”老太太在过来之前,对文琪一家人的过去都详细查了一遍,“你爹是独户,你娘跟家里关系不亲近,所以他们有事的时候,都是把你託付给交好的苏家。” 苏家在安都是个大地主,他们也做生意,但他们之所以算是一方豪门,还是因为拥有大量的土地。这些土地上的作物,可满足整个安都对粮食的需求。 “听苏家人说,你小的时候,找你苏桃阿姨要了一块地,自己在上面种花儿呢。” 这事有些年份了,要不是苏桃在安都名声也不弱,陆老太太还真没想到文家夫妻跟她有交集。 苏桃这个名字,让文琪内心触动了一下。她似乎有个很崇敬的人物也叫做苏桃,可是她对此已经没有什么记忆了。 “这位胡婶也跟我说了,你遭遇了一番波折,忘了许多事情。”老太太怜爱地把手放在文琪头上,“没事了,日子都会越过越好的。老天爷比我们想像的要慈悲的多,就像我们轩儿一样,我以为他来这里会受磨难,可你把他照顾的很好。我很感激你。” “太夫人,院子里的东西都分类放好了,这些是吃食。”两个下人把几个食盒摆到桌子上,然后一一打开。 老太太自己先拿了一块甜酥,然后让大家都吃点垫肚子。大户人家不喜欢一边吃东西一边说话,所以她们的谈话暂时中止,直到吃个半饱后才擦擦手跟嘴,继续之前的话题。 “就跟那个郑宇说的一样,我们没有资格让你换个地方生活,所以我并没有为了能常常见到轩儿,而让你去安都的意思。”老太太低头看了轩轩一眼,这会他已经睡着了。“我只要精神头不错,每年也能过来跑一趟。你要是愿意去安都暂时玩几个月,我们陆家也扫榻欢迎。” 老太太让下人们都出去,“你们去把马车整理一下,我们马上要动身离开了。” “不留几天吗?”文琪有点意外,他们大老远地跑这一趟,不会看轩轩一眼就走了吧。 老太太眼睛里都含着笑意,“我觉得你会照顾好轩儿的,我们陆家或许并不适合再带个孩子回去了。我本来是想把那几个下人留下来,但是我刚刚又想了一下,她们对你来说,或许反而会是一种负担吧。” 二婶脸色稍稍有点不自然了,只好微微低着头,让老太太一个人说话。 ☆、第21章 你会留下来吗 陆老太太把熟睡的轩轩放到摇床里,拉着文琪说了会话。 “这次带过来的东西,主要是给你的。你一个姑娘家也不容易,要是有什么困难,尽管去找武泰镇的刘家。我来之前已经同他们当家的说过了,他们会照拂你和轩轩的。” 她拉着文琪的手,嘆一口气,似乎还想说些什么,可又觉得不适合跟并非陆家人的文琪说。 也罢,轩轩在这里长大或许会更好。陆家现在也有难坎要过啊。 这些人来的匆匆,去的也匆匆。他们似乎一开始就没打算在青阳村停留,在喝完杯中茶水后,便跟文琪告别。下人们已经在马车边上候着了,陆老太太一边跟文琪嘱咐一些事情,一边往外走。 “对了,我想起来我还没把平安符给轩儿带上。”一家人坐进马车里之后,轩轩二叔一拍大腿,跟老太太说了一声,又下了车,要进屋里去。 文琪陪着一起进去,这会轩轩还睡着,要是被弄醒了大哭起来,陆老太太没法安心走。 在跟在二叔后面进屋的时候,文琪心里想了很多宅斗内容,有点怀疑这个叔叔想对轩轩不利,免得以后多一个争夺家产的人。毕竟通过一些细节,大概猜得到二婶其实并不想轩轩进陆家来着。 “这是从安都里很有名的道士那求得的平安符,”二叔真的从怀里取出一个小荷包,平安符就装在那里面,“道士说这小子命不好,送到农家多接触些山精地灵,长大了才会有福气享受。” 他把小荷包轻轻塞进轩轩的被子里,脸上第一次露出些柔和的笑意来。 “你也别把我们陆家想的跟洪水勐兽一样。在过来之前,我夫人让我劝劝我娘,说不要带轩儿回去,我们也有三个儿子,陆家再多一个孙子,就意味着可以分摊的家产变少了。” 文琪摸摸鼻子,不敢回话。这话题不太妙啊,这个二叔不会说着说着,就突然掐孩子什么的吧?想到这点,文琪默默挪了几步,离轩轩更近了,就怕二叔突然动手。 二叔轻笑了一声,又从怀里拿出一沓银票。“我并不介意陆家直系的子孙多,这意味着家族的壮大。这些银票是我私人给轩儿备下的,他长大后总要选择怎么生存。是要读书考学,还是要做生意……这个算是给他的资本吧。我对你并没有什么恶感,而我夫人有点小心思,但也不会做坏事,不会发生暗杀那种事情的。话本上的贵族争权故事,看看就好,别当真。” 她的防备和怀疑被看出来了——文琪略尴尬地把手放到背后,轻轻揪了下裙子的布料。不过这里也有宅斗类小说啊,文琪思想有点飘乎:要不要去买几本现在的小说看呢? 二叔把银票交给文琪,再看了轩轩一眼,便转身离开了。外面的人都还在等着呢,他在里面呆长了时间不好。 第35页 目送他们离开,同样候在门外的胡婶松了一口气,“这陆家人比想像的要好相处多了,不愧是安都的大贵族啊。” 这里有权、有势、有钱、有声望的家族,都被称为贵族,并不单指皇亲。陆家垄断高端布料的时间长达一百多年,而且一直没有什么不好的留言,算是家风很好的贵族了。 文琪拉着胡婶进屋,把那些精美的吃食给她拿了好多份,让她带回家给孙子孙女们吃。 “这些太多了,放我家里弄坏了多可惜,胡婶你带点回去吧。今天多亏你陪着我了,不然我一个人跟他们在一起坐着,我都不知道要做些什么呢。” 胡婶推辞了两下,还是收着了。“我也没帮上什么忙,你们说话我也不好插嘴。这次他们过来,可能就是想确定一下轩轩过的怎么样吧。你这丫头的人品是信得过的,村民们都说你好,加上轩轩被你养的白白胖胖的,他们看到也就放心了。” “不过说起来,”胡婶指了指院子里那些大箱子,“他们这次又带这些东西过来,你赶紧清理一下,别放院子里招人眼了。咱们村子里虽然没有发生过小偷小摸的事情,可你这的财物太多了,只怕有人太过艷羡,忍不住想得到些。” 陆老太太说这次的东西都是给她的,文琪往箱子里看了几眼,发现有不少好布料和饰品,这些东西大概比文家遗留的东西还要值钱。 可人家送的东西又不好变卖,文琪只能想办法整理一下收在家里了。 那些下人们走之前,好像还抬两个箱子放到她屋里了。那个没被打开过,还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胡婶虽然想帮忙收拾,但是她跟文琪非亲非故的,知道她有什么财物也不好。所以她拿着文琪给她的东西,便说家里还有事,就先走了。 “啊,我不能被眼前的金钱所迷惑,这些都是意外之财,”文琪被箱子里的首饰晃得眼花,“这些还是留着给轩轩求媳妇用吧。总觉得我怎么一直顺风顺水的,在山上碰不到野兽,在山下总有钱财送上门……不行,我要自食其力,这些东西都是死的,只有自己赚钱才有意思。” 在打开自己房间里那两个箱子,又被里面的金砖晃了下眼后,文琪再次坚定了要赚钱的目标。总有一天,她会带着轩轩去一趟安都,给陆家奉上价值更高的礼物。她不喜欢欠别人东西或者人情。 “赚钱赚钱,想的容易,可做起来好难啊!”等文琪把陆家送来的东西收拾好之后,忍不住丧气地趴在桌子上。她想的东西,没一样能给她长期赚大钱的。而陆家的到来,让她莫名有了更大的压力。 天色擦黑,在地里干活的人都要回家休息了。郑宇也让在荒山上的村民们回家,自己在河边擦洗一下身上的汗,才大步往文琪家走。 看到郑宇进门,文琪才想起来她喊他晚上来吃饭的。可之前她觉得人多,就没多想,现在只有他们两个人,好像气氛会有点怪怪的。 “抱歉,我刚收拾完,忘了做饭了。桌上的茶杯是洗干净的,你渴了就自己倒水喝。”文琪从椅子上站起来,就要往厨房里走。 郑宇跟着走进厨房,自觉地坐在锅台后面准备烧火,“我来帮忙吧。今天那些人呢?” “你说陆家那些啊,他们就是来看看轩轩,看完了就回去了呗。不过他们又带好多东西过来,把我家都要塞满了……不想要都说不出来,我要赚多少钱,才能把这些东西还回去啊。” 郑宇见文琪洗好了米,就开始往煮饭的那个锅笼里塞木柴,然后塞一把干草,迅速打上了火。 他沉默了一会,突然问:“他们让你去安都,你是要离开这里吗?” “我为什么要走啊?”文琪觉得莫名其妙,“我都在这里落户了,也有很多计划要实行,干嘛要离开?” 郑宇松了口气,绷着的脸皮终于柔和了,带出来一点笑意。 “对了,说到安都,轩轩他二婶还对你有印象呢,你还记得是啥事不?就是在安都发生的。”又想到郑宇在宴会上那件事,文琪脸上笑呵呵的,打算嘲讽他一下。 郑宇手上拿着一根木柴,很认真地在回想。 “没印象。我都是跟在将军身边,完全遵守军中法纪,不可能干什么坏事被人记下的。可我也没做什么好事吧?”郑宇这次多想了一会,才确信地说:“安都没穷人,我没有在那帮过谁。” 文琪把两只晒干的兔子剁成小块,往另一个锅里加了几瓢冷水,把兔肉都放进去。郑宇给这边烧菜的锅底下也烧上了火。 “她说在宴会上见过你哦,”文琪把锅盖盖上,语气里有点调笑的意味,“你还把她堂妹弄哭了呢。” 郑宇瞪大了眼睛,急忙解释:“她肯定是在胡说,我确实陪将军去参加过宴会,但是我可没跟她堂妹有什么来往——她都一大把年纪了,怎么还说这么不靠谱的话啊!她的堂妹估计也要比我大十岁多吧,我还能把一大姐弄哭?” 这傢伙完全忘了他做了什么事吧……文琪翻了个白眼,然后在心里为那个李思琪默哀,安都人们记住了这个笑话,可里面的男主人公却已经忘了女主角。 或许那个李思琪长得有点显老,据说郑宇直接让她离远点,别被她相公误会呢。文琪脑补了一下场面,一个大姐姐含羞带怯地靠近郑宇,然后青涩的郑宇以为这是有夫之妇,大声喊着:别过来,再过来我就要喊人了! 第36页 文琪掀开锅盖,沸腾的热气直扑她一脸,也掩盖了她被脑补场景萌的满脸通红的样子。她重重一拍额头,让自己冷静下来:脑补是病,要克制。 “你怎么了?”郑宇从锅台后面探出脑袋,“干嘛要打自己啊?” ☆、第22章 朦胧的感情 文琪看着投来关心眼神的郑宇,脸色微窘。可她脑补的画面太萌,一时还回不来正常状态。 “没啥,热水珠子溅到头上了。”随便编个藉口忽悠了一下,文琪赶紧把锅里兔肉捞出来,用凉水再洗一遍。“一锅兔肉加玉米锅贴饼,然后再煮一盆鱼丸,炒个青菜。这样可以吗?” 郑宇忍不住挠了下有点痒的耳朵,压住突如其来的羞意,闷着嗓子说:“鱼丸是什么?两只兔子都烧了,就别弄其他菜了,晚上吃多了不好睡。” 总觉得这像是小夫妻的对话一样。郑宇觉得自己的心跳的有点快,为了掩盖这种不正常,他用手背挡住下半脸,轻轻咳嗽一声,然后又坐在锅台后面,假装在看火。 厨房里只剩下文琪炒菜的声音,但气氛却不会让人感觉到不适,而是有种淡淡的温馨感。 “啊啊啊!”轩轩的声音从外面传进来。 文琪赶紧往调好味的红烧兔肉里加了一碗水,用锅盖盖住,就往外面走去。轩轩这次睡得太久了,估计是被饿醒的,只是今天文琪也很忙,就没记得先把他喊起来吃点东西。 睡了一下午,轩轩的尿布也湿透了。 “郑宇,帮忙打盆温水来!”反正郑宇经常过来,文琪使唤他的时候可不会客气。郑宇进来时瞪了一眼躺在摇床边上的大灰小灰,然后把盆放在旁边的桌子上。 屋子里只点了两个灯笼,水的热气让这一小块地方显得更朦胧了。 轩轩咧着嘴笑出声来,被文琪抱起来之后,就想要把脚伸进那水盆里去。 “诶,这是给你洗屁屁的,别伸脚!还没到洗澡的时间呢。”这孩子每天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泡澡,一见到这个小盆就下意识乐呵。 轩轩的裤子被脱了下来,文琪从一边架子上取下他的小毛巾,开始给他擦洗。看这尿布湿成那样,估计轩轩睡着都尿了两回了,亏他一点都没想醒。 “饭还没做好呢,要不你帮忙抱抱轩轩?”锅里的兔肉还在炖,轩轩的晚饭也得现做,文琪总不能一边抱着他一边掌勺,要是不小心烫到他就不好了。以前她都是天没黑就做饭,那会让大灰小灰看着,孩子一个人躺床上玩也没问题。 郑宇下意识倒退好几步,把正朝他伸出小手的轩轩唬的一愣一愣的。 “啊!”轩轩瞪大了眼睛,似乎感受到自己被排斥了,当即就不满地喊了一声,整个身子都往郑宇那边探过去,坚持要他抱抱。 文琪笑弯了眼,“没想到轩轩还挺喜欢你的,今天他奶奶来都没这么热情呢。”这话说的好听,其实轩轩就是不怕生,只要没感受到恶意,谁伸手抱他都是可以的。 不过郑宇也没注意过小孩子的脾性,他看轩轩确实是在要他抱,没有害怕他的意思,就犹豫着走近了一点,试探性地要接过他。 文琪顺势把轩轩塞进他的怀里,教他怎么抱稳了,这才带头出这边屋子。郑宇跟在她后面,出门吹灭灯笼时,回头看了一眼,朦胧的月光刚好把靠里的架子床照的清晰。那是文琪歇息的地方。 厨房的大灯笼里有三根蜡烛,比房间里的要亮多了。文琪打开锅盖,先翻炒了一下锅里的肉,拢在一处后继续盖上盖子,让它煮着。 轩轩一口咬住郑宇的脸——他闻到了饭菜的香气,已经很想吃东西了。文琪回头看了一眼,郑宇的脸通红通红的,好像被整个啃了一遍似的。 “他就啃你一下,怎么脸就红成这样了?”文琪也是无语,她以前怎么不知道郑宇这么会脸红啊,而且轩轩刚咬了他一下,马上整张脸都红透了,这反应速度已经超过正常人范畴了吧。 没再去管他们,文琪托腮思考要给轩轩做什么吃。她总想着要给孩子做营养均衡的饭,可轩轩今天白天只吃了两碗瘦肉粥加蛋黄,晚上得有点变化才行。 鱼丸是文琪今天早上做好的,之后浸在凉水里,大概可以保存两天。她第一次做鱼丸,调味料放的比较少,味道偏淡,给轩轩吃三个左右是没问题的。 既然郑宇觉得晚上只要一锅兔肉就够了,那鱼丸就只拿几个给轩轩做煳煳吃吧。文琪去水里捞了三个鱼丸,把它们又剁碎了,放到小铁锅里。 让郑宇抱着轩轩离远点,文琪这才从烧火口里取出一些木炭,放到煮火锅用的炉子里。现在两口锅都被占用了,她只好把火锅当小锅用,好让轩轩早点吃上东西。 在锅里水沸腾之后,里面的鱼丸碎也差不多煮的稀烂了。文琪往里面加了点熟玉米粉和米粉,在搅成均匀一锅煳煳之后,又切了蔬菜碎末加进去。 色香味俱全的煳煳就大功告成了!这锅煳煳煮的稍微多了点,文琪往轩轩的专属碗里盛了大半碗,然后就把一锅煳煳盖好盖,放到锅台一边晾着。 这会兔肉也煮的差不多了,文琪掀开锅盖,扑鼻的香气瀰漫在整个厨房里。轩轩又想咬东西,这次郑宇躲开了,没被啃一脸口水。 第37页 “我要做锅贴饼,你会餵小孩吃东西吗?”文琪拿出一小盆玉米粉,一边和粉,一边问郑宇。 郑宇怎么可能会带小孩,可他又想帮忙,只好支支吾吾不回答,直接伸手去拿轩轩那个小碗。文琪把勺子也放到碗里,嘱咐他要把煳煳吹凉了才能餵。 轩轩大概是饿的狠了,在文琪开始往锅里煳锅贴时,他已经吃完了这一小碗煳煳。这次鱼丸里有点盐味,把这锅煳煳弄的很是鲜香。轩轩觉得这是他有生以来吃过最好吃的煳煳了,他小手一拍,表示还要吃一碗。 饿了一下午,晚上吃两碗也是应该的,文琪又给他加了一碗。可等锅贴做好,她开始撕下这些饼子后,轩轩居然又想再吃一碗。 “不行,晚上吃多了睡不着。”本来就睡到很晚才醒,要是吃三碗煳煳,别说睡觉了,晚上会不会撑的肚子疼都是一个问题。 文琪把锅里剩下的那一点煳煳倒进大灰它们的食盆里,然后把锅子清洗一下,去装大锅里的兔肉。轩轩目睹这一系列过程,简直不敢相信这一切。他的口粮居然被倒掉了。他瘪着嘴,酝酿着要大哭一场。 “香不香?”文琪拿着一锅兔肉,兔肉往轩轩面前凑近了一点,等他闻够了这香气之后,才又把锅拿走,放在之前弄好一大盘锅贴饼旁边。“你长大后就能吃更多东西了,喜欢哭是长不大的哦。” 轩轩吧唧一下嘴,把头埋进郑宇怀里,委屈巴巴地忍住了哭意。 文琪又炒了一大盘青菜,洗好锅后,这才往煮菜的锅里加上水,往里面放进去之前留下来的那部分兔肉,再加了点切碎的鱼丸和早上剩下的饼子。等他们吃完后,这锅里煮好的东西就是大灰小灰的口粮了。 “把轩轩给我,你专心吃饭吧。”文琪接过轩轩,让郑宇自己盛饭。郑宇吃的多,怀里抱着小孩的话,可能会影响他吃东西。 这次晚饭吃完,放现代估计都是快八点了,村里大部分人家已经熄灯睡下,让青阳村显得很安静。文琪拒绝了郑宇帮忙洗碗的提议,让他早点回去休息,明天是荒山改造的最后一天了,他这个主事人有得忙呢。 夜里的月光算是给力,以郑宇的眼力,即使不用火把,也能好好回到自己家里。文琪目送他走了好远,才回去给大灰小灰餵食。 轩轩晚上吃的有点多,精力很旺盛,文琪把大灰它们的晚餐弄出来之后,本来打算马上洗碗的,可轩轩闹着要跟大灰它们玩,让文琪放不开手脚。 “你这还不会走路呢,就这么熊了,要是再大点,我真得累死……”拍着轩轩的背哄他时,文琪突然想起来,轩轩已经快一岁了,可是她还没开始教他走路。 明天要给郑宇帮忙办席招待雇用的村民们,之后还要开始准备金银花树移栽地,八月底要开始移栽金银花树,以及培育新的花苗……事情多着呢,她家只有她一个人,难免会忽略点什么。 “我后天去找下谢四叔,让他帮忙打一副学步车吧。”院子里的地面很平整,木质轮子裹上兽皮后在地面上滚,也不会又太大的颠簸。她抽空把这学步车的大致外形画下来,以谢老四的手艺,肯定能顺利做出来的。 等大灰小灰吃完饭,文琪把轩轩送到房间里去,让它们看着轩轩,自己这才有余力去洗碗。收拾好厨房,文琪烧了一锅热水,先给轩轩洗了,才能轮到自己,不然换好的衣服又会被弄湿。 文琪把轩轩抱到大床上,本来打算等轩轩玩累了、睡着之后才去睡觉的,可今天她有点累,不知不觉就睡着了。轩轩也没闹她,自己觉得冷了就钻到被子里,文琪早上醒来时差点没找到他。 新的一天开始了,荒山的梯田将在今天完成最后的改造工程。 ☆、第23章 都来看热闹 郑宇请来帮忙的人,都是二十到三十多岁的壮年。他们看着一座荒山在自己手下变成这副梯田模样,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自豪感。 青阳村的村民们也一直关注着这件事,去外村走亲访友、或者去镇上买卖东西时,都喜欢跟人吹嘘这个梯田。好些人都知道今天是梯田完成的日子,郑宇他们去给最底层梯田边缘加固时,一些村外的人都来看热闹了。 胡婶、宝婶都到文琪家帮忙,她们今天要弄一桌宴席,让村长、被雇用的村民们、其他帮过忙的人们都吃上一顿好的,宣告这次“大工程”的成功。只是她们还在商量要不要蒸包子的时候,村长急急忙忙过来了。 “郑宇说他们那边午时之后不久就能结束,你们能把晚饭提前么?” 村长这话说的就奇怪了,荒山那边午时结束工作,那离晚饭时间还早着呢,要是提前到午后,这还能叫晚饭么?胡婶瞪了村长一眼,“你瞎参合什么呢!” “镇上府衙要来人了,知府和师爷带着几个衙役,大概午时之前就会到咱村里。你们把饭菜在未时之前弄好,虽然早了点,但刚好可以请知府他们一起过来吃。” 在村长看来,这可是一个难得可以跟知府他们拉近关系的机会,郑宇他要养花做生意,要是能得到知府的一点点照拂,很多事情就变得简单了。 至于知府他们为什么要过来,村长也只是有一点猜测,可又不敢确定。听说这梯田的想法还是文琪提出来的,如果知府和师爷觉得这个想法很好,是不是会给文琪一点赏赐呢? 第38页 村长看了文琪一眼,微微皱着眉头。他倒不是不希望文琪得到奖赏,可要是文琪的身份地位、身家都完全超过了郑宇的话,他们两个的事情就不太好说了。 文琪没注意村长在那想什么,这会才通知让早点把饭菜弄好,那菜单就需要再斟酌一下了。 “本来打算做大包子,是因为他们干完活会很饿,可知府他们要过来,端那些大包子上桌也不好摆盘……”文琪跟胡婶、宝婶商量着,“我们多做几种口味的馅料,然后把包子做小一点吧。” 不同馅的包子做成不同的形状,或者在褶子中间放一点馅做记号。包子是宴席的主食,确定了红豆馅、咸菜粉丝馅、韭菜粉丝馅、肉豆腐馅、鱼肉馅五种馅料之后,文琪拿出五个汤碗,开始制作包子馅。 主菜是红烧兔肉、鲫鱼鲜汤、大盘鸡,配菜有河虾炖蛋、炒青菜、韭菜豆芽。村长从他家搬来一张大桌子,也放到文琪家堂屋里。加上知府和师爷,这次吃饭的人刚好有三十个,他们都是男人,文琪跟胡婶她们就三个女的,上桌不好避讳男女距离,所以就自留了足够的饭菜,三个人直接在厨房里吃。 把这些计划好,村长就去村子路口那等着知府他们过来。 以前各村村民也会在山上开地,他们知道山地的坡度会影响作物生长,就把要种东西的那片地弄成水平的。但是他们谁都没有想过,居然有人会把整座山都弄成一层层的平地,专门用来种东西。 在巳时即将结束时,两个衙役赶着马车,带着知府和师爷到达了青阳村。 村长迎上去,要搀扶车上的人下来。知府看到是老村长,笑着挥挥手,“得了喂,我的胡村长。你这一把年纪了还来搀扶我这个青年人,说出去人家要戳我嵴梁骨呢。” 师爷先行从车上跳下来,然后扶了知府一把,“张大人你也该服老了,五十多岁的人还非得说自己是青年,那真正的青年们要怎么自称才好呢?” 这两个官都是亲民的,村长经常去府衙办事,跟他们算是熟稔。 “胡村长,麻烦你带我们去看看那梯田去。”张知府拍拍村长的肩膀,让他走在前面,然后感嘆道:“那山虽然不大,可我没想到你们村刚有人把山承包下来,马上就办了这么一件大事。哈哈哈,后生可畏啊!” 村长带着他们走到山下,从这个角度看,那一层层的梯田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宫殿一样,只不过外墙是泥土所构筑的,稍微显得寒掺了一点。 但知府他们不是没眼光的人,他们从这个梯田上,看到了对农民很有用的东西。他们或许不能把整座山改成这样的梯田,可在山体的某一部分开出这样的梯田,让村民们的土地集中在一起,既能避免到处挖地影响山上的土质,又能避免村民们要在不同地点的土地上往来,减轻了他们劳作的负担。 “承包这座山的小伙子是叫郑宇吧?”师爷问,“他是想在上面种什么?” 师爷爬到一层梯田上观察了一下,觉得这样不宽不窄的地种什么都不是很合适的样子。 村长跟知府也从预留的台阶那走上去,村长跟郑宇打个手势,让他们干他们的活,不用管这边,然后才跟师爷解释:“他是听了村里一个姑娘的想法,打算种金银花,然后制作干花卖给药房里。” 师爷轻轻一皱眉,“金银花?”他记得不错的话,这玩意可不好挣钱。 唉,有点浪费这么好的心思了。师爷这么想着,可也没说什么。他知道,对于村里的人,他们或许觉得一年挣个十几两银子都会很满足了。 最近朝堂上有了点风声,皇帝似乎想要禁止使用银两购买物品,让银票全面替代真金白银。前朝皇帝也提过这个想法,但当时的大臣强烈反对,最终没有推出这个政策。但他们也渐渐发现银两的价值变得越来越低了,这次皇帝提出只使用银票做买卖,朝堂里竟然没几个人提出反对意见。 这件事目前只有官员们知道,大概等今年过去,明年第一个放出的重要皇令就是这个。现在的银庄已经开始禁止大量兑换现银了。 师爷愁着一张脸。这样的政令一出来,受到影响最大的肯定是村民们。城镇的人们已经习惯了高支出,也不会把一两银子看成大的财产。但村民们习惯了自给自足,等他们意识到自己攒了一辈子的家产根本就不值钱之后,那种心里的落差会不会使他们做出一些不好的事情呢? “想什么呢?”知府推了推师爷,把他从沉思状态中拉了出来。“走,我们爬到最上面去看看。” 为了方便管理,这台阶分东南西北四个方位,每个方位都有上去的小台阶,直到上层变小了,才只做东边这一个。知府乐呵呵地顺着阶梯走上去,一边走,一边说:“要是这里都种满了花,在花季来跑一趟倒是不错的消遣。” 师爷眼前一亮,对啊,就算这金银花赚不了钱,他也可以找那个郑宇谈谈,叫他开放花田,让镇上或其他地方的闲人们可以过来玩。人一多,青阳村就能做点别的生意赚钱了。 知府、师爷他们一路走上山顶,居然不怎么累。从山顶上看着山下劳作的那些人,还有散乱在各处看热闹的人,知府仿佛看到了这里有了新的生机。 第39页 青阳村山好水好,这一点让青阳村的人们一直都过着相对不错的生活,可同时也限制了他们的对更好生活的嚮往。除了文家那些人是外来的,还保留了想多赚钱的习性在,其他的村民们,要么只顾着让后辈多读书,要么就只想着在土地里混吃喝一辈子。 他们该有改变了,这座奇特的梯田山或许是个契机。 山顶上的风比较大,村长和知府的年纪也不小了,师爷让他们俩感嘆了一会,就催促他们赶紧下山去。 村长紧跟在知府后面,“张大人,过不久这些梯田就能全部完工,我让办席的人把宴席提前了,你跟师爷也留下吃一餐饭吧。”知府上任有二十多年了,但也只来过青阳村三次,上一次还是这荒山大火时来的。前两次过来都是有不好的事,谁都没心情搞宴席,这次是凑巧了,刚好留知府吃一吃青阳村的饭。 “好,我这刚好有点累了,先去坐会吧。”知府心情很好,大有“你们说什么我都答应”的架势在。 村长带着知府他们去文琪家,让自己媳妇赶快泡壶茶来。因为郑宇家没怎么收拾,文琪又经常参与改造荒山的事情,所以最后把宴席地点定在她家了。 切糖还剩一点,被撒上芝麻粉之后也不粘手,文琪家没有合适的点心,只好拿一碟子切糖算是个意思。好在知府并不在意这些细枝末节,还煞有介事地点评了一番。 “这东西香、脆、甜,比起软绵绵的点心又另有一番风味啊!” 现代有人很喜欢切糖,有人嫌它太腻,但它无疑是糖果界不可被取代的一部分。镇上那个糖店老闆能预见到这种糖会很好卖,但他被文琪说的买断吓到了,最近还在一直找合伙人呢。 知府对这件事也稍微听说了一点,要是不出什么差错,这青阳村还要出一件大好事。 ☆、第24章 糖店老闆来了 这次的荒山改造工程,在七月份就宣告了大成功。 文琪跟郑宇被村长引荐给知府,跟知府他们混了个脸熟。那天的宴席在午时中便开始了,不过因为劳动力们能吃,即使饭点提前的太多,但最后桌子上还是没剩下什么菜。 包子是管够的,最后还有五十多个包子剩着,文琪让宝婶、胡婶还有郑宇三家都分了点带回去。鱼汤剩下的残渣只能倒掉,其他的剩下的也不多,用清水煮煮去掉味道,能给大灰小灰当菜吃。 没了荒山的事,郑宇突然闲了下来。他把之前带回来的兔崽子养活了一部分,刚好趁着有闲工夫,给它们在院子里砌一个窝,免得它们长大了打洞跑掉。 在郑宇给兔子搭窝的时候,文琪去找了谢老四,拜託他给轩轩做一个学步车——为了尽量让工艺简单,文琪只是让做最简单的那种,就像把一个小椅子的中间掏出一个洞,在上面缝上柔软的布匹,代替原来硬质的木板,好让小孩子的腿不会被磨伤。这个一点难度也没有,谢老四要花费大量时间的,是需要手工磨出四个小轮子出来。 过了几天,郑宇突然兴沖沖地跑到文琪家来,说他给兔子搭了窝,让她带轩轩去玩兔子。 文琪嘴角一抽,莫名把郑宇脑补成一个长得长耳朵的大兔子,一边蹦蹦跳跳,一边笑着招唿客人:快来啊,我家有好多兔宝宝,你们快来跟我宝宝玩啊…… “好辣眼睛!”文琪这次被自己的脑补雷到了。不过她暂时没什么要忙的,觉得去看看也不耽误事儿,就抱着轩轩往郑宇家走。 大概老天不想让她闲着,文琪出了院子门,刚走不到几十步,后边突然有人喊住了他们。 “姑娘,等等!” 文琪回身望去,隐约看到好像是那个糖店老闆。她之所以隔了老远还能认出来,是因为这个老闆特别喜欢暗红色布料,还总在头上带着同色的方帽。 糖店老闆的姓也很好记,他是卖糖的,同时也姓糖。这次他来找文琪,估计是想好要不要买切糖方子了。 “唿唿”,唐老闆小跑到文琪跟前,抹了一把汗,喘了好长时间的气,才能完整说出一段话来。“姑娘,关于上次你说卖切糖方子的事情,我去找了愿意跟我一起制作切糖的人。只是我有个提议,不知道你愿意考虑一下不?” 他还有提议?文琪眨巴一下眼睛,心里略无语。这买个方子多大点事啊,怎么找了合伙人还拿不出几百两银子呢!难不成镇上人其实也很穷,只能维持基本的生活? 唐老闆可不知道文琪在想什么,他又擦了一把汗,接着说:“我们先给你五百两银子,算是保密费,只希望你不把这个方子透露给别人。” 文琪掏掏耳朵,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这保密费都能直接给五百两了,那还要再犹豫什么? “宁安城的方老闆跟我家合作,一起先在武泰镇开个作坊,打算做出一批切糖来,试试看好不好卖。”唐老闆接着说,“因为不知道你做切糖的工艺,所以我们暂时也没法确定价格,不敢一开始就生产很多。” 他们是生意人,有时候想求稳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现在不是什么好时机啊,文琪抬头望望天,无奈地说:“唐老闆你自己是做糖生意的,应该知道无论是什么糖,在天热的时候,都容易化掉沾手。我这切糖的做饭有些特殊,但仍然改不掉天热会化的这个特性。” 第40页 在现代的时候,切糖平时的销量很一般,只有过年前后那段时间卖的很多。一是很多人习惯过年买这种糖,二是切糖在冬天好存放。 不过这也不是没有办法解决,只要熬糖的时候,往里面加适量面粉就可以了。但是文琪不怎么想谈生意,她觉得这唐老闆魄力不够,可能没办法接下她的大单子。 从做出切糖之后,她还能联想到很多类似的糖果、点心,要是唐老闆他们连做个切糖都要小心翼翼,那她的其他方子什么时候才能卖出去啊。 她还想攒一大笔钱,在镇上买商铺做投资呢。她算是认识到了,在这个世界,只靠土地是很难赚大钱的。 其实文琪太想当然了,她没有告诉唐老闆任何工艺流程,介于提纯白糖的工艺的复杂性,唐老闆认为制作这个切糖也很难,所以才这么慎重。 唐老闆并不想放弃,“我上次对那一小块切糖仔细研究了,它跟我们制作的冰糖还是有很大不同的,即使在热天会有部分软化,也可以在表面撒上熟面粉或别的东西防止沾手。” “我是真的很有诚意啊,在来之前我已经物色好了一个工坊,就等跟你谈好这件事,就跟方老闆一起把工坊买下来。我们不确定你这个方子的价值,可是,我们不会让你吃亏的。每年从切糖中获取的收益,方老闆拿走六成,我拿走三成,剩下的一成都是你的。” 唐老闆提出了分成制,这一点是文琪没有预想到的。她用手指轻轻搭在下巴上,想了一会儿,才问:“如果我有其他的方子,做法跟切糖有大致类似的地方,你们也能同样按照这个分成方式买下来吗?” “你还有别的?!”唐老闆眼前一亮,“当然可以了。光是在切糖口味上做文章,我们都能作出很多种切糖,要是还能加上别的不同的糖,那这次我们说不定,”唐老闆声音顿了一会,强自压抑着强烈的心跳,“说不定能在宁安城掀起超大的风波啊!” 有了谈生意的意向,文琪就暂时没法去看兔子了。她抱歉地看了郑宇一眼,说下次再带着轩轩去他家玩。 郑宇没觉得有什么,他只是为文琪多了一项收入而高兴着。因为唐老闆是一个人来的,他与文琪两个人单独谈生意也不合适,郑宇就跟过去当个镇场子的人。 做切糖的工艺没唐老闆想的那么复杂,文琪简单跟他说了一下流程。 唐老闆根据小麦、糯米的价格,以及做切糖所需要的人工,计算着这样东西的大概卖价。让他意外的是,这切糖只要能大量生产,成本价会比现在的白糖还要低。 要是由文琪来计算成本的话,她得到的结果会比唐老闆的更低。因为唐老闆不知道玉米是什么,所以只能用糯米做麦芽糖,可糯米的价格比小麦、稻米要贵得多,更不用跟文琪自种的那些高产量玉米比了。 除了切糖之外,文琪还说了米花糖球、米糖、饴糖、姜糖、关东糖等等。唐老闆似乎都能从那些描述的话语中闻到糖的香气,他幻想着自己做出这些东西,脸上慢慢带出点傻气的笑容来。 这些东西在冬天做最方便。不过夏天弄点软化的饴糖吃也挺不错,可惜文琪没那么多闲工夫,只好打消口腹的那点馋意。 把这些方子卖出去也好,以后她要是想吃,完全可以去工坊里面直接拿嘛。作为股东之一,拿一点产品应该不会被拒绝吧?比起这个股份能给她赚多少钱,文琪首先想到的居然是股东有没有特权。 唐老闆在文琪家现拟了一份合同,双方都签上名,等唐老闆去府衙里登记一下,这份合约就生效了。至于另一个要合作的方老闆,唐老闆会单独再跟他签订一份合约,里面还会谈到各自要付出多少资金什么的,这些就不方便让别人知道了。 等文琪把满心欢喜的唐老闆送走,轩轩才拍拍自己的小肚子,哭丧着脸喊饿。 自从上次吃过鱼丸煮的煳煳之后,他对鱼肉突然爆发出强烈的好感,文琪只好单独做了很多只加了少许盐的鱼丸,每天弄几个切碎,加到他的煳煳里。天气越来越热,要不是厨房的水缸里水温一直保持很低,这鱼丸做好了都没法存放。 文琪从水缸里拿出飘着水面上的小盆,从里面拿出六个鱼丸,然后看到郑宇也跟着进厨房了,就把这盆鱼丸递给他,说:“上次是要煮这个给你吃的来着,但是那天没做。你把这个带回家,加水煮大约一炷香不到的功夫,再加点盐,就能吃了。” 这会还是午时,并不是早晚两个饭点,文琪自己也只想随意煮点东西吃,就懒得留郑宇在她家了。 郑宇接过这个小盆,摸摸后脑勺,心里带着点期冀,问:“那你下午去我家玩吗?小兔崽子们都活泼着呢,你要是不早点去看,说不定哪天我就把它们养死了。” 小兔子会不会死——文琪不知道,但是郑宇是真的能把天聊死。她抽了抽嘴角,真的很想告诉他:活该你单身啊! ☆、第25章 喜欢小兔子 兔子会打洞逃跑,郑宇给它们盖窝的时候,特意在地底都铺上了一层砖,然后才在上面铺土和木板。刚开始他带回来的小兔子有六只,经过一番折腾,现在只有两只还好好活着了。 刚好谢老四把轩轩的学步车做好了,文琪先去把车子拿回来,才带着轩轩一起去郑宇家玩。 第41页 说起来,这好像还是她第一次去郑宇家呢。以前她都只是远远在外面看着,或者是在他家门口喊他出来。 轩轩被放在学步车里面,里面坐垫的高度刚刚好,他既可以把脚放到地面上学习走路,也可以把脚搭在前面的架子上,被文琪推着走。他刚开始还兴奋地自己走了一段路,后来觉得两条腿都迈不动了,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把脚放到架子上,悠闲地享受坐车的乐趣。 郑宇走在最前面,一看到家门,就很殷勤地赶紧去把院门打开了。 最近天气很热,文琪以为以郑宇那个理家的水平,他的院子里一定都是兔子的臭味。但她小心翼翼地往里面探了个头,却完全没有闻到什么异味。 郑宇招唿着文琪赶紧进来,他自己要去厨房烧热水给泡杯茶。 “行了,我从家里喝了水过来的,你别折腾了。”文琪也没打算在这玩多长时间,她待会还要去稻田里看看,好把第一次打捞小鱼的时间确定下来。“兔子是直接关在那个小棚子里面的吗?” 其实小兔子也没什么好玩的,它们不好养,身上臭,还不如猫狗懂人性,所以文琪从来没想过要养兔子当宠物。她家那两只估计也不会接受新宠物,以免威胁到它们的地位。 郑宇对这天早有准备,他走进屋里拿出来两根被加工过的绳子,打算像农家套狗一样,也在两只兔子的脖子上绑上绳子,以免它们乱跑。 文琪看着这一切,嘴角抽搐个不停。兔子头小脖子粗,耳朵还长在头顶,怎么可能被这样的套法给控制住啊。这个男人,真的不是智障吗? 吐槽之后,文琪又忍不住脑补一些画面,然后被雷的不行。 郑宇给两只小兔崽子绑上绳子,然后把它们都给抱到院子的平地上,让轩轩也能靠近看清楚。 “我昨天给它们洗澡了,窝也是干净的,所以轩轩摸两下也是可以的。”郑宇期待地看看文琪,又看看轩轩。他这次是真的好好准备了,才会这么坚持想让他们来看兔子的。 轩轩还没见过活的兔子呢,大灰小灰是长大了的灰狼,院子里养着的鸡、鸭、鹅,稻田里养的鱼,哪一样都不能用萌来形容。小小的、白白的、软软的、毛茸茸的小兔子,一下子就击中了轩轩的小心脏,让他瞪大了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它们不放开。 “要!”轩轩被放在学步车里,没法往地上伸手,在试图摸小兔子失败后,就急忙看向文琪,要她帮忙。 文琪蹲下来,自己先揉了两把兔子,发现它们并不会反抗,这才把抱起其中一只,靠近鼻子闻了闻,确定没味道之后再把它放到轩轩面前。 “啊啊啊!”轩轩就像个小迷弟一样,发出欢快的喊声,还用手捂住了微微发红的脸。他与兔子对视了一会,似乎达成了一种同步,两个小生命几乎在同一时刻靠近了对方。 文琪小心地盯着兔子,就怕它突然咬了轩轩。 被忽略的另一只兔子茫然地抬头看了眼自己的兄弟,然后蹦到郑宇脚边,直勾勾地望着他。郑宇用脚轻轻踢开这只兔子,在他看来,没能被文琪选中的兔子一定是哪里有问题。 这只兔子受到了不公平对待,可它也不会反抗,只能又跑到文琪身边,静静地看着他们逗另一只兔子。 轩轩用手指戳戳兔子的脸,感觉到那毛茸茸的手感后,又红着脸缩回手,把手拢在胸前。与此同时,他还在偷偷瞄着这只兔子,发现它也在看着他之后,又小心地伸出了手。 这次,他轻轻摸了下兔子的背嵴。兔子惬意地眯着眼睛,在文琪的掌中卧下来,享受着这种抚摸。 轩轩摸了一会,似乎是觉得用一只手还不够,干脆双手齐下,一边摸兔子的身体,一边还揉着它的耳朵。 看到轩轩这沉迷的小模样,文琪脸都要笑僵了,她还没见过轩轩这么喜欢一样东西呢。 郑宇也是两眼发亮,他看看脸红彤彤的轩轩,又看着笑得停不下来的文琪,觉得自己能把兔子养活两只真是太好了。不过,怎么保证这两只继续活下去真是个问题,之前那些莫名其妙就生病死了。 “镇上好像有家人是养兔子的,我要不要去讨教一下?”郑宇心里这样想着。 在他们都没注意的时候,另一只被忽略的兔子跳到轩轩的车子边上,开始用前爪拍着轩轩的脚和小腿。 刚开始轩轩沉迷玩兔子,并没有注意到,后来底下的兔子拍打的越来越重,他才把目光从面前的兔子身上挪开,低头去找打扰自己的东西。 “咦?”轩轩看到地上那只红眼睛兔子,发出疑惑的声音。他的目光在地上和身前两只兔子之间打转,有点不理解,为什么会有两个一模一样的小东西。 轩轩想的脑子都有点晕了,才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他想起来,家里的大灰小灰也是长得几乎一样呢。大概这种毛茸茸的东西都是一对的? 文琪也注意到地上这只兔子,她把手上的兔子放下去,换着把地上的兔子提起来了。 不过这次轩轩不愿意在车里玩了。他想自己做到地上,同时跟两只兔子一起玩。 “唉,就这么喜欢么?”文琪看出来轩轩的意愿,想着自己总是没什么时间陪他玩,难得他有喜欢的东西,就把他从车里抱出来,自己站在他背后,轻轻扶着他,让他可以去跟小兔子近距离接触。 第42页 轩轩站在地面上,因为腿上还不是很有劲,所以左右摇晃个不停,可他却全然不被这种情况影响,只顾两眼放光地看着一左一右两只小兔子。 小兔子就蹲坐在轩轩两侧,除了耳朵时不时地动两下,整个身体就像长在地面上一样,根本不带换姿势的。左拥右抱的滋味太美妙,轩轩光是看着它们,都兴奋得脑袋发热了。 看到轩轩脸蛋上的红晕,文琪赶紧用手背试了下他的额头,这才发觉他头上很烫。 “糟了,这孩子太兴奋,加上天热,可能有点中暑了。”其实小孩子经常会有点发热,轩轩这次倒不是中暑,只是他平时这个时间都该午睡了,但今天太过兴奋,精神跟身体的需求不同步,这才导致了发热。 文琪抱着轩轩走进屋里,让郑宇帮忙弄盆温水来。 郑宇不太清楚孩子的情况,虽然被文琪那严肃的样子吓到了,却也不知道怎么能帮上忙,只能按照她的要求去做。热天烧水快,加上文琪只是想让水温比室温稍高点罢了,所以郑宇很快就烧好一盆温水端了出来。 轩轩被抱进屋里之后,刚开始还因为离开了兔子而不满,但他很快就感受到一股倦意,开始靠在文琪怀里犯迷煳了。文琪用小帕子沾了温水,轻轻给轩轩擦额头和脖子,水分蒸发后会带走一部分热量,能起到缓慢、柔和的降温作用。 若是成年人,直接拿凉井水来降温就行了,只是小孩子要讲究一些。 “唿”,轩轩打了个小唿儿,陷入了沉睡。大约过了一盏茶功夫,他脸上过于红润的血色淡下去,变得跟平常时候一样了。 文琪也是松了口气,对郑宇道声谢,就要带轩轩回家去。 “你不是要去稻田里吗?先把轩轩放我床上睡会,你去地里忙完了再带他回去吧。”郑宇的本意是想让文琪别绕路,但文琪却以为他是喜欢小孩子。 她一想,郑宇在这古代都是大龄单身男青年了,会对小婴孩有好感是很正常的。毕竟人家像他这么大,都已经有了自己的娃儿了。 “我刚不是让你带鱼丸回来了么,你去煮了吃吧。这会天还热,我等傍晚再去田里看看。你要是不午睡的话,轩轩留你这睡也行,不过你得看好他啊,有什么事抱着他过来找我。我先回家收拾东西去。” 文琪说完,把轩轩交给郑宇抱着,自己就往外走了。郑宇想不到理由挽留,只好像个望夫石一样,眼巴巴地看着她离开。 “唉……”郑宇把孩子抱到床上,给他盖上自己的干净外衣,然后坐床边发呆。“要是她就住我家边上,或者我家在她家边上就好了。”那样的话,他们互相串门一定会更方便的。 七月份即将结束。郑宇想起他们到八月底还要去山上挖金银花树,便立刻打起了精神。挖五十多颗树可不是一时半会能完成的事情,文琪大概会有十多天的时间会跟他一同行动吧。 ☆、第26章 树下乘凉 稻田里的鱼已有巴掌大,文琪算了下时间,决定八月中旬就找人帮忙打捞,先卖一次半大的鱼。这些小鱼价格不如大鱼好,但一亩稻田最多只能容纳两百条大鱼,再多就会缺氧缺鱼食了。 文琪看完几亩地,又给稻田的田埂加固了一次,到太阳快落山的时候,这才去郑宇家找轩轩。 轩轩在郑宇家午睡了没一个时辰就醒了,郑宇拿鱼丸碎混着面粉给他煮了煳煳,他吃饱了继续跟兔子玩,一点都没有想回家的意思。 文琪进郑宇家院门,就看到轩轩正在院子里呢。他趴在垫了两层兽皮的地上,给两只兔子餵菜叶子吃。 “唉,这孩子不会是玩物丧志的主吧?”文琪有点忧心,决定明天就开始教他认字。反正陆家送来了好多启蒙书,足够轩轩学上几年了。 轩轩对着文琪露出笑容,伸手要抱抱,一点都不知道自己即将面临什么。 “郑宇,我带轩轩回家啦!”郑宇刚刚在噼柴,浑身都是汗味,他下意识地没有靠近文琪。听到文琪说要回去,他其实想请文琪留下吃饭,可他做饭不好吃,实在是没脸说出邀请的话来。 “那……你路上慢点。”郑宇说不来客套话,憋了半天才冒出这么一句,可这时文琪都走出院门了。 他心里空落落的,一下子没了噼柴的力气,坐到石头上开始发呆,嗫嗫道:“为什么这么不想她走啊?” 农家本来是一到天黑就准备睡觉了,可到了夏天,因为天黑的早,而且夜里刚开始还很热,人们很难入睡,所以各家吃完晚饭后,会到村里一些大树底下乘凉。 宝婶到文琪家喊她一起过去。 村子里的人都有各自交好的人家,宝婶是谢大宝媳妇,跟木匠的谢老四家走得近,他们对文琪印象挺好的,前几日没见到文琪去乘凉,宝婶这才想着过来喊她一次。 宝婶过来敲门的时候,文琪刚好洗完澡,正打算哄轩轩睡觉呢。 她抱着轩轩去打开院门,问:“宝婶,你怎么晚上过来了啊,是有什么事吗?” “没事就不能来了吗?”宝婶笑呵呵地回了一句,“诶呦,轩轩看起来精神头还不错嘛!我说琪丫头啊,这会这么热,你咋都不去前边乘凉啊?带着轩轩一起过去,大傢伙还能给孩子讲故事呢!” 第43页 村里有些老人家喜欢给半大小子讲故事,有讲自己年轻时经歷的,也有讲一些古时候流传下来的故事。 文琪刚好对这里的文化不是很了解,轩轩也一点困意都没有,就回屋里去拿了个蒲扇,推着轩轩的学步车,带大灰小灰一起出了门。 她很少在晚上出去,以前在山洞是不敢出来,现在是因为习惯了晚上自个在家休息。看着夜空中的繁星,她眼角弯弯,觉得这里其实挺好的。 村里有好几处乘凉的好地方,村长家附近只是其中一处,去那的大多是跟村长关系很好的人家。 村长媳妇还给烧了锅热水放那晾着,相熟的人只用带个茶碗或茶杯过去,想喝水直接去村长家舀。郑宇也在那,因为他正在准备种植金银花,村长每天都要听听他的计划才安心,他除了去打猎留在山洞歇息,其他时候都会过来坐坐。 今日看到文琪也来了,还被安排在他旁边坐着,郑宇不知怎地,突然有点扭扭捏捏、不自在了。他把头偏向一边,看天看地就是不看文琪那儿。 大灰和小灰远远冲着郑宇吐了一口恶气,等到了边上,又躲到了文琪另一边,像个哈巴狗一样卧在那里,不住地吐舌散热。 文琪想着刚好她想请人帮忙捞鱼,就打算在这里问下谁有空。 八月份不算忙,捞鱼也不过是半天功夫,文琪一提出来,谢大宝、村长大儿子等好几个人都说会过去帮忙。不过在他们看来,这只是一件小事,乡里乡亲地搭把手,并不想收报酬。 文琪决定到时候留一小筐鱼,做成炸小鱼和鱼干送给帮忙的几家。 宝婶看着正在思考的文琪,轻轻拍了下她的手臂,凑近来问:“郑宇那把子力气比村里人都好,你咋没跟他说呢?”说着,宝婶脸上还露出促狭的笑容。 文琪把轩轩放到学步车里,让他自个玩,然后望了一眼离得不远的郑宇,有点疑惑地问宝婶:“他不是要去山上打猎吗,他又不会拒绝人,我直接喊他帮忙,岂不是让人家为难?” “你尽管说,他有什么好为难的,高兴还来不及呢!”宝婶引着轩轩往她这边走几步,眼角余光还看到了不太自在的郑宇,顿时心里就有了数。 合着这小子还没敲动琪丫头的心呢! 郑宇耳朵灵光的很,他自然能听见宝婶跟文琪说了什么,他一边尴尬着,一边又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尴尬。 早知道他也像文琪一样,去把两只小兔子带过来就好了。那样轩轩就会过来玩,他也能好好跟文琪说上话。 郑宇院子里两只兔子勐地抖了一下,呆滞了一会,才缩到一角抱成了团。明明这会热着呢,它们却感觉到身体发冷。 大灰打了个喷嚏,哼唧几声把头搭在轩轩的车上面,要他给它顺毛。小灰也凑过去,对着轩轩龇牙咧嘴,把宝婶吓得收回了手,不敢再逗轩轩玩了。这两个可是狼呢,凶性不是狗所能比的。 轩轩哈哈笑着摸摸两只狼,摸了会又觉着这手感不如小兔兔。他一步一顿地往郑宇那边走,扯着郑宇的衣摆,喊着要兔兔。 “大白、小白!要!” 郑宇愣了会,才反应过来轩轩这是想兔子了。但是他没给兔子取名啊,怎么就喊上大白小白了? 大灰、小灰苦着脸看轩轩去它们敌人那,想起轩轩身上那浓厚的兔子味,顿时委屈的像个孩子一样,把头埋文琪怀里不出来了。 文琪笑着拍拍它们,心里又有了新的担心:这两只不会哪天乘着郑宇不在家,去把那两只兔子给祸祸了吧? 她的担心有点多余了,其实大灰它们都不敢进郑宇家门。 几个老人轮番要给轩轩讲故事,但他对这些丝毫不感兴趣,一点都不搭理人家,让老人家内心失落的很。他们可是早就想给这个新来的娃娃讲故事了呢。 在夜里的风慢慢变得清凉时,乘凉的众人也逐渐散去。身体凉快了,就能回去睡个好觉了。 郑宇跟文琪家是同方向,只不过他家在村子最远那头,到山脚下才是。他远远跟在文琪后面,既不跟上来,也不落下去。文琪中间还停了一会,打算等郑宇跟上来一起走,可郑宇见她停住,也跟着停在那不动了。 星光点点,乡间道路上的一切都是朦胧的,但郑宇的肢体动作明显很不自然。文琪见他这副样子,嘆了口气,没有再管他,推着快睡着的轩轩自个回去了。 她隐约意识到,可能郑宇对她有点不一样,村子里的人也都觉得他俩之间有点什么。可是,她虽然觉得郑宇这个人有时候挺可爱的,除了有点愣,其他的人品方面都不错,但是她并没有想过跟他成为一对啊。 以后该怎么跟他相处呢? 文琪回到家里,心情略有点复杂。她觉得自己应该跟郑宇保持点距离了,知道郑宇喜欢她,但她自己却没有想跟他在一起的意思,若还像以前一样对他那么亲近,那就是对感情的不负责任。 现代有句话,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撩都是耍流氓。文琪并没有想撩谁,但她也不能让郑宇心里有什么期待。 而另一边的郑宇却不知道文琪的想法,他一回家就郁闷的要死,刚刚文琪都停住等他跟上去了,他居然站那不动!他心里明明恨不得飞过去,但那会他就像被什么抓着一样,根本没法动弹,整个身体跟大脑都失去了联繫。 第44页 他躺在床上,想着以前很多人对他说过的话。 兄弟赵牧劝他多往文琪面前凑一凑,叫他早点把媳妇娶回家;村长和村长媳妇也说了,他若是不早点跟文琪定下来的话,就有别的人想求娶了…… 他不想文琪嫁给别人。 郑宇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想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却想不到能让文琪不嫁人的办法。他从床上爬起来,到父亲生前住的屋子里去。 他记得父亲跟他说过,他娘是从外边嫁进来的,唯一让她能追忆过往的事物就是瓷器。为了讨好娘,父亲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建了一个窑,就是打算等孩子出生后,他们可以带着孩子一起烧陶器瓷器玩。 建窑花了父亲大半身家,也耗费了一年多时间,只是,娘却没有机会看到他们父子俩为她烧出什么精緻玩意了。 郑宇打开父亲收藏的那些书,决定要自己烧制一件瓷器送给文琪。就像父亲想用这个讨母亲欢心一样,他也想文琪能够喜欢他送的东西。 那座尘封十多年的窑炉,也希望自己能再次发出火热的光彩吧。 作者有话要说:我冻得瑟瑟发抖,还在拼命写夏天的剧情……更冷了 ☆、第27章 认清感情 文琪本来还想着要怎么自然地疏远郑宇,没想到他这之后就没往她跟前凑了。虽然她很好奇郑宇在干嘛,可又因为奇怪的矫情心理,并不想主动去找他。 距离去山上挖金银花树的时间还有一个月,到时候她再想想怎么办吧。文琪知道自己这样像鸵鸟一样,但是要果断地疏离一个好朋友,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不在想郑宇的事,文琪开始准备捞鱼所需的东西,顺便还找出来一本识字书,每天教轩轩认几个字。 她这边渐渐忙碌起来,郑宇那边也没有闲着。他去找了一些合适的土,打算先晒干,然后研磨成极细的粉末,这样才能用来做烧制陶瓷的原料。 郑宇对这些记忆已经有些模煳了,好在家里有父亲记录的经验,里面有他自己摸索出的配方、技巧等,娘亲的遗物里面也有相关的书。 在晒土的时候,他打算独自去镇上找赵牧一趟。既有妻子、也有女儿的赵牧,应该很懂得怎么让女人欢心吧。 等见到赵牧时,郑宇直接把这样的想法说出来了。 “你要不是我兄弟,我都想一脚踢飞你!”赵牧对郑宇的脑迴路也是无语了,但自家兄弟是什么样的人,他也是清楚的很。反正认识那么多年,也没见他哪次会把话说得好听了。 不过,既然郑宇来请教怎么讨好女人,那说明他是开窍了吧?赵牧摸摸下巴,露出略有点猥琐的笑容,勾着郑宇的肩膀问:“怎么,是看上哪位姑娘了?是上次带过来的那个吗?” 郑宇把赵牧的手扒下来,嫌弃地拍拍肩膀。 “什么看上谁了啊!我想给文琪送点东西,但是觉得光送东西不够,所以来问问你,女人还喜欢什么。” 听郑宇这么说,赵牧有点不理解了,“不是,你没有要追求人家,好好的要送东西、还要讨好她干嘛呀?” “因为……”郑宇磕巴了一下,“她年纪也不小了,万一哪天她看上那个小子,要成亲了怎么办?我多给她送东西,多逗乐她,她不就看不上别人了么。” 看郑宇那理所当然的样子,赵牧差点被自己的一口口水给梗死。 他勐地一掐自己的大腿,然后像疯魔了一样,小跑到桌子旁边,用力捶打着桌面,发出巨大的笑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赵牧一边笑,一边揉着胸口,说:“哎呦喂我的好兄弟,你是要来谋杀我吗!笑死我了,哈哈哈哈!” 见赵牧在那笑得停不下来,郑宇既觉得茫然,又觉得羞恼。 过了好一会,就连赵牧家那个小儿子都好奇地在外面探头探脑了,赵牧这才做到椅子上,喝了口茶水润润喉。他跟儿子说了两句话,便把他赶走了。这兄弟的囧事还是别叫后辈知道的好。 赵牧对郑宇招招手,让他也坐着。 “大宇啊,”他一开口便又想笑,不过这次他把笑声压抑了很多,“你没看上人家姑娘,也没想过跟她一起过日子,那为什么还不许她跟别的人在一起啊?” 这种感情都这么明显了,为什么你还是没有发觉呢。 看郑宇那懵懂的样子,想起他以前在苏将军身边,也是对一些小姑娘的示好毫无所觉,赵牧突地觉得有些心累。但这也怪不得郑宇,他从小没有亲娘在身边,也没有爷奶的宠爱,只有为人很闷的爹把他拉扯大,难免对人情世故不擅长。 要是他对感情的事能再聪明点,苏将军也不捨得把他放回乡下了。 赵牧又喝了口茶,说:“我再说明白一点,你不希望那姑娘跟别人有什么牵扯,你自己想办法求娶她不就得了?” “讨她欢心,跟她成亲,再生个小娃娃……” 赵牧每说一句,郑宇的头便低一分,整张脸都红成了胭脂膏一样的颜色。他不太自在地挪挪屁股,盯着自己的脚尖,沉默好久,才用苍蝇大的声音问:“那我要怎么做啊?” “咳咳!”赵牧被茶呛了一下。他拿衣袖擦去嘴边的水渍,眼珠子一转,又想到了什么好主意。 第45页 “对于待嫁姑娘来说,她们心仪的汉子们得符合一定的要求才行。”赵牧自个的亲事其实是家里帮忙的,对追求女人只能说是十窍通了九窍,还剩一窍不通。但是他又不愿意承认这一点,干脆按照自己臆想的情况来给郑宇出主意。 赵牧一边胳膊搭在桌子上,另一只手在桌面上敲打个不停。 “男人,首先要仪表堂堂!”赵牧沉思一会,突然开始指导郑宇了,“我看你这一点倒是没有问题。另外呢,还要人品好,女人肯定都希望自己男人靠得住嘛,你这方面也没问题!” 毕竟是多年的好兄弟了,赵牧觉得自家兄弟除了没什么眼色、不会说话、为人有点愣之外,别的一点毛病都没有。 “两个人成亲是要一块过日子的,人看对眼了,还得考虑一下你家里情况。”赵牧说到这,顿了一会。郑宇爷奶那边的情况他也知道,现在两家其实还算是一家人;另外郑宇没了爹娘,难免会被认为命格硬,这个也不太好处理。 赵牧不想说这些让郑宇心里难过,转念一想,家境除了家人,还包括家财嘛! 他在桌上锤了一拳头,接着说:“要想日子过得好,家里就得有存粮!这老话,话糙理不糙。你这次回来也分了一些钱财,除了银票,苏将军赠予你的那些东西都是好东西,你攒下的战功更是好东西,能让你在官员那里行个方便。这样一来,即使你不会种地,光是在镇上买几个铺子也够好好生活了。” 说到这,赵牧突然想起来什么。 “对了,鲁祸头他们要过来了!他们几个当年跟我们一起出生入死的,现在边疆战局稳定,他们也想过点安稳日子,就给我来了信,说想到我们这边定居。” 鲁祸头叫鲁霍霍,名字有点怪,加上一进军队就惹事,没个消停,后来大家干脆叫他鲁祸头了。郑宇在被苏将军赏识之前,就跟赵牧、鲁祸头他们在一个队里。一个小队两百人,队里除了早就退伍的、已经牺牲的,剩下来这十几个,除了赵牧,其他都是几乎无家可归的人。 他们会想到武泰镇来,也无可厚非。毕竟赵牧、郑宇两个的老乡都在这里。 听到兄弟们要过来,郑宇也很开心。“这几个傢伙,光给你写信,怎么都没告诉我?!” “哈哈哈,”赵牧得意地大笑着,“谁叫你不来镇上生活呢?他们觉得青阳村是个小村子,肯定在什么找不到的犄角旮旯。反正你会来找我,就只写信到镇上了。” 赵牧提起这些兄弟们,其实还想再劝一次郑宇,想让他搬到镇上生活。他身上的银两有不少,加上再变卖一些东西,足够在镇上买个小院儿。到时候他们兄弟都住在镇上,来往多方便啊。 可惜的是,赵牧的计划註定是要落空了。等那些兄弟过来,一个都没留在这消费奇高的镇子上。 郑宇问了鲁祸头他们什么时候过来,知道他们已经在路上,大概不到十天就到武泰镇之后,心里有了盘算。 “他们刚过来肯定找不到营生,我那刚好有些事情要找人帮忙,到时候喊他们都过去吧。”八月底要去山上挖金银花树,但是村里人都不愿意去有野兽的山上,他原本是想跟文琪多相处一会,但现在他改变主意了。去挖树多累啊,还是让弟兄们去做吧。 他自己带头去一趟,后续的事情都交给他们。这样一来,他就可以专心在家试着烧出好看的陶瓷,然后送给文琪。 山洞里那些陶罐那么丑,文琪肯定没看过好看的陶瓷。郑宇双眼发亮,决定到时候搬一个文琪烧的陶罐回来,然后把自己烧的好看的陶瓷罐、陶瓷碗什么的摆在边上,喊文琪过来看。 丑丑的陶罐一定能把陶瓷衬托的很美,等文琪发出感嘆时,他就顺势把这些送给她。她一定会很喜欢的!郑宇内心激动,却一点没有表现出来。他还从没想到过这么好的主意呢,得对别人保密才行。到时候给文琪一个惊喜。 赵牧看着脑子不知道飞到哪去的郑宇,不想去思考他在揣摩什么事情。他只是为几个弟兄们默哀了一下,然后继续乐淘淘地说起追女人的套路来。 “乡下肯定没哪家比你还有钱,不过银票太不显眼了,我看你干脆抬一大箱银子回去,让大家都看看你的家底。这样一来,大家就都知道你有能力过好日子了。” 郑宇认真地想了想,然后点点头,表示认可了这个手段。“成,我待会就去银庄把银票全兑换成现银,然后雇一辆车子带回去。” 作者有话要说:男主大概是个智障。 不过他要开始起家了,情商也会在生活中慢慢提升。 ☆、第28章 两箱银子 郑宇告别赵牧,转身就去了镇上的银庄。他被村长提醒要注意财物安全后,出远门就会把银票都带在身上。这会刚好去银庄换成现银。 上次他说过自己有几千两银子。除了自己家里的散银之外,他还有九千两的银票。这些全部换成现银,估计得买一个或者两个大箱子才能装得下。 郑宇也没见过那么多银子摆在一起,他觉得银庄肯定有箱子装银子,到时候直接把箱子也拿走,给人家一点银钱便是了。 可等他去银庄提出兑银的要求之后,银庄的掌柜却不同意兑换,非得让他等过了九月再来。 第46页 等到九月,黄花菜都凉了。 郑宇可不愿意等,他都恨不得现在就跟文琪成为一家人。被赵牧点开窍后,他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喜欢跟文琪待在一起。他希望早点获得文琪的欢心,以后他们才能一直在一起。 “不成!”不管郑宇怎么说,这掌柜都不松口。他时不时拿出汗巾来擦汗,一边擦,一边找各种理由拒绝。 比如说现在银庄的现银不多啦,大量兑换现银会干扰银庄做生意等等。反正就是不让换,而且还建议郑宇把多余的银子都存到银庄里,现在各处银庄都有一个没有被大肆宣传的活动——即每存放一百两银子,银庄除了给你一百两的银票之外,还会返还一两现银。 这掌柜一边推销这个福利,一边让小厮给郑宇倒茶。 郑宇是要拿银子出去的,怎么可能还往里面存啊。他本来想去隔壁镇上银庄问问,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 “既然你们在搞这个活动,那来存钱的人应当有很多才对,你们怎么还说现银不够呢?难不成是被人偷了?” 银庄掌柜的脸上汗珠冒的更多了。他打着哈哈说:“银庄嘛,也得投入一些银钱做生意,不然我们靠什么维持生计啊。现在就是我们急缺现银,所以……” “可是,银票和银子不都是通用的吗?”郑宇打断这老闆的话,“你们怎么总是说现银不够,明明银庄本身是可以出具银票的啊。” 银庄并不能随意出具银票,但郑宇说的话有点戳到这掌柜想隐瞒的东西了。他急的浑身都冒汗,抓着汗巾的手抖个不停,把身上的肥肉都带得一颤一颤的。 “这位爷你等会,我这现在是真不能兑换银子啊,我敢保证我的银庄没有问题,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解释。”掌柜又擦了下汗,抓住送茶的小厮,让他先伺候着,自己跑出去找知府里面的人。“这位爷你等等,我去找下知府,知府可以证明我没说谎。” 郑宇想喊住他,可这掌柜长的虽胖,跑起来却麻熘的很。“我本来想说我可以去隔壁镇上兑换……”既然人家已经跑去找人了,他只得在这里候着。 为了保证安全,镇上的银庄距离衙门很近。等郑宇喝了两碗茶,那胖掌柜已经带着知府过来了。 最近知府除了安排几个村子也学习青阳村搞梯田之外,重点在忙活一件事,银庄掌柜的一提有人要换大量现银,他以为是消息泄露了,便亲自过来看看情况。 “怎么是你这小子?”看到是郑宇等在那,知府有点懵了。他好好地在乡下包山种地,怎么突然跑过来换银子呢?知府觉得郑宇并不是会钻法则漏洞的人,所以直接问他要银子干什么。 郑宇摸摸头,不好意思说是去显摆的。他低头想了会,决定说一半真话。“有人让我把银票换成银子带回去。”确实是赵牧教他这么做的,他也不算撒谎。至于带银子回去干嘛,那就不好说了嘛。 知府捋捋鬍鬚,沉思了几息功夫。胡村长说过郑宇是个愣子,知府上次跟他在一桌吃饭,也觉得他嘴皮子不利索,却是个老实人。那他赶在这节骨眼上兑换现银,可能就是某些人示意的了——比如说苏将军。 苏家可是出过前朝贵妃的人家,在安都一直都是大户,肯定不会乱来。据说苏将军很喜欢郑宇这个小伙子,觉得他没法接自己的班很可惜,当初郑宇因伤退伍的时候,苏将军还因为朝廷给的补偿太少而跟当今皇帝吵过呢。 那么这次可能是苏将军跟皇帝说好了,叫郑宇借着这次机会获得更多东西吧。 自以为想明白了原因,知府把掌柜的喊到一边,问他现在库里有多少现银。 “镇上的有钱人家基本都知道我们做的那个活动了,大家都以为这是不公开的、只对少数人宣传的福利,所以反而有越来越多的人过来存现银。目前库里都堆满了,帐上记录的是一百多万两,我还打算跟府衙申请临时给个仓库呢,离那个时间还有几天,我这实在是放不下了。” 银庄里从来没存过这么多银子,胖掌柜的就连睡觉都要睡在银庄里,就怕出点什么差错。 知府简单跟掌柜的说了下郑宇的身份,然后把自己的猜测也说给掌柜听了,“有人特意现在给他传消息,肯定是上面沟通好的。你今天便把银子兑给他,只是之后再来存银两的,你做个假帐,把后来这些补到今天抽出去的这部分里面。” 还有两天时间,镇上还有几家大户还在观望,如果掌柜的找人出去传点小道消息,说这活动马上就要结束了,明天来存银子的很快就能把今天的补上。不过是九千两银子,镇上好多大户家里都存着这么多银两呢。 经过这一番沟通,掌柜的对郑宇露出很和善的笑意,“既然知府帮你说话了,我今儿就为你破个例。不过你可得答应我一件事,若是有人问你这些银子怎么换出去的,你就说这是别人托银庄转送给你的,不是用自己的银票兑换的。” 郑宇搞不清这掌柜的为什么要这么说,但他也不是喜欢为难别人的人,于是就应下了。天大地大,能娶心心念念的女人才是最大。 九千两银子足足有九百斤,掌柜的喊人拖出来两个大箱子,一个里面装的是五千两,一个里面本来也是五千两,只不过有一千两被拿出来了。 第47页 “小兄弟,”这掌柜的之前还喊郑宇“爷”呢,这会又亲近地喊起了小兄弟,“这银子加上箱子,都快一千斤了,你可找好了牛车啊?” 不同银庄之间偶尔会调拨银两,所以常备了一辆好马车。只是这马车不是用来拉人的,是专门拉“货”的。 掌柜的觉得郑宇能跟安都那么厉害的人有联繫,未来肯定不可限量,自然是需要讨好一下子,“我这就有马车,比镇上的牛车走的快,还平稳,不如我喊小六赶车送你回去?” “那就麻烦掌柜的了。”郑宇没想到还有这好事,一点没多想地答应了。 他接下来也没别的事要做,就跟掌柜和知府告别,打算直接回村里。这会回去,马车稍微走慢点,大概在申时能到村里。那会村里人刚好避开了一天中最炎暑的时候,正要去地里干些活,他家又在村里最边上,一路上肯定能碰上不少人。 这样一来,全村人都该知道他很有钱了吧。 虽然他觉得自己的家产肯定没有文琪的丰厚,但是这些都是他自己努力得来的,以后他也会努力赚更多钱……文琪人这么好,一定不会嫌弃他暂时比她穷的。 两个装着沉重银两的大箱子摆在马车车板上,郑宇坐在两个箱子的后头,一边看着面前不断后退的道路,一边想着文琪的事情。在知道自己想跟文琪一起过日子之后,他越想越觉得文琪这个人真好,简直没有一点缺点。 而且她还养着轩轩,那么他们俩即使不要孩子,也不会觉得家里空落落的。郑宇脸上带着痴笑,已经把自己和文琪的人生从今天想到了百年之后。 “郑兄弟,郑兄弟!”赶车的小厮拿手在郑宇面前一挥,提醒道:“到你们村子了,你家怎么走?给我指下路啊!” 郑宇这才从自己臆想的世界里回过神来,“哦哦!我这就下来给你带路。” 他自己走在前面,小厮赶着马车慢慢跟着他往他家走。村子里这会来往的人果然很多,好些人看到郑宇带着两大箱东西回村,都好奇地跟着看。 村长以为郑宇只是又跑去镇上买了什么东西,没有细想,直接大声问:“宇小子,你这都没买了啥啊?” “没买什么,是有人把我参军得到的补偿金送来了,我正往家抬呢。”可不是要抬进家嘛,那一箱子有五百斤呢。 村长脸色一僵,气的直跺脚,他既气郑宇说话没个把门,又气自己怎么就直接在外边问了。 他瞪了一眼过来看热闹的人,尤其是郑家那几个,然后等小厮跟郑宇一起把箱子都抬进去,送走这小厮之后,他勐地把郑宇家院门关上,抄起拐杖就敲了一下郑宇的腿。 ☆、第29章 郑宇与大灰小灰 村长气的敲打了郑宇好几下,不过他老人家力气不大,郑宇就干站着让村长打那几下,然后茫然地问:“村长,你为什么要打我啊?” “你!”村长深吸一口气,觉得如果郑宇是他亲儿子或者孙子的话,他一定会活活被气死。“刚刚外面那么多人,你怎么就直接说了呢?!你嫌咱们村子太。安定是吧?” “还有,你都去镇上去接这个银子了,怎么不直接换成银票带回来呢?两大箱子,现在全村人都要猜到你有多少家当了!” 村长越想越气,又恨恨地拿拐杖敲了郑宇一下。“你赶明儿去弄条好狗来。既然都把银子搬回来了,也别去换银票了。虽然这么多银两没处藏,但也不容易被一起偷走。只是你常常上山,家里得有个看门的才行。” 村长这话提醒了郑宇。他刚刚回来时没看见文琪,总不能再扛着一箱银子到她家门口晃悠一圈,显摆自己的身家吧?他可以说自己明儿要去山上打猎,让文琪把两只灰狼借给他看屋子啊! 要是文琪问他为什么突然要借大灰小灰,他就可以顺势说自己家里现在放了多少多少银子,很自然就显摆了一下。 郑宇两眼亮亮的,很喜欢自己想出来的这个主意。 村长训了郑宇一会,听他承诺说会去找狗养着之后,才慢悠悠地要往家走。郑宇送村长出门,本来还想说自己有十几个兄弟要过来,问问青阳村能接纳他们不。但是他也不确定他们最终要在哪儿落户,就暂时压下这话题,打算等他们来了再说。 反正他家空着,这会天热,大家打个地铺也能挤下去。家里这环境可比打仗时候住在野外好,他们都是好兄弟,一定不会嫌弃他家小的。 郑宇打开两个箱子,拿起几个银锭把玩着,在心里计算文琪回家的时间。他中午只在赵牧家吃了一些饼子,这会可饿了,但他却没有想着吃饭,满门心思都是想去见文琪。 文琪这会其实待在家里呢。轩轩特别喜欢坐在学步车里面自己走路,但现在天热,那个坐垫又是兽皮做的,轩轩在上面坐一个时辰,屁股就会被捂得发红。文琪本来想用棉布做个可替换的坐垫,但她翻了下陆家给轩轩准备的那些布料,发现里面居然有名为“冰绸”的布料。 她把箱子里所有的布料都搬出来,只用手一摸,便轻易地发现了哪些是“冰绸”。 一般的绸缎只是刚摸上去那会凉,但过一会就温了。可有几匹绸子不一样,文琪刚开始摸上去就觉得像是摸到蚕的身体一样,又凉又滑。再用力把它的一角拽在手里,过了好长时间,它依旧还是冰凉凉的手感,而且把手松开后,这料子一点褶皱都没留下。 第48页 文琪这一下午,就用这冰绸给轩轩做了两个坐垫。其他的料子她打算留着,等轩轩长大点,再给他做衣裳。小孩子到一个年纪就喜欢在外边瞎跑,到时候让轩轩穿着冰绸衣服,大约还能避免身上热出痱子来。 申时快结束的时候,郑宇忍不住先去文琪的田地里张望几眼,发现她并不在地里之后,就兴沖沖地直接跑她家去了。 “文琪,你在家吗?”即使她家院门并没有关,郑宇也只在外面喊。他虽然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也想有机会跟文琪多共处一会,却没法像以前那么自然地去找她了。 文琪听到郑宇声音还恍惚了一下,差点以为自己是有好些日子没见到他了。 “哎,我在家,有什么事吗?”文琪一边应着,一边抱着轩轩往屋外走。 郑宇看她出来,脸上泛出点红晕。不过他这次可是有备而来,见到文琪要说什么、怎么说,他在家都练习过了。所以即使有点紧张,他还是像演讲者背稿子一样,顺畅地说出了来意。 “你能不能让大灰小灰其中的一个,明天在我家帮忙看一天家啊?”他本来计划的是等文琪问为什么,再说自己家里放了银子的事,可他一紧张,就直接继续说了。“我今天从镇上换了两箱银子回来,村长说放家里不安全,让我去弄条狗养着。可我明天要去山上打猎,来不及去找狗了,所以就想临时请你的大灰小灰帮下忙。” “我下次打一只大野猪送给它们吃。” 文琪像看个傻子一样看着郑宇。那两只对他是什么态度,他心里没点数吗?而且他家院里还养着两只兔子,他想既敌视他本人、也讨厌他家兔子的大小灰去他家帮着看家……这确定不是老虎让狐狸照顾他的鸡? “不太方便吗?”郑宇其实是没想过文琪会拒绝的。 文琪把轩轩伸向郑宇的手拉回来,对郑宇解释说:“倒不是我不借啦,你现在就可以试着带大灰小灰去你家一趟,然后你觉得没问题的话,明天走之前过来领一只过去吧。”作为两只狼的主人,文琪也不好直说它们很讨厌你,你别想让它们听话之类的。 “大灰、小灰,出来!”文琪对屋里喊了一声,正在后院里盯着鸡圈不放的两只狼马上欢快地跑了出来。但是看到郑宇还没走之后,那欢快的狼脸一下子变得苦大仇深,欢快的脚步也顿时强行踩了个剎车,这才小心翼翼地往文琪身边走。 文琪低头看着它们,问:“郑宇想让你们帮忙给他看家一天,你们现在去跟他熟悉一下家里环境?” 大灰小灰不敢置信地抬头望着文琪,满脸都像是再说:你特么在逗我们?! 可没等它们做什么反应,郑宇直接上手摸了一下小灰的头。小灰离他近一点,他想着以前在军队里换马匹的时候,需要先跟马打好关系。既然他要借狼去看家,那么也得先跟它们培养一下感情才行。 被郑宇摸头的小灰腿都软了。即使这次郑宇没有故意只针对它们释放杀气,可它们已经对这个男人有很重的心里阴影了。 郑宇见一下不行,就干脆蹲在小灰身边,一下又一下地把它从头摸到尾。 文琪默默后退了几步,用一言难尽的表情看着小灰遭遇着这一切,而大灰也打着颤儿跟在文琪后撤,躲在她的身后,大气都不敢喘。 至于小灰的心理——还是让它自己理解自己吧。 郑宇像对待战马一样,一会揉揉小灰的头,一会给他抓背,让小灰一边害怕、厌恶着,一边又觉得身上舒坦,差点没翻身露出肚皮来。 “不行不行,不能被他伪装的善意骗了!”小灰露出愤愤的表情,鼓足勇气对郑宇恶狠狠地吼叫了一声。 当战士获得新的战马,一番交流之后却没有获得战马认可时,他们会直接用武力压制,让战马臣服于他们的威势之下。 所以郑宇见小灰对他露出反抗之意后,直接对它放出极度强烈、只针对它的杀气和威势。小灰从小跟着文琪长大,顶多就是自己去咬个兔子什么的,哪里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啊。郑宇的气势刚出来一点,它就吓得瘫倒在地上,一点都不敢动。 大灰感知到小灰的恐惧,很想去帮助它,可它的步子却怎么也挪不动。 因为郑宇的气势是只针对小灰放出来的,文琪并没有觉得哪里不对,只以为小灰是强撑不住了才倒下的。 “你看,它们两个都这么害怕你,去你家估计都摊成面饼了,哪里还能帮你看家啊。我明天没什么事,就带轩轩到你家待着,你把兔子放出来给轩轩玩就好了。” 郑宇这才放过小灰,然后想起来这只是一个普通的乡下,他对当狗一样家养长大的狼发出那么浓烈的杀气实在是太过分了,心里十分愧疚。文琪对此毫无所觉,还想着帮他忙,这让他心里更难受了。 “她这么好,我真的配得上她吗?”郑宇心里难免产生了这种想法,可他却完全不想放弃,只要有一点点可能,他都想争取一下。 见郑宇在那发呆,文琪又喊了他一声。 “哦,”郑宇这才傻乎乎地站起来,“那就麻烦你了。我刚刚把小灰吓到了,估计它短时间里恢復不过来,你多安抚它一下吧。我明天肯定带大野猪下来,算是赔罪了。” 第49页 这是郑宇第一次意识到自己不能总按军队里那一套做事,可他不知道要怎么补救,只好暗自决定,以后再也不吓人、不吓大灰小灰它们了。文琪说过两只狼最喜欢吃猪肉,他以后弄到野猪都不卖,全送给它们吃。 要是大灰小灰知道郑宇的想法,并且能够口吐人言的话,一定会疯狂大喊:我们不要补偿、不要你对我们好,只求你滚得远远的,求你别出现在我们面前啊!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入v会有三章更新第 30章打了个野猪 郑宇第二天上午辰时去的山上, 下午申时刚过就回来了,肩膀上还扛着一只约有两百斤的大野猪。 其实在下山之前,他是拖着野猪尸体下山的,但等要到家门口时, 他想了想, 把身上整理干净,然后一个使劲, 就把野猪扛起来了。 以前在军队的时候, 每次郑宇显摆他的力气,都能获得一片叫好。这两百斤的大野猪被他扛回去, 既能证明他打猎技术好, 又能证明他体格强壮――文琪一定会喜欢他这样的男人吧? 内心带着点忐忑,郑宇深吸一口气, 这才推开家门,装作一脸淡然的样子往里走。 这会文琪正带着轩轩躲在阴凉处玩兔子呢,见到郑宇以这副模样出现, 一时呆愣在那了。 “哎,等等!”文琪发现了一件事,急忙要喊住郑宇。 可郑宇一门心思地想着要淡定自然地进院门,对文琪的喊话一点反应都没有。 “嘭!” 郑宇家的院子是高墙,院门也是有门顶的那种。平时人们进出很随意,但郑宇偏要在肩膀上扛着大野猪进去,可不就被门顶挡住了么。 野猪那么沉,郑宇走路的速度也很快, 这一下撞上去,文琪都能看到野猪身上的肉反弹了一下。那个重量和速度产生的反弹力可不是盖的,文琪眼见着郑宇被那野猪带的往后一仰。 以郑宇的反应速度,他其实是能够及时稳住身体的,但他往门里一看,发现文琪正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呢。意识到自己在文琪面前出了丑,郑宇唿吸一滞,顿时傻了,竟是“扑通”一声直直仰倒在地面上。 野猪硕大的身体砸到地面上,扬起的灰尘把郑宇整个人都给笼罩住了。文琪又想笑又有点担心,把轩轩放进学步车里之后,立刻就走到院门外,想问问郑宇有没有摔伤。 郑宇听到文琪的脚步声,浑身打了个激灵,赶紧从地面上爬起来,还佯装没事一样拍打自己身上的尘土。可他那红的堪比晚霞一样的脸色,已经完全出卖了他的心理。 “咳,你没摔疼吧?”文琪用衣袖半掩住口鼻,既是为了遮挡这里飘扬的灰尘,也是为了遮挡她忍不住的笑意。 只不过是仰着往后摔倒了,郑宇当然不会觉得自己会有问题,可听到文琪在担心他,那句“我好着呢”却怎么也不想不出口。 不过他听赵牧说过,女人很讨厌男人冒险、受伤,所以郑宇只是顿了一下,还是傻乎乎笑着说自己没事。 “没事就好……”文琪正准备把目光转移到地上的野猪身上去,却发现郑宇的右手在流血,“你的手流血了!” 听到文琪说他的手在流血,郑宇才感觉到手确实有点疼来着。他把手抬起来看了一眼,刚刚拍打灰尘的时候都没注意到,估计是之前抓着野猪蹄子,倒下时就被划伤了。他在战场上经常受伤,这点小伤口从来都是不管不顾的。 文琪让他赶紧进家,弄清水洗洗消毒。“快回去吧,我弄盆清水给你洗一下。夏天伤口也容易感染,你别不当回事。” “哦,好。”应了一声后,郑宇转过身,弯腰去拖地上的野猪,打算把它放院子里去,晚上再清理。 文琪正准备拿盆去打点清水,却耳尖地听到一个撕裂的声音,回头一看,又满脸通红地避开了。郑宇也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立刻就用受伤的右手挡在屁股后面,然后还偷偷瞟了一眼身后。 看到文琪正在往院里走,并没有注意他这边,郑宇才松了这口气。 他一手拖着野猪,一手捂着身后,用很怪异的步伐往家里走。把野猪随意扔到院子里的一角后,他迈着小碎步,迅速跑进了自己的房间。 文琪从厨房里弄了大半盆水,在里面等了一会,看到郑宇跑进他房间后,才端着水盆往院子里走。 大约过了小半柱香。功夫,郑宇这才出门。 看到郑宇换了一身衣服,文琪什么也没说,只叫他坐在正屋前的石台上,自己拿着干净毛巾给他清洗受伤的右手。 “我打猎把身上衣服弄脏了,刚刚去换了一件。”郑宇盯着水盆看了半天,突然开始解释自己要换衣服的原因。 文琪拿着毛巾的手一抖,差点笑喷了。但是她还得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敷衍地“嗯嗯”两声,让郑宇把受伤的手伸出来。 “换了衣服,身上汗味也淡了点吧……”似乎是觉得刚刚的解释还不够,郑宇继续又抓着这个话题说了一句。 文琪憋笑都快憋出内伤了。她又不是没眼睛,郑宇之前扛着野猪的时候,身上虽有点汗味,但衣服却是挺干净的。她知道郑宇是想遮掩一些事情啦,可在她“不知道”的前提下,他不应该自然地忽略换衣服这件事么? 第50页 “行了,知道了。快点把手伸出来,不然灰土全弄肉里去了。”文琪一点都不想再听郑宇说换衣这件事,她憋笑也是很辛苦的好嘛! 郑宇把手放到水盆上面,见文琪手里拿着沾湿的毛巾,才后知后觉地问:“你帮我洗啊?” 文琪有点受不了郑宇磨磨蹭蹭的样子,直接一把把他的手按进水里,左右摆动几下,这才开始用毛巾给他清理进入伤口里面的脏东西。 下午的阳光还有些热度,照的郑宇耳朵通红的。他有点想挠一挠,却又不敢动弹。 文琪一手抓着郑宇的手臂,一手拿着湿毛巾细緻地给他清理。一阵一阵的瘙痒感从手心传到脚心,让郑宇忍不住抖了下腿。 “你别动!”文琪喝了一声。 郑宇脚掌勐地踩死,强行压制了抖腿的动作。腿被强行定住了,郑宇觉得浑身哪哪都不对劲,于是轻轻抬起左脚前半掌,然后又轻轻放回地面,像是在踩踏什么一样,一下、一下地“啪嗒”着。 轩轩坐在车子里,没法去跟地上的兔子玩。两只小兔子蹦蹦跳跳,跑到文琪身边停下来了。 这两只兔子被郑宇那一抬一放的脚掌吸引,用红彤彤的眼睛看了许久之后,突然缩起前腿,做出站立姿势,然后勐地开始疯狂跺脚。 “什么鬼!”被兔子这番动作吓到的文琪勐地站起来,无语地看着它们对着郑宇跺脚。 这让文琪想起了一个迪士尼动画,那里面有一只公松鼠奇奇,当他被母松鼠蒂蒂亲了一口之后,害羞地疯狂跺脚。现在这两只小兔子的动作就很像那个害羞的奇奇。 顺着小兔子的目光,文琪发现郑宇也在有一下没一下地“啪嗒”着脚掌。 郑宇整个人都是懵的,他抬头看看文琪,又低头看着对他跺脚的兔子,装作不经意地把自己的左脚往回一收,停止了一切小动作。 “唉……”真是物似主人型,兔子跟它主人一样傻。文琪端起水盆,把水泼到院里过于干燥的地面上,“伤口已经清洗好了,你家里要是有酒的话,就弄点泼在伤口上,然后用干净纱布绑好。” 文琪不想再看郑宇犯蠢了,她抱起轩轩,说:“我跟轩轩这就回家去……” “那我等会把野猪杀好,切成肉条给你家送过去。”郑宇还记着要给大灰小灰送东西呢。至于送给文琪和轩轩的,他另有想法。 文琪看了眼那只大野猪,无语了好一会,“你不会是想把一整只都送去我家吧?”看郑宇点头,文琪嘴角一抽,“大灰小灰一天也就吃一斤肉,这野猪都有两百斤了,它们怎么可能吃的完啊。你还是带去镇上卖了吧。” 肉类在夏天也放不住,文琪知道从八月底开始就要开始忙碌了,就想多悠闲几天,也懒得晒肉什么的。 “那我把两条猪后腿给你,然后再弄大约二十斤的肋骨肉,就给这些可以么?” 见郑宇一脸期冀的样子,文琪总觉得现在自己像是收保护费的地痞流氓一样,可怜的独身商户要跟她讨价还价,少给点保护费…… 文琪摇摇头,把脑内幻想的那些场面都甩掉,严肃着脸点点头,“你反正少给点吧。对了,你要是一直在家放那么多银子的话,得赶紧去找两条狗养着啊。我家有大灰小灰,平时出门留一个看家都觉得很放心。” “我觉得银子太占地方了,还不如换成银票方便收起来。我还打算把家里的现银都换成银票呢。” 上次陆家送了一小箱黄金和一小箱白银,文琪一直觉得放家里太招眼了。 “我昨天去镇上兑换现银的时候,银庄的掌柜还劝我把自己银子存进去,存一百两返还一两呢。不过我想都换成银子,他居然还去找了知府,后来不知道知府跟他说了什么,这才给我换了银子。” 那掌柜的有交代过,叫郑宇不要把兑银一事往外传,但他刚刚想跟文琪说的清楚一点,下意识就全交代了。他觉得这样好像不好,摸摸头又补充道:“银庄掌柜的叫我别跟人说兑换现银的事,我就只跟你说了,对外都说这是外人直接转赠给我的现银,你别跟其他人说啊。” 这事就奇怪了。 文琪沉思一会,有了个大胆的想法。“难不成我还能在古代玩一把资本游戏?” ☆、第31章 错失商机啊 文琪越想越觉得自己遇到了一个天大的好机会, 顿时忘了自己之前想要远离郑宇,直接邀请他一起去镇上。 “你明天要不要去镇上?” “去去去!”郑宇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至于要过去干嘛——谁管呢,能跟文琪待在一起就很让他满足了。 文琪从家里拿出所有的银票, 然后想了想, 又把轩轩的、陆家给她的又收起来,只取了文家留下的那些。可就是文家这些银票也不是小数目。 在现代想通过玩货币赚钱, 也是风险极高的一种手段, 同理,她想在古代趁着朝廷更换货币购买力时钻空子, 也面临了一些危险。 她只是从郑宇说的那些话里猜测出了这件事, 即使猜错了,把银票换成现银也没什么损失。猜对了, 那可能就会获得翻倍的利益。 官员们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吗? 第51页 如果真的是要更换货币,那么官员和银庄必定是最先知道情况的,他们知情人会不会也想钻空子?皇帝、大臣们不知道这其中的风险吗? 文琪越想越犹豫, 最后还是怂了。“算了,我还是拿一百两去试试吧。如果我猜中了,也算是玩了一把资本游戏。” 她从来不想获得意外之财,这次之所以感兴趣,还是因为内心对现代内心资本家有种仰慕的感情,她也想自己尝试一下通过预测经济、金融、货币来赚钱的方法。 拿一百两去换现银,也不会被什么人怀疑。她记着郑宇说过,最开始银庄是不给他兑换银子的, 在知府过来插手之后才顺利抬回来这些银两。可能朝廷最近就要颁布法令,所以才会管的这么严吧。区区一百两,银庄可能会觉得她只是刚好最近需要一点散银罢了。 文琪去镇上之前,把轩轩拜託给胡婶照顾半天。 再次跟郑宇单独一起行动,文琪都不知道要跟他说些什么话了,两个人一前一后,均是沉默着往前走。 好在到镇上的路不远。在听到镇子里的喧嚣之后,文琪微微放松了一点。 他们走到府衙附近时,就看到银庄掌柜、知府、师爷都在银庄外头,他们对面还围着一群人,不知道是在做什么。 “各位稍安勿躁,这是朝廷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才颁下的法令,对百姓生活有百利啊!”师爷不知道是第几次做解释了,人们总是一批接一批地过来,他总不能把人都赶走吧。 有些平民对师爷之前的解释并不满意,“我看你们就是故意的,朝廷政令肯定会提前传到当地官员手里,但是你们却故意隐瞒消息,等到了政令上那个时间,这才急急公布……之前我们还觉得奇怪,银庄好好的怎么使手段让人们多存银子,原来你们是早就串通好了,看我们老百姓的笑话吧!” 师爷浑身都是汗,却没心情去擦一擦。知府和掌柜的也在分别跟人解释,可大家哪里听得进去呢。 今儿一大早,府衙和银庄门口就贴了一张告示,说从今日起,平王朝不得再使用银两购买物品,在平王朝推出新的交易媒介前,银票除了不能等价购买银锭外,可正常通行。 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能看出来那个新交易媒介有猫腻。镇上的生意人不少,他们把最近的事情一联想,就知道朝廷这下半年都会抓着这个货币的事情了。等大家被安抚住,皇帝一定会马上颁布新的政策,要用新货币替代银票。而那个新货币跟银票是什么样的兑率,却是整件事最重要的部分。 文琪跟郑宇混在人群里,左右的人都在议论纷纷,他们很快就弄明白髮生了什么事。文琪拍拍郑宇后背,示意他们先撤。 等到一家茶馆里坐下,文琪这才觉得有点可惜。 “唉,晚来了一步。我果然还是适合脚踏实地地赚钱啊!” 听文琪这么说,郑宇有点迟疑地问:“银票是不是会贬值啊?” “咦?”文琪还以为郑宇是个笨蛋呢,没想到他也能想明白这里面的事。不过也对,朝廷这番动作做的太快也太招摇了,除了没有明说他们想把银票贬值,银两回升到应有的价值,其他的一点遮掩都没有。 他们先是迷惑所有人,让家里存着大量现银的人家把银锭兑换成银票,然后禁止银子本身的通行,却不限制银票。 再过段时间,等人们被当地官员安抚住,朝廷紧接着就推出新货币,并且同步封禁银票的使用。 而银票跟这新货币的兑率肯定在二比一之上,银庄充当转换机器,把所有的银票转换成新货币,自此以后,新货币取代银票,并且慢慢恢復与银子本身的等价交互…… 听起来问题不大,可用实际数据来看的话,若是一个人有一百两银子,他之前换了一百两的银票、获得了一两银子的返还,等新货币出来,如果一个新货币等于两个银票,那么一百两银票就会贬值,变成五十单位的新货币,相当于银子缩水了一半! 文琪都觉得朝廷一定是疯了,在她看来,这样的做法实在太霸道,没有一点点挽回余地。除非他们永远禁止使用银子作为购买工具,然后把物价同步调整变低,不然平王朝到处都会发生动乱。 国家一乱,那平民的生活就完了。文琪握紧拳头,暗自祈祷当朝皇帝不要乱来。 文琪和郑宇在茶馆悠闲地喝了杯茶,再出去时,武泰镇的道路上竟然开始拥堵了。 很多人跑到各个村子去传播这次的政令,然后越来越多的人汇聚到武泰镇,就连一些店老闆都关了店门,也挤在人群里要知府他们给个说法。 郑宇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轻轻把文琪拉回去,“人太多了,可能会有危险,我们再等等。” “啊!” 郑宇刚跟文琪说完那句话,他们面前的人流就发生了意外。 一个十几岁的瘦弱少年被绊倒了,可后面的人群不知道前面发生了什么,还在不断地往前挤,好多人不可避免地踩在了那个少年的身上。 文琪眉头一皱,心里有点恐慌。就连茶馆老闆也站在门口,大声喊着有人摔倒了大家别动,但收效甚微。郑宇把文琪推到更里面去,自己就要冲过去救那个少年。 可没等他走出几步远,一个身材十分壮硕的汉子把整个人流往两边一推,趁着这个间隙,迅速地捞起来已经昏迷过去的小少年,然后就凭着一把子力气从人群中挤了出来,刚好站在了这茶馆前面。 第52页 “嚯!”这汉子见到郑宇,勐地一拍胸口,大笑道:“大宇,你咋在这呢?” 文琪从里面快步走过来,疑惑地看着这个陌生人,不知道他跟郑宇是什么关系。 郑宇笑着给了这壮汉一拳头,“鲁祸头!赵牧说你们还有十天左右到这里,怎么今儿就来了?” “嗨,路上刚好蹭到了顺路的车队,我们不用认地图找路,走得就比想像的要快。”鲁祸头偏过头看了眼被他夹着的少年,觉得他应该没什么大毛病,“你们镇上是在搞什么,人怎么挤成这样?其他兄弟们帮着分散人群了,我们约好到赵队长家去会和。对了,这傢伙得找个大夫给开点压惊的药,你们这的药馆在哪呢?” 文琪想起他们之前去过一家药店,里面店掌柜就是老大夫,刚好那家店离得近,他们可以把这个少年送过去。 “我们往右边走,那有个老大夫坐堂的药店。”文琪对郑宇说了一声,就要带头过去。 郑宇扯住她的手臂,让她走在他后面,“现在人多,你跟在我后头。” 其实文琪力气也不小,她并不担心自己会被人群挤摔倒什么的,但郑宇难得这么像个男人,她觉得有些新奇,就没有说什么,只乖乖跟在他后面,让他开路。 鲁祸头用咯吱窝夹着那个被吓晕、踩了几脚的少年,脸上带着促狭的笑意,紧跟着前面那两人。 还好药堂大夫没去凑热闹——这大夫年纪一大把,估计也不敢往人群里钻。 他还记得文琪和郑宇两个人呢,“你们也是为这银子的事情来镇上的?年轻人看开点,咱平王朝稳稳噹噹延续了一千多年,皇帝和朝廷不会拿百姓开玩笑的。” 这老大夫倒是心大,不过听他这样一说,文琪心里对这个王朝的担忧也少了许多。 “我们就是凑巧过来了。大夫,这有个人在人群里摔了,能麻烦你给他看一下吗?”文琪这话说完,老大夫眯着眼睛看向她身后,这才发现有个壮汉提熘着一个小少年呢。 大夫让鲁祸头把人放平木板上,然后给这少年号脉,看看眼睛、确定他身上有什么伤,不过检查了一刻钟不到,老大夫就喊小厮过来,“给他抓两包止痛化瘀的药,一包压惊的药。把压惊的药直接给熬上。” 药堂里的小厮虽说看起来是个打杂的,但实际上却是这大夫的徒弟,老大夫没有特意说明,他只需按照最常用的药方配药便行了。 “熬药还需些时辰,我认得这小子的家人,把他丢我这就行了。我替他老娘谢过你们啦!”老大夫为人脾性好的很。他跟文琪三人道谢之后,劝他们在药堂里等一会,大概要不了多长时间,府衙的捕快、杂役就能把街道上的人流处理好,到时候再出去会安全点。 大约觉得干坐着会挺无聊的,这老大夫说起了之前文琪说过的那个银黄制剂。 “小姑娘,你跟我说的那个配方挺有意思的,我研究了一段时间,发现确实那两样药物配在一起,能够清热解毒,甚至对器官感染也能起到压制作用。只是我还在犹豫怎么确定配比,加些什么辅药才能让药效最好啊。” 看老大夫真的是在忧心这个事,文琪本来想提出让他直接做实验就好了,但这古代还没有小白鼠试药的说法,她提出来难免会被认为是不人道,便没有说用大量实验求证的方法。 “大夫你确定这个药有用、并且对人体无害之后,慢慢在病患中推荐使用这个药物,然后根据病人们的恢復情况,再对配方慢慢调整不就行了?” 大夫呵呵一笑,挥挥手拒绝了这个提议。 ☆、第32章 傻人有傻福 老大夫没有再说药物配方的事, 他慢悠悠走到门口,看街道上被疏通的差不多了,这才安心地露出笑容。他老人家经歷的大风浪多了去了,在他看来, 这次皇帝做事虽然急了一些, 但皇帝确实是在做好事,等过了百年, 史书上自然会有个公允的评价。 “等我把合适的药方定下来, 我再派人去找你一趟。”老大夫回到他的藤椅上坐下,对文琪说, “听知府说, 你们要在青阳村用整座山种金银花,我虽然不确定你们能不能成功, 但是不管怎么样,我这可以接收你们制作的所有金银花。” 文琪踢了郑宇一脚,然后对老大夫道谢, 郑宇楞了一下,才有学有样地鞠了一躬,说了多谢。他们跟做药材生意的人都不熟,能把金银花出手给这位老大夫,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本来文琪是专门过来兑换现银的,现在肯定是不能这么做了。他们并没有其他事情,刚好郑宇的兄弟们说好到赵牧家会和,文琪也跟着过去了。她总不好说自己先一个人回去吧。 他们一同走去赵牧家, 他家堂屋里已经坐着十几个汉子了。文琪觉得自己一起跟进去好像不太合适,好在赵牧的妻子送茶点过来,顺道带她去里屋暂时歇一会。 “你就是文琪吧?上次你来的时候,我正在忙活一些事情,都没能去招待你,实在是不好意思。”赵牧妻子是个身材很圆润的女人,浑身透着一股温和的气息,她笑着让文琪坐下,自己一边给她泡茶,一边搭话。 “那些男人们碰到一起,一时半会肯定有说不完的话,你也别着急,就在里面坐会。要是等晚了也没关系,我家空着的客房有不少呢。” 第53页 文琪听她这样说,心里反而有点焦急了。万一他们一群人真聊天聊到晚上,她一个人晚上肯定没法回去,轩轩那边就麻烦了。她可没说要在镇上过夜,只是拜託胡婶帮着照顾轩轩半天而已。 她有点想直接离开了,可人家刚把茶泡好,她说走就走肯定让人心里不舒服。 “我稍微等一会,然后找个理由告别吧。”这样想着,文琪捧起还很烫的茶水,小口小口地喝了两口。她一边顺着赵牧妻子的话题跟她交谈,一边在心里计算着在这等了多长时间。 她喝了两杯茶,感觉大约过了有半小时,这才准备提出自己先离开的想法。 “婉珍,大宇说要回去了,你带文琪出来吧。”文琪还没开口呢,赵牧的突然在外面喊了一声。 赵牧媳妇把自个手上茶杯一放,见文琪杯子的茶也喝了大半,就没给再添水,“他们今个怎么这么麻熘?文琪妹子,我看你之前一直有点急,想必是家里还有点事,嫂子我就不挽留你了。下次来镇上,可要来看看我啊,反正我大半时间都闲着。” 她哪里会天天闲着,只是说个客套话罢了。不过文琪记下她的模样个性、穿着打扮等等,有了今天一番聊天,她们也算是有点交情了,以后有什么事情,她记着对方的情况,也方便赠送东西。 等文琪被带到堂屋外面,郑宇他们已经候在那了。 “去去,你们几个都离远点。”郑宇对身后这群兄弟嫌弃地摆摆手,然后对文琪解释:“你不是说八月底要移栽金银花树,然后准备好地来培养新苗吗?我带几个兄弟回村住着,先把我家那几亩地翻翻,等到月底,你也不用麻烦地往山上跑,我跟他们把树挖回来就行了。” 文琪嘴角一抽,简直想把郑宇给捏成小泥人,然后拿小皮鞭抽他。哪有这样做人的,交好的兄弟们刚经过长途跋涉来到新地方,他不说给大家接风了,居然还立刻给他们安排了农活……真不服他为什么还能交上朋友。 她以前做什么事都很仔细,但最终一直保持朋友关系的,也只有在养鸡场工作的董卓佳了。郑宇这么不会做人,他的朋友数量居然吊打了她!好气好嫉妒啊! 郑宇不知道文琪在想什么,他让她走在前头,“我怕你等急了,所以让他们先跟我回去,等有空再来找赵哥叙旧。你跟我走前头吧,他们刚刚混在人群里,身上都是汗味,你离得近了怕是要被熏到。” 喂喂,你这么说你的弟兄们真的没问题吗?文琪吐槽后,忍不住去看了一眼身后的那些汉子们,却发现他们个个脸上都带着自然、大方的笑容,完全不受郑宇说话的影响。 “哈哈哈,”赵牧似乎看出来文琪在好奇什么,帮大家解释道:“我们跟大宇认识好些年了,除了我比他们早三年进入军队,他们都是同年进去,还都到了我带领的队伍里。大宇说话就这样,我们习惯了,知道他没恶意。他是个好人,对兄弟们都挺好,你别因为他总是说些怪话而对他有什么误会……” “赵哥你干嘛说这些,我什么时候说奇怪的话了?”郑宇打断赵牧,完全没有意识到人家这是帮他刷妹子好感度,“下次再来找你,我们就先回村了。轩轩还被留在村长家呢,文琪得早点回去。” 文琪对郑宇笑了一下。她没想到郑宇帮她惦记着这事呢,赵牧说的没错,虽然郑宇说话做事都欠缺了一点,但他的真性情、暖心却能让讨厌他的人慢慢接纳他。 郑宇身上的气势已经收敛了很多,但他这些刚退伍的兄弟们身上还是带着明显的凶气,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往青阳村走,路上的行人都远远避开了他们。 村长家里村口近,郑宇他们在一边等着,文琪就去胡婶那把轩轩领回来。 “琪丫头回来啦!”胡婶刚给轩轩餵了小半碗炖蛋,正让他在学步车里自己学走路呢,“你这玩意可真不错,娃儿放里面,大人带起来就轻省多了!” 这可是现代育儿必备的神器之一呢,怎么可能不好用。文琪想起自己有给过谢老五图纸,就跟胡婶说:“谢五叔知道怎么做,你家或者亲戚家想要做个一样的,可以直接去找谢五叔打一副啊。” “那怎么行!”胡婶瞪了文琪一眼,“你这东西这么好使,老五他也不会拿你想出来的东西去卖的。按我说啊,你把这个做法卖给镇上大老闆,赚点银子给你自己添嫁妆!” 一个学步车有什么好卖的,文琪懒得那么麻烦,这东西就当她送给谢五叔了。以前她刚来的时候,谢老五把别人的单子先放一边,优先帮她做了急用的东西。小恩小惠也是恩德,他没了儿子,独自抚养两个孙儿也不容易,如果这个车子能帮到他,文琪愿意分文不取。 把自己的想法告诉胡婶之后,胡婶也沉默了,她嘆着气,说等会她去找谢老五去说这事。 郑宇他们在外面等了好一会,但各个站的笔直,一点不耐烦都没有。一个相比而言身材最瘦小的汉子咳嗽一声,拿胳膊肘捅了旁边的鲁祸头一下,然后沖他挤眉弄眼的,“咱宇哥是不是对那姑娘……” “那不是明摆着的事嘛!”鲁祸头嘿嘿一笑,跟这人互相做着鬼脸,即使被听到谈话内容的郑宇瞪了一眼,都没有一点收敛。 第54页 要是以前的话,郑宇肯定要说:不许交头接耳,站好了云云。但人家现在不一样了啊,人家现在可是急于在心上人面前好好表现的人呢,哪会露出一点兇相呀。 文琪本来想着到自家就回去,不跟郑宇去他家看热闹了,但她想起郑宇家的房屋数量,突然有点担心他能不能好好招待这些兄弟。 “你家睡觉的地方够用吗?你们一群人晚上吃什么啊,昨天打的那只野猪肉先别往我家送了吧,你们一群汉子都能吃,留着当大家的口粮。” 郑宇从来不食言,他之前都在大灰小灰面前说了要送肉,那就一定要送。 “我已经都把猪肉分好了,待会就给你送过来。我家有吃的,吃不够我们几个都能去打猎,你不用担心。”至于睡觉的事,郑宇下意识没说自己打算让大家都打地铺。 文琪让郑宇等会,自己先把轩轩送回家,放到学步车里,让大灰小灰看顾着,自己跟着郑宇去他家。 “你的兄弟们到你家来,你就专心招待好他们吧。我自己去你家拿肉,不过我先说好了,一条猪腿加一条肋骨肉就够了。”文琪没说的是,她担心这些人都像郑宇一样能吃,那一只猪肯定是不够用的。 肉不够,饭来凑,郑宇至少能把米饭煮熟吧。想到这,文琪又觉得自己没必要担心了,郑宇自己都不急,她一个外人在这想七想八的算什么呀。 鲁祸头他们自觉地站远了一点,让郑宇跟文琪单独走在前面。本来他们都是开开心心往郑宇家走,可到了附近,却看到有几个人正蹲在郑宇家门口,一点都不像是什么好人。 郑宇不愉地皱紧了眉,“文琪,你先回去吧,他们估计是来找麻烦的,你别被牵连了。” ☆、第33章 吓跑郑家人 大家好歹都是朋友, 文琪哪能真听郑宇的,对他遇到的麻烦视而不理啊。 她眼神精的很,远远就看出来那些人的身份了。其中有一个女的很眼熟,她第一次下山时, 郑宇就给她指认过, 这个是他的大伯娘。 这是郑家人集体找郑宇麻烦来了?文琪心里暗自揣摩着。 郑宇见文琪不走,也拿她没办法, 只好把她推到自己身后去, 然后对自己的兄弟们使了个眼色,自个往郑家人那边走了十几步。 “你这小子, 看到长辈们在门口等着, 怎么还不赶紧过来开门?”大伯娘这次可没被吓得直接跑掉,因为这里还有郑奶奶在呢, 谅郑宇也不敢对奶奶做什么。 郑家人本来是想跟郑宇老死不相往来了,但是前几天郑宇带了好多银子回来,今儿又听镇上人说, 以后银子可比银票要值钱多了。他们心里就有点躁动,那可是两大箱银子呢,若是他们能分上一半…… 郑宇的情况在整个青阳村都不是秘密,朝廷也没规定晚辈对没有养恩的长辈要尊敬,他就懒得陪这些无赖做戏了。 “我爹被你们赶出来之后,你们只来过我家一次,还是为了让我替代小叔入伍。那今天呢?你们今天又摆出这份仗势,是要干嘛?” 文琪勐地攥紧了拳头。她以前没有细想过, 郑宇从小无母,十岁又没了爹,即使这样,他都靠着一身打猎的本领养活了自己。可十二岁那年,他被血缘名义上的长辈算计,孤身一人去遥远的边疆入伍……这么多年,他到底是怎么走过来的? 郑奶奶仗着自己是大家长,自然不会把郑宇那点质问放在眼里。 她被大儿子搀扶着往郑宇这边走来,等两人相距不到两米了,她才开口说:“我知道你跟我们没什么感情,你爹死之前,我们也说过分家的事情。既然现在他这一脉只剩下你了,不如今天就把分家这事给办好吧!” 郑宇没想到郑奶奶是来说这个的,他想了想,可能是自己对郑家已经没什么利用价值了,所以郑家才想跟他划开关系吧。 听说郑小叔还没能找到媳妇,有个逼幼小侄子去参军入伍的名声,怎么可能有人愿意跟他结亲啊,但若是分家了,以后人们也不能再把郑家的事跟郑宇的事混为一谈,小叔说不定还能找个寡妇娶了。 文琪跟郑宇的兄弟们站的比较近,其中有个汉子似乎认识郑宇小叔,就给大家指认了一下。 那边郑小叔正关注着这边呢,他有点嫉妒郑宇上个山都能带个好姑娘回来,又见文琪长得好看,就时不时地看上几眼。他想着自己也只比郑宇大五岁不到,若是郑宇没遇到文琪,说不得这好事就是他的了。有了这种想法,他对文琪难免多重视了一点,见那群人里有人在指着他,料想到不会是什么好事,他怕那些人会说出什么,影响文琪对他的看法,就立刻跳出来要摸黑郑宇,顺便给自己刷点存在感。 “你们谁啊,在那指来指去的?”郑小叔这叉腰大喊的样子像个泼妇似的,“这是我们郑家的事情,你们什么都不知道,就别在那瞎指点了!” 鲁祸头“哼”了一声,但是郑宇之前使眼色让他们先别参活,他尊重郑宇的意思,只在心里把郑小叔的样子记着,打算以后找机会给他弄点颜色看看。 郑小叔见没人理会他,脸上有点不好看。他眼珠子一转,又想起一个事。 “我奉劝你们离这小子远点吧,他可邪门着呢。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把他爹赶出门吗?他爹命硬克家人啊,一把大火差点把我们郑家给烧光了,他走后就没再发生过这种事。可惜二嫂傻乎乎地带着丰厚的嫁妆嫁给他,还不是被剋死了!”郑小叔开始编排过世二哥的事情,他说得煞有介事,都没有注意到旁边的郑宇有点压不住怒火了。 第55页 “我那二哥命硬又怎样,生了郑宇这小子,没想到儿子比老子命更硬,活生生把老子给剋死了!” 郑小叔说得这些话就像刀子一样剐人心,即使是最下三滥的人也不会用这种话来刻薄别人。 郑宇拳头上青筋暴起,他正决定跟郑家撕开脸面,把这小叔给揍个半死时,文琪比他先动了。 文琪捡起地上几块碎石头就砸过去,把郑小叔砸的直发懵。他以为自己这么说郑宇了,文琪应该会很嫌弃“天煞孤星”的男人才对,她怎么还拿石头砸他呢? “我长这么大,都没见过你这么恶毒的人!”文琪觉得跟这种人不能讲礼貌,她想了想,然后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来表示自己对他的厌恶,“这世上怎么可能有克人命这种事,你们因为家里起火就乘机赶走你们不喜欢的一个家庭成员,还洋洋自得地说是因为他才会导致大火——谁知道那火是怎么起来的啊,说不定是你家哪个不懂事的娃娃放火的呢!” 把郑宇爹克家人的说法反驳之后,文琪嘴里都有点干了,但是还得帮郑宇说话呢。“女人生孩子出事歷来都很常见,你把这个也归于命硬克家人,那我只能说,要是还有女人愿意嫁给你,那她一定是脑子进水了。谁知道你会不会也把她剋死啊!” “至于郑宇,他一个人在外面,一路从小兵升到将军亲兵的位置,若是他真的克身边的人,那他还会有这些兄弟,还会打那么多胜仗吗?有些人就是看不得别人好,自己没点本事,老大不小了还在吃老父母的,闲得慌开始编排比你有能力的人吧?” 既然他刻薄,文琪就也把话说的刻薄点。 等她把这一大串话说完,整个场面都安静了好一会,就连郑宇都没想到文琪会帮他说这么多。至于郑小叔和郑奶奶他们,则是心里有点发慌。 郑小叔说的郑家大火那件事,还真有点隐情。 那年郑小叔才八岁,郑宇他爹已经二十了,因为是猎户,朝不保夕的,加上脸上还有个伤疤,很难找到媳妇。郑宇爹有天半夜才从山上回来,就是为了给郑小叔带他想要的小狐狸。 可他只是普通的猎人,狐狸狡猾的很,他原想活捉它,但是抓捕的时候没控制好,把它给弄死了。郑小叔等到半夜,结果得到的是死狐狸,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他把死狐狸扔开,还抢过郑宇爹手中的火把,要用火把烫死他。 当时他怎么喊的来着?“你这个混蛋,把我的狐狸弄死了,你怎么不自己去死啊?!”看吧,这人从小就是这么恶毒。 郑宇他爹无奈地退出家门,在外边喊娘出来哄哄郑小叔。那时院子里堆放了很多干稻草,郑小叔抓火把没抓紧,失手把火把丢进稻草堆里去了。等郑宇爹在外头看到火光,想要进去扑灭火时,郑小叔突然大喊,他二哥要放火烧死他…… 之后的火势并没有烧起来,家里人及时把火扑灭了。可这件事难免在郑宇爹的心灵造成了阴影,他娘甚至不许他对外说这不是他做的。 因为他已经找不到媳妇了,不能让幼弟也跟他一样。过不久,郑宇爹自己主动提出自己搬出去生活,郑家人心里有愧,就随他去了,两家再也没有来往。 这事就连郑宇都不知道,郑宇爹到底心里还是顾念着家人,除了跟妻子提过之外,再也没同别人解释过这件事。 “你这臭女人,胡说什么呢?!你那会还没出生,怎么知道那火是我放的!”郑小叔脑子都要转不开了,他完全没听文琪后面说的那段话,他脑海里完全被“说不定是哪个不懂事的娃娃放的火”这句话给占据了。 当时郑家有小孩吗?——有啊,那就是他啊! 郑宇勐地一抬头,眼神中有愤怒也有悲伤。他已经不想再看到这个郑家的任何人了,“我们去村长那说一声,拜託村长去镇上帮忙登记分家的事吧。” 对郑奶奶说完这句话之后,郑宇嵴背一弯,似乎失去了所有力气。 文琪小跑几步到郑宇身边,关心地看着他,“你没事吧?” “没事。”郑宇眉头一松,觉得这样也好。他本来就是想跟郑家划开界限的,只是这次发现了长辈们的秘密,让他心里有点难过而已。 郑奶奶脸色不太好看,她瞪了郑小叔一眼,不许他再胡说八道。 等郑小叔回到郑家那群人的圈子里,郑奶奶才继续跟郑宇谈话。 “按照以往分家的规律,我们要先把所有的财产、土地、房屋都登记到一起,然后按照人头平分一下……” 文琪这才明白郑家人的意图,“你们是来抢郑宇家产的?” 郑奶奶一口气差点没提上来,这鬼丫头算是个什么东西,还没嫁给郑宇呢,就在这对郑家事瞎评点。她决定要训斥一顿这讨厌的丫头。 “咳!”郑宇的兄弟们气宇轩扬地齐步走过来,昂首挺胸地站在郑宇和文琪的身后,明晃晃地用武力值来震慑郑奶奶。 扶着郑奶奶的大儿子有点腿软。郑奶奶拧了儿子一把,骂他是个没用的东西。她自己可不怕这些年轻人,哪有壮年的汉子打老人家的道理? 郑家这事就算做的不地道,只要能把那大笔银子搞到手,那也不亏了。反正小儿子也找不到正经媳妇,倒不如花钱给买一个将就着过吧。 第56页 “我们在军中,最低的也是营长一级,郑宇更是统率过超过五万人的军队,即使我们都退伍了,但依旧被保留了军官身份。你确定要跟我们作对?” 鲁祸头这些年个性改了不少,要是五年前碰到这事,即使兄弟拦着他,他也会把这老太太一脚踢飞,哪里还会费心思去用身份来威胁她啊。 郑奶奶表情一僵,不敢置信地看向郑宇,问:“你爬到军主的位置了?”她只是以为郑宇救过贵人,才会得到那些财物呢。早知道郑宇这么厉害,她就对他好一点了,她一直期盼着郑家出个能耐人,结果没想到最能耐的是早早被抛弃的郑宇。 其实郑宇也算不上是军主。只是苏将军想过把他培养成接班人,给了他几次统领大军的机会。郑宇能打胜仗,却不会处理人际关系,若是没人护着他,他恐怕会成为官场斗争的牺牲品。苏将军犹豫好久之后,到底不忍心,选择放弃郑宇,另择他人接班。 苏将军手下没人不认识郑宇,说他曾经身份堪比军主也没有什么错,但这些并没有必要跟外人解释。鲁祸头看向郑宇,问:“要不咱几个说这些人侮辱我们,先把他们打一顿,再去找知府给评判一下?” 郑奶奶也腿软了,得罪军官可是比得罪文官更可怕的事。军人们用生命来保卫国家,所以平王朝的法律对军官们多有通融之处,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规则。 “我们没有想要郑宇银钱的意思,就是想去登记分家,但是各家的东西还是原封不动。毕竟我们这些年也没有来往,没什么扯不清的东西。”郑奶奶立刻改口。 郑宇懒得再听她说话,点头表示知道她的意思了,让她自己去找村长说明。 其他的郑家人也不敢留在郑宇家门口了,他们本来就觉得郑宇身边那一群人都很可怕,现在郑奶奶率先服软,他们只想赶紧跑回家去。 这群人灰熘熘地相互搀扶着离开,经过鲁祸头他们身边时,还被他们刻意释放的气势给吓得摔了个大马哈,把鲁祸头他们都给逗乐了。 郑宇瞥了他们一眼,看在他们刚刚为自己出头的份上,就没有训他们了。这里也不是军队,让他们自由自在地放纵性子或许也不错。 “对了,”郑宇带大家进了门,把猪腿跟两条肋骨肉拿给文琪之后,突然想起来稻田养鱼的事情,“你上次不是说要先捞一部分鱼出来吗,刚好我这人多,要不我带他们去给你帮忙?” 文琪忍不住嘆气,这傢伙真的很会使唤人啊,还好她先找了别人,不然都不好拒绝了。“我已经跟几家说好了,他们到时候会来帮忙的,等这批鱼捞出来,我送一篓给你们尝尝鲜吧。” 郑宇摸摸头,笑着应了。 后面的弟兄们无语了一瞬,然后一齐说了谢谢,还说他们宇哥不懂事,回头他们也去打猎送东西回礼。 这群人为着兄弟也是操碎了心,但估计郑宇并不懂他们在操什么心吧。文琪看了一眼郑宇,发现他果然满脸茫然,不由得捂嘴笑出了声。 “你们先把移栽金银花树的地给弄好就行了,不用跟我太客气,我若是有什么事情想找你们帮忙,也不会跟你们客气的。” 鲁祸头他们纷纷笑了,这姑娘性子豪爽,挺对他们胃口。他们相互看看,决定以后多帮郑宇制造一点机会,农家马上要进入农忙期,文琪必定要请人帮忙收作物,到时候就是郑宇出场的时候了。 可是,郑宇以前从来没做过农活,让他帮忙,真的不是去添乱的吗? 作者有话要说:郑家人不会再来找麻烦啦 ☆、第34章 稻田里捞出了鱼 到八月中旬, 文琪稻田里的鱼都长到了女人的巴掌大,再不打捞,这种密度就会影响它们继续生长了。 鱼的成活率比文琪想像的还要高,在村长大儿子的带头下, 几个村里的男人过来忙了一上午, 从三亩稻田里捞起来大约八百条小鱼。 “鱼养在稻田里也不显眼,没想到能捞起来这么多。”村长儿子看着满满一大筐鱼, 有点艷羡地感嘆道:“这些鱼得有四百多斤了吧。” 其他男人也试着抬起这大框鱼掂量着, 确定它的重量超过了四百斤。他们看看框里的鱼,又看看涨势明显很好的稻田, 心里有了点动摇。 可这稻田养鱼的法子是文琪想出来的, 他们若是跟风模仿,是不是不太合适啊? 文琪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她自个也在稻田边上走了几圈,把鱼沟给清理了一遍,这才过来跟这些帮忙的人会和。 “几位大叔大哥, 今儿真是麻烦你们了。这些小鱼也不值什么钱,大家带点回去加个菜吧。”她本想着做好之后送给他们的,可小鱼清理起来太慢了,她还得准备其他的事情,暂时忙不过来,只能直接分鲜鱼给他们,然后剩下的去镇上卖掉。 只是送点自家产出的东西,倒也在人情常理之中, 这些帮忙的人都没有拒绝。 文琪给每个人弄了十多斤鱼当做感谢,剩下的还有三百多斤,她只挑出两百斤打算卖了,剩下的自家留点,然后送一百斤给郑宇家。 这段时间,郑宇那边几乎每天都给她送各种肉类,她都开始担心青阳山不够他们十几个人祸害了。刚好她家剩的杂粮吃不完,新粮马上就要收成,不如把多出来的都送给他们给消耗了吧。 第57页 文琪在家里收收捡捡,轩轩在院子里看了院门许久,终于没忍住外界的诱惑,直接“驾”着他的车子离开了家。文琪不方便没事跑去满是男人的郑宇家,所以轩轩有好些天没见到大白小白了,心里想得慌呢。 “嗷呜!”大灰小灰几次阻拦轩轩都没有成功,眼见着他往着郑宇家方向走去,又急又怕,只能一边拦车,一边对家里吼叫,想把文琪喊出来。 文琪正忙着呢,她想在申时前把东西都收拾好,然后去喊郑宇过来拿。 自从郑宇家里来了一群人之后,他家里就没关过门。郑宇给每个人都安排了工作,谁负责跟他一起去打猎,谁负责按照文琪的要求来准备土地,谁负责在家打杂等等…… 鲁祸头负责看守正在烧制陶瓷的窑,很快就发现了“独自”在乡间小路上前行的轩轩。他又往火道里添了些木炭,然后往轩轩那边走去。 小灰顿时跑了。鲁祸头身上的特质跟郑宇很像,小灰对此有很大的阴影,它决定回去喊文琪过来。而大灰勉强护在轩轩旁边,吼叫着不许鲁祸头靠近。 “有点意思,”鲁祸头也没继续靠近了,他没去过文琪家,她家的两只狼不认识他也正常。 见鲁祸头不过来,大灰这才安静了一点,它不停地把轩轩的车子往后推,不许轩轩往陌生人那边走。这样僵持了一会,文琪被小灰扯着衣角拉出了门。 轩轩看到文琪过来,顿时停止了手脚,不再想着往哪走了。他的表情稍微有点郁闷,看来是意识到自己今天是不能去郑宇家了。 “今天还没让你识字呢,你就想出去玩?”文琪把轩轩抱起来,轻轻拍打了一下他的小屁屁,然后问鲁祸头:“郑宇现在在家吗?我这有点存粮消不掉,刚好你们人多,若不嫌弃是陈粮的话,就都给你们了。” 当兵的啥没吃过,哪里会嫌弃陈粮,不过这会郑宇正被阿杨他们拉去耕地了,要去喊一下才行。鲁祸头自个得看着这个窑,不能离开,“宇哥在他地里,这边窑里在烧东西,我得在这看着呢,要不你去地里喊一声?” 文琪以前都不知道这窑是郑宇家的,她远远看了一眼,那烧窑的热浪使得附近的空气都扭曲了,在这大热天里,任何人都不会想靠近的。 “你们在烧什么东西啊?”文琪还没见过现场烧窑的呢,难免有点好奇。 鲁祸头觉得文琪不是外人,就直接去拿了几个烧废的样品过来给她看,“这些东西都是宇哥做的,之前烧了两次,都失败了,就这几个没烧碎。他还不让我们插手,你瞧,他做的这些玩意可丑了!” “呃,”文琪接过这些小的瓷制品,对着看了许久,都没认出来这些是什么东西,里面有头上长包的“筷子”、变形的“耙子”、还有两个是捏变形的“白馍馍”,她本来还想找点地方夸几句,但实在是夸不出来,“看起来挺白的,大概是第一次做,所以没塑好型吧。” 鲁祸头立刻拆台,“哪儿呀,他做大罐子都做的好好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非得想不开地要做这些小玩意,我们看着他捏出来的,进炉子之前好好的,出来就这样了。” 为了证明他没说谎,他还让文琪待会去郑宇家院子里去看看,那里堆了几个漂亮的瓷罐,比这看不出是什么玩意的小东西上档次多了。 文琪想起她自己烧的那些陶罐,脸上的笑容就有点尴尬。虽然她能一个人建好简易的窑,并且烧出不漏水的陶罐已经很不错了,但郑宇看起来笨笨的,没想到能烧出瓷器来。这些看不出原型的东西虽然丑,但改变不了它们确实是瓷器的事实。 “我去喊下郑宇,待会去看看你说的那个瓷罐。”她倒想看看,鲁祸头说烧的不错的瓷罐是什么样的。 等文琪跟郑宇、阿杨几个人一起搬着东西去郑宇家时,郑宇这才知道文琪知道了他烧瓷器的事情。可他还没把东西烧出来呢,这会她知道了,以后不就没有惊喜了吗? 郑宇进家之前恶狠狠瞪了鲁祸头一眼,然后笑嘻嘻地让文琪进去看。反正都被知道了,他就假装只是心血来潮烧点家用品吧。 郑宇家那个烧窑不大,每次最多只能放两个大点的器胚。文琪一进郑宇家,就能看到他院子里随意放着三个瓷白的大罐子,各个带着别致的美感。 文琪有点想偷偷去山洞里一趟,好把自己留下的那些陶罐给毁尸灭迹了。 不过也只是想想罢了。 她走到一个形似冬瓜的罐子旁边蹲下,用手轻轻摸了摸,其表面十分光滑,而且白的毫无杂质、犹如白玉般细腻。虽然看起来有点单调,但是这样的罐子却很适宜插些淡雅的花,文人雅客们一定会喜欢在书房里增上这一抹优雅的。 “你要是能烧出这样釉质的镯子、玉佩,都能骗人是白玉了。” 听文琪这么说,郑宇并没有得意,他用到的材料配方都是娘带来的书上记载的,并不是他自己的能力。而且,这种配方本身就称作“白玉瓷”,似乎是娘亲家族不外传的配方。 他只是想用这个做东西送给文琪,并不会制作成商品外卖,免得有所纠纷。 “兔兔呢?”轩轩打断他们,焦急地扯着郑宇的裤腿,要他放出大白小白来给他玩。 第58页 郑宇脸一僵,他差点都忘了兔子的事情了。他摸摸轩轩的头,说:“兔子是要住在山上的,我把他们送回家啦。” “……”文琪看了眼被忽悠的轩轩,什么话都没有说。看来郑宇果然是把它们养死了。 轩轩大眼睛一眨,泪珠就滚落下来。他觉得自己被骗了,大灰小灰也没有被送进山里去,大白小白怎么就被送走了呢?郑宇一定是把兔子烧成那个大罐子了,瓷罐看起来也是白白的,就像大白他们一样。 “你别哭,我回头又去山上把他们带回来陪你玩好不好?”兔子这玩意在山上多得是,郑宇说这话毫无压力。 轩轩收住泪水,迟疑地看了郑宇一眼,实在想不出这里面有什么问题,只好答应了。“拉钩钩,明天!” 他说自己明天就要来看呢。 文琪拿手指敲了轩轩一下,“不行,你没看见郑宇家里这么多客人么,他是为了给大家腾出地方睡觉,才让兔子回山上住的。现在就算把兔子们带回来,也是没有地方住的呀。” “有!”轩轩指着大白它们之前的窝,表示它们本来就是住那的。 身材稍微瘦小一点的阿杨眼珠子一转,直接钻进了那小小的兔子窝,表示这地方现在归他睡。文琪都没想到这兄弟能配合到这种程度,她笑着问轩轩:“你看,兔子的窝有人住了,你知道它们为什么不能被接回来了吧?” 郑宇也顺着文琪的说法,表示家里现在太挤了,大家都打地铺呢,没地方给兔子住。 “打地铺?”文琪抓到他话里的重点,“他们来你家这么久了,你让他们天天睡地铺吗?” 郑宇张开了嘴,紧接着又闭上了。他之前也没多想,现在被文琪提出来,好像这样是很不合适来着。 但兄弟们可不会让郑宇脸上难看,本来他们自己也不介意打地铺,一群人住一块总比各自奔波要开心。他们几个还没确定以后落脚的地方呢,听说武泰镇上基本上不是有家底和一技之长的、就是生意收入高的,他们可没法在那儿生活。 鲁祸头觉得青阳村挺不错的,要是这里还能接纳外人,他想在这里落户。 “文琪姑娘,我们其实是主动借宿在郑宇家的,一边顺手给他帮点忙,一边物色以后落户的地方。我们十几个人总不能都在青阳村落脚,所以在确定定居的地方之前,我们都要住在这里,宇哥给我们提供吃喝住已经很不容易了,他毕竟连自己一个人都照顾不好嘛,你也不能指望……” “咳,”阿杨赶紧从兔子窝里爬出来,阻止了鲁祸头继续说下去,“我们其实最近打算在青阳村买下别人不要的房屋,修整一下就搬一部分人进去住。至于以后去哪儿,我们还没商讨好呢,等我们都定下来了,就一起到宇哥家来办个庆祝宴,到时候就要麻烦文姑娘帮忙了。” 让客人打地铺的话题被他们扯到了搬家上面,文琪成功地被转移了注意力。他们说的也不全是假话,只是他们要全部找到定居的地方,也并不是短时间能办好的事情。在此之前,睡地铺的还是要继续睡地铺。 作者有话要说:我最近想专心写好这本文,虽然很想看到并且及时回应小天使们的鼓励及问题,但是因为私人时间的原因,只能先克制不去看评论,把有限的时间都用在写文上面。 谢谢大家的支持,等我空闲了会翻看评论,并尽量回復的。 ☆、第35章 卖鱼小事及移栽大事 鲫鱼的生命力比草鱼强很多, 所以在打捞上来那些鱼之后,文琪只将其中的草鱼送人,但剩下的还有几十斤草鱼,她略作考虑, 决定只把鲫鱼带去镇上卖掉, 而草鱼放回稻田里,每天去捞几只做鲜鱼汤吃。klzl鲫鱼五个铜板一斤, 按理说一百多斤是可以卖到六百个铜板的, 但文琪的这些鱼太小了,处理起来麻烦, 估计会被压价。 她也不指望这些鱼能卖多少钱, 三亩地的实验体现不出太多的增益。但是她一直觉得亏欠被自己取代的那个女孩,所以想为这个世界做点好事, 为她积点福。若是文琪把稻田养鱼的技术交给青阳村、甚至整个平王朝的农民,几千上万亩土地成功施行稻田养鱼,那这个产值的提升是极为可怕的。 文琪为了省时间, 直接把鲫鱼带到集市,把价格压到三个铜板一斤,结果被镇上食馆的採买一手包圆了。这鲫鱼汤可是温补之物,即使小鱼处理起来挺麻烦,但两个铜板的差价足以让採买心动。 採买直接拿了一张十两的银票给文琪,说:“我也没想到在你这买鱼,其他的老朋友们都是按月去我们食馆结算的,我出来就没有特意带铜板……这是十两银票, 你要不找六两银子给我?” “呵呵,”文琪扯着嘴角干笑着,这採买当她傻啊,要真找给他银子,先别说属不属于犯法的问题了,她自己这趟卖鱼就完全亏本了好嘛!好在她有考虑过找零的问题,来之前特意做了准备。 她把斜挎着的沉重布包往前面一拎,然后从里面掏出了六大串铜板递给那个採买,“还好银庄现在推出了十两的银票,不然我还真找不开呢。诺,这是六百个铜板,找您的。” 採买的手一抖,差点没把手上拎着的那一筐鱼给掉地上了。他脸色略有点发黑,但文琪这做法也没什么不对,他只好用空手接过那六串铜板,一路踉跄着把东西送到採买车上,这才解放了双手。 第59页 “唉,看来都知道银两会比银票值钱的事了,不然谁会换那么多铜板带身上啊。”这採买本来是想蒙这眼生的姑娘,好给自己赚点外快来着,没想到人家早有准备。 文琪没想到这么快就把鱼脱手了。她问了问旁边的人,得知那採买是平成食馆的人,暗自记下这个名字,就收好银票准备回去。 另一边刚回武泰镇的唐老闆远远瞧见文琪,本想喊住她,但这会制作切糖的工坊马上要建好了,他不如等开业那天,再派人去请文琪过来一趟,免得耽误大家时间,就没有特意去同她打招唿。 文琪则是喜滋滋地空手回村,一碰见别人问她卖鱼赚了没,就大声回答卖了四两钱。等她慢悠悠走回家,半个青阳村的人都知道文琪稻田养鱼真卖了钱。 村长忍不住偷偷拿出老烟枪,小心地躲在屋后头吸了两口,这才能冷静一点。他平日里没事就喜欢在村子里转悠,文琪在稻田里投资了多少他都知道,若是那一百多斤鱼都能卖个四两银子,她稻田里剩下的鱼还能再长长,到时候预计要再卖个二十两左右。可买鱼苗只不过花了五两银子,这样一来,怎么着也不会亏啊! 村里种稻谷的地不少,若是人人都跟文琪一样,那大家不都一起赚钱了? 村长又抽了一口烟,表情木然。 文琪对平王朝的各种法律法规都不了解,若是村长不告诉她,她一定不会知道,若是她自己想出来让粮食增产的方法,并且上报当地府衙的话,那么朝廷会直接分封土地给她——就跟当初安都的苏家一样。 若是这样的好事是当地官员带着治下民众一同研究出来的,那么当地官员能获得爵位——安都的李知府家便是这样成为贵族的。 老村长是个好人,但是他也有欲望,获封爵位的诱惑太大了…… “臭老头子,你又躲这耍烟枪!”胡婶从自家地里择菜回来,没看见村长就到屋后去找,果然发现他是在抽菸。她夺过老头子手里的烟枪,把里面菸草倒掉之后,这才拿它敲了一下村长的嘴,“抽的满嘴臭味,你真是要招人嫌!” 胡婶这一烟枪打下去,村长的脑子也清醒了。他重重嘆了一口气,也没跟胡婶斗嘴,只弯着腰回到自己房间,开始磨墨写文书。 胡婶“嘿”了一声,心里满是恼火,但她从来不在村长办公事的时候跟他闹,便只把这事记下,打算晚上在饭桌上提一提。 至于文琪,她觉得自己已经给“传教”做好铺垫了,回家后就把这事放到一边,开始专心配置糖溶液。 轩轩闻着糖味儿不住地流口水,就连大灰小灰也围在灶台边上,热得很了都不愿意离开。马上要到晚饭时间了,他们几个都嘴馋的慌。 “去去去,这可不是给你们吃的东西。”文琪把大灰它们推开,又给剥好轩轩一个水煮蛋,让他自己拿着啃,“糖是好东西啊,光用来做吃的也太浪费了。” 她煮这一大锅糖水是做什么呢?这要从郑宇他们为什么集体去山上说起了。 他们之前商量过,要在八月底或者九月初将山上的金银花树移栽回来,但是因为文琪还得培育新的树苗,所以最好能在气温没有完全转凉的时候就把植株带回来。 百分之五配比的糖溶液用于浸泡从金银花树上剪下来的断枝,可以促进伤口癒合,以及保护断口不被土壤中的微生物快速分解。 当然了,若是想大量培育新植株,光靠这个糖溶液是不够的,文琪还有一包神器! 若不是她上次收捡东西,都差点把藏在旧衣物里面的那玩意给忘了。当初她穿越的太意外,身上除了带了各种奇奇怪怪的种子之外,其实还带了种子店强烈推荐的一样东西——生根粉。 没错,现代谁买种子不配上点生根粉啊。文琪因为自己是农学专业,更喜欢体验自然的生长方式,就一直把这生根粉给忘了。还好她在扦插分枝之前找到了这个,有了这种神器保驾护航,她一定能成功培育出大批量的种苗的。 郑宇那些即将移栽、育种金银花树的土地已经用火烧法简单消了毒,鲁祸头他们甚至还在那些地外面砌了个保温室的雏形,等文琪把树苗给移栽好,他们就能赶在冬天之前把里面的小苗苗保护起来。 因为文琪特意嘱咐不能伤到老树的根系,郑宇他们一直在山上忙到亥时将过,才将那些金银花树全部挖出来,小心地带回了郑宇家。 “宇哥,这会这么晚了,这些树怎么办啊?要不你去看看文琪睡没睡?”十几个汉子把一堆矮树放到院里,开始发愁。他们本来以为晚饭前就能回来,没想到挖树这么麻烦,现在总不能在子时这种时候去敲文琪家门、问她怎么处理吧。 郑宇瞪了一眼问话的阿杨,“大晚上的怎么找她!我们给树根上的土包浇点水,明儿天亮之前就去找文琪。” 树木的生命力都不弱,只要在太阳升起之前处理好,它们不会出什么问题的。 文琪在家早早弄好糖水,等到天黑都没见郑宇他们回来,料想他们是没干完,但糖水又不好过夜,她只能煮了一锅糖水圆子吃了。轩轩难得被允许吃甜食,开心得不行,但大灰小灰它们就没有这种待遇了,只好眼巴巴地看着文琪他们吃的香。 第60页 第二天一早,文琪就打算先去看看郑宇他们回来没,这次她没见到人可不会提前弄糖水了。但她一打开院门,就见到郑宇正候在门口呢。 “我昨天以为你们很快就能回来,早早就把要用的糖水煮好了,没想到你们没回来,害的我们只能喝糖水喝了个饱。” 文琪跟郑宇开了个玩笑,结果他耿直地当真了,整个人内疚的不行,不断道歉解释:“我们不该把时间说的那么确定的,我也不知道挖那么小的树会耗费很长时间,等我们终于挖完之后,天都黑透了。回来我想着你该睡觉了,就没来找你……” “呃,”文琪总觉得自己像是在欺负郑宇一样,见他把玩笑话那么当真,一时也是无言以对。她撇撇嘴,让郑宇先回家去,吃完饭再带人把那些金银花树送到她家院子里,那会她也该把新的糖水准备好了。 培养新树苗需要从老植株上面裁剪合适的枝条,那些金银花树几年没被好好收拾过,适用的枝条有很多,加上文琪找到了生根粉,这次一定能弄出很多新的种苗来。 文琪本来想让郑宇帮着剪枝条,但是他死活学不会区分哪些是一年生以上的枝条,还总是把节位多留一个,浪费资源,文琪嫌弃地把他赶出去了,让能帮上忙的继续帮忙。 郑宇可怜巴巴地坐在院门口的门槛上,看着除他以外的人忙的热火朝天,没有一个人分出个眼神给他。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九点多才能到家,更新会晚一点 ☆、第36章 郑宇真能养花? 七月份的时候, 文琪曾经跟郑宇一起上过山,她那次除了检查金银花树是否健康外,还顺手给它们修剪了一下。但只不过是隔了一个多月,这些金银花树的无用杂枝又变多了。 郑宇没法从那些植株上准确判断出有用的枝条, 文琪把他赶出“种苗培育小队”后, 不由得开始为他的未来担心。这样一个对种植一窍不通的傢伙,真的能成功养好金银花树吗? 乘着郑宇被打发去带轩轩玩的时候, 文琪咳嗽一声, 把院子里其他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 “你们跟郑宇认识很久了吧?他一直都这么不擅长处理植物吗?”按理说,士兵应该会被训练野外生存, 应该对一些常见植物的特性很了解、也应该能从植物的某些特徵上面判断出植物本身和附近相应环境才对。 鲁祸头跟身边的弟兄们互相看看, 都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 “除了赵牧队长比我们早几年去军队之外,我们几个是同批进去的, 当时都被分配到赵队长负责的小队里面。”阿杨武力值和年龄都最小,在大家都不想说郑宇“坏话”时,他这个小弟就被推出来了, “我们大多都是普通人家,多多少少对大部分作物都有点了解。” 但郑宇不一样。士兵进队之后会有一次集体考核,因为郑宇无论是注意力、耐力、爆发力都极强,而且他从小就学着打猎,常常混迹于山林中,十分擅长隐蔽和追踪,当时获得了绝对的第一名。 每个队伍都会挑选出三到十个优等兵,将他们分批派去各个兵种适应学习, 一方面是为了找出他们的擅长技能,另一方面是要从中找出将领式的人才。 郑宇直到被分去后勤队之前,在各类兵种里面都表现得相当优异。按照甲乙丙丁来评级,他从未获得甲之外的等级。如果他在最后的后勤队也获得甲级的话,那么他将直接被升为小队长,在以后的军旅生活中获得急速的提升。 可惜,郑宇在后勤队差点搞出了人命,获得了这个兵种史无前例的丁级评价。 他把相剋的食物放一起煮,要不是那味道实在难吃,没人能咽下去的话,就那一大锅混炖菜,就能让几百个士兵上吐下泻好几天。伙食兵不敢再让他煮饭菜,便派他去沿途的山林中就地获取能用的食材。 郑宇带回了一堆上好的猎物,这让伙食兵十分满意,但是因为士兵不能光吃肉,郑宇又被要求去弄点野果、野菜回来。郑宇从来只认识几种常见的青菜和野菜,但当时那一片刚好都没有他认识的,他想着见过人家挖蘑菇吃,便辛辛苦苦挖了一大箩筐野蘑菇。 看到那筐蘑菇,伙食兵差点没忍住要拿菜刀去剁了郑宇的手。整整一箩筐,里面居然一大半都是毒蘑菇。这次之后,郑宇就被勤务兵打回了赵牧的那个小队,并且甩出了第一次丁级评价。 可怜郑宇还觉得委屈着呢。当时他还小,因为他一直不太擅长认植物,他爹干脆就不让他吃蘑菇这些容易出现有毒品种的东西,也教他上山尽量不要被奇怪的植物碰到、割伤…… 所以他直到十几岁,都还只认识水稻、青菜、橘子、枣子等等村里、山上常见的可食用植物。他之所以每次去打猎,身上都保持的较为整洁,也是因为他避免了跟不认识的植物接触,几乎做得到来去无痕迹。 文琪想教会郑宇判断植物分枝的年份,那真是赶鸭子上架瞎折腾了。 “唉,就这样他还想包山养花,心里就没点数吗?”文琪无奈地嘀咕了一句,但是她想到郑宇那傻兮兮的性格,也能猜到他根本就没有细想种东西会有多难。 毕竟野生的金银花漫山遍野都是,他一定觉得养这玩意很简单吧。 第61页 郑宇的这些弟兄中,倒是有两个姓袁的很擅长做这类事。听他们说,他们两个以前是同村的,在村子被山洪毁掉之前,他们村很多人家都在种植山楂和橘子,以供给陈皮和山楂干为生,所以他们对剪枝很熟悉,甚至还会芽接这种嫁接方法。 原来这里已经有断枝生根、嫁接等技术了,这还是文琪第一次认识到这里的先进程度。 现代判断一个国家是否先进,肯定会优先评测它的科学水平,尤其是军事方面。但若在一个古代背景,人们肯定会下意识从国家的农业水平来判断它是否先进。 文琪忍不住向他们打听了一下这里的情况,再次听到了苏家这个名号。 苏家一直在安都扎根,家族里既出过受宠的皇贵妃,又出过强大的镇国将军,但人们一提起苏家,第一个想到的却是它的大地主家族这个定位。 在平王朝,地主与文琪理解的有些不同,只有获得皇朝御封的土地的人家,才能自称为地主。他们一般是在种植的技术上有很大的成果,能使王朝每年的粮食收穫增加许多,让人们免于飢饿,朝廷才会商讨能否为他们赐下土地。 地主家一旦获得土地,这些土地便能世代相传,永远是他们家族的固定资产。唯一受限制的是,他们的土地只能用于种植,若是开发成坊市、宅基地等,那就是欺君之罪,家主会被砍头的。 “虽然王朝有很多地主家族,但说到底还是苏家的贡献最大。”袁大目光中充满了嚮往与尊敬,“要不是他们几百年都专注地研究最好的种植方式、并且为平民提供良种,我们平王朝的国力不可能这么快就跟艾马拉帝国旗鼓相当了。” 袁二也很认可袁大的这种说法,苏家在安都不一定有帝师赵家、知府李家高调,但它确确实实是安都最古老的贵族,也是最受每朝皇帝恩宠的家族。 一个种地的大家族,既不会对朝廷产生威胁,还能帮着解决民生大计,哪个皇帝会不喜欢他们? “真好啊,我有机会去安都的话,一定要去见识见识苏家的厉害。”文琪在心里这么想着,却不知道她很快就会跟苏家有一次交集了。 就在今天,胡村长去找了武泰镇的知府,拜託他以官方名义给苏家递上一封介绍信,信里说的便是文琪在稻田养鱼的事情。 村长还没见到稻谷的收成,但文琪家稻田里稻子的涨势并不比任何人家的差,看起来稻田养鱼不会影响稻谷本身的收成。他若是再等两个月,那封信里的措辞一定会更激动一点,因为稻田养鱼,除了额外产出鱼,还会使水稻的亩产量获得一定的提升。 村里还有另一样新东西没有被村长重视,等到苏家派人过来考察,那东西或许会是一个大惊喜。 文琪把苏家这个名号记在心里,然后就看到郑宇满头大汗地抱着轩轩回来了。 小孩子学会走路后就会很难带,他们总想着自己去外面的世界走走看看,但他们自己还走不稳,也不怎么会看路,每次小孩子要出去玩的时候,跟着他们的大人是最累了。 郑宇这是第一次一个人带轩轩玩,最近轩轩喜欢脱离学步车走路,郑宇以为只要轻轻扶着他就行了,没想到轩轩动不动就被不平整的地面绊倒,或者是自己左脚绊右脚,他不得不一直弯腰揪着轩轩的衣领,或者双手扶着他的咯吱窝。 一直弯着腰的滋味,只有体验过的人才会懂。 没过两小时,郑宇就以轩轩该吃东西的理由带他回来了。他把轩轩往文琪身边一送,自己跟脱离苦海似的,一屁股坐在地面上,对文琪说:“我来帮你干活吧,你给轩轩做饭吃去。” 文琪翻了个白眼,“得了吧,你在这坐着玩会就行,别瞎动这里的任何东西。我看你根本就不适合种地,等我培育出大量种苗,明年开春后把它们种活之后,你还是找别人来接手这件事吧。就算是烧瓷也比种地适合你。” 文琪也是跟郑宇熟络,并且知道他不会在意别人说话直,这才说的这么直白的。她的确觉得郑宇真不适合做这些事,连判断植物新枝老枝都学不会,他以后要怎么去修剪金银花树?又怎么自己判断出当年的大致产量?总不能让她一直帮忙吧。 郑宇苦着脸看向文琪,确定她不是在跟他开玩笑之后,顿时整个人都丧了。他觉得文琪那么喜欢种地,自己要是没办法也在这方面做好的话,岂不是就没有跟文琪继续来往的理由了? 至于烧瓷那件事,他就是想弄些好看又精緻的小物件送给文琪,好讨她的欢心,不然他自己也不会去动那个烧窑的。 既然文琪说他烧瓷都比种地好,他是不是要尝试一下?郑宇脑海中迅速调动着相关的记忆,开始思考烧瓷赚钱的可行性。 瓷器在平王朝并不少见,其价格取决于其稀有度。郑宇之前烧出来的是白玉瓷,那是齐家的特产,他这个外人要是敢弄这个去卖钱,齐家人知道后一定不会放任他的。毕竟平王朝有过规定,家族对自家研究出来的技术有独占的权利。 “要不我试试烧我爹意外弄出来的那个釉料?虽然出来的效果挺丑的,但丑的很有规律和特色,说不定就会有奇怪的人很喜欢呢?”郑宇觉得他该有点作为了,不然文琪变得越来越厉害,那他还有什么脸去臆想跟她在一起? 第62页 作者有话要说:已补完本章,发现之前没能在12点之前更新,晚了5秒,难过 ☆、第37章 生态养殖 今年八月底的气温比往年高, 这为育苗提供了绝佳的天然条件。 因为生根期需要较高的温度,所以郑宇他们先搭好了一个小“温室”,在里面铺上沙土。白天掀开上面的茅草通风,让扦插后的枝条晒晒并不烈的太阳, 晚上在温室内烧几桶炭火, 轮流让人看着。 浇水这件事是文琪亲自做的,她自己偷偷把生根粉倒进水桶里, 然后才把这些特制的水平均浇在那些枝条周围。 半个多月后, 整体气温转凉,那些枝条也都萌发了根系。 青阳村的人对这件事都很感兴趣, 一听说郑宇那边培养新种苗成功了, 就时不时过来看看情况。当时有些老人家还觉得郑宇和文琪他们胡闹,一般人想从老树上取枝条育苗, 也只会挑选最好的部分,精心伺候才能成功生根、移栽成活。 而文琪是把老树上符合一年生以上、有两到三结点条件的枝条全剪下来,然后对它们集中处理, 大量繁殖。也就杨柳这类植物能被这样随意对待了。大家刚开始都不觉得文琪能成功。 但是,现在他们亲眼看到了结果,这些被批量扦插在半沙质土地上的枝条都成功生根了,有些甚至还长了新叶子。 “这不合常理啊!”宝婶掏出一根金银花树苗仔细观察,发现它确确实实地长出来了新根,而且长度都有半截小拇指那么长了。以这个速度,大约再过五六天,郑宇就可以带着弟兄们把这些种苗弄去移植了。 因为种苗刚开始比较脆弱, 所以并不能立刻就移栽到荒山上去,而是要先移到郑宇自家的地里养一段时间,等明年开春后才能移植到山上。 为了种苗们能够顺利过冬,它们移栽的地方都被搭了保温棚。郑宇把找个金银花树种苗的事情交给了袁大、袁二负责,自己开始琢磨釉料的事情。 文琪这次培育种苗很是废了一番心思,她带来的生根粉被用了一半,而且毕竟老金银花树只有五十六株,她再怎么用心,也只能弄出一千多的小种苗出来。同时,这些老树经过一番折腾,身上几乎是光熘熘一片了,文琪还得照料着这些老树,别让它们失去生机。 八。九月本身就是农忙期,等金银花树种苗被移栽好,水稻等作物都早被收拾好了。关于作物的事,文琪还因为她地里不合常理的高产量,被村里所有人关注了呢。 青阳村的人们这段时间亲眼看到文琪的收穫,内心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这里水稻平均的亩产量是八百到九百斤湿谷,青阳村今年也是如此。但文琪的亩产量明显超过了村里的平均水平,湿谷重量竟然达到了一千多斤。 村民们都很想来取取经,但又不怎么好意思,只好去找村长打听。村长自己也忍不住来找了文琪,他想知道文琪做的这些事情——比如说稻田养鱼,到底有哪些好处,而这些好处,是不是文琪一开始就预想到的。 文琪一直等着别人来问呢,她本来就是想以自己的成功来做范例,然后再带着村里人一起做这些事情。不过,她要怎么跟村里人解释生态农业这个理念呢? “胡大叔,你应该知道我两次收鱼,总共赚了二十多两的事。除了自家要投入的力气活,我额外因为养鱼多付出了将近六两的成本费,总体来说还是赚的多。” 文琪先从养鱼收穫上说起,因为这个是最直观的。不过她最主要的还是想解释一下稻田养鱼的原理,“我一开始之所以要在稻田里养鱼,是因为这两样东西很适合搭配在一起。” 将草鱼或者鲫鱼投入稻田水体中,它们能够从水里获得很多天然饵食,基本上只需要投入很少的鱼食,就能让它们好好长大。另外鱼类可以吃掉稻田里的杂草、害虫、浮游生物等,产生的排泄物又可以直接起到肥田的效果,使水稻增产。 把这个原理跟村长详细解释一遍之后,文琪又顺便说了其他的一些生态养殖方法。 村里有几个大池塘,而池塘养鱼也可以跟养猪相结合,部分滤食性鱼类,比如说鲢鱼、胖头鱼等,是可以使用猪粪尿作为鱼食的一部分来饲养的。若是能建沼气池,各种禽类、畜生的粪便发酵后都是很好的鱼食,一些杂食性鱼类同样也可以这样饲养。 虽然这听起来很噁心,但是在现代,已经有不少农业养殖户学习了这种技术,将养猪、养鱼、种稻相结合,用少量的资源获取大量的收成。 文琪倒是想慢慢尝试这样的养殖方法,但是随着她对这个世界越来越了解,她发现自己预定的一些计划可能没办法施行了。“可惜我们这边不养蚕,也不能大量养猪,不然养猪、养鱼、种桑树、种稻子几样养殖相结合,这中间能产生的额外增益就更大了。” 说到这个,文琪还觉得有点可惜。 在平王朝,并不是说你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的。王朝刚开始更替为平王朝时,当朝慢慢放开了对几乎所有行业的限制,使得那一百多年里,国家得到了急速的发展。 但完全不限制人们做什么,他们就会慢慢偏向于既轻松、又能赚大钱的行业,先不说商户之间的恶性竞争了,就连农户都想着要捡简单暴利的作物种植。 第63页 好在多地官员及时发现了这种不良势头,向朝廷反馈之后,开始对各行业插手,引导人们分别从事不同方面的工作。在农业上,就规定水稻、小麦等主作物的种植比例,必须占据良田的三分之一以上;农户一般都会同时涉及种植和养殖,若是一窝蜂全养猪、养羊之类的,那对市场的冲击会很大,所以一般当地府衙会调查治下各地情况,再召集各村村长一起商讨,最终确定每个村子能够大量养殖的物种。 鸡鸭等小禽类不受限制,青阳村各家基本上都养了一点,除此之外,按照武泰镇的规定,青阳村可以大量养鱼,但不能随意涉及到其他养殖业。养蚕是贤郎村的活,养猪是金明村的活,其他村子大量养殖这些的话,就是违背了武泰镇的地级律法。 这种规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管控了市场,但同时也限制了生态养殖的发展。 若是文琪穿越到大城镇,说不定能更好地推行生态养殖方法,毕竟越小越偏的地方,各村庄越是泾渭分明。 村长听文琪这样说,也觉得很可惜,想要几个村子之间密切往来可没那么容易。胡婶就是金明村的人,但要从青阳村直接去金明村的话,需要翻过青阳山才行,一般人想不开了才会去翻那么高的山,他们平时都是从镇上绕着走去金明村,途中会花费至少三个时辰。 在武泰镇几个村子中,从青阳村起步,也就去贤郎村方便一点。人们只需要坐小船跨过东边的一条大河,就能到贤郎村的地界。这两个村子之间的通婚和来往也更多。 村长嘆了口气,他读过很多书,能从文琪简单的话语中听出来很多东西,她所说的生态养殖,若是能够在合适的地方推行开来,恐怕她一人的贡献就能比得上苏家这五十多年的贡献。 “可惜了,可惜啊!”村长摇摇头,想到他已经给苏家去了信,现在也不好再发一封了,若是当时他过来找文琪谈谈,说不得苏家会派更权重的人物过来也不一定。来的人越厉害,就越能理解文琪的思路,这样才能给她申请足够的奖赏。 目前平王朝所有农业上新的技术,都要经过苏家的认可,才会被递到皇帝和朝臣的面前,所以村长才会直接给苏家寄推荐信。 在苏家确认来人之前,村长不打算把这件事告诉文琪,以免她心中产生太多期待和紧张感,反而影响她的生活。 村长先把文琪说的这些记住,打算等苏家的人过来,自己也跟着帮忙解说一番,毕竟老人家说的话更能让人信服。他在心里想着给文琪争取奖赏的事,眼角看到院子里挂着的大量玉米,想起来村里人还问过这个玉米是不是新作物,他自己也没见过,便趁此机会问个清楚。 “我们之前见你种了两亩甘蔗一样的东西,结果长了很多棒槌,你还特意把那些棒槌掰下来晒了,那个是什么东西,也是跟水稻一样的主食作物吗?我们以前还没见过这个呢。” 这里没有玉米这一点,还是挺让文琪感到意外的。她之前跟唐老闆确认切糖原料的时候,知道武泰镇周边虽然很少有人种小麦,但小麦在其他一些地域仍属于主作物。这儿既然有水稻、玉米、红薯等农作物,怎么就偏偏没有玉米呢? 根据现代的数据统计,在全世界所有粮食作物中,小麦的总产量位居第二位,而第一位就是玉米,由此可见玉米的常见、高产性。 文琪本来还想让唐老闆购入大量的玉米,用以替代制作麦芽糖所需的糯米,好减低成本。没想到就连唐老闆也没见过玉米。按照唐老闆的说法,要么这玩意还没有被发现可食用,要么就是被外国当成不能外传的物种给封禁了。 ☆、第38章 玉米地的惊险一刻 高产的作物一般都会伤土地, 但是只要注意种植强度不要过高,并且多施加相应的肥料,基本能够保证土壤的肥沃性。比起种植水稻所需要花费的精力,种玉米、红薯会更省心。 不过青阳村没人种红薯, 毕竟这里靠近大山, 茎块型淀粉作物很容易招来野猪的窥伺,久而久之, 他们都默认不再种植红薯, 加上他们很少去较高的山上,慢慢都要忘了红薯的存在了。 文琪没有把山上的红薯挖下来大量种, 但即使是没有红薯, 她照样被野猪光顾了。据说这还是十多年来,青阳村第一次遭到野猪的祸害呢。 招来野猪的, 是文琪那两亩地里的玉米。 想到那天的事,文琪还心有余悸。她今年特意没有吃嫩玉米,就是想用玉米的高亩产量来打gg, 好让村里人跟着一起种。等玉米的产量上来了,唐老闆那边就能把糯米换成玉米,原材料成本随之下降,他们能够赚到的钱会更多。 在给郑宇帮忙育苗的期间,玉米成熟了。文琪想着两亩地也不多,大概一天加个半天也能收拾好了,而郑宇他们还得有别的事要忙,她就自己一个人去了玉米地掰玉米。 玉米种在靠近山那边的旱地上, 文琪还记得那天天气很好,她已经掰了两筐多玉米了,当时她正是有点累但还能坚持的状态,所以精神比较恍惚,只大致找着玉米的位置,然后一个个掰下来,并没有精力分神注意别的东西。 她没想到居然会有一群野猪跑了出来。 若只是一头野猪,文琪倒也不怕,她跑一段绕一段,找机会拿石头砸它,也可以等到别人来帮她。可那段时间正是大家都忙着的时候,她一时又被吓到了,没能及时跑掉,只能眼睁睁看着野猪们冲进她的玉米地里。 第64页 见野猪离自己越来越近,还开始啃咬地里的玉米,文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反手就把身边筐里的玉米当做武器,一根接一根地朝着野猪们砸过去。 玉米哪有什么杀伤力啊,只不过平白激怒了野猪们罢了。等野猪距离她只有不到五米的时候,文琪的脑子才能正常运转,开始意识到她应该逃跑而不是反抗,但这时再逃已经来不及了。 野猪们看上了文琪身边那整筐的玉米,它们打算先碾碎刚刚攻击它们的文琪,再好好享用这顿美餐。 文琪已经记不清自己来到这个世界有多少年了,但是,这次真的是她第一次遇到危险。她以前的运气太好了,就算是独居在山腰以上的山洞里,也没有碰见过毒蛇、老虎、野猪等威胁,唯一一次碰到狼,那还是大灰小灰的妈妈。 据说人的运气是有极限的。文琪看着一只肥硕的野猪直直冲着她撞过来,身体却像失去所有力气一样,一下子瘫软地坐到地上。她此时居然还在想,是不是她从小到大的运气太好,所以一旦用尽这些运气,她就直接要面临死亡了? 一道血光在她眼前划过,直到野猪的身体重重砸到文琪面前的地面上,她才意识到自己得救了。 “文琪,你没事吧?!”郑宇正好找齐了新的釉料,本打算今天试一试烧制新瓷器的,但是他在家制作泥胚的时候,心里没来由地一慌,总想着要出来找文琪,这才去了她家地里。 郑宇去文琪稻田里找她的时候,发现她家的水稻已经被收拾好了,里面的鱼也早早被镇上的食馆买走了。文琪都不用自己辛苦带着那些鱼去镇上卖,之前那个买了她家小鲫鱼的平成食馆,发现文琪家的鲫鱼比别人家的鱼更鲜美,就让採买自己找到了青阳村,提前把那些未出田的鲫鱼、草鱼都给定下来了。 没在水稻田里看到文琪,郑宇这才想起来文琪家还有旱地,那独一无二的玉米地最为显眼,他便急忙往玉米地里走。 还好他来的及时。当他看到野猪朝着文琪冲撞过去的时候,胆都快被吓破了,要不是他对付这些野物的经歷实在是很丰富,那一瞬间他也不一定能及时反应过来。他拔出藏在腰间的特制箭头,直接使劲射入那只野猪的脖子侧下方,那股巨大的力道还把重伤的野猪身体带偏了些,没让它借着惯性砸向文琪。 郑宇一招杀了进攻的那只野猪,这才迅速钻进玉米地里,扶起瘫在地面上的文琪。 其他几只野猪见同伴被杀,先是愣了一会,然后被激起了血性,没再管身边的美食,各个都把郑宇和文琪当成攻击目标,一起压着头疾跑过来,要用獠牙把他们给刺穿。 文琪下意识抓紧郑宇的手臂,想要喊他快逃,声音却被死死卡在嗓眼儿里,怎么也喊不出来。 她一直以为自己胆子很大,不会畏惧任何事,可现在她才发现,她以为自己不会害怕,只是因为她从没有遇到过危险而已。 “别怕,有我在。”郑宇用右臂揽着文琪,往边上挪了几步,把扎入刚刚那头野猪身体里的箭头拔了出来,然后脚下一使力,便从原地跳跃起来,落到冲过来的一头野猪背上。 野猪的反应哪有郑宇快啊,那只野猪甚至刚感觉到有东西踩在了自己背上,还没来得及把他们甩飞,就只觉得脖颈处一阵剧痛…… 郑宇手中的箭头一刺一拔,他们脚下的野猪随即倒地,再也没能站起来。 虽然郑宇已经揽住了文琪,但因为他刺杀几头野猪时的动作太大,文琪总觉得自己随时会被甩掉下去,只好紧紧抱着他的腰。为了一击毙命,郑宇都是把箭头刺入野猪的颈动脉处,每当他拔出箭头时,鲜红的血液就从野猪的伤口处喷射出来。 文琪以前也不是没有杀过小畜生,但这种渐渐把整片地面都染红的杀生场景,还是让她脸色不太好看。 加上一开始就被郑宇杀死的那只,这群野猪一共有六只,其中只有一只较小的,另外几只都是壮年猪。 郑宇下手十分利索,几乎没有一点虚晃的动作。文琪不想看鲜血喷涌的场景,就把头轻轻靠着郑宇右边胸膛,一听到“噗呲”声就紧紧闭上眼睛。 她既觉得时间过得超快,又觉得时间过得好慢。她单从郑宇活动的幅度和次数来感知的话,大概郑宇只花了不到一分钟就把这些野猪全灭了,可从她自己的紧张程度来感知的话,从野猪出现到她面前,再到周围安静下来,似乎是过了一整天一样。 郑宇把最后一只野猪放倒,顺手把丝毫没沾上一点血的箭头插回腰间,然后跃出玉米地,轻轻拍了下文琪的后背,又问了一次:“你没事吧?” 在他赶到之前,他都没有闻到血腥味,按理说文琪是没有受伤的,但是他还是想再确认一下,心里才能安定下来。 “嗯,没事。”文琪回了一句,脸色惨白一片。她直到听见郑宇问话时,才敢睁眼看看现场的情况。不过她却发现自己已经没在玉米地里了。 文琪脑子还恍惚着,她呆滞了一下,才意识到是郑宇杀死野猪后,把她带离了现场。 “得救了……”她勉强扯出一丝笑容,劫后余生的安心、后怕、疲惫等多种情绪交加,使得她只想好好歇一歇。 身体总是会随着情绪做出反应,文琪确定安全后,身上就没了一丝力气,又像刚开始一样瘫软了。不过不同的是,现在她还在郑宇怀里。 第65页 郑宇手上带了些力气,没让文琪摔到地上去。他用手探探文琪额头上的温度,发现她额头烫的可怕,显然是发烧了。 郑宇顿时有点慌了,发烧这事可大可小,但也不知道这次文琪是不是被吓得狠了,会不会留下心理阴影。以前军队里很多新兵前几次上战场都会被吓得生病,有些体质不好的甚至不断做噩梦,因为长时间的低烧烧坏了脑子。文琪那么聪明,要是她因为发烧影响了头脑的话,一定会很伤心的吧? 他一边慌乱地想着该怎么办,一边替又担心文琪变笨之后会难过——要真是因为发烧烧坏了脑子,脑子已经坏掉的人怎么可能意识得到自己变傻变笨了啊。 “宇哥,你怎么在这……”鲁祸头跟阿杨今天负责上山打猎,回去听袁大说郑宇出来找文琪了,他们就想偷偷过来看热闹,没想到居然能见到这么劲爆的场景。 光天化日的,这两人居然就这么抱在一起了。旁边就是玉米地,你们好歹去里面抱啊! 鲁祸头下意识跟郑宇打个招唿之后,才反应过来自己不应该打扰他们的,就要拉着阿杨走开。阿杨哪有鲁祸头这么煳涂,他掰开玉米杆,从空隙中看到里面的场景,大概能脑补出来刚刚发生了什么。 “宇哥,文琪她遇到野猪群了?!她没事吧,是不是受伤了?” 听阿杨这么问郑宇,粗神经的鲁祸头又看了相拥的那两人一眼,发现了不对。不说文琪是不是会在外面跟人搂搂抱抱的人了,她煞白着一张脸靠在郑宇怀里,明显是哪里不对吧。 一般失血过多的人脸色会很难看,鲁祸头小跑到郑宇面前,担心地问:“她受伤了?你赶紧带她回去躺着,阿杨去山上弄点止血草药回来,我去镇上请那个老大夫。” “等会,”郑宇喊住要离开的鲁祸头,“文琪没有受伤,但是她被吓到了,现在烧的厉害,你跟老大夫说一下,让他带压惊退烧的药。” 鲁祸头去过镇上那个药馆,这事交给他办正好。看着鲁祸头快速往村外的方向跑,郑宇稍微安心了一点,让阿杨跟着他去文琪家。 轩轩还在午睡,大灰小灰围在他的小床旁边。闻到郑宇的味道在靠近,小灰直接吓得躲进了床底,但因为轩轩的摇床很小,并不能完全挡住它的身体,它只好缩成一团,把头塞到肚皮中间,用尾巴挡住头,就当自己是藏起来了。 但郑宇这会没心情去管大灰小灰它们,他把文琪放到她的床上,给她盖上被子,然后让阿杨去弄盆凉水来。 在大夫被鲁祸头带回来之前,他得先让文琪头上的温度降一降。 轩轩被这一番动静吵醒,从自己的摇床里爬起来,疑惑地看着郑宇,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在他家屋子里。但是他现在饿了,想下去吃饭,得找人帮忙才行。 “姐姐,抱抱!”轩轩看着躺在床上的文琪,大声喊道,“懒觉,不睡了,抱抱!” 阿杨端着一盆冷水进来,对郑宇说:“我不认得她家毛巾,但这个是搭在洗脸架上的,应该是用来洗脸的吧,我就把这条拿过来了。” “嗯,你把水放这边椅子上。”郑宇自己拧干泡在水里的毛巾,然后赶紧把冷毛巾搭在文琪额头上,才分神去看了眼轩轩,“阿杨,你抱轩轩去厨房找点吃的餵他,文琪都昏睡了,哪有办法照顾他。” 阿杨经常照顾军队里刚来的新兵,在退伍之前,还请过半年假,去照顾了故去兄弟的幼子,等到孩子被人收养才离开。 阿杨很喜欢小孩子,也比较会照顾小孩子。把轩轩暂时交给阿杨,郑宇并不用担心。 大概过了半小时,阿杨抱着轩轩再从外面进来的时候,轩轩脸上已经满是笑容了。轩轩看着文琪睡在床上,郑宇还不断打湿毛巾往她额头上放,就有点好奇。 阿杨没让轩轩往床上凑,好声好气地解释文琪是生病了,不能打扰她,需要等大夫过来看病才行。轩轩隐约能明白生病的意思,他苦着一张小脸,有点想近距离确定一下文琪的情况,又因为阿杨说不能打搅她,不敢往床那边凑。 “这次文琪可能是被我跟鲁祸头连累了。”阿杨想了想,觉得那些野猪可能是因为他们才会跑下山的。 山上最好打的大型猎物就是野猪,他们几个几乎天天吃野猪肉,都吃腻歪了,这次他跟鲁祸头一起上山,就想要弄点别的猎物。他们在村里老实本分的很,实际上骨子里还是有点爱捣乱的因子在,这次上山路过一个野猪窝,他们虽然不想吃野猪肉,但是无聊之下,就逗它们玩了一下。 野猪们不是他们俩的对手,几次攻击不起作用,反而被弄死了猪群的头头,就往另一边逃跑了。 它们或许刚好是跑出了青阳山,一路上没碰见什么人,又累又饿的时候看到了文琪的玉米地,所以才…… 听阿杨说完他的猜测之后,郑宇并没有怪他们什么,毕竟他们也不可能想到那么多后果。郑宇自己最近很少去山上打猎了,他想了想,问阿杨:“最近山上的野猪很多吗?按你的说法,那个野猪窝应该离山下很近才对。” 阿杨回忆了一下,“说近也不是很近,大概离山下有四五百米吧。你之前带我们上山都走固定那条路,我们自己上山的时候,喜欢绕点别的路玩玩。你经常走的路上没什么大野兽,但是往两边偏移一百多米之后,就有一些野猪、野狗、山猫经常出没了。那个野猪窝在一个不起眼的山沟里,要不是我闻到了猪身上的臭味,也不会发现他们。” 第66页 山上路线复杂,阿杨感觉那野猪窝距离青阳村有四五百米,可能事实上只有三百米左右。 郑宇皱紧了眉头。以往很少有野猪往村里跑,一是青阳村山上的资源本就丰富,村里人顶多只在靠近山下那一片山林里挖挖野菜、菌菇之类的,山上的食物资源完全够那些野物活的很滋润。 以前郑宇没离村的时候,因为他总是去山上打猎,山腰往下的部分基本上没什么大型动物,野猪也很少。他离开好些年,山上动物数量陡增了不少。 想到文琪曾经一个人在山洞里住了那么久,郑宇心有余悸,庆幸她当时没有遇到过危险。 “除了袁大袁二要照顾地里的金银花树种苗,其他人过几天跟我去山上走一趟,把靠近青阳村的区域扫荡一遍,碰到野猪这类会伤人的就杀了。” 郑宇不可能时时刻刻都跟文琪待在一起,这次要是他没有突然想去找文琪,可能她就……想到这个可能性,郑宇就觉得心里堵得慌,他想为文琪做点什么。 “去把附近对人类有威胁的动物都处理掉,文琪就不会再遇到今天的事情了。”——阿杨能猜到郑宇的想法。虽然觉得他这样做事有点傻有点愣,但是他却莫名很羡慕郑宇。若是他也有自己喜欢的人,他也会跟郑宇一样,愿意傻乎乎地为那个人做任何事情。 轩轩咬着手指头,不太懂他们在聊什么,他有点不安分地在阿杨怀里动了动,想要熟悉的文琪或者郑宇来陪他玩。可是他又知道文琪生病了,郑宇似乎是在照顾她,他不能给大人添麻烦,于是就很纠结。 阿杨轻轻摸了下轩轩的后脑勺,说:“轩轩别急,等会大夫过来,你文琪姐姐的病就能好了。我带你到外边去候着,看看大夫有没有来,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怕几件事混在一起写,你们读起来会觉得很乱,于是把育苗中间发生的事放后面单独写了 ☆、第39章 我就是走了个神 阿杨带着轩轩在院子里晃悠了好长时间, 鲁祸头才带着镇上大夫过来了。 “怎么这么久?”阿杨用眼色询问鲁祸头。 鲁祸头无奈地瞥了一眼身边的老大夫,人家都六十多岁了,说必须坐马车或者牛车过来,鲁祸头也没法拒绝, 只好去找赵牧弄来了一辆马车, 这才能把他带到青阳村来。 “别的事回头再说,”鲁祸头对阿杨说了一句, 然后引着老大夫往屋里走, “张大夫,麻烦你赶紧帮文琪看看, 我们也不清楚她现在是什么情况。” 文琪不过是今天太过受惊, 加上本来最近就比较疲惫,身体一时缓不过来, 才会突然发烧。大夫给她把了脉,直接把事先准备好的药包拿给郑宇,说:“没事没事, 喝一回药休息一下就好了。她身体好,估计好好睡一觉就能完全恢復。” 鲁祸头送走大夫后,顺便把胡婶请过来了,几个大男人不太会照顾人,还是有个婶子在更让人放心。等胡婶把药煎好的时候,文琪也从昏睡状态中甦醒了。她揉了揉昏沉的头部,恍惚着喝下了郑宇端来的热汤药。 “今天真是麻烦你们了,谢谢。”文琪没想到自己会因为受惊吓而生病, 不过今天这事确实很危险,她当时真的以为自己会死掉了,后来在尚未恢復的恐慌状态中,又被鲜血淋漓的场景刺激……她都不想去回忆鲜红的血液喷涌出来的那个场面。 现在天色慢慢暗下来了,郑宇在这又待了一会,确定文琪能正常行动后,才让阿杨把轩轩放到文琪身边,跟鲁祸头三个人一起离开了文琪家。 胡婶暂时还留在文琪家,她担心文琪晚上会梦魇,所以打算在她家陪她睡一晚。文琪的精神状况确实不太好,就没有拒绝。 在青阳村大多数人们都陷入沉睡之后,郑宇却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文琪差点被野猪攻击的场面总在他眼前晃,让他心里一直安定不下来。 他穿好衣服,独自往屋外走。 “宇哥,你怎么现在要出去啊?”当过兵的人总是会很警醒,郑宇的动作再轻,跟他住一个屋的弟兄们都被弄醒了。 郑宇沉默了一会,只说自己睡不着,想出去走走。弟兄们没有多想,在郑宇走出院门后,又陷入了睡梦中。 事实上,本来郑宇也只是想在家附近透透气的,但他家离青阳山太近了,他一看到进山的路,心里就有股火气。由他在的时候,居然还让野猪跑到村子里,甚至差点伤到文琪——要是早点把那些畜生给杀了就好了。 这样想着,郑宇就一个人进了山。 秋日的夜过的很快,文琪果然跟老大夫说的一样,睡一觉起来,身体和精神上就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了。她跟胡婶一起吃了早饭,送胡婶回她自家之后,才想到自己昨天掰的玉米还没弄回来。 她走到自家玉米地之前,犹豫着没有进去。“昨天的野猪尸体不会还在里面吧?”她短期内真的不想看到野猪这种东西了,犹豫了好一会,她决定去找一下郑宇他们。 那些野猪是郑宇杀死的,算是他的猎物,理所当然地要归属于他家。刚好郑宇家那么多人的消耗也大,几头野猪够他们吃几天了。 不过,等文琪找去郑宇家的时候,发现鲁祸头他们已经把野猪弄回去了。 第67页 阿杨挑了几条好的肋骨肉要给文琪,“我们想着你也不好处理那些死猪,就先把它们带回来处理了。我们还打算把这些猪都解剖好了,再挑好的送给你呢你过来了刚好,可以自己挑挑。你瞧,这头猪身上的肉最肥了。” 野猪肉都有点腥味,但比家猪的肉更有嚼劲,烧肉的时候注意除腥,野猪肉也是不错的美味。但是文琪自己其实不太喜欢野猪肉,她感谢着阿杨他们,只要了两条肉带回去给大灰它们吃,其他的猪腿、猪肚等都没有接。 她把猪肉放到一边,在院子里看了一圈,有点疑惑地问:“郑宇呢?” 从鲁祸头、阿杨他们来了之后,郑宇就很少自己上山去了,也不知道在家鼓捣什么,这会他居然不在家,也是一件稀奇的事。 听文琪问起,阿杨他们几个面面相觑,这才发现郑宇好像一晚上都没回来。他们从来不会担心郑宇的安全问题,所以早上起床没想起来郑宇在昨天夜里出门未归来着。 阿杨想了一会,脑海里突然蹦出来昨天郑宇说的话,有点不确定地说:“他昨天说要带我们去把山下围部分的野猪都剿灭了,不会是他一时兴起,自己一个人去了吧?” “剿灭野猪?”文琪皱着眉,“他不会一个人去做这种事吧?感觉挺危险的啊。” 阿杨望望天,并没有觉得那有什么危险的。野猪群又不是野狼群,他们几个碰到野猪群也是能游刃有余地脱身呢。 说曹操曹操就到。 郑宇还没进家门就大声喊着鲁祸头他们的名字,从声音里都能听出他的神清气爽来。“鲁祸头,来几个人跟我去山上拉肉去!” 他带着爽朗的笑容走进来,看到在院里的文琪,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下意识地把右手背到身后去了。 本来文琪都没注意他有什么不对,见他故意藏着一只手,就走过去要看看,“怎么了,你把手藏起来是怎么了?” 郑宇咽了一口口水,脑门上冒出了一点冷汗。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藏着,就是看到文琪在这,脑子里一根弦就绷紧了,整个人产生了一种微妙的害怕的情绪。 “没、没什么啊。”他话音有点抖,还像小媳妇似的后退了几步。 在家的几个弟兄们就站着不动,在那看热闹。文琪被郑宇这副样子逗乐了,她也搞不懂,为什么会感觉到郑宇有时候有点害怕她的样子——她好像没有做过什么让人害怕的事情吧? 她拎着郑宇的衣袖,把他的右手拽出来,却发现他掌心被一个布条给裹住了。 “这是受伤了吗?”打猎的人受点伤也是正常的,文琪让郑宇把这个绑带解开看看,“要是跟上次一样,伤口是被脏东西划破的,那得拿烈酒消毒呢。” 郑宇攥紧了拳头,僵笑着说:“没有脏东西,我就是被茅草边边划了一下……” “宇哥你不是从来不会让植物划伤自己吗?”鲁祸头身后的一个汉子突然插嘴道,他脸上有块疤,但却丝毫没有影响到他那副一看就很和善的面相。 鲁祸头咳嗽一声,只把眼珠子盯着地面,也不说话。谁都知道郑宇因为不擅长区别各类植物,为了避免接触到有毒的植株,会特意避开那些会伤到人的植物,但是,现在好像不太应该提起这个事吧? 越是藏着掖着,就越是会让人好奇。文琪撇嘴看了慌张的郑宇一眼,好笑地直接自己上手,把他手上的绑带给解开了。 郑宇又想阻止,有僵硬着不敢动,只能眼睁睁看着文琪把他打得结给解开了。 “松手。”文琪抓着布条的一端,让郑宇松开攥着的拳头。郑宇脸上出现了丧丧的表情,听话地松开了手。 文琪本来以为他就是被什么割伤了而已,等看清楚他手心的伤口,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没了。“你这是被什么东西刺穿了吗?” 这样的伤口看起来很严重啊,一个还带着未完全凝固血液的圆洞正正出现在郑宇掌心,把他的手掌刺了个对穿。 文琪瞪大了眼睛盯着郑宇,问:“这样的伤口你都不找大夫处理吗?” “不是,我等带大家去把山上的猎物带回来,然后再去镇上找张大夫看一下……”虽然他一开始并没有那种打算,但是一种莫名的危机感让他学会了胡说八道,“这种程度的伤势对我来说并不严重,就算不找大夫,等过几天也能长好的。” 文琪呵呵一声,心里突地冒出来一点火气。 见文琪脸色不好,郑宇又往后退了几步,小声解释说:“我这次是走了个神,不小心被伤到了。但是我有将军给的特等好药,等我把伤口洗洗,涂上那个药,真的过不到几个月就能完全恢復了。” 刚刚还说几天就好呢,现在改口说要几个月了。 文琪深吸一口气,抿着嘴盯着郑宇看了一会,把他看到腿打摆子之后,才重重嘆了一口气,“随便你吧,这是你自己的事。我回去了。” “我马上就去找大夫处理!”郑宇紧跟在要回家的文琪身后,“你能跟我一起去吗?” 他不明白文琪为什么生气,就像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一开始就确定文琪会生气一样。原本他是想立刻认错,让文琪别生气的,结果他看着文琪的眼神,心里一慌,想让她陪自己一起的想法就突然脱口而出了。 第68页 ☆、第40章 看提要 文琪最受不了别人可怜巴巴的模样。她知道郑宇明明可以喊个兄弟一起去镇上, 可看到他那满含期待的目光,文琪突然就心软了。 反正她最近也要去找唐老闆一趟,不如就在今天跟郑宇一起过去吧。 脸上有疤的那个汉子看了看都保持沉默的其他人,突然上前一步说:“宇哥, 我们刚好攒了不少皮子, 我今天跟你们一起过去,把皮子都带过去卖了吧!” 鲁祸头和阿杨对视一眼, 继续盯着地面发呆。 郑宇瞪了说话的那个兄弟一眼, “不就一担皮子吗,我自己顺手带过去就行了。陆八你要是闲得慌, 就在家帮鲁祸头他们清理房子。”鲁祸头跟阿杨前不久刚买下了村里唯一一户闲置的房屋, 打算在就在青阳村定居了。 除了鲁祸头和阿杨之外,袁大、袁二也决定留在青阳村生活, 他们四个此前已经找村长谈过两次,约定等他们在这生活了半年,确定不再搬去别的地方之后, 就把他们的户籍改登记到青阳村来。 随着天气转凉,大家再继续在郑宇家打地铺也不合适了,鲁祸头跟阿杨是结拜的异性兄弟,说好合资买下了青阳村一个废旧的屋子,打算先对付着住一段时间,等到明年开春后再找人帮忙重建房子。两个人占据的地盘平分,并且院子中间也用薄墙分开,若是成亲了, 也不会影响两家人的生活。 而袁大袁二分别买了一块不大的宅基地,目前在筹备自己建房子。种金银花树这件事让他们想起了童年,加上他们本来就愿意过安稳的生活,于是决定一心帮郑宇弄好金银花树的事情,然后顺便在村里租几块地种着。 等他们四个从郑宇家搬出去,郑宇家里也不用这么挤了。其他九个人中,陆八等五个人打算去贤郎村,跟青阳村来往会很方便,而且贤郎村男丁少,他们那边的村长对于陆八几人的入住表示十分欢迎;最后四个人其实不太确定要去哪,只是其他的弟兄们都有了规划,他们便根据武泰镇几个村子的现状,分别选择了去有渡口的宁口村,以及铁匠比较多的杨东村。 武泰镇几个村子中,属青阳村人口最多,但是其中的人员外流不多,男女比例相对均衡,村长并不怎么愿意接纳太多的单身男性。虽然鲁祸头他们看起来都是不错的人,但他们毕竟年纪跟郑宇都差不多,还各个都没成家,留在青阳村,会给村子带来一点负担。 村长是这么想,但村里有待嫁姑娘的人家却不同意。那群人可都是有军官地位的,要是身体素质、为人肯定都不错,姑娘嫁过去都会享福。可惜最后只有四个留在了村里,这就让村里的媒人有些焦急了。 要是鲁祸头知道媒人打算给他们做媒,一定高兴得要跳起来,说不定他们比郑宇还要先成家呢,到时候就可以好好嘲笑他一番了。 他们暂时不知道自己是受欢迎的女婿人选,在郑宇跟文琪一起去镇上之后,就一起去山上找被郑宇弄死的野猪。秋季正是猎物肥美的时候,郑宇把靠近青阳村这边的山体下方都游走了一圈,一晚上杀了五十多头野猪,够弟兄们忙活两天的。 文琪让郑宇先清洗了伤口,重新绑上干净纱布之后,才离开他家一起往外走。路过她家玉米地的时候,她拉着半框玉米回去,改用背篓装了整整一篓,这才把轩轩又托给胡婶照顾,跟郑宇两人一起去镇上。 她之所以要带着玉米,是为了去找一趟唐老闆,让他试试在制作麦芽糖的时候,把糯米改成玉米。文琪想在青阳村推广玉米种植,但是可能很多人刚开始并不能接受玉米的口感和味道,那么她先把玉米的销路找好,村民们知道有收穫就能卖钱的情况下,就更容易接受这个新作物。 在去找唐老闆之前,文琪先陪郑宇去找了张大夫。张大夫刚开始还以为是文琪有什么事,没想到这次是郑宇受伤了。刚好他做了一些银黄药粉,之前多次实验都证明是有效的,这次问了郑宇愿意用新药之后,就直接给他用上了。 郑宇还记得这个药是文琪提的,所以即使他知道自己家里的药的效果更好,但还是只用了张大夫弄的这个银黄粉。 张大夫给郑宇再次把伤口仔细清理了一遍,才给涂上用银黄粉作主药调制的药膏,然后再用干净纱布给缠上了。 “好了,好在没伤到血管和筋脉,现在天气凉,你每天或者每两天换一次药就行了。好好养着,别又去山上折腾。”张大夫一边嘱咐着,一边又给包了药,让郑宇带回去自己换。 文琪看大夫处理伤口很老道,心里的担忧减淡了许多。这里没有特效消炎药什么的,她面上虽然表现的很平淡,但其实心里有点担心那样的伤口会发炎腐化——这在古代绝对是很要命的一件事。 “你换药的时候记得看看伤口有没有烂掉的地方,要是有哪里不对,就得再来镇上找大夫看看。”文琪忍不住嘱咐了一句,她总觉得自己要是不提的话,郑宇根本不会注意伤口的问题。 郑宇摸摸后脑勺,笑着应了。他身上受过很多伤,倒也不会完全不把伤口当回事,只是他习惯了自己冷静地处理,在别人看来就有点草率的感觉了。 付清诊费之后,文琪便直接去了唐老闆的糖店。 唐老闆很长时间都没有功夫去糖店了,还好糖店的伙计认识文琪,直接带她去刚开张的切糖工坊找唐老闆。 第69页 “诶呦,这可是巧了!”唐老闆一见到文琪就笑起来,“我们这边刚刚建好了工坊,正在制作第一批切糖呢。我本想带着第一批糖去拜访你,没成想你自己过来了。” 唐老闆带着文琪他们去工坊逛了一圈,里面环境相当干净,干活的工人们身上也是干干净净的,让人不由得心生好感。 制作麦芽糖和切糖的地方被分开了,这次唐老闆打算先推出三款糖,一个是糖稀状麦芽糖经过处理后得到的“粘牙糖”,一个是各种坚果口味的切糖,还有一个是米花糖。其中米花糖需要的糖最少,定价相对很低廉,是唐老闆想要通过薄利多销来赚钱的一款产品。 他已经开始让糖店伙计开始给顾客们做宣传了,等这边工坊能够持续大量供货之后,他就开始在糖店里售卖几款新糖。 文琪在制作麦芽糖的地方看了一会,对唐老闆说:“我这有个可以替代糯米的东西,你能试试用这个来做麦芽糖吗?” 这点要求当然不会被拒绝了。唐老闆马上安排人听文琪的,把玉米粒剥下来蒸熟,然后替代糯米来跟麦芽混合发酵。 唐老闆不是第一次看到玉米了,他知道只有文琪家种了这个东西,那么玉米的产量一定很有限,就算它能用来做麦芽糖,那也完全不够用啊? 看出了唐老闆的疑惑,文琪把自己的计划简单跟他提了一提。 “玉米的产量很高,若是青阳村有很多人愿意一起种玉米,那你们就可以收购玉米来制作麦芽糖。比起价格较高的糯米,玉米会给你们省下不少的原料费。” 糯米比普通大米贵,而玉米因为好伺候,产量大,定价肯定会比大米还低。 发酵的过程需要较长时间,唐老闆带着文琪跟郑宇在工坊里找个地方坐下,泡上一壶好茶,开始聊聊最近的一些事情。 文琪住在青阳村里,只要不来镇上,基本上就不会知道最近有什么事情发生。就连村长都经常错过新政令的发布,因为朝廷下发什么公告,只有城镇会有专门的公告栏张贴新政策,而村庄是由各村长到镇里获取消息,然后回村再告知村里的所有人。 唐老闆给文琪还有郑宇倒上茶水后,提到了银两事件的后续。 “府衙里昨天才派人出来贴了告示,说朝廷监督银庄制作了新的银票,称为交子,以后将用交子把银票完全替代掉呢。你们若是家里有银票,就带去银庄换成新交子吧。”唐老闆说着,还嘆了口气,“朝廷公示以后物品对应的交子价格按照铜板来换算,唉,虽然总体上还是没什么变化,但总觉得自己好像变穷了。” “我先前就猜到新货币的价值会比银票高,你这么说,难道交子比银票的价值要高很多?”若只是一交子等于两银票这种程度的话,应当不至于会让唐老闆嘆气说穷的。 唐老闆苦笑着摇摇头,“你自己去换一次交子就知道我的感受了,一万两银票换一千交子……换谁都觉得心里不舒坦。而且,一交子等同于一千个铜板,朝廷为了人们不需要带一堆铜板来交易,同时推出了小交子,小交子的价值是交子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跟现在银票的价值等同。” 朝廷弄得这么麻烦,还是想要让银票彻底退出交易市场啊。其实他们本意只是要禁止使用银子本身来交易,但是因为之前的银票一直跟银子互通,若是不改用新的纸质货币,人们还是难免会用银票的价值来衡量银子。 这件事虽然让很多人心里不太舒服,但毕竟官方规定了物品价格还是按铜板算,不会因为换货币而产生价格波动,人们最多就是嘴上抱怨几句,并没有闹成上次禁用银两交易时那样的乱子。 就这件事聊了一会之后,唐老闆话题一转,提到了马上会发生的一件好事。 “郑宇你在大城里生活过,一定听过安都连戏的名头吧,顾氏戏馆一直说要把连戏带到所有的城镇,我们武泰镇太偏远,等了十几年,这才等到顾氏把戏馆开到我们这边来。”唐老闆似乎很中意那个顾氏戏馆,眼中满是期待,“他们家已经在搭戏台子了,我去打听过好多次,他们当家的说最迟到十一月下旬,就能开始表演顾氏十几年来最火的几场连戏了。” ☆、第41章 关于玉米 唐老闆兴致颇高地说了很久“连戏”, 但是文琪和郑宇两个人其实都没有去过戏馆,所以并不能理解唐老闆的那种热情。文琪时不时附和俩句,唐老闆就能一个人说许久,看来他是真的很喜欢去听戏。 在他们聊着天的时候, 负责制作麦芽糖的工人小跑过来, 说是玉米发酵的麦芽糖也做成功了,目前正要开始熬糖。a_c_t_d_d_j_z_l文琪一开始就没想过这件事会失败, 不然她就不会干脆地带着这些玉米来找唐老闆了。 看着工人们热火朝天地把麦芽糖熬好、出锅, 弄到铁模具里冷却,文琪有种回到了现代工厂的感觉, 这让她觉得有点亲切。 唐老闆用木筷沾了点糖浆尝了一口, “甜度没什么差别,若是我们工坊里面确实需要很多原料, 青阳村出多少玉米,我们全部接收。”没等文琪高兴,唐老闆接着说:“但是, 虽然我们对切糖这些产品有信心,但并不能保证它们就真的能卖得好,若是工坊的生意太差,那我就不能说会把你们那边的玉米都买下来了。” 第70页 作为商人,唐老闆不会把话说的铁板钉钉的,总要给大家留点后路。不过他这种担心或许有点多余,到时候他能不能供应得上武泰镇的糖类需求都不好说呢。 文琪并不在意唐老闆没有给予确切的答案,她只要确定玉米这东西有能销出去的价值就行了。等村民们真的种出玉米, 就算唐老闆这边没法全部接手,她也有办法弄出新的东西来消耗它。 唐老闆知道村里人不喜欢走夜路,就没有留文琪他们吃晚饭,而是让工人装了些今天做好的糖送给他们,还说等顾氏戏馆开张的时候,他会找班主讨两张戏券赠予他们。 那个连戏听起来就像连续剧一样,文琪对此有点兴趣,若是有空闲时间,也不妨来镇上看一看。 回村的第二天,文琪就去找了村长,提出希望村里有人一起种玉米的请求。在村长同意后,她带着人到她还没收完的玉米地里,现场估测出亩产量,还说明玉米的易打理、易收成特性,当时就有人动心了。 按照文琪的说法,玉米产量远高于水稻,村民们可以将一些土质不太好的地用来种玉米,这样即使它的售卖价格要比水稻低,村民们也会获得相当不错的收益。 青阳村大部分人都靠着土地吃饭,黄橙橙的玉米一看就让人心里舒坦。比起水稻需要管理稻田的水位,玉米更容易伺候,收成时也只需要用手掰下来,晒干后剥下玉米粒就行了,而不像水稻要弯腰割稻、晒稻、打稻、脱粒才能获得大米。这样的作物收成居然还比水稻高,哪个农民会不动心? 之前文琪把家里剩下的绝大部分陈年玉米都给了郑宇家,他们还没有吃完,刚好把那些玉米粒简单煮一煮,给村民们尝尝。大部分村民都挺喜欢玉米这种新口味,即使不好卖,留着自家吃也很划算。 青阳村一半的农户愿意明年就跟着一起种玉米。文琪表示第一年的种子由她来提供,作为交换,村民们得优先把收穫的玉米卖给唐老闆那个工坊。 村民们本来想按照稻种的价格来买玉米种子的,但是文琪坚决不收。因为她觉得村民们尝试新作物是承担着一定风险的,她要是收钱,难免会有人心里不舒服。 她这两亩地玉米留下的种子,足够供给大家种五十多亩地,等到玉米收成的时候,青阳村到处都有黄橙橙的一片,看起来一定很美。有了这种期待,她自己亏点银钱也是开心的。 村长从文琪这拿了一个玉米,按照她说的贮存方法,先晒干了,然后仔细包裹好,让人带去给安都的苏家。这次他没有写什么推荐信,只是说对这种作物有点好奇,希望苏家能告诉他这是什么而已。 整个九、十月份,青阳村都处于很忙碌的状态。今年风调雨顺,家家的收成都不错,但是文琪各类作物的亩产量最亮眼,在知道稻田养鱼可以增加水稻产量后,不少人家私底下过来找文琪,问她能不能教他们也在稻田里养鱼。 文琪当然不会拒绝了。不过为了减少风险,她并不建议村民们跟她一样,在一亩地里放那么多鱼苗。其实一亩地的最佳投苗量是一百到两百条之间,她自己是中途捞了一次半大的小鱼,这才没有出问题。 对于新手来说,首次尝试稻田养鱼,可以先在一亩地里养个一百条试试,这样即使发生鱼疫病,家里的损失也不会太大。至于要养什么鱼,生命力强的鲫鱼是最佳的选择,然后村民们可以混一些草鱼在一起养,自家平时捞几只做菜也挺不错的。 十月份的农忙一过,鲁祸头、阿杨他们赶紧忙着请人翻新旧房子,袁大袁二也开始修建房屋。除了留在青阳村的这四个,郑宇另外的兄弟们也陆续搬去了其他的村子,开始了新的生活。贤郎村跟青阳村来往很方便,陆八他们搬过去之后,还能时常过来串个门。 据说,贤郎村那边的媒人都把陆八他们家门槛给踏破了,好些个待嫁姑娘愿意同他们结亲呢。他们来郑宇这显摆了一次之后,回去慢慢都定下了亲事。 武泰镇这边的民风很不错,村里姑娘们大多都淳朴的很,陆八他们收到媒人的帖子,大大方方地在贤郎村搞了个迁居宴席,把整个村子的人都请过去,同时也见到了那些被媒人提过的女孩儿们。 军人做事风风火火的,他们在宴会上偷偷观察着几个姑娘,等宴席一结束,就找媒人说了自己中意的人家。贤郎村实在是缺男郎,他们几个竟是都在年前把亲事给定下来了。 比起他们这种速度,郑宇这边就有点好笑了。只是每次他们故意说这事的时候,郑宇都在诚心恭喜他们,并没有觉得自己被嘲笑了,其他兄弟们反而不好意思再提这个话头,只能在心里祈祷他能早点达成心愿。 郑宇的金银花树都交给袁大袁二管理,但是他自己也并没有闲着。他找出家里所有记录着釉料配方的书本和纸张,把父亲特意标註的那几个配方抄录了下来。 或许就像文琪说的那样,他并不适合去做地里的活,但是,他爹曾说过他捏的瓷器土胚很有灵性,或许,他可以在这上面做点什么东西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回来的太晚了,只能写这么多,抱歉啦 ☆、第42章 傻不熘秋的十一月 十一月到来之后, 村里人清闲了好多,往年这个时候,村里壮年青年们是要到镇上或者城里找点小事做做的,不过今年有鲁祸头他们要修建房子, 大部分村民们懒得往外跑, 就留在村里帮鲁祸头他们干活。 第71页 文婶子一家也在这时候回来了。她大闺女在十月中旬生了个大胖小子,现在虽然还没出月子, 但身体恢復的很好, 他们一家人就提前回村了。毕竟现在到了十一月份,大门大户的人家已经在筹备过年了, 文婶子觉得自己一家子不好帮什么忙, 再待下去,感觉像是要留在刘家过年一样, 所以跟女儿提前说了一声,就以要回家拾掇拾掇的理由告辞了。 回村之后,文婶子先随便把家里收拾了一下, 然后第一件事就是带着礼物去找文琪。 “琪丫头,我回来了,过来送点喜糕给你,你在家吗?” 文琪正在家里教轩轩识字,听到文婶子喊她的声音,一开始都没反应过来。她这都有几个月没见过文婶子了。 “在呢!”文琪把轩轩放进小车里,自己快步走到院子里去迎接文婶子,“文婶子, 你是今儿个回来的?之前路过你家还没见有人呢。” “可不是今儿才回来的么。我刚把家里被褥都拿出来晒了,他们爷儿俩留在家里打扫尘土,我先把喜糕拿给你跟村长家,免得弄忘了。”文婶子面色红润,心情颇好,身上好像还长了些重量,看来那刘家对媳妇的家人很不错。 文琪接过文婶子手上的红纸包裹,然后邀她进去坐坐,喝杯热茶。他们离家大半年,回来后家里肯定积了几层灰,说不定忙着都没喝上一口水呢。 文婶子正是嘴干的时候,她家里的锅碗瓢盆都得好好清洗才能用,回来后她先急着弄翻晒被褥,没空去洗锅碗,更别说烧水了。 她跟着文琪往屋里走,看到轩轩恍惚了一下,才想起来文琪领养了一个小表弟。“这是……这孩子叫什么来着,我见过他一次,竟是不记得名字了。没想到他都能自己站着了。” “他叫陆文轩,文婶子也喊他轩轩就行了。他现在都一岁多啦,要不是怕他走路横冲直撞的,我也不会还把他拘在那学步车里。” 轩轩朝着文琪张开手,吵着要出来。他以前还喜欢在学步车里待着,但自从他真学会走路之后,就更乐意脱离车子的束缚,自己到处跑来跑去了。 这孩子是个静不下来的性子,文琪每次教他识字,他总是记了一个就想出去玩。文琪把桌上的识字本放他面前,让他自己看,“你一天至少要学会三个字吧,没学会别想着玩。家里有客人,你要是闹事的话,我这个月就不带你去外面玩了哦!” 轩轩鼓着小嘴,气哄哄地拍着小车上的识字本,但被文琪瞪了一眼之后,又委屈巴巴地拿好本子,真的开始用手对着今天学的几个字在比划。 文婶子看着有点乐,小声对文琪夸赞他,“他才一岁多呢,就会自己学看书了,还这么听话,长大了一定很有出息。” 文琪嘆了一口气,不知道该怎么跟文婶子解释,那小傢伙就是根据她一开始说的话,定死了目标——每天最多学三个字,学会了之后死活就不会再看书了。不过他虽然不喜欢识字,但却挺喜欢听文琪讲故事,以及看她做一些奇怪的小器具。 上次文琪又做了一个自动餵食系统,轩轩被放在边上的学步车里,愣是眼巴巴地看了一上午。他似乎还想跟文琪一起制作小物件,但他人小、力气小、手脚还不太灵活,文琪找谢老四打了一副普通积木,教会轩轩堆积木之后就把他打发了。 要不是她最近想好好休息,她肯定会琢磨一下卡槽式跟铆合式结构,设计一款普通的卡槽结构的积木,或者更复杂的铆合结构的积木。不过那对于才一岁的轩轩来说,玩起来可能太艰难了。文琪弄了些好木材给谢老四,让他简单地打磨出大量各种大小的长方形、圆柱形、圆台形、三角锥形、正方形等形状的木块,这些原木色的木块被打磨光滑后,看起来跟现代高端的原木积木很像,让文琪自己都有点想玩了。 轩轩似乎天生就喜欢玩这些小设计,文琪没有刻意阻碍他的兴趣。听说平王朝还有“工造府”这一部门,里面的官员专门负责搜集、研究、制造好用的工具,要是轩轩长大后不喜欢家族的纺织生意,也可以试着往工造府里面发展。 文婶子一边分神看着轩轩在那学习,一边跟文琪说着她最近的情况。文琪自从上次去过刘家,之后也没再去看过,在文婶外孙出生之后,文婶考虑到刘家最近各种往来太多了,就没有特意找人通知文琪,所以文琪还不知道这事。 “对了,琪丫头,镇上的唐老闆找刘家谈了生意,说等我外孙满月的时候,他们半价卖新出的切糖给刘家,让当做喜礼的一部分送人……这切糖不是你做的吗?” 文琪把自己跟唐老闆合作的事情说了,她没太把这事放在心上,毕竟入股这种事,只要没能见到盈利的钱,就跟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 文家在镇上也做了小生意,文婶子知道切糖的大致定价之后,能预估到这生意基本上不会亏。只要唐老闆的生意一直做下去,文琪就一直能拿到一成的收益,怎么想都是一桩好买卖。 “你能多这一项赚钱的路子,我也就不怎么担心你以后的生活了。不过,”文婶子拉着文琪的手,对她说,“你现在年龄已经不小了,是该想想成家这事了啊!你可有什么属意的儿郎?我也算是你的长辈,可以帮你说说亲事。” 第72页 文琪还真没考虑过成亲的事情,她虽然已经开始融入这个世界了,但她总觉得没有经过现代那样的恋爱过程,好像就没法考虑结婚的事情一样。 这里也没有禁止年轻人自由恋爱,但文琪总是在忙这忙那,说到底关系好的男性也就郑宇跟他那些兄弟们罢了。 想到郑宇,文琪想起上次他救了她的事情,那次她好像被抱了很久来着……只是当时她的状况很差,一直都没注意过那种事——那好像是她第一次跟男性离得那么近。 “文琪,在家么?” 刚想到他,郑宇的声音就传进了文琪的耳朵,她懵了一下,看文婶子也看向门外时,她才确定这不是她的幻觉,而是郑宇真的过来找她了。 感觉这几天他都没怎么露面呢,也不知道这次是有什么事情。 文琪走到堂屋门外,郑宇已经抱着个大兽皮袋走进了院子里。 “你抱着什么啊,这么大一包?”文琪想帮着接过郑宇的东西,但因为不清楚里面是什么,有点不知道该怎么下手。 郑宇把头往边上偏了点,看到文琪就露出傻乎乎的笑容来,“你上次不是在我家看到了白玉瓷嘛,那个其实是我娘家族里的配方,我不好往外弄,不过我想起来我跟我爹瞎配釉料的时候,有弄出过很好玩的成品,所以在家试了很多次,这才成功烧出来。” “小东西我总捏不好,这次我都是把胚子弄得比较大,给你烧了一个小鱼缸,两个大汤碗,还给轩轩烧了两只跟大白小白一样大的兔子。”郑宇说着,然后用脚指指门口一块地方,“东西挺沉的,你别自己拿了,我先把袋里的东西一样样拿出来再弄。” 文琪给他让开地方,让他把兽皮袋里的东西拿出来。 说实话,因为她见过郑宇之前烧出来的白玉般的瓷罐,所以对他这次带来的东西有很大期待。她甚至回想了自己印象中觉得很美的几种釉彩,无论是纯色,还是青花、唐三彩那种,都是很美的。 她的期待,在看到郑宇先拿出来的那只兔子后,崩成了一片散沙,她想吐槽的话都能汇聚成撒哈拉大沙漠了。 为什么会有人把兔子设计成那个样子? 说实话,就算是不能用白玉瓷做大白小白,但粉色、蓝色、甚至黑色的兔子也是能接受的啊,他怎么会…… 文琪忍不住捂住了眼睛,觉得她不能接受郑宇把这个兔子当礼物送给轩轩。 那只兔子应该是部分空心的,它张开的嘴里能看到是黑黝黝的一个洞,可是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外表的设计太考验人的结束能力了——兔子的形状惟妙惟肖,但它整个身体是惨白的色调,惨白上还带有碎片一样的裂纹,裂痕的颜色是肉粉色或淡西瓜红色,裂纹横纵交错,让整只兔子看起来有种邪异的气场。 文琪深吸一口气,不想对着这只兔子发挥她的脑洞了。她根本不需要怎么联想,都觉得那兔子看起来就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一样,这东西给轩轩,他搞不好会做噩梦的。 郑宇注意到文琪的脸色不太好,他表情僵了一下,解释道:“这个釉料是我跟我爹意外弄出来的,因为它每次烧都会出现裂纹,但是在胎体变凉之前,再次给它上一次釉料重烧,可以让裂纹只能看到而摸不到……看起来很丑,但是我觉得丑的挺好玩的啊。” 这样说着,他又从袋里拿出来另一只兔子。为了区分“大白小白”,他还特意在第二只兔子二次上釉料之前,用别的颜料浸了胎体。 这只兔子的裂纹是金红色的,加上郑宇特意把两只兔子的眼睛上了红色的釉料,这只兔子看起来没有上只那么邪异,但还是没法给人很好的观感。 郑宇见文琪对两只兔子不太喜欢,整个人的情绪都低落了。他肩膀微不可觉地下塌了一点,沉默着把袋子里的小鱼缸跟汤碗拿了出来。 他本来只想送文琪小鱼缸的,但是他做了两只兔子给轩轩,文琪得到的东西数量要比轩轩少,他就又加了两个汤碗。毕竟在他印象里,文琪也是跟他一样能吃的,汤碗的使用率应该挺高的才对。 比起配上裂纹就很奇怪的小兔子,这自带裂纹特效的鱼缸跟汤碗挺讨人喜欢的。文琪在郑宇身边蹲下来,好奇地用手摸了摸鱼缸表面,发现上面确实很光滑,这让她觉得有点新奇——这不就是哥窑的冰裂纹吗? 作者有话要说:弱弱表示:希望小天使们不要太深究烧瓷技术…… ☆、第43章 论该如何劝导孩子好好学习 就在文琪在外边观摩着异世界的高仿“哥窑”瓷器时, 里边的轩轩把手上的书扔到长凳上,就站在小车里往外看了一会,然后哼哧哼哧地走到了门口。 “哦~”轩轩一眼就看到了那两只瓷兔子,嘴里发出一声感嘆, 就要去拿小兔子, “积木的,兔子!” 他没有被郑宇那奇怪的设计吓到, 而是把兔子身上的裂纹想成了积木, 他或许以为这兔子也是用积木堆出来的吧。 见到轩轩没有被吓到,文琪心里安定了许多。她把轩轩从小车里抱出来, 放到瓷兔子面前, 问:“这是郑宇哥哥要送给你的小兔子,喜欢吗?” 轩轩上去就是用手抠了一把, 但那裂纹是在釉层下面,兔子表面还是光熘熘一片,他哪里能抠出碎片来啊。他纳闷地又在上面摸摸, 还用小拳头捶了一下,这才发现这只积木兔子是拆不开的。 第73页 他抬头看了郑宇一眼,像小大人一样嘆了口气,要拉着他去看自己的积木,决定把积木的正确玩法示范给他看。轩轩以为郑宇是用积木堆得兔子,但是积木应该能够自由拆卸才对,郑宇的积木明显是哪里出错了。 郑宇满脸不解地跟着轩轩进去,看他用各种形状的积木堆成了一个奇奇怪怪的东西。 “你看, ”轩轩喊了郑宇一声,然后把一块、两块积木从他的成果上取下来,接着换了别的积木放上去,做完这些动作后,他看着郑宇,“应该这样!” 郑宇摸摸脑袋,实在搞不清楚轩轩想说什么,只好求助地看向文琪。 文琪确实是看懂了。轩轩意思是小兔子也应该像积木一样能拆开、再组合,而不是刚刚掰不开的那种模样。 现代除了普通的直接堆积式的积木外,还有利用圆形或方形插口来使积木更稳定的升级版积木,但孩童们赶紧最梦幻的积木,应该还是乐高积木。只是越高级、越复杂的乐高积木就越贵,而且它的玩法不简单,刚开始需要大人看了教程,带领孩子一起玩才能拼接出成品来,国内很少有人家会给孩子买乐高积木的。 文琪也是在朋友家看到过,试着玩了一会,即使那时她已经成年了,但还是有点沉迷,不知不觉就拼了两个小时。 可惜那样复杂的积木对技术要求太高了,文琪对它各种材构都是一知半解,没办法在这里试着重现出来。 “小兔子不是积木做的,它是用泥土烧出来的一个整体哦,就跟你吃的馒头一样,它是一整个,如果弄碎那就没法恢復了。” 轩轩想了一下馒头,他每咬一口,馒头就缺一块,并且再也没法变回没咬之前的样子了。他用一只手捂住嘴,另一只手不断左右摆动,说:“不吃,我不吃兔子。” 轩轩牙齿刚刚长全,之前长牙时期,他牙龈痒的时候喜欢拿东西在嘴里啃,把他大伯留给他的荷包咬的全是口水,文琪就告诉他很多次,荷包以及里面的东西是他亲人给他的礼物,对待礼物要尊重、爱惜。刚开始他听不懂,文琪说过很多次之后,他下意识就会保护别人送给自己的礼物。 小兔子是郑宇送给他的礼物,他可不能把它们当馒头一样吃掉了。 文琪哭笑不得地摸摸轩轩的头顶,自己去把两只瓷兔子拿进屋里,为了方便轩轩玩耍,她只能把它们放在地面上。 这两只兔子让轩轩又想起了大白、小白,他扯着郑宇的衣角,问兔子什么时候回家。 郑宇摸摸鼻子,他不太想这时候带兔子回来,万一在冬天把兔子养死了,等大雪封山,他上哪去再找长得一样的兔子来替代啊。 文琪咳嗽一声,决定告诉轩轩真相,不然这事要被他惦记的没完没了了。 “轩轩,我跟你说,小兔子跟我们是不一样的。你长了一年才长这么点,等再过二十年才能长成大人的样子,二十年后的二十年,你的孩子才能长成大人……但兔子不一样,它生下来,只要一年的一半那么长时间就能长成大兔子。等你长成了大人,跟你一起出生的兔子已经传播了将近四十个辈分了。” 文琪说的这些,轩轩完全听不懂,不过文琪想养成他从小听道理的习惯,每次都会坚持把事情说清楚,“兔子一般能活五到十年,但人可以活五十到一百年。你拿手指比一下,如果一只手指是兔子的生命,那人的生命就是两只手——相差很大对不对?大白小白的生命已经结束了,郑宇哥哥不想让你难过,才告诉你说它们回去山上了。” 轩轩还在纠结一只手指跟两只手的区别时,文琪突然把大白小白的死亡通报发出来了,这消息炸的他一脸懵逼。他看过家里小鸡小鸭的死亡,所以知道生命结束是什么意思,可是,他那么喜欢的大白小白也死了吗? “咳,”文琪尴尬地咳嗽一声,意识到自己似乎说的太直接了,想要补救一下,“地面上的生命死去之后,会去另一个世界自由自在地玩耍,你要是真的很喜欢它们,可以每天为它们读一点书——你读司农册上关于食物的内容,小兔子在它们的世界就能吃饱,你读工匠书上关于器械的内容,小兔子在那边就能有很多好玩的玩具……” 本来文琪是想说兔子死后变成星星什么的,但她又觉得那样会影响到她以后给轩轩讲解一些浅薄的天文地理知识,考虑到轩轩不爱自主学习,她灵机一动,说出了读书能使兔子在别的世界过得好的藉口。 郑宇先是若有所思地想了一会,然后看到文琪说完也松了口气的模样,才意识到她是在骗轩轩,郑宇被唬的一愣一愣的,第一次见识到还能这样教小孩子。 郑宇有点羡慕也有点怜悯地看了懵懂的轩轩一眼,既觉得他以后一定会被文琪养成一个有才的人,又觉得他以后的生活会有点水深火热。 文琪去屋里翻翻找找,把陆家留下的几本最粗浅的书拿出来,放到轩轩面前晃了一圈,说:“等你认得很多字之后,就能开始读这些书上的内容了。为了小兔子能在另一个世界吃饱穿暖、玩的愉快,你一定要努力读书啊!” 轩轩下意识后退几步,然后步伐不稳地跌倒在地上,被郑宇拎着站起来了。他看着那些书直摇头,“太多了,兔子好了,我不好了……” 第74页 “哈哈哈哈,”看着这一切的文婶子笑开了花,她戳戳文琪的脑袋,“你啊,榆木都能被你忽悠成小鱼了。”她用了这里的一个古老传说,传说的原意是榆木听人类智者讲大道理,然后突破了自身的限制,变成了更聪明灵活的鱼游去看远方的世界。这里是指文琪太能忽悠。 文婶子帮着把门外的汤碗拿进厨房放着,对那奇特的外观啧啧称奇,觉得说它丑吧,那裂纹还挺有意思的,但又没法违心说带着裂纹的器具好看。她又喝了杯水,逗轩轩一会,就说要走了,她还得给村长以及几家关系好的人送喜糕,家里很多东西也得慢慢收拾,没法安稳地在这唠嗑。 等文琪送走文婶子之后,轩轩还沉浸在那些书带来的冲击中,就连兔子死去的难过也不復存在了。 郑宇看看轩轩,又看看文琪,试探地说:“要是轩轩觉得读书太闷的话,可以自己动手做书里讲的东西,然后把成品供奉给小兔子,这样岂不是比光读书更好?” 轩轩眼睛一亮,他没太听懂,但他意识到郑宇是在帮他避免读书这件事了。 文琪则是眼角一抽,无语地瞪了郑宇一眼。还把劳动成果“供奉”给兔子,这要让人看见了,指不定要说她这家人脑子有病呢。 不过她自己说的给兔子读书也不是什么好主意,她跟郑宇就是半斤八两的差别吧。 郑宇受到文琪给轩轩讲道理的启发,他去外边桌上拿了一块糖,然后拿到地上两只瓷兔子面前,说:“你要是自己做出来糖、馒头、米饭给兔子看,它们在另一个世界就能吃到一样的东西;如果你自己做出来了积木这样的玩具,小兔子也能玩上。大概就是这样了,比让你读书更简单吧?” 只要不是看书,轩轩觉得都好。他咧开嘴露出傻乎乎的笑容,表示认可郑宇说的话,即使他并没有听懂太多。 文琪无语地捂住脸,说真的,等轩轩长大后他就会意识到,读书其实比做出成品要简单多了。但是他现在觉得除了读书,别的都是玩,文琪也不想很快扭转他这种想法,或许他就是适合通过动手来学习吧。 擅自定下轩轩以后的发展道路后,文琪又指挥郑宇把那个小鱼缸放到院子的一边。她可没心思在家里养鱼,说不定哪天就被大灰它们给叼走了。她只教过大灰它们不可以吃鸡鸭这些家禽,没有说不能吃鱼。 即使不用来养鱼,那个鱼缸当成花盆用也挺好的。 她一边在心里想着要在里面种什么,一边转身从箱子里翻出一个精緻的请帖给郑宇,“这个是唐老闆托人带给我的,是新开张的顾氏戏馆的请帖,上面说十一月八日到二十九日之间,拿着这个帖子都能直接进去看戏。上次你也在,唐老闆特意弄了两张帖子给我们。” “那你什么时候要去镇上看戏,就来我家喊我一声吧。” 郑宇难得笑的那么爽朗,让文琪没法开口告诉他,她之前其实并没有想跟他一起去的意思。 算了,一个人过去也无趣,过几天等文婶子家里清闲了,她把轩轩放文婶家玩半天,然后跟郑宇去看看那所谓的连戏吧。 ☆、第44章 顾氏戏馆 文婶子很乐意带轩轩玩, 她自己生了两个闺女之后,因为身体原因没有继续生养了,之前看大女儿生了孩子,她又回想起来自己带着半大小孩的时光。 轩轩这个年纪正是很可爱的时候, 他又不太认生, 文婶子巴不得轩轩在她家多玩一会。 郑宇抛下还在忙活新房子的几个兄弟,自己悄悄跟文琪去了镇上。不知道为什么, 以前他们也没少一起出门过, 但他总觉得这次的感觉很不一样,让他浑身都带着一种既欢快又扭捏的劲儿。 顾氏戏馆似乎很受欢迎, 郑宇跟文琪很轻易地找到了他家门面。跟商户不同的是, 戏馆占据了一整个大院,要不是外面张灯结彩, 挂了戏馆的名号,一般人只会觉得这是一个大号的民居。 文琪问了门口的小厮,把她跟郑宇的请帖交给他之后, 小厮领着他们到戏馆内部的二楼前排坐下。文琪道谢后,细细观察了周围的情况,觉得他们这个位置应该属于二等座位,另外二楼还有几个小包厢,那个可能就是最高档的座位了。 按照唐老闆的说法,这连戏跟现代的连续剧一样,戏馆大概每十天更新一次。比如说他们今天演了第一幕戏,那么十天后, 第一幕戏就会撤场,开始演第二幕。 不过刚刚那个小厮也说了,这是顾氏戏馆刚来武泰镇做生意,为了先让客人喜欢上看戏,他们整个十一月份会先后上演三场独幕戏。独幕戏是指戏剧所有的内容会在一场戏中交代结束,这样一来,客人就不必等待十天后的后续更新。 文琪跟郑宇过来时,刚好是下午场要开始之前。这里上午、下午、晚上分别上演不同的戏,下午场戏名是“金枝贺岁”,据说这是顾氏戏馆成名后,有人根据某个人物的亲身经歷改编的戏本。 戏里女主人公是皇室亲族,故谓之“金枝”。大家都知道平王朝的皇族姓王,但戏本里可不会真把这个姓弄进去,所以女主人公的名字直接用了金枝这个词。 文琪开始时还看个乐呵,但随之剧情的进展,不知为何,她总觉得自己好像开始能预知后面的发展、即将出现的重要人物等等。这不像是超能力,而是她脑海里有一点类似的记忆,这部戏剧引导着她记忆里的某些东西活跃起来了。 第75页 “妾不愿王都奼紫嫣红徒盛开……”台上的花旦用好听的唱腔唱着台词,文琪只觉得自己脑中一懵,嘴里就把下一句接上去了。 “金枝为笔,夜幕做屏,画出这良辰美景入君梦来!” 明明这是剧中男女主确定心意的美好时刻,文琪却眼眶微涩,豆大的泪珠突然从一边眼角滚落下来。她茫然地用手背擦去脸上泪痕,不明白自己这是怎么了。 明明别的人都因为剧情,露出了会心的笑容,她怎么会哭出来呢? 郑宇注意到文琪的不对劲,他那手在她面前晃了晃,问:“怎么了,眼睛累了吗?还是这戏是你以前在安都看过的,你想起了什么?” 对哦,这个世界的文琪,她是从小在安都长大的呢,会知道一部老戏的剧情也无可厚非——可是,现在的文琪,她为什么也会知道? 文琪的手掌在膝盖上微微使劲,用疼痛来使自己清醒一些。 比起对剧情的预知,她刚刚的感觉更像是,好像她认识剧中的男女主一样。 戏剧中的他们多幸福,可后来他们过得并不好不是吗? 金枝拒绝家里原定的亲事,男主也向皇帝婉辞入官一事,两人办了风风光光的婚礼……这之后呢?之后不是因为一直喜欢男主的真公主总是找事,金枝不愿意家里为这事为难,跟男主远离王都,去了另一个城市吗? 女主是王都的皇亲,但却自降身份,从王都到了安都的王家,做了这边的义女。他们度过了短暂平和的人生,有了孩子,有了一群朋友,却还是被公主找上了门。 文琪的眼睛越来越酸涩,刚刚还只是落了一滴眼泪,现在却是泪水流个不停,根本控制不住。 “那个公主好讨厌啊。”文琪捂住脸,想要停下来,但她自己完全没法止住这种突如其来的伤心和委屈感。 郑宇有点慌张地轻轻拍了下她的头,然后就不知道要怎么做才好了。他们两个刚好处于男女座位分界线的地方,坐文琪旁边的一个妇女拍了下文琪的肩膀,劝解道:“这只是人家写的戏本,小姑娘别太往心里去。那公主只是稍微妨碍了一下,温公子不是没有接受她的爱意,跟金枝在一起了吗?别难过,戏剧大多是假的。” 那才不是假的,那是王瑾萱和文冠林的故事啊! 文琪想这么说,可等她意识到脑海中蹦出的那两个人名指得是谁之后,整个人都呆滞了。 好多她似乎并没有经歷过的记忆开始在脑海中翻滚,像被封印的恶魔一样,张牙舞爪地彰显着自己的存在感。 皇亲、王都、安都、苏家、顾氏戏馆……最后是武泰镇的青阳村。 她似乎经歷了另一个人的人生:明明是郡主和王都第一才子的女儿,她却一次皇宫都没进去过,还被迫在不满周岁的时候,被父母带着远离家乡,到了另一个城市。比起王家、文家,收留父母的苏家反而是她最喜欢的地方。 父母都是挺安静的人,她却喜欢热闹,最喜欢被苏桃姑姑带着满安都乱跑了。 即使是不让带小孩进去的戏馆,她也在里面玩过捉迷藏;即使是别人眼里威严的安都府衙,她也在知府的座椅上玩了过家家。她没能去皇宫,却被微服私访的皇帝抱在怀里说过“对不起”,她没能见到真正的亲生外公外婆,却有很多很多的长辈对她好…… 要是没有那个公主就好了,那个先帝最宠爱的小公主,她为什么要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呢? “文琪,戏唱完了,你要不要在这喝杯热茶再出去?”郑宇的声音有点小,似乎是怕稍微大点声就会吓到文琪一样。 文琪听到郑宇的声音,才从自己的思绪中回了神。她看着在做清场的戏台子,有种恍如隔日的感觉,前一刻她还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小女孩,这一刻她却是文琪了。 她有点事情想确定一下,“我想再去山上走一趟。” 郑宇也没问为什么,就说他陪她一起去。现在都是穿袄的时候了,去山上其实有点不安全,一路上总会有树枝被冻脆了,风一吹就断裂掉下来,要是不熟悉山林的人往上跑,保管等他下来时,身上都是被树枝划出来的伤口。 两人各怀心思地回到村里,文琪差点忘了要去接轩轩回家,还是郑宇提醒了她。文婶子担忧地看了文琪一眼,把郑宇扯到一边,问她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 郑宇张了嘴,话到嘴边却还是没有说出来,他觉得可能文琪想到了一些不愉快的回忆,但那不是他们外人可以随意触碰的禁区。看郑宇这样子,文婶子也没有继续问,她把轩轩送到文琪怀里,对她说:“要是遇到了什么难过的坎,你可以跟我、郑宇、或者村长他们说说,我们会尽量帮你的。” 文琪感激地看了文婶子一眼,但脑海中莫名浮现出她刚来青阳村的时候,文婶子更年轻的模样。 时间过得真快,她好想见见记忆中的那一位,若是那个人在这里,一定能帮她弄明白,为什么文冠林一家三口来到青阳村之后,就突发疾病逝去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感觉这些内容不是很愉快,但是为了剧情还是要写……于是尽量写短一点了下一章我要继续蠢萌蠢萌哒 ☆、第45章 狼的故事 第76页 从戏馆回来之后, 文琪心里对自己的情况有了一点猜测,但她还有好多事情不明白,需要去某些地方再看看,或许那样可以让她想起更多的东西。 如果她就是这个世界的文琪, 她的记忆为什么在到青阳村不久后就断片了?为了先弄明白这件事, 她回来后第二天就去了山上。 在十一月这样的天气爬山,是很磨人的一件事。为了御寒, 文琪穿了厚棉袄, 但爬山爬了一段时间后,人的身体就会发热, 这会不脱衣服会觉得热, 脱了又会感冒,只能把棉袄稍微松开一些扣子。 山地上都是碎树枝、烂树叶, 即使是郑宇,也要时时注意脚下的路,防止踩到什么东西滑倒了。 按照文中平大叔的说法, 当年文老太太把文琪丢到了半山腰靠下的一个平缓山坡上,但是其他人都没有亲眼看见。郑宇对青阳山最熟悉,文琪拜託他带路,去找到那个符合文中平说法的山坡。 这座大山上基本没有什么明显平缓的山坡,郑宇一边走一边想,有点不确定地说:“靠近我们青阳村这边好像没有什么缓坡,唯一有比较平坦地面的,就是我们那个山洞了。你确定是山坡吗?” 文中平说的很确定, 就是一个小山坡。因为文老太太害怕把文琪随便丢山路上,会被山里的野兽吃了,就找了个相对安全的地方,还又拿了个棉被给她裹了起来。 “那会我还没走,按照我的印象,文奶奶应该没带你爬山的能力才对。”郑宇突然停下脚步,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她家有个牛车,所以她当时肯定是用牛车运你走的!这样的话,我大概知道可能是哪个地方了。” 郑宇没有继续往山上爬,而是带着文琪横向移动,往着山的另一面去了。 之前也提过,青阳村和金明村是被青阳山给隔开的,往来要从武泰镇绕路。直接翻山不安全,围着山下围走也不可靠。因为青阳山是特别大的一座山,而且它还跟别的山体有相连部分,要想围着它的山底走半圈到对面的金明村去,到最后还是得翻过别的山体。 青阳山上没有什么缓坡,但它跟沧海山相连的地方,下方是一个湖泊,湖泊旁边就是很平缓的坡地。其实那都不算是在山上了,就是在山底的地方。 那边气场总是很奇怪,人们进去待久了就会不舒服,所以很少有人或者动物过去,可能文老太太为了避免文琪被野兽吃掉,突然想到了这个地方,就独自赶着牛车把她丢在那里了。 那边离得不近,郑宇带着文琪走了小半天,才见到那个湖泊的水光。 虽说现在大部分动物都没了声响,整座山里都比热天安静得多,但走到这片湖边的时候,文琪还是觉得这里安静的有点过分了。 坡地上都是干枯或半干枯的野草,一架废旧的牛车在那特别显眼。 郑宇跑到已经没有牛的牛车边上,仔细观察了一会,“看来我猜的没错,文奶奶是用她家牛车带你过来的,而且后来没有把车带回去。她可能对你还抱点期望,希望你病好之后能坐着这辆牛车回去。老牛按照记忆是能够带你回村的。” 过了这么多年,牛不知道去哪儿了,是不是活着都不好说。 文琪也走到那破旧的车架子旁边,看了许久看不出什么名堂后,干脆坐在了上面,转而看这附近的景色。 说实话,这里并没有给她什么熟悉感,不过也有可能是她在这里停留的不久,所以没留下印象——但是,这里的环境这么奇怪,正常人看一眼都会在心里埋下印象的吧。 文琪重重嘆了一口气,不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做才好了。 “嗷呜~”就在文琪纠结的时候,山上传来了狼叫声。 郑宇走到文琪面前,紧密关注着附近的风吹草动。 一群狼从沧海山上走下来,大约有九只,都是成年狼。被狼群围攻是一件很麻烦的事,要是郑宇只有他一个人,还不会把这群狼放眼里,但现在文琪也在,他要一边保护她,一边应付这群狼的话,就有点不轻松了。 为了减轻压力,郑宇决定先下手为强。 “等等!” 文琪拉住郑宇的衣服,没让他冲过去。她注意到,为首的那只狼嘴里叼着一个东西,那样东西就像一把钥匙一样,瞬间打开了她记忆里的一些碎片。 她在回到青阳村之前,还在别的地方见过那个东西。 刚穿越的时候,她渐渐发现自己不断地变小,但是在遇见郑宇之前,她这种变小的趋势突然停止了。若是说这种变化是由什么东西造成的,那只可能是从大灰小灰妈妈那里得到的红色果子。 现在这只狼群的领头狼,嘴里也叼着那样一枚果子。 等这只狼走近了,文琪才发现,它已经是一只老狼了,也并非是狼群的头狼。它是一只母狼,它的目光中还带着浓浓的母性。 文琪推开郑宇,没有一点迟疑地走到这只狼的面前,双膝跪地,跟它面对面。 母狼在文琪身上嗅了一会,然后有点疑惑地歪歪头,把嘴里的红果子丢到了身后,冲着文琪摇摇头,似乎在说“你不需要这个了”。 文琪摸着它的头,轻轻拥住它。 她想起来了。 在被丢弃后,她被这群狼发现,这只母狼叼来一枚红色果子餵给她,使她渐渐从奇怪的昏迷症中恢復过来。只是,在身体恢復后,她逐渐变小,很快变成了幼儿的模样。 第77页 这只母狼很着急,它等待成熟的另一枚红果被自己的孩子给毁了,没能赶在合适的时候,给文琪餵下第二枚果子。 她只能去别的山上寻找还有没有红果。它第一次从沧海山跑去了青阳山,等她成功在青阳山里找到一枚红果带回来时,文琪已经不见了。它嗅着味道找过去,只在青阳山上找到了自己的小狼。 那只小狼一直都很不合群,攻击性很强,总是跟狼群里其他的年轻狼打架。因为小狼有故意伤害同族的前科,母狼以为小狼因嫉妒而害了文琪,一气之下,她把这只小狼赶出狼群,不许它再回沧海山。 那时的小狼大概也才一岁多,跟现在的大灰它们差不多大。 “抱歉,我想起来了,当时它其实是在我身边守着我,我是突然不见的……”文琪脑海里模模煳煳有了一点印象,一只银灰色的狼静静地卧在她身边,即使饿了也没有离开太远,一直在等待母狼带着红果回来,在发现她表现的很难受之后,才叼着她去青阳山找母狼。只是在半途中,她就消失了。 它应该是愧疚的吧,所以在被母亲赶出族群之后,也并没有再回来,而是就在青阳山安了家。 文琪因为吃了红果而解救了不知名的病症,也因为红果而不断还童。在生命即将消逝的时候,她穿越到了现代,红果的作用在那边失效了,她活了下来,被当成弃婴送去了福利院。 因为婴儿的记忆太有限,她在另一个世界里很快忘了这边的事,直到穿越回来,她都以为自己是现代人。 那只因她而被丢弃的小狼,应该就是她之前在青阳山救助的那只了。难怪它会送红果给她,它是感觉到了她就是当年的孩子,觉得她需要红果救命吧。 两个时空的轮转,相隔七年的两枚红果,反倒让她的命运回到了正轨。 如果当初知道那只狼跟她有这么多渊源的话,她一定不会在帮它生产后就离开,而是会尽力帮它休养好的。要是那时她做了更多事,这只把她也当孩子养的母狼,就能再见到被丢弃的孩子,并且跟它化解误会的吧。 从这只母狼,到青阳山那只狼,再到大灰小灰,这祖孙三代狼,都是她生命里的恩人。 “谢谢你,我都想起来了。”文琪抱着母狼的头颅,没忍住哭了起来。这次记忆的打开,让她几乎想起了这个世界的所有事情。 她这时才被失去爹娘的悲痛冲击到,她关于爹娘的记忆,还停留在进村的那一天。那时候他们三个人都有点不舒服,但他们只以为是累了,还在为找到了新的安居地点而开心。那天入睡前,他们一家三口人的心情都是愉快的,没想到那就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了。 母狼蹭了蹭文琪的脸,又看了一眼后面不知所措的郑宇,意识到文琪已经找到了她该去的群体中。它老了,活不了多久了,能再见到这孩子也挺好的。 母狼用头把文琪推开,示意她跟郑宇离开这里,然后它自己也转身跑开了。 看着母狼跟狼群离开,文琪深吸一口气,擦掉眼泪,对母狼大喊,“你还记得被赶去那边山上的小狼吗?她留下了两个孩子,现在跟我在一起,我明年带它们过来见你好不好?” 母狼只是回头看了一眼,“嗷呜”一声,便钻进丛林不见了。 “我们回去吧。”文琪在原地看了一会,再转身面向郑宇的时候,脸上已经没有一点悲痛和软弱了。她现在已经不是小孩子了,若是爹娘在天有灵,一定会想看到她开心地在青阳村生活着吧。 ☆、第46章 换了个“军师” 从山上回村之后, 郑宇发现文琪好像有哪里不一样了,但具体的他又说不出来。他继续在家研究着瓷器,想要烧出更好看的形状送给文琪。 因为轩轩对小“兔子”的诞生过程有点好奇,文琪就带他过来, 拜託郑宇现场制作瓷器给他看看。 郑宇的兄弟们陆续找到新居处之后, 他家里又变成了冷冷清清的模样,让人看着不太舒服。不过最近郑宇打扫的比较勤快, 家里还算干净整洁。 文琪到他家之后, 只是随意往屋里扫了一眼,就把注意力放到了院子里的泥堆上。 郑宇从泥堆里抓出一大把泥, 开始快速地把它捏成空心的兔子身体模样, 然后又用另外的泥来制作兔子头。文琪这才知道,郑宇做的兔子不是一体成型的。 轩轩难得很安静, 乖乖在文琪怀里看着郑宇的操作。 刚做好的泥胚还要晾干,不能直接烧制。郑宇把捏好的兔子放到阴凉的地方摆好,接着从那里挑出已经半干的泥胚, 开始对它进行第二次纠型、定型,然后用道具对它的表面进行打磨,使之变得光滑。 做完这些后,才是上釉料的时候。 郑宇从屋里拿出一盆釉料,一边给手里的阔口花瓶上里层釉料,一边对文琪说:“你上次说那个裂痕的颜色太难看了,我这次试着调整了一下配方,出来的颜色应该会比之前的深一点。” “颜色可以调啊?”文琪有点惊奇地问, “我还以为做出那种裂痕很难呢。裂痕应该是釉料的膨胀系数跟胚体的有细微差别,然后才产生的,在这个前提下,对配方做更改,会影响到它的膨胀系数,导致瓷器最后没有裂痕或者干脆裂开了吧?” 第78页 郑宇愣了愣,“膨胀系数……是什么?” “呃,没事,你做你的活吧,我对这个也不懂,就是瞎说的。”文琪有点想吐舌头,她以后还是少说点现代名词吧。 郑宇小心地给泥胚里层上好釉料,然后再直接用浸泡法上外层的釉。 他还记得这是做给轩轩看的,为了照顾这个小观众,他动作特意放慢了一点。 他家里有做完每个步骤的半成品,在把施釉的瓶子拿去晾干后,他又接着拿来了一个已经晾好的胚子。 这个瓷胚是一只卧在鸟窝里的鸟的形状,比起瓶瓶罐罐的瓷胚还需要挖底座,这种动物、植物形状的瓷胚,只要在晾干釉料后就可以送去烧制了。 烧窑内摆放了多少瓷胚、摆放的距离和位置都会对结果有影响,所以一般情况下,郑宇都要把窑里摆“满”,然后根据自己的直接判断,对火道进行细微的调整,并且确定后期需要的火力。 木炭带起的温度很快让这一片空间都扭曲了,文琪抱着轩轩后退了几步。 郑宇封好窑门后,快步走到他们面前,说:“烧这个需要好长时间,出现裂痕后,我还要拿出来再上一次釉料,再烧一次。我家只有最后的成品了。” “没事,看这么多已经很满足了,麻烦你特意把整个流程做给我们看啦。”一般人不会为别人家的小孩子做到这种程度的,“对了,你说你在试着调整裂纹的颜色,如果成功了,可以喊我来看看吗?我还挺好奇能出什么别的颜色的裂纹呢。” 郑宇笑着摸摸头,“你要是想看看不同的颜色,我家其实已经有两种了。不过我感觉那个没有我送你的那个好看。” 他之前送文琪的那个,裂痕颜色是介于粉色与西瓜红之间的奇怪颜色,算不上好看,不过他说别的颜色更丑——文琪反而更好奇了。 郑宇带她去家里,从角落找出两个模样差不多的小罐子。郑宇在尝试新釉料的时候,为了省事,每次都做的是差不多形状的瓷胚,唯一能快速区别它们的,就是它们表面不太一样的裂纹了。 这两个瓷罐的颜色……的确有点丑,不,可以说是很丑了。 文琪本来还以为是郑宇审美观有点异样,所以觉得送她的那个颜色更好看,不过在看到这两个瓷罐后,她也认同郑宇的看法了。 这两个瓷罐上的裂痕一个细密一些,一个粗放一些,颜色差距也比较大。其中一个是青菜发霉腐烂后那样噁心的墨绿色,另一个是稍淡一些,但颜色深浅不太均匀,看起来莫名像大大小小的浓灰色菌毛一样。 “我都不想拿这样颜色的罐子装东西,所以就扔家里堆着了。” 这玩意装什么都会让人觉得有毒,文琪觉得郑宇闲置它们的做法是正确的。 “你今天做的那批瓷器,能大致预测一下它们的颜色吗?”文琪有点好奇地问,如果制作者能预测颜色的话,那么就可以避免再烧出这种噁心的成品了吧。 郑宇把手里这两个罐子放回原处,无奈地说:“我只能大概知道它属于那种颜色,比如说是红色、绿色、青色、还是黄色等等,不能具体知道它会出来什么样的效果。不过我有记录每次的配方和火力情况,所以基本上只要烧出过合适的颜色,我下次就能重现一样的颜色。” 烧瓷器好像是个很复杂的技艺,文琪对此也是一知半解的,并不懂其中的成色原理。只是在听郑宇说这些东西的时候,她觉得郑宇脸上好像放着光芒一样。 “你很喜欢做这些吗?如果让你选择,当兵和烧瓷器,你更喜欢哪个职业啊?”被郑宇身上散发出的光芒触动后,文琪突然有点想要了解他的心情。 郑宇愣愣的,显然是没想到文琪会问他这样的问题。“当兵虽然也有很多愉快的事情,但你非得让我选一个的话,我还是喜欢在村里烧瓷器吧。”他露出傻笑,接着说,“要是更喜欢当兵,我就不会回来了啊。” 他说的也对哦,他是被不亲近的长辈算计去参军的,离开之后,其实在村子里并没有什么挂念。他若是喜欢当兵,或者喜欢在更繁华的城市里面生活,那他就不会回到青阳村来了。 要是他不回来的话,文琪现在指不定还在山洞里过野人的生活呢。 “那我得感谢你更喜欢回青阳村啦,要不是你把我从山上带下来,我也没办法过着现在这样悠闲的生活,更不能碰到这么多有趣的人和事了。这么说起来,你是我的贵人呢。” 郑宇听完这番话,脸色就有点发红了。他把手掌在身上擦了两下,好像是要把刚刚沾到的脏灰擦去,实则是在缓解自己的紧张感。 他不知道这时候自己该说什么,想起兄弟们和村长都说过他不会说好话,他就不敢发言了,他的沉默使得气氛突然有点僵硬起来。 “饿了,姐姐,我要吃饭。”轩轩揉揉眼睛,打破了这种突然的尴尬氛围。 文琪摸摸轩轩的头,对郑宇说:“那我就带轩轩回家了。最近都麻烦你啦,帮了我好多忙。” “没有,我其实……”郑宇看着文琪离开后,才敢说出自己心里的想法,“我其实觉得,能帮上你的忙,能陪你在一起就很开心,一点都不觉得麻烦。” 第79页 可冬天来了,他除了试着烧出更好看的瓷器送给她,还有什么事情是现在能做的吗?他郁闷地走到烧窑旁边,看着有些发红的窑口发呆。 “喂,宇哥你在这干嘛呢?”鲁祸头刚好远远瞧见了他,刚好有几天没见着郑宇了,就跑过来跟他打了个招唿。 郑宇犹豫了一会,把自己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他觉得对于文琪来说,他好像并没有什么用。 鲁祸头无语地“嗨”了一声,想了一会,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我觉得感情这事吧,不是说你对她有没有用,或者她对你有没有用,而是两个人在一起能做什么事,开不开心……如果你能做到,让她觉得跟你一起说话、走路都开心,那即使你并不能帮上她什么忙,又怎么样呢?再说了,我们没觉得你没用啊,要是你没用,她干嘛有什么事都首先想到让你帮忙啊?” 鲁祸头的最后一句话让郑宇眼前一亮。至少在文琪眼里,他是她遇到麻烦时能毫不犹豫喊去帮忙的人啊! 他站起来锤了鲁祸头一拳,“兄弟,没想到你对这些事也这么擅长,我觉得你比赵牧那傢伙还靠谱一点呢!那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去接近文琪啊?总觉得好像没有什么事能把我们牵扯到一块去了。” 鲁祸头纠结了一会,小心地先问了一句,“她最近一次找你,是为了什么事呢?” 他问的其实是之前上山的事情,据说村里其他人都不知道他们去山上找什么了。还有人传音他们在山上发现了百年老山参……大冬天的去挖人参,那不是瞎扯么。不知道真正的原因,鲁祸头心里就一直有点痒痒。 郑宇以为他问得是今天的事,就回答道:“轩轩对烧瓷器很好奇,文琪就带他过来看我做了一遍烧瓷过程。文琪还说,她很好奇我这批瓷器会是什么颜色呢,毕竟之前做的那些,颜色都不怎么讨她喜欢。” “既然这样,你等这批瓷器烧出来之后,直接拎一个去找她吧。你先问她对这个新颜色的看法怎么样,然后问她最喜欢什么样的颜色效果,然后你再朝着她喜欢的那个方向来研究,每有一个新进展就能去找她一次,岂不是一直都有去找她说话的由头了?” 郑宇被鲁祸头的这个建议惊呆了,他又给了鲁祸头一拳,“你小子真行啊,要是我早点问你的意见,就知道要怎么做了!”有了鲁祸头这个对比,郑宇才意识到赵牧的那些招儿实在是低劣的很。 鲁祸头想了想,也觉得自己的建议超级棒。他就纳闷了,怎么他之前没有发现自己有这方面的天赋呢?要是早点发现,说不定他现在娃儿都能打酱油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据说前两章有点不甜,这章恢復过来啦过年期间,更新会特别不稳定,我只要撑得住,会尽力日更的 ☆、第47章 金丝铁线 郑宇每烧一炉带裂纹的瓷器, 大概需要两天。他这两天真的就把心思全放在瓷器上,等看到了成品的裂痕效果,重重嘆一口气,犹豫了好久, 还是带着一个瓷罐去找文琪了。 他在路上遇见了鲁祸头, 鲁祸头意识到他是要去做什么,咧开嘴锤了一下郑宇的胸口, “宇哥, 哥们几个都等你的喜酒呢!我还要去给袁大他们帮忙,就不跟你一起去了。” 鲁祸头和阿杨的房子只是在原本基础上翻新, 所以并没有耗费多长时间, 他们两个早就住了进去,还带着帮他们翻修房子的村民们, 去帮袁大袁二做新屋。 郑宇对着鲁祸头点点头,“袁大他们的房子还要多长时间?要是你们忙不过来,就来喊我帮忙。” “行啦, 你还是先搞好你的人生大事吧。你又不会造房子,能帮什么忙?”鲁祸头一点都不在意这些小事,“再说了,我们花钱请了村里人,要是你这个大力士过去参一脚,他们还觉得做不过你,心里有负担呢。” 既然鲁祸头都这么说了,郑宇也就没有再说什么。村里买现成的青砖做房子会很快, 大概过不了多久,袁大他们就能从金银花树田边的棚子里搬进新屋里住了。 本来郑宇是让他们俩继续住在他家的,但是袁大袁二对金银花树很上心,非得住田边的简陋棚子里,说是要随时去地里观察。 对于他们来说,金银花明明是藤本植物,但文琪却从山上找到这种木本的,让他们很好奇这金银花树和一般的金银花有什么区别。 其他的弟兄们去了别的村子,短期内肯定都在忙房屋的事情,所以他们都很少在聚齐了。鲁祸头是希望郑宇早点定下亲事,等明年开年,他们一伙人再借着这个好事来聚一聚。 分散到不同村子后,有些弟兄再往来就有些麻烦了。 比起刚退伍、对成家一事看不到什么希望的大家,明显郑宇这边会更快一点,所以鲁祸头才会催郑宇加油。 两人分开后,郑宇径直走到了文琪家的门口。 自从收完所以作物,文琪之后就只用陆续把留种的玉米处理好,再没多少别的事情忙活了。她家里就两口人、两只狼,对于过年也没多少东西需要准备的。 这里的年节没什么复杂的活动,年前只有三项集体活动,一是要祭拜平王朝开朝皇帝;二是全村人对着王都方向跪拜当朝皇帝、然后每人意思意思往村里的年余喜包里放些铜板,这个喜包是相当于每个人孝敬当朝皇帝的,若是村民对皇帝很满意,自己生活过得好,就会多给一些,每年年余喜包的数量,也能片面反应出皇帝是否受欢迎;三是拜当地父母官,村民们会给村长送些礼物,表达对村长一年多辛苦的感谢,然后村长再从礼物中挑出最好的一些,继续往上送。 第80页 到大年当天,人们一家团圆,到晚上才会拜“去岁神”和“当年神”,每个家庭的情况不一样,比如说文琪去年最大的事情是家里来了小孩,属于增丁,而且她一整年家里没遇到坏人,发展的很顺利,要拜的“去岁神”是“子福娘娘”和“慈悲娘娘”。“当年神”要看她自己希望新年在哪方面最顺利,就拜对应的那位神明。 文琪想起来了自己在这个世界的记忆,对于这边的各路神明大多都知道一点,所以很快做好了决定,然后在文婶子帮助下,提前把这些活动要用到的东西都准备好了。 郑宇来找她的时候,她正在按照传统惯例,给要拜的神明分配香烛类型和数量。 “文琪,你在忙吗?”家里准备香烛这类东西的时候,是必须关门的。年节时分,很多人家会关门做这些事,这种时候大家都不会随意去推别人家门,免得惹主人家不开心。郑宇不通人情世故,但至少对这种常识还是了解的,他看到文琪把门关着,就只是在外头喊了一声。 听到郑宇的声音,文琪手一抖,手里印着雏菊和紫罗兰暗纹的香纸散落了一地。她纳闷了一会,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手抖了,捡起地上的香纸后,她把这个责任归为郑宇声音太大的缘故。 在去开门之前,文琪把桌上的香纸、香烛等物品全部收起来,塞进了房间里的柜子。 郑宇见到文琪的脸时,脑袋空白了一瞬。还好他在家练习过很多次要说什么话了,此时即使是靠着嘴巴的记忆,也能很快地反应过来要说什么。 “那个,我,我新做的瓷器出窑了,上次你说想看看这次的是什么颜色,我就拿来一个给你看看。”他的语速比平常时候快了很多,不过还在正常人能听清楚的语速范围之内。 文琪看到郑宇拿来这个瓷罐的外观之后,嘴角不由得抽搐了几下,脸上的笑容都快保持不住了。 看到她是这个反应,郑宇在心里说了声“果然”,整个人就有点没精神了。 “咳,”似乎是看出了郑宇的失望,文琪咳嗽一声,虽然没有违心对那个瓷罐做什么夸奖,但也说了些鼓励的话,“要试验出漂亮的颜色没那么简单啦,要不然各家就不会对自己家族的配方看得那么重了。你这次烧的怎么是黑色的裂痕?” 郑宇摸摸头,表现的更郁闷了,“我这次想把裂痕烧成白色的,但是因为瓷罐本身是白的,我拿出有裂痕的瓷罐第二次上釉烧制之后,原本无色的裂纹就难免呈现出淡黑色了。” 听郑宇这么说,文琪让他把瓷罐递给她,再仔细看了一会儿,才犹豫着说:“裂痕呈现黑色,虽然也有裂纹有点深的原因,但它好像确实本身就带着一点灰色啊。” 这个可能是杂质或者别的东西发生什么反应的结果了。 不过,黑色的裂纹,让文琪想到了点东西。她一拍脑袋,苦笑一声,之前都从这个联想到哥窑了,怎么就没顺带着联想到更具体的东西呢?她可是去现代博物馆看过哥窑实品、听过一些大致原理介绍介绍的人啊。 “你的裂痕颜色都是取自釉料本身会产生的颜色是吧?我其实有个意见,就是你直接把釉料本身弄出白色或者别的不明显的淡色,然后第一次产生裂纹出窑后,手工用着色的液体给它泡一会,直接给它染上色,然后等染料干了,再上第二次釉烧制,这样不就能对颜色把握的更准确一点的吗?” 郑宇瞪大了眼睛,眼神十分晶亮。他用力点点头,对文琪说:“你真厉害,我之前居然都没想到这种方法。确实,比起我在釉料配方上做调整,直接在过程中加个染色步骤会简单的多!” 他深吸一口气,舔舔嘴唇,问文琪:“那你有什么想要看到的颜色吗?你直接告诉我,我照着你说的那个效果去试验。”说完,他觉得这样好像有点奇怪,又接着补充解释了一句,“我也不知道做成什么样的才算好看,你想什么事情都很快,我就想听听你的意见。” 不是这样的——郑宇刚说完,心里就憋得慌。他怎么会这样解释呢,他明明就是想知道文琪喜欢什么,想做出她喜欢的瓷器才这么问的啊! 文琪没注意到郑宇那满是郁闷的脸色,她又看了眼手上的瓷罐,犹豫着说:“或许你用茶水、墨汁等深色染料染色,可以弄出金丝铁线的效果来。” 一般人刚开始不会往黑色这种颜色上想,所以文琪直接说了用什么染料,大概会出什么效果。只是她毕竟在现代生活了那么久,审美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她自己觉得哥窑的金丝铁线很好看,但不知道这里的人们对这个的接受度怎么样。 “金丝铁线?”郑宇重复了一下,疑惑地问:“金色的金,铁器的铁?你的意思是让裂痕同时呈现出金色和黑色两种效果吗?” 文琪点点头,稍微解释了一下,“金丝铁线的意思是,瓷器表面的裂痕不是有深有浅嘛,较深的更容易着色,沾染上颜料,烧出来的颜色会很深,而浅的裂痕没法很好的上色,出来的颜色效果会浅很多。如果你用茶水或者墨汁染色,最后应该会出现深色黑线条里,还有淡黄色或者金色底纹这样的效果。” 她说到这份上,已经是说的很多了,要是一般人都会怀疑她是不是自己亲手试验过。但郑宇却没有多想,只觉得文琪特别聪明厉害罢了。 第81页 郑宇对瓷器方面的经验也不少,他大概按照文琪的说法想像了一下,觉得她说的很有可能性。只是这样的话,他在釉料上还是要做一些调整,使得中间烧裂痕的时候,能出更多的细纹。 金色是很好看的颜色,如果细纹太少、深纹太多的话,那黑色就会把金色完全掩盖掉,出来的效果一定不太好。 郑宇唿出一口气,对文琪说:“那我回去开始试着烧几窑看看。不过我不知道出来什么样的效果会最好,我以后还能带着新烧好的瓷罐来找你吗?” “哦,可以啊……”文琪丝毫不犹豫地回道,“只是,你在做这些的时候,别忘了要准备过年的事情啊。我看你都还没买香纸香烛,也没有准备祭祀的东西,大家都提前买了,你要是拖到事情前一天才採购,搞不好会漏掉什么东西的。” 要不是文琪提起,郑宇还真的会把这事给忘了。十二月上旬就要祭拜平皇,到时候人们不止是要参与一年一度的祭祀,还会关注村里年轻人的终身大事——媒人们在十二月会变得很活跃。 作者有话要说:祝大家新年快乐 ☆、第48章 我已经很幸福了 在文琪的提醒下, 郑宇去镇上的香烛铺子里採购过年要用到的东西。 铺子里的老闆和老闆娘分工明确,一个招待客人、给客人拿他需要的东西,一个就专心算帐、收银钱。 因为郑宇去的有点晚,铺子里已经不怎么忙了。老闆是个伶俐人, 对于来过的客人都有印象, 他看郑宇面生,就笑着跟他聊了几句。 “今年遇到的生人有点多呢, 之前基本上都是武泰镇的人来买东西。你也是从军队退伍, 然后到我们这边定居的吗?” 听老闆这么说,郑宇知道大概是自己的弟兄们都来过了, 老闆跟他们说过话, 才会知道镇里有新人是退伍来定居的。 “我是青阳村土生土长的人,前几年确实是去入伍了, 但我小时候也是来过你家店里的。” 郑宇说完,那店老闆托腮想了一会,有点不太确定地问:“青阳村……郑家那小子?”他倒不是想起了郑宇小时候的样子, 而是把退伍跟青阳村联繫起来的话,他能想到最出名的事情,就是郑家人把郑宇推出去当兵这件事了。 郑宇点点头,目光扫过老闆身后木柜上的物品。 老闆意识到郑宇可能不想在这耗费太多时间,就掐断自己之前的话题,直接问郑宇需要买什么东西。 “盘香是你们村长买了,村里其他人不用管这个。你若是只用买拜神的东西、不买祭拜先人的,那直接告诉我你要拜什么神明, 我把对应的东西拿给你就行了。” 郑宇沉默了一会,尴尬地摸摸后脑勺,用不大的声音说:“给我两份‘兰菊公’的香纸香烛。” 他要两份的意思是,他要拜的去岁神和当年神都只是“兰菊公”这一位神明。 店老闆挑眉看了郑宇一眼,面上的笑容大了些,“看样子小兄弟明年可以办喜酒了。”只有一门心思放在心上人身上的小年轻,才会做出郑宇这样的决定。 虽然郑宇不知道为什么店长要说他明年可以办喜酒,但这话让他听着很开心,他纠结了一会,从文琪以前跟人交流的内容中,找到了大致相像的情景,他眼神飘忽了一下,不怎么确定说这句话是不是合适的,“借你吉言,要是今年办喜酒,我也会给你递上请帖的。” 店老闆大笑几声,和气地拍拍郑宇肩膀,“你这小子人不错,要过年了,大家心里都高兴,我今天就给你个折扣——两份兰菊公的拜神用品,加上村祭平皇的香,原本共是三百二十个铜板,你这次给三个小交子就成。” 莫名获得了店老闆的好感,郑宇有点受宠若惊。按照他以往的情况,基本他独自面对生人的时候,人家对他的第一印象都会不太好。 他不太适应现在这种情况,在付完交子之后,心里有种占别人便宜的感觉。他一向不占人便宜,所以在装好东西之后,他对老闆说:“我以后会一直住在青阳村,你之前遇见的几个外人估计都是我的兄弟,若是你遇到什么事,可以找青阳村找我,我们这群人就是有把子力气,帮忙打……” 说到这,郑宇顿了一下,他想起来自己离开安都之前,苏将军有对他说过,脱离军队之后,就不能总想着用力量解决问题了。那么,他们其实是不能随意打人的来着。这样一想,他们几个好像挺没用的。 店老闆没听清郑宇最后说了什么,他笑着亲自把郑宇送出门去,让他早点回去,不然半路上就天黑了。 郑宇的面相本来就是不会让人产生恶感的好人相,他容易得罪人,只不过是他那张嘴太不会说话了。这次他难得超常发挥,说了句合适的好话,很容易就获得了别人的好感。 把香纸这些东西准备好之后,郑宇又把全部心思放在了烧瓷器上。 很快又到了十二月,郑宇再次拿着自己新出窑的瓷罐去找文琪,这是在文琪给他提意见之后,他第六次拿样品去给文琪看了。 这次,他拿去的还是最常做的敞口瓷罐,上面黑色的网格看起来像一张渔网,而渔网下面裹着的瓷罐本身,则像镀了一层淡淡的金光一样。 第82页 文琪看到这次的瓷罐,就觉得眼前一亮。刚好这天的天气还不错,慵懒的阳光洒在瓷罐上,让上面的金丝更显眼了。她从郑宇手上接过这个瓷罐,凑近看了一眼,不由得发出一声惊嘆。 “这次的真的好漂亮啊,比我想像的还要好看。”也不知道郑宇是怎么做的,粗裂痕构成的网格大小都差不多,给她一种别致格纹的美感,而格纹内的金色细纹特别多,若是离远了看,还以为这个罐子的底色就是金色呢。 这个成品,在文琪个人看来,美观程度上还要超越了真正的哥窑的“金丝铁线”。 她把这个罐子翻来覆去地看,越看越是爱不释手。 郑宇看她对瓷罐表现出的丝毫不掩饰的喜爱,自己的心情也跟着激动起来了,“你喜欢这样的?这个罐子形状只是我随手做的,我回去再做两个好看的汤碗、一批碗碟,按照这次的烧制方法,烧一批出来送给你!” 说着,郑宇就要往家走。 文琪眼角一跳,急忙喊住了郑宇。 “不用再特意给我烧什么了,我有这个瓷罐就很开心啦。”瓷罐好歹能当个摆设,郑宇要是真烧一套餐具给她,那无论这里的人喜不喜欢金丝铁线,她拿这种外观的餐具出来招待客人,都会显得很奇怪。 被文琪拒绝后,郑宇心情顿时低落了。他已经做出了文琪喜欢的瓷器外观,这说明他以后再也不能用这个由头来找文琪说话了,他本想慢慢做一批盘盘碗碗,送给文琪,好继续保持两三天串一次门的现状,但现在,文琪拒绝了。 郑宇低着头,有些难过地质问:“你是不是其实不喜欢这个,只是烦了我总是来找你,才说这次的瓷罐漂亮的?不然你怎么不想要我给你做一批碗盘呢?” 问题是,为什么你非得送碗盘给我啊!——文琪内心纠结地喊了一声,上次郑宇送她两个汤碗,反正汤碗可以用来装剩饭、馒头什么的,可以放在厨房不拿出来,但她要是收到了碗盘,为了尊重这份礼物,她不就得拿出来用了吗? 作为一个有现代生活经验的人,让她拿金丝铁线的瓷器当日常用品,她内心还是有点接受不了。而且这边的人还不一定接受这种审美呢,虽然她个人觉得挺美的,万一被人觉得这盘子碗都像裂开了一样,心里不舒坦呢? 文琪深吸一口气,然后唿了出来,找了个自然的理由来解释,“我自己确实很喜欢这次金丝铁线的效果,但是我觉得这种外观的瓷器,更适合弄少量用来当摆设,而不是用于吃饭喝汤什么的。而且我收到这个已经很开心了,你没必要花时间专门给我做盘子和碗什么的,要是有时间的话,你可以研究一下,什么器型跟这金丝铁线更相配啊!” “而且,你这段时间这么努力地想烧出更好看的瓷器,是为了有一个更适合你的赚钱路子吧?我觉得卖盘盘碗碗赚不了钱,你可以把东西做得高大上一点,这样就可以只用高价把瓷器卖给有钱人,既省心省力,还能赚更多。” 听文琪说完,郑宇莫名觉得有点郁闷。他确实是想有自己专属的瓷器种类,也想通过卖瓷器赚钱,但是至少在研究金丝铁线这段时间里,他真的是把文琪的喜好放在第一位,内心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想着要用她喜欢的瓷器来讨她欢心。 他想把自己的这种心意告诉文琪,可当他看着文琪的眼睛的时候,总是没办法开口。他真的害怕,万一自己说错了话,岂不是要被文琪讨厌了? “我就是,”郑宇低垂着眉眼,话音里都透出一点委屈来,“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我总是让你帮我忙,金银花树、宴席,这次瓷器的颜色也是,都是有你才能做好的。但是我好像除了打猎,给你送点肉,就没别的方面可以帮上你了。我就是想送点什么给你,然后你喜欢就好了。” 他以前说话都是很快的,这次是一边想一边说,语速慢了好多,语句的逻辑性也不太好。但文琪却能感受到他的诚意。 可是,她自己并没有觉得郑宇对她没帮助啊,比起她帮郑宇的那几件事,郑宇几乎是没过几天就要帮她做点什么,她也习惯了什么小事都可以去找郑宇帮忙。即使是她想找个人陪她一起去镇上逛逛,这种完全无理的要求,郑宇也都毫不犹豫地应了。 而且郑宇各方面都很好啊,为什么他话语里会有那么一点点自卑的感觉? 文琪抿嘴想了一会,才小心地对郑宇说:“是不是有人对你说了什么?按你这种思考方式,应该想办法努力帮你更多忙、送你礼物表示感谢的人,应该是我才对吧?要不是你,我现在的生活不会有这么轻松啊。做人不要那么见外啦,人际关系,都是有来有往的,你要是非得跟我算得那么清楚,非得两边给予对方的东西是完全平等的,那我会觉得很累,就不想跟你再来往了。” “别!”郑宇下意识打断文琪的话,然后又忐忑地低下了头。他刚刚过来之前,其实还想跟她分享一件事,就是自己在镇上被店老闆给了优惠这件事,但是他一紧张都全忘了,现在更是没机会再提了。 文琪鼓鼓嘴,心累地继续说:“你不用太刻意地为我做什么事啦,你要是不懂怎么跟人来往的话,可以参考一下我跟别人是怎么做的。比如说我家里办什么宴席,然后剩下了很多红烧肉,我给你送一大碗,这就是因为我们两家关系比较好,有什么好处会顺带着想到你,但是我不可能会突然带一盆肉去找你,说我特意给你做的……这样就很奇怪了不是吗?” 第83页 那样我会很开心的——郑宇在心里默默回了一句,但他没敢说出来。 “总之呢,你专心做你的瓷器,如果哪天我刚好缺什么瓷器摆设,我去跟你说了,你顺手给我烧一件,这样就够了。”文琪觉得自己说到这份上,郑宇就算是猪脑子,也该知道以后要怎么跟她来往了,“你不是很喜欢做瓷器吗,做你喜欢的事情,要表现得更开心、更幸福一点不是吗?不要被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占据了你的脑袋……” “我之前烧瓷器的时候一直都是很开心的啊,”这次郑宇终于没忍住回了话,“我小时候跟我爹一起烧各种各样的瓷器,但每次烧出来的东西,我爹却看一眼就砸了,因为他说那是他想给我娘看的,可我娘已经不在了,那些东西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他即使烧出我眼里最完美的瓷器,他也没有开心过。但是我不一样,我烧的瓷器无论是丑是美,我都可以拿来给你看,所以我每次烧新的瓷器,都觉得我是很开心的。” 文琪愣住了,这话她要怎么接下去? ☆、第49章 真是得救了 由于十一月、十二月是相对清闲的时段, 所以很多人会把在这期间办好一些大事,比如说成亲什么的。 文琪回来这边之后,还没有参与过这里的成亲礼呢,她原以为以她目前的人际关系, 可能要过很久才会被邀请参加谁的婚礼,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今年年前她就接到了几个好消息。 而且送来好消息的, 还是她没有预想到的人。 她本来是在家门口跟郑宇说话, 郑宇刚说完那种疑似表白的心里话,她正犹豫着要怎么接上时, 有几个小伙子一窝蜂都到了她家, 一个个地从院门那探进头去,一点眼力见都没有, 就打断了对于郑宇来说很好的气氛。 郑宇没意识到自己刚刚被打断了什么,一脸茫然地转身去看是谁来了。文琪偷偷地松了口气。 突然造访的五个人,就是去贤郎村定居的陆八他们。 “宇哥, 我们刚刚去你家没见着你,就猜到你是到文琪家来了。”陆八笑意盈盈地走进来,“我们这次是来跟你们说个好消息的,因为贤郎村男丁少,我们一过去,就被媒人给盯上了,这不,十一月刚过去, 我们的亲事就全给定好啦!” 文琪“啊”了一声,有点意想不到会发生这种事。 他们几个去贤郎村才多久啊,有一个月吗?怎么这就把人生大事给草率定好了呢。她有点不贊同这么随便的做法,但她没有跟陆八他们特别熟络,也不好在这种事情上发表意见。 郑宇比文琪更吃惊,他还以为自己会是兄弟们之中最先成亲的人呢,没想到这一下子就有五个人超过了他。但这也是好事,毕竟他们十几个都是退伍回来的人,年龄都不小了。 “那你们什么时候成亲,我好准备礼物去恭贺一下。”郑宇只是呆了一会,就立刻笑着拍了拍陆八他们的肩膀,问他们的好日子是什么时候。 陆八露出他那极白的牙齿,把他脸上的疤痕都衬托得美好了许多,他得意地笑了几声,说:“我想着我们几个来往虽然很方便,但宁口村和杨东村就离得远了些,要是我们五个选了几个日子,你们来回跑也麻烦,所以跟定亲的岳家说好之后,我们决定在同一天成亲。” 贤郎村从去年到今年,已经整整两年没有喜事了,他们村长恨不得把兰菊公给供到村里每户人家去,这次一下子有了五对年轻人成了,他也同意这几个人在同一天办喜事,好给村子沖沖喜。 成亲可不是一件小事情,陆八他们还要五个人一起娶亲,那贤郎村估计家家户户都得忙起来。 “我们知道开春后会很忙,然后女方那边又催我们早点成亲,所以我们就决定在十二月底办婚礼。”另一个长相很憨厚的汉子站出来,他的眼睛很小,因为心情好,眼睛都要笑没了,“毕竟年前几个活动在月中就能结束,我们几个把日子定在十二月二十,你们都能有空闲过来。” 这样对于郑宇他们几个是方便了,但对陆八他们五个人本身可不太美好。因为在祭拜平皇、拜当朝皇帝、拜父母官三项活动之后,一般人家都会开始悠闲地准备过年。 如果陆八他们要赶在二十这一天办婚礼,他们就只有五天不到的时间来做准备,而婚礼结束的第三天,他们又要按贤郎村那边的习俗,再请整个村子的人搞一次流水席,然后他们要在宴席结束时,为村子里最年长的男性和女性准备一件小礼物。在贤郎村那边,因为他们几乎家家养蚕,所以一般新人要准备的礼物都是丝绸的小物件。 他们又要忙成亲的事,又要准备新人的第一次过年的事,十二月肯定会忙到要断片儿。 郑宇说了自己的担忧,他知道自己几个弟兄都没有能联繫的家人,也没人教过他们怎么弄好成亲这种事情,赶在十二月这个时候成亲,会不会在时间上周转不开。 “我们几个一起办事会省心很多,对吧,肖延景?”陆八对这事一点都不担心。 被点名的肖延景再次笑没了眼睛,他对郑宇解释了一下贤郎村的情况,“因为村里都想看到早点有新人成亲、生小孩,所以他们也希望我们能早点弄好自己的小家。鑑于我们都没有长辈,还都是外地人,贤郎村的村长带着几个夏氏宗族里的族老,一起给我们主持婚事,然后村里绝大部分都是姓夏的,他们难得见到五对新人一起成亲这种事,现在都乐淘淘地在帮着我们准备呢。” 第84页 陆八、肖延景等五个小伙子都是很不错的人,刚开始村里人只是看中了他们曾经是士兵的身份,但他们几个在村里住了一个月之后,村里人在帮他们修建房屋时,也更深地了解了他们,几乎所有人都很喜欢他们五个人的个性。这也是会有那么多人愿意帮助他们做婚礼准备的原因。 郑宇真心为自己的兄弟感到高兴,“既然你们都这么说,那我就放心了。赵牧大哥、还有杨茂他们那边,你们都去通知了吗?我们是不是在二十那天的早上就过去?这样还能帮你们做点什么。” “赵队长那里已经说过了,告诉他之后,我们紧接着就来找你了。鲁祸头他们还在忙,我们在外面走的时候看见了,但是还没去说。至于杨茂他们四个,我们待会还要接着一个个去通知。” 陆八说完,肖延景接着补充道:“你们可以等天亮了再出发,反正我们两个村子离得近,过去要不了太长时间。至于帮忙的事情就不用了,这些都被村里的长辈们承办了。” “那就这样吧。我们一起去找鲁祸头他们说一下。”郑宇对陆八他们说完,又回头问文琪要不要一起过去。 文琪摇摇头,“你们兄弟几个好久没见了,你们自己过去吧,我就不掺在里面打扰了。”她说的只是其中一个理由,另外她暂时也不想跟郑宇走在一块儿,她还没从之前郑宇的话里面缓过神来呢。 这样一想,陆八他们几个来得真是太及时了,不然她都不敢想像气氛会尴尬到什么程度。 陆八没有强求文琪跟着,这事她跟着一起也确实不合适,但他们这次也是要邀请文琪去他们婚宴的,“那等到二十那天的时候,你也要跟宇哥一起过去啊。我们五个还好把婚事放一天来办了,不然女方那边有很多亲朋,我们几个在这边熟悉的,就弟兄几个加上你了。你得过来帮我们捧捧场啊。” 这事又不是什么坏事,文琪笑着应了。 郑宇要给五个兄弟都准备一份新婚贺礼,加上还有祭拜平皇等活动,瓷器估计只能烧上两窑了。 “文琪,那我估计十二月只能出两窑瓷器,我想做点好看的送给陆八他们,回头你能帮我看看瓷胚造型好不好看吗?” 这事……没法拒绝啊,她毕竟闲着。“嗯,你做好了可以喊我去看。” 等他们几个一起离开,文琪就像失去了力气一样,靠着门边颓了一会。她有点不知道要怎么处理跟郑宇之间的关系了,可她在这边都没有差不多年龄的朋友,心里的烦恼没有地方可以倾诉,也没有人能给她建议。 “唿,唉……” 文琪这边正愁着,那边聚在一起的兄弟们却在取笑郑宇。 陆八勾着郑宇肩膀,笑嘻嘻地问:“宇哥,你这几天都吃了什么灵丹妙药啊,都会说“你到时候去帮我看看造型好不好”了,要是以前,你肯定只会哼哼哧哧地说个下次有事再找你之类的。” “是啊,听到宇哥最后说那句话,我还被惊到了一下呢。这可不是咱宇哥的风格啊!”肖延景也加入了取笑郑宇的行列。 郑宇听这些人的取笑话,居然还认真思考了一下,这才解释那是鲁祸头教他的。 弟兄几个也有一个多月没见面了,刚好适合聊点什么。郑宇把之前他烧瓷器,然后鲁祸头给他提意见的事情说了。鲁祸头说适时向文琪徵求意见、寻求帮助,就能不断有新的理由去找她,他用这个方法,保持了两三天就主动找文琪一次的见面概率。 “嚯,鲁祸头这傢伙居然还能有这种意见!”陆八他们几个也没想到,毕竟鲁祸头以前一直都是大咧咧的人,完全没表现出来在人际关系上的天赋。 鲁祸头白天不在自家,而且跟阿杨两个人一起,去给袁大袁二他们帮忙建房子了。乡下普通的青砖房子做得快,目前袁大的已经做好了,袁二的房子正在收尾。 郑宇直接带着陆八他们去了袁二那边。ugly他们刚到那,就被现场的某一幕场景惊呆了! 鲁祸头坐在一块木凳上休息,而一个年轻的小姑娘红着脸给他丢了一个小布包。 陆八跟肖延景几个人相互看看,然后又默契地偷看了一眼刚被他们夸过的郑宇,闭着嘴不敢说话了。 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弟兄里,最厉害的那个人藏得好深啊! 作者有话要说:我跑亲戚拜年总是要坐车,晕车晕的真难受…… 给小天使们推荐一下朋友的文,她这几天更新比我勤快(突然惭愧):《前朝皇子绑回家(重生)》by众凌老怪 ☆、第50章 郑宇不知道的事 鲁祸头拿紧手里的小包裹, 正要喊住那个送他东西的姑娘,一站起身来,就看见郑宇他们在围观他。 “咳,我、我这个是, ”鲁祸头难得说话磕巴起来, “你们听我解释一下!” 郑宇木着脸看着鲁祸头表演,内心有些复杂。他既羡慕鲁祸头被女人主动接近, 跟他的情况一对比, 显得郑宇有些没用了;但从另一方面看,鲁祸头能被别人认可, 也说明他确实有些方面讨人喜欢, 那么,郑宇听从他的意见, 就更靠谱了。 “看来今天是要喜上加喜了,”郑宇长长地唿出一口气,整理好心情, “本来我们是要来找你,说一下陆八他们成亲的事情……不过现在看来,你这边也很快了。” 第85页 鲁祸头红着脸摸了下鼻子,说:“我这边还没请媒人去说呢,我想等帮袁二家的屋子做好,就去找村里的媒人帮我去跑一趟。”他这意思是自己已经私下跟那姑娘有了感情,就等明面上过一些流程了,“对了, 你说陆八要成亲,是什么时候?” 陆八笑了一声,正要回答,但肖延景把他推到一边,自己扬着眉问鲁祸头:“你刚刚没有仔细听宇哥的话吧?宇哥明明说的是‘陆八他们成亲’,到你这怎么就只剩陆八一个人了!” 弟兄们都露出坏坏的笑容,肖延景也没等鲁祸头回答,就继续说:“我先把我们的情况跟你说清楚,我跟陆八他们五个人,都要在这个月的二十那天成亲,这次是特意过来邀请你们,送一个请帖,希望你们到时候去捧捧场。” “不过呢,”把正事说完之后,肖延景接着说了一个小小的要求,“你刚刚居然把我们漏掉,只听到陆八一个人成亲的事,我们被漏掉的四个人得惩罚一下你,心里才舒坦——这样吧,我们几个人毕竟朋友少,等到二十,你去带着跟你好的那个姑娘一起去我们的婚宴,好帮我们加点人气啊!” 一般人家都希望婚宴的人越多越好,陆八他们是特殊情况,要是一般的普通男人,如果婚宴上只有十几二十个人给他捧场,那他在自己女人面前都抬不起头来。 这是个人际关系相对很和谐的时代,再怎么差劲的人家,结婚时凑齐十桌亲朋还是没问题的。陆八他们顶多能喊去赵牧、郑宇这些兄弟,再加上文琪、赵牧的妻子,总共都不到二十人,即使贤郎村的人都知道他们情况,但他们自己心里其实还是有点在意这种事的。 肖延景说是要惩罚鲁祸头,提出这种要求,说到底还是希望那天有更多人能去他们的婚宴上。 鲁祸头只是稍微想了想,就应下了这件事,“成,我待会儿去找阿芸问一下,去贤郎村也不费什么时间,她应该会答应陪我过去的。” 刚刚给鲁祸头送东西的姑娘正是村里的谢芸,她个性很好,就是很害羞,鲁祸头也想同她多相处一段时间,刚好可以借这次的事情,把她单独约过去。男女两人一起去男方朋友的婚宴,这就明显是在承认他们两个的关系斐然了。 “我尽力带阿芸过去,然后阿杨他们都有了心仪的人,如果过几天媒人那边说的顺利的话,他们都能带人过去。”鲁祸头觉得弟兄们都有义务给陆八他们捧场,所以立刻就喊来了袁大他们。 郑宇愣愣地听完,没太想明白鲁祸头话里的意思。一般来说,未成婚的少女都不会去无亲无故的人家的婚宴,这样会被当成是去蹭喜气,想要在婚宴上见到更多年轻人的意思。 如果阿杨、袁大、袁二都带着不相关的姑娘过去,那不是很奇怪吗? ——那一点都不奇怪,等十二月中旬一到,郑宇才知道为什么鲁祸头当时那么淡定地说出了那样的话。 十二月是媒人们最爱的月份,他们平时也会帮着说亲,但只有在十二月的时候,成就好事的人家才是最多的。 除了赵牧之外,郑宇是十几个弟兄中最有威望的人,所以住在青阳村的其他四个人,他们有什么大事,都是第一个要跟郑宇说。 十二月的十三日,郑宇一打开门就被鲁祸头他们的笑脸晃花了眼。 “你们这大清早的,都来我这干嘛呢?” 鲁祸头他们四个相视一笑,把手上的红色布包往郑宇面前晃了晃,“宇哥,我们也是来跟你说个喜事的。” 看到那红色布包的时候,郑宇就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但他有点不能接受。 陆八他们去了缺少男郎的贤郎村,所以在短短一个月就定下亲事,并且在本年内办好婚事,郑宇可以理解。但鲁祸头他们天天在他眼皮子底下晃来晃去,他自己跟文琪还是没什么进展,怎么鲁祸头他们几个就都谈下了对象呢? 鲁祸头他在帮袁大做房子时,跟一个一起和泥的大叔很聊得来,那个大叔的女儿谢芸来找他回家时,刚好跟鲁祸头碰上了,鲁祸头问了她家有什么事,然后去帮了忙,一来二去的,两人就互相有了好感。因为谢芸父亲也蛮喜欢鲁祸头这个人,所以媒人去他家讲亲时,都没说到一盏茶时间,这事就被定下来了。 阿杨则是村长去找过他,把胡家一个品性挺好的小辈介绍给了他,他们见到第三次面,阿杨就试着碰了下姑娘的手。姑娘红着脸回去了,等十二月中旬,阿杨找媒人去讲亲时,是那小姑娘自己出来点的头。 袁大袁二则是被村里一个双生姐妹的人家看上了,那家以为袁大袁二是亲兄弟,觉得兄弟俩娶姐妹俩很合适,就特意多带自家姑娘去给袁大他们帮忙做饭,然后袁大他们确实看上了这对姐妹,姐妹俩跟他们说多了话之后,才知道袁大袁二不是亲兄弟,但她们自己不在意这种事情,所以等媒人过去他们家,她们也都跟父母说自己是愿意的。 他们四个这段时间来往很多,所以互相都知道对方的事情,唯独郑宇忙着去烧瓷器、讨好文琪,跟弟兄们交流的时间很有限,而鲁祸头他们也没主动提起,郑宇他才会被这样突然的喜讯惊到。 弟兄们都快成家或者定亲了,郑宇心里又高兴,又有点酸酸的。 第86页 他跟文琪什么时候才能走到一起呢? 郑宇拍拍脸,把心里繁乱的思绪暂时扔开,笑着一一接过弟兄们的喜包。这是男女成功定亲后,他们会准备一些喜庆的小东西,用红色布或者红纸包好,然后送给自己很亲近的人家,把喜气分享给他们,这个就被称作喜包。其他很多大事送的东西也都叫喜包,里面东西有贵有贱,但都是心意,所有人家都喜欢收到喜包。 陆八他们那边急着成亲,定亲要走的步骤都被省了,所以上次过来只带了请帖,没有带喜包。但是他们要在成亲后送上双倍的喜包。 “宇哥,我们这次去镇上挑做喜包的东西,发现文琪跟那个唐老闆合作的糖真的很适合啊,切糖方方正正的,还有各种味道和颜色,我们挑几种味道的切糖,然后整齐码好,用油纸包好,再裹上一层红纸,当喜包是最合适不过了。” 在郑宇接过四个喜包后,阿杨还说了一下里面的东西。他觉得自己说说文琪的事,郑宇会更高兴一点。 但是并不会。 没人提到文琪还好,阿杨一提文琪,郑宇心里的失落感更强烈了。他不想在弟兄们面前露出什么不好的脸色来,只能保持微笑,然后点头说:“那挺好的。” 鲁祸头偷偷踩了阿杨一脚,然后赶在大家前面说:“宇哥你今天应该也有不少事要忙吧,我们这次就是特意赶在你开门时送喜包,这样你收到的喜气就是最多的。我们还要去其他人家跑一趟,就不多陪你说话了,等过几天我们忙完了,再来你家蹭一餐饭吃。” 郑宇同时收到四份喜包,他们又是好多年的兄弟感情,抽一天喊他们四个来他家吃餐饭,也是应该的。 他目送鲁祸头他们四个离开,然后捧着四个喜包进去屋里,坐在桌前发了好久的呆。 “唉……”不知道文琪现在在做什么呢。 他刚刚烧好了一窑瓷器,里面有五个造型基本一样的半大花瓶,还有四个形状一样的方形香盒。他接下来还得再烧一炉,因为陆八等五个人一起结婚,他得凑齐五对花瓶,五个香盒才好看。 香盒是一种摆饰,平时都是放在堂屋摆着,只有要祭拜先人或者神明的时候,香盒才会被装上香纸烧成的灰,然后加入一点水,把香灰和成香泥,再在里面插上点燃的香。 郑宇是想送五个给弟兄们,然后自己留一个,其他还有两个,分别送给文琪和村长家。他这次就是顺便烧的,文琪应该不会再说他什么了吧。 “还有五天,我把瓷器都烧好,就能去找文琪了!” ☆、第51章 到达贤郎村 期待的过程是最熬人、却也最甜蜜的, 郑宇心心念念着去见文琪,但事实上,当他真的拿着香盒去找她时,却嘴笨得说不来什么好话。 他从八个香盒里拿了两个, 以便于让文琪可以挑选。 虽说他两窑烧了八个香盒, 但因为瓷器裂痕的唯一性,这八个香盒, 每个上面的花纹都不一样。其中有一个的裂痕特别有规律, 让人看上去很舒服,其他的都是大差不差, 郑宇挑了最好看的那一个, 然后又随意拿了一个,带来给文琪挑选。 他以为文琪会选择更好看的那一个。 “明儿就是送礼给村长的日子, 你把这个送给村长。如果村长也觉得这个很好看,可能就会往上送,层层往上递, 说不定你这香盒能送到皇帝面前呢。”文琪心里想着郑宇一定很想早点打出名气、赚钱,所以就站在他的角度来想问题,觉得贵重品一定要从上层人士下手。 就算是这东西没被选中送到皇帝那,能送到镇上张知府、再到上级城市的知府手里,获得他的喜爱的话,那也是对郑宇很有利的一件事。 他只要宣传一句:这是某某人物喜欢的瓷器,那他推出金丝铁线系列瓷器就要省心多了。 郑宇失落落地接过香盒,嘴里低声说着:“我还想把这个最好看的给你呢。” “你的心意我领了, ”家里面没什么杂音,郑宇一开口,文琪就听见了他的话语,“凡事看远点吧,我们住一个村里,你若是一直要烧这种瓷器,那迟早还会出现更好看的成品,到时候就算你不捨得给我,我也要去讨要一件来。” 她话是这么说,其实只是开玩笑罢了。 郑宇却立刻露出笑脸,跟这冬日里的阳光融合得十分融洽,他说:“你什么时候来我家挑都可以!” ——如果能干脆把他家给占了,他就更乐意了。 除了文琪和郑宇两个,其他人都没有见过金丝铁线的瓷器,所以当郑宇拿着那个香盒送给村长时,村长还稀奇地拿着看了许久,然后毫不犹豫地就把它放进了“上供”的礼单里面。 村里的集体大事多是村长、几个姓氏的族老共同管理,其他人并不需要花费什么心思,所以连续三件大活动办下来,文琪都感觉像是玩了一场一样,并没有一点点疲惫之意。 很快,就到了二十日。 这天一大早,郑宇就把自己的礼物从家里搬出来,然后喊着鲁祸头、阿杨他们四个过来帮忙拿礼物。 鲁祸头他们虽然都定了亲事,但毕竟还是独居男性,在礼物上就不太会准备,所以各个只包了丰厚的礼金,并没有带别的什么,刚好可以帮郑宇拿花瓶这些东西。 第87页 一起成亲的有五个人,郑宇给每人准备了一对花瓶、一个香盒,都用木箱装好了。鲁祸头他们只觉得这礼物挺大的,只是送新人的礼物不能乱打开,他们只能忍着好奇心,打算等会让陆八那几个人拆开来看看。 村里几个年轻姑娘也跟着过来了,她们准备充分,个个手里都拿着一个红色包裹,比鲁祸头他们更像是新人的正经朋友。 文琪难得能跟几个差不多年龄的女孩儿在一块,很快就跟她们玩到了一起。 男人们每人抱着一个箱子走在前面,文琪跟其他四个姑娘提着轻省的布包或者篮子跟在后头,愣是让这冬天看起来温暖了一点,暖融融的气氛让路人们都想来一次春游——可惜真正的春天还早着呢。 他们一行人刚踏进贤郎村的地盘,立刻就感受到了这个村子的热烈气氛。明明只是几个外来的男人成亲,这个村子却几乎是家家户户都带着红挂饰,可以说是非常捧场了。 贤郎村的人知道陆八、肖延景他们没什么亲友,所以村里人跟成亲的姑娘家关系不近的,都自发地以男方的朋友身份参加婚宴,还大多准备了一些实用的小礼物。 鲁祸头他们看着村里来来往往忙碌的人们,见他们各个手里都拿着点东西,不由得在心里感谢了郑宇一番。 要不是要帮忙给郑宇拿箱子,他们四个看起来就像是空手来的一样。 扛着箱子走路的人很招眼,郑宇他们五个总是被人盯着看,把后面的文琪几个人乐得笑不停。 他们这都是第一次来贤郎村,并不知道陆八等人的房子在哪,还好有热心的村里人帮着带路。陆八、肖延景等五个人造的房子很接近,郑宇几个一到附近,就认出来了。 那风格相当统一的一排大院房子整齐地排成一列,每家屋前都挂着大红的灯笼和绸缎,不同的人在几家之间相互串来串去,给新人们送去祝福和礼物。 今天的阳光很好,柔和的光照在地面上,把人们走路扬起的灰尘照的清清楚楚,让这里的热闹气氛更盛了。 贤郎村没有青阳村大,里面绝大多数人都是姓夏,互相见面都能喊出名字来,所以等郑宇他们到新人家门前时,贤郎村的人很快就意识到了他们的身份。 “你们是陆小子他们的朋友吧,他们作为新郎官,正在屋里听族老训话呢,你们先把礼物送到他们各自的屋里,然后到咱村里晒稻场那边坐着等会。他们五个一起成亲,在家里办喜宴不好处理,所以我们在晒稻场临时那搭了棚子,桌子底下也烧了炭火盆,在那坐着也不会冷的。” 主动来找郑宇他们说话的,正是贤郎村的一个媒人。这是她时隔两年第一次讲成村里的亲事,所以很是上心,一直都在帮着几对新人来招待客人们。 郑宇他们知道进门也见不到新人,所以只是在自己的礼物上署名后,就让一个人统一把礼物送到他们家里去。 贤郎村的晒稻场是整个村子一起使用的,占地非常大。村里人为了在这上面搭建一个临时的棚子,估计也是费了很大的心思。 郑宇一行十人被一个村民带着,到稻场附近后,这个村民跟旁边的村长说了几句话,接下来就是村长带着他们去找了个桌子坐下了。 一桌可以坐十人到十二人,郑宇、文琪一行刚好是十人,又都是从青阳村来的,贤郎村的村长干脆让他们坐在一桌,省的他们跟不熟的人在一起尴尬。 不过,这个村长也存着点心眼,他看郑宇这群人是五男五女,可男女之间又没有很亲密,他觉得说不定他们都还没定好亲事,这就是他们村子的一个机会,他把郑宇十人安排在中间靠前的位置那,这里的人最多最复杂,搞不好郑宇几个人就跟村里的年轻姑娘们看对眼了。 他没想到的是,鲁祸头他们刚刚定完亲,正是男女两方试着让关系变得更亲密的时候,所以他们的距离感才会那么奇怪。至于郑宇跟文琪,那纯属是刚好男女分成了两个队伍,文琪就跟四个姑娘们走得近些,没有怎么跟郑宇他们交流。 若是平时,她跟郑宇单独待在一块的时候,隔不到十几息的功夫,两人就会说句话。 鲁祸头用手摸了下凳子的表面,确定是干净的之后,就赶紧招唿他家谢芸去他身边坐下。 “咱岔开来坐吧,我跟阿芸坐一块,阿杨跟胡梨坐一块,袁大袁二跟郑月兰、郑月桂坐一块,宇哥你就跟……” 鲁祸头刚说到这,就自觉地闭上了嘴。他们四个都是订过亲的,只有郑宇跟文琪两个关系不一样,他这样安排,好像会让文琪有点不舒服。 文琪并没有想太多,她听鲁祸头说话说半截突然停了,没怎么思考就接着说:“郑宇跟我坐一块儿吧。你们都是刚刚定亲,能理解你们想离得近些的心思,不过这种场合,你们可别做什么不好的小动作啊。” 大概是这里的气氛太好了,文琪还难得调侃了一下鲁祸头他们,话里本意是让他们别当众拉拉扯扯,但她说完一想,好像里面又有点荤话的感觉。她尴尬地咳嗽一声,让几个人赶紧坐下来,没再说什么话了。 每个桌子上都摆好了茶水和各类喜果,里面有瓜子、花生,还有唐家糖店最近卖的很火的切糖。 他们来得早,这会应该是辰时刚过一会儿。婚宴一般要办一天,第一场是要在巳时刚到时开场的早饭,这一场要招待所有人,只要不是见面要打架的那种仇人关系的人,都可以过来凑个热闹;第二场是申时将过时开场的晚饭,要不是陆八他们同一天成亲,这一场宴席肯定是要在他们家里面办,因为晚宴只会招待德高望重的长辈,以及宗谱上登记的亲人。 第88页 郑宇他们只用参加早上的婚宴就足够了,等饭后,他们再去跟陆八、肖延景他们说说话,拿到属于他们的喜包,就能各回各家,下次有事再过来了。 本来陆八是想让郑宇几个当亲属一样,留到晚上,但住在其他更远村子的弟兄们不好在晚上回去,加上也没让朋友留晚宴的先例,他们只好作罢了。 郑宇这一桌安静了一会,然后鲁祸头带头,很快又热热闹闹地聊了起来,大约喝了一碗茶之后,赵牧带着其他几个弟兄们也过来了。 阿杨眼睛最尖,他远远就看见了自己的兄弟,可除了赵牧跟他媳妇走在最前头之外,后面的几个兄弟好像也都带着人,“咦,怎么都带着女孩儿来了?” ☆、第52章 婚宴与邀约 赵牧的妻子名为林婉珍, 她紧跟在赵牧身边,瞧见鲁祸头他们用力挥手后,顺带着就找到了文琪。她跟这里的大多数人都不是很熟,所以看到聊过天的文琪在这之后, 脸上明显有了庆幸般的喜意。 定居其他村子的四个人, 估计是先去镇上找了赵牧,然后一群人汇合后一起过来的。因为他们也都是各自带着人过来, 刚好也是十个人。村长见他们互相认识, 就给安排到相邻的桌子上了。 林婉珍本想跟郑宇换个位置,但要开口时, 突然想起他跟文琪的关系, 就只能压下想法,把自己的椅子挪了点位置, 离文琪更近一点,好跟她说话。 一时间,郑宇一个人没了女伴, 就冷落了许多。 “宇哥,我们带着你弟媳过来给你问个好,之前因为在新村子忙着建房,都没有抽出时间来给你跟队长送喜包,等我们结婚的时候,一定要双手奉上一份大的喜包,哈哈哈!”先找郑宇说话的,是定居在宁口村的董志勇, 他领着自己的未婚妻走到郑宇面前,很恭敬地把他当亲兄长一样行了礼。 等董志勇跟郑宇说完话之后,另外三个才陆续介绍自己的未婚妻。 他们都是好小伙子,确定在新的村子定居后,很快就有年轻姑娘对他们产生好感,有些是自己主动接触相好的,有些是有媒人介绍的。从目前情况来看,他们几个年轻男女相处的都挺融洽。 几个人基本都是在同村定的亲,只有董志勇的未婚妻是外地人,她跟着做生意的父亲出来玩耍,路经宁口村要停留半个月,停靠时,她不慎从船上落了水,刚好董志勇在大河边上找人,把她救了起来,两个人没几天就互相生了情愫,这姑娘跟自己父亲直说要跟董志勇过日子,她父亲只能在宁口村多留了半个月,看董志勇人品不错,才让两人订了亲。 听说董志勇以后要跟着岳丈学做生意,所以等他真成亲之后,跟这些弟兄们的见面机会就更少了。 两桌人先聊了各自最近的情况后,难免又谈到了未来,不同于刚开始退伍时的迷茫,现在的每个人都有了一点方向,也在开始努力了。 郑宇说他最近在烧新品种的瓷器,送给五对新人的礼物就是他新烧出来的。弟兄们对他表示支持后,互相望望,把他扯到一边,好奇地问他现在感情上的情况。 “……”,郑宇听到兄弟们问他有没有跟文琪表明心意时,只觉得心被握紧了一样,他不敢转身去偷看文琪,只失落落地说:“她好像只是把我当一般的朋友一样,我怕跟她直说了,她以后就不会再跟我来往了。” 弟兄们也跟着嘆气,赵牧拍拍郑宇肩膀,问:“那她有别的关系好的人吗?类似于跟你一样的那种。” “那倒没有,她不怎么跟人唠嗑,所以除了我们、还有镇上的唐老闆之外,她在村里只跟村长家、文婶家、宝婶家走得比较近,我没见过她跟什么年轻人来往。” 郑宇这话说的也没错,因为文琪现在身体的实际年龄是十七岁,可她去现代已经活到二十四了,穿越回来又连续倒退“还童”了好几年,她自己都不太确定自己到底活了多少年,但无疑的是,她远远比这边的同龄人要成熟的多,所以不太跟人聊得来。 托这次来参加婚宴的福,文琪成功跟鲁祸头他们的未婚妻建立的初步的友情,她往后没事想串门时,就能多些选择了。省的文婶子总是说她闷,不知道去跟村里人来往。 一群人在一起叽叽喳喳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辰时到了末尾,五对新人陆续被村里的长辈领到晒稻场上——喜宴马上要开始了。 郑宇他们都立刻坐好,笑看着新人们一一对各桌客人致谢、接受所有人的祝福。 “宇哥、队长你们分别坐两桌啊,这样刚好,你们各管着其他四个兄弟,别让他们胡喝一通,在他们心上人面前闹了笑话就不好了!”陆八笑嘻嘻地跟郑宇他们打着浑,然后对弟兄们使了眼色。 在军队里混久了,身上都会有点太过豪放的习气,比如说在喝酒这一方面,即使是不爱酒的郑宇,也是能灌自己五六碗酒没一点醉意的人,更遑论其他爱酒的人了。 只是酒并不是什么便宜东西,他们退伍后,收敛了很多。陆八是怕大家在婚宴上喝多了,大嗓门吓到他们新定下的未婚妻,把好事变成坏事,那可就不妙了。 陆八被大家集体嘘了一通之后,肖延景上前说:“弟兄们,你们别听陆八瞎说,我们给每桌只备了最多四坛酒,你们都醉不了的,我还得劝你们慢点喝呢,免得宴席才开始,你们就把酒喝完了。” 第89页 “酒都不是事,等以后你们有空闲了,可以到我们家里来好好喝一场。”还有一个成亲的兄弟也插嘴说道,“我们还得到最前面的主桌去,不能多陪你们说话了,等喜宴结束后,你们记得要到我们家里来看看啊。” 他们离开郑宇、赵牧桌子之前,还笑盈盈地吐槽了一句:这两桌的安排真是全场最均衡的了,别的桌子要么是以老人为主,要么是以男人或者女人为主,唯独中间这两桌,都是一男一女混着坐,看上去有点扎眼。 喜宴上很多人总是往这边偷看,然后跟身边人嘀嘀咕咕讨论个不停。 还有坐在附近桌子上的人,干脆就直接问他们:“你们都是新婚的夫妻吗?”不是这样的话,这种座位安排就很奇怪了。 “不是,我跟我媳妇都有两个小孩儿了,他们这些是刚定亲的,还没成亲呢。”赵牧随口解释了一句。 文琪无奈地回头看了赵牧一眼,很想吐槽他,解释就解释吧,怎么就把郑宇跟她也算进大家里面了呢。虽说作为两桌上唯一的单身女,被单独指出来也好像不太好,但这样直接把她跟郑宇划成一对,她心里觉得有点怪怪的。 郑宇正在发呆,并没有注意到旁人说了什么,不然肯定会脸红得不行。 等新人跟所有客人打过招唿之后,婚宴就正式开始了。除了新人轮番到各桌敬酒之外,其他人都不会串桌喝酒或过分交头接耳了。 赵牧跟他们桌上说到什么,都笑的挺大声,然后他伸手拍了一下郑宇,对这边的所有人说:“过几天镇里有个灯会,到时候除了各种好玩好看的灯笼之外,还有很多买小食、小玩意儿的零散商人,很热闹的,你们要不要去玩玩?” 十二月基本上是喜事的高峰期,除了媒人闲着到处说亲之外,镇上的灯会其实也是年轻男女们“相亲”的好机会。 这里除了郑宇和文琪之外,都是有正经对象的人了,不过他们才刚定亲,正是关系甜蜜的时候,所以各个都说想去灯会。大家不约而同地拒绝了跟大家一起玩,而是只想跟心上人单独相处。 郑宇:“……” 郑宇他本是很能吃的人,这时候却觉得桌上饭菜没什么滋味了。他把手边的满碗酒一口闷了,闷声说:“你们去玩吧,我懒得去凑热闹,人太多了……” “可是我想去啊,”文琪不开心地放下筷子,眼神虽然没看着郑宇,但话却是跟他说的,“他们都约着单独去玩,你也不去的话,我就没人陪着了,一个人去灯会多没意思。” 鲁祸头赶紧在桌子下面踢了郑宇一脚,面部表情相当丰富,似乎恨不得把想说的话在脸上表演出来:你别傻愣着,这可是个绝好的机会,赶紧凑上去约起啊! ☆、第53章 大家约好了 郑宇其实一听完文琪说的话就呆住了, 完全没有注意到鲁祸头。他咕咚吞了一口口水,暗自揪了自己大腿一把才能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桌子上安静了好一会,他才傻乎乎地跟文琪说:“你想去的话,我就肯定要陪你去的!” 说着, 他还冲文琪露出一脸傻笑。 文琪眼角余光扫到郑宇的样子, 不由得噗呲笑了出来,然后又觉得不太好, 脸色微微发红, 又拿起筷子开始夹菜,“我就是逗你玩来着, 不过你都说要陪我去了, 可不许临时反悔。” “哎——”阿杨拿起酒碗敬了文琪一下,然后调侃着说:“宇哥哪能反悔啊, 你喊他天天陪你去哪哪都行!来,我敬你一回!” “咳!”鲁祸头咳嗽一声,然后扯了阿杨一把, 示意现在不是能过度调侃的时候。 文琪咬着筷子没有说话,过了一会,才把自己面前的酒碗往边上推了一点,说她不会喝酒,让大家都别跟她喝了。 其他四个姑娘也纷纷附和,说她们不会喝酒,所以不要给她们敬酒,也别给她们碗里再倒酒了。 鲁祸头拿起谢芸面前的酒碗, 对郑宇扬了扬,说:“阿芸不会喝,我代她敬你一杯。”喝完把碗放下,他对谢芸得意地扬起眉毛,低声说:“你不会喝没关系,我代你。” 其他几个哪能被鲁祸头比下去啊,于是都纷纷效仿,以代未婚妻敬酒的名义,一下子就把她们的酒喝完了。 郑宇的酒才刚刚被自己闷了,这时他的酒碗还是空的,鲁祸头也没来得及给他满上。郑宇愣着看了看自己的酒碗,又看看文琪的,犹豫地朝文琪的酒碗伸出手。 文琪看了他一眼,没有说什么。郑宇拿着酒碗的手抖了一下,送到嘴边时还瞟了文琪一眼,这才把这碗酒给喝了。 现在就连桌上的四个姑娘都看出来点不对了,但她们跟郑宇、文琪也才第一天熟悉,不好问什么,只能打算回去再问自己的未婚夫。 鲁祸头见郑宇喝完,就拿出酒壶,准备给郑宇先满上。 “你们先吃点东西吧,空腹喝酒多了,对内腑不好。” 文琪话音刚落,郑宇马上用手掌按住了自己的酒碗,“我不喝了,喝酒影响我吃饭。” “噗呲”,谢芸她们没忍住笑出了声。 这两人都还没成事呢,郑宇就那么听话了,以后岂不是要做个老婆奴? 第90页 鲁祸头觉得今天不能再继续推动什么了,于是立刻转移话题,让众人把注意力放到几对新人身上去。刚好这时肖延景他们也走到了这桌附近,马上要对他们敬酒了。 文琪松了口气,一直僵硬的嵴背终于也能松懈下来了。 婚宴持续了将近一个时辰,到后来桌上的小菜都凉了,只有两个炭火锅里的菜还能吃。不过一桌十个人本就吃不了多少,就连郑宇也没有放肆大吃大喝,他现在已经知道扫光饭菜是不礼貌的事情了。 婚宴结束后,大部分村民帮着收拾残局,只有新人的亲朋才进了他们的新房子。郑宇他们也各自散开,分别去五个弟兄家里跟他们一家人混个眼熟。 一群人对郑宇送来的礼物最是好奇,所以在家里喝了一杯茶之后,就闹着打开那个箱子看一看。 郑宇先去的陆八家里,他本人有点想知道别人能不能接受那样的裂纹瓷器,但又害怕人家不喜欢,在这拆开后,大家都会觉得尴尬。 陆八自己去打开了箱子,箱子里垫了干净的稻草和绸缎,一对造型普通的花瓶和香盒静静地躺在里面。 但大家并没有因为这些东西造型普通而失望,因为这上面的裂痕太显眼了。 “这个不会是被震裂了吧?”陆八摸摸耳朵,然后偷偷瞟了一眼郑宇,看他没有什么惊讶的表情,就确定了这东西本来就是这样的。 陆八伸手摸摸瓷器的表面,然后“咦”了一声,小心地把那个小香盒拿出来,放到眼前仔细端详。 “这个……好奇怪啊,看起来是裂开了一样,但是摸上去又是完整的。而且,裂痕也不是很乱的裂痕,咦?” 陆八说着说着,才注意到一点小细节。 他把这个香盒拿到光照好的地方,上面的金色底纹熠熠生辉。 文琪怕气氛尴尬,就趁机解释了一句,“这个是郑宇自己试出来的品种,乍一看像是碎了,但实际上这是故意做出来的效果,而且它上面有两种线条色彩,黑色和金色相搭配,我觉得还是挺大方好看的。” 其他人都围过去,把箱子往外挪了一点。刚刚里面的光线太暗,他们只能注意到瓷器表面的黑色裂纹,但光线稍微好一点之后,就能看到上面还有明显的金色纹路。 “这个好厉害啊,要是只有黑色的裂纹,看起来也没什么,就是有点奇特罢了。但是加上这个金色的底纹之后,整个花瓶的……那什么,对,是‘格调’,你们不觉得这个瓶子的格调很高吗?” 说话的好像是陆八妻子的弟弟,他看着箱子里的一对花瓶,两只眼睛都放出强烈的光彩。他显然是很喜欢这个瓶子。 其他几家也都打开了郑宇送去的箱子,大部分人都挺喜欢这个“裂开”的瓷器,觉得很是新奇,不少人甚至在想着买个一样的瓶子弄回家,摆大堂里显得很贵气。 而且这种花纹的瓶子很适合摆在明亮的地方,越是光照好,那个金色就越是漂亮。 即使是第一眼并不喜欢这种裂纹的人,在看久了之后,也莫名其妙很想拥有一个一样的瓶子。 文琪把“金丝铁线”这个名字告诉大家,金丝铁线的美名很快在贤郎村传开,不少人都动了要买一个的心思。只是郑宇还没想好要怎么卖,所以人们只是问了郑宇家在哪,实在很感兴趣的才想着有空去那边看看。 到了下午,郑宇、文祺、赵牧等人才一同回家去。除了郑宇这些本来就是在青阳村的人之外,其他人也选择了从青阳村绕路去镇上。 “在这边住习惯了之后,觉得清闲安逸的生活也不错,那些先走了的弟兄们要是知道我们现在过的这么好,他们在那边也会很开心吧。” 一群人一路走一路聊,难免想到一些煽情的话。他们最初是因为在小队而相识相知,只是他们士兵总是要去战场,最初的小队,到现在还剩下他们十几个人,已经是很幸运的事情了。 赵牧“唉”地嘆了一口气,没有多说什么。现在大家都好好的,没必要再多想别的事情。 林婉珍打了个圆场,话题转到众人都期待的灯会上面。 “过几天的灯会是在下午申时开始,你们也别吃太饱了过来,到时镇上会有很多小摊子,你们找生意好的去买食儿,保管不会失望。晚上太晚不方便回家的,就先来你们赵哥家住着,我也是很欢迎的。” 听到林婉珍说灯会的事情,众人又各有心思了。鲁祸头瞟了一眼自己身边的谢芸,开始思考要怎么给她点惊喜。 而郑宇磨磋了一下手掌,不太敢主动跟文琪说起这件事。他有点怕文琪临时反悔,所以打算到那天就直接等在她家门口,这样她就不会拒绝跟他一起去看灯会了。 作者有话要说:直接用手机写了更新的,不能预览。如果有屏蔽词,我等下一章更新前再改 ☆、第54章 感觉他要搞事了 年轻人们期待着的灯会很快就到了, 除了郑宇、文琪他们之外,村里还有很多别的人也要去镇上。 “这么多人,不会很拥挤吗?” 文琪看着笑呵呵的同行村民们,不由得想到了刚禁止使用银两的那一天, 那时候可是发生了踩踏事故啊!现在光是青阳村就有这么多人, 其他村子要去镇上的肯定也不少,不知道会是怎样一副光景。 第91页 郑宇印象中就没去过灯会, 所以并不了解情况。 旁边的一位大哥听到文祺的疑惑, 顺口就解释了一句,“镇上的灯会都延续了好几十年了, 今天不止是镇上的主街道会开放, 就连一些小道上都有摆摊的。虽然确实会有点拥挤,但过节日嘛, 就是要热闹才好玩啊!” 文琪赶紧笑着跟这位大哥道了声谢谢,心里有了点数。 为了城镇治安便利,平时武泰镇的民居那边是不许外人随便出入的, 每个大道口都有巡捕轮班看守,只许住在里面的人出入。如果外人想出入,只能由里面的人亲自接送,或者持有官方的出入证明。 要是把所有的民居道路也开放的话,镇上确实能容下更多的人玩耍。 由于鲁祸头他们都说了不在一起玩,所以郑宇下午早早地就去了文琪家,然后一起出的门,并没有去联繫别人。 轩轩和两只狼都託付给了胡婶, 村长家没有要婚嫁的小辈,也没有做生意的意思,所以今天都没有往镇上去。 这还是文琪第一次到这种灯会玩呢。平王朝地域广阔,不同地区的活动都不太一样。安都也有灯会,但那边的灯会是为才子们准备的,只有青年才俊才会去,里面都是猜谜接对子等活动,不算特别热闹。 武泰镇的灯会是为年轻男女们准备的,没成亲、或者成亲后没孩子的年轻人基本都会过来。 文琪跟郑宇动身算早的了,但他们过来时,镇上就像完全变了个样似的。 除了建筑还是以前那样的,其他所有的街道、店面都发生了很大改变。 最主要的变化是摊贩多了。整条街道一侧全都是卖小首饰、玩具、吃食的小摊位,本来就是做生意的那些店面也张灯结彩的,专门派个小工在门口揽客,免得游人们只逛外面的摊子,懒得往店面里面走。 文琪看到对面来了一群人,往一边让了几步,免得发生肢体冲突,“人好多啊!” “确实有点多了。”郑宇让文琪离他近一点,免得被人群冲散了。现在天还没黑,橙色的阳光把人群映照的暖暖的,把冬天的感觉完全驱散了。 灯会要到天黑后才好看,提前来的人是想多玩玩、多吃点东西。一年到头没多少清闲时间,几乎所有人家一年下来都会有点积蓄,在这种难得的好日子,年轻人多花费些铜板,家里人很少会教训的。 郑宇苦恼地看着人群,想找个清净点的地方。他想跟文琪独处,比如说有一条清净的街道,旁边零星有些摊子,摊主都不说话,然后他跟文琪两个人安静地走着、走着,饿了就买些吃的,累了就寻个地方坐下……现在的情况跟他想像的差远了。 “你听见没?”正当郑宇要提议去别的地方走走时,文琪兴沖沖地扯了一把他的袖子,然后另一只手指向了某个方向,“刚刚路过的人说大桥上在挂龙灯,我们去看看吧!” 文琪小时候不能进宫玩,皇帝觉得亏欠她一家人,所以问了她有没有什么很想要的东西。她那会还小,就说要看到最大、最美、最好的龙灯,于是那年的大年前夜,皇帝让把皇宫御制的龙灯送到了安都,明面上说是送给所有安都人,实际上只是为了满足小小孩童的愿望罢了。 那个龙灯是文琪见过最好看的龙灯,九条长达十米的龙形灯罩被悬挂在城楼上,姿势各异,色彩不同,到了夜里,点灯人把一根根蜡烛放进去之后,那些龙就跟活过来了一样。它们身带彩光,恍若神明下凡。 即使是现代的霓虹灯,也没有那九条龙灯来的震撼。 文琪知道武泰镇的龙灯肯定远不如皇宫送的,她只是特别想再看看龙灯罢了。 武泰镇的龙灯每年都是挂在大桥上,知府亲自盯着这件事,他会要求手下能人先看好天气,然后选择十二月最后十天里最好的日子,当天根据实际天气来决定挂什么样的龙灯。 若是没风没雨的,那自然就要挂大龙灯。越长、越粗的龙灯越受欢迎。 要是十二月根本就没好天气的一天,就只能挂迷你的小龙灯了,而且还会挂的很低,没有一点震撼感。 文琪跟郑宇过去的时候,大桥两边都不许人上去,桥上只有工人在小心地把长龙灯往上挂。 今天的天气很好,连风都是轻柔的,所以知府让挂上最好的那个龙灯。 这个龙灯做好都有好几年了,前些年没碰到这么好的天气,每次都没敢挂这个,今年终于能让他重见天日了。 龙灯的制作工艺并不简单,这次大桥上挂的灯估计有五米长,虽然比不上文琪曾经见过的那个,但它已经是很不错的成品了。 看到了龙灯,文琪就难免会想到安都,那里承载了她过得最快乐的时光。 ——不知道现在的苏桃姑姑怎么样了,不知道那个流里流气的李“才子”有没有成为贤夫贤父,不知道她专属的那块地有人伺弄不。 “唉,不知道我还能见到他们不。”她原本想去安都走一圈的想法并不坚定,因为对于那时候的她来说,她跟安都的联繫,仅仅是因为轩轩跟陆家的血缘而已。 只是现在,她真的好想再见见那些人啊。她已经失去了爹娘,这世上剩下的长辈们,无论如何,她都还要去见一见。 郑宇不清楚文琪是想见什么人,他看那龙灯挂好了,就跟文琪说:“我们去别的地方吧,这里人越来越多了。” 第92页 现在的天色已经变暗了,不少人都想看到点亮龙灯的那一刻,所以慢慢地汇聚到了这一块。 文琪看到那龙灯的材质跟颜色,已经能猜想到点亮后的效果,所以在放弃看一条龙灯、和被人群堵在里面好久里面,选择了放弃看龙灯。街上也有卖小花灯的,多买几个也不比看龙灯差。 文琪跟在郑宇后面,两个人逆着人群,走到了原先的街道上。 “明明都有那么多人去了桥的两边,怎么这里还是有这么多人?”郑宇不太喜欢这样的情况。 文琪倒是挺喜欢热闹的,她把郑宇拉到一个卖灯的摊子前面,开始挑选花灯。“天马上就要黑了,我们先把灯买好吧。老闆,你这个灯颜色涂得好重,我们用来照着看路肯定不行吧?” 这老闆憨厚地笑着解释:“我这的灯就是点着好看,很多小夫妇买回去放房里耍的,灯光晦暗也有暗的好处嘛……” 文琪看着老闆的眼神顿时变了,这人看起来老实,没想到是这种人啊。他就差直接对人说:这些灯是用于闺房之乐的了。 “灯笼不就是用来照明的,怎么暗还有好处了?”郑宇皱着眉沖了一句,然后要带文琪去别的地方看看,“我们去买别家的,别被他忽悠了。” “呃,”文琪看了一眼郑宇的脸色,发现他好像真的是纯粹有点生气,看来是一点都没理解那老闆的意思。 也对,他这种从小跟爹长大、青春期在军队里度过、回来后也没找个媳妇的人,不懂才是正常的吧。 文琪脑内自动把郑宇配上了纯情小土包的表情,然后乐得捂嘴笑了好几声。 那老闆等郑宇带着文琪走远了,才不屑地摇头道:“切,这傢伙一定没跟刚刚那姑娘好上,一点情调都不懂,啧啧啧。”他这的生意要到更晚的时候才会变好,现在天还没完全黑,真想买灯的也不好意思过来。 正常卖灯的摊子更多,文琪很快看中了一个大狗狗造型、一个大兔子造型的灯笼,她买下这两个灯,把兔子灯笼给了郑宇。 “我家有大灰小灰,所以我就拿着狗狗的了,你养过大白小白,这个兔子给你。这两个的主色彩都是白色,肯定亮堂。” 郑宇不太自在地接过灯笼,目光不经意地跟卖灯笼的摊主撞上,发现这摊主看他的眼神不太对——一个大男人要身边的姑娘给买东西,好像是不太好的事情吧? 他现在已经知道有些事情是不合适的了,只是他这方面的反应不够快,刚刚还没来得及说他来买,文琪就已经付帐了。 “你饿不饿,我带你吃点东西?”灯都已经买了,郑宇也不能把它退回去重买,于是只好想办法从别的地方补回来。 这摊主好像确实看郑宇不爽,他眼珠子一转,提了个建议,“现在外面的摊子都是人挤人,公子你要是想好好吃饱饭,我建议你还是带这位姑娘去好酒楼里面去吧,而且酒楼最近都卖切糖了,姑娘一定喜欢吃甜的,公子你除了点几个好菜之外,记得多上几盘切糖。” 在摊主的心里,他觉得郑宇这男人是个小气鬼,明明刚刚还让文琪给买东西,结果看到他脸色不对之后,立刻就说要请文琪吃东西,等他们走了之后,郑宇指不定会不会请文琪吃个糖葫芦呢。 他干脆劝他们去酒楼买贵的东西,要是郑宇好脸面,今天就得把荷包掏空,要是郑宇要钱不要脸,那文琪也能乘机看清身边男人的本质,好离他远一点。 在文琪他们不知道的时候,这个摊主已经脑补了好几场戏剧了。 “我们去酒楼吧,这个老闆说的也对,外面卖吃食的摊子都有很多人,我们还得站一边等。”郑宇巴不得跟文琪单独去更清净的地方。 文琪才不想去酒楼里呢,今天难得整条主街道像小吃街一样,她不享受享受,都觉得是亏了。“酒楼里面的饭菜有什么好吃的,我就喜欢吃各种各样的东西。你别看摊子周围都是人,其实我们需要等的时间并不长,比去酒楼还要快呢。” 郑宇只好跟着文琪走,每每她跟摊主点好东西,他就立刻掏出荷包。 考虑到郑宇那个饭量,文琪还让他买了十几个大包子垫肚子。 走走吃吃,天色就完全暗下来了。所有的灯笼都被点亮,各种小动物、花果形状的灯笼到处都是,人们走路的速度也变得很慢,就怕跟夜视不清楚的人撞上了。 在离郑宇不远的地方,鲁祸头“咦”了一声,然后对身边的谢芸耳语了一阵子,在谢芸犹豫的目光中,拉着她往郑宇那边走去。 ☆、第55章 摔倒了要不要爬起来 鲁祸头偷偷摸摸地靠近了郑宇他们, 因为郑宇心思都放在文琪身上,现在来往经过的人又很多,就没注意到有人在故意靠近。 “嘘”,鲁祸头拉着谢芸躲到一个摊子后面, 提醒她别出声。他自己竖起耳朵偷听, 想知道郑宇他们现在是什么状况。 文琪接过摊主递过来的两根麦芽糖花,把其中一个给了郑宇。 “这唐老闆也挺厉害的, 我只是跟他说了麦芽糖可以做成糖浆或者糖块卖, 他就找人搞出了这个。”文琪没有急着吃糖,她用灯笼的光仔细照着手上的糖花。 第93页 一根小巧的竹籤上面, 用麦芽糖浆勾勒出的牡丹十分形似, 若是给调个色,这东西一定会更惟妙惟肖, 能算得上是个艺术品呢。 只是麦芽糖的材料也要用到糯米、小麦等,成本比白糖要低一点,但也没法太便宜, 所以唐老闆没有做什么糖人卖,只找了几个手艺人,让他们用少量的糖浆做糖花,这样耗费的糖浆少,看起来又好看,最是适合卖给小孩子跟小姑娘了。 躲在后头的鲁祸头眼角抽了一下,无语地看着郑宇咬下一块糖花,在心里暗暗吐槽:你一个大男人, 拿着那种小巧精緻的糖花吃,都不觉得心里膈应得慌么? 谢芸目光已经完全被那个小摊子吸引了,她崇拜地看着那摊主手随意挥动几下,竹籤上就留下了漂亮的糖花。可惜鲁祸头现在不让她出去,不然她也想买两个,跟鲁祸头一人一个,一路走一路吃,肯定能甜到心底去。 文琪买了糖花,又继续往前走。 今天卖各种小玩意的摊子特别多,文琪手头上有不少钱,就想买些好玩的回去。轩轩本来是哭闹着要一起来的,只是胡婶劝她不要带孩子去人多的地方,不好顾全,所以她说了要给他带东西回去。 “郑宇,你看,这个面具好漂亮啊!”文琪手里的糖还没吃完,就看到了前面有家卖面具的。他家的生意特别好,很多人都围在边上。 文琪正要过去,就听到里面那摊主大声喊:“大家别挤啊,我这只剩挂在上头的这些面具了,先到先得,后面的甭再挤了,我没新的面具了!” “……”文琪下意识地踮起脚看了眼,摊子上的面具都是挂在木架子上的,随便一数,就知道剩下不到二十个了。而围在那摊子附近的却不止二十人。 可惜了,她之前也见到别家卖面具的,只是都没有这家的好看。一般的面具都是比人脸略大一点,方便人们带在脸上,但这家的面具很小巧精緻,很多人买了只是斜带在头上,像装饰品一样,却别有一番美感。 郑宇把手上的竹籤扔到一边,犹豫着要不要挤进去。 一边是文琪很明显的喜欢之情,一边是先来后到的规则,他无论买不买得到,好像都不是一件好事。 那摊主说了没别的面具之后,原本还有点犹豫的人们立刻就掏钱买了。这家的面具好看却也很贵,不然不会卖到现在。 郑宇犹豫着的时候,那摊子已经几乎被横扫一空了。 在木架上只剩最顶端两个面具的时候,围着那个摊子的人全都散了。 “咦,不是还有两个吗,怎么他们不买了?”文琪不解地看着散开的人群,不懂为什么会这样。 郑宇却是眼睛一亮,拉着文琪走到那摊子前面,直接说把剩下这两个面具卖给他。 摊主本来都打算收摊了,见郑宇过来说要买,只是苦笑地把这两个面具拿下来,说:“这两个是我花了好大心思才做出来的,颜料里面还混了金粉和别的贵重材料,一般的价格我是不会卖的。” 这两个面具确实非常好看,原本摊主刚摆好摊位的时候,就把这两个挂在了木架的最上端,大部分人都是被它们的颜值吸引过来,然后又因为价格退步,买了其他更便宜的面具。 文琪真的很喜欢那个粉金色。猫猫面具,在看到它的那一刻,她沉寂已久的少女心就完全迸发了。 “多少钱?”郑宇眼角余光注意到文琪的表情,决定自己一定要买下来。 那摊主嘆一声气,一点都不觉得这两人会买,毕竟穿着比他们更好的人都没买这个。面具只是小玩意,既不能日常穿戴,又不能摆在屋里做摆设,有钱人家都觉得买这个是一种浪费。 “每个面具都是五交子。” 在报完价之后,这摊主就准备要收起来这两个面具,打算回家去歇着了。一交子是一千个铜板,两个面具就得花费一万个铜板,一般人家都不会允许家里小辈这么花钱的。 “你往箱子里收什么?!面具给我,我要买啊!”郑宇皱着眉盯着在摊主,要不是这段时间他学了一些礼节问题,现在他都会直接动手把面具拿过来了。 郑宇拿出十交子的钱票,示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十交子,要不我自己……”文琪不觉得这是可以请客的范畴了,她想自己来买。 郑宇接过两个面具之后,直接把粉色那只往文琪头上一盖,没有让她继续往下说了。 但是,他不会玩这种东西,他觉得自己把面具怎么放都不对,显得文琪好像是顶了个小锅盖似的,“这个怎么戴?” 文琪无语地嘆了口气,自己把面具拿下来,先把后面的绳子解开,然后拿着正面往右边头上一放,接着把绳子在头后面系好。 小小的、精緻的面具安静地待在文琪头上,在月光的映照下,面具上面的金粉闪耀着柔和的光,好像一只小精灵一样。 文琪帮郑宇也带好了另一只面具,这个面具是深蓝色的猫咪,若是在白天来看,这个面具应该会显得神秘又高深,可在夜晚较暗的月光下它并不显眼,反倒让郑宇被衬托得有点软萌。 “噗”,文琪给郑宇带好面具后,自己退后几步仔细看了几眼,然后没忍住笑出声来。 就在这时,躲在另一边的鲁祸头从郑宇背后冲出来,装作不经意吓人一样,十分用力地把他给推倒了。 第94页 郑宇刚刚还沉浸在文琪的笑容里呢,哪能及时应对这种意外,于是就被推得往文琪面前一摔。 文琪也被吓愣了,整个人下意识地后退了好几步,郑宇摔倒后,头离她的脚大约有半米距离,若是她刚刚不后退的话,那估计就会刚好摔到她脚边了。 “失策了……”后面的鲁祸头失望地嘀咕了一句,然后装作很意外的样子,大声解释:“宇哥你怎么就摔了,我就是想吓你一下,没想到你没反应过来啊!” 文琪蹲下来戳戳郑宇的头,问:“郑宇,你没事吧?”她觉得刚刚那一下应该摔得挺勐的,不知道会不会摔伤了。 郑宇抬起头,“没事,我……” 此刻的弯月刚好在文琪身后,而她手中的小狗灯笼却刚好在他面前,月光使文琪的面具、髮丝都在发光,而灯笼却将她的面孔照的朦胧又清晰。 郑宇原本是要说什么的,他自己都不记得了,他只知道自己抬头的那一刻,脑子里就只剩下文琪一个人了。 “你真好看。”他几乎是下意识地说了这句话,然后就看着文琪的脸傻傻笑着。 他后面的鲁祸头崩溃地捂住脸,他怎么就不知道郑宇会是这么“蠢”的一个人呢!这种时候不应该说他摔痛了博博同情,或者是干脆说屁事没有,来彰显他的男子汉气概吗? 他怎么、怎么就能直接说这种话呢,说完了还不乘机撩一撩,光在那傻笑了!真是个傻子,鲁祸头不想认这个哥了,太丢人了。 戌时的打更声响起,早已准备好的烟火瞬时就沖向空中,在夜空里绽开极美的光火。 郑宇的表情更呆了,因为烟火下的文琪就像个仙女一样,他从未这么近地看过她,他此刻没法去想别的,只想这一刻再久一点、更久一点,他想一直一直这么看着文琪。 “你这傻子!”文琪把郑宇的头往地上一按,耳朵也有点发红了。 这人真是惯会让人下不来台的! 作者有话要说:对不起,我不小心写了一个痴汉…… ☆、第56章 出现在脑海中的 把趴在地上的郑宇拉起来之后, 文琪若有所思地看了鲁祸头一眼,她略沉吟一会,决定过完年要多跟村里人串门,比如说去找谢芸“交流”一番。 而站在一边的郑宇根本没有意识到什么, 依旧是一副傻乎乎的样子。 “你怎么跟谢芸分开了?”郑宇问鲁祸头。毕竟之前大家都要一对、一对分开玩, 这会只有鲁祸头出现在这里,就有点奇怪了。 还蹲在小摊后面的谢芸往外一站, 尴尬笑着说:“我们刚在躲猫猫呢。” 郑宇“哦”了一声, 然后盯着鲁祸头问:“你们要跟我们一起逛吗?”语气听起来很普通,但他的眼神却带着些不情愿。 “不了不了!”鲁祸头赶紧摇头, 他拉过谢芸, 说了句:“我们就是好不容易碰见熟人,就反应大了点。大概阿杨他们都去偏僻的小道玩了, 我也带阿芸去别的地方转转。”然后他就快步走开了。 神助攻没做成,鲁祸头麻熘地跑没影儿了。 文琪好笑地耸耸肩,把注意力转到其他的小摊子上面——她还得给轩轩带玩具呢。 烟火持续燃放了一炷香左右的时间, 文琪见过更壮大的烟火,所以并没有被这里并不成熟的烟花吸引,而是继续一路沿着这条道逛,断断续续买了一些小玩意。 等郑宇抱了满怀的纸包、布包后,文琪觉得时间也差不多了。灯会虽然会持续到亥时结束,但乡下晚上睡得早,文琪还把孩子跟两只狼放在村长家,总不能让人家一直等他们回去。 “你还有没有什么想看看的?我想回去了。” 郑宇哪有什么想玩的, 他会过来纯属是为了陪文琪而已,既然文琪都说要回去了,那他当然不会有异议。 在文琪带着熟睡的轩轩回家后,她想了想,对正要回自己家的郑宇说:“过年要吃鱼和糰子,你不会做的话,我那天多做一份,然后送去你家吧。” “唉,好!”郑宇嘿嘿笑着摸摸头,看文琪关上了门,这才转身离开。 夜色正好,郑宇走着走着,突然心情颇好地唱起了军歌。 “待我沙场胜敌回,妹妹你让我醉一醉……” 越是靠近年关,家家户户的欢声笑语就越多。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人一清闲下来,反而觉得时间过得更快了。 这边的传统里没有在年夜串门的习惯,在吃完年夜饭之后,家家户户都关紧了门,在自家堂屋或者院子里开始祭神。 文琪在木桌上摆满祭神的物事:一碗米、一碗净水、一碗肉块,然后剩下的就是香盒了。 文琪先把印有雏菊、紫罗兰的香纸分成几等份,逐次点燃放进香盒里。这种香纸很易燃,大约过了一炷香。功夫,文琪备好的香纸就依次燃尽了。剩下的灰烬在香盒里散发着余温,占据了一大半体积。 “多谢子福娘娘、慈悲娘娘眷顾。”感谢了“去岁神”之后,文琪在桌前倒了两小碗酒,这才开始祭当年神。 “请兰菊公吃饭,”说着,文琪在装米的碗里抓了一小把米粒,放进了香灰里,“请兰菊公喝水,”紧接着,她又把碗里的水倒了一些出来,然后她才拿着一炷很粗的香在香盒里搅动,把里面的东西混合均匀了,这才把这柱香插好、点燃。 第95页 “求兰菊公保佑……”许愿的话要在心里说,文琪见香柱冒出稳定烟气之后,这才闭着眼睛开始许愿。 被放在小车子里的轩轩疑惑地看着这一切,等好久都没见文琪再做什么,就兴致缺缺地扯着大灰的耳朵,想要跟两只狼玩。 “唿~”愿望许完了,文琪从桌上拿起另外一小把较细的香柱,全部点燃后。插进香盒里。这次的祭神就算完成了。 文琪把轩轩抱进家里去,两人坐在堂屋,等待着屋外的香燃尽。香烧完之后,文琪就可以把桌上的米、水、肉收起来,明天早上混在一起煮个祭神饭,吃了保佑她接下来一年都心想事成。 在收香盒的时候,文琪在灯笼的光照下看到金丝铁线的花纹,她愣了一下,下意识扭头往郑宇家的方向看了一眼。 不知从何时开始,郑宇的身形样貌,成了她脑海中最容易想起来的那一个。她现下因为这个香盒想起了他,等会进去堂屋里、厨房里、卧房里……都会有东西会让她联想起他,在她不知不觉的时候,这个人已经快渗透她生活的所有了。 “那傢伙会好好祭神嘛?”直到睡前,文琪都还在想着郑宇的事,以他平时的表现,文琪真的很担心他会不会祭神,“今天去给他送东西的时候,我要是提醒他一下就好了。” 这事她一直记挂到了第二天上午,主要是这里的人对祭神很重视,总觉得哪里没按规矩来,第二年就没法顺顺利利的了。 郑宇过来还盘子的时候,文琪问了他这件事,好在他这种事还是能做好的,以前他在军队或者安都的时候,过年那天同样也会祭神,所以对这件事并不陌生。 过完年之后,家里有亲戚的,都会在开春农忙之前走动走动,只有文琪、郑宇这种才会窝在家里,没有任何可以来往的亲戚。 文琪是有两个外祖家都不能回,郑宇是跟郑家没什么好来往的,两个人像个傻子一样,在自家不知道要忙些什么。 好在鲁祸头他们几个打破了这种尴尬。 郑宇的十几个兄弟都是无亲故的人,今年他们有岳家要走动,但他们在认识未婚妻或者妻子的亲戚时,想起来还有个孤零零的郑宇在青阳村。 几个村子的内部相互一合计,决定几个兄弟以后就当亲戚来跑动了。所以他们拎着一些小的拜年礼,分几批来拜访郑宇。 几个村子的弟兄们不是一起来的,他们相互也没约,只是他们各自从自己有空闲时间开始,就首先拜访郑宇家。之所以不去赵牧家,是因为大家都知道他家亲戚很多,如果他们主动去跑“亲戚”,以后赵牧拜年的负担会变大很多。 郑宇最先接待的不是青阳村的内部兄弟,而是贤郎村的那五个。他们各个带着新婚妻子过来,加上郑宇就坐满了一大桌子。 人家来了哪能不留着吃一餐饭啊,郑宇看着自家的余粮开始发愣——干肉、干鱼、新鲜肉在墙上挂满了,菜篮子里只有半篮白萝蔔,他难道要做萝蔔煮肉块来招待一桌人吗? 作者有话要说:元宵节快乐,会给这章留言的小天使发过节红包~ ☆、第57章 意外的消息 郑宇给家里的客人们倒好茶水, 然后就急匆匆地去找文琪了。 他见到文琪后,看她一脸迷茫的样子,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在这过年节的时间,他莫名其来找人家帮忙, 好像是有点不合适。可是, 除了文琪,他也不知道还能找别的谁了。 “那个, 我几个弟兄来我家拜年, 我以前没有招待过过节的事,所以想来问问, 你是不是能帮帮忙……”郑宇说着说着, 反应过来文琪今年其实也是第一次正经过年,以前她一个人在山洞里, 哪会知道山底下村民们怎么过年节的啊。 文琪倒没有想那么多,她自己也觉得只带着轩轩两个人过年挺冷清的,既然郑宇过来求助, 她刚好去他家凑个热闹。 要是以前,她不一定愿意在过年这种时候去郑宇家,不过从上次一起去婚礼,还有去灯会之后,她心里对郑宇亲近了许多,来往就更随意了。 “我过去得带着轩轩一起,我也就能帮着你做些饭菜,待客还是你自己来, 然后还要顺便帮我抱着轩轩。大灰小灰已经餵过了,他们也不愿意进你家,就留着看家吧。” 郑宇没想到文琪直接答应了,当下就喜得咧开了嘴,连连应着,全然不记得轩轩现在正是最好动的时候了。 等文琪掩好院门,两人便一起往郑宇家走去。 另一边路过的宝婶定住一瞧,脸上带了点笑意心中暗嘆:这两个孩子走在一块,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带孩子的小两口呢。也不知道大家都看好的这一对,最后能不能真走到一处去。 郑宇的弟兄都认得文琪,也知道郑宇喜欢她,不过在看到郑宇突然跑出去,然后带着文琪一起回来之后,所有人都默契地没有起闹,就怕坏了郑宇的事。 毕竟文琪还没有表达过她对郑宇有好感,大家再怎么希望自家兄弟得偿所愿,也不会随意起闹,免得让文琪觉得被冒犯了。 郑宇家的炊烟裊裊升起,各种大菜的香气也随之飘出屋子,勾的这寒冷的空气也暖了。 这边很快变得其乐融融,有些拘谨的女人们,也因为有着轩轩的存在,迅速形成一个团体,将抱着轩轩的郑宇围起来,不停地逗着轩轩。 第96页 轩轩哪里见过这种架势,他本来是想闹着郑宇,让他带自己去外边玩耍的,但这些女人们围过来,他只能委屈巴巴地瘪瘪嘴,把脸埋在郑宇怀里,等文琪来拯救他。 这么多人的饭菜是个难题,文琪哪有空能顾得上轩轩,只能是郑宇用眼神示意弟兄们,叫他们让自家媳妇悠着点。 陆八咳嗽一声,用不大不小的声音对自家媳妇说:“小荷,我怎么都不知道你这么喜欢小孩子啊,不如我们回去商量商量,什么时候也生一个……” 那叫小荷的新妇羞得满脸通红,顿时也不想着逗轩轩了,只扭捏着小步走到陆八边上坐下,自以为很隐蔽地偷偷拍了陆八一下,然后只安静地捧着茶杯,小口小口地喝着。 其他女人见她这样,又看到自己夫君都带着“不怀好意”的笑容,她们不想遇到同样等级的调笑,只得一个个都回到桌边坐下,一边唠嗑些别的,一边不甘心地时时看着活泼的轩轩,心底在想,若是生个这样可爱又好动的孩子,那一定是及其幸福的一件事。 不过很快,轩轩就让她们开始怀疑自己的想法。 “啪!”轩轩的小手掌跟郑宇的脸来了个亲密接触,把郑宇都给打懵了。 轩轩瞪着眼,鼓着嘴,对于自己刚刚受到的围攻很是不满,不过他也是个机灵的,等众女人都走开之后,他才开始发脾气。 ――要是文琪姐姐抱着他,才不会让他被许多人围着逗弄呢! “鱼哥笨、坏!”轩轩还不能很好地发出各种音调,虽喊着宇哥,但宇字又说不好,只能说成鱼。至少他鱼肉是吃的不少,说起来熟练的很。 “要琪琪姐姐!”他虽然也挺喜欢郑宇,但是他已经意识到了,今天郑宇不可能会带他到外头玩的,这样的话,比起硬邦邦的鱼哥,果然还是跟软乎乎的琪琪姐在一起更舒服。 郑宇眼角往厨房里瞥了一眼,心道:我还想去跟文琪待一块呢! 若是今天宝婶或者是文婶子在,她们帮着带轩轩玩,他就可以顺理成章去厨房里呆着,以帮厨的名义,跟她独处一室。即使是说不上几句话,他也是开心的。 想到这,他又有点担心,文琪一个人在厨房里干活是不是太累了。只是文琪说了要他专心带轩轩,不叫这个贪吃鬼进厨房添乱,而今天来的几个女客又是第一次上门,断没有叫她们去做事的道理,那太不讲礼了…… 他都很后悔去叫文琪来帮忙了,他们几个弟兄一起,随便弄点菜煳弄一下,将就着也是可以的。 过了午时,将到未时的时候,文琪终于喊郑宇一起端菜出来了。 剁椒鱼头、红烧肉圆、猪肉炖粉条、鸡汤、炖肘子、猪头肉、爆炒鱼干、麻辣大骨汤火锅、羊肉锅、还有几个小炒菜陆续被端出来。 浓烈的香气充斥着,恨不得要把这间屋子给挤爆,好去外边彰显一下自己的存在感。 几个早就饿了的男人深吸一口气,咽了口口水,对文琪的手艺夸奖一番后,就开始毫不客气地拿起筷子,就要放开胃口大吃一通。 文琪让郑宇去把刚蒸好的馒头包子抬出来,任凭这些人怎么能吃,今儿个反正是能管饱的。 就在大家刚吃几口,胃口正是大开的时候,外面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文琪,文琪!” 村长急切又带着些喜意的声音传来,让文琪自己都有些懵了。 村长能有什么事,会在这种时候找到郑宇家来? 围坐在大桌上的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看看桌上热腾腾的菜,都是有些不太情愿地放下筷子,等郑宇去迎接新客人。 年节期间,若是你家开饭席的时候有人来了,只要饭菜没有被动太多,那就得邀这人一起吃上一点。 今天郑宇家“晚饭”是开的早了些,村长估计是没想到他家在吃饭,这才在知道文琪在这之后,就急匆匆跑来找她了。 门打开后,村长脸上红彤彤的,一点都不像个过着冬的老人家――怕是有什么大喜事呢。 这里的都是年轻人,自然是一个个都站起来,恭敬地让村长上坐。 村长尴尬地摸摸刚剃了鬍鬚的下巴,干巴巴地来了句:“你们这么早就吃上了啊……”说完又恨不得把话收回去。可不是嘛,这里大部分都是外村的,他们要不吃早点,冬日里天黑的早,气温骤降,那会儿再回家可就受罪了。 不过陆八几人都是善意地笑笑,抬手就给村长倒上一盅酒。还好郑宇刚刚拿多了酒杯,这会就用上了。 文琪拿了套干净碗筷出来,放在村长面前。 “村长可是找我有事?看您这喜融融的样子,肯定不是什么坏事,不如先喝杯酒,吃点热菜,再慢慢说可好?” 村长吸了口酒气,到底没禁得住诱惑――家里老婆子不许他多喝,他眼见着别人天天能喝的醉醺醺的,早羡慕的不行了。 “哎~”村长一口闷了这盅酒,发出满足的嘆声。 他贪酒也没忘了正事,吃了两颗花生米之后,村长对文琪说:“我年前托知府给安都那边寄了封信,事情是跟你稻田养鱼有关的,现下回信已经来了,苏家说是等开春化冰之后,就会派人过来我们村里看看。从稻田插秧到鱼、稻收成,他们在我们这待的久了,对我们村也是一件好事啊。” 第97页 村长自然是忍不住先考虑到村子,不过他也记得这事主要还是和文琪相关的,所以又喝了口酒,就接着说下去了。 “若是苏家人认同你稻田养鱼的法子,回去跟圣上说明,那你或许会得到很丰厚的奖励呀!” 封地这种事村长没有敢先说,万一后来没那就尴尬了。 文琪完全是一脸懵逼,获得什么奖赏她倒不是很在意。 现在她的脑海里只剩下一个念头:苏家要来人了,那……苏桃姑姑是不是会过来?即使以她的身份,会来这种小村子的概率无限接近于零,可她实在是忍不住要想想这种可能性。 恢復她在这个世界的记忆后,她太思念安都那些人了。 ☆、第58章 她来了 自从听村长说, 开春后会有苏家来人后,文琪就开始总是走神。 连金银花树的移栽,她都没有精神多加关注。还好负责这事的袁大袁二兄弟俩擅长种植,环境刚变得适合种植后, 他们就开始先将金银花树移栽到施好肥的荒山底层。 那些个金银花树自然不可能种满荒山的, 他们还去野地里挖野生的金银花,然后往上面的空地上移栽。 他们也不知道这花树效益好不好, 不过他们两个的家底丰厚, 并不惧几年的亏本生意。从战场下来,种地是最能修身养性的行当了。 似乎只是一转眼, 那飘着雪的冬季就消失无踪影了。除了荒山上的绿色还是稀稀拉拉之外, 别的大山完全焕发了生机,嫩黄的、嫩绿的, 还有一个个小小的彩色点缀,将这片天地重新换上了霓裳。 见此美景,文琪却十分不解风情, 脑海里整日里只有一个想法:这谷雨都过了,三月份开了个好头,村里伺候田地的、去择新鲜野菜的人们忙忙碌碌,苏家的人若是还不来,就看不到他们怎么稻田养鱼啦! 稻田养鱼也不一定非得看到全程,等他们过来,看到村民们挖的鱼沟鱼塘,再结合稻与鱼的生长习性, 很快就能悟通这个技术。 他们能不能搞懂,对于文琪来说,也不是那么重要,她就是想早点见到苏家的人! 郑宇一边收集好木炭,筹备着等天气气温更稳定一些之后,再次开窑烧“金丝铁线”瓷器,一边想办法去逗文琪开心。 可惜他自个是个笨的,逗来逗去,都没能好好地真把人给逗乐了。 不过他的心意是传达到了,文琪在伺弄自家田地之余,拿那有韧劲的草筋,很是童趣地编了些东西,小蚂蚱、蝴蝶、马、老鼠等,用草编出来的东西虽不能说是每一个都活灵活现,但至少都是形似神似的。 轩轩从这些小玩意里面挑了几个算是他的,其他的都被文琪拿给郑宇了。 “谢谢你最近总来陪我说说话,这些小玩意你拿回去耍吧,别再拿小泥人给我了,我家哪有许多地方摆放啊。” 说着说着,文琪觉得有点好笑。这人脑子一根筋,他在想文琪喜欢什么东西的时候,居然从山洞里尚存的那些物事上着手――文琪当初因为害怕饿死,愣生生养成了收集癖,所有有办法储存的吃的喝的,她都尽力存起来以防万一,所以她做了非常多的泥罐子。 泥罐做多了也无趣,她就在空闲时做了几个泥人儿,算是个娱乐活动。 郑宇就从找到的那几个泥人上,判断出文琪喜欢这东西。 在想要令她开心的时候,他便做了各式各样的泥人送给她。 现在,那些泥人已经被文琪攒到一起,突发奇想之后,通通给放到一边墙头上,然后用黏土煳上,当是做了个小的“艺术设计”。 玩了一次“艺术”之后,文琪可不想再收到更多的泥人了。 郑宇接过文琪给的草编,一脸懵逼。原来除了泥人,还有别的手工艺品可以做啊! 他这次谜之正确地接收到了文琪的隐含意思――只会泥人算什么,来点更厉害的啊! “那我回去研究一下这些东西怎么编?” 文琪翻了个白眼,无语地嘆着气,这傢伙看来是没什么创新意识了。 “随你吧,我反正是不想再收到类似的礼物了……” 听文琪这么说,郑宇懵着摸摸后脑勺,开始思考,她不让送类似的,可他除了打猎、烧瓷器、捏泥人儿,还能做点别的什么吗? 想着想着,他眼睛一亮。 他还记得文琪在灯会那天晚上,头上带着小面具惊艷到他的模样,只是文琪平时很少带首饰,他不如用好木头雕一些髮钗髮簪给她? 如果自己做的木制品不够华丽,他还可以去买金银的啊! 这样一想通,他的思路就像是打开了新世界大门一样,更加广阔了。 “好,我以后一定不送重样的东西给你!” 郑宇信誓旦旦地说完这句话,就信心满满地离开了。留下被这种豪言震住的文琪,一个人在微冷的春风里打了个寒战。 郑宇完全是放弃了种地,打算靠烧瓷器过活了,但其他村民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地要种。 在村民们忙完第一波,田地里基本上都种下了作物之后,武泰镇这才迎来意想不到的尊贵客人。 张知府亲自领着这拨人,一起浩浩荡荡地进入了青阳村。 “老胡,快出来迎接李夫人!” 第98页 张知府在村长家门外喊了一声,把村长吓得扔了手里的烟杆子。他好不容易等自家老婆子去娘家探亲,这才招摇地在自家院子里抽杆烟,没想到还被打断了。 “李夫人是谁啊?”村长一边纳闷嘀咕着,一般扶着腰站起来,走去打开院门。 武泰镇没有哪个大户姓李,而张知府又说是让他迎接――这人到底是谁呢,她来青阳村又有什么事? 被唤作李夫人的尊贵女人无奈摇头,她虽然嫁给李慕之几十年了,但还是不习惯别人喊她李夫人。 安都那些个小年轻,至今还是恭敬地喊她苏姑姑。她个人的名气并不比她男人弱上分毫。 “胡村长,你好,我是苏家人,是这次看稻田养鱼一事的带头人。”苏桃从车厢中走出来,礼貌地对村长做了自我介绍。 她说自己的苏家人也没什么错,现在她也时常回娘家的闺房住着,一切跟她未嫁人之前一样。 听到苏家这个词,村长才打了个激灵,顿时紧张起来。 农家人最是尊崇苏家了,没有苏家,平王朝就不可能过得这么温饱。 “那,我是称唿您李夫人?”村长还记得这个呢,刚刚张知府就是这么喊的。 苏桃拖着下巴,没有像一般贵夫人那样端着架子,看起来很是随和。 “我家那个姓李的没带来,我也习惯了被叫苏姑姑……不过你们两位总不能跟那些小崽子们一样叫,不如,叫我苏姑娘吧?” 说着,不等张知府和村长作何反应,苏桃自个就先大笑起来,“苏姑娘不错,我其实看起来勉强也能算是姑娘嘛,就这么定了!” 张知府额头上冒出了点汗意,他隐晦地偷偷看了眼村长,发现他也在抹汗之后,心里才平衡了。 这位姑奶奶的个性,还真是与众不同啊。不知道由她来负责这次的事,会不会闹出点什么事情。 不过以苏家的教养来看,这位苏姑娘就算是豪气了点,办事也该是靠谱的吧? 来不及想更多,张知府让村长带路,叫他带苏桃看看青阳村,尤其是那些选择做稻田养鱼的田地,一定要带苏桃好好看看。 村长把到嘴边的嘆气又憋回去,打起精神来,想给苏桃留下个好印象。 只是,现在这会儿,鱼苗还没投到稻田里去,他也只能先带苏桃看看那些“坑坑洼洼”了。 “苏姑娘,这一片就是文琪的地,她是最先想到稻田养鱼的,你瞧,这些深的加固的鱼沟、鱼塘,就是稻田里能养鱼的诀窍之一。” 听到文琪这个名字,苏桃脸上恍惚了一下,然后露出一丝欣慰的笑意。她问村长:“我看现在这稻田里秧苗也刚插好,鱼苗并未投进去,暂时看不出更多东西来,你能带我先去见见文琪吗?” 主事的想见文琪是很正常的事,村长并未多想,直接带着人就转道去了文琪家。 “你们就在外头候着吧。”苏桃并没有带一大帮子人进文琪家的打算,就让随从们等在外边,自己和张知府、村长三人一同进去。 苏桃院门未关,三人进了院子,村长才喊了她名字,让她出来迎接贵人进去。 若不是时隔太久没见,苏桃并不知道文琪如今的模样,她都想把张知府和村长也留在外面,自己一个来见文琪。 文琪抱着轩轩出来,见到那熟悉的面容后,眼眶突然就湿润了,她有点不敢相信,但又很是期待地走近了一步,小心翼翼地喊了声:“苏……姑姑?” 苏桃的眉眼立时就柔软下来。 “是我。好久不见了,琪琪。” 文琪想露出大大的笑容,可不知怎地,实际上却是眼泪不停地往下落。 她怀里还抱着轩轩,就连偷偷捂住脸,擦掉泪水的动作都完不成。 苏桃走到文琪跟前,她的个子比文琪要高一点,只一抬手就能轻松地摸到文琪的额头。 “没事了,傻孩子,难为你苦了这些年……是姑姑不好,若是我当年及时派人去山里找你,你也不会遇到那许多事了。” 苏桃将文琪轻轻抱入怀里,文琪久违地又感受到这个怀抱,眼泪更是止不住。 “琪琪姐姐,不哭,轩轩在!”轩轩即使还小,仍然笨拙地要给文琪擦去她的眼泪。 文琪看着轩轩,脸上有了笑容。对啊,现在没必要再为以前经歷事情难过了,现在的她过的很好,有轩轩,也有郑宇,现在还见到了苏桃姑姑。 苏桃拍拍她的后背,说:“走,咱们进去好好说说话。” 说着 她还回头看了眼村长和张知府。 这两个老男人相互看看,默契地都表示自己有事,就先告辞了。 ☆、第59章 要回家吗? 苏桃揽着文琪的肩膀, 俩人走到屋里桌边坐下。 文琪给两人倒了杯茶,不知要从哪儿说起。茶香盈盈满室,气氛沉默片刻后,苏桃突地笑出声来。 “你这丫头, 几年没见我, 就变这么生分了?想当年,你跟我去钻各家各户找人茬时, 可是一直要亲亲热热地要我抱着你才不哭呢。” 文琪嘴角一阵抽搐。她那会哪是黏人啊, 明明是被吓得好嘛!任谁天天被拎着,往一些身份不低的人家跑, 还只会是去找人家麻烦, 都不敢离大人远点的。更何况,这傢伙还有把她落在一边, 离开时忘记拎走的前科! 第99页 要不是安都很多大户人家都认得她们,那次她保不准会被怎么样呢。 看到文琪那副幽怨的小模样,苏桃难得窘了一下。 她咳嗽一声, 干脆地不找什么话题叙旧,直接问文琪如今的情况了。 “我来之前也听说过你的一些事情。本来送信的人一来,跟我爹说文琪这个名字,我还以为只是凑巧,后来又听到是青阳村的,我想起来当时你们就是去的青阳村,这才抓住他仔细问了清楚。刚巧他来时,我刚回娘家。” 说到这, 苏桃还挺庆幸的。还好她那天跟李慕之吵了一架,于是自己一个人回家了,凑巧就碰到了武泰镇去送信的人。 要不是那天她刚好在,以她爹那记性,肯定不记得当年那个软弱害羞的小女孩了,她也没机会知道,原来这孩子还活在这世上。 对诺大的苏家来说,大部分人看待文琪,都是当成一个曾经寄住的客人,只有苏桃,是真正把她当成看重的后辈来疼爱的。 文琪这会也是庆幸,她光想着苏桃是苏家大小姐,却忘了想,苏桃姑姑也是会嫁人的,并不会一直都待在苏家。 “姑姑你不会跟那个李铜臭在一起了吧?” 文琪知道了苏桃已经嫁为人妇,却怎么也想不到是谁能娶了她。想来想去,最后脑海里只剩下那个最不可能的男人。 苏桃摸摸鼻子,算是默认了。她刚认识李慕之时,确实很讨厌这个人,只是后来两人在为同一件事情努力,时间久了,难免生了情愫。再者说,那傢伙其实本质还是挺不错的,就是嘴欠了点,让她忍不住要打他一顿罢了。 “他的事没什么好说的,你这儿怎么样?”苏桃岔开话题,开始表现出她对文琪现状的强烈好奇心。 文琪忍不住想要捂脸,过了这么多年了,苏桃姑姑说话做事还是同以前那样,让她又是觉得想笑,又是怀念得要哭。 她喝了口茶,用茶的微苦压下心口的点点苦涩,轻轻笑着说:“我现在也挺好的,吃饱喝足,家有余粮,干活也不忙,我挺喜欢过这样的生活。” “唉,是吗……”苏桃嘆了口气,拨弄着茶盏的盖子,试探着问:“那你就没想过回去安都吗?” 没等文琪回答,苏桃接着说:“前公主已经亡了,现任皇帝是我朋友,皇后也是我朋友,你若是回去,你以前所受过的苦,都能加倍得到补偿。” “我……”文琪想说她根本不想要什么补偿,再怎么弥补,她失去的也回不来。可是她不能这么说,她失去了父母,苏桃也失去了一对很要好的朋友。 苏桃用手轻轻按着文琪的肩膀,“琪琪,苏家还给你留着那间房子,我在李家也仿着苏家那个,给你备了一间房。” 文琪心跳滞了一下,这种充满人情味的语言,是最难以经受的了。 她差点就脱口而出“我跟你回去”,可是,若是她离开了,青阳村的这些人,叫她现在如何捨得呢。 他们肯定是不会去安都生活的,文琪自己离开了,以后他们几乎就是再无瓜葛之人――可是,她有一点不甘心。 想着以后她会被遗忘,被某人替代,她就不甘心。 “脸色这么纠结,你不会是在这看上哪个小伙子了吧?”苏桃突然来了这样一句,把文琪都震懵了。 “没有……”文琪突然结巴了一下,“我没有喜欢他……” “嗯?” 文琪这话说的,简直是在欲盖弥彰好嘛!苏桃心里小人恨恨地咬着小手帕,已经给小文琪脑补了一出出爱恨情仇的大戏。 “不行,我得看看是哪个臭小子,居然敢勾引你!走,你带我去找他去!” 文琪张开嘴,整个人都傻了。 她傻乎乎地被苏桃拎着,一路往外走。外面站着的苏家人们眼观鼻,鼻观心,愣是像没看到她们两个出来一样,还是保持原来的姿势。 苏桃姑姑的威势果然还是一如既往,文琪这时候居然还有心情想到了这个。 “文琪,我这次带新东西给你啦!” 就在苏桃突然愣住,不知道要往哪边走时,一个男人突然从另一边小跑过来,冲着文琪大喊大叫。 苏桃把文琪按到自己身后,抱着双臂,冷漠地瞪着跑过来的那个人。 文琪这次真的忍不住要捂脸了,这傢伙怎么就这么会找时间,刚好碰到了这种时候呢! “你是?”郑宇看到有人挡住了文琪,这才正眼看苏桃。出乎意料地,他并没有说什么无礼的话,反倒是难得和气地好好问了一句。 苏桃长的颇有些像她叔叔,她的叔叔,便是赫赫有名的苏大将军,也就是郑宇的顶头上司。 郑宇最是尊敬苏将军,所以看这女人有点像他,说话也变得尊重起来。 “我是郑宇,请问你是谁?为什么拦住了文琪?” “郑宇?”苏桃点点下巴,觉得对这个名字好像有点印象。不过,先不管是不是听过他了,这小子敢勾搭她家小琪琪,就得先在她手里过几招――她可不愿意看琪琪跟个弱鸡走到一块去。 苏桃将披着的薄袄脱下来,让文琪拿着。 “来,小傢伙,让本姑奶奶看看你身子骨怎么样!” 第100页 郑宇搞不清状况,就下意识地看向了文琪,想听听她怎么说,可苏桃哪里给他们眉来眼去的机会,直接就一脚横踢过来,直扫郑宇下盘。 郑宇将手中东西塞进腰带里卡着,险险避开这一踢。不过他也没还手,从文琪根本没说什么话来看,这个女人很有可能是无恶意的,甚至可能是她重要的什么人。 “哼,小傢伙还有点原则嘛。”苏桃以为郑宇是顾忌她是女人,这才没出手的。acdj文琪想起以前的幕幕,不由得闭紧了嘴,生怕自己说漏了什么。郑宇那可是会毫不犹豫去恐吓老人和妇女的粗人啊。 郑宇得了空,还傻傻地冲着文琪露出一个笑容。 ――真是没眼看了,这个傻子! 当着长辈的面,郑宇就敢勾引文琪,这成功地勾起了苏桃的火气。她也不再收着身手,开始加快攻击的速度。 郑宇颇有些招架不住的趋势。 “啧,这傢伙怎么这么扛揍……”苏桃却是一挑眉,有些意外。她自己的身手,她心里有数,作为安都最出名的霸王花,除了她叔叔外,从来没有人能打的过她。 她这身武艺,还是偷偷跟叔叔学的呢。叔叔说过,要不是她是个大姑娘,他何愁没有接班人啊。 郑宇开始只是避来避去,后来只能还上几招,以免落败。 两人打了几十个来回,突然都默契地退后几步,问出自己的疑惑。 “你跟苏将军是什么关系?” 两人的招式路数基本相似,就像是师承同一人一样。 文琪这才想起来,郑宇在军中的时候,是苏将军的亲卫,并且还是他曾经想培养成新将军的后辈。 “苏姑姑,别欺负他啦,说起来,郑宇还算是你的同门师弟呢!” 听文琪这么说,苏桃这才知道,自己之前为何对郑宇这个名字有点熟悉了,叔叔曾经多次对她提起过这个人。 既然是叔叔看好的人,想必人品也是不错的。苏桃对郑宇微微点头,暂且算是认可了他。 “你若是敢欺负我家琪琪,我叫上叔叔一起,也要把你揍得下不了床。” 文琪嘆了口气,她还没跟郑宇有什么关系呢,苏桃姑姑这样一闹,搞得好像她马上要嫁给人家了似的。 这样一想,文琪耳朵都有些发红了。 “嘿嘿,我刚刚护着这些,还好没有弄坏。”就在文琪神游天外的时候,郑宇走到她面前,从腰间掏出一个精緻的小手串。 那是一个个镂空的球串成的,镂空的花纹是各种花鸟鱼兽,每个小球都不一样。而从镂空的空隙里,还能看见,每个小球里面居然都还有一个小珠子。 苏桃也凑过来瞧了瞧,笑着夸这玩意还有点意思。 文琪难得喜欢郑宇送的东西,也没怎么客气地收下了,直接拿在手里把玩起来。 郑宇第一次见她这样,知道自己这次成功“投其所好”了,心情大好,感觉自己的未来一片光明。 “你喜欢这样的吗?我回去再给你雕些别的小玩意怎么样?” 文琪把手串戴到手腕上,有些不敢相信地问:“这是你自己做的?”她还以为郑宇真的只会玩泥巴呢。 苏桃一撇嘴,审视地看向郑宇,“你这傢伙,这么会讨人欢心,不会以前也这样对付别的女孩儿吧?” 郑宇懵着看向苏桃,有点不明白她的意思,不过他却下意识地解释了一句:“我之前送给文琪什么,她都不太喜欢的样子,我想起来我爹以前想我娘的时候,做过这种镂空的雕刻,所以我我试试看做出来,能不能让她喜欢。” 苏桃看了眼郑宇的手,这傢伙两只手上都是各种细小的伤疤,确实是雕刻留下来的。 她觉得嘴里有点不是滋味了,与李慕之成婚这么多年,那傢伙好像还没像这个小傢伙一样,那么用心地给她准备什么礼物呢。 远方被媳妇丢到一边的李慕之打了个喷嚏,继续抄着经书,嘴里念念有词:“这是第五遍了,等按照桃的吩咐,抄满二十遍,我就能去找她啦!” ☆、第60章 你的定价也是神了 被蠢相公念叨的苏桃, 连连打了好几个喷嚏,然后有点郁闷地摸摸鼻子,嘀咕着自己果然还是老了。 若是年少时候,她就是穿个亵衣在冰天雪地里晃悠, 都不可能打喷嚏。 文琪对郑宇使了个眼色, 意思是让他没事赶紧撤,但是郑宇最不会看眼色了, 他盯着文琪眼睛转来转去, 愣是搞不懂她是啥意思。 “你是不是眼睛里进沙了啊?”在文琪绝望的眼神中,郑宇真诚地发出亲切的关怀。 进泥煤的沙子啊!文琪对这个蠢货无语了, 她早该认清的, 这人,还是就把他当成傻瓜来交流更靠谱。 现代社会各种机器的操作越来越傻瓜, 可能就是要让郑宇这种人也能活下去吧。 苏桃刚刚打喷嚏,加上思考了一下年老体衰的问题,所以并没有注意到文琪跟郑宇俩的事。她穿上薄袄, 想起来自己这次也算是带着点正事来的。 “对了,琪琪,你带我到你自己的稻田里,仔细跟我说说稻田养鱼的事吧。” 文琪松了口气,苏桃姑姑终于不再抓着郑宇的事了。她快走几步到苏桃前面一点,“姑姑,你跟着我来。” 第101页 郑宇愣了一下,也跟上去了。 “不是, 你跟来干啥呀?!”文琪一回头,发现郑宇来了,整张脸都要抽搐成一团了。这人又不会种地,他跟来有什么用。 郑宇摸摸头,脸上有一点委屈,他好像又招嫌弃了,明明刚刚还被夸了呢。 “算了,随便你吧,不过你要在苏桃姑姑后面站着,别影响到姑姑看东西就行了。”文琪最是看不得别人委屈巴巴的样子,她莫名有一种自己被吃死了的感觉,对郑宇是既有点无奈,还有点纵容,最后终是再次妥协了。 多了个拖油瓶,好像其实也没什么影响。 文琪给苏桃详细说了稻田养鱼,还有其他生态种植的事。她自己在这个世界慢慢推广那些方法,一定要耗费非常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有苏家就不一样了。 苏家拥有皇室分封的大片土地,想要实验什么都很容易。 苏桃喊来几个人,让他们一起记着,免得她一个人漏掉了什么信息。 苏家也有类似生态养殖的做法,只是还没有文琪说的这么系统化,她也不问为什么文琪知道这些,只是鼓励她可以说她想说的一切。 文琪之前惦记着苏桃来不来的事,一直没什么精神头,现在好像是把之前积攒的情绪都释放出来了一样,越说眼睛越亮。 在现代的那些年是她赚到的,虽然再也见不到那边的朋友了,但是她还能把自己看到的、学到的,告诉这边的人。 无论哪个世界能在她影响下过的更好,她都会觉得很开心。 苏桃自己只是听着,而别的苏家人却都拿着纸笔,有人磨墨,有人记录,不会漏掉一点重要的信息。 苏桃并不会在青阳村停留太久,她跟着文琪在山间、田地里转了十几天,有时候是正经干事,有时只是一起闲逛,但这样亲呢自然的小时光太短,俩人最终还是要跟对方说告别的。 “琪琪,你真的不跟我一起回去吗?” 就算是没有苏家,文琪自己的身份其实也不低,无论是去安都还是皇城,都能过上养尊处优的生活。 这些天,郑宇也没有像他说的那样,给文琪做新的礼物,而是天天跟着文琪。有时候他是光明正大地跟着,有时候是偷偷跟着。不过有苏桃这个学武的人在,他那偷偷其实也跟直接露面没什么差别了。 在苏桃再次劝说文琪,让她跟着回去安都的时候,躲在柴堆后面的郑宇捏碎了手边的一根树枝,但是他一直盯着文琪,关注着她的表情,生怕她突然改变之前的拒绝,真跟着苏桃走了。 要是她走了的话,他得想想办法跟她在一起才行。至于是跟她一起离开,还是跑去把她给追回来——他很是纠结,也觉得两个选择都有阻碍。 “不了,”文琪这次还是拒绝了,苏桃这段时间问过很多次这个问题,比起第一次时的犹豫,她后面的拒绝越来越坚定。 她现在有了自己想要过的生活,并不想再回到那些大城市里面,接触形色复杂的人们。 而且,她在这里有放不下的事情。 “行吧,不过等你成亲后,一定要去安都一趟啊,我二叔还记得你呢,可惜你虽然力气不小,却没能跟他学会多少武功。二叔现在基本都在安都,你回去八成能见到他。” “好!”除了带轩轩探亲之外,文琪也有了自己要去安都的理由了。 文琪送苏桃上了马车,突然想起来忘了个东西。 “苏姑姑,等我一会,我还有东西要给你。”之前她有用玉米碎混着豆子碎和大米小米煮了混合粥,苏桃挺喜欢吃的,文琪想着别的东西安都都有,唯独玉米是没有的,她就从粮食库里取了两小桶玉米,送给苏桃带回去。 去年的大部分玉米都留了种,做种子不好的玉米才被收着当食物。文琪自己吃的不多,所以还剩了好些。 苏桃掀开小桶盖子,看着黄澄澄的玉米粒,有点想不起这是什么。 “姑姑,这是玉米,是我从山上弄到合适的种子,养到现在的。这玩意生长要求不高,再贫瘠的土地也能长,好好施肥的话,还能超级高产。” 文琪对苏桃解释这个玉米,免得她不晓得怎么吃。 “本来玉米长得不是这样的,它是像甘蔗一样的植株,然后会结一个个小棒槌样的果实,嫩的可以生吃,再熟一点,蒸着煮着都好吃,成熟之后,玉米棒上的玉米粒变硬了很多,我个人是不喜欢吃了,不过把玉米粒剥下来,磨成玉米碎或者玉米粉,煮粥煮饭做煳煳,都挺不错的。之前我给你做的混合粥里面就有这个,姑姑可以带点回去,算是我这能有点新鲜东西送给你。” 苏桃托腮看着这两个小桶,总觉得自己好像在哪听过类似的植物。 “玉米?”她拿手抓起一把仔细看看,然后想像文琪说的玉米棒的模样,脑海中有一样东西的形象突然冒了出来,“这是黄金棒?!” 平王朝始皇帝上位后,首先推广的就有两样作物,一是高粱,二是黄金棒――也就是文琪现在所说的玉米,这两个都是偷偷从艾玛拉帝国弄来的种子。 高粱在南方种不好,艾玛拉帝国就没有计较,但是玉米就不一样了。他们用武力威胁平王朝,要这边停止种植玉米,一旦他们不从,就带兵攻打平王朝。 第102页 平王朝始皇帝与艾玛拉帝国有交情,但也只能保个几十上百年的,后来艾玛拉帝国就完全不给先帝面子,真的派兵了。 平王朝那时经不起战争,只能把北边接壤的小国家收入版图,免得他们被灭国,然后按照艾玛拉帝国的要求,下令禁止国民种植玉米。 如此一来,玉米也就在平王朝绝迹了。这样易种植又高产的作物,是苏家一直很想再把种子弄回来的好东西。 可惜这么多年,平王朝实力越来越强大,但是跟艾玛拉帝国的关系却一直不怎么样,那边的人好战,恨不得天天跟平王朝打仗。但是他们也不是傻子,本来平王朝的管理就比他们强,若还把自己独占的优势作物给出去,那迟早有一天,平王朝会逐渐称霸。 即使以现在的趋势来讲,平王朝只要不出什么狗头皇帝,也能慢慢变成真正的霸主,但艾玛拉总是不愿意相信这件事,依旧是隔段时间就来攻打一次,想要用武力的骚扰,让平王朝的发展受限。 苏桃脑海里浮现出很多东西,但最后只是化作一个略复杂的眼神,扫过了文琪和这两小桶玉米。 “既然是你的心意,我就收着了。”苏桃最后摸摸文琪的头,让手下拿了一锭金子给她,“不过,我要把这个挑一部分转送给我爹,他没理由收你的东西,所以这个,算是我替我爹买下的钱。” 文琪无语地拒绝了金子,“这东西又不值钱,我留了好多种子给村民们,今年村里玉米估计能大收穫,这种产量高的粮食都没法值钱的,我也是把价格压的比稻谷低,人家才肯答应买呢。” 这回轮到苏桃无语了,她感觉自己喉咙里哽住了什么似的,想要跟文琪解释玉米的地位,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这样也好,就当是他们在山野里发现了这些玉米,艾玛拉帝国不许他们去帝国偷种子,但是也不能阻止他们发展自己发现的新作物。 马车稳稳地走远,文琪站在村口望了许久,直到再也看不见车影儿了,这才有些落寞地嘆口气,发了会呆后转身回去。 郑宇从柴堆后面钻出来,迅速地跟上文琪,他看文琪情绪又变差了,有点责怪自己,怎么这段时间没有做什么东西,不然这时候就有礼物送给她逗她乐乐了。 “我想带大灰小灰去看看他们老祖宗去。”就在郑宇想着怎么逗文琪开心时,文琪突然说起了这件事。 上次在湖边见到那只老灰狼时,文琪就说过会带大灰小灰去一趟,不过她怎么在这个时候突然想起来了呢。 不管是为什么,郑宇觉得自己做好万全准备,就能保护好文琪,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接话:“好,我陪你去。” ☆、第61章 大灰小灰的场景 大灰小灰在青阳村, 已经被文琪养的有点发胖了。他们陪伴文琪,已经有了快两个年头,文琪想到自己会不舍亲人,但至少能自己做决定, 可以去探望苏桃他们。而大灰小灰, 都不知道他们还有一个长辈在世上。 那只救了文琪的老狼,已经太老了, 文琪担心再不带大灰小灰去找她, 可能以后就再没有这个机会了。 轩轩被托给文婶子照顾,文琪跟郑宇两个人, 带着大灰小灰, 往那个山脚的湖边走去。 大灰小灰对郑宇还有点心理阴影,即使郑宇这次还特地带了两块肉给他们, 但他们还是坚持只跟着文琪,恨不得文琪化作一道高墙,把他们和郑宇安全隔开。 “这两傢伙是不是长得太胖了?”两只狼这么不给他面子, 郑宇也不打算给他们面子了,“狼还是需要多运动运动的,你只能带他们在村里晃悠几圈,不能带他们去山上打猎,这种活动量对狼来说,太少了。” 文琪抬头看了郑宇一眼,表示:所以呢? “咳,”郑宇看了一眼很防备他的狼, 心里有点没底地说:“我是想打猎的时候,可以顺带着带他们去山上,也可以让他们保持一点野性,看家也好一点。” “……”文琪无语了,她知道这两只是有点肥了,但是跟小时候比起来,他们现在有点懒,不怎么喜欢自己去山脚玩了。郑宇想带他们去打猎,这两货八成是会扒着院门不出去的——也不知道他们怎么就变成这样子了。 其实这也怪文琪,自从大灰小灰被郑宇吓到之后,她也没有再带他们去打猎、或者做别的什么,来重新建立他们的一点自信心和野性,使得他们现在完全就像个温驯的小狗一样。 不过,毕竟他们小时候是在山里长大的,骨子里还是有猎人的本能。 在山间碰到一些小的野物时,大灰小灰明显有点蠢蠢欲动,似乎是想去把野物叼回来,但是又有什么东西限制了他们的这种本能。 郑宇拿起一块石头。 大灰小灰顿时吓得一僵。 郑宇瞥了这两傻货一眼,用石头砸中了不远处一只獐子。“去把它叼回来。” “去吧。”文琪拍拍大灰,又拍拍小灰,鼓励他们过去。那獐子的后腿完全被砸断了,现在正在拖着那只断腿想要逃跑。 文琪这种时候可不会有什么怜悯心,那獐子已经受伤了,即使逃走,也会成为别的更大的野物的猎物。 有了主人的话语,大灰小灰相互看看,有了底气,争先恐后地跑向那只獐子。结果因为他们俩各方面能力基本一样,到那时,不分先后,都咬住了獐子。 第103页 “嗷呜!”大灰瞪了小灰一眼,似乎在说:我是哥哥,第一次出来,给哥点面子。 小灰也不甘心地嗷了一声,他还是弟弟呢,哥哥怎么就不能让着点弟弟。 两只互不相让,一路拉扯,一起把獐子给“抬”回来了。 文琪捂住脸,觉得这两货真给她丢人。 “有什么好得意的,”郑宇低头看着两只狼,开始打击他们,“这獐子是先被我打伤了,不然就你们那墨迹的样子,怎么可能把它弄回来。” 两只狼本来还高兴着呢,哪知道这个凶人突然打击他们啊。可是他们觉得有点委屈,又不敢对郑宇凶,只好委屈巴巴地拿头蹭着文琪,想要主人给他们出头——他们也是聪明的,知道郑宇会听文琪的话。 “蹭什么蹭,跟两条狗似的,对得起生你们的狼吗?”郑宇这话一说出来,文琪都忍不住笑了,什么叫对得起生你的狼啊,也是服了他这语言艺术了。 郑宇正专心训着狼呢,没注意到文琪在暗笑。“我们今天要带你们去见见狼群,就你们现在这样子,我们带出去,就得在你们族群里丢大脸了。” 大灰小灰张大嘴,连獐子掉到地上都不管了,似乎是听懂了郑宇的话意。 “看见没,这里到处都是动物们活动的痕迹,要是你们能带点自己打到的猎物回来,还算是有点样子。”郑宇觉得这样说似乎还不够,就继续推了一把,“你们两个,谁带的猎物更多,我就背着你们去见狼群。” 郑宇说着,还做出背狼的样子。 大灰小灰愣了好一会,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理解到的意思是不是真的。他们看向文琪。 “……”文琪笑的一时半会说不出来话,她的脸都涨得通红。她对小灰它们挥挥手,让他们听郑宇的就是了。 “嗷呜~”大灰小灰先后吼起来,就像是萎靡已久的男人重振雄风似的,他们斜视了郑宇一眼,似乎在说:就等着被我们踩在脚下吧。 一想到能把这个兇恶的男人当奴才一样,踩在他肩膀上一路走去有更多狼的地方,大灰小灰就忍不住裂开他们的大嘴,猥琐极了。文琪都觉得没眼看,庆幸没带轩轩过来。 不过他们可不能一直在这等着,于是就在这数数。 “大灰,小灰,等我数到二百,你们无论有没有打到猎物,我们都不会继续等你们了哦。”文琪在家经常教轩轩数数,所以大灰他们也对这个很熟悉。 “一、二……”文琪每个数字之间都隔了较长的停顿,是让大灰小灰能大概判断出来她会数多久。 大灰率先冲进丛林,小灰气恼地嗷一声,也跟着冲进另一边林子里了。这两个还知道不能去一个方向,不然容易争抢猎物,浪费时间。 不停数数,数的文琪都忍不住打了个哈欠,“还好我只说要数两百,不然真的会睡着的。” 郑宇已经靠着大树,眯着了。不过他睡着的时候,对外界动静很敏感,文琪一停下数数,说话时,他就睁开了眼。 “数多少了?那两只不至于到现在还没逮到一点东西吧?”郑宇有点纳闷,他在这里停下,让大灰他们去打猎,也是因为他判断出这里有很多小野物,以狼的速度,即使只给他们几十息的时间,他们也该能至少弄只兔子或者野鸡回来。 文琪望天,“才数六十呢,我数的很慢。这两只好久没有自己打猎了,怕他们还需要适应一会,就多给他们点时间吧。” “一百五十、一百六十……”等文琪数到这,还没见到两只狼影的时候,她也觉得有点不对了,这么长时间,怎么着也够他们逮到点什么东西才对啊。 这样想着,大灰的身影率先出现。 “嗷呜~”他把一只羊甩到郑宇面前,然后又屁颠屁颠跑走了,似乎是还有东西。文琪干脆不数数,就等着它回来。 大灰陆陆续续地,叼了两只羊、三只兔子、一只小野猪回来,在这么长时间里,他居然能搞到这么多猎物,都有些出乎郑宇和文琪的意料了。看来这傢伙还没废嘛! “可是,小灰怎么还……”大灰是回来了,但小灰呢?文琪还没说完,另一边传来了一点动静。 小灰是空着嘴回来的。不过,他身边跟着个活的“猎物”。 文琪盯着小灰带回来的那只,然后突然有点怜悯地看了大灰一眼。这次的比试肯定是大灰赢了,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小灰这时候成了人生赢家。 他带回来了一只母狼。 郑宇都傻了——不是,我让你去打猎,你怎么就去猎个媳妇回来了呢?这让还单身的他情何以堪? “嗷嗷嗷嗷嗷呜~”小灰的叫声中充满了得意,他恨不得像狗一样,能把自己的尾巴甩出一曲秧歌来。它一个眼神都没给郑宇,只是在跟文琪叫了一声之后,就看向了自己的哥哥。 ——呵,你打那么多猎物有什么用,我只打了一只兔子,送给这只美丽强壮的母狼,就有了一个媳妇儿~大灰喉咙里发出怒吼,他站在自己那堆猎物前,有点生气,还有点迷茫。 “嗷?”那陌生的母狼把自己嘴中的死兔子放下来,看向大灰,似乎对他身后的那些东西很感兴趣。 第104页 文琪抽抽嘴角,担心这母狼会成为红颜祸水,上演一出狼中的兄弟为爱反目成仇的大戏。 好在大灰并没有这方面的意思,他威勐地站在自己的猎物前面,冲着母狼怒吼一声:这些都是我的,你别想染指! …… 好吧,是我多想了——文琪无奈地捂住眼睛,不想去看他们了。她一直以为大灰小灰是相似的,没想到在三观上,他们俩还有着这么大的差异。 小灰愿意用猎物讨好母狼,大灰却选择保护自己的猎物。不过,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吧?文琪摸摸脑袋,这样大灰不就是注孤生人设了? 那母狼沖大灰吼了一声,然后又叼起身边的死兔子,仍然是跟小灰站在一处。 等这母狼吃饱了,文琪一行才继续动身,带着狼家族的新媳妇,去大山的另一边,寻找大灰小灰的奶奶。 ☆、第62章 在文琪心中 他们空着手去找老狼, 好像也不太好,所以文琪看了大灰一眼,决定把他的猎物当成是礼物,带过去孝顺他们的老祖宗——是真的老祖宗啊。 因着之前让大灰小灰他们打猎, 浪费了一些时间, 这会已经是正中午了。 文琪跟郑宇之前来过这里,所以即使这边气场很奇怪, 让人容易晕头转向, 他们仍是记得路,径直走向那个湖边。 当他们到达时, 一群狼正在那里喝水。 被壮年的狼们包围在中间保护着的, 正是那只老狼。 那只狼比上次见到时更老了。其他围绕着她的狼,似乎知道他们是来找谁的, 只是默契地看了他们一眼,就纷纷让开道路,让他们靠近那只老狼。 老狼似乎想站起来, 可是她太老了,没什么力气,所以只是站起来走了几步,便又重新卧倒在地上。 文琪撇下郑宇他们,自己赶紧走到老狼身边,倚靠着她坐下来。 “你瞧,我带谁来了?”她轻轻地对着狼说,“还记得当初被你赶走的那只小狼吗?大灰小灰就是她的孩子, 我带他们来见你了。” 老狼温和的眼神扫过大灰和小灰,喉咙里发出轻轻的唿声,似是跟他们打了个招唿。 “大灰,小灰,你们过来。”文琪冲着两只狼喊了一声。 大灰小灰疑惑地互相看了一眼,有些犹豫地走过去。 老狼对他们很友好,在大灰小灰走到她身边后,还人性化的对他们点了点头。 “大灰,小灰,这是你们母亲的母亲,也算是你们的老祖宗了,来靠近一点,让她闻闻你们。” 大灰小灰走得更近了些,老狼轻轻地在他们身上嗅了嗅,温柔地舔舐了他们一下,然后缓缓地闭上了眼睛,似乎是太累了。 老狼在这里出现,似乎就是为了曾经文琪说的那句话――她会带大灰小灰来见她。现如今他们相见了,她最后的心事也就放下了。 狼群没有接受文琪他们带来的东西,这附近不缺猎物,他们有足够的能力餵饱自己。 他们将老狼围起来,像年轻人搀扶老人一样,几乎是把老狼顶在背上,带着她离开的。 文琪目送他们离开,知道可能从这以后,她再也不会见到这些狼了。 “狼群这样相互扶持,也挺好的。”郑宇看着这群狼,心里似乎有什么感触,说了这样一句话。 文琪想,可不是吗,人生一世,若是活到老还有人帮扶着,那这一辈子也算是没白活了。 她看了郑宇一眼,又看看大灰小灰,想到在村里的轩轩,脸上露出了笑容,“是啊,有人陪着一起,生活才会有活着的趣味。有大灰小灰,有轩轩,还有你,你们都陪在我身边,我才会觉得自己生活的很好吧。” 郑宇第一反应是,文琪这是顺带夸了他一下,所以摸摸头笑了,并未说什么。 “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去吧。”文琪嘆了口气,带头离开了这片湖边。狼的生命就那么长,她往后也没必要再来这里了,即使这次是一次永别,但她却没有什么伤悲感。 或许是因为,这一切都很圆满,并无缺憾吧。 两人三狼走在路上,除了小灰和他的准媳妇时而交头接耳之外,一路都很安静。 直到一束光透过树林,热烈地照在郑宇头上时,似乎给他的大脑开了个光一样,让他脑子一下子活络了。 刚刚文琪说,有轩轩、大灰小灰,还有他的陪伴,她才觉得过的有味――这话的意思是不是,他在她心里,其实占据着不一样的位置? 不然她怎么不说陆八,不说鲁祸头,甚至不说文婶子、宝婶村长,而是独独提了他呢? 想到这一点,郑宇的心跳突地加快了许多。 他甚至不再掩饰自己的感情,直接用火热的目光看着文琪的背影。 看了一会,他不知想到了什么,脸上的笑容开始往傻笑上面发展。 “嘿嘿嘿……” 文琪走在前头,突然听到这样的笑声,差点吓得崴了脚。她回过头瞪了郑宇一眼,“你好好的傻笑个什么,冷不丁地笑出来,是要把我吓死吗?” 郑宇先是收敛了一点,但是他看着文琪的脸,嘴角就不怎么受控制,很快就又变成了那副傻笑的模样。 “……”文琪不懂他好好的怎么变这样了,忍不住走过去,要把手背贴在郑宇额头上,“你弯下腰,我看看你是不是发烧了。像傻了一样!” 第105页 文琪刚把手背贴上去,郑宇就小心地看了她一眼。因着他现在是弯着腰,勉强让自己目光跟文琪平齐,所以当他看向文琪时,他那还残余着笑意和水光的眸子,让文琪一下子想到了一个不太合适的词――小鹿斑比。 “……”文琪像是被烫到手一样,把手从郑宇额头上挪开,还顺便拍了他一巴掌,把他都给拍懵了。 文琪自从想起在这边的记忆后,就不如开始时那么爱脑补,可今天见到这样“天真无邪”的郑宇,让她的大脑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在她眼里,郑宇慢慢变成了一个长着长耳朵的狗狗,一边用湿漉漉的眼睛无辜地看着她,一边哼唧着要亲亲抱抱举高高。 “啪!”文琪勐地拍了自己额头一下,让自己清醒一点。 她摇摇头,深吸一口气,就要继续往前走。 郑宇拉了她一把,“你往回走干嘛啊,是丢了什么东西吗?” 原来她刚刚心虚脑子空空,都忘了回去的路在哪边了。 “咳”,她掩饰性地咳嗽一声,转个身就迈开了步子。 两人默默走了一会,郑宇在后面又开始傻笑,文琪走几步就忍不住要翻个白眼,但刚刚那湿漉漉的小眼神,一直在她脑海里晃啊晃的,让她不敢回头去看他。 还好她没回头看,不然那小可怜的小模样,就会被傻到有点猥琐的新形象给替代了。 ――活脱脱一个痴。汉。 郑宇一路上不知道都想了些什么,脸上表情越来越傻,搞得大灰小灰都忍不住时时回头看他几眼。 后来,三只狼有点受不了郑宇那样子了,纷纷走到文琪前面,撒开了步子狂奔。 文琪以为他们是在玩耍,便没有管他们。 没有三只狼隔着,郑宇觉得自己好像跟文琪更靠近了,这蓝蓝的天空下,绿绿的丛林中,整个世界似乎就只留下他们两个人。 “嘿嘿嘿……” 文琪深吸一口气,决定要让郑宇走前面去,不然她总觉得自己背后凉凉的。 不过她还没来得及回头呢,就只听到“刷啦”一声――郑宇摔了。 这真是一件难得一见的事,郑宇何许人也,站着睡觉都不怕被偷袭的,他居然会在普通山路上走着走着就摔了? 她看着一头栽进灌木丛里的郑宇,有点不知所措。 郑宇把脸从灌木丛里面拔。出来,横七竖八的小伤口遍布他脸上,他随手一擦,正要冲文琪笑着说没事时,一截断木头从他鼻孔里掉下来,同时带出来一行鲜红的鼻血。 …… 一阵寂静。 过了好一会,文琪才缓过劲来,赶紧让郑宇拿干净的汗巾擦一下,别留了脏东西在伤口上。 “我没事,这点小伤口很快就会长好的。”郑宇只是拿衣袖擦了擦,仰头过了一会,就好像没事人一样了。 文琪皱着眉瞪了他一眼,“你这么大一人了,怎么好好走路还能摔到路边去?都不看路的吗!” “嘿嘿嘿”,郑宇也不回答,又开始看着文琪傻笑了。他的目光里,仿佛都是小星星。 文琪成功地又被他的眼神给打败了,只好色厉内茬地再次瞪了他一眼,“笑什么笑,都要摔破相了还笑。就你这傻样,变丑了就更不讨人喜欢了。” 她这话说的有些怪,说得她自己都觉得哪里不对了。所以说完之后,她轻轻扯了下发尾,便转过身去,不再面对郑宇。 已经远远走到老前头的狼,见这两人还不跟上来,纷纷停在前面,稍做等候。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一种莫名的暧昧气息瀰漫在周边,让至今单身的大灰虐感不适,刚刚恢復不久的野性威风又萎靡了些,垂头丧气的,不知想了些什么。 走到村里,文琪把大灰弄到的那些猎物都给了郑宇,她不需要皮毛,就让郑宇帮忙把这些猎物处理了,皮毛都归他,然后把肉弄给文琪,她做一顿大餐,喊郑宇、还有村里他那四个兄弟一起来吃一顿好的。 两个人的关系说是朋友,也有些过于亲密,但要说是恋人吧,好像还隔着一层薄薄的膜,需要一个契机来化去它。 ☆、第63章 他大概开了个假窍 郑宇隐隐约约察觉到, 自己跟文琪之间有很大的可能性,所以从这开始,整个人都变得极有自信,跟文琪相处时, 也越来越自然了。 他的这些变化自然瞒不过兄弟们, 可让鲁祸头他们想不通的是,这俩人也没有定亲的迹象, 郑宇更不像是移情别恋的样子, 怎么就突然变得这么淡定了呢。 郑宇开始像一个正常的汉子一样,会坦然地问着文琪的喜好, 专门按照她的心意定制一些小礼物, 时不时地送上一点惊喜。 文琪有种在被追求的感觉了。 可是,这傢伙隔三差五地送东西, 十天半月地约她去听一次戏,怎么就从没开口说一下那方面的意思啊――你追我,你倒是说啊!不然我怎么答应! 文琪把玩着一个玉簪, 一边有点初恋爱的小窃喜,一边又有点发愁。 她看看在旁边假装看得懂书的轩轩,有点纳闷地问:“你说那人,是真开窍了还是假开窍了?他跟别人相处还是一样随意,就是感觉对我的相处方式变了……” 第106页 “唉,算了,我跟你说有什么用呢。”轩轩懵逼地放下书,伸出手以为文琪是要抱抱他, 结果文琪说了两句他听不懂的话之后,又接着玩玉簪发呆了,根本没有理会他伸出的小手手。 好难过,姐姐似乎有别的心头好了。轩轩瘪着嘴嘟囔了几个字,然后很快恢復心情,继续拿起书来看。 最近文琪很少检查轩轩的东西并不知道他的书堆里,混进了一些纯图画的故事本。 这也是安都那边流传出来的流行品,是郑宇买来偷偷塞给轩轩的。 在文琪没发觉的时候,小轩轩已经偷摸摸地,在她眼皮子底下看完了一整本图画书了。 “好气啊……”文琪无论试着3做事,还是在发呆,思绪总能很快转到郑宇身上去。 有时候郑宇还刚好在附近,一看到文琪的目光放在他身上时,就立刻奉上诚意满满的大大的笑容一枚,让文琪根本没法开口问什么。 要不是她知道郑宇是什么样的人,文琪都会在怀疑,她是不是在被人恶意撩了。 光讨好不说明心意,像是在吊人胃口一样。 说实话,因为文琪慢慢跟一些同龄女人相处得多了,尤其是郑宇兄弟们的媳妇,是来往最多的。看到她们提起相公就充满爱意,文琪也想自己早点成家。 莫不是因为她年纪大了,所以开始恨嫁了? 文琪摇摇头,拒绝了这个理由。 一定是因为郑宇画风突变,她才会也跟着变得有些不正常的。 “文琪,我去山上打猎的时候,看到合欢花开的特别好看,就捡了些完整的花朵,带回来给你看。” 文琪正想着这人呢,正主就过来了。 她撇撇嘴把玉簪好好戴到头上,这才带着一脸不爽的表情去开了门。她本想是给郑宇一点脸色看,结果在见到他那有点傻乎乎的笑容后,就绷不住表情也跟着露出来满满的笑意。 她心里有点恨自己不争气,可看到郑宇拿着一小篮子花朵给她时,心里任何小心思都不见了,只剩下满心的欢喜。 可她口头上还是不饶人,“你捡这个做什么,花朵落在地上,你偏要一朵朵捡起来,多费事啊,还没什么用。” “我这不是看它们漂亮,想着你又不怎么去山上,村里也没有合欢花树,看不到有点可惜……我想让你也看到所以就带一点回来了。可惜我不会画画,不然我还想把花开的正好的样子画给你看呢,一定比这零落的花朵更好。” 文琪两手抱着花篮子,终于像个谈恋爱的小姑娘一样,脸色微微发红,有些想做些什么、说些什么,却又觉得好像做什么都会好羞人。 她就这样半低着头,看篮子里的花。 潮湿又温暖的夏风吹起她的乱发,合欢花的红粉色映在她的脸上,正是一副动人的好颜色。 郑宇近距离这样看着她的脸,心跳越来越快,有点想说什么,可是却像是丢了大脑一样,不知道要说什么。 其实,就这样看着文琪也挺好的。 两人沉默地站在门口,让偷偷来看热闹的几个人均是无语。 鲁祸头吧唧一下嘴,莫名觉得像是吃多了糖一样,特别想回家让媳妇给他烧壶水喝。 “真搞不懂这俩人在搞什么,全村人都知道他俩是要成亲的,结果他们倒好,在一块还跟个刚认识的小男女一样,叫旁人看了都觉得羞。”ugliness arrangement确实是羞,他们几个大汉子,还是成了亲的大汉子,看到这副景象,都有点微微脸红。 就在几人犹豫着要不要离开,免得在这看一下午石头人时,村长和宝婶来了。 他们没有注意到别的人,只是夫妇俩拉拉扯扯地往山路那边走。 “你这老头子,大下午的拉我往山上走干嘛呀,又不是春天了,走路热着呢。”宝婶有点抱怨的推了村长一把。 村长摸摸鬍子,并不在意自己婆娘的这点“打骂”,“你不是总怨我对你不用心吗,这次我可是提前探过了,山脚往上一点,有一处的合欢花开的特别好我带你去树下坐坐,看看花,你有啥事儿啊,都跟我好好说说,别憋在心里,最后还是要怨我。” 这两老人转眼就腻乎地靠近了许多,那强烈的恋爱氛围,刺痛了在场所有其他人的眼睛和耳朵。 而郑宇则是僵硬了。 他想着捡花、画画,却没有想到,其实带文琪直接去现场,才是最美的做法。 文琪瞪了郑宇一眼,“哼”了一声,进院里把门给关上了。 “不是,文琪,你听我说,我是真没有想到别的法子,刚刚受村长启发,要不我们明儿也去看花吧。我能比村长找到更多有许多花的地方!” “噗嗤”,文琪其实一点都没有生气,她靠着门,闻了闻合欢花的香气,内心满是欢喜。 有人愿意为她收集美好的花朵带给她,并且看到好的东西就想跟她分享――意识到郑宇对她如此真心,这才是最让人欣喜的。 她故作生气地把他关在外边,只是怕自己绷不住表情,把小女儿的情态全被人看去了罢了。 不过事情还是要圆回来的。 “去看花哪天都可以,只是花有花期,今天看了,明天看了,到处都是美的,可要是我秋天里还想看,你上哪带我看去?” 第107页 这话说的可就无理取闹了,正常人听了,说些漂亮话对上,这事就结了,可郑宇又不是什么聪明人,他把文琪的话放心上了。 “那我回去想想有没有什么法子,能让你天天都能看到漂亮花儿。你就别生气了。我想好了再来找你。” 这话2说完,文琪就没听见别的声儿了,她笑意僵在脸上,轻轻打开门一看,郑宇人已经跑了。 “唉,这个傻子!”她气的跺了一脚,鼓着嘴重重关上门,气沖沖地进屋了。 不过有手上这篮子花在,她气也气不久,只过了一会,就又带着笑,坐在桌子边上发呆了。 只是之前她是一边玩玉簪,一边发呆,这次她是看着那些花儿发呆。 “这个傻子,难不成是要我去跟他说,你要不要娶我吗?”文琪又想起了这个愁人的问题。 轩轩把看完的书塞进书堆里,像大人一样,看着外面的日头嘆了口气,唉,姐姐可别坐那发傻了吧,午饭时间在你发呆中错过了,晚饭还不得弄早一点啊,他都要活活被饿死了。 ☆、第64章 我愿倾尽真心 郑宇并没有带文琪去看花, 他开始闭门研究些什么,连打猎都不去了。 而此时,千里之外的皇城中,巍峨辉煌的皇宫里, 带着皇后在花园里散心的皇帝, 却被角落一个小花盆吸引了注意力。 那是郑宇进献的花盆。 当初他送上去的并不是花盆,只是东西层层往上送之后, 有人觉得, 原来的香盒虽然是家家户户都用得着的东西,但对于高门大户来说, 用这种新鲜的香盒, 搞不好会有失脸面。所以,那人拖底下官员, 找郑宇换了一对金丝铁线的花盆往上送。 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东西居然一层层,一直送到了皇宫。 不过皇宫之中奇物甚多, 这小小的一对花盆,算不得什么珍贵玩意,只是有个新鲜感而已。 管理进献物品的官员,就直接把这花盆用到御花园里,当成普通花盆用了。 皇帝出来散心的时候,自然是极好的天气,那花盆中种的又是遮挡不住盆底的兰花,阳光直接投射到盆身上, 散发出奇特的一道道金光,可不就把皇帝的注意力引起了么。 “那花盆……是裂开了,还是故意做成那样子的?看起来怪有趣的。” 听皇帝这么说,皇后拉着他走近一点,仔细端详了一会,才犹豫地说:“这个乍一看像是镀金的,可上面也没有疤痕,表面光滑的很,真是奇怪。” 御花园的管理者是个太监,他管着这里,自然对里面的一应物事来歷都记得清楚。 他给皇帝皇后跪下问了安,这才小心地解释了一句:那是底下一个平民自己烧出来的新瓷器,感恩皇帝心繫天下,特意送上来的。 皇帝不是特别注重奢华的人,但这金丝铁线的构造,有种隐形的华贵感,却又不轻浮,他是越看越喜欢。 “阿兆,我看这东西也新鲜,不如给进献者一些赏赐,再叫他多送些别的来,可好?”皇后自己更喜欢淡雅清新的东西,但她看得出来皇帝很喜欢这个,爱屋及乌,她也是越看越觉得这金丝铁线有种特殊的美感了。 皇帝自无不可,他笑着揽住皇后的腰,悄声说了些什么。旁边的太监丫鬟默不作声地退开了点,让这对情投意合的天家夫妻,能肆意说些体己话。 皇城与武泰镇相隔甚远,皇帝发无关紧要的私旨,是不会要求官员快速送达的,所以他拟的封赏的旨意,只是让大臣备案之后,就由宫里几个侍卫带着圣旨,轻装送达。 既然皇帝没有要求迅速办好事情,侍卫们会揣摩着天子的意思,把时间控制在一个度内,然后轻松、悠闲地去做这件事情。 等他们带着旨意到青阳村,那都是一个多月以后了。 这个时候,郑宇从窑里面取出几个新烧好的瓷器,用干净白布擦拭干净后,看到瓷器表面的图案,露出了笑容。 他抱着卖相最好的那个罐子,飞也似地奔向文琪的家。 “文琪,我做到了!” 他所捧着的瓷罐极其华丽,一簇簇合欢花盛开在瓶身上,而瓷器特有的圆润,让花的艷丽里还带了些敦厚,达成其妙的平衡。 上面的花是郑宇自己一笔笔用特质的颜料、釉料造就的,虽然不是很逼真,但却有九分神似,和一分灵气,比真花还要美。 文琪见到这个瓷罐时,还以为自己又穿越到现代,看到的是高科技描绘的工艺品呢。 她本来还想着,是不是自己主动提一下,让郑宇别执着于这件事了,没想到他真的做到了。 让花成为瓷器上的图案,可不就是每天都能见着美美的花儿了么。 郑宇担心一个瓷罐不够,就把手中这个罐子放在文琪家桌上,拉着她去窑边,“我刚刚就擦了一个,发现烧成功了,就直接来找你了,还不知道另外几个是怎么样的呢。你过来跟我一起去看看吧,就算这次只有一个好的,我也能再烧几窑,你想摆成花园都成。” 文琪没有拒绝被他拉着手臂,跟着他小跑着去了。 午睡刚醒的轩轩赶紧从床上下来,跑到门口,朝着跑走的两人伸出手,却只收穫了大灰爱的亲亲一枚――他被丢下了。 第108页 夏风中突然带了点寒意,轩轩失落落地靠着门框,落了滴眼泪,想起文婶子来这时经常说的一句话:“唉,女大不中留啊。” 两岁大的轩轩虽然不了解这句话的意思,却觉得自己用得十分合适。 还好他不饿,就勉强陪着大灰、小灰还有小银一起玩一会吧,文琪在晚饭前总是会回家的。 文琪跟郑宇到他家窑口,郑宇让她等在一边,自己靠近去把剩下的瓷罐都取了出来。 他用白布把罐子都擦干净,整齐地摆放在地面上,“这次运气好,全都成了。” “你看,这些都喜欢吗?”他期待地看着文琪,就像是个等待夸奖的小孩子一样。 文琪自是喜欢的。 她喜欢这些精緻又美丽的瓷罐,但更喜欢为她做出这些东西的人。 若是去年,有人说她会喜欢郑宇,她一定是不信的,可是现在,她却庆幸自己能喜欢郑宇。 在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个人,愿意倾其所有,只为换她一剎欢喜,这个人就是上天赠予她最珍贵的珍宝了。 “我很喜欢,谢谢你。”她以前不肯坦诚地说喜欢,一是觉得不好意思,二是不想表现得太高兴,免得郑宇之后一直耗费心思,再来讨好她。可现在她发现,当她说喜欢的时候,郑宇的欢喜,甚至要高于她自己的。 她回来这个世界,能遇上郑宇,并被他喜欢着,真是太好了。 “嘿嘿,你喜欢就好。”郑宇微红着脸,掩饰性地拿手背擦了下鼻子,却不小心留下了一道黑印。 文琪轻轻笑了声,拿自己干净的手帕递给他,“你都把脸弄脏了,赶紧擦擦。” “啊?”沉浸在欢喜中的郑宇,反应不过来文琪是要他干嘛。 文琪这次倒没觉得郑宇反应慢让她恼火,只觉得他这时候傻乎乎得很可爱。 “你手上有灰,刚刚煳脸上去了,我给你擦了吧。”她也不坚持跟他说清楚了,直接自己拿着手帕,将郑宇脸上那道黑色印子给擦了。 郑宇还是第一次受到这种待遇,当下就红透了脸,一边恨不得捂脸躲起来,一边又希望文琪给他擦久一点。 可惜那只是一道小黑印,文琪随手擦两下,就干净了。 郑宇也不知道脑迴路怎么长的,这时候理解到了文琪之前话的意思――他的手脏了,所以把脸弄脏了。 在文琪给他擦完,正要收起手帕时,郑宇下意识抬手抹了把脸,顿时变成了一个大花猫。 文琪:“……?”突然好想发表情包啊,一个黑人问号脸才能表达出她此刻无语的心情。 好好的气氛全被郑宇这一手给败了。 “你是不是傻?”她戳着郑宇的额头,把他推的往后退了一步。“你以为我还会给你擦吗?” 想套路哪有那么容易。 文琪抓起郑宇的手,往他脸上干脆拒了几圈,让他变成了一个黑人脸。 “你那么喜欢弄脏脸,就脏彻底一点,看起来还顺眼呢。” 郑宇从来不对文琪生气,他又自己挠挠脸,朝着文琪傻乎乎地笑了。 那黑漆漆的脸,把他的牙齿衬得白亮,让文琪无端想起来一些牙膏gg,忍不住笑开了。 郑宇不知道她为什么笑,只是见她笑了,自己也跟着她一起一直笑,活像个大傻子。 路过的袁大见到他们这副样子,以为是他们在玩什么。考虑到自己媳妇刚怀上孩子,心情总是不太好,袁大受郑宇这一招的启发,回家后,就拿锅灰摸黑自己的脸,然后冲着媳妇做鬼脸,期待能把她逗乐,可最后他却被媳妇踢了一脚,还被饿了一顿。 “奇了怪了,宇哥这样就能把文琪逗的笑成那样,为什么到我这就不行了呢?难道是因为我长得丑?不会吧,媳妇要是觉得我丑也不会主动接触我,然后跟我成亲的啊!” 袁大晚上睡在地铺上,看着睡不□□稳的1媳妇,百思不得其解。 而郑宇被文琪抹黑脸之后,还大大方方地顶着个黑脸,把这些好瓷罐,一个个抱去文琪家。 文琪想要自己也帮着搬,但郑宇不让她动手。到了文琪家,她打算就在家等着1郑宇吧剩下的搬完时,郑宇一步走三回头,一副委屈巴巴的样子,文琪只好又跟着他一起去。 “你不让我搬,你自己一次也不能多拿几个么?这不大的瓷罐,至少一次拿两个是没问题的呀。” 郑宇看看瓷罐,又看看文琪,郑重地拒绝了这个提议。 “瓷器娇贵,我怕我接下来烧的没有这批好看,还是别不小心把它们弄坏了吧。没事,也就走几趟而已。” 文琪无语:你想跟我多晃悠几圈直说就好,可是,你真的不顾虑一下你的形象问题吗? 顶个黑脸,还非得在村里走几个来回,巴不得让别人看见似的。 这天看到郑宇的还不止袁大一个人,第二天,村里人全都知道了,郑宇做了什么错事,被文琪整治,顶着脏兮兮的黑脸,在大太阳底下游村示众呢。 文琪听到这种传言,只想问一句:我做错什么了? ☆、第65章 皇帝赏赐 郑宇觉得光是几个瓷罐子, 不足以达到他想要的效果――小小的瓶罐跟花开满树怎么能相比? 第109页 他想做一个大的壁画似的东西,将最美的合欢花树刻画在上面,一定会比那小的瓷罐更惊艷。 有了上次成功的经验,他打算再做一次实验。 整个的壁画太大了, 不好控制, 跟文琪问过之后,他们打算做一个花鸟屏风试试。 做好的屏风出窑时, 又是七天之后了。 他们将烧制好的瓷屏风取出来, 刚刚擦干净时,村长大喜地领着几个精壮的男人来了。 “宇小子, 是喜事啊, 皇帝觉得你做的瓷器合眼缘,派人送赏赐来啦!” 村长那惊喜的样子, 活像是自己亲儿子干了什么大事一样。 他见文琪也在,笑融融地对她点点头。 这次郑宇得到了皇帝的赏识,村长心底着实是开心的很。 这两个年轻人越走越近, 可无论怎么比较,文琪各方面的条件,其实都比郑宇要好一点。这次有了皇帝一张圣旨,无形中,郑宇的身份也能提升好多,算是跟文琪门当户对了。 “几位大人,这就是郑宇。”村长并未自己说太多,先头是太开心了, 忍不住说了赏赐的事,接下来还是交给送圣旨的人来说比较合适。 那些侍卫在皇宫中地位并不高,唯独除了替皇帝办事时,才能享用别人的恭维,所以他们都喜欢这种差事。 为首是那个男人打开手中的木盒,取出一道圣旨,并不当众宣读,只是把圣旨给了郑宇。 郑宇也曾跟着苏将军面圣过,知道他应该怎么做,便恭敬地接过圣旨,朝着皇城方向叩拜了九次。 “恭喜这位郎君,圣上赐下的东西,都在我身后同僚抬着的箱子里了,这是清单,郑郎君回去后可自行核对,如有差错,可以找武泰镇的知府来上报处理。” “我等只是来送圣意的,若是郑郎君没有旁的什么事,我等在镇上稍作休息,便启程回皇城了。” 文琪扯扯郑宇袖子,用眼色示意他,那边刚好有现成的礼物呢。 皇帝派人来送的东西,价值肯定远远超过了那对花盆的,若是郑宇不奉上点什么东西,好像有点不够意思似的。 最近他都没有烧金丝铁线的瓷器,只有家里还存着一些成品,从那些成品中挑出写品相好的,再加上今天刚出来的这几面屏风,让这些侍卫带回去,也算是很有诚意了。 郑宇看看屏风,因为是实验品,上面一些细节构建得不是很完美,不过那种朦朦胧胧的美感,还是挺招人喜欢的。 以后他可以烧更大更漂亮的给文琪,这个实验品就顺着文琪的意思,送给皇上吧。 只是,烧出来的屏风,自然只有一块块单独的瓷片插屏,并没有组合起来,还不能说是完整的屏风。 屏风分为四个单独的插屏,上面的画面组合起来,是盛开的合欢花树,以及稀稀落落的绿色、土色地面,还有散落在空中、地面的合欢花。 这些插屏图案色彩朦胧又清新,配上木制的底座和立柱,以木的稳重,可以使得这些清新的插屏不显得轻浮。而配上玉质的底座和立柱,则能显得整个屏风空灵有仙气,怎么搭配都是一个好选择。 “几位大人,我们想把这新出窑的屏风送给皇帝,不过我们需要去镇上定制屏风的底座和立柱,能否麻烦几位大人稍候些时日?” 侍卫们自无不可,他们见文琪说出这个要求后,郑宇没有别的说法,就默认他们两是一体的,以文琪的意思当是郑宇的意思了。 等村长把几个皇宫侍卫送去镇上之后,文琪跟郑宇进了他家,从以往烧好的瓷器中,挑出两个紫口铁足的高颈大肚插花瓶,一个鱼耳香炉,一个成色对比度特别好的笔筒,这些金丝铁线瓷器,也会被当成谢恩的礼物,一併让那些侍卫们带回皇宫去。 至于搭配磁插屏的屏风底座,文琪最后还是选择了白青相间的普通玉质底座,这也是刚好一家卖玉石的铺子,开了一块大玉石,这块玉体积够大,就是白青色相间,不够珍贵,所以价值也并非高到他们不能承受。 文琪让郑宇花了五百交子,将这块玉石定下来,让店里工匠给做成了屏风的底座和立柱。 因为屏风底座式样不多,点家中规中矩地做了一个出来,单看的效果不算多好,但是跟他们做的插屏组合起来之后,青白半通透的玉,跟莹白带色彩的瓷,两者相得益彰,十分登对。 把装好的屏风给侍卫们看过后,他们都想在郑宇这买一个小的屏风带回去了,实在是太美了。 组装好的屏风不好运送,所以给侍卫看过效果,确认他们能组装好之后,郑宇跟文琪就又把它给拆开了,帮忙搬到侍卫坐的马车上。 文琪目送着他们离开镇上。 “你是不是不捨得那个屏风啊,没关系,我回去给你烧,你要多少就有多少,大的小的,单独的组合的,反正你尽管提要求,我都给你做出来。” 郑宇见文琪一直看着马车,以为她是不捨得那个屏风。 文琪无语地给了郑宇一个脑崩,“你整天带着脑子是当摆设的吗?有你这个人在,我干嘛不捨得你烧出来的东西,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话是这么说,但事实上,她这次挑选送给皇帝的礼物时,可没说要从郑宇之前送她的那批瓷罐里拿。 第110页 毕竟那是郑宇特意为她做的,也是她很喜欢很喜欢的重要的礼物。 郑宇嘿嘿笑了两声,紧跟着文琪身边,两人一起回村了。 而那远去的马车里,几个侍卫带着遗憾说起了郑宇他们。 “唉,我们来的时候走快点就好了,这样可以在这里多停留几天,托那郑宇给我们也做一些这种瓷片出来,带回去给媳妇闺女,她们一定喜欢的不得了。” 虽然皇帝没有限制他们用多少时间办完事,可他们知道,若是来回一趟,他们超过了三个月的话,皇帝必定会觉得他们办事太拖拉的。 领头的那个侍卫年纪大些,懂得也更多些,他好笑地指指自己这些属下们,说:“你们啊,也不动脑子想想,你们之前可曾在别的地方见过这种屏风,这种瓷器?” 其他几人互相望望,纷纷说没有,“所以我们才想带一点回去嘛!” “唉,这是人家送给皇帝的礼品,是别的地方还没有出现过的东西,我们若是在皇帝用上这东西之前,就先给自己买了,那我们、还有那郑小郎君,都做了回吃力不讨好的事了。” 其他人有的懂了,有的似懂非懂。不过这个侍卫也不再多说了。 “赶路的时候小心着点,咱带着的可是瓷器,摔着碰着弄坏了,那这责任可不好负啊。” 他们来的时候,带的只是金银之物,不怕颠簸,回去带的都是脆东西,都不敢让马放开了跑。 领头的在旅途无聊的时候,喜欢看看那几块被软布分开包好的瓷屏风,他在宫中当侍卫多年,皇后还不是皇后的时候,他还给她当过随侍,稍微了解一点她的喜好。 这个屏风带回去,九成是会被皇帝带去皇后那,当成讨好皇后的物事了。 皇帝见到这东西,心情一定不错,说不准就给他们几个赏点什么呢。 马车轻微摇晃着,颠簸着,带着他们回到了皇城。 ☆、第66章 帝后小事 侍卫们回到皇宫时, 已经是快八月份了,而皇后的生辰是在九月份。 他们将郑宇赠上的瓷器组装好,几个人小心翼翼地把把东西抬进去,给皇帝汇报这次的差事。 皇帝最近心情不错, 很有闲心地把这些瓷器, 一个个给看过去。 “小豆子,把这些瓷器擦干净, 摆我书房里去。”皇帝喊着一个伺候的太监名字, 让他把这些金丝铁线给处理了。 除了擦干净之外,太监还需要用一些手段, 检查这些东西的安全性。不过那不是会被挂在口头上的事情, 所以被使唤的太监心知肚明,麻熘地招唿几个太监一起, 把里面金丝铁线的瓷器都拿走了。 拿走那些东西之后,被拆开几份包好的屏风,就有点招眼了。 皇帝指指地上的东西, 问侍卫他们,这些是什么。 “回皇上,这是郑宇送的瓷器之一,因为体积太大,我们不好带,只能以分开的方式给带过来。” 皇帝“哦?”了一声,让他们给组装好。 这个屏风的颜值是实打实的高,所以成品出来的时候, 皇帝几乎是立刻让太监检查一下,他想马上带着这东西去找皇后――她一定会喜欢的。 在太监们查验瓷器的时候,皇帝心情颇好地坐在倚塌上,对着身边太监说:“这郑宇,我也是听苏将军说过他,不是说他为人冷淡,不会人情世故么?这次还会送点东西进来,可不像是传闻中那样啊。” 太监哪里答得上这种话,一个个都低头不说话。 皇帝觉得他们挺无趣的。 “禀皇上,关于这郑宇公子,我这次过去,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事,不知皇上可否有兴趣听一听。” 说话的是侍卫头子,他有段时间离皇帝比较近知道一点他的喜好和习惯,说话就没有底下人那么犯怯。 皇帝正闲无聊呢1,自然是1让他说了。 于是,这个侍卫,就把他到青阳村之后,郑宇从头到尾没说过几句话,就连送礼物,也是他内人主动提出来的,这些事情始末告诉了皇帝。 皇帝对郑宇之所以有印象,除了是因为苏将军带他进过宫之外,还有他在安都搞出来的那件事清的影响在。 “哦?那个在宴席上把女人气哭的郑宇,回乡后,这么快就找到了媳妇?” “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女人,才能受得了他那种个性。” 侍卫又不认识文琪,他这话就搭不上了,不过他想了想,然后有点犹豫地说:“那位夫人是什么样的人,我是不清楚,不过听别人喊她,好像是叫文琪吧。” “文琪?”皇帝脸上笑容淡了一点,这也是个熟悉的名字啊。 他挥挥手,没了说笑的心情,“行了,我知道了,你们先下去吧。小福子,给他们赏赐一对金银袋,这个说话的,赏两对。” “谢皇上恩典!”侍卫们接过赏赐,纷纷退出这座大殿。带头那侍卫心里有点揣揣,不知道自己是哪里说错了话,坏了皇帝的心情。 可是皇帝又给了他们赏赐,应当是没事的。 金银袋可是个好赏赐,一袋满满的金瓜子,一袋满满的银瓜子,既实惠又有面子。 皇帝在侍卫们走后,抬手揉了揉头,“唉,忘了文琪也在那了,我1派人过去,都没有吩咐给她1带点什么,不知她会不会觉得不舒服。” 第111页 毕竟皇家因为出了个不听话的公主,让文琪一家子都受了苦,他自己还是觉得蛮内疚的。 在带着新屏风去找皇后时,还没等太监们把盖住屏风的布掀开,皇帝就抓着皇后,说起来文琪的事。 太监们自觉磕个头出去了,屏风暂时就放那,等帝后说完话,他们再去处理。 皇后也知道文琪这个人,毕竟她跟李慕之1还有苏桃都是朋友,前几天苏桃还进宫找她玩了,跟她说起了文琪的事情。 文琪经歷的事情很多,但是说起来却又很快,在安都时候的事情自不必说,离开安都之后,那一家人的遭遇,皇后带着嘆息跟皇上说了清楚。 就连文琪曾被一个人住在山上,是郑宇退伍回乡,上山打猎才把她带回村的,这些事情也都说了。 皇帝真不知道这些细节,只是听说这个人还活着,他也想着什么时候给她一点赠予,当成是补偿。可惜之前忘了。 “对了听苏桃说,文琪发现了能种植的黄金棒种子,现在都是收成的时候了,不知道苏桃安排人试着种的结果怎么样。” 玉米被精心伺候了,自然会有大量的产出。苏桃带回来的玉米都不是最好的,但是,这些种子的表现不俗,试产的产量,比一般的水稻等作物,都要高上一点二倍以上。 皇帝是在皇后生辰宴席上,听苏桃父亲说到的这个结果,另外,他们还提到了生态养殖的实验结果。 其实根据现在这些反馈,皇帝已经可以给文琪封赏了,只是他刚刚赏过郑宇,这时再赏文琪,只怕有些不合适。 从皇城到青阳村,侍卫带着东西,往返一趟需要将近三个月。有心人只要想一想,就能反应过来:皇帝才赏过郑宇,那怎么过了不久,又让人跑一趟,去赏文琪呢?八成1是之前忘了她这个人吧。 皇帝有些不好意思,“虽然文琪带给你们的事物,目前都有了一点成果,但是,我想再想想要怎么赏赐她才合适。这样吧,等明年再丰收的时候,苏家汇报的结果会更详细、更有代表性,那就在明年再封赏。” 宴席散去,皇帝坐在皇后身边,有点懊恼。他一向器重苏家和李家,苏桃这个人同时跟这两个家族密切相关,而文琪又是苏桃重视的人,他这次这么说,不知道会不会让她心里不舒服。 而且,苏桃还是皇后的好友,她丈夫李慕之也是。 “唉……老了啊。” 听到皇帝这么感嘆,皇后捂嘴笑出了声,“怎地突然说自己老了?你还是壮年呢。” “就是那文琪的事,你说我之前赏东西给郑宇到时候,怎么就没想起来,文琪也跟他在一个村呢?” “就因为这个?”皇后笑得有些无奈,“你啊,就是爱多想。你管理着偌大的平王朝,能一直记得文琪这个人,已经是用心了,偶尔做什么没联想起来,那不是正常的吗?” 见皇帝确实有点在乎这个事,皇后接着说:“我隔三差五地跟苏桃在一起耍,听她说过好多次,文琪在青阳村怎么样怎么样,还有个叫郑宇的小伙子在追求她……你派人去上次3郑宇的时候,我也在,但是我没有想起来文琪,这么说的话,我才是忘性大吧?唉,老了老了。” 皇帝立刻板起脸,“胡说,你是长生不老的仙女,哪里就老了!好了,咱不说这些了,走,我陪你看看那些新戏本子。” 皇后是冤死的帝师的亲生女儿,被认回族谱之前,被一个开戏班子的人收养,是个唱戏的戏子。原本这不是什么高等的职业,只是多亏了后来戏剧的发展,人们对戏子越来越喜爱,才没有质疑她被皇帝纳入后宫的事。 从小小的贵人,到尊贵的皇后,她这些年一直没有改变过对戏曲的喜爱。皇帝宠爱她,除了经常让戏班子进宫唱戏之外,还总是买最新的戏本给她。 “《合欢花树下的男人》?”皇后随手一拿,就拿了本叫这种名字的戏本,“唉,现在这些戏本啊,名字是越来越没什么韵味了,当年李慕之写的……呃,这个是李慕之写的?” 她正想拿李慕之做正面例子,没想到她手中的反面例子也是李慕之了,一下子就说不出话来了。 皇后一瞬间露出了一点嫌弃的表情。本来苏桃说李慕之近些年有点“油腻”,她还不信,现在看来,这个大才子确实是有点走偏了。 皇帝跟李慕之的关系挺好的,但是听皇后这嫌弃的语气,脸上的表情有点其妙。 这个话本,其实是他“私人订制”的,之前皇后很喜欢那个磁屏风,屏风上面的合欢花很好看,于是他就动了点浪漫心,托李慕之以他和皇后作为原型,写一个爱情故事出来。 这个话本名字,也是皇帝自己取得。 不过这种时候,他还是把锅给李慕之背吧。 “哈哈哈,这名字确实不怎么像李慕之以前的风格,不过既然是他写的,这个戏本应当很有趣,不如看看吧?” 看当然是要看的。 皇后是个聪明人,她看了不到十几页,就觉得戏本里面的人物有种莫名的即视感。尤其是那男主,对花仙子女主说情话的时候,那些语气、措辞,总能让她联想到自己身边这个男人。 皇后捂嘴偷笑了一会,然后抱着另一种好奇心,把戏本慢慢看了下去。 第112页 这边帝后的事不再提,回到青阳村,今年的丰收让许多人心中大喜。 ☆、第67章 丰收之后 在今年开春之后, 青阳村的村民,大多听了文琪的意见,都种了很多玉米。 到了丰收的时候,稻田养鱼使得水稻收成变好, 还额外有了鱼获, 除此之外,出乎意料的玉米的高产量, 也使得他们特别振奋。 这玉米可是好东西啊, 比起稻谷,玉米果实是一个个“棒槌”, 上面颗粒大, 更容易处理,产量也更高, 有些村民都在想,以后要不要只种最低量的稻子,其他田地全种玉米。 文琪刚开始时, 害怕玉米销售不出去,就提前跟唐老闆口头上协定,他答应会以低于稻谷的价格,收购大部分玉米,用于制作切糖,减低成本。 现如今玉米已经成熟,村民们干的热火朝天,将玉米晒干剥粒后, 统一用大麻袋装好,全让唐老闆给拉到镇上去了。 说到唐老闆,他自从在文琪这买到切糖制作方子之后,大量投入金钱,终于让切糖在这里有了一定的名气。 因为切糖比别的糖要便宜很多,而且味道口感丰富,即使是富甲一方的大户,也宁可买切糖当待客之物,而不是一般的硬糖块。 切糖从去年开始售卖后,这新玩意获得了众多喜爱,只是因为原材料的价格在那,价格还是低不到哪去,不是什么平民都能天天买几块吃着玩的。 一般平民不会大量购置,只会在年节时,买些给家人打牙祭。 这也比以前不捨得买糖的情况要好得多了,这种价位的切糖,他们偶尔消费一下也能接受。 唐老闆从青阳村这,低价收购了大量玉米之后,掐算着日子,很快就会到过年了。他一想啊,干脆把买来的玉米全部存起来,等到十一月之后,才开始用玉米做糖,并且宣布因为筹备过年,切糖整体降价一筹。 ――那一筹分明就是玉米比糯米远远便宜,他才能省下来的,他缺偏偏要说是为了年节惠客,这才降价。 真是无奸不商啊。 古往今来,降价是最能勾动人们购买冲动的手段之一。唐老闆刚宣布降价一成之后,人们疯狂购买,切糖再次成为一城热潮。 那边唐老闆和合伙的另一个人,都赚得盆满钵满,而文琪坐在家里啥都没干,同样获得了大量的分红。 她现如今对银钱已经看淡了,对于那些分红,她暂时并没有什么地方用的上,便存放起来。 文琪趁着农忙之后的闲暇,收拾了一下家里,把轩轩书里面混杂的图画本挑了出来,但也没有处理掉,只是让轩轩每达成一个学习目标就可以拿一本书回去。 轩轩歪着头想了想,觉得那些书虽然有很多图案,但是他其实也看不懂太多,与其努力学习去要这种东西,不如干脆好好玩耍去。 “花花本本,你拿去吧,我不要了。”轩轩干脆地说,然后就拿着小玩具,想跑出去玩。 文琪觉得这样不行,孩子还小,爱玩无所谓,但是一点上进心都没有的话,以后恐怕做什么都是个半吊子。 “轩轩,不可以!你今天看书了吗?没有看书,没有记住一个字,一个数字的话,不可以放开去玩的哦。” 一天只要求两个字,其实文琪已经很放水了。 无奈轩轩一点都不配合,让他坐在那看书,他就是坐不住,唯独一直保持精神的时候,还是文琪给他讲一些事物原理的时候。 “唉,轩轩,我来教你组合一个小玩意吧。”既然他坐不住,不如教他动手,或许他会认真一点。 这里条件有限,不过她之前为了给轩轩的小车子减震,特意请杨东村的好铁匠,给打过一对粗弹簧。那弹簧就放在那儿,让文琪想起来组装一个小车子并不难。 那车子不用了之后,里面的零件还是好的,都被她好好收起来了。 文琪把之前拆散的车子组件拿出来,教轩轩自己组合这个简易的车子。轩轩虽然很多时候搞不懂为什么要那么做,但是动手能力很强,照着文琪的说法做,一整天还真做出来一个小车子――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文琪做的,但是轩轩从头到尾都看着,完全没有闹着去玩。 “你这小傢伙,我大概知道以后要怎么教育你了。不过,在此之前,得想办法别让郑宇再‘教坏’轩轩了。”a_c_t_d_d_j_z_l这些被找出来的图画本,一定是郑宇买的。 在家里盘算自己私房的郑宇,冷不丁打了个喷嚏,不过他看着手中的交子露出傻笑,浑然不知有人在暗地里说他呢。 郑宇受皇帝封赏的事情传开后,很多达官贵人纷纷找他求购金丝铁线瓷器,一个窑都不够用了,他只好找来鲁祸头和阿扬,又开了两个窑,招了几个工人,开始以作坊的形式来烧瓷器。他自己不擅长跟商人打交道,干脆找人专门负责卖东西。 这段时间里,文琪也给他出了点意见,比如说:让他在器底烙上一个花体郑字,作为“商标”,等以后出名了,这标志价值可大着呢。 给那些有钱人做瓷器,郑宇可谓是有了源源不断赚钱的渠道,他今天稍微闲了一下,就突然想到,他现在是不是很有钱了? 这样想着,他才开始清点自己私房。发现自己存钱很多时,他就想做点事情。 第113页 郑宇看看自家那有些破旧的房屋,想起很多自己在这里的回忆,爹带他在这里,说过很多关于娘的事情,手把手地教会他雕刻、打猎、烧窑……但是儿时的回忆都是过去了,他想,他已经有了新的目标,他想开始好好生活,和文琪一起。 他决定要在这里重新建房子,做一个大大的、明亮的、到处都有漂亮花儿的好房子――那一定是文琪会喜欢的房子。 想到就做到,收成之后,大家都闲着,刚好可以开工,说不准年前就能住进去。 ☆、第68章 瓷砖 文琪听郑宇说, 他想做出一种类似屏风的瓷片,能够粘在墙上,使得家中整片墙都是花鸟景色,她就不由得想到了现代那些瓷砖。 她一拍额头, 有些无语。对哦, 原来她都忘了,还有瓷砖这种东西啊。 不过要想做成能好好贴在墙上的瓷砖, 对于瓷片的重量、边角设计、大小, 都要好好考虑一下。 毕竟这里没有强效的水泥可以―― 文琪一惊,她又是一拍脑袋, 对哦, 水泥这玩意,她怎么也没想到。 总觉得她好像越来越少想到现代的东西了呢, 不然也不至于到现在才想起。 刚好郑宇是能烧窑的,在知道大概配方的情况下,弄出来一些水泥还是可以的。 那么, 他们所需要认真想的,就只是要怎么做出美美的瓷砖了。 墙砖不需要太防滑,只需保证每一块的大小一致,图案能接上就行了。 郑宇是想使瓷片构成一幅完整的画面,而不是像现代瓷砖一样,是重复的花纹,制作上的难度就非常大。 烧制瓷器本身也是有成功率的,他若是画好了一整幅画在所有的瓷片上, 但是烧的过程中,其中有几块碎了的话,那这个画就毁了,再次重新补上那几块,也很难保证出来的成色能匹配。 “郑宇,还是不要做那种大幅的画面吧,一是不好做,二是,瓷砖贴满了整个墙面,上面全是风景的话,家里也会有点怪怪的。不如只贴墙面半身高的部分,然后每几块瓷砖构成一个重复的画面,或者干脆每片瓷砖都一样。这样你也好制作一点。” 文琪说的是有道理,可郑宇想做最好看的效果出来,就有点犹豫。 郑宇跟文琪说了一下自己的构思,文琪听完满脑袋黑线,庆幸自己来当“装修顾问”了。 要不然,郑宇把房子做成花花绿绿的模样,她以后真不知要带着什么表情来串门了。 “唉,你要是相信我的话,我来给你说说怎么做,你想一下效果,然后决定听不听我的吧。” 文琪拿着纸笔,随意给郑宇画了个图案。 因为下半年很多时候,他们之间发生的事情,都跟合欢花有关联,于是她便画了个合欢花。 但那并不是一颗树,只是几朵飘落中的花朵模样。 黑色的墨水并不能描绘出那种粉嫩、轻灵、飘逸感,甚至花蕊也因为画的比较粗,都有些失真。 但是郑宇想了一下,若是在院子的内墙上,贴满这种瓷砖的话,感觉一定像是合欢花盛开的季节一样美。 他决定在母亲那个玉白的配方基础上,想办法把底色调成极淡的玉粉色,然后把花朵的颜色适当加深一点,成为浓一些的粉色――不,或许可以是淡粉、深粉都有,使花案看起来更美更真实一点。 想好了最终效果之后,郑宇朝着文琪点点头。然后问:“还有别的图案吗?刚刚那个我用在院子里,家里面的用什么更好呢?” 文琪微微张开嘴,心说我这只是随便给你举个例子,你咋就已经把用途给想好了呢? 不过她也不想打断郑宇现在的认真,顺着他的问题,给画了好几种图案。 那些并不一定是花,也可能只是吉祥的纹路、漂亮的蝴蝶、树叶等。 “对了,你既然是推翻老房子,直接做新房子的话,不如干脆好好规划,把什么厨房啊、卧室啊、堂屋啊、客房啊、库房啊,还有洗浴用的专门的房间、干干净净的厕所……都给划分好,要是你做出来的效果好,村里明年或许好多人都想盖新房子啦。” 她列了那么多,其实最主要的还是洗澡间和卫生间两个地方。她住在山洞里时,没什么心思搞太好的改善,然后一下子从山洞到了好房子,心中满足,也没有想过改房子构造,现在替郑宇想装修,她也稍微有点动心了,毕竟带有瓷砖的、干净又明亮的卫生间,会让她感觉很放松。 郑宇听着急忙点点头――这可是文琪的要求! 脑海里有了想法,文琪立刻就画了出来,以免有所遗漏。 这次郑宇多划了一些宅基地,地盘是足够大的。考虑到郑宇不种地,文琪干脆按照现代私人宅院的做法,把他的前院做成带休息区的赏景院,右侧做一个圆形小花坛,花坛正中间种桂花树,树冠三分之一延向院墙外面,免得遮住房屋的太多阳光。 而左侧做高一层,大约是两个拳头高度,底下做好防潮处理,上面垫上木板――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是防滑砖。然后在上面围着院墙,做一个“l”型花坛,里面种些防虫蛇的药草、小灌木,然后在边上摆一张小石桌子,几个小凳子。 其他地方全部弄平整,铺上防滑砖,或许可以做一条雨花石的磨脚小路。 第114页 至于后院,还是要弄一小块菜地,以及种一颗石榴树。 前有桂花后有石榴,桂花香时石榴正红,也是一大乐事。 前院种了桂花,有了花坛,再用合欢花的瓷砖就不合适了,我去想了想,给设计了一个嫩黄和嫩绿色的花案:绿色的藤枝上星星点点有些黄色的小花。 至于那合欢花的,她好像开始对这种花有了特殊的情结,总觉得不用到哪的话,有点可惜。 她悄咪咪看了眼郑宇,决定合欢花的瓷砖,要给他用到洗澡间去。 至于一个一米八以上的大男人,在粉粉的浴室里洗澡会不会太辣眼睛,文琪拒绝去思考这个问题。 就当是反差萌吧。 文琪给每间房屋都分配了不同的花样,然后想了一下完工后的效果,默默扶额。 ――郑宇这个单身汉,若是搞出来一个满满少女心的房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有什么方面的毛病呢。 但是她觉得这个房子最后的效果一定是好看的,不做出来,她心里有点不舍。出于责任心,她跟郑宇提醒了一下,这些个瓷砖花样都比较梦幻,其实不是很适合他。 不过郑宇觉得,只要文琪说好看、喜欢就行了。适不适合他也并不重要。 文琪想了想,还是取消了堂屋原本的淡黄色瓷砖,改成了以仿红木色为主,比较庄重的花纹设计。 毕竟这里是待客的地方,让老人家坐在有谜之少女感的地方喝茶吃饭,还是太难为人了。 其他的内室,文琪把郑宇自己的卧室瓷砖改了一个,换成了原木色加仿木纹的设计,这种看起来既清新,又不会轻浮,而且除了调色有难度外,木纹这种纹路的烧制没有难度,变形了都无所谓,比较容易大批量制作。 确定好这些瓷砖之后,郑宇就开始做实验,在村里人帮他做房子的期间,慢慢把自己需要的瓷砖也烧出来。顺便按照文琪的配方,准备了一大批水泥。 ☆、第69章 当众求婚? 房子按照文琪的想法, 做成了假二楼。 毕竟没有上好的高强度钢筋,她也不敢让人做楼房。不过,做成带低矮阁楼的房子还是没压力的。 跟现代一些乡村的房子一样,那所谓的二楼, 最矮的地方只有半米多高, 最高的地方也不到两米,整个楼上, 只不过是储物用的罢了。 多余的被褥、衣物、甚至是其他不是很重的杂物都可以放在上面。为底下住人的地方, 省下来很多空间。 村里一般人家屋顶,都是铺的青瓦, 郑宇要把房屋里面都贴上瓷砖, 外头的青瓦就不太搭,只能加大投资, 买更晶莹的琉璃瓦来。 这次做新房涉及到的新东西很多,郑宇到底没能在年前弄好,只能借住在村长家, 等到年节后才接着往下做。 好歹是赶在农忙之前完工了。不然他还得去镇上找人来继续干。 看到郑宇新房子的样貌,村里人都觉得很惊艷,家里存钱多的,私底下在考虑是不是给孩子也新建一个类似的。 文琪来这之后看惯了一般的农家小院,这会看到郑宇的新房子,特别想改造自己那个房子。 “大家帮郑宇做,也有经验了,不如等今年农闲时, 大家帮我也起一个新房子可好?”文琪想到自己钱多得用不掉,不如干脆也做一个漂亮的房子。 新屋刚做好,村里人都来看,还等着郑宇撒喜包呢,听文琪这么说,都是善意地笑了,不少人立刻就应下来,让文琪到时候尽管去找他们帮忙。 反倒是郑宇没有怎么配合 他看了看热闹的村民,又看看文琪,抱着装喜包的篮子不动了。 等在外边的村民们,有点不解地看向突然不开心的郑宇,然后面面相觑。 郑宇把篮子放在一边,从屋顶上跳下来,站在院墙上,对文琪说:“你不要做新房子了。” 文琪脸色微微一僵,有一点不开心,不清楚郑宇要搞什么么蛾子。 “我都把房子做好了,你喜欢的话,住进来就好了,为什么还要自己做一个?” 他这话说的太顺、太理所当然,文琪跟村民一时都没反应过来。 等文琪反应过来之后,脸色爆红,恨不得穿越到刚刚那会儿,把郑宇的嘴给堵住。 她这会想狠狠踩一下郑宇的脚,可郑宇在院墙上,她在地面上,根本就没法子做到。 “你!”文琪恨恨地在地上剁了一脚,把牵着的轩轩推给身边的宝婶,然后脚下一使劲,从院墙边那个石墩上跃到了墙头,不过她没有立刻走到郑宇身边,而是在所有人的注目下,先去屋顶上拿起那个篮子,把里面的喜包朝着地面上的村民散去,然后顺手就把空篮子往郑宇头上一盖,趁着村民们都在抢喜包,她一个人跳下院墙,红着脸跑回家了。 “这个臭郑宇,也不看看是什么场合就瞎说话!”回到家中的文琪一头埋进被子里,然后又觉得脸太热了,只能掀开被子。 刚刚的场景一遍遍在她脑海中回放,使得她脸上的热度一直不能消退。 “臭郑宇,笨死了,该表白的时候跟个1傻子一样,不该……就只会乱说话,全村人肯定都看我笑话了!” 文琪在家里絮絮叨叨说郑宇的不是,这边郑宇被文琪那一系列动作也搞蒙了。他甚至没想明白自己哪里说的不对了。 第115页 空篮子在他头上摇摇晃晃,然后掉下了地面。 郑宇再次看到底下村民时,他们已经抢完了喜包,正好整以暇地盯着他呢。 看到他一副发懵的样子,底下不知是谁开的头,纷纷大笑起来。 鲁祸头在底下给郑宇树大拇指,大嗓门夸赞道:“不愧是宇哥,厉害了我的哥。” 他媳妇瞪了他一眼,然后继续捂着嘴笑。 不过说真的,这事冷不丁地发生了会有点好笑,但是仔细想想,她还挺羡慕文琪的。 当初鲁祸头跟她在一起是,是她忍着羞意主动示好,两人在一起后,鲁祸头虽然对她很好,却没有像郑宇一样,敢大声地在这种场合表明爱意。 她想了想,决定这几天就不给鲁祸头吃酒吃肉了。 浑然不知自己躺枪的鲁祸头,依旧开心地在给自己兄弟竖大拇指,忽略了刚刚一闪而过的寒意――刚开春嘛,有点冷是正常的。 郑宇目光在村民中扫了一圈,虽然他刚刚听见文琪跑远了,但还是想找一找。可惜,她真的是回家了。 没有她在,新屋的那些庆祝好像都没了什么趣味,郑宇跳下院墙,打开门,让村民们进去看看。在村民们进去的时候,郑宇还不死心地一直盯着文琪家的方向,希冀她会回来。 刚刚撒喜包的时候,之所以不让大家进院子,是因为新屋完工之后,主人家要先关门,除了家人之外,其他人不能进入,然后主人家从高处撒喜包,宣布自家新屋完工了,他们是这个屋子的主人,这才会打开门让大家进屋,给新屋子增添人气。 一群人先是觉得院子好看,然后又觉得屋里屋外的瓷砖也好看,最后觉得,郑宇这新屋,哪哪都好看的不得了。 有几人对视一眼,开口起闹,“宇哥儿,你这漂亮屋子也做好了,咱啥时候才能吃你的喜酒啊?漂亮房子总得有个漂亮的女主人吧?” 其他人听了都是笑开了,等着听郑宇怎么回答。 郑宇眉头一皱,沉吟半天,才纠结着说:“我不知道啊,这个得问文琪。她一个人跑回去了,不行,我去找她问问吧,问她什么时候嫁给我。” 他话音未落,就猴急地冲出去了,目标自然是文琪家。 所有人先是沉默了一会,然后捧腹大笑,还有笑得夸张的,恨不得在这地上打几个滚。 被宝婶牵着的轩轩,茫然地看着大笑的人们,两眼泪汪汪地看着大门,伸出了唿唤的小手――这一个两个的,怎么回去都不记得带上他呢?难道他是从河沟沟里捡来的不成? ☆、第70章 我们成亲吧 郑宇跑去文琪家的时候, 她刚好开门出来。毕竟今天是郑宇新屋正式住人的日子,她一直不过去,感觉有点对不住人家。 阳光洒落在两人之间,时间好像静止了片刻。 “你怎么来了?” “我想问你……” 两人几乎是同时开口, 郑宇摸摸头, 微微红着脸说:“刚刚带着村里人进屋看了,然后你不在, 我想问你一件事, 就过来找你了。” 文琪扶额,“这种日子, 你把客人丢在家里, 然后自己跑出来了?有什么问题非得现在问啊,我都准备过去了。” 因为郑宇时不时地要抽风一下, 文琪也没把他的问题太当回事,至于之前那个当众表白事件,她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缓冲, 已经勉强能去面对其他人了。 “我想问你,你什么时候能嫁给我啊?” 一阵冷风吹过,文琪被自己的口水呛住了。 等等,直接问“什么时候”是几个意思啊,他难道问过她愿不愿意嫁了吗?――呃,好像是会。 这就尴尬了,郑宇直接这样问,文琪怎么应答都不太舒坦。 说“我才不想嫁给你呢”, 郑宇这傻子会当真,直接说个时间吧,她又觉得怪怪的,哪里不太舒坦。 “这事回头再说,你赶紧先回去吧,别把客人晾在那了。”文琪选择了暂时迴避这个问题。 郑宇意外的也没再追问,乖乖转过身去,走了几步,然后勐地一回头,把文琪吓得差点蹦起来,她上前踢了郑宇一脚,“干嘛呢,好好走路!” “哦”,郑宇好像有点委屈,但还是听话地走在前头。走了几步,他这次缓慢地回过头来看文琪。 文琪无语地瞪他一眼,一瞬间有点不懂这人的脑迴路。 郑宇慢悠悠走在前头,一路上不知道回头了多少次。 到他家门口时,文琪还警告了他一声,“进去不许乱说话了,不然看我回头怎么整治你。” 这话说完,她就走进去,然后想想觉得哪里不太对的样子。 她想起来郑宇一路上都在回头,难不成,他是以为,回头再说是指回个头了意思吗? “噗”,文琪捂嘴笑弯了眼,但是没有回头去看郑宇,免得崩了表情。 “琪琪姐姐~”她正在想着事呢,轩轩的声音传来,她身子一僵,想起来自己刚刚一直都忘了轩轩的事。 轩轩冲过来抱住文琪,“姐姐,我是捡来的吗?你跟鱼哥怎么都把我丢了啊?” 文琪尴尬地摸摸轩轩的头,违心地解释:“我没有忘了轩轩啊,刚刚是回家有事去了,所以我这不是又回来了吗?” 第116页 “而且,轩轩才不是捡的呢,你是被人送给我的。” 轩轩张大了嘴,在他看来,被捡回家还是因为文琪喜欢才捡去的,可被人送来的,那也可能文琪自己并不喜欢他啊。就跟郑宇有时候送的礼物并不讨喜一样。 想到这些,轩轩瘪着嘴就要哭了。 “轩轩,我在院子里做了一个兔子窝,等天气暖和点,我就能去山里抓好看的小白兔给你养了,你喜欢公兔子还是母兔子?喜欢什么颜色的?” 郑宇的插话来的恰到好处,刚好打断了轩轩酝酿好的情绪。 轩轩歪歪头,想了想说到:“我要一只公的,一只母的,一只要黑的,一只要白的。” 文琪轻轻敲两下轩轩的头,“山上哪有黑兔子。” “有的啊”,郑宇立刻接上,“我进山经常看见黑兔子,不过黑色在山里不显眼,兔子又警觉,你可能是没有碰到吧。” 村长听到了所有对话,有点恨铁不成钢地摇摇头:对女人啊,就算她说错了,男人也不能当场反驳啊,这多让人没面子。 不过文琪倒不在意这个,她甚至忽略了郑宇说的,让轩轩在他家养兔子的说法。 那几个好事的走过来,眼珠子一转,就开了口,“文琪丫头啊,你刚刚在喜包撒出去之前,可就进了郑宇的家,你们俩啊,是不是早就定好了好事啊?” 他这说法也有点依据,毕竟之前文琪恼羞成怒,直接登上了郑宇家屋顶,才拿到的那个装喜包的篮子。按理说,被院子圈起来的地方都是郑宇家。 “叔你先搞好成大哥的婚事,再来关心我们也不迟啊。” 这位说话的大叔,他儿子已经过了二十又二,一直没谈好亲事,文琪这次直接说这个事,其实心里是有点生气了。 她与郑宇的事,他们自己会处理,若是关系好的人家催几句也就罢了,其他人她可不想太过给面子。 那大叔却没有生气,反倒喜滋滋地说:“得亏了你给我们种的玉米啊,我们成子带玉米去镇上试着散卖时,碰到了一个突然晕倒的姑娘,他帮忙送去了医馆,这姑娘醒来跟成子看对了眼,过几个月就要嫁到我家来啦。” 这是喜事,文琪刚刚的那点小火气便没了,立刻恭喜了这人。 新屋进人之后的第三天,郑宇安排了席面,请几家关系好的过来吃开火饭,当然了,掌厨的只能是文琪。 几个在别的村子的兄弟,一个不落地都来了,有几个还抱着小娃娃,端的是热闹又喜庆。 不过,弟兄中的一个人要离开武泰镇了。 当年董志勇跟一个游商的女儿成亲,就说了会跟岳丈学做生意,以后可能会天南海北地到处跑。 现在,他和妻子已经有了第一个孩子,孩子也到了可以远行的年岁,所以他决定要跟妻子去她的家乡了,毕竟这些年,她都没能见到自己的亲友。 郑宇沉默了一会,喝了口酒,才问:“你什么时候走?” 董志勇看了眼妻子,然后抱歉地看着自己的兄弟们,“她爹在她怀孕后离开的,当时说了是等孩子满两岁就过来接我们。算算时间,大约夏天过去,刚到秋天的时候,我们就要走了。” “那宇哥的婚礼……”鲁祸头下意识说了这一句,然后看到文琪端着菜从厨房出来,又把话咽了回去。 只是到底还是可惜了,他们这一群兄弟,除了赵牧婚礼他们没能到之外,其余人的都是凑齐了人的。现如今郑宇眼见着要跟文琪成了,董志勇却也快离开了,也不知能不能赶的上。 文琪装作什么都没听到的样子,笑着招唿大家多吃点。 在一半人都喝的醉醺醺之后,这开火饭也圆满完成了。 目送客人们离开,文琪收拾起了碗筷。这次郑宇却没帮忙,因为他也难得喝醉了,正两眼放空地趴在桌上呢。 文琪点点他的额头,低声道:“总不能让你有遗憾,夏天虽热,不过也不怕饭菜冷了,我们过段时间就成亲吧。” 郑宇耳朵动了动,眼神迷离地看向文琪,不知是清醒了还是没清醒,“好,我们马上成亲。” 说毕,他便带着满足的笑容睡着了。 ☆、第71章 成亲 文琪给安都寄了急信, 告诉苏桃,她打算在九月初成亲。 原本她没打算这么早的,因为她的身体才二十出头,若是成亲了在这没有任何避孕措施的地方, 她还没做好要当一个母亲的准备。 但是, 她爱郑宇,郑宇可以为她做那么多事情, 她不想因为自己的一点私心, 让他人生中留下遗憾。 大不了,先成了亲, 但是不圆房呗。 文琪毫无负担地做下了这个决定。 现在给安都那边去信, 苏桃肯定是来不了的,这一点, 文琪觉得有点愧疚,所以在信里面,她也说明了情况, 是因为郑宇的一个好兄弟马上要离开,可能以后回来的机率很小了,所以她才想在这之前跟郑宇成亲,免得他们兄弟几个留下遗憾。 把她的决定告诉郑宇之后,郑宇都傻了。 那天喝醉酒之后,他感觉自己好像听见文琪说要什么时候成亲,但是第二天酒醒后,他以为自己是喝多了, 做了梦,所以还失落了一阵子呢。 第117页 万万没想到,幸福来的太突然。 他当场就没忍住抱住文琪,抱着她转了一圈,“太好了,这是真的吧,我不是在做梦吗?你真的要嫁给我了?” 作为一个女孩子,她主动提婚期已经有点害羞了,偏偏郑宇非得再跟她确认,让她好难为情。 “哼,你不想成亲就算了,哪来那么多问题!” “不不不,我想跟你成亲!”郑宇赶紧说到,“那,我们是不是现在就要开始准备了?” 成亲……需要准备什么?文琪有点懵。 但事实是,需要准备的东西真的很多。 郑宇需要准备聘礼,以及喜事举办的地方――装修好的干净房子,这个他已经有了,只需要重点弄好聘礼就行了。 别的传统的东西,村长和宝婶,还有文婶子一家,都帮忙负责了。 这让两个对此一窍不通的准新人,着实是松了口气。 至于文琪,她要弄她的嫁妆,还得处理好轩轩的事情。 毕竟她收养轩轩时还没有成亲,现在要嫁出去,轩轩的存在会有点尴尬。轩轩将满三岁,按照律法,他可以独立出一个门户,但是成年前还是住在文琪家,文琪只需要负责他好好长到成年就行了。 郑宇很喜欢轩轩,并不介意文琪带个弟弟嫁过来。不过按照律法要求,他们还是需要去衙门登记一下情况,然后签保证书,并且以后每年都要带着轩轩本人再去签新的文书,确保轩轩的正常成长。 郑宇觉得这太麻烦了,问张知府有没有什么法子,可以简单一点。 张大人摸了摸鬍子,露出一个略带深意的笑容,“要是说免去这些麻烦的选择嘛,确实是有一个”,他说到这还故意停顿了一下,看郑宇着急了才接着往下说:“她嫁给你,相当于入了你的门户,原本轩轩的收养家庭就算是转移到你家了,所以才有这许多麻烦事。不过,若是文琪依旧还是在她原本的门户上,那自然就不用做这些事了。” 郑宇有点听不懂。 “就是你入赘啊!”张大人纠结着老脸直接说到,跟笨人说话果然不能委婉。 张大人说这个也只是开个玩笑,毕竟民风开放是一回事,男人愿不愿意嫁到女人家里,那又是另一回事了。总有男人觉得这样很丢脸,尤其是家里只有他一个孩子的时候。 郑宇双亲不在,他若是入赘,他那一脉就算是断了。 张大人本以为郑宇会立刻表示不接受这个方案的,结果,没想到他仔细想了想,开心地对张大人表示了感谢,然后跑去跟文琪商量这件事了。 而听到郑宇提出入赘时,文琪不由得讨了掏耳朵,惊讶道:“你说啥玩意?” 郑宇把他的顾虑和想法告诉了文琪。 文琪扶额沉默了好一会,想了半天,竟然没有什么合适的反驳理由。 对了,入赘是要郑宇住进她家的。 “你入赘的话,你先前倖幸苦苦做的新房子就白做了,因为你要住进我家。而我们要在九月份成亲,我现在开始弄新房子,已经来不及了。” 郑宇对此倒是没有什么纠结,他很自然地说:“那房子本来就是为你做的,我可以现在把房子送给你,然后你住到我家,我先去你家住着,然后成亲后再回去啊。” 文琪一瞬间竟是无言以对,他说的好有道理的样子,就算她觉得好像哪里不太对,也想不明白。 “我是无所谓我嫁还是你入赘啦,不过,这样真的好吗?办事的习俗会不会不同?我们现在准备的东西是不是要变化一下?” 文琪的一系列问题,还真把郑宇搞蒙了。 他们对视一眼,决定去问问村长他们。 村长也是被这两个新人弄得很无语,只是他不愿意太过干涉年轻人的事,所以只是嘆了口气,就开始给他们讲解入赘该怎么行事。 两个人的身份相当于掉了个个,文琪该准备丰厚的聘礼,而郑宇要准备的则是“嫁妆”。 郑宇真的把他房子的地契给了文琪,自己把东西全部收拾好,提着包裹去了文琪家,说要住进去。 “你还真这么搞啊……”文琪无奈地看着郑宇,见他把东西都拎来了,只能让他进来。 郑宇自然地找了一个空置的偏房,带东西进去,就开始铺床收拾。一副我就住这了的架势。 他住这了,文琪可不想搬走。 那新房子还没住几天,看起来是好看,但是她带着轩轩住进去,那么大的房子,就他们两个人,感觉会有点不安。 还是等成亲了再过去吧。 于是,村里又开始有了一个笑话――郑宇急着要入赘,还没到婚期呢,就屁颠屁颠地钻人家住着了。 文琪刚开始听到这种说法还没什么反应,但是她一时脑洞,把自己跟郑宇身份对换一下,莫名就成了:一个女人死皮赖脸地,明明男人马上要娶她了,还是急迫地带着家当,屁颠屁颠地跑到男方家里住下了。 文琪把自己跟郑宇性转了一下,觉得太辣眼睛,不愿意再想下去了。 郑宇虽说是住到了文琪家,但是他还很守规矩,并没有因为两人已经订了婚,就不顾礼数地与文琪过于亲近。 不过,一直这样“没名没分”地同居,到底是让人有点压力。 第118页 好在,九月马上就到了。 他们的婚事如期举行。 在婚礼前一天,文琪才搬进郑宇家,一本正经地等着成亲。 不知道是不是习惯了家里有另一个人存在,还是为着马上要成亲,这一天晚上,文琪几乎是没睡着。 见到郑宇时,她有点想跟他说没睡好的事情,可是按照习俗,在拜堂完成之前,新人整个仪式中都不能说话。 郑宇满脸喜色,没注意到文琪不爽的眼神。 ――我都这么明显不开心了,这货怎么还没发现,不能说话,至少用眼神安慰一下吧! 可惜郑宇註定是不会察言观色的人,直到完成拜堂,他都是那副喜滋滋的模样。 完成对拜之后,按理是新郎领着新娘入洞房,不过郑宇是入赘,于是变成了文琪领着他入洞房。 文琪在前面稍等了一会,两人几乎并排而行。 村长等人在大堂里看到这一幕,均是笑着点头。 他们以为这是文琪特意给郑宇面子,以示以后两人是平等的。 但文琪其实没有想那么复杂,她就是忍不住小情绪了!等到郑宇走到她身边,她眼疾脚快地,狠狠跺了郑宇一脚。“嘶!” 郑宇不闪不躲地受了,然后有点委屈地看着文琪,询问为何要这样。 文琪“哼”了一声,然后带头推开卧房,还是一脸不爽地坐到了床边。 轩轩和另一个村里的小女孩正坐在床上,这两个软萌的小孩儿让文琪的火气瞬间降下去。 “轩轩,小燕,你们饿不饿啊,吃点东西再出去吧。” 他们是被安排压床的金童玉女,在新人进来后,就要被外面的大人带走。文琪让他们吃点东西再走,一是不太放心轩轩,二是她想再冷静一下,免得待会沖郑宇发脾气。 她没睡好本来就容易上火,偏偏刚刚她一直期待郑宇能有点小动作哄哄她,结果人家只顾着自己兴奋,忽略了她的情绪这使得她火气更大了。 两个小孩子吃了两块糕点之后,文琪再次叮嘱轩轩要听宝婶的话,这才送他们两个出门。 一直等在外头的人,领着两个孩子去堂屋了。 新人的任务到此结束,由于他们俩都没有长辈,外面就是村长和文婶子两家人负责,招待客人以及记录红礼,以便文琪他们三天后开始回礼。 外面热闹不断,新人的小房间里却陷入了谜一样的沉寂。 郑宇小心地试探着在文琪身边坐下,得到文琪一个白眼后,小心肝抖了两下,但还是稳稳地坐着,不愿意离开。 从今天开始,他们就是夫妇了。 文琪又忍不住踩了郑宇一脚,出了点气,这次就放过他了。反正她早该有心理准备的,以后有什么事,她都直说,免得期待这傻子自己来发现,等到黄花菜都凉了,都没一点谱。 “睡吧,明天要早起给村长、文婶两家送长辈礼,这次麻烦他们了,我们礼节不能差了。” 听文琪这么说,郑宇愣愣地“哦”了一声,然后乖乖打算换亵衣睡觉。 虽说是夏天,但这几天因为下雨,难得凉快,他们穿着喜服,也没有流汗。而婚礼前他们都是洁身过的,此刻只需稍作擦拭,并不用麻烦又尴地洗澡。 郑宇先躺到床上,然后目光炯炯地盯着文琪,催促她也快点。 文琪僵硬了一下,然后极力放慢自己动作,想晚一点再睡。可她昨天本来就没睡好,到底控制不住睡意,还是僵硬着躺到了郑宇身边。 新房的蜡烛不能主动熄灭,所以是特意定做的,大约还会再燃一个时辰,才会灭掉。 在烛光下,两个人静静地躺着,谁也没有再说话。 郑宇突然坐起来,把床帐放下来,然后又紧挨着文琪躺下。 文琪整个人感觉都不好了。她还没有任何经验,总觉得这样子好难为情啊。 她脸色开始变得越来越红,睡意都要被驱散了。 郑宇翻了个身,突然伸出手 将文琪环抱起来。 文琪吓得深吸一口气,然后跟掉水里了一样,气都不敢出。 郑宇笑了一声满足地抱紧文琪,安然睡着了。 文琪本来还在天人交战,想着要怎么拒绝郑宇,说她在多长时间内不想要孩子,然后好不容易组织好语言,打算等郑宇动手动脚时说出来,结果她等啊,等啊。 郑宇已经睡着了,仅仅是想抱着她而已。 ☆、第72章 生子 婚后过了一个月, 文琪晚上睡觉时也不会紧张了,她有时候会用奇怪的目光偷偷看着开心的郑宇――这人,直到现在,都只会抱着她睡觉而已, 嗯, 只会抱抱。 文琪托腮想了想,决定自己还是什么都不要说了, 有什么别的事情, 大概在未来的某个时刻,会自然而然地发生吧。 反正她现在也不想要生孩子, 就这样跟郑宇过个二人世界也挺好的――也不算是二人世界, 她搬过来后,轩轩自然也是来这里住, 还有大灰小灰,以及怀孕的小灰媳妇,还有郑宇到山上抓的小兔兔们。 这个新房子虽然很大, 但至少院子里很热闹。 就是家里空荡了一点。 有几个孩子就好了。 文琪偶尔会这么想,然后就决定要是郑宇要做什么的话,她不会拒绝。 第119页 不过……直到婚后第二年的夏天到来,他们都还没有做任何羞羞的事。 郑宇能啾一口文琪的脸蛋,抱抱她,就已经满足的像个小傻子了,完全没有别的动作。 文琪望着天,心想, 要是在现代,她这算是活寡了吧? 郑宇倒不是不行,有时候他也会有点别的反应,但是他好像什么都不会的样子,就很自然地压下去,然后继续该睡觉睡觉,该吃法吃饭,让文琪很是无语。 文琪有点怀念现代的匿名论坛了,她有点想跟别人吐槽一下这个事,不过现实中跟别人说会很不好意思,搞得她好像很想那什么一样。 她发了会呆,决定出去走走。 刚好碰见了一脸兴奋的袁大袁二。 他们是从镇上回来,好像得到了什么好消息。 刚好无聊,文琪就问了他们是什么事。 “我们今天去镇上,镇上有一件好事――至少对于我们来说是好事,那个张大夫研究出来一种药粉,叫什么银黄粉,里面主要药材就是金银花和黄岑。我们种的金银花今年刚好开始丰收,他那边银黄粉卖的号,我们不就有大生意做了吗!” 文琪听到这事,恍惚想起来,她似乎是三年前去镇上,第一次遇见张大夫时,跟他提了银黄制剂的事,后来一直没在提起,她都快忘了。没想到张大夫一直在研究,时至今日才有了成果。 也对,张大夫不愿意拿大量小生命做实验,确认最佳配方的进度自然快不了。 张大夫研究出了合适配比的银黄消炎粉,因为他儿子是知府,本身并不缺银钱,也出于爱民心理,他宣布,除了武泰镇的银黄粉药只有他药店出售之外,其他镇子的大夫可以免费取得配方,去别的地方卖他是不管的。 张大夫只“垄断”武泰镇。 因为这种药粉效果很好,价格亲民,卖的非常火爆,原本普通的金银花和黄岑,很快变成了供不应求的药物原材料。 而此刻,袁大袁二管理的荒山,正是金银花开始批量收成的时候。 他们从今年开始,不再是负收入,有了越来越多的盈利――由于药材供不应求,金银花收购价格涨了许多,而袁大袁二的金银花树是一年三到四次收成,能很好地缓解原料短缺危机,所以成为了药馆的头号供应商。 另一边住在闲郎村的陆八几个,商量了一下,决定在闲郎村包山种黄岑。 所有人的生活都变得越来越好,他们都渐渐忘了当兵的日子,开始变得跟普通人一样,只是身体体格更强壮一些罢了。 这一年的秋天过后,皇帝给文琪的赏赐才终于定下来了。 皇帝封她为郡主,并赏赐大量金银,和将武泰镇赐给他做封地,但是武泰镇只是名义上的封地,她在此享有尊贵的身份,并无实权。为了补偿这一点,皇帝又另外赐了远处的一个比较荒芜的全镇土地,这些任由文琪处置,她有土地的所有处置权。 文琪不会离开武泰镇的但是她喜欢土地,所以僱佣了一些人去她的封地那里,让他们按照生态种植的方法种一些作物,收成他们自取百分之五分配,剩余的全部充国库,哪里有灾害,就调拨过去应急。 至于她自己,她光是从唐老闆那里得到的分成就很多了,哪里还需要封地上的收入。 由于玉米的大量推广,切糖的价格稳定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平,所以卖的更多了。唐老闆不止把生意做到了其他城,还准备要把糖卖到其他国家去。 比如说艾玛拉帝国,他们那边比平王朝最冷的地方还要冷,糖是他们最喜欢的食物之一。 而且有文琪搭桥,唐老闆和轩轩的本家取得了联繫,他直接跟着陆家出海的船只,贩卖自己的东西,然后收入分十分之一给陆家,十分划算了。 文琪的家当越来越多,郑宇也丝毫不弱,他在武泰镇开了个专卖瓷器的店面,因为他自己不擅长沟通,就只负责烧窑的技术,卖东西这些事务全部交给雇用的手下。 董志勇收到郑宇的信,决定帮助自己的兄弟,做一个卖瓷器的游商,这样,他还会每年回青阳村一两次,和弟兄们聚一聚。 瓷器的收入是暴利,郑宇又不会花钱,便把帐都给了文琪,让文琪来管家。 文琪愁啊,愁着这些钱用不掉,想到轩轩喜欢手工学习,便在镇上投资做了一个学校,专门教孩子们工科知识。 轩轩在这方面既有兴趣,又有天赋,很快成了学校里的头儿,是个天才式的人物。 工科实验的投资不低也就文琪这种钱多的花不掉的人能一直支持着,让所有学生都能自己做实验。 没成想,未来这个学校里大半学生都有一番成就,让这小学校名气越来越大,倒是一直延续了下去。 文琪一直待在武泰镇的青阳村,期间陆家人和苏桃,以及苏将军都来过,他们来看望自己关心的亲人。 但是文琪还没有回过安都,她甚至接到皇帝那么丰厚的赏赐后,都没有进皇城谢恩。 她本想着再等一年,在春天气候温和的时候动身,但是突然的一件事绊住了她。 那是他们成亲后第三次过年,文琪拉着郑宇坐在院子里赏雪,她突然说:“这大房子,只有我们三个人住着,好像有点空。” 郑宇不明所以,说那他们可以再多养一些动物,小灰媳妇生的小狼们已经够多了,他们可以再给大灰也找个狗媳妇,这样就热闹了。 第120页 文琪无语,问他:“那你就没想过要自己的小孩吗?” 郑宇沉默了好久,说,要是没有他,说不定他爹娘现在还生活的好好的呢。 言下之意是生产太风险,他不想像他爹一样失去妻子。 文琪嘆口气,“难道你爹怨过你吗,再说了,天底下怀孕生子的人那么多,只是少部分人才会出事。其实提前找大夫时时查看身体,风险没那么大的。” 在郑宇还没反驳的时候,她拉着郑宇的手,按在自己腹上。 “我怀孕了。” 她怀孕了在成亲两年后,郑宇才懵懵懂懂知道了那事,后来他们自然地发生了,怀孕,是迟早的事情。 郑宇愣愣地看着文琪的肚子,然后抱住她,“我害怕,琪琪,我害怕。” “没什么好怕的,我去看过大夫了,张大夫说我身体很好,胎位也正,不出意料的话,第一胎就很顺利。”文琪笑着靠在郑宇肩膀上,她很喜欢孩子,轩轩越来越大,离开家的时间也会越来越长,这么大的家,没有软乎乎的孩子,那该多无趣呀。 她很期待这个孩子的降生。 她已经给皇城去了信,因为有身孕,所以预订今年进宫的事情就搁置了,至少两年后才能远行。皇帝对于她来不来谢恩无所谓,抱着对她的愧疚,他表示,文琪保重自己身体就好了,不要跟他过于多礼。 皇室毕竟欠她太多。 有了皇帝这个回復,文琪就没任何心理压力了,她开始安心在家养胎。 郑宇也开始吧烧纸金丝铁线、带花纹的瓷器的技术交给别人,自己用更多时间陪着文琪。 他确实很害怕,每过几天他都要请大夫来给文琪看一看,就怕她有点差错。 他这样提心弔胆着,过了几个月,整个人都瘦了一圈。好吃好喝养着的文琪是丰腴了不少。 孩子在秋天降生了,上天保佑,文琪的生产很顺利,只用了一个时辰,孩子的头便出来了。 郑宇在外面僵等着,知道接生婆子抱着哇哇大哭的孩子,吆喝一声“是个小公子,母子都很好”之后,他像失了力一样跪倒在地上,如释重负。 他想去看看文琪,不过为了保持产房干净,外人最好不要经常进出,文琪刚刚完成生产,是最虚弱的时候,接生婆没让郑宇进去。 郑宇慌里慌张地在外面喊文琪,文琪本累的睡着了,还是被喊醒,跟他说了几句话,郑宇才安了点心,去厨房拿炖好的汤面疙瘩过来,等汤水温了,他就能进去送给文琪吃了。 不过,在此之前,他还拿着干净毛巾把自己浑身拍打了一遍,希望不带一点脏的尘土进去。 看到文琪真的好好的,还能吃下东西时,郑宇这才算是真的放下了心。 他安静地餵文琪吃了一碗鸡汤和面疙瘩,看着她再次入睡,脸上浮现出一片温柔。 感谢上苍,让我们相遇、相爱、相守。 感谢此刻的岁月静好。 作者有话要说:番外憋了一个月才挤出来…… ☆、第73章 番外 家家有个熊孩子 虽然最初的时候, 郑宇对于孩子是害怕的,可当这个小生命真的诞生,开始在他生命里产生存在感之后,他已经不由自主地, 在孩子身上投入越来越多的关心。 “我回来了。” 又是忙碌的一天。随着瓷器的生意做大, 郑宇即使想做甩手掌柜,也没办法真的全然不管。这不, 今年轩轩的本家在他奶奶牵头下, 主动提出了要跟郑宇合作,将这些新奇的瓷器销往国外, 这种大事, 他自己必须出面。 好不容易把事情敲定,郑宇急匆匆赶回家, 想看看媳妇抱抱孩子,结果推开门一吆喝,并没有人理他。 郑宇拍拍头, 想起来了。 这次去安都没有带娘儿俩,他们估计还生着气呢。 “咳咳,琪琪,小翔,我带安都特产回来啦,你们不出来看看吗?”郑宇一边小心地说着,一边走到内室,轻轻推开了房门。“咦, 怎么天都快黑了,他们还没在家?” 他把手里拎着的大包小包放在房里,担忧地去村长家问。 村长正偷偷躲门后抽着烟呢,冷不丁被郑宇一喊,差点把烟枪煳到自己脸上。他黑着脸出去,“你这小子,年龄都长到树上去了吗,咋咋唿唿的,吓死人了。” “对不起啊,村长,”郑宇道了声歉,紧接着就问自家人的情况。 村长摸摸鬍子,怜悯地看了郑宇一眼,“你家那小子可不得了啊……”至于是怎么了,村长偏偏不说,只说他们在镇上的私学里。 在私学里面应该是没事的,那学校还是文琪开的呢,刚开始没多少家庭愿意送孩子去私学,可后来发现这学校教的东西都很有用之后,大家慢慢就接受了,一些孩子不适合死读书的,就送进去学点算数、工学,拿到毕业证都能好找活计。 郑宇看着时间不早,想到镇上能去兄弟家借马车,自己干脆就只骑马,快马赶到了镇上的私学。 学校早过了放学时间,可今天却热闹的很,不知道是怎么了。 “郑翔你个小兔崽子,给我下来!” 还没进门,就听见了媳妇的声音,吓得郑宇差点从马上摔下来。他知道八成又是自家熊孩子闹事了。 第121页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家里几口人,他自己话少,媳妇为人很柔和,轩轩这个小舅哥也还算乖巧,等到了小翔这孩子,就跟养歪了似的,一天不搞点事情出来,就不舒坦。 这次不知道孩子又怎么了,郑宇赶紧把马希到一边,进去救救孩子。因为孩子太熊了,文琪最近又是特殊时期,总是忍不住要抄起棍子。 轩轩正在文琪身边呢,他眼尖地看到郑宇来了,忙不赢地跑过去,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个明白。 却原来还是学校的新课程惹的祸。 这个私学刚成立的时候,因为老师不够,学生也不多,所以基本上都是以课堂教学为主,很少带学生出去实地考察,或者是给条件让他们放手做实验。 现如今私学里面,光是理论老师就有十几个,还有专门的实践老师五个,学生们上五天课放两天假,五天课里面,有两天是户外课,一天是实操课。 轩轩这个十几岁的小少年,就是实操课的大佬――他现在可不是学生了,是能带学生的助教,即能继续学习,也能靠带课赚些零用。 小翔是轩轩的小侄子,自打入学以来,就喜欢缠着轩轩。轩轩最近的研究项目是上天,已经好几次开了课程,把各种各样的东西送上天给学生看。 比如说大油布罩子啊,灯笼啊,还有小火箭。 最近一次,是在户外课的时候,轩轩没忍住又秀了一波,示范了什么叫做空中飞人――当然了,那工具上面带着的是个稻草人。轩轩自己胆小着呢,即使知道不会出什么问题,也不会亲身上阵。 但万万没想到,郑翔这小傢伙惦记上了。 几次胡搅蛮缠,都没得到轩轩许可,郑翔干脆自己每天夜里偷偷钻到轩轩的研究室里,暗搓搓地对轩轩的工具进行分解研究。 刚好轩轩怕小翔惦记,特意把这套东西塞到了最里边,竟然没有发现被人拆了。 等到发现的时候,郑翔已经趁着老爹去安都发展业务,自己去掏了亲爹的钱柜子,买了一堆有的没的好材料,仿制出了加强版空中飞人道具。 简称超级飞机。 今天他还特意告诉了要好的同学,让他们看他示范飞翔。 私学是镇上唯一有三层高的建筑。郑翔就背着他的“飞机”,蓄势待飞。 “郑翔,你个小混球,今天你要是敢跳下来,老娘就把你屁股打开花!”这次文琪是真的很生气,以前这孩子只是搞点小乱子,既没有伤害别人,也没有伤到自己,她就当孩子过于活泼一点,可这次他居然敢自己实验不知道安全与否的东西,不能意识到实验的危险性,让她既生气又担心的不行。 可她正怀着孩子,一旦孩子跳下来,她都没法靠着自己的身手去接住。 那形似飞机翼的东西,也是妨碍别人去救孩子的一个方面。 郑宇拍拍轩轩,让他别内疚。自己则是上前去把媳妇拉到一边,安慰道:“别怕,我会接住他的。”而且这次就算文琪不教训这孩子,他也要教训这傢伙一顿。太不知轻重了。 郑翔站在楼上鼓着嘴,内心满是对爹娘的失望。他觉得自己已经做了很多次实验,已经确定这东西是可以带人飞一段距离,并且成功着陆的,怎么大家就不信任他呢。这个起飞点也是他特意挑的,等会飞起来之后,刚好可以在私学外面不远处的空地上降落。 都不相信他的话,就用事实来证明自己吧。这所私学的校训就是,用事实说话。 郑翔坚毅的脸上依稀可见郑宇的模样,这孩子长得最像爹爹,只是个性要活泼的多。 “嗖――”他操纵着身上的工具,让背后的翅膀展开成特定的形状和角度。这些材料都贵着呢,既轻又不容易变形,比小舅舅那个竹制的灰机好多了。 他之前做过实验,这个飞机可以带的动两个大人的重量,只是东西越重,起飞点越低,飞得就越近。 按照他的计算,今天的风向是对自己实验有利的,只要好好控制翅膀的角度微变,他甚至可以做一个高难度旋转动作。 不过那个稍微有点风险,郑翔看了底下愁的不行的爹妈两个人,无奈地嘆了口气,算了,今天就做点简单的项目吧。 底下的文琪瞪大了眼,眼睁睁看着儿子真跳楼了,她一口气上不去,只能使劲推身边的男人,让他赶紧把儿子给接住。 郑宇不用提醒,直接快步冲上去,准备按照经验,在儿子要落地的点托住他。 一阵风唿啸而过,儿子并没有落到他怀里。 文琪气的眼泪都下来了,她自个冲出了私学,真怕这小子摔出个好歹来。 其他围观的同学本来被校长担心的样子搞得怕怕的,这会也跟着涌出去,要看看郑翔是不是飞成功了。 郑翔飞过学校的矮墙,往外一直飞了好长距离,甚至没忍住在天上向大家挥手示意,这才调整背翼,做下降准备。 一群人眼巴巴地望着,文琪一边抹眼泪,一边想骂又不敢骂,怕影响到郑翔操作,真给摔下来了。 跟预期一样,郑翔成功地在降落点着陆。 “棒极了,我这次要给自己满分!” 轩轩一直提着的心终于落地,他这会研究员的本能冒出来了,兴沖沖地跑到郑翔那边,“小翔,你是怎么做到的,我都没办法控制的这么好,只能藉助高处的自然风,才能让飞机飞一段距离,这个方向和降落点都很难把控住的,所以我才没有试过。” 第122页 “我可是天才!”郑翔大方地把自己的飞机脱下来,给轩轩看,“我起飞的时候加了小火箭制造动力,之后是靠着惯性和机翼的设计,在空中保持飞行,当重力影响到一定程度,我再调整机翼的镂空点,你看,”郑翔指着机翼上面那些高精度的设计,“这个是可以通过旋转这个来控制,按照自己想降落的地点和时间,把机翼慢慢增加镂空的区域,就能加快降落。然后再恢復,把机翼调整成类似降落伞的角度,就能很安稳地落地了。不过也是今天风很轻微,风向是朝着反向的那边,不然我可不会在今天做实验。” “你说完了?”在郑翔得意地解释了好长时间之后,文琪才皮笑肉不笑地摸摸他的头,“我们该回家了,小宝贝。” 轩轩和郑翔都是浑身打了个寒颤。 文琪只有在很生气的时候,才会喊人小宝贝。 郑翔往娘身后一看,还好老爹回来了。按照以往经验,爹会护着他的。 这样想着,郑翔衣领一紧,就被他认为很安全的老爹提熘起来,“啪、啪、啪”,这一声声的,打得在场的孩子们感同身受,一熘烟全跑了。 “宇哥”,轩轩不知道要怎么劝住,从小到大,郑宇是真的没打过孩子。 文琪看儿子开始冒眼泪花了,就赶紧把他接过来,转头踹了郑宇一脚,“干嘛呢,你打你亲儿子不心疼啊。” 郑翔呜咽两声,靠在文琪怀里,第一次觉得还是娘对他好。 “啪!” 所有人都一脸蒙逼。 这是搞啥呢,前脚刚因为郑宇打孩子对他发脾气,转过来就自个打了儿子? 郑翔过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他甚至没有看到娘是怎么出手的,太快很准了。 他捂着屁股,觉得自己一定是捡来的。 “呜呜呜,你们一定是捡来我养的,现在自己有了亲生的,就不爱我了!”郑翔从小就很少哭,这次直接坐到地上,没一个九岁孩子的样,哭得打滚。 文琪嘴角一抽,“你还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吗?我是说过实验出真知,但那也要保证好自己的安全!你今天万一是磕着碰着,你轩舅舅要怎么面对我们,我们又要怎么面对你?” “再说了,你要不是我生的,能有这脑子做研究吗!” 轩轩和郑宇对视一眼,均是无奈。看样子郑翔这小子,接下来有段时间要不好过了。 作者有话要说:推荐预收文《慕桃戏》,等我填完别的坑之后,预计是十月份开这本。 女主是苏桃姑姑,不过不是暴力娇花人设哦。 附:【本作品来自网际网路及出版图书,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