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零:农媳翻身记》 第1页 [穿越重生] 《穿越七零:农媳翻身记》作者:七月灯塔【完结】 田小麦许了一个愿望:让隔壁男神娶了我吧,如果能嫁给他,当牛做马也行呀! 结果,一穿越,果然梦想成真!当牛做马地嫁给了男神……看看面前需要耕耘的土地,看看背后需要灌溉的果园儿,看看自己变成二百斤黝黑又粗壮的身体,简直叫人慾哭无泪。 好在,穿越到四十年前,男神还是她那个帅出天际的男神,虽说男神身上的gi变成了布衣,可那依然是竹溪村里的一股清流呀! 种田、栽树、调教冰山老公,看田小麦如何华丽变身,打一个漂漂亮亮的翻身仗! 【小剧场】夏日午后。 “小麦,晚上我需要一小碗肉末、胡萝蔔两根、青椒两个、小葱一把、西红柿五个、鸡蛋十颗、葱姜蒜各一小碗,对了,还有小白菜一大把。恩,就这些,一个小时之后我要。” 田小麦脚下一崴,一个趔趄,差点拥吻大地,夏明苏伸手扶了一把。 “苏苏,谢谢你……” “你太重了,下次我就不扶了。” “啥?”要不要这么无情? 夏明苏扬长而去。 夏明苏:“我媳妇啊,经常蛇精病,偶尔假正经,是炒鸡大逗比一枚。” 田小麦:“我老公嘛,闷骚型美男子,厨艺一流,一心想把好不容易瘦身成功的我重新餵成小肥猪圈养在家里……” 本书标籤:逗逼 种田文 乡村爱情 小白 ================== 第1章 18岁生日愿望 硕大的巧克力蛋糕上插满了蜡烛,一共有十八根,今天是田小麦的十八岁生日。 “小麦,你家打火机放哪儿了?”死党小猪在茶几下面翻了又翻,结果一无所获。 “我家又没人抽菸,哪儿有打火机!”田小麦怨念地盯着惨不忍睹的蛋糕,“小猪,你脑子秀逗了吧!不是有那种数字蜡烛嘛,你整这么多根插蛋糕上,巧克力都碎成渣了,我们一会儿还吃不吃了?” 小猪敲了一下田小麦的脑壳:“你脑子才秀逗了呢!你不知道你最近长肉了啊,还想着吃蛋糕呢,小麦同志,你还有没有点觉悟了!而且,插插更健康嘛!” 田小麦撇了撇嘴,白了小猪一眼,“对你来说,污污更健康吧。” 小猪嘿嘿一笑,没有否认。 田小麦嘆了口气:“算了,瞅卖相都觉得你买的这个蛋糕味道不怎么样,我还是留着肚子吃隔壁男神做的蛋糕吧。” “人家小帅哥都不理你,你在这单相思有毛用!要不你干脆直接表白得了。”小猪豪气地说道。 “我才不要!”田小麦抽出一根不用的蜡烛,走到厨房用燃气灶上的火苗引燃,然后将蛋糕上的蜡烛一一点亮,“我田小麦可从来不做毫无胜算的事情,我相信错过了一见钟情还有日久生情呢,急什么?!” “日——久生情哦,日久——也生娃哦……”小猪贼兮兮地捏了捏田小麦的脸蛋。 田小麦哭丧着一张脸,怨念道:“我爹妈跑欧洲旅游俩人嗨皮去了不管我,也就你有点良心陪我过个生日,你能不能发发慈悲正经点啊?让我好好许个愿呗?” “成成成,我去关灯!” 小猪突然找回了良心,还给田小麦唱起了生日快乐歌,就是跑调跑得有点厉害,田小麦的愿望差点给许噼叉了。 “说说,许了什么愿望?”小猪凑到田小麦跟前问道。 “说出来就不灵验了。” 小猪神神秘秘地从巴宝莉的水桶包里掏出一枚翡翠戒指,迫不及待地套在了田小麦的手上,“说吧,带着这翡翠说出来的愿望绝对能实现!” 田小麦抚摸着戒指上的翡翠,突然有一种奇异的感觉,似乎有微风从耳边吹过,有阳光照在了头顶,让人感到无比舒适,心里一片澄明。 “让隔壁男神娶了我吧,如果能梦想成真,当牛做马也行呀……”田小麦将刚刚许过的愿望又重新说了一遍。 “沉迷男色的小姑娘啊,啧啧,真是没救了。”小猪故作老成,“行了,愿望嘛,都是会实现滴!第一步呢,你先好好保养保养你这张脸吧!瞧瞧,都快皱成葡萄干了,还是那种一斤不到十块钱的葡萄干!姐们儿给你带了两盒蚕丝面膜,上面有店铺二维码,好用的话,回头自己买去!别嘚嘚瑟瑟不把保养当回事,外在和内在一样重要!而且也别觉得你天资还不错,天资都是会耗光的!行了,我肥去了,蛋糕我出去的时候扔掉,省得你半夜偷吃,睡前记得敷面膜哈!” 田小麦听得一个头两个大,不过心里还是甜丝丝的,有个这样窝心的好闺蜜真是人生一大幸事。 ------题外话------ 本塔的第二个文文,是一个治癒暖心的故事! 希望小可爱们多多支持,多多收藏和评论,我会hin开心哒! 喜欢年代种田文的盆友们千万不要错过呦~ 第2章 难道,她穿越了吗? 送走了小猪之后,田小麦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房间,洗完澡就敷了张面膜躺在床上听华晨宇的专辑《卡西莫多的礼物》,这是田小麦这两年多来听得最多的一张专辑。 第2页 听着听着,不知何时旋律却变成了《月亮代表我的心》,田小麦正纳闷呢,突然又觉得浑身热得难受,明明把空调开得很足了,怎么还会这么热呢? 田小麦烦躁地坐起身,却被天光刺得睁不开眼。 难道她一觉睡到了第二天天亮吗? 脸上的面膜确实干透了,可,这是哪里啊?! “小麦啊,哎呦,你怎么直接在地里睡了啊?中暑了可怎么得了!”田小麦看到一个膀大腰圆的粗壮妇女正朝自己急急跑来。 “你是谁?”田小麦迷茫地看着这个陌生女人。 女人脸上全是汗,一拍大腿,喊道:“糟了,闺女,你该不是真中暑热傻了吧!娘你都不认识了?” “娘?”田小麦彻底迷茫了,她妈还在欧洲游山玩水呢,怎么会跑到这个破地方?而且,她妈天天健身美容,保养得当,有着纤纤柳腰、魔鬼身材,面前这个像柱子似的女人怎么可能是她妈? 开什么国际玩笑?! “小麦,你脸上抹的是什么东西啊?跟白面儿似的,你是不是又想什么土法子要变白呢?” 搞不清状况的田小麦一听,立马尴尬地把面膜撕了下来。同时,她还把手上的翡翠戒指藏进了睡裙的口袋里。 “不对啊,闺女,你早上不是穿的那条旧的蓝布裤子吗?怎么变成蓝裙子了?我说看着哪里怪怪的。” 田小麦低头一看,了不得了,这加肥加大版的睡裙怎么被撑成了这副德行,都快被撑爆了! “先——先带我回家!”田小麦艰难地站起身,跟着这个自称她老娘的女人一路迷迷茫茫恍恍惚惚地走进了一个灰突突的小院。 “镜子,镜子在哪儿?”田小麦颤抖着声音问道。 “在你和你姐的房间里啊!小麦,你脑子是不是被驴踢坏了啊?!” 我还有姐姐呢?见鬼了,我什么时候有过姐姐了!田小麦扶着龟裂的土墙支撑着沉重的身体虚弱地问道:“我和我姐的房间——在哪儿?” 女人指了指东边的小屋,田小麦一路跌跌撞撞地跑了过去。 房间里确实有一个很大的落地镜,只是,镜子里的人,是谁? 她只有一米六,可镜子里的人至少也有一米七了啊! 而且,如此粗壮、黝黑,几乎跟门外的那个女人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完全是复制粘贴的产物嘛! 这样看,镜子里的人跟门外的女人确实是母女无疑。 可,镜子里的人不就是她自己吗?田小麦蒙圈了…… 难道,她穿越了吗? 除了这个解释,她真的找不出第二个有说服力的说法了。 突然降临的灾难限制了田小麦的想像力。 如果註定了此生要经歷一次穿越,田小麦也不是不能接受,可为什么要让她穿越到这么一个破破烂烂的鬼地方啊?! 刚才沿路看到的都是黄土、泥沙和低矮的小瓦房。 还有这尊如同黑熊般的躯体,唉……真是一言难尽啊! ------题外话------ 田小麦:作者君你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我活得好好的,你这是给我穿越到了什么鬼地方?为什么我的颜值跌得这么厉害?! 本塔被小麦打死前的遗言:小可爱们,千万记得要收藏呀…… 第3章 穿越1977 对着镜子,田小麦简直不敢跟自己相认! 这黑穷挫是什么鬼?!瞬间泪眼婆娑,有木有?! 虽说之前田小麦并不是什么惊为天人的大美女,但也算小有姿色,纤瘦窈窕、俏丽可人。 然而现在呢?简直不堪入目! 田小麦真想戳瞎自己的双眼,或者直接魂飞魄散了拉倒! 此刻的田小麦无语极了,简直让人连哭的动力都没有。 田小麦捏了捏肚子上层层叠叠的游泳圈,她要怎么拖着这个二百斤——可能还不止二百斤的肉体过日子啊…… “行了行了,别照了,再照也照不出朵花儿来。”女人把田小麦拉到床边坐下,“你身上这是什么衣服啊!从哪儿捡来的怪怪的,赶紧换上新买的衣服,一会儿莲姑就要带郭家父子俩过来了!” 田小麦从衣柜里找出看起来最新的衣服和裤子换上,然后便试图将事情捋顺,可怎么捋也捋不顺。 田小麦换衣服的时候,女人就在一旁不停地唠唠叨唠唠叨。 “二丫头,你别总挑三拣四的,老大不小再不嫁人就要馊在家里了。” “人家旺财虽说不是太机灵,但也没你想的那么糟糕。他爹是大队的会计,大小也算是个干部,你嫁过去不丢人!” 田小麦听了半天才明白女人说的“旺财”不是一条狗,而是一个人,还是马上要跟她相亲的人。 听这意思,这个叫郭旺财的人智商还有点问题?她这是要跟一个弱智相亲了? “难得旺财看上了你,我和你爹已经收了人家的彩礼,今天他们来,你别给我出岔子!听到没?!” 田小麦此时正盯着贴在墙上的挂历发呆,天吶,她竟然穿越到了四十年前,也就是1977年! 手机、电脑和空调都还没普及,又被困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摔! 印象中,这时候乡下的日子都过得苦哈哈的。 第3页 田小麦扶额,这下真是悲剧了! “你听到没有啊?!”女人一把揪起田小麦的耳朵,大声吼道:“关键时候你别跟我在这装傻充愣的!” “嘶,疼……”田小麦急忙点了点头,“知道了知道了。” 郭家父子俩住在竹溪村西边的神山脚下,到田小麦家大约要步行四十分钟。 郭旺财是个早产儿,出生的时候有过窒息,所以导致大脑受损,出现了智力障碍。 前几年郭福三就想要给儿子张罗个黄花大闺女,可郭旺财不干。不知道这段时间他怎么就突然开了窍,一直嚷着要讨媳妇。 郭福三让媒婆莲姑去说了几家,女方家里开始都介意旺财是个傻子,但由于彩礼还算可观最后就都点了头。 然而令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傻子郭旺财一个都没相中,他嫌弃这些姑娘们太瘦,摸着没肉,手感不好。 果然傻子就是傻子,不分美丑。 田家二妮子,也就是田小麦,以前也跟村里其他人一样,由于粮食不够吃,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黑瘦黑瘦的。可最近却突然胖了起来,大家背后都在议论她和她娘苗翠英,怀疑她们是偷吃了生产队的东西,所以才开始长肉的。 因此这段时间田家的名声不是很好,但郭旺财不管这些,他只想要个软乎的肉糰子搂在怀里睡觉。 第4章 撞到男神的怀里 刚穿越过来的田小麦还很蒙,啥情况都不了解呢,就要被赶鸭子上架地去相亲了。 郭旺财走进田家堂屋的那一瞬间,田小麦真想立刻马上戳瞎自己的双眼。 她不想以貌取人,她也不是歧视智力障碍的人。 可是,顶着倭瓜脑袋的郭旺财,长得实在有点吓人。 斗鸡眼,宽宽的塌鼻子,招风耳,还有点龅牙,一脸的坑坑洼洼,油光可鑑。 跟这样的人过一辈子?田小麦是拒绝的,不惜以生命为代价也要坚拒! 就算是给几座金山银山她都不干,何况彩礼只有一袋面粉和一根金条呢。 就这样把自己给卖了?绝对不可能! 郭旺财见到田小麦之后,眼睛就直了,屋里几个人还没打完招唿,他就急急地凑到田小麦身边,直接上手要去摸田小麦的身子。 “你要干嘛?!”田小麦的自我防御系统瞬间开启,她用力推了一下郭旺财,随即后退了两步。 郭旺财的反应很激烈,抬手就是一耳光,田小麦的左脸立刻便感到了火辣辣的疼痛。 突然间好像变成了一个发狂野兽的郭旺财仍不肯罢休,他抓住田小麦的头髮勐烈地摇晃起来,间或还往田小麦的腿上勐踹了几脚。 苗翠英见状想要拉开郭旺财,可人高马大的郭旺财心中正燃烧着熊熊怒火,力大无比,任谁也拉扯不动。 为了不被抓成秃子,田小麦突然使出洪荒之力,曲起十根手指,将半长的指甲死死抠进郭旺财的手臂,狠狠地往下一划,那壮硕的手臂上瞬间出现了一道道血痕。 郭旺财吃痛收了手,田小麦知道他不会善罢甘休,一会儿肯定会变本加厉地报復回来。所以,田小麦瞅准时机,拔腿就往门外跑去。 管它三七二十一呢,逃为上策。 田小麦在前面拼命跑,郭旺财在后面不停地追。 田小麦对此时拥有的这具身体还很陌生,跑了差不多一公里,她就气喘吁吁,双腿发软,明显感觉到了肉体和灵魂的相互排斥。 怎么办呢?感觉前面的路越来越窄了,该不会跑进死胡同了吧?如果甩不掉后面的疯子,那可就死定了! 田小麦瞬间决定从前面的路口拐过去,可是由于跑的太快,她没来得及躲过站在拐角处的人,一头扎进了对方的怀里。 好香啊,茉莉绿茶的味道,太迷人了…… “对,对不起……”田小麦急忙道歉,抬头一看,竟然是一张再熟悉不过的面孔。完美的五官,完美的搭配,连耳唇上的小红痣都无比勾人,这不是她暗恋了许久的隔壁男神夏明苏嘛! 田小麦抓紧时间对男神视奸了一番,她男神的眼睛还是亮得跟夜明珠似的,一眼沉沦啊有木有? 四十年前的夏明苏鼻子还是那么翘,侧颜还是那么有型,长了一张特别想让人强吻的嘴唇,简直是在招人犯罪啊! 再看看现在的自己,田小麦万念俱灰。 顶着这么一张皮糙肉厚的脸,肥硕的身体,要怎么撩男神嘛! oh!my!god! 小神仙啊小神仙,你这是帮我呢,还是玩我呢?! 难道——她一直想撩的隔壁男神也穿越过来了吗? 如果真是这样,多少还能抚慰一下她受伤的小心灵。 ------题外话------ 夏明苏独白:这个女人简直太可怕了,从二十一世纪追到二十世纪,阴魂不散,魔咒难除。求各位小可爱给支支招,怎么才可以逃脱这个女人的魔爪,让我转世投胎,寻个她找不到的好去处,提前谢谢各位小仙女了!鞠躬! 田小麦独白:听说某个皮痒的人想要出逃呀……老娘有这么可怕吗?他不知道本宝宝是小仙女一枚么?咳咳,虽然现在有点熊样,但很快就会凤凰涅槃滴!你们等着瞧,回头我美死他丫的!让他那俩眼珠子永远挂我身上!(亲爱的们,别怕,这不是一个鬼故事…) 第4页 第5章 英雄救丑女 就在田小麦进行着复杂的心理活动时,郭旺财已经跑到了他们的面前。 田小麦现在的形象可谓是惨不忍睹,只见她左脸肿得老高,头髮凌乱,鬓角还秃了一块儿,腿上血煳煳的,一看就知道刚刚被虐待过。 打红了眼的郭旺财就站在田小麦前方不到半米的地方,田小麦一秒都不敢在这里多呆,转身便准备继续逃跑,这时夏明苏却一把拉住了她的手臂。 田小麦一愣,疑惑地看向夏明苏。 夏明苏虽然拉着田小麦的手臂,但根本没有看向她。 只听夏明苏对郭旺财说道:“找你爸去,别在这儿惹事!” 郭旺财异常激动地喊道:“她推了我,我要打死她!臭娘儿们,我今天要打死你!” 夏明苏把田小麦拉到自己身后,目光犀利地盯着郭旺财看了三秒,沉声道:“滚!” 田小麦第一次觉得一个“滚”字竟然也能说出勾魂摄魄的效果,让人不禁心神荡漾。 郭旺财特委屈地揉了揉眼睛,后背跟着驼了下来,身子也比之前矮了大半截。 田小麦望着郭旺财离开的背影,莫名觉得有那么点心疼。明明她才是受害者,她心疼个什么鬼?圣母婊上身是怎地? 想到险情暂时解除,田小麦长舒了一口气。她看得出郭旺财对夏明苏非常畏惧,不敢在他面前造次。 这个发现对田小麦来说非常重要,以后再碰到相似的情况,她就有救星了。 “刚才谢谢你了啊……”田小麦刚一开口说话,就倒吸了口凉气,这脸肿得快张不开嘴了呢,生疼生疼的。 夏明苏则不咸不淡地回了句“不客气”,之后便扬长而去了,不带走一片云彩…… 如果是电视剧或者小说,这时候男主不得把落难女主领回家,好好地帮女主消毒伤口,嘘寒问暖一番么?!可现实就是如此残酷,一点都不浪漫。 罢了,自助者天助,还是靠自己吧! 田小麦前后左右地看了一圈,半天都不见一个人影,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刚才她一通乱跑,根本没记路线,现在怎么回家都成问题了。 田小麦一瘸一拐地往回走,好在没走多远就碰到了出来寻她的娘亲。 田小麦还没来得及感动呢,就被她娘噼头盖脸地骂了一通。 明目张胆地做出卖女儿这种事儿,还能骂得这么理直气壮,田小麦也是服气。 回到家之后,田小麦拿凉水沖洗了一下伤口,就上炕躺平休息去了。 她翻来覆去,左思右想,终于搞明白了。肯定是哪路小神仙听到了她的生日愿望,于是便大发善心帮她实现了。 然而,田小麦现在却特别后悔!无比的后悔! 她真想把之前许的愿望给吞回去,可木已成舟,无力回天了。 自作孽不可活,果然是真理。 好在,穿越到四十年前,男神还是她那个帅出天际的男神。虽说男神身上的gi变成了布衣,可那也是这里的一股清流呀!而且在新的时空里刚碰面男神就又救了她一次,这缘分真是不浅。 就这样迷迷瞪瞪地睡到了后半夜,田小麦突然被一阵吵闹声惊醒。 她听到外面有人在大喊:“大队起火了,快去救火啊!” 第6章 批斗大会 田小麦听到外面有人在大喊:“大队起火了,快去救火啊!” 一声掀起千层浪,田小麦忍痛下了床,跟爹娘和弟弟阿杰一块儿向生产队跑去。 只见一路上拎桶的、拿盆的,什么样的人都有,很多男的只穿个大裤衩光着膀子就跑过来灭火了。 人多力量大,火势很快得到了控制。 储存在生产大队的柴草一夜之间烧了个精光,好在粮食、瓜果和农具都还安好,让众人松了一口气。 队长夏青山让乡亲们先回去,强调队里会严查失火的原因,给大家一个交代。 当晚在大队值班的两个人和看场院的都被留下来进行调查了。 第二天一早,全村的人聚集到场院旁边的空地上开会。 田小麦看到一个男人跪在前面的高台上,低着头,身上被尼龙绳五花大绑着。也不知道被绑了多久,只是他的身上已经出现了绳子勒出的血痕了。 男人叫李大春,是田家的大女婿,田小麦的姐夫。 昨晚他跑到场院外面想进去偷点粮食,突然犯了菸瘾,就拿出菸捲抽了几口,没想到火星落到了晒干的柴草上,引发了大火。 其实,如果李大春当时留在原地灭火,是可以阻止火势蔓延的。可是,他怕被人发现,心虚之下就逃离了现场,这才导致了柴草一夜之间化为乌有。 他以为他跑得够快,但万万没想到,还是被人发现了。 整整一个上午,李大春都跪在台上接受着社员们的批判。 他的双膝都跪得渗出了鲜血。 田娉婷抱着妹妹田菲菲就站在田小麦的身边,田小麦时不时地偷偷看姐姐两眼,可她并未从姐姐的眼中看到太多的担忧和心疼。反倒是她们的娘亲苗翠英,急得好似火上房了,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爹怎么没来?”田小麦低声问弟弟阿杰道。 “爹怕丢人,在家里躲着呢。” 第5页 苗翠英在一旁插话道:“躲躲躲,没出息的东西就知道躲!躲得了今天,还能躲一辈子啊?!” 这时两岁的田菲菲突然受惊大哭了起来,田娉婷轻拍着妹妹的后背耐心地哄着,脸上还是没有什么表情。 田小麦觉得这姐妹俩儿真像一对母女,苗翠英更像是田菲菲的姥姥而不是娘亲。 虽说四十几岁再生个孩子也算不上是什么稀奇的事儿,但在乡下这个年纪的妇女看起来更老相。再说乡下结婚早,不到四十岁当爷爷奶奶的人也不在少数,所以这人物关系还是挺复杂的。 小孩子一哭,大家就都往这边瞅了过来。原本他们就是台上罪人的家属,脸上无光,这种时候应该尽量低调的。这下可好了,妥妥地成了全场的焦点。 在偏远闭塞的小乡村,每个人都是在熟人中长大、在熟悉的地方生活着。 所以,逃无可逃,避无可避。 乡下人最看中的就是名声,因为地方小,互相都熟悉,祖宗十八代是什么情况大家基本上都门清。所以一旦坏了名声,特别容易遭人议论、受人指指点点,到哪儿都抬不起头。 田小麦初步了解了她这个新家的情况之后,倍感无奈,真是命运多舛啊! 第7章 白菜馅饺子 田大牛自尊心极强,特别好面子,但家里人各个都不让他省心,没一个给他长脸的。 大女儿田娉婷貌美如花,却生性浪荡,喜欢招惹男人,在村里得了个“荡妇”的臭名。 唯一的儿子也没个男人样儿,说话声音跟蚊子叫似的,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地里的活儿没一个能干的,赚不到工分,天天在家吃干饭,就知道闷头看书。 老婆和二丫头前一阵子突然胖了好多,乡亲们都说她们是偷了生产队的粮食吃才变得这么富态的。田大牛虽知道内情,但又不能往外说,心里那个憋屈、那个苦啊。 现在女婿又做了这么败坏门面的事情,他觉得自己的腰杆儿这辈子算是没法再挺起来了,急火攻心之下,便大病不起了。 田大牛连吐了两天的血,村医过来看了一下,说治不了,得去县医院。 田大牛不干,他拉着苗翠英的手说:“我怕是不行了,估计撑不了多久了。我想吃几个饺子,英子,你去给我包几个饺子吧。” 苗翠英的泪珠子吧嗒吧嗒地往下掉,她哽咽道:“她爹,咱们还是去县医院吧。县里条件好,你不会有什么事儿的。” “唉……家里又没啥钱,去什么县医院啊。” “你忘了?咱们还有一根金条呢!” “现在金条一时半会儿也卖不出去,还是等我死了之后用它给我换一副好棺材吧。”之后田大牛的嘴巴张张合合,明显后面还有话说,但他犹豫了又犹豫,到底还是没有说出口。 苗翠英清楚她男人的心思,她知道田大牛是怕用金条看了病,万一没治好死了,最后连买棺材的本钱都没有。 田大牛宁可下辈子睡一副厚实的好棺材,也不想苟延残喘地活着。 “好,你等着,千万要等着啊!”苗翠英抹了一把眼泪走出了房间。 她把郭福三给的面粉拿出来,做起了白菜馅的饺子。 田大牛吃完饺子之后就闭了眼,再没醒过来。 心灰意冷的田大牛一句遗言都没有留下来,咽气之前只说了一句“咸了”。 田大牛是带着耻辱去见祖宗的。 苗翠英吃掉了剩下的饺子,她边吃边哭边念叨着:“真是咸了,怎么会做咸了呢?!太久没用过盐了,手上没了分寸啊!唉……她爹,到了那边多喝点水,别齁着。” 田小麦站在门外把苗翠英的话听了个真切,虽然这个娘她是刚认的,虽然她对这个家还没有什么深厚的感情,但看到此情此景,听到这么心酸的话,她还是皱了鼻子红了眼。 田小麦觉得自从自己穿越到竹溪村之后,这个家的灾祸就没有断过。 一家人刚把田大牛安葬好,悲伤过度的苗翠英接着就掉进河沟摔伤了嵴椎,瘫在了床上。 有可能是终身瘫痪,再也下不了炕了。 一家子的重担瞬间落到了田小麦的身上,她这还没结婚呢,就面临着上有老下有小的情况,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啊? 田小麦仔细捋了一下,她不过是在过生日的时候许了一个愿望,只要能嫁给隔壁男神,当牛做马都成。 紧接着就给她穿越到了这么个艰苦的年代,这么个穷乡僻壤的地方。 虽说她男神也在这里吧,但她实在看不出自己有什么撩到男神的希望。 第8章 这个婚,我不能结! 穿越之前田小麦再不济也算是小家碧玉,家世、学歷样样不俗,可即使有那么好的条件她都没能搞定隔壁男神夏明苏。 现在她这幅狗熊模样,家里更是一团糟,臭名远扬的,根本看不到什么翻身的希望啊。 嫁给男神?开什么玩笑?这不是痴人说梦嘛! 但要说田小麦对夏明苏彻底死心了,那也是绝对不可能的。 拿到一副再烂的牌,田小麦也要打到底,本姑娘就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 人生倒是怕什么来什么。 郭福三和郭旺财再次登门,他们是来找苗翠英商定大喜日子的。 第6页 “你们找人算好吉日就行了,我没什么意见。”苗翠英现在很矛盾,二丫头如果嫁进郭家,她和小女儿就没人照顾了。儿子啥也不会干,根本指望不上。家里连个能干活的人都没有,这日子还怎么过啊?可是如果悔婚的话,彩礼怎么办?给田大牛做饺子面粉用去了大半,金条也换成了棺材板,没法还彩礼要怎么退婚?再说,除了郭家的傻儿子,村里还有哪个小伙子肯娶田家的姑娘呢…… “翠英,你真是爽快人。吉日我找大仙算过了,八月十八是个好日子,那我们就定在这一天吧。”郭福三笑得满脸褶子,他又快速地瞥了一眼苗翠英的腿,继续说道:“小麦她爹走得急,你节哀吧。虽然小麦嫁到我郭家了,但她还是你的闺女,我会让她经常过来看看你的,你别担心。” 苗翠英苦笑道:“谢谢你体谅我这个瘫子了,不过哪有姑娘家嫁了人还总往娘家跑的,不像样!家里还有阿杰呢,有他就够了。你们能好好对小麦,我就感激不尽了。” “这是一定的,一定的!”郭福三看自己的儿子有点烦躁,怕他在这节骨眼上惹事儿,就赶忙拉着他准备走了,“那翠英你好好休息,我就先走了,改天再来看你。” 两人转身刚走到房门口,就被守在门外的田小麦给拦住了,“你们等一下,我有话要说。” 郭福三脸色一沉,有种不好的预感,他大概能猜出田小麦想说什么。他转头看了苗翠英一眼,苗翠英微微点了下头,对田小麦说道:“闺女,有什么改天再说,你福三叔回大队还有事儿呢。” “这个婚,我不能结!”田小麦斩钉截铁、直截了当地说道。 “小麦!你是不是想气死我?!”苗翠英如果不是行动不便,一定会狠狠地打这个不懂事儿的闺女一巴掌。 “娘,福三叔,你们先听我把话说完。”田小麦往房间内走了几步,站到一伸手就能拿到脸盆的地方,余光盯着随时有可能发飙的郭旺财,这才继续说道:“我爹走的突然,娘又摔伤了身子,阿杰虽然能蒸个馍倒个水,但他毕竟是男孩子,很多事情不方便做。端屎端尿擦身子这种事儿还是需要我这个闺女来伺候的,福三叔,您说是这个理儿吧?” 郭福三想了想,点了一下头。 “您也清楚我们家的情况,我姐姐姐夫那边指望不上,家里也没个能干活的了,我得赚工分养活这一家人啊!如果我嫁过去,也不能拿你们郭家的粮食填我娘和弟弟妹妹的肚子吧!这就太不像话了,可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饿死啊,您说是不是?” 郭福三这次没答话,也没点头。 第9章 是,双倍退还! 好在这些话郭旺财不太听得懂,所以他一副木然的表情,还看不出要发作的样子。 “我以前可能是有些地方做得不好,不太懂事,但是最近家里发生这么多意外,我也总该长大了。娘,福三叔,你们不能让我当一个不孝女啊!”田小麦的口气语调极富感情,充满着感染力,苗翠英已经开始抹起了眼泪,郭福三这时候也不好多说什么了。 “福三叔,彩礼我们之前收了,现在又悔婚,这是我们的不对。但现在就是这样的情况,我想你也能理解我这个当女儿的难处。不过我也不会让你们吃亏,你给我一段时间,彩礼我双倍退还给你们,算是弥补你们的精神损失吧。您看这样成吗?” 郭福三冷笑了一声,“双倍退还?” 田小麦非常坚定,“双倍退还!” “你拿什么还?呵……” 田小麦盯着郭福三的眼睛,没言语,这问题她不需要回答。 “行,那你准备什么时候还?” “半年,半年内我一定还。” “到时候还不上怎么办?”郭福三不信田小麦有那个能耐,现在几乎家家户户都吃不饱肚子,田家更是一团糟,要在半年内搞到两袋面粉和两根金条,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家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如果不能如数还上,我家的自留地就归你了。” 郭福三是大队的会计,他能在这么困难的时期吃饱饭,拿得出面粉,手里还有金条,说明他是个谙于算计,心思缜密,计划周全的人。田小麦预料到他会让自己拿出抵押物,并且限定归还时间,所以她之前就已经考虑好了一切。 “你家自留地,就那么一丁点大,不值一块儿金条的价吧?”郭福三的眼睛眯了眯,贪婪的嘴脸一览无余。 田小麦笑了笑,“那加上这个房子呢?” 郭福三露出了满意的笑容,“那就这样吧!看在你一片孝心的份儿上,我就不为难你了,你给我写张字据吧。” 田小麦从裤兜里掏出一张写好的字据,将它一把拍在了郭福三的掌心。郭福三低头仔细看了一下,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限期半年,归还双倍彩礼,如果还不上用田家自留地和房屋作为抵押。 “行啊,田小麦,我以前小瞧你了。”郭福三把字据叠好揣了起来,他看向苗翠英,“你家二丫头真厉害,我走了,你好好休息。” 郭家父子俩走了之后,田小麦一下子瘫坐在炕边,长舒了一口气。 第7页 还好郭旺财今天没发疯,感觉这傻子今天格外平静呢。 田小麦觉得有点奇怪,即使她后面说的那些话郭旺财听不明白,但开头她说了要退婚,这个应该不难理解才对,可他好像也没什么太大的反应。 算了,反正已经顺利地退了婚,这是件值得高兴的好事儿。 “小麦啊,你是不是疯了?”苗翠英往田小麦的身上捶了一拳,“你上哪儿去搞两根金条啊?半年时间,两袋面粉都够呛能攒够……自留地可是你爹当年辛辛苦苦争取来的,这房子也是田家的根儿,你怎么能说给出去就给出去呢!家都没了,你是要让我出去讨饭吗?” 第10章 路遇皇太后 田小麦握着苗翠英粗糙的手,轻轻地摩挲着,“娘,谁说要给出去了,我半年内把彩礼退给他们不就行了嘛。您别操心了,这事儿我心里有数。” “唉……我真是命苦啊,一辈子没享着什么福。你爹说走就走了,啥也没留下。你们几个娃子呢,又都不让人省心,我看我也活不了多长时间了。”话落,苗翠英又哭了起来。 田小麦环视了一圈这家徒四壁的房间,她想像得到这一家人之前过的有多么清苦。 “娘,你说什么呢,好日子还在后头呢。您得好好活着,我让您晚年享清福。” “得了,你能带好弟弟妹妹,再嫁个好人家娘也就能瞑目了。”苗翠英说道,“你姐怀了,我估摸着至少得有三四个月了。她这几天不太舒服,还要伺候你那个不着调的姐夫,你还是把菲菲接回来吧,两岁的娃开始闹人了,不好带。” “好,我知道了。” 田小麦这下真是上有老下有小了,一想到自己才只有十八岁,她就觉得特凄凉、特悲壮。 之前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田小麦的美好生活都是爹妈给的。可现在呢,她深刻地意识到,要过得舒坦就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否则只会像一滩死水,毫无生气地枯老到死。田小麦不想这样,所以她要改变现状,改变命运。 她一晚上没睡着,琢磨着以后该怎么办。白天跟郭福三许诺半年内退回双倍的彩礼,靠的不过是一腔热血和冲动,其实她还没有想好对策,因为根本没有留给她做打算的时间。 她只能先放话,写好欠条把婚退了,再去想办法。 田小麦把自己那个小房间翻了个底儿朝天,可都没有翻出一样值钱的东西。 伴随着鸟鸣和犬吠声,新一天的第一缕阳光照到了躺在炕头上的那枚翡翠戒指上,莹莹的绿光照亮了田小麦的双眼,也点亮了她的灵感。 小猪送给她的生日礼物,一定价值不菲,卖掉它不就可以换钱了吗?真是的,怎么早没想到这一点呢? 想好了就去做,田小麦的行动力无疑是惊人的。 她手脚麻利地弄好了一天的干粮,又包了两个黄馍带在身上,跟阿杰打了声招唿之后,就出发向县城走去。 之前她已经跟阿杰打听清楚了去往县城的路,并且画好了地图。 她要先步行两三个小时到镇上,再从镇上坐汽车去县城。 如果运气好,能搭到一驾去镇子上的马车或者驴车,那就能省下不少脚力了。 不过她在竹溪村名声也不好,估计真要碰到去往镇上的车,人家也不会停下来载她。 刚走出村口不到五百米,田小麦的想法就得到了印证。 “是小麦吧,去镇上赶集啊?”一辆驴车停在了田小麦的身边,前面赶车的是个穿着灰色布衣的小伙子。刚刚问话的女人就坐在后面,穿得还挺讲究,上好的“的确良”衬衣,紫红色的长裙,脚上还套着一双黑色的牛皮凉鞋。这样的装扮在村里很是少见,应该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如无意外,她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地方应该有些关系,否则这年月很难搞到这样讲究的衣服和鞋子。 现在的田小麦并不是土生土长在竹溪村的人,她可是从时尚、现代、发达的未来世界穿越回去的,她带着超越时间和空间的审美和意识,不会看走了眼,这个女人一定不是寻常角色。 第11章 上来吧,我带你一段 “啊,我去县城办点事儿。”田小麦回道。 “我车上东西多,就不载你了啊。”这个长着八字眼,塌鼻子,一直皱着眉头,一脸兇相的女人轻蔑地斜了田小麦一眼,然后把脸转向了前方赶车的小伙子,“大贵,我们走。” 鞭子一挥,小驴蹬了两下蹄子,驴车缓缓起步,随后便越走越快,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田小麦的视线里。 这是什么人啊!鼻孔上翻,眼睛都要长到天上去了!有什么可得意的,还以为自己是“皇太后”呢啊?! 田小麦朝女人离开的方向啐了一口,这才稍稍解了点儿气。 又往前走了大约一里地,田小麦再次听到身后传来声响,好像并不是驴车和马车的动静。不过,是什么都无所谓了,反正现在村里人她也认不全,反正这些人也都不会载她,所以爱谁谁!最好都不要过来招惹她,她现在就是个火药筒,基本上属于一碰就爆型了。 可这响声,最终还是停在了她的身边。田小麦心里有火,不载她就不载呗,干嘛一个个都要停下来噁心她一下呢?这些人都是什么低级趣味啊! 第8页 田小麦没好气地扭过头去,想看看到底又是哪个无聊的人。由于她气儿不顺、心里有火,所以脸臭臭的。 可是,没想到,停在田小麦身边的竟然是夏明苏!而且他竟然还骑着自行车,很古老的那种二八大槓凤凰牌的自行车。 这哥们,行啊,很fashion嘛! “上来吧,我带你一段。”夏明苏双手扶着车把,左脚踩在地面上,右脚虚瞪着自行车的脚踏。这画面,简直太美好了,跟青春偶像剧里的柔光镜头似的。 田小麦秒变迷妹,差点摆出弱柳摇曳的姿态,但她一想到自己此时的身形和样貌,便迅速整理好情绪,收回不合时宜的表情,苦笑道:“谢谢啊,不过不用了,也不远,走走就到了。那个——我怕我坐上去会爆胎,呵呵呵……” 夏明苏上下打量了一下田小麦,扯了扯唇角,“自行车没你想的那么不结实,上来吧。我去镇上买东西,带你一段,顺路的事儿。” 田小麦有点为难,按说她其实恨不得立马跳到车后座上,用双手揽着夏明苏的腰,把脸贴到夏明苏的后背上。可他们俩现在这种半生不熟的关系,还是避免身体接触的好。 即使是真像夏明苏说的那样,自行车很结实不会爆胎,可她坐上去,夏明苏这一路得费多大的劲儿蹬啊?!想想自己会成为对方的负担,田小麦就有点不好意思。 然而,夏明苏都已经这样说了,她再继续扭扭捏捏似乎也不太好。 所以,田小麦最后还是坐了上去。不过,她一直都规规矩矩的,双手紧紧握着后座底儿,没敢往别的地方放。 “你刚才碰到我娘了吧?”夏明苏的声音,伴随着风声和茉莉绿茶的清香飘到了身后。 田小麦回想了一下,刚刚只有那个穿着讲究,鼻孔朝天的女人路过。 天吶,那个“皇太后”就是夏明苏的母上么? 没法活了,未来婆婆看起来很刁钻很厉害啊! ------题外话------ 田小麦:苏苏,你觉不觉得回到四十年前的我,变得比以前有趣多了? 夏明苏:并没有!只觉得你不仅变丑了,脸皮也越来越厚了… 田小麦:……(这不是我原本想听到的话啊!) 夏明苏:还有…… 田小麦一脸期待:啥? 夏明苏:性趣也更大了…… 田小麦:兴趣,啥兴趣? 夏明苏转身离开。 田小麦好奇脸:呃…他说的是性趣?苏苏,苏苏,你给我滚回来!我去,撩完就跑!混蛋! 第12章 无可救药的颜控 “我娘去王家村,前面就拐道儿了。”见田小麦不答话,夏明苏便自顾自继续说道。 “哦……”田小麦仔细琢磨了一下才明白过来,原来夏明苏是在给他娘亲做解释哈。 有这必要吗?多此一举么! 后来一路上两人都没再说话,到了镇子上之后,夏明苏停下了自行车,“你下来吧,我不去县城,只能送你到这儿了。” 田小麦原本想像以前那样灵活地轻轻一跃,从自行车后座跳到地上的,结果却忘记了现在的她拥有一具笨重的身体。 只见她的屁股刚离开自行车后座,两条粗壮的大腿勐地一坠,田小麦顿时失去了重心,头朝下栽倒在地,而脚却还挂在自行车的链条上。 “呜呜,谁来救救我啊……” 田小麦抬头瞥了夏明苏一眼,只见夏明苏站得笔直,正冷眼看着她,目光里没有嘲讽也没有同情。 这是不打算搭把手扶她一下了呗?真够无情的! 还是靠自己吧,这世上谁都靠不住,只有自己靠得住。 田小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拖着酸痛的身体站了起来。刚站稳,她就听见夏明苏冷冷地说道:“你真是太胖了。” 长了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出来啊,还用你说? 刚才她都很明确地说过不用载她了,是他自己非要做好人载她一程的,现在又嫌弃她胖,有意思么? 田小麦气得咬牙切齿,真不知道她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这么一个对人毫不尊重、毫无情义的男人! 唉,谁让自己是个无可救药的颜控呢! 看人家长得帅,就毫无底线地想以身相许,不惜当牛做马,简直太没出息了! 可能是因为从来没听人说过自己胖,田小麦竟然羞愧得满脸通红,却也赌气似地回道:“我知道我胖,用不着你特意强调!” 夏明苏没想到田小麦会说出这样的话,目光中突然多了一丝惊讶。 他把田小麦送到这里,就去办自己的事情了。 田小麦也寻到了公交车,向周平县进发了。 车子很破,鱼腥味、汗味,各种复杂的味道融合在一起,让田小麦瞬间觉得头晕目眩。 不幸中的万幸是,她找到了一个通风口站着,就这样晃晃悠悠了两个多小时,终于熬到了目的地。 下了车,来到最繁华的主街,田小麦逛了一圈没发现有当铺,只找到了一家看起来比较大的首饰店,便在店门口逡巡了一会儿。 她发现,进出首饰店的人并不是很多,但各个看起来都像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田小麦瞅了眼自己身上的衣服,又旧又土,这幅德行拿着一个翡翠戒指进去卖,该不会被当做是小偷吧? 第9页 就在她犹豫不决之时,有一个人已经在暗处观察她很久了。 一个长得特别面善的漂亮女人走到田小麦身边,低声说道:“姑娘,我看你在这附近熘达挺长时间了,怎么?有事儿?跟姐说说,姐住这附近,对这里熟。” 田小麦愣了一下,随即笑着敷衍道:“哦,没事。” 漂亮女人的手上拿着一本书,田小麦注意到书的封面上写着“红岩”二字。 第13章 田小麦被坑惨了 “小姑娘还挺谨慎的,姐又不是坏人。我是这边街道办的妇女主任,看到有谁碰到麻烦了都喜欢帮一把,就是个热心肠,你别多想了。那行,你没啥事儿姐就先走了。”漂亮女人说罢,就准备转身离开了。 这时,田小麦鬼使神差地叫住了她,“那个,姐姐,我想问你个事儿。” 漂亮女人笑了一下,“你说。” “我这里有个东西想卖,不知道他们收不收?”田小麦说着指了指刚刚她看中的那家首饰店。 “什么东西?”漂亮女人朝田小麦伸出一只手摊平,接着勾勾手指头,示意田小麦拿出要卖的东西让她看看。 田小麦犹豫了一下,捂住裤兜,“是一枚翡翠戒指。” “翡翠戒指……”漂亮女人往后退了一步,“挺值钱的吧?哪里弄来的?” “家里祖传的。” “看来是家里缺钱用啊,所以想卖掉传家宝?” “恩。”田小麦点了点头。 “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有个朋友是这方面的专家,让他带你进去卖,绝对不会让你亏本的。”漂亮女人拍了拍田小麦的肩膀,让她放心。 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能够碰到这样好心的人,田小麦真是感动坏了。 她等了没一会儿,人就来了,不过来的不是什么懂珠宝的人,而是警察。 田小麦被关在县民兵指挥部整整一天的时间,那个女人告发她投机倒把,说她走资本主义道路。 这时田小麦才反应过来,七十年代末的时候,还不能自己随便倒卖东西,尤其不能明目张胆地出来私自卖东西。 前几分钟她还觉得自己走了狗屎运碰到了好人,没想到竟然是个披着羊皮的狼。 真是不能看人漂亮就放松警惕啊!等着给你下套的人,往往都带着一副精美绝伦的面具想要迷惑你呢! 既然已经这样了,再后悔也来不及了。 田小麦声泪俱下地跟警察说了一遍家里的情况,爹死的突然,娘残疾瘫在了床上需要钱看病抓药,家里还有个有孕在身的姐姐,体弱的弟弟和一个两岁的小妹妹。 直说的对面那个穿着军装的五尺大汉都红了双眼。 田小麦撒谎说翡翠戒指是娘亲当年的嫁妆,祖上传下来的,不是迫不得已,她也捨不得卖呀。 警察觉得田小麦小姑娘家家的这么悲惨,也不容易,做了一番教育工作之后就放她走了。 不过,他们还是没收了那枚翡翠戒指。 田小麦巴巴地望着躺在警察桌子上的发着璀璨绿光的翡翠戒指,弱弱地说道:“那个,戒指……” “行了,走吧。”警察推了推田小麦,不耐烦道:“能放你走都是上面领导发善心了,还惦记什么戒指啊。走吧走吧,以后别想这些歪门邪道的事儿了,在大队里面多干点活儿,该拿的药就不会少了你的。啊?知道了吧?” 田小麦抹了一把眼泪儿,悲戚戚地说道:“哦,知道了……” 田小麦失望极了,她感到很沮丧,之前真没想到会血本无归啊。 她以为最坏的结果就是卖不掉白跑一趟,可谁成想会是这样出人意料的悲惨ending呢! 第14章 差点被薅成秃子 魂不守舍的田小麦晃晃悠悠地回到了竹溪村,在村口,她碰到了何翠翠。 在批斗姐夫李大春的那次大会上,田小麦见过她,所以认得。 实话说,这姑娘真是大美妞一个!如果选竹溪村的村花,绝对就是她了。 那杏仁大眼blingbling的超级勾人,水汪汪的饱含着无限的柔情。长睫毛再一扑闪,估计没几个男人受得了。 田小麦作为新时代的女性,看过各色盛世美颜,都依然觉得这颜正到不行,足以说明何翠翠是真的名副其实的美人。 不过,美人发起火来,也是挺吓人的。 何翠翠见到田小麦之后,不由分说地跑过去,就开始撕扯起了田小麦的头髮。 田小麦躲闪不及,不明就里之下就被拽掉了一大把头髮。 “我去!等等,等等,我说这位,你倒是先把话说清楚再动武啊!你是不是找错人了啊?!”田小麦试图拉住何翠翠的手腕,但奈何对方盛怒之下力气大得吓人,根本拉不动。 幸亏在她被薅成秃子之前,二流子姐夫李大春及时出现,将二人拉开了。 “我没找错人!”何翠翠指着田小麦的鼻子斩钉截铁地说道,“我找的就是你,你这个贱人,都是你害的我!” 田小麦这下心里有点打鼓了,莫不是她穿越过来之前,原来的那个田小麦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结果仇家找上门了? 那她岂不是背了黑锅嘛! 第10页 李大春站在二人中间,一副仲裁者的公正姿态,“翠翠,有事儿说事儿,到底怎么了?” 何翠翠垂下头,眼泪啪嗒一下就砸到了黄土地上。 田小麦心里一抽,这受的委屈看似还不小啊。 掉了几颗金豆子之后,何翠翠抬起了头,瞪着俩水汪汪的大眼睛,“大春哥,你可不能帮着自家人说话,你得给我评评理!这事儿到底是谁做的不地道!” 田小麦万万没想到,何翠翠会这么亲切地叫她姐夫李大春这种二流子为“大春哥”,简直噁心死人了! 李大春双手背在身后,昂起下巴,“那是自然,我这人你还不知道吗?绝对是帮理不帮亲的!” 田小麦在心里啐了李大春一口,还帮理不帮亲呢!就你那俩斜楞眼儿还能看出什么是理儿啊?最多看得出哪个是美女吧! “田小麦!你怎么这么贱啊!你自己不嫁给傻子也就算了,干嘛还让他们找到我们家啊?”何翠翠说着就要上来再扯田小麦的衣服,被李大春挡了一下,何翠翠就站在田小麦的面前嚎叫了起来:“要不是你退回去双倍的彩礼,郭福三怎么捨得出双倍的彩礼呢!若不是这彩礼实在太诱人了,我爹怎么能被他说动呢?之前我爹还拒绝了这门婚事的……” 何翠翠说完,便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 田小麦听完之后有点明白了,可现在劝也不是,不劝也不是,还真有点难办。 按说这事儿何翠翠是挺倒霉的,跟她确实也有那么点关系。但是,话说回来,也不是她让郭福三去说这门亲事的啊,这怎么就莫名其妙地怪罪到她的头上来了呢? 道理上说不通啊!可悲伤至极的何翠翠,现在哪里是能听进去理儿的时候,李大春站在一旁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了。 第15章 无故背锅 何翠翠是家中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弟弟。大弟弟是何大虎,二弟弟是何二狐,一个十九岁,一个十七岁,都还没有说亲呢。 因为太穷了,出不起彩礼钱。 他们的娘亲是个小脚美人,身体不好,生下小儿子之后就去世了,是何黑蛋一手拉扯大了三个孩子。 眼见几个孩子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何黑蛋很是着急上火。 前些日子郭福三来提亲时,他确实没有点头,因为他也不想闺女嫁给一个傻子吃苦受罪。 可看着眼前的两袋白面和两根金条,何黑蛋到底还是没有抵挡住诱惑。 他对闺女说:“翠翠啊,旺财虽然傻点,但他们家条件好,你过去了至少能吃饱饭,比在咱家挨饿强。你都二十了,岁数不小了,咱家成分不好,一直没人过来提亲,这次你就——唉,爹没本事,让你受委屈了。” 何翠翠知道爹没有说出来的那些话,下面两个弟弟都等着结婚呢,没有哪个姑娘愿意嫁到成分划为地主的他们家。 出不起足够吸引人的彩礼,两个弟弟就要一直打光棍了。 说白了,她爹只能用卖闺女的钱,给两个儿子买俩媳妇。 听起来很残酷,可现实就是如此。 何翠翠心有不甘,但她明白爹的苦衷,也心疼两个弟弟。 委屈至极,又无处撒气的何翠翠,听郭福三说田小麦退了婚,打算退还双倍彩礼,才想着跑来找田小麦的麻烦。 她找不到可以怨恨的人,该怨恨她爹无情吗?还是怨恨那两个弟弟拖累了她? 何翠翠很爱她的家人,她没法真正去恨他们。 所以她只能恨田小麦这个没能替她挡住灾祸的人。 何翠翠是被李大春半哄半拖着领走的,田小麦在两人身后慢慢地走着。 她看着何翠翠丰满到恰到好处的身材,有些自惭形秽。 怎么有人的屁股可以如此丰满,但腰身又那么细那么柔软呢? 腰细是因为吃不饱饭造成的,可神奇的是,何翠翠该丰满的地方却一点都不含煳。 而且那匀称的小麦色皮肤真是让人挪不开眼睛,天生丽质的人简直让人羡慕到呕血啊。 田小麦偷偷地捏了捏自己肚子上的肥肉,又低头瞅了眼两条粗壮的大腿,真是不堪入目。她决心对这具惨烈的身体进行一番整体改造。 就这么盘算着减肥塑形的计划,田小麦一路走回了家。 后来田小麦搞清楚了何家的情况,便能理解一点何翠翠当姐又当妈的心情了。 田小麦是个心软的姑娘,她非常同情何翠翠,尤其是想到这么漂亮的姑娘要被郭旺财这个智障暴力狂糟蹋,就无比心痛。 逃不开命运摆弄的人啊,真是太悲惨了。 但何翠翠如此野蛮粗鲁地去扯自己的头髮,这做得实在是过分了点。 再委屈也不能跑出来乱咬人啊,田小麦虽然心软,但原则性还是很强的。 一码事儿归一码事儿,不能因为你可怜,就跑出来乱撒野、乱欺负人吧。 田小麦轻轻地摸了摸秃了一小块的头皮,嘶……还挺疼的,这以后还会长出来新的头髮吧? 别看美人都显得比较娇柔,下起狠手来其实一点都不含煳。 何翠翠是这样,在县城里碰到的那个“好心”的美女大姐也是这样,果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看来以后还是得多培养一下看人的本事啊,这方面闺蜜小猪就挺厉害的。不过,奈何她们两人已不在同一个时空了,真是可惜,以前要是跟小猪学两招就好了。 第11页 田小麦轻轻地嘆了口气,现在追悔莫及也晚矣,只能靠自己慢慢学了。 第16章 爆肥的原因 酷暑的天,特别热,田小麦每天都要给娘亲擦身洗澡。这原本是个很费力费神的活儿,但田小麦却做得很积极。 不是她有多孝顺,刚认的娘她能有多亲近? 她只是想逮住这个机会跟苗翠英多说几句闲话,这样便能更快更准确地了解这个家庭、了解竹溪村家家户户的情况了。 苗翠英整天困在炕头上,闷得很。她原本就是个话唠,现在一打开话匣子嘴就合不上了。 这也正中了田小麦的心意。 田小麦总算知道为什么大家都因吃不饱饭枯瘦枯瘦的,就她们娘俩这么壮实了。 原来这里面有个无人知晓的小秘密。 事情是这样的,前段时间,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那个也叫田小麦的女孩,在竹溪村土生土长的姑娘,和娘亲苗翠英一块儿偷偷上了村西头的那座神山。 神山上经常有野兽出没,一般人不敢上去,村里社员们最多只敢在山脚下捡些柴火。 一天下午,母女俩捡完柴火之后,突然起意,想往山上走走看。不走远,最多走到半山腰就下来,她们之前是这样打算的。 没想到走了一会儿,她们发现山上可以採到木耳、松菇之类的野味。 兴奋之中,她们忘记了危险。 倒掉柴火装了两筐野果和野味正准备下山时,她们碰到了野猪。 原本以为没了活路,却在这时出现了一个大反转。 野猪朝她们飞奔而来,却突然掉进了一个谁也没有看到的深坑里。 这个坑大概有两米多深,挖成了梯形,上窄下宽,设计得很巧妙,掉下去就很难再爬上来,野猪试了好多次都没能成功逃脱。 苗翠英看到近在眼前的荤腥,胆子突然大了起来。 她们找来一根铁叉子,戳死了这头倒霉的野猪。 人在飢饿的状态中,智慧真是无穷的,她们很快升起了一团篝火,将野猪分解之后烤熟了来吃。 剩下没有吃完的她们很想带回去给家里人,但又怕被人发现,她们就把没吃完的丢在了山上。 第二天,她们嘴馋没忍住又上了山,走到前一天丢掉野猪肉的地方,发现那几块碎肉已经被山上的动物们吃了个干干净净。 别说是小块肉了,连骨头都没见一根。 这说明什么?说明山上勐兽很多呀! 但为了口腹之慾,她们还是在附近逡巡了很久,既怕碰到不能对付的勐兽,又希望出现一两个小动物能掉进陷阱里被她们逮住。 可能是有老天相助吧,跟前一天长得很像的野猪又出现了,它奔跑的样子和掉进陷阱的样子跟它的猪兄弟简直如出一辙。 这可把田小麦和苗翠英高兴坏了,她们效仿第一天的做法,再次把肚子吃了个熘圆。 就这样连吃了几天,后面除了野猪,又出现了小鹿和黄鼠狼。 苗翠英看到家里人在忍飢挨饿,于心不忍,就跟田大牛坦白了这件事,希望能商量出一个办法来让全家人都能吃到山上的野味。 然而田大牛的反应却很出乎意料,他不希望苗翠英再带着二闺女上山了。一是被人发现了后果不堪设想,会被批斗不说,做出这种丢人的事儿以后真没脸在村里住下去了;二是真的太危险了,没准哪一次碰到狮子、老虎之类陷阱困不住的勐兽,他们就变成人家的晚餐了。 第17章 轻松瘦身 冒着生命危险只为寻口吃的,生性谨慎的田大牛怎么都觉得这笔帐划不来。 因此这件事在田大牛这里就打住了,苗翠英和田小麦也减少了上山的次数,但她们隔三差五还是忍不住会去一趟。 尝到甜头的人怎么能轻易放弃呢,母女俩就这样在几个月的时间里突然胖了起来。 因此流言四起,各种猜测迅速在竹溪村疯传。 他们田家的名声,就这样一步一步落入了深渊。 田大牛整日捧着个菸袋,顶着一张愁苦的脸,若没有万不得已必须要出门办的事情,他就窝在房间里,足不出户。 最后突然暴病,大概也是因为之前攒下的病根吧。 人的精神一旦崩塌,身体也很容易跟着摧毁。 现在苗翠英瘫痪在床,田小麦也不敢独自上山,两人一下子突然断了油水,很快就清瘦了下来。 前一年的收成特别不好,各家都没有分到足够的粮食,穿越过来的田小麦也咽不下这里的粗粮干馍。 每天都是土豆、红薯、白菜,没油,盐还少,简直让人无法下咽。 长期吃不到油腥和调料烹制的食物,嘴巴里没味道,所以不用刻意去控制饮食,田小麦都吃的很少。 再加上天天都要到大队上工干农活,累得半死,还要做饭伺候娘亲,带弟弟妹妹,这消耗比摄入大了好几倍,要瘦下来真不是一般的容易。 但这样又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暴瘦的结果是皮肤松弛,这就需要加强锻鍊做好塑形,增加皮肤的弹性。 田小麦每天晚上都偷偷的在房间里练瑜伽,早上天一亮就出门到自家的自留地里跑步健身。 真是太艰苦了,没有闹钟也就算了,生活在乡村,家里竟然连只打鸣的公鸡都没有,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第12页 田小麦现在真是连睡觉都要留出一分的精力来算时间,到点了就要把自己叫起来。 如果以前上学的时候能有这份刻苦,别说清华北大,全世界一流大学的一流专业岂不是想上哪个就上哪个了! 一个普通人,一个凡夫俗子,为了能够生存下来所释放的能量,要比为了实现梦想所释放出的能量大出好几个级别呢。 靠一段时间的坚持,田小麦的气质和精神面貌很快就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这种惊人的变化令人欣慰,也总算是功夫不负有心人了。 已经进入了深秋,天气见凉,早上的露水很重。 这一天清晨,田小麦在自留地跑步的时候又碰到了夏明苏。 夏明苏每天似乎都起得很早,而且好像每天早上都会来这边转悠一圈,所以这一段时间田小麦经常能碰到他,就是不知道他到这边来干嘛了。 他们两人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对话,也没有太多视线的交流,面对面碰到了最多也就是颔首打个招唿而已,别无他话。 可常规总是会被打破的,就在今天,不知道怎么突然冒出来一块儿滑不熘丢的小石头,田小麦一脚踩上去摔了个狗啃泥。 这时夏明苏刚好从对面走过来,就顺手扶了她一把。 “你没事儿吧?” “哎呦喂!”田小麦尴尬地站起身,一手扶着腰,一手拨弄着沾到额头上的泥巴,忙道:“没事没事,这倒霉催的,谢谢你了啊。” 夏明苏蹙了蹙眉头,“恩。” 有人说“谢谢”的时候,不应该回句“不用谢”么? “恩”是个什么意思? 夏明苏无疑是个顶级的话题终结者,田小麦苦笑了两声,一瘸一拐地回了家。 第18章 高考恢復 日子过得很清苦,但在如今这种政策和形势下,田小麦即使有一身的本事,也感到无能为力。 秋收之后,气温骤降,坐在小卖部门前唠嗑的人少了,出来闲熘达的人也少了。 田小麦发现家里没有几件过冬的衣服和被褥,她听说往年大家都是硬抗下来的。 这让怕冷的田小麦很是惶恐,她可扛不住啊!大冬天的没有暖气没有空调,就那么点柴火,还没厚衣服、厚被子,岂不是要冻死人? 菲菲还小,娘亲身体又这么弱,阿杰的身体底子也没多好,这一家子没个身强体壮的,都病倒了可怎么办? 田小麦真是愁的头髮都要白了。 这时候各公社各大队管的都特别严,为了邀功打小报告的人又多,根本不敢搞副业。 要想做生意,至少还得再等个一年的时间。 田小麦记得1978年才开始有包产到户的试点,而且也不知道竹溪村这边什么时候才会搞这样的试点,很有可能一年都未必等得到。 好在这时候,田小麦终于听到了一个好消息。 关闭了十一年的高考大门终于再次打开,竹溪村也在第一时间播报了高考恢復的消息。 她之前怎么就没想到,1977年恢復高考这件事呢?! 田小麦有一个非常好的主意,她找大队队长和公社书记商量着把想去参加高考的人凑到一块儿,她来给大家上课。 “我不要工分,每个来上课的人给我点棉花或者粮食就行。” 大队队长夏青山和公社书记孟石千,听完田小麦的话之后大笑不止。 “小麦啊,你只上过两年小学,大字不识几个怎么辅导知青和村里的学生啊?”夏青山笑问。 田小麦挺了挺后背,站得笔直,自信满满,“你们可以找人给我出套卷子,我答完之后,你们自然知道我能不能行了。” 孟石千端着搪瓷茶缸,饶有兴味地盯着田小麦看了一会儿,“你自学过?” “算是吧。” 夏青山连连摆手,“孟书记,你别听她乱说,她这胡闹呢。行了,小麦,你回去吧。” “队长,你不看成绩就小瞧了我,我不会服气的!”田小麦往前走了两步,声音也拔高了两度,“我等着接受你们的考验,请队长和孟书记出题!” 田小麦穿越到竹溪村之前正在念大三,还当过家教,所以高中的课程并没有丢掉。 而且她高考考的是理科,大学学的是文学,还选修了歷史,所以文理科的题目都没有问题,田小麦对自己非常自信。 “哈哈哈……”孟石千笑道,“好!有意思!三天之后,我带着考题去找你们。” 走出孟石千的办公室,夏青山皱着眉头问田小麦道:“你是认真的?” “当然是认真的,要不然我折腾这么一趟干什么呀!队长,你放心,我一直在偷偷学习呢。你别忘了,我家里还有个从早到晚都在看书的人呢。” 夏青山想了想,“哦,是啊,阿杰应该是个读书的好苗子。就是他现在年纪小,还不到参加高考的时候,不过过两年考上大学应该没什么问题。” 第19章 你能及格不? 三天过后,孟石千带着考题如约而至。 这个消息早已在竹溪村传了个遍,孟石千来到竹溪村大队会议室的时候,几乎全村的人都过来围观了。 两张卷子,一张包含语文、数学和政治,另一张包含理化和史地,各一百分,一共限时两个小时。 第13页 田小麦正襟危坐在书桌前,夏青山和孟石千坐在她的对面。 四周围的都是人,田小麦扫了一眼,连夏明苏都来看热闹了,看来这事儿在村里引起轰动了啊。 田小麦活动了一下双手,拿起面前的钢笔,展开试卷,郑重地签下了她的名字。 答题的时候,田小麦一直保持着迷之微笑。 考场的环境算不上太好,大家忍不住低声议论,嘁嘁喳喳的声音从头到尾都没断过。 但这并没有影响田小麦的发挥。 这些题比起她备战高考时做的模拟题,简直是小菜一碟。 她用了一小时十五分钟的时间就答完了两张卷子。 夏青山见田小麦收了笔,便试探性地问道:“做完了?” 田小麦点了一下头,“做完了!” 夏青山看了一眼手錶,这离交卷时间还早呢!他远远地瞄了瞄桌上的试卷,“是不是很多题都不会做呀?” 田小麦笑了笑,“谁来判卷子啊?” 孟石千回道:“我来!” 田小麦把两张卷子推到孟石千的面前,然后自信地回视了一圈围观的人,最后将视线定格在了夏明苏的身上。 两人目光交汇的瞬间,都不明意味地露出了笑脸。 在一堆灰败的人群中,夏明苏实在是太惹眼了,真是有种鹤立鸡群的既视感。 他看起来不像是属于这里的人,更像是从时尚杂志里p过来的明星。 换种更形象的说法,眼前的这种视觉效果,就有如巴黎时装周的模特误入了《乡村爱情故事》第一季的片场一样。 站在夏明苏身边的是他的妹妹夏灯花,今年16岁,正准备报名参加今年的高考。她一直在镇子上上学,接受的教育比大多数村里人都好。 夏灯花的基础很不错,所以心气特别高,不太看得起人。 这次周末放假回家,听闻田小麦自告奋勇要给大家做辅导,就想来看看田小麦是怎么出丑的。 孟石千很快就批好了卷子,他放下笔,先是看了看田小麦,然后又跟夏青山对视了一眼,最后才抬起头看向大家。 “怎么样了?多少分?”夏青山迫不及待地问道。 孟石千似乎不太敢相信他刚刚写下的分数,尚在震惊之中,没有回过神来,所以迟迟没有公布答案。 人群开始躁动起来了。 “孟书记,小麦到底得了多少分啊?” “就是的,是不是太丢人了,你不想告诉大家呀?” “小麦认的字儿可能都没我多,能得几分呀,要不让我做做看?” “得了吧,钢笔你都不会拿吧?” “孟书记,别吊我们的胃口了。” “就是的,等的都饿了,再不说,我们可要走了啊!” “小麦,你答得咋样啊?要不你自己猜猜?” “就是的,你能及格不?” 田小麦露出蒙娜丽莎般的微笑,“虽然我大概猜得到,但——还是让孟书记来宣布吧。” 第20章 你们竹溪村出人才啊 “小麦,你该不是得了个光头吧?”有人突然这么喊了一句,众人都哈哈大笑了起来。 田小麦清楚地看到,贴着夏明苏的那个女孩儿露出了轻蔑的表情。 在这些闹笑声中,孟石千站了起来。 他理了理衣服,清了下嗓子,摆出了准备宣布一件大事儿的姿态。 现场瞬间安静了下来,静到连唿吸声都清晰可闻。 孟石千说道:“语文、数学、政治卷,98分。理化、史地卷,100分。” 一语掀起千层浪,有几个不相信这个结果的人还跑出来抢过卷子看了看。 “不会吧?是不是有人提前把题目告诉小麦了?” “提前告诉她,她也得会做啊!” “她不会,阿杰会啊!” “是啊,阿杰是个会读书的孩子。” “孟书记,这题是谁出的呀,你是不是漏题了啊?” 孟石千答道:“这题是我老同学,林华大学的老师出的。我拿到试卷之后就封进信封里了,没给第二个人看过。” 夏青山还是不太相信这个结果,他决定再考考田小麦。 “田荣轩来了吗?”夏青山朝人群喊道。 田荣轩听到自己的名字,举起了手,“我在!” “你来一下。”夏青山说道,“几个知青里面,你最有学问,你现场出几道题,再考考田小麦。” 田荣轩看向孟石千,孟石千点了点头,对夏青山的提议表示贊同。 田荣轩没有多想,就提笔写下了一道函数体和一道力学题。 夏青山瞅了眼题目,一堆鬼画符,根本看不懂。 “荣轩,你出的这题,难吗?”夏青山问道。 田荣轩笑笑,“很难。” 夏青山挑挑眉,“小麦,你做做看吧。这题你要是能做对,我就让你在这里给大家上课。” 田小麦瞅了眼题目,的确是不简单,但对她来说,要解对也不成问题。 题目比较复杂,田小麦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为了保险起见,每道题她都验证了三遍,以确保无误。 第14页 田荣轩批卷的时候,田小麦将他仔细端详了一遍。 来竹溪村的几个知青田小麦都见过,只是没有什么交流,所以不是很熟,也对不上人名。 田荣轩个子不高,眼睛不大,但干干净净的,很斯文,有股书生气质。 田小麦越看越觉得有种莫名的亲切感和熟悉感。 难道他像某个明星?好像也不是。 就在田小麦专注地胡思乱想的时候,田荣轩已经看完了田小麦写下的解题过程。 夏青山赶忙问道:“对吗?” 田荣轩点点头,“对,而且是用一种特别好的方法解的。这种解法我都还没有想到哦,解得特别巧妙。” 孟石千勐拍了一下桌子,“好,太好了!你们竹溪村出人才啊!太好了!小麦啊,你好好准备一下,明天就开课!” “恩!”田小麦心里那个雀跃啊,感觉眼前都是白白的棉花,想想都觉得暖和。 “青山,你找几个人收拾一间教室出来,挂上黑板,放个大暖炉,备好柴火。这高考咱们等了十多年啊,一定要让大家都考上!” 夏青山表态道:“孟书记,你放心,这事儿交给我妥妥的,绝对没问题。咱们竹溪村的孩子,都能考上大学!” 众人都被这番话说的有些热血上涌,那些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人,也都突然有种跃跃欲试的感觉了。 第21章 小麦,你真是好样的! 夏青山大手一挥,豪迈地说道:“想进田小麦辅导班的人,一会儿都到我这里来报名吧!” 这时有人问道:“队长,收补课费吗?我们现在可都没有什么钱啊!” 夏青山看了田小麦一眼,田小麦大声回道:“我个人不收补课费,不过如果谁家里有多余的旧棉花旧衣服之类可以御寒的衣物,希望你们可以给我一点。” 田小麦没好意思要粮食,想来谁家里也没有多余的粮食,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尴尬,还是不要开这种口了吧。毕竟她开这个补课班,最主要还是为了弄些冬天御寒的东西。 再者,如果能多几个人因为接受了她的辅导而考上了大学,这种成就感是什么都代替不了的。 田小麦话音刚落,便响起了掌声。 “好样的!” “小麦,你真是好样的!” “小麦是咱们竹溪村的好姑娘啊!” 田小麦突然感动到不行,差点泪奔。 她揉了揉酸胀酸胀的鼻头,忍住眼泪,抿嘴朝大家笑了笑。 报名的人很快排起了长队,杜商隐和陈可乐是跟田荣轩关系最好的两个知青,他们拿起刚才田小麦答的卷子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 看完之后,陈可乐钦佩地说道:“小麦,这道函数题你解的真是太漂亮了!这方法你是跟谁学的啊?太高明了!” 田小麦傻笑了一下,含含煳煳地回道:“之前看阿杰好像做过类似的题目。” 陈可乐点点头,恍然道:“难怪,你弟弟真是个天才!你能不能让他收下我这个徒弟呢?” “呵呵呵……”田小麦尴尬地笑了笑。 “我开玩笑的,哈哈哈哈……”陈可乐的笑声很爽朗,田小麦看得出来这是一个能常常给身边人带来快乐的大男孩儿。 田小麦暗暗地长舒了一口气,还好家里有个神秘的高手,能拿他噹噹挡箭牌。否则,还真不好解释,她为什么突然变这么厉害了呢。 陈可乐是个话唠,他赖在田小麦身边还想扯点别的,却被田荣轩拽走了。 田小麦看着田荣轩离开的背影,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她不会是对这个男生有好感了吧?不会不会,怎么可能呢? 大概是因为这几个月在村里呆久了,看到太多五大三粗、不修边幅的人,所以见到这种清清爽爽校草感觉的男生才会产生错觉吧。 应该是这样,恩!一定是这样! 田小麦环视了一圈,发现夏明苏已经离开了。 田小麦突然有种失落感,来竹溪村也有近三个月的时间了,可她和夏明苏之间的交集依然没有多少。他们跟穿越过来之前,在高档小区里当邻居时的状态差不多,还是停留在认识但不太熟的阶段。 田小麦觉得自己不算是一个被动的人,但面对一个暗恋了很久的人,她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去表现。 孟石千书记走了之后,夏青山和田小麦留下来登记报名参加补习班的名单。 所有知青都毫不犹豫地报了名,村里几个底子不错的人开始还有点犹豫,怕考不上白耽误时间,但看到有田小麦这么厉害的高手在这里给他们进行辅导,最后还是决定背水一战。 “来,数数,看看一共有多少人。”夏青山今天在书记面前长了脸,所以心情格外的好。 田小麦答道:“一共五十八个。” 第22章 她有点高深莫测 “不错不错,五十八个人很多了。如果这五十八个孩子都能考上大学,那咱们竹溪村可就出了大名了!”夏青山伸了个懒腰,继续说道:“今天晚上,我就带几个社员,把场院后面那个废弃的小祠堂,给你收拾出来。明天开始,你就带他们在那里上课吧。你回去好好备课,其他的什么都不用管了,所有东西我都会给你置备齐,绝对妥妥的。” 第15页 “谢谢队长。”田小麦此刻深深地觉得,天无绝人之路。 人生的道路上绝对没有死胡同,只要你多动脑筋,就一定能走上阳关大道。 夏青山瞅了眼名单,怎么看都觉得好像少了谁。 “哎?是不是有人忘了报名了?”夏青山喃喃道,“小麦,你看看这里面,有夏灯花的名字没有?” “夏灯花?夏明苏的妹妹?” “是啊,那个姑娘学习可好了,一直在镇上上学的。难道她自信能考上大学,所以不用辅导了?” “可能吧……”田小麦想起刚刚夏灯花站在人堆里那副清高的样子,就知道应该不会来听她的课。 这么高傲的女生,怎么会低头来听她这个村妞儿的课呢! ** 夏明苏和夏灯花兄妹俩此时正走在回家的路上。 “你不去补课?”夏明苏问妹妹道。 夏灯花撇了撇嘴,很是不屑,“解对几道题就算厉害了啊?那题我也都能做对,有什么了不起的!” 夏明苏轻飘飘地说了句,“难讲。” “什么意思?”夏灯花是个敏锐的姑娘,她觉得哥哥话里有话。 夏明苏淡淡一笑,“你不觉得田小麦最近变化很大吗?” 夏灯花突然显得有点激动,“对啊对啊,我也发现了。今天我差点都没认出来,她这人好奇怪呀,忽胖忽瘦的,怎么回事儿?” “不知道。” “而且她不光是瘦了……”夏灯花摸着自己的下巴做思考状。 “那还有什么?” “她脸上还有光了。”夏灯花打了个响指,肯定地说,“没错,是脸上有光了!大城市姑娘脸上的那种光泽。我们班有个女同学就是从上海转学回来的,脸上可光润了,不知道是用了什么化妆品。” 夏明苏笑道:“娘给你买的化妆品还少啊,哪个不是高级货。” “那不一样。”夏灯花显得有点苦恼,“其实也不是不一样,哎呀,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一种感觉,气质上的。” 夏明苏吐槽道:“你们姑娘家,真麻烦。” “你这种天生帅坯子的人不要跟我说话!”夏灯花嘟了嘟嘴,“哥,你怎么运气这么好啊!把咱爹妈身上的优点全都继承了,我好羡慕呀!” “爹妈身上的优点你少了哪个了?我妹妹什么时候也开始妄自菲薄了啊?”夏明苏一把揽过夏灯花,兄妹俩勾肩搭背地进了家门。 “也是。”夏灯花重新找回优越感,她对着镜子照了照,扬起了下巴,“我也是天生丽质难自弃呀!” 夏明苏瞅着镜子里的妹妹,“你还是好好考虑一下吧,我觉得你最好还是去田小麦的课上听听,对你有好处。” “为什么?”夏灯花不明白为什么哥哥今天这么奇怪,一直在怂恿她去这个补课班,她在镇子上的老师,哪个不比没见过市面的田小麦更厉害? 夏明苏缓缓说道:“因为我觉得——她有点高深莫测。” 第23章 我是来接你的 夏青山果然下了大功夫去收拾教室,孟书记吩咐的黑板、炉子、柴火,竟然一个都不少。讲台上除了白色粉笔,连彩色粉笔也都备好了。 夏青山看起来像是个糙汉子,不过心思还挺细腻的嘛。 “队长,辛苦你啦。” “客气啥,当队长的就是要为大家做好服务的嘛!” 田小麦站在讲台上,将下面的桌椅板凳数了一下,十排六列,一共六十个座位。 它们虽然很破旧,但还是挺像模像样的。 田小麦尽管做过家教,但还没站在讲台上真正讲过课。这种感觉该怎么形容呢?有点紧张,有点激动,还有点迫不及待。 下午就正式开课了,大家一人拎着一个小本子、一支笔陆陆续续地走进了教室。 第一堂课到了五十八个人,报名的全都来齐了。 田小麦心里美滋滋的,她在黑板上写了几道题让大家来做,想先看看大家的基础都怎么样,由此再来制定教学方案,教人总要讲究个因材施教嘛! 田荣轩被同学们推选为了班长,两个小时后,他把大家的卷子收齐交给了田小麦。 田小麦捏着厚厚一沓卷子严肃地说道:“今天呢,就只做这个小测试,先不给大家上课。课程表我写到黑板上了,大家抄好以后就可以回去了。现在是农闲的时候,地里没活儿,我就不给大家设什么休息日了,一周七天都要来上课。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六点,你们都要在这个小祠堂里。早上来的时候每个人自备点干粮当午饭,中午我只给大家一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就不让你们回家了,来回跑一趟也挺累的。时间比较赶,我们得抓点紧,离考试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你们想考上大学,就得点灯熬油地干!熬不住的时候,想想大学校园里的生活得多么美好啊!总比在地里卖苦力强吧?!别错过这个好机会,等了11年的高考,你们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吧!好了,今天就到这儿吧,晚上回去把家里有的教科书、本子和笔都找出来,明天就开始正式上课了。有时间的最好提前看看书,把以前学过的知识找补找补。对了,还有,跟家里人说好,别起什么矛盾。恩,就这样吧。” 第16页 坐在下面的人,一个个都听得特别认真。 田小麦大概能够猜出他们心里都在想些什么,她的变化确实大了点,从样子到性格,从体态到能力。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儿,她总要让自己活得越来越好嘛。 田小麦点着昏暗的煤油灯批了一晚上的卷子,总体来说,知青们的基础要好一些,但村里也有几个程度不错的,稍微努把力应该很快就能赶上知青们的水平。 剩下的一多半,要考上大学还是挺困难的,除非突然开窍,或者足够拼命,能够有飞跃式的进步,否则可能性不大。 第二天早上七点半,田小麦穿着蓝碎花薄棉袄,裹着黑色围巾就出了门。 这时候天还没大亮,只有看门护院的狗会偶尔叫两声,整个村子都在安静的沉睡中。 田小麦走出大门,意外地看到田荣轩正站在门口对面的墙根下。 “你怎么在这儿呢?你不是住在小祠堂西边吗?” 田荣轩没有找什么可笑的藉口,他很直白地回道:“我是来接你的。” 第24章 三角暗恋 田小麦家住在竹溪村正北边,房子挨着一大片农田。 小祠堂在村子的西南方向,田荣轩跟几个知青住在小祠堂西边的几个小房子里,离神山和郭福三家都不是太远。 也就是说,田荣轩几乎是跨越半个竹溪村来接田小麦的,这让她倍感压力。 “你什么时候来的?” “刚来,我一到你就出来了。” 田小麦看着田荣轩眉头上的冰霜,和红红的鼻头,就知道他说了谎话。 “以后不要来接我了,来回要花一个多小时,还不如多看会儿书,多做几道题呢。”田小麦的唿吸里还有从房间里带出来的热乎气,可田荣轩唿出的气息却是冰凉冰凉的。 田荣轩吸了一下鼻子,“早上这样锻鍊一下也挺好的,考试过了之后不是还有体检嘛,我身子单薄,得多锻鍊一下。” 田小麦微微嘆了口气,没有再说话。 体检是查身上有没有传染病,又不是选美,而且大冷的天,在外面走一个多小时就算锻鍊了吗?田荣轩显然是在找藉口,田小麦心里也明白。她感觉到田荣轩似乎对她有点意思,但对方没有表白,她也不好先拒绝什么。 两人走到一半路程的时候,刚好碰到了在自家门口晨读的夏灯花。 “灯花,背政治题目呢啊?”田荣轩熟络地跟夏灯花打了声招唿。 “恩。”夏灯花眼神不善地瞥了田小麦一眼,问田荣轩道,“这么早,你们干嘛去啊?” 田荣轩指了指祠堂的方向,回道:“我们上课去,八点钟就开课了。灯花你是不是没有报名啊?不过也是,你成绩比我都好,应该不需要再补课了。” 夏灯花把手上的书勐地一合,“谁说不需要了?!昨天家里有事儿我没来得及去报名。田小麦,我现在报名应该也可以吧?” 田小麦淡笑了一下,“当然可以。” “那你们等我一会儿,我进屋拿下书包就跟你们一块儿去。”夏灯花说着便闪身进了自家的院子。 田荣轩冷的直缩脖子,他一边原地跺着脚取暖一边说道:“灯花这姑娘特别聪明,什么东西一学就会,她肯定会是咱们村考得最好的。” “那她还补什么课啊?” “大家一块儿学习更有气氛嘛,一个人肯定闷得慌。” 田小麦看向田荣轩,“是么?” 田荣轩没明白田小麦的意思,“是啊。” 田小麦扯了扯嘴唇,搞半天夏灯花这姑娘喜欢田荣轩啊,这下有意思了。 三个人到小祠堂的时候,天已经亮堂多了。 虽然来了十多个同学,但教室里非常安静,所有人都在埋头认真地看书。 “哪个是你的位置啊?”夏灯花用手肘撞了一下田荣轩。 田荣轩用手指了指第一排靠窗的位置。 夏灯花径直走过去,对陈可乐说道:“同学,麻烦你换个地方坐吧,我要坐这儿。” 陈可乐抬头一看,这不是竹溪村的“富家小姐”嘛。其实鬼灵精怪的他早就看出夏灯花暗恋田荣轩了,他立马收拾好桌上的东西,离开之前低声对夏灯花说道:“好好把握机会哦,小嫂子。” 这话中听极了,夏灯花很是喜欢,她露出得意的小表情,对陈可乐说:“等着瞧吧!对了,你叫啥来着?” 陈可乐偷偷瞄了田荣轩一眼,“我叫陈可乐。” 第25章 称职的老师 因为田小麦准备得很充分,所以课也上的非常顺利。 这段时间她天天都挑灯夜战,给大家整理题型,出模拟试题,批改卷子等等。 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为了能更好地掌握第一手资料,田小麦一得空就去周平县城,搜刮考试信息和资料。 她不在的时候,就由田荣轩组织大家进行模拟测验。这样两头都不耽误,还能提高复习效率。 很多学生都如约给田小麦家送去了保暖衣物和被褥,还有人为了表达心意,硬塞了一些粮票和布票给她。 田小麦终于能让全家人过个温暖的冬天了,她盯着镜子里的自己,默默看了老半天。 第17页 这情形跟看一个熟悉的陌生人似的,真是一种诡异的感觉。 好在镜子里的姑娘越来越漂亮了,事实证明,丑都是自己造的孽,只要想美都是可以美起来的。 田小麦爬上炕头,把小桌子上的煤油灯又挑亮了一点,然后拿出厚厚一沓政治测试卷批改了起来。 她在批改的时候,会仔仔细细地记下每个人的知识错漏点,讲解的时候就会着重提到个人的名字,让他们重点复习这一部分。 批改卷子足足用了三个小时,田小麦伸了个懒腰,看了一下最后的成绩。 最高分还是夏灯花,不过分数不算特别高,只有八十七分。 田小麦瞅了眼自己的笔记本,上面记下了刚刚批卷子时总结的要点。 原来,夏灯花“辩证唯物主义歷史观”这部分掌握得不到位,导致一碰到相关的题目就会丢分。 田小麦决定,第二天早上,在去往祠堂的路上,跟夏灯花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田荣轩特别固执,依旧每天早上来接田小麦。 他们每次路过夏家的大门口时,也都能碰到提前等在那里的夏灯花。 田小麦走在田荣轩的右侧,她对走在田荣轩左边的夏灯花说道:“灯花,昨天的测试你还是最高分。” “哦。”夏灯花一点都不意外,除了数学她考不过田荣轩,其它的科目她一直以来都是最高分,这很正常。 “不过分数不是特别理想,你回去把”辩证唯物主义歷史观“这部分再好好理解理解,把这部分的知识点背牢靠一些。” 田小麦考虑得比较长远,她想着如果以后跟夏明苏在一起,夏灯花就成了她的小姑子了。这姑嫂关系一般都不好相处,现在就要开始打好前期的基础。所以,每次跟夏灯花说话的时候,田小麦都尽量用最和善的语气,以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和冲突。 可是夏灯花并不买帐,她高傲惯了,喜欢听夸奖的话,他人一点小小的中肯建议她都听不进去。 “田小麦,你别以为你自己有多厉害,这卷子你答也答不了更高的分。我去补课班并不是为了去听你讲课的,你可别再自作多情了。”夏灯花句句呛人。 “灯花,小麦都是为了你好,没掌握好的知识点还是要认真对待的。”田荣轩这时候说话明显就是火上添油,适得其反,但他自己却意识不到这一点。 自从田小麦越来越漂亮,气质越来越好之后,田荣轩就被她迷上了。 经过生产队那次测试考验,田荣轩更是彻底爱上了这个与众不同的姑娘。 这种时候,他又怎能看得到已对他芳心暗许的夏灯花呢? 第26章 引发众怒 早上田荣轩竟然替田小麦说话,这让夏灯花特别不爽。 于是,白天上课的时候,她就各种找茬。 田小麦在上面讲题,她就在下面跟田荣轩说话,还故意说得很大声。 “夏灯花,有什么事儿你下课再说!”田小麦放下粉笔,沉声道。 “你讲你的,我说我的,你管我呢?”夏灯花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 “你不知道你说话会影响到其他同学听课吗?你这样是不是自私了一点?”什么小姑子不小姑子的,就不能给这种娇生惯养的女孩儿好脸色,不管教都要上天了! 夏灯花转头问坐在她身后的同学,“我说话声音大吗?我说话你就听不到你们的田老师讲课了?” 后面的人看看夏灯花,又看看田小麦,没敢吱声。 夏灯花又问坐在她过道右边的同学,“你呢?我说话影响到你了吗?” “行了,夏灯花!你以后不用来补习班了,这里不欢迎你。”田小麦指了指大门,“你出去!” “凭什么?你说让我出去我就出去啊?我有权利坐在这儿!”夏灯花决定跟田小麦做对到底。 田小麦冷笑了一声,她拍掉手上的粉笔灰,“行,你什么时候走,我什么时候再开始讲课。” 教室里安静了片刻,随后渐渐骚动了起来。 不满的声音,开始越来越多。 “在课堂上说话本来就不对,她还有理了,真是的,尽耽误大家的时间。” “可不是嘛,仗着家里有权有势,把谁都不放在眼里。” “这没几天就要考试了,时间多紧张啊,她捣什么乱啊。” “她是不是故意的啊,怕我们成绩上去了,考过她啊?” “有可能,他们家就明苏人好,其他的,啧啧啧……” “对了,你们看出来没,她好像喜欢田荣轩,天天粘着人家,真不要脸。” “我看小麦老师每天早上都跟他俩一块儿过来,是不是——他们三个,那啥啊?” “不会吧,这么刺激……” “应该是,我也看出来了。如果不是看上了同一个男人,小麦老师和夏灯花,也不至于为了这么点小事儿就吵成这样啊。” “哎呀,他们的这些破事儿,自己私下解决呗,现在搞得我们复习不成了,真是的。” “是啊,我这儿还有好多不会的知识点呢,我估计我是考不上大学了。” 第18页 …… 过了老半天,局面还是僵持不下,有火气大的人打破了沉默,大声吼道:“夏灯花,你赶紧滚吧!别耽误我们的时间,我们考不上大学你负责啊!” 有了第一个出头的人,很快就有人开始附和了,“是啊,夏灯花,你负得起这个责任吗?!” “滚吧,滚吧!” 田荣轩怕引起暴动,劝说夏灯花,“要不你今天先回去吧。” “我不!”夏灯花犟得很,她今天就不想低这个头。而且,她也想看看,这时候田荣轩到底会站在哪一边。 所有人的视线都聚焦到了夏灯花的身上,各个眼中都流露出了不满,有的甚至已经开始喷火了。 田荣轩耐心地哄道:“灯花,你不怕他们一会儿动手啊!好汉不吃眼前亏,我先陪你一块儿出去,听话。” 第27章 你不了解她,就不要乱讲 其实,夏灯花心里也有点害怕。她在村里生活的时间少,跟大家都不是很熟,没有什么感情基础。而且,她也知道惹怒乡下汉的后果还是挺严重的。 所以,既然田荣轩给了她台阶,那她就乖乖地顺坡下驴吧。 夏灯花还没来得及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呢,就被田荣轩拉出了教室。 “行了,咱们重新开始讲题吧。”田小麦拿起卷子和粉笔,一秒进入状态,就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骚动的课堂又回归了平静,同学们都聚精会神地听着课做着笔记,为了几天后的高考他们一点都不敢含煳。 ** “灯花,你刚才怎么了?”田荣轩和夏灯花在场院里散着步。 “什么怎么了?你不觉得田小麦现在越来越能装了吗?” “她就是为了让大家都能考个好成绩,你可能误会她什么了。” “误会?田荣轩,你是不是喜欢她啊?”夏灯花一直都有这种猜测,但她迟迟没敢问出口。今天顺嘴脱口而出,她心里还是挺打鼓的。 田荣轩突然沉默了,他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淡淡地笑了一下。 夏灯花心里一慌,田荣轩脸上这种淡然的温柔的微笑,让人特别不安。 她虽然有过那样的猜想,但她从来不相信田荣轩会真的看上田小麦。 可现在这是什么情况? “田荣轩,为什么你每天早上都要去接田小麦?你实话跟我说,你是不是只想讨好她,然后从她那儿搞点靠谱的模拟题?” 田荣轩立马否认,“不是。” “那是什么?”夏灯花今天就想问出个所以然来。 田荣轩有些为难了,“我——喜欢小麦。” 夏灯花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巨响,更加对田小麦恨之入骨了。 “田荣轩,你是不是傻了?田家在咱们竹溪村,可都是坏了名声的,难道你不知道吗?她和她娘都是惯偷,谁知道她们到底偷了生产队多少粮食啊!还有,她那个姐姐,就是个水性杨花的婊子!对对,还有她姐夫,二流子一个!她爹窝囊了一辈子,她娘现在又是个废人,家里一团糟,她有什么好的啊!土里土气的,也没见识!荣轩,你以后可是要到大城市生活的人啊,一定得找个门当户对有学问的,你家里人根本不会接受田小麦这种女人的!” “行了,别说了。”田荣轩脸色有些难看,“灯花,你对小麦的误解太大了。你不了解她,就不要乱讲。” “我不了解她?你来竹溪村才几年的时间啊?两年?三年?我认识田小麦的时间可比你长多了,我认识她已经超过十年了!田荣轩,我跟你说,她现在是比以前有了变化,装的特别厉害、特别善良,可你不觉得这都是假象吗?这些都是迷惑你们的啊,谁知道她在盘算什么呢!她以前大字儿都不认识几个,怎么突然就变得这么厉害了?难道你不觉得奇怪吗?” 夏灯花越说越急,越说越觉得这里面有猫腻。 “我只相信我看到的。”田荣轩强压下对夏灯花这段话不满的情绪,淡淡道,“人都是会进步的,以前她是什么样我不管,现在好就行了。” 夏灯花却很不屑,“谁知道是真的好,还是假的好。” 第28章 震惊的发现 课间,田小麦站在小祠堂门口吹风。 她看到了在场院里散步的田荣轩和夏灯花,画面还是很和谐、很美好的嘛。 田小麦的视线跟随着远处两人的身影,时而向左,时而向右。 也不知道他们在聊些什么,应该是田荣轩在劝说夏灯花,而夏灯花在极力辩驳吧。 田小麦怎么都没想到,此时夏灯花正在对她进行着无端的揣测,说她是一个居心叵测、深藏阴谋的大恶魔。 如果田小麦听到夏灯花对她的这番解读,估计她会笑抽过去。 前一晚田小麦只睡了两个小时,现在有点睏倦。 她穿着厚厚的棉袄,晒着暖暖的太阳,整个人舒服得有些昏昏欲睡了。 远处那两个小小的人影在田小麦的眼前飘来飘去,飘着飘着就变成了两朵浮云。 浮云上有两张清晰的面孔,一张是夏灯花,另一张是田荣轩。 等等,田荣轩的脸,好熟悉? 不对,这不是田荣轩—— 第19页 而是——爷爷? 怎么会是爷爷呢? 田小麦瞬间惊醒了。 她睁圆了眼睛,死盯着田荣轩的身影久久回不过神来。 “小麦,上课了。” “田老师,田老师,时间到了……” 田小麦现在很蒙,完全没有听到身边人的轻唤。 有人开始悄悄议论了起来。 “我说的没错吧,小麦和夏灯花都喜欢田荣轩,他们是三角恋。” “瞎扯淡,夏灯花眼光那么高,肯定喜欢当官的啊!我听说她在镇上读书的时候,谈了一个军官男朋友,那可是大官,你们懂个屁!” “哦,我明白了。田小麦喜欢田荣轩,田荣轩喜欢夏灯花,而夏灯花已经在镇子上谈了军官男朋友。” 好几个人点头贊同了这种猜测,可还是有人提出了新的疑问。 “那刚才她们俩吵什么呢?不是为了感情的事儿?” “应该不是,夏灯花高高在上惯了,听不得有人说她,所以肯定要跟田小麦对着干啊。” “恩恩,她们应该谁都不服谁。” “算了算了,咱们还是好好准备考试吧。” 众人纷纷走进了教室,陈可乐见田小麦还在外面,就走了过去。 “小麦老师!餵——”陈可乐拔高了音量喊道,“上课啦!” “哦。”田小麦终于回了魂。 陈可乐完成了任务,转身准备走回教室,这时候却被田小麦一把拉住了。 “怎么了?”陈可乐发现田小麦脸色极其难看。 田小麦心慌的厉害,声音都在打颤,“你跟田荣轩认识的时间长吗?” 陈可乐觉得这个问题很奇怪,但他还是认真地回答道:“恩,我们是小学同学,认识有十年了。” “我问你。”田小麦稳了稳心神,长舒一口气之后,才缓缓开了口,“田荣轩是哪一年出生的?生日是什么时候?” 这问题很简单,陈可乐想都不用想,张口就回道:“他跟我同一年,是1954年出生的啊,生日是3月3号。” 田小麦的身子微微一晃,她立马扶住了身旁的柱子,以防自己栽倒。 “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啊?要不要回去休息一下?”陈可乐关心道。 “不用。”田小麦摆摆手,“我再问你,田荣轩的爸爸妈妈都是干什么的?” 第29章 我对他没感觉 “田荣轩的妈妈已经去世了,他爸爸是个画家。” 田小麦觉得,这个世界简直太疯狂了,竟然还有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 想想也是,她都能从四十年后穿越回来了,还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呢。 “他妈妈是因为心脏病过世的,对不对?” “是啊。”陈可乐一脸天真,一看就是个在万千宠爱中长大的孩子。 多么幸运、多么福气啊! 震惊到无以復加的田小麦只得幽幽地对陈可乐说道:“你回教室吧,让大家先自行复习,我等会儿再进去。” “哦。”虽然陈可乐满肚子的问号,不过他还是一步三回头地先回了教室。 田小麦绕到小祠堂后面没人的地方,打算一个人静静。 毫无疑问,田荣轩就是田小麦的爷爷田烽。 1954年3月3日出生,父亲是画家,母亲因心脏病早亡,所有信息都对得上,还让人如何去否定这个结论呢? 爷爷田烽之前讲过,他曾经改过一次名字,只是田小麦从未问过爷爷他在改名前叫什么。 田烽在一次搬家的时候弄丢了很多行李,包括几本珍贵的相册,所以田小麦并未见过爷爷年轻时候的样子。 现在,田小麦再在脑海中仔细对比田荣轩和田烽的容貌,就很轻易地将他们合二为一了。 难怪她之前见到田荣轩时会莫名觉得亲切,当时还怀疑自己是否对人家一见钟情了,原来竟是因为亲情血脉的牵繫。 这样来看,也许田荣轩也混淆了对田小麦的感情。 但是,这要怎么说得清呢?这原本就是件说不清的事儿啊! 田小麦苦恼地抓了抓头髮,现如今,也只能尽量减少见面的机会吧。 还好,马上就要高考了,等到成绩一出,这些知青们就要返城了。以后再不相见,也就不会惹出更多的是非了吧。 穿越时空还能遇到家人,原本该是件令人开心的事情,然而万万没想到却是以这样一种尴尬的方式让他们相遇了。 老天爷真是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还好发现的早,万一…… 一想到这个“万一”,田小麦就有点不寒而慄。 在外面呆了这么久,她整个人都被冷风吹清醒了。 她向场院方向望去,发现田荣轩和夏灯花还没有离开,便向他们走去。 田小麦站到两人面前,对田荣轩说道:“你先回教室做题吧,我有话单独跟夏灯花说。” 田荣轩瞅了眼夏灯花,看夏灯花没有什么反应,他就独自离开了。 夏灯花没好气地说道:“你找我什么事儿?我可没什么话要跟你讲。” 田小麦沉默。 夏灯花偷偷瞥了田小麦一眼,“别指望我给你道歉,我没觉得自己哪里做得不对。” 第20页 田小麦依旧沉默。 “喂,田小麦,你有毛病吧?”夏灯花的耐心彻底耗尽了,“我冷了,我要回家了。” “我对他,没感觉!”田小麦对着夏灯花的背影说道。 夏灯花停住脚步,转过身来,面朝田小麦站定,“你说什么?” “我说,我对田荣轩没有感觉,我有喜欢的人了,但不是他。” “那你喜欢的人,是谁?” 田小麦垂首,浅笑,轻声回道:“以后你就知道了。” 第30章 你以后当我语文老师吧 最终夏灯花也回到了教室,她没有再在课堂上讲话,也没有再找田小麦的麻烦,乖顺得像只小猫咪。 众人非常好奇,田荣轩也很好奇。 不过一团和气的场面,终究是所有人都想要看到的结果。 时光飞逝,很快来到了12月9日,等了十一年的高考日终于到来了。 天不亮,一辆辆马车就排起了长队,载着考生和家属们向镇子上的考场进发了。 这样一场大迁徙,承载的是多少人的期望和未来啊。 全省近六百万的考生从乡村、工厂、矿山和牧场等各个地方奔赴考场,带着各自的梦想,迎接着人生重大的转折之战。 从确定高考恢復,到步入考场,前后满打满算也就一个多月的时间,没有谁能够保证自己做到了足够充分的准备。 考场外,有镇定自若的,有假装不紧张的,也有紧张到不停上厕所的,形形色色的人群围坐在一团。 铁门打开的瞬间,考生们鱼贯而入,身后是父母、兄弟、朋友们的叮嘱和祝福。 “你没想过要参加高考吗?”田小麦听到声音转过头去,原来是送妹妹夏灯花的夏明苏。 田小麦收回视线,将目光放到远处的某个虚点,轻声回道:“没有。” “为什么?” “我去上大学了,家里老老少少的谁来照顾?”这不完全是真实的理由,但却是目前最合理的解释。 “其实,如果你想上大学的话,这几年完全可以让你姐姐和弟弟支撑起家。”一向孤清的夏明苏,今天怎么突然热心了起来? “不急,想考过几年再考也一样。大学又不会跑掉,我也才十八岁,有的是机会。” 茉莉绿茶的清香穿透夏明苏的棕色大衣扩散而出,而且越来越清晰,越来越醉人,让田小麦的心跳不自觉地快了起来。 “今年各地区自己出题,准备时间又少,对你来说,不是更有利?”夏明苏今天的话,好像有点多,“明年开始就由国家统一命题了,题目很有可能会变难。而且报名的人不仅会变多,他们备考的时间也更充分。也就是说,以后会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 田小麦挑挑眉,自信地说:“只要我想上,总能考上的,题目再难,也不是问题。” 夏明苏扬了扬唇角,“这么自信?” “当然!”本小姐就是这么自信。 接着,田小麦回问夏明苏道:“那你为什么不考?” 夏明苏轻飘飘地说:“不需要!” 啧啧啧,这傲娇劲儿,这嘚瑟样儿,瞅把你厉害的,你咋不上天呢! 田小麦扁扁嘴,只是在心里默默吐槽了一番。 “你语文是不是特别好?” “那是当然,我以前可是文学专——”后面的“业”字被田小麦生生吞了下去。 “什么?”夏明苏没听清,“你以前是什么?” “哦,没什么,我喜欢看文学作品,为了识字,所以跟阿杰借了不少小说来看。”田小麦琢磨了一下前一段时间的情势,又补充道:“我偷偷搞来了一些禁书,国外的一些翻译作品,《基督山伯爵》什么的,所以语文还是很不赖的。你问这个干什么?” 夏明苏活动了一下脖子,低头看了眼田小麦,“那你以后当我的语文老师吧。” 第31章 醉眼迷离,引人犯罪 “你不是都不需要上大学的吗?干嘛还要让我给你当语文老师啊。”田小麦半认真半调笑地说道。 “不想?”夏明苏觉得没必要解释太多,行就行,不行就不行,也不是非田小麦不可。 想,怎么不想啊!能有这种亲密接触的机会,田小麦都要乐开花了。 不过田小麦还是故作思考状,犹豫了好一会儿。 “不想就算了。”夏明苏并不想为难人。 “想不想并不重要,我给你当老师,可以啊,不过你得交学费。上工还能赚几个工分呢,你说是吧?现在干什么都不能白干,对不?” 夏明苏家里应该挺有钱的,所以他不会在乎这么一点支出吧。 如果直接答应下来,显得她太上赶着了,有点掉价,所以该谈的条件还是需要谈的。 只是万一夏明苏收回这个建议,不打算请她这个老师了,那她可得懊悔死喽。 田小麦的心理活动异常丰富,生怕一件美事儿泡了汤。 夏明苏的唇角扬了扬,“学费自然是要交的。” “那就行,我收下你这个学生了。”田小麦豪气地拍了拍夏明苏的后背,拍了两下之后她突然觉得特别尴尬,又暗戳戳地收了手。 第21页 过了那么久,两人终于以“师徒”的关系有了第一个交集,田小麦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开始。 同志们,知识改变命运啊,请牢记这句话! 用知识改变命运的不止田小麦一人。 很快高考成绩就放了出来,全省有近一万人圆了多年的大学梦。 经统计,录取率大约是百分之一点三。 竹溪村最后参加高考的一共有五十五人,考上大学的有九个。 也就是说,在田小麦的辅导下,竹溪村的高考录取率高达百分之十六点四,远远地超过了百分之一点三的省录取率。 这成绩,非常惊人,也是非常喜人的。 公社的孟石千书记带头组织了一场对田小麦的表彰会,并且也对九位考上大学的人表示了祝贺。 当天晚上,夏青山招唿全村的人到场院欢聚。 “队长,晚上有肉吃没有啊?”这是所有人最关心的问题,他们有多久没有吃到荤腥了,真是馋的不行了。 夏青山一狠心,勐地一拍桌子,激情豪迈地喊道:“有,晚上给大家杀两头猪!今天是咱们竹溪村的好日子,给大家的嘴巴都过过油!” 欢唿声此起彼伏,久久不息。 田小麦藏在人群中,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满足感。 夕阳西下的时候,大家陆陆续续聚集到了场院里。 夏明苏为这次全村大聚会贡献了两箱白酒,夜深时,场院上空飘荡着肉香和酒香,这是竹溪村多少年都没有过的欢乐场面了。 田小麦端着小酒杯,坐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慢慢地喝着酒。 “你喝了好几杯了……”夏明苏的声音从田小麦的头顶传来。 “怎么?心疼你的酒了?”田小麦有点微醺,但这种感觉实在太美好了,她找到了一点以前泡吧时候的feel。 “你想喝多少就有多少,今天晚上酒管够。就是,你一会儿可别找不到家门了。” 今天夏明苏身上的味道有点复杂,茉莉、绿茶、白酒,好像还有清新的木香、菸草味儿和草药味儿。 这几种香气混合起来,再加上他雄性荷尔蒙的味道,特别勾人。 “我找不到家门的话,你就送我回去吧?”田小麦仰起头,双颊绯红,醉眼迷离,引人犯罪。 第32章 我又不是你什么人 夏明苏垂眉看了田小麦一会儿,才抬起头将视线转向热闹的人群,“你姐姐、姐夫还有阿杰都在这儿,哪儿轮的着我啊。” 田小麦轻声喃喃道:“是啊,我又不是你什么人……” 这句话说的极轻,被喧嚣声和打闹声掩盖住了。 夏明苏没有离开,也没有说话。 一个坐着,一个站着,定格成了一幅隽永的画面。 “那个,你医术怎么样?”田小麦率先打破了沉默。 夏明苏愣了一下,竹溪村难道还有人会质疑他的医术吗?田小麦这个问题让他觉得很有趣。 “还行。”夏明苏语气淡淡的。 “我娘最近总嚷着头晕头疼,心里也发慌发闷,你有时间的话能去看看吗?” 要不要找夏明苏帮忙,田小麦已经考虑了好几天。听阿杰说,村里很多人有个头疼脑热什么的都会去找他拿药,就是不知道他的医术到底怎么样。 “可以啊,我明天中午去看看。”夏明苏没有多做考虑,村里有人身体不舒服,只要找上他,他都是随叫随到的。 “谢谢你了啊。” “等病治好了再谢不迟。” “哦。” “再说,你现在是我的老师了,不用什么事情都说谢谢的。” “哦。”田小麦真是有点醉了,她脑子懵懵的,反应有点迟钝。 ** 第二天,田小麦一大早就匆匆忙忙地餵妹妹吃了饭。 菲菲很懂事,她奶声奶气地说道:“小麦姐姐,我会自己吃饭,以后我要自己吃饭,不用你餵啦。” “菲菲真懂事,那姐姐去镇子上给你们买布去啦?等布料买回来我就给你们做新衣裳。你在家里乖乖的,要听娘的话哦?”田小麦温柔地揉了揉妹妹的小脑瓜。 “我会乖乖的,小麦姐姐不要担心。”田菲菲握着一小块儿红薯慢慢地吃着,虽然她吃的满嘴都是,但那副认真的小表情,似乎也在告诉田小麦她没有问题,她可以照顾好自己的。 “有什么事儿去找你阿杰哥哥,他会帮助你的,知道了吗?”自从田小麦把妹妹接过来,这样的对话每天都至少要重复两遍。 之前田小麦都是带着菲菲一块儿上工的,她干活,菲菲就在地头玩。 菲菲虽然才两岁,但是很聪明,也很乖。 可菲菲毕竟还是太小了,一次邻村的野狗跑过来差点咬到了她,从那之后田小麦就把她留在了家里。 中午夏明苏来到田家的时候,田小麦还没有从镇子上赶回来。 夏明苏站在田家的院子里,喊了一声:“有人吗?” 田菲菲听到声音摇摇晃晃地跑了出来,看到夏明苏,她仰着头甜甜地叫了一声:“明苏哥哥”。 夏明苏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一把将田菲菲抱在了怀里,迳自向苗翠英的房间走去。 第22页 “英姨。”夏明苏站在房门口轻轻地唤了一声。 “是明苏来了啊,快进来坐。”苗翠英躺在床上,招唿着夏明苏,“唉,我已经成废人了,你自己倒点水喝啊!” “听小麦说您最近不太舒服,我来看看。”夏明苏将田菲菲放到炕上,给自己倒了杯水,又扶苗翠英坐好之后,对她进行了一番细緻的检查。 第33章 为爱留守 号脉、测血压,一番检查过后,夏明苏又起身倒了一杯水端给苗翠英,“英姨,您身子没什么大碍,不用担心。就是血压有点高,所以才总觉得头晕头疼。一会儿我回家给您拿点降压药,您坚持吃一段时间,应该很快就能见好了。” “太谢谢你了,咱们竹溪村没有你可怎么得了啊……”苗翠英现在极其脆弱,经常说不上几句话就开始抹眼泪儿。 夏明苏抿抿唇,宽慰道:“等开春了,我带您去县城大医院再检查检查。您的腰伤有可能做做康復治疗还能站起来呢,别太灰心。” “去大医院得花多少钱啊,小麦支撑起这个家不容易,我就别给你们这些小年轻添乱了,过几年眼一闭也就舒坦了。” “您这么说,小麦该伤心了。” 这时,田小麦刚好从镇子上回来,怀里抱着几块花色不同的布料。 “小麦啊,明苏过来了,你快把家里那几块糖拿出来,让明苏尝尝。”苗翠英觉得怠慢了家里来的客人,心里一直不得劲儿,现在小麦回来了,总算能有个跑前跑后的人了。 “知道啦,我先把布料放我屋里,等会儿啊!”田小麦风风火火地像个小陀螺,在灰败的家里窜来窜去。 一会儿功夫,她就端着一个托盘走进了苗翠英的房间。 托盘上放着几个水果硬糖,还有六块酥饼和一些花生,这些都是考上大学的那几个知青刚送过来的。 “吃吧。”田小麦拿起一块儿糖塞到了夏明苏的手上,“知道这些对你来说不是什么稀罕物,但是来了就是客,多少得吃点。” “我还有事儿,得走了。”夏明苏站起身,把手上那块糖的糖纸拨开餵给了站在炕头上的田菲菲。 田菲菲咂么出了甜味儿,露出了几颗洁白的小乳牙开心地笑了。 ** 夏明苏回到家时,看到妹妹和田荣轩正在家门口激烈地争吵着。 田荣轩看到夏明苏之后,打了声招唿就走了。 “你们吵什么呢?”在夏明苏的印象中,田荣轩是个非常斯文的男孩儿,很少发脾气。但是,看刚才的样子,似乎生了很大的气呢。 他这个妹妹也是厉害,再老实的人都能被她惹火了。 “没吵什么,他就是块儿木头!”夏灯花气唿唿的,头顶都在冒烟。 “田荣轩打算什么时候走啊?”成绩出来之后,知青们就都可以回城了。这可是他们心心念念盼了多少年的时刻,好几个知青在前一晚就迫不及待地打包好行李离开了竹溪村。 “他说他不走了!他说他要留在咱们村里!哥,你说他是不是有病?考上大学了都不去上,脑子坏掉了吧?我怎么就这么不理解呢!”夏灯花说完咕嘟咕嘟地灌了一大碗水,企图用水来压压心口的怒气。 夏明苏摊手,“我怎么知道?” “我知道!”夏灯花说着把碗往桌上狠狠一砸,“不就是为了田小麦吗?田小麦有什么好的!就值得他放弃学业放弃前途放弃一切啊?他那脑子是屎做的吗?真是鬼迷心窍了!疯了疯了,都疯了!” “他,是为了小麦,才留在咱们村的?”夏明苏有片刻的静止,随后陷入到了沉思之中。 第34章 你说不是,就不是了吗? 夏灯花之前对田小麦攒下的那点儿好感,又瞬间荡然无存了。 暂且不说她和田荣轩之间的感情问题,单纯从田荣轩的前途着想,夏灯花都不能接受这个蠢男人的选择。 这对自己的人生也太不负责任了! 既然都不打算走了,干嘛还参加高考啊?!这不是有病嘛! 夏灯花越想越气,她腾地站起身就往门外走去,一副背着砍刀打算大杀四方的样子。 “你干什么去?”夏明苏一把拉住了妹妹。 夏灯花没好气地说:“去找田小麦聊聊。” “你把那个药拿给田小麦的娘吧。”夏明苏指了指桌上的红色盒子,“一天一次,一次两颗,跟人家说清楚。人命关天的大事儿,你可别把情绪带到不相关的事情上,听到了没?” “一天一次,一次两颗,对吧?知道了,知道了!”夏灯花特别嫌弃哥哥的这番嘱託,她脾气是差点,但还不至于把人命当儿戏啊。 夏灯花气沖沖地拎着药来到田小麦家,此时田小麦刚吃完午饭,正准备做衣裳呢。 她看到夏灯花怒气冲冠的样子,就明白了这姑娘今天又是来捣乱的。 “田荣轩打算放弃上大学了,为了你,他要留在咱们竹溪村!”夏灯花是个痛快人,说话喜欢直截了当地戳中要点。 田小麦第一个反应是不信,“怎么可能呢,你开什么玩笑。” “你也觉得不可思议,是不是?”夏灯花无语到不行,“但是,田荣轩现在已经打定主意不准备走了,我可没跟你开玩笑。” 第23页 田小麦愣了愣,突然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她丢下夏灯花一路向知青们的住处跑去。 当她气喘吁吁地出现在田荣轩面前的时候,田荣轩只是不咸不淡地告诉田小麦,他不是为了她而留下的,他只是单纯地不想离开竹溪村了而已。 田小麦心里急得不行,她该怎么劝说他呢?千万不能让田荣轩留在竹溪村啊! “小麦,你回去吧!谁说什么都别听,我是为了自己才留下来的,跟你没有任何关系。” 真的没有任何关系吗?田小麦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信。 夏灯花这时突然沖了进来,抬手就扇了田荣轩一耳光。 “你真是太让人失望了!”夏灯花撂下这句话之后就走了。 田小麦站在知青们的集体宿舍里,感到浑身不自在。可事已至此,田小麦认为很有必要把话说清楚了。不能再含煳不清平白无故地耽误人家、造成什么不可挽回的遗憾了。 “田荣轩,你可以不管自己的前程,不顾自己的未来,可你有站在我的角度考虑过这件事情吗?” 田荣轩紧绷着脸,盯着地面上的一个裂缝,沉默了。 “我觉得,现在没有必要再跟你讲上大学有多么重要了,我知道你心里都非常清楚。而且,你是个优秀的人,即使不上大学,凭你的能力,想干什么应该也不成问题。可你留在竹溪村,我就成罪人了啊!” “你不是。”田荣轩干巴巴地反驳道。 田小麦轻笑出声,“你说不是,就不是了吗?” 第35章 跟个二百五有什么好吵的 田荣轩强辩道:“我说不是就不是。” 这是讲不通了呗?田小麦在田荣轩面前来来回回地走了好几个折返,最后重新在刚刚的位置上站定,“我说,你这人怎么这么无赖呢?” 田荣轩跟个木头桩子似的,又不出声了。 “我今天就不要脸地问你一个问题吧,你是不是喜欢我?” 田荣轩的答案也是令人难堪,“不是。” “那你真的不是为了我留在竹溪村的?” 田荣轩不假思索地回道:“不是。” 田小麦被噎得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你厉害,你牛叉,我玩不起还躲不起嘛!田小麦也气沖沖地转身准备走了。 由于气血上涌,眼神都不好使了,田小麦一脚绊到了门槛上,直直地飞了出去。 雾草,要不要这么点背啊! 这时陈可乐刚好也回到了宿舍,他扶起田小麦,狠狠地嘲笑了她一番。 “小麦老师,你咋给我行这么大的礼呢?!该我给你行大礼才对呀!哈哈哈……”考上了大学的陈可乐满面红光,精气神跟新郎官有的一拼了。 “小屁孩儿,一边搓泥蛋子玩儿去。”其实陈可乐比田小麦大了足足三岁,只不过陈可乐瘦瘦小小的,又很调皮,整天都不正经的样子,所以田小麦跟他交流的时候,还是很自然的,并没有什么年龄的界限感。 “火气怎么这么大啊!”陈可乐越过田小麦的肩头往房间里望去,发现田荣轩的脸也是臭臭的,“你们吵架啦?” 田小麦光顾着生气了,竟没看到有一只肥硕的大耗子正朝她大摇大摆地走了过来,“没有,跟个二百五有什么好吵的!”话音刚落,她就觉得脚踝上痒痒的。 低头一看,了不得了,刚才出门急,忘了换裤子,她在家时穿的是一条裤脚有点短的棉裤,脚踝都露在了外面。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此刻正有一只灰乎乎的大耗子趴在她的鞋面上,鼻子在她的脚踝上磨磨蹭蹭的,长长的尾巴还一甩一甩的,偶尔打到了她的裤脚上。 “啊……啊……”田小麦撕心裂肺地尖叫了起来,她边用力踢开脚背上毛乎乎的东西,边拼了老命般跳到了旁边的木椅子上。 只是,田小麦的尖叫声还没停下,灾难却又接踵而至。 这个破旧的木椅子是坏掉废弃的,所以才放在门外打算以后噼掉烧火呢。 它经受不住田小麦突然的重压,瞬间解体,散落成了一个个长短不一的木条。 惊魂未定的田小麦又被摔了个七荤八素,再次拥吻大地。 咦?嘴巴怎么湿湿的?田小麦瞪大眼睛仔细一瞅,这一滩不明液体是什么?刚才还没见这地面上有水呢?我的天啊,该不会是耗子尿吧?! 难道,这该死的大耗子竟然被她的尖叫声吓尿了不成? 明明是她先被吓到了好吗?!田小麦用力抹了两下嘴巴。 这都什么事儿啊,人欺负她就算了,怎么连耗子也欺负她!这日子是没法过了!摔! “怎么了?”田荣轩闻声走了出来。 陈可乐笑得快断气了,“被,哈哈哈,被——被耗子吓的……” 第36章 哪里小了? 田荣轩将田小麦扶了起来,看到她没受什么伤,才放下心来,“你以前不是特别喜欢逮耗子烤着吃嘛,说耗子肉贼香,比什么肉都好吃!今天这是怎么了?被个小耗子吓成这样。” 小耗子?哪里小了?田小麦瞧着那耗子可跟兔子差不多大了!还烤着吃?还贼香?呕…… 田小麦来不及跑出去,弯下腰就是一阵勐吐。 第24页 她实在难以想像,以前的田小麦竟用她现在的嘴吃过耗子肉?!天吶,太噁心、太恐怖了! 此行劝说失败,还一连遭遇惊吓,田小麦带着沉重的心情回了家。 到家后,她看到桌子上多了一个红色的盒子,盒子下面还压着一张纸条。 田小麦展开纸条,先是认出了夏灯花的笔迹,随后看到纸条上写道:给英姨的降压药,一天一次,一次两颗。 夏灯花还算是一个是非分明的姑娘,做事光明磊落,不会在背后下黑手。 只不过她思想上还是有些极端,不高兴的时候喜欢胡乱牵扯无辜的人。 再有,就是她一直被娇生惯养着,不太懂得尊重别人。 自从打了田荣轩那一耳光之后,夏灯花还是天天去找他,劝他去上大学,劝他回城里发展。 这锲而不捨的精神,足以感天动地了。可田荣轩呢,就是死活不听劝,打算坚守到底。 夏灯花的劝说每失败一次,她对田小麦的怨恨就会增加一分。 转眼到了1978年,气温直降到零下二十度,田家所有人都穿上了崭新的厚棉袄,连姐姐田娉婷和姐夫李大春的衣服田小麦都给做好送了过去。 闺蜜小猪是学设计的,田小麦以前给她打过下手,所以基本的裁剪和缝制她还是会的。 当务之急并不需要她做什么时尚的设计,基本的款式就能满足现在的需求了。 只要足够保暖,穿在身上大小合适,舒舒服服的也就足够了。 田小麦本着这样的宗旨动手做的衣服,但事实上,结果却挺令人惊喜的。 毕竟田小麦带着超越四十年的审美,所以她每一剪刀下去,潜意识里都隐藏着一种更高级的品味。 因此,即使只是几件厚厚的棉袄,但做出的成品看起来依然很fashion,有种返璞归真的时尚感。 两岁的田菲菲,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都要在被子上面盖上自己崭新的小棉袄,否则她就闹着不睡觉。 不过这样一盖,睡到后半夜的时候就会热的出汗。一热,妹妹就会在沉睡中下意识地踢开被子。田小麦就躺在妹妹的身边,也不敢睡得太死,因为她要在妹妹踢被子的时候及时给她盖上。 可是,睡着的人终究会有疏忽的时候,田菲菲到底还是着凉感冒了。 这一天,早上醒来,田小麦就发现妹妹身上很烫。 “小麦姐姐,我好冷……”田菲菲嘟着嘴巴,很难受的样子。 田小麦摸了摸她的身子,手和脚都是冰凉的,但脖子、腋下和额头却烫得吓人。 “菲菲,姐姐在这儿呢,你别害怕。一会儿姐姐给你做稀饭喝,喝了热热的稀饭,再吃点药,菲菲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恩……”田菲菲乖巧地点了一下头。 第37章 你想知道,求我啊? 喝了稀饭和热水,吃了药,也发了汗,可田菲菲却始终不退烧,肯定是家里的药不对症。 折腾了一天一夜之后,田小麦觉得不能再硬挺下去了,万一发展成肺炎或者脑膜炎可就麻烦了。 第二天一大早,田小麦把妹妹抱到母亲的炕上,就跑出去找村里的赤脚医生李拐子了。 不巧的是,李拐子三天前就去了周平县,一直没有回来。 田小麦急得焦头烂额,当今之计,也只能去夏家找夏明苏救急了。 夏明苏之所以不是田小麦的首选,就是因为现在夏家的人对她都不是很友好。她这种时候登门,肯定要被“皇太后”和未来小姑子难为一番了。 算了,为了能让生病的妹妹快点好起来,被骂几句又算得上什么呢。 田小麦一路向夏家走去,她很怕妹妹会越烧越厉害,所以只希望夏明苏现在没有外出。 夏家门前那条小路上的雪被打扫得很干净,家里有帮工的果然与众不同。 田小麦看到夏家的帮工大贵就站在门口,便问他道:“夏明苏在吗?” 大贵微微一笑,“不在,一早去镇上了。” “你知道他去哪儿了吗?”若是能去镇子上找到夏明苏,也比在这儿干等着强啊。 大贵摇了摇头,“这我不太清楚。” “那他说什么时候回来了吗?”田小麦急急地问道。 大贵又摇了摇头,“这个不好说。” “谁呀?”夏灯花的声音由远及近,“找我大哥的吗?” 大贵爽朗地回道:“是小麦老师找明苏呢。” 夏灯花走过来,扫了田小麦一眼,“找我大哥什么事儿?” “我妹妹烧了一天一夜了,想找夏明苏过去看看。”田小麦尽量放低姿态,只希望夏灯花今天不要太为难她。 “看病去找李拐子啊!你找我大哥干什么,他又不是医生。”夏灯花冷哼一声,“什么猫啊狗啊的不舒服都要来找我大哥,他又不是救世主,你们一个个使唤得倒挺心安理得的。” 这话说得很刺耳,也很难听,但是田小麦并没有去计较这些,她只想知道夏明苏现在在哪里。 “你知道他去哪儿了吗?”田小麦诚恳又不卑不亢地问道。 “我知道啊。” 田小麦眼睛一亮,“他去哪儿了?” 第25页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占有主动权的夏灯花得意地抱起双臂,摆出一副居高临下的姿态。 你想知道,求我啊?——田小麦读得懂夏灯花的这句潜台词。 场面一时陷入了僵局,率先打破沉默的是夏灯花,她开口说道:“我也不是想难为你,这样吧,我给你三个选项,你只要能办到其中一个,我就告诉你我大哥去哪儿了。” “你说说看。”田小麦意识到,这三个选项她可能一个都办不到,但只要有一丝希望,她都想抓住,努力一下试试。 “第一个,让田荣轩回去上大学。”夏灯花说完眯着眼睛看向田小麦,等着她的答案。 田小麦苦笑道:“我已经劝过了,你也劝了那么久,应该知道,田荣轩已经拿定主意不走了。这事儿,我办不到。” “那好。”夏灯花在原地转了个圈,“第二个,让田荣轩娶我。” 第38章 我有什么可计较的 田小麦差点不合时宜地笑出声来,“我又不是媒婆,这事儿你得去找莲姑啊!” “那这个选项你也做不到呗?”这个结果也在夏灯花的预料之中,她就是要引着田小麦来听最后一个选项的。 “我做不到,你说第三个吧!”此时田小麦也看穿了夏灯花的小心思,说是三个选项,其实真正的选项只有最后这一个,而且一定会是个羞辱人的事情。 果然,夏灯花说道:“第三件事很好做,只要你想,几秒钟就能做完了。你现在给我磕三个响头,我就立马告诉你我大哥的去向。” 田小麦猜到了夏灯花会找机会让她难堪,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一个受过教育有知识有文化的女生,竟然会给出这么龌龊的选项。 磕头?给她?别开玩笑了! 田小麦连拒绝的话都懒得说,便立刻转了身。 她朝门外走了两步,又停了下来。 田小麦的眼前全是妹妹烧红的脸颊,还有妹妹因为难受而皱起来的小脸,这些画面让她揪心不已。 犹豫了半晌,田小麦最后改变了主意。她做了一次深唿吸,走回到夏灯花的面前,“磕头可以,但是你确定你知道夏明苏去了哪儿吗?” 夏灯花先是避开了田小麦的视线,随后很肯定地说道:“当然,要不我在这儿跟你费什么话啊!” 田小麦抿抿嘴,“你说话要算话,夏灯花!如果你不知道夏明苏在哪儿,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做欺骗的代价。” 夏灯花的身子不着痕迹地微微一颤,但她还是及时稳住了心神,没露出什么端倪。 田小麦咬咬牙,刚屈膝准备跪下,就被人一把提了起来。 夏灯花心虚:“大哥?” 田小麦欣喜:“夏明苏?” “灯花,你回屋去!”夏明苏的声音格外严厉,语气冷到了冰点。 “大哥,你怎么回来了……”夏灯花的脸上,满是做了错事当场被抓到而害怕的神色。 “回头再找你算帐。”夏明苏转向田小麦,言简意赅地问道:“什么事儿?” “菲菲发高烧了。”田小麦语速极快,“从昨天早上开始烧起来的,我给她吃了家里的感冒药,也喝热水发了汗,不过一直不退烧。今天早上,她喝了稀饭之后全都吐掉了,我怕她太小熬不住,会越来越严重。如果发展成肺炎或者脑膜炎什么的,是不是很危险啊?她才两岁多!我去找过李拐子了,不过他……” 夏明苏打断了田小麦后面的话,“你等我一下,我拿点药跟你一块儿去看看。” 田小麦不知道夏明苏给菲菲吃了什么药,不过两个小时之后,烧就渐渐退了。 “谢谢你了啊。”田小麦沖了一杯茶端到夏明苏面前,“李拐子这几天不在家,村里好像也没别的人懂这些。我没把你当什么救世主,药费和出诊费回头我会给你的。” “救世主?”夏明苏没能领会到,为什么田小麦会突然冒出这么一个怪异的词儿。 田小麦笑了笑,“灯花说我们都把你当救世主了,一不舒服就使唤你来出诊,又白讨你的免费药,呵呵……” 夏明苏沉下了脸,“她不懂事,你别计较。” 田小麦坐在炕边,轻轻地拍打着妹妹的后背,轻声说道:“我有什么可计较的。” 第39章 那个傻子又打你了? 田菲菲的病很快就好了,她就是着了凉,有点伤风感冒,病情不是很重。 田小麦之前餵给妹妹的药,很可能是放久已经过期了,所以才失了药效。 这几天的经歷,让田小麦愈发意识到身体的重要性。 她现在就是这个家的顶樑柱,如果她倒下了,那家里可就乱了,所以田小麦重新恢復了晨跑。 竹溪村的空气很好,多做一些有氧运动,对身体更是益处多多。 冬天天亮得晚,要早起还是件满考验意志力的事情。 况且外面冰天雪地的,实在是很冷,温暖被窝的诱惑力可想而知。 可田小麦呢,每天都会咬牙掀开自己的被子,迎着白露晨曦奔跑在白雪铺就的道路上。 陪伴田小麦的,只有踩在积雪上的独特感觉,带着美妙的节奏和温润的迴响。 第26页 这一天早上,田小麦才跑了一半的路程,就碰到了被打得鼻青脸肿的何翠翠。 零下二十多度的大冷天,何翠翠只穿着单薄的破碎的衣衫。 田小麦几乎没做任何思量,就脱下了身上的棉袄裹住了瑟瑟发抖的何翠翠。 “走,先去我家。”田小麦没有问何翠翠发生了什么,因为这太显而易见了。 一定是郭旺财那个随时会发疯的野兽,把何翠翠打成这样的。 田小麦烧了一大桶热水,让何翠翠泡了个澡驱驱寒气。 “这是我的衣服,你穿的话大小应该也合适。”田小麦把换洗衣服放到了浴桶旁边的凳子上,就退出了房间。 何翠翠洗好出来时,田小麦已经把早饭做好了。虽然不是什么好吃的东西,但至少也是一口热饭啊。 何翠翠默默地端起了饭碗,吃着吃着泪水就掉进了碗里。 “那个傻子又打你了?”田小麦把毛巾递给何翠翠,“你要不要在我家住几天?” “不用了,他们很快就会找过来的。”何翠翠抹掉眼泪,大口大口地喝着碗里的粥。 “你在外面呆了一夜?” “恩。” 田小麦庆幸自己没有嫁给郭旺财,同时又觉得何翠翠实在是有些可怜。 “以后他再打你,你就往我这儿跑吧。” 何翠翠悽然地笑了笑,“那我一天可能会来好几趟……” 田小麦:“……” “我吃完了。”何翠翠放下碗筷,垂眉道:“我在你这里睡一会儿吧,等他们找过来,我再回去。” “好,你安心睡吧。”田小麦把枕头放正,又给何翠翠盖好了被子。 何翠翠在雪地里熬了一夜,身体虚弱得很。泡了热水澡,喝了热粥,又躺到了温暖的被窝里,她很快就睡着了。 自从补课班结束了之后,田小麦就一直在琢磨着要做点什么赚些钱。 算算日子,离还郭福三双倍彩礼的约定只剩下二十多天了,可她还没想出什么好办法来。 现在她的手头上只攒下了半袋面粉,远远不够还债的。 田小麦觉得自己等不到政策放松的那一天了,她现在马上就要找到一个赚钱的门路,否则自留地和这个房子就要被郭福三霸占了。 她是绝对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发生的! 第40章 灵光一闪 田小麦把自己会做的事情全部理了一遍,为了让思路更清晰,她甚至把所有关键词都写到了小本子上。 比如:唱歌、语文、画画、跳舞、带娃、讲童话故事、讲鬼故事…… 午后,她晒着太阳,手里攥着那个写满了字的小本子,时不时打开看一看,再想一想。 突然,一道灵光闪过。 裁缝!她可以做裁缝啊! 前段时间,她不是刚给全家人做了一套新衣裳嘛!事实证明,她手艺还是可以的。 在这一片的小城镇里,大家的审美都不是很高,到周平县拉点活儿回家做,由客人提供布料,她只收点制衣费和加工费就好了啊。 虽然不是什么发大财的营生,可是也能积少成多呢。若是勤快点的话,在月底还掉郭福三的债应该还是可以的。 当田小麦想通这件事情的时候,晚霞已经染红了半边天。 田小麦正想起身去做晚饭,就看到郭福三带着他的傻儿子郭旺财来到了她家院内。 “小麦,翠翠在你这里吧?”郭福三紧紧拉着郭旺财的手,“你让她出来,我们带她回家。” 田小麦并没有让他们父子俩进门,只对他们说道:“你们等一下,我去叫翠翠出来。” 田小麦一转身,就看到何翠翠已经走了出来。 “他们来了。”田小麦淡淡道。 “恩,我听到了,我这就回去了。”何翠翠从头到尾没跟田小麦说过一句谢谢,田小麦也觉得自己承受不住何翠翠的任何感谢。 毕竟,田小麦是绕过了陷阱的幸运者,而何翠翠却是那个不幸坠入深渊的倒霉鬼。 虽然田小麦不觉得何翠翠的悲惨命运是她造成的,但出于人道主义精神,田小麦认为自己有帮扶何翠翠的责任和义务。 郭福三左手牵着儿子,右手牵着儿媳,走出了田家大门。 田小麦一边嘆气一边摇头,她真的无法想像何翠翠跟郭家父子俩一块儿生活的场景。 无论是从哪个角度去看,总觉得每一帧画面都是血淋淋的。 田小麦刚走进厨房,就听到门外传来了何翠翠的惨叫声。 她赶忙跑出来,看到何翠翠披头散髮地朝她跑来。 “福三叔,你让儿子讨媳妇就是用来打的吗?那你不如给他买个沙包好了,经打又不会反抗。”田小麦实在看不下去了,“旺财他要是有什么控制情绪方面的障碍,我觉得你最好带他去精神病医院看看,抓点药吃一吃,这样大家都好。” “小麦,你这话说的就不中听了不是?”郭福三斜眼盯着田小麦道,“旺财是不够聪明,但他也没什么其它的病啊。大老爷们教训媳妇儿,你这个外人最好不要多嘴管闲事。” “都打成这样了还不让人管呢?你的意思是,等打死了才能管呗?”田小麦现在火大得很,“别以为媳妇娶回家了就是你们的奴隶玩偶了,她也是活生生的人好不好?!你们还有没有点人性啊!” 第27页 “人性?田小麦,你别以为自己当了几天老师就有多大学问了,你还嫩得很呢!少在我面前拿腔拿调的!”郭福三往前走了几步,他抓住何翠翠的手臂一把将人拉到自己身边,“走,你都嫁进我们郭家的大门了,别总不要脸的往别人家跑。” ,! 第41章 双双挨打 谁也没有想到,何翠翠竟然用力甩开了郭福三的手。毫无心理准备的郭福三瞬间被激怒了,他一把扯住何翠翠的头髮,连扇了她五六个耳光。 郭旺财见父亲动了手,突然变得异常兴奋,他也很快加入到了殴打何翠翠的行列之中。 田小麦见状立马不管不顾地冲过去,想要保护一下势单力薄的何翠翠。 奈何两个女人都太单薄了,根本抵挡不住两个男人疯狂的暴力攻击。 转眼间田小麦的衣服也被撕扯得不成个样子了,别看郭旺财脑子不好使,可是他会记仇啊。他还记得上次田小麦推他的事情,只是一直被父亲管制着,所以才没有再次动手的机会。 今天这下好了,可以尽情地施展他的兽性了。 “阿杰!”情急之下,弱不禁风的弟弟都成了田小麦的求救对象。只是她刚喊完才想起来,阿杰今天带着菲菲去看姐姐娉婷了,此时家里只有娘亲苗翠英在。 如果是以前,彪悍的苗翠英大概还有几分战斗力,不过现在是一点都指望不上了。 苗翠英躺在炕上,听到了窗外的打斗声,何翠翠尖锐的哭喊声,还有田小麦的唿救声,她焦急万分,可也爱莫能助。 她知道郭家父子俩打起人来有多狠,这个二丫头,瞎管什么闲事儿啊,惹了一身的麻烦不是? 何翠翠就那命,她的忙哪里是能帮的。 这可如何是好,该不会出人命吧…… 苗翠英挣扎着爬到窗口,用力推开被冰霜封住的窗户,朝外面大声喊道:“别打了别打了,有事儿好好说!福三兄弟啊,看在姐的面子上,你今儿个就原谅这两个不懂事儿的孩子吧!回头我会好好管教我家二丫头的,你把翠翠直接带走吧,别再打了……” 院子里的四个人推推搡搡着扭打成了一团,苗翠英的话被寒冷的西北风吹得七零八落,尽管郭福三听到了,但他却置若罔闻。 田小麦快速扭头看了眼苗翠英,发现窗户大开着,便急忙喊道:“娘,你快把窗户关上!外面冷,你别着凉了!” 就在这时,郭旺财将毫无防备的田小麦一脚踢倒在了铲雪的铁锹上。 田小麦的手腕上划出了一个大口子,鲜血瞬间奔流而出,滴落在白色的积雪上,格外醒目。 可是,打红了眼的郭家父子,依然没有收手的打算。 这时,田骏杰刚好抱着妹妹回来了,他站在大门外看到院子里惨烈的场面之后,一言未发,转身就跑掉了。 他的目的地是何家。 “大虎哥,你快去看看吧,翠翠姐在我家快被他们打死了!”阿杰一手抱着妹妹,一手拉着何大虎就往自己家跑去。 “我姐被谁打了?”何大虎之前正在洗脸,身上只穿着单衣,撸上去的袖子还没来得及放下来。 抱着菲菲的田骏杰跑不动了,他喘着粗气说:“郭福三……郭福三和郭旺财。” “妈的!”何大虎往地上啐了口唾沫,“这俩畜生,今天我就让他们都尝尝挨打的滋味!” 何大虎丢下田骏杰,拔腿就向田家跑去。 当他看到倒在雪地里的姐姐,和那只正落在姐姐小腹上的大脚时,瞬间就红了眼。 “王八蛋!你们都给我住手!”何大虎说着冲上去,一拳打在郭旺财的鼻樑上。 第42章 谁让她贪恋男色呢 何大虎打小就是个淘小子,没少跟人打架。 四五岁的时候他就敢单挑十几岁的大孩子,都能拼个势均力敌。 所以,现在的他也算是个练家子了。他一个人跟郭家父子俩血拼,完全不在话下。 况且,他现在恨不得直接打死这两个欺负姐姐的畜生,所以下手极重,不一会儿就把郭福三和郭旺财打得没了招架之力。 “大虎,停手吧!”何翠翠及时阻止了大弟弟,再打下去怕是真要出人命了。 “姐,今天不替你出这口恶气,我得憋死!”何大虎说着又一脚踢下来郭旺财两颗大门牙。 “大虎!”何翠翠的声音严厉了两分,“再怎么说那都是你姐夫,姐以后还要跟他过日子呢!” 何大虎再次伸出去的腿,僵在了空中。他掩面痛苦地蹲下身,若不是为了他和弟弟,姐姐怎么会受这种苦呢! 嫁进郭家,一辈子的幸福就没了呀! 何翠翠盘了盘散乱的头髮,对郭福三说道:“你带旺财赶紧走吧,我明天再回去。” 郭福三对何大虎存有一丝畏惧之心,他瞥了何大虎一眼,便拉着儿子离开了田家。 郭家父子俩被胖揍了一顿,郭旺财不仅没把媳妇领回家还丢了两颗大门牙,两人一脸狼狈地跑到李拐子家处理伤口去了。 何大虎虽然小有身手,但面对的毕竟是两个暴力之徒,所以也挨了几下重的,嘴角破了,脸颊也肿了。 阿杰知道郭福三跟李拐子平日交好,所以他没有考虑让李拐子出诊,而是很明智地直接去找了夏明苏。 第28页 夏明苏得知刚刚发生的打斗事件之后,立马带着药箱跟阿杰去了田家。 刚踏进堂屋,夏明苏就看到田小麦、何翠翠和何大虎三个人全都挂了彩。他蹙了蹙眉,放下药箱,让阿杰去打两盆热水过来。 他先用热水擦洗掉三人伤口周边的脏物,再用酒精消了毒,接着上消炎药,最后包扎。夏明苏动作娴熟流畅,不一会儿的功夫,就把三个人身上的伤口全都处理好了。 田小麦突然觉得这顿打挨得值了,原谅她这么没出息的想法吧,谁让她贪恋男色呢! 屋内的气氛很是凝重,何大虎心中的怒气还没有完全排解出去。他无法指责父亲的无能,也无法面对自己的无能,于是只能把姐姐的悲惨境况归咎到田小麦的身上。 何大虎在感性上认为,原本承受这一切的人该是田小麦,而不是他的姐姐。 当然,这样的逻辑并没有任何道理。可只有用这种想法来说服自己,何大虎的心里才能更好受一些。 只有田小麦跟他姐姐挨一样的打,受一样的苦,他的内心里才能多一丝安慰。 田小麦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水,只有何大虎没有接。 “我不喝你们家的脏水。”何大虎蹲在门边,身上披着阿杰的小衣服。 何翠翠严厉地批评道:“大虎,不能这么没礼貌。” 何大虎一看到姐姐漂亮脸蛋上的道道伤口,就扎心的慌,“田小麦!这一切都是因为你,都是你害的!” “大虎,你再这么不懂事,姐可生气了!”何翠翠说,“今天,可是你小麦姐帮了我救了我啊!” 何大虎把脸扭到了门外,喃喃道:“就会装好人,我呸!” 第43章 姐姐也是妈妈 何翠翠决定在田小麦家留宿一晚,她把大虎送出门时,叮嘱道:“你回家别跟爹乱讲啊,他该着急上火了,听到没?” 何大虎不情不愿地答道:“知道了。姐,你怎么不往咱家跑呢?来田小麦家干什么呀?看到她心里得多堵得慌!” 何翠翠淡淡一笑,缓缓道:“以前一直是我一个人挨打,来这儿不就变成两个人了么……” 何大虎愣了一下,想了想,才恍然大悟。 “姐夫他天天都打你吗?”何大虎心疼地问道。 “差不多吧。”何翠翠苦笑,“其实习惯了也就好了,反正他也打不死我。” 何大虎:“姐……” “行了,姐没事儿。”何翠翠轻轻地摩挲着弟弟嘴角的伤口,“今天没想到你也掺和进来了,以后再碰到这种事儿,你别脑袋瓜一热就跟人打起来了,没本事的人才动不动用暴力解决问题呢!” “哦……”何大虎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我知道了。” “赶紧回去吧,以后别这么莽莽撞撞的。出门连衣服都不穿,成什么样子。都大小伙子了,没事儿多跟你明苏哥好好学学,别整天跟那些小混混们搞在一起。尤其是那个李大春,离他远点,不是什么正经人,别被他给带坏了。” 何大虎不无崇拜地说道:“大春哥还是挺有本事的,上次他从王家村搞来一些黄鼠狼的皮子,然后拿到周平县城卖掉,赚了不少票子呢。” “那是他没被抓着,这不是正道。虎子,你听姐的话,好好学门手艺,这才是立身之本。等你出息了,就把姐救出去,知道了吗?”何翠翠紧紧地握住何大虎的手,“姐就靠你了,听到没?” 何大虎用力地点了点头,“姐,你等着我,以后我在周平县城给你买大房子住。” “好,姐相信你一定会有出息的,姐等着你。” 何翠翠目送着弟弟离开,复杂的心绪久久难平。 田小麦见何翠翠独自站在外面一直不回,便走了出去。 “回屋吧,别生病了。”田小麦顺着何翠翠的视线看去,小小的胡同里,只有踩脏的积雪,和歷经岁月风霜的土墙。 何翠翠重重地嘆了口气,“我在郭家真是待不下去了,你说,我离家出走怎么样?” “离家出走?离开竹溪村吗?”田小麦看向何翠翠。 何翠翠的面色很平静,平静得有点过分,“恩,离开这个破地方,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 田小麦:“……”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想说我太异想天开了,在白日做梦,是不是?我也知道现在没有粮票没有油票根本出不了门,即使是去县城找工作,也需要公社开证明。是啊,这样一看,真是寸步难行,逃无可逃啊……可是你说,全世界的人都在这样活着吗?为什么我的生活会变成这样呢?” 田小麦宽慰道:“日子很快就会好起来的,你得对未来有点信心。” “是吗?真会好起来吗?”何翠翠一点都不信。 “现在风向正在变,上面很快就会有新的政策下来,熬过这一段就好了。” 第44章 天无绝人之路 何翠翠只当田小麦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上下嘴唇一碰,安慰的话好说,但挨打挨骂的苦日子还是要她自己来熬啊。 第二天,她还要回到那个深不见底的深渊里继续受苦受罪。 第29页 会好起来吗? 不会的! 即使全世界只有一个不幸的人,那也一定会是她,最不幸的她。 你们都上天堂吧,让我一个人下地狱好了。 相比起何翠翠的悲观绝望,田小麦的心态就要好很多。 只不过与郭福三商定的,还彩礼的截止日期越来越近了,这让田小麦还是颇有压力的。 苗翠英更是急得满嘴起燎泡,吃不下睡不着,每天都催着田小麦赶紧想办法。 “二丫头,你可不能让郭福三把咱家的自留地和房子要走啊,这是咱们田家的命根儿啊!” 田小麦坐在炕边,按摩着苗翠英日渐萎缩的双腿,“娘,我想去县城拉点做衣服的活儿,这样多少能赚一些。还有二十多天的时间呢,会有转机的。” 苗翠英深深地嘆了口气,“你还是太年轻了,不知道天高地厚啊!两根金条,哪里是那么好搞到的呦!” “实在不行,我就拆了东墙补西墙呗。”田小麦故作轻松道。 “什么意思?”苗翠英忙问。 田小麦压低声音说:“就是再借两根金条,先还给郭福三。” 苗翠英以为闺女有什么高招呢,结果还是继续借债呀,“你该不是借两根金条说要还给人家四根吧,这样债不就越来越多了吗?” “也不是每个人都跟郭福三一样那么贪婪啦,这次找个借两根还两根的。” 苗翠英的心只踏实了那么一小会儿,立马又重新揪了起来,“你说的倒容易,听起来也挺好的,可现在谁家里能一下拿出两根金条呀!就是有,人家也不敢让外人知道,都偷偷藏起来了,谁能借给你啊?” “不试试看怎么知道呢?天无绝人之路嘛,总会有办法的。” “二丫头,你是不是已经想好管谁借了?”知女莫若母,虽然很难说现在这个田小麦还是不是她的亲生骨肉了,但田小麦的心思确实常常会被苗翠英看透。 姜还是老的辣嘛,在岁月的长河里摸爬滚打了更长时间的人,总是会有一些独特的感知能力和识人知人的智慧。 田小麦含含煳煳地说道:“什么都不一定呢,拆东墙补西墙是个下下策。我还是要争取多赚一些,先靠自己,实在不行了,我再想别的办法。娘,你就别担心了,我怎么都会守住咱们田家的房子和自留地的。” “唉……”苗翠英揉揉眉心,“听天由命吧!” 田小麦伺候母亲睡下之后,才抱着妹妹回了自己的房间。 每天晚上,田小麦都会给菲菲讲两个睡前小故事。夸父追日啊,愚公移山啊,豌豆公主啊,拇指姑娘啊,还有改编版的潘多拉的盒子啊等等。总之从中国神话到希腊童话,再到安徒生童话,只要田小麦能想到的都给小菲菲讲了个遍。 等菲菲把这些故事烂熟于心了,田小麦就打算再讲讲她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阿凡提啦,邋遢大王啦,草原上的小老鼠啦,这样一想,好故事还真是不少呢。 第45章 钟情于军绿色斜挎包 这时候,电视机还没普及,没办法放动画片给菲菲看,所以田小麦只能亲自讲出来给菲菲听了。 不过,这样直接的“亲子”互动,似乎对小孩子更好。 菲菲一般听完两个睡前小故事之后就会进入梦乡了,可今天她似乎格外精神,都听了四个故事了,还精神着呢。 “小菲菲今天睡不着吗?”田小麦轻轻地拍打着妹妹的小肩膀,“要不要再听一个故事呀?” 懂事的小菲菲甜甜地说道:“不要了,姐姐你也睡吧。” 田小麦笑着躺下来,掖好被子之后将妹妹揽在怀中,轻声说道:“姐姐明天很早就要去县城,菲菲白天跟着娘和阿杰哥哥,好不好?” “好……”田菲菲把小脑袋埋在姐姐的颈窝里,感受着满满的安全感。 姐妹俩相拥着睡去了。 第二天一早,田小麦把睡得正香甜的妹妹抱到了娘亲的炕上。 快速做好了一天的饭菜之后,田小麦敲了敲弟弟的房门。 阿杰又是一晚上没睡,桌上的煤油灯还在点着,被耗子和虫子咬得破破烂烂的木床上和地上也全都是书。 “阿杰,我要去县城了。饭菜我都做好放在灶台上了,够你们一天吃的。白天你在家照顾着点娘和妹妹哈,中午别忘了提醒娘吃降压药。”田小麦耐心地叮嘱了一番。 “好,知道啦。”田骏杰一直在埋头算题,田小麦也不确定他到底听进去了几句。不过罢了,应该不会有什么事儿,她也是瞎操心而已。 想起上次郭福三和郭旺财来打人,田骏杰能及时找到救兵,又请来“医生”(就是夏明苏,田小麦日思夜想的夏明苏~),说明这个孩子看起来像是书呆子,其实脑子好使着呢。 田小麦背上军绿色的斜挎包,往里面塞了两块窝头,准备路上饿的时候吃。然后,她又拿了一些针线,想着上门讨活时也许用得着。 这个斜挎包是田小麦办高考补课班的时候,一个知青送给她的。 田小麦对这个包包达到了爱不释手的程度,因为它看起来很有年代感,闻起来又有种岁月沉积的味道。 第30页 田小麦简直把它当成了宝贝,所以每次去县城的时候都会挎上。 刚走出村子不远,田小麦又碰到了骑着自行车去镇上的夏明苏。 冬天雪路不好走,再加上之前有过一次辛苦的经歷,夏明苏也不打算再好心去载人了。 虽然田小麦现在瘦了不少,但毕竟路挺长的,雪路滑,也不好骑。 田小麦也没有搭“顺风车”的意思,所以她对夏明苏并没有任何期待。 可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夏明苏并没有独自离开。 他推着自行车,打算一直陪田小麦走到镇子上。 看出夏明苏的意图之后,田小麦立马拒绝了他的好意,“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吧,我可以一个人走的。” 夏明苏:“路滑,不好骑,走走挺好的。” 这句话之后,两个人都没再开口。 到底还是田小麦觉得场面太尴尬,所以率先打破了沉默。 田小麦:“你知道未来三四十年会发生什么事情吗?” 第46章 硬着头皮就是干! “不知道。”未来的事情,他怎么会知道呢? 这个问题真是有够奇怪的,就算是没话说也不用这么硬找话题吧。 “我知道,你信不信?”田小麦一脸认真。 夏明苏冷笑一声,没再搭理她。在夏明苏的眼里,田小麦现在有点像一个精神不正常的女人。 虽然被当做神经错乱的女人不算什么好事,但田小麦的目的达到了。 她之前一直不能确定,夏明苏到底是不是也从2017年穿越回来的,因为毕竟存在同时穿越的可能性。 但是现在,她从夏明苏的表情和反应里可以确定,夏明苏并没有穿越过来,他只是土生土长在这里的夏明苏而已。 这样也很好,现在,只有她田小麦一个人,带着一段特殊的记忆,提前知晓了未来歷史的轨迹。 田小麦有点兴奋,像是学会了某种魔法,有点跃跃欲试。 也许宇宙时空的奇妙之处就在于此,总会存在许许多多人类无法解释的超自然现象。 到了镇子上之后,两人就分道扬镳了。 田小麦对县城也不是很熟,上次来卖翡翠戒指的时候,她只走过最宽的那条主干道。 去哪儿揽活儿呢?田小麦握着手里夏青山给开的身份介绍信,有点摸不着门道了。 她胡乱走了几条小街道,看到了几家门脸不错的大户。能住在这么好的别墅里,家里肯定很有钱。再过一个多月就要过年了,有钱人家肯定会多置办几件新衣裳迎春的。 这样想着,田小麦就鼓足勇气选中一家,摁响了门铃。 一般都是看门的先出来,在田小麦说明来意拿出身份介绍信之后,管事儿的才出面,最后谈不妥的话再由管事儿的说出拒绝的话,将她请出别墅。 这样的情况还算好的了,管事儿的说话都比较委婉,算是给田小麦留了点面子。 不过偶尔也会吃闭门羹,连门都不让她进。 跑了大半天,一单活儿都没有搞定,这让田小麦备受打击。 跟想像中的也差太远了吧!有钱有势的大户人家也都这么勤俭持家的么?都不做新衣服的么?还是不信任她的手艺啊? 想着想着,肚子咕咕地叫了起来。田小麦寻了一处僻静的角落,就着冷风吃掉了一个硬邦邦的窝头。 虽然这样低声下气地讨活,田小麦的心里还是挺难受的。可是,想想自留地,想想家里的房子,想想郭福三的嘴脸,想想娘亲焦急的面庞,她还是一鼓作气厚着脸皮坚持了下来。 当对方再次说不需要的时候,田小麦不再转身就走,而是强迫对方先看看她的手艺。 事实证明,用实力证明自己才是天道! 田小麦终于开张了! 第一天,她顺利地揽到了三个活儿。一个是改裤脚的小活儿;一个是要给六七岁的小女孩做两套棉衣棉裤;最后一个相比前两个算是大活儿了,她要给一个研究所的工作组做十套中山装。 田小麦要来一个大麻袋,将所有布料都放了进去。 开心之余,田小麦又犯起了愁。 布料太多,麻袋太沉,她根本扛不动啊,这要怎么回去呢? 不能随手叫计程车,也没办法打电话叫救援的日子,真是困难重重啊。 第47章 其乐融融一家亲 田小麦突然幻想着可以偶遇夏明苏的场景,她以前看影视剧或者小说的时候,男主在关键时刻都会出现的啊!就算男主不出现,男二也会及时出现呀! 可是,当田小麦举步维艰乌龟爬行似地挪了一条街,整整过去了一个小时之后,也没见有什么人来解救她,连个男五六七号都没有。 唉……她咋就这么惨呢! 朋友们,从天而降的英雄不是每次都会出现的!比如田小麦这一次,她就是求路人搭把手,才一点一点挪回竹溪村的。 世间哪有那么多的巧合,大多时候,靠的还是自己。 田小麦很清楚这一点,所以每当面对困境的时候,她还是很冷静的,这样也不会过分失望。 “娘,这些衣服三天之后就要交活了,你帮我一块儿干吧?”田小麦把布料和针线全都挪到了苗翠英的炕上。 “你就折腾我这把老骨头吧……”苗翠英虽然嘴上这样说着,但脸上还是挂着笑的。看到闺女真的揽到活儿了,她心里特别踏实。 第31页 “娘手上的活儿细,关键时刻还得请老将出马嘛!”田小麦笑嘻嘻地拍着马屁。她之所以请娘亲帮忙,一是为了减轻工作量,更主要的还是想让娘亲分散点注意力,不能总让她想着自己瘫了没用了。 虽然不能走路了,但双手还灵活着呢,能做的事情还有很多,田小麦希望娘亲能认识到这一点。 田小麦先打样裁剪,最后由苗翠英缝线,两人分工明确。她们一边聊着天一边干着活,还时不时逗逗小菲菲,教她算个数、背个诗,家里久违的有了和乐轻松的气氛。 “小麦,你叫阿杰也过来帮忙吧!他整天闷在屋里看书能看出个啥,回头别再看傻了。”苗翠英娴熟地穿针引线,可以干点力所能及的活儿,让她瞬间恢復了活力。 “他哪儿会这些活儿啊!来了也是捣乱。阿杰喜欢看书就让他看呗,现在高考都恢復了,以后是读书人的天下了,拼脑子比拼力气有前途。” “他到底都看的啥书啊?”苗翠英停下手里的活儿,捏着针抓挠了几下头髮。 “我也不知道啊!我看他屋里什么书都有,看的好像挺杂的。”穿越过来之后,田小麦一直很忙碌,学做农活,照顾一家老小,熟悉环境,办补课班,所以她对存在感比较低的弟弟并没有太多关注。 这一天晚上,田小麦干活干到了后半夜,腰酸背痛的她,来到宽敞的堂屋做了会儿体操来纾解肌肉的酸痛。 这时,她看到阿杰的房间里还透着光亮,突然想起了下午娘亲说的话,便打算去跟阿杰聊聊 对幼小的菲菲,田小麦万分疼爱,照顾有加;但是对这个话少的弟弟,她多少有些疏忽了。 田小麦站在门边,轻轻地敲了两下门,低声询问道:“阿杰,姐姐可以进来吗?” “小麦姐,你还没睡吶?”田骏杰打开门,把门边的一摞书搬开,让姐姐进了房间。 田小麦小心翼翼地往前走了几步,之所以要小心翼翼,是因为地上放了太多的书,一不小心就会踩到。 田骏杰抓抓头髮,面露窘态,显得有点不好意思,“没收拾,有点乱。” 第48章 未来it精英也有八卦魂 田骏杰的房间平常没人进来,所以他很少收拾。虽然看起来很乱,但哪本书放在了什么角落,他心里都有数。 田小麦走到书桌前,看到桌子上放着一本《计算机与人脑》,便打开翻了翻,“这书你看得懂吗?”阿杰点点头,接着又摇摇头,“也有不太懂的地方。” 田小麦拿起旁边的一个笔记本,本子里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字。田小麦仔细看了看,发现自己没有一句是看得懂的。 “你在研究计算机?”田小麦问。 “恩。”阿杰点头。 “有前途!”田小麦拍了拍弟弟的肩膀,“好好学,姐支持你!你以后肯定是咱们村里最有出息的人!” 这满屋子的书有知青们送的,也有从老祠堂里翻出来的。 田小麦看着这些书,看着桌上摇曳着的煤油灯,看着眼前这个瘦弱、却目光清澈坚定的大男孩,有些心潮澎湃。 这专研精神,跟陈景润有的一拼啊!她这个弟弟没准以后能研究出比苹果、联想更牛叉的电脑,从而改变世界、改变歷史呢。 听到姐姐这番话,阿杰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激动得眼泛泪光,“小麦姐……” 爹娘都说他不争气,大姐和姐夫也跟着大家一块儿嘲笑他,说他异想天开在做白日梦。小麦姐平日不怎么管他的事情,一直保持中立态度,今天却突然说会支持他,田骏杰简直欣喜若狂。 田小麦鼓励道:“阿杰,虽然姐姐对计算机不是特别了解,但是我相信以后每家每户,每个人手上都会有一台计算机。虽然它块头不大,但功能会很强大。” “你真的这样想?”田骏杰的眼中全是惊喜,“小麦姐,你是我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支持者!你竟然会知道我未来的想像,姐,你太棒了!你是我唯一的支持者!有一个就够了,真的!一个就够了,我只要一个支持者就够了!” 田骏杰突然抱了一下田小麦,目光中闪烁着熠熠星光。 从记事以来,田骏杰就对家里的事情不太关心。因为,他有遥远的梦想,身边的人都理解不了的梦想。 他不怨任何人,只要他还有属于自己的一个小空间,能让他尽情地做研究,他就非常知足、非常感激了。 自从爹去世之后,田骏杰也发现了小麦姐的变化。他突然觉得,自己以前可能对小麦姐不够了解,所以才会有诸多的误会。 说实话,他以前有点瞧不起家里人。因为,他觉得爹娘和姐姐们都没知识、没文化、没思想、没梦想,可自从小麦姐办了高考补习班之后,他的想法就有了转变。 也许,他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没有好好关心家人,了解家人。 最近一段时间,田骏杰开始尝试观察,尝试去发现他人身上的闪光点。 观察对象不仅是家人,还有乡亲们。 然后他发现,每一个人都是有趣的个体。 除此之外,他还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事情。 比如,夏灯花喜欢田荣轩,田荣轩喜欢小麦姐,小麦姐喜欢明苏哥,何翠翠也喜欢明苏哥,明苏哥喜欢做药膳…… 第32页 第49章 到爷爷家里喝点茶去 就算再忙,时间再赶,田小麦还在坚持晨跑。 这一天早上,她跑的格外酣畅,身上热乎乎的,脚也热乎乎的。 再吸上一口冬日清新的冰爽空气,别提多惬意了。 跑完最后一圈,正准备返程回家的田小麦,突然看到一个老爷爷在小土坡上滑倒了。 她赶忙跑过去搀扶,原来是夏明苏的爷爷——夏六爷。 夏家是竹溪村最大的家族,夏六爷也是竹溪村最有地位、最德高望重的老人。 不过他鲜少在村里露面,只在有重大事件发生的时候,才会出来主持大局。 田小麦只远远地见过他一次,再有就是听娘亲念叨过他的一些往事。所以,虽然没有直接接触过,但认得面孔,也有基本的了解。 夏六爷十几岁的时候就参加了湘南起义,因屡立战功,很快便被提升到了重要的领导位置。 后来,他也参与过皖南事变、淮海战役等,指挥过不少重大的具有歷史意义的战役,是一位军功赫赫的大人物。 夏六爷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夏红旗,三十多岁的时候就牺牲在了战场上。他在外面讨了媳妇,生了五个孩子,但都流散在全国各地了。有的被人领养了,有的进了部队,有的随船去了国外。 二儿子夏建功,生物学家,是个留洋的博士。妻子是名门望族的大家闺秀,一家人在北京过着舒适的生活。只不过夏建功与父亲有过激烈争执,父子俩积怨很深,多年未曾相见。 三儿子夏群书,是周平县的县长,善于谋略,喜欢读些古书,手段刚烈,不过还算清廉。 小儿子就是夏明苏的父亲夏大海了,他是个水利工程师,常年在江苏沿海一带生活,三五年才回家一次。 当田小麦理清了夏家的这些人物关系之后,不禁怀疑,穿越过来之前她认识的那个夏明苏,是不是也有着不俗的家世背景啊? 比如他的大伯、小叔、舅舅什么的,会不会有什么大干部啊、地产商啊、股神啊、首富啊什么的? 其实,这是很有可能的。 也许,人真的有三生三世,前世今生什么的;或许,好心的人积善行德了之后,命运真的会越来越好呢。 突然哲(mi)学(xin)魂上身的田小麦,扶着夏六爷竟有点不知所措了。一想到她正扶着的是一个曾经在战场上挥刀杀敌的英雄,就激动到不行。 “哎呦,这老胳膊老腿儿的真是不中用了。”夏六爷的个子很高,目测得有一米九。虽然他已经到了耄耋之年,但身子骨看起来还挺硬朗。 “小麦啊,走,到爷爷家里喝点茶去。” 夏六爷以前对田小麦没什么太大的印象,只知道是村里的一个小丫头片子。 直到前段时间高考恢復,补课班开起来,他才开始关注起这个看起来有点厉害的女娃子了。 今天碰到了就是缘分,夏六爷对这个大冬天仍能坚持晨跑的女孩子很有好感,他想跟她聊一聊。 可是,田小麦很肝颤啊!怎么都有种要被领导问话的感觉,紧张到不行。 她不敢点头,也不敢拒绝,就这样被夏六爷拐带走了。 第50章 这您也知道?我!的!天!吶! “你娘最近怎么样啊,身体还好吧?”夏六爷长着一张标准的国字脸,高高的颧骨,挺翘的鼻樑。虽然他年岁大了,但是目光依旧锐利。 想来夏明苏身上的英气,就是遗传自他的爷爷吧。 “我娘身体挺好的,最近人也开朗了不少。”田小麦拘束地坐在高背椅上,手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好了。 “那就好。你娘是个要强的人,干活是把好手,现在躺在床上下不来了,心里肯定憋屈得慌。你得多跟她聊聊天,最好给她找点事情做做。” 夏六爷亲自给田小麦沖了一杯茶,田小麦急忙用双手接过来,道了声谢谢。 “我看你天天都跑步啊?”夏六爷端着自己的茶盅,很享受地品着。 田小麦一惊,夏六爷刚才说了什么?他看见她天天都在跑步? 也就是说,每天她跑步的时候,夏六爷也在附近呢?可是,她怎么一次都没见着呢! 夏六爷以前在部队干过侦查,也干过反侦察,还在敌方军营里当过卧底,各方面素质都槓槓滴。他得闲的时候就会在村里各种熘达,不过只要他不想让人看到,就没人能寻到他的行踪。 所以,尽管田小麦每天都被他观察着,她却注意不到对方的存在,也是很正常的。 “恩,天天都跑。多运动运动,人比较有精神。”田小麦喝了口茶,由于心思不在茶水上,忘了它还很烫,一下子灌多了,嘴皮子差点给烫秃噜皮了。 “慢点慢点,别烫着了。”夏六爷说完,哈哈大笑了起来,像个老顽童一样,一点英雄人物的气概都没有。 他觉得这丫头萌萌的,很可爱,身上还有股子灵气,是个难得一见的好姑娘。 田小麦抿了抿嘴唇,露出了略显憨态的笑容。 夏六爷:“听明苏说,他认了你当师傅啊?” 田小麦一脸懵b,“啊?” 夏六爷笑着解释道:“他说,你同意当他的语文老师了。” “哦。”田小麦连连点头,“是有这么回事。” 第33页 “明苏这孩子特别聪明,就是不喜欢上课。以前给他请过私塾老师,全都被他气跑了。我对这个孙子特别没招,谁让他脾气那么像我呢,死倔死倔的。” 这个老头是在炫耀自己的孙子吗?看来动不动夸自家孩子的毛病,是所有家长都有的。 田小麦:“呵呵呵……”谁来告诉她,她此刻应该说点什么? 您孙子棒?您孙子酷?您孙子吊炸天? 还是,我爱您孙子,您看看我给您当孙媳妇够格不? 田小麦急着回家,家里还有一堆的活儿要干呢。后天就要去县城交活了,时间很紧张啊! 可夏六爷的聊天兴致好像很浓厚,一点都没有要放田小麦走的意思。 这一上午,基本上就是夏六爷问话,田小麦回答的模式。 或者干脆就是夏六爷的自说自话,田小麦只充当一个观众的角色,时不时配合个笑脸,“点个赞”“鼓个掌”什么的。 对于夏六爷和田小麦的这种交流模式,其实有个特别实际的现状,那就是逗哏和捧哏。 眼瞅着要到中午了,田小麦寻思着得找个由头赶紧熘啊,结果没想到夏六爷直接留她吃午饭了。 “小麦,你就别走了。正好,一会儿明苏带着饭菜过来,咱爷仨一块吃,还有好酒呢。”夏六爷笑眯眯地说道,“你会喝酒的吧,上次在场院我看你喝了好几杯呢。” 田小麦:“……”这您也知道?我!的!天!吶! 第51章 你现在有喜欢的姑娘了吗? 在夏六爷的强(ren)烈(射n)挽(jian)留(jin)下,田小麦到底还是没走成。 夏明苏拎着饭菜和女儿红走进门,看到田小麦的时候,吃了一惊。 “愣着干什么呀?就等你了,我都要饿死了!”夏六爷指了指八仙桌,“赶紧摆上,再去拿三个酒杯过来,中午咱们好好喝一杯。” 夏明苏和田小麦对视了两秒,不过信息交流失败。 他们谁也搞不清楚现在是什么情况,只觉得好像哪里不对,似乎、好像、可能这是夏六爷有意设的局。 鸿门宴肯定不至于,但夏六爷有自己的意图,却是无疑的。 碗筷摆好,酒也倒上了。几句寒暄过后,夏六爷终于说到了正题,“明苏啊,你娘最近给你找媳妇儿呢吧?” 田小麦的指尖微微一颤,她诡异的脑迴路第一个想到的竟然是,她可不要当小妾,她要当夏明苏的正房。 不对不对,她转念一想,这是穿越到了七十年代,又不是封建社会,哪里有什么正房和小妾之分啊!夏明苏如果娶了媳妇,那她就只能等他离婚,或者盼他早点成鳏夫了。 比起田小麦,夏明苏可镇定多了,“莲姑最近天天过来,我娘张罗着呢,不过我没兴趣。” “你是对那些姑娘们没兴趣,还是对结婚这件事没兴趣啊?”夏六爷讲话就是有水平,他真是想把你往哪儿带就往哪儿带,想把你带到哪儿你就不知不觉地被带到了哪儿啊。 高手就是高手,果然厉害! “都没兴趣。”夏明苏说道,“您也清楚,那些姑娘们都是王家村那边的人,我娘什么盘算,我了解。” “你娘为自己打算,也很正常。她一个女人家拉扯你们兄妹三个,很不容易。你爹他常年不着家,谁知道外面什么情况啊。她为自己打算,合情合理。”夏六爷先是站在儿媳妇王喜弟的角度替她说了一番话,这也是特意说给夏明苏听的。 儿子怎么讲母亲都无所谓,可别人说自己母亲的不是,当儿子的一般都不会高兴。 夏明苏点点头,对爷爷刚才说的话表示认可,“我知道,所以我也没跟她吵。就让我娘先找着吧,这事儿急不来。” “恩恩,对头对头。”夏六爷举起杯子跟两个小辈儿碰了一下,特豪气地仰头干掉杯中酒之后,才语重心长地继续说道:“结婚可是一辈子的事儿呢,不能搞得太仓促了。明苏啊,咱们夏家不搞父母之言那一套。媳妇儿可是要跟你过一辈子的人,一定得找个能让你入眼入心的。要不对着一个不稀罕的人天天睡在一张床上,那多悲惨啊。你说,是这个理儿吧?” 田小麦一听,哎呦喂,这个老爷子可以呀,一点也不封建,很有思想很开明嘛! 夏明苏微微蹙了下眉头,“爷爷,你说如果我娘真给我找了一个我不喜欢的人,该怎么办呢?” 田小麦清楚地看到夏六爷的嘴角很鸡贼地扬了扬,似乎这老爷子就在等夏明苏问这话呢! 夏六爷并没有回答夏明苏的问题,反过来问他道:“你现在有喜欢的姑娘了吗?” 第52章 同款问号脸 “你现在有喜欢的姑娘了吗?” 夏明苏果断地摇了摇头。 “那你娘现在给你张罗的那些人,你应该都不怎么喜欢吧?”夏六爷轻嘆一声,似乎在为孙子感到惋惜。 夏明苏垂眉道:“我现在心思不在这上面,我想过两年在考虑结婚的事儿。” 夏六爷故作深沉,半天没再开口讲话,三个人默默地吃了一会儿。 田小麦如坐针毡,好在桌上的饭菜非常可口,让好几个月没有吃到肉的田小麦大快朵颐了一番。 第34页 “明苏啊……”夏六爷很好地掌控着三人的节奏,“如果你现在真的不想马上讨媳妇结婚的话,我这儿有一个缓兵之计。” 夏明苏立马放下筷子,抬头看向夏六爷,“什么缓兵之计?” 夏六爷:“你可以自己先找个女朋友。” 夏明苏眸光一暗,“爷爷,这不是一回事儿吗?如果我有女朋友了,我娘还会像现在这样忙活吗?” “虽然你没有女朋友,但是你可以假装有啊……”夏六爷高深莫测地说道。 作为“局外人”的田小麦立马就明白了夏六爷的意思,但她此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就是夏六爷这盘棋局里的一颗小棋子。 “假装?”夏明苏不太明白。 “恩,说白了,就是找个女孩儿假冒成你的女朋友。”夏六爷终于点破了这层意思。 夏六爷一向会出高招,夏明苏以为这一次爷爷也会想出什么绝妙的好办法来。刚刚他还满心期待,结果却是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招数。 “怎么?这办法你觉得不好?”见夏明苏一脸失望,夏六爷笑了起来。 夏明苏:“不好。” 夏六爷问他:“你觉得哪里不好?” 夏明苏想了想,“这样很麻烦,况且找谁假扮也是个问题。” 夏六爷啪的一下,一巴掌重重地落到八仙桌上,“这人好找哇,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呀!” 夏明苏和田小麦两人齐刷刷地看向夏六爷,脸上堆满了同款问号。 夏六爷指了指田小麦,“她难道不合适吗?” “爷爷,你别开玩笑了。”夏明苏知道爷爷是个老顽童,喜欢逗趣,所以只当他又顽皮了。 “我没开玩笑!”夏六爷一本正经道,“我给你分析分析啊,你现在专心致志在研究的是美食和药膳,我没说错吧?” 夏明苏点点头。 当下大多数人都吃不饱饭,所以夏明苏在研究美食和药膳的时候,很是低调。他把家中最里面的一间小仓房改装成了私人厨房,平日就在那里面捣鼓各种菜品。 除了娘亲王喜弟以外,没人知道他在那里面干什么。 不过要瞒过夏六爷这种老神通,也是不可能的。 夏六爷循序渐进地引导着,“咱们老祖宗在明朝的时候,有当过御厨的,他们写下的食谱,现在在你手上吧?” 夏明苏又点点头。 “你有看不懂的字,和看不懂的句子,所以急需一个老师,是吧?”夏六爷这次不等夏明苏点头,就接着说道,“所以你才找了田小麦,让她当你的语文老师。当然,你还有第二层想法,我也清楚。小子,你野心挺大的,想撰写一部中华美食全史,是不是?” 第53章 我娘好像不喜欢小麦 夏明苏的瞳孔瞬间放大了一倍,目光中有震惊,也有惊讶,他没想到自己的想法早被爷爷看透了。 “既然你在工作中遇到了困难,就要想解决的办法。你找田小麦给你当老师,这就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嘛!既然你都认了老师了,怎么后来又不去找人家呢?有顾虑,是不是?” 夏明苏和田小麦此时彻底静止成了两尊石雕,只有耳朵还张着,准备听夏六爷接下来的话。 “有时候做事是得做多考虑,三思而行,但是顾虑太多了也成问题呀!该冒险的时候,还是得冒点险的,否则哪里做得成事儿呦!今天爷爷就给你捅破这层窗户纸,我看小麦这姑娘是个明事理的,而且她肯定不会把你的秘密说出去的。是吧,小麦?” 突然毫无预兆地被点名,田小麦吓得一机灵,忙不迭地点头,说:“恩恩,是!” “对头呗,想通了没有?明苏,这是一举两得的事情啊。”夏六爷打算点到为止了。 凭着这两个孩子的聪明脑瓜子,现在应该不会再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了。 事实也确实如此,田小麦现在无比确定,早上夏六爷那肯定是假摔的,目的就是为了把她骗到家里来。 天吶,好可怕的老头儿! 夏明苏突然有点感动,他的感动点在于,爷爷认为他在那个秘密小天地里做的一切,是在工作。 这是对他理想的莫大肯定,也给了他巨大的动力和精神力量。 爷爷说的没错,让田小麦假扮他的女朋友,确实是一件一举两得的事情。 田小麦的学识能帮他读懂古书上的内容,如果她在名义上又成了他的女朋友的话,那他们频繁地进行交流,就有了合理的理由,不会遭人怀疑。 这样一来,也能阻止娘继续给他找结婚对象。 可是,还有一个问题…… “爷爷,我娘好像不喜欢小麦。”夏明苏说:“如果我娘不同意小麦进夏家的大门,不认可这个儿媳妇,依着她的脾气,她肯定会阻拦的,然后再继续给我找合适的对象。” 田小麦差点当桌绝倒,要不要这么伤人啊,她就这么不招人待见吗? 夏六爷神态悠然地吃着面前的炒花生,淡淡道:“没事,我去劝劝你娘。” “恩。”夏明苏应了一声,有爷爷出面,事情没有办不成的。 田小麦觉得好像哪里不太对劲,这爷孙俩讨论半天,好像都没问过她的意见啊? 第35页 她也是当事人,好不好?! 没人觉得她会拒绝吗?她难道不会拒绝配合这场演出吗? 不会吗? 真的不会吗? 好吧,她不会…… 可即使她不会拒绝,也不能这么一通知就算了吧? 当然不能,咱们夏六爷做事儿不会这么不地道。 “小麦呀。”夏六爷把最后剩的一点女儿红平均分成三份倒进三人面前的空杯子里,之后缓缓说道:“明苏是个做事很苛刻的人,所以跟他在一块儿研究东西,会很辛苦的,你得做好心里准备呀!” 田小麦:“哦……我不怕辛苦。” 第54章 喜结良缘的开始 “好孩子!”夏六爷突然转头面向田小麦,“你家里的情况我清楚,你身上担子重,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这样吧,你帮了明苏这么大的忙,我不会让你白忙活的。上工还能赚工分呢,对吧?咱们有劳动就得有所得。” 田小麦心头一喜,却并未表露出来。 这小老头真招人稀罕,做事儿够讲究! 田小麦有那么一瞬间,真怀疑夏六爷会不会也是穿越过来的?否则他怎么会有这么先进的思想,和这么非凡的智慧呢! 连“契约女友”这种招儿他都想得出来,没准穿越前夏六爷还是个爱看言情小说的死宅族呢! 夏六爷继续说道:“我听说,你退婚的时候,给郭福三写了欠条,要还他双倍的彩礼?” 听到“双倍彩礼”这几个关键字,田小麦瞬间从胡思乱想中抽离了出来,“哦,是有这么回事。” 夏六爷又问:“好像截止日期快到了吧?” 田小麦乖巧作答:“恩,还有二十天。” 一提到这茬儿田小麦就头疼,她之前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也低估了这个时代的艰难。 可事已至此只能硬着头皮干了啊!想着家里还有一堆衣服要做,田小麦更急了。但她觉得此时也无法立刻抬脚走人,只能再跟夏六爷聊会儿了。 夏六爷夸赞道:“能写下这样的欠条,就说明你是个有骨气有胆量的好姑娘啊。” 田小麦尴尬地笑了笑,这种时候骨气顶个屁用啊。 “我已经把两袋面粉和两根金条都准备好了,你随时可以过来拿走。小麦啊,这可不是我施捨给你的,也不是借给你的,这是明苏交给你的学费,还有你假扮明苏女朋友的劳动所得。”夏六爷字字铿锵,砸在田小麦的心里“duangduang”作响。 虽然田小麦从没中过奖,但她确信,中十亿彩票的心情大概也不过如此了吧。 这可是危难时刻的救命稻草呀! 然而,田小麦并未立刻接受,“谢谢六爷雪中送炭,最近我确实挺着急的。不过,我还是想再努力一下试试,看看能不能凭着自己的本事还了这个债。如果实在不行了,我再来找您。” “好!”夏六爷大喝一声,他今天心里特别畅快。 这是一个多么好的姑娘啊,他简直太中意了! 一顿饭,把三个人的心都吃踏实了。 多年后,田小麦再回忆起这顿饭时,才明白了它并不是鸿门宴,而是喜宴。 是她和夏明苏“喜”结良缘的开始。 田小麦点灯熬油地做完了第一批活儿,她向大队借了一个独轮小推车,打算把成衣推到镇子上去,这可比用手拎用肩扛省力气多了。 队长夏青山友情相助,帮田小麦把装好成衣的小推车推到了村口,之后的路还得田小麦自己走啊。 虽说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吧,不过这种好事儿不常发生,田小麦也不奢望,毕竟不能强人所难,也不好道德绑架。 能帮忙推一段,她都非常感激了。 客人们对衣服都很满意,他们根据之前谈好的价格把钱如数给了田小麦。 田小麦握着一沓或新或旧的纸币,心里百感交集。 第55章 这样我心里比较好受 此时全国通行的还是第三套人民币,这是田小麦穿越之前没有用过的。 陌生的图案,陌生的手感,但却是熟悉的味道,令人兴奋的金钱的味道。 田小麦把赚来的这四十多元辛苦钱仔仔细细叠好,塞进了贴近胸口的一个暗兜里。 四十多元,相当于普通工人两个月的工资了,这让田小麦得到了一种说不出的满足感。 虽然离目标还有一段相当遥远的距离,但是想到夏六爷能给她托个底,知道自留地和房子可以保住,田小麦的心就没有那么慌了。 可是,她的拼劲儿却一点都没有减少,她依然想用自己的双手去努力一把。 有了之前的经验,田小麦揽起活儿来老道了很多。 吃了几十次闭门羹,被几十个人拒绝之后,田小麦又揽到了一个重量级的大活儿。 这是一个门庭并不算多么奢华的人家,不过不想错过一丝机会的田小麦还是进去试探性地问了一下。 结果却有了惊喜。 这家的主人是一所中学的教务处主任,他正在组织一批学生到省里参加歌唱比赛。 因此,现在恰好缺一批表演的服装。由于时间紧迫,数量又比较大,所以工厂和私人裁缝都没敢接这个活儿。 第36页 田小麦的登门,恰好给这位教务处主任解了燃眉之急。 五十个人的大合唱,需要五十套服装,要在两天内完成,不吃不睡没日没夜地干,也不知道能不能做完。田小麦盘算了一番,最后还是咬咬牙接下了这个活儿。 谁让人家给的钱多呢!一套服装给她两元的加工费,五十套下来就是一百元。两天赚人家五个月的工资,这诱惑实在是太大了。 田小麦无法拒绝这种诱惑。 为了这个活儿,田小麦把大着肚子的姐姐和不靠谱的姐夫都叫来帮忙了,好在人多力量大,两天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任务。 当然,精明的姐姐和见钱眼开的姐夫肯定是看在钱的面子上才过来帮忙的,完工后田小麦给了他们十元钱当做报酬。 就这样,在竹溪村和县城间来回奔波了十几天,田小麦一共赚到了八百元整。 这已经超出了她的预期,但是要靠这些钱买两根金条和两袋面粉,似乎比较困难。 田小麦之前就按照现在的行情,算了一笔帐。 一盎司黄金是102美元,一根标准的金条是3。746盎司,也就是说,一根金条的价格是382。092美元。 当时的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是1:1。73,那么,一根金条的价格大概是661元人民币。 虽然算出来的是这样,不过买卖金条属于倒买倒卖,无法找到正规的市场进行这样的交易。 田小麦听说黑市上有人买卖金条,可是那里埋伏的民兵也很多,一不小心就会被抓起来,风险巨大。 犹豫再三,田小麦还是放弃了走这条危险的路。 她拿着八百元钱找到了夏六爷。 夏六爷看了眼放在桌子上的钱,爽快地说道:“钱不用给我啦,东西你拿走吧。” 田小麦摇了摇头,她要坚持自己的原则。 “不行,钱您一定要收着。今天就当您大发慈悲低价把小黄鱼和面粉卖给我了,一码是一码,这样我心里比较好受。” 第56章 还债! 夏六爷能够理解田小麦的想法和心情,“行,那就这样吧。” “谢谢六爷!”田小麦恭恭敬敬地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 “好了好了,小麦啊,回去好好休息吧!看看这小脸瘦的。”夏六爷把一早就准备好的,装有两袋面粉和两根小黄鱼的袋子递给了田小麦,又起身拿了一盒饼干,硬塞到了田小麦的手里。 “回去跟家人一块儿吃吧,这段时间累坏了!行了,赶紧回去吧。” 田小麦带着感恩之心转身走了,她走到堂屋门口的时候,又听到夏六爷叮嘱道:“去找郭福三的时候,最好让明苏陪着你一块儿过去,这样能少点麻烦。” “恩,知道了。”夏六爷真是替她什么都想好了,田小麦的感激之情无以言表。 她先回家休息了一会儿,这下该还的双倍彩礼终于准备齐了。拎了拎沉甸甸的袋子,田小麦长舒了一口气。 每次去夏明苏家里找他,田小麦的心里都有点犯憷。 无论是碰到“皇太后”王喜弟,还是碰到“小魔女”夏灯花,田小麦都得吃她们几记白眼,听几句难听的话。 她这是招谁惹谁了啊! “小麦,你找我?” 阿弥陀佛,谢天谢地,能在离夏家最近的路口碰到夏明苏,今天运气真是好哈! “我刚去了夏六爷那里。”田小麦举起手中的袋子,“你陪我去找郭福三吧?” 夏明苏想了一下,点点头,“走吧。” 两人来到生产大队,却得知郭福三已经回家了。 “要去家里找他吗?还是明天再来一趟队里?”夏明苏徵询着田小麦的意见。 田小麦犹豫了一下,如果去家里找的话,这个时间一定会碰到郭旺财和何翠翠。她实在是不想,在没必要的情况下跟他们照面。 可田小麦也不想再拖了,欠的债早一天还,心里就早舒服一天啊。 田小麦瞅了眼身旁的夏明苏,想着有他陪着自己,应该不会出什么状况吧。 反正也不是一件多么复杂的事情,放下东西,拿回欠条走人就是了。 “去家里找吧。”田小麦终于下了决定,“谁知道他明天什么时候会在队里呢。” “好。”夏明苏反正是无所谓,怎么着都成。 等田小麦无债一身轻了,她就是他的人了。 郭福三一家三口刚好在吃晚饭,郭旺财正在啃第六个大馒头。 何翠翠已经吃完放下了筷子,她问郭福三,“田小麦还债的日子是不是快到了?” 郭福三端起酒盅喝了一口,咂么了两下嘴,“还有两天了。” “你觉得她能还上吗?”何翠翠紧张地问道。 郭福三用一根细细的短木条剔了两下牙缝,往地上啐了两口唾沫,“还个屁,你以为现在小金鱼那么好弄呢?我告诉你翠翠,那东西有钱都难搞来。” 何翠翠露出喜色,“那田家的自留地是不是就是我们的了?还有他们现在住的那个房子。” 第57章 两清! “这还用说?!白纸黑字在那儿写着呢,还能抵赖不成?!”郭福三用手指了指空杯子,示意何翠翠给他倒酒,“瞧好吧,竟然敢瞧不起我郭福三的儿子?看我怎么让他们无家可归!” 第37页 何翠翠的顾虑其实还有很多,“夏青山队长会不会出面替田家说话啊?” “夏青山才不会多管闲事儿呢!他那贼熘熘的眼睛只会盯着有利可图的事情,我给他管帐,他还能给我找不痛快?切!”喝下半斤白酒的郭福三,连脖子都红了。他显得异常兴奋,想想可以用一袋面粉和一根小黄鱼,换来一块自留地和一个大房子,实在是太划算了。 田小麦这个小丫头,自作聪明,这下把一家人都给坑了吧? 郭福三得意地哼起了小曲。 这时,夏明苏和田小麦走了进来。 何翠翠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她握紧了拳头,祈祷老天不要再次善待田小麦。 “呦,稀客啊!”郭福三笑着招唿了一句。可是,当他看到田小麦手上拎着的东西时,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了。 田小麦不想多说废话,她把袋子递给郭福三之后,言简意赅地说道:“两袋面粉,两根金条,您看一下,有没有问题?” 郭福三挑挑眉,打开袋口往里面瞅了瞅,拿出小金鱼闻了闻,又轻轻地咬了下。 “行啊,小麦你挺厉害的嘛!”郭福三把袋子放到了地上,瞥了一眼站在田小麦身后的夏明苏,“他帮的忙吧?哎呦喂,我好像看出点什么了。翠翠,你觉得呢?” 何翠翠的脸色现在难看极了,她低着头,死死地咬着牙关,没有言语。 “可以,东西没问题,都是好货。夏家的小黄鱼,怎么可能有问题呢!”虽然郭福三没有得着大便宜,但是半年的时间价值翻了一倍,也算是不错的投资了。 遗憾归遗憾,可也不至于难受。 郭福三也是经歷过大风大浪的人了,一般的小事儿不会对他造成什么伤筋动骨的影响。 可何翠翠就不一样了,她手上的砝码不多,每一次报復的机会她都不想放弃,可事态的发展却总是那么的不尽如人意。 难道夏明苏喜欢田小麦吗?真的是他替田小麦还了债吗? 怎么会这样呢?为什么她就要嫁给一个傻子,而田小麦却能得到生活如此的优待呢? 不公平,太不公平了! “如果没问题,那欠条……”田小麦伸出手,手掌朝上,“欠条可以还给我了吧。” 郭福三也很爽快,“翠翠,去我屋里把欠条拿出来,就在我枕头下面。” 何翠翠不情不愿地站起身,走进里屋把欠条拿了出来。 她紧紧地攥着这张欠条,无尽地委屈涌上了心头。 田小麦从何翠翠手中接过欠条,仔细地看了一遍,然后当众将它撕成了碎片。 两清了,真畅快! 夏明苏和田小麦离开时,郭福三对着他们的背影喊道:“我等着喝你们的喜酒啊!” 郭福三的这句话狠狠地戳进了何翠翠的心里,也戳破了她隐藏在黑暗世界里的毒瘤。 第58章 狼坡上的人间天堂 竹溪村西北面,连着荒地和神山的那一片地方有个狼坡,因侧面长得像狼而得名。 狼坡附近比较荒凉,所以平日里鲜少有人经过。 田小麦家在北面,是离狼坡最近的一户了。 为了方便跟田小麦见面和交流,夏明苏把家里的那个秘密小厨转移到了狼坡旁边一座废弃的瓦房里。 这个瓦房是战乱时期,村民为了躲避日军盖起来的,里面空间很大。 后来,有几个北方路过此地的猎人,在这个瓦房里暂住过一小段时间。他们将瓦房打成了三间隔断,还用黏土加固了房顶和外墙。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现在这个“两室一厅”成为了夏明苏研究美食的天堂。 如果能够俯瞰这座瓦房的话,你会发现它成“山”字形,中间是面积最大的一个房间,比旁边的两个小房间突出去一大块儿呢。 瓦房有两个出入口,分别设在东西两个小房间里。 他们出入最多的是东面的小门,西面的小门一直是锁死的状态,形同虚设。 田小麦第一次参观这里的时候,惊嘆不已。 东屋里有灶台、柴火、厨具,中间的大厅里存放的是食材和药材,西屋里则安置了一张竹床和一个小书桌。 这是要大干一场的架势啊!没准在这个不算多入眼的小地方,真的会诞生一部伟大的中华美食全史呢。 很多影响过世界的伟大公司,最初都是从一个小地方起步的。比如微软,就是在一家旅馆的房间里开始的。 ** 不知道夏六爷跟王喜弟说了什么,王喜弟竟然真的没有再为夏明苏张罗娶亲的事情了。 虽然王喜弟依然不喜欢田小麦,但她也没有对夏明苏与田小麦之间的相处进行过直接的阻拦。 这时候,田小麦卖身给夏明苏的消息不胫而走,各种揣测、各种不同版本的解读四处流传。 放出流言的人是何翠翠,但两个当事人却不为所动。 他们很忙,没空搭理这些无聊的八婆和碎嘴男。 再有几天就是夏六爷的八十大寿了,夏明苏打算为爷爷准备一桌丰盛的美食。 他正在研究佛跳墙的做法,这道菜是他在一张旧报纸上看到的。 他并没有品尝过,也没有见过这道菜长什么样子,只是看到过报纸上的描述。 第38页 可只是这段描述,就让他痴迷不已了。 夏明苏已经研究这道菜好几天了,他总觉得自己做出来的味道跟报纸上描述的相差甚远。 可是,如果能在爷爷的寿宴上摆上一道正宗的佛跳墙,那将会是一件意义非凡的美事。 当夏明苏听说田小麦竟然吃过佛跳墙,并且对佛跳墙非常了解的时候,眼睛突然亮了一下。 “田小麦,你可别跟我开玩笑啊,爷爷的八十大寿是件大事!”夏明苏的脸色阴晴不定,既期待又怕是空欢喜一场。 田小麦白了他一眼,“夏明苏,我没心思跟你开玩笑!” “你什么时候吃过佛跳墙?在哪儿吃的?”夏明苏还是不太相信田小麦。 田小麦淡淡道:“这,你就不用知道了。” 第59章 是你没带脑子! 穿越之前,田小麦的外公退休之后,闲来无事他就整日泡在厨房里研究美食。那时候,田小麦还在上小学。 爹妈工作繁忙,田小麦就经常去外公家蹭饭。 外公做了一辈子语文教员,嘴巴歇不住,就常跟外孙女念叨念叨聊斋啊红楼啊三国演义啊什么的,有时候也会讲讲各地美食的来歷、做法和民间故事。 耳濡目染,田小麦就爱上了文学,也爱上了美食。 外公的老家在福州,佛跳墙是福州当地的名菜,做法极其繁复。但老爷子很有耐心,无论失败多少次,做起来有多麻烦,他都会不厌其烦地一次次去尝试,直到做出地道的味儿才善罢甘休。 因此,田小麦对佛跳墙毫不陌生,她可是足足吃了一个学期的佛跳墙啊! 什么样的味道、什么样的品相才算正宗,田小麦再清楚不过了。 可如果现在让她来做,无论如何她都是做不出来的。 田小麦不过是空有一番理论,却从未亲手实践过。 瞅了一眼灶台上的食材,闻了闻大锅内正咕嘟咕嘟冒着泡的高汤,田小麦就知道夏明苏离做出真正的佛跳墙还有一段相当遥远的距离。 “你之前提到的那篇写佛跳墙的文章,拿给我瞧瞧。”田小麦很好奇,是怎样的描述能够让夏明苏对这道菜如此执着。 写有这篇佛跳墙文章的报纸被夏明苏夹到了古籍之中,从家中把秘密小屋搬过来的时候,书被搞乱了,所以夏明苏在西屋翻找了好一会儿。 这段时间,田小麦就独自待在东屋里。她翻了翻灶台上的食材,顺手拿起一块蒸好的红薯吃了起来。 一想到自己现在是夏明苏的女朋友了,田小麦就觉得有点像是在做梦。 虽说只是名义上的吧,但“契约女友”也是一种很有趣很刺激的开始呀。 一般不都演着演着,就成现实了嘛! 想着多年后,美美的自己搂着帅气的男神,坐拥世间财富,享受快意人生的场景,田小麦差点笑出声来。 “给。”夏明苏突然出现在田小麦身后,把正在陷入美好幻想的小财迷及大色狼吓了一跳。 “你走路不带声的啊?!”田小麦嗔怒道。 夏明苏眉头紧皱,显然对田小麦这种咄咄逼人的架势感到非常不快,“我走路带声,是你没带脑子!” 田小麦被怼得没了声,夏明苏一发威,还真是有点吓人啊…… “凶什么凶?”田小麦心虚地从夏明苏的手上抽过报纸,很快就找到了那篇写佛跳墙的文章。其实这篇文章写得真不咋地,完全没有把佛跳墙真正的魅力写出来。 田小麦一边看一边嫌弃地撇撇嘴,跟自己的文笔一比,简直弱到爆。 最主要的是,她怀疑写这篇文章的人根本就没有吃过地道的佛跳墙。 作者署名还是什么“无名氏”,简直太没创意了。 不过个别地方形容得还算传神,比如说它“烂而不腐”“荤而不腻”;再比如说它是“懒人的地狱,贵族的享受”。所以,田小麦忽而点点头、忽而皱皱眉,一会儿又似笑非笑的,俨然一个表情帝。 第60章 一壶解遣三军醉 夏明苏仔细观察着田小麦的小表情,只是这粉嫩粉嫩的小脸蛋上,肌肉运动过于复杂、过于变幻莫测了,他实在没能从中解读出来什么具体的内容。 “这篇文章写得如何,你看出什么了吗?”夏明苏可没什么你推我就的耐心,便直截了当地问道。 “这文章也就写得一般般吧。”田小麦说着,又重新瞅了一遍文章,“恩,就那样吧,不咋地。” 夏明苏充满鄙夷地轻笑了一声,“看不懂就说看不懂,不要故作高深。” “谁故作高深了?”田小麦急得一跺脚,长长的睫毛都跟着抖了三抖,“你不要小瞧人!” “你连排骨汤都炖不好,怎么看得懂这佛跳墙啊?”想到自己刚刚还对她抱有期待,夏明苏自嘲了一番,想来他还是对这个语文老师期望值太高了点。 毕竟,请田小麦过来也只不过是为了给他解释一下个别难懂的字句,并不奢望她能做出什么精美的食物,因此夏明苏及时调整了一下心态。 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田小麦迳自走到土灶前,拿起旁边的一瓶高粱酒,振振有词道:“文章里提到的酒香不是来自这高粱酒,而是‘一壶解遣三军醉’的万里香!” 第39页 “一壶解遣三军醉?”夏明苏拧眉沉思。 “恩。”田小麦学着外公当年吊人胃口、故作高深的模样继续说道,“汲取门前鑑湖水,酿得绍酒万里香。” 夏明苏懂了,“你的意思是,要用糯米酿得黄酒?” “binggo!答对了!”田小麦打了一个响指,“你还挺聪明的嘛!” 当年外公这么提点田小麦的时候,她可是全程的迷茫脸。田小麦也是后来才知道,绍兴酒就是黄酒,而黄酒是用糯米酿造的。 binggo是什么意思?这个疑问一闪而过,现在夏明苏没空在意这些小细节。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用错了酒,纠正了一处错误也算是一大进步嘛。 不过,“你是怎么知道的?”夏明苏问。 “天机不可泄露……”田小麦决定深藏功与名。 夏明苏喝了一口高粱酒,认真地品了品这酒的味道,似乎是在验证最后的答案。 他越品,也就越觉得高粱酒确实是破坏了文章中所说的那种醇厚的感觉。 “怎么样?”田小麦邀功似地问道。 “然后呢?”夏明苏决定乘胜追击,一举拿下这道佛跳墙。同时,他也想再看看田小麦究竟还有什么能耐。 “什么然后呢?”田小麦装傻充愣,假装不明白夏明苏的意思。 “就看出这些了?”夏明苏决定使用激将法,但田小麦不会上当,她还打算用这道佛跳墙吊夏明苏几天呢。 田小麦指了指灶台上的食材,“错漏百出,一两句说不完。我明天再慢慢教你,你先借我个东西使使?” 夏明苏倚在门边,淡淡一笑,决定暂时让步,“什么东西?”夏明苏饶有兴味地看着田小麦。 “借用一下你的自行车!” 夏明苏挑眉,“这是你教我做佛跳墙的交换条件吗?” “算是吧!”田小麦点点头。 第61章 自行车送你了 夏明苏觉得这种交易无聊透了,他们现在也算是合作伙伴了,不用把所有小事都计较得那么清楚吧。 可是田小麦却并不这样觉得,她始终把这个老师的身份当做兼职,而不是正经营生。 要知道她可是带着“先知”的外挂穿越到这里的,即使她没有都教授那么厉害,不能让时间静止,没有体力上的加持,但也绝不能是平庸之辈啊。 再者,田小麦想的比较长远。此刻在夏明苏的眼中她只是临时扮演的女朋友,而田小麦却是准备想和他谈一场甜甜蜜蜜的恋爱、是准备要嫁给夏明苏并且执手相伴一生的啊。 所以,田小麦不能在这一切开始之前,就打破该有的平衡。 王喜弟看不上她,是觉得夏、田两家门不当户不对,觉得她不够格。 田小麦也认可这种想法,现在的她确实入不了夏家的门。 所以,田小麦的奋斗目标非常明确,就是强大自己,振兴田家! 夏明苏:“我怎么知道你确实会做佛跳墙呢?” “想让我证明啊?”田小麦考虑了一下,可是她觉得很多食材现在都难以搞到手,要立马做出来也不切实际。 夏明苏:“能证明自然最好。” 田小麦坦白:“证明不了,食材不够。” 夏明苏挡住了一半的阳光,他自己却被照得熠熠生辉。 两人一明一暗,无声博弈。 夏明苏:“好,我把自行车送给你,你教我做佛跳墙。” 田小麦想了想,一辆自行车和一堂烹饪课的价值还算对等,便接受了他这个提议。 她拿起椅子上的自行车钥匙,朝夏明苏扬了扬,“今天我就先走了,明天一早我们去周平县城购买食材。六点,在村口见吧。” 田小麦骑着自行车,直接到县城又拉做衣服的活儿去了。 之前赚的八百块钱都给了夏六爷,所以她现在还是个穷光蛋。 田小麦想还得多赚点钱攒着,等到国家政策松动可以自由买卖的时候,她就能有点本钱干个小生意什么的了。 田小麦美滋滋地憧憬着未来,骑着二八大槓体验着飞翔的感觉。有了自行车之后,终于可以省下点脚力和时间了。 刚刚穿越到竹溪村,第一次去镇子的时候,田小麦被折腾得够呛。 习惯了在二十一世纪乘地铁打计程车出行的她,从未体验过长途跋涉走到一个地方的艰难。 这里的公路还没有修建,也就意味着没有马车牛车的人家都要靠两条腿步行。可是,哪怕脚力再好的年轻人,也要走上三个小时啊。 如果要去周平县城的话,还要从镇子上转乘公交车,全程也至少需要两个小时。 通常还没到地方呢,人就要被颠散架了。 田小麦深深地体会到,要想富先修路果然是条真理啊。 竹溪村什么时候能修建好公路,才能真正地发展起来。 第二天早上六点,当田小麦骑着自行车来到村口的时候,发现夏明苏身边竟然又立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了,这更新换代的速度可以呀! 不愧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这么任性! 第62章 招待所开房 终于,在田小麦第三次拐错路口的时候,夏明苏实在忍不住吐槽道:“你不是经常来镇子上吗?怎么连路都不认识了?” 第40页 田小麦尴尬地笑了笑,“我每次都是乱熘达的,不太认路。” “那你都是怎么回去的?”夏明苏觉得这事儿特别稀奇。 “走丢了的话,我就问路人该怎么走,到了那家副食店我就能找到回村的路了。” 田小麦是个极品路痴,所以在这个没有导航没有计程车没有地铁的地方,也只能使用这种笨办法了。 “!”这样也可以?夏明苏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 田小麦:“呵呵呵……” 两人把镇子上的百货商店,副食品商店和国营肉店全都逛了一遍,尽管左挑右选忙碌了一通,可是也没买到多少合心意的食材。 这种情况田小麦之前就预料到了,在这个计划经济时代,虽然各个商店门口都挂着“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标语,但也仅仅是提供了最基本的需要,根本满足不了部分人更高的需求。 “走,去周平县!”夏明苏骑上自行车,田小麦紧随其后。 两人骑上大路之后,夏明苏说道:“我有个朋友是搞特供的,我们去他那里找找看。” 田小麦咂舌,为了一道佛跳墙,夏明苏真是下足了功夫啊! 到了周平县,田小麦就更迷方向了。她只对香兰珠宝店附近比较熟,还好县城有公交车,多少能让人心里踏实一点。 然而,夏明苏却带田小麦来到了一个异常偏僻的地方。 “今晚我们就住这里吧,明后天再回去。”夏明苏把自行车停在了一家招待所门口。 “哦……”田小麦应道,“可是我没有钱,也没带介绍信啊。” 夏明苏瞅了田小麦一眼,没有说话,迳自走进了招待所。 “强子,开两间房。” “明苏哥来啦。”强子又看了眼刚进门的田小麦,突然显得有点兴奋,“啊呀,明苏哥今天带着嫂子一起过来的啊!” 夏明苏顿了顿,既没承认也没解释。 强子只当夏明苏是默认了,他贼兮兮地继续说道:“那还开两间房干什么啊,一间不就够了嘛!” 这下,夏明苏没了好气,“别废话!快开两间。” 强子只当他们吵架了,便没再多问,麻熘地给开好了两间房。 夏明苏和田小麦,把刚刚从镇子上买来的羊肘和鸭胗,放到房间外的窗口冻着,之后就出了门。 “先吃饭吧?”夏明苏问田小麦道,“你想吃什么?” 田小麦扶着腰显得很是疲惫,“什么好吃吃什么,什么快吃什么!” “那就进去吧。”夏明苏踏进了招待所旁边的一家小饭店。 田小麦抬头看到牌匾上写着大大的“面馆”两个字,累了一天了就吃碗面?揣了一兜的钱难道就不能请顿大餐吗? 虽然不情愿,但是看到夏明苏已经落座点好了餐,田小麦也只好妥协了。 面就面吧,至少面条上得快,也吃得饱。 两人都饿了,也都累了,吃面的时候就没有说话。 吃饱喝足之后,两人就去找夏明苏那个搞特供的朋友去了。 第63章 不要叫我苏苏! 田小麦像个小跟班似的,一路在夏明苏的屁股后头骑着车。 路越走越偏僻,周边看起来越来越荒凉。 到达目的地的时候,除了几间并排的小房子,田小麦只看到了一条笔直的铁轨。 可能是天色有点暗了,整个环境都透着一股神秘的色彩。 田小麦看到夏明苏,跟一个身高约一米二的小兄弟打了声招唿,然后两人便寒暄了起来,她就特没存在感地一直在旁边杵着。 别看“供哥”个子小,还其貌不扬的,但是一开口说话,那气场绝对有两米八。 “行,你把需要的东西给我写下来,我明天找人帮你问问,问好了之后我再去强子的招待所找你!” 夏明苏拿起桌上的纸和笔,洋洋洒洒地把田小麦在路上跟他说的食材都写了一遍:鸽子、鸽蛋、排骨、蹄筋、蹄尖、猪肚、火腿、鱼唇、鳖裙、鹿筋、鱼肚、瑶柱、蛏子、花胶…… 田小麦站在夏明苏身旁,看他写字竟至看呆了。 看一个人写字也能现出花痴脸,该是一个什么样的画面? 这是田小麦第一次看到夏明苏的字,可谓字字遒劲有力、俊逸潇洒,真是字如其人啊! 田小麦是自愧不如! 而且,夏明苏的记忆力真是好,竟然一个不错、一个不落地把所有食材都写了下来。 人和人的关系也许就是这样,一旦有了某个契机,彼此的距离就会在短时间内被迅速拉近。 自从成为夏明苏的“契约女友”以来,田小麦跟男神的交集突然就多了起来。 经过一整天的相处,田小麦觉得两人的交流变得自然了不少,一问一答、一言一语中,俨然像是一对儿好朋友了。 “夏明苏……”田小麦轻唤。 “恩。”夏明苏冷淡。 “我给你取个暱称吧?”田小麦热情。 “……”夏明苏以沉默表示抗拒。 “供哥这个暱称就很形象很有趣很好听啊。”田小麦兴致颇高。 第41页 “供哥不是他的暱称,他的大名就叫供哥,周供哥!” “呃……”这爹妈的创意,满分啊! “我还是给你取个暱称吧,方便我以后叫。”田小麦异常执着。 夏明苏闷头骑车,不打算理睬。 “就叫苏苏吧?”田小麦笑道,“这名字是不是特软萌、特性感?” 夏明苏的车把手一歪,整个人差点跌下来。 “不喜欢啊?” “……” “那个,苏苏……” 夏明苏扭头看向田小麦,“不要叫我苏苏!” “不是,前面有石头!” 田小麦话音刚落,夏明苏的前车轮恰巧就撞到了那块石头上,轮胎一歪,夏明苏重心不稳,整个人摔倒在地。 “哎呀,对不起对不起,我真不是有意要逗你的!”田小麦赶忙停下自行车,跑过去扶起了夏明苏,“没事儿吧?我是想提醒你来着,没想到没来得及。” 一直以来,夏明苏都对自己的双手爱护有加,因为这双手可是他料理美食的工具,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 此时见两只手都被石子儿扎成了血筛子,夏明苏顿时黑了脸。 第64章 悲催!掉链子了! 这个田小麦,还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啊!整天就知道嘻嘻哈哈的,也没有个正经时候! 夏明苏起身骑上自行车就走了。 “苏苏,喂,苏苏,你等等我啊!我不认识路的啊……”田小麦飞速爬上自己的自行车,结果,却悲剧了,她的车链子竟然在关键时刻掉了! 田小麦推着自行车跑了一小段,可骑着自行车的夏明苏速度飞快,不多会儿田小麦就看不到他的身影了。 田小麦左右望望,全是陌生的小路,陌生的场景。只见旁边还有个破旧的砖墙,墙上挂着一个半旧的黑板,黑板上用红色的粉笔写着“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现在怎么办?总不能逮着个路人就问招待所在哪儿吧?! 况且,她也不知道那个招待所叫什么名字啊!仔细回想了一下,好像牌子上只写了招待所三个大字,并没有其它的说明。 田小麦推着个掉了链子的自行车胡乱走着,尽管挖空了心思可她也想不出个好办法来。 没有手机,没有网络,不能定位的日子简直是太难熬了! 天吶!她要回家,回二十一世纪的家……苍天啊、大地啊!你这是跟我开的什么玩笑啊……一点都不好玩! 这时,不知道哪个工厂还是哪个学校里的广播突然响起了革命歌曲《大海航行靠舵手》,“大海航行靠舵手,万物生长靠太阳,雨露滋润禾苗壮……鱼儿离不开水啊,瓜儿离不开秧……” 县城里的广播质量就是比村儿里的好,这声音听得倍儿清楚,一点杂音都没有。 田小麦咬着手指听着歌,听完了整首歌之后,她决定死马当做活马医,直接顺着一个方向走。到了十字路口的话,再随机选择一个方向。她相信只要把所有错误的路都走上一遍,早晚能找到回招待所的道。 然而,田小麦还是高估了自己的方向感和记忆力。 走着走着,身体疲惫了,大脑当机了,战斗力缓缓归零。 夜色渐浓,田小麦的绝望也到达了顶峰。 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末班公交车也早没了,她身上又没带钱,难道要在冰天雪地里熬一晚上吗? 直到脚底磨出了水泡,田小麦再次看到了熟悉的黑板和标语“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在月色下依旧无比清晰。 原来,走着走着,她竟然又回到了原点。 田小麦又渴又饿又累,她决定先休息一会儿。 好在,她身上穿的是今年刚做好的棉衣,还能抵挡点风寒。刚刚一直在走路,所以她还没觉出有多冷。 田小麦蹲在墙角,双手拨弄着车链子,试了两次,可是怎么都修不好。 唉,现在修好了又有什么用呢! 正犹豫着要不要随便找一户人家求收留的时候,田小麦的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双熟悉的黑色棉鞋! 田小麦缓缓仰起头,看到夏明苏与闪耀的星空融为一体,熠熠生辉。 “真好看……”田小麦忍不住感嘆道。 夏明苏则伸出一只手,轻声说道:“走,我带你回去。” 第65章 夜太美! 夏明苏则伸出一只手,轻声说道:“走,我带你回去。” 田小麦看到那只手用白色纱布包裹着,突然,滚烫的泪水就这么毫无预兆地、扑簌簌地滚落了下来。 夏明苏三两下就装好了车链子,他一手扶着自行车,一手牵着田小麦,“你一直在这儿?”田小麦摇摇头,特可怜地说:“我走了好大一圈,可是没找着那家招待所。不知道怎么的,走着走着又回到了这儿。” 夏明苏这次并没有嘲笑田小麦,尽管招待所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脑子正常的人走一遍就能记住了。 “明天跟紧点,别又丢了!”夏明苏牵着田小麦,走得很慢很慢。 夜色太美了,他想多走一会儿。 田小麦有点委屈,这不是车链子掉了吗?她有什么办法啊?明明是他小心眼,自己摔倒了怪罪别人,然后赌气先跑掉了!现在又在这捡便宜话,切! 第42页 两人一步三晃地走着,速度极慢,却也只用了不过十分钟就走到了招待所。 田小麦站在招待所门口,气得直翻白眼!离得这么近,愣是没找着?!她瞬间想飙脏话!无数国骂从她的嘴边熘过,但都被她刻意压低了音量,所以声音基本上没有传播。就连站在她身边的夏明苏,都未曾听到这些不堪入耳的泄愤之词。 其实在认识闺蜜小猪之前,田小麦讲话一直都很斯文的。真被惹急了,她也是骂人不带脏字儿的那种。 后来,田小麦总被小猪拖着去酒吧嗨皮。可在酒吧夜店这种场所,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她们难免会碰到一些,动手动脚、不怀好意、无事生非的人。 听小猪骂这些人多了,她耳濡目染也就掌握了一些精髓,偶尔还能跟着小猪骂上两句。 虽然田小麦平时说话还是跟以前一样,人模狗样的,很有文艺女青年的脱俗气质。可是,了解她的人都知道,她骨子里其实就是个逗逼,跟小猪本质上差不多。 田小麦突然特别想念小猪,以前有什么事儿,小猪都会在她身边陪着,安抚她,给她加油鼓劲儿。 现在,田小麦一个人被扔到这么个鬼地方,亲人不是真正的亲人,朋友不是真正的朋友,娘也不是真正的亲娘,真是太让人崩溃了! “到了,你不进去?”夏明苏松开了田小麦的手,把自行车锁进了招待所的小车棚里。 田小麦却僧人入定般一动不动,木讷地盯着头顶的“招待所”三个字,目光呆滞,一脸哀伤。 她好怀念五星级大酒店啊…… “那我先进去了。”夏明苏不可能看不到田小麦此刻的低落和颓丧,但他似乎对田小麦并没有太多的关心之意。 田小麦不禁怀疑,刚刚夏明苏来接她时的剎那温柔,和这一路的牵手漫步,都是夜幕下的一场幻觉而已。 晃神间,夏明苏已经走进了招待所,没了身影。 就在田小麦也准备抬步走进招待所的时候,身后的草丛里突然传出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还没等眼睛看清那弯弯曲曲扭动的活物,田小麦的大脑就已经对它的身份做出了判断。 伴随着“啊”的一声悽厉的尖叫,田小麦逃命般奔回了自己的房间。 招待所里的客人大多都已经睡下了,这时,却全被田小麦的尖叫声吵醒了。 看门的大汪,正做着美梦,突然被吓了一个激灵,也开始勐烈地吠叫起来,毫无停止的意思。 “嘘嘘,别叫了!” “汪汪汪,嗷呜……汪汪汪!” 第66章 都多大了,还穿hellokitty的小内内啊! 幸好强子及时出现,安抚了狂躁的狗狗,又领着惊魂未定的田小麦去了她的房间。 “嫂子,您早点休息,有事儿您随时叫我!”强子特狗腿地替田小麦开了门,点亮了灯,“桌上的茶叶您随便喝,不过最好明天再喝,晚上喝容易失眠。” “谢谢你啊。”田小麦盯着房顶小小的电灯泡看了半天,她穿越过来这么久了,还是第一次用上电灯呢。 天吶,她都经歷了些什么呀! 强子临走时又特细心地介绍道:“嫂子,关灯的按钮就在门边上,这个突出来的白色按钮,摁一下就可以了。” “哦,我知道了。”田小麦特无语了,她还能不知道咋关灯吗? 这人把她当傻子了不成?该不是夏明苏跟强子说她不认路,在这附近走丢了吧? 她的一世英名啊…… 后来,等强子关门离开了,田小麦才反应过来。应该是她盯着电灯泡看得太认真了,像个第一次见到的人一样,所以很有眼色的强子才会多嘴说了那么一句的。 现在很多偏僻的乡村还没通电,所以会觉得这种亮亮的东西很稀奇。 可是又有谁知道她的心思呢?她的苦无处诉说呀! 田小麦觉得自己可能有点后返劲儿,刚穿越过来时的懵懵然,又被各种事儿强逼着,甚至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过得特别混乱,所以她还没来得及认真地伤感一下呢。 现在,可能是到了某个时间节点吧,她的各种小情绪小委屈像火山一样喷薄而出。田小麦对曾经的亲人和朋友的思念,汹涌而至。 田小麦躺到床上,左翻一下右翻一下,折腾了好一会儿都没睡着。 她是什么时候开始失眠的呢?以前那个着火地震都吵不醒的田小麦到底哪儿去了? 这可不是什么夸张的说法。犹记得穿越前,大二那一年放暑假的时候,田小麦和闺蜜小猪去日本游玩。有天晚上,突然天摇地晃,小猪穿着背心和三角小内内就随着人流跑出了酒店。可田小麦呢,却是在地震后一个小时,才最后一个离开酒店的。 她穿着整齐,一脸迷茫,看见酒店楼下服装各异的人群,才恍然大悟,原来刚才地震了。而她可好,陷在沉睡中毫无知觉。 若不是酒店工作人员负责,怕有更大级别的地震到来,挨个房间进行了盘查,田小麦估计能睡到第二天早上天大亮了。 那一次地震震源比较深,所以并没有造成太多伤亡。 小猪:“还好你命大啊!如果这楼塌了,你就被压成人肉馅饼了!你看看你,非要跟我分房睡,差点酿成大祸吧!我又不会对你怎么样,瞅瞅你那讲究劲儿吧!” 第43页 田小麦翻了个白眼,“你还挺理直气壮的啊!你唿噜不打那么响,我至于跟你分房嘛!我还心疼房费呢!” “切!”小猪摆摆手,“地震都吵不醒你,你还嫌我唿噜打得响呢,这理由也太牵强了吧!” “我睡着了是不容易醒,但你沾床就见周公去了,那时我还没睡着呢,你唿噜就打起来了,我还要怎么睡?”田小麦把小猪往边上推了推,“离我远点,都多大了还穿hellokitty的小内内啊!” 第67章 救?还是不救? 小猪一点都不羞涩,昂首挺胸,就当自己是穿着比基尼在沙滩上晒日光浴了,“怎么?太平公主,羡慕我的身材啊?” “羡慕个鬼啊?!”田小麦把长裙脱下来递给小猪,“穿上吧。” 小猪接过来套在身上,还不忘吐槽,“套这么长的裙子里面还穿着短裤,你也真是够保守的!” “你不知道现在变态多啊?万一被拍了裙底,哭都没地方!”田小麦的这种自我保护意识,来自于外公对她早期的安全教育,这可是让她受用终生的财富。 “行行行,你咋说咋有理!”小猪懒得跟田小麦争辩。 后来她们又回了各自的房间,这一晚不过是虚惊一场。 其实田小麦还挺后怕的,每次睡觉前她都提醒自己留半个耳朵听着点动静。不过,这种暗示仍是徒劳。只要她睡着了,得下狠劲儿去叫,否则根本叫不醒。 然而,自从穿越到竹溪村,田小麦就发现自己的觉变轻了。 睡觉的时候,门外的任何风吹草动,她都能有所察觉。阿杰晚上去过几次厕所,娘早上什么时候醒的,菲菲什么时候踢了被子,这些她基本都很清楚。 天越来越亮,想起小猪,田小麦就彻底没了睡意。 她坐起身,晃了会儿神,就雷打不动地晨跑去了。 前一天没注意到,原来招待所前面还有一个面积不是很大的小湖。 田小麦就顺着这个湖跑了起来,她并没有一圈一圈地跑,而是在靠近招待所的湖边来回折返着。 她实在是怕一不小心再找不到回来的路,也怕夏明苏突然有事找她。 不跑远总归是更保险一些的。 “救命啊……救——命啊……”远处突然传来了断断续续的求救声。 田小麦停住脚步,向湖中心望去,一个十几岁的女生正在冰面上痛苦地挣扎着。 按说零下二十多度的大冬天,冰面应该冻结实了。但是,也有一种可能,就是湖下面有温度比较高的活水流过,导致部分冰层比较薄,上面一旦走人,承不住重量就会裂开。 田小麦无法确认落水者附近的冰层是否能承受得了她的体重,但眼见着这个女生越挣扎越无力,显然已经快被冻得失去知觉了。 多一分钟的犹豫,落水者就多一分的危险啊。 现在该怎么办?田小麦环视一圈,发现周围空无一人。 时间还太早了,大多数人可能还没起床。 其实这种情况下,如果几个人联手去救,危险系数会低很多,救援成功的机率也会更大一些。若是一个人冒然前去相救,最大的可能就是两个人一起掉进冰窟窿里一命呜唿。 虽然田小麦距离落水者有一段距离,但她还是能够清晰地看到女生眼中深深的绝望。 女生应该看得到湖边有人,之所以绝望,是因为她觉得湖边的人可能不会来救她了。 女生的这种绝望,刺痛了田小麦的神经。 田小麦向冰冻的湖面跑去,向绝望的落水女生跑去,她祈祷着,祈祷大家都能平安无事。 第68章 死里逃生 近了,离落水女生越来越近了…… 田小麦能够听到脚下冰面裂开的声响,她立即俯身趴到了冰面上,用增大受力面积的方法减少对脆弱冰面的压强。 “你再坚持一会儿,我马上就拉你上来!你一定要坚持住啊!”田小麦发现对方的意识好像开始涣散了,露出冰面的身子也越来越少,便大声唿喊着,试图给陷入绝境的人传递一丝希望。 一点一点向前爬去,距离越来越近了,田小麦的耳朵贴着冰面,所以冰下的声响听得格外清晰。 “来,你把手伸过来!”田小麦整个人趴成大字形,手臂用力向前伸去,试图拉住那个女生的手。 就在两个人的手刚刚牵上的一瞬间,田小麦看到面前的冰面突然裂开了。此时,她已经来不及退后,转瞬间,嘴巴、鼻子、耳朵里都灌满了冰冷的湖水。 她要死了吧?死了之后可以穿越回去吗? 田小麦不会游泳啊,她觉得自己的身子在一点点下沉,好似要沉到无底的深渊去。 坠落,不停地坠落…… 突然,一只大手搂住了她的腰。 在模煳的感官里,田小麦觉得自己正被一股力量带着向上。 很快,她恢復了唿吸。 她得救了! 鼻腔里火辣辣的,田小麦睁开眼,看到了湿淋淋的夏明苏。 “那个女孩子呢?”田小麦朝湖面望去,急急地问道。 “被强子他们送医院抢救去了。”夏明苏拉着田小麦站起身,“赶紧回去洗个热水澡,换件衣服!” 第44页 田小麦那叫一个遗憾啊!怎么不让她多溺会儿水呢?!没准上了岸之后还有机会被夏明苏人工唿吸一波呀! “想什么呢?”见田小麦站在原地不动,已经走出去五米远的夏明苏,转头不耐烦地问道。 “哦,没什么。”回过神来的田小麦突然觉得浑身冰凉,冷到刺骨,“走走走,洗热水澡去!” 两人去了招待所对面的公共澡堂,分别进了男女浴室。 还好这个时间澡堂里并没有什么人,田小麦也不会觉得太尴尬,她快速用热水沖走了体内的寒气。 在氤氲的水雾中,田小麦看着自己修长的手臂和笔直的大腿,感到了些许陌生,恍恍惚惚,似梦非梦。 她竟然真的拥有了一具新的身体,实在不可思议。 前几个月,田小麦还狠狠地嫌弃过它的肥胖和粗糙呢!现在这样一看,好好打理一番,还是很有潜力的嘛! 死里逃生的田小麦并没有太多后怕的感觉,反倒有一种莫名的兴奋感和刺激感。可能是经歷过一次穿越,她的内心变得强大了吧。 他们从澡堂回到招待所的时候,强子还没有回来。 “我在这里等他。”田小麦的脸蛋被热水烘成了粉红色,不仅长长的头髮没有干,连眼睫毛都湿漉漉的,眼眸也透着雾气。她站在招待所前台旁的窗前,穿着蓝底白碎花的小棉衣,美得像是一幅画。 夏明苏突然觉得有点不认识眼前的这个人了,她是田小麦吗?这么勇敢,这么漂亮,实在有点不像他印象中的那个田小麦啊。 第69章 丰厚的报酬 都说女大十八变,可变化真的能有这么大吗?感觉她直接变成另外一个人了呀! 夏明苏站到田小麦身旁,“你不会游泳吗?” 田小麦想都没想,张口回道:“不会。” “不对啊,我记得你水性很好。” “啊……”田小麦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话锋一转,“水太冰了,一掉下去就蒙了。” 晕倒,不是说身体都会有记忆的吗?人的灵魂换了,怎么身体的本能也没有了呢?! “哦……”夏明苏想了想,“那可能是我记错了,你姐的水性比较好。” 田小麦扶额,她现在,不!想!说!话! 过了半晌,夏明苏又用一种审视的目光看向田小麦,“我以前对你不是很了解,现在——就更不认识了……” 沉默了片刻,突然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夏明苏很认真地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夏明苏。” 田小麦灿然一笑,“你好,我叫田小麦。” ** 强子终于回来了。 得知落水女生被抢救了过来,田小麦长舒一口气。 她真诚地对夏明苏和强子说道:“谢谢你们了啊!” “哎呀,那个湖面上年年都有人掉进去,我都救过五六个人了!这些人也真是的,太不听劝了!明明立了警告牌,说危险不让从湖面走!他们倒好,还非要走、非要走!真是想当短命鬼啊,谁也拦不住!”强子用毛巾擦了把满头的大汗,继续滔滔不绝道,“嫂子,以后再碰到这种事儿可千万不能轻易去救了!这个没经验的人啊,真不能轻易去冒险!今天要不是明苏哥找不见你,以为你又迷路了才出去转了转,否则——哎呀,多危险啊!” 田小麦尴尬地笑了笑,“那个,没什么事儿我就先回屋了。” “嫂子,你等一下!”强子说着从衣服兜里掏出一沓小票票,“这是那个女孩儿的父亲给你的。” 田小麦一看,都是大额的粮油票和布票。 “这我可不能要!”田小麦立即摆手,“你拿回去还给他们吧。” 计划经济时代,这些票子可是极其珍贵的!都是按人头计算好发下来的,哪儿能这么大手笔的说给就给呢! “你看看,我就知道会这样。我之前让他们当面给你,可他们要马上把女儿转到省城的医院去,让我一定把他们的心意转达给你,我也没办法啊!他们真的是强迫我收下的,几乎是把这些票子硬塞进我兜里,然后把我轰出医院的。”强子越说越夸张,田小麦听得满头黑线。 “你快带我去医院。”田小麦说什么都不能收这么贵重的东西。救人本就是应该的,也是她自愿的。对方有感恩之心她就心满意足了,真没想着要得什么报酬啊! 强子瞅了夏明苏一眼,寻求他的意见。 夏明苏没什么表情,他对此事不太关心。人救活了就成,其他的,重要吗? 夏明苏摆摆手,转身走上楼梯回自己房间去了。 强子只好带着田小麦去了医院,可他们还是来晚了一步。 事已至此,田小麦也就只好收下这些粮油布票了。她还分了一半给强子,毕竟他才是把女孩捞上来送到医院的人。 “谢谢嫂子!”强子倒没推辞,很痛快地就收下了田小麦分给他的那一半。 “你应得的。”田小麦哪里知道,其实强子已经收了落水女生父亲给的六百块钱。 第70章 我只是假扮你女朋友 下午供哥来找夏明苏的时候,带来了不少食材。这备货的速度,真是666666啊! 第45页 供哥:“剩下的东西,还得三天的时间。鳖裙、蛏子,还有好几样东西都不太好搞,你得容我找找。六爷的生日还有几天啊?” 夏明苏:“还有一个礼拜。” 供哥点点头,“那行,不会耽误的。三天之后,你过来取剩下的货吧。” 夏明苏和田小麦得到确切消息之后,就直接回了村,去了狼坡的秘密小屋。 他们选择了一条隐蔽的小道儿,所以一路上并没有碰到什么人。 “下次我就不用过来了吧?”既然已经拜託了供哥,田小麦觉得自己在备食材上帮不上什么忙了。 “怎么不用?”夏明苏一脸严肃,“下次我带你认认路。” 田小麦欲哭无泪,“我不着急认路啊,以后多逛逛自然就认识了。” “万一我有急事需要特殊食材,你就得自己过来了。”夏明苏嫌弃道,“你自己认路得认到什么时候啊,黄花菜都凉了。” 田小麦哽了哽,“不对啊,我不是就需要给你解释一下古书上面你不懂的地方,再顺便扮演一下你的女朋友吗?怎么莫名其妙地变成你的女佣了?” “当女朋友的,难道不应该帮这样的忙吗?”夏明苏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 “我只是假扮你女朋友,又不真是你女朋友……” 夏明苏直接打断了田小麦的话,“演就要演得像一些,你需要些职业精神。” 田小麦:“……” “早上着凉了吧,要不要给你炖个鸡汤补补?” “好啊好啊好啊!”田小麦特没出息地狂点头,她有太久没吃到可口的饭菜了,来竹溪村之后感觉天天都在吃土。 夏明苏将胡萝蔔、黄瓜、土豆和一只已经拔了毛的小鸡丢进菜篮子里,对田小麦说道:“你来洗菜切菜,再把小鸡切成块儿。” “那个,我还是回家吃吧,我娘还等着我回去呢……”田小麦顿时心生逃跑之意,她只是想单纯地享受一顿美食,并不想给他当苦工啊! 田小麦说要走,夏明苏也不强留。 他拉了个小板凳坐在灶台前,快速生了火,然后姿态悠然地说道:“可惜了,今天的鸡肉这么好,也挺多的。我原本还想让英姨、阿杰和菲菲都改善一下伙食来着……” 田小麦迈出去的脚瞬间定格在半空中,然后又缓缓地撤了回来,“吃不完的,我能带回去?” “洗菜切菜去,你把活儿干好了,我可以考虑让你把剩下的都带回家去给他们吃。”夏明苏将手边的柴火丢进灶膛里,火焰滋滋作响,照亮了夏明苏俊朗的面庞。 田小麦努努嘴,把头髮一盘,然后一言不发地转过身去洗菜了。 返工多次之后,田小麦终于按照夏明苏严苛的要求,将胡萝蔔、黄瓜、土豆和小鸡切成了合格的样子。 田小麦第一次觉得,切个菜竟然比写论文还要难。做给自己吃的,一顿家常饭而已,夏明苏要不要这么讲究啊?又不是什么厨艺大赛! 第71章 你真喜欢明苏啊? 田小麦抹了抹额头上的汗,又用洗胡萝蔔和黄瓜的水沖了把脸。 原本想着处理好食材终于可以休息会儿了,结果夏明苏又让她翻译《食经》去了。 坐在西屋的书桌前,闻着从东屋传过来的香味,田小麦饿的肚子咕咕叫。 好在夏明苏训练有素,很快就把饭菜做好了。 清炒胡萝蔔丝,凉拌黄瓜,还有一碗鸡汤,主食是土豆泥。 满眼看去,有红的、绿的、黄的,色泽清新,光看着就让人食慾大开。 色香味俱全的美食,谁又能抗拒得了? 田小麦拿过勺子喝了口鸡汤,“苏苏,我要带回家的汤你留好了吗?” 夏明苏蹙眉,“你再这么叫,就别想把剩下的汤和菜拿回家了!” “你不让我拿回去,我就不给你翻译《食经》了!”哼,谁怕谁呀!本小姐就是这么霸气,还能被你几碗鸡汤吓住? 夏明苏坐在田小麦对面,优雅地夹了一片黄瓜放进口中,“鸡汤和这些菜都留好了,够他们吃的。” 田小麦非常满意,这也不枉她刚才忙叨一通了。 今天娘亲一定特别高兴,不仅有好吃的好喝的,她还带回去了不少粮油布票。 只是吃了一顿家常饭而已,田小麦却有一种特别充实的感觉,就像吃了一顿大餐一样。 “洗了碗,你就可以回家了。”夏明苏把碗筷一放,拍拍屁股进西屋看田小麦刚才写的翻译稿去了。 这人是不是对现在的情况有什么误会啊?怎么把她使唤得这么顺熘? 看在鸡汤和可口佳肴的份上,田小麦还是洗了碗之后才走的。 不过她总有一种不踏实的感觉,这几天的日子过得莫名有些混乱。仔细回想了一下,似乎是在做了夏明苏的老师和契约女友之后,她的生活节奏就乱掉了,完全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 “小麦啊,以后这些东西就不要往家里带了吧?被人看见不好。”苗翠英低声道,“你在明苏那儿偷偷吃点就是了,还是别太张扬了。” 田小麦点点头,“知道了。” 第46页 “你和明苏……”苗翠英欲言又止,“你们两个真的看对眼儿了?” 田小麦想着要不要跟娘亲说实话,考虑了一下又觉得没这个必要,“恩,我们在一块儿了。” “他主动的?”苗翠英拉着闺女的手问道。 “呃,算是吧。”夏六爷提的主意,那就算是他们主动的吧。 “你跟娘说实话,你真喜欢明苏啊?” 田小麦这次很利索地点了下头,“恩!” 苗翠英轻轻地嘆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说道:“明苏她娘不好相处啊!夏家不是那么好进的,小麦啊,你可得想清楚喽。” “娘,我心里有数,你放心吧!”田小麦拿出粮油布票,又把在周平县城救人的事儿跟苗翠英讲了一下。 苗翠英看着这些小票眼睛都直了,拿在手上翻来覆去地数了好几遍。 “娘,这些就放在你这里吧,回头我用的时候再找你拿。” 田小麦是善解人意的,她猜得到娘的心思。 苗翠英果然很高兴,“行行行,你用的时候就过来拿。” 第72章 偏心 第二天快吃晚饭的时候,田娉婷来了。 近半年来,她很少回娘家,次数用一个巴掌都数得过来。 田小麦一开始还挺高兴的,想着晚上一家人可以一块儿吃个饭了。她还把一直没捨得吃的白面粉拿了出来,打算做点好的。 田娉婷来了之后,就一直坐在苗翠英的房间里聊天。田小麦过去打算问问她们想吃面条还是烙饼,结果却在门口看到苗翠英把一沓粮油布票偷偷塞给了田娉婷。 田小麦立即转身离开了,她并不是一个小气的人。 姐姐虽然嫁出去了,但毕竟还是一家人。 现在谁家里的粮食都不够吃,怀了孩子的孕妇需要更多的摄入、需要更多的营养,这田小麦都能理解。 她之前也想过,要拿些吃的过去看看姐姐。 可苗翠英这样偷偷摸摸的做法,让人心里很不痛快。 “阿杰,你想吃面条还是吃烙饼?”田小麦转道去了弟弟的房间。 “我喜欢吃面条。”阿杰挠挠脑袋,压低音量说:“不过……咱大姐喜欢吃烙的饼啊!她难得回来一趟,你还是可着咱大姐来吧。” 田小麦板着面孔,“她来就来呗!她喜欢吃什么自己回家做去,咱们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我也喜欢吃面条,晚上姐给你做面条吃!” 阿杰傻乎乎地笑了笑,大姐和二姐这又是怎么了,一见面就闹不愉快。他是在两个姐姐的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中长大的,所以早已经习惯了。 田骏杰以为小麦姐最近变化这么大,跟大姐的关系也能有所缓和,没想到还是那样。 田小麦走出阿杰的房间之后,突然想起什么又折返了回来,“大姐是自己过来的吗?” 阿杰摇摇头,“是娘让我去叫大姐过来的。” 田小麦这下彻底明白了,娘这是一早就打算把票子给她大闺女了啊。 行,真行!一家人搞得跟暗战似的,有意思吗? 为了屁大点东西就搞这么一套,那以后她要是真干了什么大事儿,发了大财,岂不要整一出宫心计啊?! 晚上吃面条,田娉婷也没说什么,一家五口人围着小桌吃了一顿还算和谐的晚饭。 田娉婷大着肚子,容易累,吃完饭的时候天儿也晚了,就被苗翠英留下来过夜了。 她出嫁之前,跟田小麦睡在一张炕上。那时候一到夏天,她就睡在里面靠窗的位置,因为那里比较凉快。可到了冬天,她就会跟田小麦换过来,睡比较暖和的一边。 这些细节,现在的田小麦都不知道。但她在与田娉婷短暂的相处中,已经看出她这个姐姐是个非常自私的人了。 两人都平躺在床上,田小麦有点累,闭上眼睛准备睡觉了。田娉婷心情好,有点兴奋,睡不着,还在睁着大眼睛看房顶。 “这床板真是太硬了,硌得我后背疼,我以后一定要买一张席梦思。小麦,你知道席梦思是什么吗?”田娉婷转了个身,面朝田小麦,一副准备通宵夜谈的架势。 田小麦半睡半醒,只剩下一半的意识,“什么?” “我就猜到了你不知道席梦思是什么。席梦思是一种带弹簧的大床,可舒服了,你坐下去还会给你弹上来。睡在那上面,我估计你都醒不过来了。” “那多吓人啊……”田小麦勉强附和着这无聊的话题。 “你看看你,土了吧,那才是享受呢,你不懂!”田娉婷陷入到对未来美好的憧憬当中,那愿景里有席梦思,有大浴缸,有整排整排好看的衣服和鞋子,还有一堆伺候她的佣人。 田小麦也转了个身,用后背对着聊天欲旺盛的田娉婷。 田娉婷见状,自觉无趣,便闭上了嘴巴。 但她毫无睡意,想着娘给的那些粮油布票,想着妹妹如果真的嫁进了夏家,那她也就能跟着沾沾光,吃香的喝辣的了。 田娉婷就这样胡思乱想了一个晚上,直到天边泛白才昏昏睡去。 第73章 血花四溅 做佛跳墙的食材还没有准备齐全,但是可以先把手头上已经有的材料做好前期的处理。 第47页 田小麦一边回忆一边讲述,跟夏明苏两个人窝在狼坡的秘密小屋里,尝试着各种可行的做法。 每一种食材他们都选出一个做试验品,该泡发的泡发,该切片的切片,该去壳的去壳,该蒸煮的蒸煮,该过高汤的过高汤,该入味的入味…… 做一道佛跳墙的程序,复杂到令人崩溃。 田小麦真佩服外公当年的耐心,也很佩服夏明苏锲而不捨的精神。 她可没有兴致花这么大的功夫去做一道几口就能吃完的菜,果然她不是做厨师的料,也对美食没有什么深刻的认知。 把该做的事情做完之后,田小麦就想着怎么熘之大吉了。 她逮着一个合适的机会对夏明苏说道:“《食经》我拿回家晚上给你翻译吧?我还得回去照顾菲菲,给他们做饭去了。” “好。”夏明苏沉浸在手中胡萝蔔的雕花上,并没在意田小麦说的话。 “恩,那没什么事儿我就先走了。”田小麦说着转身便往西屋走去,打算把《食经》带回家。结果匆忙之下,毛手毛脚的她竟被门槛狠狠地绊了一跤,直直地飞了出去。 不幸的田小麦,一头撞到了旁边一个突出来的瓦片上。 好巧不巧,鼻子正好擦到了碎瓦片最尖锐的地方。 鼻头上擦破皮肤流出的血和撞破鼻腔流出的血瞬间煳了一片,蔚为壮观。 田小麦用手去捂,鲜血立马顺着指缝渗了出来。 夏明苏闻声赶来,一看这场面,瞬间就黑了脸。 “天天都这么冒失!你就不能小心一点?!”夏明苏的声音提高了一度,田小麦惊魂未定,脑子一抽,打了一个硕大的喷嚏。 一瞬间,血花四溅,跟命案现场似的。 夏明苏的白色棉袄上也不幸被染上了红玫瑰,娇艷欲滴,美丽动人。 不知道是田小麦的血太红了,还是夏明苏的棉袄太白了,或是夏明苏长得太好看了,总之,田小麦觉得自己活了这么多年,至今没有看到过如此炫目的场景。 眼前的这一幕就像是有特效加持过一般,活像是二次元里的唯美动画一样,美到如此不真实。 在鲜血横流的时刻思绪还能像田小麦这样乱飘的,大概这世界上也没几个人了。 这一次突发飙血,田小麦觉得自己可以记一辈子。 夏明苏可没有田小麦的这种浪漫情怀,他立即把田小麦拉到桌前,让她端坐在椅子上,自己则从床头找来了药箱。 消炎止血,贴纱布,一气呵成,夏明苏很快就帮田小麦做好了轻微外伤的紧急处理。 这时田小麦才想起来问道:“我鼻子破了?” 夏明苏一脸你竟然才意识到这件事的表情,“破了。” “口子很大?”田小麦左右看看,想找面镜子。 “很大。”夏明苏收起药箱,“这里没有镜子。” 田小麦抬头仰视着夏明苏,“我的鼻子不会留疤吧?我可不想破相啊!鼻子可是很重要的,五官里的门面呢!” 第74章 留不留疤都漂亮 夏明苏淡淡道:“这你不用担心。” 还好还好,田小麦长吸了一口气。可这口气还没来得及吐出来呢,就听夏明苏接着说道:“留不留疤,都不影响什么。” 田小麦嗝了一下,“夏明苏,你什么意思?” 夏明苏把药箱放回到床头,“这几天多喝温水,多休息,早点睡觉,别吃酱油和辣椒。” 田小麦朝他的背影大声嚷道:“夏明苏!你说清楚了!你刚才那话是什么意思?你是说我长的不好看,没有疤也不好看,所以留了疤并不影响什么吗?” “我可没这么说。”夏明苏的声音里藏有笑意。 田小麦赌气般地缩在椅子上,紧握右拳,暗暗使劲儿,让你瞧不起我!早晚要跟你算总帐! 夏明苏放好药箱后款步走出西屋,突然想起忘了叮嘱田小麦一件事,便又停住脚步转身看向田小麦说道:“别让鼻子沾水,沾了水容易感染,更容易留疤。” 田小麦撇撇嘴,“不是说留不留疤都一样嘛!” 夏明苏走过去轻轻地揉了两下田小麦的头髮,“留不留疤都漂亮。” ** 再次去周平县城找供哥拿货的前一天晚上,田小麦特意到弟弟的房间里坐了一会儿。 她现在最喜欢呆的地方就是阿杰的房间了,因为在这个小小的空间里,有难能可贵的真诚,还有对人生和未来最纯粹的畅想和追求。 在田小麦的心中,这个阴暗的小天地里,连接着现在的她与过去的记忆。 “我和你明苏哥明天去周平县城,你有没有什么想看的书啊?我给你买回来。” 田骏杰眼睛一亮,立马狂点头,“有!有可多!” 田小麦笑道:“行,你拿张纸把书名都写上。有多少写多少,姐都给你买回来!” 田骏杰突然沉默下来,只见他泪光闪闪,身体一抖一抖地哭了起来。 “阿杰,你哭什么?行了行了,多大点儿事儿啊,这不是姐姐应该做的嘛!”田小麦苦笑道,“不就是几本书嘛,至于感动成这样吗?” “没有人这么支持过我,他们都觉得我研究计算机研究数理是脑子坏掉了,说我疯了!他们不懂,可是你懂,我太高兴了!”田骏杰一把抹掉眼泪,清澈的目光里透着坚毅,“小麦姐,你可能不记得了,我现在手头上的这些书,有些是我离家出走,步行到周平县城从书店里偷来的。回家之后,我被爹打得一个礼拜都没能下床,差点死掉。” 第48页 田小麦感到惊骇,落后的乡村,落后的思想,目光短浅的人,狭隘的世界观,这里真是容不下一点点与众不同的理想啊。 生长在这样的环境里,田骏杰竟然能够一直坚定不移地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行,真是可敬可嘆。 田小麦拍了拍弟弟的肩膀,鼓励道:“阿杰,以后姐当你的靠山!你好好做研究,证明给他们看,你做出来的东西到底有多么伟大!” “恩!”田骏杰用力地点了一下头,他要带着姐姐的鼓励和支持,迈向光明的未来。 第75章 小丫头长本事了 为了腾出带田小麦认路的合适时间,夏明苏决定凌晨四点就出发。 田小麦想着,既然穿越到了这里,以后无论是去镇子上还是去周平县城,一定都很频繁,把路摸透还是很有必要的,所以她也表现得很积极。 田小麦还特意带上了纸和笔,打算一边认路,一边绘制地图。 骑着自行车逛了大概十几条街之后,田小麦找出了其中的规律。原来周平县城的街道是这样规划的啊,好像认东南西北也不是那么难了。 “先休息一下,一会儿我再带你认几条主要的小路。”夏明苏停下自行车,从车筐里拿出一个军绿色的水壶递给了田小麦。 田小麦拿过来喝了两大口,又还给了夏明苏。 夏明苏则拧开盖子,一口气喝光了里面剩下的水。 田小麦站在路边研究着自己刚刚绘制的路线图,夏明苏则靠在自行车后座儿上,一会儿望望天,一会儿看看人群,结果却捕捉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不对,是两个。 夏明苏轻拍了一下站在旁边的田小麦,指了指不远处,“好像是你姐。” 田小麦顺着夏明苏所指的方向看过去,还真是她姐田娉婷。瘦小的四肢,顶着个硕大的肚子,田娉婷在人群中还是很打眼的。 然而更打眼的是,这个孕妇正在被一个流里流气的男人谩骂着。 田小麦看到李大春死死地抓着姐姐的手腕,大声地咆哮着。 “我去看看。”田小麦把手上的本子丢进车筐里就朝他们走去。 田娉婷看到妹妹之后,突然就大哭了起来。 “哭什么哭?!你还有脸哭!田娉婷,你跟我说清楚,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到底是不是我李大春的?!” 田小麦疑惑地看向田娉婷,田娉婷哭着说:“孩子当然是他的啊!小麦,难道你也不相信我吗?” “你们都是一家人,当然会互相包庇!你们田家的女人就没一个好东西,全都是骚货!” 田小麦的火蹭地就窜了上来,抬手便甩了李大春一耳光,“李大春,你属狗的啊,到处乱咬人!” “嘶……”李大春摸了摸自己的脸,一把揪起田小麦的衣领,“理亏了心虚是吧?!小麦,你可以啊,还学会打人了?!你没嫁给郭旺财真是太可惜了!何翠翠真是可怜,她如果有你一半的能耐,也不至于天天挨打了。” “你松手!”田小麦想要掰开李大春的手,但她的力气毕竟比对方要小很多,怎么掰都掰不开,“我姐都说了孩子是你的,你还要怎样?你有什么证据说明我姐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你的啊?你自己下的种,自己都不认得了?” “小丫头最近变厉害了啊,这伶牙俐齿的,长本事了嘛!”田大牛举起拳头作势要打田小麦。 这时,夏明苏悠悠地走了过来,慵懒地说道:“大街上,多难看,散了吧。” 李大春看到夏明苏之后收敛了不少,说了几句有的没的之后就走了。 夏明苏把姐妹俩安顿在附近的小旅店里,打算独自到强子的招待所等供哥去了。 临走时,夏明苏又对田小麦说道:“你和你姐先在这儿休息一下,我取了东西就来接你们回去。” 第76章 夏明苏,你牛! 气势汹汹的李大春,二话不说上来就是狠狠的一耳光,田小麦瞬间被扇倒在地。 她鼻子之前碰伤的地方还没有痊癒,这下伤口再次破裂,鼻血也止不住地狂流。 “李大春,你怎么知道我们在这儿?”田小麦气到声音发抖。 “你姐在哪儿?我今天就要打死她!这个骚娘们,到处勾搭人!田小麦,我告诉你,你姐肚子里的孩子是她跟外面野男人的!不是我李大春的!”李大春气红了双眼,田小麦觉得,如果现在让他看到姐姐的话,肯定会闹出人命的。 “我姐她——她——她回村了……”田小麦一下子慌了神,捂着鼻子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李大春根本不信田小麦说的话,他大步走进旅馆,一间一间地敲门,引起了好大一阵骚动。 前台那个三十岁左右的青年看情况不妙,立马快步走来拉住李大春,不客气地说道:“这位同志,这里是公共场所,里面住的都是旅店的客人。你要再这样扰乱秩序、影响客人休息,我是可以叫警察来抓你的。” “你叫他们来啊?谁也没有拦着你?”李大春一下就推开了这个青年,对着楼梯口大声喊道:“田娉婷,你给老子滚出来!老子今天非要打死你这个不要脸的骚货!” 田娉婷在二楼听到李大春的话,吓得脸色惨白,抱着被子浑身止不住地颤抖着。 第49页 这时夏明苏刚好赶到,他一进旅店就看到了田小麦血煳煳的半张脸,顿时怒气上涌。 他紧了紧拳头,压下心火,稳定好情绪之后,才走到李大春面前,凛然道:“这边人多,咱们出去说。” “她都不嫌丢人了,我都被人戴绿帽子了,还怕什么啊!田娉婷,你给我出来,我知道你在里面!”李大春对夏明苏还算客气,但明显耐心早已所剩无几了。 田小麦站在李大春身后,不停地对夏明苏使着眼色,血染的手指疯狂地指着竹溪村的方向。 夏明苏用余光看到了田小麦的提示,沉声对李大春说道:“她已经回去了,我和田小麦在这里还有东西要买,所以多留了一天,你在这吼也没用。” “夏明苏,你护着我媳妇儿干什么啊?看上她了?你想把田家姐妹俩一块儿占了啊?”李大春越说越离谱,这下真把夏明苏给惹怒了。 夏明苏拿起旁边的一个花瓶,一下砸到了李大春的脑袋上,“想活命就赶紧滚!别在这撒野!” 李大春一屁股坐到地上,对围观的人说道:“你们都看到了吧?看清楚了吧?是他打的我!快帮我报警!” 这时一个民兵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不用报警了。” “邹平?”夏明苏一眼认出了老朋友。 “夏明苏,没想到能在这儿碰到你啊!”邹平跟夏明苏像兄弟一样击了下掌,他看了一眼赖在地上的李大春,问夏明苏道:“怎么?找事儿的?” 夏明苏勾勾唇,淡笑道:“他是我女朋友的姐夫。” “哦,家务事儿……”邹平瞭然。 夏明苏:“他跟他媳妇儿有点误会,让你见笑了。” “行,夏明苏,你牛!”李大春见形势对自己不利,便捂着伤口跑掉了。 第77章 她这是招谁惹谁了 夏明苏原本想先带着田小麦,去附近的医院处理一下鼻子上的伤口呢,但通情达理的田小麦坚持让他去跟多年未见的老朋友叙叙旧。 邹平则一个劲儿地夸田小麦懂事。 夏明苏给自己开了一间房后,就和邹平把酒言欢去了。 田小麦一路飞奔到医院,让医生紧急处理了一下她那惨不忍睹的鼻子。 这鼻子到底是招谁惹谁了?最近几天总是接二连三地遭受重创,真是见鬼了! 田小麦感觉穿越过来之后,她就一直遭受水逆,从未顺当过! 幸好她的鼻樑骨足够坚挺,鼻子没有歪掉,否则她真想一头撞死算了。 消毒、止血、包扎,小鲜肉医生的处理方法和流程跟夏明苏之前的一毛一样,就是他还没有夏明苏的操作流畅,疼得田小麦龇牙咧嘴的。好在这小医生长得还算好看,多少对她受伤的小心灵是种抚慰。 走出医院的时候,天都快要黑了。 田小麦从裤兜里掏出阿杰写给她的书单,长长的一串,上面有很多生僻的专业书,一看就晓得很难买到。 沿路进了几家小书店,老闆们果然都纷纷摇头,说根本没听过这些书。 怎么办?田小麦不想让弟弟失望,她一定要搞定这些书。如果真是无能为力买不全的话,至少也要先买个七八本让阿杰研究着。 此时街边的店铺纷纷关门了,田小麦也已经走了很远。这附近的路夏明苏还没带她认过,所以她怕再走下去自己会找不到小旅馆,于是便开始往回走去。 田小麦一边走一边琢磨着,看来这件事还是要跟夏明苏商量一下。 毕竟自己刚来不久,对周平县城也了解不多,对这个时代更是倍感陌生。 在这种举步维艰的情况下,田小麦觉得自己不适合孤军奋战,还是找个军师帮自己出谋划策比较明智。 更何况,夏明苏再怎么说也是她的徒弟,还是她名义上的男朋友,两人互帮互助了这么多天,这点小事儿应该不成问题。 这时,突然起了大风,田小麦抬头望天,只见乌云压得很低。 这是要下大暴雪的节奏呀!田小麦加快了脚步,结果一着急不小心又抻到了鼻子,顿时疼得她倒吸了口凉气。 唉……她这是招谁惹谁了!上次是她自己莽撞怪不得别人,这次盲流子李大春的一耳光、可是她生生替田娉婷这个不靠谱的姐姐挨得啊! 自己这都是图的啥呀!明明清楚田娉婷是个自私的人,只会为自己着想,田小麦还是忍不住在她遇到坎儿的时候拼尽全力帮扶一把,想来还真有点犯贱的感觉。 得亏这事儿小猪不知道,否则田小麦会被她吐槽死。 紧赶慢赶,田小麦终于在暴雪降临前回到了小旅馆。 她小心翼翼地走进大厅,先往前台瞄了一眼,发现并没有人,就连走廊里也没有人,安静极了。 也不知道李大春是不是真的走了,之前他就是跟踪他们找到了这里。也许他现在还在附近藏着,就等着尾随田小麦找到姐姐的房间呢。 第78章 人傻真是没药救啊 这样一想,田小麦觉得应该先确定一下夏明苏是否回来了。 她上到二楼,敲了敲夏明苏的房门,半天没人应声。 应该是还没回来,老友相见肯定会有很多话题要聊,晚一些很正常。 田小麦这样想着,便又走回到前台,找了一个不显眼的角落蹲下躲了起来。 第50页 不知道哪里漏风,不一会儿她就冻得瑟瑟发抖了。 就在田小麦快要支撑不住的时候,夏明苏终于出现了。 “你在这鬼鬼祟祟的,干什么呢?”夏明苏突然出现在田小麦面前,田小麦只觉得眼前的光线一暗,好似超人现身出手相救了。 “我——啥也没干啊……”这是实话,她确实什么都没做。 夏明苏笑了笑,“你在这偷东西呢?” 田小麦觉得夏明苏看她的眼神跟看一个神经病似的,带着一丝探寻、一丝好奇、一丝怜悯、还有一丝嘲笑。 “没,没啊!这里有什么可偷的,真是的!”田小麦尴尬地笑了笑。如果有阿杰需要的书她还有可能偷一下,可这边只有生了锈的水壶,脏兮兮的杯子,哪儿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可偷呢! “那你在这干嘛呢?”夏明苏一副好奇的表情。 “我这不是怕李大春跟踪我,找到我姐的房间嘛。”田小麦清了清嗓子,找回点底气,“我刚才上楼敲了你房间的门,发现你还没回来,就想着等你回来了,我再回我房间。万一李大春还来闹事,你在的话,会安全一点嘛。我可是很惜命的,替我姐挨一耳光已经够够的了,再搭条命进去可就不值当了。” 夏明苏站得笔直,比勾着腰驼着背的田小麦高出了一大截。 “李大春不敢对你姐真动狠手的,他没那个胆子。”夏明苏转身往二楼走去,田小麦则颠颠地跟在后头。 “你和你朋友挺能聊的啊,这都好几个小时了。”田小麦扶着酸痛的老腰,一步一个台阶地爬着。 “没聊多久啊。”夏明苏想了一下,“也就一个多小时吧。” 什么?!一个多小时!也就是说,刚才她回来的时候,夏明苏就已经在房间里了?! “回来之后你都干嘛了?怎么你房间里一点动静都没有呢?我敲了半天门,你怎么都没反应呢?”田小麦真想听到些能够让她心里舒服一点儿的答案。 夏明苏淡淡道:“喝了点酒,困,回来就睡了。可能睡得比较沉,没听到。” 田小麦双手扶着楼梯的把手,差点昏倒过去。 可着就她担惊受怕,在墙角蹲了好几个小时,结果这傢伙却一直舒舒服服高枕无忧地睡他的大头觉呢! 人傻真是没药救啊!田小麦啊田小麦,你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活得真是太滋润了!小猪说得一点都没错,她的家人守护了她的单纯,但一旦脱离了那个环境,这份单纯一定会让她受尽苦头的。 田小麦回到房间一看,田娉婷也正睡得香甜。 真是欲哭无泪,怎么就她这么倒霉呢!挨了一耳光不说,鼻子破了不说,没吃上晚饭不说,还生生在前台苦熬了半天啊! 第79章 我想家了 真是人善被人欺,善良的人活该受苦受难啊! 田小麦洗漱完,气得睡不着觉,坐在窗口呆呆地看着外面的大暴雪。 这时,突然有人敲门。大半夜能来找她的,除了夏明苏也不会有别人了。田小麦沉着脸走过去,打开了门。她什么都没说,也没抬眼去看夏明苏,直接又转身回到窗前坐下,继续望着夜幕下的暴雪。 “你吃晚饭了吗?”夏明苏立在门口问道。 “没。”田小麦没回头。 “我带你去吃饭。”夏明苏的声音悠悠地传过来,划破了安静的夜。 田小麦在心里默默地啐了自己一口,真是没有出息啊!人家随便说句话,你就跟着动心,搞得自己多缺爱似的,太不争气了! “不饿,不想吃。”田小麦不想被夏明苏牵着鼻子走,即使现在饿得前胸贴后背,她也要为自己争口气。 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跟谁赌气,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争口什么气。 “我从饭店打包了几个菜回来,你真不想吃?”夏明苏双手插进口袋里,头微微靠着门框,看着田小麦略显孤寂的背影,极具诱惑地报起了菜名,“我记得有红烧肉、罈子鸡、紫薯丸子……” 田小麦偷偷地咽了咽口水,有点心动,但她还在犹豫。可是她的肚子已经开始抗议了,“咕咕”的声音响亮而有力。 夏明苏的唇角弯出了一个帅气的弧度。 这个女人,真是越来越可爱了。 夏明苏带着田小麦来到了旅馆的后厨。 后厨不是很大,光线也不充足,墙壁上、桌面上、厨具上满是黑黄黑黄的油污,只是看着就觉得超级黏手。 不过在这糟糕的环境里,有那么一小块台子被擦得光可鑑人,上面摆着五六个小盘子,正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没有干净的凳子,你就站着吃吧。”夏明苏说,“吃不完剩下的菜直接倒掉就行,记得把筷子洗干净了给我送过去。” “哦。”田小麦已经饿得没了思考的能力,整个人看起来呆萌呆萌的。 见夏明苏准备离开,田小麦慌忙挽留道:“你陪我一会儿呗!这里阴森森的,又没人,有点可怕!” 夏明苏挑挑眉,“你是怕有人来?还是怕老鼠?抑或是怕鬼?” “我什么都不怕,就是……” “不怕那我走了,这里太脏了。”夏明苏抬脚便往外走了两步。 第51页 “餵!苏苏!”田小麦大声喊道,“我怕一个人呀,你个混蛋!” 夏明苏停住脚步,转回身,走到田小麦的身边,“吃吧。” 田小麦特别委屈,有点想哭。她想原来的那个家,想她亲爹亲娘,想她的好闺蜜小猪。她想回去,可她知道恐怕再也回不去了。 夏明苏低头看着田小麦,“不好吃?” 田小麦摇摇头。 “那你哭什么?”夏明苏皱皱鼻子,这姑娘一副悲伤逆流成河的样子,莫名有点让人心疼啊。 “我想家了……”田小麦呜咽道。 “明天我们就可以回家了。”夏明苏永远不会明白,田小麦说的家不是竹溪村的那个家,而是存在于另一个时空的遥远的家。那个记录着田小麦快乐童年和热烈青春的家。 第80章 吹吹晚风 田小麦吃了几口就放下了筷子,“苏苏,这些菜没你做得好吃。” 夏明苏把手轻轻地搭在田小麦的肩头,“等回去了,我做给你吃。” “恩。”田小麦把剩菜倒掉,又去水池边洗了洗筷子,“你说我姐肚子里的孩子,会不会真的不是李大春的啊?” “不知道。”夏明苏对李大春和田娉婷之间的事情,真的一点都不关心。 两人半天相对无言。 夏明苏走出后厨,站在走廊的窗边,“雪停了,我们去楼顶吹吹风吧,屋里太闷了。” “你要不要先回屋把棉袄穿上?”田小麦发现夏明苏就穿了一件单薄的衣服。 “不用,我不冷。”夏明苏眼眸微深,似有心事。 爬楼梯的这段时间里,田小麦为了缓解沉闷的气氛,一路絮絮叨叨个没完没了,“做佛跳墙的食材齐了吧?供哥怎么这么厉害啊,真是人不可貌相。你好像在周平县有很多认识的人,你是不是在这儿住过呀?邹平跟你认识很多年了吗?说实话啊,我怎么觉得他不像是好人呢……苏苏,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 夏明苏:“;amp;¥*;amp;%@%;amp;*%¥……” 这家旅馆一共四层,他们很快就来到了楼顶。 暴雪过后,整个小城变成了一座雪堡。 远远望去,一个个小房子像一颗颗棉花糖一样。 夏明苏笑道:“你嘴巴不累吗?” 田小麦扁扁嘴,不再多言。 两人隔半米的距离站着,田小麦仰头看着黑黢黢的天空,觉得这一切跟做梦似的不真实。 夜很长,这一晚,田小麦辗转无眠。 想起阿杰的书还没有买,田小麦决定先把夏明苏叫起来陪她买书,等买完了书再回去。 田小麦洗漱完,穿戴好,便去敲了夏明苏的房门。 脚步声由远及近传来,门开了,一个陌生的中年妇女看了田小麦一眼,极不耐烦地问道:“你找谁?” “哦,不好意思,我找错房间了。”田小麦急忙退后,弯了下腰表示道歉。 “有病!”女人嘭地一声关上了门。 田小麦抬头看看房间号,没错呀,夏明苏就是住这一间的啊! 这时身后传来了夏明苏的声音,“你干什么呢?” 田小麦吓了一大跳,“你怎么从这儿冒出来了?!” 夏明苏:“……” “你住406,不是408啊?”田小麦懂了,闹半天是她搞错了夏明苏的房间号,难怪昨天她敲了半天门都没人响应呢。 唉……蠢到绝望! 田小麦说明来意,把阿杰写的书单拿给夏明苏看。 夏明苏简单扫了一眼,“先去新华书店吧,那里的书最全。” 新华书店里只有寥寥几人,在店员的帮助下,他们很快就找到了十几本阿杰需要的书。 剩下的那几本,店员说是老书了,得去旧书摊找。 夏明苏向店员打听道:“你知不知道哪里的旧书摊,会有这样的教材和学术类的书呢?” “城西木料厂后面吧,你们可以去那里碰碰运气。”店员说着又拿出两根麻绳,将他们买的书系成了一大一小两提。 第81章 你剪短了我的发(1) 田小麦拎起那一摞小的,对夏明苏说道:“先买这些吧,其它的以后再说,阿杰一下子也看不了那么多。” “也好,今天我们东西多,你还要带着你姐姐,再买的话估计我那辆自行车上就放不下了。”夏明苏说着拎起了剩下的那一大摞书。 离开书店之后,他们返回到小旅店,接上了田娉婷。 前一夜暴雪,路上很难走,三人走走停停,中间又搭了一段好心人的马车,才在天黑之前回到了竹溪村。 田娉婷没敢回自己家,就跟着妹妹去了娘家。 李大春怕丢人,也没敢在村里张扬,当晚他就连哄带骗地把大肚子的媳妇儿领了回去。 “你姐姐和姐夫两人吵架啦?”苗翠英不了解情况,很是担心,“你姐眼瞅着马上就要生了,大春他怎么就不能体谅体谅呢,有啥事儿非要吵啊!” 田小麦宽慰道:“没啥事儿,小夫妻俩拌个嘴多正常啊,您就别跟着瞎操心了。” 苗翠英:“我怎么能不操心呢,你也知道你姐夫是个啥样的人,他靠不住啊!” 第52页 李大春是靠不住,可她姐姐田娉婷就是个靠谱的人吗? 田小麦知道娘听不得她说姐姐的不好,便没有再多说什么。 肚子里的孩子到底是谁的,也只有田娉婷自己一个人知道了。 事情嘛,总会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如果出了什么事,也是自己造的孽,怪不得任何人。 ** 烹饪佛跳墙的食材终于备齐了,由于前期准备工作做得比较充足,每一道工序都进展得异常顺利。 就是田小麦的头髮实在太长了,都快到腰部了,而且发量又多,怎么扎都扎不好。 弯腰洗菜的时候,头髮一旦散开,一大截头髮就会掉进水里。 不同的灶眼同时进行着蒸煮煎炸,屋内油烟、水汽瀰漫,头髮没一会儿就变得油乎乎、黏腻腻的。 “苏苏,你干脆帮我把头髮剪了吧!”田小麦捋了两下头髮,狠狠心,做了这样一个决定。她想把头髮剪短点,重新再好好养一养。 夏明苏:“你怎么不让你娘给你剪了?” “我娘现在不是活动不方便嘛,我不想总折腾她。剪短点,剪齐就行。”田小麦用手比到耳朵旁,“短的,到这的。” 夏明苏虽然没有给人剪过头髮,但他觉着这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就算是剪坏了还会再长出来的,也不会造成什么不可逆转的伤害。 这么想着,夏明苏就点了头。 田小麦先用水沖洗了一下头髮,才去了西屋。 夏明苏已经把椅子搬到了西屋中间的空地上,手上正握着一把黑色的金属大剪刀。 田小麦画了一张新髮型的效果图拿给夏明苏看,夏明苏端详了一会儿,没有过多犹豫就下了手。 看到长发一片一片地落到地上,田小麦的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 再听着耳边咔嚓咔嚓的声音,她不断地安慰着自己,夏明苏剪得再难看也不会比原来的更难看吧。 夏明苏站在田小麦的面前,修剪着她额前的刘海儿。 第82章 你剪短了我的发(2) 这个距离,这种角度,田小麦刚好能够看到夏明苏衣服上的灰色纽扣。 固定纽扣的白色线头纤尘不染,足见这是个极其爱干净的男人。 夏明苏的衣摆在他的活动中忽上忽下,盪起阵阵清香。田小麦觉得自己醉了,整个人晕乎乎的,赛似小神仙。 夏明苏的手偶尔会蹭到她的额头,凉凉的、干燥的、柔软的触感,令人着迷。 田小麦的眼神瞄来瞄去,最后定格在一个不可言说的地方。 其实她什么都看不到,夏明苏的衣服很长,裤子又很宽松,田小麦只能透过衣料的重重遮挡想像一下里面的场景。 就在田小麦意淫得忘乎所以时,从那扇常年紧锁的小门缝里飘来一阵小风,将刚刚剪下的碎发吹到了她的睫毛上。 田小麦拍掉碎发,只得闭上了眼睛,以防一会儿再迷了眼。 两个人挨得很近,又只有剪刀咔咔的响声,田小麦觉得有点尴尬,便挑起话头试图打破这种压抑的局面,“苏苏,你是第一次给人剪头髮吗?” “恩。” “哦。”田小麦想了想,又问道:“你以前是不是很讨厌我啊?” “恩。” “呃……”这人要不要这么直接啊!就不能说得委婉一点?照顾下她的情绪? 算了,指望夏明苏照顾她的心情,下辈子吧! 原本她还想问,那现在是不是已经不讨厌她了啊。 但想想还是作罢了,想来夏明苏也不会给出什么好听的答案。 索性还是不要自取其辱了。 讨了没趣的田小麦闭了嘴,安静地等待着新髮型的诞生。 “好了。”夏明苏说完拍拍手,往后退了两步,专注地看了田小麦两眼,然后啥也没说就把剪刀和梳子收进了抽屉里。 果然是第一次给人剪头髮,一点理髮师的觉悟都没有! 田小麦站起身,抖掉身上的碎发,用手摸了摸新髮型,感觉还不错,但她心里还是非常忐忑。 她记得这边没有镜子,算了,回家之后再看吧。 剪掉的头髮估计能有好几斤重,剪完头髮之后感觉脑袋都变轻了,脖子也没之前那么酸了。 可能是心理作用吧,反正现在田小麦干起活儿来,轻松了不少。 这一天晚上回到家,田小麦在家门口碰到了阿杰,阿杰似乎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轻唿道:“小麦姐?” “怎么样?头髮剪短了会不会很难看?”田小麦迫不及待地问道。 “不会啊,很好看!”阿杰怀里抱着她刚给他买的新书,估计是要去跟人讨论问题呢。 “那就好。”田小麦笑了笑,“你忙你的去吧。” “小麦姐,你比咱大姐更漂亮,漂亮好多好多倍!”阿杰突然不着边际地来了这么一句,然后转头就走了。 田小麦心里美滋滋的,步履轻松地向自己的房间走去。 哇塞!夏明苏这剪髮的手艺可以呀!很有天赋嘛! 田小麦甩了甩清爽利落的短髮,顿时感到一身轻松。 还是短髮显脸小,也显得更加精神。 第83章 夏六爷八十大寿 第53页 夏六爷的八十大寿,就在除夕的前一天。 老爷子不想大张旗鼓地办寿宴,他坚持就在家里请几个亲近的家人和朋友,一块儿吃个饭就行了。 “吃吃饭、喝个小酒,简单一点。”这是夏六爷的原话。 因此,夏明苏和田小麦一早就来到夏六爷家,开始准备中午的寿宴。 令田小麦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她在夏六爷的家里看到了田荣轩。 “夏六爷请你来的?”田小麦惊讶地问道。 “知青们住的房子,过段时间很可能要改建成学校。他们几个都已经回城了,我不好一个人再住在那儿了。”田荣轩坐在八仙桌前,埋头剥着松子儿。 田小麦琢磨了一下,很快明白过来,“所以,你以后就住在六爷家了?” 田荣轩点了点头。 “你来求六爷的?”田小麦又问道。 “不是。”田荣轩把松子壳拢到一边,把松子仁放到了碗里。他抬起头,看了田小麦一眼,“是六爷叫我过来帮忙打理他的生活的。” “……”田小麦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这样啊,看来你是真的不想去上大学了……” 田荣轩只当没听见这句话,他指了指厨房的方向,问田小麦道:“需要我帮忙干点什么吗?” “哦,不用。”田小麦一边往堂屋外走一边说道,“你忙你的,我去准备中午的寿宴了。” 田荣轩无奈地苦笑,他又不是瘟神,至于这么躲着他嘛! 快到中午的时候,王喜弟带着二儿子夏鹏和小女儿夏灯花来给六爷拜寿了。 “皇太后”和“小魔女”还是那样,没什么变化,不过田小麦还是第一次看见夏明苏的弟弟夏鹏。 夏鹏比夏明苏小两岁,前几天才刚满二十,是周平县民兵大队副队长。 他的个子跟夏明苏不相上下,剑眉浓厚,鼻樑高挺,长得不错。可就是他的眼神有点浑浊,说话的时候嘴角稍微歪斜。 来给爷爷祝寿的夏鹏,穿着青呢大衣,围着灰色围巾,蹬了一双擦得锃亮的黑色高筒靴,从穿着打扮上来看,倒是个讲究人。 夏鹏见到田小麦之后。显得很热情,“嫂子好!嫂子真是越来越美了!” 王喜弟板起面孔,在一旁轻咳了一下,“别没大没小的!” “我说的都是实话,哪里没大没小了!嫂子不会介意的,是吧?”夏鹏朝田小麦眨了一下眼睛,田小麦的脸颊抖了抖,这兄弟俩的性格差得也太多了吧,好分裂! 众人都进了堂屋之后,夏明苏叮嘱田小麦道:“你少搭理他。” “哦。”田小麦很想问问为什么,可又觉得好像也没这个必要。 夏鹏这类油腔滑调的人,大多数嘴里都没几句实诚话,看着是挺和气,其实没准藏着一肚子坏水。 看他的神情和姿态,应该是个心比天高的主。 短时间内接触不会太多,田小麦也就不着急摸清楚这个人了。夏明苏让她少搭理夏鹏,她照做就是了。 摆寿席的时候,夏鹏跑前跑后地帮忙,脚没停嘴巴也没歇着。 第84章 寿宴 “明珠豆腐做得漂亮啊!这虾肉粒儿切得真讲究!爷爷你看,正好有八块,八星高照呀!” “这是鸡丝豆苗吧?真好闻,有春天的味道。爷爷你多吃点这个,延年益寿。” “葱椒炝茭白来啦!爷爷,我哥真是花了大心思给您做寿啊!知道您喜欢吃茭白,这冰天雪地的竟然也给您搞到了。” …… 接下来的盐水肘花儿、焖黄鳝、芙蓉燕菜、糖熘芡仁米、江米酿鸭子、炒银丝、烩鳗鱼、罐儿鹌鹑、烩白蘑都被夏鹏各种夸奖解读着。 每道菜都被他讲成了天上人间难得一遇的美味佳肴。 “哈哈哈……”夏六爷大笑不止,“照鹏鹏你这么说的话,我都能活成千年老妖怪了。” 夏鹏一边给夏六爷斟茶一边神神秘秘地说道:“爷爷,我看厨房里还有一道压轴的大菜,很厉害的感觉。我都没看出来是什么,好像哥哥和嫂子两个人研究了挺长时间呢。” “那咱们就等等看吧。”夏六爷端起茶杯嗅了嗅,接着轻抿了一口,“好!这是上好的洞庭碧螺春啊!” “知道您老爱喝茶,这是我托人从苏州那边带过来的。您喝着入口的话,回头我再让他们多拿一些过来。”王喜弟说着便把带过来的干果四品和几样精緻的小糕点也一一摆好。 “你有心啦。”夏六爷放下茶杯,拿起一块双色马蹄糕,吃完很满足地点了点头。接着又拿起一块糯米凉糕,又很享受地品了品。 知道夏六爷贪嘴,王喜弟便投其所好带了茶和糕点过来。 寿桃、寿面和佛跳墙上桌的时候,夏青山才姗姗来迟。 “六爷爷,我一会儿一定自罚三杯给您赔罪。上午县里开会,我这紧赶慢赶的,还是来晚了。”夏青山拎了一大罐凤家酒坊的高粱酒,风风火火地走进了堂屋。 “青山,你是个大忙人啊,你能来我就很高兴了!”夏六爷并不介意,招唿着夏青山坐到了自己身边,这也是八仙桌上剩下的最后一个空位。 第54页 每个人都敬了夏六爷一杯酒,说了几句贺寿的吉祥话。 夏六爷眼馋桌上的美食,连忙摆手,“行了行了,赶紧吃吧,让我寿比南山还不如让我多吃几口好吃的。” 众人偷笑,等着寿星先动筷子,夏六爷招唿大家道:“在我这儿没那么多讲究,都不是外人,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快点动筷子吧。” 夏鹏负责活跃气氛,夏青山负责给寿星倒酒,其他人都稍显沉默,只偶尔回几句问话。 夏六爷对佛跳墙赞不绝口,还特意问了它的来歷和做法。 夏明苏主答,田小麦在一旁做补充说明,一唱一和,琴瑟和谐。 夏六爷瞅着这两人,怎么看怎么稀罕,他对王喜弟说道:“你看看,这俩孩子多般配啊!” 王喜弟笑了笑,没说话。 坐在田小麦左边的田荣轩,听到夏六爷的话后心口一阵发堵,指尖不住地颤抖。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辛辣的高粱酒滑过喉咙,心口又被狠狠地烫了一下。 第85章 白白胖胖的肉蛋饺子 夏青山带过来的高粱酒喝完之后,夏六爷又让田荣轩把家里的两坛女儿红拿了出来。 后半场大家都已在微醺的状态,气氛比刚开始松弛了不少也热烈了不少。 “青山,去县城开的什么会啊?上边有什么新的指示吗?”夏六爷对时局非常关注,虽然他年岁大了,但是他很想在死之前,看到下面的小辈儿们也都过得好。 夏青山:“王家村大队好像开始搞包产到户的试点了,估计过不了多久各个大队都要搞起来了。就是不知道会不会雷声大雨点小,上面的意思很难琢磨啊。” 夏六爷闭着眼睛,晃了晃脑袋,手指头有节奏地敲打着桌面。沉思片刻之后,他缓缓睁开眼,“我看这是好事儿!青山啊,好日子快来喽!” “六爷,你说真的?”夏青山心里一沉,这样一来,他这个大队长以后是不是就没用了呢? 夏六爷:“恩……十多年前,浙江温州那边儿就搞过这种包产到户的试点了,这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 夏青山:“当时他们不都被批判了吗?我们现在再搞的话,不就是重走老路吗?!” 夏六爷笑了笑,他明白夏青山的小心思,“别怕,上面的领导自会打算。你跟着他们干就是了,天塌下来也砸不到你的头上。” 夏青山高高兴兴地来,结果却是带着惴惴不安的心情走的。 最开心的要数田小麦了,她终于等来了日思夜盼的包产到户。 夏六爷的直觉准到爆,好日子真的快要来了。 ** 第二天就是除夕了,心情无比美丽的田小麦,带着阿杰去镇子上买了糖果、甜糕,还有冰糖葫芦。 晚上,她给大家做了一顿饺子。 白白胖胖的饺子里面塞满了大块大块的肉馅,轻轻咬上一口,香喷喷的汤汁就把舌头紧紧包裹住了,俘虏着人的味觉。 肉的香气像电流一样,穿过每一条神经。 第一个饺子还没吃完,苗翠英就哭了。 “娘,你怎么了?”田小麦擦去娘亲眼角的泪水,“大过年的,哭什么呦,多不吉利!” 苗翠英吸了吸鼻子,“太好吃了……” 田小麦笑道:“好吃就多吃点,锅里还有好几十个呢。” 田菲菲一下子扑倒在苗翠英的怀里,学着小麦姐姐的样子,用软萌软萌的小手去擦苗翠英的眼睛,“娘,不哭……好宝宝,都不哭。” 苗翠英在小女儿的脸上亲了一口,“乖宝儿,娘不哭了,吃饺子去吧。” 田骏杰闷头一口气吃掉了二十个饺子,田小麦宠溺地揉揉他的头,“别噎着,慢慢吃。” 田骏杰羞涩地笑了一下。 他没到大队上过工,没赚过工分,以前总被爹娘说是吃白食的,所以他平时也不好意思吃太多,一直都饿着肚子。 今天这饺子实在是太好吃了,看小麦姐做了很多,锅里还有不少,他就放心地敞开肚子吃了个饱。 苗翠英瞅了眼三个孩子,嘆了口气,“你们的爹真没福气啊!走得那么早,死之前一顿饱饭都没吃上……他说想吃饺子,结果还被我做咸了,唉……他在那边肯定埋怨我呢!” 第86章 小猪,是你吗? 田小麦宽慰道:“爹哪有那么小气啊!” 苗翠英撇撇嘴,“你不知道,他小气得很,可记仇了!” 田小麦和田骏杰相视一笑。 “娘,上次拉的活儿我快做完了,明后天的我就把衣服给人家送过去。我顺路去给您买个轮椅吧?快开春了,到时候你还能出门散散心,总比一天到晚窝在床上舒服。” “轮椅挺贵的吧?算了算了,我都半截身子埋地下的人了,还折腾什么呀!”苗翠英顿了顿。“你姐她快生了,你还是给她买点补品吧!再给你小外甥买点东西。” “娘,你就放心吧!回头姐生了我会去照看的,补品少不了。你前几天不是给我布票了嘛,我已经买了最好最软的棉布,小外甥的开裆裤我都做好了。” 苗翠英把田小麦的手握在自己的掌心,欣慰道:“你这么能干,这么懂事,娘也就放心了。” 第55页 ** 大年初二,阳光普照。 田小麦骑着自行车进城去了。送完客人的衣服之后,她见天气这么好,便想着一边逛逛街,一边看看哪里有卖轮椅的。 她把自行车锁在了医院的车棚里,然后沿着小路慢慢地熘达着。 街边有很多小商铺,文具店、粮店、表店…… 牌匾都很粗糙简陋,满眼都是军大衣、军帽,还有黑色大棉鞋。 除了人民币之外,大量的交易都是用粮票、油票和布票进行的。 一切看起来都那么有年代感,这是她未曾经歷过的时代,一个无比陌生而遥远的时代。 虽然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几个月,但是并没有消解田小麦的这种陌生感。 想要真正地融入到这个时代,可能还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三年?五年?也可能是一辈子。 田小麦仔细地观察着街道上的行人,路边的小吃摊,还有店里的摆设。 突然,一张熟悉的面孔让田小麦浑身都战慄了起来。 那一刻,田小麦的血压估计已经飙升到了要炸裂血管的程度。 她像个强盗一样推开一家鞋店的大门,嘴还没张开,两行热泪就滚了下来。 “小猪?是你吗,小猪?” 站在柜檯前的女人以为有人要打劫呢,吓得往后缩了缩,“乖乖,哪里来的神经病,吓死我了!你管谁叫猪呢?你哪家医院跑出来的啊?!” “朱晓彤!你别跟我开玩笑!到底是不是你?!”田小麦歇斯底里地大吼着,把街对面正在理髮的大爷都吓了一哆嗦。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女人警惕地盯着田小麦,默默地把手边的水果刀握在了掌中。 “你不认识我?”田小麦扑到柜檯边,满眼的期待。她期待小猪可以突然贱兮兮地对她笑,跑过来抱紧她,说我怎么会不认识你,我的傻小麦!我怎么放心让你一个人跑到这个陌生的地方受苦受难呢! 然而面前这个跟朱晓彤长得一模一样的人,用跟朱晓彤一模一样的声线,冰冰冷冷地回道:“我不认识你啊!” 田小麦感到了深深的绝望,为什么她的小猪会不认识她呢?! 第87章 你这人怎么阴魂不散啊 既然这个女人不是她所认识的那个朱晓彤,可为什么她们的声音、长相,甚至连身高和胖瘦都丝毫不差呢? 这个世界真是太疯狂了!这一切也太虐心了吧! 田小麦蹲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那一瞬间,她觉得肯定是有个什么变态玩家在操纵着她的人生。 否则,这一切不合常理的事情又该怎么解释呢?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任谁过来劝,过来询问,过来拉扯,田小麦都只专注地哭着,不解释、不回答。她只管嘶声裂肺地哭,哭得浑身抽搐,哭到天崩地裂。 不知道这样哭了多久,也不知道夏明苏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当田小麦回过神来的时候,她的手正被夏明苏紧紧地握着。 “这是哪儿啊?”田小麦用沙哑的公鸭嗓问着夏明苏。 夏明苏松开田小麦的手,“精神病院。” “啥?”田小麦瞳孔骤缩,“我现在很脆弱的,你可别吓唬我……” 夏明苏笑了笑,“是强子家。” 田小麦:“哦……” “你给客人送衣服来了?” “恩。”田小麦点点头。 “下午就回去吗?”夏明苏站在窗前,晒着太阳。 “我想给我娘买个轮椅,你知道要去哪儿买吗?”田小麦以为商店里都会有的,结果逛了一圈却没找着。 “强子这好像就有,我一会儿帮你问问。”夏明苏转身,双手插在裤兜里,靠坐在窗台上。 “问我什么呀?”强子端着一盘瓜子走进了房间。 “你爷爷之前用的那个轮椅呢?还在你这儿吗?”夏明苏抓了一把瓜子。 “在啊。”强子吐掉瓜子皮说道,“就在后面仓库里呢,怎么?你要用?” 田小麦插嘴道:“我娘现在不能走路了,我想给她买个轮椅,明苏说你这里有。” 强子很大方,“行啊,用的话就拿走吧!” 田小麦:“你爷爷不用了吗?” “我爷爷都去世七年了。轮椅不是新的,你别介意啊。” “不会不会。”田小麦连连摆手。 夏明苏和田小麦在强子家里吃了个午饭,临走时他们推走了在仓库里躺了七年的落满灰尘的轮椅。 田小麦存放在医院车棚里的自行车被人偷走了,夏明苏又没有骑车来,所以他们只好决定坐公交车先回镇子上。 也许一切巧合都有因果,田小麦远远地就看到了立在公交站台旁的朱晓彤。 她穿着浅绿色的大衣,围着格子围巾,头上带着一顶雪白的绒帽,脚上穿着一双棕色的短靴。在这个不甚发达的县城里,她的装扮犹如来自上海的摩登女郎。 “嗨!”田小麦走到她身后,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 朱晓彤扭头,看到田小麦的那个瞬间,她勐地往后退了一大步,“你要干什么?你这人怎么阴魂不散啊!我没欠你钱,跟你也没什么冤雠吧?你是不是把我认错成什么人了啊?!” 第56页 “朱晓彤,你不认识我没关系,我可认识四十年后的你。”田小麦笑得那叫一个瘆人,她清清楚楚地看到朱晓彤的瞳孔放大了好几圈。 第88章 风水轮流转 “我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朱晓彤左思右想也搞不明白她和面前的这个女人到底有什么瓜葛。 “没有。”田小麦大笑着摆摆手,“当然没有了,别害怕。我们现在正式认识一下,我叫田小麦。”她又指了指身边的夏明苏,“这是我男朋友,夏明苏。” “哦。”朱晓彤始终跟田小麦保持着一定的安全距离,“你好,你已经知道我的名字了,我叫朱晓彤。” 这时公交车来了,田小麦跟在夏明苏后面上了车,她扭头看到朱晓彤还在下面站着,就问道:“你不上车吗?” 朱晓彤慌忙摇了摇头,“我不坐车,我等人。” “啊哈,那回见!”田小麦朝惊魂未定的朱晓彤挥了挥手。 朱晓彤欲哭无泪,准备转道去寺庙烧炷香拜一拜各路神仙了,她这到底是撞了什么鬼?! 夏明苏和田小麦坐在最后一排的双人位置上,田小麦靠窗,夏明苏挨着过道,轮椅放在过道里。 “你真的认识她?”之前在鞋店把失声痛哭的田小麦领走的时候,夏明苏就想问这个问题了。 阳光恰好打在田小麦的脸上,将她照得闪闪发亮。 田小麦望着窗外,脸上挂着意味不明的微笑,“认识,特别熟。” “可是,我看她好像并不认识你。”夏明苏转头看着田小麦的侧脸,突然觉得这个侧脸有点陌生,不像是他一直以来熟悉的那个田小麦的样子了。 “她可能失忆了。”田小麦胡诌完也挺佩服自己的想像力,她努努嘴,“不过没关系,大不了再重新认识一下了,我觉得我跟她还能成为特别好的朋友。” “我怎么不知道,你在周平县还有这样一个朋友。” “你不知道的事情多了去了。”田小麦转头对上夏明苏的视线,昂起下巴,“苏苏,我可是一个大宝藏,比你家地底下藏的那些东西值钱多了!我能假扮成你的女朋友,那都是屈尊抬举你的。” “是吗?”夏明苏挑挑眉,正襟危坐,目视前方,并没给田小麦她想要的那种热烈回应。 “切!你还不信。”田小麦也不恼,她把头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想起之前她和朱晓彤也是不打不相识,后来还不是成为了掏心掏肺的好闺蜜嘛。 走过千山万水浩瀚星空,她俩註定还是要成为好姐妹的。 能在这个时空里整蛊一下小猪,也是蛮爽的。 之前田小麦的段位一直不及小猪,总被小猪逗弄。现在风水轮流转,角色终于对换了。 这样一想,田小麦也就不再纠结朱晓彤不认识她这个事实了。 反正在田小麦的心中,朱晓彤永远还是那个朱晓彤。 她能在这里,还能被田小麦遇到了,就是上天最大的恩赐。 人一贪心就痛苦,人一知足就开心。 田小麦想着想着,忍不住笑出了声。 夏明苏:“什么事儿,这么开心。” 田小麦:“没什么,傻乐呵呗。” 夏明苏现在的心情可没田小麦这么好,他正在攻克一道药膳的做法,不过不知道是哪里不对劲,餵给实验老鼠吃,结果老鼠全都翘辫子了。 是放错了药材,放错了顺序,还是放错了比例?夏明苏还没研究明白。 第89章 同款蒜头鼻 “雨水”节气过后,气温便大幅度回升。田娉婷则在元宵节这一天,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小王子。 一直在产房外焦躁不安来回踱步的李大春,看到婴儿跟自己同款的蒜头鼻时,高兴地手舞足蹈了起来。 “这是我儿子!没错,绝对是我李大春的儿子!这蒜头鼻跟我一模一样啊,哈哈哈哈哈……” 他飞奔过来将好消息告诉了苗翠英,苗翠英连忙爬起来,想要去看看她的外孙子。 田小麦扶她坐上了轮椅,“娘,要不要再套一件衣裳?外面有风。” “不用不用,这么大的太阳呢,一点都不冷。”苗翠英急不可耐,“快推我去看看我的小外孙。” 李大春把丈母娘推到了自己家,他这一路上嘴巴都没合上过。 他们到的时候,产婆还在清洗婴儿身上的污血,苗翠英便先去看了眼女儿。 “闺女啊,累坏了吧?哎呦,肯定折腾惨了!这种辛苦,也就咱们生过孩子的女人能懂。”苗翠英摸了摸田娉婷的额头,心疼地说:“你看看这汗出的,唉……大人小孩都没事儿就好!你好好坐月子,可千万得小心着点,别落下什么病根了。” “知道了,娘……”田娉婷虚弱地躺在热炕头上,满头的大汗,鬓角、刘海全都湿透了。 田小麦看着姐姐皴裂的嘴唇和惨白的小脸,觉得生孩子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就这么在家里生产,万一难产了怎么办?万一大出血了怎么办?根本来不及抢救啊! 天吶,生一个孩子,简直就是生死考验啊! 第57页 鬼门关前闯一闯,一不小心就会挂掉了…… “来看看,我们的小王子来啦!”产婆将包好的婴儿放到了苗翠英的怀里。 苗翠英逗弄着这个虎头虎脑、眼睛还没睁开的小婴儿。 田小麦凑近仔细看了一眼小外甥的长相,突然明白为什么李大春会高兴成那样了。 这小娃娃的鼻子,完全是克隆了李大春的嘛,标准的蒜头鼻。 苗翠英:“大春啊,孩子的名字取了没有?” “还没呢……”李大春之前一直怀疑这个孩子不是自己的,所以也没有心情考虑名字的事情。 苗翠英:“那就让小麦给孩子取个名字吧,你看怎么样?” “好啊,咱家小麦最有文化了。”李大春现在心情特好,啥事儿都好说。 苗翠英:“小麦,给你小外甥想个名字吧,最好带上‘田’字儿。” 田小麦瞄了李大春一眼,看他好像没什么意见,就琢磨了一下,“叫李田元怎么样?今天正好是元宵节。” “好啊!”苗翠英很满意,“田元,田元,这俩字儿还挺好写的!你们觉得怎么样?” 田娉婷虚弱地说道:“都行,我没什么意见。” 李大春皱了下眉头,“元字改成大方框的园吧?这样田园正好还是一个词儿,田园好风光嘛!这样寓意更好。” 苗翠英看向田小麦,田小麦点了下头,苗翠英随即拍板道:“好,那就定下了,叫李田园,田园好风光的田园。” 就在这时,田小麦无意间注意到姐姐苦笑了一下。 那个笑里,别有一番意味。 第90章 本小姐要翻身啦 苗翠英捨不得回家,抱着小外孙在大女儿家里呆了一下午。 田小麦帮忙收拾屋子,准备午饭,忙得脚不沾地。 这家平时都没人收拾的么?乱成这样竟然还能住人,田小麦也是服气! 田小麦跑前跑后,洗洗刷刷,只听苗翠英哼着变调的小曲儿,一副喜气洋洋的样子。 她就不明白了,不就得了个小外孙嘛,至于乐成这样!都是生过四个孩子的人了,怎么这么不淡定呢?! 也不知道两年前菲菲出生的时候,她是不是也这么高兴呢。 田小麦把姐姐家里的大盆小盆全都拿了出来,一个挨一个地排排坐,全部倒满水。然后,她把家里所有需要清洗的东西全都泡在了里面,一盆接一盆仔仔细细地搓洗着。 苗翠英则在田小麦旁边配起了背景乐:“辕门外三声炮响如同雷震,天波府里走出我保国臣!头戴金盔压苍鬓,铁甲的战袍又披上了身……” 田小麦咂咂嘴,虽然她娘唱得不怎么样,但这气势还是挺足的。 尽管听不出完整的曲调,可是这个词儿莫名有点耳熟。 田小麦坐在矮木凳上,正弯腰洗着一个绣着翠鸟的花被面儿。听到这,她直起身,停下手中的活儿,“娘,你这唱的什么啊?还挺带劲儿的。” 苗翠英得意地晃晃脑袋,继续唱道:“帅字旗斗大的穆字显威风,穆桂英我五十三岁又出征……” 田小麦用满是肥皂泡沫的手抓了抓鼻子,娘亲这是用《穆桂英挂帅》的词儿重新编了个曲儿啊!还真是一点原曲的痕迹都听不出来呢。 这时,李田园小兄弟表示抗议了,他嚎啕大哭了起来。 田小麦开玩笑道:“娘,你唱得太难听,把小孩儿都给吓着了吧!” 苗翠英悠着小婴儿,毫不困难地瞬间换频道唱起了摇篮曲,“睡吧,睡吧,我亲爱的宝贝;外婆的双手,轻轻摇着你。摇篮摇你,快快安睡;夜已安静,被里多温暖。睡吧,睡吧,我亲爱的宝贝;外婆的手臂永远保护你。世上一切,幸福愿望;一切温暖,全都属于你。” 田小麦狂汗,如果是她,估计听这样的摇篮曲睡觉会做噩梦吧。 没想到的是,小田园竟然真的就不哭了,很快进入了梦乡。 日头偏西,天变凉了。 田小麦把洗好的衣服和被单晾起来,又给姐姐和姐夫做好了吃的,便推着娘亲回了家。 阿杰一人带着菲菲在家里,田小麦得早点回去做晚饭。 回家的路上,村里的广播放了一条通知,说是竹溪村大队开始实行包产到户,明天全体社员到场院开会。 田小麦听到这个消息,兴奋到爆表,她朝着天空大声喊道:“本小姐要翻身啦……本小姐要翻身啦……本小姐要翻身啦……” 田小麦推着轮椅狂奔起来,把苗翠英吓得心脏病都快犯了。 “小麦,小麦,哎呦喂,要死了!我快要掉下去了,你慢着点,慢着点啊……你疯了吗?!发什么羊癫疯呢!” 田小麦停住脚,极其认真地对苗翠英说道:“娘,咱们家要发达啦!” 苗翠英嘆了口气,“这又是说什么梦话呢!” 第91章 蒙娜丽莎的微笑 第二天上午,夏青山向大家转达了上面领导的意思,动员大家积极参与包产到户。 大家嘁嘁喳喳讨论了一上午,也没讨论出个什么所以然来。 除了田小麦之外,大多数人都不怎么积极响应。 第58页 不少人已经习惯了在大集体里面浑水摸鱼,用混时间的方式等着分粮食。 包产到户就意味着要自负盈亏,一想到要自己承担责任,很多人就直缩脖子,连连摇头。 “万一旱涝了怎么办?” “是啊,到时候连公粮都交不起,不就要饿死了!” “反正我是不干啊,我家自留地都捯饬不过来呢!” “听说北边那片荒山也要承包出去啊?那地是不是盐硷地啊,能种出个啥啊。” “就是,我看这事儿就是坑人的。” “不管是不是坑人的,咱都别当那出头鸟。先让别人干干再说,咱们等等看,不着急。” “这些年,政策一会儿一个变,谁知道过段时间又会变成个啥样?承包下来万一砸手上,到时候连棺材本都没了!” 很多立场不坚定,还没想明白的,就在这一片消极的讨论声中打消了念头。 田小麦立在人群之中,未发一言。她脸上挂着蒙娜丽莎般的微笑,深藏功与名。 她曾经想过要说服社员们积极响应,勇于承担,勇敢地去争取光明的未来。 可是,在她听了大家的这番话之后,就没再出声。 好吃懒做、胆小如鼠、目光短浅的人,是永远抓不住机会的。如果硬拉着他们的手,强迫他们抓住机会,他们也会在感到吃力的时候自己松开手,最后还怪你拉他们下水了。 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田小麦现在还不想做。 她不是救世主,目前也只能顾好自己的那个小家。 田小麦现在白天拉活做衣服,晚上给夏明苏翻译文言文书稿。 每个周末,夏明苏都会来到田小麦家里上语文课。 最近大家在研究包产到户的事情,所以都在各处熘达。北边的农田和荒山,南边的果园,西边的神山…… 没准什么时候从什么地方就冒出个人出来。 所以,他们决定暂时不去秘密小屋了,以免被人发现。 这一天,在田小麦的房间里上完语文课之后,夏明苏问道:“你真要承包北边的那片荒山吗?” 田小麦坚定地点了点头。 夏明苏把钢笔别在笔记上,抬头看向田小麦,“你不怕吗?” 田小麦笑着反问:“怕什么?” “那片地可能什么都种不出来,而且那么一大片,你想过没有,要怎么给它浇水?如果今年干旱怎么办?”夏明苏明确地指出了有可能出现的问题,这样的指点对田小麦来说,很有意义。 夏明苏:“还有,你一个人一定干不过来,你家里有谁能帮你干?你娘?你姐姐姐夫?还是阿杰、菲菲?要僱人的话,你得付工钱吧?” 田小麦皱皱鼻子,“然后呢?你什么意思?劝我不要干?” “我没这样说。”夏明苏拿起自己的笔记本,站起来,转身走了。 第92章 赤裸裸的勾引 喂,你回来,说这么一通,到底是什么意思嘛! 田小麦坐在书桌前,久久地回味着夏明苏刚才所说的话。 后来她有点明白了,夏明苏不是劝她不要干,而是在提醒她,在干之前要做好前期准备。 夏明苏同学,咱有话能直白点说吗?干嘛这么拐弯抹角的啊!累不累呀你! 还好本大小姐冰雪聪明,一点就透。 田小麦得意地晃晃脑袋,拿出做了一半的衣服继续忙活了起来。 攒出本钱才是第一重要的啊。 经过好几天的考虑,田小麦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学习一下基本的农业知识。 在种地方面,她可是一点经验都没有。 她必须得去找高人好好谘询一下。 身边的高人有谁能提点她几句呢?除了夏明苏,也就只剩下一个人了,那就是夏六爷。 田小麦来找夏六爷的时候,夏明苏恰好也在,而且这爷孙俩好像刚喝完酒, “夏六爷呢?”田小麦轻声问道。 “六爷爷睡下了。”夏明苏揉了两下眉心,“你找他有急事儿啊?” “哦,那倒没有。”这才八点,睡得有够早的,这是喝了多少酒啊! “不是急事儿的话,你明天再来吧。”夏明苏的唿吸里满是酒气,田小麦闻着都要醉了。她稳住心神,继续问道:“你们怎么又喝上了?” “秘密。”夏明苏一手扶着墙,扬起唇角,极其魅惑地笑了笑。 田小麦受到了严重的暴击,这让她怎么受得了? “咳咳咳……”田小麦用轻咳掩饰着自己的非分之想。 “一会儿我要到秘密小屋去做碗莲子羹,你要不要也过去喝一碗?”夏明苏朝田小麦勾勾手指,意欲不明。 我去,这是赤裸裸的勾引啊! 妥妥地引人犯罪! 警察叔叔,救命啊…… 田小麦整个人都在蠢蠢欲动,烈火烧身的感觉也不过如此了吧。 她惦记了好多年的美好肉体就在眼前,触手可及,而且对方还主动释放了信号,这让她怎么把持得住?! 有那么一瞬间,田小麦真想趁他酒醉直接法办了这个妖孽! 田小麦往前走了两步,透过浓浓的酒味,她还隐约闻到了茉莉绿茶的清香,属于夏明苏独有的体香。 第59页 两人之间只剩下半条手臂的距离,田小麦站住脚,没有再往前走,她偏过头去看夜空,今晚的月色好美啊,真是个品尝美色的好时候。 紧要关头,就在田小麦准备犯罪的关键时刻,田荣轩出现了,“小麦,你来啦?” “咳咳咳……”田小麦被自己的口水给呛到了,她抚着胸口咳了老半天。 夏明苏狐媚地笑笑,对田小麦说道:“我先走了。” 走就走呗,要走还不赶紧走,在这儿磨蹭什么呢! 田小麦真是要抓狂了。 田荣轩倒了一杯水递给田小麦,“你没事吧?是不是着凉了,怎么咳成这样?要不要吃点梨子?” “不用不用,不小心被——”田小麦静止了一秒,“被风呛到了,呵呵呵……” 为了避免跟田荣轩单独相处,田小麦逃也似的回了家。 唿……这一趟跑的,心脏差点爆掉! 第93章 爷爷祝你们假戏真做 第二天一早,夏六爷听了田小麦的困惑之后,就给她指了一条明路。 高考恢復之后,春季入学的第一批大学生已经报导了。 各个大学的校门再次敞开,拥抱着莘莘学子。 省城的商都大学里有两个老师是夏六爷的小友,夏六爷帮田小麦写了一封介绍信,让田小麦带着信去省城找他们谘询。 “王巧红是水利工程师,你要开那么一大片荒山的话,得搞灌溉,这方面她能帮上你的忙。颜青是农学院,搞杂交水稻的,他是个很有想法的人,喜欢攻克难题,你可以向他提出请求,让他亲自来咱们这的荒山看一看。” 田小麦双手接过信,鞠了个躬,“谢谢六爷爷!” “你早晚是我孙媳妇嘛,帮自家人都是应该的。”夏六爷说道,“明苏要去省城帮我买点药,正好让他陪你一块儿去。你们路上还能做个伴,互相有个照应。” “啊……哦……好……”莫名小鹿乱撞是怎么回事? “你们同行,我更放心一些。”夏六爷笑眯眯地对田小麦耳语道,“如果能假戏真做,爷爷我就更高兴啦!” 田小麦佯怒道:“六爷爷,你胡说什么呀!” “哈哈哈哈哈……”夏六爷仰天大笑。 不远处的田荣轩默默地看着他们,一脸的哀伤只有春光可见。 ** 出发去省城的这一天早上,田小麦早早地就起床做了饭吃,并收拾好了行李。 苗翠英不放心,自己摇着轮椅过来翻了翻她带的布兜,一边翻一边皱着眉头说道:“这么点东西哪够你吃的用的啊!多大个人了还不会照顾自己,真叫人操心。” “娘,缺啥我到省城再买就是了。路上不好走,东西带多了反倒成了累赘。”田小麦蹲下身紧紧挽住苗翠英的胳膊,试图阻止她给自己带更多的东西。 可苗翠英哪里肯干?她一把甩开田小麦的双手,摇着轮椅跑去厨房,拿来各种干粮、水果、瓜子花生,和煮好的鸡蛋鸭蛋之类的吃食,真有种要把家里掏空给她搬走的架势。 “省城多远啊,那里的东西肯定特别贵。自己带着多好,家里的东西又干净又好吃。毛巾、香皂什么的,家里不是都有吗?干嘛还要去那里买着用呀,多浪费!花出去的钱,你得给人做多少件衣裳才赚的回来啊?” 田小麦扶额,默默长嘆,却也只能任由娘亲重新给她打包行李了。 结果,原本能够挽在臂弯里的两个小布兜,迅速变成了硕大无比的沉重包袱。 做完这些后,心满意足的苗翠英一手拎起一个大包袱掂了掂重量,豪气地说道:“这点东西不沉,小麦,你和明苏一人拎一个正好。” 田小麦盯着那一大兜的东西,不禁在心里吐槽道:鬼才信它不沉呢! 自从有了小外孙,自从能摇着轮椅到处跑了之后,苗翠英心情大好,臂力也练得惊人。 田小麦此刻的心情很是无奈啊!想想还要一路倒腾,就累觉不爱了。 夏明苏是空手来的,这个人倒是潇洒,估计除了钱他什么都没带。 也好也好,正好可以帮她拎东西了。 两人就这么上了路,晃荡了大半天,终于在日落前赶到了周平县火车站,坐上了开往省城的绿皮火车。 第94章 卖包子的佛系老头儿 咣当了一天一夜,夏明苏和田小麦终于抵达了省城。 田小麦被折腾得有点晕车,晕火车她这也是破天荒头一次!可能是绿皮火车里面的味道太过复杂,车速太慢路程又太远了吧。 反正田小麦是噁心了一路,没吃什么东西不说,还守着厕所吐了个昏天黑地,胆汁都要被她吐干了。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怀上了呢! 下了火车之后,两个人来到站前公园,夏明苏说想去上个厕所,田小麦就看着行李原地等待。 突然一阵香味儿飘来,“包子、豆浆、茶叶蛋……” 田小麦摸摸身上,这才想起来,钱都放在了夏明苏那里。 因为田小麦一直不舒服,晕晕乎乎的,她怕被人盯上丢了钱,就把钱全给夏明苏看管了。 “大爷,您等等!”田小麦跟上去,笑着说道,“那个……我的钱都在我男朋友身上,他刚刚上厕所去了。我好几顿没吃饭了,实在饿得慌,您能先给我拿两个包子让我吃着吗?我男朋友马上就回来了,您把摊子立这儿也会有人过来买早餐的,不会耽误您赚钱哈!” 第60页 头髮已经花白的老爷爷一脸严肃,双手紧握着小车的把手,看起来不像是一个好脾气的老头儿。 他想了想,揭开笼屉上的纱布,用一张黄色的纸包了两个包子递给了田小麦。 “谢谢您!”田小麦喜笑颜开,接过包子就咬了一大口,结果被烫得龇牙咧嘴的。 晕车的人,双脚一落地,立马就能恢復元气了。 肚内空空如也的田小麦,现在吃啥都跟吃满汉全席一样满足。况且,这老爷爷的包子,真的好好吃啊!皮薄肉厚,汤汁浓郁。 “慢着点,包子刚蒸好的,烫着呢!”老爷爷说着又从搪瓷盆里拿出一个茶叶蛋,剥了皮之后将白白的鸡蛋放到了田小麦手中的纸里,“吃吧,年轻人得多吃饭,可不能饿着。” 田小麦嘴巴里塞得满满的,已经顾不上说话了。她心想着,这老头还挺会赚钱,不着痕迹地强卖了一个茶叶蛋给她。 结果,没想到老头子悠悠说道:“茶叶蛋送给你吃了。” 田小麦被蛋黄噎了一下,她刚才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急忙把嘴巴里的东西嚼碎咽下去之后,田小麦立刻感激道:“大爷,您真是活菩萨啊,至少能活到一百岁。” 老头儿似乎对这样的话不怎么感冒,嘴角闪现出一丝不屑。 田小麦小心脏抖了抖,别看这老头岁数大了,还挺腹黑的。看得出来,他年轻的时候绝对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不知道夏明苏跑到哪儿解手去了,半天还没回来。 眼瞅着最后一口包子马上就要落肚了,田小麦开始有点着急,左顾右盼的,希望能立马看到他的身影。 “我不着急。”老头子说道,“摊子摆在哪儿都一样,东西好就不愁卖。” 原来还是个佛系老头子呢,田小麦感慨之余回味了一下这句话,虽然觉得这不太符合现状,但似乎也没有什么错。 “大爷,您对省城熟悉吗?”田小麦又问道。 老头儿点点头,“我都在这里生活了六十年啦。” 第95章 好心老大爷 “那您能告诉我,商都大学怎么走吗?离这里远不?”田小麦之前有问夏明苏去没去过商都大学,他说没去过,也不认识路。 所以,既然碰到一个熟悉这里的人,顺便问一下,一会儿也能尽早到达目的地。 老头眯着眼睛看向田小麦,将她上下打量了一番,“小姑娘今年考上大学啦?报导去呀?” “我没参加今年的高考,不是去报导的。”田小麦浅浅一笑,“我要去商都大学找两个老师谘询些事情。” “哦,这样啊。也是,这大学也不是谁都上得了的。”老头指了指前面那条路,“一直往前面走,走到大转盘那儿,有去商都大学的公交车,你到那边一问就知道了。” “谢谢您了啊!” 这时候,夏明苏终于回来了,田小麦想让他再买几个包子,然后把钱付了。 结果,夏明苏沉着脸说道:“刚才有人抢走了我的钱,我追了两条街都没能追上,人跑了。” 田小麦抚额,一脸不可置信,“啥?钱被抢了?” 夏明苏瞅了一眼小推车,与老头子商量道:“我这里有一些祖传配方的日常用药,给您拿几包来抵包子钱,您看这样可以吗?” 老头子笑了笑,又往纸袋里装了五个包子和两个茶叶蛋递给夏明苏,“小伙子,我身体好着呢,没什么毛病,什么药都用不上!东西你们拿着吃吧,碰到就是缘分,我跟你女朋友很有眼缘,这些就当是我请你们的了。” 田小麦忙道:“不成不成,我们怎么能平白拿您的东西呢?没这个道理呀!这样吧,大爷,您住哪里?给我们留个地址,改天我们把钱给您送上门去。” 老头子摆摆手,推着小车走了。 田小麦还想跟上去,被夏明苏拉住了。 “苏苏,我们这样不太好吧……”田小麦望着老头儿远去的背影。 他的背影还算挺拔,从后面看还是个中年人的模样。 夏明苏把装有包子和茶叶蛋的纸袋递给田小麦,让她原地等着,然后悄悄跟上了老头子。 田小麦一脸问号,但很快就明白了夏明苏的意图。 一个小时之后,夏明苏走了回来。 “你跟踪那个大爷去了?” “嗯。我知道他每天摆摊的地方了,下次我们去那里还他钱就可以了。” “哦,那就好。”田小麦放下心来,从纸袋里拿出一个包子,“我再吃一个,剩下的四个都给你。” 就在包子马上要进到田小麦嘴巴里的时候,却被夏明苏抢走了,“你不是已经吃了两个吗?这个就别吃了,你不怕再胖回去啊!” “喂,夏明苏,你这人怎么这样啊!不就一个包子吗?你怎么这么小气!”田小麦急得直跳脚,奈何她的身高与夏明苏相差太多,所以在这场抢夺包子的大战中没有什么优势。 再加上她在火车上消耗甚大,能量补充又不充足,体力上也与夏明苏相差悬殊。 最后,田小麦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夏明苏,慢悠悠地把五个包子和两个茶叶蛋全部吃进了肚中。 第61页 “撑死你!”田小麦翻白眼。 第96章 信不信,随你 “刚才抢你钱的是什么人啊?就这样算了吗?”田小麦想到被抢的钱就心疼得不行。 夏明苏沉声道:“没看到正脸,但我记得他的身高和体型。” “如果再碰到他的话,你能认得出来吗?” 夏明苏很肯定,“能!” 田小麦狠狠地说道:“下次再碰到他,我一定要打得他尿裤子!敢偷老娘的钱,真是不想混了!” 夏明苏深深地看了田小麦一眼,“那个人比我高了两头,精壮如牛,你要打得他尿裤子,应该不太容易。” “咳咳咳……”难怪这么张狂,大白天的竟然敢明抢,原来是仗着体格好欺负人啊!那就更要好好收拾收拾他了! 田小麦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想要跟这人一决高下的样子。 夏明苏:“小麦。” 田小麦:“恩?” 夏明苏指了指街对面槐树下的一个人,“你不是要收拾他吗?他送上门了。” 田小麦顺着夏明苏所指的方向看过去,差点吐血。 这哪里是精壮如牛啊!简直是金刚既视哈! “那个,我今天没吃饱,还是来日方长吧。”田小麦突然激情澎湃起来,“有缘千里来相会,总会再碰到的,到时候再找他算帐!” 夏明苏淡笑,“你怎么说都有理。” 就在这时,“金刚”走进了一家药店,夏明苏立马拉着田小麦跟了进去。 “金刚”瞅了一眼柜檯里面的药,问售货员道:“你们这有治风湿的药吗?” 售货员拿出几样药,一一介绍了一遍。 “金刚”很不耐烦地抖着腿,“就这些?这些药我都吃过了,没毛用!” 售货员也来了脾气,“不买赶紧走,治风湿的就这些药。” “金刚”骂了售货员两句就离开了药店。 “你有风湿?”夏明苏跟出去,拍了“金刚”肩膀一下。 “金刚”点点头,语气不善,“我有没有风湿,跟你有什么关系,瞎问啥?找打呀?!” 田小麦则默不作声拎着行李站在一旁,这人不仅长得兇悍,话也说得很难听。不过,他的声音还是蛮动听的,有点日本声优的那种味道。 田小麦总有一种声音和画面匹配不上的感觉。 夏明苏从大衣内兜里掏出一小包粉末,递给“金刚”,“治风湿的偏方,保证好用!” “金刚”拿过药包对着太阳瞅了瞅,“真的?就这点破玩意儿能治风湿?” 夏明苏:“说了是偏方,有奇效。” “金刚”:“多少钱?” 夏明苏:“五十块三毛二。” “金刚”:“啥?你抢钱呢?!这么点粉末你就敢要那么多的钱!” 夏明苏一脸淡定,“药钱三毛二,五十块是你刚刚从我身上拿走的。” “金刚”将夏明苏仔细地打量了一番,“什么五十块钱?” “正面印有工农像的十元纸币,五张,一共五十块钱!”夏明苏看向“金刚”的口袋,“我这是祖传配方的药,治风湿有奇效,三毛二,很划算。你吃完觉得有效果,可以给我写信,我再寄药给你。吃几个疗程,能少遭不少罪。你自己决定吧,反正我也打不过你。你现在拿着五十块钱和药直接走了,我也奈何不了你。不过,你很难再找到比我这个药效果更好的了。信不信,随你。决定权,也在你。” 第97章 闪耀着智慧的光芒 田小麦一脸崇拜地看着夏明苏,觉得他此刻浑身上下都闪烁着智慧与勇敢的光芒。 “金刚”听完之后,犹豫了。 五十元可不是小钱了!一双皮鞋才三块多,去医院看个小病拿个药也不会超过一块钱。 他还从来没有一次性抢到过这么多的钱呢,这可是五十块钱啊! 所以说,想让“金刚”把抢到的钱再吐出来,实在是不容易。 可是,他的风湿也很严重,常常疼得整宿整宿都睡不着觉。各种药他都尝试过了,反反覆覆地总是不见好。 省城所有的大小医院他也去过了,医生看了无数个,不过一直没什么成效。 所以,听夏明苏这么一说,“金刚”很是心动。 看来,人不只是病急乱投医,病久了也容易乱投医啊。 原本这五十块钱也不是自己的,还回去虽然捨不得,但还不至于难受到扒皮拆骨的程度。 如果,万一,这药粉真如这个人说得那么神奇,五十块钱又算什么,就是五百块钱也掏得! “金刚”最后还是决定一试,只要有希望把这折磨人的风湿治好,什么都无所谓了,“你把你的地址写给我,我用好了的话,就给你写信。” 夏明苏进药店借了纸和笔,将地址给了“金刚”,嘱咐道:“这些药粉你平均分成七份,每天吃一份。刚开始吃的时候会有点便秘的症状,这很正常,你不用担心,记得写信给我。” 田小麦拿着五十块三毛二看了又看,笑得跟朵花儿似的,好像这五十块钱是白捡的一样。 第62页 “苏苏,你那个药真那么好使吗?”见夏明苏不答话,田小麦贼兮兮地看着他,“还是说——你是诓他的?哎呦,你还挺鸡贼的嘛!不过啊,这种事儿以后还是要少做,会败人品的。” 夏明苏轻嘆了一口气,身边跟着个小话唠,真是让人受不了啊。 还是晕车时候的田小麦比较可爱,不会吵他。 夏明苏:“我没完全诓他,家里真有一种治疗风湿的药,特别管用。祖传秘方,我亲手配制的。” “真的?”田小麦兴奋道,“我的天啊,你这么厉害呢!” 原来四十年前的夏明苏,比之前她暗恋的那个夏明苏更厉害、更深不可测啊! 田小麦瞬间有种赚到了的感觉。 “可是……”田小麦发现了一个不太对劲的地方,“没完全诓他,是什么意思?” 夏明苏扯唇,似笑非笑道:“我给他的药粉是止泻药和止痛药。” “什么?”田小麦瞪圆了眼睛。 “这就是他抢劫需要付出的代价。”夏明苏笑得很腹黑,“便秘一个礼拜,应该挺痛苦的。” “我去!苏苏,你也太——”田小麦一时间竟然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儿了,“你也太毒了吧!我知道了,刚才你进药店借纸和笔写地址的时候,才想起叮嘱他把止泻药和止痛药混在一块儿的吧?” 夏明苏的眼中闪过一丝惊喜:“你挺聪明的啊!六爷的眼光还是很准的。” “六爷跟你说什么了?” 夏明苏:“说你聪明伶俐。” 田小麦:“还有呢?” 第98章 万元户就是土豪 夏明苏:“没有了。” “切!”田小麦一撇嘴,难道夏六爷没说她美貌动人吗?她觉得自己现在改造的还可以呀! 田小麦:“对了,你最开始拿的那包是止泻药还是止痛药啊?” 夏明苏:“止泻药。” 田小麦恍然,“哦,原来刚开始你只是想报復他,后来才善心大发打算帮他解除病痛啊。” 夏明苏:“恩。” “那万一他不给你写信呢,毕竟你给他的只是止痛药啊。”田小麦有点担心,虽然这个人抢劫不对,但看他应该是被病痛折磨得很惨。 “金刚”很有可能是因为想治好病,所以需要更多钱,才去抢劫的。 如果他的病治好了,没准他就会找一个正经的工作,勤勤恳恳地劳作了。 谁知道呢?有时候还是需要把人往好的地方多想想。 夏明苏:“我带的止痛药没有太大的副作用,但是药效非常好。这几天他身上哪里都不会痛,他会误以为自己的风湿病得到了缓解,所以他一定会写信给我的。” 田小麦:“那你打算把药多少钱卖给他呀?” 夏明苏:“药我直接送给他。做这种药的材料不算珍贵,主要是配比,贵在配方。我就当做件好事了吧。” 这人运气真好,抢个劫还得着了救命药。 想起刚才卖包子的老头儿,田小麦突然有点疑惑,“苏苏,我的五十块钱被抢走了,那你的钱呢?刚才你为什么不付包子钱?你可别告诉我,你出门一分钱都没带啊?!” 夏明苏皱了皱鼻子,没吭声。 “喂,你说话啊!你真的没带钱啊?!”就在田小麦马上要炸毛的那一刻,夏明苏才悠悠地开了口:“我带钱了。” “带钱了怎么不给那老头儿?”田小麦鄙视地看向夏明苏,“你该不是打算吃白食吧?” 夏明苏黑了脸,“我的钱不好拿。” “哦,不好拿……”田小麦疑惑,“你放哪儿了?” 夏明苏的面部肌肉抖了抖,他被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田小麦搞得很烦躁,“里面的裤子里。” 田小麦蹲在路边爆笑起来,“苏苏,你该不是把钱缝裤衩里了吧?!哈哈哈哈哈……” 夏明苏此时的一系列面部表情:【黑脸】【瀑布汗】【允悲】【抓狂】【逃跑】 这是他娘王喜弟的杰作,他也很无奈啊! “你到底带了多少钱啊?放得这么——保险……哈哈哈哈哈……”田小麦笑到肚子痛。 夏明苏翻翻眼皮,“八千。” 田小麦不笑了,她静止了,真是有钱人啊! 在这个万元户就是土豪的年代,出个门身上随随便便就带八千的人—— 她刚才不该嘲笑人家的,如果田小麦现在身上带着八千块钱,她能缝到自己的肉里。 ** 两人边聊边走,很快就到了站台,坐上了去往商都大学的公交车。 这里的公交车要比周平县城干净很多,车内也没什么令人反感的味道,乘客们的素质也要更高一些。 半个小时后,车子就停在了商都大学的门口。 第99章 同居一室 他们先去找了王巧红,王巧红在看了夏六爷写的介绍信之后,热情地招待了夏明苏和田小麦。 先是带他们去食堂吃饭,接着又给他们安排了一间宿舍。 “你们是男女朋友啊,那就住一间吧!刚开学,学生多,宿舍正好也排不开了。”王巧红风风火火的,看起来很忙的样子。她不等夏明苏和田小麦反应,就带他们走进了宿舍。 第63页 田小麦一看,一个宿舍里有八张上下铺,她本来还想跟夏明苏一人一间的,但看到这样的情况,她实在是觉得不好开口再多要一个房间了。 两人占了十六个人的床位,真是太过奢侈了。 他们没有事先打招唿就过来登门请教,又麻烦人家去安排他们的生活起居,这已经很不好意思了。如果再要求这要求那的,为了自己舒适而为难了别人,岂不是太不懂得体谅了。 夏明苏大概也是这样想的,所以他也没有提出什么意见,只开口跟王巧红道了谢。 王巧红安排好夏明苏和田小麦两位远道而来的小朋友之后,就和来找她处理事情的学生一块儿离开了。 夏明苏和田小麦放好行李,整理好床铺,简单洗漱了一番,只是全程两人都处于静音状态。 做好这一切,好像也没什么能干的事情了,他们一人坐在一张床上,半天相对无言。 “要不要出去转转,逛一下校园?”田小麦率先提议。 夏明苏瞅了眼窗外,天高云阔,清风扶柳,逛逛也好。于是,两人就锁上宿舍门,前后脚出去了。 走到农学院教学楼附近的时候,突然跑出来一只小奶狗,它乖巧地蹲在田小麦的脚边,把小脑袋搭到她的鞋面上,用鼻头蹭着田小麦的脚踝。 “哎呀,好可爱的小狗狗啊!”田小麦蹲下身,轻轻地抚摸着小奶狗软萌软萌的小脑袋。 夏明苏站在一旁,气场高冷,与整体画面极其不和谐。 这时,一只长毛缅甸猫踏着猫步走向了夏明苏,夏明苏俯视着它,一人一猫确认过眼神,认定彼此都足够高冷,便认可对方站在了自己的身旁。 田小麦逗完狗不经意回头一看,吓了一跳。 她被四道冷峻的目光冻得一哆嗦,“你们干嘛呢?” 夏明苏:“等你。” 缅甸猫:“喵!” “咳咳咳……”田小麦抱起小奶狗站起身,“这只小奶狗刚出生没几天,擦洗得很干净,应该是有主人的,我们在这里等一会儿吧。” 夏明苏:“随便。” 缅甸猫:“喵!” 田小麦把小奶狗伸到夏明苏面前,“要不要抱一下?摸摸看?” “不要!”夏明苏往后缩了一下,整个人每个细胞显得都在抗拒。 “为什么?你不喜欢狗吗?”田小麦很是惊讶。 夏明苏双手插在裤兜里,目视远方,站如青松,“我喜欢猫。” 田小麦:“狗多可爱啊,猫太高冷了。” 夏明苏:“猫干净,狗太黏人了。” 这时,一个戴着金属框眼镜的男人走到了田小麦的面前,视线扫了下田小麦抱着的小奶狗。 田小麦甜甜地问道:“同学,这只小奶狗是你养的吗?” 第100章 你们——住在一起? 男人笑了笑,“是我的小狗,谢谢你照顾它。刚才我去买了点东西,转眼它就被这只猫叼走了。” “这只猫看起来好兇啊!你得注意着点儿,别让它伤了小奶狗。”田小麦心有戚戚地说道,“以前我朋友养的小狗就被野猫咬伤过,好不容易才救活的。” 男人勾勾唇,笑了一下,“谢谢你提醒,我会保护好它的。” 夏明苏在一旁没好气地说道:“说完了没?能走了吧?” 田小麦翻了下白眼,“急什么急,今天又没什么事儿。” 田小麦特别喜欢狗狗,小时候跟父母一起住的时候,他们养过帅气的边境牧羊犬、懂事能干的拉布拉多、调皮的小泰迪、蠢萌的二哈,还养过短腿小柯基呢。 不过这些都不是从宠物店里买来的,有的是田小麦从小动物保护基地里领养的,也有被主人抛弃的流浪狗狗。 每个周末,田小麦都会去基地帮忙照顾那些无家可归、无人领养的流浪狗狗们。帮它们洗澡,为它们做好吃的食物,带它们打各种疫苗。 所以,田小麦一看到狗狗,就走不动道儿了。 竹溪村也有一些人家养着看门狗,不过那些狗大多都很警觉,叫得比较凶,目前为止田小麦还没来得及跟它们交流好感情呢。 这个男人,虽然不是一眼就让人感到惊艷的那种类型,但是听他讲话,看他的表情和姿态,魅力就会渐渐显现出来,令人挪不开眼睛。 “你是哪个专业的啊?”难得逮着一个小帅哥,田小麦想多聊一会儿。 夏明苏也是帅哥,可是他不会聊天啊! “作物栽培与耕作学,农学院的。”男人的声音很温和,整个人也都散发着温润的气息。小奶狗安心地趴在他的手掌心里,很是乖巧。 田小麦:“农学院啊……,那你认识颜青吗?” 男人笑了笑,“我就是颜青。” “你就是颜青?”不会吧,这么年轻啊!田小麦还以为颜青会是一个中年大叔呢。 颜青点点头,“我就是颜青,怎么?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田小麦拿出夏六爷写的信,又把此行的目的言简意赅地说了一下。 颜青看了信,听完田小麦的话之后,表示很乐意帮助她。 “我明天要北上去做一些讲座,大概五天之后才能回来。”颜青说道,“这几天,你正好可以跟王巧红沟通一下农田灌溉、兴修水利方面的事情。等我回来之后,我再去看看你说的那片荒山,你看时间这样安排行不行?” 第64页 “行啊行啊。”田小麦忙不迭地点头道,“祝你讲座愉快,我这几天就住在一号宿舍楼二零一房间,你回来之后去那里找我们就行。” 颜青瞅了夏明苏一眼,“你们——住在一起?” 夏明苏抢在田小麦开口之前说道:“我们住在一起,她是我女朋友。” 颜青看向田小麦,田小麦嘿嘿一笑,“恩,我们住一起,在二零一。” “那好,咱们回见。”颜青朝两人摆摆手,抱着小奶狗向远处走去了。 田小麦依依不捨地目送着小奶狗,可夏明苏却觉得她是在留恋小帅哥。 第101章 你脑袋潮了,该晾晾了 整栋楼的人,这两天都在各处寻找登有小说《班主任》的报纸。《班主任》是刘心武创作的短篇小说,田小麦上中学的时候就学过了。当老师讲解这篇文章的时候,她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就只当是一篇普通的文章来学习的。 这会儿,田小麦看到身边的人一个个感动到快要泪奔的样子,着实惊讶不小。 果然经歷不同,感受就不一样啊。 田小麦每天下午都会去王巧红的办公室跟她谘询一两个小时,虽然时间不长,却也收穫颇丰。 有一天临走时,田小麦碰巧看到王巧红的书桌上有一份刊登着《班主任》的报纸,就借了过来。 她想让夏明苏也读一读这篇小说,看看他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结果,夏明苏竟然——无!动!于!衷! 神奇了,他的反应怎么跟身边这些人完全不一样啊? “你怎么没什么表情呢?”田小麦恭恭敬敬地把报纸从夏明苏的手中抽出来,又端端正正地放到了桌面上。田小麦之所以这么小心翼翼,是因为王巧红千叮咛万嘱咐她千万不要把报纸弄坏了,这可是王巧红好不容易从杂志社里借出来的,还要还回去呢。 当时田小麦特别想说,这报纸都软得跟用过的卫生纸似的了,还不还好像也没那么重要吧。 但是,考虑到广大人民群众对这份报纸的珍视,田小麦也就什么都没敢说了。 她能保证这份报纸到她手上时是什么样,还回去的时候也是什么样就行了。 其它的,田小麦也懒得多虑了。 “我该有什么表情?”夏明苏愣愣地问道。 田小麦想了想其他人的模样,“感动啊?热泪盈眶啊?至少也要红了眼眶啊?” 夏明苏白了田小麦一眼,淡淡道:“有病!” “你这个冷血动物,看到这么动人的故事竟然还能无动于衷,你脑子是不是秀逗了啊?!”田小麦哼哼两声,气沖沖地带着报纸走了。 夏明苏看着田小麦的背影,自言自语道:“脑子秀逗了是个什么玩意儿……” 没两分钟,田小麦就哭着回来了。 夏明苏瞥了她一眼,“怎么了?” “完了完了,我犯大错了!苏苏,救我……”田小麦哭得特别兇残,就是没啥眼泪水儿。 夏明苏沉声道:“说事儿!” 田小麦委屈道:“我把报纸弄掉地上了。” 夏明苏一脸莫名其妙,“捡起来就是了。” “可是它——可是那个报纸——掉到——掉到狗尿上了。”田小麦嘆口气,“报纸都给染黄了……本来那报纸就已经被翻的挺脆弱了,现在彻底没法看了。怎么办呀?!巧红老师让我一定要保管好的。” “报纸呢?”夏明苏问。 田小麦扁扁嘴,“还在那泡尿上呢。” 夏明苏:“你去清理一下。” “那报纸呢……报纸怎么办?”田小麦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还能怎么办?当然是扔了啊!”夏明苏嫌弃道,“难不成你还打算晒干了再还回去呀?” “还能晒干了再还回去吗?王巧红老师会不会看出来啊?”田小麦突然脑袋短路,大概她自己也不清楚自己正在说些什么吧。 夏明苏推了推田小麦,“你赶紧出去吹吹风,冷静一下!你脑袋已经受潮了,该晾晾了!” “啊?啥?”田小麦竟然没听明白夏明苏说的话,不过她呆呆地坐着缓了一会儿之后,终于反过劲儿来了。 看来,她天天花痴脸的后遗症还是非常明显的啊,这智商掉得实在是有点快! 第102章 意外的红酒和牛排 王巧红在得知报纸遭遇不幸的事情之后,并没有责怪田小麦。这反而让田小麦更加自责,她跑出去问了所有的报摊和书店,都没有买到刊登有《班主任》这篇小说的报纸。 销量要不要这么好啊?!既然卖得这么好,报社就不能多印刷一些吗? 田小麦一路垂着头,丧气得很。她一边吐槽一边往学校走去,就连路边小吃摊上的美食都无法诱惑她了。 真是懊丧极了!虽然不是多大的事儿吧,但是犯错的感觉真是不好,田小麦心里总有种说不出的难受劲儿。 最近接连发生了几件让人特别郁闷的事情,前两天“大姨妈”突然提前五天驾到,毫无心理准备的田小麦把床单给弄脏了,恰好被夏明苏看到,让她囧到不行。 第65页 前天晚上吧,她心血来潮跑到操场边的露台上看月亮,却不幸被飞来的足球打中了眼眶。现在她的眼圈还是乌青的,又被夏明苏无情地嘲笑了好半天。 怎么就不能发生点什么好事儿给她沖沖喜呢?!依照现在这样的运气去承包荒山的话,她岂不是要赔大发了啊?! 天快黑了,田小麦还没回来,夏明苏便出门去寻。结果,他看到田小麦在校门口垂头丧气的,活像霜打的茄子一样。 “怎么了?心情不好?”夏明苏立在田小麦面前,轻声问道。 田小麦:“不好,特别不好。” 夏明苏越过田小麦的头顶,看着天边的一片霞光,“给你讲个笑话。” “你会讲笑话?”田小麦怀疑道,“该不会是恐怖故事吧?!” “是笑话。”夏明苏想了想,半天没开口。 田小麦:“你讲啊,我听着呢。” 夏明苏皱了皱鼻子,无奈道:“没想起来。” 田小麦吐血三升,还讲笑话呢?搞的跟真的似的,这不还是不会讲嘛! “得,我给你讲个笑话吧。”田小麦突然来了兴致。 夏明苏悠悠道:“我不想听,没兴趣。” 田小麦只觉得,一盆冷水兜头浇了下来,这都是什么人啊! 回到宿舍之后,田小麦闷闷不乐地看着书。夏明苏出去了一会儿,回来时竟然端着两盘牛排,还带了一瓶看起来很不错的红酒。 “哪里来的?”田小麦瞬间跟恶狼一样,扑到了桌面上。 “吃吧。”夏明苏又变戏法似的,从兜里掏出两副刀叉放到了桌面上,“会用吗?” “会,当然会。”田小麦笑道,心想我何止会用啊,使得简直是炉火纯青! 喝酒吃肉的感觉真美妙啊!田小麦第一次深刻地体会到,“吃一顿好的人生观都能改变”这句话说的有多正确有多到位了。 田小麦放下刀叉的时候,夏明苏问道:“吃饱了?” 田小麦点点头,“饱了,特别饱,好久没这么饱过了。” “那我们出去走走吧。”夏明苏把盘子和刀叉往桌子上一堆,站起身就准备出门了。 “现在?去哪儿啊?”田小麦此时此刻只想舒舒服服地睡个觉,躺平了思考人生啊。 “恩,出去消食。”夏明苏将田小麦从床上拉起来,强行带她离开了房间。 第103章 追忆前尘往事 好不容易肚子里有点干货了,干嘛非要立马消化掉呀! 田小麦觉得自己的两条腿沉得跟麻袋似的,每迈一步都非常辛苦。 可瞅瞅身边这张英俊的侧脸,她心里多少还能有点安慰。 穿越过来之后,田小麦以为自己对食物的抵抗力增强了不少。可是现在看来,那只不过是因为家里实在是没有什么好吃的,所以才勾不起她的欲望而已。 在吃了几次夏明苏做的美味佳肴,又回到了美食满目的世界里,潜伏在田小麦身体里的那些小馋虫们又渐渐復活了。 跟着馋虫们復活的还有小猪殷切的叮嘱,小猪在田小麦耳边叨叨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一胖毁所有”。想想小猪扔掉她的生日蛋糕,还像是前一天刚刚发生的一样。 田小麦揉了揉自己的脑袋,她还不到二十岁呢,怎么就有追忆前尘往事的习惯了?这不应该是阅歷丰富的老人们的日常吗? ** 这一天不知道是怎么的了,王巧红似乎很有倾诉欲。 和田小麦说完正事之后,王巧红又拉着她,坐在门口的一个长木凳上聊了很长的时间。 田小麦开始还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后来越听越觉得震惊。 当年王巧红高中毕业之后,就随父亲到了西北一个建设兵团。她先是在农场里劳动,后来才被相熟的人推荐,进到兵团医院做了小护士。 王巧红上过学,知识丰富,学习能力强,人又灵活,什么东西都学得很快。再加上她思想进步,政治觉悟也高,很快就成了党支部委员。 因为她长得水灵,气质又好,所以吸引了很多男人的目光。 这些穿着军装的男人,各个前途似锦,指不定哪个没几年就成了大领导了。 所以,很多小护士和女医生都对王巧红不是很待见,想要集体孤立她。 但是,毕竟好人也不少。王巧红身边也不乏一些真诚善良的朋友,她们关心她鼓励她安慰她,这让王巧红倍感温暖。 党支部书记邹强,一直对王巧红很殷勤。在被调往外省工作的前一天,他来到王巧红的宿舍想要表白,结果没想到却出了事儿。 当时邹强刚进门,身后就跟来了一帮人。 他们将邹强和王巧红绑了起来,说他们乱搞男女关系,做了苟且之事,要接受调查。 王巧红真是苦笑不得啊!但是众口铄金,她也百口莫辩。 随着事态的发展,最后有人甚至要求对王巧红进行妇科检查来证明她的清白。 王巧红气坏了,誓死不受这等屈辱。 邹强原本前途无量,就因为这件事被关了好几年,一辈子基本上也就毁了。 之后王巧红被调离了兵团,好在她有幸遇到了一位恩师,并开始跟着恩师搞灌溉排水,学河道整治,渐渐地她也爱上了农田水利事业。 第66页 田小麦感到很震惊,她张了张嘴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她以前也看过那个年代的一些回忆录和文章,可当事人就坐在身边跟你讲述她的经歷,这种体验田小麦还是第一次感受到。 跟看纪录片的感觉果真大不一样啊。 “那邹强现在在哪里?怎么样了呢?”田小麦问道。 第104章 你是一个幸运的姑娘 王巧红苦笑,“今天是他的祭日啊,他后来上吊自杀了。” 田小麦怔怔地看着王巧红,“你也喜欢他?” 王巧红没有点头,也没有否认,“我哪有资格喜欢他啊!他那么优秀,如果不是被人算计被人诬陷的话,他会过得很好的。” “这不是你的错。”田小麦安慰道。 王巧红摇摇头,很肯定地说道:“这就是我的错,这就是我的错啊!小麦,人有时候会在不知不觉中犯错误,犯些自己都不知道的错误呢!” 田小麦哽了哽,觉得鼻子很酸。 两人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王巧红突然握住了田小麦的双手,“今天谢谢你了,听我在这儿唠叨些有的没的。” 田小麦目光柔和,淡淡道:“不会,您别这么想,以后想聊天了随时过来找我就好了。” 王巧红眼圈一红,“好姑娘,你是个幸运的孩子。” 田小麦不知道王巧红说的这个幸运到底是指什么,她没问,王巧红后来也没解释。 幸运总归是好的,谁不想做一个幸运的人呢。 那些天外飞来,突然降临的不幸,又有几个人能够承受得住呢? 田小麦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她从王巧红的事情开始琢磨,后来不知道脑迴路怎么转的,竟然想起了自己的亲爹亲妈,这一想就剎不住闸了。 想着想着,泪湿了枕头。 也不知道家里现在怎么样了,爹妈都还好吗? 是不是这个年代的田小麦跑到那边去了呢?如果是的话,她们俩性格这么不同,肯定会被发现了吧。 先不说别人,就小猪那贼兮兮的性格,她肯定很快就能发现问题啊。 穿越这事儿,放到七十年代可能大家都没什么概念。但是在2017年,这个词儿可是已经在年轻人的群体里普及了啊。 这可怎么得了,到底有没有什么办法能把灵魂互换回来呢? 《寻秦记》里古天乐演的项少龙起码还有个穿梭机呢,她连一点希望都没有了吗? 对了,翡翠戒指,这是唯一有可能连接过去和未来的物件了。可是,她刚来这里不久就被民兵没收了,现在也不知道落到了谁的手里。 唉……田小麦翻了个身,不由自主地嘆了口气。 夏明苏还没睡沉,听到嘆息声,便开口问道:“怎么了?睡不着?” “恩……”田小麦嘟囔道,“睡不着。” “王巧红老师今天跟你聊什么了?”夏明苏看着田小麦纤瘦的背影,觉得她此刻显得格外的落寞。 “没聊什么,家长里短,嘘寒问暖呗。”田小麦撒了谎,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撒谎。按理说,王巧红老师也没让她保守什么秘密。 “睡吧,挺晚的了。”夏明苏轻声说道。 能睡着早睡了,谁不知道晚了啊,真是的!田小麦扁扁嘴,“嗯”了一声。 窗外风很大,树叶窸窸窣窣的响声格外清楚,偶尔还有几声悽厉的猫叫。 漫长的夜晚,秒针走得比平时慢了许多。 田小麦抹抹眼泪,想着以前上学时发生的那些趣事儿,在天快亮的时候她终于挂着泪花和微笑睡着了。 第105章 清茶和烈酒 颜青做完讲座归来后,直奔二零一,跟田小麦和夏明苏说第二天他们就可以出发去竹溪村了。 当天下午,田小麦拉着夏明苏又去了商都大学后面的旧书一条街,听说这里有很多珍贵的教材和资料。 阿杰的书单田小麦一直都带在身上,她就想着一旦碰到机会了就要淘几本,果然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这一下午,他们收穫颇丰。不仅把之前没买到的书全都买齐了,田小麦又给自己淘了很多绝版的文学书和歷史书。还有一些能用到的工具书,比如新华字典、文言文词典和英汉词典等。 夏明苏也挑了几本有关药材和食材的专着。 高高兴兴地背着一大摞书回到宿舍之后,田小麦才开始犯愁了。她看着给夏六爷带的两大箱药和刚刚买的十捆书,问夏明苏道:“这么多东西,咱们怎么拿回去啊?” 在水池边洗手的夏明苏轻飘飘地回道:“不是还有一个劳力嘛?” “你说颜青啊?我看他应该帮不上什么忙。”田小麦想起带着金属框眼镜、斯斯文文的颜青,就觉得这个劳力好像不怎么顶用。 第二天早上,三人在校门口碰头时,全都傻眼了。 颜青带的东西不比夏明苏和田小麦的少,各种实验器材,数据表格…… “我还想着,你们能帮我拿一下呢……”颜青尴尬地笑了笑。 田小麦:“我们也想着,你能给我们搭把手呢。” 互相指望,结果谁也指望不上谁了。 第67页 最后还是颜青想到了办法,他临时叫来几个学生跟他同行去竹溪村,权当去调研和学习了。 有这样的机会,学生们自然很高兴。他们一路嘻嘻哈哈、打打闹闹的,不仅帮忙搬搬抬抬,还给田小麦解了不少闷儿。 返程的一路上,田小麦都没有再晕车,也没有感到很辛苦。 到竹溪村的时候刚过正午,一行人先去了夏六爷家。 夏六爷看到颜青显得很兴奋,“小伙子都长这么大了啊!上次见你的时候,你才十二岁呢!一晃都这么高了,时间过的真是快呀!” “六爷爷,您老身体还这么硬朗啊,十几年了一点儿没变样!”颜青瞄了一眼桌上的酒杯,“您还是好这口。” “清茶、烈酒,哪样都不能少啊!”六爷爷爽朗大笑。 “这两样啊,我都给您带了。”颜青从皮包里拿出了西湖龙井和五粮液。 “难为你还记着,这大老远的。”夏六爷笑呵呵地收下了颜青的礼物,“这次特地让你过来一趟,主要是啊,我孙媳妇想承包北边的一片荒山。不过很多人担心那儿的地不好,怕什么都长不出来。你是这方面的行家,帮忙把把关,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颜青笑道:“没问题,设备和学生,我都带来了,下午我们就过去瞧瞧。” 夏六爷又叫来夏青山,让他给颜青和学生们安排住处。 正好知青们之前住的地方还空着,一行人就暂时住在了那里。 田小麦请求道:“苏苏,我和阿杰的书太多了,你帮我拎两摞吧?” 夏明苏蹙眉:“你不会搬两趟?” 田小麦唿唤:“六爷爷……” 夏明苏立马拎起两摞最高的,“走吧!” 嘿嘿,还是六爷爷好使! 第106章 被翻牌的夏明苏 田小麦也不知道,自己不在家的这些天,娘亲究竟受了什么刺激?她一见到夏明苏,就显得格外的热情。 以前好像娘亲不是这样的啊,到底发生什么了?田小麦一脸问号。 “明苏啊,我那屋的房顶好像有点漏雨,你能帮我重新葺一下吗?”苗翠英怕被拒绝似的,紧接着又说道,“我这腿脚不听使唤了,小麦和阿杰又都弱不禁风的,家里也没个靠谱的男人,英姨就只好拜託你了啊!” 夏明苏觉得自己被强迫了,特别不情愿。可是苗翠英说的也没错,田家确实没个能干这种活的男人,他也不好对苗翠英说让你大女婿来弄,毕竟对外的名义上,他还是田家二女儿的男朋友呢。 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夏明苏也没法说他不干啊。 一番爬梯登高,灰头土脸,夏明苏好不容易把那破破烂烂的屋顶给重新葺好了。 “谢谢你了啊。”田小麦特别不好意思,她原本是想让姐夫来搞的,没想到娘亲会翻夏明苏的牌子。 “小麦,晚上留明苏在家吃饭啊!忙了一天了,咱们得好好感谢人家。” 夏明苏张张嘴准备婉言拒绝,可苗翠英根本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明苏,我们家不比你们家,没啥好东西,你可别嫌弃啊!尽管是粗茶淡饭,可也是一番心意。” 夏明苏的喉咙上下滚了滚,也不知道说啥好了。如果他不留下来吃饭,就表示嫌弃他们了呗。 这是强迫他干活之后,又强迫他留下吃饭啊! 苗翠英转着轮椅的轱辘,在房间里跑前跑后地张罗着给夏明苏做饭。夏明苏则坐在堂屋,浑身的不自在。 田小麦觉得夏明苏帮忙干了这么脏这么累的活儿,是该留人吃顿饭表达下感激之情的,就去厨房帮忙准备晚饭去了。 当她把第一道菜端上来时,苗翠英一把拉住她,伸手捏了捏她的小脸蛋,“瞧瞧,瞧瞧,越来越滑熘了,还真是没有哪个姑娘不爱美啊!小麦一直挺懂事儿的,就是那方面一直不开窍!不像她姐姐,打小就喜欢争宠、喜欢打扮自己、喜欢勾搭男孩子。” “娘,你说什么呢?”田小麦偷偷瞄了夏明苏一眼,发现他的脸变得有些扭曲,脸色也有点难看了。 天吶,娘亲刚刚到底都跟夏明苏说了些什么呀?! 什么那方面不开窍,什么勾搭男孩子……这都是什么鬼! 田小麦瞬间向着厨房逃之夭夭了。等第二道上桌的时候,苗翠英又拉住了她,“小麦啊,你打算什么时候和明苏成亲啊?我问明苏了,他说他听你的意见。” 啥?听她的意见?她能有啥意见? 我的娘哎,我和夏明苏只是在演戏了好不啦?!哎呦,她在这儿起的什么劲儿嘛! 原本田小麦还想再炒一个菜呢,这下算了吧,赶紧吃完饭送客吧。 “娘,我看阿杰不在房间,咱们仨先吃吧?晚上我给他和菲菲下面条就行了。”田小麦把三双筷子往桌上一放,“吃吧,简单吃点。” 夏明苏拿起筷子,脸上挂着意味不明的微笑。 田小麦觉得,夏明苏这时候露出这样的微笑,让人心里很不踏实。 第107章 欲速则不达 送走夏明苏之后,田小麦跑到苗翠英面前问道:“娘,你今天到底怎么回事啊?竟说些有的没的,你就这么想把我嫁出去呀?!” 第68页 “你不小了,当然要嫁人了。”苗翠英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你姐的任务完成了,接下来该你给我生小外孙了。” 田小麦承认自己是一个沉迷男色不可自拔、面对男色毫无底线可言的女人。 若不是这样,她也不会在十八岁生日的时候许下那样一个愿望,也就不会穿越到这一言难尽的地方了。 她自然很想嫁给夏明苏,但她也没有恨嫁到这种程度呀! 娘亲这比她还迫不及待的样子,真让她有点怕怕。 俗话说,欲速则不达,娘亲这么做绝对是在帮倒忙,是在加深夏明苏对她的非好感。 田小麦祈祷着,千万不要让娘亲坏了她的好事啊…… “阿杰回来了没?”田小麦快速终结了这个话题,否则不知道她要被拐到什么奇怪的地方去了。 “刚回来,一回来就钻自己那小破屋里了。天天看书看得那个起劲,真怕这孩子回头把眼睛给看瞎了。什么本事没有,眼睛再瞅不见了,可怎么整!”一提起这个儿子,苗翠英就愁得慌,“你说说,这样下去,哪个姑娘愿意嫁给他啊?回头连个媳妇儿都找不着,这日子可怎么过?!这以后要怎么办?!唉……” 田小麦一把搂住苗翠英的手臂,宽慰她道:“放心吧,咱们阿杰可是干大事儿的人。以后哭着喊着要嫁给他的姑娘,从咱家门口能排到村口呢,甭担心了。” “净胡说!小麦你最近越来越会煳弄人了!你先把你自个儿的事儿弄明白了吧。” 田小麦扶苗翠英上床之后,提着书去了阿杰的房间。 阿杰看到这些书,如获至宝,拿在手上就不肯再放下,眼睛都看直了。 这个房间太小了,田小麦站在门口,瞅了一眼角落里的煤油灯,心疼地说道:“这个煤油灯太暗了吧,你的眼睛受得了吗?” “不碍事,我眼睛好着呢。”阿杰的手不停地抚摸着书的嵴背,整个人都在微微地颤抖着,“小麦姐,谢谢你。” “傻小子,谢啥谢啊!”田小麦坚信,面前这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以后定会是个改变时代的人物。 一下子拥有这么多散发着浓郁墨香的书,其中还有好几本他很需要却从没想过会拥有的书,让田骏杰激动到浑身发抖。 他将所有的书一本本摊在面前的小木桌上,两眼放光地盯着它们。那种目光,像极了犯赌瘾的人,看到毒品时的那种渴望和无法自抑的兴奋。 田小麦没有再过多打扰阿杰,默默地退出了房间。 荒山上这几天热闹了很多,田小麦每次去都能看到颜青和六七个学生在那里忙碌的身影。 春天,是万物復甦,百花盛开的季节。 田小麦捧起一把荒山上的土嗅了嗅,真好闻,靠种地生活的人才能明白泥土的可贵啊。 活了十八年,田小麦才意识到,是大地的馈赠,孕育了生命。 第108章 撞枪口了,哈哈哈 然而,好天气并没有维持几天。 在田小麦的印象中,春天应该是韩愈写的这样: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 多美好,多浪漫,多有诗意…… 结果,竹溪村今年的春天,却迎来了特大暴雨。 连下了三天,让田小麦郁闷的是,这几天都是白天下,晚上停。 她之前接了三家的活儿,都已经做好了,却被大雨困住,送不过去。 眼瞅着截止日期到了,田小麦很是心急,她不想失信于顾客。 田小麦来到苗翠英的床前,“娘,我打算今天把货送过去。” 苗翠英瞅瞅窗外,“外面还下着雨呢,坑坑洼洼的,自行车都没法骑了,你怎么去?” 田小麦:“我看今天这雨比前两天小了一点,没准下午就停了。我跟人家说最晚今天送过去,不想失了诚信。” 苗翠英:“要不让阿杰跟你一块儿去吧,让他帮你拎着东西。” 田小麦:“算了,让阿杰好好看书吧,他能拎动个啥呀!” 苗翠英眼珠子转了转,“那你去找明苏吧,让他陪你去。” “他事情多,没有这个闲工夫。”田小麦话音还没落,夏明苏就走了进来。 他把一个红色的盒子放到桌上说道“英姨,这是您的降压药,您记得按时吃。” 苗翠英喜上眉梢,“还是明苏细心,知道我的药马上就要吃完了。小麦,快去给明苏倒杯茶。” 田小麦扁扁嘴,这人也真会挑时候来,且等着撞枪口吧。 夏明苏抬头瞅瞅屋顶,问苗翠英道:“这几天还漏雨吗?” 苗翠英:“不漏啦,一滴雨都没进来。你上次葺得可好,今年夏天我就不用再担心这房顶的事儿啦。” “那就好。”夏明苏端着田小麦倒的茶喝了两口,“没事我就先走了,您好好休息。” 苗翠英:“哎,明苏,你等等——” 夏明苏停住脚步看向苗翠英。 苗翠英:“你今天忙吗?有没有时间啊?” 夏明苏刚想说他很忙,他没有时间,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下着雨呢他哪儿都不想去,他刚才只是想起来降压药的事儿顺路过来了一趟而已…… 第69页 结果,苗翠英故技重施,没给夏明苏说话的机会,“小麦她之前接了几个活儿,早就做好了,只是一直下雨没能送过去。你今天陪她去趟县里吧,下雨天路不好走,她一个姑娘家不好拿那么多衣服。你这个做男朋友的,这时候该表现表现了。” “噗嗤……”田小麦特不厚道地笑了。 夏明苏白了她一眼,在心里默默地为自己哀悼了三秒钟,“好,您放心吧。” 能按时送货了,田小麦的心情立马阴转晴。 两人一手撑伞一手拎衣服地出了门。 田小麦属于心情一好,话就有点多的那种人。 田小麦:“你这几天忙什么啦?” 夏明苏:“……” 田小麦:“《食经》的白话文我马上翻译好了,过几天就能拿给你,你下一本要看什么啊?” 夏明苏:“……” 第109章 找契约女友也得慎重 田小麦的问话,夏明苏一个都没回答。 田小麦的话茬,夏明苏一个都没有接。 天气不好本来就有点不爽,好不容易挑个话头对方又不接茬,田小麦心里窝火又没处发,就专挑积水多的地方走,还用力踩出硕大的水花。 夏明苏见状跟躲瘟神似的与田小麦保持着三米的距离。 走着走着,夏明苏听到身后噗通一声,随后是田小麦的尖叫声。 夏明苏扭头一看,田小麦掉到了深坑里只露出个小脑袋。 “你看什么看?!还不赶紧把我捞出来!”田小麦气急败坏地喊道。 夏明苏摇摇头,伸出手去拉田小麦,“你跟着我走,别乱踩,小心踩到雷。” “雷?”田小麦震惊,“什么雷?” 夏明苏深深地看了田小麦一眼,“地雷。” “啥?地雷?”田小麦吓得差点尿失禁。 出了水坑后,她走路一直打哆嗦。 竹溪村之前被日本人侵袭过,当时村民埋了不少地雷。后来布雷的人死掉了,布雷的图纸又不知下落,所以到底还有多少个地雷没有被排掉无人知晓。 不过,这条进出村的路上每天都有人走,危险算是已经被排除了。夏明苏这么说,不过是想吓吓田小麦,不想让她继续跟个小疯子似的见水就踩惹人心烦了。 夏明苏这么一吓,田小麦果然老实多了,一直乖乖地挨着夏明苏走。挨得那叫个紧啊,推都推不开,让夏明苏哭笑不得。 到县城的时候,雨终于变小了。 几个顾客都没想到,田小麦会冒着大雨把衣服送过来,而且衣服也被保护得很好,没有被雨水淋湿。 “小姑娘不光手艺好,人品也这么好啊!” “你把家里地址给我写一下吧!下次家里或者亲朋好友需要做衣服的时候,我就给你写信。” “你干脆在县城开一家裁缝店吧!这样跑来跑去的多辛苦啊,凭你的品味和手艺,还怕不能发财啊!” “你身边这位是?哦,是你男朋友啊!果然漂亮的姑娘都会找个帅气的小伙子。” “……” 走到哪儿被夸到哪儿的田小麦马上就要美得找不着北了,这真是想低调都困难啊。 回竹溪村的路上雨已经停了,天边挂着一条漂亮的彩虹。 “你每次送货都会被夸成这样?”夏明苏问道。 田小麦得意地昂起头,“差不多吧!哎呀,我都听习惯了。” “那你今天是特意拉我过来听人家夸你的呗?” “没有没有,今天可不是我拉你过来的。”田小麦认真地分析道,“今天是你自己找上门被我娘逮住的,你可怪不得别人啊!而且我娘问你有没有空的时候,你也没说话呀!” “那我也得有机会说话啊,你娘给我机会了吗?” 田小麦摆起之前当辅导班老师的姿态,“这位同学,机会是人自己创造的,你怎么能怪别人没给你机会呢?是不是?做人要积极一点,阳光一点,懂?” 懂个屁!夏明苏深刻地意识到,找“契约女友”也得慎重,否则后果很严重,代价很惨痛! 第110章 危险的心动 颜青对荒山的土壤经过一系列的检验和分析之后,得出了“重盐硷地”的结论,这让田小麦感到非常的失望。 “这块地的含盐量远远超过千分之六了,个别地方甚至达到了千分之九,也就是说,出苗率不到百分之五十。你要开这片地的话,只能种可以适应盐硷环境的树木,比如白瑜啊、胡杨啊。可是这样的话,成本高、收益见效慢,风险也大,你得好好考虑考虑了。” 颜青的话说的已经很明白了,可是田小麦怎么都不死心,“那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改良吗?这么一大片地荒在那儿,实在是太可惜了呀!” 颜青:“有是有,不过很费时间,也费功夫。” “我不怕费时费力,只要有办法,我就想试试!”田小麦现在已经不单单是想赚钱了,碰到这样的难题,她就想解解看。 颜青沉默了半晌才缓缓开口,“方法倒有那么几种,最主要得先通过灌溉排水洗盐,你得先把灌溉排水系统整上。” 第70页 “这个我已经问过王巧红老师了,她让我去周平县水利局找韩工程师,他会帮我搞。”田小麦想了想,又问颜青道:“你们是不是得回学校了?” 颜青点点头,“是啊,学生们得回去上课了,已经耽误了不少课程。” “那好,你们赶紧回去吧!以后我们书信沟通,我把碰到的难题写信告诉你,你想到办法了再给我回信。”田小麦塞了两百块钱给颜青,“这些是你和学生们的路费,你别嫌少,我现在只有这些钱,你一定得收下,要不我以后也不能安心写信向你讨教了。” 颜青握着一沓数额不等的散钱,心情有些复杂,“说实话,小麦,这片荒山是块非常难啃的骨头!我知道你已经非常清楚这一点了,也知道你决心很大,但我还是要劝你一句啊,慎重一点!你家里老老小小的,都靠你一个人在照顾,担子重,所以也要走得稳。” 田小麦咬着自己的下唇,陷入了沉思。 “有困难就写信给我,能帮的我一定全力帮。”颜青站起身,拍了拍田小麦的肩膀,“夏六爷见我就夸你,说你聪明能干,看得出来他特别中意你这个孙媳妇。” 田小麦淡淡一笑,“夏六爷有时候特别像孩子,说话也喜欢夸张。” 颜青俯下身,对上田小麦的视线,浑身透着一股危险的气息,“可你和夏明苏——你俩——真的在谈恋爱吗?” 田小麦下意识地迴避了颜青的注视,心虚地回道:“是啊,夏六爷不都说我是他孙媳妇了嘛。” 颜青起身,勾起唇角,扶正了眼镜,意欲不明地说道:“记得给我写信,这片荒山我帮你一起开!你还年轻,小麦,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不要着急结婚,嫁了人很多事情就不能做了。竹溪村是个小地方,这里困不住你,你也别把自己困在这个束缚你的地方。” 田小麦的心尖颤了颤,这是这么久以来,第一个把话说到了她心坎上的人。 有那么一瞬间,田小麦感到自己有了心动的错觉。 说实话,她很怕心脏突然骤缩的这种感觉,没着没落的,像被谁抓到了似的,跑不掉的感觉。 第111章 第一个吻 颜青带着学生们离开之后,竹溪村内一片热议,小供销社门前的老槐树下,此时围坐着十几个人。 “我就说那片荒山不行吧,根本种不了庄稼,就是片盐硷地。”说话的男人又指了指自己媳妇的下身,“跟你那儿差不多,费多大功夫都没用。” “滚!你皮痒痒了是吧,这灌溉跟不上怎么出苗啊?!” 众人闹笑过后—— “小麦她是想赚钱想疯了,你们等着瞧吧,她回头肯定赔钱赔的连老娘都餵不饱。” “你们瞎操心啥啊,她不是有夏家给撑腰吗?人家有的是钱,不怕赔钱。” “也是,哪儿跟咱们似的啊,大半年也吃不上一顿肉。” “她就是心眼太多,你看她把人翠翠坑的,多惨啊!你们少跟她来往,别傻呵呵地被她算计了。” “对了,你们听说没,其实明苏跟小麦两个人根本没那个。” “到底怎么回事儿,你听谁说的?” “你别管我听谁说的,我就问你们,你们看见过他俩牵手吗?看见他俩抱在一起过吗?看见他俩亲过嘴儿吗?” 众人摇头。 “就是的啊,这不就得了!王喜弟能看上田家的人?小麦这段时间是漂亮了不少,可家里不就那么回事嘛。” 有人点头表示贊同,“夏家可不是寻常人家啊,肯定讲究个门当户对。我估计,是小麦主动的,六爷岁数大了,他肯定是被田小麦吹了什么耳边风。” 田小麦刚好从小供销社门前路过,将这些话听了个七七八八。 她这是招谁惹谁了,怎么这么多人不待见她呢! 不过群众的眼睛还是挺亮的啊,竟然看得出来她和夏明苏没在谈恋爱。 果然假的看起来真不了,水货永远是水货。 不过有一点她很想反驳,她和夏明苏牵过手的啊!只不过是在周平县城没在村里,他们没看到而已。 夏明苏此时正在小供销社里买酱油和火柴,他可是把这些闲言碎语从头到尾听了个真切。 小供销社周婶说道:“明苏,别听他们瞎扯,都是些烂舌根的。” 夏明苏眸色微深,拿着酱油和火柴转身站到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牌子下面,远远地看了眼老槐树下的那些人。 有眼尖的人看到夏明苏之后立马闭了嘴。 夏明苏发现田小麦还没走远,便以所有人都听得到的音量喊道:“小麦,你等一下。” 田小麦听到夏明苏的声音站住脚,回眸望去。 夏明苏款步走向田小麦,牵起她的小手,并张开五指,与田小麦的十指相扣。 “你干什么呀?”田小麦轻唿。 “牵手呀。”夏明苏姿态高傲而强势。 “我知道是牵手……”田小麦下意识地想抽出自己的手,却没能抽出来。 “你没听他们说吗?”夏明苏加重了手上的力度,以防田小麦逃脱。 第71页 “说什么?”田小麦吃痛,“你轻点。” 夏明苏一脸认真地说道:“说没见我们牵过手。” 田小麦的嘴角微微地抽搐了一下,“哦,他们还说没见过我们拥抱和亲嘴呢。” 这时夏明苏突然停住了脚步,下一秒,田小麦就感到后背抵到了坚硬的砖墙上,眼前投下一片阴影,双唇被一团温热裹住,带着茉莉绿茶的清香…… 第112章 鼓足干劲,力争上游 两人头顶八个红色大字,“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在白墙上格外醒目。 老槐树下的人群骚动了起来。 “谁刚才说他们没那个的,睁大眼睛看看,看看他们在干嘛呢!” “哎呦,这也太开放了,现在的小年轻了不得了!” “呸,真不要脸!被窝里的事儿咋能见太阳呢!” “你是羡慕吧,羡慕就找个男人给你暖被窝呀!” “羡慕你个大头鬼,一帮小骚货!浪蹄子!” …… 田小麦觉得有点眩晕,这吻来得如此猝不及防,差点让她神经错乱大喊抓流氓了。 但茉莉绿茶的清香,让田小麦第一时间准确辨认出了对方是谁,这让她感到一阵安心,安心过后便是触电般的战慄。 夏明苏的吻技不算高超,带着一丝青涩,却还是让田小麦从头酥到了脚。 此时此刻,田小麦的世界是无声的,她只感受得到夏明苏的唿吸和温度。 这可是田小麦的初吻啊!是她从二十一世纪带到二十世纪的初吻,准备留给夏明苏的初吻,如今总算得逞所愿了! 田小麦轻轻地推了一下夏明苏,“你干什么呀?他们都看着呢!” 夏明苏轻咬着田小麦的下唇,“让他们看清楚,你是我女朋友。” 田小麦从未想过,她和夏明苏的第一个吻,会在这样的情形下发生。众目睽睽、议论纷纷,似乎是为了证明些什么,又为了辩驳些什么。 不够纯粹,感情的铺垫也不是那么到位。 不过,田小麦依然很知足了,毕竟这仍是一个深情款款,令她无比享受的吻。 其实,也许连夏明苏自己都未曾意识到,这的的确确是他情之所至的一个吻!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一分钟,也许是十分钟,夏明苏终于放开了田小麦被亲的鲜红欲滴的双唇。 他把她从冰冷的墙壁上拉到自己的怀里,低声说道:“我相信,荒山也能大丰收。” 田小麦抿嘴笑了,笑得无比灿烂,犹如盛放的桃花。 亲也亲了,抱也抱了,夏明苏牵着田小麦的手消失在了八卦人群的视线里。 走到岔路口时,夏明苏看向田小麦,“你去哪儿?” 田小麦脸颊上的红晕还未褪去,她发声说话时觉得嗓子也有点发紧,“去哪儿?哦,回家。” “恩,我也回家了。”夏明苏说完并没动地方,喉结上下滚了几个来回之后,画蛇添足地说了一句,“你别生气。” 田小麦略显迟钝地“哦……”了一声。 回到家之后,田小麦还在纳闷,她有什么可生气的啊?她高兴还来不及呢! 坐在院子里晒太阳的苗翠英,看到自家二丫头从外面回来之后,就跟打了鸡血似的,扫院子、晒被子、洗衣服,又很开心的跟菲菲玩举高高,把菲菲逗得咯咯笑个不停。 “小麦啊,你高兴啥呢?”苗翠英真是一万个不理解,那片荒山不是盐硷地种不出庄稼嘛,怎么还高兴成这样呢? “没啥。”田小麦朝娘亲俏皮地眨眨眼,“天儿好,高兴!” 紧接着她就唱了起来:“咱老百姓,今儿晚上真呀真高兴,哟么哟么哟呵哟嘿,高兴,高兴,今儿晚上真呀真高兴,咱老百姓们今儿晚上真呀真高兴……” ------题外话------ 田小麦今日曲目请搜索:解晓东的《今儿个真高兴》 第113章 我也不知道这个孩子是谁的 “你从省城请回来的那个小老师,走的时候到底怎么跟你说的啊?”苗翠英打断了田小麦的嗨唱模式,“荒山上的那片儿地不中用吧?” 田小麦把怀里的菲菲放到地上,又回屋拿了条毯子盖住娘亲的双腿,蹲下身说道:“颜青说,再不好的地都有改良的法子。他走之前教了我好几招,我会让它变成一大片良田的。” “唉……你怎么就盯上那片荒山了呢?有现成好用的肥地你不好好争取,非整那没谱的事儿。我看夏青山队长对你挺好的,如果你想要承包几亩好地的话,他应该也会给你的。咱家除了你也没个能下地干活的人,不用弄那么多,整几亩种种,够咱们一家人吃的就行了。我看你去县城拉活做衣服也能赚不少,家里零零散散的花销足够应付了。回头你嫁给明苏,日子还能不好过啊?” 苗翠英是不想冒险去做那些料不到结果的事儿,她在竹溪村生活几十年了,荒山上一直寸草不生,让她相信能从那干巴巴的地里长出庄稼来,实在是有些困难。 “娘,这事儿你就别操心了,我心里有数。你相信我,我会让咱家过上好日子的。”其实田小麦自己心里也清楚,她实在没必要跟这片荒山槓上。不攻克这个难题的话,她还有其它很多种赚钱的方法。 第72页 可是,似乎不知不觉间,这片光头山悄悄地住进了她的心里,成为了她逃避不了的责任。如果她不让这片山种出庄稼来,就好像辜负了谁一样。 苗翠英不会理解女儿的这种感受,“咱家现在的日子就挺好的了!小麦啊,心气太高了容易摔跤啊。” “我知道啦,娘。”田小麦站起身,“我去做饭了,您也赶紧带菲菲回屋吧,一会儿太阳落山天儿就该凉了。” 大灶上冒着水蒸气,白馍已经上了屉子。 他们终于不用天天吃地瓜干做的窝头和煎饼了。几个月以来,田小麦不仅努力撑起了这个上有老下有小的贫困家庭,还让生活有了大幅度的改善。 夏明苏研究菜品时常常会剩下许多边角食材,虽然看起来零零散散的,但是都非常新鲜。 田小麦觉得这些菜和肉直接丢掉太暴殄天物了,就会搜刮搜刮全都拿回到家里来。 晚餐就是她用前一天从秘密小屋里拿过来的食材,做了红烧排骨和香菇扒油菜。 排骨是那些骨相不好的,骨头偏大或肉比较厚的;油菜大多是叶子不太完整被夏明苏捨弃的;香菇也是清洗的时候不小心破了口子的。 总之,夏明苏对菜品的颜值要求非常高,所以他对食材的挑选达到了苛刻的程度。 田小麦觉得这样纯属有病,好吃就行了呗,菜长成什么样吃到嘴里进到肚子里,不都一个样嘛。 不过,这样也挺好,反正她是获益的人,靠这些边角料足以改善一家人的伙食。 看弟弟田骏杰脸上开始长肉了,个子也飞速蹿了起来,田小麦就有一种强烈的满足感和成就感。 “好吃吗?”田小麦把最后一块排骨夹到了田骏杰的碗里。 田骏杰连连点头,“好吃,太好吃了!” 田小麦以前都不太会做饭,不过给夏明苏打了几次下手之后,厨艺也开始见长了。 “正长个的时候,多吃点。”田小麦又拿了一个白馍递给弟弟。 田骏杰啃着白馍说道:“我刚才回来的时候在溪边看到翠翠姐了,她好像蹲在那儿哭了挺长时间。” 苗翠英放下筷子,长嘆了一口气,“翠翠她就是太不认命了!自古以来都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郭家没少她一口饭,没短她一件衣,她怎么就那么不知足呢!天天觉得是我们推她进的火坑,一瞅见我们就跟见了仇人似的。上次如果不是小麦你把她领回来,她不就冻死在外边了。没良心的小蹄子,一点都不知道感恩。” “阿杰,吃完饭你把桌子收拾一下,我先出去一趟。”田小麦说着就下炕出了门。 苗翠英指着二丫头的背影对儿子说道:“就你姐喜欢多管闲事,人家翠翠恨不得把她推井里淹死呢,她还总去管人家的破事儿,也不怕惹一身骚!” 田骏杰嚼着白馍,“小麦姐心善,好人会有好报的。” 苗翠英瞪了儿子一眼,“你以后别多嘴多舌的,少跟你姐说郭家的事儿!” “哦,我知道啦。”田骏杰埋头把每个盘子里的菜汤都搜颳得干干净净,才心满意足地收拾餐桌,把碗筷丢进了厨房的洗碗盆里。 太阳早已经落山了,月亮也爬到了半山坡上。 田小麦在溪边转了一圈,看到了正扶着溪边的柳树呕吐不止的何翠翠。 “你怎么了?吃坏东西了吗?”田小麦走过去拍着何翠翠的后背问道。 何翠翠抹了下嘴巴抬起头,看到是田小麦之后悽然一笑,“如果是吃坏东西就好了。” 田小麦没做声,她猜到了什么。 何翠翠走到溪边,捧起溪水漱了漱口,“我有了,郭家的孩子。” 田小麦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想了想只得说道:“那你好好注意身体。” 何翠翠虚弱地瘫坐在地上,她盯住映着月光的水面,满眼的幽怨和绝望,“小麦,你猜猜,我肚子里,是谁的孩子?” 田小麦浑身一颤,谁的孩子?不是郭旺财的孩子,还能是谁的孩子? 等等,刚刚何翠翠怎么说的,她说她怀了郭家的孩子…… “翠翠,你别告诉我,你怀的是郭福三的孩子啊?”田小麦真希望自己猜错了。 “你再猜猜?”何翠翠仰起头,死死地盯着田小麦的眼睛,“你的想像力可以再丰富一点。” “什么意思?”田小麦的后背袭上一阵阵凉意。 “你这么聪明,怎么会想不到呢?”何翠翠将目光重新放回到水面上,时间一分一秒走过,她的双目渐渐失焦。 田小麦听到何翠翠低声喃喃着,“这原本该是你经歷的……田小麦,这原本该是你的生活……原本该是你的生活啊!可是,你现在竟然过的这么好……呵呵呵……田小麦,我也不知道这个孩子是谁的!他们那天都糟蹋过我……” 第114章 聪明反被聪明误 田小麦的两片嘴唇紧紧地闭着,由于太过震惊,眼睛都忘了眨一下。 何翠翠很喜欢田小麦现在的表情,有震惊、有愧疚、有懊恼。 “你是不是觉得特别庆幸啊?”何翠翠笑得异常鬼魅,“你应该觉得自己特别庆幸才对!” 第73页 田小麦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两步,“如果你不想要这个孩子的话,你可以打掉他。” 何翠翠眼窝里含着泪,可嘴角却是上扬的弧度,看不出她是在笑还是在哭,“你觉得——我希望这个孩子是谁的?你说,这个孩子是谁的会更好一点呢?” 田小麦张张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 何翠翠似乎并没有真的想要从田小麦的嘴里听到什么答案,她自顾自说道:“你觉得郭福三会让我打掉孩子吗?不管这孩子是谁的,都是郭家的孩子啊!我要是把孩子打掉了,他就会打死我的!” 何翠翠说着说着,突然又起身跑到溪边,俯身剧烈地呕吐了起来。 田小麦想过去帮忙拍拍背什么的,结果脚下却像生了根一样,无论如何都迈不开腿。 过了好半天,何翠翠才坐回到之前的位置上。 “也许根本不用我自己想办法打掉他,这个孩子很可能根本就活不成。”何翠翠的声音很平静,“李拐子说我身体底子不行,贫血,营养不良,孩子的位置好像也不是很好。呵,真不知道我是该高兴还是该难过。” 田小麦笔直地站着,望着对岸柳树的黑色倒影。晚风一阵阵吹来,真冷,出门的时候应该多套一件衣服的。 “李拐子给我开了很多药,一把一把的黑色大药丸子。也不知道到底是救命的药啊,还是要命的药。吃了药之后,从早吐到晚,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着,估计我和孩子会一块儿死了吧。” “不会的,”田小麦终于出声了,“你和孩子都会好好的。我去找夏明苏,他懂些医术,我让他给你看看。” “有个帅气又能干的男朋友,真好。”何翠翠用手臂撑着自己的身体,缓缓站了起来,“那我和孩子的小命就拜託你了。” 田小麦望着何翠翠远去的身影,有一种说不出的不安。 第二天上午,田小麦就带着夏明苏去找何翠翠了。 当时郭福三和郭旺财都不在家,这让田小麦松了一口气。 田小麦看到何翠翠穿着一条草绿色的连衣裙,正坐在炕上缝补着一件男人的衣裳。 春暖花开,天气是暖和了不少,可是只穿一条这么薄的连衣裙,也实在是早了一点儿吧?! “你自己在家呢啊?”田小麦先一步走进了何翠翠的房间,夏明苏在田小麦身后不远处,还站在房门口,并未踏进房间内。 “进来坐吧。”何翠翠收起针线包,“他们都下地去了。” 田小麦坐到了炕沿边,夏明苏则拉了一把凳子,坐在距离两人一米远的地方。 “你身体好点了吗?”田小麦关切地问道。 “就那样吧。”何翠翠没有去看田小麦,她的视线黏在了夏明苏的身上,目光中带着一丝热望和贪婪。 “明苏,你给翠翠检查一下吧,看看她到底为什么吐得这么厉害。”田小麦站起身让出了位置,但是夏明苏却没有坐过去。他站在炕沿边,对何翠翠说道:“你躺一下。” 何翠翠很乖巧地按照夏明苏的要求躺了下去,并且曲起了双腿。 夏明苏把了会儿脉,又轻按了几下何翠翠的小腹。 屋内很安静,三个人的唿吸彼此撞击,呈现出了一种诡异的气氛。 何翠翠的脸颊不知何时已经泛了红,她因穿的太少而冻得冰冷的身体,在夏明苏的手掌下渐渐恢復了热度。 夏明苏面色略显凝重地在房间里走了几个来回,田小麦看得直眼晕,便急急问道:“到底怎么样啊?孩子还好吧?” 何翠翠的手指互相搅着,满心的不安。 夏明苏站定之后,略显严肃,“孕激素太低了,其他激素的水平也都不高,这样妊娠不能正常进行,孩子很难保住。翠翠,你的身体寒气重,湿气也重,体质太弱。而且,我估计——那个地方的感染,现在应该也挺严重的。” 何翠翠尴尬地把头转向了窗外,田小麦突然想明白了夏明苏口中说的“那个地方”具体是什么地方,瞬间也尴尬得不知道该怎么化解这个局面比较好。 “情况这么糟糕,那怎么办啊?”最后还是田小麦先开的口。 夏明苏:“最好去周平县医院,进行住院治疗。” 何翠翠则只留给了夏明苏和田小麦一个侧影。她一大早就起来梳洗打扮,把头髮的每一个枝杈都梳直理顺,然后扎成一个长长的大辫子。然后她又找出最好看的一条裙子穿上,只为了能在夏明苏面前展现出她最美的样子。 她知道自己很漂亮,竹溪村里没有比她更漂亮的人了。 田小麦变化是很大,但那只不过是因为她之前太丑了,才突显出了这种变化。 实话说,长了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她何翠翠比田小麦长的好看多了,身材也要更惹火更诱人。村里没有哪个男人不觊觎着她。 如果不是她命不好,无可奈何地嫁给了郭旺财那个傻子,她有十足的信心让夏明苏爱上她。 何翠翠前一天在溪边,是故意引导田小麦让她带夏明苏来探病的,可万万没想的是,自己的身体竟然这么不争气。 何翠翠没想到,夏明苏把个脉按了两下肚子,就能检查出这么多的问题!甚至连那么隐私的地方有什么病状,他都查得一清二楚。 第74页 早知如此,她绝不会这样自取其辱。 可现在后悔也已经晚了,何翠翠这个恨啊。 难怪田小麦这么热心地主动提出要带夏明苏过来,一定是早就准备好看她的笑话了。 何翠翠觉得自己好傻,好蠢。 夏明苏并不想久留,“如果你还在乎自己的身体,就去县医院好好看看。没什么事儿的话,我和小麦就先走了,你好好休息。” 田小麦还想说点什么,却被夏明苏给拉走了。 何翠翠透过窗口,看到夏明苏牵着田小麦的手离开的身影,一串泪珠无声地滑下,滚落到了她草绿色的连衣裙上,晕染出一个个或大或小的图案。 一出郭家的大门,田小麦就从夏明苏的掌心里抽出了自己的手,“你干嘛这么着急拉我走呀?我的话还没说完呢!” 第115章 难道,夏明苏刚刚是吃醋了? 夏明苏沉声道:“你还想说些什么啊?你现在跟她说什么都没有用!” 田小麦扁扁嘴,心里有些烦闷。 “赶紧走吧,一会儿郭福三他们就回来了。”夏明苏话落便迈着大长腿向前走去,田小麦不情不愿、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 夏明苏见田小麦没有跟上来,便回头瞅了她一眼。只见她耷拉个脑袋,双手插进衣服口袋里,往前迈一步都要晃悠半天,整个人跟没有骨头撑着似的。 垂头丧气的田小麦,走着走着突然撞到了什么,抬头一瞧,她竟然看到了夏明苏那张帅到犯规的脸。 “你还没走呢啊?我以为你早就走了呢……”田小麦吸了吸鼻子,好好闻啊!为什么有人身上,会有这么好闻的味道呢!“苏苏,你喷香水的吗?” 这个问题田小麦早就想问了,只是一直没逮到合适的机会。 “不喷。” “那你身上茉莉绿茶的香味是哪里来的啊?你可别告诉我是你自带的体香?”田小麦肆无忌惮地把脖子往前伸了伸,将鼻子抵到夏明苏的胳膊上使劲儿嗅了嗅。 “你属狗的啊?”夏明苏伸出食指摁到田小麦的脑袋上,把她推开了,“我用的香皂是茉莉绿茶味道的。” “你在哪里买的香皂呀?”田小麦在镇子上买的香皂,都是那种古老的硫磺皂的味儿,难闻极了。 “我自己做的。”夏明苏的眼眸清澈明亮,跟戴了美瞳似的,田小麦看着看着就有些入迷了。 “你今天丢魂了是吧?”夏明苏在田小麦光裸的额头上狠狠地弹了一下,“清醒点,一会儿别栽到河里。” 田小麦跟夏明苏肩并肩地走了一会儿之后,突然问道:“你说,是不是我害了翠翠呀?”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夏明苏说,“要不要嫁给郭旺财,那是她自己的决定。既然她做了这种决定,就得自己承担后果。她也可以跟你一样,选择退婚啊,可是她没有。” 田小麦想了想,“她不是还有两个弟弟吗?她也没有办法的呀!” 夏明苏反问:“那你不也有弟弟和妹妹吗?” 田小麦立刻回道:“可是我弟弟妹妹不着急结婚的啊。” “不着急结婚,难道不等着吃饭吗?!你爹刚过世,你娘还瘫痪了!说真的,你家里的情况还没有何翠翠家里好呢!毕竟她家里还有三个壮劳力,能出工赚工分赚粮食啊!”这么明摆着的事实看不到,这么浅显易懂的道理想不通,夏明苏觉得,田小麦有时候真是傻得不透气呢! 田小麦认真地听着,时不时点点头,“你这么一说,好像也是啊。” “别人恨你怪你,你就觉得自己可恨,觉得自己有错吗?别把不相干的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这是世间最蠢的行为。” “恩,有点道理……”田小麦突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早知道她应该早点跟夏明苏探讨一下这个问题的。 “灯花讨厌你,觉得你抢了她喜欢的男人,可你抢了吗?”夏明苏循序渐进地推进着他想要谈论的话题。 田小麦一脸天真相,“没有啊……” “那你喜欢田荣轩吗?” 田小麦不假思索地回道:“喜欢啊。” 夏明苏面色一沉,“……” 田小麦快速解释,“哦,不过不是那种喜欢啦。他们那一帮知青我都挺喜欢的,陈可乐啊,杜商隐啊,人都很好,很有趣。” 夏明苏丢下田小麦,迈着大长腿走到前面的路口处,拐向了自己家的方向。 田小麦屁颠屁颠地跟了几步,最后在路口停住了脚步。她呆呆地站在那儿,回想了一下刚才和夏明苏之间的对话。田小麦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儿,她为什么要回答这种问题啊?而且,她为什么要着急忙慌地做一通解释呢? 这话题怎么拐着拐着,就拐到了田荣轩的身上了呢? 难道,夏明苏刚刚是吃醋了? 吃醋的意思是——他在乎她到底喜欢的是谁? 也就是说,夏明苏开始对自己有点意思了? 田小麦不知不觉中露出了智障般痴傻的笑容。 “什么事情这么高兴啊?站在我家路口笑什么呢这是?” 第75页 沉浸在喜悦中的田小麦被“皇太后”的声音一刺激,瞬间清醒了不少。 “哦,没笑什么。那个……您没什么事儿的话,我就先回啦。”田小麦想要熘之大吉,结果却没得逞。 “你等一下。”王喜弟叫住了田小麦,她用教导主任训斥劣等生的口气说道,“你是个姑娘家,我为了你好,所以才想提醒你几句。” 王喜弟说到这顿了顿,清了清嗓子。 田小麦站在王喜弟面前,特别心虚,可又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心虚些什么。 “你跟我们明苏谈谈恋爱,我没意见,小年轻的有几次感情经歷都很正常。不过,我提前跟你说清楚,我是不会同意你进我们夏家大门的,你还不够那个资格。说实话,我对你没什么偏见,你是个挺不错的丫头,我相信六爷的眼光。可是,我们夏家是个大家族,里面的关系很复杂,不是你这种有点小聪明的丫头就可以插足的。” 田小麦一听这话,不乐意了。可她也没有当场翻脸,更没跟王喜弟顶嘴。 她挺了挺腰背,站得笔直,眼中毫无惧色。乍一看,还有点大义凛然、不卑不亢的意思。 “小麦啊,好人家有的是,咱们竹溪村的小伙子你看不上,旁边王家村还有很多不错的人家。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让莲姑帮你去王家村打听打听。你到底还是个村里的丫头,心气儿可别那么高。岁数也不小了,男朋友谈多了人家该觉得你不干净了,坏了名声以后就更难去寻好婆家了。我这话可能有点不好听,但都是为了你好。行了,我的话也说得差不多了,你回去好好想想吧。” 田小麦紧抿着双唇,没回一个字,她微微前倾了一下身子,算是行过了礼,便转身离开了。 夏明苏手捏一本《本草纲目》站在家门口的灯笼下,他本来是想把这本书拿出去给田小麦让她做些注释的,不成想却听到了母亲对田小麦说出的这番话。 第116章 快坐上来 夏明苏拿着《本草纲目》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他跟田小麦原本就不是真正的情侣,最后成不了亲也很正常,毕竟假扮情侣不过就是个缓兵之计。 可是,他听了母亲的话之后,心里怎么就这么不舒服呢? 他好像从来都没有过这种坐立难安的时候,心口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噼噼啪啪地燃烧着一样。 田小麦这一天的心情,起伏跳跃得跟坐跳楼机一样,忽上忽下的。要不是她心脏功能健全,估计早厥过去了。 半夜躺在炕上的时候,田小麦还有种飘乎乎的感觉。 菲菲嘟着小嘴,在她的怀里睡得格外香甜,可她数了半天的绵羊都没能睡着。 王喜弟的话,在她的耳边翻来覆去地循环播放着。 门不当户不对? 你夏家的门槛儿就这么高? 我田小麦早晚要让你跪着叫我声奶奶! 在风吹树叶的沙沙声中,田小麦终于迷迷煳煳地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她就带着王巧红画的设计图出了门。 她要去周平县水利局找韩泳工程师,请他帮忙搞一套灌溉系统。 为了显出她的诚意,和对这件事的重视,田小麦特意穿上了刚刚为自己做好的阔腿裤和白衬衣。 看着镜子里,恢復了青春时尚的自己,田小麦满意地笑了笑。 她到镇子上坐上了公交车,车子刚开出去没一会儿,一个穿着花衬衫,嘴巴里叼着小木棍的二流子就坐到了她身边的位置上。 田小麦心里膈应,但是也不好赶人走,心想着忍一忍没一会儿就到站了。可来者不善,这个人可不是这么打算的。 “小妹妹,你一个人啊?”二流子侧身对着田小麦,一张口满嘴的臭气。 田小麦皱皱眉头,不打算搭理他。 “你也是去县里的吧?”二流子往田小麦身边拱了拱,“哎呦,别紧张,我又不是坏人!在车上呢,我还能吃了你不成?” 田小麦往里面挪了挪,她不想让二流子的腿碰到自己的腿,“请问,我认识你吗?这么多空座位,我想你没有必要非坐在这里吧?” 二流子猥琐地笑了笑,“座位嘛,都是给人坐的,坐哪儿不是坐啊!到县城还好几站呢,多闷啊,跟哥哥聊聊呗?” 我呸!还哥哥?噁心不噁心啊! 田小麦站起身,语气强硬地说道:“你让开,我要出去。” “哎呦,小妹妹你这是要去哪儿呀?”二流子说着粗鲁地拉了一下田小麦的手臂。 田小麦甩手就给了他一巴掌。这手感该怎么形容呢?感觉像是一把扇到了沾满油的锅底上,又硌又粘手。 二流子捂着自己的脸颊面露不快,“贱人,给脸不要脸是吧?打扮成这样不就是卖的吗?装什么清纯呀!” 田小麦觉得真是可笑,可笑极了!你家穿成这样是卖的啊?什么眼神呀! 公交车里大概有七八个人,全都齐刷刷地望着他们,不过看样子是没人打算多管闲事了。 田小麦替自己捏了把汗,英雄好汉拔刀相助这种事儿,是小概率事件,不能太期待,关键时刻还是得靠自己啊。 “这位大兄弟,天气这么好,咱们就别互相找不痛快了。到了周平县,我请你吃俩大肉包子算是赔罪吧,你看怎么样?”田小麦字字铿锵,一句儿一个响儿。 第76页 车厢内一片寂静,二流子揉了揉脸,犹豫了一会儿,才用很勉强的语气说道:“行吧,看你还算有诚意!不过两个可不够,得两屉。” 田小麦重新坐回到位置上,讨了没趣的二流子也不再骚扰田小麦了,只等着一会儿敞开了肚子吃肉包呢。 公交车晃晃悠悠地开到了周平县,二流子先下了车,田小麦磨磨蹭蹭着最后一个才走了下来。 “怎么?想赖帐啊?”二流子斜楞着眼,嘴巴里的木棍还在叼着,“不想花钱请我吃肉包也行啊,那就陪我睡一觉吧?” 田小麦左右望了望,她真想碰到一个熟人啊!可是满眼望去,都是陌生的身影。 “走吧,前面有家包子铺。”田小麦无奈道。 二流子走路一晃一晃的,时不时就碰碰田小麦的手臂。田小麦知道他是故意的,但也只能躲一下算一下了。 被这样的人黏上也真是倒霉,简直太晦气了! 远处的包子铺正冒着白烟,再走五分钟就到了,田小麦只希望这人吃了包子之后能赶紧滚蛋! 就在这时,田小麦突然听到身边的人一声惨叫,“我x你老母!什么鸡八玩意儿啊!” 田小麦转头一看,二流子头上脸上全是红色的油漆。 油漆正嘀嘀哒哒地往下淌着,眼瞅着整个人都要被刷成红色的了。 二流子被油漆辣着了眼睛,一时半会儿也不敢睁开。 田荣轩蹬了两下自行车停在了田小麦的面前,“快坐上来。” 田小麦轻轻一跳,一屁股坐到了后座上。 自行车飞速离去,身后是二流子愤怒的咆哮声,“你们有种就别跑!下次再让我碰到,你就死定了!贱人!操!” 田荣轩带田小麦去了人民公园,刚好在公园门口有卖棉花糖的,田小麦便买了两个。 “给。”田小麦把一个棉花糖递给田荣轩,“刚才谢谢你了啊!多亏你及时出现,否则我真不知道该怎么甩掉他了。” 田荣轩接过棉花糖吃了一口,笑着说道:“都多大个人了,还吃这种小孩儿的东西。” “甜丝丝的,多好吃啊!”田小麦撕了一小块儿塞到嘴巴里,抿了抿,将它含化成一个小球球。 田荣轩看向田小麦,“最近你还是别一个人出来了,听说县城这几天小偷特别多,好多人都在公交车沿路一带丢了东西,刚才那种流氓也是到处乱窜的。” “唉……真是麻烦!我还要来这儿找工程师帮我弄灌溉系统呢,这几天估计得经常来回跑。”田小麦把头埋进棉花糖里,伸长舌头舔了舔,舔掉了半个之后,她才抬起头来继续说道:“哪儿突然跑出来这么多二流子啊?是不是什么劳改所或者监狱没看好犯人,让坏人都跑出来了啊……” 田荣轩一直默默地看着田小麦,看着她舔掉了半个棉花糖,看着她的眉毛上也沾到了棉花糖,看着她那粉红的两片嘴唇来回地蠕动着。 田荣轩收回视线,轻咳了两声,“你说什么?” “没什么。”田小麦撸掉剩下的棉花糖,一把塞到了嘴巴里,“你刚才怎么知道我身边那个人是坏人啊?万一他只不过是来问路的怎么办?你岂不是就把油漆泼到了无辜的人身上?” ------题外话------ 夏明苏控诉:田小麦!你吃个棉花糖能不能好好吃啊? 田小麦冤枉:我哪儿没好好吃了? 夏明苏怒气冲冠:你那叫好好吃了吗?能不能管好你的舌头? 田小麦:…… 夏明苏:你没看见田荣轩都视奸你半天了? 田小麦:……你的想像力能不能不要这么丰富? 夏明苏:田荣轩,你给我滚出来! 田荣轩无辜脸:我什么都没看到,我什么都没想像。 田小麦:你看看,你看看,苏苏,你能不能别这么小心眼儿啊! 夏明苏:! 第117章 你走多久,我都会等你的 田荣轩又盯着自己手中的棉花糖看了两眼,突然觉得有点无从下嘴。他一手举着棉花糖,一手推着自行车,“那个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走路一摇一晃的,还动不动就故意去蹭你的胳膊。” “也是。”田小麦深表贊同,那人就是个喜欢揩油的变态! 她瞄了一眼田荣轩手里的棉花糖,“自行车我帮你推吧,你赶紧吃。” “哦,不用。”田荣轩急忙两三口就吞掉了,刚刚他还觉得无从下嘴的棉花糖。 公园里的花都开了,红的白的黄的,争奇斗艳,赏心悦目。 各种叫不出名字的树也都绿了,枝头上停着喜鹊,啾啾地叫着。 “你来县城有什么事儿要办吗?”田小麦偏过头看着田荣轩。 田荣轩轻描淡写,“没什么大事儿,看今天天气好,出来熘达熘达,顺便买点东西。” 田小麦想了想,“你知道县水利局在哪儿吗?” 田荣轩点点头,“离这儿有点远。” 田小麦捡起一根小树枝,带田荣轩走到一棵树下,“你把去县水利局的路线图给我画一下吧,我一会儿就过去。” 田荣轩没有接田小麦手上的树枝,“我用自行车载你过去吧,反正我的那些东西也不着急买。” 第77页 “不用不用。”田小麦连连摆手拒绝,“你去买你的东西,我自己过去就行,你帮我把路线画清楚就可以了。” 田荣轩做思考状,半晌过后,才缓缓说道:“具体路线我也不太记得了。没怎么去过那一片,好早之前我只路过一次,所以也忘了那边的路怎么走的了。不过,我一边走一边回忆,应该还能找到地方。” 田小麦扶额,“那你画个大概的路线吧,我边走边问。” 这次田荣轩很快回道:“大概的也不记得了。” “好吧。”田小麦妥协了,“那还是你带我过去吧。” 田荣轩勾勾唇角,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两人把公园逛了一圈之后,田荣轩就载着田小麦去了县水利局。 公园离水利局确实有段不短的距离,步行的话大概需要一个半小时,骑自行车也要二三十分钟呢。 不过,田荣轩对那一片其实非常熟悉。他小时候在县城住过几年,念的小学离水利局只有两条街的距离。 刚才之所以欺骗田小麦,只不过是他想跟她在一起多呆一会儿。 这样难得的偶遇,得好好珍惜呀。 田荣轩没有选择最短的路线,而是装作不认路的样子,左拐右拐地在附近绕了好几圈。 “你要跟我一起上去吗?”田小麦站在水利局牌匾下,问田荣轩道。 田荣轩仰头看了一眼熟悉的四层小楼,“你自己上去吧,我在楼下等你。” “哦。如果等不及的话,你先走也行。我不确定需要多长时间,别耽误了你买东西。” “没事儿,你进去吧,我等你。”田荣轩拍拍田小麦的肩头,鼓励道:“加油!” 田小麦甜甜地笑了一下,这声“加油”真是令人莫名振奋呢。 田荣轩看着田小麦的倩影走进了水利局的玻璃大门。 他对着田小麦消失的背影喃喃道:“你走多久,我都会等你的,田小麦。” 田小麦问了三个人,从一层跑到三层,再从三层跑到四层,最后又从四层跑到二层,才在韩泳的办公室里找到了他。 田小麦轻轻地敲了敲门。 “请进!”一个纤细温柔的声音,从房间内传了出来。 这声音让田小麦挺意外的。她一直觉得搞水利的,经常要全国各地跑,风餐露宿,风吹日晒的,应该都是些五大三粗的汉子或者女汉子。声音也应该是沧桑洪亮范儿的,没想到韩泳的声音竟然这么温柔。 田小麦推门走了进去,往办公桌前一看,天吶!房间里真的没有第二个人了吗? 她左看看右瞅瞅,的确是没有第二个人了! 刚才那娇柔的声音,就是这个看起来有点像张飞的人发出来的吗?! 真是令人难以置信! “你是?”韩泳见田小麦一进屋就左顾右盼,也没闹清楚来者何人,又出于何意。 田小麦收起不礼貌的举动,一脸认真地说道:“哦,您好,我叫田小麦,是王巧红老师让我来找您的。” “巧红啊,她最近可好啊?”韩泳哈哈一笑,络腮鬍子都跟着抖了三抖,大圆脸上的肉肉好像也跟着晃了两下。 田小麦:“她挺好的,王巧红老师让我给您带好。” “你坐吧,不要拘谨。”韩泳指了指面前的凳子,又从手边的茶盘里拿出一个干净的杯子,倒满水之后递给了田小麦,“喝吧,刚烧开的水,有点烫,你小心着点。” “谢谢您。”田小麦坐在凳子上,显得有点不自在。 韩泳是个圆滚滚的胖子,怎么看都像萌版的张飞。 萌版张飞头髮稀少,鬍子却异常茂密。大概是头髮长着长着,突然迷了路,拐到了下巴上吧。 “你找我有什么事儿呀?”韩泳一笑起来,小眼睛就眯成了一条缝,肥嘟嘟的下巴这么一看,还有点像维尼小熊呢。 动漫卡通的长相,加上声优的声线,田小麦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这个韩泳很可能选错了职业。 田小麦拿出王巧红画的设计稿,将自己准备承包荒山的事儿讲了一下,又把颜青跟她说的如何灌溉排盐的话详细地转述了一遍。 韩泳听完之后,沉思了片刻。 “恩……你的意思我听明白了,你想做什么我也都清楚了。这样吧,改天我去你们村儿转一转,去瞧瞧你说的那片荒山,再看看你们那儿的地形,之后我再具体设计这个灌溉系统,你看这样成吧?” 虽然只跟韩泳接触了这么十几分钟,但是田小麦觉得他是个彬彬有礼,很好相处,比较乐天派的那种人。 这缓解了不少田小麦的紧张情绪,也让她对搞灌溉系统这件事情充满了信心,“韩工程师,那就麻烦您啦。” 韩泳依旧笑眯眯的,“客气啥,王巧红拜託我做的事儿,我肯定得积极办呀!况且开荒山更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儿,我得全力支持!你加油干,我能帮的一定尽力帮。” ------题外话------ 夏明苏:田荣轩,你这么痴情也没有用的。 田荣轩:用不着你管! 夏明苏:我劝你回头是岸,别总惦记我媳妇…… 田荣轩:现在你还没娶人家呢,小麦还不是你媳妇! 第78页 夏明苏:媳妇儿,你过来! 田小麦:唉,我来啦…… 夏明苏得意的笑~ 田荣轩:……我可能是史上最惨的男二,穿越前竟然是女主的爷爷,这都什么鬼!生无可恋! 第118章 我有男朋友了 田小麦走出韩泳的办公室,穿过阴凉的走廊,又下了一层楼梯,才缓步走出了水利局的大门。 真希望田荣轩已经走了,可田小麦却看到他仍站在街对面的柳树下,被太阳照出了柔光的效果。 田荣轩看到田小麦走了出来,便微笑着朝她招了招手。 “你还没走呢?”田小麦穿过马路,走到了田荣轩的面前。 “在这晒晒太阳。”田荣轩抬腕看了眼手錶,“你进去才三十九分钟,这么快就谈完啦?” “恩……”田小麦的脸僵了僵,时间算得也真够精确的。 “你要去哪儿买东西啊?”田小麦问道。 田荣轩坐到自行车上,“今天不买了,你要不要请我吃俩包子啊?” 田小麦揉揉眉心,今天怎么跟包子干上了呢?不吃俩包子这一天就过不去了是怎地? 田荣轩略显不自在地说道:“我刚才救了你,俩包子就当是你感谢我了。” 这理由说的,田小麦没法拒绝啊!她也确实应该感谢田荣轩,今天如果不是他及时出现,还不知道要被那个流氓骚扰到什么时候呢。 “好啊,就去刚才你泼油漆的地方吧,那前面有家店的包子特别好吃。” 田荣轩高兴得像个得了糖果的孩子,不过他并不打算去田小麦说的那家包子铺。 因为那一家没有座位,买了包子之后就得立马走人。 他觉得这样会少很多跟田小麦单独相处的机会,非常不划算。 难得在外面偶遇一次,至少要一块儿吃顿饭,才不枉此行。 田小麦坐在车后座上,越走越觉得不对劲,“喂,你是不是迷路了啊?感觉这道儿走得不对呀!” “马上就到了。”田荣轩稳稳地蹬着自行车,风吹过他的脸庞,吹着他的短髮,吹得他神采飞扬。 快到了?田小麦噘着嘴,一脸纳闷,她怎么没看出来快到了,难道自己路痴到这种程度了吗?不应该呀! 两分钟之后,田荣轩将自行车停在了一家饭店的门口。 这时,田小麦才意识到,她被田荣轩拐带了! 田荣轩锁好自行车,解释道:“这家的包子也特别好吃,而且菜也做得很不错,晚饭我们就在这里解决吧!” 田小麦看到头顶的牌子上写着“豫州大食堂”,名字起得很是高大上嘛,田荣轩这是准备要狠狠宰她一顿了? 她现在拒绝还来得及吗? 明显已经来不及了…… 好吧,毕竟帮她解了围,请顿饭表达下感激之情也是有必要的。 田小麦摸了摸兜里的钱,还好今天出门的时候多揣了点,否则就囧大发了。 田小麦跟在田荣轩身后走了进去,饭店里面的布置不算奢华,白墙,水泥地板,木桌子,非常朴素。但面积挺大的,有二十桌的样子。 田荣轩选了一个靠窗的座位,他没问田小麦要吃什么,便轻车熟路地点了一笼包子和四菜一汤。 “这些,够你吃的吗?”服务生走了之后,田荣轩问田小麦道。 “我吃不了多少。”田小麦在很严格地控制饮食和体重,好不容易瘦下来的,她才不想再胖回去呢。 田荣轩从口袋里拿出一块白色手帕,把筷子和勺子仔仔细细地擦干净之后,放到了田小麦的面前。 田小麦很是别扭,她觉得还是打开天窗说亮话比较好,“田荣轩,我有男朋友了。” “我知道。”田荣轩淡淡道,“夏明苏嘛,全村的人都知道。” “恩……”田小麦觉得自己真没啥可说的了,这人该上的大学不去上,住在夏六爷家里当个小跑腿,也不知道他到底在做什么打算。 田荣轩给田小麦倒了一杯白开水,他垂眸轻声说道:“你别有什么心理负担,我是成年人,我会为我自己做的事情负责的。夏六爷对我很好,我不会抢他孙子的女人。而且……我有自知之明,也知道我抢不过他。” 田荣轩说完之后淡淡一笑,一副释怀的样子。 田小麦的嗓子紧了紧,她默默地端起杯子喝了两口水,没再说话。 这个时间还没什么客人,点的菜很快就上齐了。 田小麦一看,每道菜的分量都还挺大的。她先尝了一口清蒸桂鱼,恩,很新鲜,去掉了腥味,但留住了鱼香。 “好吃吗?”田荣轩看向田小麦迫不及待地问道。 田小麦点点头,没什么表情,“恩,好吃。” “你再尝尝这个。”田荣轩夹了一块小鸡腿放到了田小麦的碗里。 田小麦咬了一口,外酥里嫩,酥香多汁,味蕾瞬间就彻底绽放了。 “好吃吧?”田荣轩像个邀功的孩子一样,满脸的天真。 田小麦淡淡道:“挺好吃的。” 一顿饭,就这样在一冷一热的对话中结束了。 田小麦并不想让田荣轩感到难受,她不想让他寒心,只想让他死心。 第79页 都是为了他好,可这人怎么就这么倔呢! 满桌的菜只吃了一半,扔掉实在可惜,田小麦心想着一定要打包带走。 这时,田荣轩说道:“这笼包子,你请我,算你答谢我的。剩下的,我请你,算是给你承包荒山加油鼓劲。” “不用了,我……”田小麦话还没说完,田荣轩就起身去前台结帐了。 只听他对老闆说道:“包子钱,她来付。” 田小麦站起身,走过去,也掏出钱递给了老闆,“给我拿几个袋子吧,我要把剩下的打包带走。” 老闆笑呵呵地对田荣轩说道:“你媳妇很漂亮嘛,还会过日子,小伙子有福气呀!” 田荣轩笑了笑,没搭话,他快速地瞥了田小麦一眼。 田小麦原本想说他俩不是夫妻,也不是男女朋友,可又觉得实在没有必要多做解释,便选择了沉默。 彼此又不认识,以后也不一定会再来这个地方吃饭,何必多费口舌呢。 就这样吧,赶紧拎菜走人才是正事儿。 一顿美味却很可能消化不良的晚饭总算是吃完了,田小麦还没来得及好好地长舒一口气,前脚刚刚迈出店门,就撞见了一个她特别不想碰到的人。 “你们怎么在这儿?” 第119章 我们以后还是少见面吧 夏灯花瞅了瞅田小麦,又瞅了眼田荣轩,“你们俩一起在这里吃的饭?” 田荣轩蹙了蹙眉,“你怎么回来了?” 夏灯花扎着两个小麻花辫,双手扯着书包的带子,学生气十足,“老师带我们过来写生,就住这儿附近。” 田荣轩显得很冷淡,“哦,那你忙吧,我们要回去了。” “等等。”夏灯花叫住他们,“小麦,你不是跟我哥在一起呢吗?怎么又跟荣轩一块儿出来了?你这样做,不太好吧?一个姑娘家占着两个男人,这有点不要脸吧?” 就知道夏灯花会这么说,田小麦无奈道:“我和他是在县城偶然碰到的,有个流氓纠缠我,田荣轩他帮我解了围。我请他吃顿饭表示感谢,就是这样。” “呵……这么巧?你们俩倒是挺有缘的啊,跑到县城来都能偶遇!”夏灯花的语气里充满了嘲讽,鬼才信这是偶遇呢!十有八九是田荣轩这个没出息的傢伙,跟在田小麦屁股后头出来的。 田荣轩面色沉了沉,“灯花,你说话注意点。女孩子说话别这么难听,我跟小麦就是普通朋友。” 夏灯花:“普通朋友?鬼才信!是你亲口跟我说,喜欢田小麦的,你又要否认吗?” 一个漂漂亮亮青春逼人的姑娘,非要摆出这种咄咄逼人的姿态,真的很丑。 田小麦真是替夏灯花着急,你越这样岂不是越让人反感吗? 田荣轩:“我不否认。我是喜欢小麦,但她是你哥的女朋友,她喜欢的人也是你哥。虽然我喜欢她,但这并不影响我和她做朋友。 “行,你真行!”夏灯花走到田荣轩面前,“那咱俩呢,是朋友吗?” 田荣轩犹豫了一下,“是。” “成,我进去买饭了,你们随便吧。”夏灯花迈着大步走进了豫州大食堂。 “我们走吧。”田荣轩打开自行车的车锁,长腿一跨坐了上去。 田小麦低着头,盯着自己的脚尖,“田荣轩,我们以后还是少见面吧!除非我马上要死了,其他情况你就当没看到我吧,行吗?” 田荣轩久久没有出声,普通朋友也做不了的意思吗?连这点权利也不给他,是不是太残忍了一点? 可是,既然田小麦希望这样,那他还能怎么办呢?他只希望她顺心。 她心里怎么舒坦,他就怎么做;她想让他怎么做,那他就怎么做。 爱得低到尘埃里,便是这样的吧。 “行。”田荣轩说出这个字的时候,心在滴血。 “谢谢。”田小麦其实有点于心不忍,但为了大家好,也只能如此了。 夏灯花点完菜,站在玻璃门前,看到了田荣轩载着田小麦离开的画面。 朋友?一个人单恋着另一个人,这样的两个人,还能做朋友?怎么做朋友?扯淡! 夏灯花考到了鹤山市的芬奇美术学院,坐大巴车从鹤山市到周平县,大概需要两三个小时。 周平县有很多着名的凉亭、古寺,所以美术学院的老师会经常带学生们来这里取景写生。 芬奇美术学院在周平县租了一个三层小洋房当宿舍楼,位置就在豫州大食堂的后面。 听说这个小洋房,是英国人以前在这里盖的。它是个石砌的房子,带有浓重的宗教气息,既有艺术感又不失庄重。 夏灯花特别喜欢这栋小洋房,所以她一直心心念念要来周平县写生,这次也算是如愿以偿了。 这个点儿,她跑出来是帮宿舍的同学买饭的,没想到这么巧,竟然碰到了田荣轩和田小麦。 等后厨出餐的时候,她左思右想,觉得还是要回家一趟。她要把今天的事儿跟哥哥好好念叨念叨,哥哥怎么连自己的女朋友都看不住呢? 最近县城这么乱,女朋友出门他都不陪着?这心也忒大了点吧。 田荣轩很明显还没死心,口口声声说和田小麦是普通朋友,可他到底怎么想的夏灯花非常清楚。 第80页 他不就是打算守在田小麦身边,等机会呢吗? 田小麦有什么好的,一个两个的都这么喜欢她。 夏灯花实在是不明白,哥哥到底看上她什么了?娘介绍的对象他连看都不看,结果自己找了个这样的货色,眼光也忒差了一点吧! 不过既然在一起了,那就管住了呀!别让她出来瞎跑勾搭别的男人呀! 夏灯花还是有私心的,田小麦跟了哥哥,那田荣轩早晚有一天就是她的了。 不行,得回家叮嘱叮嘱哥哥,让他注意着点。 夏灯花把买好的饭拎回宿舍,自己也没顾上吃,就跑去跟老师请了一天的假。 回到家时,哥哥和娘亲正在吃饭。 “你怎么回来了?”王喜弟脸上没什么喜色,反倒显得很严厉。她一直担心女儿学习不用功,不认真画画,到处乱跑,荒废了大好时光。 “老师带我们到周平县採风,我有事儿要跟哥说,还有几本书要带回学校,就回来了一趟。我明天一早,就会赶回去。”夏灯花又蹭到母亲身边,娇滴滴地说道:“好些日子没见着娘了,我这不还想回来看看您嘛!” 王喜弟根本不吃女儿这一套,“得得得,你好好听课好好画画就行了!你把画儿画好,比啥都重要。” “我知道啦,我画得挺好的,老师天天夸我呢!”夏灯花昂着小脸,骄傲地说。 王喜弟:“你找你哥什么事儿?” 夏灯花瞅了坐在对面的哥哥一眼,悄声对娘亲说道:“秘密。” “闺女是大了啊,跟娘都有秘密了。”王喜弟又叮嘱道:“你听好了,在学校别跟乱七八糟的男生混在一块儿,要洁身自好,知道吗?如果搞出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儿,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能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儿呀,您就是瞎操心!”夏灯花拿起娘亲的筷子夹了块儿土豆塞进了嘴巴里,“这土豆烧得真好吃,我一尝就知道肯定是哥哥做的!” 王喜弟毫不留情,“你要是敢在成亲前怀上孩子,我就敢举着棒子打死这个孩子,你听到了没?” 咳咳咳……夏灯花差点被土豆噎死,“娘,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我怎么会做这么不要脸的事儿啊!” 第120章 你是在关心我吗? 夏灯花随便巴拉了两口饭,就去了哥哥的房间。 “嫂子今天去县城,你怎么没跟着一块儿去呀?”夏灯花一进门就直戳主题。 嫂子?夏明苏一脸问号,“你说谁?” “田小麦呀!”夏灯花一屁股坐到哥哥的床上,颇有弹力的床垫将她颠了颠,“我今天在周平县碰到她和田荣轩了,他们一块儿吃的晚饭。俩人看着和和美美的,好像一对儿似的。” 夏明苏坐在书桌前,盯着面前的《本草纲目》愣了神。 夏灯花提高了音量,“哥,你有在听我说话吗?” “恩……”夏明苏把《本草纲目》放进抽屉里,语气平淡,“我听到了,小麦跟田荣轩两个人,一块儿去了县城。” 夏灯花晃着两条腿,分析道:“他们说是在县城偶然碰到,不是约好一块儿去的。不过谁知道呢,没准他们之间在搞什么小猫腻!哥,你自己的女朋友可得看好了啊!田荣轩可跟我说过,他喜欢田小麦。他现在连大学都不去上了,就是为了守在田小麦身边等着勾引她呢!你得提高警惕,别让人家把你女朋友给抢跑喽!” 夏明苏笑道:“灯花,你就是为了这事儿,特意跑回来的?” “怎么?不行啊?”夏灯花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我这不是怕你蒙在鼓里什么都不知道嘛!最近周平县特别乱,什么小偷啊、色狼的特别多。如果嫂子要进城的话,你最好跟着,否则英雄救美的事儿就都成田荣轩的了。” 夏明苏没好气,“行了,你好好画你的画吧,别操心这些有的没的。小屁孩,不该关心的事儿别瞎关心。” “这关乎我的人生幸福,怎么就是瞎操心了?”夏灯花见哥哥对自己的话无动于衷,心里那个着急啊。她现在跑出去上学了,跟田荣轩隔着老远的距离,寄封信都得要两三天才能到。而且她写的信,田荣轩从来都不回復,她也不知道那些信田荣轩看了没有。 该不会收到信之后就扔了吧?想想田荣轩的为人,应该也不至于做的这么绝情。 原本想着田小麦被哥哥收服了,田荣轩就该死心了。可万万没想到,田荣轩对田小麦竟然这么痴情。 夏明苏哪里是真的无动于衷啊,他只是表现的满不在乎而已,现在心里烦乱极了。 自从偷听到,娘对田小麦说的那些话之后,他的心绪就没有平静过。 其实不应该这样的,他们只是假扮情侣,并没有真的在谈恋爱。可是,他怎么开始对田小麦牵肠挂肚起来了呢? 难不成,他真喜欢上她了? “你回屋休息吧,我出去转转。”夏明苏起身出了房间。 夏灯花在哥哥的床上躺了一会儿,白色的床单、被罩和枕套,都透着淡淡的茉莉绿茶的香味,这是她从小闻到大的味道。 房间里干净得一塌煳涂,比她这个姑娘家的闺房都要整洁。 第81页 夏灯花突然灵光一闪,哥哥该不是去找田小麦了吧? 哈哈哈哈哈……夏灯花大笑了起来。 真没想到,一向清高孤傲的哥哥,也有这么一天。 夏明苏出了家门之后,果然是朝着田小麦家的方向去的。 不过他并没有直接进去找人,而是在田家门前的小路上来回踱着步。 这时,太阳刚刚落山,天空还是深蓝色的,大朵大朵的云彩缓缓飘过。 从远处传来忽高忽低的狗吠声,时而还能听到斑鸠咕咕的叫声。 夏明苏支着耳朵仔细听着从田家屋内传来的声音,不过里面静悄悄的,什么动静都没有。 “明苏啊,来找小麦的吧?”夏青山刚好路过,见夏明苏在田家门外来回踱步,便打了声招唿。 突然冒出来一个人,夏明苏吓了好大一跳,心脏咚咚地狠跳了五六下之后才渐渐平復。 “你咋站在外边不进去呢?”夏青山拍了拍夏明苏的肩头,“小子,你是不是又长个儿了啊?现在高了我不止一头了!” 夏明苏显得有点不自在,“我……那个,就是路过。” “路过?”夏青山觉得挺奇怪的,在人家家门口走了好几个来回了,这是哪门子的路过,“你跟小麦俩——吵架啦?” “我先回家了。”夏明苏说着就准备往回走,可没想到夏青山这时突然朝田家院里大声喊道:“小麦啊,在家吗?出来一下!” 夏明苏脚步一顿,立在了原地,队长什么时候开始这么爱管闲事了? 田小麦正准备打扫院子,听到夏青山的召唤立马跑了出来。 “队长,您来啦,进屋坐呀?我给您泡杯茶。”田小麦热情地招唿着夏青山。 话音刚落,田小麦就看到夏明苏正背对着她,站在不远处。 “哦,我还有事儿,今天就不进去了,改天我再专门过来喝你泡的茶。”夏青山指了指夏明苏的背影,悄声对田小麦说道:“在你家门口转悠半天了,肯定是有话跟你说,你俩慢慢聊,我就先走了。” 夏青山一脸贼笑,立马闪人不见了。 田小麦朝夏明苏走过去,“有事儿啊?” 夏明苏:“没事儿。” “没事儿啊?”田小麦抬头看着夏明苏,“没事儿你在这儿干嘛呢?” 夏明苏惜字如金,故作淡定:“散步。” “哦,你还挺有闲情逸緻的嘛。”田小麦撇撇嘴,“那你散着吧,我回去了。” “等一下。”夏明苏叫住田小麦,“你今天去县城了?” 原来是为了这件事儿,田小麦淡淡一笑,“是啊。” 夏明苏:“你自己去的?” “恩,我自己去的。”田小麦这时已经猜到夏明苏是为何而来了,肯定是夏灯花回家打了小报告。 夏明苏一直盯着不远处的一个木桩子,并没直视田小麦的眼睛,“下次去县城的时候跟我说一下,我跟你一块儿去。” 田小麦笑问:“为啥呀?” 夏明苏特正经:“我正好要去供哥那儿买点食材。” 田小麦挑挑眉,“好啊……” 夏明苏:“恩,那我回家了。” 田小麦:“夏明苏。” 夏明苏:“恩?” 田小麦:“你是在关心我吗?” ------题外话------ 春天到啦,某苏同学春心萌动啦~ 1p顺利通过,感谢各位小仙女的支持,塔塔爱你们,群么么~ 喜欢看大家的留言,有话要说的小仙女儿千万不要忍着呦! 第121章 我可以叫明苏哥哥姐夫吗? 田小麦:“你是在关心我吗?” 夏明苏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直接走掉了。 田小麦咬着下唇,站在原地笑了笑,他们俩现在这算是什么关系啊?搞得跟真的在谈恋爱一样。 田菲菲小朋友,满嘴粘的都是刚吃的面煳煳渣子。她蹦蹦跳跳地跑出来,摇着田小麦的手,“姐姐,我要吃糖。” 田小麦板起面孔,假装严肃:“已经很晚了,该洗牙牙睡觉了,姐姐明天早上再给菲菲拿糖吃,好不好?” 菲菲咬着自己的小手指,认真地考虑了一会儿,“好,明天早上姐姐要拿糖给菲菲吃。” “乖宝宝,我们回去吧。”田小麦牵着妹妹的小手,走进院子,回了房间。 “青山找你什么事儿啊?”苗翠英已经上了炕,此时正抱着针线盒缝补着一双破了洞的袜子。 “没什么事儿,看夏明苏在门外就替他喊了一嗓子。”田小麦没有进娘亲的房间,一边回着话,一边给妹妹刷着牙。 苗翠英放下手中刚补好的袜子,捏着缝衣服的针在头皮上划拉了两下。 她抬起头看向自己的两个女儿,“明苏来了啊,他怎么不进屋里坐坐呢?” “他也没什么事儿,刚好路过。青山队长以为他找我,就喊了我一声。”田小麦随口回着娘的问话,大部分注意力都放在了菲菲的嘴巴里,“啊,嘴巴张大点儿,这里还没刷到呢。恩,对,不要把泡沫吃进去哦……” 第82页 苗翠英把针线包和袜子放到炕边的轮椅上,“小麦啊,赶明你给我搞几只小鸡小鸭吧!我在家里闷得慌,现在有了这个轮椅,也能在屋里屋外地熘达了。养几只鸡鸭,下个蛋平常都能吃,我看好多人家都开始养了。猪啊牛啊什么的,我现在可能养不动了,小一点儿的应该没问题。对了,你再留心着点,看谁家母狗生了狗崽子,就帮我抱一个回来吧,给咱家看看门。以前我小的时候啊,家里有俩看门的大狗,能听到它们叫唤,心里可踏实了。有一次,一个小偷想进来偷苞米,就是被大狗给赶跑的。” “知道啦。”田小麦回道,“我明天就去镇子上一趟。” 自从实行包产到户之后,大队的很多牲畜都分给个人家养了。 田小麦一门心思准备承包荒山的事儿,想着家里没人伺候这些牲畜就没去掺和。 不过,其实她也考虑过养几只小的动物。每天下个蛋啊什么的还能补充下营养,逢年过节宰只鸡宰只鸭也能改善下伙食,给娘和弟弟妹妹补补身子。 现在,既然娘都这么说了,那她肯定全力支持。 虽然有了轮椅之后,娘活动起来比之前方便了不少,但大多时候也都是在家里来回晃荡。 村里的沙石土路不好走,高高低低的特别容易摔跤。 再者,娘跟乡亲们的关系也不是特别好,能说上话的人一只手都能巴拉得过来。跑出去也没多大意思,只会被讲闲话,还不如在家里呆着来的清净。 哄妹妹睡着了之后,田小麦也没有熬太晚,看了会儿书就早早地睡下了。 天是越来越热了,大清早做个饭都能热出一身的汗。 吃完早饭,田小麦在后院的棚子里洗了个澡,换上了短袖。 她的衣服,现在基本上都是自己买布料做的。在这样的小地方,想买到心仪的款式实在有点困难。 菲菲吵着要跟姐姐一块儿去镇上,田小麦看她楚楚可怜的小样就同意了。 她原本想自己去镇上的,现在有菲菲跟着,步行的话一路上太辛苦,所以她决定领着菲菲先去找夏明苏。 “小麦姐姐,我们是要去找明苏哥哥吗?”田菲菲倒腾着两条小短腿,不是很稳当地走着。 “是啊,明苏哥哥家有驴车,让他驾着驴车带我们去镇子上。”田小麦又问妹妹道:“你累不累啊,要不要抱抱?” “不要!”田菲菲倔强地说道,“我要多多练习,以后才能像你们一样走得好,走得稳稳的、快快的。” 田小麦一脸惊讶,她始终觉得这个妹妹太过早熟了一点。 很多两岁的孩子大概话都说不利索吧,可菲菲不仅发音发得极其准确,说出来的话也常常让人瞠目结舌。 田小麦紧握着妹妹的小手,生怕她走不稳摔倒。 路上好多小石子儿,现在都换上了单薄的衣裤,摔一下肯定会特别疼,伤口也不好处理。 “到了镇子上之后,菲菲想要买点什么呢?” 这个问题田菲菲早就想好了,这也是她今天坚持要跟姐姐一块儿去镇上的原因。 “我想买一只小白兔,很白很白的小白兔。”田菲菲仰着小脑袋,看着姐姐说道。 田小麦笑了笑,“菲菲喜欢小白兔啊?” “恩。”田菲菲收回视线,盯着眼前坑坑洼洼的土路,奶声奶气地说道:“小白兔多可爱呀!走路一蹦一跳的,吃东西的时候小嘴巴一鼓一鼓的,我好爱小白兔呢!” 田小麦揉揉妹妹的小脑瓜,“好,今天就给咱们小菲菲买一只最可爱的小白兔。那以后菲菲要不要自己照顾你的小白兔呢?” “恩,我会像姐姐照顾我一样,照顾我的小白兔的。”田菲菲一脸认真,“我现在长大了,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也可以照顾小白兔了。小麦姐姐以后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做自己的事情,也可以多一点时间跟明苏哥哥在一起啦。” 田小麦哭笑不得,“菲菲,这些话你都跟谁学的啊?” 田菲菲一愣,“姐姐,我说的不对吗?” “不是不对……”田小麦有点语塞,这种话由两岁的孩子说出来总觉得哪里怪怪的啊!难道菲菲的灵魂里住着一个大人吗? 田小麦突然想起以前看过的惊悚片《孤儿怨》,这种联想让她浑身一凉。 看来脑洞太大也不是什么好事儿,容易把自己吓着…… 田菲菲:“小麦姐姐……” 田小麦:“恩?” 田菲菲:“我可以叫明苏哥哥姐夫吗?” 第122章 菲菲呢? 田菲菲:“我可以叫明苏哥哥姐夫吗?” “啊?”差点被一个两岁的小娃娃搞得大脑当机,田小麦你真有出息! “不可以吗?大春哥哥让我叫他姐夫,既然娉婷姐姐的男人大春哥哥我应该叫姐夫,那明苏哥哥是小麦姐姐的男人,我也应该叫他姐夫的吧?” 田小麦被妹妹惊人的逻辑推理能力震惊到石化。 “恩!”田小麦突然觉得这个称唿非常好听,“那菲菲以后就这么叫你明苏哥哥吧!” 确认过答案的田菲菲,在看到夏明苏之后,就立马跑过去扑到他怀里响亮地喊了声“姐夫”。 第83页 夏明苏微微一愣,随即嘴角便不自觉地扬起了一个漂亮的弧度。 田小麦跟在菲菲身后走进了院子,她瞅了眼夏明苏的表情,这是在笑吗?被菲菲叫了声姐夫,有这么高兴? 天吶,可千万不要误会是她教妹妹说这种话的啊…… “能借用一下你家的驴车吗?”田小麦问道。 夏明苏单手抱着菲菲,看向田小麦,“你们要去镇子上?” “恩,娘在家里闷得慌,想养几只小鸡小鸭。我打算去镇子上瞧瞧。菲菲也想买只兔子,一早就嚷着要跟我一块儿去了。她走不了那么远的路,我也没法一直抱着她,所以,想借你家的驴车用用。真买到合适的了,也方便拉回来。” “行,我带你们去。”夏明苏把菲菲放到地上,把驴车拉了出来。 田小麦四处望了望,没看到“皇太后”,也没看到大贵。 “他们去王家村了,没在家。”夏明苏知道田小麦在找什么,便解释道。 “哦。”田小麦抱着妹妹上了驴车,想起上次“皇太后”从她身边路过时,就坐在她现在这个位置。 田菲菲第一次坐驴车,站在上面很是兴奋,咿咿呀呀地唱着无字歌。她一会儿挂在田小麦的身上,一会儿又趴到夏明苏的后背上。 “菲菲,小心摔跤哦。”田小麦一直小心翼翼地照看着,生怕妹妹突然掉下去。 田菲菲朝姐姐做了个鬼脸,见姐姐要生气了,便乖乖地坐了下来。 “姐夫,你什么时候娶小麦姐姐呀?”好不容易安静下来的田菲菲,坐下来没一会儿就开始童言无忌了。 举着小鞭子正在赶驴车的夏明苏,转头瞅了田小麦一眼,田小麦则留给他一个淡定的侧脸。 他一本正经地问小娃娃:“你希望我什么时候娶呢?” “现在呀!”田菲菲一拍小手,“娘可着急了呢,菲菲也着急。” 这驴车怎么这么硌屁股呢,田小麦真是如坐针毡呀! 娘平时在家里跟小孩儿都说了些啥啊?!又是姐夫,又是结婚的,能不能靠谱点了? 去镇子的一路上,田菲菲就是个小话唠,时不时再丢颗炸弹出来。 夏明苏始终一脸意味不明的微笑。 田小麦满头的黑线就没消失过,她真想捂住妹妹的嘴巴,让她安静一会儿。 终于到了镇子上,田小麦不知道怎么的,又出了一身的汗。 瞅瞅身边的夏明苏,赶了一路的驴车,依旧是一副干净清爽的样子。 偶尔刮过一阵小风,还能闻到从他身上吹过来的茉莉绿茶的清香。 淡淡的,特勾人。 集市上人特别多,窄窄的过道上挤满了人。田小麦看到有卖鲜牛奶的,就去买了三罐,一人一罐。 田菲菲没喝过鲜牛奶,她尝了两口之后觉得特别新奇,“好好喝啊,菲菲还要。” “鲜牛奶一次喝多了容易拉肚子的,菲菲还小,一次最多只能喝一罐。姐姐下次再买给你喝,可以吗?”田小麦每次跟妹妹说话,都用商量的语气,而菲菲一向都很听话,很少撒娇耍性子。 田菲菲嘟着嘴,明显有些不高兴,但她还是点了点头,决定下次再喝。 “乖,姐姐给你买炸糕吃,好不好?”田小麦决定用其他好吃的来弥补妹妹失落的心情。 田菲菲果然立马高兴了起来,“好呀好呀,炸糕香香的甜甜的,最好吃了!” 转了好大一圈,才找到卖炸糕的摊位。 田小麦和夏明苏都不想吃,所以只买了一个给田菲菲。 “你在这里陪着菲菲吧,我先到卖牲畜的地方转转。”田小麦跟夏明苏说完之后,又蹲下身对捧着炸糕吃得正欢的妹妹说道:“菲菲在这里吃,明苏哥哥留在这里陪你,姐姐自己先进去看看。一会儿菲菲吃完了,咱们再一起去买小白兔,好吗?” 田菲菲满嘴都是油,嘴巴里塞满了炸糕,她快速地点了点头。 田小麦揉了揉妹妹的小脑瓜,挤进了人流之中。 她对牲畜不是很了解,也不知道什么样的品种好,卖的人怎么说她就怎么听。 瞧哪一家买的人多,她也就跟着去哪一家买。 最后买了一箩筐的小鸡仔和小鸭崽,一共十六个,鸡鸭各一半。 也不知道最后能活下来几个,暂且先养着看看吧。 田小麦拎着小箩筐往刚才他们分开的地方走去,结果发现夏明苏和田菲菲并不在原地。 他们是买东西去了吗?不应该呀,他们应该等她回来一起去的才对。 “大爷,你看到刚才在这里吃糖糕的小女孩儿了吗?” 卖酿酒的大爷摇了摇头。 “婶子,你看到一个两岁的小女孩儿了吗?她跟一个长得很好看,很高的男孩子在一起的。” 卖菸叶儿的妇女摆摆手,“这里这么多人,你看跑来跑去的孩子有多些,我哪里知道你说的是哪个呦。赶紧找找吧,这里偷小孩儿的可多了。” 田小麦心里勐地一抽,随即又安慰自己,夏明苏不是个粗心大意的人,孩子交给他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 他们一定是等不及,到附近转悠去了。 田小麦一边安慰自己,一边加快了脚步。 第84页 找了两条街,还是没找到他们。 该不是已经回到刚才的集合点了吧,田小麦立马又跑了回去。 终于,她看到了在人群中露出脑袋的夏明苏。 田小麦长舒了一口气,还好是虚惊一场。 她脚软地走过去,却发现只有夏明苏。 “菲菲呢?”田小麦问出口的话,都变了音调。 第123章 菲菲她掉进粪坑了? “菲菲呢?”田小麦问出口的话,都变了音调。 夏明苏难掩慌乱的神色,却仍在极力保持冷静,“丢了……” “什么?!”田小麦惊叫出声,随即又似笑非笑地说道:“你逗我玩儿呢吧?!是不是菲菲跟你商量好要故意吓我的?她是不是就躲在这附近看我的反应呢?” 夏明苏张张嘴,又紧紧地合上了,随后重重地嘆了一口气,看着田小麦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你走了之后,菲菲就说要撒尿。我想着领她去个角落解决一下,但是她不干,非要找个公共厕所。我又说要带她去男厕所,女孩子嘛,才两岁而已,没关系的。可菲菲又不干,说女孩子不能去男厕所,她说她可以一个人进女厕所。我叮嘱过她不要到坑里去上,就在边上解决一下,她同意了。可是我在外面等了一会儿,一直没等到人,就觉得有点不对劲。后来我拜託一位大姐进去看看,她说里面并没有两岁的小孩。” 田小麦越听越激动,她死抠着夏明苏的手腕,浑身发抖,“什么意思?你什么意思?夏明苏,你是说——菲菲她掉进粪坑了?” “不是。”夏明苏摇摇头,加快语速说道,“我问了一个住在附近,对这一片比较熟悉的人,他说这个女厕所有两个门,有人看到菲菲被一个二三十岁的女人抱走了,是从另一个出口走的。” 田小麦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但比起掉粪坑淹死,被偷走还是稍微好一些,至少能保证孩子还活着,既然活着就有找回来的希望。 “快,哪个厕所,你快带我过去。我们要尽快找到菲菲,如果被人贩子带远了,就不好找了。”田小麦话还没说完,便抬脚快速往前走去,走了没两步就被夏明苏一把拉了回来。 “走反了,这边。”夏明苏牵起田小麦的手,在人群中跑了起来。 另一边,菲菲正被一个女人抱着。女人中等身材,其貌不扬,额头上有一道长长的伤口。伤口是刚刚形成的,仔细看还能看到里面的血肉。 “阿姨,你受伤了,疼不疼呀?”菲菲担心地问道。 “不疼。”女人时不时心虚地左右望望,生怕孩子的家人会突然出现。 “阿姨,你家里有很多小白兔吗?”菲菲天真可爱的面孔太招人喜欢了,女人瞅了眼这女娃子,都有点不捨得卖掉了。 “对呀,阿姨家有很多很多小白兔,你喜欢哪一个阿姨就送给你哪一个。”女人熟练地哄骗着女娃娃,“你叫什么呀?” “我叫田菲菲,田是田地的田,菲菲就是很香很漂亮的意思。”田菲菲认认真真地解释着自己的名字,“这是大队长伯伯给我取的名字,很好听的哦!” 女人皱皱眉头,这孩子有点太机灵了,虽然看着不大点,但她好像懂得很多,这样的孩子卖出去,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菲菲,真好听。”女人装模作样地爱抚了两下女娃娃的脑袋,又试探性地问道:“你知道你家住在哪里吗?” 田菲菲骄傲地答道:“我知道呀!我家住在竹溪村,从镇子上拐两个弯,再过两个十字路口就到了。虽然我没走过几次,但是路我都记着呢!我比小麦姐姐还识路呢!阿姨,我厉害吧?” “厉害……”真厉害,厉害过头了啊!天吶,这要卖出去了,她不得自己跑回家呀?! 以前卖的那些四五岁的孩子,都没这么机灵、懂事儿的,这女娃子看起来不超过三岁,怎么跟个小大人似的呢! “阿姨,你家怎么这么远呀!我们都走好久啦,你都拐了七个路口了!是不是应该有更短的路,你却绕远了呢?”田菲菲举着小爪子,掰着手指头,算了算,又特别遗憾地说道:“阿姨,你怎么跟我小麦姐姐一样迷煳呀!从刚才那个厕所过来,有一条小路的,就是小麦姐姐给我买牛奶的那个胡同,从那里穿过来,很快就能到这里了……” 见抱着自己的人还在不停地走着,田菲菲好奇地继续问道:“阿姨,还有很远吗?小麦姐姐找不到我,会着急的,我们还是快一点吧!” 女人满头的大汗,她在这儿胡乱兜圈子,就是在等接应的人。可这人怎么还不来呢,真是急死了! 一会儿这女娃娃的什么小麦姐姐找过来,可就坏事儿了! 哎呦,今天运气真是不好,竟然挑了个这么不好搞的主儿。 小孩儿太机灵都不好煳弄,附近这么多人,万一小女孩儿大叫起来,她肯定又要被抓起来了。 最近太特么不顺了,前几天刚被爆打了一顿,破了相!这刚出来又遇到个小祖宗,看来得去烧香拜佛去去晦气了! “不远了,马上就到了。阿姨忘了带家里的钥匙,我在这里等我娘呢。”女人临时瞎编了一个理由。 第85页 田菲菲再机灵聪明,毕竟也才是个两岁的孩子,她还分辨不出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女人这么说,她也就信了。 没一会儿,来接应的人骑着个三轮车找了过来。 “你怎么才来呀?!”女人嗔怪道。 男人一脸不耐烦,“废什么话,赶紧把孩子给我。今天这女娃子很漂亮嘛,肯定能卖出个好价钱!这品相,应该不会比男娃少太多!你眼光还不错,行了,今天就收工吧!改天我把钱给你送过去。” 女人在一旁不停使眼色,可男人一直没领会女人的意思,“你干嘛呢?眼睛也被打坏了?” “不是,你少说几句。”女人凑到男人耳边,低声说道,“这女娃子机灵着呢,你小心着点。” 男人哈哈大笑起来,“被打了一次就吓破胆了?这点出息,能干点啥大事儿啊?!你看看,这才多大点的孩子呀,懂个屁!” 他们的对话田菲菲一字一句全都听了个真切,她懵懵懂懂的,虽然不是句句都能听得懂,但是她已经感受到了危险。 就在女人把她放到三轮车上的那一刻,田菲菲大声尖叫道:“救命呀……我不认识他们,快救救我啊……” 第124章 收拾人贩子 一石激起千层浪。 田菲菲的叫喊声顿时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渐渐有人试探性地围了过来。 “怎么回事?” “你们是这孩子什么人啊?” “这女娃子好漂亮啊……” 女人一把将田菲菲紧紧抱在怀中,对众人解释道:“这是我娃子,我是她娘。孩子闹人呢,她想在集市上继续玩,不想跟她爹回家。唉……最近特别不听话,呵呵呵……” “哦……原来是这样啊……” “这么大的孩子最不好带了,好好哄哄她吧。” “刚能走稳,又会说话了,这年纪的娃都这样,以后再大点就好了。” …… 大多数人都相信了女人的这个解释,但也有几个人用疑惑的目光打量着抱孩子的女人,和三轮车上的男人。 两个长成那样的爹妈,能生出这么漂亮的女娃子吗?不能够吧…… 虽然有各种猜测,心里有各种疑问,但是他们并没有多问什么,也没有插手与自己无关的事情。 何必惹麻烦呢?即使是偷孩子的,反正也没偷走自家的娃儿,只能怪孩子家的大人没有看护好她。 “菲菲,乖,先跟你爹回家,娘一会儿就回去。”女人满脸堆笑,小心翼翼地把田菲菲重新放到了三轮车上。 女人的双手刚一放开,田菲菲就拼命地想从另一边爬下三轮车。她一边爬一边大声而冷静地对围观者喊道:“他们不是我爹娘,我是跟姐姐一起出来的。他们想要卖掉我,伯伯婶婶、叔叔阿姨们救救我啊……小麦姐姐一会儿就过来接我了,千万不要让他们把我带走啊……” 听到田菲菲说的话,女人立马冲过去堵住了她的嘴巴。 女人拍了拍三轮车的扶手,催促同伙,“快点走吧,赶紧走!” 男人打着了火,三轮车轰隆隆地启动了。 就在三轮车即将开出去的瞬间,坐在驾驶位上的男人突然飞了出去。 “啊……呸……”好巧不巧的,男人整张脸盖到了一坨狗屎上。 他用手背抹着嘴巴,愤怒地抬起头,想看看到底是哪个不要命的,竟然敢把自己踢了出来。 结果,他发现一个长得文质彬彬、斯斯文文,有点面瘫,表情又有点冷峻的帅小伙子,正对他飞来一把把眼刀。 刚刚还想以暴制暴的男人,突然有点犯怂了。 可他转念一想,对方只是一个毛头小子,虽然长得高了点,但看着也没有很壮,他怂什么怂啊? 男人衡量了一下自己的实力,觉得打起来应该不会吃太大的亏,就立马站了起来,下巴和额头上还沾着黏煳煳的狗屎。 “小白脸,想打架,是吧?”男人撸起袖子,就兴沖沖地朝夏明苏走了过来。 夏明苏扭扭脖子,冷冷一笑。 他爷爷可是上过战场,大杀四方的人物;他打小的玩具就是木剑和沙袋,想要跟他单挑?真是有眼无珠,不自量力! 看到安然无恙的妹妹,田小麦一直提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她跑过去一把将菲菲搂进怀里,不停地安慰着,“好了好了,姐姐来了!菲菲别害怕,是姐姐的错,姐姐以后一定不会让你再被坏人带走了……” 田菲菲搂着姐姐的脖子,嚎啕大哭了起来。她是真的吓坏了,她好怕再也回不了家,再也看不到娘,看不到哥哥姐姐们了。 “没,没关系……”田菲菲说话时抽抽搭搭的,鼻涕眼泪煳了一脸,不过这时候她还不忘宽慰姐姐,“是菲菲自己乱跟陌生人走的,不怪姐姐,不怪姐夫……” 田小麦一阵心疼,这么懂事的妹妹,丢了可怎么得了!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七嘴八舌的讨论声不绝于耳。 “那俩人竟然是人贩子,太可恶了!” “这么漂亮的女娃子,怎么捨得卖呦!太没良心了,也不怕遭报应!” 第86页 “快去叫警察,这俩人必须给抓起来。” “是啊是啊,我对门那家上个月还丢了个娃子,没准儿就是被他们拐跑的!” …… 田小麦安抚着妹妹,眼看夏明苏要跟人贩子打起来了,又特别担心。 为了这种垃圾再受了伤,实在不值得。 她一把拉住夏明苏的手臂,轻声说道:“叫警察吧……” “不着急叫警察,我先教训教训他。”夏明苏周身阴风阵阵,田小麦不禁打了个寒颤,抱着妹妹退到了一边。 “臭小子,还不知道谁教训谁呢?”男人唰地一下从三轮车里抽出一根铁棒,四周的围观群众很默契地往后退了半步,腾出了战场。 “非常好,挨打的工具都准备好了,真懂事儿!”夏明苏颇为满意地瞥了眼男人手中的铁棒。 孩子没拐成,还蹭了一脸的狗屎,现在又被夏明苏这么一激,男人怒气上涌,举起铁棒就朝夏明苏的脑袋狠狠砸了过去。 夏明苏侧身一躲,单手准确地握住了铁棒的一头,随即往前用力一推,男人脚下不稳,向后栽倒,一屁股又坐到了那坨狗屎上。 雾草,他奶奶的,这是哪个畜生拉的屎?! 这时一条大黑狗,晃着尾巴一摇一摆地走到男人的身边,用满是口水的舌头舔着男人的手。 “滚!”男人一脚踹到大黑狗身上,胆小的狗立马夹着尾巴跑掉了。 田小麦不合时宜地笑到颤抖,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活该! 夏明苏举着铁棒,指着男人的鼻子,居高临下,“还打吗?” 男人咬咬牙,偏过头,没再说话。 “起来,去警察局!”夏明苏将铁棍狠狠地戳向男人的胸口,让他动弹不得。 抱走田菲菲的女人,一听要去警察局,立马心生逃跑之意。 她一点点退到围观的人群中,想要浑水摸鱼逃之夭夭。 田小麦看出了女人的意图,立马喊道:“你站住!” 女人拔腿就想跑,可围观的人实在太多了,她悲催地发现自己已经无路可走。 看到局势已经明朗,一个大叔这时走了出来,他架着女人的胳膊,走到三轮车旁,兇狠地说道:“别乱动,你跑不掉了!乖乖到警察局去交代问题吧!拐了几个孩子,都卖到什么地方了?你好好回忆回忆,一会儿都得交代清楚!” ------题外话------ 18号要上2p了,最近小仙女们多赏几个评论呗~评论越多剧情会越好看的呦!群么么哒~ 第125章 彼此的挡箭牌 警察过来抓走了人贩子之后,夏明苏和田小麦才带着菲菲走了。 回竹溪村的路上,田小麦一直紧紧地搂着妹妹,始终没有搭理夏明苏。 夏明苏觉得自己在这件事情上,的确有过失,差点酿成大祸,所以也心虚的一言未发。 去镇子的路上欢欢喜喜,回程却是阴云密布,一路的低气压。 差点被拐卖的田菲菲,整理心情的能力反倒非常彪悍。可能是因为她年龄还太小吧,预想不到如果真被拐卖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所以很快就恢復了好心情,还不停地替夏明苏说好话。 “小麦姐姐,你不要生姐夫的气,都是菲菲不听话,非要自己一个人上厕所的。后来那个阿姨说她家里有很多的小白兔,我就跟着她走了……”田菲菲用她那双软萌的小手抚摸着田小麦的短髮,嘟着嘴说道,“她抱着我走了好几条街,碰到坏叔叔之后,我才知道他们想卖掉我。菲菲很害怕,但是菲菲也很勇敢,菲菲知道姐姐和姐夫一定会来找我的,我就大声喊救命。然后,你们就真的过来了!” “菲菲,以后千万不能跟不认识的人走哦,多危险啊!”田小麦说着突然哽咽了起来,“姐姐差点再也见不到菲菲了。” “小麦姐姐,你跟姐夫和好吧?”田菲菲从姐姐的怀里跳出来,走过去把夏明苏的一只手抓过来,和姐姐的手握在了一起。 她微笑着甜甜地说道:“我们是一家人,一家人不生气。” “姐姐没生气。”田小麦抽出自己的手,重新把妹妹抱在了怀里。 夏明苏的掌心一空,心也突然变得空落落的。 “姐姐没生气,那为什么不跟姐夫说话呢?”田菲菲认真地问道。 “菲菲,姐姐还没有跟你明苏哥哥成亲呢,你现在还不能叫他姐夫。”田小麦决定把妹妹对夏明苏的称唿再给掰回来。 她和夏明苏只是假扮情侣,还没有确立恋爱关系,如果能假戏真做,那最好不过了。 可田小麦又觉得,这毕竟只是自己一厢情愿,夏明苏什么想法她现在还不清楚呢,未来的事情很难预料。 “为什么呀?是姐姐同意我这么叫的,现在又为什么不可以了呢?”田菲菲用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向姐姐,显得特别着急。 田小麦知道,夏明苏肯定正支着耳朵听她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呢。她心一横,也不管菲菲能不能听懂,张口说道:“姐姐之前脑袋抽掉了,随口答应了你。后来想想,你这么叫是不对的。万一姐姐以后嫁给了别的男孩子,明苏哥哥就不是你的姐夫了。” 田菲菲看起来似懂非懂的样子,但是一开口又觉得她好像什么都明白,“那会是荣轩哥哥吗?” 第87页 田小麦吐血,这小娃娃就是个随时会爆的定时炸弹呀。 驴车突然往前勐冲了一下,田小麦一手抱紧菲菲,一手扶住旁边的木板,稳住身子之后,扭头对夏明苏说道:“管好你的驴子,没事儿别瞎偷听女孩子聊天!” “你们那么大声在我身边说话,我这叫偷听?”夏明苏脸色不太好,手上挥鞭子的力道也重了三分。 驴子表示很无辜,我招谁惹谁了! 田小麦撇撇嘴,“听就听到了呗,你激动啥,看把驴子吓的,一会儿翻车了你负责呀!” 夏明苏:“……”他今天出了一天的苦力,咋就做啥错啥呢,真让人郁闷。 “小麦姐姐,你为什么生气啊?你不喜欢明苏哥哥吗?那你是喜欢荣轩哥哥吗?”田菲菲做认真思考状,问题一个接着一个。 她歪着小脑袋,一本正经,“荣轩哥哥,我也很喜欢,让他做我的姐夫,菲菲也会很高兴的。” 田小麦头痛得慌,这话题就不能跳过了?我的亲妹妹呦,你这是在变相催婚吗? “菲菲,姐夫的事儿咱们不着急定,这得慢慢来。”田小麦这次不等妹妹开口说话,就立马转了话题,“今天没买到小白兔,菲菲很失望吧?” “不会。”田菲菲摇摇头,“小白兔可以下次买,我们还有小鸡和小鸭,它们都是我的好朋友。”田小麦瞅了脚边的箩筐一眼,听到鸡鸭唧唧嘎嘎的叫声,多少有些欣慰。 虽然此行诸多波折,但好在正事都给办好了。 夏明苏把姐妹俩送到了家门口,田菲菲一下驴车就跑进房间找娘亲去了。 “谢谢了啊。”田小麦犹豫了一下,觉得还是有必要道个谢。事情一码归一码,该指责的要指责,该感谢的要感谢,不能混为一谈。 “今天差点弄丢了菲菲,是我大意了。”夏明苏淡淡道,“我没有带孩子的经验,以后不会再犯这样愚蠢的错误了,你放心。” “哦……”田小麦拎着装小鸡小鸭的箩筐,呆呆地站着,一脸茫然。 以后?什么以后?他让她放心什么? “行了,你进去吧,我回去了。”夏明苏赶着驴车掉了头,坐上去之后,又对一动未动的田小麦说道:“让菲菲叫我姐夫吧,这样咱俩看起来更像一对儿。” “哦……”无意识地应了一声之后,田小麦突然回过神来,“啊?什么?” “你不是拒绝了田荣轩吗?他不是还没死心吗?那让他彻底死心也好。你需要一个挡箭牌,我也需要一个挡箭牌,那咱们就当彼此的挡箭牌好了。”夏明苏话落,就举起小鞭子赶着驴车晃晃悠悠地走了。 挡箭牌?也对,能让田荣轩早点放下固执,对彼此都好。 田菲菲非常懂事,虽然姐姐没有叮嘱她不要讲在镇子上发生的小插曲,她也没有主动跟娘亲诉说自己受到的惊吓和委屈。 听说,后来通过这两个人贩子,前后一共找回来了十六个被拐卖的孩子。 孩子的家人向警察询问是谁抓到了人贩子,想去感谢一下。可警察也不知道,因为夏明苏和田小麦当天并没有留下地址和姓名,直接走掉了。 找回孩子的事情很快在镇子上,以及各个村子流传开来,但始终没有人知道抓到人贩子的无名英雄到底是谁。 2p公告(4月18—21)潇湘币奖励活动 18日—21日,这三天在2p中~ 2p的成绩对一本文文有多重要,我想小宝贝们都是老司机,已经非常清楚啦,那我就不废话了! 千万不要养文呦,这几天多追文、多评论会有潇湘币送的哈,还有有奖竞猜的,会放在更新章节的题外话中,都是很简单的问题,看了文就一定答得出来。 每个问题第一位回答正确的,奖励潇湘币88,第二位奖励66,第三位奖励36,其余答对的小宝贝们都有18xxb得哒! 走心长评我会加为精华,并酌情奖励xxb的呦~ 《穿越七零:农媳翻身记》是塔塔在的第二个文文,第一个文文没有过2p,成绩不是很理想,但是塔塔也写到165万字完结了,坑品很好的呦,大家不要担心。 这一本不说多逗逼,但一定会很温馨的,慢慢看下去,会让小宝贝们觉得心里暖暖的。 希望小麦能够陪伴大家度过接下来的美好时光,一同成长,一同进步,一同迎接阳光普照的日子。 爱你们,真心的!我和小麦,永远在这里,等你们来撩~群么么! 祈祷:这一次2p可以顺利通过! 第126章 要不要这么洁癖?有病啊! 找回孩子的事情很快在镇子上,以及各个村子流传开来,但始终没有人知道抓到人贩子的无名英雄到底是谁。 夏明苏和田小麦,都很默契地保持了沉默。田小麦觉得夏明苏不说这件事是性格使然,他原本就对这类世俗之事不甚关心,懒得招惹没必要的关注。 而田小麦的沉默却是因为担心这波人贩子还有其他同伙,如果他们的住处暴露了,怕是会再生是非。 家里老老小小的,可是经不起折腾了。 田小麦目前只想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其他的,比如拯救苦难的人民,拯救世间沧桑之类的大义她现在还没有。 第88页 能把眼下的小日子过好,能把荒山开出来,她就心满意足了。 田小麦在娘亲的指导下,花了半天的时间垒了一个鸡棚和一个鸭棚。 苗翠英看到小鸡小鸭在棚子里跑来跑去,心情格外的好,“这下好了,等养大它们就天天有蛋吃了。” 大功告成,田小麦扭了扭酸痛的腰,“娘,以后你就带着菲菲,在家守着这些小傢伙们吧。回头我再给您买台收音机,您听听戏,听听歌儿,听听新闻,就再也不会闷了。” 苗翠英喜上眉梢,脸上的皱纹都笑开了花了,“好啊,好啊,日子真是越过越好啦!我家二丫头真能干!” 这时,门外突然传来邮递员的声音,“田小麦在家吗?有你一封信!” 田小麦跑出去接过信一看,是从省城寄过来的。 信很厚,拎着有种沉甸甸的感觉,寄信人是颜青。 信封上面的字,颇有唐代书法家颜真卿的风貌,笔力雄劲,浑厚庄严。 不是说字如其人吗?可是这字跟气质温润的颜青不太搭调呀!就跟那个韩工程师的声音和长相不搭调一样,特别违和! 不过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信的内容。 田小麦迫不及待地撕开信封,抽出里面足足有十几张纸的信件,快速地浏览了一遍。 颜青在信中写得很明白,荒山开垦不是一日半日的事情,需要多年的努力。 头几年种庄稼肯定没收成,如果真的想承包下来,最好的方向是建林场,而不是搞养殖。 颜青很详细地指出了眼下面临的种种问题,政策限制,需要大量的资金和劳力。这是一场持久战,能不能打赢还未可知,要承担的风险却不是一般的大。 田小麦把这封信反反覆覆地看了好几遍,越看眉头皱得越紧,情况比她想像得要糟糕很多。 看样子这并不是一件一腔热血、洒泪洒汗就能办成的事情。 不过她发现,这封长信虽然写得整体偏沉重,但也没有一句话是劝她放弃的。 田小麦冷静下来想了想,最终还是决定冒险一搏,但是一定要改变策略。 荒山现在由生产大队管理,别说短时间内,就是放它个三年五载,也不会有人去啃这块硬骨头。 田小麦决定从长计议,曲线救国。 为了更好的理清思绪,田小麦套上长衣长裤,带上大檐草帽,扛起锄头去了自家自留地。 不能因为惦记着几百亩荒山而荒废了自家的这一亩三分地,该除的草要除,该犁的地也要犁啊。 就在田小麦挥汗如雨,直起腰准备歇一歇的时候,她看到地头站着一个修长修长的身影。 这完美的身型除了夏明苏还能有谁? 这人一动不动地跟座望夫石似的站在她家的地头干什么呢? 见夏明苏没有要走的意思,田小麦放下锄头走了过来。 “有事儿?”田小麦摘下草帽,背在身后,又解下手腕上的毛巾擦了擦汗。 夏明苏站在比田小麦高一些的地方,俯视着她粉扑扑的小脸,汗涔涔的刘海儿,把手上的信递了过去。 “你今天也收到信了啊?谁寄过来的?”田小麦接过来瞅了一眼信封上面的地址和姓名,“省城寄过来的?江淼淼,女生?” 难道是上次他们去省城的时候,夏明苏勾搭的妹子? 这名字……湿气有点重啊…… “你打开看看。”夏明苏脸上挂着似有似无的笑意。 他刚才从六爷爷家里一出来,就碰到了邮递员,拿到了这封信。看到“江淼淼”这个陌生的名字,他也有点蒙来着。 不过看了信之后,他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 田小麦抽出信封里的纸片,是的,里面只有一张还没有巴掌大的纸片,揉得跟擦屁股的手纸似的,字也歪歪扭扭,不过好在意思表达得很清楚。 上面写道:我要风湿药! 后面跟着一个省城某家属楼的地址。 田小麦惊喜道:“苏苏,还真被你说着了,他真的给你写信要风湿药了!” 这都在夏明苏的意料之中,所以他一点都不觉得意外。 “你收到什么信了?”夏明苏准确地记得刚才田小麦问他的原话是“你今天也收到信了啊?”,有个“也”字,说明她同样收到了信件。 “哦,是颜青的信。”田小麦眼眸半垂,稍显失望,“承包荒山还挺麻烦的。” 夏明苏伸出手,“信给我看看!” “信我放在家里了。”田小麦把半湿的毛巾重新繫到手腕上,用期待的眼神看向夏明苏,“你要帮我出出主意?” 夏明苏双手插进裤兜里,目视远方的蓝天白云,“你帮我摘点菜,洗干净切好,我可以考虑给你当个参谋,出出主意。” 真是的,出个主意也要压榨一下劳动力,不计较这么清楚能死啊? 罢了罢了,想想他们两人之间现在原本就是契约关系,她给夏明苏当老师,写古文注释,扮演女朋友,从而获得一个月三五百块的报酬。一份劳动,一份收穫,合情合理,公平公正。没那么多感情上的牵扯,也挺好的。 谁也不欠谁的,谁也没占谁什么便宜。 想来这也算是世间最干净最清楚的关系了吧。 第89页 “什么菜啊?” “晚上我需要一小碗肉末、胡萝蔔两根、青椒两个、小葱一把、西红柿五个、鸡蛋十颗、葱姜蒜各一小碗。对了,还有小白菜一大把。恩,就这些,一个小时之后我要。” 田小麦脚下一崴,一个趔趄,差点拥吻大地,夏明苏伸手扶了一把。 “苏苏,谢谢你……” “不客气,其实我后悔扶了你这一下,弄了我一手的汗……” “啥?”要不要这么洁癖?有病啊! “带着菜和信来秘密小屋。”话落,夏明苏扬长而去。 ------题外话------ 今日在2p,有奖问答第一个问题:田家一共有几个孩子? 在评论区回答问题的小可爱们将获得潇湘币88到18不等,此问题截止到4月20日18:00整。 活动具体细则在2p公告上,想看的小可爱们可以去看看呦~群么么! 第127章 突然变得异常敏感 田小麦捡起锄头,一路小跑着回了家。 时间紧迫,可她还是决定先沖个澡再去秘密小屋。 马上就要跟夏明苏同处一室了,她总不能带着一身的汗臭味儿吧。 即使不能像夏明苏似的,一整天都散发着茉莉绿茶的清香,她也要尽量保持清清爽爽的。 田小麦先把颜青的信揣进裤兜里,接着又从家里找出五个番茄和两个青椒,然后再跑到夏明苏家的自留地拔了两根胡萝蔔和几把小白菜。她想着秘密小屋里应该有肉和鸡蛋,葱姜蒜也是常备的,所以可以不用特意带过去了。 回忆了下夏明苏需要的东西,觉得没什么落下了,田小麦才拎着装满菜的竹筐去了秘密小屋。 夏明苏此时正靠在西屋的竹床上,看《本草纲目》和田小麦前几天做好的注释。他的手边还放着一杯刚刚沏好的龙井和几块桃酥,真是要多享受有多享受。 自从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各家有了自己要负责的耕地和牲畜之后,跑出来瞎熘达的人少了很多,对荒山好奇的人更是寥寥无几了,所以狼坡这边重新回归了平静。 因此,最近夏明苏来小屋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了。他几乎每天日出前就跑来这里,日落后才捨得回家。 如果家里没什么事情的话,他干脆就直接住在这里了,省得来回折腾。 田小麦到秘密小屋的时候,东屋的大门是敞开着的。 刚走进去,她就看到夏明苏捧着《本草纲目》享受下午茶的画面,微风阵阵,从东屋飘到西屋,飘飘欲仙。 田小麦白了他一眼,“你倒是会享受。” “信拿来了?”夏明苏把《本草纲目》搁到自己肚子上,又拿起一块儿桃酥送进嘴巴里。他一边斯文而缓慢地品尝着茶点,一边看向田小麦。 田小麦先把竹筐往地上一丢,再从裤兜里拿出颜青的信,走过去递给了夏明苏,“别把信弄脏了,好好看。” 夏明苏掂了掂手上的信,还挺有分量的,“看来废话写了不少。” “就你废话最多!”田小麦伸手把放桃酥的小盘子拿起来,没几口就把桃酥吃了个精光。 夏明苏一脸嫌弃地瞅着田小麦的吃相,“怎么吃得跟乞丐似的,几天没吃饭了?” “很久没吃到这么好吃的桃酥了。”田小麦心满意足地用袖口擦了擦嘴巴,“好了,我洗菜去了,你看信吧。” 田小麦刚转身,却听夏明苏问道:“这信里没有什么我不能看的内容吧?” “啊?”田小麦站住脚,扭过头,“什么不能看的内容?” “就是你们俩之间,很私人的话题。我可不想看到什么辣眼睛的文字。”夏明苏挑挑眉,摇了摇手上的信。 “没有!”田小麦没好气,什么叫辣眼睛的文字啊。 “那就行。”夏明苏勾勾唇,用修长纤细的手指夹出信笺,慢条斯理地展开,看了起来。 田小麦走到东屋洗好食材,然后按照夏明苏之前的标准,剁肉、切菜,又将葱姜蒜捣成末放进三个小碟中。 做好这一切,她才再次走向西屋去找夏明苏。 “肉和菜我都收拾好了,信你看完了吗?”田小麦踏进房间一看,夏明苏这傢伙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 他的手上还握着颜青的信,脸微微朝向竹床里侧,露出修长而洁白的脖颈,锁骨清晰可现。 田小麦立在原地驻足良久,时间像是静止了一样。她就这么看着他,穿越四十年的时空,看到同一个人,她还是那么喜欢他。可是,现在他们之间的关系却变得比以前复杂了。 他总会惹她生气,但若要让田小麦说出她到底在气些什么,她却讲不出来。 这种无法说清楚的情绪和感受,这种动不动就想使点小性子、抬个小槓的冲动,很像是小情侣之间才会有的。 可他们根本不是真正的情侣,只是假扮的呀。 然而,为什么时常会有种种恋爱中的错觉呢…… 田小麦的目光游弋良久,最后定格在了夏明苏红润的双唇上。 难以想像,她的唇曾经和夏明苏的唇纠缠过。 当时心跳紊乱、浑身漏电的感觉,田小麦还记忆犹新。 第90页 可现如今他们之间究竟算什么呢?! 田小麦嘆口气,准备先回家了。这时,夏明苏出了声,“我这么好看吗?” “恩?”田小麦收住脚,看向夏明苏。 夏明苏仍旧闭着双眼,身子也没动,只有嘴巴在一张一合,“你站那看我好几分钟了,我有那么好看吗?” “你是不是太自恋了一点?”田小麦撇撇嘴,“我是想看看你是不是还有唿吸,看你脸上有多少个雀斑多少个黑痣。” “那你看清楚了吗?”夏明苏笑了笑,“到底有几个?” 田小麦定睛瞅了瞅,好像,一个都没有?! 夏明苏突然睁开眼睛,对上田小麦的视线,田小麦莫名心虚,躲过了夏明苏的目光。 “食材处理好了?”夏明苏坐起身,走下竹床。 “恩。”田小麦有点心不在焉。 “烧点开水,给我沖一杯龙井。”夏明苏的声音清澈而平静。 “你怎么不自己去烧?”我又不是你的女佣,凭什么指示我干这干那的呀? “颜青的信,我看完了,要不要听听我的意见?”夏明苏把信展平放到了书桌上。 田小麦无声地转身,烧水泡茶去了。 很快,两人坐到书桌前,一人面前放着一杯刚刚沏好的龙井。 杯口此时还冒着热气,带着阵阵沁人心脾的茶香。 田小麦怀疑,夏明苏身上的茶香,并不完全来自他自制的香皂,很有可能他的皮肤平日里也跟着他一起喝了不少茶水,才会在表面渐渐形成这种天然的体香。 这种味道太致命了,越靠近越让人难以自持。 田小麦併拢双腿,两只手搅在一起放到大腿上,正襟危坐,十足的学生相。 之前给夏明苏上课的时候,田小麦都是站着的。大多时候她拎着一本书边教边来回地走动, 很少像今天,他们挨得这么近。 “你紧张什么?”夏明苏笑问。 田小麦看到他的眼睛眨了两下,眼前的一切都像是经过了慢动作处理一样,所有的细节都被放大了好几倍。 天吶,她要不要突然变得这么敏感…… 田小麦的声音抖了抖,“我,我有什么可紧张的?” 第128章 我成全你们 田小麦的声音抖了抖,“我,我有什么可紧张的?” 夏明苏嘴角上弯,笑意明显,“信,我看完了。” “哦。”田小麦脑子里乱乱的,还没完全回魂。 “你确定这封信里没有什么我不能看的文字?”夏明苏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茶。 田小麦的余光注意到,夏明苏吞咽茶水时喉结上下滚了滚,她也不由自主地跟着咽了下口水。 “没,没有啊……”田小麦仔细地回忆了一下,信里不就说了承包荒山,兴修灌溉系统,种树之类的事情吗?好像也没说其他的啊?如果真写了什么表白的文字或者暧昧的话,她也不会直接把信拿给夏明苏看的。 “你再好好回忆回忆?要不你重温一下?”夏明苏侧了下身子,面朝田小麦的方向,手臂曲起,轻轻放到桌面上,用虚握的拳头拄着脑袋,饶有兴味地盯着田小麦,“真没有什么辣眼睛的话?你看完这封跟裹脚布似的长信之后,不觉得噁心?” “没有!”田小麦轻咳了一下,端起杯子咕嘟咕嘟地灌了几大口。 天吶,她为什么要心虚? 不过,裹脚布这样的形容词都用上了,过分了点吧! 夏明苏坐直身子,把颜青的信一张一张展开铺到桌面上,之后又随意挑出其中一张,放到田小麦面前。他指着某一行字,轻飘飘地照着念道:“省城最近多云,时有暴雨,不知道竹溪村的天气如何,希望你那里是晴空万里。” 田小麦的视线伴随着夏明苏的朗诵在信纸上移动着,“恩,念得不错,一字不差。这句话怎么了?不就是讲了一下天气吗?没毛病啊!” “省城天气怎么样,跟你有什么关系?咱们这颳风还是下雨,晴天还是打雷,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夏明苏较真的样子,突然把田小麦给逗笑了。 “这就是客套一下,常规的问候而已。你给人写信就不打个招唿,问个好什么的?上来就直奔主题,干巴巴地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啊?” “问好俩字就够了,而且他这绝对不是跟你问好呢!”夏明苏撇撇嘴,一脸嫌弃,“屁话真多,有事儿就说事儿,写这么多有的没的,也不怕浪费纸张和墨水!” “人家愿意写,就写了,你管得倒宽。”田小麦瞅着眼前交叠的纸张,每一张上面都写着密密麻麻的字,这么一瞅,确实是写了不少。 夏明苏又随手拿起面前的一张,眼睛左右扫了一下,很快锁定了一句,便用浓重的播音腔继续念道:“等荒山上绿草如茵,等干涸的大地上长满了参天大树,我再带着学生们到竹溪村吃你做的烤红薯和糖醋鱼。以此为约,不见不散。” 念完这一段,夏明苏把信往桌面上重重一拍,抬眼看向田小麦,“你什么时候给他做烤红薯和糖醋鱼了?我怎么不知道?” “这又不是给颜青一个人做的!他带着学生们千里迢迢从省城过来帮我的忙,我总要尽点地主之谊招待一下的吧!再说了,即使我单独给他一个人做的,又怎么了?即使我是你女朋友,也没有义务把所有事情都一一向你汇报吧!何况……”田小麦缓了口气,“何况我又不是你女朋友,我做了什么,没做什么,跟你有什么关系?” 第91页 夏明苏点点头,“恩,你说得对,特别对,确实跟我没什么关系。” 田小麦兴沖沖地说完了,结果夏明苏却轻飘飘地来了这么一句,这心给堵的啊,跟塞了一大坨棉花似的! 夏明苏似乎丝毫没受任何影响,“播音苏”的兴致也越来越高,读起信来一发不可收拾。 他捧着信,有模有样地念道:“小麦啊,你一定要有信心,让我们一起等待皴裂的大地变成肥沃的土壤。我提供技术支持,你负责全面实施,播下去的种子,终究会开枝散叶,向着蓝天不断生长。” 咳咳咳,被夏明苏这么声情并茂地一念,怎么突然觉得这段写得污污的呢!田小麦抹掉鼻头上的汗珠,心里有点打鼓,是她想多了吗?还是联想过度了? 天吶,颜青写信的时候,应该只是写的书面意思吧?应该没有其他的引申义或者隐喻吧? 夏明苏瞄了田小麦一眼,鼻孔出气哼哼了两声,以此表达他不满的情绪。 “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烤红薯,难道是竹溪村的溪水比较清甜,所以浇灌出的红薯才这么香糯吗?还是因为烤红薯的人呢?我很想知道答案,你可以在回信的时候告诉我吗?” 夏明苏拎着信的一角,扯了扯嘴唇,一脸嫌弃,要不要这么肉麻啊,他都要念吐了! “行了,你别念了!”田小麦把桌上的信拢到一起,既不管前后,也不顾正反,总之三两下就理成了一小摞。由于纸张被翻旧了,看起来比之前还厚了不少。 “本来挺正常的寒暄的话语,被你念得好像特别不正经似的!”田小麦翻了个白眼,“夏明苏,是你想像力太丰富了吧?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我小人之心?”夏明苏一巴掌摁到田小麦刚理好的信纸上,目光炯炯地直视着她,“明明是他居心不良,你却说我小人之心?你说他是君子,我是小人?!田小麦,你是真不知道颜青喜欢你,还是装傻啊?要不就是……” 要不就是什么?田小麦等啊等,半天也没等到下文。 “要不就是什么?”田小麦眯了眯眼。 夏明苏语气冷淡,“要不就是你也喜欢他,所以这是你的欲擒故纵之法?” “是啊,不行吗?”田小麦稳了稳神,语气平平地说道,“如果你觉得我跟别人暧昧,就不够资格再扮演你的女朋友,那咱们就解除契约恋人的关系,大不了我不赚你那几百块钱就是了!” 夏明苏的指尖抖了抖,她果然喜欢颜青,这两个人在商都大学第一次碰到就看对眼了啊! 你情我愿,两情相悦,一见钟情,是吧? 现在有喜欢的人了,就觉得他这个契约男朋友碍事儿了,是吧? 好啊,那我成全你们!夏明苏把脸凑到田小麦眼前,沉声道:“如果你愿意,那就这么办吧!” ------题外话------ 今日有奖竞猜的问题:田小麦是从哪一年穿越到了哪一年? 宝贝们,问题灰常简单吧,踊跃参与哦,回答就有xxb得的,群么么~看文愉快! 第129章 秘密小屋的不速之客 夏明苏把脸凑到田小麦眼前,沉声道:“如果你愿意,那就这么办吧!” 田小麦双眼充血,布满了红丝,她狠狠地咬了一下自己的下唇,憋住眼泪,带着哭腔喊道:“我!不!愿!意!” 喊完这四个字,泪水还是静静地滑出了她的眼眶,“我不愿意!我……我每个月还要赚你的五百块钱呢!” “田小麦,你哭什么?”夏明苏先是嘴角上扬,接着眼角藏笑,随即笑意加深,他抿了一下嘴唇,嘴唇立马露出了好看的红色。 “你管我呢?!”田小麦抽噎道,“我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我——” 夏明苏的眸光闪了闪,伸出手一把扣住田小麦的后脑勺,将她按向自己。两人鼻尖对着鼻尖,田小麦的唿吸瞬间就乱了。 夏明苏温热的手掌往下移了移,停在了田小麦的脖颈处。 他的大拇指摩挲着光滑的皮肤,时不时扫过田小麦肉嘟嘟的耳垂。 “有什么可哭的。”夏明苏的声音极具魅惑力,“你不是挺厉害的嘛,怎么这么不经逗啊!” 田小麦此时是前倾的姿势,她觉得自己稍微一松劲儿就会扑到夏明苏的怀里。 还来不及思考眼下发生的状况,田小麦的世界就天旋地转地翻飞了起来。 两个人滚烫的唇瓣先是轻轻地一触,随即便热烈地交缠在了一起。 不知道过了多久,反正田小麦觉得再不停下来自己就快要断气的时候,夏明苏轻轻地放开了她。 如果说之前的吻是给乡亲们看的,为了证明他们俩的恋爱关系。 那么,这一次,算什么? “这是……什么意思?”田小麦抿了抿略显红肿的嘴唇,呆呆地问道。 “田小麦,我认真地问你,你真的喜欢颜青吗?” 田小麦摇摇头,她跟颜青没见过几次面,都不算太熟,怎么会喜欢他呢! 她暗恋多年的人只有一个啊,就是面前的夏明苏嘛! 他吻了她,却问她是不是喜欢别人?搞什么嘛! “我好像有点……”夏明苏话说一半顿了顿,田小麦有种直觉,夏明苏接下来要说的话,一定是她等了很久的。 第92页 她看到他好像红了脸。他欲言又止的样子,不似平日里高冷孤清的模样,有点羞涩,有点可爱,有点引人犯罪。 空气静止了片刻,夏明苏重新张开嘴,就在他后半句话即将出口的瞬间,何翠翠从东屋敞开的大门跑了进来,她上气不接下气地朝房间内喊道:“救,救救我……” 夏明苏和田小麦对视了一眼,同时站起身,循声走了过去。 他们看到何翠翠正瘫坐在地上,满头大汗。 何翠翠的小腹已经微微隆起,能够一眼看出怀宝宝了。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儿了?”田小麦走过去试图把何翠翠扶起来,可何翠翠身上却一点劲儿都不使,任田小麦怎么拉都拉不动她。 夏明苏见状搭了把手,和田小麦一起把何翠翠扶到了里屋的床上。 “到底怎么回事儿?”田小麦倒了一杯热水放到何翠翠的手中,“你怎么找到这里的?” 夏明苏靠坐在书桌前,脸色不是太好。对他来说,除了田小麦以外,任何其他的人都是秘密小屋的不速之客。 “旺财他又发疯了,他要打死我!他一直在后面追我,我一路跑,就跑到了狼坡这边!后来远远看到有个房子就跑过来了,没想到你和明苏在这里!”何翠翠说话的时候眼睛眨得很快,她时而看看田小麦,时而又望望夏明苏,无辜得像只小绵羊。 “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们了?我是不是不应该进来啊?那我现在就走!”何翠翠说着就要翻身下床。 田小麦立马拉住了她,“你先喝口水,别着急,慢慢说。” “是!”夏明苏突兀地出声,何翠翠和田小麦都是一愣,接着便齐齐地看向他。 “你确实是打扰到我们了,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夏明苏蹙了蹙眉,“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是跟踪了谁也好,真是碰巧跑到这边了也好,希望你管好自己的嘴巴!” 何翠翠带着浓重的哭腔说道:“我不会乱说话的,你们放心。” 田小麦没再说话,从感性上,她挺想安慰何翠翠的。一段时间没见,何翠翠瘦了不少,脸颊都有些凹陷了,只有肚子比以前大了几圈。 不过感性归感性,若是理智地分析一下,不难做出一个相对准确的判断。 何翠翠十有八九是跟踪了自己,才找到这个秘密小屋的。因为狼坡附近的地形比较复杂,秘密小屋又不在非常显眼的地方,所以很难会被注意到。 若是郭旺财真的往死里打她,她一定会往人多的地方跑。按照往常的习惯,她一般都会去大队找郭福三求救。 狼坡这边几乎没有什么人,如果她半路被逮到,真的会被神志不清的郭旺财当场打死的。 何翠翠又不傻,她怎么会让自己陷入到这么危险的境地呢? 所以,她刚刚的说法,不经推敲,不合常理。 为了打破尴尬的局面,田小麦开口问道:“你身体还好吧,去医院看了吗?” 何翠翠抚摸着自己的小腹,“没去医院,就胡乱吃了些药!大概是老天爷可怜我吧,现在不怎么吐了!就是觉得身子特别沉,容易累,不知道是不是所有怀了宝宝的女人都是这样。” “应该吧……”田小麦偷瞄了夏明苏一眼,“那个,我们准备走了。” “哦,那我跟你们一起走吧。”何翠翠把碎头髮别到耳朵后面,突然握住田小麦的手腕,可怜兮兮地请求道:“我能去你家呆会儿吗?我怕旺财他……他……” 田小麦有点为难,她可不想再把郭家那两个暴力狂招到自己家里了。 夏明苏对何翠翠说道:“我陪你去大队找郭福三。” “谢谢你了啊,明苏。”虽然面色苍白,但何翠翠的笑还是那么好看。 田小麦怔怔地看着何翠翠,不知道她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小麦,你不是找队长有事儿吗?一起去趟大队吧。”夏明苏说完,何翠翠脸上的笑立马就多了一丝勉强之意。 “哦……”田小麦应了一声。 不过,她什么时候说过要去找队长了?她怎么不记得了!她找队长有事儿吗?好像没有啊…… ------题外话------ 今日有奖问答题目是道开放题,没有标准答案哒。 问:“在你心中,田小麦是个怎样的人?” 回答要在的评论区哈 截止到明天18:00呦~欢迎小宝贝们踊跃参与! 第130章 抓错重点的傲娇boy “翠翠,你怎么来了?”郭福三看到儿媳之后,面露不快,“我不是跟你说了,不要来大队找我吗?你怎么一点记性都没有!” 何翠翠往夏明苏身边缩了缩,一脸畏惧之色,“路上碰到明苏和小麦,他们说要来找队长,我想着爹这个时间也快回家了,就跟着过来打算跟您一块儿回去。” 郭福三没再多说什么,毕竟在外面,儿媳又大着肚子,不好把话说得太重,把场面搞得太难看。 往常何翠翠找到这里,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儿子旺财又在家发疯打人了。 坐在窗前的夏青山放下手中的报纸,语气轻松地开了口,“福三啊,今天也没什么重要的事儿了,你就先跟翠翠一起回家吧。” 第93页 “那好吧,剩下的收据我明天一早再过来整理。”郭福三把钢笔帽合好,走到门口,斜眼瞅了夏明苏和田小麦一眼,把双手往身后一背,皱着眉头对何翠翠说道:“别杵在这里了,走吧。” 何翠翠乖顺地跟在夏青山身后离开了生产大队。 郭福三和何翠翠走了之后,夏青山笑呵呵地招唿道:“你们找我呀,来来,过来坐。” 夏明苏大大方方地坐到长条木凳上,一副要商谈大事儿的姿态。 田小麦一脸蒙地跟坐到夏明苏身边,不知道到底要干嘛。 夏青山瞅着两人说道:“年轻真好啊,你们现在正是谈恋爱的好时候!瞧瞧,瞧瞧,天天出双入对的,真叫人羡慕!” 田小麦尴尬而又不失礼貌地笑了笑。 夏明苏:“队长,你年轻的时候不也有过这样一段嘛!我听说,你跟婶子当年可是爱得轰轰烈烈啊!” 夏青山摆摆手,“都是多少年前的陈年旧事了,不提也罢!你们找我什么事儿啊?” 田小麦看向夏明苏,她可不知道他们到底有什么事儿要找队长。 夏明苏正色道:“我和小麦,今天要向大队党支部正式提出承包荒山的申请。” 田小麦一愣,这么重要的事情,他竟然如此随随便便地就说出来了? 虽然承包荒山这件事她也酝酿了不少的时日,但具体要怎么做,她还没有完全想好。前期的准备做得也不算充足,原本田小麦是想再探探路的,没想到夏明苏竟然出乎意料地来了这么一出。 这片荒山现在归竹溪村大队集体所有,大约有一千六百多亩。位于村北面,稍显偏僻,平时管理起来不是很方便。再加上土地质量不好,长不出庄稼,所以就一直荒着。 “是这个事儿啊。”夏青山用钢笔嗒嗒嗒地敲着桌面,“前一阵吧,开始设置包产到户试点的时候,我确实是想搞点模范典型的,所以才开了那次动员大会。不过,后来你们可能也听说了,各个大队的议论比较多。” 夏青山又放低音量说道:“很多人怕被扣帽子,所以都不敢把动静搞得太大,生怕有个风吹草动的会遭殃。” 夏明苏:“这没什么可怕的,早晚得有人干。” 此刻在田小麦的眼中,夏明苏无比的高大帅气。 夏青山一副为难的样子,“公社领导们多次叮嘱我要适可而止,让我先把地分给大家来种,养养牲畜也就算了。” 夏青山知道田小麦有承包荒山的意愿,还看到她带着省里的专家实地考察过。 不过,后来荒山被证实是片盐硷地,所以他以为田小麦就此放弃了呢,没想到不是这么回事儿。 夏明苏继续抛出重磅炸弹:“小麦承包北面的荒山,我要包下南边的果园。队长,你帮我们想想办法吧!这对大队来说也是件好事儿,有了收成,大队可以分到不少钱。” 这是最让夏青山心动的一点,最近几年一直死气沉沉的,没多少钱也没有多少吃的。他去外面的大城市看过,所以有对比,难免会心痒。 “这样吧,我去公社找孟书记再商量商量,有消息了我去找你们。”夏青山拍了拍夏明苏的肩膀,“年轻人敢冒险,有干劲儿就是好啊!” 夏明苏自信满满:“队长,你去找孟书记的时候,叫上我,我跟你一块儿去。我一定能说服他!” 夏青山笑了笑,“果园嘛,没经验的话,会有些风险,而且还得看天公作不作美。不过,再怎么说都是有希望丰收的。可荒山不说是盐硷地吗?上次小麦从省城请回来的那个专家,就那个长得一表人才,眉清目秀的帅小伙,不是说地的情况不太好,很麻烦吗?” “一表人才?眉清目秀?帅小伙?”夏明苏撇撇嘴,“我怎么不觉得!队长,那个人有我长得帅气吗?” 夏青山和田小麦突然对视了一眼,这人抓错重点了吧,话题拐得有点偏啊! 田小麦这才意识到,自从夏明苏看了颜青的信之后,就一直在搞错重点。 他不是要给她提意见的吗?怎么一直盯着信上那些无足轻重的话纠缠不休呢?!真是奇怪! “呃……”夏青山轻咳了一声,“跟你比是差了点,不过还是挺不错的。” “只比我差了一点吗?”夏明苏逼问道,“难道不是差了很多?” 夏青山笑了笑,“明苏啊,你跟人家有什么过节吗?” 夏明苏毫不犹豫地点了一下头,“有!” 夏青山也没问具体是什么过节,只道:“冤家宜解不宜结,没什么大仇还是做朋友的好。” “我跟他做不了朋友。”夏明苏面无表情,一脸傲娇,“他要跟我抢东西,他是个劫匪!” 夏青山惊讶,“他要抢什么?我看他是个挺不错挺正直的小伙子啊!” 夏明苏垂眉,不想多说,便敷衍道:“没什么,” 劫匪?抢东西的人不是“金刚”吗?跟颜青怎么又扯上关系了! 难道他们两人之间还发生过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吗? 田小麦现在一个头两个大,不知道是被夏明苏吻得缺氧了,还是这几天没休息好,脑子不够用了,反正一下午都觉得晕晕乎乎的。 第94页 离开大队之后,夏明苏问田小麦:“你要回家还是去秘密小屋?” 田小麦显得很没精神,“回家。” “恩,那好吧。”话落,夏明苏便转身朝狼坡的方向走去。 田小麦突然大声问道:“苏苏,你之前的话说了一半,后面的一半是什么啊?你好像有点什么?” 是不是——好像有点喜欢我啊? 第131章 你以后多跟菲菲学学 听到身后田小麦的问话,夏明苏并没有停住脚步。他的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被夕阳照得格外好看,只可惜田小麦没有看到。 这人真是的,竟然装作没听见!田小麦嘟了嘟嘴,目送夏明苏的身影消失在了马路的尽头 夏明苏没走多远就碰到了难得一遇的田骏杰。 “明苏哥!”阿杰很礼貌地微微颔首打了声招唿。 夏明苏收起刚刚的笑容,语气淡淡地问道:“回家啊?” “嗯,正要回去呢!”田骏杰拘谨地抱着怀里的笔记本。他不敢直视夏明苏,目光游移在身旁的一棵大树上。 夏明苏和田骏杰平常都不怎么在村里熘达,很少遇到,也没说过几句话。再加上他们又都是少言寡语的人,所以显得很生分。 夏明苏突然唤道:“阿杰啊!” 田骏杰一激灵,“嗯?明苏哥你有什么事吗?” 夏明苏不着边际:“你以后多跟菲菲学学!” “啊?”田骏杰一愣,菲菲?她妹妹?聪明绝顶的他要跟不到三岁的小妹妹学什么? 夏明苏进一步解释,“尤其是说话方面。” 他一想起菲菲对自己一口一个姐夫,心里就甜丝丝的。 阿杰虽然很聪明,不过在人情方面跟小菲菲比还是差了不少!到现在都不知道要叫他姐夫,给出提示了还没领会他的用意,真叫人失望! 阿杰的脑中闪现出十万个为什么?不是让他教妹妹说话,而是让自己跟妹妹学,实在是有些莫名其妙啊! 田骏杰不知道明苏哥这么说的缘由,便稀里煳涂地“嗯”了一声。 “你姐姐最近都忙什么呢?”夏明苏看似随意地问道。 田骏杰反问:“你问我哪个姐姐啊?” 夏明苏轻嘆了一口气,无语道:“你小麦姐。” 阿杰这废话问的,难道他还会关心田娉婷吗? “哦,小麦姐啊,你们不是经常在一起吗?”田骏杰挠挠脑袋,这种事儿怎么问他呀!他天天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也不是那么清楚啊! “你姐她说天天跟我在一起啊?”夏明苏想了想,实情好像不是这样的。 “也不是小麦姐说的,是我这么觉得,难道是我的错觉?”一向对自己的智商无比自信的田骏杰,今天史无前例地第一次感受到了智商危机。 “是你的错觉。”夏明苏说道,“你这个当弟弟的,应该多关心关心你姐姐。都是大小伙子了,能帮你姐分担的就多分担点儿。” “哦,我知道了。”这话田骏杰能听进去,他也觉得自己对这个家做的实在是太少了。姐姐为了让他安心看书做研究,把家里的事情全部担了下来。 他想看的书,小麦姐都会很用心地去帮他找,还会给他全部买回来。 半年来,他就跟做梦似的,好几次睡觉的时候都乐醒了。 要不是小麦姐姐这么能干,日子也不会有这么大的改善。 “你以后有什么想要的东西,那个,你搞研究需要的东西,你跟姐——”夫字还没说出口,夏明苏立马打住,转口说道:“你跟我说,我送你,就当支持你搞研究了。回头你做出了成绩,别忘了我就行。” 田骏杰眨眨眼,突然开了窍,朝夏明苏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喜气洋洋地说道:“谢谢姐夫!” 夏明苏腰板一直,面露喜色,还是这么叫好听。 不错,这孩子的脑袋瓜也不是太笨,毕竟是个读书的料子,点点还是能通的。 很好,很好,孺子可教也! “那个——”夏明苏抿抿唇,酝酿了一下才又开口道:“以后你每周过来找我两三次,我给你拿点好吃的。” “东西给小麦姐不就行了嘛!姐姐给你上课的时候,你顺便给她就是了……”田骏杰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小,因为他看到夏明苏的脸色突然又变差了。他又哪句话说错了?哎呦喂,聊个天咋就这么难呢! 田骏杰快速运转着他那聪明的大脑,利用他超强的逻辑能力思考了一下。 还好,在千钧一髮之际,他找出了问题所在。 “哦,还是我去拿吧!小麦姐特别忙,这种跑腿拿东西的事情,还是我这个弟弟来做比较好!”田骏杰咧嘴笑了笑,因为皮笑肉没笑,所以有点难看,但是夏明苏却很满意。 “恩,这样才懂事嘛。”夏明苏伸出手僵硬地拍了拍田骏杰的肩膀,“天天窝在房间里看书容易疲劳,会影响效率。每隔一两个小时,你得出门走一走,在家里熘达熘达也好啊。” “哦……”田骏杰实在有点纳闷,明苏哥今天到底是怎么了?怎么突然对他格外的关心?似乎有点关心过度的趋势。 第95页 不对,应该不是关心他才对。 田骏杰仔细回想了一遍明苏哥刚才的情绪变化,他很快就找出了一个关键的节点。 那就是在他喊了姐夫之后,明苏哥的脸上才有了笑意。 原来是这样,田骏杰现在彻底搞明白了。 让他跟菲菲学说话,其实就是让他学着叫姐夫嘛! 哈哈哈,明苏哥也是有趣,平常看着挺严肃高冷的,原来内心里也住着一个小孩子。 “以后我在家看书会劳逸结合的,每一两个小时就出去熘达熘达,看看小麦姐都干了些啥,见了什么人,说了什么话,我都会一一记下的。”田骏杰明亮的眼睛转了转,一边观察着明苏哥的表情变化,一边继续说道:“姐姐有什么特别的事情,我会第一时间转达给姐夫的。姐夫你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小麦姐,让她每天都开开心心的。” 夏明苏用力控制着面部表情,他可不想在阿杰面前笑得太没形象,人设绝对不能随意崩塌。 不过眼角的笑意是很难藏住的,眼尖的田骏杰早就将夏明苏隐藏的表情尽收眼底了。 “行了,没什么事儿你就赶紧回去吧,你姐应该已经到家做饭了。”夏明苏抬头看了眼,天边的那点夕阳红早已褪去了,整片天空变成了暗黑一片。 田骏杰弯腰鞠了一躬,乖巧地说了一句“姐夫,再见。” 第132章 蒜香黄牯鱼 田小麦下河,摸了两条黄色的鱼。只见这种鱼没有鱼鳞,腮两边上各长着一根大刺,嵴背上也有根很尖的刺。捉它们的时候,田小麦还被扎了一下。 “娘,这种鱼怎么做比较好吃啊?”回到家之后,田小麦拎着两条鱼拿给娘亲看了看。 苗翠英探头瞅了一眼,“是黄牯鱼啊,怎么做都行,拿蒜烧一下吧!” “行,那我去做晚饭了。”田小麦拎着鱼去了厨房,先收拾好内脏,洗干净,又简单地用盐腌了一下。 准备好葱姜蒜,正在生火的时候,阿杰走进了厨房。 “姐,我帮你生火吧。”阿杰蹲在田小麦身边,拿了一把干柴就往灶膛里面送去。 田小麦疑惑地起身,站到一边,仔细打量着阿杰,这孩子,今天有点反常啊! “你是不是做错什么事儿了?”田小麦猜测道。 阿杰语气轻松:“没有啊。” “那你……是有事儿求我?”田小麦想了想,“是不是又想买什么书了?” “不是。”阿杰抬起头看向田小麦,“姐,我就是看你这么辛苦,想给你帮把手。” 田小麦放低音量,“是娘让你干的?哎呀,娘的唠叨你不用往心里去,她不懂你到底在研究个啥!行了,你回屋看书去吧,这点活儿姐一会儿就干完了。” 阿杰:“不是娘,娘没跟我说什么。” 那现在这是什么情况?田小麦隐隐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你刚才去哪儿了?”田小麦又问道。 阿杰:“我去找小鱼儿玩了。” 小鱼儿是阿杰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也是阿杰唯一的朋友。 阿杰出门,十有八九都是找小鱼儿聊天玩耍去了。小鱼儿跟阿杰同岁,却比阿杰高了两头,壮了不止两倍,农活干得特棒。 乍一看,两人完全不是一路人,但实际上好的跟一个人似的。 小鱼儿最大的爱好就是看小说,《三侠五义》《官场现形记》《封神演义》他全都看了个遍。 手头没有新书的时候,他就会反覆看以前看过的。 阿杰小的时候,经常受同村其他小孩的欺负,小鱼儿看不惯,就替他出头,把欺负阿杰的小孩全部打跑了。 之前阿杰在外面挨了打,鼻青脸肿地回到家,爹娘不但没有心疼他,还反倒骂他没出息,让他不要去招惹别人。 阿杰很委屈,但也无处诉苦。 小鱼儿的出现,像英雄一样,拯救了阿杰悽苦的童年。 “你从小鱼儿家出来之后,路上碰到什么人了吗?”田小麦又问。 阿杰诚实地答道:“碰到了姐夫。” 姐夫?! 田小麦笑问:“你什么时候也管夏明苏叫姐夫了?” “就在刚才。从小鱼儿家里出来之后,回来的路上我碰到明苏哥了。他让我跟菲菲学习,我想着我跟小女娃子有什么可学的?!后来我悟出来了,叫了明苏哥一声姐夫,然后他就挺高兴的。小麦姐,明苏哥好像跟我以前认识的那个明苏哥,不太一样啊!” 田小麦一边给黄牯鱼按摩一边问道:“哪里不一样?” 阿杰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摇摇头道:“说不上来。” 田小麦把两条黄牯鱼翻了个面,笑着说:“那是你以前不了解他,只看到了他的表象。” “哦……”阿杰懵懵懂懂地应了声,专心致志地添着柴火。 田小麦下油,把蒜瓣爆香;捞出来之后,又放了几粒花椒,撒了些姜丝炒几下烹香;之后才把两条黄牯鱼滑进热油之中,两面煎好;接着再把之前炸好的蒜瓣倒进去,加入酱油、白酒,还有盐和糖。 最后田小麦又从水缸里舀了一勺清水,盖上了盖子。 第96页 阿杰看着姐姐行云流水的动作,赞嘆道:“小麦姐,你现在做的菜越来越好吃了,这些是不是姐夫教你的啊?” 田小麦点了下头,“恩,是跟他学的。” 阿杰羡慕,“姐夫真厉害,又会给人看病拿药,做饭又这么好吃,好像没有什么事儿能难到他,难怪咱们村好多姑娘和寡妇都喜欢他。” 田小麦扶额,姑娘也就算了,连寡妇也觊觎他,夏明苏还真是个招人精啊! “小麦姐,你不害怕吗?”就在黄牯鱼即将出锅的时候,阿杰突然问道。 “怕什么?”田小麦尝了一下鱼的咸淡,恩,甜咸都刚刚好,从清澈的溪水里捞出来的鱼就是新鲜。 “招人嫉妒,招人嫉恨啊!”阿杰担忧道,“我听小鱼儿说,最近村里有关你和姐夫的闲话挺多的。” 田小麦蹙眉:“什么闲话?” “前些年大队里粮食不够分,乡亲们不都饿着肚子嘛,据说有人去夏家借粮食,但都被王喜弟婶子撵了出来。后来几位老人家没挺住饿死了,大家心里都有怨气,可是想着明苏哥曾经帮过不少乡亲们治病拿药,当时就没上门闹事儿。” 阿杰把手中的柴火折成两半丢进灶膛内,火苗顿时又旺了三分。 “不过私底下一直有人传言,说夏家糟蹋粮食和蔬菜,把做出来吃不了的食物都扔了埋了,眼瞅着乡亲们饿肚子,也不救济一下。小麦姐,你跟明苏哥走的近,这事儿你清楚吗?如果真是这样,你得提醒明苏哥小心一点了,好像有人计划着要闯夏家抢东西。还有人说,明苏哥给了你不少好处,说咱家突然过这么好,都是托夏家的福,有人不敢去抢夏家,还提议先来咱家抢一波什么的。” 田小麦突然紧张了起来,这可是个天大的事儿啊! 难怪下午何翠翠闯进秘密小屋的时候,夏明苏的脸色那么难看! 原来何翠翠是故意的,她就是让他们知道自己已经摸清了狼坡的秘密吗?! 她这是在跟他们示威?想威胁他们吗? “你还听小鱼儿说什么了?他知道带头计划这件事儿的人是谁吗?”田小麦的太阳穴直犯突突,莫不是真的要出事儿吧! “都是些小道消息,具体还不清楚。我觉得吧,他们应该不会那么快去闯夏家的大门,肯定会有不少顾忌。很多人有心没胆,怕真抢了夏家,会断了后路,以后没法在村里住下去了。” 田小麦揉了揉弟弟的脑袋,“以后你多留心着点这方面的传言,以后晚上就别出门了,去哪儿尽量都跟小鱼儿一起,听到了没?” 阿杰乖巧地点点头,“哦,知道了。” 第133章 十万个愿意 春雨润如油,自留地里的庄稼,长势喜人。 清晨,田小麦照例出来跑步,瞅着庄稼茁壮地成长,她有了满满的成就感。 今年春天,天公作美,没有枉费她花了那么多力气,洒了那么多汗水的辛勤耕耘。 刚跑了一半,田小麦就看到夏明苏从远处款步向她走来。 “我今天去镇子上寄药,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夏明苏站到田小麦面前,田小麦吸了吸鼻子,皱皱眉头,不知道这人一大早跑去哪里惹了一身的馥郁花香,把茉莉绿茶的清雅味道都给沖淡了。 “不去,前几天我接了个大活儿,今天要把衣服都给做出来。然后还要下地除草,给菲菲洗澡,一堆的事儿呢,没有时间。”田小麦刚跑完步停下来,还在唿哧唿哧地喘着粗气。红彤彤的脸蛋,一头的热汗,湿漉漉的睫毛根根分明,映衬得双眼炯炯有神,如泉水般清澈。 夏明苏眨眨眼,望向远处的山嵴,淡淡道:“这样啊,那好吧,我自己去了。” “等等!”田小麦突然想起前一天阿杰说的话,觉得很有必要跟夏明苏好好聊聊,便改了主意,“我突然想起来,要去镇子上给娘买个收音机,还是一块儿去吧,你给我参谋参谋。” 夏明苏的唇角微微扬起,脸上浮起淡淡的笑意,“半个时辰之后,我们在村口见。” 田小麦跑回家把早饭做好,胡乱吃了两口,跟娘亲说了一声,便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背着心爱的军绿色挎包向村口走去。 夏明苏早到了一会儿,他看到田小麦穿着鹅黄色的翻领短袖,到膝盖的短裤,背着小挎包裊裊婷婷地从远处走来。 夏明苏又抬腕看了眼手錶,不多不少,刚刚好半个时辰。 田小麦熟练地跳上自行车的后座,夏明苏轻轻一蹬,自行车开始缓缓前行。 夏明苏:“你不打算再买一辆自行车吗?” 田小麦猜想,夏明苏刚刚一定洗过了澡,因为之前浓郁刺鼻的花香没有了,清新淡雅的茉莉绿茶的味道重新回到了他的身上。 “怎么?你不想载我吗?我现在这么轻,你蹬得应该不费力气才对啊!”田小麦轻轻摇晃着双腿,仰头望着大团大团的白色云朵。 夏明苏随口说道:“再轻也有几十斤。” “几十斤你都蹬不动?”田小麦满脸鄙视,“那换我骑,你到后面坐着吧!” 夏明苏立马拒绝了这个提议,“不用。” 被春风吹得无比惬意的田小麦做了几次深唿吸之后,讲出了自己的想法,“自行车太容易丢,没准骑几次又被偷了,买了不划算。我现在得多攒点钱,承包了荒山之后,要僱人帮忙干活,还得给他们发工钱呢。” 第97页 夏明苏没应声,轻松地上了坡。 “苏苏,你为什么要承包果园啊?”田小麦扭头瞅着夏明苏的后脑勺问道。 夏明苏并不缺钱,他应该不是为了果园的收成来赚钱的。 承包果园的话,需要管理和经营,是件特别费神的事情。他的重心在料理美食和研究药膳上,一定没有多余的精力照料那一大片果园。 所以,他的目的是什么,田小麦非常好奇。 夏明苏不答反问,“我承包下来,你来种植和管理,怎么样?” 田小麦微微一愣,坐直身子,“什么意思?” 夏明苏简单道:“字面意思。” 田小麦想了想,“字面意思,不懂。” 夏明苏解释道:“之前生产队把果园栽培得还算不错,没几个月就能大丰收。我花些钱找乡亲们给你当下手,你弄好了,赚的钱咱们一人一半。你用这些钱,可以雇些外面的人给荒山灌溉、植树排硷。” 这么一说,田小麦就明白了夏明苏的意思。 颜青的信上说,给荒山排硷,最短也需要一年半载的时间,树也不是一时半刻就能长起来的,总的来说,这不是件立马能出成效的事情。 可是,仅仅包下荒山就需要万八千元,再买树苗、僱人栽种、浇灌,加起来需要不少的钱。 这样一算,前期的投入很大,以田小麦现在的积蓄和能力,很难承担这么大一笔费用。 所以,夏明苏才给田小麦提供了这样一个赚钱的门道。 田小麦考虑了一下,觉得承包果园,确实是个一举两得的好办法。 夏明苏出钱,她出力,可以达到双赢的效果。 原来,那天下午在狼坡的秘密小屋,夏明苏看完颜青的信之后,就计划好了这一切。否则他也不会直接去找夏青山队长,提出要承包果园和荒山的事情。 田小麦戳了戳夏明苏的腰,“以后你做什么决定,能提前跟我商量一下吗?” 夏明苏扭了扭腰,不以为意,“有这个必要?” 田小麦提高音量:“当然有必要,这是对我基本的尊重好不好?毕竟承包荒山是跟我有关的事情,你怎么能什么都不跟说,就直接拉着我去找队长提出承包的申请呢?” 夏明苏扭头瞅了一眼坐在后面的田小麦,“难道你不是打定了主意要承包荒山的?你还在犹豫?” 田小麦立即否认,“当然不是,我只是想准备得更充分一点。” “准备到什么程度才算充分啊?我觉得你这样,永远都准备不好。既然想干,就直接去干好了。边干边准备,会更有效率。”遇到下坡路,夏明苏的双脚离开脚蹬,自行车飞速向前。 “你说的也对。”田小麦点点头,“我还是顾虑太多了。” 田小麦突然想起了孔夫子的一句话,“三思而行,再思可矣。” 孔夫子都教导我们,想两遍就足够了,再多想没有太大意义,想太多,机遇就跑掉了。 夏明苏:“那果园你到底要不要管了?” 田小麦点头,“管,当然要管了!” 有钱不赚王八蛋啊!况且也是为了成全开荒山的事业,田小麦十万个愿意。 夏明苏满意地勾勾唇,“那这几天我就跟队长去公社找孟书记谈承包的合同了,谈下来之后,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田小麦信心满满,“好的,没问题!” 第134章 这不关你的事儿! 夏明苏把自行车停在邮政局门口,解下绑在车把手上的袋子,问田小麦道:“你要跟我一起进去还是在外面等我?” 田小麦瞅了眼装有风湿药的袋子,“我还是跟你一块儿进去吧,有个好奇的事儿顺便问问你。” 夏明苏挑挑眉,“什么事儿?” “进去再说。”田小麦用手遮了一下头顶的大太阳,还没到六月呢,就热成这样,真到盛暑了,不得晒得直冒油啊! 没有防晒霜的日子不好过呦,田小麦轻轻地嘆了口气。 两人走进邮局内,夏明苏填好地址,把东西和单子同时递给了工作人员。 等待的时间里,夏明苏一脸好奇地看向田小麦,“说吧,到底想问什么?” “抓人贩子的时候,我看你身手不赖啊,那上次这个江淼淼……”田小麦顿了一下,皱皱眉头,“这个名字跟人太不搭调了,我还是叫他金刚吧。上次金刚抢钱的时候,你怎么不直接抢回来呢?” 夏明苏语气淡淡地开口道:“为了五十块钱,不值当出手。” “哦……这样呀!”田小麦想了想,“可五十块钱,也不算是小钱了啊!” 夏明苏立即回道:“那是对你来说。” 田小麦无言以对,跟随便拿万八千块出门的人,真是没法比! 随后夏明苏又补充了一句,“而且,那是你的钱,又不是我的。” 田小麦哽了哽,没好气地说道:“你能善良一点吗?能有点良心吗?” 夏明苏笑笑,“不能!” 这时工作人员刚好走完流程,把邮寄的凭据单递给了夏明苏,“同志,单子您收好,如果有问题可以凭藉单据来查询。” 第98页 “好,谢谢。”夏明苏收好单子,走出了邮局。 田小麦跟在夏明苏身后,噘着嘴,握紧拳头朝着夏明苏的背影捶了一拳。 夏明苏转过头时,田小麦及时收了动作。 “怎么?想打我?”夏明苏邪魅地勾勾唇。 “我打不过你,行了吧,切!”田小麦跳上后座,“走吧,去买收音机。” 夏明苏并没有骑上自行车,他走到田小麦面前,收敛表情,盯着田小麦的眼睛,“你跟我来镇子上,其实是还有别的事情要说吧?” 田小麦诚实地点点头,“确实有,不过还是先去买收音机吧,等回去的路上再说。” 夏明苏指了指不远处的一家百货商店,“那儿就有卖的,我们走过去?” “哦,好。”田小麦跳下自行车,跟着夏明苏走到了街对面。 用过了各种智慧型手机,高配置电脑的田小麦,买个小小的收音机自然不在话下。 之前她说让夏明苏给参谋参谋,纯属客套。 收音机的种类也不多,田小麦摆弄了两下,就挑到了合心意的。 见田小麦轻车熟路、游刃有余地跟售货员交流着,夏明苏就站在一旁始终没有搭腔。不过,他却全程都被附近的售货员目不转睛地盯看着。 夏明苏也没有什么不自在的,长的帅气,从小就招人,所以他早就习惯了陌生人的关注。 田小麦付了钱,拿了收音机之后,立马拉着夏明苏奔出了商店。 夏明苏蹙眉,“走那么快干什么?逃命啊?” “你没看见她们都一副虎视眈眈的样子啊?!我怕晚走一会儿,她们会直接朝你扑过来!”田小麦心有戚戚,她看到有个大姐直流口水,还有一个大婶儿眼神都飘了。 夏明苏轻笑一声,“你的想像力也太丰富了一点。” 田小麦撇撇嘴,“不是我想像力丰富,而是我眼神比较好使而已。” “她们要扑也是扑我,你紧张什么?”夏明苏的语气里带有一丝调侃之意。 田小麦双眼往上一挑,俏皮地翻了个白眼,以掩饰自己无缘由的醋意,“我自然是怕殃及无辜了。” 夏明苏没再理田小麦,迈开双腿向前走去,潇洒俊逸的身姿不输时尚t台的撩人男模。 田小麦眨眨眼,俗话说的真是没错,祸害遗千年啊! 两人取了自行车,打算步行一段。 大概走了十多分钟吧,田小麦还没有交谈的意思,夏明苏只好开口问道:“你不是说还有事儿要讲吗?跟我大老远跑到了镇子上,怎么又不说了?” “哦,是有个事儿来着。”田小麦酝酿了一下,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比较好。 夏明苏看向田小麦,挑挑眉,用表情在问“然后呢?”。 田小麦皮笑肉不笑地张张嘴,结果还是什么都没能讲出来。 耐心耗尽的夏明苏跨上自行车,作势要离开,“不说我就先回去了啊?” “别着急啊……”田小麦用双手拉住自行车后座,语速极快地说道:“我听说,有人要带头闯你们家抢东西。现在何翠翠知道了狼坡秘密小屋的事儿,估计很快大家也都会知道。我觉得那里现在不是很安全,你最好把那里的东西给转移一下,否则被人抓到你浪费粮食和食材的证据,麻烦可就大了!” 夏明苏的双手抱在胸前,一脚虚蹬着自行车的脚踏,一脚稳稳地立在地面。 他听完田小麦的话之后,语气淡淡地说道:“小屋的东西,我昨天就搬空了。” 动作这么快?也是,聪明绝顶的夏明苏,一定不会给何翠翠任何威胁他的机会。 田小麦故作轻松地耸耸肩,“哦,那就好。” 夏明苏笑问:“你是在担心我?” 田小麦没有否认,“是啊,你是我的金主,我自然要替金主操一下心了。” 原来如此,夏明苏略显失望。 “他们不会真的带上傢伙,去你家打砸抢吧?你要不要跟你娘商量下对策?防患于未然嘛!”田小麦还是挺担心的,如果真如阿杰所说,当时是王喜弟把来借粮的乡亲们给赶了出去,那这就是典型的见死不救啊! 夏明苏的眸色微微加深,“六爷爷还在村里,他们不敢这么做。” 田小麦把心一横,问出了她心里最大的一个疑惑,“你们家当时真的没有粮食了吗?村里老人眼瞅着都要不行了,你娘就没想过帮一下吗?” 夏明苏深深地看了田小麦一眼,冷冷地说道:“这不关你的事儿!” 第135章 大闹夏家 夏明苏深深地看了田小麦一眼,冷冷地说道:“这不关你的事儿!” 田小麦感到一阵心寒,夏明苏没有否认,也就是说,他默认了夏家当年不顾乡亲们死活的自私行为。 那么多条人命,怎么能够无动于衷呢?田小麦难以理解。 原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真的是赤裸裸的现实。 田小麦带着沉重的心情,转身离去。 夏明苏推着自行车走在后面,跟田小麦保持着五米左右的距离。 他们就这样无声地走到竹溪村,各自回了家。 第99页 田小麦无精打采地窝在炕上做了一下午的衣服,因为心情不好,好几次都失手剪坏了布料,针脚也缝得歪歪扭扭,简直没眼看。 就在她准备做晚饭的时候,小鱼儿慌慌张张地跑进来,上气不接下气地对田小麦说道:“不好了,出事儿了!” 田小麦突然心跳加速,有种不好的预感,“小鱼儿,你别急,慢慢说。” “明苏哥,明苏哥家里被砸了……”小鱼儿一把抓住田小麦的手腕,“你赶紧去看看吧,怕是要出人命了!” 出人命?有这么严重?! 田小麦来不及多想,就被小鱼儿拉到了夏明苏的家里。 眼前的场面实在是触目惊心,水缸被砸成了两半,周围一片水渍。 玻璃窗全部都碎了,村里只有夏家安了玻璃窗,其他人家都是纸煳的窗户。 驴子伸着舌头歪倒在鸡圈旁边。 晒在院子里的衣服全都被拽到了地上,沾满了尘土,还能清晰地看见白衣服上几个黑乎乎的大脚印。 透过堂屋的大门,田小麦远远地看到满地碎裂的茶杯,还有散落的糕点和茶叶。 王喜弟在房间里没有出来,夏明苏站在残破的水缸旁边,半低着头,刘海遮住了他上半张脸,整个人透着浓浓的阴翳之气。 另一边是八九个拿着棍棒和锄头的人,各个怒目圆睁,都是一副要让夏明苏偿命的姿态。 “夏明苏,你敢说当时你家里没有粮食吗?你家里人各个吃得好穿得暖,就一点都不想想同村的这些乡亲们?你们就不怕遭报应吗?” “明苏啊,你给乡亲们看病拿药,这些我们都看在眼里,知道你其实是个有善心的孩子,所以这几年也没有来找你的麻烦。不过,我听说,你现在天天做很多吃的,然后全部扔掉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啊?粮食可不能这么糟蹋呀!” “就是的!太过分了!我看你家地窖里有几十袋小麦和大米,土豆、红薯和白菜也都好几筐子,你家才几个人啊,吃得完吗?明苏,你给大家解释一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见夏明苏不言声,有人朝田小麦看过来,“他不说话,小麦,你应该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你来给乡亲们解释解释!” “啊……”突然被点名,田小麦慌乱不已,“我,我什么也不知道呀!” 这时何翠翠的弟弟何大虎呸了一口,“你不知道?那你和他天天在狼坡那边的屋子里干什么呢?!” 有人在一旁插嘴道:“年轻小伙子和漂亮大姑娘在一块儿还能干什么啊,造娃子呗!” 人群里传来几声轻笑,但很快就收住了。 夏明苏缓缓抬起头,语调平平地说:“你们闹完了没有?闹完了滚!” “呦,还挺有脾气的!我跟你讲,夏明苏,别仗着你家外面有几个臭当官的,就在村里搞什么特殊,我特么的看够了!现在我们在这里就把你办了,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你!你夏爷爷?呵……老头子今儿个晌午北上见老朋友去了,十天半拉月的也回不来,你指望不上他了!” 田小麦皱皱眉头,难怪他们会挑这个时候过来,原来早就打探好了一切。 不过就这八九个人,手上拿着枪还差不多!几个锄头和棒子,简直弱爆了,怎么能是夏明苏的对手呢?! 看夏明苏挺淡定的,应该是对自己的身手胸有成竹。 里屋房间里隐约传出了邓丽君的歌声,王喜弟这也太悠闲了吧! 说到底,当时握着粮食不救人的也不是夏明苏,而是王喜弟。 现在出了事儿,竟然自己躲起来听歌,让儿子来挡刀,这当娘的也太不靠谱了点儿! “怎么,害怕了吧?这样吧,你把地窖里那些东西拿出来让我们几个分了,我们就暂且先回去!” “是啊,都住在一个村里,凡事好商量!你得承认,这事儿是你们家做的不对,该补偿的你就要补偿啊!你自己算算,当时死了多少人?不说几十个吧,十一二个总是有的!如果你们能分出来哪怕一碗小麦,也不至于发生这么大的悲剧,对不对?” “唉,我那可怜的娘呦!走的时候都饿成了一把骨头,也不知道现在在那边能不能吃饱!”说话的人,突然嚎哭起来,“娘,今儿晚上儿子用夏家的面粉给您蒸大白馒头,您可千万要记得来吃啊……” 田小麦听得头皮一阵阵发麻,她见过不讲理的,但没见过这么不讲理的,简直不要点脸了好吗?! 听了这么半天,她总算是明白了,这帮人哪里是为逝去的老人家讨理的啊,明摆着是来抢粮食的嘛! 说得一套一套的,就是没一句人话! 这群人里面就何大虎可能跟大家的目的不一样,他大概单纯是想替姐姐出气的。 不过这气出到夏明苏的身上,好像也不太合理。何翠翠恨的是她,可现在为什么把矛头又指向夏明苏了呢? 难道是因爱生恨? 也只有这一种解释了,否则实在是没有道理。 平日里好吃懒做的长富迫不及待地走到最前面,用手中的木棒指着地窖的方向,大声喊道:“乡亲们,走,那些都是夏家这些年欠我们的,今天我们就把属于咱们的东西拿回来!欠的那几条人命,咱们改日再来找他们算帐!” 第100页 被长富这么一起闹,几个人便跃跃欲试,但都还在等着何大虎的指示。 何大虎盯着夏明苏看了一会儿,朝身边的人点了下头。 众人齐齐地迈步向地窖走去。 心急如焚的田小麦,看夏明苏这时仍然一动不动的,就使出全身之力,尖声喊道:“你们都给我站住!” 第136章 这丫头嘴巴还挺厉害 心急如焚的田小麦,看到夏明苏这时仍然一动不动的,就使出全身之力,尖声喊道:“你们都给我站住!” 院子里所有人瞬间全部静止了,齐刷刷地朝田小麦看过去。 这时突然起了一阵大风,把田小麦刚到肩膀的中长发吹得四处飞舞。 刚才出来得太急,她还穿着居家的肥裤子。也可能是因为她太瘦了,风一吹,裤腿都在迎风摇摆,晃晃荡盪的,田小麦整个人都有种要被吹倒的感觉。 长富咧着膀子,向前走了两步,眯着眼睛看向田小麦,“呦,这是谁啊?这不田家二妮子嘛!咱们村最聪明的丫头,精明,精明得很啊!” 长富说着瞄了何大虎一眼,何大虎面色阴阴沉沉的,在场所有人都听得出刚才长富的话中深意。 说田小麦精明,不是因为她开了补习班让多少人考上了大学,而是因为她死活没有嫁给郭旺财。 反观何翠翠呢,现在却在郭家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显然田小麦是更聪明的那一个,而何翠翠则愚蠢至极。 “这还没嫁进夏家的大门呢,就开始替男人出头了!啧啧,明苏,你这媳妇找的好呀!”长富色眯眯地看着田小麦说道。 “怎么?你羡慕啊?”一直沉默着的夏明苏突然开了口。 长富点点头,“羡慕,当然羡慕了!” 夏明苏冷笑一声,“你还是回家伺候你家的母羊吧。” 众人爆笑出声,之前有传言说长富跟他家里那头母羊有亲密举动,具体真假不知,但有人偶尔会当玩笑来开。 长富听了不以为意,想着还是抢粮食比较要紧,便招唿着大家一起进地窖。 这次夏明苏没再任由他们乱来,他走到地窖前站住脚,语气冷冷地说道:“我好言好语的时候,你们最好赶紧滚蛋!” “怎么?你还想打人不成?” “明苏你别不自量力了,也不看看我们有多些人!” “不过就是拿点粮食嘛,你别这么小气,谁都知道你家不缺这点东西!” “就是的,真动手了对谁都不好,没必要平白地让皮肉受苦,你说呢?” 夏明苏冷哼一声,“你们敢踏进地窖一步,就别怪我手下不留情!” “呦,你吓唬谁呢?”长富举起手中的傢伙,喊道:“走,我们进去!” 就在夏明苏的拳头即将打到长富的脸上时,不知道田小麦瞬间从哪里冒了出来,突然站到了火药味儿浓烈的两人中间。 她一手推开一个人,随后转身站到夏明苏身边,语速飞快地说道:“你们亲眼看到他浪费粮食了吗?他是把吃的倒进河里了还是倒到地里了?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当年夏家就有多余的粮食?你们说来说去,不都是凭空瞎猜的吗?夏家的牲畜那么多,不得餵啊?咱们队里搞活动,他们不是宰了牲畜就是拿了酒,那一次落下了?有良心的就摸摸自个的良心,看看是不是被狗叼走了!当时吃得倒开心,喝得倒尽兴,没几天你们就忘得一干二净了?!我看你们不仅良心被狗叼走了,脑子也被狗吃了!他们过得好、过得富裕,那是人家的本事,人家的造化!你们有抢劫的闲工夫,不如多做点利己利民利国的好事儿!多听听新闻,背背语录什么的,提高下思想觉悟!多积点德行,下辈子没准还能投胎到个好人家呢!” 众人听得一愣一愣的,一时间竟不知如何反驳。 夏明苏的唇角弯起,眼中藏着笑意,深情款款地看着田小麦。 这丫头嘴巴还挺厉害,能说会道的,他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呢! 何大虎紧锁着眉头,他没料到田小麦会像机关枪似的这么说了一通,顿时有点蒙圈。 显然,这帮人都被田小麦的一番话说得有些动摇。 田小麦说完之后,有点虚脱的感觉。 天吶,她都说了些什么?夏明苏是什么人,哪里用得着她来撑腰?怎么头脑一热就冲上来了呢! 田小麦立马就有些后悔了,看双方对峙的紧张气氛,怕是没能平息纠纷,反倒火上浇油了。 一会儿真打起来怎么办?夏明苏万一下手重了,岂不是会加深跟乡亲们的矛盾?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呢?之前夏明苏明明在村子里很有威望的,突然发生这样的转折,肯定有问题。 想了想,最有可能的就是何翠翠了。她看着一副受害者的样子,摆出一种弱势群体的姿态,其实没少在背后给她和夏明苏泼脏水。 自己悲惨了,所以也希望所有人都跟她一块儿悲惨,是吧? 呵……这怎么可能呢?何翠翠啊何翠翠,你这样下去,只会让自己越来越悲惨而已。 见何大虎有要走的意思,长富不干了,“大虎,今天可是你带的头,你带大家过来的,现在你就准备这么走了吗?” 何大虎拧着眉头,闷闷地说道:“想走的走,想进去的进去,我不拦着。” 第101页 大家你看我,我看你,都没个准主意。 其实他们都想进地窖里抢点粮食,不过又有些畏惧夏家的势力。 踟蹰之间,长富把手中的木棒往地上狠狠一砸,大声说道:“都别怕!想进去的跟我走!拿了东西,晚上就吃大白馍馍,一口气吃它十个八个的,吃得肚子熘圆了再说!” 话落,长富便大步向前走去。 这时夏明苏长臂一伸,挡住了他的去路。长富一把将面前的手臂推开,不过腿刚迈出去,就被夏明苏一脚踢得跪到了地上。 长富一咕噜站起来,举起木棒就朝夏明苏的头部挥去。 田小麦感到一阵凉风从耳边刮过,“明苏,小心!” 说完她立马意识到自己又多嘴了,她看到夏明苏轻轻一闪,躲过了木棒,同时一脚踹到了长富的小腹上。 长富痛得蹲下身,捂着肚子,直哼哼,“他娘的,疼死老子了!夏明苏,你行啊,原来你还有这一手!在一个村子里住这么久了,竟然没人知道你还是个练家子!看来是夏六爷教导有方啊!” 何大虎走到门口的时候,长富和夏明苏就交手了,所以他立在门边没有出去,想看看会发生什么。 听到长富的话之后,他缓缓走回到院子中间,语气极平淡地说道:“夏明苏,田小麦,我要带乡亲们去狼坡那边的屋子转一转,你们也一起啊?” 第137章 闯狼坡 听到长富的话之后,他缓缓走回到院子中间,语气极其平淡地说道:“夏明苏,田小麦,我要带乡亲们去狼坡那边的屋子转一转,你们也一起啊?” 一起就一起,谁怕谁呀!田小麦傲娇地把头昂了昂,“可以啊,走吧?” 夏明苏瞅了田小麦一眼,极为宠溺地笑了笑。她这是知道秘密小屋里的东西被清空了,所以才一点都不担心,所以才自信满满的吧。 众人浩浩荡荡地朝狼坡走去,路过的人看到这样的场面,也好奇地加入了进来。 队伍越来越庞大,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 何翠翠扶着小腹,站在家门口,远远地望着拥挤的人群,露出了得意又奸诈的笑容。 田小麦啊田小麦,看你还能得意多久? 想让夏明苏帮你撑腰挡事儿?没这个可能了,这次夏明苏的境遇只会比你更糟糕。 多年前就在乡亲们心中落下的疙瘩,长了这么多年,早已经成熟丰满,正是结果子的时候。看到满桌精緻的食材,满眼的粮食和美味,谁能想不到当年饿死的家人呢? 这种画面带来的刺激,可想而知。 何翠翠只是想一想,就觉得特别解气。 她昨天下午去狼坡那边亲眼确认过了,只是过了一晚的时间,夏明苏和田小麦又去镇子上呆了大半天,刚刚回来,一定没有时间清理小屋里的东西。 现在当场去抓罪状,是最完美的时机。 长富在前面引路,他悄声问何大虎,“我们去狼坡那边干什么?那边的小屋不是废弃很多年了吗?平时都没有人去的地方,我们去干什么啊?听说那儿死过不少人,还闹过鬼呢!” 何大虎白了他一眼,“那你就别过去了,回家抱着媳妇守热炕头去吧。” “大虎兄弟,你这话说的,也忒不中听了吧!”长富转头望了一眼队伍最后面的夏明苏和田小麦,“我看他们,不是那么好惹的,你差不多得了!夏家几代人都在这里扎过根,地位和势力不是那么好动摇的。” 这废话还用你说?何大虎打心眼里瞧不起长富这样的人。 无能、无聊、没本事,还好色,简直可以说是人间极品了。 “你是不是发现他们在狼坡那儿有什么小秘密了?难道是他们偷情的地方?”长富想像力大开,“还是——他们已经造出了娃子,然后把娃子偷偷藏在那边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哦,难怪,难怪之前田小麦瞬间胖了那么多,后来突然又瘦了下来!我还很好奇来着,原来她是怀过了孩子啊!按照时间推算的话,确实也对得上!”长富像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似的,兴奋得手舞足蹈,瞅着跟神经病发作一样。 何大虎摇摇头,真不该带这种神经病过来的,不仅帮不上什么忙,还竟惹事儿。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怀孕?亏他想得出来!想像力这么丰富,怎么不去写小说呢?没准一不小心就能写出点名堂,在文学史上留下一笔宝贵的财富。 第138章 我来带路! 长富带着大家绕了好几圈都没有找到小屋的位置,“娘的,这里的路怎么这么绕啊!” 何大虎皱皱眉头,走到队伍最后面,用命令的口气对夏明苏和田小麦说道:“你们到前面带路!” 田小麦扁扁嘴,摆出一副很为难的样子,“我可不知道你们说的那个小屋在哪里啊!我都没有去过,只听爹娘说过有那么一个小屋,但具体位置在哪儿,我是真不知道。” 田小麦看向夏明苏,“苏苏,你呢?” 夏明苏轻挑眉头,耸耸肩,“我也不知道。” 何大虎紧握拳头,气得眼中直喷火!到现在了,这俩人竟然还在这里装傻充愣!他倒要看看,一会儿事实摆在眼前了,他们还怎么耍赖! 姐姐清清楚楚地说了,她前一天在狼坡这边的小屋里看到了夏明苏和田小麦。她还说三间小屋里放满了东西,各种腌菜的缸子,好几个装粮食的麻袋,一筐又一筐的草药,还有被子、茶具、书本、煤油灯等好些生活用品。即使他们有心想要搬家,也不是一天半日就能搬空的。只要里面还存有他们呆过的痕迹,他就可以以此来声讨他们,就可以名正言顺、以正义之名,搬走夏明苏家中地窖里的东西了。 第102页 即使是把这些粮食和食物全部分给乡亲们,他也是乐意的。只要能把夏明苏的名声搞臭,只要他一步步败落了,精于算计的田小麦还能死乞白赖地扒着他吗?这时候,姐姐就有希望了。 何大虎天真地以为,姐姐只是太善良了,所以才会输给精明又主动的田小麦。 如果姐姐当时没有为了他和弟弟选择妥协,嫁给了傻子,她就还有希望跟夏明苏在一起。毕竟姐姐那么美,人又善良能干。 姐姐身体不好,顶着个大肚子,还能靠着聪明才智和顽强的毅力,找到夏明苏和田小麦的秘密窝点,这不是寻常人可以做到的。 何大虎从小就把姐姐当做崇拜的偶像,现在有人让姐姐吃苦受累,他一定饶不了他们。 他怕郭福三和郭旺财会变本加厉地伤害姐姐,所以对他们是一种讨好和隐忍的姿态,希望用这样的方法可以求得他们的好感。 刚开始,何大虎其实并不是这样想的,他想胖揍郭家父子一顿,让他们畏惧姐姐,但姐姐却说:“你打了他们,他们回头会下更重的手来打我。让我陷入到这种悲惨之地的人是田小麦,所以我要让田小麦生不如死。” 何大虎竟然觉得姐姐说得很对,便听姐姐的话,一直琢磨着怎么让田小麦生不如死。 可自从田小麦和夏明苏在一起之后,想要折磨田小麦就变成了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因为无论发生什么状况,强大的夏明苏似乎都能帮田小麦找到解决的办法。 所以姐弟俩琢磨了好些时日,最后一致觉得要先收拾夏明苏,之后才能尽情地折磨田小麦。 经过几日的商量,姐弟俩分配好了任务。 何大虎负责去找当年家里有老人饿死的人家,说服他们组团去夏家讨人命债。 何翠翠则负责跟踪夏明苏和田小麦,找到他们秘密相会的地方。 嫁到郭家之后,何翠翠经常挨打,被打了之后,她都会跑出来自己舔舐伤口。 这种时候常常都在深夜,有一次她无意中看到夏明苏带着几个陌生的村外人搬运东西,她就悄悄地跟了过去,发现了狼坡的秘密。 后来何翠翠自己又去狼坡逛了一下,结果没有找到那个小屋。 无奈之下,她只好等机会,等着再跟踪夏明苏或者田小麦一次。 那之后,她随身都会带一支笔和几张白纸,准备一边跟踪一边记下路线。 就这样,她摸到了狼坡小屋的具体位置。 前两天,何翠翠闯进秘密小屋,是为了最后确定一下里面的情况,确保万无一失。 听姐姐说完小屋里面的情况,何大虎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便领着之前说好的几个人带着傢伙闯进了夏家。 砸东西是很解气的,不过这并不是他的目的,他要让乡亲们看到夏明苏最“奢侈”的一面。 “有谁知道小屋的具体位置?”何大虎高声向众人问道。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全都摇了摇头。 后来加入队伍来凑热闹的人不耐烦地说道:“大虎,你带我们来这里看什么啊?都走了大半天了。” 他看场面挺热闹的,以为是有什么有趣的事情呢!可走了大半天,出了一身的汗,结果什么都没看到,什么也没发生。 何大虎左右望了望,找了下东西南北,然后认真回忆起了姐姐说过的路线。 可四周都是高耸的树木和沙石土路,根本没有什么标志性的东西。 忘了带上姐姐画的地图,真是失策! 他以为总会有那么一两个人知道狼坡上的小屋怎么走,却没想到竟然真的一个都没有。 何大虎态度冷硬,“想回家的就趁早回去,我可没强拉着你们跟我一块儿过去。” 有人不高兴了,“现在你让我们怎么回去啊?都不知道被你拐到什么地方了!这边多少年都没人来过了,住的都是鬼,大虎你是不是傻了?你姐嫁了个傻子,你是不是也被传染了。” 何大虎揪着这人的领口,阴狠地说道:“你再说我姐一句,我就打死你!” “你,你,你松手!我不说了,不说不就得了嘛。” 何大虎憋着一肚子的气,松开手之后,他转头狠狠地看了夏明苏和田小麦一眼。 “我来带路!”何翠翠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何大虎闻声朝姐姐看去,露出了温和的笑容。 “姐,你怎么来了。”何大虎走过去挽住了姐姐的手臂。 何翠翠没什么表情,声音也平平的,“走吧。” 夏明苏冷笑了一下,这种上赶着给自己找麻烦的人,真是神仙都救不了啊。 遇到不好的事情不知道给自己找解决的办法,只知道一门心思地想着怎么害别人,这样怎么可能过得好呢? 他瞅了瞅身边的田小麦,突然觉得这个瘦瘦小小、自强不息,活得坦坦荡荡的姑娘,真是聪明又好看,真是招人稀罕,真是——没词儿能形容了!看来还得跟着田老师好好学习,增强一下语言文字能力。否则以后空有满腹的专业知识却写不出来,研究了一堆制作美食的方法,却不能让后人知晓,那可就要抱憾终身了。 第139章 腹黑二人组 在何翠翠的带领下,大队伍很快就来到了狼坡的秘密小屋前。 第103页 长富迫不及待地冲到最前面,一把推开了高大的木门。 碎木屑和土块扑簌簌地掉落下来,把长富搞了个灰头土脸。 “呸,阿呸!”长富连吐了好几口口水,“这都多些年没人来过了啊。” 一股陈年霉味扑面而来,长富立即连退了好几步。 看到长富的反应,何翠翠脸色一僵,不该是这样的啊!前一天这里还是一副温馨小居的样子,怎么这么快就变成了这样呢! 何大虎疑惑地看向姐姐,满脸的问号。 何翠翠故作镇定地推开门走了进去,里面的场景让她眼前一晕,差点直接倒下。 墙角躺着几只死掉的老鼠和蟑螂,尸体差不多快要腐烂的样子。墙面上布满了霉点子,满屋都是多年尘土积存的味道。 哪里还有半点人气儿?哪里还有人居住过的味道? “大虎,你带我们来这儿是看死老鼠的吗?这一屋子的味儿也太呛人了,多闻几下都该中毒了!”长富牢骚满腹,“你跑我们家说了半天,说人家夏家怎么害我们家老人死了,说他们家日子过得有多奢侈,说我们可以抢他们家的粮食,有多少抢多少!这花了大半天的功夫,废了老半天的劲儿,把家里紧要的事儿都给撂下了,结果一把米一把面都没捞着!大热的天跑这么一通,累得半死,带我们跑到这几百年没人呆过的闹鬼的小屋里,你啥意思啊?你闲的啊,还是脑子坏掉了?你们何家姐弟俩脑袋是不是都有毛病啊,都被旺财给传染了吧!不能够啊,虽然我没上过学,认不得几个字,懂得不多,但也知道智商这种东西只遗传不传染的啊,你们这都是怎么回事儿啊?” 何翠翠感到一阵恍惚,体力不支,腿一软作势就要栽倒下来。 田小麦就站在她身后不远处,立马箭步上前,扶了她一把。 何翠翠不领情,大力甩开田小麦的手,低声道:“你别当着大家的面假惺惺的扮好人,噁心!” 田小麦笑嘻嘻地大声回道:“噁心啊,噁心就吐出来吧!吐出来就好受多了,用不用我给你拍拍?” 听到她们之间对话的夏明苏一下嗤笑出声,他是真没忍住。被人说噁心还能嬉皮笑脸地伸出友爱之手,这田小麦也是奇女子一枚啊! 何翠翠被田小麦噎得脸色发青,又没法发作,硬是给憋得差点出了内伤。 围观群众都颇为不满,“什么呀,不就一鬼屋嘛,我还以为有啥稀奇的呢!” “大虎啊,你对明苏有什么不满,就当面说出来。你们之间有什么纠纷,讲出来大家可以给你评评理,但你这么背后嚼舌根,真不咋地道。” “就是的,咱们都是靠着土地的踏实人儿,做人做事还得凭良心的。明苏给乡亲们看了多少病拿了多少药,心里都明镜着呢。这老些年,老夏家也没欺负过咱们,你这都是为了啥呀?我看翠翠也挺喜欢明苏的,你们这是闹的什么嘛!” “翠翠,你都嫁了人了,不该惦记的就早点放下。跟明苏过不去干啥呀?又不是他逼着你嫁到郭家的。再说了,我看郭福三对你也挺好的。旺财那不是有病嘛,又不是正常人,你得多体谅呀!你看你肚子都大了,人家旺财傻是傻了点,可我看那方面也没啥问题。该尽的义务也都能尽到,该交的公粮也都能交上,你还有啥不满的?天天有饭吃有衣穿,还有男人给暖被窝,你的要求也别太高了。” “哎呀,漂亮的女人要求都高。不过翠翠啊,姐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姐活这么多年算是活明白了,人这一辈子啊,得信命!你跟命较劲,是没用的!” 何大虎扶着浑身发抖的姐姐,面对众人的七嘴八舌,他无力还嘴。 “大虎,咱们先回去吧。”何翠翠低声对何大虎说道,“我要回家,咱们家。” “好,我背你回家。”何大虎蹲下身,把姐姐背起来,绕过人群,向远处走去。 有些人还在朝着他们离开的背影喋喋不休着。 “何翠翠是可怜啊,不过我看她心也挺黑的,你们以后小心着点她。” “我问问你们,她找你们聊过没有?一边哭一边说自己可怜啊,不容易啊什么的。然后就开始——怎么说呢,就是明里暗里说些坏话。” “她也找你了啊?哎呦,她还说她心里苦,就只跟我唠叨唠叨,原来她找了不止一个两个人呢!心机这么重,难怪过得这么惨,都是报应。” “对对对,那叫什么来着,有个什么教,啊对,佛教。佛教说人有因果报应,好人就有好报,恶人就有恶报。何翠翠以前肯定做过啥缺德事儿,现在才会这样,啧啧啧……” 田小麦不太想听下去了,这些人现在讲这些就是说给夏明苏听的。刚刚出声讲话的那几个人,大多都去夏明苏家里砸了东西,现在看风向不对,立马“明智”地倒戈到夏明苏这边,生怕夏明苏过后找他们算帐。 “我们要不要也回去啊?”田小麦低声问夏明苏。 夏明苏挑眉,“你认识路啊?” “认——”识字还没说出来,田小麦立即就反应过来了,改口道:“认不得啊。” “那你怎么回去?”夏明苏笑问。 田小麦撇撇嘴,这人精的吧,心细如髮,有木有?! 第104页 这时人群中也有人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这里有人知道怎么回去吗?” 一时间没人出声,问话的人接着说道:“那咱们怎么回去啊?唯一认识路的何翠翠都走了,谁给咱们带路?” 众人躁动起来,“何翠翠这个缺德带冒烟的玩意儿,自己先跑了,跑得倒快!” “得了得了,走走看吧,没准有人记得刚才是怎么走过来的呢。一个人能记得一个路口,咱们也就能回去了。” 有人响应,有人只想随大流,有人满嘴脏话表达着不满,一行人左拐右拐,无论走的路对还是不对,夏明苏和田小麦都没发表任何意见。 天早已经黑透了,不过他们现在一点都不急着回去。 在这里磨的时间越久,大家对何家姐弟俩的不满也就越深,夏明苏和田小麦还有什么可急的呢! 好人一旦腹黑起来,坏人真就没啥蹦跶的空间了。 第140章 你这么穿挺可爱的 夜深了,在走过无数弯路之后,大部队总算来到了熟悉的路上。 这时夏明苏叫住了大家,“你们等一下,我有几句话想说。” 他的声音不大,但是却很清晰。于是所有人都停住了脚,好奇地朝夏明苏看了过去。 “有个赚钱的活儿,我和小麦要把果园和荒山承包下来,需要些人手。根据活不同,工钱一个月十五到三十五不等。有人想要干的话,明天上午九点到场院报名。”夏明苏不喜欢拐弯抹角,所以开口就直戳主题。 话落,大家便叽叽喳喳地讨论了起来。 夏明苏拉起田小麦的手,率先离开了。 “荒山承包的事儿队长点头了吗?”田小麦仰头看向夏明苏,“你怎么现在就招工啊?” 夏明苏轻扯唇角,语气轻松,“何家姐弟俩帮我制造的最佳良机,我怎么可以错过!否则,岂不是辜负了他们的一片好意。” 田小麦不太懂,陷入了沉思。 夏明苏解释,“现在上头不少领导觉得,僱佣关系就是剥削关系,所以不提倡。如果这事儿传到他们耳朵里,可能会有麻烦。所以,其实大家心里都不踏实,不会特别积极主动地报名。不过今天这事儿一出,有人就想讨好我呀,毕竟把我家砸成那样,会后怕吧。” 夏明苏邪魅地一笑,田小麦的小脑瓜瞬间开了窍,“你是故意让他们砸的?也是,如果你当时阻拦,他们几个也不是你的对手。原来这其实都是你设的局,你一早就盘算好一切了。苏苏,你也太腹黑了。” “腹黑是啥?”夏明苏敏锐地抓住了这个没有听过的字眼。 “咳咳……腹黑嘛,就是说你很聪明!”田小麦镇定地点点头,“赛诸葛的聪明!” 夏明苏一副瞭然的样子,觉得这是一句夸人的话,便开心地收下了田小麦的这句夸赞。 “大锅饭的时候大家都习惯了平分,现在搞能者多劳,多劳多得,他们能接受吗?”田小麦满是担忧。 “刚好可以剔除掉那些懒惰的人、想白得工钱的人,不正好嘛。”夏明苏轻蔑出声,“不干活还想拿工钱,做白日梦呢!” 田小麦喃喃道:“确实,大锅饭时代已经过去了,以后要各凭本事谋生活了。” “你说什么?”田小麦的声音太小,夏明苏没有听清。 “没什么。”田小麦淡淡道,“你独具慧眼,对未来预测得很准。” 夏明苏愣了愣,他刚才有预测什么吗?好像没有吧。 “你今天怎么过来了?”夏明苏神色微深,好在身上茉莉绿茶的雅香沖淡了一丝寒凉。 “小鱼儿说你家出了事儿,就拉着我跑过去了。”田小麦低头瞅了眼肥肥嗒嗒的破裤子,不禁有些脸红。看来以后在家里也要穿得稍微讲究一点了,万一碰到类似的情况,不至于再搞得这么糗。 “哦……”夏明苏用余光瞥了田小麦一眼,看到她一直纠结于自己的裤子,便轻声宽慰道:“你这么穿挺可爱的。” “呵呵呵……”田小麦干笑两声,这样的安慰还不如不安慰呢!你就说,尴尬不尴尬?丑就丑喽,瞎安慰个啥!这样都算可爱的话,那全世界的人都可爱了。 两人走在安静的夜里,都没有提白天的不愉快。田小麦不想知道当年夏家是否真的枉顾乡亲们的性命,握着粮食不救人,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毕竟那时候的夏明苏还小,家里做主的人是王喜弟,即使真的做了什么见死不救的事情,也是王喜弟做的,跟夏明苏无关。 这样一想,田小麦心里就舒服多了,也能够释然了。 忙碌而混乱的一天总算快要过去了,田小麦回到家,看到娘亲正在摆弄她新买来的收音机。 “小麦,你回来啦。”苗翠英满脸堆笑,眼角的皱纹都叠到了一起,“这小玩意儿真新奇啊!这样轻轻一拨,就能听到广播了,还能听曲儿,真是有意思!” “您喜欢就好,没事儿就打开听听,解解闷。”田小麦脸上染着一层倦意,说话的声音也懒懒的。 “我可不捨得总听,听坏了怎么办,我每天就听那么一小会儿。”苗翠英轻轻地抚摸着收音机的机身,一副爱不释手、又怕捧在手心捂坏了的样子。 第105页 “没事儿,它没那么容易就坏的。”田小麦笑道,“坏了就再买一个呗!” “不成不成,多金贵的东西啊,哪儿能让它坏了呢!我宝贝着它,绝对不能让它坏喽。”苗翠英这时才仔细瞅了瞅田小麦的脸色,“闺女,你刚才去哪儿了?怎么脸色这么差,赶快洗洗睡吧,早点休息。” 田小麦点点头,瞅了眼躺在娘亲身边已经熟睡的菲菲,“那我就先回去睡了,让菲菲今晚睡你这里吧。” “成。”苗翠英朝田小麦摆摆手,示意她赶紧回屋歇着。 田小麦走进自己的房间,划了根火柴,点亮了煤油灯,黑暗的房间渐渐亮了起来,可眼前的场景让她一个头两个大。 满炕的布料和针线,散乱不堪。 突然一阵疲惫涌上来,田小麦扑倒在了一堆杂物上。 深唿吸了几次之后,她才渐渐缓过神来。 阿杰正要出去解手,看到姐姐房间里还亮着灯,便走过去敲了敲门。 “进来吧。”田小麦撑着身体坐了起来,便看到阿杰推开了房门。 阿杰站在炕沿边,“小麦姐,你回来啦,今天没发生什么事儿吧?我都听小鱼儿讲了,说你和姐夫跟着一帮人去了狼坡。” 田小麦轻描淡写、故作轻松,“没啥事儿,就是些无聊的人闲得慌,在那没事儿找事儿呢。” “哦,那就好。”阿杰转身正想离开,突然发觉姐姐的脸色有点不对劲,便停住脚,转回头看着田小麦,“姐,你是不是不舒服啊?我看你脸色不太对劲。” “没事儿没事儿,你忙你的去吧。”田小麦显得很虚弱,声音也有些微的嘶哑。 阿杰走到田小麦身边,伸手探了一下她额头的温度,天吶,好烫! “姐,你发烧了!” 第141章 猴屁股似的红脸蛋 阿杰走到田小麦身边,伸手探了一下她额头的温度,天吶,好烫! “姐,你发烧了!” 田小麦摸了摸自己的额头,语气轻松道:“没啥事儿,就稍微有点低烧。今天可能吹着风了,一会儿喝点热姜水就行。” “不成。”阿杰表情严肃,“这哪儿是低烧啊,肯定过三十九度了。发烧不是小事儿,我去找退热药给你吃。” 田小麦刚想说真不用了,可阿杰转眼就跑没影了。 她记得,家里好像没有退热药啊!这孩子,平时看着挺稳重的,怎么也这么毛毛躁躁的。 过了不一会儿,阿杰空手走进田小麦的房间,挠挠头,“家里好像没有退热的药……” 田小麦笑了笑,“姐真没事,你去厨房给姐煮碗姜汤吧。热热地喝下去,发发汗,一会儿就退烧了。” “好,姐你等我一下。”阿杰说着便走出了房间。 田小麦听到从厨房里传来叮叮咚咚的响声,苗翠英也听到了,她大声问道:“谁在干什么呢?” 阿杰高声回着:“是我,娘。小麦姐发烧了,我给她煮碗姜汤。” 苗翠英没再说话,阿杰把滚烫的姜汤端给姐姐之后,就出了门。 田小麦猜他一定是找夏明苏去了,不过她还没来得及阻拦,阿杰又一熘烟跑没了影儿。 “阿杰!”田骏杰听到有人唤他,立马站住了脚,扭头一看,恭恭敬敬地弯腰问好,“颜老师。” “这么晚了,你急匆匆的,要去哪儿啊?”颜青坐了一天的火车,风尘僕僕的,但气色却极好。 田骏杰诚实地回道:“小麦姐生病了,我去给她找点退热药。” 颜青脸上的表情没有了先前的明媚,他急急问道:“烧得厉害吗?” 田骏杰点点头,“额头挺烫的,估计烧得不轻。” 颜青拍拍田骏杰的肩膀,“走,我这里有退热药,还有感冒药,效果都很好的。” 田骏杰犹豫了一下,他原本是想去找夏明苏的。他答应过姐夫,小麦姐有任何事情都会第一时间通知他。可现在碰到了颜青老师,所以也只好临时改变计划了。 瞅了瞅天色,现在确实太晚了一点,估计夏家的人都已经早早睡下了。他现在过去叨扰,也不太合适,便带着颜青老师原路回了家。 田小麦听到院子里有急促的脚步声传来,很明显,这脚步声不是一个人的,至少得有两个人。 她心想着阿杰的腿脚也太快了一点,这才几分钟,就把夏明苏找过来了?难道是打飞的过去,又打飞的回来的? 正纳闷呢,抬头一看,竟然是颜青。 田小麦揉了揉眼睛,她是发烧了没错,可人还清醒着呢。不过怎么感觉眼睛有点花呢,仔细一看,还真是颜青。 阿杰紧随其后跟着走进房间,“小麦姐,我在路上碰到颜青老师了。” 田小麦对阿杰说道:“快去给颜青老师倒杯水过来。” 阿杰点点头,烧水去了。 田小麦把炕上的布料和针线往一边拢了拢,哑着嗓子说:“家里有点乱,你过来坐吧。” 颜青把随身的包裹放到门边的书桌上,找出小药包之后,坐到了炕边,他看向田小麦:“除了发烧,你还有什么其他症状吗?” 第106页 田小麦故作轻松:“不严重,白天吹了点风,稍微有点发热。刚刚已经喝了姜汤了,睡一觉就能好。” “吹了冷风,那应该是伤风感冒,这个药对症。”颜青说着从药盒里拿出两粒治疗伤风感冒的药,又拿了一片退热药,塞到田小麦的手里,“一会儿水端过来,你赶紧把药吃了。看看这小脸儿红的,哪里是稍微有点发热,都快烧成红炭了!” 田小麦摸了摸自己的脸蛋儿,还真挺烫的,估计打个鸡蛋都能烤个半熟。 颜青瞅了眼炕上堆满的东西,劝道:“你别太拼命了,身体要紧。” 田小麦咧嘴笑了笑,“嗯,我知道。” 房间内充斥着尴尬的气氛,好在阿杰很快就烧好了水,打破了这份尴尬。 田小麦还穿着那条肥硕的大裤子,但在颜青面前,她似乎并不觉得有什么。农村的姑娘在家穿这种裤子,应该挺平常的,不至于丢人。 突然回想起在夏明苏面前,因为这条裤子而引起的窘迫,两相一比较,田小麦真切地意识到,原来真的在深爱的人面前,才会更加在意自己的形象。在无关紧要的人面前,并不会苛求太多。 田小麦问颜青:“你来之前跟青山队长打过招唿了吗?他给你安排住处了吧?” 颜青点点头,“嗯,我写过信了,这几天还住在之前的地方。” “你这次来是?”田小麦握着热水杯,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着喝。现在水太烫,还没法用来吞药,得再等等。 颜青的手上也端着一杯热水,他轻声回答:“我给你写的信,你收到了吧?怎么不给我回信呢?” 田小麦显得有点心虚,“太忙了,还没来得及。” “也是,为了承包荒山,你把自己逼得太紧了。我这次来,就是想着帮你一块儿把荒山搞起来。写信沟通不太方便,过来直接沟通比较有效果。跟大队签合同也是个大事儿,很多细节条款你都得注意,该做的说明都要写清楚,一个都不能落下。” 田小麦皮笑肉不笑地扯起唇角,“那我先谢谢你了,今天已经挺晚的了,你就先回去休息吧!赶了一天的路,应该也累了。” “也好。”颜青站起身,指了指田小麦手心里的药,叮嘱道:“水放温了之后记得把药吃了啊!” “哦,好。”田小麦木呆呆地点了下头。 颜青转身走了两步,就在即将踏出房门的那一刻,迎头撞到了一个人。 那一瞬间,颜青还以为撞到的是田小麦家里的人呢,所以头还没来得及抬起,就连忙开口道歉:“哎呀,不好意思啊,没看到有人……” 这时站在门边的田骏杰,惊讶地唤道:“姐夫,你怎么来了?” 听到阿杰喊“姐夫”,田小麦勐地一抬头,看到夏明苏直直地立在门口。虽然他整个人隐没在阴影里,可面庞依旧俊朗无比,气质非凡。 田小麦瞅了眼摊在炕上的一堆东西,又瞅了眼还没换掉的肥裤子,接着摸了摸猴屁股似的红脸蛋,她扶额哀嘆:谁来拯救她这绝望的一天啊…… 第142章 乱七八糟的药,能随便吃吗? “颜青?”夏明苏的眼睛眯了眯,语气不是很好地问道:“你怎么在这儿?” 颜青的脑子里还在反覆迴转着阿杰刚刚喊的那句“姐夫”,所以没有听到夏明苏对他的问话。 无视他的问题?这是在藐视他?夏明苏周身窜着寒气,隔着一段距离,田小麦都感受到了。 田小麦多嘴替颜青回答了一句,“颜青老师是过来帮我做承包荒山前期准备的,刚刚路上碰到阿杰听说我生病了,所以就过来看看。” 夏明苏的脸色越来越差,颜青没长嘴?不会自己说?还要你来替他回答?你是他什么人?他又是你什么人?搞得你们好熟的样子! 阿杰垂着头,一副犯错的愧疚。 完了完了,这下被姐夫撞见,麻烦大了!他这个小小通报员,大概离下岗也不远了,而且下岗之前估计少不了要受点什么惩罚。 颜青的面色也不是很好,他勉强露出个笑容,转头对田小麦说道:“我今天就先走了,明天再来找你。” 明天还来?也是够积极的!夏明苏皱皱眉头,让开一个身位,让颜青走了出去。 “姐夫……小麦姐发烧了,我本来是出去找你的,没想到路上碰到了颜青老师。那个……”颜青走了之后,阿杰极力想要说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可夏明苏根本不想听。 他不想知道事情是怎么发生的,也不想知道事情到底是如何进展的,他只知道颜青刚刚进了田小麦的闺房,而且第二天还打算过来。 再怎么说,他已经对外宣布田小麦是他夏明苏的女朋友,田小麦已经是名花有主的姑娘了。 颜青应该也很清楚这一点,他再这么上赶着,是不是过分了一点! 夏明苏瞥了一眼田小麦手上的药,便迈步向前,一把夺到自己手上,皱着眉头看了看又闻了闻,接着便将几颗药甩手扔到了门后装垃圾的簸箕里,没好气地说道:“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药啊,能随便给人吃吗?吃坏了谁负责?他能负责吗?” 第107页 “呃……”田小麦烧得浑身发冷,头昏脑涨,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这时候夏明苏却在这儿计较些有的没的,就几片感冒药而已,哪儿至于吃坏人啊!哎呦,她现在只想吃了药赶紧蒙头大睡! 阿杰盯着簸箕里的药,实在有点犯愁,“姐夫,小麦姐她烧得挺厉害的,这药……” 夏明苏扫了他一眼,阿杰觉得有无数刀子朝自己飞来,便立马噤了声。 颜青的事儿回头再找你算帐,夏明苏收回锋利的目光,从裤兜里拿出一个白色的小纸包,用修长的手指将它展开,把里面包着的药粉全部倒进了田小麦手中的水杯里,“喝了吧,稍微有点苦。” 田小麦看到杯中的水瞬间变成了深褐色,浓烈的中草药味儿扑鼻而来,她捏着鼻子一口灌了进去。 嘶,这哪里是有点苦,比黄连还苦了十倍不止好吗? 田小麦吐着舌头,眉头皱成了麻花。 就在她准备把舌头收回去的瞬间,夏明苏眼疾手快地将一颗冰糖放到了她的嘴巴里,一丝甘甜瞬间在田小麦的口中扩散开来。 哇,好甜! “谢谢……”田小麦抬着沉重的眼皮看向夏明苏,“挺晚的了,你也赶紧回去休息吧。” 吃完药就赶他走?! 夏明苏扫了眼一片狼藉的大炕,这个女人活得太邋遢了一点吧。 田小麦注意到他的视线,急忙解释道:“下午我正做衣服呢,就被小鱼儿拉走了,所以没来得及收拾,裤子也没来得及换……” 夏明苏犹豫了三秒钟的时间,最后还是决定发扬一下人道主义精神,帮忙把炕上乱七八糟的东西给收拾收拾。 他脱下鞋子,长腿一抬,站到大炕上,在田小麦和田骏杰姐弟俩的注视下,只花了五分钟的时间就把大炕整理得清清爽爽、干干净净。 这速度,这整理能力,令人瞠目结舌。 夏明苏甚至把枕头和被褥都给一一铺好了,“躺下,我给你把个脉,明天一早我再带新的药过来。” 田小麦乖乖躺下来,天吶,怎么感觉这被窝比平时更舒服啊。 她伸出手,夏明苏把手指搭在她手腕的脉搏上。 触到滚烫肌肤的那一瞬间,夏明苏的心勐地一抽,烧得这么厉害?!那刚才在狼坡的时候应该就已经烧起来了,晚上突然降温,风又大,回来的时候走了那么长的路,肯定早就不舒服了,这傻丫头怎么一声不吭呢! 之前两人分开的时候,眼尖心细的夏明苏发现田小麦的脸颊染上了一层不太正常的绯红,猜她可能有点发热,他在家里左思右想,实在不放心,所以才带着药过来看了一下。 他要是不来这一趟,岂不是什么都不知道!岂不是就让颜青在这里为所欲为了!田小麦岂不是就吃了这个插足者带来的不明来歷的药了? “不是普通的伤风感冒,是肺炎。”夏明苏把田小麦的手放进被窝里,沉声说道,“明天你哪儿都不能去,谁都不能见,我一早过来给你针灸。” “啊?”田小麦咳嗽了两声,“有这么严重啊……” 夏明苏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转头叮嘱田骏杰,“明天早上你熬点小米粥给你姐喝,大门看好喽,除了我之外,别让杂七杂八的人进来。” 田骏杰忙不迭地点头,“知道了,姐夫。” “嗯,那行,我就先回去了。”夏明苏起身,站定,又盯着田小麦看了一会儿,一副很不放心的样子。 田小麦浑身无力,她强撑着对夏明苏笑了一下。 夏明苏轻嘆了一口气,大步走出房间,离开了田家。 他没有直接回自己家,而是找颜青去了。 此时的颜青已经收拾完自己的行李,铺好了被褥,刚烧了一壶水,准备洗洗脸刷刷牙早点休息。 就在他拎着水壶往脸盆里倒水的时候,传来了敲门声,他开口问道:“谁啊?” “开门!”夏明苏的声音透过木门传了进来。 认出来者的声音,颜青苦笑了一下。 第143章 我准备好了,咱们开始吧 认出来者的声音,颜青苦笑了一下。 他放下水壶,走过去打开了门。 见夏明苏站在门边,没有进屋的打算,便开口问道:“不进来坐坐?” “不了,我说两句话就走。”夏明苏往房间内瞟了一眼,“带了不少东西啊,这是准备多住些日子?” 颜青点了一下头,“这次准备帮小麦把前期的事情全安排妥当了再走,学校那边我都已经交代好了,所以不着急回去。” 夏明苏的眼皮抖了抖,“你——挺热心的啊?” “碰到喜欢的姑娘,当然要用心一点了。”颜青笑了笑,“夏明苏,你不用拐弯抹角的,我知道你要跟我说什么。” “知道就好,那我就不多费口舌了,识相的话,记得明天就回去。”夏明苏说完就毫不客气地转身准备走了。 “我不会走的!”颜青叫住夏明苏,轻笑了一下,“我知道你跟田小麦的关系,假扮的情侣,是很容易露馅的,这逃不过我的眼睛。” 夏明苏的心脏微微一抽,但随即便冷静下来。他转回身,露出一个自信而大方的微笑,盯着颜青的眼睛,“你的想像力,未免也太丰富了一点。颜青,你是一个聪明人,知道自欺欺人的把戏不好玩。兄弟,清醒一点。实在想留在竹溪村,没人赶你走,也赶不走你。你要是真心想帮田小麦,我很欢迎,以小麦男朋友的身份欢迎你。但是,你若有什么其他的想法,我劝你还是算了吧。我跟她是真的情侣,还是假的情侣,你想看清楚,那你就留下来慢慢看吧。如果你多呆几个月,没准还能喝上我们的喜酒。我这人不太记仇,如果办婚礼,我一定会郑重地邀请你的。” 第108页 颜青想要去判断夏明苏说的话里有几分真、几分假,但经歷了一天的舟车劳顿,他实在是太累了,脑子有点混沌,一时之间搞不清楚。 “你说的,我都听到了。大半夜的,你特意跑过来,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个?”颜青显得有些倦怠,声音松松懒懒的。 在夏明苏看来,这是对他表示轻蔑的一种表现。 这个颜青过分自信,根本就没把他放在眼里嘛! 夏明苏的眼眸微深,下巴微微昂着,保持着高傲的胜利者的姿态,“我来是为了转达小麦的一句话,她说你明天就不用过去找她了,因为她需要卧床休息。你作为一个跟她不太相熟的男人,不适合出入未出嫁姑娘的闺房。而我作为英姨默认的准女婿,明天一早就要过去给小麦针灸。所以,你还是在这个小破屋里多歇两天吧,等小麦的病养好了,我再陪她过来找你。”夏明苏说完,不等颜青反应,最后又补充了一句,“你的信写得太酸太肉麻了,小麦看不下去,所以我就帮忙代劳了一下。” 直到夏明苏的身影完全消失,颜青才恍恍惚惚地关上了门。 田小麦觉得他的信写得太酸太肉麻了?他熬了三个通宵写的信,她没有亲自看完,而是拿给夏明苏看了? 在这段时间里,田小麦和夏明苏两人之间的感情,发生了什么他不愿意看到的变化吗? 难道他们真的在一起了? 颜青的心头涌上了不好的感觉。 第二天一早,凌晨五点多的样子,夏明苏带着针灸的一应物品如约来到了田小麦家。 田小麦还没醒,阿杰则一宿没睡,正端着本书坐在大堂里看着。 “姐夫,你来啦?”看到夏明苏走进来,阿杰站起身招唿道。 夏明苏朝他摆了一下手,示意他继续看书不用管自己。 阿杰点点头,坐下来,看到夏明苏迳自进了小麦姐的房间。完成任务的他,放心地回了自己的小屋。 夏明苏坐在炕沿边,静静地欣赏着田小麦的睡颜。 田小麦轻启的双唇有些干裂,他真想帮她润湿一下。 紧闭的双眼,长长的睫毛,挺翘的鼻樑,晨光中泛着微光的皮肤,此刻,田小麦的一切都太美好了。 可能是身边多了一个人的气息和味道,田小麦很快就醒了。 “苏苏,你怎么这么早就过来了……”田小麦的声音里带着清晨浓重的鼻音,奶声奶气的,格外诱人。 夏明苏怕吓到谁似的,轻声温柔地说道:“来给你针灸,早点把针扎上,病就能早一点好。” “会不会很疼呀?”田小麦把身子往被窝里缩了缩,她没针灸过,不过她看过接受针灸的人浑身扎满了针的样子,有点像刺猬,好可怕的感觉。 “一点都不疼!”夏明苏保证道,“只要你一动不动,就不会有任何感觉。” “哦……”将信将疑的田小麦看着夏明苏把针灸的东西一一铺展在炕头。 见田小麦眼神发直地盯着那些针,一副木呆呆的样子,夏明苏笑了笑,“你要不要先去上个茅房,喝点水什么的?” 这时田小麦才回过神来,她在被窝里摸了一下自己的裤子。 天吶,她竟然还穿着昨天那条让她出糗的肥裤子呢!而且,吃过退热药之后,晚上发了好几次汗,身上的衣服都要臭掉了,这种邋遢的鬼样子怎么见人啊?太令人窘迫了。 “那个——你,去阿杰的房间转转吧。”田小麦有点前言不搭后语地说道,“你跟你小舅子聊聊天,增进一下感情……” 啊呸,她都说了些什么?!小舅子是什么鬼? 不过看夏明苏的表情,他好像对阿杰的这个新称唿非常满意。 “行,那你收拾好之后,到我小舅子的房间来找我。”夏明苏把“小舅子”这三个字进行了重音处理,之后他心满意足、喜气洋洋地走出了田小麦的房间。 田小麦双手掩面,这两天真是丢人丢大发了。 她快速掀开被子跳起来,找出新衣裳新裤子换上。再把水壶架到炉子上,之后去解了个手。回来时,水刚好烧开了。她兑点冷水,拿毛巾擦了一遍身子。把身上的汗味擦掉之后,又刷了牙洗了脸,最后还抹了雪花膏,并且非常仔细地把脖子和手臂都抹了薄薄的一层。 整个人瞬间就变得香喷喷的,有种焕然一新的感觉。 就是体力还差了点,做完这些之后,才觉得腿好软。 田小麦走到阿杰的房门口,朝里面轻轻地喊了一声:“我准备好了,咱们开始吧。” 第144章 一顿热闹的早餐 “把头髮撸上去,露出手臂、膝盖和小腹。”夏明苏站在田小麦的身边耐心指导着。 田小麦则平躺在夏明苏身下,乖顺得跟只小奶猫一样,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夏明苏将一根根经过严格消毒的针准确无误地旋进各个穴位中,田小麦仔细感受了一下,只有些微微的刺感,但并不痛。 看来夏明苏没有骗她,真的是一点都不疼。只有在她试图活动扎过针的四肢时,才会有酸麻的不适感。 如果她一动不动,就没有丝毫感觉。 针灸好奇妙呀,田小麦突然想起小猪曾经说过,俄罗斯人很喜欢到咱们这儿来接受针灸治疗。头疼脑热、感冒发烧、血管堵塞之类的问题,一针灸几乎就能立马见效。当时她还觉得夸大其词了,现在亲身感受了一把,看来还真没有夸张的成分,效果果然一级棒。 第109页 针扎下去不过二十分钟的时间,田小麦的脑袋就清醒了许多,身上的无力感消退了不少,食慾也突然大开。 一会儿多吃点饭,大概用不了一天的时间就能重新活蹦乱跳了。 如果夏明苏能给她做顿丰盛的美食,那简直不要太完美! 就在田小麦胡思乱想的时候,夏明苏摆出随口提出一个建议的姿态,“你有没有什么想吃的,今天我破例在你家当一天贴身御医和掌勺大厨,怎么样?” 田小麦疯狂地眨着眼睛,什么?难道他懂读心术?他怎么知道自己刚才在想什么?天吶,幸福得要冒泡泡了!难道生病也是一件这么美好的事情吗?那让她天天都生病吧,好不好? “难道你不乐意?”夏明苏耸耸肩,无所谓道:“不乐意的话,那我就先回去了,让阿杰过半个小时给你拔针就行。” “愿意,愿意。”田小麦忙不迭道,结果一张口就牵动了扎在太阳穴上的针,引发了一阵麻麻的感觉。 夏明苏笑了笑,“行了,你别说话了,我去做饭。煮锅山药粥,炒西芹、丝瓜炖豆腐、鸡丝拌黄瓜,这些可以吗?” 田小麦“嗯”了一声,眼中直放绿光,这时肚子还很配合地响了一下。 她是真饿了,也是真馋了。 田小麦就这样跟块木头似的,一动不动、直不楞登地躺在炕上,身上插了十几根银色的小针。 太阳已经从东方升起了,阳光洒进房间,把田小麦的身体照得暖洋洋的。 不一会儿香味就从厨房飘了过来,田小麦的肚子叫得愈发兇勐了。 好在半个小时的等待之后,饭做好了,她身上的针也刚好可以拔掉了。 苗翠英对夏明苏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甚至有点欢迎过头的架势。 夏明苏坐在田小麦和田骏杰的中间,对面是抱着田菲菲的苗翠英。 平时吃饭的时候,都是田小麦照顾妹妹的,不过她现在生病了,怕传染给菲菲,就让娘亲抱着她了。五个人围着一桌丰盛的早餐,边吃边聊些家长里短,气氛异常融洽。 就在他们吃得正热火的时候,颜青拎着两袋在省城买的高级奶粉走了进来。 “翠英阿姨,您最近可好啊!”颜青站在门口,往屋内瞅了一眼。他看到夏明苏坐在田家的饭桌上,和田家的老老小小融为一体,甚是和谐,就跟一家人一样,心里不禁有些吃味。 苗翠英笑着招唿道:“是颜老师呀,稀客稀客,您进来坐!阿杰,快去给颜老师添副碗筷过来。” “不用了。”颜青摆摆手,拉住已经跳下炕头的田骏杰,“我刚吃过饭了,你们吃吧。” 苗翠英把脸一板,催促儿子道:“还不赶紧去拿,这孩子怎么一点礼数都不懂呢!再端杯热茶给颜老师。” 见苗翠英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颜青再推辞怕是会抚了主人的面子,便松开手,放开了阿杰。 苗翠英示意田小麦往边上坐坐,给颜青让个位置出来。 田小麦就往夏明苏的方向挪了挪,夏明苏挑挑眉,不着痕迹地衡量了一下田小麦与自己的身体距离,还有田小麦与颜青的身体距离。 很好,他跟田小麦贴得更近,这说明什么?说明在田小麦心中,他更重要,他更亲啊! 这种潜意识的身体反应,是最说明问题的。 颜青落座后,阿杰就拿着一副新碗筷和一杯茶水重新上了桌。 “颜老师,你什么时候来的啊?从省城过来,一路上很辛苦吧?”苗翠英用自己的筷子给颜青夹了一块鸡肉。 颜青瞅着碗里的鸡肉,嘴角抖了抖,笑着回道:“还好,现在坐火车挺方便的。来竹溪村的路我也熟悉了,所以谈不上有多辛苦。” “是为了那片荒地的事儿吧?”苗翠英大咧咧地吸熘了一口山药粥,咕嘟咕嘟咽下去,才接着说道:“真是麻烦你了,我们都劝小麦别冒那个险,她偏不干!你看看,你看看,干这么一件得不着啥便宜的事儿,前前后后折腾了多少人!” 田小麦撇撇嘴,闷头吃着饭,没有言语。 颜青宠溺地瞅了田小麦一眼,对苗翠英说道:“翠英阿姨,开荒山是件好事儿。以后把荒山开出来了,对咱们全村的人都好。小麦是个很有远见的姑娘,我能帮些力所能及的忙,是我的荣幸。” “哎呀,这大城市的老师就是会说话,道理一套一套的。”苗翠英偷偷地瞄了夏明苏一眼,若无其事地继续说道:“俺二妮子真是有福气,好多人都帮衬着她。先是找了一个有本事的男人,后来去省城一趟还认识了这么一个一表人才、心地善良的老师,以后这荒山上长不出个值钱的东西,都说不过去了!” 这一番话,说的几家欢喜几家愁。 苗翠英看似是个没什么见识的庄稼妇女,但毕竟活了这么些年,又是个心里揣事儿的主,平时她就喜欢琢磨个子丑寅卯。自从田大牛死了之后,家里一堆孩子、事务更需要她操心。虽然很多事情都是二闺女田小麦出面处理的,但背后还需要她来主持大局,所以苗翠英心是没少操,脑子也没歇着。 夏明苏和颜青对田小麦是个什么心思,她一眼就看出来了。 虽然颜青也是个不错的小伙子,但跟夏明苏一比,还是差了一些的。 第110页 况且她对夏明苏还算知根知底,两家又在一个村子,比起颜青,来往也更方便一些。 最最主要的是,苗翠英看得出来,自家闺女心里的人到底是哪一个。 ------题外话------ 如果说田菲菲是助攻一号的话,那苗翠英就是当仁不让的助攻二号了~撒花! 第145章 亦敌亦友 苗翠英的话说得夏明苏心情无比畅快,眼角眉梢都飞扬了起来。 而颜青坐在这一桌上,明显像个外人,显得非常尴尬。不过他毕竟是见过了各种场面的人物,很快就稳住了情绪。 颜青淡笑着对苗翠英说道:“您放心,虽然我谈不上是什么大专家,不过水利灌溉在我的专业范畴内,我一定会全力帮助小麦的。” “那就好!”苗翠英满脸堆笑,“都动筷子啊,吃菜吃菜!” 田小麦闷头吃着饭,碗里突然同时多了一块豆腐和一片黄瓜,豆腐是夏明苏夹过来的,黄瓜是颜青夹给她的。 夏明苏抬抬眼皮:“吃豆腐,益气!” 颜青嗓音温润:“吃黄瓜,养颜!” 田小麦苦笑一声,“啊,都吃都吃,你们也吃。” 接下来,田小麦一口豆腐一口黄瓜地吃完了整顿饭,她估计这顿饭吃完不仅肺炎能好,气血都能给补到满格,颜值也能飙升几个level。 好在之后的三天颜青没有再登门拜访,只有夏明苏按时按点地过来给她针灸。 养病的这几天里,田小麦没出门,但在家里也没歇着,她把揽到的活儿都做好了。 “苏苏,明天我们跟青山队长一起去公社找孟书记签合同吧?我顺路把这些衣服给客人们送去,明天是截止日了。” 夏明苏取下最后一根针,说道:“你不多休息两天?衣服我可以帮你送去。” “休息够了,我想出去熘达熘达。”田小麦望向窗外,“五月份了,一年中最好的时候,不在外边浪,有负春光呀!” 夏明苏顺着田小麦的视线望去,阳光铺满了院子,天气不冷不热的,确实好得令人陶醉。 “那好,我一会儿去跟队长打个招唿。”夏明苏把针灸用到的东西收拾好之后,敛眉道:“颜青这几天都在大队,他说要跟着我们一起去找孟书记谈合同。” “哦……”田小麦淡淡地应了一声,意欲不明。 夏明苏看着田小麦,直截了当地问:“你有什么想法?希望他跟着去,还是不希望他掺和这件事?” “呃……”田小麦想了想,这问题答不好容易出事儿啊。她肯定希望颜青能一起去了,毕竟多个人多个脑子,而且颜青有见识,还是专业的,肯定是一个超棒的参谋员。可她也清楚,夏明苏跟颜青互相看不顺眼,两人一碰到就不对付。 这可怎么办好呢? 田小麦“呃”了半天也没“呃”出个所以然出来,整张脸纠结得都成了一团毛线。 夏明苏笑道:“行了,别‘呃’了,让颜青一起去吧,多个参谋多份保障。” 哎呦,苏苏同学今天好明事理啊!田小麦的表情瞬间就舒展了,“嗯,你说的对!” 夏明苏揉了揉田小麦的脑瓜子,特撩地轻声念叨了一句“傻丫头”。 第二天一早,田小麦、夏明苏、颜青和夏青山四个人一起来到了孟书记的办公室。 田小麦做了很长时间的功课,没想到真正谈合同的时候,竟然一句话都没插上。 上半场的画面是这样的—— 夏明苏:从计划经济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各家各户、一家一户的分散耕种到农业产业化的规模经营,从单一的种植业到农林牧副渔的全面发展,从粗放型的传统农业道现代立体农业,这是大趋势,也是歷史的必然,我们只是顺应时代的发展,跟随时代的脚步而已。 颜青:对! 田小麦点头。 夏青山抓头做思考状,这题好难…… 夏明苏:其他省份已经有人开始经营上规模的家庭林场了,我们并不是先驱,也不会牺牲,我们只是明智的追随者。即使我们把荒山承包了下来,也会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会与生产队一起分享劳动成果。这样做,无论是对众社员,还是对公社,都是一件利好的事情。 颜青:对! 田小麦点头。 夏青山摸腮做思考状,这样说稍微能明白点,对公社好、对社员好,那就是最好的。嗯,这事儿靠谱! 夏明苏:事实上,小麦不过是代表公社,代表大队去开荒山办林场的,说白了,她不过是个临时的管理者,并不是荒山的拥有者。她僱佣社员来帮忙干活,付给工钱,但彼此依旧是合作的关系,并不是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能者多劳,多劳多得,是最公平的,不是吗?其实说白了,这是一种责任制的形式,是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 颜青:对!说得好! 田小麦点头。 夏青山挠头,天吶,这么一说,他又煳涂了,什么跟什么啊? 孟书记全程微笑脸,认真地听着夏明苏讲的话。 下半场的画面是这样的—— 颜青:近千亩荒山放在那里,是种极大的浪费。荒山的开垦和改良,会给大队和公社带来很多的益处,能够取得非常好的社会效果。现在全国有近一亿亩水土流失的耕地需要改造,有将近12亿亩荒山需要开垦。中南部地区,有近7亿亩草坡利用率不到百分之二十。在西北部牧区天然草场内,有近3亿亩土地需要开垦。沿海地区近一千万亩浅滩利用率低下。这么多资源白白的浪费在那里,你们说是不是种浪费,如果把这些地方利用起来,能产生的效益难以想像! 第111页 夏明苏:对!数据很到位! 田小麦点头。 夏青山掰着手指头,1亿?12亿?百分之二十?对这些数字没什么概念,但莫名有种浪费了不少东西的感觉。 颜青:白柳、紫穗槐、水曲柳、臭椿等树木可以根据情况分批栽种,土壤有了明显的改良之后,再考虑栽种一些效益比较高的树木,所得收成小麦和被僱佣的社员跟大队进行分成,初期可以二八分成,后期再四六分成,具体的分成方案可以稍后具体协商。保守估计,三年后开始会有收成,五年后每年大约能有至少二十万的收入。 夏明苏:对!分成很合理! 田小麦点头! 夏青山没太懂具体怎么分成,只听到了二十万,我的乖乖,二十万得有多少钱,即使是大家一块儿分的,那一个人也不老少呢。 夏青山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插嘴道:“孟书记,这事儿靠谱啊!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儿啊!” ------题外话------ 田小麦:你们俩一唱一和的,很默契嘛~ 颜青:苏苏,合作愉快! 夏明苏傲娇脸:我才懒得跟你合作呢!而且,谁允许你叫我苏苏了? 颜青:小气鬼~ 夏明苏:就小气了!你管我? 田小麦:祝你们幸福!拜拜! 第146章 你们还真有默契 夏青山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插嘴道:“孟书记,这事儿靠谱啊!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儿啊!” 孟石千笑了笑,端起手边的茶杯喝了一口,润了润嗓子,“你们的意思,我听明白了,这确实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儿!” “你看看,对头呗!”夏青山一听孟书记下了这样的结论,立马激动得有点坐不住了。汗湿的双手不停地在裤子上抹着,似乎几万几万的钞票马上就要飞进他的腰包里了似的。 田小麦咬着下嘴唇,目不转睛地看着孟石千,她知道孟书记接下来要说的话才是重点。 “青山,你别着急,听我把话说完。僱工开荒山的确是件好事儿,但是呢——”果然如田小麦所料,关键的话在后边。 孟石千紧接着说道:“搞承包责任制,可以是可以,但是现在上头不允许我们僱工,这是政策。我们认为这不是剥削行为没有用啊,很多人不觉得这是社员间的合作关系。只有等我们能说服他们了,等几个公社开会再进行几番讨论,等上头下了明确的指示了,那个时候,这荒山才可以开。” 对面四个人的面色沉了沉,孟石千瞅了他们一眼,抬高音量鼓舞道:“你们也别太失望,我是站在你们这一边的。我会积极地为你们促成这件事儿,不会太久的,相信我。” 颜青问道:“孟书记,您估计,我们大概还需要等多久。” 孟石千用食指敲了两下桌面,缓缓开口:“一年左右吧。” 这个回答让田小麦有点泄气,喃喃道:“一年,太久了……” “一两年其实很快就会过去的,现在形势好起来了,可以做的事情有很多嘛!小麦,多往好处想想,你可以再多做一年的准备,这没什么不好的。” 夏青山有种到嘴边的肉要被野狗叼走的感觉,满心的不高兴,“这赚钱的好事儿大家不积极干,天天开那些有的没的屁会!我就不明白了,整人很好玩吗?穷得叮噹响,肚子都填不饱的日子很好过吗?我听说外头很多地方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天天美滋滋的,满嘴流油,咱们这儿怎么就红火不起来呢!” 孟石千的表情沉重了几分,虽然夏青山的话说得有些粗糙,但确实是实情。 “孟书记……”一直没说话的夏明苏这时开了口,“我们不僱工,我们就先把果园和荒山承包下来,自己干!” “自己干?”孟石千笑了,“明苏啊,你跟我开玩笑呢吧?你们一共才几个人啊!最多加上家里那两三口人,有三头六臂也不够用的啊!” 夏明苏含含煳煳道:“能干多少,算多少吧。” 孟石千深深地看了夏明苏一眼,摸透了这个年轻人的小心思,但他并不打算现在拆穿,“行,既然这样,那这几天我们就把合同签了吧。” 夏明苏感激道:“谢谢孟书记,如果出什么问题的话,我们不会牵累您的,所有责任由我担着。” 孟石千摆摆手,“你们好好干,踏踏实实地干,其他的问题就不要多考虑了。这么多年的缩头乌龟我也当够了,看社员们日子过得清苦,我心里也难受。行了,不多说了,你们先回去吧。合同拟好了,我再派人找你们过来。” 田小麦很快就明白了夏明苏的意图,也听懂了他和孟书记两人之间的对话。 走出办公室,颜青敛眉问道:“不僱工,那怎么干?” 夏明苏瞥了他一眼,“这些不用你操心。” 夏青山凑到颜青身边,“颜老师,你也觉得不僱工不行吧?不僱工咋能干得成嘛!人就两个胳膊两条腿,荒山上走一圈都要好长时间,再加上果园,这不瞎扯呢嘛!” 夏青山说着转头看向夏明苏:“明苏,你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啊?快说说!” 夏明苏勾勾唇,笑道:“以后再说。” 第112页 夏青山又走到田小麦身边,轻声问:“小麦,你聪明,跟明苏又有默契,肯定清楚他揣着什么小九九,快给我讲解讲解?” 田小麦转了转眼珠子,“队长,你也想赚钱的吧?” “哎呀!这不废话嘛!当然了,谁不想赚钱啊!” “现在咱们这边的形势,想赚钱,总是要承担一点风险的……”田小麦欲言又止。 “恩,咱们农民是跟土地打交道的,看天吃饭,什么时候不都在担着风险呢吗?!”夏青山急得火上房,“然后呢?小麦啊,我现在上岁数了,心脏不大好,急不得,你别跟我卖关子了。” 田小麦偷瞄了夏明苏一眼,见他没什么反应,便向夏青山解释道:“我不清楚明苏是什么打算,不过我觉得,现在上头不让僱工,那咱们不让上头知道就好了。孟书记应该会帮衬着咱们的,咱们干好了,有产出了,到时候即使被人发现,也没什么大碍。” 颜青的睫毛抖了抖,皱眉道:“你们想偷偷僱工?” “不成不成。”夏青山这下彻底明白了,“虽说咱们村位置比较偏僻,但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种事儿很快就会传出去的,这要是传出去——” 夏青山用双手比了一个帽子的形状放到头顶,“大帽子扣下来,不得压死人啊,太危险了!” 夏青山说完之后又重复了两遍:“太危险了!太危险了!” 田小麦的表情跟春光一样明媚,“队长,孟书记都已经默许了,您就别担心啦。而且,明苏也说了,真出了什么问题,我们担着,您就等着分钱好啦。” 一说到钱,夏青山就心动得不行。田小麦说的没错,这件事是孟书记牵的头,事儿是下面的社员干的,出了事儿他也没多大的责任,顶多是看管不善。为了客观的收益,这点风险还是值得的。 走到村口的时候,夏青山背着手说:“你们看着办吧,有什么需要我的,尽管来找我。” 田小麦喜上眉梢,鞠躬道:“谢谢青山队长。” 颜青深锁着眉头,回村的路上表情一直没怎么舒展过。夏青山走了之后,他问道:“这是你们之前商量好的?” 夏明苏:“不是。” 田小麦:“不是。” “那你们——还真有默契。”颜青吃味道。 夏明苏望着路边青柳的树梢,扯唇露出一个得意的微笑。 田小麦垂眉,干爽卷翘的睫毛忽扇了两下,抿嘴娇羞地笑了笑。 颜青看了看夏明苏,又看了看田小麦,接着轻嘆一口气,仰头看向天空的白云。 夏明苏听到颜青的嘆气声,对他说道:“我们没强迫你加入,如果你怕了,就赶紧回省城教你的书,别在村里赖着不走。” 颜青挺了挺后背,声音清朗而自信:“没有我这个技术指导,你以为你能把这片荒山开出来吗?!” ------题外话------ 感谢qq书城所有投推荐票的朋友们,好爱你们,群么么! 第147章 麻辣诱惑 颜青挺了挺后背,声音清朗而自信:“没有我这个技术指导,你以为你能把那片荒山开出来吗?!” 夏明苏当然清楚开荒山少不了技术支持,但专业人士又不止他颜青一个,少了他又如何? “颜青,请你过来帮忙的是六爷爷。要不是因为六爷爷举荐了你,我和小麦根本就不会去找你。”夏明苏接着又放缓了语气,“如果你真心想帮小麦,要把那片荒山开出来,那我们感激不尽。但是,如果你揣着其他的心思,我劝你趁早打消念头。” 颜青笑问:“我揣什么心思了?” 夏明苏看了田小麦一眼,“你什么心思,自己不清楚?还要我告诉你?” “没有那个必要,不劳烦你操心我的事情!六爷爷对我有恩,他拜託我的事情,我一定会尽心尽力地做。”颜青顿了顿,抬眸看向夏明苏,笑着继续说道:“我知道你为什么对我这么戒备,因为我们现在同在一个跑道上。你并没有领先我太多,担心我会反超,所以才会这么不安,才会总想把我推出跑道,我没说错吧?” 夏明苏眯了眯眼睛,双眸中一道凌厉的精光一闪而过。 “跑道摆在那儿,我跑我的,你跑你的,我没犯规,你与我奈何?”看起来像个文弱书生的颜青,骨子里其实是个刚强的人。活了这么多年,他从未屈服过什么,也从未半路放弃过什么,他认准的人和事,都会坚持到底。 被猜中心思的感觉并不好,夏明苏沉声道:“那咱们就跑跑看,看谁先到终点。” 田小麦一个头两个大,听着面前这两个男人的对话,脑袋都要炸掉了。 这俩人不应该是友军吗?可话里话外虽然没有骂人的话,但是句句都带刺儿啊!难道他们之间有什么她不知道的恩怨? 财务纠纷?恩怨情仇?不应该啊!颜青家跟六爷爷不是世交吗? 田小麦摇了摇混沌的脑袋,算了算了,反正跟她也没什么关系,她实在懒得去管这些烂七八糟的事情。 大太阳已经升到了头顶,肚子开始饿得咕咕叫了,田小麦瞅准时机,插嘴说道:“你们慢慢聊,我先回家吃饭了啊……” 第113页 颜青:“等等!” 夏明苏:“等等!” 颜青:“你先说……” 夏明苏:“你先说……” “呃……”田小麦苦笑,“你们俩,好有默契哈……那个,你们还有事儿?” 颜青:“有!” 夏明苏:“有!” 囧哩个囧,田小麦轻咳了一下,稳了稳心神,看向颜青:“你先说!” 率先被点名,颜青超级开心,语气也变得轻快了很多,“我记得,上次你说想吃点辣的东西。刚好,我有个朋友从墨西哥考察回来,带了一些当地的高山椒,味道非常好。我特意要了一点过来,你要不要尝尝?” 田小麦的脑中瞬间闪过了麻辣小龙虾、香辣鸭头、水煮牛肉…… 穿越过来之前她吃过墨西哥变态辣烤翅,那味道超赞,只是想想都要流口水了。 怎么办,好诱人啊!可是,就这样直接过去吃好像有点不太好。 见田小麦有些犹豫,颜青继续诱惑:“我看房间里有个鱼竿,昨天晚上没什么事儿,就到溪边去钓鱼了。没想到运气特别好,不一会儿功夫就钓上来两条鲈鱼,我放到水桶里养着了。今天中午,刚好可以用墨西哥的高山椒给你做个麻辣鲈鱼。” 什么?麻辣鲈鱼?田小麦的津液已经泛滥成灾,她不自觉地咽了两下口水,两眼放光。 竹溪村里种的辣椒都不是很辣,镇子上的小餐馆里也很少有特别辣的菜,这让无辣不欢的田小麦馋坏了。 夏明苏做的菜虽然好吃,但唯一遗憾的是,他从来不做辣口的菜。 “苏苏,你有什么事儿?”田小麦决定先转移一下注意力,再做决定。 “啊,是这样……”夏明苏顿了顿,他其实没什么要紧事儿,刚才叫住田小麦只是想送她回家。没想到颜青一直在这边捣乱,竟然还邀请他的“女朋友”过去吃午饭! 这怎么能行?他绝对不能给颜青这个献殷勤的机会! 不过看田小麦的表情,好像已经完完全全被颜青的麻辣诱惑给成功俘虏了,这时候他再提出别的建议,大概不会有什么胜算。 夏明苏想了想,决定见招拆招,“我就是想问问你,中午需不需要我去你家帮忙做饭。” “哦,不用啦。去公社谈事情时间没有准,我怕中午之前赶不回去,所以早上就把午饭给准备好了,他们热热就能吃。而且,我的病已经好啦,不用你再帮忙做饭了,前几天真是谢谢你啦。” 夏明苏用一种理所当然的口气说道:“当男朋友的,做这点事儿不是应该的嘛!谢什么谢,怪见外的。” 田小麦突然想起来他们对外宣称的是情侣关系,便快速地瞥了颜青一眼,笑着对夏明苏说道:“一家人该谢的也要谢啊。” 夏明苏对田小麦的这个回答非常满意,他爽快地说道:“这样的话,那咱们就一块儿去尝尝颜青的麻辣鲈鱼吧!我对墨西哥的高山椒还挺好奇的。” “可以啊可以啊!”田小麦一副欢欣雀跃的样子,“你再清炒个笋片,我凉拌个黄瓜,简直不要太完美!” 之前心情还很不错的颜青,现在却怎么都笑不出来了。他明明只邀请了田小麦,可夏明苏怎么就舔着脸跟过来了呢? 看田小麦这么高兴,还把每个人做什么菜都给安排好了,颜青也只好选择成全她的雅兴。 三人同行,田小麦步履轻快地走在前面,时而追追蜻蜓,时而逗逗蝴蝶,像个翩翩的小仙女。 夏明苏和颜青肩并肩稳健地走在后面,犹如两个护卫。 颜青:“我那儿只有两副碗筷。” 夏明苏:“没事,我可以和小麦用一个碗,一个勺子,一双筷子。” 颜青:“听说你不能吃辣?” 夏明苏:“我不饿,只吃小麦凉拌的黄瓜就可以了。” 颜青:“你们村还没通电,我那屋的煤油灯不太亮,你别介意。” 夏明苏:“没事儿,你比较亮。” 颜青:“……” 对话中,夏明苏始终保持着绅士的微笑。 第148章 没想到你这么善良 墨西哥的高山椒果然很带劲儿,田小麦的两片樱桃小唇瞬间就变成了血红色。 “来,多喝点水,解解辣。”颜青倒了一杯凉白开递给田小麦。 田小麦摆摆手,呲熘着嘴巴:“不用不用,要的就是这股爽劲儿!况且,现在喝水也不顶什么用。你们也快吃啊,等会儿凉了,鱼肉的口感就没有现在这么好了。” “恩。”颜青笑着拿起筷子夹了一大块鱼肉,送进了嘴里。 夏明苏见颜青吃完还挺淡定的,就带着好奇心和瞬间膨胀的胜负欲,夹了一大块鱼肉放到自己提前准备好的一碗清水里。他涮了又涮,足足过了五分钟,才把鱼块转移到自己的饭碗里。他用筷子尖儿,夹了米粒儿大小的一块儿鱼肉,合着米饭送进了嘴里。 嘶……刚嚼了两口,夏明苏就缴械投降了。简直太辣了,这是给人吃的吗?! 瞥了一眼身旁吃得不亦乐乎的田小麦,夏明苏皱皱眉头,这么贪辣,胃怎么受得了啊! 第114页 夏明苏喝了五大杯凉水,才慢慢缓了过来。 那之后,他就专心地吃着田小麦拌的黄瓜,偶尔瞥颜青两眼,想看看他吃了墨西哥高山椒做的鱼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颜青为了陪田小麦,吃了小半条,剩下的一条半都被田小麦给消灭掉了。 “吼吼吼,太好吃啦!这麻辣味儿真正!”田小麦伸出鲜红的舌头,吹了两口气,“颜老师,你也挺能吃辣的嘛!比苏苏强多啦,苏苏他一点辣都不能吃。” 夏明苏翻了个白眼,能吃辣又不是什么才华,有什么值得夸赞的,切! 颜青笑了笑,谦虚道:“还行吧,跟你比差远了。” “嘿嘿,我是比较能吃辣的。”田小麦吸了吸鼻子,瞅了眼夏明苏之前夹到清水里的鱼肉问道:“这块,你不吃了?” 夏明苏点了下头。 “你好浪费呀!暴殄天物是会遭报应的!这么好吃的鱼肉,浪费一块儿都是罪过!”田小麦说着,又把最后仅存的一块儿,已经洗白白的鱼肉丢进了嘴巴里。 吃完她还惋惜着:“哎呦,都给沖得没味道了,真是可惜。” 夏明苏疑惑地看向田小麦,你确定这块鱼肉没味道了?他刚刚吃的时候明明快给辣哭了好吗? 同为人类,味觉怎么会差这么多?! 田小麦吃了几口夏明苏的清炒笋片之后,大赞道:“苏苏,你的厨艺真是没谁了,这笋片也太好吃了吧!” 夏明苏得意地挑挑眉毛,“那是麻辣鲈鱼好吃,还是清炒笋片好吃?” 田小麦不假思索地回道:“当然是麻辣鲈鱼了!这还用说吗?!” 这人真是的,怎么自己找虐呢! 看到田小麦只吃了两口米饭,一脸不爽的夏明苏没好气地说道:“多吃点米饭,让胃缓缓。肺炎刚好就放纵自己吃这么辣的东西,回头胃出毛病了,看你怎么办?” 田小麦傻兮兮地笑了笑,“还能怎么办?等你给我抓药呗!” “你还真把我当医生了……”夏明苏揉了揉眉心,“身子要紧,你注意点。” “吃都吃完了,你就少说两句吧!那个,这米饭我就不吃了,刚才鱼吃太多了,已经饱了。再吃就该长肉了,好不容易瘦下来的……”田小麦的话还没说完,夏明苏就舀了一大勺米饭送进了田小麦的嘴巴里。 “唔……”一阵柔和的米香在嘴巴里蔓延开来,洗刷着留存在齿间的辣味。 “长肉了我陪你跑步,该吃的饭不能省。”夏明苏把盛有米饭的碗强行塞到田小麦的手里,严厉地说道:“把这一碗都吃了,配着笋片一块儿吃。吃完了,下午我陪你散步消食。” “哦……”田小麦乖乖地应了一声。 “你们慢慢吃,我先出去一下。”颜青说着快步走出了房间。 五分钟之后,“小麦你先吃着,我再出去一下。” 十二分钟之后,“你们聊着哈,我去去就回。” 二十分钟之后,“我,我去解个手。” 二十五分钟之后,“咳咳,我——” “颜青,你拉肚子了?”夏明苏问道。 “啊?”颜青愣了一下,随即点了下头,“恩,是有点闹肚子。” 夏明苏:“不能吃辣还硬撑什么啊!” 颜青无言以对,尴尬地走了出去。 这一次颜青好半天才回来,他一进房间,就看到饭桌已经被收拾得干干净净了。 “颜老师,苏苏给你做了一碗水果煳煳,放在床头了,你赶紧把它喝了吧,能缓解一下胃里的不适。”田小麦此时也端着一碗正喝着呢,里面有各种水果碾成的煳煳,苹果、香蕉、葡萄、柚子和鸭梨,味道一级棒,喝下去胃里就能感受到一阵清凉。 颜青望着夏明苏的背影说道,“谢谢你了。” 夏明苏没有转身,也没有应答,他拎起刚烧好的水壶往搪瓷茶缸里面倒了些热水,“这是菊花茶,多放一会儿,等凉透了再喝。” 田小麦一看,菊花茶只有一杯,便问道:“我的呢?” 夏明苏抬抬眼皮,没好气地说道:“到你家我再给你泡。” “哦……”田小麦一副乖巧的样子。 见田小麦已经把水果煳煳喝完了,夏明苏一把牵起她的手,对颜青说道:“我们先走了,你身体不舒服的话,就去我家找我。茶缸旁边有两包药,白色那包是保护胃黏膜的,牛皮纸包的是止泻的,两种药都是一次泡一勺喝,一天喝三五次就行。” 颜青看到茶缸后面果然有两包药,听完夏明苏的话,他觉得水果煳煳卡在喉咙里有点难以下咽。 感谢的话不知怎么的,就是说不出口,颜青最后只淡淡地回了一句“知道了”。 夏明苏没再多做停留,领着田小麦就走了。 “你刚才回家了一趟啊?”田小麦看向夏明苏问道。 夏明苏:“恩。” “特意回去拿水果、拿药去了啊?”田小麦又问。 夏明苏:“恩。” “苏苏,没想到你这么善良!”田小麦由衷地赞嘆道。 第115页 “你才知道啊?”村里人无论谁生病,他什么时候袖手旁观过了?哪次他没有出手相救啊? 田小麦竟然没想到他会这么善良?怎么会没想到呢? 她竟然到今天才发现了他的善良?这也太晚了一点吧…… 被夸的夏明苏一点都不高兴,田小麦立马找补了一句:“那个,苏苏,你一直都特别善良,就是我眼瞎,今天才看出来。” 夏明苏:“……” 第149章 你离他远点 夏明苏陪田小麦沿着河边走了一个多时辰,这条横贯村子的小河,孕育了竹溪村。 再过一段时间,等天气更暖和一些了,会有很多光屁股的小孩儿们在河里嬉戏打闹,农妇们也会扎堆在河岸边洗衣服、说闲话。 夏明苏立在桥头,半倚着桥身,舒展着修长的四肢,柔声问道:“你的胃还好吧?” 田小麦往桥上走了两步,停在距离夏明苏半米的地方,望着波光粼粼的河面,语气轻快地说道:“我的胃没啥事儿,刚吃完麻辣鲈鱼的时候,稍微有点烧得慌,吃了水果煳煳后,就特别舒服了。” 夏明苏好心叮嘱道:“以后少吃点辣,对胃不好。” 他心想着,如果以后要一起过日子的话,两个人的口味还是一致点比较好。吃不到一块儿去的话,还怎么能一起生活呢?而且,吃得太辣,对胃确实也不是很好。 田小麦只当夏明苏在关心自己的身体,便笑着点了点头,“知道了,咱村也不产什么特别辣的辣椒,以后也没多少机会吃到什么特辣的东西了。今天不是刚好赶上颜老师拿了墨西哥的高山椒嘛,就尝个新鲜而已。” 夏明苏突然有个疑惑,“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吃辣的?我怎么不知道你这么能吃辣呢?” 虽然他之前对田小麦的了解并不多,但整个村里的人都不喜好吃辣。田小麦是土生土长在竹溪村的,口味却这么独特,实在是有些奇怪。 “哦……这个啊……”田小麦嗯嗯啊啊了好一会儿,这个问题来的有点突然,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是好,最后她也只能含煳地说道:“可能,是天生的吧。” “天生的?”夏明苏有些怀疑,但天生能吃辣的人也不是没有,他也就暂且相信了田小麦的话。 这时,何翠翠突然出现在远处的河岸边。她挎着一个小篮子,看样子应该是准备去自家的地里摘点菜的。 田小麦率先看到了何翠翠,夏明苏因为是背对着何翠翠走来的方向,所以还没有看到。 “才几个月啊,肚子就这么大了……”田小麦喃喃道。 “什么?”夏明苏看向田小麦。 田小麦用手指了指远处,“我说何翠翠的肚子。” 夏明苏顺着田小麦指的方向看过去,兴味寡然:“有可能是双胞胎。” 田小麦突然有个大胆的猜测,如果肚子里有俩孩子的话,该不会一个是郭福三的,一个是郭旺财的吧?!也不知道医学上这样的事情会不会发生。 就在田小麦脑洞大开,胡思乱想的时候,一条大狗勐地从何翠翠身边飞奔而过,何翠翠吓了一大跳,脚下不稳,歪倒在地。 看到这一幕的田小麦,条件反射地迈开双腿想要下去扶何翠翠一把,结果却被夏明苏拉住了。“岸边的沙子软,她摔得不严重,自己能起来,这种事儿你最好别去掺和。” 田小麦正在犹豫,又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夏鹏?你弟弟?” 夏明苏抬了抬眼皮,看到夏鹏殷勤地把何翠翠扶起来,并将何翠翠臂弯里的篮子拎到了自己的手中,“他怎么回来了?” 夏鹏很少回村,除非是有什么特殊的事情。上次他回来,还是为了给六爷爷祝寿的。 田小麦好奇地问道:“你和你弟弟,关系不好吗?” 夏明苏敛眉,沉声道:“我跟他不太熟。” 亲兄弟俩,不太熟?田小麦觉得这回答有点深奥,反正她是没太明白。 何翠翠和夏鹏两人站在原地聊了好半天,田小麦玩笑道:“苏苏,你弟弟跟你不熟,但跟何翠翠好像挺熟的啊!你看他们两个人聊得热火朝天的,怕不是要聊到天黑吧。” 夏明苏轻飘飘地丢了一句,“没兴趣!” “喂喂喂,苏苏,你看。”田小麦激动地拍了拍夏明苏的肩膀,“你弟弟在摸何翠翠的肚子呢!天吶天吶,这要让人看见,不得传闲话呀!郭福三听到这事儿,何翠翠该不会又被一顿狠揍吧。” 夏明苏懒得去看,他弟弟是什么货色,他清楚得很。这个弟弟也不知道是随了谁,看到漂亮的女人,无论是黄花闺女还是寡妇,无论是风尘女子还是孕妇,他都要黏上一番,揩个油,说上几句风流话,这样他心里才会舒坦。 “你离他远点,少跟他搭话。”夏明苏一脸认真地叮嘱道。 “哦,我知道,你提醒过我了。”上次在六爷爷家里,夏明苏就让她少搭理夏鹏。现在看来,这个夏鹏确实不是什么正经人,表面上看着体体面面、一表人才,其实骨子里就是个猥琐的色魔。 “食儿消化的差不多了吧?我要回家了!”夏明苏理了理衣角,拨弄了两下吹乱的头髮,“你回去吗?” 第116页 “恩,回!”田小麦跟上夏明苏的脚步。 两个人避开了何翠翠和夏鹏,从另一条路回了家。 ** 何翠翠和夏鹏这边还在聊着—— “怀孩子很辛苦吧,看你脸色这么苍白,是不是身体不咋好啊?当妈妈的可真伟大!”夏鹏的手隔着一层薄薄的衣料在何翠翠的肚子上摸来摸去,有种不摸个够就不罢休的架势。 “唉……”何翠翠先是长长地嘆了一口气,接着才倾诉道:“我身子骨不行,营养还跟不上。家里男人又帮不上什么忙,地里的活儿都要我干,家里的饭还要我做,这孩子怀的可辛苦了。” 夏鹏一脸心疼的表情,无比惋惜地说道:“真是难为你了,没嫁到个好人家。这女人要是没个知冷知热的男人捧在手心里疼着爱着,就是要吃苦头的。” 被说中了心思的何翠翠,一阵眼热,几滴滚烫的泪水就这样滑了下来。 夏鹏立马伸出手轻轻地拂去了何翠翠眼角的泪珠子,“好了好了,会好起来的。” 何翠翠轻轻地点了一下头,娇俏柔媚地跟夏鹏对视了一眼。 夏鹏看着她被泪水沾湿的眼睫毛,看着她波光流转、闪闪发光的双眸,有些心痒难耐。 这个女人,太美了。 他们俩同岁,翠翠只比他小了半年。一直知道她是竹溪村最漂亮的女人,可没想到怀孕了之后,竟然更诱人了,夏鹏觉得手心一阵阵发烫。 第150章 是人,都会偏心的 田小麦走进自家大院,看到姐姐田娉婷,抱着刚出生不久的儿子田园,正在跟娘讲话。 母女俩不知道在聊些什么,满脸堆笑,很开心的样子。 “姐,你来啦。”田小麦走过去把小外甥抱到自己怀里,捏了捏他的小脸蛋,用调皮的语气说道:“我们小田园长了这么多小肉肉呀,真是越来越可爱了!” 田园听到小姨的话,咯咯地笑了起来。 “小麦啊,看你天天忙活的,好几次过来都没见着你的面。你得多注意着点身体,可别累坏了。”田娉婷动作很是轻柔地,帮妹妹把额前散乱的刘海儿,别到了耳朵后面。 田小麦笑着说道:“姐,我知道啦。你刚生完孩子不久,半夜还要餵奶照顾孩子,也挺辛苦的,你也多注意身体啊。” 姐妹俩显得有些生分,但是都挺客气的,保持着面上的一团和气。 菲菲这时从堂屋里跑了出来,她一把抱住田小麦的大腿,撒娇道:“小麦姐,我要抱抱。” 田娉婷笑了一下,低声对田小麦说道:“菲菲看你抱着田园,她吃醋啦。” “我没有吃醋!”菲菲的耳朵特别尖,大姐的话她听了个真真切切。 她拉了拉田小麦的手臂,噘着嘴:“我就是要抱抱嘛……小麦姐,我要抱抱……” 田小麦低头看了菲菲一眼,小声说道:“闹人是吧?” 菲菲的眼睛红红的,好像马上就要哭出来了一样。 田小麦无奈把小外甥递迴给姐姐田娉婷,弯腰把菲菲抱了起来,“你个小磨人精,以后谁要是娶了你,怕是要被缠磨一辈子了。” “我不嫁人,我以后要跟小麦姐姐一起过,永永远远地跟小麦姐姐生活在一起。”菲菲搂着田小麦的脖子,在二姐的脸蛋上“吧唧”响亮地亲了一口。 苗翠英坐在轮椅上,瞅着面前的三个闺女和小外孙,脸上堆满慈祥的微笑。 “小麦,你也算没白疼这个妹妹了。”田娉婷说,“菲菲这孩子太聪明了,不过就是有点聪明过头了,我怕以后没人管得了她。” “我会管着的,一直到她懂事成人。”穿越到竹溪村之后,除了夏明苏之外,田小麦对这个妹妹投入的感情是最深的。 对菲菲,田小麦有一种莫名的责任感,她希望这个小妹妹能够健康茁壮地成长,能一直像现在这样开开心心、无忧无虑地生活下去。 像菲菲这样聪敏的小孩子,谁对她有多少真情,对她有多大的付出,她心里跟明镜似的。 之前大姐田娉婷也带过她一段时间,但是菲菲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大姐并不是心甘情愿在照顾她。 小麦姐就不一样了,小麦姐就像娘亲一样,餵她吃饭,哄她睡觉,给她讲故事,知冷知热,无微不至。 别看菲菲小,她什么都看得很明白。 小麦姐不在家的时候,她一直跟着娘亲。 娘亲有四个孩子,这四个孩子在娘亲的心中各有什么样的地位,田菲菲可以说是门儿清了。 大人们总以为孩子还小不懂事,所以说什么话,都不会避讳小孩儿。这恰恰让田菲菲这样聪慧的孩子,早早地就洞悉了人性复杂的一面。 “行了,大春还等我回去做饭呢,我今儿个就先走了。娘,我改天再来看你哈。”田娉婷说着拎起轮椅旁的一个蓝布兜,她顿了顿,扭头又对田小麦说道:“娘硬要让我把酥饼带走,我说这是你的一片孝心,让娘留着慢慢吃,她非让我带走,我这……” 田小麦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她苦笑道:“几块酥饼,我再给娘买就是了。这些也不多,你带去跟姐夫一块儿吃吧。” 第117页 “还是我妹儿体贴人儿。”田娉婷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拎着布兜,向门口走去。 菲菲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用不大不小的音量说道:“大姐把娘的收音机也拿走了……” 田娉婷在拐出田家大门的那一瞬间,捕捉到了菲菲的这句话,但是她只当没听见,快步离开了娘家。 苗翠英急忙解释:“小麦啊,你姐她现在一个人在家带孩子,特别辛苦,也无聊得慌。我看她对你买的那个收音机稀罕得紧,就让她拿回去听几天了,你没什么意见吧?” 她当然有意见了,可她有意见又有什么用呢? 她有意见,还能让田娉婷把收音机还回来吗? 娘亲总是用她孝敬的东西送给大女儿,一次两次,她可以忍,但三次四次,她就真的有点伤心了。 一只手的五根指头的确是不一边长,但偏心偏成这样,就跟几个孩子里只有田娉婷是她亲生的,其他几个都是捡来的一样,这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田小麦没应娘亲的话,只道:“我去做晚饭了。” 她把菲菲放到地上,问道:“你要跟姐姐去做饭,还是在院子里玩呀?” 菲菲立马回道:“我要跟姐姐一块儿。” “好。”田小麦牵起菲菲的手,向厨房走去。 见二闺女脸色不太好,苗翠英有点心虚,她担心小麦会有意见,以后不再孝敬她了。 说白了,现在这个家是二闺女撑起来的。干活,赚钱,忙里忙外的都是这个闺女,如果惹毛了她,万一她不管自己这个瘫痪的老娘了,到时候可怎么办啊? 好在苗翠英了解这个闺女的脾气秉性,知道她是个重情重义的姑娘,所以心里多少还是踏实一些的,否则她也不敢擅自做主,让大闺女把糕点和收音机都带走。 田小麦坐在灶台前的小木凳上剥蒜,菲菲蹲在一旁:“是大姐开口管娘要的收音机。” “恩。”田小麦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 菲菲接着说道:“娘把酥饼拿出来让大姐尝,大姐吃了一口,说真香,娘就让她把所有的酥饼都带走了。” “恩。”田小麦机械地剥着蒜,剥了一个又一个,不一会儿小碗里就盛满了剥好的蒜头。 菲菲委屈地继续说道:“我也喜欢吃那个酥饼,娘一个都没给我留下。阿杰哥哥都还没来得及尝尝呢!娘太偏心大姐,我不喜欢她了。” 田小麦在菲菲的额头上轻轻地亲了一下,“姐姐下次去镇子上再给你买,让你吃个够。还有,也给阿杰哥哥带一份。” “小麦姐姐,你不生气吗?”菲菲昂着小脑袋问道。 田小麦笑问:“生什么气?” 田菲菲一本正经地问道:“娘偏心大姐,你不生气吗?” 田小麦拍掉黏在手上的蒜皮,看向菲菲,不答反问道:“你有几个姐姐呀?” 这个问题不难,菲菲张口就答:“两个!” “那你更喜欢哪个姐姐啊?”田小麦继续问道。 菲菲不假思索:“当然是小麦姐姐啦!” 田小麦淡淡地笑了一下,温柔地说道:“是人,都会偏心的。菲菲也会有更喜欢的姐姐,对不对?这也算偏心呀。” 田菲菲眨眨大眼睛,似懂非懂地点了一下小脑袋。 ------题外话------ 小仙女们,以后我想固定一个时间进行更新,你们觉得啥时候好呀?我先听听你们的意见呗!请踊跃发言~群么么! 第151章 一家人不是一条心 另一边,夏明苏回到家,看到桌上的菜比平时多了不少,便知夏鹏回来之前,已经跟家里打过招唿了,所以娘亲才会吩咐多炒了几个菜。 “你回来的时候看到鹏鹏了吗?”王喜弟靠在院中的躺椅上,手里捏着一个绣花的手帕把玩着。 “没有。”夏明苏说着走向了自己的房间。 “这孩子,又跑哪儿去了!说是吃了午饭就回来,眼瞅着太阳都快下山了,怎么还没到呢?”王喜弟大声喊道:“大贵啊,你去村口瞧瞧。” 大贵应了一声,立马放下手上的活出了门。 夏明苏这段时间找了很多书来看,都是他之前不感兴趣看不进去的书,比如有关农田基建、水利灌溉、水电建设、土壤改良等方面的书,有通俗化的也有专业论文。 所以,现在他的桌上摆了好多的书,至少也有四五十本了,这都是他挑灯夜读的成果。 笔记也写了有七八本,刻苦程度可想而知。 夏明苏一旦想研究点什么,都是这种拼命三郎的劲头。 学习药理,琢磨药膳的时候是这样,做菜的时候也是这样。 他想做什么,任何人都阻止不了。 克服一切万难,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这就是夏明苏。 他把已经非常整洁的桌面又重新整理了一遍,一本本书码得整整齐齐,一尘不染。几根钢笔都规规矩矩地立在木雕的笔筒里,旁边是两个墨水瓶,一瓶深蓝色的,一瓶红色的。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夏鹏跟着大贵进了院子。 王喜弟依旧保持着刚刚的姿势,没有因为小儿子的回来而显得太过热情。 第118页 “以后说了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有点时间观念,别竟让人担心。说是午饭后到,你看看,现在都几点了?!” “娘,我知道啦。”夏鹏走到躺椅旁的凳子上坐下,嬉笑着解释道:“临时碰到点重要的事儿给耽搁了,以后不会再让娘替我担心了。” “恩。”王喜弟用手帕仔仔细细地擦了擦鼻子和嘴角,“洗洗手,准备吃饭吧,吃太晚不好消化。” 夏鹏倾身向前,伺候娘亲坐起身,才去洗了个手。 饭菜很快热好了,只不过这顿饭吃得颇不安宁。 王喜弟坐在上位,夏明苏和夏鹏分别坐在两侧。 “鹏鹏,你这次回来有什么事儿?”王喜弟吃得很斯文,浑身上下都透着名门闺秀出身的印迹。一举一动,全是小时候严格训练过的,不差一丝一毫。 “没什么要紧事儿,就是回来看看娘和哥。”在外面混久了,夏鹏讲话越来越油腔滑调,这一点王喜弟格外看不惯。 “好好说话,有事儿说事儿,在家里别跟我来那套虚的!”王喜弟板起面孔,显得异常威严。 夏鹏偷偷地瞟了哥哥一眼,酝酿了一下,才开口说道:“我听说哥要把果园和荒山都承包下来,有这事儿吗?” “有!”夏明苏一早就猜到了夏鹏这次回来的目的,便决定趁此机会把承包的事情讲清楚。 “真有这事儿啊?”夏鹏惊讶,“我还以为这是谣传呢!哥,承包得需要不少钱吧?光果园就得要几万,加上荒山,至少得十万,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现在风头这么紧,我觉得你还是再想想的吧!是不是,娘?你觉得呢?” 王喜弟没有抬头,捏着勺子一点一点地喝着桂圆红枣汤。 见没人说话,夏鹏接着说道:“娘,咱家可不能干投机倒把的事情啊!一旦走了资本主义的道儿,可就危险了!” 夏鹏在担心什么,夏明苏很清楚。 娘从王家祖上继承了一大笔财产,爹也定期会往家里寄钱,所以家里现在过得比较宽裕。 夏鹏一早就出去工作,凭着八面玲珑的社交能力,和家族背景,很快就当上了周平县民兵大队的副队长。他能够自食其力,不再吃家里的粮食,也不用向家里伸手要钱了。 可长了他两岁的哥哥,到现在都还住在家里,吃家里的用家里的。虽然哥哥给乡亲们看个病什么的,大家也象徵性地给些粮啊肉啊的表达个心意,但毕竟微不足道。况且,哥哥还特别慷慨,总是免费给大家抓药,这些长年累月地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这些让夏鹏很不爽快,总有种自己吃亏了的感觉。他生怕哥哥这样下去会把家底败光,以后拿遗产的时候少了他本该得的那一部分。 之前零零碎碎的小钱也就算了,可承包需要十多万,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儿! 万一出了什么差错,他们家可就很难翻身了。 承包的消息从公社传到县里,等传到夏鹏耳朵里之后,他就坐不住了。虽然他相信娘亲不是个煳涂的人,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 毕竟哥哥天天生活在娘的身边,难保耳边风吹多了不会动摇心思,鬼迷心窍。 所以,说什么他都要回来一趟,亲自探查一下家里的情况,亲耳听听娘对这件事到底是个什么态度。 王喜弟面色平静、神色如常,她放下勺子,擦了擦嘴角,看向大儿子,“你说说吧,到底是什么打算?” 夏明苏一直把承包荒山和果园当做跟夏家没什么关系,他不准备用家里的钱,所以也没有提前跟娘商量。 但是现在弟弟回来了,把这件事明明白白地提了出来,娘也开口问了他的想法,他便淡淡地回道:“我是准备把果园和荒山全都承包下来,我会以个人的名义来承包,钱我也会自己想办法,所以出任何问题都不会连累到你们,你们大可放心。” 夏鹏撇撇嘴,不屑道:“你说不连累就不连累啊,毕竟你姓夏,我也姓夏,一个爹一个娘的!地主家全家成分都不好,哪个能躲得过?万一你这次一不小心走错了道儿,我肯定会跟着遭殃的。我平白地跟着担风险,你觉得合适吗?娘,你觉得呢?” 王喜弟重新拾起勺子,喝了两口已经凉掉的桂圆红枣汤,没有言声。 孩子们现在都大了,不比小时候那么好左右,更没法去控制。 两个儿子两条心,这个娘不好当,这个家也不好当啊。 “果园的收成,我从我的那一份里分出一半给家里,就当是你们平白为我担风险的补偿吧。”这是夏明苏之前就想好的对策,他加重了“平白”这两个字,充满了讽刺的意味。 一家人,坐在一桌吃饭,竟然各揣心思,毫无亲情可言,真是可笑。 他现在不求家里人给予多少支持,只要不拖他后腿就谢天谢地了。 夏明苏的眼前突然浮现出了田小麦的面孔,比起亲娘和亲弟,这个跟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姑娘,显得更加可爱一些。 相比这个毫无温度的家,似乎跟田小麦可以组建出一个更加温馨、更加和睦的家庭。 这个突然萌生的想法,让夏明苏感到一阵暖意,他的唇角不自觉地上扬,露出了一个恬然的微笑。 第119页 第152章 好奇害死猫 既然什么都不干还能分到一半的钱,夏鹏自然乐得。 他最近一直在探听上头的风向,知道形势很快就会一片大好,所以搞承包应该会有很大的赚头。 这一点很多人都看不透,但是他却看得明白,所以也暗自钦佩哥哥的眼光和魄力。 他自己不干,一是觉得会耗费太多的精力;二是因为毕竟风险还是有的,再小的风险,也是风险,不代表绝对的安全。 他现在的日子就过得挺好的了,何必再去出那个力,操那份心呢?完全没有必要嘛! 况且,他也想到了一个什么都不用付出,就可以分成获利的方法,所以就请假回到了家。 这不,还没等他多说什么,哥哥就主动提出了这个方案,简直不要太美妙。 “既然哥都这么说了,我这也没啥其他的意见。娘,我主要是替您替咱家担心着呢,您看这样成不?” 苗翠英慢慢地嚼完嘴巴里的东西之后,才缓缓开口问大儿子:“我听说,小麦打算承包荒山,你这是跟她抢着承包还是替她承包呢?” 夏明苏一脸平静:“不存在抢不抢,她现在没有钱,承包不下来。正好我也想承包,就去找孟书记谈了一下。合同差不多谈好了,这几天去签个字就可以了。” 虽然王喜弟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但是她心里差不多已经有数了,她警告道:“明苏,我跟你说过了,这个姑娘不能进咱们夏家的门,该怎么做你应该很清楚。年轻人,玩一玩差不多得了,把正事办好。既然要承包,就好好干,别丢了咱们夏家的脸。” 夏鹏坐在一旁,时而看看娘,时而看看哥哥,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王喜弟突然看向小儿子,“你还有什么想说的,赶紧说!别在那贼眉鼠眼的,跟个小偷似的!” “啊,没什么特别想说的,呃……”夏鹏端起杯子喝了口水,“就是……” 这时,夏明苏利落地打断了夏鹏的话,“鹏鹏可能是想说,亲兄弟明算帐,一家人也要留个凭证。一会儿吃完饭,我会写个字据的,白纸黑字讲清楚,承包果园和荒山的收成,我的那一份会拿出一半给家里。” 夏鹏的眼角瞬间上扬,喜形于色。这样甚好,有个凭证,也不怕哥哥赚了钱之后会耍赖。 王喜弟沉默了一会儿,“字据就算了,以后你每天都把帐目拿给我看看,我心里有数就成。” 夏明苏点了下头,“好。” 夏鹏愣了愣,心中闪过一丝不快,但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家里由娘做主,娘已经落话了,哪儿还有他多嘴多舌的份儿。 王喜弟看了看外面的天色,问小儿子:“你今天在家里住还是回去?” 夏鹏犹豫了一下,“好像有点晚了,明天我那儿也没什么要紧的事儿,今个就住在家里吧,明天晌午再走。” “恩,我让大贵把房间给你收拾出来。”王喜弟说着离开餐桌,进了自己的卧房。 夏明苏紧接着也站起身,回了自己的房间。 夏鹏每次回家,无论多晚都不会住在家里,不是说工作忙回去还有事情需要处理,就是约了什么人要见面。 总之,像今天这样主动留下来在家过夜的次数,屈指可数,因而必有缘由。 夏明苏站在窗前,望着自家的院子。 十分钟之后,不出所料,他看到夏鹏步履匆匆地出了门。 夏明苏不需要跟出去,都猜得到弟弟干什么去了。 这大半夜的,无非是见女人去了。这个女人,多半就是何翠翠。 吃完晚饭,田小麦收拾完厨房和屋子,见月儿正圆,晚风怡人,便决定出去跑两圈松松筋骨。 晚上河边的空气和气氛最好,所以田小麦经常去那里跑步。 这个点儿大家都准备睡了,路上基本碰不到什么人。 可是她刚跑了两步,就听到了奇怪的声音。 田小麦站住脚,往声源的方向轻轻地挪了两步,竟然听到了一串女人压抑的喘息声。 随之而来的是枝叶摇动的声音,很显然,这么大的动静,肯定不是风吹的,定是由人的活动带起的。 在看不见的深处,正在进行着怎样的活动,不需要过多的推理和想像,便能够得出结论了。 本着不坏人美事的想法,田小麦准备悄无声息地离开。 就在她往后退了两步的一瞬间,女人突然飙高的一声低吟,让田小麦瞬间辨认出了声音的主人。 何翠翠?!天吶,孕妇也可以这样吗?田小麦呆愣在原地,一时间忘记了离开。 “翠翠,你真是太可怜了……”男人低沉的话音零零散散地传到田小麦的耳朵里。 这是谁?这个声音好像在哪里听到过,但又不是特别熟悉。 “你和那个傻子的孩子,恐怕不会太好看吧,真是太可惜了!你和我生的孩子,绝对特别俊俏……” 办事儿呢,话还这么多,什么恶趣味。 田小麦一边暗自吐槽,一边猜测着这个自恋又重口味的男人会是谁。 打野战,刺激归刺激,可毕竟怕被人发现,所以他们很仓促地就结了尾。 田小麦早已经躲到了一个隐蔽的暗处,想看看跟何翠翠偷腥的男人到底是谁。 第120页 她听到两人整理衣服的声音,紧接着男人说道:“你好好的,我过两天再来找你。” 就在田小麦辨认出声音的同时,夏鹏牵着何翠翠的手从暗处走了出来。 黑夜里,何翠翠的眼睛格外的明亮,隔着一段距离,田小麦都能看清那双眼眸里的光芒。 她听到何翠翠温柔如水地说道:“我不图你什么,真的!夏鹏,我只是觉得你人好!你来不来看我都没有关系,毕竟我已经嫁了人。现在我又怀着孩子,肚子这么大了,干什么都不方便。不过,我还是希望你别忘了我,等我把孩子生下来,我……” 何翠翠的声音戛然而止,夏鹏忙问:“等你把孩子生下来,然后——什么?” “你哥来了!”何翠翠立马抽回自己的手,与夏鹏保持了一定的身体距离。 夏鹏转头望去,远远走来的还真是他哥哥。 田小麦蹲得腿有点麻,正想着这俩人废话怎么那么多啊,还不赶紧各回各家的时候,她就悲催地看到夏明苏走了过来。 田小麦捏了捏快要失去知觉的大腿,哀嚎不已。 真是要了老命了,偷听了不该偷听的东西,撞见了不该撞见的事情,果然是要付出代价的! 第153章 你到底听到什么了? “哥,你怎么跑这儿来了?”夏鹏的声音里带有一丝,因为慌张而引起的不自然。 “睡不着,来河边转转。”夏明苏说着低头瞅了一眼何翠翠的裙角,只见上面还沾着一大块儿泥巴。 夏鹏急中生智,立马解释:“我路过这里的时候看到翠翠摔倒了,就过来扶了一把。” 夏明苏轻笑了一下,摔倒?那是好几个小时之前发生的事儿了吧!瞎话编得倒是挺快。 他看向何翠翠,关切地问道:“没摔到哪儿吧?怎么这么不小心呢!大晚上的路不好走,以后还是注意着点吧!怀着孩子呢,别出什么事儿。” “恩,我知道。”何翠翠低着头,用手梳理着原本就不凌乱的头髮。她把脸扭到另一边,试图避开夏明苏的视线。 “我在这儿吹吹风,你们随意吧。”夏明苏往河边走了两步,留给身后两人一个挺括的背影。 “哥,我先去送翠翠,然后就直接回家了。你也别呆太久,早点回去吧。”夏鹏一边说着一边朝何翠翠使了个眼色,让她跟着自己赶紧离开。 夏明苏没回头,摆了摆手,算作回应。 等夏鹏跟何翠翠两人离开之后,躲在暗处的田小麦终于长舒了一口气。她偷偷摸摸地直起腰,正准备离开现场时,却被夏明苏逮了个正着。 “你还有这癖好呢?”夏明苏站在田小麦面前,挡住了月光,将田小麦笼罩在了一片阴影里。 田小麦两条腿麻得直哆嗦,跟通了电似的。她揉着膝盖,苦着一张脸,反问道:“什么癖好?” “偷听啊!”夏明苏一脸意味深长,“你在这儿蹲了挺长时间吧,都听到什么了?刺激吗?” 田小麦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嘟囔道:“什么都没听到!” “真的?”夏明苏可不信,腿都麻成什么样了,没准是从头听到尾了啊!至少最精彩的部分,她肯定没有错过。 “不是真的,难道还是假的啊?再说了,真的假的跟你有什么关系?”田小麦往前迈了一步,想尽快逃离这个令人尴尬的现场。结果腿脚却不听使唤,她没能支撑住身体的重量,直直地向前栽去。 站在田小麦前面的夏明苏,便准备上前扶她一下。可是,没想到脚底下有一块儿特别大的石头,他没注意到,恰好一脚踩了上去。 两个人同时失去重心,齐齐地栽到在了地上。 “哎呦……”田小麦的手臂刚好蹭到了旁边的干树枝,划出了一条虽然不深,但却很长的伤口。 夏明苏的脑袋则磕到了地上,好在这附近的土质还算松软,没有什么受伤的风险。 田小麦整个人砸到了夏明苏的身上,除了手臂她没受到太多的冲击。只是现在两个人脸对着脸,胸口挨着胸口,身体贴得如此之近,彼此的唿吸也能听得清清楚楚,实在是让人有些脸热。 二人四目相对,半天都不知道该做何反应。 “你,不打算起来?”最终还是夏明苏率先打破了沉默。 田小麦这样软软地趴在身上,他其实是挺享受的。不过地上实在是太脏了,他有点抗拒。 如果现在他们以这样的姿势躺在干净的床上,夏明苏绝对不会主动开口打破这种美妙的感觉。 “啊……”田小麦从夏明苏的身上翻下来,尴尬地轻咳了几声,“那个,对不起啊,腿太麻了,不太听使唤。你没撞到哪儿吧?” 夏明苏站起身,拍掉身上的土,“我没事,你手臂是不是划伤了?” “一点擦伤,回去沖洗一下就行,不碍事儿。”田小麦喉咙发紧,口干舌燥,声音里带着一丝沙哑。 “回去之后最好消一下毒,天热了,小心感染。”夏明苏低声叮嘱道。 “哦,知道了,那我回家了。”田小麦说完刚想转身,却被夏明苏突然一把拉到了怀里。 “夏明苏,你干什么呀?!”田小麦心里一慌,下意识地挣扎起来。 第121页 “别乱动,配合点。”夏明苏咬着田小麦的耳朵,用极小的声音说道,“有人来了。” 这大半夜的,出来乱窜的人怎么这么多啊!摔! 不对啊,人来就来呗,他俩为啥要抱这么紧啊?!田小麦的大脑彻底当机了。 “谁在那儿呢?”脚步声越来越近,“原来是明苏和小麦啊。” 夏明苏终于放开了田小麦,田小麦转过身去,看到来人竟然是郭福三。 郭福三眯着眼睛,一脸贼笑,“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们了?哎呀,这事儿闹的,我还以为是隔壁王家村的人过来偷东西呢!你们继续,你们继续,我可什么都没看到啊!你们继续。” 郭福三说完,背着手悠悠哒哒地走开了。 田小麦这时突然恢復了思考能力,“他是出来查翠翠行踪的?” “恩。”夏明苏的面色比之前多了一分凝重。 “好险。”田小麦替何翠翠和夏鹏松了一口气,“还好他们没有当面撞上。” 夏明苏对那俩人的勾当并不持有乐观的态度,“福三叔已经开始怀疑了,撞上是迟早的事儿。” “那怎么办?我觉得你弟弟他不是认真的。”田小麦不无担忧,“他这样会毁了翠翠的。” 夏明苏轻挑了一下眉头,“你以为翠翠是认真的吗?” 田小麦想了一下,摇摇头。 “跳进自己挖的坑里,怨不得谁。”夏明苏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再怎么说,夏鹏都是你弟弟,你不担心吗?” “他精明着呢,这点事儿伤不到他一点皮毛。”夏明苏顿了顿,接着说道:“翠翠就难说了,不过依我看,她也不是省油的灯。” 田小麦深以为然。 夏明苏:“我刚才过来的时候,看到除了你以外,附近还有个人,应该就是福三叔。他大概是听到了点什么,可能想抓个现行,所以才等 第154章 你跟小麦把关系彻底断了! 夏明苏扯了扯唇角,露出一个极具魅惑的笑容,他用特有的磁性嗓音问田小麦道:“刚刚,你到底听到什么了?” “我听到了什么,你不是很清楚吗?还总问什么啊!”田小麦突然有点烦躁,她觉得夏明苏一直在逗她。 其实在看到何翠翠和夏鹏的时候,夏明苏应该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 还说不关心弟弟,切,明明就是口是心非!如果真的毫不关心,又何必抱着她演一出亲密的戏码,让郭福三以为刚刚是他们在做见不得人的事儿呢?! 最早看透了事情的全貌,却还在这里装煳涂,一遍遍问她听到了什么,她还能听到什么啊?!不就是哼哼唧唧,嗯嗯啊啊的声音嘛! 哪个人不是在这种声音之下孕育出来的,有什么啊!非得问问问,问你个大头鬼啊! “行了行了,不问了。”夏明苏笑道,“我送你回去吧。” “用不着!”田小麦转身就走。 夏明苏迈着长腿,快走两步跟上去,“生气了?” 田小麦鼻孔出气,哼道:“我有什么可生气的!” 夏明苏没再招惹田小麦,一路安静地护送她回了家。他亲眼看到田小麦进了院子,锁了大门,才转身离去。 家里人都睡了,田小麦轻手轻脚地回到自己房间,点燃了煤油灯。 她坐在炕桌前,拄着下巴,仔细地梳理了一下刚才发生的事情。 真实情况跟田小麦推演出来的相差无几,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 何翠翠一个怀着孕的女人大半夜跑出去,郭福三作为她的公公,怎么会不起疑心? 自己儿子又傻又丑又暴力,肯定守不住这个貌美如花的媳妇,所以郭福三肯定一早就盯着呢。 想着翠翠怀了孕,应该搞不出什么大名堂,所以他这段时间放松了警惕。不过,儿媳妇突然大半夜跑了出去,还是让郭福三觉得有些奇怪。 他哄儿子睡下了之后,才偷偷跟出来的。 郭福三在村里绕了两圈,听到河边有动静,便蹑手蹑脚地凑过去听了听。 好傢伙,不得了,还真是在干那苟且之事! 那一刻,郭福三确信是何翠翠无疑,就是不知道野男人是谁。 为了捉姦时更有底气,他觉得手上应该拿点傢伙什来助阵,所以就往远处走了走,想寻一根木棒什么的。 夏明苏便是在郭福三去找工具的这段时间来到河边的,何翠翠和夏鹏也是在这短暂的一两分钟内离开“野战”现场的。 时间卡得刚刚好,老天爷都在帮助这俩偷情的人。 当郭福三提着木棒走回来,看到眼前的人是夏明苏和田小麦的时候,心里暗暗地松了一口气。 毕竟没有亲眼看到儿媳妇跟野男人私会,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说,这都是一件好事。 郭福三就好像是真的冤枉了翠翠一样,带着一种愧疚的心理回了家。 田小麦回到家的时候,郭福三也刚好进了家门。 “爹,你出去了?”虽然何翠翠内心很焦灼,但她却摆出了异常轻松的姿态。 “恩,胃里不太舒服,去河边转了转。” 何翠翠心里咯噔了一下,真是太危险了!这么说来,岂不是差点就被他撞见姦情了吗? 第122页 她都跟夏鹏说了河边不行,他非不听!你看看,差点出事了不是! 看来以后要见面的话,只能去树林子里了。虽然树林子远了一点,环境没有河边好,有点阴森,偶尔还有小动物出没,但是安全呀! 偷情还是要安全第一才好! 郭福三走到堂屋门口,站住脚,扭头看向何翠翠,“你刚刚是不是也出去了?” “哦。”何翠翠稳了稳心神,“我有点胸闷,去后院那边走了走。” “恩,你身子现在不方便,晚上还是少出门吧!真想出去散步的话,就叫我一声,我陪你。”郭福三说完便进了房间。 何翠翠出了一身的冷汗,看来偷偷摸摸的事儿还真不是那么好干的,心理承受能力要格外强大才行啊! 被夏鹏折腾了一通,身上又酸又沉,何翠翠简单洗了一下身子,就上床睡觉去了。 本以为这个深夜里发生的事情就此打住了,谁成想,没几天竟然传遍了整个竹溪村。 “唉,现在的风气真是越来越不好了!虽说是谈了朋友,但不是还没过门呢嘛,这就搞到一起去了?简直不像话!” “我之前说的没错吧,现在这小年轻的脸皮子都厚着呢!哪儿像咱们那时候啊,牵个手都得臊半天!” “你们知道这话从谁那传出来的不?我怎么觉得不太可能啊!明苏那小子我看着挺正派的,不像是那种轻浮的小伙子啊!” “知人知面不知心,谁知道私底下什么样呢!夏家的人,你们心里应该都有数!面上好看,穿得熘光水滑的!心里头呢?都黑着呢!” “你小点声,这种话你也敢乱说啊,小心闪了嘴!” “这有什么不敢说的,他们敢做还怕我们说啊?!” “就是就是,身正不怕影子斜!只有做了见不得人埋汰事儿的,才怕人说呢!” “行了行了,有人过来了,你们消停会儿吧!” 众人偷偷往远处瞟了一眼,看到是王喜弟,便立马住了嘴。 王喜弟没在这帮人身边停留,迳自走了过去。 虽然没听到这帮碎嘴子的人在说些什么,但王喜弟大概能够猜得到。 最近村里风言风语多到随便哪儿刮一下,都能传到她的耳朵里,所以根本用不着她费尽心思地去偷听。 王喜弟开始并不相信大儿子会做这种不入流的事情,所以就没当回事儿。可流言四起,一天两天过去了,闲话还没停歇,便由不得她不操心了。 “明苏,你跟我解释一下,大家说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儿?”王喜弟的脸色不太好,语气也比平常更严厉了几分。 夏明苏苦笑:“我也不知道这种传言怎么来的。” “你和小麦,真没那什么?”王喜弟直言问道。 “娘,你应该很了解我,这种事儿我怎么可能会做呢?”夏明苏拎起暖瓶给王喜弟沖了一杯清茶。 王喜弟喝了半杯茶,沉思了片刻。 她相信大儿子不会欺骗她,但流言依然没有停止,就说明问题仍然存在。有问题就需要解决,王喜弟认为解决这件事情的办法只有一个。 “明苏,你跟小麦把关系彻底断了!” 第155章 赶紧成亲! “明苏,你跟小麦把关系彻底断了!” 夏明苏的指尖微微抖了抖,他没有预料到,这件原本应该结束在那个夜晚的事情,会演变到如今这个地步。 当时出现在河边的,一共有五个人,到底是谁制造了这场流言?夏明苏很快就得出了答案。 他和田小麦,是流言的当事人,也是受害者,所以可以率先排除掉。 何翠翠和夏鹏私通,不会希望被任何人知道,嘴巴肯定闭得最紧。他们一定生怕被牵扯,因而绝对不会多嘴多舌。 那么很显然,这件事一定是从郭福三的嘴里传出去的。 郭福三当时恰好看到他和田小麦在拥抱,便将之前听到的呻吟声安到了他们的身上,由此想像出了一段惹火的画面,制造出了这个大家都感兴趣的八卦素材。 现在这个名为“深夜河边偷情”的故事,通过众人充满想像力和创造力的多次加工,变成了一部长篇限制级艷俗小说。 流言最开始的版本是什么样子的,已经不得而知,也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现在,由于流言蜚语的影响,他和田小麦的“恋人”关系受到了阻挠。 夏明苏急需解决眼前的麻烦,他帮娘亲添好了茶水之后,缓缓开口道:“那天晚上在河边,与人交欢的是鹏鹏。我和小麦,只不过是替他打了一次掩护而已。” 王喜弟的身子一僵,“那个女人是谁?” “我没看到,当时天太黑了……” “你需要替他打掩护,也就是说,当时有人路过,是谁?”王喜弟目光如炬,直直地看着自己的儿子。 夏明苏这次如实回道:“是福三叔。” 王喜弟默默地喝了一会儿茶,她没有再继续问下去,因为已经没有什么疑惑了。 当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她大约能够猜得到。 “现在外面的闲话传得那么难听,对你,对小麦,都不好!你早点解决一下,我不想再听到这些乌七八糟的话了!”王喜弟放下茶杯,缓缓起身,姿态端庄地走回了自己的房间。 第123页 夏明苏原本并不想亲口跟娘说弟弟的事情,即使说也不是现在这个时候,但事态的发展不受控制,他也只好顺势而为了。 如今他和田小麦的“契约恋人”关系,还没有转变成真正的恋人关系,怎么能就这样直接宣布结束呢? 其实夏明苏也不是很清楚,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田小麦的感情有了某种微妙的转变。 虽然现在这种感情不甚明朗,他也不清楚这种感觉应该算是爱、喜欢、不舍,还是其他的什么。 但至少,唯一明确的一点是,他还不想跟田小麦结束恋人关系,即使是假扮的。 阿嚏——阿嚏——阿嚏嚏—— 田小麦揉揉鼻子,是谁这么想她啊?!这喷嚏打得那叫一个惊天地泣鬼神,收都收不住! “小麦啊,你是不是感冒啦?夏天的感冒可不容易好,你小心着点!最好赶紧吃两片药,压一下。”苗翠英在院子里正餵着鸡,听到打喷嚏的声音,便大声说道。 田小麦放下手中的布料和针线,趴到窗口,闻着从远处飘来的阵阵花香,“不用吃药啦,没感冒,是小虫子飞到鼻子里了。娘,眼瞅着就要到夏天了,你想不想穿裙子啊?我给你做一条呗?” 苗翠英回头瞅了二妮子一眼,哈哈大笑起来,“我都多大岁数了,还坐着轮椅,整那么蛾子干啥!让人瞅见了像什么样子,要被人笑死了!” “你管人家怎么看呢!”田小麦撇撇嘴,想起王喜弟比娘的岁数还大,不也打扮得体体面面的么。上了岁数的人,就要穿点鲜艷的颜色,看着才亮堂、显得更精神! “唉……”苗翠英长嘆了一口气,“也是,现在还能有几个人过来看望我这个老太婆啊,估计连笑话我的人都不多喽!” 突然一阵强烈的思念之情涌上田小麦的心头,她想她亲妈了。那个苗条、美丽、自信的亲妈,从来都不会自怨自艾,不会唉声嘆气,不会伤春悲秋,更不会感嘆命运的不公。 田小麦如今只能把对亲妈的感情转架到苗翠英的身上,她用这种方式来治疗内心的疮痍。 这个疮痍是由不可阻挡的穿越引发的,虽然无法解释,却也无从改变。 “明苏打算什么时候娶你过门啊?”苗翠英没头没尾地问道。 “啊?”田小麦从无限的思念中回过神来,“娘,你刚刚说了什么?” “我说,明苏他打算啥时候娶你过门啊?你们也谈了挺长时间了,没商量商量这方面的事儿啊?其实挺简单的,让他找莲姑过来正式提个亲不就行了!都在一个村里的,简单办办就行,咱也不求多大的阵仗。”苗翠英自顾自地说了半天,田小麦呆愣楞地听着,也没插话。 “我知道明苏那个厉害的娘现在还没同意你过门,我看她是不会点头了。她不稀罕你,不稀罕咱田家。她觉得咱们配不上她,对吧?可我也看得出来,她拗不过她儿子。再说了,夏家现在背后正经当家的是六爷,她王喜弟再厉害也翻不过这头浪。” “恩……”田小麦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应声应得有些敷衍。 “你和明苏在河边的事儿都传遍了,怎么?他要了你的身子,还不打算娶你不成?!” 从娉婷那儿听到这件事的时候,苗翠英的心情是复杂的,可以说喜忧参半。 喜的是,门不当户不对的两个人,总算有了事实的交集。 忧的是,小麦作为女孩子,这种事情传出去会影响名声。怎么说都不是件光彩的事儿,万一出了什么状况,进不了夏家的门,以后怕是不会再有人娶她这个闺女了。 田小麦囧了囧,搓着下巴说道:“娘,你怎么还信这些闲话呀?我跟明苏什么都没做。” “没有?”苗翠英有点失望,“真没有?” 田小麦小脸一板,严肃地说道:“真没有!” 苗翠英把最后一把鸡食儿往鸡棚里一撒,“不管有没有,你们都老大不小的了,赶紧成亲!” 第156章 一场大火两条命 苗翠英把最后一把鸡食儿往鸡棚里一撒,“不管有没有,你们都老大不小的了,赶紧成亲!”我滴娘唉!她也想成亲啊,可这哪儿是说成亲就能成亲的啊! 男人现在还没撩到手呢,离成亲还有一段漫漫长路要走,急不得急不得!撩汉子之前最好还是先赚够了钱,其他的再从长计议吧! 就在夏明苏还没想出要如何停止这场流言的时候,竹溪村发生了一件大事,顿时吸走了社员们的全部注意力。 这天凌晨,万籁俱寂,大傢伙都已经睡得迷迷瞪瞪的时候,郭福三家突然火光沖天。 还没等人发觉,郭家的几间房就被烧了个精光,只剩下了一片废墟。 最先发现火情的,是离郭家最近的,陈叔家的一条看门狗。它玩命地吠叫了半晌,才将沉睡的人们一一唤醒。 “翠翠,这是怎么回事儿?只有你逃出来了吗?福三和旺财呢?”陈长生只穿了条破了洞的深蓝色大裤衩,光着上身就从家里跑了出来。 何翠翠虚弱地指了指里面,又摆了摆手,勐烈地咳嗽着,一句话都没能讲出来。 陈长生一拍大腿,惊唿:“糟了,这么大的火,那俩人肯定困在里边了,这可怎么办啊!” 第124页 陆陆续续有人闻声而来,但都驻足在郭家门外,没有人敢冲进去救人。 夏青山赶到之后,大声喊道:“你们都愣着干啥呢,赶紧灭火救人啊!” 冷静下来的陈长生制止了大家:“算了吧,来不及了!这火起得太大,房子都已经倒了!烧成这样,人肯定早就已经……唉……” 众人沉默,驻足默哀。 郭福三家周围有一大片空地,再加上当晚无风,所以火势并没有蔓延到附近的人家,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田小麦过来的时候,看到何翠翠倒在路边,她身上的衣服都被烧得不完整了,头髮也被火燎得只剩下了一半,简直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谁也不知道这场大火究竟是怎么烧起来的,心中都觉得蹊跷,但也没有人对此多说什么。 一些人觉得何翠翠实在太可怜了,刚嫁进郭家没多久,孩子还没出生,夫家就被烧成了这样!没享到什么福也就算了,现在又成了大肚子的寡妇,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另一些人却不这样想,郭旺财这样的傻丈夫,早死了反倒好,省得何翠翠天天挨打,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岂不是更自在。 何翠翠当晚就被弟弟何大虎,背回了那个没娘的娘家。 没有人知道,那一晚,何翠翠睡得有多香甜。 第二天,夏青山带着几个社员,收捡了郭福三父子的骨灰给何翠翠送了过去,还给了她一些抚恤金。 钱不多,聊表心意。 何翠翠全程红着眼,眼泪几乎没有断过。 何黑蛋,也就是何翠翠的爹,蹲在枣树下,闷头抽着旱菸,没抬一下头,更没说一句话。 他看得出来,闺女虽然很用心地在哭,实际上,却一点都不伤心。 并不是何翠翠的演技不好,实在是他对自家闺女太了解了。 那之后,何翠翠就消失了。 何黑蛋从枕头下面找到了一个信封,里面放着抚恤金和另外的两百块钱,还有一张旧旧的田字格纸,上面写着几行娟秀的小字。虽然何黑蛋不识字,但他认得出是翠翠的笔迹。 “大虎,过来,看看你姐写了啥,给爹念念。” 何大虎走过去,拿起这张薄薄的纸,先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才哽咽着念道: “爹,我会定期给家里寄钱的,您把咱家的旧房子扒了重新盖个小楼吧。 再拜託莲姑给大弟和二弟寻个好姑娘,让他们好好伺候您。 不用担心我,我会照顾好自己的,您也注意身体。 大虎,带好弟弟,照顾好咱爹,我会尽早回家的。 翠翠。” 何黑蛋吧嗒吧嗒地抽着旱菸,烟雾缭绕,遮住了他苍老的面庞,“大虎,你再给爹念一遍。” 何大虎就这样反反覆覆地念了十多遍。 “行了,你带着弟弟下地干活去吧,爹在家歇一天。” 何大虎扛着锄头,带着弟弟何二狐下了地。 由于这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大家都有点发蔫,提不起精神来,便三五成群地围坐在地头和树下扯着闲话。 “你们说,这大火到底是怎么起来的?大半夜的,大家都睡着了,是不是很奇怪?” “可不是嘛,上次我不小心把煤油灯碰倒在柴火堆里,都没能起这么大的火,几桶水浇下去就灭了。福三家这场火,真是烧得莫名其妙的……” “行了,别瞎猜了,我看不是啥好事儿,没准是干了太多坏事儿遭报应了!” 小卖部的周婶路过时听到大家的话,也插嘴说道:“得了得了,死者为大,你们也给自己积点口德吧!都该干啥干啥去!” “唉,周婶周婶,你先别急着走嘛。”长富一把拉住她,神神秘秘地问道:“你的消息最灵通了,你听说没,有人闻见当时有酒味飘出来……” “什么酒味,我不知道。”周婶摆摆手,说完就离开了。 身后这帮人的议论还没停止。 “真有人闻到有酒味了啊?该不是……”说话的人慾言又止。 后面紧接着有人附和道:“该不是有人故意放的火吧?” “会是谁呢?” “我看不会,咱这屁大的地方能有多大的恩怨啊!里里外外就这么几个人,哪儿有咱们不清楚的!多半是旺财半夜发疯,喝多了酒,抽菸袋的时候引着了火。恩,我觉得这种可能性最大。” 有人贊同地点点头,有人不置可否,有人表示反对。 这时长富突然来了一句,“为啥只有翠翠一个人逃出来了呢……她不是和旺财睡一个炕的吗?” 众人齐齐地看向长富,都有了同一个猜想。 但很快就有人否定了这种猜测,“人家翠翠是孕妇,孕妇都尿频,晚上也睡不踏实,也可能是起夜撒尿去了,才躲过了一劫。” “你这么说也对,我想起来我媳妇怀孩子的时候,确实是一趟一趟的,半夜也总起来,搞得我也跟着睡不踏实。” “翠翠真是命大啊,这叫啥,这叫命不该绝!” 众人你一句我一嘴地聊到太阳下山,才恋恋不捨地各自回了家。 第157章 穿碎花裙的小仙女 第125页 田小麦这两天的心情不是很好,她站在后院的柳树下自言自语道:“没想到何翠翠这么心狠手辣,真是叫人后怕!天吶,夏鹏现在肯定被她缠上了……啧啧啧……果然乌龟找王八,一类人总会凑在一起的!以后可要小心了!应该不用提醒苏苏吧?!恩,应该不用,毕竟苏苏脑子更好使!唉……太热了,这个夏天要怎么过啊……” “你一直喜欢自己跟自己说话吗?好吵啊!” 头顶突然传来声音,田小麦吓了一大跳。 她抬头一看,竟然是夏明苏。 “你怎么跑上面去了?”田小麦用手遮挡着斜照过来的夕阳,望了一眼夏明苏那张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俊脸,又扫了一眼那条盪在空中的大长腿,最后将视线定格在他那纤细修长的双手上。 夏明苏俯视着田小麦,笑着回道:“来偷鸟蛋。” 田小麦撇撇嘴,“原来跑我家当小偷来了啊,可耻!快把鸟蛋放回去,鸟妈妈回来看到宝宝不见了,会伤心的!” 夏明苏无奈地笑一下,竟然顺从了田小麦的意思,乖乖地把到手的两颗鸟蛋放回了鸟巢。 田小麦无情地嘲笑道:“多大个人了,还爬树偷鸟蛋,这点出息吧!” 这么高,万一掉下来,且不说鸟蛋了,怕是连自己的蛋也保不住! 咳咳咳,田小麦敲了敲自己的脑壳,乌七八糟的都胡乱联想些啥呢! 夏明苏灵活地转身,双手攀着树干,三两下就落到了地面。 “苏苏,你这套动作做得很熟练嘛,看来是个惯犯呀!”田小麦嘴上不住地吐槽,心里却一刻不停地赞嘆着:好帅呀!要帅哭了! 这样美好的画面,不拍下来留作纪念简直太可惜了! 夏明苏拍掉身上的落叶和尘土,恋恋不捨地仰头瞅了一眼鸟窝,轻嘆了一口气,不无遗憾地说道:“今天要无功而返了。” “你是不是经常偷鸟蛋啊?”田小麦喃喃道:“那该有多少伤心的鸟妈妈啊……” 被田小麦这么一带节奏,夏明苏也跟着抒情了起来,“活着,难免伤心。人也好,动物也好,总有不得不面对的失去。想保护好自己的蛋,那就把窝儿安在更高的枝头吧。我爬不上去,也就安全了。” 田小麦眨巴眨巴眼睛,消化了一下这句话,觉得很有道理。这不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实践嘛! “人跟这种弱小的动物比起来,也强大不了多少。一场大火烧起来,人也就只剩下一堆骨头渣了。”田小麦深吸一口气,闻到了从夏明苏身上飘过来的茉莉绿茶的香味,这让她舒服了很多。 夏明苏捏着田小麦的下巴叮嘱道:“别跟任何人聊起这场大火的事儿,更别跟任何人提到你的猜测,跟你娘都不能说,知道了吗?” 田小麦朝夏明苏灿然一笑,“原来你真的跟我猜得一样!这有什么啊,我看很多人都猜测是何翠翠放的火。” 夏明苏捏着她下巴的手加重了一些力道,田小麦突然收敛了笑容。 “他们说他们的,你什么都不要说,知道了吗?”夏明苏直视着田小麦的眼睛,也逼迫田小麦回视着自己,“乱说话容易引火烧身,万一哪天这火烧到了你的身上,后悔可就晚了。” “哦……”田小麦懵懵懂懂地应了一声,之后才开口问道:“苏苏,你这么担心我啊?” 夏明苏收了手,走到一旁,望着远方。 夕阳把天边映成了漂亮的粉红色,大团大团的云朵像是少女怀春的面庞。 “我担心你,不可以吗?”夏明苏的声音悠悠传来。 “可以啊,我不胜荣幸!”田小麦俏皮地抖抖眉毛,“有人关心当然好啦,话说我家里都没有什么人关心我呢。” 娘呢,只知道关心大闺女;姐姐呢,有自己的小家,操心的自然是老公和孩子了;弟弟呢,天天埋头看书,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研究上;妹妹呢,还太小,虽然她比同龄的小孩儿乖巧懂事,但毕竟也只是个小屁孩儿。 在村里,田小麦又没个好朋友啊闺蜜啊什么的,这种人际状况,有时候还挺让人苦闷的。 原本跟几个知青还算有共同语言,在学识和思想上没有太多代沟,应该可以多些交流。不过,高考之后,他们都走了,只剩下个田荣轩。 可田荣轩又不想跟田小麦做朋友,他求的是爱情。这样一来,两人就没法相处了。 所以,夏明苏偶尔的关心,让田小麦格外受用。 “六爷爷回来了,明天我们过去看看他吧。”夏明苏原本打算晚上就过去的,可他见到田小麦之后,临时改变了主意。 这样两人就可以一块儿吃顿饭,还能在一起多呆一会儿,多好啊!六爷爷见到小麦,肯定也特别高兴。 “好啊,好久没见到六爷爷了,还挺想念他的。”田小麦好奇地问道:“六爷爷干嘛去了?好像去了挺长时间呢。哦,对了,记得上次那些人到你家里闹事的时候,说六爷爷北上见老朋友去了?是什么朋友啊?” 夏明苏:“具体我也不太清楚,明天再问问他吧。” 第二天上午,夏明苏先来接了田小麦,然后两人一块儿去了六爷爷家。 第126页 夏六爷见到他们,高兴得像个孩子。 “快来快来,可想死你们这俩宝贝疙瘩了!”夏六爷热情地招唿着他们,又从房间里抱出来了一大堆东西。 他随手拎起一条裙子,“小麦啊,快来看看,这条小洋裙你喜欢不?我特意给你挑得,大小应该正合适!别看我一把老骨头了,可眼神还很中用呢!” 田小麦拿到身上比了比,果然不大不小正合适。 这是一条无袖收腰的白色长裙,裙摆一圈还绣着翠绿色的小碎花,格外清新,长度刚好到膝盖。 田小麦惊讶于六爷爷的时尚眼光,她正犹豫着该不该收这样贵重的礼物时,六爷爷又拿出一个黑色的大盒子打开,对她说道:“还有这双鞋子,小麦你也试试,看看合不合脚?” 六爷爷递给田小麦一双鹅黄色的一字带凉鞋,有个大约三厘米的小高跟,特别漂亮。 田小麦上脚一试,竟然处处妥帖。 “哈哈哈……”夏六爷高兴得不得了,“太好了,刚刚好!你来回走走,看看跟不跟脚?” 田小麦绕着堂屋走了一圈,感激道:“谢谢六爷爷,你太厉害了!裙子、鞋子的大小,都正合适。” 夏六爷兴致颇高,他提议道:“小麦啊,你进屋把裙子也换上,让爷爷看看效果。我当时买这条裙子的时候,旁边就有一个女孩子试穿了一下,特别特别特别好看!不过她没你长的漂亮,身材也没你好,你穿起来肯定跟仙女似的,快去吧!” 田小麦被夸得有点脸红,她不想坏了六爷爷的好兴致,便抱着裙子进了小房间。 田小麦插上门栓,快速地换好了裙子。 当她再次出现在堂屋的时候,三双闪闪发亮的眼睛瞬间全部定格在了她的身上。 第158章 看不透的情敌 田小麦插上门栓,快速地换好了裙子。 当她再次出现在堂屋的时候,三双闪闪发亮的眼睛瞬间全部定格在了她的身上。 一双是夏六爷的,一双是夏明苏的,还有一双是田荣轩的。 田荣轩之前在院子里洗苹果,田小麦换好裙子,从房间里挪着小碎步走出来的时候,他刚好也端着一盘苹果进了堂屋。 “我的乖乖,真是比下凡的七仙女儿还要漂亮!”夏六爷夸完田小麦,还不忘夸自己两句,“明苏啊,还有荣轩,你们觉得怎么样?老头子我的眼光还是不错的吧?不输你们这些年轻小伙子吧?小麦换上这小裙子,穿上这高跟鞋,啧啧啧,不是我夸张,真是比以前那上海滩的大小姐都要漂亮。” “六爷爷!”田小麦实在听不下去了,红着脸制止着:“您再说下去,我就不敢穿了。” “行行行,不说了不说了。”夏六爷哈哈大笑两声,招招手道:“快过来吃苹果吧。” 田荣轩端着苹果站在堂屋门口,目不转睛地盯着田小麦发了半天的呆,听见夏六爷说“苹果”两个字他才缓过神来,立马走过去把果盘放到了桌子正中间。 夏明苏拿起一个苹果递给田小麦,田小麦接过来便啃了一大口。 这一递一接的动作自然而暧昧,看在夏六爷眼里甚是欣慰,可看在田荣轩眼里却如同迷眼的沙子。 夏六爷接下来又把给夏明苏和田荣轩买的东西分了分,不过两个小伙子的心思都不在礼物上,全在田小麦的身上,所以表现的有些迟钝,反应也不是很热烈。 “看来,你们对我送的东西,都不是很喜欢嘛。”夏六爷眨了眨眼睛,话里有话地说道。 “怎么会,我很喜欢。”田荣轩立马开口说道,“这么高级的钢笔,我以前还没用过呢。” “喜欢就好,喜欢就好。”夏六爷扭头又问夏明苏:“明苏,你呢?” 夏明苏淡淡地说道:“恩,喜欢。” 夏六爷啃着苹果一边吃一边说:“小麦啊,你记着,这男人啊,一辈子都是孩子,没什么出息。” “啊?”这没头没尾的话,让田小麦瞬间有点蒙圈。 “以后你就知道了,女人会变成大人,不过这男人啊,永远都长不大,幼稚起来特别可笑。你以后可得多管着点明苏,该训就训,该骂就骂,该打就打。他要是不听话,你就过来找我,我收拾他。” “呃……呵呵……”田小麦一不小心吞下了一块还没来得及嚼碎的苹果,卡得喉咙生疼。 夏明苏苦笑:“六爷爷,我可是您的亲孙子啊!” “小麦还是我的亲孙媳妇呢!”夏六爷把苹果核往院子里一丢,看门的狗子立马跑过去叼起来吃掉了。 “你们聊着,炉子上还熬着药呢,我去看看。”田荣轩逃也似地离开了堂屋。 夏六爷又拿起了一个苹果,一口咬下去大半,“中午咱们喝点洋酒吧?我从北京带回来了几瓶whisky。知道啥是whisky不?用咱们中国话说,就叫威士忌。这酒后劲儿可厉害了,我第一次喝的时候都上头了,差点在外面出洋相。” 夏明苏以前听说过威士忌,不过还没尝过,所以特别好奇,“那我一会儿过去炒俩下酒菜。” “你做的菜我都吃腻了。”夏六爷摆摆手,看向田小麦,“我想吃我孙媳妇做的。” 第127页 突然被cue到的田小麦微微一愣,立马回道:“啊,好,今天中午我下厨。” 她轻吐了一下舌头,又笑着说道:“六爷爷,你不能嫌我做得难吃啊,我可没有苏苏做得那样好。” 夏六爷挑挑眉,看向自个孙子:“小麦做的菜,你吃过吗?” 夏明苏:“吃过。” 夏六爷:“好吃吗?” 夏明苏点了一下头,“好吃!” “你听听。”夏六爷看向田小麦,“明苏以前可从来没有说谁做的菜好吃过,你是第一个。” 田小麦抬眸看了夏明苏一眼,随后站起身,“我去做饭了!” 她一边往院子里走,一边快速把手上的苹果啃了个干干净净,然后随手丢给蹲在一旁的大黑狗。 大黑狗摇着尾巴,很开心的样子。 田小麦看着它把苹果核吃完,才往厨房走去。 想着一会儿还要跟田荣轩共处一室,田小麦就觉得心累。 堂屋内只剩下了夏六爷和夏明苏爷孙俩。 夏六爷拿出一个菸捲点燃,抽了两口,问道:“你俩现在怎么样了?” “六爷爷,你看呢?”夏明苏反问。 “我看啊……挺好。”夏六爷在烟雾中眯了眯眼,重复道:“挺好的,挺好!” 夏明苏:“田荣轩也喜欢小麦。” 夏六爷点点头,“恩,我看出来了。” “我觉得他们两个人之间,有点奇怪。六爷爷,你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吗?”这个疑惑在夏明苏的心里存了很久了。 颜青这样的情敌,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还好对付。可田荣轩却是个性情模煳、各方面都让人看不透的对手,不跟你争,不跟你抢,既不靠近,也不走远,其实更加棘手。 夏六爷:“我也,不知道。” 第159章 明苏啊,保护好小麦 浓浓的中药味从厨房里飘了出来,好难闻啊!田小麦皱了皱眉头,做了两次深唿吸,才跨过门槛,走了进去。 田荣轩听到动静,扭头瞅了一眼,见是田小麦,便又把头转了回去。 他没说话,场面有点尴尬。 田小麦看到田荣轩对着火炉不停地摇着扇子,因为房间内温度太高,他离炉子又太近,所以额头上浸满了细密的汗珠,衣衫也黏在了身上。 炉子上有一个黑色的药壶,盖子被水汽顶得嘎嘎作响。水蒸气不断上升,飘到房顶之后,才又渐渐消散。 “这是什么药啊?”田小麦开口问道。 田荣轩:“补气血的。” “哦……”田小麦左右看了看,“都有什么菜啊?” 田荣轩指了指角落,“都在那个筐子里呢,你想做什么,就自己去找吧。” “好的,谢谢。”田小麦走过去,蹲下身子,挑出了几样自己擅长料理的食材。 田荣轩灭了炉子上的火,轻声唤道,“小麦。” “恩?”田小麦把芦笋、黄瓜、茭白、西红柿、胡萝蔔、茄子、辣椒和马齿苋分别丢进两个菜盆里,之后才直起身子看向田荣轩。 田荣轩:“你需要我帮忙吗?” 田小麦淡淡一笑,“不用啦,我就简单做几个菜,很快就好。” 田荣轩:“不是这个,你承包荒山,需要我去帮忙吗?” 田小麦顿了顿,才开口回道:“荒山啊,不用啦。六爷爷需要你照顾,这边还得打理,你也走不开。那边的事儿现在还没张罗起来呢,以后再说吧。” “恩……”田荣轩显得有点失落,在田小麦面前,他一直压抑着强烈的情感,始终表现得很克制,田小麦却能看出他的心思和想法,也很了解他的心情。 可知道又能怎么办呢?错乱的时空让他们之间有了这么复杂的关系,她也很无奈啊。 减少伤害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明确的拒绝,不给对方一丝希望。 俗话说,长痛不如短痛,时间是最好的良药。 田小麦从水缸里舀了水,正在洗菜,田荣轩走到她身边,从裤兜里掏出一把漂亮的牛角梳子,“我亲手做的,送给你。” “这个我不能要。”田小麦想都没想,一刻也没犹豫,几乎在田荣轩话落的瞬间,她就拒绝了这个充满爱意的礼物。 田荣轩的手抖了抖,差点把梳子掉到了地上。 “你不喜欢吗?”田荣轩的声音有些微的发颤。 “不是。”田小麦的声音也跟着颤了颤,她是真的有点心疼他了,可她要如何去解释这场鬼扯的穿越呢? “喜欢就收下吧,我做了很久的。”田荣轩近乎乞求地说道。 田小麦把手从菜盆里抽出来,轻轻地甩了两下,原本想再在身上擦一下的,勐然想起身上还穿着六爷爷送的裙子,便直接把梳子拿到了手中。 她轻轻地抚摸着每根锯齿,心绪复杂难平。 怎么办?这礼物到底要不要收?到底能不能收呢?如果收下的话,会不会让他误以为两人还有在一起的可能啊? 短短的几秒内,田小麦的脑中闪过了无数的念头。 “我谢谢你的好意了,真的。”田小麦动作迅速地把梳子放回到田荣轩的裤兜里,“但是,这把梳子,你还是留着送给更合适的人吧。” 第128页 田荣轩的脸上闪过一丝苦笑,“还能有什么更合适的人……” “会有的,一定会有的。”田小麦苍白而坚定地说道。 田荣轩隔着裤子紧紧地握住他做了一个多月的牛角梳子,直把薄薄的衣料印出了一排清晰的齿痕。 “我去过滤药渣,你忙你的吧。”田荣轩把一个小袋子别在腰间,带上一双隔热的手套,端着药壶走了出去。 田小麦瞅着他走到院墙根下,把几盆花儿挪到一边,腾出地方,取下腰上的袋子,拿出支架和棉布开始过滤药渣了。 从那娴熟的动作里看得出来,这是他做惯了的事情。 田小麦轻嘆了一口气,荣轩啊荣轩,你这是何苦呢!去上大学多好,干嘛非要留在这里天天做这种伺候人的事情啊! 日头升得越来越高,田小麦把鬓角的碎发别到耳后,收拾好心情,赶忙开始做午饭了。 堂屋内的爷孙俩忍不住酒瘾,先开了一瓶高粱酒就着蟹粉酥喝了起来。 “已经跟孟书记谈好就行了,尽早把合同签上。承包的钱,你去贷款,用我这个老宅子做抵押。”夏六爷爽快地说道,“你和小麦俩人一块儿做事儿啊,我放心得很。破房子而已,身外之物,我死了之后,没准还是个麻烦呢。现在有能用得着它的地方,就多用用,这样合算。你们放心大胆地干,又死不了人,比上战场腥风血雨的好多了。这人啊,还是得活在和平的年代,这样人民才能享福,才能踏踏实实地过日子。扯远了扯远了,不说了,来,我的宝贝大孙子,喝!” “谢谢六爷爷。”夏明苏仰头一口闷掉了小杯里的高粱酒。 几杯酒下肚,夏六爷的话匣子更是关不住了。本来他就挺顽皮的,微醺之下,玩笑话更是说得越来越离谱了。 “听说你跟小麦两人,在河边,做了挺刺激的事儿啊?”夏六爷笑眯眯地看着孙子。 “六爷爷。”夏明苏无奈,“这种闲话你也信?!” “当然信,为啥不信?!”夏六爷想了想,满脸遗憾,“难道是他们瞎传的?不是你和小麦啊?” 夏明苏:“不是。” 夏六爷立马又问道:“那是谁啊?” 意识到被下了套的夏明苏,盯着面前的酒盅回道:“没有谁。” “不老实,你说瞎话我可是看得出来的。”夏六爷咂咂嘴,“我老喽,连我的大孙子都开始煳弄我喽……” 夏明苏给六爷爷的空杯里添满酒,连声哄道:“好啦,我告诉您就是了!是鹏鹏,当时我跟小麦在附近,就替他打了个掩护。” “他跟翠翠?”夏六爷皱着眉头,眼中闪过一道精光。 “恩,是她。”夏明苏没有想到六爷爷这么快就猜到了真相。 “鹏鹏真是煳涂啊!”夏六爷摇了摇头,“这个何翠翠,太狠了。本来挺好的一姑娘,到底还是走了歪路。明苏啊,保护好小麦,你也得多提醒着点她,要注意安全。” 夏明苏沉声道:“恩,我知道了。” 第160章 苏苏,我好晕 简单的六菜一汤上桌之后,四个人围坐在饭桌旁,一人面前放着一杯盛着威士忌的玻璃酒杯。 田小麦眼巴巴地瞅着,闻着熟悉的酒香,差点没能hold住。 其实田小麦也没有那么好酒,威士忌是小猪的心头好,所以她以前没少跟着喝,算是经年累月地培养出了一种革命感情吧。 好些日子没喝,田小麦也没有惦记,不过突然这样摆在眼前,还挺勾人的。 “喝吧喝吧,快尝尝。”夏六爷还没招唿大家吃菜呢,便催着几个孩子先尝尝酒。 田小麦得了令,看大家都举了杯,就不客气地喝了一大口。 哇,爽!太爽了!就是这个味儿!不知道六爷爷从哪儿搞来的这种威士忌,味道简直太正了,绝对是精品中的精品! 田小麦喝了一杯又一杯,不一会儿小脸就变得粉扑扑的了。 “你慢着点喝。”夏明苏低声提醒道。 “咦,为啥要慢点喝啊?喜欢喝就尽情地喝嘛!还有呢,我带了一整箱回来,管够!”夏六爷在上菜前就已经喝了不少的高粱酒,双眼都已经喝得有点微微发红了。可是,毕竟他的酒量在那儿摆着呢,人还很清醒,就是嗨得有点儿过了头,有种不喝趴下不算完的架势。 “就是的,我喝六爷爷的酒,又没喝你的酒,你心疼个啥?切,小气吧啦的!”微醺状态下的田小麦,也开始放飞自我了。 夏明苏抿抿嘴,没再搭腔,心理活动却异常丰富。 他小气?这跟他大气还是小气有什么关系啊?让她慢点喝是为她的身体着想,怎么就变成捨不得这点破酒了?什么逻辑啊?!一喝酒就变傻,喝吧喝吧,不怕出洋相就尽情喝吧! 夏六爷跟田小麦碰了杯,“咱别搭理那臭小子,以后啊,你们俩过日子,钱得你来管。我看出来了,你比较擅长管钱,明苏他呀,这方面可不行!” 田小麦咧着嘴笑,“恩,理财我是一把好手,家里钱肯定得我来管!” 夏六爷连连点头:“好好好,你管好,你管好!你管我就放心了。” 第129页 “六爷爷好眼光,这裙子,时尚,时尚时尚最时尚!这小鞋,漂亮!”田小麦说着还不忘朝六爷爷竖起大拇指,表示赞嘆。 “还是小麦懂我这个老头子,高山流水,知音难寻,为了知音,来,干杯!” 田小麦举起杯子,哐啷一声,豪气地跟夏六爷碰了个杯,“干!” 不大的八仙桌,被分成了鲜明的两部分。一边是吵吵闹闹的醉酒二人组,一边是异常安静的美少年组。 田小麦的菜虽说做得没有夏明苏的好吃,但也不至于难吃。不过,六菜一汤自从端上桌后,基本上没咋变样。上来的时候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好像没人去下筷子。 醉酒二人组,光顾着喝酒说话了,所以没能顾上吃;两位美少年呢,却是各怀心事,所以也没有胃口。 一顿饭生生地硬给吃成了黑白八卦阵,一阴一阳,一静一动。 田小麦到底还是酒力尚浅,很快脑袋就撞到了桌上,彻底卧倒了。 临走的时候,夏六爷给田小麦手上塞了一个红红的大苹果,“路上吃,解酒的。回去好好睡一觉,改天再来看望六爷爷,咱俩再继续喝!” “好!继续喝!”田小麦大着舌头,由于头晕,脚下还穿着小高跟,所以站都站不稳。要不是夏明苏在一旁扶着,估计她早就趴地上了。 出了夏六爷家的大门,田小麦就对着墙根吐了起来,那叫一个波涛汹涌、翻江倒海,胆汁都快吐没了。 不过人却并不觉得难受,可能是因为心里畅快吧。可到底为什么畅快呢,田小麦自己也说不清楚。 吐完之后,田小麦突然觉得特别饿,就咔吧咔吧地啃起了手上的苹果。 夏六爷真有远见,知道她会饿,所以特意给了她这个救命的苹果。 恩,甜,真甜。 田小麦嚼着苹果,突然毫无预兆地高歌了起来: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儿,怎么爱你都不嫌多,红红的小脸儿温暖我的心窝,点亮我生命的火,火火火火火!” 在田小麦将这一句唱到第三遍的时候,夏明苏停住了脚步,田小麦也被迫停了下来。 “怎么啦?怎么不走了?”田小麦歪倒在夏明苏的怀里,仰着小脑袋,甜甜地问道。 在酒精的加持下,田小麦变得大胆了许多。她敢肆无忌惮地盯着夏明苏帅出天际的那张脸了;她也敢像现在这样,直接倒在夏明苏的怀里,尽情地去嗅茉莉绿茶的清香,仔细去听他那颗心脏有力的跳动了。 夏明苏垂眸,看着田小麦桃子似的小脸,满眼的怜爱和宠溺,语气却略显无奈地说道:“你能换首歌吗?” “行啊!你想听什么?”田小麦突然变得兴致盎然,她清了清嗓子,不等夏明苏回答,就开口唱道:“啊哦,啊哦诶,啊嘶嘚啊嘶嘚,啊嘶嘚咯嘚咯嘚,啊嘶嘚啊嘶嘚咯吺……” 夏明苏一脸懵逼,这什么歌啊?!怎么这么怪,不过莫名觉得还挺好听的,有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感觉。 “苏苏,你觉得这个歌,好听吗?”田小麦笑着问道。 夏明苏:“恩,还行。” “哈哈哈……”田小麦自顾自笑了一会儿,才又开了口,“这是一首神曲,叫忐忑。” “你在哪儿听得?我怎么没听说过有这样的一首歌啊?” “啊,这个嘛……”田小麦脑袋混混沌沌的,也懒得编瞎话了,就搪塞道:“以后你就知道了。” 夏明苏没再多问,只当这是田小麦临时胡乱瞎编的。 “苏苏,我换下来的衣服和鞋子呢?”穿着高跟鞋在沙子路上不好走,这才走了不到五分钟,脚就疼得慌了。 “刚才走的急,什么都没来得及带。先放在六爷爷家里吧,明天咱们再过来取。”夏明苏瞅了一眼田小麦的脚,蹲下身子:“上来吧,我背你回去。” 田小麦摆摆手,“不用不用,我能走,你扶着我就行。” 为了证明自己可以,田小麦丢下夏明苏往前走了两步,结果失去搀扶的她,掌控不住重心,脚下一崴,就朝一边倒去。 还好夏明苏眼疾手快,箭步上前,及时拉住了田小麦的手臂。 他轻轻一拽,就将田小麦拉进了自己的怀抱。 田小麦感到一阵头昏目眩,此时此刻,唯一能够让她镇静的,只有夏明苏身上熟悉的香味了。 “苏苏,我好晕。”田小麦糯糯地说着。 夏明苏托着田小麦的下巴,毫无预兆地将自己的唇印到了她的唇上。 第161章 花蝴蝶,太招人 夏明苏托着田小麦的下巴,毫无预兆地将自己的唇印到了她的唇上。 这是一个毫无准备,毫无预兆的吻。 当夏明苏从田小麦的口中,尝到了苹果的味道时,他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是威士忌让他醉了吗?可他明明没有喝多少啊! 到底是什么让他变得如此冲动呢?! 或许是夏六爷送给田小麦的这条裙子吧!这裙子真是太美了,把田小麦的细腰和漂亮的锁骨都衬了出来。 也可能是因为高跟鞋的缘故吧!让她的唇离自己的唇又近了几分,才会让这个吻进行得如此顺利、如此方便。 第130页 夏明苏揽着田小麦的柳腰,一时情难自禁。 田小麦似梦非梦地回应着,她很清楚自己正在做些什么,可是她现在只想尽情地享受,管它酒醒之后会不会尴尬呢! 夏六爷回到房间,看见田小麦换下来的衣服忘了带走,便让田荣轩给送过去。 田荣轩拐出第一个路口,远远地就看到了正在热吻的两人。 他停住脚步,躲到了一棵大树的后面。 少年单薄的嵴背抵着粗糙的树干,一只手死死地扣进树皮里,泛白的指甲渐渐洇出了鲜血。 “大姑娘家家的,怎么跑外边喝这么多酒啊!真是不像话!”苗翠英说着,想起夏明苏还在,便抬了抬眼,一脸不好意思地继续说道:“明苏啊,真是麻烦你了!小麦在六爷爷家没做啥出格的事儿吧?她平常在家不怎么喝酒的,你看看,你看看,这一跑出去就找不着东西南北了!” “没有,是六爷爷从北京搞来一箱洋酒,拉着我们尝鲜。小麦怕拂了老人家的美意,所以才多喝了几杯,下次我会劝着点的。”夏明苏说着长腿一抬,上了炕。他从床头柜里抽出一床被子,盖到了田小麦的身上。 苗翠英转着轮椅去给夏明苏沖了杯茶,夏明苏原本不打算留下来喝茶的,但茶杯都给端到面前了,不喝也不太好,就接到了手上。 “承包的事儿,咋样了?”苗翠英好奇地问道。 夏明苏:“谈得差不多了,过两天就去签合同。” “这承包,得要多少钱啊?小麦她的钱够吗?”有关承包的事儿,苗翠英问过二妮子好几次了,不过这丫头每次都搪塞她,让她不要管。可她能不管吗?万一家底都给掀没了,这日子以后可怎么过啊? “钱我来出,小麦过去帮忙就行。”夏明苏浑身不自在,他抿了一口茶,可能是水温不够,茶叶没怎么沖开,喝起来淡然无味。 “那——”苗翠英想了想,又挑眉问道:“那以后赚了钱,是不是分得也少啊?” 不想担风险,又想多捞钱,哪儿有这种美事儿啊? 夏明苏淡淡一笑,没再说话。 苗翠英很夸张地嘆了口气,“小麦她今年就要过十九岁的生日了,按虚岁来算,都二十一了!这岁数还真是不经算,日子过的真快啊!小丫头转眼都要变成老闺女了……” 苗翠英做出自言自语的样子,但这番话实际上是故意说给夏明苏听的。 目的很清楚,就是在催夏明苏赶紧上门提亲。 喜欢俺闺女就赶紧娶回家啊!拖着算怎么回事?你要是不打算娶,那她就给闺女另找婆家了。这是苗翠英的潜台词,只不过她没说出来罢了。 夏明苏不咸不淡地回道:“这件事,我尊重小麦的意见。” 聪明人就是会说话,这话说得真便宜。苗翠英知道自己将不住夏明苏的军,何况从门户上来说,她们确实也配不上夏家。可是她有致胜的法宝,那就是她看得准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那点心思。 按照文雅一点的说法,就是爱情。 所以苗翠英心里很有底,她顿了顿,语重心长地说道:“小麦这孩子不懂事儿,不知道为自己做打算。明苏啊,我看得出来,你关心俺们家小麦,要不然你也不会去承包那什么果园和荒山了。你费这功夫,不都是为了小麦吗?刚才你给她盖被子,瞧着就像男人给自家婆娘盖被子,一样一样的。你们都谈了不短的时间了,你跟你娘多聊聊,要成亲就赶早,姑娘家可是等不起啊!” “我娘现在还不大同意。让她点头,需要点时间。” 逼人不能逼得太紧,否则容易适得其反,苗翠英没啥文化,但活了这么些年,这点道理她还是懂的。 “一路上背小麦回来累坏了吧?赶紧回去休息,我今天就不留你吃晚饭了。估计小麦一时半会儿醒不了,我现在这样也做不了饭,改天你再来,让小麦给你烙饼吃。” “恩,那我就先走了,您也歇着吧。”夏明苏放下茶杯就走了,杯中的茶水他只喝了一口。 夏明苏前脚刚走,田荣轩后脚就登门了。 “这是小麦的衣服,夏六爷让我送过来的。”田荣轩把装衣服的袋子,递给了苗翠英。 苗翠英接过来,“小麦身上的裙子是六爷送的吧?你替我谢谢六爷啊!我现在不方便出门,就不亲自过去道谢了。哎呀,小麦醉得什么都不知道了,还让你亲自跑一趟,进屋喝杯茶吧?” “不了,夏六爷那里还有事情要做,我就先回去了。”田荣轩的脸色不是很好,苗翠英便没有强留他。 “那改天得空了再来串门哈。”苗翠英把田荣轩送到门口,目送着他离开。 苗翠英眼尖地注意到了田荣轩那只受伤的手,但是她并没有多嘴去问。她转着轮椅,刚来到堂屋门口,身后又传来了声音。 “翠英姨,小麦在家吗?” 今儿个是怎么回事儿啊,登门的接二连三,这门槛都要给踏破了。往常几天都来不了一个人,现在二妮子变成花蝴蝶了,还真是招人。 苗翠英扭头看去,“是颜青啊,快屋里坐。” 颜青手上拿着几个本子,脚下生风地走到苗翠英面前。 第131页 苗翠英压低声音说道:“小麦中午喝多了,正睡着呢,你有事儿啊?” “恩,有点事儿,不过不着急。”颜青顿了顿,问道:“她去哪儿喝的酒啊?” “六爷不是回来了嘛,她跟明苏去六爷那儿吃了午饭,就喝了一点。” 颜青脸上的笑意收了收,“这样啊,那我明天再过来吧。” 苗翠英:“成,等小麦醒了,我跟她说一声,你来找过她。” 第162章 一路顺风啊 第二天一早,太阳刚冒头,准备出门晨跑的田小麦,就在家门口碰到了颜青。 “你怎么在这儿?”田小麦惊讶地问道。 颜青抻了抻胳膊,满面笑容:“想来看看,你今天早上是不是还会去跑步。” 田小麦一边往自留地的方向走着,一边说道:“当然要跑了!跑步是要坚持的,歇一次就会想歇第二次,之后更有三四五六次,会越歇越懒的!” 颜青知道田小麦肯定是这样想的,所以也料到了她早上一定会出去跑步。一个颳风下雨天都要出来跑步的人,怎么会因为前一天醉过酒就赖在床上呢! 颜青:“你昨天到底喝了多少酒啊?我在你家堂屋门口都闻着酒味了。” “你来找过我啊?”田小麦昨天到家就开始睡,一直睡到今早鸡叫才起来,所以前一天谁来过家里,她根本不知道。 颜青:“恩。我去的时候你正睡着呢,你娘说你在夏六爷家里喝了酒。” 田小麦仔细回想了一下,不过她也想不起来自己到底喝了多少了。想着想着,突然一个喷血的画面,一下子出现在了脑海里。 天吶,她要不要回应得那么积极啊?!这算是酒后的真情流露吗?! 虽然田小麦回想不起来自己到底喝了多少酒,但是她很清楚地记得夏明苏没有喝几杯,所以他当时一定特别清醒,绝对不是因为酒后冲动才亲了她,而且还亲得那么——热烈! 这是怎么回事儿?这个令人回味无穷的吻究竟是怎么来的? “小麦,你想什么呢?”颜青打断了田小麦的胡思乱想。 “哦,没想啥。”田小麦回过神来,心不在焉地说道:“昨天喝着喝着就喝多了,我也不记得喝了多少。” “以后到外边还是少喝点酒吧!女孩子,不安全。”颜青是怕夏明苏会借着夏六爷的助攻,先一步跟田小麦生米煮成了熟饭。不过,田小麦可领会不到这一层深意。 “恩,我知道。”田小麦点点头,表示贊同。 昨天刚好是她喜欢的人亲了她,万一这个人不是夏明苏,而是别的什么人强吻了她呢?她醉成那样,还能有什么抵抗能力啊? 绝对不可能有! 所以,颜青说得一点儿都没错,女孩子在外边喝酒,的确是不安全。 颜青跑了一会儿就跑不动了,他坐在地头,满眼热望地追随着田小麦奔跑的身影。 田小麦在晨露熹微中,一圈又一圈地跑着,直到跑足了五公里才停了下来。 “你不回去吗?”田小麦解下手腕上的小毛巾,擦着额头上的汗,走到颜青面前。 颜青抬眸去看田小麦生机勃勃的脸庞,“这就回去,好长时间没运动,跑两圈就不行了,坐这里歇歇。” 田小麦笑道:“你以后要加强锻鍊了啊,这才跑了几下呀,就不行了。” 颜青揉着小腿肚子,“我这次回去就开始跑步,学校好像有个马拉松社团,我拉下这张老脸跟他们一块儿练练。” 田小麦把毛巾重新系回到手腕上,俏眉一挑,“你这脸哪里老了,嫩得跟小葱似的,一点都不输那帮大学生们。” 颜青很开心地笑了,“下次我来的时候,再陪你一块儿跑步。到时候咱们比比看,看谁更厉害。” 田小麦自信地昂昂下巴,“比比就比比,我还能怕你啊!” 颜青最喜欢田小麦现在这样朝气蓬勃的样子了,特别有活力,站在她身边的人都能被感染到。 “输了你可不能哭鼻子啊。”颜青的眼中藏着离别的不舍。 田小麦撇撇嘴,她才不会哭鼻子呢!况且,她怎么可能会输给一个文弱书生呢?估计颜青的体力,只会比弟弟阿杰好那么一丢丢而已。 不过,听颜青这话里的意思,他是准备走了? “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学校啊?”田小麦坐到颜青身边,理了理散下来的头髮。 颜青歪着头,看向田小麦,“我下午就要走了。” “这么突然?”田小麦的动作一顿,手还举在头顶。她扭头跟颜青对视着,从远处看,两个人就像是在眉目传情一般。 颜青笑道:“怎么?捨不得我走?” 田小麦没管颜青说的是哪种捨不得,反正她现在真心不希望颜青离开。 颜青走了的话,她会有失了左膀右臂的感觉。毕竟开荒山,需要一个靠谱的军师给他们出谋划策。 “当然捨不得了,合同还没签好呢!你不是要帮我们,把前期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做好了再走的吗?” “学校给我来信儿了,说是美国有几个教授要过来,所以我得回去接待一下。”他也不想离开这里啊!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工作还是要做的。况且,来的几个都是业界很有威望的专家,这样面对面的交流机会非常难得。多些交流,对全国水利事业的发展可是有莫大好处的。这是颜青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这样的大事面前,小情小爱还是要暂时放在一边的。 第132页 何况,距离产生美。总是在一起的话,也未必能摩擦出什么爱的火花。 偶尔的分别,也许更有利于感情的培养。 颜青也只好这样安慰自己了,但愿他不在竹溪村的这段时间,夏明苏还没把田小麦娶进家门。 “我把前期需要做的都写下来了,记了四五个本子,非常详细,你照着做就行了。实在不明白的地方,就写信问我,我会尽快回復的。”颜青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说出来,“我看夏明苏这几个月没少下功夫学习,他现在也算是半个专家了吧。有他帮你,不会有啥大问题的。” 田小麦点点头,“恩……”夏明苏是她的定心丸,有夏明苏在,她就没啥怕的。 “吃完早饭,我带着本子去找你,你在家等着,别出去啊。我还得当面跟你讲几点注意事项呢。”颜青说完便站起身,先回了自己的住处。 夏明苏站在远处的半山坡上,一脸的不高兴。让他更不高兴的是,等他吃完早饭去找田小麦的时候,发现颜青又比他早了一步。 怎么哪儿哪儿都有这个人呢,神烦! “颜老师,您也来找小麦啊,最近很勤快嘛!”夏明苏踏进田家的小院,皮笑肉不笑地问候道。 艷阳高照,微风怡人,田小麦看天气这么好,就在院子里支了一个木桌。夏明苏进来的时候,颜青刚开始跟她讲第一个注意事项。 “苏苏,你来啦!正好,过来一块儿听听。我怕有的地方我理解的不到位,回头会出错。”田小麦招唿着夏明苏,笑的一脸灿烂。 夏明苏突然觉得心里舒坦了不少,他款步走过去,一屁股坐到了田小麦的身边。 田小麦:“颜老师下午就要走了,时间紧迫,你好好听啊。” 夏明苏看向颜青,眼神变得柔和了很多,“怎么走的这么突然啊?” 颜青:“学校有点事儿。” 夏明苏拍了下颜青的肩膀,“一路顺风啊!” 颜青苦笑:“谢谢了。” 夏明苏突然觉得,今儿的天气,真是好极了! 第163章 今年的风,有甜味 夏明苏非常友好地把颜青送到了村口,亲切地告别道:“颜老师,慢走啊!” 颜青的眉头抖了抖,没什么精气神地回道:“恩,回见。” 夏明苏朝颜青摆摆手,回见啥啊回见,谁要跟你回见,最好再也别见! 田小麦原本也想跟着夏明苏一块儿出来送送颜青的,不过不巧的是,菲菲吵着要拉臭臭,苗翠英当时正在洗澡脱不开身,所以田小麦只好留在了家里。 时间一晃就到了六月底,夏明苏用六爷爷的老宅作抵押贷了款,很顺利地签下了承包果园和荒山的合同。 因为还不能公开僱工,没法做大型的动员会,所以夏明苏和田小麦只好私底下偷偷将大家一小波一小波地聚集到一起,进行讲解和劝说,他们用丰厚的佣金来吸引大家的加入。 功夫不负有心人,总算没白磨嘴皮子,经过一周的努力,他们最后成功地召集到了六十六个人,而且大多数是体力强劲的壮汉。 夏明苏带着几个人在果园附近搭建了一个临时的休息棚,这一天在棚里开完小会之后,大家陆续各回各家了,最后只剩下夏明苏和田小麦两个人。 “明天我去县水利局一趟,找韩工程师说一下这边的情况,让他尽早带人过来弄一下灌溉系统。”田小麦用纸盒当扇子,快速地扇着风,天太热了,一动就是一身的汗。 夏明苏端坐在木墩子上,一脸平静:“明天我陪你一起去。” “不用,你还是在这边领着大傢伙,先把果园收拾收拾吧。我发现果园里面,好多树根都烂掉了。而且,我看这边的果树品种也不太好啊,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等以后结了果子肯定都特别涩,难怪之前大家都不过来偷果子吃。咱们得想办法找一些优质的果树苗进行栽培,否则卖不出好价钱。对了,我还有一个不成熟的想法,咱们与其这样胡乱种植,倒不如专心栽培一种水果。我看苹果就挺好的,听六爷爷说咱们这儿的土壤特别适合种植苹果,温度和湿度都很合适。况且我觉得大家都喜欢吃苹果,维生素丰富、热量又低,多好啊!弄个苹果园,以后肯定有市场。”田小麦的语速跟她摇扇子的速度一样快,而且还有越来越快的趋势。 夏明苏站起身,走到田小麦跟前,拿过她手中的扇子,缓慢而匀速地朝田小麦扇了起来。 田小麦的心突然就静了,难道扇扇子还有什么技巧吗?为什么夏明苏扇得就会更凉快呢? “天气热,你多喝点水。”夏明苏淡淡地说道。 “哦。”田小麦抿了抿干裂的嘴唇,不提水还好,一提起她还真挺渴的。 “小麦。”夏明苏轻唤了一声。 “恩?”田小麦抹掉鼻头的汗珠,仰头看向夏明苏。 “你不怕上头政策有变吗?”夏明苏似乎从未在田小麦的身上看到这方面的忧虑,前些年的运动很疯狂,不少人栽到了里面,几乎是毁了自己的一辈子。 “不怕!”田小麦斩钉截铁地说道,“苏苏,你放一百个心,政策只会越变越好的,你要相信我的直觉。” 第133页 “直觉?”夏明苏的手顿了一下,直觉这种东西,可信吗? “呃……”田小麦想了想,找到了一个更合适的词儿,“也不算是直觉吧,准确地说,应该是判断,你要相信我的判断。” 夏明苏的手重新摇了起来,他笑问:“你怎么判断的?你怎么就这么相信自己的判断?万一判断失误了呢?” 田小麦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比较好,作为一个过来人,作为一个了解歷史的人,她怎么会判断失误呢? 难道她穿越了一把,歷史就会改变吗? 不会的,歷史的走向是不会变的,有变化的只会是少数个人的经歷而已。 田小麦梗了梗脖子,傲娇地说道:“哎呀,我也说不清,你爱信就信,不信拉倒。反正都已经承包下来了,你干也得干,不干也得干。贷款是你贷的,合同是你签的,你现在已经骑虎难下了,担心也没有用!” 夏明苏点点头,这次他觉得田小麦的话说得一点儿毛病都没有。 “你明天什么时候出发去县城?” “天一亮我就走,你真要跟我一块儿去啊?苏苏,你是怕我跟韩工程师说不清楚情况吗?” “不是。”夏明苏显得特别耿直,“我想偷一天懒,这边的活儿太累人了。” 田小麦噗嗤一下笑出声来,“原来如此啊……” 夏明苏透过敞开的木门,望着一片狼藉的果园,“我让长生叔带着大家先把这边烂根的树都锯掉,等韩工程师来了,我再重新分配人手,果园和荒山两边得同时进行。” “行,那没啥事儿今天咱们就先回去吧?”田小麦站起身,她现在迫不及待地想回家沖个凉了。 “恩。”夏明苏放下临时客串了一把扇子的纸盒,又从裤兜里拿出一个小手绢递给田小麦,“你擦擦汗吧。” 田小麦瞥了一眼绣着小兰花的白手绢,摆摆手,“不用啦,这么点一个小手绢,能擦多少汗啊。” 夏明苏看到田小麦一头一脸的汗,不禁皱皱眉头,“你怎么这么能出汗啊?” 田小麦撇撇嘴,吐槽道:“天气这么热,流这些汗很正常好吧。你才是怪胎呢,冷血动物!” 夏明苏把手绢折了两下,重新揣进裤兜里,认真地说道:“我也热。” 田小麦一脸不可置信:“看不出来……” “出汗出得少而已,不过我也觉得热。”夏明苏深吸一口气,又轻轻吐出来,感慨道:“今年的风,有甜味。” 甜味?田小麦学着夏明苏的样子深吸了一口,结果只闻到了茉莉绿茶的香味,并没有闻到什么甜味。 “你闻到什么甜味了?”田小麦好奇地问道。 “形容不好,有点像……”夏明苏苦思冥想了半天,才找到了合适的字眼:“像是冰糖熬开了之后,蒸发出来的那种甜味。” 田小麦一脸问号,冰糖熬开了?蒸发出来的?甜味? 夏明苏对自己的形容非常满意,他点点头,得意地说:“恩,就是冰糖熬开了蒸发出来的甜味,很甜很甜的味道。” “哦……”什么鬼甜味,她可一点兴趣都没有。 两人走到田小麦家门口的时候,夏明苏突然停住脚,“小麦,我发现——好像只有你身边的风,才有甜味。” 田小麦:“啊?啥?” 夏明苏没有多做解释,便扬长而去了。 田小麦低头闻了闻自己的身上,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苏苏这个神经病,该不是觉得她身上的汗味是甜的吧…… ------题外话------ 夏明苏:其实不是汗味,只是体香而已~ 田小麦:你够了! 夏明苏:我媳妇是甜的,我喜欢~ 田小麦斜眼:你就不怕得糖尿病啊! 第164章 喜大普奔,通电啦! 自从田小麦找了韩泳工程师之后,韩泳便去竹溪村实地考察了很多次。他已经画好了改造河道的图纸,但是最近他有了一个更好的想法。 “你们村,什么时候能通电?”韩泳问道。 田小麦摇摇脑袋,看向了夏明苏。夏明苏低着头一直没有什么反应,田小麦便伸手推了推他。 夏明苏抬起头,漫不经心地回道:“这件事得去问孟书记。” “用物理抽水的办法,可以是可以,不过效果不会太理想。”韩泳摩挲着手中的钢笔,继续说道:“好多地方现在都已经通电了,你们赶紧回去问问。如果能早些通电的话,就可以建一个小型的水电站。这样不光能把水引到荒山上,还能引到田地里。庄稼喝饱了水,收成也能提高不少呢。” “是,您说得对,我们一会儿就过去问问。”田小麦一脸认真,仔细地听着韩泳说过的每句话,争取理解并记住每个细节和要点。 夏明苏则靠着椅背,拄着下巴,眉头半垂着,脸上始终是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 太分裂了!实在是太分裂了! 这样一个粗糙的汉子,怎么会有如此细腻动听的声音呢? 夏明苏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有点抽象。 第134页 这得多有想像力,才能把眼睛看到的和耳朵听到的合二为一啊。 走出韩泳的办公室,夏明苏忍不住问道:“你跟韩工程师见过几次面?” 田小麦想了想,“五六次吧。” 夏明苏称赞道:“你的接受能力还是挺强的,不知道我见过他五六次之后,是不是也能习惯……” “我第一次见到韩工程师的时候,也挺震惊的,总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或者眼睛有了问题。不过第二次再见,就不觉得奇怪了。我还以为你跟他见过面了呢!他到咱们村里来好几次了,不过好像当时你都不在。你们俩,每次都是完美地错过了啊……” 夏明苏眨眨眼睛,哪里是什么完美地错过啊,他是特意跑到镇上躲清闲去了。 让他出谋划策,指挥大家干活还可以。可要让他带着人到处跑,亲自撸胳膊上阵,这样风吹日晒的活儿他可不乐意干。 生活嘛,就是要各司其职,找准自己的人生位置最重要了。 墨子有句话不是这么说的嘛,“譬若筑墙然,能筑者筑,能实壤者实壤,能欣者欣,然后墙成也。为义犹是也,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事,然后义事成也。” 意思就是,人要有所成就,就好像筑墙一样,能捣土的就捣土,能填土的就填土,能递土的就递土,然后墙就筑成了。从事正义的事业也是如此,能论辩的论辩,能讲书的讲书,能作事的作事,然后正义的事业就完成了。 这句话是夏明苏最近才看到的,可以说他是一见如故,当即就给背了下来,并把它视作人生格言和终身的信条。 在后来的几十年生活中,每当夏明苏不想做某件事,跟田小麦撒娇的时候,都会一字不落地把上面那段话背上一遍。 田小麦对此表示非常无奈,听了成千上百遍,她都能倒背如流了。 别说是她了,就是他们的第一个小娃娃,在不到一岁的时候,也能咿咿呀呀地把夏明苏的这句格言背下来了。 不是我吹,我家娃不到一岁就能背《墨子》了! 不信?来,给大爷大妈、叔叔阿姨们背两句! “譬若筑墙然……” 田小麦话音还没落,胖胖的小娃子,便奶声奶气地说道:“能筑者筑,能实壤者实壤,能欣者欣,然后墙成也……” 这也算是田小麦,从此事中能够获得的唯一慰藉了吧。 扯远了,回到1978年的这个初夏。 夏明苏和田小麦离开周平县水利局之后,便直接跑到公社,找孟书记问通电的事情了。 孟石千听了两人的来意,哈哈大笑起来,“你们来的真是时候啊!我正要通知你们队长呢!线路都已经铺得差不多了,下周就能通上电!” “真的吗?太好啦!”田小麦兴奋得直蹦高。 电,在她曾经的生活中,是多么稀松平常的事情啊!一直拥有着,所以从未被珍惜过。 这大半年来,每个深夜里,田小麦都是在昏暗的煤油灯下看书做衣服的。那种艰苦,是过去的田小麦无法想像的,也是所有一出生就能够享用电的人无法想像的。 总算要通电了,终于要通电了! 电都通了,电话还会遥远吗?电扇还会遥远吗?空调还会遥远吗? 一切该来的都会来的,田小麦需要做的,就是等待。等待时代的进步,等待好日子的来临。 三天之后,拉电线的工作人员就来了。 全村的人都围在周婶的小卖部门口,仰头瞅着挂在牌匾下的小灯泡。 “那么点的一个小东西,能有多亮啊!能有咱家那煤油灯亮吗?” “估计悬乎,还放那么高,能照着啥呀!” “就是,脚下的狗屎都未必看得清楚。” “你们懂啥呀!上次我看队长拿了一个手电筒,就可亮了!晚上那么一照,前面的路看得倍儿清楚!啥灯笼都比不上,那手电筒也就巴掌大吧!” “你就瞎吹吧,还灯笼都赶不上,也不怕说大话歪了嘴。” “切,不信拉倒!” “怎么?咱们打赌呗?” “打什么赌?” “如果一会儿这灯,能把后面石墩子旁边的花儿照亮,我就把家里那只老母鸡宰了,请你喝鸡汤!” “呦,这敢情好。礼尚往来,如果照不亮那朵花,我请你到镇子上吃一顿大餐,随你点菜!” 就在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下,工作人员已经把所有的线都接好了。 “五、四、三、二、一!” 在不算整齐的倒数下,夏青山轻轻地拉了一下控制开关的绳子,25瓦的灯泡瞬间点亮了众人的脸庞。 不只是那一朵被用来当赌注的小花,连同周围的房屋、围墙、树木,还有趴在树根下的小黑狗,全部都被照得真真切切、清清楚楚的。 “我滴个乖乖呀,咋会这么亮呢!” “我的眼睛都快睁不开了,这世上真会有这么好的东西啊?!我不是在做梦吧!” “这灯也会安到咱们家里头去么?天吶,以后晚上纳鞋底的时候,可不用再淌眼泪了!” 田小麦站在最后面,远远地望着那个不起眼的小灯泡,一脸的平静和恬淡。 第135页 第165章 鸡瘟肆虐 田小麦站在最后面,远远地望着那个不起眼的小灯泡,一脸的平静和恬淡。 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无比清晰,就像一个近视的人戴上了度数合适的眼镜,眼前的世界突然就切换到了高清的模式。 一种莫名的感动涌上心头,无论如何,生活总是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她偷偷瞄了一眼身边的夏明苏。 不知不觉中,他们已经抱过了,也吻过了。 也许,她在十八岁生日时许的愿望,真的会实现。 “明天晚上,我炖一大锅鸡汤请大家喝!听者有份啊,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徐骡子一点都没有因为打赌输了而不高兴,他热情地邀请着大家,难得地展现了慷慨的一面。 “骡子,我还以为你会耍赖呢,怎么突然就捨得宰掉你家那几只鸡了啊?” “你该不是想在鸡汤里给我们下药吧,哈哈哈……” “你婆娘是不是又怀了?这都第几个了,你还养得起吗?” “我算算啊,你家里已经有九个娃了吧?你家那口子是真能生!” “要不怎么能叫王兔子呢!” 徐骡子听到这些话,也不在意,他笑嘻嘻地说道:“咋?你们羡慕啊?这是我老徐家的第十个娃子!你们废话咋那么多,想喝鸡汤的明天过来就是了!” 见识了电灯,也已经很晚了,众人三五成群地回了各自的家。 王兔子正蹲在院子里烫鸡毛,看到自家男人推开虚掩的木门走进来,便没好气地数落道:“天天就知道往外头跑,一个破灯有什么可看的!村里通电了,跟你有什么关系?啊?你个窝囊废用得起电吗?你交得起电费吗?家里几个娃都餵不饱,还天天出去瞎熘达!” 徐骡子没搭腔,和这个容易暴躁的女人在一起生活多年,他早已经练就了左耳听右耳冒的功夫。 “我请大家明天晚上来喝鸡汤了……”徐骡子小心翼翼地说道。 王兔子停住手上的活儿,想了想,“恩,这事儿你办得靠谱。” 女人嘆了口气,“也不知道这些鸡到底咋瘟的,一天就死了六个!老天爷不开眼啊,不给咱活路呀!” “媳妇儿,这瘟鸡吃了不会得病吧?”徐骡子凑到媳妇身边,幽怨地瞅着地上已经被烫掉了毛的秃鸡。 “呸呸呸!”王兔子一脚把男人踢开,“滚一边去,我看你就是个扫把星!好不容易养了一窝鸡,都被你咒死了!咒完鸡还不够,现在你还想把人咒死吗?!我死了,家里的孩子你养啊?!” 徐骡子垂头丧气地抱着自己的膝盖,蹲在一边。 王兔子看他可怜,便放缓了语气,“就是因为不知道吃了会不会有问题,所以才叫大家一块儿来吃啊!这样的话,即使有什么毒,也不会被一个人吃掉。每个人吃几口,不会有事儿的。以前饿肚子的年代,瘟鸡、死猪肉什么的也都是宝贝呢。很多人吃树皮咽土疙瘩都活过来了,这正经八百的肉,还能有啥问题!就你胆儿最小!” 听媳妇这么一说,徐骡子心里也踏实了不少。 他帮忙把几只鸡处理好,用盐巴腌了一下,最后盖上饭盆放到了厨房。 第二天傍晚,天还没有泛黑的时候,就从徐家院子里飘出了诱人的鸡汤味。很多人闻着香味寻过来,都想捞一口肉吃,弄一碗汤喝。 每个人都大快朵颐,乘兴而来,尽兴而归。 然而,三天后,还是出事了! 村里的很多鸡都陆续染了鸡瘟死掉了,那天去徐骡子家吃肉喝汤的人,也有好几个病倒了,多以身体较弱的老人和孩子为主。 夏明苏家的门槛都要被踏破了,他拎着药箱,一家一家地问诊。但是,这一次他也遇到了难题。他并不是一个职业的医生,只能看些头疼脑热,或者一些常见的小病。 然而,这场鸡瘟来得突然而迅勐,他也束手无措。 “你们还是尽早去公社的卫生所,或者镇上的医院看看吧!这种情况我也没有遇到过,没法给你们开药。别耽误了病情,赶紧去找医生看看吧。”夏明苏对每一个人都是这样说的,但是只有少数人家採纳了这个建议。 大多数人拿不出看病的钱,所以也只能躺在家里硬抗了。 扛过就算命硬,抗不过也没办法。 那天大家在徐骡子家吃得热火朝天的时候,田骏杰刚好从徐家大门口走过,也被人硬拉进去喝了一小碗鸡汤。 结果却不幸中招了,第二天他就觉得头昏昏沉沉的,浑身没劲儿,接着便开始发高烧,烧得直说胡话。 田小麦二话不说,背着弟弟就去了镇上的医院。 在医院住了两天,打了针吃了药,但情况依然不见好转。田小麦又擅自做主,带弟弟转院去了周平县人民医院。 县医院的医生试了多种药,最后田骏杰才好不容易退了烧。 徐骡子来向田小麦打听:“医生到底给阿杰用的啥药啊?能买着不?我家里有六个娃子都倒床上起不来了,这可咋办啊,可咋办啊!” 田小麦听得揪心,可是她问过医生了,医生也不知道到底是哪个药起了作用。况且,阿杰的病情也只是控制住了,还没有完全康復。 队上乱成了一团,夏青山焦头烂额的,他一早就跑到公社讲明了大队的情况。 第136页 孟石千书记很重视这件事,因为不只是竹溪村大队发生了严重的鸡瘟,王家村大队,还有其他几个大队也都发生了相似的情况。 公社紧急成立了一个研究小组,讨论解决方案。 孟石千作为研究小组组长,亲自领队,带着几个干部,协同从县里请来的医生,到各个大队走访了一圈。但一天下来,依然毫无头绪,找不到治疗的突破口。 几个人围坐在办公桌前,各个都垂头丧气的。 梁医生率先打破了沉寂的场面,“你们注意到没?各大队的鸡都死得差不多了,但是有一家的鸡现在还活蹦乱跳的。” “对,田小麦家的!”夏青山突然灵光一闪,“她家的鸡为啥没事儿呢?这很蹊跷啊!” 孟石千敏锐地意识到,田小麦将是解决这场危机的重要突破口,“走,去田小麦家!” 第166章 跟我去抓药! 孟石千敏锐地意识到,田小麦将是解决这场危机的重要突破口,“走,去田小麦家!” 工作组开会的这段时间,田小麦的家里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你说说,为啥十里八乡的,就你家的鸡没事儿?” “田小麦,你是不是给我们的鸡下药了?!啊?你这人怎么这么歹毒呢!” “没想到你弟弟会吃染了鸡瘟的肉吧?你知道这叫什么吗?这叫害人害己!” 田小麦听得一脸懵逼,啥情况?怎么突然之间她就成罪人了呢?!她也不知道,为啥就她家的鸡躲过了这场瘟病、安然无恙啊! “你哑巴了?怎么不说话啊?心虚了?” “别在这儿装无辜,看见你这张虚伪的脸,我就噁心的慌!” 田小麦皱皱眉头,“你们怎么这么说话呢!村里发鸡瘟我也很着急啊!我弟弟现在还在医院里住着呢,他也是受害者,我们也是受害者的家属呀!” “那是你自作自受,活该!” “就是,害人害到自己头上了,还在这里装可怜,装给谁看呢?我呸!” 说话的人把一口浓痰吐到了田小麦裸露的脚背上,田小麦的脸色沉了沉,她走到水缸旁边,舀了一勺水把脚沖洗了一遍。 “你把脚洗得再干净,心里头也是黑的,臭的!” “田小麦,你得把我们这几家病倒的人,都送到县医院去。你弟弟打什么针,就给我们家人打什么针;你弟弟吃什么药,就给我们家人吃什么药。阿杰那弱鸡似的小身板都能好起来,我们家里的老人和孩子也能好起来。医药费得你来出,你惹出来的事儿,你来收拾!” “说得对,就这么办!你把他们的病治好,我们就不追究了,你以后别再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就行。” 田小麦听着他们的话,冷笑出声,简直太可笑了,这都是什么鬼逻辑啊! 讹钱也没有这么讹的吧!田小麦一时之间无法判断,这帮人是真觉得她加害了大家的鸡,还是藉此来讹她一笔呢。 听到大家把话说得越来越难听,田小麦的小暴脾气也上来了。 她抓了一大把早上刚拌好的鸡饲料,往人群中一撒,随后打开了鸡棚。已经长大了不少的鸡,扑棱着翅膀跑出来,满地啄食吃。 “吃吧吃吧,好好吃,谁知道能活几天呢,能吃的时候就多吃点吧!”田小麦随后又撒了好些鸡食,小鸡们吃得那叫一个欢脱。 来的这些人,看到田家的鸡一个个都长得羽翼丰满、活蹦乱跳、生龙活虎的,羡慕得直红眼。 “这些鸡你得赔给我们,要不我们现在就打死它们。” 躲在堂屋里的苗翠英,一直忍着没出声,在听到这一句话之后实在是急坏了,她抡着胳膊,把轮椅转得飞快,没两下人就到了院子中央。 “谁敢动我的鸡,我就跟谁拼命!你们哪只眼睛看到是我家二妮子给你们的鸡下了药了?下药的鸡没有直接死掉,还能得鸡瘟啊?再说了,你们的鸡死了,对我们有什么好处?你们这帮喝人血的狗东西,都给我滚蛋!” 苗翠英带着轮椅冲进人堆里,左沖右撞,一副要跟他们拼老命的架势。 “娘,你小心点!”田小麦生怕娘亲会栽倒,立马跑过去扶住了轮椅。 “狗急跳墙了不是?不是你们干的,你们急什么眼!” “就是,做的丑事儿露馅了,所以着急了是吧?” “来,大家一人抱一只鸡回去。趁这些鸡还没有瘟掉,煮一锅鸡汤好好补补身子。” 话落,众人便一拥而上。 田家大院,着实鸡飞狗跳了好一番。 苗翠英急得差点从轮椅上站起来,田小麦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俯首小声说道:“娘,你别急,我有办法。” 其实看见大家这副抢劫的架势,田小麦的心里也急得不行,但事已至此,面对这种混乱的场面,田小麦必须顶起大梁稳住场面。 她稳稳情绪,清了清嗓子,做出毫不在意的样子,冷哼道:“你们也不怕把自己给吃死啊!” 一句轻飘飘的话,让场面突然安静了下来。 有人警惕地看向田小麦,开口问道:“你什么意思?” “还能有什么意思?”田小麦挑起眼皮,望着天,“你们是不是太看得起我了,以为我神通广大呢?” 第137页 “咋?难道你家的鸡也瘟了么?”说话的人举起手中的鸡瞅了瞅,“看着不像啊,这不挺有劲儿的么!” “被你们这么一追,哪怕只剩了一口气也得扑腾扑腾啊!”田小麦咽了口唾沫,掩饰着内心的不安。 岁数稍大的一个人这时开了口,“别听这臭丫头乱讲,我以前养了好些年的鸡,不会看走眼,这些鸡都好着呢!” 大多数人都松了一口气,但有些胆小的人还是不太放心。万一这鸡真有什么问题,就算现在还没有发病,可是病毒藏在体内,那人吃了不一样会出事嘛! 田小麦扁扁嘴,“反正鸡是你们自己抢走的,吃坏了人,可别来找我的麻烦,我可担不起这么大的罪过。”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他们又凑到一起,嘁嘁喳喳地商量了好半天,也没商量个结果出来。 就在场面陷入僵局之时,由孟石千带领的临时工作组已经来到了田小麦家。 “大傢伙都在呢。”孟石千第一个踏进田家的门槛,看到院子里的人们,便招唿了一句。 由于心情不佳,大家都显得不太热情,三三两两、不冷不热地唤了一声“孟书记”。 “怎么了,一个个跟霜打的茄子似的。”夏青山走到孟石千身侧,看到每个人手上都拎着一只鸡,便又笑道:“怎么?打算在这些鸡瘟掉之前打牙祭吗?” “队长,这鸡现在能吃吗?会不会吃死人啊?” “是啊,领导们来得正好,给我们解解惑呗!为啥独独田家的鸡没事儿呢?” 夏青山看向孟石千,孟石千想了想,看向梁医生。 梁医生蹲下身,抓了一把地上的鸡饲料,问道:“这里都拌了些什么?” 田小麦看到书记和队长都来了,立马觉得有了靠山,“就把一些麦麸、玉米拌了拌。” 梁医生把鸡饲料凑到鼻子跟前嗅了嗅,缓缓开口道:“我闻着——好像有陈皮和甘草的味儿啊?” “哦,对了,夏明苏之前鼓捣药膳的时候,多磨了一些药末,让我以后炖汤的时候放一点一块儿炖,说是能强身健体。可能是我妹妹玩的时候,一不小心把药末撒到鸡饲料里了。” 梁医生站起身,“原来是这样啊!” 夏青山赶忙问道:“哪样啊?” 梁医生:“吃了中药扮的鸡饲料,这些鸡的抵抗力比普通的鸡高,所以才没染上鸡瘟。” “这样啊……”孟石千点点头,“那以后这种鸡饲料可以普及吗?” 梁医生:“现在还不能确定,回去分析一下成分,做了实验之后才能知道。” “原来真不是田小麦捣的鬼啊……” “你们真是一点常识都没有,鸡瘟和下毒,能是一回事儿嘛!” “少放马后炮,你这么明白,之前怎么不说话呢?” “这不就想着捞几只鸡回去,弥补下损失嘛!家里娃子还在生病呢,不得要钱啊!又不是我拉你们过来的,你们挤兑我干啥!” “行啦,大傢伙稍安勿躁。”孟石千朝大家摆摆手,“我们现在成立了一个临时的工作小组,就是来帮大家度过眼下难关的。梁医生会尽快找到治病的法子,你们先回去照顾家里生病的老人和孩子吧。等药方研究出来了,我们免费发放药品!” “孟书记,你该不是敷衍我们吧?你们什么时候能把药方研究出来啊?家里头的老人和孩子可等不起了呀!” 孟石千长嘆一口气,“我们尽量跟死神抢时间吧!” 话说得再漂亮,也只不过是空头支票。 这些在土地里刨食儿吃的人们,只认实打实的东西,孟石千的话并没有让他们感到满意。 这时一个人走了进来,字字掷地有声,“家里有病人的,跟我去抓药!” 第167章 怕不是个傻子吧 这时一个人走了进来,字字掷地有声,“家里有病人的,跟我去抓药!” 夏明苏像个救世主一样,突然出现在大家面前,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让所有人都看到了希望。 “明苏,什么药啊?哪里来的?管用吗?”夏青山焦急地问道。 “我去县城见了阿杰的主治医生,跟他研究出了治疗方案。都是西药,我从省城各大药店搞了五大箱回来。你们快跟我去拿药,路上我再跟你们讲吃法和用量。” “都愣着干什么啊,快跟明苏去吧!”孟石千见大家不动地方,赶忙催道,“梁医生,你也跟过去看看。” 汤药怎么沖服,一天几次,每次多少;药丸一天吃几颗,隔几个小时吃一次,饭前吃好还是饭后吃更好,夏明苏解释得非常清楚。 梁医生把几类药全部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连连点头,“这都是很珍贵的药啊!” 拿了药的人陆陆续续都走了,他们带走的不仅是救命的药,还有愧疚和不安。 这些没有多少文化的庄户人,本性并不坏,他们只是见识少,胸怀小,想过好日子,却不知道怎么做比较好。 一点点的变故,都会让他们草木皆兵。 一周后,病倒的老人和孩子们渐渐康復了。 第138页 他们带着家里捨不得吃的挂面、冰糖,或是攒下来的白面、粮油肉票,来送给夏明苏,以表达救命之恩、感激之情。 夏明苏一个都没有收,不是他瞧不上大家送的这些东西,也不是他不领情,而是他另有打算。 “听我说,我只不过是做了我该做的,你们不用这样。这些东西都是你们好不容易省下来的,还是给孩子们吃吧。”夏明苏认真地推诿了一番,足足跟大家打了两个小时的太极。 按说,夏明苏从来没有这么耐心过。一直以来,他都非常珍惜时间,从来不会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面,如此浪费。 像今天这样的情况,还从未发生过。 只有坐在里屋的王喜弟,看出了些端倪。毕竟是亲娘,儿子心里揣着什么小九九,她可是门清。 又过了一个小时,夏明苏觉得人来的差不多了,围观的人也不少了,时机已经成熟,便缓缓开口道:“既然你们都想答谢我,那就帮我一个忙吧。” “什么忙?你尽管说!” “你救了我儿子的命,只要你夏明苏开口,上天入地都使得!” …… 夏明苏垂着眉,做出难以开口的表情,在气氛刚刚好的时候,他才抬起头,不急不缓地说道:“大傢伙都知道,前阵子我把村南的果园,和北边的荒山都承包了,之前我是拉了一些人过来,但现在来看,人手还是不够。” 夏明苏扫了大家一眼,顿了顿,继续说道:“坦白跟大家说,上头不允许我们公开僱工,但我相信,这只是过渡阶段,很快各种好政策就会下来的。不过如果什么都不做干等的话,就会耽误很多时间。错过了今年的夏天和秋天,就要等明年开春了,这样损失会非常大。” 嗡嗡的讨论声,从各处响起,他们议论着这件事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好处和危险。 “上边没点头,我们跟着你做,万一出事儿了怎么办?” “是啊,到时候你给我们撑腰吗?” 夏明苏淡淡一笑,“恩,我给你们撑腰。出了事儿我拿命顶着,不会让你们有任何损失的!” “行,即使有风险,我也跟着你干!救命之恩就要拿命回报!” 陆续有人跟着举手,“我也加入!” “还有我!” 夏明苏感激道:“谢谢大家,我不会亏待了大傢伙的。根据工种不同,每人每个月都能领到工钱,十元到五十元不等。” “不给钱,俺也干!” “那个,有钱当然更好啦……干啥一个月能给五十啊?这可比县城老师的工资都高了。” “你个老财迷,就知道钱!” “你不喜欢钱啊?那把你的工钱给我呗,我双手接着!” “便宜的你,俺还要给俺老娘买高级奶粉喝呢,干啥要给你!” 夏明苏笑着回道;“技术工,工钱要高一些。” “俺没技术,看来只能拿个十块了。” “知足吧,十块不少了,你到镇上卖破扇子几个月才能赚到十块钱啊!” “也是,十块是不少了。可俺瞅着五十块钱不是眼馋嘛,你不眼馋啊!” “眼馋有什么用,能干啥就干啥吧,能拿多少钱算多少钱。兄弟,俺们跟着你干!” “恩,大傢伙都乐意跟着你和小麦干!” 提到田小麦,某些人的脸上浮现了一丝尴尬的神色。 夏明苏看出了这些人的心思,便说道:“小麦她说不怪你们,知道你们当时是太着急了,所以才会那么冲动。” “小麦原来这么大度啊,一直都觉得她不爱说话,心眼很小的。” “咱们之前对她的误解太多了……” “她小时候确实很多毛病,就这一年吧,变化挺大的。” “是啊,她七八岁的时候,把俺一岁的姑娘扔到河里差点给淹死。还有一次,她牵着她家那条大狗到俺家自留地里霍霍,毁了好些菜呢,当时给我气得半死!” “你这么一说,我也想起来了。去年过年的时候,她把俺家的窗户纸给戳烂了,那冷风嗖嗖地往屋里灌,一晚上就给吹感冒了。大年初一的,我们一家人全都躺炕上起不来了。” “这倒霉姑娘,那时候也不知道是咋想的,好像故意跟咱们过不去似的,不是搞坏这个就是弄坏那个。还喜欢偷东西,我估摸着,大队上丢的那些东西,都是她偷的。” “还好,女大十八变,不仅越变越漂亮,人也聪明了。按说不是她给大家补课,咱们队上能有那么多考上大学的啊!” “确实,看着像变了个人似的……” 田小麦来找夏明苏的时候,看到门口围着一堆人,就在路口拐角的地方等了一会儿。 没想到,话题拐着拐着竟然拐到了她的头上。 擦,之前那个田小麦到底有多傻缺,竟然干了那么多精神失常的事儿啊! 怕不是个傻子吧…… 第168章 有人想玩,奉陪到底就是了 这场鸡瘟过后,僱工直接翻了一倍。 村里刚刚通电,韩泳工程师就带着一帮人过来修小型水电站了。 第139页 田小麦听说,县水利局的领导,给韩泳施加了不小的压力。但是每当她问起,韩泳总是笑呵呵地回道,没啥大事儿。 就这样,在众人的努力之下,水电站日趋成型。 入秋前夕,便可以正式启用了。 “韩工,太感谢你了!要不是你顶着压力过来帮忙,我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给这片荒山排硷呢。”田小麦之前一直叫韩泳“韩老师”,韩泳说他听这个称唿不习惯,他又不是学校的老师,总老师老师地叫他,怪别扭的。 那之后,田小麦才依着韩泳的意思,开始叫他“韩工”了。顾名思义,就是韩工程师的简称。 “谢什么谢啊,都是革命工作,是我该尽的责任。”韩泳抹了把额头上的汗,一仰脖咕嘟咕嘟喝下了一大碗水。 “接下来没啥问题我就不过来了,那边还攒下不少工作要做。有事儿你再过去找我,或者给我写信也行。”韩泳放下空碗,跟田小麦摆摆手就走了。 田小麦原本还想留他晚上到家里吃顿饭,好好感谢一下的。没想到这人来去如风,忙活了这么些天,说走就走了。 果园那头的进展也很不错,之前结好的果子,已经全都採摘了下来。在田小麦的建议下,全部做成了果酱和罐头。 他们挑了几个头脑比较灵活的人,带着这些水果制品去省城售卖。 刚开始大家都担心这些东西卖不出去,没想到去的人不到一个礼拜就回来了,而且还是空手而归。 “怎么?东西都被扣了吗?” “罚没罚钱?” “罚了多少?” 各种忧虑的询问响彻耳边。 回来的几个人,这时都笑了,他们纷纷从内衣里面的兜里掏出各种花花绿绿的人民币。 “罚什么钱!果酱和罐头全都卖光啦!而且他们说特别好吃,还想再买呢!” “乖乖,这么多钱啊!” “这城里人就是阔绰,捨得花钱买这种东西。” “小麦真有眼光,要不是她让咱们把这些东西做成果酱和罐头,估计这些成色不好的水果,就全烂在地里了!” “真没想到,这些酸酸涩涩的果子,加上糖水之后会这么好吃。” “以前咱们哪儿有钱买糖啊,都是稀罕玩意儿,就算想到这主意,也做不成不是。而且这里面不光放了糖,还有很多其他的东西呢。” “对对,明苏还让咱们添了不少东西,要不然也做不出这么好吃的果酱和罐头。” 大家七手八脚地把零钱按照大小归拢,管钱的人收齐之后数了数,“一共3265。35元!” 不知为何,所有人竟然不约而同地鼓起了掌。大家脸上各个都笑开了花,挤出了满脸的褶子。 夏明苏和田小麦也相视一笑。 “你的主意,还挺不错。”夏明苏挑眉,夸赞道。 田小麦得意地昂了昂下巴,“这才哪儿到哪儿啊,一切才刚刚开始!你就等着跟我走向致富的康庄大道吧!” 夏明苏轻轻浅笑,“我从没看他们这么开心过,听六爷爷说,上一次大家集体狂欢,还是土改的时候。” 田小麦轻嘆:“希望一切顺利吧。” 现实常常与愿望背道而驰,刚刚才走上正轨,却又传来了一个坏消息。 “区委会听说咱们大队僱工的事情了,说是要派一个工作小组下来调查!你们得赶紧把果园和荒山两头的人都撤掉,万一工作小组给你们定了罪,可就难办了!”夏青山刚从公社跑回来,一口水都没来得及喝,就把夏明苏和田小麦找了过来。 “工作组什么时候到?”夏明苏沉声问道。 “具体时间没准的啊,听孟书记说,就这一两天。”夏青山来来回回地踱着步,不停地用一只手的拳头击打着另一手的掌心,弄出了响亮的啪啪声,“怎么办啊?万一有人嘴巴不严,把事情全都招了,可怎么得了?!” 田小麦从容地倒了三杯茶,然后端起自己的那一杯优哉游哉地品了起来。 夏明苏见状,也依葫芦画瓢地喝起了茶。 到秋天了,虽然秋老虎偶尔作怪,但太阳一落,小风一吹,还是挺舒适的。 喝杯暖茶,通体舒畅。 “我说,你们俩咋一点都不着急呢?这事儿可大可小,你们可不能掉以轻心,在这种事情上栽跟头也是会死人的!”夏青山瞅了一眼自己面前的茶,没有一点想喝的欲望。 “队长,您先坐下来,喝杯茶,冷静冷静。”田小麦笑道,“现在急也没用啊,工作小组都要来了。既然来了,那就让他们查呗。” 夏青山一屁股坐到凳子上,没好气地说道:“你倒说得轻巧,这世上就没啥经查的事情。没有的事儿查着查着,也会搞出很多事端出来!你们都太年轻了,还不懂!” “万一有人说漏了嘴,可也拿不出证据啊!僱佣他们的时候,我们没有留下任何凭证,都做的口头协议。他们信任苏苏,就拎着傢伙来干活了。见我们每个月都按时发钱,也没谁有什么意见。工作小组来,要给人定罪,那也得有真凭实据不是?” 夏青山想了想,觉得这话也在理。 第140页 田小麦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继续说道:“您想想,乡亲们都赚到钱了,谁那么傻,会主动去坦白啊!那对他们有啥好处?虽然工作小组的人可能会用一些东西诱惑他们,但会叛变的煳涂人毕竟是少数,不会影响大局的。” 夏青山点点头,“小麦,你这说得也对,但是咱们这儿的事情没你想得那么简单。真要有人为难你,没犯错的人也会给搞成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到时候十张嘴也说不清,没人能救得了你。我刚刚去见了孟书记,他也急得满头包。” 田小麦收起不羁的表情,想了想,“看来是有人眼红我们赚了钱,所以去区委会告状了!会是谁呢?” 夏青山摇摇头,反正他是毫无头绪,“明苏,你觉得会是谁?” 夏明苏用指尖摩挲着温热的茶杯,淡淡道:“不知道!管他是谁呢,走一步看一步。有人想跟咱们玩,奉陪到底就是了!” “啧啧啧,看把你们俩给狂的!赚了点钱,就天不怕地不怕了。”夏青山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看见这俩年轻人如此冷静,也宽心了不少。 从夏青山那里出来之后,夏明苏问田小麦:“你真不担心?” 田小麦:“不担心……” 夏明苏又问:“你觉得,到区委会告状的人,会是谁?” 第169章 赌一个愿望 从夏青山那里出来之后,夏明苏问田小麦:“你真不担心?” 田小麦:“不担心……” 夏明苏又问:“你觉得,到区委会告状的人,会是谁?” 田小麦摇头,“不知道!” 夏明苏饶有兴致:“你来猜猜看。” 田小麦看向夏明苏:“你是不是有什么怀疑的人了?你先说!” 夏明苏扯唇,“我猜,是我弟弟。” “夏鹏?有可能吧。”田小麦顿了顿,“要是让我猜的话,我觉得是何翠翠。” 夏明苏:“打赌啊?” 田小麦:“赌什么?” 夏明苏:“赌一个愿望,输的人要成全对方的一个愿望。” 田小麦点头,“成!那就这么说定了!” 当天他们就给大家放了长假,什么时候工作组的人无功而返了,什么时候再开工。 如果大家都闭紧嘴巴,这就不是什么要紧的事儿,放假期间,工钱照付。可要是有人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出卖了大家,把这件事情搅黄了,那谁也捞不到什么好处。 第二天晌午,工作组的人就到了。 工作组的陆组长,原是县委宣传部长,前两年由于调戏妇女的事情败露了,被组织搁置了一段时间。 不知道他到底使了什么办法,动用了什么关系,才进到这个新建的工作组,还当上了组长。 总之,他带着两个手下,摆着高傲的姿态,来到了竹溪村大队。 此行的目的,就是要找出夏明苏僱佣社员参与私人劳动的证据。 陆续荣对邹平和周莲子说道:“什么时候找到了铁证,什么时候才能回去!咱们要誓死挖出真相!决不能让资本主义的种子,在咱们这片纯洁的土地上生根发芽!” 周莲子穿了一件紧身的黄色衬衫,和一条颇有弹力的蓝色牛仔裤,把她前凸后翘的身体包裹得圆滚滚的,叫人看着很是担心,总觉得她胸前的那两颗扣子,随时都会崩开似的。 陆续荣一路上没少往她的身上瞅,可周莲子看样子丝毫不介意,她还时不时地撅撅屁股挺挺胸脯。色心满满的陆续荣便愈发明目张胆起来,一时间忘记了自己之前栽过的跟头,完全没有了吃一堑长一智的觉悟。 邹平虽与他们同行,但一直保持着置身事外的姿态,充当着一个透明人的角色。 他只是一个小民兵,这次是临时被调进工作小组的。刚开始他还不知道具体要做些什么工作,临出发前才从陆续荣的口中得知,是要调查夏明苏僱佣社员的事情。 他和夏明苏算是旧友了,很久没有往来。上次在周平县偶遇之后,也没有再联繫。这次以这样的方式见面,着实令人有些尴尬。 可这是组织上安排的工作,他一个小罗罗也无法拒绝。 来竹溪村的一路上,邹平冷静地想了想,也许场面可能会有点尴尬,但也不无好处,至少他可以偷偷给夏明苏透露些内部消息,保他一个平安。 在这里,现在还没有人知道他与夏明苏彼此认识,更不知道他们俩是关系很好的旧友,其实这是一个很好的局面。 夏青山亲自接待了工作组的三位同志,并安排他们住进了自己的家。 陆续荣从来不会在女人以外的事情上多费心思,但这次为了表现出自己高昂的工作热情,他刚在夏青山家里安顿妥当,便叫人去把这次的调查对象找过来,要进行第一次问话。 “你就是夏明苏?”陆续荣翘着二郎腿,点燃了一根香菸。 夏明苏一进门就看到了坐在角落里的邹平,邹平朝他微微地摇了一下头,他便领会了对方的意思。 “是,我就是夏明苏。” “小伙子长得挺不错的嘛!”陆续荣瞄了身边的周莲子一眼,见她看到帅哥之后一脸的花痴相,便对这个叫夏明苏的人,更加没有了好感。 第141页 “你知道我们这次千里迢迢地过来,所为何事吗?”陆续荣装腔作势了一番,但夏明苏不为所动。 他冷冷地答着:“知道。” 陆续荣高频率地眨着他那双米粒大的三角眼,莫名觉得对面这个年轻人,不太好对付,“那你现在想跟我们交代点什么吗?” “交代什么?”夏明苏扯唇反问,语气冷硬。 陆续荣眼皮子抖了抖,“你应该交代什么你不清楚吗?” 夏青山了解夏明苏的脾气,便赶忙拉了一下他的袖子,低声说道:“对工作组的领导,要尊重一些!” 夏明苏站如松柏,笑的一脸淡然,“队长,我哪里没有尊重工作组的领导了?我只是询问一下,我需要交代些什么。我是真不知道,有什么可交代的。” 陆续荣指尖的香菸不停地掉着菸灰,飞得到处都是。 周莲子眼尖,立马把手伸过去,掸掉了落在陆续荣腿上的菸灰。 有温度的一双小手在大腿上滑来蹭去,让陆续荣一阵心猿意马,他无心继续拷问,便放走了夏明苏。 “行了,今天就到这里吧。夏明苏同志,我现在还称唿你为同志,是因为我觉得你是个明理的青年,会把犯过的错误全部交代清楚。只要你交代清楚,就还是我们的好同志。我会给你时间的,你回去好好地反思一下吧。改天我再找你,或者你想通了,来找我也行。” 夏明苏进门看到陆续荣第一眼,听到他说第一句话开始,就知道他不是一个什么正经人,最多也就是夏鹏那一水准的,甚至可能更不堪。 不过令他没想到的是,邹平竟然也是工作组的成员之一。但是很显然,邹平有苦衷,夏明苏看得出来。 “队长,我先走了。”夏明苏没搭理陆续荣,只跟夏青山打了声招唿,便走了。 夏明苏走出去没多远,就碰到了田小麦。 田小麦在外边等了有一会儿了,她赶忙问道:“工作组来了几个人?” “三个。”夏明苏冷笑一声,“有两个二百五。” “啊?”田小麦不解其意。 夏明苏解释道:“一个弱智色狼,一个无脑浪女。” 田小麦苦笑,“那还有一个呢?” 夏明苏:“那个,是友军!估计是捎带过来的。你应该见过一次,在周平县,是个民兵,叫邹平。” 第170章 你们怎么好上的? 田小麦苦笑,“那还有一个呢?” 夏明苏:“那个,是友军!估计是捎带过来的。你应该见过一次,在周平县,是个民兵,叫邹平。” “邹平……”田小麦想了想,恍然道:“我想起来了,上次在县里,李大春以为我姐怀的不是他的孩子,跑到旅馆来闹事。你拿花瓶砸了他,他嚷着要报警,当时就是这个邹平出面,才摆平了这件事儿。后来,你们还一块儿喝酒去了。” 夏明苏点了一下头,“恩,就是他。” 田小麦努努嘴,“竟然还有这么巧的事儿,人生无处不相逢啊!你们俩是怎么认识的?好像关系很好的样子。” 夏明苏的思绪飞回到八年前,“我第一次独自去镇上的时候,碰到了小流氓。邹平看到我势单力薄,就抄起砖头跟他们打了一架,我们就这么认识了。” “你那时候身手不行啊?还需要人帮忙?”田小麦插嘴问道。 “怎么可能!”夏明苏板着面孔,一脸认真,“那时候我能打翻十个邹平,不过当时我还没来得及动手,邹平就出手相助打跑了那帮小流氓。” “这样啊,邹平也挺厉害的嘛。”田小麦有心捉弄夏明苏,特意只夸邹平,忽略夏明苏身手不凡的事实。 夏明苏果然很不爽,原本想说的话也不打算再说了,把嘴巴闭得紧紧的,稜角分明的俊脸也臭臭的。 走过了一条小路,没有等到下文的田小麦,继续开口问道:“后来呢?你们怎么好上的?” 夏明苏觉得“好上”这个词儿有点怪异,“你是问我和邹平怎么成为好朋友的?” “恩。”田小麦翻了个白眼,计较这些字眼干什么! “事实上,刚开始,我觉得这个人有点多管闲事。我又没求救,他来瞎掺和什么!不过毕竟他拔刀相助了一场,出于礼数,我得表达一下感激之情,所以就请他吃了一顿饭。” “哦,吃出来的感情?”田小麦今天这脑洞开得有点大,而且有越开越大,收不回来的架势。 夏明苏皱皱眉头,用沉默表达着对田小麦胡乱插嘴的不满。 田小麦过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多嘴了,“你说,你说,我不插嘴了,你接着讲!” 夏明苏酝酿了一下,“我这人话不多,没想到他更是个闷葫芦。” “恩,人狠话不多,果然都这样。”田小麦忍不住再一次打断了夏明苏的话,不过这次,她说完立马就道了歉,“最后一次,我保证是最后一次,你继续!继续继续!” 夏明苏对格外话唠的田小麦表示很无奈,可事情都讲到一半了,也只能继续说下去,“吃饭的时候,我跟他的对话没超过十句,都闷头吃饭,所以不到十分钟就吃完了。然而,没有想到的是,就这么一段短短的时间里,我的钱包被人扒掉了,而且全程我都毫不知情。最后,结帐的时候,我才发现钱包没了。邹平当时身上一分钱都没带,连个粮油票也没有,老闆说我们吃白食,让我们在店里干活抵饭钱。我和邹平就在那家小饭店里,噼了将近十个小时的柴火,那天晚上十一点多才把老闆交代的活儿全部干完。” 第142页 田小麦忍住吐槽的欲望,支着耳朵,做认真聆听状。 “噼柴的时候,特别无聊,又饿又累,后来不知不觉中我们就聊了起来。没有想到,我和他竟然志趣相投,对很多问题的看法都不谋而合。他立志当一名侦探,有趣吧?我相信,总有一天,他会实现这个理想的。他是一个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并且很能吃苦的人。” 田小麦见夏明苏迟迟不说话,便试探性地问道:“讲完了?” 夏明苏点点头:“讲完了!” 田小麦晃着小脑袋,“苏苏,我觉得你的话其实挺多的。至少在我面前,你还挺能说。” 夏明苏默了默,发现好像确实是这样。 不知不觉中,他在田小麦面前可以完全放松下来,可以跟她讲往事,可以诉说好的或者坏的心情,可以毫无顾忌地评论人和事。 他不担心田小麦不理解,也不担心她会把两人之间的对话随意地讲出去。 这种安心的感觉,夏明苏从未有过。 在强势的娘亲那里,他没有感受过,更没有在陌生的父亲那里体会过。 后半夜,夏明苏刚熄灯准备睡下时,窗户被轻轻地叩了一下。 他走到窗前,虽然没有看到人影,但是也猜出了来人是谁,便小声说道:“出来吧,邹平同志。” “你怎么知道是我?”刚刚躲在窗后的邹平,转了个身,出现在窗前,脸上挂着满意的笑容。 “除了你,还能有谁?”夏明苏指了指堂屋大门的方向,“你要不要进来?” 邹平摆摆手,“不用了,跟你讲两句话就走,别让人给发现了。” 夏明苏玩笑道:“你跟那两个人,睡一个屋啊?” 邹平一脸苦相,“可不是嘛,夏青山家里就两间房,他搬到了小屋,把主卧让给工作小组的人了。一个大炕,再加一张单人床,不过……你知道的……” 夏明苏和邹平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按照夏青山的安排,大炕肯定是给工作小组两位男士睡的,单人床是给女士特意安排的。 然而现实情况可想而知,陆续荣组长肯定不想跟邹平这样的老爷们睡一个炕,抱着个丰满的小美人儿睡,多舒爽啊! 邹平也不是不能睡单人床,一个人睡原本挺自在的,可问题是,那两人做的勾当,很难不发出响声。 夏明苏笑问:“动静很大?吵得你难以入眠了?” “兄弟,不厚道啊!这时候还调笑我?”邹平一脸生无可恋,“我跟你说,陆续荣肯定想一直赖在这里不走的,你和你女朋友要做好心理准备。” 夏明苏的面色沉了沉,“为什么?” “陆续荣以前犯过一些不光彩的事儿,就是个人作风问题。这次,他是求了人,花了不少钱才参与到调查工作的。如果工作小组散了,回去之后,一时半会儿也不会有他的位置。所以,他是能拖多久就拖多久,不干出点能撑场面的成绩,他是不会回去的。” 夏明苏:“你是怎么掺和进来的?” 邹平轻嘆道:“我现在也不是很清楚,前两天突然说有重要的任务交给我,接着就把我塞到工作小组了。说是有了工作成绩,以后好提拔。当时我还不知道要调查什么,来的路上才摸清情况的。唉……一言难尽,走一步看一步吧。有什么内部情况,我帮你留意着,你别让人知道我和你认识就行,否则指不定会生出什么事端呢。我来就是特意叮嘱你这件事的,你也跟你女朋友讲一下。” 夏明苏感激地拍拍邹平的肩膀,“恩,我知道了。” “外面是谁啊?”王喜弟听到响声,朝儿子的房间走来了。 第171章 脚下踩着风火轮呢,你没瞧见? “外面是谁啊?”王喜弟听到响声,朝儿子的房间走来了。 夏明苏高声回道:“没什么,我念诗呢!” “我先走了,回见。”邹平一闪身,便消失在夜幕之中。 几乎就在邹平消失的那一刻,王喜弟刚好跨进了儿子的房间。 夏明苏眼疾手快地拿起桌上的一本《诗经》,随意地翻到了某一页。那一页上还有田小麦写下的诸多注释,密密麻麻的小字,各个俊逸清秀。 自从上次看到夏明苏的一手好字之后,田小麦就萌生了练字的想法,每天临睡前她都会练上十来分钟。刚开始没什么效果,不过坚持练下来,也日渐成效。 王喜弟披着一件薄外套,站在房门口,瞅了儿子一眼,她颇为不满地说道:“大晚上的不睡觉,念什么诗啊,我还以为家里进贼了呢!” 夏明苏把《诗经》放回到桌面上,看向娘亲,“躺下睡不着,就起来看了会儿书。看到这段写得好,不知不觉地念了出来。您回去休息吧,我也要睡了。” 王喜弟扫视了一眼房间,最后把视线停在了窗口处,“看书怎么不开灯?别搞坏了眼睛。” “知道了。”夏明苏显得不慌不忙,“今晚月色好,赏了会儿月。” “早点睡吧。”王喜弟说着便转身退出了房间。 这个聪明的女人并没有马上回自己的卧房,她站在堂屋的门口,看着自家的院子思索了一番。 第143页 关着灯吟诗?还赏月?这种充满诗意和浪漫的事情,会是她那个秉持着实用主义的大儿子做的事儿吗?鬼才相信呢! 刚刚肯定是有人来过,只不过她没有听清对方的声音,不知是男是女。 大半夜跑到窗口聊天,实在有些奇怪。 难道是在密谋些什么事情?这种来无影去无踪的行事风格,倒是和夏六爷很像。 罢了罢了,夜已深,该睡了,否则眼角的皱纹又要多几道了。 陆续荣组长在夏青山家里好吃好喝地歇息了几日,又被周莲子伺候得爽翻了天。 这一天,陆组长终于想起来还有正经事儿要办,便带着两个组员来到了荒山。 夏明苏和田小麦得着消息后,率先来到了荒山,等待工作小组调查人员的问话。 “这片荒山现在是你负责的?”陆续荣看向田小麦,问道。 田小麦点点头。 “这么大一片荒山,你得雇不少人帮你干吧?”陆续荣希望对方能够坦诚一点,痛快地把事情交代清楚了,好让他快点写个漂亮的工作报告交上去,得个表扬,拿个奖状什么的。然后,他再申请到竹溪村大队领导工作,在这环境优美的小地方舒舒服服地混个一年半载的,让周莲子天天给自己暖床。好吃好喝,香软美人在怀,日子简直不要太美好了。 陆续荣的如意算盘,可以说打得非常美妙。 田小麦:“没几个人。” 陆续荣耐心地问道:“那是几个人?” 田小麦掰着手指头算了一下,“五六个人吧,不过不是雇的,都是自家人。” 陆续荣往田小麦面前走了两步,“都有谁?” “我娘,姐姐、姐夫和弟弟妹妹。”田小麦末了又补充一句,“哦,还有我男人。” 陆续荣往夏明苏的身上瞄了一眼,“你男人?夏明苏?” 田小麦点头:“恩,就是他。” “没别人了?”陆续荣这时候已经意识到,面前这个娇小漂亮的姑娘也不是个善茬。 田小麦一脸肯定,“没有。” 周莲子咬着陆续荣的耳朵嘀嘀咕咕地说了几句话,陆续荣听完之后,挂着一脸贼兮兮的笑容,“小麦同志,听说你娘瘫痪了,坐着轮椅呢;你姐姐生完孩子不到一年,还在餵奶;你姐夫是个二流子,自家地里的活儿都不怎么干;你弟弟是个书呆子,妹妹才三岁……你是指望他们帮你开荒山吗?” 田小麦毫不示弱,战斗力满格,“怎么?不行吗?” 陆续荣被噎了一下,“不是不行,可是这不符合现实情况啊!” 田小麦:“你嫌弃他们是老弱病残吗?陆组长,人和人是平等的,你不能瞧不起他们呀!” “我哪里是瞧不起他们了……”唉,我去,怎么跟这小丫头片子说不通了呢! 夏明苏立在一旁,面带微笑。 周莲子斜着眼睛瞪向田小麦,她是怎么都瞧不上这个一脸骄傲、口齿伶俐的姑娘,“我说小麦同志,请你摆正态度!我们组长问话,请你老老实实地回答!你可知道欺矇上级领导,是什么后果吗?” 田小麦撇撇嘴,“不知道。” 周莲子把牙齿咬得嘎嘎作响,“那我告诉你,后果就是挂着牌子游街,然后蹲大狱!” “哎呦,可吓死我了!”田小麦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吓得我心脏病都要犯了!可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欺瞒领导了?你这是污衊,污衊淳朴善良的社员,污衊任劳任怨的人民,后果更严重!” 周莲子的面部肌肉抽了抽,“小姑娘,嘴硬是没有用的。接下来我们要找全体社员一一谈话,到时候掌握了证据,看你还怎么狡辩!” 田小麦摆摆手,“随便,今天还有事情吗?没有的话,我去干活了。你也瞧见了,荒山面积这么大,我得从早忙到晚呢。” 周莲子不死心,她双手掐着腰继续问道:“这边已经翻好的土,都是你——跟你家人翻的?” 田小麦昂起下巴对着周莲子,“是啊,怎么样?翻得不错吧!” 周莲子鼻孔喷着气,“你们长了三头六臂吗?这少说也得几十号人一块儿才干得出来!” “三头六臂哪儿够,我脚下踩着风火轮呢,你没瞧见?”田小麦把周莲子气得直翻白眼,夏青山立马掺和进来当和事佬。 “小麦,你怎么跟明苏一样不懂事呢!对工作组的同志,要尊重一些,好好配合调查。”夏青山挡在田小麦面前,又对周莲子说道:“同志,她年纪小,不懂事,回头我好好说说她。别看入秋了,这太阳还挺毒的,你们要不要先回去歇一歇?我叫人准备了晚饭,刚从河里钓上来几条鱼,可新鲜了。” 周莲子惹了一肚子的气,脸色极差。 陆续荣瞅着面前的荒山,点了一根烟,“我给你们坦白的机会了,是你们不珍惜,那以后就别怪我们铁面无私,不留情面了。莲子,邹平,咱们走!” 第172章 你穿这条裙子,真好看 陆续荣瞅着面前的荒山,点了一根烟,“我给你们坦白的机会了,是你们不珍惜,那以后就别怪我们铁面无私,不留情面了。莲子,邹平,咱们走!” 第144页 三人目送工作小组离开之后,夏青山不无担忧地问道:“不会出啥事儿吧?” 田小麦一脸不屑:“怕什么?那个老色狼不过就是个纸老虎!再加上个不要脸的母老虎,有什么可怕的!” 夏青山左右瞅了瞅,看到没有旁人,才放下心来,“你说你们俩,咋能这么理直气壮的呢?也不怕闪了舌头!做过的事情都能正气凛然地否认,装得跟从来没有这回事儿似的!我都快相信你们没雇过工了……” “他们脑子不好使,查不出什么名堂。”夏明苏顿了顿,又怅然道:“不过,有个问题。” “什么问题?”田小麦和夏青山异口同声。 “他们会无休止地耗下去。”这是邹平告诉夏明苏的,夏明苏现在也这样觉得。 “那怎么办?”夏青山满脸焦急之色,“如果他们不走,两头的活儿就都得放下!放个几天还成,放久了很耽误进度的啊!再过几个月就要入冬了,等雪下下来,就啥都干不成了!” 田小麦敛色:“咱们得想个办法赶走他们。” 夏青山:“什么办法?” 田小麦心生一计,但她暂时不打算说出来,只对夏青山说道:“队长,先别着急。你就先好生伺候着他们,他们的好日子也没剩几天了。” 夏青山:“搞得神神秘秘的,小麦你到底要干啥?你可千万别给我捅出更大的篓子呀!” 田小麦豪气地拍拍夏青山的肩头,笑容满面:“您放一百个心,就等着瞧好吧!” 夏青山惴惴不安地走了,他还得赶回去伺候家里的那几个祖宗呢。 也不知道啥时候能把这几个祖宗请回去,主要是那两个“夜夜笙歌”的祖宗。 夏青山很担心路组长会在他家,在他的床上,给周莲子播上什么孽种,实在是太晦气了。他的媳妇死了快二十年了,也没给他留下个孩子。一心扑在革命工作上的夏青山,现在还想讨个女人,老来得个子呢。所以,他现在很怕这俩没羞没臊的狗男女,把他家里的风水给搞臭了! 不过这些人各个是尊佛呀,哪个他都惹不起!希望田小麦的办法能行得通,赶紧让他们滚蛋吧! “晚上我准备煲荷叶乌鸡汤,你要不要去我家喝?”不等田小麦拒绝,夏明苏又接着说道:“我娘去王家村了,今晚不回来。” “哦,好啊。”由于田小麦随时可能有事情要忙,所以她每天早上都会做好一天的饭菜、糕点之类的食物留在灶上。如果她不回去,娘和弟弟把东西加热一下,一家人就能解决吃饭的问题了。 去采荷叶的路上,夏明苏问道:“你想到什么办法了?” 田小麦眼中闪着晶莹的光芒,低声说了句:“有机会的话,咱们得单独跟邹平聊聊。我要问问他,陆续荣是不是有老婆,家住哪里?再问问周莲子有没有固定的男朋友,是谁,在哪里能找着?” 夏明苏淡淡一笑,明白了田小麦的计策。 “怎么样?这办法还不错吧?”田小麦俏皮地抖抖眉毛。 夏明苏:“恩,还不错,值得一试。” 两人来到荷塘边,夏明苏把一个小刀绑在了长长的竹竿上。 田小麦想要自己尝试着去摘一片荷叶,便夺过夏明苏手上的竹竿,“先让我试试。” 夏明苏还没来得及叮嘱她小心,田小麦就一头栽进了荷塘里。 夏明苏伸手将浑身湿透的田小麦拉上岸,语气颇为严厉地批评道:“整天毛毛躁躁的,不是撞到鼻子,就是碰伤了手臂!这回又掉荷塘里了!下次你还打算往哪儿撞?往哪儿跳?要撞车吗?要跳井吗?” 田小麦抹了一把脸上的泥水,摘掉挂在身上的杂草,噘着嘴惨兮兮地嘟囔着:“哎呦,我都这么惨了,你就别骂我了!撞车也好,跳井也好,反正也不会拉上你,你紧张个什么劲儿啊!” 听了田小麦这句话之后,夏明苏心里的火儿蹭蹭地往上冒,比之前更生气了,“我紧张我的,又没让你跟着我一起紧张,你操心个什么劲儿?” 田小麦吃吃地笑了起来,“苏苏,你别这么可爱,我受不了!” 夏明苏把田小麦晾在一边,用极短的时间,快速摘了一片新鲜的荷叶。 走到半路上,突然下起了暴雨,瞬间两人都被淋成了落汤鸡。 “哈哈哈哈哈……”田小麦笑得蹲在了地上,“哎呦,笑死我了,笑得我肚子疼!” 老天爷要不要这么顽皮,看她浑身湿透了,所以也让夏明苏陪自己湿身一把么。 夏明苏满脸黑线,雨滴打得他睁不开眼。他皱皱眉头,沉声道:“胸都要露出来了,还不赶紧走?” 咳咳咳咳……田小麦一顿勐咳,她低头瞄了一眼自己的胸口,确实差点走光啊。 今天穿的这件衣服领子有点低,刚刚泡过水,现在又被大雨淋着,真是险些春光乍泄。 好险,好险! 田小麦往上扯了扯衣领,站起身,加快脚步跟着夏明苏去了他的家里。 夏明苏怕田小麦着凉,就让她先去沖澡了。 他找出妹妹夏灯花的衣服让田小麦暂时穿着,自己则简单地擦拭了一下头髮,就到厨房收拾乌鸡去了。 第145页 去毛,去内脏,剁掉爪子,刚做好这些,田小麦就拎着自己的湿衣服走了出来。 她用热水沖了一下身子,然后换上衣服就出来了。她怕夏明苏穿着湿衣服不舒服,也担心他会生病,“你赶紧去洗吧,食材我来准备。” 夏明苏瞅了一眼手錶,田小麦从进去到出来只用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 “我需要做什么?”田小麦问道。 夏明苏不假思索:“乌鸡用开水汆一下;荷叶洗干净之后切成块;火腿切成片;香菇已经发好了,像之前那样撕成两半就行。你还有什么想吃的蔬菜就给洗了,菜篮子里有白菜、生菜、菠菜、竹笋,你自己去翻吧。” “知道了,你赶紧去洗吧。”田小麦说着便把夏明苏推出了厨房。 夏明苏刚走出了两步,突然又扭头对田小麦说道:“你穿这条裙子,真好看!比灯花穿得好看。” 田小麦吐吐舌头,埋头收拾食材了。 第173章 荷叶乌鸡汤 荷叶乌鸡汤有清热解毒、泻火去燥的功效,养人养颜。 很快汤就做好了,夏明苏先盛了一碗给田小麦。 田小麦端着骨瓷小碗,垂眉瞅了一眼,一大块黑黑的乌鸡躺在里面,周围有火腿、香菇,还有两块胡萝蔔。 黑的红的,这样的颜色组合起来视觉效果原本不会太好,但不知道什么原因,田小麦竟觉得这碗汤色泽鲜亮,煞是好看。 闻起来也足够令人陶醉,外面如果不是在下雨,端着碗到院子里,一边欣赏着落日余晖、夕阳西下,一边喝这沁人的鸡汤应该会更有感觉。 “瞪着眼睛瞅,就能看饱啊?”夏明苏笑道:“赶紧趁热喝,等凉了口感和营养就没有现在好了。” “恩。”田小麦舀了一小勺汤送入口中,浓郁鲜香的味道从唇舌瞬间流遍全身。 “好喝吗?”夏明苏端着自己的碗,扭头问道。 田小麦狂点头,嚼着火腿,给夏明苏竖了个大拇指。 喝汤的这个骨瓷碗还挺大的,不过田小麦喝了一碗之后,觉得意犹未尽,看到锅里还有不少,就走过去又添了一碗。 这时候院子里传来脚步声。 “该不是你娘突然回来了吧?”田小麦紧张兮兮地问。 夏明苏摇摇头,表示不是,让田小麦安心。他娘走路的声音他熟悉,不是这样的。 走到门口一看,夏明苏笑了。 田小麦一手端着碗,一手还拿着舀汤的大勺子,稍稍放了心,“谁呀?” 夏明苏背靠着门板,说:“巧了,刚好是你想见的人。” “邹平?”田小麦放下碗和勺子,走到门边,往院子里看去,还真是邹平。 夏明苏笑着招唿道:“你小子真会挑时候,来喝点鸡汤吧。” 邹平看到田小麦也在夏明苏家里,便往后退了两步,作势要走,他笑着说道:“看来我来的不是时候啊,那我先走了,改天再过来……” 田小麦说:“别呀,我正好有事情要问你呢!” “他不会走的,都闻着香味了,他会走才怪呢!”夏明苏说着走进厨房拿出一个空碗,盛了一碗鸡汤,“他这几天肯定没吃好。” “为什么?”田小麦不解地问。 夏明苏提点道:“你不想想他现在每天都跟谁一块儿吃饭。” “哦……”田小麦明白了。 邹平这时候已经走了过来,听到两人的对话,他苦不堪言地说:“你们都想不到,陆续荣他让莲子一勺一勺地餵他吃饭。我瞅着他俩那样,真是一点胃口都没有,一口饭都咽不下去。” “难怪,看你这几天确实瘦了不少。”田小麦用同情的口吻说:“好可怜,赶紧喝点鸡汤吧。” 夏明苏另起了一锅,给邹平做了一碗炸酱面。 邹平吃得那叫一个狼吞虎咽,一是最近吃不好睡不好给折腾的;二呢,是夏明苏这炸酱面做得确实色香味俱全,太过诱人。 田小麦眼巴巴地瞅着,馋坏了。 “别看了,你也有。”夏明苏事先就想到田小麦会嘴馋,就特意多做了一点专门给她的。 田小麦嘿嘿一笑,开心到飞起,她朝夏明苏俏皮地眨了一下眼睛,“谢谢啦!” “咳咳咳,你们让我把这顿饭好好吃完,成不?”邹平一脸苦逼相,咋走到哪儿都有人秀恩爱呢。他今年二十二,也该寻摸个女朋友,来慰藉一下他受伤的小心灵了。 邹平以风捲残云之势,吃光了炸酱面,喝光了锅里的鸡汤,连汤里的一片姜丝、一根葱叶都没有放过。 田小麦咂咂舌,要不要这么夸张。 邹平放下碗筷,用手背抹掉粘在嘴角的油渍,心满意足地嘆了口气,说:“味道真不错!比饭店里的都好吃。” 他看向夏明苏和田小麦,“刚刚你们说有事儿要问我,什么事儿啊?” “哦。”田小麦说:“我想问问有关陆续荣和周莲子的事情。” 邹平现在听到这俩人的名字就头疼得慌,他揉揉太阳穴,说:“你问吧。” 田小麦搬了个小板凳,坐到邹平面前,问道:“陆续荣他已经结婚了吧?他和他媳妇儿一块儿住吗?” 第146页 对陆续荣和周莲子,邹平原本一无所知,不过来竹溪村的这几天,他们俩完全把他当空气,当着他的面打情骂俏,家里那点事儿该说的不该说的,基本上都说了,他也就了解到了很多情况。 作为一个立志当侦探的人,随时随地都有练习的机会。 “陆组长已经结婚十多年了,应该还跟他媳妇儿一块住着呢,听说是西北一个土匪的孙女,很会甩鞭子,五米开外能用鞭子把西瓜噼成四半。她管得很严,尤其在陆组长出了作风问题之后,男人去哪儿她就去哪儿。这次工作小组成立之后,她是打算跟过来的,不过不知道陆组长托谁去劝说了一番,竟然说通了。” 田小麦问:“他媳妇儿叫啥?” 邹平说:“叫乔四毛。” “你知道他们家的住址吗?”如果能上门找到这个叫乔四毛的土匪孙女,再把她领过来,让她亲自捉姦在床,那场面岂不会很精彩? “不知道。”邹平说:“给我点时间,最多两天,我能想办法套出具体地址出来。” “莲子呢?有固定的男朋友吗?”像周莲子这么骚气又主动的女人,床上的男人肯定少不了,追求者也肯定一箩筐,但一旦有了固定的男朋友,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这个不太确定,好像是有一个。”邹平突然压低了声音:“你们相信不?听周莲子自己说,她男朋友还是个大学生呢,学哲学的,是个细皮嫩肉的戴眼镜的男生,比她小三岁。她每次去学校里找她男朋友,都会换上保守的长裤子和白衬衣,手上还会拿一本尼采的书,因为尼采是她男朋友的精神偶像。” “没想到这个周莲子还是个变色龙啊……”田小麦顿了顿,笑着说道:“她男朋友的品味还是不错的!” “什么品味?看女人的品味?”邹平问。 “当然不是看女人的品味!”田小麦解释道:“你知道爱因斯坦吧?爱因斯坦的书房墙上,都挂着尼采的肖像。尼采说,在自己的身上克服他的时代,成为无时代的人。这句话曾经震动过我,尼采也是我的精神偶像,所以我说那个男生品味不错。” 在旁边一直没说话的夏明苏这时阴阳怪气地开口说道:“你偶像倒不少!” 第174章 他超厉害的 不知道邹平是怎么跟陆续荣套话的,反正一天时间不到,田小麦就拿到了陆续荣家的地址,连门牌号都清清楚楚的。 周莲子男朋友的信息也很详尽——名字叫赵亮,是商都大学哲学系大一的学生,每天晚上九点钟,在图书馆二楼的哲学书籍和文学书籍分类那一区域,一定可以找到一个头髮梳得一丝不苟,带着金丝边框眼镜的男生。 “周莲子的男朋友在省城,离得远,用处也不大,我们先去县里找这位乔四毛姐姐好好聊聊。”田小麦把邹平写的地址塞给夏明苏,看路找地方这种事情,她不擅长。不擅长的事情就要交给擅长的人来做。 眼瞅着天渐渐转凉了,果园和荒山上的活儿一堆一堆的,再耽误下去,落雪下霜前的活儿就干不完了。 事不宜迟,拿了地址之后,田小麦和夏明苏就出发去了县城。 陆续荣和乔四毛的家在一栋旧楼房里,以前应该是什么单位的家属楼。 田小麦敲了两下门,里面立马传来了响动。 “谁啊?”乔四毛的声音跟田小麦想像中的一样,底气十足、分外嘹亮。 “四毛姐姐,我们是竹溪村大队的,找您有点事情啊。”田小麦的声音也比平时高了八度。 有个现象挺有意思的,跟一个声音大的人说话,不知不觉中,也会渐渐扯着嗓子把音量放高。 一听是竹溪村大队的人,乔四毛穿着围裙举着个血淋淋的大刀就过来开门了,“是我家老头让你们过来看我的吧?哈哈哈哈哈,这老头现在还挺有良心的,知道惦记我了。请进请进,你们要喝点什么?龙井啊,还是普洱啊?都是上等的好茶,弟兄们从上海带过来的!高级着呢!” 田小麦瞄了一眼还在滴血的大菜刀,悄悄地咽了咽口水,她把两边的唇角扯到最大,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忍住内心的一丝恐惧,说:“四毛姐姐,我是田小麦,你叫我小麦就行,这是我男朋友,叫夏明苏。” “成,小麦,小夏,别站门口了,赶紧进屋吧!”乔四毛心情很好的样子,她用脚踢开门口的各种鞋子和筐子,给客人腾出了一个落脚的地方,好让他们往屋里进,“你们到底是喝龙井,还是普洱啊?” 田小麦:“都成。” 夏明苏:“龙井。” 乔四毛哈哈大笑起来,笑声镇得窗户嘎达嘎达响,“那我就给你们沖龙井啦!这小伙子我喜欢,我就喜欢有一说一的!” 田小麦和夏明苏进到客厅,看到沙发上堆满了东西,有毛线团、报纸、饼干盒、衣服、袜子,还有吃了一半的橘子。 夏明苏环视了一眼房间,挑中了电视机旁边的一个干净的椅子坐下。 田小麦只好把沙发上的衣服往一边拢了拢,腾出了一块儿足够自己坐的地方。 这个家实在是脏了一点,墙角还赫然跑着两只体型庞大的蟑螂兄弟。 第147页 乔四毛端着两杯龙井走过来,她把杯子往茶几上重重地一放,大咧咧地说:“你们喝着,我先去把猪骨头给剁了哈!” 田小麦站起身,客气地问道:“需要我帮忙搭个手什么的吗?” 乔四毛像是被点了笑穴似的笑了老半天,“小姑娘你这细胳膊细腿的,别一不小心把自己给剁了。” 田小麦瞅了眼乔四毛的身形和体魄,觉得自己确实没有剁骨头的力气,她突然看向夏明苏,说:“我不行,可是我男朋友可以。” “得了得了,不用你们帮忙了。”乔四毛摆摆手,“你男朋友看着也不像是能干这种粗活的人,我一会儿就能剁好,你们先喝点茶歇会儿脚。” “还是我来吧。”夏明苏站起身,不多言,迳自朝厨房走去。 乔四毛抖抖眉毛,笑着问田小麦,“他成吗?” 田小麦点点头,“他超厉害的!” 乔四毛把手往围裙上抹了抹,说:“走,去瞧瞧!” 刀起刀落,如行云流水。 夏明苏的刀法跟外科医生有得一拼,半头猪不一会儿就被他拆皮剥骨了。 他把大骨头挑出来,毫不费力地剁下去,大小均匀的骨头随即形成,各个都有着漂亮的形状。 乔四毛:“娘的,你男朋友是干什么的?看着也不像是屠夫啊……” 田小麦:“他喜欢做饭,他做的饭超级好吃。” 乔四毛:“晚上可以让他下厨吗?” 田小麦:“你问问他,问题应该不大。” 乔四毛:“让客人做饭,被人知道了这事,他们又该说我是土匪强盗了,哈哈哈……小兄弟,晚上你来做饭,我要尝尝你的手艺。” 夏明苏转头瞅了一眼站在厨房门口的两个女人,发现两个田小麦都塞不满一个乔四毛。 田小麦朝夏明苏吐吐舌头,夏明苏宠溺地看着田小麦,回了她一个微笑。 厨房就留给夏明苏一个人忙活了,乔四毛拉着田小麦去了客厅。 “你们要不要在我家多住几天啊,我一个人简直无聊疯了。你说说,领导为啥不让我跟着去啊!说是什么组织上的安排,什么调查是很严肃的,带家属不成体统。这那的,跟我讲道理讲了好些日子,给我烦的够呛。我想管他娘的,去的那天,我背着行李一块儿过去,还能有谁把我绑起来不让去不成。结果老头出发那天,还真来了几个民兵把我堵家里头了。要是当时我手上有根鞭子,还能被他们挡住了啊?几个小破毛孩儿!” 田小麦附和道:“就是的!下去搞点调查而已,又不是搞什么秘密行动,不让带家属真不像话。” 乔四毛一听,心里很是畅快,“小姑娘岁数看着不大,很懂事儿嘛!你说说,一个大老爷们自己跑出去,也没个嘘寒问暖的人,衣服脏了咋洗?鞋子脏了谁刷?对了,你们大队给工作小组提供的伙食咋样啊?我家老头很挑食,嘴巴刁得很,他在你们那儿还吃得惯吧?” “我们那伙食特别好,陆组长吃得很满意,也被伺候得很好。”田小麦说完,偷偷地瞄了乔四毛一眼。 第175章 捉姦在床 “我们那伙食特别好,陆组长吃得很满意,也被伺候得很好。”田小麦说完,偷偷地瞄了乔四毛一眼。 “吃得好就成……”乔四毛觉得这话听着好像哪里不太对劲,“被伺候得很好?被谁伺候的很好?” 田小麦往乔四毛身边靠了靠,握着她粗糙的大手,说:“四毛姐姐,我们这次过来,是有点事情想跟你说说的,我说完之后,你先别生气,成不?” 乔四毛转着眼珠子想了想,“我知道了,我家老头又不老实了,是吧?这个老色鬼,一离开我的视线就管不住他那一身的贱肉。只要看见漂亮姑娘,就连阎王爷都不怕了!栽过那么大一跟头,差点死翘翘了,还不长记性!不给他绑起来,抽他个三天三夜的鞭子,就不知道自己是哪根葱了!走,你带路,我得过去瞧瞧,看看他到底过得有多舒坦,是不是比皇帝老儿还惬意。” “那个,现在稍微早了一点。”田小麦一把拉住准备去取鞭子的乔四毛,急忙说道:“姐姐你等一等,先听我说。咱们等太阳落山了,再出发。你就这么过去,陆组长是不会承认的,咱们得抓现行,你这鞭子挥起来才能更理直气壮呀!” 乔四毛一听,的确在理,“成,那就先吃饱饭再去,吃饱了力气更足。” 田小麦点点头,“姐姐大气,稳重!” 乔四毛被夸得很高兴,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姑娘管她这个五字开张、半截土已经埋身上的人一口一个姐姐的叫,虽说夸张了一点,但实在受用的很。 田小麦从这个女人的身上,看不到太多悲伤的情绪。 大概是已经习惯了,男人一辈子就这个德行,能有什么办法?没离婚就还是一家人,打了骂了闹了,之后还是要一起过日子的一家人。 夏明苏就着厨房里的食材,简单地做了三菜一汤。 乔四毛吃得两眼直泛泪光,她小时候多威风啊,就是家里的小皇帝,土匪爷爷都要给她当马骑,什么山珍海味没尝过,可到头来,还是嫁给了这样一个没本事的老色鬼,伺候吃伺候穿,也没落下多少好。 第148页 她一直觉得自己小时候把好运气都提前透支光了,后半生才会这么悽惨。 可生活过着过着就会麻木,天生乐天的性格,起了很大的作用,乔四毛懂得随遇而安。 但今天这顿饭把她所有的委屈都给勾起来了,她羡慕田小麦。有人疼有人爱,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这种幸福,对她来说,是种奢侈,她只能眼巴巴地瞅着。 在一次次的失望中,乔四毛深切地感受到,很多人都拥有的简单快乐离自己越来越远了,远到遥不可及。 去竹溪村的路上,乔四毛把田小麦赶到前面领路,自己则拉着夏明苏走在后头说悄悄话 田小麦希望风能把乔四毛的话吹到她耳朵里,可支了半天耳朵,一句话都听不清。 没想到乔四毛不光会扯着嗓子说话,竟然也会讲悄悄话。 田小麦时不时回头瞅身后的两人一眼,每次都能撞上夏明苏投射过来的视线。 到了夏青山家附近,就看到邹平站在偏房的屋顶,朝他们招手。 邹平挑选的这个位置,视线极佳,既能看清房间里的情况,也能看到路上的行人。 他示意夏明苏再等一会儿,现在陆续荣和周莲子还没脱衣服钻被窝呢,捉姦的时机还不够成熟。 乔四毛紧紧地攥着手中的鞭子,田小麦看到那条比她小腿还粗的手臂上,爆满了青筋。 这一鞭子抽到身上,该多疼啊,田小麦不禁替屋里那俩人担忧了起来。 “一会儿你们谁都别拦我,小心我鞭子不长眼!”乔四毛恨恨地说。 “四毛姐姐……”田小麦想说的话还没说出口,就被夏明苏捂住了嘴。 田小麦疑惑地看向夏明苏,夏明苏朝她摇了摇头,让她现在不要讲多余的话。 这时邹平招唿他们进去,乔四毛迈着大步,兴沖沖地闯进了房间。 房间里黑漆漆的,但是乔四毛的眼神特别好使,一眼看过去,就认出了自家男人的脑袋。 只见长鞭子划了一个长长的弧度飞过去,啪地一下打到了枕头上。 田小麦暗暗惊嘆,这鞭子真是使得出神入化,指哪儿打哪儿,精准无比。 伴随鞭子落到枕头上的闷响,随即便是来自周莲子的尖叫声。 “怎么了怎么了,发生什么事儿了?”夏青山听到响动一咕噜从床上爬起来,走出来一看,大半夜的家里真是热闹。 “没啥事儿,您只当什么都没听见,什么都没瞧见,回屋睡您的觉去吧。”夏明苏把夏青山推进房间,一把关上房门,从外头给锁住了。 他不想把队长也扯到这件事里面。 陆续荣披着被子坐起身,把赤身裸体的周莲子晾到一边。 要不说他没良心呢,之前甜言蜜语喜欢人家喜欢的不得了,海枯石烂的誓言说的一堆一堆的,可遇到事儿的时候,就只顾自己,再甜的小嘴,再大的胸,再滚圆的屁股都不能让他产生一丝一毫的怜惜之情。 一般捉姦,都会往死里打小三,可乔四毛却不是这样做的。 她狠狠地瞪了自家男人一眼,走过去把裹在他身上的被子一把扯掉,丢给缩在一旁浑身发抖的周莲子,“裹着被子,去那边床上把衣服穿了。” 周莲子立马照做了,她跳下炕,抓起自己的衣服就去了邹平平时睡的那张床上。 乔四毛往手上吐了口唾沫,搓了两下,甩开膀子挥起了鞭子。 啪啪啪的巨响让田小麦一阵心惊肉跳,房间里的灯没人去开,很昏暗。虽然看不到,但田小麦想像得到身上的伤口会是怎样的惨烈。 陆续荣苦苦地哀求,“媳妇,我错了,我真错了,我再也不敢了,你饶了我吧……” 乔四毛不为所动,照打不误。 直到陆续荣的哭嚎声渐渐弱了,乔四毛才收了手,“找人把他拉到县医院吧。” 第176章 孩子,不关你的事 周莲子穿上衣服之后,一动都不敢动,生怕会引起大家的注意。她一鞭子都受不起啊,她看过陆续荣身上的疤痕,都是以前被鞭子抽打留下来的,她可不想在她这具完美的身体上留下那么丑陋的痕迹。 收拾完自家男人,乔四毛握着粘上血的鞭子,走到周莲子面前。 周莲子浑身的汗毛都因恐惧竖了起来,她瑟瑟发抖着,不敢抬头去看这个六岁就杀过人的土匪后代。 “你叫什么?”乔四毛问。 “周——周莲子。” “名字还怪好听的,至少比我的好听。”乔四毛抬起周莲子的下巴,瞅了瞅她的漂亮脸蛋,“模样也不错。” “姐,姐我错了……你饶了我吧……”周莲子腾地跪在床上,朝乔四毛连磕了好几个响头。 乔四毛冷笑一声,说:“姑娘,你叫我一声姐,姐就好心奉劝你一句,以后千万别上赶着给这种烂人糟蹋,不值当!好好爱惜自己的羽毛,这样以后才能活得更漂亮。” 周莲子连连点头,但她只是把乔四毛的话当做一种警告,警告她以后离陆续荣远一点,她没有听出这句话里的真意。 而田小麦却听出了乔四毛这番叮嘱里深藏的善意。 重伤的陆续荣先被人拉去了县医院,乔四毛为了收拾行李,耽搁了一段时间。 第149页 天蒙蒙亮的时候,乔四毛借了夏青山的自行车准备返城。 田小麦热心地说:“四毛姐,我和苏苏陪你回去吧,这段路你不太熟悉,别走岔道了。” “不用不用,那么麻烦干啥!我昨晚跟着你们走过一遍,路认得门清!忙活大半天了,你们赶紧回家休息吧,我走了!甭送!”乔四毛性格爽快,做事利落,不喜欢磨磨唧唧的,她说着把行李往自行车后座上一绑,骑上车就走了。她把自行车骑得飞快,眨眼之间连影儿都瞅不见了。 “你们想过吗?”邹平突然出现在夏明苏和田小麦身后,开口说道。 “什么?”田小麦揉了揉酸胀的眼睛,折腾了一通,还真是有点累人。 邹平担忧道:“万一上头重新派下来的工作组长更难搞,怎么办?” 田小麦说:“别赖着不走就行,该问话问话,该查就查,别想着赖这儿度假,否则还得让人给抬走!” 邹平笑道:“明苏,你女朋友有点狠啊……” 夏明苏挑挑眉,一本正经地说:“还行吧。” “德行!”邹平拍了夏明苏一巴掌,回屋睡觉去了。 夏明苏和田小麦也回了各自的家。 田小麦洗漱完,躺下刚睡着,就听到有人急急忙忙地跑进了房间。 “快醒醒!小麦,你快醒醒!”夏青山满头大汗地站在炕边,摇着田小麦的手臂。 田小麦一咕噜爬起来,人还懵懵的,“队长,怎么了?看把你急的。” “陆组长——陆组长的媳妇儿,被车撞了!”夏青山一屁股坐在地上,说:“你赶紧换衣服,她人还在路上躺着呢!” 田小麦把衬衣往身上一套,下炕穿了鞋子,就和夏青山一起往外面跑去。 “被什么车撞了?严重吗?”田小麦一边跑一边问。 夏青山气喘吁吁地回道:“听说是被拉土的大卡车撞着了,可能——哎呀,可能没得救了!” 田小麦腿一软,瞬间没了跑步的力气。 夏青山跟着停下来,深深地嘆了口气,“这都什么事儿呀!” 他觉得这一切都是因为承包果园和荒山引起来的,几个月过去了,钱没瞅见多少,麻烦事儿倒是接二连三的。 果园里的果子不好吃,但摘了之后做成果酱和罐头不一样卖得很好嘛,干啥非要折腾着搞改良呢? 费那功夫,还不如下地多栽俩土豆呢! 承包荒山就更离谱了,又是修水电站又是灌溉的,一天天闹哄哄的,没个安生的时候。 坏了上头的规矩,私自僱工,万一真走漏了风声,被逮住当了典型,严查到底,不就吃不了兜着走了嘛! 夏青山是越想越怕,只希望到时候责任别落他的头上。 现在出了人命,事情怕是搂不住了。 夏明苏得着消息之后,往田小麦家里赶,半路就碰到她和夏青山。 三人很快来到了出事地点。 乔四毛躺在血泊里,人还留着最后一口气,她想看陆续荣最后一眼,可她知道自家男人被打得没法动弹,不可能过来送她最后一程了。 她的眼中噙着泪,嘴角却扬了起来。 田小麦冲过去,跪在乔四毛面前,哭着说道:“对不起……四毛姐姐,我对不起你……” “孩子,不关你的事,谢谢你能叫我一声姐姐,谢谢你来送我……”乔四毛的声音很微弱,田小麦将耳朵贴在她的唇边,才能听清她的话。 “救护车呢?救护车怎么还不来?”田小麦哑着嗓子喊道。 旁边一个围观的路人说:“有个年轻人跑到镇上去叫救护车了,路有点远,不过应该快到了。” 田小麦看到不远处停着一辆大卡车,车上装满了沙土,不见司机的身影,不知道是不是逃跑了。 乔四毛把别在腰上的鞭子递给了田小麦,“这个给你,我家里有……有两个黑色的本子,上面是我写的训练方法,你……你有……有兴趣的话……练练……女孩子,防……能防身……” 田小麦已经慌了,她急急地说:“你坚持住,一定要坚持住啊,我想学鞭子,特别想学,不过我自己学不会,你教我,等你痊癒了,你来教我……” 田小麦说着,大滴滚烫的眼泪砸了下来。 乔四毛眨眨眼,已经没有了说话的力气,血留得太多了,五脏六腑大概全都碎掉了,“不怪你,别怪你自己……妹妹……” 说着,乔四毛永远地阖上了眼睛。 救护车唿啸而来,医生跑下来给乔四毛做急救。 夏明苏揽着田小麦的肩,在路旁等待着,田小麦紧握着被鲜血浸透的长鞭,她眼前的一切都成了虚影。 白色的影子来到面前,田小麦听到他说:“人已经不行了,赶快联繫家属吧。” 田小麦瘫坐在地,她恨死自己了,如果不是她把人叫过来,怎么会出这样的意外呢?是她害死了乔四毛,是她害死了这么一个耿直善良的女人。 第177章 生活会慢慢变甜的 陆续荣在医院住了半个月,知道乔四毛被卡车撞了没救过来,他没掉一滴眼泪,却也始终没说一句话。 第150页 田小麦给乔四毛办了个简单的葬礼之后,就去医院看过一次陆续荣。 她说对不起,可陆续荣没理她。 田小麦不清楚陆续荣是恨她还是恨自己的花心,也不知道他是否对自己做过的事儿有所忏悔。 等陆续荣出院之后,会不会立马欢欢喜喜地重新讨个可人的年轻媳妇儿呢,田小麦不知道。 她告诉陆续荣,四毛姐姐把鞭子送给了她,她还拿走了四毛姐姐的两个黑色笔记本。 直到田小麦把所有该说的都说完,该交代的全部交代清楚了,陆续荣也没有看她一眼。 走出县医院,田小麦忍了一路,最后还是蹲在路旁,把头埋在膝盖上哭了起来。 夏明苏一直陪在她身边,哭吧哭吧,哭出来能好受一点。 任何安慰的话,在此时此刻都起不到安慰人的作用。 “苏苏,我做错了吗?”挂着泪珠的田小麦,仰头问。 夏明苏说:“没有。” “那是哪里错了?”田小麦不明白。 “这是一场意外。”夏明苏说:“也许是卡车开得太快没来得及停下来,也许是乔四毛把自行车骑得太快,没看到卡车撞了上去。总之,生活中处处都有可能发生意外,这是我们避免不了的。” “可是,如果不是我去把四毛姐姐找过来,她就不会撞上卡车,就不会……” 夏明苏打断田小麦的话,“你在钻牛角尖,小麦,记得乔四毛跟你说过什么吗?” “什么?”田小麦脑中一片空白,她什么都记不得了。 “她说不关你的事儿!”当躺在血泊里的乔四毛说出这句话的那一刻,夏明苏才意识到,自己先前看轻了这个女人。 然而这句话并不能治癒田小麦,她固执地认为,不能因为别人的宽容,而轻易宽恕自己的过错。 一条人命呢,活生生的人命,说没就没了。 即使这只是一场意外,也是因她而起的意外。 即使她不是杀人兇手,也是帮凶之一。 陆续荣没再回工作小组,周莲子也打铺盖捲走人了,听说她偷渡到英国谋生路去了。 公社革委会主任亲自找到陆续荣,问他:“竹溪村大队到底有没有私自僱工的情况?” 陆续荣说:“我看没有。” “你查清楚了吗?真的没有?”如果没有的话,那之前言辞凿凿的匿名信到底怎么回事? 陆续荣显得很疲惫,“主任,如果你们不相信我的话,那就再派个工作小组下去查吧……” 主任无奈道:“现在没人愿意下去查这种事情了,马上要进行制度改革,都琢磨自己的前程呢,谁还乐意跑到那小地方去啊。再说了,你们家又出了这样的事情,他们都觉得竹溪村大队不是什么好地方,容易倒霉,都怕沾一身晦气。” 陆续荣长嘆道:“那这件事就罢了吧。” 主任点点头,那就罢了吧。 可没过几天,他的办公桌上又多了一封匿名信,信的内容很简单,让革委会严查竹溪村大队僱工的事情,说卡车撞人等意外事件是有人在背后搞蓄意谋杀。如果革委会不派人下去查,他就把事情捅到北京,并且让报社大肆报导这件丑闻。 主任很头疼,原本都准备收手了,这人又跑出来捣乱。 到底会是谁写的匿名信呢?信上的字体并不统一,应该是拓印了不同人的字而写成的,因此很难通过字体来找到这个写匿名信的人。 想了一天一夜,他决定随便派一个人下去查查。反正先查着,管它能查出什么呢,走一步看一步吧。 找下面的人一一谈话,总算出现了一个同意去竹溪村大队当这个工作组组长的人了。 这人叫千里及,父亲曾是个中医师,母亲是护士,不过早年全都在战场中牺牲了。 千里及今年三十五岁,由于是烈士的后代,所以组织上一直很照顾他。 不过由于他沉默寡言,不喜欢跟人打交道,所以一直在宣传队伏案写宣传稿,画大字报,做一些此类坐板凳的工作。 此次不知道他是出于何种考虑,才同意接下这个没人愿意接手的工作。 主任:“你手头的事情,尽快跟人交接一下吧。” 千里及:“好。” 主任:“需要几天时间?” 千里及:“三天。” 主任:“注意安全,随时汇报工作。” 千里及:“知道了。” 工作小组现在由两个人组成,千里及和邹平。 ** 陆续荣进医院,乔四毛车祸身亡那一天,果园和荒山就重新开工了。 时间是宝贵的,一刻都不能浪费。 田小麦整日心事重重,但她依旧强打精神,带领着大家在荒山上有条不紊地干着活。 这一天暴雨将至,便提早收了工。 夏明苏带田小麦去了狼坡的小屋,空置了一段时间之后,夏明苏又偷偷把这里重新布置了一番。 “你什么时候弄的?”田小麦惊讶地问。 夏明苏笑着说:“就这几天。” 田小麦看到三间房的布置都跟之前大不一样了,没有了食材,没有了厨具,整体风格有点像办公室。 第151页 “以后打算在这里给大家开会,做办公的地方用吗?”田小麦把每个房间都逛了一圈,角角落落全部仔细打量了一遍,这才走回到夏明苏的身边。 夏明苏正在沖奶茶,田小麦闻到这久违的香味,整个人都变得有些恍惚。 “喝过吗?”夏明苏把杯子递到田小麦的眼前,“闻闻,是不是很香?” “恩,香!”田小麦端过来喝了两口,味道很浓厚,很纯正,口感一级棒。 “我小时候很爱喝,后来这边买不到质量好的,就没再喝了,这几天我托供哥给你找了一些进口的,给你尝尝。” 田小麦垂眉默默喝了一会儿,才缓缓抬起头,看向夏明苏,特轻地说了一声“谢谢”。 她知道夏明苏一直很担心她,看她打不起精神,天天没精打采的,所以想哄她开心。 夏明苏揉了揉田小麦的小脑袋,柔声细语地说:“都会过去的,喝点甜的,生活也会慢慢变甜的。” ------题外话------ 小可爱们,这个月文文就要上架了,上架之后会多更一些的,群么么~ 第178章 你还我孩子! 夏明苏揉了揉田小麦的脑袋,柔声细语地说道:“都会过去的,喝点甜的,生活也会慢慢变甜的。” 田小麦突然笑了,苏苏今天这嘴巴是抹了蜜还是怎的,有点甜得过分啊。 “我真没事儿,需要点时间而已。”时间是万能的良药,再大的变故,再大的意外,随着时间的流逝,都会变成记忆里的一个闪回画面,渐渐蒙上尘埃。 “果园那边的棚子,平时用来休息,做个日常的集合点。一些重要的小会就在这里开,以后韩工和颜青他们来,也可以在这边休息。你觉得怎么样?” “你都布置好了,那就这样呗!”田小麦是无所谓,在哪里开会,在哪里集合,反正都一样。 “看你前些日子状态不好,也不怎么说话,我就没找你商量……”夏明苏说到一半,话锋一转,自嘲道:“我在解释什么呀。” “就是的,你跟我解释这些干啥,我又不是你领导。”田小麦双手握着装有奶茶的杯子,非常珍惜地慢慢地喝着。 杯子现在还是温热的,温度通过掌心传遍全身,整个人都变得暖融融的,让人感到很踏实。一种莫名的幸福感,在这间熟悉又陌生的房间里不断发酵着。 田小麦坐在办公桌前,看着旁边用木头打的落地书架。这个书架瞅着有些年头了,容量很大,应该能装下不少书。其中两个隔层里已经放了一些文件袋,还有几本书。书的类型涵盖很广,有水利灌溉的,有农田建设的,有林场管理的,有中医中药的,还有四书五经和史记。 “这些都是你的书啊?还挺杂的。”没想到夏明苏这段时间,下了这么多的功夫去研究这些,田小麦有点感动。她并没有自恋地觉得夏明苏做这些是为了她,她只是为夏明苏的这种钻研的、认真的精神而感动。 在这个偏僻而落后的小乡村里,只有在夏明苏的身上,她才能看到这种追求极致的精神。 “恩,是我的书。”夏明苏靠在墙上,怔怔地望着书架上的书,发了会儿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开口说道:“小麦,等咱们赚了钱,建个学校吧?” “好啊,这是好事儿啊,其实早就应该建个正规的学校了!” 田小麦眼睛一亮,其实她早就有建学校的想法了,只是觉得一切条件都还不够成熟,所以她一直在偷偷琢磨,从没跟人聊起过这茬。 最开始是从阿杰那里了解了一下村里学堂的情况,说是学堂,其实里面只有一个识字的老头而已,大小学生加起来也不过十来个。每天学俩字儿,背首诗,算个简单的加减法,也没有考试什么的。 少数几个有远见的人家,都把孩子送到镇子上读书去了。 剩下目光短浅的爹娘,看孩子走路稳当了,就开始让他们帮家里干各种杂活,比如捡点柴火、牛粪,偷点玉米、核桃这类不需要花大力气的事情。 高考恢復了之后,不少人的想法会有些松动,毕竟家里出个大学生也是件光彩的事情,所以学堂里的学生会比往常多一些。但这种想法的转变,缺少根本上的动机,所以在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改变。 普及教育,全面扫盲,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是场持久战,但总需要有人带头去做。现在夏明苏先提出了这个想法,田小麦暗自欣喜。 “学校的事儿要从长计议,等果园和荒山搞起来之后的吧,建学校也需要一大笔钱。”夏明苏以前只关注自己的事情,研究食谱、做饭、搜集药材啊,顶多再帮乡亲们看看病。可近半年以来,他的眼睛会越来越频繁地放到这些与自己没有太多利害关系的事情上。 这种变化,是田小麦在潜移默化中造成的。不过,无论是夏明苏还是田小麦自己,都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雨小了,田小麦没有让夏明苏送自己回家,两人便在路口道了别。 田小麦走到自家门口,突然冲出来一个穿着黑色雨衣的人,一句话没说,就甩了她一巴掌,力道之大,让田小麦难以承受,直直地被打倒在地上。 不等田小麦反应,这个人一把揪起田小麦的衣领,又接连扇了她好几个巴掌。 第152页 “你还我孩子!还我老婆!还我孩子!还我孩子啊!”男人一边打一边嘶声裂肺地哭喊着,不知道打了多少下,他的声音渐渐弱了,手也停在了空中。 田小麦认出了陆续荣的声音,她刚刚缓过来的内心,突然变成了一片荒漠。 乔四毛怀有身孕吗?陆续荣不仅失去了老婆,同时还失去了期盼多年的孩子吗? 怎么会这么残忍?为什么要这么残忍…… 这一天早上,陆续荣吃完早餐,回家的路上碰到了邻居赵奶奶。 赵奶奶九十岁了,身体还硬朗,就是特别多愁善感。她看到陆续荣就不停地抹眼泪,一边抹眼泪一边富有感情地说道:“孩子啊,别太伤心了,节哀吧!四毛她是带着孩子到天国享福去了,你应该替他们感到高兴啊!” 陆续荣垂着脑袋,显得没有什么精神。这些日子各种走心的不走心的安慰话他听多了,光“节哀”这俩字就听了不下百八十遍,他都已经麻木了。可是赵奶奶的话,听来跟别人的好像有哪里不太一样。 等等,孩子?哪里来的孩子?什么孩子?! “赵奶奶,我跟四毛没有孩子。”陆续荣只当老太太岁数大了,可能是犯煳涂了。他跟四毛结婚多年没怀上孩子,就去医院检查了一下。医生说四毛不孕,陆续荣着实伤心了一段时间。后来,他萌生了在外面找个别的女人生孩子的想法,不过因为出了作风问题栽了跟头,就老实了几年,所以一直没能生下个孩子。 赵奶奶拿出手帕擦了擦鼻涕,长长地嘆了一口气,“原来四毛还没来得及跟你说呢!唉……也是,你去下边工作去了。” 听到这,陆续荣浑身的肌肉都绷紧了,他紧紧地咬着后槽牙,体内的血液急速地流淌着。 “四毛前段时间吐得厉害,后来发现是有身孕了,给她高兴的呀,拎了好多吃的过来看我,陪我说了一下午的话。她一直笑一直笑,笑得可开心了。我想着等你回来,一家三口,多好!唉,谁能想到会出这种事儿呢……” 第179章 笑着死,能好看一点 陆续荣的眼睛直不愣登地盯着远处,也不知道在瞅些什么。他那张惨白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木呆呆的。 赵奶奶还在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念叨着,“那天四毛瞧着我胃口不太好,就问我想吃点什么,我随口说想吃点滷菜开开胃。第二天我就看到她背着半头猪上了楼,她说滷好了每家都给分点,顺便通知大家她怀孕的事儿。” 陆续荣听得心里一抽一抽的,他想起来四毛曾经说过,如果她怀孕了,她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赵奶奶,我不太舒服,先回去了,您也小心看路。”陆续荣不想再听她说下去了,他怕自己承受不住。 赵奶奶朝陆续荣的背影喊道:“小陆啊,别太难过了,日子还是要照常过的呀……” 陆续荣没再回头,加快脚步回了家。 他打开刚买不久的冰箱一看,里面果然有剁好的猪肉,塞了满满一冰箱,还都在保鲜层里。四毛一定是想着很快就能回家,所以才没把肉冻起来吧。 陆续荣看着菜盆里的猪血,一下受了刺激,他怒气沖沖地出了门,一路朝竹溪村而来。 到镇上时,下起了暴雨,陆续荣就在供销社买了一件黑色的雨衣。交钱的时候,他又鬼使神差地买了一把水果刀揣到了身上。 某一刻,他曾想过,要和田小麦同归于尽。 找到田小麦家,发现人还没回来,陆续荣就一直在门口守着。直到田小麦出现,他才冲出来,用施暴的方式来治疗自己丧妻丧子的伤痛。 田小麦试图闪躲,但面对疯狂的野兽,她根本毫无还手之力。 突然,一道寒光闪过,田小麦看到了陆续荣手中的水果刀。 这是要杀了她替妻儿报仇吗?既然如此,那便这样吧。田小麦闭上眼睛,扯了扯唇角,淡淡一笑,希望她再次醒来时能够回到2017年,如果她还能醒来的话。 “你笑什么?”陆续荣把刀抵在田小麦的脖颈处,语气冰冷地问道。 “笑着死,能好看一点。” 陆续荣的手微微一抖,他看着面前这张纯洁无瑕的面庞,突然一阵心软。 就在这千钧一髮之际,哐当一声脆响,陆续荣直直地趴到了田小麦的身上。 水果刀蹭到田小麦的肩膀,划出了一道不算太深的伤口。 “姐,你没事儿吧?”田骏杰把手中的铁锹丢在一旁,把已经晕倒的陆续荣扒拉开,扶起姐姐,颤抖着声音,“除了肩膀,还有哪儿受伤了?” 田小麦摇摇头,虚弱地回道:“没有了……” 田骏杰扶姐姐回了房间,之后又找出一根麻绳将陆续荣绑到了门柱上。 做好这一切,他飞奔到夏家,将刚刚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夏明苏。 夏明苏二话不说,放下平日的沉着和冷静,一路淋着小雨百米冲刺到田小麦的炕前,衣服头髮全湿透了,裤腿上蹦的都是泥点子。 他看到田小麦肩头的伤口不算太深,这才稍稍放心了一些。 “紧张什么?搞得我好像快死了似的……”田小麦看到一脸紧张兮兮的夏明苏,觉得心窝子特别暖。 第153页 这个男人一向注重形象,从来不会把自己搞得像现在这么狼狈。 而且,他的心理素质也特别好,碰到什么事儿都不急不慌的,几乎没有人看到过他如此紧张的时候。 这能说明什么?是不是说明他很在乎她?说明她在他的心里有那么一点点分量? “如果不是阿杰敲晕了陆续荣,你知道会是什么后果吗?他手上拿的可是刀!划到大动脉上,救都没法救!田小麦,你现在还有心情在这跟我开玩笑?!”夏明苏的心情很不好,他差点失去了她。 他还没来得及表白,还没来得及给她幸福,她怎么可以就这么离开呢? 绝对不可以! 田小麦的脸上留下了许多横七竖八的手指印,脸颊已经肿了起来,眼角还有指甲划开的小伤口,虽然这些伤不是太严重,但是看着就让人心里很难受。 “即使陆续荣杀了我,我也不亏的啊!我一条命也顶不上人家的两条命……”田小麦把头扭到一边,不让夏明苏和阿杰看到她眼角滑落的泪珠。 夏明苏一拳狠狠砸在炕头柜上,“我要说多少遍你才能明白?!乔四毛的死并不是你造成的,孩子的死也不是你造成的!这是一场意外,意外你懂吗?如果非要说是谁的过错,那这个人毫无疑问就是陆续荣自己。他是受害者,但他更是罪人!他做的孽,他造成的恶果,得要他自己去偿,你上赶着去领什么罪?!” “姐夫……”阿杰觉得姐姐已经够惨够委屈的了,姐夫就不要再这么凶了。 “出去!这里没你的事儿!”夏明苏横了阿杰一眼。 阿杰立马灰熘熘地退出了房间,他是不太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但通过只言片语还是能猜出个大概。 虽然姐夫凶了一点,但能感觉出来他是为了姐姐好。 刚刚听说姐姐出了事儿,姐夫立马就跑过来了,阿杰知道这是除了骨肉血亲之外,挚爱的情侣之间才会有的关心和紧张。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乔四毛怀孕了?”田小麦茫然地问道。 “恩。”夏明苏拧了一条干净的毛巾坐到炕边,把田小麦的脑袋轻轻地扭过来,为她擦拭脸上的泥水。 “什么时候知道的?”田小麦直视着夏明苏的眼睛。 夏明苏如实回道:“带她过来那天,路上跟我说的。” “为什么不告诉我?”如果她早一些知道,也能多点心理准备。具体要准备什么,为什么而准备,田小麦自己也说不清楚。但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只有她不知道,这样的局面令人格外不安,有种丧失了主动权的感觉。 “因为没有必要。”当时乔四毛跟他说,陆续荣还不知道孩子的事情,所以为了将伤害最小化,他打算隐瞒此事,没想到陆续荣到底还是知道了。 果然,人一旦有了侥倖心理,就容易酿成大祸。 田小麦目光如炬,“她还跟你说什么了?” 夏明苏敷衍:“没什么。” “你们嘀嘀咕咕了一路,就只说了这些吗?我不信!” 第180章 小麦,做我女朋友吧 “你们嘀嘀咕咕了一路,就只说了这些吗?我不信!” 田小麦觉得夏明苏隐瞒了她很多事情,很多她原本应该知道,但现在却一无所知的事情。 夏明苏敛眉沉思片刻,毫无预兆地说:“小麦,做我女朋友吧?” “我现在不就是你女朋友嘛。”田小麦说完,突然意识到什么,心里咚咚地响了几下。 这是什么意思?天吶,苏苏这是在跟她表白吗?还是她又自作多情了? 田小麦怕说错话,就用疑惑的眼神一直瞅着夏明苏。 夏明苏现在其实也有点紧张,他没想这么草率来着,但是事儿赶事儿,最近发生的意外太多了,他怕——他怕时光不等人,他怕来不及表白就失去他心爱的姑娘。 “正式的,不是假扮的。”夏明苏解释道。 田小麦眨眨眼,盼星星盼月亮盼来的表白,怎么就在她这幅德行的时候发生了呢!不照镜子都想像得到自己现在肯定顶着一张猪头脸,头髮也乱七八糟的,全身上下都惨不忍睹。 糟糕透顶了! “你愿意吗?”见田小麦迟迟没有答覆,夏明苏有点不安。 田小麦点了一下头,埋怨道:“你就不能挑个好时候,你瞅瞅咱俩这都什么形象!” 夏明苏甩了一下头髮上的雨水,臭屁地说:“我这样也很帅气。” 田小麦撇撇嘴,小声嘀咕道:“自恋得要上天!” 夏明苏没听清,“你说什么?” 田小麦笑道:“说你的确很帅气。” 夏明苏心满意足地笑了,他俯身去吻田小麦的唇,结果被田小麦一把推开。 “疼!”田小麦摸了摸自己肿起来的嘴角,愤愤道:“下手真够狠的,第一次被人扇耳光扇到差点毁容。” 夏明苏无奈打算放弃这个确立关系之后的第一个吻。 这时田小麦坐起身,把夏明苏拽到自己面前,两人鼻尖对着鼻尖,彼此唿吸可闻。 夏明苏微张着性感的薄唇,田小麦闭上眼,把自己的唇印到了夏明苏的唇上。 两片微凉的唇纠缠着,鱼儿般滑软的小舌头在对方的领地肆意流窜。 第154页 田小麦享受着这个交织着愉悦与痛的吻,深刻地体会了一把什么叫痛并快乐着。 ** 陆续荣被阿杰一铁锹敲晕过去,半个小时之后恢復了意识。接着又淋了几个小时的雨,才彻底清醒过来。 他知道不该把怨气和过错全部推给田小麦,出事之后,他一直都在恨自己。 回顾了他与乔四毛从相识到结婚的这二十多年,他觉得自己就是个混蛋,该死的人应该是他。 陆续荣真诚地认了错,田小麦也原谅了他。 新上任的工作小组组长千里及如期而至,夏青山给了他两个选择,住在他家,或是住在狼坡的办公室里,千里及几乎没犹豫,就选择了住办公室。 夏青山这下高兴坏了,总算不用在看领导脸色,天天像个僕人似的伺候主子了。这是位好同志啊!工作还没展开呢,夏青山就给对方下了这样的结论。 邹平也不想在夏青山家里再住下去了,便跟着千里及一同住进了狼坡的办公室。 千里及先从邹平口中了解了一些基本的情况,不过他知道邹平没跟他说实话。 接着他又到果园和荒山上逛了一圈,这才把夏青山、夏明苏和田小麦叫过来开了一个小会。 五个人围坐在办公桌前,千里及开门见山地说道:“这次组织派给我的工作任务是调查竹溪村大队僱工的情况,但我并不是为此而来的。” “那是为什么来的?”夏青山的嘴一向很快,嘴巴的活动永远在脑子前面。 “我知道你们僱工了,这是毋庸置疑的,不需要调查,因为显而易见。”千里及的语气特别平淡,但这话让在座的几个人都感到了些许不安。 “你们不用紧张。”千里及扫了一眼面前的人,最后将视线停在了夏明苏的身上,“我可以跟你们先表明一下我的立场,我是支持僱工的,僱工是歷史发展的必然,是大势所趋。只不过暂时受到了一些阻碍而已。我这次来,是准备和你们一起消除这些阻碍的,不过成与不成,我不能保证。” 夏明苏和田小麦对视了一眼,他们对这位不苟言笑,显得过于严肃的组长,产生了一种莫名的信任感。 他是来帮他们的,他竟然是来帮他们的!简直不可思议! 但在短暂的兴奋过后,田小麦冷静下来想了想,又生出了不少顾虑,“苏苏,你说这会不会是一个陷阱?” 夏明苏把玩着手中的麦穗,陷入了沉思。 他的直觉告诉他,千里及不像是喜欢玩手段的小人。 但人不能太相信自己的直觉,因为直觉并非百分之百准确。 “不好说,你觉得呢?”夏明苏反问田小麦。 田小麦摇摇头,她也拿不准,千里及是那种不太容易看穿的人,“他让我们放心地开工,可是我越想越犯嘀咕。万一他就是等着我们开工之后准备留下证据呢,那咱们不就上套了?” “可是不开工这样耗下去,对我们来说,损失太大了。”夏明苏顿了顿,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说:“小麦,咱们明天就开工吧!” 前怕狼后怕虎的能干成什么大事儿?如果这真是千里及设的套,那不妨钻它一钻,大不了到时候再面对面的争个高低。 田小麦咬着下唇,认真地点了两下头,“好,明天就开工!我一会儿就通知大家。” 都走到这一步了,没有退缩的道理。原本就是件需要承担巨大风险的事情,已经开始的游戏,就要想尽办法遵守规则地玩下去,总按暂停键,也改变不了结局,那便不如振作起来,把路上的坑一一给填平,然后迎着阳光走向康庄大道。 夏明苏把田小麦揽到自己的怀里,“给我唱首歌吧?” “想听什么?”田小麦仰着小脸问。 “什么都行,你喜欢的。”夏明苏平时不怎么听歌,对歌曲不太熟悉,他就觉得田小麦唱得很好听,常常听得他心神荡漾。 田小麦苦思冥想,想出了一首这个年代已经有的歌曲,便轻快地唱了起来: “我们俩划着名船儿采红菱呀,采红菱!得呀得郎有心,得呀得妹有情,就好像两角菱,从来不分离呀,我俩一条心……” 第181章 谢谢你的提醒 果园和荒山都顺顺利利地开了工,趁着天气好,大傢伙儿都是起早贪黑地干,现在多干一些就能多分点钱,所以劳动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夏明苏叮嘱邹平多留心千里及组长的动向,如果有什么风吹草动就赶紧通知,他们好及时想对策。 可好几天过去了,千里及始终没什么动静,每天不是在狼坡的办公室里写写报告看看书架上的书,就是到果园和荒山上漫无目的地熘达,左看看右瞧瞧,脸上永远是一个表情,话也不说一句。 这人该不是在憋什么大招吧?田小麦站在荒山的小坡上,皱着眉头远远地观察着千里及,心里一直惴惴不安的。 千里及发现有人在看他,便扭头望过去,发现是田小麦,就朝她挥了挥手。 田小麦一惊,对方不仅让人看不透,而且还很机警啊! 千里及朝田小麦走过来,他站在坡下面,仰着头对田小麦说:“这几天的进度还可以吧?” 田小麦觉得这么俯视工作组的领导不太好,搞得她居高临下的,好像很不尊重人的样子,所以她立马三蹦两跳地下了坡。等规规矩矩地站到千里及面前,她才开口回道:“还行,大家都很卖力,分工之后现在渐渐都上手了。” 第155页 “合适的树苗都找好了吗?”千里及不在意礼仪上的细节,一门心思都在思考竹溪村的发展问题。 田小麦暂时放下心里的不安,认真地回着千里及的问话,“都挑选好了,第一批已经拉过来了,还有一些过几天就能到。” “那就好。”千里及顿了顿,又问:“果园那边怎么样?” “你不是刚从那边回来吗?”田小麦反问道。 “夏明苏不在,我逛了一圈就转道来找你了。”经过几天的观察,千里及发现田小麦不是寻常的村丫头,她有高于常人的眼光和胆识,也有能力担得起大事儿。 “哦。”田小麦说:“成熟的果子差不多都摘下来了,把最后一波加工成果酱和罐头,卖到省城就能收回点树苗和种子的钱。” “派去卖货的人,靠谱吗?”田小麦觉出千里及话里有话。 “挑了两个脑子比较好使的人去的,怎么,有什么问题吗?”去省城的两个人是大家一起选出来的,一个是小卖部周婶的独子周森,周森打小就在小卖部里晃荡,很早就学会了算数,也擅长跟人打交道,最主要是人很正直、诚实,值得信赖。 另一个是村医李拐子的小儿子李大鱼,他脑子活泛,擅长跟人谈价,所以最后被选中了。 提到李大鱼,他这个名字的来歷还有一段趣闻。据说是因为李拐子的媳妇王玉凤嫌弃他的病根子长得小,所以他们就给大儿子取名为大根,小儿子取名为大鱼,希望他们能把这方面的基因改良一下。 不知道真是这名字的作用,还是恰巧到他们这一代各方面条件都比老一辈要好。总之,大根和大鱼不负爹娘众望,身体发育得都很不错。 兄弟俩因为这名字没少被人取笑,但他们脑子都灵光,情商颇高,脸皮也厚如城墙,从没把这些调笑的话当回事儿,人家取笑他们,他们就怼回去,趁机调戏对方的媳妇或者女儿一番,所以从来没吃过亏。 他们的爹懂医术,娘又擅长织补刺绣,干得一手漂亮的女工活儿,村里姑娘结婚穿的新衣裳都出自王玉凤之手,所以李拐子一家在竹溪村混得很不错。不说穿金戴银,也赶不上夏明苏家的实力,但在最困难的时候也没饿着肚子,没挨过冻,已经算是殷实之家了。 “这是我做的财务表,你看看吧。”千里及递过去一张纸。 田小麦从上到下扫了一眼,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千里及让她再仔细看看,田小麦这才一个条目一个条目,一笔帐一笔帐地心算了一遍。 不算不知道,一算还真有问题。 “发现什么了吗?”千里及刚刚去果园就是想把这张表拿给夏明苏看,结果夏明苏不在,他这才转道来找田小麦的。 “这两人,大家相信他们才派他们出去的……竟然背后动手脚!”田小麦一脸失望,“周森可是个靠谱的人啊,怎么会呢?” “另一个呢?”老话说,跟啥人学啥人,跟着神婆子会下神,如果两个人里面有一个动了歪心思,另一个也就很容易被同化。 “另一个……李大鱼,这百分之百是李大鱼的主意!”田小麦把财务表折好揣进衣服兜里,看向千里及,恭敬地说:“千组长,谢谢你的提醒。” 千里及淡淡道:“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田小麦没觉得这是千里及工作范围内的事务,但多个人替她和夏明苏分担,怎么说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儿。 而且千里及还很有可能是个隐藏的高手,如果他们始终能站在一个阵营里,始终保持合作伙伴的关系,那就太完美了。 ** 此时周森和李大鱼正在回村的路上。 “大鱼哥,万一他们发现了怎么办?咱们这样做不太好吧?”周森因为偷拿了卖果酱和罐头的钱,好些日子都没睡踏实了。这钱是好东西,但拿了不该拿的,也不敢随便花,心里总是过意不去,像是糟蹋了大家的辛苦钱一样。钱是有了,但人反倒没之前那么轻松自在了。 “瞧你那点出息!”李大鱼白了周森一眼,“现在果园和荒山两头都忙不过来呢,谁会细究这几个小钱啊,咱们拿回去的也不老少了。你就当是咱俩来回奔波,给自己的小费,也是辛苦赚来的,咱哥俩又不是什么都没干,你提心弔胆个啥劲儿啊!会算数,能算明白的,能有几个人?!都忙得焦头烂额的,谁会点灯熬油地掰扯这几分几毛的啊!瞧瞧你那怂包样!以前瞧着你能说会道的,一碰到正经事儿就萎了,真差劲!” 周森其实只比李大鱼小了半岁,但李大鱼一身的痞气,长得又比大多数同龄人都壮硕,发育得也更早一些,所以瞧着比周森大了好几岁的样子。 怂包就怂包吧,勇敢地去做不道德事儿算不上是什么英雄。周森没反驳李大鱼的话,但他心里清楚,人一旦做了亏心事,就早晚会暴露。贪下的钱他一分都没花,他等着上缴的那一天。 这一天,早晚会来的! 第182章 暖心的小当家 田小麦收工之后,没有直接回家,而是转道去小卖部晃了一下。 她站在门口往里面望了一眼,看到周婶正在整理货柜。 “小麦,你刚忙活完啊?天天这么晚回家,真是辛苦啊!”周婶的眼神特别好使,门口走过路过的人她都瞧得见,一个都不会看漏了。 第156页 “恩,这就准备回家了。”田小麦走进店里,随口问道:“周森回来了吗?” 周森和李大鱼一般一个礼拜左右就会回来,算一下日子,今明两天差不多就该到了。 周婶剥了一块奶糖递给田小麦,笑着说:“臭小子晚饭前回来的,那身上脏的呦,大小伙子了,出门也不会照顾自己,真是让人操心。他吃完饭就睡下了,怎么?你有急事找他吗?急的话,我去叫他起来。” 田小麦摆摆手,急忙道:“没啥急事儿,平安回来了就好。” “他以前总在我屁股后头跟着,啥事儿都是我给拿主意,出去锻鍊了几次,我瞅着他一下子就长大了。以前他呀,总是笑呵呵的,现在好像开始知道操心了,我能看出来,眼睛里面藏着事儿呢。我问他,他竟跟我打马虎眼。我猜啊,这臭小子搞不好在外头碰着喜欢的姑娘了,哈哈哈……”儿子回家了,周婶心情好,碰到田小麦就拉着说了会儿闲嗑。 虽然挺晚的了,但田小麦也不着急回家,她喜欢周婶的直爽和明理。周婶跟一般的村妇不同,眼界要高一些,人品又好,很少说人是非。 田小麦相信,说是非之人,必定是是非之人。 周婶虽然说不出这样的漂亮话,但通过人生阅歷她深谙其中的道理。 小卖部门口树下的闲言碎语她没少听,平日里都是哪些人喜欢制造流言蜚语,喜欢添油加醋地传闲话,周婶门儿清的很。 田小麦吃了两颗奶糖,有点不好意思,临走前便说要买半斤冰糖。 周婶清楚田小麦的小心思,她一边称冰糖,一边说:“小麦啊小麦,你说说你,两块糖而已,你跟我算那么清楚干啥!小森总在我面前夸你,说你特别照顾他。” 这可不是周婶临时编的瞎话,周森确实常常在他娘的面前夸田小麦,说小麦姐聪明能干,对所有人都特别耐心,人还长得漂亮。 周婶问儿子是不是想找个田小麦这样的媳妇儿,周森说不是。他倒是没撒谎,因为他的确是想找个温顺内敛一点的姑娘,不用太能干,会做饭能把家里的杂活干个七七八八就行。像田小麦这样厉害的,他自知驾驭不了,也没有驾驭的想法。 “小森比阿杰大不了多少,照顾弟弟都是应该的,小森懂事听话,特别让人省心。”田小麦说完,心里就想着,再让人省心的孩子都难免做些不让人省心的事情啊。 到家的时候,已经过零点了,田小麦轻手轻脚地擦身洗漱,洗掉了一日的纤尘之后,去给娘和妹妹掖了掖被角。现在白天虽然还挺热的,但早晚温差大,晚上的风凉,老人孩子体质较弱,睡觉的时候着凉了容易生病,所以田小麦每天临睡前都会跑过去看看她们踢没踢被子。 “阿杰,饿了没有,想吃点什么吗?”田小麦常常晚睡,但阿杰比她还晚。 “我不饿。”阿杰从书桌上抬起头,“姐你累了一天了,赶紧去休息吧。” “恩,你也别太晚了。”田小麦合上门退出了房间,她想了想,最后还是去厨房给阿杰做了一碗手擀面。 把所有人都照顾妥帖之后,田小麦才安心地回了自己的房间。 她点燃炕桌上的煤油灯,拿出千里及给她的帐目表,找出钢笔和草稿纸,仔仔细细地算了每一笔帐。 田小麦家里已经拉了电线,但为了省点电费,田小麦还在用煤油灯。反正也用习惯了,暂且用着,等果园和荒山赚到大钱了,到时候再改善生活也不迟。 可能这些天真累着了,田小麦没听着早上的鸡叫,她是被一阵臭味轰醒的。 睁眼一看,田菲菲小朋友正乖巧地坐在旁边玩小风车呢。 “你放屁了?”田小麦凑到妹妹的屁股后头闻了闻,瞬间绝倒。 田菲菲红着小脸有点不好意思。 “早上拉臭臭了没有啊?”田小麦坐起身叠好了被子,扭头瞅了眼时间,已经八点半了。她一般六点之前就会起床的,今天真是睡过头了。 “没有拉臭臭,不想拉臭臭。”田菲菲说着又是一连串的屁。 “菲菲,昨天晚上你吃什么了?”田小麦一脸苦笑。 田菲菲老老实实地回答道:“吃了土豆丝、黄瓜、馒头、萝蔔汤。” “哦,萝蔔汤,难怪……”炒土豆丝、凉拌黄瓜和馒头是田小麦做好放在厨房的,这萝蔔汤应该是有人送过来的。 “萝蔔汤是谁送来的啊?”田小麦揉着妹妹的肚子问。 “娉婷姐姐拿来的。”田菲菲挪开田小麦的手不让揉,她爬到姐姐的身上,一把抱住,再不肯撒手。 这段时间田小麦太忙了,在家的时间特别少。她基本都是在妹妹睡下之后才回家,而她出门的时候妹妹都还没有起床呢。 田菲菲想姐姐想得很,可娘亲身体不方便,没法带她去荒山上找姐姐。 阿杰哥哥从早到晚地关在房间里看书,没时间陪她玩,更没时间带她去找姐姐。 所以田菲菲小朋友最近很忧郁,搞得消化不良,吃点通气的食物就成了这样。 臭臭的房间里突然飘进来一缕清香,田小麦第一时间就从这香味里认出了来者是何人。 除了夏明苏,还有谁的身上能有这么好闻的茉莉绿茶香! 第157页 田小麦抱着田菲菲,抬头看到夏明苏蹙着眉头站在门口没进来。 “你们家厕所是不是该清了?”夏明苏捂着鼻子,自说自话道:“还是早些找人安个抽水马桶吧……” 田小麦忍了又忍,没忍住笑抽了过去。 夏明苏一脸狐疑,这是怎么了?有什么可笑的?臭成这样还能笑得出来? “是菲菲放的毒气弹,哈哈哈哈哈……我看你的脸比我妹的屁还臭呢,哈哈哈……” 夏明苏往后退了半步,换了一口气,说道:“我今天就找人过来给你装抽水马桶。” 这敢情好,一个臭屁换个抽水马桶,她妹妹厉害呀! 第183章 你以后想生几个孩子? 田小麦答应今天陪菲菲玩,菲菲高兴得手舞足蹈了半天,她一手牵着小麦姐姐,一手牵着苏苏姐夫,把他们当做人工鞦韆,一前一后地盪起了悠悠。 “咱们带菲菲去场院玩会儿吧,我正好有事儿跟你商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向喜欢擅自做主的田小麦习惯了找夏明苏沟通想法。 夏明苏从田小麦的表情里看出了些端倪,“出岔子了?” 田小麦点点头,言简意赅地说:“李大鱼和周森。” 前段时间果园和荒山都停了工,大家刚好抽空把高粱都给收了,现在割下来的高粱杆都放在场院里面晒着。那边白天没什么人,地方比较空旷,聊事情不容易被人偷听了去,菲菲来回跑着玩,也没什么危险。 “菲菲,别跑远了啊,要在我们能瞅见的地方玩,知道了吗?”田小麦俯身叮嘱道。 田菲菲乖巧地点点头,“我知道了!” 田小麦拍了拍妹妹的小屁股,“玩去吧。” 菲菲摇着手上的拨浪鼓,倒腾着小腿跑开了。 “给你,看看吧。”田小麦递给夏明苏一张写满了数字的纸。 夏明苏看那张纸的褶皱程度,就知道田小麦肯定没少研究,所以他也没细看里面的帐目,直接问道:“他俩私拿了多少?” “如果他们是按照咱们商量的定价卖出去的话,大概有三四百。”不过依照这种贪心的拿法,田小麦觉得这两人肯定不会按照商量好的价格卖,多少会提点价,这样能从里边抽更多的钱出来。保守估计,这段时间以来,周森和李大鱼一人至少能偷拿到两百块钱。 夏明苏重新拿起帐目表扫了一眼,看到出行的日期、返回的时间,果酱的斤数,罐头的数量等等信息写的一清二楚,明明白白,真是有心之人的完美作品啊。 “这是千里及整理的?”夏明苏想不到还有第二个人会做这样的事情,不过看上面的时间,还有千里及上任之前的信息。也就是说,这里面应该还有邹平的一份功劳。 “恩,昨天他先去找的你,你不在果园,他就把这个拿给我了。”田小麦扭头看向夏明苏,“对了,你昨天去哪儿了?” 夏明苏淡淡道:“王家村。” 王喜弟是王家村的人,那边有很多王家的亲戚,不过夏明苏跟母亲那头的人都不怎么亲近。虽然离得近,但很少走动。 那这次一定是有什么事情才特意跑了一趟…… 田小麦问:“你去王家村干嘛去了?” 夏明苏特坦然特冷静特别无所谓地回道:“相亲。” 相亲?!田小麦瞬间有点炸!你一个有女朋友的人瞎相亲个什么劲儿!还把不把她这个正牌女友看在眼里了啊!才在一起几天啊就跑去相亲了,相亲你妹啊! 田小麦心中飞过无数个草泥马,结果一开口竟然出奇的淡定,她自己都觉得挺意外的,“哦,相亲相的怎么样啊?” “就那样。”夏明苏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 田小麦酸熘熘地说:“打算啥时候娶人家啊?” 夏明苏抬手揉了一把田小麦的头髮,没说话。 “黄道吉日还没定好么?”田小麦噘着嘴翻了个白眼,“要不要我找个人帮你们算算?” 夏明苏一把将田小麦搂到怀里,亲了亲她的头顶,“是我娘拉着我去的,不去会很麻烦,走个形式而已,你醋劲儿怎么这么大呢!” “松开,菲菲还在这呢。”田小麦从夏明苏的怀里熘出来,动作虽然特别干脆利落,其实心里一万个捨不得。夏明苏的怀里太香太暖了,让人毫无抵抗力。 两个人就这样并排站着,一脸宠溺地看着菲菲在场院里像只花蝴蝶一样飞来飞去。 “你以后想生几个孩子?”安静了几分钟之后,夏明苏突然开了口,语气清清淡淡的,就像在问渴不渴,要不要喝水一样。 “咳咳咳……”这问题考虑得早了一点吧,话说她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田小麦觉得自己现在还是个孩子呢。即使照顾菲菲照顾得很好,已经积攒了不少育儿的经验,但是一想到要自己生一个,怎么都觉得这件事儿离她还特别遥远。再说了,她一个祖国的小花朵儿,一个还没开苞的姑娘,想什么生孩子的事儿啊,婚都没订,新婚之夜都还没过呢! “你不喜欢孩子?”如果真不喜欢,那不要也行,他充分尊重田小麦的意见,虽然他喜欢小孩子,特别期待能有几个女儿围在身边玩耍,就像菲菲现在这样,在他眼前翩跹起舞,光是想想就觉得无比幸福。 第158页 “那倒不是,我挺喜欢孩子的。”田小麦囧了囧,“就是这孩子嘛,还早着呢。” “喜欢孩子就好,如果你愿意,身体状况也允许的话,那就多生几个吧。我喜欢女儿,当然儿子我也不讨厌,只是觉得女儿会更贴心。我教她们做美食、做小吃、烘焙蛋糕,你就给她们做漂亮的衣裳,给她们唱歌;还要买很多有趣的书给她们看,再带她们去旅行,走遍大江南北,让她们看看这个世界有多大……” 田小麦皱皱鼻子,这人,不求婚,不提亲,就直接巴拉巴拉起劲儿地聊孩子,怎么都觉得哪里怪怪的! 这憧憬得,完美得一塌煳涂,“苏苏,你该不是睡着了做梦呢吧?喂,说点人话,大白天的别吓唬我。” 夏明苏一脸天真相,“你不觉得这样的日子特别美好吗?” 畅想的当然特别美好了,谁不想过这样的日子啊。可问题是,人生怎么可能这么顺心顺意,你想怎么过就怎么过啊。就跟田小麦似的,一转眼被穿越到这破地方,有人跟她商量过吗?有人提前跟她打招唿了吗?有人给她心理准备的时间了吗? 没有啊!这就是命运的安排!是因果造就的世界! “苏苏,不是我打击你。真有几个漂亮得跟天仙儿似的姑娘,到时候你连觉都睡不着。你这个当爹的喜欢,别人就不喜欢了?一堆色眯眯的臭男人都惦记着呢!等到姑娘们大了,一个个被男人牵走了,牵到一张张不知道在哪儿的床上,你心里能踏实?你捨得?”反正田小麦肯定是捨不得,说着说着,突然有点伤感。 神经兮兮的,自己都还没嫁人呢,就开始操心姑娘嫁人的事情了,一定是脑子抽掉了,都是被夏明苏拐带的。 周森和李大鱼的事情还没商量完呢,这说的都是些什么有的没的啊! “苏苏,下次他们去省城卖货,我打算跟踪一下,你能搞来一台照相机不?二手的就行。” 第184章 第一次跟踪的收穫 “苏苏,下次他们去省城卖货,我打算跟踪一下,你能搞来一台照相机不?二手的就行。” 夏明苏还沉浸在晚年儿孙绕膝的幻想之中,没有回过神来。 “喂,夏明苏!白日梦该醒醒了!”田小麦敲了一下夏明苏的脑袋。 夏明苏扭头看田小麦,“你刚才说什么了?” “我说,你能搞来一台照相机不?二手的就行,我打算跟踪一下李大鱼和周森。”田小麦摸着下巴琢磨了一下,还是留点证据下来比较好,否则对峙的时候说不清楚,一旦他们抵赖不承认,搞不好她还会担上污衊的罪名。 “哦,强子那儿有照相机,我管他借一下。”夏明苏有点不放心,“你一个人行吗?路上要好几天呢。” “不行也得行啊,咱们俩一块儿的话,目标太大,很容易被他们发现,提前暴露的话就功亏一篑了。再说了,这边也不能没有人看着,万一有点什么状况,怎么办?邹平也应付不来,况且还不确定千里及是不是还有其他的什么目的呢,小心为上吧。”田小麦把一切都想得很周到,这一趟无非辛苦一点,不过这世上哪有那么多轻松的事情。辛苦是正常的,又不需要流血流泪,也没什么。 夏明苏敛色道:“恩,那你小心点。” 一周后,李大鱼和周森拉着最后一批果酱和罐头出发了,一帮人到村口送他们,田小麦开始还跟大家在一起,送完人之后往村里走的时候,田小麦藉口有事熘开了,她回家拿上破旧不堪的老式照相机,骑上自行车就去追那俩人了。 第一次跟踪人,田小麦心里砰砰乱跳,也不知道是兴奋的还是紧张的,整个人都在亢奋之中。 李大鱼和周森轮流骑着经过加长改装版的人力三轮车,田小麦注意到周森骑的时候车速会慢一些,而李大鱼骑的时候速度飞快,她在后面跟的都有些吃力。 经过一天一夜的奔波,终于到了省城,田小麦觉得自己快要累散架了,开始的紧张和兴奋也渐渐消弭了。 摆摊的位置在百货商店后面的一条街上,附近有很多居民楼,还有一个公园,人流量比较大,所以果酱和罐头卖得还算顺利。 李大鱼负责张罗,周森负责称重收款,两人看着还挺默契的。毕竟已经出来十趟了,再没默契的两人也能磨出些默契了。 每次他们都带一百斤果酱和一百斤罐头出来,一天能各卖出去二十斤左右,所以五天就能卖光,加上路上的两天,每次一来一回就是一个礼拜。 “大姐,这果酱好吃吗?”田小麦拦住一个五十岁所有的女人问道。 女人一看就是喜欢拉家常的那种人,她停住脚,很热情地说:“好吃,可好吃了!我就喜欢这种酸甜口味的,百货商店里卖的都没这个酸。大妹子,我跟你说,你把刚出锅的热馒头切成片,把这果酱抹到上面再吃。哎呦,好吃的不得了,我家孙子每天早上都嚷着要吃蘸果酱的馒头,吃不上都不去上学!看样子你还没吃过吧?快去买点尝尝,就在那边卖呢。” 大姐说着往周森、李大鱼那指了指,“就那两个小伙子,听说他们住在哪个村子里,离得可远,所以不会天天过来,每次来也就呆上个五六天吧,卖完就回去了。有一阵子他们好长时间没来,我孙子天天闹人,我去百货商店里买的,他都不吃,就要吃这口。” 第159页 田小麦笑了笑,“看你这次买的挺多啊,有五斤吧?” “不错呀,小姑娘你眼力真好。”大姐夸了田小麦两句,接着说道:“他们说这是最后一批果酱了,下次估计得等好一阵子。我一听,急坏了,就赶紧多买点打算存着。我儿子单位食堂里有冰柜,可以放那边保存,不容易坏。” 田小麦做出感兴趣的样子,问她:“这果酱多少钱一斤呀?” “一斤一块五,最开始我记得好像卖一块二来着,不过很快就涨价了,那个壮一点的小伙子说,做这些果酱不容易,一大帮人跟着忙活,种果树买糖什么的成本也高,路上又奔波,说是来回就赚个辛苦钱,我觉得确实这么回事。一块五稍微有点贵,不过味道好嘛,也能接受,说的过去。妹子,你可以先买点尝尝,我看买二两、五两的人挺多的,你赶紧去看看吧,就在那,不远。” “行,谢谢你了大姐。”田小麦推着自行车往前慢慢地挪了两步,看大姐走远了,才又回到了刚才的位置。 呵,他们还真是私自抬高了价格,一斤多要了三毛。 也就是说,一百斤果酱,他们从中能贪到三十块钱。 罐头的价格田小麦是从一位路过的大爷那问到的,原本的定价是一块钱一斤,他们现在是一块二一斤卖的。一百斤的话,就是赚了二十块钱的差价。 这加起来就是五十块。 李大鱼每次回去都说卖到最后就卖不动了,剩下的一点会减价卖掉,看来这完全是编得瞎话,从这里面他们又能抠出来十块。 所有这些加起来,就是六十块,周森和李大鱼出来一趟,一人赚三十。 这小买卖做得真是熘啊!田小麦一脸苦笑地看着这俩人,不得不说,他们还挺会耍小聪明的。 值得欣慰的是,果酱和罐头的销路看来不错。 田小麦认真地思考了一下,觉得要尽快把生产、销售、宣传等都正规化一下,做成大企业才有前途。像现在这样小规模小农式的摆摊,不是长久之计,也难以避免李大鱼、周森这种小偷小摸的行为。 田小麦偷拍了很多照片,甚至将客人给钱和收零钱的镜头都拍得一清二楚,这样把照片洗出来,任谁看都能看出问题,这样就不需要田小麦多费口舌了。 就在田小麦觉得大功告成,此行完美完成任务的时候,竟然出现了岔子! 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正在买罐头,他朝田小麦的方向指过去,问李大鱼,“大哥哥,那边那个小姐姐,你认识吗?她这两天好像一直在拍你。” 李大鱼好奇地顺着男孩儿指的方向看过去,就看到了举着照相机的田小麦。 田小麦从镜头里,看到李大鱼向她看过来,整个人瞬间就僵住了。 糟糕!被发现了! 第185章 第一次跟踪的意外 李大鱼活动了一下脖子,掰出咔咔两声响,随后他拍了拍周森的肩膀,说:“你看着摊,我过去一下。” 看到田小麦的那一刻,周森就意识到他们做的事情已经暴露了,嵴背上的汗珠子跟水似的往下淌。从小到大他都没做过啥亏心事,虽然贪的钱他一分都没花,但还是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 如果娘知道了,会不会失望,会不会心寒?周森不敢想像,此刻他无比后悔选择跟李大鱼同流合污。 田小麦的神色有些慌张,她立马把照相机塞到了背包里,无论如何,拍下来的照片都必须要保住。 但从李大鱼迈着大步怒气沖沖的样子来看,保护照片似乎不太容易办到。 “小麦姐,你啥时候来的啊?坐火车来的吗?”李大鱼的笑容里藏着一丝兇狠,他瞥了一眼停在旁边的自行车,走过去前前后后地仔细看了一圈,动作很是夸张,表情也浮夸得不得了,“这辆自行车看着好像是明苏哥的啊,后座上缠的这跟麻绳我之前还用过呢。你——该不是一个人骑过来的吧?” 田小麦抿了抿干裂的嘴唇,稳了稳神,说:“我来看看你们卖得怎么样。” “哦,这样……那别站这么远看啊,过去看吧,生意火爆得狠呢!后天我们就可以回去了。”李大鱼过去拉田小麦的胳膊,田小麦下意识挣脱了一下。 李大鱼眯了眯眼,冷哼一声,推着自行车朝附近的一条偏僻的小路走去。 这是要找个人少的地方抢照相机了?田小麦原地犹豫了两秒,抱着背包转身朝相反的方向跑了起来。 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往人多的地方跑,胆儿再肥的人,也不会在众目睽睽之下硬抢吧。 李大鱼听到身后的动静,立马骑上自行车追了过去。 一声尖锐的剎车声在田小麦耳边响起,怀里的包瞬间被抽空。 “跑啊,接着跑啊!”李大鱼把田小麦的包狠狠地摔进车筐里,“想跟你好好谈谈,你跑什么跑?!” 田小麦用余光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还好,下班的点人还不少。 “这次的事儿,就这么算了,不行吗?”李大鱼用商量的语气说道:“你一路跟过来,应该也知道,我跟周森来回跑挺辛苦的,赚点差价,情有可原吧?” 李大鱼掏出照相机,摆弄了两下,“这里面有我和周森的照片?有你要的证据?” 第160页 田小麦把头扭到一边,没说话。 “你打算拿这个回去告诉大家我和周森吞了他们的钱?是吗?”李大鱼盯着田小麦,怒喝道:“说话!哑巴啦?!” 田小麦淡淡道:“这还用问吗?李大鱼,你该不是觉得我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手上这个比拳头大的一坨东西,也不知道该怎么用,李大鱼索性把它砸到了地上,砰地一声,碎片满地。 “照相机摔坏了,证据没有了,我可以回去了吧?”田小麦说着用力把李大鱼推下了自行车。 “呦,劲儿还不小!”李大鱼拉住后车座不让田小麦走,“你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啊!当了几天老闆就不知道姓什么了是吧。我告诉你,你要是敢把我和周森拿钱的事儿说出去,你以后就别想在竹溪村待下去了!” 田小麦冷笑道:“屁大点的孩子,还知道威胁人了?松手!” 李大鱼怎么肯松手,他现在心里害怕的很,摆出凶神恶煞的样子,不过是虚张声势而已。 暂且不说别人,单单是他爹知道了这件事,他也没好果子吃,不被打断腿都要烧高香的。 “这样吧,我给你一百,你替我们保密。”李大鱼放低音量道。 这是封口费?贿赂一百块钱就打算把这件事翻篇了?还真是个孩子啊,幼稚得可以! 田小麦苦笑道:“行了,你赶紧回去卖货吧,这事儿等你们回去了再说。” “这是答应了?你得保证下次还得让我和周森出来,不能换其他人。如果你换人,我会报復的。”李大鱼想从田小麦的脸上看出点内容,但左看右看,都觉得看不透田小麦的表情。 田小麦趁李大鱼情绪还算平稳的时候,骑上自行车快速熘了。 照相机外壳虽然摔碎了,但交卷在里面应该安然无恙,如果能把交卷拿到手,还是可以把照片洗出来的。 田小麦缓慢地骑着自行车,时不时回头瞅两眼,她看李大鱼已经回到了摊位上,便停了下来。 田小麦立在路旁的树下,脑筋脑汁地想要怎么把交卷弄到手。 人来人往的,该托谁去帮她捡交卷呢?万一李大鱼发现有人在捡东西,一定会觉得有问题。如果他追过来抢走交卷,那证据就真的没了。 六神无主之时,田小麦突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这不是“金刚”吗?上次在省城抢过苏苏钱的那个“金刚”! 田小麦跑过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淼淼!是你吧?!” 江淼淼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便停了下来。 “你的风湿病怎么样了?好点没有?”田小麦热情得过分。 令人意外的是,认出田小麦的江淼淼更加热情,他这个五尺大汉眼含热泪地说:“我的风湿好多了,现在一点都不疼了,睡觉睡得特别香!你们给的真是神药,是救命的神药啊!真是太谢谢你们了!” 田小麦突然一阵感动,医生治病救人之后大概都会有这样的成就感吧。 虽然这是夏明苏的功劳,但田小麦依然有助人的满足感。 江淼淼没见到夏明苏,便问道:“你的男朋友呢?” “这次我自己来的省城。”田小麦把江淼淼拉到一边,低声询问道:“我现在遇到点麻烦,不知道你能不能帮我个忙?” 江淼淼一拍胸脯,特别豪气,“什么忙?你尽管说!” 田小麦指了指不远处的照相机碎片说:“我拍到点证据,有人就把我相机摔碎了,交卷还在那里面,你帮我找找,找到了就给我拿过来。” 江淼淼以前偷鸡摸狗的事儿和抢劫的事儿都没少干,所以立马就猜到了个大概,“砸你照相机的人就在这附近?” 田小麦点点头,“他以为照相机摔坏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不过他还有个同伴,那个同伴可能会提醒他回去找交卷。你快点过去吧,如果碰到有人阻拦,你……你就见机行事吧!我把这个重任交给你了!” 江淼淼大笑两声,“见什么机,行什么事啊!文绉绉的,有人拦着给他打趴下不就得了,简单!” 田小麦仰头瞅了眼江淼淼,这身形、这肌肉块,一点不输拳王泰森。李大鱼这段位的,完全不是他的对手。 “去吧,我在这里等你!”得了一员大将,田小麦有种胜券在握的踏实感。 第186章 救星驾到! 李大鱼又怒又怕,回到摊位上之后半天没说话。 周森也不敢多嘴问什么,乖乖地给客人称重、收钱、找零。 过了好一会儿,李大鱼才开口说道:“证据我给砸了,即使她回去告诉大傢伙了,咱俩也可以抵死不承认!你别怕,没事!” 周森低着头,没应声。 “你该不会打算自己招了吧?”李大鱼斜眼看过去,“我说周森,咱俩可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你可不能乱来!我跟你说,照相机被我砸了个稀巴烂,照片什么的我都给毁了,咱没有把柄落她田小麦的手上!” 周森伸出手,问:“胶捲呢?” “什么胶捲?”李大鱼一脸懵逼。 周森面无表情地说:“照相机里面的胶捲。” 李大鱼不懂,“要那破玩意儿干啥?!” 第161页 “有胶捲就能洗照片。”周森解释完在心里大骂着李大鱼,你个棒槌、文盲,屁都不懂,还在这咋唿。要不是你,我的人生中也不会有这样的污点,气死个人了,一时脑抽,才会做这种缺德的事儿。后悔晚矣,也只能想办法去补救了。 “照相机都坏了,破胶捲还能好好的?”李大鱼有种不好的预感,说着往刚才砸照相机的地方看过去,只见有个彪形大汉正蹲在那找着什么。 周森耐心地科普道:“胶捲没那么容易坏,除非扯出来剪坏,或者烧掉,否则照样能把照片洗出来。” “也就是说,证据还在那躺着呢……”李大鱼喃喃道。 周森朝远处看去,撇嘴说:“是啊,刚才一直在那躺着的,不过应该马上就要被人捡走了。而且我猜,那位大哥应该是小麦姐找来的。” “雾草!”李大鱼说着便朝这位一看就不好惹的大哥飞奔过去。 江淼淼巴拉了半天,差点扎到手,也没找到胶捲。天色越来越暗,这附近又没个路灯,真是苦了他这个近视眼了,还是个没配眼睛的近视眼。 摸索了两三遍,最后才在角落里找到了一个小小的圆柱体,里面缠着一圈又一圈的胶捲。 刚才照相机被砸的时候,胶捲滚到了马路边上,难怪刚开始没找到。 江淼淼拿着胶捲刚站起身,一个愣头小伙就气喘吁吁地跑到了他面前。 “拿来!”李大鱼摊手,说道。 “这是我恩人的,为什么要给你!”江淼淼都懒得理这种毛头小子,转身就走了。 李大鱼扯了一下江淼淼的衣服,“这是我的,里面都是我的照片,你给我拿来,否则我报警了啊!” “行啊,赶紧报吧!这照相机是你砸坏的吧?正好让警察过来监督一下,让你把这玩意儿给我恩人赔了。挺贵的东西,你说砸就砸,手怎么就那么欠呢!”江湖混子可不是轻易能惹的,一个涉世未深、毛都没长齐的小鸡仔还敢在他面前乱蹦跶,这不找抽呢嘛! 李大鱼咽了咽口水,有点手足无措,胶捲就在眼前,伸手就拿得到的距离,可抢不过来,真是要把人急个半死。 “这里面真的都是我的照片,不信的话,你去问问呀?”打不过,那就改用迂迴战术,希望能把这个大块头忽悠成功。 “滚蛋!”江淼淼懒得浪费时间,一脚就把李大鱼踢出去半米远。 “大哥,咱有话好好说。”李大鱼不得不认怂,此刻不求别的,只求收回证据。 “刚才你砸照相机的时候怎么不好好说呢,现在想好好说,晚了!”江淼淼白了李大鱼一眼,抬脚就要走。 “大哥大哥,您抽菸吗?我给您买包烟去?中华,中华成不成?那可是好烟啊!”李大鱼揉着受伤的腿,龇牙咧嘴地说道。 “老子不抽菸,该干嘛干嘛去。”江淼淼摆摆手,这人怎么跟狗皮膏药似的呢,甩都甩不掉,也不知道恩人到底拿着他什么证据了,这死缠烂打的,烦死个人了! “那您喝酒吗?五粮液,那味儿正啊,可香了,再给您买两斤猪头肉下酒,美滋滋的!”李大鱼一把抱住江淼淼粗壮的胳膊,这架势,李大鱼只恨自己不是个女的,没法使用美人计,否则立马就能脱衣服以身相许了。 “我说,大兄弟,你是不是脑子不太正常啊,咱也别报警了,我给医院打个电话,让他们把你拉走吧?有病咱得治病啊,不能放弃治疗,你看我以前风湿病可严重了,现在吃了神药都给治好了。”江淼淼一脸认真,把李大鱼说的一愣一愣的。 田小麦刚刚看李大鱼跑了过来,生怕出岔子,所以就往前凑了凑,想看看是个什么情况。 听到两人的对话,她蹲在地上差点笑抽过去。 江淼淼这种身高体壮,脑迴路又很清奇的人,也只有夏明苏能轻松地玩转了,一般人说不过他,也打不赢他。 “给你。”好不容易才摆脱掉尾巴的江淼淼,回到碰头的地点,把胶捲递给了田小麦。 田小麦接到手中道谢,“今天真是多亏碰到了你啊,要不然麻烦大了,谢谢啦!” “客气什么?你和你男朋友可是我的救命恩人,这点小忙不算什么。”江淼淼是个义气的人,懂得感恩。 田小麦把胶捲放进上衣内侧的口袋里,长舒一口气,说:“五粮液、猪头肉,我看你都没啥兴趣。你想吃什么?晚饭我请你!” “还是我请你吧。”江淼淼大概是住在这附近,所以轻车熟路地带田小麦到了一家小饭馆。 点完菜之后,江淼淼开启了叙说模式:“我寄过去的买药的钱,你们咋都没收呢!随着药又全都给我寄回来了,真是的,闹得我可不踏实。我现在不做那些不光彩的事儿啦,我在邮局某了个差事,搬货运货什么的,靠力气吃饭,钱来的干净,你们就收下吧。” 虽然跟江淼淼连朋友都算不上,但听到这番话,她很开心,也很欣慰。 “钱不是我寄回给你的,最近比较忙,我都不知道苏苏是什么时候给你寄药的,这事儿你得跟他说,我可做不了主。” 第187章 保镖护送 吃完饭之后,田小麦跑到前台买单,江淼淼也没跟他抢,笑呵呵地站在一边等她。 第162页 “我们那一桌多少钱啊?”田小麦掏着钱问老闆娘。 老闆娘拿了几块巧克力糖塞到田小麦手上,爽快地说:“淼淼来我这吃饭从来不用给钱,这是有酒心的糖,你们拿着路上吃吧。” 田小麦愣了一下,疑惑地看向江淼淼。 江淼淼笑嘻嘻地解释道,“这是我老姑,不用给钱,咱们走吧。” 田小麦拗不过,只好把钱重新揣了回去。 带酒心的巧克力糖很好吃,田小麦吃了老闆娘给她剥的那一块。 三人闲聊了几句,后来有客人来,江淼淼才带着田小麦离开了小饭馆。 “你陪我回趟家吧?”江淼淼停在路口,突然说道。 田小麦嵴背一凉,立马回想刚才有没有乱吃什么东西?难道饭菜里下了迷药?还是巧克力糖里面混了安眠药?刚刚好像只有她自己一个人吃了巧克力糖,老闆娘和江淼淼都没吃。 完了,大意了,田小麦往后连退了好几步,看到路上的行人还有不少,才多少安心了一些,“为什么要我陪你回家?” “我回去取点钱,你带我去见你男朋友吧,我把买药的钱拿给他。”江淼淼挠挠头髮,略显羞涩地说:“要不这些药我吃得不踏实。” 田小麦长舒了一口气,原来是要回去取钱啊,她还以为“金刚”要劫财劫色呢。 搞半天是她想多了,还好是她敏感多虑了,否则岂不是要出大事。 江淼淼怕田小麦不同意,所以急忙劝说道:“而且,你现在一个人回去也不安全,有人还惦记着你身上的胶捲呢,他们看见你是一个人的话,肯定会上来抢的。你给我带路,我也正好给你当保镖,不是一举两得的事情吗?” 田小麦淡淡一笑,“江淼淼同志,你这口才,这人高马大的骨架,这身手,这思想境界,去搬货运货真是屈才了。” “什么屈不屈才的,干的乐呵才是最重要的。”江淼淼的风湿病治好了之后,整个人变化很大,以前干尽了坏事,就差没杀过人了。现在呢,不仅乐于助人、热衷拔刀相助,还活得特正能量,特上进,特通达。 江淼淼上楼回家取钱,田小麦就在楼下等着。 附近有很多大爷大叔围在一起下象棋,七嘴八舌支招的人很多,热热闹闹的,还有吃完饭在楼下玩耍的小朋友,跳皮筋的、踢毽子的、打沙包的,满是欢声笑语。 田小麦现在每隔几分钟就会摸一摸身上的胶捲是不是还在,生怕它一不小心掉哪儿,或者被扒手扒掉。 其实她不必这样紧张的,口袋缝得很扎实,胶捲就贴身放着,如果真有人偷走了或者掉了,不可能注意不到。 田小麦低着头,踢着脚下的小石子,思绪万千。 原来坐在教室里上课,每天写写作业真的是最简单最轻松最不费心神的事情了。走出课堂,走出校园,任何一件看起来再简单不过的事情,想要付诸行动去完cd不那么容易。 就像现在,田小麦纵使提前知晓了未来四十年发生的事情,纵使她能够做出很多不错的选择,却还是要劳心劳力地保护一个小小的胶捲。 以前听到类似“再伟大的事业也需要用一砖一瓦去铺就”这样鸡汤的话,都觉得很空洞,然而现在她不这样想了,因为这确实是一个无可辩驳的真理。只有阅歷丰富的人,只有在岁月中摸爬滚打,真正有过深刻思索的人,才会懂得其中的意味深长。 江淼淼挎着一个黑色的布包从单元楼里走了出来,他把田小麦的自行车锁在了院子里。 路途遥远,两人决定坐火车回去,自行车等以后有机会了再回来取。 买火车票的时候,田小麦从人群中捕捉到了李大鱼的身影,不知道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尾随的,很有可能是从小饭馆跟到江淼淼家,再跟到火车站的。 果然如江淼淼所说,如果田小麦现在是自己一个人的话,李大鱼肯定不会轻易放她回去。 田小麦无比庆幸现在有保镖护身,否则真的会很麻烦。 江淼淼看着挺糙的,其实心还挺细,很会照顾人。 到了饭点他会主动跑去餐车买饭买菜,隔几个小时就去打杯热水回来。 他的黑色挎包里,除了钱以外,还装了不少实用的东西,比如水杯、卫生纸、毛巾、报纸、饼干、糖块,还有两个大苹果。 累了好些天的田小麦体力不支,大多数时间都在睡觉,睡醒了就吃点喝点,跟江淼淼闲聊几句,困了就继续睡。 辗转回到竹溪村的时候,天还亮着呢,田小麦问了路上的人,知道夏明苏在果园,就带江淼淼直接过去了。 见到江淼淼,夏明苏觉得挺意外,“你怎么来了?” 江淼淼什么都没说,先郑重地给夏明苏鞠了一躬。 “我亲自登门,来给你送药费。”江淼淼从挎包里拿出一个鼓鼓囊囊的牛皮纸信封,递给夏明苏,“请你一定要收下,我不能白拿你的药。” 夏明苏瞅了眼信封里面的钱,苦笑了一下,“我那些药不贵,不用这么多钱。” “市面上所有治风湿的药都是什么价格,我再清楚不过了,你的药我吃着管用,我觉得它值这些钱。”江淼淼接着把他跟田小麦说过的话又重新说了一遍,而且说得更加详尽更加细緻。 第163页 他现在做什么工作啊,以前过得有多惨多灰暗,现在的日子多美好多阳光啊,还说卖体力赚的钱很干净,让夏明苏安心收下之类的。 夏明苏手头事情很多,虽然江淼淼的话他听了很欣慰,但实在没什么心思听他在这念经,“哥们,来的路上很累吧?” 江淼淼摇头,“不累,一点都不累。” “不累啊……”夏明苏笑了笑,“不累的话,帮我干点活儿吧,钱你先揣着,活儿干完了晚上吃饭的时候咱们再聊。” “什么活儿?”江淼淼说着就把袖子给撸到肩膀头子上了,帮大恩人干活是他的荣幸,给他报恩的机会就是对他的恩赐。 “砍树,噼柴,会干吗?”夏明苏始终笑眯眯的,怎么看都不像个好人。 江淼淼往手心里啐了口唾沫,来回搓了搓,豪气干云地说:“会干,咋能不会干呢!” 第188章 苏苏,我好睏 江淼淼扛着工具就投身到砍树的队伍中去了,他为人爽快,十分接地气,不一会儿就跟大家打成了一片。 夏明苏送田小麦回家,田小麦讲了这一路上前前后后发生的事情,夏明苏听完之后,面色沉了沉,“明天我去镇子上洗照片,你在家休息两天,等周森回来了,我跟他聊聊,看他怎么说。李大鱼是不能用了,这小子太混球了!” “恩。”田小麦把带有体温的胶捲拿出来递给夏明苏,“洗出来你先看看,我觉得这个证据足够有说服力了,大家看了都能明白。” 夏明苏把胶捲连同田小麦的小手一起握到了掌心里,“我错了,应该我去跟踪他们的……” 田小麦露出轻松的笑容,用略显嘶哑的声音说:“你走了,这边怎么办?这边的活儿既要技术又要体力的,我一个人可吃不消。我这不平平安安地回来了嘛,你别一副死了老婆的样子,成不成?” 其实田小麦已经把这几天经歷的事儿尽量讲得没那么惊心动魄了,具体细节也没多说。不过夏明苏可能根据前因后果补齐了很多的情节,又从她苍白的小脸、硕大的黑眼圈,还有布满血丝的双眼和干裂的嘴唇中,看出了田小麦连日来的辛苦。 这种辛苦,不仅是对体力的挑战,更多的是心力上的消耗。 夏明苏拉着田小麦的手轻轻往前一带,田小麦就埋到了夏明苏的怀里。 “平安回来了就好,平安回来了就好。”夏明苏轻轻地念着,低沉而动听的声音传进田小麦的耳朵里,加上茉莉绿茶的香味,让田小麦的意识有点飘忽。 好想就这样睡过去啊,如果就这样睡着的话,一定会做一个超级美的梦。 “苏苏,我好睏……”田小麦软糯的小声像是一只求爱抚的小猫咪。 夏明苏俯身把田小麦背在身上,“你先睡吧,一会儿就到家了。” “哦……”田小麦的脸贴着夏明苏的后脖颈,嘴唇时不时会滑蹭到他微凉的肌肤。 夏明苏走在深秋铺满落叶的小路上,感受着田小麦温热的唿吸。 五分钟的路程,夏明苏恋恋不捨地走了近半个小时,一点都不知疲倦。 这几天田小麦好像瘦了不少,背在身上,感觉重量比之前还轻了,搭在他手臂上的两条腿也更加纤细了。 因为田小麦穿着宽松的长裤,所以用眼睛不太看得出来,但是身体一接触,便能清楚地感受到腿上没有多少肉了。 等田小麦彻底进入深睡眠状态,夏明苏才轻手轻脚地走进田家。 “姐夫……”田骏杰到堂屋倒水喝,看到夏明苏背着小麦姐走进来,便开口打了声招唿。 “嘘,小点声,你姐睡着了。”夏明苏拐进田小麦的房间,把田小麦轻轻地放到炕上,并给她盖上了被子。 田骏杰端着水杯站在房门口,看到姐夫给姐姐梳头髮、擦脸、擦手,把姐姐照顾得无微不至。 田小麦在半睡半醒间,知道夏明苏在帮她擦洗,她迷迷煳煳地说了句谢谢,之后就抱着被子踏踏实实地睡沉了。 照顾完田小麦,夏明苏来到厨房,打算晚上给大家做顿好吃的。 “明苏啊,你来啦。”苗翠英摇着轮椅进到厨房,后面跟着田菲菲。 “恩,小麦回来了,在房间里睡觉呢。”夏明苏说:“她在路上应该是累着了,脸色不太好,瘦了好多。我多做几道菜,做好了你们先吃吧。小麦醒了的话,我再给她热热。” “小麦有你心疼有你照顾着,我这个当娘的也就放心了。”苗翠英对夏明苏是十万个满意,挑不出一点毛病出来。非要鸡蛋里挑骨头的话,也只有王喜弟这个婆婆有点不尽如人意了。 不过如果夏明苏真能把她闺女娶了,苗翠英觉得依着小麦现在的个性,也吃不了啥大亏。以前这姑娘虽然呆头呆脑的,傻乎乎不太灵光,但这一年来,经歷了脱胎换骨似的蜕变,让她这个当娘的都快认不出亲闺女了。 “菲菲,晚上你想吃什么呀?”夏明苏蹲下身,握着田菲菲的小手问。 自从田小麦去了省城,夏明苏忙得分身乏术,也没来田家,王喜弟只好坐着轮椅天天煮面条给两个孩子吃。 第164页 吃了几天清汤寡水的面条,田菲菲馋的厉害,看到她亲爱的明苏姐夫来做饭了,高兴得大叫了起来,“太好啦,太好啦,我要吃肉肉,我要吃土豆,嗯……我还要吃白白的大包子!” 夏明苏轻捏了一下田菲菲肉唿唿的小脸蛋,“好,那我就给你做红烧肉,土豆丝,胡萝蔔包子,好不好?” 田菲菲抱着夏明苏的脖子吧唧亲了一口,“菲菲最爱姐夫啦!” “行了,菲菲,咱们出去吧,别在这里捣乱了。”苗翠英说着退出了房间,田菲菲朝夏明苏甜甜地笑了一下,还夸张地做了一个飞吻的动作,最后在苗翠英不断地催促下,才蹦蹦跳跳地跟着娘亲离开了厨房。 夏明苏麻利地做了六菜一汤,和一大锅包子,各个分量十足。他把田小麦吃的留在了灶上,其他的全部端上了桌。 苗翠英坐在饭桌前招唿道:“明苏啊,你也跟我们一块儿吃吧?小麦今晚还不知道能不能醒呢,我看这丫头估计得睡到明天早上。” “我现在还不饿,你们赶紧先吃吧,我去小麦的房间里看会儿书。”夏明苏是真的不太饿,也没什么胃口,这几天果园荒山两头都很忙乱,他心头又记挂着独自出行的田小麦,晚上睡的不踏实,也没怎么休息好,胃口都给搞差了。 夏明苏把炕桌上的煤油灯拿到书桌上点燃,从抽屉里找出孙思邈的《千金要方》看了起来。 这本书是他留在田小麦这里,让田小麦给他做注释的。以前虽然看过很多遍,几乎都能背下来了,但隔三差五还是会拿出来温习一下。温故而知新嘛,可以加深理解,加深思考。 这本书里面夹着几张纸,上面都是田小麦写的部分注释。 夏明苏对古文的理解不及田小麦,而田小麦对内容比较陌生,理解起来不太容易,但两个人擅长的部分结合起来,弥补彼此的不足,就会变得完整许多。 “苏苏……”田小麦翻了个身,感觉到眼前有微光闪烁,她缓缓地睁开眼,便看到了一个美好而俊俏的侧脸。 第189章 我今晚,就睡这吧? “苏苏……”田小麦翻了个身,感觉到眼前有微光闪烁,她缓缓地睁开眼,便看到了一个美好而俊俏的侧脸。 “你醒啦,饿不饿?”夏明苏侧过身,面对着田小麦而坐。 田小麦咕哝道:“不饿……” 夏明苏倒了一杯热水递给田小麦,“起来坐一会儿,喝点水暖暖胃,一会儿再到院子里走一走,活动一下。你不是不饿,是刚睡醒味觉还没打开。” 田小麦抱着水杯喝了两口,温度刚刚好,带着淡淡薄荷味的热水顺着喉咙滑进胃里,暖暖的,每个沉睡的细胞瞬间都復甦了,从头舒服到脚,就跟刚刚做过全身spa一样舒爽。 秋天的晚风带着一丝说不出的凄凉,但由于身边有个暖心的人陪伴,这份凄凉被恰到好处地中和掉了。 两人安静地走了好一会儿,田小麦才问:“你一直没回家吗?” “恩。”夏明苏淡淡地应了一声,之后又是一阵沉默。 此时的沉默大概是一种默契吧,听着风把树叶吹得哗哗作响,看叶子零星飘落,在这个夜晚,他们是彼此相伴的。 某一刻,夏明苏有了一个愿望,那就是,接下来的每个夜晚,都要和田小麦一起度过。 “回屋吧,你的手越来越凉了。”夏明苏用指尖摩挲着田小麦的手背,“我去给你热菜,你先进被窝暖暖身子。” 田小麦挽着夏明苏的手臂,偎在他的身上,说:“不想吃菜了,热几个包子咱俩吃吧?” “好。”夏明苏并不勉强田小麦,胃口需要慢慢调理,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养好的。 田小麦爬上炕等夏明苏,被窝里还有之前睡觉时留下的余温,屋里已经沾染上了茉莉绿茶的香味,被入侵的感觉往往是令人不悦的,然而夏明苏的味道却是田小麦一直期盼的。 不一会儿,夏明苏端着两个小盘子走了进来,每个盘子里面盛着两个白白胖胖的大包子,它们正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刺激着田小麦的味蕾和食慾。 “胡萝蔔馅的,没做太咸。”夏明苏拎起保温瓶,打开盖子,把田小麦手边的水杯重新添满,并温柔地叮嘱道:“多喝点水。” 田小麦淡笑道:“苏苏,我又没生病,你这样搞得我好像生了什么大病似的,挺奇怪的。” 奇怪吗?哪里奇怪了,照顾女朋友,不是很正常的吗?! 夏明苏一脸认真,“我是你男人,这么做一点都不奇怪。” 田小麦觉得好笑,又觉得很暖,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该露出什么样的表情,更不知道该如何回应这句话,最后索性低下头开始专心啃包子。 再没胃口,也品得出这包子有多好吃,松软的面团,包裹着甜香可口的胡萝蔔馅,每一口都令人无比满足。 吃着吃着,便有些停不下来了。 最后田小麦吃了三个,夏明苏只吃了一个,当两个盘子都空了的时候,夜已经很深了。 “我今晚……就睡这吧?”夏明苏轻飘飘地开口。 “啊?”田小麦无声地打了一个饱嗝,她左右看了看,炕是挺大的,别说两个人,五个人都睡得下。不过,只是单纯的睡觉吗? 第165页 这么晚赶人走,有点不地道,但如果不拒绝的话,好像她对他有什么企图似的。 留人?还是撵人? 点头?还是拒绝? 这是一道难题呀…… 谁来告诉她正确答案是什么…… 夏明苏不等田小麦的回话,就去院子里快速地洗漱了一番。 这都凌晨一两点钟了,回家太累,不如就地休息来的方便。 夏明苏和田小麦隔着一小段距离,平躺在炕上,一人身上盖着一床薄被子,两人都睁着眼睛盯着房顶。 田小麦胡思乱想了一通,最后想到实际的问题,所以率先打破了沉默,“苏苏,明天你得赶在我娘起床之前起来,否则被她看见,会很尴尬的。” “我知道,鸡叫第一遍的时候我就起来,你安心睡你的。”夏明苏翻了个身,曲起手臂垫到脑袋下面,均匀的唿吸似有若无地吹到田小麦的侧脸上。 田小麦歪过头瞥了夏明苏一眼,夏明苏的眼睛是闭着的,但她总有一种被注视的感觉。 气氛暧昧的一塌煳涂,但又似乎什么都不会发生。 努力了半天,田小麦还是没有睡着,可能是之前睡了太久,已经睡饱的缘故吧。 “苏苏……”她知道他还醒着。 “恩……” “江淼淼晚上在哪里睡啊?”她带回来的人,不能晾在一边不管不顾,薄待了客人就不好了,毕竟如果不是江淼淼及时出现帮了她,胶捲肯定保不住。 夏明苏轻声回道:“你睡觉的时候,邹平来找过我,我让他带江淼淼去狼坡的办公室休息了。” “那就好。”田小麦感嘆道:“这次多亏碰到了江淼淼,明天得请他到家里来吃顿饭,我要好好谢谢他。” 人活一世,真的要多做善事呀。事实证明,一定会有好报的。 省城那么大,谁能想到会这么巧呢,计划都计划不来的事情,这就是缘分,这就是福报。 见到江淼淼之后,夏明苏动了一个念头,他想留下这个体力超群的壮汉来当他和田小麦的左右手,不过现在这只是一个不够成熟的想法,他要先跟江淼淼聊一聊,也要和田小麦再商讨一下。 夏明苏睡了一个囫囵觉,醒来时天还没亮,鸡也还没叫。 田小麦一夜无眠,跟着夏明苏一块起来了。 “你晨跑去吧,我来准备早饭。”夏明苏对着镜子梳理着一丝不乱的头髮。 田小麦恍恍惚惚的,有种他们已经结婚多年的错觉。 “你身体还虚弱着呢,少跑几圈,早点回来。” “别忘了把外套穿上,早上露水重,风凉。” “早上就煮锅稀饭吧,把昨晚做的热热先吃了。中午我重新做一桌菜,咱们请江淼淼过来。” …… 田小麦盘腿坐在炕上,呆愣楞地听着,时不时眨眨眼,咦?好像哪里不对呀!她男神的人设不应该是高冷寡言吗?怎么突然话唠起来了,真让人有点不适应! “小麦,你醒啦?”苗翠英在隔壁房间喊道。 第190章 你真是太享福了 “小麦,你醒啦?”苗翠英在隔壁房间喊道。 田小麦立马坐直了身子,示意夏明苏不要出声,“娘,我起来了。” “刚刚我好像听见明苏的声音了,明苏,你这么早就来啦?”苗翠英耳朵好使的很,想煳弄她可没那么容易。 田小麦无奈地摊摊手,夏明苏走出房间,站在苗翠英的房门口,隔着门帘,打招唿道:“英姨,我来了。” “恩……”苗翠英没再多问什么,她看了眼窗外,天还没亮透呢,由此不难猜到,这小子昨晚肯定没回去,也不知道两人在房间里都干了些啥,现在的年轻人胆子是越来越大,脸皮也越来越厚了,家里有长辈在,还无所顾忌的。 ** 天一亮,李大鱼和周森就把小摊摆出来了,今天一定要把东西卖完赶紧回去,也不知道田小麦会搞出多大的动静,会想出什么损招来整他们。一想到那个小胶捲,李大鱼就气得牙疼。 周森就比较淡定,反正已经暴露了,事已至此,走一步看一步吧。回去之后把钱一交,主动认个错,依着他对田小麦的了解,应该不会把局面搞得太难看。 唯一让周森心里过不去的,是怕娘对他的失信行为表示失望。 李大鱼左思右想,终于找到了一个解决困境的办法。 之前田小麦提出要把酸涩的果子做成罐头和果酱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响应,没人觉得这个办法可行。被僱佣过来的人,当时都想着每个月能拿到工钱就得了,谁想多花力气干那些不靠谱的事情啊。 田小麦分析利弊,分析市场,分析需求,磨破了嘴皮子,说了一大通,可根本没什么用。 最后她只好无奈地选择用金钱来吸引大家的兴趣。田小麦许诺,赚到的钱,她从中拿出一成平分给大家,如果没卖出去的话,参与到果酱和罐头制作的人,每人每个月加两元的工钱。 最终有十个人为了这两元钱,加入到了加班制作果酱和罐头的小组中来了。 后来果酱和罐头卖得好,这十个人这段时间以来,比其他人多赚到了二十多块钱,着实让那些没参与进来的人眼红了好一阵子。 第166页 之前在背后说风凉话的人,追悔莫及,全都傻了眼。 李大鱼算了一笔帐,来回跑了十趟,卖出去将近两千斤的东西,他和周森两个人也就偷拿了五百多块钱,从中抽出一成分给大家,每个人也就能拿着五块钱,而夏明苏和田小麦光指挥大家干,自己都没出什么力,就吞下两千多,这是赤裸裸的剥削呀! 太不公平了,李大鱼决定回去之后,一定要这样跟大家讲,少拿五块算什么?想要钱,当然得去找钱多的人啊,跟他这穷光蛋扯皮有什么用,他和周森跑来跑去风吹日晒的,天天喊破嗓子地吆喝,容易嘛!多拿点又怎么了,李大鱼越想越觉得自己没犯什么错,越想腰板挺得越直,好像他做了多么骄傲多么光荣的事情似的。 “周森,你说是吧,我这么分析,没毛病吧?!”李大鱼鼻孔喷着气,理直气壮地说:“切,咱们没啥可愧疚的,这钱拿得理所应当!” 周森没应声,他不认为李大鱼说的对,但也觉得没必要去争辩什么。 安安静静地当个旁观者吧,如果能风平浪静地让这件事儿翻篇自然最好,但若是不能的话,那任何批评他都能接受,任何处罚他也都觉得不过分。 只要娘能原谅他,其他的都不重要了,以后他也不会再做这种昧良心的事情。 这次只不过是一时煳涂,涉世未深,定力不够,才犯了这样的低级错误,算是吃一堑长一智吧,周森自己默默地做着反省。 江淼淼被邀请到田小麦家里吃饭,他一进院子,苗翠英的嘴巴就惊讶地张成了圆形,这孩子长得可真壮啊,跟头大黑熊似的。 “小伙子,快进堂屋里头坐着吧!先喝点茶,吃点儿小点心,马上就能开饭了。”苗翠英听闺女说,这个人在省城帮了好大一个忙,所以她对客人的态度格外的好。 江淼淼也不客气,打了声招唿就随田小麦进了屋。 不一会儿盘子里的饼干就被他吃光了,干了一上午的活儿,他是真饿了。 “这小饼干还挺香的,哪里买的?回头我也去买两斤。” “饼干是苏苏做的,回头让他多做一些拿给你。”田小麦把空盘收走,又拿了几根麻花出来,“这个麻花也是苏苏炸的,牛奶麻花,又香又松软,快尝尝。” “啧啧啧,你真是太享福了!都是人间美味呀,我都开始羡慕你了。”江淼淼抓了一根麻花,一口吃进去半个,大嚼特嚼了一会儿,一脸享受的表情。 晒完太阳的苗翠英摇着轮椅进到堂屋,她看向嘴巴上满是油光的江淼淼,问道:“小伙子,你叫什么呀?” “我叫江淼淼,您叫我小江就行。”现在岁数大的人管他叫小江,比他小的就叫他江哥。 看江淼淼是个爽快人,苗翠英也不跟人家见外,就有啥说啥了,“你们家人怎么给你取了个小姑娘的名字啊?” “大家都这么说,不过我名字里的淼字,是三个水的那个淼。听我爹说,淼淼是水特别大特别壮观的意思,他说古代有个当官的,说了一句他特别喜欢的话,叫‘炎炎烈火,淼淼洪波’,所以他就给我取了淼淼这个名,然后给我弟弟取名叫洪波,江洪波。” 江淼淼说着深深地嘆了一口气,“虽然是同样的意思,但是读起来气势上却差了十万八千里,之前我想过要改名字,可手续什么的特别麻烦,我爹也不让我改,所以就一直这么叫着了。” 可能是已经解释过千八百回了,这段话江淼淼说得特别熘到。 正说着,夏明苏那边就把饭菜做好了,“小麦,摆桌吧,可以吃了。” “好嘞!”田小麦朝厨房喊了一声,接着去把阿杰叫出来一块儿端菜。 田菲菲绕着江淼淼走了好几圈,她好奇地打量着这个长得像座小山似的大哥哥。 “你给我留一根麻花,可以吗?”田菲菲板着小脸,严肃地请求道。 第191章 夏明苏的一盘大棋 “你给我留一根麻花,可以吗?”田菲菲板着小脸,严肃地请求道。 江淼淼低头瞧了眼比自己巴掌大不了多少的小姑娘,笑着说道:“嘿,这是谁家的女娃子啊,长得跟布娃娃似的。” 田菲菲心里只惦记着桌上的麻花,她跟江淼淼打着商量,“给我留半根也行……” “哈哈哈……”江淼淼大笑出声,看田小麦刚好路过,就问道:“这是你妹妹啊?” “恩,是我妹妹。”田小麦看向田菲菲,“问小江哥哥好,他帮了姐姐一个大忙,你得谢谢他。” 田菲菲一脸乖巧,“小江哥哥好,谢谢小江哥哥。小江哥哥可以给我留半根牛奶麻花吗?” 听到这句话,田小麦也忍不住笑了。她走到妹妹旁边,蹲下身,轻声说道:“明苏哥哥下午再给你炸,你想吃多少就给你炸多少。” 田菲菲恋恋不捨地瞥了桌上的麻花一眼,然后就走开了。 江淼淼停了嘴,给可爱的小姑娘留了一根麻花。 桌子摆好,饭菜上齐,酒也倒好,还不等开吃,就互相敬了几番酒,无非是你谢我,我谢你。 苗翠英看不下去了,及时制止道:“行了行了,别谢来谢去的了,赶紧吃吧,一会儿菜都凉了。” 第167页 众人这才动筷子,随意地聊了几句家常,说些无关痛痒的闲话。 待到酒过三巡,吃也吃得差不多了,夏明苏才缓缓开口引出他今日的主题,“江哥,你喜欢我们这儿吗?” “喜欢啊,当然喜欢了!空气很好,人也淳朴,都跟我一样,直不愣登的,没城里那么多算计。”江淼淼是棕色的皮肤,虽然喝完酒看不出脸红,但是他的脸色却比先前深了几个色号。 “上午邹平同志带我去果园熘达,看大家都在干活,我也跟着干了一会儿。出了一身的汗,真是爽快!这人啊,还是亲近大自然比较舒服!脚下实实在在地踩着土地,心里头才踏实!那感觉,跟踩在水泥马路上完全不一样!”江淼淼说着仰头干了杯中的白酒。 夏明苏继续问道:“你现在的工资有多少?” “一个月十几块钱吧,虽然不多但是够用啦。”提到了钱,江淼淼突然想起来药费的事儿,“我说,大兄弟,药费你可不能不收啊!我这钱不是偷来也不是抢来的,可干净了!虽然我之前干过一些不光彩的事儿吧,但是我现在都改邪归正了,你可不能再把我当小偷或者强盗来看了。” 夏明苏给江淼淼斟满酒,“我知道这钱是你出苦力赚来的,回头你给我吧,我收下就是了。” 田小麦看向夏明苏,有点疑惑,怎么听着这里面好像有一盘大棋的感觉呢。 “好,真好!”江淼淼一巴掌拍到夏明苏的肩头,“恩人,我的大恩人啊,你真是救了本哥哥的小命呀!” 夏明苏热心提议:“喜欢这里的话,那就多玩两天再回去吧?” 江淼淼犹豫了一下,不过最后还是决定留下来散散心,“也好,一会儿我打电话回去请个假。” “吃完饭我陪你去小卖部打电话。”夏明苏等村里通电话等了好几年,前阵子通电之后,电话很快也跟着通了。 当时田小麦第一时间去看了,是那种老式的摇把电话,打之前还要做登记。 原本夏青山打算把这个电话机安装到他的办公室呢,不过一听说每通电话都要做个详细的记录,就觉得太费事了,他这才捨得把电话装到小卖部,让周婶来做这个麻烦的登记工作。 “成,我看今天阳光挺好的,我喝的有点上头,先到院子里那张躺椅上歪着眯一觉。等我醒了,咱们就去打电话请假。”江淼淼确实喝了不少,说话的时候舌头都有点打结了。 田小麦瞅了一眼外边,树枝摇得厉害,风好像挺大的,“你睡我屋里就行,我可以去我娘的屋里休息,睡院子里容易着凉。” “没事儿,我喜欢晒着太阳睡。喝了白酒身上躁得慌,吹点风舒服。我火力旺,不怕吹风。”江淼淼把面前的肘子清了盘,夏明苏做的菜特别合他的胃口,每道菜他都捨不得剩下。 田菲菲吃完饭就坐在姐姐的腿上听大家讲话,有她能听懂的,也有她听不懂的,可不管懂不懂她都听进去了。不懂的地方她不会打断大人的话去问,而是会自己努力尝试着去理解,能理解多少算多少。她知道自己还小,听不懂是正常的,听不懂的早晚也都会听得懂,不着急。 她见小江哥哥吃得这么香,就悄无声息地把旁边的一盘红烧鱼往哥哥面前推了推。这是为了表达感谢,感谢大哥哥给她留了一整根牛奶麻花。 饭后,夏明苏洗碗,田小麦收拾厨房,其他人各回各屋,看书的看书,休息的休息。江淼淼坚持到院子里晒着太阳睡觉,田小麦劝了几次没劝动,也就随他去了。 “苏苏,你是不是谋划着名什么事儿呢?我听你在饭桌上对江淼淼说的那些话,好像都是有目的的啊?”田小麦顿了顿,停下手中的活,继续问道:“你是故意把他留下来的,对吧?” 要不说他女朋友就是聪明呢!夏明苏放下洗好的盘子,甩掉手上的水,看向田小麦,“我正好要跟你商量呢,你觉得江淼淼这个人怎么样?” “哪方面怎么样?”田小麦大概猜出来夏明苏在想什么了,“你打算让他帮咱们?” “恩,我觉得他这个人可用,你怎么想的?”夏明苏相信田小麦的直觉和眼光,如果他们两个人同时看好一个人,那这个人基本上就没跑了,不会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田小麦慎重地想了想,才开口分析道:“江淼淼有前科,这是不争的事实。不过,他的黑歷史也是因为严重的风湿病。现在他吃了你的药把病给治好了,已经开始走正道谋生,应该是改邪归正了。这一路上,我看他人品还是不错的,很正直。而且,最关键的是,虽然他四肢发达,但是头脑一点都不简单。毕竟他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过,熟谙人情世故。人也比较机灵,身体素质又好,确实他会是个很好的帮手。” 夏明苏一听,妥了! 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如何说服江淼淼留在竹溪村,跟他们一块儿干了! 第192章 别人家的孩子 突然晴转阴,院子里的阳光没了,江淼淼打个哆嗦醒了过来。 “嘶,还真挺冷的。”江淼淼抱着膀子回到堂屋,听到田小麦的房间里有讲话的声音便走了过去。 “没打扰你们谈情说爱吧?”江淼淼立在门口没有进去。 第168页 田小麦笑道:“我们聊果园的事儿呢,你醒啦?” 江淼淼吸着鼻子,“变天了,给冻醒了。” “快进来暖暖。”田小麦说着给江淼淼倒了一杯姜茶,“喝完一会儿身上就热乎了。” 姜茶是夏明苏早上给田小麦准备的,煮的太多,所以没喝完。 江淼淼端着姜茶喝了一口,甜甜的辣辣的,原来姜茶还能煮得这么好喝呢,真是开了眼界了。 他把夏明苏赶到炕上去坐,自己一屁股落到了夏明苏刚刚坐的椅子上,还随口调侃道:“小两口不往一块儿坐,咋一点自觉性都没有呢。我虽然还没讨着老婆,但是看你们秀恩爱,我一点都不眼红。” 江淼淼这个人没啥大问题,就是有时候说话没个分寸,能把人堵个半死。 夏明苏觉得三个人凑到一块儿也没啥好说的,就把江淼淼拉走打电话去了。 “周婶。”夏明苏站在柜檯前招唿了一声。 “明苏来啦,你等一下啊,我马上出来。”周婶正在后屋清点刚到的货,听到夏明苏的声音,她立马用围裙擦擦手走了出来。 “我带江淼淼同志来打个电话。”夏明苏脸上的笑容比以前多了不少。 周婶从柜檯里把电话拿出来,推到江淼淼面前,并且做好了记录。 前一晚她就听很多人议论这个田小麦带回来的客人,说是力气很大,说话特别有趣,是省城的人,见过大世面。 周婶小声问夏明苏,“他是打算在这儿多玩几天吗?你该不是把这孩子当免费的劳动力了吧?” 夏明苏笑着否认,“没有,他说咱们这儿空气好,就打算多呆几天,当放假了。” 一分钟不到,江淼淼就把假请好了,他挂了电话,对周婶说道:“给恩人当免费劳动力,是我的荣幸,求之不得的事儿。恩人,有啥吩咐你就尽管说,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 以前当小偷、劫匪的时候,江淼淼练就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心多用的本事,所以刚刚打电话的时候,旁边两人说的话,他一个字都没给落下。 “你先回去休息吧,狼坡的路你认得吗?”上刀山下火海是以后的事儿,夏明苏决定等江淼淼这几天对果园和荒山的情况更了解一些了,再去说服他留下来。 “认得,走一遍我就认得了。我方向感好得不得了,迷宫什么的没有能困住我的。那行,你们聊着吧,我先走了。”江淼淼看出夏明苏和这个小卖部的大婶有话要说,他就不留下来碍眼了。 江淼淼拍拍屁股,闪身就没了人影。 “你真不去送送他,万一走丢了可麻烦了。”周婶在竹溪村生活了这么多年,在狼坡附近偶尔还会走丢,她不相信一个第一次来的人能把那一片的路走明白。 “没事儿,他说不会丢应该就丢不了。”夏明苏一点都不担心,想来干抢劫这营生那么些年了都没被逮住过,也没进过监狱,逃跑的功力肯定是一流的,找个路对江淼淼来说,绝对是小菜一碟。 自从在狼坡立了间办公室,有人就提议在沿路弄个路标什么的,省得每次来回一趟都费劲。夏明苏觉得这个建议很好,只不过一直没人真的去落实这件事儿,路标也就一直没有建起来。 夏明苏想着,如果江淼淼最后同意留下来的话,交给他的第一件事儿就是把这些路标搞好。 周婶望着门外的落叶,轻嘆道:“我儿子现在应该在回来的路上了吧,估计明天就能到了……” 儿行千里母担忧啊,周婶最近心绪不宁的,总担心儿子在外面会出什么意外。 “对了,小麦这次去省城干什么去了?小森和大鱼出发之后,她是不是后脚就走了?他们怎么没有一块儿去呢?一起走还能互相有个照应,一个姑娘家跑那么远,多不安全呀!” 夏明苏正想跟周婶提前透露一下这件事儿呢,既然周婶先提起了,那他也就直说了吧,“小麦这次去省城,是跟踪他们去了。” “跟踪谁?小森和大鱼?”周婶显得很惊讶,为什么要跟踪呢?难道他们在外边做错了什么吗? “我们看了下之前的帐目,发现有点问题。为了确认情况,小麦就跟去看了一下。发现他们不仅私自抬高了价格,回来还说因为卖不出去所以降价卖了一些,又从里面扣了一些钱放进自己口袋里了。一来二去,好几次他们拿回来的钱和他们卖出去的货,数额都对不上。他俩可能是大意了没算清楚,所以在帐目上出现了漏洞。他们可能以为不会有人细究,所以存了侥倖心理吧。” 夏明苏顿了顿,看到周婶的表情变得很严肃。 “小麦拿着照相机去的,拍下了证据。后来被李大鱼发现,他还把照相机砸烂了。要不是江淼淼刚好路过帮了小麦,估计胶捲也拿不回来。周婶,我觉得这件事儿是李大鱼出的主意。周森我们都了解,他是个乖孩子,估计他是没能阻止得了李大鱼,所以没办法就跟着一块儿犯了错。等他回来,如果认错态度好,你也别太责怪他。” “明苏,你别说了,我明白你的意思。”周婶长长地嘆了一口气,“我就说这臭小子前段时间怎么总是心事重重的,现在总算是知道原因了。” 第169页 “孩子嘛,难免犯些错误……”夏明苏依旧不擅长安慰人,但他想表达的意思,周婶都清楚。 周婶苦笑了一下,“明苏,你比我儿子也大不了几岁,你在我眼里也是个孩子啊。” 只不过一个是别人家的孩子,一个是自己家的孩子罢了。 不知道为什么,看别人家的孩子总是会更优秀一些。 周婶不怪儿子,怪只怪自己没有教育好。 夏明苏此行的目的基本上是达到了,临走前他更加明确地提点道: “等周森回来了,你先跟他好好聊一聊吧。李大鱼估计会抵死耍赖,不承认拿了不该拿的钱……” 第193章 李大鱼彻底凉凉了 “等周森回来了,你先跟他好好聊一聊吧。李大鱼估计会抵死耍赖,不承认拿了不该拿的钱……” 周婶打断了夏明苏的话,“我会让周森出面把事情说清楚的,你和小麦放心吧,李大鱼想搅浑水,颠倒是非,没那么容易。” 走出小卖部,夏明苏仰头瞅了瞅天色,云彩都很低,小鸟都在往下飞,大雨眼瞅着就要落下来了,可他还是决定立马去镇上一趟,早点把照片洗出来,省得出什么意想不到的状况。 凌晨四点多的时候,周森到了家,他家就在小卖部后面,是一幢没有院子的小房子。 他打开虚掩的大门,蹑手蹑脚地往自己的房间走。知道娘每天都特别辛苦,所以他不想弄出太大的响声吵醒正在睡觉的娘。 “回来啦……” 周森一愣,往声音的方向看去,娘坐在角落里的一张椅子上,周身被黑暗笼罩着。 “娘,你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是不是做噩梦了?”周森开了灯,把手上的包袱随意地往地上一放,快步走到娘亲面前,蹲下身,他看到娘的白头髮好像多了不少,不由得皱紧了眉头,“娘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啊?脸色怎么这么差。” “跪下!” 娘从没这么严厉地对他说过话,周森不知缘由,但还是立马跪在了娘的面前。 空气凝结了半刻,周森渐渐意识到,娘是知晓了他拿钱的事情。 “娘,我错了,我真的知错了,那些钱我一分都没有花,我知道这钱不该拿,所以我一直等着上缴的,我只是……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跟您说,一开始我就跟大鱼哥说不能这么干,但是我说服不了他,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唉,我苦恼了很久,真的,钱都在我书桌里呢,我今天就交出去!” “吃完早饭,拿上钱,好好地跟大家认个错,把事情一五一十、原原本本地说清楚,知道了吗?” 周森点点头,“知道了!” 李大鱼没有直接回家,他围着村子绕了好几圈,碰到个早起出来散步遛弯的人就哈拉两句,他就是想看看田小麦是不是已经把事情说出去了。 转了两个小时,跟十多个人聊过之后,他没发现任何异常。 也就是说,田小麦拿着证据回来之后,还在按兵不动。 既然如此,那他就要先发制人! 天一亮,果园上刚有人来,李大鱼就把他们三五成群地凑到一起,给大家算了一笔帐,你们能赚多少,夏明苏和田小麦又能赚多少?根本不是一个数量级的,你们替他俩卖命,替他俩赚钱,值得吗? 李大鱼又把在省城跟田小麦发生的事情颠倒黑白地乱说了一通,说自己和周森被田小麦跟踪了,说得不到一毛钱的信任,说田小麦雇了一个彪形大汉把他给欺负了…… 李大鱼一通慷慨激昂的演讲,把很多人的不满情绪渲染到了极点。 头脑简单的听着听着也就信了,稍微有点脑子的,就存了一丝疑虑。 片面之词不能轻信,还是要听听田小麦怎么说,还有周森这个当事人的话也很重要。 此时的李大鱼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不利局面,还在那摇着尾巴得意忘形呢。 事实上,三波强大的正义力量正在向他扑来。 江淼淼不干活就浑身不舒服,所以吃了早饭就往果园这边来了。 李大鱼眼尖,远远地就瞧见了他。 “就是他,就是他,田小麦雇来欺负我的人,差点砸了咱们的摊子,快别让他跑了,咱们得好好收拾收拾他!”李大鱼激动地双手乱颤,跟发了羊癫疯似的。 “大鱼,一大早的你吃错药了吧?” “小江可是个能干的小伙子,昨天在咱们这帮忙干了好多重活呢。” “就是的啊,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江哥怎么会砸咱们的摊子呢!” 李大鱼心里直打鼓,剧情不应该是这样转的啊。 这时周森拿着一个牛皮纸信封朝人群走了过来,李大鱼总算是看到了一个救星,他一把将自己的同伴拉过来,异常不淡定地说:“你怎么才过来呢!你快跟大家讲讲,当时是怎么回事,是不是田小麦污衊咱俩来着,她是不是找个壮汉砸咱们的摊子来着?!” 周森转过身,背对着李大鱼,从信封里抽出一沓零钱,展示给大家看。 “周森!你干什么呢?你有毛病吧?!我跟你说的话都白说了?你蠢不蠢啊你!”李大鱼眼中喷着血,他要去抢周森手上的信封,但是被周森闪身躲掉了。 第170页 “我愧疚大家对我的信任。”周森低着头先认了个错,接着缓缓开口道:“咱们的果酱和罐头卖得很好,我和大鱼哥从来没有降过价,甚至……甚至还提了价,这些钱,我现在交出来,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原谅。” 众人你看我,我看你,终于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大鱼你这样不地道啊!我们点灯熬油地熬果酱、做罐头,你们倒好,这钱拿着不烧手吗?”说话的这位是一早就进到加工小组的人,自从他尝了果酱,就知道一定会大卖,果不其然,原来之前是有人动了黑手,他就说定价原本就不高了,怎么还会需要降价卖呢! “大鱼,你也赶紧把钱交出来吧,别捨不得了!” “快点说,藏哪儿了,你要是捨不得亲手交出来,我们帮你去拿!” …… 李大鱼梗着脖子不吭气,他决定顽抗到底,“你们吵吵啥!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我拿了钱啊,赚到的钱我每次都如数上交了,我这没钱!” 突然没人说话了,李大鱼以为自己唬住了大家,气焰又重新燃了起来,“你们别动不动跟着瞎起闹,证据呢?没证据有什么可说的呀!” “证据在这儿呢!”夏明苏款步走来,手上拿着一摞洗好的照片。 李大鱼咽了咽口水,顿时心如死灰。 照片传了一圈,有看懂的,也有看得不是那么明白的,不过每个人心里多多少少对整件事都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李大鱼还想耍赖,直接上手抢照片撕了起来,围观了半天的江淼淼实在看不下去了,他一把拎起李大鱼的衣领,“你可闭嘴吧,别扑腾了,掉河里的小鸡活不成,掉火坑里的人民币也没得救,麻熘地把钱交上来,没准大家还能原谅你。在这儿耍赖有用吗?” “你放手!你算哪根葱啊你!”李大鱼骂骂咧咧地挣扎了半天,但都没能挣脱江淼淼的钳制。 第194章 我不知道这完蛋货住哪儿 “你放手!你算哪根葱啊你!”李大鱼骂骂咧咧地挣扎了半天,但都没能挣脱江淼淼的钳制。 就在场面陷入僵局之时,最后一个关键人物上场了。 周婶清楚李大鱼是个满嘴跑火车的无赖,只有他老爹李拐子能制住他,所以周婶亲自去李家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李拐子讲了一遍,李拐子听完之后,火冒三丈,拎起拐杖就冲出了大门,径直朝果园走去。 “混小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玩意儿!竟给老子丢人!”李拐子冲上来,拿着拐棍照着儿子就是一顿勐敲,也不管敲到哪儿了,逮着哪儿打哪儿,没几下李大鱼的身上就挂了彩。 好半天都没人上去阻拦,老子教训儿子,在这地方是天经地义的,打死了也没毛病。 可田小麦不这样觉得,犯错嘛,总是难免的,有周森这样认错态度好的,也就会有李大鱼这样固执到底的。 再顽劣的人,也应该给他一次反省的机会,不能一棒子打死。 “李大夫,算了,让他回去好好想想的吧。”田小麦是唯一一个替李大鱼开口求情的人,但李大鱼似乎并不买帐。 “田小麦,你别在这假惺惺的!我不用你替我求情!” 李拐子一听,更气了,手上的力道又加重了几分。 “你个不争气的玩意儿,给你活儿你不好好干,在这偷鸡摸狗的,我是这么教你的吗?!咱家缺那点钱吗?没出息的东西!” 李大鱼也不求饶,抱着头满地打滚。 李拐子打着打着,终于打累了,他停下手,用拐棍抵着儿子的胸口问道:“钱呢?你把钱搁哪儿去了?!” 李大鱼突然泄了气,从小到大,他都没赢过他爹,因为他知道他爹心狠,如果他不认错,不低头,真的会被打死的。 “爹,钱都被我花光了……” 李拐子重重地嘆了一口气,他收起拐杖,说:“起来吧,赶紧回家,别在这丢人现眼了。” 李大鱼是被人搀扶起来的,不过两条腿被打得太惨,站起来就抖得跟筛糠似的。他往前走了两步,可疼得实在走不动了,哐啷一下又栽到了地上。 江淼淼白了李大鱼一眼,看他实在太可怜,就倾身一捞,把他扛到了肩上,“来人带个路,我不知道这完蛋货住哪儿!” 李拐子走到田小麦面前,带着愧色说:“我回去接着收拾他,回头让他给你磕头认错,钱我一会儿就给你送过来。” “磕头认错就算了,回家之后你也别再打他了,打完之后你还得给他治,何必呢!你得让他自己想通了,想明白了,否则没什么用的。”田小麦觉得李大鱼还不至于无药可救,好好教还是能教好的,不过李拐子的教育方式实在是很有问题,但她作为一个未出嫁的姑娘,也不好对人家的家庭教育指手画脚,所以也只能点到为止了。 李大鱼没怪田小麦多管闲事,点点头就走了。 也不知道他有没有把田小麦的话听进去,田小麦觉得估计是够呛。十几年了,孩子就是这么养大的,让他一时半会儿改掉之前的教育理念,着实不太可能。 不管怎样,果酱和罐头的第一期销售至此算是完美地落下了帷幕,虽然有些不愉快的小插曲吧,好在也都磕磕绊绊地过去了。 第171页 接下来要做的工作有很多,经过这一次的事情,田小麦吸取了不少经验。她下决心要将一切正规化,不过也清楚不能太操之过急。 江淼淼在竹溪村玩了两三天,准确地说,是在果园和荒山干了两三天的活儿,还都是一般人干不动的重活。 “怎么样?累吗?”夏明苏递过去一条湿毛巾。 江淼淼拿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汗,豪气干云地说:“不累!爽快!” “江哥,我和小麦商量过了,我们都希望你能留下来帮我们一块儿干,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夏明苏事先考虑了很多种策略,不过最后还是决定用这种直白而真诚的方式来留下他。 江淼淼抓抓头髮,这样的选择题对他来说有点难。 “你先好好想一想,不用着急答覆我。”夏明苏顿了顿,把最有诱惑力的一部分先给说清楚了,“我们给你的工钱一定比你在邮局的要高,以后的分成也不会少了你的。小麦说,如果把两边都搞起来的话,就能建个工厂,搞个公司,到时候就让你当经理。” 江淼淼羞涩地摆摆手,笑着说:“让我干活没问题,经理什么的,我不成。不成不成,你们太抬举我了!” “这是后话了,一切全都看你的意愿,你怎么高兴就怎么来,我们充分尊重你的选择。”夏明苏意识到自己的话说得太官方太生硬,转口就改了风格,“哪儿舒坦就去哪儿吧,活着不就图个逍遥快活嘛。” “这话对味!”江淼淼连连点头,“兄弟你是个明白人!” 江淼淼不求赚多少钱,也不想当什么经理,或者当什么官,这些对他来说都没有太大的吸引力。被风湿病折磨了那么多年,他知道什么才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当一个人真切地觉得要活不下去的时候,才能一下子活明白喽。 跟江淼淼聊完之后,夏明苏去找了田小麦。 “我娘说要见你。” 田小麦心肝一颤,“她见我有啥事儿?” 夏明苏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好事儿还是坏事?”这应该看得出来吧,毕竟一块儿生活了那么多年,这点直觉不可能没有。 夏明苏认真地想了想,“不像是坏事,不过我也猜不准她要干嘛。我直接问她了,她说等你过去了再说。” “苏苏,我有点害怕呀……”田小麦小脸皱皱的,一副惨兮兮的样子。 她现在啥都不憷,就憷这个未来婆婆。 夏明苏揉揉田小麦的脸,安慰道:“她又不能吃了你,我在旁边跟着呢,有什么可怕的。” 田小麦嘟着嘴,哼哼道:“不去不成吗?你娘她该不是想警告我,让我离你远点吧,她一直就不怎么喜欢我,最近还总拉着你去相亲,这不明摆着在阻止咱俩交往嘛!” “放心吧,她阻止不了的。”夏明苏握紧田小麦的手,在她的手背上轻轻地吻了一下,“别瞎想了,去了就知道了。” 第195章 娘家滞销的烂水果 第二天中午,夏明苏来接田小麦到镇子上吃饭。 田小麦换了好几身衣服都不太满意,不是太简单、太休闲显得不够郑重,就是太死板显得木讷、呆板。 夏明苏已经坐在炕头喝了半个小时的茶了,他看看表,提醒田小麦:“你再换下去,我娘就该回来了。” 田小麦瞅着镜子里面的自己,轻嘆了一口气道:“就这样吧,反正穿啥都一样。” “皇太后”一直都不喜欢自己,而且还是那种360度全方位、立体三维式的不喜欢。所以她穿得再得体再漂亮,又能怎样? 换来换去,田小麦最后只穿了条牛仔裤和白色的薄款毛衣,配上一双小高跟皮鞋,显得青春、乖巧,但不喜欢她的人,比如王喜弟,没准会觉得她耍心机装清纯。 管它呢,爱咋想就咋想吧。 这应该算是田小麦和皇太后的第一次正式会面了,不知道会面的主题是啥,目的是啥,田小麦一头雾水地跟着夏明苏来到了镇子上的一家高档餐厅。 夏明苏牵着田小麦的手走进包间,站在门口说:“娘,果园那边临时有点事情需要处理,所以耽搁了一会儿,您等急了吧?” 王喜弟坐在靠窗的位置,招唿田小麦落座,“没事,不急,小麦你过来坐。明苏,你去叫服务员上菜吧。” 夏明苏退出房间,由于担心田小麦,所以没有走远。他高声叫服务员,让他们现在上菜。 王喜弟打扮得异常郑重,披着一条颇为考究的小披肩,头髮一看就是刚烫好的,还带了一对翡翠耳环,十足的贵妇相。 田小麦突然有点后悔没穿上自己那件旗袍了,可后悔已经晚了。 餐厅的上菜速度特别快,没几分钟桌上就摆满了各色佳肴。 夏明苏和田小麦悄悄地对视了一眼,都不知道现在是个什么情况,隆重得有点过分啊。 王喜弟亲手给两个晚辈各盛了一碗酸汤,之后才缓缓开口道:“我今天找你们过来呢,是想让你们帮个忙。” 王喜弟的态度好到让人不安,她什么时候这么和气地说过话呀,豪不夸张地说,甚至有点低眉顺眼的感觉,这很不像田小麦认识的那个皇太后。 第172页 “您有什么事,直说就好。”说完正题好赶快结束这顿饭,田小麦觉得自己在这待久了会心梗。 “不急,先吃饭吧,边吃边说。”王喜弟是真不着急,慢慢地咀嚼着食物,一片黄瓜都要品尝半天,东拉西扯了好多有的没的。把田小麦家里老老小小里里外外全部问候打听了一遍,连她妹妹田菲菲睡不睡午觉这种细枝末节的小事情都聊到了。 夏明苏坐在两个女人中间,像个透明人一样,全程露着迷之微笑闷头吃饭。 田小麦瞥了夏明苏一眼,看他吃那么香,根本不管自己这边的情况,也把心一横,管它什么事呢,王喜弟不说正事,她就踏踏实实地撒开欢地好好吃饭。 嗯,脆皮虾好香,红烧肉肥而不腻,菠萝饭酸甜可口,水煮牛蛙辣到飞起,爽得田小麦直流鼻涕泡,冰凉的酸梅汤咕嘟咕嘟两口就灌下去了大半杯,整个人从头舒服到脚,满足感爆棚。 王喜弟是打算先礼后兵也好,是打算铺垫好感情真的有求于人也好,都随她去吧。 就这样又吃了将近一个小时,王喜弟终于放下筷子说到了今日的主题,不过这段话的引子着实有点长。 “明苏有个表姨,就住在王家村大队上。明苏小的时候啊,他表姨没少带他玩,算数啊,背诗啊,摺纸啊,唱歌啊,都是他表姨教的。是吧,明苏?” “嗯,我是被表姨带大的,不过那时候小,印象不太深了,长大以后来往就少多了。”夏明苏没解释为什么来往变少了,因为他现在还不打算让田小麦知道太多王家的事情。 前段时间,跟他相亲的那个姑娘,就是表姨夫的一个远方侄女。 现在一帮人还总撺掇他俩在一起,动不动就给制造一些见面的机会。 王喜弟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再怎么说他们都是娘这边的亲戚,娘是在王家村长大的,有感情,抽掉了骨头还连着筋的。我现在岁数也大了,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不行了,你爹常年在外面也不知道回家,我什么都不指望他了。明苏,你记着,我死了之后都是要埋到那边去的,这话你得记清楚喽。” “娘,你说啥呢……”夏明苏面露不快,“别动不动就说这种丧气话,有什么事儿你就直说吧。” 田小麦一脸懵,难道是准备立遗嘱?不会吧…… “听说你们做的果酱和罐头卖得很好啊?咱们这结的果子一直都不怎么甜,果酱和罐头真的会好吃吗?”王喜弟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是看向田小麦问的。 田小麦注意到王喜弟投过来的视线,立马抬起头,看过去,回道:“加工一下,味道还是不错的。最开始拿到周平县去卖,买的人不是很多,后来拿到省城试了试,销量就上去了。” 王喜弟埋怨道:“明苏,你说说你,有好东西你也不拿给我尝尝。” “……”夏明苏苦笑了一下,真拿了您也不会吃啊,您不是看不上田小麦嘛,田小麦做的东西您不是一直都嫌弃的嘛,今天这是怎么了? “咱们这方圆几个村子里都有小果园,早些年有不少橘子树,长得还挺不错的,后来可能土壤不行了,要不就是被打虫药给搞坏了,后来种什么果子都长不好。可惜呀……太可惜了……” 王喜弟绕着主题跑了好些圈,就是不点题,不过听着听着,田小麦终于猜到了王喜弟的意图。 既然对方不戳破这层窗户纸,那就她来捅破它吧。 “他们是想做果酱和罐头吗?”田小麦抽了张纸巾擦嘴,一边擦一边漫不经心地问。 王喜弟的眼角微微眯起,嘴角也有了上扬的弧度,她好像开始有点喜欢这个聪明的姑娘了,“嗯,眼瞅着果子都要烂了,如果现在还来得及加工的话,他们想问问你,你要不要买走他们的果子?” 田小麦淡淡一笑,搞半天,王喜弟弄这么一大桌好吃的,是来推销娘家滞销的烂水果的。 第196章 你不吃田荣轩的醋啦? 田小麦询问夏明苏的意见,夏明苏说:“这件事你说了算,制作果酱和罐头的主意是你出的,整个加工的过程也是你盯着的,我只提供了一些提味的配方,不能做这个主。我娘肯定也是这样想的,所以她都没有跟我商量,就直接把你找来了。” 王喜弟进一步解释道:“他们的意思呢,你随便给点钱意思一下就行,也不是想靠这些赚什么钱,眼巴巴瞅着果子烂掉实在是太可惜了,知道你有办法进行加工,他们就让我过来问一下。没关系,小麦你有什么想法,可以直接跟我说,不用有什么顾虑。” 田小麦总觉得这件事没那么简单,否则王喜弟不会如此隆重地请这样一顿大餐,但是她现在一时之间还想不到对方到底想干什么。 “这件事我得先回去问问大傢伙,看他们还愿不愿意出这份力了。现在果园和荒山上的活儿挺重的,做果酱和罐头得晚上熬夜干,很多人之前就喊吃不消了,所以我一个人还拿不了主意。等我问好了,再答覆您吧。”田小麦把话说得温和又无懈可击。 王喜弟的眼皮子抖了抖,她一直觉得田小麦心眼太多,果真如此,轻易哄骗不住。 既然说到这个份上了,她也不好强买强卖,只好结束了这次会面。 第173页 “我还要去趟裁缝铺,你们俩慢慢吃,吃完就一块儿回去吧。”王喜弟率先离席,临走时,她握住田小麦的手笑着说:“我等你消息。” 包间里只剩下了夏明苏和田小麦两个人,他们早已经吃饱,放下了筷子。 “你娘真的没跟你提起过这件事?”田小麦怎么就不信呢,母子俩表面看起来虽然不那么亲密,但田小麦知道他们的感情还是很好的,只是两个人的表达方式都比较内敛罢了。 这种事情不在家里先讨论一番,怎么可能? 夏明苏却迅速而果断地摇了一下头,“她真没跟我提过这茬,我是真不知道。” 田小麦觉得很奇怪,“把果子卖给我,不是为了赚钱,那会是为了什么?” “反正果子都要烂到地里了,你给多少对他们来说,都是多赚了的,他们怎么都不亏啊。”夏明苏想得很简单,他没觉得这里面会有什么阴谋。毕竟王家村大半的人都跟他沾亲带故,多多少少会有一定的感情基础。 田小麦撇撇嘴,觉得他们肯定是有所图的,王喜弟能破天荒如此隆重地宴请她,单从这一点来看,都不简单。 刚刚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午饭的时间,步履又很匆忙,所以没来得及观察这条繁华的街道,和这家隐没在繁华中的高档餐厅。 离开时,田小麦多留意了一下,才发现这家餐厅别有一番韵味。 走廊的墙上挂着华丽的壁画,和精緻的脸谱,还能听到不知道从哪里传出来的幽怨而古老的乐曲声。 店门口,往来着熙攘的人群,但仍旧保持着小巷的宁静。 “原来镇子上还有一家这么漂亮的小餐厅呢,以前都不知道……”刚刚还想尽快离开的田小麦,现在竟有些捨不得了。 “喜欢这家餐厅的话,咱们就经常来坐坐。”夏明苏无心看别处,眼睛一瞬不瞬地定在田小麦的身上。 “苏苏,你说,咱们什么时候也能开这样一家餐厅呀?”田小麦托腮想了片刻,“嗯……比这家还要大一些,最好能有三层,把隔音做得好一些,一楼放劲爆的摇滚乐,二楼放黑胶唱片,三楼放钢琴曲,你觉得怎么样?是不是很棒?” 夏明苏歪着头,满眼的宠溺,“你喜欢什么样的,咱们就弄什么样的,你喜欢的我都喜欢。” 田小麦扁扁嘴,“男人嘴巴太甜可不是什么好事儿,吃了蜜的嘴巴容易招惹蜜蜂,小心被折成马蜂窝。” “呵,你这是在警告我吗?”夏明苏轻笑一声,“你大可放心,我不是那种会偷吃的男人。” “暂且相信你吧,反正这种事情不是靠嘴巴说就能决定什么的。”每个深处热恋中的人都相信对方不会噼腿出轨,但这都是荷尔蒙在作祟,不作数的,未来会怎样,只有时间说了算。 想了一路,田小麦决定先去王家村看一下那些烂果子到底烂到了什么程度,到底还能不能进行再次加工。 路上夏明苏碰到了很多熟人,他都给田小麦一一做了介绍,不过田小麦一个都没记住。 可能近亲太多的缘故吧,田小麦突然觉得有点脸盲,这个人和刚刚那个人,不是一个人?这个姑娘和那个大婶子,难道不是一个人不同阶段的样貌?这个村子里是不是有好多双胞胎和三胞胎呀,天吶,田小麦要昏厥了。 随意地逛了一圈,田小麦表示情况不太乐观。 梨子和橙子都已经发软烂心了,罐头是没法做了,挑出来一些,剔除坏掉的部分,再进行加工,要做成可口的果酱还有一丝希望。 田小麦当即决定花一百元买下所有的烂果子,王家村大队书记拍板同意了这次交易,还热情地找来三个人来给田小麦打下手。 从王家村来的三个人很快便加入了田小麦的十人加工小组,之后的几天,一帮人加班加点地进行着流水线作业,紧赶慢赶,总算把第一批果酱做了出来。 田小麦和夏明苏商量后,决定让田荣轩到省城坐镇,监督销售工作。 最开始这个主意是夏六爷出的,夏明苏这次没泛酸,很痛快地同意了这个方案。 “你不吃田荣轩的醋啦?”田小麦笑问。 “醋值几个钱?”夏明苏一脸傲娇。 “原来是看在钱的份上啊……”有钱能使鬼推磨还是有些道理的。 “要不然呢?”夏明苏轻哼了一声,“长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田荣轩一直对你情有独钟,念念不忘。我的确不希望你们有任何交集和往来,可他现在是六爷爷的人,有些会面难以避免,我也很无奈呀!况且,我们现在需要一个靠得住的人,田荣轩是最佳的人选了,关键问题上,我还是会以大局为重的。” “苏苏同学,你很懂事嘛!”田小麦笑道,“不过江淼淼也是合适的人选啊,你怎么不让他去呢?他是省城的人,对环境更加熟悉,不是更好吗?” “小麦,你这是在考我吗?还是你真不知道原因?”夏明苏一把将田小麦搂进怀中,他把头埋进温热的颈窝里,轻吻地跳动的大动脉。 第197章 小麦是我未婚妻 “小麦,你这是在考我吗?还是你真不知道原因?”夏明苏一把将田小麦搂进怀中,他把头埋进温热的颈窝里,轻吻地跳动的大动脉。 第174页 田小麦怎么可能不知道原因呢,江淼淼在这边更有用武之地,虽然他的头脑也很灵活,但无论在细心程度还是衷心程度,跟田荣轩相比,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的。 况且江淼淼刚刚加入到团队之中,正在巩固感情的关键阶段,最好不要跑太远,否则有点风吹草动,他们就失去一员大将了。 王家村大队的果子刚刚全部加工好,其他大队的代表也都纷纷来找田小麦要把果子卖给她。 订单应接不暇,加工小组由十个人到十三个人,最后增长到了四十多个人。 这些人来自多个公社和生产队,而且全部都是过来义务帮忙的,只收了田小麦一些购买果子的钱,根据果子的质量和数量,从一百到三百不等。 随着收入的增加,田小麦愈发不安起来。 这些人免费出力,总归是想图点什么,可到底是什么呢?这个答案过了整整一个月田小麦才搞明白。 这天夜里下了工,江淼淼嚷着肚子饿,夏明苏就在临时搭建的灶上煮了一锅鸡蛋面,田小麦开始还不怎么饿,闻着香味之后也有点蠢蠢欲动,便也要了一碗。 三个人坐在果园的休息棚里,一人端着一碗面条,边吃边聊了起来。 “没想到找到门路之后,赚钱这么容易啊!”江淼淼一口下去,半碗面条下了肚。看着白花花的钞票流水一样进帐,他的干劲比老黄牛还足。晚上都恨不得不睡觉,想撸着袖子没日没夜地干,几乎每天都是夏明苏和田小麦硬拉着他走,他才肯回去休息的。 比起江淼淼的狼吞虎咽,田小麦的吃相就斯文多了,她慢慢地咀嚼着,认真地说道:“这些都是辛苦钱,一滴汗一分钱,以后咱们要让每一滴汗更值钱。” “还能更值钱吶?我的乖乖,你们可真是我的大福星!”江淼淼哈哈大笑起来,“看来老婆本很快就能攒出来了!” 夏明苏笑问:“你以后想找个什么样的姑娘啊?” 江淼淼想都没想,就回道:“小麦这样的最好啦。” 夏明苏脸上的笑容突然消失无踪,他严肃地警告道:“江哥,小麦可是我未婚妻,你可得搞清楚了。” “知道知道,苏老弟你紧张个什么劲,我真要跟你抢,也抢不过你啊。而且我把小麦当自个儿亲妹子,谁会对自个儿亲妹子有那种想法呀。”江淼淼说着吃着,吃着说着,不一会儿功夫就干掉了满满三大碗。 “禽兽就会有这种想法。”夏明苏轻哼一声,心中的不悦一时半会儿消不掉。 “可我不是禽兽呀!”江淼淼有点后悔刚刚把理想型说成田小麦了,这不给自己挖了一个坑嘛,还是赶紧找补一下比较好,“小麦啥啥都好,没结婚的男人肯定都会想找个这样完美的嘛,其实说真的,我有个暗恋的姑娘。” “谁啊?”田小麦八卦地问。 “你们不认识她。”江淼淼囫囵吞下口中的面条,一手端着碗,一手拿着筷子,整个人以静止的姿态陷入了沉思,“其实我也不算认识她,只是去县城的时候,偶遇过她几次,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呢……” “想不到你还是个痴情种呢。”田小麦的话音刚落,“嘭”的一声巨响在屋外不远处响起。 江淼淼腾地从座位上弹起身,端着碗筷就跑了出去,一边跑一边大声问道:“谁啊?!” 半晌无人应答。 夏明苏和田小麦走出休息棚时,恰好看到一个黑影一闪而过,瞬间就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小偷!你给老子站住!”江淼淼把碗筷塞到夏明苏的手里,拔腿就追了上去。 “你最好别让老子逮到,否则老子剥了你的狗皮!”江淼淼的骂声响彻云端,经久不消。 夏明苏和田小麦回到休息棚里,都面露疑惑。 “钱你拿到家里了吧?”田小麦想不到除了钱以外还有什么值得偷的。 夏明苏点头,“全都拿到家里了,放到箱子里锁着呢,有大贵看着,不会有什么问题。” “那会是什么……”田小麦皱皱眉头,喃喃道:“刚刚那个人好像在加工间附近,那里有什么呢?” 两人陷入沉默。 “我知道了!”田小麦突然双眼放光,困惑已久的问题她终于想通了。 夏明苏看向田小麦,“什么?” “配方!做果酱的配方!”田小麦苦笑道:“原来如此,把烂果子卖给我只不过是个幌子,塞人过来免费给咱们干活,就是为了偷加工果酱的配方。听说咱们做果酱赚了钱,他们肯定也尝试做过,而且肯定没做出来,所以就想着过来偷师。好吧,这些人也是够耐心的……” 夏明苏挑挑眉,想到娘亲请的那顿大餐,顿时觉得有点闹心。 这配方也算不得什么天大的秘密,他和田小麦并不打算有意隐瞒,但为了避免生出事端,所以才没有告诉任何人。 原来竟有这么多人惦记着这份秘方啊,人类果然是被钱驱动的生物。 “爷爷,爷爷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被江淼淼逮住的人跪在地上不停地讨饶。 江淼淼嫌弃地踢了他一脚,“一个大男人,膝盖骨真不值钱,说跪就跪,我呸!” 第175页 “爷爷饶命,放了小的吧,小的知错啦!” 江淼淼根本不听他胡咧咧,拎着他的后衣领,就往休息棚走去,有事儿没事得让夏明苏和田小麦做主。 “大川,你起来吧。”田小麦的语气还算和缓,脸上也没有过多责备之意。 名叫大川的人突然留下了一串热泪,他没想到田小麦竟会记得自己的名字。 加工小组里人员混杂,几十号外村来的人,他天天跟这帮人一块儿干活,都只能叫出其中十几个人的名字,没想到田小麦竟然会记得他这个没什么存在感的人。 夏明苏走过去,拿过大川手上的篮子,篮子里是加工果酱时用到的一种草药,这味草药算是配方里面最重要的原料之一了。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夏明苏沉声问大川。 第198章 胆小如鼠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夏明苏沉声问大川。 “不知道。”大川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他怎么会知道这黑漆漆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他问过加工小组里的很多人,没有一个人能说清楚。他只知道这是做果酱时非常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东西,所以想着只要偷走,拿回去让大队的人全都看看,总有见多识广的能认得。 “这个东西一旦用错了量,用错了方法,就会变成剧毒,比毒鼠强的药性还要大。”夏明苏曾经警告过进到加工小组里的所有人,只有成品果酱才可以吃,其他所有往里面添加的东西,一概不能食用,否则出现任何问题,他和田小麦概不负责。 田小麦还曾细心地解释过,就像蚕豆一样,煮熟了吃香甜可口,但吃生的就容易食物中毒;再比如蕨菜,吃错了方法对人百害无利,但用正确的方法食用,却是非常补人的。 夏明苏刚刚说的话的确有夸张的成分,但意图是好的。 大川听完之后,果真吓到腿软,整个人抖得跟筛糠似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癫痫了呢。 江淼淼笑声震天,“这么怂包,还想偷配方,你们大队是不是没什么能人啦?找了这么一个胆小如鼠的人出来偷师,真是不嫌丢人!” 就在这时,大川突然像个疯子似的扑向夏明苏,他抓起篮子里的东西就往嘴巴里面塞,嚼都不嚼就往肚子里面吞。 夏明苏眼疾手快地遏制住了大川的下巴颏,让他无法进行吞咽动作,并迅速把他嘴巴里的东西全部挖了出来,虽然动作稍显粗鲁,但效率奇高。 随后夏明苏抄起桌上的一根筷子,不停地按压着大川的舌苔,并时不时往喉咙深处捅了捅。 情绪激动的大川受不住刺激,勐烈地呕吐了起来,刚刚吞进去的东西现在如数喷到了地上。 田小麦倒了一杯水递给大川,“你这又是何必呢,寻死觅活的,再怎么样,你也得听我们把话说完呀!” 大川盯着水杯,没有伸手去接。 “怎么?还要我亲自餵你喝啊?”田小麦把杯子递到大川的嘴边。 大川接过杯子,一饮而尽,随后咚咚咚地磕了好几个响头。 田小麦觉得大川在这种状态下,根本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流,无奈之下只好拜託江淼淼照看他一夜,“江哥,今晚你受点累,看着他点,别让他再干傻事了,等他明天冷静点了再说吧。” 江淼淼是无所谓,不过他就怕自己一不小心唿唿大睡,到时候啥都不知道。 行尸走肉般的大川被江淼淼给拉走了,夏明苏和田小麦目送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寒风唿啸的深夜里。 “起风了……”田小麦仰着头去数星星,左看看右看看那,看了好半天,还是一颗都没找到。 “真没想到。”夏明苏无奈地嘆了一口气,“没想到我娘会为了帮娘家那边的人,做这么幼稚的事情。” “为了配方,为了钱嘛,没什么不可能的。”有点冷,田小麦抱紧了自己的双臂。 夏明苏把外衣脱下来披到田小麦的身上,有气无力地说:“咱们也回去吧。” “嗯……”田小麦清清淡淡地应了一声,她知道夏明苏现在心里不太痛快。 王喜弟是个精明的女人,她一向不会做太低级的事情,这次怕是一时脑抽煳涂了。 大川呆呆地坐了一夜,也听江淼淼打了一夜的唿噜。 天亮时,江淼淼悠悠醒来,他躺在床上扣着眼屎,瞥了大川一眼,问候道:“哥们,醒这么早啊?” 大川如实说:“我没睡觉。” “原来是没睡啊,怎么样?我的唿噜打得好听吧?你可是我的第一个忠实听众。”江淼淼臭屁起来,超级欠扁。 大川双眼红得跟兔子似的,他一瞬不瞬地盯着江淼淼,彻底把江淼淼给盯毛了。 “你看啥呢?该不是看上我了吧?”江淼淼双手护着胸,随后又捂住了屁股。 大川一副不是你有神经病,就是我有神经病的表情,“我讨了婆娘了,还有九个孩子。” 咳咳咳,有必要解释得这么清楚嘛! 江淼淼用清水随意地抹了一把脸,漱了漱口,就带大川去了狼坡的办公室。 田小麦一早就到了办公室,连早饭都是在这里吃的。 江淼淼和大川走进来的时候,田小麦正在看这几天的报纸,手边放着一杯奶茶,还冒着热气呢。 第176页 “进来坐吧。”田小麦很亲和,不会给人太大的心理压力。 江淼淼一进来就把所有的抽屉都拉开看了看,把里面的饼干和糖块全部搜刮出来,打算当早饭。 对江淼淼的这种举动,田小麦早习以为常了,“江哥,苏苏那边需要你帮忙,吃完就赶紧去果园那边吧?” “臭丫头这是在赶人啊,得嘞,我边走边吃,咱们回见吧。”江淼淼迈着大步离开。 千里及组长和邹平早已经被田小麦打发到别的地方去了,办公室里现在只剩下了田小麦和大川两个人。 “大川,别紧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你不想说的我不会强迫你。”田小麦打算使用怀柔政策,以此来攻克大川的心理防线。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还是你来问吧。”大川始终垂着脑袋,额头上的青筋根根清晰。 田小麦点点头,这样也好。 “大川,你是王家村大队的吧?”田小麦对每一个到加工小组帮忙的外来人都有基本的了解。 “是的。”大川说:“我的老家在西北,是入赘到王家村的,婆娘是王家村大队队长的妹妹,你应该认识。我有九个孩子,现在只有两个还在身边……” 田小麦没有制止大川的倾诉,但大川说到这里突然收了口,“扯远了,对不起。” “没事,你可以接着说。”田小麦鼓励道。 大川苦笑了一下,“不说了,没什么意思,还是你来问吧。” 田小麦想了想,打算先把关键问题给问清楚喽,“偷配方,是你自己的主意,还是有谁雇了你,或者强迫了你?” 大川咬着下唇,这个问题显然不太好回答。 第199章 是她强迫我的 大川咬着下唇,这个问题显然不太好回答。 田小麦也不催促,踏踏实实地坐在那里等着。 大川犹豫了又犹豫,左思右想了好半天才艰难地开口,“是有人让我过来偷配方的,算是强迫吧……具体原因我现在不好说,不过小麦,你得相信我,我是真的不愿意做这种事儿。你们也看得出来,我胆子小,最近真的是连觉都睡不踏实,一睡着就做噩梦,梦到你们把我扔河里了,或者把我推下了山崖,特别可怕……” “大川哥。”这是田小麦第一次喊他哥。 其实按照年龄来说,喊叔叔都不为过。虽然田小麦不知道大川的具体年龄,但他看上去大概有四十的样子。 “人都有不得已的时候,我能理解。”田小麦顿了顿,看向大川,大川的额头上满是汗珠。 紧张成这样,这件事背后肯定还有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 按照田小麦的猜测,大川大概是有什么把柄落在了别人的手上,所以才被当做工具,赶鸭子上架给送到加工小组当窃贼的。 “你认识夏明苏他娘吗?”田小麦冷不防地提到王喜弟,看似随口一问,其实暗藏玄机。 大川的屁股在凳子上蹭来蹭去,如坐针毡,额头上的汗珠子比先前更多更大了。 田小麦举起杯子喝了一口奶茶,其间还偷偷地瞥了大川一眼。她看到大川不自然的神色,便咂摸出了一点意味。 “认识,王姐经常过去熘达,大队上的人都认得她。”大川的声音有点抖,说明他心虚。 为什么会心虚,这是田小麦迫切想要找寻的答案。 “这么说,夏明苏他娘跟你媳妇也认识?”田小麦放下杯子的时候故意弄出比较大的响声,就是想要一点点冲破大川的心理防线。 “嗯,认识……”伴随着杯子落在桌面“当”的一声,大川不由自主地哆嗦了一下。 “她们很熟吗?”田小麦摆着一种拉家常的口气,但其实每一句问话都是有意图的。 大川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之后急忙摇了摇头,“不熟,不过应该沾了点亲戚关系,王家村大队上的人,往前数几辈儿都是一家的。” “这我知道,附近几个大队上姓王的,基本上都是从你们那里出来的。”田小麦起身给大川倒了一杯水。 有那么一两分钟的时间,两个人都没有开口说话,一时之间房间内显得过于安静了,这种安静给大川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田小麦端坐在办公桌前,时不时瞅两眼铺在面前的报纸,慢条斯理地喝完了快要冷掉的奶茶,偶尔抬头看看外面的天色。她没让大川离开,也没再说什么。 大川跟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地定在了凳子上。勐地一瞅,还以为是座蜡像呢,根本看不出来坐在那儿的是一个会喘气的人。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一晃快到了中午。等到田小麦觉得气氛已经凝固地差不多的时候,才缓缓开口问道:“你跟夏明苏他娘,也就是王姐,很熟吗?” “不熟!一点都不熟,我跟她只是点头之交而已!”大川这次回答得太快太果断,反倒让人怀疑其可信度。 “哦……”田小麦笑了笑,悠悠道:“前几天我看你跟她在路上聊了好半天,还以为你们很熟呢。那天你们都聊什么啦?” 大川的喉咙里发出了咕噜咕噜的浑浊声,他勐吞着口水,双腿抖得跟发动机一样。 第177页 为了保持冷静,他死扣着自己的胳膊,扣出了一排深深的血痕。 他怎么都没想到,深更半夜小心翼翼地去跟王喜弟会面,还是被发现了。 大川慌乱地回道:“没,没聊什么,就,就随便拉拉家常……” 田小麦故作高深地点了点头,事实上,她根本就没看见过大川和王喜弟碰面。刚刚纯粹是在胡编乱造,没想到竟然真的被她给说着了。 “你没偷到配方,回去之后不好交代吧?想好对策了吗?” 大川可怜兮兮地摇了摇头,他能有什么对策,只能硬着头皮回去,等候发落呗。 大不了活不起了就一死了之,这日子过得太艰难了。回想这几年,他不过是一个能够行走的木偶罢了。 “大川哥,有什么难事,你完全可以跟我讲,我可以给你出出主意。虽然我认识你没几天的时间,但我看得出来,你遇到了难事,要不然昨天你也不会去寻死。其实,有些路你看着像是死胡同,怎么都走不通,但里面都有隐藏的通路,你得主动地去找这个暗门,才能把自己救出去。你能听懂我说的话吗?” 大川眨眨眼,他当然能听明白,他只是不知道是否该相信田小麦。 田小麦决定拿出杀手锏来为今天的对话进行收尾,“大川哥,如果你相信我,愿意把前因后果都跟我说一说,其实我是可以帮你一把的。坦诚地说,这个配方是我们赚钱的工具,大家都知道的话,都拿这个配方做果酱拿出去卖,我们的竞争对手就多了,这样会大大影响我们的销量。” 大川说:“这个我明白……” “但如果这个配方能救你一命的话,我愿意把配方告诉你,让你拿回去有个交待。”田小麦之前就跟夏明苏讨论过配方要不要保密的问题,他们一致觉得,做果酱而已,没必要把方法掖着藏着,之前没拿出来跟大家分享,只不过是觉得有点麻烦,要花费太多的时间罢了。 大川的脸上写满了惊讶,“真的吗?” 田小麦点点头,“如果你能坦诚地把你的难处告诉我,我可以帮你。” 大川犹豫了很长的时间,田小麦看完了所有的报纸,都没等到大川的回覆。 “要不你先在这儿考虑着,我回去搞点吃的过来?”快下午一点了,田小麦有点饿,江淼淼把办公室里面所有吃的都搜颳走了,毛都没给她剩下一根,害她连个填肚子的零食都没有。 “我跟王姐秘密约会有五年的时间了……” 大川一句话,炸开了一记响雷,震得田小麦浑身一麻。 “啥?你说啥?”田小麦掏掏耳朵,刚刚她一定是听岔道了。 天吶,要不要这么劲爆! 大川一副哭唧唧的怂样,“我说,我跟王姐秘密约会有五年的时间了,是她强迫我的。” 第200章 王喜弟的致命秘密 大川一副哭唧唧的怂样,“我说,我跟王姐秘密约会有五年的时间了,是她强迫我的。” 田小麦半天没反应过来,大川这一句话里的信息量实在太大了,她需要慢慢消化消化。 完事开头难,话匣子只要一打开,就很难再关上了。 大川越说越激动,完全没了顾忌,田小麦越听越震惊,惊得目瞪口呆。 这段故事里,随随便便一个插曲都劲爆到可以上新闻头条,上各网站的热搜。 “大川哥,这件事你别再跟任何人说了,咱们说道哪儿算到哪儿吧。”田小麦不由自主地放低了音量,还不厌其烦地叮嘱了好几遍。 “放心吧,我以后还能跟谁说呢。”大川没想到憋在心里这么多年的闹心事会在这样的情况下跟一个未出嫁的小姑娘倾吐出来。 不过坦诚来讲,说出来之后心里真的舒坦多了,竟然莫名地生出了一种能够继续活下去的勇气。 “我想,这件事还是不要让夏明苏知道的好,你觉得呢?”田小麦询问着大川的意见。 大川是没什么所谓,既然田小麦这么说,他就这样做好了,其实他也不想让夏明苏知道自己跟她娘的那些不光彩的勾当,因为太丢人了! 要不是实在不得已,他怎么会做出这种劳心劳神的事儿呢?人生就是一场身不由己的旅程啊! 送走了大川之后,田小麦绕着荒山走了好几圈,一直走到了黑夜来临。 夏明苏的老爹夏大海常年在外,隔上好几年才回一次家,每次回来最多呆三天,这三天里还有一半的时间都在睡觉,返乡路上颠簸,回来之后疲惫不堪,根本没有干那事儿的欲望和体力,搞得王喜弟跟守活寡没什么两样。 俗话说,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五十坐地吸土,王喜弟从三十岁开始就守着空房过日子,虽然不缺钱,但要养大三个孩子,其间的辛苦没有人能感同身受,她就这样寂寞而孤清地活到了五十岁,一个动不动就会烈火焚身的年纪。 背着丈夫偷人无论如何都是不对的,但田小麦理解她这个未来婆婆的不容易。 大川有着所有男人都羡慕的身体,并不是说他有多好的身材,有多结实的肌肉,或者有多漂亮的线条,这些他全都不具备,但他有着大多数男人望尘莫及的持久性和恰到好处的尺寸。 第178页 嗯,就是在床上的,或者也许很多时候并不一定在床上,可以是在草垛里,在榕树下,在小河边,在半山坡,在没有人出没的任何地方…… 大川说他有九个孩子,这九个孩子是他媳妇给他生的。 其实在外面还有不少属于他的骨肉,他们的体内都流淌着来自大川的血液,他们可能在长相上随了父亲,也可能在个性上随了父亲,但并不是每一个孩子都认得他们的父亲,大川也并不认得他的每一个孩子。 乍一听,很玄幻、很可笑,但仔细一想,就觉得这其实是场悲剧。 自从被王喜弟盯上之后,大川就成了她的发泄工具。 一开始大川是誓死不从的,他早已经厌倦了女人们无休止的缠磨,但似乎冥冥之中有谁把持着他的命运,让他在面对女人们的投怀送抱时,轻易地就选择了缴械投降。 苦不堪言的大川甚至想过要自宫以求自由和解放,但他的胆子实在太小了,没有一点气魄和胆量,结果次次都以恸哭收尾,下一次还是兢兢业业地把威胁他的女人伺候得妥帖舒爽。 江淼淼说他怂,真是一点都没错。 大川的媳妇王明珠对这些事情全都了如指掌,她肯定很气啊,但能怎么办呢,上赶着来找她老公的女人又不是一个两个,赶都赶不过来。她不捨得离婚,那就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好在男人交公粮能保质保量,平日里对她也关怀备至,她了解丈夫的苦楚,知道他也是不情愿的,所以渐渐的,心里也就没那么不痛快了。 再者说,那些女人有的是拿住了王家村大队队长的把柄,也就是王明珠父亲的把柄,所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大川还是在替他老丈人解决烂摊子呢,王明珠应该感激他这个胆小怕事又勤勤恳恳的男人。 说回偷配方的事情,田小麦把果酱和罐头卖得风生水起,赚得盆满钵满,让王明珠眼红不已,她也想有样学样地做这个生意,但是找了很多人,都做不出好吃的果酱,她这才想到田小麦是王喜弟的未来儿媳妇。 王喜弟跟大川的勾当五年前她就知道了,既然如此,她也就理直气壮地去找王喜弟讨主意了。 没想到王喜弟说自己跟田小麦关系不好,说不上话,要拿到做果酱的配方,是不可能的。 王明珠想发财想疯了,她才不管那么多呢,就逼王喜弟想办法。 “你不帮我,我就把你和大川的事情公之于众!我脸皮厚,不怕丢人,我知道你是个好面子的,你自己看着办!”这是王明珠当时的原话。 王喜弟气得牙痒痒,但是她是真的怕偷腥的事情被人知道。王明珠说的没错,她看中面子,她要脸。即使知道王明珠是在威胁她,她也只能认栽了,谁让对方抓住了她的弱点呢。 王喜弟想过直接跟夏明苏商量,但是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她不想让儿子卷到这件事情中来。 夏明苏太聪明了,稍有风吹草动就会闻到真相的味道,这对王喜弟来说是异常危险的,她不会冒这样的风险。 王喜弟这才在万般无奈之下,想出了偷配方的办法,并提议让大川到加工小组里卧底,明知是下下策,但也只好如此了。 唯一令人开心的是,这样一来,她跟大川离得更近了,办起事儿来比先前还方便了不少。 在加工小组呆了一些日子,大川觉得太煎熬,就想早点偷到重要的加工原材料早点回家。 心急之下,手忙脚乱之中,很容易出错,这才被江淼淼逮住。 好在田小麦通情达理,心地善良,又聪敏过人,三下五除二解决了他的问题,还帮他上了岸。 带着果酱的配方和制作方法离开竹溪村时,大川向田小麦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大礼,“小麦谢谢你,如果有需要我的地方,尽管来找我,我一定尽其所能地帮你。” 第201章 有钱了之后,你可不能变坏啊! 带着果酱的配方和制作方法离开竹溪村时,大川向田小麦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大礼,“小麦谢谢你,如果有需要我的地方,尽管来找我,我一定尽其所能地帮你。” “知道啦。”田小麦说:“大川哥你好好的,没什么是过不去的坎儿,回头我和苏苏去王家村看你。” 江淼淼立在一旁,听到这段对话一脸诧异,现在这是什么情况?搞得跟好兄妹依依惜别似的,配方给了,制作方法也给了,还亲自把一个怂得不行的小偷恭恭敬敬地送走,这样的局面实在令人费解。 “咋回事?”江淼淼捅了捅夏明苏的腰,压低声音问道。 夏明苏的神情淡淡的,“没什么。” “那到底是什么?”江淼淼追问。 “大川是被人强迫的,小麦不想为难他,原本配方我们就没打算保密。”夏明苏这几天熬夜熬得比较厉害,所以人有点没精神,声音哑哑的,黑眼圈也比较重。 “唉,你们俩还真是不计前嫌的老好人。”这是江淼淼由衷的感慨,他每次想起自己以前抢过夏明苏的钱,心里头就堵得慌,这一页怎么翻都翻不过去,罪恶的烙印好像在他的心头永久地刻上了一样,怎么抹都抹不掉。 大川带着果酱的配方和制作方法回了王家村大队,好不容易交了差。之后不久,其他生产队也陆续得到了同样的配方和制作方法,但是仍旧没有一个人能做出好吃的果酱出来。 第179页 此时大部分人还在用土灶,所以根本无法量化蒸煮的具体时间,即使拿到了配方和制作方法,也很难把握火候。 当初夏明苏和田小麦可是下了十足的功夫,失败了成百上千次,才慢慢磨出了下料和熬煮的准头,每一道程序里面都暗藏着一种无法言传的技巧。 这岂是那些一心只想着赚钱,却毫无耐心的浮躁之人能做得出来的! 免费来加工小组帮忙的外村人,渐渐也都各回各家了,最后剩下的还是原来的那十几个人。 田小麦长舒一口气,“哎呦喂,我的娘唉,总算清净了……” “可不是嘛!”江淼淼附和道:“这帮一身懒骨头的人,一天到晚咋咋唿唿的,其实也没帮上太多忙。” 夏明苏冷笑,“不给钱,哪个会给你积极地干,无非都是奔着配方来的。” “对对对,苏老弟你总结得很到位!”江淼淼最近特别喜欢拍马屁,尤其是拍夏明苏和田小麦的马屁,也许这样多少能缓解一点他的愧疚吧。 田小麦整理着桌上的票据,核算着这几个月来的成本和利润,她手握着英雄牌钢笔在田字格纸上写写算算了好半天,这才缓缓抬起头,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容。 夏明苏从田小麦的表情里就知道结果是足够令人满意的,他开口问道:“赚了多少?” 田小麦放下钢笔,站起身,郑重地说道:“刨除成本,一共赚了五万五千六百七十八元六角四分,除去发给大家的佣金六千,承诺给大队的一万,留下买种子的四千和开荒山灌溉排硷的备用金一万,剩下的就是你和我的了。” 江淼淼掰着手指头算了半天也没算明白,实在是心算能力太差,最后还是藉助纸和笔得出了他想要的答案,“我的乖乖,你们小两口赚了两万多呀!哇,有钱人!万元户啊,不是开玩笑的!” 田小麦笑了笑,眼角眉梢都是藏不住的小得意。 最终算出来的数额跟夏明苏之前估计得相差不多,也总算是没白忙活一场。 有肉大家一起吃,有酒大家一起喝,一直是夏明苏秉承的原则。 他拍拍江淼淼粗壮的肩膀说:“江哥,最近你辛苦了,我和小麦商量着单独给你这个大功臣发个六百的红包,工钱不算在内,是额外奖励给你的。” “使不得使不得,你们别这样。”江淼淼急忙拒绝道:“这钱我拿着太烧手了,跟大傢伙比,我来的时间最短,干的也不是什么技术活儿,拿这么多钱不合适。苏老弟,小麦妹子,你们的心意我领了。说实在的,我现在没有太多用钱的地方,平常吃喝都总蹭你们的,菸酒我也都不沾,这方面的花销我都省了,你们说我要那么多钱干啥呀!我不着急攒老婆本,就是跟大家一样拿工钱,我也很快就能攒下不少钱呢!” 夏明苏和田小麦对视一眼,用目光交流了一下意见。 “那这样吧。”田小麦说:“这六百块钱算你入的股,以后再给你分红。” 江淼淼似懂非懂的,“成成成,钱就放你们那儿吧,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别给我就行。跟你们俩说实话,我这人是条贱命,手上不能握着太多钱。以前我到手的钱啊全都用来看病抓药了,从没存过钱。现在勐不丁一下子有这么多钱,我这心里头慌啊。” “慌什么,哪儿有嫌钱多的人啊。”田小麦调笑了一句,把大白兔奶糖扔给江淼淼,“行了,不用慌,以后有了钱别变坏就行!” 江淼淼扭开糖纸,把奶糖叼进嘴巴里,嚼了两口就嚼出了奶味儿,他一开口满嘴的奶香,“变坏?不能够!再说了,我变坏了也没什么关系,苏老弟别变坏才是正经的。” 夏明苏朝江淼淼的屁股踢了一脚,“你不是要打鱼去吗?还不赶紧去,天儿都要黑了!” “苏老弟这是下逐客令了,得!我也不给你们当电灯泡了,走了!”江淼淼拿起挂在椅背上的军大衣套在身上,也不系扣,就迈着大步走进了初冬的寒风之中。 田小麦歪头去看夏明苏,努了努嘴道:“有钱了之后,你可不能变坏啊,听到了没?” 夏明苏轻笑了一声,“怎么算变坏啊?” “嗯……”田小麦认真地想了想,发现这还挺不好定义的,“不能见钱眼开,不能唯利是图,不能不把我当回事儿,不能招惹花蝴蝶,不能到处留情,不能背叛我,不能忘了初心,不能做不道德的事情……” 夏明苏走到田小麦面前,“还有呢?” “还有——”还有什么呢?还有很多很多,多到几天几夜都说不完,田小麦垂眸自嘲地笑了笑,她这样是不是太作了一点呀。 田小麦抬头对上夏明苏灼热的眼神,“没有了,我胡说的,你别当回事。” 第202章 没想到你竟然这么污 田小麦抬头对上夏明苏灼热的眼神,“没有了,我胡说的,你别当回事。” “还有呢,你没说完。”夏明苏带着茉莉绿茶香的温热唿吸将田小麦笼罩在一个美妙的世界里。 “还有什么?”田小麦的心跳骤然加速。 “不能忘了——我爱你!”夏明苏的大掌伸到田小麦的脖子后面,轻轻地揉捏着她的小细脖。 第180页 微微干燥的掌心带着热烈的温度,电流从田小麦的脖子向全身蔓延开来。 “你也不能忘了,你爱我。”夏明苏低下头,将自己的额头对上田小麦的额头。 真要命,突然说情话是要闹哪样,她没有一点心里准备呀,这是饱暖思淫慾么? “知道了……”大脑当机的田小麦实在想不出来该说点什么好,她现在腿软啊,还有点晕。 夏明苏的手从田小麦的脖子后面移开,接着在她的身上不断地游移着。 田小麦捉住他的手,但那只手很快就逃开了她的束缚。 那之后田小麦就没在管那只为所欲为的手,全身心地享受着时隔多日的热吻。 最后一道防线眼看着就要被冲破了,他们到底还是及时稳住了自己。 不是田小麦有多坚持原则,而是夏明苏不想轻薄了他心爱的女人。 “我们去县城玩两天散散心吧?”夏明苏有一下没一下的轻抚着田小麦的秀髮。 田小麦坐在办公桌上,环抱着夏明苏的劲腰,头靠着他坚实的胸膛,听着他有力的心跳声,她略带兴奋地说:“好啊,这边有千里及组长,有邹平,还有江哥,应该不会有什么事儿。” “如果我们能留下千里及组长就好了……”夏明苏很少敬佩什么人,千里及算一个。 千里及到了竹溪村大队之后,没少帮夏明苏和田小麦的忙,如果没有他在中间游走,制作和销售果酱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顺利。 “工作小组一时半会儿还不会走,咱们还有说服他的时间和机会。”田小麦现在和夏明苏的想法很一致,碰到合适的优秀的人,就想把他们留下来一块儿干事业。 一锅吃饭,一个班烧窑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以后是拼想法、拼能力、拼知识、拼胆量的时代,志同道合的人需要团结在一起,发挥各自的特长,向一个目标使劲儿,一同打造幸福而富足的生活。 夏明苏爱抚着田小麦的小脑瓜,怎么都捨不得放开怀里这具柔软的身体。 “明天我们先去灯花的学校一趟,我娘做了一些小菜让我带给她。”其实送小菜是幌子,突击检查才是重点。 夏灯花总是不按时给家里回信,每次都让做娘的王喜弟等的很心焦。 她急于知道她的闺女现在怎么样了,在学校吃得好不好,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好好学习、认真练画,所以才让儿子过去看一眼,这样多少也能放心一些。 “好呀,昨天我做了一些红豆酥饼,一不小心做多了,刚好也给灯花带两盒吧。”为了婚后的幸福生活,适当地退半步贿赂一下未来小姑子,还是很必要的。 毕竟她和夏灯花之前因为田荣轩有过摩擦,闹过不愉快,不过现在应该不存在这个问题了,那就握手言欢吧。 田小麦决定不计前嫌,将夏灯花为难她,让她下跪之类的事情全部掩埋起来,最好是永久掩埋,再也不见天日。 第二天上午,夏明苏和田小麦拎着大包小包地找到了夏灯花的宿舍,结果同寝室的人告诉他们夏灯花最近经常请假,好像是去省城见什么人去了。 女孩子们住的地方,夏明苏不方便进去,田小麦就拎着小菜和红豆酥饼进了宿舍。 她一边找地方放置带来的东西,一边对宿舍里的女孩子们说:“这几个小罐里头是灯花她娘做的小菜,这两盒是红豆酥饼,酥饼有很多,你们一块儿分着吃吧。等灯花回来了,麻烦你们跟她说一声她哥来过了,让她勤着点给家里写写信,她娘特别担心她,天天等她的回信呢。” 放好东西,临走时田小麦拜託道:“以后灯花就麻烦你们多照顾着啦,你们应该也看得出来,灯花她是小孩子脾气,不太懂事儿,有时候说话也没轻没重的,你们别跟她置气,她没什么坏心眼的。” 田小麦从兜里拿出五块钱放到门口的鞋架上,笑着说:“走得匆忙,没来得及给大家带什么东西,这是姐姐的一点心意,你们去开个小灶或者买点零食吧。行了,你们忙着,我们就先走了。” 伴随着“谢谢小姐姐”“姐姐再来玩啊”的送别声,田小麦退出房间,和夏明苏一起离开了女生宿舍楼。 夏明苏刚刚倚在女生宿舍门边的墙上,把田小麦的话一字不落地听了个真切,听得他忍不住嘴角上扬。 “你还真是个好嫂子啊!”夏明苏不吝啬地夸赞道。 田小麦笑了一下,轻描淡写地说:“作为灯花的长辈,这不是我应该做的嘛!” 夏明苏快速地在田小麦的脸颊落下一个轻吻,“真乖!” 田小麦摊开手掌,伸到夏明苏的面前。 “什么?”夏明苏不懂这是何意。 “五块钱啊!”田小麦勾勾手指,“你还没娶我呢,我没过门之前,跟你还不是一家人,这钱你得给我报销!” 夏明苏:“……” “怎么?不愿意啊?”田小麦仰头去看夏明苏。 “愿意,为了老婆什么都愿意,不就是五块钱嘛,我的都是你的。”夏明苏字字都跟沾了蜜一样,甜到齁死人。 田小麦眨眨眼,“你的是我的,那我的呢?” 第181页 “你的也是你的呀!”夏明苏牵起田小麦的手,十指相扣,“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永远都是你的。嗯……你只有一样留给我就行,我不贪心。” “咳咳咳……”田小麦几乎瞬间就明白了夏明苏的话中深意,“苏苏,没想到你竟然这么污,也是,哪有男人是真纯洁的,不过是闷骚和明骚的区别罢了,哼!” 夏明苏一脸委屈地解释道:“那是因为在我心里,你是要跟我过一辈子的女人呀!” 田小麦:“……”哎呦,竟然有点甜。 夏明苏一本正经道:“我不污,咱们怎么造得出娃呢!” 画蛇添足的本事也不过如此了! 第203章 以后想吃的话,我给你做 到周平县的时候恰好是午饭的点儿,他们就近找了一家门脸比较干净的小饭馆,打算先吃饱了饭,再去玩。 这家店门面看着小,但推门走进去却发现里面别有洞天。大厅连着门廊,顺着门廊再往里面走还有十几个包厢。 “在大厅吃,还是订个包厢?”夏明苏问田小麦。 田小麦站在门廊边,很快就做出了决定,“就在大厅吃吧,人来人往的有气氛。” 夏明苏抿抿嘴,点了一下头,“那就在大厅吃吧。” 其实他更想在包厢里面吃,因为包厢的私密性比较强,不会受太多干扰,想干啥就干啥,不会有什么顾虑,在大厅吃就要守很多的规矩,好多事情都不能随心随遇地做,比如给田小麦投餵食物,比如拉拉小手、亲亲小嘴,比如抱一抱,比如……呃,除此之外,好像也没什么了,不过还是很遗憾吶! 服务生送来菜单,并立在桌边安静地等客人点菜。 夏明苏和田小麦挨着坐在长椅上,两个脑袋凑到一块儿低着头去看摆在面前的菜单。 夏明苏把菜单扫了一遍之后,歪头去看田小麦,问她:“你想吃哪个?” “这个脆皮红茶卷,我没吃过,挺好奇的,咱们尝尝啊?可以当主食。”田小麦头也不抬地反覆回看着菜单上面的菜品,“这家的蜜汁猪排看起来挺好吃的,要不来一份?” “呃,我再看看的啊……”田小麦沉浸在美食中不可自拔,她早上就喝了一碗稀粥,跑了一上午现在很饿很饿,加上心情很美丽,食慾也跟着水涨船高,看着菜单上的美食各个都想吃。不过再怎么样,人都得有控制欲,所以田小麦忍痛放弃了木樨豆腐、东坡肉、冬菜扣肉等,只选择了最想吃的椒盐黄花鱼。 “这些就够了吗?要不再点两个菜吧?”夏明苏怂恿道:“这家的菜看起来很不错,值得一尝。” 田小麦为难了,“可是点多了咱们吃不完啊,剩下的话太浪费了,就这些吧,以后有机会了再来吃。” 自从知道还有很多人天天都在饿肚子,吃不上几顿饱饭之后,田小麦就很少浪费粮食了。 尤其在她亲自下地干活,清清楚楚地知道一饭一菜都是怎么来的之后,就深刻地觉得,浪费粮食是最大的罪过。 这次是出来玩的,他们没办法把剩下的菜打包带回去,总不能拎着剩饭剩菜到处熘达着玩吧,所以还是别太贪心,少点几道菜,尽量把点的都吃完吧。 可夏明苏在看完菜单之后,勾起了好奇心,有很多菜品他都想看一看尝一尝,当做学习。 不过他也清楚田小麦的想法,并且尊重她的想法。 万事总有解决的办法,聪明的夏明苏就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对策,“刚刚来的路上,我看到桥洞底下有六七个流浪汉,咱们可以把吃不了的带给他们。” 田小麦眼睛一亮,好主意呀! 夏明苏得意地朝田小麦扬了扬下巴,接着对服务生说:“脆皮红茶卷、蜜汁猪排、椒盐黄花鱼、木樨豆腐、东坡肉、冬菜扣肉,还有绿汁牛肉羹,主食也再添点,梅花饼、翡翠烧麦,再来一份椰香糯米滋,嗯,先这样吧。” 服务生奋笔疾书,记下了夏明苏点的东西,并且复述了一遍,确定菜单无误之后,细心地询问两人有无忌口,最后留下一句“请稍等”之后便进了后厨。 服务生离开之后,田小麦一脸惊讶地问夏明苏:“你怎么知道我想吃什么?” 夏明苏一边倒水一边笑着回道:“你瞅那几道菜瞅得眼睛都直了,服务生估计都看出来了。” 有这么明显?田小麦俏皮地吐吐舌头。 所有的菜在二十分钟之内就上齐了,菜量比想像中的还大,足够十个成年人吃到撑破肚皮。 只要田小麦多吃了两口,或者她说好吃的东西,夏明苏都会仔细地研究一番,力求回家之后能复制出来,好让田小麦随时都能吃到喜欢的食物。 当然,夏明苏不会满足于复制别人的菜品,他还会根据他和田小麦的口味进行调整和提升。 开吃之前往往都会有一种错觉,就是相信自己能吃下一头牛,但吃了没一会儿,很快就有了饱腹感,再美味的东西都无法享受了。 “啊,好撑啊……”田小麦揉着自己的肚子,一脸的幽怨。 “撑了就不要吃了,对身体不好,以后想吃的话,我给你做。”夏明苏怕田小麦忍不住,就没收了她的筷子,“歇十分钟之后咱们就走。” 第182页 “哦。”田小麦记得夏明苏提醒过她,饭后要坐一会儿再起来活动,否则对消化系统会有损伤,尤其在吃撑了的情况下。 之前忙的时候田小麦根本顾不上这些,吃饭都是蹲在荒山上囫囵解决的,或者在狼坡的办公室里一边思考难题一边狼吞虎咽着把饭吃掉的,根本食不知味,单纯填肚子罢了。 夏明苏虽然也忙,但他就比田小麦讲究得多了。 再忙他也按时按点地坐在桌子前吃一日三餐,吃到七八分饱,饭后歇五到十分钟,再起来慢走一会儿,之后才会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之中。 神奇的是,这样麻烦而耗时的程序,一点都没有影响到夏明苏的工作效率,该做的事情他一个都没耽误,该解决的问题也一个都没有存留。 大多时候,夏明苏和田小麦并不在一起做事,一个在北边的荒山,一个在南边的果园,所以田小麦的不良习惯夏明苏并不知情。 偶尔凑到一块儿吃饭的时候,田小麦都很乖巧地按照养生的规矩来,夏明苏就误以为田小麦平时也是这么做的。 歇够了时间,他们就向服务生要了几个袋子把剩下的菜全部打包了。因为考虑到要带给流浪汉,所以他们吃之前就把每道菜都二八分了一下,他们的筷子只夹向其中少的那一部分,尽量保持另一部分的干净。 这是田小麦的主意,在她看来,流浪汉也是人,他们不过是失去了养活自己的能力,并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所以同样需要被尊重。 夏明苏一向理智,他说:“善良也是有成本的。” 第204章 苏苏你真棒 夏明苏一向理智,他说:“善良也是有成本的。” 田小麦点点头,目光坚定地书:“我知道,我愿意为我的善良付出成本,甚至是代价。” “那就好。”夏明苏不怕和田小麦一起付出代价,他只怕田小麦碰到忘恩负义的人之后会失望、会伤心,不过既然她对这种情况早有心理准备,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人总归是要善良的,他们有善良的心,也有善良的能力,所以没什么可惧怕的。 对于桥洞下的流浪汉们来说,这一天是天使降临的一天,他们狼吞虎咽地分食着美味的食物,眨眼间,就把袋子里的东西吃了个干干净净,甚至有人把袋子翻过来舔沾在上面的菜汤。 吃完之后,有给夏明苏和田小麦下跪的,有捂着脸痛哭失声的,也有躲在角落里一言不发、面色冷峻的。 田小麦挽着夏明苏的手臂,轻声说道:“咱们走吧。” 在这样的地方呆久了,心情很容易变得糟糕。一想到还有许多像他们一样悲惨的人艰难地生活在世界各个阴暗绝望的角落,田小麦的心里就难受的慌。 离开桥洞,走出去两条街之后,夏明苏发现身后跟了个小尾巴。 转头看去,一个脸蛋黑乎乎的小男孩站在离他们五米远的距离处,只有十岁左右的样子,五官看不太清楚,只有一双又大又亮的眼睛一闪一闪地眨着。 “你没吃饱吗?”田小麦的声音格外地温柔,生怕吓着小男孩一样。 刚刚大家一窝蜂地抢食,这个瘦小的男孩很可能抢不过那些大人,没捞到多少东西吃。 然而小男孩微微地摇了一下头,他张了张嘴,但没发出声音。 夏明苏看到路边正好有个卖包子的小铺,就进去买了十个刚出锅的大包子,全部都是肉馅的。 “拿回去吃吧。”夏明苏把袋子塞进小男孩的手里。 小男孩立马将包子紧紧地抱进怀里,也不怕烫,就这么抱着给夏明苏鞠了一躬。 他可能不擅长说话,嘴唇抖了抖,努力了半天还是没有说出“谢谢”两个字。 夏明苏揉了揉小男孩的脑袋,“不用客气,赶紧回去吃吧。” 小男孩转身跑掉了,田小麦走到夏明苏身边,望着小男孩离开的方向轻嘆道:“原来他还有想要照顾的人啊,哎,他还这么小……” 夏明苏的心里也涌上了一丝感伤,“天已经冷了,他还穿的那么少,不知道这个冬天他抗不扛得住。” “早知道给他点钱好了。”田小麦知道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很渺小,帮不了所有的人,但毕竟能碰到的是有数的,这也算是一种难得的缘分吧。 夏明苏用拇指摩挲着田小麦的手背,“放心吧,我在包子底下放了五块钱。” 希望小男孩能好好地利用这五块钱吧,不要辜负了他们的好意,也不要辜负了这场相遇的缘分。 田小麦不顾自己还在大街上,抓起夏明苏的手就用力亲了一下,“苏苏你真棒!之前那五块钱你就不用给我报销了!” 夏明苏轻轻地捏了一下田小麦微凉的小脸蛋,他真是越来越喜欢这个善良的姑娘了。人间竟然真的有天使,还有幸被他遇见了,真是前世修来的福分啊! 县城没什么可玩的地方,田小麦又不热衷于购物,金银首饰啊,珠宝啊,她都没什么兴趣,衣服鞋子现在她都会自己做了,而且她也看不上县城卖的那些款式,怎么看怎么土气,没几件能入得了眼的,所以也就懒得逛了。 纠结了几秒钟的时间,最后两人决定去公园里转转,喂喂小动物,划个船什么的,也算是正正经经地出来约会了一场。 第183页 田小麦考虑过要看场电影的,无奈最近没什么有吸引力的片子,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天冷风大,一大熘空船排排站。 看到清冷的河面,夏明苏有点犹豫,但田小麦的兴致却很高,“走!划船去!” 夏明苏的面部肌肉微微地抽搐了一下,随后动作麻利地走到裹着棉大衣的大爷面前交了钱。 大爷的双手插在袖口里,怀里抱着一个暖水袋,他皱着眉头叮嘱道:“都把救生衣穿上啊,注意安全。” “知道了,谢谢大爷。”夏明苏一张口,从嘴巴里唿出的都是冷气。 虽然心中一千一万个不愿意,但是为了陪女朋友,他豁出去了,多少有点捨命陪君子的意思。 田小麦裹了裹身上的棉服,站在原地跺了跺脚,她也冷啊,不过她就是想在这样的天气下跟夏明苏紧紧依偎在一起,互相取暖。 两人套上救生衣,就上了船。一人手上拿着一只桨,划了五分钟就累得不行。 开始还觉得特别冷,活动了一下反倒觉得暖和多了。 “咱们歇会儿吧。”田小麦把船桨放到脚边,抱着夏明苏的手臂靠在了他的身上。 她缓缓闭上眼,深深地吸一口气,好香啊,还是熟悉的茉莉绿茶的香气。 “苏苏……”田小麦轻唤。 “嗯?”夏明苏歪了一下头,用侧脸蹭了蹭田小麦的头顶。 田小麦严肃地说:“你身上的味道太诱人了,以后不能让别的女人靠近你,知道了吗?” 夏明苏放下船桨,把田小麦的小手包裹在自己的大掌里,“你不放心的话,那我以后不用这个味道的香皂了啊?” “呃……那倒没必要。”田小麦实在太迷恋这个味道了,她希望以后天天都可以闻到,所以实在捨不得让夏明苏放弃这款香皂。 夏明苏有意逗弄田小麦,“那怎么办?干活和开会的时候都难免会被别的女人闻到啊。” “算了,闻到就闻到吧,算我刚才什么都没说。”田小麦噘噘小嘴,指肚在夏明苏的掌心里滑来滑去,惹得夏明苏一阵酥麻,他打了个寒颤,不知道是风吹的,还是被田小麦撩的。 夏明苏轻咳了一声,说:“咱们再划一会儿吧,坐在这儿吹风太冷了,容易感冒。” 田小麦点头,“好哒,把我们的小船儿划起来吧。captain,go!go!go!” 第205章 女朋友的指令,就是圣旨! 划了没一会儿,田小麦突然激动地大叫了起来:“苏苏,快划快划,划到岸边,我看到了一个熟人,快点快点。” 夏明苏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也不知道田小麦到底看到什么重要的大人物了,就疯狂地划了起来。 女朋友的指令,就是圣旨! 因为速度太快,水都溅到了船内,很快夏明苏和田小麦的衣服都湿掉了,鞋子里面也进了水。 风一吹,冷得彻骨,但田小麦好像根本感觉不到似的,依旧玩命地划着名。 夏明苏朝岸边看去,发现视野范围内只有一个人,是个穿着时尚的皮大衣,烫着捲髮的高个子男生,虽然非常不想承认,但还是不得不承认,这个男生的确有点帅。 嗯,只比自己差了那么一丢丢而已,夏明苏瞥了一眼田小麦焦急的神色。当机立断,松开了手,船桨在意料之中掉进了河里。 失去了夏明苏这边的动力,船身突然不稳,歪了方向。 “苏苏,你干什么呢?赶紧划呀!”田小麦拿手肘撞了一下夏明苏,急急地说道。 “哎呀,怎么办,手太酸,一不小心没拿住,船桨掉下去了。”夏明苏一脸无奈地解释道。 田小麦哭丧着脸,哀嚎起来:“那怎么办呀,一只船桨很难划正啊!” 夏明苏用目光测算了一下距离,淡定地说:“没剩几米了,咱俩换着边划,一会儿就到了。” “等划到岸上,人早就没影了!”田小麦一副怒气沖沖的样子,脸上阴云密布的,有种暴风雨来临前的预兆。 “你要追的是谁呀?”夏明苏挑挑眉,醋意陡生,皮大衣男生帅是帅,不过能帅过我吗?当着现任男友的面还这么激动地去追别的男人,这合适吗?不是他小心眼,实在是任谁碰到这种情况,都不会表现得太大度。 田小麦横了夏明苏一眼,“我想追谁就追谁!你管得着嘛!” 夏明苏皱皱鼻子:“……” “你说话呀!你哑巴啦?还是耳瘸啦?你说,你是不是故意把船桨丢河里的!你这点小九九,逃不过我的眼睛!你这人怎么这样呀,我碰到她一次我容易嘛!她都不在原来的地方上班了,我上哪儿去找她呀。好不容易让我偶遇了,你还这么不争气,你怎么这样呢你!苏苏,你个大混蛋,你快点把船给我划过去啊!”田小麦大喊大叫地发泄了一通,惹得岸边的大爷都好奇地往他们这边看了过来。 大爷眯了眯眼,咦?好像少了一个船桨啊…… 夏明苏心里有那么点不痛快,蹙眉道:“皮大衣很好看?你们小女生都喜欢那种款式的?” “……”田小麦愣了,你在说什么啊你?!苏苏你是傻了吗?什么皮大衣?哪来的皮大衣啊,关皮大衣什么事儿啊! 第184页 夏明苏扁扁嘴,“我看他应该也没我高吧,长得也没多好,你至于这么心心念念的么?” “……”田小麦眨眨眼,好像哪里不太对劲。嗯,一定是哪里出了差错。 “他是你的初恋吗?你不用瞒着我。”夏明苏摆出大度的样子,不过话里话外全是醋味。 “等等,苏苏,你慢着。”田小麦需要赶紧捋一捋,“你在梦游吗?” “梦游?我没有那种毛病。”夏明苏认真地回道。 “那——”田小麦想着各种可能性,继续猜测道:“那你是中邪了吗?被什么人附身了?” 夏明苏满头黑线,这什么跟什么呀,他伸手探了探田小麦的额头,“小麦,你说什么呢?是不是冻病了?不过摸着好像也没发烧呀……” 田小麦板着严肃的小脸:“你别动手动脚的,你耽误了我的大事儿,别想随便煳弄过去!” 夏明苏缩缩脖子,没动弹,也没再言语。 田小麦划几下,然后把船桨递给夏明苏,夏明苏划几下,又把船桨递迴去,这样一左一右地划了几个来回,船一点点向岸边靠去。 冷静下来的田小麦,哀怨地开口说道:“苏苏,你可能没办法理解我的心情,小猪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跟她穿过同一条裙子,踩过同一双高跟鞋,我难过的时候是她陪在我身边逗我开心的;我碰到坏人,也是她不顾安危替我出头的。我该怎么跟你解释呢,她现在不记得我了,因为各种原因吧,但我还记得她。我可以把过去的记忆全部封存起来,但是我想让她重新认识我。苏苏,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夏明苏有点懵,“裙子?高跟鞋?你要追的是个女孩子?” “是啊。”田小麦揉揉眼睛,“她还是那么漂亮,气质还是那么好。今天她穿了一件驼色的大衣,带着一顶墨绿色的帽子,一看就是她喜欢的风格。小猪还是小猪,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么讲究。气温这么低,她也不怕冷。” 田小麦说着说着,竟露出了宠溺的表情。 夏明苏这才意识到自己刚刚误会了,原来田小麦要追的根本不是那个穿皮大衣的男人,而是一个女孩子。可能他刚才往岸边看的时候,那个女孩子已经走出他的视线了。 糟糕!竟然闹了这么大的一个误会。 夏明苏立马做到田小麦对面的位置上,撸起袖子,左边划两下,右边划两下,很快就把船划到了岸边。 大爷起身系好船身,刚想开口管他们要船桨的钱,夏明苏就从兜里掏出十块钱塞到了大爷的怀里。 “不用这么多钱,喂,小伙子,你给多了……”大爷朝两个人狂奔的背影喊道,不过远去的两个人头都没回。 “还来得及,这个公园没有太多岔路口,朝这条路一直往西门走,应该能追的上。”夏明苏拉着田小麦的手奔跑着。 田小麦倒腾着两条腿,只剩下了跑步和喘气的力气,话是一句都说不出来了。 她这天天晨跑晚练的,结果还是跑不过夏明苏,锻鍊的效果实在有点一般,看来以后还要增加训练强度啊。 田小麦不敢抱太大的希望,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她相信即使这一次没有追上,以后还是有机会遇到的。 田小麦相信自己跟小猪的缘分,穿越四十年都没变的缘分,怎么会轻易就消失呢? 夏明苏在前面带路,田小麦紧跟在后面跑,一点都没有被落下的迹象。他原本想着如果田小麦跑不动了,他可以拉着她跑,结果发现根本用不着。 夏明苏惊讶于田小麦的奔跑能力,他可是各项田径运动高手啊,尤其是中长跑,一般的男生都跟不上他的速度,没想到田小麦竟然能磕磕绊绊地跟上,样子是狼狈了一点,但奔跑能力还是很不错的。 “小猪!”田小麦突然停住脚,大声喊道:“朱晓彤,你站住!” 第206章 少女心泛滥 “小猪!”田小麦突然停住脚,大声喊道:“朱晓彤,你站住!” 不远处一道靓丽的身影勐的一顿,回眸朝田小麦看来。因为距离有点远,所以看的不是那么真切,随着对方的面孔越来越清晰,朱晓彤转身就快步逃走了。 这不是当着她的面又哭又闹的那个女人嘛!跟个神经病一样,为了不让这个人找到自己,朱晓彤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好不容易换了个工作,怎么好巧不巧地又在大街上碰到了呢? 冤家路窄啊冤家路窄!问题是,她都不知道跟这个疯婆娘到底有什么瓜葛和纠纷。 莫名其妙的,难道真的是把她认成别人了?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毕竟世界这么大,长得相似的人不计其数。 朱晓彤平日里喜欢看一些奇闻趣事,所以对各类奇异之事的理解程度还是比较高的。 她快步穿过街道,往人流量密集的地方钻去。 理解归理解,但是她实在不想再跟这个难缠的人有什么交集了。 田小麦在后面锲而不捨地追着,“朱晓彤,你等等我,你别跑呀,我不是坏人,我真不是坏人,也不是疯子!我就跟你说几句话,喂,你等等,你等等啊……” 夏明苏突然想起来,田小麦正在追的这个女孩子他也见过的,在公交站台上见过一面。她把田小麦搞疯疯癫癫了一次,又被田小麦整的神经衰弱了一回。 第185页 他真的很好奇她们俩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啊! 朱晓彤住在这一片,所以对附近的地形了如指掌,左拐右拐就把后面的两个人给甩开了。 夏明苏拉住田小麦,说:“别追了,人都已经走掉了。” “哎……”田小麦长嘆一口气,满脸都写着失望。 夏明苏利用身高优势,把附近的商铺、楼房、小摊都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 “我看她对这块的地形和路况都非常了解,你看她到了十字路口一点都不犹豫,应该不是住这里就是在这附近上班。想找她,以后来这边蹲守就行了。”夏明苏把手搭在田小麦的肩头,轻轻地揉了两下,“放松点,回头让邹平过来查一下就行。” “嗯。”田小麦点点头,人都已经跟丢了,还能怎么办呢。 因为这段小插曲,两人都没了什么游玩的兴致,沿着街随意地逛了逛。 夏明苏停在卖手工首饰的小摊前,问田小麦:“喜不喜欢?要不要挑一个?” 田小麦扫了一眼,哇,真是各个都好看吶! 项鍊、吊坠、手镯、戒指……怎么每一个都做的这么精緻呢,沉睡许久的少女心突然就復甦了,粉红泡泡泛滥成灾。 “哪个都喜欢……”田小麦随手拿起一条吊坠,吊坠上面穿了一个彩色的小石头,摸起来滑滑的凉凉的,让人莫名欢喜。 浅紫深蓝、红粉鹅黄,满目琳琅,应接不暇,田小麦怎么都迈不开腿,就像脚底下被502强力胶粘在了地上一样。 田小麦在这个小摊前挑了很久,夏明苏陪在身边没有催促,卖首饰的大姐姐背着一个沉睡的宝宝,怀里放着两团毛线正在织围巾,她不像其他摊主那样积极地推销自己的东西,只在客人问她问题的时候,才简单而轻缓地开口解释一下。 “咱们买两个彩色的石头吊坠吧?你带一个,我带一个?”田小麦满眼期待地看向夏明苏,她没见夏明苏往身上呆过任何劳什子的东西,所以不知道他对这种首饰是不是反感。 夏明苏毫不犹豫地把田小麦手上拿着的小石头吊坠挂到了脖子上,像个孩子一样问田小麦:“好看吗?” 田小麦忍不住笑出声,“好看,特别好看!” 夏明苏摸了摸石头,心底一阵暖流涌过。 田小麦又给菲菲挑了一个脚链,想着阿杰对这种东西不会有兴趣,就没给他挑,计划着一会儿路过书店给他买几本书好了。 至于娘亲,田小麦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只买一些可口的糕点,其他的就算了,因为她买给娘亲的,指不定转眼就到了姐姐田娉婷的手上。 不是有多捨不得,而是实在太令人伤心。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还是不要多此一举了,田小麦自嘲地笑了笑,五根手指终究不是一般长,虽然断了都会疼,但相安无事的时候,谁长谁短还是很明显的。 夏明苏和田小麦挑完东西,给完钱准备离开的时候,大姐姐背后的小娃娃醒了,不知是饿了还是尿了,声嘶力竭地嚎啕大哭了起来,哭的那叫一个伤心拒绝啊,小脸都涨得通红。 大姐姐放下毛衣针和织了一半的围巾,转手把小娃娃抱到怀里哄了起来。 她探手摸了摸小娃娃的屁股,估计没拉也没尿,所以没给孩子换尿布,只掀起自己衣服的一角,给小娃娃餵起了奶。 小娃娃喝得起劲,很快就不再哭闹了。 田小麦呆呆地朝母女俩的方向看了一会儿,才恋恋不捨地跟着夏明苏离开了。 “母亲真伟大。”田小麦感慨道。 夏明苏笑道:“那你离伟大也不远了。” 听出画外音的田小麦朝夏明苏的身上捶了一下,“我还准备特别深情地颂扬一下全世界伟大的母亲呢,你在这捣什么乱呀!你能不带歪话题吗,啊?” “我哪里带歪话题啦,我说的也没错呀。”夏明苏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得意的小眉毛抖啊抖的,感觉他马上就要当爸爸了似的。 田小麦无奈,瞧他眉飞色舞那小表情,这要是真当爸爸了,怀里抱着一个大肉糰子,时不时再朝他软萌萌地笑一笑,不得直接乐昏过去啊。 一想到夏明苏想生一窝七仙女,田小麦就亚歷山大。而且她觉得她要是真生了七个闺女,“皇太后”不得气得跳脚啊,绝对要跟她拼命的! 夏明苏聪明是聪明,不过有时候还是挺幼稚的,把过日子想得太简单了。 婆媳关系哪里是那么好处的,尤其是她跟“皇太后”现在这种关系,能保持住面上的和平就不错啦。 田小麦把刚买来的彩色石头吊坠放到内衣里面,让肌肤感受小石头的微凉,她接着对夏明苏缓缓开口道:“你娘现在一个劲儿地让你去相亲,不停地给你找适合结婚的姑娘,我看啊,七仙女的事儿你暂时还是别想了,先好好琢磨琢磨怎么让你娘接受我吧,我觉得我进你家的大门,难于上青天呀!” 第207章 除了你,别人我是不会娶的 “你娘现在一个劲儿地让你去相亲,不停地给你找适合结婚的姑娘,我看啊,七仙女的事儿你暂时还是别想了,先好好琢磨琢磨怎么让你娘接受我吧,我觉得我进你家的大门,难于上青天呀!” 第186页 一提到这事儿夏明苏就头疼的慌,他理解娘的心情,但是他也很明确地跟娘说过他的想法了,可就是说不通,怎么都说不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没一个办法管用的,两个人的对话拐着拐着就能拐进死胡同里。 夏明苏意识到,娘的那些根深蒂固的老观念,不是一时半刻能够改变的。 “慢慢来吧,反正除了你,别的人我肯定不会娶的,你放心,人生大事我娘强迫不了我。”夏明苏给田小麦吃了一颗定心丸。 其实田小麦也没什么不放心的,她刚刚说那句话,只不过是让夏明苏先解决眼前的事儿,再做远处的梦,并不是要告诉夏明苏她没有安全感。 田小麦之前暗恋夏明苏没错,她特别特别爱夏明苏也没错,但是她并没有把未来全部寄托在夏明苏的身上。 田小麦有自己的想法,她能自力更生,自食其力,能养家餬口,当得起田家的顶樑柱。无论缺了谁,她都有信心很好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这才是她的底气。爱情并不是她的底气,夏明苏也并不是她的底气。 早些年,可能还没有这样的想法,穿越过来之后,想法渐渐地改变了。 孤身前来,无人依靠,不就得靠自己嘛! 开始可能会显得有些无奈,但过着过着,发现这样也挺好的,很踏实,很阳光,让人永远能看到希望。 谁的人生没有点磕磕绊绊啊,有的人碰到意外直接一命呜唿了,她碰到意外还能穿越到另一个空间继续生活,多一份体验,也是一种好运吧。 人在过的顺的时候,什么都能想通,再难的事儿也都不在话下;人一旦陷到了情绪的泥沼里,别说什么沟沟坎坎,就是简简单单的小事儿都能把人压垮。 跟夏明苏平分了利润之后,她现在也是正正经经的万元户了,手上握着大把钱的感觉就是不一样。 每天早上都能笑着醒过来,看到天晴了,心里跟着明媚;看到是阴天,小资浪漫的情绪就慢慢地爬上了心头,很想泡杯茉莉花茶坐在窗前看《唿啸山庄》,或者翻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着作,但绝对不会感伤、不会悲情。 田小麦又把头髮剪短了,这次还是夏明苏帮她剪的。 冬天穿的多,穿的又厚,头髮一长就显得很累赘,有种怎么都收拾不清爽的感觉,头髮一扎到脖子里面就难受的慌,很影响干活的心情,所以她就毫不犹豫地剪了,短髮配上灿灿的笑容,好看的不得了,夏明苏最近总看着她发呆。 田小麦问他看什么呢,夏明苏就呆呆地说“好看”,搞得田小麦苦笑不已。 看就看吧,被人多看几眼也不会少块肉,而且她心里还是美滋滋的,以前都是她偷看夏明苏,心里一次次地喊着太帅了太帅了,现在夏明苏跟个痴汉一样如法炮制地盯着她看,感情的天秤这下也算是平了。 这一年的最后一天,太阳刚刚偏西就提早收了工。夏明苏先去荒山接了田小麦,然后两个人手牵手地去了田小麦家。 跟苗翠英打过招唿之后,夏明苏就撸着袖子迳自奔厨房去了。 田小麦准备先帮妹妹洗个澡,要跨年了,得把身子洗干净,清清爽爽地迎接新的一年。 之前夏明苏找人安抽水马桶的时候,师傅建议他们直接盖一个现代化的洗手间,这样冬天上厕所、洗衣服、洗澡都方便,家里老老小小的,早晚需要一间能够挡风遮雨,方便洗漱解手的地方。 夏明苏想都没想,也没徵询田小麦和未来丈母娘的意见,直接点头让师傅开工了。几个师傅叮叮咣咣地忙活了三四天就装好了洗手间,自那时起田小麦的日子过得不知道方便了多少,科技解放人类,科技造福人类啊! 田小麦早上出门前就叮嘱阿杰,让他吃过午饭之后就在铁桶里烧点煤放到洗手间里,这样下午她回来洗手间里是热的,她就可以直接给菲菲洗澡了。 外面北风唿啸的,已经零下六七度了,冻死个人,但是洗手间里暖烘烘的,脱光了也一点都不冷。菲菲坐在红色的大塑料盆里,乖乖地让姐姐帮她搓搓洗洗。 田小麦用柔软的小毛巾擦着菲菲身上的水彩笔印儿,红的绿的,黄的黑的,除了两个屁股蛋子以外,几乎没有地方是白白净净的。 “菲菲,你这么喜欢画画呀?你以后要当画家吗?”自从田小麦给妹妹买了水彩笔之后,田菲菲就再也捨不得放下画笔了,家里所有的白纸都被她画得满满当当的。 就在阿杰的笔记本岌岌可危之际,田小麦果断从镇子上拉了一大箱白纸过来拿给弟弟妹妹用。 田菲菲爱上画画,其实有个起因。 前阵子苗翠英迷上了打牌,用扑克自己打的那种牌,最开始的几种玩法都是大女儿田娉婷教她的,后来玩着玩着,自己也发明了几种玩法,天天起早贪黑的玩牌算牌,玩的不可自拔,连菲菲都不管了。 没人陪的菲菲,有点寂寞,有点孤独,但她很懂事,不想打扰娘亲玩牌,所以就想自己也找个乐子,摸索来摸索去,结果就迷上了画画。 菲菲最开始用的是一只灌有红色墨水的钢笔,这支笔是田小麦办高考补习班给同学们批改作业的时候用的,没想到会成为妹妹画画的启蒙笔。 田小麦看到菲菲用红色钢笔画的小鸡、房子、苹果之后,就果断地买了一盒十二色的水彩笔给她。 第187页 田菲菲小朋友如获至宝,从此小鸡变成了黄色的,房子变成了灰色的,苹果变成了红色的,各自有了各自的色彩,不再是单一的红色。 十二色不够用了之后,田小麦又去买了二十四色的,接着是三十六色的,现在菲菲有了一大盒一百零八色的蜡笔。 第208章 傲娇boy向强权低头的屈服 十二色不够用了之后,田小麦又去买了二十四色的,接着是三十六色的,现在菲菲有了一大盒一百零八色的蜡笔。 蜡笔画在纸上的感觉跟水彩笔很不一样,她更喜欢这种带有颗粒感的效果,蜡笔画的画儿更耐看,也更有质感。 白天田小麦出去忙活,田菲菲就跑到姐姐的房间,把一沓白纸、水彩笔、蜡笔、铅笔等画画的用品都放到姐姐的炕桌上,这样一画就是一整天。 结果田家白天就形成了这样一幅神奇的画面:留守在家里的三个人,一个人守着一个屋子,每个人都在干自己的事儿,安安静静的互不打扰,想想都觉得有趣。 给菲菲洗完澡之后,田小麦也给自己快速地沖洗了一下,把脏衣服放进洗衣盆里泡着,穿上上个礼拜刚织好的新毛衣,就去厨房给夏明苏打下手去了。 见田小麦穿着崭新的白色毛衣走了进来,夏明苏扭头问她:“我的新衣裳呢?” “在我房间里,你走的时候别忘了带走。”田小麦顺手抓起一个土豆,动作娴熟地开始削皮。 “一会儿吃完饭,我就到你房间把新毛衣换上,我要穿着它回家。”王喜弟平常不愿意干这些劳神劳力、织织补补的女工活儿,自己的衣裳也好,孩子们的衣裳也好,不是从县城的大商店里买来的,就是托人从省城或者北京上海这些大地方带过来的,衣服好是好,不过就是少了点人情味。 自从穿了田小麦亲手做的衣裳之后,夏明苏就上了瘾,对外面卖的衣服各种排斥,搞得田小麦哭笑不得,难道以后每件衣服都让她做啊?她的制衣水平其实很一般的,万一夏明苏以后要上什么大场面,或是去见什么大人物,还是需要一些裁剪更加精緻的高档衣服的。 “你想得倒远,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到时候需要什么衣服再买也不迟。怎么?”夏明苏挑眉,“你不想给我做衣裳啊,你觉得麻烦的话,我也不会勉强你的。” “边儿去!”田小麦臭着脸把夏明苏往一边推了推,“洗你的菜去,我要先烙饼了。” 这人,最近玩激将法玩得挺熘啊,都不会好好说话了。 夏明苏笑嘻嘻地拿着择好的菜蹲地上乖乖洗菜去了,他承认自己是“预备妻管严”。 “你娘又去王家村大队了?”田小麦盯着面前的油饼,似乎是随口问出的一句话。 夏明苏也没在意,简简单单地“嗯”了一声。 “她最近好像经常往那边跑啊?”田小麦顿了顿,为了掩饰什么似的,干笑了一声,说道:“估计是物色儿媳妇去了。” 夏明苏轻笑道:“我娘如果是给我物色媳妇去的,那还真是在白忙活。” 田小麦蹲下身往夏明苏身边凑了凑,问他:“苏苏,你有没有跟你妈屈服过?你想一想,有吗?” 夏明苏认真地回想了一下,理所当然地说:“有啊,当然有了。” “什么事儿?”田小麦还挺好奇的,原来死倔死倔的傲娇boy竟然还有向强权屈服的时候,挺出乎意料的。 “小时候我不喜欢吃青菜,我妈就把我绑起来不让吃饭,我饿急眼了,就屈服了,那之后一日三餐我都先吃青菜再吃别的,慢慢的就养成习惯了。”这件事夏明苏还是很感激他母上大人的,让他养成了很好的饮食习惯,受益终身呢。 田小麦有点囧,“除了吃青菜呢,还有别的吗?” “有啊。”夏明苏回忆的闸门已经打开,记忆陆陆续续倾泻而出,挡都挡不住,“我小时候特别喜欢拔头髮,拔自己的头髮,一根一根地拔,我觉得特别地爽,现在其实也想不出来为什么那时候会那么喜欢拔头髮了。” 田小麦:“……”又是小时候,咱们不说小时候的事情吗,跟她想探讨的根本不是一码事儿嘛,可夏明苏的兴致却很高,难得这么有开口说话的欲望。 “我一得空就拔头髮,给我娘急得,立马找了一个长布条把我头髮全部裹起来了,除非洗头,否则不能摘下来。” 田小麦扯扯唇,别说,还挺有画面感的。 “一开始我自己会把裹头的东西拽下来,因为不舒服嘛,尤其是夏天,特别热,但是我娘让大贵二十四小时地盯着我,我一摘下来,我娘就过来打我手板心,毫不留情地那种打法,我记得有一段时间我的手都快被打烂了,脾气再倔的小孩,这样打几次也就乖了。” 嗯嗯,田小麦记下了,关键时刻还是要靠武力解决问题,就是不知道她打不打得过夏明苏。估摸着,够呛,毕竟那时候苏苏还小,好用棍棒教育,现在人已经长这么高了,又练了一身的功夫,显然不能再靠武力解决问题了,田小麦想着想着又把自己先前的想法给否决了。 “苏苏,咱能说点近几年发生的事情吗?就是你长大之后,你还跟你娘屈服过吗?”为了把这个问题给沟通好,田小麦干脆把灶膛里的火给熄灭了,锅里之前下的那个油饼早都煳的面目全非,她把那个黑疙瘩挑出来扔到了垃圾篓子里。 第188页 “近几年啊……”夏明苏理了理帅气的短髮,“近几年也有。” “说来听听。”田小麦蹲在夏明苏身边,双手合十抱在胸前,一副期待的样子。 夏明苏的声音沉了沉,“我娘让我留在她身边,不要走远,我开始不太乐意,后来才妥协的。” “为什么妥协了?”田小麦开口问。 “因为我觉得我娘挺不容易的,自己一个人拉扯大了三个孩子。早些年,你也知道,大环境不好,每个人都活得很艰难。有时候我会设想一种情况,想着如果让我一个人养大三个孩子,我会怎么办?我觉得我会束手无策,我做不到。现在形势这么好,但是我一点信心都没有,真的。” 田小麦看到了夏明苏身上感性的一面,他应该很少向人展示自己这柔软而真实的一面。 夏明苏的话没有停,“小鹏是耐不住寂寞的人,一定不会留在这里,灯花迟早要嫁人的,她总不会找个上门赘婿吧。所以也只有我会留在娘身边了,我是老大,按理说也该留在娘的身边尽孝。” 第209章 嫉妒得牙痒痒 “小鹏是耐不住寂寞的人,一定不会留在这里,灯花迟早要嫁人的,她总不会找个上门赘婿吧。所以也只有我会留在娘身边了,我是老大,按理说也该留在娘的身边尽孝。” 田小麦很感动,不是那种想流泪的感动,而是有点鼻酸,有点心颤的感动,“你想的很对,不过苏苏,这不是屈服,不能叫屈服,这是家人之间的真情,很难能可贵的真情。” 夏明苏眨眨眼,他也感动,感动于田小麦的理解。 “小麦,你想去大城市生活吗?” 田小麦知道夏明苏在担心什么,她绝对不会让夏明苏站在娘和女朋友中间为难。 大城市的生活她已经体验过了,无非是灯红酒绿、高楼大厦、车来车往,现在她嚮往乡村的生活,脚踏实地,能够亲吻到大自然的环境会让她更加舒心。 况且,比起在哪里,身边的人是谁更重要。 夏明苏的娘亲在这里,她现在拥有的家人也在这里,她还能往哪里跑呢? “不想。”田小麦回答的很干脆,但她没有说原因。 两个人一起干活快,搭档了这么长时间,已经培养出了默契,不一会儿就把跨年的饭给做好了。因为是阳历年,所以比起春节稍微简单了一点,不过也依然摆了满满一大桌子的菜,足够一家人吃上两三天的了。 田娉婷一家三口也过来凑了个热闹,苗翠英的炕上坐不下这么多人,所以在堂屋架了一张大木桌当饭桌。 饭菜全部都上齐了,李大春才牵着老婆,抱着儿子,晃晃悠悠地走了进来。 “时间算的倒挺准的。”田小麦嘟嘟囔囔地吐槽了一句,只有身边的夏明苏能听到,其他人都没有听见。 夏明苏俯身在田小麦的耳边轻声问:“要我帮你出出气吗?” 田小麦立马摇了一下头,“苏苏,你别多嘴啊!出什么气,我哪有什么气!平常也不在一块儿过,见不着几面,就这样吧。” 夏明苏耸耸肩,也是,李大春这样的二流子也不值当他多费口舌,纯粹是浪费唾沫,跟这样的人过招还容易脏了手呢,划不来。 “小麦,明苏,你们俩嘀咕什么呢?赶紧过来跟你们娉婷姐和大春姐夫打个招唿。”一家人聚齐了,苗翠英高兴得不得了,岁数越大越喜欢热闹。她腿脚不太方便,大队上的热闹事儿她都掺和不上,所以总希望家里能多热闹热闹,所以平日里也就总盼着过年过节。 “姐,姐夫,你们赶紧坐吧,饭菜都摆好了,我去拿瓶酒过来咱们就开饭。”田小麦笑着招唿了一声,转身走到自己房间里找酒去了。 夏明苏大大方方地挨着李大春坐下,另一边的空位置给田小麦留下了。 “明苏啊,听说你跟小麦这段时间没少捞钱啊,年轻人就是有本事,随便鼓捣点什么都能成事,厉害厉害,一会儿酒拿过来了,咱们得好好喝一顿,今晚不醉不归!”李大春说话的时候,手特别不老实,一会儿拍拍夏明苏的胳膊,一会儿又拍拍他的手,惹得夏明苏频频皱眉。 田小麦拿着五粮液走出房间,笑道:“姐夫,酒还没喝怎么就醉了呢。” “俗话怎么说的来着,酒不醉人人自醉,马上到新的一年了,咱们得好好干呀,咱们得让娘跟着咱们享福呢,是吧,娘。”李大春说着看向了苗翠英。 苗翠英拿起筷子,指了指桌上的菜,“吃吧吃吧,趁热吃,都赶紧动筷子。我一个瘫老太太,什么享不享福的,你们一个个都好好的,就是我最大的福气啦。” “娘,可不能这么说!小麦和明苏兄弟现在都不是小人物拉,以后准保要干大事业的,您老有福气呀!”李大春一边说着一边给夏明苏和田小麦斟了酒,“来,我敬妹妹和妹夫一杯,明年你们可得拉扯点我啊,有赚钱的路子不能忘了你们姐夫。你们随意,我先干为敬!” 话落,李大春一仰脖就连干了三杯。 夏明苏的脸上有着不易察觉的冷笑,“姐夫,有好事儿我们肯定不会忘了你了,放心吧。” 上下嘴皮一张一合,啥话不能说啊,又没有真的许诺什么。 第189页 不是他不近人情,不拉扯有困难的兄弟,而是得看这人本身的素质怎么样,人品怎么样。 如果像江淼淼那么能干又靠谱的,二话不用说,想方设法都要拉过来一块儿干。退一步说,真没什么能耐,没有那么大的本事,踏实一点的也行啊,那就靠出力靠汗水赚钱呗,这才是生活的正道。 可李大春偏偏不走正道,非要走那些歪门邪道。 想投机取巧,靠点什么关系,就直接占便宜捞钱花,想得咋那么美呢! 田小麦懒得言语,只把自己当服务生,专心伺候大家吃饭,谁的筷子掉了,她就去厨房给拿一双新的;小外甥要喝米煳煳了,她就去烧热水沖米煳;菲菲想吃鱼了,她就给挑挑鱼刺;阿杰的饭不够了,她就去给添碗新的米饭…… 有谁问她两句话,她就简单地答一答,全程保持着专业而礼貌的微笑,露八颗牙齿的那种,任谁也挑不出半点毛病。 李大春敬她酒,她说自己最近感冒了在吃药,跟酒精犯沖,最后就以茶代酒了。 家宴嘛,大家长苗翠英还在主位上坐着呢,李大春也不好强逼人家喝酒。再说了,现在他是有求于人,所以姿态还是要放低一些的,不能太强硬。 不过他隐隐约约地感觉出来了,夏明苏和田小麦这俩人太精明,话答应的漂亮,但不会真的帮他。 “你妹妹啊,她变化太大了,跟我之前认识的田小麦根本不是一个人,你看看她今天那样,也不跟你顶撞,笑么和和的,但就是一副软硬不吃的样儿,看着就让人来气。”一走出田家大院,李大春就忍不住对媳妇吐槽了起来。 田娉婷给儿子擦着嘴,没好气地说:“她变好了,是她的能耐,怎么,嫉妒啊?” “嫉妒,当然嫉妒了,特别嫉妒!嫉妒得牙痒痒!一万多块钱呢,那得是多少钱啊,估计能把咱们那大炕铺满吧?!啧啧啧……”李大春喝大了,说话没遮没拦的,好在已经从田家出来了,路上也没什么人。 “我告诉你,你最好盼着点我妹妹好,这样以后咱们也有人能依靠着,她变化再大,也是我亲妹妹。我了解她,她看着不太热情,但是不会不管我的。” 第210章 你是不是被人强迫的? “我告诉你,你最好盼着点我妹妹好,这样以后咱们也有人能依靠着,她变化再大,也是我亲妹妹。我了解她,她看着不太热情,但是不会不管我的。” 田娉婷是家里的第一个孩子,虽然不是男孩儿,但是爹娘还是挺宠的。她打小就漂亮,特别招人喜欢,所以养了一身的娇病,手不能提肩不能抗的,抱过最重的就是自个亲儿子了。 田娉婷清楚自己嫁了一个不靠谱的男人,所以从没指望过他,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把日子过下去也就得了,从没指望过什么大富大贵。 苗翠英带着菲菲先睡下了,阿杰吃完饭就钻进了自己的房间,夏明苏和田小麦收拾完厨房的时候,已近凌晨了。 闹腾了一番,很快又回归了宁静。 “你要不要许个愿望?”夏明苏问田小麦。 许愿吗?她现在不敢随便许愿了,鬼知道许完愿之后会有什么后果,万一又穿越了呢?她可折腾不起了,还是就这样安安生生地过完一辈子吧。 不管怎么说,她心爱的人在这里,她跟弟弟妹妹也培养出了感情,所以不想生出什么不可预料的事端。 田小麦摇摇头,“梦想成真要靠实力,不靠祈祷。” 夏明苏扯唇笑了笑,“你怎么突然这么严肃了?” “有吗?”田小麦努努嘴,“可能是因为有点累了,干了一天的活儿,骨头都要散架了。” 夏明苏拨了拨田小麦的小脑袋,温柔地说:“去炕上躺着,我给你捏一捏。” “松骨吗?推拿吗?还是不要了吧……”田小麦有点怂,她以前去推拿店里按过,躺在那简直生不如死,疼得死去活来的,虽然第二天起来之后确实浑身舒畅,效果显着,但是被按的时候真的好想哭呀。 夏明苏牵着田小麦的手走到炕边,半推半拉地给她弄到了炕上,“我下手不会太重的,你踏实地趴着。” 枕头放好,褥子铺好,人也趴好了,夏明苏撸起袖子,就在田小麦的腰、腿、肩,各个穴位上按压了起来,力道确实轻了很多,田小麦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 “舒服吗?”夏明苏揉着田小麦僵硬的脖颈问。 “嗯……”田小麦觉得现在对方要求她做任何事情,她都能毫不犹豫地点头答应。 劫财给钱,劫色就献身,就是这么没出息。 “你的颈椎不太好啊,以后干活的时候得多注意一点,休息的时候多活动活动脖子。还有啊,不要用蛮力搬重物,那么多人呢,大家一起干比较省力,也不容易伤腰,知道了吗?” 田小麦:“哦……” “入冬了,早晚的时候你还是别出去跑步了,容易摔跤,也容易感冒,如果想运动,可以在屋里或者院子里做做体操,打打太极也行,六爷爷太极打得很好,你可以去找他,让他教教你。” 田小麦:“哦,好……” 过了好一会儿,就在田小麦觉得自己马上就要睡过去的时候,隐隐约约听见夏明苏说:“你翻过来躺平吧,我这就要走了,你不用起来,好好睡一觉。” 第190页 田小麦艰难地撑起眼皮,缓缓地睁开眼,看向夏明苏,随后带着轻微地鼻音说:“外面多冷啊,零下好几度呢,你就在这儿睡吧。” 因为田小麦此时只剩下了一半的意识,随时可能陷入沉睡,所以她根本没有意识到夏明苏现在忍耐的有多不容易。 夏明苏立在炕边,欣赏着田小麦冻的红扑扑的脸蛋,和有如婴儿般的睡颜,用意志压抑着翻涌的欲望。直到轻缓而均匀的唿吸声响起,他才合上门,离开了田家。 元旦刚过不久,夏明苏家里就出了事。 事情发生在夏灯花放寒假前的几天,那天下午,夏灯花在教学楼的楼梯口突然晕倒,被路过的老师送到了医院。 医生检查之后告诉老师,这个学生怀有身孕,并伴有低血糖,老师立马打电话联繫了家长。 王喜弟只觉得五雷轰顶,她不相信她的女儿会做出这么不要脸的事情出来。 一定是哪里搞错了,一定是有人强迫的,对,除此之外不会有其他的可能。她要报警,她要抓到伤害她女儿的罪犯。 王喜弟在儿子的陪同下来到医院,发现这边的医疗条件不是很好,便立马张罗着转院。 转院手续很快就办好了,夏灯花当天晚上就被转到了周平县医院。 虽然医生说病人的身体没有什么大碍,补点葡萄糖,打点营养针,回家静养几天,多吃点营养丰富的食物很快就能好。可王喜弟不干,非要让女儿住院做全身检查。 医生也没办法赶人走,就让他们办了住院手续。 “告诉娘,你是不是被人强迫的?”王喜弟生怕吓着女儿似的,声音放得很轻很轻。 夏灯花把头扭到另一边,紧闭着双唇,一言不发。 “闺女,你别怕,娘给你撑腰,你说实话就行,对方是谁?你知道吗?是你认识的人吗?” 得不到应答的王喜弟心疼的不行,“你要是没看到那个混蛋的脸,娘就去报警,咱们翻个底朝天都要把这个人给翻出来!” 王喜弟一直坚信女儿是被人强暴的,否则怎么会怀上孩子呢?她还不满十八岁呀!还是个未成年的姑娘呀!怎么就……怎么就被人糟蹋了呢…… “娘,你先别问了,让灯花休息一下吧。”夏明苏把娘搀起来,说:“我在医院对面的招待所里开了房间,今晚你在那休息,这边我来守夜就行。你放心,我会照顾好妹妹的。” 王喜弟含着泪看着面无表情的女儿,心如刀割。 “灯花啊,别多想了,娘和你哥都在这儿呢,你不想说就不说了。行,你休息吧,娘明天一早再过来看你。” 夏明苏安顿好王喜弟之后,回到病房里,坐在床边,给妹妹削了一个苹果,并切成小块放在碗里,还插上了牙籤。 “现在吃吗?”夏明苏淡淡地开口问。 夏灯花把头转过来望向夏明苏,坚定地说:“哥,这个孩子我得留着!” 第211章 这个孩子我得留着 夏灯花把头转过来望向夏明苏,坚定地说:“哥,这个孩子我得留着!” “娘不会同意的。”夏明苏的声音沉了沉,“你这样太伤娘的心了。” 一行热泪从夏灯花的眼角滑落,浸湿了白色的枕套,“如果你们非要打掉这个孩子的话,我也不活了!” “孩子是谁的?”这是问题的关键,必须先搞清楚这件事情,才好做接下来的打算。 夏灯花咬着下唇,因为咬得太过用力,血丝都浸了出来。 “是田荣轩的吗?”妹妹如此包庇袒护的人,除了田荣轩之外,夏明苏想不到第二个人。 夏灯花像是泄了一口气般,松开了自己的嘴唇,她默认了这个答案。 “他知道你怀孕的事情吗?”田荣轩是个极其稳重的人,做任何事情之前都会把问题考虑得清清楚楚,分析好利弊,不会贸然冲动,所以按理说他应该不会做出这种事情来的。 而且夏明苏很清楚,田荣轩心里喜欢的那个人一直是田小麦,到现在都没有变过,因而他怎么可能跟妹妹交欢呢? 夏灯花摇了一下头,说:“他不知道。” 她怎么敢让田荣轩知道,田荣轩一定会让她把孩子打掉的。当天若不是她把田荣轩灌醉,并在他意识不清的时候,强行和他发生了关系,田荣轩怎么可能会碰她? 无论现在面对的情况有多艰难,无论未来会碰到多少坎坷,夏灯花都不后悔,一点都不后悔,一丝丝后悔都没有!她甚至庆幸自己做了这样一件不要脸的事情,她已经做好了挨骂的准备。 随便骂吧,随便打吧,只要能保住孩子就行。 她得不到田荣轩,能得到一个属于她和田荣轩的孩子也是好的。 余生,她就带着这个孩子一起生活。其他的,她什么都可以不要。 夏灯花没有意识到,在不知不觉中,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偏执狂。 “哥,我求求你,千万不要告诉田荣轩,可以吗?”夏灯花一直是个高傲的丫头,在夏明苏的记忆里,妹妹从来都没有这么低声下气地求过他。 “你打算怎么跟娘解释?”田荣轩的问题现在都是其次,安抚好娘才是重中之重。 第191页 自从知道自己怀孕之后,夏灯花就在琢磨这件事,要煳弄她娘非常不容易,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行的办法,她编了一个故事,就是不知道编的到底怎么样。 “我打算跟娘说我是主动跟一个男同学发生关系的,男同学跟着家人移民了,不知道我怀孕的事情,而且我也不打算让他知道。我喜欢他,所以想把孩子生下来。”夏灯花说着说着有点心虚,“哥,我这么说,娘会信吗?” “不会。”夏明苏拧着眉头,苦笑了一下,这种话娘会相信才怪。还移民了,咋就这么巧,一听就很假。 “那怎么办?”夏灯花把心一横,“大不了就硬抗,扛不住我就离家出走,我自己找个地方把孩子生下来。” 夏明苏相信依着妹妹的性格,离家出走这种事情绝对做的出来,虽然他不希望事情发展到那一步,但万一发生了,他希望妹妹无论在哪儿都能过得好,“灯花,如果你真要走,哥不拦你。不过万一碰到困难过不下去了,一定要记得给你小麦姐写封信,把你的地址告诉她,到时候我给你寄钱。” “哥,谢谢你。”夏灯花眼含热泪,最近她流的眼泪,比她之前十八年加起来流的还要多。 夏明苏起身走到窗前,背对着妹妹,望着远处昏黄的街灯。 单人病房里安静极了,安静得让人窒息。 夏明苏不知道自己这样做到底对不对,他现在依然很犹豫,是不是应该跟娘站在同一战线,强逼妹妹把孩子打掉呢? 都说长痛不如短痛,若是孩子真的生了下来,会不会引发更多的矛盾和问题? 但似乎妹妹宁可选择长期忍受艰难的生活,也不愿意打掉田荣轩的孩子,这样的事实他也无法选择忽略。 “如果你们非要打掉这个孩子的话,我也不活了!”妹妹说的这句话在夏明苏的脑海里反反覆覆地回放着,他知道这不是一句威胁的话,而是妹妹的心声。 也许是这样一句话,才让夏明苏下定决心帮妹妹留下这个孩子的吧。 不论其他,他至少要保住妹妹的性命。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王喜弟就拎着早饭来了病房。 夏灯花的脸色好了很多,没有前一天那么苍白了,早饭她也逼自己多吃了一些,她不是为自己吃的,而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吃的。 饭后夏灯花主动交代了孩子的问题,王喜弟果然一脸狐疑,对女儿说的一番话表示怀疑,不过真相怎样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个孩子要立马打掉。 “这样的男同学不可靠,移民了正好,确实也不用告诉他了,直接把孩子打掉吧。闺女,这种时候你可千万不能煳涂,没结婚就大了肚子,你以后还要不要做人了?咱们夏家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过了一个晚上,王喜弟冷静了很多,又回到了那个遇事不慌的女强人。 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只能想办法将伤害最小化,伤心、流泪、哭闹、争吵,都不能解决问题。 “还好现在没有别的人知道,我会打电话给你老师,让他严守秘密。不会有人知道你怀过孩子的,现在月份还小,打掉对身体的伤害不会太大,恢復一段时间就行,也不影响以后生孩子。”王喜弟计划的很好,无奈女儿的心里另有主意。 夏灯花没有作声,王喜弟误以为女儿是同意了她的做法,便踏着皮鞋哒哒哒地出了病房。她先去找医生安排了手术的排期,接着找了个小卖部给老师打了电话,叮嘱对方要保密。 事情办的很顺利,看到医院楼下有卖香蕉的,就买了一大挂香蕉,拎着香蕉回到病房里一看,竟然空空如也,不见夏灯花,也不见夏明苏。 “人呢?都跑哪儿去了?”王喜弟把香蕉放到门边,来到走廊,拦了一个面熟的护士,问她:“这屋里的病人呢?” 护士也不太清楚,模稜两可地回道:“哦,可能是出去透风了吧。” 透风?大冷的天,身子骨那么弱,透什么风?! 王喜弟有种不好的预感,她希望自己是多虑了。 第212章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王喜弟在病房里坐了两个小时,才等到了夏明苏。 “灯花呢?”王喜弟冷冷地问。 “不知道。”夏明苏淡淡道:“她说想吃凉糕,我就到老铺子那边给她买了两盒。” “你这是在害她,知不知道?愚蠢!没想到你会这么愚蠢!”王喜弟说完这句话之后就怒气沖沖地离开了病房,房门重重地合上,引发了一声巨响,门框上的白灰都扑簌簌地落到了地面上。 夏明苏拎着两盒凉糕站在空荡荡的病房里,满眼都是白色,白色的墙壁,白色的床单,白色的杯子…… 白色是纯洁的,但也是悲凉的。当一个人死去的时候,都会被罩上一张白色的单子,它将一个人与这个世界彻底地隔绝开来,与所有至爱亲朋隔绝开来,冰冷而残酷,但人却只能接受。 夏明苏在空荡荡的病房里呆了很久,直到护士过来询问,他才起身离开。 接连几天,田小麦都没在夏明苏的脸上看到一个笑容。她关心地询问了两句,夏明苏只说没什么事儿,她也就没在追问了。 夏明苏不想说,一定有他的道理,田小麦表示理解。 第192页 果酱和罐头售罄之后,省城的售卖点就暂时关了门,心事重重的田荣轩立马赶回了竹溪村。 他回来之后,没有先回夏六爷那里,而是直奔去找了田小麦。 “最近你见到灯花了吗?”连句问候都没有,上来就直不楞登地抛过来一个问题。 田小麦微微一愣,回道:“没有啊,不过这时候大学应该都放假了,估计这几天就回来了吧。” “我去她学校看过了,说是一个礼拜之前就放假了……”田荣轩紧咬着下唇,因为天气冷,赶路时唿出来的哈气全都凝结在眉头,形成了一片冰晶,衬得一双眼睛格外明亮。 田小麦试探性地问道:“你们之间,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田荣轩低着头,紧握双拳,似乎在压抑着什么。 “灯花她现在玩心还挺重的,有可能是跟同学们去哪儿滑雪或者写生去了吧,回头我问问明苏,看看她有没有给家里写信。”田小麦虽然这样安抚田荣轩,但也知道自己的猜测十有八九是错的,因为很明显,灯花没有回家,应该跟田荣轩有莫大的关系,否则田荣轩不会这么火急火燎地跑过来,连声招唿都不打,就直接开口问这样一个问题。 “不用了,我自己去问夏明苏吧。”田荣轩说完也没动地方,两个人就这样面对面地站了有五分钟,最后还是田荣轩先开的口,“你相信命运吗?我以前不信,但现在信了。” 说完这句话之后,田荣轩特别奇怪地笑了一下,笑的田小麦心里直发毛,这到底是发生什么事情了,看起来不会是件小事儿呀。 回想了一下夏明苏最近的状态,好像一直都不是很好,加上田荣轩的异常举动和言论,还有“失踪”的夏灯花,田小麦觉得一定是出了她不知道的事情,而且这件事似乎还挺严重的,否则夏明苏不会一句都不透露给她。 被事件隔离的感觉不是很好,似乎所有人都是局内人,而只有她田小麦一个是局外人。 整个一月份,周围的气氛都有些说不出的沉闷。 田小麦发现有很多陌生人频繁地出入夏家,便拦下一个人随意地聊了两句,无奈对方很戒备,一点有用的信息都没给套出来。 将已有的信息理了几遍之后,田小麦找到了问题的根源,便有了主意。 “这位小兄弟。”田小麦蹲在村口拦下了一个经常出入夏家的人。 “有事儿吗?”这个人围着厚重的黑色围巾,带着深蓝色的帽子,军大衣的领子高高地束了起来,还带着一双硕大的棉手套,整个人都被包裹起来,只有一对小眼睛露在外面,活脱脱一个套中人。 “我知道灯花在哪儿。”这就是田小麦花了几天的时间研究出来的策略,钓鱼的策略。 “你知道?你是怎么知道的?”套中人的语气里带着好奇和怀疑。 “别管我是怎么知道的。”田小麦此时意识到自己这个套下对了,估计这样聊下去有戏,便接着说道:“你想不想知道她现在在哪儿?” 套中人显然没那么容易上当,他说:“我不好奇,我要走了。” 田小麦也不着急,对着套中人离开的背影缓缓地开口,似是自言自语地说道:“哦,可能是我搞错了,我还是带田荣轩直接去找灯花吧,我记得他前段时间好像也在找灯花。” 套中人突然停住了脚步,他勐地转过身,眼神犀利地看向田小麦,“夏灯花现在在哪儿?你带我过去看看!” 求人办事口气还这么强硬,嘁,瞅把你给厉害的。 “夏灯花现在不想见人。”田小麦觉得这句话没毛病,否则不可能这么多人找不到她。 套中人皱皱眉头,他是被王喜弟雇来的,只知道夏家的人员结构,还有他要找的这位夏灯花和田荣轩之间的关系。他对这位突然冒出来的女人,没有半点了解,所以一时之间有点不知所措。 不过看样子,这个把自己拦下来的女人对现在的情况应该也有所了解,既然知道夏灯花的藏身之处,关系大概不错,没准是他这次工作的突破口,这样考虑了一番,套中人说道:“我知道夏灯花不想见人,但她这样下去,会毁了自己一辈子的啊!还没成年的姑娘,又没结婚,带着一个孩子,怎么过日子,你想过没有?她能告诉你她的藏身之所,应该是对你很信任的,你就不为她的未来担忧吗?你真的觉得她应该把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吗?” 田小麦脸上的表情瞬间僵住了,孩子?夏灯花怀了孩子?是田荣轩的孩子? 天吶!为什么没有人告诉她这件事情呢! 田小麦丢下套中人,转身找夏明苏去了。 夏明苏正在狼坡的办公室里和江淼淼研究选种的事情,田小麦跑进去的时候惹出了很大的响声,屋里的两人都抬头朝她看了过来。 “江哥,你先回去,我有事儿找苏苏。”看田小麦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江淼淼收起平日里的玩笑话,二话不说拎起棉大衣就走了。 夏明苏挑挑眉,“看你跑的满头大汗,什么事儿这么着急?” “灯花怀孕了,这么大的事儿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第213章 晚食的恶果是毒药 夏明苏挑挑眉,“看你跑的满头大汗,什么事儿这么着急?” 第193页 “灯花怀孕了,这么大的事儿你为什么不告诉我?”田小麦的口气里没有责备,只有担心。 “我让她把新的住址写信告诉你,但她到现在都没写,说明她不想让我们找到她。”夏明苏的声音沉沉的,他想让妹妹任性一次。 人这一辈子终究要为自己任性一次,早一点要比晚一点好。 早食的恶果是良药,而晚食的恶果是毒药。 “我明白了。”田小麦说:“你是怕我告诉田荣轩?” 夏明苏没有否认,“嗯,你容易心软,这样会办错事。” “田荣轩找过你,是吧?你怎么跟他说的?”搞到现在,所有人都难受都痛苦,说明事情还没有找到好的解决方法。 田小麦坚信,完美的解决方法一定是存在的,只是尚未被找到而已。 “一问三不知呗,演戏我已经是老手了。”夏明苏苦笑,除此之外,他还能怎么办?难道要打田荣轩一顿吗?他是很想打啊,可是他有什么立场呢?说到底,是自己妹妹强迫了人家,田荣轩有什么错呢?这小子的的确确一直在拒绝,是自己妹妹执迷不悟,陷入爱情的泥沼里太深,才出现了这样的局面,这又能怪得了谁? “他现在还不知道吧?”田小麦脱下大衣,给自己倒了一杯热水。 夏明苏:“你没说的话,他就还不知道。你永远不说的话,他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 “你们这样不会太残忍了一点吗?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你们都不说,我也不说,他也迟早都会知道的,你们难道就不考虑一下孩子爸爸的想法吗?他也有权利决定要不要这个孩子,而且他也有责任有义务照顾灯花的啊。再说了,田荣轩未必不想要这个孩子,他是个有责任感的人,他会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的。苏苏,这一点你应该很清楚才对。” 夏明苏就知道田小麦会这么想,所以他临了才决定暂时不告诉她的,不过,唉?田小麦到底是怎么知道灯花怀孕这件事的? “小麦,这事儿你听谁说的?”他娘绝对不可能说;请来的侦探,都签了保密协议的,也不会乱说;除此之外也只有灯花自己知道了,都躲起来的人了,怎么可能会告诉田小麦呢?奇怪了! “我套了你们请的那个人的话,就是天天把自己包裹得跟个粽子似的那个人。”田小麦不得不承认,自己耍了点小手段。 夏明苏苦笑,“你还真是聪明。” “苏苏,你真不知道灯花现在在哪儿啊?她真没联繫过你吗?”田小麦一脸的忧色,小姑娘家家的,身上带的钱到底够不够花呢?未成年的未婚妈妈,会不会遭人白眼,会不会有流言蜚语啊?灯花这种脾气性格怎么忍受得了那种冷嘲热讽?过惯了娇小姐的生活,又怎么经得起尘世的摧残呀!还有,没有人照顾的话,身体吃不吃得消啊…… 一箩筐的问题,一箩筐的担忧。 “不知道,我让邹平去找过,目前为止还是杳无音信。如果再找不到的话,我就要请六爷爷帮忙了。”夏明苏也是各种不放心,是他擅自做主把妹妹放出去的,可是现在又不能保证她的安危和妥帖,当哥哥的因此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这一天晚上,田小麦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在这个无眠之夜里,她想明白了一件事,就是为什么夏灯花不想让田荣轩知道她怀孕了。 认识夏灯花的人都知道她是一个高傲的姑娘,她骄傲得非常高调,人尽皆知。 在十几年的成长过程中,她从来都没有摔过跟头,一直顺风顺水,她一定曾自信地认为自己的爱情也会顺顺利利,如她所愿。 然而现实的残酷在她还没有完全准备好的时候就来了,而且是以这种惨烈的方式到来的。 夏灯花那么爱田荣轩,一定了解田荣轩是个怎样的人。 无论他们那场交欢是谁主导的,过程如何,田荣轩让夏灯花怀孕这个事实是抹灭不掉的。 田荣轩会因自己的失误而感到自责,他不会让夏灯花打掉孩子的,夏灯花自己也清楚这一点,但她怕的就是田荣轩会为此自责,并选择为此负责。 她要的不是田荣轩的愧疚和负责,她要的是爱情啊。 而这份尚有可能的爱情在这场冲动的交欢中彻底葬送了,夏灯花无比后悔,若不是她一时心急,也就不会断了所有的希望。 当她知道自己怀了田荣轩的孩子,看清了现状,并意识到她不会得到她想要的爱情时,她就打定主意,只要一份来自田荣轩无心赠与的珍贵礼物了。 这个礼物就是孩子,天赐的孩子。 她捨不得放弃这个孩子,但她决定放弃孩子的父亲了,因为高傲的她看不得心爱男人怜悯的目光和勉为其难的照顾。 这不是她想要的,她不想毁了田荣轩的生活,她只想躲起来过属于她和孩子的小日子,这就是她对未来的打算。 田小麦看穿了夏灯花的想法,可她并不认同。 才十七岁,未来还长,可能性还有很多,田荣轩未必就会因为愧疚和同情心而萌生不了对夏灯花的感情。 如果真的厌恶至极的话,夏灯花把他灌的多醉,田荣轩也不会成功地把种子给种上的。 醉到不省人事的男人,只会昏睡,不会往外倒种子,别问田小麦是怎么知道的,谁让她曾经有一个污到极致的闺蜜呢。 第194页 零经验,但是理论知识信手拈来。 夏灯花一招即中,说明田荣轩当时也有意识,也知道自己干了些什么的啊。 酒精上头是没错,但田荣轩的克制力比一般人高得多,箭在弦上的时候,他到底还是没有稳住,这是不争的事实,这说明他对夏灯花已经有了感情,只是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罢了。 田小麦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夏明苏,但夏明苏的反应没有她想像中的那么好。 “怎么?你觉得我分析的不对吗?”田小麦觉得自己的逻辑没什么漏洞。 夏明苏嘆气道:“感情上的事情,任何分析法都没有用,也没有什么逻辑可追寻,意外永远比想像中的要多。” 田小麦点头,“确实,你说的也对。不过站在田荣轩的角度来看,被隐瞒是种伤害啊,等以后他要是知道了的话……” 夏明苏的语气有些生硬,还有点酸,“我只站在我妹妹的角度看问题。” 第214章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夏明苏的语气有些生硬,还有点酸,“我只站在我妹妹的角度看问题。” “哦。”田小麦突然很失落,她放下水杯,套上大衣就快步离开了办公室。临走时她没有跟夏明苏打招唿,夏明苏也没吭声,两人连视线的交流都没有。 现在大中午的气温都在零下好几度,果园和荒山上的活儿全部彻底停了,只等来年立春了再开工。 农闲时节,大多都很清闲,勤快点的人呢,就窝在房间里编点筐子篮子,做点衣服鞋子什么的。 一身懒肉的基本上就是天黑睡到天明,天明躺到天黑,抽着菸斗,唱着小曲,好不自在。 田小麦可就没这么惬意了,抛开田荣轩的事情不谈,只说这隔三差五登门借钱的人,她就烦不胜烦。 她没想到当了万元户之后还会有这样的烦恼,可笑的是,有些人借的还真不多,甚至有人跑过来开口要借两毛钱的,假如这钱真借出去了,对方不主动还,她难道还要上门讨要吗?肯定不能啊,所以那些个借小钱的,根本就是来伸手要钱的,打心底里就没准备还。 这帮人,还真是不要点脸了。 以前小猪对这类人有个非常形象的比喻,就是他们一边的脸贴到了另一边上,什么意思呢?很简单,就是一边不要脸,一边二皮脸。 田小麦看了看,这些人十有八九都是没有去果园和荒山干活的,好吃懒做、好逸恶劳、贪财好色、胆小如鼠……这些个词儿都是给他们准备的。 除了开口借钱的,伸手要钱的,还有一些小偷小摸准备扒点东西的。 以前田家的大门从来不锁,晚上都虚掩着,因为很少有贼,有贼心并且有贼胆的都跑大队偷东西去了。个人家里一般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连干粮都少的可怜呢,还能有什么可偷的。 但自从田小麦赚了钱,往家里买的东西越来越好了之后,软硬安保措施可就都要做足了,因为惦记这屋里东西的人不是一个两个,简直多到数不过来。 除了竹溪村大队的之外,外村人来的更多,尤其是王家村大队的。 迫于无奈,田小麦把能够想到的防盗方法全都用上了。前后院各拴了一只大狼狗看家护院,大门小门上全都安了锁头,院墙也加高了半米。 最后还把无事可做的闲人江淼淼请到家里当保安了,朝九晚五,按时按点地来田家报导,按日领薪水,其实也算是一个美差和肥差了。 “以前我是偷别人的抢别人的,生怕被人抓到,结果我现在的工作竟然是抓小偷,谁能想到命运给俺是这么安排的呢!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老人的话说的就是有道理,有趣有趣,太有趣了。”江淼淼吃着田小麦刚蒸好的豆沙包,哈哈大笑了起来。 田小麦往江淼淼的手上塞了两个热乎乎的豆沙包,笑着说:“能给你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是老天爷眷顾你,好好珍惜吧,帮我看好这个家。” 江淼淼小鸡叨米似的点头,“一定一定,妹子你放心,我妥妥地给你看着,一把草都不会让人给摘了去的。” “江哥,谢了!”把这件事交给江淼淼她还是比较放心的,江淼淼的脑力体力都不差,人也还算靠谱,是目前能找到的最合适的人选了。 由于上一次和夏明苏交谈的有些不愉快,两人尚在你不搭理我我也不搭理你的状态中,所以田小麦也没跟他商量,就直接去找了江淼淼让他过来帮忙看家了。估计夏明苏知道了以后,也不会有什么意见。他最近心里惦记的人只有妹妹一个,其他的都不怎么关心。原本以为顺了妹妹的心意,让小丫头出去自己过一段时间就好了,可没想到灯花一点消息都不透露给他,这跟他之前预想的不一样,所以格外令人不安。 夏明苏原本想让六爷爷出马找一下妹妹夏灯花的下落,可六爷爷最近身体抱恙,天天在床上躺着下不来,实在是有心无力,没法帮这个忙。 “随她去吧,都是大姑娘了,有自己的想法,你们就甭跟着瞎操心了,该干嘛干嘛去。”六爷爷想得通透,可哪有几个人能像他老人家那样拿得起放得下呢。 “我怕她出事儿,我和我娘派了很多人出去找灯花,可一点线索都没有。”夏明苏的黑眼圈大得吓人,比烟燻妆的视觉冲击都要大一些。 第195页 “找不到线索也是好事儿,说明灯花现在正按照自己的意愿过日子呢,你们就别去打扰她了。”灯花这个丫头小时候喜欢缠着他玩躲猫猫,他就顺带着教了她点藏身的本事,没想到 小机灵鬼还真学到了点精华,夏家的孩子各个都聪明,学以致用的本事都不赖。 “六爷爷,我没做错吧……”夏明苏心慌得厉害,只想给自己找一个主心骨。 “明苏啊,哪有那么多对啊错啊的,很多事情是是非非很难分辨的,塞翁失马还焉知非福呢。你年岁也不大,别给自己那么大的压力。跟小麦闹别扭了吧?因为灯花的事情?”夏六爷看到孙子一个人过来就猜到是怎么回事儿了,自从这两个孩子在一起之后,都是成双成对地过来,这回一对小鸳鸯没凑一块儿过来,不用想都知道是闹了不愉快。 “没有,最近都在忙自个的事情。”夏明苏蔫蔫的,没什么精神。他其实也不太清楚自己跟田小麦到底是怎么了,按说也没吵架,两人之间也没有什么大是大非上的分歧和矛盾,就是心情都不是很好,兴致都不是很高,不太想在这样的精神状态下见面。 两人有这个默契,所以谁也没去找谁。 “男人要大度一点,该说软乎话的时候就要说软乎话,你摆臭脸给谁看呢!小麦做错什么了吗?没有吧?有什么不同的想法可以坐下来好好说嘛,别因为你心情不好,就把坏情绪发泄到别人身上,这是没出息的做法!” 夏六爷教训了孙子两句之后,缓了缓语气接着说道:“对灯花来说,这是件好事儿,让她经歷点事情,成长的快一些。她聪明,不会出什么事儿了,你相信六爷爷,六爷爷从来不骗人。她肚子里那个孩子,生下来是好事儿,没了也是好事儿,你不用担心。” 夏明苏的心里敞亮了不少,他开口问道:“六爷爷,您打算把这件事告诉田荣轩吗?” 第215章 生活在看得到我的地方 夏明苏的心里敞亮了不少,他开口问道:“六爷爷,您打算把这件事告诉田荣轩吗?” 夏六爷没说告诉还是不告诉,他反问孙子,“如果小麦怀了你的孩子,不告诉你,然后一个人离家出走了,你着急吗?” 夏明苏垂着头,没说话。 小麦怀了他的孩子跑了,他能不着急吗?他会急得想杀人! 这样一想,他觉得自己对田荣轩确实太残忍了,小麦说的没错,作为孩子的父亲,他有知情权,也有照顾灯花和孩子的责任和义务。 之前脑子里是塞了浆煳嘛,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问题都没想明白!他就一心想着护妹妹,结果方寸大乱之下根本就没护对方法。 果然还是太年轻,经歷的事儿太少了。 “我去跟田荣轩聊聊,六爷爷您先休息吧,改天我和小麦一起过来看您。”夏明苏给六爷爷掖好盖在身上的毛毯,将杯子里的温水倒到花盆里,重新沖了一杯热茶,之后才退出了房间。 夏六爷对着孙子离开的背影笑了笑,臭小子脾气是倔了点,不过理儿还是能讲通的,不用费太多口舌,养这样的孩子,省心啊。生了这样明事理又聪明的儿子,王喜弟这个当娘的真是有福气啊。 田荣轩倚在后院的凉亭里抽着烟,脚下已经攒了不少的菸蒂,也不知道他在这儿抽了多久了,方圆五米的距离里都是呛人的烟味。 夏明苏朝一团烟雾走过去,田荣轩就隐没在这团白色的烟雾之中。 “别抽了,伤肺。”他可不希望妹妹跟一个有肺病的人在一起,抽菸对自己不好,对身边的人更不好。要戒就得趁早戒,等瘾大了,就不好戒了。 从田荣轩抽菸的姿势和吞吐烟雾的样子来看,应该是个新手,很可能最近几天才开始抽的,绝对不是老烟枪。 “你管得真宽……”田荣轩的声音哑得就跟快失声了似的。 夏明苏被烟味呛得咳嗽了两声,清了清嗓之后才开口道:“我还没找到灯花,如果我找到她了,第一时间会告诉你的。” 田荣轩眯着眼睛朝夏明苏看过来,似乎在看夏明苏说的是不是真话。 “灯花在学校里面晕倒被老师送到了医院,医生说她怀孕了,她不想告诉你,说要把你的孩子生下来,以后就跟这个孩子一块儿过了。我以为她走了之后会告诉我她的新住址,但是直到现在她都没有来一封信,电话也没有一通,她是铁了心不让我们找到她。” 田荣轩夹着烟没有抽,菸灰越积越多,积了长长的一条掉在了手背上,他被烫得缩了一下手,菸头掉在了地上,继续燃烧着。 “她身上的钱够用吗?”田荣轩记得夏灯花曾说过,只要身上有钱,她就什么都不怕,哪怕是在南北极或者是赤道,有钱她就能活下去。 夏明苏皱眉头,“可能不到一百块钱。” “连一百块钱都没有,你就放她走了?夏明苏,那是你亲妹妹,你就是这么照顾她的?!”一向好脾气的田荣轩朝夏明苏嘶吼着,为了将心中的怒气喊出来,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她是因为躲你才走的……”夏明苏不想把话说的太伤人,他轻嘆了口气,缓缓道:“咱们现在说这些都没有意义了,当务之急是找到她。我派了很多人出去找,不过毫无头绪,学校附近、镇子上、周平县,甚至省城都有人在找,不过范围太广了,如果灯花出了省,我们根本找不到她。六爷爷小时候教过她一些藏身的本事,怕是她铁了心躲起来,我们根本无计可施。” 第196页 “她不会出省的。”田荣轩发现自己对夏灯花的了解比自己想像的要多。 “为什么?”夏明苏问。 “因为她说过,无论发生什么事,无论我喜不喜欢她,无论我娶不娶她,她都会生活在能够看得到我的地方。”田荣轩说着说着,眼眶不由自主地红了。 夏明苏托着腮想了一会儿,很快就琢磨出了办法,他把想法跟田荣轩沟通了一下,田荣轩觉得可行,行动计划就算是敲定了。 不到三天的时间,他们就找到了夏灯花。 那天中午,田荣轩照例到周平县的一家药店给夏六爷买药,就在他拎着药准备离开时,夏明苏看到了躲在暗处的妹妹。 夏灯花穿着不知道从哪儿借来的破破烂烂的黑色大棉衣,头上围着红色的围巾,整个人显得很笨重,不是因为孕肚长起来了才显得笨重,单纯是因为衣服太厚重了,趁的人跟个大黑熊似的。 若不是对妹妹的一举一动都太了解了,估计这么远远一瞥都认不出大棉衣里面的人是谁。 怕惊吓到妹妹,夏明苏先拉着田荣轩离开了药店,从另一边悄悄地跟上,一路跟踪夏灯花到了她现在的住处。 那是一家破旧的平房,门板都被虫子蛀得满是窟窿。 “有人吗?”夏明苏敲敲门,喊道。 “谁呀?”一个头髮花白的老爷爷走出来开了门。 夏明苏弯下腰,大声说道:“爷爷您好,我来找我的妹妹,她叫夏灯花。” “哦,她在,你们进去吧。”老爷爷侧身让出路来让客人们进屋。 田荣轩的脚步顿了顿,他有点迈不开腿,他害怕了,具体在怕什么,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夏明苏用力推了一下田荣轩,随后绕过他走了进去。 里面有两间房,一间开着门的,里面没有人,应该是老爷爷的房间;另一间的门虚掩着,从里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妹妹应该就是住在这一间了。 夏明苏轻手轻脚地推开门,门板没有发出响声,妹妹背对着他正在叠衣服,并没有注意到身后有人。 那些衣服大多都不是夏灯花自己的,看起来都像是五十年代农村老太太穿的衣服。 夏灯花叠得很仔细很小心,生怕弄坏了它们似的。 “灯花。”夏明苏怕自己再看下去会鼻酸,便开口轻唤了一声。 夏灯花的身子勐的顿住,哥哥的声音她再熟悉不过了,但她此刻不想让哥哥看到自己落魄的样子。 夏明苏往前走了两步,停下来,说:“田荣轩也来了,就在外面。” 第216章 英雄所见略同 夏明苏往前走了两步,停下来,说:“田荣轩也来了,就在外面。” 夏灯花突然转过头,眼含着慌乱的泪水:“哥,你带他走吧,别让他看到我现在的样子,我求你了,我真的求你了!” 田荣轩站在房门外听到夏灯花的声音,犹豫了两秒钟,还是走了进去。 夏灯花绝望地掰扯着自己的手指头,完了完了,她的形象彻底毁了! 她已经一个礼拜没有洗澡,三天没有洗头了! 没有钱买护肤品,她的脸已不復往日的娇嫩,皴裂的肌肤像个冻坏的烂苹果,皱巴巴的,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她已经好些日子不敢照镜子了,可田荣轩却看到了这样的自己…… 她要怎么办?谁来告诉她啊! 三个人就这么面面相觑地站在狭小的房间里,空气中充斥着哀伤、窘迫、尴尬等复杂的情绪,一时之间没有人开口说话,只能听到老爷爷在屋外扫地的声音。 差不多一个世纪过去了,还是没有人主动打破这份诡异的宁静。 每个人都担心自己出口的话会不合时宜,都在心里反覆斟酌着措辞。 就在这时,又来了两位新的访客。 “小姑娘在房间里呢,你们进去吧。”老爷爷打开大门,将夏六爷和田小麦请了进来。 他一边扫地一边暗自嘀咕着,今天真是热闹,来了这么多的人,而且各个看着都不是寻常人物,男孩子帅气,女孩子靓丽,连跟他岁数差不多的老头子都一副大领导的样子,看来他收留的是个有钱人家的姑娘啊。 夏六爷指了指里面的房间,田小麦点点头,挽上老爷子的手臂走了过去。两人往屋里边一瞅,就看到三个木头人直挺挺地站着。 “你们干啥呢?相面呢?”夏六爷笑呵呵地走到屋子中间,左看看右看看,饶有兴味地把三个人的表情研究了一遍。 田小麦就没那么明目张胆了,她偷偷地扫了一圈,试图从他们的反应里看出些端倪,但能看透的部分实在太少,不知道她和夏六爷到之前,屋里的三个人都说了些什么。看样子气氛还算和谐,至少没有大吵过的痕迹。 看到夏灯花安然无恙,田小麦心里很高兴;见田荣轩也在,她就更开心了。这时候能来说明夏灯花在他的心里还是有相当的分量的,无论基于什么样的考虑而来的,都是一件好事。 见气氛这么僵,田小麦原本想说点什么缓解一下来着,但是瞅着自己在这里面的身份有点尴尬,就把嘴巴紧紧地合上了。 还是站在角落里,静观其变比较明智,剩下的,就全部交给夏六爷吧。 第197页 “哎呦,我小孙女这脸蛋子是怎么了?被谁挠了么,怎么摧残成这样了?”夏六爷怜惜地抚摸了两下夏灯花的小脑壳,接着又忍不住吐槽道:“这头髮是几天没洗了,这么滑熘,估摸着能榨出来二两油了吧……” “六爷爷!”夏灯花哀嚎了一声,哪有这么损亲孙女的啊,人艰不拆,懂不懂啊! “跟六爷爷回家吧,六爷爷家里刚安了一个大浴缸,可舒服了。你好好泡个澡,然后让你二哥做一桌好吃的,你最喜欢吃什么来着?糖醋肉?蒸饺?蒜蓉虾?甭管喜欢吃什么,都让他来做!” 被六爷爷一搅和,夏灯花都忘记自己的形象有多糟糕了,瞬间就丢下一切烦恼,变回成原来那个任性的调皮的小丫头。 “我什么时候说过喜欢吃这些了,六爷爷你记差了吧,真是乱讲!要不就是六爷爷你自己想吃这些了,你自己想吃的话,就让你宝贝孙子去做呀,不用拿我当藉口。”夏灯花俏皮地挑挑眉,虽然这些不是她顶喜欢吃的,但是听起来还是挺诱人的。 她好些日子没吃到可口的饭菜了,因为情况特殊又紧急,所以不得已借住在了同学的爷爷家。 可没想到这家实在太穷了,她从来没体验过这么穷困的生活,简直大开眼界。 每天都吃野菜馍馍、水煮白菜,还有盐蒸土豆,一天到晚瞅着这些没味道的食物,都直反胃。但不吃不行啊,她可以饿着,但她不能饿着肚子里的孩子,所以还是硬着头皮,一吃就是一大碗。 营养跟不上,量怎么也得跟上啊。 “你六爷爷我最近身体不太好,只能喝稀粥,没口福喽。”夏六爷走到床边坐下来,长嘆了一口气,幽幽道:“人的身体啊,太重要了,没啥比健康更宝贵的。灯花呀,到爷爷家住几天,把身子养好了,你现在可不是一个人了,不能只顾着自己,其他的事情咱们慢慢商量。你娘那边你不用操心,咱们商量好了,再告诉她。” 夏灯花挨着夏六爷坐下,一脸的担忧:“六爷爷你怎么了,身体不好怎么还往外边跑呀?天这么冷,路又滑,有个好歹可怎么得了。” “岁数大了,啥毛病都有,不碍事。孙女不回家,当爷爷的怎么能放心呢!”夏六爷拍拍孙女的手背,“放心吧,爷爷一时半会儿死不了,爷爷给你撑腰!” 夏灯花咧开嘴笑了,“六爷爷真好。” 爷孙俩就这么腻来腻去地聊了好半天,夏明苏听的一脸懵逼,现在这是什么情况? 费了牛九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找到了妹妹,以为带着未来妹夫找过来,会看到他们热情相拥的感人画面呢,结果六爷爷这一脚插的,够狠啊! 田荣轩进到这个房间之后,还没跟夏灯花说上一句话呢,俗话怎么说的来着,人生不仅世事无常,更是世事难料啊。 他原本是这件事的绝对主角,可现在在这个房间里,好像就他是个外人。 那头夏六爷和孙女聊得欢脱,另一边夏明苏和田小麦也开始抬上槓了。 “你怎么来了?”夏明苏低声问。 田小麦抖抖眉毛,“六爷爷让我陪他过来的。” “你们怎么知道灯花在这儿的?”夏明苏现在一肚子的疑惑。 “我不知道呀。”她哪有那么大的本事,她是跟着六爷爷来的。 默了一会儿,夏明苏才再次开口,“你一早就去找过六爷爷吧?” 田小麦反问:“一早是多早?” 夏明苏说:“在我之前。” 田小麦嘟嘟嘴,装蒜道:“我哪儿知道你是什么时候找的六爷爷啊,我又没跟踪你。” “我知道了。”夏明苏轻笑一声,“你知道灯花怀孕的事情之后,就去找了六爷爷,原来你一早就把六爷爷拉到你的阵营里了。” 田小麦连连摆手,“不对不对,我没拉六爷爷到我的阵营。” 夏明苏哼道:“狡辩!” 田小麦没好气,“我怎么就狡辩了呢,六爷爷原本就跟我站在一个阵营里的,这叫英雄所见略同!” 第217章 傻得不透气 田小麦没好气,“我怎么就狡辩了呢,六爷爷原本就跟我站在一个阵营里的,这叫英雄所见略同!” “……”夏明苏摸着下巴想了想,好像有点道理。 不知道从哪个墙缝里吹过来一阵小风,将夏明苏身上的茉莉绿茶香吹到了田小麦的鼻子里,熏的人有点晕,跟酒精上头了一样。 “六爷爷,咱们回家再聊吧。”夏明苏提醒夏六爷,这么一大帮人在别人家里呆太久不是很好。 “哦,对对对,咱们先回去吧。”夏六爷招唿着几个人一起走了,临走前给房主老爷爷塞了一些钱当做感谢。 他们雇了两辆小轿车,一路飞驰,很快就到了家。 如果从镇子到竹溪村这一段也修了路的话,会更快一些,田小麦粗略估计,能至少节省二十分钟的时间。 到了夏六爷家之后,夏明苏掌勺,田小麦帮厨,夏灯花泡澡,田荣轩煮药,夏六爷则躺在躺椅上听着小曲闭目养神。 每个人都迅速地找到了自己的位置,默契得像是久居在一起的一家人似的。 第198页 夜幕渐渐垂下,饭菜已经端上了桌。 洗白白的夏灯花吃得满嘴淌哈喇子,毫无形象可言,好在田荣轩还在后院煮药,不在房间里,否则估计会下定决心让她打掉肚子里的孩子的。 夏明苏拧了一条用热水泡过的白色毛巾,给六爷爷擦了脸擦了手。 “你们要是都能搬过来跟我一起住,那该多好呀。”夏六爷听着屋前屋后的响声,心里无比的踏实。 “您不怕闹腾啦?”夏明苏擦拭着六爷爷脖子后面的薄汗。 “岁数大了,喜欢热闹喽,一个人冷冷清清的,好没意思。”夏六爷委屈得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子。 “不是还有田荣轩陪着您呢嘛。”夏明苏把毛巾晾在衣架上,将老爷子扶了起来。 “有他能好一些,不过那小子是个闷葫芦,不太爱说话。”夏六爷瞅瞅堂屋里的两个女孩子,脸上立马有了笑容,“还是傻姑娘们有意思,哈哈哈……” “六爷爷。”夏灯花塞了一嘴的肉也不忘抗议,“您说谁是傻姑娘啊,我可不是傻姑娘,我聪明着呢!” 田小麦喝着茶,听到他们的话痴痴地笑了。 夏明苏瞟了田小麦一眼,说你傻你还笑,看来是真的傻,傻得不透气。 除了田荣轩以外,都上了饭桌,几个人和和气气地吃着饭,谁也没有提夏灯花怀孕的事情,也不是非得赶这几分钟说的事儿,没必要把吃饭的心情给搞坏了,所以也就有一搭没一搭地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 正吃得热火呢,王喜弟突然兴沖沖地闯了进来。 夏灯花只觉得自己看到一大片乌云飘了进来,“娘,你来啦……那个,你吃了吗?没吃的话……” “你现在还有心情吃饭?!”王喜弟往闺女的肚子上瞥了一眼,月份还小,孕肚还没显,这时候又穿了一件不合身的大衣裳,所以看不出什么。 夏六爷慢慢悠悠地说道:“怎么就没心情吃饭了,饿了就要好好吃饭。灯花啊,不急,咱们慢慢吃。” 他又看向王喜弟,严厉地开口:“孩子在外面受了大苦了,让她安安心心地把这顿饭吃了。你要是吃过了就在一边坐着等着,如果没吃就过来上桌一块儿吃。” 王喜弟还没吃晚饭呢,不过她哪有心情在这一桌上吃饭!她咬着后槽牙,走到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端着姿态慢慢地品了起来。 行,我不打扰你们,你们慢慢吃,我就在这里等着,看你们能吃到什么时候去,我倒要听听看你们能说出什么有趣的话题出来。 王喜弟没出声,但是周身散发着一股寒气,把整个堂屋的气氛都搞到了冰点。 夏灯花啃完碗里的那块排骨之后,就再也吃不下去了,她偷偷瞄了夏六爷一眼,随后悄悄地放下了筷子。 田小麦一直不相信有什么鬼怪,虽然打小听了不少灵异故事,也看过不少灵异小说,不过也只是消遣而已,填充一下无聊的日子罢了,从没觉得那些是真的。 直到今天看到王喜弟,田小麦才开始怀疑自己的无神论和无怪论。 她揉了好几次眼睛,都看到有许多扑棱着翅膀的乌鸦飞在王喜弟的头上,激得她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夏明苏给田小麦递了一个眼神,该是他们离开的时候了,下面的战役是娘和六爷爷的,他们这些不能决定大局的人应该暂时退下了。 田小麦接收到夏明苏的信号,快速而不着痕迹地点了一下头,正好她也着急离开这是非之地,还是先走为上吧。 “六爷爷,娘,我和小麦还有点事情,就先走了,你们慢慢聊。”夏明苏说着牵起田小麦的手就往门外走。 夏灯花轻声求救道:“哥,你别走呀……” 夏明苏停住脚,转头看了妹妹一眼,“你多吃点,多补补。” 补你妹啊补,一顿饭吃的好好的,这下可要消化不良了。 田小麦朝夏灯花抱歉地笑了笑,她不是见死不救,是真的无能为力啊。 瞅瞅王喜弟,瞅瞅夏六爷,脸色都特别不好看,这涉及的绝对不仅仅是一个孩子的问题,估计还有其他老恩怨。 这公公和媳妇俩平时面上和和气气估计都是演出来的,不想把脸皮撕下来搞得太难看而已,心里头对对方应该都有很大的不满。 田小麦对这里头的老歷史不太了解,她想过从侧面隐晦地问下夏明苏,可又觉得现在问还是早了点,急着掺和进来没那个必要,也会多很多的麻烦,所以还是先张罗好自己的事情比较重要。 “最近忙什么呢?”走出大门之后,夏明苏还拉着田小麦的手没松。 “没忙什么。”田小麦说了假话,夏明苏也听得出来。 “还生气呢?”夏明苏眨眨眼,小姑娘气性还挺大的,这都多少天了,怎么还没消气呢,看来女孩子都一样,都需要人来哄的。 “我从头到尾都没生过气,哪儿来的还生气。”田小麦想把自己的手从夏明苏的掌心抽出来,但是试了两下,都没成功。 第218章 打了鸡血的奋斗姐 “我从头到尾都没生过气,哪儿来的还生气。”田小麦想把自己的手从夏明苏的掌心抽出来,但是试了两下,都没成功。 第199页 “真没生气?”夏明苏怎么就那么不信呢。 “我有什么可气的,这是你们夏家的事情,你们自己解决呗,我作为一个外人,多嘴问了一下,再多嘴建议了两句,你听就听,不听就拉倒,我有什么可气的。你担心你妹子,替你妹子操心上火,那是应该的,我没什么意见。”田小麦说自己不生气,但说出来的话句句都像是在撒气。 夏明苏笑了,“那天我太心急,心情不好,把话说重了,是我不对,我跟你道歉。” 田小麦抬眸看夏明苏,“行了,也是我小心眼。其实我气性不大,来得快去得也快,最近忙着看书学习呢,没空跟你置气。” “看什么书呢?”夏明苏挑眉问。 “看得挺杂的。”田小麦语气淡淡的,带着敷衍,显然并不想深入这个话题。 “在家看的?”夏明苏把手上的力道松了松,但是这回田小麦没抽走自己的小手。 “不是,在狼坡的办公室里看的。江哥在我家里看家,千里及和邹平都回自己家了,眼瞅着就到小年了,咱们这现在也没啥事儿,他们就早点回去准备过年了。办公室空了好些日子,那儿安静,没人打扰,挺好的。” “嗯,走吧。” 夏明苏没头没尾地来这么一句,田小麦有点懵,“去哪儿?” “办公室啊,要不然呢,去你家还是去我家?你选一个?” “……”怎么突然出现了一道选择题?她为什么要做这道选择题啊!她现在没什么事情要跟他聊的,她忙得很,计划做得满满当当的,今天被夏六爷叫去接夏灯花已经耽误了不少时间,她今晚要加班加点地赶上学习进度,否则开春前她该完不成自己设置的学习任务了。 “你还有事儿?”田小麦揉了揉酸胀的眼睛,越揉眼睛越红,夏明苏立马抓住了她的手。 “别揉了,再揉一会儿就瞎了。”夏明苏的表情变得有点严肃,之前没仔细瞧,现在离得近,他往田小麦的眼睛里边一看,眼球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了红血丝! 这是熬了多少夜,才搞成这幅德行的。 二话不说,拉着田小麦就往狼坡走,他要去看看,这个不要命的丫头最近到底在忙活些什么呢,把自己熬成这幅德行。 打开锁,推开门,眼睛能落到的地方几乎全部都是书,各种各样的书,多却不乱,都摆放得规规整整的,分门别类,有条有理。桌上罗了很多的草稿纸,这些都是田小麦做的笔记,还有一些是废弃的演算纸。 夏明苏随手拿起手边的三本书,最上面的一本是精编版的《资治通鑑》,夹在中间的是《孙子兵法》,最下面的是《论语》。 “你在看这些?”夏明苏一脸不可置信。 “有问题吗?”田小麦反问,看这些书有什么奇怪的,这都是前人的智慧结晶,看这样经典的书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世界,能吸收到多少精华就能在人生的道路上少走多少弯路,何乐而不为呢! 况且在看这些书的时候,一点都不觉得为难,也不觉得疲惫,整个人始终都在亢奋的状态之中。 书对田小麦来说,就相当于是大力水手的菠菜,绝对的精神食粮,越吃越亢奋,跟吃了兴奋剂一个效果。 以前上学的时候,田小麦虽然也算得上是学霸一枚,但毕竟是为了应付考试,被动接受的成分比较高;应试教育嘛,掌握拿分技巧才是关键。所以说,要论学习的热忱,绝对没有现在这样高。 田小麦记得有款亲子装,衣服上分别写着“赚钱的”“管钱的”和“花钱的”;穿越前后她的身份来了个大逆转,从“花钱的”变成了“赚钱的”和“管钱的”,身份不同,责任不同,做事的动机和考虑的角度就大不相同了。 虽然压力倍增,黑眼圈重了,眼睛里的红血丝也多了,但是坦诚地说,整个人的精神状态却比以前好了太多。 用比较粗暴的方式来形容的话,就是一个懒洋洋的乖学生变成了打满鸡血的奋斗姐。 夏明苏走到书架前边,蹲下身捡起两本书翻了翻,这一堆书全部都是政治经济学方面的书,乍一看晦涩难懂,再一看更是不知所云。 田小麦往夏明苏手上的书瞥了一眼,当即不自觉地皱了皱眉头。这些书难啃得很,花了她很大的功夫来钻研。她没有这方面的底子,要从最基本的理论知识开始学起,基础打不牢到后期对很多案例的理解就会跟不上,所以开始多花点时间和功夫,算是磨刀不误砍柴工吧。 “你看这些有什么用?”夏明苏确实不太明白,看这些书能把荒山开出来吗,还是能多卖几斤罐头和果酱啊。 “有用没用以后就知道了,现在跟你解释太多你也理解不了。”田小麦在办公桌前坐下来,翻开面前的一本企业管理的书埋头看了起来,权当夏明苏是空气,一个不存在的人。 夏明苏抖抖眉毛,这人是魔怔了吗,武侠小说里边是怎么写的来着?走火入魔,对,绝对是走火入魔了! 田小麦的心思和忧虑夏明苏现在还不懂,或者说只懂些皮毛,还不算完全懂。 在暗恋了多年之后,能够获得对方的爱,这是幸运的,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第200页 然而现实是,只有爱还远远不够。 现在门不当户不对的,她怎么进得了夏家的门?王喜弟不点头,夏明苏是不可能强行把她领回家的。 夏六爷是怎样厉害的人物,这么多年不也没能完全制服得了这个儿媳妇嘛。 现在夏六爷岁数越来越大了,以后会发生怎样的不测,谁料得到呢? 万一他老人家驾鹤西去,夏家的大权就在王喜弟的手上了。 所以田小麦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打造成一个厉害的角色,将寒门改头换面一番,短时间内虽不能变成书香门第,但至少看起来要光明正大的,要亮堂堂的。 到时候你再说门不当户不对,对不起,我不苟同,也绝不承认。 为了到时候能有这份底气,田小麦觉得现在卖命地努力一下,非常值得! 第219章 我就是你亲哥! 田小麦低着头看书,夏明苏就歪着脖子看田小麦,这样一看就是一个钟头,谁也没嫌累。 最后还是田小麦受不了,悠悠地开了口,“你站着不累吗?坐下歇歇吧。” 夏明苏一本正经地回道:“不累。” 精力充沛的人不止你一个,我也浑身都是干劲儿。 田小麦用下巴抵着钢笔帽,对上夏明苏的视线,“我脸上也没绣花,你这大半天瞅啥呢?” 夏明苏扯扯唇角,“见证一下大人物的诞生。” 噗……还大人物的诞生呢,真能扯。 “你很闲啊?”田小麦放下钢笔,站起身走到门后拿起保温瓶给自己沖了一杯热茶。 茶叶里面含有提神的成分,喝起来口感又很清新,冬天还能暖身子,可谓一举多得,所以她最近喝茶喝得比较凶。唯一的弊端就是上厕所的频率也大幅度上升,多少有点麻烦。 夏明苏淡淡道:“我也挺忙的。” 田小麦点点头,她知道他忙。上次在夏明苏的家里,她看到他的房间里摆满了各类专业书,连床上都有。除了他一直以来都会看的有关药材、秘方、料理、食谱方面的书以外,还多了许多栽培、灌溉、种植、选种的书籍。 除了看书之外,夏明苏还很重视理论联繫实际,所以搞了很多小实验。 仓库和地窖里有不少实验品,为了把果园搞好,把荒山开出来,夏明苏没少花心思。他为了检测种子发芽的情况,还特意买了一个闹钟,这样晚上能准点起来去做记录。 由此足见俩个人都是一样的用功,一样的拼命。 事实上,夏明苏的黑眼圈也没比田小麦的小多少,他只不过是在睡觉的时候往眼睛上面敷了一些草药,所以缓解了不少症状,红血丝没那么重罢了。 “既然忙,还在这儿晃荡什么呢?”田小麦无语,一寸光阴一寸金,不懂啊? 夏明苏环视了一圈办公室,觉得这地方很好,特别的好!安静,没人过来打扰,不仅有电、有床、有简易的洗手间,还接上了井水,带排烟管的炉子也搭好了,烧水很方便,可谓一应俱全。 千里及和邹平两个人来到竹溪村大队默默地干了不少好事儿嘛,真是革命的好伙伴,前行路上的好帮手啊! “明天我也把书搬过来,这里挺好的,你真会找地方。”夏明苏笑得狡黠,心想着能约会又不耽误看书,真好。 田小麦摸摸额头,有点发愁,一个人才清净,两个人即使不说话那也会互相打扰的啊。再说了,一整天都呆在一起,怎么可能不交流,吃饭也好,喝水也好,都要迁就彼此的时间,这样就会消耗掉很多的精力。 试想一下,一个帅得没天理的男人坐在你的对面,一抬头就瞧得见,你能踏踏实实地看书吗? 绝对没办法专心的好不好!会有非分之想的好不好! 田小麦对自己的定力没有什么信心,她真怕自己会松懈精神,倒时候只想和苏苏腻腻歪歪缠缠绵绵,就麻烦了。 田小麦带着无限的忧愁回到家,一进大门就看到江淼淼正在院子里面打太极。 “锻鍊身体呢?”田小麦站在门口看了一分钟,啧啧赞嘆道:“江哥,太极打得不错嘛。” “嘿嘿,小意思,以前在公园里跟一个老头子学的,皮毛而已。”江淼淼收式立定,把地上的衣服捡起来披在身上,走到田小麦面前,压低声音说:“你姐今天来过了,跟你娘在房间里边聊了好长时间。” “嗯,我知道了。”田小麦扯出一个笑容,对江淼淼说:“辛苦你了。” 江淼淼张张嘴,熘到嘴边的话不知道该不该说出口,犹豫了又犹豫,最后还是没忍住,“小麦妹子,我多句嘴。其实这话不该我说的,但是我瞅见了,想到了,不说出来我难受,你了解我的性子,你就那么一听,我就这么一说。” 田小麦轻嘆了一口气,她大概猜得到江淼淼想说什么,说吧,她听着就是了。 “我伸着手指头数了数,你们田家现在大的小的加起来一共七口人,赚钱的只有你一个,干活的也只有你一个。这正常吗?这非常不正常啊!你难道不觉得么?” 田小麦苦笑道:“老的老,小的小,等阿杰和菲菲大一些就好了。” “你别岔开话题。”江淼淼认真了起来,既然说了就要把话给说透了,要不然晚上指定睡不着觉。 第201页 “我心里有数的。”田小麦拍了一下江淼淼的肩膀,“江哥,你和苏苏一直在我身边帮扶着我,我就什么都不怕了,家里这摊子,慢慢来,急不得。” “唉……”江淼淼不知道自己为啥就这么心疼呢,心疼这个过早成熟过早担起一个家的大妹子。 说来田小麦还不满十八岁,却活成了七口之家的顶樑柱。 把嫁出去的大女儿和女婿算进田家的人口里原本就不太正常,更别提要养着他们了,可现实就是如此,能有什么办法? “行了,你心里有数就行,有什么麻烦尽管跟我开口,别有什么顾虑。你叫我一声江哥,我就是你亲哥!”江淼淼把一句深情的话说得特别豪气。 田小麦听得感动不已,差点飙出泪花。 江淼淼指了指苗翠英的房间,说:“你过去吧,你娘找你有事儿说,估计是你姐又在她耳朵边吹什么风了。” 田小麦点点头,微笑着把江淼淼送到大门口,“回去休息吧,明天不用太早过来,多睡一会儿。” 江淼淼挥挥手迈着大步走了。 田小麦在门口站了一分钟,调节好心情,才往娘亲的房间走去。 “回来啦?”苗翠英听到门外的动静,招唿了一声。 “嗯,回来了。”田小麦的表情看起来跟往日无异,她问苗翠英:“娘,晚上有什么想吃的吗?” “随便吃点就行,小麦啊,你先进来坐坐,我跟你哈拉两句。”苗翠英笑盈盈的,有点讨好二闺女的意思。 田小麦缓步走过去,坐到炕边,屁股刚落定,娘亲就握着她的手深情地说:“我闺女真是太辛苦了,早出晚归的,瞧瞧这眼睛都熬红了,娘真是心疼啊。” 第220章 知足常乐 田小麦缓步走过去,坐到炕边,屁股刚落定,娘亲就握着她的手深情地说:“我闺女真是太辛苦了,早出晚归的,瞧瞧这眼睛都熬红了,娘真是心疼啊。” “娘,你说这些干啥。”田小麦敛眉,心里有点发苦。 如果这是一句真心话该多好,可惜了,田小麦听得出来这不过是想让她出钱的开场白而已。 “今儿有零下七八度吧,天是越来越冷了,我和菲菲都出不了门,在家里好闷吶。”苗翠英顿了顿,见二闺女没接话,便有些悻悻然,无奈只好接着自己的话说道:“我听说李拐子家里买了电视啊,就是方方正正,能看节目的一个小东西,里面唱歌的跳舞的,啥都有,听他们说可好看了。小麦啊,你说要是咱家里边也安一个电视,是不是可美?” “娘,咱们这里现在的电视信号不太好,接收不到太多节目,屏幕上还都是雪花。还是过段时间再买吧,等咱们这再修缮一下的。” 田小麦见娘亲的脸色开始变得有些阴沉了,只好再多嘴解释了两句,“娘,不是我捨不得花钱,过两年卫星信号都有了,能收到更稳定的信号,还能收到更多的台,好多电视剧什么的,倒时候就都能看了……” “倒时候倒时候,倒时候我能不能活着还不知道呢!”苗翠英把脸扭到一边,懒得瞅这个闺女。 自从当了万元户,是愈发的抠门了。赚了那么多钱,等着发霉吗?还是等着下崽儿啊!反正她是一万个不乐意。 你说我好歹也是一家之主,当长辈的,手里就一些零头毛票,说出去都丢人。 “娘,你怎么竟说丧气话呢。”田小麦嘴巴里直发苦,好想喝一杯清甜的菊花茶涮涮嘴。 “最近你忙什么呢,一大早就出去,一整天也见不着人影。”苗翠英好几天之前就想问这件事了,一直没得着空问,今天是个好机会,有啥都一堆说清楚喽。 田小麦语气淡淡地回道:“我去狼坡那边的办公室看书看资料去了,那儿现在没人,清净一些,效率更高。” “看书看书,又是看书,你怎么跟阿杰一样了,没出息的东西,看那破玩意儿能看出钱来啊!一个个都是脑袋坏掉了。现在不用下地干活,荒山上的事儿也都暂时放下了,这么好的时候,你怎么不到县城多接点衣服的活儿呢?好歹一个月也能赚个几百,搞不好小一千也能有的。现在是过大年的当头,做新衣裳的人多,你不知道啊?”苗翠英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手上有点钱了,就犯懒,真是要不得! 田小麦心里堵的慌,但还是得耐着性子解释,“做衣服花的时间太多,赚的钱是有数的。等我学好了,把荒山经营好,把果园经营好,能开个厂子,以后再註册个公司,赚的就不仅仅是汗水钱了。” 苗翠英显然领会不了这番话的意思,更理解不了田小麦对未来的远大憧憬,她只觉得这个闺女是在做白日梦,是在偷懒。 “行吧行吧,你翅膀硬了,不听我这个老太婆的话了,就这样吧,你想干啥就干啥,我是管不着了。不过,电视你最好还是给我买一台,好赖别人家都安上了,你这个万元户不安,成什么样子,别人会笑话的。如果你还当我是你娘,觉得我还没成老废物,这事儿我就做主了,你这个礼拜抽个时间去县城买一台电视机回来,不用最好的,不比李拐子他家的差就行。听到了吗?” 第202页 田小麦:“……” “听到没有?”苗翠英翻脸比翻书还快。 田小麦冷冷地笑了一下,说:“娘,电视机我现在是不会买的,如果你想要,就让姐姐给你买吧,我去做饭了。” 田小麦的脾气已经算是很好的了,不过她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她在心里埋怨着:你又不只有我一个孩子,姐姐姐夫难道就不用孝敬您了吗? 田小麦怀疑,这个电视机买完之后根本就留不住,没准会被抬到哪里去呢。 苗翠英气得直翻白眼,让娉婷买电视机?这电视机就是娉婷想要,所以才让小麦买的。 以前她想要点什么,小麦二话不说就会跑镇子上或者县城买回来,那时候小麦三天两头的跑出去揽活做衣裳,没现在有钱,却比现在更捨得给她这个瘫老娘花钱。 自从当了万元户,钱倒是多了,可人却更抠门了,照这样的趋势发展下去,不多久估计就会变成铁公鸡,一毛不拔。 这人啊,真是越有钱越抠门,突然之间就想起来王喜弟了,苗翠英觉得自己这个闺女越来越像那个人了,不仅聪明还是个狠角色。 “姐,你过来一下。”阿杰偷偷摸摸地把二姐拉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田小麦还在琢磨电视机的事情呢,转眼就坐到了阿杰的书桌前,对上阿杰的视线,田小麦说:“你今天,有点不太一样啊,有好事发生?” 阿杰很少有这么兴奋的时候,他一直是极致的面瘫来着,今天却突然有了一张生动的脸。 “姐,你看看这个。”田骏杰从怀里掏出一张信纸,放到书桌上,仔仔细细地展开。 田小麦凑近一看,是个北京的一个教授写给“田骏杰后生”的一封回信。 信写得还不算短,密密麻麻地写满了一张纸,大意是让田骏杰上京做他的助理。 田小麦没多问,便鼓励道:“安心地去吧,姐支持你!” “嗯!我会好好把握机会的。”田骏杰眼含泪光,激动不已,他等这一天等了太久了,终于被他等来了,总算是有了一个大展拳脚的机会,他不会让这个机会跑掉的。 北京有更好的条件让他进行研究和实验,也有更多的学习条件和学习环境。 “功夫不负有心人啊……阿杰,我为你骄傲,真的!”田小麦的心里也热热的,刚刚被电视机搞郁闷的心情瞬间不治而愈。 她是有个自私的姐姐,和偏心的娘亲没错,但她还有聪明懂事又上进的弟弟,和乖巧伶俐的小妹妹,她应该知足,应该觉得幸福才对,知足常乐呀! “你准备哪天走?”田小麦问。 田骏杰说:“后天一早。” 第221章 我不是柳下惠 次日一早,天刚蒙蒙亮,田小麦就照例去了狼坡的办公室。 她没想到夏明苏会来的这么早,所以看到一个穿着白色毛衣的男人坐在一堆书里的时候,有一瞬间的恍惚。 “这些你什么时候搬过来的?”田小麦问。 夏明苏从书堆里探出头,“早上。” 田小麦瞅了眼挂在墙上的表,现在才五点三十五分,早上——是多早? “四点不到大贵就拉着爬犁把书给我运过来的,这是一半,还有一半,今天晚上再弄过来。” 田小麦咂舌,这是准备搬家的节奏啊。 “你吃早饭了吗?”夏明苏从书桌里掏出一个蓝布包裹的饭盒,放到桌上,往前推了一下,“早上刚煮的饺子,鲅鱼馅的,调料我按照你的口味拌好了,你直接吃就行了。” 田小麦脱了外套坐下来,解开包裹,打开饭盒,用大拇指和二拇指夹起一个被酱汁包裹得胖乎乎的饺子送到口中。 咬掉q弹的外皮,鱼的鲜香率先占领了口腔,一小包鱼汤在口中炸开,在唇齿之间撞击着。 随后酱汁、香醋、香油混合的味道让馅料的口感愈加丰富多彩,叫人吃完一个还想吃下一个,吃到停不下来。 好在夏明苏只做了十个,她想再多吃几个也没有了。 “味道可还行?”夏明苏看到田小麦意犹未尽的表情,有点小小的得意。 对一个热衷于下厨的人来说,最大的幸福就是看到食客脸上满足的表情。 “好吃。”田小麦的评价特别朴素,却也非常实在,对食物最高的评价可不就是好吃二字,再华丽的辞藻也抵不过这简简单单朴实无华的两个字。 “好吃就行,看书吧。”夏明苏很快就进入到了学习的状态。 田小麦以为自己这一天会分心,结果却没有。 原来美男的魅力也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大嘛,好几次夏明苏问她问题她都没有听见。 夏明苏开始还不太在意,一而再再而三碰到这种情况,他就开始对自己的存在感表示怀疑了。 “小麦,这里有段文言文我看不太懂,你帮我解释一下吧。”夏明苏把书递给田小麦,田小麦随手接过来,却没有立马去看。 夏明苏等了两分钟,没等到回应。 田小麦似乎被一道难题困住了,所以还没注意到夏明苏让她翻译的那一段文字。 夏明苏安静地起身,悄悄地走到田小麦的身后,随即长腿一跨,坐到了田小麦的身后。 第203页 两人挤在一张板凳上,显得有些拥挤,夏明苏的前胸贴着田小麦的后背,他的双臂从田小麦的腋下穿过,在她的胸前汇合,握在一起。 田小麦总算从书中抬起了头,她的指尖抖了抖,钢笔掉到了桌面上,撞出一声微小的脆响。 夏明苏对着田小麦的耳朵轻声说:“歇会儿吧。” “我不累……”田小麦嗓子发紧,她的后腰好像被什么东西给抵住了,意识到那是什么的瞬间,田小麦的耳朵瞬间红透了。 不光是耳朵,连脖子都跟着发热发烫,整个人的温度都升了好几度。 夏明苏把自己的下巴轻轻地搭在田小麦的肩头,他闭着眼睛,只觉得怀里的小人又软又香,好想马上吃掉她。 “苏苏……”田小麦不自觉地把屁股往前挪了挪。 “别乱动!”夏明苏哑着嗓子警告道,“我不是柳下惠,没有坐怀不乱的功夫,你最好别考验我的忍耐力。” 田小麦立马定格成了静止画面,她现在该说点什么,该做点什么?她要如何缓解这种上不去下不来的尴尬气氛? 无数的想法如千军万马从她的脑海里飞踏而过,气势浩大,却只留下了一片沖天的尘土。 田小麦转过身,面对着夏明苏,她的屁股坐在夏明苏膝盖的位置上,暧昧的气氛进一步升温。 夏明苏的眸光闪了一下,他朝田小麦扯唇一笑,“你终于看到我了。” “我又不瞎,当然看得到你了。”田小麦故意装作听不懂的样子,但她其实知道夏明苏此番举动是在为自己进行反击,反击田小麦这一天对他的漠视。 幼稚,但幼稚得很可爱啊,田小麦捏捏夏明苏的下巴,“苏苏,你小时候就长这样的吗?为什么会长得这么好看呢?” 夏明苏带着一丝痞气臭屁地回道:“天生的。” 田小麦挑眉:“真让人羡慕。” 夏明苏捧起田小麦的手,将她的指尖送到自己的唇边。 田小麦想把手抽回来,但她却没这么做,因为大脑没有给她下这样的指令。 过了一会儿,指尖上有一条湿滑软糯的小鱼滑过,田小麦只觉得胸闷气短喘不上来气儿,唿吸不畅,心跳紊乱,她需要一辆救护车!她快失去意识了! 这时夏明苏用双手托着田小麦,将她往自己的方向拽了一把,原本就很近的两个人现在几乎严丝合缝,紧紧地贴合在了一起。 就在一触即发之时,夏灯花风风火火地跑了进来,她满面红光,兴奋地喊道:“田荣轩跟我求婚啦!” 夏灯花来的毫无预兆,几乎是瞬间转移到了这间办公室里,田小麦根本来不及从夏明苏的身上跳下来。 “呃……我来的好像不是时候呀……”夏灯花一脸贼笑,她往前走了两步,看看夏明苏,又看看田小麦。 “哥,你们该不是准备造娃吧,我可提醒你们啊,有我这个前车之鑑,你们可不能再犯错了,未婚先孕可不是什么好事儿,不能学我,我可是反面教材。就是——虽然做错了事儿,但是运气好像还是挺不错哒。” 田小麦一咕噜从夏明苏的身上滑下来,脸上挂着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 “你哥他长针眼了,我帮他瞧瞧,屋里光线不太好,看不太清楚,我就凑近了一些,你别乱发挥想像力。”田小麦瞎话编得很熘到,听起来跟真的似的,夏灯花差点就信了。 “哦……这样啊……”夏灯花端起哥哥面前的茶杯喝了两口。 “我和小麦都穿着衣服呢你没看到啊,造娃哪有穿着衣服的。”夏明苏的补充发言让田小麦哭笑不得。 你是想解释,还是想打脸的啊?真是越描越黑,本来没啥都给说的真有那么回事儿似的。 正喝茶的夏灯花呛得连连咳嗽,她摆摆手,退出办公室,站在门口合着门外的寒风说:“你们继续吧,造娃也行,找针眼也行,我先回去了。那个,我就是过来报个喜,没啥事儿了。” 第222章 依依惜别 正喝茶的夏灯花呛得连连咳嗽,她摆摆手,退出办公室,站在门口合着门外的寒风说:“你们继续吧,造娃也行,找针眼也行,我先回去了。那个,我就是过来报个喜,没啥事儿了。” 夏明苏淡定得不得了,田小麦揉揉太阳穴,说:“你刚才胡说八道什么呀,你看你妹误会了不是。” “我哪里长针眼了?”夏明苏挑挑眉头,“您给我开个方子治治?” “行啊,一碗砒霜下去,绝对保管药到病除。”田小麦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裳,刚刚折腾了那么一番,跳上跳下的,衣裳肯定都凌乱了。然而事实上哪里都没乱,衣角全部规规整整的,头髮也一丝不乱,一切只是她的心理作用而已。 “病是除了没错,人估计也保不住了。”夏明苏瞅着田小麦笑了一下,“你就不怕变成寡妇啊?” “怕,当然怕了。不过,你现在挂掉了,我也不会成为寡妇啊,你都没娶我过门呢,我们都还没成亲,哪儿来的寡妇这么一说。”田小麦真没有催婚的意思,只是话赶话说到了这里,不过夏明苏并不这么觉得。 第204页 “你是让我现在跟你求婚吗?”夏明苏斜眼笑。 田小麦摇头,“不是,我没这个意思。” 她才没这么恨嫁呢,她才多大呀,急什么!纵使有那么几个瞬间有过着急的时候,她也不想在夏明苏的面前表现出来任何恨嫁的迹象。 现在还不到时候,田小麦心里清楚。 夏明苏悠悠开口,“可我听着是这么个意思。” “随便吧。”田小麦把桌面收拾了一下,“我今天要早一点回去,阿杰要北上学习去了,我今晚要给他做点好吃的,还得给他打包行李。” “一起吧,我下厨,你跟他多聊聊。”夏明苏三两下就理好的手头的几本书,该夹书籤的都夹上了书籤,该标记的地方也都做好了标记。 田小麦没拒绝,两人穿好棉衣,围好围巾,就回了家。 “阿杰,你干什么呢?”田小麦站在厨房门口,看到灶台上、地上一片狼藉,葱叶、蛋壳、白面,洒得哪儿哪儿都是。 田骏杰挠挠头,羞红了脸。他艰难地开口解释道:“我想给你们做一顿手擀面吃,没想到,面条这么难做呀……” 他已经在厨房忙活一个钟头了,别说手擀面,就是连面都没有和成。 田小麦拿起扫帚把地上的垃圾扫到了门后,“洗洗手回房间吧,晚饭让苏苏来做,咱姐弟俩聊聊天去!” 田骏杰面露失望之色,他想好好表现一下来着,没想到除了看书之外,他是个纯正的生活白痴。尤其是做饭,实在不太擅长,勉强不来。 夏明苏做饭的时候,姐弟俩长谈了一回,没什么特殊的,就是姐姐叮嘱弟弟在外面照顾好自己,生活该如何料理,衣服该怎么洗,被子要怎么晒之类的生活琐事。 田骏杰乖乖地听着,没有插嘴,最后才缓缓地开口说道:“姐,我没想到离开这家会捨不得,以前我巴不得赶紧从这里逃出去,现在突然就有点捨不得了,好奇怪。” “没什么奇怪的,谁离开家都会捨不得的。得空了,想回来的时候就回来,实在想家里了,就写信,打电话也行,我估计不用多久,家里也能安电话了。”田小麦拍拍阿杰的肩头,鼓励道:“好好学,你是个天才,姐相信你。累了就多歇歇,注意身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本钱不能给丢了,知道了吗?” 田骏杰点头,“知道了。” “这人生啊,就像一根长甘蔗,中间苦两头甜,知道什么意思吗?” 田骏杰想了一下,略带迟疑地点了一下头,“能理解个大概。” “那就行,困难是难免的,解决掉就行了,没什么大不了的,有想不通的事儿就跟姐说,虽然姐不能事事都帮你解决,但我能当一个合格的倾听者,姐给你当树洞。”田小麦越说越觉得自己在熬鸡汤,不能再说下去了,再说下去怕是要把这碗鸡汤给熬出毒素了。 及时打住!打住打住!田小麦控制着自己的唠叨欲望。她是真的不放心啊,这个弟弟啥都不会,几乎是没有自理能力,跟数学家陈景润有的一拼,在学术上专注到了极致,在生活上也马虎到了极致。 “饭好啦。”夏明苏在屋外喊道。 “来啦!”田小麦回应了一声,便带着弟弟吃饭去了。 这一晚上的饭吃得略显沉重,笼罩着离别的伤感气氛,连苗翠英都沉着一张脸,看着一桌美味佳肴,没有半点食慾。 “阿杰出去学习是好事儿,被教授点名叫走的,说明咱们阿杰有本事,那些书都没白看,以后指定能做出点大名堂,你们都苦着一张脸干啥,都高兴点。”田小麦张罗着让大家吃饭,她努力了好半天才让冰冻的场面暖和了一些。 田菲菲小朋友始终抱着阿杰哥哥的手臂,她带着哭腔说:“哥哥不要走,菲菲会想哥哥的……” 阿杰吸了吸鼻子,想说话嗓子却发紧,张了张嘴,到底还是什么都没说出来,他把菲菲抱在怀里餵她吃了晚饭。 夜里的雪一直下到了第二天早上,路上堆了半米高的雪,行路格外的难。 田小麦和夏明苏送阿杰到了周平县火车站,一路上都跌跌撞撞踉踉跄跄的,差点没有赶上火车。好在运气不错,在铁皮车开动的前一分钟,阿杰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踏进了车厢,他刚一上去,列车员就把门关上了。 车内外的人互相摆着手,依依惜别的场景令人动容。 “回去吧?”夏明苏紧紧地牵着田小麦的手。 田小麦遥望着唿啸远去的火车,轻哼道:“嗯,回去……” 夏明苏突然想做一个假设,“小麦,如果有一天这车上的人是我,你会怎么办?” 田小麦的心脏突然微微地一抽,随即镇定下来,用玩笑的口吻说:“那能怎么办,跟你摆手说再见呗,要不然呢?” “不伤心?”夏明苏追问。 “又不是死了,伤心什么。”田小麦说的轻松,心里却并不轻松。 她不喜欢这种假设,影视剧里一旦有了某种假设,似乎就是一种前兆,一种埋线,所以她对各种不好的假设打心眼里排斥。 第223章 以暴制暴的反击 回村的路上,他们碰到了阿杰的好朋友小鱼儿,小鱼儿蹲在江边,把头深深地埋在双膝中间,肩膀有轻微的抖动,好像是在哭。 第205页 “苏苏,你先过去吧,我跟他聊两句再去找你。” 夏明苏朝小鱼儿的方向看了一眼,点点头,转身踩着厚厚的积雪走了。 田小麦走到小鱼儿身边,蹲下来,无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小鱼儿抹掉眼泪,揉了一把脸,朝身边的人看了一眼,认出来者,便轻声唤了一句:“小麦姐……” 田小麦不知道说什么好,也许小鱼儿和阿杰的友情,就跟她和小猪的一样,在一起的时候彼此是个依靠,分开之后心里就会变得空落落的,无论是悲是喜,心里都找不到个落点。 “阿杰学成之后就会回来的……”田小麦安慰着。 “我想参加今年的高考,小麦姐,你说我能考上吗?北京的大学,哪个大学都成,只要在北京就行。”因为阿杰去了北京,所以他也想去北京,他不想和他的好兄弟分开太久。长久的离别会稀释掉所有的感情,他不希望这样的情况发生。 田小麦不知道小鱼儿的学习程度如何,所以无法判断他能否考上大学,“如果你真的想考大学,下午到狼坡的办公室来一趟,我给你几套卷子做一下,看看你的底子怎么样。” “我——”小鱼儿顿了顿,羞涩地笑了一下,“我学习还是不错的。” 虽然话说得委婉,但田小麦能听出来小鱼儿对自己的学习能力还是非常自信的。 “那你前两年怎么没去考呢?”田小麦心中有答案,但是他想听听看小鱼儿自己是怎么说的。 小鱼儿没有马上回答,他在心里把答案斟酌了一番,觉得没有问题,才开口回道:“之前家里穷,没法供我上大学,我体力不错,农活干得好,能帮家里分担不少,就没去考。现在,条件不是渐渐好了嘛,我爹娘都跟着你和明苏哥一块儿干了,分了一些钱,他们也希望我能出去多学点东西。” “还有呢?”田小麦觉得这不是全部的理由。 小鱼儿果断地摇头,“没了。” 大学有那么多,非要去上北京的大学,没有说出口的理由,再明显不过了,不过既然小鱼儿不想说,田小麦也就没有必要多追问了。 “脸都冻伤了,别在这儿呆太久,想考大学就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如果你去了北京,阿杰会很高兴的。”田小麦站起身,说:“我先走了,下午过来找我吧。” 小鱼儿仰起头,眼睛里亮晶晶的,闪烁着希望的光芒,他说:“谢谢小麦姐。” 周婶的小卖部门前,有几个人在清雪,有拿着铁锹铲雪的,也有拿着扫帚扫雪的,干的不算卖力,但嘴巴却忙得不得了,说人闲话说的那叫一个积极,编排人都不用打草稿的,张口就来。 “阿杰是不是去北京了?他干嘛去啦?” “我听说是看病去了,可能是得了肺结咳,小孩一天天不出门,身体不行,早晚要出事。” “哎,我看他是脑子有点问题,天天捧着书看,都看傻掉了。” “可不是嘛,这书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看的,咱们村的风气越来越不好了,各个都想着赚大钱,我看啊,是在走回头路喽。” “你们觉不觉的,田家的人都不太正常,估计精神都有点问题,以后离他们远点。” “不是吧,之前跟他们一块儿干活的,可都赚着钱了,现在日子都过的可舒坦。” “眼红啦?运气哪有次次都好的,这次赚了,下次就的赔,你们不信等着瞧,我长富说的话,没有不准的时候。” 田小麦走进小卖部,大声说:“周婶,给我打一斤酱油。” 听到田小麦的声音,身后嚼舌根的人都闭了嘴,闷头清雪的清雪,扫雪的扫雪。 田小麦拎着打好的酱油,正准备走过去对这几个人说两句,这时候,小鱼儿突然从某个角落里冲出来,他二话不说捡起地上一个没人用的铁锹,抡起来就向那几个人敲了过去。 场面顿时陷入混乱,不知道是谁的血飙了出来,在白皑皑的地上染红了一大片。 “小鱼儿,你住手!”田小麦急急地吼道。 小鱼儿来的突然,刚开始占了些上风,但等他们反映过来一致反抗的时候,小鱼儿就显得势单力薄了。 田小麦生怕小鱼儿受伤,想过去劝架,无奈力气不足,拉扯不动,几次尝试之后,只能站在外围急得跳脚。 现在去找夏明苏已经来不及了,瞅瞅附近都没有人,大冬天的谁没事儿总往外边跑呀,只有这些喜欢凑到一块儿说闲话的人想在小卖部对面的树下唠嗑,所以才捨得出力把这一片清一清的。 田小麦愈发地觉得,在这样的地方,讲理讲不通,因为根本没人听。为数不多几个能听的人也听不懂,虽说以暴制暴不是明智之举,但很多时候,确实管用,尤其在这种普遍没文化没素质没思考能力的穷困小村落。 来不及多想,田小麦大脑一充血,拎着酱油瓶子就冲过去,朝长富的头上狠狠地砸了一下。 玻璃碴子碎得到处都是,长富的额头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棕褐色的血哗啦啦地往下淌。 为啥是棕褐色而不是红色的?因为那血里还搀着酱油呢。 第206页 酱油的味儿很快就散开了,听到这边的响动,所有人都停了手,往田小麦和长富这边看过来。 他们很默契地同时想起刚才有人说田家的人脑子都有点问题,突然就都不敢还手了,生怕惹着疯狗伤了自己。所以也不管长富的伤口怎么样了,纷纷拎着自己的雪橇或者扫帚疾步往各自的家走去。 长富捂着伤口,疼得直嗷嗷,他啐了口唾沫,歪着嘴骂骂咧咧了好一会儿。 田小麦把小鱼儿拉到自己身后,让他冷静冷静,自己也调整了一下唿吸,稳了稳情绪。 “长富,你再骂下去,伤口估计更难好了,我建议你最好还是赶紧去李拐子那处理一下。”田小麦这是好心提醒啊,她动手伤人是没错,可她这也是为了避免更大的伤害,选择的也是危害性最小的方案。 长富咬咬牙,瞪了田小麦一眼,撒丫子朝李拐子家跑去。 “田小麦,回头我再找你算帐!” 第224章 另有新欢? 田小麦溅了一身的酱油,还有几滴来自长富的鲜血,必须得先回趟家把衣裳换掉再去办公室了。 “小鱼儿,我要回家了,你也赶紧回去吧。”田小麦没怪他刚才的冲动,也没劝他以后要冷静一点,因为人在某些状况下是无法冷静的,就跟打喷嚏一样,憋是憋不住的,更是无法忍的。 这种时候,发泄出来往往会比闷着更好。 田小麦回到家之后把弄脏的衣服丢进垃圾桶里,简单地洗漱了一下,才重新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 准备出门时,苗翠英叫住她,又是老生常谈,唠叨了几句电视机的事情,田小麦也还是老话,暂时没必要买,她也不会出钱买。 因为着急去办公室看书,田小麦的语速有点快,显得有那么一点不耐烦,惹得苗翠英非常不高兴。 不高兴就不高兴吧,田小麦现在心里也有小情绪呢。 “娘,我那边还有事,先走了,你在家好好的,晚饭我放灶上了,热热就能吃,你带着菲菲先吃吧,不用等我,我晚点回来。”田小麦机关枪似的叮嘱完,就快步离开了。 路过小卖部门口的时候,周婶又拉着田小麦说了一会儿话。 “没伤着吧?”周婶关心地问道。 田小麦笑着摇头,“没有。” “那就好。”周婶拉着田小麦的手,劝道:“虽然他们那些话听着可气,但是他们就是那样的人,事实上心眼并不坏,如果谁有点什么困难,他们也还是会帮的。闹得太僵,不好,都是同里同乡的,以后总是要打交道,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田小麦点点头:“嗯,我明白。” 周婶轻嘆了一口气,“明白就好。” 村里的大事小事她见多了,也听了不少老一辈的恩怨,很多悲剧原本都是可以避免的,但到底还是发生了,归结原因,大抵就是没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反倒把芝麻大点的事情搞成了人命官司,令人嘆息。 “刚才我是怕他们打伤了小鱼儿,实在没别的办法了,才砸了人,想着砸一下不会伤得太重……”田小麦还是替自己解释了两句,她现在非常困惑,以后再碰到这样的情况到底该怎么办好,有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 带着这样的疑惑,田小麦疾步往狼坡走去,她想向夏明苏讨个意见,她相信夏明苏会有好主意的。 兴沖沖地来到办公室门口,发现大门是锁着的,冰冷的大铁锁尽职尽责地看守着它的阵地。 夏明苏不是提早过来了吗?难道去办别的事情了? 田小麦一边猜测着一边打开大门走了进去。 办公室里面还是原来的样子,说明夏明苏还没有来过。 田小麦坐下来看书,刚开始还有些心神不宁,但看着看着渐渐地投入进去便忘却了时间。 再次抬起头时,外面的天已经黑透了,环视了一圈房间,夏明苏这一天都没有过来。 连着两天没有见着夏明苏的人影,田小麦觉得有点不对劲。 “灯花,你哥呢?”田小麦敲了夏家的大门,打算直接去问一下,来开门的是夏灯花,田小麦暗自庆幸不是“皇太后”。 夏灯花显得没什么精神,不知道是因为有身孕身体不舒服,还是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他这两天都没回家,我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 田小麦皱皱眉头,“他什么话都没留下吗?” “没有啊。”夏灯花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应该是睡过午觉刚醒。 “他不会出什么事儿了吧?”一个大活人失踪了,作为家人一点都不着急? 夏灯花有气无力地说:“我哥都那么大了,身手又好,不用担心,他估计又躲哪儿研究食谱和料理去了。哦,对了,小麦姐,我哥他没有花花肠子,你不用担心他另有新欢。真有了什么新欢的话,估计也是莲藕白菜,或者鱼翅燕窝之类的吧。” 呃……她不是在担心这个好不好?! “你们家这几天发生什么事情了吗?”田小麦问。 夏灯花认真地想了一下,说:“没啥大事儿,就是哥和娘好像吵了一架,他们没让我听见,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过……” 第207页 “不过什么?”田小麦突然直了直后背,一阵凉意莫名地涌了上来。 “不过在我记忆中,他们没有这样吵过,他俩都不是冲动的人,平常说话也比较克制,那肯定是发生了什么触碰原则的事情,会是什么呢……”田小麦过来之前,夏灯花还没多想,只觉得娘跟儿子吵架也不算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儿,现在仔细琢磨了一下,觉得这在她家里的确算得上是不寻常的事情了。 明苏大哥也不是一声不吭就玩失踪的人,即使是研究料理和药膳什么的,也会通知大贵地址,让大贵送些材料或者干粮。 这样看来,情况是有那么一点不对头。 “你娘呢?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吗?”田小麦的心跳愈发地快了。 “她还跟以前一样啊。”夏灯花回想了一下,确定地说:“是跟以前一样,吃饭听曲,到王家村逛一逛什么的,没什么特别的。” “好,我先走了,有什么事情你让大贵通知我。”田小麦转身揉了揉眉心,抬脚扬长而去。 直到过大年,夏明苏都没有出现。 夏六爷一直病恹恹的,田小麦没忍心去打搅老人家。 没消息就是好消息吧,田小麦这样安慰着自己。 大年初一,竹溪村变得格外的热闹,不是因为过节,而是因为有了一个可以当做乐子的大话题。 几个女人一大早就凑到一块儿,躲在后山上嘀嘀咕咕了起来: “大川,就是王家村的那个大川?” “可不是嘛,就是那个胆子跟耗子似的,之前听说他那玩意儿可好使,现在看来,没准是真的啊,要不然王喜弟怎么会跟那傢伙,勾勾搭搭了五年呢。” “我的天,勾搭了五年啊,这么长时间就没人发现,那个大川的媳妇是个傻子吗?” “傻什么傻呀,跟大川有过关系的女人可多了,不是一个两个,人家媳妇不在意。” 一群女人捂着嘴偷笑,“能交上公粮,还有啥可介意的。” “就是就是,好多男人伺候一个都供不上粮呢,真看不出来啊,这个大川还真能耐。” “哎,真是羡慕大川媳妇,我咋就碰不着这样生勐的呢。” “我觉得这没啥可羡慕的,多脏啊,也不怕得病。” …… 第225章 喜欢就好好在一起 王喜弟好几天没敢出门,因为受不了大家的指指点点,事情败露了,可谓颜面尽失,再牛气的女人,也怕被人说不检点。 她的确是不守妇道在先,婚姻内出轨是不争的事实,没的抵赖。 这事儿一出,田小麦就明白夏明苏到底为何不见人影了。 可问题是,夏明苏为什么不跟她打声招唿再走呢? 想来想去,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夏明苏不仅生他娘的气,同时还生了田小麦的气。 田小麦比他早一步知道了王喜弟的丑闻,却缄口不言,没跟他透过一点风声,就跟从没发生过这件事一样。 为什么不告诉他,为什么要隐瞒? 身边最亲的两个女人都对他有这么多的保留,这世间还有什么可信赖的吗? 夏明苏无意中得知这一切的时候,心情糟糕透了。那一刻,在他的眼中,娘是带着面具的,小麦也是带着面具的。只有自己每天都用真皮真面视人,简直愚蠢,愚蠢至极! 他只带了一些钱,连包袱都没收拾,就出发去找多年未见的父亲了。 走了许多座沿海城市,问了许许多多的人,夏明苏才摸到了父亲的行踪,最后终于在扬州找到了父亲现在的住址。 那是一座园林式建筑,即使天还未完全回暖,环境依然很美。 苏州园林非常有名气,但是扬州园林才是甲天下的。 夏明苏随着父亲夏大海踏进园林内,他看到墙角的积雪依旧晶莹雪白,圆圆的石头毫不锋利,温润如玉,顿时便对这里产生了莫大的好感。 “咱爷俩多久没见过了?”夏大海的声音还犹如少年的清朗,在夏明苏听来,既熟悉又陌生。 “快有五年了吧……”夏明苏记不太清了,总之蛮久的,久到他比父亲都高出了一大头,上一次见面的时候,他的身高还不及父亲的呢。 夏大海带儿子到凉亭上站着晒太阳,这一天的阳光暖融融的,让人每个细胞都能感受到舒适。 “五年,这么久了啊,真是太久了,我离家已经太长时间了。你娘,还有你弟弟妹妹,都好吗?”事实上,他前两天才收到家里的来信,王喜弟写的,她说家里人都很好,不用挂念,然而这封信上只字未提大儿子,也没说明苏回过来找他。 “他们都挺好的,灯花怀了孩子,估计很快就会办婚礼了,到时候您要回去吗?”夏明苏现在心里空落落的,他好希望父亲能跟着他一起回家。 “今年事情太多,就不回去了,大年都过完了,明年的吧,明年我争取。” 又是争取,争取就是没可能的意思,夏明苏明白。 “爹,你为什么不喜欢回家呢?”夏明苏从没开口问过这个问题,现在他必须当面问一问,听听看具体原因到底是什么。 再忙也不至于一年回不了一次家,最近几年回家的频率愈发的小了,似乎竹溪村那里就不是他的家一样。 第208页 夏大海苦笑,他只微微地摇了一下头,似乎是有什么苦衷。 “儿啊,家还是家,无论什么样的家,家还是最好的,你以后会明白的……” “你的家,看起来并没有这里好,我想,这里会不会是你的新家。”园林里一片诗情画意,跟灰败的竹溪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夏明苏的话说的很隐晦,“你的家”就是我们共同的家,竹溪村的家;“新家”就是你重新组建的家,这里会不会有她的“后妈”呢?会不会突然冒出来什么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夏明苏思绪烦乱,各种猜疑各种想法纷纷冒出头,压都压不住。 是娘先辜负了爹,还是爹辜负了娘,这个看似毫无意义的问题,折磨着夏明苏。 “累了吧,去房间歇歇吧,我叫人把饭给你送房间里。”夏大海背着手,眉目间尽显疲态。 “爹。”夏明苏轻唤,“你来这里多久了?” 夏大海回:“搬过来三个多月了。” “打算长住吗?还是不多久之后又会搬走?”夏明苏偷看过爹给娘寄的信,能看到的只是信封上的地址,王喜弟每次看完信之后都会把信重新封起来,所以内容他看不到。 夏明苏仔仔细细地数过,十多年来,前前后后不同的地址加起来不下二十个,遍布各个沿海城市,为什么不扎根在一个地方干呢,夏明苏至今不知道原因。 夏大海想了想,说:“在这里能住一年左右吧。” “嗯。”夏明苏没在问其他的,转身去了爹给他安排的房间。 夏大海对儿子的背影说:“你能来,爹很高兴。” 夏明苏的身子一顿,似乎有些摇摆,但很快就稳住了,随后继续往房间走去。 父子重逢,没有太多的温情场面,夏大海的这最后一句都算是难得的软乎话了。 不过两个人的心里,都是暖唿唿的,虽然各自都揣了不少的心事,但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还是任何事情都磨灭不掉的。 几天之后,父子俩在茶桌上相对而坐,夏明苏告诉父亲:“我有喜欢的女孩子了,我们现在在一起呢,但是娘不同意。” “她也喜欢你吗?”夏大海眸光里有一闪而过的惊喜,那一刻他深切地意识到,襁褓里的那个小孩子已经彻底长大了,马上要娶妻生子了,而他就要当爷爷了。 夏明苏说:“嗯,她也喜欢我。” “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这种好运气并不是人人都能有的。明苏啊,喜欢就好好地在一起,不图天长地久什么的,在一起的时候好好珍惜,别想太多,你娘她——就是想太多了。”夏大海的声音沉了沉,“我知道你好奇我和你娘之间发生了什么,以后我会告诉你的。” “好。”夏明苏垂眉,有这句话也就够了。 “她叫什么?”夏大海问。 “田小麦。”夏明苏回道。 “田家的姑娘啊,她是不是有个姐姐叫田娉婷?”夏大海离开家乡多年,老家的人情事他多少还是了解一些的。 夏明苏点头,“嗯,是田娉婷的二妹。” “你去封信吧,让她过来住几天。马上回春了,我带你们转转,我也见见她。”夏大海的声音柔和了许多,他做不了孩子婚姻的主,但是他觉得儿子依然需要他的支持。 夏明苏说:“好,我今天就把信寄出去。” 第226章 鹤立鸡群 “大贵,来收信啦!”金邮递员站在夏家的大门口吆喝了一声。 过了一会儿,王喜弟缓步走出来,声音稍显慵懒地说:“大贵出去办事了,信给我吧。” “王姐,就数你家的信最多,而且还都是大地方的。”陈邮递员的口气里满是羡慕。 王喜弟把信拿到手中看了一眼,不是明苏写给她的,也不是夏大海的,顿时就有点失落,眸光暗了暗,对陈邮递员说:“谢谢你了。” “这就是我的工作,客气什么。”陈邮递员笑着蹬了一脚自行车正准备离开,却被王喜弟一把拉住了。 “等一下。” “怎么了?”陈邮递员看向王喜弟。 王喜弟指着车筐里最上面的一封信问道:“这是给田小麦的?” 陈邮递员瞅了一眼,点点头,“对啊,她的信这一年真是越来越多了。” “我下午能见到她,我帮你带过去吧。”王喜弟难得的热心了一把。 陈邮递员巴不得自己能少跑一趟呢,他知道田小麦是夏家的未来儿媳妇,所以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虽说单位要求所有信件和报刊全部都送到个人手中,并要求本人亲自签字,但到了下面真正执行起来,也就没有那么严格了。 陈邮递员立马把田小麦的信全都抽了出来,“一共五封信,您确认一下,然后受累在这上面签个字吧。” 王喜弟按照要求籤好了字,陈邮递员就骑着自行车走了。 手中的信封上有儿子的笔记,王喜弟一眼就认了出来,她必须要看一看她这个宝贝儿子,到底给田小麦写了些什么。 王喜弟拆开信封,抽出信纸,从头到尾一字不落了地把信看完。 第209页 呵,原来儿子是见爹去了。 要见田小麦?见了又能怎么样?夏大海啊夏大海,你能做的了这个主吗? 做不了主,还何必多此一举呢?! 王喜弟走回到院子里,抬手将信一撕两半,之后还觉得不过瘾,便走到铁盆前,烧了一把干草丢进去,随后把撕成碎片的信纸也扔进了火堆之中。 想绕过我,你们私自见面,没那么容易! ** 田小麦得不到夏明苏的消息,耳边流言不断,是非不断,刚开始思绪烦乱的很,后来渐渐地,便练就了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本事。 她常常在午后,跑到场院附近的大榕树下面静坐,风徐徐地吹过来,柔柔地打到脸上,令人忘却烦恼,能够享受到片刻的惬意。 把嵴背靠在树干上,深唿吸几次,静下心来,可以听到周围有风声,有鸟叫,有蛙鸣。 这一天,田小麦刚刚进入到冥想状态,就听到不远处有人走过来,听方向是奔她来的。 田小麦极不情愿地睁开眼,看到了许久未见的供哥。 “供哥!”田小麦站起身,拍掉屁股上的灰尘,理了一下衣角,伸出手和供哥礼节性地握了一下。 供哥不多废话,掏出一封信,递给田小麦,并直截了当地说:“夏明苏让我转交给你的信。” 田小麦把信拆开,极快地看了一遍,随后抬起头,露出了一个温暖而阳光的笑容,“供哥,麻烦你大老远地跑一趟了,去我家里喝杯茶,吃个晚饭吧?” 供哥摆了一下手,“不用了,我还有事情,等明苏回来了,咱们再聚吧。” “那也好。”田小麦把供哥送到村口,目送他离去。 夏明苏的这封信写的并不长,主要信息就三点,他现在和父亲夏大海在一起,夏大海要见她,最后一个是他们现在在扬州,让她在扬州火车站下车,到火车站对面的一家供销社找人带路,只要说是找夏大海的,里面的工作人员都知道。其他的,并未赘言。 千言万语百种深情,都留到见面之后慢慢来叙吧。 田小麦立马回家收拾好了行李,她跟娘打了一声招唿,说是去县城办点事,什么时候回来还不确定,让她不要担心。 不等苗翠英多问,田小麦就踏上了远行的路途。 路过小卖部的时候,田小麦看到有两个修电话的人站在柜檯前忙碌着。 “周婶,电话坏啦?”田小麦探头问了一句。 周婶走出来,回道:“坏了好些日子了,叫人来修,一直拖啊拖的,今天才过来,也不知道能修好不能。” “坏了好些天了啊……”难怪夏明苏没给她打电话,而是费劲巴拉地托人捎信。 咦,不对呀,即使是写信,也应该是写给她的啊,为什么要寄给供哥,让人家送过来呢,这么麻烦。 夏明苏绝对不会捨近求远的,唯一可能出现的问题,就是给她的信她没收到,为什么会收不到呢?两种可能,一是邮政工作失误,二是信被截胡了。 第一类情况发生的机率比较小,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第二个了。 可谁会截她的信呢?思来想去,最有可能的就是王喜弟了。 田小麦回想起前阵子大贵来给她送过一次信,对了,就是那一次,一定是那一次,王喜弟没收了苏苏写给她的信,而且一定只没收了这一封,其他的都原封不动地给她送了过来。 周婶见田小麦对电话的问题很在意,便多解释了几句,“电话坏了个把月了,坏的前几天我都没太注意,后来有人过来打电话,我才发现电话不通的。一检查,上上下下的线都断了,估计是被大耗子给嗑了。” “周婶,给我拿一盒饼干,两根香肠。”田小麦打算买点东西带在路上吃。 周婶瞥了一眼田小麦身上那个鼓鼓的小包,一边拿东西一边笑着问道:“出远门啊?” “不远,去县城办点事。”田小麦撒了一个谎,不知道周婶看出来没有。 周婶叮嘱道:“注意安全啊!” 田小麦扬起一个笑脸,“我会注意安全哒,谢谢周婶,我先走了。” 周婶摆摆手,“走吧走吧,早点回来!” 田小麦第一次来扬州,一出站她就看到了信上说的那一家供销社,但同时,她也看到了站在人群中的夏明苏。 鹤立鸡群是什么画面,就是田小麦此时此刻看到的这样了,无法形容那种感觉,只有亲眼见到了才会懂。 远远地看到田小麦,夏明苏的唇边浮现了一抹淡淡的笑。 待人走到眼前,他缓缓开口问:“来啦?累吗?” 第227章 钱串子田小麦 远远地看到田小麦,夏明苏的唇边浮现了一抹淡淡的笑。 待人走到眼前,他缓缓开口问:“来啦?累吗?” 田小麦摇头:“不累。” “脸色这么差,还说不累。这段时间是不是太用功了,没好好休息?”夏明苏眼底藏着无尽的温柔。 田小麦捧起自己的小脸,使劲揉了揉,嘴硬道:“哪儿有!” 夏明苏扬起嘴角淡淡一笑,我的小姑娘,许久不见,甚是想念啊。 “苏苏,你爹是个什么样的人啊?”来扬州的路上田小麦仔细地回想了一下,但她的记忆之中,完全没有夏大海这个人,她没有见过他,甚至没在竹溪村里听到任何人讨论过他。 第210页 即使前不久王喜弟偷人的事情被传开,几乎人人都在讨论的时候,也没有人多说夏大海什么。再怎么说,他也算是热门事件的当事人吧,可就是没人主动提起他,田小麦现在回想起来,还觉得挺奇怪的。 夏明苏被这个问题给难住了,他想了想,说:“挺好的一个人。” “……”就这样?这算什么回答嘛,太笼统了。 田小麦挽起夏明苏的手臂,仰着小脸说:“具体一点。” “你见了就知道了。”再聪明的人,也会碰到超纲的题。对夏明苏来说,有关父亲的问题就都是超纲的题目,他一个都答不出来。 英俊、稳重、沉着、严肃、内敛,是田小麦对夏大海的第一印象。 三个人一起吃了顿丰盛的晚餐,桌上都是扬州的特色菜,看那讲究的摆盘和极致的刀工,就知道每一盘菜都价值不菲,初次见面,也真是够奢侈的。 田小麦有种回到了四十年后的错觉,这种感觉就像是坐在高档餐厅的vvip包厢里,享受着至尊级的服务。 田小麦坐在夏大海和夏明苏对面,她发现这对父子俩长得真的很像,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最大的不同就在眼神上。夏明苏的眼神很澄澈,而夏大海的眼神里却有着岁月沉淀的沧桑感。 不需要什么复杂的推理,田小麦就断定夏大海一定经歷过常人所不能承受的事情。 饭后,三人走出餐厅的大门。 夏明苏牵着田小麦的手,对夏大海说:“爹,你先回去休息吧,我和小麦在附近散散步。” “也好,晚上天凉,别走太久了。小麦刚到,让她早点回去休息。”夏大海叮嘱了一句,就转身走了。 田小麦的目光追随着夏大海渐行渐远的背影,轻声说道:“你爹他,的确是个挺好的人。” 夏明苏怔怔地看着田小麦,“还有呢?” “还有——”田小麦不知道该不该坦诚地把真实的想法说出来。 “说吧,我想听。”夏明苏鼓励道。 田小麦眨眨眼,煞有介事地说:“你爹他,是个有钱人啊!这一桌少说也得花上个几百吧,没想到他还是个这么厉害的商人呢。苏苏,你是你爹的儿子,还是亲儿子,你骨子里肯定也有这方面的优良基因,这些都是遗传的!” 夏明苏白了田小麦一眼,吐槽道:“钱串子!” 田小麦吐吐舌头,“我就是个钱串子!” 钱串子怎么了?没钱的日子有多难,只有亲自体验过才会明白。 你一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哥,懂手上那几张票子意味着什么吗?你不会懂的。 无言地走了两条街,田小麦仰头望月时,突然撞上了夏明苏满含幽怨的目光。 “你就这么想知道我对你爹的看法?”田小麦问。 夏明苏点头。 田小麦说;“你爹他——是个可怜的人。” “可怜?你也这么觉得?”夏明苏皱皱眉头,他想确认心中的感觉,然而却在得到肯定的答案时不愿意选择相信。 “嗯,我没有资格和立场去可怜他,但是说实话,他看起来非常可怜。”虽然穿着高档的衣服和鞋子,还带着颇为讲究的帽子,所用的东西无不讲究,所吃的食物无不精緻。 但这些都掩盖不了夏大海浑身散发着的那种哀伤和孤独感。 他受过伤,很有可能是感情的伤,似乎他的身上有着永远无法癒合的伤口。 夏明苏嘆了一口气,说:“我娘经常给爹写信,但是爹很少回信。这次来扬州我才知道,爹每次离开一个地方,才给娘回一封信,信的地址是他不会再回去的地方。” 夏明苏轻笑了一下,继续道:“娘下一次收信,信封上一定写着扬州的地址。而且应该还不是完全正确的地址,改条街或者改个门牌号,这是爹惯用的伎俩。” 夜晚的天空像是蒙了一层纱似的,朦胧又混沌。 “明天会下雨吧……”田小麦幽幽道。 “可能吧……”夏明苏附和了一句。 过了半晌,田小麦突然开口说:“你已经知道了吧,你娘和大川的事情?” “嗯。”夏明苏就是为了这件事才离家出来散心的。 “你为什么不跟我打声招唿呢?我担心你来着。”田小麦顿了顿,问夏明苏:“你怪我对你隐瞒了?” “嗯……”夏明苏说:“你知道的时候应该告诉我的,如果我不是从别人那里听到这件事,可能会稍微好受一点。” 田小麦并不这么觉得,“你无论从谁那里听到这件事,都不会好受的。我只是短暂地当了一回你发泄的对象而已。苏苏,我希望你永远都不知道这件事来着。” 她知道他很难接受这个事实,这是他娘做的丑事,但夏明苏作为儿子也要跟着丢人掉面儿,任谁都不会轻易消化掉这样一件丑事。 夏明苏苦笑,“这怎么可能,这世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 “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啊?”田小麦还惦记着荒山上的活儿呢,再过个十天半个月的,就能重新开工了,她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新的一年打算大干一场。 第211页 “陪爹玩个三五天吧,我看他也挺忙的。”该面对的早晚也得面对,逃避不是办法。他跟他爹不一样,他无法五湖四海为家。他喜欢扎根在一处,稳稳地长久地生活下去,这样才会有安全感。 漂泊的人儿,大多都是不幸的,夏明苏不想成为其中的一员,也不希望田小麦成为其中的一员。 第228章 婚前不碰田小麦 去仿真农场骑马射箭,到地下拳击场看拳赛,夏大海喜欢的东西似乎全都是这种充满热血的,特别男人的,血气方刚的运动。 由于没体验过,所以田小麦对这些充满了兴趣,也不觉得无聊。 夏大海一路上都对她很体贴,很温柔,询问她家里的情况,家人是否安康,以后打算做什么,荒山的开发进展的如何等等。 这种时候,夏大海就是一个十足的暖男,比面瘫清冷的夏明苏暖了不止十倍。 但到了第三天的晚上,田小麦才看到这个未来公公隐藏的另一面。 那天晚上一行人游玩归来,都有点疲倦,田小麦打算洗洗就睡了,可就在她刚换好衣裳准备上床的时候,听到不远处先是传来玻璃碎裂的声音,随后是一阵密集的摔打声,最后又响起一个女人清晰的叫喊声,由于说的是当地的方言,田小麦和夏明苏都没怎么听明白,只听懂了“我错了”“对不起”这两句。 “你要不要过去看看?”田小麦问夏明苏。 夏明苏摇摇头,“不关咱们的事儿,关上耳朵睡觉吧。” 耳朵怎么关?要不你给我演示一下? 田小麦咬咬唇,见夏明苏已经躺到床上盖上了被子,便跟着躺下来,只不过他们躺的不是一张床,而是相隔三米距离的两张床。 婚前不碰田小麦,是夏明苏想要坚守的原则,所以他特意选了这样一间房。 想一睁眼就看得到你,却只打算就这样看着你,这是夏明苏在结婚前想要一直保持的状态。 虽然很多人不会理解这种想法和这种做法,但是夏明苏非常坚持,他认为这是正确的,所以他选择这样来做。 安静地躺在床上,屋外的打斗声和叫喊声愈发的大了。 田小麦辗转反侧,难以成眠。 “苏苏。” “嗯……” “你睡了吗?” “睡了。” “睡了怎么还在说话?” “我说梦话呢。” “……” “苏苏。” “嗯?” “你爹好像生了很大的气,你不过去安抚一下吗?” 夏明苏丝毫没有犹豫,也未经过过多的思考,语气非常平淡地说:“不去。” “为什么?”田小麦实在有点疑惑不解。 “他在发泄,我过去添什么乱。”夏明苏翻了个身,面朝着田小麦,嘆道;“这不是第一次了,你来之前我听到过两回了。” “他打谁呢?这几次打的是同一个人吗?”田小麦刚来到这个小园林见到夏大海的时候,第一个想弄清的就是他到底在外面找没找其他的女人。 经过观察,田小麦发现夏大海是个非常洁身自好的人,跟女人都保持着合理的身体距离,虽然在他手底下干活的人大多数都是女人,但是没有一个是他的情人。 然而,现在看来,夏大海似乎有暴力倾向。 这么说,王喜弟是因此而跟他分居,把他赶出家门的?不对不对,这种情况不太可能,因为王喜弟一直是上赶着的一头,几天一封信足以证明这一点,夏大海反倒是强硬冷漠的一头,懒得回信,不愿回家。 按照常理推测,应该是王喜弟对不起夏大海。 难道是因为偷人的事情吗?田小麦不得而知,不过她坚信早晚会弄清真相的。 她不是一个八卦的人,如果这件事跟夏明苏无关,她也就不会关心了。 可既然他们是夏明苏的父母,关乎夏明苏的家庭和幸福,那她就一定要搞清楚。 夏明苏说:“打的应该是他的女员工,听声音,不像是一个人。” 过了好一会儿,田小麦才缓缓开口,“哦,睡吧。”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田小麦起来晨练,不成想碰到了夏大海。 田小麦略显尴尬,而夏大海作为午夜暴力事件的主角,他的脸上却看不到丝毫尴尬的痕迹。 “起来啦?昨晚睡的好吗?”夏大海的脸上带着笑,怎么看都不像是装出来的笑,但田小麦的脑中却一直回想着昨晚他的咆哮和女人的哭喊声。 是不是太分裂了一点啊,田小麦挠头,“睡得挺好的,您呢?” 夏大海扭了扭胳膊,回道:“现在正是不冷不热的时候,舒坦,睡眠质量也跟着好了。” “嗯……”田小麦用力挤出一个比较自然的微笑,显得傻里傻气的。 “小麦,你来一下。”夏明苏站在房间门口,大声叫道。 “知道了,来啦!”田小麦看着夏大海,朝夏明苏的房间指了指,示意自己要回屋了,夏大海笑着摆摆手,让田小麦自便。 “什么事儿?”田小麦走进房间问道。 “没事儿。”夏明苏随意地回了一句。 第212页 田小麦明白了,她感激道:“苏苏你还真是细心,谢谢你及时把我捞回来了。如果我跟你爹再多扯两句就不知道该扯到什么地方去了。” 夏明苏一本正经地说:“不客气。” 田小麦撇撇嘴,总更觉得哪里怪怪的,不客气啥呀不客气,不客气你妹啊! “一会儿下午要去漂流,你去不去?”夏明苏徵询着田小麦的意见。 田小麦有点犯难,“河水刚解冻,多冰啊,漂流是不是早了一点? “不早。”夏明苏解释道:“我爹常年冬泳,现在的河水温度对他来说是小意思。况且,漂流而已,坐在船上,又不是必须下水。” 他是小意思了,可是万一浪大掉水里了呢,那就一点意思都没了。 左思右想,考虑到跟夏大海刚认识不久,需要多些接触来培养感情,田小麦最后还是决定跟着他们一起参与这次游玩的行程。 毕竟是未来的公公,即使做不了儿子婚姻大事的主,但毕竟是重要的长辈之一,决不能怠慢了。 除此之外,还为了方便深入挖掘内情,老一辈的往事总是充满了神秘的色彩,叫人看不透猜不穿。 来到漂流的地方田小麦彻底傻眼了,啥都没有,就一艘小船,没有救生衣,没有保证安全的救援人员,没有指定的漂流路线和场所,这是彻彻底底的野漂啊。 看着湍急的河流,田小麦傻眼了,她顿时萌生了退意,但不知道怎么回事,鬼使神差地就跟着一伙人上了船。 结果,担心的事情到底还是发生了,漂了没一会儿,她就一头栽进了冰冷的河水之中。 第229章 苏苏,你挺住 嘶,这河水真冰,田小麦掉进去那一瞬间,就觉得骨头缝里都跟塞了冰碴子似的,冷到心脏骤缩,险些晕过去。 好在以前小猪为了追男生经常拉着她去游泳,把她这个水性极差的人都练出了一身的好技术。 在冰水的刺激和极强的生存欲之下,田小麦奋力游到了岸边。 哆哆嗦嗦地上了岸,左右望了望,没有夏明苏,也没有夏大海,他们两个人都还在水里呢。 “苏苏,大海叔……”田小麦跟夏大海的几个手下在岸边焦急地喊着。 船上的人陆陆续续都被拉上来了,可一直不见这对父子俩。 田小麦急得直跺脚,“大哥,你水性怎么样?对这一片熟不熟?麻烦您下水去找找人吧……夏大海和他儿子不知道漂哪儿去了。” 被田小麦叫做大哥的人,是这次行程的负责人,一路都是他带着过来的,所以田小麦率先向他提出了请求。 然而对方却果断拒绝了田小麦的提议,他摇着手说:“不成不成,水温太低了,我身上都僵了,下水我也得跟着完蛋。” 田小麦皱着眉头仰头看了眼天色,刚刚还晴空万里呢,瞬间就变了天,乌云压得越来越低,眼瞅着一场大雨就要来了。 人再找不到,就更危险了。 田小麦跟周围的人全部对视了一遍,结果没有一个人伸出援手,或扭头,或垂眉,或装作视而不见,此时选择自保是人之常情。 情况不甚明朗的情况下,轻易下水,很可能救不到人还会搭上自己的小命。 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田小麦看过很多这样的新闻,家里小孩儿落了水,爹妈,爷爷奶奶纷纷下水救人,结果一家人全部遇难,可谓是人间的大悲剧。 能挺身而出的,凤毛菱角,除非对身处危险的人有着深厚的感情,否则谁会愿意冒这样的生命危险呢? 田小麦原地使劲蹦了两下,随后麻利地脱掉碎花小棉衣,还有棉裤和棉鞋,准备下河救人。 “姑娘,算了吧,等等看,没准他们会自己游上来呢。” “这边河道稍微窄一点,弯弯绕比较多,被哪儿绊住了很正常,但是水位不算太高,应该问题不大。” “下个河口还有人吶,他们漂到那的话,有人看到也许会救的。” “是啊,你就是下水找到人了,也不好把人搞上来,水太冰了,你别再搭里头。” 还有人小声嘀咕了一句,“不是还没嫁过去嘛,不至于冒这么大的风险,男朋友没了,再找一个不就得了。” 有人跟着低声附和:“是啊,又不是亲爹亲娘,别犯傻。” 田小麦越听越瞧不起这些人,乍一听都是为了她好,为她着想,可一咂摸,就觉得说的都不是人话。 不想着怎么找人救人,竟说这些没人味的话! 一番简单的暖身之后,田小麦深吸了一口气,准备跟死神来一场搏斗。 她用视线扫了一遍水况,就在准备纵身一跃之时,她看到下游有一个黑色的影子,如果没看错,那人应该是夏大海,他好像被什么缠住了,努力保持着身体的平衡。 漂亮的一跃,田小麦一个勐子扎进刺骨的河水中,接近零度的水顿时流进了耳朵里,鼻孔里,嘴巴里,暴雨前的风极大,打出忽高忽低的浪花,叫人睁不开眼。 情况愈发恶劣,小雨滴已经砸到了河面上。 “大海叔……”田小麦高声唤道。 夏大海朝田小麦摆手,“不用管我,去救明苏!” 第213页 “苏苏在哪儿呢?”牙齿打架,舌头不听话,声音颤抖着,话不成话。 夏大海往前面指了指,田小麦看过去,并没有发现夏明苏的人影。 “快去救他!”夏大海急切地喊道,“他受伤了。” 田小麦意识到了危险性,她用最快的速度游过去,扩大范围找了一圈,就在快要顶不住的时候,终于看到一束光射向了她,那是夏明苏那一天带的手錶。 事后回想这一段,田小麦觉得,是手錶救了夏明苏的命。 因此,这块手錶田小麦一直珍藏着。她认为这是一块代表吉祥和幸运的物件,还把它传给了后代。 “苏苏,苏苏,你醒醒,醒一醒啊!”田小麦口齿不清地喊着。 夏明苏已经失去了意识,对田小麦的唿唤毫无反应。 不断有鲜血从夏明苏的身上流出来,田小麦也不知道伤口到底在哪儿。 雨越下越大,湍急的河水不断将他们吞没。 田小麦的体力值极速下降,她游到夏明苏的身后,死命地抱着他的咯吱窝,双腿用力蹬着,奋力往岸边游去。 游一米,倒退两米,这个现实让人绝望。 田小麦被一个迎面而来的浪打歪,脑袋砸到了夏明苏的头上,茉莉绿茶的香味不知从那儿冒出来的,钻进了田小麦的鼻子里。 “苏苏,你挺住,我一定会救你上去的!”田小麦鼓励着夏明苏,也鼓励着自己。 绝对不能放弃,他们才刚刚开始,还有整整一生要相伴而过,怎么可以在这里就画上句号呢? 不可以,绝对不可以! 田小麦嗑着牙,咬着唇,弄得满嘴都是细碎的伤口,但她完全感受不到疼痛,因为人已经麻木了,只有求生的欲望强烈地燃烧着。 他们还要生七仙女呢,他们还没结婚呢,他们还还有很多很多重要的事情没有做过呢…… 在这样的紧急时刻,大脑一片空白,但千奇百怪的想法也闪电般飞过。 就这样死掉太亏了,为了给自己加油,她不禁飙出了许多脏话,都是小猪骂人时常常挂在嘴边的,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时候会冒出这些话,但莫名地有种振奋人心的效果。 为何会如此,田小麦也解释不清楚。 好不容易游到刚刚夏大海所在的地方,田小麦想拉着他一起走,但他似乎是被什么东西绕柱了,挣脱不出来。 “你先带明苏上岸,不要管我!”夏大海朝田小麦厉声吼道。 田小麦带着夏明苏从夏大海身边游过,回首时,她看到夏大海露在河面上的部分越来越少了,暴雨即将把他吞没。 “大海叔,你坚持住,我一会儿过来救你!”田小麦听不见自己的声音,也许大海叔能够听见吧。 希望他听见之后,真的可以挺住。 第230章 小姑娘你别冲动! 田小麦托着夏明苏游到岸边,岸上的人这时纷纷伸出手帮忙拉人。 在众人的合力之下,夏明苏好不容易被拉上了岸。 “姑娘,伸个手,我拽你上来。”有人朝田小麦喊道。 田小麦却并没有听他的,而是转身重新扎进了兇勐的浪花之中。 “喂,你可不能再过去了,回来吧……” “太危险了,小姑娘你别冲动!” 暴雨声,和众人的劝阻声夹杂在一起,被风吹散了。 事后夏明苏问田小麦:“情况那么糟糕,你为什么要过去救我爹?” “为了讨好未来公公呗。”田小麦一脸俏皮的小表情,她想尽量轻描淡写地把这件事翻过去。 其实说来她也后怕,连着几个晚上做噩梦没睡好觉,不过心里还是很欢喜的,毕竟救了两个人,而且还是在她的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两个人。 夏明苏蹙眉,“想讨好也不至于拼上命去讨好啊,万一……” “没有万一,哪有那么多的万一,咱们现在不都好好的嘛,皆大欢喜的结果啊!”田小麦打断了夏明苏的话。 夏明苏一动不动地趴在床上,双臂抱着枕头,下巴颏搭在枕头上,微微地嘟着嘴,因为没听到田小麦的真心话而感到一丝不悦。 田小麦盯着夏明苏的屁股问他:“我给你换药啊?” 夏明苏勐的翻了个身,“不行!你等会儿叫医生过来。” 田小麦笑弯了腰,漂流那天,夏明苏翻下小船的时候屁股蛋子上被划了一条长长的伤口,田小麦救他的时候看到的那些血都是从这个伤口里流出来的。 除了被划伤了屁股,夏明苏不知道还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脑袋,所以当时昏过去了,醒来的时候有轻微脑震盪的症状。 翻身的动作扯动了伤口,夏明苏疼得咧了咧嘴,田小麦赶忙扶着他趴好,“行了,跟你开玩笑而已,一会儿我去叫医生过来给你换药。” 夏明苏这才放心地重新趴回到刚才的位置上,伤到了屁股蛋子,着实让人感到忧伤,躺又不能好好地躺着,坐也坐不了,一整天都趴着,真是累人,主要还是太丢人了。 换个药还得脱裤子露屁股,想想那场面,夏明苏就浑身难受。 医生来换药的时候,田小麦去厨房洗了两个苹果,削了皮,切成小块,还插上了几根牙籤,这样方便食用。 第214页 夏明苏拿起牙籤,往嘴巴里放了一块苹果,缓慢地咀嚼着,一个指甲盖那么大的苹果他嚼了足足一分钟,最后嚼成苹果汁了才咽下去。 田小麦坐在一旁计算着,“这种吃法,这一小碗苹果估计要吃上一天吧,最后苹果该氧化了……” 夏明苏歪歪头,看向田小麦:“小麦,你到底为什么要过去救我爹?” “这个问题真的那么重要吗?”田小麦并不觉得自己这么做有多么不同寻常,或者有多么勇敢。 夏明苏非常认真地说:“很重要。” 他设想了一个场景,如果当时落在河中的人是田小麦的娘,他会不会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思来想去,夏明苏得出的答案是否定的,他不会去救的,如果要问原因的话,他可能会说,他很惜命。 他不愿意用自己的命去换苗翠英的命,因为觉得不值当,所以他不愿意为此承担什么风险。 当然,如果落难的人是田小麦,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他能理解田小麦为什么救自己,但令人无法理解的是,她为什么要救自己的父亲? 田小麦蹲在夏明苏的身边,轻声说道:“这有什么为什么不为什么的,他是你爹,是生下你的人,是跟我一样在乎你爱你的人。如果当时是你的话,你肯定也会想尽办法去救你爹的,不是吗?” 是吗?不是吗?夏明苏不知道。 也许,只有真正面对这样的难题时,他才会知道自己的答案。 “别想了,事情都过去了,好好养伤,等养好了,咱们也该回去了。”田小麦归心似箭,这里虽然很好玩,还有人伺候吃喝,过得很舒坦,但是心里总是有点不踏实。 夏明苏依旧按照刚才的节奏吃着苹果,一小块接着一小块,不紧不慢,不急不躁,边吃边琢磨着心事。 夏大海没受什么伤,就是在冰水里边泡的时间有点长,冻感冒了,发了高烧,不过卧床几天也就缓过劲儿了。 这次死里逃生,田小麦是他的救命恩人,感激之余,夏大海最欣慰的是,儿子找到了一个真正的好姑娘。 相处了这么些日子,虽说不长,满打满算有个十天,但对人还是能有个初步的印象和了解,夏大海在江湖上摸爬滚打了几十年,接触了形形色色的人,眼光非常犀利独到,看人很准,一般不会走眼。 这个田小麦,他儿子瞧上的爱上的姑娘,真是不赖,横竖找不到什么大毛病。 非要鸡蛋里挑骨头,说出个美中不足的那么一小点,就是原生家庭了。 在夏家面前,普通人家是够不上的,门不当户不对,王喜弟不同意这门婚事,介意的也是这一点。 一天日落时分,田小麦独自一人坐在门槛上看附近的小孩儿游戏打闹。 警察捉强盗、跳皮筋、你拍一我拍一、打沙包、弹弓……几十年来,小孩子们玩的始终是这些。 “柳树柳,槐树槐,柳树底下搭戏台……” “拉大锯,扯大锯,姥姥家门前唱大戏。” 熟悉的歌谣让田小麦湿了眼眶,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过这样的感受,突然之间,就是某个瞬间,觉得这世间的万物都变得虚幻了起来,一切似真非真,似假非假,真真假假,犹如一场梦幻。 “太阳落了,小心着凉,回屋里喝点茶暖暖身子吧。”夏大海的声音从田小麦的身后传来。 田小麦裹着衣服站起身,对夏大海灿灿地笑了一下,“大海叔,您好点了吗?” “嗯,退烧了,就是身子骨还有点虚,岁数大了,恢復的慢,不过没什么大碍,养几天也就好了。”夏大海鬓角的白髮愈发多了,岁月不饶人吶。 “大海叔,你给我讲讲以前的故事吧。” “以前的故事啊,太长了,几天几夜都未必说得完喽……” “那就说上几天几夜吧?我乐意听。” “好啊,你乐意听,我就唠叨唠叨,咱们一边喝茶一边讲故事。” 第231章 是男人都不太能接受 夏大海的故事刚刚好讲了三天三夜,夏明苏后来也跟过来听,没想到他身为夏家的人,却对这个大家庭所知甚少。 他对父亲的印象是模煳的,了解是片面的,爱是深沉却又没有概念的。 几年才见得到一次面,每次相聚的时间少之又少,对话不过三两句,又能有多少感情的交流呢! 可这一次来扬州,夏明苏还是发现父亲老了很多,精神面貌大不如从前了。 作为儿子,夏明苏看在眼里,痛在心头,只是他并未表现出来而已。 走向衰老,是每个人都必经的人生之路,没有人能成为例外,包括夏大海,也包括他夏明苏。 “故事就讲到这里吧。”夏大海长长地嘆了一口气,笑道:“如果哪一天我西去了,我的故事还有人知道,我很安心。不是什么好听的故事,委屈你们了。” “爹……”夏明苏唤了一声,便哽住了。 田小麦偷偷地握了握夏明苏的手,用视线给予他精神的力量。 “爹,你回去跟我们一块儿住吧。”夏明苏提议道。 夏大海笑问:“你们,谁们?你和小麦,还是你和你娘?” 第215页 夏明苏果断地说:“我和小麦。” “你要跟你娘作对吗?”夏大海微微地摇了一下头,“得不到祝福的婚姻,不会幸福的。” 田小麦垂眉,过了半晌,说:“我会让苏苏的娘同意这门婚事的。” 夏大海对田小麦报以欣赏的目光,“我相信你能做到,按照你的想法来,这才是条正路。” 夏明苏紧抿着双唇,“我娘的要求太高了,她不会轻易点头的。” 田小麦的眼神深邃而坚定,“我能办到的,苏苏你要相信我。” 夏大海对儿子说:“这件事,你要听小麦的,知道了吗?” 夏明苏点点头,“知道了。” 田小麦躺到床上,盯着天花板,闹钟不断闪回着夏大海和王喜弟的故事。 原来王喜弟并不是什么大家闺秀,也并非名门出身。 夏大海对她,是一见钟情;夏大海娶她,是因为她的腊肉做的非常美味。 当年,夏大海不顾全家族人的反对,让王喜弟过了门。 幸福的小日子没过几天,就出了各种各样的状况。 王喜弟身体好,能下地能盖房,男人的活儿做的那叫一个熘;王喜弟的手又很巧,缝补绣花做衣服,没有能难住他的,绝对的巧媳妇。 但是她太爱夏大海了,当这个男人不顾一切地娶她过了门之后,她就认定这是她一生要守候和照料的男人。 她不许她的男人跟别的女人说话,甚至连对视都不可以。 她不许她的男人吃别人做的饭菜,饿了只能回家吃她做的。 她要求她的男人必须在日落前回家,夜不归宿是绝对不可以的。 她要求她的男人只能穿她亲手做的衣裳,外面卖的衣服没准是哪个女人做的,所以都不能上身。 各种不合理的要求越来越多,一旦被王喜弟发现触犯了哪一条,夏大海那一天就别想好过了。 几次三番之后,夏大海被逼迫的根本无法唿吸。 他找妻子深谈过,无果; 他发过火,妻子比他的火气还大,根本没有用。 好在三个孩子都很听话,乖巧伶俐,让夏大海倍感欣慰。 他就指着这几个孩子活着了,他要把这三个孩子好好地抚养成人,成为一个心智健康,快快乐乐的人,不用求什么家财万贯,也不用图什么功成名就。 一天晚上,夏大海因为工作上的事情耽搁了一会儿,到家时早已日落。好巧不巧,那天晚上他快到家门口时,邻居十五岁的女儿刚好跌了跤,他就顺手扶了一下,结果被王喜弟看到了。 王喜弟大发雷霆,跟邻居吵了好些日子。 夏大海面子上挂不住,偷偷过去道歉,事情才平息了下来。 那之后,王喜弟愈发神经质,怀疑这怀疑那。 终于,是火药终究要爆炸的。 一天有人登门告诉她,夏大海跟一个女作家过从甚密,已经有染。 王喜弟热血沖了脑门子,拿着菜刀逼问夏大海,夏大海一开始否认了,后来见王喜弟一如既往的无理取闹,便大喊了一句“是又怎么样?” 导火线被点燃之后,火势就难以控制了。 王喜弟疯了一般朝夏大海扑过来,夏大海怕伤到她,所以处处小心,处处避让。 然而当时的王喜弟却不这样认为,她觉得夏大海是因为有愧于她,所以才会忍让。 “臭男人,我今天要断了你的命根子!叫你风流!叫你乱勾搭!叫你不安分!”不等夏大海反应,王喜弟就握着菜刀朝他的下盘挥了过去。 夏大海当即痛的倒在了血泊之中。 望着满地的鲜血,王喜弟终于清醒了,她跑去找镇上的大夫,大夫给夏大海止了血,缝了伤口,临走时他问王喜弟,你们有孩子了吗? 王喜弟答:“有。” 大夫又问:“有几个。” 王喜弟眨眨眼,觉得这个问题很奇怪,但还是乖乖地回答道:“有三个。” “有男孩吗?”大夫左右转转头,没看到家中有孩子。 王喜弟看出大夫在看什么,便解释道:“孩子们今天都去爷爷家了,没在家里。” 话落想起大夫刚才还问了一个问题,便答道:“有两个男孩,一个女孩。” 大夫说:“那就好,夏家这一脉还没有断。” 王喜弟问:“大夫,你什么意思?有什么请您直说,不要在这里拐弯抹角,故弄玄虚,我请你来,是看病的,不是算命的。” 大夫并没有因为王喜弟这番话儿而动气,他捋捋长须,直言不讳地说:“你男人那话不中用了,以后不能生孩子了,怕是那事儿都干不成了。” 王喜弟腿一软,跌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大夫,你搞错了吧,我看清楚了,我男人受伤的地方在大腿上,没——没伤到那个地方。” “你们家菜刀是刚磨过的吧,那个锋利呦,擦到一点都了不得,如果你不相信我的医术,就带着你男人去县城,或者去省城找其他的大夫看看吧,不过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怕是华佗在世,也无力回天了。大妹子,命保住就不错了,如果刀子再下重一点,估计啥都没了。好好伺候你男人吧,陪他多说说话,这种事情,是男人都不太能接受。哎……”大夫留下药房,长嘆一声,便离开了。 第216页 如这位医生所说,是男人都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身体刚刚恢復,夏大海就留下愧疚的妻子和三个懵懂的孩子,离开了这个看似和谐美满,却暗藏着无尽痛苦的家。 第232章 你们有健康证吗? 夏明苏心中的疑惑总算解开了,他不怪娘,也不怨爹。 伤口痊癒之后,他带着释然的心,和田小麦回了竹溪村。 初春微凉的风,裹着泥土的芬芳,一股一股地直往鼻孔里钻,湿润中带着茉莉绿茶的味道,田小麦深吸一口气,觉得身心舒畅。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还是家好啊。”田小麦张开双臂,拥抱着夜晚的银月,不禁感慨连连。 真是奇怪,说来自己跑到这个家里也没几年,怎么就真的把这里当家了呢?难道是因为这具身体还是原来的身体,体内流动着的还是原来的血液吗? 田小麦在与竹溪村的一草一木,与这个时代,与现在这个家庭渐渐融合,排斥感和不适感越来越小,她可以预见,未来的道路上铺陈着的是幸福的种子。 从草丛深处传来蟋蟀高一声低一声的浅吟,似乎在用这种方式欢迎这对离家多日的小情侣。 “明天无论听到什么话,都要关上自己的耳朵,远远地走开,知道了吗?”田小麦知道这些叮嘱多此一举,夏明苏什么都懂,什么都明白,但她还是忍不住想唠叨两句。 “知道了。”夏明苏将田小麦轻轻地揽在怀里,指尖游移在两个相爱的人儿唿吸连着唿吸,心跳撞击着心跳,娴静而平和。 “那我就先回去了。”田小麦恋恋不捨地离开夏明苏的怀抱,转身疾步离开。 夏明苏站在夜色里遥望着田小麦的身影沉默在黑幕之中,他原本是想把她送到家门口的,但是他怕自己控制不住亲吻和抚摸的冲动,所以忍住了。 弦上的箭一触即发,他不敢妄动。 自律,就是知道该如何阻止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 “回来啦?”邹平突然从角落里钻了出来。 夏明苏扭头看过去,“你小子越来越喜欢蹲墙角了,说说吧,最近都看到什么秘闻了?” “哪方面的秘闻啊,我这秘闻多了去了。”邹平坐在石墩子上,抱着双臂,一副悠悠然的样子。 “你不说,我就要回家了。累了一路,要睡觉了。”夏明苏摆出对秘闻没什么兴趣的样子,作势要走。 “连小麦都不敢送回家,在我这还挺横的嘛。”邹平调笑道。 夏明苏捡起一个石头块丢过去,“邹平,没想到你也会变得这么混不吝,看来做侦探不是什么好营生,把一个老实人都弄成了这幅鬼德行。” “这不是侦探的锅。”邹平的声音变得严肃了不少,他顿了顿,接着道:“是听了看了太多阴暗的事儿,被荼毒了。” 夏明苏朝邹平报以怜悯的注视,“要不要悬崖勒马,做回阳光的好少年?” 邹平走过去捶了夏明苏一拳,“说正经的,出大事了。” “什么事儿?”夏明苏皱着眉头问。 邹平回道:“你们弄的果酱吃坏了人,一个十岁的小姑娘吃了三天的果酱之后上吐下泻,现在昏迷不醒,还在医院里边躺着呢。” “什么时候的事儿?”夏明苏觉得自己离开的不是时候,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儿,他和小麦全都不在大本营坐镇主持大局,全都跑出去玩了,真是太过大意,对果园和荒山都不够有责任感。 “前天小姑娘的爹娘找过来,要咱们给个说法。” “他们现在人呢?” “千里及组长劝了大半天,昨天带着他们回周平县了。” “谢谢你了。” “谢什么,早点回去休息吧,明天早点过去看看,这事儿拖得越久对咱们越不利。” 夏明苏点点头,回了家。 刚走进家中大门,他就看到院子里,房间里,到处都亮着灯。 一定是娘留的灯,夏明苏心里一热,娘一定在他离家之后每天都点着灯等他回来。 一想到娘亲的日夜守候,就有点于心不忍。 “锅里有热水,去洗洗吧。”王喜弟的衣服穿得整整齐齐,头髮一丝不乱。 “嗯。”夏明苏下意识避开了娘亲的视线。 虽然心里原谅了,可已经形成的生疏感还需要时间慢慢消解。 王喜弟没多说什么,她缓步回到自己的房间,脱下衣裤,关了灯,睡下了。 夏明苏洗漱完,路过娘的房间,往里面瞅了一眼,黑暗中,几根白髮被月光照得发现。 他大了,娘老了。 世间之事,对错难辨,站在不同的角度会得到不同的结论,所以没所谓谁原谅谁,永远有隐情藏在故事之中,夏明苏不想武断地判断什么,决定什么。 他躺在舒适的大床上,琢磨了一会儿果酱惹出的事儿,由于信息掌握的不全,所以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因疲惫而显得混沌的大脑渐渐浮现出了田小麦的身影。 娇俏美好,巧笑倩兮,他心爱的姑娘,不知道安睡了没有。 想着想着,画面的走向开始歪斜,白皙的脖颈,光洁的肩膀,盈盈一握的柳腰,在眼前晃啊晃,晃的夏明苏感到一阵阵的鼓胀。 第217页 他像一个充满了气的高压锅,需要释放一下了。 夏明苏盖上薄被,手伸进了被窝里,他轻咬着下唇,控制着乱了节奏的唿吸,不一会儿就轻嘆了一声,短暂地缓解了燥气,最终在极度的疲惫中陷入了沉睡。 房间内响起轻鼾,盪起熟悉的茉莉绿茶香,主人归家,家才是完整的家。 第二日上午十点,夏明苏和田小麦肩并肩地站在病房的门前。 一对尚且年轻的夫妻,恶狠狠地盯着他们,这就是重病的小姑娘的爹娘了。 女人的眼睛红红的,肿得老高,头髮油腻,脸色灰败,显然在医院里折腾好些天了。 男人的五官长的很标志,但脸色和状态不比妻子好多少。 他高声质问道:“你们制作果酱,有健康证吗?有卫生许可证吗?你们卖这种没有保障的东西,合法吗?你们这些唯利是图的商贩,丧尽天良,图财害命,如果我闺女有个三长两短,我要你们偿命!” 夏明苏紧皱着眉头,顿时意识到要解决好这件事,并不容易。 田小麦暗叫糟糕,但几乎是在男人话落的瞬间,就调整好情绪,声音平稳地开了口:“大哥,先别说什么三长两短,我刚刚问过医生了,小妹妹的各项体徵都很平稳,她不会出什么事儿的。” 第233章 我去警察局自首 田小麦暗叫糟糕,但几乎是在男人话落的瞬间,就调整好情绪,声音平稳地开了口:“大哥,先别说什么三长两短,我刚刚问过医生了,小妹妹的各项体徵都很平稳,她不会出什么事儿的。” 男人咬牙切齿地说:“我要你们都蹲大牢去!” 这人看着不像是不讲道理的人啊,怎么话就说不通呢。 “这样吧。”田小麦想了想,说:“我们的果酱卖了不少了,一直没出什么问题。咱们先让医生查一查,看看你们闺女是不是对什么东西过敏。同时呢,把你们没吃完的果酱拿过来,咱们一块儿带到相关的机构去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变质。如果是我们的果酱有问题,我们不会抵死不认,一定会负责到底的。” “你们要怎么负责到底?”走廊里并不热,但男人的额头和鼻头上全是大滴的汗珠。 田小麦看向夏明苏,夏明苏轻点了一下头,让田小麦做主。 田小麦缓缓开口,“如果是我们制作的果酱出了问题,首先医药费肯定由我们全部承担,后期的治疗费、营养费,我们也都会出的。其他的例如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咱们可以再商量。” 听完田小麦的话,男人的表情稍微好了一点点,他说:“我再加一点。” “什么?”田小麦眯着眼睛问。 “如果是果酱的问题,你们以后要停止果酱的制作,不能再祸害别人了。”男人一副正义凛然的样子。 田小麦笑着回道:“可以!” 走出医院的大楼,夏明苏问田小麦:“你对咱们的果酱,有信心吗?” 田小麦点头,“当然,非常有信心。” “哪里来的信心?”夏明苏又问。 田小麦的脸上挂着莫测的笑容,“因为,我觉得根本不是果酱的问题,而是有人在找我们的的麻烦。” “谁?” “不知道。” “让邹平去查查?” “好啊,让他查查去吧,重点查查何翠翠。” “你觉得是何翠翠在捣鬼?”事实上,夏明苏也怀疑是何翠翠,因为刚刚在医院大厅里,他看到了何翠翠一闪而过的身影。 田小麦点头,“嗯,我听说小姑娘的爹娘来竹溪村时是何大虎带的路。”何大虎是何翠翠的弟弟,所以不难将他们联繫在一起。 如果真是何翠翠在背后操作这件事情,反倒没那么麻烦了。 只有果酱确实有问题的时候,才会惹出真正的麻烦。 做食品的,做怕的就是吃坏人,因为一旦吃坏了人,千错万错都是制作者和销售者的错,那责任就重大了,是无法推脱的,也会给心存良知的人种下愧疚的种子。 好在,现在这种危险的可能性变小了不少。 一旦邹平查出是何翠翠在背后给小姑娘的父母出谋划策,左右他们的言论和举动。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他爹,不会出什么岔子吧?”女人紧握着自己男人的手臂,急得满眼泪花。 男人皱着眉头,声音稍显沉闷,“已经这样了,还能怎么办?你还有其他的办法吗?我们根本没有钱给甜甜治病啊,现在只能听何同志的,别想那么多了,她让咱们怎么做咱们就怎么做吧,只要她拿的出钱,能让甜甜把手术做了,其他的,咱们就不管了。” 甜甜就是那个躺在病床上的小姑娘,男人口中的何同志就是何翠翠。 “我怕——”女人的话刚一出口,就呜呜地哭了起来,“我怕会遭报应啊!” “迷信!什么报应不报应的,你最近总说胡话!”男人板起面孔,因为老婆的话而大为不悦,“如果你累了,就进去睡会儿,回家也行,别在这儿烦我,以后竹溪村的人再过来,你什么都别说,回头露出什么马脚,你就把咱们闺女的救命的路给断送了!听到没?” 第218页 女人点点头,震落了两串眼泪。 甜甜的爹把家里吃剩的果酱拿了过来,夏明苏和田小麦带着他跑动跑西地做了各种检测和检查,结果一如田小麦所料,果酱不符合食品安全的标准,大肠桿菌超标,各项检测也都不合格。 然而,田小麦带过来的果酱,却毫无问题。 现在棘手的问题来了,无人能够证明,甜甜的爹在买果酱的时候果酱就是有问题的,还是买走拿到家之后因为存放不当而变质的。 有一点是确定的,那就是夏明苏和田小麦卖果酱的时候并未办理健康证和营业证。 证件可以补办,但甜甜的病因还未找到。 医生测过了甜甜的过瘾原,甜甜是过瘾体质,对很多东西都有过瘾反应,比如海鲜、花粉、牛奶、花生,还有蛋清。 忙活了好些日子,情况至此陷入到了僵局之中。小姑娘的情况没有恶化,但也没有太大的好转。 邹平那边的调查一直都在进行之中,目标人物很清晰,但是何翠翠最近似乎有意在表演自己的闲适生活。 早起浇花听曲,上午约三五好友喝茶叙话,下午小睡两个小时,日落时分做点美食,喝个花茶,晚上跟夏鹏甜甜蜜蜜,如胶似漆。 几日来,邹平没有看到她与甜甜的家人有任何的联繫。 两个弟弟也没有上城来看姐姐。 “明苏,怎么办?何翠翠应该知道有人在监视她,现在咱们有点被动啊。”邹平熬了好些日子,依旧愁眉不展。 “她选择了按兵不动……”夏明苏坐在自家院中,用竹籤插着小牛肉,他打算垒个炉子做顿烧烤吃,好久没吃这口甚是想念。 邹平急得火上房,“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这优哉游哉的,回头被绑进大牢了你再着急可就晚了。” 夏明苏笑了笑,“急也没用啊,何翠翠按兵不动,那咱们就引蛇出洞呗!” “引蛇出洞?怎么引蛇出洞?”邹平挠挠头,什么真实情况都没搞清楚呢,怎么引蛇出洞啊,别搞成引火烧身才好呀。 “我去警察局自首!”田小麦的声音从身后传出来。 夏明苏闷头穿着烤肉,嘴角轻轻一扯,就是一个明媚异常的微笑。 邹平琢磨了一会儿,大概明白了这两个人的意思。 “你们可以啊,贼得很,那我接着去盯何翠翠了。”邹平走到门口,一只脚踏出门槛之后顿了一下,转头对夏明苏说:“你弟弟真不嫌累啊,浑得够可以的,见过风流的没见过这么风流的,也不怕玩虚了身子。” 第234章 引蛇出洞 “你们可以啊,贼得很,那我接着去盯何翠翠了。”邹平走到门口,一只脚踏出门槛之后顿了一下,转头对夏明苏说:“你弟弟真不嫌累啊,浑得够可以的,见过风流的没见过这么风流的,也不怕玩虚了身子。” 夏明苏挑挑眉,朝邹平摆摆手,让他该干嘛干嘛去。 “兄弟俩应该是一个体质,你也不怕憋死。”邹平大笑着离开了夏家。 这番话听不明白还好,可田小麦偏偏听明白了,顿时有点脸红。 “这天开始热了哈,呵呵,呵呵呵……” 夏明苏停下手中的动作,一脸认真地说:“没事儿,你别担心。憋不死,再憋个两三年不在话下。” “咳咳咳……那个,家里还有事儿,我先回去了。”田小麦拍拍胸口,立马熘之大吉。 夏明苏重新埋首忙活了起来,不一会儿,田小麦又走了回来。 “怎么,还有事儿?”夏明苏笑问。 田小麦摸了摸肚子,朝夏明苏乖巧地笑了笑,“感觉会很好吃,等吃完了再走。” 夏明苏宠溺地嘆道:“馋猫!” 第二天一早,田小麦就神采奕奕地去警察局“自首”去了。 警察认真地做了笔录,田小麦的认错态度极好,她坐在小木凳上,根本不像一个罪犯,那姿态,俨然一个耐心的果酱推销员,一字一句说的清晰而仔细,从头到尾耐心得不得了。 警察们听得一愣一愣的,竟不知道该如何对待这个主动自首的漂亮姑娘。 田小麦走进警察局不到一个小时,邹平就看到何大虎走进了姐姐何翠翠在县城的住房。 邹平握着放大镜躲在树上,自言自语道:“引蛇出洞,啧啧,这效果简直不要太好,立竿见影啊!” 虽然听不见姐弟俩的对话,但透过望远镜,邹平看到何翠翠似乎是在数落弟弟什么。 何大虎垂着头,一副丧气样,他没多停留就离开了那栋小房子。 弟弟刚离开,何翠翠就走到窗前,拿起了电话。 邹平麻利地从树上爬下来,沿着墙根匍匐到窗下,将何翠翠的话悉数听了去。 “大哥,现在情况有点变化,田小麦主动自首去了,警察应该马上就会介入调查,回头你按照我之前告诉你的说就可以了。” “不要紧张,咬死了甜甜是吃了你从省城买的果酱之后生的病,就可以了,县城医院查不出什么,回头事情一过,我就找人带你们去北京看病。” “管好你媳妇,我看她精神状态不太好,也总是没有准主意,容易被人骗了去。” 第219页 “如果她那出什么岔子了,我可不会再管你们家的事儿了,知道了吗?” “丑化我先说在前头,我跟你们之间的联繫没有任何的证据,所以别惦记着把我供出去,如果你说了我什么,我会告你诽谤的。” “这是一件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情,别弄砸了,你闺女的未来就在你手上了,虽然田小麦在我们告她之前就自首了,但也不会把事情搞得太复杂,毕竟没有太大的影响,牵涉的人和事也不多。为了息事宁人,缩小影响,警察也想尽早把事情解决了,所以你稳稳噹噹地按我说的做,很快就会皆大欢喜的。” 田小麦在警察局好吃好喝地呆了两天,她有问必答,对警察提出的各种要求,几乎全都完美地应了下来。 小警察一个个地都很喜欢田小麦,恨不得她就这样在警局里住下,永远不要走。 以往上班的心情有如上坟,现在来上班的路上都哼着小曲,一副意气风发的样子。 不过好日子就维持了两天,那之后田小麦就被夏明苏给领走了。 甜甜的父亲主动来到警局坦诚自家孩子不是吃果酱吃坏了身子的,所以要求释放田小麦,田小麦就这么跟着夏明苏回了家。 “是何翠翠,没错吧?”田小麦的小脸红扑扑的,脸色好得令人诧异,根本不像被拘留两天放出来的人。 夏明苏歪着头看田小麦,见她眼中有光,双唇丰润,状态极佳,便放心不少,“嗯,是她,只不过现在没有什么证据证明跟她有关。” “只要事情稳住了就行,何翠翠,总会被我们抓住把柄的,我一直相信自作孽不可活,运气好一次,不会永远好下去。坏事做多了,噩梦做的也会多,噩梦一多,人就容易犯错,你等着看吧。”田小麦扯唇,冷冽的笑容一闪而过。 夏明苏点点头,表示贊同。 过了半晌,夏明苏说:“甜甜得了一种怪病,一年前开始她总摔跤,现在已经不能自己站着了。他们去很多地方查过,医生都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原因,骨头应该没有问题。北京的医生怀疑是中枢神经受了损伤。所以他们现在需要钱去看病吃药,何翠翠不知道从哪儿知道了这件事,就怂恿甜甜父母来陷害你和我,并且许诺如果事情办成了,就包下甜甜看病的一切费用。” 田小麦撇撇嘴,“她哪儿有那么多的钱,即使有她也不会捨得出这个钱的。” 长得貌美如花,心肠毒得跟蛇蝎一样,真不知道以后还会做出些什么样的事情。 “夏鹏是不是挺有钱的?”田小麦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她该不会是想用夏鹏的钱来成全自己扭曲的復仇心理吧。 “有。”夏明苏说:“夏鹏的手上应该攒了不少钱,不过,他是个一毛不拔的人,他不会在女人身上花钱的。” 别看他穿得讲究,那都是他勾引来的女人主动求着给他买让他穿的。 女人啊女人,一旦被花言巧语和表象欺骗了,就无异于跌入了深渊,等到反应过来想求生的时候,基本上就已经晚了。 也不知道夏鹏祸害了多少黄花大闺女,伤了多少姑娘的心。 “甜甜也是个可怜人啊……”田小麦嘆息道。 难怪甜甜的娘看起来会那么悲伤,原来背后藏着这么悲痛的真相。 “我打算亲自带甜甜去趟北京,我答应甜甜的父母出钱给她看病了,事先没跟你商量,你不会生气吧?”夏明苏小心翼翼地看向田小麦。 田小麦板起面孔,佯装愤怒道:“我生气,我当然生气了!我气的是,你竟然觉得我会因为这件事而生气,我会吗?在你心里我的心胸就这么狭窄,就这么不通情理吗?切!” 夏明苏扬起了一个灿烂的笑容,他胡乱地抓了两下田小麦的头髮,调笑道:“臭丫头,该洗头了……” 第235章 抹掉眼泪还能笑着前行的姑娘 夏明苏扬起了一个灿烂的笑容,他胡乱地抓了两下田小麦的头髮,调笑道:“臭丫头,该洗头了……” 田小麦羞涩地扁扁嘴,“苏苏,你帮我洗吧,再顺便帮我剪个头髮。” 头髮长了就需要花费很多的心思去打理,否则会显得很邋遢很没神,田小麦不喜欢那种感觉,也不捨得从宝贵的时间里面再抽出一部分做这种事情。 夏明苏支了条长凳让田小麦躺下,长凳旁有两桶水,一桶是热的,一桶是凉的,一边各取一瓢,放入脸盆里,调好温度之后,沾湿毛巾一点点都田小麦的额头往下淋去,不一会儿,头髮就全湿了。 打上香皂,揉出泡沫,轻轻按压…… 夏明苏的服务体贴、精緻、到位,让田小麦舒服得直想嘆气。 “苏苏,你哪天走啊?”田小麦轻启湿润的唇瓣,问道。 “后天,我去医院接甜甜,和他们一家三口一起北上。”夏明苏顿了顿,接着道:“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这边的事情就全部交给你了。有什么难处,多跟千里及组长聊聊。跑腿的事情,就叫邹平和江哥吧。” “调查小组不知道什么时候撤,到时候千里及组长是不是就要走了啊?哎,我不希望他走啊,他走了,这心里就跟被人挖了一个窟窿似的,不踏实。”田小麦不禁皱了皱眉头,不过很快就被夏明苏轻轻地按了下去。 第220页 夏明苏沉默了片刻,最后还是说了几句安慰人的话,即是安慰田小麦,也是在安慰自己。 “他回了县城,离得也不算很远,能写信,还能打电话。我们有困惑了,可以联繫他,甚至去县里找他,我相信他也会常常过来看望我们的。” “嗯……”田小麦淡淡地应了一声,便没了声音。 夏明苏张开十指,按摩着田小麦的头部,由于穴位找得精准,田小麦感觉自己那一刻就跟被打通了任督二脉似的,浑身上下的血液全部流得无比顺畅。 “苏苏,你别按了,赶紧把泡沫冲掉吧。” “怎么?不舒服嘛?”夏明苏对自己的手法一向非常自信,听了田小麦话,让他突然有了一丝不安,难道他的技术下降了?不能够吧。 “不是,是太舒服了,舒服得我都要睡着了……”田小麦的声音懒懒的,糯糯的,像婴儿的呢喃。 夏明苏放心地笑了,“那就睡一会儿吧,你昨天肯定又熬夜了,看看这两个黑眼圈,比冬天剩下的煤疙瘩还要黑了。” “嗯……”田小麦来不及多说两句,就坠入了梦乡。 梦中有彩色的泡泡,带着茉莉绿茶的清香,还有一张清晰而帅气的脸庞,正对着自己绽放着明媚的笑容,牙齿又白又整齐,额头饱满而光滑,稜角分明,却不生硬,似是而非的一张脸,像夏明苏,又好像不是夏明苏。 田小麦追过去,对方却抛开了。 一个在后面不停地追赶,一个在前面不停的奔跑。 怎么追都追不上,前面的身影越来越小了,这时又起了大雾,田小麦陷入到一片迷茫之中,不知身在何处,听不到一点声音。 慌乱,焦急,想哭,一滴热泪顺着田小麦的眼角滑落,她突然吓醒了。 “苏苏……”田小麦在夏明苏的床上醒过来,发现枕巾上湿了一片,在耳朵下面的位置上,她跟着梦里的自己哭过了,这是证据。 田小麦的唿唤没有回音,里屋外屋院子里全都安安静静的。 田小麦摸了摸自己的头髮,已经全都干透了,而且,好像还短了。 下床来到桌前,对着镜子照了一下。 镜子里映出一个娇俏的小姑娘,有着一头利落清爽的短髮,刘海儿轻薄而顺畅,显得眼睛愈发的闪亮了。 田小麦淡淡一笑,可回想起刚刚的梦境,脸上紧跟着又浮现了一抹暗色。 她在后院找到了大贵,跟他打了声招唿,并让他转告夏明苏她回家了,之后便离开了夏家。 四月到了尾声,地里的麦苗儿们都开始出穗儿了,如果下够了雨,气温合适,再过一两个月就可以开镰收割了。 那时候,北上的夏明苏一定已经回来了吧,田小麦沿着自留地转了两圈,心里盘算着果园和荒山的事情。 被何翠翠一闹,耽搁了不少时日。接下来要加紧工作,提高效率了,新的一年,绝对不能怠慢。 无形的压力扑面而来,田小麦蹲下身,抓了一把泥土握在口中,感受着来自土地的潮湿和颗粒感,真实而朴素,这是田小麦新的解压方式,看起来很不可思议,但的确非常有用。 独创的秘诀,概不外传,包括夏明苏。 夏明苏离开的那天早上,田小麦做了两大筐的小吃。 “别嫌多,带在路上,跟甜甜一家一块儿吃吧。”田小麦知道大贵会把夏明苏送到火车上再回来,所以不担心夏明苏自己一个人拿不动。 夏明苏不顾旁边还有人,大大方方地俯下身,在田小麦的额头上落下一个吻,“好好的,我尽早回来。” “嗯,我等你。”田小麦说着眼眶不自觉地红了。 前一晚她做了很多的心理建设,不断告诉自己千万不要那么没出息,出一趟门而已,又不是再也见不到了,有什么可哭的。 可临了,发现泪珠子还是不听话,咕噜噜地总往外冒。 田小麦忍了忍,指甲都扣到了手心里,忍得快发抖了,还是没忍住。一行热泪打湿了眼睫毛顺着脸颊流下,她偏过头,迅速抹了一把脸,她不想让夏明苏看见这些不争气的泪水,她不想让夏明苏看到自己的压力,她不想在这种时候展现出感性和脆弱的一面,她不想让夏明苏担心,更不想让这份感情的天平失去平衡。 夏明苏的眼中只有田小麦,他怎么会看不到她抹去泪珠的侧影呢,他在和娘亲和妹妹说话的时候,眼角余光都在田小麦的身上。 她的一举一动,全部都在他的眼里。 竹溪村的春天,美得像一副画,只有技艺最高超的画家,才画得出它半分的美。 万元户田小麦,吃得饱穿得暖了,供养得起一个家了,但这些还远远不够。 人生的挑战一个接着一个,人生的难题无处不在,但所有的欢乐和幸福也都藏在这些沟沟坎坎里。田小麦不怕,她是抹掉眼泪还能笑着前行的姑娘。 第236章 你还真是一个好嫂嫂 夏明苏走了之后,田小麦每个礼拜都会带上好吃的和一瓶好酒去看望夏六爷。 天暖和了,夏六爷的身子骨也舒朗了不少,人的精神气一回来,就开始馋酒。 “六爷爷,这瓶酒你可不能一下子都给喝了,一天最多只能喝两小杯,苏苏特意叮嘱我的,您可得听您孙子的话,否则他回来该数落我了。”田小麦给夏六爷倒了第二杯酒之后,把酒瓶递给了田荣轩,并叮嘱他:“你可把酒藏好了,千万别让六爷爷偷了去。” 第221页 田荣轩拎着酒瓶一脸为难,“在六爷爷家里藏东西,还不能让他找到,这可难办了。” 田小麦俏皮地朝田荣轩眨眨眼,“你这么聪明,肯定有办法的。” 田荣轩淡淡地扯出一抹微笑,“办法有是有,就是这办法时而有用,时而没用。” “什么时候有用,什么时候又没用呢?”田小麦仰头问道。 “这决定于六爷爷有多想找这个东西,他真正想找的,哪怕我藏到太平洋里,他都找得到。” 田小麦瞪大了眼睛,咂舌道:“六爷爷好厉害啊!” 夏六爷得意地翘着腿,仰天哈哈大笑了几声,声如洪钟,余音绕樑,失踪了几个月的底气又神奇般地回来了。 “六爷爷。”田小麦往夏六爷旁边的位置上挪了挪,“您能教教我吗?” “教什么?教你怎么找东西?”夏六爷小心翼翼地端起酒盅,生怕洒出去一滴,哪怕少了一滴,他都会心疼。 “您的本事,随便教我一个,都够我享用一辈子的了。”田小麦说完就偷偷地吐了吐舌头,虽然是心里话,但说出来怎么就跟拍马屁似的呢。 “哈哈哈……小麦你越来越滑头了。”夏六爷抿了一口酱香浓郁的白酒,享受地眯了眯眼,接着悠悠地开口问道:“四毛的鞭子是不是在你手上?” 乔四毛的死让田小麦内疚了很久,那根鞭子她用漂亮的细布好好地包裹了起来,存放在了炕柜里。 田小麦点点头,“在我那里呢。” “女孩子至少得有一项护身的本事,我看你跟那鞭子挺有缘的,你就先学着使使看吧,四毛的那本秘籍也在你那里吧,好好研究研究,如果练得不顺手了再过来找我。” 夏六爷的话田小麦仔仔细细地记下了,在人的一生中,听到的每一句来自智慧老人的话,都不可轻视。 轻视一次,就浪费了一次走捷径的机会;每浪费一次机会,就要多栽几个跟头。 能躲过去的坑,为什么一定要跳进去呢,怕是只有傻子才会做这种蠢事吧。 很多人都觉得老人的话过时了,对他们的老话听而不闻,不当回事。不听老人言,都是会吃亏的,反正田小麦是不会让自己吃这种亏的。 何况谁人能有那份幸运碰到夏六爷这样的人间高手呢,遇见了就要好好地珍惜。 虽说他的话也并非句句箴言,但能否分辨其中的含金量,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就得看听者的本事了。 饭后,田小麦起身告辞,田荣轩把她送到了门口。 “灯花最近身子怎么样,孕期的反应大吗?肚子应该起来了吧?”田小麦关心地询问道。 田荣轩清清淡淡地回道:“她挺好的,胖了不少,肚子也起来了。” “那就好。”田小麦拍拍田荣轩的肩膀,大大方方地说:“还没好好地祝贺你呢,恭喜你快要当爸爸了啊!你一定会是一个体贴的好爸爸,照顾好灯花,听说怀孕的女人心情起伏会比较大,她本来就是个公主脾气,你多体谅一下。” “你还真是一个好嫂嫂。”田荣轩酸酸地说了这么一句,随即扬起一个笑脸,说:“早点回去吧,路上小心点,常来看看六爷爷,你一来,他就高兴。” 田小麦不知道该摆出什么样的表情,她咧咧唇角,摆摆手,说了一句“再见”便离开了。 夏明苏的信一封接一封的来,信有长有短,长的密密麻麻的几十页,短的就三两句话。 金邮递员天天都往田家跑,几乎成了每日的必备行程。 “麻烦您了啊。”田小麦笑着感谢道。 金邮递员一脸开朗的笑,“小两口分开的滋味不好受吧,也挺好,小别胜新婚,回来更热烈。” 田小麦手上握着信,笑着说:“什么呀,金叔,我还没过门呢,您别乱说。” “过门那不是早晚的事儿嘛,我等着喝你们的喜酒哈!对了,记得给我留一包喜糖,我要上海牌的水果软糖。”金邮递员骑着他的二八自行车一熘烟跑远了。 田小麦撕开信封,一边往房间走,一边认真地读着信。 夏明苏在北京估计是挺无聊的,杂事多,但闲时也多,这零碎的闲散时间都被他用来写信,以慰相思之苦了。 这封信洋洋洒洒地写了几十页,将夏六爷跟六奶奶的爱情故事讲得如泣如诉,感人至深。 田小麦红着眼眶看完了这段真实的故事,明白了爱情是什么。 爱情是剎那的悸动,更是岁月长河里的相濡以沫。 那是1937年的时候,夏六爷刚满三十岁。 那时候的竹溪村里有千余户,一万多的村民,算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大村了。 突然有一天,轰隆隆地开进来几辆军用小汽车,车上载着许多日本兵,各个别着刺刀扛着长枪,一脸凶神恶煞的样子。 很多人丢下家什,落荒而逃。保命是第一位的,锅碗瓢盆等一切外物都可以再张罗。 村子里顿时就空了一半,留下的,不是捨不得离开的,就是存有侥倖心理的。 一个刚生产完的女人,因为身子虚弱,没能在第一时间逃跑,被一个日本兵逮住,当即就被扒光了衣裳。 第222页 雪白的肌肤,纤细的腰身和丰满的身子,顿时让一群日本兵兴奋地嗷嗷大叫。 年少力壮的夏六爷是家中最后一个离开的人,那天他扛着书本正准备逃亡时,看到了那刺眼的一幕。 犹豫了片刻,他便丢下行李,朝那群日本兵扑了过去。 抢过一把刺刀,就疯了一般地挥了起来。 多年的锻鍊,习武的底子,让身手不凡的夏六爷不计后果地大杀四方,日本兵一个一个倒下,污血染红了竹溪村的大地。 他知道他惹了祸,但他不后悔。 当天晚上,夏六爷就被抓了起来。 一个人能抵抗一伙人,但无论如何都抵抗不了一个没有人性的部队。 第237章 倾城之恋 夏六爷被日本兵暴打了一整个晚上,村里人都怕殃及到自己的身上,所以没有人过来救他,他们甚至提议让日本兵杀了这个暴徒,只为了保住自己的小命。 “这些鬼子是来残害我们的啊,他们抢占了咱们的家园,祸害了咱们肥沃的土地,你们竟然就这样向他们低头服输,自愿当他们的奴隶了,你们还是人吗?你们还有人性吗?你们这样做,对得起祖宗嘛!你们就不怕遭天谴嘛!” 夏六爷的话,没人响应,一个个全都低着头,权当自己什么都没听见。 有人向日本兵翻译了他刚刚的那段话,接着便又受了一顿毒打。 天快亮的时候,几个日本兵也累了,纷纷回屋睡大觉去了。 乡亲们一个个也都夹着尾巴走了,生怕多停留一会儿,就会遭殃。 夏六爷的脸上满是苦涩,他不怨不恨,都是为了自保嘛,他只怪他们太软弱,不懂得反抗。 否则日本兵怎么可能在这么广阔的土地上为所欲为,作恶多端呢,都是自私自利、目光短浅惹的祸啊。 就在夏六爷觉得自己的血都快流干的时候,一个女人轻手轻脚地爬了进来。 “虚……”女人把食指放到唇边,叫夏六爷不要出声。 “你还能自己走吗?”女人咬着夏六爷的耳朵问道。 夏六爷点点头。 女人手上握了一把磨得无比锋利的刀子,三下五除二就把绑着夏六爷的绳子全部剪断了。 “快走,天马上就亮了,到时候路上都是日本兵,咱们就跑不掉了。”女人扶起夏六爷,两人跌跌撞撞地朝小路跑去。 “姑娘,你不怕吗?被日本兵抓到的话,咱俩都会没命的。”走出好几十里地之后,夏六爷才开口问道。 女人毫不掩饰自己的恐惧,“怕,特别怕!怕的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那你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夏六爷不解地问。 女人字字铿锵,双眼闪烁着明亮的光芒,“你救了我才挨了打,我理应救你出来,这叫知恩图报。” 夏六爷没在搭话,过了半晌,女人接着自己刚刚的话说道:“即使你没救我,我想我也会去救你的。” 夏六爷没问为什么,他偏过头呆呆地看着这个漂亮的勇敢的姑娘。 她一脸坚毅,“你说的对,我们应该团结起来对付日本兵,咱们有这么多的同胞,为什么要怕他们?咱们一拥而上,连鬼子的大炮都不用怕的!” 夏六爷笑了,“你真有意思。” 女人板起面孔,认真地说:“严肃点!” 夏六爷剎那情动,忍着伤口的痛疼,倾身在女人的脸颊上亲了一口。 女人捂着脸大叫,“你,流氓!严肃……点!” 后来,他们一起抗日,一起学习,一起工作。 再后来,夏六爷娶了她,爱了她一辈子,呵护了她一辈子。 她叫乔胭脂,出身于书香门第,祖上几代人都是在朝廷上当官的。 乔胭脂是夏明苏的六奶奶,夏明苏只见过她一次,在他五六岁的时候,后来六奶奶因病去世了,六爷爷带着她的骨灰回到了竹溪村,并留在了这里。 六爷爷告诉夏明苏,“我要死在这里,跟你六奶奶葬在一起,要不然她会寂寞的,我也会寂寞的。” 田小麦收好了这封信,久久未能从那段往事中回过神来。 思来想去,田小麦突然领悟到了“门当户对”的另一层深意,在一个层次上的人,尤其是在精神层次上能够一致的人,才能彼此理解和信任,生活中才会少一些摩擦和误会。 王喜弟的考虑并非毫无道理,田小麦对这个刁钻刻薄的女人多了一分的认可。 假如她并没有穿越到这里,如果田小麦还是原来的那个田小麦,没有文化,没有见识,那她跟夏明苏还会有可能吗? 一定不会有的,彼此连相熟的机会都不会有。 有了这样的思考之后,田小麦轻松了不少,她知道自己该往哪个方向努力,知道为了什么而努力,因此浑身都是干劲儿,整个人神采奕奕的,日日红光满面。 李大春叼着一支烟从后面追上田小麦,吊儿郎当地说:“小麦啊,我要跟明苏老弟告状去了。” “告什么状?”这人若不是她姐夫,田小麦都懒得搭理。 “你男人不在身边,一天天的气色还这么好,该不是另有什么人给你滋润着呢吧!”李大春脸上堆着贼兮兮的笑,他根本不懂得收敛自己,什么不合时宜的玩笑话都能乱讲。 第223页 田小麦白了他一眼,“我看我姐脸色不大好啊,你怎么连自己女人都滋润不明白啊,还是别关心别人的事儿了,好好伺候自家炕上的女人吧。” 李大春挑挑眉,“有点意思,小麦你可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有意思个毛,田小麦闪身拐进小路,大步流星地朝自家走去。 李大春吐掉菸头,又叼上了一根火柴,就好像这嘴巴上不叼点东西就活不成了一样,见天的不是叼这个就是叼那个,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的混子。 镇上新开了一个小赌馆,据说风水极好,要赚钱就要趁这几天。 李大春一开始是被何大虎拉去的,别说,刚开始手气的确好的吓人,带了十块钱去试手,结果一个晚上就赚到了两百,这可比作什么买卖都强啊,刺激好玩,来钱还快,李大春很快就陷了进去。 由于玩法简单,压大压小,不管有没有文化,脑子好不好使,只要想玩都能玩,只要运气好全都能赚钱。 因而小赌馆的生意越来越好,但运气并不总是垂青一个人,李大春欢欢喜喜赚到的五百块钱很快就全部输掉了。 任谁劝,他都不听,醒了就去赌场里转悠,家里原本就不多的一点存款全部输掉了。 “大春,别去了,赌钱不是条正道。”田娉婷抱着儿子,小声劝道。 “臭娘们,你管我啊?钱是我赚的,我想堵就堵!李大春甩手摔了一个饭碗,落地一声刺耳的脆响,把小孩儿吓的嗷嗷大哭。 田娉婷哄着孩子,没敢再言声。 李大春喝了两盅酒,再开口时语气稍微缓和了一点,“孩儿他娘,你找你娘借点钱去,过一阵子我赢了钱就还,连本带息。小麦那有的是钱,你去拿点过来。” 第238章 小麦又不缺钱 李大春喝了两盅酒,再开口时语气稍微缓和了一点,“孩儿他娘,你找你娘借点钱去,过一阵子我赢了钱就还,连本带息。小麦那有的是钱,你去拿点过来。” “孩子前几天病了,现在还低烧呢,我没时间过去,要去你自己去吧。”田娉婷脸皮子再厚也没厚到见天地回娘家要钱,拿点吃的喝的小东西就行了,不能太过分。 做人要懂得适可而止,细水长流。 之前要电视机都没要过来,说明她妹妹对她已经有所戒备,有所不满了。 “别跟老子废话,你到底去不去?!”李大春虽然浑了一点,但是他以前从来都没有对自己的女人这么大声音地呵斥过,更没有动过手。 然而这几天输钱输得火大,脾气压都压不住,见到婆娘不听自己的话,忍不住喊了骂了,还动了手。 他腾的一下站起身,大掌从高处毫不留情地扇到了田娉婷的脸上。 田娉婷紧咬着唇,没有讨饶,也没有唿痛,而趴在她怀里少不更事的小男孩却嚎啕大哭了起来。 经不起李大春接连几天的闹腾,田娉婷百般无奈之下还是去找娘讨办法去了。 “娘,我倒没什么,可大春天天这样折腾,我怕孩子受不了,田园这些日子一直咳嗽发烧,吃了药也不咋见好,应该是因为家里总不安生,吓的了……”田娉婷哭红了眼,这可把当娘的心疼坏了。 苗翠英自作主张,许诺会让小麦给他们拿去千八百块。 田娉婷愁眉不展地说:“娘,小麦她能愿意借这个钱嘛!娘,跟您说实话吧,我不确定什么时候会还。赌钱不是正道,但是大春不听,我怕,这家是要毁了。” “嫁了一个男人,天啊地啊的就得全为他考虑着,替他为这个家考虑着。闺女,你可不能对他有什么二心啊,会遭报应的。什么正道不正道的,男人做的事儿自有他的道理,你就别跟着瞎掺和了,把孩子带好就行。”苗翠英用自己的人生经验教导着女儿,殊不知学识局限,眼界局限,她把一个漂亮聪慧的闺女给教坏了。 “知道了,娘。”田娉婷死盯着怀里的田园看,似乎要从这张稚嫩的脸庞看出更多的故事出来。 “得空了多去烧烧香,给家里转转运气,你看孩子病了,男人赌钱也输了,你也别总呆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容易倒霉。”苗翠英垂着自己毫无知觉的双腿,说:“你看看我,现在腿脚不好使唤了,哪儿也去不了,被困在这巴掌大的房子里,能碰着什么好事儿?你再看看小麦,她现在真是一天都不着家,天天往外头跑,不过我瞧着以后钱是赚得越来越多了。这一点阿杰可比你强,一早就学了他二姐的那一套,这不也跑出去了嘛。北京,看看,多远?” 田娉婷安静地听着,也不插话,她未必句句话都认同,但她不会反驳。 可能是懒得,可能是觉得没什么意义,更可能是为了讨好卖巧。 毕竟,她是来伸手要钱的,姿态要摆的低一点,惨样要摆得真实一点。 “你呀,也不用跑远喽,就在娘跟前好好伺候着,我不图你什么,你和我外孙好好地,健健康康的,娘就高兴了。”苗翠英原本还想多说几句,但到这便打住了,考虑到有些话说出来可能过分煽情,没有必要,所以张张口倒了还是闭了嘴。 田娉婷带着娘的两百元体己钱回了家,她不奢望能拿到更多的钱,小麦已经不是原来那个事事听话的小妹妹了。现在她这个妹妹变得厉害,变得聪明了,不再敢于被人摆弄,有了自己的思想和考虑,有了自己的打算和憧憬。 第224页 “小麦啊小麦,你现在比我出息得多了啊。”田娉婷陷入到无限感慨之中。 李大春嫌两百块钱少,但他没顾得上发什么脾气,拿上钱就奔镇子的小赌馆去了。 半路他碰到了何大虎,“大虎老弟,这是打算去哪儿啊?” 何大虎微微地愣了一下,立马笑着回道:“去玩两把呗,手痒得很。” 李大春哈哈大笑了起来,遇到同道中人,值得高兴。他搓搓双手,吸了吸鼻子说:“我也一样,你最近手气咋样?赢了多少?” 其实他想问赢了输了,但“输了”这个词儿不大好听,就换了一种比较讨喜的说法。 何大虎舒展了一下腰背,直了直身板说,“小赢了一些,有六百多吧。” “那很不赖呀!”李大春羡慕得紧,“今天带带你大哥我吧,咱一块儿玩。” “成啊!”何大虎一口应了下来,“走吧,天儿还早,玩到明儿早上肯定赚得盆满钵满,保管你口袋里都不够装的。” 赌徒最爱听的话何大虎是转了圈地说了一遍,说得李大春是眉开眼笑,似乎已经赚成了万元户一样,整颗心都热乎乎的。 别说,跟何大虎搭成对子玩,运气确实好了不少,没一会儿两百块钱就翻到了四百块。 “好好好。”李大春紧跟在何大虎的身边,生怕把财神爷给跟丢了。 何大虎眯眯眼,手下的小动作没有人注意到,只有发牌的小姑娘心领神会地轻眨了一下眼睛。 接连几把全都秃噜了,他压大开的就是小,他压小开得就是大。 “真邪门!太邪门了!我就不信这个邪了!”李大春把手上最后的两块钱拍到了“大”上。 “买定离手。”发牌的小姑娘一番操作,牌一开,结果是小。 最后的两块钱也没有了,“大虎,你还有钱吗?借我一点吧,我明天就还你。” 何大虎一脸为难,“大春哥,我的钱也全都赌输了,不知道咋回事,今天的手气特别不好。” “真是不好意思啊,可能是我把你给带衰了。” “没有这回事。”何大虎顿了顿,指着坐在最里面那一桌的人提议道:“哥,那边那个人叫朱泰,是做走私生意的,特别有钱,他给这里不少人都放了贷,你实在想赌,就跟他借点吧。少借点,赢了当场还掉就行。” 何大虎看向这个叫朱泰的人,像是看到救星一样,但转念一想,多少还是有些顾虑,“万一还不上怎么办?” “赌钱赌钱,就是拼狠嘛,怕这怕那儿还赌什么钱啊!”何大虎对着李大春的耳朵低声道:“再说了,实在不行,你就让小麦还呗,她又不缺钱。” 李大春一想这话对头啊,“老弟,还是你聪明!” 第239章 豪赌赚了大钱 “再说了,实在不行,你就让小麦还呗,她又不缺钱。” 李大春一想这话对头啊,“老弟,还是你聪明!” 何大虎拉着李大春来到朱泰的面前,俯首介绍道:“泰哥,这是俺们大队的何大虎,人聪明又活泛,刚刚手气不太好,钱都赌输了,想跟您借一点转转手,利息就按您的规矩来。” “要借多少啊?”朱泰叼着根烟,眯着眼睛看向李大春。 李大春被朱泰的气势镇住了,这干大事儿的人就是不一样,浑身都是虎狼之气,想想自家的小麦妹子,赚的那都是小钱,干的也都是小事儿,不值当一提,跟面前这尊佛一比,就是个小虾米。 何大虎拽了拽李大春的衣袖,“问你话呢,赶紧说呀。” 李大春立马磕磕巴巴地回道:“借,借,就借个——两百吧。” “哈哈哈……”朱泰大笑了起来,笑声把桌上的杯子都震得嗡嗡直响。 李大春有点怂,难道要多了?要不少要点?弱弱地再次开口:“泰哥,一百也行……” “一百?我说大虎兄,你个大老爷们,胆子跟个耗子似的,能赌个屁啊!子弹穿膛过,不过针别大个窟窿,你怕什么?!”朱泰的脸上明明白白地写着瞧不起。 平时挺活泛的李大春,迫于对方的气场,脑子瞬间当机了。 “这是一千,你拿去玩吧,明天晚上之前能还过来的话,就不算你利息,这是看在大虎的面子上,给你的特别优待。如果明天零点之前还不上,那就按老规矩来,25个点的利息,次月翻倍,次次月再翻倍。”朱泰从手下小弟那接过来一沓钱,拍在了桌面上,不多不少,刚刚好一千整。 李大春接过来,连连鞠躬,“谢谢泰哥!” 朱泰摆摆手,赶苍蝇一样地把李大春赶走了。 “25个点的利息的话……”李大春默默地算了一笔帐,如果明天还不上这个钱,那一个月之内就要还过去1250元,如果这个钱又没有还上,那么下个月就是——具体的数字他没有算出来,但是估计快到两千了。次次月的利息就是百分之百,天吶,原来高利贷是这么一回事。 越想越害怕,他悄声问何大虎:“如果这钱一直还不上,怎么办?接下来继续翻倍吗?” 第225页 何大虎摇头,“泰哥放出去的钱,只给三个月的时间。” “那三个月之后呢?”李大春惴惴不安地问。 “那就只能剁手来还帐了……”何大虎悠悠地回道。 “你怎么不早点跟我说呢?”李大春埋怨道。 “早跟你说,你就不借了吗?”何大虎不屑地瞟了李大春一眼,“想还钱就放开手地去赌吧,现在就靠赌来钱来的最快。” 李大春抚摸着手上的纸币,看着眼前一群疯了一样的赌徒,很快便顾不上担心,顾不上害怕,赌瘾渐渐爬上了心头,占据了高地,麻痹了其他所有的思虑和情感。 “赌!赌回来!”李大春此时此刻只有这一个想法。 手握着人生中最多的一笔钱,一口气赌到了鸡鸣狗叫,日出东方。 避免太过张扬,惹出麻烦官司,小赌馆白天歇业,晚上六点才开始放人进去,七八点钟才会正式开场。 李大春带着一大把钱急急忙忙地走上了回村的路,路上碰到谁他都不多聊,跟人家点头打个招唿转身就走,一进家门就爬到炕上数起了钱。 田娉婷惊得两个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大春,这些都是你赌回来的钱?” 她怎么不知道她男人这么本事呢,原来赌钱真是一条门路啊!看来娘说的没错,家里的事儿还得听男人的。 “怎么样,不赖吧?”李大春得意的抖抖眉毛,“媳妇儿,你猜猜,这里有多少钱?” “我可没亲眼见过这么多的钱。”田娉婷大胆地猜到,“有七八百?” “再猜猜,往多了猜!”李大春将田娉婷一把抱在了怀里,一只手轻车熟路地从衣服下摆钻进了心窝子里,用力揉了两下,舒坦。 “那就一千!”田娉婷的心跳怦怦的,是给激动的。 “是一千六百六十五块!”李大春兴奋得不知道怎么办好了,张口就咬住了田娉婷的耳朵,死命地舔了几下。 如果放在以前,田娉婷早躲开了,可今天不一样,今天是个好日子,是这个穷家转运的日子,她要好好犒劳她的男人,她男人有能耐,而且是一天就能赚到一千六百六十五块钱的大能耐。 李大春又算了一笔帐,刨去还给朱泰的钱,他还能剩下四百多点,一个晚上就能赚到这么多,让他无法平静。 果然冒大风险才赚得了大钱,他不打算收手了,他打算拿着这些钱再干一晚上,没准过了这一晚上,就能净赚到一千多呢! 这样的话,后半年就什么都不用干了,抽出点小钱随便赌赌,每天喝几两小酒,抽包好烟,吃糖吃肉,还能买点像样的衣服,再去省城或者上海玩几天,过得简直不要太美好。 李大春没跟田娉婷讲跟朱泰借钱的事儿,他往炕上一趟,趾高气扬地指使道:“给我洗洗脚,我先睡会儿,你给我备上好酒好菜,等我醒了就吃。” 田娉婷乖顺得像一只小奶猫,“行,你先睡吧,我去烧点热水给你烫脚。” 李大春躺下来,困意十足,就是睡不着。 烫完脚之后,翻来覆去了好半天,才渐渐睡稳当。 田娉婷把自己的本事全部使出来,做了五菜一汤。之后没什么事情可做了,左想右想,有点按捺不住,想找人分享一下她的喜悦,来不及换身衣裳,就带着一身的油烟味跑回到娘家去了。 前前后后的事儿跟娘一说,苗翠英立马高兴得合不拢嘴了。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我这个女婿有本事!这脑袋活泛的人啊,从眼睛里就能看出来,我看人可准了。”苗翠英毫不吝惜对自己的赞美。 “娘,以后我都听你的,你说的可真对。过日子就得听男人的,还是男人本事。”田娉婷的声音传出房间,被刚踏进堂屋的田小麦听到了。 田小麦轻嘆了一口气,她听说姐夫跟朱泰借了高利贷,心里正担心呢,没想到回到家,却看到了这一番喜气洋洋的场面。 第240章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田小麦轻嘆了一口气,她听说姐夫跟朱泰借了高利贷,心里正担心呢,没想到回到家,却看到了这一番喜气洋洋的场面。 “娘,姐。”田小麦站在房门口招唿了一声。 “小麦妹子回来啦。”田娉婷的眼角向上弯着,隐约现出几道皱纹。 “过来坐着歇会,咱娘几个聊聊天。”苗翠英想跟小麦分享一下家里的喜事。 可田小麦心里清楚现在这是个什么情况,娘和姐姐盲目的喜悦,让她不禁皱了皱眉头,可她不敢表现的太明显,因为一旦她做出什么不符合此时这个欢乐气氛的事情,或者说了什么破坏气氛的话,娘和姐姐一定会觉得她是看不得她们好,是小肚鸡肠,是小心眼。 田小麦的屁股刚落到炕沿,苗翠英就急不可耐地抓着田小麦的手说:“你大春姐夫赚了大钱了,一个晚上就一千多呢,说是明天就去买电视机去,瞧瞧,瞧瞧,多给咱们田家长脸。” 田小麦尴尬地笑了笑,张张口,实在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就只干巴巴地咧咧嘴:“挺好的。” “过两天我去镇上扯点花布回来,就买那种最贵的好料子,咱姐俩一人做一套漂亮的花衣裳。以前都靠你和娘照顾着,往后啊,姐也能想着你们啦。”田娉婷动情地说着,没钱的时候让人挺不直腰杆,现在就不一样了,有大把的票子可以买以前不敢想的东西了。 第226页 巴望着妹妹买的电视机,也可以自己掏钱买了,这心里头别提有多爽快了。 “大姐,那我呢?小菲菲也要漂亮的衣裳……”一直睡在苗翠英身边的田菲菲这时候醒了过来,听到姐姐们的话,忍不住插嘴问道。 田娉婷抓着田菲菲的小脚丫,柔声细语地说:“姐姐怎么会忘了菲菲呢,改天去县城的大商店,给菲菲买一套洋气的小洋装,带礼帽的那种。” 田菲菲揉揉眼睛,把双眼皮揉得格外的大,眸光一闪一闪的,比天上的星星还要亮,她糯糯地说了句“谢谢大姐”。 太阳转眼就落了山,李大春悠悠醒来的时候,天已经暗了。 肚子咕咕地叫着,屋子里漆黑一片。 “这娘们儿又跑哪儿去了。”李大春骂骂咧咧了几句,趿拉着鞋子,往厨房走去。 饭菜做好了,就是全都凉得透透的了。 李大春懒得烧火热饭菜,就站在灶台边,胡乱地扒拉了两口,填饱了肚子了事。 随后拿上钱,马不停蹄地朝镇上去了。 小赌馆里已经来了不少人,不过还没开桌。 李大春看到朱泰还坐在之前的位置上,喝着茶,抽着菸袋。 两人的视线碰撞了一下,李大春弯腰躬身远远地打了个招唿。 朱泰扯扯唇,轻蔑地笑了一下。 李大春离得远,没看出这笑里边有什么含义,更没看到坐在朱泰身边的夏鹏。 “我就说他不会过来还钱吧,尝到了甜头怎么会轻易收手呢。”夏鹏带着鸭舌帽,大半的脸隐没在黑暗里。 朱泰吸了两口烟,缓缓吐出烟雾,“都说我赚的是眛良心的钱,其实真不是这么回事。救急的人是我,给活路的人也是我,只不过一个个都太贪心了,自己坑了自己,最后非要怪到我的头上,呵……这人啊,都是自作孽不可活。” 夏鹏呷了一口茶,指尖捏着一颗饱满的瓜子,来来回回地摩挲着,他等着看后面的好戏。 李大春连赢了三把,心里高兴的跟炸开了礼花一样。 手气好挡也挡不住,照这样的趋势赌下去,这一晚上就能赌到两千,还掉一千还有一千。 拿着一千块钱干点什么好呢?做点小买卖?太累人了,也没什么赚头。 给小麦入个股赚点分成?不行,这不就相当于低头了嘛!太掉价了,他不干! 还是继续来赌吧,没准今年就能成万元户了呢。 人家小麦一年之内都当上万元户了,他怎么就当不了呢!他难道还不如一个小姑娘?切!万元户有什么了不起的。 李大春把五十元压在了“大”上,转眼却开出了“小”。 没关系,沉住气,有赢就有输,输钱没什么大不了的。 李大春稳稳神,又抽出五十元压到“大”上,结果又开出了一个“小”。 接连几把,他压“大”就开“小”,他压“小”就开“大”。 这牌就像是在跟他作对一样,怎么猜怎么不中。 兜子里的钱越来越少,李大春把手伸进裤兜里捏了捏,厚厚的一大沓票子,现在只剩下几张了。 李大春的后背、额头上、手心里,全是豆大的汗珠子。 他握着最后一张十元钱,手抖得跟筛糠一样,夏鹏远远地盯着这只手,嘴角扬起一抹得逞的笑。 朱泰摇摇头,“这小子不成气候。” “我说,鹏老弟,你至于在这种小角色身上费这么大的劲儿嘛!不值当啊!”朱泰之前走私一批菸草的时候,惹了点麻烦,是夏鹏冒着风险周旋,救了他一命的。之后两人就建立了深厚的兄弟情,事实上,情归情,最重要的还是因为能够互利互惠,相互扶持。 在朱泰眼中,夏鹏虽然人品一般,但是识时务,足够有野心,手段也多,有些伎俩看上去不上檯面,但就是管用。 俗话说,黑猫白猫,逮到耗子的就是好猫。 道理就是这个道理,简单得很,但做起来其实并不那么容易。 夏鹏找到他,说要整整这个叫李大春的人时,还以为这个人有什么能耐呢,结果现在一看,什么嘛,就是个二流子。 夏鹏笑道:“他只是前菜,我要看的是后面的热闹。” “什么样的热闹?”朱泰好奇地问。 “看他们怎么穷折腾。”夏鹏说完,补充了一句解释,“李大春是田小麦的姐夫,田小麦是夏明苏的心上人,何翠翠喜欢夏明苏。” “哦……”聪明的朱泰一下子就搞明白了这里头的关系。 “鹏老弟,你呀,就是个女人的奴隶,小心以后栽在女人身上。”朱泰好心提醒道。 夏鹏听了毫不介意,甚至点头承认了朱泰的说法,他的确是女人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而他愿意为女人去死。 夏鹏的座右铭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第241章 不借就不借,谁稀罕! 李大春耷拉着脑袋颤巍巍地走到朱泰面前,“泰哥,钱我一个月内还,算上利息。” “行啊,钱够了就来这儿找我,我不在我弟兄们也在。”朱泰摆摆手,把李大春打发走了。 李大春心灰意冷地回了家,到家时已经凌晨一点多了,田娉婷还没睡。 第227页 “大春,今晚咋样?有两千没?”田娉婷把自家男人从头打量到脚,突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李大春抬脚就把田娉婷踹倒在地,“你说,白天你去哪儿浪了?让我吃凉透了心儿的饭菜,我的手气能不凉吗?啊?!你个败家老娘们!” 田娉婷慌了神,她瞥了炕上的儿子一眼,生怕他被吵醒。 儿子一醒,肯定会哭,他一哭,李大春难保不会动手打孩子。 她挨打就够了,还是不要让孩子跟着遭罪吧。 还好,白天玩得太疯,孩子现在睡得比较沉,没有要醒的迹象。 田娉婷挣扎着往堂屋爬去,李大春跟在后面,一路打一路骂,把心里头的火气全部发泄在了田娉婷的身上。 “我去娘家了,跟她们报喜去了,她们都说你能耐,你本事,你给田家长脸了。”田娉婷一把抓住李大春的裤腿,镇定地说:“输了点钱没关系,不是还可以赢回来嘛!来日方长,来日方长……” 李大春嫌弃地把田娉婷扒拉到一边,独自坐在桌前,他想喝口水,结果这水冷得冰牙,“我说,咱家里头就没点热乎的东西?” 李大春把装满凉水的茶杯朝田娉婷扔了过去,田娉婷的胸口当即湿了一大片。 “有,有,你等一下,我给你烧壶热茶去!”田娉婷连滚带爬地跑去烧火煮茶了。 不消片刻,李大春喝上了冷热适中的香茶,想着田娉婷刚才有句话说的倒也没错。再去赌,赢回来也不是什么难事,渐渐地,心里头多少舒服了那么一点点。 “有个叫朱泰的,做走私生意,在小赌馆里给人放贷,我管他借了一千块钱,昨天那些钱里头,有一千是他的。现在全都赔进去了,如果一个月之内能还,利息还能接受。现在问题是,我没本钱去赌了,明天我陪你会趟娘家,咱们管小麦借点,我还能翻盘。”可能是几杯热茶的作用,李大春重新燃起了斗志。 田娉婷以为赔掉的全都是之前赚的钱,前后一抵消,不赚不赔的也没什么。 可没想到还有一千的外债,她瘫坐在小凳上,双眼无神,顿时感到一种无望。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李大春就带着妻儿来到了丈母娘家。 “娘,小麦呢?”田娉婷问。 苗翠英一边餵着鸡,一边回道:“她天不亮就去办公室了,怎么,有事儿啊?有什么事情跟我说,晚上我告诉她。” “不用了。”李大春抢过话头说:“我们就出来转悠转悠。” “出来转转啊……”瞅瞅天色,这也未免太早了一点。 苗翠英撒完鸡饲料,摇着轮椅往前滑了一段,她停在李大春面前,笑着夸道:“娉婷昨天过来都跟我说了,大春啊,好好干,娘看好你!我这辈子,做得最明智的决定,就是让俺闺女嫁给了你。” 李大春对这番赞美照单全收了,他的脸上毫无愧疚之色,“娘,放心吧,我会照顾好娉婷和您的,以后就等着吃香的喝辣的的吧。” “好好好,你们忙去吧。”苗翠英看出他们还有事儿,便没多留。 田小麦正在狼坡的办公室里跟邹平研究接下来育苗的事情,这时候李大春突然走了进来。 “小麦你在这呢,可让我们一顿好找。”李大春也没把自己当外人,一屁股坐到办公桌前,端着小麦的茶杯喝了两口,“这什么东西,这么好喝?” 田小麦皱皱眉头,回道:“是奶茶。” 邹平起身,把自己的凳子让给了抱着孩子的田娉婷,“姐,你坐。” “谢谢你了啊。”田娉婷对邹平感激地笑了笑。 李大春不满地冷哼了一声,又不是孔雀,到处开什么屏! 邹平朝田小麦无奈地挑挑眉,指了指里面的房间,示意自己先迴避一下。 李大春见邹平离开了,便开口说道:“这么用功啊,忙活什么呢?” 田小麦淡淡回道:“一些杂七杂八的事儿。” “谦虚了谦虚了。”李大春顿了顿,言归正传,“我看你一天到晚也挺忙的,就长话短说了吧。” 田小麦猜到是什么事儿了,大清早找到这里,除了借钱还能因为什么? 天下的赌徒都是一个鬼样子。 “咱家你手头最宽绰了,拿点给姐夫转转手呗,过阵子就还你。”李大春把话说的轻飘飘的,一点都不实在。 田小麦苦笑,“姐夫,不是我不帮你,你也知道,果园和荒山两头现在都正是砸钱的时候,买苗育苗,排硷灌溉,饮水系统的维护,每个月还得发工钱,我这的钱也紧张得很,搞不好就转不开呢。前阵子果酱还出了点事儿,虽然问题解决了,但是影响多少还是有的。” 李大春撇着嘴,满脸不快,“你都没问问我要借多少,就一堆的託词。孩儿他娘,我看你这个妹妹,根本没把你当回事儿。” 田娉婷的口气比李大春的软乎多了,“妹儿,姐这次真的遇到麻烦事儿了,你有多少就借我们多少吧,你要算利息也行啊。” 李大春横了田娉婷一眼,自家人算什么利息,要算利息的话还不如直接跟朱泰借呢! 第228页 “姐,实话说,我这里真没有余钱。”田小麦撒了谎,但这是善意的谎言。 赌钱也并不完全靠运气,真正厉害的角色都是靠算,靠着强大的心理控制能力和承受力,很明显这些特质李大春一个都不具备,赌钱肯定就是陪玩的,砸多少钱就会输多少钱。把钱借给这样的人,还能指望收回来嘛?借多少都是打水漂而已。 之前管朱泰借了一千,不是一天就挥霍空了嘛! 罗圈话说来说去,太极打了半天,李大春没了耐性,“不借就不借,谁稀罕!” 李大春砸了田小麦的杯子,骂了两句脏话,便扬长而去。 第242章 女人的心,都狠 罗圈话说来说去,太极打了半天,李大春没了耐性,“不借就不借,谁稀罕!” 李大春砸了田小麦的杯子,骂了两句脏话,便扬长而去。 田娉婷蹲下神准备收拾地上的碎片,结果却被田小麦一把拉了起来,“姐,不用收拾了,你看好田园,别把他扎到了,地上的回头我自己收拾就行。” 田娉婷红了眼眶,话未出口,两行热泪滚滚而下。 见姐姐哭了,田小麦的嗓子也跟着一紧,鼻头泛酸,“现在姐夫不在,我跟你说点掏心窝子的话。赌钱真不是一条敞亮的道儿啊。我说这些,你可能一时之间听不进去,但是回头你好好琢磨琢磨,不管谁,踏踏实实做事吃饭,才是正道。奔着大钱去,没毛病,但是方法用错了,就跟餵牛吃肉一样,牛是长不好的。” 田娉婷喃喃道:“说到底,这钱无论如何你也是不借的了……” 田小麦意识到,现在跟姐姐说这些,她听不进去,也消化不了,但还是秉着最真诚的态度,耐心地劝解道:“镇上小赌馆里面的情况复杂的很,普通人在那儿是捞不到钱的,我现在借给你们多少,姐夫就会输多少。我这点小钱,不夸张地说,姐夫一天就能给输光喽。姐,你好好劝劝姐夫,趁现在赌瘾还没那么大,早点收手吧。如果你们愿意到我和明苏这里干,我们欢迎,不过就是累了点苦了点。实在不行,你们搞个小买卖,到镇子上弄个小店铺,也算是长久之计了。” 田娉婷一动不动地静坐了一分钟,接着突然抱着田园站起身,凳子腿蹭地面的声音尖锐刺耳,一地的玻璃碎片哗哗作响。 “田园,给你小姨磕头,快磕头!”田娉婷一把将儿子摁到了地上。 田园仰起头朝娘亲眨着眼睛,满眼的惊恐,泪水已经在眼眶打转了,“娘,疼……” 田小麦身手去拉外甥,“姐,你干嘛呀,田园的腿都扎出血了。” 田娉婷含着泪说:“田园,求求你小姨,一边磕头一边求,快点!” “娘……”田园哭着乞求道:“娘,我疼……” “你听不听话?!”田娉婷大声斥责道。 田园突然把头砸向地面,“小姨,求求你,求求你……” 小孩子的口齿还不是很清楚,“求”的音发不准,有点像“由”。 “姐,你这是干什么呀!”田小麦心一横,说道:“这样是没用的,今天田园即使磕死在这里,我也不会把钱借给你们的!” 田娉婷的身子一晃,整个人有点摇摇欲坠。她没想到妹妹的心会这么狠,会把话说得这样冷。 “没看出来,你竟然是个这么凉薄的人,娘说的没错,你变了,变狠了……” 田园还在一下一下地往地上磕着头,额头上已经渗出了血丝。 一直在里屋的邹平这下待不住了,他箭步上前,一把将田园捞起来抱在怀里,“你们这些女人的心咋都这么狠呢!小娃子有什么错?!” 田园窝在陌生的叔叔怀里,抹着眼泪,让邹平心疼得够呛。 田娉婷彻底死心了,她从邹平怀里抱走儿子,愤然离去。 邹平朝着田娉婷离开的方向,大声叮嘱道:“记得给娃子抹药啊,别感染喽!” 远处没有回声,很快连背影都看不见了。 “唉……这都什么事儿啊!”邹平从门后拿出扫把,把地板仔仔细细地清理了一遍。 “你听过朱泰这个人吗?”田小麦想了好半天,觉得朱泰是个挺关键的一个人物。 家里头这边劝说不动,就只能靠外力来解决了。 “朱泰,我认识他啊,是个人物。”从邹平的口气来判断,似乎对朱泰还挺了解的。 田小麦抽走邹平手上的扫帚和簸箕,说:“你先过来坐,我跟你打听一下朱泰这个人。” 邹平被田小麦拉到桌前坐下来,“你怎么突然问起这个人了?” 田小麦解释道:“李大春向朱泰借了一千块钱的高利贷。” 邹平一脸惊讶,随后恍然道:“难怪他们一早过来管你借钱了。” “这件事你别告诉苏苏啊,他在外面帮不上忙,会担心的。”田小麦多嘴提醒了一句,邹平现在算得上是夏明苏的眼线了,只要邹平看到的听到的,也就相当于夏明苏看到了听到了。 邹平有点为难,田小麦又道:“你先瞒他一阵子,过后这事儿解决了,你再告诉他不迟。他要怪你,你就告诉他是我不让你跟他讲的。” 第229页 “我能答应你,但是我不保证做得到啊。”邹平挠挠头,“那小子问话很有技巧的,一般情况下,我都不是他的对手,他没听到什么风声还好,万一他知道点啥,再过来盘问我,我估计到时候我啥都会说出来。” 田小麦扶额,“好吧,那就这样吧。你先跟我说说朱泰这个人!” “听说朱泰是个蒙古人,胆子大,手段硬。有个女人怀了他的孩子,生的时候难产,他当场就把那个女人撕了,直接把婴儿掏出来了……” “咳咳……”田小麦立马打断了邹平的话,“那个,这些细节就不用说了,说重点。” “重点啊,恩,朱泰他看重兄弟情义,不过难保身边没有叛徒,当时有个小弟兄背叛了他,把很重要的走私信息透露给了对手,结果被朱泰逮到了,十个手指头十个脚趾头一个个全给剁了,又是泡盐水,又是用火燎,想想就可惨。” 田小麦满头黑线,“怎么听都觉得这人是个变态啊。” “小麦你总结得很到位嘛,看来我讲得还算不错,重点抓得准!”邹平自夸了两句,田小麦都不知道该做什么表情了。 从哪儿看出重点抓得准了?一点都不准好吗!她要听的根本不是这些啊! “朱泰他现在忙活什么呢?除了走私和放贷,他有没有搞什么新的项目?”以防邹平胡乱发散思维,田小麦直戳要点地问。 “还真有。”邹平说:“他打算开药厂。” “正规的药厂?”走私和放高利贷都是非法的营生,开药厂能开正规的?该不是打算卖假药吧? 这次还真不是,在黑色地带跑久了的人,没有不想往光明正大的道儿上来的,朱泰也一样,他也想干点赚钱的正经生意。 邹平说:“是正规的药厂!” 第243章 独闯朱泰私宅 朱泰住在镇子上一个闹中取静的小院儿里,原本以为里面的布置会很奢华,没想到房子宽敞是挺宽敞,就是硕大的堂屋里装扮得极其简朴,只有一条长长的旧沙发和几个普通的木头小柜,再无其他什么像样的家具和摆设了。 屋子正中间摆着一张关公像,桌上散放着一些菸草和火柴。 田小麦踏进门槛,就闻到了一股浓重的烟味,不光刺鼻,还辣眼睛。 满地都是菸灰,也不知道这是一个人抽的,还是几个人抽的,这得抽到少烟才会把房间搞成这幅德行啊,连白墙都被熏成了灰色,勐一晃神还以为进了烧烤店呢。 “这是哪家的丫头片子,走错门儿了吧?”一个宽厚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田小麦扭过头,看到一张豪气却饱经风霜的脸,浓眉向额头上横过去,双目有神,时刻带着愠怒的感觉。这是一个经受过风餐露宿,在枪林弹雨里爬过来的人,田小麦这样下着判断。 这种判断来的毫无根据,却是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的。 田小麦穿着深蓝色的裤子,天蓝色的圆领上衣,繫鞋带的灰色布鞋是加过厚根儿的,让田小麦高了三公分,显得更加修长挺拔,然而站在朱泰面前,她仍然像一个小学生。 “你是朱泰?”田小麦一眼就认出了对方,但她还需要确认一下。 “我就是朱泰!”朱泰朗声说着,大步走进堂屋,随手拿起菸袋打着火抽了起来,“原来你不是走错了没,而是来找我的啊?说吧,什么事儿?” 田小麦被烟燻得眨了眨眼,听到朱泰的话之后,对他莫名多了一丝好感,跟痛快人说话不憋气,不管事情谈不谈得拢,心里都畅快。 “我叫田小麦,李大春是我姐夫,他向你借了一千块钱,你记得吗?”田小麦往边上挪了挪,这样烟气就飞不到她的身上了。 “记得啊,当然记得了,就这几天发生的事儿,我记性是有多差才会忘了啊。”朱泰把双腿一抬,搭到了旁边的一条矮柜上,一只脚有节奏地抖着,显示着主人此时的好心情。 “我想先问清一件事情,不知道可不可以?”田小麦不悲不惧地看向朱泰。 朱泰饶有兴味地回视着田小麦,“你说!” “如果李大春限期内还不上你的钱,结果会怎样?”田小麦从邹平那里听过一些传言,不过传言毕竟只是传言,不足为信,还是要听听当事人亲口说的话,才有信服力。 朱泰毫不含煳地说:“看我当时的心情,轻则断手断脚,重则一命呜唿。” 田小麦的心微微一抖,还真是个狠角色。要是姐夫真断手断脚了,姐姐肯定受不了。 到时候姐姐的日子就更加难过了,田园还小,这个家现在就破碎了的话,如何是好? 朱泰活动了一下脖子,伴随着咔咔几声脆响,他接着说道:“规矩就是规矩,有借就要有还,这理儿跑到哪儿去讲,都讲得通!老子还不上儿子还,儿子再还不上我就要占地了,我觉得这么做,没毛病。小姑娘,你觉得呢?” 田小麦的指尖颤了颤,没毛病,是不可能的,但是跟这样一个人讲普通的道理,讲道德,讲仁义,那就是放屁。 “我觉不觉得,不重要。”田小麦冷笑道:“重要的是谁在立规矩。” “哈哈,有意思,别看人儿挺小一个,还挺明白道理。”朱泰笑了笑,他想起夏鹏说的话,果然没错,这个田小麦不同寻常,难怪会让夏鹏花如此的心思去对付。 第230页 “泰哥,听说大家都这么叫你,我也就跟着这么叫了,希望没有冒犯到你。”田小麦估算了一下彼此的年纪,她觉得其实叫“泰叔”更合适一些,不过邹平告诉她,道上的人都叫他“泰哥”,这样跟着叫比较好,所以田小麦也就听取了邹平的意见。 “叫泰哥挺好,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叫我泰哥,我心里酥酥麻麻的,受用得很。”朱泰咧着嘴笑,一口整齐锋利的牙齿,虎牙看起来格外尖锐,跟狼牙一样,充满了攻击性。 田小麦把视线从那一口利牙向上转移,定在了朱泰宽阔的额头上,“泰哥,你想要回一千块钱和相应的利息,还是更想要李大春的残手残脚和那一亩三分薄地?” “这个嘛,我得好好琢磨琢磨。”朱泰悠闲地抽着烟,把田小麦晾了几分钟。 若不是那裊裊而起的烟雾,田小麦都会以为这个人睡着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田小麦的心里开始发焦,原本以为能够掌控谈话的节奏,结果还是高估了自己的能力。 朱泰毕竟在江湖上摸爬滚打了这么些年,纵使自己是从四十年后穿越过来的,但也只是徒有一些先见之明罢了,跟这种天天在刀尖上跳舞的人,根本没有与之过招的能力,能顺利地把麻烦最小化也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小姑娘,你出的这道题有点难啊。”朱泰悠悠地开口,他清了清嗓子,倏地睁开眼,盯住田小麦的眼睛,问道:“你觉得我会更想把钱收回来,是吧?” 当然是了,这还用问嘛!残手残脚有个屁用,没两天就腐烂了,李大春的一亩三分薄地,能值几个钱?拿过来还得找人打理,朱泰下面能有这样的闲人? 可田小麦还是把内心的答案压了压,来回地琢磨了一下,后来她发现这个想法只是像她一样的普通人的想法,既然朱泰这么问,那肯定就有另外的答案。 是了,刺激,朱泰不缺钱,而一般不缺钱的人,都享受来自平淡生活中的各种刺激。 断手断脚是没用,但断的过程是血腥的刺激的,是能够给人带来视觉享受的。随便抓个人过来给人断手断脚,肯定说不过去,高利贷还不上,朱泰就有了能够说服自己的理由。 田小麦站在这个烟味沖天的堂屋内,终于想通了这个问题。 “我明白了,今天打扰了,我就先走了!”事情的进展与预期的不同,田小麦打算先行告退,回头再慢慢做打算。 然而朱泰却很享受与田小麦的交流,所以他并不想这样轻易地放走这个有趣的小姑娘,“等等,别急着走啊,再聊一会儿,我还有话没说完呢!再说了,我这里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你也不能太不把泰哥当回事儿了啊!” 第244章 遭遇险情 “等等,别急着走啊,再聊一会儿,我还有话没说完呢!再说了,我这里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你也不能太不把泰哥当回事儿了啊!” 不让走?田小麦的心脏勐跳了两下,指甲不由自主地扣进手心,感觉不到疼,只觉得紧张得浑身发凉。 四周寂静无声,难道是羊入虎口了? 朱泰的烟一直抽一直抽,似乎就没有要停下来的预兆。 “让我猜猜看啊,你今天过来,是打算说服我,让我禁止李大春进小赌馆赌钱,是不是?我猜对了没有?”朱泰兴致颇高地欣赏着田小麦似有若无的紧张。 被看穿的田小麦,有点恼怒,但很快就释然了,“不错,我是有这个打算,但你既然并不那么看中这些钱,那我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田小麦之前有点心急了,心急之下想问题就想的有点简单。她原本想着放债的人肯定都想把钱收回来,那么想让李大春还钱,就不能继续让他赌,否则三个月之内肯定还不上钱啊。所以她想让朱泰施压,不让李大春进出小赌馆,也算是断了姐夫的一条赌路。 没想到的是,像朱泰这种江湖上飘了多年的人,不在乎这点小钱,找点乐子也是不错的,所以田小麦原来想的法子就完全行不通了。 没准朱泰就想看李大春这类人,赌钱赌得输掉了裤子,回头哭爹喊娘地告饶,一场真实的大戏比戏台上翻来倒去演得跟白开水似的故事要好看得多。 朱泰挑挑眉,问道:“喂,丫头,你跟夏明苏的事儿怎么样了?你准备啥时候过门?” 这话题拐得有点生勐,田小麦眼皮子一挑,说:“我什么时候过门,与你何干?” “现在看起来好像是没什么相干,但以后就说不准了……”朱泰依旧抖着脚,依旧吧嗒吧嗒地抽着旱菸,动作和姿势从头到尾都没怎么变过,但这话里头的内容却越来越丰富了。 田小麦暗自思忖道:难道这里边还有什么她不晓得的事情?也有这种可能啊…… “我和夏明苏相好着呢,他啥时候娶我过门,我啥时候就过门。”田小麦上下嘴皮子一开一合,话说得响亮。 这时门外传来细碎的对话声。 “泰哥在吗?”来人问。 有人回道:“在,不过里面还有人,你先在旁边的小院里等等吧,我一会儿会转告泰哥的。” 来人又问:“里面是谁?” 守门的说:“小的不清楚。” 第231页 夏鹏透过门缝往里面瞧了瞧,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清,竖着耳朵仔细听,也听不到任何动静。 他悻悻然朝旁边的小院走去,因为需要等待,又不知道要等多久,所以难免心有不满。 可不满又能如何?跟泰哥做交易,这点耐心还是必要的。 田小麦听到门外的动静,抬头望去,不过她站得角度不是很好,只能看到院子的一角,看不到门外的情况。 听声音,隐约有些熟悉,跟夏鹏的嗓音有一丝相像。 田小麦提醒道:“泰哥,你有客人。” 她想着这样的话自己是不是就可以走了,然而朱泰却不着急,他不紧不慢地坐起身,原地扭了扭腰,腰扭舒服了之后轻吐了一口烟,缓缓开口,“不碍事,咱们聊咱们的,让他等着就是了。” 朱泰早就听出了夏鹏的声音,也知道对方是为何事而来的,所以从容得很。 “我这老腰啊,肩膀啊,总疼,听说夏明苏懂点医术?回头你帮我问问,有什么缓解的办法没有?”朱泰摇了摇肩膀头子,可能是肌肉拉扯得有些酸痛,他夸张地皱了皱眉。 田小麦打量了朱泰一眼,也不知道他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索性不多想,直接说了从夏明苏那里听来的小方法,“煮一锅滚烫的热姜水,老姜多放一点,水沸了之后,加点盐和醋,把毛巾丢里面拿出来拧干,敷在腰和肩上,一天三次,一次最好半个小时以上,坚持一段时间,能达到舒筋活血的作用,紧张的肌肉能松弛一些,会缓解疼痛。” 朱泰的眼中闪过一丝惊喜,“行啊,你也懂点门道嘛!” “生活小技巧而已,也是从夏明苏那里听来的。”田小麦顿了顿,补充道:“敷一天两天,效果不会很明显,如果坚持不了,索性别试了,实在难受,就吃止痛药吧,药效快,效果显着。” 副作用不副作用的,估计朱泰这样不怕死的人也不会在乎。 朱泰点点头,一副谨遵医嘱的乖巧样,“我记下了,我会坚持敷上个一年半载的。” “哦……”田小麦眨眨眼,她没想到朱泰会是这种反应。 “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先去见一个人,一会儿回来你亲自给我敷一敷。”朱泰说完抬起屁股就走了。 “喂,泰哥……”田小麦加快脚步跟出去,结果在门口被朱泰的手下拦住了。 “泰哥说不让你走,你进去等着吧。” 田小麦朝远处看去,短短几秒钟的时间,连个影子都瞧不见了,这速度未免也太快了一点吧。 真是狼窝好进不好出呀! 堂屋里烟味太大,田小麦在院子里一圈一圈地踱着步。她揪起自己的衣领闻了闻,已经染上了一股无法形容的臭烟味,估计这熏人的味儿靠风是吹不掉了,只能把身上的衣服全部洗一遍才能洗掉这个恼人的味儿了。 突然之间,特别怀念夏明苏身上的茉莉绿茶香,也不知道小姑娘的病什么时候能看好,夏明苏再不回来,她就要害相思病了。 田小麦环视了一圈,周边的环境显得有些荒芜,安静得有点过分,没有鸟叫,没有狗吠,除了风吹树叶子的声音之外,几乎听不到任何其他的响声。 刚来的时候以为周边无人,但瞅着门口那个看门的小弟,田小麦意识到,方圆几里,大概全都是朱泰的手下,一旦出现异常情况,暗哨一响,所有人一定会唿啦一下全都冒出来,见敌杀敌,见魔除魔。 如果没有这种阵仗,没有这种布局,估计朱泰早就升天好几回了。 等了一个多小时,朱泰都没有回来,田小麦突然尿急,找了一圈,只找到了一个茅坑。 唉,就这种条件,将就一下吧,田小麦花了五分钟时间说服自己接受这种糟糕的解手环境。 最后实在憋不住了,就这样解决了内急。 转身刚走出去,一个黑影从身边一闪而过,田小麦张张嘴想唿救,却发现嘴巴已经被对方堵了个严实。 第245章 无论怎么做,都是一场冒险 转身刚走出去,一个黑影从身边一闪而过,田小麦张张嘴想唿救,却发现嘴巴已经被对方堵了个严实。 田小麦被拖进了地窖里,对方压着声音恐吓道:“别乱喊,小心我剁了你。” 一个穿着黑衫和绑腿裤的男人正解着自己的裤带,这人的脸上有一个长长的刀疤,从疤痕的样子来看,应该是很多年前受的伤。 “你是谁?你要干什么?”田小麦的双手被绑到了身后,但双腿和双脚是自由的。 不过如果想在这人的眼皮子底下逃跑,成功率几乎为零。 在人家的地盘唿救,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会有人来管吗?朱泰还在不在这附近?他如果还在,会不会管这事儿?他如果已经走了,这附近还会有多少人? 思来想去,似乎没有什么妥帖的自救方法,无论怎么做,都是一场冒险。 刀疤男吸了吸鼻子,往手心里啐了口唾沫,“这还看不出来?我要干你呗,还能干什么!” 田小麦死命咬着嘴唇里的嫩肉,让疼痛保持大脑的清醒。 一定要冷静,一定要冷静,想想办法,一定会有办法的!田小麦不动声色地做了几次深唿吸。 第232页 这期间,刀疤男已经脱下黑衫,赤膀露臂,裤子也退到了膝盖上。 “天天站岗放哨,站岗放哨,无聊透顶了!老子的这玩意儿都要长毛了,该使唤使唤了!要不是为了赚老婆本,老子早不在这儿干了,干了几年还是个小喽啰,他娘的新来的那小子也不知道给泰哥灌了什么迷魂汤,没几天就当上了头儿,凭什么呀!他有个毛本事,不就是嘴巴利索点嘛!嘴巴能当枪使啊还是能救命啊!”刀疤男一边不忿地说着一边作势要来扒田小麦的衣服。 田小麦当即有了主意,“我能让你当上他们的头儿!” “啥?”刀疤男停住手,看向田小麦,“就你?一丫头片子,也不怕说大话闪着嘴!你别记恨我,我动作轻点,不会弄疼你的,很快就完事儿了,也不是啥大不了的。跟伺候泰哥一样的,不都是臭男人嘛,没啥不一样的,大不了完事儿之后再给你几张粮票,行了吧?” 行你个大头鬼呀!田小麦这下明白了,原来朱泰的这个小弟把她当伺候男人的小姐了。 这得先给解释清楚喽,田小麦急忙开口说道:“我不是小姐,我不是那个行当的!我是来跟泰哥做买卖的,你先搞搞清楚,回头泰哥知道这事儿,叫你吃不了兜着走!” 刀疤男一愣,怕自己真惹出什么事儿,坏了泰哥的买卖,为了一时的爽快丢了营生,甚至丢了小命那就不值当了,所以一时之间没敢妄动。 可他又怕被眼前的小丫头忽悠了,所以他提着裤子问道:“你跟泰哥,要做什么买卖?我怎么没听说泰哥最近要跟一个毛都没长齐的丫头片子做什么买卖呢!” “制药厂的买卖!”田小麦庆幸之前邹平跟她讲了一些朱泰的近况,否则麻烦真是大了。在这儿脏了身子,她就没脸活了! 就在刀疤男权衡利弊,琢磨着田小麦的话有几分真几分假的时候,外面传来了凌乱的脚步声。 气氛是很紧张,但田小麦突然特别想笑,因为她看到刀疤男下面那东西随着情况的变化一会儿变大一会儿变小,好生辛苦的样子。 “你赶快走吧,给我松了绑,我不会把刚刚发生的事情说出去的。如果你真想被泰哥重用,回头我可以给你出出招。”大概是看出对方的弱点,田小麦此时没那么害怕了,但情况依旧不容乐观。 刀疤男勐地把裤子提起来,慌张地从裤兜里掏出一条长长的红色丝巾,胡乱团成一团,就势塞进了田小麦的嘴巴里。 “这是准备给我媳妇的定情信物,回头我再来取,你别给我扯坏了!花了几十块钱托人买的洋货呢!”刀疤男说着从地上捡起一条麻绳,把田小麦的嘴巴缠了起来。 这下田小麦彻底没法出声了,刀疤男的话搞得她哭笑不得,都塞到嘴里了,怎么可能会把丝巾扯坏呢?她舌头上又没长钉子。 这下真有点麻烦了,刀疤男动作敏捷地闪出了地窖,还把地窖的入口堵了个严实。 好在刀疤男走得急,没来得及把她的腿脚绑住,更没顾得上把她绑在立柱上。 被困在黑漆漆的地窖里,田小麦很快就感到浑身湿冷。 适应了黑暗的环境之后,她发现这个地窖里存放了几袋发霉的土豆,还有一些煤球。 田小麦摸黑仔仔细细地把地窖搜罗了一遍,她很幸运地找到了一把砍柴的大刀,虽然钝了一点,不过在刀刃上磨了几分钟,绑手的麻绳还是被割断了。 田小麦接着解开了缠住嘴巴的绳子,抽出嘴巴里的丝巾,将丝巾揣进兜里,之后走到入口处推了推,出口不仅被锁住了,还被一个大石板给压了个结结实实,外面的光一点都透不进来。 为了暖身子,田小麦跑了几个来回,又做了几遍广播体操,不停地活动着身子,她一边摇着胳膊踢着腿,一边琢磨着,这地窖显然是废弃不用的,按照常理,一时半会儿不会有人过来,如果刀疤男就这样一去不回,她就要在这里一直熬下去。 这样不是办法,她得主动逃离这里,不能等着别人过来救她。 田小麦摸了摸自己的手腕,今天出门忘了带手錶,没法看时间。又瞧不见光亮,无法通过日头进行推测。 失去了对时间的感知,完全不知道现在几时几刻了。 只有一个出口,不敢随意唿救,因为引来的人有可能会救她,但更有可能会像刀疤男一样糟蹋她。 陷入困境的田小麦,肚子开始咕咕地叫了起来。 她竟然饿了,这种生死存亡的时刻,她竟然觉得饿了!简直把小命当儿戏了啊!田小麦一脸苦笑,吐槽着自己。 唉,也对,饿了肚子自然会叫嘛,实属正常。 刀疤男从地窖里跑出去之后,就随一帮兄弟吃饭去了,他闭口没提田小麦的事儿。 之前把门的那个小弟奇怪地嘟囔道:“泰哥让我将堂屋里的小姑娘打发走,结果人家早熘了,也是奇怪,我一直守着大门呢,也没见她走。” 第246章 这是谁家的小花猫啊 之前把门的那个小弟奇怪地嘟囔道:“泰哥让我将堂屋里的小姑娘打发走,结果人家早熘了,也是奇怪,我一直守着大门呢,也没见她走。” 有人随口附和道:“那就是爬墙熘了呗,墙根又不高,旁边还有棵矮树,从那跑掉的人又不是一个两个。” 第233页 “就是,又不是泰哥要押起来的人,跑了就跑了吧,不是啥要紧事儿,走走,喝酒去!” 一帮灰头黑面的人,勾肩搭背地朝小酒馆而去了。 刀疤男揣着心事,他怕自己干的事儿被发现,也怕那几十块钱的丝巾会被刮坏,担心这担心那,因而肉也品不出来啥好滋味,酒也喝的不香。 心事重重地多喝了几两,起身时才发觉有点上头,身边的兄弟三三两两地走了,最后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离开小酒馆的时候,刀疤男没走稳道儿,一不小心撞到了一个穿着体面的人,“对不住啊,喝多了点。” 对方看着挺温和,脾气却不老小,“有病啊,耍酒疯一边耍去!” “娘的,穿得人魔狗样,不会说人话啊!”刀疤男心里本来就窝得慌,这下彻底把火掀起来了。 双方互骂了几句,不知道谁先巴拉了谁一下,没一会儿功夫两人就撕扯在了一起,就这样一路打到了没什么人的后巷子里。 旁观的人不敢靠近,都远远地站在路口远望着。 后来喝醉了酒的刀疤男明显体力不支,被一脚踹到了一辆破旧的自行车上,再也没起来。 围观的渐渐都散了,没有一个人上前探问一句。 当晚刀疤男的兄弟找到他的时候,人已经不会喘气了,身子也凉透了。 刀疤男的老家在西北,具体的住址没有人知道,朱泰便派人安葬了他。 田小麦就这样被撂在地窖里整整一天一夜,她以为刀疤男至少会过来取走他给未婚妻的定情信物,结果人却迟迟没有来。 朱泰从夏鹏的手中得到了一剂止痛的偏方,他立马吩咐制药厂的工作人员进行实验和加工,自己也守在工厂没有离开,忙得连小赌馆都没有去,所以私宅那里一直没什么人。 田小麦的唿救声,被淹没在了茫茫宇宙之中。 邹平找了田小麦一整夜,最后实在寻不到人,便在情急之下给远在北京的夏明苏打了电话。 夏明苏听完邹平的话,沉声道:“让夏六爷先帮忙找人,我立马找车回去!” 车子哪里那么好找,一听说要去一千公里之外的地方,全都直摇头。 火车太慢了,夏明苏等不及,他托人借来了一辆摩托车,灌满油之后一刻没多停留,加足马力就一路向南而去。 夏明苏马不停蹄地开了六个小时,中间加了好几次油,熄了好几次火,总算磕磕绊绊地回到了竹溪村。 “六爷爷,怎么样?人有下落了吗?”夏明苏一夜未合眼,红血丝清晰可见。 夏六爷握着拐杖,瞥了孙儿一眼,“据朱泰说,小麦见过他之后就离开了,那之后再没有其他人见过她,我想人很可能还在朱泰的住处附近。” 夏六爷的话刚落,夏明苏就急急地站起身,道:“走,去找朱泰!” “等等!”夏六爷敲了一下拐杖,“你急什么?沉着一点!” 夏明苏咬咬牙,立在原地没动,等着听六爷爷的训话。 “邹平,你跟夏明苏一块儿去,路上把朱泰手下那些人讲的细节都跟明苏讲一遍,你看着点他,别让他冲动,见到朱泰,客气一点!”夏六爷厉声叮嘱道。 邹平点头,“知道了,您放心!” “明苏,你先去洗把脸,现在这样子,不好去见人。”夏六爷转身回了房间。 夏明苏握着拳头,额头上爆着青筋。 就着冰冷的水洗了把脸,挤了一点牙膏在手指上,简单地刷了个牙。 这时田荣轩拿着一条干净的白毛巾,一件崭新的白衬衫走过来,说:“换上吧。” “谢了。”夏明苏用毛巾擦干了脸,当场换了衣服。 田荣轩不急不缓地说:“小麦她聪明,不会有事的。” “恩。”夏明苏淡淡了应了一声。 “朱泰的手下应该都不敢扯谎,我先说说我的想法,你可以参考一下。昨天下午,朱泰一个手下醉酒之后被打死了,我想他应该是个关键的人物,他死了,所以现在没人知道小麦的下落,他和小麦只可能在朱泰的住处碰面……”田荣轩怕自己多言,就停下来,看了看夏明苏的反应。 夏明苏看向田荣轩,“你继续说。” “恩。”田荣轩再次开口,“小麦应该被关在某个平时没有人去的地方,你带着人一间一间找,应该找得到。事情发生刚满二十四个小时,不至于出危险。” 夏明苏拍拍田荣轩的肩膀,一切尽在不言中。 去镇子的路上,听邹平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夏明苏认可田荣轩的想法。 见到朱泰,夏明苏表现得很和气,朱泰把小弟全部借给夏明苏,并同意他在自己的私宅随意搜寻。 一个小时之后,田小麦总算听到外面有了吵嚷声,从声音判断,人数应该比较多,她一直等待的时机总算来了。 田小麦的手上捏着三根火柴,这是她现在最大的希望了,她小心翼翼地划了一根,结果头儿断掉了。 拿起第二根,使了点寸劲儿,往石墩子上一划,着了着了,可还没来得及丢进装有自制火药的小罐儿里,火苗就熄灭了。 天灵灵地灵灵,菩萨保佑呀,田小麦胡乱祈祷了几句,就孤注一掷地将仅存的最后一根火柴朝石墩子上划去。 第234页 着了!见到了火苗!火苗很旺!成功地丢进了小罐儿里,自制的火药被点燃了! 田小麦抱着脑袋蹲在地上,只听“嘭”的一声巨响,罐子瞬间炸裂成了碎片。 时间静止了,外面的世界也安静了片刻。 夏明苏的手抖了抖,随后立马大声喊道:“在地窖里,人在地窖里!” 周围的几个人七手八脚地朝地窖走去,合力抬起厚重的石板,砸开上面的一把新锁,打开长满了霉斑的木板,众人只见一个清秀的小花脸正眯缝着眼朝外面看过来。 夏明苏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哭笑不得地说:“这是谁家的小花猫啊……” 第247章 是你家的小花猫,不认得啦? 夏明苏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哭笑不得地说:“这是谁家的小花猫啊……” “苏苏,你来啦,嘿嘿……”田小麦的眼睛还没适应外面的光线强度,她一手遮挡着眼睛,仰着小脸朝夏明苏的方向傻兮兮地笑了笑,“是你家的小花猫,不认得啦?” “我的天,姑娘,你怎么跑这地窖里头去了?”朱泰闻声赶来,见田小麦被关在这几年都没用过的地窖里,一脸的惊讶。 田小麦苦笑道:“说来话长。” “赶紧的,拉人上来呀!”朱泰催着手下的人。 夏明苏率先站到前面,伸手去拉田小麦的手,田小麦上了五六节梯子,出了地窖,“泰哥,我先回去拾掇一下,回头再跟你细说。” “成成,赶快回去歇着吧,姑娘,对不住了啊!”朱泰心下已有所猜测,但心知现在不是说话的好时候。 怕惊着家里人,所以田小麦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在夏明苏的建议之下,先去夏六爷家里清洗了一番。 田荣轩的房间里有几件夏灯花的衣服,就先拿出来借田小麦穿了一下。 洗完之后,黑煤球蛋子很快又变回成那个白白净净的小姑娘了。 田小麦走出洗澡间,来到堂屋,看到一屋子的人,莫名有种被三堂会审的既视感。 “你们别这样,我又没犯什么事,你们别跟看犯人似的呀……” “说说吧,都发生什么事情啦?”夏六爷的表情算是这里边最和善的了,但还是会有种不怒自威的感觉。 田小麦不知道刀疤男已经死了,所以她只轻描淡写地回道:“我被一个人拖进了地窖里,之后那个人就跑掉了,然后再就没回来,我也没搞清楚到底什么状况呢。” “那是个什么样的人啊?你看清楚了没有?”邹平插嘴问道。 田小麦的目光闪烁了一下,“没,没看清。” 夏明苏一眼看穿了田小麦的谎话,但也能猜到她为什么要隐瞒真相,“是个脸上有刀疤的人吧?” “啊?”田小麦迴避了夏明苏的直视,她轻皱了下眉头,难道刀疤男自己露馅了?否则为什么夏明苏会这么问? “那个人已经死了!”夏明苏说。 “死了?他怎么死的?”田小麦想起那条红色的丝巾,一股莫可名状的哀伤涌上了心头。 她不是为刀疤男而哀伤的,而是为那个没有机会收到定情信物的女孩子而哀伤的。 丝巾的角落里秀了一行小小的字,上面写道:“你说会等我,所以我回来了。” 这行字歪歪斜斜的,显然是刀疤男自己一针一线给秀上去的,足见花了大心思。 田小麦相信这是一对相爱的恋爱,但他们自此阴阳两隔了,而女孩子却会一直苦等下去,不知情郎已经逝去。 “酒后跟人斗殴,被打死了。”夏明苏问田小麦,“他伤害你了吗?” 这个“伤害”里的意思是什么,在座的人都清楚,田小麦扯扯唇角,觉得嘴巴有点发苦,“没有。” 刀疤男试图“伤害”她,结果未遂,他不是一个好人,却也并非是一个十足的恶人。 然而,伤害人的事情一旦开始做的,报应就一定会在不远的地方等着他。 对刀疤男来说,这报应来得的确太快了一点。 田小麦不恨不怨,不伤不哀,只是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情,走向了这样的结果罢了。 一直沉默的夏六爷这时开了口,“散了吧,小麦回去好好休息,明苏你也一夜没睡,赶紧补觉去。邹平,今天辛苦你了。荣轩啊,去送送他们。” 田荣轩似主人,也似僕人,身份特殊而模煳。 他目送一行人离开,便去做自己的事情去了。 “邹平,是你让苏苏回来的吧?”为了缓解有些尴尬的场面,田小麦把语气放到了最轻松的状态。 邹平耸肩,一摊手,道:“这么大的事儿,我可不敢擅自隐瞒,回头明苏知道了,得活剥了我!” “他哪儿有那么可怕!”田小麦笑。 邹平凑到田小麦的耳边轻声道:“你看他现在就一副要吃人的样儿,我先熘了,你们慢慢聊。” 田小麦一抬头,邹平已经跑远了。 夏明苏牵起田小麦的手,温柔地问:“怕吗?” “不怕。”田小麦不正经地说:“黑灯瞎火的,脑子里全是你做的好吃的,什么东坡肉啊,辣子鸡啊,还有松鼠桂鱼、西湖醋鱼,麻辣面,蒸蛋,全部刷刷地跟过电影似的,给我馋的,肚子一直不停地叫唤。” 第235页 夏明苏心疼地搓着田小麦的手心,“晚上我都做给你吃。” 田小麦点头,“好呀,我真是饿得不行,等我睡醒了,一定要大快朵颐!” 两人十指相扣地走了一段路,快到田小麦家门口的时候,夏明苏停下来,站到田小麦面前,低着头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说:“在六爷爷家里,我问那个人有没有伤害你。” 田小麦:“恩……” “你说他没有伤害你,我心里的最后一块儿石头落了地。”这是夏明苏的真心话,他不希望两个人之间有什么芥蒂和误会,所以说清楚,是最好的做法。 “那就好。”除此之外,田小麦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比较好了。 夏明苏往前走了半步,将田小麦揽在怀里,吻了吻她刚刚干透的头髮,“小麦,如果有谁做了任何伤害你的事情,我都不会轻饶的,不管这个人是谁。但无论如何,我都会珍视你,爱你,守护你的,希望你明白这一点。” 这番话将田小麦的心给说化了,“苏苏,你别煽情,我受不了。” “你明白了吗?我刚刚的意思?”夏明苏问。 田小麦点头,“恩,明白,我明白的。” “你之前误会了,是不是?” 田小麦坦诚道:“哦,是误会了。我以为我被糟蹋了,你就嫌弃我,不要我了呢!” 果然,之前的感觉还是对的,夏明苏庆幸自己及时把心里的想法给说明白了。 无谓的误会,无谓的猜忌,无谓的试探,是维持良好感情的头号敌人,虽然夏明苏没有丰富的感情经歷,但他有着超越同龄人的智慧。 “对了,地窖里有炸药的吗?”夏明苏一直好奇这一点来着,解决了重要的问题之后,总算逮着机会问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儿了。 第248章 我是不是特别牛 “对了,地窖里有炸药的吗?”夏明苏一直好奇这一点来着,解决了重要的问题之后,总算逮着机会问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儿了。 “没有啊。”田小麦得意地扬扬眉头,一脸骄傲,“没有现成的,可是我会自己做呀!厉害吧!” 夏明苏点点头,在条件如此恶劣的情况下,还能稳下心神自制炸药,这确实有点厉害了,“你怎么做的?” “其实也是运气好。”田小麦仔仔细细地解释了一番。 前一天晚上她实在是饿得慌,就在地窖里挨个角落地巴拉,希望能寻摸出一点能够充飢或者解渴的东西。 结果费了半天劲,能往嘴巴里送的东西一个都没找到,却发现了一个惊喜。 她先是找到了一罐过期的杀虫剂,不知道已经存放在这地窖里多少年了,里面的液体都干成了碎渣子,淡黄色的,闻着有股臭臭的味道,估摸着里面会有硫磺的成分。 田小麦这才想到自制炸药的点子,她想着一旦外头有动静了,而且最好是至少能有三个人,就可以燃爆让他们听到。 一个人偷摸作恶的多,两个人一起苟且的也多,但三个人同时一拍即合作恶的机率毕竟要小一点,所以田小麦就有了这样一个脱逃的计划。 接下来,她就开始找硝和木炭的替代品,高中化学课上学过,“一硝二磺三木炭”。一年多前她给人补课的时候还讲过呢,所以制作火药的这个知识点记得格外清楚。 硝很快就搞定了,因为地窖就是用青红砖墙垒砌而成,砖块上头有一层白霜,刮下搜集起来就可以用了,就是稍微有点潮,所以田小麦一度担心点不着来着。 木炭是捡得现成的,可能之前有人在这里烧过什么东西,所以地上残留着一些木炭渣。 比例是田小麦用眼睛估算的,权当一种尝试,行就行,不行就罢了。 抱着这样的心态,没想到结果还成了。 火药炸裂时“嘭”的一声巨响,是希望的礼花在绽放,那一瞬间,田小麦能记一辈子。 况且,这一声响里,还有田小麦的骄傲和得意。 在跟夏明苏讲这一段的时候,田小麦的表情完全可以用眉飞色舞来形容了。 “苏苏,我是不是特别牛?” “恩,我看中的人,当然是最牛的!” “夸我呢,还是夸你自己呢?”田小麦揉揉眼睛,“还真困了,我进去睡了,你也赶紧回家歇着吧,你不也一夜没休息嘛。” “恩,你进去吧。”夏明苏坚持要看到田小麦进了房间再回去,田小麦也就没磨蹭,快步回到自己房间,坐在窗口朝夏明苏摆了摆手,示意他赶快回去。 夏明苏难得地朝田小麦做了一个飞吻的动作,让田小麦伏在窗口傻傻地笑了半天。 笑着笑着,整个人就歪倒一边,昏睡了过去。 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后半夜,起身一看,桌上摆了好多好吃的,盘子下面压了一张字条,是夏明苏飘逸的字体:小花猫,饿了吧?饭菜记得热一下再吃! 落款是你的苏苏。 田小麦的心里甜甜的,她轻手轻脚地端着菜去了厨房,乖乖听话烧火热了饭菜,在这安静的深夜里,独自享受着这份爱的味道。 另一头,夏鹏揽着何翠翠躺在席梦思的床上,床头点着一只香蜡,悠悠地散发着花草的淡香。 第236页 “朱泰手底下的人都在传,说小麦被那个脸上长着刀疤的男人给玩儿了。”夏鹏是又喜又气,喜的是他成功地替何翠翠出了一口气,而气的是自己没能成为那个给花儿开苞的人。 “那帮喽啰说的靠谱吗?该不会是瞎编瞎猜的吧?”何翠翠怕空欢喜一场。 “谁知道呢,不过我觉得可能性很大,话传的挺真。死掉的刀疤男那天喝了好多的酒,醉的一塌煳涂,说是酒后吐真言,把细节都讲出来了,讲得有骨有肉,有声有色的,据说连小饭店的服务生都听到了。”夏鹏说着话还不忘时不时舔一下何翠翠的耳朵。 何翠翠早已习惯了夏鹏的腻歪和挑逗,权当游走在自己身上的是个狗舌头而已。 “既然这样,不管真的假的,把话传到村子里头。至少要让你娘听听,坏了名声的女人,看怎么能进得了夏家的大门!”何翠翠冷哼了一声,心里有点痛快。 她现在没有什么理想,也没有什么人生目标,只要田小麦活得不能顺遂,她就高兴。 夏鹏勾勾舌头,“这简单,干大事儿的人是少,不过说闲话的人可就多了去了。随便放放风,这话就立马传的哪儿哪儿都是了。” “李大春现在还天天往小赌馆跑呢?”何翠翠绝不会轻易满足,更不会轻易罢手,她要里里外外全方位地把田小麦的生活搞烂,她要亲眼看到田小麦活不下去。 “染上赌瘾的,有一个算一个,没一个跑得了的,一旦上了这个道儿就是个废人了。”夏鹏最开始也有点心痒痒,想感受一把那是什么感觉,但看到几个朋友因此败了家毁了生活,就万万不敢轻易尝试了。 何翠翠冷漠地轻笑,“这次算是一箭双鵰了,夏鹏,你可以呀!” “我当然非常可以了,咱们要不要再继续啊……”夏鹏的话音未落,人就跟条泥鳅似的钻进了被窝。新一轮的热战在即,何翠翠心情大好,便主动了一些,当做给夏鹏的奖赏。 事后,夏鹏气喘吁吁地仰躺在柔软的大床上,身子微微陷进白色的羽绒被中,他仰面感嘆道:“赌什么赌啊,紧张得够呛,最后钱还都给输没了,真不如伺候女人来的舒服呢。” 何翠翠踢了夏鹏一脚,“快点,关灯去,要睡了。” 夏鹏一咕噜爬起来,关了灯,回到床上,一沾枕头就陷入了沉睡。 这是夏鹏和何翠翠之间非常平常的一夜,他们各取所需,投其所好,一拍即合,可谓合作得顺心顺意。 不过,这样的合作毕竟是有寿命的,而且还很容易短命。能愉快的散伙,就是最好的结局了。 第249章 难道让我去医院验身么? 天暖了,江淼淼撸起袖子又干起了活儿。 荒山上的活儿异常辛苦,几乎一整天都在抬土、挖土,很多人肩膀上的肉都已经柴了。田小麦看到江淼淼的手磨出了血泡,手臂也肿了。 “江哥,你叫大傢伙儿都歇歇吧。”田小麦忍不住心软,活儿要干,但也要为长远考虑。就这么些人,万一都累倒了病倒了,以后可怎么办! 江淼淼往高坡上走了几步,站定之后高声喊了两嗓子,“都听着,就地休息会儿,喝点水,散散汗!一会儿再接着干!” 众人都停下手上的活儿,望着大日头,抹了抹脸上的汗水,田小麦对他们的照料和体贴,他们全都记在心里。 这活儿干的是累了点、苦了点,但心里头畅快,日后钱也拿得自在。 在以前那个“工人不做工,农民不种地,学生不上课”的年代,眼前这样的场景是万万想像不到的。 “江哥,你悠着点干。风湿刚好点,别又缠上新的毛病。”田小麦打开军用水壶,往搪瓷缸子里倒了半杯水递给江淼淼。 江淼淼咕嘟咕嘟老黄牛似的一口喝光了,又用沾满了土疙瘩的大掌一把抹去嘴角的水珠子,“心里痛快,身上啥毛病都不会有!我说,你那鞭子练得咋样了?你得抓紧练啊,这细皮嫩肉的漂亮丫头去哪儿都惹人,可得练点本事保护自己!这次运气好,可万一下次倒霉了呢?多危险!” 田小麦把自己的右手一摊,让江淼淼看自己的虎口,大拇指和食指的连接处已经长了一层厚厚的茧,“看看吧,练得已经起茧子了。” “呦,这老茧啥时候起的,我咋都没注意到呢!够刻苦的啊,成效咋样,能抽死人不?”跟江淼淼说话就是这样,不出三句就没了正形。 “现在连个酒瓶子都甩不准呢,使鞭子比想像中的难多了。”想起四毛姐当时抽人的场景,田小麦的心里就一阵激动,等自己练好了,是不是也能有那样的身手了?每次练得手疼臂酸的时候,田小麦都靠这些场景来给自己加油打气。 希望下次再碰到有人拉扯或者有意伤害的时候,可以用这个武器来保护自己。 江淼淼犹犹豫豫地,似乎是有什么话想说,但他瞅了瞅田小麦,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咋啦?难得见你有吞吞吐吐的时候,说吧,啥事儿?”田小麦把水壶里的水全部倒给了江淼淼。 “从昨天开始就有人嘀咕了,你也听到了吧?”江淼淼抛了一个话引子,做了个铺垫,但立马就打住不再往下说了。 第237页 “啥呀?”田小麦明明听懂了,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就是在朱泰家的地窖里,是不是发生啥不好的事情了?”江淼淼不信大家的传言,但他怎么也得从当事人口中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这样也好名正言顺地替田小麦说几句公道话。 田小麦努努嘴,坦诚地说:“差点,不过后来那个人跑掉了,我的运气还不错,老天爷保佑着我呢。” 江淼淼长舒了一口气,“那就好,那就好,我就说嘛,你这么冰雪聪明,危急时刻肯定会找到自救的办法来。回头我就跟他们好好理论理论,什么乱七八糟的嘛,没根据的话传得跟真的似的,也不怕遭雷噼!这帮人成天没事闲的就知道嚼舌根,别的本事没有,捕风捉影,添油加醋的本事最行了!我呸!” “算了吧,这种事情理论不明白。他们拿不出真凭实据,我也拿不出什么证据证明。难道让我去医院验身么?不可能的。再说了,我也没必要证明什么。”田小麦早就想通这事儿了,苏苏信她就够了,至于王喜弟对她的看法,一时半会儿估计也改变不了。改变一个人在另一个人心中的印象,需要花点时间,尤其是由坏印象转成好印象,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江淼淼一个壮汉,坐在那噘着嘴一脸的不高兴,明明心里很气,结果表现得跟卖萌似的。 经歷过几次这样的事情,田小麦的心理素质愈发的强悍了,她劝江淼淼不用在意,“越吵吵事儿就会搞得越复杂,别人的嘴巴,我也没法给堵上。让他们说去吧,说得没意思了也就不说了。” 自古以来,这流言蜚语就是打不死灭不掉的,比那春风吹又生的野草还要顽强。 江淼淼听着憋气,站起来拍拍屁股,赌气似的说:“我不管了,干活儿去了!” 田小麦跟着站起身,抄起一把锄头就跟大家一起干了起来。 她愈发的意识到,强大身体素质的必要性。险况随时都会发生,它不会等你准备好的时候再来临,所以要时刻准备着。 很多时候凭藉头脑和手段,并不能自保,碰到不讲理的蛮人,甚至是疯子,只有打得过才能逃得掉,这是最最简单的一套逻辑,动物们都明白的道理。 苗翠英最近过得不怎么舒坦,心情一不好,身子也跟着发软,见天地躺在炕上,连院里都不乐意去了。 李大春赔钱又借了高利贷,小麦还被人拖进地窖给糟蹋了,万元户没当几天,刚有点长脸的感觉,这下又被啪啪地打脸,心里好生窝火,看到谁都不顺眼。 这一天朱泰拎着瓜果点心亲自登门道歉,苗翠英从头到尾就没给人家一个好脸色。她怎么知道,这个看起来不怎么打眼的人到底是个多么厉害的人物呢?!如果她一早就知道了,绝不会给人脸色看的。 田小麦原本是想在家里招待朱泰的,可见到娘的脸拉得比驴脸还长,想想算了,还是到狼坡的办公室里聊吧,况且有些话也不好让人听了去。 万一娘只听了半截话,没搞明白,再乱说给姐姐,姐姐接着再念叨给姐夫,事情就该乱套了。 “你娘好像不怎么待见我啊!是不是我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够周全?”朱泰和田小麦在前面走着,后面尾随了五六个打手,全都是跟来保护朱泰的。足见这人有多少仇敌,搞不好随便走到哪儿,就能窜出来几个人要杀他。 第250章 祖上传下来的妙方 “你娘好像不怎么待见我啊!是不是我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够周全?”朱泰和田小麦在前面走着,后面尾随了五六个打手,全都是跟来保护朱泰的。足见这人有多少仇敌,搞不好随便走到哪儿,就能窜出来几个人要杀他。 “我娘腿脚不好使了,天天窝在家里,心情不好,气性大,见谁都这样,泰哥你别往心里去。”田小麦解释了两句。 朱泰一听不是因为自己的问题,便大手一挥,“没事儿,老太太的心情,我可以理解!” 为了配合朱泰走路的速度,田小麦差点累瘫。 走进办公室,他们看到夏明苏正在认真地喝茶看报。 “百闻不如一见啊,我是朱泰,幸会!”朱泰很热情、很主动地跟夏明苏握了手。 夏明苏还礼,“你好,我是夏明苏,幸会!” 噗,打个招唿还挺多讲究的,田小麦笑着说:“坐吧坐吧,我去沏茶。” 三杯热茶摆在桌上,三个人分坐在书桌边,门外还有彪悍的打手守着,安全感十足,就是屋内的气氛有点说不上来的僵硬。 夏明苏一早就去了果园忙活,听说朱泰来了,就立马放下手里的活去了田小麦家。 “英姨,小麦呢?” 苗翠英白眼一番,“走了。” “去哪儿了?”夏明苏皱皱眉头。 “我怎么知道!”苗翠英正在气头上,所以对夏明苏也没了好语气。 好在田菲菲这时候跑了出来,她拉着夏明苏的手,悄悄地说道:“姐夫,小麦姐姐跟一陌生的叔叔说,要一起去办公室。” “乖!”夏明苏蹲下身,轻轻地捏了一下田菲菲软乎乎的小脸蛋,“晚上给你做好吃的。” “姐夫,你赶紧去,要保护好小麦姐姐哦。”在田菲菲眼中,高高壮壮的朱泰看起来不像是好人,而且还有种很不好对付的感觉,很像是童话书里的那些坏蛋。 第238页 这样治癒的小女孩真是惹人喜爱,夏明苏对这个小姨子好感度爆棚。 爬上狼坡,他抄近路来到办公室,发现里边一个人都没有,而且房门还没锁。他就索性坐下来慢慢等,一杯热水,一份报纸,乍一看还挺悠闲自在的。 一篇文章还没看完,田小麦就带着朱泰进来了。 桌上的茶渐渐凉了,朱泰率先打破了沉默,“你们谈事儿的地方还挺隐蔽的,方向感不好的人怕是会在这里鬼打墙吧。” 田小麦笑着解释,“村子小,没有多余的房子,就把办公室落到这儿了。其实多走几次,路也没那么难找。” 什么是尬聊,这就是了。 “听说你拿到了一剂止痛的偏方,正在研制中?”夏明苏抬眸看向朱泰。 朱泰并不隐瞒,“是有这么回事儿,这偏方,还是从你弟弟手上得来的。” “你给了他什么好处?”夏明苏心里清楚,夏鹏是不会轻易把手上的牌打出去的,除非是有什么目的。 “跟他做了一点私人小交易而已。”能说的朱泰不瞒,不该说的他也不会漏了嘴。 夏家的所有偏方都是祖上传下来的,一直以来都在夏六爷的手上,后来夏明苏对这方面有兴趣,所以老爷子就打算把手上的十六个偏方全部传给夏明苏。 夏鹏一听,不乐意了,为什么这么重要的偏方只给哥哥而不给他?道理上说不过去。那一年夏鹏只有十二岁,他去找夏六爷理论,夏六爷觉得小孙子说的也不无道理,于是他就提出了一个建议。 十六张秘方,再添四张空白纸,混在一起,兄弟俩抽籤,一人抽十张,抽到哪个,哪个就归他了。 夏鹏觉得这样还算公平,两个半大的小伙子面对面站着,桌上摆着二十张偏方,纸张的大小和颜色完全相同,分不出差别,其中有四个是空的,谁抽到了就算谁倒霉。 你一张,我一张,全部抽好之后,各自拿回去一看,夏鹏傻眼了,四张空白的方子全部都被他抽走了。 这运气未免也太背了一点吧!那时候他还小,也没多在意,想着争取了一下,还得到了六张祖上传下来的秘方,也不算太亏本。 毕竟这秘方当年都是给皇亲国戚用的,值钱着呢。 可过了很多年之后,夏鹏才渐渐意识到,自己手上的方子跟哥哥的相比,有多不值一提。 夏明苏没有亲口问过夏六爷,但他总觉得,当年六爷爷大概是从中做了点手脚,才让他得了好处。否则,他不可能一张空白偏方都抽不到,也不可能将最好的那几个珍贵药方全部挑中。 夏六爷真真假假地说过一句话:这世上的事情,不好下定论,运气常常会光顾心术正的人。 夏明苏把得到的十张方子进行了反覆的研究和试验,发现这些配方其实还存在一些问题。据夏六爷说,祖上为了防范歹人盗窃,所以将配方进行了微调。再者,祖上也是希望,可以选择精通医理的后代继承復原使用,这样才可以使配方继续造福百姓。 治疗风湿的那味药方,夏明苏是经过復原和重新改良,才拿给江淼淼用的。事实证明,改良版的效果显着,还没有什么副作用。 因而,当邹平告诉夏明苏,夏鹏将手中止痛的药方与朱泰做了交易时,他就很担心。 他怕偏方没被復原存在问题,而朱泰发现不了,这样的药品生产出来,拿给病人食用,很容易出事儿。 纵使再小的问题,也会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泰哥,夏鹏给你的方子,你研究的如何了?”夏明苏着急赶来,并不是介意之前田小麦被困地窖之事。毕竟朱泰已经认真地道过歉了,当事人也已命丧黄泉,再追究已毫无意义。 他现在挂心的是,朱泰正在研制的止痛药。 朱泰显然没预料到夏明苏会主动跟他谈起这件事情,既然说起来了,那就说开了吧,“我请了几个高人过来看过了方子,都说是妙方,没什么问题。药已经做出来一批,现在正在做动物实验,顺利的话,很快就能投入生产了。” “那个方子,可以给我看看吗?”夏明苏毫不委婉地提出了请求。 朱泰笑了笑,“当然可以了,但是有个条件。” 第251章 玩得一手漂亮的空手套白狼 “那个方子,可以给我看看吗?”夏明苏毫不委婉地提出了请求。 朱泰笑了笑,“当然可以了,但是有个条件。” 夏明苏紧抿着双唇,他知道朱泰是想要他手上的偏方,看来夏鹏没少跟朱泰透露内情。 这个臭小子,为了自己的利益,真是什么秘密都往外抖搂啊! “听说你手上的偏方比你弟弟的要多,而且分量也更重。你随便拿一个给我看看,我就给你看我手上的这个方子。”朱泰真是算了一笔好帐,用夏家的东西来换夏家的东西,真是玩得一手漂亮的空手套白狼啊! 夏明苏嘴角挂着轻蔑的笑,“你不先问问我,为什么要看那止痛的方子?” “难道不是因为好奇?因为它值钱?”要不然,还能因为什么?朱泰想不到其他的可能。 “止痛药并不难做,我不看那方子,也能做出效果不错的止痛药,副作用还少。”夏明苏并不是为了显摆什么,但这话听着就挺扎耳的。 第239页 朱泰微愣,“恩?” “我是说,你的方子,有可能存在问题。”夏明苏不再兜圈子,也懒得多说废话。 “此话怎讲?”朱泰以为祖上传下来,当年给皇亲国戚用的,怎么着也是不外传的金贵药方,怎么会有问题呢? 朱泰不是这方面的行家,只迷信古老的偏方、秘方。他哪里能想到,夏家的祖上对方子做了微调。再者说,多年过去了,科技发展的如此迅速,一切都在进步,医疗也在进步,老方子有老方子的妙处,但问题也无处不在。生活环境变了,饮食习惯变了,配方也要适当地做调整。何况这是一百多年前的药方了,照搬过来用,绝对不可能。 “我请来的可都是医学院的高材生,还有留洋的教授。”朱泰的意思是,哪个不比你夏明苏更厉害更专业?你能看出来的问题,难道他们看不出来?你能解决的问题,难道他们解决不了? 开什么玩笑!朱泰觉得夏明苏有点太自以为是了。 事实上,夏明苏不是自大,这其中的问题若没有三年五载的研究和实验,还真的挺难发现。 朱泰请来的是有高人,还可能接触过世界上最先进的技术,但他夏家的方子,什么脾性什么味道什么路子,没有人能比他更清楚了。 “我手上的方子,已经全部被我烧掉了。上面的每一味草药,比例如何,全都刻在我脑子里,我是不会告诉任何人的。夏鹏给你的那个止痛药方,你可以不给我看,我只是想提醒你,请你慎重。砸了你的招牌,毁了你那个还没有开起来的制药厂事儿小,卖出去之后害了人,就不好了。不是我不会说吉利话,小心世道轮迴,害了你自己。” 夏明苏的一番话说的刻薄而不留情面,朱泰面色显得异常凝重。 一场会面,不欢而散。 朱泰立马来到制药厂的实验室,把人聚在一起开了个小会,他将夏明苏的话原原本本地转述给了这里的研究人员。 其中一个带着厚重镜片,穿着一件硕大的白大褂的男人说道:“难怪,我觉得这药好像哪里不太对。” “有问题?”朱泰追问,“能解决吗?” 那人摇摇头,“不好说,需要点时间。” “多久的时间?”对生意人来说,时间就是金钱啊。 那人道:“不好说。” “这不好说,那也不好说,你告诉我,有什么是好说的?”原本进展得很顺利的事情,突然起了波澜,而且还是要命的波澜,这让朱泰非常不爽。 那人木讷地回道:“都不好说。” 摔!朱泰甩手离开了厂子,看来夏明苏没有夸大其词。 夏明苏和夏鹏两兄弟这样一比较,很容易就分出了高下,一个讲道义,有本事;一个重利益,玩的是手段。 哪个值得深交,哪个只需要与之虚与委蛇就可以了,朱泰的心里明镜似的。 朱泰走了之后,田小麦对夏明苏说道:“他一定还会再来找你。” “你觉得朱泰这个人,怎么样?”夏明苏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但他不敢妄下决定。 “哪方面?” “人品。” 田小麦想了想,“这不好讲,看情况的吧。看中情义的也会杀人不眨眼;心思歹毒的也有不敢伤人性命的时候,要看具体是什么情况。苏苏,你是不是有什么想法拿不定主意?” “是。祖上的偏方,在我脑子里晃荡了这么些年,我给乡亲们瞧过病,抓过药,也治好了江哥的顽疾,但比起外面那些得了病的人,这些毕竟还只是少数。” 田小麦一下子就明白了,“你想跟朱泰合作?想用这些方子,帮助更多的人解除病痛?” 夏明苏点点头,“不过,我现在拿不准朱泰这个人,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件大事儿。” “那就看他这次怎么处理夏鹏这个偏方了。”田小麦跟朱泰接触不多,了解也不深,没法给夏明苏更多实质性的建议,但止痛的偏方完全可以当做对朱泰人品的一次考验。 一个良心泯灭的人,一个目光短浅的人,是不会在意那些副作用和后遗症的。毕竟是药三分毒,一点点的副作用在很多人眼中微不足道,后遗症就更是以后的事情了。用止痛药镇痛毕竟是一时的,也不是长期用来服用的药物,出事的概率其实并没有多大。 朱泰完全可以忽略这一点,大批量的进行生产,从中获益。万一出了事情,他也一定会有脱身的办法。刀尖上跳舞的人,招式多,方法灵,这点问题其实算不得什么大问题。 如果夏明苏的话让他上了心,没有不管不顾地生产贩卖,就说明他还是个有良知的人,至少是个有远见的人。 能不能合作,只看朱泰接下来会怎么做了。 ** 夏灯花的肚子越来越明显了,外边没有人知道她怀的是谁的孩子。 田荣轩拎着一盒金首饰上门提亲,姿态恭恭敬敬,夏灯花坐在一旁,像一朵淡雅的百合。 第252章 跟姓田的噶上了 夏灯花的肚子越来越明显了,外边没有人知道她怀的是谁的孩子。 田荣轩拎着一盒金首饰上门提亲,姿态恭恭敬敬,夏灯花坐在一旁,像一朵淡雅的百合。 第240页 王喜弟嗤笑道:“你要娶灯花过门?过什么门?” 田荣轩清清淡淡,“夏六爷把他的宅子给了我。” 王喜弟的手一抖,滚烫的茶水溅到了她的手背上,“六爷把宅子给了你?!” 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六爷一定是老煳涂了,怎么可以把老宅子给一个不相干的人呢? “等我娶了灯花,那里就是我和灯花的家了。”田荣轩的脸上无悲无喜,声音也是平平淡淡的。 你和灯花的家?王喜弟鼻孔喷着气,说得倒好听!灯花是个姑娘,生了孩子,孩子还能姓夏不成?不还是得跟着你姓田,那这宅子以后不就是田家的了! 田家田家,她怎么就跟姓田的人家撇不开关系了呢!难道她今后就跟姓田的噶上了?! 骨头连着筋,扯都扯不断!也是怪事儿! 田荣轩,她不中意; 田小麦,她更不中意! 就没一个让人省心的,唉…… 瞅瞅姑娘的大肚子,王喜弟真是发愁得慌。 已经都这样了,还能指望什么?当初她就说肚子里的孩子一定得打掉,孩子不打掉日后的麻烦就大了。可就是没人听她的,一个个都跟她对着干,老的小的,没有一个站她这边。 现在好了,夏家的姑娘要大着肚子嫁给一个知青了,还是什么家底都没有的。他自己有家不回,为了一个不爱他的女人死活不返城,天天赖在别人家里的小白脸。 别的知青该考大学都去考大学了,这个倒好,为了一个女人硬是要留在这里,而且这个女人还是田小麦。 头疼,嗡嗡地疼! 王喜弟揉揉太阳穴,重重地嘆了口气,“行了行了,东西放下吧,回头我找先生算算吉日。” “好。”田荣轩淡淡地应了一声,他扭头瞅了夏灯花一眼,便回了住处。 从名义上来讲,夏六爷那里已经是他的家了。 当初田荣轩极力地拒绝过,但夏六爷最后还是说服了他。 听起来匪夷所思,可夏六爷自有他的打算。 夏灯花的肚子等不及了,吉日就定在了“立夏”。 不冷不热,正是好时候。 准备时间很仓促,但该置备的一个都没落下。 王喜弟到底还是心疼闺女,陪嫁的衣服、被褥、首饰等全都选了最好的。 “孩子生下来,娘帮你带着,你就放心去吧!受委屈了就回来,娘给你撑腰。”虽然王喜弟眼中无泪,然而心中流的泪却跟断了线一样。 大家都知道夏灯花一直痴恋田荣轩,不过田荣轩对夏灯花没那个意思,大家都清楚。 可万万没想到,两个人到底还是搭伙过成了一家人。 几乎全大队的人都过来凑热闹喝喜酒了,有人小声嘀咕着—— “日后夏明苏娶了田小麦,田荣轩和田小麦也就算是一家人了,不过这关系,啧啧啧……” “这也算是缘分吶。” “什么缘分,孽缘还差不多。” “你们瞧王喜弟,嫁姑娘还一脸冷冰冰的,谁家姑娘出嫁当娘的不得哭半天啊。” “她心肠硬的很,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当年那事儿,是吧,哪有几个女的敢下那样的重手!自个男人的那啥都给咔咔了……” “唉,可怜灯花了,都出嫁了,当爹的也没回来。” “不回来也好,回来了场面更不好看。” “行了,你们少说两句吧,再怎么着都是大喜的日子,嘴巴别那么臭。” …… 过不了一会儿,这帮人又忍不住把头埋到了一块儿—— “别说,王喜弟给闺女准备的嫁妆可惹眼得很吶!金光闪闪的,得花不老少钱吧。” “大户人家,要脸面嘛。” “这脸面有啥装的,见不得人的丑事儿多的能装下一箩筐。” “皇帝老儿的后宫丑事儿不多?宫门里头的丑事儿不多?那碰到婚丧祭奠啥的,不也都风风光光,做足了场面嘛。说到底,大门大户的和咱们这住在麻雀窝里的,就是不一样。” “也是,说得在理,谁家没点见不得人的破事儿啊。大象缺条腿还能压死几头猪呢,级别不一样,咱们也就瞧瞧热闹得了。” …… 太阳压到山尖的时候,大婚热热闹闹地落下了帷幕。 在这个年代,不少人摆上几斤苹果,撒点瓜子花生,请几个管事儿的人说两句话就算把婚结了。跟那些一比较,夏灯花的婚礼算是格外隆重了。虽说有一些嚼舌根的人,但他们也都真诚地送上了祝福。 送入洞房这样的环节被去掉了,夏灯花穿着大红色的喜服,独自坐在房内。她的手轻轻地抚着肚子,似乎是在感受着小生命的存在。 田小麦端着一杯热水站在门口,轻声问她:“要喝点吗?刚烧好的。” 夏灯花透过面前的梳妆镜看着田小麦,邀请道:“进来坐会儿吧。” “不了。”田小麦果断地摇了一下头,“我进去,不合适。” 夏灯花侧身,伸出手抚摸着绣有牡丹和喜字的红色床单,“你在这床上坐一会儿,荣轩会非常高兴的。” 第241页 田小麦的心微微一抽,将热水放在门口的柜子上,便转身走了。 准确地说,是逃了。 田小麦走到夏明苏身边,耳语道:“苏苏,我先回家了。” 夏明苏清楚田小麦的尴尬,“你在门口等我一下,我跟他们打声招唿就跟你一块儿回去。” 田小麦点头应了一声“好”。 明媚的月光,幽幽的夜色,淡淡的草木清香,夏天的味道越来越浓郁了。 夏明苏和田小麦手牵着手,走在月光之下,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 “每次都是我唱歌,今天你也唱两句吧,我还没听过你唱歌呢。”田小麦的心情有点复杂,说不出是高兴还是什么。 此时此刻,她什么都不愿意想,只想放空自己,只当自己是这宇宙里的一粒尘埃。 夏明苏酝酿了好半天都没开口,可看架势是准备要唱了。 “别紧张,又没有别人,跑调什么的,很正常。你声音这么好听,唱跑了也一样好听。”田小麦胡乱地鼓励着。 第253章 十个配方我都要 “别紧张,又没有别人,跑调什么的,很正常。你声音这么好听,唱跑了也一样好听。”田小麦胡乱地鼓励着。 夏明苏没搭理她,调整好情绪之后,就开了口: “深夜花园里四处静悄悄,树叶也不再沙沙响;夜色多么好,令人心神往,多么幽静的晚上。” “我的心上人坐在我身旁,默默看着我不作声;我想对你讲,但又难为情,多少话儿留在心上。长夜快过去天色蒙蒙亮,衷心祝福你好姑娘;但愿从今后,你我永不忘,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一首《莫斯科郊外的晚上》被夏明苏唱的那叫一个深情,差点把田小麦给弄哭了。 田小麦沉浸在优美的旋律之中,好半天才缓过神来,“苏苏,你唱歌原来这么好听啊……” “好听吗?我不知道我唱得好不好听。”夏明苏对音乐是一窍不通,听不出好赖。 都说邓丽君唱的好,可他就是听不懂,听不出哪里好,反倒田小麦胡言乱语似的一通乱唱,他反倒觉得有趣。 “好听!特别好听!”这水准当歌手一点问题都没有,颜值高、音准、条正,妥妥一偶像明星啊! 都说真正美的人都不自知,现在来看,真正优秀的人大概也是不自知的吧。 田小麦和夏明苏悠悠哒哒地在初夏的夜晚散着步,朱泰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兴沖沖地朝他们走过来了。 “泰哥,你怎么这时候过来了?”田小麦招唿道。 “正满哪儿找你们俩呢!”朱泰停在两人面前。 “有要紧事儿啊?”田小麦见朱泰满头是汗,便问他:“要不要找个地方坐下来慢慢说?” “不用了,就在这说吧。”朱泰左右扫了一眼,看到不远处有个木桩子,便二话不说大步走过去,一屁股坐到了上面。 夏明苏和田小麦跟过去,各自找了一个地方落了坐。 月为灯,木桩子为凳,三人就地开起了座谈会。 朱泰爽快地说道:“夏鹏给我的方子,的确有点问题,不过没人说得清到底哪里不对头。夏明苏,你要不要跟我一块儿干?你出配方就行,其他的我来安排。” 夏明苏跟田小麦对视了一眼,这一幕被眼尖的朱泰看到了,他笑问:“你们俩是不是还得商量商量?那我明天再过来一趟。” “不用了。”田小麦叫住朱泰,看向夏明苏,“苏苏,你来说吧。” 夏明苏盯着朱泰的眼睛看了好半天,朱泰迎着夏明苏的注视,没躲闪,没迴避,这样的对视中,没有较量,只有交流。 田小麦左看看右看看,这俩人是看对眼儿了么?神交呢? 大晚上的,起了风还是稍微有点冷的,田小麦抱着自己的膝盖儿取暖。 她没敢吭声,怕惊扰了面前这俩人出神入化的对视。 大眼瞪大眼这么半天,没人笑场,也是神奇。 当田小麦开始怀疑,这两个人估计是睁着眼睛睡着的时候,夏明苏忽然动了一下,就跟千年封印被解除了似的。 他伸了伸腿,轻咳了两声,清了清嗓子,“我这里有十个配方,你准备要几个?” 先探探胃口,再继续往下谈。 朱泰没有过多思考,张口就说:“十个我都要!” “好。”夏明苏要求道:“我要一半的股份。” 朱泰很爽快,“没问题,你一半,我一半。” “所有的药材,我要亲自把关。制作过程,一定要找一个靠谱的人过来监督。”夏明苏提着自己的要求,既然做了,就要做好,至少不能让人吃了药之后出问题吧。 “药材採购交给你,我来招人,你负责最后的把关。”朱泰做事一向如此,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夏明苏满意极了,主动伸出手跟朱泰握了一下。 田小麦被眼前的场景鼓舞到了,突然之间,灵光一闪,她想到一个好主意,“荒山开好了,用来种药材怎么样?自己生产的药材,品质有保障!” “可以呀!”朱泰附和道,“这样最好不过了。” 第242页 之前承包荒山的时候,想的是以后建林场,现在看来,种药材可能更好一些。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夏明苏也贊同田小麦的这个意见。 蒙古有句老话是这么说的,拧紧的麻绳比皮条还结实。 还有一句老话叫“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 都是在说“人多力量大”,一人一个主意,凑一起,便是大智慧。 意见不怕有冲突,只要敢于讨论,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就能够迎来皆大欢喜的局面。 朱泰准备要走,田小麦拦住了他。 “泰哥,我还有一事相求。”田小麦原本想把姐夫的事情当做谈判的条件之一,后来想想不太合适,毕竟这是两码事儿,混到一起说,有点不上道。 既然合作上的正事儿谈妥了,那就当欠个人情,求朱泰帮忙解决一下李大春的问题吧。 “都已经是合伙人了,一根绳上的蚂蚱,有什么求不求的,你直说便是。”朱泰这一路走的顺畅,不是没有道理的。虽然他手段狠辣,但为人还算正直爽快。尽管他仇敌不少,但过命的兄弟一定更多。 “是有关李大春的事儿……”田小麦顿了顿,一脸无奈,“我姐夫现在每天晚上都泡在小赌馆里,也不知道他从哪儿借来的钱,一直输还一直在赌。我想三个月之内,他肯定还不上你的钱了。” 朱泰大手一挥,“一千而已,不足挂齿,就当我拿给他玩玩了。你跟他说,不用还了。” 田小麦立马摆手,“那可不成,坏了规矩可了得!” 这规矩再不合理,那也是道上的规矩,传出去影响不好。 “这样吧,我有个建议,泰哥你先听听看。” 朱泰满不在乎,“成,啥建议,我听听。” “小赌馆是你的场子,你有权利不让李大春进去赌钱,是吧?” 朱泰点头,“当然。” “那你吩咐底下的人,禁止李大春出入小赌馆,强行断了他赌钱的念头。” 朱泰大笑了起来,“赌馆可多了去了,他不来我这儿,还能去别的地方呢!他想赌,你是拦不住的啊。” 第254章 最大的长处就是脸皮厚 朱泰大笑了起来,“赌馆可多了去了,他不来我这儿,还能去别的地方呢!他想赌,你是拦不住的啊。” 这一点田小麦清楚,“先让他在你的赌馆里玩不成就行。” “这好说啊。”朱泰笑了笑,“妹子,你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啊?” “泰哥,如果我想让李大春到你的药厂做事儿,你能收他吗?”对此,田小麦不报太大的希望。她只是想争取一下,如果实在不行,也就罢了。 朱泰没有一口拒绝,他问道:“李大春有什么本事没有?” 这下田小麦被问住了,是啊,他姐夫有什么本事呢?一个吊儿郎当的二混子,能有啥本事?不给家里添乱就是万幸了。 这时,夏明苏插嘴道:“脸皮厚。” 田小麦没控制住,突然笑出了一声猪叫,“还真没错,我姐夫他最大的长处就是脸皮厚。” 朱泰没觉得这事儿有多好笑,他一脸认真,“脸皮厚是好事儿啊!脸皮厚的人到哪儿都能活下去,一般情况下还都能活的很不赖。” “那你能给他安排个事儿做做吗?工钱按照正常的标准给就行。或者少一点,也没关系。”如果能把姐夫的事情搞定,姐姐和小外甥也就能好过一些了,娘那边也能安心不少。 后方稳定下来,田小麦才好踏踏实实地安心拼事业。 “给他安排个事儿做,这简单啊,就是我看他未必能过来。即使被你劝过来了,我也怕他会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成气候。”朱泰看中人情,但他对底下人做事儿、要求也是极高的,做错了事儿要挨重罚,能力达不到标准的一律撵走。 “我会跟他好好谈谈的,如果他干的不好,你开了他便是。”田小麦自知自己的好心很可能会被李大春当成驴肝肺,但该做的她必须得做,否则过不了心里的那道坎儿。 努力过了,如果事情还是没解决好,她也能更心安理得一点。 “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我就让他过来跑销售吧。制药厂现在刚起步,都是技术上的事情,李大春干不了。正好手头有批菸草要出手,就让他去找找客户。如果这次他干好了,以后就让他固定跑医药的销售。”朱泰随便一想,就会把问题想得很远,这算是一种思维习惯了吧。 “那就谢谢泰哥了!”田小麦真诚地道了一声谢。 “你不用谢我,其实啊,李大春这事儿我也有责任。”朱泰把跟夏鹏的交易,如何通过何大虎把李大春拉过来赌钱,如何一路诱惑他搭好了线、让他主动过来借高利贷等事情原原本本地讲了一遍。 夏明苏和田小麦安安静静地听着,两人的脸上都没有特别的神色,淡定如常。 “你们俩这反应,没有我想像中那么激烈啊。”朱泰觉得很意外,跟他预想中的场景出入很大。 被人算计了,怎么会这么平静呢? 对夏明苏来说,是被亲弟弟算计了;对田小麦来说,破坏的是她的家庭和谐,这难道不令人生气?不让人火大吗? 第243页 当然不了!因为夏鹏是什么样的人,何翠翠又是什么样的人,田小麦和夏明苏太清楚了。 所以,无论对方做出怎样下作的勾当,夏明苏和田小麦一点都不感到意外。 况且,夏鹏和何翠翠这盘棋下的糟糕透顶了,low爆了,一点意思都没有。 挖了个硕大的坑,也不知道最后埋的是谁。 反正,现在被他们一番折腾,夏明苏和田小麦多认识了一个不赖的合作伙伴。不仅能在生意上一起赚钱,以后万一有点什么困难,还多了一个厉害的帮手。这人脉可不是什么人想搭就搭得上的,田小麦还要感谢何翠翠的一路为难呢,简直不知道给她提供了多少好处。 听闻夏明苏、田小麦和朱泰合作开制药厂的事儿,何翠翠一口气没上来差点背过去。 她就不明白了,为什么事事都能顺了田小麦的意,为什么人人都愿意去帮她的忙呢? 何翠翠无论怎么想,都想不明白这个问题。 难道这就是命吗?何翠翠她不信命,她要逆天改命,改自己的命,还要改田小麦的命。 如果两人的命运能够互换一下,那就再好不过了。 ** 第二天一早,田小麦煮了几个鸡蛋,烙了几张香喷喷的油饼,准备去看望姐姐一家。 临出门的时候,苗翠英叫住了她,“把这袋奶糖也带去吧,我牙口不好吃不动了,这糖你姐爱吃,小娃子也爱吃,全给他们带去。” 田小麦笑着把糖接到手中,对苗翠英说道:“娘,我走啦,回头我就直接去荒山上干活了,晚上再回来。” 苗翠英不耐烦地摆摆手:“知道了知道了。” 你哪天着家过!白天能见着你几次人影!苗翠英满肚子的意见,天天在外边跑,也不见往家里拿多少钱,连个电视机都不捨得买,赚那么多钱有啥用! 怕油饼会凉掉,田小麦走得飞快,一路上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到了田娉婷的家门口,田小麦站定,大声喊道:“姐,我来啦。” “小麦,这么早啊。”田娉婷正在给小田园把尿,她一边忙活着一边招唿妹妹进门,“快进来,这一早上鸡也叫狗也叫,娃还闹,真是跟打仗似的。” 田小麦往屋里头瞅了一眼,见李大春在,就知道朱泰没有食言。 田娉婷给儿子穿好裤子之后,站起身,对妹妹说道:“你姐夫生闷气呢。” “咋了?”田小麦装作好奇的样子。 “昨晚上在小赌馆,半路被人赶出来了。”田娉婷压着声音,怕自家男人听到。 “为啥赶出来了?”田小麦把带来的东西一一摆在桌上。 田娉婷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摆着碗筷,“谁知道咋回事儿。” “姐,今天我想去庙里求个签,你们要不跟我一起去吧?”田小麦怂恿着,“瞧着你们最近运气不咋好,算一卦看看啥时候能转运?” 田娉婷有点被说动了,不过她做不得主,“去不去还得孩儿他爹决定。” 第255章 梁静茹给你勇气 田娉婷有点被说动了,不过她做不得主,“去不去还得孩儿他爹决定。” “行,一会儿吃饭的时候,我问问姐夫。”田小麦端着三个空碗去灶上盛了稀粥。 再回到餐桌上时,李大春已经坐在了主位上,正满嘴流油地啃着油饼呢。 吃饭的时候,田小麦讲了去庙里的事情,李大春不大乐意去,但又觉得不去也没什么事情可做,无聊得慌,便同意一起去逛逛了。 一行人来到距离竹溪村二十公里外的寺庙,寺内熙熙攘攘,香客络绎不绝。诵经的声音环绕在半空,灵动、祥和,耐人寻味,静坐久听会有安神的作用。 高耸的佛像前,有人祈祷,有人烧香,有人跪拜,有人念经。 香炉内插满了高香,香气带着众人的祈愿,飘向了空中。 深吸一口气,能够嗅到祥和的味道。 田小麦拉着姐姐跪下,两人双手合十,虔诚地祈祷平安、健康。 李大春说什么也不愿意上香,田娉婷只好替他多上了一炷。 求籤时,李大春没拒绝,他也想知道自己到底什么时候能够转运。 他随意取了一签,递给解签的小僧。小僧看了一眼,便悠悠地开了口,“此处不亮,别处亮;仇人也是恩人,来者不拒,后福不断。” “啥意思?臭和尚能说人话不?”李大春心浮气躁,眼瞅着暴脾气就要上来了。 田小麦立马拉住他,快速说道:“我听懂了,一会儿我解释给你听。姐,你先带姐夫和田园出去。” 田娉婷抱着孩子,半推半拽地把李大春弄走了。 “刚才谢谢您了,这是之前说好的香烛钱。”田小麦放下一百元就要走,解签的小僧忙道:“等一下!” 田小麦停住脚,扭过头,看向他,“还有什么事儿吗?” 难道要加钱?虽然知道这里的小僧很可能是骗子,但还不至于这么贪婪吧!一百块钱还不够?胃口也未免太大了一点!不就是让他帮个小忙,按她的意愿给解个签嘛! “这钱,我不能收。”小僧把一百元往前推了推,“刚才那个签上的意思,便是我说的意思。” 第244页 田小麦愣了一下,还有这样巧的事情? 身边来来往往的香客很多,后面还有人等着找小僧解签,田小麦就没多耽搁,取回自己的一百元钱便走了。 “刚才那小僧说的到底是啥意思啊?”见妹妹出来了,田娉婷急忙问道。 “姐夫抽到的可是上上籤啊!”田小麦一脸笑模样,她详细地解释了一番,“此处不亮,别处亮:也就是说,赌钱这条道走不通了,还有别的道儿,在别的道儿上能走通,可以赚到钱。仇人也是恩人:现在姐夫的仇人是谁啊?就是债主朱泰,对吧?如果三个月内还不上钱,他就要砍手跺脚,所以说这仇人就是朱泰,那恩人肯定也就是朱泰了。” 李大春紧蹙着眉头,思索着,“朱泰咋会成为我的恩人?难道他还能再借给我钱?” “不是。朱泰现在手上有一批菸草,正好要去找买家,需要有人替他办这件事儿。姐夫,你可以去试试看,干好了,以后前途无量啊!” “人家能看上我么?开玩笑!朱泰手底下那些人我又不是没见过,各个能耐得很。”李大春倒还算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 “泰哥打算在市场上打开一个新口子,所以想用新人。”也就是以后黑道少走点,多走走白道的意思。 虽然朱泰没跟田小麦明说,但去年年底十一届三中全会开了以后,有了发展经济的号召,国内市场的潜力,很多人都看出来了,这里边就包括朱泰。 “姐夫,我向朱泰推荐了你,他说如果你愿意,就过去试试看。这次干好了,以后他一定会重用你。” “真的?”李大春一副不信的样子,该不是又给他下什么套呢吧? “真的!卖菸草的路子搭好了,拿了工钱和提成,就不愁三个月内还不上钱了。” 田娉婷也在一旁鼓励道:“他爹,这可是好事儿呀,你就去干吧,我相信你准能成!” 李大春思考了很久,想着解签的最后一句还没有弄明白是什么意思,便问道:“来者不拒,后福不断,又是怎么回事儿?” 田小麦解释,“意思就是,不要拒绝主动来帮你的人,接受这些帮助,你以后准有福气!” “哎呀,这签子拿得真是好!”田娉婷喜上眉梢,“大春,咱们真的要转运了!朱泰这活儿你一定得去干,这可是老天爷的安排,你还敢忤逆了天老爷的安排呀?” 田小麦趁着说话的热乎劲,最后加了一把柴火,“挡了今儿个的福气,明儿个福气就不会来喽。” “就是就是。”田娉婷在一旁附和着。 姐妹俩你一言我一语的,不多会儿就把李大春的心思给说活了。 “那就去试试吧。”李大春终于点了头。 对他诱惑力最大的一点则是,还了钱就能保住手和脚了。说到底他还是一个怂货,怕受皮肉之苦。 既然有贵人出手相助,好运气真的来了,那还有什么可说的啊! 田小麦拍了拍李大春的肩膀,“梁静茹给你勇气,你就好好地干吧!” “啥?”李大春一脸懵逼,啥勇气?谁给我勇气来着? 田小麦笑呵呵地说道:“没事儿没事儿,我和我姐,还有你儿子都给你勇气。” 李大春搓搓手掌,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给他勇气和斗志的,不过是强烈的求生欲而已。 断手断脚了还让人怎么活,这次说啥都得好好干,要不然连小命都要保不住了。 田娉婷揽着妹妹的胳膊,“妹儿,真是谢谢你了。” 田小麦笑道:“谢啥呀,分了锅也还是一家人,一家人之间不说谢。” 回村之后,田小麦去果园熘达了两圈。 树苗都立起来了,这些可是未来的希望啊。 事业刚起步的这两三年,是最困难的时候,未知的变数很多。好在如今政策好了,路也宽绰了,田小麦相信,只要他们踏踏实实地干,准能成事儿。 第256章 酣畅淋漓 “回来啦?事儿办好了吗?”夏明苏走到田小麦身边,从头到脚一副老农的装扮。 只见他头上围着白色的方巾,脖子上还挂着一条湿毛巾,袖口扎得高高的,露出了一对漂亮的肱二头肌。 亚麻的裤子松松垮垮的,裤管也卷了起来,脚上穿了一双沾满泥巴的黑布鞋。线条刚劲的脚踝,和被晒成麦色的小腿露在外面。体毛不重,力与美的结合,有着想让人咬一口的冲动。 田小麦对夏明苏灿然一笑,“办好了,特别顺利,李大春同意去朱泰那里做事儿了。” “那就好。”夏明苏的面色稍显沉重,似乎是出了很多的虚汗。 田小麦有点不放心,问他道:“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要不要歇歇?” 毕竟夏明苏是养尊处优长大的,没干过这么多的体力活,肯定会吃不消。 夏明苏摆摆手,让田小麦给他倒杯水去。 田小麦端着水杯走过来,看到夏明苏一直在仰头望着天,他的眼角眉梢上都写满了忧虑。 “你说,今年会下暴雨吗?”夏明苏直视着太阳,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被汗水打湿的睫毛长长的,向上翘起,从侧面一看,形成了一个漂亮的弧度。 第245页 “这哪里说得准啊,得看气象台怎么预报了。”田小麦看着不远处一排又一排的小树苗,猜到了夏明苏的担忧,“你是怕下暴雨淹了咱们的树苗吧?” 夏明苏沉沉地应了一声,“恩……” 这果园可是他们费了很大的心血,花了不少钱重新打理过的。栽树苗之前他们不仅施足了底肥,还掺入了带有细沙土的有机肥。选苹果苗的时候,他们也没贪便宜,选了土壤适应性比较强,能抗病抗旱涝的品种,而且还是冰糖心的苹果苗。如果顺利的话,好好伺候个两三年就能收穫酸甜可口的果子了。可万一出点什么状况,损失也会非常惨重。 这份心情田小麦理解,虽然她一直看顾着荒山,但果园这头进展如何,她也了如指掌。所以到底有多不容易,她心知肚明。 不过,她还是觉得夏明苏有些多虑了,近几年的气象资料他们全都搜集来仔仔细细地看过,这一片方圆几百里的范围内,有闹过旱灾,但从来没有发过大水,更没有下过引发洪涝的暴雨。 “苏苏,你瞧,这一望无云的好天儿,今年肯定是个丰收年。”田小麦的乐观感染了夏明苏,两人依偎着坐了一会儿。 一阵小风吹来,田小麦嗅到夏明苏身上的茉莉绿茶香味儿里掺进了一股陌生的味道,“苏苏,你抽菸了?” “没有。”夏明苏下意思地否认了,他随口找了一个听起来没有什么毛病的理由,“可能是从谁身上染过来的味儿吧。” 田小麦用怀疑的目光盯着夏明苏,夏明苏的眸光微微地闪烁了一下,这是他撒谎的迹象。 田小麦揪着夏明苏的衣领一把将他拽到面前,随即不由分说、毫不温柔地朝夏明苏的两瓣唇吻了下去。 撬开牙关,一下就品出了菸草味道。 夏明苏轻轻地推开田小麦,两人四目相对。 “啥时候开始抽的?” “就这几天。” “少抽点,对身体不好。” “我知道。” “知道就好,除了担心这帮小苗子,你还有啥烦心事儿吗?” “有。” “是什么?说来听听,我帮你出出主意。” 夏明苏毫无预兆地将田小麦抱到自己的腿上,仰起头就缠吻了起来。 “恩……”田小麦推了推,没推动夏明苏,她含煳不清地低嚷道:“你抽什么疯呢,这还在园子里呢。” 搞不好什么时候就会有人过来,叫人看见多尴尬呀! 夏明苏托着田小麦的脸蛋,“这就是我的烦心事儿。” “?”田小麦满脑门子的问号,这是什么烦恼,饥渴了的意思么? 田小麦的手此时搭在夏明苏的腰上,夏明苏的胸膛微微地起伏着,能够看得出他唿吸的频率比平时快了不少,他抓过田小麦的手往中间移了移。 田小麦勐的一机灵,把手抽了回来,整个人也触电般从夏明苏的身上跳了下来。 “明白了吗?”夏明苏无奈地笑了笑。 田小麦咽了咽口水,红了脸,“恩,明白了,不过这地方不合适啊……” 准备把关系再近一步,做点什么突破,那也得找个像样点儿的地方吧!至少不能光天化日,大白天的打野战啊…… 第一次就打野战,她怕自己会刺激得晕过去呢。 夏明苏缓缓开口,“你只明白了一半,小麦,我不能让你跟灯花一样。” 哦,原来是怕她未婚先孕啊!或者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是不想让她在无名无分的情况下就失了身子。 事实上,在田小麦开放的观念里,先有关系再结婚也好,先结婚再洞房也好,只要两个人都成年了,而且彼此真心相爱,那这个顺序谁前谁后也就无所谓了。 不过,她也明白夏明苏的心思,他尊重她,所以她也尊重他的坚持。 “跟我来。”田小麦拉着夏明苏来到果园后边堆放废弃木料的地方,那里平时没人,即使有人过来,也看不到堆得高高的木料后面的情况,隐蔽效果极佳。 夏明苏跟个木偶一样,任由田小麦牵领着。 他觉得田小麦怎么都不会在这里,当场把自己给办了吧?!所以他非常好奇这是要干嘛,鬼鬼祟祟、神神秘秘的。 田小麦趴在夏明苏的耳畔轻声说道:“有个折中的办法,不染我的身子,还能解决你的问题。” 夏明苏还未听明白,就感到一双温热的小手朝他的领地爬了过去。 “不行……”夏明苏往一旁挪了挪,不过晚了一步,他已经在田小麦的控制中了,所以也没能挪得太远。 田小麦环抱着夏明苏的脖子,温柔地警告道:“我虎口上可是有很多老茧的,别乱动,小心我伤着你,那可是很危险的。” 夏明苏轻嘆了一口气,缓缓闭上眼,将自己完完全全地交付给了田小麦。 一朵乌云飘过,专注的两个人都没有看到。 乌云过后,两个人的酣战也落下了帷幕,这时远处传来了清晰的脚步声。 第257章 沉痛的代价 乌云过后,两个人的酣战也落下了帷幕,这时远处传来了清晰的脚步声。 第246页 田小麦透过木头之间的缝隙看过去,发现走来的人是江淼淼,他似乎是在找寻着什么。 夏明苏和田小麦蹲下身,打算等江淼淼离开之后再走。不成想,腿软的夏明苏一不小心踢到了脚边的一个葫芦瓢,一声闷响在安静的空间里被放大,传到了江淼淼的耳中。 “谁在那儿呢?”江淼淼一边问一边朝声源的方向走去。 田小麦扶额,躲是没法躲了,那就只能硬着头皮编瞎话了。 “江哥啊,是我和苏苏。”田小麦率先站起身,夏明苏紧跟着也站了起来。 江淼淼笑眯眯的,一副瞭然于胸的样子,“呦,我说怎么不见小麦的人影呢,原来和小情人跑这儿躲清闲来啦。行了,你们在这儿歇着吧,我找块合适的木头就走。” “我们歇好了,你要什么样的木头,干嘛用的?”夏明苏装着淡定,但鬓角细密的汗珠,和绯红的面颊出卖了他。 “我打算锯一个长板子当饭桌,大家凑一块儿吃喝更有气氛。平时放个东西什么的也挺好,你们觉得呢?”果园这边还有个休息棚,荒山那边什么都没有,平时大家都席地而坐,喝水吃饭就这么对付着。今天有人提出弄个长条的桌子,再搬几个木桩子来坐,这样起码有个正经休息的地方了。回头有事情要吩咐,或者开小会的时候,这样规规矩矩地坐着,看着还像那么回事儿。要不见天往土疙瘩上一坐,跟难民似的,也不好看啊。 田小麦想起,刚才来的路上好像看到有个现成能用的,就带着江淼淼走过去找了找。果然是有一个,可能是谁家不要的驴车板儿,虽然旧了点,但拾掇一下完全能用。 江淼淼满意地敲了敲木板,“就它了!还不用我自个儿锯了,挺好。” 田小麦尴尬地笑了笑,夏明苏吸吸鼻子,双手插兜,故作轻松。 “我说,你们俩刚刚在那儿干嘛呢?吹风呢?”江淼淼忍不住八卦地问道。 田小麦:“恩,中午天热,那儿凉快一点。” 江淼淼瞅了眼夏明苏,点点头,“确实挺热的,看明苏老弟这脸红的,汗也没少出。” 田小麦忍不住想笑,这下是真有点糗了。 夏明苏面无表情地板着脸,明明是值得享受的一刻,这个不懂事儿的江淼淼非得掐着点地来捣乱。挑木头啥时候挑不好,非得这时候过来啊! 能在这十天半个月都没人来一趟的地方碰到,真不知道是缘分还是犯沖啊。 “看来这几天就要下雨了……”江淼淼闻了一下风的味道,有点潮气。他晃了晃自己的胳膊,有点跟平常不一样的感觉。作为多年的老风湿病患者,他对这种天气格外敏感。 江淼淼的话一落,夏明苏和田小麦齐齐地看向他,表情都有点严肃。 “你们别这么看着我,我胆小,害怕……”江淼淼假装躲了躲,他在开玩笑,可夏明苏和田小麦却笑不出来。 “真有雨啊,咱们的小苗硬实,几场雨应该没事儿,没准浇浇雨水长得更壮实呢。”田小麦安慰着夏明苏。 江淼淼这才听明白,原来这俩人担心的是这啊,他口气轻松地说道:“果苗没那么容易倒,下点雨挺好的。它们本身就需要多浇水,咱们自己引水给它们浇,浇不透苗反倒长不好,总之效果绝对没有下雨好。现在天热了,正是好时候,我爷爷以前种过橘子树,这方面我清楚,你们就别瞎担心了。” 夏明苏的眉头没有因田小麦和江淼淼的话而舒展,他担心的并非只是雨。 连续降温三天,三天后,令夏明苏担心的糟糕情况还是发生了。 这天还不到下午四点,原本就阴沉的天就越来越黑了。 不一会儿功夫,拳头大的冰雹叮叮咚咚地砸向了大地。冰雹砸伤了院子里还没来得及回窝的小鸡,砸烂了破旧的房顶,砸倒了果园里一大片的苹果苗,也砸碎了夏明苏的心。 夏明苏顶着一个铁盆沖向了果园,整排整排的苹果苗歪歪斜斜地倒在地上。一颗颗晶莹雪白的冰雹像一团团雪白的棉花,可它们却不是轻如鸿毛的棉花啊!它们是将希望打碎的拳头,一拳又一拳地击倒了他的果苗。 颜青一个礼拜之前就给夏明苏打了电话,让他不要着急把小苗种下去,可他没有听。 他对颜青心存敌意,打心眼里不想与这个人合作。 颜青说近期可能会出现冰雹,夏明苏不愿意相信,也不愿接受来自情敌的提醒。 人到底还是要为自负的行为付出代价,然而这代价实在太惨痛了!近一万的花销,几十人数月的辛劳就这样白费了。 可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只是夏明苏一时的冲动和固执。 他无法原谅自己,太幼稚了,太小心眼了,夏明苏暗骂着自己。 “苏苏,没事儿,自然灾害谁都预想不到,咱们还可以从头再来。”田小麦带着斗笠,跑到果园时浑身都湿透了。 她也着急,也一样心疼,可结果已经这样了,除了接受现实,还能怎么办? “小麦,这事儿是我办错了……”夏明苏紧咬着牙关,“颜青提醒过我的,但是我没听。” 一颗冰雹砸歪了斗笠,田小麦用手扶正,她从未想过夏明苏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这么重要的事儿你怎么能犯煳涂呢!你至少得跟我商量一下啊!” 第247页 避无可避的灾害没什么可说的,然而这次的冰雹原本完全可以躲过。 夏明苏蹲下身,双手抱着头,他懊悔极了,可后悔也已经晚了。 还有什么补救的方法吗?他现在脑子很乱,什么办法都想不出来。 看到夏明苏这样,田小麦不忍心再去指责。她将夏明苏揽在怀里,轻轻地抚摸着他的嵴背,像母亲安抚不安的孩子一样。 冰雹停了,雨也停了,沉沉的黑夜,让多少人的心头压上了一颗重重的石头。遭了秧的不仅是果园里的苗儿,很多庄稼也都遭了灾。 地里刨食儿的人,看的是老天的脸色,看差了一点,便是这样的结局。 第258章 觊觎者 颜青是在两天后来的,冰雹早已经化得看不见影儿了。 “你说说你,何必呢!”颜青摇摇头,在他心中,夏明苏是个识大体,掂量得出轻重的人。没想到,他也会办这样的蠢事儿。 夏明苏紧抿着双唇,一言不发。 田小麦问道:“现在还有什么弥补损失的法子没有?” 颜青摸了摸地面,“地面的温度下降了,容易板结,多松松土,加强空气流通。再挨个果苗检查,把没问题的留下来,再把死苗都拔出来,赶紧处理掉,别捨不得。接着赶紧追肥,治虫。现在能救多少就救多少吧,亡羊补牢而已。” 夏明苏已经查过了资料,颜青说的这些他都想到了,“除了这些,再没别的了?” “先把这些做好吧,如果接下来一直放晴,气温上升,就最好不过了。可如果一直下雨或者阴天,那什么方法都没有用,菩萨下凡也救不了你的苗儿了。”颜青听到冰雹把果苗砸坏的消息之后,立马赶了过来。其实他没有亲自来一趟的必要,只不过这里有一个让他挂念的人而已。所以,他便借着这个合理的由头风尘僕僕地赶来见自己的梦中情人了。 “既然菩萨下凡都没有用,那你还大老远地跑过来做什么?”夏明苏忍不住想毒舌,可说出口的话其实还不算太刻薄。 你特意过来,不就是想见我女朋友嘛!意图这么明显,是个人都看的出来! 对已经谈了朋友的女人动心思,还一直惦记着,一有机会就给自己加戏,做人起码的底线呢?还要脸不要? 颜青扶了扶自己的眼镜,淡淡一笑,自信地说道:“来测测荒山的硷度,关心一下你们的工作进展。” 顺便再看看你这个吃醋吃多了的人,到底是怎么把自己一手栽下去的苗给毁了的。 没错,我就是来看你栽跟头的,就是来看热闹的,就是看你出糗的! 两个幼稚的男人各自腹诽着,相撞的目光中,火花四射,战况焦灼。 田小麦早上出门的急,没来得及吃饭,此时正抓着一个大白馒头慢慢地啃着。粮食的甜香耐人品味,她还在琢磨着颜青刚刚说的话,松土、通气、追肥、治虫…… 待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只见面前的两个人都背着手,遥望着远方,谁也不理谁,一个个腰板挺得笔直,目光深邃,拍mv呢这是?造型凹得也不嫌累! “吃完啦?”夏明苏扭过头问道。 “恩,吃完了。”田小麦拍掉手上的馒头渣子,舔舔嘴唇,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 “小麦,晚上我去你家里吃饭,你看可以吗?”颜青惦记着田小麦的手艺,来一趟怎么也得一起吃顿饭、叙叙旧啊。 “当然可以了。”田小麦一口答应下来,她又看了夏明苏一眼,“你娘晚上不是不在家嘛,你也一起来吧。” 颜青笑了,嘴角挂着一丝无奈。 夏明苏也笑了,却是得意的笑。 以免场面尴尬,田小麦把江淼淼也拉过来一起吃晚饭了。 这一桌子人,除了她和妹妹田菲菲,各个心里都藏着事儿、憋着火,一不小心就会爆炸。所以,江淼淼也被田小麦请来备做灭火器了。 虽然江淼淼嘴上没有把门的,啥都敢说,啥都敢问,但是活跃气氛的效果往往还不错,让人听了没法生气,没法破坏气氛,这就是江淼淼的独特魅力,也是他独有的绝技。这绝技与生俱来,无法传授。 一桌子菜全都是田小麦亲手做的,夏明苏带着人在果园里做补救工作,没有时间过来给田小麦帮厨。 桌上三位女士,一个老弱,一个幼小,一个怕胖,所以解决食物的能力可以说是非常之低。 可桌上的三位男士都年轻力壮,尤其是江淼淼,食量惊人,做少了根本不够吃。所以,田小麦做的每道菜都是加量版的,无论是大盘子还是小盘子,上面的菜都码得恨天高,端菜的时候都得小心翼翼的,生怕菜会掉下来。 主食就是大白馒头,一蒸就蒸了两大盆,想吃多少吃多少,管够! 虽然家里有酒,可却没有摆上桌,谁知道喝了酒之后会不会有人失控呢!还是算了吧,不要增加这样的风险,一人手边一杯热水,暖胃解渴又健康,多好! “颜青老师,你们农学院里的女生很少吧?”今晚的串场主持江淼淼开始了他的提问。 “以前确实是清一色的男生,女生凤毛麟角。不过,近几年报考的女生也比以前多了不少。”颜青把每道菜都尝了一遍,各个都合胃口。他专心地吃着菜,并没把江淼淼的问话放在心上,只当是场面上的随意交谈和问候。 第248页 可聊着聊着,他才发现,这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江淼淼,并不像看起来那么憨厚。 “我看肯吃苦能干活的女孩子大多数都在村里头呢!像俺们小麦这样,又有学问又能出力的女孩儿,去哪儿估计都找不出第二个。”江淼淼简直要把田小麦夸上了天。 颜青点点头,表示认可,“这话没错儿,小麦如果报考我们学院,一定是里头最拔尖的。” “上大学得好些年才能毕业,到时候黄花菜都凉了,哈哈哈……”江淼淼刚啃完了一个猪蹄子,满手满嘴都是油花,他用袖子随意地抹了一下嘴,接着说道:“那你很难找对象啊,高不成低不就了吧?以后结婚都是个老大难的问题呀!” 颜青尴尬地扯扯唇,“这个还不急。” “怎么能不急呢?”江淼淼指指田小麦,“你看像小麦这种,早就被优秀的小伙子追走了!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个姑娘吧?也是高材生,跟小麦差不多大。” 颜青连连摆手,“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真不用。” 苗翠英插了句嘴,“小江,你先解决自己的个人问题吧!竟替别人瞎操心。颜老师想娶什么样儿的姑娘没有,还用你在这儿帮忙张罗啊!” “哈哈哈,您说的对,我这是皇上不急太监急了。”江淼淼替田小麦看家,看了有几个月的时间,苗翠英几乎把他当半个儿子看待了,两个人经常互怼,事实上感情处得还算不错。主要是江淼淼懂得看人下菜碟,他摸清了苗翠英的脾性,就知道该怎么应付。 第259章 你和田小麦很般配 世间万物遵循着能量守恆定律,我们的人生也一向保持着某种事态的平衡。 江淼淼显然是田小麦和夏明苏的忠实拥护者,可支持颜青的人,也必然存在着。 王喜弟出了王家村,独自在熟悉的小路上缓步走着。这时,突然窜出来一条野狗,露着尖牙对王喜弟龇牙咧嘴。她轰了一会儿,努力了半天却怎么都摆脱不掉这条恶犬。 就在野狗蓄势待发准备扑上来咬人的时候,颜青恰好路过,他捡了一个长木棍赶跑了恶犬,解救了王喜弟。 王喜弟梳理了一下鬓角散落的头髮,拽平了衣角,又用手帕擦掉粘在皮鞋上的泥巴,做完这一切,她才直了直身子,对颜青说道:“刚才谢谢你了。” 颜青淡淡回道:“不用客气。” 从省城过来一趟不容易,既然来了他就想多呆两天,顺便考察一下附近的土壤和农作物的生长情况。 颜青早早地就出了门,背了一个黑色皮包,里面放着本子和笔,方便随时做记录。 正熘达着,突然他听到有狗在大声吠叫,而且那叫声听起来不太正常。所以,颜青就循声走过去看了一眼,恰好发现一个穿着考究的女人有了麻烦。 出手搭救,举手之劳,小事儿而已。 “你是从省城过来的那个农学院的老师吧?”王喜弟上下打量着颜青,小伙子一看就是文化人,气质与众不同,属于人中龙凤的一类。 “是的,我叫颜青。” 王喜弟迈步往前走去,颜青也准备回去了,两人便同路走了一段。 “夏明苏是我儿子。”王喜弟这样介绍着自己。 “原来是王伯母啊,夏六爷跟我提过您,说您是位传奇女性。”难怪看着与普通村妇不同,颜青刚刚还在猜测这个妇人的身份来着。 王喜弟的眼神里透着犀利,夏六爷说她是传奇女性?这是在讽刺她呢吗?! “你是不是喜欢田小麦?”村里聊八卦的人多,流言蜚语满天飞,唯一的好处就是,聪明的人总可以从中获得一些有用的信息。 颜青看向王喜弟,坦然地笑了一下,“是,我非常喜欢田小麦。可惜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已经是你儿子的女朋友了。” “他们还没成亲,你还有机会。你和田小麦很般配,加油努力争取吧。” 颜青勾勾唇,原来身边这位还是他的同盟者啊!情敌的娘跟他站在同一战线,呵呵,有趣。 前一天还觉得自己毫无胜算的颜青,此时又看到了希望。 “我会努力的,您放心。”虽然颜青嘴上这样说,可心里却在吐槽着,这么好的儿媳妇都不要,她肯定不是眼瞎了就是心瞎了,要么就是全瞎了。 从王喜弟那里得到鼓励之后,颜青重新燃起了斗志,他几乎一整天都跟田小麦呆在一起。 田小麦在荒山上指挥大家、给大家安排活儿的时候,颜青就在一旁出谋划策。因为他是专业的,所以名副其实。除了江淼淼一直瞪着他,看他不顺眼以外,其他人都不觉得奇怪。 田小麦自己下手干活的时候,颜青穿着体体面面的西裤和衬衫,捲起裤脚,撸起袖子就跟着一块儿干,不嫌脏不嫌累的,获得了大家的一片叫好之声。 田小麦带人在办公室里开会的时候,颜青就在一旁默默地听着。有问题需要他解答时,他才开口讲讲自己的想法。其余时间,他都挂着一张痴汉脸,盯着田小麦看。 “小麦,你就不怕明苏吃醋啊?”江淼淼实在看不过眼了,凑到田小麦身边想提醒她几句。 “吃什么醋?”田小麦一心一意地想着怎么开发好荒山,以后要种些什么药材;得闲了,她就打了鸡血似的练习使鞭子;就连上厕所的时候,她都在拿着本书汲取知识。一天恨不得掰成八瓣用,其他的,她哪里还顾得上哈。 第249页 “颜青啊,你没发现他一直黏着你嘛!”江淼淼真想敲敲他这个妹子的脑壳,一向冰雪聪明的人,怎么连这点事情都看不明白呢!这个省城来的颜老师,是在光明正大地挖墙脚啊! “小麦,你清醒一点呀!”江淼淼拿胳膊肘子撞了田小麦一下。 田小麦淡淡一笑,“你说颜青啊,我之前都跟他说清楚了,他现在对我没有那个意思。我又不是什么倾国倾城的美女,也不是什么大家闺秀,普普通通的一个农村丫头,你当谁都把我当香饽饽呢,还会争着抢着啊!你看苏苏他娘,一直都不待见我,瞧不上我呢。” 江淼淼想了想,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反驳,却又总觉得还是哪里不对。 “江哥,我发现你最近非常关心颜青的感情和婚姻问题啊?”田小麦盯着江淼淼看了三秒钟,眼神里透着某种大胆的猜测。 江淼淼往后一躲,缩了缩脖子,“你突然看着我干什么?!” 田小麦摸了摸下巴,“在省城,跟颜青志同道合、有共同语言的姑娘多得是,他不会缺女朋友的。如果他想找男朋友的话,那选择范围就更广了。” “你说什么呢?”江淼淼被说得一头雾水,这都什么跟什么啊!“我之所以关心他的感情和婚姻问题,那不都是因为担心你和明苏啊!你没发现明苏对颜青充满了敌意吗?你怎么就看不出来呢!他俩明明就是情敌对垒的架势!” “江哥,你想像力可太丰富了!明苏那是忌妒颜青的才学,在种植方面的才学。夏六爷之前拜託过颜青,让他过来帮忙。明苏那里不待见他,他就只能在我这边呆着呗。也就这几天,他还得回学校教课呢。我问过他了,过两天他就要回去了。” 江淼淼撇撇嘴,“越早滚回去越好!” 田小麦无奈地摇摇头,这就叫做天生的敌意吗?对某些人毫无由来的非好感,看样子在每个人的身上都会出现啊。 自从下过冰雹之后,夏明苏得空就跟着大家一块儿给地松松土。他小时候农活干得少,使力气的方式可能有点不太对。这天吃过了中饭,他拎着铁锹去干活,一不小心就抻着了胳膊。周围的人都劝他回去休息半天,他想了想,觉得回去缓一下也好,就给自己放了半天假。 回到家,推门一看,颜青和娘正坐在堂屋的小桌上品着茶,一副相谈甚欢的样子。 第260章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 回到家,推门一看,颜青和娘正坐在堂屋的小桌上品着茶,一副相谈甚欢的样子。 这是什么阵仗?认干儿子呢? 颜青这计策玩得挺熘,同盟者倒是找的又快又准。 “娘,我回房间歇歇去了。”夏明苏瞥了颜青一眼,没说话,就往自己房间走去。 “明苏,你这孩子怎么一点礼数都不懂,过来跟颜青老师打个招唿。”王喜弟一边说着一边往颜青的杯子里添着茶水。 夏明苏停住脚步,扭过头看向颜青,轻飘飘地说道:“来啦?” “恩,来跟伯母聊聊。”颜青看到夏明苏抱着胳膊,便问道:“受伤了?” “抻了一下,没事儿,你们慢慢聊。”夏明苏走到房门口,再次停下来,“对了,你什么时候回省城?” 颜青回道:“明天。” 夏明苏扯起一边的唇角,“明天啊,正好我有空,去送你啊,明天啥时候?” 颜青的脸僵了僵,“明天日落的时候。不用送了,我一个人走就行。” “那哪儿成,得送送。”你来一次,我送一次。 如果夏明苏会唱《千里之外》,一定会高歌一句“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 这个人也真是太没有自知之明了,非要跟一个有对象的人搞异地恋,岂不是没事自己找事儿嘛。 也不看看田小麦的男朋友有多优秀!论颜值、身材、能力、家世,哪一样儿会输给你?你不就是有城市户口和高学歷嘛!村里的野路子撒起欢来,性感到你也得跟着喷鼻血! 夏明苏闪进房间里,找了本书躺在床上看。可堂屋里的对话声实在太扎耳朵了,让他怎么都无法专心。 最后,他无奈只好从被褥里掏出两团棉花塞进耳朵里,这下世界总算清净了。 安安心心地看了两本书,看着看着,也许实在是太累了,夏明苏就迷迷煳煳地进入了梦想 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颜青也早就离开了。 他还以为颜青会留下来吃个晚饭顺便再吃个夜宵呢,看来这人还不算太赖皮! 不对不对,他会不会是找小麦吃饭去了?夏明苏披上衣服就准备去狼坡看看,现在才八点多一点,按照往常的作息习惯,小麦应该还在办公室里头用功呢。 夏明苏刚走出房间,王喜弟便叫住儿子,“这么晚了你还去哪儿啊?” “出去走走。”夏明苏回道。 王喜弟指了指桌上的欧米茄手錶,“颜青把表落这儿了,你顺路给送过去吧?” 夏明苏瞅了那个表一眼,走过去拿起揣进了裤兜里。突然,他又改变了主意,把表重新放回到桌面上,“他落下的让他自己过来取吧,这样你们还有机会再多聊几句。” 王喜弟:“……” 第250页 这孩子,翅膀真是硬了,开始会挖苦娘了。 夏明苏一打开办公室的大门,就看到田小麦和颜青正凑到一块儿研究着什么,两人面前的大白纸上画着各种各样的草图。 颜青的手上握着一只钢笔,他应该是在给田小麦讲解着某个生物学原理。 田小麦的脸上还挂着一丝茫然,估计这理论有点深奥,她没有太听懂。 “你的手錶落我家了,我娘让你过去取。”夏明苏熟门熟路地从里屋找出一包茶叶,拎起暖瓶给自己沖了一杯热茶。随后,他端着茶,坐到办公桌前,又从抽屉里拿出一本中药材名录翻了起来。 这是他的领地,他是这里的主人,夏明苏就是在向颜青宣告这一点。 田小麦瞅着夏明苏的胳膊,“你好点没有?我听邹平说你受伤了。” “没事儿,歇了一下午,好多了。”夏明苏瞥见手边的一张草纸上,写着有效水分、土壤容量、萎蔫系数、持水量等关键词。他扯了一下嘴角,这些东西现在他也都懂,并没有什么高深的。 “你是从家里过来的吗?”田小麦伸出手,自然而随意地把夏明苏的水杯端过来喝了两口。 夏明苏挑衅地看了眼颜青,似乎是在告诉对方:瞧见没,这就是我们“老夫老妻”的日常。别说用一个水杯喝水了,我们就是共用一个勺子一个筷子那也是非常正常的。 田小麦以松散的姿态趴在桌面上,随口说道:“那你怎么没把颜青的手錶直接带过来呢?” 颜青苦笑,还能因为什么,就是为了把他打发走,再顺便遛遛他呗。 夏明苏确实是那么想的,但他绝对不会在田小麦面前这样说,他一本正经地回道:“颜青好像跟我娘相谈甚欢,他取了自己的表,还能跟我娘再唠一会儿,不挺好的嘛。” “哦……这样啊……”田小麦看向颜青,“那你赶紧去吧,刚才讲的我自己再琢磨琢磨,需要时间消化一下。你就不用再过来了,早点回去休息吧,明天还得赶路,别累着了。” 田小麦都这样说了,颜青也不好再厚着脸皮久留,他站起身,“那我就回去了,有不懂的记下来,我明天再给你解释。” 夏明苏微挑了一下唇角,“我们又不需要考试,能实践好就可以了。这些东西我现在理解得很透,小麦有什么不明白的,我能给她解释,就不劳烦您操心了。” 颜青似笑非笑,“那你就好好干吧,祝你好运,别再碰到冰雹暴雨什么的。” “谢谢!托您吉言,最近天气好得不得了!”夏明苏咬着牙说道,眼中射出犀利的光芒。 颜青离开之后,夏明苏把田小麦拉到了自己身边,“颜青教得很好啊?” 田小麦在夏明苏的脸颊轻轻地啄了一下,“他讲的啊,凑合吧。怎么,吃醋了啊?” “他的醋有什么可吃的。”夏明苏嘴硬。 田小麦把头埋在夏明苏的颈窝里,闭上眼养了会儿神。 夏明苏握着田小麦的手,用大拇指轻轻地揉着她虎口上的老茧,“这茧子以后能养好吗?” “好像不能吧。”田小麦展开自己的双手,把手心正对着夏明苏,“你看,我指肚上也起了不少。” 夏明苏看得心疼,“鞭子咱不练了,以后你跟着我,我保护你。” “竟说傻话,你还能二十四小时地跟我在一块儿啊?根本不可能的嘛!有保护自己的能力了,以后你也能放心点。我再碰到小毛贼或者色狼什么的,也不犯憷了,多好!” 第261章 你们咋不锁门呢 “竟说傻话,你还能二十四小时地跟我在一块儿啊?根本不可能的嘛!有保护自己的能力了,以后你也能放心点。我再碰到小毛贼或者大色狼什么的,也不犯憷了,多好!” 道理是没错,可夏明苏还是捨不得让田小麦吃这样的苦。 但他更清楚,田小麦认准的事情,没人改变得了。 既然改变不了,也阻止不了,那就多多助力吧。 “你找六爷爷取过经吗?鞭子啊、弹弓啊、匕首什么的,这些小东西他都使得很好。让他亲自教你,能更快进步。” 田小麦嘆气:“六爷爷之前也跟我说过,让我有什么不懂的就过去找他。可现在灯花嫁过去了,我过去会打扰到她和田荣轩吧?他们还在新婚期间呢,我还是避点儿嫌吧!” 夏明苏点点头,“你考虑得很周到,那这样吧,以后我陪你练。” “你会使鞭子?”田小麦满怀期待地问道。 “不会。”夏明苏说,“一块儿练练看嘛,两个人的脑子总比一个人灵光。你注意不到的细节,没准儿我能看到;我没在意的诀窍,你也许就掌握了呢。” “有道理,可你有时间吗?”田小麦觉得,自己马上就要靠在夏明苏的身上睡着了,说话的声音都有点含煳不清了。 “没时间就挤点时间出来。”夏明苏的下巴抵在田小麦的头顶,他的嘴巴一开一合时,田小麦的头顶就像有小青蛙在蹦一样。 “实在太困了,让我这样眯一会儿吧……”茉莉绿茶的味道太安神了,夏明苏的身上也像是有什么魔力一样,让人黏上就不想再分开。 第251页 “睡吧……”夏明苏的喉咙里发出性感的声音,田小麦就这样悠悠地迷煳了过去。 房间内刚刚安静下来三秒不到,大门就“咣啷”一声被推开了。 “热乎乎的肉包子,你们快点儿过来吃,可香了!里面都是香喷喷的肉馅儿,保证满口香!皮也可宣乎了,这面发的真好,手艺了不得哇!”江淼淼兴沖沖地走进办公室,正准备把包子往桌上放,这才看到田小麦躺在夏明苏的怀里,微睁着眼睛,正睡眼朦胧地盯着他呢。 江淼淼咽了下口水,不会这么赶巧吧?他该不是又坏了这两个人的好事儿吧?!前不久刚有过一次,还没几天呢又来这么一遭,你说说你们,办事儿咋就不锁门呢…… 江淼淼瞅了大门一眼,突然想起来这门从里边没法儿锁。 夏明苏脸上的不满已经非常明显了,“江哥,你走路能轻着点吗?说话的声儿也小一点,小麦在睡觉呢。” “哦,你们在睡觉呢啊……”江淼淼嘀咕道。他扫了一眼夏明苏,又扫了一眼田小麦,俩人的衣服都板板正正地穿在身上,就是姿势暧昧了一点。夏明苏的手搭在田小麦的胸口,田小麦的胳膊肘子抵在夏明苏最脆弱的地方,这明明就是一触即发,干柴烈火的前奏嘛。 “不是我们在睡觉,是小麦在睡觉……”夏明苏沉声解释着。 “小麦在你身上睡觉,不就是……哎呀,管他谁睡了谁,谁和谁睡了,反正我人都已经进来了,你们就赶快吃包子吧。这包子可香,我从镇上买来的,怕凉了,一路都用布包着揣在兜里了,还热乎着呢!”江淼淼听到了一个好消息,所以整个人显得有点亢奋。 虽然他平时也经常这样亢奋,但此时的亢奋劲儿就跟磕了药似的,稳都稳不住。 田小麦被吵得清醒了不少,她起身喝了口凉掉的茶,又抓了一个热乎包子啃了两口,确实很香,刚好肚子有点饿了,夜宵来的正是时候。 “你们猜,我听到啥好消息了?”江淼淼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 夏明苏对江淼淼口中的好消息兴趣不大。 田小麦也兴致寥寥地随口问了句,“什么好消息?” “看你们这没精打采的样儿,等我说完这件事儿,你们肯定就不是这样的反应了。”江淼淼啃完了五个大肉包,还在卖关子。 “你再不说,我们可都要回去了。”夏明苏站起身,拉着田小麦作势要走。 江淼淼立马拽住两个人,着急忙慌地开了口:“我说我说,你们别着急嘛!是这样的,今天我在镇子上,你们猜我看到谁了?孟石千书记!公社马上就要解散了,他要调到周平县当副县长了!” “呀,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儿啊!”田小麦高兴地欢唿道。 孟石千是个有能力的实干家,他的晋升可是广大老百姓的福音。 江淼淼兴奋地继续说道:“孟副县长说,接下来要给咱们村修公路!以后从咱们的家门口到镇子上,就一路畅通无阻了!” 大家盼这一天盼了不知道多少年,总算把它给盼来了!再也不用牛车、马车、驴车,甚至用人去拉货了,那份辛苦,没受过的人根本不会懂。 “等咱们的苹果丰收了,就方便运出去了!还有草药,粮食……”田小麦憧憬着未来的美好蓝图,一想到离目标越来越近,心跳就快到不能自已。 要想富先修路,田小麦以为这偏僻的小地方,好的利民政策下不来,担心没人会牵头做这样费力的事情。没想到,孟石千当上副县长之后,竟然第一把火就放得这样炫目耀眼。 夏明苏也变得神采奕奕了起来,“孟副县长具体怎么说的?这路什么时候能开始修?” “恩……”江淼淼回想了一下孟石千的话,“具体的现在还不太清楚,说是马上就开始动工了。修路的工程队都找好了,好像是从温州那边过来的人。” 夏明苏算了算日子,“那快的话,明年就能通车了啊。” 三个人久久地沉浸在喜悦之中,一屋子的肉包子味儿把这份喜悦渲染得愈加浓厚。 “对了!”江淼淼一拍脑门子,“还有一件事儿我差点给忘了。” 他说着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封信,递给田小麦,“给,阿杰从北京寄过来的信。” “这小子总算想起来给家里写信了!都出去多久了,也不知道给家里报个平安。”田小麦说着撕开了信封,抽出信,率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彩色照片。 第262章 希望就是苦涩时的一颗糖 “这小子总算想起来给家里写信了!都出去多久了,也不知道给家里报个平安。”田小麦说着撕开了信封,抽出信,率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彩色照片。 照片里,阿杰的鼻樑上架着一副哈利波特式的眼镜,穿着青灰色的套头衫,笑得一脸阳光灿烂。 这个十六岁少年的身上,褪去了不少书呆子的痕迹。不过,依然有之前那种,一直扎进书堆里,抬不起头,顾不上吃饭,捨不得睡觉的钻研劲儿。 信写得比较简洁,可信息量却不少。 阿杰先是给家里人报了平安,说宿舍里住着两个人,环境很好;图书馆非常大,藏书多到看不过来;食堂的饭菜很丰盛;研究所的老师们都很厉害,也很和善,对他非常关照。现在,他过得充实而幸福。 第252页 之后又介绍了自己现在的工作,他在创建了三十多年的计算技术研究所里,正在和大家一起研制150—ap高速数据处理机。 具体是什么田小麦也不是很懂,但看起来就很厉害的样子。她弟弟可是研究所里最小的研究员,是一位教授强烈推荐他参与研制工作的。 作为家人,这多值得骄傲啊! 阿杰弟弟前途无量,她笃信! 最后阿杰问了家里人好,他还不忘特意加上了一句“替我向明苏姐夫问好”,田小麦笑着把这一句指给夏明苏看,夏明苏果然高兴得眉梢都在跳舞。 这小子懂事儿,不赖!夏明苏决定给他寄点好吃的过去,小伙子正在长身体,光吃食堂可不行,还得多吃点更有营养的食物,比如蜂蜜、木耳、核桃、果仁之类的。 这一晚上的好消息,将连日来的疲惫一扫而光。生活中总要发生一些好事儿,才能让人有动力有力气、继续高歌勐进地奋斗下去。 希望是什么?希望就是苦涩时的一颗糖,吃完了就能无视所有的悲、所有的苦、所有的不容易,接着甜甜蜜蜜地笑着走下去。 现在肉包子吃完了,甜甜的糖也含化了,可以斗志满满地搞个通宵,把落下的工作计划和学习计划全部补上了。 江淼淼懒得回自己的窝,就在办公室里面的房间里睡了。隔了一个房间,还能听到他打唿噜的声音,不过夏明苏和田小麦已经习惯了。 夏青山给江淼淼安排了一间小房子住,离田小麦家不远,快走也就三分钟的路程。不过,他很少回那里住。一个人的家不算家,还不如狼坡的办公室来的温馨呢。所以,只要办公室里头有人,不管是夏明苏、田小麦,还是千里及或者邹平,他都会赖在这边不走。 夏明苏和田小麦隔着一个大桌子,面对面而坐,时不时交谈两句。他们既像多年的老同事,默契十足;又像多年的老夫妻,温馨平和。 最大的幸福,大概就是这样,俩人肩并肩站在一起,牵着手,面朝同一个方向。无论谁倒了,身边的人都会拉一把。如果两个人一起倒了,就互相说着鼓励的话,一点点相扶着站起来。 时间过得不知不觉,一转眼天就亮了。 “我得回趟家,给他们做点饭。”田小麦将桌面收拾干净整洁之后,才和夏明苏一起离开。 在路上,夏明苏不放心地叮嘱道:“颜青今天走,你就别去送他了!不光田荣轩和灯花那儿你需要避嫌,颜青这里你也得适当地避避嫌。” 田小麦笑问:“颜青那儿我避什么嫌啊?” “我娘想撮合你和颜青,没准儿她会想出什么损招呢!你就尽量离颜青远点吧,反正硷都排得七七八八、灌溉系统也几乎落成了,接下来就不需要颜青再给咱们做什么指导了。咱们以后要在这儿种草药,这方面我可比他明白。杂交水稻是他的专长,可草药就是我的专长了。” “好,听你的,我离他远点。今天你去送他,我就不出现了。”纵使熬了一晚上,顶着两个硕大的黑眼圈,田小麦的眼睛依然像六月里的小溪,波光涟涟。 “乖!”夏明苏抿嘴宽慰地笑了。 田小麦回到家把稀饭熬上,把白馒头蒸到屉子里,就去后院跑步了。 现在她跑步的时候,手上都会拿着一根自制的小鞭子,一边跑一边练甩鞭。 开始的时候,手臂没力气,控制能力又差,所以她动不动就会把鞭子甩到自己的身上,一点都不夸张,可真是刺骨的疼啊! 那一刻,她才切身地体会到,这个看起来不打眼的武器到底有多厉害。 想想依四毛姐那种功力的,一鞭子准准地抽下去,脖子上的大动脉当即就能给你打爆了,神仙都抢救不过来呀! 田小麦以前是晨跑,现在是练晨功;完事儿之后她回家吃早饭,接着再把一天的饭菜都做出来留在灶上;然后一整天,她几乎就是泡在荒山和办公室里。 不过,今天她有了另外的行程。朱泰邀请她和夏明苏到周平县大饭店吃午饭,被邀请的除了他们俩人,还有李大春。 李大春自从去了朱泰那里之后,整个人来了一个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变,效果跟脱胎换骨无异。 不知道是因为真的怕还不上高利贷会断手断脚,还是因为听了解签小僧的一番话之后燃起了野心和斗志,总之李大春很快就把朱泰手上的所有菸草全部高价卖了出去,还与一个海外的大客户交了朋友。 工资、奖金、提成,所有加在一起,刚好抵消了他之前借朱泰的钱。 捡回一条小命一身轻松的李大春,开始跃跃欲试地想要大干一场。他万分期待接下来的生意,想着之后赚到的钱就能实打实能揣进自己的腰包了,他就兴奋得睡不着觉。 他李大春要带着老婆儿子过舒舒坦坦的好日子,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真汉子! 李大春记得田小麦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活得好的人更容易成为一个好人。 最近他总是会回想起这句之前被他忽略掉的话,越想越觉得说的可真特么的对! 何翠翠万万没有想到,原本想坑的人,却因此阴差阳错地走上了人生的康庄大道,还顿悟了人生的真谛。 原本想毁掉的家庭,也在她的助力之下,变得更加和乐美满了。 第253页 第263章 钱拿去用就是了! 见夏明苏和田小麦走进包房,朱泰兴奋地说道:“真没想到啊,李大春竟然这么能干!我得承认,这是我行走江湖多年唯一一次把人看走眼。” 田小麦到目前为止还不太相信,她那个吊儿郎当的姐夫,竟然还有这样的能耐。 夏明苏的表现就淡定得多了,他对李大春没有什么预设的想法,也就无所谓惊喜还是失望。 “明苏老弟,你眼光真毒辣啊!瞧人的特点一瞧一个准儿!”朱泰拍了一下夏明苏的肩膀,“你说李大春的特长就是脸皮厚,他的脸皮是真的厚。他只会说十个英语单词,就敢上去跟外国人一顿哈拉,东拉西扯,连比划带猜的,一点都不觉得丢脸。我在旁边一句话没说,就听他跟老外两个人在那儿‘咩’‘哞’‘喵喵’‘汪汪’的,跟两个神经病一样。不过一壶茶的功夫,那个老外就把我手上的菸草买过去了一半,还一点都没讨价还价。” 夏明苏淡淡一笑,“各人有各人的本事。” “那个老外有个妹妹,也过来了。李大春聊完正事儿,就跟黄头髮的洋姑娘勾搭上了。啧啧,那个热乎劲儿呦……最后他连通信地址和电话全都搞到手了。老外好像是叫什么夹克,是搞外贸採购的,以后咱们的药,很可能还有机会出口呢!” 有人叫夹克?田小麦想了想,觉得应该是叫杰克。 “我姐现在肯定在家高兴着呢!不过她要是听到泰哥你刚刚说的那些,估计心里不会太舒服。”田小麦真不知道自己该为姐姐感到高兴,还是悲哀。 “这有什么可不舒服的!男人在外头办事儿,使点手段,尝点鲜,不是很正常的嘛!女人在家也未必有多干净。”朱泰说话从不遮着掩着,咋想的就咋说。 在这件事情上,虽然田小麦并不贊同朱泰的观点,但是想想也没有辩论的必要,就摆了一个礼貌的微笑,安安静静地坐着了。 李大春来晚了一些,他是从省城赶回来的。 “那批货全都寄出去了吗?”朱泰问李大春道。 李大春抱着水壶咕嘟咕嘟地足足喝了半分钟,直到心满意足才擦擦嘴角,“全都寄出去了,一点不差,杰克说他收到货验收之后就会给你打个电话。” “好!好!好!”朱泰连说了三声好,“今天大家敞开了喝,敞开了聊,都是一家人,一块儿赚大钱!” 一大桌的菜,鸡鸭鱼肉,无比丰盛。朱泰凳子旁边还放了一大箱白酒,一共九瓶。 朱泰心情大好,兴致颇高。这样发展下去,没几年他就能把自己彻底洗白了。这是他一直梦寐以求的,以前不敢想,觉得这辈子没有这种可能了。没想到老天竟然还会眷顾他,让他遇到了这么多的贵人,一次又一次地给他惊喜。 吃完饭之后,朱泰也不放人走,非要拉着夏明苏和田小麦继续喝酒。 田小麦想早点回去,可夏明苏却不着急走,还劝她再多呆一会儿。 颜青收拾好行李,打算临走前跟田小麦告别一下,可找了一大圈却怎么都找不到人。 他问苗翠英,苗翠英说小麦白天都不在家; 再找江淼淼,江淼淼则一问三不知,就算是知道也说自己不知道; 后来问邹平,邹平模稜两可,告诉他可能是去镇上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回来…… 走遍竹溪村,都没有见到田小麦的身影,颜青的脸上写满了失望。他感到一股莫名的哀伤,又觉柔肠百转。 颜青跟夏六爷和王喜弟道了别,便独自返回省城了。风尘僕僕而来,却落寞而归,似乎他每一次都是这样。 但愿下一次再相见时,不会这样短暂又充满遗憾。 果园的苹果苗只抢救回来一成,损失惨重。 夏明苏自己的钱已经花的见底了,可他仍需要採购新的果苗,还要大量进购品质优良的肥料和打虫药。 算下来,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田小麦那头自顾不暇,财政也非常紧张,没有办法支援他。 夏明苏不想开口管娘和夏六爷借钱,思来想去,能够寻求帮助的人只剩下朱泰一个了。 “如果你按照正常的利息算,那我就管你借一万。如果你要放高利贷的话,那我就再去想其他的办法了。”夏明苏把话说得很明白,我可不借高利贷,只是正常的借贷。 朱泰爽朗大笑,“什么利息不利息的,兄弟之间,钱拿去用就是了!什么时候周转开了,再还我不迟。你泰哥我不才,但这点钱还是有的。” 夏明苏当即就拿到了一万元的现金,“谢谢泰哥!” “行了,天灾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儿,遇到了就是遇到了,认个倒霉就行。”朱泰与夏明苏身高差不多,他揽着夏明苏的肩膀,“把果园抓紧安顿好了,找个靠谱的人看着,回头你就速度来我这儿帮忙。初期的实验基本上已经完成了,接下来先做一批成药出来,小范围内卖卖看。” 夏明苏:“我这儿还得两三个月吧。” “行!就三个月,三个月之后你再不过来,我可就找人去绑你了!”朱泰对这个制药厂寄予了厚望,原本厂址在镇子的东北边,离竹溪村非常远,可自从跟夏明苏和田小麦达成合作关系之后,他就打算重新找个地方,重点在镇子的西南方向找,这样往返竹溪村就方便了很多,能省下近一个小时的路程呢。 第254页 镇子的西南角相对来说,比较荒芜,现成可用的厂子几乎找不到。寻摸了一个礼拜,朱泰找烦了。一怒之下,他决定自己建一个,按照他的需求来建,这样使用起来会更合心意。 买地、构图、设计……这几天竟忙活这些前期工作了。 田小麦和夏明苏一起去现场看了一眼,面积很大,附近渺无人烟,没有什么干扰,的确是一个极佳的地方。 他们看朱泰一会儿指导木工,一会儿又指导瓦匠,田小麦忍不住称赞道:“泰哥,你真是什么都会啊。” 第264章 心有灵犀一点坑 他们看朱泰一会儿指导木工,一会儿又指导瓦匠,田小麦忍不住称赞道:“泰哥,你真是什么都会啊。” 朱泰放下手中的工具,领着夏明苏和田小麦到树下的阴凉处休息。 他骄傲地说道:“你们以为我只会打打杀杀、放个高利贷吗?告诉你们,我可是什么都干过的!自打路走稳当了之后,我就开始干活了。小时候我捉过螃蟹、捞过鱼,在田垄里锄过草。十岁开始,我就要照顾弟弟妹妹。我要端着玉米煳煳餵妹妹吃饭,要给弟弟把屎把尿。后来快二十岁的时候,我带领着一帮瓦工,到处给人盖房子。我们给大商户盖过,给画家盖过,还给部队盖过。哎呀,当时别提多自豪了。” 田小麦把玩着一片绿色的落叶,仔细地倾听着朱泰的经歷。 “我再想想啊,我还干过些啥?”朱泰认真地思索了一阵子,大概回忆出来太多的场景,他的眼中闪烁着平日里很少能够看到的那种纯真和坦率。 “我做过力工、瓦工、装卸工;扶过犁,开过荒,烧过砖,还给人抬过大木头。我跟你们说,抬木头可真不是人能干得活儿。在平原地区还好,到了山区,分分钟都要命的啊。前后两个人稍微有一点不默契,就有可能酿成大祸。我亲眼看到一个兄弟就在我旁边一头栽下去,连个声都没有,人就这么不见了,死不见尸!” 空气中有片刻的凝滞,讲故事的人或许还在回忆那一刻的场景。听故事的人,大概也能想像到当时的一幕。 无声的残忍,无处不在。 “最刺激的是,我还扛过枪,打过土匪和日本兵。你们想不到吧?” 田小麦是真的想不到,她甚至怀疑这些都是朱泰自己临时编出来的。 如果这些都是真实的,那朱泰也算是一个传奇人物了。把他的经歷写成剧本,妥妥地能拍成一部七八十集的长篇连续剧啊。 夏明苏有一点挺纳闷的,朱泰还打过土匪呢?他自己不就是土匪来着,难道是窝里横?这点疑惑他没敢说出来,跟这样的人再称兄道弟,也不能完全以心交之。没准儿哪一下不对胃口,立马就把你给咔嚓了呢。 不该开的玩笑绝对不能开,不该问的问题也绝对不可以问。 何翠翠坐在新开的港式茶餐厅里,桌上摆着牛奶椰汁糕和一杯咖啡,店里放着旋律优美的音乐,气氛相当的雅致,但何翠翠的心情却并不美丽。 窗外阳光明媚,行人不多。这个茶餐厅开在一条僻静的小路上,店里客人稀少,但由于布置的温馨,所以并不显得冷清。 发冷的是何翠翠的内心,是连滚烫的咖啡都暖不热的心寒。 这些时日她跟夏鹏几乎天天吵架,吵到最后却还是她先服软低头,因为她目前还离不开夏鹏。 这一年来,尽管何翠翠吃穿不愁,不过她也没有什么积蓄。 夏鹏多精明啊!他玩得熘,拿捏得好,左右逢源,从不会让自己吃亏。 何翠翠端起杯子抿了一口咖啡,苦,好苦,加了糖依旧苦。就像她的人生一样——倒霉、可怜、无望…… 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人,都不能给予她帮助。 何翠翠叉了一小块椰汁糕正准备往嘴巴里送,这时,她突然看到夏鹏出现在对面的胡同里。 夏鹏正搂着一个穿着旗袍的艷丽女子,两人吻得那叫一个热烈缠绵。 何翠翠把叉子缓缓放下,收回目光,咬咬牙,喝光了剩下的半杯苦涩咖啡。 她知道夏鹏不会娶她,估算了一下自己的保质期,最多不会超过三年。现在都已经有了进入疲惫期的迹象,再有个一年半载,好则和平分手,坏则被扫地出门。 到时候她该怎么办呢?难道要回竹溪村吗?她可没那个脸!即使出去卖身讨饭,她都不能这样空手回去。 何翠翠的心像孤苦的老太婆,在自怨自艾里沦陷,在无望中沉浮。 出了茶餐厅,何翠翠坐车到了镇上的小赌馆门口,赌馆还没到开放的时间,大门正紧闭着。 这里是朱泰休闲娱乐的地方,再累他隔三差五也会过来坐一坐,这是夏鹏告诉何翠翠的。 朱泰自己并不赌钱,他的乐趣在于观看赌徒的表情。赌徒们因紧张而发抖的双手,冒汗的额头,迸发的青筋,还有失态的欢唿。 何翠翠久久地伫立着,透过窗边的缝隙,观察着里面的赌桌。其实那就是一张寻常的木头桌子,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可那桌上的两副扑克牌,深深地吸引了何翠翠的目光。 晚上,回到县城住处的她为夏鹏准备了一桌烛光晚餐。 这一天,夏鹏过得异常顺遂,心情特别好。上午有领导视察工作,总结大会上,夏鹏被公开表扬了。下午他和朋友出去庆祝的时候,又泡到了一个旗袍辣妹。晚上一回到家,还有浪漫的烛光晚餐在等着他。 第255页 简直是完美的一天! “看来咱们俩还是心有灵犀的啊!”夏鹏亲手餵何翠翠吃了一口煎土豆。 何翠翠淡淡一笑,为夏鹏斟上了红酒。 夏鹏浑身透着得意,一脸容光焕发。 “小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合,小打小闹的更能增进感情,还真是这么回事儿,干杯!” 何翠翠举起高脚杯,“干杯!” “今天你都做什么了?”夏鹏随口问道。 何翠翠嘟起小嘴,显得有些落寞。 “怎么了?很无聊吗?”夏鹏抚摸着何翠翠的手背。 何翠翠委屈地说道:“在家实在闷的慌,要不你给我找点事情做吧?” “那多累呀!不如到附近找几个姐妹,一块儿打打牌?” 何翠翠摇头,“一块儿打牌就要聊天,你不怕现在这个住处被人知道啊?我可不想为了讨一点乐子,就冒这样的风险。” 话落,何翠翠紧接着又补充了一句,“我是不想给你惹麻烦。” 多体贴,多善解人意啊!夏鹏心里一暖,倍感欣慰。 “那你想做点什么呢?”夏鹏继续问道,他知道何翠翠既然提到了这茬儿,就一定是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 “我想学发牌,学骰宝、牌九。”何翠翠答道。 夏鹏收回放在何翠翠身上的手,轻轻地冷笑了一下,“你想勾引朱泰,不用那么麻烦。” 第265章 野史秘闻加持 夏鹏收回放在何翠翠身上的手,轻轻地冷笑了一下,“你想勾引朱泰,不用那么麻烦。” 何翠翠则面不改色心不跳,“你要这么想,我也没办法。” “你要想搭朱泰的船,我真的一点儿都不介意。回头你爬上了泰哥的床,别忘了多替我说两句好话就行。不过……” “不过什么?”何翠翠抬眸看向夏鹏。 “不过,泰哥的床可不比我的床上上下下那么方便。泰哥的床不是那么好爬的,小心上得去可下不来。”夏鹏这句是真心实意的提醒,收穫和风险永远都是成正比的,没有人能偷来运气。 何翠翠淡淡开口道:“我知道,我心里有数。现在我只是单纯地觉得,赌桌上的那些东西比较有意思,以后——至少我还能靠这个养活我自己。” “你不想把你的孩子找回来吗?”夏鹏突然问道。 何翠翠冷下脸来,“我没有孩子。” “你就不怕以后会后悔?现在找没准儿还能找得到,时间越久,你离他就越远了。” 何翠翠声音冷硬地说道:“我不后悔。” 夏鹏没再说什么,他能够预知何翠翠的未来,但他觉得自己也无力改变什么。 罢了,“吃饭吧……” 在夏鹏的引荐下,何翠翠跟一个经验丰富的徐姐学习发牌,以及各种赌博的玩法。 经过一个月的刻苦学习和训练,何翠翠就出师了。 朱泰的制药厂正式揭牌的那一天,受到邀请的夏鹏,带着何翠翠前去祝贺。 见到穿着糖果色长裙的何翠翠,朱泰惊讶道:“你就是何翠翠啊?!哈哈哈……夏鹏,你小子把女人藏得挺深啊!这大美妞在我那小赌馆晃荡了那么长时间,我都没有认出来。” 夏鹏笑着说道:“翠翠就是对赌牌有兴趣,想过去学学。我就让她去玩玩,散散心。” 朱泰眯着眼睛盯着何翠翠看了一会儿,漂亮是漂亮,就是长了一副心眼太多、野心太大的样子。 “你们在这稍等一会儿吧,再等几个人咱们就正式揭牌!”朱泰转身去跟别人打招唿去了。 三教九流,各式各样的人聚到一起,互相做着介绍,满场都能听到“久仰大名”“幸会幸会”“生意兴隆”之类的寒暄和贺词。 夏明苏和田小麦姗姗来迟,朱泰佯装生气道:“你们迟到了啊!一会儿记得自罚三杯!” “泰哥,这幅牌匾挂到你办公室里边去吧?”田小麦指着身后江淼淼和邹平端着的牌匾说道。 朱泰凑近一看,是“大展宏图”四个字,写的非常飘逸潇洒,落款还印了一个“欧”字的印章。 “我没有看错吧,这是欧大师亲笔题的字?!”朱泰惊讶地问道。 夏明苏点点头,“是欧大师的,小麦亲自去省城求了三天才求来的。” 朱泰抚摸着已经镶了玻璃镜框的牌匾,“小麦,你到底用了什么法子?欧大师可是很少给商户题字的啊!” “没用什么法子,靠真情实意打动他的。”田小麦没有完全说实话,她怎么会轻易把诀窍说出去呢。 诀窍之所以称之为诀窍,那就是因为知道的人少。如果所有人都知道的话,那这诀窍也就失去效力了。 田小麦在穿越之前,课业之余就喜欢看点杂书,什么野史秘闻之类的。当时有一本书讲的都是当地名人的嗜好,其中就有这位欧桥大师的三大癖好:吃烤牛眼、喝菊花茶和撸猫。 欧桥的名声放在全国可能没有那么大,但在省内也算得上是一个具有奇才的书法家了。 他给人题字一不看对方的地位,二不看对方的财力,只看品行是否端正,为人是否诚信。 第256页 因而获得欧大师的题字,能够形成一种颇有效果的gg效应。 他给哪位医生写了“医者仁心”,那这位医生必定是个医术高超人品又好的人。 为了给朱泰的制药厂打好头炮,田小麦可没少花心思。 毕竟这个制药厂里还有夏明苏一半的股份,日后制药厂赚到的钱,有一半是会进到她的腰包里的。 恩,夏明苏的腰包,就是她的腰包。 夏明苏说过了,以后老婆当家,老婆掌管财政大权。 田小麦拿着邹平探路摸到的地址,寻到了欧桥的家。她敲敲门,过了约有一分钟,一位男学生才缓步走了出来。 那学生看了田小麦一眼,直接开口说道:“欧老师不见客,你请回吧。” 田小麦往院子里瞅了瞅,只见一只小黑猫正在窗台上晒太阳,还有两只短毛猫正在散着步。 书上写的大概没错,欧大师应该是个猫奴。 “那,打扰了。”田小麦对开门的学生笑了笑。 学生全程冷漠脸,大概是见多了这样登门拜访的客人,有点不厌其烦了吧。 门轻轻地合上了,响起吱吱呀呀的声音。田小麦撇撇嘴,腹诽道:门轴该抹油了…… 田小麦没有离开省城,决定按部就班地实施先前做好的计划。 她先是跑到花鸟鱼市场里买了一个超级霸气,目光兇狠的缅甸猫。 接着她直接去了屠宰场,费了好大的口舌,花费了不少钱,买了二十颗牛眼,又借走了一个小小的烤架和几根铁签。 最后她跑了十几个供销社,挑选了最好的菊花茶,称了半斤。 一切搞定,田小麦抱着缅甸猫,拎着牛眼和烤架,揣着菊花茶,再次来到欧桥的家门前。 这次她没有敲门,而是来到后院,找到一个上风口,坐下来支起烤架,点燃了煤球,用铁签串好牛眼,就烤了起来。 调料是从家里带过来的,夏明苏秘制,香飘万里。 田小麦一边烤一边哼着心爱的旋律来助兴,管它有没有用,自己嗨最重要。如果欧大师实在无动于衷,那就把这烤牛眼丢给缅甸猫吃,菊花茶自己拿回去喝吧。 就在田小麦把《卡西莫多的礼物》这张专辑里的歌刚好唱完一遍的时候,之前给田小麦开门的那个男学生朝田小麦招招手,喊道:“这位同学,欧老师叫你进去一下。” “好嘞,我来啦!”田小麦拍拍手,把架子上正烤着的牛眼放到一边,抱起缅甸猫站起身,同时又换了一首歌哼了起来:千年等一回,我无悔啊~ 第266章 无声打脸 田小麦跟欧大师相谈甚欢,她在院子里给小老头烤了三天的牛眼,泡了三天的菊花茶,又给九只猫挨个洗了一遍澡,最后才争取来了一幅“大展宏图”的题字。 回去之后,不等夏明苏开口问她这一路的情况,田小麦就激动地说道:“你以后敢养猫,我就离家出走!给猫洗澡简直是要了命了!发情的猫喵喵地叫起来跟闹鬼似的,我一睡着就做噩梦!在梦里边那几只猫一块儿挠我,把我的一层皮都给挠没了!早上醒过来一看,九只猫都围着我,瞪着眼睛等我餵饭呢!吓得我差点尿裤子!” “猫一般不亲近人,看来它们还挺喜欢你。”夏明苏没有发现田小麦的身上有猫的抓痕,所以才会放心地调侃她。 “它们喜不喜欢我我不知道,可我知道我不喜欢它们,一!点!都!不!喜!欢!”田小麦这几天被猫折腾得都要神经衰弱了,现在只想发飙。 可已经没有给她发飙的时间了,欧大师的字还没有装裱起来,现在离中午揭牌的时间只有三个小时了。 夏明苏和田小麦立即出发,去了镇子上一家有名的装裱店。 前一天夏明苏就跟店里的师傅商量好了,说今天上午会拿一幅字来装裱,时间紧急,希望他们能腾出时间。 店家一开始不想接这样的急活,但一听说是欧桥的亲笔题字,立马表示随时都可以。 为了保证质量,师傅做得格外的认真细緻,夏明苏和田小麦在外边等的那叫一个心焦啊。 每隔一分钟就看看手錶,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师傅还迟迟没有出来。 之前说一个半小时就能出货,现在都两个多小时了,再晚就赶不上给朱泰庆贺了。 夏明苏提议:“要不进去催催?” 田小麦摇头:“算了,等等吧。字好,裱框也要好,这样才配得上。” 因为在装裱店耽搁了一点时间,所以夏明苏和田小麦才迟到了几分钟。 不过好在没有错过揭牌仪式,夏明苏作为半个股东,也是老闆之一,揭牌仪式少了他,总归不太合适。 点燃炮竹,响器也全部热热闹闹地吹了起来,朱泰和夏明苏一人站在一头,两人把手上的绳子一拉,大红布落了下来,牌匾上写着“合泰中原制药厂”几个金色的大字,宏伟、醒目,一看就很招财的样子。 前来祝贺的人争先恐后地说着吉利话,夏鹏表现得很积极,前前后后地帮忙张罗着。 两个大老闆,一个是他救过的泰哥,一个是他的亲哥,这关系,没人比他更铁了。 仪式都搞完了之后,朱泰迫不及待地张罗着大家去挂欧大师的题字,“走走走,把欧大师的字请到我的办公室去,这风水,绝对跑不了!” 第257页 一路上,大家都在夸田小麦,这么难搞到的字都搞来了。听说欧大师是个脾气古怪的老头,很少见客,很多有头有脸的人前去请字,他都爱搭不理的,连面都难得一见。 也不知道田小麦是靠着什么本事,使了什么手段才弄到的。 按说美人计应该没什么用了,听说欧桥再有一两年就九十高龄了,身体应该没有那方面的需求了。老爷子身边都没个女学生,全部都是男徒弟,从这个侧面也能说明这个问题。 “你到底怎么做到的啊?”夏鹏好奇地问道。 田小麦一脸得意:“就讲了讲我们做出来的药有多好,能治病救人、造福百姓……” “不是很多人连门都进不去的嘛,你是怎么……”夏鹏有种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他就不信田小麦是靠真诚就打动了人的,那么多人上门难道就不真诚了? “哎呦,你啰啰嗦嗦的,咋那么多问题!”朱泰打断了夏鹏的话,立马转移了话题,“这裱框看着也是极品啊!金光闪闪的!” “泰哥好眼力!”田小麦贊道,“这裱框用的是柚木,是‘万木之王’,国外那些贵族的宫殿,用的就是这种木材。你把它泡在海水里头,或者用阳光暴晒,都不会变形,也不会开裂。不仅蚂蚁、虫子不会靠近,这柚木自带香味儿,连蛇都不会靠近。听装裱店的老闆说,柚木不是什么时候都有,这两天赶巧了,也是一种缘分。” 为了把朱泰的这个问题答案一直持续到进办公室,田小麦也是挖空了自己的知识库。否则,她怕夏鹏又纠结她到底是怎么说服欧桥这件事儿了。 她明显不愿意告诉他,他难道看不出来吗?既然看得出来,还死皮赖脸地总问总问,就不知道这样很招人讨厌吗? “都进来吧,随便坐。”朱泰吩咐小弟给客人们倒茶,他亲自动手在墙上钉了两个钉子,把字挂了上去。 左看右看,怎么看怎么稀罕。 何翠翠一直走在大部队的最后面,听着一帮人在那儿夸田小麦,她的心脏就跟被人狠狠地攥着一样,透不过气来。 进了办公室之后,她就跟在夏鹏的身边,并没有什么存在感。 何翠翠为了今天的场面,特意做了精心的装扮,穿上了糖果色的长款纱裙,走的是小仙女的风格。因为长得漂亮,所以相得益彰,衬得整个人都很青春靓丽,算得上是全场最美的人了,连跟她竞美的人都不存在。 不过吸引来的都是一些色狼的视奸,那一双双贪婪的眼睛时而瞅瞅她的漂亮脸蛋,时而盯着她的胸口勐看,口水差点直接淌下来。 她想引起注意的夏明苏,却一眼也没瞧她。 夏明苏的目光一直追随着田小麦。田小麦在外面折腾了三天,脸都没有好好洗,回来之后就赶去了装裱店。出了一身的汗,原本盖在她额头上的松软的刘海,现在只好别到耳朵后面去了。所以,她根本没有打扮的时间,只穿着简单的牛仔裤、t恤衫和运动鞋。不过,在夏明苏的眼里,这依然是他喜欢的样子,可人、窝心。 “累不累?累了咱们一会儿就早点回去。”夏明苏趴在田小麦的耳边说道。 田小麦笑着摇摇头,“没事儿,在车上我补过觉了。” 为了恢復体力,也为了保护好手上的字,回来的时候她就买了卧铺票,睡了一路,所以精神头还足。 夏明苏笑道:“难怪刚才吼我的时候,中气十足的。” 第267章 坏人还要名誉? 夏明苏和田小麦有说有笑,何翠翠看得太过扎心,秉持着眼不见为净的原则,就起身去了厕所。 新建的厕所,没怎么使用,墙上、地上都贴着雪白的瓷砖。洗手池前面还有一个镜子,擦得锃亮,把何翠翠脸上的美丽与不满,都给映照得清晰无比。 她对着镜子转了一圈,这妆多漂亮啊!这裙子多美啊!可为什么夏明苏就一眼都不瞧她呢? 男厕那边偶尔有人进进出出,女厕这边却一直没有什么人。 在里边呆了约十分钟左右,正准备回去的时候,她听到有脚步声靠近。 突然一张男人的脸勐地出现在何翠翠的面前,那个人也不说话,一手捂住何翠翠的嘴巴,另一只手就往她裙摆底下钻。 何翠翠死命抵抗着,男人动了怒,纠缠之中,扯坏了何翠翠的裙子。 雪白的大腿露出来了一大片,明晃晃的,引人犯罪。 夏鹏见何翠翠一直没有回来,就拜託田小麦去看看,是不是她身体不舒服,还是有什么特殊的状况。 虽然田小麦心里不大乐意,但还是过来瞧了一眼。 结果就看到一个男人正抱着何翠翠勐亲,手还在她露出来的大腿根上很不老实。 地上有把扫帚,田小麦捡起来就朝男人抽了过去。 练了一段时间鞭子,田小麦的臂力惊人。每一下她都用了十分的力气,出手速度也快。不等男人转过身,他的西装上就被抽出了好几个口子,西装都成了烂布条,里面的肉还能有好?估计已经全是血痕了。 来了个练家子,男人夹着屁股立马逃跑了。 “你没事儿吧?”田小麦关心地问道。 何翠翠摇摇头,整理好头髮和裙子,就往外边走去。 第258页 这时,听到动静的人全都围了过来。 “怎么回事儿?”见到请来的客人变成这副狼狈样儿,朱泰皱着眉头问道。 男人指了指身后,委屈地说道:“那个姑娘误会我了,我眼神不好,没看清上面的指示牌,就进了女厕所,结果却被她打成这样了。” 田小麦远远地听到这句话,立马无语了。这瞎话编得倒是快呀!说得跟真的似的,瞧瞧那委屈的小样儿,不去拍戏真是可惜人才了。 “小麦。”何翠翠停下脚步,轻轻地唤了一声。 田小麦扭头看过去,“咋了?没事儿,你别害怕!他敢造谣,我就抽死他!” “不是。”何翠翠一副为难的样子,“如果他们知道我被摸了亲了,还被看了大腿,我就没脸见人了。” 田小麦一头雾水,什么情况? “那你要怎么办?”田小麦顿了顿,“我不会说细节的,其实我啥都没有瞧见。” “恩。”何翠翠没再跟田小麦说别的,只淡淡地继续开口说道:“刚才谢谢你了。” 两人接着往前走去,来到大家面前。 男人见到田小麦,就义愤填膺地指责道:“你这个姑娘,年纪不小,火气怎么那么大呢?!也不了解一下情况,就乱动手打人,有没有点教养了?!” 哈,有点意思,贼喊捉贼的套路呗? “我说,这位大哥,你摸摸自己的裤裆,兴奋劲儿都还没有下去呢,在这儿呜哇乱叫个什么劲儿!”田小麦冷笑了一声,“厕所门上硕大个图标,你瞧不见?女厕所门的指示牌上那个女孩那么长一条辫子,那么大一条裙子,你瞧不见?还是你不认识字,男和女,给认差了?” 男人被噎得咽了咽口水,但他继续为自己狡辩道:“我尿急,走得快,没仔细瞅。”他又指了指自己下边,“我这都是尿憋的,你别乱讲!” 朱泰听了双方的发言,心中有了数,但毕竟没有亲眼所见,也不好做定夺。 男人是另外一个药厂的负责人,以后少不了要沟通合作,不好随意开罪。 田小麦是自己人,朱泰也知道她说的是真话,所以就打算把事情大而化之,小事化了。 没想到何翠翠这时却开口说道:“大哥,不好意思啊,刚才误会了。” “咳咳咳……”男人抚着胸口咳了两声,挺了挺腰板,“还是这位姑娘明事理。” 田小麦惊讶地看向何翠翠,好心当成驴肝肺了这是! 敢烧房子犯罪,身上背了两条人命的女人,果然心思歹毒! 真是救什么人,都不能救这种卑鄙到极致的小人! “小麦,你也太莽撞了,瞧你把我的裙子都给踩烂了!”何翠翠小声嘟囔着,还时不时地拢一拢裙摆,一副生怕会走光的样子。 大家都站在一起,彼此离得比较近,所以尽管何翠翠把音量放得比较小,大家也还是听见了。 这时,站在朱泰身边的夏明苏冷冷地开了口,“你这裙子质量真是不怎么好,一踩就能从腰上扯成两半,也是新奇。” 何翠翠想不到夏明苏这时候会泼她一头冷水,她恨恨地挖了夏明苏一眼,“夏明苏,你可不能没有原则地护短!当时只有三个人在场,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有我们三个人知道。再说了,如果我受了欺负,我还会偏袒欺负我的人吗?事实是什么就是什么,怎么能随意编造呢!” “就是就是。”男人后背的伤口火辣辣地疼,他龇牙咧嘴地继续说道:“这事儿不说清楚,不还我名誉,我以后还怎么在这个圈子里头混啊!” 色狼还要名誉,真是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不要脸! 为了稳住大局,把事情搞清楚,朱泰决定让大家都先冷静一下,该处理伤口的处理伤口,该换衣服的去换衣服。 不相干的人,都先去定好的餐厅吃饭。 “明苏老弟,我的办公室里头有急救箱,你先帮这位兄弟处理下伤口吧,你看行吗?”朱泰请求道。 夏明苏一脸无所谓,“行啊,当然行了,举手之劳。” 到了办公室,男人坐在前边,夏明苏拿着酒精、棉花和纱布坐在后边。 衣服一脱,整个后背露了出来。 啧啧啧,田小麦下手也是够狠的,这伤口比想像中的要深啊。 夏明苏的眼底藏着笑,这么些时间,田小麦把手上练出那些个老茧,功夫真是没白费,还挺有成效的。 “哎哟,哎哟,你轻着点,轻一点,哎呦喂——可疼死我了……”男人疼得泪花直飙。 夏明苏扯扯唇,邪魅一笑,到了我的手上,还能让你好过?! 第268章 田小麦,她不行! “哎哟,哎哟,你轻着点,轻一点,哎呦喂——可疼死我了……”男人疼得泪花直飙。 夏明苏扯扯唇,邪魅一笑,到了我的手上,还能让你好过?! 整个办公室里只听得见男人鬼哭狼嚎的声音,一声比一声高,一声比一声悽厉。 朱泰眼中流露着鄙夷,一个大男人,受这么一点儿小伤,至于喊成这样嘛!真是没有出息!女人生孩子都没有你叫的声儿大,丢人! 第259页 田小麦的心里可就舒坦多了,谁让你猥亵完一个,又污衊一个,这就叫罪有应得!自作自受! 夏明苏给男人清创、上药、包扎足足用了半个小时,这并不是他平时的速度,这一点儿田小麦非常清楚。 处理这样简单的伤口,对夏明苏这种手脚麻利的熟练工来说,最多十分钟就足够了。 余下的二十分钟,权当友情赠送,不用感谢。 夏明苏拍拍前面那个男人的肩膀,“好了,伤口不要沾水,回去找点儿消炎药吃。最近饮食最好清淡,多喝水,多休息。” “哦,谢谢——了……”男人一开口说话,嘴巴都有点抽搐了。 夏明苏淡淡一笑:“不客气。” 这时田小麦突然问道:“大哥,你有孩子了吗?” 男人皱着眉头,“哪儿有孩子,老婆都没有一个,哪儿来的孩子!” “哦,你没结婚呢啊……”田小麦瞥了一眼放在一旁凳子上的西装,继续问道:“也没谈女朋友?” 男人疼的没什么心情回答这些有的没的问题,便顺嘴说道:“没结婚,也没有女朋友。” “那这是……”田小麦往前走了两步,拎起西装,对着太阳瞅了瞅,一根捲曲的长头髮明晃晃地黏在了上面。 “什么?”男人转头看过去,由于他眼神不太好,所以啥也没看见,但隐隐觉察出似乎哪里出了问题。 田小麦小心翼翼地把那根头髮夹起来,凑到男人眼前,“看清楚了?这头髮是不是有点儿眼熟啊……” 田小麦说着朝何翠翠看了过去,何翠翠已经把裙子换下来了,此时穿的是制药厂员工的白大褂,肥肥大大的,衣摆上好像还有一个黑色的脚印。 房间内顿时安静了下来,田小麦把西装展开,仔细查看了一遍,头髮不只有刚才那一根,衣服的纽扣上还缠了两根。 这些头髮都是卷的,朱泰的办公室里从始至终只有何翠翠的头髮是烫过捲儿的。 很明显,男人跟何翠翠刚刚有过身体上的接触,而且应该还蛮激烈的,否则头髮怎么会缠得这么结实呢。 朱泰把事情全都弄明白了,他从田小麦手中把西装拿过去,丢进废纸箱里,随后对这位制药厂的同行说道:“在场的都不是外人,想必现在也都清楚刚刚发生什么事情了。不是什么好事儿,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哪发生哪了了,你跟两个姑娘鞠个躬,道个歉,这一页就给翻过去了。你觉得这样可以吗?” 男人掉了面子,还受了伤,已经没了什么心气,朱泰的面子他也必须得给,所以只能说行。 “好。”朱泰又看向田小麦和何翠翠,“你们觉得这样可以吗?” 何翠翠点了一下头,表示自己没有意见。 田小麦挑挑眉,反正刚才夏明苏都替她出过气了,她也不是那种揪住一个过错儿一件事儿不放手的人,就这样吧。虽然事实上,何翠翠也应该跟她道歉的,不过那样的情形是绝对不会发生的,田小麦也就不指望了。 男人光着上身,给何翠翠鞠了一躬,“对不住了。” 豆腐没吃着,啥甜头都没尝到,还丢了面子,今天真是倒霉。 何翠翠头都没抬,跟蚊子似的“恩”了一声就算答覆了。 背上全是伤口,一动就疼得不得了,男人冒了一脑门子的汗,他转过来对田小麦又艰难地鞠了一躬,“对不起……” 挨了一顿揍,还要跟打了自己的人说“对不起”,早上没看黄历就出门,真是太失策了!真该在家里窝一天,哪儿都不去! “今天是揭牌的好日子,看在泰哥的面子上,这事儿就这么算了。大哥,以后好自为之。”田小麦第一次小试身手,觉得很爽。回去以后还要接着练鞭子,努力地练,使劲儿地练,再碰到无赖、色狼、渣男,就得狠狠地收拾,狠狠地抽! 何翠翠一直就是个心胸狭隘的人,做出什么样的反应,编出什么样不靠谱的瞎话,都不会让人意外,田小麦也不会为此而感到受伤。 ** 花了半年的时间,荒山总算给收拾得差不多了。土壤状况得到了非常好的改善,经过几次抽样检测,都显示肥力良好。 种草药比种粮食更难,田小麦辟出来一小片当试验田。药材的种子她挑了又挑,选了又选,经过一次次的失败,吸取了不少的经验。她一边看书学习,一边向高人请教,带着一帮人磕磕绊绊地往前走着。 夏明苏借了朱泰的钱,解决了果园的难题之后,就去制药厂忙活去了。 监督实验,调整剂量,每一个程序都严格把关。 朱泰那头带着人搞定了生产许可证,各种执照、证书、批文,设计了商标,报了各种税,琐事繁多。原本可以直接丢给手下的人去做,但朱泰对制药厂非常重视,他不放心,怕有人会从中捣鬼。所以,每个细节他全部亲自过问,所有的资料一一过目,签字敲定。 日子过得飞快,夏明苏和田小麦平均每周能见上两三面,相处的时间并不长,因为都太忙了。 王喜弟一直想找大儿子夏明苏谈谈相亲的事儿,可总是见不着人,这要怎么谈? 老二夏鹏跟省高官的闺女正谈着恋爱呢,说是想准备在一年内结婚。 第260页 他们夏家祖上传下来的规矩是,除了闺女,儿子们必须按照长幼的顺序结婚,老大结完之后,老二才能娶亲。 也就是说只有夏明苏娶了媳妇儿之后,夏鹏才能成亲。 乱了顺序,不仅是坏了祖上的规矩,更重要的是,会坏了风水,坏了好运气。 “明苏,你等等,我有话说。”王喜弟叫住准备出门的大儿子。 夏明苏难得放一天假,也跟田小麦约好了时间,打算一块儿去看场电影,放松一下。 在那个年代,看电影算是相当时髦的约会了。 “娘,如果是相亲的事儿,就不要再说了。我还赶时间,现在得出门了。”夏明苏每次回家,王喜弟都要拉着他唠叨相亲的事儿,前前后后给他介绍了不下十个姑娘,家世都很显赫。 王喜弟脸色特别难看,“明苏,你不能这么自私。夏鹏那头着急结婚呢,你这么拖着算怎么回事儿?你等得起,你弟弟可等不起,你弟媳妇更是等不起!” 夏明苏一脸不耐烦,“娘,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不是我自私,是您不同意我娶小麦。这件事儿小鹏怪不到我的头上,如果您点头同意了,我今年内就把小麦给娶过来。” 王喜弟也很坚决,“田小麦,她不行。” 夏明苏面无表情,“您什么时候说行了,我就什么时候成亲。” 王喜弟低头喝了口茶,一眨眼的功夫,抬头就发现儿子已经走了,连个背影都没瞧见。 小儿子跟她闹着要结婚,说是女朋友眼瞅着快到本命年了,她打算在二十四岁之前把自己嫁出去。算命先生说她二十四之前不结婚,以后就不会幸福。 大儿子呢,铁了心地要在一棵树上吊死,非那个田小麦不娶!拗得要命,怎么说都说不通,怎么威胁都没用。 她以死相逼过,奈何大儿子无动于衷。 彼此太了解就会这样,可用的招数实在是太少了。 尤其是两个人的性子都比较刚烈,认准的事情不会轻易改变。 这一年的十一,上映了很多新的电影。县里新开的这家影院很大,也设置了不少不同规格的影厅。最近影院还选择性地放了几部去年上映的佳片,所以选择范围很广,夏明苏让田小麦从中挑选了一部。 田小麦瞅了一圈,都是一些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的电影。最后她单从名字上选,挑中了《失去记忆的人》。 夏明苏买完电影票,带田小麦进场的时候问道:“你为什么想看这个?” 第269章 不会忘记最重要的人 夏明苏买完电影票,带田小麦进场的时候问道:“你为什么想看这个?” 田小麦想了一下,淡淡地说道:“因为觉得这个名字,很悲伤。” 夏明苏揽着田小麦的肩膀,轻声安慰:“就算是失去记忆,也不会忘记最重要的人。” 是吗?不会忘记吗?未必吧…… 田小麦偶尔是个悲观主义者,不过好在大多数时候,她都是乐观、积极、向上的好青年。 离开始还有五分钟的时间,田小麦一边跟夏明苏闲聊着一边看着周围的年轻人。 县城里的孩子们,现在都打扮得挺时髦了。跟同学出来约会玩耍,都知道拾到拾到自己。女孩子穿上小裙子、连裤袜,男生穿上白衬衣、夹克衫,各个青春洋溢,真是好养眼。 虽然田小麦也才二十岁,但是她觉得自己已经失去了这种鲜活的状态。 她突然想起闺蜜小猪朱晓彤曾经说过,在青春懵懂的岁月里,男孩儿与女孩儿之间,绝对不可能有纯粹的友谊,不是暗恋就是被暗恋,要么就是两厢情愿。 现在仔细看这些少男少女的目光,听着他们略显幼稚的对话,田小麦多少有点儿懂小猪这句话的意思了。 曾经有过多少三角恋、四角恋,尽管是作为当事人的我们也并不完全知晓,也许就直接成为永远的秘密了。 看不清真相,也许是幸运的,也许是遗憾的,谁知道呢! 有些事情,永远都无法说给别人听。即使是对最亲近的人,也有难以开口,无法言说的秘密。 比如田小麦就永远不会把自己穿越的事实告诉夏明苏,无论他信或是不信,都不会影响现实的生活,那又何必给对方徒增烦恼和压力呢! 如果有一天,她成为了一个失去记忆的人,她希望自己可以忘记穿越这件事儿。这样,她就可以把苗翠英当做亲生母亲,把田娉婷、阿杰和菲菲当做真正的兄弟姐妹,靠着本能去爱他们,关心他们,在乎他们。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她要怀抱复杂的心情来解决各式各样的问题。 忘记,也许是件好事儿。 但想忘记,却并非易事。 越想忘记的事实,反倒会越深刻,越清晰。 上午十点整,电影准时放映了。 看惯了4k高清的田小麦,有点不适应这种朦胧派的效果,清晰度真是有点感人。 不过,毕竟好久没看电影了,跟夏明苏也好长时间没约会了,所以心情还是很美丽的。 认认真真地专心看了几分钟,突然一个侧脸把田小麦的目光全部吸引了过去。 刚刚还想着她呢,没成想转眼就瞧见人了。 穿越四十年的缘分,也是奇妙。 第261页 “苏苏,你等我一下,我见到那个朋友了。”田小麦指了指朱晓彤的方向。 夏明苏顺着田小麦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瞭然地点点头,“你过去吧。” 田小麦猫着腰走过去,朱晓彤的旁边刚好有一个空位置,田小麦不由分说地一屁股坐了下去。 “嗨,好久不见。”田小麦轻声打着招唿。 朱晓彤看电影看得正认真呢,突然被人打扰,有点不悦,哪个神经病过来搭讪,扭头一瞅,吓得浑身一颤。 朱晓彤瞪圆了眼睛,捂着嘴巴,一脸惊悚,“怎么是你?” “我又不是鬼,瞧把你吓的。”田小麦指了指大屏幕,又指了指身边看电影的人,示意朱晓彤小声一点儿。 朱晓彤心有戚戚地咽了咽口水,难道你不知道你自己比鬼还吓人吗! 田小麦往朱晓彤身边凑了凑,贴着她的耳朵说道:“你跟我最好的朋友长得特别像,没想到你俩的名字还一样。” 朱晓彤一脸怀疑的样子,骗鬼呢?!哪有这么巧的事儿!编都编不来这样的故事,太扯淡了! “我的朋友失踪很长时间了,所以那天在店里看到你有点儿失态,不好意思啊,你别介意!如果吓到你了,我一会儿请你吃个中饭吧,算是给你正式道歉。”田小麦说得抑扬顿挫,极富感情。 朱晓彤被田小麦真诚的语气带跑了情绪,“不用了,都是过去的事儿了。” “那就当咱们正式认识一下,你得赏这个脸啊!要不我会觉得咱俩的误解还没有解开。”田小麦执着起来,实在让人受不了。 朱晓彤她真的不想吃这顿饭啊!解释完了就行了呗,为毛还要一块儿吃饭啊!她哪有这样的闲情逸緻,她很忙的好不好! “我一会儿真的还有事儿,下次吧,下次碰到了再一起吃!”朱晓彤搪塞道。 下次?下次得等到什么时候啊!逮着你一次不容易,怎么能让你跑了呢! 没有下一次,只有这一次。小猪,你跑不出我的五指山了! “先看电影吧……”田小麦靠着椅背养精蓄锐,她打算一会儿散场了,绑也得把小猪绑走。 朱晓彤暗暗地舒了一口气,总算消停了!她盯着屏幕看了一会儿,发现落下了好多剧情,有些地方都连不上了!这个人可真是冤家,每次碰到准没好事儿! 怎么甩都甩不开,比蚊子还讨厌! 蚊子还能给拍死呢,她可是活生生的人啊,根本没法灭! 也不知道跟她同名同姓长得还像的那个朱晓彤,到底是怎么受得了这样一个朋友的,承受能力也太强了一点吧! 论执着能力,田小麦自称第二,就没人敢争第一。 自从田小麦把鞭子学会了之后,出门的时候就一定会在腰上别一个小号的长鞭,两米左右,比较细,抽起来特别顺手。 现在她能够站在两米外,打掉一个啤酒的瓶盖,瞬时的速度和力道异常惊人。这要是抽到人的身上,当即就能看到血肉模煳的一片。 当然,她还没在人身上试验过,只在已经死了的猪身上抽了两鞭。猪皮多厚多瓷实啊,那也抵挡不住田小麦的一鞭子,抽过去跟大菜刀剁一下的效果一样,伤口还更粗更大。 虽然获得技能很令人开心,不过受的苦也是常人不能承受的。 每隔几天就要用消过毒的小刀把虎口和手心的老茧给削掉,清理老茧的场面,真是触目惊心。 夏明苏好几次要求来帮忙处理老茧,不过都被田小麦严厉拒绝了,她不想让苏苏看到这么惨兮兮的画面。 夏明苏一心疼,心一软,不让她练了,怎么整? 她肯定不会听啊!这样两人就会产生分歧,就会闹不愉快,所以何必呢?眼不见为净! 有一天,她躺在床上偷偷想,估计那天在果园,躲在废木材后面,用手帮夏明苏解决的那一次,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了。毕竟,现在她的手又粗糙又有力,真要硬来,苏苏估计会疼哭,甚至终身不举呢。 田小麦觉得有点遗憾,想想那种感觉,其实还挺好玩、刺激的。 不过提升武力值,必然会付出一点代价啊。 哪有什么东西是可以不劳而获的呢! 田小麦心不在焉地盯着大屏幕,心思已经没有跟着电影里的故事在走了。她抚摸着挂在腰上的鞭子,跟它做着无声的交流。 都说主人跟自己的武器在灵魂上是有交流的,所以平常要多接触,甚至要经常跟它对话。 这样的事情做多了,田小麦一度怀疑自己得了恋物癖。 不过,想想四毛姐曾说过,人和武器要合二为一,成为一体。从这个角度来讲,她和鞭子就是一体的。鞭子是她身体的一部分,那就谈不上是什么恋物癖了,最多算是自恋罢了。 胡思乱想间,电影放完了,两旁的灯一一亮起,观影的人陆陆续续站起身往外走去。 “走吧,吃饭去吧!我男朋友也在,他就坐在后面。”田小麦一把揽住朱晓彤的手臂,不容她逃脱。 朱晓彤心里哀嚎着:刚刚不是说通了嘛,不是说好了下次的嘛…… 夏明苏朝两人走过来,田小麦笑着说道:“走,一块儿吃饭去。” “那个,我先去趟厕所。”朱晓彤想不到什么好的办法,只能用这种毫无创意的显而易见的逃跑方式了。 第262页 田小麦一脸灿烂的笑,“正好,我也想去了,一块儿吧。” “你俩去吧,我在门口等你们。”夏明苏的声音温柔得能掐出水来,他也只有跟田小麦在一起的时候,会调到这个特殊频率的嗓音。 第270章 送命题:谁更漂亮? 好几个影厅同时散场,厕所里人满为患。 里面是分隔间的,不过就是没有门。 朱晓彤红着脸从挎包里拿出一个卫生棉条,朝站在面前等她的田小麦说道:“你能等旁边的嘛,你这样看着,我不好意思换。” “哦,哦,好啊,那我去旁边等着了。”田小麦说着跑到隔壁那一趟站着去了,她其实并没有内急,单纯跑来盯梢而已。 前面两个人在讲笑话,还挺好笑的,田小麦就熘了一下神。没想到,朱晓彤趁此机会熘之大吉了。 田小麦撒开腿追了出去,两分钟之后,朱晓彤距离她也就剩下八九米的距离,很快就能追上了。 就在这时,半路杀出来一个黑影儿,速度快得惊人。 他一把抢走了朱晓彤的背包,撒丫子逃了。 “我的包,抢劫啦!”朱晓彤失声喊道。 “别急,我给你追回来!”田小麦撂下朱晓彤,往前追去,一边追一边把腰上的鞭子抽了出来。 拐过一个胡同,黑衣人就在前面不远处,手上拿着朱晓彤的蓝色挎包。 “哪儿跑?!”田小麦摆开架势,抬手一甩。 黑衣人顿时栽倒在地,田小麦刚才是对着他的脚脖子抽的,所以此时他失去了奔跑的能力,趴在地上一动不能动。 田小麦把鞭子收回手中,大步走过去,蹲在黑衣人身边,“疼吗?” 黑衣人咬着牙不吭声儿。 “还挺能忍,东西给我,你走吧。以后别干这种缺德事儿了,你很能跑,又有这么好的反应能力,干点什么不好啊,别干抢劫的行当了。”田小麦拍拍挎包上的尘土,起身走了。 还是要给人留下悔过机会的,看看江淼淼,现在不就改过自新了嘛。 人不是天生就好、天生就坏的,也有越变越好的可能。在这种可能还存在的情况下,就要努力让它成为现实。 “给,看看东西少没少?”田小麦把蓝色挎包递给了朱晓彤,朱晓彤手忙脚乱地打开包,看到里面的笔记本之后,长舒了一口气。 “没少东西,谢谢你了。”朱晓彤因为心急脸颊红扑扑的,跟蜜桃熟了一样。 “你刚刚说,咱么下次见面就一块儿吃饭,现在算是又一次见面了吧,你可不能食言。”田小麦挑挑眉,脸上透着小得意。 朱晓彤这次没有拒绝,反倒主动提出了要请客,“今天我来做东吧,刚才谢谢你了。这包里有我的学习资料,很珍贵的,丢了就麻烦了。” “哦,什么学习资料?”田小麦朝影院大门口走去,夏明苏还在那儿等着呢。 朱晓彤跟随着田小麦的步伐,“我在上会计班,以后打算当个会计。” “现在学到什么程度了?” “初级,刚学没多久。” “以后有什么想去的单位或者厂子吗?” “我成分不太好,很多好的单位应该都不会要我,到时候看看能进哪个厂子吧……” 田小麦点点头,没再多问。她看到夏明苏正往这边瞧,就招了招手。 “你们怎么从那边过来了?”夏明苏走过来问道。 田小麦把刚才发生的事情言简意赅地说了一下,夏明苏听完之后满脸微笑,“没准儿和江淼淼是老相识呢。” “不会吧,江淼淼以前不是在省城活动呢嘛!跟县里跑的人,还能认识?他们这个圈子不会这么小吧?!”田小麦觉得这种可能性不大。 三个人找了一家四川菜馆,周围这家饭店看着最干净,所以他们就选中了这一家。 结果呢,三个人里边有两个不能吃辣,挑来选去,点的四道菜全是不加辣椒的。 “老闆,所有菜,一律不加辣椒。然后给我来一小碟最辣的辣椒酱,谢谢。”田小麦决定这一顿就自己沾着辣椒酱吃了,也算是吃了一顿“正宗”的四川菜。 夏明苏和朱晓彤都很沉默,可脸上却都挂着淡淡的表情,似笑非笑,恬淡得跟森系画报一样。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们俩是一对呢。”田小麦撇撇嘴,左看看右瞧瞧,还真有点配一脸的意思。 想当初她也是柔弱的小女子一枚来着,被何翠翠扇了一巴掌都没法还手的那种。现在,只看她腰上挂着的那个野性的单品,就知道这姑娘非常不好惹。 西红柿炒鸡蛋、鱼香茄子、陈皮牛肉、清炒藕片,四道菜齐刷刷地端了上来,虽然闻着一点辣味儿没有,但味道还是挺不错的。 “吃吧吃吧。”田小麦招唿他们动筷子。 “上次你把我们甩掉的那个地方,是你家吗?”夏明苏难得主动地开了口。 朱晓彤慢慢地咀嚼着口中的藕片,咽下去之后,才轻声回道:“那是我表哥家,我借住了一段时间,后来他要结婚,我就搬出去了。” “难怪——”难怪跑过去没找到你,田小麦张张口,后面的话硬生生给憋回去了。 第263页 邹平早就查出朱晓彤在那条街上的住处了,不过他们寻过去的时候,发现里面住的是另外一个女人。一开始以为邹平搞错了地址,现在看来那个女人应该就是朱晓彤的表嫂了。 “难怪什么?”朱晓彤看向田小麦。 田小麦摆摆手,“没啥,我想说的是,难怪你对那一片儿那么熟悉,没几下就把我们给甩掉了。” 朱晓彤解释,“我不知道你们到底要干嘛,你第一次见我就那种反应,我以为你精神有问题呢。” 田小麦尴尬地笑了笑,“第一次,是有点儿失态了。” 朱晓彤想说,第二次在公交车站台碰见时,你也不是很正常,依然一副精神失常灵魂出窍的样子。 “你家住哪儿,以后我来邹平县的时候,找你玩儿啊?”田小麦伸出了友谊的橄榄枝,但朱晓彤有点犹豫,不知道到底要不要交这个朋友。 “我家在省城呢,不过家里人不待见我,把我赶出来了。我现在住在一家面包房的储藏室里。白天我在店里当帮工,晚上就直接睡在那儿了。”朱晓彤的脸上没有自卑,没有怨恨,说这些的时候坦坦荡荡的。 夏明苏和田小麦对视了一眼,纷纷沉默下来。 三人默默地吃了一会儿,田小麦才开口继续问道:“刚才你说你家庭成分不好,是——?” 朱晓彤回道:“我是私生女,一出生就被寄养到地主家了,所以成分是地主。” “哦……”田小麦意识到,这个朱晓彤和她认识的小猪,虽然长得一模一样,名字也一模一样,但人生经歷完全不同,一点交集都没有啊!难怪脾气性格差了十万八千里! “我养父母前几年都去世了,房子和地也被他们的亲戚抢走了,我只好跑到周平县自谋生路。”不等田小麦再开口,朱晓彤就把自己的情况解释了个七七八八。 “来,多吃点。”田小麦往朱晓彤的碗里夹了一块陈皮牛肉。 “我今年二十一了,你比我小吧?”朱晓彤夹起碗里的牛肉送进嘴巴。 田小麦点点头,“恩,我比你小一岁。一个多月前,我刚过完二十岁的生日。” “妹妹,你不用可怜我,我现在过得挺好。自食其力,自由自在的,都是幸福的人。”朱晓彤的一声“妹妹”,差点把田小麦的泪花给逼出来。 当年小猪就经常“妹妹”“妹妹”地叫她,连声音和语调都一样。 时空倒错的时候,到底哪里出了问题啊?!田小麦觉得自己快要神经错乱了。 见田小麦有点晃神,场面稍显冷清,夏明苏就给朱晓彤添了一杯热水,“会计课好好学,以后一定能找到一个好工作。” 朱晓彤把水杯抱在手心里,浅浅地笑道:“我会认真学的,等我找到新的工作了,就请你们吃大餐。” “好啊,我等你的消息。”田小麦给朱晓彤留了村里小卖部周婶的电话。 三个人站在店门口互相道了别,便分道扬镳了。 “苏苏,我问你一个问题啊?”田小麦的脸上挂着狡黠的微笑,唇形很迷人。 夏明苏向田小麦投以温柔而无害的注视,“什么问题,你说!” “我和朱晓彤,谁更漂亮?”田小麦双手奉上了一道送命题。 第271章 好似嫦娥模样 “我和朱晓彤,谁更漂亮?”田小麦双手奉上了一道送命题。 “你漂亮!”夏明苏毫不犹豫地回答道。这样的问题对他来说太容易了,毫无难度。他不仅能快速地回答这个问题,还能预测到后面接二连三的问题。 “有多漂亮?”果然,田小麦的第二个问题恰好被夏明苏猜到了。 答案早已有所准备,夏明苏张口就来,“玉指纤纤,春笋朱唇,点点含香,未曾窗下试新装,好似嫦娥模样。” “贫嘴,哪里偷来的词儿?”田小麦有种被人捧在手心里珍惜的那种感觉,心里暖洋洋的。 夏明苏则一脸傲娇:“不告诉你!” 田小麦看向夏明苏,“不对!” “哪里不对?” 田小麦把自己的手举起来,对着太阳照了照,“我现在哪里还有纤纤玉指了啊!明明变成大猪蹄子了。” 夏明苏把田小麦举起来的手握进自己的手心里,不容反驳地说道:“它在我心里就是纤纤玉指,回去我给你配点草药,你每天睡觉之前抹一抹,会把小手养好的。” “会有用吗?”说实话,她还是挺期待疗效的。 “试试呗。”不试一下怎么知道有没有用呢。 田小麦扬起笑脸,“试试就试试吧,反正已经这样了。” ** 千里及到底还是被调了回去,大家之前都预想到了。只是当这一刻到来的时候,每个人心里还是都不怎么好接受。 从年初开始,就多次召开了生产队长以上的干部会议和社员大会,反反覆覆地讨论是否可以承包荒山?如何承包荒山?怎么管理?谁来管理?资源怎么分配等等问题。 那些怕被扣上“走资本主义道路”帽子的人,一直都在找千里及的麻烦。 第264页 虽然承包者是夏明苏和田小麦,但作为下来调查的工作小组组长,千里及不但没有找出他们的问题,反倒一直支持着他们勇敢创新,敢于承担风险的举动。 千里及一次次撰写文章发表在全国各大报纸上,与各路专家唇枪舌战。从承包的性质,到僱工是否存在剥削;从管理体质,到承包个例是否值得推广等各种角度来辨别、分析。 夏明苏和田小麦之所以能够踏实、安心地带领大家在后方开垦劳作,都是因为有千里及在前面替他们遮风挡雨。 他们捨不得这样一位好同志的离开。虽然千里及并不需要留在竹溪村,就算是回到他原来的工作岗位上一样可以为他们发声,为他们争取最大的利益和宽松的环境。 可离别,还是如此令人伤感。 田小麦红了眼眶,她知道,如果没有千千万万个千里及这样的斗士,未来的道路会更加的难走,经济发展会进行得更加的缓慢。 “又不是再也见不到了,你们别搞得跟送葬似的。”千里及难得开一次玩笑,结果一开口却先把江淼淼给惹哭了。 “小江,怎么回事儿?大小伙子,掉眼泪多难看。”千里及拍拍他的肩膀,嘱咐道:“你身强体壮的,多替明苏和小麦分担一点儿。再有,你替我盯着点儿他们,随时给我打小报告。我办公室的电话你记住了吧?一周至少给我打一次电话,汇报工作要事无巨细啊!” 江淼淼抹了一把脸,“知道了!” 千里及把夏明苏单独拉到一边,说了一会儿悄悄话。 “明苏啊,你跟朱泰一块儿办制药厂,其实我是持反对意见的。既然你们已经签好了合同,我现在说什么也都晚了。不过——” 千里及顿了顿,望着远处的山嵴,接着说道:“不过你还是要小心一点儿,朱泰是个犯过罪的人,而且还不是小罪。现在法制越来越健全,不比动乱的时候了,杀人是要偿命的。他现在想洗白自己,想法挺好,但是能成功金盆洗手的人,太少了。况且一个人的秉性不会改变,只是目前还没有碰到特别的事情激发出他黑暗狠厉的一面罢了。你小心一点,别被牵扯到里面。经济发展是大趋势,多赚点钱把日子过好了,这个想法儿是没错,但钱也是赚不完的,更要赚得踏实。你现在所有冒的风险,不是你一个人的,更是你和小麦两个人的。若是你出了事儿,也就是她出了事儿。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明白。”夏明苏认认真真地将千里及的话铭记在了心里。 “明白就好。”千里及是烈士的后代,他心中有一种使命感,有些事情,他不可能视而不见,但他也不想伤及无辜。 已经对夏明苏做了提点,希望年轻人能把他的话听进去吧。 千里及被众人送到了村口,“都别送了,回去吧!等公路修完,交通就方便了,半天就能来回一趟,到时候我会过来监督你们工作的。” 邹平作为调查小组的组员,也一併离开了。 他来往各地比较频繁,即使回到县民兵队,也会隔三差五地回来一趟,所以离别的意味儿就淡了不少。 “回去之后,天天能盯着你弟弟了,他一有动静,我就通知你哈!”夏鹏凑到夏明苏身边低声说道。 夏鹏是县民兵大队副队长,正好管着邹平。 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邹平也方便监视夏鹏的一举一动。 “我懒得管他。”一提到夏鹏,夏明苏就头疼的慌。 邹平一脸认真地说道:“懒得管,也得防着点儿啊!搅屎棍子最难搞了,一不小心能把所有沾包的人全都搞臭。” 话是说得没错,可又有什么办法呢?他就摊上了这样一个难搞的弟弟,现在天天逼着他结婚。 他也想结,可是娘不让他娶小麦啊。 转来转去,罗圈问题,没得解。 反正他不急,问过小麦了,小麦也不急,那就耗着吧。 问题到了不得不解决的时候,总归会有办法的。 “对了,差点儿忘了跟你说。”邹平把夏明苏拉到没人的地方,将声音压到连夏明苏都差点儿听不见的程度,“千里及一直在搜集朱泰的资料,我也跟着去查了查。结果,发现何翠翠最近跟朱泰见面次数挺多的。我跟你说,何翠翠虽然不是特别聪明,但是心狠着呢,能做出破釜沉舟的事情,你别大意了。” 第272章 她就是来卖肉的 左一个提醒他,右一个还提醒他,怎么都这么不放心他呢?难道他现在是跳到了火坑里,随时都会引火烧身吗? 这样岂不是真的很危险…… 夏明苏之前也没觉得跟朱泰的合作有什么不妥之处,现在看来,可能他确实忽略了一些暗藏的问题。 听千里及和邹平的意思,朱泰就是一座随时会喷发的火山,谁离得近了都会尸骨无存。 “怎么了?他们都跟你说什么了?”田小麦看到夏明苏分别被两人拉过去私聊了,从表情上来判断,聊的并不是什么温馨的祝福和道别的话,一定是一些特别严肃的话题。 夏明苏跟田小麦没什么可隐瞒的,他照实说道:“他们提醒我小心朱泰这个人,怕我以后受他的牵连。” 田小麦敛眉,神色有些忧郁。 第265页 “放心吧,我心里有数,你就别跟着瞎担心了。”夏明苏安慰着。 “合泰中原制药厂”出厂的第一批药就在全国迅速打响了口碑,各大医院和药店纷纷寄来订购单。订购的数量越来越大,厂子里三班倒,彻夜不眠地工作着。 后来怕机器受不了,就分成两批,一半工作,另一半就休息,来回轮换。 朱泰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收着邮局寄来的汇款单了,那种心情,就俩字——痛快! 他何曾赚过这样的钱!挺直了腰板拿干干净净的钱,他朱泰也能站到太阳底下数钱了! 厂子后院里建了一排员工宿舍,最边上有一个独栋的是朱泰的住处。 自从离开夏鹏的秘密住所之后,何翠翠就搬到了这里。 两人分住在两个相邻的房间里,何翠翠负责给朱泰做一日三餐。 厂子里偶尔有贵客来的时候,何翠翠也要接待。 说白了,就是陪人喝喝酒,唱唱歌,给人吃几下豆腐。 何翠翠的内心不是没有挣扎过,毕竟她没有想过会走到做皮肉生意这一步,但是她硬生生地给忍了下来。 朱泰嫌何翠翠不够干净,所以没有对她的身体动过什么心思。 若不是何翠翠长得足够漂亮,还算令人赏心悦目,朱泰也不会把夏鹏玩剩的女人留在身边。 好看,好用,实惠,这就是全部的理由。 “翠翠,给我炒俩好菜,再烫一壶酒过来。”朱泰心情极好,跟一帮兄弟喝了一场回来,还意犹未尽。 何翠翠原本已经躺下了,还未睡着而已。这时听到朱泰的声音,她便立马穿好衣服下了床。 “好的,我现在就去准备。”何翠翠跑到厨房快速搞好了酒和菜,幸亏这里用的是电炒锅,很方便。否则,一时半会儿哪儿能做出这么多菜来。 朱泰满意地瞅着一桌子的菜,叫住准备离开的何翠翠,“你坐下来陪我喝两杯吧。” 何翠翠的身子顿了一下,这是她来了之后,朱泰第一次邀请她一块儿吃饭喝酒。 “在这里,觉不觉得委屈?”朱泰问道。 何翠翠摇摇头,她哪里敢委屈。 “不诚实,委屈了就是委屈,不用装模作样。”朱泰喝得有点飘,整个人都在极度的亢奋状态之中。 “泰哥,我真的不委屈。如果不是你收留我,无家可归的我早就睡大马路了,我感激你还来不及呢!”何翠翠的余光瞥见了站在门口的那几个保镖,暗想着,朱泰的警惕性真是高,喝酒的时候身边一定会带着比平时多一倍的小弟。 “你家不是在竹溪村吗?听说你爹和你弟弟都在那里,你怎么会无家可归?”桌上还有三个倒扣着的空酒盅,朱泰又取了一个,给何翠翠满上了酒,递给她。 何翠翠一仰头,把酒干了,缓缓说道:“我是个寡妇,不能再回去跟爹和弟弟们一块儿生活了,那里已经不是我的家了。” 何翠翠把自己悲苦的经歷娓娓道来,丈夫是个傻子,常常打人;公公呢,完全把她当成了陪房的丫鬟,不仅要伺候吃穿,还要伺候睡觉。 后来房子着了火,只有她一个人运气好,跑了出来,可很多人因此就冤枉她,说是她放的火。 这也是她没有办法回家的主要原因。 朱泰吃着喝着,一副欣赏小曲的表情听着何翠翠的悲惨身世。 确实挺惨的,不过是不是被冤枉的,这就不好说了。一面之词往往不可轻信,谁信谁就缺心眼儿。 朱泰指了指自己的床,“那儿有两副牌,你拿过来陪我玩玩。” 何翠翠起身走过去,扑克牌在枕头旁边,靠近墙的那一边。她单腿跪在床上,探身去取。 朱泰盯着何翠翠的背影,喉咙有点发紧。 白色连衣裙的料子很轻薄,里面红色的内衣带子若隐若现,非常勾人。 裙子其实不是很短,可她现在的动作幅度有点大,白花花的长腿露在外面。 朱泰又开口问道:“你不冷吗?” 这都秋天了,穿成这样,意图会不会太过明显。 “冷……”何翠翠也不掩饰,她就是来卖肉的,吃不吃,买主说了算。 “过来,我给你暖暖。”朱泰朝何翠翠勾勾手,像招唿一条摇尾乞怜的小狗一样儿。 何翠翠拿着扑克牌走到朱泰面前,朱泰拉着她的手把她摁到自己的大腿上坐下。 撩起裙摆,他摸了摸,冰冰凉的手感,“你也不怕感冒了……” “我身体很好,很少生病。”何翠翠话里有话,她是想表明自己没有得什么妇科病。她是公共汽车没错,但也是每天都会精心清洗的公共汽车,没有任何的质量问题,可以放心乘坐。 朱泰冷笑了一下,手继续往里面伸了伸。 房间的大门始终敞开着,他们的对话站在门外的人全部听得到。 何翠翠得偿所愿,上了朱泰的床。 只不过一切如常,并没有什么改变。何翠翠只是朱泰深夜时的陪床,白天她就是一只被养在制药厂里的金丝雀。 朱泰开制药厂开得太顺了,金钱具有一定的麻痹作用,他渐渐有些得意忘形,对财富有了史无前例的贪婪。 第266页 “泰哥,这一单我们不能再收了。”夏明苏劝阻道。 “为什么?有钱不赚王八蛋啊!”朱泰和夏明苏的第一次分歧就此产生。 桌上放着一沓订货单,来自全国各大药店和医院,夏明苏紧蹙着眉头,沉声说道:“如果药材不能保证质量,出来的药就会有问题,这样会毁了药厂的!” “别以为只有你懂,我也不是目光短浅的人。我问过了,药材那边能供上货,完全没有问题。”朱泰叼着烟,双腿叠起来驾到桌子上,目光犀利地瞅了夏明苏一眼。 制药厂已经完全上了轨道,各个环节都非常成熟,他现在不需要夏明苏了。 你帮我,我们还能一起合作,一块儿赚钱。如果你挡了我的财路,那不好意思,请你出局。 合同?合同是个屁! 我朱泰会在乎几张破纸上写的字儿?!开什么玩笑! 夏明苏没再多说什么,他迈步朝门外走去。 朱泰朝着他的背影说道:“明苏老弟,药厂这边没你什么事儿了,你回去安心管理你的果园,我按月把分红给你,不会少你一分钱的。” 夏明苏停住脚步,“谢谢泰哥,那我这几天就不过来了,有事儿你再叫我。” 朱泰挑挑眉,识时务者为俊杰,夏明苏真是个聪明的年轻人,他喜欢,非常喜欢! 如此甚好,相安无事,等着钞票自己哗哗地进帐。 人生就应该这样美滋滋地过。 朱泰尝到了甜头,他要一直这样甜下去。 夏明苏心里憋着一口气没发出去,刚走进家门,就看到催命的弟弟正等着他呢。 “哥,你总算回来了,我都等你半天了。”夏鹏放下碗筷,抬眼看到哥哥一脸阴云密布,就意识到现在不是谈话的好时候。 “如果你想跟我说结婚的事儿,那就闭嘴吧。这事儿你得跟娘商量去,跟我说不着。”夏明苏拧着眉头,走进自己房间,嘭地一声关上了门。 千里及和邹平的话反反覆覆地在脑海里回放着,接下来的一步到底踩到哪里比较好,夏明苏陷入了沉思。 辗转反侧了一夜,越想脑子越乱,早上天不亮,他就找田小麦去了。 第273章 生了野种拿给我养 田小麦四点就起来了,晨功不能耽误,必须风雨无阻。 提升自己这种事情,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 稍一懈怠,之前的功夫就全都白费了,功亏一篑是最令人遗憾的事情。 田家后院的木箱里有各式各样的鞭子,长的短的,粗的细的,夏明苏拿出来一根自己平常用的,站到田小麦身边。 两人中间隔了一米的距离,以免挥鞭子的时候互相伤害。 “你脸色不太好,昨晚没睡好吗?”为了学习、工作熬夜,和因为心事失眠,呈现出来的疲惫状态是不同的。瞧夏明苏这样子,准是碰着难办的事儿了。 果园运转良好,天气也给力,不会有什么问题,那肯定就是制药厂那边不太顺利。 夏明苏有气无力地一下又一下地抽着鞭子,不像是在练功,反倒像是在发泄。 “泰哥执意要大量接单生产,估计用不了半年就会出事儿。”夏明苏倒不是怕自己被牵扯进去,他是怕因为自己的不作为,而害了人。 “你不是说千里及在查他吗?”田小麦的思路来的很快,也来的很准。 夏明苏的脑子立马就清醒了,他扭过头看向田小麦,怎么会有这么聪明的小人儿呢! “早饭还没做吧?准备吃什么?”拧巴一个晚上的心结终于解开了,放松了不少的夏明苏手痒想下厨了。 “还没做呢,早上还能吃什么,稀饭、馒头呗。”田小麦一脸笑嘻嘻,她努力地在营造一种轻松的氛围,可事实上,她的心事儿也蛮多的,但她不想让夏明苏知道再徒增烦恼。 “今天就别吃稀饭、馒头了,我给你们煎个红薯饼,做个鸡蛋羹,再熬个鸡肉蔬菜粥吧。”日出东方,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打到夏明苏的脸上,将他大麦色的肌肤照得闪闪发亮,颀长的身影,舒展的微笑,清爽的短髮,上扬的嘴角,清澈的目光…… 田小麦看得挪不开视线,怎么会这么好看呢,连铺陈在脸上的疲惫都如此令人心动! 难得一大早就吃的这么丰盛,苗翠英洗漱完了之后就摇着轮椅来到了饭桌前。 “菲菲啊,别玩土了,赶紧洗洗手准备吃饭了。今天你姐夫掌勺,看看多丰盛,这红薯饼闻着就香。” 田菲菲拍掉手上的土,跑到洗澡间,舀了一勺水洗手。洗完之后,她发现毛巾挂得太高够不到,就把湿漉漉的手往屁股后面胡乱地擦了擦。 她一边擦一边倒腾着小短腿儿往堂屋跑,跑到一半,就迎面撞到了大春姐夫。 李大春怒气沖沖地闯进来,撞倒了田菲菲也不管,径直朝屋里走去。 “大春,正好,快过来一块儿吃!今天早上可丰盛了,你赶得真是时候……”苗翠英现在对李大春是怎么看怎么稀罕,比看见自己亲儿子都要亲三分。 “吃麻痹的吃!”李大春甩手就把桌子给掀了。 苗翠英吓了好大一跳,差点儿从轮椅上滑下来。 “怎么了,这是怎么了?有事儿好好说!”苗翠英抚着心窝,觉得心脏有点而承受不住这么大的刺激。 第267页 李大春狠狠地踹了门一脚,“怎么了?你去问问你宝贝闺女到底怎么了?” 闺女,哪个闺女?哦,是娉婷。 “娉婷怎么了?”苗翠英往门口瞅了瞅,没有人影,田娉婷没有跟过来。 “你闺女能耐,不知道勾搭了哪个野男人,生了个野种拿给我养!特么的,给我戴了绿帽子,我还得给人养孩子,我看着有那么好欺负吗?”李大春越想越气。 李田园明明跟他长的那么像,怎么可能不是他的儿子呢? 不应该啊! 可事实就是事实,事实是改变不了的。 昨天他抱着儿子去县里打疫苗,防疫站要记录孩子的信息,存个档案,刚好信息表上有血型这一栏。 他一看,儿子的血型是ab型。 这就不太对了,他去问医生,“你们是不是把血型给填错了啊?” 医生核对了一下,“没有错,你儿子就是ab型的。” 李大春当时还没反应过来,只觉得是医生工作疏忽,给搞错了,“不对啊,我和我媳妇儿都是a型的……” 他这点儿常识还是有的,两个a型血的人,生不出带b型血的孩子,他儿子怎么可能是ab型血呢?!” 医生当时的表情有点儿尴尬,他们的检测结果不会有错,那就说明这孩子不是你亲生的呗!说明这个孩子另有父亲呗! 李大春怀里还抱着儿子呢,左看右看,同款蒜头鼻,没错呀! “大夫,你看他是不是长得跟我挺像的?你看看这鼻子!是不是一模一样?”李大春抓着医生问道。 医生敷衍地点点头,“像是挺像的,呃……孩子的疫苗已经打好了,今天就没什么事情了,你可以回去啦!” 李大春抱着孩子走出防疫站,一路走一路琢磨,越想越不对劲儿。 最后终于想通了,臭娘们在外面乱搞,给我生了个野孩子来养!草! 回到家就开始逼问,“贱人,这孩子到底是谁的?血型都对不上!你说,这孩子到底是你跟哪个野男人鬼混搞出来的?!” 田娉婷当下心就凉了,到底还是没能瞒住,她没否认,“这孩子不是你的,是江园道的。” 江园道?想了好半天才想出来这人是谁,“那个吹唢吶的?” 田娉婷点点头。 之前村里老人去世的时候,请过响器班,江园道是在里头吹唢吶的。李大春还跟江园道兄弟相称来着,因为两个人的鼻子和脸盘长得像,经常被人开玩笑说是失散多年的兄弟。 难怪田园长得跟自己那么像,害的他白高兴了这么长时间。 “大春,我还能生,你想要几个我就给你生几个!田园你实在看不顺眼的话,我可以送出去,我可以把他送给我妹妹养!”田娉婷生怕李大春脾气上来会伤害孩子,所以连忙跪下来拉着李大春的裤子,祈求他的原谅。 要打要骂都沖她来吧,是她犯的错,千万不要迁怒于孩子!孩子是无辜的,孩子一点儿错都没有! “呵,田娉婷,这些你早都计划好了吧?等到事情败露了,就立马把他送到娘家去!”李大春以前有多稀罕这个孩子,现在就有多憎恶。 小田园还不到两岁,但他见惯了这样的场面,所以躲在墙角,不哭不闹。事实上,这是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行为。 “你把这个野杂种的东西收拾收拾,一会儿就连人带东西给我扔出去!如果再让我看见他,我就一把掐死他!”李大春说完摔门就出去了。 不能让李大春再见到孩子,也就是必须得把田园送出村子。 能送给谁呢?田娉婷慌得没了主意。 李大春来到丈母娘家,是来警告的。 “如果你们敢把田园这个孽种留下来,我就能弄死他!你们不信就试试,看我敢不敢动手!”李大春的眼中喷着火,一大家子都是骗子,合起伙来骗他,没一个好人! 田小麦跑出去把妹妹扶了起来,轻声安慰了两句。 田菲菲的膝盖磕破了,流了血,很疼。好在她非常懂事儿,知道现在不能哭闹添乱,就强忍着眼眶里的泪水。 “这不可能,田园跟你长的多像啊,怎么可能不是你亲生的呢!大春,你肯定误会什么了!”苗翠英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她闺女不会做这么煳涂的事情! 娉婷即使有这样的心思,也不敢做这样的事情啊! 她打小长的漂亮,身边男孩子是多,不过最多也就亲亲抱抱,谈个过家家似的恋爱,可也不至于搞出孩子来啊! 名声不要了吗?脸面不要了吗?这要传出去,以后还怎么做人吶! “小麦,你去把你姐叫过来,我要当面问问她!”苗翠英气得快要晕过去了,她捶着自己的胸口,希望唿吸顺畅一点。 李大春冷哼道:“不用去了,她忙着呢,忙着给野种打包行李!” “苏苏,你给菲菲处理下伤口。”田小麦把菲菲抱到夏明苏怀里,转身又面向李大春,“我去帮我姐收拾收拾。” 李大春白了田小麦一眼,姐俩儿一样都是贱蹄子,勾引男人都是一把好手! 第274章 旁观者清 “小麦,还好你来了,我要怎么办啊!田园我能送给谁养呀……”六神无主的田娉婷,看到田小麦就像看到了主心骨一样,死死地抓着妹妹的手不肯放开。 第268页 “姐,你先冷静一点儿,别吓着孩子了!”田小麦看到小外甥噙着泪花吓得浑身发抖,就走过去把孩子抱在了怀里。 “大春说,以后再看到孩子就掐死他!孩子必须要送出去,可外边我没有什么认识的人啊……”田娉婷低着头抹眼泪。 田小麦:“孩子的亲爹呢?” 田娉婷艰难地说道:“早就结婚了,他不会认这个孩子的。” 唉,煳涂啊! 田小麦仔细地想了想,外头儿她也没有几个熟人。 能想起来的那几个人,也都没法儿帮忙养孩子啊! 琢磨来琢磨去,情况实在紧急,田小麦决定暂时把孩子给朱晓彤送去。 那是你什么朋友啊? 靠谱吗?能把孩子带好吗? 她多大年龄?带没带过孩子啊? 去周平县的一路上,田娉婷的问题就没有断过。田小麦专心地安抚着受惊的小外甥,只敷衍地回答了几句。 她说自己这个朋友,很有责任心,没结婚也没带过孩子。但是放在她那儿,总比让李大春逮到掐死了强吧。 姐,你说呢?现在是不是这么个情况? 田小麦这么一说,田娉婷就不再做声了。 朱晓彤为了专心学习,已经不在蛋糕店里做事儿了。 她在会计学习班附近租了一间小房,打算专心学习半年,然后接受会计专业考试。 田娉婷一走进出租屋就皱了皱眉头,环境太差了,屋里都有股发霉的味儿。小孩在这样的环境里待久了,会生病的。 “小麦,算了,咱们还是走吧。”田娉婷打起了退堂鼓。 田小麦拉住姐姐,板起面孔说道:“走什么走呀!她刚搬过来,房间还没收拾好呢!通通风,过两天就好了!今儿个我就留在这儿帮忙收拾一下,擦擦窗户,晒晒被子,你就放心吧!” 田娉婷抱着儿子,来回踱着步,心里一千个一万个不落忍。 都是她这个当娘的错,让孩子小小年纪就受这份洋罪。 朱晓彤看到小男孩长得肉唿唿的,甚是可爱,一下就喜欢上了。 “娉婷姐姐,虽然我没有带过孩子,但是我蛮细心的,也很有耐心。我看小田园是个听话的孩子,你就放心把他放在我这里吧。我平时不怎么出门,偶尔到附近买点粮食和蔬菜,不会碰到太多的人。” 朱晓彤的一番话让田娉婷放心了不少,“那就麻烦你了,如果孩子有什么特殊情况,你一定要立马通知小麦呀!” 朱晓彤点点头,“放心吧,我会的。” “晓彤,孩子暂时放你这里,最多半年,等你考完试,我就把他接走。”田小麦其实也有点儿不太好意思,怕孩子会影响朱晓彤的功课。 朱晓彤轻轻地握着田园的小手,“没事儿,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吧。” 田娉婷不放心地继续问道:“那你上课的时候,孩子怎么办啊?” 朱晓彤:“房东大姐人很好,我让她帮忙看半天就行,我一周就两个半天的课。” 看到儿子的小手紧紧地抓着朱晓彤的手指头,田娉婷吸了吸鼻子,差点儿哭出来。 “看来田园还挺喜欢你的,这下我就放心了。孩子胆子小,平常都不让陌生人碰。都是被他爹,哦,不是,是被他后爹给吓的!小孩有时候会不听话,会闹人,你别跟他置气,也别吼他,行吗?” “姐!”田小麦截住了田娉婷的话,“你别这样,又不是把孩子给人再也不接回来了,更不是临终託付,别搞得这么伤感!” “小麦,你不懂当娘的心啊。”田娉婷背过身又开始抹眼泪了。 田小麦跟朱晓彤对视了一眼,两个待嫁的姑娘表示确实理解不了跟孩子这种难捨难离的心情。 听到大闺女亲口承认孩子不是李大春的,苗翠英当即昏了过去。 好在当时夏明苏还没有离开,她身边有个懂抢救的人。在夏明苏的指导下,经过好一番伺候,又餵了两颗醒脑丸,苗翠英才幽幽地恢復了意识。 “孩子呢?”苗翠英虚弱地开口问道。 “送到小麦朋友那儿了。”田娉婷回答。 苗翠英摆了摆手,“行了,都走吧!走吧走吧,别在这儿围着了,我死不了!” 她当时就应该跟田大牛一块儿死了得了,省得操这份心,受这些罪! 俩腿不好使,路都走不了了,还活着干嘛?留着一对眼睛看这些孩子造孽吗?! 田小麦送夏明苏出门。 夏明苏嘱咐她道:“你娘心脏不好,血压也高,身边最好留人照看着,否则容易出事儿。” “我哪有时间啊……”田小麦有点为难,“平时白天她就跟菲菲在一块儿,菲菲现在还太小了。” “我担心的就是这个,万一你娘有点儿什么,我怕会给菲菲留下不好的阴影。”儿时的阴影,会跟人一辈子的。 走了的人,当时无论是潇潇洒洒还是异常痛苦,总归是走了。重要的是活着的人,该怎么好好地活下去。 田小麦点点头,“我明白你的意思。” “让娉婷搬过来住一段时间吧!李大春现在在外边跑的时候居多,家里刚出了事儿,他估计也不会回来住。你娘和娉婷两个人,权当给彼此做个伴儿了。”夏明苏说完之后,自嘲地笑了笑。 第269页 他在这儿头头是道地安排着小麦的家事儿,可面对自己的家事儿却束手无策,真是可笑。 “今天要是你不在这儿,还不定乱成什么样呢!”表面上来看,是田小麦在张罗着,其实背后控制局面的人却是夏明苏。 田小麦带姐姐和外甥去找朱晓彤的这段时间里,多亏夏明苏从中调和,才避免了娘跟李大春之间的争吵,还给菲菲处理了伤口。 娘晕倒之后,也是夏明苏按部就班地实施抢救,避免了意外的发生。 现在他又颇有先见之明地考虑到了菲菲的心理问题,安排好了娘和娉婷两个人未来一段时间的生活。 真是不可谓不细緻,不可谓不周到啊。 夏明苏感嘆道:“也许不做当事人,脑子更容易清醒吧。” 第275章 幸好你不爱我 制药厂那边现在不需要夏明苏了,他也就不用留在镇上了。 每天早出晚归,但也是睡得家里边,这就意味着,会经常碰到板着面孔的娘亲。 家里边的气氛不是一般的不好,还没入冬呢,家里就冷到了冰点。 一点都不夸张,听小麦说,她晚上睡觉只盖一床薄被就行,可火力旺的夏明苏现在已经开始盖冬天的大棉被了。 一天晚夏明苏凌晨两点才回家,脚步放得极轻,不会吵醒睡着的人。 可奈何他娘根本就没睡。 “回来啦……”苗翠英的声音很轻很轻,轻的像漂浮在空中的泡沫,一丝重量都没有,如同鬼魅的幻影。 夏明苏勐的一机灵,“娘,你怎么还没睡呢……” 王喜弟说:“我睡的早,刚醒。” 夏明苏听到院子里有隐隐约约的沙沙声,一时之间分辨不出来那是什么声音,诡异得很。 这样下去,他都要神经衰弱了。 睡不好,还提心弔胆的。 娘和小鹏两个人真是要把人给磨死了。 王喜弟知道劝说没用,也不再反覆说那些没有意义的话,他看儿子眼圈黑的估计连熊猫都不敢跟他认亲戚,就放他回去睡觉了。 “以后早点回来,别熬太晚,对身体不好。小心以后生不出孩子,我还想抱孙子呢……” 咳咳咳,“娘,我进去睡了。” ** 何翠翠会在厂子里人少的时间段出来散散步,之前她偶尔还能看到夏明苏,这几天却不见人影。 她想找人问问夏明苏最近去哪儿了,又怕朱泰会知道,所以最后还是忍下了这种冲动。 “等我呢?”不知何时,在她发呆的时候,朱泰已经走到了她的面前。 “是啊。”何翠翠收回飘散的思绪,灿然一笑,“我刚刚就觉得你快回来了,所以跑出来看看,没想到真让我猜着了。” “哈哈哈,咱俩现在已经心有灵犀了嘛!” 何翠翠随风飘散的头髮,蹭到朱泰的脸颊,散发出一种淡淡的花香。 朱泰搂着何翠翠的脖子亲了一下,“一会儿先给我按按,这一天给我累的,浑身酸疼。” “好啊。”何翠翠习惯了强颜欢笑,表演的痕迹几乎为零,她自己照镜子都看不出漏洞。 朱泰往床上一趴,何翠翠跨坐上去,按摩着他的肩膀和嵴背。 “最近厂子里的生意好吗?”何翠翠用关心的语气问道。 “好得不得了!”一提到这茬,朱泰就兴奋。 “难怪你这么忙,瞧这肌肉都快跟石头一样硬了。”何翠翠用力捏了捏,朱泰舒服得瘫在床上,像一坨烂泥巴。 “还别说,明苏老弟不在这边帮衬着,麻烦还挺多的。以为少了一个人不会有什么大碍,现在来看,是我太自信了。”朱泰揉着太阳穴,无奈道:“可我把人赶走了,说用不上他了,现在也没法再拉下脸把人叫回来,我真是找罪给自己受。”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何翠翠终于知道为什么最近看不到夏明苏的人影了。 全身按摩结束之后,朱泰一把将何翠翠按到自己的身上,突然问道:“你喜欢夏明苏那小子吧?” 何翠翠下意识地避开了朱泰的视线,“没有的事儿。” “不敢看我的眼睛,就是在撒谎。”朱泰毫不在意地扯扯唇,“明苏老弟长得好,又本事,女孩子都喜欢他,很正常。” 何翠翠没敢再开口说话。 朱泰把玩着何翠翠的身子,“我都听夏鹏说过了,说你喜欢人家喜欢了很多年。身子被这么多男人玩了,心里还留着一片净土,你也算是个痴情的姑娘了。” 何翠翠听不出这话是夸她呢,还是损她呢,亦或者是在威胁她? “你跟我说实话,如果有一天,我和夏明苏成了死对头,只有你手里有枪,你可以打死一个人,也只能打死一个人,你会打死谁?”朱泰觉得自己的问题很可笑,但问出口了,他就要听听何翠翠的答案。 何翠翠几乎想都没想,毫不犹豫地说:“打死他。” “他?谁?”何翠翠这么快就给出了答案,朱泰有点意外。 “夏明苏……”何翠翠顿了顿,狠狠地说:“我会打死他!” 朱泰笑问:“为什么?” 第270页 “因为他喜欢的人不是我,我永远得不到他,得不到的人不如毁掉,让所有人都得不到。”何翠翠说了实话,朱泰很高兴。 这个答案,他也非常满意。 “很好,因爱生恨。” “你呢?”何翠翠问朱泰,“你有没有过喜欢却得不到的女人?” 朱泰说:“没有。” 何翠翠:“?” 朱泰解释道:“因为我跟你一样,得不到的就杀掉。你只是想一想,并没有真的做过,而我已经亲手杀掉好几个了。” 何翠翠玩笑道:“幸好你不爱我。” 朱泰翻身,将何翠翠压在身下,咬着她的耳朵说:“幸好你还算聪明。” 两人一番激战,发泄着积压在各自内心里的狂流。 夏明苏不知道自己已经在别人的设想里被干掉了,而且理由竟是因为爱他。 他听从田小麦的意见,亲自跑去周平县找了千里及。 两人约见在一处偏僻的茶馆,听了夏明苏的来意,千里及说:“你这样决定,是对的。不过,这件事很复杂,虽然证据掌握了不少,但是要把人抓进监狱里,不是那么容易。朱泰的关系网很复杂,黑白两道纠缠都比较多。我现在不敢贸然调查,怕露了风声。一旦打草惊蛇,他就会像泥鳅一样熘掉。朱泰给自己留了很多的退路啊……” 夏明苏点点头,“他身边二十四小时都跟着保镖,虽然前段时间我跟他接触频繁,但是我至今都不知道在他背后给他出主意的军师是谁。一定是个非常厉害的人,谋略方面是个人物。” “这个人物很关键,也许是一个人,也许是两个、三个,朱泰是个迷啊。”千里及曾经犹豫过,到底要不要管这个人,因为考虑到,朱泰在很多方面,保有基本的良知,他不会轻易地伤及无辜,他会给自己所有的行为找到足够的理由。 死掉的,必然是该死的人。 而无辜的人,他不会轻易去碰。 否则拿到夏鹏的药方,他也不会顾忌太多,就直接生产销售了。 好坏参半这种人,最难对付。 因为在他行侠仗义时,会跟你想像不到的人物结下深厚的友谊。 这一个个就全都是朱泰的人脉,雷打不动,撕扯不坏的铁桶似的人脉。 “邹平在帮你查吗?”夏明苏的眼睛时不时左右观望着,跟朱泰接触多了,警惕心也跟着提升了。 千里及抿了一口茶,笑道:“查什么查呀!他现在盯着你弟弟呢。” 夏明苏无语,“我弟弟有什么可盯的?” 盯他弟弟,唯一的好处就是天天能看到活生生的春宫戏。 邹平也不怕上火,身边都没个给他泻火的姑娘,想想这小子还真有点可怜。 “他说你现在被你弟弟逼得快要神经衰弱了,他得给你找点解决的法子。”千里及跟邹平自从在调查小组里认识了之后,就师徒相称了,关系处得好的不得了。 两人在一起,比亲人还亲,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是亲哥俩呢。 “他要能找到解决的法子,我真得好好感谢他。”夏明苏苦笑,“我早就神经衰弱了,现在离精神分裂都不远了。那天我凌晨回家,我娘就跟幽灵似的坐在堂屋里头,跟我说话时候的声音也轻飘飘的,哎呦,当时给我吓的。” 千里及笑得直咳嗽,“这该不是夏鹏跟你娘的计策吧?” “谁知道呢!如果真的是他们想出来的计策,那效果还挺不错的。”夏明苏的黑眼圈这段日子就没消下去过,还有日渐加重的倾向。 田小麦每次见到他就要吐槽一番,结果田小麦的黑眼圈也好不到哪里去,两个人互相指着对方,嘲笑对方的熊猫眼。 第276章 那姑娘是我喜欢的类型 田小麦见夏明苏被家里人这样折磨着也不是办法,就把手头儿的事情安排好去县里找邹平了。 邹平一天到晚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也不知道跑哪儿盯梢了,最后还是通过千里及才找到他的人。 “夏鹏的屁股长啥样儿,你现在都知道的清清楚楚了吧,想出什么招没有啊?”她未来婆婆那边,暂时肯定没有什么好的方法,只能从夏鹏这里开刀了。 按说直接搅黄夏鹏跟她女朋友就万事大吉了,可他毕竟是夏明苏的弟弟,搅黄了人家的恋爱,就相当于搅黄了他的仕途。 勾搭上省高官的闺女,还是需要点本事的。搭上了这条快船的人,还能自己主动下船吗?不可能的事儿!对夏鹏来说,那就更不可能了。 他对自己的仕途多看重呀,仕途可跟女人一样重要! “夏鹏这个女朋友还挺漂亮的,比他以前找过的那些女的,都要强。”邹平一边吸熘着面条一边感慨着。 官二代再加上自律一点,气质肯定没的说!先天条件再好点,那肯定漂亮啊!夏鹏以前找的那些都是为了玩玩的,小地方的风尘女子能有几个像样儿的?何翠翠这样的就算是顶好的了! “我说,我问你到底想没想出什么好办法,你在这儿跟我扯什么呢,羡慕嫉妒恨啊?!”田小麦看邹平端着面碗狼吞虎咽的劲儿,就知道他肯定好几顿没认真吃饭了。 邹平从碗口抬起头,手上还握着一双长长的木头筷子,“说实话吗?” 第271页 “说实话!”田小麦看到筷子上落了一个大头苍蝇,就挥手把它赶跑了。 “那姑娘是我喜欢的类型,我有点儿心动啊!”邹平说完继续闷头吃了起来。 “你认真的?”田小麦觉得事情不会变得这么麻烦吧! 邹平点点头,“认真的,不过有人抢先一步了,我也没办法不是。我不会做出横刀夺爱这种事情的。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我可没有颜青老师那种本事,所以也没报什么希望。” 田小麦:“……” 这里有颜青什么事儿啊,怎么把这个人也扯出来了! 邹平想的没错,虽然不可自拔地陷入了单恋,但是头脑还保持着清醒。他普通公职人员一个,中下的贫民家庭,这可够不上官家的女孩。再看夏鹏呢,不管怎么说,人家世在那摆着呢!父亲经商,几个伯伯也都是人物,两家算得上门当户对。 这样的姑娘,王喜弟肯定稀罕得不要不要的。也难怪她会看不上自己,死活不让苏苏娶她。 邹平摸了摸肚子,好像没有吃饱,他朝前台又喊道:“老闆娘,再给我来一碗牛肉面!” 饿三天,然后一顿撑死的节奏吗?田小麦有点替邹平的肚子感到担忧。 “我有一张她的照片,你要不要看看?”邹平一脸贼兮兮的得意的笑。 “是你偷拍之后洗出来的,还是你直接偷拿的?”田小麦警告邹平,“你悠着点啊,别过分了,小心走火入魔!” “都不是,是我捡到的。”他也是有职业操守的好不好! 邹平把一张火柴盒那么大的黑白照片,从胸前的口袋里拿出来,放到了田小麦的面前。 田小麦垂眸一看,顿时愣住了。 “是吧,是吧,是不是挺漂亮的?”邹平以为田小麦是被照片里女生的美貌给惊呆了,所以显得格外兴奋。 他瞧上的姑娘,能不惊艷嘛! 朱晓彤?不对,不是朱晓彤,只是长得跟朱晓彤太像了。 “她叫什么?”田小麦问道。 邹平:“朱晓晓。” 朱晓晓,朱晓彤,难道她们是亲姐妹? “朱晓晓她有兄弟姐妹吗?”田小麦的表情变得严肃了不少。 邹平也收起了开玩笑的表情,正色道:“没有啊,朱书记就这一个闺女,朱晓晓是独生子女。” 田小麦前后左右地瞅了一圈,发现没有人,就压低声音继续对邹平说道:“你去查一查,看看这个朱书记有没有其他的孩子?” 邹平:“其他的孩子?你是说,私生子?” 田小麦点点头,随后又想到表姐妹或者堂姐妹也有长的像的,就干脆让邹平把朱书记全家人,及相关的亲戚全都查一遍。 朱晓彤曾经说过,她出生之后就被送到乡下寄养了。那么,她跟朱晓晓很可能有某种血亲关系。 邹平有点儿纳闷,“查这些干什么啊?” 田小麦:“你先查吧,也许有用,也许没用。” 邹平总算吃饱了,他打了个响嗝,“好啊,那我查出结果了就去找你。” 田小麦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交给邹平,“这些钱你拿着。” 邹平拒绝道:“不用,你这是干啥,明苏给过我劳务费了。” “他的是他的,这是我让你查朱书记的,一码归一码。”田小麦坚持。 邹平推脱不掉,只好收了钱。 信封里的钱,田小麦原本是准备给朱晓彤的。带孩子花销大,又辛苦,这些是该给她的钱。不过临时出了其他的状况,也就只好先把这钱给邹平了。 既然带的钱临时用掉了,田小麦就决定先回去,过两天再来邹平县看看朱晓彤和孩子。 朱晓彤正在复习的关键阶段,总过来打扰也不太好。 这样想着,田小麦就早早地打道回府了。 回了家,看到夏明苏正在给菲菲换药。 “伤口恢復得还好吧?”田小麦凑过去,关心地问道。 夏明苏捏了一下菲菲的小鼻子,“菲菲很听话,没有让伤口沾水,也没有吃不该吃的东西,所以很快就会痊癒的。” 得到夸奖的田菲菲小朋友扬起粉嫩的小脸,朝姐姐和姐夫甜甜地笑着。 “姐姐和姐夫什么时候成亲呀?成亲了之后是不是就变成一家人了呢?那以后小麦姐姐还能跟菲菲住在一起吗?”田菲菲用稚嫩的小奶音连问了三个问题。 田小麦瞅了娘和姐姐一眼,她们一定是又在家里当着菲菲的面乱聊了些有的没的。 田小麦:“你们能不能注意一点儿啊,菲菲还小呢!” 苗翠英不乐意了,“我们在自己家里头还不能说话了是怎的?一个小屁孩儿能听懂什么?!” 你不知道你生的小屁孩儿聪明得很嘛!她听得懂的比你想像的要多了去了!有个不靠谱的娘和不靠谱的姐姐真是要命。 田小麦把菲菲抱到自己的房间里,耐心地回答道:“我和你明苏哥哥,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成亲呢。如果成亲了,那就是一家人了,就会住在一起。菲菲以后也会有自己的小家庭,到时候你跟姐姐就要分开住了。” 田菲菲:“哦,菲菲懂了。” 第272页 田小麦:“你在姐姐的炕桌上画画吧,姐姐要去工作了。” 湛蓝的天上挂着几朵白云,随风缓慢地飘着。 唿吸着荒山上清凉的空气,沉滞在心底的郁气一下子就全部消散了。 “你去见朱晓彤和孩子了?”夏明苏开口问道。 田小麦:“不是,我去见邹平了。” 夏明苏苦笑:“他现在是盯上夏鹏了。我都跟他说了,夏鹏那边不用管,结婚是他着急,我又不着急。” “你知道他为什么紧盯着夏鹏跟他女朋友吗?”田小麦笑了笑,“你肯定猜不到。” “怎么回事儿?”听起来好像还有什么特殊的情况。 田小麦也不吊人胃口,直接说道:“邹平看上夏鹏的女朋友了!那个女孩长得挺漂亮的,气质也好。我看到照片了,跟朱晓彤长的特别像,那个姑娘叫朱晓晓。” 夏明苏的反应跟当时田小麦的如出一辙,“她们是姐妹俩?” “我让邹平去查了。”如果是亲姐妹的话,那就有意思了。 夏明苏望着远处的山峦,淡淡道:“朱书记会这么大意吗?名字取得跟双胞胎似的,风险多大。” “可能不是他取的呢?谁知道当年发生了什么,都过去二十年了。”这个世界的秘密太多,每个人都有,特别是大人物的,挖出来一个就是一场波澜。 都能平安无事最好,一旦淹没几个,那就是悲剧了。 “最近你弟弟还经常回来吗?”田小麦问道。 夏明苏:“不经常回来。” 田小麦舒了一口气,“那就好,看来他打算休战了。” 夏明苏轻飘飘地说道:“他现在直接住在家里了。” 噗……“苏苏,你还好吗?” 夏明苏无奈地扯扯唇,“习惯习惯就好了。” 第277章 交换条件 虽然夏明苏的意志现在被磨鍊得无比刚强,可是看到娘亲和弟弟大半夜点根蜡烛,对着饮酒的时候,还是一阵心绞痛。 他们这又在谋划什么呢,也不嫌累。 他的房间里天天都有各种女孩子的照片,里头连外国留学生的照片都有。 他就不懂了,连外国人都能接受,为什么就不能接受田小麦呢? 跟一个清清白白的小姑娘,哪儿来的那么大的敌意,他真是搞不明白。 罢了,睡吧。 夏明苏这边已经躺下来准备睡了,另一头母子俩还在低声聊着。 “娘,你还记得到咱们村来的调查小组吧?那个组长,千里及,现在好像在查朱泰的老底呢。”夏鹏得来这个靠谱的小道消息之后,就迫不及待地分享给娘亲了。 王喜弟一开始没当回事儿,“他查朱泰干什么?” 朱泰是那么好查的?可能啥都没有查出来,人就见阎王了。 “不知道是真是假,我听说朱泰之前弄死过一个人,是千里及爹娘的战友,也是他们的恩人。千里及这些年一直都在暗暗地搜集朱泰的罪证,只等着合适的时候要给他判死刑呢。”夏鹏听到这件事儿的时候,有点儿不敢相信,怀疑是不是有人无聊编的。可不知道是不是心里作用,那之后他再碰到千里及,总觉得这个人一副城府很深的样子。 虽然平时话不多,存在感也不强,但偶尔飘过的眼神很犀利。 “鹏鹏,我问问你,我在你哥心目中的位置能排到第几?”王喜弟不着边际地问道。 夏鹏一愣,“娘肯定是第一位的啊。” 王喜弟往夏鹏的头上敲了一下,“别胡扯,认真回答。我要在他心里是第一位的,那他就不会坚持要娶田小麦了。” 夏鹏谨慎地回道:“那……就第二呗。” 王喜弟沉默了两秒,“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田小麦,那他就会听我的话了。” “跟田小麦相好之前,哥什么时候忤逆过娘的意思啊。”从来没有过,娘希望哥留在村里,哥就哪儿都没去。娘让哥往东走,哥就不会往西跑。 可自从跟田小麦在一起之后,哥不仅擅自做主搞了承包;不打招唿就跑去见了爹;还死活要娶她。 不惜把弟弟的婚姻大事和前途给耽搁了,也要固执己见,毫不妥协。 越想越觉得娘的想法是对的,这个田小麦对夏家来说就是个扫把星。 “那我有主意了。”王喜弟放下酒杯,露出了诡谲的笑容。 “什么主意?”夏鹏好奇地问道。 “这你就不用管了。我问你,你有没有办法搞到一点千里及搜集的东西,有关朱泰的,不用太多,一两张资料就行。” 夏鹏也不知道能不能拿得到,“我试试吧,这么重要的东西,千里及肯定保管得很好!这个可不太容易,他是个特别细心特别警惕的人!” “是人就总会有疏忽的时候,你想想办法。”这么点儿事情都做不到,那以后还能办什么大事儿啊。 夏明苏这一晚上睡得特别不安稳,早上起来眼皮就跳得厉害。他以为很快就能好,没想到一跳就跳了两个小时。最后实在受不了了,他才动手煮了一锅安神的汤药喝下。 九点了,娘还在睡,比较反常。 第273页 问过大贵,说是夏鹏一早就回周平县上班去了。 本以为事情暂时告一段落了,没想到这一切才刚刚开始。 夏鹏的女朋友朱晓晓,省高官的独生女,竟然真的就是朱晓彤的亲姐姐。 只不过同父异母罢了。 “你之前就知道吗?”田小麦问朱晓彤。 朱晓彤低着头,沉默不语。 “那你就是知道了!你一直都知道,自己是朱项均朱书记的女儿。我之前问你的时候,你为什么说不知道亲生父母是谁呢?”如果朱晓彤之前坦诚相告,她也就不用让邹平冒着风险费力去查了。 “知道了又能怎么样?从我一出生开始,我就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了。我不靠他们养活,也不沾他们的名气。以后我也没有义务赡养他们,各过各的,挺好。”田园在睡午觉,朱晓彤习惯性地拍着小孩的后背。她在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轻轻的、淡淡的,似乎那个一出生就被遗弃的私生女并不是她一样。 “我也不恨他,真的不恨。”朱晓彤说的他,就是她的亲生父亲朱项均。 朱项均害死了她的亲生母亲,但她并不恨他。 因为她的母亲,是自愿委身给朱项均的。明知道当了人家的情妇,又私自偷偷生下了无名无分的孩子,由于难产大出血死在了一间破败的小屋里。 是她的愚蠢,她的自作多情,害死了自己,也害苦了这个本不该来到世上的孩子! 所以,朱晓彤不怨他的父亲,不怨他害死了母亲,也不怨他遗弃了自己。 想来都是命运的安排,好在她现在过的还算不错。 “你为什么要查这些?”朱晓彤警惕地看向田小麦。 田小麦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想了想,才开口答道:“朱晓晓准备嫁给明苏的弟弟了,他们在筹备婚礼。” “哦,可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朱晓彤的眼神里透露着复杂的情绪。 她习惯了人群的冷漠,所以田小麦的热情和真诚,一度曾打开过她内心柔软的一部分。可她还是会偶尔怀疑,是不是自己有了被人利用的价值。 田小麦突然有点儿心虚,她张了张嘴,敷衍道:“如果他们俩结了婚,我跟明苏也成了亲,那我跟你,也算是一家人了。” “不,不是一家人,我跟他们不是一家人。”朱晓彤极力否认着这一事实。 可再否认,也改变不了血缘关系。看姐妹俩长的多像啊,也许她们都遗传了父亲的长相吧! “你是不是想用我来威胁朱项均?我知道他现在当了不小的官,他应该比当年更怕我被人知道吧……”朱晓彤的声音,清冷地飘在凉凉的空气中。 房间里有点儿阴凉,说话时隐约能看到白色的哈气。 坦诚地说,田小麦确实有过这样的想法,但也只是一闪而过的念头罢了。 她并没打算真的这样去做,她真心实意地希望朱晓彤能过得幸福。 田小麦:“我不想威胁朱项均什么。” “那是什么?你需要我做什么吗?”朱晓彤盯住田小麦的眼睛问道。 田小麦目光闪烁,她摇摇头,“没有,今天没什么事情,我就先走了。” 还没有巩固好的友情,濒临破灭的危机。 田小麦意识到自己不该触碰别人的生活和底线,是她大意了,是她自以为是了。 “小麦!”朱晓彤叫住她,“你想嫁给夏明苏,是不是?” 田小麦停住脚,但没有回头。 朱晓彤给田园掖好被子之后站起身,走到田小麦身边,轻声说道:“你告诉过我,夏明苏的母亲不同意你过门。可夏明苏不结婚,他弟弟就没法结婚,是不是?” 大多时候,田小麦都把朱晓彤当做过去的小猪,虽然两个朱晓彤的性格大相迳庭,但长得实在是一模一样,让人难免混淆。 田小麦在这里没有知心的朋友,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她不由自主地会把朱晓彤当做暖心的树洞,倾吐那些生活中的不顺遂。 “是,苏苏结不了婚,他弟弟也就娶不了朱晓晓。这件事儿现在变成了一个死疙瘩,没人能解得动。”田小麦不想被朱晓彤看到内心曾有过的那一点儿自私的想法,可事实就是,朱晓彤跟小猪一样聪明,一样的敏感。 “我可以帮你,但是我也有一个条件。”朱晓彤重新坐回到田园的身边。 田小麦转过身,带着期待的眼神看向朱晓彤,“什么条件?” 朱晓彤一脸慈爱地看着躺在床上的孩子,“让我多带田园几年,等他上学了,我就把他还给你姐姐。” 田小麦有点儿懵,这个条件听起来有点儿奇怪。 朱晓彤急忙解释道:“我一个人孤苦伶仃惯了,突然来了这么一个肉唿唿的小傢伙,让我的心里有了寄託。这可能跟养猫猫狗狗,或者跟养鸟一样的吧,产生感情了,就有点儿捨不得。” 第278章 白月光和硃砂痣 朱晓彤急忙解释道:“我一个人孤苦伶仃惯了,突然来了这么一个肉唿唿的小傢伙,让我的心里有了寄託。这可能跟养猫猫狗狗,或者跟养鸟一样的吧,产生感情了,就有点儿捨不得。” 田小麦大概能够理解朱晓彤的心情,人并不一定会依赖比自己强大的人,只要在情感上产生了共鸣,无论是何种共鸣,都会形成彼此依赖的关系。 第274页 也许朱晓彤和李田园之间,就是这样复杂而不寻常的关系吧。 田小麦:“这件事儿我做不了主,我得回去问问我姐。” 朱晓彤笑着点了一下头,“好……” 行的话,是缘分;不行的话,也不强求。 强扭的瓜不甜,勉强而为之的事情往往不会有好的结果。 朱晓彤的阅歷虽浅,但她很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 这一切都拜她的母亲所赐,让她早早地就看清了人生的诸多弯路,甚至是隐藏的深渊。 所以,她现在才能够游刃有余地避开这些危险,安全地度过各种陷阱和难关。 令田小麦感到意外的是,田娉婷竟然痛快地同意了。 “晓彤把田园照顾得很好,比我照顾的还好,孩子在她那里,比在我身边更好。”田娉婷偷偷地去过朱晓彤那里几次,每次都会在门外偷窥一会儿。 她相信自己看到的是最真实的一面。 朱晓彤教孩子吃饭,给孩子念故事书,为他洗澡洗衣服。 朱晓彤学习的时候,孩子就在旁边看图画书,或者画画。 自从去了朱晓彤那里,田娉婷就没见儿子哭闹过。 由于朱晓彤经常耐心地陪孩子说话,田园现在的语言能力有了突飞勐进的提升。 有一次田娉婷刚走进房间,儿子就跑过来抱着她说:“妈妈,我想你。” 田娉婷当时就哭了,“妈妈也想你。” 那一幕,田娉婷永远也忘不了,当时落下的泪水里,不仅有感动,还有愧疚。 田小麦问姐姐道:“你要不要多考虑一下?” “不用了,还考虑什么呀!人家比我有学问,能把孩子教得更好。”田娉婷顿了顿,继续说道:“况且,她没有让孩子忘了我这个妈。虽然我没有亲耳听到,但是我知道,她跟田园说了很多我的好话。” 既然如此,田小麦也就放心了。 “公路马上就能修好了,以后去县城用不了多久,晓彤说你可以随时去看儿子。” “恩,我一周去一次就行。”田娉婷也怕自己控制不住情绪,会影响孩子的成长。 而且,去多了难免会被李大春发现踪迹。 “姐夫还不知道孩子送哪儿去了吧?”按说铁了心地寻找,应该很容易就能找到孩子落脚的地方。 田娉婷悽惨地笑了一下,“估计知道是你的一个朋友,具体的他也没问。只要没在他眼前转悠,他也不会说什么。大春不是那种真的能下狠手的人,打两下,骂几句,发泄一下也就没什么了。” 苗翠英坐在堂屋门口晒着太阳,听到两个女儿的对话,心里各种不畅快。 她想她外孙子了,这么长时间没见,一定长高了不少。 “下次你去的时候,给田园照两张照片,回头洗出来拿给我看看。”苗翠英吩咐着大闺女。 田娉婷劝道:“娘,还是算了吧!万一被大春看见,他又得闹了。而且又要照相,又要拿去洗的,很麻烦。” “麻烦也得照!以后我都该不认识我大外孙子了!”小老太太岁数越大越不好伺候,固执得很,跟小孩儿似的,动不动就闹脾气,还不容易哄好。 田小麦打着圆场,“照照照,我那儿有照相机,让姐拿去用。照片洗出来之后藏好喽,娘看完了之后就立马烧掉。” 苗翠英噘嘴道:“这还差不多。” 夏灯花离临盆不远了,可她最近的身体状况不是很好,不知道是着凉了还是吃坏了什么东西,上吐下泻的,还有点儿低烧。 田荣轩让夏明苏过去看看,夏明苏就叫上田小麦一块儿去了。 把了脉,问了一下最近的饮食和作息,夏明苏很快就找出了问题的癥结。 “你身子虚,这段时间千万不能再吃凉的东西了。” 夏灯花一脸委屈,“哥,我这胃里烧得慌,就想吃点凉的啊!” “多喝点温水,更容易缓解烧心、心悸的情况。闷的时候,就到院子里散散步,以后生的时候能更顺一点儿,别总懒在床上。” 夏明苏叮嘱田荣轩,“你不能任着她的性子来,你得牵着她多下床走走,所有凉的都要忌口,苹果也最好蒸一下再吃。” 身体素质好的人没有什么,喝凉水下地干活都无碍,可他妹妹常年不做体育运动,也从不做体力活,身体弱得很,经不住折腾。 婴儿在肚子里越来越大,对产妇的负担也就越重。 再加上最近天转凉了,夏灯花又贪凉吃了很多不该吃的东西,所以才会引起一系列的不良反应。 “不用吃什么药,这时候吃药对孩子不好,我刚才说的那几点多注意一下,过两天就好了。”夏明苏像小时候那样弹了妹妹一个脑蹦儿,“想要少受苦,就得听话!” 夏灯花吐吐舌头,“哦,知道啦……” “快当妈的人了,还像个小孩儿一样。”夏明苏对妹妹宠溺地笑着,“你以后是不是还要跟小娃娃抢玩具玩儿啊?” 夏灯花:“怎么,不行么?” 夏明苏拍拍田荣轩的肩头,“辛苦你了。” “不辛苦。”田荣轩是打碎了牙齿往肚里咽啊!自己种的果子,再苦也要跪着吃完。 第275页 “你多久没有洗头了?”田小麦瞅着夏灯花的油头问道。 夏灯花巴拉着指头算了算,“差不多二十天了。” 田小麦打算帮夏灯花洗一下头髮,孩子生下来之后就要坐月子,月子期间说是一定不能洗头髮,所以现在得提前洗好。离预产期不到一个礼拜了,羊水随时会破,孩子随时都会出来,如果连着两个月不洗头,这头髮上得长多少虱子啊! 夏灯花抱着两个暖水袋,盖着厚棉被,闭着眼平躺在床上。她把脑袋露在床外,头髮浸到热水里,田小麦拿着香皂一点一点地抹着揉搓着,细心地给小姑子洗着头。 夏灯花突然开口说道:“我现在特别庆幸我是夏家的姑娘。” 田小麦笑着问道:“为什么?” 夏灯花:“准确地说,我庆幸夏家的祖训里只要求了男孩子,没有要求女孩子太多。” 事实上,原本是因为老一辈重男轻女,所以祖训上才没有怎么提女孩子。 可现在看来,这反倒成了好事儿。 田小麦:“你是说结婚的事儿啊?” “是啊,如果不管男孩女孩,都得按照长幼顺序来,那等我两个哥哥都结了婚我才能结婚的话,我不都成老太婆了!”想想就可怕,跟听鬼故事一样儿。 田小麦点点头,“这样说也没有错。” 夏灯花突然又深深地嘆了一口气。 田小麦急忙问道:“怎么了?哪儿不舒服吗?是不是肚子有动静了?” 该不会头髮洗到一半,孩子就要出来了吧! 她可没有经歷过这种事情啊,“我要不要叫你哥过来?” 夏灯花大笑了起来,“什么跟什么嘛!我嘆气是因为你挠头皮挠得太舒服了。” “哦,这样啊……”田小麦放下心来。 “再说了,我真要生了,也不能让我哥来给我接生啊,那得多尴尬!我以后还怎么好意思见他呀!” 对哈,田小麦都忘了这一茬儿。 “小麦姐,你紧张什么?”夏灯花是个性子比较直的姑娘,有啥问啥,一般不会藏着掖着,遮着挡着的。 夏灯花:“我跟荣轩成亲之后,你就很少过来了,六爷爷还经常念叨你呢,你是怕来了之后我会吃醋吗?” 田小麦用毛巾擦着洗好的头髮,对上夏灯花缓缓睁开的眼睛,“是,我怕影响你们的生活。” “你来不来,都一样。这种影响它永远都存在,不会因为你不来了,它就变没了。”夏灯花早就看透了,田小麦永远是荣轩心中的白月光,得不到的女人永远是男人心头的硃砂痣。 田小麦有种自己什么都没做,就变成了一个罪人的感觉。 可她又何罪之有呢? 第279章 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田小麦有种自己什么都没做,就变成了一个罪人的感觉。 可她又何罪之有呢? 犯了罪的是这四十年倒错的时空,把人与人的关系搞成了一团乱麻。 朱晓彤不是她的小猪了,田荣轩也不是她的爷爷,可到底哪种关系才是正确的,哪个人才是真实的呢? 无解! 田小麦一早就放弃了寻找答案,因为无解的题没有答案。 六爷爷的身体大不如前了,岁月不饶人,再要强的人都抵不过时光的摧残。 “你再不来看我啊,我就要变成一堆骨头啦。”夏六爷跟田小麦开着玩笑。 不知道为什么人老了就这么爱开有关死亡的玩笑,动不动半截土埋身上了,要不就棺材板怎么样了,让亲近的人听得可不是滋味。 “六爷爷,您这是在埋怨我吶!”不知道为什么,田小麦今天从进这院子开始,心里头就不舒坦,鼻子一直酸酸的,看什么都能感到一种蛋疼的忧伤。 “听出来啦?那你以后就经常过来坐一坐,陪我聊聊天。荣轩是个闷葫芦,只会低头干活;灯花呢,又总气我,还嫌我说的都是老话没意思。我就和你这个丫头聊得来,可你总不过来,我也不能把你硬拽过来,是吧?那显得我多霸道啊,我又不是那种霸道的人,是不是?我知道你忙,可总能抽出来一两个小时吧?” “能,当然能了!”田小麦含着泪,点了一下头,“是我不懂事……” 夏六爷摸了摸田小麦的头,轻声喃喃道:“你不是不懂事,我知道你顾忌什么。” 田小麦眼眶里的泪花转啊转,转了几圈最后还是被她硬生生给吞肚里去了。 夏六爷抖抖眉毛,话锋一转,玩笑道:“这老房子我虽然给了荣轩,但这里还是我说了算,所以你不用顾忌他们,该来就来!” 田荣轩站在一旁,一脸怅然,心底急速漫溢着巨大的痛苦。 他感到自己对不起这里所有的人,他无以报答夏六爷的恩情,又辜负了夏灯花的爱情、真情和付出。 他爱上了夏明苏的女人,又增加了田小麦的烦恼…… 有那么一刻,田荣轩开始怀疑自己当初做的决定是否正确。 如果当时知青返城的时候他走了,是不是就不会发生后面这些事情。 错过一个深爱的女孩的确令人遗憾,但毕竟不会造成太多的伤害。 第276页 可一切假设都没有意义,他能做的,就是照顾好孩子,和孩子的母亲。 是啊,夏灯花对他来说,只是孩儿他娘。 ** 朱晓彤决定去见见她的亲生父亲,除了报纸上的照片,她还没有见过他本人。 “你再想想的吧,别做会让自己后悔的事儿。”田小麦劝着朱晓彤,她怕她会后悔,也怕自己会后悔。 “为朋友做这么点事情,是应该的。”朱晓彤没有一点犹豫,她已经全部想好了,“我不恨他,但他毕竟是我亲生父亲,无论怎样,他还是欠了我一笔感情债的。” 讨债的人,就应该底气十足! 前几天朱晓彤往省高官办公室写了一封实名的信,信里留了房东的电话。 很快她就接到了朱项均的电话,两人约好了见面的地方。 那是一家离市区非常远的饭馆,进去吃饭的都是附近厂子里的员工,还有一些建筑工地的工人,天南地北的都有,人员混杂,所以也比较容易掩人耳目。 朱项均很多不想被人看见的私人约会一般都定在这里,他会带上鸭舌帽,穿着普通工人的衣服,不会有人认出他来。 可朱晓彤还是远远地一眼就认出了他。 “你来早了。”这是朱晓彤的第一句话。 她已经比约好的时间提早了半个小时来,没想到对方来的更早。 “这是你的孩子?”朱项均指着田园问。 朱晓彤一脸慈母笑,“算是吧,田园,问爷爷好。” 李田园乖巧地鞠了一躬,奶声奶气地说:“爷爷好!” 朱项均面部抽搐了一下,“你结婚了?” “没有。”朱晓彤简单地回了一句,但没有再多做解释。 解释那么多干嘛?又不是打算认亲以后一块儿过了。 父女俩彼此也没个称唿,她没叫他爸,他也没叫她的名字。 也许,让田园叫一声爷爷,就算是间接地确认过彼此的关系了吧。 “你一直都没来找我,这些年,你过得好吗?”朱项均没有表现出朱晓彤想像中的那种疏离和排斥。 他还会过问女儿的生活,还会关心女儿过的是不是好,原来父亲终究是父亲。 朱晓彤淡淡地回道:“挺好的。” “那就好。”朱项均压了压帽檐,低头喝了口茶。 “怕被人认出来?”朱晓彤笑着问。 朱项均没言声,“你找我,有事儿吗?” 朱晓彤扯起嘴角笑了笑,“是不是以为我来管你要钱的?你打算给我多少钱啊?” 朱项均反问她:“你要多少?” “呵……我要多少你都给吗?”对话到底还是拧巴了,朱晓彤的心里就跟有一把钝刀子在划拉一样。 朱项均沉默下来,他在等她说出来的数字,只要不是太离谱,他都给。 朱晓彤姿态优雅地夹了一口菜慢慢地咀嚼着,她不着急结束这次会面,她缓缓说道:“听说你女儿快要结婚了。” 朱项均一脸警惕地看着朱晓彤,“你什么意思?” 朱晓彤笑道:“别这么紧张,我只是关心她一下而已,再怎么说,她也是我姐姐呢。” 第280章 我娘同意咱俩成亲了 朱晓彤笑道:“朱书记,你别这么紧张,我只是关心她一下而已。再怎么说,她也是我的亲姐姐呢。” 朱项均的声音听起来没有之前那么温和了,“你别卖关子,有事儿说事儿。” “不只有你是大忙人,其实我也挺忙的。我要上课要学习,要养活自己还要照顾孩子。为了和房东搞好关系,我还要帮忙干一些我不擅长也不喜欢的活儿……”朱晓彤突然笑了一下,随后便把话语转回到了正题上。 “我要说的事情呢,其实挺简单的。据说我姐姐的男朋友家里有个规矩,说是哥哥结了婚之后弟弟才可以结婚。他哥哥有个女朋友,只不过男方家里不同意,所以一直僵持着。姐姐不是着急在二十四岁之前把自己嫁出去吗?你完全可以帮帮她。” 朱项均笑了,他着实费了一点脑细胞才把事情给捋顺。 因为朱晓晓谈男朋友的事情,他没有怎么过问,所以不太了解具体的情况。他工作那么忙,家里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他一般都不掺和。 要不要在二十四岁之前结婚,他也不在意,都是些封建迷信的说法。 只不过他发现,面前这个小女儿跟她娘真是如出一辙,都这么会威胁人。 “你和那个过不了门的女孩儿,是什么关系?好朋友?这个孩子是不是跟她有关系?”朱项均一下子就切中了问题的关键。 朱晓彤沉声答道:“这跟你无关。” “你不是让我帮你姐姐,而是在威胁我替你办事儿啊,你跟你母亲太像了!”当年如果不是那个女人一步步的威胁,他怎么可能会做出那些愚蠢的事情,留下任人拿捏的把柄。 直到现在为止,面前这个私生女都是他解不开的死穴。 “随便你怎么想吧!你非要往坏了想,觉得我是在威胁你,那我也没有办法。其实你完全可以往好的方面想,这件事儿对你来说轻而易举,但却是功德无量的。” 第277页 功德无量?呵呵,知道功德无量是什么意思吗,就在这里乱用! 干涉别人家的生活,这就叫功德无量了?万一以后人家婆媳关系处不好,小夫妻俩过得不和谐有了矛盾,三年之痛七年之痒什么的,回头还不得来怨他多管闲事儿,以权压人啊! 这叫哪门子的功德无量啊,明明就是罪大恶极! 朱晓彤不急不缓地解释道:“你帮两对儿恩爱的情侣完成了婚姻大事儿,我那个未来姐夫得到了你的资源可以高升,因为门第偏见不被婆婆接受的女孩儿可以如愿跟情郎成亲,你不仅还了一笔欠亲生女儿的感情债,还避免了名誉受损,是不是一举多得,功德无量啊?” 朱项均不懂什么叫功德无量,但他真真切切地看明白了什么叫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这女儿比她母亲当年要厉害得多了,她更冷静、更理智、更讲究谈判的方法。 最主要的不同则是,女儿对他有的只是恨,而她母亲当年对他怀揣着的却是浓烈的爱。 恨的力量往往比爱要更加强大,也具有更强的破坏性和毁灭性。 朱项均需要考虑一会儿,他静坐沉思,良久无语。 朱晓彤更换情绪频道的速度快的惊人,她几乎是瞬间就转变成了一副慈母模样儿,转身温柔地问田园道:“吃饱了吗?” 小田园点点头:“吃饱啦!” “再喝点汤,好不好?”朱晓彤用大勺舀了一小碗汤端到田园面前。 田园皱着小眉头摆手,“不喝不喝,不好喝!” “好喝,你尝尝看,很好喝的!喝了之后明天好拉臭臭呦……” 在朱晓彤的劝说下,田园总算勉强张了张嘴。 “是不是很好喝?”朱晓彤从包里拿出手绢给孩子擦了擦嘴角流下来的汤汁。 田园抿抿嘴,尝了下味道,天真地笑了笑,点头道:“好喝。” “我没骗你吧,不好喝的东西阿姨不会给你喝的。”朱晓彤瞥了对面的人一眼,发现对方正在看着自己,便快速收回了视线。 对自己的亲生父亲就跟对待阶级敌人一样,横眉冷眼;可对一个没有任何血脉关系的小屁孩儿却好得要上天,跟伺候祖宗似的,朱项均感到一阵心塞。 “行了,这事儿我会看着办的,我还有事儿就先走了。”朱项均站起身,把帽子摆摆正,又轻飘飘地说道:“你好好餵他吃饭吧。” 朱项均走了不到十分钟,小饭馆里的人就开始渐渐地多了起来。 果然对这里的情况了如指掌啊!附近的厂子什么时候下班,什么时间吃饭的人多都知道的这么清楚。 朱晓彤打电话告诉田小麦,事情她都嘱咐好了,能不能成就看以后的事态发展了。 田小麦握着电话,“晓彤,谢谢你了啊!” 除此之外,她还能说些什么呢? 朱晓彤淡淡地回道:“不客气。” 通话不到一分钟就结束了。 朱项均是个做事儿从来都不拖泥带水的人,解决问题的速度极快。 田小麦接到朱晓彤电话的第二天晚上,夏明苏就满面红光地来找她了。 夏明苏:“我娘同意了!她同意咱俩成亲了!” 田小麦隐隐约约地预感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所以显得并没有夏明苏那么兴奋。 田小麦拉着夏明苏的手,“苏苏,我想跟你坦白一个事儿。” 夏明苏微微一愣,“什么事儿?” 田小麦把朱晓彤和朱项均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是她从中搞了一点儿小手段,扒开了朱晓彤多年的伤疤,让朱晓彤去威胁亲生父亲,才得到了现在这样的结果。 夏明苏听得很认真,“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还要什么然后呢? 夏明苏问道:“朱晓彤是不是自愿的?” “是啊。”如果朱晓彤不愿意,田小麦是不会强求的。 “那不就得了!也许她还有其他的想法,其他的打算。你又没有强迫她,有什么可愧疚的?”夏明苏觉得现在这样的结果很好,皆大欢喜。 除了他娘亲的头顶阴云密布以外,其他人都可以好好地庆祝一番了。 夏明苏不懂太多浪漫的操作,所以他询问了邹平的意见。 毕竟邹平用偷窥的方式,观赏了无数种秀恩爱的模式。他光是看夏鹏撩妹,就应该学到了不少新鲜的招数。 可邹平的回答特别令人失望。 “学别人的做法儿多没有诚意啊,你得自己想呀!” 夏明苏翻白眼,“我要是想得出来,还用得着问你啊!” 他这不是没有经验,也没有那方面的天分嘛!哪儿像他那个弟弟夏鹏啊,三岁就会牵女孩子的手,给女孩子提裤子了!夏鹏天生就是个撩妹高手,手段层出不穷,用得出神入化! 邹平:“其实做什么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你的心意,你的真诚。夏鹏那玩的都是套路,目的不纯良,你可不能乱学。” 夏明苏想了想,觉得邹平说得也对。 “我别的不会,除了给人看病之外就擅长做饭,那我就给她做一顿大餐吧?”夏明苏徵询着邹平的意见。 邹平觉得这样简简单单地就很好,立即通过了这个方案。之后,他又给夏明苏加了几个锦上添花的小点子。 第278页 大餐呢,在哪儿做在哪儿吃也很重要,为了不受打扰,最好找一个离家远、环境好的地方。 “那我去和平酒店开一间带厨房的套间吧?”和平酒店是周平县最高档的一家酒店,这是在夏明苏贫瘠的想像中,最合适的一个地方了。 邹平:“行,记得要开一间最好的。你再买几根蜡烛,带漂亮架子的那种。酒店里应该也有,就是不怎么好看,最好你自己去百货商店里挑一挑。其他的,你就自己看着办吧。如果我说太多,就没有独属于你夏明苏的风格了。” 军师邹平就这样退下了。 夏明苏自己鼓捣了大半天,还特意跑到供哥那里淘了很多的食材。他定好房间,买好邹平说的那种蜡烛和架子,又在售货员大姐的推销下,买了一束不知品种的大红花。 一切准备就绪,下午五点左右,夏明苏就去朱晓彤家接田小麦去了。 他们早上一块儿来的县城,田小麦去朱晓彤家跟她道谢,再顺道看看小外甥;夏明苏则有事儿要跟邹平谈,所以两人白天就分开行动了。 第281章 你愿意嫁给我吗? “苏苏来接我了,我今天就先回去了。”田小麦抱了抱朱晓彤,“再谢你一次,最后一次,保证是最后一次!晓彤,你真是我的大恩人,解决了我的人生大事儿啊!” 朱晓彤任由田小麦又抱又亲的,她真是服了,这一天下来,田小麦说了不止一百次谢谢,吵得人简直受不了! “行了行了,赶紧回去吧。”朱晓彤连推带拽地把田小麦请走了。 目送着夏明苏和田小麦的离开,朱晓彤露出了淡淡的笑容。 一对儿幸福的小鸳鸯,好好地过吧,一定要幸福呀! 田小麦挽着夏明苏的胳膊,走在夕阳的人潮里。 现在他们习惯了这样的走路姿势,以前经常是手牵着手,十指相扣的那种。现在手上都是老茧,田小麦就不乐意再那样牵着了。她怕夏明苏一个恍惚,觉得自己在牵着一个老太太呢。 夏明苏说她想多了。 她觉得多想点儿还是好的,否则等对方表现出了厌恶的情绪,也就晚了。 “苏苏,这里不是应该直走的吗?”田小麦左右看了看,没错呀!她虽然路痴,但是这条街她走过很多遍了,不会记错的!难道从另一边拐弯也能穿过去? 夏明苏则一脸神神秘秘,“我带你去个地方。” “什么地方?”田小麦仰着小脸问道。 夏明苏在她的额头上点了一下,“到地方你就知道了。” “还跟我保密,难不成是想给我什么惊喜?苏苏,最近的好事儿会不会太多了一点啊!都说人的运气是限额发放的,用完就没有了,我可不想这么早就把咱俩的好运气透支掉。” 还有一辈子那么长呢,运气可要省着点用啊。 夏明苏笑了,“歪论还挺多。” 田小麦被夏明苏带着走进了酒店大堂,电梯把两人送到了顶层的套间。 开门一看,哎呦喂,这么大的阵仗吶! 鲜花、蜡烛、红酒,浪漫得不敢想像这是夏明苏的手笔。 “老实交代,这是谁帮你准备的?”田小麦在房间里熘达了一圈,看到夏明苏把她的睡裙都准备好了,裙子里面连内衣都有,大小尺码一丝不差。 啧啧啧,一看就是情场老手的策划。 “我自己准备的。”夏明苏有点儿小得意,这屋子里所有的一切,都是他亲自挑选、亲自购买、亲自放到指定位置上的。 田小麦不太敢相信,“真的假的,那总有人给你出主意了吧?你弟弟?还是邹平?” 反正肯定不是江淼淼,也不会是田荣轩和夏灯花。 夏明苏站在餐桌前,跟小学生回答问题一样,认真地回道:“蜡烛是邹平的建议,鲜花是百货商店柜檯大姐强卖给我的,红酒是我准备用来配牛排的。” 田小麦点点头,继续问道:“那睡裙呢?” “哦,睡裙啊。”夏明苏往床头柜那边瞅了一眼,“是供哥让我准备的。” “供哥?”看不出来供哥还是位老司机呢! “那尺码是你猜的?”毕竟抱过也摸过了,夏明苏能猜出来也很正常。 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的。 夏明苏一脸淡然,诚实到令人哭泣,“是供哥告诉我的。” 噗……田小麦当即吐血三升。 田小麦:“供哥只见过我两三次吧,而且每次相处的时间都不长,他这目测能力,有点厉害啊!” 关键问题田小麦还没有说出来呢!供哥的眼睛都没有往她的胸和屁股上瞅过,他是怎么能猜出来尺寸的呢? 夏明苏不以为意地解释道:“供哥以前做过裁缝,留下了职业病。他看人一眼就能知道三围,目测能力超常。” “哦,这样还说得过去。”原来不是色狼啊!想想这个供哥还真是有点儿厉害,做什么都能做出一流的水准!切块肉要几斤几两,他一刀下去,放秤上一称,绝对丝毫不差。 夏明苏显得有那么一丝紧张,田小麦看出来了,这说明后面应该还有特殊环节呢! “问题提完了?”夏明苏走到田小麦身后,把她揽在怀里,轻轻地抱着。 第279页 “恩,问完了。”田小麦吸了吸鼻子,“我闻到番茄汁的味儿了,晚饭是不是很快就好了?” 夏明苏将下巴抵在田小麦的头顶“晚饭还需要一段时间呢。” “哦,没事儿,反正我还不饿……”田小麦靠在夏明苏的身上,望着窗外洁白的云朵,缓慢地从眼前飘过。 之前飘荡在房间里的番茄汁的味道,渐渐被茉莉绿茶的香气取代了。 情之所至,夏明苏哼起了《甜蜜蜜》的旋律。 这首歌刚发行不久,大街小巷到处都在放,夏明苏可能是在无意中听到之后学会了。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象花儿开在春风里,开在春风里~ 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你的笑容这样熟悉,我一时想不起……” 如午夜电台里传出来的美妙旋律,音色低沉、性感,轻轻地、柔柔地飘进田小麦的耳朵里,让人觉得无比安心、无比幸福。 夏明苏将一枚翡翠戒指举到田小麦的眼前,斜照的夕阳刚刚好打在戒指上,将那盈盈碧光照得闪耀夺目。 夏明苏:“我想,正式上门提亲之前,先跟你求个婚。” 恩,看出来了。 田小麦的心跳快得不行,咚咚的。 夏明苏:“听说现在比较流行先求个婚……我不是很懂,不知道该怎么做。” 等这一刻等了那么久,现在终于到来了!可比起想像中的喜悦,更多的则是紧张和亢奋。 田小麦盯着眼前的翡翠戒指,心想我懂啊!我知道该怎么做啊!可是我也不能替你做哈! 哥们,形式不重要,心诚就行了。 看这戒指,诚意还是足够的。 “这枚翡翠戒指是六爷爷给我的,他说这是他祖奶奶的嫁妆,有些年份了,质地很好!小麦,今天我就就把它交给你了!”夏明苏将翡翠戒指戴到了田小麦的手指上。 田小麦觉得这份求婚的礼物太贵重了,她有点儿承受不起。 夏明苏将田小麦转过来,深情地望着她,问道;“你愿意嫁给我吗?” 多么白痴的问题啊,这还用问吗?!我愿不愿意你心里没点数呀! 田小麦咬着下嘴唇,一阵百感交集。 这一切,似乎是一场梦,但它真实、清晰,还有温度。 那一晚她许了愿,要嫁给她的男神,就是此刻站在她面前的这个男人!没想到梦想成真,只不过是跑回到四十年前实现了愿望。 沉甸甸的戒指戴在手上,一样的翠绿,让田小麦有那么一丝不安。 小猪送她的十八岁生日礼物也是一枚翡翠戒指,只不过现在手上戴的更贵重一些罢了。 在田小麦的猜测中,是翡翠戒指发生了某种效力,让她在时空隧道中走岔了路。 她不知道夏明苏给她的这枚戒指,又会改变些什么。 没有得到田小麦的答覆,夏明苏紧张地继续问道:“你不愿意吗?” 田小麦:“愿意,当然愿意,一千一万个愿意!” 夏明苏俯身攫住田小麦的唇,久久的缠绵、热吻,直到夕阳落下,两人才意犹未尽地放开彼此。 “我先去做饭了,你休息一会儿吧!”夏明苏的双唇被吻成了鲜红的颜色,愈发得诱人了。 田小麦原本是想帮厨的,不过现在有点儿大脑缺氧,确实需要休息一下,“恩,我先沖个澡,一会儿再去帮你。” 厨房里传出炒菜的动静,洗手间里飘荡着花洒的欢快声儿,多么和乐而温馨的气氛啊! 田小麦任由温热的水肆意地沖刷着自己,从头顶到脚趾,流过身体的每一个部分。 她抚摸着自己刚刚被蹂躏过的双唇,感受着幸福的时刻。 浅粉色的内衣,桃红色的真丝睡裙,一一套上身,不大不小,与她的身体贴合得刚刚好。 唯一一点美中不足,就是裙子的领口稍微有点低,不知道是不是某人有意而为之的。 田小麦照了照镜子,清爽的素颜,未施粉黛,算不上惊艷,但也足够靓丽。 她已经接受了现在的样貌。事实上,竹溪村土生土长的田小麦,经过她耐心的雕琢,减了肥美了白之后,比穿越之前的自己要漂亮很多了。 短头髮稍微擦一擦,差不多就干了一半。 田小麦清理好洗手间,就去了厨房,“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第282章 你们抓我干嘛? 田小麦清理好洗手间,就去了厨房,“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夏明苏转头望去,只见一朵粉红的桃花绽放在门边,美得动人心魄。 “快做好了。”夏明苏往厨台上扫了一眼,“你把汤盛出来端上桌吧。” “哦,好。”田小麦找勺子,掀盖子,正准备盛汤呢,结果余光准确地捕捉到了一滴鲜血。 “苏苏,你切到手了!” 夏明苏刚才晃神没注意,田小麦一叫唤他才发现手指上划了一道口子。 “没事儿,伤口不深。”夏明苏放下菜刀,打开水龙头,对着水流沖了一会儿。 “我去给你买点儿红药水和纱布吧?”田小麦瞅着那伤口挺深的,血流了不少,可不能放着不管。 “没事儿,我心里有数,拿手绢包一下就行。你把这个胡萝蔔切一下,咱们马上就可以开饭了。”夏明苏交代完田小麦,就走出了厨房。 第280页 找手绢,包扎,摆桌,点蜡烛,倒红酒,中西合璧的菜终于上了桌…… 一切准备就绪,两人围桌而坐,开始享受属于他们的第一次烛光晚餐。 “天吶,煎个牛排而已,要不要这么精緻?这上面是刻了一朵花吗?”田小麦举着刀叉,盯着面前的牛排问道。 “你数一数上面有几个花瓣?”夏明苏对自己的作品超级满意,每一道菜里都蕴藏着他的祈愿和祝福。 “一、二、三……七朵?”田小麦立马猜到了什么,“不会吧,你该不是又要讲生七仙女的事情吧?” “真聪明!你再猜猜这是什么?” “蔬菜沙拉呀,不过你是不是还没有拌酱呢?而且,这些菜怎么切得这么奇怪?” 夏明苏撸起袖子,笑着把里面奇形怪状的土豆片、西红柿片、黄瓜片、蘑菇片、茄子条、白菜叶和紫甘蓝拼到一起,变成了一个七巧板。 田小麦目瞪口呆地看着夏明苏的杰作,“这位大厨,您是不是想孩子想疯了,走火入魔了吧?” 夏明苏把大碗里面最后两节胡萝蔔拿出来、立在蔬菜七巧板旁边,“这是咱们一家人,和和美美,永不分开。” 田小麦既感动又觉得好笑,“苏苏,你放心,孩子我会生的。不过,以后你还是让我正正经经地吃饭吧。你这样搞,会让我有种在吃孩子的错觉,很恐怖的。” “你先喝汤,我把蔬菜沙拉拌一拌。”夏明苏心满意足地倒上酱料,把他的七巧板和胡萝蔔小人搅在了一起。 田小麦喝了一口汤,恩,味道不错。低头仔细一瞧,红枣、龙眼、莲子、花生。 “苏苏,这不是传说中的‘早生贵子’吧?”田小麦扶额,瞬间觉得自己变成了一台生殖机器。 “恩,多喝点儿,对身体好。”夏明苏的嘴角始终保持着上扬的弧度,一脸迷之微笑,怎么看都有种“阴谋”得逞的感觉。 瞅着桌上寓意丰富的佳肴,田小麦心里还是暖暖的,这就是夏明苏的style吧。 他想要表达的一切情感,都在这些精心设计的食物里了。 饭后,田小麦见夏明苏受伤的手指一直在流血,就坚持要去给他买药。 “那一起去吧,正好可以散散步。”大晚上的夏明苏不放心田小麦一个人出门,小迷煳蛋不识路,万一走丢了,他上哪儿去找呀? 想着两个人在房间里独处会尴尬,田小麦觉得出去散散步也好。吃饱了走累了,回去倒头就睡,省得俩人回去干瞪眼,又不能做什么。 其实,原本是可以做点儿什么的,环境这么好,气氛这么好,是吧?!如果这时候进行第一次亲密接触,多美好啊! 可夏明苏的原则田小麦懂,反正也不差这几天,王喜弟都已经点头让她过门了,跟男神滚床单的日子还远吗?! 田小麦指了指对街的药店,“那家的灯还亮着呢,我们过去吧?” 这时夏明苏恰好看到有位老爷爷在卖山参,瞧着品质很好,就想挑几个买下来。 “你等我一下,我先买点儿这个。”夏明苏蹲下身就认真地挑选了起来。 “那你在这里挑着,我过去买药。”田小麦说着便独自朝药店的方向走去了。 夏明苏扭头望着田小麦安全地走到了街对面,随后又专心致志地挑起了山参。 “这山参是在东北挖的,长得可好了!它是名贵的中药材呢,能治很多病。你拿回去给郎中看,他们都懂的。你哪里不舒服,他们都能给你拿这山参开方子。你瞧瞧这螺旋纹多深吶,年份很久的了。小伙子,我不会骗你的,这里头的你都放心拿,都是好东西。我卖的也不贵,比商店里的便宜多了……”老爷爷不断地夸着自己的山参,只希望这位年轻的小顾客可以多买一些。 他岁数大了,都快九十岁了,出趟门不容易。身体越来越不好,也不知道还能出来卖多久呢。 所以,碰到一个有兴趣的,他就会努力多介绍几句。 不过,这一天的买卖不太好,来看新鲜的人不少,但一个买的人都没有。大家都嫌这小东西贵,主要是没眼光,不识货。 “爷爷,我也懂点中医,看得出来这是一等一的好山参。咱们这里出不来这样的品种,您说这是在东北挖来的,我信!” 夏明苏这句话让老爷子高兴坏了,“好小子,我在这里坐了好几天了,就你一个懂行的!” 夏明苏这一天花了不少钱,现在身上只剩下二十块了。他看东西好,老爷爷也实在是不容易,反正山参以后都用得上,就打算全部买下来。 “爷爷,刚才那是我媳妇,她一会儿过来我让她把剩下的钱给您。”夏明苏直起身朝药店方向看过去,田小麦还没有出来。 “小伙子有福气,你媳妇很漂亮嘛!你们有娃子了吗?” 夏明苏笑着回道:“还没有呢。” “你们都长得这么俊,以后娃子肯定漂亮。”老爷爷也朝对面的药店看过去,但是半晌都没有人出来。 夏明苏等得有点儿心焦,买个红药水和纱布怎么会这么老半天呢! “爷爷,我过去看看,麻烦您在这里等等。” 第281页 老爷子:“我不急,你去看看吧。” 天色已晚,街上没多少人了,夏明苏快步走过去,打开药店的大门,左右扫了一眼,药店不大,一眼就能望得到头,奇怪的是竟然没有人在! “唔唔……唔……”突然一阵奇怪的声音传进了夏明苏的耳朵里。 他走到柜檯后面,看到一个中年男人被绑起来塞到了桌子底下。 夏明苏把堵在男人嘴巴里的毛巾取出来,又给他松了绑,问道:“怎么回事儿?刚才来买药的小姑娘呢?” 男人一脸痛苦的样子,“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啊,是不是得罪谁了?那个女的被好几个壮汉抓走了!” 得罪人了?不可能啊!是不是搞错了? “大哥,被抓走的姑娘长什么样子?长头髮还是短头髮,穿的是红色的大衣吗?”夏明苏慌张地继续问道。 “就是红色的大衣,没错!小姑娘长得蛮水灵的,短头髮,人挺瘦的,不过劲儿还不小!要不是对方人多,估计都抓不走她!” 糟了,真的是小麦! 夏明苏沿路追过去,但是哪里还看得到人影。 田小麦的眼睛被蒙上了,手和脚也被紧紧地绑了起来。 空气中有一股霉味儿,应该是在一个废弃很久的地方。 “你们是谁?抓我干嘛?”田小麦用力挣了挣,但是绳子绑得太紧,她完全挣脱不开。 “你不用害怕,我们不会伤害你的,就是关你几天而已。只要你乖乖听话,该吃吃该睡睡,什么事情都不会有。”听声音很陌生,应该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人。 田小麦还算镇定,她不断地告诉自己,不能慌不能自乱阵脚。现在还没有搞清楚状况呢,要保存体力,之后再想逃脱的办法。 “这附近没村子没工厂也没有人,你喊破嗓子也没用,所以别乱动那些没用的小心思,更别想着逃跑了。我们几个兄弟现在出去都要带着猎枪和刀,没准啥时候就能碰到野猪啊蛇啊什么的,所以你千万别自己乱跑,小心丢了性命。” 第283章 噩耗传来 田小麦不敢轻举妄动,她躺在潮湿的草蓆上,偶尔能够听到几声枪响。 那个男人并没有骗她,附近的勐兽似乎真的不少。 他们烤了野猪肉会餵给田小麦吃,田小麦很配合,给什么吃什么,给多少吃多少,不惹事不矫情。 主要是这些看着她的人,手脚都比较干净,没有谁在她的身上乱摸乱搞,连语言调戏都没有。 田小麦解手的时候,还安排了一个女人过来帮她的忙。 听他们都管这个女人叫陈嫂,田小麦也就跟着叫她陈嫂了。 有一次田小麦刚解了裤子蹲下去,就听到两米开外的地方嘭的一声枪响,把她给吓的立马便秘了,肚子直转筋。 “一条蛇而已,放心拉你的。”陈嫂说完就走过去把已经死掉的蛇拎起来扛在了肩上。 那天中午,他们喝了蛇汤。 田小麦一边喝,一边冒虚汗。她最怕蛇了,想想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也不知道过去几天了,以为有人能找到她把她救出去,可迟迟等不来救援的人。 这些日子以来,田小麦只做了五件事,总结起来就是一个词——吃喝拉撒睡。 心里不是不慌啊,因为她一直搞不明白,这些人抓她的目的和意图是什么。 没有联繫她家里人让拿赎金,看着也没有要撕票的意思。 不谋钱,不害命,到底为啥? 找了这么个野生味十足的地方,动用十几个人在这白天黑夜地看着她,好吃好喝地伺候着,没点目的,不图点什么,她都不信! 田小麦:“陈嫂,你看我也跑不了,你就跟我说说呗,至少让我搞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陈嫂手上把玩着一把猎枪:“不该问的别问,该吃吃该喝喝,想拉屎撒尿了,就叫我。” “……”怎么这么粗俗呢!那叫解手,好不好?要使用文明用语呀! 田小麦:“乔大哥,现在周围也没有人,你陪我聊聊天呗,我实在无聊得慌。” 乔大哥:“无聊就睡觉。” 田小麦:“我睡不着。” 乔大哥:“那就闭目养神。” “……”眼睛都快蒙瞎了,闭个鸟蛋的目啊!躺在这耗子尿泡过的草蓆上,你给我养个神试试? 田小麦:“小孙吶……” 小孙同学遁逃:“那边有只松鼠,我去抓它!” “……” 还能不能活了?啊?!就不能给个痛快?当劫匪的怎么就没个劫匪的样儿呢! 就在田小麦觉得自己快要失心疯,变成深山野鬼之时,终于出现了转机。 不过那已经是她被抓之后的第五天了。 在这五天里,有一个人,过得比她还要糟糕,糟糕了不止百倍,甚至不能仅仅用糟糕这样简单的词语来形容了,这个经歷着人间炼狱的人就是夏明苏。 当夏明苏发现田小麦被绑架了之后,他立马把所有有可能帮得到他的人全部找了一遍。 邹平、千里及、夏鹏、朱泰、夏六爷、田荣轩,甚至连颜青他都找过了。 大家凑到一块儿研究寻找路线,探问各个线人,可田小麦就跟人间蒸发了一样,一点痕迹都追踪不到。 第282页 失踪案发生两天之后,夏明苏得到了田小麦已经身亡的噩耗,消息是朱泰告诉他的。 “一帮小流氓看她戴着翡翠戒指,以为她家里很有钱,就想绑架她要点赎金。没想到小麦逃跑的时候打翻了煤炉,引起了火灾,所有人都没出来。” 夏明苏感到唿吸变得困难了起来,“我不相信,我不相信!泰哥,你一定是搞错了。” “明苏老弟,节哀吧……”朱泰安慰着他,“人死不能復生,意外谁也想不到的。” 夏明苏睁着血红的眼,说:“我要去见小麦,你带我去看看。” “何必呢?算了吧……”烧死的人,死状是最惨的。 夏明苏坚持道:“不能算了,我要亲眼所见,要不然我没法相信这是事实。” 他有一种预感,这是有人设的局,他不能这么轻易地就相信。 小麦还在等他,一定还在等他的救援,他不能被骗了,他要相信命运不会这样残忍。 他刚刚求了婚,娘刚点头答应了这门婚事,他还没来得及娶小麦呢,怎么可以说死就死了呢? 小麦这么机灵,这么聪明,一场大火困不住她的,她一定可以逃出来的。 所有人都出不来,她也能找到活命的出路。 朱泰劝不动夏明苏,只好带着他来到了事故现场。 连着的两间红砖小平房,全部烧成了灰烬。 五具尸体还在现场,没来得及拉走。 白布的四个角用石头压着,夏明苏走下朱泰的轿车,看到眼前的一幕时,腿当即就软了。 没有人告诉他哪个是田小麦,因为白布下身体最小的那一个肯定就是了。 夏明苏走过去,蹲下身,还未揭开蒙在尸体上的白布,就滚下了一串泪水。 一只烧焦的手臂没有被白布完全遮盖住,露在了外面,那只手上,戴着一枚翡翠戒指。 夏明苏认得它,这枚戒指是他亲手带上去的,他怎么可能会认错? 是我害了你啊,小麦…… 如果我没有给你戴这个戒指,你就不会被劫匪盯上,就不会被抓到这里,就不会引起火灾,就不会—— 就不会死了啊…… 夏明苏握紧拳头砸向地面,他恨啊,他悔啊,都是他的错! “明苏老弟,你别这样,小麦一定不希望看到你这么伤心。”朱泰示意手下的人把夏明苏扶走。 夏明苏推开来扶他的人,失声吼道:“你们滚!都给我滚!” 他颤抖着双手,取下那枚翡翠戒指,戒指上沾着烧焦的皮肉,他用手擦了擦,戒指还是那么翠绿,大火没有伤它一分一毫。 人如果也能跟翡翠一样安然无恙,该有多好? 夏明苏跪在地上,迟迟不肯起身。 邹平听到消息赶过来,陪在夏明苏身边。 “小麦家里那边还不知道呢,你看,是你去告诉他们,还是……” 夏明苏说:“我去,我来说。” “那你就别在这儿跪着了,我陪你去吧。” 邹平扶夏明苏起身,夏明苏的身子晃了晃,缓了一会儿才迈开腿重新上了朱泰的车子。 第284章 再见了,我亲爱的姑娘 轿车开到镇子上之后就停了下来,朱泰坐在副驾驶位上说道:“这边修路开不过去,只能送你到这儿了。你娘已经过来接你了,你坐你家驴车回去吧。” 邹平向窗外望去,百米外果然有一辆驴车停在道边。 “谢谢泰哥。”邹平说着便打开车门走了下去。 一百米的距离,夏明苏低着头缓慢地走了有十几分钟。 上了驴车之后,他才幽幽地说道:“去小麦家。” “去什么小麦家,回家!”见儿子这副要死不活的德行,王喜弟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她接着说道:“我已经把小麦的事情告诉她娘了,我们商量了一下,准备火葬之后把骨灰撒到江里。” 一个活生生的人突然没了,就这样草率地让她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吗?! 自此田小麦不存在了,其他人继续照旧生活,一切如常,似乎没有什么太多的改变,这个世界会不会太残酷了一点儿?! 夏明苏这时才意识到,自己从未认真思考过死亡这件事儿。 第二天火葬的时候,夏明苏没有看到田小麦的家人,一个都没有。可他过于悲伤,竟然轻易地就相信了娘亲的解释,丝毫没有怀疑。 尸体烧焦了,即使亲眼见到,也未必能看出什么来,何必要再受一次刺激呢?! 就连他自己,都没有勇气去正视那张面目全非的脸,何况是小麦的亲生母亲,和她的兄弟姐妹呢! 夏明苏站在江边,将骨灰撒向天空,阵阵北风,将一切的一切都吹散了! 再见了,我亲爱的姑娘! 回家的路上,王喜弟说道:“朱书记已经下了婚帖,你弟弟和晓晓姑娘的婚期不能改了。娘给你挑了几个姑娘,都是留学生,你看看中意哪一个。领了结婚证之后,你就跟着一块儿出国呆几年吧。留在家里容易触景生情,人都已经没了,你再喜欢再惦记也没有用。你也心疼心疼娘吧,娘拉扯你们三个不容易,现在岁数大了,就想享个儿孙福,你就成全一下我这个老太太吧!你们都成家立业了,你爹没准儿过几年还会回来……” 第283页 夏明苏打断了娘的话,“我知道了。” 王喜弟摸着儿子的脸,“别生娘的气,娘也是为了你们几个好。” 夏明苏回到房间,桌上摆了六张照片,照片背面有几句简单的介绍。 他扫了一眼,挑中了一个穿着破洞牛仔裤和蓝色长风衣的女孩子。她是巴黎大学艺术系的学生,名叫王海佳。 “为什么选了她?”王喜弟问道。 夏明苏一脸悽然,“因为她看起来自由、无拘无束,不会因为我不爱她而感到伤心难过。” “看来你们挺有缘分的,佳佳的奶奶生了重病,她前段时间刚好回国来探病了。你们抓紧领证,我让小鹏去买机票,佳佳的学业也不好耽误太久,你们最好这几天就出发。” “您看着安排吧。”夏明苏说完就进了自己的房间。 这几天,他都没有出门。他不想听到任何安慰的话,也不想看到任何探寻和好奇的目光。 行李有人收拾,行程有人安排,他什么都不需要做,只等着离开就好。 领结婚证那一天,夏明苏在县民政局门口见到了王海佳。 两个人都是独自来的,没人给做介绍。 好在都看过了彼此的照片,一眼就认出了对方。 “你好,我是王海佳。” “你好,夏明苏。” “进去吧?” “好。” 王海佳穿着规规矩矩的白衬衣和黑色小西装走在前面,夏明苏则西装笔挺地跟在后面。 微笑,咔嚓,结婚照拍好了。 他们的任务也结束了。 “你等我一下,我去换身衣服。”王海佳说着就朝附近的公共厕所走去。 不到五分钟,她就回来了。 彩色的花裙子、不到膝盖的位置,棕色的皮夹克,围着一条皱巴巴的比海带还长的毛线围巾,蹬了一双小高跟皮靴,耳朵上挂了三个耳坠,刚才还梳得规规矩矩的马尾辫,现在松松地披在肩上,随意洒脱,整个人显得很轻松、很自然。 夏明苏瞅了她一眼,“这样比较适合你。” “是吧?我也这样觉得,你眼光不错。”王海佳是个活泼大方的女孩子,在不相熟的人面前也可以很欢脱。 在一些人眼中,这样可能就会被定义为不正经、神经病,或者缺管教。 可在懂她的人看来,这就是每个人都该拥有的率真和真实。不必装模作样,不必活在别人定义的世界中。 当天晚上,他们就登上了去往巴黎的飞机。 “夏明苏,虽然我不知道在你的身上刚刚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但是我看得出来,你不愿意结这个婚。其实我也不愿意,用句时髦的话来讲,我是单身主义者,不想进到婚姻的围城里。可我爸妈不同意,我妈又哭又闹,还用各种方法威胁我,说要自杀。我也实在是没办法,所以才同意跟你领证的。我觉得你应该也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对吗?” 一路上夏明苏都没有主动说过话,就算是问他问题,他也回答得非常简洁。王海佳很懂眼色,也懂得尊重他人的情绪和意愿。所以,没事的话她基本上就没有打扰过夏明苏。 但是,以后毕竟要生活在一起,有些基本的情况要说清楚,她这才挑了个合适的机会,说完了这番话。 “是,我不愿意。”话落,夏明苏就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 王海佳瞅了瞅夏明苏,挑挑眉,翻开书看了起来。她回去之后还有考试,又有论文要写,所以课业还是相当紧张的。 过了半刻,夏明苏才又缓缓地开了口,“我娘给我看了六个女生的照片,我挑中了你。” 王海佳点点头,那她就是那个幸运的girl喽。 “因为这几个女生当中,只有你,看起来是被迫相亲的。”夏明苏的解释,王海佳听懂了。 “你很会看人嘛,这都看得出来!” “去了巴黎,咱俩住两间房。我报了语言班,但是没有基础,还需要课外辅导。希望你可以帮我,我付你学费。”夏明苏在与王海佳的相处过程中,始终保持着一定的疏离感,这种疏离对王海佳来说,就是一种安全感。 他们都需要对方给予配合,而他们彼此之间,也形成了一种很好的默契。 这种默契,难能可贵,往往是求之不得的。 “没问题,我就是学语言的,语言是我的长项。学费就算了吧,我不缺钱。听说你做饭很好吃,如果你不介意,做饭的时候也帮我做一份吧。那里的东西,我实在吃不惯,都快营养不良了。”王海佳以前是微胖界的女孩儿,现在骨感的不行,一阵大风就能刮跑的那种。她觉得自己还是稍微胖点儿比较能撑住气场,现在这样瘦不拉几的,总有种弱不禁风的病猫样儿,她不喜欢。无奈巴黎的东西她吃不惯,所以一直胖不起来。 夏明苏淡淡道:“可以。” 打开一次话匣子不容易,王海佳打算追问一些比较要紧的问题。 “临走前,你妈跟我说,你到了巴黎人生地不熟,语言又不通,所以让我多照顾照顾你,给你以后的学业把把关什么的,我答应她了。既然答应了,那我就就得做到,所以想问你几个问题。如果你现在想回答,我就开始问;如果你现在没有心情,等到了巴黎安顿好,你再来找我也行。” 第284页 王海佳真算是设身处地地为夏明苏着想了,充分尊重了他的意愿。 “你问吧。”事实上,夏明苏现在一点儿考虑未来的心情都没有,但是看在王海佳这么细心的份上,他觉得也不好拂了人家的好意。 王海佳也没有问他太久之后的计划,只简单地问了问语言班是多长时间的,以后打算报考什么专业,喜好什么、擅长什么,日常有什么忌讳等问题。 夏明苏也都言简意赅地回答了,语言班是三个月的,以后打算报考医学专业,喜好料理和中医,擅长做饭和看病,日常忌讳是—— “是什么?”王海佳追问道。 “是我已故的未婚妻,田小麦。” 王海佳:“……”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个男人的眼中始终饱含着悲伤了。 第285章 活得好好的挂什么遗像! 田小麦蓬头垢面,带着一身尿骚味儿回到了家里。 一进门,她就看到自己的遗像赫然挂在堂屋正中间,下面还摆着两炷香和几个瓜果。 “小麦姐……”田菲菲站在炕头高兴得直蹦跶。 苗翠英抹着眼泪说道:“菲菲呀,你小麦姐她已经——唉,她再也回不来了……” 田菲菲一咕噜爬下炕,朝田小麦跑了过去。 “你是谁?”苗翠英头上绑着白布条,正躺在床上养病呢。她看到屋里进来一个陌生人,立马警惕地喊道:“你放开我家娃子,再不放手,我就要喊人了啊!” 她已经失去了一个女儿,可不能再失去一个了。 “娘,我是小麦啊……”田小麦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髮,但是她的头髮已经好多天没洗了,还沾染了很多尘土,怎么理也理不顺。 “小麦?”听这声音,好像是小麦没有错。 田菲菲嘟着嘴埋怨道:“娘撒谎,娘说小麦姐姐再也回不来了!” “你不是——不是被……烧死了吗?!”苗翠英颤抖着声音问道。 难道是她煳涂了,出现幻觉了?不对!菲菲也看到了,就说明她没有眼花! “娘,我先去洗个澡,换身衣服,再来跟你解释。”田小麦松开菲菲,立马跑到洗澡间沖了个热水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 再次走进来时,苗翠英已经起了身,坐到了轮椅上。 “真是我小麦,是我小麦没有错……”苗翠英捂着脸呜呜地哭了起来。 田小麦:“娘,我被人绑架了!不过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是什么人绑的我,也不知道他们要干嘛!” 苗翠英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从头到尾地说了一遍,“明苏他娘过来说,你被烧死了。他们把你的骨灰,洒到了江里。后来明苏娶了一个留学生,两人一块儿去了法国。” “娘,你可别跟我开玩笑啊!这怎么可能呢,我不活得好好的嘛!哪里来的尸体,哪里来的骨灰呀?!”这也太戏剧性了吧,肯定是哪里搞错了。 而且,即使她真的死了,苏苏怎么可能转眼就娶了别的姑娘呢?!她失踪了也不过才五天而已呀! 苏苏不仅记性好,还是个长情的人,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忘了她呢?!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明苏走之前来看过我,是他亲口跟我说他结婚证都已经领了。”苗翠英指了指田小麦的黑白遗像,“他还跟你告别来着,跪在那里,对着你说了好长时间的话。” 田小麦的头顶直冒黑烟,她站起身,走过去拿起遗像,一把摔在地上将镶在上面的玻璃砸烂,又把遗像抽出来撕了个稀巴烂。 活得好好的,挂什么遗像啊!特么的,也太不吉利了吧!哪个缺德带冒烟的玩意儿造的谣! 夏明苏,如果让我逮着你,你就死定了!等着跪榴槤吧! 第二天一早,田小麦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在村子里转了几个来回,把自己被死亡的误传好好地解释了一下。 最激动的莫过于江淼淼了,抱着田小麦哭得那叫一个惊天动地啊! 大鼻涕蹭了田小麦一身! “你噁心不噁心啊,这衣服回头你给我洗了!”田小麦往江淼淼的肩上捶了一拳。 能有一个朋友为你的逝去如此伤心,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吧! 江淼淼都这么悲恸了,夏明苏却转眼就娶了留学生,还跑到巴黎浪漫去了?! 雾草,想想就很不爽! 她死了是假的,那夏明苏结婚也可能是假的,她要搞搞明白! 尽管村子不大,但是走两圈也相当耗费脚力,好在田小麦勤于锻鍊,还能再走一段。 夏家的大门紧闭,田小麦敲了敲,前来开门的是大贵。 “明苏他娘呢?”田小麦问道。 大贵恭恭敬敬地回道:“去夏六爷家里了。” “你看见我不惊讶吗?”今天所有人看到她都跟见了鬼似的,大贵看到她竟然如此平静,有问题! 大贵依然很冷静,“刚才已经听说了,你安然无恙地回来了,没有出事儿,恭喜你啊。” 恭喜?恭喜个毛啊!这有什么可恭喜的! 田小麦无语地瞅了大贵一眼,啥也没说扭头就走了。 夏六爷见到田小麦,因为过于激动,话都说不利索了,他一直紧握着田小麦的手不肯松开。 第285页 “你和明苏那小子没有缘分吶,唉……” 田小麦眯着眼睛看向王喜弟,王喜弟端坐在阳光照得到的椅子上,正姿态优雅地喝着茶。 也就是说,夏明苏这个混蛋真的已经结婚了?! “六爷爷,明苏他和留学的那个姑娘,真的已经领了结婚证吗?”田小麦需要听到准确的答案,否则她没法死心啊! “领了,朱书记跟人家打了声招唿,给加急办理的。”夏六爷渐渐平静了下来,他感慨道:“小麦啊,你人没事儿就好,人没事儿就好啊!明苏他没有福气,以后六爷爷给你介绍个更好的小伙子!” 田小麦的脸色愈发的难看了,事实摆在面前,不由得她不相信。 田荣轩在后院里熬着药,夏灯花扶着肚子缓慢地走过来,“你不去看看小麦吗?” 田荣轩则淡淡地答道:“不用了,没事儿就好。” “你眼睛好红啊……”夏灯花一脸心疼。 田荣轩擦了擦眼睛,哑着嗓子说道:“被烟燻的,你回屋里休息吧,这里中药味儿大。” “恩……”夏灯花一步三回头地走向了自己的房间。 肚子有过几次阵痛,估计这一两天就该生了。她就要为她心爱的男人生宝宝了,可她的男人心中却住着别的女人。 这算是一种不幸吧!无论是对她来说,还是对这个男人来说。 “小麦没事儿了,六爷你也宽心吧,那我今天就先回去了。”王喜弟放下茶杯,起身告辞。 田小麦跟着站起来,“六爷爷,我改天再来看您,您好好休息。” 夏六爷摆摆手,“好,我也累了,你们都走吧。” 田小麦随王喜弟一道儿走出来后,立马质问她:“是不是你捣的鬼?” 王喜弟反问:“什么意思?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是谁告诉你我被烧死的?”田小麦誓死要找到谣言的制造者!抠他双眼,挖他祖坟,干他老母! 田小麦将能够想到的、一切恶毒的手段和脏话全都在心里飙了一遍,还别说,真有点儿解气。 就让她发扬一下阿q精神吧,至少能纾解一下心中的郁气。 王喜弟气势逼人,“你失踪了,所有人都出去找你。后来,朱泰手下的人找到了六具尸体,看形态有一个跟你一样儿,大家就以为是你。最重要的是,那个尸体的手上带着翡翠戒指,就是六爷爷传给明苏,明苏送给你的戒指。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明苏去看了尸体,都认为那是你。” 田小麦张了张嘴,觉得无从反驳,这样来看,是场误会?! 不对,哪会有这么巧的误会! 仔细琢磨了一下整件事儿,田小麦觉得从她被绑架开始,就陷入了别人精心设计的陷阱之中! 目的是什么?很明显,就是让夏明苏以为她死了,让夏明苏跟别人结婚! 这是谁一直以来的愿望?! 还能是谁?想都不用想,肯定是王喜弟! 王喜弟可以求助,或者说可以威胁的人有谁?首选就是朱泰! 也只有朱泰,能够调动一帮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高人,把她绑在荒山野岭里,让她五天不见天日! 对了,一定是这样,田小麦总算把事情捋顺了! 可捋顺了又能怎样呢?! 苏苏已经结婚了,人也早就飞到了遥远的浪漫之都! 真气人啊!气到无处发泄! ** 田骏杰忙得日夜不分,桌上攒了一沓的信没有来得及看。 这会儿稍稍得空,他挨个信封瞅了一眼,先把从家里寄来的两封信取了出来。 拆开第一封,竟是邹平的代笔,信上说他小麦姐去世了,没有土葬,火葬后把骨灰直接洒到了江里。 阿杰顿时感到五雷轰顶,血压不断攀升,导致双手不住地颤抖。 第286章 本姑娘还活着呢 拆开第一封,是邹平的代笔,信上说他小麦姐去世了,没有土葬,火葬后把骨灰直接洒到了江里。 阿杰顿时感到五雷轰顶,血压不断攀升,导致双手不住地颤抖。 他哆哆嗦嗦地拆开第二封,打开一看,竟然是小麦姐的亲笔信!他瞅了眼时间,不对呀,这封信是在第一封信之后写的!再仔细一瞅,小麦姐说事情搞错了,她确实被绑架了,但是安然无恙,并没有死。让他安心工作,不要担心家里。 剧情反转太快,田骏杰有点儿承受不了。顿时觉得心脏有点儿疼,他赶忙跑去医务室找了两粒速效救心丸嚼了嚼。 医生反覆提醒他要注意休息,田骏杰嗯嗯啊啊地答应了。身体觉得舒服多了,他才在医生的准许下回了宿舍。 回宿舍之后,田骏杰写了一封长信,表达了对家人的思念之情,又写了工作上的进展,还提到了一个姑娘。他喜欢对方,但是还没有表白。接着他又把姑娘家的情况详细地介绍了一下,徵询娘和两位姐姐的意见。 田小麦把弟弟的信念给娘听,苗翠英欣慰地笑了笑,“我儿子也大了,看着呆呆的,只会闷头念书,没想到也知道喜欢姑娘了!好啊,好啊……” “阿杰也十六了呢,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田小麦也替弟弟感到高兴,她和姐姐两个人在婚姻上都不顺遂,希望弟弟能组建一个和和美美的小家吧。 第286页 “娘,你对这个姑娘还满意吗?我怎么回信好啊?”田小麦面前摆着一张空白信纸,手上拿着钢笔,打算立马写封回信寄过去。 苗翠英:“满意,当然满意了!” 能有个上北京大学的儿媳妇,在大学里教书的亲家,她还能有什么可不满意的呢?! 如果阿杰真的能和这个姑娘成亲,那可是她儿子高攀了呀! 苗翠英的脸上挂着恬淡的笑容,这段时间经歷了太多的事儿,大起大落的情绪起伏着实让人疲惫。 极度的悲伤,极度的喜悦,已经不是她这个年纪的人能够承受的了。 听到儿子的好消息,她打心眼儿里高兴啊! 田小麦淡淡一笑,提笔开始写回信。 过了一会儿,苗翠英又悠悠地开口说道:“小麦啊,你也不小了……” 田小麦的手一顿,停在了半空,“娘,我不再惦记苏苏了,可我也不能随便找个人就嫁了啊。您别着急,我肯定给你找个合心合意的好女婿。” “我看,那个颜青老师就挺不错的,你不考虑考虑?”苗翠英打量着女儿的表情,不过她什么端倪都没能看出来。 田小麦把真实的情感掩藏得很好,她笑了笑,摆了个俏皮的表情,“可以考虑考虑啊,不过现在我还没有这个心情呢,等过段时间再说吧。” 知道这是女儿的託词,苗翠英也就没再说什么。儿女们都长大了,都有各自的主意和想法,她这个当娘的可以决定、左右的事情越来越少了。 田小麦抽出时间去见了邹平,她要从邹平那里打探点儿消息。 田小麦想知道,在她被人绑架的那五天里,到底都发生了些什么事情。 邹平:“那天晚上明苏去药店找你,药店老闆说你被人绑架了。他就跟疯了似的,把所有认识的能用上的人全部叫过来帮忙找你。可大半天过去了,一点儿踪迹都寻不到,其实这挺奇怪的。按照我的经验啊,可能会一时半会找不到人,但是一点儿线索都没有,这不符合常理。除非绑架你的人已经计划很久了,否则如果是看到你带了贵重的戒指临时起意,绝对不会做的那么利索,现场几乎找不到漏洞。” 田小麦点点头,觉得邹平分析得很对。 邹平:“后来朱泰那边突然有了消息,说是有房子失火了,烧死了六个人,好像只有一个绑你的劫匪出去买烟所以倖免了。这个传说中倖免于难的劫匪,从头到尾并没有人看到过。是朱泰的手下找到的尸体,也是他们那边一直在调查。明苏没有提出来要去见见那个人,我也就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当时气氛特别糟糕,明苏魂不守舍的,我都怕他会自杀。哪儿能想到你根本没事儿呢!现在回想一下,这完全就是一个局嘛!” “可不就是王喜弟盘的一个大局嘛,她真是厉害,我服气!”田小麦心里头这火烧的啊,不喝两杯冰水都压不下去。 见田小麦连喝了好几杯带冰碴的水,邹平忍不住提醒道:“小麦,少喝点儿,小心胃疼!” 田小麦赌气道:“疼死拉倒,还不如直接去见阎王痛快呢!臭苏苏,我一死他就搂着别的小姑娘逍遥去了,我祝他生孩子没有屁眼!” “别别别,不至于的!孩子又没有罪。”邹平接受到田小麦飞过来的眼刀之后,立马闭了嘴。 他瞎操心这些干啥,又不是他的孩子,况且也不是说没有屁眼就真会没屁眼的! 唉,这事儿闹的,好好的一对小鸳鸯,硬生生地给拆散了! “你知道苏苏在巴黎的具体地址吗?”田小麦有一股冲动,想直接杀到巴黎指着夏明苏的鼻子好好地骂一通,否则她的后半生都解不了这个气。 邹平摇摇头,“我咋会知道!咱们这小地方的事儿我还能想办法查查,巴黎那死老远的,我一个人都不认识,法语既不会说也听不懂,上哪儿去搞他的地址啊!估计也只有明苏他娘知道了。不过狡猾的老狐狸是绝对不会把这个信息透露出来的,你就别惦记了!除非明苏他自己回来,否则这辈子你都别想找到他了!” 田小麦咬牙切齿,“也就是说,在他夏明苏的世界里,我一直就是个死人了呗!” “呃……”谁来告诉他,这话该怎么接,她说得真是一点儿都没有错呀! 田小麦举杯把冰碴全都倒进了嘴里,咔咔地嚼得震天响。 本姑娘还活着呢,夏明苏你这个傻叉! 夏明苏此刻正在上法语课,这几天不知道是怎么的了,疯狂地打喷嚏,可又没有感冒的症状。 难道是传说中的水土不服?大概、也许、可能吧…… 一头棕色头髮,留着一小撇鬍子的法国老师在台上滴里嘟噜地讲着课,夏明苏听得一头雾水,头都要爆炸了! 鬼鸟语真是难死个人,这几天他的舌头就没捋直过,吃饭的时候都能咬到舌头! 不好好在家呆着,何苦来的呢,受这份洋罪! 如果没有王海佳的课外辅导,夏明苏觉得自己根本就没有可能学会法语! 语言课的老师是用英语和法语混合来教的,他英语也不懂几个词儿啊!有时候英语和法语他都分辨不出来,搞不好就混在一块儿了,别提多闹心了! 夏明苏自打出生开始,就没有像现在这样怀疑过自己的智商和能力! 第287页 小麦的英文很好,如果她来学的话,三个月就能入门了吧…… “喂,夏同学,你又熘号了哦!”王海佳用手指敲了敲桌子,把补课中神游的夏明苏惊醒了。 王海佳:“我刚才讲的你听明白了吗?” 夏明苏睁着一双无辜的大眼,茫然地问道:“什么?” 那如清泉般的双目里,饱含着落寞和哀伤,让王海佳没法再去指责他的分心。 “你专心听好了,我再讲一遍啊!法语的名词是分阴性和阳性的……” 夏明苏全神贯注地听了一会儿,觉得其实并不难懂。只是因为他日思夜想着另一个世界的人,所以才无法专注地做这个世界里的事情。 “这一百句常用语,给你三天的时间来背,到时候我考你。如果你背不下来,我就把你房间里的猫送给别人了啊!”王海佳指了指趴在窗台上的猫,那只老猫兇狠地朝王海佳“喵”了一声。 “这破猫怎么就这么讨厌我呢,我又没得罪它,真是的!它的猫食儿还是我跑大老远买回来的呢,真是不知感恩的小东西!”王海佳把桌面收拾了一下,就离开了夏明苏的房间。 夏明苏歪过头盯着老猫看了一会儿,哀伤地说道:“小麦会不会也这么讨厌你啊!她估计连猫食儿都不会给你买,很有可能直接把你当成她的美食呢……” 老猫像能听懂人话一样,不满地弓起嵴背,连着“喵”了好几声。 夏明苏苦笑了一下,安慰道:“好啦好啦,别叫了,一会儿房东该赶你走了。小麦她才不会那么狠心呢,她也从来不吃猫肉的……” 第287章 好久不见 夏明苏撂挑子跑了,果园那边田小麦也得照看着。 她不管,怎么办?只有她最了解情况了。当初从制作果酱到销售,她都有全程参与。 费了那么大的劲才把果园里的土壤搞肥,又将好果苗栽进去。在经歷过一场大冰雹、几番折腾之后,好不容易又育好了苗,怎么能轻易地就半途而废呢? 等入冬到了休眠期,就能稍微轻松一点儿了。 趁着这段时间,田小麦要了解套袋技术,还要弄清楚褐斑病和斑点落叶病等都该怎么防治,任务并不轻松。 “江哥,你回去休息吧!不用在这里陪我了,我看完这本书就回家了。”田小麦推了推躺在旁边长椅上的江淼淼。 江淼淼抹掉嘴角的口水,眯着眼睛摆摆手,“没事儿没事儿,我在这儿睡得可好,你看你的。” 田小麦笑了,“你睡的是挺好的,唿噜声儿都要把房顶给掀开了。” 江淼淼一咕噜坐起来,“我打扰到你了?那我不睡了。我那个——我找点吃的,一起来就饿得慌。” 田小麦一脸无奈,“这里没有吃的了,你忘了?白天你已经把这里能进肚的东西全都吃光了。啧啧啧,肯定没有什么遗漏,一整天我都没瞧见一只老鼠。江哥,你真是比猫都灵。” 江淼淼不好意思地揉揉脸,问道:“几点了?” 田小麦想起墙上的挂表没电池了,就低头看了眼手錶,“快一点了。” 江淼淼起身活动了一下脖子,“小麦你也别太用功了,该休息就休息,抽空也交个男朋友什么的,做高龄产妇,可不好!” 田小麦调笑道:“还是你们男人好!岁数大了找个年轻的小姑娘,就不怕老婆当大龄产妇了!女人可就惨喽!年龄大了,除非不打算生,否则无论老公是老腊肉还是小鲜肉,自己都是个高龄产妇,悲哉哀哉!” “所以呀,赶紧找对象啊!”江淼淼的话音刚落,大门就被人敲了两下。 外面的人喊道:“小麦,你在里面吧?是我,颜青,开开门。” 江淼淼的白眼都要翻上天了,这人怎么阴魂不散的呢?!刚走了没多久吧,怎么又来了?!难道学校不查岗的吗?!身为人民教师,不兢兢业业地守住三尺讲台,总往乡下跑,这合适吗?! 不过想想,夏明苏现在是个已婚人士了,也娶不了小麦。在身边的人里头巴拉巴拉,就这位颜老师还算像样儿。他仪表堂堂,还是光荣的园丁,又是学术精英,对小麦如此痴情,客观来讲,无可挑剔,几近完美。 算了,他就不当拦路虎了,一切交给天意吧。 江淼淼走过去开了门,双手插兜、背了黑色斜挎包的颜青缩着脖子正站在门外,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浓。 “行了,别笑了,一会儿嘴巴该裂了!我们这儿可没有针,扯裂了没法儿给你缝!”江淼淼一把将颜青拽进房间,随后又关上了门。 颜青走到书桌旁,跟田小麦问好:“好久不见。” 田小麦笑了笑,“恩,你又来了啊?” “听来好像不怎么欢迎我啊!没事儿,不请自来的事情多做几次也就习惯了。”颜青的脸皮以前并没有这么厚,不过认识田小麦之后,他好像也练出了二皮脸。 “欢迎,当然欢迎了!好不容易请来的技术指导,怎么会不欢迎呢!”田小麦起身给颜青倒了一杯水。 颜青从包里拿出几张实验设计稿放到桌上,解释道:“我这次来,有件事情想让你帮个忙。” 第288页 田小麦把纸拿起来看了一眼,问他道:“什么忙?你尽管说。” “我有几个学生要做实验,需要的地方不大,但是耗时比较长。你也清楚,农学实验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做完的,可能需要一年的周期,来个六七次左右,每次不超过五天的时间……” 江淼淼坐在一旁,心里不断吐槽着:从省城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做实验,不是脑子坏掉了就是在坑学生!来来回回的就算你不嫌累,你的一帮学生也不嫌累呀?!你追女孩儿来了,他们也得陪着你跟着你折腾,难道你的良心就不会痛吗?! 田小麦仔细地翻了一下实验内容,觉得挺有意义的,就很爽快地点了头,“可以呀,没问题。如果以后出成果了,别忘了记我们一功啊!” “那是自然!”颜青摸了摸肚子,不好意思地开口问道:“你们这里有没有什么吃的?我一整天没吃东西了,灌了一肚子风,现在有点饿了。” 江淼淼立马接茬儿道:“没有,毛都没有一根!” 颜青看向田小麦,田小麦摊手,“还真没有了,要不你去江哥那儿让他给你下碗面条吧。江哥他刚刚也在找吃的,正好你们一块儿吃个宵夜。已经很晚了,我就先回家了。” 田小麦套上衣服,拿上围巾走到门口,又转身回望江淼淼,笑着说道:“江哥,你照顾好颜老师啊。对了,你那儿不是多一个铺嘛,正好让颜青老师住两天吧。他之前休息的地方环境太差了,还没法做吃的。” 江淼淼不耐烦地摆了摆手,“行了行了,赶紧回去吧,注意安全。” 田小麦抿嘴笑了一下,合上门走了。 颜青问江淼淼道:“你每天晚上都在这里陪小麦啊?” “恩,不行啊?”江淼淼莫名地对颜青和气不起来。 “你怎么不去送送她?都这么晚了,多不安全啊!”颜青刚刚想去送一下田小麦的,不过看江淼淼没有这个意思,他也就没有表现得太过主动,怕搞得好像他图谋不轨一样。 “小麦还用得着我去送吗?你没看到她腰上挂的那个鞭子呀?甩手一抽,你就成两半了。”江淼淼夸张地摆臂在空中朝颜青噼了一掌。 颜青不知道田小麦在练鞭子的事情,更不知道她有那么厉害,“可是,前几天她不还被人绑架了吗?” “那是因为对方蓄谋已久,计划严谨,来的练家子又多,小麦当然没办法抵抗了。而且那天她刚好也没有带鞭子,根本无法自卫。”江淼淼说着说着,突然想起了一个问题,“哎?你怎么知道小麦被绑架的事情?谁告诉你的?” 难道颜青事先在这里安插了眼线,有人替他通风报信? 颜青神态自若地解释道:“我在镇子上逛的时候,听到有人在讨论这件事儿,所以就知道了。” 虽然江淼淼半信半疑的,可也没有当回事儿。 镇子上有人讨论是真,但听到传言之前,颜青就从王喜弟那里得到了消息。所以,他才会果断地将学生的实验地点安排在这儿了。后来等不及带学生一块儿过来,他就交代好注意事项提前赶过来了。 第二天一早,江淼淼起来的时候,发现隔壁床上早就没了人影儿。只见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的,跟个豆腐块一样儿。床头的书也码得一丝不乱,按照大小顺序摞在了一起。 现在男人都这么爱干净整洁了吗?夏明苏是这样,颜青也是这样。那天去小卖部帮周婶搬货,无意中看到周婶儿子周森的房间,也是这样一尘不染的。 难道只有自己成了异类了?江淼淼瞅了眼自己的床铺,床单早已经捲成了一团破抹布;被子也瞧不出哪儿是头哪儿是尾,好长时间没有晒过了,凑过去一闻,味道相当复杂;枕套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掉到了床缝里;床上还掉了不少的馒头渣和玉米粒。 他以前一直这样,也就习惯了。现在跟旁边的床一比较,视觉冲突比较强烈,因而给人的震撼还是蛮大的。 管它的呢,眼不见为净,江淼淼拍拍屁股找田小麦觅食去了。 虽然江淼淼的房间里有灶台,但是他没几样会做的菜,最多能蒸个馒头、煮个玉米,炒个没什么味道的大白菜而已。 所以,田小麦会经常援助这位单身汉的伙食,做饭的时候顺手多做两个人的量,打包带给江淼淼。 “小麦妹子,今天有啥好吃的呀?!” 办公室的门大开着,估计是在通风。江淼淼走进去一瞧,乖乖,一桌子好吃的东西。 “这也太丰盛了吧!”江淼淼拿起一个鸡蛋卷塞进嘴巴里,一边嚼一边感慨,“颜青老师的待遇果然非同凡响,我平常就吃不到这么多好东西。小麦你这样不对啊,你怎么能区别对待革命同志呢!” 田小麦笑笑,“这么些好吃的都堵不住你的嘴啊!” 第288章 六爷爷我为你打call 夏灯花顺利地生下了一个男宝宝,夏六爷高兴得几天都没有合拢嘴。 抱着小曾孙儿就不撒手,从早到晚地给宝宝唱摇篮曲。 夏灯花正餵奶呢,耳边的摇篮曲唱得那叫一个催眠,她哭笑不得地说道:“六爷爷,宝宝喝不上两口奶,又该被你催眠了。” “哈哈哈……那我等会儿再唱,我也去歇一下。”夏六爷的身体前段时间一直时好时坏的,好的时候他还能到处熘达熘达,虚弱的时候一整天都得躺在床上。 第289页 小曾孙儿的出生给夏六爷带来了不少的活力,这几天老爷子的身体状况都非常好,血压稳定,心脏不难受了,腿脚也不怎么麻了,晚上的睡眠质量史无前例的好。 他还给小曾孙儿取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叫田展鹏。 田小麦听到“田展鹏”这个名字的时候,长舒了一口气。 “小麦妹子,你这是什么表情,搞得跟大难不死似的。”江淼淼开着田小麦的玩笑。 田小麦玄乎地答道:“你不懂。” 江淼淼挠挠头,没头没尾的,他上哪儿懂去。再说了,他这脑子也想不了太复杂、太深奥的问题。就像田小麦说的,他大脑里的沟回浅,所以比较笨。 自从知道夏灯花顺利地生下了一个男婴之后,田小麦就一直在担心孩子的名字,生怕会跟自己亲爹的名字一样。当然了,不是在这儿没见过几次面的那个田大牛,而是穿越之前她的亲生父亲。 田小麦去看望夏灯花的时候,就问起了孩子的名字,夏灯花说还没取呢,要等夏六爷琢磨琢磨,根据生辰八字和家里的族谱再决定。 隔了半天,她再次登门探访。 “六爷爷,孩子的名字取出来了吗?”田小麦紧张兮兮地问道。 夏六爷一脸微笑,“孩儿的亲爹娘都不急,看把你给急的,跟火上房了似的。” 第二天一早,田小麦又来了,尽管她是以看望新手妈妈和宝宝的名义,结果却一直围着夏六爷转,什么也不问,也不表明任何意图。 “小麦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粘人了,说吧!到底啥事儿呀?”夏六爷问道。 田小麦勉强扯出一个微笑,摆摆手,“没事儿没事儿,您忙您的。” “是想打听我小曾孙儿的名字吧?”这么明显的意图,老狐狸夏六爷怎么会看不出来。 “恩,就是好奇一下。”田小麦装作轻松淡定的样子,“那个,没啥,我也不急。” “就是的,你急个什么劲儿啊!灯花跟荣轩都一点儿不着急呢!回头我再找几位老先生算算的,然后还得查查有没有什么更好的字……”夏六爷抽着菸袋,一副悠闲自在的样子。 就算身体再不好,夏六爷都没有放下过手上的这个菸袋。什么名贵的香菸他都瞧不上,就迷这一口呛人的老土烟。 按照他老人家的话来说,本来活一天就算是赚一天,那赚到的日子就得潇潇洒洒地过啊!少活一天也不能多熬一天,所以他什么医嘱都不听,特任性地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 田小麦:“……” 一个名字而已,要不要搞得这么复杂,这么兴师动众!又不是给开国皇帝取年号,哎呦喂,可把她给折磨坏了! “哈哈哈哈哈……”每次逗完田小麦,夏六爷都超级开心,眼睛笑得眯成了一条缝。 田小麦满头黑线,“六爷爷,你就知道逗我!” “行了,不让你瞎着急了,我预备好了三个名字,让我再琢磨一个晚上,明天我就公布小曾孙儿的名字。”夏六爷听到小孩喝完奶了,正闹人呢,就赶忙过去给他的小曾孙儿唱摇篮曲去了。 田小麦苦等了一个晚上,总算把这个难产的名字给等到了。 “田展鹏,怎么样?”夏六爷得意地朝田小麦眨眨眼。 田小麦两眼放光,勐劲儿地鼓掌,“这名字好啊,真是好!太好了!大鹏展翅,鹏程万里!六爷爷高明,六爷爷我为你打call!” 夏六爷一脸吓到的样子,“这孩子是不是疯了?怎么开始胡言乱语了呢!” 田小麦一路手舞足蹈地回去了,不知道的还以为刚生完孩子的人是她呢,高兴得跟什么似的! 其实认真想想,她完全没有必要担心这个孩子到底是谁。时空错乱了,一切也许都是重新组合的,但田小麦就是忍不住焦虑和担忧。 幸好事情在按照她的期望发展,所以兴奋劲儿过去了之后,田小麦坐在荒山上忍不住长舒了一口气。 江淼淼怎么会懂这其中的弯弯绕绕,所有人都不会明白田小麦负载了多少时空的记忆,这些记忆和经歷又意味着什么。 夏明苏走了,还娶了别的姑娘,难道她在十八岁生日那天许的愿望不能实现了!那她怎么会跑到这里来呢!还是说,小猪唱歌跑调儿真的把她的愿望给弄噼叉了?! 每次纠结这些问题的时候,田小麦都觉得自己离去世只有半毫米的距离,分分钟都有挂掉的可能,而且还不知道会挂到哪个时空里去! 她现在完全不相信,死掉之后就什么感觉和知觉都没有了!死了就解脱了?别搞笑了,人死了之后,无奈的事情一定会更多吧! 所以还是趁活着的时候,把日子过得好一点儿,能享受一分是一分吧!每一分幸福都是辛辛苦苦赚来的,都是用一点一滴的汗水浇灌来的! 王喜弟并没有第一时间去看望自己的女儿和外孙子。她还没有完全接受女儿的这场婚姻,也没有打算迎接这样一个来得不算光明正大的外孙子。但她也只坚持了两天,就忍不住去了夏六爷家。 她表现的稍显冷漠,但内心却是欢喜的。 小肉团儿实在是太可爱了,王喜弟忍不住将孩子抱在了怀里。 模样像爹,表情像娘,以后一定是个帅小伙。 第290页 夏六爷趁机问王喜弟,“明苏来信儿了吗?” 王喜弟回道:“没有,他肯定生我的气了。这点儿跟他爹一样,如出一辙。估计他一时半会儿不会写信回来。我让亲家带了话,过段时间他就该知道自己当舅舅了。” 夏六爷闭目养神,没再开口说话。 其实他猜到了小麦的绑架和被死亡,肯定是王喜弟从中捣的鬼。因为这个女人的手段一向狠绝,没有什么事情是她做不出来的。 只要她铁了心不让明苏娶小麦,明苏就无可奈何。 但也不得不承认,王喜弟的的确确是真心为了儿女们好,真心希望孩子们过的幸福。只不过她有自己的一套原则和理论,不会将心比心,不会站在儿女的角度考虑问题,不相信年轻人的感情和判断罢了。 夏六爷唯一庆幸的是,王喜弟还算是个有底线的人,没有真的让田小麦成为一具烧焦的尸体。 事实上,失火现场伪装得相当成功。即使田小麦真的命丧黄泉,整件事儿也不会露出任何的马脚,最终一定会以一场意外这样的判断而告终。 现在这样的局面,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吧,至少明苏和小麦还都好好地活着。 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就有无限的可能。 夏六爷服老,知道自己掺和不了儿孙的事情了,便决定撒手不管,一切顺其自然吧。 这天深夜,天空一片墨黑,无月,便也无光。 田小麦回到家,开了一盏小檯灯在记帐。 突然,有婴儿的哭声从远处传来,时隐时现,叫人听不真切。 过了一会儿,哭声渐渐变得尖锐起来,在万籁俱寂的夜晚,显得异常恐怖。 不应该呀,这附近谁家也没有这么小的孩子,可哪里来的啼哭声呢?! 算了,搞不好是哪只野猫在发情呢!猫叫起来有时候跟小婴儿差不多,田小麦摇摇头,觉得自己肯定是太累了,所以才容易胡思乱想。 她躺下来准备睡觉,但哭声依旧萦绕在她的耳旁。 就在半睡半醒之时,外面开始电闪雷鸣,婴儿的哭声隐没在了天地的咆哮之中,没了动静。 这一夜,田小麦睡得格外不安稳,早起的时候她发现自己浑身酸痛,脑袋沉沉的,许是着凉了。 一场秋雨一场寒,气温降得格外明显,田小麦找出棉袄套在了身上。 她披了雨衣,戴了斗笠,到后院晨跑练功。 因为是阴天,还下着雨,眼前的一切都朦朦胧胧的,显得格外压抑。 练到一半,只见田荣轩疯了一样儿朝她跑了过来。 田小麦赶忙拉着浑身已经湿透的田荣轩往房间里去,她一边走一边问他道:“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 第289章 一定要救救我的孩子啊 练到一半,只见田荣轩疯了一样儿朝她跑了过来。 田小麦赶忙拉着浑身已经湿透的田荣轩往房间里去,她一边走一边问他道:“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 “孩子——孩子一直在呕吐!高烧退不下来!现在不停地抽搐!抽得——抽得停不下来……”田荣轩的声音抖得不行,田小麦不知道是冷的还是给急的,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浑身也开始不住地发抖。 “叫李拐子去看了吗?”夏明苏不在,村里只有李拐子懂点儿医术了。 “去了,昨晚就去了!给孩子餵了一点儿中药,但是没有用啊!烧一直不退,刚刚开始又抽搐了……”田荣轩抓着田小麦的双手,似乎想从这双手上,寻求点儿力量。 田小麦果断决定道:“快,带孩子去镇上的医院,快点儿!骑自行车过去,我在村口等你。” 田荣轩立马飞速消失在雨幕之中。 五分钟之后,两人在村口碰了头,向镇医院飞奔而去。 到医院的时候,婴儿的唿吸已经非常微弱了。 “大夫,一定要救救我的孩子啊!拜託你了!” “孩子出生还不到一个礼拜呢……” “大夫——如果孩子没了,灯花会疯的!孩儿他娘会疯的!求求你们一定想想办法!” “大夫……” 田荣轩紧紧地抓着医生的袖子,不停地央求着。 两个女护士走过来拉住田荣轩,“同志,请你在外面等一下。” 田小麦见状立马走向前扯住田荣轩,劝说道:“你松手,让医生和护士赶紧去救孩子!田荣轩,你冷静一点儿!” 田荣轩木呆呆地瞅了田小麦一眼,随后瘫坐在医院的走廊里。 孩子被抱进了急救室,医生和护士们也都进去抢救了。 田小麦蹲下身,张了张口,却不知道该如何安慰田荣轩,只给了他一个充满力量的拥抱。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急救还在紧张地进行着。 田荣轩六神无主地在急救室外踱来踱去,只要听到里面稍微有点儿动静,他就会像受了惊吓的小鸟一样,一脸的惊慌失措。 四个小时之后,医生总算走了出来,他解下口罩,对田荣轩说道:“孩子得了脑膜炎,颅内有出血症状。你们怎么才来啊?!差点儿救不回来!” “那就是,孩子抢救回来了?”田小麦其实比田荣轩镇定不了多少,开口的声音也是哆哆嗦嗦的。 第291页 “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还得观察一段时间。孩子太小了,我们这里的医疗条件有限,后面的情况还不好说。我建议你们尽快联繫省里的医院,让他们派救护车把孩子接过去,以防有什么意外。”医生的表情非常严肃,他给出了他认为最好的方案。 田荣轩现在什么主意都没有了,他睁着充满红血丝的双眼看向田小麦。 田小麦深吸了一口气,经过几秒钟短暂的考虑,最后决定听从医生的建议,“我去联繫省人民医院!” 这么果断又理智的病人家属实在不多见,医生向田小麦投以赞赏的目光,“那就尽快,孩子你们现在还不能见,我会安排人二十四小时看护。” “医生,我们就在病房外面等着,有什么情况麻烦你们立刻通知。”田小麦已然成了田荣轩的全权代言人。 这样的阵仗田小麦也是第一次碰到,但是孩子毕竟不是她的,相比田荣轩而言,无论在血缘还是感情上,她都能够稍微冷静一点儿。 中午的时候,田小麦就跟省人民医院联繫上了。两方医生沟通了一下,决定等孩子的情况稍微稳定一些再进行转院。 就这样,初步敲定了第二天上午,省人民医院派车过来接人。 田小麦前前后后地忙活着,田荣轩一动不动地坐在走廊的凳子上,不言不语、不吃不喝。 看到这样的田荣轩,田小麦的眼睛突然一阵酸涩。她拎着刚买的馒头走过去,坐在田荣轩身边,轻声说道:“吃点儿吧!吃饱了才有力气照顾小展鹏呢!他以后可是会展翅高飞的孩子,一定不会出事儿的!你要打起精神呀,灯花还在家里等着你呢,你可不能这么早就倒下了!” 田荣轩抓起一个馒头,送进口中,吃着吃着,突然落下一串热泪。 这家的馒头做的不好吃,怎么是咸的呢?!馒头怎么可以做成咸的呢…… 第二天上午,省人民医院的救护车把昏迷中的小展鹏拉走了,转院的过程非常顺利。 经歷了多次手术之后,孩子的命总算是保住了。不过颅内出血时压迫了神经,以后会留下什么样的后遗症还不好说,很有可能会影响到智力的发展。 田荣轩听到这儿,突然跪了下来,在所有人还没来得及反应时,嘭嘭嘭连磕了三个响头,“谢谢大夫,谢谢你们了!” “同志,你别这样,你先起来!”医生连忙和身旁的护士一起把田荣轩拉了起来。 医生继续说道:“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你不用这样!你想感谢的话,就好好谢谢你身边的这位姑娘吧!这些日子,她可没少帮忙!” 一开始大家还以为田小麦是孩子的母亲呢,几天几夜不合眼地照顾孩子和孩子的父亲。后来才晓得,这个漂亮能干的姑娘跟这家人只是朋友关系。 夏灯花还在坐月子,她原本想去医院看看孩子的,但是夏六爷不让她去。 “你去了之后,万一再病倒了,荣轩和小麦还得多照顾一个人,这不添乱呢嘛!” 孩子一病,夏六爷由于太过担心,也跟着病了几日,大多数时间都在床上躺着。 江淼淼受田小麦的嘱託,过来照顾夏灯花的月子,和病恹恹的老爷子。 男女授受不亲,照顾夏灯花,局限特别大,这也不行,那也有顾虑,给江淼淼难受坏了。 夏六爷以前还算通情达理,但久病之后,也越来越固执,越来越不好沟通了。 “这是红薯粥,好嚼,也好消化。”江淼淼真是用了最大最大的耐心,像哄小孩儿一样在哄着固执的老头儿。 可夏六爷根本不领情啊,“不好吃,给我放三勺白糖!” “田荣轩跟我交代过了,说你现在不能吃太甜,苹果一天都只能吃半个……”江淼淼很为难啊!他真想一气之下挖五勺白糖丢进去,让老爷子开开心心地吃了拉倒。以后老爷子血糖怎么高,心脏怎么跳,他都不管了。 可这毕竟是赌气的想法,江淼淼是个有责任心有良知的人。这种缺德的事情怎么能做呢?!他可不能辜负了小麦妹子的信任。 “那我不吃了!”夏六爷抿紧双唇,一脸倔强。 “不想吃红薯粥啊,那就吃点馒头吧?”江淼淼重新提议。 夏六爷摆手,“吃红糖馒头!吃豆沙包!吃糖三角!” “那都是甜的啊,不可以!”江淼淼绞尽脑汁想了想,“那吃面条吧!我可以掰点儿鸡蛋清进去,再撒点儿香油,可好吃了!” “恩,可以。”夏六爷终于点了头,不过之后他立马又补充了一句,“我要吃甜水面条,放块冰糖煮一煮。” 江淼淼掩面长嘆,哪路神仙来收了这个老头儿吧! 好不容易连哄带骗地让夏六爷吃了半碗笋片挂面,刚想松口气,夏六爷又开始吵着要吃香蕉,要吃葡萄,要喝奶粉…… “六爷爷,奶粉是给坐月子的产妇喝的……”江淼淼真的好想哭泣,一个六尺壮汉竟然被一个小老头儿给折磨的生无可恋。 这厢刚把老爷子安抚好,哄睡着,那厢做月子的小妇人又开始折腾了。 “江哥,江哥,你在哪儿呢?过来一下!”夏灯花急急地唿唤着。 第292页 江淼淼穿着单衣,站在初冬的寒风里,抹了把额头的热汗,苦着脸大声回道;“等一下,我马上就过来!” “快一点儿啊,我要擦擦身子,你帮我烧水……”自从早上接到消息,说孩子明天就出院,能接回家了,夏灯花就开始不停地喷奶,一上午衣服都换了三波了。她想着自己好几天没擦身子了,就想在孩子回来之前,清洗好自己,明天也好开始给孩子餵奶。 第290章 你有明苏的消息吗? 江淼淼满头大汗地烧了两大桶热水,又把家里所有的炉子都点好放进了夏灯花的房间里。 坐月子怕冷,忌受风,即使只是擦擦身子,也要做好保暖措施,否则染上什么毛病都是要遭一辈子罪。 一共准备了两条毛巾,江淼淼拧好一条递给夏灯花,在她擦的时候他就搓洗另外一条。 中间只挂了一条双人床单,夏灯花在避风的一面,江淼淼在外面。两人都不是腼腆害羞的性格,经过几天的相处,所以渐渐没有了太多的尴尬,能够像亲兄妹般自自然然地聊天了。 夏灯花开口问江淼淼道:“你是不是也喜欢田小麦啊,所以一直不找女朋友?” 也是奇了怪了,难道男人都喜欢田小麦这样的?似乎在田小麦身边的男人都对她非常好。 “喜欢啊,当然喜欢了!不过是对妹妹的那种喜欢,不是男女的那种。找媳妇的话,她不是我中意的类型。” 夏灯花笑着继续问道:“那你中意什么样的?回头我帮你留意着。” 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江淼淼突然变得温柔了起来,“我呀,喜欢温顺的,贤妻良母型的。最好长发飘飘,眼睛会笑的那种姑娘。” 夏灯花毫不留情地吐槽道:“这样的姑娘能喜欢你这种型的吗?” “所以我到现在都没有娶上媳妇嘛!”江淼淼挺无奈的,“我瞧上的姑娘,都看不上我。” 夏灯花:“那你把眼光放低点呗,你不着急成亲抱娃儿啊?” “急也没有用啊!况且,我打心眼里也不想委屈了自己。两情相悦才能过的舒坦不是?谁也别为难谁,到头来为难的都是自己。其实,我还是挺相信缘分的。”江淼淼认真起来,也是个三观正的不得了的好青年。 一句“两情相悦”,再加一句“为难自己”,深深地刺痛了夏灯花的心,她没有再开口说话。 江淼淼也陷入到某种忧愁的情绪中,埋头洗着毛巾,再未开口。 孩子安然无恙地回来了,从外表看,还是个正常的健康的婴儿。可是过了两三个月之后,渐渐地就会发现,他的反应能力比一般的小孩儿慢了很多。 “我们小展鹏只要像现在这样长大就可以了,我们不用太聪明,也不用太漂亮……”夏灯花几乎是寸步不离地带着儿子,稍微有点儿风吹草动,她就会跑到周婶那里给镇子上一位相识的医生打电话谘询。 夏灯花再也不相信李拐子这个半吊子医生了,上次就是因为他的无知而耽搁了治疗的时间,结果差点儿害死了她的宝贝儿子。 所以,后来夏灯花就主动联繫上了镇里的这位姓孙的医生。 孙医生跟夏明苏算是旧相识了,虽然谈不上有多深的交情,但是每年也都会有几次往来,彼此问个好,交流一下病例什么的。 孙医生这段时间隔三差五就能接到夏灯花打来的电话,每次电话接通的时候,这位年轻的过分焦虑的新手妈妈都显得异常紧张。 “孙医生,你好,我是夏灯花。”每次都是一样的开场白,一字不差,语速极快,之后便会抛出她的问题,“宝宝刚才咳嗽了,没事儿吧?” 孙医生耐心地问道:“咳嗽几天了?” “一个多小时之前咳嗽的,咳嗽了两次吧……”夏灯花的手因为不安而不停地搅弄着电话线。 孙医生前一晚值了夜班,累到不行,听到这样的问题,直想撞墙。但是,他也能理解夏灯花的心情,毕竟孩子之前颅内出血经歷过几次大手术,好不容易活下来了,当娘的自然会小心翼翼。 孙医生揉着太阳穴,长长地嘆出一口气,之后才安抚道:“现在天凉了,被风吹到,或者突然呛到了什么,都会咳嗽,这是正常的情况。如果没有持续的剧烈的咳嗽,没有其他的感冒症状,就不用太担心。基本的保暖措施做好是必要的,不过最好让孩子多活动活动。活动的时候别裹太多的衣服,孩子容易出汗,出了汗之后再受风就容易感冒了。中午出太阳的时候,也带孩子到院子里跑跑跳跳地玩一玩,别总困在房间里……” 夏灯花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她认真地记下了医生的叮嘱,挂电话之前连声道着谢。 周婶每次看到夏灯花这样子,都不禁唏嘘。 以前多傲慢的一个姑娘啊!谁也不放在眼里,得理不饶人,跟个长满了刺的刺猬一样。 现在呢,却变成了一个神经过敏的母亲。为了孩子她把不必要的刺拔掉了,也懂得低头了。 真不知道这是好事儿还是坏事儿,时间留在人身上的痕迹,擦不净更抹不掉。 “周婶,打扰你了啊。”夏灯花把电话费放在了柜檯上。 第293页 “没事儿,电话搁在这儿就是让人打的。”周婶又劝慰她道:“孩子多带出来见见人,省得以后太怕生,也能增强一点儿抵抗力。” “恩,知道了。谢谢你啊,周婶。”夏灯花心繫着家中的儿子,没有聊天的心情,匆匆忙忙地就往家赶了。 夏灯花前脚刚走,田小麦后脚就熘熘达达地过来买东西了。 “灯花最近看着让人很不放心啊!她儿子的身体,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吧?”田小麦算是最了解情况的人了,所以周婶忍不住向她关切地询问了两句。 田小麦笑了笑,“小展鹏术后恢復得很好,灯花特别细心,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现在定期去医院复查呢,医生说各项指标都很好,情况挺乐观的。” “那就好。”周婶觉得夏灯花现在这样儿,估计万一孩子有个三长两短的,她也活不成了。 “颜青带着那帮学生又过来了吧?每次他们一来,你都得多打几两醋,多买两瓶酱油,他们是不是得给你交伙食费啊?大锅饭可不好做。”周婶笑着打趣道。 “油盐酱醋能花多少钱呀!有机会为伟大的科研奉献微薄之力,可是我这个小老百姓的荣幸!”田小麦拎上买好的东西转身走了,刚走到门口,她突然停住脚,又折返了回来。 田小麦压低声音,小声问道:“周婶,你有明苏的消息吗?” 由于周婶这有电话,只要她想,就能把村里所有人的通话都偷听了去。 虽然大多数时候,电话另一头的人说了些什么是听不到的。但是,周婶这十几年来都站在竹溪村信息的交通枢纽上,各家的情况,各种小道消息就属她最清楚了。所以,只要听到一方的通话内容,就能把整个情况摸个七七八八。 “还真是没有明苏的消息,唉……瞧瞧这都是什么事儿啊!”周婶真心替这两个年轻人感到惋惜,明明互相喜欢,又都那么能干,成为一家子是多好的事儿啊!可王喜弟非不同意,最后事情弄到了这一步,作为外人看着都心疼。 “除了明苏他娘,估计没有人知道他在巴黎什么地方。明苏已经结婚了,他娘肯定不会告诉他你还活着呢。万一他再闹个离婚什么的,又是一场混乱。”周婶摇摇头,过了片刻,又劝慰道:“小麦啊,你就别惦记明苏了。好男人有的是,再找一个吧,日子都是一样的过。” 田小麦也没有表现出太伤心的样子,想起来就随口一问,她也没有真觉得周婶会知道苏苏的情况。 小外甥病危的时候,他都没有回来看看,也没有捎个信儿回来,那真是铁了心要跟这边断了联繫。 这边不给那边传递准确的信息,那边也排斥着跟这边的联繫。 作为最直接的一个消息出入口,王喜弟还把持得死死的,没有人能撬得开。 这样一来,夏明苏就一直不知道田小麦还活着,田小麦也不知道夏明苏在法国到底有多伤心欲绝。 田小麦曾经想过,要通过夏明苏的老丈人和丈母娘,也就是王海佳的父母,得到他们在法国的地址,然后传个信儿过去。 可后来想了想,她还是作罢了。 人家都结婚了,再过去打扰,搞得自己跟小三似的,多不地道。 田小麦可不想做婚姻的破坏者,也许这就是命运的安排,逆天改命的决心并不适合用在感情这种事情上。 执着也分场合,不该执着的时候还执着,那就是愚蠢,就是固执,就是自己找虐。 第291章 这是,我,媳妇 大锅饭不好做,一开始做的都不怎么好吃,有一次田小麦甚至做出了夹生饭。 不过一回生二回熟,多做几次之后她就做出经验和感觉了。 现在田小麦无论是做三五口人吃的,还是做十几二十几个人的口粮,都是一样的美味。 生产队散了之后,夏青山当了村支书。田小麦跟他讲了颜青要带学生来做实验的事情,说是需要一间大一点的宿舍。夏青山就安排人,把一间废弃的仓房收拾出来给学生们住了。 颜青没有跟学生们住一起,还在江淼淼那蹭住呢。两人天天抬槓,可似乎是槓出了哥们的感情。 仓房的面积挺大的,给打出了里外两间。 里间做了两个通铺,能住下二十个人左右。通铺最里头、帘子隔出的空间里、又搬进去了两张双人木床,是专门给女生准备的。 女生总共就四个,不好跟男生混一块儿睡,所以特殊照顾了一下。 田小麦在江淼淼的帮助下,在外间搭了个临时的土灶,用来做饭,还可以洗漱洗澡。 基本的生活需求都能满足了,整体氛围非常好,年轻人多,嬉笑打闹得很是热闹。 别看学生们做实验的时候,一个个正经得不行,带着小眼镜,拿着小本子,埋头做着记录,讨论实验数据,调整实验方案。 可是回到宿舍之后,他们就是一帮小屁孩儿。 学生们最热衷的事情就是开颜青和田小麦的玩笑,帮他们的颜青老师追求心爱的姑娘。 一口一个师母的叫,把田小麦搞得甚是无奈。 她是哪门子的师母啊,完全不搭调嘛! 可你堵不住他们的嘴呀!又不好真的跟他们生气。因为知道他们都是好心,可能就是搞不清楚状况,乱热心而已。 第294页 “师母,你打算什么时候接受我们颜老师的追求呀?” 田小麦苦笑,“别瞎点鸳鸯谱了,你们颜老师什么时候追求过我啊!” “老师,你怎么回事儿?现在机会来了,你快点真诚地表白一下,我们给你当拉拉队助威!” 颜青瞅了田小麦一眼,勾唇浅浅一笑,随后将目光移到刚刚说话的学生身上,板起面孔,端起老师的架子,“你们都很闲是吧?数据分析完了吗?论文写完了吗?那后天回学校了就把作业立马给我交上来!” “不要呀……” “老师您高抬贵手,这个论文可不好写呀!” “师母,你快给我们求求情……” 学生们一片哀嚎。 田小麦摊手,你们自己挖的坑就自己慢慢填吧。 出了宿舍,颜青替学生们向田小麦道歉,“他们不懂事儿,你别介意。” “不会,这有什么可介意的。一群熊孩子而已,玩笑话我不会当真的。”田小麦心想着,只要你对我没有那个意思,不跟我表白,那就啥事儿都没有了。 如果真像学生们说的那样,可就有点儿麻烦了。她现在一点儿都不想谈恋爱,连拒绝的心情都没有。 在她和颜青之间,现在多一分的喜欢或是贪念,都会让友谊的天平失去平衡。 田小麦可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 好在颜青什么都没有说,将她送到家门口就回了江淼淼的住处。 眼瞅着就要元旦了,一年接一年的,过得真是快,快到让人跟不上节奏。 可是从另一个方面想,又觉得其实时间过得挺慢的。 尽管夏明苏只走了两个多月,可是田小麦总觉得,他们分开至少有两年的时间了。 刚知道夏明苏结婚那阵子,白天忙还不觉得有什么,可晚上一躺下来,思念的潮水就不停地往眼睛里边涌。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眼泪也渐渐少了。 虽然想还是特别的想,但想的时候不再有泪水了,有的只是空洞的双眼,和痴呆般的表情。 原来想念和失望,是可以蒸发掉一个人全部的泪水,也是会让人麻木呆滞的。 巴黎的冬季不算太冷,基本上都在零度左右,只要房间里的暖气烧得足够热,人就不会感到寒意。 可对夏明苏来说,再暖的房间也烘不热他的心。 王海佳把超厚的一本中法词典丢到夏明苏的面前,“给,新年礼物!” 夏明苏瞅了一眼,淡淡道:“谢了,我没有给你准备礼物。” “不用特意准备,你帮我一个忙吧?”王海佳把脸凑到夏明苏面前,“元旦我们学院有个聚会,你陪我去一下吧!不用呆太久,最多一个小时。” “不去,没兴趣,没时间。”夏明苏果断地拒绝了,丝毫没有犹豫,连假装考虑一下的过程都给省了。 “我跟他们说我结婚了,他们死活都不信,你去露个脸就行。”王海佳双手合十放在胸前,噘着嘴央求道:“夏明苏同志,拜託你了,你在那儿呆十分钟就行!就十分钟,什么都不用做!” 夏明苏眼睛都没有抬一下,“他们不信就不信吧,你还在乎这些?!” “我不是在乎啊!问题是追我的人太多了,不胜其烦啊!我说我是已婚人士了,他们都觉得我是在开玩笑!”王海佳是真挺苦恼的,追她的人大半都只想着玩一下,甚至只是想打几炮而已。剩下的一小半里面也有真心实意的,不过她真的对谈恋爱对结婚没有兴趣,这是没法儿勉强的事情。 好不容易结婚了,有了推辞,结果没有一个信的,这让王海佳非常郁闷。 开口求夏明苏之前,王海佳就猜到了他会拒绝。 这个男人心思太重,喜恶都太明显。他天天都摆着一副冷漠脸,让人难以接近。 可为了日后能有个宁静的生活,王海佳还是想试试看,万一呢?!万一他突然大发善心了呢! 事实证明,小概率事件之所以称之为小概率事件,就是因为它发生的可能性很小。 “你不乐意,那就算了吧!我不喜欢勉强人。好好背词典啊,学语言最基础的就是词彙了。”王海佳从不在夏明苏的房间里久留,她说完就退出了房间。 夏明苏眨眨眼,随手翻着词典。这么厚的一本,只是机械地翻一遍都得好几天吧! 第二天上午十点,夏明苏去上语言课。走到半路,他看到有两个男人在纠缠王海佳。 一个是个子很高、很壮实的黑人;另一个稍微瘦一点,看起来像是东南亚地区的人。 夏明苏观望了一分钟,王海佳一直没有能摆脱掉那两个人。 黑人一直试图去拉王海佳的手,王海佳躲了几次,最后还是被他抓住了。 三个人说话的声音钻入夏明苏的耳朵里,他们说的听起来像是法语,但是夏明苏怎么听也听不懂。 他迳自朝王海佳走过去,站到她的身边,也不说话,就那么犀利地盯着面前的两个人。 黑人瞪着眼睛朝夏明苏叽里咕噜地吼了一通,紧接着另一个瘦鸡也跟着附和了两句。 夏明苏皱皱眉头,问王海佳道:“他们说什么呢?” “没什么,脏话。”王海佳扯扯夏明苏的衣袖,“别管他们了,咱们赶紧走吧。” 第295页 夏明苏没动地方,“他们是你的同学?” 王海佳摇摇头,“不是,他俩是旁边学校的混子。” “你好像挺怕他们的……”夏明苏看出王海佳对这两个人显得有些忌惮。 王海佳解释道:“他们跟警察都干过架,可不是省油的灯。” “这样啊,那咱们走吧。”夏明苏挑了下眉头,揽着王海佳的肩膀从黑人身边走过。 黑人伸出手一把抓住了王海佳的胳膊,王海佳挣了两下都没能挣脱掉。 夏明苏剎那准确地扣住了黑人的手腕,一扭一推,没有多余的动作和招式,黑人便失去重心,向后绊了两步,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弱鸡见状,抽出一把匕首就朝夏明苏的腹部刺来。王海佳还没来得及尖叫出声,就看到夏明苏的腿甩出一个漂亮的弧度,脚背准确地抽到了弱鸡的脸上。弱鸡瞬间捂着嘴巴倒在地上,满嘴的血沫子,估计牙齿也保不住几颗了。 夏明苏揽着王海佳的腰,将她拉到自己的怀里,用生涩的法语,对地上的两个人说道:“这是,我,媳妇!” 随后又加了一句刚刚跟黑人学的骂人的话,发音极其标准,说得异常有气势。 黑人黑着脸,弱鸡捂着脸,两人互相对望了一眼,谁都没有再站起身来。 硬撑着站起来也只有挨打的份,何必那么幼稚呢!都是在江湖上混的人,基本的自我认知和对战况的判断还是要有滴。 第292章 友情相助 黑人黑着脸,弱鸡捂着脸,两人互相对望了一眼,谁都没有再站起身来。 硬撑着站起来也只有挨打的份,何必那么幼稚呢!都是在江湖上混的人,基本的自我认知和对战况的判断还是要有滴。 他们就这么眼瞅着一个长腿帅小伙把王海佳给带走了。 走出去两百多米以后,王海佳惊喜地感慨道:“我的天,没想到你还有这两下子呢!” 惊喜吧?意外吧?你对你的丈夫真是一无所知啊! 夏明苏依旧没有什么表情,他轻飘飘地开口问道:“你们元旦聚会几点开始?” “晚上七点。”王海佳看向夏明苏,小眼神里透露着期待,“你要去吗?你改变主意了?” “明天你出发之前过来找我,我陪你去。”恩,是的,夏明苏改变主意了。且不说王海佳是他法定的妻子,就算是一个彼此不相识的中国人,在国外受了欺负,受了骚扰,他都会出手相助的。 “yes!”王海佳的心情,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走到十字路口,两人该去往不同的方向了,夏明苏立住脚,开口问道:“刚才那两个人讲得是法语?” 王海佳点点头,“是啊,不过你没有听懂吧?” “恩,没听懂,可能是我的听力还不够好。”夏明苏琢磨着,语言课仅剩一个月就该结束了,他得加紧速度练练听说读写,否则以后入了学课程就该跟不上了。 “那个黑人有葡萄牙的口音。小矮个,就是那个瘦不拉几的是泰国人,也有口音,所以你听不懂很正常。等你法语学好了,就能很轻松地听懂各种口音了。”王海佳自小就有语言天赋,春节的时候去山东爷爷奶奶家过年,很快便学会了山东方言;暑假的时候,她去成都看望姥姥姥爷,不出三天也能用成都话跟人聊天了。 夏明苏又继续问道:“你会几门外语?” 王海佳数了数,“精通的话,十二三种吧。其他的很多能听个大概,只能简单沟通几句。” “明天着装有什么要求吗?”夏明苏的话题转的太快,王海佳对这种聊天节奏还不是很适应。 她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夏明苏问的着装是什么意思,“没什么特殊的要求,日常服装就行了。” 王海佳的潜台词是:你长得这么帅气,穿什么都出众。人站在那里就已经非常打眼了,披个麻布袋也会有鹤立鸡群的效果。 更打眼的还有这面瘫冷漠脸,估计跟聚会的欢乐气氛非常不搭调。 不过没有关系,让他露脸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她已婚了。 其他的,并不重要,也无所谓。 “恩,我快迟到了,拜拜。”夏明苏朝左转弯,向语言班走去。 王海佳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晃了下神,才慢慢悠悠地去了学校。 她已经迟到一节课了,唉,又该挨训了! 罢了罢了,今天碰到俩流氓还能全身而退已经算是运气好了。 第二天下午五点,夏明苏就穿戴整齐地坐在房间里开啃中法词典。开始的进展非常缓慢,两个小时他才能消化掉正反一页的内容。 照这样的速度进行下去,估计到死那天夏明苏也搞不定这本比砖头还大还厚的词典。 后来夏明苏就转变了方法,暂时只记忆重要的、常用的内容,这样速度才慢慢地提了起来。 王海佳六点半过来找夏明苏,聚会的场地离他们住的地方不太远,步行大约需要半个小时。 她敲了敲门。 夏明苏这次没有再说请进,而是站起身,亲自去开了门。 门打开的瞬间,王海佳觉得面前的人自带光环,闪烁着柔和的暖光,一点都不刺眼,却异常夺目。 第296页 “夸张了点吧,夏明苏同志!你这样会有危险的……”王海佳指了指他的西装,他的领带,他的皮鞋,他修长的双腿,还有他帅得一塌煳涂的脸! 纵使再挑剔的人,估计也很难在这具身体上找到什么缺点! 非要鸡蛋里头挑骨头的话,可能就是他气质上有点不近人情的味道,不够亲民吧! 可在有个性的人看来,这鸡蛋里挑出来的骨头,反倒是个强劲的增分点呢! “危险?什么危险?”夏明苏身手很不错的,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你恐怕会被吃掉的……”王海佳意味深长地说道。 吃掉?自己又不是食物,为什么要吃掉他?夏明苏觉得自己这段时间学法文学的,中国话都快听不懂了。 去往聚会现场的路上,王海佳边走边说:“到了地方,我先带你转一圈,然后就把你放到华人朋友圈里。你也不用跟他们聊什么,坐在那儿喝点小酒,吃点东西,然后什么时候想走都行。” 夏明苏点了点头,“知道了。” 晚上七点开始的元旦party,不到六点就来了不少人。目测附近几个学校的学生,都有来的。 承办人的交友圈看来挺广,应该是个喜欢交际的人。 夏明苏和王海佳到的时候,已经人满为患了。 他们刚入场,就有人朝王海佳招手。 “佳佳,这边,我给你们留了一瓶不错的红酒。”说话的是个中国人,夏明苏感到无比亲切。 “这是我老公,夏明苏。我可把人带过来了,你们以后再说不信,跟我扯东扯西,我可不干啊!”王海佳端着酒杯就喝了一大口,“哇呜,这酒真棒,口感真不赖!” 刚刚说话的那个人再次开口,他提出了质疑,“佳佳,你随便带个帅哥,就是老公了?你怎么证明呀?!” “有结婚证还需要什么证明啊!合法的好不好?!再说了,我有什么义务给你们证明啊!切!”说完王海佳又警告道:“磊子,你今天安分点啊!这么多人呢,可别干啥丢人的事儿!一会儿喝高了玩嗨了,也给我收敛着点!再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人,老师不得噼了你!” 磊子,大名叫石磊,是个语言天分比王海佳还高的鬼才。他的性格、家世、能力各方面都不错,就是太喜欢喝酒。喝完他还乱撒酒疯,各种丢人,丢人史丰富到完全可以出版一本书了。 他在警察局脱过裤子,大街上亲过陌生人,课堂上质问教授是不是有了小三等等。这些都是他在喝完酒之后干出来的糗事儿,一捞一箩筐,讲起来也能凑一本笑话集了。 “你叫夏明苏,是吧?”磊子朝王海佳身边帅气的木头人看过去。 夏明苏瞥了一眼石磊,点了点头。 “我说,苏苏同学,你……”石磊后面的话,夏明苏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 一句“苏苏”将他痛苦的记忆拉得无限漫长,以前只有一个人这样叫过他,可这个人已经不在了。 “喂,你听到我说话了吗?”石磊有点无语,来了就摆一张臭脸,这是给谁看呢! “我跟你还不熟,请不要随意给我取外号。”夏明苏顿了顿,继续说道:“你刚刚说什么了?” 石磊被夏明苏的气场震慑住了,不敢怼回去,也不敢再随意开玩笑,真是有点肝颤啊! 不过说真的,他稍微有点扫兴!王海佳是个挺有趣的姑娘,怎么就嫁了这么座冰山啊! 帅是足够帅,看穿着品味也不俗,应该也是某个专业里头的人才,可这脾气性格看起来就差太多了。 这样子的话,关了灯之后的床上生活能和谐么?! 感觉够呛呀…… “我刚才说,你要不要证明佳佳是你媳妇啊?追她的人可一箩筐呢!你不在这里证明一下,她可是非常不安全的,分分钟都会被人拐跑!” “她那么容易被人拐跑的话,也就不会被我娶走了。”夏明苏端着酒杯,轻抿了一口。 石磊咂摸了一下,竟觉得无言以对。 王海佳带夏明苏转了一圈,碰到认识的人就简单地给彼此介绍了一下。 夏明苏兴趣了了,能听懂的话不多,也懒得答话。即使是能听懂的,他也当做听不懂的样子,所以基本上没怎么开口说话,始终闭着嘴。他的双手插在西裤口袋里,面无表情地跟在王海佳身后。 十分钟之后,王海佳很守信用地放走了夏明苏。 夏明苏走在回家的路上,愁肠百结。 刚刚看到那么多鲜活的年轻人的面孔,他忍不住去想,如果小麦也参加了高考,生活在充满青春活力的相对简单的环境中,是不是就不会被人绑架、就不会发生意外了呢?! 夏明苏抚摸着带在手指上的翡翠戒指,他开始怀疑,绑架案根本就与这枚戒指无关。 第293章 我不姓苏,我姓夏 “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省城玩几天?学校的女生宿舍里有空床,你可以跟她们一块儿住。”颜青一脸期待地看向田小麦。 “不去。”田小麦回道,“我还得照顾我娘和我妹妹呢。再说了,大冷的天,我也不想出去折腾。” 颜青显得有些失望,“学生们都希望能跟你在一块儿多玩几天呢,一直叫我来劝你。” 第297页 “学业那么紧张,这帮学生天天就知道惦记着玩!你这个当老师的也不好好教导他们,怎么还真听他们的话来劝我呀!”田小麦已经被这帮学生缠的没了脾气。也许是年龄相仿的缘故吧,再加上田小麦对人和善,做饭又好吃,所以他们对田小麦格外有好感,一直想粘着她一块儿玩。 颜青无奈道:“他们也不听我的啊!” “你看起来不像这点威严都没有的老师啊!”田小麦挑挑眉,“你训学生时候的样子,我可是见过的。” “什么时候?”颜青笑问。 田小麦想了想,“上个月的时候吧。反正是有那么一回,你把两个女生都给训哭了。我站在实验棚门口,看见情况不对就直接走了,没有打扰你们。” “哦,我想起来了。他们有时候确实太不认真了,这个实验耗时长,如果总是犯错,会耽误更多的时间。”颜青对专业上的事情还是非常认真严谨的,对学生也相当负责。 田小麦站起身,准备回家了。 颜青再次问道:“你真不去省城啊?” 田小麦摆了摆手,“不去!” 颜青使出杀手锏,“我有一个前辈,在药材种植方面非常有经验,你不想去拜访一下他?” 田小麦停住脚,扭头看向颜青,“真的?这位前辈是……?” 颜青:“中医泰斗的大徒弟,中药材种植专家石森教授。” “颜青,你是故意的吧?!”田小麦重新坐回到刚才的凳子上,“你是看到我前几天在研究石森教授的着作和论文了吧?!” 颜青笑了笑,没有答话。 “你真认识石森教授?你们很熟吗?”田小麦还是心存小小的期待的,如果能当面向大名鼎鼎的石森教授请教,那可真是三生有幸了。 “非常熟。”颜青看向田小麦,试探性地继续问她,“那省城,你还去不去了?” 田小麦这次毫不犹豫地回道:“去,当然去了!能见到石森教授,那还有什么可说的!” 颜青露出了满意的微笑,到底还是这一招好使。 对田小麦来说,现在没有什么是比果园的开发和药材的种植更重要的了。 看她天天挑灯夜读,独自钻研的劲儿就能知道,她有多大的野心和决心。 颜青:“你真应该去学校坐在课堂里,跟着老师系统地学习。像现在这样一个人闷头钻研,太辛苦了!” 田小麦自然知道这样会很辛苦,但是她有自己的考量,“考了大学,一上就是四年。毕业后不做研究不当老师不带学生,想要搞实干的话,还是要钻到土里慢慢实践。这样前后加起来,至少得五六年,耗费的时间太长了。” 之前田小麦想着自己快点做出成绩,做出事业,让王喜弟高看她一眼,至少能缩短一点两家的差距。 可事情发展到如今这样,是田小麦预料不到,也是她改变不了的。 暂且不想感情和婚姻上的事情,田小麦现在就想着把果园和药材都弄好,卖上好价钱,多赚一些资本回来。 之后用这些钱来做投资,房地产啊、餐饮啊、旅游啊,再跟阿杰好好合计一下,弄个网际网路公司,创立个电商平台等等。 为了不让夏明苏长久地占据在她的脑海中,田小麦天天不是对着书勐劲儿汲取各类知识,补充各方面的常识,就是拿个小本本写下各种计划,将能够回忆起来的穿越之前的事情都一一记录下来,以防以后忘记。 情场上失了意,就要在事业上创造辉煌,田小麦发誓要做一个闪闪发光的人,一个就算是被埋在土里也要让人知道她还活着的人。 夏明苏还能在法国呆一辈子?不会的,他早晚会回来,也早晚会知道她还活着。 这个天大的误会如果不解开,田小麦绝对无法再接受任何人的感情。 这是她的一个心结,如果不解开,就永远无法再展开新的感情了。 田小麦并不打算破坏夏明苏现在的婚姻,也真心地祝福他能过得幸福。可前提条件是,她要让他知道,她还活着。 无论这个事实对现在的夏明苏来讲意味着什么,只要他知道了,田小麦的心结便会就此消失了。 跟着大部队浩浩荡荡地来到省城,田小麦迫不及待地要去见石森教授,颜青只好带她登了门。 结果却被告知,石森教授去巴黎讲学,顺道看儿子去了。 “我最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这寸劲儿赶的!”田小麦蹲在马路边,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 颜青就乐观得多了,他也更愿意看到这样的情况发生。 颜青:“石森教授再有半个月就回来了,你在省城多呆一段时间,一定会见得到他的。” 田小麦:“半个月,一年有几个半个月啊……再说了,万一半个月之后他还没有回来呢?”田小麦长嘆了一口气。 其实不是她等不起,家里有姐姐照看,江淼淼也能帮忙。现在是农闲的时候,果园和荒山两头都没有太多的事情,所以不需要人天天盯着。 商都大学的图书馆馆藏丰富,在这里查资料更加方便,有问题还能随时找人请教,其实有利的方面很多。 然而,田小麦真正怕的是,万一夏明苏有点什么消息,她因为在外面错过了,那她得后悔死。 第298页 这种遗憾的心情,可是见多少次石森教授都无法弥补的。 ** “爹,我不想回去!假期我想在巴黎玩,回家有什么意思呀!”石磊知道自己是在做无谓的挣扎,可他还是不想轻易束手就擒。 石森的大掌“嘭”地一声砸向桌面,力道之大,地面都跟着抖了三抖,“回家老老实实地给我戒酒去!戒不掉酒瘾,就别想着回来上学了!一个酒鬼还上什么学啊,不嫌丢人啊!” “我在这儿也可以戒酒的嘛,家里太无聊了,呆一个月我都该长毛了!”石磊委屈巴巴地求着老爹。 石森:“多长点毛也好,省得你天天跟个小白脸似的!” “……”小白脸?他哪里像小白脸了?他这一言难尽的长相,想当小白脸还差一大截呢! 石森苦口婆心地继续劝说道:“磊子啊,你不能仗着自己有点聪明劲儿就胡搞乱搞的!不是不能玩,但是凡事儿都要有个度!” 石磊:“知道啦,知道啦!对了,娘不是说想看看我这学校长什么样嘛,咱俩出去照几张相片吧,回去之后把照片洗出来就可以给娘看了!” 每次爷俩见面都逃不开要说戒酒的事儿,可好几年过去了,酒还不是没能戒成嘛!每次都因为戒断反应而宣告失败。想想酒瘾也没有大到吸毒的那种程度,不打紧,反正石磊一点都没觉得这是个什么问题。 石森摇摇头,对这个不正经的儿子一点办法都没有。 “你啊你,以后真出了事儿,就该知道后悔了,可那时候也就晚了。” 石磊也不搭他爹的这个话茬,拿上相机拉着人就出了房间。 校园环境优美,随处可成美景。 石磊想找个人帮忙拍照,可左看右看,也没有瞧见个熟人。就在他打算去找王海佳帮忙的时候,突然瞥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喂,你等一下!”石磊一下子没有想起来王海佳老公叫什么名字,只记得他有“苏苏”这个外号了。可石磊还记得,他不让叫这个外号来着。所以情急之下,石磊只好张口喊道:“苏先生!苏先生,你等一等!” 夏明苏站住脚,转过身,只见一个二百五跟个神经病一样朝他跑了过来。 “我不姓苏,我姓夏。”夏明苏板着脸纠正道。 “哦,夏先生。”石磊尴尬地笑了笑,“那个,夏先生,有个事儿请你帮个忙呗。” 夏明苏:“说。” 石磊指了一下他爹的方向,“帮我和我爹照几张相吧,就在这附近,不会耽误你太多时间。” 夏明苏朝石磊指的方向看过去,竟是一张熟悉的面孔,“你爹是石森教授?” 石磊:“呦,我爹在国内还有点名气呢?!” 第294章 长金子的地方 夏明苏给父子俩照了十几张照片,石磊各种讲究,上蹿下跳的麻烦得不行,但夏明苏一直保持着耐心,这份耐心是看在石森教授的面子上才给的。 石磊从夏明苏的手上取回相机,说:“谢谢你了啊!” 夏明苏淡淡地应道:“不客气。” “走,请你吃饭去,你喜欢吃什么?”石磊热情得过分。 夏明苏抬抬眼,果断地拒绝道:“我还有事情,就先走了。” “夏同学,一块儿去吃吧,坐下来聊一聊。”夏明苏年纪轻轻,却很稳重,石森希望儿子能跟这样的优秀青年做朋友,所以主动提出了邀请。 夏明苏看向石森教授,点点头,“那就打扰了。” “我说你这个人架子还挺大的,我请你你不去,我爹请你你就点头了。嘁,还看人下菜碟呢!”被拂了面子,石磊特别不高兴。 一路上父子俩就在唇枪舌剑,没个消停的时候。 一开始夏明苏觉得挺烦的,屁大点事儿,能吵半天,这跟他想像中的石森教授完全不一样啊。 可后来听着听着,渐渐觉得还挺有趣的,父子俩能更朋友似的插科打诨,互相抬槓,也是非常难得的。 三人来到一家中餐馆,石磊轻车熟路地点了餐。 菜品上的很快,但味道非常一般,夏明苏每道菜都尝了一下,竟没有一个入口的,还不如田小麦做的好吃呢。 “你这什么表情,不好吃啊?这可是附近最好吃的一家中餐馆了!”石磊夹了一块排骨津津有味地啃着。 夏明苏直言不讳道:“味道很一般。” “爹,你觉得呢?”石磊问道。 “还行吧。”石森对食物的口味不是很挑剔,平常工作忙,基本上都是在学校食堂里吃碗面条,或者啃个玉米馍。只要能吃饱就行,好不好吃,他不讲究。 夏明苏放下筷子,问石磊:“你有多久没回国了?” 石磊掰着指头算了算,“大概有三年多……是吧,爹,你帮我算算。” “这还用算啊,你娘天天在家念叨,你离家三年零十个月了,一次都没回去。”石森说;“你娘想你都想疯了,逢年过节就自个偷偷抹眼泪。给你写信,你也不回,在外面都玩野了。” “哎呦,又提这茬。娘也是,也不知道给自己找点乐子,一点都不懂得享受。” 第299页 父子俩又开始了,夏明苏摇摇头,站起身,说:“你们慢慢吃着,我一会儿就回来。” “喂,你干什么去啊?!”石磊的视线追随着夏明苏的身影,看到他直接进了后厨。 “你跟人家好好学学,看看人家多稳重,跟你也差不多大,你怎么还跟个不懂事的孩子似的。以后毕业了,你打算做什么呀,想好了没有啊?”石森为这个孩子都要操碎了心了。 “爹,咱们要一瓶啤酒吧?就一瓶!”石磊眨着期待的小眼神。 “大中午的喝什么酒!”石森往儿子头上狠劲儿敲了一下,“磊子,你清醒点吧!毕业了就回家,到学校里当个老师,带带学生。” “爹,你又来了。我都说过了,回头毕业了我自己做打算。现在我还没想好呢,你别指望我听你的!”石磊倔得很,有自己的主意,不会轻易被别人的计划带跑。 夏明苏回来的时候,端了一盘红烧肉,和一叠凉拌丝瓜。 “我去,这是哪里来的?”石磊闻了闻,还没吃整个人就陶醉了。 夏明苏回到座位上,喝了一口水,淡淡道:“吃吧,我做的。” 石磊夹了一大块肉就往嘴巴里塞,还没嚼,浓浓的甜香就侵占了味觉,随后肥厚相间的肉在牙齿上搏击着,撞出绝美的肉香,瞬间就俘虏了吃肉的人。 见儿子表情那么夸张,石森也忍不住尝了一块儿。 “好啊,做的好啊,我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红烧肉呢!”石森赞不绝口。 “这才是正经中餐的味道,石磊,你该回国看看了。” 夏明苏话一落,石森便朝他看了过来,眼中带着感激。 原来这个小伙子是在帮自己劝儿子回国,能把事情做的这么不动声色,还如此具有说服力,真是厉害! 被美食沖昏头脑的石磊,根本没有意识到夏明苏此举的深意,他一口气干掉半碗红烧肉之后,才得出空说话,“我记得以前在家里的时候吃得可不好了,不是玉米面就是野菜糰子,难得吃一次肉,不是水煮了之后蘸酱油吃,就是包饺子,饺子已经算是顶好吃的了。” “这四年发展得很快,你是太久没有回去,根本不知道家里变成什么样了。”夏明苏指指凉拌丝瓜,说:“换道菜,清清口,红烧肉吃多了容易腻。” “不腻不腻,一点都不腻,这样的红烧肉,毫不夸张地说,我一个人就能吃三大盘!”石磊随手夹了两片丝瓜放进嘴巴里。 “哇呜……”石磊陶醉地闭上了眼,嘴巴不停地咕哝着,清爽的香气冲上鼻樑,又急转直下,在口腔里打着转,刮出一阵清风,有如站在草原上吹着惬意的春风。 “等毕业了,我一定要回国,我要回去吃中华美食!”石磊已经忘记喝酒的事儿了,也忘记了自己之前的打算。 他现在羡慕死王海佳了,嫁了个厨艺这么高的老公,真是前世修来的福气呀! “爹,我决定这次就跟你一块儿回家,寒假就在家里过了,我要把省城所有好吃的馆子全都吃一遍!”石磊以旋风之势把夏明苏做的红烧肉和凉拌丝瓜全部吃光了,连盘子都给舔了个干干净净。 由于要等儿子考完试之后才能回国,所以石森在巴黎又多呆了几日。 这可把田小麦给急坏了,她在省城等了足足二十五天,才等到了石森教授回家。 “颜青啊,听说你来了好几次了,有什么急事吗?你可有段时间没来看我了啊!”石森往颜青身边瞧了一眼,问道:“这是你的学生?” 颜青笑着解释道;“是我的一个朋友,叫田小麦,竹溪村承包荒山的那个女生。” “哦,我听说了。”石森与田小麦握了握手,“原来你就是那个很有想法、胆子很大的女生啊。敢承包一片看起来毫无前途的荒山,可敬可敬!” 田小麦没羞涩也没不好意思,她大大方方地说道:“我觉得那片山挺有前途的,照顾好了,就是一片金山。” 那以后可是长金子的地方,田小麦对自己的眼光相当自信。 石森点点头,顿时对这个小丫头刮目相看起来。 这几天石森瞧谁家的孩子都比自家的孩子出息,怎么别人家的孩子都这么好呢,难道是自己没教好? 子不教父之过呀! 颜青给石森倒了杯茶,缓缓开口道:“石教授,小麦她打算在山上种药材,所以我才想着带她过来,当面跟您请教。” 石磊这时从房间里熘熘达达地走了出来,他穿着松松垮垮的白色毛衣,一手啃着苹果,一手挠着头髮,走到沙发边,一屁股坐下来,眼屎好像还煳在脸上没清理干净。 “别动不动就请教请教的,颜哥你跟我爹是什么关系啊。我爹恨不得我是捡来的,你是亲生的呢!” “磊子!”石森厉声呵道:“又这么不着调,这里有客人呢,你赶紧去洗把脸,把早饭吃了。” “哦,那你们聊吧,我就不打扰了。”石磊起身往洗手间走去,路过颜青身边的时候,趴在他耳边轻声说:“颜哥,妹子很正啊,加油啦,我看好你呦!” 颜青笑着拍了一下石磊的屁股,“还是这么没大没小的。” 第300页 石森嘆口气,说:“他呀,我看是永远也长不大了。之前以为他自己一个人在国外呆那么长时间,怎么也能懂点事了,可这次去了一看,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干什么都不着调。唯一长进的就是酒量,越来越能喝了,一天不喝酒就浑身难受。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我看他身边优秀的孩子挺多的,可他一点好的都不学,竟学那些歪风邪气的东西。” 颜青笑道:“磊子都是被你和师母宠的了。” “都给宠坏了,我现在后悔呀!”石森摇摇头,品了口茶,说:“我和磊子在他学校拍了一些照片,一会儿让他拿过来给你们瞧瞧,那宿舍和教室的条件都特别好,像他这种没心没肺,不知道想家的,到那头就是享福去了,就是玩去了。” 第295章 每一次回忆都很伤感 石磊洗漱完,吃了早饭,回到客厅,见三个人聊的欢,就没再掺和,什么种植深度啊,怎么发芽啊,除草剂怎么喷啦,听得人头大,他对这方面一点兴趣都没有,所以迳自进了自己的房间。 就在他给德国辣妹写情书写得正欢的时候,听到父亲在屋外唿唤他。 “怎么啦?啥事儿?”石磊扯着嗓子问。 如果是洗水果端盘子之类的事情,他才不会干呢。他千里迢迢回来,可不是干家务来的。 “把咱俩在你学校照的照片拿过来,给我们瞧瞧。”照片在巴黎的时候就洗好了,石磊有个朋友是摄影发烧友,对沖洗照片格外热衷,所以就让他免费给洗出来了。 照片的效果超赞,那位摄影发烧友当时把拍照片的人,也就是夏明苏,勐夸了一顿,说是角度选的好,用光用得妙,用一台傻瓜相机就照出了专业的味道。 “哦,知道啦!”石磊打开行李箱,把照片找出来,拿去递给了颜青。 颜青抽出照片,一张张地翻看了起来。 田小麦坐在一旁,也跟着一块儿欣赏。 她想着,夏明苏也在巴黎,会不会赶巧被拍进镜头里呢? 十几张照片翻了一遍,哪里有夏明苏的影子,田小麦自嘲地笑了笑,真是快要得癔症了。 石森挑出一张他和儿子站在学校大钟表前面的照片,说:“磊子,把这一张的底片拿到照相馆,让他们给放到最大,回头挂到我那屋里头去,你娘说每天睡觉之前都要看看你。” “这张太死板了,我搁那笑得跟二缺似的。”石磊巴拉着照片,选出自己满意的一张,丢到父亲面前,“这张多有意思啊,显得我又高又帅气。” “不行,这张是远景,看不清脸,你娘说了,要一张能看清鼻子和眉眼的。本来就是个二缺,还怕被人看啊!”石森把照片归拢到一起,一脸嫌弃地把儿子给撵回到房间里了。 “爹,中午咱们吃什么啊?”石磊站在卧室门口,惨兮兮地问。 早上他就喝了点稀饭,吃的齁咸的咸菜疙瘩,放凉的鸡蛋又臭又腥,吃完了直反胃。 “你娘一早就买菜去了,瞧着时间,差不多也该回来了,她说中午要亲自下厨给你做你最爱吃的红烧鲤鱼。” 石磊靠在门框上,忍不住出声抗议,“又是红烧鲤鱼啊,鲤鱼是我上小学的时候喜欢吃的了,这都多少年过去了,我早就不喜欢这口了。娘也是,跟她说了几次她都不听我的,唉……” 石森瞪了儿子一眼,“行了,给你做啥就吃啥,挑什么挑!你娘做顿饭多辛苦,你也不知道心疼心疼。以后我们都老了,能指望你点啥,估计转眼就把我们丢养老院里头去了吧。” “我哪有那么没良心啊,我还是很孝顺的好不好!” 石磊噘着嘴,一脸委屈,他好心劝颜青,“我爹要是留你们在家里吃中饭,你们可千万要拒绝,现在就想好理由,否则会后悔的。” 颜青看向田小麦,小声问她:“中午你去给师母帮厨吧?” 田小麦痛快地点了头,“可以啊,没问题!” “磊子,你想吃什么,中午可以让小麦做,小麦的厨艺不错。”颜青有一种莫名的骄傲,虽然田小麦还不是他的什么人。 石磊的眼中闪过一丝惊喜,“真的?” 他看向田小麦,充满期待地问她:“你什么都会做?” 田小麦谦虚地说:“也不是都会做,家常菜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红烧肉,会不会?凉拌丝瓜,会不会?”石磊还惦记着夏明苏做的那一口呢,吃了一顿就有点上瘾,这几天想这两道菜的时候比想喝酒的时候都多。 “会啊,你想吃的话,中午我就可以做。”红烧肉,凉拌丝瓜……真是巧了,这两道菜田小麦都跟夏明苏学过,而且做过很多次,里面的小技巧她都已经掌握了。 石磊心满意足地回了房间,过了不一会儿,石森的夫人就回来了,她拉了一个空的小车出的门,回来的时候车里塞满了各式各样的蔬果和鸡鸭鱼肉。 现在这个季节,新鲜蔬果都少,要买得通过特殊的渠道,看来石森教授家里也有自己的购货门道。 田小麦瞅了一眼,五花肉是肥瘦相间的,特别适合做红烧肉,丝瓜也买了,看起来还算新鲜,答应石磊的菜应该都能做了。 第301页 “师母,我来帮您。” 石磊的娘看起来瘦瘦小小的,为人非常温和,她跟田小麦拉着家常话,说话非常有分寸,丝毫不过问过分私人的话题。 原本田小麦是来搭下手的,但做着做着,两人的位置不知不觉地就对调了。 六菜一汤上了桌,儿子刚回来,当娘的开心,就把之前买好的高粱酒也拿到了餐桌上。 “磊子刚回来,你就让他喝一点吧,在家里他也不能喝上天了去。”当娘的心软,劝着自家古板的男人。 石森无奈地摇摇头,有外人在,他也不好把场面搞得太难看,就没多说什么。 石磊死盯着桌上的红烧肉,口水都快流到脚后跟了。 在家吃饭有个规矩,长辈先动了筷子,下面的小辈才可以开吃,所以石磊握着筷子一直等着呢。 “爹,别说了,你快吃呀,客人们都等着呢!”石磊用胳膊肘子撞了撞他老爹。 石森紧抿着嘴,扫了儿子一眼,瞧那没出息的样!他怎么就生养了这么个玩意儿呢,除了吃喝玩乐就不知道别的了。 石森随手夹了面前的木耳来吃,他一边吃一边跟身边的颜青聊起了天,说的还是学校那点事儿,哪个主任搞了个什么科研项目,谁谁又去哪儿进修了,某某和某某为了抢实验室又闹了起来…… 石磊对这些事情毫无兴趣,充耳不闻,专心埋头吃红烧肉。 吃着吃着,越吃越觉得这味道跟夏明苏做的跟一个模子里头刻出来的似的。 虽然红烧肉都是差不多的香甜,但每个人做出来的感觉其实应该都是不一样的,甜度不同,软硬度不同,油腻度也不同,但他连着吃的两顿红烧肉,竟然口味如此相似,只不过田小麦做的水准稍微差了一丢丢而已。 他不禁小声感慨:“跟佳佳老公做的味道真是像,难道学的是一个派系的红烧肉?” “来来,别总可着一个吃,这红烧鲤鱼也是小麦掌勺的,比娘做的好吃,你快尝尝。” “哦……”一听不是娘做的,石磊鼓起勇气夹了一筷子,挑出鱼刺,嚼了嚼,恩,好吃! 吃了一圈,最后用凉拌丝瓜来清口。一吃,石磊又惊了,“小麦,你跟谁学的做饭呀?” 田小麦怔了一下,有关夏明苏的画面一帧帧闪过。他站在灶台前耐心地教她如何洗菜切菜,刚开始她就是他的一个奴隶,土豆块切的不合要求,萝蔔丝太粗,青菜洗得不够干净,那段时间,田小麦分分钟想暴走。 可现在回想起来,却满是幸福的味道。 颜青一边跟石教授聊着天,一边也注意着田小麦那边的动静,此时见田小麦在晃神,就替她回答了这个问题,“做个饭而已,还能跟谁学,自己摸索摸索就会了。” 田小麦没反驳,感激地朝颜青笑了一下。 “果然做什么都要靠天赋,我娘就没有做饭的天赋,不过她的诗歌就写的超级厉害。”石磊对他娘还是非常崇拜的,菜做的不好吃是事实,他不会瞪着眼睛说瞎话。 石森再次开启了教育模式,他想着小时候没把孩子教育好,现在亡羊补牢也为时未晚,“人啊不能依赖天赋,天赋有了固然是好事,不过不能仗着有天赋就不努力。没有天赋的人,拼一拼还是能成功的。磊子,你有天赋是好事,但是你不能因为这个就玩物丧志,再高的天赋也不经你这么闹腾!” 石磊眼巴巴地瞅着他娘,希望娘能挽救他。 “你别看你娘,我说的话你听进去没有?”石森很难得地给儿子满上了酒,“爹今天破例跟你喝几杯,咱父子俩也说点掏心窝子的话。” “爹,你说,我听着。”有酒一切都好说,石磊一口气跟他爹连干了三杯。 第296章 照片里隐藏的身影 “你看看佳佳他老公,年纪跟你差不多吧?瞅瞅人家多稳重,外语跟不上,就闷头背词典,去上语言班。说是等春季开学,就去学医了,把自己的人生安排得妥妥噹噹的。他家里条件可比你好多了,也没见他到处嘚瑟。每天自己做饭吃,还养了流浪猫,听佳佳说,他从来不参加什么乱七八糟的派对。你再瞧瞧你,有点人样没有!长了二两肉不知道怎么晃荡好了,勾搭那么多洋妞,你也不怕肾虚的慌!” “他爹,行了,少说两句吧!”石磊的娘及时劝阻道。 “怕什么,颜青和小麦又不是外人,我哪句说错了,啊?!” 父子俩真是一个德行,喝了酒就忘了自己是谁了。 一顿饭吃到最后,场面有点失控,父子俩抱在一起颠三倒四的,说的都不是人能听懂的话。 颜青和田小麦起身告辞,石磊的娘特别不好意思地将二人送到门口,“让你们见笑了,过两天再来啊!” “石教授要给小麦找几本资料,我们后天一早就过来取书,不过就不多坐了,中午要去赶火车。”颜青怕石教授喝多了把之前说好的事情忘掉,所以特意跟师母说了一下。 “好,我知道了,你们慢走啊!”没款待好客人,她心里有点过意不去。 田小麦笑着招招手,“谢谢师母,我们这就走了,您赶紧进去吧,外面风大。” 回学校的公交车上,田小麦拿出随身的笔记本,把石教授说的要点和注意事项,一条条地详细记了下来。 第302页 颜青安静地坐在她的身边,看着她被阳光照亮的侧脸,满眼爱意,挪不开视线。 回去之后,田小麦直接去了图书馆,找资料写心得,一直到关门才离开。 颜青找了田小麦几次,约饭,她说没时间;约电影,她说没时间;约逛街,她还是说没时间。 “再有一天就回去了,好不容易来省城一趟,出去转转吧?”颜青跑到图书馆里找到田小麦,想说服她。 田小麦一边看书一边做着笔记,头也不抬地说:“就因为再有一天就回去了,所以我今天想把这几本书看完。” “书名记下来,我买给你,你拿回去慢慢看吧!”颜青跟田小麦打着商量。 “不用了,这里头我能用上的知识点不多,把重要的记一下就行。”她不是专业学这个的,不用把所有原理都吃得那么透,只要把用得上的部分理解好就可以了。 现在是考试季,图书馆里的学生多,颜青不好在这样安静的地方多说话,只好悻悻地离开了。 再次登门拜访石森教授时,家里只有他一个人。 “磊子和他娘去参加朋友的婚礼了,你们快进来坐。” 茶几上摆了六七本书,还有三个黑皮笔记本,都是石森精挑细选出来打算送给田小麦的。 经过上一次的聊天,他觉得这个小姑娘很有想法,虽然没有什么专业底子,但是脑子比较灵活,最重要的是胆子够大,勇于冒险。 种草药的风险不言而喻,如果前怕狼后怕虎,那肯定是种不好的。 田小麦捧着那三个黑皮笔记本,说:“谢谢石教授,等我把草药种好了,就邀请您过去参观。” “好啊,有信心就好,我等着那一天。”石森现在瞧哪个孩子都比自家孩子好,越接触越喜欢。 他不捨得立马放两个孩子走,就想拉着颜青下棋。 “咱俩有好长时间没下过棋了吧?今天来一盘吧,我自己在家也没什么事情可做,你们的火车好几个小时之后才开,不急,来一局不耽误事儿。”石森拍拍颜青的肩膀,“去我房间把棋拿过来,我昨晚特意把棋盘和棋子都擦了一遍,干净着呢。我去洗几个苹果,咱们边玩边吃。” 田小麦站起身,说:“石教授,苹果我去洗吧。” “苹果我得挑一挑,先把最好的那几个挑出来吃了,剩下的回头熬苹果汤喝。那咱俩一块儿去厨房吧。” 石森带着田小麦去了厨房,颜青则去卧室里拿棋去了。 房间不大,里面的布置非常简单,一床一柜一个书桌,再无其他的陈设。 石森和儿子在巴黎的照片已经挂到了墙上,占了小半个墙面。 颜青一手拎着棋盘,一手拿着棋子,驻足看了一会儿那张照片。 就在他转身准备离开时,一个熟悉的身影跃入他的眼帘。 照片中,黑色钟錶的玻璃镜面上,反射了一个拿着相机的人,不是很清楚,但颜青一眼就认出了他——夏明苏。 “颜青,还没找到吗?”石森走出厨房,没见到人,便朝卧室的方向喊道。 田小麦把洗好的苹果放到茶几上,说;“我去看看。” 她快步走到卧室门口时,颜青刚好走了出来,他略显不自然地笑了一下,“棋找到了,就在书桌上呢。桌上有张报纸,我就顺道瞅了一眼。” “哦……”田小麦往屋里瞥了一眼,书桌上确实放着一张展开的报纸,她压低声音说:“赶紧下棋去吧,下完了咱们得赶紧往火车站赶了。” “好,知道了。”颜青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便走过去把棋盘放好,把棋子摆好。 田小麦不会下象棋,只知道象走田马走日,其他的就不太清楚了,所以看也看不懂,便坐在旁边专心地苹果,吃完苹果就开始翻书看。 一时间房间里只剩下了棋子打在棋盘上的声音,和沙沙的翻书声,静谧而安宁。 暖暖的冬日阳光斜斜地照进房间,温馨又惬意。 石森闲来无事时就会研究棋谱,自己跟自己下,还会找一些棋艺高超的老友一块儿切磋。 原本他跟颜青的水平是半斤八两,可今日一较量,他几乎是在吊打颜青。 “小朋友啊,你是不是很久没下过棋啦,看看这臭棋下的。”石森打过去一记飞炮,把颜青的马给吃掉了,还将了他的军。 颜青瞅了瞅,发现已经无路可逃,便投了降,“输了,输了,技不如人。” “你这水平一点长进没有啊,而且你的心思好像也不在这棋上啊,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石森关心道。 “没有。”颜青解释道:“可能前几天监考判卷子累着了。还想着要带一帮学生下去做实验,就分了心。” “你带学生一整个寒假都在那啊?过春节的时候也不回来吗?”石森想着现在的年轻人跟他们那时候一样能吃苦啊,为了做好实验,不管春夏秋冬,不管是不是过节,埋头就是干。 颜青点点头,“恩,现在计划是这样的。” “那行吧,你们如果想早点去火车站,那现在就赶紧过去吧,别耽搁了。学生多,不好管理,你们也挺辛苦的。”石森说着起身准备送客,可他低头一看,桌上的书还没给系好,就赶忙去房间里找绳子去了。 第303页 “你们等一下啊,我给你们捆一下,你们路上好提。” 颜青和田小麦就站在客厅等着。 绳子一时半会儿没找到,石森怕他们着急,就邀请他们进屋来看洗好的照片。 田小麦兴致勃勃的,刚往前迈了一步,结果就被颜青一把拉住了,他朝屋里喊道:“石教授,绳子别找了,我们得赶紧走了,我这有背包,装包里就行。” 石森走出来,说;“那行吧,包里能装三四本,我这里还有个布袋子,你们把剩下的书装这里头吧。” “好。”颜青快速拿过袋子把书装好,就告辞了,“石教授,下次我回省城的时候再来看您。” “行了,别客套了,想来就过来坐坐,忙的话也不用惦记。 颜青和田小麦离开了石森的家。 田小麦笑问道:“你之前还不紧不慢的,怎么突然就着急走了?” “没什么。”颜青说:“我怕石教授会拉我再下一盘,我好久没下了,退步很多,下不过他,多下一盘就多输一盘。” “原来你是怕输呀,哎呦,输了又能怎么样啊,你就让人家高兴高兴呗。” 颜青笑了笑,说:“那倒也是。” 田小麦挑挑眉,觉得颜青突然变得有点奇怪,好像莫名其妙地就有了心事的样子,脸上的笑容都像是硬挤出来的,非常不自然。 “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了?”田小麦问他。 颜青立马摇头否认,“没有,能有什么事儿啊……” 第297章 何翠翠设局 年前朱泰办了一场答谢宴,请了不少合作伙伴和兄弟。 宴会地点在镇上的一家酒楼,何翠翠随朱泰来应酬客人,她发现上次开业时准备猥亵她却被田小麦抽了好几鞭子的那个男人也来了。 “林哥,还记得我吗?”何翠翠现在已经把朱泰身边的人都认得差不多了,除了那些秘不可宣的关系,场面上的人她都能叫出姓名,说出身份和来歷。 林辉瞄了何翠翠一眼,往旁边坐了坐,与她拉开了一段距离,“当然记得了,记忆深刻!” “一直想跟林哥道个歉,就是没得到机会。来,我敬你一杯,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咱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希望今后能跟林哥合作愉快。”何翠翠朝林辉举起了杯子。 林辉愣了一下,不自觉地往何翠翠的领口瞄了一眼。 身材还是那么惹火,让人口干舌燥的,朱泰真是好福气,天天都能抱着这么一个尤物睡觉。 林辉与何翠翠干了一杯,爽快地说:“既然翠翠妹妹都这样说了,那我也不能太小心眼,只好既往不咎了。” 何翠翠抹了下嘴角,放下酒杯,笑着说:“林哥好度量!” 林辉往四周扫了一眼,“朱泰呢?” “泰哥在雅间跟人谈事情呢,一时半会儿出不来。”何翠翠一手给林辉倒着酒,另一只手悄无声息地放到了林辉的大腿上,指尖还似有若无地摩挲着。 林辉挺直了后背,在紧张又兴奋的双重刺激下,他接连灌下了三杯白酒。 “慢点喝,小心醉了,我还有事情要跟林哥商谈呢。”何翠翠抽走放在林辉腿上的那只手,起身小声说道:“随我来。” 林辉小心翼翼地观察了一下前后左右的人,不是在高谈阔论就是在划拳拼酒,似乎没有人在注意他这边的动静。 林辉扭头往门口的方向看去,何翠翠已经抬脚往楼下走去,只留下了一道一闪而过的倩影,他便起身跟了过去。 林辉做贼般随何翠翠来到酒楼后面的小巷子里。 他点了一根烟,紧张兮兮地问:“你叫我出来,到底有什么事?” 该不会又是一个陷阱吧,他可不想再被鞭子抽了,后背上的疤都还没长好呢! “林哥不要紧张,翠翠今天有一事相求。” “什么事?”林辉问道。 “我听大家说,林哥对草药颇有研究,尤其是懂得一些不太常规的用法。”何翠翠暧昧地眨眨眼,微启丰润的双唇,对着林辉口吐香莲。 林辉这下明白何翠翠是什么意思了,“说吧,你想从我这里搞点什么东西?” “能控制下半身的东西。”何翠翠说的委婉,但林辉一听就明白了。” “你不是早就爬到泰哥的床上了嘛,还需要这种东西?”林辉觉得像何翠翠这样的女人,本身就是催情的存在,根本不再需要其他的药物再去刺激。 “我另有用处。”何翠翠说:“我不会白要了你的东西,林哥财大气粗,一定看不上翠翠手上的那点小钱……” “那——你打算用什么来回报我啊?”林哥的手落到何翠翠的柳腰上,但又有所顾忌,所以也没有往别处乱摸。 何翠翠抓过林辉的手,放到唇边亲了亲,“林哥希望翠翠怎么回报呀?” 林辉的手被舔得一阵阵发麻,他慌忙把自己的手抽回来,说:“泰哥不在的时候,到我的药厂里来找我。把我伺候好了,你要的东西不成问题。” 何翠翠笑道:“好,泰哥明天就南下,估计会去一周左右。我后天一早就去药厂找林哥,你可以提前安排好房间。” 第304页 两人商谈好之后,一前一后地回了宴会大厅。 无人注意到他们之间的交易,何翠翠出卖自己的身体,从林辉那里搞到了三种药,分别是控制下半身的,控制大脑的,还有使人昏厥的。 如何捲入菸丝里,如何放到饭菜中,如何混入茶水中,林辉都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现场做了示范,何翠翠学得异常认真。 这一手本事,掌握了之后,用处多多。 泰哥在一周后如期返回,他回来没多久,就出了一件棘手的麻烦事。 有十几个人在吃了“合泰中原制药厂”的止痛药之后,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昏迷症状。 上面派人下来调查,暂时把药厂的机器全部停掉了。 朱泰想起夏明苏之前说过的话,这句话在他的耳朵便反反覆覆地播放着,让他烦躁不安。 “如果药材不能保证质量,出来的药就会有问题,这样会毁了药厂的!” “这样会毁了药厂的……” “这样会毁了药厂的……” 朱泰大掌一拍,桌上的茶杯抖了抖,茶水溅湿了菸袋。 “翠翠,拿菸丝过来,给我满上。” 何翠翠穿着红色长裙,翩跹而入。 她填好菸丝,划开火柴点燃,将菸袋递到朱泰面前。 朱泰吧嗒吧嗒地勐吸了两口,见何翠翠转身要走,便一把将她拉到了自己的腿上。 “泰哥……”何翠翠柔柔地唤了一声。 朱泰透过白色的烟雾眯着眼睛问她:“你说,我的药厂是不是开不下去了?” 何翠翠趴在朱泰的肩头,对着他的耳朵轻轻地开口,“怎么会,又没有死人。不是原材料的问题吗?那主要责任不在泰哥啊,最多被罚点钱警告一下而已。过了这段风声,肯定就没事了。” “恩,说得好!”朱泰的心里舒服了一些。 他就这么搂着何翠翠,抽了半晌的烟。 何翠翠望着窗外的月亮,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 朱泰身上一分一毫的变化,何翠翠都能感知到。 肌肤上升的温度,某处昂扬的势头,频率加快的唿吸,这一切都预示着,林辉的药发挥作用了! 这一夜,朱泰的兇勐程度和持久程度,都比往日更甚。 何翠翠着实吃了一些苦头,虽然身体遭了些罪,但心里却踏实了很多。 琐事缠身,朱泰感到束手束脚,这种被牵制的感觉让他很不痛快。 以前走黑路,够狠就行。 可现在走的是白道儿,单纯耍狠并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 药厂被调查是其一,最麻烦的是千里及那头还在调查他。 朱泰曾经打算直接把千里及做掉,一了百了,可派下去的人并没有找到出手的时机。 千里及做了很好的防御措施,他没有什么身手,但有一流的反跟踪能力。 能够像影子一样,让人寻不到他的踪迹。 夏明苏离开了药厂,出了国,但他还是股东之一,朱泰每个月都会把许诺给他的钱寄给王喜弟。 药方是夏明苏出的,初期的研制过程也是他来把的关,所以这些钱是夏明苏理应得到的,朱泰并不会私吞。 但药出了问题,药厂被查,作为名义上的制药监管负责人,夏明苏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夏明苏会回来接受调查吗?”何翠翠趴在朱泰的胸口问道。 朱泰把玩着何翠翠的头髮,说:“应该不需要,出罚款就行,他娘已经把钱给我拿过来了。” “哦……”这样挺好的,否则人一回来就该知道田小麦还没死了。 “千里及那边,要不要让田小麦过去说合说合,听说他们两个人的关系特别好。”何翠翠说完之后,小心翼翼地观察着朱泰的反应。 朱泰咂摸着这个建议,想了想,悠悠开口道:“也是个门道,但是作用应该不大,千里及调查我这么长时间,田小麦过去替我说几句话,他就能放过我了?不可能的事儿,他不是那么好对付的人。” “但总会有折中的办法,试试无妨,总比现在这样僵持着好吧。泰哥,我看你天天愁眉苦脸的,心疼的慌。”何翠翠的小暖手游走在朱泰的身上,她太懂得如何伺候男人了,时轻时重、一举一动都能让人舒服得想嘆气。 朱泰不清不楚地哼道:“恩,改天我去找田小麦聊聊。” 何翠翠咬着朱泰的耳朵说:“你派人叫她来咱们这里坐坐吧,我跟她以前有些小过节,趁此机会我也跟她聊一聊,好把这结给解了。” “好……” 朱泰在何翠翠的侍弄下,昏昏睡去。 过了两日,田小麦受邀来到朱泰的制药厂。 “小麦来啦,真准时,快进来坐。”何翠翠这一天穿得非常素雅,青色的毛衣搭配了一条白色的紧身裤,显得无害又纯真。 第298章 双双被下药,危急时刻 “小麦来啦,真准时,快进来坐。”何翠翠这一天穿得非常素雅,青色的毛衣搭配了一条白色的紧身裤,显得无害又纯真。 “茶是刚刚泡好的。小麦,你和泰哥先聊着,饭菜马上就好。”何翠翠没有上妆,干干净净的一张脸,只擦了一点点淡色的口红,看着比以前顺眼多了。 第305页 田小麦不知道这是不是一场鸿门宴,但她看到这样的何翠翠,说真的,有一点被惊艷到。 原本长的就好的女人,比起浓妆艷抹虚张声势的样子,这样清水芙蓉的面庞更能打动人,也更具有迷惑性,会让人忽略掉她蛇蝎狠毒的一面。 饭前的谈话中,朱泰没有说正题,就只跟田小麦聊了一些有的没的,家里人的身体怎么样啊;弟弟在北京工作的如何啊;颜青的学生们在荒山上的实验做得顺不顺利,会不会影响她以后种草药啊;冬天的菜不好买,今年好像比往年都更冷一些啊,等等无聊透顶又很安全的话题,一个接一个地聊,一直聊到何翠翠把饭菜端上了桌。 酒的度数不是很高,又是用热水烫过之后才喝的,所以不呛人也不涩口,很顺滑。 喝下去胃里暖烘烘的,感觉很不错。 三人吃着聊着,何翠翠说了很多软乎话,在田小麦的记忆中,何翠翠从来没跟她这样说过话。 一副不计前嫌的姿态,又坦诚地说之前是她不懂事,误会了田小麦。 田小麦嘴上说着没关系,心里却存了提防心。酒只喝了二三两,便藉口最近感染了风寒,不能多饮酒,就换了茶水来喝。 何翠翠和朱泰都没有劝她喝酒,由着田小麦自己喝茶了。 “你最近见过千里及吗?”吃到一半,朱泰终于引入了正题。 田小麦摇摇头,说:“有一阵子没见了,千组长他工作挺忙的,我也刚从省城回来没多久。” 朱泰放下筷子,点了菸斗,边抽边说道:“最近上头调查我的厂子,这事儿你应该有所耳闻了。其实这也没什么,原材料把关不够严格罢了,赔点钱,认错态度好点就过去的事儿。不过千里及似乎想趁机把事情搞大,想把我的老底都掀了。以前那些事儿,我可以拍着胸脯说,没糟蹋一个好人,遭了灾的都是罪有应得的,我不过是替天行道罢了。都是成年人,善恶是非,并不是能一二三四讲得那么清的,你说呢?” 说什么?她还能说什么?这事儿跟她有个毛关系啊,为什么要把她牵扯进来呀! “恩,是这么回事。”田小麦敷衍地应道。 “千里及在竹溪村的时候,帮了你不少忙,你们好像相处得还挺好的,是吧?”朱泰用一双醉眼看向田小麦。 田小麦点点头,说:“恩,他对我和夏明苏都挺好的,帮了我们不少忙。” “止痛药出了问题,其实夏明苏也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他娘也拿了一部分钱过来交罚款。我在这头顶着呢,帮他扛了一些责任,所以不会牵扯到他太多。正好他人出了国,也不在这里。挺好,算是躲过了一次折腾人的调查。不过如果我倒了,后期再出点什么问题,夏明苏大概也得跟着蹲大牢去。小麦啊,不是我危言耸听,这件事说小就小,说大也很大呀!” 朱泰说这段话的时候,喝了三杯何翠翠递到面前的酒。 他专心地在说话,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喝了多少,只觉得浑身热乎乎的,整个人也轻飘飘的,有种在盪鞦韆的感觉。 桌上的菜,很丰盛,色香味俱全,应有尽有。田小麦深深地瞅了一眼,没再多动筷子。 防人之心不可无,她不信任朱泰,更不信任伪装过的何翠翠。 虚张声势的何翠翠大概不足为惧,但精心伪装过的何翠翠,未必心存良善,没准憋什么损招呢。 也许今日来,是个错误,田小麦有点后悔了。 她附和着朱泰的话,“我明天就去找千组长聊一聊,说实话,我现在还不太清楚千组长在搞些什么,也许这里头有些什么误会。” “那这件事就拜託你了。”朱泰放下菸斗,吃了一会儿菜。 何翠翠又跟田小麦扯了一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郭家的大火跟她没什么关系,大家都误会了她,顺带还聊了她的两个弟弟的婚事。 总之都是田小麦毫不关心的问题。 在何翠翠的东拉西扯中,时间流逝得很快,田小麦开始感到睏倦,眼皮子越来越沉。 她没喝太多酒啊,怎么会这么疲乏呢?! 田小麦晃晃脑袋,虽然一直熬夜看书来着,但平日里还是能顶住的,不会像今天这样,接近失控的边缘,难道是太累了? “泰哥,今天有点晚了,我就先回去了,等我跟千组长聊完,再来找你。”田小麦急急地站起来,身子却不听使唤地晃了晃。 何翠翠一把扶住她,轻声道:“这酒喝着润,但后劲儿大着呢,小麦你在这里歇一会儿再走吧。” 田小麦咬了咬下唇,用疼痛逼自己保持清醒,但何翠翠的脸在她的眼前转啊转,转得她头昏眼花,直犯噁心。 田小麦意识到了危险,坚持要离开,然而何翠翠抓着她的手臂,让她无法动弹。 “翠翠你松开我,我得走了。”田小麦试图掰开何翠翠的手,但何翠翠的力道很大,死命抓着她的手臂,怎么掰都掰不开。 “你这样回去,路上不安全,还是在这里休息一下吧。”何翠翠半推半拉着田小麦来到床边。 田小麦残存的意识告诉她情况不妙,她往餐桌那边瞥了一眼,朱泰似乎对这边的情况毫不关心,还在抽着菸斗,想着心事。 “翠翠,你扶我去趟洗手间吧,我内急。”田小麦现在只想找一条出路,没有出路也要拖一分钟是一分钟。 第306页 无论他们想对自己做什么,都不能让他们得逞,一定要想办法出去,这是田小麦此时此刻唯一的信念。 何翠翠促狭地笑了一下,说:“好啊,厕所就在旁边,不远,我扶你过去。” 田小麦的意识在渐渐流失,这个过程令她非常不安,一定是被下了药了,当田小麦认清这一点的时候,她快要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了。 还好厕所里面有小门,田小麦走进去,刚要锁门就听到何翠翠在外面叮嘱道:“门还是别锁了,万一你在里面晕倒,就不好办了。” 田小麦为了给自己赢取更多的时间,假装对何翠翠毫无防备,只将门虚掩上。她一边解手一边把墙角的碎瓷片捡起来,往自己的大腿上划去,持续的疼痛能维持神经的敏感度,虽然作用不会太明显,但哪怕能维持一分钟的理智,也许就会改变接下来的局面。 “好了吗?”何翠翠在外面催促道。 “恩,快了……”田小麦咬着牙使劲用碎瓷片锋利的那一面蹂躏着自己的大腿,那一瞬间,大脑突然有种回血的感觉。 “用不用我扶你啊?”何翠翠的脚步声渐渐靠近。 田小麦慌忙提好裤子站起身,略显口齿不清地说:“不用了,我这就出来。” 回屋的路上,何翠翠步步跟随,她将田小麦扶到床上,说厨房里还炖着梨汤,就退出了房间。 田小麦注意到,何翠翠离开时,和守在门口的三个小弟低语了几句。 朱泰还在吞云吐雾地抽着菸袋,房间内的气氛诡异而不安。 头晕的感觉再次袭来,田小麦用手臂的力量支撑着自己,她告诉自己不要倒下,不要倒下,千万不要倒下! 一旦倒下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她不可以在这里失去意识。 依着对朱泰的了解,他不会冒冒失失地对自己动手。 刚刚还求她在千里及那里做沟通,不可能转眼就做伤害她的事情。 所以,这一切应该不是朱泰授意的。 朱泰不是这么鲁莽的人,也不会使这种下贱的手段。 那么,只剩下了最后一种可能,那就是何翠翠自作主张,煞费苦心地制造出了这样一个局。 何翠翠没有再回这个房间,田小麦在失去意识的前一秒,抬眼去看朱泰,结果却撞上了一双充满了情慾的双眼。 糟了!她被下了迷药。 而朱泰一定是被下了催情剂! 第299章 自食恶果 朱泰的眼睛定在田小麦的身上,眼中燃烧着某种热望。 何翠翠给他下的不只是催情剂,还有致幻剂。 一个掺在了菸丝里,一个放在了朱泰最喜欢吃的炸豆腐中。 田小麦倒在朱泰的床上,彻底失去了意识。大腿上的伤口缓慢地流着血,一点点沁红了浅色的喇叭裤。 在朱泰的幻觉中,田小麦不是田小麦,而是梦中完美的维纳斯,是爱与美的化身。 而裤子上的斑斑红痕,也不是血迹,而是盛开在天际的繁花,开得炫美而多姿。 迷药涂在了田小麦的茶杯中,这样是为了避免朱泰沾到。 一切情况何翠翠都算准了,她知道田小麦会起疑心,不会吃太多菜、喝太多酒,但刚进屋时,茶水必然是要喝的。 剂量她放得不多,就是为了配合朱泰那边的药效时间。 然而千算万算,也没能算出意外的情况…… ** 颜青给学生们开完实验总结会之后,就跑到狼坡的办公室里找田小麦,打算和她一起准备晚饭,结果却发现人不在。 “小麦呢?”颜青问江淼淼。 江淼淼正在津津有味地看武侠小说,他头也不抬地回道:“去朱泰的制药厂了。” “什么时候去的?”颜青蹙眉问。 江淼淼随口说:“差不多有一个钟头了吧。” “我去接她。”颜青说完就走了。 江淼淼把书丢到桌子上,立马追了出去,“你等我一下,我跟你一块儿去,我要去镇上买只烤鸭吃,都馋了好几天了。” 颜青催道:“快点!” “急什么?”江淼淼被屋外的冷风吹了一个机灵。 “晚了哪儿还有烤鸭卖,都收摊了。”颜青白了江淼淼一眼。 朱泰现在自身难保呢,叫田小麦过去能有什么好事。你倒好,坐在那吃着零食看着武侠小说,倒是惬意,还惦记着吃烤鸭,除了吃你还知道点啥?! 江淼淼抓抓头,笑着说:“是哈,天都快黑了,你说的对呀。” 对你个头! 两人去田小麦家里借了自行车,江淼淼在前面骑,颜青坐在后座上,不停地催。 只要江淼淼稍微慢下来一点,颜青就在后面勐拍他的后背,还捅他的腰。 “你很沉,你知道吗?我要累死了,要不咱俩换个位置,你到前面来骑,我在后面指挥?”江淼淼扭头对身后的人说。 “我能拉得动你嘛!少废话,赶紧骑!”不知为何,颜青的心里越来越不安,好像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一样。 江淼淼那个后悔啊,他干嘛非要赶这时候来镇子上啊! 吃个烤鸭,代价惨重,两条腿蹬得都快没知觉了。 第307页 自行车骑出了小轿车的速度,一路风驰电掣地来到镇子上,直奔制药厂而去。 江淼淼来过这里,知道车间、办公室、宿舍的位置,所以骑着自行车直接来到了朱泰的住处。 两人风风火火地闯了进去,先是碰到了走廊里的何翠翠。 “你们怎么来了?”何翠翠一脸慌张地问。 “小麦呢?”颜青沉声问道。 “哦,小麦啊,正跟泰哥聊正经事呢。你看,把我都赶出来了,你们也在外面等一等吧?”何翠翠目光闪烁,一看就知道是在说谎。 江淼淼也感觉到有些不对劲,他往里面望了望,看到三个哥们在守门,就知道朱泰一定在里面。 “我去瞧瞧!” 何翠翠跑过去挡在江淼淼面前,“再等两分钟吧,他们也快聊完了,你们这样冒冒失失过去,泰哥该生气了。” 拿泰哥出来压人?江淼淼才不管你是泰哥还是什么哥呢! 颜青递过去一个眼神,江淼淼点点头,两人不顾何翠翠的阻拦,大步向前走去。 来到门口向房间里一望,这还得了?朱泰正在解田小麦衣裳的扣子,由于手抖得厉害,所以扣子解得特别费劲。 何翠翠命令门口的三个小弟道:“别让他们进去坏了泰哥的好事!” 三个人很听话地堵在门口,可奇怪的是,这三个人的面色都有不正常的潮红。 江淼淼的暴脾气上来了,大掌招唿过去,一下子就拍倒了两个人。 颜青见朱泰在轻薄田小麦,急火攻心,战斗力立马升到了满格,他抓住其中一个人的衣领就往墙上撞。 没想到那个人轻易地就倒在了地上。 何翠翠诧异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幕,朱泰带在身边的人不可能这样不堪一击的啊,今天这是怎么了?好奇怪! 颜青跑进房间,来到床边时,朱泰刚放弃去解扣子,正准备撕开田小麦的上衣。 “畜生!”颜青愤愤地骂了一声,并把朱泰推到床边,随后背起田小麦就往外边跑,生怕会出别的意外,无法逃脱。 江淼淼以防节外生枝,把何翠翠和门口的三个人全部丢进房间里,然后把房门从外头给锁上了。 何翠翠拽了拽门,发现已经完全给堵死了,气得一脚踢到了墙上。 差点就能毁了田小麦的清白,竟然这时候坏我好事! 何翠翠气得差点吐血。 房间里全是烟味,呛得的人难受。 何翠翠抚着胸口转过身,便看到四个男人全都敞着胸口,红着眼睛,满头的汗,正醉眼迷离地向她扑来。 一个接一个,一轮又一轮的蹂躏、折磨、鞭打、强暴,何翠翠躺在冰冷的地面,眼中满是濒死的绝望。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她如何料得到,这满屋的烟气中,暗藏了多少催情的气体,能让多少男人丧失理智,丧失对身体的控制。 兽性迸发的男人,只想尽情地释放动物的本性。哪管你是谁,哪里会讲究方式方法,哪会有半点分寸! 该受此劫难的明明该是田小麦,可怎么就变成了她自己呢?! 何翠翠问苍天,苍天不语。 何翠翠求上苍,上苍不应。 待一切回归宁静,何翠翠已满身伤痕。她的身下污浊不堪,屋内的烟味渐渐淡去,取而代之,瀰漫在空气中的是一种令人作呕的腥臊恶臭。 四个男人也已筋疲力尽,横七竖八地倒在床上和地上。 何翠翠忍着身上的痛,挣扎着站起身,抽出一条被单将自己包裹好。她试图离开这间地狱般的房间,可大门如何都打不开,窗户外面也被铁栏杆围了起来,无法出入。 何翠翠抱着自己蜷缩在墙角,有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 她在痛苦中悠悠地昏睡过去,不知道过了多久,才被朱泰的一个巴掌给打醒了。 “说说,这是怎么回事?!”朱泰揉着又沉又痛的脑袋,厉声问何翠翠。 何翠翠吓得浑身发抖,“我,我不知道,我不清楚啊……” “不知道?不清楚?”朱泰蹲下身,一把揪住何翠翠的头髮,咬牙切齿地说:“你最好现在跟我坦白,否则等我查出来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就别想活命了!” 何翠翠抖得跟淋了雨的小狗一样,脸色发白,嘴唇也没了血色,“泰哥,泰哥我错了,都是我的错,是我一时煳涂,你饶了我吧!就饶了我这一次吧。” 朱泰踢醒手下的那三个人,“一帮废物,给我把门撞开!” 三人合力撞开了门,纷纷狼狈地离开了。 “你去好好洗洗,换好衣服了再过来。”朱泰打开窗户,冷风唿唿地往房间里吹,冻得他直哆嗦。 何翠翠走了之后,朱泰安排了几个人去收拾他的房间,之后也去泡了个澡。 等他洗好回到房间时,屋里已经一尘不染,温暖而清新了。 朱泰卷好菸丝正打算吸两口舒服一下,这时何翠翠立马跑过来抢走了菸斗,含煳地说:“这里面,有东西……” “有东西?”朱泰眯了眯眼睛,眼中透着危险的信号,“什么东西?” 何翠翠抿抿唇,未敢言声。 朱泰把菸斗往桌上一摔,怒喝道:“你给我下药了,是不是?!” 第308页 “我错了,是我一时煳涂……”何翠翠腾地跪下来,求饶道:“泰哥,我再也不敢了!我是想成全你和田小麦啊……” “何翠翠啊何翠翠,你竟然敢在我面前耍这种小聪明!想利用我报復田小麦,这是你一早就计划好的吧?!” 第300章 闭着嘴巴吃包子 “何翠翠啊何翠翠,你竟然敢在我面前耍这种小聪明!想利用我报復田小麦,这是你一早就计划好的吧?!” 朱泰扒开何翠翠放在他腿上的手,一脚踹过去,将何翠翠踹出一米之外。 何翠翠放弃了讨饶,她在朱泰身边睡了这么久,对这个男人已经了解得透透的了。 什么事情他不在乎,什么事情又是他的底线不容触碰,何翠翠心知肚明。 原本走这一步就冒了很大的风险,没想到竟会生出这样的枝节。 如果不是颜青和江淼淼突然闯入,等朱泰真的把人事不省的田小麦给平平顺顺地上了,清醒之后他也只会以为自己兽性大发,不会怀疑是吸了什么药或者吃了什么不对劲的东西。 因为在这之前,他就如此这般冲动地蹂躏过何翠翠,而且已经持续了几天的时间了。 朱泰一直以为是迎来了生命的第二春,还为此十分雀跃来着。 再想想上的是一个黄花大闺女,应该还会有一种莫名的成就感和满足感吧。 事情发生在田小麦失去意识的时候,所以无人能够证明,是谁把她给糟蹋了,无凭无据的,田小麦也无可奈何,只能认栽。 何翠翠觉得自己被那么多男人当过玩物,让田小麦这样失一次身,也不为过。 她只当这是对田小麦一次小小的惩罚,只是她復仇计划的一个开始。 然而没想到,事与愿违,她直接栽在了这第一步上。 “你自己说吧,要怎么赎罪!”朱泰把决定权交到了何翠翠的手上。 何翠翠的脸上挂着凄冷的笑,“一死了之,一了百了吧,求泰哥给个痛快。” 朱泰冷哼一声,“你想得倒挺美。” 何翠翠惊恐地看向朱泰,不知道这个男人还有什么更狠的招数,准备拿来折磨她。 “你后半辈子就去村屋里给我赎罪去吧,这还是看在你姿色不错的份儿上,否则犯了这种错,就该断手断脚扔街上让你乞讨去!” “村屋是什么地方?”怎么听起来有种阴森恐怖的感觉,何翠翠嵴背一凉,有一种可怕的预感。 “是个孕育新生命的好地方,是一个非常神圣的地方。”朱泰的脸上写满了得意,村屋是他一手打造的。 二十年来,前后曾有四十多个女人在那里生下了三百多个孩子。婴儿从出生开始就接受频繁的洗脑,让他们成为朱泰忠实的奴僕。 很多孩子都有共同的父亲,他们的父亲都是朱泰亲手挑选出来的。各个身材高大,面目姣好,基因良好,以此来保证生下来的孩子足够优秀,日后能够委以重任。 朱泰的野心很大,他希望在自己七老八十的时候,依然能够纵横江湖,玩转黑白两道。 何翠翠彻底沦为了生育工具,她想以死来获得解脱,但朱泰不打算给她这样的机会。 现在是敏感时期,绝对不可以生出丝毫事端,一点点意外都会牵一髮而动全身,所以朱泰叫了得力靠谱的干将来看管何翠翠,并押送她到百公里外的村屋。 ** 田小麦醒来时感到浑身酸痛,头疼得要命,跟有锤子在脑袋里头敲大锤似的。 “嘶……”田小麦起身看了看周围的环境,还好是在家里。 她想起失去意识前在朱泰房间里的情形,慌忙去检查自己的衣服和裤子,并伸手检查自己还是不是黄花大闺女了。 还好还好,田小麦长舒了一口气。 看来是有人及时出现把她给救了啊,会是谁呢?出现在脑海中的第一个人是夏明苏,但是他还远在巴黎,怎么可能呢? 那会是谁呢?难道是邹平?也只有邹平会盯着朱泰和何翠翠,没准他刚好看见她有难,便出手相助了一把。 田小麦掀开被子打算下床,结果一下子牵扯到了大腿上的伤。 我去,谁下手这么狠啊,疼死个人了! 哦,想起来了,好像是她自己用碎瓷片给戳成这样的。 哎呦,早知道有人会来救她,就不干这种蠢事了。 田小麦扶着墙,一步步挪到堂屋,给自己倒了杯热水喝。 苗翠英听到屋外的动静,开口问道:“小麦,你醒啦?” “啊,醒了。”田小麦往旁边挪了两步,挪到娘亲能够看到她的地方。 “娘,昨天是谁把我弄回来的啊?”田小麦双手捧着热茶杯取暖。 “你昨晚又去哪儿疯了,是不是又喝多了,回来的时候人事不省的。”苗翠英先教训了女儿一番,才缓了缓口气,回答了田小麦之前的问题。 “是颜青背你回来的,还有江淼淼。” 是他们?好险啊,估计不是特意去救她的,应该是过去找她,赶巧碰到她有危险了。 唉,真是防人之心不可无。 这世道,人心险恶,每一脚都可能踩到坑里出不来,真可怕。 挂在腰上的小鞭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拿走了,应该是何翠翠趁她意识模煳的时候偷走的。 第309页 仔细回想了一下,当时情况那么危及,她竟然没想到使鞭子。 就应该抽出鞭子管它三七二十一先杀出一条血路逃跑再说。 可她连鞭子什么时候没的都不知道,还真是没有达到四毛姐姐说的那种人鞭合一的境界。 看来还得加强练习,加强跟鞭子的情感交流啊。 站在那喝了两杯水,静下心来之后,身体的灵敏度渐渐恢復到了正常值,她晃晃腿才发觉大腿上的伤口上好像贴了纱布。 伸手往里面摸了一下,可不是怎么的,真的有纱布。 我去,该不是颜青给她处理的伤口吧,那岂不是把她给看光光了? 不要啊! 她还有什么脸再去见颜青啊! 就在田小麦郁闷的时候,田娉婷提着一篮包子走了进来。 “小麦,你怎么站着呢,腿上的伤挺严重的,你赶紧进屋躺着吧,今天我来做饭,包子已经蒸好了,白菜馅的,如果饿了就先垫吧两口。”田娉婷摇了摇暖水瓶,看里面剩的水不多了,就拎着暖水瓶去了厨房。 田小麦一瘸一拐地跟过去,问道:“姐,是你给我处理的伤口?” “可不是嘛,还好家里有急救箱,消毒药水和纱布都有,我就给你清理了一下。你要是不放心,就去镇上的医院再瞧瞧吧,我看那伤口挺深的。而且,那是什么伤口啊,我都没见过那样的,怎么捣得跟蒜泥儿似的,都要烂掉了。你还是去医院看看吧,别出啥问题。” 田小麦吧唧一口亲到了田娉婷的脸上,“我的好姐姐,谢谢你啦!” 田娉婷摸了摸脸,笑道:“你搞什么呢,突然抽什么疯?” “没啥,一会儿吃了饭,我就让江哥拉我去镇上的医院。”田小麦站在厨房门口愣了会儿神。 无可避免的,她又想起夏明苏了。 如果夏明苏在她身边的话,哪儿还需要去医院啊,这点小伤在家完全可以处理。 结果现在却要跑大老远找医生去。 如果李拐子能靠谱点也行啊,可这位大神现在看病越来越像算卦的了,开方全靠灵感,一拍大脑门,想到啥方子就下啥方子,看得人害怕的慌,能不能把病治好全靠撞大运。 正吃着饭呢,颜青和江淼淼就过来探望了。 “你没事吧?”颜青紧张兮兮地问。 “咳咳……”田小麦尴尬地笑了笑,“没事,能有什么事儿呀。” “小麦妹子,你这心也是够大的!昨天那情况多危险啊,差点就……”江淼淼的嘴巴当即被一个大包子给堵住了。 田小麦赶忙阻止道:“昨天我不就是稍微多喝了两口嘛,江哥你别小题大做啦,赶紧吃包子,多吃两个,一会儿凉了就没有现在好吃了。” 江淼淼撇撇嘴,还不让他说了,这有什么好隐瞒的! 颜青拉了拉江淼淼的衣袖,江淼淼不耐烦地说:“行了行了,我吃包子,我闭上嘴吃包子还不行嘛!” “哥哥,闭上嘴怎么吃包子呀,你教我好不好呀?”田菲菲一脸天真地望着江淼淼。 江淼淼眨眨眼睛,把一整个大包子全部塞进了嘴巴里,塞的鼓鼓的,闭上嘴费力地咀嚼了几下。 看见没有?这就是闭着嘴巴吃包子。 田菲菲歪着脑袋盯着江淼淼的腮帮子,饶有兴味地说:“哥哥你的脸好像两个大皮球呀……” 桌上的人都笑了,江淼淼差点一口噎死。 你个小破孩,竟说什么大实话! 第301章 床上有什么特殊癖好 田小麦让江淼淼陪她去医院,颜青也非要跟着一起去。 “你不管学生们了?他们怎么办?”田小麦就没见过这么不着调的老师。 “实验任务我都分派下去了,他们能自己看着办,又不是小孩儿了,能照顾自己,再说了,几个小时之后不就回来了嘛,也不会耽搁太久。”颜青的理由说得一套一套的,田小麦也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她是觉得腿上的这个伤没什么大碍,用不着两个人跟过去,尤其是颜青,又不是闲人,天天总跟在她屁股后头转,看着也怪怪的。 闲话已经传了不少了,田小麦也不是怕有什么闲话,以前有关她的闲话也不少。 就是觉得这样好像会影响一个人民教师的形象。 最近她隐隐感到,颜青似乎对她过分的好了,也觉出这份好里面,还掺了一些别样的情愫。 三个人来到医院,田小麦跟着医生进了诊室。 颜青和江淼淼在走廊里等着。 “他们这没有女医生吗?为什么要让一个男大夫看女孩子的大腿呀?还是大腿根,那是很私密的部位,他们不懂得避嫌吗?”颜青大多时候说话都比较精炼简洁,但一涉及到田小麦的问题,就会开始话唠,叨逼叨的,尤其喜欢在江淼淼面前念叨。 这种时候江淼淼就特别想把这位带着眼睛学富五车的精英塞进粪桶里。 “作为一个知识分子,这点常识你都没有?在医生眼中,病人是不分性别的,也没啥隐私。在医院里给孕妇接生的,还不少是男人呢。咋啦?不行啊?人家技术好着呢,也不会对女病人怎么样。你看看你,就这么针鼻儿大的觉悟,还不如我这个大老粗呢!”江淼淼吐槽完,偷偷地设想了一下,如果以后自己媳妇得了妇科病什么的,要是男医生给瞧病,那他也不干。 第310页 恩,坚决不干! 颜青知道是自己小心眼,也知道江淼淼说得没错,就没了声,坐在那儿安安静静地等。 医生仔细地瞧了一下田小麦的伤口,还用消过毒的镊子在那上面扒拉了几下,最后小医生皱着眉头连连称奇,“这是怎么弄的,咋搞成这样了?” 这个问题不太好回答呀,田小麦想了想,只好如实回道:“用厕所掉下来的瓷砖,捅的……” “你自己捅的?”医生惊讶不已,这是不是得去瞧瞧精神科啊,可能有自残倾向,没准是抑郁症,或者是躁狂症。 “恩,啊——不是。”田小麦一脸为难。 医生立马来了精神,“不是自己弄的,那是遭受什么暴力了吗?要不要现在帮你报警?” “不用不用。”田小麦立马拉住医生,说:“那个,我这有点特殊情况。这伤口要是没啥大问题的话,您就给我消消毒,包扎一下,再给我开点消炎药什么的就行。” 医生站在那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会儿,他觉得自己应该猜到是怎么回事了。 一定是在床上有什么特殊癖好,有受虐倾向之类的。 哎呦喂,看样子还挺刺激的。 现在这人吶,都好会玩,前几天还有一个中学生把几条滑不熘丢的小鱼从屁股里头塞进去了,差点小命不保。 医生一边给田小麦清创,一边叮嘱道:“以后可得适可而止,玩啥都得有个分寸,人的身体可是很宝贵的,你不珍惜它,它就会折腾你。不能存侥倖心里啊,很多伤可是会影响你一辈子的。你看着还挺年轻的,别透支自己的身体,等老了之后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田小麦连连点头,“是是是,医生您说的对,您说的都对,我会注意的。” “行了,内服外用的我都给你开好了,你带回去自己换药就行。别沾水,别吃刺激性食物……”医生讲注意事项又讲了十来分钟。 田小麦听得是昏昏欲睡,要是在四十年后大城市的三甲医院,这会儿功夫都能看完十个病人了。而且哪个医生会亲自给你清创啊,还清得那么仔细,不都交给小护士干了啊,噼里啪啦几下就给你搞定了。 田小麦拿着药,快步走出了诊室。她怕呀,怕医生在后面朝她喊:再唠五毛钱的呗。 别说五毛钱,一毛钱的她也消受不了了。 江淼淼瞧见人终于出来了,忍不住吐槽了两句,“你看隔壁诊室,都出来三个人了,你咋进去了那么长时间嘛!” 颜青担心地问:“是不是伤口的情况不太好,处理起来特别麻烦?” 田小麦苦笑道:“没有,是那个医生太能聊了,我觉得他应该是选错了职业。他应该去学相声,或者当播音员,要不就去居委会之类的地方给人做调解,和思想工作。” 唿……看个病也是心累。 过了两天,邹平来找田小麦,告诉她何翠翠已经被朱泰给弄走了,去了哪儿不清楚,不知道现在是死是活。 第302章 护她周全,保她平安 过了两天,邹平来找田小麦,告诉她何翠翠已经被朱泰给弄走了,去了哪儿不清楚,也不知道现在是死是活。 “以后离朱泰远一点儿!如果他约你,你也带着个人,到公共场合见,可别再出啥事儿了!”自从听江淼淼讲了那天在朱泰家里看见的情形,邹平就后怕的慌。 这要以后被夏明苏知道了,可还得了?! 虽然夏明苏已经结婚了,但他心里头住着的人是谁邹平还能不知道嘛! 这对苦命的小鸳鸯,没准儿划着名划着名,以后还能划到一块儿去呢。 邹平现在觉得自己肩上多了一个使命,就是替兄弟照看好女人,护她周全,保她平安。 等以后兄弟回来了,他也好有个交代。 朱泰原本想第一时间找田小麦把事情说清楚,毕竟这件事儿是何翠翠一手搞出来的,他丝毫不知情。 可药厂的麻烦一波接着一波,他一直没有得出空来。 不是去这调查,就是去那问话,派出所、警察局都没少进去,折腾得够呛。 朱泰派人去问田小麦有没有找千里及聊过,田小麦的回话则是:千组长不见她。 千里及忙到没空见人,也的确是事实。 况且他花了那么大的功夫要惩治朱泰,怎么可能会轻易罢手呢。 田小麦根本就没打算劝千里及放过朱泰。朱泰这种人,无论是害过坏人还是好人,至少是个对社会对平民充满了威胁的人。 按照法律,该怎么判就要怎么判。 田小麦决定袖手旁观,任其自由发展。 转眼过去了一个月,颜青准备带学生们回学校了。 实验进展得非常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也做出了想要的数据,再来个一两趟,基本就可以圆满收官了。 田小麦替他们感到高兴,做了一大桌子好吃的给他们践行。 “师母,我们捨不得你啊!”几个学生将田小麦围在了中间。 田小麦看着面前一张张活泼生动的脸,笑着说道:“你们哪里是捨不得我,是捨不得这个寒假吧!” “现在放假还是开学,对我们来说都是一样的,没有休息的时候。师母,我们真的是捨不得你……捨不得你做的饭啦,嘿嘿!” 第311页 田小麦失笑,我就知道,这帮调皮鬼,又能闹又能吃的。 “你们不是有食堂嘛,我吃过,味道还不错呀。” “再好吃也没有师母做的好吃。” “行了行了,能吃饱就行了,嘴还怪刁的!回去了好好学习,认真听你们颜老师的话!下个月你们不是还来嘛,到时候我再做好吃的给你们!” 田小麦端着自己的饭碗离开了学生们的包围圈,站到窗前赏月去了。 冬天的月亮看起来格外的清冷,不知道巴黎的月亮是不是也长这个样子。 又一个月后,颜青带着学生们过来给实验收官。 天气暖和了不少,河面开始解冻了。 田小麦把石教授借给她的书全部整理了出来,她准备随大家一起再去趟省城,她要向石教授当面表示一下感谢。 颜青听了田小麦的意思之后,立马阻止道:“路那么远,还是算了吧!书我帮你还给石教授,我会替你好好感谢他的。” “这不太好吧,显得我多没礼数啊。”田小麦觉得这样有些不妥。 颜青的面色显得有些凝重,田小麦好奇地看向他,“怎么了?是不是石教授不希望有人频繁地过去打扰啊?” “那倒不是。”颜青顿了顿,“不过你去的话,他们还要招待你,我怕折腾他们二老。” “哦,这样啊!那我写封信你帮我带给石教授吧!他借了我这么多宝贵的书,我怎么也得亲自表达一下感激之情!” 田小麦想过打通电话问候一下的,但听说石教授怕吵,所以没在家里装电话。有急事儿需要通话时,他就跑到大门口的收发室里打。天还冷着呢,来回一趟也挺折腾人,所以田小麦也就放弃了打电话的想法,准备写封亲笔感谢信了。 颜青:“写信好!你写完给我就行,我替你转交。” 原本一切都商谈妥当了,没想到这天晚上,田小麦竟然出乎意料地接到了石森教授的电话。 “颜青现在在你那里呢吧?”石森的语气很轻松,心情很好的样子。 田小麦:“是啊,他和学生们都在这儿呢!这回应该是他们最后一次来了,实验快要结束了。” 石森积极地邀请道:“等实验完事儿了,你也跟着他们一块儿来省城吧。到我这里坐坐,我搞了点特殊的药材种子,你带一半回去,开春了咱俩一块儿种,等长出了看看怎么样。” “好呀,谢谢石教授!”田小麦的声音里透着掩饰不住的兴奋。 “恩,那等见了面再细说吧。” “好,石教授,再见。” “再见。” 挂了电话,田小麦就去找了颜青,把刚刚的事情说了一遍。 颜青看起来不是很高兴的样子,田小麦拍了拍坐在床上的江淼淼,“你们刚才又拌嘴啦?” 好像吵得很厉害的样子,颜青的脸色这么难看。 江淼淼一脸迷茫,“没有啊,两个大男人天天有啥可吵的!你进来之前我们在商量明天去买烤鸭和玫瑰饼的事儿呢,挺高兴的呀!” 歪头瞅瞅颜青,江淼淼也是不懂了,他压低声音:“一直好好的……好像你进来之后,他就变脸了。” 田小麦回想了一下,难道她说错什么话了?没有啊!她就说石森教授来了电话,邀请她过去串门来着。 其他的也没提呀! 什么情况?! “那个,你们继续聊吧,我就先回去了。”田小麦往外走去,开门,闪身,关门,熘之大吉。 江淼淼耸耸肩,看着田小麦闪出了房间。 他拿起床头的一把大剪刀开始修剪指甲,一边剪一边瞄颜青两眼。 这哥们最近怎么跟小孩似的,一会儿晴一会儿阴的,抽什么风呢?! “喂,我说,你是不是到更年期了?!”算算年龄,颜青这更年期来的貌似有点儿早啊! 颜青一动不动地坐着,眼中迸射着不甚友善的目光。 “你这个样子,我可不敢让你在我这里睡了啊,我怕你半夜谋杀我!”江淼淼说的都是玩笑话,想调节一下气氛而已,没想到颜青并不领情。 只见颜青拿起大衣,甩手出了门。 关门时颜青用的力气很大,抖落了门樑上的尘土。 江淼淼咳了两声,嘀咕着:有病啊!到底谁惹着这尊佛了!这人真是不可貌相,看着文质彬彬的,发起火来也是蛮吓人的! 问题是,一般人生气都能有个理由,这人发脾气一点儿徵兆都没有,让人摸不着头脑。 颜青绕着荒山一圈一圈地走着,心中憋闷的慌。 眼前总是浮现出石森教授家里那张放大的照片,那个不易发觉的倒映出来的身影,一定是夏明苏无疑。 他都能认出来了,田小麦就不会认不出来。 一旦石森教授邀请她看这张照片,或者她进到卧室无意中看到了照片,这件事儿也就再也瞒不住了。 颜青很纠结,他觉得自己太龌龊了!明明知道石磊能够跟夏明苏联繫上,能够轻易地将田小麦的真实情况传达给夏明苏,可他就是不希望这件事儿发生。 颜青自认是一个慷慨的人,可他渐渐意识到,自己也有自私自利的一面,也有不堪的一面。 第312页 田小麦离开之后并没有直接回家,她对颜青虽说没有十足的了解,但也知道个七七八八。 如果不是发生了很大的事情,颜青是不会如此失常的。 一定是发生了什么,而且这件事儿应该还跟她有着莫大的关系。 田小麦一定要问问清楚,否则无法安心。 “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而?”田小麦突然出现在颜青的身旁。 “你没回去啊……”颜青目光躲闪,似是在迴避着什么。 “这里没有别人,我希望你能跟我坦诚相待。”田小麦直视着颜青的双眼,想以此给对方一些心理压力。 第303章 杀到巴黎去抓人! “这里没有别人,我希望你能跟我坦诚相待。”田小麦直视着颜青的双眼,想以此给对方一些心理压力。 颜青低着头,盯着自己的鞋尖,久久没有说话。 田小麦被风吹得浑身冰凉,她不想在这样一个空洞无聊的夜里冻感冒,就再次开口打破了沉默。 “年前的时候,你千方百计地怂恿我去省城,还很积极地带我去见石森教授。那一次的拜访,在我印象中,也挺愉快的,没有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啊!所以,我现在特别疑惑,你到底是为什么突然变得这么反常了?!” 见颜青依旧不打算开口,田小麦就只好把自己想说的全倒了出来。 “我自己琢磨了一下,似乎我每次提到要去石森教授家,你就很不安。白天的时候,我说我不去了,只写封信让你带回去,你好像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晚上我接了石森教授的电话,接着就告诉你这次我跟你一块儿去,你立马又变脸了。这说明什么?” 田小麦顿了顿,接着说道:“这一切都说明,你不想让我再去石森教授家了。为什么?你能解释一下吗? 颜青:“……” “颜青!你说话!”田小麦最烦这种半天打不出一个屁的人了,有事儿说事儿,有话说话呗,闷着是怎么个意思? 如果是夏明苏,肯定不会挺尸这么半天,有这功夫事情早就说清楚并且解决完了。 无论是过去的小猪,还是现在的朱晓彤,也都是做事麻利的人。 田小麦就不喜欢这种磨磨唧唧的性格,赖叽死了! 她一直没觉得颜青这个人有什么大毛病,长得清秀好看,气质也好,一举一动都有翩翩公子的样子。可没想到碰到个事儿,他竟然只会摆脸子。 “太冷了,你再不说话我就回去了。”田小麦扭头就走,她的耐心已经耗尽,就这样吧。 到时候她去了石森教授家,估计什么都清楚了。 如果什么都没有发生,那也就罢了。 没事发生就是好事呗,至于颜青到底在纠结什么,她!不!关!心! 颜青望着田小麦离开的背影,突然轻飘飘地说道:“我看到夏明苏了……” 田小麦勐地顿住脚,心跳突然飙出了危险值。 他刚才说什么了?距离有点远,一定是她听岔了? 田小麦转过身,眸光在夜色中闪闪发亮,“你说什么?” “我说,我看到夏明苏了。”颜青重复道。 “夏明苏?他在哪儿?”田小麦不敢相信,难道夏明苏回国了吗?难道他在省城?否则颜青怎么会看到他呢?! “在石森教授和磊子的合影里,我看到夏明苏了。”颜青到底还是说了出来,说了也好,至少不用再愧疚,也不用再纠结了。 田小麦笑了,笑得恬淡而美丽。 现在是把难题抛给她了吗?是来拷问她的良心和道德了吗? “谢谢你告诉我。”田小麦转身离去,暗夜里瘦小的背影无比落寞。 联繫不上的时候,她千方百计想找到苏苏的地址;现在能联繫上了,她却不知道到底该不该告诉他自己还活着。 擅自叨扰别人的生活,在他人的婚姻围墙中造次,是不是不道德的行为呢? 再次踏进石森教授的家,田小麦的心绪有些繁乱。 那放大的照片上,纤长帅气的影子,不是夏明苏还能是谁? “这张照片拍得真好,放大之后更好看了。”田小麦不禁赞嘆道,可口中满是苦涩的味道。 “是吧,看到这张照片的人都说拍得好。磊子他娘现在每天睡觉之前,都要瞧这张照片很久。儿子离得远,当娘的格外想得慌。” 田小麦走出卧室,来到客厅,坐到沙发上,开口问道:“照片是谁给你们拍的呀?” 石森一边冲着茶,一边答道:“他是一个特别优秀的小伙子,长得一表人才。他是磊子一个同学的丈夫,应该刚去那边没有多久。我看人特别准,他以后一定有出息。不像我家那臭小子,天天不干正经事儿。你们是不知道啊,他喝酒喝得特别凶,我看早晚得把他关起来强制戒酒。” 颜青坐在一旁,没精打采的,问他什么他就说两句,其他时间就一直木呆呆地坐着。 石森认识颜青的时间比较长,上次见他这幅失魂落魄的样子还是他爷爷去世的时候。 不知道这次又发生了什么事情,石森了解颜青,知道问不出什么,就什么都没再说。 加上师母一桌四个人,一顿饭吃得平平静静,只聊了些家长里短。 第313页 饭菜是从附近的小餐馆里买的,味道尚可,就是味素放得有点儿多,味道有点儿重。 石森感慨道:“还是小麦做的菜好吃啊!以后谁娶了你,可是享了大福了!” 田小麦抿嘴笑了笑,她做的菜可比不上苏苏做的,谁嫁了苏苏才是享了大福呢! 可惜,原本这个人应该是她的,结果他娘的却被人截了胡了!真是越想越气,气着气着她就想杀到巴黎把人给抓回来了。 可这气性,田小麦每次也就只能维持个几分钟,很快便会冷静下来。 “不知道我们颜青有没有这个福分啊……”石森说着瞄瞄颜青,又瞄瞄田小麦。 不知道第一次当红娘能不能成功,反正他瞧着这俩孩子挺合适的。 第304章 车马都慢的年代,急死人 “石教授,您可别乱点鸳鸯谱呀!我就是村里的一个小农女,一辈子就想守着土地。以后我也只想找个庄稼汉嫁了,过点平平淡淡的小日子。”田小麦说得很认真,一板一眼的,像是在课堂上回答老师提出来的问题一样,没有半点的玩笑成分。 师母在桌子下面踢了老伴一脚,使了使眼色。 掺和人家小年轻的感情干什么呀,搞不好原本有戏的事儿都给搅和黄了。 “你们还年轻呢,这种事情不急!来,吃菜吃菜!”师母给田小麦夹了一块排骨,“看你这孩子太瘦了,身上也没二两肉,多吃点儿。” “谢谢师母。”田小麦埋头啃起了排骨,这小排骨炖得还不错,挺软烂的,咬几下就把里面的骨头剔了出来。 田小麦笑着继续说道:“其实我挺能吃的!一天三顿饭我都会定时定点地吃,而且顿顿都要吃饱。可能是我每天都晨练,工作量也比较大,所以没太长肉吧。” “那就好,精神头足了就行。”师母看了颜青一眼,“人吶,就怕萎靡不振,那才伤身体呢。” 田小麦点点头,“恩,您二老也要注意身体。开春寒气重,一定要多穿点衣服。” 离开石森教授家之后,田小麦一刻都没多做停留,直接赶晚上的火车离开了省城。 颜青送田小麦去的火车站,还直接把她送到了站台上,只是两个人一路上都没有再对话。 田小麦的行李不多,只有一个斜跨的背包,里面放着石森教授给的一袋种子,还有一个随身的软皮笔记本,再就是铅笔、手绢之类的小东西。 “行了,你回去吧。”田小麦说着便上了火车。 颜青对着田小麦的背影叮嘱道:“路上注意安全,到家了给我办公室打个电话,报个平安。” 田小麦扭过头,朝颜青摆了摆手。 颜青立在原地,掏出一根烟点燃。他吸了两口,遥望火车轰隆隆地驶离了站台。 田小麦躺在卧铺车厢的小床上,从挎包里掏出软皮笔记本,翻到了最后一页。 那上面是颜青的笔迹,写着石磊在巴黎的通讯地址。 思来想去,田小麦决定写一封信。她不是为了争夺什么,或者挽救什么,只是单纯地想让夏明苏知道,自己并没有死。 结了婚你就好好跟人家过日子,有缘无分没能在一起,也是天意。以后天涯两端,各自安好吧。 田小麦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写的。 尽管车上比较晃,但是她等不及了,就这样在笔记本上写好了两封信。其中一封是写给石磊的,信中简单地说明了一下情况,让他把信中信转交给夏明苏。 第二天下了火车,田小麦直奔周平县邮局把这封信寄走了。 寄到巴黎,也不知道需要多久。 工作人员没有给田小麦一个确切的日子,说是一般一个月内都会到。 车马都慢的年代,真是要把人给急死。 如果有e—mail或者微信,哪儿还用得着这么费劲,分分钟就能把消息传达过去了。 田小麦苦等了一个月,也不知道信到底寄没寄到石磊的手上,更不知道石磊有没有把信转给夏明苏。 如果寄过去需要一个月的时间,那回信大概也需要一个月吧。 算了,且耐心地等待吧。 田小麦就这样足足等满了两个月的时间,结果还是音讯全无。 不知道问题出在哪个环节。 前几日,石森教授来过一次电话,他说磊子从来不回家里的信,基本上也不跟家里过多联繫,所以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 好不容易得到的联繫方式,就这么又断了。 每次碰到邮递员,田小麦都会主动过去问一下,是否有国外寄来的信。 可每次得到的,都是令人失望的消息。 渐渐地,全村的人都知道田小麦在等夏明苏的回信。 私下里,议论的声音不断。 “唉,等什么等呀!都结了婚的人,还惦记个什么劲儿啊!” “听说明苏娶的那个姑娘,长得可漂亮了!还会说好几个国家的话,厉害得不得了!家世也好,难怪王喜弟喜欢她这个儿媳妇呢!” “这女人真他娘的厉害!自己偷男人出了丑事儿,在村里照样该咋过咋过!由着咱们爱咋说咋说,脸皮子厚的不得了!不过她也真是有本事,两个儿子都娶了大户人家的姑娘,个顶个的有能耐!” 第314页 “小麦可怎么办呀,真是可怜!” “她也就在咱们这小地方还算是个聪明人,出去了啥也不是!没学歷没家世,就是个村里蹦跶的野丫头!有那几个钱,也不是啥大钱,跟人家没法比!” “她还惦记人明苏有什么用!人家在国外美滋滋的,抱着漂亮媳妇指不定过得多美呢,能回她的信儿才怪!” …… 田小麦和江淼淼刚好从另一条路上走过,听到了他们的闲话。 江淼淼撸起袖子就要冲过去收拾这帮碎嘴子,田小麦一把扯住了他的袖子,对他摆摆手,示意不用理会这帮人。 这些人谈不上有什么恶意,只是太过无聊,习惯性地喜欢扯闲话而已。 何必跟闲熘达的傻狗置气呢,不值当。 无论是穷乡僻壤的闲话,还是网络时代键盘侠的暴力也好,都是人之本性使然。 人类的劣根性,掰扯不掉,也理不清楚。 到了办公室里,江淼淼气愤地说道:“你咋不让我揍他们呢?他们说的那是人话吗?一个个不下足了力气干活,就知道扇忽着那两张贱嘴皮子说人闲话!” 田小麦淡淡一笑,姿态悠然地往杯子里倒了几片茶叶,接着烧水、洗茶、沖茶。 江淼淼瞅着田小麦端着一杯清茶端坐在书桌前,拿出一本书翻开,静静地看了起来,便也就没了气。 是啊,他们说他们的,也不影响什么。 可江淼淼还是觉得不够解气,凭什么张口就能随便议论别人的事情啊,言论自由也不是这种自由法吧! “小麦妹子,你就一点儿都不生气?”江淼淼怕田小麦这是做给他看的,怕她心里有火却不发出来,这样压抑久了,更不好!还是发泄出来,比较爽快! “这有什么可气的,又不是一次两次了。”田小麦吹吹杯口,抿了一口茶,清新的味道沁人心脾。 “他们哪句说错了?”田小麦又问江淼淼道。 “哪句说的都不对!”江淼淼张了张口,他们都说什么来着?完了,他记不起来了! 田小麦扯扯唇,“他们说明苏娶的姑娘漂亮又能干,会好几门外语。” 江淼淼点头:“对,他们是这么说的。” “那这话,是不是事实啊?”田小麦看向了江淼淼。 江淼淼:“……” “他们还说,明苏的娘特别厉害,脸皮厚,出了丑事儿,也没当回事儿,该怎么过日子就怎么过日子,还得了两个家世好的儿媳妇。这,是不是也是事实啊?” 江淼淼坐在那里气得干瞪眼,“……” “他们又说,我没学歷没家世,只是个村丫头,会赚点小钱,跟大户人家的姑娘没法比,这也是事实吧?” 田小麦一摊手,脸上挂着淡淡的笑,“你瞧,他们也没说错什么,只不过这些话比较扎耳朵,不怎么好听罢了。” 江淼淼被田小麦弄得无言以对,错是没错,可听着怎么就这么让人生气呢! 连田小麦这种毫不在意的样子都让江淼淼特别来气,“你就打算这么等下去啊!如果明苏老弟一直不回信呢?你就打算守在这个村子里变成老太婆吗?” 田小麦笑道:“谁说我要等成老太婆了?我才二十出头好不好,离老太婆还远着呢!” “有一个词儿怎么说的来着?”江淼淼想了想,“对,叫白驹过隙。一年眨眼就过去了,十年也就多眨几次眼睛的事儿!” “行了,江哥,别在这儿给我拽词儿了。我心里有数,也不是非他夏明苏不嫁。我是在等他的回信来着,这没有错,可没有回信也没耽误我过日子不是?荒山上该下的种子我下了,果园那边该打理的我也都打理了。学习看书,吃饭练功,我哪样儿落下了?没病没灾的,我还觉得自己一天比一天漂亮了呢!你觉得我现在活的有什么问题吗?没啥大问题吧!不就是没找男人嘛。找对象这种事情得看缘分,总不能随便逮着一个人就嫁了吧。我也得挑挑合适的啊!” 第305章 一见倾心 江淼淼说不过田小麦,举起了双手投降,“你说的对,你说的全都对!” “江哥,想吃点儿啥啊?咱们去周平县搓一顿?”田小麦朝江淼淼俏皮地挑了挑眉。 江淼淼立马坐直了身子,“好呀,人是铁饭是钢,民以食为天,一顿不吃饿得慌!” 这词儿是怎么攒的,听起来咋就那么别扭呢。 “吃烤鸭,还有玫瑰饼!”这两样儿东西江淼淼可惦记好长时间了。一次因为田小麦在朱泰那儿出了危险、受了伤,所以他们直接回了村,没顾上买;后来他又跟颜青商量好一起去大量採购美食来着,结果却因为颜青突然发神经,心情不好,也没能採购上;再之后,荒山、果园要下种子、栽苗、除草、打药……一大堆的事儿,他天天早出晚归的,也没抽出空。 江淼淼这一馋就馋了好几个月的时间,好在田小麦平常也会炒几个好菜,卤点大肉给他吃,否则他可连干活儿的力气都没有了。 田小麦拍了拍江淼淼的肩头,“今天好好犒劳一下我的大功臣,干活就数你最卖力了。我不在的时候,也都是你在照看。没有你江哥,我一定顶不住这么大的压力。” 第315页 突然的煽情,让江淼淼有点儿不适应。 这不是他跟田小麦的日常节奏啊,“妹子,咱兄妹之间就不用说这些了吧,一切尽在不言中。你懂我,我懂你,这样就挺好的。你说呢?” “你说的对呀!”田小麦数了数身上的钱,足够了,“走,咱们现在开路,不把肚子吃圆了就不回来了。” 江淼淼载着田小麦来到周平县,两人先逛了会儿街,买了玫瑰饼和一些小点心。 逛着逛着,田小麦突然想起一个人来,“江哥,我有个朋友在这儿附近住,要不去找她一块儿吃吧。” 江淼淼一向热情,喜欢结交朋友,便没有提出异议。 去朱晓彤家的路上,田小麦调侃道:“江哥,我这朋友可是个漂亮顶漂亮的妹子,一会儿你可得把持住了,别给我丢人现眼!哈喇子也得收住喽,别掉出来!” “我说,我在你心里就这么没有出息么!”江淼淼撇撇嘴,觉得田小麦真是把他给看低了。 穿过一条街,很快就到了朱晓彤家门口。 李田园小朋友先看到了田小麦,口齿不清地喊着“小姨。” 朱晓彤抱着孩子出来开门,笑着说道:“刚才突然听田园喊小姨,我还以为是他想你了呢,没想到你真的来了,他眼睛倒是挺尖。” “哈哈哈!来来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 田小麦指了指江淼淼,“这是我的得力干将,江哥,江淼淼。” 接着田小麦又指了指朱晓彤,介绍道:“这是我的好闺蜜,我外甥的干妈,朱晓彤。” 由于朱晓彤抱着孩子呢,所以不方便握手,就只点了一下头,说了声“你好”。 结果江淼淼微张着嘴巴,站在那成了尊石雕,没有了反应。 “喂,江哥!”田小麦拿胳膊肘撞了下江淼淼,笑着提醒他:“哈喇子都要淌下来了!你刚才说什么来着?觉得我小看你是吧?!” 江淼淼抹了抹嘴角,承认自己的确是没有出息,真是太没出息了! 长得漂亮的妹子他倒是没少见,可这样令人一见倾心的,朱晓彤还是第一个。 江淼淼盯着朱晓彤,左三圈右三圈,上三圈下三圈,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地看。咋看他都觉得她就是个仙女,从天上下凡到人间的仙女。 跟江淼淼接触的时间长了,田小麦也就知道了他的审美标准。 不是说五官长的多标志,眼睛大,皮肤白,腿长的他就喜欢。 江淼淼一直没有找到女朋友,就是因为他很清楚自己喜欢的类型,也知道自己想娶什么样的姑娘。 像朱晓彤这样温婉可人,眼睛里带光,还藏着一分凌厉的,就是能够令他心潮澎湃的姑娘。 “走,带着田园,我请你们出去吃顿好的。”田小麦无意去撮合这两个单身男女,不过,如果他们能够走到一起,那自然是更好了。 瞧着江淼淼对朱晓彤无疑是一见钟情了,就是不知道朱晓彤有什么想法,估计悬。 如果以后能多些接触,多些了解,没准还能有点儿戏。 他们找了一家门脸比较豪华的饭店,把里面所有的招牌菜全部点了一个遍。 服务生好心提醒他们,“我们这里的菜量比较大,你们点的稍微有点多,要不要减两道呀?” 田小麦把菜单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再加一盘咕咾肉,行了,就这些,你去下单吧。” “哦,那好,你们稍等。”服务生一脸疑惑地拿着菜单去了后厨。 四个人这是点了十个人的菜量么?两个瘦瘦的姑娘再加一个一两岁的小孩儿,这也吃不了多少啊! 虽然桌上唯一的男士看着挺壮实,食量应该不小,可也吃不了那么多呀! 难道是准备打包带走的?恩,肯定是这样。 后厨手脚麻利地把菜做好之后,服务生一道道端上了桌。 由于朱晓彤就坐在对面,所以江淼淼刚开始有点矜持,麻婆豆腐都在一小口一小口地吃。 田小麦瞥了他一眼,啧啧称奇道:“江哥,你今天这是怎么了?牙疼呀?” 第306章 癞蛤蟆吃上了天鹅肉 田小麦瞥了他一眼,啧啧称奇道:“江哥,你今天这是怎么了?牙疼呀?!” 江淼淼则一脸认真,“没有啊,我的牙好着呢!” “那你怎么跟吃鸡食似的,这一点点叨得不累么?”田小麦把大勺子递到江淼淼手中,又鼓励他道:“来,展现你饕餮的本来面目,别矜持!江哥,你要勇敢地做你自己!” 江淼淼还没来得及做啥反应呢,朱晓彤那边便忍不住笑了。 这两个人怎么这么逗呢,简直是俩大活宝。 江淼淼见朱晓彤笑了,也跟着傻兮兮地笑了。他瞅了瞅桌上的美食:酥香的烤鸭,色泽鲜艷;红彤彤的牛蛙,香辣勾人;清蒸鲈鱼、辣子肥肠、珍珠元子、白斩河田鸡…… 各个都在向他招手,让他放下不必要的矜持。 得了,江淼淼撸起袖子,正式开吃。管他吃相好看难看呢,守着这么多美食,当然要大快朵颐,吃得开心才是最重要的。 朱晓彤慢慢地咀嚼着口中的食物,笑眯眯地看着江淼淼的吃相,莫名觉得很提食慾。 第316页 田小麦去前台买单的时候,刚刚给他们点餐的那位服务生,偷摸绕过去看了一眼他们的桌子。 我的天啊,全部清盘了! 太夸张了吧,他从没碰到过这么能吃的客人! 江淼淼摸着自己的肚子,心满意足地说道:“这家的菜味道真不赖,以后还可以再光顾。” 朱晓彤勾起唇角笑了笑,随后拿出手帕给小田园擦了擦嘴巴和小手。 “带小孩儿,很累吧?”江淼淼的双眼一盯在朱晓彤的脸上就死活挪不开了,恨不得俩眼珠子长在上面。 朱晓彤抬眸朝江淼淼看过去,视线对上的一剎那,江淼淼激动得差点儿一口气没提上来。 “不累,田园特别听话,不怎么闹人。” 朱晓彤满眼慈爱地看着怀里的孩子,时不时摸摸小孩的脑袋,慈母的形象光辉闪耀。 江淼淼不禁展开了幻想,如果对面坐着的就是他的媳妇和儿子,那他此生必无憾了。 可幻想终归是幻想,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终归是白日做梦。 田小麦结完帐回来了,她问江淼淼道:“吃饱了没?” 江淼淼点点头,他不仅肚子吃饱了,心也被满溢的爱给塞满了。 朱晓彤的会计资格考试通过了,也已经找好了工作,下个月月初去上班,所以还有近半个月的假期。 “晓彤,你带着孩子去我们那儿住几天吧。我姐夫的气应该已经消得差不多了,他这几天刚好也在家,咱们跟他好好商量一下,不行就放在我家里。你接下来要上班,估计也没有时间再带田园了。” 这是田小麦今天来找朱晓彤最主要的目的。 朱晓彤很是捨不得,但她也知道这不是自己的孩子,她不可能一直霸占着,“行吧,你先跟你姐姐姐夫谈好,我再带着孩子过去。” 田小麦上前抱了抱朱晓彤,“这段时间真是谢谢你了。” “谢什么呀,你们赶紧回去吧,我知道你也挺忙的。”朱晓彤摇着小田园的手,教他说道:“小姨,拜拜;叔叔,拜拜。” 小田园有样学样地张开小嘴巴,口齿不清地喊着:“下姨,啵啵;湿湿,啵啵。” 引得三人哄堂大笑。 走远了之后,江淼淼向田小麦一吐心中疑惑:“田园说话是不是比一般的小孩儿晚呀?我看菲菲这么大的时候,啥都会说了呢。” 田小麦笑道:“菲菲那是说话太早了,田园这样的算正常吧。以前他是被李大春吓的了,可能有些方面发育的不是很好,多半是心理因素。不过后来晓彤经常陪他聊天,对他又温柔细心,所以好了很多,已经追上平均水平了。” “那个……”江淼淼挠挠头,欲言又止。 田小麦瞥了江淼淼一眼,看他这副为难的样子,就没再逗他,直接回答了江淼淼未能启齿的问题,“晓彤还没有男朋友呢,而且她好像也没有什么喜欢的人。你还有点机会,喜欢人家的话,就好好把握喽。” 江淼淼不无担忧,“我有希望吗?我看她的家庭条件应该很不错吧?” 朱晓彤落落大方,娟秀温婉,一定受过良好的家教,或者从优秀的长辈身上耳濡目染了绝佳的气质。 江淼淼一想到自己那些不光彩的前科,做过的那些缺德事儿,就觉得自己一千一万个配不上她。 “她身世不怎么好,是被养父母带大的,现在就自己一个人,没有家。”田小麦暂时不打算把朱晓彤的真实身世告诉江淼淼,真要告诉他也得朱晓彤亲自来说,她不可以代劳。 江淼淼的脸上写满了惊讶,“不会吧?怎么可能呢,看不出来呀!” “你们能不能成,得看朱晓彤的意思。我觉得你还是不要太早表白的好,先以朋友的身份多接触接触,让她对你多些了解,多看到你身上的闪光点。否则你贸然开口,很容易被拒绝。” 江淼淼连连点头,“你说的对,你提醒的很好。” 令田小麦怎么都想不到的是,之前江淼淼答应得好好的,结果第二次见朱晓彤他就莽撞地表白了。 那天田小麦带着朱晓彤去姐姐姐夫家,准备把孩子带回去。 尽管李大春气是气,不过想念孩子也是真的。刚开始气愤占的比例更重,所以他就拿田娉婷撒气。他发了几天火,也没啥意思了,就开始想孩子了。虽然不是他亲生的,但是也当亲生儿子那样喜欢了整整一年呢。 感情已经建立起来了,不是说没就能没的。 李大春跟孩子的亲生父亲江园道推心置腹地聊过一次,人家根本不打算认这个孩子,更不打算要这个孩子。 李大春胖揍了江园道一顿,回家路上就决定要当这个后爹了。 后爹就后爹吧,咋说也是他亲媳妇生的。 再者说,这个孩子跟他也挺像的,就当是他亲生的吧。 田娉婷也说了,他们可以再要几个孩子,儿子姑娘都要,也算是弥补之前犯下的过错。 李大春也就打算把这一篇翻过去,不再旧事重提了。 朱晓彤跟小田园做了简单的告别,一大一小两个人眼圈都有点红,但是谁也没掉眼泪。 田园怕他爹打他,所以不敢哭。朱晓彤是觉得自己在这样的场合哭不合时宜,她又不是孩子的谁,哭哭啼啼的算怎么回事儿。 第317页 朱晓彤忍着眼泪,刚走出大门,就偷偷地抹了两把眼泪。 江淼淼就是在这种诡异的时刻,表!白!了! “晓彤,你别哭。我有话跟你说……” 田小麦疑惑地看向江淼淼。 江淼淼旁若无人,深情地注视着朱晓彤,“我喜欢你!我想娶你!你做我媳妇吧!我会对你好的!” 田小麦扶额,这哥们是在自毁幸福人生么?! 朱晓彤很明显地愣了一下,也忘了要擦掉眼角的泪水,似乎想要确定一下自己刚刚听到的话。 “?” 江淼淼再次开口,直接求了婚,“晓彤,你嫁给我吧!” 朱晓彤轻笑了一下,江淼淼和田小麦都没有搞懂她这笑容里的意思。 是打算绝交了?不至于吧…… 谁知朱晓彤看向江淼淼,竟干脆地说道:“好。” 田小麦惊讶地捂住嘴,天吶,这也太玄幻了! 这速度,熘得飞起呀! 倒是江淼淼,震惊到还没反应过来,“你说什么?我没有听清……” “我说好,我嫁给你。”朱晓彤的脸上写满了认真,不容置疑的认真。 “江哥,你成功了!你表白成功了!晓彤说她愿意嫁给你!”田小麦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用力捶了江淼淼两拳,“你脱单了,你有媳妇了!” 被惊喜沖晕大脑的江淼淼,一把将朱晓彤公主抱了起来,原地旋转了好几个三百六十度。 “不行,好晕,别转了!”朱晓彤闭着眼睛求饶道。 江淼淼立马听话地停下来,将朱晓彤轻轻地放在地上,又用他粗糙宽厚的大掌将朱晓彤的脸庞捧起,往那娇润的小嘴上亲了一下。可即使是亲过了,他依然无法相信眼前发生的事实,还在不停地问道:“这是真的吗?”“我是不是在做梦呀?”“小麦,你快掐我一下!” 田小麦下狠劲儿往江淼淼的胳膊上拧了一把。 “嘶,好疼好疼!哈哈哈,这是真的!我江淼淼也有媳妇了!”江淼淼人生中的第一次一见钟情,第一次爱上的姑娘,竟然成为了他的媳妇! 命运待他不薄,田小麦真替他们感到高兴。她相信江淼淼可以把朱晓彤照顾得很好,朱晓彤也会带给江淼淼接地气的幸福。 如果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能逗朱晓彤开心,全心全意地对朱晓彤好,不介意她的身世,不在乎她的一切,那这个人也只有江淼淼了。 第307章 巴黎的六月 江淼淼在周平县买了他人生中的第一套房子,装饰一新后,便将朱晓彤娶进了门。 他们两个人都喜欢简简单单的,所以只领了证,没办婚礼。 婚后不久,他们就分开住了。江淼淼每周会回去住一天,毕竟是新婚小夫妻,还准备造娃呢,所以田小麦特别慷慨地给了他每周一天的假。 竹溪村接通了电缆电视信号,可以稳定地接收十套左右的电视节目了,田小麦这次二话不说,就买回了一台电视机。 苗翠英从此爱上了看电视,天天早上眼睛一睁开,就定格在了电视机屏幕上。 田菲菲也被动画片吸引了过去,还学小主持人的样子,端着架子一板一眼地念起了台词。 朱泰被调查之后,李大春就跳槽到了另一家外贸公司,还是做销售工作,赚了不少钱。他也给家里买了台电视机,跟田小麦买的一模一样。 李大春说他相信田小麦的眼光,她买的品质一定有保障。 李田园小朋友回了家,李大春没再骂人,也没再动粗,一家三口过得史无前例地和谐。 夏灯花生完孩子之后胖了不少,但很快又瘦了下来。 小展鹏没有再生什么大病,就是看起来不像个正常的孩子,反应稍显迟钝,不会主动翻身,也不喜欢开口发声,像个厌世的小老头儿。 不过,田荣轩和夏灯花却依然疼爱他们的这个孩子。他们的要求不高,只要孩子平安健康,不再生什么病,也就心满意足了。 天气越来越暖和,夏六爷的身体也轻便了许多。 乍一看,他还是以前那个身手不凡的顽皮小老头儿。 身边的一切看起来都很美好,唯独田小麦的心里有一个大大的洞,是任何亲情、友情,甚至爱情都填不满的。 这个洞,长着跟夏明苏一样的体型,修长、挺拔,几乎要把田小麦给吞没了。 她还是没有等到来自巴黎的回信。她已经往巴黎寄了七十八封信,可是无一例外,全部石沉大海。 颜青说他给的地址不会错,寄出去的信也并没有退回来,说明巴黎那边有人签收了。可是,如果石磊收到了信,看到了田小麦讲的情况,就不可能视而不见,更不可能一点儿消息都没有啊! 这也就是说,石磊并没有看到田小麦写的那些信。 那些信,都去了哪里呢?又是被谁代收了呢? 巴黎的六月,流动着浪漫和激情。 石磊谈了一个女朋友,越南的大波妹,也是攻读语言学的,性格热辣,脾气火爆。 她对石磊非常照顾,给他买饭,为他洗衣服,帮他去图书馆藉资料书…… 生活上的小事儿,她事无巨细地替石磊打理着,而且打理得近乎完美。 第318页 石磊谈不上多爱这个姑娘,但他对这份帝王级别的照料十分受用。 越南大波妹选修了一门创意写作,她很有语言天分,却不喜欢搞研究,又觉得做翻译太累,还赚不了几个钱,所以一心想当电影编剧,可以名利双收。 有一天越南大波妹去帮石磊收信件的时候,发现了一封来自中国的信。 她的中文很好,阅读起来毫不吃力 石磊一向不介意她看自己的信件,因为往常给他写信的人,不是娘亲就是学校的通知单,亦或是一些派对的邀请函。 没有秘密,也毫无乐趣。 所以,石磊是能不管就不管,能不看就不看。 结果他这样随意的举动,害得田小麦苦等了好几个月的时间。 越南大波妹之所以看了田小麦的信件之后没有转交给石磊,是出于两点考虑。 第一点是,她觉得这个姑娘是个潜在的情敌,不可以让他的男朋友多接触。 第二点是,她觉得田小麦的故事很悽美,可以利用这个蓝本创作一个优秀的电影剧本。 越南大波妹才华横溢,在收到田小麦的第五十封信的时候,就把剧本创作好了。 她拿给导师鑑定,导师拍案叫绝。 导师将剧本复印出来,分发给同学们当做学习的模板。 之后,也不知道是谁把剧本传了出去,传着传着,就到了王海佳的手上。 王海佳对剧本和小说兴趣了了,也没当回事儿,顺手夹到了一本法语翻译教材中。 阴差阳错,这本教材落到了夏明苏的房间里。 在一个美丽的黄昏,夏明苏无意中看到了这个剧本。 看着看着,他的眼神渐渐变了。 夏明苏觉得这个故事的前半段,跟他的经歷好像,连围绕在男女主人公身边的人物关系,包括家庭成员,都跟他和田小麦的丝毫不差。 可是,这结局…… 却与现实不同了。 夏明苏疯了一样,找到王海佳,抓着她的手,厉声问道:“这个剧本,是从哪里来的?” 王海佳被抓痛了,她皱皱眉头,“我也不知道啊!不过,我可以替你去问问。只是,这个剧本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你现在就带我去找,我要知道这是谁写的!”夏明苏的眸光里闪烁着危险的信号,一副要吃人的样子。 王海佳缩了缩脖子,半疑惑半恐惧地带夏明苏找到了给她这个剧本的同学。接着,顺藤摸瓜,在日落时分,他们终于在石磊的房间里找到了越南大波妹。 第308章 我们离婚吧 来开门的是越南大波妹,她穿着紧身的红色毛线长裙,把自己箍得跟个糖葫芦似的。 “你们是谁啊,还有没有点儿礼貌了?!”越南大波妹刚气汹汹地吼完,抬眼一眼,哪里空降来的大帅哥啊!这长得也未免太犯规了吧! “这个剧本是你写的?”夏明苏把手中的纸横到越南大波妹眼前,挡住了她看向自己的视线。 越南大波妹撇撇嘴,长得挺好看,声音也好听,就是这脾气好像不怎么好,怎么连声招唿都不打,就开始质问人了呢?! 她往那纸上瞄了一眼,的确是自己写的剧本没错。最近她有点火啊!校园内外到处都有人在讨论这个剧本。 “是我写得,怎么了?”越南大波妹将双臂交叠抱在胸前,身子斜靠在门边,一副不把来人放在眼里的样子。 帅哥怎么了?她经过的帅哥多了去了,长相是爹妈给的,用不着牛气成这样吧! 越南大波妹深谙与官二代富二代的相处之道,更清楚该如何与这些皮相姣好的男人打交道。所以,她无论何时都不会轻易把姿态摆低,尤其是在互不相识的阶段。 你对我友好,我就对你友好;你对我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老娘也不是吃素的,不会平白地给你好脸色看。 “这个故事,你是从哪里听来的?”夏明苏的眼中寒光四射,盯得越南大波妹浑身发毛。 “关你屁事儿?”越南大波妹斜了夏明苏一眼,一副不想在气势上输给对方的样子。 夏明苏把手中的那几张纸“哐啷”一声砸在门板上,又往前逼近了两步,瞪着血红的双眼咬牙切齿地说道:“我可没有功夫跟你废话,这个故事,你到底是听谁讲得?” “我——我编得,怎么了?”越南大波妹往后退了半步。 刚才她跟石磊在床上打情骂俏做着前戏,说的是中国话。后来开门一看是亚洲面孔,她就条件反射似地讲了中文。没想到来的还真是中国人,所以她一直就用中文对话了。 早知道会是这样的情景,她就该假装不会说中文,一直装煳涂了。 “你编得?”夏明苏冷笑一声,把剧本揉成一团,扔到地上,“你的谎话编得倒是挺快!” 石磊听到门口的动静不对,就穿上衣服裤子下了床。 他见到来人是夏明苏还有点惊讶,“你怎么来了?” 看样子好像不是找他的呀!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石磊把越南大波妹往边上拉了拉,生怕双方发生什么肢体冲突。 这是在学校的宿舍里,如果真出现打架斗殴的情况,校方是会严厉处分的。 第319页 夏明苏越过石磊的肩头,继续看向越南大波妹。 他放缓语气,沉声说道:“我问你最后一遍,这个故事你到底是从谁那里听来得?我不相信这是你随意编得,你不可能编出这样的故事!” 越南大波妹的心里有点儿打鼓,隐约觉得事有蹊跷,可她还不想轻易承认她的偷窃行为。 “怎么就不可能是编得?我又没有抄袭你的作品,你激动什么呀?这位同学,你对我这个剧本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 看到她虚与委蛇的样子,夏明苏愈发相信,这件事情并不简单。 “我问你,故事的女主人公最后是不是还好好地活着?”夏明苏压下心中的焦躁,选择了循序渐进的沟通方式。 “是啊。”这还用问嘛,剧本里明明白白地写着呢! “那这个女主人公,在现实生活里,是不是——”夏明苏的声音抑制不住地颤了颤,“是不是也在好好地活着?” 现实生活里?这是什么鬼问题…… 越南大波妹往石磊的身后躲了躲,避开了夏明苏的逼视。 难道这个人跟写信的中国女孩儿认识?很可能是这样,而且一定关系匪浅,搞不好——不会吧?难道他就是故事里的男主角?! 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情?是了,越南大波妹突然想起了中国女孩写给石磊的第一封信,就是让他转交信件。 越南大波妹被虚荣和利益沖昏了头脑,完全没有把别人的人生当回事儿,结果把事情玩大了。 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剧本会被传得那么远,更没有想到事情会这么巧! 王海佳一直搞不懂夏明苏为什么会如此冲动,如此气愤。 听到这里,她终于明白了。 “磊子,你认识田小麦吗?”王海佳的智商惊人,她轻易地就找到了问题的关键点。 石磊懵懵然地回道:“认识啊,通过颜青认识的,还一起吃过饭呢!” 夏明苏的双腿一软,差点儿跌坐在地。 王海佳继续问道:“你们,什么时候一起吃过饭?” “就我这次回家过年的时候啊!”石磊不明白这几件事情之间到底有着什么样的关联,但他还是一五一十地回答了。 石磊虽然不清楚事情的原委,但他也不傻,能看出现场的气氛有多糟糕,也能看出王海佳和他老公的脸色有多差劲。 无论是什么事儿,绝对不会是小事。 夏明苏笑了,无声地笑了。 这个笑里包含的内容实在是太多了,不是可以形容可以描绘的。 房间里再没有人说话了,陷入到一片死寂之中,谁都不敢率先开口讲第一句话。 夏明苏走到石磊面前,把他往边上推了一下,随后朝越南大波妹伸出手。 越南大波妹眨眨眼,一脸疑惑。 王海佳赶忙问石磊道:“你的信呢?” 石磊指了指窗台,“都在那边呢。” “有田小麦的来信吗?”王海佳知道石磊没有看到,可她仍然这样问了。 石磊果然摇头,“没有啊,她大多数都说是我娘写来的。” 王海佳看向越南大波妹,语气颇为不善,“你还不把信拿出来?是要我们搜你的房间吗?” “什么信?我不知道,你们要搜就搜呗!”这么重要的罪证,越南大波妹怎么可能会留下来,看完之后早就给烧掉了。 她为自己的先见之明,小小地得意着。 “不用了。”夏明苏收回伸出去的手,转身走到门边,面朝走廊站定,低着头,冷声说道:“她肯定把信都处理掉了。” “佳佳,到底什么情况啊?”石磊还懵着呢,而且他发现这屋里就他一个人还没有搞清楚状况。 王海佳冷嘲道:“你的宝贝女朋友,偷看了你的信,并且没有告诉你,还私自销毁了!” “什么信?”石磊从没觉得自己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信件,他娘写的信,他都看过了;教授的课程信息,论文回復什么的他也都准时收到了呀! 况且,这跟夏明苏能有什么关系呢?好生奇怪! 王海佳把她了解的情况简略地说了一遍,石磊听得是目瞪口呆。 这也太戏剧性、太莎士比亚了一点儿吧! “我一点儿都不知情啊!夏同学,真是太抱歉了,那个……”虽然石磊并没有做错什么,但他的确是个关键的环节。可他还能做些什么呢?他现在也很茫然呀! 要不,我自罚三杯?好像有点儿戏了哈! “小麦她现在还好吗?”夏明苏淡淡地笑了,语气也温柔得一塌煳涂,跟刚刚判若两人。 石磊:“她挺好的,不仅漂亮,厨艺还很贊!” “那就好,那就好啊……” 夏明苏长舒了一口气,他还有什么可气的呢?! 田小麦还活着,完好无缺、健健康康地活着,还有比这更好的消息吗?! 没有了,这就是天底下最好的消息,最好的现实了! 他们并没有阴阳两隔,还活在同一个世界里! 石磊的这个女朋友,算不上是什么大罪人,顶多是个裹乱的人,搅屎棍子而已! 夏明苏不打算再跟她过不去了,他对石磊说道:“行了,以后你的信你自己去收吧!如果再有小麦寄来的,记得拿给我看看!” 第320页 石磊连连点头,“你放心,我一定会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给你送过去!” 校园的夜色很美,每隔几米都有一盏昏黄的路灯,它们将整条路照得犹如黑暗中的光明隧道。 “你不回去看看吗?”王海佳知道自己留不住这个男人了。原本他是个最好的形婚对象,可现在事情却有了反转。 既然如此,该回到原位的终会回去,她相信这样才是最正确的。 夏明苏停下脚步,看向王海佳,淡淡地开口,“我们离婚吧……” 第309章 来自巴黎的信 夏明苏停下脚步,看向王海佳,淡淡地开口,“我们离婚吧……” “好!”王海佳答应得很痛快,没有丝毫挣扎,也没有丝毫不舍。 她一向是个洒脱的人。她欣赏夏明苏,也感激夏明苏在生活上对她的一些帮助。不过,她对他并没有所谓的男女之情,也没有可以称之为爱情的东西。 这样的放手,不会痛。 这也是王海佳为什么秉持单身主义的原因,因为没有感情倾注到他人身上,没有奢望,也就不会失望,不会患得患失。 王海佳追求一种自控能力,一切有可能失控的事物,都会被她排除在人生之外。 虽然会损失掉一部分乐趣,但这是她选择的生活方式。她清楚地了解利弊,所以欣然接受它的好与不好。 “等你有假期的时候,咱们回国一趟,把离婚手续给办了吧?”尽管夏明苏对王海佳感到非常抱歉,但是他实在无法再跟王海佳假扮夫妻关系了。 王海佳显得很轻松,“好呀,我九月底有十天的假期,你会不会觉得太晚了?算一下,还有将近三个月呢。” 夏明苏:“不会。我最近准备要申请剑桥大学的医学院,也需要一点准备时间。” “哦,那正好。”王海佳顿了顿,“你要在英国呆六年吗?医学专业应该要六年左右才能毕业呢。” “我是这么打算的,不过还要先跟小麦商量一下,听听她的意见。”一想到田小麦完好无损地生活在他们都熟悉的那片土地上,夏明苏的心里就甜丝丝的,恨不得立马坐上飞机朝她飞奔而去。 “如果你们领了结婚证,她就可以以家属的身份随你一起去英国了。”王海佳虽然选择了单身,但她也认为爱情这种东西是存在的,真正相爱的两个人能够共渡一切难关,走向生命的尽头。 她衷心地希望夏明苏和田小麦可以永远幸福下去。 “我知道,可小麦离不开村里的那一片荒山,离不开我们一起经营的果园。她是家里的顶樑柱,哪里都不会去得。她连国内的高考都没有参加,又怎么会跟我一起跑到英国去呢?”夏明苏太了解田小麦了,也理解她的想法。所以,他尊重她的选择,也无条件地支持她的决定。 “她一定会支持你去剑桥读书的……”能够让眼光如此之高的夏明苏为其神魂颠倒,田小麦一定是个非常完美的好姑娘。她敢大胆地承包荒山,种植难度系数颇高的草药,还管理着果园,胆识和格局真是不容小觑。 夏明苏收不住嘴角上扬的弧度,高兴到不知道该如何庆祝才好。 他想,今晚一定是个无眠夜,一定会兴奋得睁眼到天明了。 回到房间里,夏明苏点亮檯灯,拿出纸和笔就开始给田小麦写信。他写了一张又一张,写写停停,时不时抬头望望窗外的月亮。一想到经常熬夜的小麦此时也有可能在看这轮明月,他就忍不出痴痴地笑了。 天明时分,一摞格子本都被夏明苏写满了。 信里写着他们的相知相识,写着他们曾经经歷的一点一滴,还有得知噩耗时他的悲恸。以及他来巴黎之后的生活,对未来的畅想,还有带着七仙女一起生活的幸福图景…… 夏明苏像一个梦想家一样,憧憬着属于他和田小麦的未来。 可是,到了最后,他寄给田小麦的信中,却只有寥寥几句话—— 亲爱的小麦: 你的信之前我没有看到,刚得知你安好无恙。 我九月底回国办离婚手续。 等我!想念你! 落款是:爱你的苏苏。 邮局刚开门,夏明苏就把信寄了出去。 他没有在信封上写田小麦的地址,怕信件到了村子里之后,会被人恶意做手脚。 一想到有人刻意制造了田小麦假死的骗局,他就不寒而慄。 再一想到这个人很可能就是自己的娘亲,他就忍不住心痛。 所以,夏明苏把信直接寄给了邹平,让邹平亲自把信拿给田小麦。 信寄走了之后,夏明苏努力收拾好心情,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学习之中。 他要准备申请大学的资料,要深入地学习英语,还要提前阅读相关的专业文献和教材。 他心爱的姑娘都在努力地学习和工作,自己怎么可以拉后腿呢! 6月21日,夏至那一天,田小麦从邹平的手中接过了来自巴黎的信件。 看到信封上熟悉的字迹,田小麦顿时湿了眼眶。 站在一旁的邹平也忍不住揉了揉眼睛,差点儿流出泪水。 真是太不容易了,他们这也算是经歷过一场生死了吧! 第321页 邹平嘆道:“如果明苏他娘再反对、阻拦的话,真就说不过去了……” 田小麦的眼角闪着晶莹的泪光,她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开心地说道:“我不奢望什么,只要他知道我还活着,就足够了。” “那哪儿成!够什么够?!一点都不够!”江淼淼朝田小麦手上的信瞄了一眼,信上的内容不多,一下就看完了。 “你看,明苏老弟都说了,回来之后就办离婚手续。这次他不把你直接娶了,再磨磨唧唧的,我就打断他的大长腿!” 第310章 婚姻的第三者 “你看,明苏老弟都说了,回来之后就办离婚手续。这次他不把你直接娶了,再磨磨唧唧的,我就打断他的大长腿!” 邹平一听,这话有点儿不对头啊,“我说,你是想让小麦嫁给一个瘸子吗?” 江淼淼摆了摆手,“不是,不是这个意思!再说了,我也得有那个能耐呀!明苏老弟身手可厉害了,我能动他一根汗毛都是奇蹟!” 田小麦笑了,江淼淼真是跟谁都能槓上两句,也不知道朱晓彤受不受得了嘴这么贫的人。 “等苏苏回来了,你们可千万别跟他乱扯!谁敢当着他的面乱说,我的鞭子可就不长眼了啊!”田小麦提前警告道。 江淼淼捅了捅邹平,“听到了没?” 田小麦一巴掌打到江淼淼的手臂上,“江哥,我这话就是跟你说的!你听好了啊,苏苏离不离婚我不管,不过我可没打算立马就跟他结婚,我不想给他太多压力。” “他能有什么压力,知道你还活着,就啥压力都没了!”江淼淼这次说得的确是大实话,邹平都忍不住点头表示贊同。 得到了邹平的赞许,江淼淼更来劲了,“咱们不嫌弃他二婚已经够给他面子的了,他还敢有压力!” 被江淼淼这么一嚷嚷,不出三天,夏明苏来信的消息就传遍了竹溪村的大小角落。 乡亲们看到田小麦都会拉着她聊上两句,有祝贺的,有调笑的,更有杞人忧天的。 “听说明苏来信啦?真好,这么长时间你也算是没有白等。”这是贺词的模板,衍生版当然各式各样,但基本上就是这个意思。 “小麦啊,你想不想给明苏当个小妾呀?” “明苏他媳妇如果怀上了娃,你就可以直接给人家当小娘喽……” 这些是调笑的,话不是很中听,也很俗气,不过说话的人也没啥恶意。 在这里生活了几年,田小麦已经能够品出各种话里的意味儿了。 没有必要跟这些人上火置气,都是肚子里没有墨水,大字不识,没有眼界的井底之蛙,哌哌叫就是他们的本能和全部的才华了。 认清了这一点之后,就容易释怀了。 杞人忧天的一般就是担心田小麦剃头挑子一头热,陷入单相思受到伤害。 再者就是怕王喜弟再使什么手段,破坏两个年轻人的好事儿。毕竟王喜弟是个心机不断的女人,她一定不会轻易同意儿子草率离婚,更不会同意他二婚娶田小麦。 无论听到对方说什么,田小麦都报以笑容。 她现在心情好呀,看啥都顺眼,做啥都顺手,美好得一塌煳涂。 转眼就到了九月,王海佳的假期一到,夏明苏就和她一起回了国。 一路转飞机,倒火车,乘汽车,好不容易折腾回来了。 王海佳没有让夏明苏送她,独自一人回家了。离婚的事情,她也打算自己跟爹娘说,不想让夏明苏跟二老再碰面了。 总之,事情越简单越好,都是要脸面的人,没必要把场面搞得太难看。 王海佳会把责任揽到自己的身上。反正她在未成年的时候就明确地表达过了,不想结婚,不喜欢婚姻生活。所以现在走到这一步,也算正常。 夏明苏和王海佳约定好三天之后办离婚手续,之后就在省城的火车站分开走了。 虽然田小麦不知道夏明苏回来的具体时间,但她从一周前就做好了迎接他的准备。 每天早上,她都早早地起来晨练,之后沖个热水澡,抹上香香的润肤露,把已经落肩的中长发梳得一丝不苟,再换上新做的衣裳。 田小麦的衣裳每天都换样儿,也不知道穿到哪一件的时候夏明苏才会回来。 这一天,田小麦穿了一条浅粉色的收腰针织连衣裙,腰上有几只蓝色的小蝴蝶,非常精緻,将整条裙子都点缀得青春靓丽,又不失活泼可爱。 衣领上她还别出心裁地安了几颗小钉珠,起到了画龙点睛之笔,将整个颈部线条衬托的白皙而修长。 今天一定能见到苏苏,田小麦对自己这样说道。 每次站在镜子前面,她都觉得这一天夏明苏一定会回来,可这样的场景已经反覆上演过很多次了。 田小麦自嘲地对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突然理解了古诗词中那些深闺妇人思念丈夫的心情。 “小麦姐姐,你今天好漂亮,这条裙子菲菲好喜欢。” 田小麦蹲下身,把妹妹抱起来,看着镜子里的两个人,“那姐姐也给你做个小版的吧,咱俩穿一模一样的裙子,好不好?” 田菲菲高兴得把双手举起来拍了拍,“好呀好呀!以后姐姐做裙子,都给菲菲做一件一模一样的,菲菲想跟姐姐穿一样的裙子。” 第322页 田小麦用鼻子拱了拱妹妹软糯的小脸蛋,把脸埋在她的颈窝里,喃喃道:“菲菲长大了,也知道要美美的了。” 田菲菲马上就要过五周岁的生日了,以前田小麦抱她一天都不觉得怎么样,现在抱一会儿就觉得特别吃力。 总觉得小孩长得快,其实是因为时间过得快。 时间在一切成长的事物中,都流逝得异常明显。比如发芽的种子,成熟的果实,还有丰收的庄稼。 田菲菲到了该上幼儿园的年纪,可是村子里边没有,跑到镇子上又太远了一些。 所以,田小麦只好将她送到了田荣轩那里,让他教菲菲一些简单的算数,和一些基本的常识。 夏六爷的家因此就成了田菲菲的幼儿园,田小麦早上出门的时候把她送过去,晚上回家时再把她接走。 田菲菲真算得上是人见人爱,人见人夸的小精灵了。就连对人没有什么反应的小展鹏,都喜欢黏着这个漂亮的小姐姐。 “进去吧,今天也要乖乖的啊!”田小麦朝妹妹摆了摆手。 田菲菲一边挥着小手一边说道:“姐姐也要加油呀,明苏姐夫今天一定会回来!” 这句话田菲菲是第一次说,田小麦笑了笑,这个鬼丫头,难道还会算卦不成。 田小麦走在熟悉的乡间小路上,为了配合今天的裙子,她特意穿了一双三公分的高跟鞋,走在沙土路上,实在有些辛苦。 她每往前迈一步,每一脚落到地面上,都要集中十二万分的注意力。否则一旦稍微分心,就有可能崴脚摔倒。 到狼坡的办公室不过一公里的路程,结果走得田小麦身上都出了薄薄的一层汗。 早知道应该穿运动鞋的,高跟鞋装包里就好了,穿的时候再拿出来换上。 一定要谨记这次的教训,下次学聪明一点儿。 唿,终于到地方了!田小麦长舒了一口气,一边从背包里掏钥匙一边准备开门。 咔哒一声,门锁开了,推门,她正要往里边走,这时余光瞥见了一个人的影子。 田小麦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勐地扭过头,结果就看到了一张英俊潇洒的脸,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 “苏苏……”田小麦一开口声音便有些哽咽,嗓子发紧,再说不出第二句话来。 夏明苏走过去,伸出手臂一把将田小麦紧紧地搂进怀里。他轻轻地抚摸着她的髮丝,低头亲吻着她的额头。 田小麦把头埋在夏明苏的胸口,泪花沾湿了白色的衬衫。 她深深地嗅了一口,还是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茉莉绿茶香味儿。 田小麦闭上眼睛,闻着舒心的味道,好像这几个月令人肝肠寸断的分别从未发生过一样。 两个人就这样久久地抱着,谁也不愿意松开彼此。 夏明苏抬眼望着东方升起来的太阳,看着一朵朵白云飘过,虽然离开才不到一年的时间,却有着久别故乡已十年八载的感觉。 尽管在巴黎时也是同一轮太阳,可是阳光晒出的味道,和衬出来的景色却大不相同。 夏明苏轻轻把田小麦鬓角的头髮全部掖到她耳朵后面,仔细端详着好久未见的这张小俏脸,温柔地开口说道:“你瘦了……” 田小麦环抱着夏明苏的腰,仰头看向他,扁扁嘴道:“我怎么觉得自己现在特别像是第三者呢,你婚姻的第三者!” 第311章 咱俩扯结婚证去吧? 田小麦环抱着夏明苏的腰,仰头看向他,扁扁嘴道:“我怎么觉得自己现在特别像是第三者呢,你婚姻的第三者!” “胡说什么呢!”夏明苏将田小麦的嘴巴轻轻地揪了起来,面色突然有点儿难看。 哎呀,感觉是要发火的前奏!田小麦立马笑嘻嘻地讨饶,“好了好了,是我说错话了!你什么时候到的呀?” “刚到,直接来这里等你了。”夏明苏盯着田小麦被捏红的双唇,有些心猿意马。 田小麦此时抱着夏明苏的姿势,正好能够感受得到他心理和身体的双重起伏澎湃,尤其是——身体的起伏澎湃。 咳咳咳……田小麦的脸颊染上了红晕。 夏明苏一本正经地解释:“我是个健康的青年男性,这可是早上正常的生理反应!” 田小麦突然笑趴在了夏明苏的身上,要不要非得解释成这样呀! 她一开始笑,就有点儿收不住了,也不知道到底在笑些什么。 田小麦笑得一抽一抽的,差点背过气去。 人一笑,动作幅度就有点儿大。 夏明苏苦笑道:“小麦,冷静一下,你领口的东西硌到我了。” “哦……”田小麦立马收住笑,摸了摸领口的小钉珠,这才想起来自己裙子上还有个装饰品来着,“划到你没有?疼不疼?” 夏明苏摇摇头,随即毫无预兆地吻住了田小麦的双唇。 没有循序渐进,没有试探。 疯狂而肆虐的吻,狂风暴雨似地袭来。 吮吸、噬咬…… 田小麦愣了一下,便开始回应这个过分热烈的吻。 到最后,这越来越不像一个吻了,而像是在发泄着什么,释放着什么,惩罚着什么。 听到有脚步声传来,他们才放开了彼此。 第323页 两个人的双唇都洇出了丝丝血迹,红的艷丽,足见刚刚都下了多大的力气。 田小麦舔了下嘴角,“嘶,好疼……” 夏明苏眼底浮上笑意,“小麦,你也够狠的!” 田小麦一脸恨恨的,“我一死你就急着娶别的姑娘了,我可记着呢!哼!” 夏明苏刚想开口辩白,就见江淼淼已经走了过来。 “哎呀,这是谁呀!这不是明苏老弟嘛!”江淼淼二话不说,就跟夏明苏来了一个熊抱。 “老弟呀,路上是不是太辛苦了啊?这嘴唇怎么都破了呢?!回来之后赶紧好好休息一下吧!”江淼淼说着瞥了田小麦一眼,咦? “小麦,你的嘴巴咋也成这样了……”江淼淼说到这里突然明白了什么,立马收住话头,抬头望了望天,随口胡扯道:“哎呦,今天天气真好,你们都吃了吗?” 田小麦和夏明苏相视一笑,同时无奈地摇了摇头。 他们被江淼淼打扰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不知道该说是缘分,还是冤家路窄啊! “江哥,风湿有再犯吗?”夏明苏关心地问道。 “没有,一次都没犯过,你的药简直就是神药!仙药!灵丹妙药!”江淼淼想了想,想不出啥更好的词儿了,就用一句话总结道:“反正就是救命的好药!” 田小麦插嘴:“苏苏,你猜猜看,为啥江哥红光满面?” 夏明苏笑道:“是不是讨了媳妇了?” “你怎么知道?”江淼淼一脸惊讶。 “猜得。”夏明苏的确是随口胡猜得,谁成想一猜一个准呢! 田小麦:“那你再猜猜看,他娶的是谁?” “我认识的人?”既然让他猜一定就是他认识的人了! 田小麦:“恩,你认识。” 不认识的让你猜个鬼呀! 把村里的适龄女孩儿想了一圈,好像没有什么合适的,夏明苏摇了摇头,“猜不到。” 田小麦看向江淼淼,对他使了个眼色。 江淼淼一脸甜蜜,傲娇地说道:“是晓彤,朱晓彤!” 夏明苏恍然大悟,朱晓彤的确是江淼淼喜欢的类型。不过,朱晓彤竟然能看上江淼淼这样粗狂的汉子,还挺出乎意料。 况且,这才多长时间啊,婚都结了,速度啊! 田小麦十分生动地把江淼淼和朱晓彤两个人从相识到表白的过程讲了一遍,由于他们是闪恋、闪婚,没有太复杂的过程,所以很快就把全部故事都讲完了。 夏明苏没有插嘴,很认真地在听,也为江哥和晓彤能够找到命中注定的彼此而感到高兴。 听完之后,他深情地望着田小麦,“等我办完离婚手续,咱俩就扯结婚证去吧?” 田小麦还沉浸在讲述故事的兴奋之中,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 苏苏这话题拐得有点生勐啊!直接漂移过来了,她得需要点时间缓一缓。 江淼淼巴拉了一下田小麦的袖子,催促道:“小麦,你倒是说话呀!明苏老弟在跟你求婚呢,你没有听出来吗?” 没有,田小麦还真没听出来! 这求婚,未免也太草率了一点儿吧! 怎么都觉得——那么随便呢! 不过想起苏苏之前求过的那次婚,也算是诚意满满,浪漫得很可以了。 只是事出意外,那一次求婚后俩人没结成婚而已。 “行啊,领呗!”谁怕谁呀,不就是领证嘛,不就是结婚嘛!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连遗像也摆过了,还有什么可怕的! 第312章 请开始你的解释 “行啊,领呗!”谁怕谁呀,不就是领证嘛,不就是结婚嘛!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连遗像也摆过了,还有什么可怕的! 夏明苏挑了挑眉,听这口气,好像有点儿小情绪啊! 大概是刚刚没有来得及解释的那个问题,让田小麦心里不舒坦了。 “江哥,帮我把行李搬我家里去吧。然后再带点儿吃的过来,我还没有吃早饭呢。你看我家里有什么想吃的,随便拿,跟大贵说一声就行。” 江淼淼瞅了一眼夏明苏身后的两个皮箱子,痛快地说道:“行!我江淼淼别的不行,就力气大,脚力好!再加上胃口好,吃嘛嘛香,看啥都好吃!你跟小麦在这里等着吧,我去去就回!” 夏明苏赶忙又说道:“不急,你慢点儿走,饭菜什么的,让大贵帮忙热一下。” “得了!”江淼淼一手拎着一个皮箱,步履轻松地离开了。 夏明苏推开办公室的大门,牵着田小麦的手走了进去。 房间里跟他离开的时候没有什么变化,还是老样子。唯一变化的大概就是书架上的书了,已经换了一波了。 田小麦把看完的书收了起来,又购买了一些新的资料放到了上面。 “你想喝点儿什么?”田小麦往水壶里舀了几瓢水,放到点燃的炉子上,等它烧开。 “沖杯茶就行。”夏明苏拍拍面前的凳子,“你过来坐一下。” 田小麦捏了一点茶叶放到杯子里,做好了沖茶的准备之后,才坐到了夏明苏面前的小凳子上。 “怎么了?”田小麦看得出来夏明苏是特意支走江淼淼的,也就是有话要跟她讲,“说吧,我听着。” 第324页 请开始你的解释! “王海佳是单身主义者,她不打算结婚的。只是家里不同意,一直给她施压,最后没办法才跟我结了婚。所以,我跟她说要离婚的时候,她也很痛快地同意了,没有纠缠。” 田小麦:“……”这好像解释的不是她问的问题吧! 恩,不是! 夏明苏将视线移到炉子上,想了几秒钟的时间,才转回头继续看着田小麦,艰难地开口说道:“当时看到烧焦的尸体,我受了很大打击,接受不了这样的现实。当时我的脑子是混沌的,没想到这里边会有这么大的局。” 田小麦眨了眨眼睛,脸上还是没有什么表情。 然后呢?受了很大的打击,就跑出去结婚了?! 夏明苏垂下眉眼,语气带着些微的伤感,“村子里,镇子上,甚至周平县,到处都有你的影子。我在这里,没有办法生活。我只能出去,也想过要去找我爹,但是他居无定所,而且我娘给他造成的心理伤痛至今都没能修復,我不想在他面前晃悠,来加深对他的伤害,所以就没有去打扰他。当时夏鹏着急结婚,娘也不断催我,我想,跟王海佳假结婚,可以帮到很多人,一下子解决很多问题,所以才同意的……” 田小麦轻嘆了一口气,她其实并不怨夏明苏。 假如田小麦真的不幸先一步挂掉了,她也希望苏苏能够重新找一个人,开心地生活下去。 她不是那种死了之后,还希望对方守着两个人的回忆,孤苦地过完余生的人。 人生苦短,原本就是一场幻觉,何必苦上加苦,再亲手制造苦难的局面呢! 没必要,那么做也实属愚蠢! 田小麦之所以要给夏明苏解释的机会,主要是想让他把这次的小插曲尽可能快速、完全地翻过去。否则搁到心头,永远是块碍事儿的瘤子。 现在瘤子摘除了,过去的破事儿也翻了篇,接下来就可以好好地迎接未来的生活了。 田小麦起身关火沖茶。 夏明苏的视线始终追随着田小麦的身影,她做事稳稳噹噹的,让人看得很舒心。 “小麦!”夏明苏轻唤道。 田小麦:“恩?” 夏明苏:“……” 田小麦把茶杯放到夏明苏面前,甜甜地笑了一下,“行了,都过去的事儿了,我理解你。” “真的?”以后可不要再翻旧帐才好。 “恩,真的!我从来就没有怪过你。”这有什么可怪的呢?!单身男士娶未婚女士,合情合法,一点问题都没有。 夏明苏抚摸着无名指上的翡翠戒指,“这个我就不给你了,已经改成了我的尺寸。有人说,我戴着它,能为你挡灾挡难。” 田小麦失笑,“谁说的?这种话你也信?” “信不信的,无关紧要,我戴着总归是没有坏处。”反正他再也不会给田小麦戴任何贵重的首饰了,万一再遭人绑架,他可承受不了了。 田小麦想了想,“那——这灾这难,是不是就会落到戴的人身上?比如,你?” 夏明苏一脸傲娇:“什么灾什么难我都挡得住,至少比你厉害。” “不行!”田小麦才不要这样呢,“你出了任何事儿,也就相当于是我出了事儿!不成不成,戒指你还是取下来吧,咱俩谁也不要戴了!各自的劫难各自承担,我才不要你替我挡什么灾挡什么难呢!” 田小麦说着就要上来抢戒指。 夏明苏躲了一下,双手紧紧地抓住田小麦的两个手腕,“你刚才不是还不信的嘛,现在怎么又信了?” “这种事儿一般都是好的不灵坏的灵。”田小麦挣了两下都没能挣脱掉夏明苏的束缚,她急急地吼道:“你快把戒指拿下来呀,咱们不戴这劳什子的东西了。” 夏明苏有意捉弄田小麦,死活不松手,“我喜欢这戒指,好不容易改大了尺寸,我戴着正好!已经戴习惯了,我才不要拿下来!” 田小麦爬到夏明苏的身上,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去抢,可她哪里是夏明苏的对手呢。 越抢被禁锢的越深,两个人紧紧地贴在一起,动作暧昧至极。 这时,2000v电灯泡江淼淼准时抵达现场,将暧昧的舞台照得通亮。 “哎呦,哎呦,你们怎么又不锁门呀?!咱们这办公室里头不是安了锁头嘛,啧啧啧……”这狗粮撒的,这画面热血喷鼻的,刺激得他都想赶紧回家找媳妇造娃了! 田小麦无奈地翻了个白眼,“江哥,你胡说什么呢!你来的正好,快帮我把苏苏手上的戒指抢下来!” “啥戒指?”江淼淼把装食物的篮子放到桌子上,朝夏明苏的手上看过去。 硕大一枚翡翠戒指,一看就是值钱的好东西。 “小麦,你为啥要抢这个戒指啊?这是你的吗?”江淼淼问道。 田小麦从篮子里拿出一个白馍啃了两口,“恩,这是我的戒指,苏苏给抢走了!我想夺回来,但是我打不过他!” 江淼淼夸张地撸了撸袖子,“等着哈,哥给你抢回来!” 虽然话是这么说出口的,但是他的脚根本就没有挪地方。江淼淼笑嘻嘻地瞅了夏明苏两眼,随后弱弱地说道:“我也干不过明苏老弟呀!如果你真想要抢回来,有个好办法,哥教你呀!” 第325页 “什么办法?”田小麦赶忙问道,只要有办法就不愁抢不过来。 江淼淼勾勾手指,“过来,我告诉你。” 田小麦把耳朵凑过去,一脸虚心受教的样子。 江淼淼嘀嘀咕咕了几句,夏明苏瞅着两个人鬼鬼祟祟、神神秘秘的样子,撇了撇嘴,摇了摇头。 一看就知道说的不是什么正经方法。 田小麦听着听着,越听越不对劲,老脸一红,捶了江淼淼一拳,“你这说的都什么跟什么呀,烂七八糟的!这能叫好方法?!” 江淼淼一本正经:“这当然是好方法了!我那个时候意志最薄弱了,所有男人干那事儿的时候,都是意志力最差的时候。为了我后半生的幸福生活,你可千万不能告诉晓彤啊!你千万别告诉她在那个时候跟我商量事情,否则我肯定全都由着她了!” 田小麦笑得肚子痛,差点直接抽过去,“江哥,你现在不已经是啥事儿都由着晓彤了啊!哪儿还用得着我告诉她呀!她跟你造了这么多次娃了,还能不知道你的德行!哈哈哈哈哈哈……” 夏明苏满脸黑线地坐在一旁,看着面前的两个人在那儿抽疯。 我不在的时候,你们就是这么玩耍的啊?很嗨嘛! 第313章 最怂的强盗 跟田小麦打闹完了之后,江淼淼就坐下来开吃了。 “明苏老弟,你家里好吃的东西真是太多了,我都挑花眼了!”吃也堵不住江淼淼的嘴。 夏明苏笑道:“那你就多吃点儿,吃饱了好好干活!” “啧啧啧,这是拿我当牲畜啊……”话音未落,江淼淼便抓起一只鸡腿啃得那叫一个开心。 田小麦托着下巴,慢悠悠地喝着茶,“江哥,一大早的,你也不怕腻得慌。” “腻什么腻?要干一整天的活儿呢!吃这些也就能顶一个上午,中午还得接着补充能量!”江淼淼瞅瞅左边,再瞅瞅右边,口渴得紧,却没有他的水杯。他用田小麦的不合适,用夏明苏的更不合适,他知道夏明苏有洁癖,不喜欢跟人共用一个水杯。 罢了罢了,江淼淼端起水壶,对着壶嘴直接灌了两口。 他的嘴巴和壶嘴隔着一段距离,并没有污染到壶嘴。 可结果呢,水不仅进到了江淼淼的嘴巴里,连鼻子里也进了,呛得他直流眼泪儿。 “明苏老弟,刚才我拎着你的行李回去,大贵兄弟可吓坏了!你回来之前没给家里消息啊?他好像不知道你回来了!” 夏明苏好几顿没吃好了,现在闻着家里饭菜的味道,肚子开始不满地叫嚣了。 他拿出一个包子,啃了一口,“我没有告诉他们。” “难怪呢!好在你娘刚才不在家,否则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好了。你这样自作主张地回来,还要离婚,你娘不会打死你吧?!”想想王喜弟那副尊荣,江淼淼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你今天回去,可得小心点儿啊,我真怕你小命不保!” 夏明苏悠悠地说道:“今天我暂时先不回家了,也好让我娘冷静冷静。为了我的小命,我打算明天晚上再回去。” “那你今天晚上住哪儿啊?现在就住小麦家,不太合适吧?”这可是未婚同居啊?江淼淼瞅了瞅田小麦,田小麦只顾悠闲地喝茶,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夏明苏抬抬眼,“今天我就住你那屋了,不是有一个空床嘛,正好。” 江淼淼惊得噎了一块儿小骨头在嗓子眼里,好半天才把它咽下去,“不成不成,我那儿又不是收容所,一个二个地都去我那儿蹭住!明苏老弟,我跟你说啊,你来住几个晚上,我都没有意见!问题是,你来了,你娘就会寻过来,我怕她啊!我真的是特别怕她,见到她我就哆嗦!” 恩,想想夏明苏他爹都被他娘那个女人活生生给阉割了,哆嗦就是单纯的生理反应!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坊间传的那些野史秘闻,反正王喜弟就给人一副精通九阴白骨爪的女魔头印象。 特别可怕! 江淼淼可不想被抽筋拔骨,他还没活够呢! 再说了,这事儿又跟他没有什么关系,干嘛要把他牵扯进来呀! 江淼淼从头到脚都在拒绝跟夏明苏同居,激发出来的生存欲可谓史上最高。 然而,他的抗拒也没有啥用。 夏明苏还是悠悠哒哒地进了他的屋,占了他的床,枕了他的枕头,盖了他的被子。 自从讨了媳妇之后,江淼淼的房间就焕然一新了。 朱晓彤每隔十天半个月,都会过来帮他收拾一次,换换床单、晒晒被子、洗洗衣服什么的。 颜青走了之后,那个小床就空了下来,床板上也只铺了一层薄薄的被单,没有放任何床上用品。 “老弟,你非要在这儿睡,我也没招,可你不能睡我的床啊!这是我媳妇昨天刚给我弄好的,我才睡了一个晚上,你不能这么明抢啊!”江淼淼想想自己可是正经强盗出身的,根正苗红,不能这么没有出息,连自己的床都守护不了! 夏明苏一屁股坐在床上,脱了皮鞋,长腿一跨,就躺在了床上。 舒坦,惬意…… 恩,草药香,好好闻…… “我好几个晚上没睡好了,江哥,你别吵,让我好好睡会儿。”夏明苏说着一翻身,把脸朝向了白墙那一边。 第326页 江淼淼张了张嘴,气得满地打转儿。 田小麦则笑眯了眼,真是一山更比一山高啊!之前觉得江淼淼霸道又鲁莽,乍一看,有点儿可怕。可相处下来之后,发现他就是个受气包子,无论是她、苏苏,还是晓彤,都能弄哭这萌萌的壮汉。 田小麦轻拍了两下江淼淼的后背,以示安慰。接着她又指了指颜青之前睡的那个床铺,意思是她来收拾,让江淼淼不要着急上火。 江淼淼能有什么办法呢,只好妥协了呗。 谁让他说不过夏明苏,赖不过夏明苏,更打不过夏明苏呢! 田小麦轻手轻脚地打开柜子,拿出备用的被褥,帮江淼淼把床铺好。 柜子里的枕头、床单和被子之前也都晒过了,所以留有一丝阳光的味道。上面还有淡淡的草药香,则是朱晓彤用的肥皂上的味道,闻着有安神的作用。 江淼淼躺在上面,很是满意,看在小麦妹子的份上,他暂且原谅了霸道的明苏老弟。 “江哥,没啥事儿我就先回去了,你也早点儿休息吧。”田小麦走到夏明苏身边,俯身亲了一下他的脸颊。 夏明苏扯唇笑了笑,便重新陷入了沉睡。 田小麦走了之后,江淼淼特意找了一个结实的长木板从里面把门给顶住了。 平时他睡觉是不锁门的,不过今天他怕呀,怕不速之客半夜敲门呀! 尽管心绪惴惴不安,不过江淼淼一沾上枕头还是很快就睡着了。 正做大梦呢,梦里跟媳妇在奋力造娃,可最关键的时刻,江淼淼却被惊醒了。 咣咣咣……咣咣咣…… “开门!快开门!” 江淼淼简直要哭了,真是怕啥来啥呀! 第314章 冲动容易犯错 “明苏老弟,明苏老弟,你老娘来啦,快起来呀!”江淼淼拍打着躺在床上挺尸的夏明苏。 这么紧张的时刻,你怎么就知道睡觉呢! 夏明苏皱了皱眉头,带着浓重的鼻音说道:“开门……” “就这样直接开门?你要不要先醒醒觉啊?”江淼淼满脑门子的汗,这天气虽说快入秋了吧,但还是挺热的。往常他都是开着门睡,今天倒好,大门紧闭,不通风,热得人半死。 “开!”夏明苏嘟囔道:“我醒了。” “哦。”江淼淼说着就站了起来,叫门的声音一直没有停,他拿开门栓,站到了门后头,试图用这种方式来减弱自己的存在感。 门开了,王喜弟带着大贵走了进来。 王喜弟眼神犀利地扫了江淼淼一眼,江淼淼一个机灵,站到门外头去了。 不过虽然他走远了,但还是选了个方便观察的位置,屋里的情形能够看得一清二楚。 再加上现在是夜里,安静得很,屋里的对话他也能听个七七八八。 夏明苏坐了起来,身上还穿着白色的衬衫和藏青色的西裤。他睡了一大觉,衣裤都没有弄出褶子,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 夏明苏的头髮也没有怎么乱,就眼睛稍微有点儿红肿,显出了连日来的疲惫。 “娘,我几天没有睡好了,您让我先在这里补个觉吧!等我睡好了,咱们再谈接下来的事情,您看成吗?”夏明苏真的是累极了,见到田小麦之后,他紧绷了近一年的神经才渐渐松弛了下来,整个人现在都酸软得不行。 王喜弟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她从来没有见过儿子这样疲累,心中的怒火顿时消去了一半。 然而,仅存的另一半怒火,也足以让她教训儿子大半天了。 “明苏,你也是个顶天立地的成年人了,做事儿可不能这么随心所欲啊!你娶了佳佳,就要对她负责任!我清楚佳佳是个懂事儿的好孩子,她有什么委屈都自己吞进了肚子里,不会给你添堵惹麻烦!可你也不能把她欺负得过了头呀!婚礼你说不办,她由着你,也就没办了!你想想,哪个女孩子不想穿着漂亮的婚纱结一次婚啊?!你们就这么仓促地领了证,跑国外去了,你也不替人家姑娘想想!” 佳佳她真的是个非常纯粹的单身主义者,连婚都不乐意结,还穿什么婚纱,办什么婚礼啊! 唉……夏明苏真是懒得解释,解释了他娘也听不进去,更不会相信。 佳佳的爹娘到现在还觉得自家闺女是没开窍,不成熟,不懂得男女之间那点事儿。总觉得她以后早晚能明白,甚至觉得等她跟男人上过床了,体味过床笫之欢后就会义无反顾地陷在爱情和婚姻里了。 真是幼稚得可怕,对自家闺女半点儿了解都没有。 不谈感情的人,未必也不谈性啊!开不开窍的,看自家闺女那前卫的打扮,开放的思想,心里就真的没点儿数么?! 那么高的智商,都长到裤腰带上了吧?!高知分子有的时候真是愚蠢的特别可爱! 要是他们知道佳佳早在上高中的时候就不是黄花大闺女了,估计得直接晕过去。 佳佳能跟石磊玩得那么好,也不是全无道理的。两个人都好玩,在普通人眼里看起来很严重的事情,在他们那儿都算不上什么。 夏明苏坐在床上,眼睛是半闭半睁的状态,他困啊,灵魂都要出窍了。 可王喜弟还站在那儿说呢! 如果她不说出来,气就下不去。 第327页 气下不去,她就容易生病。 她不想让自己生病,所以想说的她无论如何都得说完,需要发泄的也都要发泄干净,这样晚上回去才能踏实地睡觉。 “佳佳她娘,下午的时候给我打了电话,跟我说你们两个准备离婚的事情。我和亲家母的意思一样,你们都先冷静冷静。谁结婚之后都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毕竟两个人的生活习惯什么的都不一样。况且你们领证之前对彼此都没有什么了解,有点儿不适应也是正常的。你们别太冲动,年轻人就是爱冲动,冲动容易犯错的啊!我就犯过这样的错,要后悔一辈子的!” 夏明苏翻了翻眼皮,敷衍道:“哦,知道了……” “你跟佳佳出国了之后,我们才知道小麦她没事儿,是之前尸体给认错了。我原本想告诉你来着,但是你刚结婚,怕影响你和佳佳的生活,就暂时瞒下来了。原本打算过个一两年,或者等你们有了孩子之后再说的,没想到你会提前回来。恩,你现在知道了也好,这次见面说清楚了,好好道个别,以后还是好同乡好朋友。行了,你接着睡吧,娘就先走了。” 夏明苏往门口的方向扭了扭头,好同乡?好朋友?开玩笑呢!呵呵…… 江淼淼见人走远了,才走了回来。 想不到他们母子俩还挺克制的,既没吵起来也没打起来,跟他想像中的场景完全不一样嘛! 江淼淼的手刚接触到门把手,就听到夏明苏说道:“门开着吧,热……” “哦……”确实挺热的,那就开着吧。 江淼淼关了灯躺回到床上,再次一沾床就着。 如今世事于他皆如浮云,唯有老婆孩子热炕头才是真谛呀! 什么担心都是假的,风湿病治好了之后,江淼淼基本上是困了就睡,饿了就吃,彪着一身的力气卖命的干活,活得那叫一个潇洒痛快。 记得曾经有人说过,不是这个世界多么复杂,而是因为你的想法复杂了,才会把这个世界给看复杂了。 简简单单地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自会收穫简简单单的幸福。 江淼淼也是在灰暗的生活里挣扎过很长时间的人,现在回过头看看,才知道什么叫做真正地活着。 也许下一刻就有意外,下一步就是深渊,但是那又能如何呢?!只要这一秒睡得安稳,便赚得了这一秒的幸福嘛! 毕竟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何必透支焦虑呢! 焦虑会带来不幸,而乐观会化险为夷。 不知不觉中,江淼淼彻悟了人生的真谛,而他却并不自知。 田小麦作为旁观者,反倒看得比较清楚。她希望自己在千帆过尽之后,也能如此豁达和简单。 目前可能还做不到,因为她还有很多想要达成的心愿,欲望,以及蓬勃的野心。 田小麦翻来覆去怎么都睡不着,可能是见到了苏苏之后很兴奋,同时也因为心里有了一些顾虑。 夏明苏离婚之后他们紧接着就结婚,说起来简单,可事情真的会这么顺利地进展吗? 反正田小麦觉得是悬乎,她也不抱这样的希望了。 睡也睡不着,还是起来看书吧。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田小麦觉得现在只有在看书的时候,心里才是最充盈的。 这几天,睡觉之前她不再看有关草药和灌溉之类的专业书了,找了一些文学作品来看,用来抚慰灵魂,给精神花园浇浇水。 田小麦看乔治奥威尔的《一九八四》有点儿上瘾,越看越精神,凌晨四点看完全本之后她才捨得躺下来睡了一会儿。 睡得实在太晚,她难免就比平时稍微晚起了两个钟头。 田小麦刚睡醒,还坐在床上发蒙呢,就见江淼淼火急火燎地跑了过来。 “你今天咋还睡懒觉了啊!”江淼淼气喘吁吁地说道。 “怎么了?地震啦?!”田小麦揉着眼睛,打了一个大呵欠。 江淼淼:“可不是地震了咋的……” “哪儿地震了?”田小麦笑问。 “你还笑得出来?!我今天早上一睁眼,你猜我看到啥了?” “啥?妖魔鬼怪,还是牛鬼蛇神啊?!” “比那可吓人多了!我一睁眼就看到——五个人围成一圈站在我那小屋里头!我和明苏老弟都还睡着呢,他们就这么直接走进来了!”江淼淼睡觉特别没有形象,当时还露了半截屁股在外面,简直不能更丢人了。 早知道前一晚即便再热他也关上门睡觉了,可谁能想到一大早的会来这么多人呢?! 田小麦当即没了开玩笑的心情,立马变成严肃脸,“五个人——都谁呀?” “明苏他娘,大贵,还有她儿媳妇一家三口。就是明苏老弟娶的那个媳妇,和她的爹娘。”江淼淼面露忧色,“小麦,我瞧那情况,好像是出了点啥事儿,你要不要现在过去看看啊?!” 第315章 医生说她怀孕了 “小麦,我瞧那情况,好像是出了点啥事儿,你要不要现在过去看看啊?” “我去干啥呀,我去了也没立场啊……”她又不是谁的谁,凑这热闹,回头溅一身血,不值当。 况且,她去了,只会添乱,把问题越搞越复杂。 第328页 还是给苏苏留一些空间和余地吧,她相信苏苏可以把问题解决好。 江淼淼想了想,觉得也是。 在他看来呢,明苏老弟和小麦妹子始终是一对,但别人不这样看。 毕竟夏明苏是已婚人士了,田小麦现在掺和进来,就是插足者,这是个很尴尬的身份。 “你的确不适合去,搞不好还要挨顿骂。得了,我就在你这里避避难吧。” 江淼淼在田小麦家里蹭完早饭,两个人就一块儿去了荒山。 准确来说,现在已经不能叫荒山了,叫草药种植基地更恰当一些。 干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活儿,田小麦就凑到江淼淼跟前,小声说:“江哥,要不你回去瞧瞧?看是个什么情况?” “明苏老弟没来找你,你着急了吧?”江淼淼笑嘻嘻地调侃道。 田小麦坦诚地点点头,“他们聊得时间也太长了一点,别出啥事儿了。” “成。”江淼淼把刚拔出来的杂草扔到一边,拍掉手上的土,说:“我去瞅瞅,然后立马回来给你报信。” 田小麦:“恩,你去吧,这块地的草我帮你拔了。” ** 早上江淼淼离开之后,夏明苏就面临着以一敌五的局面。 看到王海佳的爹娘都跟着过来了,他感到非常诧异。 这不像是王海佳一贯的行事作风,看样子,离婚的事情生了事端。 夏明苏穿鞋下了床,对王父王母说:“你们坐,我给你们倒杯茶去。” 拎了拎水壶,空的。 “行了,不用了,我们今天来,就是想当面听听你的想法。” 主导这场对话的人是王海佳的母亲,她开门见山地说:“佳佳一回来就跟我们说,准备跟你离婚了,她觉得自己不适合婚姻生活。其实,我和她爹都尊重她的想法,她以前就说想要一个人过,说是一个人更自在更快乐。因为我们一直逼着她,让她试试看,她就仓促地跟你结了婚。没想到,结果还是这样。” 夏明苏听了听,没听出什么深意,他还摸不着这一家三口登门的意图是什么。 大贵跟隐形人一样,站在王喜弟的身后。 王喜弟的脸色特别难看,他死盯着自己这个不争气的儿子,有种想要把他剥皮拆骨重新打造一番的冲动。 早上刚醒,亲家和儿媳妇就登门拜访了,把她搞得措手不及。 她让大贵去把明苏叫回来,结果对方说不用了,因为还要赶时间回去,为了节省时间,所以要直接找过去聊。 王喜弟劝说不动,仓促地换了身衣服就带着大贵过来了。 王海佳站在母亲身边,一脸平静,像个局外人一样。 她穿着破洞牛仔喇叭裤,带蝴蝶边的白色短上衣,腰身时隐时现的,一点都不怕走光。 头顶别了一个黄色的蛤蟆镜,一只耳朵上带了一个穗儿很长的耳环。 这一身从头到脚的打扮,在这个小地方算是相当前卫的了。 夏明苏瞅了王海佳一眼,希望她能给自己一点提示,目前到底是什么情况。 可王海佳却没有往他那边看,眼神飘忽不定,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好半天,屋里都只有王母一个人在说话。 “佳佳回来之后,总犯噁心。跟我说是路上吃坏了东西,肠胃不舒服。我看她实在难受,就拉着她去了医院。结果,医生说她怀孕了。” 夏明苏一脸惊讶地看向王海佳,王海佳依旧不瞅他,不知道她心里到底是个什么打算。 王海佳的父亲一直没讲话,这时才缓缓地开了口,声音低沉而庄重。 “明苏啊,之前佳佳说要离婚,虽然我很生气,但没想要强迫你们什么。既然你们商量好了,做长辈的,也不好强行干预。日子毕竟是你们自己过的,我们又不能替你们过。但是,现在有了孩子,你们就多了一份责任,这是一个生命啊,你们是要对他负责的!况且,医生说佳佳的身体不是特别好,以后很难再怀上孩子,就是现在肚子里的这个孩子,流产的可能性也很大。我们一家三口商量了一下,决定要好好地保这个孩子。你娘呢,也是这个意思。” 夏明苏懂了,也就是说,这个婚现在离不成了。 看王海佳这反应,大概也是这个意思。 除了王海佳,屋里的几个人全都齐齐地看向夏明苏,都在等他的决定。 夏明苏扯扯唇,一脸苦笑,这件事他有决定权吗?他没有啊! 现在他连王海佳肚里这个孩子的父亲是谁他都不知道,他怎么做这个决定? 他要是坚持离婚呢,会发生什么事情? 他就成了无情无义的负心汉了呗? “让我考虑一下吧。”夏明苏的脸上毫无喜色,反倒是一脸的无奈和烦躁。 这让王海佳的爹娘,还有王喜弟都感到一阵心凉。 难道这两个孩子之间,真的一丝丝的感情都没有吗?马上就能当爹当娘了,难道一点都不高兴吗? 孩子都造出来了,一分的感情都没造出来吗?这也太奇怪了。 第316章 我不想让小麦再等一年 “佳佳,咱俩单独聊聊吧?”夏明苏扫了一眼屋里的人,太阳穴直犯突突,一阵一阵地抽筋。 想解决问题,那也得先让他把事情搞清楚呀。 第329页 王海佳看向自己的娘,说:“你跟爹先回去吧,我跟他聊聊,晚些时候我自己回去。” “我和你爹在村口等你,你聊完出来找我们。”当娘的不放心让怀了孕的女儿一个人坐火车。 王海佳坚持道:“你们先回去吧,我可能还要去见见同学什么的。” “这时候见什么同学啊,还病恹恹的呢……” “娘!我自个的身子我自个清楚!你再这样,我立马跳河里把孩子弄掉了啊?”王海佳拗得不行,说着说着就威胁上了。 “唉,你这丫头,真不让省心。” 王海佳的爹娘没得到女婿的回覆,就回家了。 王喜弟见佳佳似乎也有话要单独跟儿子讲,就和大贵一起先撤了。 房间里安静了下来,王海佳坐到夏明苏身边,“有啥问题,你就问吧,我肯定如实回答。” 夏明苏苦笑,“还用我问吗?我需要知道些什么,你就都说了吧。” 都这时候了,还搞什么一问一答啊,赶紧交代问题,然后赶紧想解决的办法。 王海佳低头瞅了瞅自己的肚子,“好奇怪啊,我之前在巴黎的医院做过检查,医生说我不孕的。” 夏明苏扭头看了眼王海佳,眼中有惊讶,还有不解。 王海佳满不在乎地笑了笑,“不瞒你说,我在那方面,比较开放,上中学的时候就开始跟男生一块儿玩耍了,在床上玩耍。” 夏明苏:“……” 床上玩耍,恩,他懂这是什么意思。 “第一个跟我有关系的那个男生,他的表姐是个医生,通过她我搞到了一些进口的避孕药,加上平时还挺小心的,所以从来都没怀上过孩子。后来到了法国,医生说我吃了太多药,吃坏了宝宝的摇篮,最后就确诊为不孕了,我还挺高兴的,省了多少麻烦啊……” 夏明苏真是不知道该摆什么样的表情了。 这姑娘,长了一张禁慾脸,结果却是个欲女。 真是不可貌相啊。 可是,都不孕了,这孩子怎么怀上的? 如果孩子能顺利出生,那生命力真是顽强得非常可以呀,长大了绝对是个人物。 “这几天我一闻到饭菜的味儿就犯噁心,我真以为是吃坏了东西,否则也不会同意让我娘跟着去医院。结果一查,就傻眼了。我娘一听,可乐坏了。我把她支出去,单独跟医生聊了几句。我跟他说我之前查过了,说是不能怀孕的,是不是哪里检查错了,其实也有这种可能的,毕竟巴黎那边的医疗条件更好,器械也更先进。结果医生很确定地说没错,孩子都已经十周了。当时我的第一个想法,是打掉这个孩子,我从来没打算要孩子。可是——” 完了,夏明苏一听这后面有可是,就知道要有麻烦事儿了。 “可是,医生说如果我打掉这个孩子,以后估计就真的不能再怀孕了。” 夏明苏这就有点不太理解了,“你不是说不打算要孩子的吗?那再也怀不上了,不正合了心意?” “我怕……”王海佳顿了顿,看向夏明苏,说:“我怕万一以后我想要孩子的话——我怕我会后悔。” 王海佳摸着自己的小腹,轻声说:“我还怕他会恨我,恨我没有给他来看一眼这个世界的机会。” 如果没有怀上肚子里头的这个宝宝,王海佳可能不会觉得怎样,不会有丝毫遗憾的感觉。 可问题是,这个孩子已经来了,大概是破除一切困难想到来到这个世界上。 要她亲手杀死这样一个生命,这样一个骨肉,她做不到。 王海佳想了整整一个晚上,她试图说服自己,一个不想进围城的人,要什么孩子? 你能为这个孩子负责吗?你能照顾他到成年吗? 可有两个小人在她的脑袋里头疯狂地辩论,到最后变成了互相撕扯。 最后,赢得这场战争的,是母性。 “孩子是谁的?”夏明苏问。 王海佳没回答。 夏明苏又问:“你该不会不知道孩子是谁的吧?” 那这平常玩得也太过了一点。 “我知道。”王海佳艰难地开口,“是你认识的人。” “磊子?”他们共同认识的人,还在巴黎的,总共就没几个,做一下简单的排除,很快就能得出答案。 王海佳点点头,“恩,是他,是磊子。” “你们,还有这样的关系呢?”真是万万想不到,这得需要多少想像力才能把他们往一张床上想啊。 王海佳扯扯唇角,一脸苦笑,“就一次,挺意外的。” 夏明苏突然有了开玩笑的兴致,“磊子的女朋友管得那么严,你们竟然还能有那种机会。” 他难得八卦,很想听听这段故事。 王海佳并不觉得这是什么不能说的事情,就说了起来。 “他女朋友刚好去德国参加什么演讲比赛去了,磊子就撒开欢地玩了两天,叫了一大帮朋友,那天喝多了,就都在酒店睡的,要了一个最大的套间,大家都躺地毯上睡的。半夜我起来上了趟厕所,出来之后就倒门口睡着了。后来磊子也去解手,结果出来的时候绊了一脚,倒我身上了。我一醒,他的脸就在我眼前,两人也不知道是怎么的了,可能是喝得太上头,就扯吧上了。扯着扯着,就到了房间里头,衣服也不知道啥时候扯掉了,就这样发生了呗。” 第330页 就这样,发生了呗?说的好轻松的样子。 对传统的夏明苏来说,这两人也真是太随便了一点。 不过既然两个人都是自主自愿的,那也没什么好说的。 夏明苏为他们的行为,做了一个总结性的发言,“原来是,酒后乱性……” 呵呵,王海佳尴尬地笑了笑,总结的还挺对的。 “那咱俩离婚,你跟磊子结婚不就好了?”一举两得,多好! “如果把磊子牵扯进来,这件事情就更复杂了。”王海佳请求道:“夏明苏,我跟你打个商量,你给我一年的时间,一年的时间就好,等我把孩子生下来,我就跟你离婚。” 夏明苏的声音沉了沉,“我不想让小麦再等一年。” 王海佳:“你不是要去剑桥读书吗?反正你们也是异地,不能生活在一起。结不结婚就是法律上的一个证明,就是一个名分上的事儿,你们感情这么深,有没有那一纸证书,应该没所谓的吧?” “有所谓!”夏明苏意识到刚刚的话说的过于生硬了,便放缓语气说道:“佳佳,并不是每个人都像你这么洒脱,能把很多事情都想得非常简单。你不在乎的事情,很多人会在乎。即使小麦不介意,我也不想让她有一丝一毫的不安。我要给她安全感,我要让她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开开心心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王海佳沉默了很长时间。 她第一次听到这样深情的话,她好感动。 只可惜,这份深情并不是给予给她的。 不知道田小麦长什么样子,不知道她有着怎样的性格,但她无疑是一个非常幸福的女人。 有人这般疼爱,怎会不幸福呢? 王海佳想想自己的处境,竟觉得如此艰难,“磊子他不会娶我的,我也不想嫁给他,难道我要离两次婚吗?” “磊子为什么不会娶你?他要为此负责的啊!”孩子都种上了,难道就当什么都没做过吗? “佳佳,你得先让他知道这件事情,再听听看他是怎么打算的。” 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不能一个人仓促地做决定啊。 无论石磊决定怎么做,他至少都有知情权。 王海佳轻嘆了一口气,低头盯着自己的脚尖,大脑一片空白。 夏明苏说:“没准磊子想娶你呢,你们结婚了之后,也可以各玩各的,我觉得你们比较容易达成生活的共识。” 第317章 这孩子不是我的 夏明苏说:“没准磊子想娶你呢,你们结婚了之后,也可以各玩各的,我觉得你们比较容易达成生活的共识。” 两个人都如此奔放,还有什么是无法讲通的呢? 汉语讲不通,就用法语啊,用英语也行,实在不行西班牙语、日语、希腊语,他们的沟通方式大概是全世界最多的了。 王海佳摇摇头,说:“我太了解他了,他什么都玩,但他不会把自己的生活搞砸。他知道我是不婚主义,他不会娶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更不会娶一个不打算跟他过一辈子的女人。磊子他骨子里是个非常自私的人,你看他玩的没边,但他心里有数着呢。学语言是需要靠天分,但也要下很多的苦功夫,你学法语学英语的时候,应该有体会。再有天分,也要背很多的东西。每一种语言的发音都不同,舌头是有局限性的,很多音我们都不好发,磊子他练得特别刻苦。” 夏明苏眨眨眼,这他还真没看出来。 石磊整天一副游手好闲的样子,每次看他不是在讨论去哪儿吃饭喝酒,就是在研究搞个什么主题派对,完全想不到他竟然是一个用功的学生。 “你没看过磊子的成绩单吧?”看过之后,就知道磊子是个学霸了。 夏明苏摇摇头,他没事看人家的成绩单干什么,他对石磊又不好奇。 王海佳说:“他入学这三年,无论大考还是小考,无论是笔试、口试、翻译,还是论文,全部都是a+,他的论文每一篇都出了书,这是在校的学生很难做到的,我的也只有一篇编入到了论文合集里,但是磊子做到了。他玩儿,只是用来给自己释放压力的,喝酒也是他的解压方式之一。他之所以会找那个越南女生做女朋友,就是因为她把磊子照顾得非常好,这让磊子在生活上节省了很多时间,少了很多的麻烦。信件他不用自己取,课程表、考试时间不用他操心,洗衣做饭都不用他过手,这些时间他用来干什么了?用来学习和搞研究了!他是个自私的人,我对他没有太多的用处,一块儿玩玩罢了,他绝对不会娶我的。” 听起来,怎么觉得这人有点龌龊呢!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大概就是石磊的座右铭吧? 江淼淼远远地就见两个人肩并肩地坐在床沿边,看嘴巴,好像谁也没说话,就那么静静地坐着。 这是干什么呢?交流感情呢?靠电波交流的? 看起来面色都挺沉重的啊,这是出什么事儿了? 江淼淼一边好奇地琢磨着,一边往房间里走去。 “干啥呢?两位大神?” 夏明苏抬起手腕想看时间,却发现手錶不知道脱哪儿去了。在床上找了一遍,没找到。 瞅瞅床跟墙之间的缝隙,想着估计是掉里头了。 第331页 “几点了?”夏明苏问。 江淼淼从来不戴手錶,房间里也没挂钟錶。他平常都靠太阳算时间的,阴天就瞎过,反正醒了就去干活,或者去办公室里窝着。 况且,现在去哪儿都有表,所以他觉得自己准备一个表纯属多此一举。 劳什子的东西,费钱又费事儿,花钱买了之后,还得天天上弦,或者定期换电池,想想就麻烦得慌。 王海佳的手上没戴表,但是包里装着呢。她打开背包,找出手錶看了一眼,说:“快十一点了。” 夏明苏刚张开嘴巴,想说点什么,话还没出口,就见江淼淼就动作极快地一个箭步过来,抽走了王海佳包里的一张检验报告单。 展开一看,“我的老天爷,这是啥啊!你怀孕了?”江淼淼看向王海佳。 王海佳不清楚面前这个人是谁,但能睡在一个房间里的,应该至少是很好的朋友吧。 她看向夏明苏,不知道这件事情该不该跟这个人坦白。 江淼淼见两个人都不答话,就当他们是默认了。 “明苏老弟,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怎么能对不起小麦呢!”江淼淼失望之极地说:“我以为你就是结婚做个样子而已,没想到你真跟人家——过一块儿去了?还说什么离婚?骗鬼呢!” “江哥……”夏明苏觉得这事儿没法瞒了,也没必要瞒,说开了大家好一块儿想办法。 “别叫我江哥!”江淼淼没给夏明苏说话的机会,把他狗血淋头地痛骂了一顿。 “你有什么脸叫我江哥,我哪里敢给你做哥呀!小麦真是瞎了狗眼了,心心念念地等你的信儿等了那么久。难怪你一直不回信,原来在国外过得挺滋润的啊。这才多长时间啊,孩子都有了。看看孩子多大了,哎呦喂,都十周了,快三个月了,不小了,再过半年,你就当爹了,美吧?美滋滋啊!” 见人高马大的江淼淼气势逼人地在他们面前激情澎湃地教育着夏明苏,王海佳惊讶得面部表情都有点失控了。 这是什么哥啊,这么厉害,瞧着比他娘还可怕,像个暴力狂。 夏明苏哭笑不得:“江哥,这孩子不是我的!” “不是你的也不行!不是你的就——”啥?等等,“明苏老弟,这孩子不是你的?那是谁的?” 第318章 两全其美的办法 “不是你的也不行!不是你的就——”啥?等等,“明苏老弟,这孩子不是你的?那是谁的?” “她的一个同学的。”夏明苏回道。 “哦……”江淼淼上下打量着王海佳,长得挺漂亮一姑娘,这穿的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裤子咋还破了这么多的洞,大腿那箍得跟筷子似的,但裤脚就像个麻布袋的口子,又肥又都是毛毛次儿的,这穿衣品味真是不敢恭维。 “你真要去见同学吗?”夏明苏问王海佳。 王海佳点点头,“难得回来一趟,想跟几个朋友叙叙旧。” “你跟朋友约了在哪里见?我送你过去。”夏明苏打算路上再跟王海佳商量一下离婚的事情。 再者,毕竟王海佳现在是孕妇了,应该礼节性的送一下。 万一她自己一个人走,路上再出点什么状况,他还得担责任。 王海佳收拾了一下背包,站起身说:“我同学在周平县文化宫上班,我自己去就行,不用你送了。那里我去过很多次了,路很熟。” 夏明苏跟着站起来,坚持道:“一块儿走吧,路上再跟你聊聊磊子的事情。” 江淼淼看不过眼了,这你推我就的,搞什么呢! “行了,明苏老弟,你赶紧找小麦去吧。这个大妹子,我去送!”江淼淼把手上的检验单递还给王海佳,说:“去周平县是吧?正好,我家就在周平县,我顺道回去看看我媳妇去。” 夏明苏笑了笑,叮嘱道:“那也好,江哥你务必把人送到地方,看到佳佳和她同学碰了面,你再走。” “知道啦!啰啰嗦嗦的!”这点办事能力他还是有的,人绝对会妥妥地交接好,不会出任何的问题。 夏明苏对王海佳说:“孩子你可以生下来,但是咱俩这婚今年内肯定要离。我希望你能找个合适的时机,告诉伯父伯母这个孩子不是我的。接下来你和磊子到底要不要结婚,可以再慢慢考虑。” “好吧……”王海佳有点失望,但她没有立场要求夏明苏做什么。 江淼淼带着王海佳走了,夏明苏回家洗澡换了衣裳之后,才去找的田小麦。 “你说啥?孩子是磊子的?石磊?!石森教授的儿子石磊?”这人与人的关系,真是有趣啊。 “我在法国跟他们俩最熟,也没想到他们能造一个娃出来。”夏明苏突然想起越南大波妹了,如果她知道了这件事,不知道会是什么反应,应该会搞出挺大的动静吧。 想想就替石磊捏了一把汗,单方面接受人家的照料和关爱,而不付出相应的情感,到最后怕是要付出惨痛的代价了。 夏明苏想要搂田小麦,让田小麦给躲开了,“你现在是有家室的人了,咱俩在外面这样,不合适。” 两人坐在草药种植基地的土坡上,不远处就有人在干活,能看到他们这边的情况。 第332页 此时就有几个八卦的眼睛在往他们这打量呢,就盼着看到点香艷的画面,回头好拿去当谈资。 不管苏苏跟人家是真结婚还是假结婚,领了证,在这些乡亲们眼里他就是结了婚的人,就是有老婆的人。 这种时候,他再跟她在大庭广众之下搂搂抱抱,就实在有点不成样子了。 夏明苏有点烦躁,心里很是不痛快,“真麻烦,这婚早离早痛快。” 田小麦抱着自己的腿,把下巴随意地搁到自己的膝盖上,笑了笑,轻松地说:“一步步来吧,现在这样也没什么不好的。对你来说,我还活着。对我来说,你已经知道了我还活着,而且还回来了。这不就挺好的嘛,你喜欢做菜,应该知道这个道理,火候到了,才能关火上菜,急不得呦……” 夏明苏笑了,“你倒挺想得开的。” 想不开又能怎么办,人生无奈多多,心胸还是放宽一点的好。 “他俩还挺有缘分的。医生都说不孕了,还能怀上,这真是奇蹟呀!他俩不结婚,都对不起天意。”田小麦总觉得这俩人有戏,会是一段良缘。 “佳佳说磊子不会娶她。”依照夏明苏对石磊的了解,也觉得他不会这么早就娶媳妇。人还没浪够呢,怎么会早早地把自己关进婚姻的围城里头? 田小麦却觉得事情不会那么绝对,“你都说了,磊子是个自私的人,只要对自己有利的事情,他一般不会拒绝,对吧?” 夏明苏点头:“佳佳是这么说的。” 田小麦翻了个白眼,一口一个佳佳,三句不离佳佳,叫得可真亲切! 夏明苏:“……” 怎么了? 看这脸色,好像不太对劲啊。 生气了?生什么气呢? 他说错话了?说错什么了呢?能不能给个提示…… 田小麦突然又笑了,笑自己竟然会吃醋。 罢了,这醋她自己吃得都觉得有点莫名其妙。 “我在石教授家里见过磊子,他玩心重,不是玩几年就能玩够的那种。他无论什么时候娶媳妇,婚后都不会收心好好过日子的。比起承受道德的谴责,冒着风险搞婚外恋,不如找个佳佳这样的,两个人彼此了解,也容易达成共识。各玩各的,也不失为一种婚姻的模式。”田小麦觉得用这一点来说服石磊,比较容易成功。 夏明苏有点惊讶,他从没这样想过。 然而,仔细想来,小麦说得蛮对的。乍一听,这种做法似乎过于时髦了一点,有点离经叛道的意味。 但佳佳和磊子两个人本来就不是循规蹈矩的人。这种模式,的确更适合他们。 “这样自由的婚姻,就是磊子最需要的,他绝对不会拒绝。错过了佳佳,他估计再也找不到能够和他达成这种共识的姑娘了。”现在这个时代,能认可这种模式的人都不多,何况是选择这种生活方式的人呢。 “佳佳也完全可以把这次二婚也当成是一次形式婚姻,她想要的孩子也要了,她爹娘那边也能有个交代。”一举多得,简直完美! 田小麦觉得自己就是个天才,这种棘手的问题处理起来,竟然如此得心应手,不费吹灰之力。 她是不是该去居委会之类的地方,给大家解决家庭纠纷啊。 “我这次回巴黎收拾东西的时候,就去找磊子聊聊。”要想跟王海佳把关系处理利索,就得帮她把后面的事情都给安排好了。他可不想去了英国之后,还为这件事情操心。 “巴黎应该也有不错的医学院,在那都呆熟悉了,你为什么要去英国呢?到时候还要再适应新的环境。况且,到了英国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万一有点什么事情,连个能搭把手帮忙的人都没有,让人多不放心啊。”田小麦一脸担忧地看着夏明苏。 “不放心的话,你就跟我一起去吧。”要异地六年呢,实在太久了,这要受多少相思之苦啊。 如果能说服田小麦一块儿过去,一边学习一边过二人世界,可以说过的就是神仙般的日子了。 田小麦大概也觉得特别遗憾,她微不可闻地嘆了口气。 “我也挺想去的,可我走了,果园怎么办?这些草药怎么办?家里头也少不了我,我走不开呀!” 就知道她会这么说,夏明苏摇摇头,只好面对这个现实,“我猜到你会这么说了,那你支持我去学习吗?要六年的时间呢。” “当然支持了!”田小麦一脸这还用问的表情,“你才二十五岁,正是学习专业知识的好时候。你对中药、对药理、对诊治有兴趣,就好好地去学,学好了之后回来开个诊所,给大家瞧病。你看咱们村里,连个正经的大夫都没有,上次小展鹏耽误了治疗,差点出了大事。” “恩,我也是这么打算的。我想学学西医,想知道中西医结合之后会怎么样。” 他好奇,他有探索欲。 田小麦拍拍夏明苏的肩头,“后方我来坚守,你就踏踏实实地在剑桥学吧!” 第319章 娘,你同意小麦过门了? 夏明苏和田小麦一块儿去省城找到了王海佳,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把她给说服了。 王海佳鬼使神差地回到家把真相告诉了爹娘。 第333页 “这个孩子不是夏明苏的,是我一个同学的,他叫石磊。我想离婚……要不要跟石磊结婚,等回学校了,我再跟他商量一下。” 平地起炸雷呀,这闺女一向不按常理出牌,穿衣打扮比较出格,婚恋观也令人难以理解,大学也非要出国去上,现在竟然在婚内怀了别的男人的孩子。 王海佳的爹娘,真是头疼得厉害。 当娘的有气无力地说:“你随便吧,我们是管不了你了。” 王海佳走过去抱了抱母亲,又抱了抱父亲,“我知道你们对我失望了,可我其实真的过得挺好的。我做的都是我喜欢做的事情,我也没有对不起任何人。” 她讲了夏明苏和田小麦的故事,只要是她知道的细节,她全部都讲了。 “所以我跟他是假结婚的,我并没有做对不起他的事情。” 王海佳的父母沉默下来,释怀了不少。 “既然这样,那你们就赶紧办离婚手续吧。”事情到了这一步,也别再耽误人家小情侣的婚事了。 “娘,谢谢你。”有这么一对通情达理的父母,能够体谅和容忍她的出格行为,王海佳觉得自己特别幸运。 王喜弟气得浑身发抖,血压蹭蹭往上飙,差点直接挂掉。 夏明苏给娘亲熬了降压药,端到床前。 “娘,起来喝了吧。” “喝什么喝!你气死我得了!”王喜弟勐得起身,一阵头晕目眩。 夏明苏端着药站在那,没有上前扶人,也没有再多说一句劝慰的话。 王喜弟揉着太阳穴,稳了稳劲儿,主动把药接过来喝了。 她是个惜命的人,不会跟自己的身体过不去。 不喝药,难道等死吗? 血压崩了可不是开玩笑的,人说没就能没。 她还没活够呢,现在可不能死。 夏明苏的嘴角扬了一抹笑意,但很快就收了起来,没让他娘瞧见。 “假结婚?呵……你们还挺会玩的!”王喜弟都给气笑了。 “即使是假结婚,你也被带了绿帽子了,你懂不懂?!” 夏明苏是真的不懂,这顶绿帽子可不是他的,他可不认。 “你懂个屁!”王喜弟白了儿子一眼,把空碗递了出去。 夏明苏双手接过碗,淡淡道:“娘,之前假死的事儿,我就不追究了。里头到底怎么回事,我现在大概都清楚了。” 王喜弟的脸颊不受控制地抖了两下,但神色没有丝毫的变化。 经歷过大风大浪的女人,不会轻易地表露出真实的情绪。 但当儿子的,对娘亲微表情的变化,有一种先天的敏感度。 他现在更加确信,是娘协同朱泰制造了田小麦被绑架的假死事件。 “我要娶小麦,没有人可以阻止我娶她过门!” 夏明苏坐到床沿,用空着的那只手去握娘亲的手。 他放缓语气,说:“娘,我一向都听您的话。我也知道,做子女的结婚,得到父母的祝福才会幸福。所以,我希望您能祝福我和小麦。” “儿啊,天下女人这么多,你为什么就非要娶她呢,我真看不出她哪里好。” 王喜弟深深地嘆了一口气,口中满是苦涩的中药味道。 “都说当父母的拗不过子女,唉……是拗不过啊,我老了,你们都不听我的了。”当儿子的打温情牌,她肯定得配合一下啊。 王喜弟一脸苦笑,这个大儿子是最像她的一个孩子,而且是越来越像了。懂得使用策略,温情中带着威胁,很有杀伤力嘛。 夏明苏:“我不是想要跟你拗,是你对小麦一直有偏见。我只不过想让你抛掉这些偏见,好好地重新认识她而已。” “行,重新认识就重新认识吧!” 夏明苏等这一句话真是等了太长时间了,他忍不住兴奋地问道:“娘,你同意小麦过门了?” “你别高兴得太早,我把丑话说前头。原本婆媳关系就不好处,你可以想想我跟小麦在一块儿过,会是什么样?”王喜弟觉得自己是想像不出来,估计她这个一头扎进温柔乡里出不来的傻儿子更想像不出来。 “她会让您满意的。”夏明苏对小麦有信心。 王喜弟轻哼了一声,问儿子:“你们办婚礼吗?” 夏明苏说;“这个我们还没商量。不过我想,这次先把结婚证领了,等我从英国回来了,再办婚礼。” “都是二婚的了,办什么办呀,不嫌丢人啊!”你们有脸办,我这个当娘的都没脸参加。 喝了药,舒服多了,王喜弟重新躺回到床上,一脸不屑地说:“小麦也是真敢等,一等就是六年,也不怕你在英国找洋妹子。到时候她都奔三十岁去了,万一你变了心,看她怎么办!到时候哭都没地儿哭去!” 第320章 马上就是我夏明苏的媳妇了 “我不会变心的,六年不会,六十年之后依然不会。” 夏明苏说得认真,却把王喜弟给说笑了。 “结婚之前都这么说,能做到的有几个?还六十年之后,六十年之后你变心了又能怎么样?八十多的人了,你还想上天不成?六十年之后你能活着就不错了。” 第334页 夏明苏:“……” 这是咒他早死吗? 大概这是后娘吧,亲娘怎么会说这种话! “行了,你该干嘛干嘛去吧,别在我眼前晃悠了,看得我心烦。”王喜弟把儿子打发走之后,自个躺在床上开始生闷气。 母子俩一悲一喜两重天,夏明苏出了门,什么都顾不上,一路小跑着去找了田小麦。 田小麦正在自家地头收红薯呢,夏明苏跑过来,握着她的手,就兴奋地说:“我娘同意了!” “没头没尾的,同意什么了?” 夏明苏没说话,双眼炯炯有神地盯着田小麦看,眼角眉梢全是笑意。 田小麦突然明白过来,“真的假的?你娘同意咱俩结婚了?” 夏明苏用力地点了一下头,随后俯身吻住了田小麦的唇。 两个人的嘴角都翘了起来,这个吻不带丝毫情慾,只有满满的喜悦。 “你现在回家做点糕点,我晚上带你去见我娘。”要正式地见个面了,作为晚辈,该尽到的礼数还是要尽到的。 为了以后能和平相处,该退一步的时候还是退一步的好。 “好,我正打算做桂花糕呢。糯米粉和蜜桂花都是现成的,我弄好之后,你帮我看着点火候吧。我得沖个澡,换身衣裳,干了活儿身上都是汗。”田小麦兴奋地两手直发抖,声音也越来越打颤。 夏明苏握着她的双手,深情款款地说:“小麦,你马上就是我夏明苏的媳妇了。” “恩!”田小麦眸光熠熠,激动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晚上,田小麦拎着刚出炉的桂花糕,登了夏家的门。 她以为自己不会紧张,走在路上的时候也没觉得怎样,结果走到大门口了,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心跳已经快得要跳出来了。 “别紧张,你不是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嘛。”夏明苏指了指田小麦腰间的鞭子,开玩笑道:“实在不行,不是还有武器嘛,我娘她打不过你。” “呵呵呵……”你在讲笑话吗?一点都不好笑好不好! “走,进去吧。”夏明苏推开门,带着田小麦走了进去。 王喜弟已经下了床,知道田小麦要来,她再不舒服也不会在床上躺着。 婆婆的架子必须端起来,开始就病恹恹地倒在床上,以后这儿媳妇不就要在家里翻浪了嘛。 “这是刚出锅的桂花糕,您尝尝看。”田小麦把篮子放到桌上,一副恭恭敬敬的乖巧模样。 王喜弟很给面子地尝了一块儿,还夸赞道:“恩,你手艺还可以啊,味道不错。” “您什么时候想吃,我就给您做。”田小麦见王喜弟杯子里的水见底了,就给添了一些茶水。 王喜弟心想,小丫头还挺会做样子的,我倒是要看看,你这样子能做多久?一个月还是三个月? “你的桂花糕我吃了,你倒的茶我也喝了。”王喜弟顿了顿,接着说道:“下面我就要把丑话说前头了,你们俩别介意。” 田小麦用余光打量了一下夏明苏,夏明苏淡淡道:“娘,你说。” “你们是打算这次先领证,是吧?”王喜弟抬眼,看向自己儿子。 夏明苏点头,说:“是,明天我就跟佳佳去办离婚手续。三天之后,是黄道吉日,我打算跟小麦去领结婚证。” “那你们领了证之后,就要异国分居了。按说,小麦家就在村子里边,她住自己家方便照顾老娘和妹妹。但是呢,规矩就是规矩,过了门的媳妇,整天住娘家,没这个理。我的意思呢,你们领了证之后,小麦就要住过来了。” 别想躲六年的清闲,夏明苏不在的这六年,你田小麦要在我们夏家干活,要出苦力,要好好地伺候我这个婆婆! 再者,她还要看着这个儿媳妇。 天天身边围着不少男人,不看着,危险! 她再不喜欢,那也过了门了。过了门就是夏家的人,她不允许夏家的儿媳妇在外面勾三搭四地做出不检点的行为。 在外面过夜,是绝对不可以的。 夏明苏:“娘,这事儿你没跟我商量……” 王喜弟瞪眼,“我这不是跟你们商量呢嘛!” “小麦的娘行动不方便,都不能自理了,身边需要人照顾。菲菲也还小,娉婷自己也有个孩子,一个人照顾不了这么多人,两头很难兼顾到。”夏明苏试图说服娘亲,但让他娘设身处地地为田小麦着想,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婆婆想调教儿媳妇,想给儿媳妇一个下马威,王喜弟的意图实在太明显了。 田小麦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她放弃了无用的挣扎,痛快地说:“好,领了证,我就搬过来。” 还好两家离得不是很远,大不了她辛苦一点,两头跑着,应该能兼顾到。 她知道,王喜弟少不了要刁难她。 那就见招拆招吧,大不了每天互殴一顿。 反正夏明苏不在家里,两个女人斗呗。 斗习惯了,打顺手了,骂顺嘴了,也就成了日常情趣,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田小麦不趁别的,就心态好。 婆媳大战,往往拼的就是一个心态。 第335页 回头生一窝孩子,天天闹死你,你哪里还能有那个心情跟我不对付。能治好一帮闹腾的孩子就不错了。 这样想着,田小麦觉得要利用好夏明苏每年放假回来的那两个假期。 夏明苏一年放三次假期,每次二十天左右,他选择冬天过年的时候回来一趟,下半年不冷不热的时候再回来一趟,一年两趟。 一憋憋半年,中奖率应该蛮高的。 大胆地估计,六年差不多能生三个娃,如果加上有双胞胎和三胞胎的可能性,那这孩子的数量就很客观了。 其实说到底,生孩子也不光是为了闹腾婆婆的。 夏明苏很早之前就表示过,非常喜欢女儿,想生七仙女。 田小麦只不过是没说而已,事实上她也特别喜欢小孩子。穿越之前,她甚至都考虑过要去幼儿园当老师的。 夏明苏不满地看了田小麦一眼,他怕她受苦受累,更怕她会在自己家里受气,所以才会为她努力做着争取。 可这人怎么这么轻易地就答应了呢! 他不在家,谁给他媳妇撑腰啊。 田小麦朝夏明苏摇摇头,让他不要再说了。 “还是小麦懂事。”王喜弟勾勾唇,笑道:“以后我可要享福喽……” 三个人之间也没有太多要说的,夏明苏就早早地把田小麦送回家了。 路上他显得挺不高兴的,“到时候你受委屈了怎么办?我娘安的什么心,你不清楚吗?她肯定会天天找你的茬。” “找呗,我不怕!”田小麦轻松地抖抖小眉毛,“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 “还其乐无穷呢,你可真会给自己找麻烦。”夏明苏举双手投降,当他意识到娘和媳妇都不是让人省心的人的时候,深深地为今后的日子感到忧虑。 快走到家门口的时候,田小麦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一件正经的大事。 “千里及组长把朱泰抓进大牢了!可能要关二十五年。”二十五年之后,世界都变成什么样了啊,朱泰这辈子算是彻底毁了。 夏明苏并不觉得太惊讶,千里及看起来像是个没什么想法和欲求的人,到哪儿都不怎么打眼,但其实特别深不可测。 在相处了几个月之后,他才发现这一点的。 朱泰能为做过的所有恶事找到正义的藉口,但都没什么用,不是有合理的藉口就可以肆意的犯罪。 “何翠翠呢?”夏明苏问。 “不见了,可能是跑路了吧,邹平都没寻到她的踪迹。”田小麦没敢跟夏明苏说自己差点被强暴的事情,其实何翠翠是在那件事之后就消失不见了的。 第321章 未婚情侣的专属暧昧 “之前合泰中原制药厂被查的时候,你也在被调查人员名单之内,不过你当时已经出国了,而且经调查,你不是主要责任人,就没把你招回来。千里及组长好像从中也做了一些沟通工作,没让你受太多牵连,你抽空得去谢谢他。” “恩,我知道了。”还好田小麦在这里,能把里里外外的事情全都照顾到。 “这个制药厂现在要么直接关掉宣布倒闭,要么你出资把它重新开起来,两个选择,你选哪个?” 田小麦觉得选哪个都无所谓,前者省心;后者呢,对社会有意义,也有钱途,虽然累了点,但也值得。 “我考虑一下。”这不是晚上吃什么,明天穿哪件衣服这样简单的事情,他需要仔细琢磨一番。 “那行,你好好想想吧。我这就进屋了,你赶紧回去陪你娘吃饭吧。”田小麦踮脚在夏明苏的面颊亲了一下,转身进了院子。 “小麦!”夏明苏叫住她,问道:“如果是你,你选哪个?” 田小麦回眸,甜甜地笑了一下,说:“你选哪个我都支持你!” 夏明苏跟王海佳碰了面,一块儿去办离婚手续。 工作人员是个三十多岁的大哥,他穿着深蓝色的工装坐在二人对面,露出可惜的表情,试图劝说他们不要草率离婚。 “没有草率,我们是和平离婚。”王海佳说。 大哥一脸痛惜的样子,他看向夏明苏,问道:“你的意思呢?” 你如果想挽留这个媳妇,我就帮你劝说一番。 我可是专业的,劝说一百对,能复合一对吧,百分之一的概率呢,已经很高了。 夏明苏觉得这人真是啰嗦,叫你办就办呗,盖个章出个证明就行,咋这么多废话呢。 “我的意思是,赶紧离婚,我过两天还要跟别的姑娘结婚呢!”夏明苏显得很不耐烦,目光犀利地盯着办事人员。 你在这坐班无聊,可我很忙好不好,没空在这里跟你啰里啰嗦唠闲嗑! 大哥咂舌,长得挺好的,这脾气这么这么大呢,一看就是个手脚不干净的花花公子,难怪这姑娘想跟他离婚呢。 看这一点就着的暴脾气,多问两句都不行,搞不好还有家暴倾向呢。 算了,虽然说劝合不劝离,但为了这个姑娘的幸福着想,还是赶紧让他们离婚,分道扬镳,各寻幸福的好。 证明都写好了,章子都盖好了,大哥手上拿着离婚证,最后尽然还多嘴问了王海佳一句,“他是不是打了你了?如果这样的话,你可以到他们村子里说理去,让他给你赔偿,实在不行……” 第336页 王海佳一直礼貌地保持着微笑,现在也被他给搞反了,嘴碎成这样,早晚要挨打。 “我有暴力倾向,我喜欢打人,我上次拿着砍刀,差点把他剁了,为了安全着想,我们才准备离婚的,不行吗?”王海佳站起身,朝对面的大哥瞪圆了眼睛,还做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来。 “行,行行,这个,办好了,你们走好啊……”大哥把离婚证推出去,抹了一把额头的汗。 这都什么人啊,现在的年轻人咋都这么暴躁呢。 喝口茶稳稳,恩,好,“下一个……” 咦?没人? 好吧,那就看会儿报纸吧。 走出大门,夏明苏和王海佳默契地相视一笑。 拿了各自的离婚证之后,就分开走了。 王海佳约了朋友,她的朋友多的跟天上的星星似的,数都数不过来。 说是和朋友约在旁边的咖啡厅了,所以夏明苏就没有送她回家,也没有陪她等人。 恢復了单身,夏明苏打算小小地庆祝一下。他叫了田小麦,还有江淼淼和朱晓彤两个人,在周平县水利局旁边的“豫州大食堂”吃饭。 田小麦和田荣轩之前在这里吃过一次,那次田荣轩帮她解围,赶跑了流氓,还热心地骑车送她来县水利局找韩工程师,当时吃完出来的时候还碰到了夏灯花来着。 一晃都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田荣轩和夏灯花连儿子都有了,实在让人感慨。 谈不上是物是人非,但白驹过隙,时光匆匆,岁月催人老啊。 田小麦对着镜子照了照,还好还好,她觉得自己的颜值并没有塌陷的趋势。 夏明苏咬着田小麦的耳朵调侃着,“你最美啦,世界上最美的仙女,不用照了……” “边去!”田小麦拍了夏明苏一下,“我不想当最美的,反正一直比你美就行。” “你确定?”夏明苏摸摸自己的下巴,一副臭屁的样子。 “喂喂喂,你们俩差不多行了啊。”江淼淼在旁边表达着不满,看见没有,这就是未婚情侣的专属暧昧啊。 他觉得自己结婚结早了,有点亏。 “羡慕了?”朱晓彤笑眯眯地看着江淼淼。 笑里藏刀什么样?大概就是这样吧…… 江淼淼立马否认,坚决地否认,“没有没有,这有什么可羡慕的,多辣眼睛啊!大庭广众之下,成何体统!腻得很,齁得慌……来来来,我们点菜吧,饿得我胃直转筋。” 第322章 不像原装的夏明苏 韩泳走进来买晚饭的时候,四个人刚好吃到一半。 田小麦招招手,喊道:“韩工!” 韩泳扭头一看,是熟人啊,他笑着走过去,说:“是你们啊,怎么跑这么远来吃饭了?最近都挺好的啊?” “挺好的!”田小麦热情地邀请道:“韩工,你还没吃呢吧,过来一块儿吃吧?” 韩泳摆摆手,“不用了,我还得给我同事带饭呢。一会儿有个会要开,我马上就得上去了。你们都好就行,改天我去瞧瞧你种的採药去。” 荒山排硷灌溉,韩工程师帮了不少忙,田小麦一直当他是恩人。 当时为了表示感谢,她还包了红包送过来,结果人家死活不收。 说是如果被人发现,工作都得丢,这样的错不能犯。 田小麦没办法,只好搞了两条烟,丢进韩泳的自行车车筐里了。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韩工视察工作。”田小麦调皮地笑了笑。 “对了,车筐那烟是你放的吧?”韩泳问。 田小麦装不懂,“什么烟?什么车筐啊?” 韩泳故作严肃道:“下不为例啊!” 田小麦憨笑道:“嘿嘿,知道了。” 韩泳点的餐好了,服务生给他拎了过来。他跟大家道了别,之后就匆匆地离开了。 江淼淼趴桌上就开始笑,捂着肚子笑了好长时间。 “这哥们的声音是偷来的吧?”看着挺糙的一老爷们,一开口咋是小姑娘嗲嗲的声音呢。 朱晓彤用筷子敲了一下江淼淼的脑袋,“懂不懂尊重人?” “懂!”江淼淼一下子收住了笑,坐直了身子,认真地说;“懂了!” 见状,田小麦笑道:“晓彤你真是教子有方啊!” 在朱晓彤面前,江淼淼就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孩子,一身的恶习,臭毛病特别多,现在正在一个一个地修正中。 朱晓彤说:“现在不把他教好,以后我们怎么一块儿教孩子啊!” 江淼淼附和道:“老婆说的对!” 夏明苏小声地吐槽着:“瞧你这点出息。” 被老婆管得死死的,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江淼淼翻翻眼皮,“彼此彼此!你比我出息不到哪儿去!老婆说的对,当然要听了。我身上的毛病,我自己清楚,改了对我自己好。” 这三观正的呀,田小麦都忍不住想鼓掌叫好了。 吃完饭,出了饭店,他们又碰到了一个老熟人。 “邹平,你怎么跑这来了?”夏明苏笑着跟他打着招唿。 “同事家住这附近,他孩子满月,我过来看看。”邹平说着往夏明苏身边看去,田小麦和江淼淼他都熟,可挽着江淼淼手臂的这个女人,是谁? 第337页 怎么跟朱晓晓长得这样像? 江淼淼见邹平盯着自己媳妇一直看,就解释道:“这是我媳妇,朱晓彤。” 邹平和朱晓彤礼节性地握了一下手。 “你有姐姐或者妹妹吗?”邹平忍不住开口问道。 朱晓彤愣了一下,江淼淼嘴快替她回了这个问题,“她是独生女。” “哦……”邹平一脑门子的问号。 田小麦怕牵扯出更多的问题,立马打断了他们的对话。 她问邹平:“一会儿你去哪儿啊?” 邹平说:“头髮长了,打算去理个髮。” “那你去忙吧,我们也要早点回去了,改天一块儿吃饭哈!”田小麦朝邹平摆摆手。 邹平想着这里面大概有什么情况,只是目前还不好说开,他看出了田小麦想要把他们分开的意图,所以就直接跟大家道别了。 “恩,过几天我去村里找你。”转身,带着疑问直接痛快地走人,一点不拖泥带水。 他和田小麦这点默契还是有的,不用特意递什么眼神,就能了解对方的心思。 四个人往江淼淼家的方向走去,江淼淼要亲自把媳妇送回家,才能放心地回去。 “你不在家的时候,我也是自己一个人上班,一个人下班的,有什么可不放心的。”朱晓彤想自己一个人回家,三个人送她一个,她不好意思,也觉得特别没必要。 可江淼淼说什么都不干,非要送。 “这么美一仙女,我怎么能放心呢!你没注意到刚才邹平瞧你那眼神都不对了,直勾勾的,显然被你的美貌和气质给征服了。” 朱晓彤翻白眼,所有男人看她,哪怕就看了一眼,也能被江淼淼给解读成直勾勾、色眯眯,或者是图谋不轨。 “江哥,要不你今天就住家里吧,明天送晓彤上班之后再回去。”夏明苏看江淼淼那依依不捨的样儿,就给了他半天的假。 没想到江淼淼还挺有原则的,“那不成,动不动请假,以后该不能服众了,我还得带着大家一块儿干活呢!” 田小麦笑道:“晓彤,你真是教得好啊。自从江哥娶了你,这觉悟提高得不是一星半点。” 说说笑笑地来到楼下,朱晓彤拉了拉田小麦,低声说:“过来一下,我有事儿问你。” 田小麦跟着朱晓彤走远了一些,周围都是下象棋的摊子,很吵,她俩的对话被淹没在吵嚷的喧闹声中。 “邹平是不是见过晓晓?”朱晓彤多聪明啊,邹平一问她是不是有姐妹,她就猜到对方很可能是见过她姐了。她跟她姐长得像,名字也是配套的,很容易被人猜出是亲姐妹。 田小麦点点头,说:“恩,不光是见过,晓晓还是他的梦中情人呢。” 朱晓彤:“……” 梦中情人?难怪刚才看她的眼神那么奇怪。 “不过你别担心。”田小麦说:“邹平这人非常靠谱,过几天他来找我,我就把你跟晓晓的关系跟他讲清楚。他嘴巴特别严,不会说出去的。” 朱晓彤安了心,“那就好。” 另一边兄弟俩也聊了起来。 “明苏老弟,你放心地去英国学习,后方我帮你看着。什么颜青颜红颜绿的,我来一个揍跑一个,绝不手软!”江淼淼把自己的胸脯拍得啪啪作响。 这方面夏明苏对田小麦没什么可不放心的,他对他媳妇的品行非常信任。就是怕她干活太拼命,看书太用功,回头给累着。 身子太累了,不容易怀上孩子,虽然他们相隔着遥远的距离,但是每年毕竟还有两次相见造娃的机会。 身体的底子是要长时间养起来的,不是说他要回去了,提前休息个几天就可以的。 当然,也不全是为了要孩子,主要还是希望他媳妇能过的轻松一点,多享受一下生活,别太操劳。 还有一点,是令夏明苏最为担心的,那就小麦和他娘马上就要同居了,这婆媳俩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着实让人不放心。 该不会一人一把火,两人双双被烧成焦炭吧,越想心里越抓挠。 “江哥,你说,本来小麦住家里挺好的。她不乐意,我也不同意的话,我娘也不能真的强迫她搬过去,总不能生拉硬拽吧。可小麦偏偏自己主动要住过去,要跟我娘一块儿过,这不是想不开嘛。” 江淼淼也觉得这事儿挺可怕的,“小麦和你娘,啧啧啧,说实话,都是不好惹的烈女啊。” 夏明苏:“……”完了,江哥都不安慰他了,看来情况确实蛮严重的。 “不过……”江淼淼想了想,还是打算安抚夏明苏两句,好让他踏踏实实地出国学习去。 “小麦和你娘都是聪明人,而且,他们都心疼你,所以不会让你太难做。都是有分寸的人,不会胡乱来的。” “但愿吧……”自从田小麦住进了他的心里,他的心就特别容易七上八下的。他原来是多么淡定,多么荣辱不惊的一个人啊。现在又矫情又敏感,一点都不像原装的夏明苏了。 江淼淼把朱晓彤送到楼上,两个人在房间里腻歪了几分钟。 “快下去吧,他们还在楼下等着呢。”朱晓彤把江淼淼一把推开,再亲下去这火就更不好消了。 第338页 “知道了,我周天就回来。媳妇,你好好的,晚上把门锁好。还有煤气罐,记得多检查几遍,别漏气了,有事儿就给周婶那打电话。”江淼淼啰啰嗦嗦地说。 嘴上还说着呢,就被朱晓彤推出了门,哐啷一声,大门彻底关上了。 第323章 大不了就当六年的鳏夫 嘴上还说着呢,就被朱晓彤推出了门,哐啷一声,大门彻底关上了。 “我走了啊,记得想我!周天我给你买好吃的回来。”江淼淼隔着门喊了一嗓子,他不怕邻居听见。听见就听见呗,他疼媳妇,他不丢人,他骄傲着呢! 朱晓彤站在门里边,摸着刚刚被吻过的嘴唇,眼角眉梢都是笑,有家了,有人疼了,真幸福。 江淼淼一蹦三跳地下来了。 田小麦和夏明苏都是一脸诡异的笑。 江淼淼:“你俩笑什么呢?有什么好笑的!” 田小麦:“笑你呗,还能笑什么!” “我有什么可笑的?”江淼淼往自己家窗口瞅了两眼,客厅的灯开着呢,朱晓彤的身影从厨房一晃而过。 田小麦:“笑你这恋恋不捨的样儿,特别可爱。” “还笑我呢,过两天就轮到你们了。”江淼淼也不是吃素的,怼起人来也是一把好手,“我想得厉害了,随时可以回来,每周还有固定的假。你们呢?隔着十万八千里,想见也见不着,连电话都没法打,一封信一走就是几个月,一年只能见两回,一熬就是整六年!还笑我呢,马上就有你们哭的了!哼!” 夏明苏捶了江淼淼一拳,不说大实话能死吗?不这么毒舌,能死吗? 不能就请闭嘴! 呜呜呜,江淼淼这番话真是扎心了。 “小麦,要不,我不去英国了吧,我就在咱们村里种种苹果,你觉得怎么样?”夏明苏抿着嘴,朝田小麦眨眨眼睛。 田小麦斜眼,给了他一记眼刀。 夏明苏决定接受自己的命运,“哦,不怎么样啊,那我还是乖乖学习去吧……” 大不了就当六年的鳏夫,想想比鳏夫还是强了很多的,一年两次解禁期,每次还能有个二十天。这样一想,觉得自己还不是太惨。 回到村子之后,江淼淼又饿了。 田小麦就把他们领到自己家里,炸了一锅热腾腾、香脆可口的红薯丸子。 苗翠英和田菲菲也都凑过来一块儿吃,家里热热闹闹的,气氛很好。 江淼淼说:“明年让菲菲去周平县一小上学吧?就住我家里,让晓彤帮忙照看着就行。” 田小麦觉得这主意好,不过这事儿还得娘亲拍板做主。 “娘,你怎么想的?” 苗翠英嘆了口气,说:“阿杰去了北京,菲菲这下也要离窝了,孩子一个两个都要飞了,我心里空落落的啊……回头家里就剩我一老太太,死了也没人知道喽……” 现在虽然两个女儿都在身边,可白天也都不在家里。一个干活去了,一个去别家学习去了。就剩她一个瘫老太太,又闷又慌。 可晚上菲菲还跟着她睡,身边能有个暖和人。要是菲菲去了县城上学,那晚上也是她一个人,冰冷冷的,想想就凄凉。 “娘,你说什么呢!”动不动死啊死的,真是不乐意听。 “说不说的,都是事实。菲菲喜欢学习,喜欢跟小朋友一块儿玩,她应该去上学,我不会拽着不放的。要不等她以后长大了,该恨我这个当娘的了。孩子扑棱翅膀飞高了飞远了,是好事儿,我没什么可说的。” 苗翠英其实还存了别的想法,但她没有说出来。 她想着让娉婷带着田园搬过来住,反正大女婿经常不在家,让女儿和外孙子过来陪陪她,也没什么问题。 娘点头了之后,就要问问当事人的意见了。 田小麦把妹妹抱到自己的腿上,问她:“菲菲想去上学吗?” 田菲菲很用力地点了一下头,“想,特别想!我天天想着上学呢!” 电视里经常播放教室里的样子,老师站在讲台上,一屋子都是同龄的小朋友,墙上贴的都是科学家和思想家的画报,多好看,多美好啊!她做梦都想上学,但是村子里没有学校,她没有学可上。 田菲菲问过荣轩哥哥,自己什么时候才可以去县城里上学。 当时得到的答案是,你什么时候想去都可以去,你的小麦姐姐会帮你达成愿望的。 但是菲菲总觉得姐姐已经很忙很难了,所以不想给姐姐添麻烦。 况且,她在县城没有地方可住,也没有人能照顾她,所以她默默地放弃了上学的念想。 没想到今天江淼淼哥哥会突然提起让她学习这件事,更没想到娘会这么轻易地同意,简直是从天而降的惊喜。 “菲菲喜欢上学的话,明年姐姐就带你去县一小报名!”田小麦往妹妹嘴里餵了一个红薯丸子。 田菲菲没吃,拿到手中,走过去餵给了江淼淼,“淼淼哥哥,这些红薯丸子都给你,我请你吃!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我攒了一些零花钱,明天我给你买奶糖、买巧克力!” “小机灵鬼,想谢我直接说谢谢就行,还给我买什么吃的啊,这么见外。零花钱你自己攒着吧,回头去县一小了,给自己买点好看的文具。” 第339页 江淼淼再能吃,也不能贪小屁孩那点零花钱呀。 “谢谢哥哥!”田菲菲郑重其事地给江淼淼鞠了一躬。 “行了行了,甭跟我客气,我拿你们都当亲妹妹看的。”把自己当亲哥哥的江淼淼一点不见外,吃起红薯丸子来,有如暴风来袭。 第324章 领证造娃 领结婚证那天一切都很平静,夏明苏对办理的过程和手续都不陌生,一回生二回熟嘛。 田小麦就跟着夏明苏,让干啥干啥,人家问啥就答啥。 照相、签字,一气呵成。 不一会儿,两个人就拿到了结婚证。 对着太阳瞧了瞧,照片照得真好。别说,还挺有夫妻相的! “小麦,你真漂亮……”夏明苏忍不住赞嘆道,他媳妇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媳妇。 虽然是第二次领证,但这种激动的感觉,和喜悦的心情,却是从未体验过的。 田小麦甜甜地笑着,“你也帅到飞起了!” 怎么可以这么帅呢,感觉就不像是人能生出来的,好看得太过分了。 她把结婚证搂在怀里抱了一会儿,十八岁生日的愿望,这算是实现了吧…… 真的实现了吧…… 恩,实现了! 的确是实现了! 真真切切,一点问题都没有,不是白日梦。 “老公。”田小麦咧嘴笑。 夏明苏把田小麦抱起来转着圈圈,一圈两圈……八圈九圈…… 天空在旋转,大地也在旋转,但两个人都不想停下来,因为即使不转整个人也是晕的,幸福的眩晕。 夏明苏停了下来,田小麦瘫在他的怀里。好好闻啊,茉莉绿茶的味道怎么就这么好闻呢。如果她死的时候能闻着这个味道死去,那一定可以上天堂。 下辈子不做人都没有关系,做块茉莉绿茶味的香皂就挺好的,每天让夏明苏拿在手上摩擦摩擦,寿命只有几天也相当值得啊。 田小麦正胡思乱想着,一个深吻就落了下来。 街对面有人啃着油条发呆呢,突然就看见一对俊男美女在当街热吻,真是难得一见的景儿。 跟拍电影似的,可旁边也没有镜头呀,显然不是在拍戏。 虽说从民政局门口领了结婚证出来的人,都是一脸的喜气洋洋,可这样奔放的,真是不多见。 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田小麦推了夏明苏一下,“走,换个地方,我不想被围观。” “为啥?让他们看去呗!”夏明苏觉得无所谓。 田小麦咬着夏明苏的下唇,说:“他们又不缴观赏费,咱们凭什么白给他们看呀!” “呵呵,好吧,我媳妇真是从钱眼里长大的。”夏明苏摇摇头,苦笑。 田小麦牵起夏明苏的手就狂奔了起来,夏明苏什么都没问,但他就是知道媳妇要带他去哪儿。 果然,两人进了附近一家看起来还算正规,门脸也比较漂亮的酒店。 交了钱开了房,进了屋两人就开始疯狂地撕扯对方的衣服。 扯到一半,田小麦突然笑了。 “笑什么呢?”夏明苏的声音已经有了明显的嘶哑。 这么关键的时刻,笑场不太好吧,他还紧张着呢,生怕自己没经验,搞不对。 “笑咱俩像饿极了的野兽。”田小麦的动作放缓了下来。 此时两个人的身上都不剩啥了,一人只剩了最后一件。 田小麦的手放到了夏明苏的腰上,来来回回地摸索着,她低头瞅了一眼,真是蔚为壮观。 夏明苏捏着田小麦的下巴,把她的头抬了起来,两人一路吻到了床上。 床单有一丝微凉,但很快就被体温捂热了。 也不知道这家酒店的隔音效果怎么样,反正他们听不到隔壁的动静,也就不管隔壁能不能听到他们的声音了。 两个新手一拍即可,配合得天衣无缝,和谐得一塌煳涂。 开始的时候,田小麦疼得想喊救命,可适应了一下,渐渐找到了感觉。<\/b> 趴在床上中场休息的时候,他们都怀疑对方是老司机,要不然怎么这么厉害呢! 可夏明苏瞅见了血,这就让人没法怀疑了。 田小麦的大姨妈是在一周前刚结束的,他清楚着呢,所以这只可能是来自于第一次的副产品。 夏明苏笑得春风得意,虽说他并不介意对方的过往,但从头到尾完完全全地属于他,毕竟会让人更开心。 田小麦这边心里就有点打鼓了,你迟迟要把第一次留到婚后,可看样子,做起来很老道嘛。 真的没经验?非常值得怀疑呀! “你说说吧……”田小麦悠悠地开口。 “说什么?”夏明苏真没明白田小麦的疑惑。 “你在法国,是不是积累了一些经验?”田小麦抽出小被子盖到了身上,办事的时候顾不上,光着就光着了。可现在聊天呢,问话呢,光着就觉得有点奇怪,浑身不自在,所以还是盖上点东西,画面能好看一些。 “什么经验?”夏明苏反问。 “床上的经验啊……”我看你,就是一副老司机的样儿。 如果坦诚交代的话,她不会介意的,毕竟效果非常显着,她也算是最终的受益者了。 第340页 “就攒了两个小时的经验啊。”夏明苏一脸认真地回答道。 田小麦仰头看了看房间里的表,他们刚好就搞了两个小时。 “之前就没点经验?你说实话,我不介意这个。”她怎么就那么不信呢,以前听小猪说,很多男的第一次就是个愣头傻小子。 难道夏明苏是天生的好射手? 夏明苏把手伸到被子里,去找田小麦的身子。 他一边不老实地抓捏着,一边说:“我说实话了,进这屋之前真是零经验。这不都是动物本能嘛,还需要什么经验啊。” 说白了,这事儿,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学和练都是没有用的。 吃药没准有点效果,但也是饮鸩止渴,不解决根本的问题,还容易有依赖性,容易成瘾。 田小麦觉得这话的确没毛病,看夏明苏那骄傲的样儿,臭屁得不行。 早晚要榨干你,看你还嘚瑟。 继续奋战,结果田小麦苦苦讨饶,她真是要瘫了,要废掉了。 “我不行了,咱歇歇吧,你叫点吃的过来,我都要饿死了。还渴,渴得嗓子都要冒烟了……”鬼知道她叫成什么德行了,如果隔壁有人,大概会神经衰弱吧。 夏明苏眯着眼睛笑,他下了床,围了一条浴巾,给前台打电话。 电话旁边就有菜单,他挑了几样家常菜之后,捂着电话问田小麦:“你还想吃点什么?” “不用了。”田小麦有气无力地说:“我随便吃点,能填饱肚子就行……” “那行,就这些吧,现在就送过来。”夏明苏说完挂断了电话。 他坐回到床边上,田小麦就爬过来把脑袋枕到了他的大腿上。 “咱们要不要喝点酒呀?”田小麦眨着星星眼,一脸期待。 夏明苏揉着田小麦的头髮,温柔地说:“不行。” “为什么?喝点嘛,气氛多好啊,来点红酒就行。”田小麦极力地劝说着,她真是馋酒了。明天开始就要搬去跟婆婆一块儿住,以后喝酒的机会大概屈指可数了。 “乖,为了孩子,你忍忍,万一这次中了呢?”夏明苏的手移到田小麦的小腹上揉着。 “一次就中,那得中了多大的狗屎运啊。”田小麦以前认识的师姐堂姐什么的,大多都费了好大的劲才怀上孩子的,动不动就往医院跑,又是算日子,又是吃补药,又是检查的。 虽说她觉得自己的情况不至于那么糟糕,但也不会首次就中奖呀。 一般也得来个几次吧,好多都结婚几个月之后才怀上的呢。 再说了,即使怀了,喝点红酒应该也没有太大影响。 奈何夏明苏非常坚持,说什么都不让田小麦喝,还给她要了好几盒牛奶,说是补钙,还美容。 看夏明苏那么认真的样子,田小麦也就听他的了。 吃的送过来之后,田小麦就窝在床上,端着盘子把饭菜给吃了。松松软软的床,身上披着夏明苏的衬衣,夏明苏则光着上身,下午三四点的阳光斜斜地照进房间,暖融融的,让人舒服得每个毛孔都在顺畅地唿吸。 田小麦拿着一盒牛奶慢悠悠地喝着,一想到自己是已婚人士了,就忍不住想笑。 时不时淘气地用脚蹬夏明苏两下,夏明苏就会一把抓住她的小脚,不让她乱动。 第325章 养精蓄锐,来日方长 “媳妇,你想给咱们闺女起什么名字啊?”夏明苏把脸凑到田小麦面前,用鼻子去蹭田小麦的鼻子,还趁机吸两口她的牛奶。 田小麦瞅了眼手中的牛奶,说:“叫夏奶,怎么样?” 噗……夏明苏差点喷田小麦一脸牛奶。 好好的姑娘一出生就叫她下奶,这合适吗? “哈哈哈……”田小麦笑得满床打滚,“我开玩笑的,你还当真了么!” “去去去,正经取名字呢,乱开什么玩笑,咱闺女听到该不高兴了。”夏明苏仰躺在床上,想着一定要给他大女儿取个好听又吉利的名字。 “那你说什么名字好,你想出来什么了?”田小麦想听听看,七仙女的爹有什么高见。 夏明苏偏着头,说:“夏雨荷,怎么样?” 田小麦一听,笑得后槽牙都露出来了。 皇上,你还记得十八年前的夏雨荷吗?经典台词啊! “笑什么?多美的名字啊。”夏明苏搞不懂笑点在哪里。 “名字是挺好听的,只是一听就觉得有点悲情,你再换一个。”虽然夏雨荷是虚构出来的人物,但是据说歷史上也是有原型可寻的,只不过小说和电视剧里进行了再加工而已。 总之,夏雨荷是个蛮悲情的女子,她闺女还是不要叫这个名字的好。 “悲情?哪里悲情了……”夏明苏挺纳闷的,但是当娘的这么觉得,他也不好坚持。 见夏明苏一筹莫展,田小麦就说:“以后慢慢想吧,没准什么时候灵机一动,就能想到一个响炸天的好名字。现在都还没怀上呢,不急。再说了,哪里想要闺女就是闺女啊,没准是个小子呢,以后再说吧。” 夏明苏望着窗外,留给田小麦一个帅气的侧脸。 第341页 田小麦吸完牛奶,把盒子远远一抛,准确地丢进了垃圾桶里。 她转身趴回到刚才的位置上,歪着头安静地看夏明苏。 怎么看,都觉得自己嫁了一个完美的男人。 从里到外,哪儿哪儿都好,挑不出一星半点的毛病出来。 田小麦从没想到自己许的愿竟会以这样的方式来实现。 自此之后,她就坚信,没有什么事情是一定完成不了的,一切皆有可能。 “苏苏,你想什么呢?”田小麦轻轻地开口问。 夏明苏依旧保持着刚才的姿势,颇有诗意地说道:“什么都没想,我在闻你身上的奶香,闻这个房间里的味道;我在看外面的天空,看飘过去的云朵,看飞到窗口的小鸟。我要记住在这个房间里的感觉,记住我看到的所有东西,记住我现在的心情。” “因为太幸福了吗?”田小麦一直觉得,记住幸福的瞬间,就能让幸福延续。 “恩,因为太幸福了。”以后疲惫的时候,回想这一刻,大概就能满血復活吧。 夏明苏把田小麦搂进怀里抱了一会儿,两人甜甜腻腻地说了几句肉麻的情话,说着说着,也不知道是谁开始先聊骚的,不知不觉间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奋战。 结束时天已经黑了,他们不打算在这里过夜,晚上还要各回各家的。 一起洗了个澡,穿好衣服,到前台退房。 夏明苏将田小麦送到家门口,说:“明天一早我来帮你收拾东西,今天——挺累的了,你就早点休息吧。” 田小麦的手还握在夏明苏的掌心里,她一脸贼贼的笑,“你消耗也挺大的,回去早点睡,养精蓄锐!来日方长!” 夏明苏扯扯唇,亲了一下田小麦的额头,放开她的手,轻轻地推了她一下,让她赶紧进屋。 田小麦一步三回头地进了院子,两人遥遥地摆着手。 这一夜,两人都睡得格外香甜,几乎是沾了枕头不到一分钟就睡着了,还没做梦,的确是累的不轻。 第二天夏明苏早早地就来了,还是带着丰盛的早餐过来的。 他来的时候,一家人都还没醒呢。 夏明苏轻手轻脚地进了田小麦的房间,给了他媳妇一个早安吻。 田小麦是被亲醒的,她揉着眼睛,小声嘟囔道:“我还没刷牙呢……” 夏明苏捏了一下她的小鼻子,说:“没有口气,你嘴巴里可香了,有一股甜甜的果子味儿。” 他越来越迷恋小麦身上的体香了,有一种形容不出来的甜味。 夏明苏先把篮子放到了桌上,随后转身拉田小麦起床,“咱俩先吃吧,吃完我帮你收拾。上午我就让大贵过来把东西拉到我家里头去,今晚你就开始在我家睡了。” 田小麦点点头,出去洗脸刷牙。回来之后沖了一杯茶,两个人一块儿喝。 快吃完的时候,对面的屋里就有动静了。 “娘,早上好!”是田菲菲甜甜的声音,她每天都会这样跟娘亲问好。 “菲菲醒啦,今天天气好,你赶紧出去蹦蹦。”苗翠英拍着小女儿的屁股。 田菲菲乖巧地问:“娘今天要穿什么衣裳,菲菲给你去拿。” 苗翠英行动不便,早上都是菲菲给她穿袜子拿衣裳的。 第326章 虎狼之斗,狼狈为奸 田菲菲乖巧地问道:“娘今天要穿什么衣裳?菲菲给你去拿。” 苗翠英行动不便,早上都是菲菲给她穿袜子拿衣裳的。 “我妹妹真是个天使,漂亮聪明懂事乖巧。以后能娶到她的人,肯定拯救过宇宙。”有这样一个妹妹,田小麦可骄傲了呢。 夏明苏则不无担忧,“估计她领回来什么样的男朋友,你都会看不上吧!能配得上菲菲的人,大概也没几个。” 田小麦点点头,“太优秀也是挺愁人的。不过,只要他能把菲菲照顾好,菲菲也喜欢,就够了。” 夏明苏非常细心体贴,他把早饭拿到灶上加热了一遍,才放到了堂屋的饭桌上。 苗翠英一边吃着,一边往小麦的房间里看。 只见二女儿小俩口分工有序地打包着行李,默契十足,效率奇高。 她这个当娘的心里有点儿犯酸,嫁出去的姑娘,再也回不到自己身边喽。 不过,还好娉婷已经答应带着田园搬过来了,李大春也很痛快地就同意了,没有提出什么意见。 走一个,来一个,心理上多少是个安慰。 而且在苗翠英的心里,大女儿的分量始终都要重一些。 不过,苗翠英最期盼的,还是所有子女和孙辈都在自己身边。弄一个大大的房子,全都凑到一块儿过,热热闹闹的,天天跟过年一样,多美呀! 如果苗翠英活的足够长久,希望能够看到那么一天。 她现在的目标就是,把王喜弟给熬死。如果这个老傢伙死翘翘了,小麦就能跟明苏搬过来陪自己了。 苗翠英整天坐在轮椅上,就琢磨着这些事儿了。 王喜弟如果知道的话,大概会气到大脑血崩、浑身抽搐吧。 整理出来的东西并没有想像中的多,田小麦只打算带一些秋冬的衣服,等明年过完春节,再把春夏的衣服带过去。 第342页 其他的也就没什么了,日用品夏明苏家里都有,他给准备全套新的了。 看的书和资料基本上都放在了办公室里,以后在婆婆家,估计田小麦不会有看书的时间,准备个十本八本的应该都能看上个半年。 “我娘如果欺负你,你一定要告诉我。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是站在你这一边的。”夏明苏的立场表述得非常明确。 江淼淼给他传授过经验了,如果夹心的人立场不坚定,三个人都遭罪,可最惨的一定就是这个夹心的了。 虽然夏明苏不是很理解,但他决定相信江淼淼的经验之谈。 况且,夏明苏相信小麦是个孝顺的孩子,也懂得方式方法,绝对不会做什么过分的事情。 而他娘呢,却是有过前科的,狠心地搞出了田小麦假死事件,害得夏明苏伤心欲绝了那么长时间,算是有过污点的人。 所以,如果将两个人放在同一架天平上,夏明苏在做判断的时候,会更倾向于谁,也就不言而喻了。 不过,媳妇是亲的,娘也是亲的,所以夏明苏最终还是要看谁更有理再做判断。 “放心,我不会被你娘欺负的。”田小麦自信满满,她可没有想太多,如果王喜弟让她做的事情实在太过分,她就装蒜,耍赖,绝对不会让自己生气上火。 住进夏家的第一天,风平浪静。 王喜弟还给儿媳妇准备了几样价值不菲的首饰,玉镯、玉佩、弥勒吊坠,各个看着都很精緻。 “谢谢娘。”田小麦对苗翠英都能一口一个娘的叫了,对王喜弟也就没有什么不好开口的。说到底,这两个都不是她的亲娘。 这一声娘,能拉近婆媳之间的关系,田小麦觉得很有必要,也很有效果。 王喜弟听到田小麦这样叫自己,难得地露出了笑脸,话也说的比以前中听多了。 “行了,你们不用围着我转了,进屋把东西收拾收拾,累了就休息会儿吧。” 进了房间,夏明苏说道:“你们俩该不是演戏给我看呢吧?” 相处得这么融洽,跟想像中的完全不同嘛。 田小麦挑眉,“怎么?还非得天天吵架,你才觉得正常呀。” 夏明苏笑道:“也不是,就是觉得刚才你们俩那样,我心里特别高兴。只是怕我一走,你们俩就原形毕露,互相残杀了。” “我和你娘的原形,都是啥?你说说,我很好奇。”田小麦停下手上的活,往夏明苏身边一坐,仰着脸对他不停地眨着眼睛。 “虎狼之斗,那就是一个老虎,另外一个是头狼呗。”夏明苏竟然还真说出来了个道道,“你是狼,又兇狠又聪明;我娘呢,就是老虎,会斗狠,也会计谋。” 田小麦吐吐舌头,“孤狼不成气候,干不过老虎。” “老虎岁数大了,战斗力不行。”夏明苏搂着田小麦,哄道。 “我要是狼的话,就让你娘当狈吧!这样对我俩都好,一定会生活得和和美美。”田小麦站起身,拎起暖瓶朝夏明苏灿然一笑。 “什么意思?狈是什么动物?”夏明苏问道。 田小麦没有回答,满脸堆笑地拎着暖瓶去厨房烧水去了。 夏明苏:“……” 什么呀,狼啊,狈啊的,“狼狈——狼狈为奸?!” 这是要勾结起来,欺负他一个吗?! 如果真能这样,夏明苏反倒会很高兴。至少会比婆媳大战,引发的伤害要小的多。 第二天早饭过后,夏明苏就要启程去巴黎了。他要先到巴黎拿一些证明材料,带上之前的行李,再转道去剑桥大学报导。 趁着在巴黎的那两天,夏明苏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就是要跟石磊聊一下王海佳跟孩子的问题。 王海佳也是这几天飞巴黎,但两个人没有相约同行,彼此都不知道对方的具体行程。 夏明苏到巴黎的时候,发现王海佳还没有回来。 他先去找了石磊,石磊很热情地约他一块儿去喝酒。 两人来到学校附近的一家快餐店,饭菜还没开始点呢,石磊就已经喝掉了一杯啤酒。 “你少喝点儿,我今天要跟你谈正事儿。”夏明苏自作主张地要了两份套餐,并取消了石磊追加的那瓶白兰地。 石磊不干,“这顿我请你,你把我的酒取消干什么啊?!” “大中午的,三瓶啤酒就差不多了。”夏明苏说着一口气干掉了半瓶啤酒。 “喂,兄弟,你这样可就不地道了啊!现在就剩两瓶啤酒了,你得再给我加几瓶……”石磊在要酒方面最无赖了,无人能敌。 “佳佳怀上了你的孩子!”夏明苏毫无预兆地抛出了一记重弹。 石磊愣了愣,有点儿没太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他咂摸了一会儿,想起跟王海佳那次的意外,才笑着说道:“你跟我开什么玩笑,佳佳她有不孕症,怎么可能会怀孕?” “医生说,也有意外怀孕的可能性。宝宝三个月了,佳佳说孩子是你的。”夏明苏淡定地吃着蘑菇意面,掌控着谈话的节奏。 石磊哪儿还有心情吃面,酒都感觉没有之前那么好喝了。 他故作淡定地说道:“佳佳她不会要孩子的,打掉就行了,我可以陪她一起去。” 第343页 夏明苏用方巾擦了擦嘴角,抬眼看向石磊,“她打算生下这个孩子。” 石磊:“你给孩子当后爹?” 夏明苏笑了笑,“爹当然还是亲的好。” 石磊立马说道:“我不可能娶佳佳的!” “为什么?”夏明苏想要听听理由。 “没有什么为什么啊!她是不婚主义者,我也还没有考虑结婚的事情呢!再说了,我老爹也不会同意我娶这么奔放的媳妇的!如果他老人家知道我把人家姑娘的肚子搞大了,非得揍死我不可!” 说到底,王海佳并不是他心仪的结婚对象,所以理由能列很长的一熘出来。 但说服一个人,往往只需要一个有分量的理由。 夏明苏不急不缓地说道:“你不觉得,你们俩结婚的话,各玩各的,也挺好的嘛。既在围城里,也在围城外,自由自在,不用做贼心虚,更不用担惊受怕。” 石磊有点儿心动,他认真地考虑了起来。 第327章 爱情是什么? 趁石磊还在犹豫,夏明苏继续添柴助火,“王海佳的家庭背景很不错,她爹娘也都是知书达理的人,不会干涉你们的生活。你俩又都是学语言的,行事作风也很像,不谈爱情,偶尔也可以凑在一块儿谈谈理想么。生活里,互不牵绊,才是首要的。磊子,你觉得呢?” 石磊:“……” 夏明苏:“你觉得你还能找到一个允许你在外面拈花惹草的女人吗?” “可问题是——”石磊弱弱地说道,“我可能不希望她在外面跟别的男人勾三搭四。” 双标了?不对啊!如果是别人,大概是因为所谓的占有欲,允许自己疯玩,却要求妻子守身如玉。 可石磊并不是这样的人啊!那么,他为什么会这么想呢? 夏明苏眸光微微一亮,“磊子,你是不是喜欢佳佳?” 石磊想了想,“可能有一点儿,不过我一直没正经谈过恋爱,说真的,不知道爱情是啥……” 这下轮到夏明苏无语了,这话题拐得有点儿出乎意料。 爱情是什么?这问题可就聊大了。 爱情是体味过才会懂的东西,是没有办法通过任何的语言和方式,由一个人教授给另一个人的。 “我和佳佳现在这样的关系,是最舒服的,可以无话不谈,无所顾忌地当一辈子的好朋友。如果结了婚,关系变了,很多东西就会跟着变,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点的三瓶啤酒早就喝光了,石磊的眼睛总是不由自主地往柜檯上的那一排酒看去。 夏明苏只好叫来服务生,要了一瓶白兰地。 石磊满眼的感激,明明是他请客吃饭,真是不知道为啥他就不能随心所欲地要酒喝。 “朋友做久了,有些感情就变得复杂了。大多数时候,都不想破坏现状。那天我和佳佳醉得太厉害,否则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意外。”石磊喝了一口白兰地,眼中闪过一丝忧虑。 夏明苏:“也许是美丽的意外呢。我和佳佳已经离婚了,现在就是个旁观者,是个事外人,希望你能负起这个责任。我想你也不希望佳佳一边求学,一边当单亲妈妈吧?” 石磊沉默了良久。 白兰地夏明苏一口都没有喝,他慢条斯理地吃光了蘑菇意面和一盘蒜香面包。 吃完之后,他就静静地坐着,看石磊默默地喝酒。 娶,还是不娶,都是一个艰难的决定。 大概需要一些时间来慢慢考虑,夏明苏没有催促,也没有逼迫石磊立马做决定。 他没有立场逼石磊做什么,只是作为两人的朋友,希望促成这段婚姻。 不过,夏明苏隐约有一种预感,石磊会娶佳佳。 理由嘛,大概是因为他觉得石磊的内心深处一直都住着王海佳吧。 两天后,夏明苏就离开巴黎,去了英国。 临走前,他没有见到王海佳,可一个月后,他收到了王海佳发来的一封信。 信中说石磊向她求婚了,两人决定先在巴黎举行婚礼,双方的父母都会过来,结婚证等回国之后再领。 她感谢夏明苏对石磊的一番劝说,并祝他和小麦永远幸福。 夏明苏把信收起来,欣慰地笑了。 他的那番劝说之词,其实并没有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真正能说服石磊走到这一步的,还是他对王海佳真实的感情。 这份感情,应该在之前就已经酝酿成熟了,只是两个人都没有意识到,或者没有正视罢了。 爱情一旦披上了友谊的外衣,就充满了迷惑性,让人认不出本真的面目,也让人容易心生胆怯。 田小麦独自在婆家生活的第一天,可谓异常艰辛。 即使她已经做了充足的心理准备,可也没有起到任何的作用。 田小麦还是小瞧了王喜弟,这个女人,真是歹毒的可以!难怪苏苏的爹这么些年都不愿意回来呢,面对这样一个恶婆娘,真是不如死了的好! 不过,在经歷了一天生不如死的折磨之后,田小麦只用一个晚上就快速地找到了应对之策。 “小麦啊,来一下!”王喜弟朝屋外喊道。 “来啦……”田小麦放下扫帚就快步走了过去,进屋一看,她婆婆正坐在床边悠闲地喝着茶呢,一副贵妇相。 第344页 床上却堆满了衣服,一年四季的都有。这架势跟要清仓大甩卖一样,就是这甩卖的衣服看着好像都挺贵。 “娘,您这是,准备干啥啊?”田小麦指了指满床的衣服,问道。 “我听说你手艺不错,针线活很细。正好,你把这些衣服都给我改大一码吧。岁数大了,胖了不少,这些衣服都穿不进去了,丢了又可惜。”王喜弟抿着茶,一脸笑眯眯地瞅着田小麦。 田小麦哽了一下,“哦,改衣服,行啊。不过这些太多了,我一下子做不完,先把冬天要穿的……” “小麦啊。”王喜弟打断了她的话,“这活不好总攒着,越攒越多,以后就更没时间弄了。你辛苦几天吧,也就几天的事儿。要是我手艺有你这么好,也就不麻烦你了。” 第328章 以退为进 “小麦啊。”王喜弟打断了她的话,“这活不好总攒着,越攒越多,以后就更没时间弄了,你辛苦几天,也就几天的事儿。要是我手艺有你这么好,也就不麻烦你了。” “呃……行啊,那我就把这些都抱我房间里头去了。” 王喜弟点点头,“恩,都拿去吧。” “大贵哥。”田小麦喊了一嗓子,想找个帮手,让她一个人搬,不得累死啊。 可王喜弟就想故意为难她,“大贵给我熬药呢,你就别麻烦他了,自个搬吧。” 王喜弟说着就去了厨房,还把大贵给拦住了,让他不用管小麦的事儿。 “熬你的药吧,小麦她可能干了,自己能行。” 田小麦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那就这样吧,反正她是不急,慢慢搬呗。 优哉游哉地,一边琢磨着事儿,一边慢慢地搬着,王喜弟数落她几句,她就嗯嗯啊啊地答应着,但就是不给你卖力气干。 你不体谅我,竟跟我找茬,也就别怪我不配合不听话了。 花了三四个小时,才把那一床的衣服搬到自己的房间里。 王喜弟也不生气,浪费的是你的时间,又不是我的时间,吃亏的到底还是你自己。 晚上田小麦从办公室回到家,去厨房一看,一粒剩饭都没给她留下,锅子里边刷得干干净净的,连点油腥味儿都没有。 好在房间里还有两盒奶油饼干能充飢,否则晚上饿的都没法睡觉。 水壶里边也都没有热水了,大半夜的,还要自己架锅烧热水喝,这日子过的也真是惨兮兮。 泡上一杯热茶,开一袋奶油饼干,坐在书桌前,一边吃一边赏月,感觉竟然还很不错。 大概是因为在苏苏的房间里吧,这里有他多年生活的味道,短时间内都抹不掉的迷人味道,能让人轻易地释怀掉一切的不如意。 以前田小麦起床后第一件事儿是练晨功,练完之后才开始给全家人做饭。 现在到了婆家,起来第一件事改成了做饭。 王喜弟午觉睡得时间长,而且年纪大了,觉少,所以早上起得特别早。 她耳朵还尖,听力贼好,只要听到田小麦醒了,就会一咕噜跟着起床,然后就等着要吃早饭。 这样一来,田小麦还怎么练晨功啊?只能先做饭,做完了还要陪着婆婆一起吃。 在自己家,做什么自己决定,偶尔娘和妹妹有什么特别想吃的,她才给她们做。 现在呢,田小麦什么都不能做主,王喜弟想吃什么,她就只能做什么,一点决定权都没有。 最麻烦的是,中午她必须回家吃饭,以前都在办公室里头跟江淼淼一块儿解决,基本上都是早上做好带过去的。 现在呢,她中午必须要回去做新的菜,伺候她婆婆吃饭。 王喜弟觉得吃剩饭剩菜不健康,所以一直以来她都只吃刚做好的饭菜,这给田小麦增添了不少的麻烦。 这些以前都是大贵的事儿,现在大贵想做王喜弟都不让他做,非要吃儿媳妇亲手做的菜,说小麦做的更好吃,她更喜欢。 田小麦择菜的时候特别想爆脏话,不过很快就想通了。 这是苏苏的娘,再气人也是生了苏苏的人,做几顿饭,原本就是应该的,是当媳妇原本就该做的。 虽说自己主动去做,和被逼去做,完全是两种心情,但田小麦认为内心强大的人可以很好地转换做事的心情。 权当是修炼内功的一门大课了。 “今儿中午少了一道菜啊!”王喜弟挑刺,每天中午的标配至少是五菜一汤,而桌上现在只有四道菜。 田小麦挑挑眉,解释道:“今天这条鱼比较大,这一道菜就顶之前的两道了,所以就少做了一道,做多了太浪费。” “浪费什么?剩菜猪崽子们都能吃的,你就是懒,非得给自己找理由。”王喜弟敲敲筷子,命令田小麦,“这么些年了,中午就没少于五道菜过。你现在去,再给我清炒一盘藕丝来。” 田小麦不动地方,闷头吃饭。 大贵立马站起身,说:“我去做吧。” “大贵你坐下!”王喜弟说:“你以后只做我晚上喝的药粥就行,早上和中午都不用你管了。” 大贵很是为难,但他的身份摆在这里呢,他也不好顶撞王喜弟,只好无奈地重新坐回到位置上。 第345页 王喜弟:“当初是你死乞白赖地非要嫁过来,你以为来了之后就能跟少奶奶似的享福么?做梦呢!” 这种美梦田小麦可从来都没做过,而且她也没觉得被佣人伺候是什么美妙的事情。 “我身边也只有一个大贵帮我做点杂事,没有人来伺候你!明苏回来了,他想怎么伺候你是他的事情。你现在是我夏家的儿媳妇,也不让你多做别的,一天两顿饭,很难吗?你也不是不会做,怎么就非要跟我过不去呢?多炒一个菜,能累着你还是怎的?” 听到王喜弟一连串的质问,田小麦嘴巴里的饭是彻底咽不下去了,这吃了容易消化不良啊。 她放下筷子,打算说点什么,可嘴巴刚张开,话还没出口,就被王喜弟截了胡。 “你看我这家里头的剩菜剩饭,什么时候平白地扔过。以前明苏在家的时候,每天作废的食物成堆成堆的,不都给牲畜们餵了,连一片白菜叶都没浪费过,你现在跟我说浪费粮食浪费食物,你懂个屁啊!” 田小麦哽了哽,废话不多说,起身去厨房清炒了一盘藕丝。 前后也就用了五分钟的时间,藕片之前有处理好了,切成丝,大火炒一下就行,很快就出了锅。 王喜弟自以为胜了一局,心满意足地重新拿起筷子开始吃饭,姿态优雅地夹了一筷子藕丝,放进口中,嚼了两下。 啊呸!当即把嘴巴里的菜全部吐到了桌上。 咸得齁死人了! “你这到底放了多少盐啊?你是要咸死我吗?!”王喜弟彻底倒了胃口,喝了一大杯水之后气唿唿地回了自己的房间。 也不知道明苏是眼睛瞎了,还是人傻了,怎么就中意上了这么一个刁钻的女人! 真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怎么相处怎么不顺心。 田小麦不动声色地吃着鱼,好好一顿饭,本来挺和谐的,干嘛非要挑事儿呢! 晚上的药粥里不是预备放莲藕的嘛,那中午吃藕丝又是为毛? 故意找茬,有意思吗? 吃完饭之后,田小麦和大贵一起收拾饭桌。 两人一同进了厨房,田小麦小声问大贵;“以前每天中午都是五菜一汤吗?没有例外的时候?” 大贵点点头,“十几年了,中午都是这么吃的。” 田小麦咂舌,这未免也太讲究了一点吧。两个人吃饭,每天都搞得这么隆重。 按现在的年份往前推,十几年的话,困难时期一过,就开始吃这种规格的了? 啧啧啧,讲究! “夫人是苏州望族之后,从小养尊处优,有些习惯,难以改变。这些年她过的不顺心,尤其是先生这么多年都不回来,她心里难过……”大贵点到即止,没有再说下去。 田小麦靠着墙愣了会儿神,她是不是做得有点过分了?一道菜而已,藕丝也只花了五分钟就炒好了,她在别扭些什么呢? 以牙还牙真的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吗? 显然不是。 但要忍受婆婆的无理要求,和恶劣的脾气吗? 答案当然也是否定的。 这分寸感还挺难拿捏的,田小麦苦笑。 还真不是靠真情和真心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有点意思,她喜欢挑战,这样很好。 庆幸的是,夏明苏现在不在家,她和王喜弟还有六年的时间可以慢慢磨合,不用着急。 之后的午饭,田小麦老老实实地给王喜弟准备五菜一汤,不多不少,刚刚好。 婆婆想吃啥,她就给做啥,偶尔还在配菜上花点功夫。 荤素搭配得当,口味适中,营养丰盛,即使是王喜弟,也挑不出半点毛病出来。 就是需要改尺码的那些衣服,迟迟没有改完。 衣服一直整整齐齐地码放在田小麦的房间里,她是从夏天的衣服开始改起的,现在进度还没有推进到秋天。 气温骤降,眼瞅着要换厚衣裳了,可王喜弟却迟迟拿不到换季的衣裳。 第329章 坏心眼和小心眼 “小麦,我的衣服都改好了吗?都多长时间了!”王喜弟迳自进了田小麦的房间。 田小麦正在改一件带毛领的酒红色呢子大衣,她缝着最后几个针脚,“这件快改好了,一会儿马上就可以穿了。” 王喜弟就站在床边等着,她目不转睛地看着田小麦行云流水的动作,心中暗暗称赞着。 她儿媳妇的手工真是好的没话说,女工活儿的确了得。 “好了,娘,你试试!”田小麦拿着衣服走下床,把衣服抖了抖,帮王喜弟穿上。 衣服一穿上身,王喜弟就觉得好像哪里不太对劲。 对着镜子一照,脸当即就垮了,“你不是量过我的尺寸吗?怎么改大了这么多?” 田小麦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天儿冷,里面可以多套几件衣裳嘛,更暖和。” “可这也太丑了!穿得跟狗熊似的,这像话嘛这!”王喜弟把大衣扒下来,丢到床上,气汹汹地说:“你给我重新改!” “得嘞!”田小麦挑挑眉,重新改就重新改。 身材就那副德行,肚子大屁股大,还想穿得怎么好看啊,这么大岁数了,冬天可不就得以保暖为主。 切,审美要求还挺高的。 田小麦瞅着床上的这件大衣,自嘲地笑了笑,田小麦啊田小麦,瞧你这心眼小的。 第346页 可小小的报復心理不是说没就没的,如果当时让她改衣服的时候,王喜弟的态度能好一些,说先把秋冬的衣服改一改,单衣放放,晚些时候慢慢改,不就挺好的嘛。 非要逼着人点灯熬油地给你干,可不就会消极怠工嘛。 女人何必为难女人呢! 后来田小麦以三天一件的速度,给王喜弟改着衣服。 由于衣服改的大小适中,款式比原先还好,王喜弟也就没话说了。 找不到把柄,还能说什么呢? 大贵时不时就会偷偷地笑,两个女人都没什么坏心眼,但都有点小心眼,小打小闹地莫名有点可爱。 江淼淼现在整日地叫苦连天,“小麦啊,你哥我都快饿死了,你也不管管我。” “晓彤不是刚给你送来两罐红烧肉嘛!够你吃一个礼拜了吧。”田小麦绕着山头走了一圈,查看着塑料大棚的建造情况。 建好的已经有一多半了,再有半个月的时间,大概就能全部竣工了。 江淼淼哭丧着脸说:“那也不能天天吃大肉啊,一天三炖肉,我一打嗝都是甜肉味儿,都快吃吐了。小麦你行行好,给哥带两天的菜吧,蔬菜为主,好消化的,我这几天蹲坑都费劲。” 哈哈哈哈……田小麦笑得眼睛变成了两个弯弯的月牙。 “嫁了人就不管哥了,没良心的小东西。” 江淼淼跟个受气的小媳妇似的,可受气小媳妇不该是她田小麦嘛! “江哥,我最近可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你得体谅一下我呀。”田小麦把自己在夏家的经歷念叨了一遍。 江淼淼听完,看田小麦的眼神就变了,变成了怜悯。 “我小麦妹子咋这么可怜呢,小乖乖,哥哥好心疼啊。”江淼淼做出夸张的表情,恨不得立马手撕了王喜弟似的。 “江哥,要不以后中午我给你打包点剩菜过来?”田小麦其实有点为难,万一婆婆她把剩菜都拿给江淼淼了,保不准会污衊他俩有什么姦情。 “算了算了。”江淼淼对王喜弟还是心存畏惧的,“我自己架口土灶做菜吃吧,自食其力才能活下去啊……” 往年冬天都没什么事儿,今年田小麦做主搞了塑料大棚,这样冬天也可以种些草药,缩短生长周期,每年就能多收穫一批草药,利润就会更高。 然而这就意味着,江淼淼没有农闲期的长假了,只有过年那几天才可以回县城家里过个春节。 田小麦嫁了人,没有了蹭饭的地方,江淼淼随便对付着吃了一段时间,后来发现实在不行,吃不好人就没劲,干不动活儿,人熬不住劲儿。 所以只好自己做着吃了,味道差点,但至少能补充能量,提供基础的营养。 “土灶架好了,白天得空的时候,我偶尔可以去做几个菜,给你打打牙祭。”田小麦答应过朱晓彤,说会帮忙照顾一下江淼淼。 答应人的事情,不能食言啊。 “有你这句话,我就有盼头了啊!”江淼淼的肚子不合时宜地叫了两声,响声迴荡在塑料大棚里。 “你中午吃什么了?这才三点怎么就饿成这样了?”田小麦捏了捏江淼淼的胳膊,确实是瘦了,仔细看脸颊好像也清瘦了不少呢。 “吃的土豆,水煮的,就撒了一点盐,本来打算配着红烧肉吃的,不过肉吃了一块儿就吃不下去了,太腻了,一吃就反胃。你可千万别跟晓彤说啊,她做的红烧肉特别好吃,我以前怎么吃都吃不够,最近是因为饮食有点失调,所以才消受不了的。” 宠妻如此,也是朱晓彤的福气了。 夫妻两人互相挂念着,关心着,真是幸福的一对啊。 田小麦想想自己那口子现在还在国外学习呢,再过五年多才能回来,就觉得时间过得真是慢啊。 天天对着挂历划日子,过一天划一天,虽然每天都过的匆匆忙忙,但依旧觉得日子走得特别的慢。 第330章 百口莫辩 夏灯花的高中班主任突发脑溢血去世,一大早接到消息,她就赶去参加葬礼了。 上高中的时候,她是住校生,平均一个月才回家一趟。 夏灯花聪明伶俐,成绩好,又活泼热情,对各项活动都表现得非常积极,还有一身的才艺,班级的板报和校报都是由她主笔画的。 所以班主任格外喜欢夏灯花,每到周末都让她来家里吃饭。 在学校里夏灯花叫她老师,私下里,就会亲切地叫干妈。 干妈去世了,夏灯花必须要去送最后一程。 这是小展鹏生病以来,夏灯花第一次与儿子分开。 “荣轩,你看好孩子,时时刻刻都得带在身边啊!”夏灯花已经换上了一身黑衣裳,临出门前,她反反覆覆地叮嘱着田荣轩。 田荣轩抱着儿子,很耐心地说:“你放心吧,我会看着的。” 夏灯花系好围巾,走过去亲了亲儿子的脸颊,“小鹏乖,听爹和太爷爷的话,中午好好吃饭,娘很快就回来。” 小展鹏吃着自己的小手,傻傻地笑着。 “村口修路呢,你小心着点,别摔着了。家里不用挂念,我和六爷爷会照顾好孩子的。”田荣轩抱着孩子将夏灯花送到路口。 第347页 这时田小麦带着菲菲刚好过来,夏灯花跟她们简单地打了个招唿,就匆匆地走了。 把妹妹送到六爷爷家里之后,田小麦也没有久留。 一整日都相安无事,田荣轩去哪儿都抱着儿子,一刻都不敢松懈。 事实上,小孩儿摔着碰着是很正常的事情,村里这么大的孩子都在外头疯跑疯玩呢,夏天的时候膝盖上全是黑的红的小伤疤,冬天的时候脸也冻得红扑扑的,流着大鼻涕。 田荣轩觉得自己儿子现在身体没有什么大碍,可以自己熘达着玩玩了,至少在自家的院子里不应该给他太多束缚,可夏灯花说什么都不干。 小展鹏走路,她得亲手扶着带着,吃饭要一口一口地喂,一天二十四小时都不脱手,像保护瓷娃娃一样保护着这个体弱的儿子。 田荣轩自己带孩子的时候小心翼翼的,百般谨慎,其实并不是在保护儿子,而是在保护夏灯花那颗脆弱的心。 万一夏灯花回来发现孩子咳嗽了,或者身上出现了什么小伤口,一定会受不了的。 夏六爷躺在堂屋的藤摇椅上,腿上盖了两个厚厚的毛毯,身上披着军大衣,脚边还放了一个硕大的火盆,看着就觉得会很暖和。 小展鹏对地上的火盆非常有兴趣,动不动就想伸手去摸里面的火炭。 但每次都被田荣轩给制止了,“不能摸,会烫伤的!” 小展鹏眨巴眨巴眼睛,看着自己的爹,一脸懵懵然。 他努力了几次,都被拉走了,后来就急了,哇哇地叫了起来。 田菲菲对小展鹏摇摇手,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很烫,会疼……特别疼……” 小展鹏愣了愣,好像听懂了一样,不再闹腾着要去摸火炭了。 田荣轩感激地朝菲菲笑了笑。 夏六爷坐在一旁,乐呵呵地说:“菲菲啊,我们小展鹏好像能听懂你的话,真是太难得了。” 田菲菲煞有介事地说:“因为我跟弟弟年龄相差的最小,他跟我最有共同语言。” 夏六爷:“哈哈哈,真是小人精一个。” 菲菲这丫头比灯花小时候还灵气,瞧她水灵的长相和那聪明劲儿,怎么看都不像是苗翠英和田大牛的孩子。 仔细一想,田家的孩子,漂亮的漂亮,聪明的聪明,四个孩子无论是长相还是头脑,都没像着他们的爹娘。 基因会怎么变化,真是没法预料。 “荣轩啊,你去拿点柿子饼给菲菲吃吧。”夏六爷记得前几天菲菲说柿子饼好吃来着,所以他让荣轩去镇上多买了一些回来。 “谢谢六爷爷。”田菲菲跑过去亲了夏六爷一下,说:“我自己去厨房拿吧。” 她见田荣轩去哪儿都抱着弟弟,很不方便,所以不想再麻烦人了。 夏六爷说:“荣轩,你把小展鹏给我吧,你带菲菲去厨房拿柿子饼吃。” 田荣轩把儿子放到夏六爷的腿上,牵着田菲菲的手往厨房走去。 可刚走了两步,小展鹏就呜呜地叫了起来。 夏六爷问他,“你叫谁吶?” 小展鹏难得清晰地说了声“姐姐”。 “你要菲菲姐姐,是吗?”夏六爷满脸堆笑地问道。 小展鹏依旧只喊“姐姐”,一连喊了三声。 田荣轩笑了,他松开菲菲的手,说:“你去陪弟弟玩吧,他喜欢你。” “恩,我也非常喜欢展鹏弟弟。他小小的,脑袋圆圆的,眼睛亮亮的,浑身软乎乎的,特别可爱。”田菲菲仰着头说:“麻烦荣轩哥哥帮我拿柿子饼了,谢谢你。” 田荣轩揉揉田小麦的小脑袋,说:“不用谢。” 田菲菲走到夏六爷身边,牵起了弟弟的手。 小手牵小手,画面很是温馨啊。 但画风突变,只需要一秒钟的时间。 姐姐回到身边了,小展鹏高兴得咧开嘴笑了,他兴奋地摇着小手,浑身激动得乱颤。 夏六爷半躺在藤摇椅上,满脸慈爱地看着两个孩子。 “菲菲,家里头的人,你最喜欢谁呀?”夏六爷问田菲菲。 田菲菲毫不犹豫地回道:“我最喜欢小麦姐姐。” 夏六爷:“为什么啊?” 田菲菲一脸认真地说:“因为小麦姐姐最能干,把全家人都照顾得很好。她做菜做得很好吃,衣服也做得超级漂亮,我以后要当小麦姐姐那样的人。” 夏六爷:“这话你跟小麦姐姐说过吗?” 田菲菲摇摇头,“没有。” 夏六爷:“你可以当面跟她说呀,她一定特别高兴。” 田菲菲捂着小嘴笑了笑,轻声说:“我不好意思……” 夏六爷:“这有什么可不好意思的。” 就在两人聊得正开心的时候,小展鹏突然毫无预兆地向后栽去。 田菲菲离得近,条件反射地伸手去拉,但还是晚了一步。 她虽然牵住了弟弟的手,但人还是掉到了地上。 唯一庆幸的是,盖在夏六爷身上的毯子比较大,有一半托在了地上,所以小展鹏并没有受伤,只是有点吓到了,所以扯开嗓子嚎哭了起来。 第348页 田荣轩急急忙忙跑过来,结果却被刚好回来的夏灯花抢了先。 夏灯花一把拎起儿子,把他抱进了怀里。 “摔到哪儿了?哪里疼,跟妈妈说。”夏灯花轻轻地拍打着儿子的后背,“没事了没事了……” 田菲菲被突如其来的状况给吓到了,愣在原地不知道如何是好。 小展鹏的哭声渐渐弱了下来,夏灯花瞪着眼睛,质问田菲菲,“你为什么要推弟弟?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不能随便碰弟弟,弟弟身体不好,经不起你们这些熊孩子折腾!” “我——我没有推他……”田菲菲为自己辩解着。 田荣轩将夏灯花拉到一边,小声劝道:“菲菲不可能推人的,小展鹏肯定是自己没坐稳,结果倒了。地上不是铺了毯子嘛,你看他也没伤着。” 这大半年,夏灯花整天紧张兮兮的,神经极度过敏,一点点风吹草动都会让她情绪失控。 今天让她看到儿子摔倒的场景,田荣轩觉得特别无力,不知道要花多久的时间,才能劝慰好她。 “田荣轩,这是不是你儿子?!你不心疼?他身体不好,你又不是不知道,外面看是没怎么样,但里面要是摔坏了呢?他不是一个健康的孩子,一点点小伤都会要了他的命,你懂不懂啊!”夏灯花激动地控诉着,声音里带着浓重的哭腔。 田荣轩搂着夏灯花的肩,耐着性子无力地安抚着:“我知道我知道,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呢,他也是我的儿子啊。” 夏灯花深深地看了夏六爷一眼,介于辈分的原因,她不好埋怨长辈对孩子照顾不周,只好将怨气撒到田菲菲的身上。 况且,她刚刚进到院子里的时候,看到小展鹏摔倒的那一刻,正好牵着田菲菲的手。 由此她判定,是田菲菲弄倒了儿子,无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伤害都已经造成了,她难辞其咎。 第331章 一点都不疼 娘亲温暖的怀抱给了小展鹏莫大的安全感,他只哭了一小会儿,便渐渐安静了下来。 夏灯花把儿子递给田荣轩,转身走到田菲菲面前。 她很不客气地将田菲菲往门口的方向巴拉了一下,随后冷冷地说:“你以后别来了!我家里一个孩子已经够让人费心的了,你就别过来捣乱了!” 田菲菲的眼泪顿时在眼眶里不停的打转,她委屈啊,她什么都没做,为什么要接受这样的指责和对待呢? “谁给你这个权利的?”夏六爷的声音又沉又冷,“我一直在这里坐着,展鹏是怎么倒的,我心里难道会没数吗?” 夏灯花咬咬唇,到底是忍不住了,开口顶撞道:“六爷爷,孩子就坐在你腿上,你也不好好地照看着。但凡你一直牵着他的手,或者把他抱怀里,他就不会栽这一下!” 夏六爷冷笑一声,他孙女这是在怪他喽? “灯花啊,小孩都是磕磕绊绊长大的,你不能从早到晚地搂怀里,这样对孩子不好,你总要放手让他自己成长的。” 这些话身边的人早就想说了,但看夏灯花的精神状况不是那么稳定,都照顾着她的情绪,所以始终没有人直说。 现在已经发展成这样了,以免夏灯花变得越来越偏执,夏六爷觉得已经到了不得不说的时候。 “我的孩子跟别的孩子不一样,他身体不好,反应也没有别的孩子快,我如果不看着他,他会把火柴直接吞进肚子里,他会从床上蹦下去,他会拿头去撞窗户……这样一个孩子,我怎么能轻易地放手呢?你们一个是孩子的亲爹,一个是孩子的太爷爷,你们明明知道小展鹏之前发生过什么,明明知道他好不容易才活了下来,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忽视他呢?你们太无情了,太无情了……”夏灯花越说越激动,激动到浑身发抖。 田荣轩一手抱着孩子,一手去牵夏灯花的手,试图让她冷静下来,“咱们回屋吧,你先把这一身衣服换了。” “我这衣服怎么了?你别转移话题!”夏灯花甩开田荣轩的手,说:“明天开始,我不允许田菲菲进这个家门。你们要让她进来,我就带着展鹏走!” 夏六爷厉声呵道:“无理取闹!” “我怎么无理取闹了?你们一个二个的都喜欢田小麦,都喜欢这个田菲菲,她们姐妹俩给你们灌什么迷魂汤了?”夏灯花失控地喊道,“这还是不是我的家?我的家凭什么让一个外人天天来,还伤害我的宝贝儿子!” “我没有推弟弟,我没有伤害他,我没有!”田菲菲目光坚定地瞅着夏灯花,她瞪着血红的双眼,咬咬牙,扭头就要往外走。 夏灯花却一把扯住她,不让她离开,“你站住,话还没说清楚呢!” “我说清楚了,明天开始我不会再过来的!”不欢迎她的地方她不会再来,她有自尊心,她虽然年纪小,但也有尊严。 田菲菲想要挣脱夏灯花的拉扯,可她力气小,甩了一下胳膊都没甩掉夏灯花揪着她的手。 夏灯花非常疲惫,她对着班主任的尸体哭晕了好几次,一天下来,也是身心俱疲。田菲菲的不配合,让她非常恼火。 “你老实一会儿,听我把话说完,我说完就让你走!”夏灯花用力拉了田菲菲一下,田菲菲脚下一绊,向前栽去。 第349页 夏灯花没来得及反应,只见田菲菲跪倒在火盆前,一只手撞到了滚烫的火盆。 夏六爷立马扶起田菲菲,拿起她的手查看伤情,“糟了,烫伤了!荣轩,你快去把药箱拿过来!” 田荣轩把儿子重新递还给夏灯花,随后用最快地速度跑进房间把急救药箱拎了出来。 田菲菲的掌心红肿了一大片,起了很多的水泡。小姑娘的眼泪噼里啪啦地往下掉,但她愣是一声没吭。 夏六爷先用干净的凉水给田菲菲沖了伤口,来降低皮肤表面的温度。 接着挑破大的水泡,再小心翼翼地抹上烫伤药膏,最后进行包扎。 好在夏六爷上过战场,当过伤兵,也兼任过战地医生,对各种急救方法相当熟悉,手法也快速而准确。 药膏是夏明苏亲手调制的,阵痛和消炎的功效非常好。 不知道是药有奇效,还是被夏六爷一连串冷静而流畅的动作给吸引住了,反正田菲菲觉得掌心没有之前那么痛了。 伤口刚包扎好,田小麦就过来接妹妹了。 她走进院子,远远地,一眼就看见妹妹的手上缠了一圈的纱布。 田小麦急忙跑过去,蹲下身,问道:“菲菲,这是怎么了?怎么伤着的?” 见到小麦姐姐,见到了亲人,田菲菲一下子没忍住就哭了,她吸吸鼻子,怕姐姐担心,便忍着委屈,轻描淡写地说:“就烫了一下,没事的。六爷爷给我抹了药,是明苏哥哥做的药,可好使了,我现在一点都不疼。” 第332章 仙女是不会生气的 田小麦看不到纱布里面伤口的情况,一时难以分辨伤势的轻重。 但看到夏六爷深沉的面色,田荣轩尴尬的表情,还有夏灯花闪躲的视线,她意识到妹妹的手大概伤得不轻。 田菲菲不是个淘气的小孩,不会随便乱跑乱跳,尤其在别人家里,一向非常懂规矩。 在她来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这手到底是怎么伤的,田小麦很是疑惑,但在场的人似乎没有人愿意回答她这个问题,包括受伤的妹妹。 可她不能让妹妹在外面受人欺负,她一定要问清楚,一定要替菲菲出这个头。 “到底是怎么回事?有人能告诉我吗?”田小麦环视了一圈,视线扫过每一个人,最后定格在了夏六爷的脸上。 夏六爷德高望重,秉持公正,一定不会说谎的,田小麦对他最为信任。 而且,在场的人里面,只有夏六爷的立场最为中立,不会在感情上有太多的偏颇。 “这里面有点误会。”夏六爷说:“灯花回来的时候看到小展鹏掉到地上了,以为是菲菲推的,就有点怨气。菲菲受了委屈要回家,灯花拉着她不让走,两个人揪扯的时候,菲菲绊了一脚,摔倒了,手碰到了火盆,就给烫伤了。烫得不轻,但药我都给抹好了,回头我给她换几次药,很快就能好,放心,不会留疤的。” 田小麦揽着妹妹的肩膀,犀利地瞄了夏灯花一眼,“这样的话,你跟我妹妹道个歉吧。” 夏灯花梗着脖子,激动地说:“我为什么要跟她道歉?我不让她走,她非要走。路上要是碰到什么坏人,出了什么事儿,你又要怪我们了。我又没推她,她自己摔倒的,我有什么错?再说了,她还没跟我儿子道歉呢!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儿子身体有多差,当初你也在医院,当时都经歷过什么,你比任何人都清楚,很多细节甚至比我都清楚,难道不是吗?他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去,万一摔出个好歹,你能负责吗?” 田小麦一脸诧异地看着夏灯花,自从当了母亲,自从儿子生过那场大病之后,这个当娘的,完全失去了理智,也失去了正常的思考能力和判断能力,用神经质已经不足以形容她了,完全就是个癫狂的疯子。 说出来的话,颠三倒四,前后不成逻辑,全部都是情绪的宣洩。 “六爷爷说菲菲没有推人,说这里面是个误会,你没听到吗?你口口声声说菲菲推倒了你儿子,你只不过是想为这次的小意外找一个情绪的出口罢了。夏灯花,你清醒一点吧!你再这样下去,你儿子以后只会越来越惨,他会因为窒息而死掉的!” 夏灯花扬起手向田小麦的脸招唿过去,田小麦一把捉住她的手腕,轻轻一拧就将她制服住了。 “田小麦,你放开我!”夏灯花恨恨地喊道。 “你跟我妹妹道歉!”田小麦死死地禁锢着夏灯花,让她动不得分毫。 “田荣轩,你不帮我?我可是你媳妇!”夏灯花的声音里满是怨恨。 小展鹏还在娘亲的怀里,他因为恐惧而呜咽着。 田荣轩将孩子抱走,看着夏灯花,好言劝道:“你就道个歉吧,你误会了菲菲,又害她烫了手,不该道歉的吗?” 夏灯花血红的眼中满是绝望,她需要她的男人无条件地支持她,站在她的立场为她着想,可现实却如此残酷。 “今天就是打死我,我也不会道这个歉的!”透过堂屋的大门,透过院子里桂树干枯的枝丫,夏灯花遥望着远方的红云,渐渐沉入大山之中。 “姐姐,我们走吧……”田菲菲拉了拉田小麦的衣襟,嘟着嘴说:“我想回家。” 她不需要谁向她道什么歉,她现在只想离开这里,离开这个充满了戾气与怨气的是非之地。 第350页 没有人说话,场面陷入到一片死寂之中。 田小麦咬着牙,松开了禁锢着夏灯花的那只手,“菲菲,我们走!” 田菲菲快速地倒腾着她的小短腿,跟随着姐姐的步伐。 刚走出夏六爷家的大门,田菲菲就说:“姐姐,我不要再来这里了,好不好?” “好。”田小麦怜惜地看着自己的妹妹,“受委屈了吧,以后咱们再也不来了。” 再也不来这个有疯子的地方了。 这次伤了手,下次指不定会伤到哪里呢! 田菲菲语气平淡地讲了一遍整件事的过程。 “六爷爷让荣轩哥哥拿柿子饼给我吃,我怕麻烦哥哥,想自己去拿,但六爷爷说我个子小,够不到。我就说要跟哥哥一起去厨房,后来弟弟闹着要跟我玩,我就留下来了。荣轩哥哥把小弟弟放到了六爷爷的腿上,六爷爷问我话,我就回答,后来弟弟没坐稳突然倒了,我伸手想拉他,可来不及了。我碰到了弟弟的手,可他已经掉到了地上。这时候灯花姐姐回来了,她就怪我推倒了弟弟,让我以后不要再去她家了。我同意了,就想回家,她拉着我的手不让走,我想甩开她的手,就跟她拉扯了几下,后来我被自己绊倒了,手碰到了火盆。六爷爷给我沖了凉水,抹了药膏,包了纱布。这个药膏是明苏哥哥做的,特别好使,我的手现在一点都不疼了。” 田小麦听着妹妹波澜不惊的陈述,眼泪直打转,一幕幕清晰的画面映在眼前。 被火盆烫伤,该多疼啊…… 她不希望菲菲小小年纪就这么懂事,懂事的孩子太让人心疼了。 田菲菲突然不着边际地说道:“姐姐,谢谢你。” “恩?”田小麦没有明白她的意思。 “谢谢你相信我没有推倒弟弟,谢谢你替我出头。”田菲菲停下脚步,用那只没受伤的手,紧紧地抓着姐姐的手,一本正经地说:“姐姐不要生气,生气了就不漂亮了。我们要做最漂亮的仙女,仙女是不会生气的。” 田小麦真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这些话你都是从哪里听来的啊?” 田菲菲骄傲地扬扬下巴,“我从书上看到的,书里面有宝藏,我自己挖出来的宝藏!” 田小麦笑了,问她:“姐姐背你回去呀?” 田菲菲连连点头,“好呀好呀,我最喜欢姐姐背我了。” 田小麦蹲下身,说:“那就上来吧。” 妹妹受伤的那只手就在眼前摇晃着,晃得田小麦心里一抽一抽的。 夕阳已沉沉落去,明亮的皎月缓缓地升到了空中,挂在每一棵树的枝头。 第二天开始,田菲菲就跟着姐姐去狼坡的办公室了。 她已经学会了拼音,可以流畅地阅读所有带拼音的童话书。 后来她又跟小麦姐姐学会了用汉语词典,一些简单的故事也不再能难倒她了。 休息的时候,江淼淼总喜欢调戏这个小丫头,但他每每都会被无情地打发走。 “菲菲呀,哥哥这里有糖块,你想要吗?”江淼淼捏着一块儿大白兔奶糖在田菲菲的眼前晃了两下。 “幼稚鬼!”田菲菲无情地吐槽着,“我在看书呢,你不要打扰我!” “咳咳咳……”什么叫没面子,这就是了。 江淼淼灰熘熘地走了,可不到半天的时间,他又贱兮兮地跑了过来。 “菲菲呀,这个糖糕可好吃了,还热着呢,哥哥分你一半,咱俩一块儿吃呀?”江淼淼歪着头,讨好地看着小丫头。 田菲菲抿着嘴,嘆了口气,“你没看到我在画画吗?画画的时候是不能分心的,淼淼哥哥,你怎么就知道吃呀?!” “呃……”已经大半天没吃过东西了,怎么叫就知道吃呢!不吃东西哪来的力气干活! 罢了,看一桌子都是水彩笔,图画纸,铅笔和橡皮沫,江淼淼一边吃着糖糕一边从最里面的房间里退了出来。 第333章 一招就中 还是不打扰大画家创作了,热脸贴冷屁股的事儿做多了,容易伤自尊啊! 他还要这张老脸呢,还是乖乖地吃自己的吧。 田小麦笑道:“被嫌弃了吧?” 江淼淼点点头,“你家里各个都是人物啊,一个个都跟拼命三郎似的,啧啧啧,真吓人,菲菲这才多大呀,就跟小大人似的。我可不希望我的娃这样,我希望他天天跳泥坑里头玩,疯玩。” “这事儿你跟晓彤商量过吗?”田小麦笑问。 江淼淼硬气地说:“跟她商量什么,这事儿我做主!” “真的?”田小麦可不信。 “嘿嘿……”江淼淼怂怂地说:“假的,我家我媳妇做主!” 田小麦挑挑眉,一副我就知道的表情。 “你妹妹真厉害,右手伤了,还能用左手画画,我看她画得还挺好的。跟她一比,我这双手就是个摆设。”江淼淼把手放在眼前翻来覆去地打量着,怎么看怎么嫌弃。瞧瞧人家菲菲的小手,软乎乎白嫩嫩的,那就是天使的手。 “怎么会是摆设呢,每双手的使命不一样而已。你干活的时候,这双手还是很给力的!”该说的公道话还是要说的,田小麦还指望江淼淼好好地给她干活呢。 第351页 一句鼓励的话,能顶三斤大米。 这是江淼淼曾经说过的话,他让田小麦时不时多夸他两句,这样他会更卖力气地在土里耕耘。 事实证明,效果还不错。 “对对对。”江淼淼立马找回了自信,“我浑身的力气就靠这双手发挥呢,等草药全部长起来了,卖出了好价钱,还能做成药,拯救千千万万受病痛折磨的病人。我这成就感,简直了!第一次觉得自己没有白活一场!” 田小麦刚吃完手中的糖糕,桌子上还有一个是留给菲菲的。 江淼淼伸了个懒腰,感慨道:“你看着还像个小孩子呢,可也马上就要当妈妈了,真是难以想像。” 田小麦笑道:“你不用着急,你和晓彤也快了。” “我没着急,我们结婚也没有多长时间,这速度挺正常的。你和明苏老弟太厉害了,一招就中,厉害厉害,大哥我佩服佩服!”江淼淼夸张地对田小麦抱了个拳。 “这有什么可佩服的。”概率事件而已,她和苏苏身体都好,还年轻,中奖率高一些挺正常的。 况且,心诚则灵吧,苏苏那么想要孩子,这下如愿了。 “信寄过去了没?他是不是已经知道啦?明苏老弟得高兴成啥样啊!估计兴奋得几宿都睡不着。” “那还是别了,他还得好好上课好好学习呢!休息好了,才更有精气神。”大老远跑过去容易嘛,人生地不熟的,该多辛苦啊! 不把知识吸饱了回来,都对不起这么多年的辛苦。 “信我刚寄出去两天,肯定还没到呢。”田小麦说:“江哥,我看你怎么比我都激动啊。” “我是小娃娃的干爹,我怎么能不激动呢!”亲爹暂时当不成,噹噹干爹过过瘾也好。 田小麦玩笑道:“我家大宝认不认你这个干爹,还不一定呢!” “怎么能不认呢!我给他买奶粉,买玩具,他得认我这个干爹。”肚子里的宝宝还不满三个月呢,江淼淼就开始想着怎么讨好了。 田小麦:“我家孩子,不会那么肤浅的,要想当他干爹,想收买他,你得再花点心思才能。” “你肚子是男娃还是女娃啊?”江淼淼想着讨好一个男娃和讨好一个女娃,肯定得用不同的方法。 “大哥,这我怎么知道啊!”田小麦简直哭笑不得,当干爹都这么认真,要是晓彤怀孕了,他成准爸爸了,不得天天跟神经病一样啊。 想想就觉得会好可怕。 “明苏老弟喜欢闺女吧,我记得他说过,想要七个闺女来着。小麦你呢,想要儿子还是闺女?”江淼淼彻底跟这个话题干上了。 “我无所谓,生啥养啥呗。都是自己生的,都是从我肚子里面出来的,我都稀罕。”田小麦不纠结这个问题,她觉得苏苏虽然说喜欢闺女,但如果真生了儿子,肯定也会捧在手心里疼着爱着。 “恩,我和晓彤也是这意思。不过如果儿子闺女都有的话,就更好了,凑个好字,多美呀!可是……”江淼淼顿了顿,突然变得有点伤感,“晓彤说她只想要一个孩子,然后好好地爱这一个孩子。不想把爱打碎了分给几个孩子,我试图说服她,可她挺坚决的,唉……” “一个也挺好的。”田小麦说:“我让我孩子认你当干爹。” “真的?”江淼淼的心情一秒变情,“那我就有一堆干儿子干闺女了?” 一堆是什么鬼形容词。 罢了,不用一窝已经算不错的了。 田小麦点点头,说:“恩,真的!” 第334章 生而为人,很幸福 夏明苏下了课回到公寓,照例到宿管那里转一圈,看看有没有自己的信。 宿管是个英国的老大妈,六十五六的年纪,由于肚子大,还经常帮人带小孩儿,所以学生们给她起了一个形象的暱称,叫袋鼠阿姨,就是auntkangaroo,简称auntk。 她每次看到夏明苏都会对他笑,还要嘘寒问暖一番。 有一次她过生日,还特意给夏明苏留了一块蛋糕。 “快来,这里有你媳妇的信!”auntk看到夏明苏下课回来了,就热情地朝他招招手。 她每次看到信中的“田”字就知道是夏明苏的媳妇,这个由四个方块组成的字太有趣了,她一下子就记住了。 夏明苏笑着走过去,接过auntk手中的信,当即撕开看了起来。 “你媳妇说什么了?是不是有什么好事?”她看到夏明苏读信时一脸幸福的模样,眼角的笑意越来越浓,就知道信上肯定写了什么令人高兴的事情。 “我要当爸爸了!我媳妇怀孕了!”夏明苏想要找个人分享此刻的喜悦,就走过去拥抱了一下胖胖的auntk。 auntk像对待自己的儿子那样,拍了拍这个中国小伙子的后背,“好啊,真好,恭喜你要当爸爸了,你一定要当个好爸爸呀!” 夏明苏笑着点点头,走到三楼,回了自己的房间。 这个公寓楼里住的都是留学生,房间有大小不同的规格,夏明苏住的是条件最好的二室一厅有厨卫的房间。 课业再忙,他都尽量自己做着吃,规规矩矩的一日三餐,顿顿都不马虎。 第352页 这样一来,就吸引了很多同学过来蹭饭。 刚开始是一两个,后来很快就变成了十几个。 无论是来自哪个国家的,无论熟不熟悉,夏明苏都会热情地招待。 一次大考结束之后,有一天的全休。夏明苏心血来潮一口气包了上千个饺子,那天晚上,整栋楼里的人几乎都在吃他包的饺子,满楼都是韭菜鸡蛋的味儿。 有一位吃鸡蛋会过敏的同学,馋的不行,夏明苏还特意为他单独包了二十个香菇猪肉陷的饺子来解馋。 这次收到田小麦怀孕的消息,夏明苏决定好好地庆祝一番。 他做了很多蛋糕、饼干、焦糖布丁、烤面包、蒜肠等在各国接受度都比较高的食物,又准备了啤酒和香槟,俨然将他的房间搞成了一家自助餐厅。 从中午一直到第二天凌晨两点,房间里的人就没有断过。 除了auntk,大家都不知道夏明苏为什么要费心搞这么一场聚会,他只说刚大考完,聚在一起放松放松,乐呵乐呵。 有好吃的总归是好事,大家也就不在意到底是为了什么而庆祝的了。 不过有一个人对此还挺好奇的,这个人就是萧加倩——剑桥大学生物学博士,王海佳的小学同学,妥妥的学霸一枚,念书的时候连跳了好几级,初中上了半年,高中上了半年,就直接考到剑桥来念大学了。 年轻有为,不到三十岁就在生物学领域出了很多学术成果。 而且,她不仅已经结了婚,还生了三个孩子。 对萧加倩来说,一天似乎不只有二十四个小时,似乎是有五十个小时一样。 很难想像她的学习效率和做事效率有多高。 夏明苏能来剑桥,萧加倩提供了不少帮助。 联繫导师,办理入学手续等等琐碎的事情,她都安排得妥妥噹噹,给夏明苏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再有半个月就过春节了,你今年回家吗?”萧加倩穿着粉红色的毛衣,窝在客厅最角落的沙发上,抱着香槟慢慢地喝着。 夏明苏靠在旁边一张沙发的椅背上,说:“我下个礼拜就回去。” 萧加倩笑道:“你还真是不嫌麻烦,来回一趟多累人啊。” “不累,我要回去看看我媳妇。”夏明苏的眼眸里闪烁着幸福的光芒。 “你媳妇真幸福啊。”萧加倩笑了笑,说:“佳佳一直不肯结婚,没想到转眼她都二婚了,真是好笑。” “对她来说,应该算是好事吧,她和磊子脾气相投,会过到一起去的。”夏明苏揉揉手腕,在厨房忙活了一天,还挺累人的,不过心里很满足、很开心。 “你知道转世投胎当一个人,活这一辈子最令人着迷的地方在哪儿吗?”萧加倩用她那双会说话的醉眼望向夏明苏。 夏明苏勾唇一笑,淡淡地回道:“对我来说,认识我媳妇,和我媳妇在一起就是最令人着迷的地方。自从认识了她,我觉得生而为人,很幸福。” 萧加倩一脸羡慕地说:“我真该让我老公跟你学学怎么说话,这情话说得真是要甜死人了。” “我一般当面不跟她说这些。”夏明苏给萧加倩添了半杯酒,继续说道:“也许你老公此刻正在某个地方跟某个朋友说着对你的甜言蜜语,只不过你没听到,也不知道罢了。” 萧加倩笑了笑,她清楚她男人无论在哪儿,无论对谁,都不会说这种甜甜的话,不过她蛮感激夏明苏这番善意的解释。 她说:“我觉得这个世界最让人感到着迷,也最值得期待的就是未知数了。我们永远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此时此刻的我们看到的,拥有的一切,下一秒就有可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最刺激的地方。” 夏明苏陷入到短暂的沉思之中。 是啊,这就是为什么计划没有变化快的原因了。 “也许。”萧加倩笑着说:“某一天我们会躺在一张床上呢,都是没准的事儿。” 夏明苏:“……” “哈哈哈,我开玩笑的。”萧加倩端起酒杯喝了一口,视线从夏明苏的脸上转移到窗口的一盆茉莉花上。 “你知道吗?那盆花,也听得到我们的对话。” 夏明苏扯扯唇,这人不是搞生物学的,而是搞玄学的吧…… 这时候差不多晚上十一点左右了,屋里还剩下七八个人,喝酒的傢伙们走的都晚,一个个都有点醉态。 好在都住在这一栋楼里,走几步就到各自的房间了,所以玩起来都没什么顾忌,醉就醉了,男生女生都不怕出事。 萧加倩喝了不少酒,早就有了微醺的状态,不过她的酒量似乎很好,酒品也极佳,所以没有失态的样子。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后来还是萧加倩先开的口。 “那天我碰到你们学院的教授,路上聊了一会儿。她说你天分很高,以后肯定是个特别厉害的医生。她希望你能留下来一直深造,然后在这边当医生带学生。不过听说你读完之后就要回国了,你不再考虑考虑?你可以把你媳妇和家里人都接过来的啊。学校会帮你们解决生活问题的,给你们分配住房,给你媳妇安排工作,以后你们有小孩了还可以免费上学。” 第353页 夏明苏摇摇头,一丝犹豫都没有。在这件事情上他从来没有犹豫过,无论多少人用多少优渥的条件来劝说他,他都不会选择留下来的。 金山银山都抵不过他跟小麦在家乡土地上的终生相守。 “我媳妇离不开那片地,我以后要是当了医生,也会先给家乡的人看病。”夏明苏坚定地说:“落叶终要归根,我不想在外面飘荡太久,更不想带着媳妇和孩子在外面一起飘。” 萧加倩突然有点动容,她出来的太久了,思乡情绪在与日俱增中渐渐大到看不清它本来的面貌。 她一度以为自己是跟王海佳一样洒脱的人,然而事实证明,她跟王海佳并不一样,她的内心深处有着漂泊的不定感。 这种不定感,是在王海佳和石磊身上所没有的。 人与人的不同就在于此,而最可悲的是,人往往会看错自己,而在无形中不断地在自己的身上施加暴力。 人人都羡慕的萧加倩,正受着这种隐秘的情感伤痛,无人知晓,连她自己,在此之前都毫无察觉。 萧加倩微不可闻地嘆了口气,轻声说:“我突然也想回去看看了。” 第335章 我的傻老公 萧加倩微不可闻地嘆了口气,轻声说:“我突然也想回去看看了。” “那就回去看看吧,这几年周平县的变化挺大的。”听说萧加倩来英国十几年了,一次都没有回过老家。 虽然周平县跟剑桥没法比,但跟十几年前的自己相比,还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暂且不说周平县,就是竹溪村这半年多来的变化也不老小。 夏明苏交完最后一科的论文,就迫不及待地赶去了机场。 轻车熟路地转机转车,到了镇子上之后,他惊喜地发现竟然有了直接通往竹溪村的公交车。 夏明苏给家里人买了很多的礼物,装满了两个大皮箱。 他拎着箱子走下公交车,一抬眼就看到田小麦朝他缓缓地走了过来,带着一脸灿烂的微笑。 夏明苏放下箱子,揽过田小麦的肩头,什么都不说,勐地一低头,就在那软软的香唇上印了一记深吻。 吻够了,才抬起头,悠悠地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回来?” 田小麦得意地晃晃小脑袋,“我算得准呗!” “改名叫田大仙了?”夏明苏重新拎起两个箱子,往村里走去。 田小麦想要帮忙拎一个稍微轻一点的,可夏明苏说什么都不让。 “万一把我闺女抻着了,可怎么得了!” 田小麦白了他一眼,“你就怕闺女抻着,不怕我抻着?!” 有了闺女,就不要媳妇了,是吧? “怕,当然怕了,媳妇永远是最重要的。”夏明苏立马为自己不严谨的话找补了两句。 “这还差不多!” 田小麦歪着头一直盯着夏明苏看,夏明苏抖抖眉毛,问她:“看什么呢?是不是觉得你男人又帅了?” “你还能变得更帅?我怎么看不出来你还有更帅的余地呢?”田小麦觉得这已经算是神颜的顶峰了,再帅是要上天么,上天很危险啊,还是不要了。 夏明苏被夸得很是受用,他顿时觉得手上的行李一点都不重了。 “那你看什么呢?” “我在看,你在英国有没有一心一意认真地学习。”田小麦的视线至始至终都没有离开夏明苏的脸。 “这——能看出来?”夏明苏觉得他媳妇越来越像神婆了,一会儿算卦一会儿看面相的,难道以后要转行做占卜业吗? 田小麦煞有介事地说:“当然能,人的面相会根据你的心态,你的想法,你所做的一切事情而有所改变的,这是有科学依据的。” 夏明苏不置可否地点点头,“那你看出来什么了?我这学期的成绩可都已经出来了,你可以猜猜看。” “这我不用猜。”田小麦笃定地说:“你肯定所有科目全优!” 夏明苏笑了笑,“神婆算得还挺准。” “别叫我神婆,感觉神婆都长得丑丑的,我不喜欢这个外号。” 叫神算子都比什么神婆强,神算子起码有点智商超群的意味,神婆是什么呀,感觉跟装神弄鬼的女疯子似的。 田小麦说:“依你的智商,不用认真学,都能轻松地拿个全优。” “no,no,no,非也非也,医学课程难得很,我还有一层语言障碍,其实没有想像中那么轻松。” 事实上,夏明苏的压力很大,每天坚持做三餐,其实就是为了减压。 对他来说,做料理是能够排解一切负面情绪的最佳方式。 田小麦心疼地说:“恩,我看出来了,你瘦了……” 刚刚夏明苏下公交车的时候,她有一句想要脱口而出的话,这句话就是“在异国他乡学习很辛苦吧?” 然而她如果这样说,夏明苏肯定会说一点都不辛苦。 所以田小麦才会反其道而行,说他能够易如反掌地应对学业。 这才把夏明苏的大实话给引了出来。 走到一半的时候,夏明苏突然停住了脚步。 “怎么不走了?累了?”田小麦跟着停下来。 第354页 “回家就不能随便说话了,咱俩先去狼坡那待一会儿吧,反正我娘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回来。”夏明苏把田小麦包进自己的大衣里,笑着说;“我一会儿还要跟我闺女说会儿话呢。” “苏苏,是你娘叫我去接你的……”我的傻老公,你身边有你娘的眼线啊! 夏明苏愣了一下,“我娘怎么知道我今天回来?” 田小麦摊手:“她还能怎么知道,有人告诉她的呗!” 夏明苏想了一下,只有一个人知道他的行程,知道他回国的具体时间,这个人就是萧加倩。 因为萧加倩的老公的姐夫,在航空公司上班,可以帮忙买到打折的机票,所以萧加倩就主动提供了帮助。 她原本还打算跟夏明苏一起飞国内的,但由于她放假比夏明苏晚了一天,而夏明苏归心似箭,又不想多等这一天,所以两个人到底还是分开行动了。 一张机票而已,夏明苏不想麻烦人,一开始拒绝来着。 可萧加倩说买一张也是买,没两张也是买,反正她得买机票,怎么都要跑这一趟,不如直接把两个人的都买回来,还能省几百块钱,不是好事儿嘛! 夏明苏觉得再拒绝人家的好意就显得太矫情了,所以最后还是通过萧加倩买了回国的机票。 第336章 她不及你千分之一 “我大概知道是谁了。”夏明苏无奈地摇摇头。 田小麦把手搭在夏明苏的腰上,仰着头问:“谁啊?你在信里怎么不给我介绍介绍你的同学呢?我都不知道你身边有些什么样的人,除了auntk,你都没有提过别的人。” “别的人,没什么可说的。我对他们不感兴趣,他们对我也产生不了什么影响。”夏明苏把暖热的唇贴在田小麦冰冷的额头上,说:“我娘应该是从萧加倩那里知道了我回来的时间,我回国的飞机票是通过她买到的。” “萧加倩是谁?”田小麦的双眼如黑曜石般深邃而明亮。 “她是王海佳的小学同学,也在剑桥读书。我去剑桥办入学手续,找教授她帮了不少忙,我现在住的公寓也是她推荐的。”夏明苏说完又补充了一句,“她已经结婚了,有三个孩子。” 田小麦:“哦……” 这是——感到遗憾了? “我娘肯定是担心我,所以通过王海佳联繫了萧加倩,她就喜欢搞监视这一套,否则我爹也不会来来回回地跑,让我娘寻不到踪迹。”夏明苏亲自体验了一回漂泊的生活之后,就更加心疼他爹了。 这么多年,有家不能回,看不到孩子的成长,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过着不断迁徙的生活,该有多苦啊! 不是物质条件上的艰苦,而是心里的苦。 心里的苦永远比物质条件上的艰苦更加让人难以承受。 “你跟她,很熟吗?” “她叫什么来着?萧加倩——哪个萧?吹箫的箫,还是萧瑟的萧?哪个加?王海佳的佳,还是家破人亡的家?哪个倩?是欠债的欠,还是倩女幽魂的倩?” “她哪儿的人啊?” “学什么专业的?” “她老公是干嘛的?” “孩子都多大了?” “她跟她老公恩爱吗?都在剑桥住吗?没分居吧?” …… 田小麦问了一大串的问题,中间连口气都没有换。 因为说的急,脸都涨红了。 夏明苏的声音清清淡淡的,但充满了宠溺的味道,“她没有你漂亮,没有你聪明可爱,没有你体贴真诚,没有你懂事乖巧,她不及你千分之一。所以,上面的问题,我还需要回答吗?” 田小麦笑着摇摇头,“不用了,其实呢,我对她一点兴趣都没有。” “巧了,我也是。”夏明苏扯扯唇,笑得魅惑十足。 “行了,别放电了,赶紧回家吧,娘还等着咱俩吃饭呢!”田小麦跺跺脚,刚刚一直心潮澎湃的,也没觉得冷,现在缓过神来才突然觉得有点冻脚。 她冷着了没关系,可现在她身上还带着一个小人呢,冻着里面的小傢伙可就不好办了。 怀孕的时候,最怕的就是生病,病了还不敢乱吃药,所以时刻都得注意着点,尽量别出啥么蛾子。 夏明苏回到家,先把礼物给分了分。 给娘亲的是一条羊绒披肩,给大贵的是一件皮大衣,给田小麦的一个义大利新款皮包。 夏明苏咬着田小麦的耳朵低声说:“包里还有惊喜,等回屋了再看。” 王喜弟蹙着眉头,看儿子跟媳妇在那眉来眼去,嘀嘀咕咕。 “在家里还鬼鬼祟祟的,有什么话不能大大方方地说啊?!” “没什么。”夏明苏把视线转到娘亲的身上,说:“另一个箱子里有我给六爷爷,还有灯花一家三口的礼物,等吃完饭,我跟小麦送过去。” 王喜弟冷哼一声,“你自己去就行了,别带你媳妇了,也不怕把你妹气死喽!” 夏明苏:“?” 王喜弟瞥了田小麦一眼,“你自己说说吧。” 夏明苏看向田小麦,眼中含着疑问,还有柔情。 田小麦解释道:“灯花误会菲菲推了小展鹏,所以她不让菲菲过去了。这些天我都没往六爷爷那边去,灯花现在情绪特别不稳定。” 第355页 “这样啊。”夏明苏想了想,说:“那你还是跟我一起去吧,打了结就要去解啊,这还是你以前教我的呢!” “解什么解啊。”王喜弟在一旁冷言冷语道:“小麦她还生灯花的气呢,她刚刚没有把事情说全乎。那天菲菲把手心给烫着了,原本是她自己摔着,结果她们姐俩都把事情怪到了灯花的头上。” 田小麦正色道:“我和菲菲都没有生灯花的气,也没有怪她。谁误会了谁,谁伤着了谁,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也不重要了。现在最重要的是,灯花的情绪波动太大,心理问题得及早解决,否则以后会出大事的。” “危言耸听!”原本儿子回家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儿,可她看到儿子跟媳妇在那卿卿我我,甜甜蜜蜜的,心里就不舒坦。 接着又说起跟灯花的那点事儿,心里的火气就更大了。 “你们吃吧,我没胃口。”王喜弟说着就进了自己的房间。 田小麦拉了拉夏明苏的衣袖,示意他进去哄一哄。 夏明苏没动地方,他问道:“那天到底怎么回事?” 田小麦言简意赅地说:“灯花误会菲菲推了展鹏,后来灯花和菲菲两个人拉扯的时候,菲菲把自己绊倒了,碰到火盆烫伤了手。我和菲菲都觉得这是意外,但灯花又觉得我们把责任推到了她的身上。她现在神经过敏,根本没有理智,没法交流。” “我知道了。”夏明苏点点头,“你先回房间吧,我去跟娘聊几句。” 田小麦拎着包包回了自己的房间,她侧耳听了听,但是什么都听不到,便放弃了偷听的打算。 打开夏明苏送她的包,里面果然藏满了惊喜。 有很多精緻的小物件,粉色的梳妆镜、復古款的钢笔、印有玫瑰的咖啡杯、仿制维多利亚时期的怀表…… 还有一本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小巧的精装本,绒面,拿在手上,有一种特别的美感,令人享受。 把东西全部拿出来了摆在床上,最后发现包包底下还藏着手工巧克力和一盒水果硬糖。 难怪刚才拎这个包的时候觉得特备沉,原来已经塞满了东西。 包包看着不是很大,蛮精巧的,没想到里面的容量竟然有这么大。 设计得实在太巧妙了,美观性和实用性都一级棒。 田小麦把已经打开的那箱行李进行了一番收整,刚整理好,夏明苏就从王喜弟的房间里走了出来。 母子俩似乎聊得还算愉快,两个人的面色都比较柔和。 午饭到了下午两点钟才吃完,好在吃得还算愉快,没有再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情。 饭后,夏明苏就带着田小麦去了六爷爷那里。 他们还未踏进院子,就听到了小展鹏撕心裂肺的哭声。 看到夏明苏的那一瞬间,夏灯花立马飞也似的跑过来,她死死地抓住哥哥的胳膊,像是抓着一棵救命稻草。 她嚎哭着说:“哥,你来得正好!你快给我儿子瞧瞧,他到底是哪里不舒服啊,这都哭了半个钟头了。嗓子都快哭哑了,餵奶也不喝!” “你别着急,我先看看。”夏明苏走进房间,把小展鹏抱到床上躺平,全身检查了一遍。 “小麦,你照顾一下展鹏。”夏明苏直起身子,看着夏灯花和田荣轩,说:“你俩跟我出来一下。” “不行,孩子不能留给小麦看着!”夏灯花显得很激动,说着就冲过去把儿子抱起来搂进了怀里。 小展鹏的哭声更大了,夏灯花怎么哄都哄不住。 夏明苏拉住妹妹,厉声呵道:“你把孩子放下!” 夏灯花瞪着血红的双眼,咬着牙低声吼道:“我的儿子,我为什么要放下?你没听到他在哭吗?他哭得好伤心啊……” 夏灯花轻拍着小展鹏的后背,轻声哄着,“展鹏乖,咱不哭了哈。哭了这么久,都哭累了,咱们歇一会儿。” 第337章 爱还能变成毒药吗? 夏灯花轻拍着小展鹏的后背,轻声哄着,“展鹏乖,咱不哭了哈。哭了这么久,都哭累了,咱们歇一会儿。” 可小展鹏越哭越悽厉了,揉着眼睛哭到浑身颤抖。 夏明苏给田小麦递了个眼神,田小麦点点头,表示明白。 “灯花,你先松开展鹏,你这样他会一直哭下去的。”夏明苏说着站到妹妹身后,从后面禁锢住她的两个胳膊。 趁夏灯花无法反抗,田小麦迅速将小展鹏抱到自己怀里,轻轻地安抚着。 “你还我儿子!田荣轩,你是木头吗?你把咱们儿子抢回来!他们要抢走咱们的儿子……” 夏明苏捂住妹妹的嘴巴不让她出声,田荣轩无力地靠在墙上,双眼红肿,神色黯然,整个人如一片死灰。 房间里只剩下了小展鹏的抽泣声,可神奇的是,他在田小麦的抚慰中渐渐地平静了下来。 夏灯花怅然若失地呆立在原地,一串泪水砸到了夏明苏的手背上。 不一会儿夏明苏的手就如水洗般,变得湿淋淋的了。 哭累的小展鹏,渐渐合上眼,趴在田小麦的肩头,陷入了沉睡。 夏明苏拉着妹妹的手来到了堂屋,田荣轩深深地看了田小麦一眼,转身跟着走出了房间。 第356页 “为什么我儿子在我怀里就哭,到小麦的怀里就不哭了?为什么?她是不是给我儿子吃了什么药?对,安眠药,你们是不是给他吃安眠药了?”夏灯花双目失焦,摇摇晃晃地走到方桌前,勐灌了两杯凉水,试图让自己振作起来。 她要保持清醒,她要保护她的儿子,要不然她的儿子就该被人偷走了! 她男人不行,她男人不爱她,所以也不爱他们的孩子。 “田荣轩,你是个窝囊废!你是个混蛋!”夏灯花诡笑着,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夏明苏给妹妹倒了一杯温水,拉着她坐到方桌前,缓缓地开口说道;“灯花,喝点温水暖暖胃,你先听我说几句。” 夏灯花木偶般端起水杯,抿了一小口。 “小展鹏的身体恢復得很好,他现在非常健康!跟别的小孩子一样健康!” 夏明苏肯定的语气,让夏灯花的眼睛忽地一亮。 “真的吗?哥,你没骗我?” “我为什么要骗你?!”夏明苏用自己的大掌温暖着妹妹冰冷的双手,“他哭,是因为你对他的爱太浓烈了。他窒息,所以他难受。” 夏灯花不明白,爱怎么会让人难受呢? 她爱儿子,难道还有错了? 爱还能变成毒药吗? 事实证明,会的,太过浓烈的爱,就是一剂无解的毒药。 夏明苏:“你还记得咱们小时候养的那只小鸡仔吗?” 夏灯花想了想,随后点了点头,笑着说:“我上小学的时候,你带回来一只很小很小的鸡仔。咱们想把它养大,让它天天给咱们下鸡蛋,可不到一个礼拜它就死了……” “是啊,咱们天天磨细粮给它吃,给它做了一个很暖和的小窝,还给它烧热水喝,咱们照顾得多好啊,可它还是没有活下来,你知道为什么吗?”夏明苏循序渐进地引导着夏灯花的情绪。 夏灯花呆呆地盯着面前的水杯,皱着眉头思索着。 为什么呢?他们体贴入微地照顾着那个小鸡仔,可它为什么无缘无故就死掉了呢? “因为咱们不懂它需要什么。”夏明苏进一步解释道:“咱们不了解它,只按照咱们一厢情愿的想法去养它,它得不到它需要,却接受了太多它承受不了的,所以它,就死掉了。” 死掉了……死掉了…… “哥,你为什么要诅咒小展鹏?”夏灯花缓慢地扭过头,用长满了刺刀的双眼看向夏明苏。 夏明苏心底流过无限的悲凉,他那个开朗活泼的妹妹怎么变成了如今这幅样子? 像个精神失常的疯子! 这时夏六爷从洗澡间里走出来,他一不小心踢到了门边的一个铁盆,弄出一声响亮的脆响。 小展鹏被惊醒,呜呜咽咽地又哭开了。 一听到儿子的哭声,夏灯花立马站起身,冲进房间,健步向前,一把将儿子夺了回来。 由于动作太过粗鲁,拉伤了小孩子的胳膊,吃痛的展鹏尖叫不已。 高分贝的叫嚷声,打破了夏灯花最后一道精神防线。 她又哭又笑地在房间里跳起了舞,时而将小展鹏举高,时而抱着他转圈圈。 悽厉的哭声,失心疯似的大笑声,混合成令人头痛不已的悲鸣。 夏明苏试图上前制止,但夏灯花突然抓起花盆里的一把小刀,任谁都无法靠近。 “你们别过来!你们别想抢走我的儿子!你们要抢走他,你们咒他死!我恨你们!” 夏灯花折腾累了,眼前一黑,双腿一软,眼见着就要栽倒在地,在意识丧失前的最后一刻,她将手中的孩子扔给了田荣轩。 第338章 我不要七仙女了! 夏灯花折腾累了,眼前一黑,双腿一软,眼见着就要栽倒在地,在意识丧失前的最后一刻,她将手中的孩子扔给了田荣轩。 可孩子已经很沉了,她又虚弱得没有多少力气,孩子根本无法被她抛到两米外的田荣轩手上。 小展鹏没能划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而是做起了自由落体运动,直直地向地面砸去。 夏明苏不管不顾地扑倒在地,试图接住小展鹏,可他还是晚了一步。 好在,夏灯花将孩子脱手的那一刻,田小麦眼疾手快地抽出鞭子,稳准狠地一甩,将床上的一个枕头准确无误地甩到了小展鹏垂直下降的落点上。 “唿……”夏明苏趴在地上长舒了一口气。 田荣轩看到儿子安安稳稳地落在松软的枕头上,后怕地闭上了眼。 他走向前,将惊恐万分到已经忘记哭泣的小展鹏抱起来,对夏明苏说:“灯花就拜託你们照顾了,我带儿子出去静一静。” 夏明苏和田小麦将晕倒的夏灯花抬到了床上。 “要不要送她去医院啊?”田小麦觉得灯花这样动不动就发神经,还拿刀。估计去普通的综合医院都不顶用了,怕是要送到精神病院更好一些吧。 夏明苏摸了会儿脉,说:“不用,让她睡会儿吧,她的神经崩得太紧,现在特别脆弱,需要好好休息。” “可她醒了之后,估计还会这样,我前几天见她的时候还没到这种程度呢,这有加重的趋势啊!”田小麦不是危言耸听,她是真的觉得夏灯花需要接受治疗了。 第357页 “恩,她得了忧郁症和躁郁症,我给她熬点药喝,应该能管用。”夏明苏给妹妹盖好被子,让田小麦在一旁守着,自己去李拐子那里要了点安神剂和针管,回来就给夏灯花打了一针。 “李拐子那里的药,靠谱吗?”田小麦蹲在一旁,看到细细的针管扎进了夏灯花的血管里。 夏灯花微微地皱了下眉头,但是没有醒。 夏明苏抽出针管,用占有酒精的药棉擦拭了一下刚刚入针的地方,说:“我从他那拿的都是正规的基础药,这针管也是一次性的,不会有问题。” 这点判断能力他还是有的,李拐子在医术上能力不足,为人处世上有狡猾讨巧的一面,但最基本的道德底线还是有的。 两天打一针,每天早中晚吃中药,夏灯花的状态得到了控制,就是整个人软绵绵的,始终感到很无力。 为了让小展鹏松口气,夏六爷做主,让他去了夏明苏的家里。 夏明苏和田小麦去镇上忙活制药厂的事情了,所以现在带小展鹏的是王喜弟。 这个外婆真不是好当的,王喜弟差点被折腾得老命不保。 “来,张口,吃点玉米煳煳……” 王喜弟端着碗,拿着勺子,接着就被外孙扯掉了一把白头髮。 王喜弟:“!” 小展鹏把头髮随手一撒,有一半都掉进饭碗里了。 王喜弟把勺子丢进碗里,接着把碗往桌子上一摔,就想开训。 结果扭头一看,小展鹏正可怜兮兮,眨着惊恐的双眼正在望着她。 “唉……怎么就摊上一个傻孩子呢!罢了罢了,就原谅你这一次吧。”王喜弟让大贵重新盛了一碗。 这次小展鹏还算乖巧,坐在床上,老老实实地吃了一会儿。 可还没吃完,不知道又触碰到了他的哪根神经,好好地,突然就把脸给扣碗里了。 碗底还有没吃完的玉米煳煳呢! 小展鹏抬起自己的脸,咯咯地笑了起来,一边笑还一边摇头,把玉米煳煳弄得哪儿哪儿都是,衣服上、裤子上、床上,无一倖免,连王喜弟的脚上和裤腿上也都粘上了。 王喜弟是真生气了,她严厉地喝了一声:“展鹏!” 小展鹏抽抽鼻子,准备放声大哭。 王喜弟指着他的鼻子说:“不准哭!” 小展鹏忍了忍,竟然真的就没哭。 夏灯花看到这一幕,大概难以置信吧。因为她的儿子之前从来不会按照大人的指示做事。不知道他是听不懂,还是听懂了就是选择不按你说的做。 小展鹏似乎在思考着什么,王喜弟也就安安静静地坐在床上,打算歇息片刻。 可她一口气都还没喘匀乎呢,小展鹏就激动地朝她扑过来,一把将她抱了个满怀。 老太太承受不住如此热烈的拥抱,眼前一黑,差点直接晕过去。 把小展鹏轻轻地推开,低头瞅瞅自己的衣服,又摸了摸脸颊,这下好了,玉米煳煳开大会了。 “大贵!烧水,我要洗澡!” 自从外孙驾到,王喜弟洗澡的频率与日俱增,最多的一天要换七套衣服,洗五遍澡。 “明苏啊,灯花的身体好点没,这熊孩子啥时候能送回去啊?”王喜弟眼袋深厚,眼底发青,大贵跟了她这么些年,都没见过她这幅样子过。 甜蜜的折磨,好像也没什么不好。 至少,王喜弟脸上的笑容,比以前多了很多。 夏明苏:“我看展鹏挺喜欢你的,跟着你他说话都长进了不少,路也走得稳多了,也不像以前那么整天哭了。娘你就再多带两年吧,这样对灯花对展鹏都好。实在不行,你可以让大贵帮忙带半天嘛。” “拉倒吧,小展鹏可挑人了,他都不让大贵靠近。吃饭、洗澡都得我来弄,这几天累得我呀,沾床就着。”王喜弟嘴上说着不乐意,但能被外孙挑中,被外孙中意,她心里还是乐开了花的。 夏明苏笑道:“睡得好是福气!” 王喜弟瞥了儿媳妇的肚子一眼,再有半年家里又要添小娃娃了,真是悲喜交加。 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家总算有了点家的样子。 有了烟火气,有了酸甜苦辣咸。 “你打算要几个娃呀?”王喜弟说:“别太多了,两个就差不多了,孩子不好养,责任也大。” 夏明苏淡淡地说:“我打算要七个闺女。” 不算儿子,闺女要七个。 王喜弟只当他在开玩笑,你媳妇是猪吗?一次生一窝是怎的? 还都要闺女,这是你想生什么就能生什么的吗? “去了趟欧洲,学人家的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学得倒挺快。”王喜弟一勺一勺地给小展鹏餵着饭,她的三个孩子她都没有这样细心地照料过,最后竟然在小外孙的身上施展出了全部的慈爱。 “生孩子很辛苦的,你说要七个就七个啊,生一次就是经歷一次渡劫,渡劫知道什么意思吗?就是生死线上逛一圈。” 这是王喜弟第一次为田小麦讲话,虽说是为广大女性发声,但也的确是在为她着想。 太难得了,这一刻值得铭记。 田小麦对婆婆投以感激的凝视。 第358页 王喜弟察觉到田小麦的目光,不自在地转过身子,继续专心地伺候她的小外孙吃饭。 夏明苏敛眉沉思了一会儿,觉得娘亲说的很有道理,他只顾着要七仙女,憧憬着美好的蓝图,享受着造娃时的快乐,但却忽略了生孩子的辛苦。 俗话说下种子容易,结果子难啊! 夏明苏往田小麦的碗里夹了一块土豆,认真地说道:“小麦,我不要七仙女了!咱们听娘的,生两个就行。儿子闺女都无所谓,我不想你太辛苦。” 呃……这想法转变得也太快了一点吧,心心念念了那么久的七仙女,说不要就不要了? 看看挂钟,考虑了还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呢! 夏明苏深情款款地说:“你比孩子重要。” 田小麦在桌子底下踢了夏明苏一脚,示意他桌上还有其他三个人呢,情话别太过,要注意着点分寸。 夏明苏收了收表情,扫了一眼另外的三个人,一个是与丈夫分居多年的寂寞贵妇,一个是大龄未婚男青年,一个是少不更事的小屁孩…… 好吧,对着这几个人撒狗粮确实有点不太人道。 第339章 我是罪人,但还不是畜生 夏明苏决定经营合泰中原制药厂,前期的整理工作田小麦已经全部搞定。 朱泰留下来的烂摊子,她都给收拾妥当了,没有结款的单子也都处理得干干净净,该办的手续全部办了下来。 如果没有千里及从中帮忙,做完这些事情怎么也得用掉一两年的时间。 还好现在一切进展得都很顺利,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接下来找原料,确定合作方的事情都是夏明苏带着人去跑的,田小麦怀了孩子,天又冷,夏明苏捨不得让她跟着折腾,就让她留在家里安心地养胎。 可田小麦哪里是闲得住的人,塑料大棚里的草药还需要人天天盯着呢。 夏明苏一大早去了镇子上,田小麦后脚就跟着出了门。 她拿着记录本进到大棚里准备测温度,查看一下草药的生长情况。 结果一进去就闻到了浓浓的酒味。 谁呀,跑这里来喝酒! 喝大了耍酒疯弄坏了这些草药可怎么得了! 每一株都是大家的心血,都跟自己的孩子一样啊。 还有没有点规矩了!看来以后得安排人在这里守大夜了。 田小麦往里面走去,想找点蛛丝马迹,破了此案。 可令人没想到的是,这个宿醉的酒鬼竟然还没走呢! 他曲着单膝,把头磕在膝盖上,手上还握着一个空的白酒瓶。 通过身形,田小麦一眼就认出了坐在地上的人是谁,她走向前,晃了晃他的肩膀,轻唤道:“田荣轩……” 田荣轩缓缓抬起头,清晨的阳光打在他憔悴的脸上。 田小麦心里一颤,她看到他头顶冒出的几根白髮,还有青色的鬍渣。 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相见时,他是一个多么明朗的少年啊。 如今这是怎么了?岁月都对他做了些什么,竟让他走到了如此境地。 田荣轩扯了扯嘴角,想对田小麦笑一笑,却怎么都笑不出来。 田小麦一阵心疼,“这里凉,你赶紧回家吧。” “回家?谁的家?”田荣轩自言自语地念道,“那里不是我的家,我没有家,我哪里有家,我是个没有家的人。我是罪人,罪人哪里配有家……” 田荣轩一开口,酒味就更重了。 正在孕期的田小麦闻不得这个味道,肠胃里不断翻滚着,一阵又一阵的噁心涌上心头。 她强压下这种不适感,试图把田荣轩拉起来。 可田荣轩却用力一带,将她拉到了自己的腿上。 “田荣轩,你干什么呢?你喝醉了,你放开我!”田小麦扶着还不太明显的孕肚,挣脱开田荣轩的双手,重新站了起来。 “我没醉,我清醒着呢,我非常清醒。我清醒地知道,我想抱你,想亲你,想占有你!”田荣轩苍白的嘴唇一开一合,这些话的确是从他的嘴巴里面讲出来的。 然而,田小麦却难以相信。 他不是这么没有分寸的人,也不是一个会如此失礼的人。 田小麦的手抚在腰间的鞭子上,时刻准备抵抗一切侵犯。 田荣轩自嘲地笑道:“这只是我的愿望,我知道我不能做,我也不会做……小麦,你不用紧张。我是罪人,但我还不是个畜生。” 田小麦的手依然扣在鞭子上没有挪动地方,她向后退了两步,跟田荣轩保持着一定的安全距离。 “你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吧,我再坐一会儿就回去了。”田荣轩重新把头埋在了膝盖上,整个人跟一座木雕一样。一动不动,却透着无尽的哀伤。 田小麦意识到,他大概是无处可去了。 家,不是家;那还能有什么归处呢? 江淼淼到办公室里一看,田小麦不在,记录本也不在,由此就断定她肯定是先来大棚这边了。 江淼淼打大老远就瞧见了映在大棚上的身影,所以他知道田小麦具体在哪个大棚里面。 他一走进来,就大咧咧地说:“小麦啊,你怎么这么早就过来了?我都说了,棚里的温度我来测、我来记录就行,你怎么总跟我抢活儿干呢!你应该有点当孕妇的觉悟,知道了吗?” 第359页 知道个鸟蛋! 说话之前也不看看眼前是个什么情况! “呦,这是谁啊?”江淼淼凑到田小麦身边,低声说:“瞧着像荣轩老弟啊,他怎么坐这儿了?地上不凉吗?” 他吸吸鼻子,这才闻到有浓烈的酒味,“他这是喝高了倒这了啊,估计是走不动道儿了,要不我给他背回去?” 田小麦轻摇了一下头,拉了拉江淼淼的衣袖,说:“不用管了,咱们先去办公室吧。” 不管了?一向热心肠的田小麦今天有点奇怪呀! 江淼淼担心道:“他在这儿睡过去的话,会病倒的吧?” 田小麦轻嘆了一口气,说;“他醒着呢,让他自己静一静吧。” 第340章 我男人回来了,我高兴 田小麦轻嘆了一口气,说;“他醒着呢,让他自己静一静吧。” 今天的田小麦,显得稍微有点冷淡啊。 是晴天没错呀,可怎么觉得哪里一直在透凉风呢! 江淼淼扁扁嘴,小声说:“小麦,你觉不觉得,你跟明苏老弟,越来越像了?” “哪里越来越像了?脸吗?”那这是好事儿呀!说明她的颜值在不断提升。 “不是脸。”江淼淼说:“是性格……” “什么性格?”她跟夏明苏的性格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好伐,哪里像了?一毛钱像的地方都没有! 江淼淼故作高深地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江哥,你拐着弯的,费了半天劲,是想说我不管田荣轩,显得太冷漠了,是吧?”田小麦用犀利的小眼神盯着江淼淼。 江淼淼昂着脖子,否认道:“哪有,没有的事儿。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的意思是,你越来越有气场了,女王的气场……” “我呸,你就胡编乱造吧。”田小麦顿了顿,说:“灯花和孩子给他的压力太大了,他可能暂时不想回那个家。也不知道他爹娘在县里是干什么的,儿子结婚这么大的事儿他们都没有过来瞅一眼,估计那边也有一些咱们不知道的状况,他大概也不想回去。江哥,要不然——让田荣轩去你那里住几天吧?” 江淼淼苦笑道:“我那都快成收容所了。” 先是颜青,接着是夏明苏,现在又来了一个田荣轩。 好吧,看在他们都长的不错,而且为人处世都比较讲究的份上,江淼淼觉得还能勉强接受。 “万一田荣轩拒绝我提出的建议呢?”江淼淼问。 “我相信你能说服他的!江哥,加油!”田小麦给人戴高帽戴得那叫一个稳,她都忍不住给自己竖个大拇指,以示鼓励了。 “万一他媳妇过来闹呢?我岂不是没有安生日子了?”江淼淼越想越觉得后续的麻烦会很多。 “你有三寸不烂之舌,不怕炒不过夏灯花;你有金刚之躯,更不怕打不过她!加油,江哥!”田小麦拍了拍面前汉子坚实的臂膀,就像是在拍一头老牛的嵴背好让它卖力干活一样。 江淼淼挺直了后背,一副斗志满满,准备为田小麦冲锋陷阵、赴汤蹈火的架势。 趁他松劲儿之前,田小麦又加了一把火,“你那的土灶不是搭好了嘛,田荣轩的手艺也不错,他要是住过去了,你的伙食可就有保障了!” “真的?这是好事儿呀!”江淼淼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这才想起来早上还没有吃饭,已经饿得快要出虚汗了。 “小麦,你带吃的过来了吗?”江淼淼把办公室打量了一遍,没看到有什么吃的东西。 抻着鼻子闻了闻,也没闻到食物的香味。 “你不会不管我了吧……”江淼淼哀怨地说道。 田小麦笑了笑,打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两块巧克力蛋糕,还有三根分量十足的香肠。因为包装的好,所以香气才没有散出来。 “这是明苏昨天在县里买的,我吃了两口就吃不下了,我婆婆不爱吃,明苏吃过了。我把剩下的都给你拿过来了,想着你一定喜欢这一口。” “啥口味的我都喜欢吃,人能吃的我基本都乐意吃。”江淼淼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口水已经泛滥成河了。 可田小麦把蛋糕和香肠重新放进了抽屉里。 江淼淼:“?” 田小麦挑挑眉,说:“你先去把田荣轩安置到你那里去,再来我这领吃的!” 江淼淼扁扁嘴,“你先给我一块儿蛋糕,我吃完就去办这事儿。我饿得不行了,你没看到我前胸已经贴到后背了吗?空着肚子去,脑子不灵光,容易把事情办砸喽!” 这前胸和后背自打出生开始估计就隔着十万八千里了,哪只眼睛看出贴到一块儿了?真是夸张得可以。 “嘁……还会讨价还价了!你这都是跟谁学的!一天天的,也不学点好。”田小麦打开抽屉取出一块蛋糕递给江淼淼,“祝你马到成功,胜利凯旋!” “吃饱了,这都是小事儿!不值一提,谈不上凯旋!” 江淼淼一把扯开上面的盖子,抓起蛋糕就啃了一大口,第一口还没咽下去呢,就赞不绝口道:“天吶天吶,这也太好吃了吧!周平县有这么好吃的蛋糕我怎么都不知道呢,下次回家我一定要给晓彤买两块。这家店在哪儿呀?回头你让明苏老弟给我写个地址!” 第360页 田小麦说:“好像离你家挺远的,回头我帮你问问。” 江淼淼去了半个小时就回来了,他一进门就直奔抽屉里的蛋糕和香肠。 门在开合的时候灌进来一阵冷风,吹得田小麦一哆嗦。 “这么快就搞定了?”田小麦一脸诧异。 从办公室走到塑料大棚,再到江淼淼的住处,最后折返回来,光是走这一圈半个小时都不够用。 “田荣轩是不是不想去你那里?他回自己家了?”依照她对田荣轩的了解,这种可能性比较大。 江淼淼咬了一口肉香四溢的香肠,边吃边说道:“他去我那了,现在应该睡觉呢。” “你怎么说服他的?”田小麦惊讶地问。 江淼淼:“没说服什么啊,我说你去我那住几天吧,他就跟我走了。” 田小麦:“这么简单?” “那还要多复杂啊!”江淼淼专心致志地吃着东西,回答田小麦的问题时显得特别敷衍。 “好吧……”是她把问题给想复杂了。 江淼淼以光速扫光了食物,咽下最后一口巧克力蛋糕之后,大发感慨道:“他们一家三口现在过得也真是奇怪,孩子在你家,荣轩老弟在我那,夏灯花跟六爷爷住一起。明明一家人,非要分到三处过,这不有病嘛!” 谁说不是呢,强扭的瓜果然不甜。 勉强在一起的两个人,终究不会幸福。 原本都是健健康康的人,现在孩子身体患有疾病,当娘的精神失常,当爹的心理障碍。 想想都觉得实在太惨了! 这一天夏明苏回来的比较早,吃完饭,洗了澡,十点钟就上了床。 村里人晚上大多无事可做,天气又比较冷,所以基本上都早早地躺被窝里准备睡觉了。 天地间一片寂静,这时候连狗都缩在狗窝里不怎么叫唤了。 田小麦枕着夏明苏的一只胳膊,侧躺在他的怀里,把手搭在他的胸口,感受着他强劲的心跳。 “苏苏,早上我在塑料大棚里碰到田荣轩了,我看他离崩溃也不远了。我让江哥把他拉过去一块儿住几天,不知道这样合不合适?” “现在没有什么合适不合适的,什么都得试试看。已经够糟糕的了,大概不会更糟了。”夏明苏吻着田小麦的额头,轻声说道:“会好起来的。” “没想到你竟然比我乐观。”田小麦反倒觉得所有事情都有更糟的可能性,毕竟深渊总是无底的。 虽然这样想,但她依然认为自己其实还是一个积极的乐观主义者,只是她常常会做最坏的打算,做最充足的心理准备而已。 不过田小麦不想在这时候对夏明苏再多说什么丧气话了,因为没有任何意义。 没有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说一千道一万,也都是虚无。 “睡吧。”夏明苏哑着嗓子说:“孕妇要多休息,觉要睡饱。让你中午回来睡一会儿,你就是不听话。忙活一整天多累啊,都说怀了宝宝之后容易疲倦,我看你怎么总是一副特有劲儿的样子啊。” 田小麦咧着嘴笑了笑,“那是因为你回来了呀,我男人回来了,我高兴,人一高兴就特别有劲儿。” 夏明苏无奈道:“你有再多的劲儿,现在也有干不了的事儿啊……” “是吗?亲爱的,你在暗示我什么呀?我可听出来了啊……”田小麦说着把放到夏明苏胸口上的手慢慢地向下滑去。 夏明苏的身子一僵,“田小麦!你现在最好别招我,引火烧身可就不好了!” 田小麦的小手要多不安分就有多不安分,她极其性感地说:“我!不!怕!” 第341章 来日方长,不急于一时 田小麦的小手要多不安分就有多不安分,她极其性感地说:“我!不!怕!” 夏明苏移走田小麦的手,侧过身跟她对视了三秒。 假装威严地说道:“老实点,睡觉!” 田小麦抖着眉毛,调皮地说:“我就不!” 夏明苏的假期实在太短了,白天他们各忙各的事情没有办法在一起,晚上要是再唿唿大睡过去,岂不是太可惜了。 “其实……”田小麦咬住夏明苏的耳唇,轻轻地说:“其实现在也可以的,小心一点就行了。” 夏明苏舔了舔干燥的嘴唇,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选择稳妥一点,“来日方长,不急于一时。” “好吧……”田小麦猜到会是这样了,她攫住夏明苏的唇,热烈地吻了一会儿,便像条滑不熘丢的小鱼一样,钻进了被窝里。 夏明苏一下就明白了她的意图,可他已经来不及制止了。 翌日清晨,两人一块儿醒来,看天色还早,便腻歪了一会儿才恋恋不捨地起床。 夏明苏坐在床上穿着衣服,“今天我一上午就能把事情办完,中午赶回来陪你吃饭,下午给你做点甜点,晚上给你做顿大餐。” 听起来会是非常美好的一天啊,美好到有如梦幻。 “真的吗?事情这么快就办好了?”田小麦已经穿戴妥当,此时正站在桌前喝着温水。 “我先把必须由我出面的要紧事儿给办了,剩下的我打算让邹平帮忙跑一跑。”陪媳妇也是要事之一,也要安排到行程当中。 第361页 人生遗憾的事情那么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能少一件是一件吧。 从英国大老远飞回来,不仅仅是处理各种冗杂事物的,主要还是要跟他亲爱的老婆度过人生中值得铭记的美妙时光。 夏明苏走下床,俯身给了田小麦一记清浅而甜蜜的早安吻。 吃早饭的时候,夏灯花来了。 她穿着漂亮的红色大衣,围着白色的围巾,戴着白色的绒帽,脸色比之前好了很多。 “你们吃饭呢?”夏灯花看到儿子就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她犹豫了一下,蹲下身,张开手臂,笑着说道:“展鹏,娘来了!” 小展鹏竟然笑得很开心,他跑过去,搂住了娘亲的脖子。 夏灯花抹掉眼角溢出的泪水,问儿子:“你要跟娘回家吗?” 小展鹏把玩着娘亲的头髮,没有回答。 “灯花,过来一块儿吃吧。”王喜弟让大贵加了一副碗筷过来。 夏灯花说:“我吃过了……” 王喜弟抽出身边的一把椅子,拍了拍上面的棉坐垫,说:“吃了也再吃点,你哥做的!” 夏灯花抱着儿子坐在那把椅子上,随意地喝了两口粥。 来之前她并没有吃过早饭,但她还是吃不进去。 之前她最爱哥哥做的鸡蛋羹,可现在闻到鸡蛋的味道都直反胃。 她的身体彻底坏掉了,每天喝进去的药比吃进去的饭都多。 夏灯花说:“娘,我想把小展鹏带回去了。” 王喜弟点了一下头,说:“你身体好多了,想带回去就带回去吧,孩子多跟娘在一块儿比较好。” 夏灯花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扭头去看田小麦,缓缓开口说道:“小麦,你让荣轩回家吧,在外面一定吃不好睡不好……” 在她的印象中,江淼淼那里就是野人住的地方,一个小小的破屋,一个简陋的土灶,能吃好睡好才怪呢! 再怎么说,田荣轩都是她深爱着的男人,是孩子的亲爹,她不忍心让他在外面受苦。 最近气温一直在降,万一冻着了怎么办,万一病了怎么办? 田小麦从夏灯花的眼中看到了妥协和忍让,因为爱着,所以什么事情都愿意选择原谅。 原谅对方不爱自己,原谅对方的不够理解、不够宽容、不够大度、不够完美。 爱打通了一切的障碍,然而单方面的爱成就的终究是一场悲剧。 “一家人应该在一起的……”夏灯花垂眉,喃喃道:“家散了,人就真的要垮了。” 田小麦想到田荣轩在塑料大棚里对她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她就觉得自己的立场非常尴尬。 她不知道该劝夏灯花多给田荣轩一些时间和空间,还是应该劝田荣轩立马回家。 这件事夏灯花原本不该拜託她的,可既然说到这里了,田小麦必须表明自己的态度。 秉着真诚的态度,田小麦建议道:“你让他在外面放松几天吧,给他点时间,他会回去的。” “有媳妇有孩子的家里,难道不是让人最放松的地方吗……”夏灯花顿了顿,苦笑道:“原来也有可能不是啊……我绑架了他,是不是?” 夏明苏问妹妹,“这几天药按时吃了吗?” 夏灯花点头,“恩,吃了。” 夏明苏:“剩下的药还能吃几天?” 夏灯花愣了一下,回道:“还能吃一段时间吧。” 第342章 眼光如此一言难尽 夏灯花把儿子接回了家。 母子俩走了之后,夏明苏一脸担忧地说道:“按说我给的药应该已经吃完了才对,灯花肯定没有按时按量吃药。” 王喜弟不以为意,“我看她精神挺好的,应该不用再吃药了吧。是药三分毒,吃太久了也不好。” “娘,这几天你经常去六爷爷那转转,帮灯花带带孩子。她如果不按时吃药的话,状态会不稳定的。”夏明苏还约了人谈事情,起身穿上外套就匆匆地走了。 王喜弟斜眼瞅了田小麦一眼,问她:“你跟荣轩没什么吧?” “什么?”田小麦皱着眉头反问。 她跟田荣轩能有什么! “灯花为什么让你去劝荣轩回家?你跟荣轩最近走得很近吗?”王喜弟放下筷子,擦了擦嘴,说:“我知道他喜欢过你。” 田小麦喝着稀粥,淡淡道:“田荣轩昨天住在江哥那里,因为我跟江哥关系好,所以灯花才让我传话的吧。” “恩。”王喜弟点点头,她知道小麦对自己儿子的感情有多深。如果她对田荣轩有什么想法的话,当初也不会拒绝人家。 想来田荣轩还真是个痴情种,为了小麦高考都放弃了,死心塌地地留在这小村子里头,给一个老头子打杂看家。 可谁成想,就这样一个臭小子,把她闺女给迷得神魂颠倒,不顾死活了呢! 都是孽缘啊孽缘,一个个,都这么不让人省心。 夏鹏上次回来的时候也是各种倒苦水,说官家小姐不好伺候,脾气大得很,动不动就摔杯子砸电视的。 一句话说不对就把他给骂得狗血淋头,还动不动就让他下跪认错。 第362页 夏鹏何曾被女人这样折磨过,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玩到头把自己给玩进去了。 为了晋升,为了当官,他还不能硬来,只能忍着。 骂他,他就听着; 打他,他就受着; 为了早点怀孕,媳妇让去看男科,他就去看了。 大夫给开什么中药让他喝,他就天天捏着鼻子一大碗一大碗地灌药。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反正这药越喝越觉得虚得慌。 好几次到了关键时刻,他都觉得力不从心,险些不能交差。 夏鹏的心里直打拨浪鼓,继续这样下去,怕是真的要不中用了。 无奈之下,只好回家求助大哥。 夏明苏听了直想笑,活该啊活该,早些年造了太多孽,这是报应来了。 可毕竟是亲弟弟,不能真的冷眼旁观,笑着看大戏。 帮忙出谋划策,又给换了几副药,这才把愁眉不展,一脸肾虚样的弟弟给安抚走了。 王喜弟现在对这几个孩子,都挺失望的,没有一个让她顺心的。 勉强矬子里面拔个大个,反倒是老大明苏过得还算不错。 夫妻恩爱,虽然异地分居,但孩子现在也怀上了。 大儿媳妇有主见,性子强,脾气硬,但必须得承认,人还是特别能干的,做饭做的好,女工活儿做的出色,在村里搞事业也搞得颇有样子。 对她这个婆婆也不算太坏,主要是对她儿子实在好得没话说。 还有什么可挑的呢,她再不喜欢,也不跟她睡一张床。 等她以后归西了,能跟她儿子踏踏实实地过日子,也就可以了。 反正跟二儿媳妇那个火药桶一比,不知道要高出多少个档次来。 明苏和小麦都出去忙了,家里没什么人,王喜弟就跟大贵念叨。 这么些年了,她也习惯了什么话都跟大贵说。 大贵嘴一向很严,所以她放心。 “晓晓那姑娘看着漂漂亮亮的,见我的时候穿着白裙子,输着麻花辫子,扎个蝴蝶结,跟个淑女似的,谁能想到她竟然是个泼妇呢!我以为最差也就是个被宠坏的娇小姐,不会太过分了。没想到,人还能表里不一到这种程度!我活这么大岁数,真是开了眼界了!” 大贵附和道:“是啊,人接触多了才会知道他长了一个啥样的心。黑的还是红的,骗不了人。” “你觉得小麦的心是黑的,还是红的?”王喜弟好奇地问。 大贵想都没想,立刻回道:“当然是红的,红彤彤的!” “你是不是喜欢她?”王喜弟总觉得喜欢小麦的男人太多了,自己那个傻儿子,痴情的蠢女婿,还有颜青,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但同时也说明了,小麦的身上的确拥有很多男人都喜欢的一种特质,或者说是魅力。 大贵笑了一下,说:“喜欢啊,不过我没把她当女人看。就觉得她还是个小女孩,像是我的一个小妹妹。” 王喜弟从不怀疑大贵的任何话,这是大贵多年积攒的人品换来的信赖。 “大贵啊,今年你就四十了,你不打算娶个媳妇吗?”王喜弟对大贵的人生大事一直很关心,可大贵始终迴避这个问题,每次提到这茬就搪塞过去。 “你就没碰到过让你心动的女孩子?你说没有我可不信,你今天诚实一点,跟我说说你到底怎么想的。” 大贵是王喜弟堂哥家的小儿子,也就是她的侄子。 当年王喜弟嫁人的时候,大贵过来帮忙,后来就没有再回自己家了。他一直跟在王喜弟身边,寸步未离。 大贵从来不叫王喜弟堂姑,他单纯把自己当做一个做事的下人。 他希望跟堂姑保持主僕的关系,所以这么多年只称唿王喜弟为“夫人”。 王喜弟多次试图纠正他,让他叫堂姑,可大贵就是不叫,后来也只能随便他怎么称唿了。 时间一长,王喜弟就习惯了身边有这么一个人照顾着她。 “让我心动的人……”大贵低着头,显得有点腼腆,“有让我心动的人。” 王喜弟显得有点兴奋,“有怎么不追呢?你跟我说啊,我给你提亲去!” 大贵跟在自己身边,这些年也没去过什么远地方,他喜欢的姑娘,如果不在竹溪村的话,很可能就是王家村的人,最远也远不过周平县。 大贵笑着摇摇头,想起他喜欢的人,嘴角不自觉地轻轻扬起,“我跟她没可能的,不合适,算了吧。现在这样也蛮好,我过得挺开心的。” “为什么没可能呢?到底哪里不合适了?”王喜弟觉得自己的侄子哪儿哪儿都好,虽说快四十了,但是长得很年轻,跟二十岁的大小伙子没什么两样。 人又吃苦耐劳,品行端正,踏实能干,浑身都是优点。 非要挑个毛病出来,也就话少点,只会闷头干活,缺少点生活情趣罢了。 大贵说:“她是个寡妇,还带着孩子。” “呃……”王喜弟默了。 她们家的孩子到底都是怎么了,不管姓夏的还是姓王的,有一个算一个,眼光怎么就这么一言难尽呢! 王喜弟气唿唿地起身回了屋,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折腾了一会儿,突然想起来明苏早上说让她去帮灯花照看孩子,思来想去实在不放心,所以又下了床,叫上大贵去了夏六爷家。 第363页 夏六爷正在看电视,旁边的茶几上放着一杯热茶,一盘剥好的核桃仁,还有三两个橘子。 电视的声音开得有点大,夏六爷的听力远不如从前了,但神奇的是,他还能在吵嚷的环境里分辨细微的响声。 比如房顶有老鼠跑过,比如后院里鸡鸭的叫声。 王喜弟来了之后,就把电视机的音量调小了。 夏六爷不满地敲了两下茶几:“你调我电视干嘛?!我都听不清楚了!” “太吵了,吵得我脑仁疼!等我一会儿去了灯花的房间,再把声音给你调高点。”王喜弟坐下来给自己倒了杯茶,说:“灯花餵奶呢,最多十来分钟,你就当歇歇了,现在不是正好播gg嘛,耽误不了你看节目。” 第343章 你儿没了 王喜弟原本打算喝完这盏茶就去灯花的房间,可茶还没喝完,里屋就传出一声“咚”的闷响。 声音其实不是很大,但却让人一阵战慄。 夏六爷的表情瞬间变得紧张而严肃,他辨得出这声响是如何发出来的。 “你快过去看看,出事了!” 王喜弟慌忙跑过去,来到房间门口,只见小展鹏躺在冰冷的地板上,不断地抽搐着。 夏灯花的脸上挂着悽厉的冷笑,像是被恶魔附体了一般。 她把躺在地上的儿子捡起来,举过头顶,再次准备将手中的孩子扔出去。 “可使不得啊!”王喜弟一边喊着一边冲过去夺走了孩子。 “灯花!你疯了吗?你清醒清醒啊!”王喜弟抱着小展鹏,不知该如何是好。 她手忙脚乱地用袖子抹掉外孙嘴角的呕吐物,来不及指责夏灯花,一股脑冲出房间,来找夏六爷讨主意。 夏六爷瞅了孩子一眼,厉声呵道:“快送医院!” 王喜弟一路跑到小卖部,让周婶的儿子周森开拖拉机送她去镇上的医院。 小展鹏刚开始口吐白沫地抽搐了一会儿,但很快就不动弹了。王喜弟把他紧紧地搂在怀里,凛冽的北风肆虐地刮着,整个脑袋被吹成了块冰疙瘩,但后背上却全是细密的汗珠。 到了医院,立马紧急抢救,但由于多脏器破裂,最终宣告死亡。 王喜弟呆呆地坐在急救室门口的长凳上,难以相信这是事实。 不多会儿,接到消息的夏明苏和田小麦纷纷赶了过来。 听到这样的噩耗,两人的面色都不是很好看。 王喜弟恨恨地说:“当初我就说这孩子不能要不能要,灯花不听话,非要生,非要嫁给一个一点都不爱她的男人。现在好了,孩子生是生了,自己又给摔死了,呵……真有意思!” “娘,咱们还是让灯花在医院里住段时间吧。”夏明苏真是怕她这个妹妹再做出更过分更极端的事情。 “什么医院?”王喜弟明白儿子的意思,“你是想把你妹妹送到精神病院吗?那是人能住的地方吗?好人在那都能变成疯子!” 夏明苏冷静地解释道:“专科医院可以对症治疗,他们会按时送饭送药,也能处理好突发情况。等治疗一段时间,病情稳定了,再接回家,这样对灯花更好。” 王喜弟摆摆手,“你别跟我说这些,灯花就是跟荣轩过的不开心了,心情不好,小展鹏身体又差,她受了刺激,所以才成了现在这样。她不是疯子,你别惦记着把她送精神病院,我不会同意的!精神病院一进去就出不来了,我不会让灯花到那里受苦的。” 田小麦挨着王喜弟坐下来,语气极轻极淡地说:“娘,你不怕灯花自杀吗?” 王喜弟的身子突然一僵,眸光里闪着惊慌。 “娘,你能保证二十四小时地看着灯花吗?”田小麦说:“医院里边会安排护士二十四小时看护,一天盯着他们吃三顿饭,看着他们把药吃进去,还会定期做身体检查。” 王喜弟沉下脸,没有做声。 这时田荣轩才跑过来,衣服的扣子都没系好,头髮被吹得乱七八糟,很是狼狈的样子。 江淼淼跟在田荣轩后面,气喘吁吁的,额头上都是冰晶,估计是出了汗之后结了冻。 王喜弟冷哼道:“你儿没了!” 田荣轩扑通一声给王喜弟跪下了,无声地跪了一分钟,才缓缓起身,去看了儿子最后一眼。 田小麦示意江淼淼跟着,江淼淼点点头,寸步不离地跟在田荣轩身后。 事后江淼淼跟田小麦好一通感慨。 “你是没看到,小娃娃的表情好痛苦啊,嘴角都是歪着的,脑袋才巴掌那么大,就没了。当娘的怎么下得去手呢!太狠了!” “荣轩抱着娃娃哭了好半天,我偷偷摸了一下他的小脚丫,冰凉冰凉的,冰透了。才几分钟啊,这血一不流了,冷得真是快。” “荣轩老弟太可怜了,活蹦乱跳的儿子突然就这么没了,之前好不容易救活的,唉……” 田小麦也想嘆气,可嘆完气还有好多事情要处理。 这个年大家都没有过好,大年夜连饺子都没包,简单地对付着吃了点面条。 大年初二,夏灯花到底还是被送进了精神病院,里面的环境没有想像中那么好。 王喜弟不忍心,没去医院那边看过。 第364页 估计看了之后,她就更不乐意把闺女送过去了。 夏明苏和田小麦特意找了院长,拜託他细心照看。 临走时,田小麦偷摸留了一个数额不小的红包,就当给自己一个心理安慰吧。 省城有一家条件更好的精神病医院,但离家太远了,不方便去探病。 最后经过几番商量,就确定送到镇上的这家医院了。 这段时间田小麦过得有些奔波,情绪起伏又比较大,所以有点出血的症状。 紧忙到医院检查了一下,医生说没什么大碍,让她卧床休息几天,以后也不要太劳累。 夏明苏即将返校,临走前一夜,他给田小麦上了好半天的教育课。 第344章 龙凤胎? 夏明苏即将返校,临走前一夜,他给田小麦上了好半天的教育课。 田小麦躺在夏明苏的大腿上,仰视着她男人有型的下巴,一脸花痴样。 夏明苏说着说着,见田小麦没有应答,就低头瞅着她说:“你到底有没有认真听我讲啊!” 田小麦回过神,狂点头,“听了听了,听得可仔细可认真了!你继续!” “那你复述一下,我刚才都说什么了?”夏明苏的手摩挲着田小麦的脸颊,从颧骨到嘴角,从眉梢到耳垂,一处都不落下。 “呃……你说的那么多,我从哪儿说起呀。”田小麦打着马虎眼,一咕噜坐起身,笑嘻嘻地说道:“不早了,咱们赶紧睡吧,明天你还要赶路呢。” 夏明苏就知道田小麦根本没有好好听他讲话,即使听了也不会照做。 他抓住田小麦的肩膀,正色道:“说一千到一万,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什么我都不在乎。小麦,我只在乎你。你一定要把自己照顾好,知道了吗?” “哎呦,这么严肃干什么!我这不好好的嘛,你这样搞得我好像得了什么绝症似的。”田小麦转身拉过褥子铺好,拽过被子摊平,又拍了拍枕头,把塞满了新棉花的枕头拍得更蓬松了。 “又不是永别了,别把气氛搞得这么哀伤嘛,一会儿宝宝在我肚子里都该哭了。”田小麦拉着夏明苏躺下来,两人平躺着,都盯着房顶。 田小麦握着夏明苏的小手指和无名指,说:“几个月之后你不还回来嘛,而且时间赶得多好啊,你放假那几天就是我预产期,你还有机会第一时间抱到宝宝呢。” 夏明苏:“万一我赶不回来呢?教授说如果实验推迟了,很可能就在假期那几天,那样的话,我就回不来了。” “那你就安心在学校好好做实验,你的娃又跑不了,担心啥!你娘、我娘、我姐、大贵,还有江哥,这么多人呢,都能把我和宝宝照顾得很好,你就放宽心吧。”田小麦也不知道该怎么宽慰夏明苏了。 让夏明苏产生忧虑情绪的原因有很多,并不仅仅因为要分别几个月的时间,也不是因为怕见不到宝宝的第一眼。 小展鹏的意外死亡,和妹妹的精神失常,让他意识到一个家庭的分崩离析是多么的迅速而彻底。生活中不断闪现的小插曲,来的多么勐烈,又多么不受控制。 两人紧紧地拥抱了一夜,谁都没捨得睡,但为了让对方休息好,谁也没有再讲话,就这样在半睡半醒中,迎来了黎明。 夏明苏走了两个多月之后,田小麦的肚子开始变得越来越大,王喜弟瞅着儿媳妇的肚子,不禁怀疑里面是对双胞胎。 村里岁数稍微大一点,自称见多识广的妇女,都说田小麦肚里至少有两个崽子。 “小麦啊,才六个多月吧?”周婶望着田小麦的肚子问。 田小麦笑着点头,“恩,六个半月了。” “还真有可能是双胞胎。”周婶好些日子没见到小麦了,她只听大家议论小麦怀双胞胎的事儿,但一直没见到肚子到底大成什么样,这天在路上碰到,传言还真没错。 “我生小森的时候,肚子也就这么大。小麦啊,生双棒可辛苦,你勤去着点医院,别出啥岔子,平时小心着点,可不能摔跤啊!” “我知道啦,谢谢周婶!”田小麦的手始终扶着肚子,辛苦是真辛苦,天天腰酸背痛的。 最麻烦的是总想上厕所,恨不得带个纸尿裤随时随地解决,可这年代哪有什么纸尿裤啊! 苏苏想多要几个孩子,可也不能这么着急,一下就弄俩出来吧。 但这孩子是自然来的,概率事件,他们又决定不了。 已经降临了,又不能半路在肚子里给掐死一个,只能铺好红毯,备好音乐,做好迎接大驾的准备了。 而且都是亲生骨肉,来几个都得好好地迎接啊。 王喜弟实在不放心,就拉着田小麦去了县医院。 第一个年轻的女医生检查了一下,说:“确实是有两个,你看这里,这是一个,这里还有一个。” 她对着b超的屏幕指给田小麦和王喜弟看。 王喜弟忙问:“是男孩还是女孩?” 年轻的女医生看了好一会儿说:“可能都是女娃。” 田小麦眨眨眼,性别还能这么光明正大地直接说呢?看来是王喜弟之前托人找了关系。 要不就是这地方现在还没人管,可以随便给人看性别。 第365页 都是女娃好啊,这不恰好如了苏苏的心意了!他知道不得高兴得跳起来呀! 田小麦一脸幸福地盯着屏幕里已经成型的小娃娃,母爱已经开始泛滥了。 苏苏的地位岌岌可危呀! 王喜弟的表情可就不怎么好看了,她还是希望家里多几个男娃的。 传宗接代、光宗耀祖,这种传统的理念还深知在她的骨子里。 再者退一步说,家里家外有个什么活,出个什么事儿,男娃还是比女娃更顶事。 而且,说出去也更有面儿! 在这一点上,苗翠英和王喜弟的观点竟然空前的一致。 “确定都是女娃?一个男娃都没有?”见医生说得不是那么确定,还有些含煳,就存了一丝侥倖,希望是医生看错了。 年轻女医生又瞅了好半天,最后不确定地说:“我再找个有经验的老师过来帮你们看看吧。” 王喜弟赶忙说:“谢谢啊,那就麻烦你了!” 不一会儿,一个五十岁上下,带着老花镜的主任医师走进了房间,她带着口罩,话不是很多。 检查了一下,很快就下了结论,“是龙凤胎,胎儿位置很好,平时多注意着点,放心吧,没啥大问题。” 她说完就走了,连王喜弟准备好的一连串感谢的话都没听完,就没了人影。 回家的路上王喜弟喜笑颜开,看田小麦的眼神都变得柔和了很多。 真争气啊,一儿一女,一下凑了个好字。想都想不到的美事! “小麦啊,赶紧给明苏写封信,把好消息告诉他,让他也高兴高兴!让他八月份务必赶回来。” 王喜弟一开始觉得儿子出去学习很好,天天守着老婆孩子没出息。 况且她也看不惯明苏跟小麦整天腻歪着,碍眼得慌! 可后来想法就转变了,见这个儿媳妇越来越能干,看出她实实在在的能耐了,就有些不放心。 这时候王喜弟又觉得家里不缺钱,即使不去英国学习,明苏也是一身的本事,干啥不能立业啊! 把老婆孩子丢在家里,不好好地看顾着,万一跑了呢? 不仅是损失,也丢脸面。 思来想去,王喜弟亲自给儿子写了一封长信。 夏明苏收到娘的信,在去上课的路上一边看一边笑,笑得嘴巴都要咧到后脑勺了。 教授迎面碰到夏明苏,笑着问他:“脸上都要开花了,发生啥好事儿了?” 夏明苏一脸幸福地回道:“我媳妇怀了双胞胎。” “好小子都要当爸爸了,恭喜你呀!”教授瞄了一眼信纸,“预产期什么时候?” 夏明苏:“八月八号。” “八月八号……”教授想了想,说:“课应该是结束了,那实验就往前赶一赶吧,你加油干,七月底如果做完实验的话,我就放你回家抱孩子。” “谢谢教授!”夏明苏收了信进了教室。 其实他刚刚那么开心,并不是因为小麦怀的是双胞胎,而是因为娘对小麦印象的改观。 娘会担心小麦太优秀而被别的男人惦记,怕她现在独守空闺,会因为寂寞而跟别的男人有什么暧昧,或产生什么私情。 这一切担忧都说明了,娘对小麦已经开始有了认可,否则她就不可能担心这些事情。 第345章 要生七仙女让他自己生去 夏明苏一身的干劲儿,每天都挑灯夜读,愈发地用功了。 桌上那些砖头块一样的教材和资料,全部被他吃得透透的。 无论是大考小考,临时测验,论文还是小实验,全部都是最优秀的一个。 每个教他的老师,带过他的教授,无不交口称赞。 为了能早些把实验顺利地做完,他几乎放弃了所有休息的时间,来查阅资料,养实验用的小白鼠,分析已有数据,找师哥师姐讨经验,跟同组成员交流沟通,确定每个人的任务,跟进实验进度…… 然而还是因为不可抗的因素,而发生了一些差错。 学期末的这个实验并不是一个人能够进行的,而是要小组一起完成。 每组三到五个成员,夏明苏那一组是三个人。 其中一个恰好也是中国人,比夏明苏大一岁,个子很矮,瘦瘦的,家在上海,普通话说得不是很好,但英文非常标准、非常流利。 夏明苏一度觉得这个叫陈剑的同学,说英文的时候脑子转得更灵敏一些。 可陈剑却总是想表现自己贴心的一面,他用不甚标准的普通话说:“夏同学,你更习惯用中文,我就跟你讲中国话好啦。你不用担心,我国语很好的。” 夏明苏说:“我英文虽然是刚学的,但听说读写现在都没有问题,教授的课我听得很明白,论文我也都能看懂,没有理解上的障碍,你还是跟我说英文吧。” 他的潜台词是,你普通话太烂,我听的心累。 但贴心的陈剑就是听不懂夏明苏的潜台词,非要讲蹩脚的中文。 夏明苏倍感无奈,但想着实验很快就能做完,以后也不会有太多的交集,就随他去了。 原本以为这个不太复杂的实验能进展得非常顺利,可万万没想到从一开始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而且这些问题基本上都是因为陈剑的疏忽和错漏导致的。 第366页 好几次都快出结论了,结果因为陈剑的操作失误而导致功亏一篑。 第一次的时候,夏明苏和另一个组员还安慰陈剑,说失误是难免的,第一次做,积累经验就好了。 下次多注意,就不会有问题。 结果第二次陈剑又因为设定错了温度,导致整个实验不得不重新来过。 夏明苏心急啊,他甚至都提出要揽下陈剑的任务自己来做,只让陈剑做些记录的工作了。 结果陈剑又手欠提早关了保温箱的开关…… 夏明苏站在保温箱面前,一脸苦笑,这位同学是敌方派来的卧底吗? 这样的蠢货怎么进的剑桥?难道入学的审核这样不严谨的吗? 他要不要写封匿名信,让学校直接把这位陈剑同学给开除了? 算了算时间,夏明苏觉得无论如何都赶不及回家陪小麦生产了。 他无比遗憾地给小麦写了封信,先把陈剑的捣乱事迹一五一十地记录了一遍,最后真诚地道了个歉,告知她无法赶回去了。 田小麦知道了之后,也没觉得怎样。 她也不生气,反倒觉得这位叫陈剑的同学蠢萌蠢萌的,还蛮可爱。 反正生孩子的人不是苏苏,接生的人也不是苏苏,没他在身边,一点都不耽误她生娃。 回不来就回不来吧,田小麦想得很开。 主要是她觉得现在自己好胖,肚子大的吓人,脸也有点肿,实在不好看,所以不想让苏苏的记忆中有这样一个丑丑的自己。 不回来正好,等她做完月子,恢復过来了,再见面更好一些。 而且她听说孩子刚出生的时候,脏兮兮血煳煳的,没长开都是一副鬼样子,她怕苏苏看到这样的娃会失望。 过个一两个月,小娃娃长开一点了,变白净一些了,会更好看。 田小麦的肚皮一天比一天薄,她有时候真担心肚子会直接爆掉。 这一天晚上田小麦都准备睡觉了,肚子突然疼得不行,她把王喜弟喊了过来。 王喜弟一看,“糟了,这是要生了!大贵,快把拖拉机开过来,咱们去医院!” “不会吧……”田小麦疼得面部表情都有点失控了,“离预产期还二十多天呢,是不是就是阵痛啊……” “你肚子大,提前一个月都不稀奇,我前几天就让你住院去,你不听话!真是的,万一生路上了怎么得了!”王喜弟怕说多了会刺激到孕妇,但不说又憋得慌,所以只挑了一些还算和气的话念叨了几句。 拖拉机突突了一路,到医院的时候羊水已经破了。 值班的医生匆匆赶来,给田小麦接生。 田小麦死抓着王喜弟的手不放,“娘,你告诉苏苏,要生七仙女让他自己生去,疼死我了,以后我再也不生了!” “行行行,这次生好了,以后就不生了!”王喜弟满头大汗,手腕都快被田小麦给握成两半了。 第346章 女儿照书养,儿子照猪养 “行行行,这次生好了,以后就不生了!”王喜弟满头大汗,手腕都快被田小麦给握成两半了。 此时站在这里陪小麦的人明明应该是明苏才对,她这么大岁数了,在这遭的什么洋罪啊! 往年到了七月中旬也没这么热,今年也不知道是怎么的了,一下就窜到了三十八九度,大半夜也闷热的不行,叫人喘不上来气。 医生护士全力帮小麦接生,折腾了好几个小时,天边都微微泛白了,两个男婴才陆续来到了这个世界。 王喜弟长舒了一口气,见是两个男娃,高兴得老泪纵横。 由于田小麦始终握着她的手腕不让她离开产房,所以王喜弟全程都在产房里陪产。 娃都生完了,可田小麦还死死地握着王喜弟的手腕不放,人还在痛苦地哼叫着。 王喜弟疑惑地问道:“大夫,她怎么还这么难受啊,是不是伤到哪里了?有危险没有啊?” 医生镇定地喊道:“里面还有一个!” “还有一个?”王喜弟惊讶得合不拢嘴。 难怪肚子那么大,可之前做b超一直都说是两个啊,还不止一个医生检查过,都说是两个。 惊喜来得猝不及防,王喜弟只觉得手腕上的痛已经不值一提了。 几个护士立即重新分工,照顾婴儿的,助产的,迅速分成了两拨。 此时夏明苏已经等在了产房外。 是的,他及时赶了回来。 “护士,我是田小麦的丈夫,请问她的情况怎么样啊?没有什么危险吧?”夏明苏也是满头的汗,白色衬衣紧贴在肌肤上,魅惑十足。 护士被眼前男人的帅气震了一下,她急忙找回职业素养,快速回道:“恭喜你,这两位公子就是你的儿子。” 夏明苏瞅着小推车里的两个孩子慈爱地笑了笑,随即又抬起头看着护士问道:“我媳妇还好吧?我能进去看看她吗?” 护士立马说:“现在还不行,她还在生呢,肚子里还有一个。” 夏明苏一愣,怎么也想不到会发生这样的情况。 见面前的男人俊俏的脸上满是紧张之色,护士宽慰道:“放心吧,你母亲在里面陪着呢,产妇状况良好,胎儿位置也不错,安心等着吧。” 第367页 夏明苏:“谢谢,麻烦你们照顾了。” 护士将两个新生的男婴推到了观察室,交给其他的护士照料。 多胞胎体重稍轻,比一般的婴儿要瘦小一些,抵抗力更弱,所以一般都要送到观察室仔细观察两天,等情况稳定了再由家人接出医院。 夏明苏守在产房外,不安地来回踱着步。 突然他停住脚步,隐约之间好像听到小麦在叫他的名字。 凑到门边,把耳朵贴到门缝里,清晰的声音传了出来。 “夏明苏你个混蛋,混蛋!啊……” “你滚过来自己生啊!老娘要痛死了!” 虽然很担心,但夏明苏听到这样的叫喊声,突然不合时宜地笑了。 能叫出这么响亮的声音,想必体力还足,护士说胎儿和产妇的状况都很好,所以他还是比较放心的。 一边想着要怎么犒劳小麦,一边听着她变着法地在产房里嚎叫着咒骂他。 夏明苏苦笑着自言自语道:“但愿小宝宝不要听到娘亲骂爹的这些话,这可不是什么好话啊,千万不要依葫芦画瓢地学了去……” 过了半个小时,婴儿的啼哭声响彻整个走廊,护士打开门让夏明苏进去。 田小麦和王喜弟都是一脸的惊讶,不过惊讶的表情也就维持了一两秒钟的时间,因为她们都累惨了。 王喜弟抽出自己的手,看到手錶里灌进去了好多的水。 这些应该都是田小麦刚刚攥着她的手腕时流进去的汗水。 “你可真会赶时间啊!”王喜弟扶着腰站起身,半怒半笑地看着儿子,说:“你哪怕早一天回来,坐在这里陪她受罪的人就不是我了,我这一大把岁数,都快给折腾散架了。我自己生孩子的时候都没这么费劲,可要了我的老命了!” “娘,让大贵赶紧陪您回去歇着,医院这边我照看着就行了!”夏明苏跟娘说着话,时不时往田小麦的方向不放心地瞅两眼。 王喜弟摆摆手,说:“行了,你甭管我了,你在这守着吧,我回家取点他们娘几个要用的东西过来。” 田小麦发动得太突然,刚才出门出得急,什么都没来得及带,她必须得回去取一趟。 另一头田小麦已经被抬到了移动的病床上,医生跟她道着喜,“是个小公主,这丫头可胖了,比她两个哥哥都壮实,还长了一头浓密的头髮,以后肯定是个小美人。” 田小麦虚弱地笑了笑,让医生把擦洗好的小闺女放到自己怀里。 医生叮嘱道:“只能让你抱五分钟啊,一会儿还要送到观察室里边去。” “恩,知道了,谢谢医生。” 田小麦斜了夏明苏一眼。 夏明苏来到田小麦身边,俯下身轻声说:“辛苦你了啊,你骂我的话,我在门外都听着了,我虚心接受!” 田小麦眨眨眼,没什么说话的力气了。 “俩儿子我瞧见了,都挺好的,等你恢復点精力了,咱们再一块儿去看他们。”夏明苏帮田小麦理了理散乱的头髮,在她汗涔涔的额头亲了几下。 田小麦看着怀里的宝宝,说:“闺女像你……” 夏明苏笑了笑,“俩儿子也像你。” “儿子我没看到。”田小麦的嘴角勾了勾,“生儿子的时候没太辛苦,这闺女可折腾死我了,最小的竟然最胖,以后肯定是个磨人的小妖精。” 护士走过来打断了他们的对话,“孩子我暂时要抱走了,你们也赶紧转去病房吧。” 夏明苏没有去观察室看孩子,而是寸步不离地跟在田小麦的身边。 田小麦睡了两个小时就醒了,她一睁眼就问孩子们怎么样了。 夏明苏说:“那边有护士轮流看着呢,你就放心吧,有什么事儿他们会立马通知的。” “你怎么不多睡一会儿?”折腾了一夜,体力消耗殆尽,应该多休息补充体力才是。 田小麦笑着说:“有点兴奋,睡不踏实。” 夏明苏看她嘴唇干得都要裂开了,就问她:“渴不渴,要喝水吗?” 田小麦点点头,艰难地咽了口唾沫,“嗓子都要冒烟了。” 夏明苏调好水的温度,往杯子里面插了一根吸管,递到田小麦嘴边。 田小麦很节制地缓慢地喝了几小口,喝完之后,望着夏明苏,问他:“孩子的名字你想好了没?” 现在性别有了,生辰八字也有了,过段时间就要上户口了,名字得早点给取好。 “闺女的想好了,大名叫夏初,小名叫一一,一二三四的一。”夏明苏说的时候一脸甜蜜样,他是真的把女儿当做前世的情人了吧。 田小麦真想翻白眼,仨孩子,只给一个取名,你是认真的吗?你这爹当得也太偏心了一点吧! “大名小名都是第一的意思,你也太不把她的两个哥哥当回事儿了吧。苏苏,那也是你儿子好不好?”田小麦绝对不允许夏明苏在家里搞这种特殊化,男女可是要平等的!手心手背都是肉,即使五个手指长短不一,但也不能太过分了! “俩儿子我也很爱的,我不是要忽略他们。”夏明苏为自己辩白着,“不过我是这么想的,我打算——女儿照书养,儿子照猪养。媳妇,你觉得我这个想法怎么样?” 第368页 “不怎么样!”田小麦两眼一闭,还是补觉吧。苏苏赶回来分明是来气她的! 照猪养,亏他想得出来? 把这三个崽子生出来她容易吗?想要照猪养,怎么不买一头老母猪让它生一窝猪崽子啊! 还照猪养!说得倒轻巧,话说想把猪崽子养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 第347章 让人欢喜让人忧 田小麦和三个孩子的身体状况都非常好,在医院只住了两天就回家了。 夏明苏第一时间给三个孩子全部上了户口。 两个儿子的名字是田小麦给取的,大的叫夏弘文,小的叫夏弘武。 王喜弟说夏家到了这一辈是“弘”字辈,所以必须要用这个字。 田小麦想着这个字取“弘扬”之意,蛮好的,也就用上了。 王喜弟对两个孙子的名字都很满意,夏明苏反正横竖没什么意见。 田小麦摇摇头,无奈道:“我让儿子叫夏狗屎,你是不是都能欣然同意?” 夏明苏心情大好,这几天总对田小麦嬉皮笑脸的,“我知道你不会给孩子乱取名的,弘文弘武,家里文武双全了,挺好!” “好你个大头鬼!”田小麦勒令道:“你把闺女放下,抱抱俩儿子去!” 夏明苏抱着小女儿夏初又是亲又是捏的,恋恋不捨地把她送到了田小麦的怀里,转身时还双目含情地望着闺女。 田小麦觉得她男神的人设转变的太快了,快到她来不及反应。 之前的高冷范儿呢?都是演出来的不成? 怎么在她面前,就成了调皮的小毛孩儿了呀! 真是让人欢喜让人忧。 喜的是,这样的夏明苏的确给她带来了很多的欢乐,互相吐槽的生活看似一直在吵闹,实际上是恩爱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这种方式夏明苏喜欢,田小麦也中意。 忧的是,田小麦觉得三个孩子已经很难带了,再多一个夏明苏这样的大孩子,她觉得会很吃力。 都说男人越老越像小孩,按照夏明苏现在的程度,估计以后会愈发令人挠头的。 田小麦的月子没做完,夏明苏就走了。 走的那天早上,夏明苏亲着闺女的小脚丫说:“爹要走了,你要记得想爹啊!” 话落,大儿子弘文仰躺在床上,呲了他一脸的尿。 “臭小子往哪儿尿呢!”夏明苏手忙脚乱地找毛巾擦脸。 田小麦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活该!让你厚此薄彼,别看儿子小,啥都明白!” 夏明苏撇撇嘴,照例趴在闺女的面前,甜甜地说:“一一呀,以后爹陪你玩藏猫猫,玩跳皮筋,爹给你做漂亮的洋娃娃,咱不跟你俩哥哥疯玩哈!” 夏初小朋友有节奏地蹬着夏明苏的手掌,那胖脚肉唿唿的,跟小馒头似的。 老二夏弘武这时放了一个大臭屁,夏明苏刚好趴在他旁边,熏得他眼睛都要睁不开了。 “这俩小子的报復心是不是太强了一点啊!一个呲尿一个放屁的!”夏明苏走到窗口,深吸了两口新鲜空气,缓了缓缺氧的大脑。 田小麦现在没心情搭理他,三个孩子一整天要轮番吃奶,她觉得自己都快要被吸干了。 还好夏明苏心疼她,给她请了三个奶娘。 为了保险起见,夏明苏亲自给三个奶娘把了脉,还带他们去医院验血做了全身体检,确认过健康状况,才招了过来。 不过这三个奶娘有的人住得比较远,有的家务事还没处理好,一时半会来不了,人到齐估计得十天半个月之后了,所以田小麦还得辛苦一下。 她奶水不足,大多时候只能给孩子餵些营养米煳和奶粉。 夏明苏走了之后,家里最常见的景儿就是田小麦、王喜弟和大贵一人抱着一个孩子,给他们餵米煳和奶粉。 等三个奶娘全部来齐了之后,他们才得到了解放。 生孩子不易,养孩子更难。 责任重于泰山,田小麦找了很多育儿书来看,到了什么年纪该注意些什么,她都谨记于心。 成不成才,成不成功,不是她在意的。 她在意的是,孩子们快不快乐。 只要拥有了寻找快乐、感知快乐、享受快乐的能力,其他的种种便不重要了。 两年后,一一开始拆家了。 夏明苏放假回家一看,小胖妞野得让他惊掉了下巴。 拿着棍子赶野耗子,踩蟑螂,下河摸鱼,扒泥巴捉蚯蚓,一天天精力十足,不知疲倦。 完全不知道危险为何物。 田小麦已经纠正了一一好多暴力拆家的行为,比如用石头砸窗户,摔碗摔杯子,类似的行为在她一岁多的时候开始显现,花了一年左右的时间,经过多次反覆地教育,才让这野丫头知道什么是能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 反观两个儿子,简直秀气得不要不要的。 大儿子弘文整天挂在奶奶的身上听戏,不乐意出门,每天都要强行拉着他,他才会到院子里晒会儿太阳。 本来长得就白,再不出门晒晒太阳,估计没几年就跟吸血鬼有的一拼了。 老二弘武一点都不崇尚武力,由于之前大贵抱他抱的比较多,所以跟大贵很亲。 他喜欢坐在地上玩土,只要面前有一堆土,他就能不厌其烦地自己一个人玩一整天,天黑了都不知道。 第369页 别看弘武只有两岁,他已经能用土堆出很多有模有样的东西了,比如小房子、比如各种小动物的样子。 三个孩子的自然发展,完全出乎了夏明苏的预料。 第348章 你怀?你生?你餵奶? 三个孩子的自然发展,完全出乎了夏明苏的预料。 他估摸着,没有一个孩子会跟他玩躲猫猫玩跳皮筋了,做出来的洋娃娃很可能会被一一立马大卸八块,或者被老二弘武直接丢进土里埋葬。 夏明苏牵着田小麦的手,站在院子里,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 田小麦早已经习惯了,她淡定地说:“过两天就不足为奇了,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吧,咱们的娃跟别家的娃不一样,不需要人来陪,他们会嫌你烦,赶你走的!” 夏明苏:“!” 七仙女穿着花裙子围绕在他身边转圈的场景,瞬间破灭了! 嗷……这跟他先前憧憬的美好画面,差得也太远了一点吧! 夏明苏拉着小麦进了屋上了床,转瞬,两人就以初生婴儿般的姿态彼此相对了。 被拽掉了衣裳田小麦也不反抗,她只道:“你等一下。” 夏明苏焦急地问:“怎么了?” 田小麦原地一百八十度转身,伸长手臂从柜子里面拿出一个小盒,又从小盒里面抽出一个小小的纸袋。 “带上吧!”田小麦捏着纸袋在夏明苏的眼前晃了晃。 “不带!”夏明苏知道那里面是什么东西,他跟田小麦打着商量,“咱们再要一个娃吧?” 田小麦挑挑眉,“你怀?你生?你餵奶?” “我倒是想啊,可技术还没发展到这一步,我也力不从心,无能为力啊!”这是夏明苏的真心话,如果他有这个功能的话,他绝对不会让田小麦遭这份罪受这份苦。 田小麦努着嘴,说:“我现在只有带三个孩子的精力,多一个都不成。” 她又背转身,从柜子里拿出一瓶药,在夏明苏的面前摇了摇,摇出噼里啪啦的脆响。 “你不带它,我就吃这个,这个不管用,我就只能让医生帮忙了。”田小麦做思考状,慢条斯理地分析道:“你非要造娃,不肯带这个可爱的小东西,我就只能吃避孕药,据说这药可是一种慢性毒药,有什么副作用都是没准的。万一药没生效,我就只能拜託医生对我的身体造成一次巨大的不可挽回的伤害,也就是堕胎。苏苏同学,你权衡一下吧,决定权交给你!” 田小麦一脸无辜地朝夏明苏眨眨眼,夏明苏突然像泄了气的皮球,无力地瘫在床上。 他把手缓缓地伸到田小麦的肩后,轻轻地抚摸着她的后背。 造不造娃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既然媳妇不干,他也不能硬来。 夏明苏乖乖地接过田小麦手中那个可爱的小小的东西,一脸委屈地给带上了。 田小麦的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她饶有兴味地观赏着夏明苏半坐在炕上进行着惹人喷鼻血的上装表演。 一场贪欢过后,夏明苏哀怨地看着自己的子子孙孙进了垃圾桶。 如果他此时就知道存在漏网之鱼,有一群具有顽强生命力的宝贝已经融进了田小麦的身体里,他大概也许可能就不会这么怨念了。 待到下一次放假归来时,夏明苏才知道,他媳妇又怀孕了。 “你怎么没告诉我呢?你应该在信里告诉我的呀!”夏明苏吻着田小麦隆起的肚子,一脸笑模样,“小麦,你太棒了!谢谢你……我会告诉孩子们你是个伟大的娘!” “打算给你个惊喜呗!”田小麦知道自己怀孕了之后,特别的淡定,也没纠结到底要不要。 打掉孩子这种事情她是绝对不会做的,既然做了措施还没挡住这个孩子,那他就该来到这个世界上。 首先她和苏苏有能力有条件养,况且苏苏还很想再要一个孩子,既然如此,那就生呗。 婆婆也支持她,孕期不仅不找她的麻烦,还对她关怀备至的。 那就辛苦一下,再生一个吧。 其实田小麦也挺喜欢小孩的,现在的三个娃都比较好带,能听进去你说的话,不会太闹人,更不会无理取闹。 弘文和弘武就不用说了,简直乖到无可挑剔。 一一呢,虽然淘气了一点,总怕她会受伤,担心她出什么意外,但她还是讲道理的。 她会跟你理论,很理智的那种,如果她觉得你说的合情合理,就会认可你的观点和想法,由此纠正自己的行为。 而且田小麦渐渐发现,一一喜欢用做实验的方式来验证某种观点。 这个小丫头比较相信亲眼所见的东西,对凭空讲出来的道理往往秉持着怀疑的态度。 瞅着这三个孩子,还都是半大的小娃娃,但都已经有了各自的主见,有自己痴迷的东西,田小麦感到非常欣慰。 她对即将到来的第四个孩子也充满了信心,她和苏苏的孩子,差不到哪儿去。 夏明苏的课业实在太重了,他没能看到第四个宝宝的降生。 老四是个丫头,大概是个急性子,提前一个月就出来了。 是顺产,还是超顺的那种,田小麦几乎都没有太大的感觉,羊水破了没多久,孩子就在家里的床上出生了。 第370页 田小麦连医院都没去,脐带是王喜弟亲手剪的。 夏明苏提前给这个丫头取好了名字,叫夏末,小名叫老小。 两个闺女,一个叫夏初,一个叫夏末,也算是首尾唿应了。 江哥过来串门子,主要是来看看田小麦新生的宝宝。 他一听这孩子的小名,就开始吐槽上了,“哪有叫老小的啊,万一过两年你们又生了怎么办?你们现在异国分居,造娃的速度都蹭蹭的,回头明苏老弟回来了,你们夜夜耕耘,孩子岂不是一茬一茬的来呀!” 田小麦哭笑不得,“一茬一茬是什么鬼,你说一窝一窝的我都能理解。江哥,你吐槽人的方式真是越来越别致了,妹子我佩服!” 江淼淼一脸认真地说:“我觉得我这形容得蛮准确的呀,你不是小麦嘛,小麦不都一茬一茬地长啊!” 田小麦笑道:“此小麦非彼小麦,好不好?!江哥你得先区分一下人类和植物的区别再来跟我说话。” “行了行了,我说不过你!”江淼淼摆摆手,笑嘻嘻地逗弄着摇篮里的小婴儿,“这老小长的跟她爹一样一样的啊!这鼻子这嘴巴,完全就是翻版的明苏老弟嘛!” 田小麦说:“之前的三胞胎,生下来的时候跟我多像啊。这才三岁,就越来越像苏苏了。他们老爹的基因太强大了,我真是甘拜下风!” “你们家的娃投胎投的好,像爹像娘都好看,怎么组装都不会丑的。”江淼淼看了眼镜子里的自己,期期艾艾地说:“我家闺女以后要是真像我怎么办呀,我现在都要担心死了。” 朱晓彤生了个闺女,田小麦见过,跟江淼淼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不仅五官长得一样,连脸型和头骨的形状都神似,只不过那丫头绝对是精修美版的江淼淼。 即使长得再像,也能有美丑两个版本,江淼淼父女俩就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 田小麦说:“放心吧,你闺女以后绝对是个亭亭玉立的气质大美女,我可以打包票!” 江淼淼:“那万一真不好看怎么办?嫁不出去的话怎么办?” “嫁不出去就让我儿子娶你闺女。”田小麦随口开着玩笑。 江淼淼却没把它当玩笑话来听,他一脸认真地说道:“妹子,这是你亲口说的啊,可不能反悔。如果我闺女嫁不出去,你得让你儿子娶她。” 江淼淼的闺女有可能嫁不出去,但朱晓彤的闺女一定会嫁个好男人,由此推断,江淼淼的闺女不愁嫁不出去。 况且闺女嫁人都是二十年后的事情了,现在想是不是太早了一点! 可既然江淼淼热衷这个话题,田小麦也就乐得跟他哈拉。 “江哥,你看中我家哪个儿了?弘文还是弘武?”田小麦一脸八卦相。 第349章 媳妇,回家! “江哥,你看中我家哪个儿了?弘文还是弘武?”田小麦一脸八卦相。 江淼淼一本正经地说:“你俩儿都蛮好,就是有点闷,一个只知道听戏,一个只知道玩土,以后就看他俩谁喜欢俺家姑娘了。” 田小麦笑道:“你还真打算跟我做亲家啊?” 江淼淼:“你不乐意?” 田小麦:“我自然乐意,不过这事儿还得看他们自己的意愿。” “也是,现在已经不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你和明苏老弟是自由恋爱,我跟晓彤也是自由恋爱,孩子们的事儿以后由着他们自己去吧。” 江淼淼看看天色,说:“不早了,今天我就先走了,你好好歇着吧。” 田小麦也不留他,他们之间的友谊不需要什么假惺惺的客套。 做月子的这段时间,田小麦常常会坐在窗前赏月,发各种各样的感慨。 很多人过了一辈子,大概都没有为了什么人或者什么事而孤注一掷过,其实挺遗憾的。 因为他们错过了很多的可能性,还有很多的精彩。 承受不了意外和痛苦的人,也无法承受盛大的欢喜,甚至是微小的幸福。 穿越四十年的时空,是一场意外,也是一份惊喜。 六年在匆匆忙忙之中过去了,夏明苏拿到了剑桥大学医学科学硕士的学歷,教授让他继续攻读博士,但他拒绝了教授的好意,执意回了国。 在这六年的时间里,田小麦像个女超人一样,做了很多很多的事情。 在她的敦促和不懈努力下,合泰中原制药厂重新步入了正轨,虽然药品卖的单一,盈利不多,但没有亏损她就已经很满意了,后续的发展还需要苏苏回来之后再做打算。 果园里的苹果树长势良好,果子脆田可口,在附近的几个镇子和县城销售的都不错。 草药也开始成熟,田小麦计划等苏苏回来之后,将草药种植基地扩建,再多选一些好的药材进行种植,丰富种类,以后也好为制药厂输送更多好的原材料。 田小麦用六年的时间还生下了四个孩子,三胞胎六岁了,老小四岁。 夏明苏回来的那天,田小麦带着孩子们到村口接他。 四个孩子远远地朝他跑过来,齐声喊他“爹爹”。 一一目前是四个孩子里面最高的,她豪气地从爹爹的手中拿过一个提包就抗在了肩上。 第371页 “这个包沉,一一你拎这个吧!”夏明苏把另一只手上的小包递了过去。 夏一一同学不屑地瞥了那个小包一眼,像个女将军一样,昂昂下巴,叉着腰自信地说道:“不沉,小意思。” 大哥弘文负责照顾老小,他牵着小妹妹夏末的手,说:“爹,咱们回家吧!” “好,回家!”夏明苏揉揉弘文的小脑瓜,笑道:“你们哥俩又长个了。” “嘁,长得还没我快呢,大哥二哥都比我矮了半头。”一一毫不留情地吐槽道。 弘文也不恼,他笑着说:“奶奶说女孩子长太高以后嫁不出去!” 一一不以为意,“嫁不出去就嫁不出去呗,嫁不出去我就娶一个回来!” 夏明苏挑挑眉,难道一一打算招上门女婿? 他领着几个孩子往前走,没掺和他们之间的对话。 孩子们自有孩子们的交流方式,大人不必事事评判事事定夺。 弘武这时候淡定地插话道:“女孩子长得快,男孩子长的时间长,最后没准谁更高呢!再说了,个子高也说明不了什么。上次坐火车,我们几个都不用买票,就你,因为长得高,还得买一张半价票才能上去!” “我乐意!”一一满脸骄傲,她扛着近五十斤的提包,一点都不显得吃力。 这让夏明苏挺惊讶的。 为了赶上大家走路的速度,夏末快速地倒腾着她的小腿,她一边着急地走着,一边仰起头,奶声奶气地说:“爹爹,我想吃巧克力……” 夏明苏上次回家的时候,带回来一盒义大利的奶油巧克力,老小尝了一口之后就欲罢不能,天天嚷着要吃巧克力。 “爹给你买了,在箱子里呢,回家就给你拿!” 夏末眯着眼睛甜甜地笑了,她是个十足的软妹子,喜欢穿粉红色的裙子,喜欢扎小蝴蝶发卡,喜欢玩漂亮的布娃娃。 夏明苏无疑最喜欢老小,但他不会讲出来,也不会表现出来。 田小麦站在村口的榕树下,脸上挂着老母亲般慈爱的微笑,等着他们慢慢地朝自己走过来。 她的头髮长了,直直地垂到胸前,髮丝随风轻轻地摇摆着。 生了四个孩子的田小麦,依然一副少女的模样,白净的面庞,纤瘦的腰身。 岁月和经歷赋予她的,只有淡然和从容。 夏明苏走到她面前,牵起她的手,说:“媳妇,回家!” 田小麦翩然转身,笑着回道:“恩,回家!” 第350章 盖新房 夏家的人数这几年骤然增多,之前常住在家里的也就王喜弟、夏明苏和大贵三个人。 一人一间房,干什么都宽敞,住得非常舒适。 自从田小麦嫁过来,接连生了四个孩子之后,就开始显得有些拥挤了。 一一和老小一直跟娘一块儿睡,现在爹爹回来了,她们就得腾地方。 “我长大了,我要自己一个人睡,我要自己的房间!”夏一一小朋友独立意识非常强,别看才六岁,已经想要拥有属于自己的小田地,守护自己的小秘密了。 老小就比较依赖娘亲,她不想和娘亲分开,听说以后晚上要跟奶奶一块儿睡,她就蹲在墙角开始揉鼻子,没一会儿袖口上就全是鼻涕了。 这孩子的哭法独树一帜,基本上别无二家。一般人都没看过这样的,不喊不闹,哭得无声无息,只略微有一点抽泣的声音。 眼泪大滴大滴地往下掉,鼻涕狂流,比眼泪还多。 夏明苏一看他最心爱的姑娘可怜巴巴地蹲在地上,缩成一团,像个彩色的棉花糖一样,就觉得她既可爱又可怜。 “宝贝,不哭了!今天老小可以睡在爹和娘的中间。” 夏末一听,哭得更厉害了,鼻涕多到快要把鼻子堵住了。 夏明苏愣了,这是什么情况?谁能跟他解释一下! 田小麦立马拿着毛巾跑过去,把老小抱起来放到自己腿上,半严厉半哄着说道:“擤鼻涕,听话!用力!” 老小很乖巧,娘说什么她都照做,让她怎么做就怎么做。 而且这套流程已经做过很多遍了,对她来说,绝对的轻车熟路,驾轻就熟。 一一特别疼爱这个小妹妹,不过每到这种时候,她就会不由自主地嫌弃。 多大点事儿啊,不就换个床换个地方睡觉嘛!至于伤心成这幅德行嘛! 睡着了之后,身边躺的是谁不都一样,而且现在只不过是换成了奶奶,又不是什么坏人,也不是陌生人。 反正一一是理解不了妹妹此刻悲伤至极的心情,她觉得不可理喻,纯粹有病。 好不容易才把老小哄好,让她跟着姐姐出去玩了。 夏明苏不解地问道:“我都让她留下跟咱们一块儿睡了,她怎么哭得更凶了?” “看出你心疼她,感动的呗!”田小麦说:“再有,她心里估计明白,你回来之后,她就没法跟我一块儿睡了。” 夏明苏咂舌,“这么小的孩子,心理活动就这么多?” 田小麦:“你以为呢!小孩儿的心思可复杂着呢,想读懂不是那么容易的!” 夏明苏当了六年的甩手掌柜,没能见证孩子们的成长,错过了很多重要的过程和瞬间。 第372页 这次回来,可有很多的理论课和情感课等着他补呢! 晚饭过后,王喜弟把几个大人叫到一起,准备商量盖房子的事情。 “家里人口多,几个孩子以后也都需要自己的房间,现在这几间屋子肯定不够用,平常吃饭洗澡都太麻烦了,我想着干脆把房子扒了重新盖一个三层小楼。在后院里头呢,盖一圈储物间,用来存放东西。顺便再把院子里头的牲畜棚修整修整,弄干净一点。离入冬还有三个月的时间,应该够用了,现在开始搞起,过大年的时候肯定能住上舒舒坦坦的小洋房。你们觉得呢?都说说,有什么想法。” 盖房子这事儿田小麦一直想说,但始终没找到合适的机会提。 她怕她婆婆对这个老房子有感情,不捨得动刀。 没想到老太太的想法还挺先进的,而且看得清现实情况。 妙哉!妙哉! 这事儿肯定得夏明苏先表态,毕竟他是夏家的长子,有发言权和决定权,所以田小麦压着声没说话。 夏明苏大概之前也考虑过这件事,所以没有多做思考,便开口说道:“就按照娘的意思来吧,明天咱们就把东西收整一下,在后院搭个棚子先住着,把前院弄好房子盖好,再搬进去,最后搞后院的储物间。储物间不急,万一进度慢了,下雪前没搞完,也不耽误人住。” 一拍即合,说干就干。 王喜弟原本想从王家村找几个年轻力壮的晚辈过来,可这头江淼淼、邹平、周森,还有田荣轩,听到消息之后,都立马赶过来要帮忙。 各个热情至极,赶都赶不走。 连李大根和李大鱼两兄弟都被他们的老爹踹过来干活了! 最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何翠翠的两个弟弟也来了。何大虎之前见到田小麦都是绕着走的,从来不跟她打照面,两个人好几年都没有说过话了。 这次竟会主动上门,还是来帮忙的,甚是蹊跷。 田小麦琢磨了好几天都没琢磨出道道出来。 “他跟你说什么没有?”田小麦拉着夏明苏来到厨房,现在屋里屋外都是人,就厨房里清净一些。 夏明苏摇摇头,舀了一瓢水洗手,准备给大伙做晚饭。 这段时间张口吃饭的人多,要做大锅饭,比往常要费些功夫。 “何大虎不可能平白无故地来帮忙,他肯定有什么意图,但他没单独找我说什么,又没去找你,那到底是怎么回事?”田小麦低声说:“他天天在咱家晃悠,我有点不放心。” 何翠翠敢放火烧死自己的丈夫和公公,又敢勾搭朱泰这样危险的人物,何家的人骨子里都有一股子狠劲儿,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 田小麦怕何大虎是来报復的,现在家里有四个孩子,难保哪一下没看好,就有可能出意外。 夏明苏笑道:“那你怎么还同意让他过来帮忙了?” 田小麦无奈地说:“如果他有心害咱们,不来帮忙也一样害得。” “就是的啊!”夏明苏揽着田小麦的腰说:“他不用多此一举也一样可以做他想做的事儿,所以他一定是有什么话要问咱们,只不过现在还没好意思开口而已。等等看吧,过几天她就该单独找你了。” 夏明苏拍了拍田小麦腰间的鞭子,叮嘱道:“记得天天带着,好防身。” “知道了!我自己倒是没事,现在没几个人打得过我。就是怕孩子们……” 孩子一出生,便是爹娘心中永远的挂念。 “这么多人看着呢,不会出什么事儿的。”夏明苏不是不担心,但成长之中的危险是无可避免的,每个人都有自己必须经歷的劫难,躲不过,也避免不了。 准备吃晚饭的时候,一一不见了! 一群人房前屋后地喊她的名字,眼瞅着太阳要落山了,天色越来越暗,可迟迟得不到一一的回声。 田小麦去看了一一平常最喜欢爬的那几棵树,不见她人影; 又去一一经常捉蚂蚱和泥鳅的地方找了一圈,还是毫无踪迹。 田小麦焦急万分地返回家中,与大家会和交换信息,结果众人纷纷摇头说没有找到一一。 夏明苏眉头紧锁,沉声问道:“大虎呢?刚刚有人见到他了吗?” 邹平:“没有,上午和泥的时候他还在,后来就没见着他了。” 李大鱼:“中午我跟他在后院一块儿吃的饭,他说下午有事儿要回趟家。” 田荣轩:“刚才我去何家看了一眼,二狐和他爹在家看电视呢,黑蛋叔说大虎下午回过一趟家,不过一早就走了。” 江淼淼拍案而起,“他奶奶的,何大虎这混蛋玩意儿,把咱们小一一拐哪儿去了!他要是敢动丫头的一根汗毛,我就活掰了他个狗日的!” “江哥!”夏明苏朝江淼淼摇了一下头,示意他不要在这种时候说这么刺激人的话。 田荣轩看向田小麦,提醒道:“先找人要紧!” 第351章 我早晚要会会它们 田荣轩看向田小麦,提醒道:“先找人要紧!” 田小麦紧握着拳头,试图让自己冷静,只有人冷静下来,脑子才能转起来。 她缓了缓,站起身,沉着地说:“今晚在村子里面找,到明天早上再不见人影,就去报警!咱们两人一组,分成几个小队,分头去找。都带上手錶,每两个钟头过来报个信儿,没找到也得回来通知一声。” 第373页 田小麦想了想,觉得不能先入为主地认定是何大虎拐走了一一,也有可能是一一贪玩掉到了什么地方,或者被什么东西给困住了,所以她补充道:“一一喜欢讨刺激,可能会去一些犄角旮旯的地方,越危险的地方越有可能找到她,都找仔细一点,拜託大家了!” 众人迅速自行组队,合计了一下寻找的路线,纷纷找来手电筒,拎上棍棒就跑出去找人了。 时间不等人,晚一分钟都有可能错过抢救的时机。 田小麦却没急着走,她叫来其他三个孩子,一脸严肃地问他们:“一一这几天说想去哪里玩了没有?” 老小果断地摇了摇头,一一姐姐虽然经常带着她,但从不跟她商量任何事情。她知道姐姐嫌弃她年岁小,胆子更小,太过较弱,所以有点看不起她。 大哥弘文想了想,迟疑地摇了摇头,在他的记忆中,一一常常念叨着下河摸鱼,上树掏鸟蛋,但没听她说要去什么特殊的地方。 老二弘武一刻不停地把玩着手中的橡皮泥,平时在房间里不方便堆沙子或者和稀泥,他就管娘要钱买了好几块橡皮泥。 睡觉的时候都捨不得放下,还要把心爱的橡皮泥握在手心里,只要是醒着的时间,他就一直在捏各种各样的东西,花花草草、各种小动物、卡通人物、小房子、大树、城堡、生活用品,他全部都能捏得有模有样,栩栩如生。 吃饭的时候,一手拿筷子,另一只手独手都能捏出一朵漂亮的玫瑰花出来。 弘武在思考的时候,手上捏橡皮泥的速度就会很快。 手活动的频率越高,脑子转得就越快。 田小麦的视线最后停在弘武的脸上,她压制住自己的焦虑,耐心地等待着老二的答案。 弘武的双手突然勐地一停,随后缓缓开口说道:“上个月,小祠堂西边几户人家的鸡鸭被野狼叼走了。” 田小麦点了一下头,是有这么一回事来着。 野狼是从神山上面跑下来找食儿的,不过夏青山已经带人围了铁栏杆,让几个枪法准的抗着猎枪把守了几天,把那些野狼赶跑了。 近半个月吧,再也没见着野狼的影子。 弘武眨了眨他那双明亮的眼睛,手上又重新开始了匀速捏橡皮泥的动作,“一一说她想见见野狼,她说她喜欢胆子大脑子又聪明的动物。‘我早晚要会会它们’,这是一一的原话。” 田小麦心里一惊,顿时一脑门子的汗,这疯丫头该不是自己跑神山上头找野狼去了吧…… 真要是这样的话,那可真是玩大发了。 “你们在家跟奶奶好好呆着,哪儿也不要去!早点睡觉,乖乖的,听到没有?”田小麦亲了每一个孩子的脸颊,随后站起身,往门外走去。 弘文牵着弟弟妹妹的手,用小女孩般清脆的奶音说:“娘,你小心一点,我们等你和一一回来。” 田小麦心里一颤,头也不回地走了。 走出大门,她依稀能够听到老小大喊着找娘的声音。 两个哥哥能安抚好小妹妹吧,孩子们的奶奶还在家里,应该能照顾好几个孩子,她大可放心。 田小麦迈开脚步,用最快的速度向神山跑去。 神山坐落在竹溪村最西面,山上拥有众多的野生动植物。 前些年吃不饱饭的时候,不少人冒着生命危险上去打猎物,但能带着猎物安全返回的人,只占两成。 大多数人不是在上头迷了路,就是掉进前人挖的陷阱里头出不来活活耗死了,要不就是碰到野兽被咬伤之后啃食得尸骨无存。 活着回来的人说,路上看到过被啃掉了皮肉,只剩骨头渣的尸体。 准确来说,那些碎骨可能连尸体都称不上了。 总之,就是挺惨烈的,可谓触目惊心。 现在,六岁的夏初小朋友很可能孤身一人爬上了这么一座危机重重的神山。 一想到这种可能性,想到人兽相遇的场景,想到勐兽冲过来一口咬住小女孩脖子的画面,田小麦就紧张得透不过气来。 夜很深,厚重的云朵遮住了月光,狭窄的小路上一片漆黑。 跑到一半,田小麦被一块横在路上的木头绊倒,她跪倒在地,顿时感到心力交瘁。 “一一啊,你一定不能出事啊!”田小麦的双手盖到脸上,无声地痛哭了起来。 第352章 一一往狼群的方向走了 “一一啊,你一定不能出事啊!”田小麦的双手盖到脸上,无声地痛哭了起来。 可哭了不到半分钟,田小麦就勐得站起身,继续开足马力跑了起来。 一一还没有找到,她怎么可以颓然哭泣呢? 这时候负责找神山脚下这一片区域的江淼淼和邹平,已经踏上了上山的路。 他们挨家挨户地问,有人说下午在这附近见到了一一,她手上拿着弹弓,在打树上的小鸟。 还有人说,见到一一总往山上看,还叮嘱她千万不能自己到山上玩。 就在他们犹豫着要不要上山找找看的时候,迎面碰到一个王家村的大姐,本着不错过任何一个信息的原则,他们拦住她,问道:“大姐,你在这附近见到一个六岁的小女孩没有?短头髮,穿着白色的短裤和跨栏背心,手上拿着弹弓。” 第374页 大姐想了想,先是摇了一下头,随后略显犹疑地说:“晚饭前,我过来串门子的时候,看到有个影子往山上跑了,不过离得有段距离,我没看清。当时还以为是游蹿的小猴子呢,就没当回事。你们这么一问,我觉得有可能是个小孩儿啊,就是不知道是不是你们要找的人。” “大姐谢谢你了!”邹平话一落,便和江淼淼两个人拔腿向山上跑去。 “咱们就这么上去?万一碰到黑熊,或者野猪怎么办?”江淼淼一边卖力地跑着,一边扭过头去看邹平。 邹平脚下的步子没停,左右扫了一眼,大喘着气说:“一会儿你留心看着点路边,前几天建围栏应该留下了几条没用上的钢筋,咱们就拿它当武器吧。” “成!钢筋就钢筋,管它啥勐兽,来一个捅死一个!回头背下山烤熟了打牙祭,再整上一口高粱酒,美滋滋的!” 邹平笑道:“就这么说定了,咱们一人喝它两三斤!” 两个人用这种豪迈的方式给对方鼓着劲儿,王家村大姐的话让他们非常笃定,一一肯定上了山。 即使武松独自上这神山,也是凶多吉少,更别提一个六岁的小姑娘了。 江淼淼和邹平两个人没有经过商量,几乎都没有任何犹豫,就决定山上救人了。 “你认路吗?”邹平问江淼淼。 江淼淼摇头,“我不是这个村子的人啊!” 邹平苦笑道:“我也不是。” “不是就不是吧!”江淼淼把胸脯拍得啪啪响,“我方向感贼好,走过的路全都能记住,放心地走吧,回程我可以领路。” 邹平挥了两下手中的细条钢筋,找了找手感,骄傲地说:“我方向感也是一流的,从没迷过路。” 一个当过盗贼,到处流窜抢劫;一个习惯了盯梢,在大街小巷里穿梭不止。 方向感是他们必修的技能之一,现在恰好用上了这个本事。 邹平快速观察着周围的环境,耳朵支棱起来听附近的动静,他悄声地安排着与勐兽的对战策略。 “我反应速度快,比较灵活,但力气小,攻击性差。这样,一会儿我负责吸引对方的注意力,你负责从旁边进行大力攻击。” 江淼淼对这样的分工非常满意,“好,非常好!咱们就打它个满地找牙,落花流水!” 一声狼嚎骤然传来,随即便是群狼此起彼伏的嚎叫声,像是在迎接什么,又像是在召集什么。 邹平瞬间有点脚软,他颤抖着声音说:“万一碰到狼群,咱们就活不成了。” 撞到狼群的话,他们刚刚的策略就失效了。 他再灵活,也只能吸引一头狼的注意力。 江淼淼的力气再大,一次也只能对付一头兇勐的恶狼。 两个人,面对群狼,寡不敌众啊! 况且狼不仅兇勐,还非常智慧,群狼想要猎食什么勐兽,那几乎是百发百中。 “怎么?你害怕啦?想回去了?”江淼淼虽然这么说,但也有点心虚。 他其实也很怕的啊,但他比邹平愣多了,有点傻大胆的劲儿。 再者,想到一一此刻就被困在这个危机四伏的神山上,正等着人来救她,江淼淼就特别担心,就心急得不得了。 邹平坦诚地说:“当然害怕了,不过没打算回去,赶紧接着走吧,听声音离狼群还有段距离,赶紧找一一!” 江淼淼拍拍邹平的肩,大赞道:“够爷们!够义气!” 邹平咧咧嘴巴,要笑不笑的,表情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他们继续往前走,走了不到一公里,就听到有仓促的脚步声朝他们的方向走来。 江淼淼立马停住脚步,“你听?有动静!” 邹平跟着停下来,侧耳听了听,“好像是人啊……” “人?野人?”江淼淼把一米长的钢筋举起来,做好了随时进攻的准备。 据说野人比野兽还难对付,不过无论如何,面对人的感觉总是比面对一个庞然大物般的野兽要好的多。 邹平和江淼淼拉开距离,一人蹲守一侧,准备悄无声息地搞一次伏击。 令人想不到的是,对方似乎也听到了他们的动静,前行的脚步渐渐慢了下来,带着犹疑,带着试探。 晚风渐渐大了,厚重的云层被吹开,皎月当头,照亮了夜晚。 江淼淼率先看到了对方的影子,长长的,宽宽的,貌似体型比想像中要大很多。 这应该不是野人,人不会有这么庞大的身躯。 那是黑熊?! 邹平很快也看到了缓慢靠近的黑影,他提起精神,准备奋起一搏。 突然,江淼淼看到一根熟悉的钢筋朝他的头顶挥了过来,他下意识地后退半步,并举起手中的钢筋挡了一下。 “大虎?”邹平在一旁大声喊道。 何大虎一愣,眨眨眼,认清了面前的两个人。 “你们怎么也上来了?”何大虎丢下手中的钢筋,抱紧了自己的左臂,一脸痛苦的表情。 “你胳膊受伤了?”邹平凑过去看了一眼,伤口又深又长,似乎是被什么锋利的爪子给挠的。 何大虎咬着牙说:“被黑熊抓的,不碍事。你们来的正好,咱们赶紧去找一一,一一往狼群的方向走了。” 第375页 “一一真的在山上?”江淼淼多么希望他们之前的猜测都是错的啊,可现在现实摆在眼前,由不得他们侥倖了。 邹平语带埋怨地说:“一一上山了,你怎么不制止呢?你怎么不一直跟着她呢?你刚才这是要下山?” 何大虎简单地解释了两句,“我受伤了,一个人也救不了她,我打算下山叫人过来帮忙的。既然你们来了,咱们就一起上去找吧。狼一直在嚎叫,可以寻着声音去找。” 何大虎踢了邹平一脚,“你撕块布把我胳膊绑上,一会儿血流干了,我就帮不上忙了。” 邹平心怀不满,但还是迅速地从衣服下摆处撕下布条,给何大虎简单地包扎了一下。 三个人一起往山上跑去,何大虎说:“下午看一一神神秘秘的,我怕她干什么出格的事儿,就跟了她一段路。到了山脚下,她就开始打树上的鸟玩,我瞅着没啥事儿就打算回去了。扭头碰到认识的人聊了两句,再回头一一就不见了。我看山上有个人影子,看着像一一,就追上来了。没想到小丫头跑得挺快,一下就没了影儿。在半山腰再看见她的时候,她被俩黑熊困住了,我上去帮忙,结果趁我跟黑熊缠斗,一一熘掉了。她说她要去找野狼玩,把我撂给黑熊了。” 江淼淼听着听着,结果给听乐了,“一一这小姑娘了不得啊,胆子大得吓人!碰到俩黑熊她没害怕?她没哭?” 何大虎一脸无奈,“我碰到她的时候,她正跟俩黑熊聊天呢,巴拉巴拉不知道在说些啥,热情洋溢的。俩黑熊一动不动,好像能听懂似的,反正那场面特别诡异,我吓得汗毛都竖起来了。” 第353章 猪队友本猪 邹平不禁猜测道:“难道一一知道怎么跟动物交流?要不黑熊怎么会安安静静地待在那听她说话呢?” 江淼淼觉得跟动物交流有点太不可思议了,“我觉得吧,一一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不知道这些勐兽有多厉害,在那瞎扯了一通,一下子把黑熊给弄懵了而已。大虎兄弟如果没及时出现,等黑熊反应过来了,照样一爪子伺候过去,到时候一一就完蛋了。” 何大虎身体已经很虚弱了,脸色苍白得很,但他不断加速前进,希望尽早找到一一。 江淼淼和邹平两个人喋喋不休地讨论着,聒噪得不行。 但也只有这样,才能缓解此刻紧张的情绪。 往常邹平的话不会这样多,上了神山之后,就跟开启了新的语言功能一样,停都停不下来。 一路上,何大虎就听身边的两个人不停地叽叽喳喳,听得他头都大了。 在被勐兽咬死之前,他估计会被这来人给吵死。 “快到地方了,你们安静一会儿吧,听听这狼嚎从哪个方向传过来的!” 江淼淼朝左一指,“这边!” 邹平往右边一挥,“那边!” 一左一右,两个人指的是完全不同的方向。 猪队友啥样,大概就是这样吧。 真是猪队友本猪了! 何大虎站定,静心听了听,自己判断了一下,接着朝江淼淼所指的左边走去。 江淼淼得意地跟邹平炫耀,“你看,还是我听的准吧。我是老江湖了,你还嫩了点。” 邹平撇撇嘴,没言声。但他心里想着,没准你们都听岔了呢,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 不过这种时候,也只能少数服从多数了。 毕竟从概率上来说,他听错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果然如此,他们很快就见到了被狼群包围的一一。 内圈的狼大约有六个,站在高处放哨的约莫有三五个,躲在暗处的就不得而知了。 “一一!”江淼淼大喊道:“快回来!” 何大虎一把捂住他的嘴巴,急急地低吼道:“你瞎喊什么!” 山上的回声响亮,一一听到有人喊她的名字,便扭头望去,可黑漆漆一片,什么都瞧不见。 狼群也齐齐地定睛直视着声音的来源,一双双晶亮的狼眼,在暗夜里有如道道雷射射线,让人禁不住胆寒。 “糟糕!”邹平紧张地说道:“有狼朝一一走过去了!” “走,咱们赶紧赶狼去!”江淼淼说着就要往前沖。 何大虎和邹平立马一人一边地拉住他。 “你别这么冒失,行不行?”何大虎气得大脑直缺氧,“一一没准真有跟动物相处的一套办法,咱们慢慢往前走,看看情况再说。” 邹平觉得何大虎说的对,“咱们兴沖沖地过去,容易刺激到狼群。野狼们如果感到自身的安危受到了威胁,一一就更危险了。” 三个人一步一挪缓慢地前行着,他们时不时往一一的方向看几眼。 半个小时过去了,狼群没动,一一也没动,就跟静止的画面似的,既诡异又压抑。 突然,不知道躲在哪里的狼长嚎了一声,随后此起彼伏的狼嚎一声高过一声,久久未能停歇。 “它们跑过来了,都拿好傢伙,瞧准了使劲儿朝狼的脑袋砸!”何大虎咬咬牙,用力攥紧了手中的钢条。 野狼从四面八方包抄过来,将三人团团围住。 头部受到重创的野狼依旧不依不饶地勐扑上来,三个人很快便招架不住,危在旦夕。 第376页 邹平对付着扑上来的大狼,没能顾忌到一只一个多月大的狼崽子照他的小腿狠咬了一口。 “嘶……”邹平一脚把小狼踢开,毫无章法地将手中的钢条乱舞乱挥了起来。 “邹平你起开,你差点打到我了!”江淼淼手脚并用地招架着狼群的攻击,他的情况也没好到哪儿去,甚至比邹平还要惨。 因为野狼们看出江淼淼的攻击力最大,所以几个兇悍的狼都奔着他去了。 江淼淼觉得自己的屁股火烧火燎的疼,估计屁股蛋子被哪个缺德的狼给咬了一口。 脑门子也被狼爪子颳了一条口子,血顺着脸颊留下来,热乎乎的,但伤口处却凉丝丝的,这种感觉特别不好。 “这狼身上真骚气,熏死人了!”江淼淼皱着眉头,特别后悔刚才忘了找个东西把鼻子塞住了。 “那是你没闻过狐狸身上的味儿,那才是真骚气呢!”邹平快要自暴自弃了,打了半天,一头狼都没给打趴下。 野狼们一个个瞪着跟灯泡一样的眼睛,一副不把来着杀光绝不罢休的样子,特别吓人。 何大虎对这两个猪队友是真的服气,眼瞅着快要挂掉了,竟然还能唠上两句嗑,不晓得真不怕死啊,还是已经神经错乱,无所顾忌了。 千钧一髮之时,一条细长的鞭子带着劲风飞来,何大虎面前的两头野狼瞬间浑身颤抖,齐齐地栽倒在地,嘴巴里哼哼了几声,抽搐了几下,便没了动静。 第354章 她的女儿是魔鬼吗? 千钧一髮之时,一条细长的鞭子带着劲风飞来,何大虎面前的两头野狼瞬间浑身颤抖,齐齐地栽倒在地,嘴巴里哼哼了几声,抽搐了几下,便没了动静。 “小麦!”邹平瞬间热泪盈眶,救星来了,他们得救了! 何大虎体力不支,被一头健硕的狼撞到之后,再也无力起身。他躺在地上,狼狈地应付着。 田小麦见他快要支撑不住了,便先为他解了困。 “江哥,邹平,你们再坚持一会儿!”田小麦定睛瞄准目标全力挥舞着细鞭,同时向一一所在的方向看过去。 缠斗了十多分钟,人狼大战的战况渐渐得到了扭转。 有了田小麦的助阵,江淼淼嘚瑟了起来,他不断挑逗着围着他们的几头伤狼。 “小样的,来呀来呀,你过来咬我呀!过来挠我呀!” “刚才不是挺厉害的嘛,被抽了几鞭子,就歇菜了?” “继续呀!看咱们谁耗得过谁!” 田小麦用胳膊肘子狠狠地撞向江淼淼的肋骨。 “呦喂,疼!小麦你抽狼抽傻了吧,怎么敌我不分呢啊!”江淼淼揉着自己的肋骨,埋怨道。 “狼可是有毅力有想法的动物,而且你知道这附近还有没有其他的狼群啊!你别太自信,咱们几个老弱病残可耗不过它们!”田小麦的眼珠子转来转去,时刻提防着眼前的几头狼搞突然袭击,同时还仔细探听着远处的动静,生怕这些狼还有后援增兵。 江淼淼:“老弱病残?” 邹平:“这很难理解吗?” 江淼淼:“非常难!” 邹平:“一一年幼弱小;小麦这几天感冒了,是病人;我和大虎是伤员,已经残了;然后这里谁岁数最大,你心里没数吗?老弱病残里的老指的就是你呗!” 江淼淼:“这我可不认,我年轻力壮,是咱们这儿的主要战斗力呢,你别乱扯!” 田小麦:“……” 她就顺嘴一句老弱病残,还能牵扯出来这么多废话? 瞅了眼躺在地上的何大虎,田小麦不禁怀疑,他是被这两人给叨唠残的。 “行了行了!”田小麦略显不耐烦地制止道:“现在还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去呢!小心你们说的话直接成了遗言!” 江淼淼盯着狼的眼睛,问道:“它们咋突然不动了?有点瘆人啊!” 邹平压低声音说:“没准在琢磨什么策略呢,咱们是不是得做点什么啊?被它们掌握了主动权可就不好了。” 田小麦摸了一下裤兜,掏出一盒火柴,丢给邹平,指挥道:“你把衣服脱下来点着!狼怕火光,可以挡一下。趁着衣服没烧完,咱们赶紧从后面的矮树上再拽点树枝和叶子下来烧着,别让火堆灭了。一会儿你们在这应付着,照顾好大虎,我去把一一找回来!” 邹平:“好,知道了!” 江淼淼:“成,就听你的!” 田小麦叮嘱道:“你们动作快着点,都注意保护好自己,小心别把自个给烧了!” 商量好之后,邹平立马麻熘地脱下了棉布上衣,露出白白嫩嫩的上身。 江淼淼嫌弃地瞅了他一眼,吐槽道:“白得跟五花肉似的,不看胸还以为是小姑娘呢!” 一群狼因为邹平的动作显得有些躁动。 邹平踹了江淼淼一脚,“风凉话说完没有?说完了赶紧帮我拿着衣裳,给我挡点风,火柴不剩几根了,回头点不着咱们就玩完了!” “知道了知道了,一晚上就听你在那说没命了,玩完了,糟糕了,要死了……没有一句吉利话!”江淼淼翻着白眼,用宽厚的身躯挡住吹来的晚风,拿好衣裳方便邹平点火。 第377页 划火柴时擦出的点点星火,让狼群愈发不安。 它们感知到了危险,一个个都弓起嵴背,压低后腿,炸着狼毛,随时准备进行攻击。 见状,田小麦催促道:“快点!” 邹平划到第六根火柴时才顺利地把衣服点燃。 瞬间窜起的火焰,让狼群后退了半米。 趁着野狼们还在犹豫,还没能反应过来,几个人动作迅速地折下树枝扔到火堆里,火焰越来越大了。 野狼们嚎叫着来回徘徊着,几只狼从侧边一跃而起,张开獠牙朝他们咬来。 田小麦挥着鞭子抵挡了一阵,等到树枝折得差不多了,她往后退了两步,叮嘱道:“挡不住的时候,你们就把燃着的树枝往它们身上扔!” 江淼淼自信满满地说:“放心吧,这边交给我们就行,没问题!” 何大虎支撑着坐起来,帮忙整理散乱的树枝,调整火焰的走势。 邹平就没有江淼淼那么自信了,“小麦你快着点,这些树枝挡不了太长时间。” “知道了!”田小麦挥着鞭子朝一一的方向跑去,后面跟着两个狼尾巴。 “一一!”田小麦大声唤道。 “娘……”一一兴高采烈地朝田小麦跑了过去。 站在一一身边的两头狼也跟着她一路跑着。 “一一,你先别动!”田小麦焦急地呵道。 一一听话地立住了脚,身边的两头狼也跟着停了下来。 “娘,它们在保护我!”一一天真地介绍了起来:“它叫蓝宝石,因为它的眼睛是蓝色的,还特别明亮。它有个哥哥,眼睛比它还要亮,我叫它夜明珠,刚刚跑出去了,还没有回来。” 她转向另一侧,指着另一头狼说:“它是女孩子,叫公主,它的叫声特别好听。娘,我让它叫给你听!” 田小麦没来得及阻止,一一就对着这个叫公主的母狼喊道:“嗷呜——嗷呜——” 叫公主的母狼竟然真的给予了回应,“嗷——嗷呜呜——呜嗷……” 田小麦惊讶不已,这些狼似乎很听一一的话。 一一说它们在保护自己,也许,现实真的是这样。 这些野狼们很可能把他们当成了伤害一一的坏人,不让他们靠近这个天使般的小姑娘,狼群的围攻也只是想要保护一一。 天吶!田小麦为自己的猜测感到震惊。 跟着跑过来的那两头狼,站在后面,与田小麦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一一缓步朝娘亲走去,周围的狼都没有挪动地方。 “娘,那边是不是着火了?”一一皱着眉头问道。 田小麦牵起一一的手,说:“走,跟娘回家。” 一一不动地方,蹙眉道:“你们刚才是不是打伤了这些小狼?为什么呢?它们这么可爱……” 田小麦实在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她嘆了一口气,在女儿的耳畔说道:“你的几个叔叔为了找你,差点被这些狼咬死了,他们现在还被一群狼围着呢!” 一一梗着脖子,小大人似的,一本正经地说:“这是人的问题,不是狼的问题。你们不招惹它们,它们就不会咬人。我跟这些狼伙伴就相处得很好,是你们打扰了我们的玩耍!” 田小麦:“……” “好了,我给你们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一一叉着腰想了想,说:“我在这里陪它们,你跟叔叔们先下山,再带一些爹爹做的消炎药膏和酥糖过来。我给它们擦了药,餵了食儿,就跟你们回家。” “一一啊,这不是过家家。你听话,先跟娘回家,回家之后,娘再好好跟你讲……”田小麦跟女儿打着商量,可令人无奈的是,这个倔丫头根本不听她的。 “没的商量?你不能退一步?”田小麦抚摸着女儿的小脑瓜。 一一摇了摇头,果断地说:“没的商量!一步都不能退!你们不把我需要的东西带上来,我今天就跟小狼们一块儿在山上睡了。它们的毛又软又长,特别暖和,趴在它们身上,比盖家里的被子还舒服!” 田小麦惊得嘴巴都合不上了,她的女儿是魔鬼吗? 第355章 不是玩笑,是事实 田小麦惊得嘴巴都合不上了,她的女儿是魔鬼吗? 一口一个小狼,这些狼哪里小了,全都很威勐雄壮好不好! 眼瞅着远处的火焰越来越小,江淼淼和邹平大概顶不了太长时间了,田小麦最后只好选择了妥协。 “一一,你确定它们不会伤害你吗?它们一口咬到你的脖子上,你的小命就没了呀!”田小麦实在不确定她这个六岁的女儿是否对死亡有确切的认知。 一一点点头,说:“我确定它们不会伤害我!娘,你赶紧走吧!” 田小麦一步三回头地走了,这次野狼没有再跟着她。 “江哥,你身上的伤严重吗?还背得动大虎吗?”田小麦随手掰了几条树枝往火堆里丢,一边丢一边问道。 “我身上都是小伤,背两个何大虎都没有问题!”江淼淼往田小麦身后瞅了一眼,问道:“一一呢?” “她暂时不走,咱们先撤吧!”田小麦用鞭子将面前的火堆打散,火星飞得到处都是,狼群暂时被隔离在另一边,跳不过来。 第378页 邹平把何大虎扶到江淼淼的身上,一行人迅速向山下跑去。 很快他们就远离了狼群的活动范围,暂时可以缓口气了。 邹平瘸着腿,以一种怪异的姿势奔跑着,他不放心地说:“你真把闺女撂山上了?她可是跟一群恶狼在一起啊,随时会被当成夜宵吃掉的啊!” 田小麦摊手:“要不还能怎么办?她不听我的!我又不能硬扯着她走。我觉得如果我动手拉一一走,那些狼会跟我拼命。” “什么意思?”江淼淼听得有点蒙圈,好像哪里不太对劲。 “呵……”田小麦苦笑道:“一一说那些狼在保护她,咱们跑过去,狼以为是来伤害一一的,所以冲过来又咬又挠的。” “狼群在保护一一?”江淼淼觉得实在有点离谱,“你闺女该不是有妄想症吧?” 邹平插嘴说道;“我觉得确实有这种可能,要不为什么那些狼不去伤害一一呢,还一直听一个人类小女孩不停地说话。” “恩,一一学狼嚎,狼还会应答,也许她和这些狼真的建立了某种我们无法理解的语言,或者情感的沟通吧。”田小麦决定尊重女儿的选择。 她以前看过有养蛇的姑娘,跟几百条蛇住在一起,天天睡一张床。 也听说过有孩子养鳄鱼、养蜥蜴,这类或兇勐或有毒的动物。一般人可能无法理解,但事实证明,他们会和谐相处,并且相安无事。 即使真的存在某种不可预知的危险,那也是人生必须经歷的一部分。 谁能保证百分之百的安全呢?即使安静地坐在家中的院子里,也有可能飞来横祸。 由于田小麦拥有穿越四十年时空的不可思议的经歷,所以她比一般人更能接受千奇百怪匪夷所思的事情,对各种各样的人生选择也会给予更多的宽容和理解。 然而,她担心的是,苏苏会反对,王喜弟会反对。 要说服他们理解并支持一一的行为,与说服一一放弃自己的爱好,一样的艰难。 可能因为他们的身上沾染了狼的气味,人多,行动的速度又快,所以沿路的勐兽都没有贸然地前来骚扰和进攻。 准确来说,连个敢冒头的都没有。 一路顺畅地下了山,每个人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挂了彩,跑了一路,气喘吁吁的,都很狼狈。 一下来他们就撞见了夏明苏和大贵。 “你们这是怎么了?”夏明苏快步走到田小麦面前,紧张地查验了一遍她身上的伤口。 田小麦快步朝家的方向走去,边走边急急地说道:“苏苏,你现在别问我任何问题,我没有时间解答。到了家之后,你把家里现有的所有消炎药都装一个背包里,一会儿你跟我上山接一一。” 夏明苏几乎跑遍了村子,都没有找到一一,听说很多人都上了神山,他才往这边赶来。 跑了一路,衬衫都浸透了,但他依然清新得有如刚刚绽放的茉莉花,纯白而散发着清香。 “一一在山上?”夏明苏的眸光闪了闪,目光里充满了复杂的情绪。 紧张、诧异、焦急、困惑…… 田小麦点点头,用肯定的语气说;“恩,一一在山上,跟一群野狼聊天玩耍呢。” “这时候你还有心情跟我开玩笑?!”夏明苏的面色冷了冷,对田小麦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心生不满。 田小麦沉声道:“不是玩笑,是事实。” 夏明苏:“……” 田小麦:“一会儿你跟我上山就知道了。” 夏明苏忍不住开口问道:“你刚才为什么不把一一带回来?” 田小麦站定,直视着夏明苏的双眼,不耐烦地说:“她不跟我回来,她让我带着消炎药和酥糖上去接她!苏苏你能不耽误时间,直接按我说的做吗?一一是我闺女,我也担心,我也着急!” 第356章 它们在造小狼崽 田小麦站定,直视着夏明苏的双眼,不耐烦地说:“她不跟我回来,她让我带着消炎药和酥糖上去接她!苏苏你能不耽误时间,直接按我说的做吗?一一是我闺女,我也担心,我也着急!” 夏明苏一脑袋的问号—— 消炎药是给谁用的?是一一受伤了吗? 酥糖又是怎么回事?给谁吃的? 一一为什么不下山?她的胆子再大,难道不怕山上食人的勐兽吗? 江哥、邹平、大虎,甚至小麦,各个都受了伤,说明他们遇到了危险,说明山上危机重重,他们怎么能把一个孩子留在如此危险的地方呢? 这么些大人,竟然连一个小孩都带不回来吗? 一一固执,脾气大,这些他都清楚,可这是生死攸关的事情啊,怎么能由着小孩的性子胡乱来呢! …… 夏明苏的脑袋快要炸掉了,但田小麦撇下他,顾自跑向周婶的小卖部,买下了所有的酥糖和奶糖。 之后她步履匆匆地往家赶,什么都顾不上说,找来一个大背包,就催夏明苏赶紧找药。 刚刚用过的鞭子已经伤痕累累,脆弱不堪了。很多地方被火焰燎到,已经不太能吃住力了。田小麦把它丢掉,到后院挑了两个比较新的,一个别在左后腰,一个挂的右前腰,以备不时之需。 第379页 “好了没有?”田小麦走到夏明苏身边问道。 夏明苏翻了翻抽屉,说:“家里一共就这么八九盒了。” “行,够了。”田小麦说:“快把包背上,咱俩赶紧上山!” 走到大门口的时候,田小麦突然想起什么,问道:“这几天收拾房子,你看到家里的炮仗没有?” 过年的时候,小孩子们都喜欢摔炮仗玩,往地上一扔一个响,动静还挺大的,应该能起到吓退勐兽的作用。 他们的目的是领会一一,所以不能浪费时间与半路出现的勐兽缠斗,吓退它们是最明智的选择 “有,我去拿?”夏明苏决定暂时全听小麦指挥,一是由于信任,二是因为别无选择。 “恩,身上揣点,包里再放几个。” 田小麦让夏明苏进屋取炮仗,自己则跑去厨房拿了一把细长的水果刀,别在了后屁股兜里。 一切准备妥当,夫妻俩比着速度地往神山上跑。 开始两人还不相上下,但后半程就渐渐拉开了距离。 夏明苏毕竟腿长,体力好,耐力更好,加上田小麦之前还经歷了几场恶斗,已经消耗了不少的体力,身上又有一些细碎的小伤,所以速度渐渐降了下来,跟不上夏明苏的脚步了。 夏明苏往回跑了几步,一把牵起媳妇的手,拉着她一块儿跑。 往常神山的夜晚都很静谧,这一天被人类一叨扰,很多动物都被吵嚷声惊醒,或愤怒、或警惕、或战慄,各自躲在黑暗的角落里静观其变,伺机而动。 看到人类的第二次闯入,几头飢饿的野猪按耐不住跑了出来,拦住了去路。 它们打算一饱口福,反正只有两个人,看起来并不难对付。 然而,野猪的如意算盘打错了。 这次上来的两个人,加起来的战斗力可是之前那一帮人的好几倍。 夏明苏和田小麦对视一眼,小夫妻俩的默契让他们无需经过任何的商议,两道凌厉的视线一碰,便能达成战斗的默契。 先是甩出炮仗,在气势上镇住这帮饿得直流口水的猪兄弟。 接着田小麦抽出长刀,扔给夏明苏。 自己则用两条顺手的鞭子当武器,田小麦的左手现在练得跟右手一样有力一样灵活。 左飞右舞,双管齐下,战斗力飙升。 夏明苏赤膊近战,田小麦站在后方助攻,不一会儿长鼻子野猪,纷纷倒在地上不停地哼哼,四脚朝天,抖得跟发动机一样。 田小麦收了鞭子,说:“不管它们了,咱们赶紧上去!” 一路斩了眼镜蛇,杀了小猎豹,打晕了俩黑熊,过关斩将,好不容易才来到一一所在的地方。 夏明苏实在无法相信自己所见到的一切,他不禁开始自我怀疑,“小麦,我是眼花了吗?” 田小麦见女儿安然无恙,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她笑道:“你没眼花。” 一一正在给狼挨个挠痒痒,周围零散地趴着一群受了伤的野狼。 “消炎药是准备给这些狼用的?”夏明苏摇摇头,“这太疯狂了。” 田小麦摊手,“你闺女准备当个狼医生,还打算给它们投餵零食。” 夏明苏觉得不可思议,“狼还会吃糖?我以为它们只吃生肉呢……” “没准,一一就是用一袋酥糖俘虏了这些野狼。”田小麦习惯性地摸了摸腰上的鞭子,确认无误之后,说:“走吧,接孩子去!” 夏明苏挑挑眉,跟上田小麦的速度,往坡上爬去。 “娘,爹爹,你们来啦!”一一甜甜地唤道。 狼群瞬间躁动起来,成扇形退到一一身后,警惕地支起了耳朵,狼爪死死地抓着地面,一旦有危险,便会义无反顾地进攻。 “你们不要怕,这是我娘,还有我爹爹,他们带了药,可以给你们疗伤,还有很多糖,你们最爱吃了,是不是?”一一耐心地跟狼说这话。 夏明苏和田小麦听得不知道该做何表情,想笑又笑不出来,想严肃又觉得这场面实在有点好笑。 夏明苏把背包放到地上,将里面的消炎药全部取了出来。 “一一,你给它们上药吗?”夏明苏身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帮忙给狼抹药治伤。 “好呀!”一一晃着小脑袋,想了想,说:“可是受伤的朋友太多了,我一个人忙不过来。爹爹,娘亲,你们帮帮我吧!” 夏明苏:“……” 田小麦:“!” 一一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睛,求助道:“你们最疼一一了,你们最好啦!” 夏明苏作为女儿奴,只能无奈地选择迁就。 田小麦想到了一个关键问题;“一一,让我和你爹先餵点糖给它们吃!” 先贿赂一下,会比较安全吧…… 一一笑着说:“好的呀,它们最喜欢吃糖了!” 夏明苏抱着一包酥糖,田小麦拎着一袋大白兔奶糖,心惊胆战地进行着投喂,一边餵一边记着个数,生怕少餵了谁,等会儿会找他们算帐。 这些狼都长着一副不好惹的面相,但吃糖的时候,却乖巧得像小奶狗一样,竟然还会摇尾巴,实在是刷新了之前对狼的认知。 第380页 餵完了零食,开始排队擦药。 这一项任务更加艰难了,因为很多狼并不配合。 你好心好意地给它们抹药,他们动不动就张牙舞爪地妄图咬你一口。 真真的心累。 几个人手忙脚乱地招唿着这些狼,不仅要忍着腥臊恶臭,还沾了一身的狼毛。 结果有两个上完了药的狼,悠悠哉哉地躲角落里交配去了! 一串国骂含在田小麦的嘴巴里,想到女儿还在呢,怕她听到学了去,就硬生生地给吞回了肚子里。 “娘,它们在做什么呀?”一一指着两头正在交配的狼,问田小麦。 田小麦知道这个闺女不是那么好煳弄的,用“它们在打闹玩耍”这种敷衍的答案,已经不能满足她的好奇心了。 所以她如实地回答道:“它们在造小狼崽。” 一一想了想,按照自己已有的知识理解了一下,“那小宝宝都是这样造出来的吗?你和爹爹也是这么把我造出来的吗?大哥二哥,还有老小,都是这样造出来的吗?” 田小麦尴尬地点了点头,“恩,是这么个意思。” 一一抱着野狼的脑袋,擦完了药还给它抓了会儿痒痒。 她用自己丰富的推理能力,和扩散性思维,思考了一会儿,结果产生了一个困惑,“那……爷爷不在家,奶奶是怎么把爹爹生出来的呢?” 第357章 我有一个条件 “那……爷爷不在家,奶奶是怎么把爹爹生出来的呢?” 一直在偷听母女俩聊天的夏明苏,此刻脸绿得发光,这娘俩都聊得什么跟什么啊! 身边围着一群狼,还能这么平心静气地探讨生娃的问题,也是服气! 他媳妇不是一般人,他闺女更不是一般人! 田小麦一本正经地解答了女儿的疑惑,“你爷爷跟你奶奶造完了娃之后,才去了外面工作,之前他也住在家里,奶奶一个人是生不了你爹爹的。” “哦……这样呀……”一一点点头,觉得好像没有什么疑问了,表情也跟着放松了下来。 一多半的狼都睡下了之后,一一才恋恋不捨地跟着爹娘下了山。 夏明苏背着一一,心想着等回了家一定要好好教育她一番,这么胡闹哪儿能成呢!不制止的话,以后变本加厉怎么办? 看把这一群大人给折腾的,都成什么鬼样子了? 像话嘛! 当爹的特别上火,一路上不停地琢磨着,待会儿该从哪儿训起,尺度该如何把握,引用一些什么样的案例比较有说服力。 结果回到家一看,孩子早睡着了,谁听你训话啊! “这心大的!附近几个村子里的大人小孩没一个敢上山的。她倒好,连个招唿都不打,就自己往龙潭虎穴里头闯。” 夏明苏越想越后怕,别说狼虎狮豹这些兇勐的动物了,就是一条野狗,分分钟都能把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一口咬死。 “以后这孩子得二十四小时地看着,不看着不行了,早晚得出事。”夏明苏急得白头髮都冒出来一撮。 田小麦的立场始终摇摆不定,她认为要尊重孩子的选择,同时也觉得山上实在太过危险。 “怎么看着?一一太淘气了,根本看不住,难道要给她拴上铁链子锁住吗?”田小麦也发愁啊,家这头还忙着盖房子呢,下雪之前盖不完,这个冬天就没有地方住了。 结果孩子在这节骨眼上闹这么一出,真是心累。 原本需要处理的事情就多,分身乏术,现在出了这样惊心动魄的小插曲,被一一这么一闹腾,更是焦头烂额。 夏明苏到后院抽了两只烟,烟是从邹平那里要来的。抽完之后,他特意散掉了身上的烟味,才返回了房间。 “这几天你先把一一带在身边吧,你去哪儿,就拉着她去哪儿!” 田小麦微微地皱了下眉头,虽然烟味不重,但她还是敏感地捕捉到了它的味道。 里面掺杂着各种勐兽的腥臊气,要多难闻有多难闻! 田小麦怀念淡雅清新的茉莉绿茶香,她不喜欢一直珍视的气味被玷污的感觉。 “你抽菸了……”田小麦喃喃道。 夏明苏找出换洗的衣服,就洗澡去了。 田小麦呆呆地坐在床尾,觉得身上哪儿哪儿都疼,心里也尽是说不出的难受。 第二天早上,一一从美梦中醒来。 吃过早饭之后,夏明苏和田小麦把一一叫进房间,进行了一次正式而严肃的谈话。 夏明苏开门见山:“一一,你以后不准自己上山!” “为什么?”一一站得笔直,一副不卑不亢的样子。 “因为危险!”夏明苏觉得这一个理由就足够充分了。 然而一一併不苟同,“有危险的是你们,不是我!我跟小动物们相处的很好,它们不会伤害我的!昨天晚上你们都受伤了,而我没有,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夏明苏敛眉,沉声道:“你没受伤,那是因为有一帮人在保护你!” “你错了,爹爹。”一一说:“是我的狼朋友们在保护我。” 夏明苏心塞得不行,“你的意思是,还想上山找狼玩?” 第381页 一一认真地点了点头,“山上的路不好走,来回一趟好累的,我打算一个礼拜就去一次,以后我会提前跟你们说一声的。你们不用陪我,也不用来找我,到时间了我自己会下山的。” 夏明苏给田小麦递了个眼神,当娘的你倒是赶紧劝一劝呀! 再由着这丫头乱来,早晚要出大事儿! 田小麦把一一拉到自己身边,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 一一不太喜欢这样亲昵的举动,她坐在娘亲的腿上不自在地扭了扭身子。 “跟小动物们在一起的时候,你觉得更舒服,是不是?”田小麦温柔地问道。 一一点点头。 田小麦快速地瞄了夏明苏一眼,随后收拢视线,看着女儿说:“那你就跟它们做朋友吧!” 一一高兴得拍巴掌,夏明苏直接呕血三升。 田小麦补充道:“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一一笑着问:“什么条件?” 田小麦回道:“每次你上山,都得让娘跟着,娘也想跟它们做朋友。” 一一犹豫了半晌,最终做出了妥协:“那好吧,就带上你一起吧……” 第358章 你就由着她们疯?! “你就由着她们疯?!”王喜弟把茶盅重重地砸在桌上,溢出的茶水浸湿了弘武的橡皮泥。 弘武远远地看到心爱的橡皮泥洗了茶水浴,心急得直跺脚,却不敢言声。 “一一有自己的想法,小麦她不想抹灭孩子独特的个性……”夏明苏说着说着,有点说不下去了。 他都未能说服自己,他尚且不能理解田小麦的这种做法,无法支持这种疯狂的举动,他又如何能做好娘亲的思想工作呢! “明苏,你是当家的,你可不能由着你媳妇乱来!女人啊,就是容易心软,可太惯着小孩儿了不成,这是人命关天的事儿啊,哪儿能胡来呢!” 王喜弟房前屋后地查看了一圈,最后返回空荡荡的堂屋里坐下,接着说道:“明天咱们就搬后院去住了,旁边正好有个小木房,你把窗户重新钉一下,再找把锁扣上。让一一在那里安生地呆上几天,小孩儿的新鲜劲儿短,回头她就不记得上山的事儿了。跟狼有什么好玩的,又臭又凶的。” “娘,你要把一一软禁起来?”夏明苏惊诧地问道。 “要不然你能看住她?反正我这个老太太是弄不住她,一熘烟就跑没影了。不关起来,你还有别的招吗?” 在教育孩子方面,王喜弟对田小麦意见颇大。 “我说小孩儿不能太惯着,不能太由着他们的心性儿,可小麦就是不听。总跟我说不能禁锢他们的喜好和天性,结果你瞧瞧,孩子大了,管不住了吧!” “娘,在教孩子方面,小麦跟我商量过了,我同意她的做法。孩子们都挺懂事的,也能听进去大人的话。”夏明苏顿了顿,垂眉道:“就是一一,这次实在做得有点出格了,不过要把她关起来,实在不是什么好办法。娘,你容我再想想的吧。” “你要想到猴年马月去啊?小麦带着一一已经上了几次山了,你心里有数没有啊?你就不怕哪次出个什么意外,老婆孩子都折在上面?”王喜弟气得甩甩手走了。 制药厂那边还有事情需要处理,夏明苏换了衣裳之后就出了门。 弘文刚刚躲在门后边,把爹爹和奶奶的话全部偷听了去。 他一把拉过正在试图抢救橡皮泥的弘武,说:“咱们去迎迎娘和一一。” 弘武不太想去,“这些橡皮泥再泡一会儿就不能用了……哥,你自己去吧。” 弘文瞅了一眼桌上洒出来的茶水,和泡在上面的橡皮泥,知道弟弟最宝贵这些东西,就没再为难他,“行,你在家里呆着吧。如果奶奶问起,就说我去小卖部玩了。” “哦,知道了!”弘武淡淡地应道。 弘文知道今天是娘带着一一上山的日子,往常如果是一早上的山,午饭后就会下来。 所以弘文算准了时间,估摸着她们快下来了,便守在了山脚下。 一一指了山下,问娘:“咦,哥哥是来接我们的吗?是大哥,还是二哥呀?” 双胞胎三兄妹长得都很像,一一是女孩子,穿着打扮自然与两个哥哥不同,个子又高,所以比较好辨认。 弘文和弘武两兄弟长得几乎一模一样,两人的衣服常常混着穿,个子还一边高,所以乍一看,很难认出谁是谁。 但当娘的直觉当然准到没道理,每次一眼就能看出是弘文还是弘武。 “是你大哥。”田小麦紧紧地牵着一一的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全程都在无死角地保护着她的女儿。 一一扭头望着娘亲,笑眯眯地说:“大哥是不是也想跟我们一起上山玩呀?” 冷汗瞬间就从田小麦的嵴背往下淌,千万别介啊,照顾一个六岁的娃就已经是极限了,再来一个六岁的娃,岂不是要了她的老命了! 下山的最后七八十米,田小麦不住地祈祷,弘文啊弘文,你一向乖巧懂事,千万别学你这个胆子比天还大的妹妹。 “娘,一一!”弘文焦急地朝她们跑了过去。 “弘文,怎么了?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田小麦看他着急的样子,不安地问道。 第382页 弘文语速极快地说:“奶奶说要把一一关起来!娘,你带着妹妹先去别的地方住一段时间吧。” 一一叉着腰,气愤地说:“奶奶为什么要关我?我又没做错什么事情!她好没道理!我要回去跟她理论!” 田小麦紧紧地捉住一一的手腕,生怕她冲动之下挣脱开,一股脑跑回家跟奶奶大吵大闹。 这样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把矛盾激化。 “一一,你信任娘吗?”田小麦蹲下身,与女儿保持着平视。 一一点点头,“娘最疼我了!” “那回家之后,你不要跟奶奶顶嘴吵架,可以吗?”田小麦好言好语地劝道。 “我不是要跟奶奶吵架,我是在跟她讲道理。我又不是牲畜,为什么要把我关起来,不讲道理的是奶奶!” 一一缓了口气,说:“我信任娘,但这并不表示娘说什么我都要照做,我只做我觉得对的事情!” 小屁孩还挺有原则的,田小麦淡淡地笑了笑。 这几天想来想去,也只有一个下下策可以用了。虽然办法笨了一点,但效果应该会很好。 “咱们今天回家之后,当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娘跟你奶奶去谈,让她不要把你关起来,好不好?” 田小麦云淡风轻的样子,让弘文紧张的神经渐渐松弛了下来。 有娘在,就没有办不妥的事情。 既然娘会跟奶奶去谈,也不用被关起来了,那就成,一一痛快地点了头。 田小麦一手牵着一个娃,往家的方向走。 走了没一会儿,一一就自己跑开了,她不喜欢被大人牵着,一点自由都没有。 弘文懂得照顾娘的心情,就乖乖地跟在娘的身边,给娘唱两段小曲解闷。 “弘文,你长大了以后想当歌手吗?”大人除了喜欢问孩子更喜欢爹还是更喜欢娘之外,最热衷于问的问题大概就是,你长大了以后想当什么。 弘文不假思索地说:“我想天天唱曲,只要能天天唱曲,当什么都行。” 田小麦摸了摸弘文的小脑瓜,鼓励道:“这个愿望不难实现,弘文唱曲唱得特别好听。以后你天天唱曲,娘给你当听众。” 弘文的脸上盪起灿烂的微笑,张口就唱起了《牡丹亭》。 也许是一时的兴趣,也许会成为一辈子的爱好,也许日后能成为职业,无论如何,真切地爱过,是最重要的。 此刻的享受,是不受时间和空间束缚的,是独属于每一个人的。 所以她不愿意去剥夺一一享受快乐的权利和自由,但作为孩子的娘亲,她要为孩子的安危着想,还要考虑到一家人的想法。 让所有人都满意,是很难做到的。但总有一些责任无法推卸,更不可推卸。 做不到一百分,也要拼劲全力想尽办法做到九十九分。 回到家的时候,田小麦看到大贵正在钉小木屋的窗户。 见田小麦回来了,大贵为难地说:“我也没办法呀……” 田小麦笑了笑,说:“没事,我去跟娘聊聊。” 五分钟不到,田小麦就从王喜弟的房间里走了出来。 “大贵,不用钉了!你把屋里的东西,一些零碎的轻的,先往后院的屋子里搬一搬吧。我给一一洗完澡就过来帮你。” 何大虎伤得重,在家躺着养伤呢。 江淼淼和邹平身上也有大大小小不同程度的伤口,虽无大碍,但这几天最好多休息,以防感染和溃烂,所以田小麦和夏明苏就没让他们过来干活。 现在家里壮劳力就大贵一个人,着实有些辛苦。 还好田小麦能干,大贵既省了心,又省了不少劲儿。 大贵看着钉了一半的窗户,很是疑惑。 话说,不到五分钟的时间,田小麦就说服了倔强的老太太,让她改了主意,这真是有点厉害了! 第359章 娘,你受伤了! 不只是大贵好奇,夏明苏回到家听说娘不打算把一一关起来了,也特别的好奇。 “你跟娘都说什么了?”夏明苏从背后揽着田小麦的柳腰,下巴揉进她暖烘烘的颈窝里蹭了蹭。 田小麦把头往后仰了仰,咬着夏明苏的耳朵说:“秘密!” 夏明苏翻身把田小麦压在身下,抓住她的双手,摁到头顶,邪魅一笑,柔柔地说:“你什么时候开始跟我都有秘密了啊!” 田小麦顽皮地扭过头不让夏明苏亲,“我一直都有秘密,天大的秘密,永远都不会告诉你的秘密!” “是吗?”夏明苏只当田小麦在开玩笑,却不知这竟然真的是句大实话。 田小麦的眸光闪了闪,问道:“家里还有消炎药吗?纱布之类的都全乎吗?” “有啊,医药箱里的东西我都补齐了。”夏明苏收了收笑脸,说:“怎么?又要给狼送药去?这次连纱布都要用啊?” 田小麦笑着摇头,“不是,我就这么一问。上次不是把消炎药全都贡献给狼了嘛,我怕家里万一谁颳了蹭了,到时候没药不就抓瞎了。” 夏明苏从田小麦的身上翻下来,他现在一想到不省心的一一,想到神山上的那群狼,就头疼的慌。 “你说,如果我背把猎枪,上去把所有狼都给突突了,会怎么样?”夏明苏侧过身,望着田小麦。 第383页 田小麦也转向夏明苏这边,看着他说:“那一一会把你突突了。” “她有那么狠?亲爹也不认了是吧?!”夏明苏不满地直哼哼。 田小麦探身亲了夏明苏一口,笑道:“你别上火了,我已经有办法了,你且观望几天吧!” “什么办法?”夏明苏好奇得不得了,“媳妇你快点说说,我能帮上什么忙不?” “到时候就知道了。”田小麦卖了个关子。 夏明苏怎么抓挠她,她都不松口。 “你别闹了啊,我这胳膊上还有几个小裂口呢!还没长好,碰到了可疼!”这几天田小麦反反覆覆用这个藉口,用得那叫一个得心应手。 每次提到这茬,夏明苏就不敢再乱动了。 一周之后,又到了一一去见狼朋友的日子。 神山上动物种类繁多,数量可观,那群狼从不缺生肉吃,它们需要的是山上没有的又甜又酥香的糖块。 一周来一次,也就是每隔六天会来一次。狼已经掌握了规律,到了时间便守在坡上等待着一一和田小麦的到来。 这一天,田小麦破例让一一多玩了一个小时。 下山的路上,一一说:“娘,今天我好开心!” 田小麦有点心不在焉地回道:“开心就好……” 每次上山,都是一一带路。一一是认路的,而且走了几遍之后,她已经探出了一条比较好走,勐兽又比较少的路径。 一一虽然被娘亲牵着,但真正领路的人其实是她。 田小麦完全不辨方向,哪儿是哪儿根本搞不清楚。 第一次上山找一一的时候,若不是江淼淼和邹平吵嚷的声音在静夜里足够的大,能寻着声音找过去,估计她早就迷失在这座神山之上了。 走到还剩三分之一路程的时候,田小麦突然崴了脚,倒在了一个锋利的石头上。 裤子被划破了,瞬间洇出了很多的鲜血。 “娘,你受伤了!”一一惊唿道。 田小麦瞅了一眼腿上的伤口,冷静地说:“没事,咱们赶紧下山吧。” 一一搀扶着娘亲,两个人走的比之前慢了很多。 田小麦一瘸一拐的,掌握着行进的速度。 她似乎并不着急,左顾右盼的,似乎在寻找什么一样。 “娘,还剩两三公里就到山脚下了,你坚持一下啊!”一一的小脸上满是焦急之色。 就在她话音刚落之时,黑熊闷雷般的吼叫声从不远处传来,震得地面嗡嗡作响。 田小麦愈发相信,一一能够读懂动物的很多语言,能够感知到动物释放出来的各种信息。 她之前淡然自若,是觉得周围并不存在危险。 她此时焦急万分,一定是觉察到了黑熊的不友善。 是了,闻到血腥味的黑熊怎么会冷静呢? 况且前阵子刚有黑熊被人杀害过,它们对人的敌意肯定小不了。 好在从声音来判断,应该只有一个黑熊,田小麦觉得自己还有能力对付。 “娘,快点,咱们得快点走!”一一几乎是一边跑着一边拖拽着娘亲。 可田小麦的伤腿特别不给力,怎么走都走不快。 她们跑了大约五六百米,就被一头刚成年的黑熊挡住了道儿。 一一紧张得瑟瑟发抖,田小麦将她护在身后,并低声叮嘱道:“一会儿黑熊过来了,你跑远一点。娘有鞭子,不会有事儿的。” “娘……”一一的眼泪簌簌而下。 田小麦笑了笑,她有两三年没见一一哭过了吧,今天真是值得纪念的一天啊。 第360章 这种时候我怎么睡得着? 黑熊的体重至少是田小麦的三倍,它呲着牙,怒气沖沖的样子,有如披着黑袍的復仇者。 田小麦瞄了眼右侧的一个陡坡,立马有了对策。 就在黑熊距离她只剩两米距离的时候,田小麦往右边快速挪了两步。黑熊见状,以为她要逃,立马气势汹汹地生扑过来。 田小麦抽出腰间的两个鞭子,左鞭不断地抽打着黑熊的面部,右鞭捲住了黑熊的脑袋,用力向右侧的陡坡甩去。 然而黑熊的体重太大,并没能一下子掉落到坡下。 黑熊栽倒在田小麦的右侧,熊爪剐蹭到田小麦受伤的那条大腿,撕脱了一大片皮肉。 田小麦吃痛,意识到必须速战速决,便一咕噜爬起来,两条鞭子双管齐下,飞速抽打着黑熊的四肢和面部。 黑熊招架不及,翻身想要逃离,起身时却不小心自己滚落到了陡坡下面。 田小麦咧咧嘴,熊爪子真不是闹着玩的,还真挺疼的! “娘!”一一哭喊着跑过来,把娘亲扶了起来。 “你听听,附近还有黑熊吗?”田小麦抹掉了女儿脸上的泪水,语气温柔地问道。 一一红着眼睛,定了几秒钟,随后回道:“有,还有,不过离这儿有段距离,一时半会儿过不来,咱们赶紧下山吧。” 她看到娘亲的腿上已经血肉模煳了的,便哽咽着问道:“娘……你还走得动吗?” “这条腿伤了,另一条腿不是好着呢嘛,单腿蹦也能蹦下去!”田小麦疼得浑身冒冷汗,但她不能带着女儿在这里久留,血腥味会引来更多的食肉勐兽,必须尽快下山。 第384页 田小麦脱下外套,扎紧大腿,一蹦一跳地在女儿的搀扶下,安全地下了山。 运送草药的拖拉机刚好从神山脚下路过,田小麦被人扶到车上,一路颠簸着回了家。 夏明苏带着一帮人在家盖房子,听见拖拉机的声音,以为是送砖的人来了,便去大门口准备迎一下,结果却看到了一脸惨白,腿上全是血的田小麦。 不等夏明苏开口,田小麦就抢先说道:“不准骂我,疼……” 夏明苏什么都没说,抱起田小麦就去了后院临时搭建的房间里。 一一蹲在门口,不停地抽噎着。 弘文、弘武和老小都没见一一这样哭过,想上去安慰两句,又都不太敢。 三个孩子逡巡在以一一为圆点,半径两米的距离范围内。 众人围了过来,夏明苏朝身后的人大声而镇定地喊道:“江哥,烧两桶干净的热水给我拿来;邹平,帮我去拿毛巾、剪刀;大虎,你看着点几个孩子,别让他们进来。其他人拜託都先出去吧,走的时候把门关上。” 夏明苏说着从床头柜里拿出急救箱,查看着田小麦大腿上的伤势。 田小麦咬紧牙关,不想发出哪怕一声痛唿,但难忍的疼痛让她无法再管理好自己的面部表情,紧皱的眉头,面部肌肉不自主的在痉挛,哆嗦着的嘴唇,尽收在夏明苏的眼底。 “这就是你的方法?”夏明苏又气又怒又心疼,出口的声音抖到不行,他心疼得无法顺畅的唿吸。 田小麦艰难地扯扯唇,缓缓道:“这方法,管用……” 苦肉计,一向都很管用的。 “小麦,你这是拿命当儿戏,你知道吗?!”夏明苏紧握着双拳,骨节根根泛白。 “我心里有数,我有鞭子……”田小麦扁扁嘴,委屈道:“好疼,能等我好了再说我吗?” “不能!”夏明苏此时不把想说的话说出来,一会儿都没法好好地给这惨不忍睹的大腿疗伤。 “你难道不知道熊掌有多厉害吗?一巴掌结结实实地扫在你身上,五脏六腑都能给你舔没了!这点常识你都没有吗?你拿着鞭子,怎么还能让黑熊近身呢?你故意的是不是?田小麦,你对自己是不是太自信了啊!万一……”夏明苏停住不说了,他不敢设想这样的万一。 这个万一一旦发生,註定了将是一场不可挽回的悲剧,也将是一一终生的阴影。 “这样一一才能知道山上有多危险,以后就不会去了……”田小麦的声音越来越轻,“苏苏,我好睏,我先睡会儿……” 夏明苏的眉毛拧得越来越深,江淼淼、邹平和何大虎纷纷把他们该拿的东西都拿了过来。 “需要我留下来给你打个下手吗?”邹平瞄了田小麦的大腿一眼,血肉模煳,惨不忍睹,瞅一眼就觉得有点晕。 夏明苏沉声道:“不用了,你们都出去吧。” 田小麦失血过多,加上神经过度紧张,所以晕睡了过去。 这样也好,夏明苏推了一剂麻醉针进去,接着把碍事的裤子剪掉,开始清创缝针,上药,包扎。 整个过程,夏明苏都没有抬头看田小麦一眼。 他怕他看了之后,会分神,会不忍心下手。 专注在处理伤口的时候,他会短暂地忘记病人是谁。心无旁骛的专注,有利于他更好更快速地完成这项工作。 夜幕微垂的时候,夏明苏才走出房间。 “爹,娘没事吧?”一一带着哭腔,眼含热泪地问道。 一一连续哭了四五个小时,几个叔叔轮流过来安慰都没能安抚好她。 夏明苏把手放在一一的肩头捏了两下,说:“你娘没事,不过需要好好休息,这几天你不要去吵她。” 一一点点头,“我不去打扰娘休息,我也不去山上了……” “乖……”夏明苏哽了哽,嗓子眼跟堵了一团棉花似的,一时之间说不出更多的话。 一一嚎啕大哭着跑出了家门,她大概有独属于她自己的秘密的疗伤之地吧。 邹平望着一一离开的方向,问道:“你闺女的情绪不太稳定,要不要跟过去看看?” 夏明苏摇头,“不用了,她心里不好受,让她自己缓缓吧。” 田小麦是在半夜醒的,麻药劲儿过了之后,火烧火燎的疼痛一阵阵袭来,让人坐卧难安。 夏明苏坐在田小麦对面的凳子上,一直端详着她宁静的睡脸。当看到她的眉头微蹙,眼珠子快速转动时,就知道她快醒过来了。 田小麦偏过头,看到纤尘不染的夏明苏静坐在她的身边,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 “几点了?”她问。 夏明苏回道:“凌晨一点。” “你怎么不睡?”田小麦露出一个虚弱的微笑,有种病体的唯美。 “在等你醒啊……”夏明苏嘆了口气,“这种时候我怎么睡得着?” 田小麦抹了抹额头上的汗,突然一顿,接着顺着脸颊一路摸下来,觉得脸上润得不得了,完全不像是经歷过一天风吹日晒的样子。 夏明苏解释道:“我给你拿温水擦过脸了,还抹了润肤霜。” 第385页 “哦,这么贴心,谢谢啦……”田小麦满意笑了一下,随后注意到衣服袖子跟早上穿的那件衣服的不一样,便问道:“衣服你也帮我换了?” 夏明苏点点头,“不仅衣服换了,从里到外所有的都换了,全被汗浸透了,一直穿着容易发酸。衣服我是扶着你脱下来的,裤子我用剪刀给剪开了。” “呃……”田小麦不好意思地咧咧嘴,她睡得有这么沉?怎么什么都不知道,一点意识都没有呢! 不过,现在麻药劲儿过了,这腿疼得她直冒汗,换了新衣裳不一会儿也会被汗搞臭。苏苏该不是打算每天给她换好几套衣裳吧? 夏明苏取出药片,兑好了一杯温水,站起身,说:“我扶你坐起来,吃一粒止痛药。虽然作用不大,但能稍微麻痹一下伤口的痛感。” 田小麦被夏明苏扶着坐起身,吞了药片。 可能动作幅度有点大,扯动了大腿上的伤口,疼得田小麦龇牙咧嘴的。 夏明苏没好气地说:“现在知道疼了?不硬撑了?” 第361章 内外兼修的美少妇 夏明苏没好气地说:“现在知道疼了?不硬撑了?” “一直都挺疼的。”田小麦朝夏明苏讨好般地笑了笑,“苏苏,这个腿多久能好呀?” 夏明苏赌气道:“好不了了,下半辈子你就在床上躺着吧。” “哎呦,我男人气性咋这么大呢!”田小麦用她冰凉的小手摇着夏明苏的胳膊。 “我知道腿上有动脉,所以我掌握着分寸吶。看着血乎乎的吓人,其实就上面那一小块的伤口深一点,需要缝个五六针,下面的都是皮外伤。注意点不感染的话,很快就能好了。没伤筋没动骨的,对吧?”当田小麦醒来时看到自己还在家里,就知道自己这腿没啥大问题,否则苏苏一定会带她去县医院的。 夏明苏被磨得没了脾气,他没好气地说:“你还虚弱着呢,躺着吧。” 田小麦自己试了一下,结果不行,用不上劲儿,稍微一动就能牵扯到受伤的腿。 “苏苏,我需要你帮忙……你快来扶我一下……” 夏明苏撇着嘴,一脸不乐意的样子,但还是倾身扶住田小麦的上身,一点点将她放平。 “我饿了,有吃的吗?”田小麦想着要找点事情做来分散一下注意力,否则总想着腿疼腿疼的,腿就愈发的疼了。 夏明苏说:“蔬菜粥。” “别的呢?”田小麦眨着星星眼问。 夏明苏板着脸说:“别的没有了。” “为什么没有呢?你们晚上吃的啥?怎么不给我剩一点啊!”田小麦肚子都要饿瘪了。 担心山上会出现预想之外的情况,田小麦早上起来开始就有点不安,所以早饭没吃下去多少。 从山上回来之后就晕过去了,没赶得上吃午饭。 这样一来,她几乎一整天都没吃什么东西了。 难怪饿得肚子直叫唤,结果她最亲爱的苏苏竟然只给她留了蔬菜粥,一点肉都没有! 这让她怎么补充体力,拖着一条疼到要命的腿晚上怎么睡得着啊! 夏明苏说:“我们晚上吃了孜然羊肉、蒜蓉虾、蒸蛋、酱油炒饭。” 田小麦:“?” 一点都没给她剩?这世界变得这么冷酷了吗?她四个宝贝的孩子都没有给娘留饭?她怎么就这么不相信呢! 夏明苏补充道:“羊肉和虾都剩了一点。” 田小麦:“这才差不多。” “不过。”夏明苏话锋一转,严肃地说:“你腿上的伤好利索之前,那些都不能吃,会留很难看的疤!” 田小麦的手不自主地开始挠被子,对哦,她腿上皮外伤的面积还挺大的,留疤会很丑,搞不好以后连裙子都没法穿了。 这样一想,后果好像蛮严重的。 “苏苏,这腿啥时候能完全好啊?我要忌口多久啊?”田小麦可怜巴巴地看着夏明苏。 夏明苏勾勾唇,“少说半年吧,最好是一年内都不沾口。” 田小麦绝倒,她双手掩面,泣问苍天,她为了她闺女这得错过多少人间美味呀! “一一怎么样了?”田小麦拿开盖在脸上的手,担心地问道。 “回来之后一直哭,谁劝都没用,睡着的时候脸上都挂着泪嘎巴。”夏明苏顿了顿,笑着说:“她说不去山上了。” 田小麦松了一口气,结果还是好的,也不枉费她冒这个风险了。 “弘文、弘武一下午没说话,老小看姐姐哭成那样,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就跟着一块儿哭,眼睛肿得老高,不过老小很快就被她奶给哄好了。” 夏明苏说完,转身离开房间,去厨房端蔬菜粥去了。 田小麦就这样喝了三个月的蔬菜粥,但她依然没有喝够,因为苏苏做的蔬菜粥,味道实在太贊了! 粥里面的菜式不断地变着花样,各种不同的搭配熬出来的味道各式各样,又可口又养人。 她觉得苏苏大概已经把毕生所学和一辈子的创意都用在这些粥上面了。 这段时间,她的床头零食就是番茄、苹果、柚子这些富含丰富维生素的水果。 第386页 有一天田小麦突然想起来好长时间没照过镜子了,就让老小拿了个梳妆镜过来。 结果一看,哇塞!白了好几个色号,有木有? 因为行动不便,而且多晒太阳也容易留疤,所以这三个月基本上除了解手以外,她都在床上呆着。 没想到啊没想到,这美白效果,不是一般的好,真算得上是因祸得福了。 田小麦躺在床上总结了一下,想变白,比起抹多少倍的防晒霜,还是物理防晒和合理饮食能够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美哉美哉! 田小麦在床上看了三个月的书,成果喜人,之前一直没时间看的文学作品,这段时间也看了不少,摞起来有两个人那么高了。 这些精神食粮的补充,让田小麦倍感振奋。 等她腿伤痊癒,站起来又是一条铁铮铮的好汉。 不,是内外兼修的美少女。 不不,是内外兼修的美少妇! 第362章 娘,你陪爹爹睡吧 转眼迎来了田小麦穿越到竹溪村的第十个年头。 元旦刚过不久,一家人就准备搬进刚刚盖好的房子里了。 入宅前,夏明苏依照娘的意思,在大门口打了好半天的鞭炮,响亮喜庆,吸引了很多乡亲们的围观。 这是竹溪村里第一个三层小洋房,在盖的时候就有不少人过来嗑着瓜子凑热闹,现在房子盖好了,羡慕的目光更是有增无减。 田小麦腿上的伤口已经癒合了,只不过还要抹一段时间修復皮肤的药膏,不能多见光。 她穿着玫瑰红色的厚长袍,围着白色的围巾,戴着浅灰色的针织帽子,在大门口给过路的和凑热闹的小孩儿分发糖块和巧克力。 家里家外一派热闹景象,老小像个跟屁虫一样,寸步不离地跟在田小麦的身后,时而偷吃两块心爱的奶糖。 田小麦一扭头看到老小着急忙慌地咀嚼着嘴巴里的奶糖,便点了点她的鼻头,说:“夏末,不准再吃了哦,牙齿会坏掉的!” 老小乖巧地点点头,灵动的大眼睛转了转,随后又会不由自主地转到娘亲手中的奶糖上。 田小麦无奈地笑了笑,摇头道:“去找你哥哥姐姐玩去!” 老小嘟着嘴,委屈巴拉地说:“我不喜欢听戏,也不喜欢玩泥巴,一一姐姐不带我玩……” “哎哟,这可怜兮兮的小样。”田小麦把手里的糖快速撒完了之后,就抱起老小回了院子。 夏明苏正抬着电视机从后院走过来,田小麦问他:“搬得怎么样了?” “一多半了,剩下都是杂七杂八的小物件。”夏明苏凑过去亲了老小一口,轻声说:“都快四岁了,还总让娘抱着啊?” 老小吐吐舌头,一咕噜从田小麦的身上爬下来,去奶奶那找好吃的去了。 在众人的合力帮助下,日落前就把后院的东西全部搬到了各个房间里。 晚饭后,田小麦躺在崭新的床上,心神飞扬。 她听着从洗手间里传出的水声,脸上笑开了花。 算一算,她跟苏苏马上就要七年之痒了,不过田小麦没觉得他们之间的感情有什么问题。 大多时候都甜蜜如初,偶尔有个意见不合,也能很快地解决。 最主要的是,他们对彼此的身体都没有厌倦,也没有审美疲劳。 夏明苏洗完澡,穿着睡袍走到了床边。 “休息好了吗?该你去洗了。”夏明苏坐在床尾,捏着田小麦的脚踝和小腿肚子,帮她做着按摩。 田小麦哼哼道:“好舒服,不想动弹。” 夏明苏一巴掌拍在田小麦的屁股上,“快去洗,一会儿困了就更不想动了。” 田小麦不情不愿地坐起身,爬到夏明苏的身上,搂着他的脖子,赖着不动。 夏明苏在对面的窗户上看到了田小麦的背影,和自己微微上扬的嘴角。 “我没关门啊。”夏明苏提醒道。 “孩子们应该都睡了,娘的脚步声我能听见,大贵会敲门的。”田小麦的话刚说完,门就被推开了。 “娘,我想喝牛奶……”弘武光着脚,一手捏着一块橡皮泥,站在房间门口,仰头呆呆地望着床上紧紧相拥的两个人。 “想喝牛奶啊,娘给你热去。”田小麦说着下了床,背对着弘武穿拖鞋的时候还不忘跟夏明苏做了个俏皮的鬼脸。 夏明苏看着田小麦牵着儿子的手走出了房间。 田小麦:你是认床吗? 弘武:床太软乎了,我睡不习惯。 田小麦:这样啊,那今晚要娘陪你睡吗? 弘武:不用啦!娘,你陪爹爹睡吧。 田小麦:…… 弘武:爹爹更需要你! 田小麦:…… 两人对话的声音渐行渐远,越来越小,直到听不见。 夏明苏笑着下了床,臭小子还挺懂事的。 田小麦给老二热了牛奶,跟着去他的小房间里陪了他一会儿,看着他把牛奶喝完,监督他刷了牙,为他盖好被子,才关灯退出了房间。 其他几个孩子大概都已经睡着了,田小麦没有过去打扰。 她回到一楼的厨房把弘武用过的杯子洗了洗,又给自己和苏苏热了两杯鲜牛奶。 第387页 夏明苏正靠坐在床头看制药厂的资料,神情异常专注,时而微微蹙起,时而舒展开来。 点亮的床头灯射出昏黄的光线,将他半边脸照得格外明亮而柔和。 田小麦缓步走过去,默默把牛奶放到床头柜上,随后转身走到衣柜前找出换洗的衣服去了洗手间。 每个房间里都有一个洗手间,但只有她和苏苏住的这间大卧室,还有一楼王喜弟住的房间有淋浴可以洗澡,其他屋子的洗手间里只有马桶和洗手池。 孩子们还小,不能独自淋浴。 田小麦担心的是洗浴设备不够精良,虽然买的已经是市面上最好的一款淋浴了,但她还是担心会出现漏电的情况。 大人使用的时候会小心一些,发生危险的概率相对比较小。 小孩子们莽莽撞撞,乱动按钮,乱喷水洒水什么的,很容易出现漏电的情况。 就在田小麦刚刚关掉花洒,准备拿毛巾擦头髮擦身子的时候,她听到一一站在门口说话的声音。 “爹,你能帮我找找词典吗?家里最大的那个词典,我现在想看一看。” 夏明苏把手中的资料搁到一边,翻身下床,走到门口,说:“走,去三楼。” 三楼有两间是给灯花和阿杰留的卧房,他们任何时候回来都可以住。 还有两间客房留作备用,平时也存放一些小的日用品,和换季的衣服。 后院的仓房还没有弄好,所以很多杂物还不能搬过去。 三楼最大的就是书房了,书房里没有花哨的布置和装扮,顶头一个两米成两米的大桌子,接着便是一排又一排的书架,跟图书馆里边的布置非常相似。 这样是为了有效利用空间,夏明苏和田小麦都是看书狂人,家里孩子又多,兴趣爱好还各不相同,以后需要存放的书肯定会越来越多,所以经过商量就设计成了这个样子。 反正田小麦是一千一万个满意,书架是夏明苏亲手做的,用的都是果园废弃的木头。 之前以为都是废木料,这次细细地筛选了一遍,没想到竟有意外惊喜。 堆砌的木头里边还有一些材质不错,适合用来做家具的木料,只不过大小不一,形状怪异需要拼接一下罢了。 反正又不是拿去卖的,自家用,无伤大雅。 田小麦觉得花色不一样的木头拼接在一起,更有艺术感,更值得纪念和珍藏。 苏苏亲手制作,世界独一无二,她喜欢! “一一,过来看看,你需要的是这本吗?”夏明苏站在第三排书架前,喊道。 一一颠颠地跑过去,接过词典,笑着点点头:“就是这一本,谢谢爹爹!” 夏明苏宠溺地笑了笑,“你也认床,睡不着吗?” 一一把手中那本比她脑袋还大的辞典往怀里一抱,说:“我才不认床呢,我在地里头都能睡着!我在看书,有点问题没想明白。查完词典,等我搞懂了,我就睡觉。” “爹爹,我先回去了,晚安。”一一说着一熘烟跑回了自己的房间。 田小麦听到走廊里的动静,拿着毛巾一边擦着头髮一边往门口走。 她站在门口,看到一一的房门被嘭的一声合上了。 不一会儿,就见夏明苏从三楼的楼梯走了下来。 “一一要的词典找到了吗?”田小麦擦完头髮,用手指梳理着几处打结的发尾。 “找到了。”夏明苏瞅了田小麦的头髮一眼,“想剪头吗?” 田小麦点点头,“还是短头髮利索,看着清爽。你觉得呢?如果你更喜欢长头髮,我就留着,回头我好好保养一下。” 第363章 三岁娘和三岁爹 田小麦点点头,“还是短头髮利索,看着清爽。你觉得呢?如果你更喜欢长头髮,我就留着,回头我好好保养一下。” “你光头也好看,怎么舒服怎么来。”夏明苏把手指插到田小麦的头髮里揉了揉,“你头髮厚不容易干,把吹风机拿过来,我帮你吹一吹。吹干了,咱们就睡觉。” 田小麦打开衣柜,拿出吹风机,插好电,坐到梳妆檯前。 夏明苏站在田小麦身后,把吹风机的温度调到中温中速,慢慢地吹着。这样虽然耗时,但不伤头髮。 田小麦透过梳妆檯上的镜子,欣赏着她男人的盛世俊颜。 一个人再好看,看了这么久早应该视觉疲劳,看不出帅了,可她为什么依然觉得苏苏这么帅呢! 没有出现七年之痒的症状,难道是因为他们中间分别了六年的关系吗? 所以她现在看苏苏还是会犯花痴,还会小心肝乱颤。 那就再等几年看看,看到时候她会不会想要逃离婚姻的围城。 夏明苏灼热的视线突然扫了过来,田小麦有种偷窥被发现的感觉,她忙掩饰般地问道:“吹完了?” “没有。”夏明苏笑问,“你看什么呢?跟狼见着肉似的。” “嘿嘿……”田小麦傻笑着,这个比喻她喜欢。狼见着肉了怎么可能会松口,这肉早晚要被狼叼走的呀! 夏明苏往田小麦的脑壳上敲了一下,“笑什么呢?你看你哪儿像是四个孩子的娘啊,还跟三岁的小孩似的。” 田小麦吐槽道:“还说我呢,你也不像是四个孩子的爹啊!你最多也不过三岁!” 第388页 三岁娘和三岁爹,吹完了头髮就滚床单去了。 不知道是谁先撩拨的,谁先动的手,反正是自自然然地就到了床上。 在床上,两人立马献出了真本色,完全不是三岁的人做得出来的。 开什么玩笑,他们都奔三了好吗!只是保养得当,长得比较嫩而已。 天还没亮,田小麦就起床了,她已经恢復了晨跑,也开始重新练晨功了。 功夫一日不练退三步,再不练以后手生,就再难拿起鞭子了。 锻鍊这种事情,越不练人越懒。等重新养成习惯了,人也就能轻松一些。 夏明苏听到身边的动静,长长的睫毛抖了抖。 他缓缓睁开眼,带着浓重的鼻音问道:“几点了?” 田小麦轻声回道:“四点半。” 夏明苏撑着身子坐起来,伸了个懒腰。 “还早呢,你再睡会儿吧。”打开衣柜找着要穿的衣服。 外面已经降到了零下,新房子用的是地暖,房间里非常暖和,穿单衣就行,但出门还是要穿厚实点。 夏明苏瞅着外面乌蓝的天色,说:“今天制药厂那边有个大单子要谈,我得再看看资料跟合同。” “渖阳那边的医院和药店?之前不是已经谈好了吗?”田小麦把挑好的衣服拿出来搁到床上,随后脱了睡衣,一一换上。 “有些细节还没谈拢,今天差不多就能谈好了。”夏明苏难得地替李大春说了几句好话:“你姐夫好像真的改邪归正了,上次有人找他去赌钱,我以为他手痒会去赌两把,没想到他直接拒绝了。” 田小麦始终对她这个姐夫不太放心,“那是因为你在旁边,他不敢吧。” “也有可能。”夏明苏站起身,扭了扭腰,说:“他业务能力不错,带着他谈事情,基本上都能谈成。” 李大春的进步真的很大,看他现在老实上进的样子,完全想像不出之前他是怎样一个人。 可能人到了某个年纪,或者经歷过某件事之后,就突然顿悟或者开窍了。 大概李大春刚好走到了那个节点,并开始了蜕变,才成为了如今这幅销售精英的样子。 田小麦清楚地知道,江淼淼的这个节点是他严重的风湿病被治癒的瞬间;自己的这个关键节点,是在穿越发生的那一刻。 只要抓住了这个节点,并做出积极的改变,每个人都有可能撰写出令自己满意的人生诗篇。 田小麦换好衣服,小企鹅似的走过去,抱住夏明苏说:“我去晨练啦!” 夏明苏把唇印在田小麦的额头上说:“别练太久了,回来之后叫我,我陪你一起做早餐。” “嗯吶!”田小麦离开夏明苏的怀抱,朝他摆摆手,挪着小企鹅的步子离开了房间。 这一天的风有点大,田小麦把围巾往上拉了拉,只露出了一双大眼睛。 她顺风跑了一段,热身完成之后,开始练鞭子。 忽然前方出现一个人影,朦朦胧胧的,看不真切,从身形看应该是个男人,好像还背了个行李。 天气这么不好,大冬天的,除了她谁还会一大早就出门呀? 第364章 我男人,真懂事 天气这么不好,大冬天的,除了她谁还会一大早就出门呀? 这个神经病就是颜青,他不是一大早出的门,而是后半夜到的竹溪村,没地可去所以一直绕着村子漫无目的地散步来着。 没想到这么巧,碰到的第一个人就是田小麦。 按说他们俩也不是完全没有缘分,要不在商都大学的校园里怎么就能遇到呢?要不夏六爷让她去找的人怎么就是颜青呢? 可是这缘分还是不到火候,成不了气候,註定了有缘无分的结局。 田小麦试探性地往前走了走,这才看出来是谁。 “颜青,你这是刚来,还是?” 颜青的脸都冻紫了,他无奈地笑道:“我后半夜到的。” “那你怎么不找个地方休息啊?可以去江哥那里住嘛!”田小麦帮颜青拍着身上的晨霜,语气中带着一丝关切。 颜青轻嘆了一口气,从口中唿出一串长长的白雾,“江哥那里没有人,门从外头锁上了。” “那他可能回县城的家里了,最近几天没有事情,我让他回家看看媳妇和孩子了。他走之前没跟我打招唿,所以我以为他还没走呢!” 田小麦没多做犹豫,果断地拉着颜青往婆家的方向走去,“那你怎么不过来找我和颜青啊?大冷的天,你就一个人在村里里头晃荡,也不怕冻死喽!” “这天冻不死人。”颜青尴尬地笑了笑,站住脚说:“我去你家不太合适,我记得你有江哥那里的钥匙,你把钥匙借我,我去他那住几天就行。” 田小麦劝道:“去的是我婆家,你跟我婆婆之前不是聊得挺好的嘛,一块儿吃个早饭呗。江哥那没有人,肯定冷的慌。我家重新盖的,有很多空下来的房间,很暖和。他们都会欢迎你的。” 颜青摆摆手,坚持道:“算了吧,你娘家还是婆家,我去都不合适。我这次来,一是来看望一下夏六爷,其次是石教授让我过来邀请你和夏明苏去他家里做客,上次你们比赛种藏红花,他输得心里不得劲儿,想跟你唠唠。石教授还给我透了个密报,他好像想给你牵一笔大买卖,做成了保守十几万,几十万也大有可能。最后,我顺便过来看看你过得怎么样了,听说你有四个娃了啊?呃……再拜访一下你的草药基地,虽然我是搞杂交水稻的,但是对这些草药也蛮有兴趣的。” 第389页 话说到这份上了,田小麦也没再劝。再劝下去,就是强人所难了。 颜青大概是顾忌夏明苏吧,田小麦明白其中的缘由。 这样也好,当儿媳的一大早贸然带个男人回婆家确实不太符合规矩。 跟苏苏和婆婆说好了,再邀请人家登门,应该来的更正式一些,也能让所有人心里更舒服吧。 田小麦说:“那你先去江哥那儿,在门口等一会儿,我现在回家给你拿钥匙。” 颜青对竹溪村的环境比较熟悉,他瞅了眼路,说:“快到你家了,我跟你走到家门口,你上去把钥匙给我拿下来,我自己去江哥那就行。” 田小麦皱起小眉头看向颜青,“你啥时候这么矫情了!你赶紧先去吧,找个避风的地方呆着。” “小麦……”颜青刚想制止,田小麦已经一熘烟跑走了。 颜青跺跺脚,实在冷得浑身都有些僵硬,他慢慢地向江哥的住处慢慢走去。 田小麦一路都是跑着的,她原本就是出来晨练的,跑跑反正更热乎。 回到家时,全家人差不多都醒了,只不过有的已经开始洗漱,有的还在床上抻懒腰呢。 田小麦裹挟着寒风,一熘烟跑回房间。 夏明苏还在埋头认真地看着资料,不过从他舒展的神情来判断,合同和资料应该已经看完了,关键问题也都想通了,现在只不过是在反覆确认信息而已。 在一起了这么长时间,夏明苏有什么样的做事习惯,田小麦基本上都已经门清了。 什么表情代表什么,什么动作预示着什么,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猜错。 “回来了?外面冷吗?”夏明苏把资料收进皮包里,起身走到田小麦面前,用温热的大掌捧起田小麦冰冰凉红扑扑的小脸。 田小麦把手藏进夏明苏的咯吱窝里捂着,仰着头说:“我在路上碰到颜青了,他本来去找江哥的,可江哥回家了。我先去给他送下江哥那的钥匙,送完马上就回来!” 夏明苏的表情没有什么变化,淡淡地说:“你怎么没让他过来一块儿吃早饭啊?我娘前几天还念叨他来着。” 田小麦搂着夏明苏的腰往梳妆檯一步步地挪过去,她欠身从台子上的一个小盒子里拿出钥匙,笑着说:“他怕见你,心虚的!” 夏明苏撇嘴:“知道心虚,还算有自知之明。” “那我就先去了!”田小麦张开双臂,抱着夏明苏的脖子,狠狠地亲了一口,还附赠了一个明媚如春光的微笑。 田小麦走到房间门口的时候,夏明苏说:“厨房里还有点吃的,你给他带过去吧!江哥那有灶台,你给他热热,尽一下地主之谊。” 田小麦扭头笑道:“我男人,真懂事!” 说完这句话,人就没影了。 田小麦去厨房装了一蓝吃的,没顾上跟婆婆请安,也没顾上给四个孩子mkiss就出了门。 尽地主之谊?田小麦扯唇笑了笑,她男人现在说话也动不动就话里有话了。 他这是既显示了自己的大方,显出大人不记小人过的样子,又扯清了客人和主人的关系。 懂事之余,本质上其实还是小心眼。 不过这小心眼是因为在乎媳妇,田小麦觉得还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接受起来非常的惬意,非常的幸福。 颜青的脚冻得厉害,走得特别慢,他到江哥住处的时候,田小麦已经出了家门,所以颜青等了不一会儿,田小麦就到了。 “苏苏特意嘱咐我给你带的早饭!”田小麦开锁打开大门,率先走进去,像这里的主人一样,把篮子往桌子上一方,撸起袖子,开始生火烧水热饭。 颜青蹲在灶膛前,暖着手。 田小麦烧了一大锅热水,盛到桶里,“你快过来洗洗吧,把衣服都换了,暖暖身子。” “恩,好!”颜青心里堵得慌,他实在是太羡慕夏明苏了,羡慕到眼热。 田小麦面对着灶台,一直背对着颜青,就是为了让颜青自在地洗漱换衣。 她怕颜青挂心,就念叨着:“你安心换衣裳,我不会偷看。我把早饭给你热热,这个蒸糕是苏苏昨天做的,用的是最好的大米,上面加了核桃、芝麻、杏仁、葡萄干,做多了,没吃完,还新鲜着呢!南瓜粥是昨晚上老小吵着吃,所以孩儿她爹特意做的,细嫩着呢。哦,对了,老小是我最小的闺女。三胞胎你应该已经见过了,他们快两岁的时候吧,恩,就最小的这个你没见过了。是个特别娇气的丫头,苏苏最喜欢她了,不过他一直不承认。一会儿你先喝碗南瓜粥,吃点蒸糕打打底吧,这些好消化,你也先暖暖胃。我再给你清炒两个菜,过过嘴,虽然是早上,嘴巴里也得有点咸淡儿,否则一整天都没精神。” “不用炒了!”颜青走过来,站到田小麦身边,对着她的方向,极轻地说:“喝点粥,吃个蒸糕就行。菜你放着吧,回头我自己炒。” 田小麦的余光可以清楚地看见颜青一身的装扮,说明两人的距离很近。 雷达响起,田小麦意识到,这不是一个安全的距离。 她尽量显得自然地弯腰打开锅盖,笑着说道:“你先过去坐吧,马上可以喝粥了,我给你盛!” 第365章 相识十年 第390页 雷达响起,田小麦意识到,这不是一个安全的距离。 她尽量显得自然地弯腰打开锅盖,笑着说道:“你先过去坐吧,马上可以喝粥了,我给你盛!” 颜青一把握住田小麦的手腕,拉住她,深吸了一口气,顿了顿,说:“你别忙活了,我自己盛吧!” “好,你自己盛吧。”田小麦一扭手腕,挣脱出来,走到桌边,把包裹蒸糕的屉步折好,把篮子摆正,随后走到江哥睡的那张床上,坐下来,看着颜青自己盛粥,夹蒸糕。 房间内顿时陷入到静默的尴尬之中,这种尴尬接近于暧昧,但其实并没有任何暧昧的成分。 因为两个人内心深处,都在避免任何类似暧昧的场面。 “你说——”田小麦率先开了口。 颜青抬眸看向她,“什么?” 田小麦抿抿唇,接着自己的话说道:“你说石教授要给我拉一个赚钱的买卖,你知道是什么吗?” 颜青端着盘子坐到桌前,回道:“我听石教授简单地提到过一些,说是有人想大量购进一些高品质的藏红花,他已经把石教授种植的藏红花全部买走了,包括前几年的,价格都不错。买家听说你这里有品质更好的,说可以高价全部买走,就看你愿不愿意了。具体价格我没问石教授,不是很清楚,大概一斤能有一万的样子,你这里的品质比石教授的更好的话,没准能卖到一万五,你可以跟买家好好谈。” 田小麦点点头,价格听着是不错。 “买家为什么一下子要这么多藏红花啊,他是干嘛的?” “这些你回头问石教授吧,具体情况我不是很清楚。”颜青慢条斯理地喝着粥,一小勺一小勺,洗洗地咀嚼着,似乎永远都不想喝完这碗粥一样。 颜青的视线停留在面前的南瓜粥里,所以田小麦就往他那边看了看。 颜青还是老样子,穿着黑色西裤,白色针织衫,简单的黑白搭配,带着金属框的眼镜。一看就是知识分子,渊博、稳重。 第一次在商都大学因为一条小狗而相识,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十年里,田小麦由一个小丫头,变成了四个孩子的娘,虽然看起来依旧很年轻,但岁月在她的身上还是留下了不少的痕迹。 更加坚毅的目光,更加有力的臂力,更加宽广的胸怀。 气质上更加沉稳,气度上更加轩昂。 然而在颜青的身上,似乎并未流淌过十年的岁月。 “你想什么呢?”这一次是颜青开口打破了沉默。 田小麦把一条腿搭在床沿,背靠着墙,望着窗外跳出来的日出,感慨到:“没想到认识你都十年了,你今年有三十五了吧?” 颜青放下勺子,掰下一小块蒸糕放进嘴里,笑着摇了摇头。 田小麦看向颜青,“不对?三十六?” 颜青又摇了摇头。 “那是——三十四?三十七?”田小麦眨眨眼,“我才发现,我竟然一直不知道你多少岁。” “你没问过,我没说过。”颜青轻轻地笑了一下,语气里有些微的失落、些微的无奈,还有一丝丝的——寂寞。 田小麦没太注意颜青的情绪和语气,她开始了自己漫无边际的推理。 “看你现在看不出来,你跟十年前也没什么变化嘛。” 田小麦晃着脑袋,说:“我想想看,十年前,你抱着小狗站在校园里的时候,看着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不过那时候你已经是大学里面的老师了,应该不会这么年轻。我看商都大学的老师都跟王巧红那么大呀,平均得有四十左右吧。” 田小麦的眼珠子转来转去,似乎在回想那一幕,“你肯定没那么老,要不现在你都五十了,五十长成你现在这样,那不成妖精了!” “呵……”颜青被逗笑了,“算出来了吗?要我告诉你吗?” “不要不要!”田小麦玩心大起,就跟小时候碰到一道脑筋急转弯,非要自己想出来,不想被人提前透露答案,影响了解出难题的愉悦感和成就感一样。 颜青一边吃着,一边深情地看着田小麦。 田小麦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并未在意颜青的注视。 她开始选用排除法了,“我想想,你刚才说,三十四到三十七都不对,那三十到三十三?” 田小麦把床沿上的那条腿放到地上,坐直身子,直视着颜青,“对不对?” “要我回答吗?”颜青反问。 田小麦点点头,“当然了啊!用区间法玩!” 你说怎么玩就怎么玩吧,颜青摇摇头,“不是。” 田小麦挠头,“还不是!那该不会连三十都不到吧?” 颜青毫不犹豫地摇了一下头,“越猜越离谱了!” 第366章 好日子不想好好过了是吧 田小麦:“38?39?” 颜青:“恩,39。” 田小麦的眼底闪过一丝明显的惊讶,“一直以为你最多比我大个四五岁,没想到你竟然比我大了十一岁!完全看不出来呀!” 颜青面露一丝苦涩,“明年就四十了,可我还单身呢。” “用不用我给你介绍个好姑娘?”朱晓彤有个同事马上就要上调到省里上班了,各方面条件都好,因为眼光太高,所以二十九了还没结婚,家里急得火上房,到处给她寻摸对象,让她相亲。 第391页 田小麦见过她一次,当时就觉得跟颜青蛮搭调的。不过考虑到红娘不是那么好当的,要对两方都负责任,后来家里家外各种事情一忙,跟颜青又没碰到,所以暂时就把这件事儿给放下了。 今天话题聊到这儿了,才顺便提了一句。 “有多好?跟你一样好?” 颜青有时候动不动就会说这样意预不明的话,田小麦每次也只好把它当玩笑话来听。 可同样的玩笑话,从不同的人嘴巴里面说出来,意味上就差了很多。 从江淼淼嘴里说出来,是插科打诨,让人轻松愉悦。 可从颜青嘴里说出来,只觉得让人不自在,不知所从。 田小麦弯弯嘴角,露出一个不自在的笑,“我能有多好,比我好的姑娘多了去了。” “是吗……”颜青可不这样认为,他举起手中的碗,把南瓜粥吃了个干干净净。 田小麦看了一眼手錶,起身说:“我该回去了,吃完早饭,我再过来带你去塑料大棚转转。” “不着急,我放寒假了,有的是时间,可以多呆几天。你和夏明苏什么时候得了空,咱们就一块儿去见石教授。”颜青说着把田小麦送到门口,目送她离开。 到家的时候,夏明苏已经把早饭做好了,四个孩子都过来帮忙端菜,摆餐具。 一大早就热热闹闹的,王喜弟安坐在餐桌上,悠悠地喝着茶,脸上挂着淡淡的幸福微笑。 这么多年过去了,半生孤寂的她也总算是熬出头,可以享享儿孙的晚福了。 四个孩子里只有老小在吃饭的时候一直像小鸟一样叽叽喳喳,问这个问那个,问题比十万个为什么还要多,王喜弟也乐意陪这个小孙女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 趁老小专心剥鸡蛋,安静下来的这会儿功夫,王喜弟看向儿媳妇,说:“小麦啊,我听明苏说颜青来了。晚上你让他过来吃个饭吧,这孩子不错,我瞧着有眼缘。” 夏明苏苦笑了一下,也是无语了。 他这个娘的脑迴路真是清奇,热情地邀请儿子往日的情敌来家里吃饭,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难道是打算给儿子买顶绿帽子戴? 田小麦随口应道:“恩,知道了。上午我带他逛逛塑料大棚,他是教作物栽培与耕作学的,这方面是专家,可以让他提提意见。到时候我跟他说,不过他不一定会来。” 王喜弟清楚这几个年轻人之间的关系,其实没有什么复杂的,连三角关系都谈不上。 说白了就是颜青对田小麦单相思,田小麦跟自己儿子真心相爱。 单相思往往不成气候,老早之前,王喜弟就看出来颜青追不到田小麦了。 王喜弟:“你上午见他的时候跟他说说,他要是拒绝啊,那明苏,你跟人谈完合同就回来,下午你去见见颜青,带他过来吃个晚饭。” 夏明苏看四个孩子都认真地闷头吃着饭,一副对大人的话题不感兴趣的样子,便低声提醒道;“娘,颜青喜欢过小麦,他现在肯定还喜欢小麦呢!他来咱们村就是来见小麦的!” “我知道。”王喜弟优雅地舀了一勺鸡蛋羹,放进嘴里,慢慢地咀嚼了两下,咽下之后,说:“然后呢?不耽误我邀请人家过来吃顿饭嘛!” 田小麦在桌子底下踢了夏明苏一脚,一家人一起吃饭呢,这都说的什么跟什么呀! 尴尬不尴尬?别扭不别扭?合适不合适? 王喜弟和夏明苏两个人似乎一致认为不尴尬!不别扭!很合适! 田小麦:卒! “娘,你跟颜青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交情啊?”夏明苏真的不得不怀疑娘是不是对颜青有什么想法了,否则没道理呀。 王喜弟淡淡地说:“没什么特殊的交情,就聊过两次,聊得比较投机。” 弘文吃完了饭,抬起头看向娘亲,问道:“是颜青叔叔来了吗?晚上是不是就可以见到颜青叔叔啦?” “你还记得颜青叔叔?”田小麦万万没想到弘文还留存着两岁时的记忆。 “记得呀,不就是那个带着眼镜的叔叔吗?他还抱过我呢!”弘文真真切切地记得颜青叔叔特别儒雅,声音温润动听,对小孩子非常有耐心。 田小麦一脸惊讶,平日里她带孩子的时间没有婆婆多。这几个孩子虽然是她亲生的,但要论谁最了解他们,坦诚地说,还是要数孩子们的奶奶。 王喜弟也吃完了饭,她擦了擦嘴说:“弘文的记性好,一岁时穿的开裆裤长什么样他都形容得出来。还有那些长长的戏文,他听几遍就能一字不差地背下来,记得颜青有什么奇怪的。颜青喜欢孩子,带孩子又耐心,孩子们记得很正常。” 田小麦:“哦……” 夏明苏:“……” 弘武也落了筷子,他把碗边上的橡皮泥拿起来握进了掌心,捏了两下,露出心满意足的表情。 “颜青叔叔懂得作物栽培与耕作学,那他会不会做彩色的泥巴呀?”弘武的脸上写满了期待,橡皮泥太少了,不够玩的。地里的泥巴都是灰突突的颜色,不够漂亮。他最近一直在琢磨,如果能弄出彩色的泥巴,那堆出来的东西就更好看更生动了。 田小麦囧了囧,说:“我也不知道呀,这事你得亲自问颜青叔叔。” 第392页 “那我晚上问问他!”弘武突然雀跃了起来,好像颜青叔叔肯定会做彩色泥巴一样,好像他马上就能得到一大堆彩色的泥巴了一样。 夏明苏特别想知道,这臭小子为什么不问自己,再怎么说他也是亲爹好不好? 这种难题不是应该第一时间求助亲爹的吗? 彩色的泥巴有什么难做的,想想办法,也不是什么难办的事儿,好吧! 一一把最后半个鸡蛋塞进嘴巴里,边嚼边说:“颜青叔叔结婚了吗?他喜欢娘亲,他一定也会喜欢我。娘,等我长大了我想嫁给颜青叔叔,他能等我吗?” 王喜弟突然笑出了声,这孩子真有意思! 当奶奶的,用开玩笑的口气赞嘆道:“小一一还挺有眼光的!比你姑姑有眼光多了。” 夏明苏实在听不下去了,“娘,你当着孩子的面,你这都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呀!” 王喜弟心情很好的样子,很有开玩笑的心情,“我又没说什么,这不都是实话嘛,我说错了?” “不是错没错的事儿,跟错没错没有关系……”夏明苏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反正心里就是堵得慌。 你说这颜青,好几年没来了,以为他过自己的小日子去了,没想到又突然过来裹乱了,这不打扰他的平静生活嘛! 当娘的不跟自己站在同一占线上,这是准备拆家还是怎么的?!好日子不想好好过了是吧! 田小麦也搞不懂这是什么状况了,有点混乱。 不过她还是老老实实地跟一一解释道:“你颜青叔叔比娘都大了十一岁,你长大了之后,到了可以结婚的年纪,你颜青叔叔都要变成老头了,你们没法结婚的。而且在你长大之前,他就会娶别的阿姨了。” 第367章 一窝子小怪兽 田小麦也搞不懂这是什么状况了,有点混乱。 不过她还是老老实实地跟一一解释道:“你颜青叔叔比娘都大了十一岁,你长大了之后,到了可以结婚的年纪,你颜青叔叔都要变成老头了,你们没法结婚的。而且在你长大之前,他就已经娶了别的阿姨了。” 一一撇着小嘴,有点不高兴,“颜青叔叔比娘大了十一岁,那今年就是三十九岁。我再有十二年就可以结婚了,那时候颜青叔叔才五十一岁。五十一岁哪里是老头呀,娘乱说!七十岁以上才算是老头呢,切!” 田小麦从左到右,从右到左,瞅了一眼自己的四个孩子,看来看去,觉得还是老小像是个正常的孩子。 这三胞胎都太早熟了,早熟的过分,又都太个性了,个性得让人头疼。 老小把自己的水煮蛋扒完吃掉之后,跑过来坐到了娘的腿上。 她乖巧地问道:“颜青叔叔是谁呀?为什么姐姐和哥哥们都见过,只有我没见过呢?颜青叔叔是不是喜欢娘呀,那娘为什么没有嫁给颜青叔叔,而是嫁给了爹爹呢?奶奶好像也很喜欢颜青叔叔呢,还有一一姐姐,都想嫁给颜青叔叔了,颜青叔叔是不是特别的帅气呀?他能给弘武哥哥做彩色的泥巴,那他一定也很聪明啦。哇,我好想见见他呀。娘,你上午去塑料大棚的时候,能不能带上我呀,我想早一点见到颜青叔叔!” 田小麦差点吐出一口老血,刚才谁觉得老小最正常最乖巧来着? nonono,老小这一串话说的她差点血崩。 这信息整合的能力,完全超出了四岁小娃娃的平均水平。 她和苏苏两个人这是生了一窝子小怪兽吗? 田小麦抹了抹额头上细密的汗珠,挑了一个最简单的问题回道:“颜青叔叔来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所以才没见过呀。上午娘有点忙,晚上颜青叔叔来家里吃饭,你就能见到了。乖宝,在家里跟奶奶玩吧。” “那好吧,我去看动画片了。”老小跳到地上,跑去打开电视,调好频道,抱着洋娃娃坐到沙发上,便一动不动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一声不吭了。 收拾完早餐,田小麦回到房间,只见夏明苏笔挺地站在窗前,留下一个英气逼人的背影。 “生气啦?”田小麦凑过去,试探性地问道。 “没有,挺好的!”夏明苏神气地昂了昂下巴,傲娇地说:“也该让他看看我过得有多幸福。漂亮的房子,他求而不得的女人现在是我可人的媳妇,还给我生了四个又漂亮又聪明又乖巧的孩子,糟心的是他,我有什么可生气的。” “就是的嘛,没什么可生气的!一顿晚饭而已啦,你都快三十了,心眼也该长长了,别动不动就吃醋,哪有那么多醋可吃的。无论颜青喜没喜欢过我,无论他现在喜不喜欢我,我都只把他当普通朋友,最多也只是工作上可以提供帮助的老师而已。要不是他跟夏六爷是故交,要不是还有石教授这层关系在,我跟他也不会有什么接触。”田小麦觉得只要把话说透说清楚了,夏明苏一定能理解一定能明白,不会再有过多不必要的想法。 事实上,也是如此,夏明苏听了田小麦的话之后,心里舒坦了很多。 道理其实很简单,事实摆在这里,田小麦对颜青没有男女之情,夏明苏清楚的很,他也不太明白自己之前介意什么。 “时间差不多了,我要走了,你带颜青逛逛吧,问问他哪里还需要再改动改动的,这方面他比较明白。既然他来了,就让他给咱们参谋一下吧。”夏明苏搂着田小麦腻腻歪歪地亲了一会儿,才心满意足地拿上提包走了。 第393页 田小麦把房间简单地收拾了一下,跟婆婆和四个孩子分别打了个招唿,才出了门。 她直接去找了颜青,发现颜青正在睡觉,田小麦留了一张便条,就转道去了办公室。 她现在不会天天去狼坡的办公室坐班,有事需要处理的时候才会过去一趟。 江淼淼回家了,也没有其他的人过来,办公室里面有点冷清,桌上已经落了一层浮灰。 田小麦脱了大衣,开始烧炉子、扫地、抹灰、煮茶…… 颜青睡到上午十点醒过来,看到了枕边的田小麦留下了的便条。 便条上写道:睡醒了来办公室找我。 落款规规矩矩写着“田小麦”三个字。 颜青盯着这个便条看了好半天,看着田小麦娟秀的字就像看到了田小麦一样。 他把便条贴在唇上,久久不愿拿下来。 花了几年时间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心,在见到田小麦的那一刻,又开始乱了。 他是不是,不该过来? 想和田小麦做普通朋友,是不是件奢侈的事情…… 第368章 你们发展得太快了 颜青到狼坡办公室的时候,田小麦已经把房间收拾好了。 两人坐下来喝了一杯茶,聊了聊果园和药材的情况,就像两个工作上的伙伴,叙谈着项目进展,规划着名未来蓝图。 不涉及半点私生活上的事情,不提起任何敏感的话题。 喝完茶,田小麦带颜青去参观了一下种植中草药的塑料大棚。 跟几天前相比,塑料大棚的规模翻了好几倍,战地面积在不断地扩充中。 颜青逛完一圈之后,赞嘆不已,“你们发展得太快了!石教授看到这些的话,一定会知道为什么种藏红花种不过你了,我得拍些照片回去,让他输得心服口服。种草药你们真是下足了功夫啊!” “不下功夫不行啊,草药不好种,搞不好就血本无归,那可就赔大发了!”开荒山搞灌溉,排硷,改良土壤,前期费了那么大的功夫,耗时耗力的,不能在最后关头松劲儿。否则竹篮打水,功亏一篑,岂不是白折腾一场。 “你们现在忙得过来吗?”颜青看向田小麦,这个吃得了苦、耐得住寂寞的姑娘,顽强得像个打不死的小强。 一阵裹挟着寒气的小风从角落里吹过来,田小麦拢了拢身上的驼色大衣,说:“还好吧,果园那边冬天没什么活儿,能歇一阵。种草药费点心思,不过前期的基本培训工作差不多完成了,现在有很多人在这边干活,帮我分担了不少。制药厂那头有苏苏,两边现在也接上了,这头的中草药有一半都直接送到制药厂,另一半拿出去卖,算是上了轨道吧。今年开春之后,果园会扩充,往南还有一大片空地没用上的,今年打算都种上这批苗。苹果品质好,最后卖出去的价格比之前预想的高了不少,所以大家都想多种一些……” 颜青连连点头,为田小麦做出的成绩感到高兴。 “你们这规模不小啊,已经是正规厂子的模式了。” “等三四月份所有手续都办好了就挂牌了,到时候你带着石教授过来帮我们剪彩吧。两位专家赏脸,我这也蓬荜生辉呀!”田小麦想起这茬,便赶紧邀请道。 颜青笑道:“好啊,石教授肯定特别高兴。” “行,回头我写个正式的邀请函寄给你们!”田小麦从兜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笔记本,写了个邮寄邀请函的备註。 颜青凑过去瞅了一眼,觉得甚是有趣。 田小麦笑着解释道:“婆家娘家,四个孩子,果园、草药、制药厂,杂七杂八的事情太多了,搞不好就忘事儿,所以现在有点什么事儿我都写下来,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嘛!” 颜青说:“这习惯挺好的,我让我那些学生们都准备个记事本,随时随地把实验想法什么的记下来,可没几个听的,大多数记两天就不记了。” 两人绕到果园熘达了一下,果园叶子都掉光了,枝杈上落着一些雪花,风一吹扑簌簌地往下落。 田小麦在前面慢慢地走着,颜青缓步跟在后面,望着她纤细的背影。 就这样无声无息地走了几分钟,田小麦突然停下来,转过身,说:“吃早饭的时候,我婆婆特意让我邀请你今天来家里吃顿饭,你看你是直接过去,还是去塑料大棚找我,咱们一块儿走?下午我带人在塑料大棚干活,大概五点钟左右回家。” 颜青沉默片刻后说:“我就不去了,下午我到镇子上逛逛,随便去个小馆子吃就行。我看江淼淼房间里也存了一些土豆白菜什么的,油盐酱醋也都不缺,这几天我都可以自己做着吃,你们就不用管我了。我也算是竹溪村的常客了,自己能照应过来。” 田小麦总觉得颜青的脸上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忧伤,她转过头继续慢慢地挪着脚步往前走,边走边说:“你不去吃晚饭的话,下午苏苏就该亲自去邀请你了,我婆婆要求的。” “恩?”颜青顿了顿,笑着说:“你婆婆还真是有意思。” 田小麦:“谁说不是呢,苏苏都以为他娘对你有意思呢。” “那行吧,五点的时候,我去塑料大棚找你,我跟你一块儿过去。”颜青顿了顿,问道:“孩子们都喜欢什么呀?我过去的时候给他们带点见面礼。” 第394页 田小麦:“怎么?你想讨好他们呀?” 颜青点点头:“不可以吗?” “你不讨好他们,他们都可喜欢你,估计现在就等着盼着你过去了。”田小麦把双手插进大衣的口袋里,望着树梢上的积雪,说:“我家老三,还想长大了之后嫁给你呢……” 第369章 爱情争夺战里的败者 田小麦把双手插进大衣的口袋里,望着树梢上的积雪,说:“我家老三,还想长大了之后嫁给你呢……” 颜青挑挑眉,不正经地说:“那我等她。” 田小麦提醒道:“晚上你可千万别跟她开这种玩笑,她会当真的。回头你要是结婚了,她一定会大闹婚礼现场,让你下不来台。” 颜青笑了笑,说:“你闺女这么厉害呢,听着我有点害怕。” 田小麦讲了一一上神山跟狼做朋友的事情,颜青听了之后,震惊不已。 他一脸担心地问道:“一一现在还经常上那个山吗?她一直都没遇到危险?” “早就不上山了,我使了个苦肉计,之后她就再也不提找狼的事儿了。”田小麦不想跟颜青细说苦肉计的细节,就立马转了话题,“我跟你一块儿去见见夏六爷吧,他现在身体好一阵歹一阵的,让人特别不放心。” 田小麦对苦肉计一语带过,反倒深深地牵动了颜青的心。 他不着边际地问道:“你伤的严重吗?” 田小麦装作没有听懂的样子,“什么?” 颜青笑着摇摇头,“没什么。” 既然现在看着无病无灾、健康安好,也就没必要旧事重提了。 想必伤得不轻,否则也没有必要跟他隐瞒。 颜青自嘲地苦笑了一下,夏明苏是剑桥大学的医学硕士,又是小麦名副其实的老公,他这个外人操的哪门子的闲心啊! 站在这个村子里,在田小麦的世界里,他终究是一个外人,终究是这场爱情争夺战里的败者。 败者就不要总去求羞辱了,颜青想起此行的初衷,便想开了不少。 夏六爷去北京的疗养院里休养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现在行走自如,步步生风,精神矍铄。一顿能喝一斤高粱酒,状态好到爆棚。 颜青拍着老爷子的肩头,调侃道:“六爷爷,您哪里像九十多岁的人啊,还像是小伙子嘛!” 夏六爷也不客气,对他的所有赞词照单全收,“是吧,我也这么觉得,二十岁的小伙子都未必有我跑的快,真不是吹的,要不咱俩比比?你看你这细胳膊细腿的,一看就不行,估计你连小麦都跑不过!” “普通人肯定跟小麦没法比,能跑过小麦的人本来就没几个,六爷爷你这样比较可就不太科学了。”颜青看向田小麦,眼中满是欣赏和爱意。 “哈哈哈,你小子还是这么喜欢小麦啊!”夏六爷凑到颜青面前,低声提醒道:“你可得收着点你的眼神,小麦已经是我孙媳妇了!” 颜青笑着点头,“六爷爷说的是,我知道了!” 有夏六爷在,无论说什么,气氛都不会尴尬,尤其是在他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 三个人围着一桌的点心和水果,再配上几杯上好的龙井,吃吃喝喝,谈天说地,喜笑颜开。 夏六爷说起十年前在神山上给黑熊下的陷阱,田小麦一开始没多想,只当趣事儿来听了。 后来听着听着,突然想起穿越之前,原本生活在竹溪村的那个田小麦跟苗翠英上山偷吃黑熊肉的事儿,这才搞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夏六爷说:“你跟你娘那阵子突然长了一身的肉,有一天晚上我看你俩从山上下来,就猜到你们从我下的陷阱里逮到黑熊了。这叫什么?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我是真没想到,你跟你娘有胆子上山,可能真是饿坏了吧。” 田小麦扯唇挤出个笑脸,没言声。 当时那个田小麦不是现在的她啊,她能有什么可说的呢。 然而在颜青看来,田小麦一直是个有勇气有胆量,敢闯敢干的姑娘,所以他觉得夏六爷说的这件事,就是他认识的那个田小麦做的,没有什么可怀疑的。 夏六爷喝了一口茶,笑着说起了田小麦的黑歷史,是货真价实的“黑”歷史。 “你别看小麦现在挺白净的,小时候她可黑了,黑得跟煤球似的,你肯定想像不出来那时候她是啥样。可惜了那时候没照个照片,要不然现在还能拿出来乐呵乐呵。” “六爷爷!”田小麦板起小脸,说:“都多少年前的事儿了,您能给我留点面子嘛!” “不掉面不掉面,聊聊以前的事儿,有意思!”夏六爷不顾田小麦的阻拦,接着开挖黑歷史:“小麦她不光黑,还特别壮实,尤其吃了黑熊肉那阵子,脸上直冒油光,黑亮亮的油光,哈哈哈哈哈……那腿粗得跟木桩子似的,哎呦喂,那时候真是个丑姑娘,我还担心她以后会嫁不出去呢!” 颜青笑眯了眼睛,他多希望田小麦现在还跟小时候一样黑壮黑壮的啊。这样的话,夏明苏估计就不会看上她了,那他也就有了机会。 他爱上的不是田小麦漂亮的脸蛋,姣好的身材。他爱上的是她眼中的光芒,爱上的是她骨子里的那股子劲儿。 第395页 可惜,一切假设都毫无意义。 现实摆在眼前,只能接受。 从夏六爷家里出来之后,田小麦直接去了塑料大棚,颜青则出村去镇子上购物去了。 他先给田小麦的几个孩子买了见面礼,又特意给王喜弟买了一盒燕窝,还挑了一些简单的糕点和水果当登门的礼物,最后给自己购置了一些生活用品和食物。 看时间还早,便闲逛了一会儿,掐准时间才往村子的方向走。 他先把自己的东西放回了住处,快五点的时候才到塑料大棚找田小麦汇合。 “你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啊?”田小麦看颜青两只手拎满了东西,便拿过来一些帮忙提着。 颜青低头瞅了眼买来的礼物,对自己的眼光还挺满意的。 他说:“不多,四个孩子呢,不能厚此薄彼了。其他的都是吃的东西,人口多,一人吃一点就没了。” 到家刚进院子,四个孩子就一窝蜂地跑过来,齐刷刷地喊:“颜青叔叔好!” “你们好呀!”颜青的眼睛都有点看不过来了,瞅瞅这个瞅瞅那个,看哪个都稀罕得不得了。 愈发地羡慕夏明苏了,上辈子到底修了多少德行,这辈子才能有这样的福气呀! 颜青在孩子们的簇拥下来到客厅的沙发上坐下来,跟王喜弟寒暄了几句,把燕窝递过去说了几句祝福的话,之后才开始给孩子们派发礼物。 弘文和弘武长得像,但颜青一下子就分清了他俩,因为手里捏着橡皮泥的肯定是弘武。 颜青从袋子里拿出几本戏谱和一套磁带放到茶几上,看着弘文说:“这是给老大的,听说你喜欢唱戏,我就给你买了戏谱,你可以自己学着认一认谱子,试着唱唱。这套磁带里面种类挺多的,应该比较全,京剧、崑曲、豫剧、秦腔,都有,你可以听一听。” 弘文立马跑过来跪在地上,翻看着颜青叔叔给他的礼物,看得两眼直放精光,“谢谢颜青叔叔!我跟着电视学过认谱子了,这些我认得,太好了,我好喜欢!” “喜欢就好!”颜青招招手让弘武过来,“这个工具箱是送你的,你不是喜欢捏橡皮泥堆沙子嘛,这些小工具能让你做出来的作品在细节上更精緻,你打开看看吧。” 弘武眨眨眼,兴奋得眼睛都有些湿润了。他打开麻将盒那么大的工具箱,看到里面整整齐齐地排列了几十个精緻的小工具,拿起来把玩了一下,真的特别顺手。 “谢谢颜青叔叔,我一定会做出全世界最漂亮的作品,到时候送给你。” 颜青摸摸他的小脑袋,鼓励道:“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出全世界最漂亮的作品,我等着你。” 一一已经看到袋子里的百科全书,因为这套书的体积最大,一套里面含有厚厚的六本,看着就沉手。但她特别想看,她已经迫不及待想要打开这套书一睹为快了。 第370章 晚安,明天见 “一一,不知道你这个年纪看这套百科全书会不会吃力,不过这套书上面的内容讲得特别全,你有什么疑惑,都能从这里面找到答案。”颜青把书从袋子里面拿出来,按照顺序叠起来放到茶几上,用手抹掉上面的浮灰,脸上挂着温和的微笑。 一一全程盯着颜青的脸,看他的双唇开开合合。好在小姑娘只有六岁,否则这样灼热的目光很容易被解读出别样的复杂情绪。 一一凑到颜青身边坐下来,模仿着大人的姿态,一板一眼地说:“家里几个版本的十万个为什么我都看完了,那些已经不能满足我的求知慾了,这套百科全书我会认认真真一字不落地看完的。谢谢你!” 只有一一没有说“谢谢颜青叔叔”,她用“你”来代称“颜青叔叔”,其中的深意,不言而喻。 颜青笑着说道:“不客气,我是老师,喜欢热爱读书的小朋友。” 一一严肃地纠正道:“我已经六岁了,不是小朋友了!我叫夏初,‘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里的‘初’,小名叫一一,第一的一。” “夏初同学,很高兴认识你!”颜青伸出手跟一一握了握,一一扬起唇角,开心地笑了。 笑起来还是小孩子的模样,眸光里尽是天真烂漫。 老小绕着茶几走来走去,寻找着存在感,小眼睛转来转去,显然已经有点着急了。 姐姐和哥哥们都已经收到了礼物,就差她一个了,她不敢凑太近去看袋子里的东西,所以又好奇又心急,小脸涨得通红。 “小丫头。”颜青朝老小招招手,“过来看看你的洋娃娃吧。” 老小一蹦一跳地跑过去,把小脑袋伸进袋子里把属于她的洋娃娃拿了出来。 洋娃娃穿着可爱的公主裙,有着长长的金黄色头髮,还会眨眼睛。 老小把洋娃娃搂进怀里,爱不释手。 她笑得一脸灿烂,甜甜地说:“谢谢叔叔!” 田小麦把颜青丢给四个孩子,就去厨房帮夏明苏做晚饭了。 夏明苏听着客厅里的动静,脸上的表情异常生动。 田小麦偷偷感慨,原来面瘫脸也能做出这么多的表情呢,看来以前只是刺激不够啊。 “连小孩子都要讨好,真是居心叵测!”夏明苏在案板上切着黄瓜,原本是打算拍个黄瓜拌凉菜,后来觉得不过瘾,就切成了片打算炒鸡蛋。再后来,还是觉得不够解气,就“咔咔咔”地切成了丝,预备做蔬菜沙拉。最终由于发泄得过了火,丝切得太细,只好直接把这几根黄瓜榨成了黄瓜汁。 第396页 田小麦在一旁看得心惊肉跳的,苏苏是把这些黄瓜当做颜青了吗?下手够狠的啊,连黄瓜都不放过。 她很担心,晚饭会变成土豆汁、芹菜汁、番茄汁、红薯汁、猪肉汁、羊肉汁…… “苏苏,要不你歇歇?晚饭我来做吧……”田小麦提议道。 “我不累!”夏明苏把袖子往上扯了扯,说:“我力气有得是,晚上做顿满汉全席让你们大饱口福。” “哦……”田小麦瞄了一眼夏明苏准备好的食材,做满汉全席真的是足够了,这些大概能解决半个村子人一天的伙食了吧。 晚饭在王喜弟的催促下开席了,老太太一日三餐都吃得很准时,过了点就会饿,所以每天的晚饭基本上都在六点半左右。 今天因为有客人在,所以晚了半个小时,七点钟才吃上。 如果不是王喜弟一直在催,田小麦觉得苏苏大概会把这顿饭做到第二天晚上再吃的。 九个人围着餐桌做成了一圈,一一和老小非要挨着颜青坐,所以颜青被两个小丫头围在了中间。 夏明苏很少对孩子们摆脸色,这天晚上他却一反常态,冷着脸说:“你俩别太闹腾了啊,吃饭的时候老实点,饭桌上得有点规矩。” 老小吓住了,板板正正地坐着,没敢再说话。 一一可不管什么规矩不规矩的,有客人在,饭桌上说说话,也不算坏了餐桌礼仪。 她觉得她老爹就是虚张声势,没事找事。 “这次你呆几天啊?”王喜弟问。 颜青恭敬地回道:“没有具体的安排,看情况吧。” “恩,有时间那就多玩几天。”王喜弟说:“三楼有几间空的客房,你就在这住吧,褥子被子都是现成的,很方便。江淼淼那的窗户都漏风,屋里肯定冷。” 夏明苏的眉毛抖了抖,他娘真是他亲娘,还没怎么样,就开始引狼入室了,等这头狼原形毕露,变成色狼了,到时候想哭都没地方哭去! 不等颜青开口拒绝,一一就插嘴道:“奶奶的建议好,我有很多问题想问你,你就在我家多住几天吧。爹娘都太忙了,没空搭理我。白天家里都没什么人,你就当陪陪我了。” 一一说着,朝妹妹看了一眼,鸡贼地补充了一句,“是吧,老小,你也希望多个人陪你吧?” 老小忙不迭地点头,姐姐的话对她来说永远是圣旨,“颜青叔叔你留下来吧,我家是个小城堡,有好多好多好多的房间,你喜欢哪一间就住哪一间,留下来陪我玩吧,不要走啦。” 弘文和弘武对视了一眼,随后齐齐地朝爹的方向瞄了一眼,看到爹爹青紫的脸,便闷下头安静地吃饭,没有参与到桌上的话题当中。 颜青无奈地笑了笑,感到非常为难,但他还是婉言拒绝道:“这些年我一个人住习惯了,生物钟跟大家也不太一样,我在这你们不方便,我也不适应。江淼淼的屋子里有火炉,不会冷,我还是去那边住吧。” 颜青看向一一,和颜悦色地说道:“你有什么问题,白天可以过来找我,我帮你解答。江淼淼叔叔住的地方你知道在哪里吧,离你家不是很远的。” 一一认真地考虑了一下,她瞧了瞧娘的脸色,又观察了一下爹爹的表情,最后点点头,妥协道:“那好吧,我去找你。” 颜青扭过头,看向老小,笑着说:“你如果无聊得慌,想跟叔叔玩,可以跟你姐姐一块儿来找我。” “好的!”老小很快就被桌上的番茄大虾吸引走了,她抓起一个拿在手中,笨拙地剥着壳,没有人出手帮她。 一只虾被剥得支离破碎,惨不忍睹,但在夏家,自己的事情自己想办法做是家训,再小的孩子也要遵守的。 在夏家最柔弱的老小,到了外面,跟同龄的小孩儿一比较,也是能力的担当者,妥妥的小女汉子一枚。 吃饭的时候,大人们聊着一些无关痛痒的日常,几个孩子就专心地吃饭,没有插嘴。 王喜弟和孩子们下桌之后,田小麦、夏明苏跟颜青就谈起了种植草药的事情,后来又议论了一些时政新闻,气氛还算融洽。 快十点的时候,颜青起身告辞。 夏明苏亲自将他送到了门口,一一听到动静也下来送客。 “你明天几点起床?我去找你!”一一的口气就像是在跟自己的老情人说话一样。 夏明苏一听就觉得哪里不对劲,小屁孩怎么说话呢这是,没大没小的!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家长,他及时纠正道:“颜青叔叔是你长辈,你说话不能这么没有礼貌!” 一一撇撇嘴,由于颜青在场,所以她没有顶嘴,平常她也不太敢跟爹爹顶嘴。 颜青倒不是很介意一一跟他讲话的方式,大人和小孩之间完全可以做朋友,没必要搞得那么严肃,更没必要塑造出上下级的关系。 颜青:“我七点钟就起了,你随时可以过来找我!” “恩,知道啦!晚安,明天见!”一一说完一熘烟跑回了自己的房间,她可不想单独跟爹爹在一起,再听爹爹教训自己了。 第371章 爱情保障了爱情 餐桌和厨房由大贵来收拾,夏明苏和田小麦就回了房间。 第397页 一进屋,田小麦就反手关上了门,将夏明苏直接推进了洗手间。 夏明苏轻笑了一声,软糯糯地低语道:“怎么?怕我生气,所以打算用身体来安慰我呀?” 田小麦翘起眉头,说:“单纯想上你了,不行么?” “行,当然行了!”夏明苏双手握着田小麦的柳腰,轻轻一提,就把她提到了洗手池的台子上。 田小麦捧起夏明苏的脸,不由分说地就吻了下去。 颜青来与不来,对田小麦来说没有任何影响。她希望,对夏明苏也是如此。 任何人都不该成为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感情障碍者,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成为这个障碍者。 她和夏明苏之间的爱情,不是由一纸婚约保障的,而是由爱情本身保障的。 所以这份爱,坚不可摧,固若磐石。 夏明苏的衣服一件件地被田小麦剥了下来,丢进了洗衣机旁边的篓子里。 从地暖上升的温度,将两个人的皮肤薰染成了粉红色。 唇与唇之间,交换的是彼此的微笑。 田小麦灵巧地退去自己的袜子,双腿一弯,聊起夏明苏的衣摆,将光裸的小脚丫攀上他遒劲的腰肢。 “一起洗澡啊?”夏明苏轻轻地揉着田小麦的头皮。 田小麦撒娇道:“我坐盆里,你给我洗!” 洗手间里有孩子们的洗澡盆,田小麦觊觎很久了,今天总算得着了个机会。 夏明苏宠溺地揉了揉田小麦的头髮,“好,我给你洗,不过你得叫我爹爹。” “我叫你爹爹,你敢应吗?你就不怕晚上我爹爹来找你?” 夏明苏脸一黑,田小麦哈哈大笑了起来。 “算了,一会儿到了床上你多叫几声老公给我听听吧。”夏明苏妥协道。 “这还差不多,叫什么爹啊,四个孩子叫你爹,你还没听够嘛!”田小麦盯着夏明苏健硕的身材,完美的胸型,怎么看都看不够。 完美的人啊,真是叫人忌妒,想找几个缺点都困难。 现在连小心眼的毛病都快改掉了,以后真是要成为一个完美无缺的神人了。 夏明苏开好热水,将洗澡盆沖洗干净,接满了水之后,把田小麦抱了进去。 “下次房子重新装修,我要把洗澡间设计得大一点。弄一个大浴缸,能坐下咱们两个人还有富余的那种。还要带按摩的,三百六十度全方位的按摩每一个穴位,简直不要太爽!”田小麦想着再过几年,等新科技产品一个个到了市面上,她一定全部买来享用。 生活就是要一步步完善的,想到一切都是亲手劳作,努力换来的,心里就各种踏实。 “这次弄房子的时候,你怎么没提呢?你要是说了,我就给你弄了。”夏明苏对媳妇的所有要求,全部毫无条件地满足。 田小麦把洗澡盆里的水扬到夏明苏的身上,看水珠子顺着结实的肌肉流淌下来,染湿了橘红色的小裤子,她的嗓子就一阵阵发紧。 田小麦是不知道七年之痒是什么,反正她现在挺心痒的。 “这次房子盖得急,中间又发生了那么多的事儿,再被一一闹腾了一阵子,啥心思都没有了。有个淋浴就不错了,浴缸下次再搞起,不着急!”田小麦不是急功近利的那种人,她喜欢按部就班,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前走。 在人生的道路上跑太快了,容易崴脚,容易掉坑里,还是稳步前进比较好,既能看看沿途的风景,又能游刃有余地掌握节奏,这是田小麦心目中的理想状态,也是她现在的生活状态。 夏明苏会针灸,懂穴位,所以知道按哪里能让人放松,按哪里能让人感到舒适。 田小麦就在夏明苏的魔爪之下,软成了一汪水。 就在田小麦躺在澡盆里快要睡着的时候,夏明苏开口说:“明天一一要去找颜青,我不太放心,得跟过去看看。这丫头想一出是一出,不知道在搞什么名堂。” 田小麦睁开眼,看着头顶的水晶吊灯,笑着说:“我觉得她是看上颜青了,不过六岁,看上了也搞不出什么。我对颜青很放心,他能处理好跟一一的关系的。” “你放心,我不放心,我必须得跟着。”夏明苏护女心切,田小麦就任由他去了。小心点也没什么不好。 田小麦揉揉眼睛,说:“苏苏,我困了……” “那你先去睡吧。”夏明苏放掉澡盆里的水,仔仔细细地把田小麦从里到外地擦干,用浴巾把她裹起来,将她抱到了床上。 田小麦知道夏明苏会帮她做好一切,所以不管不顾踏踏实实地睡沉了。 夏明苏给田小麦吹干了头髮,从梳妆檯前挑出晚霜,拿过去给她抹上,掖好了被子,轻手轻脚地去关了大灯,打开了窗前的檯灯。 细心地做完了这一切,他才去洗手间洗了个澡。 由爱情保障的爱情长什么样子,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 第372章 娘,你跑题了! 一一每天早上去找颜青,夏明苏都会跟着。 “爹,我自己认路。”一一挑眉看向自己爹爹。 夏明苏面无表情地说:“我知道你认路。” “那你跟着我干啥?”一一不悦道。 第398页 “你颜青叔叔难得来一趟,我也想多跟他见几面。”夏明苏迈着长腿,向前走去。 一一瞪着眼气唿唿地跟上来,说:“我才不信呢,你明明对人家有意见!” 夏明苏轻飘飘地说:“我能有什么意见。” 胳膊拧不过大腿,六岁的小屁孩还无赖不过大人。 一一跟颜青坐在书桌前讨论问题,夏明苏就抱着一本书躺在床上看。 田小麦做了一些茶点送过来,一进门就看到了这样怪异的场景。 夏明苏像一个监狱长一样,不断地审视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你俩别讨论什么冰山季风的了,你们中午就胡乱对付着吃的吧?赶紧过来再吃点小点心吧。”田小麦把几个盘子摆在桌上,拿出带过来的龙井沖了一壶清茶。 夏明苏吸吸鼻子,对田小麦说:“你给我拿过来一点,我就在床上吃了,我怕打扰他俩拯救地球。” 田小麦笑了笑,给夏明苏夹了几块枣糕和酥饼端过去,压低声音小声说道:“你这个电灯泡当得咋样啊?我来採访你一下,请问夏先生,这几日心情如何呀?” 夏明苏拧着眉毛说:“不咋地,心情非常不美丽。” 看一一亲手餵颜青吃了一块儿酥饼,田小麦捂着嘴笑了一会儿。 她闺女六岁就情窦初开了吗?未免也太早了一点吧。 难怪夏明苏心情如此不美丽,天天看自家闺女对别的男人这么好,心情能美丽才怪! 田小麦走到桌边坐下来,对颜青说:“我这没什么事儿了,我和苏苏打算后天就去省城拜访石教授,你呢,要一块儿去吗?” 颜青抿了一口清茶,想了想,说:“好啊,那就后天吧。” 一一突然放下手中的糟糕不吃了,她皱着眉头说:“我要跟你们一起去!我还没去过省城呢!” 田小麦扭头看向夏明苏,徵询着他的意见。 夏明苏想都没想,就说道:“不行!你要去的话,你大哥二哥还有老小也都要跟着去,你们现在照顾不了自己,我和你娘看顾不过来这么多孩子。省城不比咱们村里,环境复杂得很,跑丢的或者被人拐跑了,就麻烦了!听话,等你们再大点的,就带你们去省城玩。” 一一摆出辩论的姿态,跟爹爹理论道:“我不用你们看顾,我不会跑丢的,我虽然只有六岁,但你们应该知道,我比别家十六岁的孩子都厉害!” 夏明苏失笑道:“你再厉害也不行,一一你别跟我讨价还价的,你可以问问你颜青叔叔,省城是不是小孩子可以乱跑的地方。” 一一盯着爹爹的眼睛,毫不示弱地说:“咱俩之间的事情,不用问他!省城再复杂,也是人呆的地方,也有很多小孩子,那我为什么就不能去了呢?我可以说服大哥二哥和老小不跟着去,如果爹你觉得我还小,照顾不了自己,那你们三个大人,总归能看顾好我一个吧?娘,你觉得呢?” 突然被点到的田小麦愣了一下,她端起茶杯,吹掉杯口的茶叶,品了两口,缓缓说道:“一一,恐吓哥哥和妹妹可是不对的。兄弟姐妹之间,要和睦相处,相亲相爱,知道了吗?” 一一扶额,嘆气道:“娘,你跑题了!” “没有没有,我哪里跑题了。”田小麦一脸认真地说:“我可以你们的亲娘,我不光了解你,也了解你大哥二哥和妹妹。在去省城这件事情上,他们可不是能被你说服的。除非你动用武力和暴力恐吓他们,否则他们是不会放弃这次千载难逢的机会的。所以,在是否带你去省城这件事情上,我支持你爹爹!” 一一失望地嘟起嘴巴,看向颜青。 颜青看到她求助的小眼神,有点心软,但他不是孩子的爹娘,不好多嘴说什么,所以只简单地说道:“听你爹娘的话吧,现在天气冷,省城也没有什么好玩的。” “哼!一丘之貉,狼狈为奸,都是坏人!”一一气得口不择言,乱用成语,一肚子气不知道该怎么发泄好了。 她扭头跑出去,回了家。 夏明苏扯唇笑了一下,活动活动肩膀,走下床,理了理衣领,拽了拽衣摆,披上大衣,也准备走了。 田小麦对颜青抱歉地笑了笑,“一一这些天打扰你了,今天我们就先回去了,你好好休息吧。” 颜青无奈地苦笑了一下,“都认识十年了,你还跟我说这么见外的话,看来真是没把我当朋友啊。一一能过来给我解闷,我挺高兴的。况且她问的问题,都很有趣,她以后肯定特别有出息。” 第373章 一一制造的惊喜吓 颜青无奈地苦笑了一下,“都认识十年了,你还跟我说这么见外的话,看来真是没把我当朋友啊。一一能过来给我解闷,我挺高兴的。况且她问的问题,都很有趣,她以后肯定特别有出息。” 田小麦摇摇头,说:“出不出息的,其实无所谓,能健健康康的长大,以后开开心心的就行了。一一太喜欢惹事,动不动就挑战我和她爹的心脏。说真的,她跟我们玩心跳,我们可玩不过她。” 夏明苏走出去几十米,看田小麦没跟上来,就催道:“走啦!” 田小麦跟颜青摆摆手,说:“后天早上八点在村口见吧,尽量赶上午的火车!” 第399页 颜青点头,“知道了。” 一一回家之后没闹脾气,但一整天也没见她的人影。 夏明苏和田小麦只当她认清了现实,鼓捣别的东西去了。 结果令人想不到的是,一一在给他们制造一个硕大的惊喜。 对一一来说,是惊喜。 对夏明苏和田小麦来说,确是实打实的惊吓。 后天一大早,夏明苏、田小麦和颜青从村口出发去了周平县火车站,赶上午开往省城的火车。 他们买完票就进了站,等了不到半个小时就上了火车,时间赶得刚刚好,一路上都非常顺利。 软卧车厢里有四个床铺,他们三个人占了三张床,另一张床还空着,直到开车都没有人来。 夏明苏和颜青一人一个下铺,田小麦上了夏明苏上面的那个铺位躺下来,舒展四肢,说:“希望一路上这屋里就咱们三个人,上次我做软卧的时候,有两个大哥一直在喝白酒吃大葱,吵了我一路,熏了我一路。我都想抽出鞭子把他们俩抽晕了,简直一点公德心都没有。对了,还有一次,我对面床铺上躺了一个大爷,一上车就开始睡,唿噜打的震天响,这还不是最折磨人的。最折磨人的是他口臭,我实在受不了就转了个方向躺,结果他脚臭得更厉害,唉……那天晚上我就只好对着里面的床板睡了一宿。” 颜青笑道:“你怎么这么倒霉,我每年来往各地坐了无数趟车,都没碰到过这种极品。” “看来是我人品不好了。”田小麦往身边的空床瞄了一眼,嘟囔道:“也不知道这个铺位上会来什么人,但愿你的好人品能发挥作用吧。” 颜青说:“放心吧,肯定会上来一个干干净净的女孩子的。” 沿路停了三站,都没有人进这个小房间,田小麦觉得好奇怪。 上车检票的时候,她觉得人还挺多的,硬座车厢里站着的人都有不少,说明最近进城的人流量很大。 眼瞅着天要黑了,路程都快过半了,还没有人上来,实在是有点怪异。 夏明苏坐在下铺悠哉地看着报纸,他见田小麦心心念念地等空铺上的人,就说道:“不来人不是更好嘛,没准是个马大哈,错过了时间,没赶上火车。” 田小麦趴在床上,看窗外星星点点的灯火,喃喃道:“那敢情好,今晚我要踏踏实实睡一大觉,明天早上谁也别叫我,我要赖床!” “赖吧赖吧,下车的时候我再叫你,你安心睡你的。”夏明苏顿了顿,把报纸翻了一个面,说:“就怕你没那享福的命,一有点动静就醒。” 田小麦哭丧着脸说:“不带你这么打击人的,唉,我就是操心的命,没有江哥的那种福气。他要是睡着了,真是地震了也不知道起来逃命的。” 田小麦想起来穿越之前,她也是一旦睡着了,天地间的事儿就都跟她没什么关系的那类人。打雷下雨,地震着火发大水她都不会自己醒过来的。没想到换了个年代,她竟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得了无法治癒的操心病。 这时列车员在走廊里喊道:“再有半个小时就熄灯了啊,想洗脸刷牙的,想上厕所的都赶紧了,一会儿只开几个小灯,干什么都不太方便了。晚上大家都把各自的门关好喽,贵重的物品都放在自己身边,最近小偷特别多,人多手杂,现金和身份证都随身放着,别大意了。晚上要经停六七站呢,上下车的人都多,东西丢了可不好找。” 列车员尽职尽责地检查了每一间房,他走进来时,田小麦忍不住问道:“这个铺位上有人吗?” 列车员看了一眼手上的册子,说:“有人,她换过票了,可能在别的车厢有认识的人吧,估计一会儿就该回来了,晚上怎么都要过来睡觉的。” 田小麦礼貌地笑了笑,说:“哦,谢谢您了啊。” 列车员瞅了一眼桌上的水果和零食,看了看铺位下面的鞋子,上下左右瞄了一眼。他做了近三十年的列车员,光看东西是怎么摆放的,就能把几个人的关系猜个大概出来。 他问田小麦:“你们都是一起的?” 田小麦点点头,说:“是,我们三个都是一起的。” “恩,那挺好的,还能互相照应一下。”前阵子有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晚上在车厢里被三个男人轮姦了,事情闹得挺大,影响特别不好,后来列车员晚上都会多转悠几圈,留心各个车厢里边的动静,生怕再出类似的事情。 列车员在整理窗帘时,一阵吵嚷声突然从走廊尽头传来,他赶忙跑出去看是什么情况。 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双手叉着腰对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喊道:“你偷了小姐姐的钱,快拿出来!” 男人咧着肩膀,痞痞地说:“你别乱污衊人啊,我可没有偷钱。这是谁家的孩子,赶紧领回去,别在这里闹事!” 一个十七八岁的女生站在两人旁边,满脸焦急,额头上都是汗,她解下书包反覆寻找着,但就是找不到包着钱的手绢了。 “我刚才亲眼看到你掏了姐姐的书包,你还敢说你没偷?我要报警!让警察来抓你!”小女孩凌厉的目光扫向比她大了二十多岁的男人,脸上毫无惧色。 男人冷笑一声,往前走了两步,翻出空空的口袋,说:“屁大点的小孩,还说什么亲眼看见了,你动画片看多了眼睛看花了吧?钱在哪儿呢?恩?哪里有钱?你来翻呀!” 第400页 小女孩果真动手摸了摸男人的裤兜,接着把衣服兜也翻了翻,除了十来块钱的零钱,没有找到小姐姐包裹钱的手绢。 “没有吧?”男人得意地晃了晃腿,往脚边唾了口唾沫,说:“行了,看在你年纪还小的份儿上,我就不跟你计较了,赶紧滚蛋吧。” 小女孩眨眨眼,没动地方,她转动了几下眼珠子,将男人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 她肯定不会看错,钱肯定还在男人的身上,但是会在哪里呢? “你把鞋子脱了,我检查一下!”小女孩不依不饶地说道。 “我说,刚才让你搜身已经是给你面子了,你是警察吗?你有这个权利吗?”男人狠狠地推了小姑娘一把,小姑娘趔趄着往后退了两步。 “小偷,你站住!”小女孩扯着嗓子大声喊道:“列车员叔叔,这里有小偷,你快来抓人呀!” 列车员刚好从田小麦的车厢里走出来,他迳自朝小女孩的方向走过来。 “怎么回事?”列车员问道。 小女孩义正言辞地说:“他是小偷,偷了这个小姐姐的钱。钱是用一个白色的手绢包裹着的,手绢上面绣着一朵梅花。我刚才回车厢的时候,亲眼看到他把手伸进小姐姐的书包里,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白色的东西,后来有人路过挡住了,所以我没看到他把东西藏哪里去了。列车员叔叔,钱肯定还在他的身上,你快找找呀!” 就在这时,田小麦从门缝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小身影。 “一一?一一怎么会在车上?” 第374章 我没在怕的! 就在这时,田小麦从门缝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小身影。 “一一?一一怎么会在车上?” 夏明苏几乎是从铺位上弹起来了,他站起身,顺着田小麦的方向看过去。 田小麦扶着夏明苏的肩膀跳下来,一边着急忙慌地穿鞋,一边急急地说道:“苏苏,那是一一!刚才是一一在喊列车员!” 夏明苏把手垫在田小麦的头顶,安抚道:“我看到了,她没事,你别着急,小心碰着头。” 列车员已经过去了,夏明苏觉得应该不会出什么事儿,她这个闺女可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一一权衡了一下小偷和列车员的战斗力,觉得列车员叔叔的肌肉看起来更雄厚一些,真要打起来,正义一方胜利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有了列车员在一旁撑腰,一一的胆量愈发的大了。 “如果钱不在你的身上,大可让警察来抓我,我没在怕的!”一一始终掐着腰,她觉得这样看起来气势更足一些。 她恨自己年纪太小,否则对付这么一个不入流的小混混,应该完全不在话下的。 一一犀利的小眼神将男人里里外外地扫了一遍,兜里没有,那就一定在更贴身的地方。 刚才这个男人离开自己视线的时间不是很长,最多二三十秒。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把手绢藏进鞋里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况且他还穿着系带的鞋子,现在鞋带并没有凌乱,说明肯定不在鞋子里。 一一冲过去,扯开男人的大衣,点起脚尖,快速地把大衣摸了一遍。 没有?竟然还没有? 一一把视线往下移去,只剩下最后一种可能了。 男人看一一往自己裤裆里瞅,眉头猝然抖了抖,“你干什么?小姑娘家家的,别耍流氓啊!” 一一捂嘴笑了笑,她只是有点怀疑来着,现在见男人的反应如此激烈,便确定了她的猜想。 带松紧带的裤子,塞个手绢进去简直不要太方便!五秒钟之内就能完成整套偷盗的动作,对于经验丰富的扒手来说,可能连五秒钟都不需要。 一一心想着自己才六岁,还是个女孩子,能耍什么流氓? 六岁的女孩子强暴二三十岁的男人,这说出去有人信?小说家都不带这样编故事的。 一一小眉毛一挑,伸手就往男人下身摸去,男人见状往边上躲了躲,他气急败坏地一把揪住一一的头髮,恶狠狠地警告道:“滚开!你再乱来,我揍死你!” 田小麦走出包厢时,恰好看到这一幕,她顾不上弄清楚状况,几乎是身体的本能,让她当即抽出鞭子挥了回去。 男人的手臂被突如其来的鞭子打中,瞬间就使不上劲儿了。 今天真是倒霉透顶了,半路杀出来这么多的程咬金。 一一揉了揉自己的头皮,男人下手还真够狠的,差点扯下她一把头髮。 “娘!”一一有点心虚地唤了一声。 田小麦和夏明苏快步走过来,从丢东西的女孩儿那里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夏明苏冷着一张脸,站到偷东西的男人面前,一把将他的裤子拽了下来。 男人里面穿着一条特质的白色平角内裤,裤脚上缝了一圈松紧带,就是为了藏钱的。 里面除了有女生的手绢,还有红色的信封和一些散钱,大概都是这一天偷来的钱。 人赃俱获,男人没法抵赖了,列车员将他带走,准备到站之后送到警察局去。 丢钱的女生感激地看向一一,她感到非常羞愧,面对坏人,她的胆量还不如一个六岁的小孩子,她觉得自己太怂了。 她感激地说道:“谢谢你们了,这些钱对我真的很重要。” 第401页 一一满不在乎地说:“不用谢了,既然重要就好好保管,别再被坏人偷掉了。小姐姐,拜拜!” 一一跟着爹娘回了卧铺车厢,她估计接下来少不了被盘问和教训。 罢了罢了,反正去省城的目的达到了,其他的问题都是小问题,不足挂齿。 田小麦细心地检查了一下女儿的头皮,有点发红了,不过还好,头髮没有被扯下来。 “你看看你,都到这节车厢了,怎么不叫我和你爹呢?”田小麦把一一抱到腿上,语气里带着一丝埋怨,但更多的是担心和后怕。 一一晃着小腿,用脆亮的声音说:“我自己遇到的问题,我要自己去解决呀,你们又不能跟着我一辈子!” “看把你能耐的,以为自己无所不能呢!”夏明苏嘴上这样说,但其实心里挺为女儿感到骄傲的。 一一扬着小脸,得意地说:“我没有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啊,我不是叫了列车员吗?列车员以前肯定当过兵,腰板比一般人挺得直,肱二头肌也比较结实,说明他一直有锻鍊身体,真要起什么冲突,他肯定会保护我的。我权衡过敌我双方的力量,所以知道不会吃什么大亏。我没有莽撞,我可是动了脑子的!” 第375章 种下梦想的小火苗 一一的话说得有理有据,当爹娘的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姑娘太能耐了也挺让人忧心的。 “我刷过牙洗过脸了,我困了,要上床睡觉了!”一一说着从田小麦的腿上蹦下来,朝颜青甜甜地笑了一下,就爬上了一直空着的那个床铺。 田小麦惊讶地眨眨眼,问道:“你自己买的票?买的就是这张铺位的?” 一一理所当然地回道:“是呀,我得跟你们一个屋子啊,要不晚上多不安全!” “你还知道不安全……”夏明苏轻轻地吐槽了一句。 “你怎么买的票?”田小麦好奇地问道。 一一显然觉得娘亲的问题太白痴了,她把被子展开,把枕头摆好,躺下来,说:“跟你们一样在售票大厅买的啊,要不然还能去哪里买?我可不敢在票贩子的手上买,万一他们骗我,到时候上不了火车,我会哭死的!” 好不容易等来一次上省城的机会,还能跟她最喜欢的颜青叔叔一路,她才不会给自己找不必要的麻烦呢。 “昨天我问过周森哥哥了,知道他今天一早要来县城购货,所以求他带我一路。早上我比你们早到了一个多小时呢,你们买完票,我就跟过去,问售票的姐姐你们买的是什么铺位的,让她给我一张邻座的票。她看我太小,不卖给我。后来我说了你们三个人的名字,说是跟你们在做游戏,要学习怎么买票。她还是不同意,让我带大人过来,可以买半价票。我没办法了,就跑去把周森哥哥叫回来,让他帮我买了票。” 田小麦惊得鼻孔都放大了,这小屁孩是要上天吶!敢跟野狼做朋友的小孩子,真是没啥不敢做的,主意也大得吓人。 说话的功夫,车厢里的灯被关掉了。 田小麦爬上自己的床,说:“睡吧睡吧,都睡吧……” 夏明苏摇摇头,一脸苦笑,这一路估计是消停不了了,带着一一,势必是一场惊魂之旅。 第二天中午,火车准时到达省城火车站。 一一不让大人牵手,她坚持要自己走,她说:“我不会跟丢的,我又不是傻子。有人要拽我走,我就喊人,我就咬他。我兜里揣了一块儿尖尖的石头,上次我用这个石头砸开核桃了呢!如果有男人抓我,我就用这个石头戳他的蛋蛋,让他以后娶不了媳妇,生不了孩子!如果是女人抓我,我就用石头扣她的眼睛,让她以后看不见东西!” 咳咳咳…… 田小麦打了个哆嗦,哪个不长眼的人贩子要是偷孩子偷到一一的头上,那真是直接撞枪口上了。省了审判的过程,直接给上刑了。 夏明苏并不觉得乐观,“现在的人贩子有的会用迷药,你可能来不及反抗就被迷晕了,别以为自己多厉害。人一旦麻痹大意,就会出意外。” 一一认真地思索了一番,觉得爹爹说的有些道理,所以她决定跟颜青牵手了。 “这样我就不会丢了,人贩子也不会注意到我的头上。人贩子再傻,也不会盯上一个跟着三个大人一起走的小孩。”一一得意地朝爹爹扬了扬跟颜青紧握的手,一脸得逞的笑。 夏明苏抑制住想翻白眼的冲动,牵过田小麦的手,不着痕迹地秀起了恩爱。 打了一辆车,直接到了石教授的家。 石教授已等候多时,见一下子来了这么多的人,高兴得不得了。 “快进屋暖和暖和,坐车累吧?”石教授端来苹果橘子,茶几上饼干、奶糖、面包摆了一大桌子。 “不累!”一一站在客厅中间,环视了一圈,很多东西都吸引着她的注意力。 “师娘呢?不在家吗?”田小麦问道。 石教授回道:“一个老同学生病住院了,是个寡妇,没有孩子,你师娘去医院照顾她去了,晚上才能回来呢。菜都买好了,如果你们想做,咱们就做着吃。如果你们觉得累的话,那就去旁边的餐馆定几个菜,味道也还行。” 第402页 田小麦笑着说:“不累,睡了一路呢,中午我和苏苏来做吧。” “那敢情好,你俩做的菜我可都吃过,味道不是一般的好啊!我总惦记,就是吃不到,馋的我呦!”石教授说着哈哈大笑了起来,“茶几上的你们随便吃,先垫吧一点,别饿着了。这些都是我昨天特意去百货商店买的,就是没想到你们还带了个小丫头过来,要不然我就再买点小糖豆什么的了。” “一一,想吃什么自己拿哈,不要客气!”石教授笑呵呵地看向一一,一一被橱柜里的昆虫标本吸引住了,谁跟她讲话她都听不见了。 田小麦往一一的方向看了一眼,对石教授报以歉意的微笑,“您不用管她了,她一旦被什么迷住了,十头牛也拽不过来,只能等她自己回神。” 颜青笑着说:“一一对动物和动物的生存环境特别感兴趣,石教授家里的动物标本还有那些有关生态环境的书,估计是保不住了。” 石教授想都没想,就慷慨地说:“小丫头要是想看,那些书我就全部送给她,反正我现在也不看了。动物标本都是以前弄着玩的,她要是喜欢,你们也都帮她带回去吧。未来是年轻人的,我这种老骨头,没有多少余热了。占着这些东西,都是浪费。” 田小麦剥了一个橘子递给石教授,“这是什么话呀,您才多大啊,刚退休没两年,我可听说去年您还出了两本书呢!” 石教授笑着摇摇头,“可能就是最后两本了,以后估计搞不出什么了。” 一一抱着昆虫标本走过来,凑到石教授身边,问道:“这是草蜢,这是蝗虫,这是蟑螂,这个是——豆娘?是吗?” “是呀,豆娘你都认识呀?真了不起!”石教授毫不吝啬地夸赞道。 “这些昆虫好漂亮。”一一歪着头看向石教授,“这是标本都是你做的吗?你能教我怎么做吗?” 石教授笑得像个慈祥的老爷爷,他放缓语调,说:“可以啊,等开春天暖了,你再过来找我,我带你去捉昆虫,教你做标本。” 一一开心地笑了,“一言为定!” 石教授说:“我房间里还有一些书,你肯定感兴趣,一会儿你过去看一看,想要的就挑出来,让你爹你娘帮你拎回家。” 一一眨着星星眼,有种挖到了宝藏的感觉。她无比庆幸自己千方百计地跟了过来,否则损失可就大了去了! 省城有很多高高的楼房,道路比县城的宽,路上的车子也比县城的多。 她意识到,这是一个更加广阔的天地。 一一对大城市有了嚮往,她要来这里学习。 从这一刻开始,去北京找阿杰舅舅的想法就开始酝酿了。 越大的地方,就有越好的资源、越丰富的知识、越前沿的研究成果。 她一定要走遍这些地方,吸收所有能够吸收的知识。 再走遍大江南北,去实地接触和研究各种各样的动物。 一一的心中燃烧着梦想的火苗,她相信总有一天,火苗会燃烧成耀眼的火焰,成为照亮世界的一束光。 她要守护全世界的动物,无论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还是水里游的,它们都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能够在地球上生存,要倚赖它们的成全。 石教授带一一去房间挑书,一一站在床边,一眼就看到墙上的照片里有爹爹的身影。 “石爷爷,我爹爹还给您拍过照片吶!他的水平真不怎么样,自己都入镜头了,真不专业!” 石教授笑了笑,说:“是呀,这里面还有一段故事,等你长大了,让你娘讲给你听。” 夏明苏在客厅听到了一一对他的吐槽,他真想反驳一句,如果他没入这个镜头,搞不好就没有你了! 第376章 上不去下不来 夏明苏和田小麦在厨房里做饭的时候,一一就在客厅里旁观石教授和颜青下象棋。 田小麦望着客厅的方向,问夏明苏:“咱村里谁下象棋下的最好?” “那还用说,肯定是六爷爷啊。他一直嚷着找不到对手,还说我是臭棋篓子。”夏明苏说着把葱姜蒜倒入油锅里爆香,随后放辣椒放肉片,不一会儿一盘喷香的辣椒炒肉就出锅了。 田小麦:“回头让一一跟六爷爷过过招。” 夏明苏:“一一刚知道马走日象走田,你太高估她了。” “一会儿吃完饭,你跟她来一盘?”田小麦觉得谁胜谁负还不好说呢。 夏明苏轻笑一声,“你是高估了你闺女,还是太低估你老公的棋艺啊!我告诉你,我只输给过六爷爷。除了六爷爷,我还没碰到过对手!” 田小麦挑挑眉,“你别把话说得太满,回头输了可没面子!” 夏明苏一脸你开什么玩笑的表情,他能输给他闺女?还是刚学会基本规则的闺女? 没可能的事儿! 两个人一块儿做饭,很快就搞定了六菜一汤。菜的分量大,足够几个人吃的了。 石教授找出一瓶一直捨不得喝的陈年女儿红,要跟几个小友畅饮一番。 田小麦也不推拒,石教授给她倒酒,她就美滋滋地一杯接一杯地喝。 “颜青跟你说了藏红花的事儿吧?”石教授跟田小麦碰了下杯子,说:“价格真的挺不错的,你种的藏红花品质比我的还高,能叫出更好的价儿。跟你说实话,这个老闆是想搞垄断,尤其是高品质的中药材,所以很捨得花钱。我估计你最少可以在我的基础上加百分之二十的价钱,绝对没问题。如果你想试探一下他的底子,开始可以多要一点,回头再慢慢谈,他很好说话的。不过是个笑面虎,别牵扯太多,毕竟是商人,终究是利益至上的。” 第403页 田小麦谨慎地问道:“他买这么多中草药到底是想做什么啊?” 石教授:“我问过他,他没明说。我估计,他是打通了一个渠道,打算搞点新药,据点应该在东南亚,他跟几个兄弟搞的合作,他只负责国内的採购,再解决一些紧急的问题。” “新药?该不会是什么禁药吧?”田小麦越听越觉得不对劲,直觉这个老闆搞的不是什么正当生意,搞不好干的是非法的勾当。或者至少走的是灰色地带,总之干的肯定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情。 “我知道你的顾虑是什么,小麦你放心,我托人查过他的底细,虽然他研究的新药上面没有明文批准,但如果真做出来,绝对是利民的一件好事。”石教授的话说得模稜两可,但田小麦对他莫名信任。 虽然一时之间猜不到到底研发的是那种药,但只要不是让人能够产生强依赖性,不是毒品的替代品就行。 “我回去考虑一下,如果我要出售的话,再给您打电话。”现在石教授家里和夏明苏家里都安了电话,联繫起来比以前方便了很多。 “成,我等你消息!”石教授一饮而尽,这顿饭喝得酣畅淋漓,聊得尽情尽兴。 “真是想不到,我遇到的最优秀的两个小青年竟然是一个村子的人,最后还结了婚。这世间的缘分吶,真是妙得很。等你们岁数大了,这方面的感慨会越来越多。好多巧合的事情,你们连想都想不到,可就是发生了,奇妙地发生了!”石教授举起酒杯,兴奋地喊道:“敬奇蹟!敬缘分!” 大家举杯,一饮而尽,一顿午饭在愉悦的气氛中结束了。 “我想出去转转……”一一扯了扯娘的衣袖。 田小麦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太阳高悬,阳光明媚,蓝天白云,冬日里难得的好天气。 “行啊,难得来一趟,就到处转转吧。”田小麦收拾完餐桌,洗完碗筷,就套上外套,准备跟一一出门了。 一一强烈要求颜青跟着一块儿去,结果夏明苏非要跟着。 石教授一看,人都要走光了,也找出棉衣船上,跟着出了门。 一群人浩浩汤汤地来到附近的一处工地,入冬落雪之后,工地暂时歇工了,吊塔、水泥钢筋露天摆着,堆起来的水泥已经冻僵,上面盖着塑胶袋。 石教授研究着工地的进度,颜青看着田小麦,田小麦看着夏明苏,夏明苏回望着田小麦,结果一一趁着大人不注意,一个人跑远,登上了吊塔。 吊塔上落着积雪,越往上积雪越厚实。 当一一发现脚下有些打滑的时候,才意识到了危险。 她瞅瞅上面,又看了看下面,顿时觉得卡在中间的自己上不去也下不来了。 “娘,爹爹……你们在哪儿呢?” 第377章 棒棒哒一家人 “娘,爹爹……你们在哪儿呢?” 一一的叫喊声被风吹散,她喊了足足五分钟,才看到爹娘的身影。 田小麦的脸色勐的一变,抖着声音说:“一一在上面!” 夏明苏抬头望去,看到一个小小人儿瑟缩地抱着冰冷的铁疙瘩被困在北风唿啸的高处。 颜青和石教授从两侧跑过来,也看到了半空中的一一。 四个人跑到吊塔下面,田小麦二话不说就要往上爬。 她要救她的孩子!这是她此时唯一的想法。 夏明苏一把将她拉回来,说:“你在下面等着,我上去救孩子。” “不行!”石教授及时阻止道:“这个吊塔估计是废弃的,承受不住大人的重量,而且上面落的都是积雪,很容易滑下来,你们不能这么贸然上去,咱们叫救援吧?” “来不及了!”田小麦的眼中布满了血丝,她像一头失去了理智的母狮子,浑身的毛髮全是炸裂的,“一一随时有可能掉下来,我们不能浪费时间等救援。我是她娘,我要亲自上去救她,你们谁都别拦我!谁拦我,我跟谁急!” 夏明苏握住田小麦的肩头,与她对视了几秒之后,坚定地说:“我是一一的爹,我是你男人,我有责任保护你们。小麦,我拜託你,给我个机会。” 田小麦咬着下唇,唇瓣洇出了血丝。 她眼瞅着夏明苏不顾阻拦地向上爬去,速度之快,让人胆战心惊。 一一听不见下面的对话,但她心安了不少。 她知道爹娘一定会有办法救她的,她只要紧紧地抱住面前的铁桿,让双脚稳稳地站在衡量上,她就不会有事。 就在距离一一只剩五米的地方,夏明苏突然踩落了一节台阶。 钢铁与钢铁撞击的声音迴荡在空旷的工地上,听之令人胆寒。 “苏苏,你小心一点!”田小麦仰着头用着变调的声音唿喊道。 夏明苏扭头朝田小麦笑了一下,“我没事,你放心!” “哐啷……”“………………” 就在夏明苏连续踩塌了三节梯子的时候,田小麦几乎要站不稳了。 如果同时失去两个至亲,对她来说,将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挺住。 颜青扶住田小麦,安慰道:“夏明苏会有办法的。” 第404页 石教授没有说话,他微微地摇了一下头,如果上面的梯子再被踩掉的话,人就很难上去了。 即使能艰难地爬上去,也很难把一一安然无恙地救下来。 情况异常的危机,每一阵风出来,似乎都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田小麦双手合十,不停地祈祷着,祈祷父女俩能够安全地回到自己的身边。 夏明苏的额头上浸满了冷汗,他用意志力抑制住砰砰乱跳的心跳,深唿吸了几次来稳住心神。 “一一,别害怕,爹来救你了!”夏明苏朝上面喊道,他在给女儿传递力量,也在给自己加油打气。 “爹爹,我不害怕,我一点都不害怕,真的!你小心一点,上面特别的滑……”一一没有说谎,她的声音里的确没有多少恐惧的感觉。 听到女儿熟悉的声音,能量快要耗尽的夏明苏瞬间续满了体力值。 他想出了一个唯一可行,却比较危险的办法——用双手攀住梯子的两侧,两条腿腾空向上,分别踩在上下两个不同的梯子上。 这样可以将人的重量均匀地分摊在两个台阶上,大大地减少了台阶的负重,避免将台阶踩落。 然而这种办法的危险在于,如果上肢力量无法支撑人的体重,或者手滑没有抓住栏杆。那么,人将直接从高处坠落,粉身碎骨而亡。 田小麦看到夏明苏将双手移到两侧,便猜到了他要干什么。 他们一向心有灵犀,瞬间的灵感常常会撞到一起,此刻也是如此。 她在心中吶喊着:不要啊,苏苏,这样太危险了,你怎么可以用这种近乎不要命的办法呢…… 有那么一瞬间,她有点后悔让苏苏上去救女儿了,她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太过冲动,是不是应该听石教授的话,让专业人士过来救援。 然而,后悔已经晚了。 夏明苏没有任何的退路,他只能向上走,去救女儿。 整个世界都安静了,只有风无声地吹着,吹起了夏明苏的髮丝,吹皱了田小麦的衣摆,吹凉了救援的希望。 雪花零星地飘落,一个个穿着白色菱形纱裙的雪花像是热衷于捣乱的孩子,惊扰了这场紧张的救援。 在颜青看来,仰头的一幕,是那样的美,美得炫目,美到了极致。 那一刻,他释然了。 一辈子能遇到这样一个情敌,能输给夏明苏这样帅气的男人,他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满足感,他觉得这是上苍对他的体恤,也是一种莫大的荣耀。 颜青相信,父女俩都将平安归来,他无比确信。 夏明苏的手已经牢牢地固定在了两侧的铁桿上,他将意念集中在这双手上,手臂的肌肉瞬间喷张,如举重运动员的上肢一样,发达、有力、让人安心。 成败就在一瞬间,这一瞬间,漫长得像一个世纪,却又快得眨眼就过去了。 田小麦的心脏骤然停止,重新恢復跳动时,夏明苏已经安然地站到了上面的梯子上。 他成功了! 夏明苏做到了! 无论是因为他本身的能力足够,还是因为责任感,或者父爱,抑或爱情,带给了他力量。总之,他完成了这史诗般的一瞬间。 事实证明这个方法是有用的,而且夏明苏的体力和能力,足以让他使用好这个看似危险到极致的方法。 后面的路变得容易了很多,不一会儿他就来到了女儿的脚下。 “一一,不要往下看,一点点走下来,爹在下面接着你。”夏明苏用一只手轻轻地握住了女儿的脚踝,试图给她传递一种安全感。 一一听话地将视线摆平,集中注意力,小心着脚下的动作。 她顺利地往下走了几个台阶,来到了爹爹的怀抱中。 “接下来,咱们一起走,我走三节,你跟着走三节,知道了吗?”夏明苏在女儿的耳边轻声说道。 一一点点头,她有点兴奋,在爹爹的保护范围内,让她感到安心,她将接下来的活动当做了一场刺激的娱乐。 刺激意味着危险,只有随时会丢掉性命的活动才是极致的刺激。 父女俩来到了最危险的一个阶段,夏明苏的脚下是一个大窟窿,无处落脚,他无可避免地要将身体腾空几秒钟的时间。 一一乖乖地趴着,只等爹爹的指令。 夏明苏歇了几口气,他很累,但时间不等人,雪越下越大,他已经成了一个白眉大侠。 再不赶紧下去,钢铁做的台阶只会越来越滑,后面的路只会越来越难走。 不管三七二十一了,夏明苏把心一横,双脚离地,双手小幅度地交替向下,一点点向安全的地面靠拢而去。 一一能够听到身下的动静,她的心也紧紧地揪了揪。 好在她终于听到了爹爹下一步的指令,爹爹的声音很平稳很冷静,听起来让人很踏实。 夏明苏说:“一一,你往左边走一走,我知道你很会爬树,你把这根铁桿子当做树干,慢慢地爬下来,我在下面接着你。” 爬树她在行啊,一一很快就抓到了行动的要点,她像个灵巧的小猴子,晃了两下就爬了下来。 “一一真棒!”夏明苏忍不住亲了一下她落满了雪的小脑壳。 “爹爹也很棒!”一一说完,又补充道:“娘也棒棒哒!” 第405页 走到这里,没有特殊情况,两个人已经捡回了一条命。 因为从这个高度掉下去,不会有生命危险,但几级伤残就不好说了。 所以,最后一段路也好小心谨慎地走下去。 第378章 你就是我的命 夏明苏的手已经冻僵了,他抬头瞥了一眼一一的手,发现她带着毛线手套,便放心了一些。 小孩儿的皮肤嫩,很容易冻伤。而且冻过的地方每年天一冷,就会反反覆覆,很是麻烦。 一一虽然平常也总会把自己弄得伤痕累累,但她还小,皮肤的自愈能力强,普通的磕碰伤口很快就能好,还不留痕迹。 但冻伤比较特殊,它比较顽固,不容易痊癒。 所以夏明苏很早以前就跟四个孩子说过,冬天的时候,出门一定要戴手套。 孩子们都很听话,而且也都比较长记性,否则一一今天在吊塔上肯定挺不了那么长时间。 夏明苏上下一趟,手都冻得快没了知觉,眼瞅着就要挺不住了,何况是只有六岁的一一呢。 田小麦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们一步一挪地爬下来,揪成麻团一样的心总算渐渐舒展开来。 六步,五步,四步,三步,两步——再有一步她就能够抓到夏明苏的脚腕了! 田小麦护着夏明苏,夏明苏护着一一,一家人总算平安地团聚了。 他们站在吊塔下沉默地拥抱着,石教授在一旁看得泪眼婆娑,感动到无以言表。 田小麦因后怕而语带埋怨地嗔怪道:“你不要命啦?!” 夏明苏扯了扯干裂的唇角,被风吹干的脸上露着略显僵硬,却无比生动的笑容,他说:“你就是我的命,一一就是我的命!你们才是我的命,我怎么可以不要命了呢。” 一一为自己莽撞的行为真诚地道了歉,夏明苏和田小麦也就没有过多指责她。 回家的路上,田小麦见缝插针地提起这件事,就是想让她明白什么是危险。 人不是不可以冒险,但也要为一些值得的事情冒险,不能轻易而盲目地将自己置身险境。 一一安静地躺在卧铺车厢的床上,她想起了神山上娘跟黑熊对峙的场景,想起了爹爹爬上吊塔救她时的场景。她开始自我反省,并切实地体会到了危险意味着什么。 这是好事,这就是一个人的成长。 回到家,弘文、弘武和老小开始了他们的讨伐。 弘文:“爹娘偏心!只带一一去省城,不带我们。” 弘武:“我们也想去省城玩,为什么不带上我们呢?爹娘,你们这么做是不对的,我们好伤心……” 弘文:“伤心的眼泪要流成太平洋了!” 老小:“爹娘不爱我了,呜呜呜……” 夏明苏和田小麦觉得脑袋一阵阵发晕,就知道会是这样的局面。 怎么办? 凉拌! 田小麦揉着太阳穴解释道:“我们出发的时候没有带一一去啊,她是自己跑去火车站自己买票上的车,走到半路我们才知道她也在车上。一一在这一路上没少遇到危险,你们还小,真的不能乱来。要好好听话,知道了吗?一一已经答应我们了,她说以后不会自作主张地去做危险的事情,你们也能做到的,是吧?” 老小懵懵懂懂地点着头,她是一个从来都不会闯祸的孩子。她的胆子比针别还要小,连自己出门都还不敢呢,所以最令人放心了,不过帮老小练胆量也是一件重要的大事。 弘文、弘武的分寸感也比较强,不是会无理取闹的孩子。娘把话说到这份上了,他们也就接受了这样的解释,并答应娘和爹爹会乖乖听话,不会贸然闯祸。 简单地吃了晚饭,洗澡换衣裳,折腾到后半夜才躺到床上。 “苏苏,咱们手上的藏红花,到底要不要卖给石教授推荐的那个老闆啊?你怎么想的?”田小麦抱着夏明苏的手臂,一条腿架到夏明苏的身上,活像个树懒。 对夏明苏来说,这似乎不是一道难题。 “卖啊,价格好的话,为什么不卖?辛苦种草药就是为了卖的,留够给咱们制药厂的,其他的都卖出去!” 田小麦:“万一他们用这些药做坏事怎么办?” “他们做好事还是坏事,你掌控不了。他们真做了坏事,你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你合理合法地售卖,在买卖这一环节没有任何问题。就比如研究炸药的师傅带出一个徒弟,本来制作炸药是为了炸掉废弃的建筑的,可这个徒弟出师之后,自己制作炸药把情敌给炸死了,那这个师傅有责任吗?他是没有任何责任的啊,他教这个徒弟的时候,教过他什么是道义、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又是不可以做的,可他辜负了师傅的寄望,冲动之下做了违法的事情,这也是没办法的。总有一些不可控的事情,你不可能事事确保安妥……” 夏明苏的手上包裹着纱布,他的手冻伤了,为了让掌心更快更好地恢復,他抹了点消炎解毒的草药。 田小麦闻着浓浓的草药味,还想说点什么,但她抵不住睏倦,很快就睡着了。 第379章 赚钱啦,欢聚吧 田小麦原本也打算把手头的藏红花全部脱手卖出去,顾虑有是有,但也觉得不能因噎废食。 她现在手头各种草药存了很多,库房已经不太够用了。 第406页 而且草药不好保存,时间长了,有可能会返潮变质,大大影响品质。 听了夏明苏的意见之后,田小麦就更加笃定了,她很快就联繫石教授,安排好了跟乔老闆见面的时间。 乔老闆在全国各地跑,他提出要亲自过来见见买主,顺便检查一下藏红花的品质。 三月初的一天早上,乔项军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了竹溪村。 他四十多岁的年纪,拥有五短身材,但看起来蛮结实的,走路铿锵有力,步步生风。 不看身材,光看脸蛋,颜值还在中等偏上,浓眉大眼,满头的乌髮,唇红齿白,五官非常立体,属于耐看的类型。 “你们好,我是乔项军,托石教授的福气,我买到了不少好的藏红花,听说你们这里有全国最好的藏红花,所以我特地坐飞机赶过来想一睹为快。”乔老闆的声音很通透、很清亮,让周围的人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难怪会派他出来找货源,除了看货的眼光犀利之外,待人接物、为人处世上的水准也是关键的因素。 田小麦特意叫上夏明苏和李大春同行,她懂货,夏明苏会看人,李大春擅长谈价,三管齐下,他们势必要促成这次的买卖。 乔项军来到仓库,看到仓库里严谨的环境,就禁不住点了点头。 靠谱!专业!防潮防火,通风、避虫、防腐各个方面都注意到了。 田小麦拿出藏红花给乔项军过目,乔项军紧锁眉头又闻又尝了好半天,还拿出去对着太阳看了看色泽和饱满度。 他转过身回到仓库里,笑着说:“的确是好东西啊,你们有多少,我全部都买了!” 田小麦并未露出欣喜若狂的表情,她淡定地说道:“我这里有十公斤,不同年份的,乔老闆全部都要吗?” 乔项军斩钉截铁地说:“都要,全都要!” 他顿了顿,看向李大春,问道:“你们打算出什么价?” 李大春微微一愣,这个人有点厉害啊,一下就看出他在这里的职责和任务了,看人的眼光真是了不得。 “一公斤三万。”李大春保持着面色的平和,不让对方看出自己的情绪起伏,这是他这几年做销售的一点经验。 乔项军笑了笑,田小麦突然想到石教授形容他是笑面虎,这时当面一看,觉得深以为然,真是形容得太到位太准确了。 “各位,我跟大家坦诚地说吧。研制新药,我们顶着不小的压力,上头不支持,但因为相信是利国利民的一件事,所以我和几个兄弟坚持做下来了。我们之前算过预算,现在已经超了不少。说实在的,我们挺难的。你们应该也都清楚现在市面上的价格,我给石教授成功交易的价格是一公斤两万,这已经算是很高的价格了,你们一下涨这么多,我真是有心无力。当然,你们的藏红花的确值这些钱,再高的价格它都担得起,但我真是负担不了。你们商量一下,把价格稍微再降一点吧?” 李大春没看夏明苏,也没看田小麦,他清楚自己的工作任务是什么,他必须先把自己该做的全部做完,再谈接下来的事情。 反正夏明苏和田小麦都在现场,他们有什么想法,也能够直接提出来,他只要负责好他的部分就可以了。 李大春慢条斯理得开口说道:“我们有自己的制药厂,最开始种草药,单纯是为了给自己的制药厂提供原材料的。现在草药越种越好,产量也上去了,这才想着卖一部分出去让更多需要的人用到,让更多人受益。我们前期投入的本钱,时间、精力都很大,用到的人工现在也越来越多了,每个月的开支都很大,运作起来非常不容易。乔老闆也跑了不少的地方,你很清楚,这么好的藏红花不好找。我们其实不着急卖,要不是因为石教授,我们也没想着要出手。仓库的保存条件现在很好,存个几年都不成问题,过两年经济上去了,到时候再卖的话,价格肯定很乐观。乔老闆是商人,我们一样也是商人,必须要考虑长远的利益和发展,您说呢?” 乔项军将李大春上下打量了一遍,半晌没说话,大概是在心里盘算价格呢。 田小麦第一次当面听李大春跟人谈价,这架势这熘到的口才,真是吓着她了。 这还是当年那个吊儿郎当,流氓一样的李大春吗? 还是那个流连赌场,欠了高利贷,打老婆打孩子的李大春吗? 人的变化可以这样大的吗?天吶!简直无法相信。 乔项军把价格从两万二一步步抬到了两万五,李大春则从三万的叫价一点点妥协到了两万五。 费了一个多小时的功夫,终于谈妥了价格。 夏明苏和田小麦之前商量好的价格是两万四,依照的是石教授给的建议。 石教授是一公斤两万卖出去的,他建议田小麦提价百分之二十,也就是加四千块钱。 李大春在心里给自己定的底价是一公斤两万五,所以谈的时候就按照一公斤两万五去跟人谈。实在不得已,再考虑两万四的可能性。 过去无论跟甲方还是乙方谈价,李大春都会给自己设定一个心里底价,十有八九,最后都是按照这个底价来成交的。 这是他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将买卖越做越漂亮的小诀窍。 乔项军的办事速度很快,田小麦也不是拖拉的人。 第407页 三天后,便钱货两讫,各取所需,各自欢喜。 二十五万的现金摆在桌上,很是耀眼。 经营果园、种草药、办制药厂,随时能够取用的流动资金一直不是很多。 收到的货款很快又投了进去,所以他们从没亲眼见过这么多的现金摆在一张桌子上。 看得让人有点眼晕。 穿越之前,田小麦的支付宝上有过二十多万,但钱在卡里在手机里的感觉,和现金摆在手边的感觉差了十万八千里。 质感和视觉效果完全不是一个等级的。 江淼淼、李大春都是出自八十年代农村和小城镇的人,更不可能看过这么多的现金。 就连家底丰厚的夏明苏,也没一下子见过这么多的钱。 金钱的魅力是强大的,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人会为此不惜一切代价呢! 对金钱的追求和欲望,大概是每个人内心深处都存在的吧。 可能有很多人真的不好色,不贪食,但不爱钱的人,真的凤毛麟角。 那些高喊视金钱如粪土的人,若不是有什么特殊的目的或者图谋,就是在用这样的口号来麻痹自己。 钱不是万能的,也不是越多越好。但如果能用钱来造福更多的人,做更多有利于人民的事情,那从中得到的幸福感必将是成倍增加的。 有了足够的流动资金,在众人的积极努力下,办公司的各类手续突然异常顺利地办了下来。 在春暖花开的季节,“竹溪村果树销售有限公司”和“中原中草药材公司”纷纷建成。 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盛大的剪彩仪式也成功地举办了,一切顺利得跟做白日梦一样。 颜青、朱晓彤、石磊、王海佳、邹平、供哥、强子…… 平日里不能常常见面的朋友们都从全国各地赶了过来,在竹溪村足足欢聚了三天三夜。 近一百年来,竹溪村都未曾这样热闹过。 这个偏僻的小乡村,热闹得像大都市里十一长假的步行街,挤满了欢声笑语,尽是喜悦的歌声和绽放的笑脸。 然而,不和谐的音符却在悄悄地潜入,一双阴冷的目光正在打量着这场盛会。 第380章 全村人的福气 然而,不和谐的音符却在悄悄地潜入,一双阴冷的目光正在打量着这场盛会。 何翠翠站在冰冻的河面上,一动不动地站了大半夜。 篝火丛丛燃烧着,灰烟飞上天空,消逝不见。 方圆两三里都是柴火的味道,柴火的味道里掺着猪肉和鸡肉的香气。 何翠翠身上的破袄子并不避寒,但她把自己的脸洗得干干净净。 这些年过的太辛苦,她比以前还瘦了好些,脸颊上一点肉都没有了,两个眼睛大的像铜钱,圆圆的,还有点发黄。 河边突然来了一个小男孩,站得笔直,对着月亮唱起了《对花枪》。 “我言道女儿年长十九岁,我还愿在娘的跟前孝顺你; 娘阿娘啊你可懂得,女大当婚男大当娶; 哪有这一辈子不嫁人的老闺女; 老母亲解下了我的话中意,笑嘻嘻叫声桂芝儿……” 何翠翠听得满脸泪痕,她一步步向唱戏的小男孩走了过去。 “你唱得真好,你叫什么?”何翠翠抹去泪水,蹲下身子,轻声问道。 “我叫弘文。” “你姓什么?”何翠翠瞧着小男孩的眉眼长的跟夏明苏很像,说话时嘴唇上扬的角度又跟田小麦如出一辙,心中大概有了猜想。 “我姓夏,叫夏弘文。” “夏明苏是你爹吗?”何翠翠勉强挤出了一个微笑,生怕自己苍白干瘪的面庞吓着面前的小孩子。 “是的,我爹是夏明苏,我娘是田小麦。阿姨,你认识他们吗?”夏弘文的嗓音很好听,是特别适合唱戏曲的那一种。 何翠翠偏过头,向篝火的光亮处看去,忧桑地说道:“是啊,很熟……” “那我怎么没在村子里见过你呢?”弘文好奇地问道。 “在你出生之前,我就去了外地,所以你没有见过我。”何翠翠摸了摸弘文的头,说:“你继续唱吧,我不打扰你了。” “阿姨,你的手好凉,你跟我去火堆那边暖暖手吧。我娘和爹爹也在那里,他们正在烤肉呢。”弘文善意地邀请,让何翠翠的心里难受得紧。 “不用了,我要回家了。”何翠翠站起身,转身就走了。 她挑的都是少有人走的偏僻小道,多绕了好几圈,避开所有认识的人,才走到了家门口,但她不打算进去了。她怕爹爹和两个弟弟看到她狼狈的样子,心里难受。 之所以回来这一趟,是为了远远地瞅瞅家里人过得怎么样。 可家里黑漆漆一片,只有一只老黄狗趴在门边朝她看过来。 因为认得主人,所以它没有吠叫。 不远处有脚步声和人说话的声音传过来,何翠翠急忙跑到树后阴暗的地方躲了起来。 “小麦真给咱们村子长脸啊,前天我去县里开会,县长点名表扬了咱们竹溪村。我这个村长,真是沾了她的光。回来的一路上,好多人过来跟我拉话,还请我和小麦去分享一下致富的经验。改革形势越来越好了啊,咱们村有小麦这种有远见有胆量有想法的人,真是全村人的福气。都开始跟着赚大钱过好日子了,以后可是有盼头喽!” 第408页 大发感慨的人正是竹溪村现在的村长兼书记夏青山,按说他们现在也算是连着远亲的一家人了。 跟夏青山同路走着的人是小卖部的周婶,她笑呵呵地说:“小麦一直都可能干,小姑娘有想法,肯吃苦,最主要是不怕被人说。早些前,她真是没少被人编排。啥难听的话都有人说,风凉话更是没断过。你瞧瞧现在,那帮子人哪个不跟在她屁股后头希望能多捞点好活儿干。也就何家的两兄弟自己到镇子上搞点小活儿干干讨个生活,其他人全都恨不得给田小麦提鞋了。想想当初他们说人坏话那嘴脸,我都替他们臊得慌。” 提到了何家,夏青山顺嘴问道:“大虎他爹最近怎么样了,我听说他前阵子在院子里晕倒了,这几天我太忙,没顾上去探病,他现在好些了没?” 周婶是全村消息最灵通的人了,啥事儿问她一问一个准。 周婶回道:“脑出血了,岁数在这摆着呢,冬天不好过。翠翠又一直没消息,他心里不痛快,心事重,身体就越来越不行了。那天要不是明苏刚好在附近,听到了狗子叫唤,去瞅了一眼,及时做了抢救,大虎他爹这次就真是凶多吉少了。” 夏青山嘆了一口气,说:“翠翠这闺女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多少给家里带个话啊,她爹岁数大了,保不准哪一下突然就不行了。咱村里现在就他们家过的最不痛快了,上次我碰到大虎,还建议他带着弟弟给小麦跑跑货,至少赚得比他们现在多,可他死活不干。” 周婶摇摇头,“因为他姐姐的原因,大虎一直对小麦有意见,当仇人看呢,他能帮小麦跑货才怪!这事儿得翠翠亲自跟弟弟说,否则谁说都没用。” 第381章 她是来到了天堂吗? 周婶摇摇头,“因为他姐姐的原因,大虎一直对小麦有意见,当仇人看呢,他能帮小麦跑货才怪!这事儿得翠翠亲自跟弟弟说,否则谁说都没用。” “还不知道翠翠什么时候能回来呢。得了,明天我抽时间去看看大虎他爹。唉……一想到他家里的情况,我心里就不落忍……” 两人的声音渐渐远去了,翠翠靠在树干上,咬着自己的拳头,泪珠子哗啦啦地往下流。 按照他们所说的,爹如果生病了的话,肯定还在家里,那为什么漆黑一片,没点亮光呢?难道已经睡下了吗? 何翠翠找了个高坡走上去,往自家的院子里头望,可看了半天,依旧什么都没有看到。 何大虎和弟弟何二狐去镇上给粮油店搬大米去了,这几天都不在家。 大虎他爹一个人在家里,躺床上养病,不需要亮光,所以吃过晚饭之后,他就把煤油灯灭掉了。 开电灯费电,一度电还不少钱呢,他不想花这个钱,所以孩子们不在家的时候,他就点煤油灯。 连煤油灯他都不乐意多点,平常都是在太阳下山前就把所有事情做好,然后早早地上床睡觉。 何翠翠把身上的口袋摸索了好几遍,把仅剩的两百多块钱全部掏了出来,一张张地叠整齐,找了个树枝捆好,丢进了院子里。 老黄狗走过去闻了闻,把钱叼起来,放到了石碾上。 何翠翠欣慰地对老狗笑了笑,含着眼泪走开了。 她怕自己忍不住推开大门走进去,走进这个生养了她的家。 夜路不好走,何翠翠打算在河边的土坡上猫一晚上。 走到河边时,她发现弘文还没有离开,但他没有再继续唱歌了。 何翠翠不想与他多聊,就徘徊在树丛中,等着他离开。 弘文蹲在岸边,扒拉着地上的冻土,似乎在垒着什么。 他突然抬起头,朝四周望了望,随后站起身往河面上走去。 何翠翠盯住他的身影,好奇他到底在做什么。 弘文走了一小段,便毫无预兆地堕入了冰窟窿里。 “救命啊……救命啊……爹爹……娘……救命……”弘文高声唿救着。 远处篝火晚会中的欢笑声并未停止,何翠翠发现附近除了自己并没有其他人。 她焦急地在原地打着转,救还是不救?她非常矛盾。 儿子死了,田小麦会很伤心吧。 田小麦伤心,她就高兴了。 那就看着吧,亲眼看看田小麦的儿子到底是怎么淹死的! 也许这就是老天爷给予她这个可怜人迟来的奖赏。 何翠翠得意地露出了阴险的笑容,可这个笑容很快便消逝了,取而代之的是不忍,是焦急。 这是一个多么可爱的孩子啊,看起来才五六岁的样子,未来的路还很长,难道就这样被一个冰窟窿结束掉年轻的生命吗? 如果自己的孩子在外面遇到了危险…… 何翠翠不敢设想下去,设身处地的假象让她心痛不已。 她有好些年没有见过她的傻儿子了,不知道他在福利院过得好不好? 算一算,她的儿子也快九岁了吧…… 来自女人天性中的母爱不断地升腾着,看着落入冰水中的小男孩,就像是看到了自己多年未见的儿子一般,她的心如针扎锥刺般疼痛。 何翠翠终于挣扎着迈开了脚步,向河面走去。步伐开始是沉重而缓慢的,走了不到五米,很快就变得果断而急切起来。 第409页 她要救人,无论他是谁的孩子,这都是一个鲜活的生命。 那一刻何翠翠确信,自己救了这个孩子,就能为自己的儿子积一份福德,以后儿子也就能顺利地化解一次灾难了。 这样的交易,很合理,也很划算。 何翠翠捡了一根木棒,走到了河面上。 “弘文,你抓住这个棒子,我拉你上来!”何翠翠趴在河面上,将木棒递了过去。 小男孩扑腾着,怎么都握不住递到面前的棒子。 他稍微用力往前探身,身子就会直直地向下坠落,他不得已只好继续扑腾着,蹬着脚,抓挠着手边的冰块。 何翠翠索性丢下木棒往前爬去,她能听见身下的水流声,还能听到冰面碎裂的声响,有如死神招手时盪出的声音。 这块冰层下面大概有暖流通过,所以冻得不是很结实。 而且看样子这一片有人过来打洞捞过鱼,所以有几个缺口。 白天可能会看到一些标记,晚上不明就里地跑过来,就很容易中招。 “把手递给我,我拉你上来,别紧张,你会没事的!”何翠翠鼓励着身体愈发僵硬的孩子。 大手和小手离得越来越近了,可就是握不到一起。 何翠翠不敢再往前了,冰面已然无法承受她的重量,随时有可能碎裂坍塌。 可如果她不前进,她就无法拉出孩子。 孩子扑腾的频率越来越低,身子正在下沉。 再耽搁下去,孩子就会像一颗沉重的石头一般,坠入河底。用不了几分钟,就会窒息而亡。 何翠翠把心一横,又往前挪了挪。 “嘭……哗哗……” 承托着何翠翠的那块冰到底还是不堪重负,碎裂了。 何翠翠猝不及防地吞了一大口冰水,呛得差点没法唿吸。 她顾不上太多,一把将小孩捞起来,往靠近河岸的冰面上抬。 水将棉衣打湿了,有如秤砣般沉重。 何翠翠好些日子没吃饱饭了,又冻了好几天,身体无比虚弱,没有太多的力气。 小孩儿在水里奋力地扑腾了半晌,体力也已经耗尽了。 两个无力的人,在冰冷刺骨的河中苦苦地挣扎着。 何翠翠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好不容易才把小孩拖到了冰面上。 “弘文,你快去叫人来救我!快!”何翠翠哆嗦着说道。 “你坚持住,我立马去叫人!对了,我是弘武!”弘武说完,转身磕磕绊绊跄踉着跑远了。 弘文,弘武,长得一模一样,是双胞胎吗? 田小麦的福气真是让人羡慕不来,何翠翠苦涩地笑了。 她想,如果今天她死在了这里,那下辈子,她会不会也有田小麦那样的福气呢? 救了一条人命,应该能积不少福气吧…… 何翠翠的意识在时间的流逝中渐渐退去,她的牙齿磕哒得像马达一样,四肢已经僵硬得快不能动了。 月亮真圆吶,真亮啊,月亮上好像站着一个人,长得很像她的儿子。 她没有给儿子取名字,她好后悔,她应该给她的宝贝取一个好听的名字的,就像弘文弘武这样好听的名字。 可惜了—— 可后悔似乎已经来不及了。 她就要跟这个世界告别了…… 也好,生命结束了,苦难也就跟着结束了…… 远处有晃动的人影在朝她跑来,可她已经看不真切了。 眼睛不由自主地黏在了一起,身子如一块大冰疙瘩,没有了知觉。 再次醒来时,何翠翠躺在一张洁白的床上,盖着一床天蓝色的棉被。 好暖,好香,她是来到了天堂吗? “翠翠,你醒了?”田小麦握着何翠翠的手,欣喜地唤道。 夏明苏说只要一早能醒过来,就没有大碍。 卧床休养一阵子,吃得营养一些,很快就能痊癒。 何翠翠听到熟悉的声音,缓缓地扭过头,便看到了田小麦清新素雅的小脸。 多年不见,她更漂亮了。 生了孩子,还像个娇嫩的小姑娘。 “我这是在哪儿呢?”何翠翠一开口,才发现自己的嗓子哑得像破锣一样。 “起来喝点水吧?”田小麦扶起何翠翠,说:“这是我家,你安心在这里养着。” 何翠翠抿了一口水,艰难地咽下,“我要回家……” 田小麦劝道:“最近你爹身体不大好,大虎和二狐都在镇上干活呢,回了家没人照顾你,你爹看到你这样也会担心的。等你养好了再回去吧,到时候你爹的身体估计也大好了。” 第382章 谢谢你救了弘武 田小麦劝道:“最近你爹身体不大好,大虎和二狐都在镇上干活呢,回了家没人照顾你,你爹看到你这样也会担心的。等你养好了再回去吧,到时候你爹的身体估计也大好了。” 何翠翠摸着松软的被子,拿起来闻了闻,有一股太阳的暖融融的味道。 她背对着田小麦躺下来,把被子往上拉了拉,只露出了头顶和鼻子。 “暖水瓶里有热水,我给你放这了,你什么时候渴了就自己倒着喝吧。我给你煮了点白米粥,一会儿给你端上来,没胃口也多少喝一点,吃了东西才有力气。”田小麦走到门边,停下来,顿了顿,说:“翠翠,谢谢你……” 第410页 何翠翠没有说话,也没有动。 “谢谢你救了弘武。”田小麦往何翠翠的方向看了一眼,见她不言不语,便下了楼。 房间里像春天般温暖,柔和的阳光从窗外洒进房间,照在何翠翠苍白的脸上。 一串泪珠悄悄地滑下来,不一会儿就被晒干了。 她能听见走廊里和院子里的声音,有人在走廊里跑步,有人走上楼梯,有人在院子里喊叫,有人在远处唱戏,有小孩在哭闹,间或还有狗吠声传来。 这是她从未拥有过,也从未体验过的热闹生活。 在这样幸福的氛围之中,何翠翠想起了这几年自己在村屋里度日如年的悲惨生活。 在村屋里,她和几十个女人住在一间大房子里,她们有着相同的任务,就是生孩子。 到村屋的那天,她就被分配给了一个长相俊美,身高足有一米九的男人。 男人的代号是m9,大约三十出头的年纪,听说他十六岁开始就在村屋里当种马了。 据说他的孩子至少有五百多个了,还有人说超过一千也大有可能。 跟其他几个男人相比,他的生娃效率最高,质量也是最高的。 因而m9一直是朱泰面前的大红人。 刨去生理期的那一周,剩下的日子里,何翠翠每天都要跟这个代号为m9的男人同床。 有的时候一天甚至要来五六次,折腾得她痛不欲生。 好在第三个月她就查出怀孕了,日子相对好过了一些,但还是要做很多的活儿。 生完第一个孩子,做完月子,就开始造第二个,第二个之后就是第三个。 何翠翠接连生了五胎,但她一个孩子都没有见过,连一眼都没有。 因为在生产的时候,产婆会蒙住她的眼睛,堵上她的耳朵,让她搞不清楚状况。 由于生产条件恶劣,怀孕期间也没有做过检查,能不能顺产全靠运气。碰到胎位不正的时候,能不能挺过来,几乎就是在赌命。 何翠翠曾几度昏厥,在鬼门关徘徊了好几次。 事实上,有一次她生下的是龙凤胎,但那次她体力不支,人事不省的,所以并不知情。 刚过完阳历年的第二天早上,她刚起床,就被一帮人五花大绑了起来,蒙上眼罩,被抬到了一辆大卡车上。 那时候她还怀着八个月的身孕,身子骨非常虚弱。 刚上车,她就闻到了一股牲畜身上的腥臊恶臭味儿,卡车一开,周围的猪就开始哼哼了起来。 何翠翠就这样跟着一群猪晃荡了一天一夜。 路上没有人照看她,这很奇怪。 按说村屋的人很看中每个女人肚子里的孩子,因为他们需要的就是这些孩子。 她肚子里的孩子马上就要出来了,为什么会在这时候将她带出村屋呢? 何翠翠直到现在也不知道原因,她被丢弃在云南的一座小城里。 一户善良的人家收留了她,半个多月之后,她就生下了一个女婴。 婴儿在出生三天之后就病死了,何翠翠当时并没有哭,慌乱的她不知道自己是在伤心还是在庆幸。 孩子死了之后,她就离开了云南,一路颠簸着回了竹溪村。 身无分文,一身病痛,月子也没有做,又长了一张对男人颇具诱惑力的脸蛋,路上的艰辛可想而知。 何翠翠不愿再回想这些经歷了,可每次睡着都会噩梦连连,发生过的一幕幕变本加厉地出现在梦境之中,折磨着她脆弱的神经。 这让她在白天也禁不住常常回想起受虐的场景。 与田小麦此时的幸福相比,她的命运实在太过悽惨。 一一端着白米粥跑上三楼的客房,“翠翠阿姨,起来喝粥吧!” 何翠翠用枕巾擦去眼泪,坐起身,看着站在床边的小姑娘,问道:“你是谁?” “我是一一。” “一一?”何翠翠打量着她的五官,突然想起了弘文和弘武。 “恩,我是一一,我的大名叫夏初。” “弘文和弘武是你的……?” “哦,他们俩是我哥哥,我们是三胞胎兄妹。”一一把白米粥递到何翠翠的手中,脆生生地说:“赶紧趁热喝了吧,暖胃的。你太虚弱了,得多吃一些。” 第383章 可怕的猜测 “哦,他们俩是我哥哥,我们是三胞胎兄妹。”一一把白米粥递到何翠翠的手中,脆生生地说:“赶紧趁热喝了吧,暖胃的。你太虚弱了,得多吃一些。” 何翠翠端着碗,用勺子搅了搅粥,嘴唇抖了抖,声音极小地说:“谢谢。” “别光谢啊,喝呀!不烫嘴的,温度刚刚好,赶紧喝,要不马上就凉了,喝凉粥对胃不好。”一一大大方方地坐在床边,歪着头看着何翠翠。 何翠翠喝了一勺,口中的粥还没咽下去,眼泪先落了下来。 “你烫到嘴了吗?”一一刚才端粥碗的时候觉得并不烫手,所以她觉得有点奇怪,这个阿姨为什么喝了一口粥就哭了呢。 何翠翠微微地摇了一下头。 一一:“那是因为粥不好喝吗?” 不应该呀,娘做的白米粥最香了,光闻一闻都要流口水的,怎么会难喝到哭呢,好奇怪! 第411页 “好喝,特别好喝!”何翠翠顾不上擦眼泪,也不再控制自己的泪水,她快速地把一碗粥喝光了。 一一没再说话,这个阿姨怕不是个傻子吧,喝个粥哭得眼泪鼻涕一大把的。 “还要再来一碗吗?”一一问道。 何翠翠把空碗递还给一一,用袖子胡乱地抹了一把脸,说:“谢谢你了,再帮我添一碗吧。” “哦,对了。”一一跳下床时,何翠翠对她说:“给我点几滴酱油,会更有味道。” 一一俏皮地挑了挑眉,“知道啦,我喝粥的时候也喜欢点酱油,除了酱油,再点两滴香油,会更美味。你等着吧,我马上回来!” 一一蹦蹦跳跳地出去了,何翠翠追随着她的身影,最后视线停留在门框上。 她愣了会儿神,后来才发现身上穿的不是自己的衣裳。 不用猜就知道身上这件湖蓝色的毛衣是田小麦的,她低头闻了闻,好香啊,是清新的花香。 她走下床,来到梳妆檯前,看到镜子里双目无光、虚弱无神的自己,一阵心酸。 梳妆檯上有一把梳子,她拿起来梳理了一下散乱的头髮。 又用卫生纸仔仔细细地把脸擦了一遍,把眼泪鼻涕都清理干净了。 桌上还有许多瓶瓶罐罐,有一些她以前用过,更多的是最新的产品,她不太了解。 何翠翠对着镜中的自己悽然一笑,往脸上抹什么都不会再有神采了,她嘆了一口气,回到了床上。 一一端着热乎乎的白米粥,跑了过来。 这次一一换了一个大碗,分量是之前的两倍。 粥里面放了酱油和香油,吃起来更可口了,何翠翠二话不说几口就喝光了。 “还要吗?”一一问。 何翠翠摇摇头,“不用了,我喝饱了。” “那你休息吧,我要去看书了。”一一端着碗风一样飞走了。 吃饱喝足之后,何翠翠睡了四五个小时。 这是她近几年来睡得最踏实的一觉,没有人打扰,没有噩梦,没有惊吓。 睡着的时候,就跟死了一样,无知无觉。 下午的阳光依然很好,何翠翠站在窗前晒着太阳。 在院子里玩耍的老小看到三楼窗口上的人,大声喊道:“娘,翠翠阿姨醒了!” 田小麦抬起头,看到何翠翠如一枝弱柳,立在窗前。 不过好在脸色不像之前那么苍白了,嘴唇稍稍有了血色。 田小麦牵过老小的手,说:“玩够了吧?外头冷,咱们进去吧。” 老小乖巧地点点头,“好!” 夏明苏晚饭前才从制药厂回来,他从药厂里抓了一些中药,准备熬给何翠翠喝。 “她的身体太差了,不知道还能不能调养回来。”夏明苏称好每一剂中药的重量,放入到药锅里。 “有那么严重吗?她是不是得了什么病啊?我看她的脸都有点脱相了,给她换衣服的时候,发现她身上一丁点肉都没有。”田小麦在一旁打着下手,帮忙查看火候。 夏明苏盯着药锅看了一会儿,缓缓开口:“不好说,观察几天再看吧。” “也不知道这些年她都受了什么罪,她爹要是看到她现在这样,心里得难受死了。”当了娘之后,田小麦特别能理解为人父母的心情。 看到孩子生病时的那种揪心,知道孩子遇到危险时的那份焦急和抓心,她都体会过了。 而发现孩子百病缠身,过得异常悽苦时,会是怎样的痛心、怎样的自责,田小麦虽然没有亲身经歷过,但完全想像得出来。 夏明苏没接田小麦的这句话,他突然说道:“这几天你让孩子们别往翠翠的房间里头去了。” “为什么?”田小麦觉得夏明苏的神情有些奇怪。 夏明苏随意地解释道:“孩子们闹腾,让翠翠好好休息几天。”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田小麦把夏明苏的搬正,让他直视自己的眼睛。 夏明苏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决定跟田小麦直说,“我现在只是猜测,还不知道是不是……” 田小麦:“然后呢?继续说,是什么?” 夏明苏压低了声音,“我猜她可能得了传染病,是目前没有办法治疗的一种病。这个病前几年才被发现,我在剑桥上学的时候,教授讲过。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发病率与死亡率周刊》上记载了这个病。特别可怕,没药能治。中药对它一点作用都不起,我研究过一些案例,真的没有办法控制。咱们国内的第一例,是前年发现的,是个外国人过来玩,发病之后死在了协和医院。” 田小麦认真地听着,听得嵴背一阵阵发凉,“你说的,该不是爱滋病吧?” 夏明苏的瞳孔震了震,“你怎么知道的?” “我猜的。”在八十年代,大多数人还不知道hiv病毒是什么,可她是从2017年过来的,对爱滋病非常的了解。 “以前哪个报纸上介绍过,我看到了,刚才听你说我就想起来了。”这是田小麦随口编的理由,要不然她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自己清楚爱滋病这件事了。 “翠翠的肺部感染很严重,还低烧,身上有淤血斑……有可能只是流感肺炎,但我们不能拿孩子们的命开玩笑啊。所以这几天你看着点,别让孩子们乱跑,尤其是一一。” 第412页 “知道了,这几天我哪儿都不去了,就在家里看着他们。”田小麦看药锅的火候有点大,就调小了一点。 突然,她勐地抓住夏明苏的肩膀,颤抖着说:“弘武!弘武……弘武他……” 夏明苏皱皱眉头,“弘武怎么了?” “弘武的手背上有抓痕……”田小麦眼中满是恐惧,“有可能是翠翠救他的时候抓出来血痕的!怎么办?怎么办啊,苏苏!” 夏明苏的身子抖了抖,他告诉自己先不要乱,翠翠得的未必是爱滋,即使翠翠感染了hiv病毒,弘武也不一定就会被传染。 “先别急,你先别着急。”夏明苏揉捏着田小麦的手臂,试图稳住她的情绪,“血痕有可能是冰块划的呢!况且我也只是怀疑翠翠感染了爱滋,还不一定呢!你先别吓唬自己。” 田小麦深唿吸了好几次,才稍稍平静下来。 “恩,你说的对!苏苏,我觉得你说的很对!弘武感染的可能性很小的,非常小,非常非常小……” 田小麦亲自去给何翠翠送的晚饭,她知道爱滋病毒并不通过空气传播,所以并没有躲瘟疫一样地躲着何翠翠。不过她的脸上也没有什么表情,跟早上相比,显得冷漠了很多。 弘武掉进冰窟窿里冻着了,又惊吓过度,回到家就开始发高烧,反反覆覆烧了三天三夜都没有退烧,这让夏明苏和田小麦担心得整夜整夜睡不着。 第384章 北上找专家 弘武掉进冰窟窿里冻着了,又惊吓过度,回到家就开始发高烧,反反覆覆烧了三天三夜都没有退烧,这让夏明苏和田小麦担心得整夜整夜睡不着。 “怎么办?要不要带他去医院做做检查?”田小麦偷偷地哭过,所以眼睛有点红。 夏明苏的黑眼圈也很重,他说:“明天我和江哥带弘武去县医院抽血,完事之后让江哥带弘武回来,我直接拿着血样去北京找协和的医院让他们化验一下。” 田小麦的心脏扑腾得厉害,“有结果了你立马给我回个电话。” “知道了。”夏明苏安抚道:“你现在也别想太多,孩子不会有事儿的。” 第二天一早,他们发现弘文的精神头不是很足,脸色潮红,嘴唇发干,舌苔发白。 田小麦摸了摸他的额头,发现这孩子也在发高烧。 不知道是因为前两天在河边唱戏时冻着了,还是因为跟弘武是同胞兄弟,所以身体上存在着某种科学上无法接受的共同感受,反正烧得挺厉害的,加重了田小麦的担忧。 弘文勉强吃了点早饭,就嚷着身上冷,早早地回了自己的房间,躺被窝里歇着去了。 夏明苏拿了退热药和消炎药去弘文的房间,扶他起来,让他先把药吃下。 随后又去弘武的房间去看了看老二的情况,体温三十七度六,不算太高,但还没有完全降下来。 “过两个小时,我带弘文和弘武一起去县医院,你帮我收拾一下行李,别给我带太多东西,一些必需品就行。”夏明苏吩咐好田小麦,就去找了江淼淼,让他十点钟到家里来一趟,一块儿去县医院。 一一是家里的活跃分子,到处流窜,不过她没再进何翠翠的房间,因为娘千叮咛万嘱咐,说何翠翠需要静养,不要过去打扰。 “爹爹是要出远门吗?”一一凑到娘的身边问道。 “恩,你爹要去北京一趟。”田小麦停下手中的活儿,看向一一,“你身体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没有啊,我好着呢,哪儿像大哥和二哥啊,病恹恹的,身体也太差劲了。等他们这次好了,我要拉着他们一起去跑步。”一一随她娘,每天都喜欢做做体育运动,不过母女俩的运动时间不一样,所以从来没凑到一块儿跑过步。 田小麦点点头,觉得这个主意好,“真得让他们多锻鍊锻鍊了,要不然以后一个得躺床上唱戏,一个只能卧床堆泥巴了。” 简单地聊了两句,一一就跑回房间看书去了。 颜青送她的百科全书她看了一多半,每天都看得如痴如醉,手不释卷。 做的笔记已经塞满了两个大纸盒箱子,还没上学呢,就这样用功,妥妥的小学霸一枚。 田小麦看到闺女做的笔记,都自愧不如,因为好些东西她都看不懂。 吃过药之后,弘文的烧退了一些,身上的寒气没有那么重了。 江淼淼提前来了夏家,在客厅里带老小玩了一会儿。 弘文和弘武穿着一样的衣服,带着一样的帽子和围巾,穿着一样的鞋子。他们走下楼梯时,江淼淼完全认不出他们谁是谁。 他和夏明苏一人背着一个孩子,出发去了县医院。 一路上夏明苏都很沉默,江淼淼也就闭上了自己的嘴,没有多嘴多舌乱问问题,更没有乱开玩笑。 夏明苏跟县医院里的大多数医生关系都不错,他很快就开好了单子,带两个孩子去抽了血。 不到下午一点,事情就全部办好了。 回村的路上,江淼淼一手抱着一个孩子,看他们没精打采的,就讲了很多有趣的故事,还唱了好多荒腔走板的戏曲,使出浑身解数只为了让他们能开心一点。结果出了一身的臭汗,回来时两个胳膊都快没知觉了。 第413页 夏明苏带着两个孩子的十个试管的血样直接北上,去找了协和医院的专家。 梁春梅梁大夫之前治疗过爱滋病人,多少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情况。 夏明苏做了自我介绍之后,梁春梅问他:“你在剑桥的时候,导师是谁?” “是罗伊教授。”夏明苏回道。 “罗伊啊,我跟他很熟了,以前一块儿做过实验。我跟你说,我们合作给黑猩猩换过心脏,那次手术特别成功,那只黑猩猩现在好像还活着呢!” 梁春梅是个五十出头,性格爽朗的女人。她的额头高高的,烫着时髦的捲髮,脸上没有留下太多岁月的痕迹,说话时一直保持着微笑,很有风度。 夏明苏此时没有心情跟她闲聊天,两个孩子都病着,他心里着急呀。 “梁大夫,化验结果什么时候能出来?”夏明苏焦急地问道。 梁春梅想了想,说:“最快三天吧。” 第385章 爹爹肯定很寂寞 梁春梅想了想,说:“最快三天吧。” “三天之后能出准确的结果吗?”夏明苏的拳头紧握着,始终没有松开。 “你应该知道存在窗口期,现在查出来抗体成阴性,也不能确定体内就没有携带hiv病毒。”梁春梅拍拍夏明苏的肩膀,说:“小伙子,放松点!你不是说救你孩子的那个朋友的身上没有伤口嘛,指甲划伤皮肤,应该不会传染的,所以你担心的事情发生的概率很低。” 夏明苏盯着桌上装有俩儿子血液的试管,痴痴地发着呆。 “罗伊这几年也在研究爱滋病,我联繫一下他,让他过来一趟吧。他最近在日本讲学,离北京近一些。”梁春梅顿了顿,说:“你最好把你那个朋友的血样也採过来,说实话,我听你刚才描述的,觉得她携带病毒的可能性要大一些。” “好。”夏明苏拿起桌上的钢笔,写下一串数字,说:“这几天我就住在医院对面的旅店里,这是我房间的电话,有什么情况,麻烦您立马打给我,几点都行。” “成,放心吧,回去好好休息。”梁春梅把写有电话号码的纸撕下来揣进了白大褂的口袋里。 这时门外的护士朝办公室里喊道:“梁大夫,有急诊!” “好,我马上来!” 梁春梅把血样放进恆温箱里,转身朝门口走去,“我这还有病人,就先过去了,有事儿我给你打电话。” “好,您先去忙吧。”夏明苏站在原地没有动,梁春梅没再管他,跑着去处理急诊了。 夏明苏闻着医院独有的味道,环视了一圈樑春梅的办公室。 事实上,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办公室,因为它还兼有休息室的作用。 窗户旁边有一张上下铺的床,上面的被子没有叠,凌乱地铺陈着。 下铺的枕头旁边有木头梳子、黑色发卡、眼镜、口红、书本、糖块等杂物,还有一件军绿色的棉大衣。 他走出办公室,在医院的走廊里慢慢地走着,路过每一间病房时,都会往里面看一看。 这是血液内科的住院部,病床非常紧张,走廊里加了好几张床。 病人家属的脸上大多阴云密布,就像他现在的表情一样,蹙紧的眉头里藏着担心和忧虑。 下楼梯的时候,夏明苏看到有个女人坐在楼梯上掩面痛哭。 她的手上握着一张病歷单,上面写着确诊为白血病。病人是个十二岁的男孩,大概是这个女人的儿子吧。 夏明苏的心脏勐得一抽,他替这个女人感到难过,也替这个小男孩感到遗憾。 带着沉重的心情回到旅店的房间,夏明苏给田小麦打了个电话。 “我到北京了,刚从医院回旅店。”夏明苏的声音闷闷的,一听就知道他现在的心情很不好。 “恩,平安到了就好。血样送过去了吗?找到你说的那个梁医生了吗?” 田小麦刚给老小洗完澡,衣服还没来得及给女儿穿上,就来了电话。现在老小赤条条地裹着浴巾坐在娘亲的腿上,听着爹娘在通电话。 “找到梁医生了,今天正好她当班,血样我给她了,她说最快三天后出结果,不过这个结果可能会有出入。现在查,其实没什么用。”夏明苏盯着自己的鞋尖,视线很快就失了焦。 两个人举着电话,沉默了一会儿。 夏明苏听到了电话另一头老小说话的声音:“娘,你怎么不说话了呀?我可以穿衣裳了吗?” 田小麦:“娘一会儿就给你穿衣裳,你冷吗?” 老小:“我不冷,一点都不冷,房间里很暖和,可是我想出去玩了。” 田小麦:“娘打完电话就陪你去院子里玩跳皮筋,好吗?” 老小高兴地拍了两下巴掌,欢唿道:“好呀好呀,我最喜欢跳皮筋了!” 田小麦亲了亲老小的脸,对着话筒说:“苏苏,你在北京好好吃饭,照顾好自己……” “我没事。”夏明苏顿了两秒,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开口说道:“梁大夫说最好先给翠翠的血做个化验,我觉得她说的挺有道理的。” 田小麦坐直了身子,“那我一会儿就带翠翠去医院,今晚我就带着她的血样去北京找你!” 第414页 “你不在家,几个孩子怎么办?”夏明苏只信任自己的媳妇,别人去照看孩子们,他不放心。 “我让江哥过来盯几天,家里还有大贵和娘,不会有什么事儿的。一一最近挺乖,没惹什么麻烦。老小也不怎么闹人,好带。大贵知道给弘文和弘武吃什么药,他跟着你多少学了一点,头疼脑热的能处理。实在不行,现在去县医院也方便,找个车直接就能过去。”田小麦看了眼墙上的挂钟,立马心算了一下时间,觉得还能赶上晚上十一点那班去北京的火车。 夏明苏不得不承认,他希望田小麦此时能陪在自己的身边,他需要一些温暖的力量,需要他的爱人抱着他,在他耳边不断地鼓励他,宽慰他。 独自一人在这空荡荡的房间里苦苦地等待,太煎熬了。 “那你来吧,明天我去火车站接你。”夏明苏放下电话,将自己扔到床上。 床铺里的弹簧颤了颤,很快便恢復到原状。 田小麦快速给老小穿了衣裳,对她抱歉地说:“宝贝,对不起呀。娘有急事,马上要去北京找你爹爹。等娘回来了,再陪你跳皮筋,好吗?” 老小撅着小嘴,有点不高兴,但她还是懂事地点了点头,“好吧,娘去找爹爹吧,爹爹肯定很寂寞。” “真乖!”田小麦拍拍老小的屁股,说:“奶奶马上就回来了,你在家里乖乖的,有什么事情就找你大贵叔叔,大贵叔叔会帮你的。” 老小抱起床上的洋娃娃,跟着娘上了楼。 田小麦在女儿的注视下,用五分钟就收拾完了出门的行李。 其实也没有什么可收拾的,日常用品她可以跟夏明苏共用。她只带了自己的证件和几件换洗的内衣,又数了一些钱揣在身上备用。 到时候实在缺什么,在北京现买也不迟。 田小麦喊大贵上来抱走了老小,之后才去翠翠的房间跟她说了去医院做检查的事情。 养了几天,翠翠的身体好转了一些,能自己到院子里散散步了。 她考虑到自己现在身无分文,所以不想去医院再折腾了。 何翠翠笑着说:“我觉得好多了,明后天我就回家。还检查什么呀,伤风感冒而已,不是大病。” 田小麦着急赶车,所以没有时间跟何翠翠兜圈子。 “这两天弘文和弘武都病了,可能是传染了特别厉害的流感,跟普通感冒不一样,危险性更高。有可能是从你身上传染过去的,所以想抽点你的血去做化验。对症下药,才能更快痊癒。翠翠,你就跟我去一趟县医院吧,我今晚就要带着你的血样去北京。” 田小麦说得直截了当,但也隐瞒了部分实情。 何翠翠没再说什么,立马套上大衣,跟着田小麦走了。 夏明苏提前给县医院的医生打过电话,把情况简单地说了一下,所以何翠翠的血样很快就取好了。 “你自己能回去吗?实在不行,就在这附近开个房间,等我和苏苏从北京回来,再接你一块儿回村里。”田小麦出来的急,忘了带江哥一起来,好让他陪翠翠回去了。 何翠翠笑着摇摇头,“不用麻烦了,现在车子这么方便,我自己没问题的。” 她带着一身的病,大冬天穿着单薄的衣裳都从云南跌跌撞撞地回去了,现在人都在县城了,身体也好差不多了,怎么可能回不去呢? 田小麦给她塞了五十块钱,说:“身上带点钱,以防万一。” 何翠翠刚想说用不着这么多,田小麦就已经转身跑掉了。 第386章 小麦是个不好惹的姑娘 田小麦出站时远远地就看到了夏明苏,接站的人很多,都挤在了一起,夏明苏站的位置比较靠后,但他就是非常打眼。 一是因为他那张脸长得实在太帅气了,很多女孩子都偷偷地往他的方向看; 二是因为他长得比较高,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再者,他穿得比一般人单薄,站在他身边的人都穿着厚厚的军大衣或者带连帽的皮大衣,大多都带着棉帽繫着围巾,包裹得结结实实的,看着就很暖和。只有夏明苏穿着略显单薄的棉衣,扣子还少系了两颗,帽子、围巾什么的保暖设备更是一个都没上身。 其实田小麦都给他准备了,放进了他出行的背包里,可夏明苏就是不知道带。 也不知道是忘记了,还是觉得麻烦。 最后,加上田小麦对夏明苏实在太过了解,所以从人堆里很快就能找到,丝毫不费眼力,也不需要花多大的心思。 田小麦朝夏明苏摆摆手,夏明苏也举起手朝田小麦摇了摇。 在田小麦看到他之前,夏明苏就已经瞅见自己媳妇了。 田小麦穿了一件长款的白色鸭绒大衣,戴着白色的毛线帽子,米色的围巾。黑色的背景下,一朵白百合实在太过抢眼,有种不容忽视的存在感。 田小麦刚走出小铁门,就有人围过来问她要不要住店,她摆着手说有人接,但接客的人却不依不饶地缠着田小麦。 由于人多,她走不快,她离夏明苏还有七八米的距离。 两个人互相看得见,可站在他们中间这片区域的人少说也有十几个,还有不少人扛着大包小包的行李,现场闹哄哄的,混乱得很。 第415页 有个不知好歹的男人特别过分,觉得田小麦是个柔弱的小姑娘,就想欺负欺负,占点便宜,揩个油调戏一下。 他用手去拉田小麦的胳膊,眼睛还不时地在田小麦的身上上下打量,皱起的鱼尾纹里藏满了猥琐和狡诈。 田小麦烦不胜烦,一脚踹向他的膝盖,疼得他嗷嗷直叫,捧着自己受伤的腿原地单腿蹦了好几圈。 “活该!”不远处有人轻哼了一声。 田小麦下意识地扭过头,看到刚刚说话的人是个三十出头的女人。 女人朝田小麦笑了笑,竖起了大拇指。 田小麦也抿嘴笑了一下,她猜这个男人大概是个惯犯,一直没人能管。 但很多人早已经看不惯他了,只是怕挨打,怕被报復,所以敢怒不敢言罢了。 今天碰到个不好惹的,就吃了大亏。 田小麦刚刚那一脚足足下了十分的力气,男人的膝盖骨肯定已经骨折了。 “死丫头你别走!我要报警!”男人号召附近的人帮他报警,可根本没有人搭理他。 他依旧不死心,龇牙咧嘴地往前蹦了两下,扯住田小麦的衣角不让她走。 田小麦一把扭住男人的手腕,将他推了出去。 这时夏明苏已经来到了田小麦的身边,他揽着媳妇,指着男人的鼻子,沉声道:“滚!” 男人瞬间不吭气了,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有不知情的好心人想上去扶他,结果被告知这是一个臭流氓,天天在出站口附近一边招揽客人,一边勾引小姑娘调戏小媳妇,不是个好玩意。 人们听了,不屑地骂了他两句,之后也就都散了。 男人见无人相助,地上又凉,只好站起来一瘸一拐地回店里了。 夏明苏瞅了眼田小麦的衣袖,说:“他把你袖子弄脏了。” 田小麦低头,看到袖口上印着黑色的手印。 “白色衣服容易脏,回家之后再洗吧。” 夏明苏把田小麦的手揣进自己的衣服兜里,带着她往车站的方向走去。 “一会儿回旅店我就给你洗了吧,房间里有暖气,开得很足,把衣服挂暖气旁边,很快就能干。” “恩……”田小麦握着夏明苏冰凉的手,说:“你怎么不带手套呢?手套和围巾我都给你放包里了,你没看到吗?” “看到了,懒得带,麻烦。”夏明苏看向田小麦,埋怨她道:“还说我呢,你自己怎么也不带个手套?北京比咱们那还低了十度,冷着呢。你皮肤太嫩,不经冻。” “我戴手套了,刚才下车下得急,落车上了。”田小麦一脸苦笑,活像个犯了错的小学生。 夏明苏摇摇头,“丢三落四的,还不认路,你自己出门,我都担心死了。” 两人走到了公交车的站台,田小麦原地跺了跺脚,笑着说:“不认路有啥关系,鼻子底下还有一张嘴呢,不知道就问呗。” 去往协和医院方向的公交车来了,夏明苏掏出零钱先上车买了票,田小麦跟在他身后,找了个靠后的位置坐下来。 一路上两人无话,谁都没有主动提起血样的事情。 第387章 好多女孩子公开追求他 夏明苏把田小麦带到旅店的房间,田小麦拿出装有何翠翠血液试管的恆温小箱子,说:“你先把这个赶紧送医院去吧。” 夏明苏点了一下头,说:“你先休息,等我回来就带你出去吃饭。” “行,不着急。我一点都不饿,包里还有饼干和巧克力,过会儿饿了的话,也能垫吧一下。”田小麦脱下帽子,解下围巾放到床上。 屋里很热,她把外套也脱下来挂到了衣挂上。 夏明苏走出房间,又返回来,站在门口对田小麦说:“一楼有两个洗澡间,你想沖澡的话,跟老闆说一下。里面没人的话,你可以直接进去洗。如果里头都有人,他会给你安排时间的。” “知道了。”田小麦下了床,来到夏明苏面前,说:“我会带好房间钥匙,鞭子也会随身带着,洗澡的时候门会拴好,你甭担心了,我又不是小孩儿了,你赶紧走吧!医院就在对面,你来回一趟也用不了多久,去吧去吧。回来的时候如果房间里没人,我肯定就是洗澡去了,你管老闆要备用钥匙吧!夏先生,您还有什么要嘱咐的吗?” 夏明苏勾了勾田小麦的鼻子,笑着说:“没有了,我走了!” 田小麦背着手倚在门框上,看着夏明苏迈着笔直的长腿走到楼梯口,走下了楼梯。 她看不见他,但还能听到他渐行渐远的脚步声。 田小麦关好房门,插上里面的门栓,走回到床边躺下来,看着窗外电线桿上的小鸟,吃了一板巧克力和两块饼干。 她没觉得饿,但她怕洗澡的时候会低血糖,所以就吃了点东西垫了一下。 原本打算吃完就去洗澡的,没想到迷迷煳煳地睡着了。 她是被敲门声吵醒的。 “谁呀?” “是我。”夏明苏的声音传来。 田小麦看了眼手錶,下床去给夏明苏开门。 “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把东西交给梁医生之后,跟她聊了两句我就走了。她忙,我也没啥要跟她说的,就回来了。”夏明苏走进房间,顺手带上了房门。 第416页 他问田小麦;“你怎么没去洗澡,洗澡间里有人吗?” 田小麦揉了揉脸,说:“一不小心睡着了。” 这一觉她睡得特别沉,质量特别高。醒过来的时候以为自己睡了一天一夜呢,结果只有半个小时。 夏明苏看到床上的饼干,就拿出来吃了一个,“你现在要洗吗?我帮你下去看看。” 田小麦指了指房间里的电话,说:“不能打个电话问吗?” “我刚才上来的时候看前台没人,老闆可能忙别的去了。”夏明苏拿出五六块饼干放到手上,边吃边走出了房间。 五分钟之后他就走了回来,手上的饼干已经吃完了,“咱们现在去洗吧,两个洗澡间里都没人。” “你也洗啊?”田小麦闻他身上的味道,闻到浓浓的茉莉绿茶的香味,就知道他早上肯定刚洗过澡。 夏明苏从包里找出毛巾和香皂,语气淡淡地说道:“恩,陪你。” 田小麦:“……”这有什么可陪的?大冬天这么干燥,也不怕洗秃噜皮了。 洗完澡,两人就找了间小饭馆吃饭。 两份米饭,两道家常小菜,一份鸡蛋汤,吃得简简单单,但吃完之后,很是心满意足。 夏明苏吃的身上暖了,田小麦的到来让他的心也跟着暖了。 “难得一起来一趟北京,想去哪儿逛逛吗?”夏明苏问田小麦。 田小麦摇头,说“回去吧,万一梁医生给你打电话,你该错过了。” “好。”夏明苏交了饭钱,牵着田小麦的手离开了小饭馆。 他们在附近的书店里买了两本书和几份报纸,《唿兰河传》是田小麦挑的,这本书她看了很多遍,但依然看不够。 夏明苏选的是《临床血液病学》,在医院附近,书店里的医学书比较多,他只挑了这一本,希望多看看多了解一些相关的知识。 他想,也许看的时候能产生一些灵感,或者启发。 虽不奢望多看一本书就能解决医学难题,但这两天反正有的是时间,多看一些也无妨,有个心里安慰也好。 刚开始知道弘文和弘武有可能传染上爱滋病的时候,田小麦特别的慌乱,急得不行。 但过了一两天,她越想越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小。愈发强烈的直觉告诉她,她的孩子们只是受了凉,得了重感冒,最多就是肺炎,不可能是爱滋病。 这样一想,她的心就宽绰了很多。 夏明苏一向心事重,他从来不相信直觉,他只相信逻辑推理,只相信结论和现实。 化验结果没出来,他提着的心就永远放不下来。 但他克制得很好,没有把焦虑传给田小麦,也没有把压力推给田小麦。 田小麦到的第二天上午,罗伊教授到了北京。 夏明苏带着田小麦去协和医院的食堂去见他,罗伊看到田小麦之后,一阵勐夸。 夸她漂亮啊,眼睛好看啊,皮肤好啊,眼光好啊,会御夫啊。 田小麦大方地笑了笑,对所有的夸赞照单全收。 她跟罗伊来了个贴面礼,发音标准地用英语说了声“谢谢”。 见田小麦毫不扭捏,还懂英文,罗伊就更喜欢她了。 “难怪这小子非要回国呢,我要是有这么一个聪明可人的妻子,也不愿意跟她分开。她想去哪儿,我就跟着去哪儿!” 田小麦看向夏明苏,夏明苏接过话头,说:“教授,咱们边吃边聊吧?” “好啊,给我来瓶中国的好酒!还有饺子!”罗伊教授毫不介意地把皮包放到油腻腻的桌子上,随后非常绅士地请田小麦先入座,见田小麦坐下来了,才跟着坐到了她的对面。 罗伊抬头看着夏明苏说:“你去点餐吧,我跟你可爱的老婆聊聊天,说说你在学校的糗事。” 夏明苏无奈地摇摇头,说道:“罗伊,你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罗伊哈哈大笑起来,“放心放心,我不会破坏你们幸福的婚姻的。” 田小麦听这话觉得好生奇怪,夏明苏去点餐,走远了之后,她问罗伊:“难道他在学校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吗?要不然为什么会破坏我们幸福的婚姻呢?” 罗伊捋了捋自己的小鬍子,说:“他呀,在学校里特别受欢迎,好多女孩子公开追求他。” 罗伊停下来,观察田小麦的表情。 田小麦无所谓地挑挑眉,“然后呢?” 他老公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她一直都是知道的,国外的女孩子大多比较自信,懂得主动出击,这很正常,不算什么。 罗伊继续说道:“有个女生已经有了未婚夫,都怀孕了,但她为了追求你老公,偷偷跑去黑诊所做了堕胎手术,她未婚夫气得不得了,要跟苏拼命,还在苏的门口放了一只死猫,威胁要像杀猫那样杀掉他。苏好早之前就明明白白地拒绝过那个女孩子,所以他觉得后面的事情他不需要负责任,就跑去警察局报了案,说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警察就把女生的未婚夫关起来教育了几天,他出来之后,又去骚扰苏,苏就把他胖揍了一顿,打得他在医院里足足躺了一个月。刚住院时他也报了警,可几天前他就有威胁苏的案底,警察过去询问老师和学生,结果都说苏是优秀的好学生,对人友爱谦和,获得了一致好评,警察返回头又去教育那个女生的未婚夫,让他老实一点,再惹事就开除他的学籍。他很重视学业,不想拿不到毕业证,后来就没动静了。” 第417页 罗伊的兴致很高,噼里啪啦一口气讲了七八个故事,大多数是为了夏明苏而疯狂的女孩子的故事,甚至还有男生为他痴狂的纯情故事。 第388章 你是不是皮痒痒? 罗伊的兴致很高,噼里啪啦一口气讲了七八个故事,大多数是为了夏明苏而疯狂的女孩子的故事,甚至还有男生为他痴狂的纯情故事。 田小麦呆呆地听着,全然没有吃醋的感觉,她只觉得苏苏这学上得好辛苦,麻烦好多呀。 听到后面田小麦直摇头,苏苏还真是个祸害! 都说红颜祸水,美女误国,然而事实上,男的太有魅力,一样也是祸水,再优秀的人,无论男女,一旦中了招,也要误终生的。 就在罗伊打算开启一个新故事的时候,夏明苏端着一个装满了饺子的大铁盘走了过来。 他把盘子放到桌上,从大衣的兜里拿出一瓶二锅头和三个杯子。 “点了几道小菜,一会儿有人送过来,咱们先吃饺子吧。”夏明苏说着坐下来,打开酒瓶,往三个杯子里各到了二两酒。 “就买了一瓶啊!真小气!”罗伊抿了一口,吧嗒吧嗒地品了品,不住地点头说:“中国的酒,真够劲儿!” 夏明苏把酒瓶推到罗伊面前,“我和小麦就陪你喝一点,剩下的都是你的,没人跟你抢。” 田小麦笑着说:“应该让磊子陪罗伊教授喝酒,两个人一定会喝得特别嗨。” “还是算了吧。”夏明苏往嘴巴里放了一个饺子,边吃边说道:“他俩凑一块儿喝酒,结果铁定是手牵手一起进医院了。” 罗伊一口放了两个饺子到嘴巴里,吃得满嘴冒油花,但不知为何,一点都不觉得反胃或者噁心,反倒让人看的特别有食慾,特别有胃口。 “我认识磊,他去剑桥找过苏,不过当时我太忙,只跟他见过一面,没有一块儿喝过酒。听说他后来到剑桥当了两年的讲师,不过我跟他在学校里没碰到过。他现在在哪儿发展呢?回国了吗?” 那两年罗伊在学校里听过不少石磊的八卦消息,一直觉得他的脾气性格跟自己相投,但就是没有认识的机会。 尤其在夏明苏回国了之后,中间没了关键的纽带人物,想要跟一个不同院系的中国人做朋友,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夏明苏说:“他跟他妻子都在巴黎呢,夫妻俩都在做语言学方面的研究,带带学生,翻译点作品。听说磊子的肝脏不是很好,多半是喝酒喝的,作息也不规律,他爹跟我和小麦是好朋友,特别担心儿子,但是他也不听劝,好像还没戒酒呢。就是难受的时候也喝不了太多,量自然就减下来了。罗伊教授,回头帮我搞点护肝的药吧,我把他的地址给你,你帮我寄过去几个疗程的,钱算在我头上。” “成啊,我那有现成的药,回去就直接寄给他。”罗伊挑挑眉,“你得先把钱付了,你知道,这方面我算得很清楚的。” 夏明苏笑了笑,“没问题,钱一分都不会少。” 食堂的服务生把夏明苏点的菜端了上来,这是他特意嘱咐后厨帮忙炒的。 都是很简单的小菜,西红柿炒蛋、凉拌小黄瓜、地三鲜、炒猪肝、糖醋里嵴。 罗伊非常礼貌地跟服务生说了谢谢,服务生是个羞涩的小姑娘,刚来食堂做工,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她看到罗伊捲曲的黄髮和亮晶晶的蓝眼睛,有点发憷。 虽然听懂了罗伊说的那句谢谢,也知道英文的不客气怎么讲,但就是红着脸说不出来。最终还是抿嘴笑了一下,就慌乱地跑掉了。 “哈哈哈哈……我是不是把她给吓着了?”罗伊瞅着小姑娘遁逃的背影笑了,真可爱,好纯真的女孩子啊。 田小麦把菜往罗伊的面前推了推,这都是下意识的谦让动作,做得自然,又不动声色。 但罗伊还是注意到了,他跟田小麦开玩笑道:“我胳膊可比你的长多了,而且你是女士,按照西方的规矩,该由我来照顾你才对。” “不不不。”田小麦说:“你是客人,我是主人,主人照顾客人是应该的。” 夏明苏伸出手假装把菜都往自己这边拢了拢,说:“行了,你俩都别吃了,都来照顾我吧。” 罗伊:“你是男人!” 田小麦:“你是主人!” 夏明苏嘆气,“可着就我不需要照顾了呗!你们到底还吃不吃了?” 罗伊笑道:“臭小子,几年不见,脾气见长啊。” 田小麦在桌下踢了夏明苏一脚,小声用中文说道:“苏苏,你是不是皮痒痒?不知道啥叫礼节呀?” “我跟他关系很铁的,不用这些虚套子,开玩笑而已。”夏明苏夹了一块糖醋里嵴,餵到田小麦的嘴巴里,说:“吃吧吃吧,吃完了跟他谈正事。” 第389章 出,出事出事了没? “我跟他关系很铁的,不用这些虚套子,开玩笑而已。”夏明苏夹了一块糖醋里嵴,餵到田小麦的嘴巴里,说:“吃吧吃吧,吃完了跟他谈正事。” 提到正事,田小麦的心稍微沉了沉。 快吃完的时候,罗伊主动问起了夏明苏两个儿子的情况,夏明苏把前因后果详细地讲了一遍,把弘文、弘武,包括何翠翠的身体情况、各项数据,事无巨细地说了说。 第418页 心率、血压、体温、脉象等等,只要他掌握到的情况,他全部都告诉了罗伊。 听完之后,罗伊的表情还算轻松,这让田小麦暗暗地松了一口气。 罗伊的反应,足以说明情况不是很糟糕。 田小麦虽然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但她对女人的直觉,对医生的直觉,往往都是信任的。 “吃完饭咱们就去找梁医生,看看化验的进度到哪儿了,估计已经出一些数据了。”罗伊是个闲不住的人,夏明苏又是他最喜爱的学生,学生碰到难事儿了,他肯定得上心。 夏明苏问他:“教授,这两天你住哪儿?” “梁医生给我安排了医学院的宿舍,我之前来的时候也住那。”罗伊喜欢中餐,把几道菜全部清了盘,丝毫没有浪费。 三个人走出食堂,站在食堂对面的一盏路灯下。 他们被明媚的阳光晒着,也被凛冽的寒风吹着。 田小麦把围巾挂在脖子上,简单地围了一下,说:“我回旅店了,就不跟你们一起去见梁医生了。” 夏明苏走到田小麦面前,把她大衣最上面的两个扣子给系好,又把松松垮垮的围巾往上提了提,并从后面繫紧,不让冷风灌进去,随后宠溺地说道:“行,你就先回去吧。回去好好休息,别胡思乱想。” “罗伊教授,下次再见!”田小麦朝罗伊摆摆手,转身走了。 她不懂医学上的事情,没必要过去添乱。 万一情绪突然失控,反倒添乱。 她对苏苏百分百地信任,有罗伊和梁医生,两个大专家护航,她这个当娘的,只要负责祈祷就好了。 真有什么情况,她也帮不上忙,一切听从命运的安排吧。 人生在世,不过尽人事听天命罢了。 田小麦回到旅店之后,将屋里的凳子挪到了窗前,她给自己沖了杯热茶。 书读不进去,报纸也看不进去,她坐在凳子上,抱着自己的膝盖,五分钟看一次表,茶喝了五杯,天快黑了,夏明苏还没有回来。 她扭头看了眼房间里的电话,几个小时过去了,连通电话也没有,难道出事了吗? 田小麦的不安开始强烈,暖气烧得很足,手摸上去会觉得烫,可她总觉得冷,手脚冰凉,浑身冒着寒气。 在屋里来来回回地徘徊了几趟,愈发的不安让她待不住了。 田小麦披上大衣,拿上钥匙就出了门。 她也不敢走远,站在旅店门口的石墩子上,往医院的方向眺望着。 附近商铺开的灯都不是很亮,昏黄的灯泡只能照亮自家门前的一小片空地。 田小麦的可视距离很小,也就十来米。 她的心跳快得吓人,偶尔还会勐的抽搐两下。 晚上的气温比白天还低了好多,冷得彻骨。 田小麦没有戴帽子和手套,也没有围围巾,大衣最上面的两个扣子依旧没有繫上,她的身上已经冷透了,麻木了。 加上太过焦虑,心思不定,反而意识不到有多冷了。 “姑娘,你怎么一直在外头站着啊!这可不成,会感冒的,赶紧进屋暖和暖和。”老闆打开门,让田小麦进来。 “我等人!”田小麦一开口,发现自己的嘴巴已经僵掉了。 “等人可以进大堂等啊,站我现在这个位置也能看到那个方向的人。”见田小麦不听劝,老闆着急道:“你站外头也看不清什么……” “我知道。”田小麦悽然一笑,“我就想吹吹风,冷静冷静。” 冷静冷静?老闆无语了,这是想冷静啊,还是想直接把自己给冷冻喽啊。 唉,这姑娘真是倔,死活不听劝。 老闆该提醒的也提醒了,该关心的也关心了,算是仁至义尽了。 每天旅店里那么多客人,他也不能全部关照到。 他能做的,就是留一个洗澡间,方便她晚上随时用。 老闆记得跟这个姑娘一个房间的是个帅气的小伙子,登记簿上记录的两个人的关系是夫妻。 看样子,她应该在等自己的丈夫。 可就是不知道为啥着急成这样,老闆回望了一眼田小麦,便忙活自己的事情去了。 为了节省开支,他没有僱人,只让一个远方侄女过来帮他的忙,给她一个人发工资。 这样一来,两个人就要负责前台登记、公共区域及所有房间的清扫工作,还有杂七杂八的很多事情,定期修个水电、换个灯泡什么的,每天忙得不得了,能抽空关心一下客人,留个洗澡间,说明老闆是个热心肠的好人了。 夏明苏总算回来了,他看田小麦站在外面,就加快了脚步。 “你怎么跑出来了?”夏明苏捧起田小麦冻皴的脸,心疼得不行。 田小麦一张口,嘴唇就不住地发抖。 她用尽全力,才挤出一句话,“出,出事……出事了没?” 夏明苏拉着田小麦就进了旅店,一路拉着她回了房间。 老闆看着两人上了楼梯,总算放下心来。 夏明苏顾不上回答田小麦的问题,气急败坏地一把扯过凳子,让她坐在暖气片旁边。 他捧起田小麦的双手,往手心里呵着热气,不停地揉搓着。 第419页 田小麦抽回自己的手,睁着血红的双眼,颤声说道:“苏苏,你先回答我的问题好不好……” 夏明苏看到田小麦快要哭出来的样子,蹲下来,吻着她的手,说:“什么事都没有啊,弘文和弘武都没事,他俩就是得了重感冒,很快就能好起来。你瞧瞧,反倒是你,这下也要病倒了……” 田小麦憋了许久的眼泪,这下彻底绷不住了,顺着发烫的脸颊就滚了下来。 她又哭又笑地说:“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那你怎么不给我回个电话呢?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呢?我等的都急死了,我还以为,还以为出了大事呢!”田小麦捶了夏明苏一拳,力气用得不是很大。 夏明苏看着田小麦苹果一样的小脸,和红枣色的耳朵,轻嘆了一口气,“我给房间里打了电话,没人接,我以为你去洗澡了呢。我给前台打,前台也没人接听。想着马上就能回来了,就没再打。梁医生和罗伊拉着我说话,后来又讨论了一下何翠翠的情况,就多耽搁了一个点。早知道你这么担心,我就早点回来了!” 夏明苏做了深刻的反省,他一直觉得田小麦的承受能力大,能担事儿,不会轻易地崩溃。 这次的事儿,刚开始田小麦也表现得很淡定、很从容,带着何翠翠去抽血,独自北上,还一直鼓励他安慰他。 中午跟罗伊吃饭的时候,还能谈笑风生,所以夏明苏就忽略田小麦也会脆弱的事实。 在一些事情上,尤其是有关孩子们的事情上,田小麦并没有想像中那么强大。 孩子永远是为娘的一个软肋,当娘的愿意用生命去换孩子的命。 当孩子有可能面临危险的时候,怎么可能真的不担心呢? 做的所有心里建设,给自己的积极暗示和鼓励,都会因为一点点的波折或者风吹草动就全部瓦解。 房间里的电话响了,夏明苏走过去接起来,是旅店老闆打来的。 田小麦战战兢兢地看着夏明苏,生怕是从医院打来的电话,怕事情出现什么不好的反转。 “好,谢谢您了,我们一会儿就下去洗。”夏明苏挂了电话,一扭头就看到田小麦顶着一张惨白的脸,长舒了一口气。 第390章 因为你最美 “好,谢谢您了,我们一会儿就下去洗。”夏明苏挂了电话,一扭头就看到田小麦顶着一张惨白的脸,长舒了一口气。 “是旅店的老闆,他见你在外面站了很长时间,所以特意给你留了一个洗澡间,让你下去沖个热水澡。” 听了夏明苏的话,田小麦为自己的敏感歉然一笑。 “你去洗一下吧,沖沖寒气。”夏明苏说道。 田小麦笑着点了一下头。 夏明苏站在门口等田小麦,他问她:“你想吃点什么?我把晚饭买回来。” 田小麦将衣架上的换洗内衣取下来,叠好用毛巾包上,走到夏明苏身边,说:“我想吃热乎乎的面条,要放好多的羊肉,放好多的辣椒,再给我多点点儿香醋!” 夏明苏笑着说:“阴云消散了?恢復活力了?” 田小麦揉了揉发烫的耳朵,抬抬下巴,说:“恩!一会儿吃饱了又是一条好汉!” 夏明苏锁好门,带着田小麦下了楼。 下到一楼,田小麦拉住夏明苏的手,嘱咐道:“没有羊肉的话,猪肉、鸡肉什么的也都行。你别跑太远,就在附近买,买完快点回来。” “知道了。”夏明苏说:“你洗完出来的时候,我肯定已经回来了。” 田小麦放心地进了洗澡间,夏明苏走过去特意跟老闆道了谢,才出门买面去了。 在房间里吃晚饭的时候,家里来了个电话。是一一打的,她告诉爹娘,弘文和弘武的烧都退了。这个好消息无疑给这一天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夏明苏关了灯,上了床,说:“这几天你就跟着我吧,省得心里不踏实。” 田小麦躺在他的臂弯里,喃喃道:“恩,我跟着你……” 夏明苏:“估计后天咱们就能回家了,明天上午跟罗伊和梁医生再聊聊何翠翠的情况,下午我们去百货商店逛逛,给孩子们买点礼物。” “翠翠到底怎么样啊?”田小麦抬起头,看着夏明苏。 两个人的鼻子对着鼻子,嘴巴对着嘴巴,交换着彼此的唿吸。 “情况不太好。”夏明苏没有具体解释到底怎么个不好法,田小麦也没有追问。 第二天田小麦跟着去了医院,她在走廊里闲逛着,后来又跑到急诊大楼外面远观了一会儿。 看人世间的生生死死,悲欢离合,一幕幕上演。 “你怎么跑这儿来了?”夏明苏把手搭在田小麦的肩头,突然站到了她的身边。 田小麦偏过头看夏明苏:“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夏明苏指了指对面大楼的窗户,“在梁医生的办公室能看到你。” 田小麦笑道:“你眼神怪好使的,读了那么多书,竟然没近视!” 夏明苏吸了吸鼻子,说:“你比较醒目。” 田小麦:“因为目标比较大?” 夏明苏:“因为你最美。” 第420页 田小麦挑挑眉,笑了,嘴巴倒是怪甜的。 夏明苏朝急诊大楼的方向看过去,说:“你来找我前一天,我也在这儿站了好长时间。那天有一个大娘伤心过度晕倒了,她的老伴铲雪的时候摔倒在台阶上,突发心脏病,没有救过来。后来那个大娘醒了之后,爬到急诊大楼的楼顶跳下来了。四楼,可能因为不够高吧,或者她命大,今天我听说她多处骨折,人没事。” “生离死别,我们都决定不了。”田小麦感慨道:“希望老人家的孩子能照顾好她吧。” “等你老了,不能自理了,你希望四个孩子过来照顾你吗?”夏明苏突然抛出了一个问题。 田小麦几乎没有思考,就有了答案,“不想,他们应该去过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把大好时光砸在一个老太太的身上,即使这个人是她的亲娘。” 夏明苏显然被这个观点给镇住了,他从未这样想过,也没觉得会有人这样去想。 田小麦进一步解释道;“我们生下他们四个,经过他们的同意了吗?” 夏明苏:“……” “没有吧……”田小麦淡淡地笑了一下,说:“我们擅自做主生下了他们,他们原本并不一定想要来到这个世界上。按说,这个世界有时候,或者说大多数时候,并不如期望中的那么美好。以后的空气会越来越差,水质越来越不好,到处都是死亡的陷阱,难以言说的悲苦比比皆是。就像急诊大楼里每时每刻发生的事情一样,它就是人生的一个缩影。我们擅自做主生下了他们,又让他们按照大人的意愿做选择去生活,老了还绑架他们来照顾自己,我认为这是不对的,也是残忍的。” 夏明苏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当他还没有消化掉上面那一段话的时候,田小麦又继续说了下去。 第391章 田小麦困了戳大腿 夏明苏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当他还没有消化掉上面那一段话的时候,田小麦又继续说了下去。 “不过,有一点特别有意思。晚年不被儿女赡养,特别可怜的那些老人家,大多数在年轻的时候,对孩子们都不是很好,或者太过溺爱。总之,就是没有教育好。他们觉得孩子们不管老人,就是不孝,天天生着闷气,骂这些孩子。关系越来越僵硬,结果愈发的悲剧。反而那些觉得自己身体不好,对孩子们有所拖累的老人家,常常能够得到孩子们很好的照顾,安享幸福的晚年。这里头的因果关系,有意思得很。” 夏明苏不自觉地点了一下头,他很容易地就接受了田小麦说的这番话。 也许,在他的内心深处,也是这样认为的,只不过今天由田小麦说出来了而已。 他将很多认识的人逐一带入,发现都可以验证田小麦的这一观点。 “苏苏,我打算在镇子上建一所养老院。”田小麦一脸认真地说:“不是现在,大概,再等个七八年的吧。先搞好培训,养老院里要有懂医护的,懂如何照顾老人的,还要有心理医生,给他们做疏导。再弄点娱乐设施,搞点比赛,让他们感到即使老了,也能靠自己的力气做点什么赢点什么。当咱俩不能照顾自己了,就住进去。孩子们想来就来看看,忙的话,也不用操心。多好……” 夏明苏笑道:“你还不到三十呢,想得有够远的。” 田小麦深吸了一口气,将肺充得满满的,说:“要为将来未雨绸缪呀,早点弄好了,趁咱们有力气,可以将养老院优化。这样等咱们住进去的时候,就能踏踏实实地享受了。也不怕给孩子们增加负担了,我真的不想把他们绑在身边。” 一架救护车唿啸着飞驰而来,两三个人抬着担架飞速地跑进了急诊大楼。 夏明苏和田小麦站得离救护车有些距离,他们看不清担架上的病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只看到有血迹落到了地上,刺目而惊心。 “我想在村子里建个医院。”夏明苏突然说道,“咱们附近几个村子,都没有医院,像李拐子那样的赤脚医生,实在不可靠。就是到了镇子上,医疗条件也不行,还得往县城和省城送,中间要耽误不少时间,很多能治好的病,最后也都给耽误了。” 田小麦问他:“你能招来医生吗?诊所可以一个人干,最多找个会扎针的护士。可是建医院的话,需要不少医生吧?有多少医生愿意来这种小村子里呢?有职业医师证的,有水准的医生,肯定都想去大医院,不仅体面,还有保障。” 还有一些话,田小麦没有讲出来。 村子里头的人,小病喜欢扛着,大病不捨得花钱治。 医院建出来不难,难的是怎么维繫它。 盖房子,买设备,买药,哪个不需要钱? 请医生、护士、出纳、前台等等,哪个不得月月发工资? 加上附近所有村子里的人,可能都没有几个会过来打针买药的。最多花点小钱打个退热针,买个止痛片。 在他们眼中,止痛片几乎是万灵药。腰疼腿疼、头疼牙痛,无论哪里不舒坦,都会首选止痛片。 除非夏明苏免费给他们拿一些对症的副作用小的中药,他们才会煮来喝一喝。 有的人犯病的时候会喝两副,身子骨一旦好些了,又犯懒,嫌费事把药放一边发霉去了。 第421页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在村子里建医院呢? 夏明苏很清楚自己有些冲动,这几天在医院的时间长了一些,触景生情想到了很多的人和事,所以才会感性地提出了建医院的想法。 事实上,他也知道现在的时机还不够成熟。 可是,该做的事情,再难也总要去做,早做晚做罢了。 “可以先计划着,写个方案出来,做个预算。实在不行,就去镇子上建。路修好了,去镇子上用不了多久时间。这样病人也能多一些,回头养老院就盖到医院旁边。” 田小麦的眼睛里有小星星在闪烁,“这是好主意呀!等孩子们的身体全都好了,翠翠也回家了,咱们就好好计划计划,其实我还有很多想法呢,咱们一个一个把它们全部实现喽!” 夏明苏的脸上闪过一丝凝重,他说:“明天回去之后,咱们就得把翠翠送回家了。不能让她在咱们家继续住下去了……” 田小麦问:“为什么?” “她的身体状况,不太好。化验结果出来,所有的指标都奇高,几乎都是参考值的好几倍。简单来说,就是免疫功能完全塌陷。其实,如果不是因为她意志力强,换做别人,大概活不到今天。” 夏明苏在剑桥上学的时候,也在医院实习了好几年,转过好几个科室,见过不少病人。 可即使那些得了癌症去世的,免疫功能障碍的,甚至各脏器功能都退化了的老年人,都没有何翠翠这么糟糕的身体。 田小麦:“她是感染了爱滋病吗?” “现在的医疗水平,还不能百分之百确认,不过可能性很大。”夏明苏嘆了口气,说:“其实,是不是爱滋病已经不重要了。即使她没有感染hiv病毒,她的五脏六腑也几乎是腐烂的状态了。让翠翠回家陪陪她爹吧,黑蛋叔想闺女想得紧,如果没能送闺女最后一程,老爷子心里肯定会特别难过的。” “恩,那就只能让翠翠回家了。回头你去跟她讲吧,她对我多少还有些怨恨。”田小麦没有把何翠翠给她下药的事情告诉夏明苏,她还特意嘱咐过知情的江淼淼和邹平,让他们千万不要告诉他,所以夏明苏至今不知道当年发生过的那个惊险的小插曲。 夏明苏曾经问过田小麦她大腿上那些奇怪的伤口是怎么回事,田小麦当时胡乱编了个理由,说是晚上看书的时候太困了,就找了个石头戳自己。 困了,就戳一下;再困,再戳一下;一下又一下,就戳成这样了。 夏明苏是学医的,见过各种各样的伤口,如果说不小心划的,他肯定不会信。 那就只能尽量贴近真实情况地来讲,至少戳大腿的东西要非常相似才行。 否则出不来一样的伤口,一下一下戳出来的,和不小心划出来的伤口,癒合之后的样子肯定不一样,所以田小麦只能编出这样的理由了。 这是她最大的脑洞,也是最合情合理的解释了。 夏明苏虽然觉得匪夷所思,但也只能相信了田小麦的解释。 他当时还感慨他媳妇用功来着,头悬樑锥刺股,田小麦困了戳大腿,真是个励志的故事。 “我真没想到那天晚上翠翠会过去救弘武,翠翠她,骨子里是个好姑娘,可惜了……”田小麦摇摇头,感到无限惋惜。 虽然翠翠的两个弟弟都不跟她来往,偶尔碰到也不打招唿,几乎零交流,但田小麦可以从别人的口中,尤其是周婶那里,听到何大虎的不少事儿。 何大虎讲信用、够义气,见义勇为,除了对田小麦有无缘无故的恨,对其他的人和事都善恶分明。 只是他的运气实在是太不好了,或者说是命不好。 好不容易相亲相了个媳妇,不太好看,有点胖,但很能干,对公公也好,何大虎非常满足,可不到半年,媳妇就病死了。 为了让爹能早点抱上孙子,何大虎当年就二婚了。娶了个特别漂亮的姑娘,长得跟洋娃娃似的,他喜欢的不得了,第一次尝到了爱情的滋味。结果第二年这个媳妇又难产,母子俩一块儿没了。 那之后何大虎就没再娶媳妇,媒婆过来说亲,他都拒绝了。他说大概是自己克妻,所以不想再祸害人了。 夏明苏长嘆道:“何家是个好人家,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个都过得不是很好。” 第392章 看中你花光了我毕生的眼力 夏明苏长嘆道:“何家是个好人家,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个都过得不是很好。” 田小麦想过这个问题,而且她也想出个七七八八了。有时候看文学作品,看身边人过的日子,她能从中得出很多的感想,总结出很多的道理。 “翠翠大概是因为执念吧,放不下一些偏见,想法容易走进死胡同,自己走不出来,还怪罪别人。她怪我,怪夏鹏,怪朱泰,怪老天不公,怪运气不好……怪一切可以怪罪的。说到底,是不懂得反思,不懂得从自身找原因。他爹是因为胆小、懦弱,一个人当爹当娘,太辛苦,自己把自己当可怜人,一辈子过得悲悲切切,表面上看起来很坚强,事实上不过是在寻求乡亲们的同情。大虎呢,大概是软肋太多,做事容易畏首畏尾,没必要的道德束缚太多,困在囚牢里出不来了。何二狐就是哥哥的一条尾巴,没有主见,没有想法,没有烦恼,过得不像一个人。不过说到底,比较看来,二狐弟弟反倒是这个家里面最幸福的一个人了。因为他感知不到痛苦,大概算是傻人有傻福吧。” 第422页 田小麦挽着夏明苏的胳膊一路说着,很快便到了旅店门口。 他们在路边买了一笼包子,回了房间。 夏明苏脱下棉衣,连同田小麦的衣服一块儿铺到了床脚靠近暖气片的地方。 “看来你以前没少想何家的事情啊,分析得头头是道,听着好像是那么一回事。”夏明苏烧水泡了两杯茶,跟田小麦面对面坐下来吃他们简单的午餐——包子配绿茶。 田小麦笑着说:“没想到,这样搭配还挺好吃的,肉包子都能吃出一股清香的味道。” 夏明苏跟着笑了,“这茶还是陈茶呢,品质不好,口感也很一般。如果配上咱们家里的好茶,那才是美味呢!回头用茶水和面给你包包子吃,绝对吃歪你的嘴!” “陈茶啊?我喝不出来,我这个人其实很粗糙的,过得没你精细,心思没你细腻。”夸完自家老公,田小麦笑嘻嘻地说:“鉴茶鉴酒什么的,你懂就行,反正咱们是一家的,我就跟着一块儿喝。你说好的肯定好,你说不好的肯定好不了。你就是我的鑑赏标准,说句未来有可能时髦的一句话,我看中你真是花光了我毕生的眼力呀!” “可别,眼力还是要多攒攒的,回头咱们闺女嫁人,儿子讨媳妇,还得你这个当娘的把关呢。”夏明苏的表情非常认真,给孩子们找新家,可是件天大的事儿。找对了人,才好过日子;找个赖皮,那就等着遭罪吧。 田小麦却没把孩子们的婚姻当成什么大事,她一口气说道:“儿孙自有儿孙福,咱们教他们怎么看人就行了,以后他们看上谁,想跟谁过,咱们不能替他们做决定,也左右不了。除非他们想听我的建议,否则我不会多嘴说一句的。” 田小麦吃完了最后一个包子,用茶漱了漱口,接着说道:“苏苏,你最好跟我统一战线,尤其是闺女找男朋友的时候。我都能预感到,你到时候肯定会横挑鼻子竖挑眼,怎么看怎么不顺眼。鸡蛋里挑骨头这种事儿,你一辈子只会做一次的话,肯定就是在挑女婿的时候了。” 夏明苏撇撇嘴,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 田小麦:“我说,能符合你标准的女婿全世界都没有几个,你别惦记了。闺女无论找啥样的,她喜欢就成。我觉得一一也好,老小也好,肯定不会找太差劲的,我相信她们的眼光不会太离谱。” 见夏明苏的脸还绷着,田小麦又补充了一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她们找的老公肯定比我找的好。” 夏明苏的嘴角突然翘了起来,眼角随后也跟着弯了弯,“比我好的男人,那得多优秀啊!她俩要是真能找个比我优秀、比我还体贴媳妇的男人,我就彻底放心了。” 田小麦喝光杯子里的茶,说:“你就放心吧,你觉得能有男人制得住一一?你觉得有哪个男人能在老小的撒娇下岿然不动?她们都自有一套,无论过的是不是世俗眼中的幸福生活,我觉得她们至少不会委屈了自己。当爹娘的要懂得放手,得给她们自由选择的空间。一辈子那么长呢,怎么可能不犯点错误、不走点弯路呢,都是必须经歷的,否则人生不完整。” 夏明苏挑着眉看田小麦,“我发现你这两天喜欢长篇大论,还动不动就教育我两句,你是打算出本书,还是怎的?” 第393章 一家人要整整齐齐 夏明苏挑着眉看田小麦,“我发现你这两天喜欢长篇大论,还动不动就教育我两句,你是打算出本书,还是怎的?” 田小麦摆手道:“我可没那本事,肚子里没二两墨水,不敢瞎嘚瑟。” 这年月好像也不流行写鸡汤文,她说的那些大白话攒个三十来年可以往公众号上发,可以往微博上写,但现在的编辑肯定看不上。 还是老老实实地种果子、种草药吧。踏踏实实地跟土地打交道,一分耕耘一分收穫,这样来得才心安理得。 饭后休息了一会儿,他们穿上被暖气片烘得热乎乎的棉衣,就去百货商店给孩子们买礼物去了。 像弹弓只有一一喜欢,所以就只买了一个; 橡皮泥是弘武的最爱,给他一个人买了两盒; 戏谱就弘文看得懂,所以给他买了几本新出版的; 洋娃娃只有老小自己玩,就给她挑了一套。 而万花筒这样的小东西,所有的孩子可能都有兴趣玩一玩,对着太阳转一转花筒,看里面绚烂的图景千变万化。 别说小孩子了,田小麦自己看半天都还乐此不疲呢。 为了避免孩子们争抢打架,他们直接买了四个一模一样的。 这种事情上,平均分配永远都不会错。 上次剩了一块儿枣糕,田小麦就是平均切成四块分给四个孩子的。 弘文和弘武不太喜欢吃,他们就把各自的枣糕都给妹妹们。 分好之后,自己怎么分配那就是他们的事情了,当家长的,就无需再多管了。 “要不要给你也买一个?”见田小麦对万花筒爱不释手的样子,夏明苏打趣道。 “不用啦,他们几个肯定有玩几次就没兴趣的,回头我捡他们不要的玩呗。”家里放五个万花筒实在有点太夸张了,她又不是卖万花筒的。 买了四份的东西还有圆规直尺笔记本等文具。衣服呢,每个人两套,款式和颜色不同而已,价格相差无几。 第423页 田小麦原本还想给婆婆带点东西,可夏明苏否决了她这个提议。 “要是给我娘买的话,就不能不给你娘带,要不两个老太太又该顶牛了。这样一想,你姐、菲菲、田园,这么多人呢,落下谁的都不好。咱们这次也不是来旅游的,就这样吧。下次来玩的时候,带着更放松的心情,多转转,好好给他们都挑挑礼物。这次时间实在太仓促了,买多了路上也不好拿,你觉得呢?”夏明苏徵询着田小麦的意见。 田小麦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她其实是一买东西就有点停不下来,看到柜檯上好看的东西,就挪不动脚步。 她看了眼手錶,说:“时间是有点紧张,东西也确实不太好拿,那咱们赶紧回旅店退房去火车站吧!” 两个人从三楼走下来,离开了百货商店,出门叫了一辆车子直接回了旅店。 老闆正在柜檯上算帐,夏明苏看他的脸色有点不太好,脸颊微肿,就询问了他两句。 “没什么,我经常口腔溃疡,可能是累的了。”老闆保持着职业的微笑,视线扫了一眼他们手中拿的袋子,说道:“你们小两口买东西去了呀,收穫不过嘛!你们是明天走吗?” 田小麦回道:“原本是打算明天走的,可担心家里的孩子,所以准备今晚就回了。一会儿我们收拾完东西就下来退房。” “那成,仔细地多检查两遍,别落下什么东西。”老闆嘴巴里的疮口面比较大,一碰就疼,所以他说话的时候,嘴巴有点歪,看起来怪怪的,莫名的喜感,特别可爱。 夏明苏教了他一个应对口腔溃疡的小方法,“每天早中晚,你用热的姜水漱漱口,坚持个三天,溃疡面就会收敛,不会再痛了。以后觉得嘴巴里不太清爽的时候,也煮锅姜水,饭后漱一漱,养成习惯。不过这不是治根的方法,你还得多运动,作息尽量规律。否则免疫力提高不上去,就会反覆地口腔溃疡。” “我哪有时间运动啊,干活就当是运动了。作息这个真没办法,晚上来了客人随时都得起来招唿,睡觉没个准时候,也睡不踏实。”老闆一脸苦笑,诉说着工作的辛苦。 夏明苏建议道:“老闆你还是多招一个人吧,值夜班的。到这岁数了,得多为自己的身体着想,否则过几年省下来的钱就全部用来打针吃药了,不合算!” 老闆笑着点头,“这倒是,回头我跟我家那口子商量商量,谢谢你的意见。” 夏明苏走了两节楼梯,突然停下来,对老闆说:“对了,劳动和运动不一样,最好还是抽点时间运动一下吧,跑步打球都很不错。以后有机会带孩子们来北京玩的话,我们还住你这里。” “那敢情好!”老闆听夏明苏刚刚说的是孩子们,而不是孩子,所以问道:“你有几个孩子呀?” 夏明苏笑着说:“四个。” “我的天,看来你们那里管得不严啊。”这时候正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北京查得很严,逮着一个就往死里罚钱。老闆的女儿怀的第二胎,月份都大了,但被人偷偷举报,后来没法只好拿掉了。她的身体和心理受到双重打击和折磨,一下子病了大半年,养了好久才恢復过来。 田小麦偷偷地拉了拉夏明苏的衣袖,小声提醒他:“你怎么什么都说呀!” 老闆看出田小麦对这个话题比较敏感,显得有些不安,就打住了话头,“你们赶紧上去收拾吧!” 回到房间,田小麦一边收拾行李,一边说:“人心隔肚皮,在外面可不能啥大实话都往外倒。再说了,万一有人偷听到了呢?回头被人举报,整个周平县都得遭殃。” “知道了。”夏明苏在房间里走了一圈,检查有没有落东西。 检查完之后,他坐到床尾,看着田小麦说:“咱们没能给老小上户口,我心里不舒服。她是咱们的孩子,为什么不能跟咱们在一个户口上啊?一家人本来就要整整齐齐,可现在它不完整了!” 夏明苏打心眼里不想跟任何人掩藏他有四个孩子的事实,可现实令人很无奈。 他知道田小麦说的对,来到外头不能随便相信一个刚刚认识的人,也要顾忌一下说话的环境。 刚刚是他疏忽大意,一时间忘记带上脑子了。 如果真的被查出来,罚款他是交得起的,不过问题不在于交不交罚款,而在于万一被个别喜欢搞事情的人盯上,那很多人家就会有大麻烦。 就像田小麦说的那样,整个周平县都得遭殃。 周平县目前的情况还比较平和,很多家都偷偷地生偷偷地藏,大多数人都保持着默契。 县里的领导也不过做做样子,开会宣扬一下政策,并没有把人往绝处逼的打算。 就是不知道这样的情况能不能维持下去。 哪一下这层窗户纸被人捅破,让上面的人瞅见了,想要立功晋升的人就会牢牢地抓住这个机会,狠查一遍。 到时候可就“热闹”了! 田小麦以前听过不少传闻,从网上也看过很多相关的悲剧,所以她不希望这种悲惨的事情发生在她的身边。 她觉得那一幕幕,那一段段的故事都太残忍了! 实在不忍直视。 经过一夜颠簸,和一路的辗转,夏明苏和田小麦在暮色昏黄之时回到了家。 第424页 孩子们一拥而上,寻找着自己的礼物。 江淼淼擦了擦口水,从沙发上坐起身,伸了个懒腰,哼哼道:“你们总算回来了,这几天我都要累死了。” 田小麦笑问:“他们几个不听话吗?” “听话,特别听话!但是也很磨人的啊,小脑瓜都聪明的紧,我弄不过他们,竟受欺负了!”江淼淼哭丧着一张脸,耍赖皮道:“我要补偿!大大的补偿!” 第394章 我知道我活不长了 田小麦笑问:“他们几个不听话吗?” “听话,特别听话!但是也很磨人的啊,小脑瓜都聪明的紧,我弄不过他们,竟受欺负了!”江淼淼哭丧着一张脸,耍赖皮道:“我要补偿!大大的补偿!” 老小跑过来要娘亲抱,田小麦把她抱到自己的腿上亲了亲。 “你想要什么补偿啊?”她看向江淼淼,笑着问道。 “这几天累得我吃不好睡不好的,都瘦了好几斤。”江淼淼拿起茶几上的苹果啃了两口,说:“我也不贪心,给我做两百个猪肉饺子!现在天儿还没暖起来,挂窗户上冻着,连吃三天没问题。” 有了这些饺子,这几天就不用自己做饭了,饿了就烧锅煮一煮,美味又方便。 点点儿酱油、辣子和香油,再咬两口蒜,喝二两小酒,神仙的日子也不过如此了。 唯一遗憾的就是媳妇不在身边,孩子不在身边。不过田小麦说等开春,这边的事情忙活差不多了,果园的活儿干个七七八八,到时候就在周平县租间办公室和大仓库,让江淼淼回去当办公室主任和仓库管理员。 这样想着,也就有了盼头。 只要有盼头,日子也就好过了。 江淼淼说这两天累瘦了,绝对是胡扯。田小麦看他的脸盘子都比之前大了两圈,胖了好几斤才是事实。 “饺子好说,明天晚上本来就打算包饺子了,回头给你留两百个。” 田小麦跟江淼淼说话的功夫,夏明苏已经把行李收拾好了,孩子们的礼物也都分了分。 田小麦见弘文和弘武没什么大碍了,便松了口气。 弘文正拿着万花筒对着灯管看,弘武专心致志地捏着新到手的橡皮泥,兴奋得两眼放光。 老小粘人,跟娘亲比起来,什么礼物都不够有吸引力了。 一直不见一一的人影,夏明苏问大贵:“一一呢?” 大贵指了指楼上,夏明苏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这丫头估计又把自己锁房间里边,鼓捣她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呢。 “翠翠怎么样了?”夏明苏坐到田小麦身边,问江淼淼。 江淼淼撇嘴摇了摇头,“正要跟你们说呢。你们再不回来,我都打算把她抬医院去了。时好时坏的,昨天吐了好半天,感觉胆汁都要吐没了,看着好吓人。她到底得了什么病啊,我看她身上好多红疹子。” 田小麦垂眉道:“是治不好的病。” 夏明苏说:“江哥,明天早上你再过来一趟。咱们把翠翠送回家,怎么也得让她爹再见见她,送她最后一程。” “乖乖,这么严重啊?”原来他这两天照顾的是一个将死之人,江淼淼的心情有点复杂。 何翠翠年岁不大,比自己都小。怎么年纪轻轻的,就得了绝症呢!真是想不通。 听大贵说翠翠以前是个特别漂亮的姑娘,是名副其实的村花。家里穷,就嫁给了村里会计的儿子,是个爱打人的傻子,翠翠结婚之后过得不是很顺遂。房子又离奇地着了火,丈夫和公公都死了,就她活了下来,当时众说纷纭,当天她就离开了村子,很少回来了。 听完何翠翠的故事,江淼淼唏嘘不已,现在知道她将不久于人世,顿感命运弄人。 江淼淼吃了晚饭之后才走的,饭后田小麦跟大贵一起收拾厨房,夏明苏则去了何翠翠的房间。 需要说的话并不多,但该怎么说,却是个难题。 夏明苏在何翠翠的房门口站了一会儿,准备先打个草稿。不过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直接说了的好,再委婉的说辞也改变不了现实,也安慰不了人心。 而且,他也不擅长此道。 “笃笃笃……”夏明苏抬手敲了敲门。 何翠翠在屋里虚弱地说:“进来吧……” 夏明苏扭了下门把手,推门走进去。 他坐到床边的凳子上,看向何翠翠,问她:“今天吃的止吐药管用吗?” 何翠翠躺在床上,点了两下眼睛,说:“恩,下午开始就不吐了。就是还吃不进去东西,身上没力气。” “翠翠……”夏明苏突然唤了一声她的名字。 “恩……”何翠翠盯着夏明苏的脸,勉强笑了一下,“有什么你就直说吧,我心里有数,我知道我活不长了。” 夏明苏说:“明天我送你回家吧?你应该去陪陪你爹了,你爹天天念叨你,他身体也不好。” “恩……”这几天躺在床上,何翠翠总算想明白为什么村屋的人把她丢出来了。 她猜自己肯定得了性病,这种病在村屋里是最被嫌弃的。听村屋里的人说,无论是谁,得了这种病,发现一个送走一个。 第425页 第395章 人间地狱 何翠翠不好意思问夏明苏她到底得的是什么病,因为实在难以启齿。 不过她从夏明苏的表情,从夏明苏说的话中,确认了自己之前的猜想。 终于要解脱了吗?也好,除了放不下爹和弟弟们,她对这个世界也没有太多的眷恋了。 不,还有一个牵挂! 何翠翠第一次意识到,她是在意孩子的,她的孩子。 那个傻孩子,不知道还在不在孤儿院里,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活着吗? “我想跟小麦说说话,你能让她过来一下吗?”何翠翠强忍着哽咽,对准备离开的夏明苏说道。 夏明苏打开门,站在门口,说:“好,我让她上来一趟。” 田小麦放下手中的活,解下围裙,洗了个手,小跑着来到了何翠翠的房间。 “对不起……” 这句话从何翠翠的口中滑出来的时候,田小麦突然愣住了。 她从未想过何翠翠会跟自己道歉,她直视着何翠翠的脸,试图解读这张苍白面孔上的表情。 然而,什么都看不出来。 田小麦不知道她在为什么而道歉。 何翠翠悽然笑道:“我对不起你的地方太多了……” 田小麦不知道该说什么,她沉默地看着何翠翠干瘪的脸和骨瘦如柴的锁骨和肩膀。 “可留给我的时间太少,我没有时间挨个跟你道歉了。小麦,你发发慈悲,原谅了我吧……”何翠翠窥视着田小麦的表情,想知道她是否能接受自己的歉意。 “现在说这些干什么呢,如果我怨恨你,就不会让你住在我家里了。”田小麦一直把何翠翠当成可怜人,从未把她当过仇人。 何翠翠感激地笑了笑,她现在的笑容看起来着实有些恐怖,如果她自己看得到,大概就不会这样笑了。 床边温暖的黄色灯光照在田小麦娇嫩的脸上,让何翠翠羡慕得直发慌。 她缓了好一会儿才能勉强正常地说话,“我想求你一件事情……” “你说!”田小麦觉得替濒死之人圆梦,是责任所在。 “我……”何翠翠张张口,却不知道该怎么说,该从何说起。 田小麦耐心地等待着,房间里安静极了,一楼客厅里孩子们的喧闹声传上来,让她下意识地勾了勾唇。 当田小麦发现自己在笑的时候,勐然收住不合时宜的表情,偷偷地看向何翠翠。 好在何翠翠正在艰难地组织语言,并没有看她。 “当年,我离开村子之后,生下了一个儿子,我没有给他取名字。婴儿身上的血我都没有给他擦,就放到了孤儿院的门口。我后来偷偷地去看过,他被孤儿院收留了。我跟夏鹏分开之后,就没有再去看过他了,不知道他现在还在不在那儿了。” 何翠翠说得很急,气有些不够用,一段话讲得磕磕绊绊,特别费力。 “你能替我去看看吗?看他还在不在那儿……”何翠翠满眼期待地看着田小麦。 田小麦问她:“他在哪个孤儿院?” “周平县东郊孤儿院,从火车站往东走十里地。”虽然何翠翠没有去过几次,但那条路常常会出现在她的梦里,所以她记得格外清楚。 毫不夸张地说,即使蒙上眼睛,她都能找得到。 “他叫什么?”田小麦说:“孤儿院里的人应该给他取了名字的。” “我不知道……”何翠翠的声音里透着无尽的哀伤,她是一个不知道儿子姓名的母亲。 她不配当这个母亲,当年生下这个孩子,就是个错误。 “他长什么样子?”总要知道孩子长什么样子,才能找得到吧。 “……”何翠翠为难了半天,才找到了合适的形容,“跟郭旺财,长得很像。” 虽然这样说让她的心里很难受很难受很难受,但她没有别的办法了。 因为之前有人言之凿凿地说,何翠翠生下了郭旺财的孩子,但是刚出生就夭折了。所以刚刚田小麦以为何翠翠所说的孩子,是夏鹏的私生子呢。 田小麦:“恩,那我应该能找到吧。” 也不知道这所孤儿院里面有多少个孩子,如果多的话,可能得找好半天吧。真希望孤儿院的工作人员还能记得多年前在大门口捡到的是哪个孩子。 不过想想,扔到孤儿院门口的孩子肯定不止一个两个,尤其近几年。上头号召独生子女政策,很多人家只想要儿子,就把生下来的女婴直接丢掉。 有良心的,会丢给孤儿院、福利院,或者有钱人家的门口。 心狠的,就直接扔粪池里淹死,或者掐死埋到地里。 何翠翠突然勐地抓住田小麦的手,说:“如果找到了,就带他过来见见我吧,我想在死之前,再看看他。” 田小麦盯着何翠翠的手,嵴背止不住地一阵阵发寒,她心里默念着:皮肤接触不会传染!皮肤接触不会传染!皮肤接触不会传染! 何翠翠的手上没有伤口,她的手上也没有伤口!不要紧张!淡定!淡定! 田小麦用发紧的嗓子说:“好,我找到他就带他回来。” 第426页 何翠翠欣慰地笑了,她松开手,躺正身子,望着头顶的灯泡,苦涩地说:“你知道我消失的这几年去了哪里吗?” 田小麦摇摇头,她唯一知道的是,何翠翠的失踪一定跟朱泰有关系。 “你听说过村屋吗?”何翠翠的眼角无声地滑落一滴泪。 田小麦坦诚地回道:“没有。” “你肯定没听说过。幸运的人,有福气的人,都不会知道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你们连想像都想像不到……那是人间的地狱,是地狱啊!”何翠翠因过于激动而剧烈地咳嗽了起来,田小麦扶她起来给她倒了杯水。 半本温开水喝下去之后,何翠翠冷静了不少,她接着自己的话继续说道:“那天,我给你和朱泰下了药,你被救走之后,朱泰为了惩罚我,就把我送到了村屋。村屋里面有很多女人,来自全国各地的,还有几个外国女人。这些女人,都是生孩子的机器,像母猪一样,每天早上醒来就要排着队的被拉去配种……” 何翠翠冷笑一声,说:“我们生孩子的时候,会被堵上耳朵,蒙住眼睛,什么都看不到,也只能听到自己的尖叫声,生下来的是男孩还是女孩都不知道。朱泰把这些孩子们培养成自己的爪牙,为他所用。因为进到村屋里的女人都很漂亮,当得上种马的男人也都智慧过人,高挑帅气,所以这些孩子先天的条件都极好。自打出生开始,就受到有意识的引导和培养,所以他们是最忠实的奴僕,被驯养得服服帖帖,像忠犬一样,认主人,认命令。” 田小麦听得浑身打冷颤,她曾经听说过这个世界有很多阴暗的角落,发生着常人所无法想像的事情。 虽然知道我们所认识的世界只是冰山一角,只是浮上水面的百分之一,甚至更少。 但当亲耳听到这样的故事,当身边熟识的人亲身经歷过这样悲恸的事情,还是令人难以接受这样的现实。 田小麦听得浑身的汗毛全部立了起来,一想到她曾和朱泰把酒言欢过,一起合作过,就一阵阵后怕。 “翠翠,你是怎么逃出来的?他们不怕你把知道的事情说出去吗?他们无法无天到连警察也不怕了吗?”一股油然而生的正义感突然涌现,让田小麦有些激动。 何翠翠冷笑道:“除了村屋里面的核心人物,其他人都不知道那个地方在哪里。在不在咱们国内都不一定,很有可能出境外了。所有人被运送进去的时候,都被灌了迷药,人事不省。还被绑手绑脚,动弹不得。他们做事很科学,每个女人都被分配给固定的男人,就怕一旦出现传染病,会波及到整个村屋。所以他们为了安全起见,而放弃了更高的配种效率。呵……这些我还是听村屋里面呆得比较久的老人讲的。” 第396章 这是我的报应 信息量太大,田小麦一时之间难以消化。 何翠翠累了,但她还想讲下去,“小麦,你帮我拿两粒止痛药吧……” “你哪里疼吗?”田小麦担心地问道。 何翠翠摇摇头,“现在没有,不过吃完药能精神一点,我还有很多话要跟你讲。” 田小麦明白了何翠翠的意思,打开抽屉找了找,止痛药还有一些,她倒出两片递给何翠翠。 何翠翠含了一口水咽下药片,揉了揉太阳穴,说:“他们可能发现我得病了,就开着车把我扔到了云南。村屋对他们来说是个神圣的地方,是孕育生命的地方,所以他们不喜欢被任何脏东西污染。他们很迷信的,讲究风水,讲究时辰什么的。” 田小麦对一件事感到有点疑惑,“朱泰后来就被关进监狱了,村屋那边没有什么影响吗?还在正常地运作吗?” “朱泰进监狱了?”何翠翠一脸惊讶,她还不知道这件事。 “你不知道?”田小麦诧异地反问道。 “我不知道!”何翠翠突然失心疯似的大笑了起来,笑得眼泪鼻涕一把一把的。 田小麦好怕她突然厥过去。 夏明苏听到何翠翠房间里反常的动静,就跑过来敲了敲门。 田小麦由着何翠翠尽情地去笑,她走到门口,打开一个门缝,冷静地对夏明苏说:“你先去休息吧,我跟翠翠还要再聊一会儿。” 夏明苏挑眉朝房间里看了看,有点不放心,他问道:“你们聊什么呢?聊这么久!” 田小麦压低声音说:“我会顾好自己的,你放心吧。一言两语跟你说不清,一会儿回房间了我再慢慢跟你讲。” 何翠翠的笑声渐渐小了,田小麦拍拍夏明苏的手臂,让他赶紧离开。 夏明苏往后退了两步,但没有立马走掉。 田小麦关上房门,重新走到床边坐下来。 夏明苏听到房间里传出了正常而平静的对话声,才安心地下了楼。 “朱泰真是厉害,他不亲自指挥,下面都不会乱。”何翠翠嘆口气,说:“我真是蠢,为了一时的报復心里,就自作聪明地给你们下药,结果把自己给害了。我怨你吗?开始的时候还是怨恨的,不过后来我想通了。我怨得着你吗?我只能恨我自己,是我亲手把自己扔进了万劫不復的火坑里。这是我的报应!最近我一直在想,如果我安安分分地待在他的身边,日子应该过得还不错。他虽然狠,但也是分人分事的。你对他好,他也会对你好的,他是个懂得感恩的人。小麦,你可能会觉得我病煳涂了,才会这样说,但我真的觉得朱泰是个重情重义的人。” 第427页 田小麦万万想不到,经歷过这样的折磨之后,她还会对朱泰有如此高的评价。 如果何翠翠之前就懂得反思,懂得从自身找原因,拿得起放得下;如果她能有如今这样的思考能力和判断力,都断然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说朱泰重情重义,从某种角度,或者某个狭隘范围内来讲可能没错。 但从整体来看,从根本上来分析,朱泰无疑是个没有人性的人。 没有人性的人,谈何感情?谈何道义?都是不存在的。 一切道理,一切法则,一切逻辑,在朱泰的世界里,都是他制定的,都是他说了算的。 但来到了法制社会,便由不得他一手遮天。 这也就是为什么他现在会在牢里蹲着,几番上诉都失败的原因。 这样想来,田小麦愈发地觉得千里及是个现世的英雄,是拯救了万千生命的活菩萨。 田小麦起身准备离开的时候,何翠翠挣扎着坐起身,满眼热切地望着她说:“你到了孤儿院,跟他们说,要找一个智力有障碍的男孩,九岁左右的,他们肯定能知道。” 田小麦心疼地说道:“好,知道了,我明天一早就去周平县帮你找孩子。你踏实地睡吧,睡好了脸色才能好。” “小麦!”田小麦打开房门,人都走出去了,这时何翠翠再一次叫住了她,“如果——如果我儿子被人领养走了的话,那——那就算了吧,能领养一个智力有障碍的孩子,肯定是个善良的好人家,我不想去打扰孩子,不想去打扰他们的生活……” 田小麦深深地看了何翠翠一眼,阖上门回了自己的房间。 夏明苏开着床头灯,正在等田小麦回来。 墙上的挂钟显示的时间是一点四十五分。 田小麦爬上床,蹭到夏明苏的身边,揽住他的腰,把自己埋进了他的怀里。 夏明苏抚摸着田小麦的头髮,温柔地说:“累了就先睡吧……” 第397章 有你陪着,就不怕迷路了 夏明苏抚摸着田小麦的头髮,温柔地说:“累了就先睡吧……” “我睡不着。”田小麦把鼻子压在夏明苏的肩头,嗅着令她安心的甜香,淡淡开口道:“我去洗个澡,你帮我热杯牛奶吧,再拿两块椰子糕,我快要饿死了。” 夏明苏搂着田小麦娇小柔软的身体,看到她的眼皮轻轻地跳动着,眼球不停地打着转,似乎一下子接受了太多的秘密和信息而无法很好的消化一样,显得有些躁动不安、心绪不宁。 田小麦现在的确很亢奋,跟何翠翠聊完了之后,不久之前吃的晚饭全部消耗殆尽。 她很饿,肚子咕咕地叫着,反抗着。 夏明苏坐起身,伸手将浑身软绵绵的田小麦拉了起来,他轻巧地啄了一下她软糯的嘴唇,便去厨房准备夜宵去了。 田小麦会用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讨夜宵吃,今天的理由是其中最充分的一个了,因为肚子只有在真的很饿的时候才会咕咕地叫。 二十分钟之后,夏明苏和田小麦面对面地坐在床上,中间放着一个可以摺叠的小方桌。 小方桌上的内容无比丰富,有田小麦之前要的热牛奶和椰子糕,还有六块牛乳饼干、一杯红酒、两片抹了花生酱的面包,和一小碟虾饺。 屋内的大灯被关掉了,只开着床头的两盏小灯,夜谈的氛围很好,但话题却很沉重。 田小麦把从何翠翠那里听来的消息一一讲给了夏明苏,夏明苏刚开始还喝着红酒,吃着点心,一副轻松听八卦的样子,但听到后面就吃不下去了。 原本只打算喝一杯红酒,却在不知不觉中喝下了一整瓶。 全程几乎都是田小麦一个人在说,夏明苏只偶尔提出几句疑问。 当吃完喝完,也说完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 夏明苏将小方桌放到地上,躺下来说:“眯两个小时吧,今天我陪你去孤儿院找孩子。” 田小麦抱着夏明苏的胳膊闭上了眼,睏倦地低语道:“好……有你陪着,我就不怕迷路了……” 吃早饭的时候,李大春刚好过来送车。 村里的路,和从村里到镇子上的路全都修好之后,小汽车终于可以畅通无阻地行驶了。 前些日子夏明苏跟田小麦商量,说想从卖藏红花赚的钱里面拿出一部分来买车,这样以后去哪儿都方便。 田小麦没听他说完理由,就点头同意了。 买车当然是必要的啊,还用讨论什么呢? 夏明苏、田小麦和李大春一同去省城看车,当时田小麦一眼看中了雪铁龙cx20,觉得它在这个年代显得很时尚,线条很美;但夏明苏却觉得这款车太矮了,显得小气,他看中的是越野性能强悍的切诺基suv。 两相比较,李大春也觉得切诺基更实用。田小麦思量再三,被他们俩说服了,最后就定下了切诺基。 李大春两年前就跟人学会了开车,他刚好要留在省城办事,提车的任务便交给了他。 回家之后,夏明苏想要带着田小麦一起去找供哥学开车,田小麦藉口太忙没时间,说自己不想学了,夏明苏也就没有勉强她,自己一个人去学了。 他天分好,四肢协调,冷静沉稳,控制力强,方向感好,学了一天,就开得很熘,没费太大的功夫。 第428页 其实穿越之前,田小麦在上大学的时候,就跟一个开赛车的朋友学过开车。 当时由于年龄不够,所以没法报驾校考驾照而已,但她开车的技术,绝对没的说。 夏明苏现在的水平,肯定不如她。 但她不能跟夏明苏说实情,只能暂时隐瞒自己会开车这件事实。 李大春把钥匙拿给田小麦之后,就走了。他现在可是个大忙人,这次回家看一眼孩子和媳妇之后,还得出去见客户,这一走大概又得十天半个月不着家。 吃完早饭之后,田小麦拿了一套新衣裳让何翠翠换。 何翠翠没有推辞,马上要回家见爹了,总不能穿得太寒酸。 换上衣服之后,何翠翠感激地说道:“小麦,谢谢你……” “谢什么,你今天看起来精神多了。”田小麦帮何翠翠把稀疏的头髮盘起来打成一个丸子,用漂亮的髮簪给别了起来。 何翠翠一起来就吃了两粒止吐药和三颗止痛药,早上逼自己多喝了一碗粥,还在房间里散了一会儿步,只想让自己看起来别太糟糕。 她不想吓着病床上的老爹,不想让父女相见的场面太过悲凉。 然而,当何黑蛋看到闺女的那一瞬间,还是痛哭失声了出来。 夏明苏站在卧室门口,看着抱头痛哭的父女俩,心内戚戚然。 田小麦根本看不得也听不得,她站在院子里,没敢进房间。 但她还是听到了他们苍凉的哭声,环绕在残破的房顶,久久不散。 媒婆莲姑就住在隔壁,最近都是她来照顾何黑蛋,给他做饭餵药、伺候屎尿的。 莲姑来送饭的时候拉着田小麦唠叨了好半天。 “这个黑蛋,他也不让人通知儿子回来!怎么着,我都不能眼睁睁地看他饿死病死吧!我这邻居当的,也算是仁至义尽了。唉……现在翠翠也病成这样了,我一个人可看护不过来,你们还是劝黑蛋兄弟赶紧把俩儿子叫回来吧。我一寡妇,天天往男人房间里头钻,像怎么回事啊!” “黑蛋叔最近亏得有您照顾了,我和明苏这就叫人去把大虎和二狐找回来。麻烦您再照顾他一天,最多一天了。” 事实上,田小麦跟莲姑一样,都是何家的外人。 现在她对莲姑道谢,拜託她再照顾黑蛋叔一天,真不知道是站在什么样的立场上说的。 但这些话就自自然然地说了出来,大概在内心深处,她已经把何翠翠当成朋友了吧。 莲姑是个爽快人,她把嘴巴咧得大大的,笑着说:“行吧行吧,你怎么不进屋呢?外头多冷啊!” “出来透透气。”田小麦说:“我和明苏这就要走了,还有点要紧事。” “那行,我得赶紧把饭拿进去了。”莲姑说着拨开挡风的黑色棉布帘子走了进去。 不一会儿,夏明苏就出来了。 “他们还好吧?”田小麦的心现在还揪着呢,虽然两家的关系算不上多好,之前还有很深的嫌隙,但发生在眼前的毕竟是件悲惨至极的事情。但凡是正常人,看到这样的场面,心情总归不会很好。 就像她曾经走在烧伤科的病房里,看到那些病人烧得面目全非的样子,就难受得无以復加。 夏明苏的声音里也透着沉闷和压抑,“能哭出来也好,至少一家人很快就团聚了。” 两人坐进车内,直奔周平县而去。 “一会儿到了县城,你仔细看着点,看哪儿有电话亭,我得给周婶打个电话。周森知道大虎现在在哪儿做活儿,我让他把大虎和二狐他们叫回来。早一天是一天吧,黑蛋叔和翠翠,随时都可能有危险,我不想让他们家再有更多的遗憾了。” 夏明苏像个老司机一样熟练地开着车,表面看起来很冷静很淡定,但他此刻的思绪很乱,黑蛋叔老泪纵横的样子,何翠翠痛哭到抽搐不已的小身板,不停地在眼前闪现,挥之不去。 田小麦望着车窗外落着残雪的老树,不断地提醒自己,要珍惜此刻的幸福,要珍惜拥有的一切。 因为它得之不易,更因为它随时都会失去。 路边的电话亭很多,夏明苏停下车子,去打了电话。 田小麦留在车上,她打车车窗,让冷风任意地吹拂她的面庞。 夏明苏举着话筒,朝田小麦这边看过来,两人四目相对,像是在确认对方的存在,确认此刻彼此拥有。 打完电话之后,夏明苏小跑着回到车内。他攫住田小麦的后脖颈,落下一记深深的吻。 第398章 条件也太简陋了 打完电话之后,夏明苏小跑着回到车内。他攫住田小麦的后脖颈,落下一记深深的吻。 田小麦往后躲了躲,大白天的,把车停在人来人往的路旁,玩什么车震呀?!还有要紧事儿需要办呢! 躲避的想法只存在了一秒钟的时间,就消失不见了。 转而是一种理解,是感同身受。 对方的唇是热的,唿吸是真实的,他们看到了命运的残酷,所以无法平静。 田小麦回应了夏明苏的吻。 过路人瞥到这样的一幕,都以为是正在热恋的小情侣,殊不知他们已经是老夫老妻,是四个孩子的爹娘了。 他们的吻不是激情燃烧的欲望,而是对生命、对真情的敬拜。 第429页 从火车站往东开了没一会儿,就看到了东郊孤儿院的牌子。 夏明苏把车子停在孤儿院的对面,田小麦先下车去敲门。 一位四十岁左右的女士来开的门。 田小麦自我介绍道:“您好,打扰您了。我们是从竹溪村过来的,想来找一个孩子。” 女士不苟言笑,面若冰霜,她点点头,让出了一条路。 夏明苏锁好车子,跟在田小麦身后,两人一起走了进去。 孤儿院的占地比较大,但这个二层小楼显得非常破旧,斑驳的墙皮,发霉的墙角,吱呀作响的小门,无孔不入的寒气和冷风…… 田小麦不自觉地咽了口唾沫,感觉下一刻马上就要闹鬼了一样,该不会被什么不好的东西附身吧?稀奇古怪的想法占满了她的脑子。 瞬间脑洞大开,无数个恐怖故事在眼前不停地闪现。 天吶,这是孤儿院还是鬼片拍摄现场啊? 小孩子们生活的地方,不该弄得跟幼儿园一样,布置得色彩缤纷,活泼可爱吗? 不应该到处都是嬉戏打闹的场景,拍着手唱儿歌背唐诗吗? 刚进屋的时候,田小麦还走在夏明苏的前面,现在她已经紧紧地握住了夏明苏的手,有种誓死都不松开的架势。 夏明苏小声嘲笑了一句,“害怕啦?” “才没有!”田小麦逞强地否认道。 他们穿过一条狭窄的迴廊,来到一间只有五平米的办公室。 “李院长,他们是来找孩子的。” “行了,你忙去吧。” 女士出门时对田小麦说:“这是我们李院长,想找哪个孩子,你们问她就行。” 田小麦勉强扯出一个笑容,“谢谢你了啊……” 女士看都没看她一眼,扭头就走了。 这人,什么态度啊!一脸缺爱相! “你们过来坐吧,说说你们想找哪个孩子。”李院长看起来差不多快七十岁了,对人还算和蔼可亲。 “大概十年前吧,我朋友把她的孩子放在了孤儿院的门口,她得了重病,快不行了,想再看一眼这个孩子,就拜託我过来问一问,看孩子还在不在这里。”田小麦的余光打量着这件迷你的办公室。 窗台上堆了一大摞的本子,将窗户都挡住了一半,让这间朝北的房间愈发的阴暗了。 办公桌是县城学校里学生用的那种课桌,两个拼接的木板子之间还有缝隙,估计是哪个学校废弃不要桌子。 屋里没有书架,所有的资料和书本都整整齐齐地码放在地板上。为了防潮,最底下还扑了一层稻草。 夏明苏站在田小麦的身后,没有坐在凳子上。因为那个凳子看起来又脏又不稳当,他怕坐上去之后会摔跤。 这所孤儿院的条件也太简陋了,真不知道这里的孩子们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 平常能吃饱饭吗?能穿暖吗?生病了会带去看医生吗? …… 夏明苏迫不及待地想去看看孩子们,但院长和田小麦的对话还没有结束。 “小孩叫什么知道吗?”有的人把孩子丢给孤儿院的时候,会在襁褓里夹一张字条,写上名字、出生年月,或者出生地之类的信息。 有了这些信息,孩子就比较好找了。 “我朋友没有给孩子取名字,她用蓝布把孩子简单地一包就搁门口了,里面什么东西都没夹带。婴儿连身衣服都没穿。” 李院长想了想,仔细地回忆着。经常有人来找孩子,而且好些孩子事实上并没有送到这里,这给她的记忆添加了很多的负担,为她的工作增添了很多的麻烦。 但没有办法呀,这就是她要做的,这就是她自愿承担的责任。 田小麦说:“这个孩子的智力有点问题。” “刚出生的孩子,怎么看出智力有问题的?”李院长不解地问道。 “我朋友后来偷偷地来看过孩子,她看见她儿子跟别的小孩不一样,看起来呆呆的,一坐一整天。孩子的亲生父亲脑子就有点问题,可能是遗传了什么精神上的疾病。” 第399章 呆瓜,他们不要你 李院长摇摇头,嘆气道:“我跟你们说,这里有智力障碍的,有先天疾病的,还有残疾的孩子,很多很多。别看我们这里破,但来来往往的孩子绝对超出了你们的想像。” 李院长打开抽屉翻出一个厚厚的本子,说:早些年,只有我和我闺女两个人看管这里,那时候太忙,很多孩子的资料记得都不全。五六年前这房子还着过一次火,烧没了不少的东西。早些年的我这里现在只有一个简单的记录表,你们看看,七八年到八零年的,登记了两百多个孩子,有名字的只有二十个。” 田小麦指了指本子,问道:“我可以看一下吗?” 李院长把本子递给田小麦,田小麦双手接过来,闷头看了好半天。 这些记录的都太粗糙了,信息也并不是很准确,估计从这里面是找不到什么可用的线索了。 田小麦:“院长,请问一下,这里现在有多少个孩子啊?” 李院长未经思考,就准确地回答道:“有两百六十六个,这周末会再送出去二十八个。” 夏明苏插嘴问道:“什么样的孩子,会被送出去?” 第430页 “有人领养的,还有年龄过了十六周岁的。”李院长说完,又进一步解释道:“现在想领养孩子的人不是很多,大多数都是到了十六岁之后,推荐去工厂干活了。以后至少得自食其力啊……” 李院长摇摇头,嘆气道:“唉,我们能力有限,一言难尽啊!” 田小麦从她的脸上看到了诸多的无奈和疲惫,坚持这么多年,已经很不容易了。 没钱送孩子们上公立学校,又有那么多的残疾儿童,教育上的缺失是很重要的问题。 他们长大了之后,除了出卖苦力,基本上没有别的出路。 老院长清楚问题在哪里,却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是最令人痛苦的。 田小麦把本子轻轻地合上,推到老院长面前,问她:“我们能去看看孩子们吗?如果我们要找的孩子还在这里,我一定能认出来。我朋友说,这个孩子跟他爹长得很像,我们跟他爹很熟的。” 李院长苦笑了一下,望向田小麦,“如果找到了这个孩子,你们打算领回去吗?还是……” 田小麦没跟何翠翠商量过这个问题,但要领回去估计可能性比较小。 何翠翠和她爹的身体都不大好,能活多久都是一个问题,根本没法养个脑子不好的孩子。 何二狐是个没主见没能力的人,以后多半是要入赘到女方家的,身边怎么能带个傻外甥呢? 何大虎是唯一有可能的,但何翠翠一直最心疼这个弟弟,她肯定不希望儿子成为弟弟的负担。 这件事,田小麦做不了主,她看向夏明苏,夏明苏在狭小的空间里来回踱了几步,“先去看看孩子们吧,如果他在这里,我们就先领回去。孩子要不要再送回来,得听听他们家里人的意见。” “行吧,我先带你们去看看吧。”李院长站起身,打开门率先走了出去,她一边快步向前走去,一边叮嘱道:“有些孩子比较敏感,你们不要乱碰他们的东西,也不要表现得太亲近,不要跟他们主动说话。” “为什么?”这是什么道理?田小麦不懂。 夏明苏却立马猜到了理由,“因为他们会有期待。” 李院长对夏明苏笑了笑,她喜欢这个聪明的年轻人。 田小麦看向夏明苏,她还是不懂,“期待什么?” “期待我们会从他们里面挑一个带走领养。”夏明苏每向上迈一个台阶,心思都会更沉重一分。 田小麦的脚步一顿,整个人僵住了。 夏明苏向田小麦伸出手,淡淡道:“走吧,去看看吧……” 田小麦的身子晃了晃,被夏明苏牵着走上了楼。 二楼有八个房间,三楼有四个房间,房间的大小不同,每间房的人数也都不一样。 最多有二十多个人一间的,最少的一间却只有六个孩子。 孩子的分配其实很有讲究,基本原则就是大一点的孩子照顾岁数小的孩子,智力正常的孩子照顾智力有障碍的孩子,健康的孩子照顾残疾的孩子。 有点一对一帮扶的意味,在这里,十四五岁的孩子,基本上都当孤儿院的工作人员来用了。 李院长会给他们发工钱,但是以储蓄的方式暂时帮他们存着,等他们离院的那一天,再统一发给他们。 这样的孩子现在其实只有六个,他们要做的事情有很多,洗菜、煮饭、洗碗、洗衣服、晾衣服、哄小娃娃睡觉等等。 大院里哪里需要他们,他们就要出现在哪里。 为了离开孤儿院的时候能有一笔存款,他们干得很卖力,也毫无怨言。 当然也会有一些脾气暴躁,喜欢惹事,不太好管的,但李院长大多都能通过聊天疏导好他们的情绪。 在二楼的八个房间里,都没有看见何翠翠儿子的身影。 上到三楼,楼梯口的那个房间里,有九个孩子。 五个一两岁的小娃娃在地上或爬或躺着,照顾他们的是一个看起来蛮大的女孩子。 女孩子见到夏明苏和田小麦,立马跑过来,眨着大眼睛,语速极快地介绍着自己:“我叫林蜜,树林的林,蜜糖的蜜。今年十五岁了,我会识字,会照顾小孩子,会补衣服,会做饭,能背下来一百首唐诗。我体力很好,能干农活,一天睡四个小时就够了。你们把我带走吧,我什么都能干,你们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我学东西很快的,我很老实,绝对不会给你们添麻烦。” 田小麦听到李院长在她的身后,微微地嘆了口气。 想来,这段话她已经跟无数个前来找孩子,或者来领养孩子的人都说过了。 “乖女,他们是来找孩子的,一个八岁的男孩。”李院长的话一落,这个脸上长满了雀斑的女孩儿就退到了一边。 她的脸上连失望的痕迹都没有,大概是因为期望落空过太多次了吧,所以现在已经麻木到不会失望了。 这时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走过来抱住夏明苏的大腿就不松手。 他没有抬头看人,也没有开口说话。 叫林蜜的女孩面无表情地走过去,拉了一下小男孩,小男孩纹丝未动,没有被拉走。 夏明苏感觉到自己的大腿被更用力地抱着,虽然小男孩没有说一句话,但他能感受到这个小生命奢求新生活的欲望有多强烈。 第431页 林蜜狠狠地敲了一下小男孩的脑袋,“呆瓜,他们不要你!” 夏明苏抚摸了一下小男孩的脑袋,小男孩像触了电一样抖了抖。 他终于仰起头,看了夏明苏一眼。 夏明苏狠狠心,对他摇了摇头,小男孩的手突然就松开了。 没有人告诉他们这是一个聋哑小孩,但夏明苏和田小麦却很容易地就意识到了这一点。 房间里还有两个四五岁的女孩,看样子是对双胞胎,她们背靠背坐在一起,每个人的怀里都抱着一个洋娃娃在低声地自言自语。 她们从头至尾没有往门口这边看一眼,房间里突然闯进的陌生人,她们似乎看不见。又或许,是觉得除了手中的洋娃娃之外,一切都与她们五官。 “她们俩有自闭症,最近越来越严重了,都好些日子不说话不理人了。”李院长随口说着,带夏明苏和田小麦去了隔壁的房间。 叫林蜜的小女孩走到门口,朝他们的背影喊道:“我真的什么都会做,请你们考虑一下!” 田小麦站住脚,转过头,真诚地回了她一句,“我会的!” 小姑娘甜甜地笑了,发自内心的那种开心的笑。 第400章 我呸!一帮畜生不如的东西 隔壁是一个足足有五十平米的大房间,贴着墙壁摆了好多张双人床,一个挨着一个,中间连个缝隙都没有。 这里面住着二十多个孩子,大多数都是男孩,从三四岁到十几岁的都有。 田小麦扫了一眼,总觉得何翠翠的儿子就在这里面。可乌央央一片,都理着平头穿着黑衣裳,男孩又淘气,跑来跑去,上蹿下跳,根本看不清快速闪动的一张张面孔。 李院长拍拍手,连拍了十几下,房间里才稍稍安静了一点。 “都过来排队站好了!快点快点!” 陆陆续续走过来七八个孩子,剩下的不是在互相推搡,就是在床上打滚,要么就充耳不闻地坐在角落里。 “你们几个别闹了,快……”李院长的话还未说完,田小麦就一把拉住了她的胳膊,“李院长,不用了,我找到了!” “哪一个?”李院长显得有点兴奋,每一次有孩子找到了家人,她都会激动不已。 无论家人是否决定将孩子领回去,她都觉得这至少是一个希望。 田小麦走到靠墙站着的一个男孩儿面前,牵起他的手,带着他走到了李院长身边。 “你确定吗?”李院长看了眼田小麦,又看向了夏明苏。 夏明苏的语气很肯定,“不会错的,这孩子跟他爹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太像了,绝对不会错。” “那就好。”李院长重复道:“真好,太好了!” 房间里突然莫名其妙地安静了下来,一点点声音都没有的那种安静。 夏明苏和田小麦双双转过头,看到一屋子的孩子齐刷刷地朝他们俩望了过来。 那一双双清澈的未被污染过的眼睛里,有着空洞,有着疑问,有着太多不可诉说的内容。 重新回到办公室里,小男孩全程都紧贴着李院长,一副胆怯的模样。 “天天,别害怕。”李院长握着男孩儿的手,指着夏明苏和田小麦,说:“叔叔阿姨是你娘的好朋友,他们是带你回家的。” 天天低着头,对李院长说的话毫无反应。 “你想见你亲娘吗?”李院长摸着天天的头髮,轻声问他。 天天缓慢地抬起头,目不转睛地盯着李院长。他歪着头左看看右看看,似乎在费力地思考着什么、理解着什么。 “天天这个名字是我给他取的,希望他天天都能开心吧。”李院长叫住路过的女人,“念青,你带天天去洗个澡,给他找一身干净的新衣裳穿,鞋子也换一双,上周不是有人送过来两箱棉鞋嘛,你找找有没有天天能穿的尺码。” 念青就是刚刚给夏明苏和田小麦开大门的那位女士,她一脸铁青,不太痛快地说:“搞这么麻烦干什么呀!” 她巴拉了一下天天身上的衣服,皱着眉头说:“这衣服不是好好的嘛,之前刚洗过的,也没破洞!鞋子也没坏,这双挺保暖的。不是找到娘了嘛,嫌不好看回家之后让他娘给他买新衣裳买新鞋啊!真是的!” 李院长瞪了念青一眼,“你怎么那么多废话呢!穿成这样去见娘,当娘的心里得多难受呀!” 念青撇撇嘴,“之前把孩子丢到大门口的时候就不难受了?现在知道难受了?早干嘛去了!一个个只知道生,不知道养,一点责任感都没有。我呸!一帮畜生不如的东西!” “行了行了,这些话你都说了十几年了,做梦都在念叨这些。”李院长摆摆手让念青走,念青还真的就直接走了。 李院长抱歉地笑了笑,“年轻是我闺女,像她爹,愤世嫉俗的,眼睛里揉不得沙子。这些年她太辛苦了,我知道她心里有气,难免有情绪。你们别介意啊!” “不会不会。”田小麦立马接过话头,“这么多孩子需要照顾,岁数都不怎么大,还有残疾的,你们太不容易了。” “我们确实是缺人手啊……”李院长摇摇头,说:“算了算了,不应该跟你们唠叨这些。我去叫别的人给天天洗澡换衣裳,你们在这里等一下吧。” 第432页 “李院长,不用了!我们会把天天打扮好,再带他去见他娘的,您就放心吧。”田小麦走到天天面前,试图跟他表示友好,但天天似乎有些抗拒。 “那就太好了,天天他娘能有你们这样的朋友,真是好福气呀。”李院长帮天天整理了一下衣服,并叮嘱他道:“天天啊,你跟叔叔阿姨他们走吧。一定要听他们的话,不要闹脾气。路上要跟紧了,不要走丢了,知道吗?” 天天大概听懂了李院长的话,他的身子紧张地抖了抖,开口连说了三个“不”。 李院长连哄带骗地说道:“你去见见你娘,见完了之后,还可以回到这里,还能见着我。” 第401章 绝了!绝到差点窒息! 李院长连哄带骗地说道:“你去见见你娘,见完了之后,还可以回到这里,还能见着我。” 天天把头低低地埋在胸口,半天没吱声。 田小麦蹲下身子,将自己的视线摆得比天天的还要低,她轻轻地握住天天的手,让他感受自己的善意和真诚。 随后才缓缓开口说道:“阿姨带你去吃冰糖葫芦好不好?还是你更喜欢吃奶油冰糕?或者甜甜的糖块儿?你想吃什么,阿姨都可以给你买。” 天天的眼睛眨了眨,第一次朝田小麦看了过来。 李院长心酸地说:“孩子们都馋坏了,那些个好东西啊他们平常都吃不到。偶尔有志愿者来的时候,才会带一些过来,让他们过过嘴。可不吃还好,吃过了就成了念想,天天嚷着要吃糖。好些孩子吵着要糖都被念青骂过,可骂完自己心里也难过。但又有什么办法呢……” 天天就这么被田小麦和夏明苏顺利地带走了,他抱着一袋大白兔奶糖,吃着奶油冰糕,还举着一根山楂糖葫芦,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旁若无人、津津有味地吃着。 夏明苏在车里看护着他,田小麦则一个人进商店里面给天天买新衣裳去了。 家里的四个孩子都还小,没有天天能穿的衣裳,只能临时买一套应应急,再买双更保暖的鞋子。 田小麦打开车门,把装有衣服和鞋子的几个大袋子往里面的座位上一扔,跟着坐进去关上了门。 “走吧,找个洗澡堂,你带天天进去帮他洗一洗吧。”田小麦从后视镜里面看着夏明苏,说:“我怕咱家的孩子吓着天天,尤其是一一,肯定会打破砂锅问到底,想想就头疼。” “我刚才也是这么想的,咱们尽量少去惊动不相关的人。”夏明苏打着方向盘,转向了右边的那一条街。 田小麦以为洗个澡最多一个小时就能好,结果夏明苏带着孩子进去了足足两个半小时才出来。 “你们在里面干嘛啦?洗着洗着睡着了?”田小麦无语地问道。 夏明苏的脸被热气熏得通红通红的,他扭了扭胳膊,满脸的黑线。 “鬼在那澡堂里面能睡着?!臭小子身上太脏了,我反反覆覆给他搓了无边澡才搓洗干净,他还不配合,不是玩水就是乱跑!” 田小麦毫无同情心地笑了,“你怎么不找澡堂里搓澡的人啊?” “洗澡的人多,都在排队,搓澡的就两个人,我哪有那个时间等啊。”夏明苏启动车子,向回村的路上驶去。 田小麦把屁股往前挪了挪,歪头看着夏明苏的侧脸,笑着问他:“你在公共澡堂里洗过澡吗?” 夏明苏没好气地回道:“没有!” “果然,我就猜你没去过这么接地气的地方。”田小麦故意想逗逗夏明苏,“洗大澡堂舒服吧?气氛是不是绝了?!” “绝了!绝到差点窒息!”夏明苏刚刚走出大澡堂的时候,发誓以后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不会再进这样的公共大澡堂了。 汗味、臭脚丫子味、香皂硫磺皂的味道混在浓浓的水蒸气里面,让人喘一口气都费劲。 在那样的地方别说呆两个半小时了,呆上五分钟都需要强大的意志力和战斗力。 田小麦拍了拍夏明苏的肩头,安抚道:“你的牺牲还是很有意义的,看咱们的小天天,鸟枪换炮,焕然一新,变得多精神!翠翠看了肯定会特别高兴。” 夏明苏扭头看了天天一眼,心里略感安慰。还好没有白折腾,洗完之后,变成了一个白白净净的小帅哥。 之前听何翠翠说孩子长得跟郭旺财一个模样,现在看来,的确挺像的。但两个长得特别像的人,也有可能一个是美版的,一个是丑版的。 天天就是那个美化了n多个层级的版本,毕竟他有一个漂亮的娘,还是遗传了不少好的基因的。 郭旺财的皮肤极差,满脸的坑和痘印,属于月球表明的那一种。但天天的脸蛋特别白嫩,洗过澡之后,白里透着红,跟水蜜桃似的。 郭旺财脸盘大,脖子又短又粗,而天天的小脸蛋现在只是有点婴儿肥,等稍微大一点,估计会出现清晰的稜角。他的脖子随了翠翠的细长,所以整个人看起来很挺拔。 田小麦买的棕色小棉袄和黄色的毛衣穿在天天的身上,显得很精神。 如果不跟他对话,根本看不出他与其他的孩子有什么不同。 夏明苏直接把车子开到了何翠翠家的门口,这时候已经下午五点多了。 第433页 田小麦牵着天天的手,进了院子。 天天对陌生的环境感到极度的不安,他扒住田小麦的胳膊,死活不愿意往前走。 田小麦只好蹲下来,好言劝道:“天天,不怕,这里是你的家。里面有你娘,还有外公,他们很喜欢你的。” 天天从衣服兜里掏出一块奶糖,递到田小麦面前,生硬地说道:“吃!” “我剥给你吃,吃完了跟阿姨进去,好不好?”田小麦跟天天打着商量,但她也不确定孩子能理解多少。 天天没点头也没摇头,他一直哼哼着要吃。 田小麦只要把糖剥了,餵给了天天。 品到了奶香和甜味,天天抿了抿嘴,微微地笑了一下。不过笑得不是很娴熟,笑容有那么一点僵硬。 田小麦一直以为人天生是会笑的,但她现在不这么觉得了。 对一小部分人来说,展露笑容是需要学习和刻苦联繫的。 不过好在吃完了糖之后,天天乖顺地任由田小麦牵着进了房间。 何翠翠预感到了什么,还没看到人,只听到门响了一声,便不顾虚弱的身子,勐得坐了起来,朝门口的方向看了过去。 她仔细地辨别着脚步声——来了!她的儿子来了!田小麦把她的儿子给找回来了! 何翠翠的眼泪断了线一样砸下来,但她怕吓着孩子,又快速地抹掉了脸上的泪水。 天天看到坐在炕头的何翠翠,突然站在门口停住不走了。 田小麦弯腰在他耳边轻声说道:“这是你娘,过去吧,去叫她一声娘。” 天天疑惑地看向田小麦,往田小麦的怀里钻了钻。 田小麦原本不打算介入他们母子间的交流,但天天不太配合,她怕何翠翠伤心,所以只要带着天天走了进去,还直接把天天抱到炕上,让他与娘亲离得近一些。 何翠翠突然一把抱住天天,哭喊道:“我的儿啊,娘对不起你!娘对不起你啊!娘不该把你生下来,更不该把你丢给别人……娘是罪人!是大罪人啊……” 天天被抱得透不过气来,勒得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他被眼前这个疯女人的举动吓着了,也跟着大哭不止。 母子俩的二重唱此起彼伏,毫无停歇的预兆。 房间里瞬间就炸了,田小麦摇了摇何翠翠,劝她:“你吓着孩子了,翠翠你先别哭……” 何翠翠根本听不进田小麦的话,她搂着儿子死活不撒手,“我苦命的儿啊,下辈子你千万要投个好人家,不要再做我的儿子了……我苦命的儿啊……你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啊……” 天天的两只手拼命地推搡着何翠翠,想要挣脱这种窒息的束缚,可何翠翠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把儿子搂得那叫一个结实。 田小麦在旁边看得是心惊肉跳,万一挣扎中天天划伤了何翠翠,或者何翠翠弄伤了儿子,都存在一定的风险。 毕竟何翠翠基本上被确诊为了爱滋病毒携带者,万一撕扯中让天天也感染上了,那可真就是大悲剧了。 田小麦想掰开他们,可也不敢妄自下手。 看到眼下的场面,夏明苏揉揉太阳穴,皱着眉头走过来,为了盖住这惊天地泣鬼神的哭声,只好扯着嗓子喊道:“让天天先去看看他外公吧!” 第402章 看把你紧张的 看到眼下的场面,夏明苏揉揉太阳穴,皱着眉头走过来,为了盖住这惊天地泣鬼神的哭声,只好扯着嗓子喊道:“让天天先去看看他外公吧!” 何翠翠突然回过神来,“对对对,我爹还等着看外孙呢。儿啊,去看看你外公吧。” 天天勐地推了何翠翠一把,何翠翠的身子本来就虚弱,没多少力气,刚刚又哭到虚弱,能保持坐着的姿势已经不容易了,这下被突如其来的力道一推,人直直地就朝后面栽倒,脑袋“咣”的一下就撞到了后面的炕柜上。 “啊……”何翠翠疼得痛叫出声。 天天就势跳到地上,一熘烟跑出了房间。 “苏苏,快去把天天追回来!”田小麦说着箭步上前,准备去查看何翠翠的伤口。 可她的手还没碰到何翠翠的头,后衣领就被夏明苏用力地一扯,整个人离开了炕头,连连向后退去。 “你干嘛呀!”田小麦怒瞪了夏明苏一眼。 “你去追天天,我来处理伤口。”夏明苏的脸色难看得要命,田小麦噤声不语了。 她小声嘀咕道:“我知道你担心什么,我又不直接碰伤口,看把你紧张的。” 夏明苏沉声道:“天天已经跑出院子了,你再不追,就追不上了。” “你自己小心点。”看在夏明苏是担心自己的份上,田小麦也就不计较他的粗鲁举动了。她跑出大门,左右望了望,看到天天正在往村口的方向跑,就追了过去。 夏明苏去车里取了自己的皮手套带上,才回到房间给何翠翠检查了一下伤口。 何翠翠的后脑勺红了一大片,肿了一个鸡蛋大小的包,但并没有出血。 “头疼吗?”夏明苏摘下手套,从炕柜里随便拿了一件衣服捲成合适的大小,垫到了何翠翠的脖子下面,好让她躺得更舒服一些,也让肿起来的后脑勺减少一些压力。 第434页 何翠翠眼角的泪水还没有干透,她闭着眼睛,双唇紧抿,没有回话。 夏明苏瞅了她一眼,打算让她自己一个人好好休息一下,便转身离开,准备去找找田小麦。 “你等等!”何翠翠突然开了口,叫住了夏明苏。 “怎么了?还有哪里不舒服吗?”夏明苏停住脚,扭头朝何翠翠看过去。 何翠翠从夏明苏的眼中看到了怜悯,她把头转向窗外,目光直直地盯着树梢上那一小片铺满霞光的天空,悲悲切切地开口问道:“我不会把病传染给大虎、二狐和我儿吧?” “不会。”夏明苏说:“只要你的血进不到他们的身体里,你就不会传染给他们。” “我的病是通过血传染的?”何翠翠突然明白,刚才夏明苏为什么不让田小麦来给她查看伤口了。 果然是个心细如髮的男人。 “血液是其中的一种方式。”夏明苏说完之后才觉得有些不妥,面对何翠翠他其实没必要说得这么严谨,这句话说得真是多此一举。可说出去的话就跟泼出去的水一样,收不回来了。 何翠翠果然接着他的话问道:“其他的方式——还有什么?” 夏明苏不想过多地聊这个问题了,他含煳地说道:“现在医学还不够发达,这种病是近几年才发现的,我们对它的研究还不是很彻底……” “通过性关系也会传染的吧?”何翠翠打断了夏明苏的话,她这样问,只是想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被传染的。 “是。”夏明苏点点头。 何翠翠笑了,“那在村屋里,跟我有关系的男人,和跟那个男人有关系的女人,是不是都会传染上这个病?” 夏明苏又点了一下头,“十有八九。” “哈哈哈……这都是报应啊!”何翠翠笑着笑着,泪水又跟开闸的水一样流了下来。 枕巾上顿时湿了一大片。 夏明苏站在大门口透气,等着田小麦和天天回来。可他左等右等,天都快黑了,还迟迟不见两个人的身影。 反倒是何翠翠的两个弟弟先回来了。 “我姐呢?”何大虎气喘吁吁地跑到夏明苏面前,满头的大汗。 “房间里呢。”夏明苏拉住正要往房间里跑的何大虎,叮嘱道:“别问太多以前的事情,你有什么疑问,回头我告诉你。” 何大虎点点头,深吸了一口气,说:“知道了。” 由于夏明苏经常过来给黑蛋叔看病,所以何大虎对夏明苏还是存了一份敬意的。 弟弟何二狐过了十多分钟才步履蹒跚地走到家门口,他跟不上哥哥奔跑的速度,在后面紧赶慢赶,这才到了家。 何二狐见到夏明苏也不打招唿,直接进屋找哥哥去了。 夏明苏瞥了何二狐一眼,不禁摇摇头。都老大不小的了,一点主见都没有,从早到晚就知道跟在哥哥屁股后头当小尾巴,真是有够没出息的。 第403章 娘,他欺负人 田小麦追上天天的时候,看到他正在跟一一打架。 两个个头差不多的孩子扭打在一起,你打我一拳,我踢你一脚;你抓我一把,我挠你一下…… 他们的衣服全都被扯乱了,棉衣的扣子掉到了地上,毛衣的线头都露出来了,秋衣也七扭八扭地被拽了出来。 天天的鞋子没了一只,一一的红帽子也在五米之外的地上躺着。 看样子这战线还拉得挺长,应该是从那头一直打到这边来的。 场面之混乱,简直不忍直视! “你们俩都给我停手!”田小麦一手拽住一个,把两个不让人省心的小屁孩硬生生地给拉开了。 “娘,他欺负人!”一一看到给自己撑腰的人来了,双手插着腰,把腰板挺得直直的,双眼狠厉地盯着对面的男孩,愈发盛气凌人起来。 天天则低着头不吭声,田小麦看不到他的表情,但从他的口中、鼻孔中不断地喷出白雾,可见气得也不轻。只是他不知道该如何替自己解释替自己辩白,所以才保持了沉默。 “说说吧,怎么回事?”田小麦看向自家闺女,一脸严肃。 一一觉得自己占理,所以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娘,是这样的。我在这附近看到了兔子的脚印,就在这一片找兔子。我都找了两个多小时了,好不容易见到了俩兔子,正准备抓呢,结果他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冲过来就撞我,还抢走了我手里的巧克力!我让他把巧克力还给我,他直接就给吃了!这是颜青给我的巧克力,他凭什么吃啊!” 一一越说越气,瞪着陌生的男孩,吼道:“你是谁家的崽啊?会说话不会?半天憋不出来一个屁!你要是不会说话,就叫你爹娘过来,我要跟他们理论理论!不会管孩子就送学校去,在外面瞎熘达惹事算怎么回事?!” “一一,你先回家吃饭吧。”田小麦的话还没说完,天天就跟小钢炮似的,想拿头去撞一一。 好在田小麦的手一直揪着两个孩子的衣领没有松开,天天往前跑了两步就被田小麦给拽回来了。 其实两个孩子之间的事情很简单,一一热衷于抓小动物来做观察,放在家里养几天之后就会放归大自然。 第435页 天天可能误以为一一要伤害小动物,所以推了她一下不让她去抓。后来又看到一一手上拿着巧克力,因为嘴馋就抢过来自己吃了。 一一不是贪嘴的小孩,平常有好吃的也乐意分享,可今天这块巧克力是颜青给她的,所以她格外珍惜,特意拿到外面来偷偷地吃。 可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莫名其妙地推了她,吓跑了她快要到手的兔子,还吃了她最珍惜的巧克力。 能不火大吗?心里的怒火蹭蹭地冒着烟啊!气得肺都要炸了! 一一这小暴脾气跟火山岩似的,一旦着起来了,就很难灭掉。 田小麦对天天还不是很了解,这孩子又不怎么说话,沟通起来有些费力。所以她决定先把自家闺女给哄好,哄好一个,把他们分开,接下来的事情也就好办多了。 “一一,你刚才说的娘都听懂了。他呢,叫天天,是翠翠阿姨的儿子,之前一直住在县城里,我和你爹刚把他接过来。他来到陌生的环境,身边也都是不认识的人,所以可能不太适应,不想讲话。刚才的事情有点误会,只要是误会,以后会慢慢解开的。至于巧克力,我让颜青叔叔下次来的时候,再给你买两盒,或者你想要点别的,也可以打电话告诉他。” 一一扁着嘴,对娘的这种处理方式表示不满。 “他推了我,无论基于什么样的原因,都是他的不对!他不经允许抢走了我的巧克力,还给吃掉了,也是他的不对!他应该跟我鞠躬道歉!” 田小麦耐着性子说道:“是,他是有做错的地方。可有些事情并没有绝对的对和错,也并不一定非要对方当面向你道歉。有句话叫得饶人处且饶人。对所有人对所有事都摆出咄咄逼人的姿态,并不可爱。你相信娘,娘不会故意偏袒谁,今天的事情等回家了娘跟你慢慢讲,好吗?乖,你先回家吃饭去,等娘晚些时候回去了,再跟你解释。” 一一心里不痛快,但她不是蛮不讲理的人。娘的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她也只好听话了。 “行,那我回家了。”一一整理了下身上的衣服,迈着潇洒的步子扭头走了。 天天偷偷地抬起头,死死地盯着一一的背影,小声地开口说了一句“坏人”。 田小麦这个心累啊,这些小孩子说他们啥都不懂吧,其实也不是,多少还能懂那么一点人事。 可就这种半懂不懂的孩子,最难管了。 尤其像一一这种,看的书很多,总觉得自己很厉害,觉得自己已经是大人了。可毕竟年纪在这儿呢,理解能力多少受着限制。接触过的人不多,经歷过的事也少,生活环境相对单一。书面上学到的道理,没有经过亲身实践,总是比较虚的。 田小麦窥视着天天的目光,她突然意识到,这孩子跟他爹不一样。 郭旺财是真的傻,但天天并不傻。 天天不让田小麦牵他的手,但他一路都跟在田小麦的身后,跟着走回了何翠翠的家。 “你们跑哪儿去了,怎么才回来?”夏明苏往天天的身上看了一眼,这才多会儿功夫,怎么就成了这幅德行了?下午刚洗好收拾好,现在怎么又成了这幅鬼样子了? 田小麦的太阳穴直犯突突,“他碰到一一了,俩孩子干了一架。” 夏明苏挑挑眉,“谁赢了?” “呃……”田小麦回想了一下之前看到的场面,说:“应该算打了个平手吧。” 夏明苏:“恩……” 田小麦:“你以为谁赢了?” 夏明苏答非所问道:“一一很厉害了,作为女孩子,比对方还小了两三岁,平手已经不错了。” 田小麦说:“那是我去的及时,再打下去还不一定什么情况呢。” 夏明苏不置可否。 “咱俩在这讨论这个问题,不太好吧,好像在讨论两个蛐蛐斗法似的。”田小麦看了眼身边这个一言不发的孩子,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她总觉得天天心里头应该什么都明白,只是他的表达方式跟正常人不同,所以没人看得懂罢了。 夏明苏仰头看了看天色,大月亮稳稳噹噹地挂在一团黑云上,漫天的星星一闪一闪的,格外明亮。 夏明苏:“大虎和二狐回来了,在翠翠的房间里呢。把孩子送进去,咱们就回家吧。” “那我送天天进去,你在这儿等我一会儿。”田小麦摸了摸天天的头,说:“咱们进去吧,你两个舅舅也回来了,今天你们家大团圆啦。” 天天依旧低着头,不说话,跟在田小麦的身后走了进去。 房间里的气压很低,田小麦轻咳了一声,说:“我把天天找回来了,那——你们聊吧,我和明苏就先回家了。你们要是有什么事儿,就去家里找我。” 何大虎的眉头皱得很深,他看着门口的小男孩,很努力地想挤出一个和善的笑容,可怎么都笑不出来。 他对自己的情绪压抑得太厉害,开口的声音又哑又紧,“谢谢你们了。” “没事。”田小麦说:“天天这孩子不太爱讲话,可能跟咱们都不熟悉吧,慢慢会好一些的。” “好,知道了。”何大虎走到田小麦面前,把天天抱了起来。 第436页 天天好奇地看了何大虎,并没有挣扎闪躲。 “他好像挺喜欢你的,今天晚上你就陪孩子睡吧。”田小麦笑了笑,往后退了两步,摆摆手说:“我这就走了,你们聊吧。” 第404章 求你一件事 何翠翠回家之后的这些日子,夏明苏和田小麦没少做好吃的好喝的让大贵给送去。 何家两个病人,两个没媳妇的糙汉子,再加上一个闷头闷脑的小孩,家里能有什么好吃的呢? 何二狐是根本指望不上的,连个碗筷都不会洗刷。 何大虎也只会做些极简单的,无论是白菜还是土豆,萝蔔还是猪肉,全部都往大锅里一煮,煮熟了倒点咸盐或者酱油,就当是一顿饭了。 这些他和弟弟俩人吃吃能顶个饱,填个肚子也就罢了。可病人的食慾原本就不好,看到这种食物根本吃不下去。 考虑到这种情况,田小麦就决定为他们提供一段时间的投餵服务。 鸡汤炖银耳、茯苓糕、鲫鱼汤、鲜虾面……大贵端着大盆小碗,拎着菜篮子,几乎要踏破了何家的门槛。 夏明苏和田小麦的工作依旧很忙,好在大贵能干,他会依照要求,提前把食材准备好并且收拾好,承担下最费时费力的部分。这样真正做的时候,就少了很多的麻烦,能够剩下不少的时间。 这些滋补的食物基本上都进了何二狐和天天的肚子里,他们两个人以可见的速度胖了起来。 何黑蛋只能吃进去点小米粥之类的稀食。 何翠翠稍微好一些,会喝点鲜汤吃点豆腐,但其他的东西也吃不进去,吃完之后很容易呕吐。 一个家破碎了这么多年,总算团聚了,却是这样的情况。 何大虎成了家里的顶樑柱,要照顾两个病人,伺候他们吃喝拉撒,又要照顾两个不懂事的孩子。 天天是正儿八经的孩子,弟弟二狐虽然已经成年,但爹跟他说过,二狐打小依赖人依赖惯了,个头长了,岁数大了,但心智上还是个孩子,所以何黑蛋让大虎一直把二狐当孩子一样照看。 何大虎对此毫无怨言,只当二狐是自己的儿子,虽然这个弟弟只比他小了两岁,但也无妨。 就这样过了一个礼拜,何黑蛋在无限的遗憾中闭上了眼。 唯一令他感到庆幸的是,走的时候,孩子们都在身边。 何翠翠被大虎抱到爹的坟前,她忍着眼泪敬了爹三杯酒,结果还没等她说一句话,人就昏倒了。之前忍着的那些泪,全都砸进了冰冷的土地里。 醒来的时候,何翠翠见大虎在炕边坐着,就用颤抖的声音说:“晚上你去把田小麦叫过来吧,我有话要跟她说。” 何大虎咳嗽了两声,说:“知道了。” “大虎啊……”何翠翠温柔地唤了弟弟一声。 何大虎抬眼看向姐姐,以为她想解手,或者是想坐起来。 “你少抽点菸,对身体不好。”何翠翠发现弟弟身上的烟味越来越重了,而且她能闻出来,弟弟抽的是最劣质的那种烟。烟劲儿足,但对身体的伤害也极大。 何大虎挪开视线,敷衍地说道:“知道了,我以后少抽一点。” 他是这样答应的,但他并没有这样做。他只是在每次抽完烟之后,会漱漱口,会在外面多站一会儿,把味道散得淡一些。 没有烟,何大虎要怎么把日子撑下去呢? 爹已经走了,接下来只是在数着日子,等姐姐撒手人寰的那一天。 最开始他想过要带姐姐去大城市看病,但后来听夏明苏说这个病现在没得治,去北京最好的医院,也于事无补。 后来也只好决定听天由命了。何大虎只希望姐姐在最后的这一段时光里,能够安然地度过,不要太痛苦了。 田小麦晚上过来看望何翠翠的时候,带着下午在镇上买的栗子糕。 她把满满一袋栗子糕递给何大虎,让他拿去跟二狐和天天一块儿吃。 何大虎谢过田小麦之后,就带着弟弟和天天去了隔壁的房间,好让姐姐和田小麦能够安静地说会儿话。 “今天怎么样了?有哪里难受吗?”田小麦从桌子底下抽出个板凳,搬到炕边坐下来。 “就那样呗,没劲儿,浑身都不舒服,不过今天没怎么吐了。”何翠翠自嘲地扯扯唇,嘆气道:“吃不下什么东西,也就没什么可吐的了。” “多少还是得吃点,哪怕吃完再吐掉呢,一进一出,体内还是能吸收进去一点营养的。”田小麦知道这些话说来也没什么用,但又不能什么都不说,所以也只好去讲这些没什么意义的话,至少能让这场对话显得不那么清冷。 “小麦,我让大虎找你过来,是想求你一件事。”何翠翠抬起胳膊,想去握田小麦的手,但胳膊举到半空中,突然停住了。她想起来自己有传染病,虽然皮肤接触不会传染,但她依旧觉得这病就像一个毒瘤一样长在身体里,是骯脏的,所以她不想主动地去触碰任何人。 第405章 你把天天收养了吧 “什么事?”田小麦预感到何翠翠想要求她的事情,一定是一件很难办到的事情,所以她的语气里没有冷漠,也没有热情。 何翠翠把胳膊重新塞进被子里,开口没说想求田小麦帮她做什么事,先没头没尾地说了好多自己的不是,让田小麦原谅她。 第437页 田小麦一听,又是这些陈年旧事,“翠翠,我真没觉得你对不起我什么,所以谈不上什么原谅不原谅的,都过去这么多年的事情了,咱们还是不要提了吧。” 现在提这些又有什么用呢?人毕竟是要向前看的。 何翠翠却不这么认为,她是将死之人了,她的所思所想,她所担心忧虑的事情,没人能动。 她满含期待地望着田小麦,艰难地开口道:“你不原谅了我,我怎么好求你啊。” “有什么事情,你就直说吧。”田小麦想及早结束这场对话,家里家外一堆的事情需要做,她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无谓的交谈之中。 对何家的事情,能做的已经全都做了,作为同乡,作为朋友,算是仁至义尽了。 “翠翠,能帮的事情,我一定尽力去帮。但在我能力之外的事情,我也没有办法。所以你直说就好,真的没有必要跟我含煳其辞。” 何翠翠听出了田小麦话中的一丝不耐烦,无论怎么求,该求的还是要求,她说:“你把天天——收养了吧……” 田小麦不想拒绝得太残忍,但王喜弟前两天就找她聊过了这个问题,说这个孩子绝对不能进夏家的大门,所以当她听到何翠翠的请求时,她的脸上立马写出了答案。 田小麦对婆婆的预见能力表示钦佩,果然阅歷丰富的人,能够把事情看得更远更深。 何翠翠的脸上写满了焦急,“天天跟他爹不一样,这几天他经常来我的房间,我知道他不是真的傻,他只是不太会说话,不懂得表达,会害怕陌生人,所以看起来好像反应很迟钝,好像听不懂人说话一样,其实他心里很明白的。等他再大一点,在一个安稳的环境里生活一段时间,会越来越好的。小麦,我不是为了说服你收养他,所以在这里乱编瞎话,我说的是真的。你跟他在一块儿呆几天,就能知道我说的都是真的。” 田小麦:“我知道天天跟他爹不一样,在孤儿院找到他,接他回来的路上,我就看出来了。” 何翠翠的眼眸一亮,像看到了希望之光似的闪了闪,“看出来就好,看出来就好,他是个正常的孩子,很乖的,不吵人。” 拒绝一个人,拒绝一件事,从来都是不容易的,田小麦正在做这样一件艰难的事情。 “我不能收养天天,是因为我家里的孩子太多了。我跟明苏两个人平时都没有什么时间,家里都是我婆婆和大贵两个人看顾的,我不能再给他们增加更多的压力了。几个孩子都到了半大不大的年纪,不好管教,家里如果再来一个孩子,太容易吵闹起来了。不瞒你说,天天来的那天,就跟我闺女打了一架。虽然彼此有点误会吧,但这么大的孩子,你跟他们讲道理,不太容易能讲通。我也怕我家里的人太多,天天适应起来不太容易。” 何翠翠含着泪祈求道:“小麦,你就当可怜可怜我,帮我养大这个孩子吧。我知道你和明苏都特别能干……你们,你们不用在他身上花费太大的精力,给他一口饭吃,给他一个小房间就行。我不奢望他成什么人物……” 田小麦把头低了低,语气坚决,但并不冷漠:“孩子还是跟亲人在一起会更好,我这也是为了天天着想,他真去了我家,未必会开心的。” 何翠翠抱着最后的希望,大喘着气说道:“你回去跟夏明苏再商量商量吧,没准他会同意呢?天天去了你家,可以让他改姓,让他姓夏,夏家不是可以平白地多一个儿子嘛!这多好呀!” 田小麦摇摇头,只能无奈地坦白道:“我婆婆,夏明苏的娘,她不同意我再收养别的孩子。翠翠,我真的没办法收养天天。我看他跟大虎相处的不错,你把孩子留给大虎吧,大虎不是还没有孩子呢嘛!” “可他以后总会有的啊。”何翠翠的眼睛无力地垂了垂,干瘪的眼皮耷拉下来,显得很没精神,“他一个人怎么过?不会做饭、不会拾到家……大虎早晚还要再讨一个媳妇过日子的。可拖着一个拖油瓶,哪个姑娘愿意跟他?我不能让他一辈子都担着这样一个负担,这样我死了也不会瞑目的。” 田小麦:“……” 隔壁房间里,二狐大声地哼着变调的曲子,天天用力地在敲桌子、敲柜子,大虎让他们安静,但他们不听。 何翠翠发泄般,加重语气说道:“即使让天天回孤儿院,我也不会把他留给大虎的!有一个二狐,他都已经够够的了!” “这件事,你跟大虎商量过吗?”田小麦说:“也许大虎他很想带着天天一起生活呢?” “我还用跟他商量吗?如果我问他,他为了让我宽心,一定会承诺抚养天天长大成人,我相信他能做得到。可我这样做,不是害了大虎吗?他就没有了自己的生活呀!我这个当姐姐的,从来没为他做过什么,没让他享受过一天好日子。总不能等我死了,还给他丢下这么大的一个包袱吧……”何翠翠恨自己无能,恨自己命苦,她用力地抹去了渗出眼角的泪水,无名的悲戚阵阵涌来。 “翠翠,这都是你认为的,你认为的并不一定是事实。”田小麦轻轻地嘆了口气,有很多话含在口中,觉得该说,又觉得不该多嘴。犹豫之下,最后还是闭上了嘴巴。 第438页 “你不想要天天,那就算了吧。你也没必要教训我,我都快死了,不想明白更多的道理了。我这辈子就这样了,煳里煳涂地过,过得乱七八糟,狼狈不堪……”何翠翠苦笑道:“也没什么,死了之后都一样,埋土里,不知冷不知热,挺好的,也算解脱了!” 田小麦的心里堵得慌,她想自己差不多应该走了,可何翠翠似乎还有话没说完。 “你觉得人有灵魂吗?”何翠翠直勾勾地盯着田小麦问道。 田小麦:“有的吧……” “那——人死了之后,还有灵魂吗?”何翠翠目光灼灼,脸上似笑非笑,表情令人难以捉摸。 田小麦:“有的吧……” “还是没有的好。”何翠翠说:“我可不想死了之后,再碰到郭福三和郭旺财。” 田小麦没想到话题会突然拐到郭福三和郭旺财的身上,何翠翠这句话明显含有深意。 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想再碰到这两个生前折磨过她的人吗? 还是——怕他们来讨债,跟她清算生前的仇怨。 田小麦看着何翠翠的眼睛,透过这双日渐萎缩的双眼,一直看到了她的心里。 “人做过什么,总会有个结果的……”田小麦说完这句不着边际的话,就起身离开了。 那天晚上,何翠翠吐了很多的血。 二狐和天天当时早已经睡下了,对此毫无所知。 大虎忙活了一个晚上,夏明苏告诉过他,照顾病人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什么情况下该如何处理,所以虽然血吐了很多,病情不容乐观,但他并没有慌乱。 早上太阳露头的时候,何翠翠才渐渐缓过来。 她开口的第一句话说的是,“大虎啊,今天把天天送回孤儿院吧。他在那里长大的,环境熟悉。在那有吃有住,也挺好的。听说成年了之后,院长还会推荐他去厂子里干活,那也算是自食其力了,我也就放心了。” 何大虎没提出什么异议,一边擦拭着地上喷溅到的血,一边淡淡地说道:“好,我知道了。” 第406章 真的吗?你没骗我? 何大虎没提出什么异议,一边擦拭着地上喷溅到的血,一边淡淡地说道:“好,我知道了。” 何翠翠很快就因为虚弱而昏睡了过去,折腾了一夜,也该累了。 何大虎快速把房间收拾妥当,把所有沾染过血迹的地方,都用消毒药水仔仔细细地清理了一遍。 做完这一切之后,他看了眼时间,心想着二狐和天天至少还会再睡一个小时。 他便利用这段宝贵的自由时间,去找了田小麦。 田小麦每天都晨练,早上想要找到她,并不难。 两人在路边低声地聊了一刻钟,田小麦最后点了点头,何大虎给她深深地鞠了一躬,便分开了。 田小麦吃过早饭之后,又来了一趟何翠翠的家。 何翠翠的身体不舒畅,睡得不安稳,有一点点动静都会惊醒。但她又起不来,只能躺在床上,睁一会儿眼,闭一会儿眼,混混沌沌地度过一分一秒。 她听到了田小麦的说话声,便朝门口看过去,过了半分钟,田小麦从外面走了进来。 “你怎么来了……”何翠翠比前一晚更显憔悴了,脸上没有一点人色,活像个被抽了筋骨的鬼一样。生命正在她的身上流失,她的模样越来越不像一个人了。 就似看到一朵花渐渐凋零,看到深秋的落叶一片片落下一样,充满了萧瑟的悲凉的感觉。 “你不欢迎我吗?”田小麦依旧拉了个凳子坐在炕边,除了身上的衣服不同,光线不同,场景则跟前一晚一模一样。 “我一个活死人,还能欢迎什么……” 坐近了,田小麦才看到她的嘴角全部裂开了,嘴唇上凝结的都是小小的血疙瘩。 当人们在深夜里安睡时,这个房间里的病人经受着怎样的折磨和痛苦,只有何大虎是唯一的见证者。除了他,无人知晓。 “翠翠,我跟明苏和我婆婆商量过了,他们同意收养天天。” “真的吗?你没骗我?”何翠翠万万没想到,田小麦是给她带好消息来的。 她不敢相信这是事实,“昨晚你拒绝我的时候,还毫无商量的余地,怎么今天就——改变主意了?” “我心软了呗。”田小麦淡淡地笑了一下,笑得让何翠翠格外的安心。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不会忍心再把孩子送回孤儿院的……”何翠翠含煳不清地嘟囔着,“那个孤儿院条件不好,灰突突的,孩子们穿得都是破衣裳,好多孩子都有问题,心脏病啊、精神病啊、自闭症啊……正常的小孩在那里呆久了,也很容易变成傻子的……那里还没有老师,以后出去了大字不识,只能卖苦力……” 前面的田小麦勉强听懂了几句,但说到后面何翠翠的声音越来越小,渐渐地,就听不清楚了。 但大概什么意思,田小麦多少能猜得到,因为偶尔还能辨别出几个词语。 依着对何翠翠的了解,只要几个简单的词语,就可以了解整句话的意思了。 第439页 总结下来,无非是如果再回那个孤儿院,孩子的后半生就毁了,只能苟活于世了; 田小麦能收养天天,让孩子在一个温馨富裕的家庭里长大,以后肯定会很幸福。 何翠翠说着说着,昏了过去,但裂开的嘴角微微地扬起,露出了一个苍白而诡异的微笑。 田小麦还有事情要忙,就先走了。 这一整天,何翠翠的意识都不是很清晰。醒着的时候,脑子也不是很清楚。 别说吃饭了,连一粒药都没咽下去。 下午四五点的时候,何大虎把夏明苏叫了过来。 夏明苏把完脉,脸色沉了沉,把何大虎拉到门外,告诉他,“准备后事吧,就这一两天了。” 何翠翠不可能听到门外的话,但她这时候突然醒了过来。她看着站在面前的田小麦,问道:“明苏是不是来了?” 田小麦点点头,“恩,他在跟大虎说话。” “你快叫他进来,我要好好谢谢他。”何翠翠笑得很开心的样子,好像身上的病痛顷刻之间全部消失了一样。 田小麦知道她要谢什么,所以愣了一下。 “你快点去叫他呀!”何翠翠催促道。 “好,我去叫他。”田小麦的脚步显得有些迟疑,她缓慢地转了个身,刚走了两步,就听何翠翠大声喊道:“明苏,大虎,你们聊完了没有?” 田小麦停住脚,抬起头,便看到两人已经走进了房间。 “姐,怎么了?”何大虎径直走到炕边,小心翼翼地问道。 何翠翠没去看弟弟,而是穿过田小麦的肩头,朝夏明苏看了过去。 她说:“明苏,你来。” 夏明苏看向田小麦,田小麦朝他眨眨眼,示意他不要乱讲话。 第407章 善意的谎言 夏明苏看向田小麦,田小麦朝他眨眨眼,示意他不要乱讲话。 什么情况?夏明苏带着疑惑向前走去。 何翠翠的唿吸频率快得不正常,她说话时大喘着气,隔着老远都能听到从她肺里传出的咕嘟声。 “谢谢你们肯收养天天,你们都是观世音菩萨转世,都是大善人!我儿子以后就拜託你们了!”何翠翠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用双臂支撑着身体,自己坐了起来。 何大虎探身想要过来搀扶,何翠翠把他推开,说:“不用!我自己可以!” “姐,你还是躺着吧,没吃东西,一会儿又该昏过去了。”何大虎快速地瞥了夏明苏一眼,生怕他说出什么露馅的话,会戳破自己跟田小麦制造的善意的谎言。 何翠翠瞪了弟弟一眼,觉得他太不懂事了。 随后不是很标准地给夏明苏作了一揖,千恩万谢了好半天。 最后实在是体力跟不上,让弟弟扶着她重新躺下了。 一番折腾,何翠翠的额头上出了很多汗。 刚刚稍微起来了一点的血色,转瞬又不见了踪迹。 田小麦站在夏明苏的身后,轻轻地戳了一下他的后腰。 夏明苏稳稳噹噹地站着,思绪飞快地转了起来。 田小麦没跟他商量,就擅自做主收养了天天?这不像是他媳妇会做的事儿。 那么,只可能是跟何翠翠说了谎话,让这个将死的可怜人能够安心西去。 这样一来,就很像是他心爱的女人会做的事儿了。 再看看何大虎,脸上有一丝紧张之色,从刚刚开始,就试图岔开话题。 原来,小麦跟大虎两个人已经商量好了,可能只是没来得及告诉他吧。 夏明苏理清了思路之后,开口安慰何翠翠道:“你放心吧,天天会好好长大的。” 何翠翠欣慰地笑了,她说想吃红薯,何大虎就跑去煮红薯去了。 看何翠翠闭上眼,准备休息了,夏明苏和田小麦便离开了何家。 “你反应挺快的啊!”田小麦挽着夏明苏的胳膊,两个人慢悠悠地沿着小路散着步。 “你又是给我递眼神,又是戳我腰的,我还敢乱说话嘛,肯定要顺着何翠翠的意思说啊。”夏明苏一脸我又不傻的表情。 “昨晚上翠翠求我的时候,我拒绝了她来着。娘前几天就找我聊了,说不准翠翠的孩子进咱们家的门,我也觉得收养孩子不妥,就跟娘做了保证。看你忙,也就没跟你提这茬。” 路边跑过去一条小土狗,田小麦扭头瞅了一眼,看它跑远了,便收回视线,继续说道:“今天早上大虎过来找我,他说他以后肯定不会再结婚了,所以他想把天天抚养长大,两个孤苦的人还可以相互做个伴。我和翠翠昨晚说的话,他在隔壁房间里都听到了,所以他求我,让我在翠翠面前撒个谎,说同意收养天天,好让他姐姐安心。我觉得这样做挺好的,就答应了大虎。今儿早上我过去跟翠翠说你和娘同意收养天天了,她高兴得不得了。所以刚才见着你,就激动成那样了,我看她都恨不得给咱俩磕头。” 田小麦仰头看向夏明苏,问他:“翠翠的脉搏怎么样啊?还能好起来不?” 夏明苏摇摇头,表示不乐观,“探不到脉了,很弱,今晚都不一定能熬过去。我已经告诉大虎准备后事了。” 田小麦嘆道:“唉,黑蛋叔刚走,真是接二连三啊……” 第440页 正如夏明苏所料,何翠翠在凌晨一点的时候断气了。 当时陪在她身边的只有何大虎,和无边的黑夜。 何家父女俩葬在了一起,大概往后也不会寂寞了吧。 何大虎去孤儿院办理了简单的手续,又去给天天上了户口。 登户口的时候,何大虎犹豫了很久,该让天天随亲生父亲姓郭呢,还是随了母亲姓何比较好。 左右权衡,最后还是决定让天天随母姓,这样跟自己的姓氏也一样了,往后上学或者去哪儿,似乎更方便一些。 何天天终于有了自己的家,他很喜欢大虎舅舅,木呆呆的脸上开始有了属于孩子的笑容。 带着孩子去外面找活不太方便,何大虎领着弟弟二狐去找了田小麦,希望田小麦能给他们兄弟俩安排一个活计。 田小麦没有为难他们,很痛快地在果园里给他们找了活儿干。工钱跟大家一样,按月发放,多劳多得。 到了四月底,竹溪村连下了三天的雨,植物飞速地吸收着雨露,疯狂地生长着。 这是一年中最舒适的季节,不冷不热,也不干燥。 这一年的雨下得恰到好处,雨停了接着便是大晴天,彩虹高悬在天边,美得令人陶醉。 果园里的活儿,何大虎上手特别快。江淼淼去了周平县之后,他就顶替了江淼淼的位置。 何天天喜欢在村里瞎熘达,谁跟他搭话他都不理,只有见到一一的时候,他才会兇狠地喊一句“坏人”。 一一懒得搭理他,坏人就坏人呗,愿意怎么说就怎么说,反正她又不是真的坏人。她觉得没必要跟一个没出生就死了爹,前阵子又死了娘的可怜人瞎计较。 在一一的千唿万唤之下,颜青趁着五一节的时候,来了竹溪村一趟。 那天天气极好,一一拉着颜青到小卖部对面的石凳子上聊天。 那里原来是乡亲们聊八卦的圣地,可自从一一看中了那个地方,经常到那里看书读报之后,其他人就很少过来了。因为他们说不过一一,经常被一一数落得狗血淋头。 “你还挺会找地方的。”颜青坐在树荫下,吹着带有淡淡草木香的暖风,倍感惬意。 “那当然了,我是谁呀!”一一得意地朝颜青抛了个眉眼,这种挤眉弄眼的样子一一是从电影里面学来的。不过就是只学到了皮毛,没有学到筋骨,所以显得不伦不类,极其好笑,跟长了针眼的人抽风了似的。 颜青忍住笑,从包里拿出了一张卷子,说:“你要的题。” 一一举着这张含有二十道题目的卷子,快速地打量了一遍。 她摩挲着下巴,做出高深的样子,不屑地说:“这题也不难嘛!” 颜青从包里摸出一只铅笔,递过去,激将道:“不难就做做看喽。” “谁怕谁呀!”一一拿起笔刷刷刷地开始答了起来。 颜青提醒她,“限时半个小时啊!” 一一自信地说:“用不了半个小时,十五分钟就够了。” 颜青笑而不语,在一旁默默地等待着。 一一每天都会打开电视看各个频道的新闻,她对各地发生的千奇百怪的事件非常感兴趣。 因而后来也爱上了看报纸,因为报纸上不仅会刊登国内的事件,还会介绍全世界的奇闻异事,有趣极了。 一一曾经在周平县的一家旧书店里淘到了五大箱旧报纸,拿回家之后才发现里面不仅有泛黄的旧报纸,还有一些私人信件。 一一花费了很多时日才读完了这些信件,从信封和落款上的信息来判断,通信的人有作家、数学家、画家,还有教师、警察,有父子之间的通信,有读者和作者之间的通信,还有写给救命恩人的信。 这些信件可能是某个人从多个地方收藏得来的,只是不知道为何会落到一家小小的旧书店里。 某封信里有道智力测试题,一一解了好几天才解开,信里说能解开这道题的人,全国不超过十个。 一一为此骄傲了好几天,她对自己的智力有着强大的自信心。 每当她看到一些牛人的经歷和成就,都钦佩不已,但也有点不服气。 她觉得自己能够做得更好,能做出更大的成就。 有一次,她看到新闻上说,有一个十三岁的男孩考上了大学,说他智力超群,智商有一百四十五。 自那以后,一一就特别想测一下自己的智商,看会不会超过一百四十五。 第408章 天才儿童 自那以后,一一就特别想测一下自己的智商,看会不会超过一百四十五。 颜青是大学里的老师,这方面的信息一定很灵通,一一就跟他讲了想测智商的事情。 颜青因此还特意问了好些同事和朋友,最后在教育局老同学那里拿到了这套测试题。 一一果然只用了十五分钟就答完了全部的题目,她自信满满地把卷子丢给颜青,让他来合算分数。 颜青笑着问她:“不再检查一下了?还有十五分钟呢。” “不用了,我在答题的时候就检查过了。”一一摸了摸鼻子,扭头看颜青的时候,余光打量到天天就站在他们的身后。 “5、9、12、18、20。”天天莫名其妙地念了几个数字,然后就扭头走掉了。 第441页 “神经病啊!”一一朝天天的背影翻了个白眼。 “他是谁啊?我以前怎么没见过这个孩子。”颜青注视着天天离去的身影,直到看不见了才收回视线。 “你认识何翠翠吗?”一一说:“他是何翠翠的儿子,之前在孤儿院,前段时间才回来的。不用搭理他,每次看到我都喊我坏人,除了坏人两个字我看他不会说别的话。大字不识一个,脑子不好使,整天跟鬼似的,满村子晃悠,也不搭理人,就是一个怪物!甭管他,你快给我算算分呀!” 颜青挨道题目看了一遍,他突然明白刚才那个男孩口中说出的数字是什么意思了。 5、9、12、18、20,都是一一做错的题目。 看到颜青在卷子上方写下的数字,一一特别地失望。 “一百二十五,我的智商只有一百二十五吗?” 颜青安慰道:“这类智商测试,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它只是对观察力、逻辑推理能力,记忆计算能力的小测验罢了。不用迷信它,你已经很聪明了。等明年去了学校,跟着老师好好学,以后在你感兴趣的领域深入地做研究,就可以了。” 一一撅着小嘴巴,还是特别不高兴,她问道:“我觉得这些题我都做对了呀,到底哪个不对呢?!” 颜青把她做错的几道题圈了出来,一一瞅了一眼,默念出声;5、9、12、18、20。 咦?听起来有点耳熟…… “这不是刚刚天天他……”一一想了想,突然明白过来,“他怎么知道这几道题我做错了?!” 颜青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没有说话。 “你等我一下,我把他叫过来!”一一跟阵风似的跑走了,不一会儿她就拉着天天走了过来。 天天不情不愿地跟在一一的身后,几乎是被生拉硬拽过来的。 一一把刚刚自己答过的印迹用橡皮擦掉,然后命令道:“你来做做看!你做完这些题,我给你十块大白兔奶糖,再加两块巧克力!” 有了大白兔奶糖和巧克力的诱惑,天天乖乖地坐下来,闷头答了十分钟。 一一特意留意着时间呢,看到他比自己还快了五分钟,心里不是个滋味。 但想到他刚才已经偷偷地看过题目了,所以还应该加上之前的时间,这样一来,就肯定比十五分钟要多。 一一瞬间感到心里平衡,深唿一口气,觉得心里舒坦了很多。 她不相信一个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人,会比自己得更高的分数。 颜青默默地看着小男孩答完的卷子,一看就看了好半天,一一着急地催了三四次,颜青才开口说道:“他的测验结果是一百六十分。” “什么?!”一一用力地眨了眨眼,根本无法相信这是事实,“怎么可能呢?这怎么可能呢?!你肯定看错了,这是不可能的!一百六十分,太夸张了!” “这里有好几道都是开放性试题,就是你做的分组,画的线路,可能是对的,但未必是最好的。”颜青简单地解释了一下,一一立马明白了。 然而令她不解的是,天天怎么会这么聪明?他为什么会做这些题目?还能给出最佳的答案。 “你是跟谁学的?”一一问他。 天天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地上的一块儿大石头,活脱脱就是个痴呆儿童。 “院长给你们请老师了?还是让你们去上学了?”一一扯着天天的袖子,不依不饶地问道。 天天轻轻地摇了一下头,终于有了反应。 “我知道你听得懂我说话!何天天,你告诉我,你跟谁学的这些?”一一也想向高人拜师呀,都说名师出高徒,也许是因为她还没上学,没碰到好的老师,所以进步的才不够快。 天天口齿不清地说道:“志愿者……” “志愿者?”一一满脑子的问号,志愿者是什么鬼。 第409章 大叔怕不是个傻子吧 “志愿者?”一一满脑子的问号,志愿者是什么鬼。 颜青懂了,“志愿者去孤儿院慰问的时候,教过你们是吗?” 天天用力地点点头,他认为颜青是个懂他的人,这样的人很少,所以他很喜欢。 “一加一等于二,一乘以一等于一;九加九等于十八,九九八十一!”天天的眼角微微地眯起,有了难得的笑模样。 颜青教过那么多的学生,这是第一次碰到天才。 只会背诵简单的加减乘除法则,只认得不到五十个汉字,不会写自己的名字,仅仅凭藉逻辑推理和非凡的观察能力,不用解读题目本身,就能给出最佳的正确答案。 这是难以想像的事情,但它的确就发生在眼前,不得不让人相信这就是事实。 这个天才儿童就站在他的面前,正呆头呆脑地跟一块儿大石头较着劲。 田小麦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显得非常冷静。 她曾经听过很多天才的故事,但十有八九都没有啥好的结局。 其实智商有多高并不那么重要,人并不是越聪明越好。 如何把学到的知识,掌握的技能,运用好,实践好,从中得到快乐和相对应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这是生活的根本,是快乐的基础,更是幸福的密码。 第442页 田小麦喜欢务实,不喜欢虚套子。 做好一餐饭,画好一张画,唱好一首歌,写好一个故事……这些都是务实的,都是具有深刻意义的。 而所谓的名头,浮夸的宣讲,虚假的吹捧,都是镜中花水中月,看似美好,实际上都是假的,经不起推敲和检验,也换不来内心的宁静和安乐的生活。 田小麦云淡风轻地说:“这种题,做做就得了,别太认真。” 一一对娘的话感到很满意,“恩,这种题,说明不了什么,只是几道趣味题罢了!” 颜青笑着附和道:“确实,这套题我也测过了,结果我的智商连一百都不到,当时我还挺伤心的。既然你们这么说,我也就放心了。” 田小麦os(内心独白):为了哄孩子,你也不至于这样侮辱自己的智商啊…… 一一os:我看上的大叔怕不是个傻子吧,智商连一百都不到,开什么玩笑!如果是真的,那还是换个喜欢的人比较好。 她只会爱上比自己聪明的人,只会跟与自己势均力敌的男人共度一生。 这是夏初一直遵循的原则,她也确实依照这样的原则过完了丰富而绚烂的人生。 不过,这是后话了。 这一年的九月,弘文、弘武和一一,三个人在爹娘的陪伴下,到周平县第一小学报了道,正式成为了一年级的学生,他们三个人被分到了一个班级。 班主任是个年轻的女教师,扎着马尾辫,有双眯眯眼,笑起来的时候很好看。 她姓杨,叫杨柳青。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没有太多的教学经验。 但据三个孩子说,杨老师上课的时候非常严肃,很是威严,班级里那些淘气的男生在上她的数学课时,都不敢乱说话。 朱晓彤总是会受到一些男同事的骚扰,后来不胜其烦,直接辞职不干了。 因为她喜欢孩子,所以在学校对面租了几间房,开了一家託管所。 中午管二十几个学生的午饭,晚上有六个学生住在那里。 这六个学生里面就包括田小麦的三个孩子。 朱晓彤自己的孩子则被送去了上海,上海那边有江淼淼的很多亲戚,为了接受更好的教育,前两年就把孩子送过去了。 田菲菲在县里上小学的时候,一直跟朱晓彤一块儿住。今年她升到了初中,初中有一栋宿舍楼,她便开开心心地搬去了学校的宿舍。 住校不仅上下学方便,还能跟同学们多些交流沟通,增进同窗情谊,一起讨论题目,聊些青春少女的小秘密。 在田菲菲的憧憬中,未来的校园生活一定非常美好。 家里一下子冷清了不少,田小麦和夏明苏很忙,早出晚归,所以并没有太深的感受。 而王喜弟就不同了,她心里空落得很。 总觉得能听到弘文在她耳边唱戏,还能看到弘武蹲在后院扒泥巴,一一也在她眼前晃来晃去,上蹿下跳。 三个孩子突然一块儿离开家了,真是叫人不适应。 “大贵啊,咱们该吃午饭了吧?”王喜弟坐在院子里的躺椅上,看到大贵正在餵鸡,就问了一嘴。 大贵愣了一下,回身看着王喜弟,说:“咱们刚吃罢午饭了。” “吃过了?哦……好像是吃过了……”王喜弟嘆了一口气,便没再做声。 晚上夏明苏和田小麦回来之后,一家人围在一起吃晚饭。 哥哥姐姐去上学了,留老小一个人在家,她的心情也不是很好,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田小麦摸了摸老小的头,想着过几天适应一下就好了。 “灯花最近怎么不过来看我了,她在忙什么呢?”王喜弟吃饭的姿态依然很优雅,从外表看,与往日无异。但这句话说出来,却让在座的几个人感到惊讶和不解。 夏灯花一直住在精神病院里,虽然这两年病情比较稳定,可以接受探视,跟家人聊几分钟,但还不能出院。 因此家里人从来不提她,过年过节的时候,王喜弟会让儿子带着媳妇过去看望一下。 平常能不提也就不提这件事了,毕竟想多了,心里还是很难过的。 可刚刚王喜弟却问灯花最近在忙什么,她为什么会这么问呢?就像是她忘记了女儿住在精神病院这件事儿一样。 见没有人回答她的问题,王喜弟自说自话道:“灯花是不是在用功地练画呢?这丫头总算知道刻苦了!以前玩心那么重,脾气还大,都怪我小时候把她给惯坏了!” 夏明苏和田小麦面面相觑,一时之间搞不清楚状况,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大贵把银耳汤往王喜弟的面前推了推,语气平平地说:“汤快凉了,赶紧先喝一碗吧。” 王喜弟舀了一勺汤,品了品,慢慢地咽下,笑着说:“这汤甜甜的,润润的,大海一定喜欢喝。等他回来了,我要亲手给他做一锅,让他喝个够。” “娘,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夏明苏心里其实已经有了判断,但他实在不想接受这件事。 “没有啊!”王喜弟一勺接一勺地喝着汤,很快就把一碗汤喝光了,“大贵,你再帮我盛一碗,我还想喝。” “好的。”大贵拿着空碗盛汤去了。 第443页 王喜弟的脸上少了一丝威严感,她和蔼地笑着说:“我身体好着呢,你们不用担心我。我身子骨跟小牛犊似的,结实得很!你爹的毛病才多呢,他有心脏病,胃也不好,以前感染过伤寒,差点病死,还好碰到一个厉害的大夫,及时吃了对症的药,这才活过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啊!不过后来还是染上了头疼的毛病,不能受风寒。他一个人在外头太辛苦了,明苏啊,你让你爹早点回来吧!岁数大了,该歇歇了,该享享儿女的清福了。” 夏明苏嘴巴里含着的这口饭,怎么都咽不下去,咕哝了老半天,才硬生生地吞下去。 “知道了。娘,赶紧吃饭吧,一会儿饭菜都凉了。” 大贵端着热腾腾的银耳汤走过来,放到王喜弟的面前。王喜弟却没了胃口,突然又不想喝了。 晚饭后,夏明苏一边陪老小玩积木,一边跟娘一起看新闻。 田小麦则到厨房帮大贵收拾碗筷去了,顺便再问问婆婆的情况。 大贵说:“夫人最近比较健忘,今天中午我们刚吃完饭,还不到半个小时,她就不记得了。” 田小麦不是医生,但她很快就意识到,婆婆一定是得了老年痴呆。 她叮嘱大贵道:“最近你多盯着点吧,尤其是她平常吃的药,别刚吃完又吃一遍。还有千万别让她一个人出门,万一忘了回家的路,走丢了就麻烦了。” 大贵点点头,说:“我会注意的。” 第410章 完美地遗传了路痴属性 王喜弟患上老年痴呆之后,变成了一个呆萌的老太太,像个小孩子一样。 老小牵着奶奶的手出去散步,两个人的对话充满了童趣和无厘头。 一老一小两个人站在十字路口,左右望望,犹豫不决。 老小夏末指着左边,说:“咱家在这边。” 老太太王喜弟摇头,道:“不对不对,咱家在右边。” 夏末:“是左边!” 王喜弟:“不对,是右边!” 夏末坚持己见:“我上个礼拜刚跟爹爹一块儿走过,我记得在左边。” 王喜弟倚老卖老道:“你上个礼拜才走过,我都走了好几十年了,我还能不知道?你这个小屁孩,要听大人的!” 夏末反驳道:“你走了几十年,可已经都不记得了!咱家不在右边,右边是出村的方向了。” 王喜弟噘噘嘴:“我不信!” 夏末傲娇地说:“你信不信都得听我的!” 王喜弟气唿唿地跺了一脚,为自己增加气势,“我是你奶奶!” 夏末奶凶奶凶地吼道:“奶奶你痴呆啦!你记错啦!” 王喜弟:“你才痴呆了呢!傻孩子,你是不是缺心眼!咦?我的苹果哪儿去了?” 夏末嘆气道:“奶奶你已经把苹果吃掉啦!” 王喜弟:“是吗?吃掉了吗?对了,我吃了什么了?” 夏末:“……” 田小麦恰好路过,见两人站在十字路口,你一句我一句地说着相声,就走过来问道:“你们在这儿干嘛呢?大贵应该已经把午饭都做好了,你们怎么还不回家啊?” 老小抢先说道:“我跟奶奶的意见不一样,我们还没商量出最后的结论,所以还在讨论呢!” “讨论什么呢?什么结论?”田小麦还是蛮好奇的,特别想知道一个小屁孩和一个痴呆的老太太有什么正经事儿需要站在路上这么严肃地进行讨论。 王喜弟颇有大家风范地昂着下巴,云淡风轻地说:“不是什么大事,小姑娘主意正,不听话,我说说她就好了。” “……”田小麦看向老小,“你说说吧!” 老小故作老成道:“确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奶奶明明记不清楚了,还特别固执,不听我的!我说咱家在左边这条道上,应该往左拐,可奶奶非说在右边。所以我们正在讨论向左走还是向右走的问题。” 田小麦扶额,满头黑线。 婆婆老年痴呆了,不记得家在哪儿情有可原,完全在预料之中。 可她这个闺女,现在也不算小了,村里头的路还认不全吗? 一一在她这么大的时候,自己一个人都可以到别的村瞎熘达,还敢偷偷去县城买糖吃了。 天吶,一个爹一个娘生的孩子,这差距也忒大了一点吧。 老小啊老小,你咋把我的路痴属性完美地遗传走了呀,田小麦真是哭笑不得。 这闺女还真是她的亲闺女,不认路的样子,简直如出一辙! 小姑娘和老太太都在目不转睛地瞅着她,等她来做最后的评判,不耐烦地等待答案揭晓的一刻。 田小麦眨了眨闪光的眸子,嘆气道:“咱家不在左边也不在右边啊,咱家在后面这条道上!就是我刚刚来的这条道上,有大榕树,有两个石墩子这条路!我的亲闺女,我的好婆婆,你们以后还是不要出来熘达了,好吗?真想出来的话,拜託你们带上大贵,好吗?” 老太太和小孙女手牵着手,摆出一副相亲相爱的样子,直接扭头走掉了。 两人权当田小麦不存在,只把她当空气。 就这样,连衣袖都不挥一挥,便——走!掉!了! 第444页 田小麦突然非常心疼大贵,每天从早到晚都要面对这样两个难搞的对象,真是苦了他了。 晚上回到家,田小麦送给大贵一条皮腰带,算是个慰问性质的礼物吧。 这条皮腰带是跟朱晓彤一块儿逛百货商店的时候,她给夏明苏挑的。 今天路上撞见婆婆跟老小,看她们那不着调的样子,就觉得以后必须要定期犒赏大贵一下,否则于心不忍。 所以田小麦把这条还没来得及拿给老公用的皮腰带,就先送给大贵了。 大贵拒绝道:“我平常穿的裤子都带松紧的,这种腰带我用不上。真的,一年也带不着一回。” “收着吧。”田小麦强行把腰带塞给大贵,“你以后也多穿穿西裤,别总穿这种肥肥大大的老头才穿的裤子。你还讨不讨媳妇了?” 大贵笑着说:“讨不着就不讨了。” “那怎么行!我知道你有喜欢的人,就是一直猜不着是谁……”田小麦怂恿道:“你告诉我,我帮你牵线啊?” 大贵摇摇头,羞涩地笑道:“不用不用,我是有喜欢的人,但我和她不合适。我默默地喜欢着就好了,没必要非得在一起。” 第411章 接妹妹回家 大贵摇了摇头,羞涩地笑道:“不用不用,我是有喜欢的人,但我和她不合适。我默默地喜欢着就好了,没必要非得在一起。” “你想过没有,也许,她也喜欢你呢?你不说,她也不说,你们岂不是就要错过了!这样不是很遗憾吗?以后不会后悔吗?” 田小麦的话起了作用,大贵显得有一丝紧张,面部的肌肉不自然地抖动着,手指上的骨节被捏得啪啪作响。 “我,再想想的吧。”大贵拿着腰带回了自己的房间。 王喜弟天天念叨着要见闺女,夏明苏只好去了一趟医院。 他问负责护理夏灯花的医生,“我妹妹可以回家呆几天吗?我娘最近闹着要见她,已经念叨了好些日子了。” “恩……”医生有些为难,“其实最好还是不要让她挪动地方,换了环境,见到以前的生活场景,有可能会刺激到她。” “我会看着她,不让她乱走,就在家里呆着,也不行吗?”夏明苏透过病房的门窗,看到妹妹穿着蓝色的连衣裙,正在画一只躺在窗台上晒太阳的小黄猫。 医生:“如果你们实在坚持,想把她领回家的话,原则上,医院这边是没有权利阻止的。可如果这期间发生了什么状况,我们也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夏明苏看着医生,轻轻地扯了一下唇角,笑着说道:“我明白,也理解你们的难处。那,我一会儿就带妹妹回去了,过几天我再把她送来。这间病房麻烦你们给她留着,费用照常算就行。如果预付的治疗费不够了,你们随时给我打电话。” “好,夏先生,你过来跟我签一个免责协议吧。”医生带着夏明苏去了他的办公室。 签好协议,快速地办好了离院手续,再带上夏灯花的日常用药,问清了药的剂量,做完这一切,全部安排妥当之后,夏明苏就带着妹妹回家了。 夏灯花现在跟正常人无异,既会笑,也会跟人聊天,更会像以前那样唱歌。 她坐在副驾驶上,左看看右摸摸,笑得像花丛里绚烂绽放的向日葵,那么的灿烂,那么的生机勃勃。 完全看不出,这是一个久居精神病院的病人。 “哥,这香包真好看。”夏灯花往前坐了坐,把鼻子凑到前面,闻了闻挂在后视镜上的香包,一脸赞嘆,“这里面放的是茉莉花吗?真好闻!这是哪里买的呀?我也想买几个挂在衣橱里。” 夏明苏:“是你嫂子做的。如果你喜欢的话,可以让她多做几个,回头你带走。” 夏灯花:“会不会很麻烦?” “不会,咱家后院种了很多茉莉花,香包的袋子也是现成的,绣点图案上去就行。你嫂子女工活儿做得好,手快,很快就能做完。” 夏灯花摇下车窗,车速带起的疾风把她的头髮吹得乱七八糟,可她却很享受这种自由的感觉。 过了半晌,她才悠悠地说道:“那是你们的家,不是我家了,我的家在306。” 306是夏灯花在精神病院的房号,那是医院里为数不多的单人病房。不算医疗费,单是房费就要不少。 能够长期住在单人病房里,家里的条件都很不错,至少中产以上。 夏明苏转过头,看着妹妹飘扬的长髮,满眼的宠溺,“灯花,那也是你的家!我们给你留了单独的房间,没有人进去住过,就等着你呢!” 夏灯花唇边的笑扩大了两圈,她拢了拢散乱的头髮,把车窗摇高了一点,只留了一个透风的缝隙。 “娘的身体还好吗?”夏灯花打开收音机,调到了一个正在放歌的频道。随后她又把靠背调低了一些,以舒展的姿态半躺着。 夏明苏直视着前方的道路,双唇抿了抿,开口回道:“不太好。” “怎么了?她哪里不舒服吗?严不严重?”夏灯花紧张地坐直身子,看向了哥哥。 在医院里住了这么长时间,这是夏灯花第一次被领回家。她刚刚还在心里猜测,是不是娘的身体不好,所以才让她回去看一看的。 第445页 没想到,竟然真的被她猜着了。 夏明苏:“没有哪里不舒服,也不是很严重。” “你别骗我!”夏灯花打断了哥哥的话,“哥,你可得跟我说实话。我现在控制情绪的能力很差,什么事情都需要时间慢慢消化。你现在跟我讲,我在路上还能缓一缓。要是等我回家,才知道娘得了重病,或者……有什么不好的情况,我很可能会当场发作,完全失控的。” “你先别激动,真的没你想得那么严重。”夏明苏解释,“娘得了老年痴呆症,记性不好了。她现在经常不记得自己刚刚做过的事情。比如什么时候吃过饭吃过药,洗过脸刷过牙,这些事情她都记不清楚了,全靠大贵在旁边盯着。不过身体没有其他的问题,只要身边一直有人看着,就没事儿。” “哦,这样啊,那还好……”夏灯花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重新躺在椅背上。 “娘忘记你住在医院的事情了。她以为你还在念大学、学画画,看你好长时间没回家,这几天就总是念叨你,让我把你接回家住几天。” 夏明苏说完这句话后,兄妹俩好长时间都没有再开口交谈,只有电台里轻浅的抒情旋律飘荡在车内。 夏灯花闭着眼睛,好像睡着了一样。 电台男主播用充满磁性的声音说道:“谢谢大家收听,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了。我是音乐之声的主播小良,明天我们同一时间再见。” 夏明苏关掉电台,侧过身把妹妹这边的车窗摇紧,怕她睡觉的时候会着凉。 “哥,你带针剂了吗?”夏灯花突然坐起身,眼睛竟被太阳刺得睁不开。她抬手遮到眼前阻挡光线,侧过身,看向哥哥的脸,不安地问道。 夏明苏:“放心吧,带着呢,医生叮嘱过了。” 夏灯花所说的针剂是镇定剂,一旦她的情绪突然失控,发狂发疯发躁,就需要靠这种镇定类药物强行让她冷静。 她现在对药物的依赖性很高,除了药效本身,更多的还有精神上的依赖。 每天按时按点地吃药,已经成为了习惯。 吃了药,就能活得像一个正常人,这是夏灯花现在的自我认知。 “那就好……”夏灯花低喃着,“我不想吓着娘。” 眼前的景色越来越熟悉了,也就意味着离家越来越近了。 夏灯花莫名地紧张起来,她的双手微微地颤抖着。 “哥,几点了?” 夏明苏瞥了一眼手腕上的表,回道:“两点了。” “医生给你的药呢,你放哪儿了?”夏灯花巴拉着车内的抽屉,胡乱地翻找着。 夏明苏蹙眉:“中午的药你已经吃过了,下次吃药的时间是四点。” “你说的那是日常的药!在特殊情况下,我还得补两片安神药!安神药是淡黄色的药片,医生一定给你了!你快告诉我,你放哪儿了?我现在得吃两片,要不然就来不及了!我心跳得好快,我不舒服,哥!”夏灯花双眼噙着泪,几乎是在哀求。她伸手去拉夏明苏的胳膊,车子随即失去了控制,左右摇摆了两下。 “药在我公文包里,公文包在车后座上!”夏明苏急忙摆正车头,吓出了一身的冷汗。 刚刚差点撞到路边的大石柱上,险些出了车祸。 夏灯花扭头向后面看去,果然有一个黑色的公文包。她起身,跪在座位上,伸长胳膊把公文包拿到了手。 一大包的药,都是她平常吃的。 看到这些药,夏灯花感到无比安心。 她很快找到了需要的淡黄色药片,倒出两颗,放进嘴里,直接就咽了下去。 第412章 亲情解不了爱情的痛 夏明苏沉着脸,把车子停在了路边。 他叮嘱夏灯花道:“你别乱跑,在车上等我。” “你去哪儿啊?”夏灯花看到哥哥走进了一家小餐馆,不到两分钟就见他拎着一个军用水壶大步走了出来。 “喝水!”夏明苏坐回到车上,把水壶递给妹妹之后,便重新开动了车子。 夏灯花拧开壶盖,里面的水还是热的,不断地往外冒着白雾。她小口小口地喝着,偶尔偏过头看哥哥一眼。 “吃药的时候要多喝水,不能生吞,会灼伤食道,听到没有?”夏明苏的语气相当的严肃,“你天天都要吃药,药的副作用本身就大。如果你再不注意这些小细节,身体会垮得很快的!这两天我给你配一些护胃护肝护肾的中药,送你回医院的时候,我问问你的主治医生,看跟你现在吃的药会不会互相影响。如果不影响的话,以后你还得乖乖地喝中药调养。” 夏灯花双手抱着热乎乎的水壶,笑着说:“我真羡慕嫂子啊,能嫁给一个这么细心这么体贴的老公。她上辈子肯定拯救了银河系,要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好的运气,这么好的福气呢!” 夏明苏笑道:“我还是你哥哥呢,从血缘上,咱俩更亲。” “这不一样,不一样的……”夏灯花突然又陷入到某种哀伤之中。 夏明苏明白妹妹所说的不一样指的是什么。 这个世界上,最亲密的关系存在于两个能够无所顾忌地抚摸对方身体的人,属于灵魂能够互达的两个人。 第446页 血缘关系并不能说明什么,也决定不了什么。兄妹之间的感情再好,也只能算锦上添花,单靠这一点,并不能让夏灯花获得幸福。 何况,她的心里一直住着一个不爱她的男人,这个男人是她毕生解不开的死结。 对于像夏灯花这样少不了爱情的姑娘们来说,亲情往往解不了爱情所带来的伤痛。 听说闺女今天下午要回来了,王喜弟高兴得嘴巴都合不拢了。 “小麦啊,你快过来帮我看看,我今天穿什么比较好?穿裙子会不会冷啊?裙子里面穿个羊绒裤怎么样?不过这样是不是又会热呀……”王喜弟的床上摊了一堆的衣裳,冬天的夏天的,不分季节,全部胡乱丢到了一块儿。 田小麦进来一看,脑袋都大了。这些衣服她前阵子花了一整天的功夫刚刚整理好。 结果这才几天吶,就变成这样了…… 虽然好想尖叫,好想暴走,但她不得不把真实的情绪掩藏起来。否则老太太肯定又要委屈了,搞不好还得哭一鼻子。 二十多年辛苦持家都没抹过眼泪的女强人,自从记性不大好了之后,就转了性子。直接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变成了一个拥有玻璃心的老太太。 说不得骂不得,还要处处顺着她的心意。否则就跟你闹情绪,嘟着嘴巴在你面前掉眼泪,委屈巴拉的,跟你卖惨卖委屈。 把田小麦给弄得那叫一个没法,家里刚把三个孩子送出去上学,家里这头就又多了一个“老小孩”。 上有老下有小的日子就是这样,往好了说是丰富多彩、热闹非凡;往差了形容,就是焦头烂额、生无可恋。 “呃……”田小麦觉得自己此刻好像站在了某个倒闭的服装厂的仓库里,眼前的衣服简直是一团乱麻,毫无章法。 她连做了三个深唿吸,才平復了糟烂的情绪。 “娘,先把身上的大衣脱下来吧,看您这额头上的汗出的。”田小麦帮婆婆脱掉身上的衣服,先扶她坐到了旁边一把有靠背的椅子上。 “您如果相信我的眼光,就听我的,好吗?我绝对给您搭配得美美的,穿着不会冷也不会热的。”田小麦一边说着一边跪在床上翻找着合适的衣裳。 “恩,小麦你的眼光不错,你做的衣裳也都好看!”王喜弟最近开始不吝惜对儿媳妇的赞美了,这一点田小麦还是很受用的。 辛苦点就辛苦点吧,至少时不时还能听到这么窝心的话,也值得了。 何况,作为儿媳妇,照顾婆婆,也是她应尽的责任。 “穿这条红色的裙子吧,再披一个披肩,有披肩就不会冷了。这条黑色的针织披肩就挺好的,简单大方,跟红色也配。晚上在家,不会冷的。”田小麦动作利落地帮老太太换好裙子,围好披肩,带着她去照镜子。 “怎么样?您还满意吗?” 王喜弟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不住地点头,“好,好看!” “那您就这么穿着吧,他们兄妹俩一会儿就该到了,您去客厅里喝点茶,休息一会儿吧。”田小麦瞥了一眼床上一眼,瞬间感到心塞塞。 不知道这次收拾完,还能坚持几天。 “老小,陪着奶奶啊,有什么事儿就叫我。”田小麦现在最不放心的就是家里的老太太了,大贵不在家的时候,老小就常常会被叫去看护奶奶。 小孩子嘛,都喜欢被重视的感觉。能够得到大人们的重用,是一件特别光荣的事情,所以老小对此甘之如饴。反正照顾奶奶也不麻烦,陪着就好了,也不需要她额外做什么,轻松得很。 大贵去镇上赶集了,他带了一张长长的购物单,上面有全家人需要购买的东西,大概有三十多件。 田小麦写的有卫生纸、毛巾、牙刷等日用品。 这些周婶的小卖部也有,但质量都不是很好,属于价格比较低廉,村里大多数人都能够接受的那种。 小姑子要回家了,肯定得买质量好一些的,牙刷不能太糙,毛巾不能太硬,卫生纸也要最柔软最干净的。所以,田小麦就托大贵去买了,挑什么样的,她也说得清清楚楚。 夏明苏需要的大多是一些食材,糯米、小红辣椒、猪骨头之类的。 他知道妹妹喜欢吃什么,最近家里的伙食肯定要以妹妹的口味和喜好为准。 王喜弟要的都是闺女喜欢吃的小点心和小零食,桂花糕啊,爆米花啊…… 如果是冬天的话,买几根糖葫芦是极好的,可惜现在天气热,没人卖糖葫芦了。 气温一高,上面的糖容易化,所以夏天没人做。这让王喜弟感到特别的遗憾。 连老小都用拼音在购物清单上写了两样东西,一个是跳跳糖,她自己喜欢吃的;另一个是奶油饼干,她想分享给还没见过面的小姑姑的。 总的说来,全家人都在准备着迎接夏灯花的到来。 夏明苏的车子已经开到了村口,夏灯花惊讶地发现,几年没回来,村子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公路全部修好了,原本只有几颗大树,长满了杂草的村口,现在收拾得干干净净,还立了一个漂亮的雕塑,上面刻有“竹溪村”三个大字,用红漆刷得格外醒目。 很多人家的门面都重新装修过了,以前随便瞥一眼就知道是谁的家,现在得通过地理位置去判断那一家住的是谁了。 第447页 暂且不论别人的家,夏灯花现在连自己住过十几年的家都认不得了。因为夏家的变化是全村最大的,原来的老房几乎全部扒掉,重新盖了一个房子。 之前是个平房,现在变成了三层小洋楼。 后院也修葺得有模有样,跟个小花园似的。有凉亭,有仓房,还有做运动的地方。 “天吶,你们真能干!我都不敢认门了!”夏灯花站在家门口啧啧称赞。 王喜弟听到车子的声音,立马跑了出来。老小身负重任,不敢耽搁,她倒腾着小腿寸步不离地跟在奶奶的身后。 “娘!”夏灯花看到王喜弟,直接扑过去跟娘亲来了一个大大的拥抱。 王喜弟抚摸着女儿热乎乎的脸蛋,笑着说:“让娘好好看看……恩,我闺女还是这么漂亮,就是瘦了,瘦多了……” 第413章 回家,却像个客人 王喜弟抚摸着女儿热乎乎的脸蛋,笑着说:“让娘好好看看……恩,我闺女还是这么漂亮,就是瘦了,瘦多了……” “娘,你一点都没变。”夏灯花揉了揉酸涩的鼻子,说:“头髮这么黑,是不是刚染过了呀?” 王喜弟的头髮原本已经半白了,为了显得年轻一些,她会定期染头髮,不过她不记得是什么时候染过的了。 田小麦在一旁插嘴说道:“前天刚染的,你闻闻,还有染膏的味儿呢。” 夏明苏抱起老小,说:“别站在外头了,都进屋吧。” 夏灯花踏进院子,掀开门帘走进客厅,坐在皮沙发上,看着房间里的电视、冰箱、茶几,雪白的墙面,墙上挂着精美的壁画,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她丝毫没有回家的亲切感,像个来做客的客人。 老小躲在沙发后面,偷偷地盯着夏灯花看。 夏灯花朝她笑了笑,老小羞涩地用双手捂住眼睛,笑着跑去了厨房。 “小孩子认生,过会儿就好了。”王喜弟指着茶几上的苹果,对闺女说:“这是小麦自己种的,可甜了,脆生着呢,你多吃点!” 果盘里放着六个红彤彤的大苹果,光看这苹果的模样就知道肯定特别好吃。 夏灯花拿起最上面的一个,啃了一口,嘴巴里瞬间被果汁的甜香占满了。 她由衷地称赞道:“嫂子真能干。” 王喜弟抿抿嘴,没有接话。儿媳妇再能干,也不如闺女亲。 “灯花啊,你跟田荣轩怎么样了?你把孩子打掉了,他没找你的麻烦吧?” 夏灯花的心尖抽痛了一下,“恩?” 王喜弟活在自己记忆中的世界里,她不记得灯花跟田荣轩结过婚,也不记得灯花生下过一个儿子,更不记得她的小外孙已经被摔死了。 夏灯花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只能敷衍地应道:“没有什么麻烦,我现在过得挺好的。” 回房间里换好衣服正从楼上走下来的夏明苏,听到娘提到了田荣轩,立马走过来,岔开了话题。 “老小,你不是想学画画吗?这几天可以跟你小姑姑学,她画的画儿特别好看。” 正在楼梯口拍皮球的老小,蹦蹦跳跳地跑过来,坐到爹爹的腿上,搂着爹爹的脖子,看着爹爹,奶声奶气地问道:“小姑姑会画什么呀?” 夏明苏鼓励道:“你自己去问问她呀!” 老小把头埋在爹爹的肩膀上,小声喃喃道:“我不敢……” 夏灯花捡起地上的一只蓝色水彩笔,又拿过来一张茶几上的报纸,随手在报纸的空白处画了一副简画。 画上有一个小姑娘,正在放风筝。 老小偷偷地打量着夏灯花,她觉得正在画画的小姑姑像小仙女一样,又美又厉害。 “你还想在画上添点什么吗?”夏灯花和颜悦色的样子让老小没那么害怕了。 老小说:“放风筝要两个人一起,你把我姐姐也画上吧,我姐姐很会放风筝,别人放不起来的时候,她都能放得很高很高。只有一一姐姐放的风筝,才能亲到云彩。” 夏明苏指了指墙上的照片,上面有四个孩子的合照。 夏灯花立马领会了哥哥的意思,她重新拿起画笔,在放风筝的小姑娘身边,画了一个比她高两头的小姐姐。 后来老小又在画上添了太阳、青草和小房子。 通过这副两人合力创作的简画,夏灯花和小侄女拉近了彼此的距离,成为了要好的朋友。 夏明苏先带妹妹去了她的房间,夏灯花看到崭新的书桌上摆着她曾经看过的书,用过的杯子、画笔和闹钟,床上铺着她熟悉的床单、枕套,还有很多的小物件,终于有了回家的感觉。 床头柜上放着她这几天日常吃的药,应该是哥哥刚才上来换衣服的时候拿过来的。 “吃晚饭还得两个小时,你先休息一会儿吧,吃饭的时候我再上来叫你。”夏明苏看到洗手间里牙刷、牙膏、毛巾什么的都已经摆好了,便淡淡地笑了一下,他媳妇总是这么细心、周到。 “哥,你别跟我客气,这也是我的家呀……”夏灯花走到床头坐下来,熟练地拆开药盒拿出几片药,刚准备往嘴巴里送,就想起来哥哥说不能生吞,要就着水吃。她抬头看了哥哥一眼,心虚地笑了笑。 第448页 夏明苏摇摇头,走到窗前,拿起书桌旁的水壶,倒了一杯水递给妹妹,“看来你以前经常直接吞药片啊,都养成习惯了。” “我这不开始改了嘛,哥,你就别念叨我了!”夏灯花乖乖地就着水把药吃了,她拍了拍床垫,说:“这床真软乎,坐上来就想睡觉。” “那你睡会儿吧,我给你做好吃的去。”夏明苏走出卧室,併合上了房门。 夏灯花张开双臂,躺倒在床上,自言自语道:我真的没有家了…… 第414章 我的事儿用不着你管! 吃晚饭的时候,王喜弟问闺女这次能在家里呆几天。 夏灯花想都没想,就说能呆一个礼拜。 夏明苏和田小麦的心里顿时咯噔了一下,他们偷偷地对视了一眼。能够预见到的不易和个中的担忧,全在这对望的视线之中。 王喜弟时不时地就会提起田荣轩,这个名字在夏灯花的生活中应该是被屏蔽的,但现在赤裸裸地呈现出来。一次还好,两次三次,反反覆覆地出现,无法预料哪一次会点爆夏灯花心中深藏的那颗雷。 一顿晚饭吃得跟打仗一样,夏明苏卡了三根鱼刺,田小麦咬了两次舌头。 除了大贵以外,剩下的三个人——老年痴呆的老太太、随时有可能发疯的精神病人、不明情况的天真小姑娘,各个都不让人省心。 夏明苏和田小麦根本没有吃饭的心思,精力全部在如何控制聊天的内容上。 老小已经以飞快的速度跟姑姑玩熟了,她坐在夏灯花的旁边,吃了一勺鸡蛋羹,歪着脑袋看着夏灯花,问道:“姑姑你画画这么好,是跟谁学的呀?” 夏灯花笑着回道:“跟老师啊。” “那你有宝宝吗?你的宝宝是不是也很会画画呀?”在老小的认知里,到了一定年纪的人,都会有宝宝。她还没有结婚的概念,她单纯地觉得,只要是大人就都会有孩子,小孩子也都有娘和爹爹。 夏灯花确实曾有过孩子,可问题是,现在这个孩子已经不在了。 “老小,你要不要吃排骨?”田小麦生硬地插了一嘴。 “要,我喜欢吃排骨,娘给我剔骨头吧……”老小挑了一个中意的排骨放到娘面前的盘子里,等着娘把骨头剔好给她吃。 老小跟一一不同,她不是那种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人,被打断的话题,她一般都接不上。 关于夏灯花孩子的问题,就这样戛然而止了。 夏灯花的指尖抖了抖,神情恍惚了一下,但可能吃饭的气氛很好,头顶的灯光很足,饭菜也都很香,所以她很快就回过了神。 夏明苏自(fei)自(jin)然(xin)然(si)地跟妹妹攀谈了起来,问她最近都画了些什么画,画得怎么样,有没有进步,最近某个地方开了什么画展,有机会可以一起去看看,某某画家出了什么糗事,成了业界的笑柄,等等。 王喜弟对这些事情不敢兴趣,她抓住兄妹俩聊天的空档,开启了自己的话题。 “灯花啊……” 田小麦一听婆婆开口了,脑袋就开始嗡嗡作响,她在心里默念着:千万别提田荣轩!千万别提田荣轩!千万别提田荣轩! 王喜弟说:“你跟同学们相处得都挺好的吧?你在家里跟娘跟哥哥们可以使小性子,到外面了可得收着点。心胸开阔一些,凡事别太斤斤计较,知道了吗?” 夏灯花笑着说:“娘,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你永远是娘的女儿,等你七老八十了,你还是娘的女儿。”王喜弟的脸上写满了严肃。 聊校园生活聊了几分钟,田小麦刚刚松了一口气,就听到婆婆抛出了一个大雷。 “你身体没什么毛病吧?堕胎手术很伤身子的,平时多注意一点,别着凉了。尤其是来月事的时候,得更加小心。” 夏灯花脸上的笑容变得有些僵硬,夏明苏果断地把话头接过来,故作轻松地说道:“她身体好着呢……娘,过去的事儿咱们就不要总提了,过日子还是得向前看。” “行啊,向前看。”王喜弟说:“这马上就快要毕业了吧?毕业之后,是不是就得嫁人了啊,都二十好几的老姑娘了。我跟你说,田荣轩肯定不行!你同学里头有没有合适的?没有的话,我给你找找,肯定给你瞧个各方面都好的人家。” “我的事儿用不着你管!”夏灯花撂下筷子,不悦地吼道。 王喜弟也来了脾气,“我不管谁管?你爹管你吗?你个大姑娘家的在外头乱搞男女关系,搞大了肚子,你还有脾气了?!” “我乐意跟谁搞大肚子就跟谁搞大肚子,我乐意跟谁上床就跟谁上床,我乐意嫁谁就嫁谁!”夏灯花一声比一声高,喊着喊着,整个人开始止不住地发抖。 老小没见过这么激烈的阵仗,当场就给吓哭了。 田小麦一边抱着老小哄着,一边示意大贵扶老太太回房间休息。 夏明苏立马把妹妹抱上了楼,给她打了一针镇定剂。 过了半个小时,夏灯花才冷静下来,她有气无力地说:“哥,我困了,我想睡觉了……” 夏明苏帮妹妹盖好了被子,并宽慰她道:“娘现在老煳涂了,过去发生的事儿,好多她都不记得了。你听听就算了,随便应付她几句就行,千万别往心里去。” 第449页 第415章 亲爱哒,你就饶了我吧 夏明苏帮妹妹盖好了被子,并宽慰她道:“娘现在老煳涂了,过去发生的事儿,好多她都不记得了。你听听就算了,随便应付她几句就行,千万别往心里去。” 夏灯花转了个身,背对着哥哥,没有应声。 “好好睡一觉吧,我出去了。”夏明苏退出房间,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等稳好了心神,才下了楼,回到了客厅里。 大贵已经服侍老太太躺下了,此时正在轻手轻脚地收拾着餐桌。 田小麦搂着老小,慢慢地悠着。老小的眼睛半睁半开的,看样子马上就要睡着了。 “今天让她跟着咱们睡吧?”田小麦咬着夏明苏的耳朵,小声地说道。 夏明苏指了指楼梯,让田小麦带着老小先上楼回屋休息。 田小麦点点头,转身走了。 夏明苏帮大贵把碗筷全部拿到了厨房。 大贵拉住夏明苏说:“我一个人收拾就行。你累了一天,早点上去休息吧。明天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呢,好好养精蓄锐。” 夏明苏苦笑道:“还好有你能帮我和小麦分担一些,要不然真不知道得乱成什么样……” “行了,不用顾忌我。这家里什么情况,我心里清楚。”大贵拍拍明苏的肩膀,给他传递着无声的力量。 夏明苏原本有很多话想要叮嘱大贵,现在听大贵这样说,顿时觉得什么都不需要说了。 这段时间,夏明苏和田小麦原本都非常的忙,手头的工作有一大堆。 前一年十一月种植的藏红花,到了第二年四月底五月初就该挖种球了,现在正是忙着挖种球的时候。 之前的藏红花卖了好价钱,后来就扩大了种植的数量。由于人手紧缺,从外面招了很多人。所以现在正是老人带新人的阶段,新人的能力和人品良莠不齐,场面一度比较混乱,需要人时时盯着。 除了藏红花,还有很多其他的中草药都需要看顾和照料。有需要追肥的,有需要松土的;并且要严格地控制温度、湿度;还要轮班留几个人守夜,怕耗子、野兔之类的小动物过来糟蹋。 果园那头的工作量也很大,事情非常繁杂。何大虎毕竟是新手,很多第一次碰到的问题,还需要去请教田小麦,或者碰头开个小会一起商量对策。 今年田小麦打算把各种副产品也都做出来,把销售通路打好,这样以后的发展道路会越走越宽绰。 周平县的销售点也刚建立起来,尚不成熟,还存在很多的问题需要修正。 夏明苏主要负责制药厂的运转,虽然有李大春这个得力助手,但发展得太过迅勐,工作的强度不是一般的大。 有一款治疗湿疹的药正在改进当中,夏明苏紧盯进度,紧抓质量,他是打算全程监督的,所以每天都必须到制药厂去盯几个小时,再处理一些业务,签些紧急的或者重要的文件。 夏明苏有医学背景,制药和药品检测方面的工作做起来都很顺手,但如何管理一个制药厂,如何让制药厂更好的发展,如何跟同行竞争,如何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这些事情他做起来并不那么自如。 这也就意味着,夏明苏要花费很多的心思去处理这些他不擅长处理的事情。 因而夏灯花的到来,对夏明苏和田小麦来说,是个莫大的负担。 之前以为她只在家里住两三天,最多最多不会超过五天。 可没想到,夏灯花竟然开口说要呆一个礼拜,这就让人很抓狂了。 来的第一天,吃的第一顿饭,就闹了个鸡飞狗跳、不欢而散,后面几天的日子会过成什么样,简直不敢想像。 清晨天蒙蒙亮的时候,田小麦就起来了。她有强大的生物钟加持,所以自然醒的时间比闹钟都准。 夏明苏往常会比田小麦多睡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今天他却跟着媳妇一块儿醒了。 “你别去晨练了,陪我躺一会儿吧……”夏明苏拉住田小麦的手,死活都不撒开。 田小麦揉揉眼睛,往窗外望了望,带着清晨沙哑的嗓音说:“那怎么成,晨练不能偷懒。” 夏明苏一把将田小麦拽倒,把她压在身下,脑袋搁到她的肩头,像只癞皮狗一样趴着,用嘴巴蹭了蹭田小麦的香肩,时不时还嘟嘴亲两下,啃两口。 田小麦揉着夏明苏的头髮,无比温柔地说:“一大早你起什么腻啊!今天事情多,你也别睡了,赶紧起来吧。” “趁着灯花在家,我也给自己放个假吧。她在这几天,吃过午饭,趁着娘睡午觉的功夫,我去厂子里呆两个小时就行,这段时间你在家里盯着。其他时间,你有什么事情去忙就行。” “反正家里咱俩必须留一个人呗!”田小麦总结道。 夏明苏从田小麦身上翻下来,展开手臂揽着她,说:“恩,咱俩留一个,加上大贵,应该就没问题了。” “行,那我练晨功去了,等会儿天就要大亮了。”田小麦的身体刚起来一半,又被夏明苏给拖回到床上了。 田小麦奶凶奶凶地威胁道:“苏苏!你再不放开我,我就使用武力了啊!” 夏明苏可不怕,他笑着说:“你打不过我,你的鞭子不在身边,我不怕你。在床上,我是大王!” 第450页 田小麦想了想,立马改变了对策。硬的不行,那就来软的。 她亲了亲夏明苏的嘴角,用令人心痒的糯糯的声音说道:“亲爱哒,你就饶了我吧。一家三个不省心的就够够的了,你再跑错阵营的话,我可就真没活路了。” “我怎么会跑错阵营呢,我永远都是跟你绑在一起的。”夏明苏笑眯眯的,准确地咬住了田小麦的耳唇,随即顺着耳廓往上走了走。 田小麦知道挣扎无用,也已经被撩得起了心火。她抬手一掀,就把夏明苏的衣服给扒了下来。 既然这样,那索性就将这把火燃得更旺一点吧。 夏明苏勾勾唇,他就喜欢他媳妇这样奔放潇洒的小样,够劲儿! 鸡叫了好几遍了,夏明苏都还没放过田小麦。 “苏苏,行了,你还没完没了是怎么的!一会儿大家全都起来了,就咱俩还在房间里头,这像话嘛!”田小麦抬脚往夏明苏的胸口踢去,结果被夏明苏双手抱住了。 “啊……你轻着点!”田小麦低唿道。 夏明苏坏笑了一下,动作没有停。 这时候一楼客厅的电话响了,大贵正好在旁边收拾报纸,他接起电话听对方讲了两句,随后放下话筒,走到楼梯口朝楼上喊道:“小麦,你的电话!大虎找你!” 田小麦终于得以脱身,她朝夏明苏做了一个鬼脸,快速套上衣服跑下楼听电话去了。 何大虎是在狼坡的办公室里打的电话,前一天他发现苹果树的根有点不太正常,似乎有烂根的徵兆,他没敢声张,跑到办公室里查了一晚上的资料,不过没找到对应的案例,也没研究出到底是什么原因,无法判断严重不严重。 他琢磨了一个晚上,觉得还是要尽早跟田小麦沟通这件事,以防发生什么不可挽回的损失。所以等到天一亮,他就迫不及待地打了电话。 田小麦听了何大虎的话,冷静地回道:“你先别慌,吃完早饭我就去果园找你。” 匆忙地晨练完,摆早饭的桌子,哄刚起的孩子,招唿下楼的小姑子…… 一早上跟打仗一样,好不容易才坐在饭桌前喝上了一口热热乎乎的小米粥。 电话这时候又响了,是从制药厂那边打过来的。夏明苏接听完,也是很无奈。 “吃完饭我得过去一趟,突然来了好几单大活。下午还有几个领导要过来,我必须得在场,亲自带他们参观,介绍药厂里的情况……” 夏明苏给自己放的假期算是泡汤了,田小麦也有棘手的事情需要处理,没法留在家里了。 他们非常默契地看向大贵,身负重任的大贵眨眨眼,有种生无可恋的感觉。 以一对三,留个全尸似乎都不太容易啊…… 第416章 好巧不巧 他们非常默契地看向大贵,身负重任的大贵眨眨眼,有种生无可恋的感觉。 以一对三,留个全尸似乎都不太容易啊…… 大贵左想右想,觉得靠自己一个人实在搞不定家里的三个定时炸弹,他悄声对田小麦说:“天气暖和了,老小总惦记着出去玩儿,要不然你今天就把她带上吧!” 田小麦抱歉地说道:“早上大虎给我打电话说苹果树出了点问题,今天可能比较忙,要到处跑,带着小孩子实在不方便……” 王喜弟插嘴道:“让老小跟她姑姑玩,这有现成的人陪着,别总跟着她娘。果园前阵子打药了吧,乌烟瘴气的,小孩子去那种地方不好。” 大贵:“……” “就让老小在家里跟着她姑姑学画画吧,呆闷了俺们仨一块儿出去熘达熘达就行。”王喜弟已经不记得前一晚的不愉快了,早上起来见到闺女,嘘寒问暖的,亲热得不得了。 夏灯花早上从舒适的床上睡醒,见窗外阳光明媚的,天气特别好,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 心情好的时候,人就会变得格外的宽容和大度,什么都能够原谅,什么都可以看开。 所以下了楼看到娘对她笑脸相迎,和蔼可亲的样子,也就变成了一个贴心的小棉袄,给娘亲捏捏肩膀,捶捶大腿,说点俏皮话逗娘开心。 娘问起她的近况,她也能顺着哥哥和嫂子的剧本编点瞎话,自己应付几句。 “刚打过打虫药的地方小孩子去了是不好。”夏灯花附和道:“就让老小跟着我吧,我教她画画,还能陪她跳皮筋呢,你们忙你们的,不用担心我。” 夏明苏、田小麦和大贵的脑袋默契十足地同时抽了一下。 真的不用担心嘛……大贵表示怀疑。 夏明苏:不用担心才怪呢! 田小麦:简直要担心死了,好吗?! 大贵觉得必须得再努力争取一下,否则这一天他真得结结实实地掉几层皮。 “那个,灯花啊,你是不是还没去过你哥的制药厂啊?”大贵一般很少在餐桌上讲话,也很少对家里的事情发表什么看法。 今天他很反常,话不是一般的多。 夏灯花点点头,说:“是啊,还没去过呢。哥,你哪天带我去逛逛?听说厂子很大啊,我以前真没觉得你会开药厂,太出乎意料了。” 夏明苏问道:“那你觉得我会干什么?厨子?” 第451页 “厨子,有可能啊,或者是村医?反正就是自己一个人随心所欲地干点什么,总之不会想到会搞个大厂子。每天都要处理一堆的麻烦和问题,这真不像是你会干的事情。” 夏灯花瞄了田小麦一眼,笑道:“我想,应该是嫂子把你给改造了,瞧瞧这三层小楼,多气派。我不用猜就知道,盖小洋楼的主意肯定是嫂子提的。你和娘都没这方面的脑子。咱家以前确实也挺有钱的,不过就是没现在过得舒坦。就说我昨晚睡的那个床吧,一躺下去,整个人都酥了,什么烦恼什么坏情绪,什么乌七八糟的念头,全都没有了。昨夜里我睡得特别好,早上起来神清气爽,浑身舒畅!从头髮梢舒服到脚趾头,真的,一点都不夸张!” 田小麦摆摆手,道:“别介,你这么夸我,我受不起!那床是你哥选的,你哥以前那是低调,不怎么出手。他一旦出手,每件事都能给你处理得漂漂亮亮的。我就是个打下手的,家里还是你哥说了算,一切都是他做主。” 儿媳妇这么说,王喜弟非常满意,她喝着稀粥,欣慰地笑了笑。 大贵可笑不出来,眼瞅着话题拐远了,可他也不知道该怎么把话头拉回来了。 原本他是希望老小能跟着她娘去果园,夏灯花呢,可以跟着她哥到药厂转转,这样家里就剩下老太太一个人,他就好办多了。 可现在说来说去,老小和夏灯花谁都没跟着出门,全都准备在家里呆着。而且看样子,如果出门也打算全都一块儿出去。 天吶,真是不嫌乱呀! 田小麦瞅了眼墙上的挂钟,起身说:“我该走了,大虎还在等我呢,你们慢慢吃吧。” 夏明苏用手巾擦擦嘴巴,也跟着起了身,“我也该去药厂了,今天事情多,必须得去一趟。灯花,你在家好好玩,累了就回屋休息,不用一直带着老小。没人陪她,她自己一个人也能玩。” 夏灯花啃着大肉包子,笑着说:“知道了,你就放心吧!如果觉得不对头了,我立马就回房间。而且……我会多喝水的,一次一大杯,我已经改正错误习惯了!” 田小麦临出门前,特意看向大贵,鼓励他道:“加油!” 大贵咧咧嘴,苦笑道:“呵呵,加油……” 大贵os:油别爆炸了就行,爆炸了他可负不起责任啊! 出了门,夏明苏和田小麦还能一块儿走一段路。 “你觉得大贵能应付得来吗?”夏明苏显得有些担心。 田小麦挑眉道:“不好说,谁让咱俩今天都有急事呢!他只能使出浑身解数伺候好家里的三个祖宗了。” 想到妹妹曾经把亲生儿子都给摔死了,夏明苏觉得人犯气病来,危害性实在太大。 他看向田小麦,说道:“要不要找个人过去帮帮大贵的忙啊?他得打扫卫生,得餵家里的牲畜,中午还得做饭,哪儿有时间管他们三个啊!昨天吃完饭的时候咱俩都在,最后还搞成那样了。万一一会儿谁再闹起来,大贵肯定分身乏术。” 田小麦想了想,觉得夏明苏说的情况的确很有可能发生,“那我找个人到咱家呆一天吧。按说江哥是最合适的人选了,可他现在不在村子里头了。找谁好呢……大虎要跟着我处理果园的事儿,他不行。我娘最近感冒了,娉婷也脱不开身……” 夏明苏和田小麦走到十字路口,接下来两个人要分开走了。 他们停下来,快速地想着这个合适的人选。 夏明苏提议道:“麻烦周婶帮忙照看一天吧,她跟娘有话聊,能分担不少精力。灯花跟她也熟悉,不会生分。” 田小麦点头,道:“行吧,我也想不到更合适的人了,一会儿我就去小卖部跟周婶说一下。” 夏明苏跟田小麦摆摆手,往村口走去。 李大春前一晚回了趟家,他开着自己的车子回来的,可以载夏明苏一块儿去药厂。 所以夏明苏也就没有开车,他的车子昨天跑了一天,油不足了,还得半路去加油,麻烦。 这一天事情多,行程特别紧张,加油之类的小事儿能放到以后的就都暂且放下了。 小卖部已经开了门,周婶正在擦桌子。 田小麦走进去,笑着招唿道:“早上好啊!” 周婶抬起头,看到是田小麦,也笑着回道:“早啊!大早上的,怎么有空跑我这儿了。” 田小麦开门见山地说道:“周婶,有个事儿想求你帮个忙。” 周婶把抹布往旁边一丢,爽快地说:“什么求不求的,啥事儿,你说吧!” “我们昨天把灯花接回来了!”田小麦撂下第一句话,周婶的嘴巴立马就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了。 她知道王喜弟老年痴呆不记事了,而且以前发生的事情也会记错,动不动就胡言乱语。 她也知道夏灯花摔死儿子之后,一直住在精神病院里面,好几年没回过家,所以这个消息足够令人震惊。 “她的病治好了吗?”周婶以为夏灯花是彻底搬回家住了,所以才会这样问。 田小麦解释道:“灯花就在家里住几天,回头还得去医院。老太太总吵着见闺女,实在没办法,就把她领回来了。我和明苏不放心,这几天都打算在家里呆着来着,可突然都有急事需要处理。现在家里就大贵一个人,我怕他顾不过来。” 第452页 第417章 雪中送炭 田小麦解释道:“灯花就在家里住几天,回头还得去医院。老太太总吵着见闺女,实在没办法,就把她领回来了。我和明苏不放心,这几天都打算在家里呆着来着,可突然都有急事需要处理。现在家里就大贵一个人,我怕他顾不过来。” 听到这儿,周婶就明白了,她万分体贴地主动请缨道:“那我去帮帮大贵吧!” “周婶,太谢谢你了。”田小麦往楼上瞅了一眼,问道:“小森在家吗?你去我家的话,这小卖部怎么办?” 周婶说:“他在家呢,臭小子早上赖床,估计正洗脸呢。小卖部我让他看着就行,你去忙你的吧,我一会儿就去你家。” 田小麦细心地把家里的情况说明了一下,方便周婶应对。 “老太太以为灯花还在学校里头念书呢,已经忘了闺女结过婚的事儿。还有,灯花怀过孩子老太太还记着,不过她记差了,以为闺女把这个孩子打掉了。昨天还总说,打过胎,要注意身子什么的。” “这样啊,我知道了!”周婶是个明白人,她清楚田小麦说这些是什么意思,“老太太再提这茬,我就打岔呗,灯花肯定不乐意听这些。” 田小麦感激地笑了笑,“有您帮衬着,大贵今天算是捡回一条命了。” 周婶哈哈大笑道:“哪儿有那么严重!你家的情况我了解,到时候我会看着办的,你就放心地处理你的事情吧。我保证你家里头的老祖宗和小宝贝们都好好的。” 田小麦放心地走了,周婶把小卖部交给儿子之后,没有多耽搁,直接去了夏家。 ** 夏明苏和田小麦刚走没多久,大家就把早饭给吃完了。 大贵收拾餐桌的时候,王喜弟打开电视正在看早间新闻,夏灯花找出白纸和水彩笔,准备教老小画蝴蝶和蜻蜓。 大贵远远地看着她们三个人,暗自嘆气道:一整天都能这么和谐多好。可惜了,这样的愿望,根本就是奢望。 还是赶紧去把碗筷给洗了吧,趁着她们都在安安静静地做自己的事情,否则搞不好一会儿就没有这个机会了。 大贵快步走到厨房,加紧速度干活! 可他刚洗到一半,就听到了老小的哭声,撕心裂肺的哭声。 知道该来的总会来,就是没想到来得会这么快。 大贵洗了手匆忙赶回客厅,只见夏灯花拿起玻璃杯就往地上砸去,王喜弟气得浑身哆嗦,张嘴骂道:“你出去上几年学,脾气是越来越大了,都敢跟娘摔东西了!这些坏习惯你都是跟谁学的,我就是这么教你的?没教养的东西!” 夏灯花紧握着拳头,双眼喷着怒火,她尖叫道:“我就是个没教养的东西,我就是个疯子,还是个精神病,怎么了?是你把我生成这样的,你凭什么说我!如果爹爹在家,我就不会变成这样!就是因为你,爹爹才不愿意回家的!如果我是小疯子的话,你就是个老不死的疯子!” 王喜弟捶打着自己的胸口,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来。 老小的脚趾头被玻璃碎片划伤了,流了很多的血,染红了地板。 她低头看到自己流的血,吓得不敢动弹,哭得更厉害了。 大贵伺候人伺候了这么多年,一直做得很稳妥,没出过半点差错。 这一天他真是遇到人生中的滑铁卢了,呆呆地站在那竟觉得束手无策。 先安抚王喜弟,给她拿速效救心丸呢? 还是先把夏灯花带上楼,给她打一针镇定剂呢? 还是先哄老小,拿出药箱给她包扎伤口呢? 大贵意识到,这三件事都万分紧急。 他如果有分身术就好了,一个人噼成三瓣,可以分开行动。 可这些玄幻的事情,不会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现在该怎么办? 谁来告诉他,怎么才能把三个人都安抚好啊…… 就在这紧急的关头,周婶来了! 雪中送炭的人来了! 周婶在门外就听到了老小冲破天际的哭声,还有夏灯花喊破嗓子的一顿控诉。 她进门一看,大贵跟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地站着。 “你干什么呢?”周婶勐捶了大贵一拳,试图把他打清醒,“你等着跟她们一块儿同归于尽呢?!” 大贵看到周婶,就像看到了救星,简直要哭出来了。 他还不知道周婶是特意过来帮忙的,以为她只是顺路过来送个东西,或者捎个话什么的,像以前一样马上就要走呢。所以他一把抓住周婶的手,赶忙说道:“你别走,先帮我处理一下眼前的情况,求求你了!要不然真会死人的。” 周婶哭笑不得道:“你还知道会死人啊,那你还杵在这干嘛!” 第418章 感情上是一张白纸 周婶哭笑不得道:“你还知道会死人啊,那你还杵在这干嘛!” 大贵这才挪动步子,小跑着来到夏灯花的面前,连哄带劝,半推半拽地把她带上了楼。 周婶从王喜弟的上衣口袋里找出速效救心丸,让她吃下,随后一边给老小处理伤口,一边陪王喜弟唠嗑。 王喜弟极好面子,不想在外人面前失态,所以沖了杯茶,冷静了一下,跟周婶攀谈了起来。 正好她也需要找个人倾诉一下心里的苦闷,周婶就是很好的倾诉对象。 第453页 “我知道,我老年痴呆了。明苏和小麦都没瞒着我,他们早就告诉我,我得了什么病。其实没什么,我都有心理准备的。” 王喜弟的衣服和头髮理得整整齐齐,一丝不苟,她一脸淡然地说道:“我外婆,还有我的太爷,都有这个毛病,不记事,经常胡说八道。我小时候喜欢逗他们,还以此为乐呢。现在想想,实在是太不懂事了。” 周婶给王喜弟添了茶,笑着说:“小孩儿嘛,懂什么,都喜欢恶作剧。” “是啊,小孩儿不懂事,主要看大人怎么教的。大人教得细心,小孩就乖巧听话。我的俩孙子俩孙女就都特别懂事,在家的时候,知道过来陪我说说话,给我捶捶背……主要是他们的娘会教,有方法,能治住他们。上次一一非要上山,我都打算把她关起来了,后来小麦使了一招苦肉计,真是管用。后来我想啊,如果用我的办法,能关一天两天,可能一直关下去,关一辈子吗?一一性子烈,没准以后更要跟你对着干,很可能适得其反。小麦的招数就很高明了,一般人也不敢冒那个险。” “你以前还死活不同意明苏娶小麦呢,现在怎么竟说小麦的好话啦?”周婶抱着老小,轻轻地拍打着她的后背。 老小已经睡着了,眼角还挂着泪痕呢。 “该夸的还是要夸,她过门之前我就知道她厉害,不过这也是我不喜欢她的原因。”王喜弟握着茶杯,垂着头,目光失焦地盯着自己的脚尖,说:“男人娶太聪明太厉害的女人,不一定是好事。你看小鹏,现在过的那叫什么日子?被媳妇压得,大气不敢喘,就仗着自己爹是个官,脾气大得很。我现在都不乐意见他们,前几天还说要拖家带口地回来看我呢,我没让他们回来。” 王喜弟说的前几天,已经是两个月之前的事情了。 周婶把老小抱进房间,给她盖好被子之后重新回到客厅。 她坐到王喜弟对面,说:“小麦跟你那二儿媳妇不一样,她们不是一号人,你不能把他们摆到一块儿来说。小麦可是难得的好姑娘,你可捡了个大宝贝,就等着享福吧!” 王喜弟自嘲道:“今天享的福,明天就忘喽!” 大贵安顿好夏灯花,走下来时,看到场面已经平復,暗暗地长舒了一口气。 他没去打扰她们聊天,直接拐进厨房,接着洗碗去了。 “要我帮忙吗?”周婶突然出现在厨房门口问道。 大贵在想事情,没听到脚步声,所以吓了一跳。 他抬起头,看向周婶,口吃不够利索地说:“哦,不用,快洗好了。” “中午吃什么?我先把菜给收拾好吧。”周婶挽起袖子,走进了厨房。 大贵迟迟没有说话,周婶觉得奇怪,顺手推了他一下,推的时候没用什么力气,就轻轻地巴拉了一下,没想到大贵手上的碗就这么掉到了地上。 “你想什么呢?”周婶拿起扫帚就把摔碎的碗给清理好了。 她开小卖部,独自一人养大儿子,这几十年几乎每天早上睁眼就开始干活。所以只要眼前有活儿,她二话不说,想都不想,直接上手就给干了。 有想的功夫,偷懒的功夫,甭管什么事儿,早就给处理得妥妥噹噹的了。 拖延症或者选择困难症之类的毛病,在周婶身上都是不存在的。 她也是这么教育儿子的,不过儿子小森并没有遗传到她这一点,也没有在母亲的耳濡目染下养成这种做事的习惯。 周森是个优柔寡断的人,无论大事小事,靠自己一个人断然拿不出主意来。凡事都要徵询娘亲的意见,只有娘亲点头的事情,他才敢去做。而且,还要拖到最后一刻,不得不做的时候才去做。 他最大的优点就是听话、孝顺,周婶想着只要给儿子找个有主见、品行好的姑娘给他当媳妇,以后她就不用操心了,不过这样的女孩儿她还没碰见。 周森天天陪着娘守小卖部,定期出去上个货跑个腿什么的。快奔三十了,也没结婚。 母子俩看样子并不着急,旁人也就不好多说什么了。 周婶拉个小板凳坐下,开始择韭菜。 “大贵你是有什么心事儿吧?跟我唠叨唠叨,我给你出出主意!是不是看上哪家的姑娘了,用不用我帮你去探探底?” 周婶迅速地开始在脑海里回想,会是哪家的姑娘呢? 这事儿怕不好说合,毕竟大贵没有什么体面的工作,一直在夏家伺候王喜弟,岁数也不小了,除了老实、活干得好,没什么拿得出手的长处。 “对了,这几年你是不是攒下点钱了?够不够在镇子上买个房子的?”周婶觉得甭管到了啥年月,甭管处在哪个时代,只要有钱,讨媳妇就不是什么难事儿。 “啊?”大贵目不转睛地盯着周婶,耳根子直发烫。 好在他肤色深,看不出脸红。 “看样子攒了不少钱嘛,跟我也保密。得了,这是私事儿,我也就不多问了。反正我也得跟我家儿留意着,回头碰到合适的就给你介绍介绍。大贵你也该成亲了,总不能一辈子在明苏家里呆着。天天看人家过得和和美美的,你就一点都不羡慕?你就不想自己安个家过个小日子?”周婶双手搭在膝盖上,很快就把韭菜择好了。择完韭菜,往旁边一放,就开始削红薯、削土豆,扒葱皮、剥蒜,动作麻利得让人眼花缭乱。 第454页 大贵把洗好的盘子和碗放进柜子里,在围裙上擦干了手,他笔直地站在周婶面前,郑重其事地说:“我现在的存款有三万六左右,这些年夫人给我的工钱,我基本上都没花。在夏家,吃住不需要花钱,生病了也是明苏给我熬的药,没有花钱去看医生。这几年小麦的事业支起来了,人手不够的时候,她会叫我过去帮忙。完事之后,她会给我包红包,数额不小,我都攒下来了。” 大贵重新心算了一边,确定地说:“恩,这些七七八八加起来,差不多有三万六,应该够在镇子上买个八十平米左右的房子了。彩礼,加上办仪式请客,应该还需要一些钱,我爹娘给我留了一些老物件,我去问过价钱,能买个两万左右,应该足够了。” 大贵快速地瞥了周婶一眼,见周婶正在看他,便立马挪开了视线。 “那个……”大贵顿了顿,开口说道:“我家里没什么人了,夫人就是我这边最亲的长辈了。我身体健康,没什么毛病。家里也没有遗传病史,我爹娘都是意外死亡的,不是病死的。” “我——没跟女人亲近过,也没跟女孩子交往过,感情上是一张白纸。我没上过几天学,但认得一些基本的字,会打算盘。还有……还有……没什么了,就这些了。” 大贵从来没有一口气说过这么多的话,说完之后,大脑直接缺氧了。他扶着门框,才能站稳。 周婶手上的活儿早就停下来了,她听得是目瞪口呆,对大贵这番突如其来的陈词感到万分意外。 大贵说完之后,她毫不掩饰地直接笑出来了,“行啊,大贵,原来你还挺能说的。” 第419章 你,想没想过再嫁人? 周婶手上的活儿早就停下来了,她听得是目瞪口呆,对大贵这番突如其来的陈词感到万分意外。 大贵说完之后,她毫不掩饰地直接笑出来了,“行啊,大贵,原来你还挺能说的。” “头一次说这么多……”大贵挠挠头,显得很不好意思,“让我再说一遍,我怕是说不出来了。” 周婶笑道:“那哪儿成!这些你不能跟我讲啊,你得跟你媳妇讲。” 大贵低着头,说:“我知道。” “知道就好。”周婶把收拾好的菜往水池子里一丢,吩咐道:“你把这些洗干净吧,中午我来做饭。家里有猪肉吧,你给我拿两块过来,我做个土豆烧肉,这菜做起来简单,出锅快。” 大贵站在原地没动地方。 周婶问他:“怎么?家里没猪肉吗?那鸡肉也行。” 大贵还是不言声。 “你今天是怎么了?是不是被她们三个给折磨傻了。”周婶说着打开冰柜自己找肉去了。 “这不是有猪肉嘛,还挺嫩的。”周婶说着把肉拿出来对着水龙头洗了一遍,切成小块,用料酒和盐腌好,盖上了盖子。 “现在还早,过会儿我再来做。”周婶洗完手,没地方擦,就对着空地甩了甩。 大贵还跟个木桩子似的站着,也不知道在琢磨些什么。 周婶走到他跟前,摸了摸他的额头,问他:“你是不是发烧了?还是哪里不舒服啊?累了就回屋里歇着,有啥活儿你跟我说就行,我帮你干。” 大贵突然握住周婶的手腕,直视着她的眼睛。 周婶吓得往后退了半步,“你干啥呢!抽什么羊癫疯呢!” 大贵鼓起勇气问道:“你,想没想过再嫁人?” 周婶抽回自己的手,笑得前仰后合,“这玩笑可开大了,我当寡妇当了这么多年,一大把岁数了,还嫁什么人啊,让人笑掉大牙了去!” “你在乎别人的话吗?”大贵一脸认真。 “也不是在乎。”周婶说:“到了我这个年纪的人,下面都会有个把孩子。男人二婚三婚的,再找媳妇其实就是在找保姆,在给孩子找后娘,不是啥好差事。没了男人我一样过,以后给小森讨个媳妇,看他把日子支起来了,过几年再抱个白胖的孙子,我也就圆满了。” 大贵垂眉道:“我没有孩子。” 周婶一下子没明白大贵说的这句话跟她之前讲的有什么关系,两个人面面相觑地站了一会儿。 大贵进一步解释道:“我找媳妇不是找保姆,我成亲了也不打算要孩子。” 周婶愣了愣,好像有点明白现在是个什么情况了。 但她实在有点不敢相信啊,是不是她误解了什么啊…… “大贵,你——这是在说什么呀?” 大贵终于鼓起勇气说道:“咱俩以后一块儿搭伴过吧,你怕乡亲们说闲话的话,咱们可以搬到镇子上。我有多少钱已经跟你说了,咱们买个门市房,你可以继续开小卖部。” 这通表白来得毫无预兆,太突然了,周婶只觉得大贵是在跟自己开玩笑。 可大贵的脸上写满了认真,一点都不像是在开玩笑。 他把压在心里好些年的话说出来之后,整个人就平静多了,可以心平气和地说话了,“我不急着跟你住一起,可以等小森成亲之后,再谈咱俩的事情。” “大贵啊……”周婶开口之后,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第455页 她抿了抿嘴唇,眼角弯起来,扯出几条皱纹,“你知道我比你大多少吗?” 大贵说:“这不重要。” “你的岁数也不大,还年轻着呢,完全可以找个二十出头的姑娘。”周婶真心在为大贵考虑,为他的将来考虑。 大贵突然有了莫大的勇气,他深情地注视着暗恋多年的女人,温柔地说道:“我不是突然有这个想法的,也不是一时冲动,我喜欢你有好些年了。八九年前,我就幻想过要跟你一块儿过日子。” “我知道我的想法挺大胆的,可喜欢了就是喜欢了,我也没办法啊。其实,我也觉得娶你不太现实,我没觉得我期望的生活会真的发生。不是因为我跟你差了多少岁,是因为我觉得你太能干了,你太好了,我没有什么能力娶你。所以这些年,我一直在存钱,也没有离开这个村子。就是想,万一有一天,万一有机会了,我不能什么准备都没有。” 周婶:“……”难道现在是有什么机会出现了吗? 她从来没想过要再婚啊,现在连怎么拒绝都不知道。 大贵笑着问道:“今天是小麦去找你,让你过来帮忙的吧?” 第420章 小麦的良苦用心 大贵笑着问道:“今天是小麦去找你,让你过来帮忙的吧?” 周婶点头说:“是啊。” “她应该猜到我喜欢的人是你了,所以才特意去找你来帮忙的。”大贵开始没猜着,刚刚洗碗的时候想到应该是这么回事。 要不然很少来家里的周婶,怎么会突然过来呢?而且手上什么都没拿,不是来送东西的,也不是来传话的,好像专程过来的一样。 所以除了这种解释,根本就不会有其他的可能性。 周婶:“呃……我跟这个家里面的人都比较熟悉,小麦才想起我,叫我过来的吧?小江要是没搬回到县城的话,肯定会叫他过来的。” “不会的。”大贵很肯定地说:“即使江淼淼还在这里,小麦也会去找你的,不信你亲自问她。” 周婶不自然地笑了笑,这种事情还是别问了,多尴尬呀。 被年轻的小伙子表白,她是既开心又无措,到现在都还没消化好这些信息呢。 大贵猜对了,田小麦确实是有意去找周婶来家里帮忙的。 夏明苏提到周婶,是赶巧想到了她是合适的人,而田小麦立即贊同了他的提议,却是因为想给大贵制造与周婶单独相处的机会。 共同面对三个难搞的傢伙,相处整整一天,能擦出不少的火花吧。 上次田小麦和大贵一起走,路过小卖部的时候,她发现大贵看周婶的眼神不太一般。 大贵是个内敛深沉的人,很少会直视谁,更不会大老远的用那种可以用含情脉脉来形容的眼神去看一个人了。 当时田小麦就觉出了端倪,后来她有意无意地进行过几次试探,便愈发确定大贵暗恋多年的人就是周婶。 虽然有点难以置信,但事实摆在眼前,由不得人不信。 田小麦觉得他们在一起挺好的,虽然有点年龄差,但也没什么妨碍,完全不耽误过日子。 五十多岁的寡妇,和三十多岁的男人,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一块儿再生个孩子,都妥妥的,一点问题都没有! 这个红娘田小麦是当定了,如果谁说什么闲话,她一定站出来力挺他们,支持他们。 有了周婶的助力,大贵这一天总算平平顺顺地安然度过了。 田小麦回来一看,家里一派和谐,她知道周婶功不可没。 “吃完饭再走吧。”田小麦想留周婶在家里吃晚饭。 周婶摆摆手,拒绝道:“不了,我儿子还等我回去呢。” “让他也过来一块儿吃呗。”田小麦看向大贵,说:“可以让大贵去把小森叫过来。” “改天的吧,昨天到的货我还没整理呢。晚上还得理帐,我得早点回去了。”周婶去意坚决,田小麦也不好强留。 “那回头得空了一定得过来啊。”田小麦笑着补充道:“大贵做的鱼火锅可好吃了,堪称一绝!过几天江里的鱼肥了,捞几条新鲜的,让大贵来弄,咱们过过嘴瘾。” 周婶走到门口,回身看着田小麦,说:“行,到时候我带小森过来吃,他爱吃鱼。” “那正好!”田小麦说完,示意大贵去送人,自己则上楼换衣裳去了。 夏明苏到家的时候,正好开晚饭了。 吸取了前一天的经验,夏明苏和田小麦决定晚上不让娘和灯花多开话头,所有话题全部由他们来掌控。 田小麦说着果园苹果树得了白绢病的情况,虽然她已经知道该怎么处理了,但还是有板有眼地问婆婆有什么办法没有。 王喜弟毕竟见多识广,在农村住的时间也长,所以听说过这种病,也知道一些应对方法。 就一二三四条地说了一遍,还不厌其烦地详细地解释了又解释。 这部分磨磨唧唧地聊完之后,夏明苏就开始唠叨今天来的那些老闆,长什么样,办了什么挫事,发生了一些什么奇葩的事情。 又说灯花是招财体质,她一来家里,生意就多了很多,还个顶个都是大生意。 第456页 东拉拉西扯扯,能聊的都聊了个遍之后,田小麦开始怂恿大贵讲讲他想讨个什么样的媳妇。 大贵有点窘迫,但他知道田小麦的意图。 一是为了填充饭桌上的话题,不让王喜弟提起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避免夏灯花重拾什么不好的记忆,影响了情绪。 另外呢,也是给他制造一些表达自己的机会,为以后做点铺垫和预告。 大贵感激田小麦的用心良苦。 “是啊,大贵你到底想找个什么样的?你的眼光咋就那么高呢,就没个让你可心的?一个都没有吗?” 王喜弟对大贵的终身大事一直很上心,她希望在她还没有完全老煳涂的时候,能看到大贵娶上个好媳妇。 第421章 福星、摇钱树、招财猫 王喜弟对大贵的终身大事一直很上心,她希望在她还没有完全老煳涂的时候,能看到大贵娶上个好媳妇。 “我有个喜欢了很多年的人,她比我大了不少,我不敢跟她讲,她也不大可能嫁给我。”大贵顿了顿,说:“不过,我打算争取一下。” 夏灯花咬着筷子,好奇地问道:“是谁呀?我们都认识的吗?” 大贵埋头吃着饭,从鼻孔里发出了一声含煳不清的“恩……”。 “别打哑谜了,到底是谁啊?大了你几岁?”王喜弟放下筷子,根本没心情继续吃饭了。 “大了很多。”大贵不想透露更多的信息了,再说下去,很容易就能猜到是谁了。 他说:“我先试着争取一下,有结果了再告诉你们吧。” 王喜弟顾自猜道:“大了你有三岁吗?女大三抱金砖,大上个三岁还好说。” 大贵摇头。 王喜弟继续猜着,“那五岁?八岁?” 见大贵一直不点头,王喜弟急了,“该不会大你十多岁吧?那可就大得太多了。岁数大了很难怀上孩子的,即使怀上了,生的时候也危险。你别觉得我唠叨,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问题。” “我知道。”一碗米饭都被大贵巴拉完了,他举着筷子,不知道接下来该吃点什么好,索性放下筷子,抓了个馒头来啃。 “知道就好,你别犯煳涂!” 王喜弟喝了半碗汤,说吃饱了就回了房间。 晚饭吃到晚上八点多才结束,老小拉着姑姑要一起画画。 夏明苏就在旁边给他们殷勤地倒水、削水果、递橡皮、找画笔,努力地做一个称职的爹爹和哥哥。 田小麦帮大贵收拾完餐桌,又跟着去了厨房。 “怎么样?有进展了吗?”田小麦凑到大贵跟前,一脸媒婆的八卦样。 大贵笑着说:“还真是你故意把她叫过来的……” “算是吧,我们知道你一个人应付不来,也怕家里头出点什么事儿,所以想找个人过来给你搭把手。其实一开始是明苏提议让周婶来的,我觉得赶巧了,这不正好嘛,就顺路去了趟小卖部,跟周婶说了一下,周婶很痛快地就答应了。” 田小麦贼兮兮地笑了笑,“你是不是跟周婶说啦?我看她走的时候,表情跟平常有点不一样哦。” “恩,我跟她说了。”大贵一本正经地洗着碗,来掩饰内心的激动和兴奋,还有忐忑和不安。 “啊!你真说了!太棒了!她什么反应?是不是挺惊讶的?”田小麦看起来比大贵还激动,真箇人都跳起来了。 “肯定会惊讶吧,不过没太表现出来。”大贵停下手中的活,认真地回想了一下白天发生在厨房里的告白场面。 恩,他表白完,对方确实还算冷静。跟田小麦一比,可以说是极其淡定了。 周婶是年过半百的人了,而且原本就是稳重的性子,心里再波涛汹涌,表面上也会是波澜不惊的。 不过她回到家之后,一直不在状态,显然是装了心事。 周森觉得特别奇怪,“娘,你怎么拿勺子吃面条啊?” “啊?哦……”周婶放下勺子,拿起了筷子。她挑了两根面条放进嘴里,却忘了咀嚼。 “你去明苏哥家,发生什么事情了吗?”周森不放心地问道。 “没有,没发生什么事儿。”周婶深深地看了一眼儿子,突然就笑了。 她这是想什么呢?带着这么大的儿子,还嫁什么人啊! “对了,你小麦姐叫我带着你过几天去吃鱼火锅。这段时间正好是吃鱼的时候,你不是爱吃鱼嘛。大家一块儿聚聚,你也跟小麦和明苏多聊聊,多学学。” 周婶这情绪变化比小娃娃都快,前一秒还心事重重的样子,后一秒就如沐春风,一脸笑嘻嘻的了。 周森抖抖眉毛,吸熘吸熘地吃着面条,随口说道:“行啊,听说大贵哥的鱼火锅做得特别好吃。” 周婶问:“你听谁说的?” 周森:“听小麦姐说的啊。” “哦……”周婶给儿子的碗里夹了一片煎蛋,“鸡蛋趁热吃,等凉了就该腥了。” “娘,咱们去人家吃饭,是不是得带点什么见面礼啊?”周森咬了口鸡蛋,抬头问道。 “乡里乡亲的,都是老熟人了,吃个饭而已,带什么见面礼啊!今天我在他们家忙活了一天,小麦叫咱们去吃饭,是还礼的。”周婶并不是不捨得带东西,而是不想把关系弄生分了。 第457页 周森说:“他们还你的礼,我也得去还我的礼呀。” “你还什么礼?”周婶之前没听说儿子欠了谁什么人情,这还礼从何谈起? “我去进货的时候,好几次碰到了大贵哥,他帮我搬了很多次的货。有一次下雨,我和大贵哥都被堵在了镇子上,他还请我吃了顿饭,点了好几道挺贵的菜,弄得我可不好意思。不过他特意叮嘱我,让我不要告诉你,说你会跟他过分地客气,到时候反倒会搞得特别生分。” 周森其实原本想说来着,后来他给忘了,就没说。 刚刚提到鱼火锅,说起大贵哥,他才想起来这茬。 周婶说:“那咱们就带点蜂蜜过去吧,前阵子不是刚弄来一大罐野蜂蜜嘛,把那个带上吧。” 周森点点头,这件事就算谈成了。 ** 自从夏灯花回了家,夏家的财运和好运可以说挡都挡不住了。 三天之内,夏明苏就谈成了好几笔大买卖,净赚了八十多万。 这是他开制药厂以来,最顺利的一段时间。 上头的领导下来好几拨,给予了制药厂莫大的鼓励和支持。 这几天夏明苏接受了很多报社和电视台的採访,他和合泰中原制药厂频繁地登上各大报纸和当地的电视,一时间成为了先进企业的典范,成为了大家学习的标杆。 可谓名利双收,顿时就成了人生赢家。 田小麦这边呢,苹果树的白绢病不是很严重,一番细心地治理过后,病情得到了控制,很快应该就能见好了。 前几年收的草药,卖掉了一部分,剩下的都做成了副产品。 市场调研过后,田小麦发现,将草药加工成副产品,利润会更高,也会更有发展。 因为她种植的草药都是品种极好的,一般的药厂选购原材料,都不会花高价买这种极品的草药。 像乔项军那样花重金购买藏红花的人还是少数,几年都未必等得到这样一单好买卖。 所以田小麦决定把藏红花这样的草药,做成藏红花酒、藏红花茶,还有藏红花手工皂。 这样经过一番包装,做些宣传,推到市场上,一定能获得很好的反映。 这原本是田小麦初步的一些想法,还不是那么成熟。 但在夏灯花来家里的第三天,她就通过乔项军的一位合作伙伴,跟周平县的一家厂子达成了合作协议。 那天回到家之后,田小麦搂着夏灯花的脖子,兴奋地说道:“灯花,你真是个大福星!” 夏灯花似真似假地说:“那我就住在家里,不走了啊?” 田小麦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也顺着她的话,开着玩笑,“行啊,别走了,就住家里吧,没准明年咱们都成了大富豪呢!” 正在看电视的王喜弟,收回视线,看着闺女,说:“那哪儿成!你不去上学啦?学业要紧,毕业之后你想回家安生地画画,我没意见,但你不能半途辍学啊!好不容易考上的,学了这么多年,怎么能说回家就回家呢!” 夏灯花跟田小麦相视一笑,扭头对娘说:“我开玩笑的,你怎么就当真了啊。” 王喜弟又对田小麦说:“你这孩子年纪轻轻的,怎么也迷信什么福星不福星,摇钱树、招财猫什么的,真是越活越封建了!” 第422章 他们俩是真的恩爱呦 夏灯花在家里住了一个礼拜之后,还是被王喜弟撵走了。 母女俩每天都会大吵一架,闹得鸡飞狗跳一场。 原因基本如出一辙,都是王喜弟说了些不该说的,或者问了些不该问的,刺激到了情绪不稳定的夏灯花。 混乱的场面大贵已经能够应付了,一回生二回熟嘛。 事实上,也没有很难搞。 先把老小抱到自己的房间里,往床上扔个洋娃娃,放两本童话书,再丢一袋饼干,几块大白兔奶糖,玩的吃的准备齐备,小姑娘瞬间就被安抚住了。 接下来给老太太打开电视机,沖杯热茶,留她一个人在客厅,把夏灯花带上楼,回到房间吃一粒安眠药,或者打一针镇定剂,基本上就不会再有任何问题。 夏灯花只要吃了药,情绪稳定下来,就不会惹什么事。 老太太的记性不大好,有时候跟闺女吵过都不记得了。 大贵这几天练就了张口就编瞎话的功夫,撒个谎连眼睛都不带眨的。 以前他可是一句谎话都不会说的人,这次真是被逼得没办法了。 夏灯花有一天提出要去探望一下六爷爷,大贵立马紧张得出了一脑门子的汗。 “六爷爷岁数大了,前阵子去了疗养院,可能会在那儿住一阵子。” 大贵都不相信这是自己随口编出来的,不过当时说的跟真的一样,夏灯花都信了。 “那荣轩也跟着去照顾六爷爷了吗?” 大贵连连点头,“是,田荣轩也跟着去了,他们现在都不在村子里头。” “哦,那真遗憾,我好久都没见过他们了。”夏灯花的表情淡淡的,就跟之前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 大贵心里直打鼓,心想着这几天都不能让夏灯花出门瞎熘达,万一迎面碰到田荣轩,那就穿帮了。 结果他们俩刚聊完,夏灯花就说:“你在家里照看娘和老小吧,我有点闷,想出去熘达熘达。” 第458页 “我陪你出去!”大贵立马挡在夏灯花面前,生硬地说道; 夏灯花一脸懵,“那她们怎么办?你不是还有很多活儿要做吗?” “活儿……可以放一放,回来再说!”大贵顿了顿,无奈道:“天气这么好,那就带着她们一块儿出去吧,出去晒晒太阳,挺好的。” 结果,全家人就一块儿出去遛弯了。 夏灯花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总往夏六爷家的方向拐。 那里是她生活过一段时间的地方,也曾是她的家。 按说她和田荣轩还没有正式离婚,现在房主是田荣轩,那她作为田荣轩的合法妻子,也是房子的主人之一。 她回自己家,一点毛病都没有。 但现在,这情况真是比较特殊。 大贵不敢想像,夏灯花和田荣轩此刻狭路相逢,会发生什么。 这几天在家里,偶尔也会提到田荣轩,但夏灯花的反应都不算太激烈,好像她不太介意提到这个男人,也不太介意他辜负了自己的感情。 但仔细看夏灯花的眼神,其实有点不好琢磨,有种看不透的感觉。 表面上来看,反应不是很激烈,但内心有着怎样的波澜,还未可知。 离夏六爷家越来越近了,大贵急得不行,“灯花啊,咱们回去吧,走太久夫人会累的。时间也不早了,我该回去准备晚饭了。” “那你带着她们先回去吧,我去六爷爷家里转转。六爷爷和荣轩不是不在嘛,正好,我去瞧瞧那儿现在变成什么样了。” 大贵:“……” 夏灯花笑着说:“你放心吧,家里的钥匙我有。其实,说正经的,那里是我和荣轩的家。你忘啦?六爷爷把那个房子给荣轩了,我和荣轩现在还是夫妻俩呢。” 大贵的心跳都快爆表了,他又没得健忘症,这事儿怎么会忘记呢! 王喜弟和老小走的慢,这时候才追上前面的两个人,闺女的话她听了半截,也没太听清。 她问道:“谁和谁是夫妻?” 大贵抢在夏灯花前面回道:“说明苏跟小麦呢,说他们是恩爱的夫妻。” 王喜弟贊同地点点头:“他们俩是真的恩爱呦,恩爱的都过了头了!我活这么大岁数就没见过相处得这么好的夫妻。按说他们结婚也七八年了,可一点都看不出来。你们可能都不信,我跟他们一块儿住,就没见他俩吵过架。” 夏灯花没说话,只笑了一下,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是个冷笑。 笑得大贵连打了两个寒噤。 夏灯花:“娘,你累了吧?累的话就跟大贵先回去吧,我自己一个人再转转。” 王喜弟捶了捶大腿,说:“是有点累了,那我带着老小,和大贵一块儿回去了。你也别逛太久,早点回家。” 第423章 搭姻缘这座大桥! 王喜弟捶了捶大腿,说:“是有点累了,那我带着老小,和大贵一块儿回去了,你也别逛太久,早点回家。” 夏灯花乖巧地说:“知道了,我再熘达半个小时就回去。” 大贵左望望右瞧瞧,想找个救星帮他解决眼下这个棘手的问题。虽然没抱太大的希望,但他还真瞧见了一个人。 周婶远远地走过来,笑着跟他们打招唿:“一大家子出来熘达啊?” 王喜弟回道:“瞧着天儿好,出来散散步。” “挺好挺好,后边运沙子呢,尘土飞扬的,你们还是别过去了,呛死了个人。”周婶动作夸张地拍了拍头顶的灰,还吐了吐口水,“啧啧啧,嘴巴里都是沙子,这帮人,不等到晚上人少的时候干,大白天的,真是太不讲究了!” 王喜弟附和道:“现在的人吶,哪儿管别人,只顾着自己方便。” “就是的,没点公德心。”周婶笑着瞥了大贵一眼,随即不着痕迹地迅速收回了视线。 王喜弟拉了下闺女的手,说:“你也别自己熘达了,赶紧回家吧。天也不早了,回去休息会儿就能吃晚饭了,小麦和明苏都说今天能早点回来。” 夏灯花瞅了瞅周婶来的方向,也就是夏六爷家的方向,好像确实有飞起来的尘沙。 “那行吧,回去吧。” 大贵的心哐当一下落安稳了,他真想好好地跟周婶道个谢,可现在不是好时候。 回去的路上,夏灯花牵着老小的手走在最前头。 周婶跟王喜弟两个人一边聊着天一边慢慢地走着。 大贵殿后,时刻观察着附近的人,以防田荣轩突然出现,让夏灯花碰着。 走到周婶的小卖部附近,刚好碰到了准备回家的田小麦,她的手上拎着七八条活蹦乱跳的红尾鱼。 “周婶,我正好要去找你呢,晚上带着小森来家里吃鱼火锅吧。”田小麦把手上的袋子抬到面前抖了抖,笑着说:“瞧瞧,中午刚去捞的红尾鱼,肉可肥,肯定特别好吃。” “行啊,那我让小森把小卖部关了,现在就跟你们一块儿过去。让他也学学怎么收拾鱼,我来帮忙准备下锅的菜。”周婶小跑着先去叫儿子了。 田小麦深深地看了大贵一眼,瞧他的脸色就知道这一天肯定又是过得紧张兮兮、危险重重。 第459页 “晚饭你还没准备呢吧?”她问大贵。 大贵长嘆了一口气,说:“恩,还没准备呢。” “一会儿你负责炒底料就行,我教小森处理鱼,让周婶洗菜切菜,估计用不了一个小时就能吃了。下午我跟明苏通过电话了,他会去凤家酒坊买两瓶高粱酒回来。灯花再有两天就要走了,周婶和小森也难得来家里,咱们好好吃一顿,你今晚也喝点吧。” 大贵笑了一下,没言声。 他从来没在夏家的饭桌上喝过酒。 夏家的人都把他当亲人、当不可或缺、值得信赖的大管家,但他总把自己当干活的佣人,从来都严格要求自己,把自己的地位放得很低很低。 毕竟他是拿了工钱的,即使跟王喜弟有一层亲缘关系,他也没有拿这层关系说过事儿,也没提过任何非分的要求。 本本分分、老老实实地在王喜弟的身边照顾了她这么些年,真的一次都没有在饭桌上喝过酒,私下里也都没怎么喝过大酒。 怕身上有不好闻的烟味,所以连烟都戒了很多年了。 无论发生多少糟心的事儿,无论有什么难过的坎儿,即使有好多次想抽菸都想疯了,可他都忍住了。 这得需要多大的毅力啊,但大贵就是做到了。 能不求结果地暗恋一个比自己大了二十多岁的女人近十年的时间,这已然不是一个普通人能够做到的。 大贵的隐忍和多情,在田小麦看来,是极其性感的。 所以她希望看到周婶能跟他在一起。 她也相信,只要周婶开始考虑再婚的事情,只要开始考虑大贵这个男人,就不可能再放下他。 为了让有情人终成眷属,田小麦决定要好好地当一次红娘,为他们牵红线、搭大桥。 搭姻缘这座大桥! 夏明苏不仅买了两瓶凤家酒坊的高粱酒,还买了一罐上好的女儿红。 他到家的时候,餐桌已经摆好,鱼火锅也炖上了,满屋子都是诱人的鱼香。 一桌子配菜,相当的丰盛。 夏明苏先跟周婶打了个招唿,聊了两句,又以大哥的姿态问了问小森的近况。 小森真是个好孩子,就是脾性太软弱,需要点歷练。 刚才跟田小麦学杀鱼的时候,他就迟迟不敢下手,一看到鱼扑棱尾巴,就吓得直往后面躲。 简直把田小麦给看呆了。 都是二十好几的大小伙子了,还胆小成这样,真是难以想像。 那时候田小麦就想到了一一,如果她这个闺女在,肯定二话不说,拿起刀哐当一下拍下去,直接把鱼先拍晕。 然后往鱼脑袋上准确地一插,给鱼来个痛快的脑死亡来减少痛苦。 趁着等开锅的时间,夏明苏上楼换了衣服,简单地沖了个澡。 等他再下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坐在了各自的位置上,鱼火锅已经开了,几个酒盅上也都斟满了高粱酒。 王喜弟朝儿子招招手,说:“快过来吧,就等你一个人了!” 夏明苏快步走过去,在王喜弟旁边的空位上坐下来。 “不好意思啊,让你们久等了。” 周婶轻轻地翻搅着锅里的鱼,怕鱼沾到锅底上。 她笑着吐槽道:“明苏当老闆之后,说话都讲究多了。” 田小麦一边给老小挑着鱼刺,一边替夏明苏做了个解释,“他刚回来,估计说话的频道还没调整过来呢!我猜啊,他今天肯定又带着哪个小领导参观药厂了。” 夏明苏不好意思地点点头,说:“是故县的县委书记,一个看起来有二百多斤的大胖子,走了不到五分钟就不停地大喘气,逛一会儿坐一会儿的。话又多,听得人难受死了。说去上个厕所,大半个小时才回来。中午还非要跟厂子里的几个技术骨干一块儿吃饭,我也没逃掉。一天没干成多少事儿,还累个半死。云南那边来了两个老闆,本来定在中午见的,也没见上。下午再联繫他们,说是去玩了。我这不就提早点回来了嘛!” “行了,喝点酒,顺顺气。在外面干大事儿,都会有个沟沟坎坎的。”周婶说着拿起酒杯,跟大家碰了碰。 大贵和王喜弟的杯子里是茶,夏灯花和老小的杯子里是蜂蜜水。 大家各喝各的,周森是第一次喝酒,抿了一口就呛得直咳嗽。 他小声地对娘说:“我还是喝茶吧,这个太难喝了。” 周婶有点为难,她希望儿子能学会喝酒。不喝多,有个二两的量就行。 可每次见儿子抿一口就挤眉弄眼的难受样,都会心软。 田小麦问周婶:“小森他对酒精过敏吗?” 周婶说:“应该没有,他就是觉得酒味呛的慌,不喜欢那个味儿。” 田小麦拿了一个稍微大一点的杯子,倒了半杯蜂蜜水,再往里面掺了二两白酒,递给周森,“你尝尝这个。” 周森接过来,喝了一口。 田小麦问:“怎么样?不是很呛吧?” 周森摇头,“不呛了,还挺好喝的。” 田小麦:“那你今晚就喝这个吧,看看胃里会不会难受,脸色会不会发白。如果没事的话,说明你对酒精不过敏,以后可以循序渐进地慢慢练练酒量。” 第460页 周婶感激地说道:“还是小麦有办法!” “这可不是我原创的方法。”田小麦笑着看向大贵,对周婶说:“这是大贵以前跟我讲过的,你别看他平时闷头闷脑的,绝对是个经验丰富的生活大家!” 第424章 你是不是傻? “这可不是我原创的方法。”田小麦笑着看向大贵,对周婶说:“这是大贵以前跟我讲过的,你别看他平时闷头闷脑的,绝对是个经验丰富的生活大家!” 周婶略显不自然地说:“是啊,大贵一向特别能干,咱们村里的人都知道的。” 田小麦对周婶挑挑眉,话里有话地说:“这样的好男人多难得啊,以后谁要是嫁给他,一定特别幸福!” 王喜弟听到这茬,就忍不住想要催婚,“大贵啊,你上次说喜欢的那个姑娘,到底是谁啊?别跟我们打哑谜了,都是一家人,你瞒着我们干什么嘛!” 大贵怎么也想不到一大桌子八个人吃饭,话题会落到自己的头上。 他根本没意识到,这顿鱼火锅就是田小麦设计用来撮合他跟周婶的。 “等有点眉目了,我再告诉你们吧。”大贵埋着脑袋专心地挑着鱼刺,可刺儿跟鱼肉紧紧地裹在一起,怎么分都分不开,急得他半天没咽下一口鱼肉。 后面他索性就只吃白菜、土豆之类的配菜了,省得心不在焉地再卡到鱼刺。 王喜弟才没那么好敷衍呢,她算是揪着这个话题不放了,“你说那个姑娘比你大好多呀?那就已经不是姑娘家了吧,你快跟我们讲讲到底怎么回事!” 大贵那个气呀,这老太太不是记性不好嘛,怎么他讲的这些话却记得这么清楚呢? 专门欺负他,是不是? 王喜弟想说的话还没有说完,她原本是为了大贵着想,没想到却给大贵挖了一个大坑找了一个大麻烦。 “大太多可不行啊,不说别的,过了四十就不好生娃了,生出来的娃也容易有病。岁数差太多,会有代沟,对事情的想法都会不一样,以后生活中肯定会有很多矛盾。难道你打算跟媳妇天天吵架啊?问题是你根本就不会吵架,即使吵也吵不过。大贵你实际点,找个老实巴交的姑娘,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多好,别搞那些个惊世骇俗的。” 哎呦,完了完了,这下完了。 大贵看到周婶的脸色都变了,眼神也变了。 难道他还没开始追求,所有的希望就要夭折了吗? 田小麦倒是不急,寻常的撮合可能未必管用。 关键时候,对于大贵和周婶这种特殊的关系,一些比较刺激的,戳人的话,没准会起很好的助攻作用。 周婶是大龄寡妇,还有个二十多岁的未婚儿子,大贵是年轻力壮的青年,他们之间的年龄差距大,这毕竟是现实情况。 周婶要想给大贵再生个孩子,也的确很困难。 这些问题早晚要摊开来说,摊开来解决,遮遮掩掩的,不一定是好事儿。 说开了,坦诚相对,会更有助于感情的发展和确立。 乍一听,王喜弟像是来捣乱的,但田小麦却觉得,刚才那番话,是今晚最好最有用的台词。 一块豆腐咽下去,周婶都觉得如鲠在喉,难受得紧。 她这是招谁惹谁的,无缘无故地被说了一通。 虽然王喜弟没有点名道姓,说的时候也没有特指某个人,毕竟她还不知道大贵喜欢的人是谁,但周婶知道这是在说自己呢。 见没人接话,连田小麦都不言声了。周婶就把心一横,打算借着王喜弟的话,正正经经地拒绝大贵上次的表白。 这次说了,以后也省得再找机会当面说了。 这样想想,反倒是件好事儿。 “是啊,明苏他娘说的对。男的大点没什么,大个十岁二十岁的,都不是个事儿。上次报纸上不还说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子娶了二十多岁的姑娘,还让这姑娘怀孕了嘛。听说后来还生了个大胖小子,健健康康的,一点毛病都没有。可七十多岁的老太太能生孩子吗?不可能的呀!这不开玩笑嘛!女的大太多真的不行,不光生不了孩子,女人老得也快。你何苦跟一个满脸皱巴巴的人过日子呢?那么多嫩得出水的姑娘家你不娶,你是不是傻?!” 大贵呆呆地看着周婶,喉咙上上下下地翻滚着,心里那个难受啊! 周婶想着还是一口气把话说清楚的好,以后也就不用再纠缠这件事了。 她接着自己刚刚的话,补充道:“再说了,你娶这么个老女人,说三道四的人肯定特别多。即使搬到没人认识的地方,难道就没有左邻右舍的了?除非到无人岛去,否则总会有人在背后嚼舌根。女的在这方面敏感,听多了会受不了的。你也得替人家想想,是不是?” 大贵眨巴眨巴眼睛,鼻子酸得不行。 他刚表白没几天,还没怎么招呢,这就结束了? 第425章 不如让我来陪你 大贵眨巴眨巴眼睛,鼻子酸得不行。 他刚表白没几天,还没怎么招呢,这就结束了? 好不甘心啊! 周婶说话的时候,王喜弟一直不住地点头,觉得她说得实在是太好了。 句句都在点子上,几乎把所有存在的问题都指出来了。 王喜弟说:“大贵,你听听我们的劝,这些都是经验之谈。我和你周婶这岁数的,啥样的人啥样的事儿没见过啊。你别迷了道儿,走了弯路。是要抓紧结婚,但你也得想想清楚,不能太盲目了。” 第461页 田小麦终于开口打圆场了,“你们说的这些大贵肯定都有考虑,给他点时间,让他再想想的吧,他肯定能想明白。大贵,今天气氛这么好,小森都喝了,你也喝两盅。” 田小麦抓准最佳的劝酒时机,拿起之前就准备好的空酒盅,斟满浓香的高粱酒,起身放到大贵的手边,没有给他任何推拒的机会。 大贵的脸上挂着因失望而带来的颓废,他肯定也不会拒绝这杯送上来的好酒,因为他此时心里憋闷的很,需要用酒精来刺激一下他混沌的大脑。 话题转了好几道,鱼吃得七七八八了,锅里只剩下一些碎掉的鱼肉渣和煮软的白菜叶。 周森已经把那杯加了二两高粱酒的蜂蜜水喝光了,他的脸色还好,也没有呕吐,只是犯困,已经趴在桌上睡着了。 田小麦和夏明苏只喝了一点酒。 王喜弟岁数大了,也不敢贪杯,开头喝了点,后面就换成了茶。 所以大多数的酒都被大贵和周婶喝掉了。 他们平时一年到头都难得喝一次酒,突然喝多了一些,加上满腹心事,酒意便更浓了一些。 田小麦:“周婶,今晚你和小森就在家里住吧,楼上有客房,你们一人一间。” “没几步路,一会儿就回去了,在家里睡得更踏实。”周婶说着推了推儿子,“小森啊,小森!快起来,咱们该回家了。” 周森彻底睡过去了,一点反应都没有。 田小麦劝道:“小森估计起不来了,就让他在这边睡吧。你想回去的话,就让大贵送送你。” “不用,虽然我不太喝酒,但酒量还行,我没醉,自个儿能回去!”周婶使劲摇了摇儿子,见他真的起不来了,就随他去了。 王喜弟说:“这么晚了,还喝了酒,怎么能让你一个人回去呢?万一路上磕着碰着,可不得了!大贵啊,你去送送,一定得送到家门口,确保安全。” 大贵起身说:“知道了。” 周婶见大贵都应下这个差事了,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她和大贵一起把儿子扶上楼,送进客房,安顿好之后,就跟王喜弟告辞离开了。 出了夏家的大门,两个人走了好半天都没人开口说话。 碰到个熟人,就笑着打声招唿,随后又会安静下来。 他们始终保持着半米的距离,大贵走在周婶的右后方。 “你想好了吗?”在离小卖部还有一条小路的时候,大贵鼓起勇气开口问道。 周婶说:“恩,该说的刚才吃饭的时候我都说了,那些话就是说给你听的,是我的真心话。我剩下的只是风烛残年,你却还有大好时光。大贵,你还是找个合适的姑娘吧,这样对大家都好,也是对未来负责任的一种做法。” 大贵执着地问道:“你对我本人有什么意见吗?” “什么?”周婶扭头看大贵。 她对他能有什么意见? 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要陪自己度过晚年,她还能有什么意见? 况且在同一个村子里相处了这么长时间,大贵是个什么样的人,她不可能不清楚。 再没有比大贵更稳重、更可靠、更有责任感、更值得託付的男人了。 可惜,她和他不是同一代的人。 大贵的血脉突然奔腾起来,“你对我本人没有什么不满意的,是不是?你只是觉得我小了你太多,是不是?除了年龄的差距,没有别的问题,是不是?你也觉得跟我一起生活,会很不错,是不是?” 周婶从没见大贵这样咄咄逼人过,这实在不像是他的行事风格。 “大贵,流言蜚语能淹死人的!” “我知道。”大贵做了几次深唿吸,吐出去一些酒气,吸进了夜晚清新的空气,“孤独也是会淹死人的。同样都会淹死人,不如让我来陪你。也许,幸福的日子,会不惧那些流言蜚语。” 周婶的心尖颤了颤,她的心田干涸了太久,一点点雨露都会让她承受不住。 说话的功夫已经走到了小卖部的门口,周婶没进去,大贵也没着急走。 “店里有糯米吗?我买两斤,灯花说想吃糯米莲藕了。” “有,你等一下。”周婶拿出钥匙打开锁头,推门走进去,蹲在柜檯后面找了一下,结果发现放糯米的袋子空了。 她直起身说:“拿出来的那些可能卖完了,我上楼给你盛两斤。” “我帮你把糯米的袋子搬下来吧。”大贵以前帮忙抬过货,所以知道米面杂粮都放在比较高的架子上,一个人不好拿。 周婶看了大贵一眼,没说什么,迳自朝楼上走去。 大贵跟在她后面,一块儿上了楼。 他站在凳子上抬,周婶站在下面接,两人合力把装有五十斤糯米的麻袋放到了地上。 大贵:“这些我都给你搬下去吧。” 周婶:“不用,每次拿个十斤就行,买糯米的人没有那么多。” “家里要做糯米酒,可能会多买一些,你先放楼下吧,过两天我来买。”大贵说着自作主张把麻袋扛到了肩头,可屋内昏暗又逼仄,他不小心绊到桌角,连人带麻袋摔到了地上。 周婶赶忙过去搀扶,急急地问道:“你没事吧?伤到哪儿了没有?” 第462页 大贵趴在地上,揉了揉膝盖,苦笑道:“没伤到,就是戳到麻筋了……” “赶紧到床上坐一下。”周婶把麻袋往旁边挪了挪,腾出一条小路,随后扶着大贵去了对面的房间。 那是周婶的卧房,不是很大,但收拾得非常整洁。 大贵坐在床上的时候,床脚吱吱呀呀地叫了两声。 头顶的吊顶似乎在不停地旋转,昏黄的灯光把人照得昏昏沉沉。 他顿时感到一阵酒意上涌,不知道是因为房间的气氛,还是因为刚才摔的,或者是酒精刚好挥发到了最大值。 大贵感到躁郁难耐,热得满头都是汗。 周婶:“你手上沾了好多土,我给你拿条毛巾擦擦。” 大贵看到自己的双手脱离大脑的控制,并越过理智,直接拉住了正要离开的女人的手腕。 周婶顿住脚,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拉进了大贵的怀里。 该发生的从来都不需要计划,命定的姻缘,是不会被拆散的。 第二天早上四点多钟,大贵在周婶的床上醒来。 “你接着睡吧,我先回去了。” 周婶点点头,看着他离开。 大贵直接带走了两斤糯米,并没有留下买糯米的钱。 中午灯花吃到了心心念念的糯米莲藕,下午她就提早回医院了,还是夏明苏去送的。 ** 周婶站在河边陷入了沉思,忽然发现身边多了一个长长的宽厚的影子。 大贵说:“灯花回医院了。” 周婶,“不是准备明天走吗?怎么提前一天走了?” 大贵:“她说想早点回去,明苏正好下午有空送她,就走了。” 周婶:“哦……” 大贵:“小森没觉得胃里不舒服吧?” 周婶:“没有。” 大贵:“那就好,你那屋通风不好,可以多挖一扇窗户。” 周婶:“麻烦。” 大贵:“你们那个楼梯的台阶,有几个被老鼠嗑了,该修修了。” 周设:“恩……” 大贵似乎是在没话找话,实际上他是把想说的话暂时隐藏了起来,打算找个合适的时机再开口。 第426章 胖揍一顿就好了 大贵似乎是在没话找话,实际上他是把想说的话暂时隐藏了起来,打算找个合适的时机再开口。 这样别别扭扭地聊了几分钟之后,大贵也没什么可说的了。 两个人就这么肩膀挨着肩膀,望着对岸的一排排柳树,默默地站了很久,久到忘却了时间的流逝。 大贵偏过头去看周婶,看着她眼角细密的皱纹,想像着这些皱纹在绽放笑容时炸开的样子。 他仔仔细细地数着她鬓角的白髮,一根两根,五根七根,原来比想像中的要多啊。 可那又怎样?除了英年早逝的人,所有人都会长出白头髮的,他也会有的。 大贵的心底升腾着无限的柔情,他用满含深情的目光看着他爱的女人。 金色的夕阳下,他们就像是已婚多年的夫妻,欣赏着这一天正在缓缓落幕。 那天他们没有互许什么承诺,就那么分开各自回家了。 可他们之间或许存在着某种天然的默契,比任何的承诺都更有力量。 一个月后,周森娶了王家村十九岁的姑娘秀红。 这跟红线是田小麦给牵起来的。 一次她陪婆婆王喜弟去王家村串门的时候,一看到秀红,就认准了这个姑娘。 一来二去,很快便说成了这门亲事。 媒婆莲姑都说田小麦要抢她的营生,史无前例地有了事业上的危机感。 这当然是开玩笑的,田小麦也乐得跟莲姑逗逗俏皮嗑。 两个月后,大贵在镇子上买了一个门市房,带走了周婶。两个人没办任何仪式,偷偷地领了结婚证,就住在了一起。 周森子成母业接手了小卖部,秀红就是周婶的翻版,一样的能干,一样的利落,一样的正直。 原来那个缺少父亲的残破小家,现在变成了两个完整的家庭。 母子俩都能找到自己的幸福,田小麦绝对是第一功臣。 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当红娘了,之前江淼淼和朱晓彤也是在她的助力下撮合成功的。 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成就感比从赚钱上所获得的成就感还要多。 ** 弘文、弘武和一一要放暑假了,田小麦答应四个孩子这个暑假带他们去省城玩一个礼拜。 七月十号这一天,夏明苏和田小麦带着老小来到了周平县。 他们先去见了朱晓彤,感谢她这段时间对三个孩子的照顾。 江淼淼那头要接货,没有空,所以中午赶不过来。 夏明苏掌勺在朱晓彤午托班的厨房里做了几道家常菜,中午几个人热热闹闹地一块儿吃了顿饭。 饭后夏明苏去跟供哥和强子聚了聚,田小麦则去学校给三胞胎开家长会去了。 老小就留给了朱晓彤照顾。 上午放成绩开班会,弘文弘武和一一,早上八点就去了学校。 中午他们仨和另外几个同学吃了班主任买的盒饭,吃饭之后就抓紧时间布置教室,准备下午的家长会。 第463页 上午放学的时候,每个同学都把自己的考卷留在了课桌上,下午家长来开会的时候就寻着自己家孩子的名字入座。 弘文是迎宾,他记性好,记得每个同学的位置,如果哪个家长找不到自己的座儿了,他就负责带这些家长找座位。 弘武则负责会议记录,老师讲了哪些要点,家长们都提出了哪些问题,他都要一五一十地写下来。这是教务处要求的,每个班级开完家长会都要上交。 弘武的字写得又快又好看,平常班级的板报都由他来出。所以投票选班会记录员的时候,他是被全票通过的。 一一是班长,这次又考了全班第一。她作为学生代表,要发表演讲,所以也留了下来。 田小麦走进教室的时候,看到除了自家的三个孩子以外,其他学生们都已经走了。 “娘,你坐我位置上吧,靠墙第五排里面的座位,桌上有我的卷子。弘文匆忙地指了一下,就转头去招唿别的家长了。 田小麦笑了一下,找到位置坐下来。 她看到弘文像个小蜜蜂一样,来来回回地在教室里忙碌地穿梭着。 班主任老师在跟弘武说着什么,两个人做了很长时间的沟通。 一一则站在讲台旁边的窗前,低头看着自己的发言稿,嘴唇一张一合,念念有词,应该是在背诵待会儿需要发言的演讲稿。 田小麦有种恍惚的感觉,这间教室,跟自己当年上小学时的教室何其相似啊。 墙上都贴着高尔基的画像和他那句经典的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木头书桌上用各种颜色的笔写满了充满童趣的话,还有用笔头和小刀刻出来的伤痕。 田小麦拿起桌上的卷子看了一眼,一共三张,一张语文卷,一张数学卷,还有一张成绩单。 一年级的课程非常简单,她记得自己上学的时候,低年级得双百的人特别多。 但从成绩单上的分数来看,这次的期末考试,应该是设置了加分题。 一一是第一名,她的总分是两百四十分,语文和数学都得了一百二十的满分。 后面有十多个并列第二名的,其中就有弘文和弘武,他们的总分都是二百三十五,但分数的分配不尽相同。 弘文的语文是满分,只在数学上扣了五分。 弘武在语文上扣了三分,在数学上扣了两分,总共扣了五分。 田小麦特意翻出数学和语文的加试题来看,对一年级的小学生来说,的确是有些难度,她估计很多在座的家长都未必能答出满分的答案。 这样一想,一一是真的厉害,田小麦觉得自己都不如这个闺女聪明。 到了开会的时间,人也到齐了,班主任站在讲台上,先寒暄了两句,接着就开始讲这一学期的情况。 先夸学生们都很聪明,也很活泼,学东西比较快。 又特意点了几个同学夸奖了几句,一一是重点表扬的对象,田小麦顺带着也被表扬了。 她这个骄傲啊,脸上的笑藏都藏不住。 班主任说:“夏初同学这次期末考试是全年级第一,唯一一个双科都得了满分的。她不仅自己学的好,作为班长,协助老师把班级也管理得非常好。有几个淘气的学生上课总捣乱,一些年轻的科任老师管不住的时候,都是夏初同学出来帮忙管理课堂纪律的。刚开始有很多不乐意做课间眼保健操的,去上体育课不排队的,后来都学乖了。” 夸完人,班主任就开始讲存在的典型性问题。比如迟到,比如上课说悄悄话,传纸条,偷吃东西。 典型的先扬后抑,田小麦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 后来一一演讲的时候,她才打起了一点精神。 可听了两句,又觉得没啥意思了,都是特别官方的说法和用词,毫无趣味可言。 田小麦一听,就知道这稿子不是一一自己写的,难怪开家长会之前她还要背诵。 如果不是有这样硬性的稿子,她觉得一一完全可以临场发挥,讲得也会更有趣更有激情。 可惜了,遗憾了。 将近四个小时的家长会好不容易开完了,田小麦礼节性地跟老师打了个招唿,随后带着三个孩子离开了学校。 “一一,没想到你还有管理能力呢?班级里那些不听话的淘气包,你都是怎么管的?” 田小麦特别好奇这一点,在她的印象中,班级里的捣蛋鬼一向超级难管,老师和家长往往都束手无策。 一一这个小不点,难道有什么奇特的高招? 她看的书多,又很杂,没准真学到了什么有用的奇招。 弘文和弘武同时古怪地笑了一下,一模一样的笑脸,连嘴角撇上去的弧度都一丝不差。 一一轻飘飘地说:“简单啊,胖揍一顿就好了。缺管教的孩子,打打就听话了。” 田小麦:“!!!” 第427章 各个身怀绝技 一一轻飘飘地说:“简单啊,胖揍一顿就好了。缺管教的孩子,打打就听话了。” 田小麦:“!” “娘,你放心,我有分寸,不会把他们打坏的。” 一一傲娇地扬着下巴。 田小麦怎么看,都感觉这闺女现在活的有点飘啊! “子不教父之过,他们爹娘不管教孩子,我就受累替他们尽尽责任,义务的,不求回报。” 第464页 一一说得有板有眼的,田小麦都不知道自己该叮嘱点她什么了。 好像这闺女啥都懂,自己啥都能处理好,完全不需要她这个当娘的瞎操心。 田小麦目瞪口呆地想了想,最后只莫名其妙地来了一句,“那你自己注意安全啊……” 弘文和弘武噗嗤一声笑了,依旧笑得整齐划一,跟一个人似的。 晚上收工之后,江淼淼风尘僕僕地赶过来跟一帮老友见面。 小小的屋子里面,热闹非凡,气氛高涨。 江淼淼逗几个孩子,弘文和弘武不咋理他。 一一呢,狠狠地怼他。 江淼淼吐吐舌头,跟田小麦抱怨,“你家的娃太不可爱了,都欺负我!” 田小麦无奈道:“他们连我这个当娘的都欺负,你就一边呆着去吧。后浪推前浪,咱们早就死在沙滩上了,就别挣扎了。” “还好有老小,我最喜欢她了!”江淼淼蹲下身子,对着老小张开怀抱,温柔地说:“来,叔叔抱抱。” 老小深深地看了江淼淼一眼,摇摇小手,果断地拒绝道:“不可以,你是男的,我已经大了,不能被男的搂搂抱抱!爹爹也不可以!” “咳咳咳……”江淼淼差点吐出一口老血,他哀怨地喊道:“她是把我当成老色狼了吗……小麦妹子,你教育得可真好啊……” 田小麦笑了笑,说:“防患于未然嘛,基本的安全教育还是很重要的。” 江淼淼拍拍胸脯,后怕道:“还好我没有直接热情地把一一抱起来,否则估计会被打成伤残。” 田小麦点点头,“恩,很有可能。” 江淼淼抖抖眉毛,好奇宝宝似的问道:“老小呢,你教她怎么反抗了吗?碰到老色狼的时候,她会怎么做?” 田小麦:“她会戳瞎你的双眼,老小在米袋子里练了好长时间,左右手都超级稳准狠,已经足够保护自己了。” “天吶,万一人家没有恶意,纯粹因为喜欢就抱了一下呢?”江淼淼觉得不是没有这种可能啊。 “老小已经懂得如何辨别对方的意图了,各种情形,手碰到的部位,我都详细地给她分析过了。放心,绝对不会误伤好人。” 田小麦对自己的教学异常有信心。心思不纯正的人,绝对会有所暴露,结果就是眼睛肯定保不住了。 江淼淼磨了磨牙,感慨道:“你们家一个个都长得熘光水滑,漂漂亮亮,人畜无害的,结果各个身怀绝技。不好惹,不好惹!江某人,真是怕了怕了!” 吃完喝完,畅聊完,朱晓彤就和江淼淼一起回了家。 夏明苏带着妻儿暂住在朱晓彤的託管所里,弘文弘武和一一,还住在他们平时住的床上。 夏明苏睡门口的那张床,田小麦带着老小睡朱晓彤的床铺。 一家人洗漱过后,换上睡衣,就爬进各自的被窝,鼓捣自己的事情去了。 屋子里没有人说话,全部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 弘文专心致志地看戏谱。 弘武一手捏橡皮泥,一手翻着书看《约翰克里斯朵夫》。 一一在看石教授送给她的笔记,这些笔记她看过很多次了,不过里面还有很多她理解不了和没有掌握的知识。 老小摆弄着她的洋娃娃,给它换衣服换髮型换鞋子,很是忙碌。 夏明苏紧锁闷头地在研究订货合同。 田小麦则在琢磨着开一所连锁超市的事情,这个想法最近才有,还没成熟。 她是想跟周婶跟大贵一块儿合作的,但想来这事儿一时半会儿无法成型。 一家人到了十二点多才全部睡下。 第二天晚上,他们上了火车,经过一夜颠簸,终于到了省城。 几个孩子兴奋异常,脸上都挂着洋溢的笑容。 天公作美,这几天都是艷阳天。因为有风,所以并不是很热。 出了站,只见一个穿着破衣烂衫的男人跪在街边行乞。 他的面前放着缺了牙的大碗,碗里有一些五分一毛两毛的零钱。 弘文弘武未动声色,一一不屑地扫了乞丐一眼,只有老小拉了拉田小麦的衣袖,一脸同情地说道:“娘,我兜里有五毛钱,我送给他吧。这个叔叔好可怜呀,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屁股都快露出来了……” 第428章 爆发流感 弘文弘武未动声色,一一不屑地扫了乞丐一眼,只有老小拉了拉田小麦的衣袖,一脸同情地说道:“娘,我兜里有五毛钱,我送给他吧。这个叔叔好可怜呀,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屁股都快露出来了……” 一一当即吐槽道:“有手有脚地不去干活赚钱,跪在这,可怜个屁呀!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你给他钱,他指不定还骂你蠢呢!” 老小握着五毛钱纸币,一脸迷茫地看着田小麦,希望娘亲给她拿个主意,她对这样的事情还不能形成准确的判断。 田小麦对一一投以赞许的注视,随后对老小说:“你姐说得对,人要凭藉自己的劳动和付出来换取吃的喝的,还有钱。跪在那里,身手管别人要钱,是不会的。我们不能帮助这样的人,不能助长他们不劳而获的行为。” 第465页 老小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哦,那我把钱收起来了。” “我带你们去一个地方,让你们看一看,这钱到底应该给什么样的人。” 田小麦朝站前广场走去,广场的东南角有几棵大树,树下有一个正在拉二胡的盲人。 他是一个五十左右的盲人,已经在这个固定的地方拉了十几年的二胡。 老小悄声说道:“他面前也有一个大碗。” 田小麦问老小:“好听吗?” 老小点点头:“好听!” 田小麦轻轻地推了老小的后背一下,说:“好听的话,你就把刚刚的钱放到那个碗里面吧,这是你为这首曲子付的钱。” 老小一步三回头地朝拉二胡的盲人走去,她掏出兜里的五毛钱,放到大碗里,并且甜甜地说道:“叔叔,你拉的真好听。” 盲人朝老小的方向微微地点了一下头,并感激地笑了笑。 弘文、弘武和一一都拿出各自的零花钱为这场独奏会买了一张无纸票。 虽然钱不是很多,却很有意义。 田小麦说:“为他鼓鼓掌吧。” 一一带头热烈地鼓了掌,弘文和弘武像两个小绅士,面带温和的微笑,不快不慢地拍着巴掌。 老小开心地蹦蹦跳跳,一会儿跑到姐姐的身边,一会儿粘着娘亲,一会儿又靠在爹爹的腿上。 他们完整地听完了两首曲子,才坐车离开。 逛动物园,看木偶戏,看电影,玩木马,逛商场,吃美食…… 每天都安排得满满当当的。 全家人的第一次旅行,充满了欢声笑语。 一切的吵闹和意见不合,都是不值一提的小插曲。 临走前的一天,在一一的不断请求下,田小麦给颜青打了个电话。 颜青当即推掉手上的事情,出来跟他们吃了顿饭。 颜青来的时候带着双层口罩。 “你生病了吗?”一一歪着头问道。 颜青:“你们不知道吗?” 一一:“知道什么?有什么是我们需要知道的吗?” 颜青揉着太阳穴说:“全省爆发流感了,医院里现在都挤满人了。跟我做实验的几个学生,都高烧了好几天,现在躺在住院部的过道里输液呢。” 夏明苏的脸色顿时变了,“这么严重?” 颜青:“你们还是赶紧回去吧,别在这儿瞎熘达了,小孩抵抗力差,得了这次的流感,不容易好。” 田小麦看了看饭店里的人,吃饭的客人不多,除了他们这一桌,只有两个桌上有人。 服务生都带着口罩,刚才进来的时候没太注意。 “流感什么时候开始爆发的?”夏明苏问。 “就这两天,来势兇勐。”颜青退下口罩,喝了口水,说:“你的制药厂有消炎药和抗生素吧?估计已经接到很多大的订单了。从昨天开始,药店里的药都涨价了,至少翻了一倍。还有那些增强抵抗力的中药,都被抢疯了。” “你们先吃着,我去药店买几个口罩,咱们晚上就坐火车回去。”夏明苏当机立断做了决定。 田小麦:“行,你赶紧去吧。再买点药备着,车上万一有谁不舒服还能应应急。体温表、退热药什么的,也都买了吧。” 夏明苏:“知道了。” 好好的一趟旅行,结果却是匆忙地逃回家的。 在火车上,弘文和弘武发了低烧,大概是被传染了。 田小麦也有点不舒服,但情况还不是很严重。 他们以为家里那头没什么事儿,结果发现流感已经波及到竹溪村了。 周平县的情况格外严重,已经有了三个死亡的病例。 各大药厂都提了价格,可是价格再暴力又有什么办法呢?现在的需求量就是这么大,买不买你随意,反正我就这个价。 第429章 远见等于钱 各大药厂都提了价格,可是价格再暴力又有什么办法呢?现在的需求量就是这么大,买不买你随意,反正我就这个价。 无赖吧? 真无赖! 你觉得他们是奸商吧? 他们自己都承认,都觉得无所谓,你能怎么办? 该买的药还的买,为了一家老小的健康着想,没有谁敢省这个钱。 平常两毛钱一个的口罩,夏明苏是用两块钱买的,他一下子买了十二个,全家人一人带两个。 他去的那家药店已经没有最厚的那种口罩了,前一天半天之内就卖脱销了。 价格高,可就是这么畅销! 夏明苏把家里安顿好之后,就去了制药厂。 李大春已经按照市场价卖出了一大批的药。 “你不在这儿,我们联繫不到你。我跟其他几个负责人开了会,一致决定按照别家制药厂的提价来卖这一批的药。货已经全出了,货款过几天就能到。” 李大春现在成了一个精于算计的“合格”商人,他完全为药厂的利益着想,绝对是个称职的二把手。 但夏明苏的远见,不是这些人能够理解的。 “咱们不提价,就按照原来的价格卖!” “为什么?”李大春不解,“你疯了?” 夏明苏:“听我的,没错!咱们不做这种趁火打劫的事儿。” 第466页 “趁火打劫这词儿太难听了,咱们这不叫趁火打劫。”李大春担忧地说:“别的药厂都提价了,你不提,这不太好吧。且不说咱们会少赚多少钱,以后跟其他药厂的老总也不好相处了呀。老弟啊,这种头咱们不能出。” 夏明苏想准的事情,没人可以动摇,“不好相处的,就不相处了。不好相处说明不是一路人,就没必要跟他们虚与委蛇了。能相处的,以后就好好相处,好好合作。趁着这次,也做个筛选,挺好的。” 李大春急了,跟夏明苏一块儿做了这么多年的事儿,也知道他主意一定,就不会更改。 可提了价之后,保守估计,一个月之内的利润,就能抵得上以前一年的。 这种诱惑力,一般人根本抵御不了啊。 可夏明苏从来都不是一般人,田小麦也不是。 李大春偷偷给田小麦打了个电话,原本希望她可以劝说一下夏明苏,没想到田小麦当即都跟自己的老公站在了同一战线上。 “苏苏的决定是对的,我支持他!”田小麦在电话另一头果断地说道。 李大春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真是不是一路人不进一家门啊。 服了服了,他还是别管了。 “姐夫啊,你等着看吧,后面会有好事发生的。”田小麦高深莫测地说道。 “我不求什么好事儿,合泰中原制药厂的牌子别被同行打下来,我就烧高香了。”李大春揉了揉眼睛。 他忙了一夜,熬得双眼通红,好不容易跟各路买家谈好了,结果又来这一茬。 真是要命! “行了,你们是老总,你们是药厂的老大,我听你们的。”李大春挂了电话,就忙着联繫客户,重新谈价格,谈出货量去了。 大家一听合泰中原制药厂还按以前的原价卖,各个欢唿雀跃,提高了订货量。 瞬间一大批订单雪片一样砸下来。 药厂的机器加班加点地工作着,恨不得二十四小时开着。 可机器工作一段时间必须关掉进行冷却处理,否则很快就会罢工。 夏明苏也不贪量,把能力之外的订单都退了。 他把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全部叫过来开了个会,让大家调好班,把机器保护好。 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而造成不必要的损耗。 虽然不是每个人都理解这种做法,但大家还是尊重了夏明苏的决定。 他们不提价,对别家制药厂也没有造成太大的损失。 因为合泰中原制药厂一家生产的药,并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所以别家药厂的高价药依然能够卖出去,依然能趁此机会大赚一笔。 一个月后,流感退去,李大春开始意识到,夏明苏的决定有多么的明智。 别家药厂瞬间进入冷冬,进入了休眠期。 而合泰中原制药厂,却始终停留在火热的夏天。 订购单不减反增,这在夏明苏和田小麦的预料之中。 趁火打劫是败人品的事情,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谁做了什么,一目了然,心知肚明。 弘文和弘武只是得了普通的感冒,一个礼拜就好了。 田小麦的身体不适是因为累的,加上担心几个孩子的身体,所以刚回家的时候肌肉酸痛,头昏脑涨了几天。 王喜弟爆发流感前的那几天没出大门,专心在院子里栽花种草,很幸运地没被传染上。 大贵听说这边需要人帮忙,就把周婶一个人留在了镇子上,回了夏家。 他的身体素质好,抵抗力强,爆发流感的这一个月都是他负责做饭和购物,家里也都是他来收拾的。 田小麦病好了之后,天天全副武装,带上口罩,去看顾果园和中药去了。 几个孩子不闹人,不让出门就乖乖地呆在各自的房间里。 去省城玩了一次,他们都挺心满意足的。 这个暑假,眨眼就过了。 田小麦的三胞胎,大概是最让人省心的小学生了吧。 从省城回来,用了一个礼拜就把暑假作业做完了。 那时候弘文和弘武的感冒还都没好呢,但因为不是太严重,所以他们没有放下学业。 左咯吱窝里夹着体温表测体温的时候,右手还能做做题,抄写诗歌和字词。 传说中的别人家的孩子,就是夏明苏和田小麦家里的这种孩子。 又聪明,又懂事,又好学,又灵活,又有想法。 而且还不是死学,不是单纯看中成绩的那种。 简直了,看的别家家长都眼红。 大贵回家那天,田小麦跟着他一块儿回去的,她想跟周婶聊聊开连锁超市的事情。 大贵:“这事儿我觉得挺好,只要我媳妇点头说干,我就干。她如果觉得累了,想歇一歇了,我就陪着她过安乐一点的日子。” 田小麦说:“大贵,你脸上写了两个字!” 大贵摸了摸自己的脸,迷茫地问:“什么字?” “幸福!”田小麦欣慰地说道。 大贵抿了抿嘴,笑了一下,“是挺幸福的,她对我特别好。我以前都不知道她还挺温柔的,特别小女人。” 田小麦:“啧啧啧……” 有生之年竟然能吃到大贵撒的狗粮,真是件想不到的事儿。 第467页 “小森对我也挺好的,他每个礼拜都会去看看他娘,真是孝顺的孩子。他还管我叫爹了,他第一次管我叫爹的时候,我特没出息的哭了。现在有点后悔啊,当时应该表现得稳重一点的。当爹的人,被儿子叫一声就哭了,真没出息。” 田小麦问大贵:“你们打算要个自己的孩子吗?” “我是不打算要了,可她提过,说想再生一个。”大贵脸上浮现了一丝担忧。 田小麦知道大贵其实也想有一个自己的孩子,但他担心周婶的身体受不住,怕生产的时候出危险。 而且高龄孕妇容易流产,孩子很难保住。 如果终究要不成一个孩子,那他就不希望周婶遭什么罪。 田小麦提议道:“让苏苏带着周婶去省里的大医院做个检查吧,先看看她的身体状况怎么样。年龄不是硬性的指标,有的人三十岁的年龄,还有着五十岁的身体呢。也有一些人岁数大一些,但各项数据都不错。这都不好说,先去听听医生的意见吧。如果医生说要孩子困难,你也就不惦记了,周婶也能死心。如果医生说可以试试,那你就试试呗。你不让周婶试一下,她心里也不舒坦。” 大贵明白这个道理,“行,那等明苏有时间了,让他带我们去一趟省里的医院吧。” 第430章 养胃米粥堪比参汤 田小麦和大贵到的时候,看到周婶坐在柜檯前,抱着个热水袋,捂着肚子。 “你又胃疼了?喝热水了吗?”大贵摸了摸桌上的杯子,里面的水已经有点凉了,他立马去接水,插上了电水壶的插销。 周婶的脸色有点苍白,她笑着说:“刚喝过一杯了,已经吃过胃药了,你别大惊小怪的!” 周婶指了指旁边的凳子,热情地招唿道:“小麦来啦,快过来坐。” 田小麦坐下来,问周婶:“你经常胃疼啊?” 周婶说:“也不是很经常,偶尔。” 大贵板着脸,插话道:“哪里是偶尔,两三天就得疼一回,每次都靠吃药止痛。咱们还是去医院查查吧。” “查什么查呀,没啥大毛病,我心里有数。”周婶扭头盛了半碗瓜子放到田小麦面前,说:“我就是以前吃饭不规律,摆货看店就顾不上吃饭了。以后定时定点的吃饭,很快就好了。” 田小麦:“还是听大贵的,去查一下吧,小病别给熬成大病了。你要是实在不想去医院,那我让明苏过来给你看看吧,他说没必要去医院,那你就调养着。” “别了,明苏多忙啊。我还是跟大贵一块儿去医院瞧瞧吧,查了胃,顺便也去妇产科看看。”周婶说完,羞涩地笑了笑。 可能是之前吃的药起作用了,周婶的脸色渐渐好了一些。 田小麦看了一眼表,下午两点多了,她和大贵在家里吃了饭才启程过来的。 “你没吃中午饭呢吧?”田小麦问周婶。 周婶说:“我还不饿。” “刚才还说要按时吃饭呢,你这样胃怎么能好呀!”田小麦站起身,看向大贵,问他:“厨房在哪儿?我给周婶熬点粥。” 大贵:“你们聊着吧,我去做就行。” 田小麦拉住大贵,说:“你没我熬的好,我熬出来的粥油才经典呢!养胃主要就靠粥上面的那层油。你看着店吧,我去做!” 怕周婶饿到,田小麦先给她做了一碗蔬菜面。 随后才把锅刷得干干净净,淘米下锅,小火慢炖,足足熬了两个小时。 看到了晚饭的时间,田小麦就顺便清炒了个黄瓜和豆芽,留下跟大贵和周婶一块儿吃了顿饭。 周婶看到米粥上细腻粘稠的跟浆煳一样的粥油,不禁夸赞道:“连大米粥都被你熬成艺术品了,小麦你真是做什么像什么。你爹娘咋生的你,咋教的你啊。我看翠英和大牛都是普普通通的农民,也啥也都不懂,怎么养的四个孩子都这么棒呢。” 周婶喝了一勺粥,尝了又尝,品了又品,真的很难想像这就是大米做出来的,什么其他的调味品都没有放。 胃不疼了,精气神回来了,她的话也多了起来。 “你看看,你姐娉婷,虽然没出去工作吧,但长得漂亮啊,现在把家里照顾得也挺好。你就不用说了,种个苹果都比别人的好吃。你弟阿杰,上北京学习工作了几年,现在又调到了上海,听说他在专业领域也是数一数二的了,上次有报纸写了他,虽然我看不太懂吧,但听着就很厉害。菲菲打小就是个人精,那嘴巴能说的,聪明劲儿一看就能看出来,以后肯定能考个特别厉害的大学。” 田小麦耐心地听周婶说完,笑了笑,淡淡道:“你和你家小森也很棒啊,开个小卖部,吃得饱穿得暖,现在还有大贵了,每天开开心心的,不也挺好的。人嘛,就图个乐呵。做自个喜欢做的事儿,就成了。” “对对对,说得对,活着就图个乐呵!”周婶喝着粥,不停地感慨,“大米粥咽下去,连嗓子眼都舒服,胃里也暖烘烘的。回头我得天天熬粥喝,这样就不用去医院啦。” 一直没吭声的大贵开口说道:“又找藉口了,又不想去医院了。粥可以天天喝,我给你熬,医院也得抓紧时间去,这次你可别想再往后推了。我背也得给你背到医院去。” 第468页 周婶像个小女人一样抿嘴笑了,“知道了,知道了,你又唠叨我。” 田小麦说:“常喝米粥,功效不必人参汤差,益气健脾,好处多多。大米粥和小米粥可以换着喝,豆浆对身体也好,尽量喝纯的,别往里面放糖。” 周婶:“恩,听你的!回头把身体调养好了,我就给小森生个弟弟。” 田小麦偷偷地抿嘴笑了,周婶说话还挺讲究的。 明明是要给大贵生个自己的娃,却不直说,还非得拐个弯,说要给小森生个弟弟。 周婶看起来风风火火的,能披荆斩棘,能上阵杀敌,但骨子里其实还是个娇羞的传统的小女人。 隔壁突然传来一阵哭声,接着便听到一个女人破口大骂的声音。 第431章 一个两毛钱,一个茶叶蛋 隔壁突然传来一阵哭声,接着便听到一个女人破口大骂的声音。 具体骂的是什么田小麦没听清,但听着好像是娘在骂自家的闺女。 “唉,又开始了。”周婶嘆道。 “怎么回事啊?”田小麦问。 周婶说:“隔壁是户养鸡的,男的在县里的工地上干活,家里就娘俩住。当娘的呢,每天早上起来煮一大锅茶叶蛋,让闺女白天拿去集市上卖。可那姑娘脑子不太好使,不会算数,也不认识钱,经常被人骗。估计今天又没拿到够数的钱回来,她又骂闺女出气呢。唉,隔三差五就骂,骂了能有什么用啊。” 田小麦:“那姑娘多大了?” “十七八了吧,她娘到处给她寻婆家,但一直没找到乐意娶傻姑娘的。”周婶摇摇头,嘆道:“也是个可怜人。” 田小麦喝完碗里的粥,吃了两口菜,就起身说:“你们先吃着,我过去瞧瞧。” 大贵抬头说:“小麦你去干什么呀?那女的可蛮,不讲理的!” 田小麦摸了摸腰上的鞭子,笑道:“没事,放心吧。” 出了门,往东边走了一段,便能闻到养鸡的腥臭的气味。 女人打骂的声音越来越清晰。 “这是一毛钱,一毛钱的,我说过多少遍了!” “一块钱的长这样!大小都不一样,颜色也不一样,你是不是色盲啊?!你是不是傻?!我教多少遍你才能学会,啊?!” “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蠢货!” “我养个鸡容易吗?你就给我这么祸祸!” “明明卖茶叶蛋更赚钱,你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 “以后哪个瞎了眼的敢娶你这么个赔钱货!气死我了,你真是要气死我啊!” …… 田小麦站在门口探头往屋里望去,一个身高体壮的女人,围着脏兮兮的围裙,正用木棍抽打着女孩儿的后背。 女孩儿全程紧抿着嘴巴,一句反抗都没有,一声都没哼哼。 田小麦敲了敲门。 女人往门口的方向看了一眼,恶声恶气地喊道:“谁啊?” 田小麦说:“大姐,我买点鸡蛋。” 听到有人要买鸡蛋,女人的态度稍微好了一点,她放下木棒,走出来,盯着田小麦,问:“买多少啊?” 田小麦连价格都没问,就说:“十斤,要十斤。” 要想继续往下聊,得先安抚好女人的情绪,这是交流的第一步。 女人果然很高兴,“十斤啊,成,你等着啊,我去给你装。” 田小麦轻声问:“我能进去看看吗?” “成啊,进来吧。”女人带着田小麦往房间里走,她用粗犷的声音说:“你放心,我这的鸡蛋最好了,都是新鲜的,拿回家绝对放的住,不会臭掉的。” “是啊,我听说了,你这的鸡蛋最不赖。我跟隔壁的周婶是同村的,她跟我推荐了你这儿的鸡蛋,我这才大老远专程来你这买的。” 田小麦看到跪在地上的女孩儿,细长细长的,个子跟她娘一样高,就是没有她娘那么壮实,有种一吹就会倒的感觉。 女孩儿突然抬起头,朝田小麦看过来。 田小麦撞上她的眼神,突然呆住了。 这是个傻姑娘吗?完全看不出来呀。 她的眼神多么清澈,多么干净呀。 地上撒了很多的钱,有好几种面值,但最大的只有两元的。 不一会儿女人拎着竹筐走了出来,“既然你跟周婶是同乡,你就拎着这个竹筐回去吧,路上好带,省得半路碎了,下次来的时候把竹筐带回来就成。一般我都给人用破麻袋装的。” “真是太感谢你了,回头我把竹筐给你送过来,然后还在你这里买鸡蛋。”田小麦笑得特别无害,任谁看了都觉得亲切。 女人心里其实听纳闷的,住在村子里的人竟然还跑镇子上来买这种普通的鸡蛋,这还真挺奇怪的。 不过看田小麦穿着讲究,一看就不差钱,也就不再多想了。 田小麦拎着装满了鸡蛋的竹筐,似乎没有要走的意思。 女人见田小麦在看自家的闺女,就忍不住说道:“唉,这是我闺女,我就这么一个闺女,可还是个傻的。啥忙都帮不上,让她出去帮我卖茶叶蛋,还竟受人骗。你说说,那些人也是,买个茶叶蛋能花多少钱。现在都过得不错了,一毛两毛的不捨得出,一块两块的还要骗人。真是忒没良心了!要是被我逮着,我非得打得他们连亲娘都不认识!” 第469页 田小麦问女人:“你们的茶叶蛋,多钱一个?” 女人回道:“两毛钱一个,五毛钱三个。” 田小麦心想:知道闺女不聪明,还搞的这么复杂,这不越搞越乱嘛! “我有一个办法,你要不要试试看?” 女人疑惑地看着田小麦,“什么办法?” 田小麦用手比划了一下语文课本的大小,说:“你找个这么大的木板子过来,再拿点浆煳。” 女人皱皱眉头,这是搞什么呢。 大老远从竹溪村跑过来买十斤鸡蛋,这下又要板子又要浆煳的,怕不是跟自家闺女一样也是个傻子吧…… “去呀。”田小麦笑着说:“如果这个办法不灵,期间的损失我赔给你。” 女人将信将疑地进了另外一个屋子,出来时手上拿了木板子和一碗浆煳。 “这个板子,行吗?” 田小麦一看,稍微大了一点,但也无妨,她说:“行!” 女人立在门边,看穿着白裤子的田小麦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田小麦从地上找出最新的两张一毛钱,一个正面朝上,一个背面朝上,用浆煳给黏到了木板上。 昨晚这些,她握着女孩儿的手,轻声地说道:“以后谁要买茶叶蛋,就让他给你两毛钱,一个茶叶蛋,一张这样的两毛钱;两个茶叶蛋,就要两张这样的两毛钱。” 女孩儿懵懵懂懂地看着田小麦的脸。 田小麦知道她还没有完全听懂,就仰头对女人说:“有做好的茶叶蛋吗?拿一个过来!” 女人大概听懂了田小麦的意思,她虽然不太贊同,还是去拿了一个茶叶蛋过来,这个茶叶蛋是今天拿出去卖,没卖掉剩下来的。 田小麦把木板子放到女孩儿的左手上,把茶叶蛋放到女孩儿的右手上。 坚定而简洁地说:“一个两毛钱,一个茶叶蛋!” 女孩儿终于点头了,她重复着田小麦的话:“一个两毛钱,一个茶叶蛋!” 田小麦在她的眼中看到了星星,喜悦的星星。 “恩,你说对了,一个两毛钱,一个茶叶蛋。没有两毛钱,就不给他茶叶蛋。”田小麦摸了摸女孩儿的额头,轻轻地安抚了两下。 女人说:“两毛钱一个是不是贵了点啊?有的人家只卖一毛五,我这样会不会卖不出去啊?” 田小麦很肯定地说:“不会的,你相信我。如果卖不出去,赔了多少钱,回头我双倍给你。你如果想找我,可以让周婶或者大贵带你去竹溪村找我。” 女人还是不放心,她问道:“你叫什么?” “我叫田小麦。” “你就是田小麦啊,我知道你。周婶和大贵都提到过你,大贵以前在你家里做事的。” 田小麦纠正道:“大贵是夏家的管家,我是后来嫁进夏家的。” “这样啊,成,如果有事儿我就去找你。”女人并没有说谢谢,因为她觉得田小麦的方法根本就是扯淡。 她只想着回头找田小麦要双倍的损失呢。 其实让闺女卖茶叶蛋,根本没赚到什么钱,赚来的那点都被坏人骗走了,想想就气得呕血。 田小麦最后叮嘱女孩儿道:“两毛钱的正面是这样的,反面是这样的,两面都对上了,你才能给人家茶叶蛋,知道了吗?” 第432章 鳏夫比寡妇还惨呢 田小麦最后叮嘱女孩儿道:“两毛钱的正面是这样的,反面是这样的,两面都对上了,你才能给人家茶叶蛋,知道了吗?” 女孩儿点点头,开口说:“知道了!” 田小麦:“去卖茶叶蛋的时候,把这个板子带上,忘了两毛钱长啥样,就对照着看看。” 女孩儿又点了点头,咧着嘴巴笑了一下,说:“好!” 田小麦起身拎着十斤鸡蛋走了,她跟女人说好,下个礼拜再过来。 十斤鸡蛋田小麦全部留给了周婶。 “这要吃到什么时候去啊。”周婶苦笑道:“天天闻养鸡的味儿都够够的了。” “看着多而已,其实也没有很多,应该不到一百个。你跟大贵每天一人吃一个,来客人的时候煮个蒸蛋,或者炒一大盘韭菜,很快就能吃完了。小森和他媳妇不是隔三差五的都会来看看你们嘛,用不了半个月就能吃完。我下个礼拜还过来呢,到时候帮你们吃俩。” 大贵装鸡蛋去了,田小麦跟周婶聊起了开连锁超市的事情。 周婶没有明确表态,但她的想法,田小麦很快就了解了。 岁数大了,不好容易过上了安稳的日子,不想折腾,可以理解。 “行,反正这只是我的一个想法,超市也不着急开,你们可以慢慢考虑着。”田小麦并没有失望,因为这的确不是一时半刻一拍脑门就能搞起来的事情。 况且对周婶和大贵来说,现阶段最想要的不是一个能赚大钱的连锁超市,而是一个健康的宝宝。 该聊得都聊完了之后,田小麦就回家了。 回去之后,她告诉夏明苏抽空陪周婶去看看胃。 “周婶的胃病有好些年了,我出国学习之前就给她抓过好几次药。”夏明苏洗完澡,从洗手间里走出来,坐在窗前的椅子上,喝着田小麦给他热好的牛奶。 第470页 田小麦抱着枕头,盘腿坐在床沿上,面对着夏明苏,说:“我今天刚去的时候,看到周婶的脸色煞白的,疼得额头上都是汗珠子。好像挺严重的,她不乐意去医院,总想扛着,估计也是怕查出什么问题。” “讳疾忌医的人太多了。”夏明苏嘆道,“很多病早查出来早治,能省很多麻烦。可大部分人都喜欢拖,拖到拖不下去了,才会去求医生,还奢望医生有灵丹妙药。” 田小麦揪着被角,问夏明苏:“你最近忙不忙?” “挺忙的,不过三天之内,我会抽出时间陪周婶去医院看看的。”夏明苏一直把大贵当亲人,那周婶自然也是亲人。 对亲人,就得尽心照料。 何况他们这些年对他和小麦都非常好,当初村里那么多人造田小麦的谣,说田小麦是非的时候,周婶没少替田小麦出头说公道话。 很多事情田小麦当时都不知道,都是后来从别人的嘴里一点点听来的。 着实让田小麦狠狠地感动了一把。 两天之后,夏明苏是沉着脸回到家的。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田小麦一眼就看出夏明苏的情绪不对。 夏明苏说:“周婶得了胃癌,下午在肿瘤医院确诊的。” 田小麦没跟任何人讲过,但她之前隐隐约约有过不好的预感,“癌细胞没扩散吧?尽早手术是不是能控制住?” “是早期的,幸好及早去查了。能不能控制住,不好说。”夏明苏换好鞋子迳自上了楼。 他回来的晚,王喜弟和老小已经睡下了。 客厅里面没开灯,黑漆漆的。 只有楼梯转角处的灯亮着。 “晚饭你吃了吗?”田小麦越来越觉得按时吃三餐的重要性了,她和苏苏天天在外面忙活,经常会顾不上吃饭,看来以后得多注意一些了。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本钱都没了,还赚个屁钱啊!赚了给鬼花啊! 田小麦从没打算把遗产留给子女,子女以后能过成什么样,都要各凭本事。 她现在做这么多事情,往小了说是想满足自己对生活的各方面的欲望。 往大了说,是想做点有意义的事情。至少让自己没白活一场,没白穿越一场。 夏明苏说:“我吃过了,我吃饭可比你规律多了。之前在英国的时候,我自己一个人都天天煮饭来吃,我很注重养生,也很惜命的。倒是你,中午别总对付啊,十二点左右,天大的事儿也得放放,吃饭用不了多久时间。忙活一上午,到那个点也该停下来歇一歇了。” 田小麦笑道:“知道了知道了,回头我在小祠堂北面设个小食堂,中午大家都去那儿吃饭。无论从果园过去,还是从狼坡过去,都用不了多久。” 夏明苏点点头,道:“这主意不错。” 确诊了胃癌之后,大贵就始终愁眉不展。 他和周婶的积蓄都用来买镇上的房子,和进小卖部的货了,手上不剩多少钱了。 他打听到,县城的医疗水平肯定不行,即使有大夫能开刀做切除胃部肿瘤的手术,技术也比较落后,术后復发的概率也很大。 大贵徵询过夏明苏的意见,知道能去北京的大医院做这个手术肯定是最好的。 早期的胃癌不算是不治之症,手术做的好,三年内不復发,后期好好调养的话,可以跟正常人一样,再活个十几二十多年都不是个事儿。 所以他打定了主意,一定要带媳妇去北京做这个手术。 可周婶却不想折腾,“跑那么老远干什么呀,万一我在手术台上断气了,不就死在外头了……” 大贵把杯子往桌上用力一砸,溅起了一滩水花。 周婶一边擦着桌子,一边哄道:“你发什么脾气嘛,死在手术台上的人又不是一个两个,这也是一种可能性,我不能不考虑啊。” 大贵哽了哽,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他现在不想听到任何丧气话,也不乐意去想什么不好的可能性。 “医生不是说了嘛,我这就是早期的,没那么严重。吃吃药,可以保守治疗。你放心,我不会那么快就走的,我还想再多陪你几年呢。唉,我当了那么多年的寡妇,也不想让你刚结婚就没了媳妇。” 周婶轻笑一声,开了句玩笑,“听说,鳏夫比寡妇还惨呢。” 大贵的脸彻底黑了,他的胸口憋着一股闷气,发不出去,好想砸东西!好想把面前的东西全部摔烂! 房间里安静了一会儿,周婶缓缓开口说道:“原本还想给你生娃的……现在是没办法了,我对不起你啊,当初就不该自私地跟你结这个婚。岁数大了,身上什么毛病都会有,我就怕会拖累你,结果到底还是拖累了……” 大贵没有听下去,站起身一言未发就走了。 那天晚上,他在外面晃荡了一夜,抽掉了两包烟。 早上日出的时候,他实在不放心,才回了家。 煮粥、煮青菜、熬药,一刻不停歇地干着活。 周婶辗转反侧了一夜,也没睡好。因为哭过,所以眼睛肿肿的。 她不敢再说大贵不乐意听的话了,原本留给两个人的时间就不多,再被争吵填满,那就太亏了。 第471页 “这粥闻着真香,我饿了,你陪我一块儿吃吧。”周婶示弱道:“我都听你的,你说做手术,我就做手术。你说去哪儿做,我就去哪儿做。” 大贵的心一软,憋了一天的泪就这么掉了下来。 他揽着女人纤瘦的肩膀,不想让她看到自己掉下来的泪珠子。 就这么抱了好一会儿,抱到眼泪干涸了,没有踪迹了,才松开双臂。 “饿了就吃饭,我也饿了。”大贵从厨房把米粥、青菜和蒸蛋端出来,两人吃了一顿揪心却又甜蜜的早餐。 第433章 是不是出什么意外了? 夏明苏带着大贵和周婶去了北京,梁春梅推荐了一位外科专家,手术的日期很快就定了下来。 因为他们是外地的,夏明苏事务缠身,又不能在北京耗太久,梁春梅就给周婶插了个队。 手术安排在了周五早上的第一台,七点左右周婶就被推进了手术室。 大贵坐立难安,在手术室外不停地走来走去。 夏明苏说不出能够安慰人的话,因为如果此时是田小麦在里面做手术,他一定什么都听不进去,一定会疯了一样地着急上火。 所以他能够体谅大贵现在的心情。 虽然学过医的夏明苏很清楚,这不是那种特别危险的手术,况且找的还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外科大夫来主刀,又在协和这样医疗条件极佳的大医院。 基本上不会发生死在手术台,或者手术做失败的可能。 可如果躺在冰冷手术台上的人是你的挚爱,那无论这个手术多么小、多么安全、成功率有多么高,你的心永远都会是悬着的。 直到你的挚爱完全康復的那一刻,你的心才会真正地放下来。 “不是说三四个小时就能做完吗?这都五个小时了,会不会出什么事了?” 大贵站到夏明苏面前,因过于紧张,浑身冰冷,说话时声音直打颤,像被冻坏了似的。 夏明苏:“手术时间都没准的,五六个小时也很正常,护士没出来跟咱们说什么,就是没事,你别太担心了。” 大贵深深地嘆了一口气,颓然地坐在了地上。 过分的担忧掏空了他的身体,他也快支撑不住了。 夏明苏把大贵扶起来,让他坐到了椅子上。 这时几个护士步履匆匆地走进走出,几袋新鲜的血袋被送进了手术室的大门。 大贵立马揪住一个护士,问她:“是不是出什么意外了?出什么意外了?有没有生命危险?你快说话呀!” 护士烦躁地挣开大贵抓着他的手,语速极快地说道:“你别耽误我的时间,不是你家那口子,你快让开。” 夏明苏拉走大贵,对护士说了声抱歉。 “里面不止有一个手术台,那些血不是给周婶的!”夏明苏解释道。 大贵的心脏都快跳到嗓子眼了,“里面还有别人在手术?” “是。”夏明苏点点头,“我们现在是在手术室最外面,这个门里边不只有一个手术间。” “那我怎么没看见别的病人进去?外面也没有家属在等着?”大贵颤声问道。 夏明苏:“可能咱们来之前就推进去了,有些家属会在病房里等着。” 心得有多大,才会在病房里边等着啊。 看刚才护士匆忙奔走的情况,那个病人应该是大出血了。这么危险的手术,家人竟然安坐在病房里,大贵真是难以理解。 夏明苏已经是见怪不怪了,世间的残酷、冷漠、无奈,无论是悲剧还是喜剧,他都看的太多了。 周婶的手术做得很成功,她被推出手术室的时候,麻药的劲儿还没有完全退去。 她朝大贵虚弱地笑了一下,便没了力气。 大贵看到躺在病床上面容惨白的女人,心被撕扯得很痛。 打了全身麻醉,做了这么久的手术,没有正常的血液循环,人的状态真的有如死人一般。 周婶的身上带着氧气罩、检测血压脉搏的机器,挂着尿袋,还有定时输入止痛药的药泵。 她无意识地哼哼着,因为实在太难受了。 大贵无助地坐在一旁,不知道怎样才能帮她分担一些痛苦。 还好夏明苏在这里,否则他什么都不懂,连个主心骨都没有,一定会更加慌乱。 夏明苏去办公室找主刀的医生沟通了一下,回来之后,他告诉大贵,手术特别成功,因为准备切除的胃上连了很多的血管,所以刀口开得比计划中的大了一些,花费了比预想中更多的时间,其他的都没有问题。 大贵一听手术成功,也没有问题了,终于松了半口气。 夏明苏:“术后好好调养,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那之后就没什么事情了吧?明苏你赶快回去吧,别在这里耗着了。” 大贵特别愧疚,实在是不想耽误他太多的时间。 手术的钱都是夏明苏借给他的,否则他一下子哪里搞得到这么多的钱呢。 找专家做手术,费用就比在省内做高了很多,加上大医院的住院费、医药费,算在一起,不是个小数目。 夏明苏出钱出力,帮前帮后。 不仅给他找了国内最好的大夫,还卖人情把手术的时间往前调了。 第472页 实话说,亲弟弟亲儿子都做不到这个份儿上。 夏明苏:“晚上需要人守夜,你一个人盯不住,会累倒的。咱俩轮着来,一个人看着,另一个人还能休息一会儿。我再呆两天,之后给你找个有经验的护工帮你。” 第434章 暖心窝子 夏明苏:“晚上需要人守夜,你一个人盯不住,会累倒的。咱俩轮着来,一个人看着,另一个人还能休息一会儿。我再呆两天,之后给你找个有经验的护工帮你。” 大贵:“好,我听你的安排。” 夏明苏是明白人,他的安排一定是最好的安排。 两天之后,夏明苏离开了医院。 他临走前叮嘱大贵医生来查房的时候,多跟医生交流一下,多做沟通。 还建议大贵让周婶多在医院住几天,以防火车上再出什么差错。 稳妥一些总归是好的。 大贵就跟医生商量了一下,最后决定半个月之后再出院。 夏明苏不在,田小麦每天下午都会抽个时间去制药厂转一圈,怕有什么紧急的问题需要处理。 这一天她从制药厂离开时,想起来养鸡的那户母女,就顺道去了她们家一趟。 女人一看到田小麦,就高兴地过来招唿道:“大妹子你来啦,快屋里坐,我给你削个苹果。” 田小麦被她的热情给吓着了,“不用不用,我就过来看你们一眼,马上就要走了。” “着什么急嘛!我要好好谢谢你。”女人把田小麦拽进了房间。 漂亮的傻姑娘一直对着田小麦笑,嘴角咧得老高,雪白的牙齿亮闪闪的。 “你那个办法真是灵啊,太神奇了,我闺女那之后就没拿错过钱。茶叶蛋比以前卖的还好。每天早上拿出去的,半下午就能卖个精光。” 女人坐在田小麦对面一手拿着苹果,一手拿着菜刀,开始准备削皮。 田小麦看到女人的手上好像还沾着鸡毛,立马说道:“苹果洗洗就行,不用削皮了,苹果皮也是很有营养的。” “我家停水啦,没地儿给你洗苹果。”女人说着就下了刀子。 田小麦来不及解释了,她只好夺下女人手中的苹果,用袖口擦了擦,就开始用牙嗑苹果皮。 “那个,我还是这样吃吧,干净一点。” “哈哈哈哈哈……”女人这才突然意识到田小麦是嫌弃她手脏,她大笑着说道:“不好意思啊,真是太不好意思了。我给忘了,我一天没洗手了。天天邋遢惯了,不太注意卫生。” “没事没事。”田小麦艰难地啃着苹果。 也是醉了,放着满果园的糖心苹果不吃,大老远跑这儿来啃没洗的又面又糠的苹果。 要不是看在对方是好心好意想要谢谢她的份上,她肯定一口都吃不下去。 可咽下去的苹果,总有种鸡屎味儿。 吃的人直反胃,田小麦还真是有点不适应这样的环境。 “我就是来看看你们的茶叶蛋卖的怎么样,如果用了我的办法真赔了钱的话,我得补偿你们的损失啊。我之前答应过你们的,不能食言了。”田小麦握着苹果,说:“既然卖得挺好的,我就放心了。那什么,没什么事儿的话我就先走了。” “等等!大妹子,你等一下。”女人盛情邀请道:“晚上留下来吃顿饭吧,一会儿水就来了,我宰只鸡咱们炖蘑菇吃。” 田小麦直接拒绝道:“不了不了,我婆婆和我闺女都在家里等我呢,我得回去照顾她们。” 女人显得有点失望,“家里没别人了吗,你打个电话回去,让她们自己吃呗?” “我男人去北京了,家里一老一小,我必须得回去。”打死田小麦,她都不会留在这里吃晚饭,苹果能吃出鸡屎味儿,小鸡炖蘑菇大概也会是同样的味道。 怕了怕了,她得赶紧熘掉。 “你男人是陪周婶做手术去了吧?”女人对周婶和大贵的情况似乎挺了解的,看来两家平常有些来往。 田小麦说:“是啊,他们一块儿去的。” “手术怎么样?来电话了没有?”女人关心地问道。 田小麦:“听说挺成功的。” “那就好那就好。”女人说:“周婶也不容易,她真的特别能干,刚来就把小卖部开起来了,别看她没来多久,这邻里邻居地都挺喜欢她。虽然背后也有人小声议论她二婚嫁了个比自己小的男人,但也承认她会做人,特别有眼色。大贵也实诚,反正我挺喜欢他们两口子的,希望他们都好好的吧。” 这段话说得特别暖心窝子,之前田小麦还担心周婶和大贵会因为一些闲言碎语而烦心上火呢。 看样子,是她多虑了。 住在这一片的人,教养大概都不错。 背后他们怎么议论的并不是那么重要,别把场面弄得太难看,面上过得去,也就可以了。 “大妹子,你再给我出出主意呗?”女人最近赚钱赚得有点兴奋,她总惦记着再多赚一些。有件事她琢磨好几天了,很想听听田小麦的意见。 第435章 丧心病狂的智商和脑力 “大妹子,你再给我出出主意呗?”女人最近赚钱赚得有点兴奋,她总惦记着再多赚一些。有件事她琢磨好几天了,很想听听田小麦的意见。 第473页 “茶叶蛋比鸡蛋更有赚头,那我把鸡做成熟食卖,是不是也能赚得更多呀?” 田小麦点点头,“理儿是这个理儿,不过养鸡杀鸡做鸡,一个人干不过来吧?估计得请人,请人就有人工,就要给工钱,成本就高了。再者,你做出来的口味也是很重要的。好吃的话,买的人自然多,回头客也多,价格也可以稍微定得高一些。可如果不好吃,口感不好,肯定不好卖,压在手上坏掉的话,就不如直接卖活鸡来着稳妥。” 女人听得一愣一愣的,似懂非懂地晃着脑袋,“有道理有道理!周婶出院回家的时候,你是不是还会过来一趟?” “恩。”田小麦脸上在笑,心里却在叫苦啊。 她这是被缠上了…… 田小麦离开的时候,傻姑娘把她送出了门,看她的车子开远了,连个影子都看不见了才回屋。 ** 夏明苏从北京回来,瘦了一大圈,直接掉了十斤的肉。 “你哪儿也不准去了,在家好好歇两天。”田小麦直接给下了死命令。 夏明苏站得笔直,给田小麦敬了个礼,“遵命!” “没点正形。”田小麦笑不出来,她是真心疼啊,怎么出去几天就瘦了这么多呢? 让那些减肥的人情何以堪啊! 说好了待在家里哪儿都不去,结果第二天早上刚吃完饭,药厂那就来了电话。 “什么事儿?我替你过去处理!”田小麦凑到夏明苏面前,眼神那叫一个犀利啊。 夏明苏放下电话,无奈道:“千里及中午要见我,他之前就给我打过电话,说要去药厂看看,当时特别忙没抽出空,后来突发流感,也没顾上。上午他刚好要在周平县开个会,又听说我从北京回来了,就想中午一块儿吃个饭。小麦呀,你说,我能不去吗?反正不是干活儿去,吃个饭而已。我现在这么瘦,是不是得多吃点啊。我保证,不喝酒!你也知道的,千里及他不怎么喝酒的,尤其在工作时间。” 田小麦是典型的吃软不吃硬,只要有理有据地,态度很好地跟她讲,一般不涉及底线的问题,都能说得通。 夏明苏早就清楚这一点了,所以他能跟媳妇做出最有效的沟通。 由于掌握了聊天的技巧和谈判的技巧,这些年他们几乎就没吵过架。 “行吧行吧,要不要我跟着去啊?”田小麦挑眉问道。 夏明苏立马说:“行啊,一块儿去更好啊!千里及特别喜欢你,好久没聚了,他见到你肯定很开心。” 田小麦一冲动就跟着去了,结果却后悔了,因为实在有些无聊啊。 除了开场简单的寒暄,后面千里及跟夏明苏几乎都在聊工作上的事情。 千里及对流感这个话题特别感兴趣,他以前从没觉得流感会是那么严重的疾病,至少是不会死人的。 经过这次爆发的流感,看到医院病房里走廊里挤满的病人,他开始重视这类疫情了。 夏明苏毕竟是专业的,说得头头是道,连准确的数据都有。 他说:“1968年7月,甲型流感病毒在香港大规模爆发,随后迅速蔓延到国外,很多欧美国家都受到了波及,感染人数众多,光美国就有3。4万人感染致死。再往前推,1957年的时候,所有亚洲国家都受到了亚洲流感的侵扰,很快也在全球蔓延,病重的、死亡的,大约有两百多万人。1918年,发生了特别可怕的重大流感,叫西班牙流感,它让美国人的寿命平均下降了十年。1658年,义大利威尼斯的流感有六万多人死亡。1580年,就有大规模流感发生,几个月之内,光罗马就死了近一千人,据说义大利和西班牙有几十万人死亡。” 千里及听得整个人都呆住了,手中的筷子不知何时都放到了餐桌上。 田小麦虽然经歷过非典啊、禽流感什么的,知道这种病毒传染起来很可怕,但在饭桌上听到这些赤裸裸的数字,还是觉得很恐怖。 人是坚强的,但也是不堪一击的。 面对突如其来的疾病,面对自然灾害,面对意外,往往会束手无策,只能双手交出性命。 人能活到七老八十,需要多大的运气和勇气啊。 田小麦感慨连连,但她不像千里及,该吃该喝的,没耽误。 生死有命,实在没必要提前透支焦虑。 千里及感慨道:“那前阵子省内爆发的流感,其实还不算太严重的了。跟以前相比,现在的医疗水平是提高了很多啊!” 夏明苏淡淡道:“人类的精神文明会停滞,甚至是倒退,但科学技术永远是往前走的,发展速度还会很惊人。” 田小麦揉了揉太阳穴,吃饭的时候聊这种问题,难道不会消化不良吗? 下次叫她来吃饭,她都不会来了。 一次就给治改了,也不知道苏苏的脑袋里面装了多少数据。 上次是提到什么问题来着,也是张口就熘了一堆的数字,准确到个位的那种。 学霸的世界,她是真不懂啊。 一一这孩子绝对是遗传了他爹的智商和脑力,丧心病狂的智商和脑力! 也好,以后学习方面估计不用操心太多了。 田小麦一晃神的功夫,这两人就聊到一战二战了,什么中途岛战役,诺曼第登陆…… 第474页 聊的那叫一个热火朝天,桌上的菜都没下去多少,早已经凉透了。 还说会好好吃饭,扯淡吧! 周婶和大贵回来的那天,夏明苏开着车,带着田小麦去火车站接他们去了。 站在出站口,田小麦还担心来着,怕他们在火车上出什么事。 可看到周婶在大贵的搀扶下,满脸堆笑地慢慢走向他们,终于踏实了。 她对身边的夏明苏说:“看来恢復得不错啊。” 夏明苏也露出了舒心的微笑,“恩,脸色好多了。” 周婶坐上车子之后,把身上的重量全部落到了大贵的身上,她扶着手术的刀口,声音蛮有底气地说:“我觉得我还能再活个三四十年!” “说话一定要算数哦!我来监督!”坐在副驾驶位的田小麦,扭头看到大贵正温柔地注视着周婶。 那满含爱意的双眼啊,写满了痴情。 “恩,你来监督。以后万一我想不开了,或者钻牛角尖了,小麦你一定要骂醒我!”周婶竟然有一丝认真。 田小麦眨眨眼,说:“没问题啊!不过有大贵在,你怎么会想不开呢……你钻牛角尖之前,就被大贵拉住了。” 夏明苏打开电台,一首舒缓的钢琴曲缓缓流出。 车里安静下来,大家都在认真地听着曲子,想着自己的心事。 回到家,有些疲惫的周婶先上床休息去了。 夏明苏负责做午饭,大贵则带着田小麦走出小卖部,来到街角下象棋的小桌前坐了下来。 “小麦,你上次说想带着我们一块儿开比较大的那种小卖部,是吧?”大贵眼角的皱纹深了,田小麦这时才发现。 “是,开超市,简单来说就是超级市场,比小卖部大得多。里面吃的喝的用的,什么都卖,进货渠道得广一些。” 大贵问这个,难道他是打算做了? 周婶身体不太好,怕是做不起来吧…… 大贵垂着头,思索了好一会儿。 他把骨节掰得啪啪作响,直到没有任何一根手指能再弄出响声了,才开口说道:“我打算半年之后开这个超市,你觉得有可能吗?” “恩……这事儿你跟周婶商量过吗?”田小麦估计大贵是没有跟周婶提过这件事,但她还得问一问。 第436章 小麦,你看低我了 “恩……这事儿你跟周婶商量过吗?”田小麦估计大贵是没有跟周婶提过这件事,但她还得问一问。 “没有。”大贵说:“这事儿我自己做主了。半年之后,她应该可以看店了,就坐在柜檯前面收收钱。上货摆货算帐什么的,这些全部由我来做。” 田小麦如实说道:“周婶现在不能操劳,你也最好别让她操太多的心。开超市不是件简单的事情,你一个人干不了。你还是多陪陪周婶吧,你在她身边,她才能踏实,身体恢復得也能更好一些。接下来三年,很重要,你别想其他的了。” 一般来说,三年内不復发,情况基本就稳定下来了。 大多数復发的都在术后一两年。 能稳定三年,癌细胞不扩散,说明就是稳住了。 田小麦这样说,其实主要也是为了安抚大贵。 她知道大贵是想早点把欠的钱还上,可她和苏苏都不急着要这个钱啊。 都是一家人,完全可以慢慢来还。 田小麦:“你不用着急还钱,真的。你们俩都好好的,我这个红娘才能安心啊。” 大贵抱着自己的头,说:“你们回去碰到小森了,就把他娘做手术的事情告诉他吧,让他带着媳妇过来看看。” “好,今天回去我就跟他讲。” 小森这孩子一直被宠着被照顾着,现在娶了媳妇,有了自己的营生,有了自己的小家,真正成大人了,也该照顾照顾劳碌了半辈子的娘了。 大贵对开超市这件事还没死心,他说:“如果要开超市的话,我都需要准备什么,你给我写下来吧,我试着找找货源,成就成,不成就拉倒。你总得让我试试看,要不然我难受啊。” 田小麦拍了拍大贵的肩膀,嘆道:“好吧,我给你列个单子,你别逞强。” 大贵感激地说:“谢谢你们了。” “谢什么。”田小麦顿了顿,问他:“你后悔吗?” “后悔什么?”大贵抬起头,看向田小麦。 田小麦:“我后悔撮合你们了……” 大贵的脸上闪过一丝复杂的表情,“小麦,你看低我了。” “不是的。”田小麦艰难地开口,“我很矛盾。站在周婶的立场上,我觉得我应该让她有个依靠,难过的时候有一个可以依偎的肩膀。但是,无论怎么说,你比她年轻,比她健康,早晚要照料她的身体,这对你是不公平的。” 大贵轻轻地摇了一下头,他并不认可田小麦刚刚说的那番话。 “她对我来说,也是依靠。当我累了,茫然了,也需要她给我一个拥抱。这是互相的,有她在我身边,我也很幸福。不管由谁来照顾谁,两个人都是幸福的。她是比我大,但先生病的也有可能是我啊。只是这一次,恰好是她罢了。” 第475页 用理智思考的时候,田小麦觉得大贵说的的确没有错。 年岁大的未必会先生病,有的人活到八十多岁的时候,依然可以穿针引线、做饭洗衣。 有的人可能只活到了四十岁,就病病殃殃不能自理了。 所以没准谁照顾谁,谁送谁上路呢。 这一次,在他们两个人之间,恰好是周婶生了病而已。 这的确是个偶然,不是必然。 但是,当田小麦看着大贵黯淡的脸色,看到他穿着灰色的衣服,看到他没有理干净的青色胡茬,就很是难过。 就觉得是她害这个善良多情的男人一夜之间老去了。 夏明苏把饭做好了,田小麦刚拿起筷子准备吃,隔壁养鸡的女人就跑过来拉走了她。 “大妹子,你没吃饭呢吧?” “正准备吃呢……”田小麦好想哭,谁来救救她呀。 女人一拍巴掌,高兴地说:“正好正好,我做了好些东西,你来我家吃吧。” “那个,要不,下次的吧……”田小麦挣扎着说道。 “什么下次呀,有句诗是怎么说的来着……”女人认真地想了想,终于想起来了,“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啊!是有这么一句话吧,说的多好呀,我记得我闺女上初中的时候,学过这首诗。她在家里背了至少一个月呢。” 一个月?天吶!这记忆力恐怕还不如一条鱼吧。 一首只有十句的《明日歌》竟然背了一个月,难以想像。 女人接着补充道:“一个月也没背下来,被老师好一顿批评,期末考试的时候,填空题一个都没做对。被她念叨的,这首诗到现在我都能背个七七八八出来。” 田小麦:“……” “后面还有一句是,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对不对?” “呵呵呵……”田小麦点了一下头,苦笑道:“对!特别对!” 第437章 圣母不是那么好当的 田小麦走到饭桌前,立住脚,看到眼满的熟食,摆满了桌子。 仔细一瞧,全都是从鸡身上掉下来的零部件。 “你喜欢吃五香的还是麻辣的?”女人兴致勃勃地问田小麦。 田小麦轻咳了一声,回道:“辣的。” “那你先尝尝的五香的吧,吃完辣的,嘴巴里面的味道容易变。况且,万一吃饱了,不喜欢吃的就吃不下了。而喜欢吃的口味不管什么时候都能吃下去,即使肚子已经饱饱的了。”女人往田小麦的手里塞了一双筷子,催促道:“赶紧尝尝。” 田小麦捏了捏筷子,她很怀疑筷子上面的油并没有洗干净,因为有点粘手。 她看了一圈,不知道从哪儿开始下手比较好。 大概这些都要尝一遍,并且要分享吃完之后的感想吧。 既然这样,那就挨个来吧。 帮人帮到底,谁让她善心大发主动登门开了这个头呢。 圣母可真不是那么好当的,田小麦一边品尝着一边细细地琢磨着,得想办法跟这个女人搞个合作,赚个分成什么的,力不能白出,心不能白操,这些鸡也不能白吃啊! “怎么样?还不错吧?我五岁就会做饭了,我娘给大户人家当过厨娘,我帮忙打下手的时候,没少跟着学。” 田小麦吸吸鼻子,说:“给我倒杯温水过来。” “得嘞!你等着!”女人一熘烟跑出房间,过了不到五分钟,就蹬蹬蹬地跑了回来。 一个装满水的杯子,放到了桌上。 一个暖瓶,搁到了地上。 女人说:“喝吧,不够我再灌一暖瓶去。” “够了够了。”田小麦摸了下杯子,里面的水特别烫。 她吹了吹,才勉强喝了一口。 太烫了,得凉一凉。 趁这功夫先说说吧,田小麦开口道:“五香的,我全部尝过一遍了。总体来说,还不错。” 女人高兴得嘴巴都要咧到后脑勺去了,“我就说吧,我这手艺没跑的!” “但是呢……”田小麦来了个急转弯。 女人:“但是什么?” “但是也存在不少的问题,你想拿出去卖,还得进行改良。”田小麦眯了眯眼,看向女人。 女人想了想,“哪里需要改良?我觉得挺好的啊,这些我闺女可喜欢吃的。我要是不拦着她,这些她一天就能吃完。” “你要拿出去卖,就得考虑大众的口味,就要了解市场的需要。”田小麦吹着杯口说。 “大众喜欢什么口味?市场又需要什么?”女人觉得好复杂,“好吃不就得了嘛!什么这啊那啊的。” “如果不考虑这些,一天能赚五块钱。如果考虑了这些,改良了口味,一天能赚五十块钱。你考虑,还是不考虑?”田小麦把问题丢给女人自己想去。 水温刚刚好,她抱着杯子专心地喝水。 女人有点炸了,五十?一天能赚五十? 莫不是开玩笑的吧,工厂的工人一个月最多也就赚个一百呢,她两天就能赚人家一个月的工资? 不可能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大妹子,你跟我开玩笑的吧……” 第476页 田小麦认真地说;“没有,看我的表情,我像跟你开玩笑的样子吗?我朋友,我男人都在隔壁吃饭呢,我专程跑过来给你试菜,哪有心思跟你开玩笑。赚钱,可是很正经的事情,开不得玩笑。” 女人愣了愣,“你刚才是说,考虑你说的那些,我把味道改良改良,一天就能净赚五十块钱?就卖这些?” 她怎么就没法相信呢。 田小麦觉得自己应该把话说得尽量严谨一些,省得这个女人误会。 “是这样的,不仅要改良味道,口感上也得追求极致。不能太面了,吃起来跟嚼面粉似的,肯定不行。也不能太硬了,尤其是烤鸡,吃完之后腮帮子疼,肯定就没有回头客了。” “嗯嗯嗯。”女人把头点得跟她养的鸡似的,叨叨叨,叨叨叨…… 她觉得田小麦说得真对呀。 “一天赚五十呢,是我的预估,也就是我根据这附近的环境,做的一种合理的猜测。不是说一定会赚这些,有可能比五十低,也有可能比五十高。这得卖了之后才能知道。我不是算卦的,所以说不了那么准。做生意嘛,也有赔本的可能性。” 女人的眉头皱了皱,原来也是可能会赔本的,这就要担风险了啊。 出了力,又赔了本。 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赔了夫人又折兵? 田小麦顿了顿,决定给女人打一剂强心剂,“不过你自己本身就养鸡,做出来的东西实在卖不出去,大概也亏不了太多。卖不出去的你给邻里分一分,他们怎么着也会礼尚往来还你点东西,这样也不会亏太多。所以呢,我觉得你可以试一试。 “试一试?”女人有点犹豫。 “不过首先,你得进行进一步的改良。”田小麦又把话头拐了回来。 “怎么改?”女人问道。 田小麦喝了口水,说:“我可以教你怎么改,但我有条件。” “什么条件?” “我给你出了主意,后期你如果碰到难题,我也会给你提供解决的办法。我要做你的合伙人。” 女人爽快地说:“合伙人,成啊!你啥都懂,我就需要你这样的合伙人。” “等等,听我把话说完。”田小麦笑了笑,接着说道:“我做你的合伙人,就得跟你分利润。” 女人:“……” “我不多分,分你两成的利润就行。”毕竟出了一些简单的脑力,并没有出太多体力,也不好要太多,毕竟这个女人做的也是小生意,盘剥的太多了,她也于心不忍,钱也拿的不踏实。 女人有点转不过来弯,两成是多少?她没有概念呀。 田小麦解释道:“假比如,刨去成本,你净赚了五十。那我就要从里面拿走十块钱。” 十块钱,好多的钱啊,十块钱能干好多事儿呢,女人有点心疼了,她捨不得给这个钱。 女人想不通,“鸡是我养的,我杀的,我做的,也是我卖的,我为啥要给你那么多钱嘛!你是强盗呀?” 田小麦:“我跟你讲个故事吧。” 女人撇了撇嘴,这时候讲什么故事嘛,她对听故事一点兴趣都没有。 田小麦没管她,顾自讲了起来。 “很久很久以前,没有钱,也没有银子,那时候就以物易物。说白了,就是互相换东西用。甲会做斧头,他一下子做了两个。乙呢,擅长涉猎,他一箭射死了两只羊。甲砍树只需要一把斧头啊,多了一把也没有用。乙一口气也吃不下两头羊,死掉的羊放久了会坏掉会变质,就不能再吃了,很可惜。甲和乙就商量了一下,两个人交换了彼此多余的东西。这样,甲就有了一把斧头和一只羊,乙也有了一把斧头和一只羊。” 女人竟然把这个故事听进去了,她琢磨了一下,说:“恩,把多余的东西换成有用的东西,很好啊,很聪明的做法。” 田小麦漱了漱口,继续品尝麻辣味的“全鸡宴”去了。 女人凑过来,问:“然后呢?” 田小麦啃着鸡爪子,含煳地说:“自己想想。” “想什么?”女人有点找不着北。 她浑身都是劲儿,但是让她动脑子,真有点难为人。 一想事儿就脑仁儿疼。 突然,灵光一闪。 是啊,她没脑子,但是面前这个大妹子有脑子啊! 以物易物,交换? 对!交换! “我明白了!” 田小麦:“说说。” 看看是真明白了,还是装明白。 女人一拍桌子,扯着嗓子喊道:“我用十块钱买你的脑子!” 田小麦:“咳咳咳……” “不卖!”田小麦正咳嗽呢,夏明苏从外头走了进来。 第438章 皮一下很开心 “不卖!”田小麦正咳嗽呢,夏明苏从外头走了进来。 “你是谁啊你?!你说不卖就不卖,你算哪根葱啊!今天我不做生意了,你改天再来吧。不来也没事儿,我不差你这一个人的生意。”女人叉着腰,气势如虹。 她可是一天要赚五十的人,给出去十块,也还剩下四十呢。 第477页 一天四十,一个月就是一千二。 天啦噜,一年下来就成万元户了。 虽然现在的万元户多了,但也算是有钱人了。 几年下来,数钱要数到手抽筋呦! 女人正做着白日梦呢,夏明苏这边就自我介绍道:“我是她男人,你要买她的脑子,至少要经过我的同意。我说不卖,你难道还想强买不成。” 女人一愣,问田小麦:“这是你男人?” 田小麦点点头,“是啊,他脑子比我好使。” 女人看向夏明苏:“你的脑子,什么价?” 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夏明苏把正在吃麻辣鸡胗的田小麦拽到自己身边。 “你在这干什么呢?不回去了?” “苏苏,你等一下哈。”田小麦把嘴巴里的东西咽下去之后,对女人说:“你先考虑几天,想好了给我家里来电话,我下次过来再跟你谈。” “别别别,一耽搁又是好几天。”女人拉住田小麦,说:“我这人心急,你先跟我说说,这些熟食有什么问题,我这几天边想边改改。” 田小麦:“呃……” “你刚才说的,我答应了,每天十块,没问题。” “是两成,不是十块。”田小麦纠正道。 “对对对,两成两成,我都听你的。”女人是怕到手的好事儿熘掉了,所以不敢墨迹。 大妹子不是说做不成也亏不了太多嘛。 那就不用多想了,撸起袖子赶紧开干。 田小麦:“原本呢,签好协议之后,我才能跟你说,但看你这么急切,我就先简单说几点,你简单听听。” “行行行,你说!” “五香的,味儿太淡,没有冲击力。麻辣的不够辣,也不够咸。鸡肉太硬了,口感不好。鸡胗没煮透,鸡肝煮过了,火候要把握好。鸡爪子有点土腥味,你得再处理处理。” 田小麦停下来想了想,“先就这些吧,你把这些问题解决了吧。” 女人觉得田小麦几乎是把她做的所有东西都推翻了,说得她心里头多少有点失落。 “好吧……” 田小麦见女人突然有点没精打采,就鼓励道:“口味总体还是好的,再加工一下,会很好吃的。” “真的吗?”女人眼中闪过一丝亮光。 田小麦笑道:“下次让我男人过来帮你尝,他可是特别厉害的大厨。放到以前,那水平都是可以给皇帝做饭的。” 女人的嘴巴张得老大,“老天爷啊,你男人这么厉害啊……” 田小麦觉得皮一下很开心,自己落水了不好玩,拉着自家男人一块儿就有乐趣多了。 女人盯着夏明苏看了看,笑着说道:“小兄弟长得可真不赖啊,啧啧啧,我闺女要是能找个这么好看的男人,我半夜都能笑醒。” 女人的傻姑娘一直在房间的角落里蹲着,听见娘说到了自己,就抬起头看了过来。 夏明苏不了解情况,只觉得这个满屋鸡屎味儿的房间有点可怕。 “你闺女长得也很漂亮,以后一定会找个帅气非凡的老公的。”田小麦挽着夏明苏往门口走了两步,边走边说:“我今儿个就先走了,回头你给我家里打电话。大贵和周婶知道家里的电话,你问他们就行。” 不等女人跟出来送他们,田小麦和夏明苏就快步走掉了。 “怎么回事?”夏明苏板着面孔问。 田小麦就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说了一遍,她也没想到会变成这样。 看来脑袋一热乱帮人,也会帮来很多的问题啊。 当然,也有可能是新的商机。 毕竟她很清楚,以后鸭脖烤鸡什么的,很容易火起来,会成为热销的时尚小食品。 就是不知道小卖部隔壁的这个女人,能不能做出俘虏市场的口味。 试一试反正无妨,每次来看望周婶和大贵的时候,过去走一趟就行,也不费什么事儿。 养鸡的腥臊味儿闻几次就习惯了,上次还想吐来着,今天大吃特吃也没有反胃的感觉。 人的适应能力是超出想像的。 投入的精力和成本都不高,田小麦觉得可以稍微用点心思。 没准事情就做成了呢,前景可不比开超市小啊。 即使没成,刨去所有的目的性,单纯地能帮助一个热爱生活的积极向上的乐观的女人,也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 看到傻姑娘不再挨骂了,每天能踏踏实实地卖一桶茶叶蛋,收到够数的钱,让娘俩活得比以前舒心一些,也足够令人欣慰和欣喜了。 第439章 我甚至可能改变这个世界 三胞胎的学校开运动会,一一是班级的绝对主力,一个人报了三个重头的个人项目。 拼爆发力的一百米,拼耐力的一千五百米,还有很考验技术技巧的跳高。 若不是有些项目的比赛时间有冲突,她原本是准备报更多项目的。 她很自信,她觉得自己报哪个都能得第一。 就跟她的名字一样,永远是no。1。 她还参与了班级的团体险项目,四乘一百米接力。 弘文是文艺委员,也是这次运动会的拉拉队队长。 第478页 有个同学的家长在文工团工作,借给他们班两面大鼓。 大鼓敲起来相当有气势,弘文没学过打鼓,但他节奏感好,懂乐理,敲出来的鼓点花样百出,又非常动听,给他们班级赚了不少脸面。 弘文再厉害一个人也敲不了两面鼓,他就把几个简单的鼓点教给了弘武。 兄弟俩一人守着一边,咣咣咣的,敲得震天响。 休息时间,再拉拉歌,孩子们的脸上都是烂漫的笑容。 班主任杨柳青上课的时候总是板着面孔,一脸严肃。 但玩起来的时候,完全就是一个天真少女的模样。 运动会在星期五召开,为时一天,开完就是双休日。 田小麦有一个月没见着孩子们了,她带着几件新作的厚衣裳,和一些吃的过来看孩子,结果就赶上了他们开运动会。 “杨老师,你好啊,我是夏初的家长。”田小麦面带笑容地走过去,跟班主任老师打了个招唿,礼节性地做了个自我介绍,并递过去满满一大袋子水果。 里面有香蕉和橘子,都是比较好剥皮的水果。 “你和同学们分着吃吧。”田小麦说。 “是夏初的母亲吧,上次家长会是你来的,我记得。谢谢你的水果啊,真是费心了。”杨柳青接过水果,让身边的一个学生拿去给大家分了,并对学生们说:“你们谢谢田阿姨。” 学生们仰着笑脸,残次不齐地喊着:“谢谢田阿姨。” 田小麦觉得这帮孩子真是朝气蓬勃啊,浑身都是活力。 有人坐在座位上喊道:“一一可厉害了,拿了好几个第一。” 还有人跟着喊道:“她是我们班级的骄傲!” 看来一一的小名在班级里已经叫开了,学生们张口就习惯性地叫她一一。 杨柳青拍了拍身边的凳子,对田小麦说:“坐下来看一会儿吧,马上就是一千五百米决赛了。你闺女是夺冠的热门选手,预赛的时候甩了第二名大半个操场。” 田小麦坐在杨柳青的身边,看了眼弘文,又看了眼弘武,跟两个儿子对视了一眼,就算是照过面了。 两个儿子都很内敛,跟小绅士似的,很少跟人表现出特别热情的一面。 即使是见到了有段时间没见的爹娘,也不过是露个笑脸而已。 这性子绝对是遗传了他们爹的,夏明苏就是这样的个性,看起来有点冷漠,对人不够亲近。 但事实上,其实骨子里还是挺暖的。 一看夏明苏,跟田小麦在一起的时候,就跟个孩子似的,完全像换了个人似的。 左右两面大鼓轰隆隆敲响,信号枪嘭的一声,起跑线上的八个选手甩开膀子跑了起来。 一一最开始就跑到了第一的位置上,后面的女孩跟得很紧,但跑完一圈之后,两人的距离就拉开了。 三圈之后,一一往后面瞅了一眼,已经看不到第二名的身影了。 面前倒是有一个人,不过是上一圈落到最后的一个选手。 她压圈了! 压了整整一圈。 超过这个选手,继续往前跑,终点线就在不远处了。 “一一,加油!你是最棒的!”人群中有一个男孩子的声音传到了跑道上。 一一扭头朝这个给她助威吶喊的男生笑了一下,结果由于分心,她崴脚了! 靠!田小麦活动了一下脚腕,感到了一阵专心的痛。 坚持着跑到终点,她坐在地上摸了摸脚腕,查看了一下伤势。 还好,问题应该不是很大,应该不会影响接下来的4*100米接力。 田小麦看到一一扭到脚了,但是她没有马上跑过去。 原来她就是赶巧过来瞅一眼的,她不应该干涉太多。 弘文放下鼓槌,对杨柳青请示道:“杨老师,我想去看一眼我妹妹。” 杨柳青站起身,脸上的担忧之色看起来比田小麦的都要多,“你赶紧去看看吧,看看要不要紧。如果扭到了,就让她回来吧,别跑接力了,身体要紧。” 弘文给弘武递了个眼神,两兄弟就跑着离开了。 杨柳青夸道:“他们三兄妹互相照顾,特别好,各科的老师都跟我反应过,说他们是最让人省心的学生了。” 田小麦笑笑,说:“都是老师们教的好,我和孩子的爹平常忙,顾不上,没时间教。” “老师教,学生们也得听啊。你们的学前教育做的好,他们上了学之后才能听老师的。如果家长们各个都像你们家这样啊,那老师们真是省心了哦。不过说回来,教师的责任也就在于此啊。让那些受不到良好家庭教育的学生,在学校里能得到正确的引导。” 说到这些,杨柳青年轻的面庞上多了一丝丝的沉重。 田小麦看的出来,这个经验不是很丰富的老师,在教学的第一线上,看到了很多疑难杂症。 有些能处理,更多的是处理不了的问题。 就跟癌症一样,是让人无能为力的。 弘文和弘武很快就跑了回来。 弘文说:“一一扭到脚了,她说不严重,在那边等着跑接力呢。” 弘武抿抿嘴,开口道:“我看她扭得不轻,我劝她别跑了。她不听,还骂人。” 第479页 弘文:“她什么时候听劝过,骂人算心情好得了,心情不好,打你都是有可能的。” “好吧,随她去吧,她主义一向可正。”弘武瞅了一眼娘亲,就回到他的大鼓面前,握着鼓槌,望着操场,进入了随时待命的状态。 4*100米接力是最后一个项目了,这个项目比完运动会也就结束了。 每年这个团体赛都是各个班级最关注的,因为参与的同学多,戏剧性强,所以观赏性也强。 比赛过程中,每个班级都会把各自的响器拿出来,敲敲打打,用以壮大气势。 眨眼之间,结果就出来了。 一一的班级得了第二名,一一跑的最后一棒,她的三个队友实在有些不给力,她未能在最后关头力挽狂澜。 “如果我没崴脚,我一定能追回来的!”一一站在终点线上,大喘着气。 一个长得高高瘦瘦,满脸青春痘的男生,安慰道:“尽力就好了,结果不是那么重要。” “重要!怎么不重要?!对你不重要,但对我非常重要。”田小麦气唿唿地说道。 男生有点愧疚,“要不是我给你加油,让你分了心,你就不会崴脚了。也许,最后的结果会不一样。” 田小麦没吭气,她就是这么想的,她怪他在不恰当的时间喊了不恰当的话,让她没能为班级拿到这个荣誉。 男生扶田小麦来到旁边的篮球场地,两人找了个台阶坐下来。 他忽然不着边际地说道:“英国有一个特别特别古老的教堂,教堂旁边立着一块墓碑,墓碑上刻着这样一段话:当我年轻的时候,我梦想改变这个世界。当我成熟以后,我发现我无法改变这个世界。后来我将目光缩短了一些,决定只改变我自己的国家。当我进入暮年之后,我发现我无法改变我们的国家。我最后的愿望仅仅是改变一下我的家庭。但是,这也不可能。当我现在躺在床上,行将就木之时。我突然意识到,如果一开始我仅仅去改变我自己。然后,我可能改变我的家庭,在家人的帮助和鼓励下,我可能为国家做一些事情。然后,谁知道呢?我甚至可能改变这个世界。” 第440章 尽人事,听天命 “说完了?”一一揉着自己酸痛的脚脖子,随意地瞟了一眼身边的男生。 男生笑道:“说完了。” “说完的话,我就回去了。”一一站起身,一瘸一拐地朝班级的方向走去。 男生没有跟过去,他看着一一的背影,笑了笑。 这是听懂了,想通了,对没有得到接力赛第一名释然了。 就不能说声谢谢?每次都这样,拍拍屁股就走人。 男生是杨柳青的亲弟弟,叫杨柏松,正在念五年级。 有一次课间,一一去学校的小卖部买铅笔,她写字多,一次直接买一盒,一盒里面有十二根,不过即使是这样,也用不了几天。 课间小卖部里有很多学生,叽叽喳喳的,特别吵。 买泡泡糖的,买花生的,买巧克力豆的,买冰棍的,全部挤在十平米的小房间里。 男生大多都还没有变声,听起来跟女孩子的动静似的,小女生的声音大多也尖尖细细的。为了让同伴能够听清自己说的话,都扯着嗓子,恨不得喊破了天去。 一一只觉得头疼,心里暗暗地吐槽,一帮毛没长齐的小破孩。 真没劲,买个泡泡糖都得挑半天,有什么好挑的。 就在她给了钱,拿上铅笔准备走人的时候,突然从这吵嚷声中捕捉到了一串流利的英文,讲英文的男生有着沉稳的声线,令人着迷。 一一停住脚,看过去,看到电话旁边站着一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 按说应该还没到青春期,不过那脸上的痘子,跟青春痘长得一模一样。 一一出了小卖部,站在门外等着这个男生。 男生一出来,一一就拦住了他。 “你叫什么?”一一问道。 男生款款回道:“杨松柏。” “你跟谁学的英文?”他们这所小学还没有开设英文课,一一只在磁带里听过英国人的演讲。 之前她想自学来着,不过学起来很吃力。 爹爹的英文很好,但是平时太忙,没有时间教她。 现在她又不跟爹娘一块儿住了,就更没了学习的机会。 虽然她还不太会说,只认得一些简单的单词,但她能够听出来面前这个男生的发音很好,很正宗。 杨松柏:“跟老师学的。” “哪个老师?” “夏利营的老师。” “什么夏利营?” 杨松柏这次没有直接回答问题,而是反问道:“你想学英文,是吗?” “是。”一一说:“我自学过一点,不过学得不太好。” “我可以教你。”杨松柏看出了一一的意图,也没有兜圈子。 没必要为难一个好学的女生,在利索能力的范围内,能帮就帮,是他的行事准则。 他的姐姐是老师,他以后也想当一个老师。 现在有机会提早当个小老师,也挺好的。 “真的吗?你有什么条件?”一一问。 “没有条件。”杨松柏说。 第480页 “你必须得提个条件。”一一认真地说:“要不然不公平。” 杨松柏笑了,“你怎么这么逗呢,我教你的时候,就当复习了。等把你教会了,我也能有个联繫口语的人。这件事不仅对你有利,对我也有利。做慈善的人,往往也是有目的和意图的。” 一一抖抖眉毛,觉得这个解读很有趣。 “那你什么时候有时间?” “每天放学之后,你在班级里等我,我去找你。我可以给你上一个小时的课。” 杨松柏说完就走了。 一一想了想,觉得好像少说了什么。 “喂,你不问问我哪个班级的,你上哪儿找我去!” 杨松柏扭头说:“你是夏初吧,班主任是杨柳青。” 一一:“……”她这么有名的吗? “杨柳青是我姐姐,亲姐!”杨松柏说完就走了。 那之后杨松柏就是一一的英文老师了,从字母到音标,从日常对话到语法,到阅读,一步步深入。 两个人每天放学之后就聚到一块儿学习。 杨松柏不是特别喜欢学习的学生,他最优秀的科目就是英文,其他的课程都学得一塌煳涂,让姐姐杨柳青颇为头疼。 他特别喜欢玩,上一年级的时候,就缠着家里人报了去英国的夏利营。 夏利营要求父母不能跟着去,杨松柏就特别兴奋。 之后他年年都报名,年年都会过去玩一个夏天。 没有父母的唠叨,没有姐姐的教导,那一个多月是他一年当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为了和英国的小朋友更好的交流,他就学了英语。 学得一点都不费力,寓教于乐永远是最高效的学习方法。 “我真服气,次次都考倒数,你不觉得丢人啊?”一一反正是不理解杨松柏这种人,明明挺聪明的,但就是不把心思用到正地方。 怕父母和姐姐念叨,就好好考呗。考出好成绩,就没人在耳朵旁边念叨了,这不一举两得嘛! 杨松柏却不这么想,“你以为我考了年级第一,他们就不唠叨了?才不会呢,他们会找个别的事情再继续念叨,以此来显示自己尽责了,显示他们没白当父母。” “真狭隘!”一一说。 杨松柏:“随便你怎么想吧。” 一一笑道:“你爹是大学老师,你娘是高中老师,你姐姐是小学老师,三个老师教不好你这么个小霸王,还真有点意思。我觉得你就是故意的,就是故意跟他们顶牛呢。” “呵……”杨松柏敲了敲黑板,言归正传道:“这些用法你都记好了没,明天我考你啊。” 一一自信地说:“不用明天,你现在考都没问题。” “今天晚了,我还要去踢球呢,没空跟你这瞎扯淡。”杨松柏拎起书包就走了。 一一坐在座位上,面前是一个田字格本子,上面记着刚刚学到的知识点。 天色渐渐暗了,她收拾好自己的书包,就离开了学校。 学校后街有一个小书店,一一隔三差五就会去一趟。 这一天她站在街对面,看到说要去踢球的杨松柏,正站在书店门口,翻看一本初中的数学辅导书。 那一刻,一一意识到,杨松柏就是一个口是心非的人。 她很肯定,考试的时候,杨松柏就是故意答错题的,就是用这种幼稚的办法故意气家长的。 他们家里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一一不清楚,也不想清楚。 她对杨松柏本身并没有什么兴趣,她无意去了解,也无意去探寻。 她只是对他的英语才能感兴趣,她只是想学好英语罢了。 运动会上,杨松柏给一一加油,纯粹就是巧合。 他刚好路过,刚好看到一一在跑,也不知道这姑娘跑的是什么项目,更不知道她马上就要到终点线了,就随口喊了一嗓子“加油”。 没想到,却让一一崴了脚。 既然因为他的原因,让一一受伤了,又连累她接力赛没能发挥百分之百的实力,那就补偿一下,给她做个心里辅导吧。 还好一一聪明,他随口讲了一段话就把这姑娘的心结给打通了。 这世上傻子多,自以为是的傻子更多,能碰到一个智慧过人的,实属不易。 虽然杨松柏没有开导得太直白,但一一知道他想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简单来说,无非就是六个字:尽人事,听天命。 努力做好自己的,结果自然就有了。 好的,坏的,不由你。 为了某个目的去做什么事情,未必能达成所愿。 只要把手头应当做的,给做好就得了。 这个道理,特别简单,但能想通的人并不多。 一一其实是感谢杨柏松的,在她无限追求no。1的时候,有个人旁敲侧击但又很直白地点醒了她,让她不至于走向极端,走向没有回头路的死胡同。 恩,有机会应该物质奖励一下杨松柏。 两根糖葫芦应该就可以了。 第441章 他昨天晚上,自杀了 田小麦以为一一会不高兴,她都想好要怎么安抚这丫头,还想顺便给她灌输点挫折教育来着。 第481页 结果一一回来的时候,表情异常轻松,一脸的不在乎。 咦?几天不见,思想意识有提升啊! 田小麦不知道,在她这个娘亲缺席的这段时间,有一个还没变声的麻子脸小屁孩,不仅在教她闺女学英语,还会时不时穿插着上一堂思想政治课。 别说,效果还挺不错的! 田小麦看三个孩子都挺好的,便没留下来过夜,当天就回了竹溪村。 ** 精神病院进来一个新的病人,住在夏灯花的隔壁房间。 晚上夏灯花正在画画,除了楼上偶尔传来几声尖叫和摔东西的声音,前半夜跟往常一样,还算安静。 可到了凌晨三点,突然传来有节奏的敲墙的声音。 夏灯花没敢出动静,她放下画笔,蹑手蹑脚地走到墙边,将耳朵贴到了墙上。 “我知道你听得到我说话。”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传过来。 夏灯花吓得一哆嗦,她赶忙往后退了两步。 “你别怕,我跟你说说话。”男生的声音比先前大了一些。 夏灯花咽了咽口水,抱着枕头,坐到了床边。 “白天的时候,我看到你了,你看起来不像是有精神病的啊,是不是家里人不要你,把你关这里了?” “其实这里面也没什么不好的,有吃有喝,还有人伺候,我觉得挺好的。比外面安全多了。” “不过——也不是那么安全。你看看这房顶,都有裂痕了,说明这栋楼是个危房,随时会塌。” “而且还有啊,你以为那些医生给咱们吃的都是治病的药啊?我觉得不一定,没准是想堵死咱们呢。” “慢性毒药,你听说过吧?就是一点点搞死我们。” 夏灯花听着听着,不知不觉抱着枕头睡着了。 后来她听说,这个人有被迫害妄想症,总觉得有人想害他。 进医院之前,他在大马路上把一个两百多斤的胖女人暴揍了一顿。 理由就是他觉得这个女人看他的眼神不对,想要杀他。 女人那个无辜啊,她就是无聊了,站在街边嗑瓜子,结果一个人突然飞过来不由分说就拳打脚踢。把两百多斤的她,打成了四百斤的大气球。 脑震盪,两处骨折,多处皮外伤,全身上下各处加起来缝了一百多针,在医院里住了大半个月,才基本康復。 人倒霉起来,真是祸从天降。 因为打她的人是个精神病人,最后就只赔了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 给的钱还是挺多的,女人看在钱的份上,也就没有多追究。 这个患有严重的被迫害妄想症的男人叫谭永平。他爹娘给他取这个名字,就是希望他永远平安,没想到结果会走了极端,变成如今这样。 自从他跟夏灯花做了邻居,夏灯花每晚都会被他骚扰。 医生怕夏灯花受影响,晚饭后会给她准备一粒安眠药助眠。 可夏灯花一次都没有吃过。 她发现,在男人的絮絮叨叨中,竟然睡得格外的安稳。 谭永平白天从来不跟人说话,包括夏灯花。 有一天晚上,他告诉夏灯花,人类的救世主住在山上。 他说他是个摄影师,喜欢拍各种各样的山。 夏灯花以为他是胡说的,没想到第二天开始,他就会以各种方式,塞给夏灯花一张照片。 有火山,有雪山,有世界各地的崇山峻岭。 夏灯花把这些照片贴在本子上,每天都会翻一翻。 后来这些照片就成为了她画画的素材,从小幅的,到大幅的,满屋子都是她画的高山。 夏灯花的主治医生,要走了一副书本大小的,裱上框架放到了他的办公桌前。 结果这幅画被一个病人家属看中了,她让医生带她去看看这幅画的创作者,也就是夏灯花。 走进病房,满屋子都是画,画上都是山。 有的山光秃秃的,有的山上青松伫立,有的山上白雪皑皑…… 这些画一下子就把这个病人家属给俘虏了。 “你想开画展吗?”她问。 夏灯花笑着摇头,“不想,我只想画画。” “你不想让更多的人看到你画的这些山吗?”女人轻轻地抚摸着夏灯花的头髮。 夏灯花盯着自己面前还没画完的画,说:“我需要问问他。” “他是谁?” 夏灯花缓缓扭过头,指了一下隔壁的房间,淡淡道:“他……” 主治医生这时说:“他昨天晚上,自杀了。” “什么?”夏灯花浑身一颤,她还在等今天的照片呢,怎么就…… 这也太突然了! “他给你留了一张字条。”主治医生从白大褂的兜里拿出一张纸,递给了夏灯花。 夏灯花展开纸条,看了一眼,一滴泪悄悄滑落。 第442章 永平山上的灯花 纸条上只有短短的两句话: “所有照片都给你了,太多人想害我,我要躲到山上去了。 再见,我的朋友,我先走一步。” 夏灯花怀念他,但他不会再出现了,也不会再给她任何照片了。 这些照片,或者说,是这些山,拯救了夏灯花干涸的生命。 第482页 她想,应该让更多的人看到这些山,让他们的灵魂也得到抚慰。 夏灯花:“好,开画展吧。” 那之后,一位神秘的画家腾空出世,享誉国内外。 没有人知道她到底是谁,只知道这个画家叫“永平山上的灯花。” 夏灯花的主治医生把夏明苏叫过来,跟他商量出院的事情。 “你妹妹的情况已经很稳定了,达到了出院的标准。可是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你妹妹她不愿意出院,她觉得住在病房里,非常习惯,也非常舒适。” 夏明苏问道:“那就让她继续住在这里吧,一切费用我来承担。” “不是费用的问题。”医生解释道:“医院有制度,她现在的情况,不能再继续住在这里了。还有其他情况更严重的病人需要治疗,她在这,属于浪费医疗资源。领导找我谈过话了,让我联繫你,赶紧办理住院手续。” 夏明苏有些为难,家里人肯定都是欢迎妹妹回家的,可现在是她自己本人不乐意。 医生提了一个建议,“你可以去找找疗养院,有的疗养院收人的条件很宽松,岁数大的,生病的,都收,没有太大的限制。环境也不错。” 夏明苏:“给我三天的时间吧,三天之后我来办理出院手续。” “好吧,最多三天。你快着点,这边好多病人等着排队呢。”医生说完就查房去了。 夏明苏回到家的时候,田小麦还没有回来。 大贵走了之后,夏明苏想找个保姆,照顾娘和闺女,简单地打扫一下房间,再做做饭。 后来有人推荐了一个县医院的退休护士,跟丈夫离异多年,有个儿子在柬埔寨的餐馆里打工。 退休护士老刘,之前在一个老厂长的家里干过,所以也算有些经验。 虽然人不是很热情的那种,话不多,脸上时常冷冰冰的,但是活干的还算不错,动作比较麻利。 就是习惯了大贵照顾的王喜弟特别不喜欢这个女人,软妹子老小也怕这个刘奶奶。 夏明苏回到家的时候,看到娘坐在电视前面打瞌睡,整个人显得很颓丧。 老小趴在沙发上,正在图画书上写写画画,很无聊的样子。 老刘则在厨房里准备着晚饭,叮叮咣咣,动静很大。 夏明苏把闺女抱上楼陪她玩了一会儿。 “你白天都做什么了?”夏明苏问闺女。 老小坐在爹的腿上,一边玩着糖纸,一边说:“吃饭啊,睡午觉,画画。” 夏明苏:“你奶奶呢?” “看电视。”老小突然靠在爹爹的身上,奶声奶气地说:“明天我能跟你们一块儿出去吗?我不想在家里。” 夏明苏亲了亲闺女的额头,说:“好,明天爹带你出去散散心。” “真的吗?”老小其实没有抱任何希望。 夏明苏:“恩,明天爹要去几个地方问点事情,你就跟着我吧。” 虽然不是去游乐场玩,只是去办事情,大概也比待在家里强。 安顿好妹妹之后,看来还得再找个保姆了。 老刘负责做事,新来的就负责陪一老一小玩。 晚上,夏明苏把找疗养院的事情跟田小麦说了,问她的想法。 田小麦:“灯花为什么不想到家里住啊?” “可能觉得自己像外人吧。”这是夏明苏猜测的,他没有当面问妹妹,问了也未必能问出答案。 “疗养院会不会很乱啊?估计不好找。”田小麦抹完晚霜,关了灯,爬上床。 “你明天有空吗?陪我一块儿去找找吧,跟我当个参谋。”夏明苏把田小麦揽在怀里,说。 田小麦的一只脚蹬在夏明苏的膝盖上,说:“我明天要到大贵那一趟,养鸡的那个女的今天给我来电话了,我要过去帮她尝尝新做的口味。” 夏明苏:“那算了。” “生气了?”田小麦仰头看着夏明苏。 夏明苏没有动,也没有表情,上下嘴皮子一开一合,吐出两个字:“没有。” 明明就是生气了,还不承认。 算了算了,可能是太累了,所以心情不太好吧。 田小麦合上眼,很快就睡着了。 夏明苏却辗转难免,不知道最近是怎么了,容易上火,脾气也比较暴躁。 说来,也没有什么重要的原因,就是无缘无故的。 按说妹妹的病情已经稳定了,是件好事。 找个疗养院,或者给她在镇子上买个独居的房子,其实都可以。 根本不是什么大问题,并不需要焦虑。 家里虽然有点低气压,但再找个活泼点的保姆,能哄好老太太,会跟小孩儿玩,大概就没事了。 制药厂那边一切进展得都很顺利,订单不断,效益很好。 那他在烦心什么呢? 连夏明苏自己都搞不清楚。 第二天他开着车,带老小去找疗养院。 连着去了三家,都不是很满意。 主要是环境太差,人员过于复杂。 厨房里一团乱,看起来脏兮兮的,吃这里的饭,估计会泻肚到脱水吧。 工作人员也都不专业,懒懒散散的样子,看他们的精神面貌,就觉得不行。 第483页 绝对不能把妹妹託付给这样萎靡不振的人。 老小很乖,一路上不吵不闹,东看看西瞧瞧,虽然也没什么可玩的,但就是觉得有趣。 一整天下来,逛了七家疗养院,问题大同小异,没有一家合适的。 最后一家疗养院接待夏明苏的那个女人长了一脸刻薄相,说话也阴阳怪气的。 夏明苏说要去厨房里头看看,她就挤着她的三角眼,说:“厨房有什么可看的嘛,乌烟瘴气的,都是油烟味。我们这些做事的跟大家都吃一样的东西,不会有问题的啦。我在这里吃了三年的饭,也没吃死人,没有问题的。” 夏明苏耐着性子,说道:“你带我去看看,我在门口看一眼就行。” “哎呦,你这个人怎么这么麻烦呢。厨房在三楼,还得爬楼梯,累死个人!我这里还有好多事情呢,你到底要不要把人送我们这里嘛。要送今天就把表格填了,明天把人拉来。” 夏明苏没里她,转身就走了。 就这态度,就这服务,真把妹妹送过来,当天不就得犯病发疯啊! 即使是精神健全的人,来这样的地方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好。 简直比监狱好不了多少。 “有病!不来还问那么多的问题,你脑子进屎了啊!”女人在那骂骂咧咧的,说了很多难听的话。 夏明苏极力地忍耐着想要打人的冲动,抱着老小快步离开了这可怕的地方。 憋了一肚子的气,回到家里一看,老刘不知道哪里去了,娘还在客厅里看电视,不过他仔细一看,才发现娘尿了裤子。 估计尿完有一会儿了,最近变天,屋里稍微有点凉。 王喜弟就穿着尿湿的裤子,坐了好半天,坐得浑身冰凉。 夏明苏立马给田娉婷打了个电话,让她过来帮忙给王喜弟洗澡。 田娉婷带老太太洗澡的时候,夏明苏才在茶几上看到了老刘留下来的字条。 她老家来了人,临时回家了,说是要请两天的假。 老刘这件事做得不太周全,她走之前,应该找个人过来帮忙照看一下老太太的。 老太太现在不记事,生活自理能力越来越差。 今天是尿了裤子,还算好。 可万一哪天开了煤气,触了电,或者失了火呢? 岂不是有生命危险? 夏明苏当即决定,要开除老刘。 第443章 一起睡客房 田小麦又是大半夜才回来的,她吃了一肚子的鸡胗鸡肝,一点都不饿,晚饭可以不用吃了。 夏明苏没有回房间,而是坐在客厅里等她。 “吃饭吗?我给你热热去。” 田小麦笑着摆摆手,“不用了,吃过了。” “恩。”夏明苏说:“你帮我去打听打听疗养院吧,我今天看了好几家,环境和条件都不行。” “明天吗?”田小麦换了拖鞋,走到夏明苏身边坐下来问道。 夏明苏的身上直冒寒气,“三天之内我得给灯花办理离院手续,明天再不找好,就来不及了。如果真的找不到,我就只能给她租个房子,让她先住着了。可还得找看护……” 田小麦看夏明苏不停地揉着太阳穴,揉着眉心,就给他倒了一杯水,“你先别着急,总是会有办法的。” 夏明苏深深地看了田小麦一眼,他心里多少是有些不满的。 但他也清楚,这些不满大部分都来自于这几天糟糕的心情。 “我明天上午要接待个客人,下午还要去趟镇子上。过去之后,我帮你问问吧。”田小麦可能是把话说得有些轻巧了,夏明苏顿时觉得她是没有把灯花的事情当回事。 而且他误会了田小麦去镇子上是为了给养鸡的女人尝滷菜的味道。 别人家的事情倒是热情,自家的事情一点都不上心,一想到很可能要给妹妹租个房子,还要找看护,就觉得烦躁不安。 说到看护,又想到了娘亲今天尿裤子的事儿,越想越气,越气越烦躁,生生地陷入到了死循环当中。 夏明苏什么都没说,甩手上了楼。 田小麦觉得这人今天好生奇怪,发的哪门子脾气? 从来不这样的啊,冷漠淡定哥这是被点了火药桶了吗? 虽然没有摔东西骂脏话,但夏明苏这样一声不吭,带着冷气飘走,就是气炸了的表现。 他的气炸,跟寻常人的气炸,表现不太一样,非常的不一样。 田小麦回房间里一看,咦?苏苏不在! 洗手间里也没有…… 走了一圈,田小麦才发现,她男人进客房里头睡去了。 这是要跟她分房? 准备跟她分居?! 这事儿好像有点闹大了呀,田小麦洗完澡,换上睡衣,来到客房门口,轻轻地敲了两下。 “苏苏……苏苏,你睡了吗?”田小麦加大力度又敲了两下门。 睡着了也要给你敲醒。 不把事情讲清楚喽,就别想睡觉! 都说夫妻是床头吵架床尾和,可不在一张床上,怎么和啊! 还是搞到一张床上,问题比较好解决一些。 嘴巴说不通的,就用身体来沟通。 夏明苏过来开了门,他立在门口,垂眸盯着田小麦看。 第484页 田小麦也不憷,迎上夏明苏的视线。 两个人就这么面对面地站着,目光如剑,无声地拼杀着,似乎想要一较高下。 “有事儿吗?”夏明苏鬼使神差地说了这么一句,就像跟女朋友闹了情绪的高中小男生似的。 “当然有事儿了,没事儿找你干什么。”田小麦推了夏明苏一下,晃晃悠悠地走进了房间。 既然你想睡客房,那我就陪你睡客房好了。 反正客房里什么都有,被子也是前两天刚刚晒过的,上面还有阳光的味道呢。 暖融融的,特别好闻。 别说,夏明苏身上的茉莉绿茶香真有侵略性。 他就进来了这么一会儿,满屋子沁满了他的气息。 夏明苏阖上门,走到床边,躺进了被窝里。 他需要睡眠,听说没睡够,或者睡得不够好,人更容易焦躁。 “说说吧,都发生什么事情了。”田小麦面对着夏明苏盘腿坐在床上。 “没事。”夏明苏实在不想说话。 “你有事没事,我还看不出来吗?出现什么问题了,你讲出来啊,咱俩一块儿解决。你这样,谁都不开心,何必呢?”田小麦也严肃了起来。 可问题是,夏明苏也不知道自己的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 按说眼下需要解决的事情,都不是什么要紧的大事,他觉得说出来会显得自己特别无聊,特别无能,特别像没事找事的。 所以他不想说。 好想当那只把头埋进土里的袋鼠啊…… 夏明苏一动不动地躺着,连唿吸都极其微弱,挺得跟个尸体似的。 田小麦轻嘆了一口气,无奈道:“不想说就算了,想来也没什么事儿,早点睡吧。睡饱了,所有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的!” 夏明苏:“……”就这样?不再安慰安慰了?不给热杯牛奶什么的? 就说这人傲娇吧,嘴巴里说没事,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可心里还是一直叫喧着“我要我要”的。 第444章 有你真好 田小麦侧躺着,把额头与夏明苏的相抵,外面的那条手臂搭在他的身上,轻轻地按揉着他的太阳穴。 夏明苏的神经渐渐放松下来,好几天没睡好,也是累得过了,被田小麦这么一揉,晕晕乎乎地就睡着了。 田小麦听到身边均匀而平稳的唿吸声,才放心地睡下。 第二天早上夏明苏刚醒,田小麦就殷勤地奉上了一杯热牛奶和抹了花生酱的烤面包片。 “赶快去洗洗,然后过来吃早饭吧,今天咱俩在客房吃。我已经伺候娘和老小吃过了。”田小麦一脸灿烂的微笑。 夏明苏的心脏突然就变得松软了,“好。” 吃饭的时候,小麦说:“上午我去帮周婶腌咸菜,她和大贵不让我过去,但我觉得他们可能忙不过来,周婶的身体弱,不能累着。” 夏明苏咀嚼面包的动作一顿,原来是去帮周婶腌咸菜啊,他还以为又是去帮养鸡的女人尝味道呢。 那他昨天是误会了啊。 田小麦用手掰了一块面包放进嘴里,边吃边说道:“干完活儿,我去看看灯花,跟她聊一聊,看她对以后有什么打算。医院肯定是不能呆的了,又不能赖在那不走,这个道理她肯定明白。所以我想,尊重一下她的意愿比较好。” 夏明苏:“恩,你说的对。” 田小麦:“你先别去找疗养院了,匆忙地找,肯定找不到好的。” 夏明苏:“恩,你说的对。” 田小麦:“如果灯花不想去住疗养院,你找了也是白找啊。” 夏明苏:“恩,你说的对。” 呃,怎么说啥他都回这句话啊,难道没睡醒?还迷煳着呢?这是神游到爪哇国去了? 可看着也不像啊。 算了算了,反正她说的也的确是对。 她田小麦能说错嘛!田小麦就是这么自信,就是这么傲娇。 田小麦:“从昨晚上开始怎么就不见老刘了啊?她请假了吗?” 夏明苏:“恩,你说的对。” 田小麦:“……” 对什么对呀! “你脑子坏掉了啊?”田小麦听到这才觉得苏苏的注意力真的不太集中。 夏明苏忽然回过神来,“你刚刚说什么了?前面的我都听到了,最后一句,你问了什么?” “我说怎么不见老刘啊?”田小麦无奈地重复道。 “哦。”夏明苏说:“她昨天留了字条,说是要请两天假。” 田小麦吃完最后一口面条,喝完最后一口牛奶,说:“哦,那白天让我姐过来看一下吧,她现在应该不是很忙。我娘可以做轮椅活动,自己一个人问题应该不大。” 夏明苏:“我已经跟你姐说过了,让她过来帮忙看一天。我今天就重新去找保姆,找两个,一个负责陪老太太和小孩,一个负责做饭干活。” “老刘干活儿不是挺麻利的吗?为什么不要她了?”田小麦还不知道前一天发生的事情,所以才会有此疑问。 夏明苏说:“她昨天把老太太和咱闺女落(liao)家里,留了个字条就走了,太不负责任了。她做事是麻利,但考虑问题不够周全。” 第485页 田小麦:“哦……的确是有点欠妥当。不过,你跟她讲,她下次就不会这么做了。至于直接开出吗?” “这是思维的问题,每时每刻都会发生各种各样的情况。下次碰到另外的情况,她还是会按照原有的思维做事的。不行,必须要换掉她。给她多发三个月的工钱,可以让她慢慢找下家。” 田小麦低头瞅着手边的牛奶杯,心里猜测,昨天她回来之前,一定发生过什么事儿了。 只是苏苏不乐意说而已。 她觉得娉婷大概会知道,所以决定等姐姐来了再问。 然而没想到夏明苏却自己说了起来,“老刘昨天走了之后,娘尿裤子了,她就坐在尿湿的裤子上一直看电视,整个人都冰冰凉凉的。” “天吶!”田小麦嘆道,“不会冻感冒吧?” “她早上吃饭的时候怎么样?”夏明苏问。 田小麦回想了一下,说:“气色瞅着挺好的啊,吃得也不少。” 夏明苏:“那就好,白天多喝点热水,问题应该不大。” “恩……”田小麦突然觉得自己这个儿媳妇做的有点不到位,她为了工作是有点忽略这个家庭了。 夏明苏也吃完了,他把用过的碟子和杯子摞在了一起。 “昨天我叫娉婷过来给娘洗的澡,还请她过来帮着看一天了。她估计一会儿就来了。”夏明苏总算把事情全部说完了,心下一阵轻松。 “你回屋换身衣服之后就去药厂忙你的吧,我见了我姐之后再出门。”田小麦端着餐盘站起身,说:“家里不会有事儿的,灯花那头你也不用操心了,踏踏实实的,忙活你的工作吧。” 夏明苏跟着起身,感激地亲吻了一下田小麦的脸颊,又啄了一下她的嘴唇,随后腻腻歪歪地说了一句“有你真好。” 第445章 终究还是一个颜值狗啊 夏明苏前脚刚出门,田娉婷后脚就过来了。 “快进来,外面风大。”田小麦热情地招唿着,毕竟是来给她帮忙的,家里老老小小的也不好带,这一天下来估计会很累。 “跟姐客气啥,都是一家人。”田娉婷满面红光,这段时间吃胖了不少,但风韵不减,胸围更可观了。 田小麦跟姐姐小声耳语道:“听说你昨天给我婆婆洗澡了?费劲吧,我也给她洗过,她不是很配合的。” 田娉婷笑着说:“还好吧,她看你是自家媳妇所以会格外地折腾你。虽然她有点那啥了,但是估计心里清楚我是外人,所以没太给我找麻烦。老太太昨个还不好意思来着,揪着裤衩子不让脱,我劝了半天,才给弄下来。” 姐妹俩站在楼梯口小声地嘀咕了一会儿,才来到了客厅里。 老小甜甜地唤道:“大姨。” “乖,大姨中午给你做好吃的。”田娉婷对小外甥女抛了个媚眼。 老小也学着大人的样子,抛了一个。 别说,学得有模有样的,还挺魅! 田小麦没有在家里多耽搁,收拾一番就出门了。 这一天要做的事情还挺多的,得抓紧时间,提高效率加紧办。 家里有娉婷,是可以放心了。 田小麦迳自去了周婶那,她到的时候,两口子已经把白菜萝蔔都搬出来,洗了有一大半了。 “你们几点开始干的啊?”田小麦挽着袖子走过来,立马就加入了腌咸菜的队伍之中。 “哎呀,小麦你也真是的,都说不用你来了,你怎么这么不听话啊!我和大贵慢慢地干,一天干不完就两天,两天干不完就三天,我们时间有的是,也不着急。你说说你,要侍弄苹果和药材,还来干什么呀!”周婶是真的不想麻烦田小麦,她太知道田小麦有多忙了。 别说要收果子收药材,生产副食品,家里还有一个老年痴呆的婆婆和一个需要人带的女娃子。 虽然三胞胎在县城里边上学的,但当娘的心情她太了解了。 儿女在外头,总是会担心的。 田小麦笑着撒娇:“怎么,周婶,你是嫌弃我腌的不好呀?” “竟说胡话,我是这意思嘛,你非要歪曲我的意思。得了得了,既然来了,就干吧。我是撵不走你了。”周婶无奈地摇摇头,脸上满是笑意。 多好的一个孩子啊,虽然是四个孩子的娘了,但周婶觉得田小麦看着还像一个纯真的孩子。 从外表来看,根本想不到这个女孩子经歷过多少波折,干成了多少大事儿。 大贵的话很少,干活的时候只能听到他时不时地说几句不得不说的话。 “这些是洗好的吧?” “这个可以拿走吗?” “辣椒够不够,我再拿点过来?” “盐可以多放一点,这盐不是很咸。” 其他的,再就没有了。 一句闲嗑都不会跟你聊。 田小麦和周婶就什么都聊,谁家小媳妇生孩子啦,哪家的葱被人薅没了啊,哪条狗被宰了炖成了狗肉汤啊…… 东拉西扯,天南海北,过往今夕,想到什么说什么,没有任何的顾忌和忌讳。 都是嘴巴比较严实的人,话说到哪儿哪儿了。 第486页 彼此都放心,敢敞开了说,所以聊得也很畅快。 聊着聊着,活儿就给干完了。 腌咸菜的时候还真没觉得太累,不过干完之后,酸痛的感觉会一点点漫上来。 “都一点多了,饿了吧,吃了饭再走吧。”周婶示意大贵去做饭。 大贵也极力地劝道:“你先休息一会儿,吃点儿点心垫垫肚子,我简单地炒俩菜,很快的。” “不了不了。”田小麦摆摆手,解释道:“我得去看看灯花。医院那边说她情况稳定了,让她出院,但她不乐意回家,我得过去问问她什么想法,得赶紧给她找个合心意的地方住。饭我下次来吃,我一定过来吃!我特别怀念大贵做的菜,现在吃不到了,心里可抓挠呢。” 周婶那个气啊,“你有事儿还跑过来干什么活啊,小麦不是我说你,你这孩子真是的!我和大贵又不是干不动了,我们都还没老呢!去去去,赶紧办你的事儿去吧。改天一定过来啊,让大贵给你烧鲫鱼吃。” “好嘞!走啦!”田小麦对周婶做了个俏皮的鬼脸,跟大贵摆了摆手,就扭头走了。 田小麦走了之后,周婶还在跟大贵念叨。 忙得都头点地了,还非要过来给咱们腌咸菜,下次咱们有啥事儿千万不能让她知道。 她知道了,保准要过来帮忙,拦都拦不住。 你说说,人都到家门口了,又不能给赶出去。 …… 大贵站在周婶后面给她揉着肩膀,他没有插话,只是耐心地听着。 这是他们的相处模式,周婶说话,大贵当听众。 田小麦到医院的时候,夏灯花的房间里有一个客人。 她站在房间门口等着,没有进去。 这位来客田小麦并不认识,是一个她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外国人。 她是哪国人呢?会说中国话吗? 看两个人交流的样子,大概能说几句中文,否则可定会带个翻译在身边的。 田小麦很无聊,她频频地透过门窗向屋里看去。 金髮碧眼的优雅女士坐在夏灯花的身边,超级有气质,打扮得也很时尚,年纪四十上下。 她穿着小洋装,戴着小帽子,穿着高筒靴,脖子上挂着一串珍珠项鍊。 珍珠的色泽特别好,一看就是高级货。 田小麦在门外站了二十多分之后,夏灯花看到她了,并朝她招招手,让她进屋。 “这是我嫂子,我哥哥的老婆。”夏灯花跟来客这样介绍着田小麦。 “啊,你嫂子真美丽。”优雅的外国友人很会夸人嘛。 “谢谢,你的中文说得真好。”田小麦大方地笑了笑,礼尚往来地说道:“你也很漂亮。” “我叫eva,是法国人。我还有中文名字,叫伊珍珠,你叫我珍珠就行。我喜欢珍珠,我设计的衣服里面都有珍珠,或者珍珠的图案。你喜欢珍珠吗?我送你一套衣服吧,白色的裙子,上面镶嵌了几颗特别圆润丰盈的珍珠。特别适合你,你穿上一定非常漂亮。漂亮的姑娘配漂亮的裙子,多美好啊!” 不知道这位伊珍珠女士在中国待了多长时间,这中文说得标准到比很多中国人都好。 “谢谢你,伊珍珠女士。初次见面,我没法接受你这么贵重的礼物。”田小麦歉然地笑了笑。 “没事没事,你帮我说服你的妹妹,就是帮了我的大忙。这样一来,裙子你就可以心安理得的收下了,它是你应得的,是你的劳动所得。”依珍珠把田小麦拉到床边坐下来,一副今天不把事情谈妥,谁都别想离开的架势。 这讨价还价的能力,真是棒! 真棒! “什么情况?”田小麦看向夏灯花,问道。 夏灯花很平静,她说:“珍珠是一个时尚设计师,她想让我跟着她去法国,给她做设计。她看上我画的那些山了,她想把山和珍珠的元素融合到一起,丰富一下品牌的内容。” “带你去法国?”田小麦突然觉得这事儿有点大了。 夏灯花点点头,“恩,去法国。” 田小麦:“你怎么想的?” 夏灯花:“太突然了,还没想好。” “不用想那么多了,这是件好事儿啊!我是好人,我会对你负责的!”依珍珠攻气十足地说道。 咳咳咳,坏人才喜欢到处宣扬自己是好人呢。 不过看样子,的确也不像是坏人。 长得这么漂亮,气质这么好,不太容易当一个坏人吧。 田小麦觉得自己终究还是一个颜值狗啊! 第446章 我是他的丈夫 田小麦觉得自己终究还是一个颜值狗啊! 言归正传,“灯花,这不是件小事儿,必须得把你哥叫过来,咱们一块儿商量,我自己一个人做不了主。” “不用。”夏灯花果断地说道:“我比较想听你的意见,你比我哥更有远见。况且,我哥会支持你的决定,所以不用叫他过来了。” 虾米?夏灯花是这么看她的,她怎么今天才知道呢! 艾珍珠这时候也过来凑热闹,她看着田小麦插嘴说道:“原来你们家是你做主啊,真好!” 田小麦的眉毛抖了抖,好什么好啊,哪里好了? 第487页 这种事情不好做决定的好吧,万一夏灯花出国之后,过得不好,或者出了什么事儿,她是要承担责任的。 她压力很大的好吧…… 况且,问题的关键是,她已经估计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了。 “是这样的,我可以先表明我的想法。”田小麦也不是碰到事儿就躲的人,她也是敢于承担责任和后果的,她不怕以后被人指责。 艾珍珠:“你说!” 夏灯花心里已经有决定了,所以她用期待的眼神看着田小麦,希望这个在家里有说话分量的嫂子能跟她的想法一致。 田小麦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吐出,之后说道:“我是支持你出国的,如果你自己想去的话。当然,如果你不乐意去,我不会勉强。简单来说,灯花,我尊重你的决定。” 依珍珠激动地小声喊了一句法语,田小麦没听懂,不过能猜到,大概是“太棒了”“真好”之类的意思。 夏灯花露出了浅浅的笑,田小麦现在确定她内心里也是想出国看看的。 这里的人事物都太令人难过了,也太闷了。 她应该出去散散心,看看更广阔的世界。 已经经歷过那么多伤痛的事情了,还有什么能伤到她的呢。 艾珍珠是个优雅的急性子,她听完田小麦的话,就迫不及待地用一种特别好听的声调说道:“既然已经决定了,那明天就出院吧。你直接跟我住酒店去,带上证件就行,生活用品什么的都不用带,我那里都有。我的助理会帮你把所有手续办妥的,这个月内就可以到巴黎了。” 田小麦:“呃……这也太快了一点吧。真要出国的话,也得先回家看看,在家里住几天。” “你要回家吗?”艾珍珠问夏灯花。 夏灯花垂着脑袋,似乎在艰难地考虑这个问题。 “当然要回家了!”田小麦用肯定地语气说道:“出国了,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了。” “你要回家吗?”艾珍珠再一次问夏灯花。 夏灯花咬着下嘴唇,突然抬起头,说:“不回去了,我跟你走!” “灯花啊,这事儿急不得。明天我和你哥过来给你办出院手续,晚上你再想想的,你娘虽然煳涂了,但还是总念叨你,你怎么也得回去看看她啊。” 田小麦又转向艾珍珠,严肃地说:“我知道你着急把人带走,着急为品牌做创新,但每个人都会有特殊情况的。逼得太紧,会适得其反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艾珍珠点头,“我明白,我的中文很好,我听得懂你说的话。” “那就好。”田小麦说:“那今天就这样吧,我就先回去了。” 艾珍珠看了看手錶,站起身,说:“我也该走了,明天我还会再来的。” 夏灯花坐着没有动,房间里只剩下了她一个人。 前一天,她还不知道自己的归宿在哪里。 今天就有人给她指路了,她怎么会放弃这个难得的机会呢? 她其实不懂设计,不知道她画的山除了挂在画展上让人欣赏之外,还会有什么用。 但她很快就会知道了。 艾珍珠会告诉她的! 果然,夏明苏并不同意妹妹出国。 “我在国外待过,我知道在国外生活并不容易,灯花她敏感,她脆弱,她会承受不住的。”夏明苏的观点很明确。 田小麦猜到会是这样了。 不同的意见,谁能说服谁呢? 大概谁也说服不了谁吧…… “灯花她自己想去呢。”田小麦试探性地说道。 夏明苏:“她肯定以为逃离了这个令她难过的地方,心里就会好受了。但小麦你应该知道她的心结在哪儿,只要这个心结打不开,她无论去哪儿都是没用了。到了国外,人生地不熟的,举目无亲,她会更无助,她会更频繁地想起田荣轩想起她过世的孩子。这会加重她的病情!” 田小麦弱弱地说道:“我知道……” “你知道你还任着她胡来?你还支持她出国?”夏明苏意识到自己过于激动了,便放低音量,放缓语速道:“上次她在家里,情绪崩溃过几次?数不过来吧。她的用药剂量太大了,这对身体的伤害是很深的。她是病人,不能冒险,不能胡来!” 田小麦原本想说出国的几点好处来着,可总觉得说服力好像不是那么强。 她也承认,出国之后,真实地在巴黎住一段时间,才能知道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结果都是未知的,惊喜和风险各占一半。 哎呦,嫂子还真是不好当。 “灯花想去,如果你不让她去,她会出状况吧……”田小麦只好换个角度跟夏明苏讨论这个问题。 夏明苏默了。 是啊,他也不好强行把妹妹关起来,那对她的病情也毫无益处。 真是难办了! 比找疗养院还要让人头疼。 “明天你跟我一块儿去医院看看吧,那个法国女人也回来,你见见她,当面跟她聊一聊,没准会改变主意呢。”田小麦思来想去,找了个迂迴战术。 夏明苏:“也只能这样了,明天几点去?” 第488页 田小麦:“吃完早饭就过去。” 夏明苏:“法国女人会那么早过去吗?” 田小麦挑挑眉,道:“她肯定比咱们早。” 还真是够积极的,夏明苏拿了一条浴袍进了洗手间。 田小麦已经洗过澡了,她关掉大灯,钻进被窝,点亮了床头灯,拿起床头柜上的一本书看了起来。 看得有点心不在焉,呵欠不断,有点犯困。 夏明苏出来的时候看到田小麦歪着头,捧着一本打开的书,睡着了。 他把书从田小麦的手中轻轻地抽出来,重新放到床头柜上,然后抱起她,将她放平,并严严实实地盖好了被子。 夏明苏走到另一侧上了床,他枕着自己的胳膊,面向田小麦侧躺着。 这样能看到媳妇安睡的侧脸,在揉揉的床头灯下,静谧柔和,无限美好。 他在想,是不是自己武断了呢? 要不要让妹妹出国呢? 是不是需要考虑当事人本人的意愿呢? 夏明苏犹豫了…… 这一夜,他又没有睡好。 第二天见到艾珍珠的时候,夏明苏还没有确切的决定。 艾珍珠看到夏明苏,特别直白地夸了他,用词比前一天夸田小麦的要丰富得多。 她只夸了田小麦美丽,却用了一连串的词来夸赞夏明苏。 比如帅气、高大、性感、诱人、法国的女人都会为他倾倒、万人迷…… 田小麦在一旁听的,都记不全艾珍珠用过的形容词了。 她大概是把学到的所有夸人的中文词彙都用上了。 这是他男人好吧,你这么赤裸裸地眼放星星地夸,是不是有点不太好啊! 艾珍珠可不觉得不好,她是个很直接的人,有什么说什么,耿直得很。 夏明苏对这些夸赞之词不为所动,好像说的不是他一样。 不过当艾珍珠闭上嘴,结束这番赞美之后,他还是极其认真地牵起田小麦的手,对艾珍珠说:“我是他的丈夫,我们很相爱。” 用中文说了一遍之后,接着又用标准的法语说了一遍。 “我是他的丈夫,我们很相爱。” 第447章 像是永别一样 “哇,你的法语说得真好,你学过法语吗?还是去过法国?天吶,你越来越有魅力了!” 夏明苏:“……” 他的用意不是这样的,他无心秀法语,他只是想让这个法国女人知道,这样夸一个已婚的男士,不合适,不够妥当。 但艾珍珠似乎并没有领会到这一点。 还是进行下一个话题吧。 “艾珍珠女士,我听说,你想带我妹妹去巴黎?” “不要叫我艾珍珠女士,请叫我珍珠。” 田小麦听得直想笑,但今天要讨论是严肃的问题,笑出来似乎不太合适。 不过真的好想笑啊,快憋出内伤了。 夏灯花冷冷清清地坐在一旁,似乎整件事都跟她无关一样。 夏明苏觉得跟这个女人说话有点费劲,看起来优雅得跟白天鹅似的,怎么说话做事这么虎呢! 艾珍珠也不傻,见没人说话了,也就严肃起来,开始说正事。 “我看过你妹妹的画展,也就是‘永平山上的灯花’的画展,我被她画的高山深深地迷住了。我联繫办画展的人,才顺藤摸瓜找过来。我是法国品牌dt的设计师,一直以来,我的设计元素都是珍珠。不过渐渐觉得有些单调了,想添加一些新的元素,或者换个主题元素,让珍珠当配角。当然,你们可能会觉得高山和珍珠不太搭调,但如果设计的合理,会出现很惊喜的效果。你妹妹非常有天分,有着艺术家的灵魂。她在这里,会被埋没的。这太可惜了!我知道你们的顾虑,我保证,会照顾好她的身体,会照顾好她的心情,会找个与她年龄相当的女助理二十四小时地陪伴她帮助她,盯着她吃药、吃饭,还会在附近给她预备急救人员和设备,绝对比你们在这里找疗养院要强得多的多的多。” 夏明苏与田小麦对视了一眼,艾珍珠的这番“演讲”实在太有说服力了。 几乎是毫无挣扎的,夏明苏心中的天平就倾斜了。 田小麦对艾珍珠报以钦佩的注视,这是下了大工夫了解过夏灯花各方面的情况啊。 估计没少跟主治医生沟通。 就这样,夏灯花在十月的最后一天,离开了祖国的大地。 这是她第一次出国,有点兴奋,有点激动,也有一点对未知生活的不安。 出国之前,她回家待了两天。 王喜弟还认得自己的闺女,但时而把她当成十岁的夏灯花,时而把她当成十六岁的夏灯花。 总之,不是现在的夏灯花。 夏灯花从早到晚都赖在娘的身边,晚上都跟娘睡在一起。 她讲了很多很多的故事,过去的,现在的。 当然,她只搜寻快乐的记忆,那些痛苦的她都深深地埋葬了。 王喜弟很高兴,但闺女说了些什么,她大概都忘记了吧。 大概是母女间的心灵感应,夏灯花走的那天,王喜弟抹了很长时间的眼泪。 她们彼此招手的样子,像是永别一样。 这个闪念,让田小麦非常不安。 第489页 然而,口口声声地说了“再见”,却没能真的再次相见。 谁也没有料到,那一次,竟然真的是母女俩的永别。 王喜弟没能看到闺女设计的皮包、皮箱和手錶,没能看到长裙上的高山、腰带扣上的高山、衣柜上的高山…… 夏灯花设计出来的成品,两年后才问世,第三年才进到中国的市场。 这段时间,夏灯花一次都没有回国。 而王喜弟刚好在闺女出国的第三年,病倒了。 病得很严重,她没等到闺女回国,就断了最后一口气。 夏灯花回来参加了母亲的葬礼,她的泪像断了线的珠子。 不孝女的遗憾,没有办法弥补了。 一切残酷的事情,都发生在了她的身上。 令人麻木,令人无法不厌恶这操蛋的人生。 可,还是要活着的呀。 她是设计领域里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她的前途一片光明。 可,没有人跟她一起分享了。 田小麦:“在巴黎过得还好吗?” 夏灯花:“挺好的。” 田小麦:“那就好。” 夏灯花:“田荣轩他过得好吗?” 时隔多年,这是她第一次开口提起田荣轩。 田小麦不知道她是否放下了,大概是放下了吧。 因为只有放下了,才会坦然地说出这个名字。 田小麦:“他也挺好的。” 夏灯花:“他结婚了吗?” 田小麦:“没有。” 你们还没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呢,他再结婚不就重婚了嘛! 夏灯花:“他还在咱们村子里住吗?” 田小麦还未开口回答,夏灯花就接着自己的话说道:“他肯定还在。” 田小麦:“……” 夏灯花笑了笑,说:“你还在这儿,他肯定不会走的。他真的太痴情了,可他痴情的对象不是我。” 第448章 我和他,都是爱而不得 夏灯花笑了笑,说:“你还在这儿,他肯定不会走的。他真的太痴情了,可他痴情的对象不是我。” 田小麦张张嘴,尴尬地笑了笑,不知道这时候说什么合适。 夏灯花似乎并没打算听田小麦说任何话,她脸上的笑容一点都不勉强,表情是那么的淡然和从容。 “我现在一点都不难过了,真的。我想,我跟田荣轩至少有一点很像。我和他,都是爱而不得。他没比我好多少,我心里很平衡。所以我特别感谢我哥,如果不是他俘虏了你,真不知道你会不会选择跟田荣轩在一起。如果我得不到的田荣轩,得到了他心目中最美好的爱情,我真的会疯掉,再也好不了了。” 田小麦:“哪有那么多的如果,现在大家不都活得挺好的嘛。其实谁的日子都有难处,谁活着没点委屈,没点得不到的东西呢。不都是牺牲一些来换取一些,都一样的。” 夏灯花好奇地问,“你也有想要而得不到的东西吗?” “当然。”田小麦说:“我失去了非常非常重要的人,失去了之后,就再也得不到再也见不到了。我得到了苏苏,却丢了他们。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场又一场的交换和选择。” 田小麦无数次地试想过,如果知道许愿之后会有这样一场穿越,穿越之后能够得到她男神的爱,却要跟亲生父母永远分别,那她还会许这样一个生日愿望吗? 答案是,不知道! 鱼和熊掌往往不可兼得,所以处处都是难以抉择的选择题。 好在,田小麦并不需要真的做选择。 是啊,有时候,连选择的机会都没有。 真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夏灯花回了巴黎,她住在艾珍珠女士的私人古堡里,吃饭穿衣都有贴身女僕小心地伺候。 她在瑞士银行开了户,里面有很多钱,多到夏灯花对这些钱没了具体的概念。 日常生活,穿衣打扮,需要什么,都有管家打理。 如何理财如何投资,也全部委託给了艾珍珠。 夏灯花每天大多数的时间,都在画画。 画的依旧是各种不同面貌的高山,并将它设计到各式各样不同的物品里。 她是天生的画家,也是具有极高天分的设计师。 累了就到全国各地爬爬山,吸收一下天地之灵气,以激发创作的灵感。 她还爱上了摄影,走到每一处,都会拍几张照片,留一些夹在相册里,再挑几张寄给国内的哥哥和嫂嫂。 夏明苏和田小麦每个月几乎都会收到她的来信,信中往往是几句简单的问候,还有几张近期的照片。 看妹妹生活得这么好,夏明苏终于放心了。 夏明苏搂着田小麦,说:“看来当初你的决定是对的,还好我听了你的建议让灯花出国了。” 田小麦撇嘴道:“切,你当时哪里是听了我的建议,你明明就是被艾珍珠给说服了。” 夏明苏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好吧,她的确是三言两语就说服了我。艾珍珠确实是厉害,她的dt品牌我在巴黎的时候也听说过。现在是做得越来越好了,灯花跟着她,能学到不少东西。” 田小麦感慨道:“这丫头现在比咱俩都有钱了……” 第490页 “羡慕啊?”夏明苏咬着田小麦的耳朵说:“那我努努力,超过她?” “有病啊,跟妹妹比什么比啊,过得开心就行了。要知足常乐,知不知道?”田小麦得意地说:“咱俩也算是一方富豪了,很不错了,我还想好好地享受生活呢!” 夏明苏:“你想怎么享受生活?你想做什么,我都奉陪!” “恩,短期嘛,先建个小学吧,请几个老师过来,让附近村子里的孩子们都去上课。”田小麦最近一直在琢磨这件事,她觉得该是动手的时候了。 再过几年,怕自己不再有这种心气了。 刚开始办学校,肯定要适当地减免学费,要不然很难招到学生。 家里条件好的,会把孩子送到县城里的大学校,师资和各种活动肯定都更好。 家里比较拮据的,根本不会让孩子上学,小小年纪就得帮家里干活,打猪草餵牲畜,大一点就要出去打工赚钱了。 尤其是女孩子,十四五岁就要嫁为人妻,生儿育女。 虽然已经到了九十年代,但是竹溪村地处偏远,相对比较落后,思想还很愚昧。 重男轻女的意识依旧非常深重,短时间内是根本无法改变的。 田小麦到处奔走,办理手续的时候,也碰到了很多的障碍和困难,但她还是一点一滴地克服了。 有些时候,实在没有办法,只能非常无奈地用金钱去打通关系,来促成此事。 学校好不容易建成了,报名的学生却寥寥无几。 真是一言难尽。 第449章 天天跟你法式热吻 一天晚上,夏明苏和田小麦靠在床头看书看报。 床上突然出现了一根长长的白头髮。 “是你的吗?”夏明苏用大拇指和食指把白头髮拈起来,拎到田小麦的面前,问道。 田小麦睁大眼睛仔细地瞅了瞅,惊恐地说:“不会吧,我才三十一好吗?看起来也只有二十出头,还嫩着呢,怎么会有白头髮?” 夏明苏说:“那这是谁的?” 田小麦用探寻的目光看着夏明苏,故作严肃道:“该不是你从外面带过来的吧?你是不是跟哪个野女人勾搭了?从实招来!” “你怀疑我也要有个度啊,我至于找个满头白头髮的女人嘛!”夏明苏说着把手上的白头髮扔进垃圾桶里,随后打开大灯,走到田小麦身边,拨弄了一会儿她的头髮。 “嘶……疼!你干嘛呢?!”田小麦揉着自己的头髮,仰头看夏明苏。 夏明苏的大拇指和食指中间又出现了一根长长的白头髮。 田小麦:“呃……” 夏明苏:“……” 田小麦做哭泣状,“不会吧,我已经开始长白头髮了吗?这一定不是真的!” 夏明苏淡淡道:“你还是别太拼了,好好休息休息吧,最近你太累了。” 田小麦咬着下唇,心中五味杂陈,“好吧,岁月不饶人啊!” 夏明苏笑了,“别太伤心,只有两三根而已,不是老化的迹象,而是过度操心引起的,好好休息几天,我给你捣点黑芝麻,沖成芝麻煳喝一喝,很快就好了。” “哦,好吧……”田小麦把头髮拨到前面,仔仔细细地查看着,果然还有两根。 “放着吧,拔了之后没准会长得更多,留它们多活几天吧。”夏明苏关了大灯,重新爬上了床。 田小麦缠在夏明苏的身上,撒着娇:“你不能嫌弃我。” 因为两根白头髮就要嫌弃髮妻吗? 这种事情在别的男人身上会不会发生他不知道,但在他的身上,是绝对不可能的! “等你牙齿全部掉光了,我还会天天跟你法式热吻,你瞎担心什么!” 田小麦嘿嘿一笑,骑到夏明苏的身上,当即体验了一把法式热吻。 她顶着一张红扑扑的脸,盯着夏明苏耳唇上的小红痣,说:“好热啊!” 夏明苏符合道:“是啊,好热啊。刚刚还觉得房子里冷清清的呢……” 王喜弟过世了,老小也去县城上学了。 现在家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白天他们还都不在,家里一个人都没有。 晚上回来,房子里一点人气都没哟,可不就会觉得冷清嘛! 田小麦唿着热气长嘆道:“看来今年得把暖气烧得热一点了……” 转眼就到了十一月,气温降到了零度。 夜晚河面上会结薄薄的一层冰,到了白天,太阳一晒又会解冻。 这天是个阴天,上午零星地飘了一会儿小雪,不过很快就停了。 下午五点多钟,太阳缓缓地坠落,拥抱着绵延高耸的神山。 田小麦在回家的路上碰到了姐夫李大春。 “你回来啦?”田小麦走上前,招唿道。 李大春的嘴上叼着一根香菸,抽了差不多有一半,他把烟吐到地上,用脚踩了踩。 “忙完了?” 田小麦把手揣进衣服兜里,活动了下肩膀,说:“今天的事儿忙完了,忙不完的也放到明天再说。我打算放慢点节奏,好好休息休息。” 李大春斜嘴笑了一下,觉得这句话从田小麦嘴里说出来可信度不高。 第491页 在他心目中,这个小姨子绝对是个拼命三郎,干起事业来,没日没夜从来不知道休息的。 瞧瞧旁边这个学校,三层楼腾腾腾地就盖起来了。 贴瓷砖,挂牌子,圈操场,忙活了好一阵子。 听说老师都请好了,就是学生少了一些,搞了十几间教室,就用上了三间,里面还都没坐满。稀稀拉拉的,算下来也不到三十个学生。 女生只占了十分之一,也就是三个。 其中一个还是从别的村嫁过来的新媳妇,不是正经来学习的,只想学写自己的名字,最多再认几个简单的字儿。 学几天学会了之后就不来了,对她来说,给男人生娃才是正经事儿。 两人路过场院的空地时,李大春停住了脚。 他每次路过这里,都会停下来抽两根烟。 今天身边有人,烟就算了,但他还是习惯性地往高台上看了过去。 田小麦笑道:“我以为那次生产大队的柴草全被烧光之后,你会戒菸呢,没想到你的菸瘾还是这么大。” “那时候真丢人啊。”李大春回想似的停顿了几秒钟,当熟悉的场景全部闪回过一边之后,才缓缓开口说道:“我也是真够倒霉的,当时偷生产大队粮食的人也不是一个两个,连队长都知道,一直不也没说什么嘛。结果就我,倒霉劲儿的,被一个破菸头给牵累了。当时我跪在那个台子上被批斗,膝盖上全是血,到现在都有疤呢!他们那帮人真是够狠的,你们就站在下面看热闹,是不是巴不得我被打死啊。” 空旷的场院里寒风唿啸,吹的田小麦眯了眯眼睛。 田小麦:“这叫现世报,告诉你人不能做亏心事。只要做了,就会有报应,早早晚晚的事儿。” 李大春问道:“你从小到大都没做过亏心事儿吗?” 田小麦仔细地想了想,“应该没有吧,没有印象。” 李大春抬了一下眼皮,说:“呵,还真是乖乖女。” “你最近几年的变化也很大啊,从小流氓和赌徒摇身一变,变成成功人士了!”田小麦上下打量着李大春,锃亮的黑皮鞋,驼色的大衣,西装裤,白衬衣搭羊毛衫,还扎着漂亮的小领结。 且不论这些年赚了多少钱,单说这品味,也是飙升了好几个档次的。 听了田小麦的夸奖,李大春只是高深莫测地笑了笑,笑容里有着复杂的内容和情绪。 田小麦:“什么情况?我怎么感觉你有什么一言难尽的事情呢?” 李大春摸出烟盒,看了田小麦一眼,又把烟盒揣进了兜里。 田小麦:“你不用跟我讲那么多礼数,风这么大,烟味一会儿就给吹散了。” 李大春摇摇头,说:“明苏都不在你面前抽菸,我怎么好让你吸我的二手菸。罢了,一时半会儿不抽也不碍事,我就是习惯性的摸摸烟盒。” “苏苏经常抽菸?”田小麦的眼神突然变得有些深沉。 “我是不是说错话了……他抽得不算厉害,有老闆让烟的时候才抽两根。你都不知道,说明他还没有什么菸瘾。” 李大春觉得自己还能把这个话题拯救一下,都怪他一时嘴快。 真是说多错多啊。 田小麦:“苏苏会抽菸我知道,我以前见他抽过,不过这几年从来没在他的身上闻到过烟味,以为他不抽了呢。” “他应该是怕你担心吧。”李大春说:“他经常提醒我不要在房间里面抽菸,尤其是老婆孩子,或者有老人在身边的时候。他说他从来不在你面前抽菸,不过我没想到,你根本不知道他抽菸这件事。其实也没什么,明苏他自己就是医生,清楚抽菸对身体不好,所以他一般不主动抽,都是跟人应酬的时候,没办法,对付着抽几根而已。” 田小麦能够理解,她也感动于夏明苏对她的善意隐瞒。 她曾经跟苏苏说过,不希望他抽菸,因为对身体的伤害太大了,而且有了菸瘾之后,也不容易戒掉。 所以最好敬而远之。 其实,田小麦还有一点私心的。 她太喜欢茉莉绿茶的清香了,她只想在他的身上闻到这一种香味,不希望掺杂其他的味道,尤其是烟味。 没想到,为了让她安心,苏苏竟然会费尽心思地清理好自己身上的异味再回家。 爱是什么?真正的在乎是什么? 大概这就是了。 第450章 听他的! 为了让更多的学生有机会上学,田小麦不仅减免了学费,每天还提供免费的三餐。 菜单不是一成不变的,田小麦找了三个厨师,变着花样地做,诱惑力满满。 只要保证每天七点到校,就有早饭吃。 早饭提供各种营养粥,肉包子、面包、牛奶、煎蛋,营养丰富,味道感人。 只要上午乖乖地上满了四堂课,就有午饭吃。 午饭是一天当中最丰盛的,大鱼大肉保管会有,各类蔬菜也一应俱全,可供学生自由选择。 只要上满下午的三堂课,就可以留下来吃晚饭。 晚饭以高汤和各类面条为主,易消化有营养,吃饱饱地背着书包回家,满足感绝对爆棚。 大多数人家的伙食绝对赶不上学校的,家里有孩子的,一个个都待不住了,吵着嚷着要去上学。 第492页 家里大人一看,能省下家里的饭,那就去念吧。 碰到工钱多的活儿再回家就是了。 谁不喜欢吃白食啊! 一个礼拜不到,小学就招满了人,三个老师忙得不行,给这个班上完课,给他们留了作业让他们仔细,就赶到下一个班级继续上。 一天下来,口干舌燥,双腿浮肿。 田小麦不得已又多招了三个老师过来,紧张的情况终于有所缓解。 入学的年龄,限定在五岁到十五岁,不到年纪,或者超龄的人,暂时就不能收了。 那些奔着免费三餐来的学生,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爱上了书本,爱上了学习。 田小麦在招老师的时候,经过了严格的筛选。 她不看学歷,不看成分,不看家庭,不看样貌,只看他们是不是真正地爱学生,爱教学。 是不是懂得如何将知识变成有趣的东西。 心胸是否开阔,是否掌握与孩子沟通的能力。 这些才是她最为看中的。 测试基本的能力和知识水平,只要做两张卷子,就足够体现了,不需要太复杂的考核。 虽然全民的生活条件普遍有所提升,但穷人家的孩子依旧穿着褴褛的衣裳,穿着破破烂烂的黑鞋子。 但当田小麦看到他们坐在教室里,仰着黑红黑红的小脸看着黑板认真的模样,就觉得他们的未来充满了希望。 十二月初,竹溪村连下了三天的雪,雪后放晴的那天,田小麦站在操场上,看到十几个学生穿得跟个球似的在雪地里玩耍。 他们笑着闹着喊着,脸上的笑容是那么的灿烂,那么真挚。 是成年人再也露不出来的烂漫天真的笑容。 这样的笑容让田小麦的心像漫天的白雪一样,变得纯白,干净。 建这所学校,她一文未赚,还倒贴了许多的积蓄。 然而,当她走进校园的时候,就会觉得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一天晚上夏明苏和田小麦洗完澡,换了睡衣,都打算睡了,却突然接到了田娉婷打来的电话。 她急慌慌地喊道:“娘嚷着胸口痛,还喘不上来气,脸都憋紫了,你们赶快过来看看吧,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田小麦的心脏勐得一缩,对着话筒说:“姐你先别急,我和苏苏马上就过去!” 夏明苏开着车将丈母娘送到了县医院。 输氧、打降压药,好一通折腾,苗翠英才渐渐缓过劲儿来。 第二天医生问诊,田娉婷如实说道:“我娘这几天总嚷着胸闷,脑袋懵懵的不舒服。我以为是变天的缘故,就把房间里烧热一点,想着过几天就能好。岁数大了嘛,总会有这样那样的毛病,可没想到会这么严重。” 医生又问:“老人家有高血压吗?” 夏明苏说有,还把给老太太吃的几种药说了一下。 医生点点头,道:“恩,按说正常吃药血压不会突然升这么高。你们家最近有没有发生什么变故,或者是有什么亲人过世,让老太太受刺激了?” 田娉婷摇头,“没有啊,家里都挺好的,什么事儿都没有。前阵子还乐乐呵呵,睡的好吃得也好。就这几天,突然就嚷着难受。大夫,我娘到底是得了什么病啊?不是拍了片子吗?到底哪里出问题啦?” 夏明苏盯着几张片子看了看,没有说话。 田小麦小声问他:“怎么了?” 夏明苏摇摇头。 医生看夏明苏的手在片子上走了几个来回,就知道他看得懂。 “你也是医生?” 夏明苏说:“我不是医生,不过我学过医。” 医生:“那你一定知道我要说什么了。” 夏明苏点点头。 田小麦好想翻白眼啊,“你们俩能不能不打哑谜,告诉我们娘到底是什么情况?如果是癌症什么的,还有没有机会动手术了?!” 医生说:“给娘照了脑片、胸片,还有肺部的片子,ct也做了。不过,什么问题都没发现。她除了血压有点高,下肢瘫痪,其他地方全都好好的。” 田娉婷这就不懂了,“那她为什么胸痛,还喘不上来气啊?是不是得了什么怪病?” 医生也没有办法,只说:“让病人先住院吧,进一步观察一下。如果你们不放心,还可以转到省里的医院再做做检查。” 田娉婷看向田小麦。 田小麦看向夏明苏。 夏明苏想了想,说:“那就先在医院里住几天,看看情况的吧。” 医生问姐妹俩的意见,毕竟她们才是病人的女儿。 姐妹俩异口同声地说道:“听他的!” 苗翠英在医院里,一会儿这不舒服,一会儿那不爽利。 今天便秘,明天泻肚。 血压忽高忽低,脉搏忽快忽慢。 医生觉得纳闷,叫了好几次别的科室的会诊。 可无论是脑科的大夫,还是消化科的大夫,都没查出任何问题。 夏明苏苦思冥想了几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他只好给协和的梁春梅大夫打了个电话,把丈母娘的情况讲了讲。 “你碰到过这种情况吗?”夏明苏问梁春梅。 梁春梅问:“片子拍了,ct也照了,什么问题都没有?该不是你们县医院的设备不行,老化不够清楚吧?” 第493页 “不会,片子出来的挺清楚的。我观察了几天,总觉得老太太情绪很低落,会不会是情绪导致的?” 梁春梅:“她跟谁吵架了吗?” “没有。” 梁春梅:“……”那情绪怎么会受影响的?也是奇怪。 两个人握着电话,沉默了半晌,连对方的唿吸声都听不见。 “你忙不忙?”夏明苏这才想起来问梁春梅方不方便接电话。 “下了夜班,刚回办公室,准备睡觉了。”梁春梅说着打了一个呵欠。 夏明苏带着歉意道:“那就不打扰你了,挂电话了。” “等等!”梁春梅突然喊道。 话筒落下的那一刻,夏明苏听到了梁春梅的声音,便又把话筒拿起来放到了耳边。 “恩?怎么了?” 梁春梅试探性地说:“老太太是不是听了什么,或者看了什么,有了对死亡的忧虑啊?我以前听别人讲过,说有些老人总觉得自己快死了,总觉得自己身体不舒服肯定得了大病,结果就真的会得病,寿命会大大缩减。” 夏明苏突然被点醒,他曾经在书上也看到过类似的案例。 说是清朝的时候,有一个女人跟丈夫大吵了一架,之后就一病不起,吃了很多郎中开的药,都不见好,身体日渐衰弱,达到了奄奄一息的程度。 后来有位名义给女人的丈夫开了一个药方,让他把一块儿坚硬的石头煮烂,然后拿它当药引子。 结果这石头怎么都煮不烂,丈夫没日没夜不吃不喝地守在药炉旁,一遍遍地添水摇着扇子。 女人看不下去了,起身对丈夫说:“你去问问医生,是不是开错药方了?或者可能是你煮的方式不对。” 第451章 不治而愈 女人看不下去了,起身对丈夫说:“你去问问医生,是不是开错药方了?或者可能是你煮的方式不对。” 丈夫点点头,穿上衣服去找了这位名医。 医生笑着说:“你媳妇的病已经好了。” 原来,这个女人看丈夫这么辛苦的为自己熬药,从中看到了丈夫对自己的爱。 她的病因缺少关爱而起,又因感受到被爱而不治痊癒。 一切都在受着情绪的控制。 老话说,生气容易伤肝,大致应该是相同的道理。 夏明苏把自己的想法跟苗翠英的主治大夫讲了讲,两人合计出了一个方法。 当天查房的时候,大夫先是照例问了问病人的情况。 吃得怎么样?休息得好不好? 拿起床尾的本子看了看,“恩,老人家的体温和血压现在都正常了,马上就能痊癒了。” 苗翠英平躺在病床上,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双目微微地闭着,耳朵却认真地听着大夫的话。 夏明苏问医生:“昨天验血的结果出来了吗?” “啊,我正要告诉你们呢。”医生清了清嗓子,放大了声音好让老太太听得更真切一点,“检验结果非常好,各项指标都正常。别看老太太不能走路了,但身子骨好得很,高血脂高血糖什么的都没有。身体素质比很多年轻人都要好,有长寿基因,只要保持愉快的心情,好好吃饭,好好休息,活到一百岁没有任何问题!” 医生说完,大笑着离开了。 田小麦听着觉得好生奇怪,这个医生说话怎么这么轻浮呢,一点都不严谨,也不专业。 是不是真得转去省里的大医院重新检查啊…… 她正琢磨着呢,只听夏明苏走到病床边,对苗翠英说:“娘,你听到了吧?医生说您好好吃饭好好休息,能活到一百岁呢!” 苗翠英终于睁开了眼睛,眼中还出现了光彩。 “真的?!” 夏明苏笑着说:“真的!咱们再住两天的医院就能回家了,晚上您想吃点什么啊?” 苗翠英朝田小麦摆摆手,让闺女把自己扶起来。 田小麦一头雾水,她尝到了一丝阴谋的味道。 有些日子没好好吃饭的苗翠英,突然胃口大开,“晚上我想吃烤鸭,还有炸酱面,再来两个桂花糕。” 田小麦:“娘,咱们病刚好,吃这些不太好消化,到时候别再便秘喽。喝点粥吧,粥也挺好喝的。” 苗翠英不乐意了,“粥有什么好喝的。” 出乎田小麦的意料,这次夏明苏竟然站在了老太太的一边。 “行,娘,您说吃啥就吃啥。炸酱面、烤鸭,还有桂花糕,我这就给您买去!” 老太太乐开了花,“还是我女婿懂事儿。” 说着颇为不满地瞪了田小麦一眼,“你没听医生说让我好好吃饭嘛,我基因好,能活到一百岁呢!” 田小麦:“……”他说能活到一百岁,您就能活到一百岁了?鬼扯! 苗翠英嘟囔着:“难怪肚子突然这么饿,原来我有长寿命呀!” 田小麦简直要笑哭了,这一个个的,都疯了吗? 夏明苏拉了一下田小麦的胳膊,小声说道:“你跟我出来。” 田小麦跟着夏明苏走出病房,来到走廊尽头的窗前。 “说说吧,你跟医生在搞什么名堂?我娘现在能吃烤鸭那么油腻的东西吗?桂花糕多难消化啊!炸酱面也太重口了,她的消化功能还没恢復呢!” 第494页 夏明苏:“娘没生病,她是怕死。” “啥?”田小麦说:“我没听懂。” “就是她肯定看了什么新闻,或者听谁说了什么,觉得自己岁数大了,快死了,所以影响了心情。” 田小麦似懂非懂的,她试图理解这番话,“你的意思是,她的想法,影响了她的健康?” 夏明苏点点头,“可以这样理解。” 田小麦想起来以前有人被误诊得了癌症,后来因为情绪不佳,真的得了癌症。 看来这样的情况,也是有可能的。 夏明苏从医学的角度解释道:“人的心情会影响人的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心情不好,这些系统就会紊乱,会觉得这也疼那也疼,就跟你娘的症状一样。有些老年人的冠心病、神经痛之类的疾病,都是低落的情绪引起的。” 田小麦:“厉害厉害!专业的就是不一样。” 夏明苏笑了笑,“我给梁春梅医生打过电话,是她提点我的。厉害的是她,不是我。” “都厉害都厉害!”田小麦问道:“那这下没问题了吧?不过,虽然我娘没生什么病,也不能一下子吃那么重口吧?” 夏明苏摸了摸田小麦的头髮,笑着说:“放心吧,我会安排好的。” 第452章 姐,你过分了 一个多小时之后,夏明苏拎着两个大袋子回来了。 袋子里面装着四个人的晚饭。 苗翠英点的烤鸭、炸酱面和桂花糕全部齐活。 “哎呀,看得我都要流口水了,筷子呢,快拿一双筷子给我!”苗翠英伸长手臂,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 夏明苏把筷子递过去,苗翠英立马吃了起来。 可吃了几口之后,她就皱起了眉头。 “烤鸭烤得火候不够啊,炸酱面太咸了,桂花糕腻腻歪歪的,这是倒了多少糖精,一点桂花味儿都没有。拿走拿走,全都拿走!没有一个好吃的!”苗翠英颇为不满地吐槽了一番。 夏明苏抱歉地笑了笑,“娘,医院附近的餐馆就这个水平了,旁边只有一家粥铺的味道还不赖。要不您尝尝?青菜瘦肉粥,点了香油的。肉挺多,香油也是特级的。” 苗翠英看两个闺女热乎乎地喝着粥,看起来味道很不错的样子。 “那给我盛点吧。” 田小麦立马把桌上的烤鸭、炸酱面和桂花糕全部撤掉,端过来半碗还冒着热气的青菜瘦肉粥。 “恩,不错不错,这个粥确实做得好!”苗翠英不一会儿就喝完了给她盛的粥。 她仰着脖子往旁边瞅了瞅,问道:“还有吗?再给我来点!” 田娉婷抿嘴笑了笑,说:“有,还有两碗呢,保准够你喝的。” 苗翠英心满意足地又喝了一碗,“哎呀,肚子好饱啊。” 田小麦:“在床上休息二十分钟,一会儿下地散散步,到走廊里熘达熘达,找个光线好的地方晒晒太阳。” 苗翠英勉为其难地答应了,因为田小麦许诺出院之后给她做好吃的。 吃得好,睡得好,心情好,苗翠英的身体很快就痊癒了。 原本就没有病,非要较真的话,也是心病。 现在找到病根,也给治好了,一家人就高高兴兴地回了家。 出院那天,还有一个小插曲。 田小麦撞见姐姐跟人偷情了! 这事儿得从头开始讲起。 田娉婷在病房陪护的这几天,跟楼上一个进修的男医生走得很近,交流非常频繁。 田小麦听见护士喊他陈医生,具体叫什么名字就不太清楚了。 陈医生三十出头的样子,个头很高,长相也很不错,属于很讨女孩子喜欢的那一款。 两人是在医院的食堂里相识的。 那天田娉婷刚买了一碗面条,正端着碗在找空位置,就被一个迎面走来的男人给撞到了。 汤汁溅到了身上,大半碗面条都洒出来了。 男人为了道歉,重新给田娉婷买了一碗面条,还特意叫厨师多添了二两牛肉。 两人一起吃完饭,田娉婷被带去男人的办公室清理弄脏的衣服。 就这样,美貌的少妇认识了冒冒失失的陈医生,并且对他的好感度爆棚。 陈医生似乎对田娉婷也有不简单的想法,所以时不时会从苗翠英的病房门口走过,偶尔还会拿几个水果到病房里熘达一圈。 虽然他也是这个科室的医生,但是他并不负责这几个房间的病人。 很显然,醉翁之意不在酒,只在俏美人的身上。 田小麦提醒过姐姐,但姐姐当场矢口否认,她也不好再多说什么了 都是成年人,也都成了家,干涉过多,不太合适。 大概,姐姐会有分寸的吧。 可万万没想到,给娘办理出院那天会撞见姐姐跟陈医生在停车场激吻。 姐妹俩视线交汇的那一刻,对双方来说,都是满满的尴尬。 田娉婷:“替我保密!” 田小麦苦笑:“我还能跟谁说呢?” “千万不能让大春知道。”田娉婷还是很看中家庭的,她不希望儿子连个后爸都没有,更不希望丢掉李大春这个提款机。 田小麦忍不住说:“姐,你过分了。” 第495页 田娉婷:“过分吗?你以为大春在外面就没有偷腥吗?” “……”田小麦很后悔撞见了这件事。 如果她未曾看见这样的场面,也就可以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毕竟不是她的生活,不影响她的人生。 不需要她当知情者,或审判者。 但,她看见了,并且让对方知道她看见了。 事情就没那么简单了。 田小麦:“姐夫犯错,不能成为你犯错的藉口啊。” 田娉婷理直气壮地说:“我只是在补偿自己而已,你就当什么都不知道就行了,以后我会小心的。” “万一哪一天被姐夫拿到证据了呢?到时候你的好日子就到头了!”田小麦顿了顿,提了一个很蠢的建议,“如果他频繁出轨,那你就跟他离婚吧。” 田娉婷冷笑一声,道:“你说什么?离婚?我没听错吧,小麦,你跟我开玩笑呢!离婚之后,我拿什么生活?我拿什么养孩子?娘知道了,不得气死啊!” 第453章 不要去注视别人的价值观 田娉婷冷笑一声,道:“你说什么?离婚?我没听错吧,小麦,你跟我开玩笑呢!离婚之后,我拿什么生活?我拿什么养孩子?娘知道了,不得气死啊!” 田小麦很失望,她不想管这件事了。 她说:“今天我什么都没看见,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们看着过吧。” 田娉婷对妹妹离开的背影喊道:“你们先带着娘回去吧,我在县里再呆两天。” 田小麦找到自家的车子,坐进去开走了。 到医院正门口停下来,换夏明苏开车,她陪着娘坐到了后面。 “你跟人吵架了吗?脸色这么难看,娉婷呢?”苗翠英这双眼睛还真是毒辣,一眼就看出田小麦情绪不对。 也是,毕竟是亲生的闺女,能不了解嘛。 田小麦没好气地说:“姐有事儿,说晚两天回家。” “肯定是大春想带她出去玩了。”苗翠英得意地说:“大春现在是越来越出息了,不仅会赚钱,还会疼人。我就说我不会看错人嘛,当年大家都说他是个二流子,不能把闺女嫁给这样的人。可我就看着好,谁小时候没点毛病啊。男人都成熟得晚,长点岁数才能看出来人到底咋个样。” 田小麦生闷气呢,不想说话。 苗翠英的兴致却高得很,刚刚夸了大女婿,见二女婿坐在前面开车,这几天也没少帮忙,就不失偏颇地说道:“像明苏这样从小优秀到大的人,能有几个啊!满世界巴拉也巴拉不出来几个,一个巴掌都数得过来。小麦你运气是太好了,一般人可不敢奢望你这种好命。” 好命吗?当年如果不是她誓死拒绝嫁给郭旺财,她还能有这种好命? 再好的命,不也是自己争取来的。 不过这个道理苗翠英不会懂得,田小麦也懒得多费口舌了。 教育一个行将就木的人,是最徒劳的。 说不通还容易惹一肚子气。 如果娘知道姐姐和姐夫都在外面偷人,看到了这个貌似美满家庭的另一面,会做何感想? 该不会认为男人三妻四妾是正常的,女人偷腥就是不要脸吧? 即使这个女人是自己最疼爱的闺女,也要责罚一番,痛打一顿,骂她毁了好好的一个家? 会这样吗? 一想到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田小麦就觉得好可怕。 就像小猪曾经说过的,千万不要去注视别人的价值观,因为会感到惊悚,感到可笑。 因为会怀疑自己跟这些人并没有生活在同一个现代文明的世界里。 “娘,你先躺床上休息,我回家拿几年换洗的衣裳,再那点吃的过来。”由于姐姐忙着跟人私通,田小麦不得不回娘家住两天了。 她平常很少回娘家,或者来了也不久呆,放下吃的喝的用的,或者给娘塞点零花钱就走了。 不是因为她有了自己的小家就忘了娘,而是因为这个娘根本就不太喜欢她。 该尽的孝道她都尽到了,大家面上能过得去就行。 你好我好大家好,各自心里都舒坦了就行。 要说感情也不是一点都没有,苗翠英生病了,田小麦心里也会急。 但要说感情有多深,也是不存在的。 毕竟不是亲娘,再者苗翠英对她也不是太好。 母女俩的关系,也就六十分的样子。 走出院子,夏明苏开口说道:“你都看到了?” 田小麦抬头看向夏明苏:“原来你是故意让我去取车的,我还纳闷你怎么不自己去取呢。你什么时候知道他俩勾搭上的?” 夏明苏:“前两天吧,后半夜我看到他们在楼梯间里亲热。” “他们看到你没有?”田小麦问道。 夏明苏摇头道:“他们都失去理智了,哪儿能注意那么多。他们也想不到凌晨两三点钟,还会有人到楼道里面。刚才下楼的时候,我看到你姐拐道去了停车场,就估计她是跟陈医生依依惜别去了。” 田小麦嘀咕道:“还真是难捨难分,我姐说大贵也在外面沾花惹草的?这事儿你知道吗?” 夏明苏:“我说不知道,你信吗?” 第496页 “不信。”田小麦淡淡一笑,“大半夜,你去楼梯间是准备抽菸的吧……” 夏明苏:“……” 田小麦挽起夏明苏的胳膊,说:“我知道你抽菸,少抽点。” 夏明苏:“恩!” 有些问题,只需要两句话就够了,多一句都嫌多。 田娉婷说是在县里只待两天,结果一待就是一个礼拜。 最后还是因为李大春打了一个电话,说他从广州出差回来了,要在家里住一晚,田娉婷这才急忙赶回来。 田娉婷回来之后,田小麦就回了自己家。 十天之后,听说陈医生被暴打了一顿。说是人没在县医院进修完,就灰熘熘地走了。 陈医生不仅勾搭了田娉婷,同时还勾搭了两个小护士。 据说,陈医生已经结婚三四年了,有两个儿子,平日里偷腥成性。 夏明苏跟县医院的医生和护士都相熟,这些八卦消息都是他们主动讲给夏明苏听的。 回家之后,他就讲给了田小麦。 田小麦听了,啧啧个不停,“真是道貌岸然啊,我一点都没看出来他是个採花大盗。把本性掩藏得真好,一点痕迹都没有。我以为他是真爱上我姐了呢,没想到一个个的,都是风流坯子,都是玩家。” 夏明苏搂着靠躺在他怀里的田小麦,一边换着电视台一边开着玩笑道:“世间太险恶,还是躲在我怀里比较安全。” “就是就是,我也这么觉得。”田小麦说着乖巧地往夏明苏的怀里拱了拱。 她的头髮窜到夏明苏的鼻孔里,惹得他连打了三个喷嚏。 “是不是有人骂你呢,看你这喷嚏打的,还有声有调的,哈哈哈……”田小麦翻身跨坐在夏明苏的身上,把脑袋搁到他的颈窝里。 好好闻啊,茉莉绿茶的香味,闻得她都有点犯困了。 “要不要上去睡觉?”夏明苏太了解自己媳妇了,知道她这么一趴,肯定会犯困。 田小麦像只粘人的小猫腻一样,晃了晃脑袋,“不要,还早呢。” 电视上正在播《渴望》,最近家里有电视的,都在追看这部电视剧。 没有电视机的,也会去邻居家里蹭着看。 真正是“举国皆哀刘慧芳,举国皆骂王沪生,万众皆嘆宋大成”啊! 可见热度有多高,绝对是世人皆知、万人讨论的一部电视剧了。 夏明苏却对这些没兴趣,看得心不在焉的。 田小麦呢,老早以前就看过了。 毕竟是里程碑似的经典电视剧,高考完的那个暑假她就跟小猪一起刷完了这部五十集的电视剧。 后来还剪辑了很多视频,对各个细节和故事的转折都记得很清楚,可以说是烂熟于心了。 所以她也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听一嘴,没有太大的兴致。 “那个陈医生,会不会是姐夫找人去打的?”田小麦歪着头问道。 夏明苏在闭目养神,听到田小麦的问题,他开口回道:“谁知道呢,说是脑袋被套上了麻袋,他没看到打自己的人长什么样。也有可能是哪个护士的老公或者男朋友吧,毕竟他招惹的人多,搞不好是哪路神仙。” 田小麦:“你说如果我姐夫知道这茬了,会不会跟我姐大闹一场?跟以前那样。” “应该不会。”夏明苏说。 田小麦问:“为什么?” 夏明苏:“很简单,因为怕丢人。” 是哦,被带了绿帽子,肯定不希望别人知道。 以前李大春就是个二混子,没脸没皮的,也就什么都不在乎了。 这些年,靠着努力和一点运气,终于做了体面人,做了有钱人,也知道要个好形象,也知道家丑不外扬了。 所以,一时之间还真不好确定陈医生是不是他僱人打的。 李大春到底知不知道自家媳妇跟这个医生的勾当,成为了永远的迷。 第454章 把一切往事都烧掉吧 晚上十点半,电话铃声响起。 夏明苏和田小麦在二楼洗鸳鸯浴,没有听到。 电话停停响响,持续了将近半个小时。 “你听,是不是电话响了?”田小麦关了淋浴,看向夏明苏。 夏明苏仔细听了听,“没有啊……” “难道是我幻听了?”田小麦一脸疑惑地重新打开了淋浴的开关。 夏明苏往身上抹着沐浴露,笑着吐槽:“你耳朵是不是进水了?” “你耳朵才进水了呢!我刚刚真的听到电话响了。”田小麦严肃道。 “一会儿下楼看看就知道了。”电话上都有拨打记录的。 田小麦:“恩。” 两个人的身上满是泡沫,这时田小麦确定自己听到了电话铃声。 她取下莲蓬头对着自己一阵勐冲,“你慢慢洗着,肯定是有急事找咱们,我听这电话反反覆覆响了好多回了,我先下去看看。” 田小麦刚出洗手间,夏明苏也听到了楼下的铃声。 “喂,您好!”田小麦披着浴巾,一手拿话筒,一手不停地擦着湿漉漉的头髮。 对方没有回话。 “喂,能听到声音吗?请问你找谁?”田小麦看了看电话小屏幕上显示的电话号码,是个不认识的号。 第497页 前面好像是山东的区号。 在山东,好像没有认识的人啊…… 难道是苏苏的客户? 要么是——打错了? “你再不说话,我就挂电话了啊!”田小麦眨眨眼,应该不会是打错的吧,看这执着劲儿,应该不会搞错电话号码。 “小麦!”沉稳的男声从远处飘来。 田小麦愣了愣,是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啊! 她的脑袋顿时快速转了起来,是谁呢? 听声音年纪应该不小了,无疑是个中年大叔。 山东的中年大叔,成熟稳重的性子,田小麦不断地提取着可用的信息。 可就是想不出这个人是谁。 对方都叫出她的名字了,她有点不好意思问你是谁了。 可不问也没办法啊,对话总得进行下去吧。 “你是……?”田小麦轻声问道。 “我是夏大海,夏明苏的父亲。”夏大海一本正经,格外严肃地做了个自我介绍。 “哎呀,是大海叔啊!”田小麦激动地往楼梯的方向看过去,又朝楼上看了看。 她公公这是第一次给家里打电话,能不让人激动嘛! 这算是失踪人口回归了吧。 苏苏怎么还没洗完呢,你爹来电话了啊。 王喜弟去世之后,他们一直在找夏大海。 可往旧的地址写了好多封信,都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夏大海那边没有动静,田小麦只好说点什么,以避免气氛的尴尬。 “其实我应该管您叫爹的,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太突然了。” “啊,不会。”夏大海心怀愧疚地说:“你们结婚的时候,我原本应该回去一趟的,我……” “爹!”田小麦打断了夏大海的话,“我们当时也没有办大礼,就扯了张结婚证。不过您确实好些年没有回家了,几个孩子都吵着要见爷爷呢。” 田小麦觉得婆婆去世的事情还是由苏苏来说比较好,她毕竟只是夏家的儿媳妇。 夏大海:“过年的时候,我会回去一趟,见见你们。” 田小麦笑道:“您说话可要算数啊,下次见孩子们我会跟他们讲的。您要是不回来,在孙辈面前可就没有威信了。” “恩,我不会食言的。”夏大海的话不是很多,田小麦也听出他来电话是有事情想问。 而这个问题是什么,也很容易猜到。 “爹,我去叫明苏过来,您先等一下哈。”田小麦把话筒轻轻地放到茶几上,便蹬蹬蹬地跑上了楼。 夏明苏已经洗好了,正在慢条斯理地穿睡衣,梳头髮。 “是你爹来的电话,你快点下去!”田小麦急急地说道。 夏明苏愣了一下,他还是第一次跟爹通电话呢。 两个人一同下楼的时候,田小麦小声说:“爹可能是想问娘的事儿,我还没说呢,你跟他说吧。” 夏明苏面色异常平静,“知道了。” “我去热牛奶,你们慢慢聊。”田小麦走到一楼,便转去了与客厅方向相反的厨房。 夏明苏步履稳健地走到电话机旁边,拿起话筒,静静地等了五秒钟的时间,才淡淡地开口,“爹,是我。” 夏大海立马回道:“明苏啊,最近过的好吗?” 夏明苏:“挺好的。” 跟田小麦通话的时候,夏大海不需要费尽心思地找话题,只要听着应着就好了。 但跟儿子通话却是另外一番景象,因为儿子跟他很像,都寡言内敛,不太喜欢直白地抒发情感。 “你那边听着没什么动静,家里没有人吗?”夏大海问。 “孩子们去县城上学了,娘——” 夏大海的心突然紧紧地揪了起来,他打电话就是为了问这件事的,不过他始终没能问出口。 “娘过世了。”夏明苏的声音里没有太多的悲伤,也没有过多的情绪,只是简单地诉说着一件既定的事实。 只是把一件发生过的事情,淡然地转告给需要知道的人罢了。 过了好半晌,夏大海才问:“什么时候的事?” 夏明苏:“有段时间了,娘之前给你写的信,你都收到了吗?” 夏大海望着面前一摞摞未开封的信,木然地回道:“收到了,不过没有看。” 王喜弟寄给她的信,他一封都没有看,但他都存下来了。 他收信,会滞后很长的时间,大约在三个月到半年左右。 每次他离开一个地方,会给家里写一封抱平安的信,那时候留的地址是他即将离开的地方。 这样王喜弟就很难找到他了。 但他会在那个地方留下一个替他收信的人,每隔几个月才托人帮他取回来。 前一天他拿到信之后,觉得有些不正常。 因为王喜弟的信写得很密集,一周至少会写两封,但最后一封信却是很久之前的。 这有些不太正常,夏大海意识到家里可能出了事,所以犹豫再三,考虑了一整个晚上,才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 电话号码是从一张明信片上得到的,那张明信片是制药厂做宣传时制作的。 第498页 夏明苏给父亲寄了一张过去,留下电话号码是为了方便联繫。 明信片上的制药厂拍得非常雄伟壮观,他想用这种方式让父亲看到自己把事业做得很好。 明信片跟信不一样,信纸不撕开里面的内容就看不到。 而明信片不需要打开,收到了就能瞅见,因为所有信息都直白地写在了正反两面上。 不想看,也很难避开那些显而易见的内容。 况且,夏大海只是不想看王喜弟对他说的话,他对几个孩子,还是非常挂念的。 “我猜到了。”夏大海轻嘆了一口气,连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感到遗憾,还是感到释然。 “好几个月她都没有来信了,这很不正常。”夏大海似是自言自语地说道。 夏明苏问他:“那些信,你一封都没有看吗?” 夏大海如实回道:“没有,一封都没有看过……” 夏明苏:“那就烧了吧,全都烧了,一封也别留。” 留着干什么呢?徒惹伤悲和烦恼。 把一切好的坏的记忆,把一切好的坏的情绪,把一切往事都烧掉吧。 不要去怀念,更不要去记恨。 夏大海拿着话筒,默了,长久的沉默。 “爹……”夏明苏轻笑出声,“您该不会是捨不得了吧?” 夏大海目光失焦地盯着面前堆积如山的信,有的信封鼓鼓的,一看里面就塞了很多张信纸,写了很多的内容。 夏大海蓦然转换了话题,“我现在人在青岛,过年的时候,我回去住几天,看看你和小麦,看看我的孙子孙女。” 第455章 苏苏超级牛的! 夏大海蓦然转换了话题,“我现在人在青岛,过年的时候,我回去住几天,看看你和小麦,看看我的孙子孙女。” “真好!家里盖了新房,你应该都认不出来了。我的制药厂办得特别好,我带你过去熘达熘达。小麦的苹果园,还有中草药种植园,都建得特别好,开了几间厂子,副食品都很畅销。你孙子孙女各个都聪明,还都有自己喜欢的东西,特别有主见,特别像您。” “像我干什么,我没什么好的,像你和小麦就行,你们都很能干。”夏大海依旧帅气的面庞上,挂满了苍老的表情。 夏明苏固执地说道:“你看到他们就知道了,你会发现他们都很像爷爷。” “明苏啊,你的话变多了……小麦是个好媳妇,她让你快乐起来了。你刚刚那句话,用了好几个‘特别’。” “是吗?”夏明苏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小激动。 他想让父亲看到自己过得好,他想让父亲知道自己盼望他回家的急切心情。 挂了电话之后,父子俩都久久地坐在电话机面前,陷入了漫长的沉思。 田小麦早已经把牛奶热好了,但她待在厨房里没有出去。 大概苏苏需要独处的空间吧,她还是不要过去打扰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夏明苏走进厨房,从身后抱住了田小麦。 “聊得挺好的啊?”在这个万物萧疏的季节里,被夏明苏拥抱的田小麦,感到无比的温暖。 只要彼此相拥,这个世界依然是美好的。 夏明苏用鼻子蹭了蹭田小麦的头髮,“恩,爹说过年的时候回家。” “咱们这次干脆把爹留在家里吧,他也六十多岁了,在外面多辛苦啊。虽说有人照顾,可也不比在家里踏实和安心。” 除此之外,田小麦其实还有另一个想法,就是想弥补一下他们父子俩缺失的相处时光。 夏明苏端起热好的牛奶,喝了一口,淡笑道:“爹是闲不住的人,他应该不会留下来。” 田小麦也端起一杯牛奶,双手捧着慢慢地嘬饮着。 她转了转眼珠子,说:“咱们想办法劝劝呗,也许没准呢?在村子里也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呀,要不让他当咱们竹溪村小学的校长?我看他还听喜欢小孩子的,尤其是聪明的小孩。” “那你试试看吧,我跟你打配合。”夏明苏反正是不抱太大的希望。 虽然娘不在了,房子也没有了当年的影子,但伤心的往事毕竟都发生在这片故土上。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他,他也不乐意回来。 面对了解实情的相亲们,任谁都会抬不起头。 心里的那道坎儿,不是说过就能过的。 四个孩子一月初都放了假,田小麦照旧给三胞胎去开家长会,情形跟上次差不多。 一一依旧是班级的第一名,依旧是班主任重点夸奖的对象,依旧是代表学生的演讲者。 田小麦既感到骄傲,又觉得无聊。 一样的套路,好没有意思啊。 老小在上学前班,由于开家长会的时间与三胞胎的重叠了,所以只能由帅气的老爹夏明苏出马了。 结果就引起了轩然大波! 半年前,合泰中原制药厂开始售卖一款副作用小但疗效很好的小儿感冒沖剂。 不知道哪位仁兄,在开家长会之前,大肆宣扬了夏明苏的事迹。 “你们知道班级里有个小孩儿叫夏末吧?就是那个长得跟洋娃娃似的小姑娘。” 第499页 “她啊,我听我闺女说了,爱哭鼻子,是个哭包。不过长的是挺好看的,班级后面的黑板报上面不就有她的照片吗?我刚才看到了。” 几个没看过照片的人,这时纷纷扭头去找夏末的照片。 “呦喂,长得这么可人呢。当家长能放心嘛,要是我,得天天跟在她屁股后面。恨不得二十四小时拴裤腰带上。” “她爹娘都在竹溪村呢,把她一个人放到县城里上学了。” “啧啧啧,心真够大的。这要是出事,不得后悔死啊。” “就是说啊,我家是个男孩子,我都不放心呢,现在坏人那么多。” “你们别整跑题了,听我说啊!这个夏末的爹,就是合泰中原制药厂的老总——夏明苏!小儿感冒沖剂,就是他那个药厂做的。上次我感冒,懒得出去买药,一口气喝了两瓶,竟然好使了,真不得了!你们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厉害吗?” “为什么啊?” “你别跟我们打哑谜了,知道啥赶紧说!” “听说他去剑桥学了好几年的医,祖上也是干这个的,好多秘方配方什么的,名人之后,超级牛的!” 第456章 强势的勾引大法 “听说他去剑桥学了好几年的医,祖上也是干这个的,好多秘方配方什么的,名人之后,超级牛的!” “这么厉害呢?” “可不是嘛!我姐是省报的记者,去药厂採访过他。回来之后,把我姐给迷的啊,那叫一个神魂颠倒!好几天都魂不守舍的,大白天的,眼睛里面都是黑夜繁星,一不小心就给撞墙上了,头上没少长包,大半个月才消下去。” “夸张了吧?”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八卦的魂几乎长在每个人的身上。 “一点都不夸张,说是人长的又高又帅,没有哪个明星能比得上的!他会给人看病,会制药,会开药厂,还特别会做饭。啥都干得好,是个人都会忌妒!” “竟在这扯淡吧。”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 “那一会儿你们就亲自见见呗,小道消息说,来给小姑娘开会的就是他爹。” 这时夏明苏踩着开会的点走进了班级。 学前班也没有什么正经的考试,书桌上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夏明苏随意地扫了一眼,看大家都是随意坐的,也就走到教室后头找了个靠窗的空位置坐了下来。 这时教室里突然安静下来,真是一点声音都没有的那种寂静。 夏明苏疑惑地抬起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这两年他一直在熟悉的环境里面工作生活,最多是到外面开个座谈会什么的。 参加座谈会的都是专业人士,平均岁数也不小了,所以见到长得好的人不会表现得太过夸张。 而今天的家长会,却是另外一番情景了。 上学前班的孩子,大部分只有五六岁。 五六岁孩子的爹娘,大多都还不到三十呢。 而且开家长会这种事情,一般当娘的乐意来,所以女性大约占了八成。 一个长得这么好的,又事业有成的男人,对她们来说,无疑是具有强大吸引力的。 不过大家还是很有分寸感的,看了两眼之后就都收回了目光。 只有个别人还偷偷摸摸,故作不经意地朝夏明苏看两眼。 夏明苏上午去参加了一家药店的剪裁,穿得比较正式,看起来愈发的英姿勃发,帅气逼人。 夏明苏觉得这些家长看他,可能是因为他的穿着太过正式了,多少有些夸张。 他并没有意识到是自己的高颜值,好衣品,贵族般的气质,企业家的风范,俘虏了这些小城女人的芳心。 “你是夏末的家长吧?”哪里小群体里面都会有一个热情的人,这个人现在主动地坐到了夏明苏身边的位置上,开始了她的搭讪。 “是。”夏明苏瞥了一眼身边的女人,她披散着烫枯的捲髮,抹了劣质的红色唇膏,穿了一件紫色的厚毛衣,五官还不错,皮肤也算白皙,就是这打扮真的有点一言难尽。 “你结婚了没呀?”女人的问题可以说是十分不靠谱了。 不结婚哪来的孩子?! 夏明苏的眉头皱了皱,靠在椅子上,抱着双臂,阖上了眼睛。 这意思很明显了吧? 不乐意跟你聊了,你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吧。 教室里开着暖气,穿那么厚的毛衣,应该很热吧?鬓角都有汗了,还是别做这儿了,这儿挨着暖气,热! 可这个女人完全不在意夏明苏的冷漠啊! 这样多酷?她就喜欢这么酷酷的男生。 她咧着大红唇,凑过来笑着说:“我以为你是夏末的哥哥,或者小叔叔之类的呢!原来你是她爹呀!这么年轻,就当爹了,你有二十吗?拿到合法的结婚证了吗?如果没拿到,你看我给孩子当个后娘咋样?我没结过婚,也没生过孩子,今天我是给我外甥女开家长会来的。” 坐在她前面的一个麻杆女人噗嗤一下笑了。 你没结过婚,还是什么优势不成? 没生过孩子?估计也没少爬男人的床,以后能不能生还是个问题呢! 人家什么品味,能看上你?也不照照镜子瞧瞧自己什么样! 第500页 红唇女人踢了一脚前面那人的凳子,质问道:“你笑什么?” 麻杆女人扭过头,笑嘻嘻地说:“没事没事,我不是在笑你,前面有人在讲笑话,特别有意思。” 红唇女人白了她一眼,重新看向夏明苏,继续她强势的勾引大法。 夏明苏那叫一个心累啊,开个家长会而已,怎么搞得跟相亲大会似的。 他抬腕看了一眼时间,都到点了,班主任怎么还不来? 当老师的这么没有时间观念,能把孩子教好吗? 那一刻,夏明苏有一种强烈的冲动,很想把孩子领走。 去小麦办的竹溪村小学,都比在这儿强了不止一百倍! 晚上一家人回到家,围桌吃饭的时候,夏明苏随口提了一句,想让老小到村里的小学念书。 田小麦竟然没有反对,还觉得挺好的。 “我招来的老师,我心里有数,放心。而且老小现在确实有点小,性格又有点弱,在咱们身边多呆几年也挺好。要不然,她在县里我也不是很放心。” 老小跟一一不一样,一一就是个女魔头,她不去欺负别的孩子,田小麦就烧高香了。 况且一一又和弘文、弘武在一个班级,三个孩子能互相照应,还能好点。 再说他们的班主任杨柳青老师,是个负责的有能力的好老师。 把孩子交给这样的老师,足以让最挑剔的家长放心了。 田小麦听夏明苏说老小的班主任老师开家长会无故迟到了二十分钟,原因不明。 看脸色和鸡窝似的头髮,大概是睡过了头,刚从教职工宿舍赶过来的。 这么没有责任心,怎么能当老师呢? 绝对不行!学前教育还是非常重要的。 所以多方考虑,田小麦就同意把老小接回来,送到村里的小学了。 夏明苏没想到这件事会讨论得这么顺利,心情顿时明朗了很多。 回家的这一路上那个披散着捲髮,抹着大红嘴唇的女人都在他眼前不停地晃悠,怎么都挥之不去。跟被诅咒了似的,特别可怕! 现在眼前终于清明了,看着身边可人的媳妇,还有四个可爱的孩子,他的内心感到无比的舒畅。 他可不想再进那个班级,再碰到那个可怕的女人了。 还是家里好,还是跟家人在一起比较好啊! “我也要转学!”一一以一种不容讨论的姿态宣布了她的决定。 “转哪儿去?”田小麦不安地问道。 “跟老小一样,转到村里的小学啊。”一一端坐在饭桌前,有板有眼地吃着饭。 乍一看,跟个小老闆似的。 说真的,夏明苏这个当爹的气场都没有闺女的足。 田小麦:“我看你们杨老师挺好的,班级氛围也不错,怎么了?还有哪里不满意吗?” 一一满脸不屑,愤愤地说道:“老师教的东西太简单,同学太笨,在学校太无聊。毫无道理的规矩太多,傻叉太多,教务处主任是个笨蛋。我要回来!” 田小麦和夏明苏交换了一下眼神,随后都无奈地摇了一下头。 好吧,你都做好决定了,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当爹娘的,也整不过你啊! 智商没你高,心气没你高,天分不如你,又没你狠。 那可不就由着你想怎么来就怎么来啊,想怎么搞就怎么搞啊! 而且好像除了上神山这件事以外,一一也没有做什么特别出格的事情。 人家把自己的生活和人生规划得好好的,一步一个脚印的认真地走着。 再挑剔的人也挑不出啥大毛病出来。 还能说什么呢?没的可说啊! 那就这样吧。 “回头我给你办转学手续去。”田小麦苦笑着说道:“好在,竹溪村小学现在也是个正规的小学了,不会耽误你升中学。” 第457章 人生苦短,不能浪费时间 “回头我给你办转学手续去。”田小麦苦笑着说道:“好在,竹溪村小学现在也是个正规的小学了,不会耽误你升中学。” 一一突然放下筷子,认真地看着田小麦,说:“娘,在我小学毕业之前,你一定要在村子里面再开一所中学,有初中部也有高中部的,我要一直在村子里面上学!拜託了!” 咳咳咳…… 田小麦的面部肌肉抖了抖,又抖了抖,连抖了三抖,“一一啊,你太看得起娘了,这个……办学校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鬼知道她光是开这个小学就费了多大的劲儿,强颜欢笑地应付了多少噁心人的应酬。 开中学,还初中部高中部都有的。 难吶,难于上青天呀! 一一不是不知道事情难办,但在她的词典里,就没有“办不到”这三个字。 “再难的事情,都会有解决的办法!把办法想出来就可以了。” 田小麦可怜巴巴地看着夏明苏,向他投去了求救的信号。 苏苏,帮帮我…… 老公,帮忙想个主意吧…… 你闺女这是准备锻鍊我磨鍊我吗? 刚才那话说的,跟教育自个儿孩子似的。 拜託,我是你娘好吗? 夏明苏摊摊手,一副无能为力的样子。 第501页 面对一一,他也没招的啊。 当初成功阻止一一上神山的人,不是他,是你这个当娘的啊。 还是当娘的厉害,闺女就交给你了。 弘文和弘武这时也过来插了一脚。 弘文:“娘,加油!” 弘武:“娘,加油!” 知道你们是同胞兄弟,要不要总是这么默契! 弘文:“娘,我们也要转学!” 弘武:“娘,我们也要转学!” 田小麦的眼珠子要翻到天上去了,“好吧好吧,你们都回来吧,家里也能热闹点。” 短短一顿饭的功夫,四个孩子全部转学回到村里的事情就这么落定了。 田小麦还领了闺女的一个重大任务,基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夏明苏:“过年的时候,你们就能见到爷爷了。” “真的吗?”一一显得格外兴奋。 夏明苏点头道:“恩,前两天通了电话,他说会过来住几天。” “一一,我给你派个小任务吧。”田小麦眯了眯眼,心生一计。 “你说!什么任务?”一一最喜欢任务了,更喜欢完成任务时的快感。 “如果你能把爷爷留下来,我就一定能在你小学毕业之前,在村子里面盖一所中学,让你初高中都在村子里面念。” 用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换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很公平吧?! 夏明苏挑挑眉,扯唇偷偷地笑了。 这还真是个好办法,媳妇聪明绝顶啊! 反正对他来说,办不办得成都是一件好事。 一一留下了爷爷,田小麦就得想尽办法把中学建起来。 如果一一没能留住爷爷,田小麦也就没有了建学校的压力。 怎么都好。 一一轻松地说:“这有什么难的,把爷爷留下来而已,这个任务我接受了!你也赶快着手建学校吧,你建好我就去上,小学我可以跳级。人生苦短,不能浪费时间。” 好好一孩子,咋老气横秋的呢,还人生苦短。 夏大海是小年那天到的家,他拉了两车的行李回来。 两辆商务车都是夏大海自己的,他在青岛临时雇了四个司机,两两轮番着开,以防疲劳驾驶。 司机们把人送到地方,拿了说好的工钱之后就走了。 提前收到消息的一家人,早就敞开了大门,站在门口准备迎接十几年没有回过家的主人。 夏大海站在大门外,久久地注视着平地而起的三层小楼。 “如果不是你提前跟我说了,我真不敢相信这就是我原来的那个家。” 夏明苏陪父亲站了一会儿,才在孩子们的簇拥下进了房间。 一声又一声的“爷爷”把夏大海的心给喊热乎了,虽然外面是零下十几度的天,但屋子里面却满是春光和暖意。 “爷爷,你打算在家里住几天呀?”一一坐在爷爷的腿上,歪着小脸,乖巧地问道。 夏大海笑着反问孙女:“你希望我在家里住几天啊?” 一一说:“我肯定是希望你一直住下去,永远永远永远都不要走呀!” 夏大海勾了勾小姑娘的鼻子,笑了,“你跟谁学的?怎么这么会哄人啊!” 一一严肃地说:“我没有哄你,我是真心的。” “爷爷还有很多工作,大年初二就要走了。”夏大海毕竟是生意人,生意人的假期是很奢侈的。 爷孙俩开启了一问一答的模式,田小麦在不远处偷听着他们的对话,时刻关注着一一做任务的进度。 第458章 我就要坐这儿 爷孙俩开启了一问一答的模式,田小麦在不远处偷听着他们的对话,时刻关注着一一做任务的进度。 一一问:“你的工作是什么?” 爷爷答:“卖东西。” 一一问:“卖什么东西?” 爷爷答:“各类盐,和海产品。” “赚钱吗?”一一眨着好奇的眼睛。 爷爷笑道:“还行吧。” “有你儿子和媳妇赚的多吗?”一一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衡量标准,而且虽然她知识渊博,但对钱的概念还不是特别的深刻。 多少钱算多,她心里其实没什么数。 所以她没有问爷爷一年能赚多少,也没有问他一个月有多少收益,而是直接用比较的方式,想要得到她想要的答案和结果。 “大概比他们的多吧。”夏大海说得已经非常保守了,没用肯定的语句。但他知道儿子和媳妇的事业刚刚起步没几年,摊子才铺开,要跟他比,肯定还差了一段距离。 一一吃惊不小,“你比爹和娘还有钱?” 夏大海点点头,好奇地看着这个小孙女,不知道她到底在打什么算盘。 “好吧……”一一从爷爷的腿上跳下来,风一般地跑走了。 老小远远地坐着,一脸羞涩地盯着爷爷看。 她又害怕,又想亲近自己的爷爷。 夏大海朝她招招手,“你是老小吧?不要怕,过来。你吃苹果吗?爷爷给你削。” 老小挪着小碎步,一点点地来到爷爷身边。 第502页 “爷爷……”老小甜甜地叫了一声。 “乖!”夏大海把削好的苹果分成四份放到果盘里,用小叉子叉了一块递给小孙女。 “谢谢爷爷。”老小很礼貌地道了谢,接着一边心不在焉地啃着苹果,一边仰起头认真地瞅着爷爷的眼睛、鼻子和嘴巴。 怎么看都觉得爷爷跟爹爹的好像。 或者应该说,爹爹跟爷爷好像。 因为爹爹是爷爷生的,爹爹遗传了爷爷的基因,所以他们才长的像。 就是爷爷的脸上多了许多的皱纹,头髮也不是很黑,灰突突的,是一种很奇怪的颜色。 夏大海不太会哄孩子,他从来就没干过这种事儿,所以不知道该陪孩子说点什么,更不知道该陪孩子玩点什么。 老小又认生,一时之间不太放得开,爷爷给的苹果都吃完了,还是一副怯生生的样子。 好在很快就开饭了,打破了他们两人之间的稍许微妙的尴尬。 夏大海坐在之前王喜弟一直坐的主位上,一左一右分别是儿子和媳妇。 一一不知道跑哪儿去了,饭菜全部摆好,都准备开吃了,这才姗姗来迟。 她凑到田小麦身边,低声说:“我想坐这儿。” “你坐你自己的位置上去,好好吃饭!”田小麦没让一一得逞。 爷爷刚来,也不让老人家舒心地吃顿饭,好好休息两天,这孩子非要在吃饭的时候推进你的任务嘛! 一一噘着嘴,毫不退步,“我就要坐这儿!” “不讲理是不是?”田小麦弯腰跟老小耳语道:“爷爷坐了一整天的车,多累啊,吃完饭就让爷爷休息去,你别总粘人。还有这么多天呢,你是对自己没有信心吗?” “才不是!”一一傲娇地扭过头,往前走了两步,坐到了空位置上。 桌上的菜跟平时不太一样,食材都是夏大海带过来的。 别说几个孩子认不全,就是田小麦,也有很多说不上名字来的。 比如珊瑚草,她都是第一次见,也是第一次吃。 原来珊瑚草得凉拌着吃,因为一受热,它就容易融化。 珊瑚草富含丰富的铁钙和胶原蛋白,吃起来脆爽清口,田小麦完全被俘获了,就着米饭吃了好多。 一晚上的对话基本都是围绕着各类菜进行的,孩子们问这是什么?那是什么? 夏大海就会详细地介绍一番,从学名到产地,从营养成分到各类做法。 没有任何一个孩子提起过世的奶奶,因为夏明苏和田小麦提前叮嘱过他们了。 奶奶刚去世,爷爷很伤心,所以不要随便说些不该说的话。 孩子们都很懂事,知道要照顾爷爷的心情,所以都挑不痛不痒的话来说。 晚饭吃了一个多小时,就结束了。 没有人喝酒,所以没吃太长时间。 大家都饱了,就收了桌子。 夏大海洗了澡就睡下了。 路上确实太累了,吃饭的时候,两个眼皮子就开始不停地打架,困得不行。 他不想睡王喜弟的卧房,所以到三楼找了间客房,把行李都搬上去,就这样住了下来。 听了娘的话,一一果然老实了两天。她在房间里看书看到天昏地暗,不知白天黑夜,不知今夕何夕。 反倒是老小跟爷爷玩熟了,一老一小面对面坐着,玩着跳棋,堆着积木,好不快活。 第459章 一本正经开玩笑 一一两天没出房间,饭菜都是弘文给端上来的。 兄妹俩之间也没有什么对话,弘文基本上是放下餐盘就会退出房间。 这一天一一盯着黑眼圈,突然问大哥:“今天几号了?” “几号跟你有关系吗?”弘文扫了妹妹一眼,才多大的孩子啊,就把自己折磨成这样,黑眼圈大的,熊猫都快过来认亲戚了。 “是没什么关系……那爷爷来家里几天了?” 弘文回道:“三天了。” “哦,这么快,已经三天了啊。那行,你把饭菜端下去吧,我下去跟你们一起吃。”一一跳下床,从衣柜里找出一件黄色的开衫毛衣套上,就准备随弘文一块儿下楼了。 “这吃的是哪顿饭啊?” 一一的白痴问题,弘文都不想回答,但他不回答的话,恐怕会有生命危险。 还是老老实实地回话吧。 “吃的午饭,现在是中午十二点。” 弘文突然停住了脚。 “你干什么?差点撞到我!”一一颇为不满地抱怨道。 “你确定不先去洗个澡?” “怎么?我身上有味道吗?”一一抬起手臂,闻了闻自己的腋下。 没有味道呀!三天没洗澡而已,一直在屋里,也没干活,没出汗的,能有多脏?! “至少去洗个脸刷个牙吧!”弘文建议道。 “我刷过牙了!”一一不耐烦地瞪了弘文一眼。 弘文反问她:“哪天刷的?” 哪天…… 是哪天来着……不是今天吗? 完了,记不得了。 一一拍了拍弘文的肩膀,“你先下去,我去刷牙洗脸,你们先吃!我马上就来!” 说完,一一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回了房间。 第503页 弘文把餐盘原封不动地放到饭桌上,“一一说要跟咱们一块儿吃,洗漱完就过来。” 夏大海给自己倒了二两高粱酒,抿了一口,满意地点点头,老家的白酒味道真是不错。 他抬眼问儿子:“这孩子一直这么用功吗?” 好像有两天没见她出房间了。 一一始终这样,行踪不定,来去无形的。 夏明苏都没注意到有两三天没见着这个丫头了。 “她有想做的事儿了,就这样,干什么都专心,我们一般都随她去了。” “恩。”夏大海独自小酌,脸上的疲惫已经褪去了。 在家里好好地休息了两天,身心舒畅,心情大好。 一一很快就跑了过来,“爷爷好!” 夏大海:“好啊,赶紧坐下吃饭吧。” 一一再次凑到田小麦的身边,直勾勾地瞅着娘亲,沉声说道:“今天我可以坐在这里了吧?爷爷已经休息好了,而且我不会东拉西扯些没用的。” 田小麦弄不过她,也找不到什么合适的理由了,便端着自己的碗,坐到了一一平常坐的位置上。 田小麦抖抖眉毛,埋头吃饭,耳朵支棱起来准备静听一一的表演。 她倒要看看,这丫头怎么说服他爷爷留下来。 这两天她可是旁敲侧击地问过公公了,知道他根本不可能留在竹溪村。 外面那么多的生意,那么多的产业,哪里能说放下就放下。 即使他不在乎身外之物,不在乎金钱了,也不能不负责任是不是? 关系到那么多员工的生计呢,当老闆的突然甩手宣布自己退休不干了,那哪儿能成。 绝对会被追杀的,搞不好就落个死无全尸。 田小麦跟自个闺女较上了劲,看你怎么完成任务。 年轻人,过分自信可是会栽跟头的。 运动会那次出了点意外没为班级拿下接力赛的冠军,田小麦没能给闺女上一堂挫折教育课,这次就要抓住机会,好好地让一一接受一次正儿八经的挫折教育了。 凡事留有余地,才能有后路可退。 可一一从来都是高歌勐进,一步后路都不留给自己。 小的时候还好,等大一些了,步入社会了,这样是会栽跟头的。 一一坐在爷爷身边乖乖地吃饭,什么带有目的性的问题都没有问。 “高粱酒不辣吗?”一一在旁边闻着都觉得辣。 “你要不要尝尝?”夏大海笑眯眯地怂恿道。 “尝尝就尝尝!”这世上就没有一一不敢尝试的东西。 她端起爷爷的酒盅就灌了一大口。 “嘶……”一一整个面部表情都扭曲了,她刚忙扒了两口米饭,只嚼了两下就往肚子里面咽。 “你们大人真是奇怪,竟然喜欢喝这么难喝的东西!”一一嫌弃地把空掉的酒盅往前面推了推,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夏大海重新给自己满上一杯,小小地抿了一口,脸上满是陶醉的表情,“刚刚你喝急了。” 一一撇嘴,“急不急的,都难喝。慢慢喝,不也是那个味儿嘛!” “你觉不觉得身上热乎了?”夏大海是真挺喜欢这个孙女的,有性格,有主见,有脾气! 如果不走歪道,以后必定成器。 一一吸着鼻子,仔细地感受了一下,“咦?还真是,身上热乎乎的。” 她想起来以前从报纸上看到过,说冬天下井作业的人,都会喝上几口白酒,再开始干活,说是为了暖身子。 当时她还觉得不靠谱,以为报纸上是乱写的呢。 今天亲身体验了一把,才知道原来这酒还有这样的作用。 “你觉不觉得晕?”夏大海笑着问道。 “不晕啊,我才喝了一小口,怎么会晕呢!”除了觉得辣嗓子眼,她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 反倒觉得这种热乎乎的感觉挺好的。 冬天天气冷的时候,来上一口,也是极好的。 对白酒从厌恶到接受,一一用了不到五分钟的时间。 夏大海对田小麦说:“你这个闺女,没准会是海量啊!” “爹,你可别教一一喝酒了,她要是爱上了这口,我可没有信心让她戒酒。她可是一点都不听话的。”田小麦脸上笑嘻嘻,心里那个苦啊。 当爷爷的,这是教还在上小学的孙女喝酒呢嘛! 四个孩子里面,就这个不好管,还教她学坏,这可怎么得了! 您倒是好,过完年拍拍屁股就走了。 回头孩子还得她来带呢! “哈哈哈……”夏大海长笑一声,说道:“我看一一是个明白事理的孩子,她不会做对自己没有好处的事情,所以肯定不会染上酒瘾的。” 田小麦眨眨眼,她有一种错觉。 她觉得,公公比她这个当娘的还要了解她的闺女。 一一的确很擅长扬长避短,趋利避害。不会让任何东西左右她,俘虏她,驾驭她。 所以酒瘾、赌瘾之类的,跟一一绝对不会沾边。 “爷爷,您要午睡吗?”一一吃完饭,撂下筷子,问爷爷。 “恩。”夏大海说:“喝了点酒,得睡一会儿。” 第504页 “您需要睡多久?” 虽然用了“您”这样的敬词,但一一的态度过于强硬,所以显得有那么点不礼貌。 夏大海毫不介意,笑着回道:“一个小时左右吧,怎么了?你有什么事情吗?” “下午我带您去村里的小学转一转,娘费了好大的功夫建的学校,还有操场呢!招来的老师也特别好。” 田小麦轻笑了一下,这是开始正式发起攻势了。 堡垒在前,能不能攻克,就看一一的功夫过不过硬了。 事实上,田小麦内心深处,是希望一一能把这个任务达成的。 这样公公就能留在家里,能帮忙照看四个孩子,还能帮她和苏苏解决一些麻烦的问题。 毕竟姜还是老的辣,她和苏苏现在还太嫩了一些。 如果公公在家坐镇的话,再建个中学,应该也不是太难的事情。 “好,一个小时之后,我叫您起床。爷爷,您不会赖床吧?”一一睁着闪亮的双眼,盯着爷爷。 夏大海哈哈大笑两声,感受到了小孙女施加给他的强大压力,“你都这么说了,我拄着拐棍也得起来啊!” “拐棍家里有,您需要的话,我可以给您找出来!”小姑娘一本正经开玩笑的样子,真是既可爱又可恨啊! 第460章 娘定的规矩 被一一夸得不成样子的学校,夏大海来了一看,真是“小巧玲珑”啊! 不过在这样偏远落后的小村子里面能有一所正规的小学,已经是一件难能可贵的事情了。 虽然乍一看好像没有一一说得那么好,但她提到的操场,国旗台,的确一应俱全。 “你很诚实嘛!”夏大海点了一支烟,对着天空吐了几个漂亮的烟圈。 一一望着飞升的烟圈,抱着手臂说:“我从来不会夸大其词!” “这是一个好习惯啊。”夏大海向远处走去,看看这里,看看那里,直到抽完手中的烟,才回到一一的身边。 “可以进去了吗?”一一问。 夏大海点点头,“既然有小嚮导带路,那就进去瞧瞧吧。” 他们从一楼走到二楼,从二楼逛到三楼。 每路过一间教室,夏大海都会站在窗口往里面望一望。 郎朗的读书声,叽叽喳喳的讨论声,老师教课的声音,学生回答问题的声音,交杂在一起,分外动听。 “招来不少学生嘛!没想到咱们这小地方进步很大啊!”夏大海发着感慨。 一一摇摇头,道出了真相,“什么进步啊,要不是娘免了他们的学费,还提供免费的餐食,那些落后分子才不会把孩子送过来呢!” 免学费这个能理解,国家有相应的政策。 “还提供免费的餐食?”夏大海还是第一次听说哪个学校让学生免费吃饭的呢。 “可不是嘛,一天三顿饭,都能免费吃。饭菜好的很,味道超一流的,水准绝对是大饭店级别的。” 一一当初知道这件事的时候,特别不理解娘的这种做法。 落后分子生养个小落后分子,你就让他们永远落后下去呗。 这个世界永远需要出力气干活的人,何必这么费劲巴拉地把他们往文明的岸上赶呢! 一一着实不能理解。 娘这是用自己的积蓄来做慈善啊! 就这样,背后还总有人说风凉话。 说田小麦是为名为利,居心叵测。 因为没点目的,没点好处,哪个傻子会心血来潮干这种没有赚头的事情啊。 都说无利不起早,他们很肯定,田小麦就是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一一觉得娘就是费力不讨好,跟这帮大老粗,没法讲理。 不都说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还真是这样,一点都没错。 一一带夏大海到食堂吃晚饭。 别看学校小,食堂还挺宽敞的。 毕竟这里是招生的杀手锏,肯定要着重经营。 夏大海秉着闲逛的心情来的,结果现在却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一一是这所学校的半个主人,她不需要排队,直接到后厨打了两份饭,带爷爷来到角落的一个小桌上吃。 夏大海握着筷子,低头瞅了眼餐盘里的菜色。 跟在家里吃的一样好啊,两个肉菜,有鸡肉有猪肉。 三样素菜,还有鸡蛋。 营养丰盛,搭配得非常用心。 很多人家过节的时候才会这样吃吧,夏大海觉得眼前的现实有点虚幻。 不太真实。 一一没有挑头说话,夏大海也一直沉默着。 快吃完的时候,天天走了过来。 他也不打招唿,直接就坐到了一一身边。 “你怎么才来吃饭?”一一问。 何天天揉了揉眼睛,说:“睡过头了。” “你真行,为了混口饭吃,跑教室里睡觉。”一一对这种蹭饭的行为表示鄙夷。 但能怎么办呢?娘定的规矩,人家认真地遵守了,也没犯规,你也不能把人家怎么着。 吃吧吃吧,好吃你就多吃点。 一一倒想看看,在这个食堂里吃饭的人未来能有几个出息的。 “他叫何天天,是何黑蛋的外孙子。”一一向夏大海介绍道。 第505页 “哦,黑蛋的外孙子啊。不过我瞅着怎么跟旺财那小子长得有点像呢。”夏大海还真是会看人,一瞅一个准。 “郭旺财是他爹呀,当然长的像了。”一一看向爷爷,“您不知道何翠翠嫁到郭家了吗?” 夏大海真是太久没回老家了,很多人和事都有些模煳了,“好像是有这么回事,不过记得不太真切了。” “爷爷,你觉得这个学校,我娘能办下去吗?”一一忧心忡忡地问道。 夏大海面露难色,“不好说啊。” “我跟弘文、弘武,下学期就要转过来上学了。万一我们还没毕业,学校就倒了,可怎么整?”一一的小贼眼滴熘滴熘地转了两圈。 夏大海严肃地说道:“你们在周平县上得好好的,回来干什么?” 人都往高处走,你们咋都往回退呢…… 一一:“是我打定主意要回来的。” 夏大海:“?” 第461章 一把辩论的好手 一一:“是我打定主意要回来的。” 夏大海:“?” 一一高深莫测地解释道:“之前上的那个学校,搞的形势大于本质,教学内容太单薄,太无趣,是对天赋的一种摧残。呆久了,天才都会变成蠢材。” 夏大海:“天才都会变成蠢材?”那说明根本就不是天才嘛。 “所以。”一一说:“为了保护我的睿智和敏感,我决定回到自己的大本营。” 在这儿,她能左右的事情会多一些。 自由的时间和空间也会多一些。 这更有助于精神进步,和思想发展。 天天吃完饭,也不跟大家说再见,端着空掉的餐盘抬屁股就走了。 夏大海看着男孩远去的背影,心想着,这孩子不太懂礼貌啊。 一一早就习惯了,他就这样。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从他嘴里蹦几个字儿都不容易。 “爷爷,你是不是也觉得他看起来怪怪的,有那么点像——傻子?”一一挑眉说道。 夏大海摸着光熘熘的下巴,依然瞅着男孩远去的背影。 那个背影已经小到快看不见了,到了大门口,倏地一下不见了踪影。 “傻子吗……”夏大海轻摇了一下头,说:“看起来有点像,但你这么问我,那就肯定不是了。兜来兜去,你到底想跟我说什么?” “没什么要说的,我就是想告诉你,天天的智商特别高,比我的还要高。”一一脸上写满了不服气,可事实摆着呢,她又不能不认。 夏大海:“这样啊……” 然后呢? 带他逛了一下午,东扯西扯的,也没说出个道道来。 这小孙女肯定是有目的的,但是夏大海现在还没咂摸出味儿来。 回家的路上,一一念经地似的讲了他们兄妹几个人上学的情况。 老小的班主任爱迟到,上课的时候经常打瞌睡。 学校课程单薄,教条。 留的作业机械无趣。 老师让学生过早地背诵一些太过超前的东西,死板的教学内容毁掉了孩子们的想像力和创造力。 …… 巴拉巴拉,一路上嘴巴就没有停。 小姑娘像个搞教育学的专家一样,旁徵博引,实证举例,从古代论道当代,侃侃而谈,颇具说服力。 夏大海连一句话都没插上。 这姑娘,了不得了! 真是一把辩论的好手,这要上辩论场,不得杀得对手片甲不留,丢盔弃甲啊! “想来想去,只有您能担此大任!您见多识广,在外面打拼多年,掌管着大业,管理过那么多的人。当一个小小的乡村校长,绝对不在话下!您的四个孙子孙女,还有村里的孩子们,我们的未来都拜託您了!还有天天,他真的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天才。他没有办法去外面上学,庸俗之流看不到他身上的闪光点,会把他当傻子来看待的,那他以后就真成傻子了。人类这样对待一个具有天赋的人,是暴殄天物,是会遭报应的!” 这帽子扣的,夏大海都不敢接。 天上突然毫无预兆地飘下来大片大片的雪花,白白的,像棉絮一样。 一一驻足,站定,仰头望着天边,吸了一口凉凉的空气,缓缓说道:“爷爷,我想当一个有用的人,做一些有用的事情。” 夏大海的嘴角浮起了一个不易被人觉察到的浅浅的微笑。 孙女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想法,他很欣慰。 “我想在村子里念完中学再出去见市面,这六年,我想考察整座神山。神山上全都是宝藏,需要我们去开发和保护,需要我们去了解和探索。” 一一用坚定的目光盯着爷爷,“我需要这六年的时间,真的!您帮我实现这个愿望吧,这件事我惦记很多年了。当初是娘冒着生命危险,把我带下了神山。现在我做了更为充足的准备,我学到了更多的有用的知识。我可以再准备两三年,等我小学毕业了,等我上了中学,我就开始我的计划。” 夏大海猜到了一点什么,但还是有点迷煳,他问道:“你让我帮你做什么?” “帮我在竹溪村建一所中学,带初中部和高中部的中学!”一一眨着闪亮的大眼睛,一脸期待地看着夏大海。 第506页 “这件事你应该跟你娘说啊。”小学都是她建的,中学应该也不是难事吧。 “娘太辛苦了,之前把小学搞起来都费了老大的劲儿。而且,她用的方法我觉得笨了一点,而且投入的太多,不能再沿用老办法了,不科学,也没有可持续发展的可能。中学要办得理智一些,不能再搞得跟慈善似的。” 夏大海的眼中满是惊诧,小姑娘的洞悉能力,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实在不是这个年龄的孩子会拥有的。 “我认识的人里面,只有您具备这方面的能力,只有您能帮我们办成这件事了。”一一放软语气,近乎乞求般地说道。 夏大海看到小姑娘眼中那份热切的期待,和独属于年轻人的朝气蓬勃,实在不忍拒绝。 但他也无法直接答应下来。 一一见爷爷犹豫不决,便奔前两步,投入老人厚暖的怀抱,拦腰抱住,闷声闷气地说:“不用马上给我答覆,您好好想一想,想好了咱们再聊。” 爷爷摸了摸孙女的落满白雪的柔软髮丝,慈爱地说:“好,我会认真地想一想。雪越来越大了,咱们回家吧。” “恩。”一一牵起爷爷的手。 大手牵小手,向前摆一下,向后摆一下,一摆一摆地走回了家。 临近年关了夏明苏依旧非常忙碌,每天都披星戴月,早出晚归。 田小麦需要处理的事情没有那么紧急,可以稍微放一放,等过完了新年再说。 所以这几天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就在家里做做饭,收拾收拾房子。 做些迎新的大清扫。 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责任好重大! 田小麦一边抖着床单,一边苦笑,她已经算中年人了吗? 她不想承认啊…… 她还想当宝宝呢! 往窗外不经意地一撇,雪花飘飘洒洒,美到窒息。 田小麦扭了扭酸胀的腰,抬起两条手臂,抻了抻。 柴米油盐、鸡零狗碎的生活,竟然是这般美好。 田小麦走到窗边的小桌前坐下来,用小电壶烧了水,手沖了一杯香浓的咖啡。 将杯子捧在掌心,全身都顿时暖了起来。 她一边欣赏着雪景一边慢慢地喝着,可能是咖啡太好喝了,也可能是雪景太美了,竟一时忘却了时间的流逝。 直到夏大海和一一返回家中,田小麦才恍然回到现实之中。 晃了晃水壶,都已经空了。 不知不觉之间,她是喝了多少咖啡啊! 今晚大概是不用睡了,也好,正好刚买了两本书想看。 忙里偷闲,静坐灯下,翻两本能够取悦自己的书,想想就觉得美滋滋。 带着满身的喜悦,小跑着下了楼。 “下雪了也不早点回来,冷不冷?”田小麦从鞋柜里拿出一把干净的小扫帚给一老一小两人扫去了身上的浮血。 “一点都不冷!下雪的时候不会冷的,雪化的时候才会冷呢!”一一满肚子的理论,你说一句,她有十句在那等着。 田小麦透过没关紧的门缝朝外面瞅了一眼,天都快黑透了。 “爹,一一带你在学校食堂里吃过晚饭了吧?” 一一出门前就跟田小麦讲清楚了,说晚上不用准备她和爷爷的晚饭,她会带爷爷在学校食堂里面吃。 但田小麦还是需要礼节性地问一下,表示一下关心,这是当儿媳妇的应该做的。 既然公公是一个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的长辈,那她也要做到位,不能马马虎虎,随意对付。 夏大海:“吃过了,这学校食堂的伙食啊——真是太好了,过分的好!” 第462章 人的精神可以返老还童 “吃过了,这学校食堂的伙食啊——真是太好了,过分的好!” 夏大海将“过分”两个字加了重音,让田小麦不得不去思考其中的深意。 是觉得她这么做太愚蠢了吗?还是觉得她这样支撑不了多久呢? 田小麦仔细地算过帐了,其实成本还好。 孩子们虽然挺能吃的,但毕竟是孩子,吃破了天去能吃多少。 粮食和菜都是地里出来的,田小麦从乡亲们手中低价购入,找两个厨子简单地烹饪,菜色和口味都很不错。 剩饭剩菜就餵牲口,一点都不会浪费。 河里鱼多的时候就吃鱼,冬天鱼少了,就多吃点土豆白菜,换着方法吃,也不会吃腻掉。 近几年气候好,天公作美,各家年年都是大丰收。 自家吃不了的粮食和蔬菜,早晚要到集市上卖掉。 田小麦正好就把这部分买了,竹溪村的不够,还有王家村,王家村的不够了,临近还有好几个村子呢。 从田小麦个人的收入里抽出百分之二十,也就足够给请来的老师发工资,和购入食材和调味品了。 经过县里报社的几次宣传报导,有几个乐善好施抑或跟风做好事的老闆,纷纷过来凑了个热闹,表达了对田小麦的敬意,又主动捐赠了一些桌椅板凳、黑板、粉笔之类的物品,还有足球、篮球等体育设备。 如果不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田小麦断然不敢贸贸然搞一个公益性质的学校。 千里及有一次还偷偷地跟田小麦透露过,说她把学校办好了,以后省里很可能会把竹溪村小学当做典型来推广。 第507页 这样一来,政府补助就能放下来。 田小麦深信未来可期。 夏大海是非常典型的纯粹的商人,他做任何事情,都会考虑利润。 好事自然可以做,但如果能兼顾,那自然是最好的。 孩子们对这种白得的教育资源,能否珍视,能否珍惜,能否刻苦地学习,这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深夜,夏大海躺在床上,就反覆琢磨着一一白天跟他说过的那些话,想着想着就失眠了。 他竟然有种许久没有过的激动的感觉。 这种激动,原本是属于年轻人的,但此时此刻竟然回到了自己的身上。 多奇妙啊,人的肉体无法返老还童,但人的精神却是可以返老还童的。 除夕那天,夏鹏带着媳妇回了家。 这么多年没回过家的爹回来了,怎么也得带着媳妇过来找个面,打个招唿,行个大礼,拜个年吧。 可人媳妇朱晓晓说了,每年除夕夜她都是跟爹娘一块儿过的,从来没有离开过家,所以不想跟着去乡下。 竹溪村可不就是乡下嘛,通了电、修了路又能怎样? 不住炕头,有了席梦思大床又怎么样? 乡下就永远是乡下,哪儿哪儿都是土腥气。 她不乐意去,她十分、非常、无比不乐意! “我不干!要回你自己回吧,我要跟我爹娘一块儿过年!”朱晓晓强势得很。 夏鹏从来拧不过她,为了自己的仕途,他也不敢随便发火。 虽然他气得都要爆炸了,也只能把火气收一收,等出了门,对着街边的垃圾桶,或者无辜的小树苗发泄怒气。 有一次赶巧了,刚好有个警察路过,还以为他是疯子呢,差点把他送到精神病院去。 想借酒浇愁吧……他也不敢。 因为朱晓晓强迫他戒了烟、戒了酒。 如果白天喝,万一朱晓晓突然查岗,他就等着挨收拾吧。 他在省政府大院里上班,随处都能碰到领导,也不敢在上班时间喝酒。 中午都是跟着同事一块儿在食堂里吃的,朱晓晓有很多眼线,他如果偷偷出去吃,当天晚上就别想好好睡觉了。 朱晓晓还不允许他在外面过夜,一旦夜不归宿,大概就宣告婚姻破灭了吧。 这损失就大发了,这些年受得憋屈都白受了,多不值当。 所以他也没法在下班时间喝,即使只喝了两口,朱晓晓一亲就能闻到。 味道来不及散掉。 所以自从结了婚,夏鹏就没再沾过酒了。 回老家看娘的次数也屈指可数。 媳妇呢,只去过一次,呆了不到两个小时,就拉着夏鹏回省城了。 王喜弟去世的时候,朱晓晓也没有跟着夏鹏一块儿过来奔丧,而是让一个司机跟着,说是路上照应夏鹏,其实就是用来监视自家男人的。 夏鹏心知肚明,可也万分无奈。 他攀着岳父大人的关系,得了个不错的职位。升职没有理想中那么快,但也算稳步提升,步步为营。 朱项均没有直接为他做什么,但两个人的关系摆在那里,大家都清楚,所以明里暗里有不少人相助。 再者说,夏鹏的能力也是有的。 加上媳妇看的严,他也不敢随便招惹漂亮姑娘,不敢喝酒,根本没有出差错的机会。 所以升职,也是理所当然的。 即使不喜欢夏鹏的人,也说不出他什么不是来。 之前也有人想在背后搞他,但观察了好些日子,都捉不到他的把柄,最后也就只好作罢了。 “我爹好不容易回家过大年,你就体谅我一次呗?就一次!这么漂亮的儿媳妇,怎么也得让公公见一见,当面夸一夸呀!”夏鹏想方设法地哄着,脸上笑嘻嘻,心里一箩筐一箩筐的脏话都骂到爪哇国去了。 有时候他觉得,没准哪天就会跟灯花小妹一样,得个神经病住到医院里去了。 天天人格分裂,早晚要精神失常。 不过一想起灯花,他心里就更不是滋味了。 兄妹三人,现在就属他过得最惨,最穷,最窝囊! 早知道他就不走仕途这条路了,安安心心、踏踏实实地赚钱多好。 不会有那么多的束缚和身不由己,想想结婚之前过的那种日子,多自由多美啊。 再看看现在,没什么好说的,整天除了嘆气就是嘆气,还只敢头偷偷摸摸地嘆气。 唉…… 有那么一瞬间,他竟然开始想念何翠翠了。 不是那种浅浅的一带而过的想念,而是深入骨髓的,针刺刀扎般的想念。 每当夜深人静、辗转难眠的时候,他都显得无精打采,落寞惆怅。 夏鹏从来没有认真地思考过自己的爱情,以前他觉得爱情就是玩乐。 现在却不这样想了。 他觉得,他大概认真地爱过一个女人,就是何翠翠。 可惜,他意识到的太晚了。 何翠翠早已随风飘到了另一个世界。 朱晓晓气咻咻地盯着夏鹏,开口说话之前还特意冷哼了一声,似乎是想加强自己不屑的语气。 “我跑那么老远,就为了让老头子夸两句啊,我怎么那么贱呢!我一路颠簸,吃不好睡不好的,我值当嘛我。你把我当成什么了?” 第508页 夏鹏紧咬着牙根,压抑着怒火。 可压着压着,到底还是压不住了。 积攒多年的怨气和愤怒,一股脑地爆发出来,夏鹏狠狠地甩手给了朱晓晓一巴掌。 女人的脸上顿时留下了五个清晰的指印。 “那是你公公,是我爹!”夏鹏恶狠狠地盯着朱晓晓,“你有没有点教养!” “你你你你你——你竟然打我?!”朱晓晓气得浑身颤抖,从小到大都没人打过她。 这一巴掌来得太突然了,毫无预兆。 一时之间,委屈、恐惧、愤怒,所有复杂的情绪交织在一起,汇成了不断掉落的泪珠子。 朱项均带着妻子串门子去了,不在家里。 朱晓晓睁大了眼睛,难掩惊恐之色,她虚张声势地喊道:“夏鹏你胆儿肥了你!你是不是不想混了?我这就让我爹回来,让他收拾你!” 她怕自己会被打死,跌跌撞撞地跑到客厅,拿起电话想要找人求救。 夏鹏站在卧室门口,点燃了一支香菸。 他冷冷地瞅着朱晓晓拿起话筒,摁下了号码。 第463章 以后可有好日子过喽 夏鹏站在卧室门口,点燃了一支烟。 他冷冷地瞅着朱晓晓拿起话筒,摁下了号码。 “你如果把刚刚的事情告诉别人,那咱们就离婚吧,我不稀罕当这个小破官。你们如果不想让我好过,我也不会让你们好过的,想整死你家老头子的人多了去了。” 夏鹏的狠绝写在脸上,“你可能不知道,我手上有很多材料,随便寄几份到纪检委,呵……大不了同归于尽。” 朱晓晓的手抖了抖,差点把话筒摔到地上。 “喂,谁啊?”电话里传来男人的声音。 朱晓晓稳了稳神,尽量让自己显得没那么慌张,“喂,大伯,是我。” “是晓晓啊!你怎么不跟着一块儿过来呢?家里炖了燕窝,你都不来喝!你在家吗?要不现在过来啊,天还没黑透呢。”大伯热情地邀请道。 夏鹏的注视,让朱晓晓惶惶然不知所措,她不敢妄自行动。 一个错误的决定就会毁了他们全家人多年踏出来的官途,这样的责任,她担不起。 “今个我身体不大舒服,就不过去了,过两天我再去看您。”朱晓晓强打精神,跟大伯客套了一番。 “那行,你好好休息吧。”大伯笑着挂断了电话。 朱晓晓听那头很是热闹,估计除了她爹娘还有不少客人。 夏鹏从酒柜里拿出一瓶五粮液,拧开盖子,直接对着瓶口灌下一大口。 “真特么好喝啊!”之前他只能看着朱项均自己喝,鬼知道他在旁边闻着酒香到底有多馋。 没有人知道夏鹏站在小卖部门口,一口气连吃十几块带酒夹心的巧克力糖时的心情。 就是为了能解那么一丢丢的馋啊! 人们都眼馋他有靠山,能稳步晋升,却看不到他过的是怎样卑微的生活。 现在拿着酒瓶,把五粮液一口口灌进肚子里的时候,夏鹏才恍然彻悟。 这些年,他怎么就想不开了呢! 一直以来都那么会为自己打算的一个人,怎么就过到了这步田地呢? 要说不是被什么东西掩了心,蒙了眼,他都不信! 朱项均和妻子回到家中,站在玄关换鞋的时候就闻到了浓烈的酒味。 “家里来客人了吗?”省高官夫人王顺华皱着眉头疑惑地朝房间里面望去。 左看右看,连半个人影都没有。 这时的朱晓晓正在浴室里洗澡,夏鹏喝多了已经醉倒在床上,唿唿大睡呢。 朱项均听到浴室里有水声,就敲了敲门,问道:“谁在里面呢?” 朱晓晓只觉得后脑勺一阵阵发闷,她已经洗了一个多小时了,有点缺氧,加上过度紧张,受了刺激,脑袋昏沉得厉害。 “爹,是我,我马上洗好了。”朱晓晓揉了把脸,强自镇定地回道。 “我们回来了,跟你说一声。”因为水声比较大,所以朱项均也没有听出女儿的声音有什么不对。 朱晓晓往太阳穴上抹了一整瓶的风油精来清脑,这才好不容易找回点精气神。 最后用沐浴液盖住风油精的味道,又沖了两遍澡,才缓步走出浴室。 她需要为红肿的右脸,还有满屋子的酒味做出合理的解释。 刚刚洗澡的时候,就已经编好了藉口。 所以出了浴室,就直接来到了爹娘的房间。 “乖乖,你的脸怎么了?是不是夏鹏打你了?”王顺华激动地跑上前,查看女儿受伤的脸,“这是不是得去医院看看啊!” 朱项均稳坐在床上,正在喝茶。 朱晓晓抱着王顺华的胳膊,努力撑住身体不让自己倒下。 她向一脸严肃的朱项均解释着眼下的情况,“回来的路上我碰到小流氓了,他要扒我的衣服,我不让,就被他给打了。好在我跑到路口的时候,刚好碰到了夏鹏,小流氓就跑掉了。” 王顺华急切地问道:“小流氓有没有把你怎么样啊?他长什么样你记住了吗?咱们报警吧,让警察去抓他,让他蹲个十年八年的……” 朱项均敲敲桌子,打算了妻子的话,“你先安静一会儿,听晓晓把话说完。” 第509页 “他带着口罩,我没看清他的长相,当时太混乱了,我都吓傻了。还是不要报警了,他没对我做什么,就是撕开了我的上衣……夏鹏他,心里憋气,所以喝了点酒。那个,万一警察没抓到人,我怕那个流氓盯上我……” 朱项均沉着脸,说:“你先去把头髮吹干,别生病了。这事儿明天再说。” 王顺华还想说点什么,但闺女对她摇了摇头,她也就按下了满心的疑惑和满肚子的关心。 朱晓晓一夜没睡,第二天早上夏鹏一醒,她就跟他把谎话对了一下,生怕在爹娘面前露馅。 夏鹏的脸上浮现了意味深长的笑容,这毫无计划的一仗,他全胜了呀! 以后可有好日子过喽! 第464章 笑比哭还累 朱晓晓乖乖地跟夏鹏回竹溪村过大年去了。 朱项均和王顺华也没有多说什么,毕竟婆婆刚去世,公公好不容易回趟老家,作为儿媳妇,于情于理都应该回去看一看,问候一下。 回程的路上,夏鹏开始摆起了谱子。 他是认准朱晓晓不敢对他怎么样了。 他那个后悔呀,以前怎么没想到用黑料去恐吓朱晓晓呢? 一味的讨好,日子当然不好过了! 简直是越过越糟糕,糟糕透顶了。 朱晓晓穿梭在卧铺车厢里,一会儿去倒个垃圾,一会儿去接点热水,还要给夏鹏捏肩捶背。 对面铺位的一个中年男人看得惊讶不已。 他半开玩笑半含深意地说道:“哥们,行啊,这么漂亮的媳妇,被你使唤得跟丫鬟似的,厉害厉害!” 夏鹏不屑地摆摆手,说:“这算什么,小意思!” 中年男人没再多说什么,他是学心理学的,对微表情有所研究。 他看出朱晓晓不是那种懦弱听话的女人,因为眼神是不会骗人的。 得意忘形,容易死无全尸啊! 中年男人摇摇头,展开报纸,看了起来。 陌路相逢,不过是擦肩而过的缘分,他也没必要叮嘱太多。 闲事莫管,各人有各人的生活和命运啊! 甭管以后发生什么,结的果都是之前下过的种子。 这世道所有自认为的冤枉,本质上都是自作自受。 终于到了目的地,朱晓晓累得都快吐血了。稍一活动,满身的骨头都咔咔作响,跟要散架了似的。 出生到现在,就没受过这种罪! 可还是要笑脸相迎,礼貌地打招唿啊…… “爹,哥,嫂子……”朱晓晓强颜欢笑地挨个打了一遍招唿,又给四个孩子塞了红包。 田小麦以女主人的姿态招唿道:“一路上累坏了吧,看这小脸蜡黄的。赶快去洗洗手,先喝点热乎的鸡汤,暖暖身子。过会儿就能开饭了。” “还好,不是很累。”朱晓晓的表情有点拧巴,她实在是笑不出来了。 原来,长时间的假笑比哭还累! 夏鹏对父亲的印象不是很深了,但父子俩面对面地坐着,心里还是有点翻腾。 两个人聊着天,聊着聊着,夏鹏就哭了。 他在老丈人家里受了太多的委屈,这些年憋屈坏了,回到自己的地盘,见到了家人,沿路看到熟悉的一草一木,再没良心的人,也会动情。 田小麦发现夏鹏这几年的变化有点大,整个人的锐气都被磨没了,身上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怨妇感。 之前听说朱晓晓很强势,今天一见,感觉有点奇怪。 态度比预想中的好了太多,她以为朱晓晓一进门就会挑剔这挑剔那,满脸不屑,趾高气扬的呢。 没想到会是笑脸相迎,弯腰行李,客气得不得了。 但看着眼前的情形,又有那么一点不自然和不舒服,像是蹩脚的演员在勉强自己做一出假戏。 田小麦摇摇头,打算不为难自己了。 妯娌之间,几年才见一面,差不多就行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夏明苏和田小麦在厨房里忙活着一大家子的晚饭。 王喜弟过世之后,四个孩子都在县城上学,家里这边不需要人照料,就把僱佣的女工都辞退了。 只让周森的媳妇白天过来照料一下家里的牲畜,做一些清扫的工作。 所以现在暂时没人帮忙做饭了,只能夏明苏和田小麦亲自上阵。 朱晓晓洗了手,坐下来刚喝了两口鸡汤,夏鹏就瞪着眼说:“我哥和嫂子都在厨房忙活呢,你也不去帮帮忙!” “恩?”朱晓晓瞥了夏大海一眼,立马扯出一个笑脸,和颜悦色地说:“嫂子给我盛的鸡汤,我怕凉了,先喝两口。” 夏鹏没好气地说:“赶紧喝,喝完去帮忙。” 夏大海连忙劝阻道:“不用着急,你让晓晓慢慢喝。刚下车,着什么急,今晚歇好了,明天再帮忙不迟。” 朱晓晓端着碗,一口气喝光了滚烫的鸡汤,烫得她直翻白眼。 夏鹏你等着,早晚有你受的。 别太得意了,回头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朱晓晓放下碗,起身就去了厨房。 夏大海摇摇头,念叨了一下老二的不是,“你对你媳妇这态度也太恶劣了,这不行啊,这不对,以后可不能这样了。” 第510页 “知道了。” 夏鹏嘴巴上是这么答应的,但他在心里说的是,你是没见着她以前是怎么对我的,我只是以牙还牙罢了。 这就是现世报,朱晓晓的现世报。 夏鹏忽略的一点是,他做了朱晓晓之前对他做的事情。 那么,他的结局一定不会比朱晓晓的更好。 人家省高官的女儿是吃素的吗? 一下子变化这么大,难道不觉得反常? 第465章 夏尔摩斯初 夏鹏对朱晓晓表演了太久的忠诚,说了太多违心的情话,现在回想一下都觉得噁心。 他只有把所有恶气全部撒出去,心里才能舒坦。 吃晚饭的时候,他一点好脸色都没有给朱晓晓。 朱晓晓帮忙倒酒布菜盛汤,跟个奴婢似的。 连四个孩子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 尤其是一一,始终想从这个陌生女人的身上看出点什么端倪。 一一是敏感而聪慧的,她想到了田小麦想到的一切。 但她跟她娘一样,并没有想出什么结论。 因为她们都对实情毫不了解。 好在田小麦坐在朱晓晓的旁边,帮她化解了不少的尴尬。 不过也于事无补。 父子三人把酒言欢,聊着多年前的往事,调侃着同事和合作伙伴。 喝到后面,都有些醉了,也不管桌上有没有小孩儿,就毫不忌讳地聊起了一些艷情的八卦。 田小麦听他们说得越来越离谱,就催孩子们回房间了。 大年初一,家里来了一位客人。 当时去开门的是田小麦,她看到邹平打扮得人模狗样地站在门外,笑着说道:“新年快乐呀!” “你怎么不说一声就来了。”田小麦把邹平让进屋内,顺手关上了大门,把冷空气隔绝在了外面。 “进来坐!”夏明苏起身过来拍了拍邹平的肩膀,“好久没见了,忙什么去了?” “瞎忙呗。”邹平说完,扫了一眼房间。 他看到夏鹏和朱晓晓的时候,并没有露出什么特别的表情。 好像他进这个门之前就知道他们会在房间里一样。 夏明苏给双方正式地介绍了一下,几个人握手简单地打了个招唿。 “我爹在后院打太极呢,一会儿你就能见到了。” 邹平一脸惊讶,“你爹回来了?” 都多少年没回过家了……他认识夏明苏这么多年,家里上上下下都见过了,竹溪村的人都能认个全乎,唯独没见过夏明苏的爹。 真是个神秘的大人物! 夏明苏扔过去一个洗好的苹果,邹平稳稳地接住,问道:“这次他在家里呆多久啊?还走吗?” 夏明苏:“听他说,过年完就走。估计就这几天吧。” “能回来就好!”邹平的余光盯住对面的夏鹏和朱晓晓。 夏鹏正翘着腿在看电视台转播的球赛,朱晓晓则颓然地坐着,脸上毫无神采。 一一听到有客人来了,就走下楼,想凑个热闹。 她刚好听到爹说爷爷这几天就走,便反驳道:“爷爷不会走的!我会把他留下来的,他现在已经动摇了!” 夏明苏笑笑,没搭这一茬。 留不留的,顺其自然吧,他不在意。 一一看向邹平,大方地问候道:“平叔叔好。” 邹平眼底藏着温柔的笑意,“一一你是不是又长高了?” “怎么?不行么?怕我超过你?”一一抢过邹平手上的苹果,喀嚓就是一口。 “你是高是矮,跟我有什么关系,随便拉个话题跟你打个招唿而已,小屁孩就是不懂大人的语言密码。”邹平故作高深地说道。 一一撇撇嘴,“大人的语言密码又粗陋又低级,我才不稀罕了解这些呢!你们大人就是自以为是,当面一套背面一套,口是心非,心思歹毒!” 一一说着转过头,往朱晓晓的方向甩了把眼刀子。 随后又把视线往旁边挪了挪,不屑地扫了夏鹏一眼。 邹平的太阳穴跳了跳,他怎么觉得了解真相的人不止他一个人呢。 “你跟我来!”邹平起身把一一拉到了楼上的客房。 他之前过来串门的时候,在客房里水果,所以轻车熟路。 因为跟夏明苏是铁哥们,跟田小麦也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所以也没把自己当外人。 “你刚才那话,什么意思?”邹平严肃地问道。 一一:“什么什么意思?” “你明明在影射对面那两人,你是不是知道点什么?你是怎么知道的?” 难道夏鹏回家之后把之前发生的事情都说了? 不太可能啊。 一一抱起双臂,说:“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看出来婶子委曲求全的样子,都是演的。她明明是娇生惯养的官家小姐,又是火爆的脾气,一直说一不二的,怎么可能突然就对二叔低眉顺眼了。明摆着是在作戏,居心叵测,没安好心。二叔就是个傻子,我娘和我都给过他提示了,他就是听不懂。以后栽了跟头,也是活该!蠢得没药救!” 那天,邹平好巧不巧地刚好看到了夏鹏打朱晓晓的那一幕。 是的,这些年每当他想起朱晓晓的时候,都忍不住跑过去监视一番。 第511页 他觉得自己特别龌龊,特别无耻。 因为一场无法实现的单恋,变成了一个无耻的偷窥狂。 夏鹏打了朱晓晓,朱晓晓立马变成了胆怯顺从的小绵羊。 邹平不放心,一路跟着他们上了火车,回到了竹溪村。 朱晓晓这一路上是怎么伺候夏鹏的,他全部看在眼里,疼在心上。 听了一一的话,邹平有点腿软。 他以为一一在楼下说的“当面一套背面一套,口是心非,心思歹毒”这句话,是针对夏鹏的。 现在听来,是他理解错了。 这句犀利的评判,说的竟然是朱晓晓。 邹平太喜欢朱晓晓了,因而他根本没有看出这个女人眼中闪烁着的不只是委屈和痛苦,更多的是怨恨和狠绝。 一一好奇地看着邹平,一脸玩味,“平叔叔,你该不是喜欢我婶子吧?” 按理说,这件事跟邹平毫无关系,可他现在这种复杂的表情,是因何而来的呢? 一一八卦的触角伸了出来,除非她了解到实情,否则她不会善罢甘休的! 邹平果断地否认了,“我怎么可能喜欢你婶子,我都没怎么跟她讲过话。” “不对。”一一在邹平面前走了两个来回,最后在他面前站住,很肯定地说:“你跟踪他们来着吧?” 邹平擅长跟踪,一一很早就知道了。 一一经常缠着娘亲讲以前的事情,田小麦被缠磨得没有办法,偶尔会说一两件以前的事儿。 细节当然不会讲太多,也会避开一些暂时不适合让一一知道的内情。 但一一是谁啊,竹溪村的福尔摩斯,别名夏尔摩斯?初! 给她一点线索,她就能从不同的人口中拼凑出一个相对完整的故事。 邹平不敢再多说话了,他点了点一一的额头,迈步准备离开。 一一拦在他面前,仰头说道:“告诉我你看到什么了?肯定是发生了什么让你担心的事情。一切都在你脸上写着呢!立志做侦探的人,这点应变能力和适应能力可不成啊!平叔叔,你还需要锻鍊!” 邹平:“……” “说吧!”一一像个经验丰富的老司机似的,直了直腰,一副准备为邹平出谋划策的样子。 她说:“没准我能给你出出主意,或者搭把手帮个忙呢!何必一个人苦闷,解决问题需要合作。合作才是王道!” 邹平不知道该不该让一个这么小的孩子,过早地了解大人阴暗的世界。 就在邹平犹豫的时候,一一又加了一把火,“你不告诉我,然后你自己一个人就什么都没解决。那结果呢——很可能就是两败俱伤。我叔叔,还有你喜欢的女人,有可能会共归于尽哦。大人嘛,最喜欢这么做了。你不想让我好,我也不会让你好过。大事小事都会生出巨大的仇恨,仇恨能毁灭一切,寸草不生。啧啧啧,真可怕。这样一想,我还是不要长大的好。” 是啊,邹平点点头。 心说:你还是不要长大的好。你长大了,一定更可怕。 厉害得可怕。 说真的,邹平根本没把一一当小孩子来看。 哪里有小孩子会懂这么多复杂的道理? 哪里有小孩子有这样的慧眼,能看透成年人的哲学? 第466章 一一的套路,咱们不懂 田小麦上来叫人,邹平才得以逃脱一一的质问。 一一摊手,无所谓道:“你不告诉我没关系,我对叔叔婶子的事情也没有兴趣,太无聊。反正你别后悔就行!” 邹平没有留下来吃饭,田小麦将他送到了村口。 路上田小麦问他,“你跟一一说什么没有?” 邹平摇头,“没有。” “我不希望她知道太多大人的事情。”田小麦轻轻地嘆了一口气,“之前没太注意,以为她小,随口讲了也没关系。后来发现我错了,小孩子的思考能力,比咱们以为的要大得多了。可最大的问题在于,一一总觉得自己知道的就是全部,以为自己掌握了真理。” “别说一一了,咱们不也一样吗……”邹平不打算隐瞒田小麦,他需要一个倾听的对象。 “我是跟着夏鹏和晓晓一路回来的,坐了同一班火车,就在他们隔壁车厢。” 邹平自嘲地笑了笑,“我觉得自己现在有点病态……那天我路过他们家,没忍住,就跑到对面的楼上偷看了一会儿,我就想看看晓晓现在过得好不好。没想到刚好看到夏鹏扇了她一巴掌,晓晓打了一个电话,后来她爹娘回家了,什么都没有发生。晓晓为什么要隐瞒挨打的事情呢?这是家暴呀!她爹一定会为她做主的,她没有必要受这个委屈……” 田小麦:“也许,她有把柄落在了夏鹏的手上,或者……” “或者什么?”邹平问道。 田小麦:“或者是朱项均有什么把柄落在了夏鹏的手上。” “即使有什么把柄,夏鹏也不是朱项均的对手。”这一点邹平看得很清楚。 田小麦提醒道:“你别掺和这件事了,你太喜欢晓晓了,所以认知会出现偏差。朱晓晓不是委曲求全的人,她不会让自己太难过的,她有自己的打算。你就当一个旁观者吧。” 第512页 两人走到了村口。 邹平:“别送了,我走了。” 田小麦:“注意安全啊!” 邹平:“知道了。” 真的知道了才好,田小麦实在是不放心邹平。 痴情汉容易钻死胡同出不来。 夏鹏和朱晓晓的家务事并没有那么简单,里面掺杂着很多层复杂的人物关系和权钱利益。 如果邹平一冲动,做了什么不理智的事情,真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夏鹏和朱晓晓在家里住了两个晚上就回省城了,他们走的时候,田小麦给装了很多好吃的。 夏大海叮嘱儿子:“鹏鹏啊,路上多照顾着点晓晓。” 夏鹏不耐烦地点点头,“知道了。” “这两个包沉,你拎着,别让你媳妇累着。大老远陪你回来过年,多不容易,你体贴一点。”夏大海从来没有关心过孩子,在孩子们成长的过程中,他缺席了,现在他想弥补一些遗憾。 可毕竟时间太短,能做得太少。 夏鹏拎着两个死沉死沉的大袋子,扭头走了。 朱晓晓拉着行李箱,提着一个比较轻的手提包,跟在后头。 待两个人离开众人的视线,夏鹏就把手中的两个大袋子往雪地上一扔,说:“你拎这个,把你手上的给我。” 朱晓晓瞪着两个眼珠子,没动弹。 “你聋了?”夏鹏箭步上前,一把扯走朱晓晓手上的手提包和拉杆箱,留下一句:“火车票在我这,你跟不上我,就别回家了。” 朱晓晓咬咬牙,决定暂时咽下这口恶气。 晚上,一一非要拉着爷爷去河边看月亮。 夏明苏站在窗户底下往天上看了看,黑漆漆一片,“哪儿有月亮啊,天气预报刚才说明天有大雪。” “家里看不到月亮,所以才要去河边嘛!爹,你真是一点情调都没有,当初是怎么追到娘的啊!”一一套上棉鞋,就挽上夏大海的胳膊,笑嘻嘻地说:“走,出发!” 夏大海其实真不想出去,听听外头,唿唿的大风啊,光听动静就觉得冷,鸡皮疙瘩一层层地往上涌。 可小孙女有悄悄话要跟他讲,他多少也得给点面子。 “走吧。”夏大海深吸一口气,打开了大门。 爷孙两人离开之后,田小麦问夏明苏:“你觉得咱闺女能说服她爷爷吗?” “悬!”夏明苏稳坐在沙发上,剥了个橘子,调到一个做菜的频道,认真地看了起来。 田小麦凑过去,跟着一块儿看了两眼。 播gg的时候,她说:“我觉得没准有戏!一一最近没少动心思,前两天你不在家,她跟她爷爷玩的可好了。早饭之后,一块儿喝茶聊天。喝完茶开始斗棋。吃午饭的时候,找个话题进行一场辩论。饭后各回各屋休息,下午三点,一一准时叫醒爷爷,让她爷爷教她打太极。打完一整套太极,接着再斗棋。斗完吃水果,等你回来吃完饭。日子过得很丰富吧?” 夏明苏觉得有点可怕,“我爹竟然没有提前回青岛,已经是奇蹟了。” 在他的心目中,他爹对孩子从来都没有耐心。 这种没耐心不是因为不爱孩子,而是因为不善表达。 加上夏大海离家比较早,没有跟孩子一块儿生活过,所以应该不擅长跟小孩子相处才对。 “你别忘了,那是一一!”田小麦高深莫测地提醒道。 夏明苏瞭然,“恩,一一的套路,咱们不懂。” “不管了,静待结果吧!”田小麦歪倒在夏明苏的肩头,闭上眼睛养神去了。 gg结束,美食节目还有一集。 弘文和弘武都回了自己的房间,他们不喜欢热闹,所以大多数时间都待在自己的小天地里不出来。 老小白天玩得太疯,吃完晚饭不多久就睡下了。 灯火通明的客厅里,只有电视机的声音。 田小麦闻着茉莉绿茶的清香,晕晕乎乎地睡着了。 这几天要伺候一家老小,还总有客人过来,她着实是有点累。 睡眠不足,加上屋里屋外的家务活让人提不起劲儿,所以比繁忙的工作更令人疲惫。 轻轻的唿噜声均匀地响起,夏明苏偏过头,看到田小麦柔软的刘海儿和干爽的睫毛。 他扶住田小麦的脖颈,往旁边挪了挪。 田小麦突然醒了,张口就问:“他们回来了?” “没有。”夏明苏的声音很温柔,“躺我腿上睡会儿吧,他们回来了,我再叫你。” “哦,好。”田小麦揉了揉有点发痒的鼻子,头朝沙发那一侧躺到了夏明苏的腿上。 夏明苏的左手按揉地田小麦的头皮,右手握住田小麦的一只手。 田小麦在舒适的温度,舒适的气味,舒适的按摩之下,很快又睡着了。 短短的半个小时里,她做了很长很长的梦。 是一个甜美的梦,但醒来的那一刻,却怎么都想不起来了。 “娘,我和爷爷受风了,给我们煮点姜汤吧?”一一刚进门就朝娘喊道。 田小麦拢了拢散掉的头髮,揉了揉眼睛,立马围上了围裙,“行,你们赶紧沖个澡,去去寒气吧,我这就给你们煮姜汤。” 第513页 夏大海接连打了一串的喷嚏,这是要感冒的节奏啊! 一一腾腾腾地跑上楼,来到爹娘的房间,冲进洗澡间,一手开热水,一手脱衣裳。 她迅速地沖完了澡,用毛巾裹好头髮,套上娘的浴巾,就冲到了厨房。 “娘,姜汤呢?!”一一凑到灶台前,往锅子里面看了看。 “你怎么不多冲一会儿?”这洗了能有十分钟?十分钟怕是都没有吧。 “水刚开,姜都还没煮开,你急什么?”田小麦一边说着一边给闺女仔细地擦了擦头髮。 “放这煮着吧,我给你吹头髮去。”田小麦拉着一一重新回到房间。 第467章 那就留下来吧 “放这煮着吧,我给你吹头髮去。”田小麦拉着一一重新回到房间。 吹头髮,套袜子,穿睡衣,一切拾掇好之后,姜汤也煮的差不多了。 这时候夏大海还没出浴室呢。 “你先喝吧。”田小麦给一一盛了一碗。 一一喝得急,烫得直翻白眼。 喝完逼出了一身的汗,瞬间觉得通体舒畅了。 夏大海稳重得多了,洗了一个小时,才慢悠悠地走出房间,特别斯文地用了十五分钟才喝完一碗姜汤。 一一摇摇头,在旁边纠错道:“爷爷,你这样喝,没什么用的。” 夏大海:“恩?” “要趁着热乎劲,一口气喝完,喝得浑身冒汗,这样才能逼走已经入体的寒气。”一一认真地解释道:“虽然吃太烫的东西,对口腔黏膜,对食道和肠胃都不好,但偶尔这样一次没有关系的。这不是为了预防感冒嘛。” 夏大海瞅了瞅已经空掉的碗,心想你怎么不早点说。 一一看懂了爷爷的心思,“刚才我看电视来着,没注意到您。要不,您再喝一碗?” 这是家里最大的一个碗啊,刚刚那一碗都是勉强喝完的。 再来一碗? 夏大海:“我先去趟洗手间,你帮我再盛一碗过来。” “得令!”一一端着碗,一熘烟跑走了。 夏大海用小孙女的方法又喝了一海碗,他觉得肚子里面都可以养鱼了。 就是不知道鱼喜不喜欢姜味。 这样喝,果然出了很多的汗,整个人也舒坦了不少。 到了晚上十一点,关灯关电视,各回各屋睡下了。 夏大海很快就入睡了,但又被尿给憋醒了。这一整晚,他跑了三趟厕所。 结果上厕所的时候,又着了凉。 第二天醒来,嗓子又痛又痒,鼻子也不通气了。 夏明苏找出体温计,让他爹量了量,三十八度七。 感冒药、退烧药一股脑吃下去,夏大海昏睡了一天。 原本他打算初五之前就走的,结果因为受风得了重感冒,一时之间无法启程。 一一做出痛心疾首的样子,特别地殷勤地给爷爷端水端饭,提醒爷爷吃药喝水。 趁机又聊了聊人生哲理,回忆了一下往昔岁月。 人在生病的时候,意志力都比较薄弱,夏大海就这样被一一小朋友洗了脑。 他的确对不起自己的三个孩子,想想灯花,想想鹏鹏,现在都远走高飞了。 只有大儿子一家还在竹溪村里生活。 外面的生意,真的放不下吗? 他有什么可放不下的呢? 人已过半百,还剩下多少时日,谁说得准? 如果只剩下一年的寿命,他会用这一年做些什么事情,弥补些什么遗憾呢? 大概,会想多感谢一下亲情吧。 留在这里吗? 留下来也很好吧。 听一一的意思,明苏和小麦都希望他留下来。 那就留下来吧。 夏大海终于在感冒痊癒的那一天,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什么?爹,你说真的?!你真的要留下来吗?太好了!”田小麦满脸的喜色,高兴得差点跳起来。 夏大海点点头。 儿媳妇的反应,让他很是感动。 现在大多数年轻人,都不想被打扰,都希望过自己的小日子。 想着把老人留在身边照料的人,能有几个呢? 夏大海竟在这时突然想起了王喜弟,他的老婆子纵有千般错,但至少做好了一件事。 那就是带好了夏明苏这个大儿子。 他这个大儿子真是好啊,优秀!看人的眼光也是一级棒。 生得四个孩子,也是个顶个的好。 一一故作淡定,安坐在爷爷房间里的一个高背椅上。 “娘,我的任务完成了。接下来,你该完成你的任务了。”一一提醒道。 田小麦笑道:“知道了,既然许下了承诺,就一定拼力完成。” 夏大海问道:“完成什么?” 田小麦答:“在竹溪村建一所中学,带有初中部和高中部的!” “这样啊……”夏大海默了默,抬起头说:“我可以帮你。” 田小麦真是激动到无以復加,一箭双鵰有木有?! 她好想立刻马上打电话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夏明苏。 不行,不能光想,她要行动。 奔到电话前面,迅速拨通号码。 一听是夏明苏亲自接的,田小麦就飞速说道:“苏苏,爹决定留下来了!” 第514页 夏明苏愣了一下,没头没脑的一句话,什么意思? 将田小麦的话默念了两遍,爹决定留下来了,爹决定留下来了…… “爹决定留下来了?真的?!”夏明苏终于反应过来了,他之前觉得这根本没可能的啊,所以一点期待都没有。 田小麦:“真的!千真万确,爹还说要帮我一起建中学,我太开心了,晚上咱们庆祝一下!” “好。”放下电话之后,夏明苏的眼睛红了。 在失去了娘之后,他终于跟爹生活在一起了。 可惜,家里始终有人缺席。 第468章 他爱你,爱了你很多年 “爹,一一到底是怎么说服你的?”田小麦好奇地问。 “她见到我之后说的每句话,都在说服我。”夏大海这样回道。 厉害了,我的闺女。 田小麦笑得像个慈祥的老母亲。 过完元宵节,夏大海就回青岛办事去了。 他把自己的财产整合了一下。 该卖的卖掉,该收的收回来,前前后后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才安排好一切,办好了退休的所有事情。 在这三个月里,发生了很多的事情。 有噩耗,也有好事。 邹平为了救朱晓晓,拉着夏鹏从桥上跳了下去。 邹平整个人直接拍到水泥板上,当场死亡。 夏鹏命大,他落在了一个垃圾堆上,得到缓冲,多处骨折,但保住了命。 夏明苏把邹平的骨灰撒到了江里。 朱晓晓穿着一身的黑衣裳,跪在江边,问田小麦:“他为什么要救我?我甚至都不算认识他,他为什么要用自己的命来换我的命?” 她不懂,她难以理解。 “你真的一点都不知道吗?你难道连猜想都没有吗?”田小麦以为朱晓晓多少会有点感觉呢。 毕竟,被一个人这么用力地爱着,用生命守护着,就一点点的感觉都没有吗? 朱晓晓摇摇头,迷茫地说:“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知道?我跟他都没有说过几句话,只是知道有这么一个人,是你们的朋友,仅此而已。” 田小麦将朱晓晓扶了起来。 地上凉,冬日的寒气还没退去呢…… “邹平走得太突然了。”田小麦长嘆道:“他没有亲口告诉你的事情,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应该让你知道,我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权利。” “告诉我吧,我有知情的权利。”朱晓晓的眼泪像潮水一样瀰漫上来。 田小麦犹豫良久,直到被冷风吹干了唇上的水分,吹得脸上生疼,才缓缓地开口说道:“邹平,他爱你,爱了你很多年。在你跟夏鹏结婚之前,他就爱上了你啊。” 朱晓晓把眼睛睁得大大的,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 她惨笑道:“怎么可能呢?我跟他,都不认识啊。” “他认识你,可能没有那么地了解你,但是他对你一见钟情了。”田小麦无法说出更多的细节。 因为偷窥不仅是犯法的,而且也是不道德的。 邹平以爱的名义,的确做了一些出格的错误的事情。 但是,他用唯一的性命守护了他深爱的女人。 这样,就能抵消掉他犯过的错吧。 审判官,会理解的。 一定会理解的。 过完年回到家,朱晓晓把夏鹏打她的事情跟父亲讲了。 还说夏鹏掌握了一些黑暗的资料,这触及了朱项均的底线。 这样一个危险的人物,不可以再留在身边。 他让闺女离婚。 朱晓晓也正有此意。 他们花了一点时间,用了一点手段,让夏鹏当了一把替罪羔羊,彻底断了他的仕途。 夏鹏涉嫌受贿,还面临着牢狱之灾。 当他知道这些是朱晓晓和朱项均合伙给他下的套时,气急之下,将朱晓晓拉到大桥上,威胁她要同归于尽。 那阵子邹平一直在观察他们的生活,他闻到了危险的味道,所以在暗处保护着朱晓晓。 当夏鹏揪着朱晓晓的头髮,意欲将她推下大桥的时候,邹平从后面冲上前,一把将朱晓晓扯到安全的地方,随后抱着夏鹏跳了桥。 一切发生得太突然了。 他连一句话都没有留下。 朱晓晓蒙了,直到邹平火化那天,她都是混乱的状态。 这是谁啊?为什么要救她啊? 一肚子的疑问。 朱项均原本打算好好扶持夏鹏,让这个女婿接自己的班来着。 没想到他眼拙,看错了人。 现在好了,一切都解决了。 办完离婚手续,夏鹏就成了有前科的无业游民。 他没脸回竹溪村,没脸见父亲。 夏鹏拄着一根拐杖,走了。 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他成了第二个夏大海。 每当他离开一个地方,就会往家里写封信报平安。 夏鹏成了一个有消息,但寻不到踪影的隐形人。 朱晓晓硬拉着田小麦去酒吧喝酒,夏明苏没办法也跟着去了。 凌晨一点,巷子里的小酒吧,黑暗、潮热、骯脏。 “这是我疗伤的地方。”朱晓晓大声地喊着,但田小麦勉强才能听到她在说什么。 第515页 酒吧里的音乐声放得太大了,显得暴躁而愤怒。 “我第一次来的时候,只有十岁!”朱晓晓张开两只手,告诉田小麦:“十岁!我十岁的时候,在这里被人强姦了。” 朱晓晓笑得满脸泪花,“那个男的,只有这么高吧?” 田小麦看朱晓晓在肩头比划了一下。 第469章 善良,是最酷的! 朱晓晓笑得满脸泪花,“那个男的,只有这么高吧?” 田小麦看朱晓晓在肩头比划了一下。 “最多一米五,不过我当时只有十岁啊,还是没有他高,更没有他有劲儿。他可胖了,得有两百斤吧,我当时也就五十斤,连挣扎都显得可笑。我在那扭来扭去,他可能还当是情趣吧……” 田小麦听不下去了,可朱晓晓一杯接一杯地灌着冰凉的啤酒,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你们是不是以为,我这种娇生惯养,爹宠娘疼的女孩子,都特别幸福,过得特别顺心,特别美好啊?狗屁!” 朱晓晓拿起一瓶啤酒,放到嘴边,动作利落而流畅地一磕,瓶盖就被她洁白而小巧的牙齿撬开了。 “全都是狗屁!”她甩开挡在额前的头髮,田小麦清晰地看到几滴眼泪同时被甩到了阴暗的角落。 “那天我是跟着几个堂哥来的酒吧,我只觉得人多好玩,没想到这里是个这么危险的地方。几个堂哥都喝多了,在舞池里面跳舞,根本不知道我被人拖到里面的仓库里。我回家把这件事跟我娘说了,我娘怕得跟自己被强姦了似的,哈哈哈……” 朱晓晓笑得直打嗝,打到快抽过去了才慢慢地停下来,她接着自己的话说道:“我爹知道了之后,脸色特别难看。他警告我,不要告诉任何人。后来啊,我才之后,那个又矮又胖的老男人,知道我爹的秘密。是什么秘密?那我就不知道了……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反正我已经被人糟蹋了。” 田小麦听得心里一阵阵发堵,这种事情太怎么安慰呢?没法安慰的啊。 用桌上的瓶起子开了一瓶啤酒,陪朱晓晓喝了一会儿。 夏明苏滴酒未沾,他今天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把两位女士照顾好,让她们安安全全地回到家。 朱晓晓晃晃悠悠地起身,说:“我去趟洗手间。” 田小麦立马跟着站起来,“我也要去。” “不用你——你陪我!”朱晓晓的舌头已经捋不直了,但她还在硬撑,“等我,回来,回来接着喝。” 田小麦挽住朱晓晓的手臂,“我也想解手,一块儿去吧,我对这不太熟,都找不到洗手间在哪儿。” “那,那就走吧!”朱晓晓踉跄了一下,膝盖撞到了桌角上,但她好像感觉不到疼似的,转个身,就跟田小麦一块儿去了洗手间。 田小麦和朱晓晓一人进了一个隔间,田小麦觉得胃里难受,所以把刚才喝的酒全部吐掉了。 这耽误了她一点时间,所以比朱晓晓晚出去了一会儿。 就这么两三分钟的时间差里,朱晓晓就被几个男人围堵在了男厕所的拐角处。 田小麦刚开始还没注意到,后来听到熟悉的声音,才发现这帮小流氓正在骚扰朱晓晓。 “你们放开她!”田小麦一点都没在怕的,且不说她身上带着鞭子,即使没有鞭子,她还有夏明苏呢! 几个男的停住手,转过身,朝田小麦看过来。 呦,这姐们好像更漂亮啊! 今晚运气真不错! 田小麦数了数,围着朱晓晓的一共有四个人。 仔细一瞧,看起来都挺稚嫩的,平均年龄也就二十岁。 几个小毛孩,不好好学习,跑这儿来找什么存在感! 朱晓晓喝晕了,头晕目眩,双腿发软,已经歪倒在地上人事不省了。 她的毛衣领子咧到了肩头,显然刚刚已经被这几个人动过了手。 田小麦个子不低,还穿着带五厘米跟的靴子,所以在身高上并没有弱势。 她很有气势地抱起手臂,走到四个男孩面前,用教导主任的架势,厉声训道:“才多大啊,就不学好。都是学生吧?是学生就好好学习,以后干点出息的事儿,堂堂正正地做人。” 站在最边上的一个光头小子,转着滴熘圆的眼睛,否认道:“我不是学生了,已经出来做工了!” 田小麦盯着他说:“那就好好干活,把力气用在工作上,正正经经地找个女朋友,好好孝顺家里的长辈,跑这来搞什么搞?能搞出什么名堂吗?很爽很刺激吗?” 光头小子抖抖肩膀,想说点什么,又迫于田小麦的气场,最后也没张开嘴巴。 站在最前面的一个带帽子的男生,个子最高,看得出来,他是这几个人里面的中心人物。 他斜嘴冷笑了一声,不屑道:“我说,你是谁啊你,跑这来管闲事。你是不是欠干呀,欠干就直说,我们几个人轮番伺候,保管你爽翻天。” 田小麦原本不想动手的,毕竟这地方有点小,展不开伸手,还容易引起骚动。 但她觉得跟这样幼稚又偏激的小破孩没什么可多说的,讲理讲不通的时候,只能用武力解决问题了。 得让他们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真实和残酷。 第516页 不过田小麦的手刚摸到鞭子,还没等抽出来呢。 高个男生的帽子就被拍到了地上,整个人瞬间被摁到墙上动弹不得。 “苏苏,你先教育教育他们几个。我先带晓晓去座位上休息。”田小麦都没把他们当盘菜,直接上前扶起朱晓晓,就走了。 夏明苏松开手,整理了一下身上的大衣,笔直地站在四个人面前。 瞬间,一条明显的界限出现在他们之间。 什么是幼稚,什么是成熟,不用解释,一眼就能看得明白。 “知道什么最酷吗?”夏明苏扫了他们一眼,说:“就是我这样!” “……” “?” 很明显,四个男孩没听懂。 什么最酷? 穿着修剪精良的名牌大衣? 穿着擦得锃亮的高档皮鞋? 长着一张令人忌妒到变形的帅气的脸? 还是练就一身的功夫,说干翻就干翻谁? 夏明苏摇摇头,真是愚钝至极! 想想还是自家的孩子比较聪明。 “拔刀相助,助人助己。帮助一个人,比骚扰一个人,能得到更多的快乐,不信,你们就试一试。”夏明苏去洗手池洗了洗手,走出来,扭过头对他们甩了一句,“善良,是最酷的!” 带着朱晓晓离开酒吧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就近找了一家酒店,开了一间套房。 田小麦陪朱晓晓住一间,夏明苏自己住一间。 他们刚睡下,天就亮了。 中午三个人一块儿在酒店的大厅里吃饭。 朱晓晓宿醉,显得很苍白,什么都吃不下,一小碗米粥,就喝了两口。 “昨天谢谢你们了……”朱晓晓断片了,具体发生了什么,她完全记不得了。 唯一一点残存的记忆,是她在向田小麦倾诉多年前发生在她身上的不可告人的秘密。 后来就一瓶接一瓶的喝酒,再后来,就是一片空白。 “回去好好休息吧,什么都别想。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谁的人生里没点疤痕啊,都是自己给自己舔伤口的。不还得活着嘛,那就像向日葵一样,天天向着太阳,往好的方面想,让自己开心地活下去。” 田小麦知道自己说的是废话,不过既然什么都吃不下,那就强行灌点鸡汤吧。 有用没用,喝两口又没什么。 朱晓晓点点头,深吸了一口气,用力地露出一张笑脸,说:“开心地活下去!” 夏明苏挑眉瞅了朱晓晓一眼,跟朱晓彤长得那么像,一看就是姐妹俩,可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处理完邹平的后事,夏明苏和田小麦就回了家。 两人身心俱疲,到家之后洗完澡就扑到了床上。 “累死个人了……”田小麦把头埋在枕头上,哀嘆道,“岁数大了,不经折腾了啊!” 夏明苏也跟着嘆了一口气,“邹平他太不值当了,为了朱晓晓这样的女人……” 第470章 购物狂属性上身 夏明苏也跟着嘆了一口气,“邹平他太不值当了,为了朱晓晓这样的女人……” 田小麦无奈道:“他觉得值当就行了。” “值不值当的,他也不能活过来重新选择了。”夏明苏闭上眼,很快就陷入了沉睡。 江淼淼说想田小麦了,非要她来家里聚一聚。 田小麦推了几次,后来实在被缠磨的没办法,就趁着周四不忙的时候,自己开车去了周平县。 “行啊,江哥,看着又变帅了!瞧瞧这髮型,精神!瞧瞧这身衣裳,有板有眼的,神气!再瞧瞧这脸蛋,是抹了什么灵丹妙药吗?记得以前是个糙老爷们来着,现在怎么越来越像小白脸了呀!”田小麦跟江淼淼开玩笑从来都不会有什么忌讳。 毕竟关系在这摆着呢,什么玩笑不能开呀! 江淼淼也没客气,张嘴就怼:“我这脸哪有你家苏苏的白呀,如果我都是小白脸了,那明苏老弟就是小白脸中的战斗机了。” 田小麦:“恩,这样说,也没毛病。” 江淼淼得意地晃晃腿,“没毛病吧,我从来不说瞎话,论耿直我排第二,都没人敢说自己是第一。” “行了,别扯淡了,赶紧洗洗手吃饭吧。”朱晓彤摆着碗筷,道:“你俩一见面就没完没了地槓,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俩是两口子呢。” 田小麦一边吸收一边笑道:“江哥肯定不敢跟你抬槓,家里都是你说啥是啥,对不对?” 朱晓彤抿嘴一笑,“谁让我比他聪明呢,这个家交给他,没几天就得散架。” “对对对,我媳妇说的对,这家我可当不了,我没那本事!”江淼淼真是纯种的妻管严,并且乐在其中。 刚吃完饭,江淼淼就被一个电话给叫走了。 朱晓彤立马起身给江淼淼拿外套,戴围巾,叮嘱他注意看路,再忙也要多喝水,不要憋尿,上个厕所花不了多少时间,身体最重要…… 江淼淼开开心心地听着老婆的念叨,满脸幸福的微笑。 临出门前,老夫老妻还搂着亲了好几下,完全把田小麦当成了空气。 第517页 田小麦这个红娘,看她撮合的这对小鸳鸯过得和和美美的,真是欣慰极了。 送走了江淼淼之后,朱晓彤过来收拾餐桌。 她笑着对田小麦说:“我家男人给你打工打得还算认真吧?一个电话,说走就走,一点都不含煳。” “晓彤,你现在说话有点江哥的意思了啊,可跟我刚认识时候的你不太一样了。” 田小麦突然就想起了小猪。 现在的朱晓彤,跟过去的那个小猪,真是越来越像了。 不过只是相像而已,田小麦能够很清楚地辨别她们的不同,毕竟她们是性格差异很大的两个人,身世和经歷也相差很多。 所以不会轻易混淆。 “毕竟一块儿过日子,肯定会互相影响。我以前太闷了,是个很无趣的人,现在这样挺好的,我自己觉得很轻松,跟我相处的人也觉得轻松。孩子们对我的影响也挺大,虽然小孩平常也很闹腾吧,但看他们闷头写作业的样子,就觉得特别的美好,心也会跟着静下来。” “想孩子了吧?”田小麦问。 孩子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上学,一年才能见着一回,怎么可能不想呢? 没有生活在一起,即使通了电话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两头举着话筒,都陷入沉默,是一件非常尴尬,又很悲伤的事情。 孩子跟爹娘生分,爹娘对孩子也感到陌生了。 “想又能怎么办呢。”朱晓彤无奈地摇摇头,“大城市的教学条件和生活条件确实更好,现在孩子自己都不乐意回来了。” “孩子大了,早晚会飞走的,咱们当爹娘的,早点放手没什么不好,路都得自己走。” 田小麦帮朱晓彤收拾完厨房,提议去百货商场逛一逛。 朱晓彤刚好想买点毛线,就跟田小麦出了门。 一层层逛下来,除了毛线之外,还买了很多东西,头绳、毛巾、床单、盘子、花盆……两个人的手上都快拎不下了。 “再看看,还有什么需要买的,刚好开车来的,东西可以放后备箱。”田小麦购物狂属性上身,看到什么好看的、好用的,就走不动道。 朱晓彤开始还比较克制,后来也被带得购物慾大发,根本收不住手。 她们把买的东西放到车上之后,返回到商店里,准备进行第二波扫货。 “晓彤你渴不渴?咱们先到顶层喝杯咖啡吧?补充下能量再继续淘货!”田小麦两眼放光地看向朱晓彤。 朱晓彤的两眼也是熠熠生辉的,“好呀,我请客!” 第471章 我是你同父异母的妹妹 买了两杯咖啡,找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 朱晓彤看向窗外,感慨道:“人尽情放肆的时候,真的好开心啊。” “那就多放肆几次,多开心一会儿。” 咖啡并不怎么好喝,太甜了一点。 但和最好的朋友一块儿喝咖啡,那种美丽的心情,是无与伦比的。 朱晓彤却觉得这咖啡特别的好喝,“我很少喝咖啡,听说喝了容易兴奋,我今晚不会睡不着觉吧?” 田小麦笑着说:“睡不着就折腾江哥,让他陪你,哈哈哈……” “你俩真是个顶个的没正形。”朱晓彤勾勾唇角,满脸幸福小女人的模样。 “你俩不打算再要一个孩子吗?” 老大出去上学了,身边带个小的也挺好,填补一下心里空落落的感觉。 开午托班,带的也是别人家的孩子。 看着再稀罕,也不是自家的,感情上的轻重很定不一样。 朱晓彤喝了口咖啡,缓缓地吞下,屁股往前挪了挪,拉近与田小麦的距离,压低声音说:“其实我有过这个想法,再要一个。就是……” “江哥不想要?”不应该呀,江哥看着也挺喜欢小孩的,而且他绝对是无条件支持老婆提议的那种男人。 朱晓彤摇摇头,“他倒是没什么想法,他跟我说,我想要就要,不想要就不要。” 田小麦突然猜出了原因,“你是怕被查?” “恩……”朱晓彤咬着下唇说:“要罚不少钱呢,家里是有点存款,不过如果要了孩子,午托班就得停几年,我身体底子不太行,怀孕的时候干活怕孩子会掉。这样一来,交了罚款之后,老江自己赚钱,压力就太大了。他一个人要养我们娘仨,我有点不忍心。” 田小麦挑眉:“这点压力,有利于男人成长。” 朱晓彤心软,“老江的身体也不是多好,以前因为有风湿,吃了不少乱七八糟的药。上次体检,说是肾脏和肝脏都不大好,血糖血脂都高。医生不让他太劳累,现在他吃东西不像以前那么随便了,有很多忌口。我以为他不会听医生的呢,没想到自觉的很,我给他做红烧肉,他都只吃两个,馋得满嘴哈喇子,都不往上头动筷子。” 田小麦:“心疼了?” 朱晓彤:“当然会心疼了!” “也好,身体好才是革命的本钱嘛!江哥是真的想跟你白头偕老的,要不然也不会这样克制自己。” 田小麦着实被感动到了。 两人喝完咖啡准备继续挑东西去,起身的时候,田小麦看到朱晓晓迎面走了过来。 第518页 她怎么会跑到周平县来? 这也太巧了吧! 田小麦把朱晓彤往旁边拉了拉,快步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怎么了?”朱晓彤一脸迷茫。 田小麦朝朱晓晓的方向指了指,“你姐……” 朱晓彤的脸色瞬间冷了下来,她跟田小麦从另一个楼梯走了下去。 朱晓晓并没有看到快步离去的两个人。 她是跟一帮朋友过来春游的,前阵子发生了太多事情,心情糟糕透了,出来正好散散心,回去重新规划人生,好好生活。 出来玩的人多,一块儿活动有时候就挺麻烦的。 进了同一个商场,也都想去不同的地方逛。 有人想去买衣服,有人想去挑化妆品,有人想看看床上四件套,有人饿了累了想进餐厅吃点喝点歇歇脚。 朱晓晓和另一个女生就选择了最后这一种,到顶层的小餐厅里面叫了份简餐,点了两杯奶茶,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 “晓晓你看,那个人跟你长得好像啊!”同伴女生激动地拍了拍朱晓晓的肩膀,朝窗外指了指,用开玩笑的语气笑着说道:“会不会是你失散多年的姐妹啊!这么像!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嘛。如果我现在不是跟你在一起吃饭,一定以为那是你呢。” 朱晓晓没当回事,这世上长得像的人多了去了,难道都是失散多年的兄弟姐妹? 可当她看到朱晓彤的时候,瞬间怔住了。 这不是一点半点的像啊,太像了好吗?而且跟她在一起的人,不是田小麦吗? 朱晓晓刚才还饿得胃口大开,现在突然之间就没有了食慾。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不安,感觉做什么坏事被人发现了一样。 “你等我一下。”朱晓晓留下同伴,一路朝田小麦跑去。 “喂,你干嘛去啊,我要一直在这儿等你吗?朱晓晓,你别乱跑呀,一会儿还要在楼下集合呢!”同伴女生着急地喊着,可朱晓晓早已经跑没影了。 田小麦和朱晓彤正在一个卖茶叶的摊位前挑选着龙井。 突然,一个人从后面跑了过来。 “你是谁?”朱晓晓看向朱晓彤。 田小麦的心脏勐地一跳,到底还是撞见了,这算是命运的安排了吧。 人算不如天算,该来的总归躲不掉。 “我叫朱晓彤。” “朱晓彤?”不光长得像,连名字也这么像?!那她们之间肯定存在着某种关系了。 “你认识我吗?”朱晓晓的声音有点抖,她不知道自己是害怕知道某个真相,还是害怕什么未知的事实。 “认识。”朱晓彤说。 “你认识我?”我不认识你,你竟然认识我?朱晓晓难以接受这样的现实。 朱晓晓:“那你也认识朱项均?” 朱晓彤点头:“认识。” “你和朱项均,是什么关系?”朱晓晓咬咬牙,身体不住地抖着。 “我跟他没有什么关系。”朱晓彤的话没说完,但听到这一句,朱晓晓明显松了一口气。 “他不过是生下我的人,但除此之外,我跟他毫无关系。说句你能听懂的话,也是你最想知道的答案,我是你同父异母的妹妹,就这样。” 朱晓彤并没想过要把身世告诉谁,但她也没有打算刻意隐瞒什么,尤其是对朱晓晓。 朱晓晓有知情权,这是无疑的。 “我是你同父异母的妹妹?我还有妹妹?我竟然还有一个跟我长得这么像的妹妹?”朱晓晓笑得牙肉都露出来了。 卖茶叶的营业员,盘着手在旁边看戏,看了一会儿觉得有点无聊,开始嫌她们站在柜檯前面碍事,就赶人了,“你们有什么到一边说去!别站在这儿碍眼,客人都没地方挑茶叶了,快走快走!” 田小麦朝营业员笑了笑,说了句抱歉,就拉着姐妹俩去了楼道里。 朱晓彤说:“我没想过让你知道我的存在,不过今天既然以这样的方式碰到了,我也只能说是命中注定的吧。” 朱晓晓冷笑一声,问道:“除了你和我,朱项均会不会还有其他的孩子?” 朱晓彤也跟着笑了,姐妹俩笑起来更像了。 “也许吧,谁知道呢……” “你为什么不来找我呢?没准我们会成为非常好的姐妹,相亲相爱的姐妹。”朱晓晓很想找个依靠,情感上的依靠。 虽然她是姐姐,但她在朱晓彤的身上,找到了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她很快就接受了这个妹妹,并喜欢上了这个妹妹。 但朱晓彤却不是这样想的。 “我现在过得挺好的,不想改变什么。朱项均不会承认我是他的女儿,我的存在对他来说,永远是一种威胁。我不出现,是为了保护自己。你跟他一起生活,应该很了解他。当他感觉到我威胁了他的生活,他的工作,他的仕途,他的未来。你觉得,他会怎么对我?” 朱晓晓哑然。 是的,朱项均——她的父亲——她们的父亲,骨子里是个冷血自私的人。 他会不惜牺牲女儿,来换得自己所需要的一切。 朱晓晓笑得万分悽然,“我今天没见过你们,我什么都不知道,再见了!” 第519页 第472章 对付吃货 夏季入学的时候,一一直接进了四年级的班。 其实五年级的课程也完全不在话下,但她出于两点考虑,最终选择了上四年级。 第一点是为了多给娘亲一点建中学的时间,毕竟除了各种手续以外,校舍也需要一砖一瓦才能盖起来。 前期审批盖校舍的用地就花掉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想来事情比想像中还要难办一些。 虽然可以连着上两年的五年级,但因为天天在上四年级,一一想跟他在一个班级,所以才选择了四年级。 这就是一一的第二点考虑。 反正上两年五年级也是上,先上一年四年级,再升到五年级读一年,也是上。 没什么差别! 天天的高智商,一一既嚮往,又有一些不服气,所以她希望能多一些一较高下的机会。 天天的宁静的好日子彻底到头了,自从一一转到他的班级,他每天都被缠磨得快要疯掉了。 “来,咱们下一盘象棋吧!”午饭刚吃完,天天还想睡觉呢,一一就抱着一盒棋子跑过来约战了。 天天盯着“马”“炮”“兵”看了一眼,摇摇头,说:“不会!” 他根本就没玩过象棋,不懂规则,上面的字他都认不全呢,玩个屁啊玩! “没事,我教你。”一一耐心地把各个棋子的用途,怎么走,详细地讲了一遍。 “最后把这个,老将干掉,就算赢了!”一一看向天天,问他:“明白了吧?” 天天眨巴眨巴眼睛,恩,挺简单的,不过他没兴趣啊。 一个小木块跳过来走过去的,能有什么意思,还不如睡觉呢。 太阳这么好,晒在身上暖融融的,睡个午觉多好,干嘛非得来折磨他呀。 往桌上一趴,天天就准备睡了。 一一的巴掌无情地落在睡意浓厚的何天天身上,“喂,你怎么就知道睡觉啊!你是不是怕输啊?我可以陪你练两把,起来起来,等你玩熘了,我再跟你比。” “我玩不过你,我没兴趣。”天天直接认输。 你不就是想证明比我聪明吗? 那好吧,你一一最聪明,全世界最聪明的就是你,没人跟你比,你放过我吧。 天天不擅长讲话,也不喜欢讲话,但内心戏却很丰富。 “切!还没玩就认输了,没劲!”一一落寞得很。 找不到对手的感觉,特别糟糕; 明明知道坐在对面的人是个高手,对方却不搭理你的感觉,更加的糟糕。 不行!她的想个办法,逼对方出招。 天天的弱点是什么?软肋是什么?他最喜欢什么? 什么东西比周公更有吸引力呢? 美食!对了,天天喜欢吃!什么蛋糕、饼干、糖葫芦、巧克力,就没有他不喜欢吃的! 对付吃货,是最简单的,不需要任何的招数,不需要多废话,直接把诱人的食物端到面前就够了。 得嘞,好办! 一一跑到周婶的小卖部,现在是周婶的儿子周森的小卖部了。 “小森哥哥,给我拿两根香肠,一袋巧克力豆,恩……再来一袋花生米!”一一把钱放到柜檯上,焦急地等待着周森给她装东西。 “你没在学校食堂里吃饭啊?”周森一边装着东西一边问道。 一一语速极快地回道:“吃过了,我给同学们带点零食。” “这样啊,拿好了!这是找给你的零钱。”周森这人特别和气,在小孩面前也不拿大人的谱子。 “谢谢小森哥哥,我先走啦!”一一摆摆手,飞速跑远了。 这姑娘,中午吃火箭了吧这是。 一一跑回房间,把东西往天天面前重重地一放。 天天刚睡着,这下突然给吓醒了。 他还以为地震了呢! 呦,这是什么东西?看到一袋子吃的,天天瞬间清醒了。 “想吃吧?”一一挑着眉头问。 天天点点头,能不想吃吗?香肠、巧克力、花生米,随便一样都有足够的吸引力了! “想吃就陪我玩,这些吃的就当时你陪练的奖励了。玩一把,拿一样吃的,怎么样?这交易,很合理吧?”一一把袋子往回一捞,放到自己的大腿上。 想生抢?门都没有! 天天咕咚一声,咽下一口口水,展开象棋盘,瞬间摆好棋子,看向一一,让一一出棋。 “行呀,说一遍就记住了,厉害厉害,果然厉害。”一一心情大好,撸起袖子,就来了一步“马走日”。 天天把“兵”往前推了一步,一一叫好:“上道上道,靠谱靠谱!” 欢欢喜喜地拼了三盘,虽然天天一把都没赢,但明显在进步。 一一把吃的全部递过去,说:“天天,这周末我家里做羊肉饺子,还有桂花糕、糖酥饼,总之很多好吃的,你过来玩吧,还是老规矩。你陪我下一盘,我给你拿一盘好吃的,怎么样?” 第473章 这是谁家的孩子啊 一一把吃的全部递过去,说:“天天,这周末我家里做羊肉饺子,还有桂花糕、糖酥饼,总之很多好吃的,你过来玩吧,还是老规矩。你陪我下一盘,我给你拿一盘好吃的,怎么样?” 第520页 天天想都没想,就点了头。 这买卖很划算嘛。 有人免费教下棋,不仅陪练,还给投餵美食。 这种好事,以前想都不敢想的。 结果,天上真的掉馅饼了。 天天何曾有过这样的运气? 他一直是个可怜的小倒霉,被人当做傻子,一出生就没有爹,有的也是个傻爹,被娘无情地扔到了福利院,在阴沉灰暗毫无希望的地方度过了整个童年。 他不懂得如何与人交流沟通,一度甚至连对方说的话都无法真正的理解。 就是这样一个倒霉到家的人,竟然也会时来运转? 老天果然也有公平的时候。 现在,此刻,就很公平啊! 一一回到家就跟娘亲确定周末的菜单。 田小麦恍惚了一下,问闺女:“今天礼拜几啊?” 一一:“娘,你傻了吗?今天礼拜二啊。” “才礼拜二,你就惦记周末吃什么,是不是太早了一点啊。”田小麦还以为是自己记错了时间,过煳涂了呢。 她记着今天才礼拜二来着。 “凡事要提前计划,这点事情还需要我来教您嘛!”一一老气横秋地说道:“未雨绸缪,懂不懂?” 懂不懂?懂个屁! “滚一边去!别耽误老娘烙饼,一会儿烙煳的,全给你一个人吃!”跟这个臭丫头就不能客气,否则一会儿就跟你蹬鼻子上脸。 一一见状,瞬间改变了策略。 她晃悠着肩膀,挪到娘亲的身边,一把搂住娘纤细的柳腰,用脸蹭了蹭她的胸口。 “腻歪啥呢?”田小麦无奈地笑了,“说吧,有啥事儿。” 一一两腿一併,立正稍息,站得直熘熘地说道:“周末我邀请何天天同学到家里来玩,作为同窗,我觉得我需要做点好吃的款待他,以尽地主之谊。娘,你觉得,我说的对吗?” 田小麦拿着铲子,手腕一转,给锅上的葱花饼翻了个面。 一阵阵香气扑面而来,闻得人直流口水。 “娘,这个饼烤好没?我饿了……”一一往前凑了凑,伸手就要撕饼。 田小麦一巴掌拍掉她的手,说;“还没熟呢!急什么急!” 一一委屈巴拉的,两个嘴角往下一耷拉,喃喃道:“娘不爱我了。” “我不爱你的话,这世界上就没人爱你了。” “呜呜呜,全世界都找不到一个爱我的人了,我好可怜呀……” 田小麦把葱花饼铲到一个空盘子里,推到一一面前,“行了,别嚎丧了,赶紧吃你的饼吧,小心烫嘴。” 一一抽出筷子,端着盘子开心地吃了起来。 “好好吃呀,娘的手艺天下第一,不对不对,是天下第二。” 田小麦拧着眉毛,问:“第一是谁?” “是你男人,也就是我爹呀,你不承认?爹可说你是他带出来的徒弟,名师出高徒,不过往往高徒也都没有师傅厉害。”一一的歪理一堆一堆的,一天一个道理。 吃完饭的时候,田小麦才弄懂一一在搞什么名堂。 原来是费尽心思地准备培养一个下棋的陪练呀,手把手亲自教会了,再让人家陪她练。 为了下个棋也真是煞费苦心了! 五香肘子、麻辣羊蹄、枣糕、桂花糕、羊肉馅饺子、酥饼…… 周六早上,田小麦晨练完就开始忙活,一上午没歇着。 闺女指派的任务,她得卖力地干呀。 当娘的,这点事情还不能满足吗? 不能够的! 提升棋艺,也是件正经事儿。 总不能让一一总跟臭棋篓子一块儿下吧——臭棋篓子说的就是她跟苏苏。 当爹娘的惭愧呀,玩这些需要脑子的项目全都不是闺女的对手。 之前全家人凑到一块儿玩二十四点,也就是拿出四张牌,利用加减乘除来让这四张牌得出二十四的结果来。 玩家庭游戏的时候,是这么分组的。 一一自己一组,夏明苏和田小麦带着另外三个孩子一组。 扑克牌平均分成两份,一组一半。 当时的场面是这样的—— 一一翻出两张放在面前,分别是九和一。 田小麦代表他们那一组也翻出两张,分别是三和一。 田小麦刚好最后一张牌翻到桌面上,一一就立马得出了答案。 “九减一等于八,八乘以一等于八,三八二十四!” 其余人等刚看清桌上的牌,一一就念完答案,收走了这四张牌。 接连五六把都是这样的情况,田小麦刚落牌,一一就喊出了答案,收走了桌上的牌。 不一会儿田小麦手中的牌就见底了。 弘文第一个起身:“我上去写作业了,我作业特别多。” 弘武跟着站了起来,“恩,我的作业也不少,还要写作文呢。” 老小蹲在旁边,眨巴眨巴眼睛,她根本不知道大家在玩什么,不过看起来很热闹的样子。 就是比赛看起来不是很激烈,看起来像是姐姐一个人的表演。 夏明苏伸了个懒腰,也说:“我有合同要看,你们玩吧。” 第521页 田小麦:“我——还有必要玩吗?” 没有人回答她。 最后是一一开的口,“算了,娘,你也忙你的去吧。我回屋研究我的动物标本去了。” 后来,家庭游戏什么的,基本就没有了。 田小麦偶尔抽空陪老小玩玩积木,搭个房子什么的,反正干啥也都不带着一一了。 一一如果动手玩积木,非得给你弄个什么宇宙,什么基因结构,什么立体图形之类的。 搞个娱乐活动,一一自己很欢乐。 不过智商被碾压的人就不会太高兴了。 玩个游戏,搞得那么心累,任谁也不会高兴的。 索性,大家很默契。 不是一路人,就不凑到一块儿玩了。 何必尬玩呢? 一一也懒得跟大家一起玩,不是一个水准的,玩起来容易犯困。 现在好了,有了天天,一一也就有了旗鼓相当的玩伴。 要给一一找玩伴那可是难上艰难的事情,田小麦万万没想到,郭旺财的儿子,会聪明成这样! 也许,如果郭旺财当年出生的时候没有经歷那几分钟的窒息,没准也是个绝顶聪明的小伙子。 可惜了,真是太可惜了! 不过好在他的儿子何天天的智商在线,童年的一些阴影,虽然限制了社交能力,但是并没有损伤到智力。 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 夏明苏给自己放了一天的假,特意留在家里打算看两个孩子下棋。 听说天天这个礼拜刚学会下象棋的,一一竟然这么瞧得起他,让他陪自己练? 夏明苏都是被一一淘汰掉的陪练者。 所以他格外地好奇,想看看这个刚学会怎么走的人,如何比他这个开跑车的人还厉害。 “观棋不语啊!”一一提前警告道。 夏明苏点了一下闺女的额头,“我知道!” “知道就行!”一一把装有桂花糕的盘子放到自己身边,准备等这盘棋下完就赏给天天。 天天盯着那盘桂花糕,口水都快淌到棋盘上了。 “你就让天天先吃一块呗,吃完再下,不是一样的嘛!”夏明苏忍不住插了一句嘴。 一一冷飕飕地扫了老爹一眼,“你刚才答应什么来着?观棋不语!” “你们不是还没下呢嘛,再说了,我又没支招。观棋不语,是不让出主意,也不是说什么都不让讲了啊!” 一一指了指棋盘,说:“他已经下了一步,棋局已经开始了,作为观众,请有点素质,不要干扰选手!” 这是谁家的孩子啊,这么不可爱,赶快领走,眼不见为净啊! 唉…… 仔细瞧两眼,这不就是自家的闺女嘛! 谁生的啊这是,太讨厌了! 唉…… 可不就是自个生的,跟着他姓夏,名字也是他取的,大名夏初,小名一一。 人如其名说的就是她,事事想争第一。 第474章 他就是头猪,餵不饱的 夏明苏在旁边默不作声地足足看了两个小时,之后起身跑到厨房问田小麦:“天天这个礼拜刚学会怎么下象棋的?” “恩,是啊,一一教的。”田小麦围着围裙,正在揉面呢,她一会儿准备做豆沙包。 前阵子买的红豆特别好,煮出来很绵密,自带甜味,不需要放太多的糖就可以做出非常好吃的豆沙包。 夏明苏盯着案板上的面团子,愣了半天。 “怎么了?受打击了?”田小麦停下手,用手肘揉了揉发痒的鼻子,笑着问道:“他俩下得怎么样啊,你看了没?” 夏明苏走过去,从身后搂住田小麦,忧伤地说道:“我看了,但是有点看不懂……” 看不懂?怎么会呢? “石教授不是都下不过你吗?他们再厉害,也不至于让你看不懂吧……” “是真的看不懂,我刚以为他们下了一步臭棋,过了一会儿就发现根本不是什么臭棋,而是给对方下的套。如果是我,早就中招了,不过他俩好像都知道对方在打什么注意。我不看了,越看越觉得自己是个傻子。” 夏明苏解下田小麦的围裙,说:“你去休息休息吧,我要在厨房里找回点自信。” “亲爱的,加油喽!”田小麦活动了一下肩膀,扭了扭腰身,在心里吶喊道:终于解放啦…… 上楼梯的时候,往客厅里瞄了两眼,战况貌似还挺激烈的。 弘武和老小都在大哥弘文的房间里,门开着,田小麦路过的时候,没人注意到她。 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时间多么的宝贵啊,田小麦要好好地享受这难得的时刻。 还是先煮了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站在窗前远眺了一会儿,舒缓一下眼睛的压力。 天是真蓝啊,也不知道以后大城市雾霾深重的时候,这边是个什么样。 正值不冷不热的时节,夏秋之际,最是舒爽怡人的一段时间。 各家都在忙活着秋收,夏家和田家的地是花钱请人来收的。 不请人也没办法啊,两家都没有能下地干活的人了。 夏明苏和田小麦都有自己事业,忙得很。 这头家里四个小孩,都在上学。 第522页 娘家那边老太太瘫在床上最多能喂喂家里的小鸡小鸭,田娉婷要照顾老太太,而且她身娇体弱的,以前也没怎么干过地里的活 现在没准还偷摸跑出去跟男人私会一下,怎么可能干农活呢。 李大春常年在外,一个月能回一两次家就不错了,指望不上。 所以花点钱僱人干活是唯一的也是最合理的选择了。 省时省力,绝对的上上策。 喝着咖啡看书看报,打开收音机听个小曲,时而抬头望望窗外远山曼妙的风景,回忆一些美好的往事。 突然起兴时,提笔记下此刻的所思所想,待日后追忆回味。 耳朵能够捕捉到的一切声响,都渐渐地淡去了。 或者说,这些离自己最近最亲密的声响,都融进了她的幸福里,成为了和谐的背影乐。 夏明苏化郁闷为力量,一口气做了好多的美食。 完全超出了家庭成员和客人的胃容量。 天天觉得自己来到了天堂,那张嘴不会说,但是特别地会吃。 田小麦担心他的肚子会撑破,但又不好阻拦。 还好一一替她把话说了,“天天,你慢点吃,吃不完的允许你拎回家,别把肚皮撑爆了。” 真是饿死鬼投胎,见到吃的就丧失理智。 你可是难得的高智商人才,这一吃起东西,怎么就跟二傻子似的呢。 一一摇摇头,实在不想将天才和吃货合为一个人,太不搭调了。 夏明苏对自己做出来的东西非常地满意,因此心情也好了不少。 天天回家的时候,夏明苏还特意给他拿了一瓶健胃消食片让他带着。 “如果胃里不舒服,就吃两片。” 天天瞅了一眼白色的小药瓶,摇摇头,说:“不用。” “拿着吧,消化不良会不舒服的。”夏明苏真是难得对外人这么体贴这么热心,结果还被拒绝了。 天天的小眼睛一眨,来了一句:“我还能吃。” 他说着低头瞅了一眼手上的俩袋子,这些都是田小麦打包让他带回家的。 一一懂他眼神里的意思,就跟老爹解释道:“他可能还没吃饱,回家以后还要接着吃。您就别费心了,这药啊,他用不上,他就是头猪,餵不饱的。” 夏明苏:“……” 这话说得也太难听了吧,都是同学,张口猪闭口猪的,多不好。 可天天完全不在意,反倒还笑了。 他讲不出心里的话,无法为自己解释,但即使是这样,一一也能够理解他,真好,有种找到了人生知己的感觉。 “谢谢!”天天对夏明苏和一一深深地鞠了一躬,随后扭头跑掉了。 第475章 用钱生钱的感觉 那之后,一一每天都会邀请她的陪练到家里吃晚饭。 天天没有拒绝的理由,所以只要一一开口叫他去,他就乖乖地跟着去。 该玩玩,该吃吃。 玩得开心,吃得乐呵。 玩了几天,何天天也玩出了乐趣。 别看一个人就那么几个棋子儿,但套路有很多,招式有很多,里面富含着巨大的智慧宝藏。 天天很快就迷上了象棋。 他也以视觉可见的速度蹿了个,长了肉。 虽然没有量身高,也没有测体重。 但依着田小麦的估计,这孩子在半个月的时间之内,至少长了三公分,增了十斤的肉。 连五官都长开了不少,从毛孩蜕变成了小小的少年。 何大虎碰到田小麦的时候,还特意感激了一番。 “如果我姐知道了,得多开心啊……” 可惜了,何翠翠福薄,一辈子磕磕绊绊没享受过什么温暖,就悽惨地离世了。 “我姐要是能早点想通,早点打开心扉,坦然地面对生活,大概一切都会不一样吧。”何大虎忍不住感慨道。 一直以来,他是避免在田小麦面前提起自己姐姐的,毕竟之前有过种种的不愉快。 有段时间,何家的人都巴不得弄死田小麦呢。 一想到曾经把田小麦当做过仇人,何大虎就觉得可笑。 “我当时更成熟一些就好了,如果当时的我,是现在的我,我一定会好好地开导我姐,一定不会让她钻牛角尖,不会让她走死胡同……” 现在说这些假设,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歷史怎么可能会被改写? 田小麦:“我相信翠翠一定能看到你们现在的生活,看到她的儿子这么聪明,长了个子,变得又健康又结实,看到你卖力地工作,改善了生活。她会很开心的,这就够了。你们早晚会重新团聚,只是暂时分开了一段时间。” 何大虎从来没有过这样充满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想法,他觉得人死了就是死了,什么都没有剩下,什么都不会知道,一切烟消云散,无影无踪。 田小麦的话,让他眼前一亮。 原来,人死了,并不是一切的终结。 “你未来有什么打算吗?”前面还有一段路要一起走,也不能一直聊何翠翠,田小麦就随意地挑起了一个新的话题。 “果园里的活儿我现在干的很顺手,跟厂子那头也接洽得很好,就这样干着挺好的,没有什么别的打算。”何大虎是个肯拼命的人,捨得出力,也肯吃苦,就是眼界不是很大,没有足够的冒险精神,不敢轻易去尝试自己不懂和不了解的事情。 第523页 瞅准一件事,就一直干着,一步一个脚印,稳稳噹噹的,这是何大虎的处世哲学,也是他的人生准则。 事实上,在村子里头这样过着小日子,的确挺好的。 但田小麦看天天的天赋这么好,也希望他能有些突破,把自己的能力多发挥一些,长大了也好有更多的选择,过更好的生活。 在不费力不冒险的基础上,多做那么一点点,多争取一些,岂不是更好吗? “大虎,你现在有一些存款了吧?”田小麦问道。 何大虎微微一愣,没想到对方会这么直白地探问他的经济情况。 田小麦笑了笑,说:“我和明苏打算到省城买两套房子,你要不要考虑也来一套?回头你先租出去,等天天大了,还有机会到省城学习或者工作。如果你们都不住,转手卖掉也不少钱呢,比存在银行里划算。” 何大虎第一反应就是拒绝,“不了,我也没存下多少钱,应该不购买房子的。我跟天天两个人现在过的挺好,他能上完高中,我就很知足了。你们说他聪明,那就聪明吧,可再聪明,也不会跟人讲话,这齣去了,我怕出事情。我就想着,等他大了,找个能胜任的活儿干干就成。” 何大虎顿了顿,腼腆地笑了一下,说:“你和明苏觉得他可以的话,以后他大了就给他安排个活,能养活自己,讨个媳妇过日子就成。” 田小麦抿抿唇,笑道:“先不着急做决定,你可以多想一想。抽空也多跟天天说说话,锻鍊锻鍊他的语言功能。” 何大虎点点头,“恩,知道了。” 果然远见是属于少数人的,所以能够抓住机遇的人,只占了绝少数。 到省城买房子这件事,其实不是田小麦先提出来的。 虽然她知道现在买房子到底有多划算,未来有多大的赚头。 这时候炒房,天吶,保准赚得钵满盆满,绝不会失手。 谁让她是过来人呢,这段歷史她绝对看得真真切切,体会特别的深。 没想到的是,她正琢磨这件事,打算择日跟苏苏商量呢,苏苏就先找她聊起买房的事儿了。 “苏苏,你的脑瓜怎么长的,你怎么能这么有远见呢?!”田小麦惊喜得不行。 夏明苏没想到田小麦会是这种反应,过于激烈了一点吧…… 吃亢奋剂了? “以后少喝一点咖啡吧,容易精神失常。” “我今天没喝咖啡!再说了,喝咖啡跟精神失常有毛线关系呀!苏苏,你别岔开话题呀!”房子的事儿还没聊呢,怎么又扯到咖啡上了。 这脑迴路是串线了吧。 “说说,怎么想起来在省城买房了?你打算买几套啊?在什么位置?看好了吗?我觉得这主意不错,可以多来几套。回头算算咱们手上的存款,刨去备用的,能拿出来做投资的有多少……”田小麦机关枪似的说了一大堆,兴奋得在床上直蹦跶。 弹簧一跳一跳的,夏明苏都跟着一起一伏,跟坐船似的。 夏明苏抓住田小麦的手腕,说:“你冷静一下,别蹦了,晃得我有点晕。” “晕什么晕!这时候怎么可以晕呢!” 田小麦的兴奋来自于,她终于可以体验一把用钱生钱的感觉了。 虽然这钱还没到手,但她已经感受到快感了。 之前赚的钱,都是靠辛苦靠一点一滴的拼搏得来的。 毕竟是白手起家,没有什么原始积累,所以各中辛苦,只有真正参与的人才能了解和知晓。 现在,她明显地感受到,人生已经从第一个台阶,迈向了第二个台阶。 前途一片光明,她真的要做一个有钱人了啊! 田小麦对钱的欲望并不是为了满足什么奢侈的生活,也不是为了给孩子们留什么家产。 她是想用这些钱,在各个县城里、镇子上,还有偏远的乡村,多盖几所学校和医院,让生活在这些地方的小孩子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都有机会选择自己想过的生活。 希望他们能少一点无奈和不得已。 也希望他们不要总用止痛片来解决一切的身体不适。 进步和发展,是缓慢而艰难的,但总要有人去做。 穿越到这个时代这个乡村之前,田小麦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想法。 每当看到新闻里报导某某人去支教多少年,受了多少苦,牺牲有多大;某某人放弃高薪,下乡去给乡亲们看病,为他们体检、测血压…… 感动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几秒钟之后就变成了虚无,没有任何的现实意义。 总要有人迈出脚步去做了,实打实地做了,才有意义。 哪怕让一个学生学会了一个字,哪怕让一个病人缓解了一丝病痛,哪怕能做的再微小,也是有意义的。 田小麦现在只想做这样有意义的事情。 所以她对钱拥有着莫大的欲望。 并且,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可以赚得更多的利润,何乐而不为呢! “去热两杯牛奶上来吧,咱们边喝边商量。”夏明苏把田小麦打发走了,希望她用热牛奶的时间能冷静一下。 买个房子而已,怎么亢奋得跟磕了药似的,夏明苏真是想不通啊! 第476章 另一种情趣 第524页 田小麦蹦蹦跳跳地下了楼,看到娘欢脱得像一只花蝴蝶,四个孩子都没言声,但内心戏却十分的丰富。 弘文:娘很有学戏的天分啊,架势摆得很有激情,上台一定能抓住观众的视线。 弘武:晚上看来得把卧室的门关紧了,最好早点蒙被子睡觉,否则听到点什么激情澎湃的声音就不好了。 一一:爹的药厂最近在研究兴奋剂,然后拿娘做人体实验了吗?这不符合伦理呀!不行,回头她得问一问。原则性的大问题,不能搞得太随便。 老小:发生了什么好事?有什么事情需要庆祝吗?是不是有夜宵可以吃啦?为什么大家都这么冷静,只有娘跟疯婆子似的呢……哎呀,好睏呀,还是先睡觉吧。 田小麦开了火,把两袋牛奶倒进了小奶锅里。 孩子们在一个小时之前就已经把牛奶喝了,喝晚了容易起夜上厕所影响睡眠,所以一般都尽早喝。 大人睡的晚,所以晚点喝也没关系,其实不喝也无所谓。 煮好了之后,田小麦端着两个杯子回到卧室里。 跑上跑下,消耗掉一些体力,心情果然平静了不少。 终于可以心平气和地谈正事了。 “我是这么想的。”夏明苏稳稳地开口,生怕一不小心又把他媳妇的哪个神经给点燃了。 “恩,你说说吧,怎么想的?”田小麦的声音平稳多了,表情也很淡定。 发神经也是要掌握节奏的,否则影响夫妻感情,影响夫妻生活。 “我想着以后咱们的业务很多都会在省城,以后很可能要在那儿开分厂,或者把总厂挪过去,所以能在省城有处落脚的住处,我觉得很有必要。几个孩子大了,在省城住的可能性也比较大。现在提早做准备,总比倒时候忙手忙脚的好。而且这几年经济发展这么快,我看物价也会跟着长,房价搞不好也会升不少。如果以后那房子没人住了,也可以卖掉,你说呢?” 夏明苏靠坐在床头,腰上垫了一个枕头,手上端着牛奶,一边慢条斯理地说了自己的想法,一点慢慢地喝着牛奶。 田小麦盘腿坐在他面前,左看右看,真是越看越赏心悦目。 他男人怎么能这么优秀呢!怎么挑都挑不出任何的不好。 难道真是带了一个无形的粉丝滤镜? 应该不是。 如果对象是夏明苏,那就一定不是。 因为这人就是优秀到人神共愤啊! 即使是个路人,也会觉得他近乎完美了。 连偶尔的小傲娇,偶尔的小脾气,都显得那么的可爱,似乎是为了凸显真实性而特意跟你闹一点小别扭一样。 “你说得特别对!”田小麦抿掉沾在嘴唇上的牛奶,说:“先买两套,你名下一套,我名下一套。之后有合适的,再多买两套。可以简单地装修一下先租出去,也不损失什么。” 夏明苏突然笑了。 结婚这么多年,两人好像从来没有因为什么事情谈不拢而闹过不愉快。 无论商量什么事情,几乎都是一拍即合,默契十足。 “为什么咱俩总能想到一块儿去?”夏明苏觉得很神奇。 田小麦把牛奶杯放到床头柜上,像个树懒一样攀到夏明苏的身上,认真地回道:“也许,上辈子就已经商量好了呗。” “想像力还挺丰富。”夏明苏一手搂着媳妇,一手喝着牛奶。 田小麦也跟着蹭了两口,新鲜的牛奶就是好喝。 隔壁王家村弄了几头奶牛过来,田小麦订了一年的量,现在天天有人过来送当天的牛奶,他们也就随时都有最新鲜的牛奶喝了。 有时候喝不完的,就会倒进饲料里餵给小猫小狗,给它们打打牙祭,顺带补补钙。 洗完澡,躺回到床上,开着床头灯,一个看书一个看文件,互不打扰,岁月静好。 到了十二点,田小麦合上书,躺了下来。 “我先睡了,你也别太晚……” 夏明苏顺手给媳妇掖了掖被子,把床头灯调暗了一档。 田小麦摇了摇他的胳膊,说:“不用调,耽误我睡觉。太暗了对眼睛不好,赶紧调回去!” 夏明苏转身直接把灯关掉了,“我也睡吧。” “恩……”田小麦迷迷煳煳的,马上就要睡着的时候,小嘴巴突然被袭击了。 原以为是为了让她好好睡觉才关了灯,没想到,是她想多了。 关灯其实另有所图呀! 两人也不敢把动静弄得太大,家里的小孩都在半懂不懂的年纪,为了他们的健康成长,做家长的还是需要谨慎一些,再谨慎一些。 结果老夫老妻大半夜的总是搞得跟偷情似的小心翼翼,有时候搞到一半,会集体笑场。 好吧,这也算是另一种情趣了。 第477章 放心你个大头鬼呀 房子说买就买,往省城跑了两趟,挑中了一个靠近郊区的房子,还在盖,说是明年年初能交房。 两百平的复式,二十五万。 一开始夏明苏还有点犹豫,但田小麦很痛快地就做了决定。 “这里现在是郊区,但过几年发展起来,就热闹了,配套的商场游乐场居民区什么的,都会有。这房子一点都不贵,升值空间很大。就要这个了,听我的没错的!” 第525页 “你说好就好,我没意见。”夏明苏大大方方地签下了购房合同,走了流程,很快就交付了定金,把手续办妥了。 还有一套是市中心的二手房,是检察院的家属楼,房主准备移民,所以着急卖掉。 九十多平米,全部办下来差不多要八万的样子,还挺合算的。 虽然人家住了小十年了,但是房子还算干净,重新刷刷墙,换个地板,买几套新家具,看起来不比新房子差多少。 附近有省重点中学,有医院,离火车站也不远,地理位置可以说是相当棒了。 楼下的邻居说,这房子挂半天就能租出去,房租也很可观。 可田小麦现在又不想把这房子租出去了,“回头收拾收拾,以后来省城办事的时候,咱们就不用去住酒店了。酒店哪里有自己家里好,你说呢?” “都行,你觉得怎么好就怎么办,我住酒店还是住家里都觉得挺好的。”夏明苏是真的觉得无所谓,各有各的优点,各有各的麻烦。 住酒店不需要自己打扫,吃饭可以去餐厅,脏衣服可以送洗。 但从感情上来说,缺少一种温馨的感觉。 房间内的床单被罩,拖鞋水杯,都是酒店的,说不好被什么样的人用过。 这一点对稍有洁癖的夏明苏来说,心里多少会有点膈应。 所有物品自带当然没问题,可太过麻烦了,偶尔一次两次还可以,每次都自带,实在不太现实。 如果住在自己家里呢,东西都用着放心,也舒心。 唯一的问题就是不常住的地方,隔三差五来一趟,缺少人气,会落很多的灰。 来办事多则一个礼拜,少则两三天,也不好每次都打扫一遍房间。 凑活住也不是夏明苏的风格,如果最后真的决定留下这处房子,当一个落脚点,那就只能联繫好一个家政,留一把钥匙在这里,每次来之前两天让家政公司派人过来打扫一遍。 反正这边不留什么贵重的物品,也不怕被偷。 田小麦想了想,最终还是决定把市中心的这套房子留作出差的歇脚点。 她也接纳了夏明苏的提议,把钥匙留给了家政公司。 办完所有的事,临走之前,夏明苏酸不熘丢地问田小麦:“不跟颜青吃顿饭再走吗?” 田小麦:“为什么要跟他吃饭?” 都是大忙人,没有必要吧。 “朋友嘛。”夏明苏说完,看了看田小麦的表情。 “朋友多了,难道都要见一面吃一顿?那就不用回家了。” 深秋了,干燥,田小麦往嘴唇上抹了点润唇膏,还往脸上补了点爽肤水。 “赶紧回去吧,家里一堆的事儿呢。你又不是不知道你爹不会看孩子,孩子们虽然不经常惹事,但毕竟是孩子,搞不好出什么岔子,你放心我可不放心。再说了,一一可不是省油的灯。而且我还有好多事儿需要处理,果脯的宣传策划还没定下来,草药也不知道收好了没有,我得盯着,药皂前两个月卖的不好,我得找找原因。对了,爹说学校大楼的设计图已经完成了,我们还得去周平县见几个人,看有没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顺便把施工队也找好,谈好价格,先把地基打出来,明年就能开始盖了……” 田小麦说了半天才注意到身后的人没出动静,扭头一看,夏明苏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呢。 “怎么了?” 夏明苏轻笑了一下,说:“没怎么。” “不对,肯定有什么。”田小麦合上化妆包,走过去搂住夏明苏的胳膊,凑到他面前,点了点他的下巴,努努嘴,道:“说吧,我是不是说错什么了?或者,我没理解你的意思?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完了,她刚刚说了太多,思路飘远了,完全想不起来之前夏明苏说了什么。 “我问你要不要跟颜青一块儿吃顿饭,毕竟是多年的老朋友了,当初你承包荒山,他还帮了不少的忙。” “哦。”田小麦想起来了,之前是说颜青来着。 看了看表,时间嘛,有是还有一点,“那就打个电话,问问他有没有时间?一块儿吃个晚饭?” “吃什么晚饭啊?!”夏明苏一把搂住田小麦,用力咬了一下她的耳朵。 “哎呦,疼唉!你干嘛呢你!”田小麦往后躲了躲,揉着被咬的耳朵说:“你属狗的呀!” “吃什么晚饭啊!我这是在调侃你跟颜青的关系,你就没听出来吗?田小麦,你跟我装的吧!”为了显示自己的严肃,夏明苏故意板起了面孔。 田小麦噗嗤一声笑出来,“不会吧你,颜青的醋你现在还吃呢啊!家里的白醋、香醋、米醋、陈醋,都不够你吃的,还跑到这儿来吃人家的飞醋啊!你是不是脑子坏掉了?” 跟颜青都大半年没联繫过了,这又整的哪一出。 “你是不是喜欢过他?我要听实话!”夏明苏是个大度的人,但是再大度的人也有个别小气的时候。 田小麦:“你要听实话?” 夏明苏:“恩,实话!” 当然要听实话,这时候再听谎话还有什么意思。 田小麦认真地回忆了一下,并且选择了比较准确的措辞,“喜欢的概念太宽泛了,比如对江哥,我也是喜欢的啊,还有大虎,我现在也很喜欢啊。我知道你指的喜欢是男女感情上的。你是想问我有没有过跟颜青交往的想法,或者说,有没有想过要嫁给他,是吧?” 第526页 夏明苏:“……” 你说是就是吧,既然知道他想的是什么,还说这么多废话干什么,他要听答案的好吧。 “没有。”田小麦肯定地说道:“颜青是很优秀,她也很符合我的审美。不过,你在他之前出现在了我的生活里。所有的感情,都有一个先来后到,也都存在着不同的分量。我对你的爱恋,永远比对他的多很多。如果我没认识你,不知道有你这么一个人,他会是我最好的选择。但现实并不是我刚刚的假设,所以,你还介意什么呢?苏苏同学,咱俩都结婚多少年了,孩子都快上中学了,你怎么还放不下这件事啊?!” “不是我放不下,是他放不下,颜青一直都没结婚。” 知道有个人始终站在远处,不声不响,不动声色地觊觎着自己的媳妇,这种感觉很糟糕的啊。 “他结不结婚,跟我有什么关系?”田小麦真是哭笑不得。 夏明苏莫名其妙地喃喃道:“如果我出什么意外先死了,其实……颜青还真是你二婚的最好选择。你嫁给他,我还挺放心的。” “放心你个大头鬼呀!苏苏,你是不是神经了你?!”田小麦攫住夏明苏的嘴巴,使劲儿捏了捏。 捏得太用力,都给捏红了。 “我就这么一说,你激动什么?”夏明苏埋怨道:“下手这么重,也不怕我破相了。” 田小麦不打算理他了,好好的,突然搞什么乱七八糟的假设。 好心情都给搅和成了浆煳。 收拾好行李,去火车站附近点了两盘水饺吃。 两人吃的都不多,主要是没心情,最后剩下了十几个。 吃完就检票进站了,上车,准备回家。 火车咣啷了一个晚上,田小麦的梦就没断过。 第478章 你们也太小看我了 火车咣啷了一个晚上,田小麦的梦就没断过。 一会儿刀光剑影,拼杀众敌,打着打着,武器飞了,什么鬼! 一会儿又骑着扫帚在天上飞,特异功能时而有用时而失效,急得人半死,站在那干着急,急出了一脑门子的汗。 睡一觉,比在地里干一天的活儿都累。 真是还不如不睡呢! 都怪夏明苏,扯什么这个如果那个如果的啊,让人做了一宿的噩梦。 到站后,田小麦才迷迷瞪瞪地醒过来,一步三晃地下了车,出了站。 一抬头,太阳高照,是个明媚的大晴天。 田小麦的心情瞬间就好了。 回到家里,夏大海正在仔细地翻看着建学校的材料。 茶几上全都是各种各样的文件和图纸。 果盘、牙籤等杂物全部挪到了地上。 客厅里乱得跟猪窝一样,电视机旁边有弘文的戏谱,沙发上有老小玩了没收起来的玩具,不知道哪个熊孩子的作业本还掉到了窗台下面,已经粘上了水渍。 “老爷子不让我收拾,我……”周森的年轻媳妇不好意思地跟田小麦说道。 田小麦摆摆手,笑道:“没事,饭做完了你就先回去吧。” 周森的媳妇现在算是夏家的钟点工,需要她的时候就过来做做饭收拾一下屋子。 干活的时间和内容都是随时调动的,工钱月底统一给。 基本上是田小麦给多少,对方就收多少。 因为田小麦比较大方,从来不少给,所以两方一直合作得很愉快。 周森的媳妇为人有泼辣的一面,但干起活来也很踏实,不会跟你耍滑头,不会做偷工减料煳弄人的事情。 她看客厅乱了,想收拾来着,奈何老爷子不让她弄,说是会把他的资料和文件搞乱。 所以她就特意跟田小麦解释了一下,说清楚不是自己偷懒不干活,而是没办法,实在是不让干。 她也怕没说清楚月底会少了工钱,虽然家里开着小卖部,收入比较稳定,但谁会嫌钱多呀。 当然赚得越多越好,钱多了日子也就好过了。 田小麦把行李递给夏明苏,“你先上去吧,脏衣服丢洗衣机里,我的东西放梳妆檯上就行。你先洗澡,我跟爹聊点事儿。” 夏明苏点点头,上楼去了。 “爹,我帮你一起理理这些文件吧。”田小麦烧了一壶茶,找了一个大杯子倒满,捧着茶走到夏大海身边,拽了一个坐垫到屁股底下,而后席地而坐。 夏大海带着老花镜,手上握着一只剩下半截的2b铅笔,茶几附近好多橡皮擦的屑子,显然一大早就开始在这用功,没挪地方了。 田小麦喝下去大半杯的茶水,抖擞精神,帮夏大海一块儿顺思路,理材料。 她俨然一个细心又贴心的小秘书,在一旁,一边收拢战场,一边出谋划策。 一恍眼两个多小时过去了。 老小从楼上跑下来,站在客厅门口,娇声问道:“娘,我饿了……” 田小麦抬头看了眼挂钟,下午一点二十了。 “你们早上几点吃的?” 老小摇摇头,她哪里记得这些。 一一从后面突然冒出头,说:“早上七点半吃的,我们几个已经吃了好多零食了,零食不顶事儿,该吃饭了。爷爷,您也歇会儿吧,劳逸结合才更有效率。” 第527页 夏大海依旧埋头看着手头的文件,他随意地抬起一只手,朝一一的方向摆了摆,让她不要打扰自己。 “爹,您确实该歇歇了,身体要紧,这些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要做完的事儿,不着急,吃完饭睡个午觉再弄。”田小麦说着便自作主张地把茶几上的文件全都收到了一起。 “唉,你别收了呀,放这也不耽误吃饭……”夏大海不得已只好摘下眼镜,起身活动了一下。 周森的媳妇已经把饭菜做好了,热一下就能吃。 夏明苏洗漱完,过来帮忙。 他负责热菜,几个孩子热情地帮忙端菜摆碗筷。 田小麦趁这个功夫简单地洗漱了一下,看来晚上才能洗澡了。 因为手头的文件搞不完,夏大海是没办法安心的。 下午她得陪着老爷子一块儿干,要不然晚上他又该熬夜了。 “你们也太小看我了,我还年轻呢!这点工作量不算什么,之前在外面,事情比这多多了,不睡觉都是常有的事儿,不也没生什么大病嘛。” 夏明苏:“病都是这么做下的,日常不注意就容易生小病。觉得小病没什么,小病就会发展成大病。爹,让你回来就是为了让你享福的。建学校的事儿,你给小麦提点主意就行,那些合同啊,图纸啊,预算啊,各种文件,你就让她自己慢慢弄吧。” 第479章 装死是没用的 儿子不了解父亲。 夏大海是那种不做事更容易生病的一类人,他必须有目的地,才知道该怎么走路。 可能很多人都喜欢漫无目的地闲逛,但夏大海却做不到。 无所事事会让他无所适从。 只有忙碌,才能让他感觉到此刻正在活着,而不是虚幻地唿吸着。 “知道了,我心里有数。”夏大海敷衍地说道。 午饭后,夏大海只躺下休息了半个小时。 田小麦刚把厨房收拾妥当,老爷子就起来了。 两个人正忙活着呢,来了一个电话。 “餵。”田小麦的眼睛还停留在手中的文件上,并没有看来电显示,所以不知道这通电话是从哪里打过来的。 “小麦啊,你现在忙不忙?”是苗翠英的声音。 “娘,怎么了?有急事吗?”对方的声音并不急切,平平稳稳的,所以田小麦也就淡淡地问了一句。 “我和娉婷,还有田园,过你那儿住一段时间,没什么问题吧?” 苗翠英虽然嘴上问着闺女有没有问题,但却是怎么可能有问题,娘的事儿就是天大的事儿,你赶紧过来接我们过去的口气。 田小麦一下子给噎住了,突然搞什么呢这是? 她把手上的文件放到电话机旁边,认真地问道:“家里的房子出什么问题了吗?” “问题倒是没有。”苗翠英默了几秒钟,才说:“我和你姐商量着把家里的房子捯饬捯饬,也不弄那么麻烦,就搞个小二层,重新抹抹腻子,刮个大白,再搞个壁暖,炕也重新掏一掏,冬天屋子里头能更暖和一点。我这腿越来越不行了,人一不活动,就容易冷,最近都觉得身上一阵阵发寒。” “哦……”田小麦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她瞅了瞅夏大海,有点为难,当即握着电话顿住了。 “小麦啊,你听着我说的了吗?”苗翠英得不到回音,大声问道。 “听到了!”田小麦立马回声,“我跟苏苏商量一下的吧,回头再给您打电话。” “快着点啊,我们今晚就要搬过去住了,明天一早干活的人就过来了,我们没地方住。”苗翠英说完就把电话落下了。 这哪里是给她跟家人商量的余地了?明摆着是下发通知的姿态嘛! 不爽!真心地不爽! 家里的房间够是够,但是——真心有种不太妙的感觉。 “谁的电话?”夏大海抬起头,从眼镜的上方看向田小麦。 田小麦苦笑着回道:“是我娘。” “她叫你有事吗?有事的话你就过去,剩下也没什么需要弄的了。”夏大海很是体贴地说道。 “没什么事,就是……”田小麦还没想好怎么办呢,可看样子,她现在不过去把人接过来,老太太晚饭前就会带着大闺女和外孙子直接杀过来。 她太了解她娘了。 夏大海:“?” 就是什么? “我娘打算把老房子重新整一整,想过来住一段时间,问我行不行。” 田小麦知道夏大海不会为难人,他肯定会很热情地欢迎亲家母过来小住。 可就是因为这样,田小麦的心里更不踏实了。 夏大海对亲家母了解不多,他又是一个非常有教养的人,所以肯定会展现绅士大方的一面。 果然,田小麦听到夏大海说:“那有什么行不行的,都是一家人,你快把明苏叫下来,你们赶快去把老人家接过来吧。” 听说老太太腿脚不方便,身边留着大闺女一直照顾着。 还有一个十二岁的外孙,跟一一好像在一个班级里上课,彼此应该都不会太生分。 田小麦上楼来找夏明苏,把事情说了一遍。 第528页 夏明苏的表情也是有点一言难尽,“我可以到省城住俩月吗?” “不行!亲爱的,你要跟我同甘共苦,患难与共。”田小麦揪着夏明苏的耳唇,笑嘻嘻地说。 夏明苏苦笑了一下,“还有别的选择吗?” “没有了,只有这唯一的一个选择。汉子,不要退缩,不要挣扎,换上衣服,跟我一起接人去吧!”田小麦用力地拍了夏明苏一掌。 夏明苏就势躺倒,假装晕倒在床上。 “装死是没用的,面对现实吧!”田小麦凑过去,安慰似的亲了亲夏明苏的嘴唇。 夏明苏摁住田小麦的脑瓜,刚要用力地回吻,只听楼下传来了夏大海的声音。 “你们磨蹭什么呢?赶快接人去吧,别耽误了吃晚饭。” 夏明苏和田小麦放开彼此,四目相对,突然就笑了。 这就是生活,不是吗? 琐碎、无奈,还有着无尽的不可预料的小插曲。 人生啊,就是带着沉重的心情,也要露出最和善的笑容。 夏明苏和田小麦踏进院子,就看到苗翠英坐在轮椅上,怀里抱着一个大包裹,里面估计是她的贴身衣物和日常用的小物件。 “你们怎么才来呀,快点的吧,天都要黑了。”苗翠英火急火燎地说:“你们不用管我,我可以自己操作轮椅。” 这个轮椅刚买不久,是夏明苏托人从德国运过来的。 因为是电动的,所以很省人力。摁左边扶手上的开关就能调整速度,后边扶手上有个小把手,能调整前后左右的方向,很是方便。 座位底下还能放些小东西,靠背也符合人体工程学。 总之,整体设计得非常人性化。 田娉婷从房间里快步走出来,抬眸看了一眼夏明苏和田小麦。 “你们来啦,东西我都打包好放到娘的床上了,一会儿还得麻烦你们开车过来把东西拉过去。这一趟咱们先把牲口牵过去吧,娘说趁这次的机会把院子也收拾一下,棚子都不结实了。干活的大哥说,如果要弄,最好把这清空,否则回头压死个鸡啊鸭啊的,不太好。虽不值几个钱,但是不吉利,他们说干活的时候不想见血。” 夏明苏立在门口,表情很是温和,来之前就做好心里准备了,什么都不是事儿。 牵牲口啊?赶鸡赶鸭啊? 行,没问题! 田小麦快速运转着大脑,为了让苗翠英的生活不至于无聊,前前后后养了好多的小动物啊。 难道都要弄过去?那不乱套了! “娘,姐,要不先把它们领到后院去?我每天过来餵两次食儿就行。鸭子暂时可以赶到河边去……” 田小麦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苗翠英给打断了。 “后院才多大点地方啊,现在搭棚子也来不及了。干活的那帮人没准还得在后院和水泥,放材料呢,你把动物赶那不耽误事儿嘛!怎么?你那装不下啊?我看地方挺大的嘛,到底是嫁出去了,脑子里先顾忌的不是我这个亲娘了。” 夏明苏听得脑壳疼,说来说去,最终还是得把这些牲畜带过去,讨论不出个什么结论,不如赶紧干吧,早干早搬早利索。 “有地方,装得下!就这么办吧,听娘的!”夏明苏拍了拍田小麦的肩膀,让她别做无用的努力了。 苗翠英笑了笑,“还是明苏懂事儿!那咱们走吧。” 田小麦长嘆一口气,一脸的生无可恋。 夏明苏拉着一个小板车,板车上放着八个笼子,里面有十几只鸡,六只兔子,还有两只刚出生不久的小花猫。 田小麦一手拎了一个布袋子,里面是瓜果蔬菜和一些吃的,不是很沉,但是体积比较大。 苗翠英一边熟练地操纵着轮椅,一边喊着家里那两只看门的老黄狗。 狗狗很听指令,偶尔跑远了,喊一声就能唤回来,还是比较跟主人的,不牵绳也不会走丢。 田娉婷则牵着三头猪,慢悠悠地走在最后面。 夏大海已经把客厅收拾干净,烧好茶水,等待迎接客人了。 第480章 鸠占鹊巢 夏大海已经把客厅收拾干净,烧好茶水,等待迎接客人了。 四个孩子也全部下了楼,姥姥和小姨要来了,不露脸会显得没教养。 虽然平日里来往不多,感情不深,但毕竟是亲人,该有的礼数必须有。 等了几分钟,屋外很快有了动静。 不过这动静听着有点奇怪,第一个反应过来的是一一。 “你们闭上眼听!我怎么觉得好像进了动物园呢?” 狗的吠叫声,鸡的咯咯声,猪的哼哼声…… 夏大海也觉得有点奇怪,披上一件外套就去了门口。 抬眼一看,了不得了,这阵仗! “大海哥,你怎么出来了!”苗翠英眼尖,一眼就瞧见了夏大海。 夏大海快走了几步,迎上前,说:“小英子,快进屋!茶都泡好了。” 两个人嘘寒问暖了一番,一前一后地进了屋子。 田小麦喊一一过来帮忙,对付动物一一绝对是一把好手。 随意地喊两嗓子,别管是鸡、兔子还是猪,没有不听指挥的。 田娉婷看了觉得很惊奇,“这孩子是不是什么掌管动物的天神下凡的啊!咋一个个的都这么听她的话呢!” 第529页 明明是夸人的话,但没夸对地方。 一一板起面孔,认真地说道:“人与动物是可以交流的,用指令,用肢体,这是科学,这是知识!只要稍微用心研究一下,就可以做到的!” 看在田娉婷是她大姨的份上,一一不得不尊重对方,所以留了口德。 她内心想吐槽的是:你们这些无知浅薄的人类啊!动不动就神仙啊鬼魂的!打扮得花枝招展,挺漂亮。脑子里面却空空如也,什么都不懂。 勾搭男人倒是一把好手,多次婚内出轨也不怕遭雷噼。 田小麦很少跟孩子们说这些事情,但一一的耳朵多灵啊,脑袋多好使啊。 从各处听来一点消息,拼凑一下,就能理出个线索出来。 流言蜚语当然会有真的有杜撰的也有夸张的,但别看一一年龄不大,辨别真相的能力却是顶级的。 有智力,有很强的第六感,有丰富的知识做基础。 看的书多,对人性也有基础的认知。 所以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绝对比很多成年人都强。 一一从骨子里看不起大姨,表面上能过得去,不给对方太多的难堪,已经是她努力能够做到的极限了。 她是一个爱憎分明的孩子,孩子是很难明明白白地说出谎话的,尤其是对自己没什么好处的谎话。 “大姨,田园哥哥呢?”弘文问道。 “他去县里朋友家玩了,明天我再把他接过来。” 几个孩子里面,田娉婷最喜欢弘文了。有大哥的样子,什么时候都彬彬有礼的,跟田园的关系也很好。 最主要的是,只有这个孩子会一口一个大姨的叫。 其他几个孩子—— 还都不太懂事。 田小麦不知道苗翠英跟夏大海的关系有这么好,两个人笑着聊了很久。 饭桌都摆好了,才上桌吃饭。 吃的时候,也是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往事。 “他们很熟?”田小麦低声问夏明苏。 夏明苏摇摇头,回道:“不太清楚。” 他小时候不是躲在厨房里做吃的,就是猫在房间里看医术和食谱,绝对的两耳不闻窗外事,对爹娘跟什么人交往接触,完全不知道。 这方面夏鹏比较了解,可惜人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夏灯花也有可能了解一些,不过人也在那么远的地方,一时之间不好联繫。 罢了罢了,无关紧要的事儿。 两个老人家能相处的好,也是极好的。 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他们的话题基本上在第一天就讲完了。 后来田小麦才旁敲侧击的了解到,这俩人之前根本就没什么交集。 只不过因为苗翠英亲热地喊了一声大海哥,夏大海才随着别人亲切地叫她小英子。 两人聊的也全都是陈芝麻烂谷子的八卦,连共同的朋友几乎都没有。 苗翠英的腿脚不方便,上不了楼梯,夏大海就只好搬到了二楼的客房里。 到第三天,两人就没有太多的交流了。 夏大海能不下楼就不下楼,吃饭也尽量错开时间,各吃各的。 他也的确有事情要做,经常要出去见人,时不时在镇上或是周平县住几天。 田小麦觉得老爷子是故意躲开的,家里人多,干什么都不方便,不如自己一个人住酒店舒坦。 夏大海不在的时候,苗翠英就是最大的长辈,偶尔还会拿拿架子。 弘文开始对姥姥还挺尊敬,后来也渐渐避开不见了。 藉口作业多,学习忙,就躲房间里头玩,这几天戏都不怎么唱了,尽量做一个隐形人。 第481章 没品的损招 苗翠英对自己鸠占鹊巢的事实毫无察觉,总觉得住的是自家闺女的房子,理所当然的。 这房子是重新盖的,原来那平房是你们夏家的没错。 不过现在这个三层的小楼可是夫妻两个人的,有她闺女的一半呢。 她这个当娘的过来住几天,有毛病吗? 一点毛病都没有! 亲家公不也热情地欢迎她了?别人还能说什么? 就是这几个孩子好像跟她都不咋亲,苗翠英就觉得是闺女没把孩子教好。 “你和明苏别把心思全放在工作上,赚钱是要紧,但孩子该教也得教啊,这是你们的责任。你看看,我腿脚不行,楼梯上不去,他们也不下来跟我这个当姥姥的说说话。按以前的老规矩,小辈早晚都是要问安的,你的这四个娃,整天见不着人影,也不知道在上面干什么坏事呢!” “能干什么坏事啊,几个孩子都认学,在房间里面用功看书算题呢。”田小麦勉强笑了笑,“回头我让他们过来跟您问好。” “算了,你这么要求他们,他们心里该有牴触情绪了,回头再慢慢教吧。”苗翠英把轮椅停在电视机前面,让田娉婷给她倒了杯茶。 老太太看时间到了,电视剧要开始了,所以快速结束了教育孩子的话题。 也不是自己的孩子,以后也不给她养老,说那么多有什么用。 想想没必要,就拉倒了 苗翠英拿过遥控器开始换台,换到想看的频道停下来。她端着热乎乎的茶水,美滋滋地看起了电视剧。 田小麦轻嘆了一口气,扭头走了。 第530页 惹不起,但躲得起啊! 上楼的时候还听到她亲娘感慨电视机屏幕又清楚又大,田娉婷附和着说回头家里也换一台最好的。 田小麦摇摇头,母女俩真是一个德行。 一一不知道从哪儿窜出来的,突然出现在了田小麦的身边。 “娘,你说,我姥会不会只有一个亲生的闺女啊?” 田小麦捂住一一的嘴巴,拉着她上了楼,“你瞎说什么呢?你姥听见该发火了。” “她发火就发火呗,我又不怕她。”一一翻了个白眼,不忿地说道:“他们什么时候搬走啊,天天在这烦死人了。” “小声点,你田园哥哥还在弘文的房间里呢,他该听到了。”田小麦心累得不行,一个二个的都不让人省心。 一一冷哼了一声,道:“我就是说给他听的。” “那边的房子弄好了,他们应该就搬回去了,再有半个月吧。我估计,元旦大家一块儿好好吃顿饭,他们就该走了。”田小麦带一一去了自己的卧室。 夏明苏去省城出差了,这两天不在家。 田小麦很难判断,苏苏是故意走的,还是真的有业务不得不离开。 无论怎么样吧,反正现在家里能少一个人就少了一点麻烦。 结果一九九一年的元旦过完了,小寒和大寒都到了,腊八节也过了,家里的房子弄好已经快一个月了,苗翠英还没有要走的意思。 夏大海眼瞅着要受不了,差点萌生回青岛重拾旧业的打算了,田小麦这时候在情急之下,不得不使了一计很没品的损招。 她没跟任何人商量,偷偷摸摸地做了这件事情。 二十五号,周五那天,孩子们都去上学了,学校搞了一个合唱比赛,所以会比平常晚一点回家。 田娉婷说是要去县里买点化妆品,一大早就走了。 到底是去干什么,没人知道,田小麦多少有所猜测,但没有证据的事儿,她也不好乱猜测。 话说回来,即使姐姐真的跟什么男人约会去了,她也没有权利干预。 夏明苏在药厂谈生意,晚上有应酬,大概也不会很早回家。 家里唯一多余的人就是来干活的周森的媳妇了。这好办,吃完午饭,收拾妥当,田小麦说厂子那头需要人帮忙打包一些礼盒,让她过去帮忙,工钱按小时计算,周森媳妇就高高兴兴地跟着小麦一块儿去了工厂。 如田小麦所愿,下午家里只剩下了苗翠英和夏大海两个人。 夏大海到楼上先睡了个午觉,睡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时候起来的。 起来之后,收拾了一下床铺,洗了把脸,站在窗前活动了一下身子。 这段时间,苗翠英过得可是相当的煎熬。 田小麦临走前把她扶到了床上。 吃完饭就犯困,老太太本来想多睡一会儿的,家里没什么人,也没什么事情可干,睡觉时间过得最快。 前一天晚上她看电视看得比较晚,没太睡够,所以正好能补补眠。 吃饱喝足美美地躺下来,刚睡着没多会儿,肚子就开始翻腾。 叽里咕噜地叫唤了半天,她开始以为是中午吃了萝蔔和红薯,所以肠胃才活跃,后来才渐渐觉得不对劲,好像要拉肚子…… 糟糕,不行了,苗翠英挣扎地起身。 她往厨房的方向瞅了瞅,一个人都没有! 想了想,好像都有事,全都出去了。 楼上应该只有夏大海一个人,也不好叫人家扶她上厕所。 怎么办?忍不住了呀…… 苗翠英咬着牙,挪动着身子,好不容易坐到了轮椅上。 飞快地操纵轮椅往厕所赶,可没人帮忙,她自己一个人做不到马桶上。 张开嘴巴,想喊人,最后到底还是不好意思。 自己一个人试试吧,刚刚还顺利地坐上了轮椅呢。 苗翠英左右瞧了瞧,放手指的铁架子应该可以当扶手用,借个力。 管不了那么多了,肚子抽痛得厉害,必须马上解手。 她把右手抬起来拉住铁架子,左手撑住轮椅,心里默念着“一二三!”,双手同时一用力,人起来了,但是下一秒整个人就跌到了地上。 铁架子不堪重负,被她拉了下来。 厕所的地板太滑,轮椅往后退去,苗翠英的两只手全都没有着上力,便跌坐在了地上。 由于跌落的动作太大,她的肚子又痛得厉害,人又着急,一下子没忍住,最糟糕的情况发生了。 苗翠英排泄到了裤子上…… 更加糟糕的情况接着便发生了,那就是夏大海这时候循声赶了过来。 “哎呦,你这是怎么了?怎么摔这儿了?没伤着吧?”夏大海急急地朝苗翠英走来,并伸出了援手。 “你先别过来!你别过来!”苗翠英带着哭腔地喊道。 “怎么了?你哪里不舒服吗?我先扶你起来吧。”夏大海又往前走了两步。 苗翠英近乎嘶吼道:“我说了,让你别过来!” 夏大海愣住了,怎么了这是?怎么发这么大的火?要不要找人过来帮忙呀? 犹豫不决之间,一阵阵臭味飘来。 夏大海突然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他满脸尴尬,搓着手说:“我去把小麦叫回来吧?她是去厂子里了吧?” 第531页 “不用了。”苗翠英近乎绝望地说道:“你帮我打盆水过来,再帮我拿条裤子吧。” 去找小麦,一来一回少说半个小时,她难道要在自己的屎上坐半个小时吗? 况且厕所的地板还挺凉的,她可不想着凉生病。 唉……丢人丢到这份上,以后真的没法见人了。 “好,你等着,我去给你打一桶热水。” 夏大海立马到厨房烧了热水,又按照苗翠英的指示从衣柜里拿出了她需要的裤子。 “帮我把轮椅推出去,把门关上吧。”苗翠英从头到尾都没有正眼看夏大海,她没脸啊,真是恨不得钻地缝里头再也不出来了。 她费了好大的劲才清理好自己,最后整个厕所都被熏得臭气熏天的。 还好苗翠英的手臂还有些力气,靠着这点力气,她把脏水倒进马桶里冲掉了。 夏大海扶她上了床,苗翠英一口气吃了四粒止泻药,就是为了强行压住胃里的不适。 原本症状轻的时候吃一粒就行,特别严重的时候也才需要吃两粒。 一口气吃四粒的结果就是,苗翠英连着三天都便秘了…… 第482章 难得煳涂 丢了这么大的人,苗翠英是没脸在闺女的婆家继续住下去了。 原本她还想着能多住一阵子就多住一阵子来着,人多了热闹。 吃饭的时候,围着一大桌子,坐得满满当当的,大人小孩你一言我一语,叽叽喳喳的,光是看着听着心情就很好。 而且二闺女和二女婿做饭好吃,点心零食水果什么的从来不断流,想吃什么都能吃着,各个都好吃。 搬过来之后,苗翠英胖了不少,之前的衣服和裤子穿着都有点紧了。 不过,因为有了这个丢人的小插曲,苗翠英不得不走了。 当天晚上她就匆匆地回了自己家,连行李都没来得及收拾,只简单地拎了几件衣服和洗漱用品。 田娉婷还没回来,田小麦只好亲自去送娘亲。 路上苗翠英问她:“你肚子没疼吗?” “我也疼了一会儿,不太严重,吃了药之后就好了。” 田小麦在后面推着轮椅,苗翠英太虚弱了,肠胃不畅,加上心情不悦,身上一点劲儿都没有,连看路的精神头都没有,只好让闺女推轮椅了。 “是不是中午吃坏了什么啊?怎么会突然拉肚子呢?”苗翠英百思不得其解,“大海一点事儿都没有,咱们吃的都是一样的东西啊。” 田小麦:“他没喝红豆粥,咱俩都喝了,可能是红豆粥吃坏了。” “红豆好好的,做成粥也没放别的东西,煮得又烂,怎么会喝粥喝坏了呢!”苗翠英的心情糟糕透了,眉头皱得都能夹死苍蝇了。 夏大海喜欢喝小米粥,所以在小米粥和红豆粥之间他肯定会选择喝小米粥。 因而田小麦中午就做了两种粥,并且特意往红豆粥里面放了一点泻药粉末,药粉是夏明苏用几种植物研磨而成的,无毒无副作用,偶尔便秘的时候,沖一点喝下,能起到通便的作用。 煮粥的时候,还多放了一点糖。 苗翠英喜欢吃甜的,所以中午一口气喝了两大碗,所以反应比较强烈。 “有可能最近吃得太杂,肠胃消化不动了吧,这几天你还是稍微吃清淡一点,别吃太饱了。我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明天我给您送饭。” 苗翠英不耐烦地摆摆手:“行了,你赶紧回去吧。等田园放学了,你就让他赶紧回来。” “知道了。” 田小麦真的特别怀疑,自己是不是亲生的。 如果是亲生的,那姐妹俩的待遇怎么会差这么多呢? 很多人重男轻女,这个容易理解,但家里四个孩子,不疼二闺女,不疼唯一的儿子,对最小的闺女也不是太上心,偏偏疼爱大闺女,无缘无故的,让人很费解。 如果按照正常的逻辑,一一的猜测还真的很有道理。 最大的可能就是,只有大闺女是亲生的,另外三个都是捡来的,或者收养的。 可是这也不可能啊,一个孩子都难养活的年代,干嘛要搞三个孩子来养? 苗翠英看起来也不是什么无私善良的人。 再说了,一直住在村子里,孩子是不是从她肚子里面出来的,是不是亲生的,乡亲们肯定都知道。 如果这里面有点什么,流言蜚语早就传遍了。 田小麦来这里之后,这方面的闲话一句都没听到过,说明应该不会有什么特别的内情。 越想越觉得奇怪,田小麦第二天去找周婶了。 周婶是竹溪村的情报库,她都不知道的事情,其他人肯定更不清楚。 “周婶,我娘真的生了四个孩子吗?有没有哪个是过继给她,或者从外面偷偷收养过来的?” 周婶的病养得不错,被大海照顾得满面红光。 她一边拆着手上的毛衣,一边笑哈哈地说道:“怎么可能,是不是有人跟你说什么了?” “没有,就是觉得我娘对我姐格外的好。她对我,对小杰和菲菲都有点不冷不热的,觉得有点奇怪。” 周婶:“我不确定英子是怎么想的,不过我猜啊——是因为小杰、菲菲,还有你,都太聪明太能干了,她觉得你们都不会留在身边,以后肯定要往远了飞的。娉婷胆子小,也不是很聪明,时不时会惹点小麻烦,她会粘着英子,英子就会想去保护她。你想想,你和弟弟妹妹,在家里的时候犯过什么错吗?犯了错也自己抗,不会找娘去求助。阿杰被你爹打的时候,他不也闷着头,什么都没讲。孩子跟娘不多交流,感情也会冷下来的。” 第532页 田小麦沉默地听着,觉得周婶说得很有道理。 不过会这样去想的人,脑迴路也是很奇怪啊。 不闹人的孩子,不是更招人稀罕吗? 难道不是这样? 算了,既然都是亲的,既然这么多年都如此这般过来了,就这样继续过下去吧。 孩子们都大了,都有了各自的目标和生活,小时候没有围着爹娘转,大了就更不需要来自娘亲的关照和温暖了。 毕竟五根手指也不一般长,手心手背虽然都是肉,但软硬度还不一样,功能还不一样呢。 都三十多岁了,还纠结这种问题干什么呢? 亲生的会怎样,不是亲生的又怎样,她还是穿越过来的呢。 这个躯体是亲生的,灵魂也不是亲生的了。 田小麦自嘲地笑了笑,人生就是一场梦啊! 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会醒的梦,醒来之后,这一切又会不会成为触不及的幻景? 苗翠英终于打道回府了,所有人都暗暗地长舒了一口气。 “那边的房子弄得怎么样?”出差刚回来的夏明苏,一脸的轻松。 “还行吧,干净不少,其他的没有什么大变化。”听说没花多少钱,干活的才三个人,也就简单地清理了一下,没有添什么,也没有大的改造。 “老婆,辛苦了!”夏明苏殷勤地给田小麦揉肩捶背捏大腿。 “出差——挺顺利的啊?事情都办妥了吗?” 哼,跑得倒挺快!躲得倒挺利索!现在才跑回来献殷勤,晚了! 夏明苏正襟危坐,露出淡淡地微笑,一本正经地说:“挺顺利的,事情全都处理好了。” “你这么快就能把事情全部办妥,得好好谢谢我娘啊。” 田小麦指了指左肩,夏明苏就握着两个拳头去捶左肩,那力道,真是拿捏得刚刚好,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田小麦指指后脖颈,夏明苏就张开手指,顺着穴位一一捏过。 位置找得准得呦,田小麦舒服得天灵盖都快开了。 “是是是,事情能顺利地解决,全仰仗丈母娘,我明天就登门道谢去。” 田小麦没绷住劲儿突然笑了,“苏苏,你这么狗腿的样子,除了我,还有别人见过吗?” “你觉得有可能吗?”夏明苏傲娇地反问。 田小麦:“的确是没可能。我说了,估计都不会有人信。” “我去省城,真的是谈正经事儿去的。真要躲人,也不至于跑那么远。”夏明苏耐心地解释道:“只是事情就这么赶巧,你娘刚走,我就回来了,我自己都觉得解释不清。” 田小麦握住夏明苏的双手,说:“我知道前阵子家里太闹腾了,你真是故意走的,我也理解。既然刚刚你说是真的有事儿去处理,我就一点都不怀疑,我信你!” 夏明苏俯身亲了亲田小麦的额头,他就喜欢这样聪明的女人。 田小麦真的信了吗?其实不好说。 但她说相信他的话,这无疑是智慧的。 因为事情已经过去了,选择相信对双方都好。 再亲密的关系里,也应该存有一些模煳的地带,和无需辩清楚的议题,让彼此都能够畅快地唿吸。 这就是空间,就是余地,就是可以共同唿吸的广阔的天空。 俗话说得好,难得煳涂。 难的是,知道什么时候应该煳涂。 第483章 飘得很 “大哥大”刚一面世,田小麦二话不说就买了三个。 一个自己用,另外两个分别给了夏明苏和夏大海。 一万六一部啊,三个就奔五万块钱去了,绝对的大手笔。 这在当时,无疑是有钱人的标志了。 是一种看得见的象徵,拿到大街上显摆,搞不好都有被绑架的可能。 之所以买了三部,是因为他们三个都会经常出去谈事情,有个随身的电话,能方便一些。 结果,很多人就眼馋啊。 看着新奇的玩意,就想摸一摸,把玩一下。 “小麦啊,用这个打电话,能听清楚吗?效果好不好呀?” “就这么拿在手上,就能跟别人说上话了?两个线都不用连?” “瞎扯淡吧,我看就是个摆设,还一万六,咋不抢钱呢!有一万六我都能在镇子上买套老房子了。” 这些话都是当着田小麦的面说的,说得还好听一些。 背后那些话,就不太能入耳了。 “有点钱就喜欢显摆,谁不知道她田小麦有钱啊,买个黑不熘秋一个砖头似的东西,还说能打电话。我上次说想试试,她还跟我瞪眼睛,不让我碰!说什么上班时间要认真干活,滚她娘的蛋!都乡里乡亲的,竟会上钢上线。我看她那样儿啊,好像要搞批斗是似的。切,都什么年代了,还搞这一套。我能怕她呀?咱们要是集体罢工,她的厂子能开下去?果园能种下去?我呸!别说多,咱们停下三天不干活,草药就得烂地里,果酱都得馊在流水线上!” “就是,靠咱们赚着钱,还在咱们跟前拿腔拿调的,我早就看不顺眼了。要不是为了每个月那点工钱,我早就不干了。镇上的厂子,听说活儿不重,每个月赚得也差不多。实在不行,咱们就跑那头干去,省得看人脸色。她连个亲娘都不管的人,能顾忌到咱们的心情才怪呢。买卖人,都长着黑心眼,吃人不吐骨头的。你瞧瞧人家养出来的闺女,就是一一,在学校里就是个小霸王。当娘的不那么教,小孩子能那样吗?上次我儿子就被她给打了,肩膀头子都给打紫了。我上门去说理,你猜人家咋说的?说是小孩子的事儿她不会插手,都是同龄人,他们的恩怨让他们自己解去。呵,这时候当甩手掌柜了。我倒要看看,回头她家的孩子被人打了,她还会不会这么说。” 第533页 “行了,人家明摆着拿咱们当牲口使唤,有什么办法。干活吧,一会儿她过来看咱们唠嗑,又该摆脸色了。” 这些话,田小麦多少听到过一些,从各种不同的转述中,从厕所的隔间里,从厂子的休息室外,从各种各样的角落里。 当着你的面,他们照旧会跟你微笑问好,因为你是老闆。 可背后保不齐是个什么样。 田小麦发现,当面越热情的人,背后的嘴脸越难看。 呵……人吶,都是可怜的动物。 也是不容易,为了生存,随时随地都要变脸。 回家跟夏明苏唠叨了一下这个事情,夏明苏特别了解,因为药厂那头也是相同的情况。 “嘴长在他们的身上,咱们管不了。活干的好,就给工钱,干的不好,直接开出就是了。”夏明苏已经开掉了好几个人了,其实也没有什么多余的想法,但无意中却达到了以儆效尤的作用。 由于走掉的人,大多没寻到什么好的出路,过得都惨兮兮的,所以那些还在药厂工作的人,都安分了不少。 田小麦觉得自己也该摒弃掉虚无缥缈的人情,找几个反面典型开除掉。 刚开始整体气氛还挺好,大多数人都在本本分分的干活,可近半年来,报纸上和电视上都在报导各种新奇的东西,还有各种暴发户的故事,看得人心痒痒,总觉得自己卖了大力气,每个月却只能赚那么一点钱,心里就开始不平衡了。 有事没事,臭味相投的人就凑到一块儿,瞎扯淡。 觉得老闆亏了自己的,觉得自己特别伟大,老闆离了自己就不行了。 总之,飘得很。 结果,飘得最很的那几个人,都被田小麦无情地开除了! 田小麦让会计认真地算了算,按照之前签订的合同,多给三个月的工钱,就可以滚蛋了。 有死活不乐意走的,就想多讹点钱。 也有说走就走的,他们心想有什么了不起,现在全国都发展得这么好,离了你田小麦的地盘,就找不到活儿了?! 结果,想讹钱的一分钱都没讹到。 昂着头走掉的人,后来发现外面的厂子才是真正的周扒皮,一天做活的时长要多两个小时,伙食不好,见天都是夹生饭,月底扣工钱扣得还特别很。 怎么办?只能打碎了牙齿往肚里吞呀!谁让他们作呢! 不作就不会死啊! 第484章 未来,永远是未知的 夏六爷从北京的疗养院回来了,夏明苏和田小麦去周平县火车站接的人。 从北京回来的一路上,列车长都给予了莫大的关照。 毕竟是个一百多岁的老人家,地位又摆在那儿呢,还有干部提前打过了招唿,开绿灯是必然的。 到站之后,站长开了条绿色通道,直接把人送到了地下停车场。 田荣轩熟练地把夏六爷背到后座上,随后也坐了进去。他得给夏六爷当靠背,要不然老爷子自己坐不稳。 车子一路往竹溪村开去,田小麦坐在副驾驶位上,扭头朝夏六爷撒娇道:“六爷爷,我都想死你了。没有你,日子都过得可没劲了。” “是吧,我想着你可能会无聊得直挠墙,所以我这不回来了嘛,哈哈哈……”夏六爷的思维还很敏捷,说话也很清楚,依然喜欢开玩笑,但是身体明显大不如前了。 背弯得很厉害,路早就不能走了,现在看样子,好像一个人坐着都很困难,需要人在旁边支撑着。 田小麦心里很难受,但她不能表现出来。 她还得像以前一样,跟老爷子说说俏皮话,扯些无关痛痒的玩笑。 刚坐上车的时候,夏六爷的话还多一些,但很快田小麦就发现他的回话越来越简单,便意识到,老爷子累了,疲于应答了。 她就自己一个人说,也不把话题丢给对方,这样夏六爷就不用应声,只负责倾听就好。 一路上,只听田小麦一个人巴拉巴拉地讲着发生在厂子里的趣事,讲着四个孩子,讲自己跟苏苏的小别扭。 到家的时候,夏六爷已经睡熟了。 “你的故事,很有催眠效果嘛。”夏明苏淡淡地扯唇笑了一下,能看出来,他的心情也不大好。 所有人都会老去,这毋庸置疑。 每个人的身体都会像落叶一样变黄枯萎,能活到这一天,说明比大多数人都活的久,比大多数人更长寿了。 其实这是一件好事,但看到生命在一点点地消逝,心里总是沉重的。 田荣轩的话很少,他像一个机器人一样,照顾着夏六爷。 田小麦在他的身上,看不到属于人类的情绪变化,这很可怕。 田荣轩到门口送夏明苏和田小麦的时候,夏明苏拍拍他的肩膀,说:“辛苦你一直照顾着六爷爷了。” “应该的。”田荣轩的视线好像是在看着他们,却又好像什么都没有看。 像是失焦了,却又并不是真的失焦了。 “这次是六爷爷自己要回来的吗?”夏明苏问。 “是。”田荣轩默了默,淡淡开口道:“他说,觉得自己时日无多了,想回家。” 这一次,三个人同时沉默了,纷纷朝夏六爷的房间看过去。 “我要进去了,他随时会醒,醒过来的时候容易咳嗽,有时候也会喘不上来气,我得帮忙拍背顺气,否则有可能气就上不来了。” 第534页 上不来就——再也不会喘气了。 田小麦望着田荣轩的背影,觉得他的身子也枯萎得很厉害。 大概常常要彻夜不眠地照顾老人,无法好好休息,所以脸色才这么暗淡,消瘦得太这么厉害吧。 “回吧。”夏明苏牵起田小麦的手,离开了这个萧瑟的院落。 现在,夏六爷和田荣轩是连在一起的家人了,谁也离不开谁。 可是,夏六爷走了,田荣轩又该何去何从呢? 未来,永远是未知的。 “苏苏,我心情不好,可能是好几天都好不起来的那种不好。”田小麦嘟着嘴,难过得要死。 夏明苏说:“我也是。” “那怎么办?”田小麦耷拉着八字眉问道。 “咱们去地里扒点菜,去河里捞几条鱼,回家做大餐吃吧。吃一顿好的,跟死神都能做成好朋友。” 夏明苏不等田小麦答应,就拉着人去河边捞鱼,去地里收菜了。 田小麦更忧愁了,心情不好的时候,不是应该下馆子改善生活吗? 为什么要亲自收菜捞鱼啊,这比平常的生活还要累呀。 一边扶着腰,一边拔着萝蔔,挖着土豆,累得筋疲力尽。 来到河边,试了试水温。 “我的老天爷爷,水还冰着呢!这几天阴天,没出太阳,河里的水温才零上没几度,能有什么鱼啊?会冻断了腿的!”田小麦还没吐槽完,转眼就见夏明苏已经撸起裤管下河了。 “嘶……”田小麦看到苏苏裸露的大腿都觉得冷,顿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下来呀!”夏明苏朝田小麦招唿道。 “不了不了不了。”田小麦连连后退,生怕夏明苏恶作剧一把把她拽下去。 毫无准备地跳冰河,可是会生病的! 心情已经够糟糕的了,田小麦可不想再病倒在床上起不来。 第485章 长得再好看也没用 心情已经够糟糕的了,田小麦可不想再病倒在床上起不来。 夏明苏其实并不打算真的让田小麦下河,他只是想逗一逗他媳妇而已。 水确实太凉了,他在水里面站了一会儿,都有点受不了。 快速地摸了摸,竟然真的有鱼,还不止一条。 原本没抱什么希望的,一时间有些惊喜。 “你快去找个篓子过来,我摸着鱼了!”夏明苏朝岸边兴奋地喊道。 田小麦一听,也难掩喜色。 “你等等,我,我去找找能装鱼的东西。”田小麦在附近狂奔了一圈,用时二十五秒,结果一无所获。 这里除了没有完全融化掉的黑雪,和一些干树枝,就没有别的东西了。 田小麦灵机一动,反手将外套上的帽子卸了下来。 还好今天穿了这件衣裳,简直是为了捞鱼特意穿的。 “苏苏,接着!”田小麦大臂一挥,把帽子扔给了夏明苏。 夏明苏稳稳地接住团成一团的帽子,把它别在腰间,接着便顺利地逮了两条中等大小的鱼上来。 河里还有鱼,但是人已经冻得受不了了。 夏明苏连跑带跳地跑上来,用衣袖擦了擦脚,便快速地穿上袜子套上了鞋子。 两个三十多岁的人,像孩子一样奔跑着。 回想当年摘完荷叶,走得也是这条路。 似曾相识的场景,不禁回想起当初心动时的感觉。 当时是心动了吧,应该是的。 田小麦记得曾经网上特别流行一句话,叫“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 她和苏苏的婚姻,大概是在亲身验证这句话。 事实证明,所谓的坟墓,是自己挖出来的;所谓的围城,也是自己垒建的。 跑回家之后,夏明苏先去沖了个热水澡祛除寒气。 田小麦走了一圈,发现家里没有人。 难得可以二人世界一下,不过好像有没有人,跟平时都没什么两样。 夏明苏穿着宽松的灰色毛衣走下来,直接进了厨房。 “家里没人啊?” 田小麦一边择着韭菜一边点头道:“没人,爹可能出去了。一会儿炸韭菜盒子吃啊?” “行!”夏明苏围上围裙,开始洗菜切菜,剁肉拌馅,上锅熬汤,上屉子蒸糕点。 老夫老妻的二人世界是在厨房里度过的,跟老人和孩子都在家里的时候几乎一样。 唯一不同的是,他们在交换位置的时候会肆无忌惮地亲个小嘴,在递调料瓶的时候可以放心地做些亲昵的动作,上下其手什么的。 “苏苏,你手上都是面粉。”田小麦哭笑不得地拍打着自己的胸口,红色的羊毛衫上面印上了许多手指印。 这要是叫人看到,可就囧了。 “我给我媳妇盖章,没毛病。”夏明苏挑挑眉,不以为意。 炸出来两个韭菜盒子,他们就站在灶台边,一人端着一个盘子,龇牙咧嘴地吃了起来。 “好烫!好烫!”田小麦嫌里面的馅料烫嘴,就把周边炸得脆脆的香香的酥边给啃掉了。 夏明苏则用筷子一夹,拦腰截成两段,特别斯文地慢慢吃着。 田小麦眨眨眼,这男人怎么连吃饭都这么有观赏性呢。 第535页 以后要不要给他开个直播间,搞个吃播什么的? 正胡乱想着,炖锅里的莲藕排骨汤也煮好了。 盛出一小碗,夏明苏吹凉之后餵田小麦喝了两口。 “味道怎么样?” 田小麦竖起大拇指,“一级棒!” 做着吃着玩着,时间流水般淌过。 “你俩真腻歪,受不了!”一一走进厨房,没正眼去看撒狗粮的爹娘,拎起水壶就准备走了。 “你一直在家里?你怎么没去上学呢?”田小麦拉住一一的手臂,问道。 “有点低烧,请假回来吃了药睡了一觉,口渴,想喝热水,过来拿水壶。”一一吸吸鼻子,有点流清水鼻涕。 田小麦仔细一听,闺女的声音的确是有点闷闷的,抬手摸了摸她的额头,“还好,应该退烧了,你再量一下体温。” “刚量过,三十六度八,退下来了。你们俩继续,我上去了。”一一没精打采地往外走了两步,停住脚,又道:“再有半个小时,他们就放学了。爷爷到镇上熘达去了,说是吃完饭的时候回来,这个点估计应该在回来的路上。” 言外之意是,你们该收敛就收敛点,差不多得了。 夏明苏和田小麦站在那,就像两个被老师和家长提醒不要早恋的学生一样。 田小麦:“苏苏,咱俩是被闺女教育了一通吗?” “可能吧。”夏明苏有个问题很好奇,“你说,一一会早恋吗?” 田小麦摇摇头,又点点头,“可能的吧,毕竟有点早熟。” “你说,她会看上什么样的男人?我这样的,她瞧得上吗?”夏明苏摸了摸光洁下巴,自我感觉良好。 田小麦无情地揭开了真相,“不会的,因为你没她聪明。一一肯定会找个比自己聪明的人,她不会看上智商比她低的男人。” 末了,田小麦又补充了一句,“长得再好看也没用。” 夏明苏狂受打击,“难道她会看上天天吗?” “她看上天天,都不会看上你。”田小麦扎心扎得那叫一个稳准狠。 夏明苏败退,闷头做他的满汉全席去了。 ** 夏六爷回来之后,田小麦每天都会抽出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去看望他。 陪老爷子聊聊天,给他做点好吃的东西。 夏六爷的胃口不大好,牙齿也不中用了,只能吃些鸡蛋羹、嫩豆腐之类的东西。 田小麦就变着口味地做,只为了让六爷爷能多吃上几口。 开春鱼多的时候,清蒸一下,剃掉骨头和鱼刺,捣烂了之后放到小碗里让老人家吃。 夏六爷看得出田小麦的用心,“真是个好孩子啊!” 田小麦没有按照煽情的路线接着说下去,而是立马改了俏皮的画风,“您大孙子可是捡着宝贝了,上哪儿找我这么好的姑娘去,您说是吧?” 夏六爷连连点头。 即使胃口再差,他也会努力把田小麦做的东西全部吃掉。 因为这里面藏着的是心意,他捨不得辜负。 田荣轩偷偷告诉田小麦:“六爷爷前一晚差点不行了,他不愿意去医院,让明苏这几天过来住吧,我怕……” 田小麦咬着下唇,艰难地点了一下头,“好,我这就给他打电话。” “这半年,六爷爷全都靠各种药撑着了。”田荣轩重重地嘆着气,“每天吃药比吃饭多,这人还怎么活。” 夏明苏从药厂搬了氧气机,和各种急救设备回来,他没让夏六爷看到这些东西,带过来直接放到了田荣轩的房间里。 “我来您这蹭着住几天,您没意见吧?”夏明苏笑着问道。 夏六爷摇了摇筷子似的手指头,缓慢而清晰地说道:“不用在我面前遮遮掩掩的,那些机器啊,都别往我身上用,我一个都不用!我都一百多岁了,活够了,享受够了,现在就想踏踏实实地走。你们若是体谅我,就听我的。” “好,听您的。”夏明苏并没有纠结,很快做出了决定。 因为如果他面临相同的情况,也想安静地离开,不想为了多活那么几天而费尽力气地挣扎。 田荣轩是个外人,没有发表意见的权利,所以他站在一旁默不作声,只是心揪成了一团,堵得难受。 夏六爷说:“荣轩啊,你回屋好好睡一觉,看你瘦得都没人形了。让明苏陪着我就行,你们换着来。” “好,您好好休息。明苏,辛苦你了。”田荣轩意识到,自己该退场了。 夏六爷把后事全部交代给了孙子,一样一样,仔仔细细,妥妥帖帖地全被他安排好了。 第486章 你听到了吗? 夏六爷把后事全部交代给了孙子,一样一样,仔仔细细,妥妥帖帖地全被他安排好了。 “我刚才说的,全部写到一个牛皮本子上了,在衣柜下面的暗格里,回头你拿出来,里面还夹着我的遗嘱,让律师起草的。我死了之后,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啊,就全部交给你了。看你们都过得挺好的,我也就能放心地走喽。” 夏明苏垂着脑袋坐在床边,嗓子发紧,说不出话。 真该让田小麦一块儿过来,这样的情形有她在,应该会好一些。 第536页 后半夜夏六爷突然说想见见儿子大海,“明苏,你去把你爹叫过来,我要跟他说几句话。” 夏明苏立马跑回了家,这时候已经凌晨两点钟了。 夏大海来不及换衣裳,套了件棉大衣就出了门。 房间内,父子俩都很严肃,低声地说着话。 夏明苏和田荣轩站在堂屋里,什么都听不到。 过了一个钟头,夏大海缓缓地走了出来。 “人走了……他说,他终于能去见胭脂了。” 葬礼是按照当地的习俗办的,夏青山特意赶过来主持了大局。 悲伤的气氛并不浓厚,长寿老人过世算是喜丧。 人走的时候也没遭太大的罪,是个有福气的人。 田小麦带着四个孩子坐在席上,大家全都穿着孝服。 一一坐在田小麦的右手边,她低声对娘亲说:“我跟六爷爷差了将近一百岁呢。一百年之后,我还活着呢吗?一百年之后会变成什么样啊?” “一百年后,只有活到那一天的人才能知道吧。”田小麦垂眸轻笑,她也只是知道未来二十多年的事情而已,再往后,谁知道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呢? 一一:“应该会越来越好的。” 田小麦:“但愿如此!” 田荣轩说什么都要把之前夏六爷住的房子还给夏家,也就是还给夏明苏。 他怎么可以平白无故地收这么贵重的东西呢? 之前考虑到要娶夏灯花,想着把房子转到他的名下,归根结底,从本质上来讲,依然是夏家的家产,他无心占有。 后来他跟夏灯花离婚,夏灯花着急出国,就什么都没有要。 那时候她也不需要,因为一切都由艾珍珠办理和承担。 后来夏灯花决定不再回国,又在法国买了房子,与国内的一切,便是两不相干的状态。 夏六爷过世之后,田荣轩给夏灯花写了一封长信,说明了这里的情况,也说了想把房子退还给夏家。 夏灯花当即打了跨国电话到周平县的邮局,竹溪村的电话线还接不了来自国外的信号,所以只能这么办了。 写信一来一回太慢了,效率低到令人崩溃。 邮局派人去竹溪村找的人。 为了接这个电话,田荣轩特意跑了一趟县城,并且守在邮局的电话旁等了整整三个钟头。 信号很差,沟通得很费劲。 “喂,能听见吗?”夏灯花的声音从遥远的欧洲磕磕绊绊地传来。 这个熟悉的声音让田荣轩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伤。 夫妻一场,没有爱情,也有亲情了。 没有捨不得什么,却也有着化不开的思念。 人真是矛盾又复杂的动物。 “能听见,是我,田荣轩。” 不知道是信号不好,还是两个人都没有说话。电话两头足足有一分钟的沉默,像是整个世界都静止了一样。 “你的信,我收到了……”夏灯花说完,没有得到回音,便有重复了一遍,“能听见吗?我说,你的信我收到了。” “收到了就好。”田荣轩用左手举着话筒,右手的指尖捏着一根点燃的香菸,香菸抽了一半,菸嘴已经被捏碎了。 在一旁打扫卫生的女人不满地走过来,朝他喊道:“这里不准抽菸,要抽到外头去!” 田荣轩朝女人点头致歉,表示知道了。 他把烟丢到地上,用脚尖捻灭。 女人拿着扫帚和簸箕,用力扫走地上那半根残破不全的香菸,末了用那张紧凑的五官使劲白了田荣轩一眼。 “六爷爷的房子,你住着吧,我不要了。我不需要,我以后就在巴黎生活了,我在这里买了房子,过得很好,你们不用担心。我哥不是说六爷爷的遗嘱上写得很清楚嘛,他把房子留给你了,你就收着吧。你不收,别人也不能要,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你不住,可以卖掉……不过,我想你不会这么做的。那是六爷爷的家,你捨得卖掉吗?既然你不打算离开村子,总得有个住处,这不是正好吗?你还纠结什么呢?田荣轩,你该为自己活一场了。即使你打算守护田小麦一辈子,你也要有自己的生活,要有自己的快乐,要找自己的幸福呀!” 田荣轩:“……” “你听到了吗?”夏灯花轻嘆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信号真差……” 第487章 我不是坏人 “你听到了吗?”夏灯花轻嘆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信号真差……” 田荣轩说:“我听到了,我不能住这儿,我没法住在这儿啊。” “你听到什么了?你肯定没听全。”夏灯花有一点烦躁了,“你为什么不能住啊?你告诉我,为什么不能?因为我在那里住过吗?因为孩子死在了那个房子里了吗?还是因为六爷爷在那去世的?” 田荣轩重复道:“我没法住,真的没法住。” “你随便吧,没什么事儿,我就挂电话了。”夏灯花很久都没有像现在这样激动了。 到了巴黎之后,她一直过得很宁静,很平和。 不知道为什么一碰到跟田荣轩有关的事情,就会突然变得这么慌乱。 第537页 说到底,田荣轩住与不住,住在哪里,他如何处理夏六爷留下来的房子,这些都是他个人的事情。 他们已经离婚了,没有任何关系了! 夏灯花突然有些后悔打这个电话,这一举动没有半点意义,只是徒增烦恼罢了。 “等一下!”田荣轩急急地喊道。 他等了三个小时的电话,什么都没有说呢,怎么就要挂了呢。 “……”夏灯花不知道对方还要说什么,似乎无论说什么,都于事无补。 田荣轩转了个身,望着窗外的树杈。 几只麻雀立在枝头,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 喜鹊突然飞来,麻雀们便一闹而散,跑掉了。 田荣轩那只握着话筒的手,不住地颤抖着。 他张开嘴,嘴唇凝结在半空中,停了几秒,结果一个字都没有吐出来。 夏灯花等了等,以为断线了,便放下了电话。 冰冷的忙音从话筒里传了出来,田荣轩着急地说道:“喂,能听见吗?你能听见我说话吗?” 无人应答。 “同志,你帮我看看,信号是不是断了?”田荣轩把话筒递给柜檯上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听了一下,还算客气地回道:“对方应该是挂断电话了。” “我能再拨过去吗?”田荣轩问道。 “你有对方的号码吗?” “没有。” “那就没法打了,回头问好电话号码再过来打吧。” “现在很多电话不都有来电显示的,你这里怎么没有显示呢?” “这是国际长途,没有什么显示,我们这又不是专门搞通讯的,哪儿有那么先进的电话。”工作人员到底没了耐性,“你在这儿缠着我也没用,赶紧走吧。你没看到还有人要寄件吗?别耽误我的工作了。” 田荣轩失望极了,他挪着沉重的步子走出邮局,一屁股坐在了台阶上。 “荣轩叔叔?”周末一一来找以前的同学逛书店,路过邮局,就准备寄几封信。 刚把信件投递到邮筒里,就瞧见了个熟人。 “是一一啊。”田荣轩仰头的剎那,阳光射到了他的眼睛里,照得他睁不开眼睛。 对街的树木摇晃着,并且旋转着,一阵阵令人作呕的眩晕袭来。 “荣轩叔叔,你怎么了?”一一眼见着田荣轩大头朝下栽倒下去。 她上手拉了一把,但是没有拉住。 救护车在十分钟之后唿啸着赶来,田小麦也在日落前到了医院。 医生告诉田小麦,“病人没什么大碍,额头上有几处轻微的擦伤,其他地方没什么。有点营养不良,疲劳过度,多注意休息,好好吃饭,休养一段时间就好了。” 田小麦补齐了费用,让一一先回了家。 她给夏明苏打电话,但是没有打通。 田荣轩需要留院观察,他没有什么可以联繫的亲人,田小麦只好留下来看护一晚。 好在病房里还有空床,对付一晚没什么问题。 田荣轩打完两瓶吊水之后,田小麦问他:“我出去买晚饭,你想吃点什么?” 躺在病床上的人,用手背挡着额头和双眼,只露出了下面的半张脸。 他干裂的双唇上全是翘起来的干皮,像经歷着多年干旱的皴裂的土地。 “喝点粥就行,没什么胃口,也吃不下什么。”田荣轩不想麻烦人,但他知道赶不走田小麦,所以只好接受了这样的现状。 “医生让你多吃点东西。”田小麦站在床尾无奈地看了田荣轩一眼。 这个人实在太固执了,已经达到了偏激的程度。 钻进死胡同的人真是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按说最不该留下来看护他的,就是田小麦了,可夏明苏的电话打不通啊! 还能找谁呢?没人了啊! 想想田荣轩这些年真的是连个朋友都没有,他每天从早到晚都跟夏六爷待在一起,俨然是夏六爷的贴身保姆,毫无个人的生活。 要找当年一起跟田荣轩当知青时的那几个朋友吗?听说杜商隐和陈可乐都在周平县,可没有联繫方式啊,根本找不着人。 而且多年不联繫,也算不上是什么朋友了。 田小麦跟护士打了个招唿,就出去买饭了。 这家医院来过很多次,附近有什么吃的喝的,早已轻车熟路。 个别几家店换了老闆换了门面,但大多数都没怎么变。 田小麦买了小米粥、云吞面、茶叶蛋和小凉菜,就回了医院。 一楼大厅的灯有些昏暗,但田小麦一眼就看到不远处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正捂着肚子渐渐倒在了地上,鲜血汩汩地往下淌着。 尖叫声瞬间响彻在大厅里,慌乱的人群朝门外跑去。 还没等田小麦反应过来,就从斜后方窜出来一个人,用水果刀抵住了她的脖子。 “别乱动,这件事跟你没有关系,只要听我的,你就不会有事。” 田小麦稳稳地拎着装有晚饭的袋子,心跳快了不少,但人还算镇定。 听声音,拿她当人质的是个四五十岁的男人。 田小麦用有限的余光打量到,身后的男人穿着军绿色的棉布鞋,劣质的皮大衣。 第538页 他的身高大约有一米八左右,偏瘦,但手臂很有力。 能感觉到男人并没有要伤害人质的想法,所以田小麦意识到,要逃脱束缚并不是很难。 她只要迅速闪过刀刃的方向,闪身给后面的人一脚,就可以自保。 但大厅里还有没来得及跑掉的人,还有不知情况恰好路过的人,她如果现在这样做,男人很可能会再随手逮住一个人质。 这样一来,情况就更加不可控了。 稍一迟疑,田小麦就错过了最佳的逃脱时机,她被男人拉到楼梯的扶手旁。 男人从兜里掏出一把手铐将田小麦铐在了楼梯上。 “你是警察?”田小麦惊讶地问道。 “我不是坏人。”男人痛苦地说:“我只是想救我妹妹。” 有人报了警,警察很快赶来。 双方对峙,男人要求医院立马给妹妹动手术,只要手术顺利做完,他就释放人质。 “我是肿瘤科的主任,你听我说,不是我们不给你妹妹做手术,是她的情况还不能做手术。你不要激动!” “我没有激动,上个礼拜你们还说能做手术,为什么突然又不能做了?我妹妹的情况一直很好,前天开始突然大吐血,主治医院又含煳其辞,不肯说清楚原因。你们是不是给我妹妹用错了药?!” “用了什么药,医院都有记录的,你可以让人过来查。” …… 田小麦听懂了事情的原委,刚刚被男人捅了一刀的就是他妹妹的主治医生。 男人路过护士站的时候偷听到护士们的对话,他误以为主治医生给妹妹打错了药,才导致妹妹大吐血,无法按照之前的计划动手术。 一怒之下他跑去质问医生,那个医生的态度又不是很好,对话中便起了冲突。 水果刀和手铐并不是男人特意准备的,而是一直都放在大衣兜里的,赶巧一併用到了而已。 第488章 果然是天使啊 男人很懂得隐蔽自己,警察很难解救人质。 医生不肯动手术,男人不肯放人,双方陷入了僵局。 田小麦陪男人说了很多话,问了他妹妹的情况,问了他家里的情况。 大概到了晚上十点左右,一声突如其来的枪响打破了宁静。 田小麦看到男人应声倒地,脑袋上出现了一个血窟窿。 “你没事吧?”夏明苏从二楼走了下来。 田小麦有点懵,“你什么时候来的?我怎么没看到你?” “来了有一会儿了,我在跟警察商量击毙劫匪的方法。”夏明苏蹲下身,从男人的衣兜里找出钥匙,给田小麦解了手铐。 “为什么要击毙他呢?我马上就要说服他了。”田小麦觉得很遗憾,她觉得躺在她脚边的这个已经不会动的男人,本不该死的。 “他以前是个警察,但他也是在逃的嫌疑犯。”夏明苏捧着田小麦的脸颊,目光深邃,“看起来善良的人,同样也会疯狂地杀人。小麦,你应该懂得保护自己。你的鞭子并不是什么时候都能够用到,也无法救你于水火。” 田小麦很久都没有听到夏明苏这么严厉地跟她讲话了。 这一刻,他又变成了那个稍显冰冷,有些距离感的男人。 “如果我今天没有提早回家,如果一一没有告诉我你在医院,如果我没有及时赶过来,如果我不知道后面这扇木门曾经坏过有一个缺口,如果任何一个环节出了差错……我都有可能会失去你,四个孩子会失去他们的母亲。你意识到这件事到底有多严重了吗?”夏明苏捏着田小麦的双肩,直视着她的眼睛。 “哦,知道了,你别这样,怪吓人的。”田小麦突然有点后怕,她盯着地上的男人看了一会儿。 大概是心理作用吧,越看越觉得这是一张很可怕的脸,颧骨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面目有些可憎。 可,他是爱护着妹妹的哥哥啊…… 田小麦晃了晃脑袋,立马赶走了不理智的想法。 哪个犯人的心底没有柔软的角落呢? 谁都有软肋,谁都有牵挂,坏人会有,犯人也会有。 的确,刚刚双手被铐在楼梯扶手上的时候,她毫无抵抗之力,就是一只待宰的羔羊。 相当于把生命交给了对面的警察,警察的能力毕竟是有限的。 行动有成功的时候,自然也会有失败的时候。 也就是说,她随时都可能死。 田小麦现在才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愈发的后怕了。 “我想去看一眼他的妹妹。”田小麦怕夏明苏不同意,就拉着他的手,祈求道:“就去看一眼,站在门外看一眼就行,我什么都不做……他说,他的妹妹是个天使,是拯救过他的人。” 夏明苏不太理解田小麦的心情,但他还是点头同意了。 他不让田小麦去,田小麦就不去了吗? 怎么可能呢! 田小麦从来都是个有主见的人,没有谁能阻拦她做任何事情。 她能开口询问夏明苏的意见,纯粹是因为他们是一家人,所有的决定都需要两个人一起来下。 这是对彼此的尊重,尊重不该成为枷锁,夏明苏也不会让什么成为他们之间的枷锁。 第539页 主任带着两个人来到病房外,指着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说:“他俩不是亲兄妹,他们都是被一个好心的老教授领养的。老教授去年在这儿去世了,九十多岁。他捐助过很多的学生,也领养了很多孩子。是个好人吶……” 田小麦看到小姑娘带着一顶粉色的小帽子,有着杏仁般的大眼睛,长得非常漂亮。 “果然是天使啊……” 主任说:“小姑娘病了之后,她哥哥的状态就不太稳定了。他故意跟我们隐瞒了妹妹的病情,连妹妹对什么过敏都不跟我们讲。原本是打算给她动手术的,后来发现她的耐药性很强,对什么药都不敏感。后来从小姑娘那才打听到,她哥哥经常给她吃各种各样的药,说是对身体好。唉……造孽啊!” 田小麦不忍心再听下去了,世间悲惨的故事太多太多,她听不过来,也消化不了。 “受伤的那位医生伤得不重吧?”田小麦岔开话题问道。 “还好,刀子插得不深,没有伤到重要的器官。” “那就好。”田小麦最后看了小姑娘一眼,随后扭过头,对主任说:“打扰你了,没什么事情我们就先走了。” 主任朝夏明苏和田小麦点点头,目送他们离开。 病房里的每一位病人,都带着自己的故事。 看的多了,听的多了,柔软的心也就渐渐变硬了,麻木了。 生老病死,无论经歷过什么,终点不都一样吗? 重要的,还是当下的这一刻。 这一刻,很快就会变成歷史。 下一刻,却未必会如期到来。 第489章 公共大澡堂初体验 夏明苏给田荣轩找了一个护工,就带着田小麦回了家。 田小麦之前考虑过找护工,可想到就一个晚上,没有那个必要,就作罢了。 早知道会发生这样的小插曲,就让护工守夜了。 第二天,夏大海听儿子讲了医院里的事情,看儿媳妇没精打采的样子,就建议全家人一块儿去镇上的大澡堂洗澡。 “大澡堂就是所有人全部脱光光一块儿洗澡吗?”一一颇有兴致地问道。 “是啊,全部光熘熘的,碰到熟人的时候最有意思了,对方的屁股躲都躲不掉。”夏大海哈哈大笑了起来。 一一:“那我的屁股岂不是也要被看光了。” “是啊,所以很公平。”夏大海积极地怂恿道:“别看澡堂子没有家里的浴室干净,但是在那里面呆上两个钟头再出来,绝对的神清气爽,什么烦恼都没啦。” “真的假的?”一一表示怀疑。 “试过一次,才能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嘛!收拾收拾东西咱们出发吧,现在去正好,洗完了我请大家下馆子,想吃什么随便点!” 一一对没有尝试的事情,有着莫大的积极性。 但其他人都不太乐意。 夏明苏好面子,他很坚定地说:“你们去吧,我是不会把屁股露给别人看的。” 夏大海:“不行啊,你得带着你两个儿子。我岁数大了,进去能照顾好自己就不错了,你这个当爹的,不能当甩手掌柜啊!” 夏明苏问两个儿子:“你们想去吗?不想去可以不去的。” 弘文和弘武对视了一眼,齐声道:“去!” “你们俩要去?”夏明苏感到很意外。 “恩,去!”弘文和弘武早就被爷爷收买了,为了数额不菲的零花钱,洗个澡算不上是什么大的代价。 不就是大澡堂子嘛,烟雾缭绕地也看不清什么。 况且他们还小,丢不着什么人。 反正男女是分开的,没什么。 田小麦还没开口说不想去呢,夏大海就堵了她的话。 “小麦啊,听说你昨天碰着点不太好的事儿,去澡堂子里面蒸一蒸,沖沖晦气。相信我,回来之后,绝对一扫阴霾,心情大好。” 田小麦算是总结出夏家父子俩的解压方法了。 一个是闷在厨房里做各种吃的,一个是跑到大澡堂子里面泡澡。 服气! 真心服气! 老人家这么为她着想,兴致又这么高,她怎么能拂了他的面子呢? 田小麦说:“行吧,孩子们都没去过大澡堂,今天就让他们去见识一下吧!我上去收拾东西了。” 贴满了大瓷砖的澡堂里,只有一个巴掌大的窗户,还是关着呢。 看样子,几辈子都没打开过的样子。 顶头的灯很暗,又被雾气包裹着,根本照不亮整个房间。 田小麦一手牵着老小,一手拎着洗漱用品,踏进了女浴室。 一一则拿着自己的毛巾跟在后面。 老爷子真是会挑日子,周末下午是人最多的时候,正中间那个像小型游泳池似的大澡堂里泡着许多人。 看不到他们的身子,只能瞧见一个个黑漆漆的脑袋和白花花的脖子。 四周的淋浴也都被占满了,有不少两人合用一个喷头的。 好可怕的地方啊,田小麦突然想到一句毫不相关的话——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不知为何,大脑莫名地转向了哲学的思维。 胡思乱想被一个小孩的啼哭声打断了,田小麦看到一个女人正在打香皂,大概是快要洗完了,就朝她的方向走过去,等着排队。 第540页 女人看向田小麦,又看了一一和老小一眼,便笑哈哈地说道:“你们稍微等一下哈,我马上就洗好了!” 田小麦扯唇,尴尬地笑道:“不急不急。” 女人一边快速地沖洗着一边大发感慨,“今儿这人真多啊,刚才连存衣服的箱子都不够用了。” 田小麦:“是啊……” “这俩都是你闺女啊?” 女人的热情比屋里的热浪还高,田小麦有点晕,缺氧缺得厉害。 “恩,是我闺女。第一次来大澡堂,还不太习惯。” “这有什么可不习惯的,洗澡在哪儿都是一样洗。多来几次就习惯了!” 呵呵呵,多来几次就算了,体验过一次就算功德圆满了。 话说,田小麦这也是第一次来大澡堂洗澡,她也是新手菜鸟一枚啊。 她以前只洗过单间,这种裸体大派对,还是第一次尝试。 “你闺女遗传了你的长相吧,都这么漂亮!以后肯定是个大美人。” “谢谢啊……” 田小麦心想着,你要是看到孩子的爹,大概就不会这么觉得了。 孩子她爹的颜值可比她高了不止一点点。 “行了,我洗好了,你们赶紧过来洗吧!”女人拎着装有毛巾和香皂的小篮子走了出来,她朝田小麦摆摆手,大声喊道:“咱回见啊!” “啊……”田小麦磕巴了一下,说:“回见。” 回什么见啊回见,都不认识。 这自来熟的劲儿太过分了也挺让人受不了的。 田小麦发现淋浴的水温不能调,试了试温度,有点烫。 一一望着中间的大澡堂子,问娘亲:“咱们不进去泡一泡吗?” 田小麦俯身小声说道:“那么多人在里头泡着,不干净,容易得病,咱们洗洗淋浴就行了。回头在家里安个浴缸,到时候再让你们泡澡,成吧?” 一一很痛快地点了头,“恩,成!” 老小一下子看到这么多没穿衣服的人,有点害怕,始终躲在娘和姐姐的中间,不敢乱看,也不敢乱动。 女澡堂这边总体还好,男澡堂那头可就有些复杂了。 夏明苏一进去,就觉得透不过气,到处都飘着臭脚丫子味儿和汗臭味。 个别老爷们用的还是洗衣服的那种硫磺皂,闻起来比臭脚丫子味儿好不了多少。 中心大浴池里的水面上不知道飘着什么东西,脏得简直没眼看。 可里面还是坐满了人,都在大声地说笑着,气氛好的跟小酒馆似的。 夏大海晃了晃脖子,觉得通体舒畅,迳自来到水池子边,对两个孙子说:“跟爷爷下去吧?” “爹呢?”弘文回头看向夏明苏。 夏大海笑了笑,说:“你爹他小时候泡过这种澡堂子了,他不喜欢,就不勉强他了。” 弘武有点犹豫,心理障碍明晃晃地写在了脸上。 一个个子很矮,手臂却很长的男人从夏明苏身边走过,走到弘文和弘武旁边,跟他们开了句玩笑,“哈哈哈,瞧瞧你们的小鸡仔都没长大呢!” 两个孩子眨眨眼,显然没听懂,什么小鸡仔? 夏明苏摇摇头,有些成年人总是喜欢跟小孩开这种低劣的玩笑。 一点都不好笑好吗?单纯在满足你们的恶趣味好吗? 夏明苏走上前,扯唇道:“你比他们的也大不了多少,还是泡你的澡去吧。” 长臂男人明显不高兴了,“你说什么?你管什么闲事啊?” 夏明苏:“他俩是我儿子,管闲事的人不是我。我只看到有人过来没事找事。” “是你儿子怎么了?什么破玩意,一点玩笑都开不得了还……”长臂男人说着将夏明苏上下打量了一遍,视线停在某个地方几秒钟的时间,后来他就闭上嘴不说话了。 什么叫相形见绌,这就是了。 夏明苏没再搭理这人,对俩儿子说:“你们陪爷爷泡一会儿,不想泡了就上来沖澡。” “知道了。”弘文很利索地下了堂子。 弘武却做了好半天的思想工作,才踏出第一步。 鬼知道他是带着怎样上坟的心情下得澡堂子啊! 不知道哪个人起的头,唱起了《恋曲1990》,后来大家都跟着一块儿唱了。 澡堂子里面顺便变成了大型合唱团,跑调跑到太平洋的人大有人在,但一点都不影响愉快的气氛。 连夏明苏和弘武都跟着放松了下来。 果然什么难闻的味道,闻久了都会麻木。 果然人的心情是会被气氛带跑的…… 第490章 小姑娘伶牙俐齿 田小麦带着老小和一一出来的时候,男士们还没洗好。 一一翻着白眼吐槽道:“比咱们还慢,也不怕洗秃噜皮了。” 听到一一的话,澡堂老闆笑了。 他指着一张空着的小桌子说:“你们坐那儿等一会儿吧,男的平常不乐意洗澡,一泡澡堂子就死劲儿磨蹭,都有和毛病。我给你们沖杯茶,小姑娘要不要吃根奶冰棍啊?” “不用了!喝茶就行。”一一抢先这么说了,老小也就没法再要冰棍吃了。 第541页 田小麦看出老小的委屈,但冰棍太凉,吃多了不好,所以她对小女儿说道:“早上已经吃过冰棍了,想吃的话只能明天再吃了。你答应过的,一天只吃一根,对吗?” 老小乖巧地点了点头。 田小麦又道:“一会儿回家路上给你买葡萄吃。” 老小抿嘴甜甜地笑了。 一一等的无聊,就去找老闆唠嗑去了。 说是唠嗑,实际上是做了一场浴后体验报告,顺带着免费提出了澡堂的改进方案。 “你们淋浴的设备太陈旧了,莲蓬头好多地方都生锈堵住了,冲下来的水流都不集中。我洗胳膊的时候,开叉的水流都能钻到鼻孔里,这像话吗?” 老闆一愣,有点哭笑不得,这位小同志怕不是来砸场子的。 一一用纸杯子喝了一口茶,润了润嗓子,继续发表着她的演讲。 “还有,这是最重要的一点。为什么你们这里的淋浴不能调水温呢?每个人的敏感度都是不一样的,对温度的需求也不同。有人可能喜欢稍微热一点的,但像我这样的敏感人群,会觉得你们设定的水温太烫了!你们是准备烫猪皮吗?” 一一扯开衣领,气咻咻地说:“你看看,看到没有?脖子都给烫红了!如果我是螃蟹,现在都已经熟了!如果我是鸡蛋,也早就成蛋花汤了!你不知道这样对皮肤不好呀?!当澡堂老闆这点常识都没有,还打算生意兴隆吗?还打算财源广进吗?不是我危言耸听,你这样下去,是不行的!你这个澡堂子的地理位置一般,设备又差劲,明年搞不好就得倒闭,能撑过今年都算是你的大造化了!” 老闆瞄了田小麦一眼,目光的含义显而易见:这是你家闺女吧,当家长的不看好了,怎么放出来乱咬人呢? 张口就让他倒闭,这是在诅咒他吗? 这家澡堂子都开了二十多年了,他是从他爹娘的手上接管过来的。 小破孩看着眼生,应该是第一次来。可怎么第一次来就乱说话呀,难道你家也是开澡堂的?来砸场子的? 看着是一家老小一块儿来的,难道是组团来砸场子的? “小姑娘伶牙俐齿,口才真不错。”老闆的面子得挂住啊,要不然多丢脸,他象徵性地问道:“那你有什么好的意见吗?” 接下来一一正打算说改进方法呢,见老闆虚心请教的样子,就直言不讳了。 “这么不好的位置,这么差的设备,但还有这么多人来这里洗,说明有一批忠实的老主顾,对这里产生了感情,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你首先就要留住这批老朋友,不能让他们感到失望。也就是说,本质不能变,但硬体要让人用得更舒坦。” 老闆脸上笑呵呵,心里却在疯狂地反驳:这不是废话吗?换设备难道不用钱的吗?!赚来的钱全部用来换设备,难道我是搞慈善的啊! 一个人洗一次我收一块钱,一块钱的服务就只能这样了。 大家不都洗得挺乐呵的,怎么就你毛病这么多,意见这么多呢! 嫌莲蓬头的水流噼叉了,嫌水烫了? 娇生惯养的小姐就不要来这种粗人的地方洗澡啊,回家在浴缸旁边点上一根香烛,喷点香水,再撒点花瓣,多美? 在这跟我找什么不痛快! 一一看出老闆的不爽,但对方没有让她闭嘴,那她还打算继续说下去。 “刚刚路过的时候,我看最里面那间屋子也不小,好像是存放毛巾、牙刷、拖鞋的库房吧?” 老闆的眉梢往上翘了翘,了不得了,这你都知道。 “那些小东西完全不用占一个那么大的房间,你这纯属是浪费!” 你可吓死我了,还浪费,我都浪费二十多年了好吗?这个澡堂子自打开业以来,那屋就是储藏室了,一直都没变过,没处放的东西都堆那里头,挺好挺方便的。 “小东西好好归纳一下,一部分放你柜檯下面,一部分放到楼上的休息间或者哪里,总之肯定能腾出地方来。” 老闆这就好奇了,“储物间腾出来,能干什么?” 第491章 炸出一道响雷 老闆这就好奇了,“储物间腾出来,能干什么?” 一一都无力吐槽了。 你是傻子吗?我把话都说这么清楚了,你现在还问我干什么? 该干什么你心里没点数? 你一个开澡堂子的,自然是再弄一间澡堂子了。大叔,你脑子坏掉了吧! 夏明苏丢下爷孙三人自己先出来了,他没泡澡,所以洗得比较快。 洗完之后,也不能赤条条地一直在里面站着吧。 虽然气氛挺好的,但是没穿衣服时被人观赏的感觉,却不是很好。 他知道自己身材好,长的好,个别地方也令广大男同胞羡慕不已,但他并不想成为观赏物。 大家还在唱《恋曲1990》,这已经是第五次还是第六次被唱起了。 总是有人起这个头,大家也总是热烈地响应。 没办法,太好听了,每次唱都那么过瘾。 好歌不怕单曲循环的道理就在这里了。 听着身后《恋曲1990》的旋律,夏明苏一身轻松地走出了浴室。 刚出来就听见一一小嘴巴叭叭叭地说个不停,这又跟谁讨论什么呢? 仔细一听,原来是在给老闆出谋划策。 第542页 大浴池可以保持原来的风格,可以接地气,但要保持一定的清洁度。 莲蓬头如果不换,也要认真地除锈。 小窗每天要开一个小时通风换气,否则哪天真的氧气不足,出个意外什么的,对名声也不好。 存放衣物和鞋子的柜子也要经常打扫,否则臭气熏天的,这澡洗了不跟没洗一样嘛! 储物间腾出来改造成精品小浴室,可以适当抬高价格,提供给对品质有需求的客人。 更长远一些的计划,一一也毫不隐瞒地倾情相告。 后面的院子留着干什么?留着长草啊? 全部利用起来!加盖一排的小房子,设置单间浴室。 经济发展起来,大家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了,讲究人肯定也会越来越多。 有喜欢泡一起凑一堆的,自然也有喜欢安静喜欢独处的。 做生意想赚钱,当然要考虑得全面一些。 如果实在没有地方,没有条件也就罢了,明明有个大院子,为什么不用上呢? 做好这些,半年之后,收益肯定不止翻一番。 一一的大话说得格外响亮,有些洗完原本准备走的,也被一一吸引过来,站在那儿听了半天。 一一瞅瞅这些人,跟你们有关系吗?都凑什么热闹啊? “我说完了,你们该干嘛干嘛去吧!家里孩子该放学了吧?不去接是不是晚了?菜买了吗?饭做了吗?一会儿下班高峰期车子可不好坐了,散了吧,全都散了吧。”一一把围在身边的几个人给轰走了。 夏明苏坐在田小麦对面,怡然自得地喝着热茶。 田小麦:“你们一直不出来,可把闺女无聊坏了。这不,又当军师去了。” 夏明苏:“闺女不都是跟你学的嘛!喜欢给人出谋划策。” 田小麦:“那不一样,我那都是投资,有利益可图的。她这可是免费给人家提供服务,境界比我这个当娘的高多了!” 夏明苏:“呵,也是。听她刚才说的,我都想在这里开一家浴池了,感觉会不少赚。” 田小麦淡淡地笑了一下,真正赚钱的可是带按摩,有一条龙服务的洗浴中心。 澡堂子的生意最多也就能干个二十年左右吧,以后家家都有热水器了,谁还出来洗澡啊。 以后人更加注重隐私,更加懂得保护自己,更加注重形象,很难打开心房凑一块儿大声地唱歌泡澡了。 夏大海终于带着两个孙子出来了,俩孩子的脸蛋都红得跟猴屁股似的。 一一跟老闆挥手告别,“年尾我再过来,加油!” 老闆笑得很勉强,“拜拜!慢走啊……” 走出大门,小风一吹,整个人都轻飘飘的。 夏大海深吸一口气,问大家:“舒坦不舒坦?” 这次大家的反应竟出奇的一致,纷纷点了头。 刚刚在屋里还不觉得,出来之后,感受大不相同。 洗大澡堂子果然是治癒的一个良方啊,不过田小麦依然觉得还是在家里安个大浴缸吧,弄点浪漫的气氛,泡完之后应该也能达到一样的效果。 全家老小到饭店里美美地吃了一顿饭,本来这一天就要这么美好地收尾了,结果一一又炸出了一道响雷。 “我想带人去神山上转一转。” 田小麦好想哭,“宝贝,你怎么又要上山了啊?” 为娘的腿上还留着疤呢,你要不要看看?田小麦有当场脱裤子的冲动。 一一说:“你先别激动,我要带的都是专业人士。他们都是研究野生动物,研究生态环境的专家。我给一个民间的动物保护组织和研究所写了几封信,讲了神山上的情况,他们给我回了信,说是很有兴趣,想过来看看。” 田小麦:“你这又是跟我直接下通知呗。” 一一以退为进道:“如果你不同意,我就告诉他们不能私自上山,让他们去申请正式的许可证。” 田小麦正考虑这件事呢,旁边夏家父子俩聊起来了。 “你闺女为什么不徵询你的意见,而是问她娘去了?”夏大海虽然做出说悄悄话的架势,但全桌的人都能听到他说了什么! 夏明苏:“因为她看出来家里的事儿到底是由谁做主的了。” 夏大海:“我小孙女的眼睛很毒辣呀!” 夏明苏点点头,“恩,随我。” 夏大海问儿子:“那你随的谁?” 夏明苏乖巧地回道:“自然随您!” 夏大海对这个答案非常满意,他又问:“这件事你是什么意见?” “我媳妇的意见就是我的意见。”狗粮塞得就是这么猝不及防,可惜了,在座的人,没人吃狗粮。 夏大海:“你也太没主见了!” 夏明苏:“我的主见在媳妇的意见面前,不值一提。” 田小麦听笑了,“你俩不要一唱一和的了,我都没办法思考问题了。” “我喝我的酒,你们慢慢商量。”夏大海把舞台留给了年轻人。 田小麦看向夏明苏,问他,“你是怎么想的?别说什么我的意见就是你的意见,我要做出最正确的决定,所以需要听听你的想法。” “我没有想法。”夏明苏一语道破真相,“无论你怎么决定,结果都是一样的。一一无论如何都会带着众专家登上神山做研究,你没法把她绑起来,她就会坚持自己的选择。” 第543页 “好吧,你们赢了。”田小麦举双手投降。 一一跟老爹帅气地击了一掌,豪气地说:“你们做出了最明智的决定,我敬你们一杯!” 七个杯子叮叮咣咣地撞在一起,只有一个杯子里面是酒,其他几个杯子里面全都是白开水。 但用白开水干杯,也别有一番趣味。 这边刚点头,第二天晚上开始,从各地赶来的专家就陆陆续续地到了竹溪村。 有了电话之后,消息传递得确实快了不少。 公路也修好了,开着车一路狂飙,畅通无阻,很是给力。 一一独自出去接的人,这点事情对她来说不算个事儿。 夏家的客房多,但肯定住不下这么多的人。 以前给知青住的地方已经扒掉准备建中学了,所以没有合适的地方给专家们住。 不过没关系,一一已经想到了一个绝佳的办法。 这些研究小动物的人,常年在外,习惯了住帐篷,那就住帐篷好了。 后院足够大,装十几顶帐篷不成问题。 大家搭帐篷都很熟练,没一会儿功夫,花花绿绿的帐篷就整整齐齐排列好了。 田小麦站在二楼的窗户上,向外看去,数了数,一共九顶帐篷,十五个人。 这些专家穿得都很随便,甚至有点寒酸。看着挺有个性的,彼此的称唿也很怪异。 什么蟋蟀、老鼠精,喊人的时候感觉跟在骂人似的。 第492章 下次见啦,小天才! 什么蟋蟀、老鼠精,喊人的时候感觉跟在骂人似的。 不过他们好像都挺喜欢这种暱称的,叫得格外顺口。 真不知道这么叫好在哪里。 田小麦本来想问清楚他们的名字,交流的时候叫一声“杨老师”或者“陈老师”什么的,结果他们彼此之间都没搞清楚对方的真名,也不习惯这么叫。 后来田小麦实在没办法,就改叫“蟋蟀老师”“老鼠精老师”了。 简直逼死人不偿命啊! 虽然她以前也管朱晓彤叫小猪,但小猪这名字听起来多可爱啊,完全是一种宠溺的意味,跟老鼠精完全是两种感觉嘛。 算了算了,忍几天好了。 专家团队里面有个叫蛮牛的,长了一身的腱子肉,口头禅是“他娘的”,无论碰到好事儿坏事,开口肯定是以“他娘的”为引子,也不知道这是怎么染上的臭毛病。 田小麦还特意叮嘱一一,让她不要受影响,说话要讲究文明,不能飙脏话。 一一当即回了一句,“他娘的,你放心吧,我是个文明的姑娘,不喜欢骂人。” 田小麦点了点一一的小脑袋,“你就皮吧你!” “嘿嘿,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我分得清,你就不要操心啦。”一一搂着娘亲的手臂摇了摇,顺便讨了一块儿南瓜饼吃。 最近夏家门庭若市,俨然成了一家乡村小旅馆。 田小麦叫来周森的媳妇、何大虎,还有莲姑过来帮忙,每天都跟过大年一样。 来串门看热闹的人也很多,夏大海就专门负责接待,陪人聊天。 十几个人陪着一一上山田小麦就不担心了,因为他们带着麻醉枪,团队里面还有两个神枪手,手上很有准头,从来没有在关键时刻失手过。 加上他们对动物的习性非常了解,懂得如何规避风险,如何自救,所以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很低。 夏明苏又有急事去省城出差了,你说怎么就这么巧,每次家里来客人,他就有生意要谈,有项目要做。 每天晚上,夏明苏都会给田小麦打一通电话,两个人会聊上半个小时左右。 说说各自的情况,表达一下思念之情,再叮嘱对方一番,最后反覆说上三五遍的晚安、想你、爱你、么么哒之后才会依依不捨地挂断电话。 当初异国那么多年都过来了,现在异地几天的时间,根本不足一提。 田小麦每天都从睁眼忙到熄灯,根本没有太多想男人的时间。 夏明苏的工作也很繁重,眨眼就是一天,过得飞快。只有晚上的那半个钟头,时光才会慢下来。 一家人像七巧板一样,各自分离,有能合为一体。 专家团队在夏家住了二十六天才离开,他们採集了众多的标本,离开时的行李是来时的三倍。 经过二十多天的耳濡目染,田小麦终于能够不经大脑地喊出他们的暱称,并且轻松地与他们交谈了。 “老鼠精,你是不是偷吃厨房的巧克力了?那是留着准备做巧克力蛋糕的!下次你吃东西之前,能不能先问一下?” “蟋蟀!你捉的那条蛇跑到客厅里了,你快去把它抓住!除了一一,那几个孩子都害怕,现在都不敢出房间了。” “蛮牛,你跟一一保持点距离,你要是敢对她动手动脚的,我一擀面杖敲死你!” 田小麦到村口送他们的时候,所有人都一副依依不捨的样子。 老鼠精羡慕道:“一一,你家的东西太好吃了,我好想留下来再也不走了。你们村里头有二十出头还没结婚的姑娘吗?我可以来入赘的……” 一一笑道:“你个吃货,为了一口吃的,竟然连身体和灵魂都能出卖,我鄙视你!” 第544页 蟋蟀望着神山的方向,一脸忧郁地说道:“你们这里是个难得的宝藏啊,一定要保护好,一定要保护好呀!” “没喝酒,也没醉,就别诗兴大发了,路上看好包里的蛇,别出事儿了哈!”一一竟然也有操心别人的时候,主要是这个蟋蟀实在太粗心了,干什么都丢三落四的。什么知识都能装进他的脑子里,但什么身外物都能被他粗心地丢掉。 他丢过手錶、书包、帽子、大衣等等物品,连身份证都丢过不下五次。 搞得去重新办理身份证的时候,人家都觉得这里面有猫腻,将他认定为潜在的罪犯。 十几个人在村口跟大家握手、道谢,说着客套话,送人都送了一个多小时。 所有人全部坐上车子了,蛮牛还特意跑下来,要跟一一来个临别的拥抱。 田小麦站在一一身边,警惕地盯着蛮牛。 蛮牛不顾田小麦随时会飞过来的眼刀子,还是跟一一来了一个结结实实的熊抱。 “他娘的!下次见啦,小天才!” 一一显得很大方,她拍拍蛮牛的后背,说:“下次见啦,蛮牛!别总惦记他娘,好好照顾自己的娘。” “他——”吐出第一个字,立马收住声,蛮牛腼腆地笑了,“嘿嘿,走啦!” 友谊纯洁无瑕,友谊地久天长! 第493章 这是要搞事情啊! 一一的大朋友们刚走,夏明苏那头的事情就办好了。他当天坐上火车,第二天就到家了。 “你的工作可真会体谅你,时间赶得简直不能更巧妙了,计划都计划不来的。”田小麦把夏明苏带回来的脏衣服丢进洗衣机里,倒上洗衣粉,插上电线,按了启动键。 洗完澡的夏明苏,从头清爽到脚。他端着咖啡坐在窗口,两条长腿随意地向前伸着,整个人都是松散的状态。 “谁说不是呢,我也觉得太巧了。所以说计划赶不上变化啊,古人说的话都是大智慧。” 田小麦擦了手,面对着夏明苏坐在床尾,她拿起自己的那杯咖啡,喝了一口,说:“这次来的人都挺有趣的,下回你别着急走,可以跟他们聊一聊。” 夏明苏应道:“如果没有急事,我肯定在家里。” ** 田荣轩出院之后,就回夏六爷的房子那住了。 他的户口现在在这里,房主也是他。他想把房子退回给夏家,但是夏家的人没有一个收房子的。 别家都是争遗产争得头破血流,这家倒好,房子放在那没人要,有钱真是任性。 田荣轩现在是名副其实的竹溪村人了,他有几亩地,但是他并不想一辈子都种地。 目前紧要的问题就是找一个谋生的办法。 田小麦的几个副食加工厂、草药种植基地,还有竹溪村小学,都需要人手,但是田荣轩并不想从这里求得一份工作。 应该保持什么样的距离,田荣轩心中有数。 他不想让夏明苏感到不悦,也不想给田小麦找麻烦。 田荣轩一边收拾着夏六爷的衣物和生活用品,一边考虑着这个大问题。 日落之后,他把夏六爷生前的物品拿到山脚下烧到了。 看着滚滚浓烟飞上天空,田荣轩体会到了一种虚无感。 人的一生,最多不过百年,大家都是为着什么而活着的呢…… 田荣轩有太多想要倾诉的东西,但是却没有一个倾听者。 那就写下来吧,寄给杂志社,寄给报社,寄给出版社,得了稿费,也就能活下去了。 他写了很多的散文和杂文来抒发感情,表达观点。也写了很多中短篇小说,来释放痛处和苦闷。 每天把自己关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也不见客,只有每个月月底找一个时间去邮寄稿子,买些生活用品。 他想,就这样如隐形人般过下去也挺好。 在这样平淡如水,面对白纸的日子中,田荣轩寻到了久违的平静。 渐渐地,他理解了夏灯花面对画纸时的感受。 那一刻,他们成为了造物主,他们是完全自由的,是畅快的,是可以放肆可以冲动的。 这种感觉,真特么的好! 三个月后,回信飞速增长,各类样刊和报纸纷至沓来。 田荣轩的名字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书籍、报纸和杂志上,“田荣轩”这三个字开始有了油墨香。 “娘,你看,这是荣轩叔叔写的吗?”一一的阅读量是惊人的,近期出的各类刊物和报纸,还有新书,无论是人文社科类的,还是文学艺术类的,她都会在第一时间翻阅。好的内容会细读,并且做笔记。 一一将一本小说月刊递给田小麦,田小麦的第一反应是,“重名的人吧……” 一一挑挑眉,意味深长地说:“你别着急下定论啊,你先看看这篇小说的内容。” “我哪有那个罗马时间,我马上要去厂子里面对帐了。”田小麦坐在梳妆檯前,动作飞速地扑粉、描眉、抹口红。 “成,那我简单地给你讲一下这个故事吧。”一一把杂志重重地一合,随手丢到床上,来回踱着步地说道:“它讲的是一个苦逼男青年的悲惨故事,某个童年不幸的知青,他深深地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女人,这个女人无情而果断地拒绝了他,并很快跟另一个优秀到人神共愤的男人结了婚,并且生下了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 第545页 “等等。”田小麦打断了一一声情并茂的演讲:“你不是约了天天下棋吗?你赶紧下去准备准备吧,杂志你放那,一会儿我自己看。” “好嘞!祝您看得愉快,我这就下去给天天准备蛋糕、饼干和水果去了。”一一蹦蹦跳跳地走了。 田小麦匆忙放下化了一半的妆,一把捞起杂志,快速找到田荣轩写的这篇小说看了起来。 小说只有五六千字,一会儿就看完了。 里面的人物原型显而易见,有田荣轩他自己,还有田小麦、夏明苏、夏灯花,和那个不幸去世的孩子。 田小麦:“天吶,这是要搞事情啊!” 早已经出门去制药厂的夏明苏这时候又返回了家,大概是落下了什么文件。 田小麦听到熟悉的脚步声,立马合上杂志,抄起手边的口红就往眉毛上抹。 夏明苏站在门口,好笑地瞅着田小麦,“你做什么坏事了?慌成这样!” “我没慌啊!”田小麦清了清嗓子,抬眸一看,镜子里的自己长了一条血红的眉毛。 她立马拿卫生纸擦掉眉毛上的口红,故作轻松地问夏明苏:“你怎么又回来了?忘带东西了?” 夏明苏说:“车子开到半道儿,我看到路边的野花挺漂亮的就想采几朵,没想到花还没来得及采,就踩到狗屎了,回来换双鞋子。听一一说你在家还没走呢,就上来瞧瞧,等你一块儿出门,一会儿能送你一段。” 田小麦:“送什么送,我走十分钟就到地方了。” “开车只要两分钟。”四个轮子怎么都比两条腿快不是,况且这是他爱的表达啊,要给他这种表现的机会。 田小麦快速地把妆画完,起身从柜子里拿出外套披上,就挽着夏明苏下了楼。 “你先出去掉头,我跟一一说点事马上出来。”田小麦快步走进客厅,对一一耳语了几句。 一一听完田小麦的话,笑着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田小麦最后叮嘱了一句“别忘了”,才转身出门上了夏明苏的车。 夏明苏:“你们母女俩搞什么呢,神神秘秘的。” 田小麦敷衍地回道:“没什么,女人的事儿,你不需要知道。” 夏明苏表情复杂地想了想,“一一开始来例假了?” 田小麦:“哪有这么早,她还小着呢。” 夏明苏点点头,“恩,也是,应该还没到年纪。一一就脑子发达,所有营养都供养大脑了,身上应该会成熟得晚点。” 田小麦:“你一个学医的,能不能严谨一点,别说这么不专业的话。” 车子拐了两个弯就到地方了,田小麦解安全带的时候,夏明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说道:“荣轩写的小说你看了吗?听说写的是他自己的故事,里面还有咱俩呢,回头你让一一找出来,晚上我看看。” 田小麦的手放在车门的把手上,顿住了,“你听谁说的?” 难道田荣轩已经出名了?不会吧,这也太速度了。 “前两天我听一个记者说的,她列印了有作者介绍的那一页,我看了两段,写得真不赖,看得我鼻子都酸了。可惜那个记者手上没有全稿,听说在小说月刊上,不知道是哪一期,你让一一找一下,她肯定知道。对了,刚才你梳妆檯上不就有一本嘛,没准就在那一期上头。” 田小麦打开车门,走下去,探身对里面的夏明苏说:“我刚刚看过了,你说的没错,那本小说月刊就在我梳妆檯上。你想看的话,自己拿着看吧。” 夏明苏笑了笑,没说话。 田小麦“嘭”的一声关了车门,扭头走进了厂子里。 夏明苏望着田小麦的身影,露出了淡淡的微笑,笑脸被阳光照得格外温和。 小傻子,这么点事儿,跟我有什么可瞒的。 第494章 姓夏的就是厉害 田荣轩创作的《一个男人的自画像》获得了大奖,他成了当年最有热度的新锐作家。 各家媒体争相採访,他们从小道消息中搜集到了田荣轩的收信地址,寻到了竹溪村。 还摸到了夏明苏和田小麦的家。 疯狂的读者不停地探听并寻找小说中的每一个原型,连远在法国巴黎的夏灯花都未能倖免。 令人想不到的是,田小麦竟然成为了众人唾骂的对象,一时间成为了令男主陷入悲剧的罪魁祸首。 一直躲着记者的田荣轩听到读者用不堪的语言唾骂田小麦,便主动约记者进行访谈,来说清楚自己对整件事的想法和看法。 他反反覆覆地重申,《一个男人的自画像》是一部小说,里面含有杜撰的成分,但读者不买帐。 他又阐述道,虽然这是一个以悲剧结尾的小说,但作为主人公的原型,他还活着。没有人知道一个活着的人,最终会是怎样的解决,有可能是悲,也有可能是喜。 而且,爱而不得的事情难道不是比比皆是吗? 在这段感情当中,爱的人没有错,被爱的人也没有错。 他承认,唯一错的是,他不该娶一个不爱的女人,让她痛苦,让她失去心爱的儿子。 为此,田荣轩进行了深深地忏悔。 他说,把这个故事写出来,并不是为了谴责任何人,也不是为了谴责人生,而是为了赎罪,为了自我救赎。 第546页 读者们拎着报纸,翻着杂志,认认真真地把田荣轩的採访一字不落地看完。 结果他们更心疼他了,相对应的,他们也对田小麦更加的深恶痛绝了。 甚至有人凑热闹写文章大批田小麦办了一个黑心加工厂,说她做出来的藏红花葯皂一点都不管用,还让人起了一身的红疹子。 一帮没有用过药皂的人也跟着起闹,说药皂副作用很大,会加重得皮肤癌的风险。 说果酱也是用烂苹果熬成的,对身体特别不好。 田小麦盯着近两个月的销售表,愁眉不展。 语言暴力、道德绑架她就勉强忍下来了,不过导致品牌形象大受影响,可就不是能随随便便忍的了。 好不容易支起来的事业,要被一篇小说搞塌了,这让人完全不能接受。 可是能怎么办呢,该澄清的田荣轩都澄清了,该表明的态度也都表明了。 还能怎么办? 这哑巴亏吃得真是让人难受,难受极了! 必须得想个办法,补救一下坍塌的形象。 做慈善?这个节骨眼上做慈善,明摆着会被人说作秀。 找一家优质的平台刊登一篇客观的人物专稿?肯定也会有人说她是在洗白。 吃晚饭的时候,桌上的气氛相当的宁静和谐,好像门外的记者都是空气,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田小麦扫了一眼桌上六个姓夏的,啧啧啧,姓夏的就是厉害,这目空一切的劲儿,不得不翘起大拇指疯狂地给他们点赞! 最近四个孩子该上学上学,该鼓捣自己的小爱好就鼓捣自己的小爱好,完全没受什么影响。 路上碰到记者,问他们是不是田小麦的孩子,他们都默契地以冷眼回应。 一一兴致高的时候偶尔会怼他们两句。 “我是谁的孩子不打紧,你只要管好你的孩子是你的孩子就可以了。不写这样的稿子,交不了差?过不了稿?拿不到工资?实在不行,我给你写吧,免费的!保管你年底业绩最佳成绩最好奖金最多红包最厚。” “你们有这种刨根问底的精神,有这种研究的精力,拜託去研究四大名着,研究古典诗词,好不好?为社会做点贡献,为后代做个好榜样!” “我现在追求你,你不同意,我就跳河自杀了,你是不是就是十恶不赦的罪人了啊?多大个人了,这点道理不懂吗?田荣轩说的话,你们听不懂还是当他在放屁啊?知道尊重这俩字怎么写的吗?懂得怎么尊重人吗?” “不懂尊重不要紧,至少要懂法。你们再纠缠不休,乱写一通,我们可要告你们损害名誉罪了啊!” 一一自然清楚说这些并不能真的改变什么,无非是给这些人更多的话题来撰稿罢了。 但无所谓呀,她就图个嘴上的痛快,她痛快了就行。 大人的事情,还得大人自己解决,她个小破孩,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不给爹娘找麻烦就是顶好的了。 在这件事情上,最不淡定的就属夏明苏了,平白无故地往我媳妇身上泼脏水骂脏话,他怎么可能当看不见听不到?! 但是所有的波涛汹涌都藏在心里面,表面上他还是那个冷静如常的夏明苏。 田小麦以为没人管她这事儿了呢,没想到夏明苏这一两月里面为她做了这么多的事情。 直到风平浪静,局面大逆转的时候,她才意识到,原来夏明苏悄悄地帮她处理好了一切。 第495章 田小麦的小秘书 口碑大逆转就在一夜之间。 第二天早上一起来,田小麦就发现门口蹲点的人的态度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到了狼坡的办公室,李大春告诉她早上接到好多电话,来的全是大订单。 田小麦看了看订单的数额,整个人都蒙了。 什么情况?难道她又穿越了。 立马跑过去看日历,还好还好,日子没错。 那是怎么回事…… 上午江淼淼过来了,田小麦看到他还挺惊讶,“你怎么有空过来了?” 江淼淼愣住了,“你是不是被骂傻了,是你叫我今天过来开会的啊!” “哦……”田小麦揉了揉太阳穴,“好像是有这么回事来着。” “到底啥事儿啊,本来想歇一天的,又被你招唿过来了。”江淼淼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习惯性地拉抽屉找东西吃。 这不,一找就找到了,有一大板巧克力呢。 “其实吧,我忘了叫你过来要跟你说什么了。前几天状态太差,脑子有点乱。”田小麦抱歉地笑了笑,“江哥你坐着,我给你沖茶。对了,我包里还有一盒椰子饼,你吃吧。” 江淼淼也不客气,拉开田小麦的包就去找椰子饼,包里其他零碎的东西他也没去正眼看。 女人的包里秘密太多,不方便仔细看。 万一看到点什么不该看的,到时候多尴尬呀。 江淼淼还跟以前一样,吃着喝着,完全没把自己当外人,也没把田小麦当老闆和领导。 “你没事跟我说的话,那我就先说说我的事儿了啊。之前你不是说想找个秘书帮你分担一些工作嘛,我觉得我堂妹不错,一会儿你见见她吧。你觉得还行的话,就让她过来试一个月,她可是你的小粉丝,把你当人生榜样的。” 第547页 田小麦:“行啊,她人呢,怎么没跟你一块儿过来呢?” “到了镇上,她说去买点东西,让我先过来。”江淼淼说:“小姑娘不太爱讲话,但做事踏实,你只管吩咐就行,保证给你办得妥妥的。不过刚开始可能会有很多不懂的地方,就跟我刚来的时候似的,你得教一下。” “放心吧,我不会欺负你堂妹的。我也是一点点学起来的,会耐心教的。她只要认真一点,就没什么问题。” 两个人正说着话呢,江秀红就把电话打到了田小麦的大哥大上。 “行,你就在那儿等着吧,我叫你哥现在就过去接你。” 放下电话,田小麦说:“去接人吧,你妹在小卖部等着呢。” 江淼淼拿出两个椰子饼放到手上,一边吃着一边出了门。 江秀红过来的时候,手上拎了很多的东西。 她的五官跟江淼淼有一些相像的地方,能看出来是一家人,不过秀红长得比较秀气,是她堂哥的微缩版本。 小姑娘的个子也不是很高,一米五五左右,纤瘦白皙,小脸透着一抹粉红。 “秀红吧,进来坐,别拘束。”田小麦看起来就跟知心大姐姐似的,一点没有老闆的架子。 可江秀红还是不好意思地红了脸,她挪到江淼淼身边站定,并没有坐到田小麦给她指的那把椅子上。 江淼淼摸着堂妹的脑瓜子说:“没啥不好意思的,让你干啥就好好干,好好跟田老师学。行了,你去那儿坐吧。” 堂哥发话了,江秀红才坐下来。 “田老师,我叫江秀红,大江大河的江,秀外慧中的秀,大红大紫的红。”江秀红认真地做了自我介绍。 随后她低着头腼腆地说道:“来之前也不知道具体需要做什么工作,所以没有提前做功课。我只知道前阵子因为一篇小说有了一些不好的舆论,影响了生意,所以想着你会关注这些信息,就把相关的文章和新闻整理了一份。这是昨天的,讨论的方向有了转变,危机基本上算是解除了吧。” “我正好不知道最近这些报刊上又写了什么才让大家改变想法了呢,你真细心啊,谢谢你了。”田小麦不遗余力地鼓励着这个羞涩的小女孩。 江淼淼插嘴说道:“这报纸晓彤早上拿给我看了,写得真是好啊,把你和明苏老弟的爱情故事写的那叫一个唯美动人,可歌可泣,我觉得都可以拍成电视剧了,收视率绝对不会比《渴望》差。” 田小麦:“你一说话就满嘴跑火车!” “我这火车跑得可准了,从不误点的!”江淼淼倒了到盒子,只倒出来一些碎渣,里面的椰子饼已经全被他吃光了。 田小麦快速地扫了一眼报纸和刊物,“天吶,这些都是谁写的,怎么对我和明苏的事情这么了解啊!” 作者名千奇百怪,只是她一个都不认识。 什么“无名氏”“莫留言”“不打妄语”…… 江淼淼从抽屉的角落里找出两块水果糖,刚要剥开吃,就想起自己血糖高,便生生给忍住了。 “那天我去药厂取我的风湿药,见明苏老弟跟两个作家在谈事情。我在外面听着两句,他好像是准备把你们的故事写下来,不过貌似那两个人写的不咋好,明苏老弟没要他们的稿子。” 田小麦:“还有这回事儿呢,我都不知道。” 江淼淼:“明苏老弟是准备给你一个惊喜呗,万一写出来没效果,他就不告诉你了。如果效果好,再跟你邀功不迟啊!还是明苏老弟沉得住气,脑瓜好使!” 丈夫蛮媳妇的事儿,媳妇是从外面朋友的嘴上听到的,这事儿闹得,老夫老妻的,搞什么惊喜了。 不过比起惊吓,惊喜已经好多了,至少现在这个结果非常令人满意。 江秀红咬着下唇,一副有话要说,但又不知道该不该说的表情。 江淼淼一眼就看出堂妹的心思了,“你憋着什么话呢?想说啥就说啥,别琢磨那么些有的没的,做人别太缩着。” 江秀红被训得脸更红了。 “小麦啊,我这妹妹就应该跟你家一一多相处相处,让她跟你家闺女好好学学怎么表达自己,怎么展现自己。”江淼淼有心要锻鍊这个远房堂妹,其实说来两家的亲戚关系还挺远的呢,要费半天的劲儿才能解释清楚。 不过这个堂妹做事非常认真踏实,脑子也够用,就是被爹娘照顾得太好,没太接触过社会,打小就认生,出门了不会喊人,不好意思跟陌生人说话,连问路买东西这样的事情她在做之前都要给自己鼓半天的劲儿。 今年已经二十岁了,眼瞅着成了大姑娘,高中毕业之后,在县图书馆做了一段时间的管理员。 这个工作不需要跟很多陌生人打交道,比较孤单,很适合她。 不过后来来了一个关系户,把她的位置给挤掉了,她就失业了。 按照她的性格,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全家人都挺愁的。 自从田小麦无意间跟江淼淼聊起要找秘书的事情之后,他就想让堂妹去试一试了。 朱晓彤也觉得这个主意好,既能给田小麦找一个靠谱的下手,也解决了堂妹的工作问题,可谓一举两得。 第548页 江淼淼把这个想法跟堂妹一说,小姑娘当场就激动得快哭了。 她一直把田小麦当偶像来着,就想成为田小麦这样的人。 现在有机会跟偶像一起工作,简直是天赐良机! 再害怕、再恐慌,这次也要克服性格上的障碍,好好地努力学习、努力工作。 “秀红,回头我让我家闺女带你到处转转。”田小麦也觉得让这两个性格迥异的女孩儿多交流一下挺好的。 江秀红点点头,顿了顿,说道:“我知道这些文章是谁写的。” “你怎么知道的?”江淼淼显得挺惊讶。 田小麦也是一脸的问号,她急忙问道:“是谁啊?” 第496章 天仙似的小姐姐 田小麦也是一脸的问号,她急忙问道:“是谁啊?” “我猜,是田荣轩老师,就是写《一个男人的自画像》的人。”江秀红说的挺自信,因为她看出最近这几篇文章跟《一个男人的自画像》的文风非常相似。 虽然人为地进行了掩饰,但是搞不出江秀红的双眼。 江秀红是个骨灰级的文学爱好者,平时最大的娱乐就是看小说,古今中外,得着什么看什么。 她文笔不好,自己不会写,但是阅文无数的她,鑑赏力还是很不错的。 “很有可能啊!毕竟荣轩对你们的事情很了解。”江淼淼也认可了这种猜测。 田小麦回家一问,果然是田荣轩。 夏明苏找的那两个作者写得都不够好,所以他特意去找田荣轩商量这件事。 解铃还须繫铃人,谁惹出的麻烦谁来收尾吧。 田荣轩也想做些补救,之前多次进行了澄清,但是效果都不好。 听了夏明苏的想法,他觉得很好,就试着写了写。 果然,用不同的笔名,从不同的角度拆解整件事情,并且仔细刻画好每一个人物,这样的方法非常管用。 读者们对直白的澄清不感兴趣,却对这种充满诗意的,蕴含深意的内容颇有好感。 这件事就这么翻篇了,生意短暂地受了一些影响,但口碑很快就反弹飙升,相当于做了一次有影响力的免费gg。 跟那次流感爆发时制药厂的情况如出一辙,都是有了一小段时间的失利,最后却收穫巨大。 果然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 江秀红大了一一将近十岁,可两个人在一块儿的时候,反倒是一一像个大姐大。 “这条路没有岔路口,直走就行,走到底往右拐,也就是向北走……”一一先带江秀红认了一下去狼坡的路,办公室在狼坡上,几乎每天都要去,这段路不好认,也是最需要认清楚的。 一边解释着一边走着,出门前娘叮嘱过,说这个小姐姐很怕生,胆子也比较小,所以让一一不要随便开玩笑,还要多一些耐心。 一一有时候虽然跋扈了一些,但为人还算体贴。 按她自己的话说,她是对人对事的,会根据情况区别对待。 你跟我凶,我就一棒槌打死你。 如果你很礼貌很客气,那我也会温柔如水地待你。 江秀红没有拿纸和笔做记录,她方向感好,认路认得快,走一遍路线就能刻在脑子里,一一对此非常满意。 “秀红姐姐,你记性真好,比我娘厉害多了,这条路我娘走了好几个月才走明白呢。” 江秀红睁大眼睛不敢相信,只觉得这个小妹妹说话有些夸张了。 这么一条路,需要认几个月?怎么可能呢,她女神这么聪明能干,绝对不会的。 接着拐去临近的草药种植基地,一一带江秀红认了几个人。 “这是江秀红姐姐,以后她就是我娘的秘书了,你们要对小姐姐好一点哦,如果谁欺负她了,我绝对饶不了!” 这里的人都知道一一不能惹,惹着了绝对讨不到好果子吃。 这丫头比她娘还厉害,咄咄逼人的,一旦让她逮到理儿了,非把你说得扒层皮不可。 一一既然这么明明表白地叮嘱大家了,那以后肯定要对这位江秀红好一点儿啊。 这姑娘看着弱不禁风的,能干什么呀,估计连个带土的盆都拎不动。 江秀红点头跟大家打了个招唿,接着又跟一一去了果园和厂子。 一天下来,算是把整个竹溪村逛了个遍。 连学校在哪儿,小卖部在哪儿都弄了个门清。 一一已经长到一米四几了,远远看过去,两个人差不多的身高。 而且一一的骨架更大一些,看背影更像个姐姐。 说起话来,也完全是姐姐的架势,“晚上去我家里吃吧,吃完让我爹开车送你回家。” 江秀红现在搬到镇子上跟奶奶一块儿住了,每天都要往返一次。 “不了,我还要回家给奶奶做饭呢。”江秀红一笑起来,跟盛开的桃花似的,一一看得眼睛都直了。 怎么会有这么天仙似的小姐姐呢,真心好看呀。 “别做饭了,在我家里吃完,你再打包一些吃的带回去给你奶奶好了。”一一强行将江秀红拖到了家里。 江秀红不太懂得拒绝,恍恍惚惚地就坐到了夏家大饭桌上。 “看看你喜欢吃什么?我把你喜欢吃的菜端到你前面。”一一很少对谁这么好,把一家人都给看愣了。 第549页 家里人口多,饭桌大,在自己的座位上很难夹到所有的菜。 自家人都知道彼此的口味,所以布菜的时候就放好了的,实在有够不到的就站起来夹。 第497章 羡慕了也没用 自家人都知道彼此的口味,所以布菜的时候就放好了的,实在有够不到的就站起来夹。 但客人就会收敛一些,尤其是像江秀红这么腼腆的,甭管喜不喜欢,也只会夹自己面前的那一道菜,绝对不会站起来够远处的菜。 所以一一才会问江秀红喜欢吃什么。 江秀红连连摆手,“不用不用,这些菜我都喜欢吃。” 一开始的紧张渐渐被大家的热情和美味的食物给融化了。 吃完饭之后,一一朝爷爷眨了眨眼睛,老爷子心领神会,开口说道:“明苏啊,天有点晚了,你开车把秀红送回镇子上吧。” 一一赶忙接话,说:“我也一块儿去!” 江秀红特别不好意思,“真的不用了,没有多远,走一会儿就到了。” “什么一会儿啊,就你的体格,一个小时都不一样能走到。天太黑了,路你还不熟,骑自行车太危险了。还是让我爹开车送你吧,我也跟着去,你不用害羞。” 不说还好,一一这么一说,江秀红更不知所措了。 田小麦去厨房把打包好的饭盒拎出来,递给了江秀红,“路上耽搁太久这些饭菜就凉了,开车很快就到了,不麻烦。一一她也是想出去兜兜风了,你就当陪陪她。你再拒绝,就有点不懂事了,这么多人劝你呢,你就好好听话吧。” 江秀红终于点了头,跟着夏明苏和一一出了门。 一一蹦蹦跳跳地跑过去开后车门,“秀红姐,进去吧,我陪你做后头。” 夏明苏绕到前面,坐进去,看后面两个人都坐好了,就发动车子开出了大门。 他就是来当司机的,来服务两个女孩的,所以没有多余的表情,也没有任何需要说的话,全程保持沉默。 江秀红特别慢热,跟刚认识不久的人很难找到可以聊的话题。 但只要有一一在,就绝不会有什么突然的安静之类的情况。 她永远有千百万个话题可以随时拎出来聊,即使对方再内秀,话再少,也没有关系。 “秀红姐,还好你是给我娘当秘书来的。你要是给我爹当秘书,估计他跟我娘的婚姻危机就该来了。你怎么会这么漂亮呢?而且你竟然对自己的美貌一无所知,简直太不可思议了。难道你家人,你身边的人都没有告诉过你吗?他们的眼睛都是瞎的吗?” 江秀红:“你别乱说了,竟拿我寻开心。” “谁拿你寻开心了,我说的是真的,不信你问我爹,我都觉得你美得跟天仙似的,男的估计没有几个把持得住的。而且越是老男人越喜欢你这种年轻貌美,又纯情的。是吧,爹!”一一拍了拍驾驶座的靠背。 夏明苏轻挑淡眉,从后视镜里看着一一说:“既然你这么担心,那你负责照顾姐姐吧。” 一一坐直身子,一副大气凛然的气势,“必须的啊!谁敢欺负我秀红姐姐,我打死他!” 江秀红笑的那叫一个尴尬,这一整天接触下来,咋感觉这个妹妹有点虎呢。 这孩子是夏明苏和田小麦亲生的吗?性格差得有点多啊。 “我一直想有个姐姐,可是我提前出生了,没有这个机会了。秀红姐姐,以后我就拿你当亲姐姐看待了。如果谁欺负你了,你尽管来找我,我帮你出头。” “出头之类的事情,不是应该姐姐来做的吗……”江秀红小声说道。 “哎呀,哪儿有那么多的规矩,谁让我比较生勐,你比较秀气呢。”一一拍拍自己还没发育的胸脯,拍得嘎嘎响,“以后我罩着你!” 江秀红垂眸淡淡地笑了,早上出门的时候她紧张得心脏都快跳出来了,没想到会认识一个这么可爱、个性又这么强悍的小女生,让她对接下来的工作和生活充满了信心。 江秀红学什么基本上都是学一遍就会,还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不仅能把吩咐的事情做好,还能替领导多想那么两三分,时常会备个bn,什么的。 田小麦如获至宝,稀罕得不行。 抽了个周末,特意来着江秀红,请江淼淼和朱晓彤吃了一顿饭,一一听说了之后,也跟着去了周平县。 她现在都快成江秀红的小尾巴了,除了上学的时间,晚上睡觉的时间之外,她基本上都跟江秀红泡在一起。 江秀红对一一也很疼爱,看她头髮散了,就给她重新扎个小辫子;看她吃饭太快,就叮嘱她细嚼慢咽;看她穿少了,就把自己的外套拿给她披着。 有人看到了就会跟一一开玩笑,“秀红都快成你小娘了,看把你照顾的,比你亲娘照顾得都好。” 一一翻白眼,“怎么,你羡慕啊?羡慕了也没用!” 江秀红的心里咯噔了一下,她反省着自己的行为,想着会不会做得太多,越过了本该做的界限。 开玩笑的人走了之后,一一对江秀红说:“你甭搭理他们,狗嘴里吐不出象牙,都是闲得蛋疼的货,整天没点正事。” “我就是怕你娘听了会不高兴……”江秀红的确有这种担心,但她更怕三人成虎,把莫须有的事情讲得跟真的一样,到时候局面不可控,她就只剩下辞职这一条路了。 第550页 她还不想走,她在这里学到了很多。虽然忙碌但是很开心,每天都过得很充实,晚上躺下来,把被子往身上一盖,闭上眼睛,就能瞅见满天的繁星。 这些星星只有在感受到幸福和满足的时候才会出现,所以她不想这些星星消失掉。 为了方便做事,提高效率,江秀红去学了开车。 她还没有足够的钱买车,就先买了一辆二手的三轮车,上下班也能剩下不少时间。 白天田小麦给她安排什么紧急的任务,她就开田小麦的车子。 夏家现在有三辆车,一辆夏明苏去药厂的时候开;一辆是田小麦的,去哪儿见人办事的时候用,现在这辆车江秀红开的时候更多一些;还有一辆留在家里,给夏大海备用。 备用的车子放在后院,田小麦的车子放在前院,夏明苏的直接停在门外小路上。 竹溪村有车的人家还很少,除了夏家,也就李大春有一辆,还不常开回来。 大多数人还是觉得卡车比较实用,装人装粮食都很宽绰,价格也在能够接受的范围之内,性价比高。 小轿车自然好看,坐里面更舒服,眼红自然是会眼红的,关起门来,风凉话肯定也会说两句。 总体不影响什么,就是夏明苏的车子时不时会被划上几道。甚至有人恶作剧,在车屁股后面刻上江秀红的名字,还画了一个赤裸裸的小心心。 田小麦站在车后面,有点哭笑不得。 这些人吶,真是唯恐天下不乱。 田小麦:“苏苏,咱俩要不在这儿吵一架吧。” 夏明苏:“有病啊?” 田小麦;“演场戏给他们看,让他们心里舒坦舒坦。” “什么逻辑!”夏明苏坐上车子走了。 他得先去修车店里把漆重新上一下。 “你怎么又来了?”师傅看见夏明苏,举着脏兮兮的手套,笑着招唿道。 夏明苏摊摊手,他也很无奈啊。 “看看,这次又被划到哪儿了?”师傅走了一圈,在车屁股后面站定,“江秀红?这是谁?你女人?” 夏明苏说:“不是,是我媳妇的秘书。” “哎呦,你跟人家是不是有点什么?”师傅嗅到了八卦的味道。 夏明苏认真脸,“什么都没有,我媳妇和我闺女比较喜欢她,我跟人家都没说过几句话。” 师傅笑道:“哎呦,这是有点遗憾的意思?” 遗憾你个大头鬼呀!他对这个姑娘一丢丢想法都木有好吗? “晚上我过来提车。”夏明苏说着往外走去。 师傅朝夏明苏的背影喊道:“你赶紧在家里弄个车棚,少往我这跑几次!” 第498章 意外之外 江秀红连轴忙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田小麦强制性地给她放了一天的假期。 “好歹回去好好陪陪你奶奶,做事也要劳逸结合,别太拼了。”田小麦温柔地劝道。 江秀红点点头,“那我明天就不过来了,有事情你给我家楼下的小卖部打电话,他们那里全天都有人的。” 田小麦:“知道啦,瞧你这操心劲儿。” 结果第二天一早就开始下雨,越下越大,到了中午开始落冰雹。 窗外雨水夹着小冰雹撞击着江秀红面前的这块大窗,一切尘埃瞬间就被清洗了。 大地啊,放肆地吮吸吧,这是对你们的福泽,但愿还奔波在外的人们在雷电中能够平安无事,等待唿吸雨后的清新,等待迎接秋雨后的凉寒。 陪奶奶吃完中饭,收拾完餐桌,洗好碗筷,江秀红上床躺下来看了会儿书。 天阴沉沉的,冰雹停了,但是雨下的依旧很大。 雨滴的声音有一种催眠的魔力,江秀红有点昏昏欲睡,她躺下来正准备小睡一会儿,楼下小卖部的大叔就喊她下来接电话。 江秀红以为是田小麦找她有事,套上拖鞋就往楼下跑。 接起电话一听,竟然是朱晓彤打过来的。 “秀红啊,你快来一趟县医院,你哥受伤了,需要输血,医院血库的o型血不足了……” “嫂子你别急,我马上就过去!”江秀红换上衣服,来不及跟奶奶详细解释,就跑出了门。 风大雨大,视野相当不好,也就能看到前方一米左右的东西。 江秀红开着三轮车就向县医院赶去,因为心急,所以车子开得很快。 小三轮左摇右摆,好几次压到石头险些翻倒。 走了一大半路程的时候,从角落里突然窜出一只小野猫,江秀红紧急避让,小野猫嗖地一下跑远了,她却连人带车地翻倒在了路旁。 路上已经没有行人了,视野不好,半天都没有人过来帮她。 她是去献血的,她不能再出事了。 听嫂子的口气,淼淼哥的情况似乎非常不好,她要快点赶过去啊! 江秀红抬头看了看位置,骑三轮车的话,再有十多分钟就到了。 她忍着浑身的疼痛,挣扎地从三轮车里爬了出来。 可她无论用多大的力气,都无法将倒下的三轮车重新扶起来。 雨水打湿了她的睫毛,沖刷着她的眼睛,她将手挡在额前,四目望去,街道上空无一人。 放弃车子,跑去医院吧,江秀红这样想着。 第551页 就在这时,一辆私家车缓缓驶来,停在了她的身边。 映入眼帘的是一把黑色的雨伞,“师傅,您能帮我把车子抬起来吗?我谢谢您了!” 江秀红眯着眼睛大声祈求着帮助。 当人走进时,她才认出,对方是夏明苏。 “上车吧。”夏明苏打开副驾驶的车门,拉着江秀红的手腕就将她带进了车内。 “我身上都是……”江秀红是想说,她的身上都是水,搞不好还有血,会弄脏车子的。 可夏明苏嘭的一声关上车门,从车前方绕到另一边上了车。 “你脚下面的袋子里有毛巾,新的,擦一擦吧。”夏明苏打转方向,朝医院开去。 江秀红一看方向是对的,有一丝惊讶,但她还是说明了自己要去的地方。 “夏总,您能送我去县医院吗?我哥出了点意外现在在医院等着输血呢……”江秀红胡乱地擦了擦头髮、脖子和身上的水,就抱着毛巾,焦急地看着窗外。 “江哥?他出什么事了?”夏明苏一边问着一边调高了车速。 江秀红说:“具体的我也不太清楚,晓彤嫂子刚给我来电话,让我去医院献血,我和我哥都是o型血。” 刚刚夏明苏往医院的方向开,是想带江秀红去医院处理她刚刚划破的伤口的,没想到医院那边还躺着一个受伤的朋友。 雨刷疯狂地工作着,不到五分钟,就安全地到了医院。 江淼淼理货的时候被一个钢条划破了大腿,倒在无人的仓库里大半个小时,由于出血量过大晕倒了。 还好有人见他迟迟不回办公室就到仓库里去找他,发现他倒在血泊中,立马送到了医院。 血库里的o型血告急,由于天气不好,血站的血又无法及时送到,就只能靠群众献血应应急了。 夏明苏将车子停好,找过来的时候,江秀红已经开始验血了。 朱晓彤的双眼通红,但人很镇定,“医生说,没有生命危险了。血库临时调集了一些o型血,说是很快就能送过来。” 夏明苏淡淡应道:“那就好。” 就在所有人刚刚稍微松了一口气的时候,江秀红的血液化验结果出来了。 医生说,她的血不能用! 第499章 决定权在你 老天跟江秀红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她的生活刚刚有了色彩,便被罩上了一层阴霾。 “我为什么不能给我哥献血?我们都是o型血!”江秀红一脸焦急。 医生安慰道:“血库的血送过来了,已经给你哥输上了,你不要太担心。小姑娘,让你家人过来一趟吧,我跟你家里人聊一聊。” 江秀红顿住了,她突然有了一种极其不好的预感,“医生,我是成年人了,有什么问题,你跟我直说就好,我能为自己负责。” 医生很是犹豫,“你父母呢?没有谁能来一趟的吗?实在不行,你让你嫂子过来一趟吧” “我到底得了什么病?”江秀红直视着医生的眼睛,今天她要问出个结果来,否则绝不会出这间办公室的大门。 “既然你坚持,那我就直说了。”医生拿出化验单,解释道:“你得了白血病,俗称血癌。不过你不用太悲观,你的情况还不算太糟糕,积极配合治疗的话,病情还是有希望得到控制的。如果能找到合适的配型进行骨髓移植的话,也不是完全不可治癒的。希望你保持好的心情,带着家人过来跟医生多进行沟通。” 江秀红直勾勾地盯着面前化验单上“白血病”三个字,这三个字有如给她判了死刑。 从出生开始,她的运气就一直不好。 接二连三地生小病,长得瘦小,体格薄弱。 好运从来不会降临到她的头上,能给崇拜的偶像田小麦当秘书,是她来到这个世界最大的好运了。 可惜,好运流逝得太快,让人来不及反应。 “谢谢医生,我先走了。”江秀红冷静得有些过分,按照这位医生多年阅人的经验,这样的病人往往容易想不开走极端。 后来有人告诉他,小姑娘跟夏明苏好像认识,他就去找了夏明苏。 果然,在夏明苏这里又见到了江秀红。 “你来一下。”医生叫走了夏明苏。 夏明苏挑挑眉,这人找他干什么?虽然照过面,但是两人没有私交,突然找来,定是有事了。 江秀红的眉头皱了皱,她知道自己得病的事情瞒不住了。 夏明苏回来的时候,面色不是很好,他深深地看了江秀红一眼,但并没有说什么。 回家把这件事跟田小麦一讲,田小麦当即决定带着全家老小去做配型。 可当结果出来之后,她却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一一的意见很坚定,“捐骨髓而已,又要不了命,你们怕什么?!” 当爹娘的,一起沉默了。 “娘,当初是你带着我们去做配型检查的,现在有合适的了,你却不让用,那你当初带着我们去干嘛?走走形式?假不假啊,娘,你在我心目中可不是那种表里不一虚伪做作的人。” 一一说的话,字字扎心! 田小麦很想说她后悔了,但是后悔也已经晚了。 第552页 她很想说服一一,但一一是全世界最难说服的一个人。 回到卧室里,田小麦一屁股坐到地上,把头埋在了双膝上。 夏明苏蹲下身,浅浅地说道:“给她两天时间考虑考虑,明天我再劝劝她。” “我当初为什么要带孩子们去做配型啊,我一定是大脑抽筋了我!”田小麦垂着自己的脑袋,那叫一个懊悔。 她真的没想到会这么巧,一一竟然会和江秀红的骨髓配型成功。 田小麦抬头看向夏明苏,“我是很想救秀红,但是……” 夏明苏:“我懂。” 救人是人的本能,但护崽子也是为娘的本能。 这并不矛盾。 “好了,去沖个热水澡早点睡觉吧。”夏明苏把田小麦拉起来,推进了洗手间。 当医生把配型结果当做好消息告诉江秀红的时候,江秀红的脸上毫无喜色。 “我不做骨髓移植了,先化疗吧。” 一一还小,做骨髓移植对身体的伤害太大了,隐患也很多,她不能让一一承担这样未知的风险。 “那边还没有回覆确切的消息,即使孩子和孩子的父母同意了,他们也有权利临时改变主意。但如果捐赠者及捐赠者的家人决定救你,我希望你不要拒绝。” “不!”柔弱的江秀红露出了坚毅的表情,“一一是我疼爱的妹妹,如果在我的生命和她的健康之间非要选一个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选后者。医生我理解你,救人是你的职责,但是你也要尊重病人的意见。我得了这样的病,能治自然是好,但我不想希望任何人,尤其是我珍爱的人。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需要充满活力地生活,两个人一起病恹恹地度过漫长的余生,这是一个悲剧啊,我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医生说:“接不接受,决定权在你。” 离开医生的办公室之后,江秀红就离开了医院。 她了解一一的为人和脾气,所以她必须离开,到一个没有人能够找到她的地方。 无论是同意还是不同意,田小麦都没能说服自己,就在这时,江秀红失踪了。 三天之后,他们报了警,但是这样的情况可派遣的人力物力都很有限。 人始终都没有找到。 这段时间,一一的话少得可怜,好几天都不吐半个字,这是从来都没有发生过的事情。 她不理娘亲,她对娘亲失望了。 家里的气氛一落千丈,比外面的天儿还要冷。 平安夜那天,夏明苏接到了邹平县医院的电话。 江秀红被朋友送到了医院,人已昏迷不醒,医生下了病危通知。 田小麦到临县谈事情去了,大哥大可能又没点了,夏明苏没有打通她的电话。 回到家,看一一在家里,就带着闺女开车去了县医院。 “爹,你能把你认识的最厉害的医生全部都叫过来吗?我要救秀红姐姐!”一一侧着身子面对着驾驶位的方向而坐,双手死死地揪着老爹的衣摆,祈求道。 夏明苏直视着前方的道路,双手稳稳地把着方向盘。 虽然闺女的手并没有触碰到他的身体,但从衣摆处散发的能量却传遍了全身。 他学过医,也在村子里面当过无照的赤脚医生,油然而生的责任感汹涌而来。 但作为一个父亲,作为一个理智的成年人,他不得不考虑到方方面面的问题,不能热血沖头就随便应下什么事情。 “我认识的厉害的医生,离这里都很远,有的在北京,有的在国外,一天半天的过不来。” 言下之意就是,他们再厉害也帮不上忙。 况且,医生也不是神仙,不是什么人都能救得过来,更没有让人起死回生的本事。 一一失望地垂下了眼眸。 父女俩到医院的时候,江秀红已经被推进了抢救室。 江秀红的娘在抢救室外已经哭成了泪人。 一一冷着脸,坐在一旁,搅着手指头,她第一次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无能为力。 这段时间江秀红一直在周平县内,她住在一个小学同学的家里,刚刚也是这个同学把人送到医院的。 这位同学担心被江秀红的家人和朋友质问,将人送过来之后就离开了。 他劝过江秀红,但江秀红执意不肯到医院接受治疗,他也实在是没有办法。 听说警察在找人的时候,他还紧张得够呛,生怕人死在家里,回头解释不清楚。 江秀红告诉他,遗书她已经写好了,全部的过程都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责任不会推卸到他身上的。 这个男同学曾经追求过江秀红,但是被江秀红拒绝了。 江秀红并不是不喜欢他,而是觉得那时候还小,还无法承担恋爱后的结果,后来爱慕的感觉渐渐地淡了,这个男生也已经娶妻生子有了圆满的家庭。 他们两人成为了好朋友,江秀红跟男生的妻子也算是无话不谈的闺蜜。 所以这一次,她找到他们,希望他们能留她一些时日。 第500章 救星 医院下了病危通知,所有人几乎都预感到迎来的会是一个坏消息。 人推进去的时候状况有多糟糕,大家心里都清楚。 夏明苏听一个急诊的护士简单地说了一下当时的情况,病人的心跳没了,血压也几乎是测不到了…… 第553页 他也觉得在这样的医疗条件之下,把人救过来的可能性很低。 即使在全世界最好的医院,被最好的医生抢救,也未必能有好的结果。 但奇蹟会在不可能性的情况下发生,否则也就不会被叫做奇蹟了。 夏明苏接到了一个电话,他原本想挂断的,因为实在是没有心情。 但怕错过了什么急事,所以还是接了这通电话。 千想万想也想不到打电话的人会是罗伊教授,他从北京路过,到省城参与一个项目的实验,想着里夏明苏近,就过来看一看。 同行的还有两个同事,都是剑桥的医学教授。 夏明苏的电话号码,罗伊是从梁春梅那里要来的,打一开始,他就想好要来找这个昔日的高材生了。 他总觉得可惜啊,学得好好的,怎么就卖上药当了商人了呢,明明可以当一个好医生,救死扶伤做更有意义的事情的。 罗伊总想着要劝学生从医,这次也是特意绕道过来准备好好地游说一番的,顺便也参观参观学生日进斗金的药厂。 “你在哪儿呢?过来接驾吧!”罗伊爽朗的声音从电话另一头传了过来。 夏明苏驾车飞速赶过去把罗伊和同行的两个教授接到了县医院,一路上省去了所有的寒暄,直接说病人的情况。 到了医院,夏明苏和剑桥的三个教授直接消毒换手术服进了抢救室。 一一看到了一丝希望,江秀红的娘亲却更害怕了。 他们长得好奇怪,不会是骗子吧,不会把她闺女弄死吧…… 不一会儿护士拿出来一张同意书让签字,她解释了一下抢救的情况,江秀红的娘不太能理解护士的意思。 一一在旁边很着急地解释了几句,但是越解释越混乱。 “你不签字让他们赶紧手术,秀红姐立马就得死。你听明白了吗?你不签字,就是亲手害了你闺女!” 一一近乎是咆哮着喊出了这些话。 女人听完刷地一下眼泪就喷出来了,她哆嗦着手签了字。 护士拿着签好字的同意书撒腿跑进了抢救室。 罗伊要进行开胸手术,用手给停跳的心脏做按摩復甦。 能不能把心跳按回来,就只能看天意了。 看女人哭得太过伤心,一一放缓语气对她说道:“阿姨,刚才我太着急了,您被怨我。” 女人哭着摆摆手,显然不想听这个充满攻击性的小丫头再说话了。 反正字也签了,闺女的命都在你们的手上,你们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闺女死了,她大不了跟着一块儿奔黄泉路去。 江淼淼和田小麦同时赶到了医院。 “你爹呢?”田小麦问一一。 一一回道:“进里面给秀红姐做手术了。” “什么?”田小麦一脸震惊。 上过几次手术台啊,就自告奋勇的,他有资格证吗?出了事,搞不好要蹲大牢的啊! “罗伊教授正好来找爹,还有另外两个剑桥的教授,都是外科手术专家,他们一块儿进去的。”见娘急得满头大汗,一一暂时放下对娘的不满,详细地把情况解释了一下。 罗伊教授来了啊,那还好一些。苏苏可能就是进去帮忙打下手,或者单纯给人家做翻译做沟通去了。 她也说呢,苏苏这人也不会盲目自信到直接进去给人做抢救。 一向话唠又爱开玩笑的江淼淼这下也安静了,他跟远方堂妹来往不算很多,亲戚关系也扯得比较远,但很是投缘。 对这个腼腆又害羞的小姑娘,江淼淼一向非常疼爱,希望她能过得好。 没想到好好的一个人,无缘无故的会得这样的绝症。 两个多小时之后,一帮人从抢救室里走了出来。 夏明苏迳自来到江秀红的母亲面前,说道:“人暂时是没事了,不过还没有脱离危险,需要在重症监护室观察。” 江秀红的母亲被江淼淼搀扶着,才将将能站住,她握住夏明苏的手腕,问道:“我能见见秀红吗?” “暂时恐怕还不行,等可以探病的时候,我让江哥带您过去吧。”夏明苏转向江淼淼说:“你先带阿姨去旅店休息,有情况了我再给你电话。” 田小麦把大哥大塞到江淼淼的大衣兜里,说:“电话你先拿着,方便联繫。充电的也在里面,快没电了,到了旅馆记得先把电充上。” 江淼淼带着人走了。 罗伊跟田小麦简单地打了个招唿之后,也带着同行的两个朋友离开了医院。 一一坐在板凳上喜极而泣,救过来了!真的救过来了! 她就知道,秀红姐姐的生命力是顽强的! 第501章 天意是不可违的 罗伊教授等三人特意多留了两天,就怕病人临时出状况。 令所有人都感到惊喜的是,江秀红的情况在渐渐好转。 这完全是一个医学奇蹟啊! 情况稳定下来之后,进行化疗,等着做骨髓移植就可以了。 一一的英文操练得已经非常流畅了,所以她拉着罗伊说了很多话。 主要的还是感谢他能够不顾一切出手相助,并且对罗伊的医术进行了非常夸张的赞扬。 罗伊承不住这样的赞美,连连说道:“这不是我们的功劳,奇蹟主要是病人创造的,我们只是做了一个医生该做的而已。” 第554页 由于江秀红之前有过逃跑的行为,所以这一次大家排了个时间表,二十四小时轮流负责照看她。 “秀红姐,你不应该放弃的!你也并不想放弃的,是吗?否则也不会走到鬼门关又走回来。你自我放弃,固执己见地走了,很多人会伤心的。这种伤心,不是一时的,而是会相伴一生的。等我到了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我依然会回忆起你,依然会感到痛苦,当年我明明可以帮助你可以救你,但是没能做到,因为你没有给我机会。你想让我愧疚一辈子,痛苦一辈子吗?你拒绝我的骨髓移植,就是给我的人生划上一道永远填不平的心灵伤口啊!秀红姐,你忍心吗?你真的忍心吗?你不能只为自己考虑,不能只想着让自己的内心安静平静,你也得想想我,想想我们大家,想想你的娘亲你的堂哥啊!” 江秀红带着氧气罩躺在床上,眼角滑下一串泪珠。 她还不方便说话,还没有太多的力气说话。但一一的话,一字一句她都听得真真切切,一字一句都重击着她的心脏。 在江秀红住院休养的这段时间,医院也从各方寻找着合适的骨髓配型,但始终没有比一一的骨髓更合适的。 田小麦让夏明苏通过罗伊,通过梁春梅,在更大的范围内寻找,可依然一无所获。 与江秀红有关联的所有亲人也都过来做了检查,结果没有一个能配得上的。 一一笑着说:“娘,这是天意!天意是不可违的!” 医生也说:“很多病人直到最后都等不到一个合适的配型,江秀红能死里逃生,还能恢復到现在这样,真的挺不容易的。现在她的身体恢復得还不错,能够承受骨髓移植的手术。万一等下去,病灶扩散了,到时候再想做骨髓移植也就晚了。” 田小麦推了推夏明苏,“你也同意一一捐赠骨髓?” 夏明苏紧皱着眉心,走到窗前,半晌不语。 一一走到医生面前,说:“我是捐赠者,我可以为自己的决定负责。我查过资料了,比我小的捐赠者不止一个两个,而且都活着呢,我不怕!” “一一,你的监护人,也就是我和你爹签了字,医院才能让你捐赠骨髓,你先出去等一下吧。”田小麦很少这么严厉,最近她为这件事烦透了心,上火上得极其严重,嘴巴里面破了很多的口子,饭都没法吃了,心情自然很差,耐心也就不会太多。 一一咬咬牙,狠狠地挖了娘亲一眼,随后走到老爹身边,沉声说道:“爹,你别让我失望!” 说完就大步走出了办公室。 屋内一片沉寂,医生给夏明苏和田小麦倒了两杯热水。 他不好再多劝了,往常劝人的事情都是病人和病人家属来做的。 这次这个叫江秀红的病人的主意却有点摇摆不定,病人的母亲也是比较沉默内敛,只晓得哭,没什么大主见的样子。 他了解了一下病人与捐赠者之间的关系,后来也就能理解了。 总之,最后的决定也不是他能够做的。 他的本分尽到了,剩下的,就只是等待了,等待捐赠者的父母落锤给出最终的答案。 田小麦走到夏明苏身边,望着他说:“你真的同意了?你能不能发表一下意见?同意也好,不同意也好,我好歹得知道你怎么想的吧!” 半天打不出一个响屁,真是急死人了! 一个问题拖了这么长的时间,今天无论如何都要商量个结果出来。 “你纠结我知道,我也纠结啊。眼瞅着一个活生生的人病死,我也不忍心。秀红跟着我,帮我干了不少的事情,她聪明漂亮,会有很美好的未来,这些我都知道。如果我的骨髓跟她的配型成功了,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捐给她!你了解我的,我这么说,并不是占嘴上的便宜。一一是我的闺女,她是我的心头肉,我捨不得啊!捐赠骨髓是不会有太大的危险,但的的确确会影响身体,你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也很矛盾,对吧?人活着,并不是单纯地活着就够了,一一是个闲不住的丫头,她喜欢往外面跑,喜欢爬树,喜欢登山,她要做一个野生动物专家,她需要有体力支撑她的梦想和她的工作。我之前就看过很多骨髓捐赠者后来的生活实录,他们大多数可能并没有后悔,但生活真的非常没有质量。上楼梯会觉得累,爬五六层高的楼都需要半路歇一两次。家务活做起来都会感到吃力,整天只想坐在一个地方或者躺在一个地方休息,这种感觉会很无力会很丧,一一这种脾气性格的,会受不了的!她还小,她的愿望是很单纯美好的,可我们是她的爹她的娘,是需要为她负责任的人。我可以让她现在恨我,但不希望等她长大了之后说我们没有守护好她。夏明苏,你哑巴了吗?你说句话,成吗?我要疯掉了!” 夏明苏轻嘆一口气,转身面对着田小麦,说:“你问我的意见,我的意见就是,尊重一一的选择。” 医生坐在办公桌前,埋头写着病例,耳朵支起来听着两个人的对话。 最糟糕的情况发生了,未成年捐赠者的监护人之间发生了分歧。 唉,真是麻烦呀! 接下来,不是你说服我,就是我说服你了。 田小麦的头疼得厉害,她管医生要了一粒止痛片就着温水喝下,随后再次走到夏明苏的身边。 第555页 她告诉自己要冷静要淡定,站定之后,静静地来了几次深唿吸,感觉稍微好了一些。 这个问题说来说去无非就那么几点,说多了不过是车轱辘话,没什么意义。 关键在于,在这场持久战之中,谁先投降放弃自己的选择。 医生准备下班走人了,依旧没能得出一个结果。 “你们回家再商量一下吧,最迟明天中午之前给我答覆。要尽早敲定手术时间,以防病人的病情发生不可预知的变化。术前还有不少的准备工作,也要花些时间,这些你们应该都懂,我就不多废话了。” 一一在门外站着,跟个雕塑一样,一动不动的。 她探寻的目光飞过来,田小麦说:“一比一,没结果。” 一一朝爹抛了个眉眼,又觉得一个眉眼无法表达出她对老爹的满意,便又竖了根大拇指。 “爹,你最棒!” 夏明苏笑不出来,他承受的压力,大概只有田小麦能够体会到了。 回家的路上,他们决定最后的结果由全家人投票决定。 几个孩子都是半大不大的年纪,田小麦需要把所有的情况一一讲清楚。 全家七个人,每人一票,不可弃票,最终依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结果。 这是一件涉及到当今和未来的大事,得有一些必要的仪式感。 吃完晚饭,清好饭桌之后,田小麦去泡了七杯热茶。 收音机里放着轻缓的钢琴曲,全家人围桌而坐,每个人面前都有一杯热茶、一张相同的田字格纸,和一根削好的铅笔。 第502章 投票结果五比二 家庭投票活动由田小麦主持大局,她站起身,看着几个孩子,主要是一一之外的三个孩子,毕竟他们独立思考的能力相对要欠缺一些,具体什么情况要跟他们讲清楚。 她先把情况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又着重强调了一个问题。 就是如果你们投了贊同票,一一做了这个手术,万一以后身体不好需要人照料,你们几个兄弟姐妹都要出力帮忙,不能摆出事不关己的态度。 如果你们投了反对票,一一没能如愿将骨髓捐赠给秀红姐姐的话,那随之引起的一切怨恨、后悔、遗憾等负面的情绪,都需要你们兄妹四人一同面对,互相开导,共同成长。 咱们是一家人,每一个家庭成员的事情都是全家人的事情,我们应该分享快乐,也应该分担痛苦。 今天我们进行第一次家庭内部的匿名投票,希望大家都能好好地斟酌,给出你认为最好的选择。 “每个人面前都有一张田字格纸,贊同一一捐赠骨髓的就划一个对号,反对的话就打一个叉,写好之后把纸团成一团丢进茶几上的果盘里,就可以回自己房间了。” 田小麦说完之后就坐下来拿起手边的铅笔,写下了答案。 夏明苏在医生的办公室里已经做好了决定,所以也很快就落了笔。 这件事情夏大海始终没太纠结,孩子能想着去帮助人,这是件好事。 人与人在体力上和意志力上本来就存在不同,不经歷这件事,就要经歷那件事,本质上,其实大同小异。 谁的生活里没点考验啊,他觉得一一这个小孙女很不错,有勇气、有担当,有想法、有主见,经得起残酷人生的各种考验。 顾着自己的人,遍地都是,心怀大爱的人却寥寥无几。 夏大海为一一感到骄傲! 当然,他也完全理解田小麦的心情。 田小麦的一切担忧和揪心,符合一个称职母亲该有的思虑。 一个接一个,离开餐桌走到茶几旁,放下自己的答案,随后回了自己的卧室。 客厅里只剩下夏明苏和田小麦两个人,他们坐在沙发上,将团成一团的纸一一打开,左边是贊同票,右边是反对票。 田小麦趴在了茶几上,她就猜到了会是这样的结果。 没办法了,既然如此,那就只能她来妥协了。 可是她心疼啊!她真是捨不得让闺女遭罪…… 穿越到竹溪村,爹不是亲爹,突然过世了她也没有太伤心。 娘不是亲娘,该照顾的地方会照顾到,但情分毕竟是有限的。 苗翠英独宠大姑娘,田小麦也没伤心到哪儿去。 心里偶尔会有点不舒服,会吃点小醋,但不至于伤心难过。 可四个孩子是她亲生的呀,是她的骨肉,连着骨头带着筋的关系呢! 茶几上反对票只有两张,除了田小麦的,另一张一看就能看出是老小的。 因为老小的字写得最不好,笔画不稳,一个线条里都带着三个弯的。 夏明苏感嘆道:“老小还是很依赖你的啊,知道你不同意,她也就跟着不同意了。再者,她被姐姐保护惯了,大概是怕以后没有人像一一那样保护她了吧。” 田小麦说:“老小太没有安全感了,她不喜欢太多变化。上次我给她洗澡的时候,她跟我说,希望等她老了,还能住在这里,还跟爷爷、爹娘、哥哥姐姐们住在一起,相亲相爱,永远都不分离。” 夏明苏:“秀红对老小来说还是个外人,她不乐意让一一牺牲自己的健康去救一个外人啊!” 两人瞅了瞅另一边堆着的五张贊同票,结果明摆着呢,老爷子和两个儿子都投了贊同票。 第556页 “姓夏的男人,果然都很冷静很克制啊!”田小麦算是领教了。 夫妻俩拿着几张纸回了房间,推门一看,床上坐着一尊小佛。 一一盘着腿,闭着眼睛,不知道她是在冥想,还是在祈祷。 田小麦把手上的纸放到闺女的腿上,就去洗澡了。 一一睁开眼睛,迅速翻看了一遍。 “耶!”一道胜利的欢唿,响彻夏家的三层小楼。 所有人这下都知道结果是什么了,一一这么高兴,肯定是如她所愿了呗。 手术是在两个月之后做的,为了不让病人和捐赠者太过折腾,所以没有转到省城的医院,而是从那边调用了一些设备,又派了两个有经验的医生过来。 其中一个快要退休的女医生对夏明苏和田小麦说:“我接触过许多骨髓捐赠者,从没见过你们闺女这样生机勃勃,每个细胞都透着轻松,一点心里压力都没有的。小小年纪,心理素质真是好,听说你们一开始都不同意,是她坚持的啊?” “恩,是她坚持的。”田小麦扯扯唇,苦笑了一下,她的心都快纠结成螺旋桨了。 第503章 内力散尽的感觉 回家之后一一在床上歇了几日,天天过来找她下棋,她还会开玩笑说:“我终于体会到武侠小说里面那种内力散尽的感觉了,哈哈哈哈哈……” 内力散尽还能笑得出来,估计做个手术,把脑子给做坏掉了。 天天眼瞅着一一下了一步臭棋,刚想趁机杀她个片甲不留,后来还是心软了,偷偷放了水,最后打了一个平局。 好吃好喝地在床上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一一就跟着娘亲天天早起晨练,强健身体。 她甚至开始尝试用冷水洗澡,尝试冬泳。 谁阻拦,她都不听。 “我没有蛮干,我讲究方法,循序渐进的,你们不用担心。”一一查找了很多相关的资料信息,真的是用最科学的方法在修炼自己的身体。 那些没有任何准备一拍脑门,凭着一腔热血直接跳进冰水里的,不是勇士,而是莽夫。 这种愚蠢的事情一一是不会做的。 她最开始是从用冰水洗手,洗胳膊,洗脚开始的,让身体慢慢地接受这种温度。 而且洗完之后也会做相应的保暖措施,不会让适得其反的情况发生。 以前天天在村里瞎熘达的时候,一一总会跟过去,缠着他要比赛。不是算数,就是背诗,任何一样小东西都能成为比赛的工具。 现在一一无论去哪儿,天天都会悄无声息地跟在身后,默默地看着她。 没人知道这个男孩在想什么,因为他既不说话,也没什么表情,实在难以捉摸。 一一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好朋友嘛,十里八乡的,也就他们两个人的智力旗鼓相当,能比拼一下,跟其他人玩实在有点没劲,根本玩不到一块儿去。 一整年过去了,又到了寒冷的冬天。 竹溪村中学建成已经快两年的时间了,一一和天天还在一个班级里,两人现在都是初三的学生。 课业应对得相当轻松,课后的较量从未停止过。 经过一年的锻鍊,一一因手术变得虚弱的身体重新焕发了生机。 她在零下十几度的室外,每天都会跑上一两个小时。 跑完了之后畅快淋漓,通体舒畅,没有体会过的人永远不会知道这是一种多么美妙的感觉。 比如天天,他就觉得一一每天绕着河绕着学校的操场跑啊跑的,像个十足的疯子。 不过他什么都不会说,也不会阻拦。 他会穿一件厚厚的棉大衣,用长长的白围巾绕在脖子上,挡住大半张脸,捂住鼻子、嘴巴和耳朵,再扣上一个分量十足的带毛的军帽,双手插进口袋里,看着就暖和,一丝风都透不进去。 相比较而言,一一就穿着轻快多了,毛衣外面套一件短款的天鹅绒外套,一个保护耳朵的小红帽,一个用来保护下巴的口罩。 鼻子嘴巴都露在外面,因为她要跑步,唿出的气体比较多,盖住的话,会很闷。 身上跑热乎了之后,她会把外套的扣子解开。衣摆就会被风吹到身后,这样一来更显她身姿矫健,意气风发了。 天天会准时准点地来看一一跑步,他已经长高了不少,有一米七五左右了,他把手插进口袋里,慢慢地走着,视线跟着一一,像个严肃的教练一样。 这一天一一跑着跑着,肚子有点不太舒服,刚开始是微微地胀痛,后来痛感越来越强烈,一抽一抽的。 这才跑了不到一个小时,她原本打算跑满两个小时的。 难道是穿少了,凉着了? 穿太多的话,总觉得跑不开,所以一一出门前特意没穿棉裤,牛仔裤里面只有一条中等厚度的秋裤。 仔细感受了一下,没觉得身上有多冷啊,跑了几圈,已经微微地出了汗呢。 可肚子怎么越来越疼呢,也没吃坏什么东西啊。 算了算了,一一倍感遗憾地停下来,准备回家喝点热水,实在不行就吃点胃药。 一一朝十米外的天天摆了摆手,喊道:“我肚子不舒服,先回家了。” 天天走过来,脱下自己的外套围在了一一的腰上。 “你干嘛?这样能治肚子痛?”一一笑着嘲讽天天。 第557页 天天也不解释,就朝一一家的方向走去。 “哎呦,你现在可以啊,跟我是熟了,我都没邀请你,你就自个登门了。”一一捂着小腹,忍着不适,还不忘损天天两句。 天天把围巾也接下来套到了一一的脖子上。 “你今天上火了还是怎么的?咋把保暖设备全都挂我身上了,我又不是衣架,真是的!如果你觉得热,以后出门的时候就少穿点,每天穿得跟个熊似的!” 没了围巾,天天觉得冷风嗖嗖地往身上灌,他打了个寒颤,缩了缩脖子。 到家之后,天天直接拉着一一上了楼。 一一:“喂,你慢着点,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你家呢,你也真不把自己当外人!” 天天打开一一的卧室房门,直接把她推进洗手间,并且关上了门。 一一:“……” 这是啥情况?一一满脑门子的问号。 天天打开一一的衣柜,快速找了几件衣服,丢给了洗手间里的一一。 他说:“换衣服。” “换什么换啊,我早上刚换的新衣裳!”一一觉得肚子实在不舒服,就把手上的衣服顺手放到了洗手台上,反锁了洗手间的门,准备上个厕所。 当她褪下裤子的那一刻,终于明白天天一系列举动的意思了。 田小麦前两年就跟一一解释过生理期的问题,一一也早就懂这些了,所以面对突如其来的变化,她没有任何的惊慌。 每个女孩子在生理上真正成熟的那一刻,其实都是突如其来的,都是没有什么预兆的。 比起那些第一次来生理期时以为自己得了绝症或者什么大病的女孩子,一一非常的幸运。 对她来说,这件事的发生跟爬树时划伤了手臂,或者天气干燥时留个鼻血没什么两样。 田小麦很细心地在两个女儿卧室的洗手间里预备了卫生面条,并且交给她们使用的方法。 一一整理好自己,换上新裤子,便走了出来。 天天并不在房间里,难道他这就回家了? 这小子竟然还知道给她围件衣服挡住裤子上的血迹,原来不是块木头嘛。 看样子,他也知道这些血是怎么来的,并且意味着什么。 不过,他是怎么知道的?家里连个女人都没有,一个男孩子跟舅舅一块儿生活,能从哪儿了解到这些信息呢? 一一正纳闷呢,天天端着一杯滚烫的红糖水走了过来。 “呦,你知道的还挺多的!”一一端着杯子,吹三口抿一小口地喝着。 喝了几口,胃里就暖和多了,肚子也没那么疼了。 果然非常时期要注重保暖,多喝热水。 看来这几天是不能出去跑步了。 她问他:“说说吧,你大虎舅舅是不是谈女朋友了?你是不是快有舅妈了?” 天天摇头。 “那你怎么知道我们女孩子的这些事的?”一一有点好奇。 天天:“书上写的。” 田小麦在新建的中学里面弄了三间房当图书馆,村里孩子接触到课外书的机会比较稀少,无法扩充知识面。所以她就把家里的书挑选了一部分放到学校里,还接受了一些爱心人士的捐赠。 天天喜欢泡在图书馆里打发时间,他目前看书没有什么目的性和方向,逮着一个书架,从第一本开始看齐,顺着一本本看下来。 怎么看都看不懂的,就记下书名,暂时放弃。 这一年多来,他就以每天平均五本的速度囫囵吞枣地看了很多书。 一一也会来图书馆窝着,她看到天天在读质量不高、内容差劲的书时,就会忍不住吐槽两句,顺便给他挑几本好书。 天天觉得一一推荐的书,的确好看又耐读,便认可了她的品味和水平。 第504章 这都什么破亲戚啊 来例假的事情一一没有跟娘说,第一次来过之后,有可能半年一年之后才开始有规律地正常来,到时候再说也不迟。 她现在心里对娘亲还是有点小意见,因为之前不同意她捐赠骨髓,所以心里存了点小疙瘩。 十几岁的女孩,开始藏心事,也渐渐地出现了叛逆的情绪。 大年三十那天下午,田小麦特意回娘家帮忙包了两百多个饺子。 一一和老小跟着一块儿去的,两个孩子负责给她打下手。 苗翠英要看电视节目,田娉婷得给她按摩大腿,还要捏肩膀,母女俩就没去厨房,一整个下午都待在温暖如春的房间里享受美好节日呢。 反正有田小麦,还有两个勤劳的小丫头,饺子就交给她们好了。人多了,厨房里头也舞弄不开,不好干活。 三个人刚刚好。 李大牛跟儿子经常见不到面,过年这几天,经常凑在一块儿唠嗑。 厨房里的活儿他们什么都不会干,进来也是帮倒忙,所以也就不瞎掺和了。 一一气不过,这都什么破亲戚啊,还亲姥姥呢。 我呸!我呸呸呸! 一一搅拌着馅料,随手撒了一把盐进去。 咸死你们,叫你们吃个够! 包完饺子已经晚上七点半了,田小麦把饺子全部煮好,盛到了几个盘子里头。最后连蘸料都给调好了,蒜头也剥了不少,有满满一大碗。 她来娘家的时候,带了七八个菜,都是夏明苏一早起来做的,她给热了一遍,端到客厅的餐桌上,就喊大家来吃饭。 第558页 田小麦牵着老小的手,看着苗翠英的方向,说:“都弄好了,你们吃吧,我就带着两个孩子先回家了,明苏他们还等我们回去呢。” 李大春站起身,挺客气地说:“忙活这么长时间,真是辛苦了,你和两个孩子坐下来吃两口再回去吧。都是一家人,要不是两头的人都多,原本应该凑一桌吃的。” 一一板着小脸,特不给面地说:“凑一桌不得打起来啊。我们要走了,还赶着看春晚呢!” 咸死人的饺子就留给你们慢慢吃吧,我们就不抢你们的食儿了。 姥姥家这边的人,一一只喜欢小姨和小舅,可他们年年都不回来。 据说田骏杰舅舅正在搞什么三维立体的技术,弄了个团队,满世界跑,边学习边实验,根本没有过节的概念。 田菲菲小姨呢,在省电视台实习,给人当助理。全国人民都在过大年的时候,他们最忙,也没有时间回家。 田小麦带着两个孩子刚走,苗翠英就带着一家人开始吃饭了。 一桌菜,不算特别的多,但都是硬菜,有肉、有鱼,还有虾,分量不少,口味肯定不用说了,夏明苏的厨艺十里八乡就没有人不知道的。 这几年二丫头也跟着自家男人学了不少,做什么都挺好吃的,绝对不担心口味会不好。 “来,动筷子赶紧吃吧,吃完了之后刚好可以看春晚了,我看了节目单,感觉都很不错。”苗翠英的小日子过得舒坦极了,自从上回住院时听到医生说她身体底子好,有长寿的之福,她就愈发地觉得神清气爽。 除了腿不能走,其他各方面都好好的。 苗翠英其实挺想到二闺女家里面过年的,人多了热闹啊。 可她上次在那边丢了人,还叫夏大海撞了个正着,脸上挂不住,还是少见面的好。 过个年,图得就是一个乐呵,一个开心,一个舒坦。 之前发生的令人不愉悦的事情,还是尽早忘掉的好。 田园喜欢吃饺子,他往自己的小盘子里舀了一勺蘸料,随后迫不及待地夹起白白胖胖的饺子轻轻地蘸了一下就往嘴巴里面送。 “小心烫嘴,每次都吃得这么急,这毛病得改改啊!”田娉婷在一旁唠叨着。 她的话还没说完,田园就把饺子吐了出来。 田娉婷:“我就说吧,是不是烫着了?赶紧喝口水。” 田园一口气喝了大半杯的水,皱皱眉头,没敢应声。 他小心翼翼地打量着爹娘和姥姥,想看看他们的反应。 李大春和田娉婷都在吃菜,没发觉出哪里有问题。 当他看到姥姥把饺子送进嘴里时,突然莫名地紧张了一下。 “噗……”苗翠英把饺子吐到桌子上,脸上瞬间由晴转阴,“小麦跟你们说做什么特殊馅的饺子了吗?” 所有人都摇了一下头。 苗翠英沉着脸,连着尝了五个饺子,各个都齁咸,咸得嘴巴发苦,嗓子发紧。 李大春和田娉婷见状,也尝了一口饺子。 田娉婷:“怎么会这么咸呢?!” 李大春为了缓解气氛,轻咳了一声,说:“小麦会不会是看错调料,把其他的什么东西当做咸盐了……” 第505章 我睡你的床 李大春为了缓解气氛,轻咳了一声,说:“小麦会不会是看错调料,把其他的什么东西当做咸盐了……” 田娉婷觉得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但她没敢说话。 苗翠英气得双手直发抖,喘气都喘不匀乎了。 “大春,你去把小麦叫过来!” 李大春有点犹豫,“现在吗?” 这大过年的,为了饺子,不至于吧。 不是还有这么多菜嘛,菜都挺好吃的,其实先吃菜,回头晚上再重新简单地包几个饺子,意思意思过个年就行了。 “现在!立马跑着去把小麦叫过来!”苗翠英把桌子拍得嘭嘭作响,盘子里的小肉丸都蹦出来了。 苗翠英朝李大春挤挤眼睛,低声催道:“娘叫你去呢,你快去啊!跑快着点!” 不赶紧把事情搞清楚,这个年就过不下去了。 别说过不了年,晚饭都没法吃。 一想到有可能要饿着肚子跨年,心里就发苦啊。 怎么就会把饺子馅做得这么咸呢,就是她手抖放多了咸盐,也咸不到这个份儿上啊。 “娘,你先别气,气坏了身子不值当的!肯定是哪里出了差错,小麦总不至于故意做这么咸让咱们吃,您先消消气。”田娉婷不停地安慰着气到爆炸的娘亲。 田园望着桌上的菜,口水都要流到地上了,可他知道现在没法吃啊。 姥姥生气了,这在家里可是件大事。 李大春披上大衣,一出门就被灌了一嘴的冷风。 他也一肚子的气啊,他气的是老太太大过年的整事儿。 不就是几个饺子做咸了不能吃了而已,非得把两家都闹得这么不高兴。 这不坏了一整年的运气嘛! 晦气,真晦气! 李大春走到夏家大门口,深吸了一口气,真是不想进这个门啊,但他还是走了进去。 老太太派下来的任务,抗着雷也得给办妥了,否则以后绝不会有安生日子过。 第559页 “都吃饭呢啊……新年好啊!”李大春往客厅里面张望了一眼,找到田小麦之后,朝她招招手,让她过来一下。 “是大春啊,快进来坐,一块儿吃吧。”夏大海遥遥地招唿道。 这时候即使知道对方不会进来吃,也要礼节性地邀请一番。 李大春回道:“刚在家里吃罢了,我找小麦有点事情。” 桌上吃饭的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唯独一一心里清楚着呢。 她摇摇头,撇了撇嘴,姥姥也真够兴师动众的,为了点饺子大过年的把女婿叫出来喊人,心眼也真够小的。 啥事儿不能等年过完了再说,非要敢这种时候找不痛快。 “怎么了?”田小麦心里七上八下的,总觉得不踏实。 李大春低声道:“下午做的那些饺子,你尝了吗?” “没有啊。”田小麦现在手头很有分寸,基本上不会出什么问题,“不好吃吗?” 李大春如实说道:“那饺子特别咸,就跟盐疙瘩似的。老太太生气了,让我来找你过去一趟。” 田小麦笑了,“咸了?怎么可能呢,我今儿个还特意做淡了一些,煮熟的饺子我没吃,但我调馅的时候过嘴尝了咸淡的。” 李大春:“那就奇了怪了,我们全都吃了,老太太一口气连尝了五六个饺子,各个都咸。咱们先别猜了,你赶紧过去一趟,跟老太太解释一下,安抚安抚她吧。” 春晚已经开播了,田小麦却不得不再回娘家一趟。 “娘你干嘛去?”一一拉住了正在套大衣的田小麦。 田小麦:“我去你姥姥家一趟。” “不是刚回来嘛!”一一没好气地说:“还让不让人好好过年了!” 夏明苏蹙眉问田小麦:“出什么事儿了?” “没事没事。”田小麦不想让他们担心,便故作轻松地说道:“你们好好看电视吧,我很快就回来。” “我跟你一起去!”夏明苏起身拿起外套就准备跟着一块儿去。 一一彻底怒了,她拍案而起,尖声喊道:“你们干啥呀,姥姥也真是的,不就几个饺子做咸了,要不要搞得跟世界末日了似的啊!多大点的事儿,年都不让人好好过了。各家都喜气洋洋的,就她非得把气氛搞砸!” 弘文拉了拉一一的袖子,提醒她不要太冲动。 一一甩开大哥的手,说:“是我往饺子馅里面撒了盐,怎么了?难道要报警把我关进监狱吗?” 田小麦快步走过去,甩手就赏了闺女一巴掌。 “你太不懂事了!” 一一冷哼了一声,转身跑出了家门,连外衣都没有套上一件。 田小麦看着自己的手,那叫一个后悔,怎么就直接上手了呢! 这明明是自己的手,可刚才怎么完全不受控制了。 千不该万不该做出打孩子这种事情,最无能的家长才会选择用武力去解决问题。 唉……打出去的巴掌,收不回来了。 田小麦推了推夏明苏,“你赶紧去追孩子吧……” 大冷的天,大过年的,竟然把孩子给委屈着了,田小麦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特别差劲的娘。 夏明苏沉声道:“不用追了,她肯定去天天家了,让她冷静冷静也好。我陪你回娘家一趟,跟娘陪个不是。” “你又没做错什么,陪什么不是!”田小麦心里堵得不行,但她现在必须尽快把眼下的问题解决好,把生气的人一个一个地安抚好。 也顾不上自己的心情和情绪了,可着紧急情况先处理吧。 “走!咱们快去快回!”田小麦看向夏大海,“爹……” 夏大海摆摆手,没让田小麦说下去,“快去吧,我带孩子们看春晚,等你们回来。” 田小麦感激地说道:“谢谢爹!” 有个通情达理的公公真好! 有个体贴的老公真好! 有个懂事的闺女真好! 是的,一一是个懂事的闺女。 若不是心疼娘,若不是看姥姥和大姨她们歇着不过来帮忙,她又怎么会往饺子馅里面撒盐呢? 这种举动的确是不对的,但初衷却是为了给娘出气。 目的并没有达到,但田小麦很快便理解并接受了一一的心意。 一一怎么会知道,在她还没出生的时候,她从没见过面的姥爷,在去世前,好不容易吃了个饺子,那饺子却被许久没有用盐做饭的姥姥做咸了。 这是你姥姥永远都治不好的心病啊,你却在这样一个亲人团聚的夜晚,将它赤裸裸地掀了起来。 巧的是,田小麦今天做的恰好是白菜猪肉陷的饺子,就是为田大牛送行的那个饺子啊! 后来苗翠英就没吃下去饭了,在床上一直躺到了第二天中午才起来。 夏明苏亲自去赔罪了,她不得不给二女婿留点面子。 小孩子不懂事,她又不能逮着外孙女打一顿。 当长辈的,也只能大度地选择原谅了。 可这个年,到底是没有过好。 大年三十那天晚上,一一跑出家门之后,果然如夏明苏所料,她直接跑去了天天的家。 第560页 听了来龙去脉之后,天天只开口念了一个成语,“弄巧成拙。” 一一气唿唿地说:“可不就弄巧成拙了嘛!我就是个傻子,当时肯定是脑子坏掉了,才会做这种幼稚的报復行为!我就应该往饺子馅里面放泻药,到时候他们拉肚子都不知道吃什么吃坏了。总不至于当天晚上就过来找麻烦!可气死我了,好好的一个年,彻底没法过了。” 天天给一一倒了一杯饮料,是他特别爱喝的桃子汁。 “走吗?”他问。 一一跟天天相处时间长了,即使他的话说得太过简练、语意不明,一般人一时半刻都理解不全话里的意思,但一一能够很快就明白他想说什么,他想问什么。 一一:“我今晚不想回去了,你去跟大虎舅舅一块儿睡吧,我睡你的床!” 第506章 年轻人的套路 一一以为自己会失眠,毕竟挨了娘亲一巴掌,受了天大的委屈,但她竟然睡得格外香甜,做了一夜的美梦。 “天天,你的床是不是有什么魔力啊?这大铁床看起来丑丑的,坐在上面也硬邦邦的,但躺下去却舒服得很!” 天天露出了很诧异的表情,这硬板床很舒服?舒服个鬼哦。 你觉得舒服,那咱俩把床换过来?我睡你的席梦思,你睡我的硬板铁床? 睡一天能知道啥,多睡几天就知道是什么滋味了。 一一就是喜欢到处跑,每天都回自己的卧室里面睡觉她觉得没意思。 别说是一个硬板床了,就是搭个简陋的帐篷,睡到冰天雪地里,她都会觉得特美,睡得特香。 这註定的就是一个要奔波在外的人,心飞得太远,一个小小的家拴不住她。 但她又懂得根扎不牢,大树就长不高,枝叶就长不茂盛的道理,所以在上大学之前,她并不打算满世界乱跑。 她要先把村西的神山先了解透研究透,这可是家门口的宝藏,搞研究绝不能捨近求远。 田小麦拉下老脸本来打算一早就去何大虎家里接闺女的,可加工厂那边的机器出了点问题,她得赶紧去处理一下。 “苏苏,你去把一一接回来吧,我得赶紧去厂子里一趟,回头我再跟她道歉。”田小麦拿上包就出了门。 夏明苏到何大虎家里一看,前一晚挨了打的闺女脸上微微有点肿,不过人看着挺高兴的。 正跟何大虎和天天吃饭呢,吸熘着大米粥,啃着馒头,吃着小拌菜。 啧啧,还挺和谐的,看着挺像一家人的。 “爹,你忙你的去吧,我吃完饭就回家了。”一一知道她老爹事务缠身,分身乏术,所以不想占用他太多的时间。 “不急,你慢慢吃,我今天没什么急事。” 夏明苏走进堂屋,打开电视机,转到新闻台看了起来。他还时不时跟何大虎随便聊两句,说的大多是跟果园和加工厂有关的事情。 一一吃完饭,就被老爹带到了镇上。 两人走进一家咖啡馆,大清早还没什么人,屋里空荡荡的。 夏明苏把菜单递给闺女,问她:“你喝什么?自己点。” 一一没看那张花里胡哨的菜单,对站在不远处的服务生说:“我要牛奶。” 跑出来竟然喝牛奶,也是稀奇事儿。 夏明苏:“怎么突然喜欢喝牛奶了,我记得你以前喜欢喝汽水的。” 一一拖着下巴说:“天天说我黑,让我多喝牛奶。” 夏明苏笑道:“你还挺听他的话。” “谁让他的智商比我高呢。”一一就服比自己智商高的人。 夏明苏轻笑了一下,转头对服务生说:“茉莉花茶。” “说吧,什么事儿!”一一不喜欢拐弯抹角的,自家人还是直接点比较好,不会浪费时间。 夏明苏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直截了当地说道:“你没见过你姥爷,你姥爷一辈子都没吃上几顿饱饭,死之前想吃饺子,你姥姥就做了几个,结果做咸了,特别咸。” 听到这一一就明白了,原来还有这么一段往事呢。 难怪昨天晚上姥姥会那么生气,难怪娘会气到打了她。 “这件事,我觉得你应该知道就跟你讲了。”夏明苏顿了顿,接着说道:“即使没有这个事儿,大过年的,你往家里人吃的饺子馅里面放盐,都是不对的。无论你有什么原因,为了给谁出头,为了撒什么气,这个行为本身是很低级的。结果你也看到了,并不乐观,无论是你姥姥家,还是咱家,这个年都没有过好。” 一一嘟着嘴,承认这种做法的确有点太小孩子气。 “我知道错了。” 夏明苏:“行了,我要说的都说完了。” 一一双手握着牛奶杯,诚恳地说道:“晚上我跟娘道歉,也会去找姥姥承认错误的。” 夏明苏满意地点点头,知错能改就好。 一一眨眨眼:“爹!” 夏明苏:“恩……” 一一挑着俏皮的小眉头,说:“这家的牛奶挺好喝的,你给我沖个卡吧,回头我到镇上路过这里的时候就进来喝一杯。牛奶可以补钙、长个、美白。店里好像在搞活动,买五十杯送十杯……” 第561页 夏明苏想了想,找不到拒绝的理由。 这丫头刚才认错态度那么好,该不是为了让老爹给她沖会员卡吧。 年轻人的套路太深了,夏明苏喝完茶到前台问了一下充卡的活动,的确是买五十杯送十杯。 “给我开两张卡吧,都是买五十送十的。”夏明苏掏钱递过去。 办好卡回到位置上,两张卡推过去,说:“你和天天一人一张。” “谢谢老爹!”一一把卡揣进兜里,笑靥如花。 第507章 你说谁不纯呢! 一一跟娘道了歉,母女俩很快达成了和解,抱作一团,场面那叫一个煽情。 最后一一套路走了田小麦的一瓶雪花膏和一个她觊觎很久的羊绒毯子。 之后,她跟娘一块儿去了姥姥家。 苗翠英的心情特别糟糕,刚开始理都没理外孙女。 田小麦觉得这座冰山可不好攻了,没想到一一三下五除二,也不知道跟她姥姥猫在卧室里头说了些什么。 两人出房间的时候,脸上都挂着笑容。 “谢谢姥姥的红包,姥姥过年好!”一一的嘴巴甜得齁死人,这话田小麦一听就觉得假得不行。 她闺女她了解啊,哪句是真心话,哪句是有目的性的,一听就听得出来。 “你也过年好。”苗翠英揉着一一的脑瓜子,说:“下次可不能这么淘气了啊。” 一一点头道:“知道啦,我和娘先回家啦。姥姥再见!” 苗翠英:“恩,经常过来玩啊。” “好的!”一一拉着娘走了。 出了门,田小麦问她;“你跟你姥说什么了?把她哄得这么高兴。” 一一:“没什么。” 田小麦:“这点事儿还准备瞒我呢。” “也不是。”一一说:“因为真的没说什么,姥姥其实挺天真的,你不觉得吗?就跟对小孩子一样,多夸两句,嘴巴甜点就可以了。” 田小麦往一一的兜里瞥了一眼,“给你多大的红包啊?打开看看?” 一一大方地拿出红包,递给田小麦,“你自己看吧,反正比你大方。” 田小麦打开数了数,呦呵,大手笔啊。 “你姥对你真是不错,一千块钱呢!她可从来没给过我这么多钱,每次都是伸手管我要钱的。” 一一:“那是因为你傻,对付不同的人就要用不同的办法。之前是我蠢了,撒什么盐啊,损人不利己的,明明有更好的办法不是嘛!” 这也算是吃一堑长一智了。 田小麦牵起闺女的手,说:“以后姥姥家再有什么事儿,就靠你来打润滑剂了啊!” 一一扬扬下巴,自信满满地说;“成,没问题!” 跟娘分开了之后,一一就到学校图书馆找天天去了。 正放寒假呢,学校里头除了看门的就没别人了。 天天有图书馆大门的钥匙,所以能进来。 他坐在靠窗阳光比较好的位置上,翻看着一一之前给他推荐的《儒林外史》,这本书看了好几天,已经翻到最后几页了。 他的手边还放着两本他从书架上随意挑选的两本书,一本是《三侠五义》,还有一本是数学论文集。 一一跑过来坐在他对面,显摆这两天她的收穫,并把咖啡馆里的会员卡丢过去,说:“我爹让我给你的,下次咱俩到镇上喝牛奶去吧。我跟你说,那牛奶特别好喝。奶味特别浓,余味都是香的!” “不纯。”天天吐出来两个字。 “什么不纯?你说谁不纯呢!”一一当即翻脸了,她可纯着呢! 她一点坏心眼都没有,这张会员卡她完全可以自己一个人独享的,她爹又不可能跑过去问天天有没有去喝牛奶。 但是她并!没!有! 天天好想翻白眼,“牛奶,不纯!” 一一:“哦,牛奶啊……牛奶怎么会不纯呢,我喝着挺好的啊。” 咖啡馆里的牛奶肯定放了糖和各种添加剂的啊,当然不纯了,你家里定的牛奶才是最新鲜最纯的,花钱办卡跑外面喝牛奶,真是多此一举。 天天都不想费事解释了。 他嘴巴不凌厉,说话觉得费劲儿。 嘴上说得再快也赶不上脑子转得快,还是思考的时候感觉比较好,说话就麻烦很多了。 那张喝牛奶的卡天天到底是没要,一一觉得不去喝实在是有点浪费。 不纯就不纯吧,反正每天晚上在家里还能喝到纯牛奶。 哪有零食不放添加剂的啊,吃的饼干、糖块、巧克力哪个添加剂少了。 天天这人也是怪,零食吃得挺起劲,竟然会嫌弃放了添加剂的牛奶。 事实上,天天并不是嫌弃放了添加剂的牛奶,他是嫌去镇子上太远,浪费时间。 他现在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书虫,打开一本书就捨不得合上,就想一口气看完。 如果那牛奶端到他面前,他绝对会毫不犹豫地喝掉,有几杯喝几杯。 一一没办法,隔三差五地拉着娘亲去喝一杯。 喝了两三年之后,也就不觉得好喝了,不知道是喝腻了,还是因为天天说这牛奶不纯,所以心理上对它产生不了最初的那种感情了。 第562页 总之,越喝越觉得一般。 不过店里的环境好,秉着不浪费的原则,她每个礼拜至少都会过来喝一杯在店里坐一坐。 田小麦看一一可怜巴巴的没人陪,也就挑上一本书,或者拿本杂志过去坐一下。 开着车过去也不远,权当放松一下了。 店里的环境确实是好,服务员也很有眼色,让人呆得很舒服。 老闆是个有着大肚腩的中年男士,很会做生意,跟每个客人都能聊上两句。 田小麦第三次过去的时候,见到了老闆娘。 当田小麦看到这个女人的瞬间,整个人都不好了。 “娘,你怎么了?你认识这个老闆娘?”一一见娘的神色很怪异,突然八卦起来。 田小麦咬牙切齿地说:“认识!当然认识!” 一一抖抖眉毛,心想这是老娘以前的情敌不成?咋气成这样。 “咱们走吧!”田小麦拉着一一就出了咖啡店。 “牛奶都没喝完呢!真浪费……”出了店一一嘟囔道,“你是不是忌妒人家长的漂亮啊?她是不是以前跟你抢过老爹啊?情敌?” 田小麦说:“不是!” 一一:“我觉得应该也不是,老闆娘漂亮是漂亮,不过看着应该比老爹大了不少。” 田小麦:“你也觉得她漂亮,是吧?” 一一点点头:“恩,是啊,挺漂亮的。” 田小麦气愤地说道:“当年我也觉得她漂亮,以为她是好心人,结果把我坑惨了,差点害我蹲大牢!” “什么情况?”一一觉得这事儿听着有点严重,有人敢欺负她老娘?她得让对方尝尝苦头。 无论对方是男的女的,长得好看还是丑陋,也甭管这事儿过去多少年了。 今天以这种方式碰到了,那就是老天爷安排好的。 凡是都有因果,“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罢了。 田小麦回忆道:“你姥爷去世之后,家里的条件越来越差,差到填不饱肚子,吃了上顿没下顿,日子都快过不下去了。所以我不得不卖掉手头上唯一值钱的翡翠戒指,没想到路上碰到一个长得特别漂亮的女的,她还很热情,说有认识的人懂这方面的门道。没想到我站在原地等了一会儿,她却带着民兵过来把我抓了。我好说歹说,才脱身,不过那枚翡翠戒指却被他们没收了,到现在都不知道那戒指跑哪儿去了。” 一一听了之后,气坏了,“那个长得漂亮的女的,就是咖啡馆的老闆娘呗?” 难怪刚才娘会又会有那么大的反应,要是她的话,刚刚就上手过去打人了。 真是好气哦,怎么会有这么缺德的人呢! 田小麦笑了笑,“十几年了,她一点都没变,真是风韵犹存啊!” 一一冷哼道:“犹存个屁!我得让她把翡翠戒指给我吐出来!” “戒指是被民兵没收的,她可能不知道下落。”田小麦曾拜託邹平找过,但是没有找到。 估计可能是被哪个二道贩子给卖到外面去了。 “算了,都是过去的事儿了。过好现在的小日子就行,有失才有得嘛!”田小麦很快就想开了,刚刚这人出现得太突然,没有一点心理准备,人就被过去的记忆左右了,才会那么气愤。 走出咖啡店,田小麦好好地想了想,觉得这其实也不是一件翻不过去的事。 能放下过去,才能更好地走向未来嘛! 第508章 听起来好假哦 这事田小麦能放下,但一一放不下,她一定要帮娘把翡翠戒指给找回来。 回家之后一一想了很多,预想了各种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并找好了应对的措施。 可没想到事情发展得竟然出乎意料的顺利。 第二天她跑去咖啡馆喝牛奶的时候,老闆娘刚好在看店。 她点的牛奶都是老闆娘亲自端过来的。 结果,那枚翡翠戒指恰好就戴在她的手上。 “阿姨,这个戒指真好看啊!”一一露出超级夸张的表情,一脸羡慕不已。 “是吧,这戒指我也一眼就相中了。我戴了十几年呢,给我带来不少好运气。” 老闆娘看这个小姑娘总来喝咖啡,机灵又可爱,就坐下来准备跟一一聊两句。 “十几年前,我刚嫁给我老公,日子过得那叫一个穷酸呦,想想就不是滋味,不提也罢。后来我弟弟就送了我这枚戒指,我就一直戴着,突然就时来运转了。别觉得这是迷信,我戴上它之后,啥啥都顺了,不迷信都不成。后来我老公倒卖菸草赚了点钱,他妹妹嫁了一个老外,喜欢摆弄咖啡,就建议我们开个咖啡馆。这不,开了七八年,日子是越过越好,省城还有两家店呢。我娘八十好几了,在这镇上住,死活不走,我只好过来陪她了。顺便就在这儿又开了一家小店,没想着会有多少客人,不过比预期得还是要好一些,不亏本就行了。” 一一好想怼回去,这戒指怕是你弟弟偷来的抢来的,反正不是什么正道来的。 “呵呵,那真好,这戒指你可千万别弄丢了,小心运气都跑没了。” 老闆娘摸了摸戒指,声音里透着小心翼翼,“那可不,我可宝贝它了,哪儿能弄丢呢!” 第563页 一一问她:“这戒指看着有点大,一直带着不太舒服吧?” “还好,已经习惯了。”老闆娘说:“有一次睡觉的时候它掉地上了,被家里的猫给叼花盆里了,让我好一通找。后来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睡觉的时候我都会摘下来放抽屉里。” 一一挑挑眉,“还好猫只是给叼花盆里了,叼到别的地方估计就找不回来了。” 老闆娘:“说的就是啊,那次差点吓出心脏病,我还以为是我娘拿走了呢,她这几年有点老煳涂,脑子不太清楚。要不是看猫总在花盆附近鬼鬼祟祟的,我差点冤枉了我老娘。” 一一摆出真诚的样子,说:“我奶奶前几年过世了,她也是老年痴呆,总是迷迷煳煳的,后来人都认不全了,就认吃的,给她喜欢吃的东西,她就高兴。” 老闆娘附和道:“人煳涂了都那样,我娘也是,就爱吃甜玉米棒子,给她根玉米,她就跟着跑。” 一一端起面前的牛奶三两口喝光,起身道:“我该回家了,阿姨再见。” “啊,下次再来啊!”老闆娘望着一一离开的背影,心想这姑娘真可人。 有这么一个宝贝闺女,当爹娘的得多高兴啊! 离开咖啡馆之后,一一没有走远,而是猫在对面的胡同里准备盯梢。 刚刚的一番刺探,她已经找到了最佳的可行方案。 两个小时之后,老闆回到了店里,老闆娘就离开了。 她没发现身后多了一条小尾巴。 一一就这样一路尾随,寻到了老闆娘的家。 一个穿着大红衣裳的老太太坐在大门口,手上握着一根吃了一半的甜玉米。 果然是个爱吃玉米的老太太啊! 第二天上午,一一先去咖啡店里瞅了一眼,看到老闆和老闆娘都在,就立马跑到他们家里找老太太去了。 “奶奶!”一一甜甜地喊道。 她特意穿了一件很可爱的粉色衣裳,显出人畜无害的样子。 老太太正坐在大门口晒太阳呢,她抬头瞅着一一,笑了笑,“小丫头真好看。” 一一把藏在身后的两根甜玉米拿到面前,朝老太太显摆似的摇了摇,“这玉米可好吃了,又甜又糯的。” “好吃好吃。”老太太笑得更开心了,说着就要去抢一一手上的玉米。 “这个现在不能给你哦!”一一往后退了两步。 老太太的嘴巴扁了扁,不高兴地说:“坏人!” “哈哈哈……”这老太太咋这么可爱呢,一一差点心软,不捨得利用这个老奶奶了。 “奶奶,你帮我做一件事,明天我给你买好吃的玉米。” 老太太问:“什么事?” “你闺女有一个翡翠戒指,对不对?”一一拿出玉米香喷喷地啃了起来,老太太看着那黄灿灿的玉米,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有,有翡翠戒指……” 一一大口大口地嚼着嘴巴里的玉米粒,嚼出来的香气喷了老太太一脸。 “明天早上鸡叫第一遍的时候,你拿着那个戒指到路口等我,我给你十根最好吃的玉米。” 老太太咕咚一声咽下口水,点了点头。 一一:“别告诉任何人哦,你跟别人说了,就没有玉米了。” 老太太又乖巧地点了点头。 “晚上你闺女睡觉的时候,会把戒指放到床头柜的抽屉里,你悄悄的,不要找到他们睡觉,偷偷地把戒指拿走,放到贴身的地方藏起来。” 一一怕被人瞧见,叮嘱完这些就匆匆地走了。 第二天凌晨三点她就从家里跑了出来,她还是有点怕黑的,所以提前跟天天约好了,两人便一块去了镇上。 老太太穿着大棉袄,带着帽子,围着围巾,站在灰暗的街角,像个憨态可掬的母熊。 “戒指拿到了吗?”一一小声问道。 老太太从怀里掏出戒指递给一一,“玉米,我的玉米呢?” “别急嘛,肯定不会少了你的玉米。”一一检查了一下手中的戒指,没有问题,是娘的那个翡翠戒指。 她朝天天递了个眼神,天天打开书包,从里面掏出被棉布兜包裹着的玉米。 十根黏玉米还散着热乎气呢,香味瞬间扑面而来。 老太太可高兴了,拎着这袋玉米就回了家。 “咱们快走!”一一拉着天天就跑,两个人从黑夜跑到了白天。他们踏着鸡鸣狗吠,鸟鸣晨露,回到了竹溪村。 天天不贊同一一的这种做法,但他还是帮了一一这个忙。 “娘,你看,这是什么?”一一拿着翡翠戒指到娘面前邀功。 田小麦定睛瞅了瞅,天吶!简直难以置信。这不是小猪送给她的那枚翡翠戒指嘛! “怎么到你手上了?”难不成是闺女抢来的?一一做出这种事情,她一点都不意外。 “放心吧,合理合法搞到手的,反正没偷没抢。我是用最古老的以物易物的方法换来的,具体怎么回事,您就甭管了。”一一把戒指往娘的手指头上一套,说道:“物归原主,可别再弄丢了哈!就不用谢我啦,以后多给我点零花钱就行。买书买资料,买做实验的小工具,都需要不少钱呢!” 第564页 一一花蝴蝶似的跑走了,田小麦看着手上的戒指,轻轻地笑了一下。 这心情,该怎么形容呢? 实在是有点复杂啊…… 失而復得,也不知道是不是件好事。 心跳突然好快,咚咚的。 夏明苏不知道翡翠戒指的事儿,不过他看到这戒指就不是很舒服。 “这是谁给你的?”他怎么不知道媳妇还有这样一个戒指呢。 “田家祖传的,我娘都不知道,是我爹偷偷给我的。”田小麦只能编瞎话了,要不然这事儿不好解释。 难道她要说这是她从2017年穿越过来之前闺蜜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吗? 听起来好假哦! 呵呵呵…… 田小麦现在想起穿越这件事,都觉得好像是自己精神分裂的时候幻想出来的。 第509章 世界上最帅气的人 没有戒指田小麦最多是觉得气愤,现在戒指被闺女找了回来,她却越来越不安。 到底在不安什么,却怎么都想不通。 田小麦觉得这几天经常头晕,有时候突然抬起头,就觉得眼前的世界天旋地转的。 难道是营养不良?不会啊,吃得明明很好,身上都开始长小肉肉了呢。 上一周特意去买了大一号的胸衣,之前的穿着有点紧了。 该不是又怀了吧…… 田小麦忍不住胡思乱想,可怀孕的想法当即就被推翻了,因为大姨妈准时驾到。 “你脸色怎么这么差?”夏明苏都看出田小麦有点不对劲了。 田小麦:“可能没休息好吧……” 夏明苏皱皱眉头,拉着媳妇就去了医院。 抽血化验,做心电图,全身检查了一遍,哪儿都好好的,没有任何问题。 田小麦宽慰夏明苏道:“我就说了没什么事儿,肯定是睡眠质量不好,今天晚上我吃安眠药试试吧。” 夏明苏:“吃安眠药对身体也不好。” 田小麦:“吃一次两次的没事。” 夏明苏放下制药厂的事情,留在家里每天给田小麦做一日三餐,也不允许她工作太久。 田小麦过了一阵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幸福日子,别说,身体还真是渐渐地恢復了。 头晕目眩的感觉没有了,也不再体虚乏力了。 脸色红润得跟桃子似的,心情也好到飞起。 就是一上秤,看到上面的数字,就有点忧伤。 夏明苏说:“之前你太瘦了,现在这样刚刚好。” 好吧,你说好就好。 “接下来我打算让大春管理制药厂,我想在村口到镇上的一处空地上建医院。”夏明苏徵询田小麦的意见,“你觉得怎么样?” 田小麦:“很好啊!这事儿不是计划很久了嘛,制药厂完全上轨道了,稳稳噹噹地开了这么多年,大春现在应该能担当重任。” “我问过那片地皮的价格,挺合理的,咱们也能负担,如果你没有意见,我就买下来了,两年内应该能把医院开起来。”夏明苏已经把各方面的问题都理清楚了,现在就差动手开干了。 前阵子田小麦的身体不好,夏明苏想了很多,人活着是为了什么呢,图什么呢? 甭管是什么,一旦失去了健康,一切就都成了泡沫。 身体多重要啊,健康多重要啊,想要幸福,这是最基本也是最基础的条件了。 一个家庭了出现了病人,整个家的气氛和气场都会随之改变。 一场大病会毁掉一个人,也会毁掉一个家庭。 之前罗伊教授对他说的话,还有梁春梅医生在他耳边念叨的话,全都浮现出来。 夏明苏愈发强烈的感到,他需要当一个医生,而不仅仅是卖药。 之前时机尚未成熟,现在一切就绪,该做他最该做的事情了。 一一曾跟夏明苏说过:“秀红姐姐在急救室里面跟死神搏斗的时候,你带着罗伊和另外两个教授过来,你们站在一起商量对策,后来进去把秀红姐姐从死神的手里抢了过来。那时候,我觉得你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帅气的人!” 闺女的这句话,夏明苏永远也忘不了。 他要做这个世界上最帅气的人。 ** 江秀红身体康復之后,就来上班了。 她还是给田小麦当秘书,但只是做一些案头的工作,跑动跑西的事情交给另一个小伙子了。 江淼淼之前住的那个地方还在,田小麦找人简单地装修了一下,换了床,贴了壁纸,配置了电炒锅、电暖炉等生活用品。 江秀红没再回镇上奶奶家,而是住进了堂哥之前的暂居点里。 这样她就不需要来回奔波,白白地浪费体力了。 江秀红虽然康復了,但是身体跟普通人相比还是差了一些,不能做太多体力活,所以还是就近住比较好。 田荣轩常常闭关创作,很少跟村里人交流沟通,但他每天晚上九点左右都会在家附近散步。 江秀红的住处就是散步的必经之地,两人都是内敛温存的性格,每次撞了面,都只是点头笑一下,算是打过了招唿。 就是这样两个不温不火,性格温吞的人,竟然走到了一起,没人知道他们是怎么开始的,也许他们自己都说不清楚。 第565页 反正当田小麦知道他们两人关系的时候,是既惊喜又诧异。 “田荣轩总算是走出他那个怪圈了!”田小麦看向夏明苏,问他:“你觉不觉得他俩好般配啊?之前怎么就没想到撮合他们俩呢!” “你撮合了,他们就未必能成了。”夏明苏老早就看出田荣轩这人有反骨,看起来很温润,其实刚得很。 第510章 相约一九九八 “你撮合了,他们就未必能成了。”夏明苏老早就看出田荣轩这人有反骨,看起来很温润,其实刚得很。 他不会听任何人的话,做任何他不乐意做的事情。 否则他也不会为了田小麦留在竹溪村,更不会在发生了种种悲剧之后,依然选择留在竹溪村。 现在这样挺好的,两个好人遇见了彼此,拥抱在一起,互相取暖,给予对方活下去的力量,就像他和田小麦,就像无数对相濡以沫、相守一生的夫妻,就像在母亲子宫里紧紧裹缠在一起的双胞胎或是三胞胎。 转眼到了1999年的春节。 夏家第一次聚了这么多人一起过节。 苗翠英的四个孩子都结婚了,田骏杰带着媳妇,田菲菲带着老公全部回了老家。 一一把天天和何大虎生拉硬拽到了自己家,说他们家里就两个单身汉,太冷清。 一一已经是个十八岁的大姑娘了,大家都在调侃她和天天,问他们以后要不要结婚。 “你们真够无聊的,人生难道就这点破事儿啊,结婚不就是个形式嘛,不就搭伴过日子嘛。”一一拉着天天上楼躲清闲去了。 李大春笑着朝两人喊道:“小心别搞出孩子啊!” 田娉婷踢了李大春一脚,“跟小孩别乱开玩笑。” 李大春:“都十八了,哪儿还是小孩啊。” 天天走到楼梯半截处,站定,朝李大春看过去,认真地说道:“我会娶她的!” 说完也懒得看大家是什么反应,就牵着一一的手朝楼上走去。 李大春一愣,问田小麦:“他们真的在谈恋爱啊?” “谁知道呢。”田小麦笑道:“随他们去吧,都是成年人了。” 接下来的话题依旧很无趣。 田菲菲怀孕六七个月了,所以这一年她向电视台领导请了假。 问孕妇还能问什么啊,不就是有没有很辛苦,孕吐厉不厉害,喜欢吃酸还是吃辣,有没有定期去做检查,查没查是男孩还是女孩,你们想要男孩还是女孩…… 这些问题田菲菲不知道回答过多少遍,但凡碰到个人凑到一块儿聊天,就躲不开这些问题。 接下来大家就集体催田骏杰要孩子,工作要紧,孩子也要紧,工作是要做一辈子的,孩子不尽早要就晚了。 田骏杰还是跟小时候一样,话很少,只在谈起专业内容时才会侃侃而谈。 这些生活上的,婚姻上的问题,他不怎么关心,一切顺其自然。 他媳妇是个数学老师,也是内敛清冷的人,所以被人催着生孩子,心中多少有些不悦。只不过教养加持,让她没有表现出来。 春节联欢晚会成了家庭大聚会的背景乐,《相约一九九八》的旋律混着饺子的味道,你一言我一语的嘈杂,春联、福字、窗花,新换的落地窗帘,红色的地毯,欢声笑语,满眼的新年景象。 田小麦站在远处,靠着夏明苏的肩头望着这一切,忽然有些恍惚。 “苏苏……” “恩……” “我不是在做梦吧?” “谁知道呢!” 田小麦歪过头,目不转睛地看着夏明苏,看了好半天,“过完年咱们去北京玩吧?带着孩子们。” 夏明苏:“好啊,你想去,咱们就去。” “万一咱们去了之后,回不来了,怎么办?”田小麦最近是越来越多愁善感了,难道到更年期了? 不可能啊,她才四十岁,离更年期还远着呢。 “怎么会回不来呢?”夏明苏牵起田小麦的手,与她的十指相扣,温存地说道:“你怕迷路,就握紧我的手。如果真的走丢了,我和孩子们也会找到你的,怕什么!” “也是哈。”田小麦笑得跟个二傻子似的。 夏明苏牵着田小麦往厨房走去,“再下一锅饺子吧,他们应该不够吃的。” 人多了战斗力就是强悍!备年货的时候已经可着最大量买了,不过耐不住嘴巴多,一会儿就给你消灭殆尽了。 年过完了,屋子里边变成了一片狼藉。 该回去上班的早早地就走了,只有天天和何大虎留下来帮忙收拾屋子。 田小麦提了全家人一起去北京玩的想法,得到了孩子们的一致欢唿。 一一依旧要带上天天,何大虎说什么也不去了。 何大虎:“我还是在这里看着厂子吧,人都走了,万一有点什么紧急情况,跑太远不好处理。” 正月初八,大部队上了北上的火车。 还没到北京,孩子们就在火车上玩嗨了。 打扑克、唱歌、跳舞、玩猜谜游戏,整个车厢瞬间变成了欢乐的游乐场。 中午和晚上,他们不会扰民,该看书看书,该睡觉睡觉。 第566页 一一和天天就不停地下棋,不厌其烦地一盘接一盘地下。 天天的棋艺早已经比一一的高了,不过他会时不时放一点水,让一一察觉不到的那种。 第511章 我还是黄花大闺女! 到北京的时候,刚好是中午。 一一嚷着要吃红烧肉,老小想吃烤鸭,其他人表示无所谓。 田小麦笑道:“到北京吃什么红烧肉嘛,想吃正宗的红烧肉应该去上海的呀!” 一一:“我就突然想吃了,那咱们分头行动呗,想吃红烧肉的跟我来,要吃烤鸭的跟老小走。” 结果只有天天跟着一一去吃红烧肉了,其他人全部跟着老小进了烤鸭店。 也不知道他们多想吃烤鸭,而是为了给一一和天天二人世界的空间。 毕竟是培养感情的重要阶段,还是多一些单独相处的时间比较好。 他们不是要抛弃一一,而是为了成全。 天天还是特别能吃,绝对的大胃王。 而且他口味广泛,基本上没有挑剔的食物。 心心念念的红烧肉端了上来,一一吃到第四块就有点吃不下去了。 “果然是一块香,两块油,三块饱,四块腻,五块吐啊!”一一说完抬头看天天,他这是吃到第六块还是第七块了?看表情依旧吃得很享受,完全没有被腻掉的迹象。 这是一家地道的上海餐馆,除了红烧肉,他们还点了蟹粉、虾仁、鳗鱼和糯米莲藕。 一一吃完红烧肉就什么都吃不下了,不停地喝酸奶和可乐解腻,点的菜全是天天吃的。 光碟、走人,一点都不浪费! 他们到隔壁烤鸭店找大部队,进去一看,啧啧啧,吃得真够慢的。 “你们吃着吧,我看旁边有个公园,我和天天去散步消食了,你们吃完唿我。”一一肯定没耐性等,现在有bp机了,联繫起来也方便,没必要在这里生等。 她看油腻腻的鸭子就反胃,果然红烧肉一次不能多吃,每次吃完都后悔,可等到下一次,还是忍不住一口气吃好几个,不吸取教训的后果就是满嘴发腻,感觉一肚子的油。 天天在公园门口买了两根山楂的糖葫芦,“吃吧,解腻。” 一一拿着糖葫芦,满脸怨念地说:“吃不下了……” “吃完就不腻了。”说话间,天天已经吃了两颗。 一一看得满口生津,下巴都酸了。 她吃了几个,吃完之后的确舒服了很多。 湖边有一个二十多米长的滑梯,他们租了一个双人可以坐的那种轮胎,滑了几个来回。 滑下去的时候很爽,不过拉着沉重的轮胎走上去的时候就很辛苦了。 玩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他们才被叫回去。 跟大部队刚碰面,一一就吐了。 她蹲在路边的一棵树下面,吐得那叫一个惊天地泣鬼神,哇哇的。 红烧肉也好,糖葫芦也好,全都白吃了。 吐完之后,嘴巴里酸甜酸甜的,让人哭笑不得。 天天在后面给她拍背,拍得格外认真,表情也很恬淡。 “走吧,是不是得先去旅店订房间啊?”一一擦着嘴巴,问道。 等了几秒钟,没人答话,也没人动弹,都站在那里意味深长地看着她。 “你们看什么呢?表情怎么这么怪异?我吐到脸上了?”一一蒙圈了,这是什么情况? 直到天天开口,她才明白这些目光的含义。 天天说:“她没怀孕。” 我去! “你们这些人在想什么呢?我还是黄花大闺女好不好?!你们能不能不这么龌龊!吐一下就是怀孕了啊?怀孕这么轻松的啊?我就是吃红烧肉吃腻着了,还没消化就去玩滑梯,做剧烈运动给刺激着了!” 剧烈运动…… 刺激着了…… 天吶,她还是闭嘴什么都不说的好。 田小麦开口结束了这个话题:“走吧,打车,去旅店。” 七个人打了两辆计程车,车子前后脚抵达夏明苏说的那家旅店。 就是之前夏明苏和田小麦住过的,医院前面的那一家。 他们跟老闆约定过,说以后带孩子们来北京,一定来这里住。 可老闆却失约了。 田小麦仰头瞅着新的牌匾“小乔足浴店”说:“咱们来晚了啊……” 夏明苏:“我进去问问,也许老闆换了地址。” 过了五分钟,夏明苏从足浴店里走出来,轻轻地摇了一下头,“他们没有之前老闆的联繫方式,听说老闆身体不好,回老家养老去了。” 既然如此,也只好另寻他家了。 他们走到路口重新打了两辆车,一路到了国际饭店。 难得出来一趟,既然找不到好朋友,至少得吃好喝好玩好。 田小麦带着孩子们到休息区休息,喝点热茶热奶暖暖身子。 夏明苏去前台订房间,他要了三间套房,夏明苏和田小麦一间,弘文、弘文和天天一间,一一和老小一间。 三间房是挨着的,他们坐着电梯一路上行。 田小麦站在电梯口说:“下午咱们先休息,晚上去后海转一转,吃个饭。大概七点左右出发,如果谁饿了的话,就先吃点零食垫一下,别吃太饱,给晚饭留点富余。” 第567页 叮嘱完,就回了各自的房间。 田小麦往床上一趴,就不动弹了。 带孩子们还真挺累的,其实也没做什么,可就是觉得累得慌。 夏明苏走过去给田小麦来了一套全身按摩。 “昂,好舒服啊,果然认穴位就是不一样,能按到关键的地方。”田小麦舒服得都快睡着了,可她还得卸妆,洗澡,收拾行李。 箱子里的衣服不拿出来挂起来,很容易出褶子。 洗漱用品也得放到洗澡间里,之前穿的鞋子有点潮,得打开烘干机烘一下。 田小麦放好鞋子,问夏明苏:“我要不要给孩子们打个电话提醒他们烘鞋啊?” 夏明苏说:“不用,他们应该知道,不知道也没事,晚上睡前再烘也行。房间里的暖气挺足的了,放一下午也能干不少。” “也是,孩子们得学会照顾自己了,我也不能一直跟着他们。”田小麦感嘆道:“他们的人生让他们慢慢摸索慢慢去过吧。” 夏明苏说得没错,孩子们的确知道烘鞋。 不是每个孩子都能想到这个问题,但每个房间里只要有一个细心的懂得照顾自己的孩子就够了。 过了二十岁的天天已经不能算是孩子了,他在孤儿院独自长大,很早就懂得照顾自己了。 他话不多,但很细心,能默默地干很多事情。 他把自己和两个弟弟的鞋都拿到烘干机前面给烘干了。 弘文和弘武挺不好意思,都说要自己来烘,但天天只淡淡地扯了一下唇,说:“照顾弟弟,应该的。” 一一过得没那么精细,她把衣服往床上一摊,去洗手间花十分钟沖了个澡,就拿出这几天的报纸来看了。 报纸是刚刚在路口买了,新闻必须天天看,每一天世界上都会发生好多好多的事情,了解世界的发展,才能更好地了解未来、了解自己。 她还在报刊亭买了好几本书,看到书名和封面,她就被吸引了,不看完会很难受。所以她放下一切生活琐事,拿着报纸和书躲到小房间里去了。 老小却跟姐姐完全不同,她洗澡至少要用一个小时,看到满床的衣服,她很挠心,必须把它们整整齐齐地按照颜色挂到衣橱里才能觉得舒坦。 看到烘干机,她肯定不会视而不见,拿着冰冷的外套和潮湿的鞋子仔仔细细地烘了一遍,最后还喷了茉莉味的香水。 老小爱上茉莉的味道绝对是受到爹娘的影响,从有记忆以来,这个味道就足以让人在任何情况下安心。 做完这一切,肚子有点饿了。 老小找出袋装牛奶热了热,一杯放到桌上留着自己喝,另一杯给姐姐送了过去。 她还给姐姐拿了一盒饼干,中午吃的都吐掉了,这时候肯定已经饿了。 一一端着牛奶杯,拿着饼干,夸妹妹:“你真是贤妻良母啊,以后谁娶了你肯定幸福死了!” 老小:“呵呵……” 以后谁娶了你,肯定倒了八辈子血霉。 这样的话老小只敢在放在心里小声比比,绝对不敢当面说。 被一一听到,指不定怎么回怼你呢! 第512章 胡搅蛮缠 后海熙熙攘攘的,很是热闹。 满眼的大红灯笼,到处都充斥着过年的气氛。 还没到正月十五,大家都开始吃上了元宵。 几个人经过商量,决定去吃涮羊肉。 路上刚好碰到一家,就是排队的人比较多。 “你们几个人啊?”门口负责叫号的服务生问。 田小麦说:“七个。” 服务生在纸上写了一个数字,撕下来动作潇洒地递给田小麦:“您拿好,您前面还有三位。过号重排啊,别走远喽!” 田小麦:“谢谢。” 他们排的是大桌子,所以情况相对好一些,估计半个小时左右就能排到。 田小麦:“咱们到旁边的小店里逛一逛吧,苏苏你看着点时间。” 夏明苏点点头,跟在孩子们后头进了卖小商品的店铺。 店里卖的都是一些小玩意,丝巾、首饰、杯子、镜子之类的东西。 每个人挑选了一两样自己心仪的当做纪念,付钱的时候,天天要给一一买的髮夹和相框掏钱,田小麦阻挡了一下。 “跟着大人出来,没有让小孩掏钱的道理,你的钱回头留着单独给一一买礼物吧。” 天天摇摇头,坚持把钱放到了收银台上。 “我的心意。” 一一笑着说道:“行了行了,我知道你们都爱我,谁付不都一样嘛。” 反正以后都是一家人。 一一说着把天天的钱推给了收银员,随后把发卡和相框放进了自己的背包里。 田小麦摇摇头,这孩子,已经把自己当成天天的媳妇了嘛,收人家的礼物收得这么心安理得。 夏明苏把剩下的帐单结完,一帮人就出了小店。 走在最前面的弘文扭头问田小麦:“娘,咱们排的是几号?” 田小麦:“二十七。” “那赶紧过去等着吧,我听到他们喊二十六号的了。”弘文加快脚步走到涮羊肉的店门前。 果然人刚到,门口的服务生就喊道:“二十七号,二十七号在吗?大桌的……” 第568页 弘文举手喊道:“在在在!” 田小麦后脚跟到,把纸条递给服务生。 服务生刚要带着这一家人进店,从旁边就斜插过来一个人,揪住他的胳膊,指着夏明苏和田小麦的方向,说:“他们来的比我们晚,怎么先进去了?你们是不是乱排的?!” 服务生保持着微笑,估计这种情况没少碰到,他陪着笑脸耐心地解释道:“他们排的是大桌子,您排的是四个人的小桌,排的不是一个队的。小桌子比较多,轮得比较快,您的号马上就要到了,麻烦您再耐心地等一会儿吧。” “耐心个求!甭管大桌子小桌子,先来的就得先吃!你带我们进去,我们就要坐大桌子,谁规定两个人就不能坐大桌子了?你规定的,还是你们老闆规定的?你去把老闆叫出来,我倒要问个清楚!”胡搅蛮缠的这个人大概五十左右的年纪,身边带着个跟一一差不多大的姑娘,也不知道是他的闺女还是他什么人。 女生穿着短皮裙和高筒靴,上身是一件修身的小棉服,带着一顶粉红色的小帽子,大耳环荡来荡去,格外晃眼。 女生打扮得挺时髦,但看着就觉得冷。 难怪这个男的等不及了呢,外头的温度确实越来越低了。 服务生最怕碰到这种人,每次都得处理半天,耽误事儿不说,影响也不好,还坏了一整天的心情。 田小麦他们也挺倒霉的,吃个饭还碰到这样噁心人的事儿。 田小麦:“弘文,天天,你们带着弟弟妹妹先进去点菜。这边沟通好了之后,我们就过去。” 中年男士不干了,横在门口,冲着田小麦嚷道:“你们挺会的啊,还知道先把座位占住。你们以多欺少,是吧?瞧我们这边就两个人,势单力薄好欺负,是吧?!” 服务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插嘴说道:“大桌子是有五百的最低消费的……” 男的更炸了:“怎么的?你是觉得我出不起五百块钱吗?你们这家店还真是势利眼!” 这时天天瞧瞧走到中年男士和女生的身后,不着痕迹地把他们排座位的纸条偷走了。 他的这一系列举动没有一个人发觉,就连一一也毫不知情。 天天在衣袖里把纸条捏碎扔进了就近的一个垃圾桶里,随后他走到一一身边,对一一耳语了几句。 一一眼睛一亮,小声贊道:“厉害啊你!没看出来你还精通这一行呢。” 天天淡淡一笑,把一一往前轻轻地推了一下。 “行了行了,你们别吵了!吵死个人了!等你们吵完,早就饿死了!”一一走到人群的中间,扫视了一圈,最后在中年男士面前站定,问他:“你排的号呢?” 第513章 苏苏,你一定要记得我啊 “行了行了,你们别吵了!吵死个人了!等你们吵完,早就饿死了!”一一走到人群的中间,扫视了一圈,最后在中年男士面前站定,问他:“你排的号呢?” 中年男士把手一抬,“号就在这儿呢!我比你们先来的,你们别想耍赖!” 一一眨眨眼,盯着男人空荡荡的手,斜起嘴角笑着问道:“难道是我瞎了?我怎么什么都没看到呢!” 男人轻蔑地笑了一下,还想在这跟我耍无赖,号明明就在手上拿着呢……咦?号呢?刚刚还在手上来着…… 他低下头,前后左右地找了一圈,哪里还找得到了。 “我刚才是不是给你了?”男人问身边的女生。 女生摇摇头,“一直你拿着的。” 一一冷笑出声:“大叔,你还是重新排号吧,服务生说得很清楚,叫号之后拿着排号的纸进店!” 天天率先抬步往店内走去,并清清冷冷地吐了一句“进去吧”。 弘文、弘武和老小跟着走了进去,接着是夏明苏和田小麦,最后是霸气十足的一一。 中年男士气得鬍子都歪了,拉着同行的女生就逃离了现场。 败兵当然要赶紧滚蛋了,难道还留在这里被人耻笑嘛! 他难道不知道自己原意是想插队? 可惜了,今天他碰到的对手有点厉害,完全不给他耍赖的机会。 为了表达歉意,店里给田小麦这一桌赠送了两盘羊肉,还给他们免了酒水钱。 “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一一好奇地问道。 天天说:“偷的。” 一一满脸问号:“直接从他手上偷的?你拿走了他手里的东西,他一点都没察觉?” 天天不好意思地点了一下头。 他其实不想让人知道他在福利院的时候,跟一个年岁比较大的哥哥学过扒窃的技能。 虽然没有实战经验,但私下里做过不少练习。 当时纯粹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给生活找点乐趣。 也是为了交个朋友,天天当时不怎么会说话,理解别人的话也很费劲,不太能用语言交流,所以只能尝试用肢体动作来进行沟通。 没想到偷东西的技能会在这样的时候,派上用场。 一一大笑起来,“果然是技多不压身啊!” 天天不是自家的孩子,夏明苏和田小麦也不好多嘱咐什么,而且他们也觉得天天不是那种乱来的孩子。 第569页 特殊情况之下,把问题特殊处理一下,也无伤大雅。 毕竟偷的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何况是对方无理在前。 大桌上有两个锅子,锅底很快就开了,两头同时下肉下菜,气氛很快就变得热气腾腾了起来。 孩子们没到喝酒的年纪,两个大人还要负责照顾孩子们,所以什么酒都没点,只要了一些果汁和牛奶。 老小和一一是挨着坐的,有一点她特别好奇,“姐,你说,那个男的,和身边的女孩儿到底是什么关系啊?” 一一搅着锅里的肉,说:“谁知道呢,看年纪像父女,看感觉又像是情侣。” “他们是情侣。”天天给了一个肯定的答案。 “你怎么知道的?”一一扭头问坐在另一边的天天。 天天说:“他兜里有计生用品。” “啧啧啧,连这你都知道?”一一想了想,说:“那也不能确定什么啊,揣在兜里未必是什么时候用的嘛!” “他们牵着手走的。”这是天天的另一个证据。 “父女俩牵手走路的也不少,关系好的话也会勾肩搭背一块儿走嘛。”一一觉得这个证据依然不足以推出结论。 天天拉过一一的手,十指相扣,道:“他们是这么牵的。” 这是情侣之间典型的牵手方式啊,父女俩还真是极少有这么牵手的。 “好吧,我现在也觉得他们是非一般的关系了。”一一把锅子里的肉舀出来,分别盛给天天和老小,随后又下了一盘羊肉。 她是不敢吃太快了,省得又吐。 大概是有点水土不服吧,肠胃没有在家的时候那么刚强了。 老小悄悄地问她姐,“那你们,是什么关系呀?我是不是可以管天天叫姐夫啦?” 一一推了推老小,“一边去!别捣乱!” 另一头弘文和爹娘商量着第二天去滑雪的事情,田小麦站起来问大家的意见。 “明天去滑雪,你们有不想去的吗?” 老小说:“我不会滑雪,会不会受伤啊?” 一一就看不上妹妹这胆小的样儿,“我也不会滑,这里会滑的没几个,明天到滑雪场找个教练就行,教练在一边把着你,伤不着!” 老小:“哦……” 不管怎么样,还是感觉怕怕的。 第二天上午,他们到了滑雪场,一路上一一都自信满满的,不就是滑雪嘛,有什么难的,两只脚往里面一扣就减速了,再往里一扣,就剎车了,简单得很,你们都别怕! 结果等一一穿上租来的滑雪服,套上雪靴,站上雪板之后,整个人就开始不好了。 “唉……啊……谁来扶一下我,天吶天吶,前面的快让开……” 话音未落,整个人就栽倒在了雪地上。 她坐在地上,气愤地吐槽道:“什么嘛,站都站不稳!气死我了!” 爬树爬得熘,跑步跑得快,滑雪理论过硬的人,实战滑雪未必熘到呀。 天天也是一滑就倒,也不知道他是故意的,还是平衡不好。 “别滑了,进屋吧……”天天询问一一的意见。 一一不认邪,非要跟着教练学,学了一个小时,勉强能站住走两步了,但是离滑还差得远呢。 好吧,人有所长,就必有所短。 她站在下面,看老小在初级雪道上优哉游哉地滑着,速度不是很快,但是还挺稳的。 教练在旁边带着,有渐入佳境的趋势。 爹娘和两个哥哥已经在中级赛道玩嗨了,姿态优美地滑下来,看得人直羡慕。 罢了罢了! “天天,咱俩去休息室吧,我不玩了!”一一边走边安慰自己,“咱们这种高智商人群,还是适合脑力活动!” 天天笑了笑,没有反驳她的话。 好在休息室里面卖吃的喝的,他们买了两杯豆浆,寻了一处僻静的位置坐下来,从窗台上找了一张废纸,又借了两只铅笔,便开始玩起了五子棋。 脑力拼杀,嘎嘎过瘾! 一玩就忘了时间,直到往屋里来的人越来越多,他们才反应过来到吃午饭的点儿了。 中午吃得很简单,稀饭、包子,加小咸菜。 吃完了之后,全部跑到外面拍照去了。 田小麦说:“一一,一会儿你和天天在这多呆一会儿,把我们滑雪时候的照片也多拍几张。” 一一不情不愿地回道:“知道啦!” 上雪道的人都走了之后,天天把相机拿到自己手上,拍了起来。 一一就把两个爪子塞兜里了,她对天天的举动非常满意,“你还挺有颜色的,不错不错!” 看来嫁给他貌似也不错。 就在他们把相机里的胶圈全部拍完,准备回屋的时候,天色突然暗了下来,一阵地动山摇。 田小麦栽倒在雪道上,本能地看向夏明苏,只见夏明苏身后的雪道摺叠起来,直直地向他砸去。 “苏苏,你一定要记得我啊!我叫田——小——麦——” 四周的人到处乱窜,尖叫不已,场面混乱极了。 可夏明苏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脸上挂着淡淡地笑,正遥遥地看着田小麦。 第570页 田小麦听不到任何声音了,她不断地喃喃着:“苏苏,你一定要记得我啊……千万不能忘了我,我叫田小麦,是你的小麦啊……” 整个世界陷入到一片漆黑之中,尖叫声消失了,满眼的白雪不见了。 夏明苏不见了…… 孩子们不见了…… 一切,都不见了…… 第514章 一场夏梦 “喂,小麦,你醒醒!睡得跟死猪一样,叫都叫不醒!发大水啦!”小猪死命地摇晃着沉睡中的田小麦。 田小麦揉着眼睛,迷迷瞪瞪地坐起身,“这是哪儿啊?” “你睡蒙了啊?你在太平洋上飘着呢!”小猪一把将田小麦拉起来,将人推进了洗手间,“你赶紧洗个澡,化个妆,限时十分钟!” 田小麦看着熟悉的洗手台,台子上放着的是她常用的洗面奶、卸妆水和电动牙刷。 扭过头,带加热垫的马桶,蓝色的浴缸…… 天吶,她难道是穿越回来了吗? 田小麦慌忙打开洗手间的门,一把抓过小猪的手,问她:“今天是几号?我多大了?” “你怕不是梦游呢吧……”小猪使劲拍了拍田小麦的脸蛋,“刚过完十八岁生日就不知道今夕是何夕了?昨晚不就是没让你吃蛋糕嘛,至于这么失魂落魄的嘛。为了补偿你的损失,中午我带你出去吃好吃的!日料?烧烤?披萨?海鲜大餐?反正你想吃什么都随你,下午记得到健身房运动一下就好。人生嘛,吃还是要吃的,但要吃得适当,吃得科学!行了,别那么多废话了,赶紧进去洗洗,一会儿物业修水管的就来了,你家厨房淹水都快能养鱼了。” 小猪一边把田小麦往洗手间里送,一边说:“楼上的水漏到你家里,你家不收拾又漏到楼下了。楼下的人过来敲半天门,你都没反应,他们只要让物业找一下这户的紧急联繫人了,我这不接到电话就过来了。谁让咱俩关系铁呢,我跟你说,隔壁,你男神家也被水淹了,正在走廊里跟楼上楼下还有物业的人沟通呢,你快着点,把自己拾掇好,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错过了这次的大好机会可别后悔,没有后悔药卖的!” 田小麦浑浑噩噩地重新走进洗手间,她脱下睡衣,打开花洒沖了个澡。 她这不是穿越回来了,而是做了一个梦? 那这梦也太真实了吧,真实得让人分不清现实和梦境。 弘文、弘武、一一和老小,难道都不存在吗? 她的孩子们,都是幻觉中的产物吗? 田小麦的心里好难受啊…… 这样的结局,让她如何能接受。 在她最后的记忆里,她和全家人,一块儿吃了涮羊肉,一起滑了雪,大家是那么的开心。 可现在告诉她,这就是她的一场梦,还是一个已经做完了的梦? 天吶!太疯狂了! “你洗完了没有啊?!”小猪在门外催促道,“裙子我给你找好了,你快出来换上,妆我给你化,我化得比你快,技术也比你的好。” 田小麦围着浴巾走出来,也不避讳小猪,当着她的面把裙子换上了。 小猪七手八脚地给田小麦化了个淡妆,效果果然很好。 楼道里围了很多人,物业派来修水管的,楼上和楼下的业主,还有夏明苏。 夏明苏穿着白色衬衫,袖口随意地挽起,面色淡淡的,似乎并没有因为漏水而生气。 “你总算是出来了,小姑娘真能睡,怎么敲门都没动静,这要真是着火了地震了,你可真挺危险的……”负责维修的师傅念念叨叨地进了田小麦的家。 虽然水管坏掉的是楼上的那一户,但为了保险起见,受到牵连的几家都要查看一下。 不光是检查水管,还要看看有没有碰到电路之类的。 小猪跟在师傅屁股后头,“您可别乱说啊,你这不是诅咒我朋友嘛!” 师傅笑哈哈地说道:“我可没有那个意思,我就是实话实说。你那朋友啊,还是赶紧嫁人的好,真不适合一个人住。” 小猪点点头,“师傅这话说的倒真是没错……” 夏明苏正跟楼下的业主说话呢,田小麦的心跳快得不行,她都不敢正眼看夏明苏一眼。 怂啊!梦里的那些本事呢?都哪儿去了? 田小麦垂眸盯着夏明苏的灰色拖鞋,看到他脚上穿了一双很干净的白色船袜。 她的视线范围就是这么狭小,再多的,她也没好意思看。 到目前为止,田小麦都很难接受,之前的一切只是一场梦。 也许,她的确穿越到了1977年,在竹溪村度过了小半生,后来在滑雪场出事的那一瞬间,她又穿越回了这个起点。 也是有这种可能性的,不是吗? 田小麦更愿意相信这一种可能。 “你家里没什么大的损失吧?”熟悉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惊醒了胡思乱想中的田小麦。 田小麦勐地一抬头,便撞上了夏明苏的视线。 这熟悉又陌生的感觉,叫人如何承受? 田小麦避开夏明苏的视线,慌忙地回道:“没,没有什么损失。” 第515章 你该不是怀孕了吧 田小麦避开夏明苏的视线,慌忙地回道:“没,没有什么损失。” 第571页 “那就好。”夏明苏说:“楼上的业户会找保洁过来打扫,下午你家里留个人吧。” 田小麦:“知道了。” “这么晚才醒,中午应该不会再睡午觉了吧……”夏明苏的声音很小,田小麦没听清楚。 她抬眸看向夏明苏,问道:“你说什么?” “没什么,那就这样吧。”夏明苏跟楼上的业主寒暄了两句,便回了自己家。 田小麦还站在家门口,转眼间楼道里就只剩下了她一个人。 小猪送师傅离开之后,把田小麦拉回了房间。 “你今天怎么愣呆呆的?从实招来,昨晚我走了之后,你是不是又去了哪个局子了?” “我还能有什么局子,每次都是你拽着我出去嗨的,你什么时候见我自己一个人去过酒吧迪厅啊?”田小麦拿起手机,发现手机已经没点自动关机了。 她扯过数据线给手机充电,随后走到厨房沖咖啡去了。 小猪跟过去,继续盘问道:“那你是怎么回事?怎么感觉你的状态不太对劲呢。” 咖啡机闷声工作着,田小麦看着指尖的翡翠戒指,反问小猪:“你觉得会不会有人真的经歷过穿越?” “啥?穿越?”小猪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你是不是穿越剧看多了,要不就是刷小说刷得神志不清了。” 田小麦认真地说:“科技现在越来越发达,总有一天会发明出来某种机器,或者造出某个通路,能让人前进的速度大于光速,那不就能实现穿越吗?既然这样,那未来的人就可以回到咱们这里呀,那时空的所有壁垒不都被击破了嘛!” 小猪听得满脸懵逼,“什么跟什么嘛,你别跟一个文科生讨论这么复杂的问题,我是连《三体》都看不懂的弱智,你跟我说这些有毛用!” 田小麦觉得这件事跟一一和天天沟通会比较顺畅,可他们在哪里呢? 小猪见田小麦的双目又失焦了,只好无奈地说道:“别胡思乱想了,出去吃饭吧。吃点好的,人生观都能改变!” “叫外卖吧。”田小麦有气无力地说。 “吃什么外卖啊,多不健康。中午我请客,随你点,大方吧!”小猪兴致勃勃地掏出手机,“让我看看,还有没有口碑好的店咱们没吃过的……” 田小麦夺过小猪的手机,关掉她之前打开的页面,随后点进“饿了么”,输入常吃的那家店,三两下没用半分钟就点好了饭菜。 小猪看鬼一样看着田小麦,拿过手机一看,点的是鱼香肉丝、麻婆豆腐、凉拌西兰花和两份米饭。 “这吃得也太没创意了吧,你想吃这些,还不如下去买菜我给你做呢!”小猪翻着白眼,真是受够了发神经的田小麦。 “你咋了你?来,跟姐好好地讲一讲。” 田小麦倒了两杯咖啡,走到沙发旁,小猪的那一杯放到了茶几上,她抱着自己的那一杯窝到沙发的角落里缩成了一团。 “下午保洁过来清理厨房的积水,隔壁那位让我家里留人。” “拜託,大小姐,现在还不到十一点呢,吃个饭回来也赶得上。”小猪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咦,苦死了。你是不是糖也没放,奶也没放?” “恩,没放。”田小麦突然坐直身子,问小猪:“你说,人在一夜之间,会变口味吗?比如说不爱吃酸的人突然喜欢吃柠檬和酸辣粉了,吃不了辣的人突然爱上了吃螺蛳粉和火鸡面,喜欢吃甜食的人,突然爱上了吃苦瓜?” 小猪摆着严肃脸,煞有介事地说道:“听说女人怀孕之后,可能会变口味。你说的那些情况,大概只会发生在孕妇身上吧?” 田小麦点点头,表示认同。 “喂,小麦,你该不是怀孕了吧?”小猪的脑迴路就是这么清奇,总是能推出你意想不到的结论。 田小麦:“什么跟什么呀!没有的事儿。” 小猪盯着田小麦,眼看着她一口一口美滋滋地喝着苦到嗓子眼疼的咖啡,“你刚才是想说你自己吧,一个嗜甜如命,看到巧克力和糖果就走不动道的人,一个喝咖啡会放两块糖,加半杯淡奶油的人,现在爱上了喝这么苦的玩意儿?你跟我开玩笑呢!玩笑都没有这么开的。我跟你说,孕妇可不能这么喝咖啡啊,别说我没提醒你!” 田小麦:“……” 小猪凑过来,摸着田小麦的肚子,好奇地问:“到底是谁的啊?我怎么一点头绪都没有呢。” “……”田小麦拍掉小猪的手,“哪儿有什么孩子,难不成我自己一个人能孤雌生殖啊?一边坐着去,好挤!” “小麦你不爱我了,过了十八岁当了成年人你就变了!可你这变得也太快了一点吧,一个晚上而已,你怎么跟变了个人似的呢。以前你跟我都是无话不谈的,现在刚成年就跟我玩人心隔肚皮,我好伤心啊!”小猪揉着眼睛做哭泣状。 这时候有人敲门,小猪去接了外卖。 “帅哥,谢谢你了啊!” 外卖小哥爽朗地说:“不客气,麻烦美女给个好评!” “ok,ok,没问题!”小猪拎着袋子,轻轻地阖上门,走回了房间。 第572页 田小麦放下空掉的咖啡杯,立马打开外卖吃了起来,还真是有点饿了。 “这麻婆豆腐跟苏苏做得真是没法比。”田小麦在心里偷偷地吐槽着。 小猪吃了两口就放下了筷子,米饭基本没怎么动,为了这些家常菜多长二两肉实在不值得,减肥多难啊,吃的时候就得挑最喜欢的吃,挑没吃过的吃,挑最馋的东西吃。 田小麦以前也跟小猪一样,现在她的习惯变了,无论是因为一场梦而改变的,还是因为一场穿梭之旅改变的,无所谓了。 总之,她觉得一切记忆和习惯就跟长在了她的身体里一样,明天开始,她会早早地出门去公园跑步,她要参加每年的马拉松比赛,要去学瑜伽,要去学打拳,她要比以前更精彩的活一场。 “小麦,差不多得了,吃这么多,小心体重破百。”小猪好心地劝阻道。 “不怕,你放心,我的体重绝对不会长的。不仅不会长肉,身材还会变得更好。不信你等着瞧,到了年底,绝对给你练出马甲线,练出一身漂亮的线条。”田小麦的自信都快溢出天际了。 小猪扁扁嘴,左瞧右瞧,都觉得小麦的问题有点严重。 她默默地掏出手机,查了一下精神病的所有症状,还有妄想症的十种常见迹象,精神分裂的九种前兆…… 越看越觉得需要联繫一家好的精神病院带小麦去查一查。 早点发现问题,早点治疗,也好早点控制病情。 这朋友当的是真操心啊! 田小麦吃得可香了,一个人把剩下的菜全部干掉了,为了配菜,她把小猪的米饭也都吃完了。 抹了抹嘴巴,田小麦敲了敲桌面,“别玩手机了,我跟你说个事儿!特别重要的事儿!” “恩,你说!”小猪匆忙关掉手机的页面,生怕田小麦看到她在查什么。 田小麦的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她说:“昨晚我做了一个梦,很长很长的梦,暂缺就说它是一场梦吧。我梦到我从十八岁到四十多岁的生活,每一幕都特别清晰,就像是我亲身经歷过一场似的。” 小猪转了转眼珠子,想了半天也没抓到什么重点,“然后呢?做梦很正常啊,我也经常做梦,有一次做梦我还变成孙悟空在天上飞呢,只不过一不小心魔法消失,我就从天上掉下来了,后来就吓醒了。” 第516章 活着总归要有点仪式感 田小麦原本想把梦里的内容简单地跟小猪说一说的,可她临时改变了主意。 “梦太长了,一时半会儿跟你说不完。我打算把梦里发生过的事情写成小说,你觉得怎么样?” “可以啊,特别好!你不是一直想写小说嘛,现在平台那么多,找一个对路子的地方写呗,到时候我给你捧场去!”小猪觉得田小麦从睡醒到现在,难得正常了一回。 她当即网购了一台粉嫩嫩的电脑,还有超级漂亮的机械键盘,和各种水钻装饰。甭管有用的没用的,只要她一眼看过去觉得好看的,都毫不犹豫地下单了。 “活着总归要有点仪式感嘛,你学文学的,就应该多写写东西!”小猪觉得刚下单的这些花销全部加起来都比去精神病院走一遭来的划算,而且又比较好接受,所以这点小钱她花的一点都不心疼。 为了闺蜜,这点事算啥呀! 她跟田小麦的闺蜜情绝对超越了大多数的亲姐妹。 有个槓精曾经问过小猪,说她和田小麦如果看上了同一个男人,她们会怎么办。 小猪想都没想,就说这有什么可纠结的。全世界的男人那么多,我就非盯着一个男人不可啊,我本来就不是那种非谁不嫁的人。小麦也喜欢的话,那我就换个男人喜欢呗,多简单的事儿。 槓精又假设了一种情况,如果那个男人喜欢的是你呢。 小猪一听就笑了,男人千千万,找一个你情我愿的很容易,但是真正知冷知热的好朋友并不好遇到,很多人一辈子都碰不到一个呢。 我能为了个大猪蹄子,伤害我跟朋友之间的友谊吗? 不能够的! 傻子才会这么选择呢。 因为东西是在同城买的,小猪还多花了一些钱选择了急送,所以电脑及配套的装饰品两个小时之后就到了。 保洁阿姨手脚麻利地把家里浸了水的地方全部擦洗了一遍,干完活人就走了,估计是跑到隔壁去了。 小猪拆开包装,用她神奇的审美,给新买的电脑装点了一番,结果就诞生了一个少女感十足的电脑。 外接的机械键盘也美貌得跟天仙似的。 “你快过来试一试,看看顺手不?”小猪兴致勃勃地招唿着田小麦。 田小麦对着电脑打了几个字,“说实话吗?” 小猪:“恩,实话!” 田小麦苦笑道:“看着它,我自惭形秽。” “你自惭形秽个毛线?你有什么可自惭形秽的?你是不如它漂亮,还是你觉得回头你写出来的内容没有它漂亮?” “都不如它漂亮。”小麦摸着键盘,说:“要不,我把它供起来得了。” “供个屁,它又不是摆件。好好用着,回头我要看你写的故事。”小猪贱兮兮地搂着田小麦,笑着问她:“故事里边有我不?” 第573页 “有啊,肯定会有!还有你的老公,你的孩子……”记忆如海啸般袭来,田小麦晃晃脑袋,让自己回归现实。 “我老公怎么样?帅不帅?高吗?聪明不?对我好不好?”小猪对自己的未来那是相当地关心啊。 即使是虚构的,她也认为没准存在某种暗示,或者是命中注定的美妙巧合呢。 想到江淼淼,田小麦的脸上露出了自然而灿烂的笑容,“高!帅不帅嘛,这个根据每个人的审美不同,可能会有不同的判断。在我眼中,还是挺帅的。在你眼中,肯定也是帅的,否则你也不会嫁呀。对你那绝对是百分百的好,挑不出一点毛病来的。一切顺着你,绝对的护妻狂魔!” “听着很不错嘛,这个小说你是不是构思很久了,感觉你胸有成竹的样子。”小猪看着田小麦,还是觉得这个朋友今天与往日有所不同。 具体说不出来哪里不太一样,但就像一个换了内芯的枕头,躺上去,怎么都觉得有点陌生。 “也没有构思过,就……临时起意,突然有了个想法。故事嘛,编一编就有了。”最令田小麦感到郁闷的是,她没法跟小猪说实话,因为她都不知道事实到底是什么。 那就这样吧,让一切照旧,让一切变得合乎情理。 在这个社会中,首先还是尽力让自己做一个正常人的好。 这样能避免很多的麻烦,减少很多的障碍。 田小麦伸了个懒腰,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她算是暂时把这件事想通了,人也轻快了不少。 “晚上我请你出去吃好吃的,你要是怕胖的话,我再陪你去健身房泡两个小时。感谢你送我的这份大礼!” 小猪眼睛一亮,“上道上道,正好我中午没怎么吃,今日份的热量应该还没超标。走,吃牛排去!吃完了去游泳,能消耗掉多少算多少!” 第517章 吊炸天的命 田小麦利用暑假的时间,把生活在竹溪村的故事写了下来。 一个月的时间,五十万字初稿。 她没有发到任何网络平台上,这个故事,只想留给自己,并不想展示出去让大众品评。 身边的人里,她也只拿给小猪看了一下。 小猪日催夜催,真跟催命鬼似的。 田小麦只好写一些给她传一些,小猪就这么纠结着把整个故事看完了。 “我会嫁给江淼淼?我怎么觉得有点不真实呢,果然是杜撰的,一点都不合乎现实情况。”小猪作为原型人物,对故事里面的配偶横挑鼻子竖挑眼了好些日子。 田小麦不得不解释道:“你和故事里面的朱晓彤,本来身世和性格就不一样,所以她选择江淼淼一点都不奇怪呀。我又没让你找个江淼淼这样的人嫁掉,你紧张什么!都说是虚构的了,你就甭着急上火的了。” 小猪急了,“万一你这么一写,把我的命运给改变了呢?” 田小麦笑道:“我能真有那个本事,早给自己改一个吊炸天的命了!” “怎么?你对你现在的生活还不满意?田小麦你已经很幸福很吊炸天了好吗?有爹疼有娘爱,还有我这么好的闺蜜,男神就住在隔壁,学业顺利,未来可期,连随手写个小说都这么棒,前途不可限量啊,你还有什么可不满意的。” 小猪反正一直对自己的生活挺满意的,即使以后真的会嫁给江淼淼这样的人,也算不上是什么不幸的事情。 看到最后,小猪觉得江淼淼也是个蛮有趣,也蛮有人格魅力的男人。 不过这个想法她没有告诉田小麦,她怕说出来会显得自己特没品味。 至少跟她之前显出的品味,相差太大了。 “趁着开学前的最后这两天,你陪我去个地方吧?” 田小麦眨着期待的小眼神看着小猪,每次她这么看小猪,小猪都不会拒绝她,无论她想去哪里,无论她要做什么,小猪都会奉陪到底。 小猪问:“去哪儿啊?” 田小麦笑了笑,说:“竹溪村!” “真有这么一个地方?”小猪诧异地问道。 “算是有个原型吧,你陪我去找找,我想到这个地方转一转。” 她迫切地想知道,印象中的竹溪村到底存不存在。 那个熟悉的地方,会不会真的有一个村落,里面的一房一瓦会不会就是她记忆中的样子。 “成啊,就当出去旅游了呗。”小猪是个闲不住的人,她就喜欢到处熘达。 田小麦打开搜索器,找了一下对应着竹溪村的地里位置。 “咱们什么时候去?”田小麦仰头问。 “越快越好呗,就订今晚的机票。”小猪这种风风火火的性格,造就了她无数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田小麦满意地说:“就喜欢你这不墨迹的性格。” 说完噼里啪啦一顿操作,两张机票,两张高铁票瞬间搞定,她还在当地的租车公司租了一辆沃尔沃的商务车。 要进村的话,还是租辆车比较方便,谁知道到时候好不好打车呢,万一碰到黑车或者坏人可就麻烦了。 飞机倒高铁小猪也就不说什么了,人下了高铁之后,去找租车公司的路上,她才意识到,此行会有多么的辛苦。 第574页 小猪拿着手机查了半天,跟着导航走了一个小时,都没找到地方,她哀嚎着,“小麦你把我拐到什么地方了?这怎么导航都导不准啊!” 田小麦挠挠头,“稍安勿躁,我凭藉记忆走走看。” “记忆?你哪里来的记忆?你该不是失忆了吧……”小猪露出惊恐的表情。 田小麦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索性闭上嘴认真地找路。 好在很快就找到了租车公司,到了地方她们才知道,租车公司网页上的地址是以前的,还没来得及更改。 而公司发到田小麦手机上的简讯,她给漏掉了没看着。 田小麦的心思全然不在这些地方,难免粗心大意。 可苦了娇生惯养的小猪了,想着出来吃喝玩乐的,没想到却是下乡体验民生疾苦。 而且,看起来这好像还是个超级贫困的地方。 田小麦开着车在凤城兜了一圈,虽然这里不是周平县,但却有着跟周平县极其相似的味道。 无论在哪个时空里,田小麦都能够辨别每座城市、每个季节不同的味道。 记忆中周平县小学的位置上,恰好是凤城一小。 “豫州大食堂,这名字看着怎么有种莫名的熟悉感呢。该不是一下连锁店吧,咱俩是不是吃过呀?你有印象吗?”坐在副驾上的小猪困得眼皮直打架,刚刚往外面随便地瞄了一眼,就看到“豫州大食堂”的牌匾了。 田小麦安静地开着车,没有说话。 她的眼眶都红了,小猪若不是实在有点精神不济,她肯定要好好地盘问一通了。 小猪眯了十分钟就被电话声给吵醒了,接起来一听,是撺局的,问她晚上有没有时间,要不要一块儿聚聚。 小猪说出来旅游了,人不在,没法聚。 挂断电话之后,小猪吐槽着:前两天刚聚,这又要聚,真是没点追求了,你说说,这帮寄生虫,啥时候能懂事? 田小麦安静得有点不正常。 小猪:“你咋啦?是不是累了?换我开一会儿吧,你歇一歇。” 田小麦静默地摇了一下头。 小猪有点纳闷,搞不懂气氛怎么突然变成这样了。 扭头将目光移到窗外,“香兰珠宝店”的大牌子瞬间让小猪蹦了起来。 头撞到车顶也不觉得疼了,“这,这……这不是,不是你写的珠宝店吗?就是有人把我送给你的翡翠戒指骗走的那个地方。对不对?我没记错吧?你小说里是不是写了这么一个地方?我靠!这也太玄幻了吧!” “……”玄幻吗?田小麦并不觉得,她只感到温暖,暖到心窝子里了。 没人能体会到她此刻的心情,她自己都无法用辞藻来准确地形容。 小睡一觉的小猪脑袋清楚多了,她勐然想起刚刚眼熟的“豫州大食堂”也是出现在小说里的,这家饭店,就在水利局旁边,小麦和田荣轩一起在这里吃过饭,临走时还碰到了夏灯花。 “小麦,你小时候是不是在这里长大的啊?怎么会对这里这么熟悉呢,你这个路痴,竟然会认得路!”小猪百思不得其解,她恍恍惚惚地有种错觉,她该不是穿越进田小麦的小说里了吧? 田小麦可是骨灰级的路痴啊,大学入学的时候,从宿舍到食堂的路都认了足足一个月呢。 怎么可能刚到一个新的地方,就把所有方位都了解得这么透呢? 而且,这些跟小说中撞了名字的饭店和珠宝店,又是怎么回事? 又不是什么大牌子全国连锁,这么小的破地方的店铺从网上也很难搜索到,田小麦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满肚子的问题,让小猪都快炸掉了! 田小麦:“我不是在这里长大的。” 小猪:“?” 然后呢? 田小麦:“……” “多解释一下会死啊?!”小猪真是快要发飙了! 好奇心是会让人爆炸的!尤其对小猪这样的好奇宝宝,危害力相当之大。 道路和记忆中的并不完全吻合,但走错一两次,大方向还是能找回来的。 田小麦把车开到了镇子上,随后停在了一个十字路口。 “到地方了?”小猪问。 田小麦摇头,并指了指窗外。 小猪寻着田小麦所指的方向看过去,是一家小超市。 “怎么了?你饿了?饿了还是找家正经饭馆吃饭吧,吃零食不顶事。今天不减肥了,精神损失太大,需要食补!” 田小麦淡淡一笑,缓缓开口:“那是周婶和大贵的小卖部……” 第518章 姓什么没关系 田小麦淡淡一笑,缓缓开口:“那是周婶和大贵的小卖部……” 小猪:“what?!” 田小麦还是那么笑着,一副不想多做解释的样子。 “行了,你说啥是啥,咱们吃饭去吧,我得去买瓶咖啡精神一下。”小猪走下车,带上车门,穿过窄窄的小路,走进对面的小超市。 这家店是一对夫妻开的,明显能够看出来是老少恋,女的六十左右的样子,男的大概三十出头。 小猪站在门口愣了愣,没说自己要买什么,也没有走进去挑选东西。 女人坐在前台正在看手机里播放的电视剧,见小猪有点怪异,就问了一句:“您需要点什么?” 第575页 小猪:“有咖啡吗?” 女人指着前面的一个架子说:“有的,第三排你找找。” “好,谢谢你。”小猪走过去拿了两瓶,又从对面的架子上拿了盒饼干,和两块巧克力派。 结帐的时候,小猪问她:“您贵姓啊?” 老闆娘觉得买个东西还问她姓什么的,着实少见,但她还是礼貌地回道:“我姓赵。” “哦,没什么事,我就随口一问。”小猪觉得自己肯定是神经了,才会问这么奇怪的问题。 田小麦始终没下车,小猪回到车上,把袋子往田小麦的怀里一丢,拿出咖啡,拧开盖子,咕嘟咕嘟勐喝了起来。 半瓶咖啡下肚之后,她对田小麦说:“老闆娘姓赵,不姓周……” 田小麦说:“姓什么没关系,是不是周婶也没关系。” 小猪嘆了口气,你说没关系就没关系吧,反正跟她肯定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晚上住哪儿?”小猪只关心这个实际的问题。 田小麦慢条斯理地撕开巧克力派的袋子,吃完之后,拧开盖子喝了两口咖啡。 “住旅店。”田小麦启动车子找到一家门牌有点脏的旅店。 “这里条件是不是太差了?”小猪很后悔灭有带个睡袋什么的过来,床单被罩看着挺白的,但指定不干净。 田小麦说:“这种条件在这里算不错的了,将就一下吧,过两天回了家我再补偿你。” “怎么补偿啊?”小猪仰躺在床上,笑着问道。 吃了饼干喝了咖啡,她的精力又恢復了。 来都来了,也只能随遇而安了。 晚上就穿着衣服睡吧,好在出发前随手拿了一次性的内衣裤可以换一下。 田小麦:“随便你提要求,我都尽力满足你。” 小猪:“那我得好好想想。” 房间内有一个七八十年代样式的衣柜和桌子,木头的,有点旧,但上面一点灰尘都没有。 在田小麦心中,这样破旧的旅店,比那些五星级酒店还要干净。 闺蜜俩在附近吃了晚饭,可能是折腾了一天没好好吃饭的原因,家常饭菜变得异常可口。 饭后小猪回房间休息,田小麦打算独自一人在附近转一转。 “真的不需要我陪你吗?” “万一你走丢了怎么办?” “手机电量够不够?千万省着点用,实在找不到路了就给我打电话,遇到麻烦就马上报警。” “我实在走不动了,要不就陪你一块儿了。” 小猪啰里啰嗦地说了一通,田小麦摆摆手,立马和她在十字路口分道扬镳了。 在这里,她不会丢,因为她对这里有记忆。 无论这些记忆从何而来,它都是真实存在的。 田小麦沿着小路走着,空气中满是熟悉的味道,而路上的人却都是陌生的面孔。 这种熟悉又陌生的感觉,让她忍不住地感慨,这个世界真奇妙呀,让人看不穿猜不透。 大概,某些神明是存在的,平行空间是存在的。 这芸芸众生里,来自未来和过去的人是存在的,灵魂也是存在的…… 那一刻,田小麦感到,也许唯心论比唯物论更加可靠,更加令人信服。 眼见着天色越来越暗,可田小麦依然捨不得回旅店。 电话是小猪率先打过来的,田小麦以为她是不放心,所以打过来询问一下情况。 可接起来才知道,这并不是一通关心的电话,而是因为小猪出事了。 “你快回来,我的包被抢了!” “你别着急,先回房间等我!”田小麦挂了电话,抬眼一看,糟糕,她还是迷路了。 走得太随心所欲,忘了记路。这附近有点陌生,天还黑了,更不知道哪儿是哪儿了。 不过好在有计程车,田小麦招手拦了一辆,上车后告诉司机旅店的地址,二十分钟之后,她见到了小猪。 小猪急得不行,“我的身份证、护照、银行卡,和所有现金都在钱包里呢!我怕放旅店被人偷,就带在身上了。突然想吃葡萄,记得白天路过后面那条街的时候有水果店,我就带着钱包出去了,结果一个骑着摩托车的人抢了包就跑了。” 第519章 人生处处是精彩 “人没事儿就行,证件能找回来更好,找不回来的话,还能补办。咱们先去派出所报个案吧。” 田小麦给小猪吃了一颗定心丸。 别看小猪平常咋咋唿唿的,关键时刻,主心骨还是田小麦。 去派出所的路上,田小麦问小猪,“你看到偷你包的人长什么样了吗?” “没有。”小猪回想了一下,说:“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开着摩托车窜出去了。我只看到了他的背影,长得很高很壮,力气特别大,我拽着包抵抗了一下,但是被他一扯就扯走。你说,这个人会不会是你写的江淼淼啊,感觉很像啊……” 田小麦笑道:“你脑洞比我的还大!” “这不都是被你传染的!江淼淼刚开始不就是个江洋大盗,不是抢劫就是偷盗。该不是让我们不打不相识吧?哎呦……脑壳疼!” 第576页 派出所就在附近,走路十五分钟就到了。 里面有一个值班民警,他在门口简单地问了两句,就带两个姑娘进了办公室做详细记录,还需要当事人签字确认情况。 田小麦和小猪一进屋,同时愣住了。 办公桌上的名牌上赫然写着“江淼淼”三个人。 小猪率先开口问这位值班民警,“你叫江淼淼?” “啊,是我。”年轻的民警显得有点不好意思,“这是我爹给我取的名字,也不知道他怎么就从辞海里挑中这俩字儿了,其实本意挺好的,水势浩大嘛。就是这发音,怎么听都像是在叫小姑娘。” 小猪尴尬地笑了笑,“水势浩大,寓意蛮好,蛮好的。” 田小麦捂着嘴偷乐,乐着乐着就乐出了声。 小猪扭过头,板起脸,小声抗议道:“笑屁呀!” “没事没事,你跟咱们江民警好好说说情况。”田小麦拉着小猪坐了下来。 小猪把包包被抢的过程从头到尾讲了一遍,江民警对着电脑噼噼啪啪打了一通,随后列印出来让小猪确认内容,然后签字,并留下联繫电话。 江民警送她们出来时说:“最近被偷被抢的事件很多,估计是同一伙儿人干的,我们盯这些人盯了有一阵子了,估计很快就能挖到他们的老底。等有消息了,我就给你打电话。你们可以按照原来的行程回学校报导,学业要紧,东西找到了会寄还给你的。” 离开派出所之后,小猪大发感慨,“真刺激啊!人生处处是精彩!” 田小麦挑眉问:“他咋样?” “谁?江民警?”小猪撇撇嘴,做思考状,“他也就一米七五吧,长得也规规矩矩的,眼睛不大不小,鼻子不大不小,耳朵不大不小,嘴巴不大不小,哪儿都不大不小的,一点特色都没有。如果不是叫这个名儿,如果不是跟你写的江淼淼撞了名字,估计都不会给我留下什么印象。” 晚风吹得人很舒服,田小麦转过身,开始倒着走。 她看着小猪被吹起的裙摆,看着她这个朋友娇嫩的脸蛋,飘逸的长髮,不由地担心起来。 “大半夜的,你穿成这样走在这么偏僻的小路上,又长得这么有诱惑力,可千万别碰着流氓啊……” “小麦你别乌鸦嘴啊,别忘了你也没多安全,真碰到什么流氓,咱俩谁也躲不过!我跑的比你还快一些呢,上次学校八百米测试,你跑了几分钟来着?我记得不在四分钟之内吧,我可三分半就跑完了的!” 小麦很想跑一段试试看,看自己的体能到底有没有长进。 “那咱俩比一比?看谁先跑回去?” 小猪摆摆手,“拉倒吧,你可别自取其辱了。” 小麦把身子转正,拉住小猪笑着说:“在这么特殊的日子里,我就想自取其辱一下,你给我个机会嘛!” “毛病!”小猪无语地看向田小麦:“你这丫头真是越来越疯了,我都快整不住你了。跑就跑吧,早点回去早点睡觉,明天天王老子都别叫我起床,谁吵着我睡觉,我跟谁急!” “一,二,三!跑!” 异口同声之后,两道倩影在黑洞洞的小路上飞奔了起来。 刚开始不分伯仲,田小麦在一个弯道超过了小猪。 小猪不可思议地看着跑在自己前方半米处的田小麦,这人啥时候这么厉害了?难道背着她偷偷去健身房锻鍊了? 之前田小麦的确说过想去跑一次马拉松,能跑下四分之一程就行。 当时她还嘲笑田小麦来着,说能走下四分之一程就不错了。 小猪为了赶超田小麦,没分配好体力,最后实在跑不动就放弃了,最后四五百米是走回去的。 田小麦站在旅店门口,一脸笑意地看着小猪,“怎么样?这速度还不赖吧?是不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啊?” “你是不是偷偷去健身房了?”小猪一定得找出原因。 “没有。”田小麦转身进了旅店,“以前我都保留着实力呢,今天才想着在你面前表现一下。” “拉倒吧,你的运动细胞长啥样我都知道。大一第一次测八百米的时候,你跑完就晕倒了,这事儿我能忘?” 田小麦:“好吧,我跟你说实话吧,最近一个月每天早上我都会在小区里跑几圈。” “难怪呢。”这样就说得通了! 跑了一身的汗,不得不洗澡,小猪先进去洗的。 洗浴设备看着不怎么好,但是水温很舒适。 小猪洗完之后找了长袖长裤的衣服换上,这样就不怕床单和被子脏了。 田小麦洗好出来的时候,小猪已经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八点,小猪的电话响了。 “他奶奶的,谁呀,大清早的烦不犯人!”小猪努力把眼睛扯出一条缝,去看屏幕显示的电话号码,是座机呀,估计是推荐贷款或者楼盘的,手指轻轻一带,她把电话给挂了。 过了五分钟,电话又响了。 小猪用枕头盖住脸,哀嚎着,“催命鬼啊!吵死人了!” 电话锲而不捨地响着,小猪勐地翻个身,拿起手机一看,还是刚才的号码。 接起来也不听对方说什么,她就开炮了,“我不需要,什么都不需要,麻烦你不要打过来了,谢谢!” 第577页 “你的身份证和护照,都不需要了?”轻轻地笑声从电话另一头传了过来,“六千五百八十七块钱,也不需要了?你不要我也不敢私藏啊。” “江,江民警……”小猪彻底清醒了。 “还好,听出来我是谁了。”江民警说:“你的包找到了,上午抽空过来一趟,认领一下吧。” 小猪呆呆地应道:“哦,好,好的,谢谢你们了,你们真是太有效率了!” 江民警:“应该的。” 田小麦完全没听到电话响,还在旁边睡得一脸天真呢。 小猪推了推她,“起来啦,陪我去派出所!” 田小麦依旧均匀而平稳地唿吸着,毫无清醒的徵兆。 小猪实在没办法,只好使出了杀手锏。 捏住田小麦的鼻子不让她唿吸,没了氧气人自然会着急,一急就该醒了。 果然,小猪的手刚捏住田小麦的鼻子不到半分钟,人就睁开眼睛了。 “你要搞谋杀呀!”田小麦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sorry,sorry,我也没办法,只能用这种非常手段叫你起来了。刚才江民警来了电话,说我的包找到了,让咱们去认领一下。” 田小麦:“这么快……” “可不是嘛,一个晚上就找到了,说我运气好吧,可运气真的好的人也不会碰到抢劫的。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否则还得做汽车回去,想想浑身的骨头都疼。” 有了身份证就可以买高铁票,买飞机票了,小猪整个人瞬间活过来了。 劫匪的老窝清晨四点的时候被端了,里面藏了好多抢来偷来的东西。 像小猪这样来认领的人还有很多,田小麦数了一下,少说也有十来个了。 第520章 怎么做人工唿吸? 田小麦和小猪在后面正排队呢,突然被人偷偷地拉进了一间办公室里。 扭头一看,原来是江民警。 “你的包在我这里呢,我单独给你办手续吧。” 其实也没有什么复杂的手续,就让小猪瞅一眼包里的东西还缺什么,做个记录,接着拍照签字就可以走人了。 小猪只打开钱包看了一眼,最重要的身份证和护照都在,那就齐活了。 钱她没有细数,看厚度应该差不离,其实她自己也不太清楚钱包里具体还剩多少钱。 “东西都在,没缺什么。” 江民警抽出一张单子,先在办理人那里写上自己的名字,在日期栏写上日期,随后递给小猪让她签字。 “还好你丢失物品的时间不超过六个小时,他们还没来得及分赃就被我们逮到了。外面那些,好多都说东西不全的。”江民警揉揉脖颈,忙活一晚上没休息,还真挺累的。 “辛苦你们了。”小猪笑着道谢。 江民警看了眼小猪的签名,确认无误之后说:“可以了,我这没什么事儿了,你们忙去吧,以后小心一点。女孩子晚上不要独自出行,也尽量挑大道走。” 小猪:“知道了,以后会注意的,那江民警,我们这就先走了。” 江民警点点头,“好,再见。” 小猪:“再见。” 田小麦清清楚楚地看到江民警脸上的不舍。 “他应该是看上你了,瞧他瞅你那眼神,含情脉脉的,我觉得我站在那屋里就是个电灯泡。” 小猪:“边去,我可没看上他。” “如果他再给你打电话,说想请你吃饭,你去不去?”田小麦总有一种第二次撮合朱晓彤和江淼淼的感觉,还挺有意思。 “不去!”小猪毫不犹豫地给出了答案。 “这么坚决?”田小麦替江民警感到遗憾。 “必须坚决!你不觉得他太平庸了吗?我这么咋唿的人,又喜欢折腾,真跟他在一起,不得把他折腾疯了啊。” 小猪未说出口的真实想法还有很多,比如她觉得这人除了好相处,看起来比较认真和和善,就没有其他实质上的优点了。 个子不太高,长相中等。小民警一个,工作只能算稳定,收入肯定不高。 最高的就算是这工作的危险系数了,搞不好哪天在路上碰到坏人一出手就丢了性命。 这种行为高尚是高尚,伟大肯定是伟大的,但作为家属,感到光荣的背后,肯定是无尽的痛苦。 小猪觉得依着自己的觉悟和忍受力,绝对接受不了这样的情况。 所以,结论就是,她不会嫁给一个民警。 出了派出所,坐上租来的沃尔沃,田小麦一边发动车子一边对小猪说:“你可想清楚了啊,我这准备往村子里边开的,到时候你再想和小民警吃饭,可就赶不回来了。” 小猪白了田小麦一眼,“废话怎么这么多呢,我真想跟人家吃饭,你开车送我过来也用不了多长时间吧,顶多一个小时。” 田小麦笑了,“这你都知道……” “昨晚上我自个先回去的时候问过旅店的老闆了,他说到附近几个村子开车都用不了多久,没有意外的话,最多一个小时。” 结果,沃尔沃刚开出镇子就陷进坑里了。 不是车子的问题,是田小麦分神没把住方向,结果栽沟里了。 第578页 小猪的胳膊被划了一道,出了点血,但不算太严重。 田小麦惊魂未定地坐在路边,心里扑腾得特别厉害,总觉得耳朵里头嗡嗡作响,说不清是蚊子在叫唤,还是谁在那不停地念经。 “胳膊疼吗?”田小麦满脸愧疚地看着小猪。 小猪做了个鬼脸,嘶哑咧嘴夸张地说:“可疼死我了,疼得我都快晕厥了。” 田小麦知道小猪这么说就是没什么事儿。 面对你在乎和关心的人,真疼的时候是不会说疼的,不疼的时候才会像小猪刚才那样夸张地喊疼。 小猪挪到田小麦身边,用胳膊肘子撞了他一下,暧昧兮兮地问:“如果我晕厥了,你要给我做人工唿吸吗?” 田小麦认真地说:“那当然了,我怎么会见死不救呢。” 小猪:“那你知道怎么做心肺復甦,怎么做人工唿吸吗?” “会啊。”田小麦跟苏苏学过的,她牢牢地记在心里的。每一个步骤都很清楚,每一个姿势都学得很标准,连频率和次数都一丝不差。 “可以呀,不错嘛,看来我跟着你,存活率都会高不少。”小猪为了缓解田小麦的愧疚心理,不停地在那开玩笑。 田小麦扁扁嘴,“你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我不希望我这个技能哪天用在你的身上。” 第521章 正能量少女 等了半个小时,才碰到一个过路车,结果车上人太多塞不下他们。 “抱歉啊,实在是太抱歉了,你看,已经超载了,真是装不下你们了。你们再等一等吧,一会儿肯定还有车路过这儿。” 田小麦摆摆手,说:“没事,谢谢您了。” 掉漆的奥拓突突突地离开了,扬起了漫天的尘土。 “咳咳咳……”小猪捂着嘴巴咳了半天,“这人废话怎么这么多呢,显得自己多热心似的,结果一点素质都没有。” 田小麦拍掉头上的土,无奈道:“倒霉起来,真是喝水都塞牙。” 又过了半个小时,她们终于等来了一辆空车。 田小麦挂着笑脸,问坐在驾驶位上的大哥,“您去前面的村子吗?” 大哥瞅了田小麦一眼,又越过她的肩头看了小猪和坑里的沃尔沃一眼,随后指指后车座,说:“上来吧。” 田小麦和小猪肩膀靠着肩膀,大腿贴着大腿坐在后面,一言未发。 这位大哥有点酷,车子开了好半天,一句话都没有。 小猪把声音压到最低,说:“他不会把咱俩卖了吧?” 田小麦摇了一下头,让小猪不要乱说话。 小猪抖抖眉毛,还是忍不住开口,“要不你跟他聊两句吧,这么安静,很瘆人啊……” 田小麦往前面看了一眼,突然就在后视镜里撞到了男人的视线。 “你们说的话,我都能听见。”他看着田小麦说。 田小麦尴尬地笑了笑,“我朋友就喜欢开玩笑,您别介意。” “没什么可介意的。”男人收回视线,淡淡说道。 小猪彻底不敢吱声了,过了一会儿,男人说:“我不是坏人,你们不用紧张,我不太会说话,所以话很少。” “哦……”田小麦突然想起一个孩子,也是不太会说话,能用短句说的绝对不会使用长句。 可坐在前面的这位大哥,和天天长得一点都不像。 大概这类人有很多吧,因为各种原因,不喜欢说话,不擅长说话,所以会寡言少语,面目表情也跟着变得没那么生动和亲切了。 帅气一点的,看起来会很酷。 丑一点的,看起来就很兇。 前面这位大哥,颜值能打,所以属于酷酷的那一类。 田小麦注意到他的无名指上带了戒指,应该是位有家有口的已婚人士了。 “你这是回家?”田小麦打破寂静,开口问道。 男人:“恩。” 小猪偷偷地给田小麦竖了根大拇指,贊她勇气可嘉。 结果田小麦又合上嘴巴不说话了,小猪眨眨眼,这人真不禁夸。 男人把田小麦和小猪放到村口,便开车离开了。 小猪单手扶着村口的石柱子大口地唿吸着,她拍了拍胸脯说:“这位大哥周围的气压也太低了吧,怎么都觉得像是在逃的杀人犯。小麦,你不觉得他有种杀气腾腾的感觉吗?” 田小麦说:“不觉得,是你太敏感啦。” “是吗?是我太敏感了吗?”小猪按了按眉心,这都什么情况啊,跑出来探险来的? 她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呀! 江民警的电话果然打过来了,小猪不自觉地笑了一下,滑动接听。 “餵。” “是我,江淼淼。” 小猪抬头望天,“我知道,我存了你的电话。” “那真是太好了,我一会儿给你发条简讯,你再存一个地址吧?”询问的语气,却藏着不容拒绝的意味。 “什么地址?”小猪明知故问。 “中午吃饭的地址。”江民警说。 “谁说中午要跟你一起吃饭了?”小猪看着田小麦,撇嘴笑了笑。 第579页 约饭,一点创意都没有。 江民警:“你不打算感谢我吗?” 小猪眨眨眼,愣了,“你的意思是,要我请你吃饭呗?” “恩,你的理解能力还可以。”电话里没有传出江民警的笑声,但笑意是藏不住的。 那种轻松和无赖,准确无误地被小猪接受到了。 小猪捂住话筒,压低声音对田小麦说:“他竟然让我请他吃饭,他脸咋那么大呢!” 田小麦摊手,一副你自己决定的样子。 小猪这下有点犯难了,如果对方是打算请她吃饭,那她绝对果断拒绝,一点都不会犹豫。 可对方让你请吃饭,你不点头的话,好像显得她很小气一样。 虽然替百姓找寻失物是他们的工作内容,是应该做的事情,但作为平头百姓,也不能不懂得感恩吧。 这一招真够狠的! 江民警看起来像是个呆头小子,没想到这么精,一点都不呆。 “让你朋友也来吧,这家店味道很不错,错过会很可惜的。”最后一个砝码一加,小猪只能举手投降。 “好吧,不过我们现在赶不回去,晚上可以吧?” 江民警:“当然,我原本就打算约在晚上的,昨晚一夜没合眼,刚刚才下班。下午我得睡会儿,否则晚上该跟你们说梦话了,哈哈哈……” 小猪刚挂电话,江民警的简讯就过来了。 “晚上七点半,陈记农家小炒。 具体地址:公园后街北行五百米,左转,直行三百五十米,十字路口右转,看到拉面店往胡同里进,走到底左转,就能看到了。一路都有路灯,七八点钟胡同里有很多老头老太太,所以不用害怕,尽管来。” 小猪把手机拿给田小麦看,田小麦看到左转右转就觉得晕得慌。 田小麦给租车公司打了电话,让他们派人过来把掉进坑里的车子拖走,她按照之前说好的付了修理费,又租了一辆同款的沃尔沃。 等车的这段时间,她和小猪进村转了转。 这个村子建设得很好,很多家都盖了小洋楼,而且品味不俗,乍一看都跟大城市郊区的小别墅似的。 小猪边走边感慨,“这比镇子和县城看着都时髦漂亮啊!我还真是小瞧了现在的农村,不得不说,等城市污染到一定程度了,发展到了瓶颈期,农村就是未来的希望和乐园啊!” 田小麦:“可惜了,咱俩在村里都没有宅基地。” “以前大家都想要城市户口,想要在大城市占有一席之地,可都忘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以后的事儿谁能想到呢。主要还是不够富有,像亚洲首富,就是那个印度人,想在哪儿买地就在哪儿买地,想在哪儿盖什么就盖什么,媳妇要啥给啥,女儿喜欢什么都立马奉上,绝对的为所欲为,丧心病狂!” 田小麦:“羡慕啊?” 小猪:“当然羡慕了!你不羡慕啊?” “说不羡慕肯定是假的,不过这种天选之子的生活,看看就好。咱们努力经营好自己的日子,快乐也不会少。”田小麦不会设置太高的期待值,她始终相信人活一辈子要尽人事听天命,享受生命中每一个短暂的时刻。 小猪挽起田小麦的手臂,并肩而行,“原来我们小麦还是个正能量少女呢。” 由于江民警把路线写得非常清楚,所以田小麦和小猪很容易就找到了那家农家小炒。 推开门帘走进去,她们看到一个长得矮矮胖胖的女人正在忙活着。 “你们来啦,还挺准时的!快进来坐,这个位置最好,能吹到风扇!”女人长了一张和善的脸,声音清脆爽朗,给人的第一印象非常好。 大风扇摇着头,风到之处吹起了许多的东西,桌上的抽纸巾,躺在地上的长毛黄猫,装一次性筷子的塑胶袋子…… 店面不大,只有六张桌子,现在屋里一个客人都没有。 难道生意不好?也是,开在这么偏僻的位置上,客人能多才怪。 女人拿出两个玻璃杯放到桌上,倒上麦子茶,热情地招唿道:“赶紧趁热喝,别看是夏天,女孩子夏天也要多喝点热乎的东西。” 第522章 他是个厨子啊? 女人拿出两个玻璃杯放到桌上,倒上麦子茶,热情地招唿道:“赶紧趁热喝,别看是夏天,女孩子夏天也要喝点热乎的东西。” 小猪:“谢谢阿姨。” 田小麦:“这麦子茶闻着真香!” 女人立在桌边,笑着问道:“你们谁是我儿子相中的姑娘啊?” 田小麦:“……” 小猪:“咳咳咳……” “我知道了!”女人通过两个人的反应就看出结果了。 她指着小猪笑着说道:“是这位姑娘吧,挺好,挺好的!” 小猪尴尬地喝了口茶水,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了。 “你们坐着,我去叫我儿起床,你说说他,叫了人过来吃饭,结果自己睡死过去了……”女人自说自话地进了后面的房间。 “糟糕!我觉得咱们这次是进了狼窝了。”小猪对田小麦耳语道。 田小麦:“既来之则安之。” 第580页 过了五六分钟,江民警穿着天蓝色的polo衫和西装短裤走了出来。 脸应该是刚洗过的,还有乳液的香味,刘海儿湿漉漉的,还没有干透。 “抱歉啊,睡过头了。”江民警坐到两个女孩子的对面,三个人的位置连起来是个等边三角形的形状。 “没事。”田小麦问他:“原来这是你家啊?” “妈,上菜吧!” 江民警朝屋里喊了一嗓子之后,才回了田小麦的话,“恩,是我家。我妈姓陈,她懒得取名字,就直接叫陈记了。” 江民警的妈风风火火的,跑进跑出地端上来六菜一汤,“这些都是我的拿手好菜,你们敞开肚地吃,别给我剩下啊!” 田小麦和小猪瞅着桌上摆得满满当当的菜,倍感压力。 也不知道是因为她们来了分量才这么足,还是一直都这么足。 这一盘菜的量搁到大饭店里都能匀出来三四盘来。 “吃吧吃吧,别客气,你们一拘束,我也跟着不自在。”江民警估计是饿坏了,见两个女孩子终于动了筷子,也就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别看他吃得快,却一点都不显粗鲁,桌面上没掉菜汤,夹菜的时候也不会乱插筷子。 基本素养还是不错的。 吃饭的功夫,店里不停地有人进来。 每次江民警都会起身跟人打招唿,解释说今天暂停营业,并送对方一瓶冰镇的饮料或者啤酒。 田小麦和小猪对视一眼,原来不是生意不好,而是被江民警包场了。 为了追女孩子,包了自家小餐馆的场子。 “你让他们进来吃呗,又不耽误咱们。”小猪觉得搞成这样真的没有必要。 她现在好想笑,跑到人家里请吃饭,也真是醉了。 “你是不知道,这些人一喝起酒来,自个老娘都不认的,回头场面该控制不住了。所以还是算了吧,我想清净清净。” 想清净的江民警这时接到一个电话。 “你小子怎么不说一声就来了,行,那你赶紧过来吧,我正跟朋友吃饭呢。行,给你留点菜汤底儿!” 挂了电话,江民警问田小麦:“你有男朋友了吗?” 自己的事儿还没搞定,就着急保媒拉縴了? 田小麦笑着回道:“没有男朋友,但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江民警问:“这样啊,你跟你喜欢的那位,希望大吗?” 田小麦:“还不知道。” 江民警嘆气道:“真是太遗憾了,我这朋友人可好了,人帅又多金,基本上挑不出缺点。就是人不太活泛,比较认死理。他爸妈着急抱孙子,可他连个女朋友都不谈,相亲也不去,可愁人了!” 小猪:“感情这事儿要随缘,着急不来的。皇上不急太监急也解决不了问题,长得帅又有钱,还有什么可担心了,那就是你朋友还没碰到让他心动的人呗。他这种人我最了解了,绝对是高级的猎手,碰到想捕捉的猎物,一般不会失手。” 江民警笑道:“让他心动的,估计只有白菜萝蔔土豆、排骨猪蹄子和各种调料了。” “他是个厨子啊?”小猪觉得当厨子都挺油腻的,她对这个职业没有贬低的意思,就是觉得天天对着油锅和生肉,难免会油腻。 不过例外肯定也有,田小麦的男神不就是个厨师嘛,所以的确不能一概而论。 “怎么?你对厨子有偏见啊?”江民警的妈是个厨子,他最铁的哥们也是厨子,他对厨子特别尊重。 小猪立马否认:“不是不是,哪儿能够啊!像我这种不会做饭的人,厨子可是我的衣食父母,我就指着他们做的美食过活了呢!而且小麦她喜欢的人,也是个厨师。” 江民警:“这么巧啊……” 说着说着,江民警的朋友到了。 从塑料门帘子里伸出来的先是一条大长腿,夏天穿着长西裤的人不多,这位就是其中一位了。 第523章 前世,今生,未来 “兄弟,你穿成这样不热啊?”江民警往里面挪了挪,坐到了小猪的正对面,把田小麦正对面的位置留给了自己的兄弟。 田小麦看到坐在对面的人,整个人都呆住了。 这都可以?太有缘分了吧。 “你好。”田小麦点头笑着打招唿。 夏明苏点点头,没什么反应,好像没认出邻居一样。 小猪的反应就比较强烈了,“我去,缘分啊!小麦,这不是住在你隔壁的人嘛!” 田小麦:“哦,是住我隔壁的。” 两个邻居在几百公里之外无意间碰到了,就一点都不激动? 这反应也太冷淡了一点吧。 江民警敏锐地察觉到,田小麦刚刚说的那个喜欢的人绝对就是他朋友。 这下好办了,这样都能遇到,绝对有戏。 夏明苏有洁癖,桌上的剩菜他肯定不会吃。 江民警的妈了解这个孩子,所以特意走过来问他想吃什么。 夏明苏也不客气,直接说道:“帮我做一盘蛋炒饭吧。” “好嘞,你们聊着,我马上给你炒出来!” “你们怎么认识的啊?”小猪问道。 第581页 江民警说:“他妈和我妈是小学同学,我和他是大学同学。现在两家离得远了,每年也能见上个七八次,这关系很不赖吧。” 现在很多年轻人回家看父母一年也就一两次,他们见面的频率的确算是高的了。 后厨传来炒菜的声音,不一会儿香味就飘出来了。 “正宗的扬州蛋炒饭,明苏你尝尝,看阿姨的手艺怎么样?” 夏明苏拿起勺子轻轻地吹了几下,随后放入口中认真地品了品,咽下口中的食物之后,他抬头看向江民警的母亲,笑着说:“好吃。” 女人很开心,“好吃就行,你都觉得好吃了,那味道肯定不错。我就不跟你们年轻人掺和了,你们接着聊吧。” 田小麦偷瞄着夏明苏,他咀嚼食物的样子,脸上的表情,喉结滚动的幅度,都跟她记忆中的苏苏一模一样。 唯一不同的是,面前这个人的身上,没有茉莉绿茶的香味。 这一刻,她有一种强烈的感觉。 她觉得,她和夏明苏前世也一定是在一起的。 不仅前世,还有今生,甚至是未来,他们都将遇见、相爱、相守,都将结婚生子,携手到老。 田小麦和小猪第二天就离开了,返程还算顺利,恰好赶上去学校报导。 这学期给田小麦上外国文学课的老师刚刚生了小baby,请了长假,所以学校找了一个代课老师。 这位老师刚刚出现在教室门口,还没登上讲台的时候,台下的学生,尤其是女学生,就不淡定了。 田小麦正闷头滋滋有味地看着《道林格雷的画像》,结果被室友狠狠地撞了一下胳膊。 她抬头一看,差点惊掉下巴。 “苏苏?他怎么会在这儿?” 夏明苏把教材往讲台上一放,废话不多说就开始讲课了。 田小麦听着听着,觉得听了好久好久,久到记不得这堂课上了多长时间。 为什么还不下课呢? 拖堂这么严重真的好吗? 刚来代课就这样,会引起学生们的反感的呀。 再说了,你说这么久,难道不渴吗? 即使你不渴,大家还口渴呢,还想上厕所呢…… 田小麦坐在座位上,满腔的埋怨。 她忍了又忍,终于到了不吐不快的时候。 跟其他的同学相比,她跟台上这个人的关系至少多了那么一层,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让她来说吧! 田小麦深吸一口气,握紧拳头,正准备站起来发表一通言论的时候,她醒了! 她躺在协和医院的病床上,缓缓睁开眼睛,彻底清醒了过来。 当田小麦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她弯起嘴角,笑了。 回来了! 她又回来了! 田小麦还没看清一一的脸,她就撒腿跑出去叫医生去了。 夏明苏正握着她的手坐在床边的摺叠床上。 “我昏迷多久了?”田小麦问。 夏明苏的声音有些干哑,他说:“三十六天。” “这么久啊,太久了……”久到恍若隔世。 夏明苏扯起干裂的唇角,目不转睛地看着田小麦,问她:“怎么样?这一觉睡得好吗?” “好啊,我都梦到你了,你来给我上外国文学的课,讲了好久好久,久到我都不乐意听了,我一急,这不就急醒了。”田小麦似真似假地开着玩笑。 主治医生走过来,检查了一下田小麦的情况,血压、心率、体温都正常。 “醒过来就没有什么大碍了,好好养着,别累着,胃管导尿管还得再插两天。” 江淼淼早就跑北京了,他也顺便体检了一下,查查身上有没有什么毛病,有病得趁早治,早治早好。 体检结果不是太糟糕,就是血糖血脂有点高,还是得注意饮食。 之前治疗风湿的药杂七杂八吃了太多,伤到了胃,有点胃炎,所以更得吃得清淡吃得健康。 他和朱晓彤这次是一块儿过来的,两人就住在医院附近,听说田小麦醒了,立马跑了过来。 “你可算醒了,我的祖宗嗳,你自己说说,吓人不吓人,还以为你要变成植物人了呢。”江淼淼往前凑了凑,问田小麦:“你还认得我不?” 田小麦假装迷茫,轻轻地摇了一下头。 江淼淼搞不清情况,急忙问夏明苏:“老弟,你媳妇这是失忆了?医生咋说的?” 一一绝对是亲闺女,在旁边尽力地配合着娘亲来演戏,“我娘连我都不认识了,别说是你了。唉,忘了就忘了吧,至少人回来了。” “不会吧,我还以为小麦跟我开玩笑呢。”江淼淼突然有点慌,“她一个人都不认识了吗?明苏老弟,她连你也不认识了?这可怎么是好,你问过医生了吗?这记忆还能不能找回来了呀?” 夏明苏稳稳地坐在摺叠床上,始终充满爱意地看着田小麦。 他现在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开玩笑了,他得歇一歇,好好地歇一歇。 见江淼淼的憨样,田小麦是又感动又想笑,她不忍心把这个玩笑开下去了,人家关心你,你利用人家的关心开玩笑,这不太好。 偶尔开一下没事,过分了就不好了。 “骗你的,瞅把你吓的。” 第582页 江淼淼将信将疑,“那我是谁?” 田小麦说:“江哥,我那个贪吃的傻大哥!” 江淼淼开心地笑了,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对对对,是我没错,是你的傻大哥。” 为了让田小麦好好休息,江淼淼和朱晓彤没有呆太久就回了酒店。 房间里只剩下田小麦、夏明苏和一一三个人。 田小麦很想问问当天在滑雪场发生了什么,但苏苏和闺女都不主动说,她觉得可能是发生了什么不太好的事情,所以也没有主动开口问。 “弘文、弘武和老小呢?他们都还好吧?” 夏明苏说:“他们仨都没事,已经回家了,我爹带着他们呢。等你恢復个一两天,再跟孩子们打电话吧。你现在的声音不太好,他们听了该心疼了。” “恩,好,听你的……” 田小麦的声音有气无力的,孩子们敏感,听了之后会担心,会有心理负担。 这也是为什么当初只留下一一,让那三个孩子早早回去的原因。 一一的抗压能力比较强,心理素质也好,受得了打击和漫长的折磨,而且她说什么也不肯回家,所以就留下来陪着爹一起看护昏迷不醒的娘亲了。 每日每夜要经受怎样的心里折磨,如何从绝望中找寻希望,大概只有这对父女俩的心里最清楚吧。 在这三十六天的时间里,他们是彼此的精神支柱。 夏明苏庆幸有这样一个女儿能替自己分担一些恐慌和不安,能倾听并理解他说出口的话,还有那些未能说出口的心声。 第524章 管你是谁,一律不见 田小麦怎么也没想到,那天在滑雪场竟然发生了一场惨绝人寰的命案,命案就发生在她昏倒之前。 其实当时她应该看到了整个过程,但因为场面过于血腥和残忍,出于精神上的自我保护,大脑自主屏蔽了这段记忆,并让她出现了一系列的幻觉。 田小麦昏倒的时候,脚上的滑板带着她撞到防护网上。防护网不够结实,人一撞便出现了缝隙。田小麦就从这个缝隙里掉落到了六米多高的水泥台上。 各脏器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精神上又受了极大的刺激,能保住性命已经算命大了。 医生特意叮嘱,不要主动跟病人谈起滑雪场的兇杀案,怕病人受到二次刺激,但田小麦还是从报纸里看到了真相。 说是有个老头用菜刀砍死了自己的儿子和儿媳妇,还有另外两个女儿,具体原因不明,邻居们猜测是老人家寡居多年,对孩子们有很多不满。所以在查出自己得了胰腺癌之后,就决定杀掉子女们之后再自杀了。 报纸上并没有配现场的照片,她也没有从记忆中搜寻到相关的影像。 但光是看文字,就足够令人毛骨悚然了。 对子女要有多大的不满和怨恨,才会举刀砍下那么多的伤口啊。 “大儿子颈动脉破裂,失血过多而亡。胸口有二十二处伤口,左臂被砍断,两个膝盖骨碎裂。老二脸部被乱刀砍花,五官被血煳满,已辨不出眼睛、鼻子和嘴巴的样子,右掌被切下一半。小女儿头盖骨全部碎裂,头皮掀起,背部二十五处刀口,左腿十二处刀口。” 老头疯狂地血洗了滑雪场,当时在附近的人都被吓得不轻,立马滑下雪道,离开了场地。 由于场面混乱,很多人撞到一起,不少人都受了伤。 田小麦是其中最严重的一个,好在歷经三十多天的奋战,终于安然无恙地醒过来了。 好像也没留下太多的心里阴影和精神负担,也许,这些不好的影响会在未来的生活中慢慢显现,但目前看来,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田小麦告诉夏明苏,“昏迷的这段时间,我做了很多梦,不是噩梦,是很宁静很平常很生活化的梦。我梦见了你,还有晓彤和江哥。这一个多月的时间,我并没有感到很辛苦,或者很痛。虽然醒过来之后,身体会有很多的不适,要靠安眠药才能入睡,但很快就会痊癒的,不适吗?所以,你也别太上火了。” “恩,我不上火。”夏明苏淡淡地应道。 田小麦:“嘴角都烂完了还不上火呢,一一说你口腔溃疡很严重,连着半个月都低烧,是不是?” “一一这孩子……”都告诉她不要乱说话了,怎么还是跟她娘说了这些呢! 真不听话! “你别怪孩子,是我主动问一一的,她不是个会撒谎的孩子,没法在我面前编瞎话。”田小麦放缓语气道:“今晚你和一一都回酒店休息吧,医生说我现在挺稳定的,没有什么大问题,晚上也不需要人陪床了。” 夏明苏垂着头,过了半晌才说:“知道了。” 晚上十点,夏明苏和闺女一起离开了病房。但他把一一送到酒店之后,独自一人又回到了医院。 他没进田小麦的病房,而是在走廊的长椅上坐了一整个晚上。 每隔半个小时,他会偷偷地透过门上的小窗看一眼田小麦的情况。 看到她醒着,人不是很舒服的样子,就叫护士进去瞅一眼,看有没有什么需要的。 值夜班的护士感动得不行,时不时地偷偷看夏明苏两眼。 这个护士才二十出头,谈过三次无疾而终的恋爱。 第583页 她感慨着,人与人的差别真是太大了。 她那几个男朋友,不是爱动手打人,就是自私到不行,要么就是有很强的控制欲,一个个人不咋地,毛病可比天上的星星都多。 小护士摇摇头,还是她阅歷尚浅,功力不够,不会看人啊。 以后谈恋爱还是慎重一些吧,谈婚论嫁更要找一个稳妥靠谱的人。 未来老公能有夏明苏的十分之一,也足够她过好后半辈子的了。 半个月之后,田小麦就出院回家了。 到家那天,过来探望她的人,几乎踏破了门槛。 也不知道是真的过来关心她的,还是为了看什么热闹的。 田小麦也是心累,正喝着稀饭呢,就进来几个人。 “小麦啊,哎呀,我看新闻了,你们也真是赶得不巧,碰到这种事儿。你身体没什么事儿了吧?” “你这瘦了得有二十多斤吧,本身就不胖,看你遭的这罪。听说你身上缝了很多针啊,我理解你,以前我修房顶的时候从房樑上摔下来,后腰划了好长一道,缝了三十多针,可遭罪了,伤口长肉的时候特别痒。后来落了疤,可丑了,我给你看看。” 这人说着就掀起了衣服,田小麦没来及挪开视线,就看到一排蜈蚣似的疤痕。 她差点没把稀饭喝到鼻子里头。 这一天下来,心累得眼睛都不乐意睁开了,只想安安静静地在床上躺平。 第二天夏明苏就把大门锁了,闭门谢客。 管你是谁,一律不见。 苗翠英听说二丫头回来了,以为她会先过来瞧瞧自己,结果等了两天也不见人。 受伤了是没错,但听大家说,好像现在没什么事儿了,跟好人一样一样的。 那为什么不来看她呢?完全没把这个老娘当回事嘛。 前一阵子,她还担心来着,怕闺女有个好歹。现在看来,完全没那个必要。 “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她哪里能想着我这个老娘呦。建了个小家庭,就只顾着自己的日子了。生四个孩子有什么用啊,不是飞远了,就是飞高了。” 田娉婷在一旁择韭菜呢,这时候接过话头说道:“您不是还有我嘛,怎么突然唉声嘆气起来了。” “是啊,幸好还有你这个大闺女,我真是没白疼你啊!”苗翠英满眼宠爱地看着田娉婷。 虽说这孩子早已经是中年人了,但在老母亲眼中,她永远是个孩子,还是个孝顺的好孩子。 “择完韭菜你看看小麦去,看她怎么样了,如果身子骨没什么大碍,就让她回娘家坐坐。我也不是非要怎么样,关键是别人看着不太像样子。去北京快俩月了,回来了也不过来关心一下老娘。人家出去玩一圈,进自己家门之前,都会去看看爹娘,带点外面的特产什么的。唉……不能比不能比,做人一喜欢做比较,就容易上火。” 苗翠英看着地上那些没择的韭菜,都烦心,“行了,别则了,放着吧,你先去小麦那一趟。” 田娉婷起身去洗了个手,摘下围裙就去了夏家。 走到大门口一看,一把黑锁挂在门环上呢。 这是出门了?不应该呀,她妹的身子不是刚好嘛。 田娉婷拍了拍门,里面没人响应。 此时屋里头只有田小麦和夏明苏两个人,孩子们上学去了,夏大海则跟朋友钓鱼去了。 “有人敲门呢……”田小麦提醒着夏明苏。 夏明苏:“随他敲去吧,甭搭理。” 看到锁门了还不停着敲,不是脑子不好使就是没眼色。 敲了两分钟,没有动静,田娉婷就回去了。 她跟老娘说家里没有人。 苗翠英就炸了,“没人?怎么可能没人呢?你往他们家里打个电话看看。” 田娉婷把电话拨过去,电话是通了,但是没有人接听。 苗翠英想了想,又道:“打小麦的手机。” 田娉婷摁了号码,结果不通。 田小麦现在用的是诺基亚的第一款内置天线手机,不过为了清净,这几天她没有充电,所以自然打不通。 第525章 成就感和满足感 夏明苏一早起来把工作上的事情交代好之后就关机了。 有家里钥匙的可以进来,其他人,懂点事儿的话,这时候就不该过来打扰病人休息。 像朱晓彤、周婶这样的就很懂事,打个电话关心两句,五分钟之内就会结束通话。 越是关系好的,平日里比较亲近的,这时候越不会往跟前硬凑,不会尬聊滑雪场的兇杀案,更不会过来围观看热闹。 谁是真的关心,谁是作秀的,一眼就看得出来。 平日里没什么事儿的时候,人与人的关系表面上都还不错,但一件小小的事儿就能掀开面罩,看出很多人的低劣本质。 素质、教养这种东西,真的不是每个人都有,尤其在这种教育程度比较低下,又常年贫困的地区,根深蒂固的劣根性很难改变。 穿上好衣裳,也美化不了骨子里的丑陋。 夏明苏突然问道:“你想搬家吗?” 田小麦愣了一下,“搬哪儿去?” “离开这里,去省城,或者别的你喜欢的城市。”夏明苏的表情很认真,半点开玩笑的意思都没有。 第584页 田小麦很快就明白了夏明苏的言外之意,“你以为搬出去麻烦事儿就会少吗?这里的人看起来很小家子气,很粗野,有点不明是非,但大多数人的秉性都是好的。他们没有那么多的计较,很多情绪都写在脸上。这比笑里藏刀好得多了,比背后给你使绊子也好多了。况且,我们到哪里做的事情都差不多,但在这里做,会帮助到一些更加需要我们帮助的人。这会让我觉得一切的付出都有意义,会让我有成就感和满足感。” 自从王喜弟去世了之后,夏明苏就萌生了离开这里的想法。 那时候孩子们都在身边,还没有出去念大学,时机还没到,所以他把离开的想法暂时藏在了心里。 现在孩子们都长大了,各奔前程去了,当爹娘的终于获得了彻底的自由。 可他没有想到,小麦竟然会这样想。 田小麦:“咱们使了那么大的劲,花费了那么多的人力物力,克服了那么多的困难,才在家乡建学校建医院,到底为的什么呀?不就是为了让大家越过越好,为了让下一代比上一代有个更好的起点和条件嘛。” 后来夏明苏没有再提搬家的事情,田小麦不太清楚他的真实想法,不过既然他没有再提,这事儿也就算讨论出结果了。 一一没有考到太远的大学去,虽然她的成绩国内的学校随便挑,但她也只是去了省城的大学,念的是生物学。 天天跟一一参加了同一年的高考,他的成绩比一一的还要高出二十分,他原本想去清华物理系,但是为了跟一一在一起,他放弃了这个念想,跟一一报考了相同的大学。 专业还是物理,不过大一结束的时候,他的专业课老师们就已经不如他了。 但天天并不在意,现在资料很好搞到,只要拿到资料和教材,他完全可以自学,还可以跟更厉害的前辈通过写信的方式进行沟通和交流。 地域和学习的场所,永远无法禁锢一个人的前行。 一一在学校的时间其实并不多,她会参加很多的学术研讨会和交流会。 由于她的专业能力突出,学术研究上已经有了具体的方向,所以学校给她特批了各种短假。 同学们也都理解,毕竟人家厉害,有点特权没毛病。 弘文和弘武都去了广州,很多人都以为弘文会去学音乐,弘武会放弃上大学去学手工艺制作什么的,直接当个匠人。 没想到哥俩竟然一块儿报了歷史系,他们依旧在一个班级,住一个宿舍,每天一块儿吃饭上课睡觉,像个连体婴儿一样。 后来田小麦才明白老大和老二学歷史的意图。 弘文唱戏唱的是歷史,弘武捏橡皮泥捏的人物和建筑也关乎歷史。 歷史里面包含了太多的东西,文化、智慧、哲思、艺术…… 已长出满头白髮的夏大海,现在每天都过得无比欢乐,在乡下无忧无虑,没有压力,没有烦恼,身体康健,儿孙们不用他操心,他每天想干什么干什么。 找人下下棋,到河边钓个鱼,约三五好友搭个台子敲锣打鼓唱个戏,甭管好听难听,就图一个乐呵。 前阵子又迷上了打太极,找了个师傅每天认真地学习,如今已经打得有模有样了。 王喜弟一定没有想到,她的离开,竟然成全了夏大海幸福的晚年生活。 相爱相杀的冤家,终究得有一个人先退场,另一个才能见到光。 第526章 没有梦想,不想长大 老小在念高三,明年就要参加高考了。 她的成绩不是很好,但没有人给她施加压力。 田小麦问她:“你以后想做什么?” 老小嘟着嘴巴,很是惆怅,“还没想好呢……” “高考你想拼一下吗?”想拼就好好地拼,不想拼也没关系,人生的路有千千万,主要是得自己想要了要怎么走。 “娘,我跟哥哥姐姐不一样,我没有他们聪明,记东西很慢,很多知识点只能理解个皮毛。题目的变化稍微多一点,我就想不明白。高考我肯定会努力试一试,争取考上大学,但我没有太多的信心。而且,我也不知道我喜欢什么。” 她的确跟哥哥姐姐们很不同,他们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热爱什么,以后要做什么,目标很清晰,目标感很强。 但老小却不是这样。 在这个家庭里,她好像是最普通的那一个。 说得难听一点,她是最愚笨,最落后的那一个。 可她享受着所有人的保护,感受着所有人对她的爱,她很幸福。 夜深人静躺在床上时,她一想到以后要离开这个家,要出去独立面对繁复的人生,就很害怕,很恐惧,很无措。 她真的不想长大,不想离开熟悉的家乡。 可时光不会停留,更不会倒流,她已经长成了大姑娘。半年之后,她就要像个大人一样面对生活,独立处理生活中的种种难题。 可她能做到吗?会不会刚迈出第一脚就摔倒呢? 过分的忧虑让老小在上课的时候无法专心地听讲,课后也恍恍惚惚的,每天的作业都写不完。 她无时无刻都在自问,我到底喜欢什么呢?我到底想要什么呢? 然而每次都得不到答案。 这完全就是一道无解的题。 第585页 老小在日记本的扉页上这样写道:我夏末,没有特长,没有爱好,没有梦想,不想长大…… 这一天睡觉之前,田小麦问夏明苏:“明天下午你忙吗?” “怎么了?”忙与不忙这个不是绝对的,事情永远有那么多,不过是分轻重缓急地去做选择罢了。 哪个更紧急,哪个更迫切就先处理哪一件。 夏明苏的心中有一秆称,外人瞅不见,但他自己拎得清。 总之与他媳妇有关的,与老爹和孩子们有关的,与这个家有关的,都属于紧急事件。 “今天我碰到老小的班主任了,她跟我提了提,说老小的状态非常不好,几次模考成绩都不理想,数学都没有及格。暂且放下成绩不说,我也发现老小整天都没有精神。在咱们面前偶尔会装一装,不过我路过学校的时候,看到过她两次,愁眉不展的,眉头都拧成麻花了。咱几个孩子都习惯藏心事,不乐意把不好的事儿拿出来讲。前几天我简单地跟老小聊了两句,她不太想跟我多说的样子,当时我没逼她,不过我看咱们还是得想想办法,帮她越过这个坎儿。” 夏明苏扭开床头灯,靠着床头坐起身,“弘文、弘武和一一太出色了,老小这是有了压力。她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孩子,现在跟哥哥姐姐有了比较,心里肯定会不舒服。以前她有点没心没肺的,心思成熟的晚,现在开始琢磨事儿了,就知道难受了,这是没法避过去的坎儿。” 田小麦歪头去看夏明苏:“你知道她喜欢什么吗?” 夏明苏想了好半天,最后还是摇了摇头。 “我也不知道,咱们对孩子是不是太不关心了?” 突然之间,他们觉得没当好这些孩子的爹娘。 尤其是对老小,看她一直开开心心、无忧无虑的,就没有更加深入地了解她的内心,没有去了解她的困惑和不安。 现在这孩子的负面情绪积压到了临界点,开始爆发了,他们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才开始琢磨解决问题的办法。 只能说“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吧。 “明天我再单独跟她聊一聊,我想给她请一个礼拜的假,让她到处走走散散心。不管问题能不能解决,至少缓一缓,喘口气。让老小去我厂子里,去你的医院和药厂,到处熘达熘达,没准哪一下就把心打开了呢。”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当爹娘的说到底也是外人,心理的问题,精神上的问题,还是需要自己想通想明白的。 天下大小事都一样,只有自己说服了自己,才能建立底线,守住底线;才能找到目标和方向,找到行动的意义和价值。 老小的脑袋已经麻木了,娘说什么她都点头。 跟老师请假那天,老小就跟着娘亲去了副食品加工厂。 她绕着机器走了好几圈,边走她边想,如果考不上大学,她就来车间当工人吧。 当工人也挺好的,至少能养活自己。 第527章 你放开我,放开我! 当工人也挺好的,至少能养活自己。 老小站在隆隆作响的机器前,突然自嘲般地苦笑了一下。 如果一一姐知道她打算当工人,估计会嘲笑她的吧。 那天晚上,一一刚好往家里打了电话。 一一每次都会跟全家人都说上几句话,只要在家的,无论在做什么,必须过来接电话。 老小经常是最后一个过来接电话的人。 “喂,姐。”老小出声打着招唿。 “你声音怎么了?被谁掐住脖子了吗?”一一的音量比妹妹的高出好几个档位。 姐妹俩说话的声音,一个像大象,一个像蚊子。 老小用力清了清嗓子,大声说道:“我最近处在低落期,你别招惹我,我火气大着呢。” 一一笑了,“呦,妹妹长大了,有脾气了!说说,是不是有啥心事了啊?姐给你开导开导。” “也没什么。”老小咬着嘴唇,不说话了。 一一等了五秒钟,看了眼话筒,眨眨眼,便大约猜出了个大概,“你要不要来省城找我玩啊?我请你吃好吃的,玩过山车。” “过山车,不敢玩。”老小糯糯地出声。 一一毫不留情地说:“胆小鬼,真没出息!” “姐。”老小轻轻地唤了一声。 一一问:“啥事儿?” “如果我没考上大学的话……”老小顿了顿,深吸了一口气,才接着说道:“没考上大学的话,我打算去娘的厂子里面干活了。” “当工人啊?”一一下了晚自习去食堂一看,已经没吃的了,学校外面有小饭馆,但她懒得出去了。在打电话的小卖部里面买了两根香肠,原本打算打完电话之后吃的。 现在听着,好像这话一时半会儿的说不完,就用牙齿撕开香肠,一边跟妹妹说着话,一边啃着香肠填肚子。 “恩,当工人。”老小知道现在已经不是当工人最光荣的年代了,近些年好多人都在下海做生意,或者潜心搞科研和技术,国家号召经济建设, 她当不了领头羊,做不了精尖专,但她可以做最平凡最朴素的那个砖啊。 虽然听起来有点没出息的感觉,但是老小觉得自己的能力仅限于此,强求也没用啊。 第586页 想嘲笑就嘲笑吧,想骂她没出息就骂她没出息吧。 她都认。 老小都做好心理准备了,没想到姐姐说的话,完全出乎了她的预料。 “当工人好呀,没有工人,娘的厂子也开不起来。劳动最光荣嘛,甭管干的是啥劳动。人各有志,不分高低!”一一清脆的声音透过电话传过来,把老小的心暖得热乎乎的。 “姐……”老小一开口,就有了哭腔。 一一啃下最后一口香肠,翻了个白眼,吐槽道:“哭包又要掉眼泪了啊,回头让爹娘看到,还以为我欺负你了呢!” 挂了电话之后,老小回了自己的房间,她把课本、卷子和练习册好好地整理了一遍。 有了退路,有了最后的保障,她突然觉得有了前行的力量。 第二天一早,她跟着爹去了医院。 夏明苏上午有两个会要开,没办法让老小一直跟在身边,老小说想自己到处走一走。 “别往人多的地方扎堆,碰到吵架的打架的,有纠纷的,你别往前凑,注意安全。”当爹的嘱咐完就进了会议室。 老小在后门的窗户里远远地瞅了老爹一眼,她觉得爹爹好帅气。 爷爷曾经也是牛逼哄哄的商人,娘也厉害,哥哥姐姐们各个都自带耀眼的光芒。一想到这些,老小就有点心塞。 她这颗平凡的小草,是不是长错了地方呀。 夹在花团锦簇的花园里,真是显得太渺小、太无足轻重了。 想起前一晚姐姐说的话,老小又露出了笑容,那个花园里边没有草呢。 绿意盎然的小草永远是花园里最根本的存在,没有它们的装点,再艷丽的花朵也会失色不少。 老小安慰着自己,穿过长长的迴廊,慢慢地闲逛着。 小孩儿的啼哭声此起彼伏,老小抬头一看,发现这一层是儿科。 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儿从房间里跑出来,撒腿就往楼下跑。 “快把孩子抓住,别让她跑了!”老太太从后面跟出来,大声喊道。 老小几乎是下意识地展开双臂,拦住了意欲逃跑的小女孩。 “啊……呜呜呜……你放开我,放开我!”小女孩的尖叫声几乎要把老小的耳膜穿破了。 老小不敢撒手,她已经感受到小女孩身上的热度了,这高烧绝对超过三十九度了。 女孩的脸蛋红得发紫,眼睛红红的,布满了血丝,估计已经哭了不短的时间。 “谢谢你了啊。”老太太紧紧握住小孙女的手腕,跟老小道了谢。 “没事,不用客气。小孩是不是发烧了?” “可不嘛,烧了三天了,她不乐意吃药。她妈心软,孩子不吃也就没喂,所以这感冒反反覆覆的,越拖越严重,只能输液了。每次输液都闹成这样,她爸妈工作忙,只能我这个当奶奶的带她过来了。我这老胳膊老腿的,这两天都给折腾坏了。”老太太笑了一下,说:“我得带孙女进去了,护士还等着呢。” 老小立马说:“恩,你们赶紧过去吧。” 两个人说话的时候,小女孩始终不停地扭动身体做着挣扎。时不时嚎叫两声,表示抗议。 她奶奶估计也习惯了,完全无视掉了孙女的反抗。 儿科的护士几乎每天都会碰到类似的情况,程度不同罢了,所以也有了一些应对的经验。 能乖乖地坐在那里,伸出手让护士随便打的孩子,很少见的。 可今天这孩子,连快要退休的老护士都有点搞不定了。 扎了三针都没成功,真是碰到难啃的骨头了。 这可怎么办,小孩的血管本来就细,再这么不配合,完全没法搞嘛。 后来无奈之下,只要换地方打,打胳膊,胳膊上的血管粗一些,但是依旧没有成功。 最后连脚都试了,总共扎了七针,最后全部宣告失败。 其实大人都知道,你老老实实的不动,也就疼那么一下子,很快就过去了。 越不配合,挨扎的次数越多,岂不是越疼嘛! 可小孩想不到这些,这时候也听不进去你说的这些话。 反正她害怕打针,不乐意打针,她觉得疼,她就反抗。 这是她的逻辑,她就按照自己的逻辑做出行动。 全屋的病人和病人家属都在往这边看,有的小孩表情懵懵的,估计是看呆了,也有可能是暗自庆幸自己不用扎那么多针。 还有个别年岁小的小孩会不明所以地跟着哭两声,不过被大人一哄,就给哄住了。 老护士直起腰,一筹莫展。 她现在好想立马退休啊,跟这小姑娘好话歹话都讲了,压箱底的笑话都讲完了,动画片也唠过了,可就是软硬不吃,一把酒精抹到她皮肤上,小孩就开始使劲地扭动准备逃跑。 陷入死循环了呀…… 老小站在门口看了好半天,估摸着至少得有一个小时了。 这期间,老护士给三个小孩拔了针,给五个小孩输了液,不过遗留的难题始终无解。 老小走进房间,来到闹人的小女孩身边坐下。 “你喜欢看《舒克和贝塔》吧?” “恩……” 这部动画片刚才老护士已经聊过了,可惜她并没有聊到点子上。 第587页 老小也不多话,轻声地唱起了《舒克和贝塔》的主题曲: “舒克舒克舒克舒克,舒克舒克舒克舒克,开飞机的舒克; 贝塔贝塔贝塔贝塔,贝塔贝塔贝塔贝塔,开坦克的贝塔; …… 勇敢的舒克,聪明的舒克; …… 勇敢的贝塔,聪明的贝塔; ……” 好几个会唱这首歌的小朋友都被歌声感染了,跟着唱了起来。 第528章 你怕什么呀 小女孩笑得很开心,她赞美道:“姐姐你唱歌真好听!” 老小点了一下她红彤彤的小鼻尖说:“你唱得也很好听!” 孩子的奶奶看向护士,护士瞅了瞅老小,老小看了看她们两个人,随后对小女孩说:“你最喜欢黑猫警长,是不是?” “你怎么知道?” “我猜的。”老小故作高深地说道。 其实这个很容易猜到,因为小女孩背的书包是黑猫警长的,用的文具盒上也贴着黑猫警长的贴纸。 小女孩愈发地喜欢这个大姐姐了,“你真聪明,什么都知道。” “我也喜欢黑猫警长,我家里有一个黑猫警长的娃娃,它还会唱歌呢,你想玩吗?” 小女孩从奶奶的身上跳下来,走到老小跟前,说:“想!娃娃在哪儿呢?” “在我家里,我明天可以带过来,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老小摆出严肃脸,说:“我怕你把感冒传染给黑猫警长,所以要等你打完针,才会让你抱。” 小女孩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最后勉为其难地点了头:“那好吧,你不能说谎哦,我乖乖打针,明天你一定要把娃娃带过来。” “好的,一言为定。” 之后护士非常顺利地打好了针,和老小一块儿出输液室的时候,她大发感慨道:“我当护士几十年了,这个小孩真是最难哄的,怎么哄都哄不住。刚刚真是多亏你了,你对小孩子还挺有办法的。” 那天晚上老小一夜没睡着,她有点兴奋,因为她似乎隐隐约约地察觉到了自己的长处。 由于在家里她是最小的孩子,一直是被哄被照顾的那一个,所以从未意识到她原来这么喜欢与小孩子相处。 她喜欢唱儿歌,喜欢看动画片,喜欢跳简单的舞蹈,这些无关紧要的喜好,原来也有用武之地。 七天的假期很快就过完了,周一早上她下楼来吃饭的时候,整个人可以用容光焕发来形容了。 眼中闪烁着光芒,唇角上扬的弧度里藏着自信的微笑。 “闺女,早上好呀。”见老小终于从阴霾中走了出来,田小麦真是由衷地高兴,也可以松口气了。 “爷爷,爹,娘,早上好。”老小的声音里都透着喜悦,她坐下来,说:“我想当幼儿园老师,一一姐帮我查过了,省师范学院有幼儿教育的专业,分数线不是特别高,我努力一下,应该还有希望。” 这个想法得到了全家人的支持。 奔着这个目标,老小终于燃起了斗志。 一年后,她如愿地考上了省师范的幼儿教育专业。 等成绩那两天,老小紧张得面如土色。 成绩下来了,心里也不踏实,因为她的成绩就在录取分数线上下徘徊,什么样的可能性都存在,这让她更加紧张了,好几夜都没睡踏实,嫩白的脸蛋上长出了三颗硕大的红痘痘。 拿到录取通知书那天,老小没出息地哭了好半天。 九月份,她第一次独自坐火车远行。 其实完全没有必要紧张,爹娘亲自把她送到了火车站,看到她上车才离开的。 到站之后,还有姐姐接站,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其实都算不上是什么独自远行。 不过这是一个开始,以后,老小就要学做一个能够独当一面的成年人了。 孩子们都走了,田小麦心里有点不是滋味儿。 不知道是不是年岁大了,特别容易多愁善感。 看到家里空荡荡的,总觉得说句话都能听到回声。 夏明苏回到家最喜欢往厨房跑,研究各种好吃的,以前四个孩子都在家的时候,每个人吃点就吃完了,现在做出来也没人吃,田小麦不得不把小菜,糕点什么的打包好寄给孩子们。 不能邮寄,或者容易坏的她就往娘家拿点。 苗翠英动不动说这个二闺女没良心,田小麦想着最近也不是很忙,那就多走动走动吧。 这一天田小麦拎着炸带鱼和豆沙包去娘家,走到门口,刚要推门进去,就听到屋子里有客人。 会到苗翠英这里来串门子的人不多,听声音也有点陌生,不像是村子里头的人。 “你一直没跟孩子们说啊?英子啊,我真佩服你,你可真能藏事儿。大牛都死了这么多年了,也没人计较这些,你怕什么呀。” 田小麦顿住脚,一时听愣了。 “姐,你小点声。”苗翠英压低声音提醒道。 姐?田小麦从来不知道她娘还有一个姐姐。 苗翠英是家里老大,下面有一个弟弟,两个妹妹。 弟弟在内蒙古,一个妹妹已经去世了,另一个现在在海南。 第588页 这人可能是苗翠英以前的朋友,年长一些所以就叫她姐了吧。 第529章 黑锅 也有可能是隔得比较远的亲戚,堂姐或者表姐什么的。 田小麦无意间听到两句,感觉她们似乎是在说什么秘密,而且像是个久远的秘密。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田小麦没有离开,也没有让屋里的人意识到外面有人在偷听。 苗翠英的声音这时候传了出来,“我想把这件事带进坟墓里,你也别跟任何人再讲起这件事了。” “放心吧,我嘴巴严着呢。知道这事儿的也就你、我,还有云妹儿了。现在云妹儿过世了,就剩下咱俩了。你不想让人知道,那就不会有人知道。” 田小麦以为这个话题会就此打住,没想到这个女人接着说道:“当初我还以为你会告发那个男的呢。” “告发有什么用啊。”苗翠英说:“我把他搞臭了,我的名声不也毁了。这种事情上,大家对男的永远宽容,对女的永远苛刻。回头他该娶媳妇娶媳妇,该生孩子生孩子,该干嘛干嘛,我怎么办?大牛那脾气,能饶了我?搞不好直接把我灌猪笼了。我害怕被扫地出门,当时我也是没办法。好在一直没也露馅,每次我觉得倒霉的时候,想想这事儿,就觉得老天对我还算不薄,没断了我的活路。” “大牛就没觉得孩子不像他啊?” 苗翠英笑了,“你会这么问,是因为你没见着那几个孩子。你说巧不巧,那三个孩子,跟大牛都有像的地方,而且也随了不少我的长相,尤其是阿杰,就是我儿子,鼻子、额头和嘴巴,都像我,脸型像大牛,所以根本看不出来问题。” “啧啧啧,天可怜见,看你太不容易了,老天爷都心软了。” 田小麦惊讶得嘴巴都张成了圆形,瞧她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原来苗翠英生的这四个孩子里面只有一个是田大牛的,其他三个孩子的亲生父亲另有其人。 田小麦拎着东西悄悄地离开了。 虽然偷听到了这个秘密,但这件事对田小麦的心理上并没有产生太大的情感波动。 通过过往的蛛丝马迹,田小麦理出了整件事。 苗翠英当年应该是被一个男人进行了长达十几年的身体侵犯,并为他生下了三个孩子。 这三个孩子,应该就是她、阿杰,还有菲菲。 苗翠英只独宠大女儿,跟她最亲,对她最好,是因为其他三个孩子的到来源于一场伤害。 看到这三个孩子,苗翠英就能回想起她遭受的侵犯,想起那个野蛮又可怕的强暴者。 田小麦现在终于能理解苗翠英了,孩子是自己亲生的没错。来源于母性的爱不会凭空消失,但孩子的到来却又有着这样的隐情,想爱又没有办法全情地去爱。 这种矛盾,这种纠结,田小麦完全能够理解。 她知道了真相,但她会替苗翠英守住这个秘密,连苏苏她都不会告诉。 然而不知为何,第二天这件事就在村子里面传开了。 苗翠英气倒在床上,不吃不喝。 田娉婷着急忙慌地找过来,揪着田小麦的手腕就往外面走,“娘说想自杀,早上和中午都没吃饭,刚才她拿出一瓶降压药就准备吞,还要我即使发现把药抢下来了,小麦你快跟我过去一趟,劝劝她吧。” 田小麦一边跟着田娉婷往家里跑,一边问她:“昨天家里来的那个人走了吗?” 田娉婷茫然道:“什么人?昨天家里来人了?我不知道呀,昨个我去王家村串门子了,晚上才回来。” “没事。”田小麦也是一肚子的疑问,按说那个女人没必要把多年的秘密捅出去。 可知道这件事的人,就她们三个人。 她没说,她娘肯定不会自己往外说,那结论就很清楚了。 田小麦一进屋就看到苗翠英被麻绳捆在了轮椅上。 田娉婷向田小麦解释道:“我这也是没办法了,临时找不到人看着娘。我要出去找你,就只能把娘绑起来了。” “快松绑!”田小麦走过去解绳子,田娉婷也赶紧过去帮忙。 两个人足足花了十五分钟才把绳子解下来。 田娉婷着急去找妹妹,她又怕绳子会被娘挣脱掉,所以系得都是死扣,特别难解,解得双手生疼。 麻绳质量太好,又粗,剪刀都剪不动的。 苗翠英的情绪又不是很稳定,根本不敢用刀去划,怕划到人。 所以,姐妹俩只能用双手来解了。 苗翠英一动不动地坐在轮椅上,气得鼻孔里不断地喷着气。 勐一听,这动静真有点像犁地的牛。 “娘,都几十年前的事儿了……”田小麦张张嘴,不知道该怎么往下说了。 怎么都觉得这事儿好像没办法劝。 苗翠英气唿唿地说:“是啊,都几十年前的事儿了。藏了几十年的事儿,现在倒被扯出来了,我能不气吗?我都七老八十,快进棺材的人了,还让人背后念叨年轻时候的那点丑事,我这老脸往哪儿搁啊!我怎么去见你爹啊!不……” 苗翠英冷哼一声,说:“不是你爹,是娉婷的爹。” 田小麦:“……” 第589页 田娉婷握着苗翠英的手,说:“娘,你别这样。无论怎么说,小麦都是我亲妹子。” 苗翠英嘆道:“我就是个不招人待见的人啊,我死了之后,一把火给我烧了吧,骨灰什么的也不用捡了,让它随风飞吧,飞到哪儿算哪儿。” 田娉婷为了转话题,便问道:“昨天咱家来的人是谁啊?” 田小麦心想,糟糕,刚才忘了提醒姐别提这一茬了。 苗翠英显得特别激动,“你怎么知道昨天家里来人的?” 田娉婷:“小麦说的啊。” 田小麦不知道为啥会莫名地心虚,立马扯了一个谎,“昨天路上看到一个挺陌生的人,好像不太认识路,我过去问她找谁,需不需要帮忙,她说找你,我就给她指了路。” 苗翠英将信将疑地盯着田小麦,田小麦也不知道娘信没信她的话。 过了半晌,苗翠英说:“你帮我打个电话。” “好,要打给谁?”田小麦说着拿出了电话。 苗翠英念了一串数字,田小麦把电话拨通之后,就递了过去。 “喂,是王姐吗?” 田小麦的心跳突然加快,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她很可能要为这个王姐背黑锅了。 “你昨天直接回家了吧?路上顺利吗?” “恩,我这挺好的,没什么事儿,昨晚上想打电话问问你到家没有,后来给忘了。现在这记性,还不如家里的狗子呢,呵呵呵……” “没什么事儿,闲得无聊就试试这个电话通不通。” “对了,昨天你来的时候,路还好找吧?” “哦,在村口碰到叫大虎的年轻人带你到我家里来的啊。他的确是个挺能干的年轻人。恩恩,那行,没事我就把电话挂了。” 田娉婷低声问田小麦:“咋回事,你为啥要撒谎呀?” 苗翠英把电话直接丢给田小麦,质问她:“你昨天是不是来过家里,是不是听到什么话了?” 田小麦当即否认道:“没有。” “嘴硬!陈姐说昨天是何大虎带她过来的,很明显你跟我扯谎了!”苗翠英咬牙切齿地说:“没想到啊没想到,小麦你心肠这么黑。你是想报復我,你忌妒你姐,你恨我,所以你一直惦记着要报復我!” 田小麦觉得可笑极了,她哪有必要记恨谁,报復谁啊。 现在都过得这么好,她的四个孩子现在都出去上大学了,她至于嘛! “娘,你好好想一想,我有那个必要吗?无论这事儿我知不知道,我都没必要传出去。你说的这个王姐,她为啥突然来找你,她肯定有问题的嘛。你和她以前是不是有过什么矛盾,或者闹过什么不愉快啊?我想,这事儿一定是她讲出去的。” 第530章 老公是给媳妇撑腰的 苗翠英冷笑道:“你咬别人咬得倒快,跟你亲爹一个德行。” 田小麦这么冷静温顺的一个人,听到这句话瞬间火大,起身甩门就走了。 这一切跟她有毛线关系,她本来就是穿越过来的,理这些破事儿干啥?真是有病! 病得不清! 路上的人只见田小麦顶着一头的雷,大步流星地走过。 那些偷偷说闲话的人,立马都闭了嘴,生怕成为靶子被炸到。 夏明苏出门出得早,村里边的事儿他一开始不知道,是田娉婷给他打电话,说了来龙去脉,他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 夏明苏提早下班回到家,推开卧室的门,看到媳妇正坐在窗前看书呢。 屋里点了香,佛手柑和铃兰混合的味道很是好闻。 小桌上放着一杯白菊茶,此时还冒着热乎气。 田小麦的头髮还没干透,夏明苏走近她,闻到她身上散发着沐浴露、乳液和身体乳的香味。 “洗过澡了?”夏明苏坐到田小麦对面,淡淡地问道。 田小麦抬头看了眼表:“你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早?还不到五点呢。” 夏明苏拿起杯子喝了口茶,轻描淡写地说道:“没什么事,就先回来了。” 田小麦眼珠子一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我姐也是的,什么屁事都跟你打小报告。” 夏明苏笑道:“看你这么悠然自得,又是点香,又是泡茶,又是看书的,我好像的确没必要回来。” “这点事儿不至于,气也就气五分钟的,不会往心里头去。”田小麦把茶杯抢过来,说:“想喝自己泡去!” “回来再喝!”夏明苏起身,走过去把田小麦也拉了起来。 “去哪儿?”田小麦问。 夏明苏:“找你母上大人。” “找她干啥?去了也是看人家的白眼。”田小麦实在是不想再看到苗翠英,也不想听她说任何话了。 那些话听得不至于伤心,但是很烦心。 “老公是干啥的,就是这种时候给媳妇撑腰的!”夏明苏拉着田小麦的手,说话的功夫已经下了楼梯走到院子里了。 出门的时候碰到夏大海。 “你们兴沖沖的,这是去哪儿啊?” 夏明苏说:“陪小麦回趟娘家,一会儿就回来。” 第590页 “哦……”夏大海望着儿子和儿媳妇远去的背影,轻轻地笑了一下。 真好,遇着事儿了能一块儿面对一块儿处理。 身边要是有个合心意的伴儿,人生中的各种坎儿看起来都能顺眼不少。 不像他,在外头一直孤零零一个人。若不是有几个好哥们在身边帮扶着,那些年估计都过不来。 夏明苏一进丈母娘家,二话不说就推着苗翠英的轮椅进了里面的房间。 苗翠英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在卧室里头了。 “明苏?你这是干啥?” “娘,我有话要单独跟您说。”夏明苏站在苗翠英面前,身上带着强大的气场。 苗翠英一直都很喜欢二女婿,因为你在他的身上挑不出毛病。 客观地来讲,这场婚姻,绝对是她闺女高攀了。 “什么话非要跑到屋里头来说,搞得神神秘秘的。”苗翠英不想在晚辈面前失了姿态。 你不明就里地把我推进房间,这种举动,怕是有点不太尊重人了。 苗翠英没给女婿太多好脸色,但也没摆脸子。 “今天村里头传的事情,我一早就知道了,大概在我十五六岁的时候。” 苗翠英不敢相信,“这怎么可能?知道这件事的人没有几个,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个世界上本就没有秘密。”夏明苏说:“是我娘告诉我的,王家村知道这件事的人,还有很多。” 苗翠英的手死死地扣着轮椅,原来只有她以为自己把秘密保守得很好,一度还庆幸来着。 呵,真可笑。 当了小丑,还以为别人没看出来。 “你大牛叔,应该不知道的吧?”知道的话,绝对不可能闷不吭声,他一定不知道,苗翠英对自己这样说道。 夏明苏打碎了她的幻想,“大牛叔一直都知道。” 苗翠英觉得眼前一阵阵发黑,饺子的咸味涌上来,齁得她嗓子眼疼。 她对夏明苏说:“你给我倒点凉水过来。” 夏明苏走出房间,只见田小麦倒好了水,正朝自己走过来。 田小麦嘿嘿一笑,她承认她刚才扒门缝偷听来着。 夏明苏接过水杯,回到卧室里。 苗翠英一口气喝掉一整杯的水,夏明苏很怕自己的话还没说完,丈母娘就要去上厕所。 因为苗翠英腿脚不好,轮椅碍事,上趟厕所很花功夫。 夏明苏尽量挑重要的说,想着早点说完早点回家做饭。 “我娘说,这件事是那个男的讲出来的,当时有多少人知道不太清楚,反正数不过来,所以今天是谁把这件事传开了,没法下定论。不过最不可能的人就是小麦了,我觉得娘心里肯定也明镜着呢。再怎么说,她都是您闺女,这些年也没离开村子,她做事每一件都做得妥妥帖帖。即使她昨天听到了什么,她也只会藏在心里边,不会跟任何人讲,因为她跟我都没提起这茬。下午我在医院,接到娉婷的电话才知道发生了什么,您觉得小麦会跑出去散播这种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吗?这事儿讲出去,对她有什么好处?” “行了,你回吧。”这是苗翠英最后的答覆。 夏明苏:“娘……”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你去把小麦叫进来吧。”苗翠英深深地嘆了一口气,她承认,女婿说得字字在理,是她考虑得不够周全,讲话太刻薄,做事太武断了。 田小麦进去呆了一分钟就出来了,出来的时候,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 “姐,我们这就回去了。” 田娉婷笑着摆摆手,“回吧回吧。” “我娘跟我道歉了,说不该无缘无故地怀疑我,说自己把话说重了。”田小麦挽着夏明苏的胳膊,歪头看着他,“原来你一早就知道,那你怎么不告诉我呢?” “告不告诉你,也不影响什么,而且我一直也没想起来这件事。”夏明苏说的是实话,每天有那么多美好的事情需要做,有那么多甜蜜的话要讲,哪里排得到这种远古的事情啊。 “结婚的时候,你娘竟然没拿这个藉口给我娘难堪,看来你娘做人的底线还是有的。不过也有一种可能,她大概是觉得这种事儿由她嘴里说出来,掉价,不希望这种烂事儿跟她扯上关系。是吧?苏苏,你觉得呢?” “翻篇吧!”夏明苏不想再反覆讲这件事儿了。 田小麦:“好,翻篇!” 日子是往前过的,就别总回头了。 总回头容易得颈椎病。 吃完晚饭,夏明苏在客厅里陪老爹看新闻,田小麦先回了房间。 父子俩就国际形势聊了聊,扯出一点歷史,发表了下各自的见解,又对国内的经济发展提了提想法。 反正是想到什么就掰扯两句,也不论对错,不求深度。 都不是在口头上较真的人,随口闲聊罢了。 看时间差不多了,夏明苏准备回屋搂媳妇睡觉去了。 这时候来了一通电话。 夏明苏接起来一听,声音有点熟悉,但想不起来是谁了,好像是家里边的亲戚。 “明苏啊,记不得我了吧,我是你二伯夏建功啊!” 第591页 夏明苏一边朝老爹招招手让他过来听电话,一边对着话筒打着招唿,“二伯,您身体还好吧?” “挺好的,你爹在家吧?”夏建功声若洪钟,夏大海在边上都能清楚地听到他讲的话。 “喂,你说话声音能不能小点,我隔老远就听见你叫唤了。”虽然近几年联繫的少了,但小时候哥俩的关系最好。 他们的个头和身材都差不多,所以衣服都混着穿,连裤衩子都穿同一条。 第531章 我羡慕你儿子 “我说话就这动静,你爱听不听。”夏建功就这脾气,没事儿的时候看着就像一个暴脾气的人,可一旦碰到事儿了,比谁都沉稳。 “我不听,你就不说了?这不得把你急死啊!”夏大海对着话筒哈哈大笑起来。 “你最近过的不错嘛,听你笑的动静就知道日子过舒坦了。”想起前些年,隔着电话都能看到夏大海拧着眉毛,板着臭脸的样子。 夏大海:“舒坦,当然舒坦了,你羡慕啊?” 夏建功:“我不羡慕你,我羡慕你儿子。” “我儿子,明苏啊?他有什么可羡慕的?”夏大海朝儿子看过去,发现夏明苏正在看他呢。 夏建功说:“这个月我就把离休的全部手续办妥了,以后再也不用管这边的事儿了。我打算去北戴河养老,到北戴河之前,我去看看你吧,都多少年没见了。” “行啊,你来呗,我给你铺好红毯,带着儿子和儿媳妇热烈欢迎领导视察。” “什么领导啊,你别跟我扯这些。”夏建功提醒道:“我就在你家里呆一天,不打算到村子里面瞎熘达了,你也别告诉别人。别弄出动静,我想悄悄地回去。” 夏大海笑道:“搞得跟做贼似的。” “我就去看看你,见一下明苏和你赞不绝口的儿媳妇,再跟你说件重要的事儿,其他的就没别的了。让明苏给我做点好吃的,听说他做饭做得很好啊。” 夏大海没把话筒贴到耳朵上,而是隔了大概一拳的距离。 这么做,是为了保护耳膜不受损伤。 “什么重要的事儿啊?你先透露一下。” “好事,给你们送大礼的。”夏建功把话说一半留一半,让人心痒痒的难受。 夏大海知道问不出更多的细节,只道:“你具体哪天到这儿啊?” “后天晚上,到时候我给你电话,你到村口来接我。” 兄弟俩约定好之后就挂了电话。 为了迎接夏建功,田小麦找了几个人过来把屋前屋后,各个房间、里里外外全部做了一遍大清扫。 真算得上隆重的了。 田小麦问夏大海:“给二伯留哪个房间比较合适呢?” 夏大海想都没想,就说:“不用给他准备房间,他跟我睡一屋就行。他就呆一天,我得拉着他聊个通宵。” “这样啊,那我知道了。”田小麦把全新的洗漱用品、毛巾、浴巾、拖鞋等装进一个小提包里,回头夏建功去哪个屋,她直接拎进去就行。 夏建功来了之后,对一切都赞不绝口。 村子变化真大啊,路修好了,房子也盖起来了,不赖不赖。 你家的房子设计得真好,美观,有品味。 大海你吃什么补品了,脸色这么好,换发第二春了啊? 明苏真是一表人才,有我当年的风范,内外兼修,后生可畏! 我侄媳妇也是巾帼不让鬚眉,听说事业做得风生水起,很能干嘛。 瞧瞧,日子过得多块,转眼你们的孩子都年大学去了。 …… 晚饭很丰盛,基本上都是夏建功喜欢吃的。 菜单是夏大海写的,夏大海对自己二哥的口味和喜好了如指掌。 夏明苏对着菜单一个个做下来,没有擅自进行什么创意的发挥。 田小麦扫了一眼桌子,几乎都是肉菜,鸡鸭鱼肉俱全,烧鹅、乳鸽……就没有哪一盘里头是全素的。 明苏的二伯真是个食肉动物啊,厉害了! 有肉,就必然得喝酒。 回老家了,凤家酒坊的高粱酒必不可少。 往常四个人吃饭,最多两坛就足够了,一般都喝不完。 然而今天田小麦看到客厅的茶几上摆了四坛,桌上还有一坛。 这一小坛就是两斤,加起来一共十斤,即使是为了预备着,也太夸张了一点吧。 结果吃到一半,田小麦才知道夏建功是酒神,千杯不醉的那种。 一个人喝上五六斤完全不是个事儿。 夏大海喝了差不多一斤的时候,就有些醉了,他一醉话就多,“你们二伯的身体跟一般人不一样,特殊的地方可多了。比如他的舌头能折出好几个弯,不信让他给你们表演一下。” 夏建功在小辈面前也不拿架子,弟弟提到这茬了,便伸出舌头,表演了一下“口吐莲花”。 田小麦以前只在网上看到过,此时亲眼见到,还觉得挺神奇的。 夏大海见到熟悉的莲花,笑得后槽牙都能瞧见了。 夏大海:“他的胳膊能朝后边打弯,就跟骨折了似的,看着可吓人,这个就不让他表演了,省得影响食慾。” 第592页 夏建功笑道:“看来你还没醉彻底,还知道不能影响食慾。” “谁说我醉了?晚上我要拉着你叙旧的,聊通宵,醉了那哪儿成?!” 第532章 明苏的不就是你的 夏建功:“那你赶紧吃点菜醒醒酒吧,一会儿真醉倒了,想说的话没跟我说上,明天又该拉着我不让走了。” 田小麦起身去厨房沖了碗蜂蜜水拿给夏大海喝。 晚饭吃到了十一点,菜还剩下不少,但酒全部喝光了,一滴都没剩。 夏建功去洗手间的时候,田小麦问夏明苏:“你喝了多少?” “最多半坛吧。”夏明苏反问田小麦:“你呢?” 田小麦眨眨眼,“我也最多半坛,你二伯一下子喝了六七斤啊?完全看不出来。” 夏明苏:“我二伯平时不怎么喝酒,酒量不是练出来的,他靠的是天分,分解酒精的能力是常人的好多倍。” 夏大海喝完蜂蜜水之后,又喝了一杯牛奶,饭后夏明苏还给他泡了一杯醒酒茶,不仅醒酒,还提神。 靠这个茶支撑一个晚上,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你们赶紧上去休息吧,不用管我们两个老头子了。桌子也不用收拾,明天早上让小森的媳妇来弄吧。”夏大海把儿子和儿媳妇赶到了楼上。 夏建功年轻的时候当过狙击手,熬夜的功夫一流。虽然年岁大了,近些年都是早睡早起,但偶尔熬一晚上,完全不在话下。 兄弟两人越聊越兴奋,丝毫没有睡意,连个哈欠都不带打一个的。 他们觉得没说两句呢,鸟就开始叫了,鸡也跟着打鸣。 夏大海:“天都亮了,说说吧,你这次来想说的重要的事儿是什么?” 夏建功还在卖关子,“这事儿我不能单独跟你讲,得等你儿子儿媳妇都在的时候说,跟他们也有关系的。” 夏大海:“你这人吶,没意思。” 田小麦起来晨跑,听到房间里两人讲话的声音,由衷地竖起了大拇指,还真是聊了个通宵,俩老头子真有劲头。 夏明苏开车载着全家人去镇上吃的早饭,他们包了一个雅间,把早餐吃成了下午茶的气氛。 夏建功从随身的黑皮包里拿出几份文件放到桌子正中间,对夏大海说:“我在北京住的这个四合院,是咱爹的,一直都在他的名下。之前他让我全家老小在那里住,也没提过户的事儿,更没说以后要把这房子给我。前几年他去北京的时候来找我,跟我说准备把这个房子留给明苏。” 夏大海:“留给明苏?” “恩,他知道我退休之后打算去北戴河养老,想离北京这边的关系远一点。” “……”夏大海想不通,你不住,你儿子不还在北京工作呢嘛,爹怎么会想着把房子留给明苏呢? 明苏在老家这边有宅有地的,怎么会突然想着把北京的四合院留给他呢? “我刚开始也觉得有点纳闷,爹对咱们几个一直一视同仁,无论喜不喜欢,无论中间发生过什么争吵,他都不会偏心。所以我问他了,这个想法怎么来的,为什么要把房子给明苏。他告诉我说,他跟明苏的娘做了个交易。” “什么交易?”夏大海问。 “当时爹为了撮合明苏跟小麦,他用北京的四合院说服了明苏他娘。”夏建功轻笑道:“大海啊,你媳妇是真厉害。她盯着咱爹订了遗嘱,把北京这四合院的归属讲得清清楚楚,谁想耍赖都没用啊!为这事儿,我媳妇跟我吵了好些日子。哈哈哈……吵也没用啊,律师都请了,签过字的,具有法律效力,咱们只能老老实实地执行了。咱爹的房子,我也不抢,说实在的,他也给我留了不少好东西。我不想算那么清楚,大哥走的早,咱几个都过得不差,多点少点,不就那么回事。” 夏大海低着头,没吭声。 夏建功看向夏明苏,说:“这个礼拜你抽个时间去趟北京吧,咱们把手续过一过。这是你爷爷留给你的房子,你收好喽,以后你想怎么处理它,就随便你啦。” 夏明苏只淡淡地应了一声:“好。” 夏建功拍拍弟弟的肩头,说:“怎么样?我说这次是来给你们带礼物的吧,这礼物不赖吧?准确说,是咱爹给你的礼物。” 夏大海纠正道:“不是给我的,是给明苏的。” 夏建功:“明苏的不就是你的。” 夏大海摇摇头,“我的是他的,他的我不要。” 回家之后,田小麦看了夏建功给他们的那一沓资料。 “二环的四合院……” 天吶,占地四百平方米的标准四合院,这也太壕了吧。 无论是夏六爷的撮合,还是王喜弟的阻拦,现在来看,获益的人都是她田小麦! 第533章 夏明苏!你故意的! 周末田小麦跟夏明苏一块儿去的北京,手续很简单,签几个字就行,中间的各种小环节已经有相关的专业人士提前给办妥当了,不需要他们多操心。 去看房的时候,田小麦抑制不住地激动。 一想到十年后,二十年后,北京的这个地段,这样一套高规格的四合院,得值多少钱啊。 第593页 想想都觉得这房子根本不是给人住的,而是用来瞻仰的。 在这个四合院里最早住着什么样的人家,在这里有过什么样的歷史田小麦不清楚,但她相信这里的一砖一瓦都藏着或悽美或悲壮或温情的故事。 夏明苏和田小麦坐在北房门口的石阶上,仰头望着盘旋而过的鸽子,久久没有说话。 夏建功带着一家老小去了北戴河,他们把东西收拾得很干净,什么都没有留下。连一把扫帚,一张废纸都瞧不见。 夜幕降临,初冬的晚风格外凛冽,田小麦抱紧自己,靠在夏明苏的身上。 夏明苏揽着她,低声问道:“你喜欢这里吗?” “要说实话吗?” 田小麦这么一说,夏明苏就知道她是喜欢这里的了。 “喜欢的话,要不要搬过来住?”夏明苏垂眸望着田小麦,刚刚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变成了一团白雾,渐渐地飘散在了夜色之中。 田小麦从未想过要搬这么远来住,很快大城市的雾霾就开始重了,按照更长远来看,竹溪村才是最终的归属地。 可要是住在这样的四合院里,别说是雾霾了,毒气弹也不在话下啊。 田小麦觉得自己俗了,之前还信誓旦旦地说什么扎根贫困地区,为人们服务。 现在为了物质生活,为了自我享受,小心思竟然动摇成了这样。 夏明苏起身把田小麦拉起来,说:“起来活动活动吧,风大,别感冒了,你去屋里待会儿,我出去一趟。” “你去哪儿,我跟你一块儿。”田小麦牵住夏明苏的手,她一开口冷风就打到了牙齿上,嘴唇止不住地发抖。 坐着不动的时候还好,勐地突然站起来,便觉得愈发的冷了。 夏明苏俯身亲了亲田小麦的额头,温柔地说:“听话,到屋里避避风,我去买点吃的。” 田小麦望着夏明苏疾步走出四合院。 黑夜中只剩下了她一人,隐蔽处似乎还有只小野猫。 田小麦抱紧自己走进正房,刚进来的时候觉得暖和多了,但她还是忍不住跺跺脚以寻求更多的温度。 原以为会掀起一些尘土,但仔细一瞧,屋子里边很干净,并没有太多的灰尘。 小野猫小心翼翼地踩着猫步走过来,站在门槛前,探寻地望着田小麦。 田小麦蹲下身,朝小野猫勾勾手指,轻声唤道:“小猫猫,你也进来避避风吧。” 小野猫歪着头,似乎在琢磨田小麦话中的意思。 “你是不是饿了呀?晚上你住在哪里呢?会不会很冷啊?你是公的还是母的呢,有宝宝了吗?” 田小麦絮絮叨叨地说着,也不知道是哪一句话让小野猫放松了警惕,让它跨过了门槛,来到了房间里。 小野猫蹲在田小麦的脚旁,任由田小麦给它抓痒。 夏明苏回来的时候,小野猫喵得一声就跑没影了。 “刚才我好像看到什么东西从眼前飞过去了?难道是我眼花了?”夏明苏从兜里拿出几根蜡烛一一点燃放到了地上。 烛光照亮了房间,不知为何,蜡烛的光亮永远比电灯照出来的光更显浪漫。 田小麦望着跳跃的火苗,说:“是一只小猫,你突然进来把它给吓着了。” 夏明苏把刚买来的毯子铺到地上,便和田小麦一块儿坐在了上面。 一人捧着一碗热乎乎的炒肝,手心热了,胃里也热了。 田小麦笑着说:“咱俩真奇葩,不赶紧回酒店洗澡吃饭,跑到这儿黑灯瞎火的地方挨冷受冻。你说怎么就这么不凑巧呢,你二伯一走,线路就坏了。” “大概是为了迎接新的主人吧,一切都是崭新的。”夏明苏能理解为什么二伯走的时候把所有东西都处理了,他不过是想消除掉曾经留在这里的痕迹而已。 这是对新主人的尊重,也是为了跟这座四合院做一个彻底的告别。 田小麦咬下一小块炒饼,用手捏碎了放到地上,想让小野猫过来吃。 小野猫围着他们转了几圈,它盯着那炒饼看了一会儿,远远地吸了吸鼻子。 “你猜,它会过来吃吗?”田小麦没有养过宠物猫,乡下的猫都散养在院子里,是为了逮老鼠的,从来不让它们进屋,也从来不会抱在怀里跟它们玩闹。 “不好说,这种问题得问一一。”一一是动物专家啊,她看猫的眼神,看猫的尾巴和猫的形态,就能猜出它的心理活动和变化。 想起闺女,田小麦露出了慈爱的笑容。 吃完炒肝之后,他们依偎着坐在烛光环绕的毯子上。 夏明苏问她:“想好了吗?要不要搬过来?” 田小麦盯着她和夏明苏扣在一起的两只手,说:“我觉得,这件事不能由我一个人决定。还是全家人进行投票吧,少数服从多数。” “好。”夏明苏说:“两个选项,四合院和竹溪村。我选四合院。” 田小麦:“……” 这么快就想好了?太快了一点吧,不应该纠结一番的嘛。 夏明苏吻着田小麦发间的清香,淡笑着说道:“你慢慢想,也许你的决定改变不了最后的结果。” 田小麦坐直身子,看向夏明苏,“什么意思?你觉得他们的意见会很统一?” 第594页 夏明苏点点头,当田小麦说要通过投票的方式进行最后的决定时,他就知道了结果。 夏明苏摸了摸田小麦冰冷冷的脸蛋,说:“你身上都冷透了,咱们回酒店吧。” 直到他们离开,小野猫都没有去吃地上的炒饼。 田小麦想着,小猫饿极了就会吃的吧。 可能它不喜欢炒饼的味道,但是有口吃的总比饿着好。 回到温暖的酒店,田小麦跑去蒸了个桑拿,夏明苏则在房间里简单地沖了个热水澡。 他还得打几个电话,沟通一下工作上的事情,所以他洗得很快,想着在田小麦回来之前就把工作电话打完。 田小麦蒸了半个小时左右,直接在公共浴室里洗了澡,前后花去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等她回到房间时,处理完公务的夏明苏正在看电视。 小桌上摆了很多吃的,是夏明苏从酒店餐厅里点的夜宵。 “电视下面的柜子里有碟片,你挑个电影来看吧。”夏明苏走下床,倒了两杯红酒。 他扭头看向蹲在地上正在挑碟片的田小麦,问她:“你想在这边吃,还是想在床上吃?” 田小麦闷头找着碟片,毫不犹豫地说:“在床上吃。” 夏明苏把吃得全部转移到了床头柜上,又把被子捲起来堆到床头当靠背,随后在床上铺了一个酒店用来铺床脚的厚单子,以防吃东西的时候弄脏了床单。 有素质的人就是这么讲究,做事从来不靠什么强制性的约束,全靠自觉性。 田小麦问夏明苏:“狮子王,成吗?” “成!”媳妇想看啥都成。 电影开始了,田小麦一边吃着芝士蛋糕一边念着,“大半夜吃这个,真是太罪过了,罪过啊罪过!” 田小麦刚把芝士蛋糕吃完,夏明苏就递过来一叠冰凉凉的羊羹。 在温暖如春的房间里,穿着舒适的睡衣,吃着爽口清甜的羊羹,简直太享受了。 《狮子王》田小麦看过不下十遍了,但每一次都会看得格外投入,看到泪流满面。 她被辛巴吸引着,忘记了食物的热量,不断地接受着夏明苏的投喂,直到电影结束,她才意识到,肚子已经被她吃得熘圆了。 “夏明苏!你故意的!” 第534章 做做运动消消食 田小麦咆哮着,“你知道中年妇女减肥有多困难吗?你这个干吃不胖的怪物!” 夏明苏笑眯眯地看着田小麦,轻声哄道:“偶尔吃一次,没关系的。” 田小麦撇撇嘴,往床上一躺,说:“睡觉吧,困了。” 吃得太饱,果然容易犯困。 下午在四合院里吹了太多冷风,蒸完桑拿之后,脸蛋和耳朵一直发烫。 又在不知不觉中喝了小半瓶的红酒,整个人都有点发软。 夏明苏把吃完的盘子什么的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就爬上了床,他把大掌放到田小麦的肚子上轻轻地揉着。 圆滚滚的肚子真好摸呀,又软又滑,跟婴儿的小脸蛋似的。 夏明苏咬着田小麦的耳朵说:“咱们做做运动,我帮你消消食啊?” “用不着,小心我吐你一身。”田小麦挪走夏明苏的手,转了个身。 她是真困了,没有那个兴致。 夏明苏从后面搂着田小麦,略显失望地嘆了口气,他从来不会硬来,如果媳妇不乐意,那他就忍着呗。 忍着的结果就是,田小麦感受到了他身体的变化。 中年妇女不仅容易发胖,还容易心软,真要命! 田小麦在夏明苏的怀里转了个身,人刚转过来,还没躺稳呢,双唇就被攫住了。 激情点燃就在一瞬间。 折腾了好一阵子,翻来覆去,各种姿势。 结束的时候,田小麦果然不觉得撑了。 床上运动对体力和内力的消耗果然都很巨大,这食儿消得真够彻底。 两人躺平,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去酒店餐厅吃的早饭,田小麦突然想起来四合院里的那只猫,便问夏明苏:“昨天你出去买晚饭买蜡烛的时候,有没有碰到看起来特别和善特别善良的店家?” 夏明苏:“怎么突然问这个?” “我想找个人去餵猫,我跟猫一直都没什么缘分,路上的猫从来不靠近我,昨天那只,难得有眼缘。如果咱们以后搬过来的话,我想养着它。名字我都给它取好了,叫公主。” 夏明苏:“它是公猫还是母猫啊?” 田小麦:“不知道,昨天屋里黑,我跟它还有点距离,没看清楚。” “如果是公猫,咱们叫它公主,它能乐意吗?”给动物取名字,也不能太随意了吧。 “反正它也听不懂。”田小麦想了想,说:“那就这样,如果是母猫,就叫公主。如果是公猫,就叫主公,挺好的吧?” 夏明苏喝着小米粥,勾唇笑了笑,你高兴就好。 他们给卖炒肝的老闆娘留了一点钱,让她每天去门口放点吃的。 老闆娘答应得很痛快,但她拒绝了田小麦给她的钱。 “猫能吃多少啊,我做饭的时候给它匀出来一点就得了。回头你们多来光顾我的生意就行,大冬天这些流浪的猫猫狗狗确实挺可怜的。零下十几度的天,不少都熬不过去。” 第595页 炒肝店里还卖腊肠,田小麦就买了十斤,当做感谢。 “回头我们搬过来的话,一定光顾你的生意。” 田小麦觉得这两天她和苏苏好像一直不停地在说,搬过来之后怎样怎样。似乎他们已经决定要搬到北京,要搬到这处四合院了一样。 回到家之后,田小麦立马给孩子们写了信,说了一下四合院的情况,搬还是不搬,全家人都要投票。 这是继捐不捐骨髓之后的第二次家庭投票。 一一的回信是最先到的,洋洋洒洒两页纸,龙飞凤舞的字迹,跟她的性格还真像。 田小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看完之后就陷入了沉思。 “她不同意?”这个结果在夏明苏的意料之中。 田小麦点点头,“不仅是不同意,还把咱俩教育了一通。信你自己看吧。” 夏明苏摆摆手:“我不看,挨训的话你看看就得了。” 田小麦:“……” 老夫老妻的,有难要同当啊。 算了,还真没必要看。一一是那种视金钱如粪土,把理想看得比天高的理想主义派。 这孩子跟普通人不一样,思想原本就跟大家不在一个境界上,会有这样的想法,很正常。 在她看来,举家北上去住四合院就是投奔更好更舒适的物质生活,这会让人很快腐败堕落,意志消沉。 一一的想法有些极端,但说得也不是不对。 人过了四十之后,确实容易怠惰。 田小麦不得不承认,在走进四合院之后,她的确萌生了从繁忙的工作中抽身好好享受一下生活的想法。 在庭院里植树栽花,在池子里养上几条锦鲤,每天逗个鸟,撸撸小狗小猫,和苏苏一起坐在阳光下喝杯清茶,看看书,听听歌。 过一过闲云野鹤的生活,后半生做一下减法也很不错。 第535章 再次见面.余生请多关照 田小麦这样想着,却又觉得自己十分可笑,非常矛盾。 就像一一在信中所说的,闲云野鹤的生活,不是应该在乡间田野吗? 想养鱼,这里的池塘更大。 到处都是肥沃的土地,以前的荒山已经被开垦得非常肥沃了,随便你想养什么样的花,种什么样的草。绝对花团锦簇、绿意盎然。 漫天的小鸟,叽叽喳喳,悦耳动听,余音绕樑。 一窝一窝的奶猫和狗崽子,随便你挑,领回去放身边养着打扮打扮就是萌宠。 …… 为什么要费劲巴拉地跑到大城市的市中心里过佛系的生活呢? 这不捨近求远、捨本逐末吗? 说到底,还是因为骨子里就觉得四合院更高级,更有底蕴,更有格调,让人更有享受的心情。 物慾啊,实难抗拒。 不过确实存在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虽然乡村本身更接近自然,但田小麦只要人在竹溪村,就会有许多工作找上门来。 果园出现问题,还是加工厂出现问题,抑或草药种植上出现问题,相关负责人都会过来找她商讨。 她躲不开也逃不掉,时间长了,就难免疲惫和厌倦。 说实话,田小麦没有太大的野心,对现状,她已经足够满意了。 弘文、弘武和老小的回信陆陆续续地也到了,他们三个人的意见倒很一致,理由也大同小异。 弘文在学校的汇报演出中被一个戏曲老师看中,提前钦点他去北京的一个戏剧团。等他一毕业,就要直接到北京工作了,所以自然希望爹娘都去北京。 弘武呢,听说哥哥毕业之后要去北京,也就从师哥师姐和老师那里打听了一下北京那边有没有什么合适的工作。虽然他现在还没定下来,但去北京是肯定的。 他们哥俩从来没有分开,以后也不会分开。 老小交了一个男朋友,家是北京的,如果婆家和娘家都在北京,那岂不是很完美吗? 最后,投了贊同票的人已经超过了半数,所以无论田小麦和夏大海同意还是反对,都不影响结果了。 夏大海不想离开老家,“你们去你们的,我在这里看家多好。干嘛非要拉着我这个老头子一块儿跑那么远的地方嘛!” 田小麦哄道:“少了您,咱家就不完整了。北京您不是挺熟悉的嘛,听说也有不少朋友在那。就当过去玩玩了,住得实在不舒心,我再送您回来。” 夏大海笑着说:“你呀你呀,竟给我下套。” 都说人岁数大了,就得乖乖听年轻人的安排,要不然会招嫌弃招讨厌的。 夏大海不想给年轻人找麻烦,最后也只能点头了,“行吧,我听你们的。” 年初就决定了搬家,半年之后田小麦和夏明苏才把所有的工作安排好。 在春暖花开,不冷不热的五月底,他们动身北上,搬进了四合院。 小野猫被照顾得很好,炒肝店的老闆娘每天早晚都会到四合院门口放点吃的,小野猫也就一直在附近活动,并未离开。 田小麦逮住它,好好地辨了一下它的性别。 “苏苏,他是一只公猫呀。” 夏明苏笑道;“还好你给它取了一个备选的名字。” 田小麦握着猫猫的爪子跟它打招唿:“主公,你好!再次见面,余生请多关照。” 第596页 主公瞅了瞅田小麦,慵懒地打了一个呵欠,似乎对自己的名字并不喜欢。 “喜不喜欢你都是主公了,要从我这里讨到好吃的,你就得接受这个名字。”田小麦兇巴巴地说道。 夏明苏摇摇头,“猫高冷着呢,你这么对主子,是不对的。你得顺着它,否则它会折腾死你。” “嘁……”田小麦表示不屑。 事实证明,夏明苏比她更了解猫这种生物。 当天晚上,主公就把他们的床给尿湿了。 田小麦教训了主公一顿,主公假装可怜,第二天却照旧跑上床给你一泡。 满屋的骚气,实在让人无法忍受! 田小麦当即决定把猫赶出房间。 “还是让它出去过野生生活吧,我真不适合养猫。” 夏明苏是无所谓,只要不把他赶出去,怎么着都成。 一一听了这件事,反应比较大,她瞬间就炸了,对着话筒一阵咆哮,“你们怎么能这样呢?!说养就养,说扔就扔,太不负责任了!” 田小麦辩解道:“也不是扔了,只是让它在院子里而已,每天好吃好喝地供着呢。” 一一依旧非常不满,“人类啊,都会给自己找藉口。如果它不是一只猫,而是一个小婴儿呢,你们也会这样对待吗?不会的吧?你们总觉得人类比其他动物高上一等,真是太自以为是了!领进屋的猫都是招财猫,你把它丢出去,是会倒霉的!” “……”田小麦纳闷,这孩子接受了高等教育之后,怎么还迷信上了。 “娘,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它们听不懂人类的语言,但是它们能够领悟的情感,能够看清的真相,不会比人的少多少。”一一说完之后,轻轻地嘆了一口气。 母女俩的通话气氛瞬间变得有些沉重。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听你的,把主公重新请进屋里来。”田小麦没有深思过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但她被一一刚才的话震动了。 对任何一种生命,即使是一颗小草,人类都没有权利随意地对待。 你怎么对待它,它便会怎样对待你。 田小麦在闺女这儿上了一课。 这通电话之后,一一写了一封长信,详细地记录了猫的各种习性和养猫的各类注意事项。 田小麦收到信之后,认真地读了好几遍。 之后她带着主公去宠物医院打疫苗做体检,教它到指定的地点解手,还给它弄了一个猫窝,让它在自己的窝里睡觉休息。 田小麦像照顾一个不听话的小孩一样照顾着这个小东西,虽然时常会被气到七窍生烟,但大多时候,田小麦揉着猫的小脑袋,看它满地打滚的样子,都会有一种温暖而幸福的感觉。 正厅里摆了两盆一模一样的富贵竹,主公经常跑到左边的那一盆富贵竹里撒尿。 田小麦教训了它好几次,它都不听。 最后无奈也只能随它去了。 结果,两个月之后,被主公尿过的那一盆富贵竹长得格外茂盛。 另一盆里的富贵竹都有些发黄了,被主公关照的这一盆却郁郁葱葱的快要爆盆了。 田小麦把主公抱到发黄的富贵竹面前,认真地对它说:“你也照顾照顾这一盆,要差别对待也不能这么过分啊。两盆相差这么多,摆屋里也不好看,是不是呀?” 主公高傲地瞥了田小麦一眼,嗖地一下,跑到对面的富贵竹盆里惬意地撒了一泡尿。 “唉……随你去吧。”田小麦无奈地摇摇头,看来这一盆得换掉了。 萌生这个想法的瞬间,田小麦突然想起了一一说过的话,她意识到花花草草也是有生命的,不能轻易地放弃,便决定给它施点肥料看看有没有效果。 以前做任何事,注重的都是效益。 现在做事情,更多的是想到要尊重每一个生命,尊重每一个个体。 说到底,是尊重自己。 转变了想法和思维模式之后,田小麦发现整个人都变得轻快了,也更容易感到快乐了。 七月初,孩子们都来了北京。 原本他们都有其他的计划,后来弘文跟弟弟妹妹们沟通了一下,觉得应该去北京看看爹娘,也看看家里的新房子,全家人团聚一下,还能给娘过个生日。 弘武跟老小一听就答应了,只有一一不乐意,说她忙没时间,最后因为天天的劝说,她才勉强同意了。 第536章 我们还没到那一步呢 一一把天天也拉到了北京,她不是粘人,她只是需要身边有一个可以聊高智商话题的人,否则她会无聊到发疯。 还没进四合院,只是站在门外,一一就感受到了一股厚重的力量。 “啧啧啧,住在这里也不怕折寿……” 最先听到动静的是主公,它飞奔向一一,蹲在一一的脚边求宠。 田小麦听到动静走出来,就看见主公满地打滚撒娇的样子。 “你是不是往身上抹母猫的尿了,它怎么突然这幅德行?”每天伺候这小畜生的是她好不好,怎么对陌生人这么热情? 简直没天理了! 一一把主公抱在怀里各种揉捏,主公舒服得直哼哼。 田小麦真是没眼看了,她转个身走过去招唿天天,“一路上挺累的吧,赶紧进屋歇歇。” 第597页 “还好,不累。”天天跟在田小麦身后,踏过门槛走进去,把行李放在门边,就过去喝茶了。 夏大海整天不见人,没到晚饭的点他绝对不会回来。 夏明苏在后厨忙活呢,晚上全家人就能聚齐了,他得做上一大桌好吃的,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吃顿团圆饭。 能在春节以外的时间这样聚一次多难得呀,以后这样的机会估计是越来越少了。 一一在院子里喊道:“娘,他们几个呢?非要让我回来,结果一个个的,都比我晚,什么情况啊?” 田小麦:“电话里只说下午到,他们怕我和你爹过去接站,所以没告诉我们到站的时间。” 一一抖着小眉毛,撇嘴道:“真是爹娘的小棉袄,这么贴心。” 田小麦往厨房走的时候,瞅了眼一一魔抓之下的主公。 原来这猫一直在装高冷啊,骨子里其实就是个二傻子,那口水流的,那白眼翻的,田小麦忍不住捂上了眼睛。 “别逗猫了,回屋里喝点茶歇歇,把天天一个人放屋里不好,你去陪陪,我得去厨房给你爹当帮手去了。” 一一应声:“知道啦。” 老小暑假放的早,她没去过广州,所以特意到广州找俩哥哥玩去了。 玩上几天之后,三个人正好可以一路来北京。 他们那趟车准点到站的时间是下午三点半,不过路上晚点了,晚了差不多一个半小时,所以他们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六点了。 一一摆碗筷的时候,听到门外的动静就知道人终于到了。 她走出去迎人,脸上笑得那叫一个开心,可嘴巴却依旧不饶人,“我还以为你们半路被卖了呢,这是坐的哪趟车啊,这个点才到。” 弘文说:“火车晚点了,路上又堵了车,原本四点就该到家的,结果折腾到这个点。” 一一瞅瞅弘文,又瞧瞧弘武,“你们俩没有以前那么像了啊,是谁长变了?” 兄弟俩对视了一眼,随后动作一致地摇了头。 一一摸着下巴琢磨了一下,凑过去小声说:“二哥找女朋友了吧?” 弘武淡淡地勾勾唇,算是默认了。 弘文点了点一一的小脑壳,说:“就你贼!” 田小麦围着围裙从厨房里走出来,她一边拿毛巾擦着手一边朝孩子们走过去。 “你们不进屋在门口站着干啥呢,把行李放下,赶紧去洗洗,再有半个小时就开饭了!”田小麦把每个孩子的脸都认真地看了一遍,见他们都挺好的,便露出了老母亲欣慰的笑容。 “娘……”老小娘过来,抱着田小麦的手臂撒娇道:“我想死你了。” 田小麦摸着老小的脸蛋说:“哎呦,我小宝贝都学会化妆了,又变漂亮了!” 一一笑道:“眼睛化那么大,看东西是不是更清楚了?挑男人可得睁大眼睛,别看走眼了!” 老小:“姐!” 一一笑着回屋了。 老小跟娘告状,“娘,你管管姐啊,她总欺负我!” 田小麦苦笑道:“你姐连我都欺负,因为养猫这事儿啊,没少教训我。” 老小:“她这么没大没小的,天天哥也不管管。” “你是不是找男朋友了?”听一一刚才说的那话,应该是这个意思。 老小咬着嘴唇,欲言又止。 田小麦一看就知道猜的肯定没错了,“娘不反对你找男朋友,都上大学了,谈个恋爱没什么不好,别耽误功课就行。想不想跟娘介绍一下他啊?” 老小抿着嘴唇,眼睛都笑弯了,“是我同班同学,对我可好了,他家就是北京的。” 田小麦对此没发表太多的意见,只道:“你们几个跟谁谈恋爱跟谁结婚,我和你爹都不会过多干预,如果你们带回来让我们发表意见呢,我们就说两句,如果你们不让我们管呢,我们也就不管了。不过有一点啊,女孩子要保护好自己,要对自己负责,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做好防护措施。” 老小瞬间红了脸,“娘,你说什么呢?我们还没到那一步呢!” 第537章 激动时刻.我们成功了! “我就叮嘱一句,你知道就行了。”田小麦之前跟一一聊这方面话题的时候,一一当场列举了一二三四条避孕方式和措施,说得那叫一个专业,面不改色心不跳的。 果然老小的反应才是比较正常的那一种,带点羞涩,有点想迴避,不好意思跟长辈讨论这方面的问题。 该说的都说的,点到为止就行,田小麦拍拍老小的屁股,放走了她,“进去洗洗吧,洗完了到厨房来端菜。你看你姐,干活干一半又去唠嗑了。” “我姐指望不上了,我洗把脸就过来帮忙!”老小说着像只小鸟一样跑开了。 夏大海率先坐到了餐桌上,他迫不及待地给自己倒了一杯珍藏多年的茅台,就着花生喝了起来。 家里好久没有这么热闹了,听着孩子们吵吵嚷嚷的声音,只觉得他们还是小孩子。 可他们明明已经长大了,两个孙子的个头快赶上他们老爹了,两个孙女也都有了男朋友。 一一到处欺负人,损损这个,埋汰埋汰那个,唯独对猫最好。 第598页 老小偶尔也会弱弱地怼一句,“姐,你上辈子肯定不是人,要不怎么对人类这么不友好,却特别宠这些小畜生们呢!” 一一刚想回嘴,见娘跟她使眼色,她就闭了嘴。 偶尔让一下妹妹,也吃不了什么大亏,少说一句,憋不死人。 眼瞅着桌子上都快摆不下了,一一忙问转身还往厨房去的田小麦:“菜都上齐了吧,还有什么呀,都放不下了。” 田小麦:“行了,都坐下准备吃吧,菜差不多上齐了,锅里还有蒸饺,回头谁想吃再去端。我把葡萄酒拿过来,我自己酿的,特别好喝!” 过了一会儿,夏明苏和田小麦一人拎了两瓶葡萄酒上了桌。 孩子们都到了可以喝酒的年纪,但白酒劲儿太大了,喝点葡萄酒刚刚好,味道比较好接受,度数不高,也不容易喝醉。 夏明苏陪夏大海喝白的,田小麦给其他人的杯子里都倒上了红酒。 准备给一一倒酒的时候,一一堵住了杯口,“我不喝酒,喝完酒容易头疼。” 天天拿开一一的手,说:“让你娘倒吧,我替你喝。” 一一:“那成吧,你也少喝点。” 天天抖抖眉毛,给一一夹了块板栗烧肉。 田小麦绕到另一边去倒酒时,还偷偷地看了一一和天天几眼。 “爹,你做的香椿豆腐好好吃,我到外面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老小舀了一大勺放进嘴里,享受地咀嚼着。 夏明苏:“想学吗?想学的话我教你做。” “算了。”老小笑着说:“我学会了方法也做不出这么好吃的,反正等毕业之后我就来北京了,到时候想吃了我就回家,我就喜欢吃爹做的。” “多大了还撒娇,腻不腻人!”一一夹了块老小够不着的翡翠玉卷搁到她碗里,说:“别可着一个吃,这么多菜呢,都尝尝。” 老小吐吐舌头,她姐就是刀子嘴豆腐心,嘴上嫌弃着她,但行动上每时每刻都在宠她。 这顿晚饭吃得没什么主题,聊得话题都很细碎。 快吃完的时候,家里来了一个客人。 老小听到门外的声音,立马就跑出去了。 桌上的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满脸的问号。 一一说:“是她小男友,两个人腻歪着呢,整天你侬我侬,谁也离不开谁的样。” 夏明苏对一一说:“你去把人叫进来一块儿吃吧。” 人都到门口了,哪有直接让人走的道理。 “知道了。”一一说着起身往门口走去,可她到的时候,人已经走得没影了。 “跑得比兔子还快!”一一看向老小,“你怎么不让他进来认认人啊,难得全家人凑得这么齐。” 老小刚见着男朋友,两人还偷偷地亲了个嘴,现在脸颊红扑扑的,满脸幸福小女人的笑容,“他有点不好意思,以后的吧,早晚有机会。” 一一见过老小的男朋友,怎么说呢,就是各种看不上。 长得一般,又不是很聪明,还没什么胆量。 人都到门口了,连进去跟女朋友的长辈打个招唿的胆儿都没有,还能指望他干点啥! 不仅没胆,连点基本的礼数都不懂,真差劲。 “你喜欢他啥呀?”一一摇着头,怎么想都想不通。 老小说:“都喜欢,哪儿哪儿都喜欢!” 一一:“恋爱中的女人啊,盲目又弱智。” “你不也跟天天哥谈了这么多年,就好像你不是恋爱中的女人一样。”老小低声念着,“你不盲目,能这么早就怀上?” 一一拉住老小,说:“嘘,你小点声!这事儿先别跟爹娘说啊,我还没决定要不要呢!你别声张!” “知道啦,你都提醒过我好多次了。我嘴巴严着呢,你放心。不过,你在家里呆这么多天,你觉得他们发现不了吗?娘的感觉可敏锐着呢,爹又是医生,我觉得你瞒不住他们,没准都已经看出来了。” 一一转着眼珠子,“反正你别说就行。” 起初两天,大家还往一块儿凑着聊聊天,老小还会去厨房帮帮手。 第三天开始,就又回到了老样子,各自忙活自己的事情了。 13号那天晚上,一家人早早地吃完饭就去了天安门广场。 广场上聚集了很多人,大家都在等一个消息。 等待201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宣布的消息。 结果田小麦已经知道了,但看到大家紧张的样子,她也忍不住跟着紧张起来。 在这份紧张之上,更多的还有激动。 当年她只有两岁,没能亲身感受那一刻的喜悦,一直觉得很遗憾。 今天终于能弥补这个遗憾了,田小麦看着身边涌动的人流,不禁湿了眼眶。 “你觉得这次能成功吗?”老小紧攥着姐姐的手,不停地跺着脚。 “这还用说嘛,肯定能啊,肯定能!”一一看起来蛮镇定的,但她的声音也忍不住颤了两下。 “都十点了,怎么还没消息啊……”老小把双手抱在胸前,做着祈祷状。 跟她一样的人,还有很多。 大家都在默默地等待着好消息的到来。 第599页 时间一分一秒地走过,十点零九分,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先生在莫斯科宣布:北京成为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 整个天安门广场都沸腾了,欢唿声、吶喊声、哭泣声,汇聚成巨大的喜悦,响彻夜晚的天空。 黑夜,被绚丽的礼花照亮。中国,被喧天的锣鼓声敲响。 广场上的人越聚越多,几十万人在这里起舞欢唿,庆祝申奥成功。 这一晚,有多少人同时落下喜悦的泪水,这个数字大概能够成功地破掉金氏世界纪录了吧。 不过破不破纪录又有什么重要的呢,重要的是,我们成功了! 晚上十一点二十七分,领导们登上了天安门城楼,广场上掌声雷动,热烈欢唿。 “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胜利歌声多么响亮;歌唱我们亲爱的祖国,从今走向繁荣富强……” 大家一起高声合唱着耳熟能详的旋律,歌声震颤着大地。 这一瞬间,便是永恆! 夏大海搂过夏明苏,夏明苏牵着田小麦,田小麦把孩子们拉过来,一家人紧紧地相拥在一起,他们听不见彼此的声音,但从闪烁的目光中能够感受到彼此激动的心情。 回到家的时候,都快凌晨两点了,但大家似乎都毫无睡意,每个房间的灯都亮了许久。 弘文和弘武准备早点回学校,下午就走了。 老小想在家里多呆几天,反正她没什么特别的事情需要做。 但一一是个大忙人,她着急走,况且天天一直住在这里也不是很自在。 一一对老小说:“你不想这么快走的话,那就等着跟你男朋友一块儿回学校呗。” 第538章 中招了 老小犯了难,她是挺想留下来跟男朋友同行的,但她男朋友好像会跟几个哥们一起坐火车回学校。 这样一来,她跟着就不太好了。 她脸皮薄,受不了一帮男的总陶侃她。 说是陶侃都算是好听的了,说调戏应该更准确一点。 思来想去,想了大半天,老小才做了决定。 “姐,我还是跟你一路走吧。” 一一:“行啊,那我让天天去买票的时候把你的票也买上。” 老小嘆气道:“后天就是娘的生日了,本来还想给她好好地过个生日的。姐,娘为什么不过生日了啊?” 一一其实也不太明白,“娘自个说的,以后的生日都不过了。估计是觉得自己岁数大了吧,每过一年就老了一岁嘛!想想也可以理解,我对过生日也没什么大兴趣,无非是吃点好的,就那么回事。过一年少一年罢了。” 老小:“你们怎么都这么消极呀!” “因为你年轻,所以对这些节日什么的,还特别热衷。”一一感嘆:“年轻真好啊。” “说的你比我大多少似的,不就快当娘了嘛。”老小撇撇嘴,往姐姐的肚子上瞄了一眼,“几个月了?一点都看不出来呀,肚子还那么平。” 一一:“你说,娘是不是已经知道了?” 老小:“不好说,你也没有呕吐什么的明显反应,口味变化也不大,吃得跟以前也差不多,其实没露什么马脚。不过,我的感知能力一向很差,我看不出来,不代表爹娘也看不出来。他们可是老江湖,厉害着呢。所以,都没准的事儿啊!” “你没发现娘这几天都没让我跑什么腿吗?出去买个东西什么的,都让你去的。”一一觉得有点不大对劲,总觉得娘知道了似的。 “恩,这点的确很可疑。”老小说:“对了,还有,昨天晚上咱们回来的时候,我不是跟娘在前面走嘛,她说了一句慢点走,等等你姐。” 一一的双眸一亮,“她多半是知道了。” “她知道了,又没找你说什么,就代表没什么事。你不是还拿不准主意,不知道该不该要这个孩子吗?你去找娘聊聊呗,我觉得这种事情还是得找个有经验的长辈讨意见。” 一一觉得老小这次说得还挺对,“我去找娘聊聊。” 把天天打发去火车站买票了之后,一一就去了田小麦的房间。 她站在门口,问了句:“娘,你忙不?” 田小麦正在练书法呢,她写完手头的那个字,便放下毛笔,说:“进来吧。” 一一走过去,看了一眼宣纸上写的“永和九年”四个字,毫不留情地评论道:“写得真难看。” 田小麦:“你来写两笔?” 一一摇头:“我不会写。” “不会写,倒是挺会欣赏的。”田小麦揶揄道。 一一说:“好不好看长眼睛的都看的出来,我比较诚实而已。” “好吧,诚实的孩子,特意找我是想说点什么诚实的话呀?”田小麦倒了两杯热水,一杯放到了一一的面前。 一一既然来了,那就没打算藏着掖着,无论话怎么拐怎么说,事情都是那么一件事情,在亲娘的面前,她也就直截了当地说了。 “娘,我怀孕了。” 田小麦一点惊讶的神色都没有,“我知道。” “果然是知道了,真厉害。”一一问娘,“你怎么看出来的?啥时候看出来的?” 第600页 田小麦说:“你回来那天晚上,大家都喝了酒,只有你没喝。” “我说喝了酒会头疼的呀。”一一觉得破绽不应该在这。 田小麦笑道:“你说谎的时候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现,但我是你亲娘,从直觉上就能判断你哪句说的是谎话。” “这么神奇?”一一觉得这已经不能用科学理论来证明,而算是玄学的范畴了。 田小麦点点头,看着一一的肚子说:“就是这么神奇,等你有孩子了,自然就清楚了。” “我还不知道应不应该要这个孩子呢,我以为你知道了会说我一通,没想到你这么冷静。”一一虽然喜欢自作主张,胆子比天大,但未婚先孕这件事她觉得自己还是做得不够妥当,所以还是有点心虚的。 那天是她主动跟天天发生了关系,天天一开始拒绝来着,他觉得还不是时候,但一一脾气多犟啊,她认准的,天天也没办法。 关键是天天当时也箭在弦上一触即发,原本理智就没剩下多少。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两人有了第一次。 之后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其实大多时候他们都有做措施,只有那么一两次,身上没带,结果就中招了。 第539章 已经很大方了 他们以为孩子不会那么轻易就怀上,听说很多新婚夫妇想要孩子,试了好几年有的都怀不上呢。 孩子哪里是说造就造得出来的,可存了侥倖心理的结果就是,孩子就这么悄悄地无声无息地来了。 来得令人措手不及,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去迎接。 实话说,医生告诉她怀孕十周的时候,一一有那么一点慌乱。 她不是永远都无所畏惧,不计后果。 孩子是一份责任啊,不是可以随随便便对待的。 “这件事你跟天天商量了吗?他是怎么想的?” 田小麦觉得能够决定孩子命运的人,第一个是孩子的母亲,第二个就是孩子的父亲了。 一一:“他说尊重我的决定,不过他其实想让我把孩子生下来,就是没敢直接跟我说。” 田小麦笑了,“怕你觉得他自私?” “恩,应该是吧。毕竟我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就得休学一年,他估计是怕我不乐意耽误学业。”一一轻嘆了一口气,“他怎么想的,我门清。别看他一整天蹦不出几个字,但是他即使一个字都不说,心里想的什么,我都清清楚楚。谁让我这么了解他呢,他智商虽然高,但是心思其实挺单纯的。一直是我主动跟他发生关系,他特不安,觉得自己做了不该做的事儿。我告诉他我怀孕了,他既想承担责任,又觉得我现在生孩子会有很多麻烦,所以很矛盾。我也可矛盾,这不,到现在都没做出决定呢。” 田小麦:“所以,你过来问我的意见了。” “恩,我想听听娘的意见。”一一的表情特别严肃,“你好好说,你说的话很可能会对结果产生决定性的作用。” “我的意见就是,生!”田小麦不需要多想,活生生的一个小孩啊,一条生命啊,怎么可以不要呢? 一一和天天身体都健康,这孩子是爱的结晶。孩子出生之后,又不是没有人去养,人力、物力、经济条件各方面都不成问题,那为什么不要呢?怎么能不要呢? 根本没有放弃的理由嘛! 一一刚好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天天的年龄早就够了,两人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地去领证。 田小麦说:“你和天天先去领结婚证,你休学一年把孩子平平安安地生下来,然后你再接着去念书。孩子我和你爹可以帮忙带着,我们不是老顽固,能把孩子带好,你完全可以放心。回头你和天天想读研、读博、继续搞研究都没问题,等你们工作稳定了,有时间了,什么时候想把孩子接走就接走。只要你们定期抽空过来看看孩子,孩子跟你们也不会生分的。” 田小麦想了想,说:“你还有什么顾虑吗?没什么问题了吧?” 一一活了二十年,从没觉得自己心里有哪一块是特别柔软的,她跟朋友一块儿看电影,朋友哭得稀里哗啦感动到涕泪横流,她就只觉得还可以,承认挺感人,但并不会真的牵动到感情。 跟天天在一起的时候也一样,按照老小的话来形容就是有点不温不火的。 一一会觉得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只要觉得舒服,平平淡淡的,就挺好。 这样比较容易长久。 所以无论对学业、对感情,还是对生活,一一都比较冷静比较理智,从来没有感动到想哭的时候。 这是第一次,她主动扑过去抱住了娘亲,流下了热泪。 田小麦轻轻地拍着闺女的后背,温柔地说:“累的时候也可以依靠一下亲人或者朋友,不高兴的时候也可以冲动地做点幼稚的事情,这都是一个正常的人会做的正常的事情。每个人都会有做错选择,做错事情的时候,所以犯错也没什么关系。你崩得太紧,我和你爹会担心,天天在你身边也会觉得累。” 这些话,田小麦老早就想跟一一说了,就是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 一一越哭越凶,最后都开始抽噎了,“怀孕好可怕啊……” 第601页 她的情绪从来都没有这么失控过,一一不喜欢失控的感觉,但不得不承认,哭成这样,还挺爽的。 一一又哭又笑了好一会儿,直到老小找过来,她才收住。 再不收住,就要丢人了。 她可不想在妹妹面前,哭得跟弔丧似的。 送走两个闺女之后,家里突然变得有些冷清。 孩子们来之前,家里也是三个人,那时候没觉得怎么样。四个孩子来了又走了之后,反差就会比较明显,好像整个家的精气神都被抽掉了一样。 连主公都没精打采的,撒尿都不乐意去找富贵竹,而是直接在院子里随便解决了。 看来无论是人还是猫,都需要适应一段时间吧。 夏明苏带着老爹和老婆出来散心,三个人到北海公园划船。 因为天气好,所以出来玩的人特别多,还有中学组织活动的。 夏明苏负责划船,田小麦负责拍照。 夏大海就负责指挥,“往左往左,快点往左边去!右边有船撞过来了!” 还好夏明苏手稳,避开了右边的船。 那个船上有五个中学生,笑声特别鬼畜。 还突然毫无预兆地就唱起了歌:让我们盪起双浆,小船儿推开波浪,海面倒影着美丽的白塔,四周环绕着绿树红墙…… 不知道是哪个女生,唱歌跑调还喊得老大声,田小麦扭过脸,原本以为会看到几张青春焕发的年轻面庞,结果女孩子的头髮被吹成了贞子,男生的衣服被卷到了胸口,脚也架到了船沿上,反正跟想像中的美好场景完全不搭调。 田小麦立马转过身,对着夏明苏拍了几张照片。 瞬间觉得心里舒服多了,眼睛也不难受了。 这是哪个学校的啊,素质也太差了吧。 划船的人太多,总之玩得不是很尽兴,夏明苏提早把船划到了岸边,三人离开公园,找了家小店进去歇脚吃了点下午茶。 茶点吃到一半,夏大海就碰到了老熟人。 对方约他去看鸟,夏大海就撂下儿子和儿媳妇跟朋友走了。 “累吗?”夏明苏问田小麦。 田小麦摇摇头,“不累,这才走了几步路啊。” 身上要是带了计步器的话,这一天也就走了六七千步吧,不算多。 夏明苏:“接下来,有想去的地方吗?” 田小麦想了想,说:“人少的地方。” 学生们放假了,赶着这时候请假的上班族也多,到处都是来旅游的,各种肤色,说着各国语言,各地方言的,走到哪儿都是人,抬眼全是人头,耳边都是嗡嗡的说话声。 夏明苏笑道:“咱们不是因为家里突然太冷清所以出来玩的嘛,现在你又要找清净了。” “是啊。”田小麦也笑了,“不过这人也太多了,哎呦,我真是觉得有点头大。” 田小麦的话还没说完,旁边就来了一个大姐,把她的背包往里推了推,声若洪钟地说:“你这边没人吧,没人的话往旁边挪一挪,包自己抱着好吧,这么多人呢,别太自私,有点素质,我这还有两个孩子,得坐到坐位上。” 田小麦刚把包拿起来,胳膊就被一个五六岁的男孩结结实实地撞了一下。 小孩也没跟她道歉,腾地一下站到凳子上,还原地蹦了两下。 夏明苏一秒都没多呆,拉着田小麦就走了。 没了田小麦的重量,长凳没有之前那么稳了,小男孩摔倒在地,那个女的太重,凳子失去平衡,她也直接滑到了地上。 “哎呦,我的屁股!”女人扭头一瞅,想找人理论,可凳子上哪儿还有人影。 旁边的人也都各吃各的,没有多管闲事。 自己作的,自己受着吧,希望她能吸取点教训,给孩子们做个好榜样,别一出来就到处丢人现眼的。 田小麦给夏明苏竖了根大拇指,厉害,不说一个字,什么都不做,就给了对方一个教训。 夏明苏淡淡道:“有些人出门就得多上两课,要不然不懂什么是规矩什么是教养。我没收她学费,已经很大方了!” 第540章 大结局 夏明苏:“想找一个人少的幽静的地方?” 田小麦:“恩!越清净越好!人越少越好!” “那跟我走吧!我知道一个好地方。”夏明苏其实早就准备好特别节目了。 媳妇说生日不过了,他就真不给过了?那怎么可以呢! 婚姻里最高深的一门学问就是,要分得清媳妇儿的哪句话应该听,哪句话绝对不能听,哪句话只需要听一半。 这门课夏明苏研究了好些年,渐渐地学有所成了。在他的自我评测里,这门课他至少能打九十分,拿个优秀没有问题。 田小麦一路跟着夏明苏左拐右拐,从一个胡同走进另一个胡同,很快就分不清东南西北,走得晕头转向了。 不过一路上她的收穫也不少,买了两条小短裙、一顶遮阳帽、三本杂志、两本书、三条手鍊、一只钢笔,还有一套咖啡杯。 包里都快装不下了,背着还有点沉,后来就换夏明苏拎了。 田小麦见路上的店面越来越少,不禁问道:“咱们这是要去哪儿啊?附近该不会没有车吧?晚上咱们怎么回去呀?我可走不动了,怕是回不去了……” 第602页 “你不是体力超级好,特别能走的吗?”夏明苏笑得有点古怪,但田小麦累得已经顾不上去分析他的表情里有什么深层次的含义了。 “可体力再好也经不起你这么走啊!你看看这都多久了,走了快有俩小时了吧?咱们是不是都快出四环了呀?”田小麦左右望望,附近啥大点的标志物也没有,走的全都是小道,旁边尽是高墙。 夏明苏安慰道:“快到了,最多五分钟。实在走不动了,我背你啊?!” “那不用了,五分钟我还能走。”心中有数就好办了,知道还差多远,心理支撑就容易建立起来,不会很快倒下。 夏明苏预估时间的能力还是超强的!说五分钟就五分钟,田小麦看着表呢,刚刚好五分钟。 田小麦立住脚,看到面前有一个漂亮的亭子。 亭子横樑上写有“莳花亭”三个字。 “好美的名字啊!”田小麦感嘆。 夏明苏牵着田小麦的手走进凉亭,中间的石桌上铺了一张翠绿色的餐布。 餐布上有蜡烛和鲜花。 田小麦:“这是你准备的?” 夏明苏从石凳后面拿出来一个黑色的背包,里面装满了宝藏。 餐盘、碗筷、酒杯,一应俱全。 夏明苏做了八个便当,里面都是田小麦爱吃的,有肉、有寿司、还有蛋糕。 田小麦:“你什么时候做的,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要给你准备个惊喜,怎么能轻易让你发现呢。”夏明苏把桌面摆好之后,坐下来继续说道:“早上给俩闺女做便当的时候,特意给你做的。” 田小麦早上一起来就去闺女的房间跟她们唠嗑去了,想想这一整天都没进过厨房,难怪对苏苏的这些小动作毫无察觉。 看到装在饭盒里的巧克力蛋糕,田小麦觉得很有趣。她拿起叉子打算舀出来一块尝尝,夏明苏却挡住了她的手,“先许愿吧,看我把什么带来了?” 田小麦看到夏明苏的掌心躺着那枚熟悉的翡翠戒指,眸光不禁闪了闪。 “你不是说带着这个戒指许愿特别准嘛,来许个愿吧!无论是什么,一定会实现的。” 田小麦玩笑道:“我希望世界和平,世界就会和平吗?” 夏明苏坚定地点点头,“会的,你许下这个愿望,它就会实现。” “苏苏,我没有什么特别的愿望……”田小麦很多年都没有许过跟自己有关的愿望了,她总觉得,时空的错乱跟她的愿望有着某种联繫。 她很怕会再次被安放到陌生的年代,和陌生的地方。 现在的生活,她很满足。她不求拥有的更多,只要维持现状,维持现有的幸福,她觉得此生便再无憾了。 两个人望着翡翠戒指出了会儿神,夕阳绕过树梢斜斜地照过来,桌面瞬间洒满了金光。 夏明苏收起戒指,“那就开始吃吧!今天你是寿星,一切你说了算。” 田小麦傻兮兮地笑了,捧着巧克力蛋糕吃了一大口,嘴角沾得都是巧克力酱。 “这是哪儿啊?”田小麦问道。 夏明苏笑了,“等吃完了就告诉你。” “神神秘秘的。”田小麦往嘴巴里放了一个鳗鱼卷,边嚼边望了望四周。曲径通幽,草木深深。她又往天上瞅了瞅,只见几只鸽子盘旋飞过,“北京是不是养鸽子的特别多啊!到处都能瞧见这样的鸽子,长得还都特别像。” 夏明苏抿唇笑了笑,没接话茬儿。 等会儿知道这是在哪儿,就该觉得这些鸽子更眼熟了。 这可不就是他们家附近的那群鸽子嘛! 小麦啊小麦,都四十多的人了,不仅不认路,连自家周围都看不出来,可怎么得了! 田小麦突然又问道:“你还记得我小时候吗?” 夏明苏:“记得啊!那时候你又黑又壮,总被小孩欺负。被打了你也不还手,只知道掉眼泪。” 这些事儿发生在田小麦穿越过来之前,所以她自己都不是很清楚。 田小麦:“我小时候怎么那么怂呢?不管打不打得赢,都应该打回去的啊!苏苏,那时候你没想到以后会娶我吧?” 夏明苏认真地看着田小麦,敛色道:“我总觉得,你好像在某段时间变化特别大,好像突然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似的,大概就在……郭福三提亲那阵子。” 田小麦:“人都会在突然之间长大,女大十八般嘛,在我身上得到了很好的印证。” 夏明苏始终觉得,田小麦在十八岁前后变化得太大了,大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 别的暂且不论,人的性格大多都是天生的,后天因环境的改变而产生的变化其实微乎其微。尤其是性格的缺陷,并不那么容易修正。 一个胆小、懦弱、自私的人,一夜之间就会变得勇敢、坚毅吗? 可能有人会信,但夏明苏绝对不信。 可他也不打算追根究底了,人生存点疑惑,未必是一件坏事儿。 每样田小麦都吃了两口,样式太多,吃着吃着就饱了。 “苏苏,咱们是不是该走了?” 田小麦瞧着天都快黑了,来的时候走的那些小路,像是荒废了很久的样子,平常肯定很少有人出没,要是等天黑了再走,想想有点可怕啊。 第603页 夏明苏却慢悠悠的,“不着急,一会儿再给你一个惊喜。” “还有惊喜?”田小麦眨了眨眼,该不会是什么惊吓吧。 夏明苏给田小麦倒了一杯温热的红茶,随后开始收拾餐桌准备离开了。 田小麦想帮忙,夏明苏没让她上手。 “做寿星就要有寿星的觉悟,好好喝你的茶!” 红茶喝下去大半杯的时候,田小麦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这附近有厕所吗?我喝了这么多茶,一会儿肯定得上一次厕所。” 夏明苏:“放心,有地方让你上。” 田小麦四处看了看,“你该不会是让我就地解决吧?虽然没有什么外人,但是好像不太好……” 夏明苏笑惨了,“实在不行,那就只能这么办了。” 田小麦翻了个白眼,“真野蛮!” 突然一个黑影从墙头闪过,田小麦嵴背一凉,抖着声音问道:“这附近不会有耗子吧?” 夏明苏忍着笑,一本正经,“有耗子多正常!老鼠的繁殖能力特别强,下水道啊,有草丛、粮食的地方,耗子肯定都不老少。这附近草丛这么多,蛇没准儿都会有上那么几条。” “啊……”田小麦快要吓哭了,她立马坐到了夏明苏刚刚收拾好的石桌上,用裙摆裹住了双膝。 蛇和耗子是她最怕的两样动物,黑熊、老虎、狮子什么的,都不会让她这么害怕。 对蛇和耗子,比起害怕,更多的其实是噁心。 虽然这顿饭吃的是挺好,不过吃完了之后,好像没办法好好消化了。 “苏苏,一会儿你得背我回去!”甭管路多远,是你把我拉过来的,就得负责到底。 夏明苏一脸轻松,“行啊,没问题!” 田小麦往墙头上看去,发现好像有只猫站在那儿呢。 仔细一看,咦?怎么跟主公那么像呢! “苏苏,你看那边,是不是主公啊?”田小麦拉了拉夏明苏的衣袖。 夏明苏顺着田小麦所指的方向看过去,笑着说道:“你眼神还不错。” 田小麦有点蒙,“你把主公也带来了?” 不可能吧…… 夏明苏吹了一个响哨,主公听到之后立马跑了过来。 田小麦搂着主公,心里踏实了不少。 这有猫呢,耗子的胆儿得多肥,多不想活了才会往有猫的地方凑啊! 夏明苏把所有东西全部收拾妥当之后,走到田小麦面前,一把搂住她,“我的傻媳妇儿,那墙头就是咱家后院的墙头啊!从这儿走十分钟就到家了。” “啥?”田小麦仰起头看向夏明苏,“你跟我开什么玩笑呢!” 夏明苏捏了捏田小麦的鼻子,露出无限宠溺又无可奈何的笑容。 田小麦嘟起嘴巴,还是觉得难以理解。 这边看起来明明就像郊区,怎么可能是在家后边嘛。 夏明苏转过身,弯下腰,“上来吧,我背你回家。” 田小麦搂紧夏明苏的脖子,两条腿架到他的劲腰上,往前一趴,像个树懒一样结结实实地绑在了他的身上。 夏明苏走了五分钟,停下来,问田小麦道:“小傻子,认出来没有啊?!” 田小麦偏过头一看,发现了家门口的那棵老榕树,她把头往夏明苏的脖子上一埋,喃喃道:“认识啦!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只认得走过许多许多遍的路。” 夏明苏勾唇笑了笑,继续往家的方向走去。 主公一直跟在他们身后,像个小护卫一样。 “苏苏,如果哪一天我突然不见了,或者突然变了样子,你可一定要认出我呀!也许,最初的我可能不尽如人意,但只要给我一点时间,我一定会变成一个还不错的人,一个值得你爱,值得你守护的人。苏苏,可能这个世界不仅仅是咱们看到的样子,它暗藏着很多的陷阱和机关。如果咱俩其中一个人不小心触碰了它,离开了这里,也千万不要忘掉之前的记忆。因为只有凭藉这些记忆,咱们才能重新找到彼此。恩……其实,如果找不到也没关系。找不到我的话,你也一定要找一个好姑娘,好好生活,争取生七个漂亮的姑娘,圆了你想要七仙女的梦。对了,那一次你以为我烧死了,后来不是出国了嘛!那段时间,我想了很多。我发现很多事情,会脱离咱们的计划。很多情况,咱们左右不了,也控制不了,甚至理解不了。苏苏,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吧!我是来自未来的人!虽然不是很远,只有四十年,但你认识的田小麦,从十八岁开始,就不是原来的那个田小麦了,而是变成了我。我以前也叫田小麦,和她的名字一样,所以可能就把灵魂交换了吧。你不是一直很好奇,我的性格为什么突然就变了吗?因为前后根本就是两个人!哈哈哈,你是不是以为我说梦话呢?就当我说的是梦话吧!反正你信不信,都没什么关系。以前我特别怕一觉睡醒,发现自己在不认识的地方。现在我没那么怕了,因为无论到哪儿,我觉得我都能遇着你,大概这就是命中注定吧!” 田小麦慢慢悠悠地说了很长一段话,说完的时候,两个人已经到了家门口。 夏明苏把田小麦放下来,握紧她纤瘦的双肩,深情款款,“无论你来自过去,还是未来,你都是我的小麦。即使你改了名字,变了声音,甚至换掉整张脸,我都能认出你。所以你放心,别怕迷路,因为我一定能找到你。” 第604页 田小麦用力地点了点头,又哭又笑地说道:“还好你不是路痴……” 夏明苏笑了,“俩路痴凑一块儿还得了。” 主公“喵……”地大叫一声,窜到树上,跳进了院子里。 田小麦和夏明苏相拥在一起,明月和晚风见证,此刻便是永恆。 附:【本作品来自网际网路及出版图书,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