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子北风行》 第一章小镇与大山 话说,从前有座山,山里有个庙,庙里有个老和尚在给小和尚讲故事…… …… 一连好几天,春雨稀稀拉拉的如小孩撒尿,下起来没完没了。 兴安镇上那位德高望重,皓首如雪的刘老爷子,在他那位最为看重给予厚望的孙子搀扶下,颤颤巍巍地登上自家那栋已传承了八代,历经二百余年风吹雨打,也是全镇最高建筑的秉烛阁。 秉烛阁是藏书楼,这在兴安镇上,几乎妇孺皆知。 但很多人却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知其表,不知其内,秉烛阁里不但有前朝历代的精刻典籍,更有不少的名人法帖、手稿等,任何一件拿出来,都可谓价值千金,甚至不知其价几何的珍贵藏品,至于其他像各类钞本、孤本、善本、残本、百衲本……更是数不胜数不知其数,可谓是缥缃盈栋、卷帙浩繁。 说一座藏书楼富可敌国或许有些夸张,但其价值连城却是毋庸置疑。 刘家历来以耕读传家久,诗书继世长为祖训,其祖上更是耗资不菲,耗费无数心血建起这栋藏书楼,将历经千辛万苦,千淘万选搜罗而来的宝贝珍藏其中,希望后世子子孙孙能够守住本心,将其传承至千秋万代。 古人说富不过三代,但刘家能传承数百年,将近十代,尤为难能可贵。 刘老爷子伸出如鸡爪子般的枯手抚着雕花栏杆,努力站直佝偻的身子,抬眼望向笼在烟雨中的兴安镇,近处的粉墙黛瓦,小巷古树,远处的倒耳河如一个缠绵的女人般蜿蜒东西,使得古朴小镇平添了几分灵动。 至于更远处那座每当雨雪来临之际便会风起云涌的大山,此时则是尽数湮没于渺渺尘烟中,早已不见了踪影。 刘老爷子虽说有些老眼昏花,看不真切,不过,眼前这一切在他看来,宛如一副妙手偶成的水墨丹青,其中颇多韵味。 他曾经写过一首咏怀,其中两句令他至今都颇为自得,酒酣耳热之际时常与人提及。 千灶万丁炊新麦,山魂水魄烟波里。 他捋了捋胸前的银须,眯眼感慨道:“好兆头哇!没想到刚开春就如此风调雨顺,看来今年你的秋闱应该榜上有名了,到那时考取个功名,再谋个一官半职,至于上下运作之事,就无需你来操心了,那时可找在户部担任侍郎的左大人,咱两家既是世交,我对他又有提携之恩,他岂能袖手旁观?年底祭祖时,也可以告慰九泉之下的列祖列宗了!” 站在他身边低眉顺眼的年轻人张了张嘴,憋了半天想说几句,不过,看到平日里一向不苟言笑的祖父,此时竟难得眉宇间舒展开,正在兴头上,便不再言语,随祖父的目光望向远处。 兴安镇的规模不算大,但也不小,大概有三千来人口,虽比不上那些县城州郡的富庶繁华,却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镇子上白天最红火的地方莫过于古槐街了,除酒肆、药铺、粮铺、客栈等各种门店外,街道两旁大槐树下还见缝插针地挤满了卖鱼、卖肉、卖豆腐、卖菜,以及卖各种杂货小吃的小摊贩。 往往天还不亮的时候,石街深处,便会响起悠长而沧桑的叫卖声。 豆腐…… 镇上的人大多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然而,镇北的一处小巷却是在入夜后大红灯笼高悬,随风摇曳,欢歌笑语与嘈杂粗鄙的叫骂声夹杂其间,好不热闹。 这地方就是令方圆百里无数达官显贵、富贾豪绅、纨绔膏粮,趋之若鹜的销金窟与安乐冢——流花巷。 赌坊与勾栏,自古至今,皆是无数男人的乐趣所在。 二者虽说迥然各异,一个是萝卜,一个是白菜,但若是说到根上,其实是一回事,那就是一场游戏一场梦,转身回头全是坑! 一个是在桌上玩,另一个是在床上玩…… 此时,无关你的身份、地位、涵养、学识,男人的表现大多大同小异,皆是眼底赤红血脉偾张,满脑子盘算的都是如何捕获眼前的猎物,金钱与女人。 然而,多数的结局就是不出意外的出了意外,被猎物反杀。 可是,很多人却屡败屡战,乐此不疲,不思悔改,或许,只有在走投无路之际才知回头?身无分文时才会醒悟? 不过,这怨不得别人,都是冲动的惩罚! 就像酒醉后第二天的难受是一样的,感觉身体被掏空,吃什么都没胃口,干什么都没劲,特别难受,心里暗暗发恨,谁再喝酒谁孙子!但当再一次坐到桌前,推杯换盏,三碗红人面下肚后,又会陡然生出今朝有酒今朝醉,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胸襟与豪迈,好不快意。 人,有时候是他娘の的真孙子! 与那灯红酒绿大呼小叫的热闹场不同,灯火阑珊处,在一棵歪脖子大柳树下,靠树蹲着一位老者,没有人知道他姓甚名谁,家住何方,只知他是个卖馄饨的破落老头,无论是刮风下雨,还是三伏九冬,他都风雨无阻,一副摊子,一盏油灯,一个人准时守在那里。 百无聊赖,老者缓缓抬头,仰脸望天,碧空中一轮残月,三五点孤星,不知他想到什么,竟与他身份极不相符地吟出两句诗。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 虽说此时细雨霏霏,但田野里仍有头戴斗笠,身披蓑衣不停挥舞着锄头松土施肥的农夫,也有三五成群给家里打猪草挖野菜的少女与顽童。 田间小路上,走来一把橘黄色的油纸伞,伞下是位含苞待放的青葱少女,她一手撑伞一手挎篮,朝着河边走来。 虽说她穿着式样简单的粗布衣裳,一头如丝的乌发也只是随意用最廉价的木簪盘起,但依旧掩盖不住她是个还没完全长开的美人胚子,姑娘眉如远黛,一双明眸似山溪般清澈无垢,柔而不媚,清纯可人。 姑娘名叫阿茨,光听名字就知道是穷人家的苦孩子。 父母在镇上支了个摊子卖豆腐,重活累活她一个女孩子体弱也干不了,再者父母也心疼,做些洗洗涮涮,打打下手之类的活计,一家人披星戴月早起晚眠,方才得以谋生。 常言道,世上有三苦,撑船、打铁、卖豆腐。 撑船是在水里讨生活,风高浪急不说,全是靠天吃饭,而且,那年月,水上有渔霸不太平,弄不好,小命说丢就丢,人命如草芥,不值钱的。 打铁不但要有膀子力气,还得忍受炉火的高温,冬天还好说,但到了夏天,不亚于忍受酷刑,且随时会有烫伤的危险,此外,还得常年奔波在外,一村一寨地去串,给乡邻们打造、回炉各种农具、铁器。 卖豆腐则更甚,有牲畜拉磨还能轻松些,若是没有,就只能自己去当牲口了,拉起沉重的磨盘,一圈又一圈,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周而复始,劳作不休,再者,卖豆腐要起早,起晚了没人要会坏掉,那一天的辛苦就会付诸东流,流汗又流泪。 竹篮里除了一些衣物,还有做豆腐用的包袱皮,上面沾染了豆浆、豆渣,若不洗干净,下次再用的时候不但会脏,影响豆腐的品相与口感,还会出浆不流畅,耽误事。 二月的河水虽已破冰,但阿茨在洗衣的时候仍感到冰凉刺骨,寒沁骨髓,虽然她早已习惯做这些营生,但洗了不一会儿便不得不将手放到嘴边呵气,以此来温暖那即将冻僵的小手。 这时,透过细如牛毛的蒙蒙细雨,阿茨看见空旷的大道上远远走来一人。 看上去那人走得好像并不快,但令阿茨惊奇的是,或许只在几息之间,那人就走到了跟前,而她此时也看清了那人的样貌,确切而言,来者是一位僧人,是个年纪很大的老和尚,须发皆白,从他那风尘仆仆的样子来看,应该是远道而来,看不出本色的百纳僧衣破破烂烂,一双麻鞋烂的几乎见底,另一只估计是鞋底掉了,拿根藤条胡乱捆上,这才勉强能走路。 惶惶然如丧家犬! 尽管镇上的人家大多贫寒,但阿茨相信那身衣服即便是扔到人流如溪的古槐街,也不会有人多看一眼,更不必说弯腰去捡了。 “真可怜!”阿茨不由轻声叹息。 一个人的善良与否,与其他无关,只关乎自身,有的人看起来慈眉善目,一副温润如邻家老太太般慈眉善目和蔼可亲,也时常在众人面前做些诸如嘘寒问暖的善举,但其实…… 一言难尽! 而阿茨却是真的很善良,或许自己是穷苦人家的缘故,知道人世间的饥寒冷暖,或是因为共情,抑或是母爱泛滥,虽然那老和尚银须飘飘,老的几乎可以当她爷爷了,而她现在尚未成亲,仍是黄花大闺女,但这并不妨碍。 看了一眼老和尚,又看了一眼给爹洗的粗布麻衫,轻轻咬了下嘴唇,冲那老和尚喊道:“大爷……” 大爷? 这叫法够新鲜,到底有多少年没听到这样的称呼了? 十年?二十年?…… 老和尚有些失神,不由停住脚步,但很快神色如常,四下张望一番,见附近并无旁人,只有走在大道上的自己和在河边乱石上浣衣的少女,难道是与我打招呼? “女施主,是你在与贫僧答话吗?”老和尚双手合十,询问道。 阿茨有些害羞,同时也有些忐忑,不知自己的做法会不会有些唐突,那老和尚会不会觉得被冒犯了,毕竟两人萍水相逢,不熟。 “大爷!” 阿茨将一件洗净拧干的粗布麻衫递了过去,“这件衣服是我爹的,虽不是什么好布料,又是穿过的旧物,但好歹是干净的,我见大爷远道而来,衣服有些脏了,若不嫌弃,还请收下吧。” 看到少女那真诚清澈的眼神,听到这般真切感人的话语,老和尚一时百感交集,默然接过湿漉漉的衣服,有些凉,但是,他此刻却感到一股暖流涌上心头。 老和尚双手合十,“多谢女施主!” 阿茨有些不好意思,但见老和尚这样,现在一颗心终于安稳了。 “大爷,不必如此,你不嫌弃就好。” 此刻,彼此不再那般生疏,阿茨也感觉随意了些,上下打量了一番老和尚,好奇道:“大爷,你这是要要去哪儿?” 第二章山上有座庙 此时,下了三天两夜的细雨终于止了,云雾慢慢淡去,大地上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也渐渐显现出它原本的风貌来,经过一番春雨的洗礼与滋润后,槁木抽出了新枝,野草又发嫩芽,正是雨过天青云破处,这般颜色做将来。 老和尚并没有回应阿茨的好奇,而是将手指向了远方,“那里可是有座古庙?” 阿茨向老和尚手指的方向遥遥望去,目光尽头是雨后空山。 磅礴苍茫的远山此时如出浴的神女,半山腰处云雾缭绕,峰峦如涛,若隐若现,虽不能尽观其全貌,让人略感遗憾,反而充满无尽的神秘与诱惑,宛若仙境一般。 阿茨知道那山,说起此山,却是大有名头,当地人称作门楼山。 山中有一庙两洞三池九峰十二涧二十四道梁,山门入口矗立着一道巨大天然石阙,巨石森然,如守门巨兽般雄踞山隘,石阙上无文无字,名曰无铭阙。 阿茨虽是女孩子,但因老来得子,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 幼年家贫,每到晚上便会早早熄灯,看着天上一闪一闪的星星,她喜欢窝在爹爹那宽厚的臂弯里撒娇,缠着他讲故事哄自己睡觉,而那个勤劳憨厚的男人也总是笑呵呵的满足自己女儿这个简单而纯粹的愿望,母亲则坐在一旁默不作声,手里却在不停搓着麻线,听到高兴时,偶尔会心一笑。 这是一家人,最温馨快乐的时光。 在爹爹讲过多如繁星的故事里,其中就有涉及此山的传说,据在斜石巷摆卦算命的孙瞎子说,大伙可别小看了咱们这地界,兴安镇地方虽小,其实却是大有乾坤,别看你们一个个睁着两眼不小,但你们这些凡夫俗子肉眼凡胎的却看不明白。 别看老夫翳目,却是眼盲心亮。 老夫我今日心情不错,与你们说道说道这山、这水,也好让你们开开眼,到时候万一有外地来的问道,可别一问三不知,岂不是丢了咱兴安镇人的脸么! 《堪舆金匮》有云,未看山时先看水,有山无水休寻地。 你们看那门楼山前有河,水东流平缓而屈曲流连,环抱有情,犹如人耳横卧,此乃藏风聚水形胜之地,而这却仅是藏福,《青囊经注》记载,山环水抱必有气,而此处就有大气运,山中常有五色云气升腾,内赤外黄正四方,所发之处,当有王者…… 尔等肉眼凡胎,看不出个一二三来的。 …… 阿茨颇为讶然,一双美目不由异彩连连,“大爷,你真是神了,才刚到这里,怎会知道那里有座庙呢?” 老和尚微微一笑,“小施主宅心仁厚,日后定能逢凶化吉,福泽绵长,聊了这么多,还未请教姑娘的尊姓大名,敢问贵姓?” 阿茨有些腼腆,小声道:“阿茨,俺姓莫。” 山顶突兀耸立两峰,高约百丈,如长戟巨刃般直指苍穹,二峰相距不远,约有三十来丈,一左一右,如两位生死对决的宗师般渊渟岳峙般横眉冷对,大有一言不合便会大打出手之势,一股令人窒息的威压感油然而生,不过,出人意料的是竟在双峰之上又有一块天外来客般的巨石,横亘其上,使得原本互不相干的三者组成一个“门”字,恰如农家小院常见的门楼一般。 山下兴安镇上的人们观其形,命其命,称此山为门楼山。 穿过大开大合的门洞远眺,但见长空万里湛湛,孤月白云悠悠,令观者无不生出一股冲天豪气,纵横千万里,睥睨天下之意。 不过,孙瞎子却不赞同这一叫法,说此山不该叫做门楼山,太小家子气,应叫天门山。 深山禽鸟和鸣,古道空灵,在参天古木与淡淡云霭掩映中,一座破落千年的古庙悬空浮现。 古庙不知其名,建于何时,亦不知为何人所建,甚至连那个无所不知的孙瞎子也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只留下谜团无数,像山间的云霞一样,让人琢磨不透。 历经千年风雨的古庙如今只剩下无数的断壁残垣,破败不堪。 不过,从现存的遗迹依稀可以推测出,当年香火鼎盛时古寺的规模应该不小,可容纳百余号僧人衣食无忧,让他们饱食终日,只知晨钟暮鼓参禅念佛不问尘世,不必为生计忧心。 正面是巍峨庄严的佛堂大殿,左首是钟楼,右首是鼓楼,后面是罗汉堂、讲经堂、众僧的禅房、碑林…… 不过,如今此处早已偃钟息鼓,空空空空已空空,真正的四大皆空。 至于为何会忽然没落,早已遥不可考。 估计是山下的百姓在遭受了连年战乱与瘟疫饥荒,民生日渐凋敝,自身尚且难保,又怎会去顾及那些冰冷泥塑的存亡呢? 古寺香火寥落,此后罕有人再登山拜祭。 没了善男信女的香火供奉,那些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和尚们也都四散逃命去了,古寺无人打理,此后无人问津也在情理之中。 事后曾有好事者重登此山前来寻古探幽,只见古寺已是满目疮痍,令人不忍卒视,不由黯然神伤,偌大的古寺中一片空荡荡,唯有大殿正中尚有一尊石佛安然无恙,依旧是那么的肃穆庄严,冷眼低垂,神色微悯地望向虚空,似有所期待,而任凭门窗皆无的古寺在凄风冷雨过雁吟虫里飘摇,好似浑不在意。 可怜当年一座香火鼎盛的古刹,竟会败落成古墓一般死气沉沉。 空空荡荡的寺院中早已空无一物,只在左首有一株寂寥的沧桑古木,可惜千百年来一直枝叶不发,枯槁而立。 老和尚辞别阿茨,向着那远山,古庙径直行去。 阿茨静静站在原地,目光却追随着那个衣衫褴褛,却无比神秘老和尚的身影渐行渐远,直至隐入深山,若有所思…… …… 一日清晨,当枝头一滴晶莹剔透的露水悄然滑落,一声悠扬清越的钟声如天籁般响起。 这钟声惊醒了林鸟,扑棱着翅膀飞向了天空,划破了莲花湖的寂静,一道细细的涟漪从湖心荡漾开来,激起层层微波,打破了兴安镇的寂静,人们纷纷披上衣服,走出屋子,这时,一缕晨曦破空而出,照亮了大地。 阿茨正帮父母卖豆腐,听到钟声,不由有些发愣,痴痴地微张着嘴望向那座山,那座寺。 要知道,那口尘封在断壁残垣下的大钟不知多久一直哑然无声,更令人诧异的是,那口大钟不知有几千斤重,难道是那位初来乍到看似风烛残年的老和尚,真的是活神仙?竟以一己之力把那口庞然巨钟又重新挂了起来? 此后,沉积了多年的古庙,香火渐渐又兴旺了起来。 …… 门楼山位于维洛王朝西北,在整个帝国的版图中虽籍籍无名,却是一山分昏晓,路曲失东西,崇山峻岭间有无数凶禽猛兽霸道横行,峭壁山溪畔野蛮生长着无数的山珍灵药。 门楼山东为汉阳府,山西那片广袤的原野则归邶风郡所辖。 老和尚的佛法精不精深,百姓们无从知晓,却知道他对黄帝之术十分洞明,山下的乡邻凡有疑难杂症,无不求到庙里,而那老和尚也是慈悲为怀有求必应,只要那人尚存一息,莫不是手到病除起死回生。 一时间,方圆百里之地无论是达官显贵还是贩夫走卒,无不交口称颂那老僧为活佛。 声名远播有多种原因,归纳起来无非是因人、因地、因事,老和尚一时声名大噪,但那古寺却仍是无名,甚至连门都没有的山门上至今都空空如也。 于是,有好事者道:“大师,为寺院起个名号吧!” 老和尚不以为然,停了手中的木鱼淡然道,“老衲一心了无牵挂,早已四大皆空,空苦苦,气化清风形归土,花开自有花落时,一切皆是浮云。” 旁人不死心,又劝道,“虽说大师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乃方外高人,但俗世讲究的仍是名不正则言不顺,大师岂不闻入乡随俗的道理?” 老和尚捻着一缕雪白胡须眉头微蹙,沉吟不语,忽的起身离开蒲团,慢慢踱步到了院中,走到院中左首那株古木面前,右手慢捻念珠,左手轻轻落在苍劲如铁的树干上,抚着沧桑斑驳如虬龙的树皮,低头沉思,半天不语。 自老和尚入寺至今,古木依旧,仍一叶不发。 “此树乃千年前创寺之初,本寺第一任开山祖师七远上师亲手所植,希望佛法与此树一样,能开枝散叶发扬光大,谁料想……竟是今天这个局面……”说到此时,老和尚不由微微一怔,转身看向众人,“非是老衲不近人情,此树一日不重新发芽,本寺就一日无名,一年不发,则一年无名,若是……老衲无缘见到此树重新发芽,开枝散叶的那一天,老衲也就认了!” 说完此话,老和尚一脸淡然,但眼神深处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丝落寞。 日出日落,春去秋来,时光如山间的小溪,流动虽缓,却一往无前,转眼间,山中的树木绿了又黄了,黄了又落了,大雪落下,银装素裹。 三年过去了,阿茨从豆蔻少女长成大姑娘,嫁给了镇上一位读书人。 一天深夜,青灯如豆,老和尚手持一部古卷,双目微合,若有所思。 正在此时,灯花突然炸开,一团火苗一跃而起,瞬间照亮了禅房,老和尚忽地睁开双目,右手手指不停掐算,口中念念有词。 正在这时,老僧耳根一动,他听到一声细不可察的微响,雪眉一挑,将目光投向了屋外。 院中那株枯槁千年,一直了无生机的古木枝干上竟然裂开一隙,发出一点嫩芽,在夜风里缓缓舒展。 老和尚一向波澜不惊的脸上此时此刻终于动了容,一行老泪潸然而下,这一刻,似放下千钧重担,无比轻松,但转瞬间,他又双眉紧锁,脸色无比凝重,抬头望了一眼西南天际的残月,沉吟半晌,似入定一般,一动不动。 过了足有半柱香的时辰,老和尚终于动了。 似大鹏冲天而起,又似虎归深山,朝着西南方向疾掠而去。 虽说山道崎岖难行,又有横枝老藤缠绕挡住去路,但其身影竟毫无凝滞,上坡下岭,穿溪越涧,在淡淡的月光下与林雾间依稀可见一道残影飞过,大袖飘摇如一双张开的双翼,有种说不出的飘逸出尘感,不到盏茶的工夫便行了十余里。 月色如晦,又有林雾遮蔽,深山密林中几乎伸手不见五指,昏暗不知去路。 在一个山坳前,老和尚忽然放慢了脚步,似乎在寻路,又似乎是害怕吓到什么,轻手蹑脚,一脸的慈爱与关切。 “哇……” 一声嘹亮而稚嫩的婴儿啼哭如热刀入油般破开深夜的寂静,声彻山林,惊醒了栖在树杈上的几只野鸟仓皇振翅远遁。 第三章十世轮回 这里既是人迹罕至的荒山野岭,此时又是半夜三更,哪儿来的婴儿啼哭? 平日里,山中毒虫猛兽遍地横行,夜半时分又正是它们的觅食良机,但此时,藏于密林深处的野兽却黯然噤声,不敢越雷池一步,更遑论加以戕害了。 一阵山风拂过,空气中荡漾出一股淡淡的异香。 从老和尚那镇定自若的神色来看,他似乎对如此诡异的状况并不略感诧异,神态反而显得愈发坦然而沉稳。 他并不急于上前去一探究竟,而是郑重地整理了一下那件破旧的百纳僧衣,拍掉了僧衣上的浮尘与草屑,双手合十,方才无比虔诚,轻踏老藤编织的草鞋走上前去。 深山里林密枝繁,残月的清辉根本照不到地面上,周围一片漆黑。 不过,距老和尚二三十步远的地方,却散发出似云霞蒸腾般的粼粼波光,照亮了一丈见方之地,柔和而轻盈,温润如玉。 前方是一块乌中透亮的黑色岩石,宛如一个巨大的牛蹄,石上仰躺着一个如雪团般粉嫩可爱的男婴,在他身边竟有一黑一白两条小龙盘旋于左右,小龙颌下有鸽子蛋般大小的骊珠,此刻正吐出灼灼华彩,孩子浑身上下没有任何襁褓包裹,身上亦不着一缕,他沐浴在那团光芒里,正肆无忌惮地一手指天,一手划地,孩子的哭声中气十足,响彻四野。 此情此景,让老和尚瞬间破防,不禁老泪纵横,不由自主地跪拜下去,五体投地。 三年前,老和尚历尽千辛万苦来到此地,为的就是今日的此时此刻,曾经在脑海中多少次的遐想,多少回梦中期盼的画面,如今终于出现在眼前,成为现实,怎不令他悲喜交加,得意忘形呢,此时的心中更是五味杂陈,无以言表。 准确来说,更是在多少年前,不知有多少代人走遍了天南海北,寻遍了千山万水,为的就是寻访到眼前这个孩子的转世轮回。 正所谓:一死一破茧,九死一化蝶,九劫化为仙。 而这一次,恰好是他的十世轮回,而这次的十世轮回竟整整历经了千年之久,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千年等一回? …… 过了许久,老和尚才缓缓起身,脱下身上那件百纳僧衣,将那婴儿小心翼翼地包裹了起来,看他那无比庄严神圣的样子,好像他怀抱的不是孩子,更像是捧着一件无比珍贵的无价宝般谨小慎微,生怕出现任何闪失,一步一步朝着那古庙走去。 说来也怪,那婴儿被包在百衲衣里后,竟立刻止住了啼哭,恬然睡去,露出原本婴儿的微笑。 …… 自打老和尚来到兴安镇后,原先荒凉寂寥的古寺开始慢慢有了人气,香火也一天天兴旺起来,无论是到寺里来烧香还愿,还是来求医问药的香客与日俱增,络绎不绝。 六月十九,是传说中观音的得道日。 人们在这一天一般会到寺庙里去求子、放生、祈福,那些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待字闺中的姑娘们也会在这一天走出绣房,到菩萨佛像前去烧香许愿。 愿得一人心,白头不相忘。 这一日,古寺山道上车马如龙,人流如川,有鲜衣怒马的膏粱子弟,坐轿的达官显贵,也有提篮挑担的商贩,大家扶老携幼,如潮水般涌向古寺。 往常那几年的这个时候,大家也都不当回事,就那么稀里糊涂过去了。 但自打老和尚来到这庙后,那可就不一样了,不记得当初是谁带的头,开始在这一天到庙里去烧香祈福,久而久之渐渐形成了传统,人一年比一年多,一年比一年热闹。 时至今日才三年左右的光景,竟成了兴安镇上的一大盛事。 如今这日子过得还算安稳,小镇上的老人们也时不时念叨,说好些年没动刀枪了,这几年的收成还算不错,风调雨顺的,百姓们虽说辛苦些,但好歹能填饱肚子,一家老小不至于饥寒交迫,这就属实不易,更重要的是如今这庙里来了位活佛,谁敢说自己这一辈子没个七灾八难,会永远平安无事? 山下百姓虽朴拙,却有着自己的理念,不能有事了才烧香,临时抱佛脚。 众人中有求财的,求六畜兴旺的,添丁进口的,求金榜题名,高官得中的,求觅一佳偶良婿,早生贵子的…… 大家所求繁杂不一,佛也是真忙,真累,真不好当。 来寺里进香的香客中不乏有豪门大宅里的贵妇美眷,便是乡下的村姑老妪也不在少数,老话说有山就有风,有海就有浪,有女人的地方男人自然也少不了,在今天这么盛大的日子里,又怎会少的那些狂蜂浪蝶呢。 青山中鸟掠丛林隙,云雾绕山间,行走于清幽山道上的妇人们,更是风情万种摇曳生姿。 那些平日里难得抛头露面的富家小姐,此时为了显示心诚,或许是有些别样的心思,便在自家丫鬟婆子们的搀扶下,舍弃了香辇花轿,步行上山。 不过,有些事说起来简单,但真做起来…… 那些平日里弱不禁风娇娇弱弱的小娘子又怎能吃得了这种苦,尤其又是走在这种空洼不平的山道上,往往有的走不出一里地,便会娇喘吁吁,红汗交流珠帽偏,汗水湿了轻衫,玲珑曲线剔透毕现,好不香艳动人。 面对如此赏心悦目的美景,估计便是天上的神仙见了也会动凡心。 ,面对如此香艳美妇,很多人想把持但硬是把持不住,更是引得那些纨绔子弟,风流浪子们心猿意马,不时混在人群中前挤后拥东倒西歪,趁机浑水摸鱼,也有那些锦衣华袍大腹便便的权贵商贾们,虽说大多上了些岁数,在床上对着家里千娇百媚的娇妻美妾都不免生出有心无力之感,但并不妨碍他们此时此刻在这饱览秀色,一个个道貌岸然,端出一副坐怀不乱的君子模样,但目光却出卖了他们,那一双双久入花丛如狼似虎的色眼,早就不知多少次偷偷如狂蜂浪蝶般紧紧叮在那些白花花的胸前,前凸后翘的腰肢上,前襟更是在不经意湿了大片。 不看白不看,白看谁不看? 然而,与热闹喧哗的寺外截然不同,此时庙里的老和尚却是一筹莫展,一改往日超然出尘之相,双眉紧锁,神色显得格外凝重。 他倒并不是因寺门前那些乱象动怒,而是因为眼下遇到一个在他看来天大的难题,虽说他佛法高深,医术超凡,但在自己抱回来这个饿的跟狼羔子似的孩子面前,他显得那么无力与无助。 他尝试过很多东西喂他,比如稀饭、干粮、甚至都为他破了杀生戒,打了一只野雉,煮了一锅肉汤,但那孩子嘴挺叼,什么都不吃。 这也不吃,那也不吃,难道要吃龙肝凤髓么? 老和尚无比郁闷,双眉紧锁,一筹莫展,忽然脑袋一亮,莫非他要吃奶?可是那玩意到哪给你找去? 有道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何况,他连……米都没有! 眼瞅着那双老藤编织异常结实耐穿的草鞋被他来来回回不停走动都快磨穿了,老和尚仍是没想出什么好法子来,怎一个愁字了的? 此时已日上三竿,大殿外早已人声鼎沸,大家都聚集在寺院中等待开门。 眼看这样拖下去也不是办法,老和尚只得抱着饿得啼哭不止的婴儿推开门,看到院子里站满黑压压的人群,顿时有些头大。 无奈道:“诸位施主,适逢今日盛事,本该做场法事为诸位祈福,但实在是事不凑巧,老衲这里忙得焦头烂额,实在是没有心情,对不住众位乡邻了,告罪告罪!” 当老和尚抱着孩子出现在众人面前时,顿时引来一片哗然。 大家先是被惊得目瞪口呆,紧接着便是议论纷纷,在那七嘴八舌的开始猜测起来,其实这也怨不得大家胡思乱想,试想一位声望如日中天的得道高僧,在菩萨得道日这天竟平白无故抱着一个孩子,这实在是…… 太神奇了! 更有甚者,院中有几人在一旁起哄,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德行,但那几个闹事者在众人的怒目下,不免胆怯而灰溜溜地躲到一边去了。 这时,一位灰袍老者走到大殿台阶前,“敢问大师,可是为这孩子啼哭而扰心?” 老和尚点头道:“正是,这孩子从昨晚至今汤水未进,老衲担心……” 大家一听这话,顿时明白了其中缘由,这时,一位头发花白五六十岁的老妇人大声道:“哪位正在奶孩子的小娘子发发善心,帮着奶一下,佛祖不是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么,这既是天大的善事,也是帮了大师一个忙,要知道,大师平日里可没少帮大家……” 老妇人絮絮叨叨说个没完,却无一人站出来慷慨解囊。 也是,人少的时候或许会有母爱泛滥的少妇发善心,帮老和尚这个忙,但今日不同往时,大庭广众之下,哪个小娘子好意思抛头露面,出这个风头? 大家只是在那议论纷纷,有的则低头默不作声。 这时,那位灰袍老者高声道:“今日既是菩萨的得道日,老朽也是一心向佛之人,索性就做件善事,谁能帮大师这个忙,我赵某人愿出纹银五两,决不食言!” 那灰袍老者是镇上开棺材铺的赵掌柜,为人一向刻薄吝啬,一个铜板看得比天都大,看到谁家有病重不治之人,更是幸灾乐祸,得了个“死要钱”的诨名,也不知今早上这太阳是打哪儿出来的,不然他又为何会大发慈悲呢,众人一时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正在这时,人群中走出一位提篮少妇,柔声道:“大爷,把孩子给我吧,我来奶。” 第四章有奶就是娘 大爷? 老和尚听到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称呼,感到几分亲切,定睛一看,见一位身穿淡黄色粗布衣衫,头插木簮的姑娘袅袅走来,衣着虽是最寻常不过的粗布衣,但穿在她的身上却是另有一番别样的风韵,尤其是那双清澈如山溪的明眸,更是让人流连忘机。 “姑娘,你是?”老和尚见眼前这位姑娘有些面熟,却一时想不起在哪见过。 “咯咯……”姑娘掩口一笑,“大爷真会说笑,还姑娘呢,人家都嫁人了,孩子都仨月了,这不,趁着今天是菩萨的得道日,想着跟大爷多少还有些交情,过来为她讨个平安符,也好保佑她没病没灾平平安安的长大成人,没成想,你老人家还是贵人多忘事,都不记得我了,哎……” 姑娘轻叹一声,动人的脸上浮现几分失落。 这时,人群中出现一阵骚动,有个手持折扇富家公子模样的年轻人跟身边人惋惜道:“这不是在古槐街上卖豆腐老蘑菇他家闺女么,当初看她的模样还不错,颇有几分姿色,本想着抬举一下她家,讨来做小,谁料想终究是狗尿苔上不了席面,竟嫁给张元祝那个穷酸,可惜啦,挺好的一棵白菜,让猪给拱了……” 一旁的帮闲谄媚道:“恩,兄台高见,言之有理,同感同感,哈哈……” 另一个嘴角有颗痣,上面稀疏长了几根长毛的中年男人色眯眯道:“不过,看莫家这小娘子嫁人后更显得珠圆玉润了,尤其是这小胸脯,啧啧……愈发的挺拔了,与流花巷那位五月仙相比,恐怕有过之而无不及,若能与她在床榻上进行一番男耕女织,定会其乐无穷……” 五月仙是流花巷中最大那家妓坊绛春馆,刚从南方水乡花重金买回来的瘦马。 那表子不但长得小巧可人,天然一股风流体态,其他无论是琴棋书画,还是吹拉弹唱,皆样样精通,可谓是色艺双绝,一时间在流花巷众花魁中独占鳌头,红透了半边天,引得四方权贵富贾、高粱纨绔趋之若鹜,为了一睹芳颜,五陵少年争缠头。 …… 几个登徒子的在那污言秽语,乐在其中,而在他们身边的人或碍于他们的家室、为人、抑或是出于明哲保身的目的,在那充耳不闻,装聋作哑。 这时,站在他们不远处的一位青衫老者实在听不下去,忍不住规劝道:“诸位积点口德吧,岂不闻举头三尺有神明,不畏人知畏己知呐,况且,在这寺庙佛堂清净之地,佛祖菩萨可都在那儿呢,你们难道就不怕遭报应么?” 嘴角一撮毛的中年男人是镇上出了名的泼皮无赖,向来嚣张跋扈惯了,无人敢惹。 此时听到有人讥讽,把眼一横,见是一位样貌清癯的老者,张嘴骂道:“直娘贼,大爷们在这说话,哪有你插嘴的份,惹恼了老子,信不信爷爷我现在送你去见佛祖菩萨!” 那老者是镇上私塾的授经先生,身边有认识的,敬重他的学识为人,帮着打圆场道:“算了算了,大家都是来拜菩萨的,何必在这种场合怄气呢,南山先生,你也少说两句,这里毕竟不是私塾学堂,也没人给你束脩,何苦呢。” 有人给台阶下,那几位纨绔也不想在这种场合闹事,只骂骂咧咧了几句,也就不再深究。 见此情形,那位南山先生便不再多说什么,只是忍不住一声长叹,抬头望向大殿里的佛祖雕像,眼神中却饱含着无尽深意。 老和尚外表看上去显得老迈龙钟,却耳聪目明,听到这些嚼舌根子的闲言碎语,如闻犬吠,并未放在心上,而是歉意道:“老衲乃身无一物的出家人,何来贵人一说,姑娘莫说笑,实在是年纪大了,有些糊涂,还望施主原谅,提醒在下一二。” 姑娘嫣然一笑,“大爷过谦了,既如此,那另当别论,我提醒一下,看你能不能想起,三年前在倒耳河边,有一位浣衣的女孩……” 说到此时,戛然而止,忽闪着一双美目,看向了老和尚。 “哦!”老和尚以手叩额,恍然道:“你是……阿茨姑娘!当日看老衲狼狈寒酸,姑娘把令尊的衣服施舍给贫僧,一饭之恩岂能忘怀。” 阿茨咯咯笑道:“想起来就好,一件旧衣罢了,不值一提,那日回家后,家父知道后,还夸我了呢,说做得对。” 老和尚道:“原来姑娘的品性是有渊源的,难怪。” 这时,那孩子又在老和尚怀里哇哇大哭,不过,此时嗓子有些哑了,估计是又渴又饿所致,老和尚一脸的苦相。 阿茨善解人意道:“大爷,你要是放心,就把孩子交给我吧,家里还有一个,他俩正好做个伴。” 老和尚略一沉吟,把孩子递给阿茨,“如此甚好,那就有劳阿茨姑娘了,今日事繁,脱不开身,改天我一定登门致谢,只是不知贵府在什么地方?” 阿茨抱过了孩子,说来也怪,那孩子一趴到阿茨胸前,立刻停止了啼哭,一个劲的朝她怀里乱拱一通,小嘴还吧唧吧唧的努个不停,看到他这个样子,阿茨不由笑了,这小崽子还真是个急性子,怎么和自家那孩子一个德行啊! 可是你再着急,我也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给你喂奶不是。 阿茨轻轻拍了拍,安抚一下孩子的情绪,“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我和这孩子有缘,一见面就打心眼里喜欢,大爷你也别见外,你要是想孩子了呢,就到镇西的五柳巷,大门右边有眼甜水井,那里就是我家。” 老和尚看出阿茨的心思,于是,把她让到了自己的禅房, “阿茨姑娘,大恩不言谢,这里是老衲的禅房,暂且在这稍作歇息,贫僧前面还有事,恕不能坐陪。”老和尚歉然道。 阿茨笑道:“大爷,我知道有一大堆事等着你呢,快忙去吧。” 老和尚的禅房极其简朴,仅有一油灯、一木鱼、一桌一椅一榻,除了放在墙角的一只破烂药篓外,再就是那些堆积如山的古卷了,这点倒和自己家很相似。 阿茨自然知晓老和尚的心思,让她休息不假,但更重要的是给孩子喂奶。 她低头看了一眼怀里的婴儿,好像有心灵感应似的,那孩子也抬头看她,这是怎样的一双眼睛吖,如黑夜里闪闪发光的宝石,明亮清纯,却深不见底,看着他的眼睛,阿茨不禁莞尔一笑,那孩子也张开没长牙的小嘴冲她乐,这一刻,阿茨的那颗慈母心不禁化了。 这小人精呐! 阿茨四下张望了一下,见门窗皆已关闭,这屋子里除了她和孩子,再无旁人,就放心的把衣衫解开,露出又白又大的椒\(^o^)/~乳,这一下,那孩子也不看了,也不乐了,而是如饿狼扑食一般,两只小手抱定一只,埋着头一门心思在那吸吮了起来。 看来,有奶就是娘,这话有道理! 这孩子是饿死鬼托生的么?不到顿饭的工夫,阿茨感到原本充实鼓胀的乳\(^o^)/~房一下子就被掏空了,而那孩子好像仍没吃饱,兀自紧紧抱着不撒手,在那更卖力的吸吮起来。 还真是把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 阿茨轻叹一声,爱怜的摸了摸他的头,把他换到了另一边去,看他吃奶如饮甘霖,似长鲸吸川般酣畅淋漓,欣喜之余,她不由又有些忧心,这么点儿的孩子,就这么能吃,那他再长大些呢?再者,自己的小囡囡呢,她也才三个月大,如此看来,要想喂饱两个孩子,除非得找头奶牛才行。 一念及此,她不觉又笑了,再怎么样,也不能让他们饿着。 午饭过后,阿茨抱着孩子,带着老和尚亲自开光的护身符下山了,老和尚虽然有些不舍,但又象放下一座大山般轻松,自己纵有天大的能耐,但对于孩子的口粮一事却无能为力,当自己焦头烂额束手无策的时候,也算老天爷开眼,幸而遇到阿茨姑娘出手,何其幸哉! 不过,就在阿茨到家后不久,门楼山上却发生了一件大事。 那日傍晚时分,门楼山顶突然毫无征兆的飘来大片黑云,转眼间便乌云漫天,不到盏茶的工夫,刚才还是阳光灿烂的白天,瞬间就变成了漆黑如墨的夜晚,伸手不见五指,如一个密不见光的布袋将这苍茫大山还有这朗朗乾坤全都装进去一般。 狂风大作,飞沙走石,鸟兽远遁。 正当大家疑惑不定时,只听轰隆一声,一个响雷仿佛当空炸响,震耳欲聋,竟然劈掉了半爿望夫崖。 倾盆大雨直流而下,如天河决堤一般。 不过,这雷与雨来的快,去的也快,不到一炷香的工夫,云消了,雾散了,雨停了,天亮了。 正当大家惊魂未定时,突然,有人喊道:“不好,那边好像死人了!” 正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大家一听这话,顿时慌乱成一团,过了半晌,才有几个胆大的走过去察看情形,只见在望夫崖下横七竖八的乱石堆里,躺着三具焦如木炭的尸首,此时早已面目全非,看不出模样了。 正当大家在那七嘴八舌,议论纷纷的时候,老和尚负手而来,冷眼看了一会儿。 淡淡道:“人可欺,天不可欺!” 说罢,又负手而去。 事后,有人马后炮道:“这是佛祖菩萨震怒,以致上天降下神罚,劈死了几个无法无天,为非作歹的恶人,以此来警示世人!” 第五章 借奶 一个王朝能否国祚绵延,选官用人是根本。 古人常有,得人者昌,失贤者亡的说法,维洛王朝立国一百八十余载,奉行的是中兴以人才为本的治国策略,不得不说,开国的高祖帝堪称乱世的一代雄才伟主,自他登基后,对养士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一举废除了前朝历代所采用的世官制,转而实行察举与科举二者并举的用人机制。 这才有了相对而言还算太平的日子,不过,对百姓而言,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如今的维洛庙堂,表面上来看君贤臣明,一团和气,其实却是彼此勾心斗角,暗流涌动,至于选才方面的两条途径也是名存实亡,不过是老太监的小媳妇,摆设罢了。 朝中势力大致分为两打派系,一个是以白衣宰相李石增为首的朔州党,其亲信把持朝廷除兵部以外的五部,再一个是以大将军韩牧、太师司马年为首的青州党,虽然只有兵部是风吹不透,水泼不进的铁打营盘,但天下的兵马调度皆出自大将军府,那些文人只不过嘴上有些功夫罢了,一旦真刀真枪的对垒起来,还真不是个。 但大家彼此都心知肚明,互相保持克制,给对方留有余地,从不赶尽杀绝,谁都不想真的扯破最后那层遮羞布,若真是到了那步田地,可真真是无解的生死局了,要知道,匹夫一怒,尚且血溅五步,何况是那些掌握了天下生杀大权的国士,若真到了时局动荡的那一天,必将伏尸百万,天下缟素,社稷倾覆。 白衣宰相李石增主张以科举考试来选拔人才,而大将军韩牧与太师司马年则主张以门荫进入仕途。 自然,朝中的各方势力可谓是错综复杂,暗流涌动,剪不断理还乱,后宫与东宫的势力也不容小觑。 每年的察举虽说有朝廷设于各地的中正司负责人才的选拔举荐,但举荐的皆是当地或在朝中炙手可热权贵富贾们的子侄、姻亲、门生,至于百姓家的子弟,则只能是望而生叹,根本迈不进去那道门槛。 至于三年一期的科举考试,也不过是象征性地走走过场罢了。 虽说考试的卷子采用糊名的方法,明面上来看,好像可以杜绝监考官们的徇私舞弊,实际上不过是掩耳盗铃,糊弄世人的障眼法而已,那些手眼通天的权贵们如果连这么点小事都搞不定的话,大可以回家去老婆孩子热炕头了。 再者,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自古文章一事,向来是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 张元祝五岁开蒙,九岁熟读各种经书,十五岁吟诗作对,不过,两年后参加汉阳府的乡试,却位列第二百七十三名,勉强中了个秀才,此后,一颗读得圣贤书,货与帝王家的心便冷了下来。 有种明心见性,顿悟成佛的觉悟,不再对功名仕途那么热衷了。 他家在守中街上有些祖产,遂开了间书铺,靠鬻文卖画为生,闲暇时读些《五千文》、《南华经》之类的杂书,日子倒也落得逍遥自在,而阿茨本是穷苦人家的女儿,自能安贫乐道,不致像别的妇人那般, 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 对于他这种既不是簪缨世家子弟,祖上又留下些许薄产,算不上一贫如洗的寒士,正经的出路就是银钱开道,或投靠依附于某些根深叶茂的豪阀世家,比如镇上有着百年底蕴的刘家,只要他能舍下那张脸皮伏低做小,总可以谋个一官半职,不说光耀门楣,但最起码可以混个肥马轻裘,锦衣玉食的轻省日子,而不至于像现在过得这般清寒。 有人笑他不识时务,他也只是一笑置之,从不与人分辩。 那日,他在自家院子的葡萄架下乘凉,一手晃动摇篮,一手持一古卷,当读到,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为天下谿,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 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 不禁掩卷长思,怔怔出神,以致阿茨抱着孩子,挎着篮子回家时,他都丝毫没有察觉到。 阿茨对此早已见怪不惊,放下篮子,踱到他身旁的椅子上坐下。 不知过了多久,兴许是摇篮久未晃动,孩子醒了,哇的一声哭了,阿茨把怀里的孩子放到他身前,转而去抱自己的小囡囡。 “这……哪来的孩子?”张元祝一脸惊愕,对这个从天而降的孩子有些手足无措。 “我捡的!”阿茨将脸贴在女儿那稚嫩的小脸蛋上温存,调皮地看着这个书呆子。 “你捡的?”张元祝仔细端详起了怀中的孩子,见他光溜溜的小脑袋,一双淡眉下,山根丰隆温润,虽睡得无比香甜,却将自己的一根手指放进嘴里,小嘴不时一努一努地有节奏吸吮着,很是惹人喜爱。 “真的?” “真的!” “那好,那咱就养着,看这面相应该是男孩吧?”看得出,他一脸的认真。 …… 自己妻子抱回一个来历不明的孩子,心胸狭隘之人大概会以为妻子红杏出墙,给自己戴了绿帽,这事若搁在别的男人身上或许会因此而恼羞成怒、暴跳如雷,但他不会,他相信阿茨的为人,同样,也是对自己的自信。 而这,则是夫妻和谐的相处之道。 “你不会自己看么!”阿茨调侃道。 张元祝微微点头,解开裹在孩子身上那件五色旧僧衣的襁褓,将他高高举起,穿过宽阔的葡萄叶落下斑驳日光,孩子身上披上一层淡淡的光晕。 笑道:“我就说嘛,不会看错的,还真是个男孩!” 正在熟睡中的孩子被他这一贸然举动,从睡梦中突然惊醒,哇的一声大哭了起来,随着这一嘹亮的啼哭声,一道有力而急促的弧形水流激射而出,尽数撒到了他的脸上、身上、书本上。 阿茨先是愕然,相顾无言,然后,夫妻二人一起哈哈大笑。 正在这时,天色骤然变暗,一道炸雷从门楼山方向传来,紧接着,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落下,夫妻二人忙各自抱着孩子躲进屋里。 闲来无事,阿茨就将事情的原委讲给丈夫听。 不料,张元祝听后沉吟不语,手指在书桌上轻轻敲打,若有所思,阿茨感到好奇,怎么事情说清楚了,看自家男人的表情好像反而生出更多的疑虑来了呢? “怎么啦?” “不对劲!”张元祝看向了窗外,此时的雨水倾泻而下,落到庭院里,如大珠小珠落玉盘,连成线,结成帘,织成网,遮天蔽日。, “有什么不对劲的,别疑神疑鬼的,好不好,你以后也少看些闲书,照我看,再这样下去,你迟早真要成书呆子了!”阿茨噘嘴道。 “这孩子的来历不明!你说,他一个老和尚,又是出家人,怎的就突然冒出个孩子来呢?那大山你又不是不知道,方圆二三十里皆荒无人烟,即便是别人生下来不想要了,谁又会丢到那里,再说,这么可爱的孩子,给谁送去,哪家不是欢天喜地的双手接着,我就不信这天底下还有这么狠心的爷娘,能落忍将自己的亲生骨肉送到深山老林中去喂了畜生,搁你,你舍得么?”他转头看向了自己的娘子。 “呸!”阿茨朝地上啐了一口,“那还是人么!” “还是呀。”张元祝点头继续道:“既然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除非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啐!”阿茨气急反笑,“咯咯……说你呆,你还真是个呆子,读书读傻了吧,要照你这么说,那还不把人摔成肉饼了,除非是……神仙!” 张元祝笑着摇摇头,闭嘴了。 是啊,虽然这件事疑点重重,但若真要寻根问底,那就只能问道于鬼神了,但又有几人见过从天上掉下来的神仙? 还是不要胡思乱想,安心做个凡人吧! 为了这一日三餐,为了老婆孩子热炕头,为了这滚滚红尘,为了爱恨仇怨…… “咱们的小囡囡,日后怕是要吃苦喽。”阿茨抱着孩子轻轻靠在肩头,不无忧虑道。 “怎么啦?”张元祝将目光从书上移开,不解道。 嗫喏半晌,阿茨终于红着脸羞涩道:“你不知道,这小崽子是属狼的,他也……太能吃了,这么点儿的孩子,只一会的工夫……竟然吃得一滴不剩,现在,我这儿都空了,往后这日子还长着呢,可怎么办呀?” “哦?”张元祝起身来到摇篮前,又仔细看了看那小子。 这可是大事,而且是天大的事,不是常说民以食为天嘛,对于孩子来说,奶水就是他们的天,他们的命。 虽说这小子是张元祝第一次见到,但不知为何,却有种天然的亲近感,自己是打心眼里喜欢,对自己的闺女自不必多说,血缘这关系那是深入到骨子里的,毕竟血浓于水嘛! “天无绝人之路,咱自己没有,可以去……借!” “借?这又不是东西,咋借?” 听说过借米借面借钱的,还真没听说过有借奶的,阿茨打算回头把他那些乱七八糟的书都给烧了,唔……烧了好像不大行,那就给他藏起来,锁到柜子里去,成天看那些乱七八糟的书,真成傻子了,都开始胡说八道了。 “东街上二大娘家的老三媳妇不是也刚生了?还有……我那个同窗宋安,前两天去他家喝的满月酒,不但还了礼,还被他死皮赖脸地讨了本《如意和尚》去,那书……” “那书怎么啦?” “哦,没什么,那书缺货,不好寻哩,值好几两银子呢!” “啊?什么书那么贵?” “自然是前朝传下来的孤本,不说兴安镇就这一本,就是整个汉阳府也找不出第二本来,若遇到识货的买家,卖它个十几,几十两银子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你这么一说,我的心总算可以放下了,如此,孩子们的饭碗可算是有着落了,明天我就抱孩子借奶去。” “不过,咱也不能老是指着别人,我听说喝鲫鱼汤催奶,明天我去倒耳河钓鲫鱼去,钓他个十斤八斤的,回来炖汤给你喝。” “去你的!” 第六章 鱼与禅 门楼山上有莲花池、晒经池、青牛三大池。 山中古刹历经千年,随着岁月的浸淫,仿佛这里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也有了佛性道心,三池虽各有特色,却是一池得神,两池得趣,三池得味。 春听鸟声,夏听蝉声,秋听虫声,冬听雪声。 晒经池畔有一大片石坪,不知何时被何人划了纵横十九道,虽遭风吹雨打,却未被消磨,依旧清晰如新,可惜空余纹枰,而当年坐隐之人早已杳如黄鹤。 只能听山中松涛声,水际欸乃声,徒然长叹。 此外,以鹰愁涧为首的十二道山涧,涧涧溪水潺潺,穿行于苍绿的乱石间,不但清澈可鉴,更是温如玉,滑如纨,至寒至腴,可拊可餐。 懂茶之人都知道,煮茶用水讲究,山水上,江水中,井水下。 镇上那些有钱的人家讲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自然,水也不能凑合,和那些穷苦人家样去倒耳河挑水,而是每天都会安排专人用水车来这山里来取水,刘老爷子家即是如此,每天天不亮,车把式余老蔫就会套好牛车,吱吱呀呀地进山。 千溪万水流出大山,汇成一条倒耳河。 其实,早起的不但有卖豆腐的老莫,赶车的余老蔫,卖馄饨老者则是早点、宵夜两头忙,那些大多数每日忙于生计而不得不终日奔波劳作的穷苦人。 人多了总有奇葩,还有一个闲人。 这一日,天色蒙蒙亮,斜风细雨,张元祝头戴斗笠,身披蓑衣,肩扛鱼竿,手提鱼篓,怀揣着一部《太上感应篇》,迈着出尘的脚步,向倒耳河走去。 虽说水至清则无鱼,但倒耳河里却是有鱼的,只是不多而已。 其中,当地最出名的河鲜当属罗汉鱼,此鱼身材五短,胖乎乎的憨态可掬,头却奇大无比,占了身长的三分之一,头顶隆起如小儿拳般的大包,形似罗汉,故而得名。 此鱼虽说长了一脸的佛门忠厚像,却不是个吃斋念佛的良善之辈,挂着出家人的名头,干的却是打家劫舍的买卖,恃强凌弱,鱼肉其它小鱼小虾,可谓是无恶不作,不过,此鱼却是一道不可多得的美味,其肉质雪白少刺,揭锅后浓香扑鼻,令人垂涎三尺,入口顺滑多汁,滋味鲜嫩肥美,真是吃一次念一辈子。 张元祝虽说风雨无阻,早出晚归地辛苦钓鱼,但收成却让人赧颜,林妹妹学项霸王举鼎,有点提不起来。 别人钓鱼都是盯紧水面上鸡毛做的鱼漂,一旦有鱼吃饵时,初时会一上一下起伏不定,而当鸡毛猛然一沉时,则说明有鱼咬钩,应立刻收线,只有这样,才不致鱼饵被吃,而鱼却溜走的蚀本买卖。 张元祝可倒好,到了河边,支起鱼竿扔一边,从怀中掏出古卷,捧着看得如痴如醉,全然忘记还有钓鱼这事。 学姜子牙垂钓磻溪,短竿长线不钓锦与麟,只钓王与侯! 别说钓鲫鱼,就连鲤鱼、鲢鱼、青鱼、草鱼这些最寻常的杂鱼,十天半月都难得见一面。 反倒是家里为俩孩子吃蛋养的几只鸡,眼瞅着原本羽翼丰满的身上,鸡毛日益凋零,钓鱼钓到如今,鱼没钓来多少,鸡身上的毛却所剩无几了。 每当日落西山,晚霞残照的时候,他才想起该回家了。 而每当此时,看着空荡荡的鱼篓,他总是心有不甘地擦掉眼角的泪痕与嘴边的口水,愈挫愈勇,屡败屡战,乐此不疲。 一个家里如果有个不靠谱的爹,就得有个靠谱的娘。 如果两人都不靠谱,那这日子也就别过了。 幸好阿茨是个贤妻良母的好女人,为了孩子,为了这个家,尽心尽力,忙前忙后,每天不是给孩子喂奶,就是走在为孩子借奶的路上,原本丰润的脸上、身上,也如家中的老母鸡般日渐憔悴消瘦,原先说好的每日十斤八斤的鲫鱼汤,却是一片鱼鳞都没见到。 有时小两口在房中调侃,阿茨提及,张元祝的小眼神总是躲闪,心虚,借口说明日。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 倒是娘家爹见女儿带孩子回娘家,脸蛋消瘦了不少,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嘴上却什么都没说,但第二日就不顾劳累,扛着自制的鱼竿到河边钓鱼去了,一蹲就是一天,但事与愿违,第一天两手空空而归。 老莫虽沉默寡言,不善言辞,但其实并不是笨人。 他知道自己做豆腐得心应手,但钓鱼实在是看花容易绣花难,于是,向一起摆摊卖鱼的何其南虚心求教。 何其南并不是他的本名,而是他的口头禅。 他在摆摊卖鱼之前,也是读书人,家里虽不是大富大贵,却也是衣食无忧,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逍遥日子,后来,不知什么缘故,一夜之间,家中竟一贫如洗,连下锅的米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走投无路之际,用他自己的话说是逼良为娼,干起了卖鱼的行当。 砍柴与钓鱼虽说都是无本生意,但砍柴并不容易。 柴在深山,不但要一斧头一斧头地砍倒至少碗口粗细的樵木,更要劈开晒干,挑着重达百余斤的担子走上二三十里山路,到镇上售卖,换得几两碎银,一日三餐。 对于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何其南而言,文弱的他自然干不了樵夫。 连糊口都捉襟见肘,更别提做生意的本钱了,退而求其次,他只能无奈选择做渔夫,而钓鱼其实也不简单,是个纯纯的技术活。 至于这里面的辛酸与门道,估计只有何其南才会深得个中三昧,于是,便经常将何其难挂嘴边,因他本姓何,别人就开玩笑般的把叫做何其难了。 而他不以为忤,反而将错就错,自己把名字改成何其南。 刚开始的时候,他也是经常饿得两眼发昏,一无所获,但读书人终究是读书人,只要不是把自己读呆了,读傻了,时间久了,就慢慢悟出了其中的门道来。 当别人看他每日总能钓来两三鱼篓的鲜鱼时,都感到很惊奇,好奇向他请教钓鱼的秘诀,而他总是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钓鱼?何其难,一言难尽!” 打死都不说! 所以,老莫问的时候,刚开始他也是支支吾吾,东扯葫芦西扯瓢,就是不往钓鱼上边扯,毕竟那是自己吃饭的本钱,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这样的事,不在少数,他岂会轻易相传。 后来,老莫猜到何其南的顾虑。 于是道:“何老弟,咱们一起在这古槐街上摆摊子,也快小二十年了吧,你是知道我的,做了半辈子的豆腐,还从没想着说改行。 本来这事不想张口,你也知道,老莫我这辈子就阿茨这一个闺女,咱家穷,比不得旁人,没那些闲钱给她去买花买朵,委屈这孩子了,但这孩子打小就懂事,懂事的我都心疼。 心想着嫁人能离开这个穷家,过几天好日子,哎…… 这不刚生完孩子,前两天阿茨带孩子回来的时候,我一看她整个人都瘦了一圈,你也知道我嘴笨,不会说什么暖心窝子的话,当时虽然我嘴上没说什么,但我心里难受啊! 她这个穷爹没本事,不为别的,就想着自己能去钓几尾鱼,杀只老母鸡,炖上一锅汤给孩子补补,多少也是我这当爹的一点心意。 我也知道你不易,担心别人戗行,砸了自己的饭碗,算了,我也别强人所难,你忙吧,走了。” 老莫絮絮叨叨一气好像说了半辈子的话,把何其南都惊呆了,直愣愣地看着他,好像不认识似的,直到老莫快走到六婶子辣菜铺的时候,他才回过神了。 大声高呼道:“老莫,快回来,我跟你有话,你要不快点,万一我后悔了,你可别后悔!” 老莫身形似乎稍微一滞,好像没听见一样继续往前走,眼瞅着将要走出古槐街了。 何其南见状,犹豫片刻,一咬牙,起身追去。 、…… 功夫不负苦心人,三日后,老莫终于钓到了几尾鱼,又下河摸了一只王八,杀了一只老母鸡,耗时两天一夜,熬了一大锅滋补汤,让老婆子给女儿送了去。 据说,镇上开棺材铺的那位死要钱的赵掌柜,向古庙里的老和尚请教,“敢问大师,何以修行?” 老和尚停下手里捻动的七宝佛珠,沉吟片刻,眼望半山下的浮云,轻声道:“一日三餐,劈柴、挑水、做饭。” 赵掌柜诧异道:“这么简单吗?可这些都是小事啊。” 老和尚微微颔首,“是的,所谓修行,修的是心,行的是事,无论大小,一人一心一境界,一思一念一尘缘,一悲一喜一浮生,一去一来一轮回。 佛家之修行,求佛道,解脱轮回之苦,道家之修行,悟道成真,摆脱五行之束缚,逍遥于天地间,世俗之修行,求功名利禄、长命百岁。” 赵掌柜听后,若有所思,默然无语。 在私塾授经的南山先生请教道:“大师,禅是什么?” 老和尚将手指向山间的云雾,“你看,这天要下雨了。” 南山先生茫然点了点头,仍是一头雾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过了半晌,南山先生终于鼓足勇气躬身道:“大师,晚生愚鲁,学识浅薄,还望大师明言,点拨一二,在下定当感激不尽!” 老和尚闭目不语,只是一味敲打木鱼。 天黑了,雨果然下了起来,空旷的大殿中除了一尊千年无语的石佛,还有一坐一站的两人,也皆是一言不发。 不知又过了几个时辰,老和尚的木鱼声终于停了,睁眼看了下一直未曾离开仍躬身而立的青衫老者,轻叹一声,“天雨虽宽,不润无根之草,佛法虽广,不度无缘之人,你这又是何苦呢?” 青衫老者长舒一口气,如释重负道:“大师,您终于肯开尊口了,我知道自己笨得就像块木头似的,所以,您才一直在敲木鱼而不肯与我说话,但圣人有言,朝闻道夕死可矣,晚生虽是朽木,但一心求道,还望大师慈悲为怀,点化一二。” 老和尚静静地看着他,“禅不可言。” 青衫老者深思半晌,又躬身恳请道:“还望大师详解。” 老和尚沉吟片刻,终于道:“借用道家的一句话,大道无言,世间人各异,因而每人所修的禅也都不一样,佛即自身,不在其他,只在于你自己的悟性。” 第七章 白虎日 虽然阿茨因日夜操劳而消瘦了不少,但从山上古庙中抱回来的孩子却在她的悉心照料下,日渐长得虎头虎脑,白白胖胖的非常可爱,也正因如此,兴安镇上那些喂他奶吃的干娘们,无一不喜欢他。 虽说狗养的狗亲,猫养的猫亲,但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生男孩的,俩孩子并排躺在一起,无论是面相还是生动活泼与否,可谓是一目了然,高下立判,那个吃百家奶长大的孩子明显碾压自个家的小崽子,这让那些一、二、三十来岁的大小少妇们不由眼热心跳,恨不能将这个据说是山上老和尚收养的小和尚据为己有,叫自己一声亲娘。 而那些生女儿的少妇们,心思则更是活泛。 阿茨的模样自是不必说,便是身材,既有少女的风姿绰约,更有少妇的玉骨丰韵,简直是不可方物,与生了孩子变成水桶腰的自己不可同日而语,不说自家那个臭男人每次见阿茨抱孩子来借奶时,就像个无头苍蝇见了鲜鱼似的嗡嗡乱撞,借着亲近孩子的由头偷偷碰一下,摸一下的揩油,便是自己看了也会不由生出眼热心跳的艳羡之情。 如此一来,更是把心思放到小和尚身上,没等什么,就与阿茨约定,要为孩子订下娃娃亲,结为儿女亲家,阿茨推脱不过,只是笑而不语。 此刻,正把头深埋于花四娘胸前专心吃奶的小和尚,恐怕做梦都想不到,尚在襁褓中的自己,竟会无端惹下许多的风流债来! 这个孽! 苍龙岭上的岩石黝黑如墨,登山石阶狭窄逼仄,寸草不生,或许是因为少有人走的缘故,石阶上布满苍褐色的苔藓,滑不留脚,下面是深不见底云雾缭绕的鹰愁涧,身畔绝壁如削,无依无靠,山道如苍龙悬空逶迤盘旋,见首不见尾,行走在上面如履薄刃,让人胆寒心颤,胆小之人若要踏足此处,至少要再备上一套衣衫,以备湿了后可以更换,而这样的石阶足足有七百二十级。 北风猎猎,空中铅云密布,山道上隐约行来一人。 来人一身破旧的百纳僧衣,大袖飘摇,举手投足间尽显出尘风貌,看似缓步而行,并不如何迅捷,不过,当他走完这七百二十级石阶,下到鹰愁涧时,才用了区区盏茶的工夫,老和尚在山隘的无铭石阙处稍一停顿,转身向东,朝兴安镇方向走去。 今日是九月二十九,九月的最后一日,又称晦日,正是民间九九重阳节的尾重阳。 三个月如白驹过隙,一闪而逝,屈指算来,今日应该是小和尚的百天了,即使有建日不开仓,白虎不远行的说法(九月二十九为九月晦日,同时也是建日和白虎日,所以今天不宜婚嫁、开仓和远行),但老和尚却是百无禁忌,此行便是去阿茨家为小和尚过百岁。 天色向晚,寒山古木笼上一层轻烟。 沿着倒耳河边一排杂树丛生的蜿蜒石径前行,走了约莫八九里,跨过一座石桥,上了一条宽阔平整的官道,向东南曲折走了三五里后,爬上一道山岗,眼前视野豁然开朗,山脚下升起袅袅炊烟,前面不远村舍密布处就是兴安镇。 这时,天空悄无声息间落下零星小雨,寒气逼人。 虽已到了晚饭时辰,但大街小巷、房前屋后仍有不少辛勤劳作的大人和追逐嬉戏的孩童,鸡飞狗跳,笑语喧哗不绝于耳,好不热闹。 看到这满满的人间烟火气,一向不苟言笑的老和尚也不禁笑容可掬,低首念了一句,“阿弥陀佛!” 自老和尚住进山中古庙后,三年以来,虽下山化缘的次数极少,但小镇上的人提起他来,却是妇孺皆知,都知道在那座破落的深山古刹中,有个神仙一般的老和尚在那修行,不但佛法高深,更是能救人于危难。 此番见他来到镇上,无不敬重有加,顶礼膜拜。 一路上不断与人打着招呼,在穿过两三条巷弄后,老和尚终于来到了阿茨所居的五柳巷口。 巷子并不幽深,也不甚宽敞,堪堪仅能容下一辆牛车通行,不过,靠近墙根处却长着五株两人合抱虬柯扶疏的古柳,枝杈横生,遮蔽了大半个巷子,白墙黑瓦,石栏水井,两扇不大的黑色木门半开半阖,门口处趴着一只黄色的土狗,那里应该就是阿茨的家了。 今日,阿茨家一直热闹不断。 天色刚破晓,小和尚在兴安镇四处那些吃过奶,没吃过奶的干娘、丈母娘们就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络绎不绝,带着自己亲手缝制的小衣服、小鞋子、小帽子,以及形形色色或轻或重的礼物纷至沓来,一时间,阿茨家那原本不甚宽敞的屋子简直有些人满为患了。 “娘的宝唻,可想死俺了,仫……还睡呢,来,吃奶奶……” “臭宝,看娘给你做什么了?啊呜……小老虎哎……” “花儿他娘,你可别吓坏俺的小女婿,小和尚,咱不稀罕她的破老虎,来,戴上娘送你的银脚环,长大后可别被哪个小妖精给拐跑喽……” “笑死个人咧,俺的个心尖尖!娘送你个翡翠长命锁,保你一生平安,没病没灾的长大,到时候可别娶了媳妇忘了娘……” …… 闹闹哄哄一整天,直到天色将晚,空中落下丝丝细雨时方才依依不舍地散去。 正当阿茨与张元祝刚想喘口气,坐下吃口茶歇息一会儿时,忽然,听到门口传来几声犬吠,二人疑惑地对视一眼,心中不禁暗自嘀咕,这会儿还有谁来? 正在这时,听到门口传来一声佛号,“阿弥陀佛。” 阿茨忙起身走到屋门口,看到那个无论装束,还是容貌好像一直都一成不变的老和尚,正双手合十站在大门外。 阿茨笑着迎出,“我说是谁呢,原来是大爷啊,快进屋。” 张元祝紧随其后,一看是老和尚到自己家来,既有些意外,又有些喜出望外,恭敬道:“不知大师大驾光临寒舍,有失远迎,还望赎罪!” 老和尚道:“施主说笑了,贫僧不请自来,实在是有些唐突,还望不要见怪。” 、张元祝刚想客套,被阿茨抢先道:“行啦!大爷,你也别见外,到这就跟到自己家一样,照你俩这样客气下去,天黑都进不了屋,大爷也走了这一道,快进屋歇歇脚,喝口茶,刚沏的桂花茶,自己炒的,尝尝?” 老和尚笑道:“还是阿茨姑娘洒脱,那老衲就叨扰了。” 阿茨斟了一杯茶,递给老和尚,屋里顿时芳香四溢,香气扑鼻,老和尚低头一看,茶汤如琥珀般金黄明亮,轻啜一口,口齿留香,味有回甘,不由赞叹一声,“好茶!” 阿茨浅笑道:“喜欢就好。” 三人在客厅吃了一会茶,又嘘寒问暖聊了一些家常。 阿茨道:“今日是孩子的百天,原想着请你来一起庆生的,可又怕你事多分不开身,再加上一大清早孩子他那些干娘也都来了,闹哄哄的一整天,这一忙,把这事那事又全给忘到脑后了,谁成想,大爷你还是来了,要不,我把孩子抱来你看看?” 老和尚双手合十,“有劳阿茨姑娘了!” 阿茨笑笑,转身进到里屋。 不大会工夫,阿茨抱着孩子又回到客厅,看得出,老和尚有些激动,起身站立,眼角微微有些晶莹之色,银须无风而动,一时无语。 孩子明显大了一圈,眉眼也长开了,渐渐清晰。 孩子头上戴了一顶炫彩夺目的虎头帽,衬托得愈发虎头虎脑,憨态可掬,胸前挂着一个碧翠欲滴的翡翠长命锁,贴身穿着一件手绣的莲花肚兜,荷花白,莲叶青,还有一枝结籽如蜂窝状的莲蓬,身上更是穿了一件花花绿绿,五彩斑斓,由二三百位干娘联手缝制的百家衣,胖乎乎的小手上戴着银手镯,脚上环着银脚链,上面还缀着小铃铛,一动就会花龙花龙地响。 像个土财主家的傻儿子一般。 许是白天时候,让他那些热情似火的干娘、丈母娘给忙乎累了,此刻正酣然入梦,睡得正香,只是不时努起小嘴,做吸吮状。 一看就是个吃货! 这时,老和尚朝着阿茨双手合十,深鞠一躬,拜了下去,也不知是拜阿茨还是拜孩子,随即又颤声念了句:“阿弥陀佛!” 慌得阿茨忙闪身回礼,“大爷,使不得,怎么能受你如此大礼呢?折煞我娘俩了。” 老和尚淡然道:“使得,也受的,多谢阿茨姑娘。” 张元祝道:“大师,既然都是为了孩子,便无需客套,生分,咱们还是坐下慢慢聊吧。” 老和尚微微颔首,神态自若了几分。 阿茨道:“今日是孩子百天,按咱们这里的习俗该给孩子起乳名了,大爷,这事儿还得你受累给取一个。” 老和尚摇头道:“不妥,常言道,生育之恩大于人,养育之恩大于天,既然现在是你来抚育这孩子,便是他的再生父母,还是随自己的心意给他取一个吧。” 听到老和尚这么说,张元祝夫妻二人感慨良多,一时无语,默默地想着心事。 过了半柱香的工夫,阿茨抬头看了丈夫一眼,轻声道:“你读书多,还是你给他起个吧。” 张元祝扭脸看了一眼老和尚,老和尚笑着对他点了点头,让他做主。 他起身负手慢慢踱步,蹙眉沉吟,来到窗前,此时外面的细雨竟变成片片雪花,在风中飞舞,没想到今年的雪下的这么早。 虽然有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的诗句,但那是胡地,又岂能与此地同日而语? 按时令来说,还得七天才会立冬,此地往年一般到小雪时才会落雪,如此算来,这雪早下了将近一个月,可谓十分反常。 事出反常必有妖,这到底是凶是吉呢? 阿茨抱着孩子静静坐在一旁,不时抬头看一眼苦苦思索的丈夫,见他如妇人生孩子难产般的痛苦表情,自己的心也不由跟着揪紧。 而老和尚倒很闲适,在一边闭目养神。 忽然,屋里传来孩子的啼哭声,原来是囡囡醒了,阿茨抱着孩子进到里屋,哄囡囡去了。 过了约摸半柱香的工夫,阿茨只身一人回到客厅,见丈夫仍在窗前呆若雕像,不由嗔怪道:“想好了没?” 张元祝茫然地摇摇头,一脸苦相。 阿茨有些失望地看了他一眼,又看了一眼仿佛参禅入定,两耳不闻窗外事的老和尚,开口道:“等你给孩子取名,怕是孩子都会满地走了,算了,还是我来取吧!” 老和尚睁开眼,与张元祝一起看向阿茨。 阿茨轻声缓缓道:“就叫虎头。” 第八章 风雪是酒家天 那雪初下时细碎如盐,如雾如烟,被刮得越来越大的北风吹散,此时,竟忽然下得大了起来,如柳絮翩翩飞舞,又似落花穿枝,不大会儿工夫,地上竟落了厚厚一层白雪。 刘老爷子吃过晚饭后,独自来到书房中品茶,轻抚怀里的大猫,闭目养神。 这猫身长三尺多,若再加上尾巴则四尺有余,此猫的毛色极为怪异,从头开始,一半白如雪,另一半则黑如墨,尾巴却是金黄夺目,再无杂色。 两只眼睛,一只幽蓝,一只金黄,俗称鸳鸯眼。 这只大猫据说是从遥远的湛婆王朝花重金购入,至于其价几何,至今无人知晓,刘老爷子对此也是讳莫如深,一直是个谜。 刘老爷子称其为金睛吞云兽,极为宠爱。 左首是个一人来高青铜铸造的三足圆鼎虬柱灯架,顶端为一虬首,中部的铜柱中空,上面雕刻着江崖海水纹,内盛燃灯时所用的油料,虬首有角,左右可控制其嘴开合,张开时正可衔住灯芯。 屋子显眼处放了张丈余的花梨木雕花大案,许是老爷子的眼神不济,又在案上放了盏百宝太平有象烛灯。 红烛高照,明亮的烛心静静燃烧,照亮这间不大却不俗的书屋,案上杂乱堆放着许多常人百闻而难得一见的名人法帖,书似青山乱叠,一只硕大的清花松鹿图笔海内插满高高低低的毛笔。 旁边是一方极为罕见状若卧牛的红丝石砚,钤宝“太朴”。 红丝石砚产自青州老崖崮,老崖崮是丘陵山地,土地极为贫瘠,地表多青石,连片良田更是少见,历史上更是十年倒有九年干旱缺水,那里的百姓生活极苦,又名老牛哭。 如此穷山恶水之地却产出震惊天下的红丝石砚,不得不说是造化弄人。 一尊天青釉古踽狻猊炉缓缓吐出一缕淡淡的香烟,燃的是醒神奇物鸡舌香。 在刘老爷子身后墙上,挂着前朝名家顾望之绘的一幅《坐看云起图》山水大画,此画构图极其简括,寥寥数笔,便勾勒出一幅意境深远,令人观后荡气回肠的巨轴大作。 便是不懂画之人看了,也不禁会生出眼前一亮的感觉。 画中有一高士傍山依石而坐,手杖置于身畔,身体微仰,抬头望向远方,身后是峭壁悬崖,巍峨大山,一株老松虬曲张扬,枝杈凌空探出,天际边一条河流蜿蜒流淌,远处是一片苍茫云海,风云际会,气势磅礴,正应了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深远意境。 后面又有诗文大家黄山灏的两句题跋,堪称画龙点睛之笔。 渐行渐远渐无书,云起龙潜何处寻。 一诗一画,可谓珠联璧合,相映成趣,无疑使得此画身价倍增,千金难求,据说就连当今的太和帝高衍政听闻此画后,也心痒难耐,想一睹为快,可惜,这幅声名极盛的大作却是飞鸿踏雪,无处寻踪觅迹,令他一直引以为憾。 而像如此名贵的画作,在刘老爷子的秉烛阁里竟有满满登登五柜子之多。 三年前,通过一番运作,自己那个被寄予厚望的孙子刘文房终于跻身恩科殿试金榜二甲四十三名,进了左大人担任侍郎的户部,任度支主事。 在那个公卿贵胄多如鲫,达官贵人满街走的帝都洛京,品秩为正六品的度支主事显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官职,只比正七品的知县略微高一点,却是个不折不扣的肥差。 想当初,现在任户部侍郎的左佑安左大人刚进京任职,只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翰林院编修。 左佑安虽然有正七品的品秩,却无实权,自然也没有外快来贴补家用,只能靠他那点儿微薄的俸禄量入为出,都二十五了却尚未娶妻,只与自己的孀母度日,日子过得极是捉襟见肘,不说与上司同僚们去酒楼逛勾栏,花天酒地的交际应酬,便是每年上司同僚之间三节两寿的花销,就足以让他捉襟见肘,不要说去打点,便是日常花销都不得不精打细算,照这般下去,哪怕熬到告老还乡恐怕仍是个不出头的编修。 素日里,刘老爷子虽然极少出门,但消息却极为灵通。 在汉阳府刘、左、陆、王四家中,刘家与左家可谓是世交,刘老爷子作为刘家的擎天玉柱自然在四大家族中的威望极高,他虽一生未仕,但对于官场中的关节门道,却了然于胸。 当他得知左家这个不被看好庶子的窘境后,便毅然决然地出手了。 他仅用了三招,就让左佑安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不但在居不易的洛京置地购房,娶妻生子,更是让他步步高升,从一个小小的翰林院编修一路升到了户部侍郎,成为庙堂新晋的翘楚栋梁,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户部尚书,甚至官居宰相亦未可知。 左佑安对他,对刘家的襄助自是心知肚明,感恩戴德,投桃报李,对于刘文房科举一事,便是他一手操の办,鼎力促成。 由此可见,刘老爷子烧冷灶并不是他如何的急公好义,而是为子孙长远计。 突然,“啪”的一声,这让原本闭目安神的刘老爷子猛地惊醒,睁眼一看,原来是蜡烛爆了个灯花,看到是虚惊一场,本想继续闭目歇息,不过,却没来由地有些心神不宁,于是,他从那张雕有螭龙纹的黄花梨圈椅中起身,缓步来到窗前。 今天是月末晦日,按理说入夜后屋外应该是漆黑一片,谁知,透过封窗纸望去,屋外竟隐隐泛白。 刘老爷子推开窗扇,一股冷风猛地入怀,他不禁暗暗打了个寒战,这时,雪越下越大,只见漫天飞雪大如鹅毛,洋洋洒洒,垂柳枝上挂满了冰雪,像青丝染上了白霜,高高低低的屋顶闪着银光,入目尽是一片白茫茫。 刘老爷子看了一会,以指轻扣了几下额头,摇头微叹,“这雪下得蹊跷!” 关了窗子,随意拍了拍手,掌声未落,毡帘无声掀起,款款走进两个丰腴妙曼的妙龄少女,前头一个手里提着雕花食盒,后面那个捧着银暖炉。 …… 老和尚与张元祝没有作声,只是在心中默默不停地嘀咕,虎头、虎头、虎头…… 过了半晌,张元祝摇头道:“虎头这个名不好,虎头蛇尾,多不吉利啊,再者,今天又是白虎日,白虎者,岁中凶神也,不好不好!” 阿茨没读过什么书,不知道什么白虎黑虎的,她只是觉得虎头这个名字很响亮,与虎头虎脑的孩子很配,于是,把目光投向了老和尚。 老和尚看了他夫妻二人一眼,缓缓道:“北方壬癸水,卦主坎,其象玄武,水神也。南方丙丁火,卦主离,其象朱雀,火神也。东方甲乙木,卦主震,其象青龙,木神也。西方庚辛金,卦主兑,其象白虎,金神也。此四象者,生成大千世界,长立于乾坤,为天地之主,谓四象也。” 阿茨听得一头雾水,问道:“大爷,你能说点能听明白的,别满嘴之乎者也的拽文,也别扯什么金木水火,东南西北的,俺听不懂,你就痛快点儿说,虎头这个名怎么样?” 老和尚微微一笑,点头道:“好!” “好?” 什么就好了,这回答未免也太简单了吧,不会是想糊弄俺吧,阿茨一脸的不乐意,嘟起了俏唇,干脆不搭腔了。 老和尚一看阿茨的样子,就知道她是误解了自己的意思,于是,又开口说道:“虎,乃百兽之王,头,又是魁首的意思,虽然今天是白虎日,但白虎者,仁兽也,虎而白色,缟身如雪,无杂毛,啸则风兴,同时,白虎又是四灵之一,所以说,虎头这名,不但起得响亮,还非常吉利。” 老和尚这话虽然说得半文不白,但大概意思阿茨还是听明白了,自己这名起得好。 阿茨心里高兴,笑意自然浮现,“大爷你稍坐,我去厨房做饭去,其实,早都准备妥了,今天这么高兴的日子,咱们一会喝一杯,庆祝一下宝宝的百日。” 说着,转身进了厨房。 老和尚刚想说什么,一直有些郁闷的张元祝见他有推脱之意,忙道:“大师,你看今日既是孩子的百天,又赶上大雪纷飞,天降祥瑞,孩子从今往后也有了自己的名字,这么多的喜事都连到了一起,实是难得,又怎能没酒助兴呢?常言道风雪是酒家天,自当浮一大白!” 老和尚看他两口子都是赤诚之人,又恰逢这么重要的日子,不好意思煞风景,于是,就点头应了下来。 这时,老和尚从怀里摸出一个降魔杵,递到张元祝手里,“这是贫僧给孩子的,能保佑他逢凶化吉,诸邪不侵,到时你帮他戴上。” 张元祝知道,这个降魔杵虽看着不起眼,但肯定耗费了老和尚不少心血来作法开光,这个东西对别人而言,或许是千金难买,梦寐以求的东西,但老和尚此时却如此轻描淡写地给自己,不由让他有些激动,心跳加剧。 老和尚微微一笑,又道:“刚才当着尊夫人的面,有些话怕她担心,就没说……” 张元祝见他如此郑重,忙道:“大师,有话请讲当面,我心里有数就是。” 老和尚颔首道:“白虎主西方,乃西方之主,再者,白虎在四灵中尤其好战,日后怕是不会太安生了,倘若惹下什么麻烦、祸患来,还望担待一二,老衲在此先行告罪!” 张元祝闻言,淡然道:“大师,这话你又见外了,虎头这孩子虽说不是亲生的,但在下看来,却视如己出,我与这孩子可谓是一见如故,想当初,他刚一来时,就尿了在下……” 说到此处,张元祝不由想到自己被孩子淋了一脸、一头、一身的场景,脸色不由微微一红,略显尴尬。 老和尚闻言,却是若有所思,低头不语。 第九章 一渡禅师 今夜的这场大雪,恰如刘老爷子所言,下得蹊跷,不说门楼山以东的汉阳府,便是在大山西麓的邶风郡,往年最早也得到十月底才会下第一场雪,更何况,今年今夜的这第一场雪就下得如此肆无忌惮,下得如此轰轰烈烈,下得如此气势磅礴,这可是曹操与潘金莲进洞房,头一遭。 能让刘老爷子这位见惯大风大浪无数,近百年沧桑阅历的人都感慨的风雪确实罕见。 但老和尚却并不感到有太多意外,据他所知,似这般反常的异象每百年左右就会发生一次。 神龙三年六月初九子时,一少年正在沙州云砀山的一个深谷寒潭中淬炼筋骨,突然间,整座大山地动山摇,一道金光直冲九霄,气冲斗牛,这金光照亮了近半个沙州,整整持续了三个时辰,直到东方破晓时,这道金光才渐渐淡去,此事甚至都惊动了远在千里之外的钦天监监正…… 云元七年十月,赤梁国与复国在濠梁古战场展开厮杀,两国的百万大军在此已对峙了三年之久,双方早已打得精疲力竭,民不聊生,于是约定,无论谁胜谁负,一战定胜负,当战鼓擂响,双方大军混战在一起的那一刻,原本万里无云的天空轰隆炸开几道响雷,一位身穿青衣的仙人骑着一只白鹤扶摇直上九天,天降血雨,一直下了三天三夜,双方见此异象,惊恐万分,只道是自己惹怒了上天,降下神罚来,于是,双方罢兵言和…… 狄花江畔有户柴姓人家,娶妻怀孕九年之久,孩子一直没有出生,孩子不急,这可把家里人急得不行了,寻医问药无数,却一直无果,直到有一天,自北方突然来了一个癞头道士,说自己有仙方妙药,能药到病除,那家人将信将疑,无奈只得让他医治,当那妇人吃了那癞头道士从随身携带的紫金葫芦里取出的药丸时,顿时觉得满口生香,香气满屋,随后,那香气凝成了紫气,紫气绕屋三天而不散,凤宁十五年春,柴姓人家那个孕育九年之久的婴儿终于诞生,是个男孩,家人在那男孩的左肋下,发现有块青色胎记,形似蟠龙…… 永和五年八月,天刚破晓,位于大海之滨的龙山头就有早起的渔民出门劳作,猛然间一抬头,竟发现在东方的天空中悬着两个太阳,而且,那太阳离地面仅有九丈之高,一时大为惊恐,不由大声叫嚷,不久,街坊四邻,以致满城的人都被惊醒,一时间万人空巷,争看这一异象,此异象一直持续到了午时,才不知从何处飘来一片乌云将其遮挡住,至此那两个太阳才消失不见…… …… 如这般的异象,老和尚至少亲身经历过三四次,所以,也就见怪不怪了。 告别阿茨夫妻二人,出门几近亥时,大雪依旧未见丝毫减弱的迹象,反而颇有越下越猛的势头,老和尚顶风冒雪,向着大山古寺的方向行去。 出了兴安镇,越是临近门楼山,风势也越大,风雪遮天蔽日,天地间惟余莽莽。 往日泾渭分明的河流与道路,此时早已不知所踪,更分辨不清东南西北,周围尽是白茫茫一片,但老和尚一如既往,不慌不忙,凭借自己极强的辨识踏上了回山的路。 从兴安镇到门楼山二三十里的风雪路,又是这样恶劣的天气,常人起码两个时辰才能走完的路程,但老和尚却仅用了不到半个时辰,就闲庭信步地到了山门石阙。 不过,他却停住了脚步。 巨石门阙上站着一个人。 那人身穿一袭红衣,在这白茫茫的天地间如同一簇燃烧跳跃的火焰,寒风猎猎,衣袂飘飘,说不出的脱俗如仙,不过,那人头戴一顶斗笠,斗笠上罩着一层面纱,看不清面容。 “一渡老和尚,别来无恙呃。”声音冷冽如寒风。 “阿弥陀佛。”老和尚念了一声佛号,“我道是谁呢,原来是故人来访,失敬失敬,柳执事远道而来,不知有何见教?” “一渡,如你所言,你我算起来也是老相识了,那咱们之间说话也别藏着掖着了,索性打开天窗说亮话,此番前来,不为别的,只为十世转世佛子而来。识相的,赶紧把转世佛子给我带回去交给月然班活佛,也算你大功一件,估摸着大活佛怎么也会封你个法王什么的,肯定亏待不了你,咱们也省得口角,不致于伤了这么多年的交情,你说呢?”红衣人侃侃而谈。 “柳红莲,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多年未见,我以为你有所长进了,没想到你仍是这般助纣为虐,不思悔改,善哉善哉!”一渡禅师银眉低垂,一脸慈悲。 “哼!”柳红莲怒叱道:“你这外门邪道,看来是铁了心与我佛门作对,那就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了!” 话音未落,一道寒光闪现,如漆黑的夜空中劈下一道闪电。 原本漫天飞舞的风雪,这一刻,在这道凌厉的闪电面前失去了原先的暴戾,温顺如绵羊,天地也仿佛被这霸道的剑气瞬间撕裂,一股如巨蟒般的罡风朝老和尚迎面袭来。 一渡禅师银眉一挑,目露精光,也不见他如何作势,大袖挥出,如掸去身上的风尘般潇洒写意,身子微微一闪,堪堪避开这招迅雷不及掩耳的攻势。 不到片刻,只听“喀”的一声巨响,一渡老和尚身后那株三人合抱的参天古木被这道剑气从中间笔直剖开,轰然倒地,炸起了漫天雪雾。 柳红莲显然未料到自己这招从一开始就精心酝酿,力图一招毙敌的杀招,竟被他如此轻描淡写地给化解了,一时竟有些失神。 他知道这个叫一渡禅师的老和尚修为高深,但是,却没想到他如今的修为竟如渊似海,令人深不可测。 想当年,一渡禅师只身一人前往雪山之巅的烂陀山,潜入到佛光寺祖庭,本打算救出第六次转世的佛子,不料,却被早已得知信息,守株待兔的执事僧给发现了,于是,戒律堂的十八位罗汉出动了九位,打算生擒活捉他。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独自一人面对那九位一流顶尖高手的围追堵截,竟毫无怯意。 不过,当一渡禅师与这由九位罗汉组成的小罗汉阵交手对垒时,才知道自己错了。 那九位金刚罗汉哪是人啊,简直就是一道密不透风的铜墙铁壁,自己就像当年的孙悟空掉进了如来的手掌心,任你有通天的本领,却怎么也跳不出那个圈。 罗汉阵,被誉为天下第一奇阵。 此阵不但变化多端,奇妙无方,而且阵法规模可大可小,人数可多可少,任意调整,最少可由三人组成天地人“三才阵”。 即便是最简单的三人罗汉阵,其威力也不可小觑。 依据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衍化,组成阵法的罗汉依靠三人之间的移行换位,可以以一当三,将进入阵法的对手团团围住,动如行云流水,静如岳镇渊渟,对手极难逃脱。 此阵也可由五人、九人、十八人组成,人数愈多,阵法的威力也越强,最大的罗汉阵可由一百零八人组成,目前而言,那只是个传说,迄今为止还从未有人亲眼目睹那等惊天大阵。 据说,由一百零八位罗汉组成的大罗汉阵,按十二地支分为十二层,每层九人,一层层纵横交错,阵法启动时,众罗汉按奇门遁甲的“三奇”“六仪”,并结合五行之法运行,创造出“围阵用兵倚伏之法”,此阵法暗蕴强劲之力,犯者必死一旦发动攻击,攻势如大潮汹涌,连绵不绝,一浪高过一浪,一般人与这种车轮群袭硬拼,纵然你是大罗金仙,钢筋铁骨,不被打死,但时间一久,真气耗尽,也会被活活累死。 一渡禅师初入此阵,因不熟悉门路,吃了许多苦头,被打得鼻青脸肿,狼狈不堪。 但是,当他咬牙硬扛了十几个回合,开始慢慢琢磨出了其中的一些门道来。 众僧齐声诵一句佛号,一渡只觉满院劲风排空激荡,僧衣乱飘,白影迷离,令人眼花缭乱,宛如蓦地投身到极大极急的漩涡中,身不由己地跟着这股吸力旋转沉浸下去,纵然有盖世万人难敌之勇,迟早,也将落得个筋疲力竭,束手被擒的下场。 既然不能硬拼,那就三十六计走为上,于是,他抽了个空子,跳出众僧的包围圈,转身就逃。 九个人终究不是一个人,当一渡禅师脱离了罗汉阵后,就与这九位罗汉展开了老鹰捉小鸡的游戏,绕着廊柱、佛像、塔林、佛龛…… 利用一切可用之物,与他们展开了周旋,总而言之就一个原则, 逃! 兵法云,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不能组成罗汉阵的罗汉,在追击凄惨如丧家犬般的一渡禅师时,渐渐消磨掉了开始的锐气与锋芒,也渐渐放松了原本的警惕,渐渐开始疲惫与放松起来。 这时,一渡禅师开始如猎人般展开了反击。 最终,经过一番生死鏖战,一渡禅师凭着超强的耐力,深厚的修为,聪慧的谋略,最终杀死一人,伤一人,然后伤痕累累地逃出了佛光寺。 这一结果,在烂陀山佛光寺自创建以来,绝对是史无前例的创举。 月然班活佛听到奏报后,勃然大怒,当即派出了教内十大护法中没有闭关、没有外出的四大护法协同前去追杀,并颁下了八字法旨: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领了活佛的法旨,四大护法带领着剩余的十六位罗汉,三百戒律院僧兵,从雪山之巅的烂陀山佛光寺,一直追到号称鬼门关的怒蟒江白骨峡,期间前后共转战了三个州,历时二十三天,八百余里的漫漫追杀路。 这一路上,一渡禅师可谓是命悬一线,更经历了九死一生! 怒蟒江发端于佛国雪山,一路上又汇集了十余条大大小小的河流,两岸悬崖壁立,湍流迅急,声如雷鸣。 白骨滩为天下闻名的险滩,白骨峡因滩而得名。 滩险流急,礁石密布,犬牙交错,锋利如剑,此处航道弯曲狭窄,恶浪滔天,最窄处宛如少妇束腰,不足十丈,行船稍有不慎,便会触礁沉没,千百年来,河滩两岸的礁石下埋了无数累累白骨。 每每行船至此,引无数艄公纤夫哀叹: 龙滩虎滩不算险,白骨才是鬼门关。 前面是浊浪滔天的鬼门关,后面是凶神恶煞的追兵,一渡禅师一咬牙,纵身跃下滚滚江水的白骨峡,就在这生死存亡这一瞬,他看到江面上有一根艄公失手脱落的竹竿,瞬间,一道雄浑磅礴的气机气漫雪山,他双脚稳稳踏到那根竹竿上,一路随波逐流,东渡过大江。 第十章 何谓佛?何谓魔? 常言道,行家伸伸手,便知有没有。 虽然一渡老和尚这次并未出手,只是轻描淡写地挥了挥衣袖,随意一个闪身,便让那道蓄谋已久杀机四伏的剑气消匿于无形,这在外行人看来,或许会觉得没什么,但对他这个浸の淫の于武道不知有几甲子的世外高手看来,不啻于惊掉下巴。 自己与他的差距,不可以道里计。 柳红莲看了眼自己手中的剑,仿佛刚才受到了不小的惊吓,蜷缩如蛇,早已没了刚出鞘时的跃跃欲试与峥嵘。 即使如此,他仍不打算收手。 高手对决与高士弈棋有异曲同工之妙,很多时候,高下胜负,不在一招一式,一城一地的得失,而在于对局双方彼此的微妙心境。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有时候心理上的一丝波动,将决定最终结局的成败得失。 修炼,很多时候,修的是心,是日常生活中那些点点滴滴的琐事,只有通过这种长年累月,日积月累的反复修炼,才会习惯成自然,做到无论日后遇到何事,都会古井不波,以一颗平常心待之,才会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然后可以制利害,可以待敌。 此时,雪下得越来越大,一股寒意悄然而生。 身穿一袭广袖红衣的柳红莲,如古老石壁上雕刻的飞天般飘逸如仙,一声清啸如凤鸣,脚尖在巨石上轻轻一点,像一只愤怒涅槃的朱雀般一飞冲天,两只大袖卷起,凭空卷起两条雪龙,雪龙越来越气势汹汹,高涨如奔涌的怒涛,柳红莲手腕忽的一抖,陡然抛出,巨大雪龙朝着站在地上不动如山的一渡禅师,咆哮而出。 一渡老和尚那身破烂的百纳僧衣无风而动,衣内气机流转,鼓荡如钟。 这一刻,他终于动了,沾染了许多雪泥的草鞋微微一滑,左腿虚跨半步,沉肩曲肘,双掌上扬,一道充沛气机如虹,破空而出,隐隐挟着风雷声,似一把开天辟地的巨斧劈向雪龙。 两条百丈雪龙,一斧斫之。 轰!!! 一上一下两股气机相交,在半空中轰然炸开,漫天的风雪顿时化为齑粉,消失得无影无踪,山谷里轰鸣声激荡如炸雷,山摇地动,震耳欲聋。 柳红莲此时站在峭壁山崖的罅隙间,感到有些冷。 自己辛辛苦苦这么多年,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在江湖里闯荡打拼,不知过了多少年,终于慢慢熬出了一些名头,以自己当年的天赋与修为而言,假以时日,完全会名震江湖,出人头地,但世事无常,因为一次偶然的机缘巧合,让自己遇到了一个人,本以为会是一段缠绵缱绻的故事,可谁知道终究是造化弄人,竟是一场痛彻心扉的事故。 自此,便开始了自己噩梦般的生涯。 他的飘逸出尘,他的狅荡不羁,他的睿智隐忍……包括他在世人眼中的种种不屑与恶习,都让自己无比着迷、沉沦,辗转反侧,不能自拔,与此同时,也渐渐坏了自己修炼的心境。 自己付出那么多,爱的那么深,但是,在他眼里,都不值一提,不屑一顾。 自己无足轻重,似一朵残花败柳,像个呼之即来,挥之则去的玩物,老天啊,你瞎了么,怎么就不曾睁眼呢? 除了不能为他传宗接代,别的妇人能给的,自己也完全可以,天可怜见,你咋就不能成全我俩呢? 为了他,自己从青衫换成红衣,为了他,自己从柳蝉儿改名为柳红莲,为了他,自己从束发变成盘髻,为了他,自此后戴上了纱笠,这世上除他之外再也无人见识到自己的绝世容颜。 多情自古空余恨,错把真情付东流。 一片雪花自天上悠悠荡下,飞到他的面前,隔了层纱,无法触到他的旷世美颜,环绕几周后,颓然远走,这让他不由微微皱了下眉。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当自己心灰意冷,准备远走他乡时,谁知竟被月然班活佛青眼相加,把自己带到了雪域佛国祖庭,不但如此,还让自己做了戒律堂的执事。 当那人孤身闯入佛光寺时,虽时隔多年,但自己仍是一眼便认出了他。 那时,自己的心情很复杂,又极为矛盾,既想把他留下,又怕他因此而受伤,好在事先向活佛求了情,本来他是必死的,但在自己的苦苦哀求下,活佛终于答应网开一面,说只要他能脱离魔教,从此改邪归正的话,可以放他一马。 活佛大慈大悲,又有容人雅量,说可以让他做长老。 谁知,人算不如天算,佛光寺这边不但算盘落空,还损兵折将,不但没能留住他,反而还让他一战成名。 那一次佛光寺丢人不说,也连累活佛声名受损,简直是奇耻大辱。 自此后,佛光寺与一渡禅师,与他所在的魔宗,他们的转世佛子便开始了不死不休的追杀。 爱恨情仇,本就说不清道不明,当一个人的心里,一直放不下这些阻碍修炼的心魔,时间久了,那一缕缕的情思,会纠缠成网、成结,慢慢如种子般生根、发芽、长大,成为一道阻碍修炼的篱笆,让自己的心境成为一座樊笼。 时间久了,便会心似枯槁。 柳红莲如陨落的蝴蝶般落下,静静地站在一渡禅师的面前,如雕塑般一动不动。 大雪静静落在两人身上,悄无声息,没多长时间,他们二人就和周围的山石、古木、石阙融为一体,一切归于平静。 “为什么?”过了许久,柳红莲终于开口。 “没有为什么。”一渡老和尚缓缓抬头,望了一眼苍穹,缓缓道:“佛曾说过,人生有四苦,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放不下,如今你既已入了空门,自当知道,放下才是最好的修行。” “柳蝉儿,你我相遇、相识、相知,但最终却未能如你所愿,相爱,其中的缘由,不是像你所想的那样,不在你,而在我。” 一时无言。 又过了许久,柳红莲垂首问道:“当年你身陷佛光寺,九死一生,后来好不容易逃出,又遭人追杀,险些丢了性命,难道没有怨恨过我么?” “人非草木,能忘本原。”老和尚平淡道:“老衲不打诳语,当时真的恨极了,但是,当我双足踏上那竿青竹后,身似浮萍飘零,就在那一刻,贫僧就什么都放下了。” “什么都放下了?” 这一刻的风雪似乎凝固住了,寒气刺骨。 “嗯。”一渡平静道:“我知道你远走雪乡,肯定是对我恨之入骨,你我之间,只能说是有缘无分,若有来生,你我还是做兄弟吧。” “兄弟?哈哈……”柳红莲放声大笑。 他身上,纱笠上的积雪随着这声大笑剧烈抖动而簌簌滑落,笑过好一阵后,他才慢慢平复了下来,现在,终于可以心平气和的看着眼前这个老和尚了。 他老了,他也老了,两个人都已老了。 柳红莲缓缓抬手,手如柔荑,指若青葱,慢慢摘下了戴在头上的纱笠,随着几片晶莹雪花的飘落,几缕柔柔的青丝也被扯下,随风轻轻拂动,沾到了光滑如鹅蛋的脸颊上,明眸似水,风情万种,一张三十来岁半老徐娘的清丽容颜,出现在风雪漫天的空谷中,一段修长的脖颈雪白而细腻,在淡淡雪光的映照下,有种说不出的柔媚,如一朵孤芳自赏的雪莲花无声绽开,绝世而独立。 如果不是眼角那淡淡的鱼尾纹,说他花信年华或许都会有人信。 一渡老和尚愣愣看着眼前这个故友,眼神不再是古井不波,而是荡起了点点涟漪,喉结上下蠕动了几下,几次想要张嘴,却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似的,终究没有说出口。 “哎……”柳红莲轻叹一声,“这么多年来,还是第一次摘下纱笠,你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看见我样貌的人,我再问你一句,还想和我做兄弟么?” …… 一渡禅师深深念了一句佛号,“阿弥陀佛,贫僧乃出家之人,早已四大皆空,没有俗世的兄弟姐妹之情了。” “哈哈……”柳红莲又是一阵大笑,“一渡,这话你说给别人听,或许有人会信,但是,我却比谁都清楚你究竟是怎样一个人。” 他的语气又变得和这寒风一样冷冽,“你是什么和尚?魔宗有什么好的,值得你这么拼命?你们魔宗的人都是什么下场,难道你不清楚么?只要你能迷途知返,我会再去求月然班活佛网开一面,给你,还有你们那位佛子一条活路,难道和我在一起不好吗?” “何谓佛?何谓魔?”一渡淡然道:“放下是佛,执迷是魔。” “成佛,万众顶礼膜拜,化魔,众生人人喊打,佛如何,魔怎样,不过是一个为善,一个为恶,一个为众,一个为私。” “佛在九天,高高在上,魔在凡尘,跌落尘埃,这世间有多少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又有多少口蜜腹剑的真小人?” “天道为公,人道为私,天道即人道,天心即人心,人心,有公心,也有私心,人心自包容,你说,人到底是佛还是魔?” 柳红莲默然无语。 一渡老和尚抬眼环视了一圈这苍茫大山,入目皆是一片白茫茫,万物皆被覆盖在这皑皑白雪下,此时,早已看不到它们的本色,但是,当明天的太阳再次升起时,相信用不了多久,冰雪终将融化,还万物本来的模样。 这时,风,渐渐小了,雪,慢慢停了。 一渡老和尚吸了口冷冽的山风,许久,又缓缓呼出一团热雾,“佛是佛,魔是魔,佛可化魔,魔可成佛。” “佛,或许此生我都成不了,魔,我一直做。” 第十一章 十年之后 十年之后。 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洒在水面,一闪一闪亮晶晶的,仿佛河里有无数的金子在那里跳跃浮沉,虎头走在岸边,不由想起在自己五岁那年,第一次跟着老爹张元祝去钓鱼,也是这么一个黄昏,见到水里闪着金光,就扑通一声跳下河,到水里去捞金子。 岂料,金子没捞到不说,还把阿茨刚做了没几天的新鞋丢了一只,晚饭都没得吃。 那晚,当他一人在房里正暗自生气百无聊赖的时候,忽然,听到“支牛”一声,老旧的房门闪开一条缝,开始还以为是风刮的,当他刚想过去掩门时,门缝中竟然探出一支冲天辫来,虎头一看气顿时消了大半,接着便笑了,果然,门缝里出现一张做贼似的小脸,两只手藏在衣服里鼓鼓囊囊的,撑起老高,不知里面藏着什么东西。 虎头刚要说话,却被小丫头用眼神制止了,变戏法似的从衣服下捧出一个大碗来。 “快吃咯,我骗娘说上茅房,偷偷跑厨房给你盛的,都还是热乎的,碗底有个鸡腿,那是吃饭的时候,我就咬了一小口,给你留的,你慢点儿,别噎着……”小丫头掉了两颗牙,虽然漏风,却一直在低声絮叨个不停。 虎头觉得,那晚的饭真香! 夕阳下,一高一矮,一大一小两个人并行,小的那个扛着一根长长的鱼竿,大的那个提着一只鱼篓,虎头和老莫走在钓鱼晚归的路上。 老莫很喜欢这个外孙,虽然他不是阿茨亲生的。 虎头也喜欢跟姥爷一起玩,虽然他话不多,平日除了卖豆腐吆喝,与人不得不说的话外,基本上就不怎么张嘴了,但是钓鱼的手艺却是老爹望尘莫及的,再者,跟老莫在一起,不用去读那些枯燥的《笠翁对韵》、《龙文鞭影》、《廿一史弹词》…… 虽然他的记忆力超群,甚至可以说过目不忘,但他最喜欢的还是玩。 即便是非读不可,那些小孩子读的书,基本上他看过一遍之后就丢一边了,在他看来,那些书还是太浅显了,读多了味同嚼蜡,他会跑到张元祝开的那间书铺去找些《大道五千言》、《内密真偈》、《亢仓子》……之类的杂书来看,有些书连张元祝看起来都有些吃力费神,而他却看的津津有味。 刚开始,张元祝以为这孩子就是瞎看着玩的,也没放在心上。 直到有一日,他拿过虎头正在翻看的一部《归藏》,考校了他几个问题,没想到他答的竟头头是道,其中有些见解更是自己闻所未闻,惊喜之余,更是颇感欣慰,看来我张家真不愧是书香门第,底蕴深厚,这小子竟是个妥妥的读书种子。 《连山》《周易》《归藏》统称为《三易》,相传乃天皇氏所作。 《归藏》是一种上古时期流传下来的占筮方法,由八个经卦重叠出的六十四个别卦组成,共四千三百言,一般人看晦涩聱牙,如看天书。 自此后,便再也不逼他读书写字了,而是任他信马由缰去读些他自己喜欢的书。 虎头提着自己亲手钓的一尾鲢鱼往家走,在拐过老井巷的时候,迎面遇上了瓜奴。 瓜奴是南瓜巷二婶家的小儿子,小时候,虎头吃过二婶的奶,因此,两人是一奶不同胞的兄弟,像这样一奶不同胞的兄弟姐妹,不夸张的说,走在兴安镇的任意一条小巷,几乎都会遇到,可以这么说,虎头吃遍了南北西东。 “虎头,俺娘正让我去找你呢,来家里吃饭,俺娘烙了南瓜饼,可香了。”瓜奴吞着口水道。 南瓜饼,虎头是吃过的,尤其是二婶烙的,那叫一个绝,不但闻着香气扑鼻,吃到嘴里那是又酥又脆,又糯又香,真是吃一次想两次,吃两次想一辈子。 两人流着哈喇子边说边笑,朝瓜奴家的南瓜巷走去。 一路上遇到的几乎都是熟人,不停地走走停停,与那些小伙伴打招呼,过了土地庙,刚拐进封酒巷时,却见对面走来一个梳双桃髻穿蓝白襦裙的小姑娘。 女孩看到他后,先是一愣,然后怯生生喊了句,“虎头。” 虎头认识这丫头,她是老爹同窗宋安的女儿,只比自己大了一个月,叫五月,因两家有通家之好,因而阿茨到她家去借奶的回数也多,小时候没少抢她娘の的奶吃,长大些后,小姑娘的头发有些稀稀拉拉的发黄,长得有些瘦弱,当他长到三四岁懂事时,大人们也总喜欢拿这事来打趣他,五月娘还说到时候让自己娶了五月,吃他家一辈子的饭,算补回来。 这么赔本的买卖,那怎么能干,被他当场一口回绝,那年他三岁。 不过,事后每次见到她时,总觉的有些不自在,好像欠她点什么似的,多少有些不好意思,而小丫头随着年岁的增大,也渐渐知晓些人事,二人见面时,她也多少有些腼腆害羞。 虎头咽了口口水,问道:“干嘛?” 小姑娘看了一眼瓜奴,两只有些无处安放的小手,在不停绞着衣襟,欲言又止,眼帘低垂,一直在瞅自己的脚尖。 虎头挠了挠头,转身拍了下瓜奴的肩膀,“要不你先回,我说几句话。” 瓜奴看了看五月,冲虎头拌了个意味深长的鬼脸,然后走了,不过,那小子却是边走边回头,就差一步三回头了,走到巷角的时候,一个没留神,撞到一棵老槐树上,他倒也皮实,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浮土,当摸到脑袋上鼓起鸡蛋大的包后,这才心犹不甘龇牙咧嘴的回家了。 见瓜奴终于走了,五月才说:“爹爹让我去你家一趟,跟婶子说一声,今晚有位贵人请伯父和爹爹他们吃酒,晚上就不回家吃了。” “就这事?”虎头疑惑道。 五月扑闪着长长的睫毛点点头,一双明眸很大,很清澈。 虎头抚了抚自己的小心脏,这才安心,呲牙咧嘴一笑,“走了。” 说完,提着那条两尺来长的大鱼晃晃悠悠的往家的方向走去,小姑娘看着他那疲沓懒散的背影,忽然噗嗤一笑,一双眸子弯成了月牙。 虽然没有吃成南瓜饼,有些嘴馋,但一想到娘做鱼的手艺,啧啧,虎头还是很开心。 最开心的是五月没说让自己到她家去,别的倒没什么,主要是怕见五月她娘,或许是小时候的事情在心里留下阴影了吧。 张元祝与宋安两人是同窗,又是意气相投的狐朋狗友。 两人家境相差无几,宋安更是连秀才都没考中,眼看仕途无望,也便死了那份心,靠祖上留下的一些田产度日,不说大富大贵,倒也散淡自在,虽说成家后见面的次数少了,但隔三差五的总会聚一下,喝点小酒吟诗作赋,骂几句昏官,腐败的朝廷,发几句牢骚,倒也快哉。 入夜,晚间云雾都已散尽,中天溢出一片清寒。 流花巷卖馄饨的老者,几十年如一日依旧守着那个小摊子,此时靠在那棵歪脖子大柳树下有些百无聊赖,仰头看向天上那轮圆月,不由嘀咕道:“今晚的月儿真圆,真大,真白啊!”,砸吧了一下胡子拉碴的嘴,显得意犹未尽。 微合上双目,也不知他在回味些什么。 …… 晚饭过后,阿茨在油灯下绣着肚兜,虎头在桌上写字,囡囡趴在一旁看。 不知过了多久,虎头抬头活动了一下手腕,看阿茨捧着绣片有些心不在焉,忽然,从街上传来打更的梆子声,他眼睛转了几下,放下手中的毛笔,起身走到阿茨身边。 “娘,这都一更天了,要不我去找下爹吧,别再喝醉了。”虎头道。 阿茨放下手里的刺绣,伸手摸了摸他的小光头,笑了笑,想起自己刚从庙里把他抱回来那会,还是巴掌大点儿的孩子,从牙牙学语到蹒跚学步,再到如今的善解人意,好像真是转眼间的工夫,不由感慨良多,但更多的则是欣慰与自豪。 阿茨柔声道:“那你当心些,找不到早点回来,别让娘担心。” 虎头应了一声,拔腿就往院里跑,这时,囡囡喊道:“等一下,我跟你一起去。” 虎头住了脚步,转身道:“你在家里陪着娘,我去去就回。”说着,一个转身就跑了出去。 囡囡望着他远去的背影,不满地跺了一下小脚,“哼!” 别看囡囡比虎头大了三个月,但两人不像姐弟,倒像是兄妹,虎头看的书多,知道杂七杂八的事情也多,没事的时候,囡囡就喜欢缠着虎头讲故事,虎头就给她讲些《山海经》《东游记》之类的神仙鬼怪故事,听得小姑娘一愣一愣的,当讲到紧张吓人故事情节的时候,囡囡就会捂着耳朵往他怀里钻。 不过,害怕过后照样缠着他继续讲。 镇上有两家酒楼,不过,晚上基本没什么客人,所以都早早关门打烊了,虎头在那条白天最繁华热闹的古槐街上转悠了两三圈,也没寻见自己老爹和宋叔的踪影,索性坐在杜家酒馆门口的石阶上,两手托腮,望着天上的明月,有些愁眉苦脸。 虎头忽然眼睛一亮,他想起有一回在书铺看书的时候,恰巧宋安来找张元祝闲聊,无意中听他们说起镇上有个流花巷,最近风头最劲的当属绛春馆,据说馆里有位从江南买来的瘦马,不但肤若凝脂姿色上乘,更难得的是琴棋书画也颇有造诣,还通晓音律,吹拉弹唱无一不精,是百年难遇的尤物,不知有多少权贵豪梁对她是一掷千金,垂涎三尺。 虎头是去过流花巷的,不过那是在白天。 白天的流花巷车马凋零行人稀,那些挂灯笼的伎馆都关门闭户,没什么看头,不过,那条巷子有股淡淡的脂粉气,闻起来倒是有些舒服,和瓜奴、初六、三子他们逛了二三次后,觉得没什么意思,也就不再去了。 后来,看了一本《东京繁花录》,才知道一些关于伎馆的事情。 看来,多读些书还是有用的,譬如有些大人讳莫如深,不方便说或不方便教的东西,都可以在看书的时候有所获益,就像前些日子在老爹开的那间陋本斋里偶然翻到一部《美人怜》,里面就有许多让人面红耳赤的内容,看得自己一直想撒尿…… 要不怎么连前朝的一位皇帝都说,书中自有千钟粟,黄金屋,马如簇,颜如玉呢。 如此看来,古人诚不欺我也! 从古槐街到流花巷并不远,也就顿饭的工夫就到了,远远就看到大红的灯笼高高挂起,亮如白昼一般,而此时虽已是一更天,但依然车马如龙,人流如溪,耳边还不时传来丝竹声,喝酒行令声,歌伎的歌声,叱骂声,可谓是人声嘈杂,热闹非凡。 不过,离那处繁华越近,虎头越犹豫,不知自己该远观还是…… 忽然,一阵苍凉而嘶哑的歌声低低传来,虎头循着声音望去,见一位老者靠在一棵歪脖子大柳树下,手里拿着一个葫芦,里面不知装的是酒还是水,喝一口,唱一句。 十年愁眼泪巴巴。 今日思家,明日思家。 一团燕月明窗纱。 楼上胡笳,塞上胡笳。 第十二章 流花巷 一条仅一射之地的流花巷里竟有三家伎馆,五家赌坊,不得不说,兴安镇虽是弹丸之地,却腹有峥嵘。 自古文人骚客大多不拘小节,狅荡不羁,多情留香,甚至是偷情狎妓,不过,那都不是事,而是一段段令无数后人广为传诵的风流佳话。 张元祝虽说也是文人,自诩风流才子,生于斯,长于斯,但真正到这种地方来,却是张飞进大观园,头一回。 张元祝与宋安在龟奴的引领下,来到了绛春馆的后院。 与喧嚣孟浪的前院相比,绛春馆的后院则显得清幽雅致许多,温婉如大家闺秀,初来乍到的,还以为这是进了哪家宅邸的后花园了呢,自然,这里不是你有钱就可以随便踏足的。 当初不知花费多少银钱从倒耳河引来的一股活水,在此汇成了一湾清塘。 假山活水,翠竹苍松,曲水绕着假山蜿蜒流淌,一池荷叶小桥横,清池四周是雕梁画栋的风雨回廊,沿着风雨回廊七拐八绕后,进到一处单独僻静的小院。 登楼进屋后,龟奴就退下了,只剩下张元祝与宋安二人。 屋内的陈设极简,进屋迎面是一张紫檀雕花的美人醉酒屏风,转过屏风,当中是一张矮腿六尺来长的老榆木桌子,桌子上摆了插花的梅瓶、鲜果、茶具,地上铺着湘妃竹席,屋里没设椅子,只在席上放了六个老藤编的蒲团,墙上挂着一张不知是哪位落魄文人画的《游春山居图》。 张元祝看了一眼,不由暗自摇头。 虽说他开书铺,但那不过为了谋生而不得不做的营生,他在字画方面的造诣颇深,无论是隶草楷行书,还是山水美人画,无不得心应手,自成一家,刘老爷子曾对他的笔力颇为赞赏,说他“清风出袖,明月入怀”。 当中一副横轴,题了“水月洞天”四个字。 宋安看出张元祝的不自在,安慰道:“既来之,则安之,能把你吃了还是卖了,你又不是二八花容的小佳人,就算你想卖,谁稀得买额,坐吧,站客难伺候。” 两人相交多年,说话颇为随意。 “难说,谁知道你小子肚子里装的到底是牛黄还是狗宝?把我带到这种地方来,万一到时候你嫂子知道了,我可咋办?我的一世英名啊,都让你小子给毁啦!”张元祝一幅可怜无辜相,活脱脱像被非礼了的良家。 “嘁!”宋安一脸的鄙夷,大咧咧一屁股坐到蒲团上。 张元祝有些坐不住,索性来到窗前,卷起竹帘,这才发现,原来这里竟是别有洞天,临窗远眺,一览无余,景致尽收眼底,长空万里无云,圆月高悬,洒下一片清冷月辉,四下亭台楼榭,飞檐翘角,小院池水如镜,映着一轮明月,让人一时分不清这里到底是天上还是人间。 “说是请吃酒,怎么会是这种地方?所为何事?”张元祝转身问道。 “好事!”宋安坐直了身子,一本正经道:“人家是京都来的贵人,要什么没有,而你我不过是一介布衣,有什么值得人家图的?再说,又不用咱掏一钱银子,你我多年的挚友,才带你来的,能结交这样的贵人,不说感激我吧,反倒疑神疑鬼的,嗐!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不领情,我也是醉了!” 张元祝看着这个摇头晃脑的家伙,真想上去给他一脚,但想了想,忍了。 正在这时,屋里进来一个公子装扮的年轻人。 那人二十来岁,锦衣绣服,手持一把罗汉竹洒金折扇,腰间挂着一块羊脂美玉,令人望之不俗,也算一表人才,但不知是哪家的纨绔。 张元祝心说,莫非他就是宋安口中的贵人? ————————————————————— 虎头犹豫片刻,然后径直走到卖馄饨老者跟前,倒也不认生,像认识多年的老友般蹲在他对面,两手抱膀,安静地听他唱歌。 老头一睁眼,发现自己身边不知不觉竟然多了个人,不免有些惊讶。 他揉了揉自己的老眼,看清对面不过是个八九岁的孩子时,有些不以为意,没搭理他,但也不再继续唱了,而是举起葫芦仰脖喝下一大口,继续靠在树上闭目养神。 反正也没个头绪,闲着也是闲着,虎头无聊地凑过去,跟那老头一起并排靠在那棵歪脖子大柳树下闭目养神。 卖馄饨老者睁眼一看,不由有些火大。 这孩子怎么还得寸进尺,靠上来了呢,这么晚了不回家,不会是小贼吧?再仔细端详下那孩子的眉眼,不像那种鬼鬼祟祟的猥琐之辈,那就只有两种情况,一,是个傻子,二,这孩子的脸皮贼厚。 “小郎君,这么晚了还不回家,你爹娘不担心么?”老者关切道。 “那你呢?你今日思家,明日思家,你咋不回家,你爹娘不担心你么?”虎头眨着黑亮的眼睛,好奇道。 一阵秋风起,刮跑了地上的几片落叶。 虎头这话一说完,卖馄饨老者一口老痰上上不去下下不来,卡在嗓子眼那是相当的难受,憋得他老脸发紫,眼珠发白,差点儿没把自己送走,过了好一阵子才缓过来,心说,感情他不是傻子呀,这小子…… 有点儿意思。 老者倒过那口气来,板起脸生冷道:“老夫思不思家,回不回家,是老夫自己的事,与你何干?再说,你一个小屁孩操那么多闲心干嘛,小心不长个。” 虎头点头认同道:“恩,俺也一样。” …… 这孩子有毒! 不把他送走,他得把我送走喽。 于是,卖馄饨老者又重新换了副面孔,慈祥道:“这大晚上的,夜已然这么深了,外边又不大安生,你看有多危险,还是早些回家吧。” “危险?”虎头一脸的天真兴奋,“有多危险,你见过老虎、大蟒,还是狗熊,哪有?” …… “坏人!”老头简直要被他气疯了,歇斯底里道:“坏人知道吗,你家大人难道没跟你说过这世上有许许多多的坏人么,真不知道你爹娘平日里都是咋教你的,你抬头看看,这里是个什么地方,流花巷啊,流花巷知道么,别看来来往往的一个个衣冠楚楚,人五人六的,实际上,这地方鱼龙混杂,三教九流什么样的鸟没有,那些人可比什么老虎、大蟒、狗熊坏多了,个个都吃人不吐骨头渣,难道你就不怕遇到坏人?” 虎头起身拍了拍老头后背,安慰道:“别激动,别激动,气大了伤身,俺娘说的。” 卖馄饨老者拿起葫芦,又猛地灌下一大口,眼含热泪,低低吟唱了起来, “月照流花巷, 人亡家破,一枕黄粱, 阴阳表里说短长, 光,光,光, 杀人不用刀, 食尽鸟飞白茫茫, 穷困潦倒真荒唐, 凉,凉,凉,” ———————————————————— 年轻公子拱手道:“恕罪恕罪,路上有些事耽搁了,让二位年兄久等了,还望见谅。” 宋安起身还礼道:“哪里哪里,公子客气,前几日听刘老太公说起公子,非常仰慕,却一直无缘得见,今日一见,果然所言非虚,公子不但有潘安之貌,更具子建之才,可谓是少年风流,来日定然鹏程万里,一飞冲天,一鸣惊人,到那时,还请提携一二。” 这一顿彩虹屁拍下来,那年轻人虽然表面上谦卑屈己,脸上却流露难掩的喜色,显然极为受用,但张元祝却暗暗替自己那位老友有些脸红。 年轻人姓许,其父是中书舍人许庄。 许庄虽然品秩不高,不过正五品,干的却是离皇权最近的差事,担纲起草各种朝廷的诏书和处置各级官员的表章,并在朝堂上宣读册命大臣的旨意,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和皇帝走得近,一旦那天得到天子的赏识,很可能平步青云,一步登天。 基于这种微妙而不可言传的关系,大家都是心知肚明,无论是各级官吏还是太子后宫,无不争相对其拉拢,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这不,许端己就是跟着自己的老爹沾光,成为东宫太子伴读。 东宫乃国之储君,亦是将来的九五之尊,太子身边的人只要得到太子爷的赏识,一旦眼下这位储君将来荣登大宝之日,那他身边的近臣红人谁敢说不是他日的三公九卿,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称许端己是贵人也不为过,而当宋安对他大吹法螺时,面上虽然仍然端着,但他心里,其实早已美得冒泡了。 正在这时,房门一响,一股脂粉香气扑鼻而至,众人抬头一看,进来一位半老徐娘。 “嗨吆,今日贵客盈门,让我这小小的绛春馆还真是蓬荜生辉呐,刚才在前院张罗,一直不得空,这不,刚脱开身,听说后院来了几位贵人,奴家就着急忙慌地赶了过来,来福,还不快给各位老爷们上酒。”那妇人伶牙俐齿的张罗起来。 眼前这半老徐娘四十来岁的年纪,穿一身淡黄色薄纱湘裙,眉目如画,纤腰袅娜,看不够的千般娇媚,道不尽的万种风情。 她正是绛春馆的老鸨,唐月月。 想当年,绛春馆刚刚开张时,唐月月就是当家花魁,遥想当年,多少人一掷千金,只为赢得美人一笑,多少狂蜂浪蝶大打出手,为她争风吃醋,多少权贵豪门散尽家财,只为一亲芳泽,正是因为当年她的艳名远播,这才有了流花巷今日的鼎盛繁华。 据说,当年有位红颜知己,曾为她散尽万贯家财,成为美谈。 时至今日,在坐的三人见了,心里依旧不免怦怦乱跳,犹如小鹿乱撞之感,尤其是那位风流倜傥的少年郎,更为之意乱神迷,茶杯里的水都泼撒到身上了,却仍未有一丝察觉。 唐月月久经风月,对此早已司空见惯,不由嫣然一笑,这一笑,更令人魂飞天外。 正当大家被迷得神魂颠倒之际,唐月月身后闪出刚才带路的那个龟奴,抱来一坛陈年花雕,又有两个丫鬟过来,从食盒里取出八样细点,四盘肥鸭烧鹅,河鲜山珍。 唐月月举杯道:“如此花好月圆之夜,诸位可莫辜负了这良辰美景,一定要尽兴,来,赏奴家个薄面,敬各位公子一杯。” 许端己举杯道:“说得极是,来,今夜不醉不归!” 第十三章 赌今夜 兴安镇虽仅为一偏远小镇,却已存在千年之久。 当初,这里不过是个百十来口的小村子,或许,诚如在斜石街上摆卦摊的孙瞎子所言,此地山环水抱,风水绝佳,有出王者之大气象……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地方的人气越来越旺倒是真的。 从当初的百十口发展到如今的几千口,经历过风调雨顺,也经历过战火灾荒,从一个巴掌大点儿的小村子,发展成如今一个颇具规模的大镇。 一辈辈人如野草般在此生根发芽,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千年以降,这里曾跑马灯似的出现过数以百计鼎盛一时的大家族,但有“财无三代富”谶语在前,真正能做到超过三代传承百年以上依旧肥马轻裘,锦衣玉食的家族却寥寥无几。 其实,这与那个打江山易,守江山难的道理是相辅相成的。 圣人流传下来的典籍何止千万,教化大多也都高深莫测,远不如老百姓的老话来得浅显直白,小到家,大到国,皆是此理,但真正能践行此理的却是少之又少。 莫、张、何、刘,是屈指可数打破谶语的四家。 沧海桑田,时过境迁,那三家最终也没摆脱没落的夙运,时至今日亦唯有刘家依然屹立不倒,尤其是随着刘老爷子最器重的那个孙子刘文房在十几年前通过科举步入洛京仕途,从最初的户部度支主事做起,这些年一路长虹,一直升迁至如今的吏部侍郎,其势头可谓是如日中天,众人只有望而兴叹的份。 镇上很多人感慨,“还是人家老刘家的底蕴深厚哇!” 酒桌上的觥筹交错过后,唐月月便领着三个色艺双绝的清倌走了。 不必说刘家的那位大管家,早已提前打好招呼,并安排妥当这里的一切事宜,即便是他不曾明言,以她浮沉风月场几十年的阅历而言,知道凡是安排到后院吃酒玩乐的客人,十之八九会有机密事要谈,而这时,也是她们该回避的时候,她们不过是前戏罢了,当前戏做足了,下面便该直捣黄龙,切入正题了。 此时,远处隐隐传来打更的梆子声,二更天。 果然,就在唐月月等人走后不久,许端己拱手道:“太子殿下高瞻远瞩,求贤若渴,为求才曾召见你们的同乡刘侍郎刘大人到东宫垂询,不想他们二人经过一番长谈,所见所思竟不谋而合,可谓是英雄所见略同,如此往来数次后,颇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久而久之,太子爷对刘侍郎大人日渐倚重,大多言听计从。” 东宫太子高元师从刚出襁褓被立为储君,到如今已有四十三年了。 虽然到现在仍未亲政,却是旁观者清,对朝堂之上的种种弊端,他洞若观火,就现在遴选人才的方式而言,翻来覆去不过是左手倒右手罢了,权柄仍牢牢掌握在那些官宦人家的子孙手里,致使真正的大才只能隐于野,或如当初道家圣人那般骑牛西行,远走他乡。 长此以往,或许用不上百年,这城头的大王旗就该改弦易帜了。 高元师不想做个浑浑噩噩的庸君,更不想让这个传承不足二百年的王朝断送在自己手里,他要做一个力挽狂澜的中兴之主,但有些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又何其难,脓疮烂肉若想根除,必需要有壮士断腕的冲天气魄,还要能承受刮骨疗毒的剧痛,换汤又换药,大刀阔斧打破原来的瓶瓶罐罐,只有这样,或许才会让这个病入膏肓的王朝起死回生。 一切的根本,是需要有真正的弼相良医来辅佐自己,整饬朝纲。 许端己接着道:“数月前,太子爷又召刘侍郎到东宫,让他举荐几位英才,以备日后大用,刘侍郎就向太子殿下举荐了二位年兄,说宋先生为人处世机警老练,虽然目下仅是布衣,却深谙为官之道,日后必堪大用,而张先生虽生性淡泊名利,但颇有太公望之风,更是谋深虑远,眼光尤为独到,能审视天下之大势,并做出精准的判断,是百年难遇的大才。” 许端己能进东宫,成为太子伴读,并不一味都是仰仗他爹的关系。 若他只是个好吃懒做,不学无术的纨绔,恐怕这趟差使也就没他什么事了,当然,这次出来不单是让他传个口信那么简单,主要也是考校他办事的能力,以及临场随机应变的本事如何,高元师用人的原则向来是,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况且,许端己此行前,特意向为官二十余年的父亲悉心讨教过,徐庄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对自己儿子谆谆教导了一番。 听到许端己的一番侃侃而谈,张元祝、宋安二人心中不由五味杂陈,唏嘘感叹。 他俩与刘文房说起来是同窗,时至今日彼此的境遇却又是云泥之别,然而,世事无常,现在天上突然掉下这么大个馅饼,着实让他俩有些迷糊,一时有些分不清到底是真是假? 宋安看了张元祝一眼,“你掐我一下,不会是在做梦吧!” 张元祝看了他一眼,淡然道:“出息。” 许端己笑道:“二位兄台,小弟此番前来,是受太子殿下的口谕,该说的小弟也都说了,不知二位仁兄意下如何?给我个准信,小弟我也好回去复命。” 宋安稳了一下心神,拱手道:“多谢太子殿下如此器重我等,也多谢刘侍郎大人的提携举荐,古人云,士为知己者死,我宋某人自治学以来,就以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为己任,某虽不才,愿为太子殿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以报太子殿下的知遇之恩。” 许端己拍手笑道:“好!宋兄果然是深明大义之人,日后宋兄飞黄腾达那一天,还望看在今日的情分上,提携小弟一二啊!” 宋安拱手道:“不敢当,咱们兄弟日后还望多亲多近,许老弟毕竟在太子殿下身边时日多,愚兄有不到之处,还望贤弟多多指正,愚兄在此先谢过了。” 张元祝看他们二人在那里彼此称兄道弟,不觉有些困乏。 ————————————— 虎头与卖馄饨老者有点不打不相识的意思,现在二人靠在一起闭目养神倒也相安无事,不像刚开始时的两只刺猬般,你扎我一下,我刺你一下,斗得不亦乐乎。 虎头年纪虽小,却有种与生俱来与他年龄不符的成熟与睿智。 刚才卖馄饨老头虽没哭出声来,却是鼻涕与眼泪齐飞,老脸共花猫一色,看得出,这个卖馄饨的老者是个有故事的老男人,看样子这故事还挺悲惨的,要不然,他也不至于那么激动忘情,都是自己不好,勾起了人家的伤心往事,他感到有些惭愧。 “现在好些了么?”虎头用胳膊肘碰了一下老头。 “哼!”老头不稀地搭理他,像傲娇的小姑娘般哼了一声。 小姑娘一旦不开心了,是很难哄好的,关于这一点,虎头深有体会,譬如囡囡就是如此,不知为什么忽然就不高兴了,比跟着师父参禅都累,想想就头大。 虎头不以为意,仰头望天:“看,今晚的月亮真圆,真大,真白啊!” …… 虎头砸吧了一下小嘴,“忽然有些饿了,要不,你下碗馄饨给我吃呗。” “好哇,拿钱。”说着,卖馄饨老头伸出一只兀自挂着一串亮晶晶犹如吊坠般的黑手,如果不是今晚的月亮亮,估计都看不见那手。 “你真俗,就凭今晚咱俩唠的这么投机,我好意思给,你能好意思要?话又说回来了,师父说过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所以,我出门从不带钱……俺娘也说了,小孩子不能带钱,出门在外容易被坏人骗。”虎头振振有词。 …… 卖馄饨老头当下很忧郁,自己与这孩子斗嘴好像还从来没赢过,太丢人了,真尼玛憋屈啊! 老头用黑得发亮的袖口擦了一下老脸上的鼻涕,“没钱想吃馄饨也行,不过,你得说服我,不然,就是杜十娘和伍髭须见面……” 虎头不解,好奇道:“怎么讲?” “门都没有,怎样,敢不敢跟老夫赌一把?”老头得意扬扬。 你小子说到底还是嫩了点儿,脱了开裆裤才几天,就敢这么目中无人,不知天高地厚,不让你见识见识老夫的手段,还真不知道马王爷爷有几只眼,哼哼,老夫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都多,哼哼,走过的桥比你走过的路都多,哼哼,老夫睡过的娘们比你见过的女人都多…… 这一次他势在必得。 虎头眨巴着小眼睛,一会儿望望天上的月亮,一会又瞅瞅身边的老头。 忽然,他嘿嘿一笑,“好,到时候你可别赖账。” “哼哼,男子汉大丈夫,吐口唾沫砸个坑,别看老夫如今虽然说有些落魄,向来都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谁赖账谁儿子的。” “行,就这么定了,来,拉钩上吊的。”虎头勾起自己的小拇指,伸到老头眼前。 卖馄饨老者长叹口气,也伸出自己那只黑乎乎的大手,与虎头的小手勾在了一起。 虎头一本正经念道:“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老头与他一起做起这个久违的孩子游戏,忽然感觉自己的心情轻松了许多,不由自主咧开缺了两颗门牙的大嘴笑了。 “你刚才怎么说的?” “没钱想吃馄饨也行……” 虎头突然打断道:“这可是你说的。” “恩,我说的,哼哼,老夫说到哪做到哪!”卖馄饨老头一脸傲娇。 “下馄饨去。”虎头一把撇开老头那脏兮兮的黑手,笑得贼开心。 “你还没说服我呢,咱们刚拉的勾,你可不许耍赖啊。”卖馄饨老者一脸严肃地教训道。 “谁耍赖了,你不会是老糊涂了吧,刚说完的话就忘了?还是想不认账?一碗馄饨而已,你至于不至于,输不起啊?”虎头得理不饶人,一顿奚落。 …… “你耍赖!”卖馄饨老头欲哭无泪,过了大半天他才刚刚砸吧过味来。 …… 尽管心犹不甘,卖馄饨的老者斟酌再三,还是觉得应该愿赌服输,汉子么,那得吐个唾沫砸个坑,否则,真会被人瞧不起,尤其对方还是个孩子…… 第十四章 佛子上山 一个瘦小的身影驮着一个几乎与他一般大的背篓蹒跚行走在山路上。 背篓里装了些换洗衣物,一坛子老娘亲手腌的咸菜,一块腊肉,还有几部书,小小少年抬手用衣袖擦去额上的汗水,看了眼这条蜿蜒似巨龙好像永无尽头的山路,依旧神色淡然地默默继续前行。 —————— 张元祝与宋安、许端己刚走出绛春馆,就被正在大柳树下吃馄饨的虎头给发现了,虽然那碗馄饨来之不易,但他仍是毫不犹豫地扔下碗飞奔了过去。 卖馄饨老头一脸愕然地望着那个小小的背影,心中竟然有几分不舍。 看着这个犹如从天而降的儿子,张元祝的脸上略显尴尬,不过很快又安然如故,与宋安、许端己拱手而别,父子俩结伴归去。 一路之上,二人无话。 虎头什么也没问,张元祝什么也都没说,就像两个陌生路人似的,谁也不理谁,有时候望望天上的月,有时候看看前方的路,除了窸窣的脚步声,天地间一片沉寂。 直到进了五柳巷,看到家门口的时候,张元祝的心中莫名有些慌乱。 忽然,他停下脚步,一把拉住虎头,“一会儿到家后,若是你娘问起来,你咋说?”张元祝的心中怀有几分忐忑。 虎头一脸天真,“咋说?问什么就说什么呗,不是从小你就教导我说,大丈夫生于天地间,做人要像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咱又没做亏心事,怕啥?” 张元祝俯身蹲了下来,斟酌道:“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是……” …… “但是,有时候你看到与你想到的,会南辕北辙,会产生误会,会无事生非,会闹得鸡飞狗跳,不得安宁,今天老子再教你一句话,记住了。” 虎头听话地点了点头。 “圣人不言而百姓亲,万邦宁。” “什么意思?”虎头不解道。 张元祝语重心长道:“这意思是说,有些话该说的时候则说,不该说的时候,千万不要乱说,否则就会天下大乱,百姓不得安生,一旦说不好的话,我和你娘会吵架,那咱家就会大乱,你要学会审时度势,明白了么?” “恩。”虎头懂事地点点头。 “现在知道回家该咋说了?”张元祝继续循循善诱。 “啥都不说。” …… 张元祝彻底无语了,两手抱头痛苦地蹲在那里,感到两眼发黑,一脸的无奈,简直有些要抓狂的感觉,这孩子聪明起来,是真聪明,可一旦傻起来,也是真傻,愁死个人了! 造孽啊! 忽然,虎头噗嗤一笑,“回家后你做圣人,一句话都别说,我会跟娘说,在宋叔家你喝醉了,宋叔也喝醉了,如此可好?” 张元祝一把搂过虎头,激动得热泪盈眶,一句话也说不出。 …… 一夜无话。 天色还未放亮,栖在墙头上的公鸡就开始打鸣了,阿茨也起身梳洗,给虎头收拾东西,今天是他进山到寺庙去的日子。 在虎头五岁那年,一渡禅师与阿茨夫妇就做过约定。 第一年让虎头上山修行三个月,第二年四个月,第三年五个月,以此类推,一直到他十六岁以后则完全离家。 刚开始时,阿茨舍不得,死活不答应,但后来静下心来想一想,也就含泪应允了。 虎头是阿茨一手带大的,那是她的心头肉,在他身上倾注的心血,丁点不比囡囡少,因他打小没见过亲生爹娘,孤苦无依,阿茨对他就更多一些疼爱,将他视如己出。 舍不得归舍不得,但阿茨并不糊涂。 孩子总有长大的一天,也总有远走高飞的那天,不可能如老母鸡带鸡雏般,永远把虎头护在自己的羽翼下。 虎头第一次离家时,一渡禅师亲自下山来接。 囡囡哭哭啼啼,拉着虎头的小手一直不舍地撒开,阿茨与张元祝则在一旁强忍着不舍,叮嘱他上山后要听师父话,不要淘气,冷了要添衣服,晚上睡觉别蹬被子…… 虎头则不悲不喜,一脸得平静,不过看神情却似有几分期待。 终于,一渡禅师背起那个五岁的孩子踏上山路,一路上神采奕奕,哪还有半点平日里出尘绝世的影子,分明与寻常宠溺孙儿的老翁别无二致,虎头伏在老和尚背上,一路观山望景,悠哉游哉,一副心安理得的怡然模样。 刚一进到寺院,虎头忽然从一渡老和尚背上噌的跳了下来。 他缓缓走到大殿左首那株古木前,这一刻,他稚气的脸上竟然现出一副肃容,伸出稚嫩的小手上前去摩挲那株老干,坚如铁,温如玉,滑如美人手,纹皆左纽,以指扣之,铿锵作响,有金石之声。 这一刻,虎头脸上两行热泪潸然而下。 这一刻,左钟右鼓无人击而长鸣不止,山下的百姓不知藏于深山古林中的古刹出了何事,皆翘首远眺; 这一刻,飞禽绕着古木盘旋飞翔,百鸟齐鸣; 这一刻,山中百兽皆匍匐于寺院门前,昂首长嘶,声势震天; 这一刻,洛京最大的古庙白马寺,塔林中的七宝舍利塔,突然射出道道金光,金色的光芒万丈普照,竟照亮大半个洛京城,无论是寺里的高僧,还是城中的帝王将相、杂役百姓,无不纳头下拜,高呼佛祖显灵; 这一刻,远在雪山之巅烂陀山的佛光寺,一尊肃穆庄严端坐于大雄宝殿的金身佛像,金身骤然绽开无数道细密裂痕,金箔片片脱落,露出里面的木骨泥胎…… …… 这一刻,古木抽出新枝。 当年,这株古木为七远上师亲手所植,最繁茂鼎盛时高达五丈有余,枝叶覆盖了大半个院落,一直生长了五百九十八年,但随着七远上师的圆寂,那一年,这株古木也随之枯死。 在此期间,整整七十三年,古木一叶未发。 神龙三年六月初九子时,枯木绽开嫩芽,至第二天拂晓,又抽新枝,向阳而生。 云元四年,天下大乱,各地兵火不断,云元七年十月的一天,突然天降血雨,古木枯槁而死。 凤宁十五年春,古木死而复生,又发新芽。 永和五年八月,天降大火,枝叶俱焚,仅存其干,高二丈有三,枯槁而立。 …… 这一刻,一渡禅师老泪纵横,五体投地,拜倒在古木面前; 这一刻,安放在大殿中的那尊原本冷眼低垂的石佛,忽然微睁双目,嘴角上扬,阴森寒冷的大殿中射进去了一缕阳光。 这一刻,虎头身后忽然绽放出道道毫光,整整持续了一炷香的工夫,才慢慢散去。 这一刻,门楼山顶一直横亘在双峰之上纹丝不动的巨石,竟然无风而动…… …… ————————— 今日,是虎头第五次上山,也是第五个年头,别看背了这么多东西,其实他并不觉得有多辛苦,别看他现在还小,但是现在他的力气,却比寻常成年男子的力量都要大,至于大多少,这个还不得而知,连他自己也不清楚。 相较于家里,虎头更喜欢山上。 他的这个想法如果被阿茨知道了,估计会伤心,也许会用纤指轻点他的小光头,骂上一句,“小没良心的。” 一渡老和尚并不管他,更不会拘束他,任他满山乱逛。 一渡老和尚不让他参佛,因为他自己就是佛。 一渡老和尚对虎头说:“那些天天参佛拜佛的人,佛度不了他们,佛不在经书里,也不在佛像前,佛不在天上,也不在庙里,而在自身,你即是佛,佛即是你,只有参透了自身,你才能悟道成佛。” 虎头不解道:“既然如此,那你让我上山来干嘛?” 一渡领他走出大殿,指着远山道:“你看这山,这云,这山间的花草,流水,还有这漫山遍野的小动物,这所有的一切里面,都蕴含着极深的佛理佛法,至于你能参透其中的几分,那就要看你自己的悟性了。” “哦。”虎头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接下来的日子里,虎头就开始在这山里到处去参佛悟道。 他爬到树上去摘野果,边吃边看着天上的云出神,一会变成马,一会变成虎,一会又变成一个笑眯眯的老和尚…… 他到莲花池里去游泳,钓鱼。 他去林间捡些枯枝来升火,坐在湖边烤鱼,从腰间摸出一个布袋来,布袋里装着乱七八糟的小玩意,这个布袋是囡囡跟着娘学女红,专门给他做的,她在布袋上还歪歪扭扭地绣了两朵小花,尽管绣得不如娘的好看,但囡囡仍很兴奋,郑重其事地递到虎头手里。 “这个袋子你可不许丢了,要是丢了,我就再也不理你了。” 虎头笑着接过来,满口答应,他也很开心,自己那些乱七八糟的小东西终于可以随身携带了,虽然不是太好看,但只要自己不嫌弃,管那么多干嘛。 从布袋里翻出一个小陶罐来,捏了几粒盐撒在鱼身上,顿时爆出一阵“噼啪”乱响声,这时,鱼的香气更加浓郁了,有油脂滴落在炭火上,蓬的一团焰火燃起,似火龙腾空。 钓鱼、烤鱼都是虎头跟着姥爷老莫学的。 别看老莫五大三粗,粗手大脚的,但他的手是真的巧,人也不像他的外表看起来那般愚钝,而是心灵手巧,在自己的布袋里有把小弩,就是老莫做的。 削竹为箭,弩上有机关,可射百步。 鱼身焦黄,撕下鱼皮放入口中,咸香焦脆,满嘴流油,鱼肉雪白细腻,无比的鲜嫩爽滑,不由食指大动,不大会工夫,虎头就风卷残云般吃的一干二净。 此时已入九月,林中树木五彩斑斓,比春花开的都惹眼烂漫。 吃饱喝足,虎头从怀里掏出一部古卷《无极内经》,翻看了起来。 这是虎头第一次上山后,师父给他的,《无极内经》是一部练气的内功心法,书中的内容他早已烂熟在胸,但其中的秘诀法门自己至今还未完全参透,自己估摸也就参悟了其中的十之一二,不过皮毛而已,离登堂入室还差了十万八千里。 自己现在只达到了第一重境界,登高不栗。 至于第二重境界的入水不濡,只能算是学了个半吊子,处于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尴尬境地,卡在了门槛上,可是这门槛实在也太高了,自己跨了好几次,最终都没能迈过那道槛。 虎头放下书,抬头望向那座云雾缭绕的天门。 据说,那座天门是远古时,仙人留下的遗迹,曾经有位圣人也在此山参佛悟道,结果,用了整整三年时间却一无所获,然后,又一个三年,仍是外甥打灯笼,后来,圣人寻到了一个山洞,在洞中又整整闭关了三年。 某天夜里,洞中紫气氤氲,一道光芒直射而出,那圣人终于出关了。 不过,圣人并没去成仙,而是牵着牛穿天门而过,西行远遁,后来之事便如这缥缈的云雾般,杳杳无迹可寻。 斯人已去,只留下一池清水。 第十五章 老茶与新局 一连三天秋雨连绵,稀稀拉拉如老翁撒尿般不爽利,时断时续,阴霾的天气不免让人有些烦躁。 张元祝的书铺开在守经街,虽与热闹喧哗的古槐街仅一街之隔,却冷清寂寞了许多,他开的陋本斋一天下来也进不来几个主顾,常来的倒有那么二三位,像在镇上私塾里授经的南山先生,在古槐街上卖鱼的何其南,还有自己的同窗宋安,除此之外,大多是些散客了,幸好这间铺子是自己的祖产,不然,交了房租估计也就剩下个白忙活了。 他淡泊名利,从不计较这些。 阿茨自小苦日子过惯了,也是个贤德淑良的女人,不会埋怨自家男人挣不下银子,她很知足,守着一儿一女,闲暇时自己再做些女红贴补家用,一家人粗茶淡饭,倒也其乐融融。 张元祝泡了壶茶,又捧起昨日看过的那部古书来。 这茶是虎头从晒经池旁的一棵古茶树上采下,由阿茨亲手炒制。 晒经池旁有一丑石,高丈余,茕茕孑立,无人理睬。 赏石讲究的是“瘦、透、漏、皱”四字诀,像那种瘦峭,鼓皱有致,小而奇巧的石头,才会被文人雅士争相追捧,而像这么一块黑不溜秋,坑坑洼洼的丑石,则是一点看头也没有。 不过,这块丑石也并非一无是处。 不知何年何月何时,从它根部的缝隙里长出一株野茶树来,树干有人抱粗细,高两丈有余,叶片宽大,边缘有细齿,其色微黄,样子如丑石般难看至极。 丑石配丑茶,还真是丑味相投。 第一泡茶,有苦味,第二泡茶,有涩味,直至第三泡茶,才味有回甘,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清香气。 这茶一般人喝不习惯,张元祝也从不拿这茶出来招待客人,无事时,自己泡上一壶,边喝茶边读书,冷暖自知,甘苦自怡,岂不快哉! 热茶冷眼看红尘,读书静心品春秋。 一阵秋风起,一股秋寒带着水汽刮进陋本斋,张元祝起身去掩门,一片泛黄的槐叶从相邻古槐街上飘来,缓缓落在门前石阶上,他弯腰捡起,两指转动叶柄,抬头望了一眼乌云漫天的空中,若有所思。 轻叹口气,掩门转身,又重新坐回椅中,随手将那枚古槐叶放在摊开的书中。 刘文房如今在洛京混得可谓风生水起,在吏部高居侍郎之职,虽然上头还有尚书令,却握有实权,掌管这天下文官的任免、考课、升降、勋封、调动等诸多事务,试问,维洛王朝十三州一百零五郡九百八十七县,各级大大小小官吏哪个敢不去巴结? 就连东宫太子高元师都将他奉为座上宾,遑论其他! 刘家在兴安镇自然也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跟着水涨船高,可谓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一时如日中天。 据传,无论是邶风郡的郡守吴方斋,还是汉阳府的知府朱益每年年节时,都要来拜会镇上的刘老爷子,至于其中的缘由么,这个自然是懂的都懂,是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默契。 刘老爷子如今已耄耋之年,但其胸中韬略,依旧不减当年。 要知道,刘文房能坐到如今这个位置,与刘老爷子这个幕后推手不无关系,正是在他一步一步的布局下,先是凭空落下一闲子,然后,于不显山露水间将那一子做强做大,这才有了刘文房这个后来者的借势而入,接下来便是顺风顺水,顺理成章地成就了如今的步步高升。 张元祝与刘文房虽是同窗,却并无深交,他斟酌再三,依然参悟不透他为何会举荐自己与宋安投入太子的门下,一连几日都百思不得其解。 直至刚才,他捡起那片落叶,才有种茅塞顿开的豁然感。 所谓一叶落而知天下秋,如今的维洛王朝看上去是国泰民安的太平盛世,但明眼人都知道这不过是表象罢了,其实内里早已风雨飘摇,四处漏风。 此事连自己都能看出来,难道刘家那位老的几乎成精的老狐狸会参不透? 刘府书房。 刘老爷子刘柯山,此时正在棋枰前举棋不定,与他对弈的却是个姿容秀丽,身材丰腴的红衣妙龄少女,此时她一双秋眸专注于棋枰,婀娜多姿的身子微微前倾,形成一道美轮美奂的风景,使得本就不俗的胸前更显得蔚为壮观。 刘老爷子的眼神一阵恍惚,这风景怎就看也看不够? 红衣女子名红袖,侍奉在刘柯山身后为他揉肩捏背的绿衣女子叫绿荷,她俩是一对姿容有八九分相似,却各有千秋的并蒂莲。 二人是前些年从江南花重金买回来的瘦马,也是一对孪生姊妹,她们分开来看都算得上是绝色美人,此时,同处一室更是花红柳绿,别有风情。 只能说,刘老爷子的确艳福不浅啊! 红袖精于琴棋书画,尤其对弈棋之道更是颇有心得,与老谋深算的刘老爷子对局竟有十之二三的胜算,世上竟有如此聪慧的女子,这令刘老爷子颇有种觅得红颜知己的欣喜,绿荷则擅长于吹拉弹唱,尤其善于吹箫,低回婉转,宛若天籁,余音袅袅,令人沉迷而不能自拔。 棋枰上已有数字,渐成犄角之势。 盘中落子不多,只是布局阶段,但细细琢磨,却能看出黑白双方彼此犬牙交错,遥相牵制,险象环生,稍有不慎,便会满盘皆输。 棋盘中腹有一条大龙,处境已岌岌可危。 若不救,中腹大龙必死无疑,但若要救,难免会被对手进行搜刮,牵制,更会以此借力打力,乘机趁火打劫,壮大自己的势力范围,如此一来,即便最终救出那条大龙,但弈至终盘,其结局必败无疑。 或是另辟蹊径,舍小就大,从长计议呢? 刘老爷子眉头紧蹙,一手拈一白子,枯瘦胳膊悬于棋盘上方数寸,久久未能取舍。 正在这时,刘府的大管家黄信进到屋内,见他正在长考,不敢贸然惊扰,于是敛气凝神站在一旁静候。 黄信在刘家当管家也有三十余年了,凭着自己的聪明伶俐与赤胆忠心,慢慢赢得了刘老爷子的信任与重用,从当初的毛头小子到如今的两鬓斑白,从刚开始打杂的小伙计,到现在手下有百八十号人听从差遣,一步一步终于坐上了大管家的位子。 过了盏茶的工夫,刘老爷子终于将那枚白子下到了三三的位置,这才缓缓抬头。 这时,黄信走到刘柯山身边,俯身弯腰在他耳边低低耳语了一番,然后垂手而立,听候这个刘家定海神针的决断。 刘柯山轻抚雪白长须,淡淡道:“请他进来吧。” 数月前,自己那位在京城如今已做到吏部侍郎的孙子,通过他们自己的渠道从洛京来了封密信,刘文房用工整的小楷足足写了三十余张信笺,密密麻麻如蚂蚁,红袖整整花了一个多时辰,才将那封长信读完,在信中把京城的局势,还有那盘根错节的关系都一一给自己这位老祖宗做了详尽汇报,请他帮忙做出决断,指点迷津。 他为此也是颇费脑筋,难以抉择,经过了三天的再三斟酌,最后他亲笔回了八个字: 左右逢源,静观其变。 刘柯山对孙子刘文房为官这几年的历练成长,还是比较满意的。 刘文房颇有六七分自己年轻时的影子,才智与心机是有了,现在最欠缺的是历练与胸襟,做大事最忌讳的是做人做事太拘泥死板,不知变通,尤为重要的是要具备胆略与胸襟,此二者缺一不可,相辅相成,从目前来看,自己这个颇为器重的孙子守成有余,开拓不足。 前些日子,刘文房又来了封密信。 不过这封信的内容比较简单,信中他说已将两位同窗宋安、张元祝推荐给了太子,太子当下正是用人之际,对他二人颇感兴趣,过两天会派专人来操の办此事,希望爷爷从中斡旋,把这件事帮着办成。 虽然孙子在信中没有明说他这么做的目的,但以他对自己孙子的了解,大概能猜出个八九不离十。 刘文房这是借势,借太子笼络人才之机,将自己的同窗好友推荐上去,也是借鸡生蛋,无中生有,从而壮大自己的势力,不过,想法是好的,但这里边却有几个隐患,或许他自己身在其中还没意识到。 其一,一旦太子羽翼丰满,自己掌权后,会不会过河拆桥,卸磨杀驴? 其二,你招揽的人会不会真的能与你同心同德,休戚与共,为你所用呢? 其三,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一旦别人知道你与太子交往过密,会不会心生猜忌,到后来,落得个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古往今来,像这种事还少吗,可谓不胜枚举。 但是,事已至此,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于是,刘柯山就安排黄管家去安排此事。 不大会工夫,一位锦衣绣袍的年轻公子就在管家黄信的引领下来到了刘老爷子的书房。 那年轻人一见到刘老爷子,便一躬到底,态度极为谦卑,“晚辈许端己拜会老太公。” 刘柯山呵呵一笑,“老夫不过一介布衣,痴长几岁而已,怎敢受许大人如此大礼,岂不折煞老夫,快请坐,看茶。” 话虽如此,而他依旧稳如泰山,不过抬了抬手而已。 “老太公过谦了,晚辈不过是为太子殿下跑腿办差的,哪是什么大人,老太公直呼我端己就好,如此,晚辈也觉得能跟老太公亲近些不是。”许端己笑道。 刘柯山微微颔首,不愧是太子手下的人,别看年岁不大,但说话办事竟是难得的干练,可谓汤水不漏,假以时日,此子当前途无量。 这时,红袖与绿荷端来热茶,还有两碟果子。 红袖与绿荷二人长得体态风流,美貌妖娆,行走起来,香风阵阵,难免勾得许端己这风流浪子有些痴呆,但他很快警醒,知道她们是刘老爷子的禁脔,不是自己随便可以轻薄的,马上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心观自在。 刘柯山不但是兴安镇最德高望重之人,同时,也是年纪最长的,可谓养生有道,时至今日,仍耳不聋,眼不花,洞若观火。 刘柯山看了这年轻人一眼,笑道:“端己啊,咱们这兴安镇穷乡僻壤的,比不得京都繁华,有什么招待不周之处还望多担待,有什么想法也尽管说,我让黄管家马上去办,千万别藏着掖着与我客套,哈哈……” 许端己笑道:“老太公见外了,不过,既然您老话说到这了,晚辈还真有一事相求。” 刘柯山微微一怔,接着笑道:“有何事尽说无妨。” 他随手从小碟中拿起一棵通红的山楂放进嘴里,轻轻一咬,满口生津,这山楂有点酸! 第十六章 无极内经 老人看了眼桌上那尊天青釉古踽狻猊炉,香味有些淡了。 七窍玲珑的红袖立刻会意,袅袅走过去添了些炭火,又放进去一块极其珍贵的都夷香饼,轻烟淡淡,游若天丝,香气似有若无,缥缈氤氲。 古鼎孤烟氛,忘言心境清。 许端己踌躇再三,终于缓缓说道:“老太公,晚辈此次前来,想必您老也明白太子殿下的良苦用心,我与刘大人推荐的两位同窗见面后,宋安倒是个爽利人,当场满口应承,说了些慷慨激昂的场面话。” “不过,那位张元祝张先生却是支支吾吾,一再推诿。” “后来他见我有些着急,或许不好驳我面子,又说容他几天工夫考虑一下,再给我答复,我也不好再逼他当场表态,就这么稀里糊涂过去了,可……这几天都过去了,那边却一点消息都没有,晚辈估计此事或许会无疾而终。” 刘柯山静静坐着,双目低垂,似在打瞌睡。 许端己看了他一眼,继续道:“刘家在此龙盘虎踞二百余载,您老又是德高望重之人,晚辈不揣冒昧,有个不情之请,此事怕是要劳您大驾,晚辈知道自己没这么大的面子,不过,还望老太公看在太子殿下的面子上,出面玉成此事,不知您老意下如何?” 刘柯山撩了下眼皮,看了眼对面这年轻人,心说,这个小滑头。 此事说起来简单,其实却是个出力不讨好的苦差事,事办成了,无功,事办砸了,有过,何苦来哉? 以他在兴安镇这么多年的威望,如果自己真的出面去劝解那个叫张元祝的年轻人,或许他会给自己几分薄面,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那个年轻人就是个一条道走到黑的书呆子、犟种呢,要是他死活不答应呢,又当如何,杀了他不成? 到那时,自己的老脸往哪放?别人会怎么看?太子殿下又该怎么想? 佛家说,起心动念皆是因,一尘不起,从此念头 刘家有秉烛阁藏书楼,里面的古籍秘卷何止千部、万卷,简直是汗牛充栋,刘柯山四岁开蒙,七岁便能与秀才吟诗作对,九岁作《退生六策》,一时被世人争相传诵,呼为神童。 此后便被当时的家主领进秉烛阁,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修习古本秘卷。 直到他行加冠礼时才得以出楼,前后历时十年有余,在此期间,不说学贯古今,但博览群书倒是千真万确。 老家主去世时,那年他二十七,自接任刘家家主之位以来,至今已一甲子有余。 刘柯山三十岁前治经,三十岁后治家,阅人历事可谓无数,几十年的风风雨雨,砥砺磨炼,使他深知一个道理: 无多言,多言多败;无多事,多事多患。 世人都说一入侯门深似海,又哪里知道,其实江湖中的水更深,那些初涉江湖的游侠儿,以为江湖是鲜衣怒马,十步杀一人,快意恩仇,可以一剑荡平天下不平事,殊不知,江湖不尽是打打杀杀,更多的是人情世故,可是,你以为江湖能交到几个可以同生死,共患难的知己? 有酒有肉是朋友,急难何曾见一人。 江湖之远如此薄凉,庙堂之高又当如何? 君不见一将功成万骨枯,伴君如伴虎,多少鸟尽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人间惨剧,为争权夺利,又有多少君臣反目成仇,多少弟兄骨肉相残,多少父子拔刀相向。 刘柯山呵呵一笑,“端己呐,按理说呢,老夫虽然年事已高,也该为太子殿下出力分忧,不过,现在家里的事我早都撒手了,都是儿孙们在操持,家里这么个小摊子我都精力不济,何况朝廷那么大的事呢,许大人现在正是年少有为,为国建功立业,为太子殿下鞠躬尽瘁的当打之年,机会还是留给你们这些年轻人吧,我一个行将就木的糟老头子就别跟着裹乱了,你说呢,端己?” 许端己一听这话,不由暗自腹诽,这个老狐狸。 但脸上还是堆满了笑容,拱手道:“听老太公一席话,胜读十年书,都怪晚辈虑事不周,还望老太公不要怪罪,是晚辈唐突了。” 刘柯山哈哈一笑,“哪的话,喝茶。” 许端己起身深鞠一躬,“老太公还是好生静养着,安享晚年,端己改日再来给您老请安,晚辈就不叨扰了,先行告退。” 说罢,转身而去。 望着那年轻人的背影,刘柯山轻叹口气,随手从小碟中拿起一片老姜,放进嘴里细细嚼着,一股辛辣溢出。 ———————————————— 虎头躺在青牛池边的一片杂草丛上,一只胳臂曲肘枕在脑后,另一只手去摘了一串红彤彤的野果放进嘴里,轻轻一咬,一股甘甜的汁液喷在舌尖,只嚼几下就进肚了。 据说,毒蛇喜欢吃这种果子,而且,在它附近必有毒蛇,这野果叫蛇果。 从虎头这个角度看,夕阳正好落在两峰之间的门内,万丈红霞染遍了群山、丛林、湖水,仿佛给这大山披上一件锦斓袈裟,显得风景极美,那么有佛气。 他游遍了莲花、晒经、青牛三大池,依然不能做到入水不濡。 衣服一天到晚都是湿漉漉的,穿在身上极不舒服,于是,他干脆就把湿衣脱下,晾在一旁的草地上,自己则一丝の不挂的躺在那晒太阳。 忽然,虎头一掌拍在自己的额头上,发出啪的一声脆响,惊跑了落在附近啄食蛇果的三五只斑鸠。 他自言自语道:“真是笨哦!入水不濡非得穿衣服不湿才叫不濡么,脱了衣服下水身上不湿不也一样么,哈哈,我还是没笨到家啊。” 说到家,他忽然又有些伤感。 虽然离家才没多少日子,但他晚上睡觉的时候,会梦见娘在灯下织布、绣花,或对着自己甜甜地笑,自己在桌上挥毫,囡囡趴在一旁,扛起鱼竿跟着老莫到倒耳河去钓鱼,居然钓上来一条金光闪闪的大鲤鱼…… 可惜,后来给乐醒了。 虎头起身站在湖边,看着一池金光闪闪的湖水,提气纵身一跃,在空中划出一道大弧,扑通一声落入池中。 池水很清,能看清水底的细沙。 《无极内经》讲究的是有情而无形,在体内先要形成自己的道枢,然后,气由道枢而出,贯百骸、通九窍、达六藏,气漫雪山,如此循环往返。 虎头现在修炼出的道枢只有米粒大小,勉强能做到气贯百骇。 至于九窍、六藏,则一个都没打通,更别提什么遥遥无期的气漫雪山了。 不过,虎头并不气馁,也不急躁,他知道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走得快了,欲速则不达,容易扯着蛋。 再说了,自己还年轻,才十岁而已,急撒子! 都说水至清则无鱼,纯扯淡,虎头刚才就在青牛池里发现了一条鱼,不过,那条鱼跟他以往见过的任何一条鱼都不一样,浑身赤红,跟蛇果一个颜色。 不过,它一闪而逝。 青牛池深三丈有余,绕池而行约莫有一里路,状如一个巨大的牛蹄,故而得名。 虎头潜入水底,沿着池底边缘细细搜寻,池底浅滩处长有菖蒲、芦苇等水草,一株挨一株,长得密密麻麻,不知是不是藏到那里面去了。 虎头现在可以在水底呆一个时辰左右而不需要换气,这不得不归功于修炼《无极内经》的结果。 他如一只大龟般潜伏于池底,一动不动,而双目如炬,一直不停地在来回逡巡,希望再次发现那条赤鱼的踪影。 水中不时有小鱼、小虾游过,而那条赤鱼却像知道虎头要抓它似的,再也没有出现过。 随着夕阳的西坠,池中的光线也慢慢开始变得黯淡了下来,虎头也不再傻等了,出水上岸,太阳已经落山了,只有最后的残照仍映在远山。 这时,古庙的鼓声响起,远远飞回几只野鸟归林。 虎头抖了抖身上的池水,竟然发现身上不再像以前那般湿漉漉的了,而是干燥了许多,他低头瞅了瞅自己的身子,又看了眼那几乎一眼见底的青牛池,不禁忘记了夕阳已下山,忘记了师父已敲响了暮鼓,忘记了自己没穿衣服,忘记了这天的…… 这一刻,他似一尊雕像般一动不动。 …… 一渡禅师站在钟楼上远眺,看见一个赤の身の裸の体的少年像一棵树般立在青牛池边,不知他是顿悟了还是入定了,但无论如何,都算是好事。 他知道虎头现在还没觉醒,也不知他何时才会觉醒,但他相信,那一天早晚都会来的。 现在的他只是这世的本能,即便如此,也足够让自己喜出望外,不知他最终会爆发出怎样的潜能,会带来多大的惊喜,这一切,只有天知道。 自古天意不可测,天意不可违。 一渡老和尚轻叹口气,因为他看见那少年开始穿衣服了,看来,是自己想多了,也可能是等得太久太久了,自己太心切了。 可是,千年都等了,那一天还会远吗? 一渡老和尚缓步下了鼓楼,来到大殿后面的茅屋煮饭,这三间茅屋既是厨房,又是虎头的安身之所,他俩一起搭建的。 一间放杂物,一间厨房,一间是虎头的卧房。 一渡老和尚住在旁边的禅房。 说是禅房,倒不如说是废墟,那禅房原为两间石屋,一间礼佛堂,一间寝室,老和尚刚来那会,禅房早已塌了一半,剩下的那一半则无顶无门无窗,只有四堵石墙立在那。 一渡老和尚只得伐木修缮,这才勉强有了个一丈见方的栖身之处。 米是香客们捎上山来的,屋里有一坛咸菜,是阿茨亲手腌的,自从虎头五岁上山以来,阿茨每年都会腌咸菜,做腊肉,让虎头带上山。 老和尚在后院的空地上开辟出一块菜地,一年到头青菜瓜果不断。 现在菜园里绿的豆角,青的冬瓜,紫的扁豆,黄的南瓜,红的辣椒,白的萝卜,还有树上挂满了红彤彤的山楂,黄澄澄的柿子,可谓万紫千红,一派丰收气象。 都说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此言不虚。 饭快煮好的时候,虎头才晃晃悠悠的回来,远远闻到了饭菜香,小肚子立刻不争气地叽里咕噜叫了起来。 、“好香啊!”虎头深深地吸了口饭菜的香气。 一渡老和尚微微一笑,“今天做了你最爱吃的豆角炒腊肉,还有水煮鱼。” 虎头问一渡禅师,“师父,出家人不是应该吃素的么,可你为什么吃鱼肉,和他们不一样呢?” 老和尚笑道:“圣人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你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么?” 虎头歪着小光头想了想,“大概明白,但又不是太理解。” 一渡老和尚颔首道:“上天对待万物众生皆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圣人对待天下百姓也是众生平等,无分贵贱,既如此,你说豆角和鱼又有何不同?” 虎头沉思了一会,疑惑道:“恩,照你这么说的话,还真是一样,但为什么那些出家人吃素不吃荤呢?” 一渡老和尚微微一笑,“伪善!” 第十七章 皇帝佛祖 茅舍内很是简陋潦草,中间那屋左首垒起锅灶,师徒二人便在此生火做饭,地上放了一段残破的石碑当饭桌,一大一小两个木头墩子做板凳,一渡老和尚自己烧的陶罐,陶盆、陶碗,折竹为箸,仅此而已。 虎头的卧房与锅灶相连,盘起一火炕,挨着炕沿放下一张木桌。 灶内还有没燃尽的炭火,余火仍继续焖饭,师徒二人一左一右相对坐到木凳上,虎头从陶罐里倒出两碗清水,二人边喝边聊。 屋内锅气缭绕,饭香弥漫。 一渡老和尚看出虎头心中尚存疑惑,温声道:“佛教不是中原本土的教义,而是从西方那边传过来的,所谓外来的和尚会念经,说的就是此事,当初创立佛门的那位圣人,开始时与俗世的百姓并无二致,既喝酒又吃肉,并无只许吃素不许吃荤这一说,不过,可惜吖,经是好经,却被歪嘴的和尚给念歪了。” 虎头问道:“既是如此,为什么现在好多出家人都只吃素不吃荤呢?” 一渡端起陶碗低头喝了口水,抬头看了虎头一眼。 缓缓道:“小孩没娘,这个事说起来,可是有点话长了,要想把这件事儿给说明白喽,就不得不提到一个人,他就是江左王朝的江武帝萧多余。” —————————— “来人呐,给寡人呈一杯蜂蜜水!” 江左王朝皇城一处昏暗的寝宫内,一位须发皆白的老人挣扎着,想从床榻上坐起,不过,试过几次皆未能如愿后,他也死心了,只是两眼直勾勾地盯着挂在床头一袭破烂不堪的龙袍,一动不动。 偌大的寝宫内空无一人,无人回应。 老人披头散发,骨瘦如柴,直挺挺地躺在龙褟上,如果不是偶尔眨动的双眼还能看出此人尚存一丝活气,任谁都会把他当做一具干尸。 他不甘心,更不想死。 时至今日,到了这般田地,他仍想不明白,为何自己会落得个如此可怜又可悲的下场。 可恨! 此时恰逢六月三伏,天气酷暑难耐,突然,一阵狂风刮开了寝宫紧闭的门窗,吹灭了搁在床头的一盏油灯,一道闪电划过,沉闷的雷声隆隆响起,天空下起瓢泼大雨。 老人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嘶哑喊出两字,“佛……祖……” 这个活活饥渴而死的老人,便是自称“皇帝菩萨”的江武帝萧多余。 …… 萧多余出身豪阀名门,其祖上曾做过西离王朝的开国丞相,又与当时的南越王朝有姻亲关系,可谓家世显赫。 他自幼聪慧过人,善吟诗作赋,通阴阳纬候,晓卜筮占决,一时风头无两。 萧多余以门荫入仕,任益州刺史,率部抵御北韩王朝大军南下,在东征北伐的大战中立下赫赫战功,渐渐掌控了南越王朝的兵马军权,并亲手扶植起了一个傀儡皇帝。 萧多余成为南越王朝总揽军政大权的大司马,都督中外诸军事,可带剑上殿,入朝不通报,赞拜不报姓名,朝堂百官向其致敬,而无视那个傀儡小皇帝,权倾朝野。 接下来的戏码,就是自古权臣篡位的那些老套路了。 他被晋升为相国,总揽国家大事,任湖州刺史,封十郡为江公,备九锡大礼,加玺绂远游冠,地位在诸王之上,加相国绿謎绶带,兼任骠骑大将军。 当相国、封王、加九锡、禅让、推辞,然后“无奈”接受…… 大荒元年四月初八,萧多余正式登基称帝,定国号为“江”,时年三十八岁的江武帝萧多余开启了他长达四十七年的皇帝生涯。 有一说一,萧多余在刚当皇帝那几年也算的上是开国明主,立学校、行土断、定律令、课农桑、减税赋…… 尽管有些法令,在实际施行中并未被执行。 初登大宝,他克己勤勉,每日操劳于政务,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无论冬夏寒暑,每日都坚持五更起床办理政务,直至深夜才睡。 他生活简朴,多年来一直坚持穿家常衣,吃家常饭。 他每日只吃一顿饭,还只是青菜豆腐,一点儿荤腥都没有,一床被子盖两年,一顶帽子戴五年,平易近人,他的围棋造诣颇深,经常和手下人一起下棋,吟唱,平日里哪怕是接见一个乞丐都以礼相待,无论多么热的天都衣冠楚楚。 后人的盖棺定论一说,极有道理。 大荒三年的一天,他微服出访,寻访途中遇见一得道高僧,在与得道高僧的交谈中,江武帝被高僧的玄妙谈吐深深所折服。 为什么呢? 那高僧说的很多话都是云山雾罩,玄之又玄的,而且时不时还夹杂着几句梵语,总而言之,就是不说人话,萧多余也是听得似懂非懂,稀里糊涂的,感觉这个很高大上,可以在人前装の逼显圣,自此后便迷上了佛法。 跳出三界外,不在红尘中,不杀生,不好色。 回宫后,江武帝便开始搜集各种各样的佛法书籍,甭管真的假的,有的没的,后人伪造的还是篡改的,划拉到篮子里头都是菜。 一天,他看到《涅槃经》中有这么两句: “善男子,从今日始,不听声闻弟子食肉。若受檀越信施之时,应观是食如子肉想。” “夫食肉者,有无量过,诸菩萨摩诃萨修大慈悲,不得食肉。” 原本佛教规定僧人可以食“三净肉”,就是说只要不是你杀的,没见别人杀生、没听见杀生时的声音,你可以吃肉。 江武帝觉得这可不行,信佛信得不够彻底。 于是,他专门写了一篇《断酒肉文》,明文规定全国佛门弟子不准吃肉。 甭管《涅槃经》是真是假,有理没理,是谁所作,反正他信以为真。 他不仅自己不吃肉,还以皇帝的身份下令,不让全天下的和尚尼姑们吃肉,久而久之,吃素就成为中原佛门的规矩流传了下来,后世也就以讹传讹,稀里糊涂地这么着了。 自此,和尚们失去了吃肉的权利。 接下来,他开始在国内大规模兴建寺庙,不仅耗费大量国库资源,而且由于僧人地位高、待遇优厚,致使不少男子都出家为僧,不事生产,不服兵役,由此造成的后果,便是全国经济和军事实力江河日下。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所谓南朝四百八十寺,就是他在位时的情形,但实际寺庙的数量比这多得多,当时江左有佛寺三千多座,出家的和尚尼姑有百万之众,要知道出家人是不缴税,不服徭役的,寺庙拥有的田产也都是免税的,很多人迫于生计不得不出家。 不过,他的荒唐行径远不止于此。 其一,自称“佛祖”。 江武帝信奉佛教,但他的信仰非常极端,他认为自己就是佛祖转世,经常在朝会上供奉自己的佛像,甚至在朝堂上举行佛事,自称“佛祖”。 其二,修建“灵宝塔”。 为了向世人展示自己的功绩,同时,也为了让后世称颂自己的不凡,江武帝动用国库的银钱,修建了一座高达九层的“灵宝塔”,这座塔造价昂贵,耗费了不计其数的人力、物力。 其三,好杀生。 江武帝虽然极其信仰佛教,却又有暴戾恣睢的一面,他喜欢杀生,曾经下令杀死数百头大象,以及数千只鸟兽,用它们的血液来祭祀自己的佛像。 其四,多次上演“皇帝出家”闹剧。 江武帝对自己的荒唐行径不但不反省,反而变本加厉,他任性地舍身到光德寺出家,大臣们无奈,只得苦苦哀求他回来当皇帝,国不可一日无君呐。 萧多余却说:“我只想做和尚,不想当皇帝,你们想让我回去,拿钱吧。” 这么荒诞任性的事他玩的不亦乐乎,一而再,再而三的前后玩了四次,每次都不得不从国库拿钱把他给赎回来,赎金高达四亿多钱,如此巨额的赎金,国库慢慢也就空虚了。 但光德寺因此变得很有钱,楼阁台殿富丽堂皇,九级浮屠高耸入云,更有多座黄金筑造的大佛。 说他潜心向佛吧,他还真没把佛学这事给琢磨透彻。 有位菩拉多达摩大师听说他一心向佛,于是,前去拜访他。 江武帝沾沾自喜道:“朕自即位以来,广造佛寺、整理经文、超度众生,可不可以算是上有大功德呢?” 不料,菩拉多达摩大师直言道:“你这算不上什么功德,不过是人天小果,有漏之因,如影随形,虽有非实,佛家历来主张罪福并舍、空有兼忘,反对有为之善,你不过是徒有其表,做了些表面文章罢了。” “那怎么才是真正的功德呢?” “净智妙圆,体自空寂,如是功德,不以世求。” “如何是圣谛第一义?” “廓然无圣。” “对朕者谁?” “不识。” 萧多余听后很失望,二人话不投机半句多,不欢而散。 谎话说多了,别人信不信不重要,首先,他得先自己把自己忽悠瘸了再说,萧多余真的以为自己就是神通广大,法力无边的佛祖,整日沉浸在修佛道路上的江武帝,彻底迷失了自我,再也顾不上处理军国政务,什么朝廷,什么民生,什么百姓,统统抛一边去。 天大地大,修佛最大。 江左王朝后期,朝政荒废,纲纪松弛,奸臣并起,国力衰落。 终于,在叛臣引发的“侯史之乱”中,荒唐的江武帝也走到了人生的尽头,自掘坟墓,被幽禁于台城,半年后被活活饿死。 报应!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朋,眼看他楼塌了。 萧多余披着袈裟,敲着木鱼,读着佛经,看似无比虔诚,其实,不过是无耻奸诈小人欺世盗名的表象罢了。 他心中真正信仰的不是什么佛祖,而是他自己。 诚然,萧多余本人并不欺男霸女、不杀生、不行佛家所说十恶,但他却纵容自己手下的王公贵族们欺男霸女、杀生、妄作,十恶行尽。 江左王朝后期,是王公贵族的天堂,却是黎民百姓的地狱。 后世史书称他“佞佛”。 临死之际,他仍不知忏悔自己的手上到底沾染了多少鲜血,多少无辜冤魂因他而生灵涂炭,多少白发人送黑发人,多少孤儿嗷嗷待哺,多少田园荒芜,千里尽白骨,他只知为了自己的一己虚名而舍身投寺,不知务实为民。 他是佛门的千古罪人! 可谓是半生英明半生痴,半是佛来半是魔。 ————————————— 一渡禅师端起陶碗喝了口水,静静地看向虎头。 虎头两眼望向屋顶,看见墙角结了一个蜘蛛网,一只飞蛾撞进网里,扑腾着双翅在不停地挣扎,却被蜘蛛缠得越来越紧,密密匝匝,不知过了多久,那飞蛾一动不动。 虎头双手合十,低低念了一句,“阿弥陀佛!” 第十八章 阴阳洞 锅灶内的余火早已燃尽,当一渡老和尚揭开锅盖的时候,锅里没有热气腾腾的锅气出现,饭有些冷了。 吃饭的时候,虎头只是低头扒饭,一声不吭,一渡也没言语,气氛有些沉闷。 今天的饭菜除了不太热之外,还是有滋有味的,但不知为何,今晚虎头只吃了半碗米饭就觉得有些难以下咽,没什么胃口,感觉心里有点堵得慌。 一渡老和尚也没言语,只是默默收拾着碗筷。 当一渡禅师要出门回禅房的时候,虎头在身后轻声说道:“师父,你先别走,有些话想跟你说说。” 一渡默然转身,微微颔首。 此时已是深秋,霜降已至,屋外有些寒凉,二人脱鞋上了炕,踌躇良久,虎头缓缓道:“师父,学佛有用么?” 一渡禅师微微一怔,他没想到虎头为何会突然问起这个,稍一思索,点了点头,“有用。” “有何用?” “学佛可以消除你的心障,让你远离贪、嗔、痴三垢,离苦得乐,做到过往不追,当下不杂,未来不迎。” “所谓过往不追,其实很简单,就是舍得,放下。” “放下?” “对,人应该学会放下,《金刚经》有偈子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这个偈子是说一切因缘而生的世间万象,皆瞬息万变,变化无常,看这人世间的一切,要看透本质,而不要被它的表象所蒙蔽,色(相)即是空(心),空即是色。” “悲秋伤春,全然无用,叹西风卷尽豪华,往事大江东去。” “世人大多得失心很重,对失去的东西很难释怀,譬如说来了一场大洪水,冲走你所有的家当,有的人抱着一块木板去逃生,而有的人则背着一袋金银,眼见要溺死在水中了,仍然舍命不舍财,大水都已经没顶了,还是舍不得放下那袋金银,不肯去抓住那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你说这样的人,佛会渡他么?” 虎头摇摇头。 “记得我刚学禅的时候,曾去请教师父该如何做,他告诉我去砍柴、挑水、做饭,当时我不解,就问他其中缘由,而他并不理我,让我自己去悟,半年后,我又去问他,他仍一笑置之,一年后,我终于明白了师父的良苦用心,你明白么?” 虎头将小光头靠在墙上,望着天边的一轮残月,半天无语。 约莫一炷香的工夫,虎头双眸一片清明,对一渡老和尚道:“师父,谢谢你,我懂了,知道自己该如何去做了。” 一渡老和尚笑道:“恩,不错,你比为师当年可聪慧多了,能看开这一点,为师很欣慰啊。” 又过了一会,虎头问道:“师父,咱们既然是佛门,你为何给我一部《无极内经》呢,这不是人家道家的修炼功法吗?” 一渡老和尚点头道:“不错,《无极内经》的确是道家的修炼秘籍,虽然咱们是佛门,但我希望你能放下门户之见,兼容并蓄,这世上其他的各门各派学说,各有春秋,无所谓高低优劣,想要大成必须如披沙拣金,吃尽苦头,不下十分功夫,又如何能得三分之处?” “又好比三兽渡河,足有深浅,但水无深浅,三鸟飞空,迹有远近,但空无远近。” “所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中原诸子百家争鸣,各有所长,只是很多秘笈或亡佚,或残缺,或秘不示人,须知一味一孔囿见,则不能大成,诸子百家简单来说,儒家提倡仁礼安邦,道家提倡无为而治,佛家提倡万法皆空,法家提倡以法治国,墨家提倡兼爱非攻,纵横家提倡合纵连横,兵家提倡兵贵胜,不贵久,还有其他家,如果你感兴趣,以后再细说,希望你日后皆能有所涉猎,而不仅仅只是知道一门佛学。” 虎头默默点头。 …… 今日天气不错,秋高气爽,天空巧云变化无方,大雁南飞。 虎头几日来一直蹲守在青牛池,希望能再次遇见上次那条赤鱼,谁知,事与愿违,那条赤鱼就像知道他的心思一般,再也没有露面。 他有些泄气,百无聊赖之际,举目远眺。 林中有猿猴在枝杈间跳跃如飞,在树上饱餐着诱人野果,一群野鹿或在林下低头吃草,或到山溪边饮水,好不悠然自得,忽然,那群野鹿四散而逃,原来,它们发现灌木丛中有三五只灰狼正在虎视眈眈地盯着它们,准备伺机而动。 虎头咬着一个野果,朝着紫烟峰方向走去。 紫烟峰与香炉峰遥相对峙,正是这二峰形成门楼山一左一右两座门框,横亘于两峰之上的巨石称作“斩仙台”, 据说,很久以前,在这块巨石上曾发生过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仙魔大战,一仙一魔前后大战了七七四十九天,最终,那位仙人被斩于此台。 紫烟峰与香炉峰各有一洞。 道家那位圣人曾在香炉峰的洞中闭关修炼过,三年后净出阳神,证得大道,穿天门而过,避世西行而去,斯人已远走,如今只留下一座“仙人洞”。 与香炉峰仙人洞遥相守望的是紫烟峰的“阴阳洞”。 阴阳洞,虎头至今还没进去过,那洞口不但离地有千仞之高,而且,紫烟峰宛如一把擎天巨刃,直插霄汉,峭壁如镜,上面光秃秃的没有一丝缝隙,更无一株苍松杂草能在上面立足,简直是神猿难攀,令人望而兴叹,洞口又有一股大水流出,如银河倒挂,隆隆的落水声势震天。 那瀑布从半空中落下,瀑水被山谷劲风吹散,好似一柄巨大的仙人拂麈,又名“拂尘瀑”。 瀑布凌空飞泻,骤然跌落至断崖上,激起无数的雪沫飞烟,高达百丈,漫天浮游,犹如三月纷飞的细雨。 虎头之所以敢来这阴阳洞,因他已练成登高不栗。 虽然不能像仙人那般乘云气,御风龙,游乎四海之外,却能身轻如燕,登高如履平地,正因为有如此的底气倚仗,他才敢来此一探究竟。 虎头现在的无极内功,自己保守估计已练至第二境第五重,实际上已达第七重。 他站在山脚下,仰头望瞭望那高耸入云的紫烟峰,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豪气油然而生,深吸一口湿润的水汽,似一只壁虎般贴壁而行。 从紫烟峰底部的山崖攀爬,开始时还没费多少力气,但越往上攀爬越艰难。 大概攀援到一半高度的时候,虎头开始感觉有些吃力了,峭壁几乎直上直下,光滑如镜的崖壁根本没有落脚点,他只得把整个身子紧紧贴在石壁上,以内力吸住岩石,才能缓缓向上移动。 远远望去,他像一片随时会被山风刮走的落叶般摇摇欲坠,令人看了揪心。 一渡禅师站在对面香炉峰的一块岩石上,大袖飘摇,看似潇洒出尘,但他脸色却无比凝重,看着那个单薄而又无比坚韧倔强的少年,说不担心是假的,但他不能出手帮他。 其一,下面是深潭,即便失足跌落,至少生命无虞,其二,以后的路还长,面临的险境更不知会艰难多少倍,自己不可能随时随地陪着他,终究需要他自己独立面对,其三,这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不能坏了他的道心,一旦他修炼的道心蒙尘,日后恢复如初会千难万难。 所以,只能眼睁睁望着他只身涉险。 虎头仰脸看了一眼那如蛟龙出海般的洞口,目测离那还有四五十丈的距离,而他此时却感到有些体力不支,稚嫩身躯的承受力似乎已到了极限。 无极内功极重呼吸之法,讲究出日入月呼吸存。 日月者,阴阳之精也。呼吸为阴阳之气,法天象的之气。呼气为出,为阳,吸气为入,属阴,呼吸之间,心当存之,正在一个虚空中字。 仙经存五脏之气,变为五色云,当顶上覆映一身,日居于前,月居于后,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即为去邪长生之道。 虎头停了下来,身在悬崖半空中调整呼吸。 一口气徐徐吸入,先入道枢,然后再将这股真气送达四肢百骸,再分九次慢慢送出,如法循环九九八十一次后,他感到自己的内功好像又有所提升。 静心内视,他看到自己的道枢大如黄豆。 就在这短短不到一个时辰的工夫里,他感到自己的内力至少提升了两成,事实也确实如此,他的无极内功已达到了二境第九重,正处于突破的瓶颈中。 虎头又深吸一口气,开始继续向着阴阳洞口移动。 越是成功在望,越不能心急,虎头虽然年纪尚小,但他的心智却不低,虽然他现在还未觉醒潜能,但心理素质却超强。 离洞口还有两丈远的时候,虎头就感觉有一股,不,是两股罡风呼啸而出,令人诡异的是一股严寒如冰,一股炙热如火,二者合一一并喷出,如远古巨兽般令人惊骇。 无极内功讲究的是有情而无形,最是修炼心性,不惊不惧,不悲不喜,不恐不怒,要做到喜怒不形于色。 虎头全然无视那恐怖如蛮荒巨兽大嘴般的洞口,神态如常,一步一步向那洞口靠近,但此刻,每靠近一步却是比登天还难,那股强劲罡风吹得他摇摇欲坠,一个不慎,就会掉落下这千仞悬崖。 虎头又调整了一次呼吸,义无反顾地向洞口爬去。 身上的衣衫早已碎成布片,前胸也被岩石磨破,鲜血混合着汗水把他染成一个血人,嘴角也流着鲜血,嘴唇也被咬破,但眸子里的光却无比坚定,依然淡定如初。 一尺,九寸,八寸,七寸,六寸…… 最后一寸,虎头终于进到洞里,双手紧紧抱住洞顶一块凸出的岩石,借此放松一下几乎失去知觉的四肢,下面是湍急如大潮般的激流,洞中依然没有落脚之处。 第十九章 战江南,死漠北。 老莫是实在人,也是勤快人,更是会过日子的人。 自打为了给女儿阿茨补身子向何其南学会了钓鱼这门手艺之后,老莫又多了一样营生,每日卖完豆腐后,就会扛着鱼竿,提着鱼篓,到倒耳河边去垂钓。 自然,和自己那个不钓鱼麟钓王侯的女婿不一样,他只为钓鱼。 豆腐炖鱼不香吗,干嘛非得去学那些沽名钓誉之徒,明明都他娘の的饿得前胸贴后脊梁了,还偏偏装出一副隐世高人的样子来,直钩不算完,还得离水面三尺,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在装,那是钓鱼吗?在老莫这种实在人看来,还是饿得轻了,明明知道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仍装得那么清高,不是有病是什么? 把很简单的一件事搞得那么麻烦,也只有那些读书人才会做出的事。 在老莫这种实在人看来,那些读书人既想当婊の子,还想立牌坊,可谓无耻至极,真把天下人都当成傻子了不成? 臭不要脸的! 老莫虽然不是很待见自己那个女婿,但对那个不是女儿亲生的外孙,那是打心眼里喜欢,不但长得粉雕玉琢惹人喜爱,还特别的聪明伶俐,不管教他什么,第一遍凑合,第二遍准保学得有模有样,到了第三遍上,没准都超过自己这个师傅了。 你说,这样的孙子谁不爱? 三月河水解冻,柳枝返青,老莫就从河边的老柳树上折下一根枝条,两只粗糙大手左扭一下,右扭一下,“咔吧”从中间折断,再用牙把柳条那层外皮啃个裉,一只柳笛就大功告成了。 老莫教虎头吹了首《柳花谣》,没想到,那小子吹两遍竟吹得比他吹得还动听。 时而高亢,时而嘹亮,时而低回婉转,时而如诉如泣,时而催人泪下,老莫听得不禁动容,和着柳笛声,不禁轻轻哼唱了起来: 往西行,不复回。 昨夜入梦,物是人非。 …… 老莫一天多了不卖,只卖三笸箩豆腐,不管够不够卖的,向来都是如此,买不到的,对不住,你第二天早点儿来,这个规矩自打一开始就是这样,如今,二十来年过去了,他的这个规矩一直都没变过,好多熟识的人劝他,别那么死心眼,辛苦点,多做几笸箩,谁还跟钱过不去呢,但老莫只是呵呵一笑,不置可否,第二天,依旧仍是三笸箩。 久而久之,人们也不再费唾沫去劝那个大傻子了。 今日,三笸箩豆腐又是早早卖完了,收拾完摊子,挑着担子回家,吃罢午饭,去菜地里挖了几条蚯蚓,捉了几只蜒蚰,扛起鱼竿,提着鱼篓去钓鱼。 前两天老莫在街上碰见阿茨卖女红,不由皱了皱眉。 阿茨看出老爹的不开心,笑道:“爹,这两天我带囡囡回家,看看你和俺娘。” 憋了半天,老莫道:“虎头那小兔崽子呢,好几天都没见着影了,忘了他姥爷了?再见了看我不打他个屁股开花。” 阿茨噗嗤一笑,“得了吧,爹,我还不知道么,你哪舍得真打吖,哪次不是喊得山响,可下手的时候,啧啧,光打雷不下雨,你老消消气,虎头上山找他师父去了,前后走十来天了。” “哦。”老莫感到有些失落,一声不吭地转身走了。 到了河边,老莫找了处柳荫坐下,开始钓鱼。 钓鱼也是门技术活,不能瞎钓,老莫跟着何其南就学了很多钓鱼的诀窍,譬如,钓鲫鱼最好选有微风或下小雨的天去钓,这样的天去钓鲫鱼最容易上钩,再一个就是钓鱼的选点,俗称“钓点”也很重要,所谓三分钓技,七分位,要选水流平缓的活水,河边有青草的地方,这种地方,鲫鱼多,钓到的几率也大。 另外,钓鱼还有很多秘诀: 春钓滩,夏钓潭,秋钓荫,冬钓阳。 方钓角,长钓腰,宽钓窄,窄钓宽,不宽不窄钓中央,夏钓进水口,冬钓向阳岸。 …… 老莫今天的运气不错,没多大会工夫,就连着钓上来两尾草鱼,可惜,都不大,他又重新挂上了鱼饵,将鱼线远远地抛了出去,所谓放长线,钓大鱼就是这个道理。 无意间一抬头,看到一道熟悉的身影朝自己这边走来。 正所谓“冤家路窄”,越不想见谁,越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来人正是自己那个宝贝女婿张元祝是也,老莫不禁皱了皱眉,将视线重新收回到浮漂上,对他视而不见。 当初,张家来提亲的时候,老莫打心眼里一百二十个不乐意。 无奈,闺女大了不中留,老莫万万没想到,自己视为掌上明珠的傻闺女偏偏看上了那个吊儿郎当的书呆子,你让他这个当爹的咋办? 阿茨这闺女从小就懂事,咋越是自己的终身大事越这么糊涂呢? 张元祝走近一看,柳荫下钓鱼的同行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岳丈老泰山,虽然老莫从不训斥他,明明自己也没做什么错事,但不知为何,每次见他都很心虚。 都说丑媳妇怕见公婆,傻女婿也怕见老丈人。 张元祝左手扶着肩上的鱼竿还有一部古籍,右手提着鱼篓,像个做了坏事被抓了个人赃俱获的三岁孩子般,磨磨蹭蹭走到老莫跟前。 低头轻声道:“爹。” 老莫头不抬,眼不睁地哼了一声,“恩。” 然后继续专心致志地钓鱼。 张元祝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只是呆呆愣愣地低头站在那里,简直是尴尬他爹给尴尬开门,尴尬到家了。 老莫看他那样,眉头皱得更紧了。 但不管怎么说,毕竟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了,好歹是两孩子的爹了,千不看万不看,看在孩子们的面上,老莫终归是于心不忍。 闷声道:“坐。” 张元祝这才如蒙大赦,如梦初醒般道了句,“谢岳父大人赐座。” 老莫一听这话,恨不得抽自己两嘴巴子,刚想把鱼竿撅折了走人,关键是丢不起这张老脸,忽然看见浮漂猛地一沉,这时,他再也顾不得生闲气了,开始赶紧收线,但没想到,鱼线绷得很紧,那边传来的拉拽力也很大,老莫的眉头不由舒展开了,他知道,这回一准是钓到大鱼了。 他从地上忽地起身,不再收线,而是将鱼竿扬起。 翠竹做的鱼竿弯成了一个大弧,鱼线绷得愈发紧了,老莫怕鱼线收得太紧,鱼的力气又太大,万一鱼再脱钩跑了,那可让人太心疼了,于是,如放风筝般将手里的鱼线一松一紧,开始遛鱼,他明白钓鱼如治国,一张一弛,乃文武之道。 约摸折腾了半柱香的工夫,老莫感到鱼线那边的拉力不再那么大了,估计这会鱼也累了。 于是,开始慢慢收线,等鱼拉到了河边,张元祝不禁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原来是一条三尺来长金光闪闪的罗汉鱼,这尾罗汉鱼要是拿到古槐街上去卖,起码得二两银子,如果旁边再有个抬价的,那可就说不准喽,三两五两估计都打不住,老丈人这是要发啊! 老莫很稳,不跟自己女婿似的那般没出息。 冷静抓起身边的鱼篓,眼疾手快,将鱼篓口迎头对准了罗汉鱼,一扣、一拉、顺势一提,在半空抡了一个大圆,河水从鱼篓甩出,形成一团水雾,干脆利落地将鱼收入篓中。 老莫这一连串令人眼花缭乱的动作,又一次震得张元祝瞠目结舌,原来自己这老丈人不简单啊,看不出那么一个老实本分的人身手竟如此了得,还真是真人不露相啊! 老莫见钓到了大鱼,便收拾东西起身回家。 走出三五步,老莫忽然停住脚步道:“今晚你和阿茨带着囡囡一起来家吧。” 张元祝抬头看了看西山,一时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迟疑片刻,忙道:“恩,那我也不钓了,去古槐街转转,一会就过去。” 老莫疑惑道:“去那干嘛?” “哦,买些果子、烧鹅什么的,总不能空手吧。” “还是留些钱过日子吧,用不着。” “那……我买坛酒孝敬你老。” 老莫不置可否,提着鱼篓回家了。 …… 深秋的天黑得有些早,酉时不到天就擦黑了,张元祝一家人也早早到了老莫家,阿茨和她娘一起忙活晚饭,囡囡在院子里逗狗玩,老莫与张元祝像两尊泥塑般一左一右坐在堂屋木凳上,一言不发。 囡囡长得跟阿茨小时候很像,老莫看她的眼神很是慈祥。 张元祝坐在凳子上有些局促,感觉胸口像压了块石头般有些透不过气来,于是,起身踱步到院子里,假装看女儿逗弄小狗。 虽然老莫怕花钱,不让他买东西,但他还是买了一坛酒,一只烧鹅,两样果子,读书人嘛,最讲究的便是礼数。 阿茨招呼院子里的爷俩,“吃饭了。” 张元祝领着囡囡进屋洗手吃饭,一看饭桌上的菜肴,不由大吃一惊,老莫下午钓的那条罗汉鱼竟然给炖了,这还是那个会过日子的老丈人么? 张元祝忐忑道:“爹,这鱼干嘛炖了吖,拿到古槐街上最起码能换好几两银子呢,都是自家人,吃点啥还不行,这也……太奢侈了。” 老莫看了他一眼,淡淡道:“钓鱼这手艺是跟人家何其南学的,咱是卖豆腐的,不是卖鱼的,不能砸人家的饭碗不是,常言道,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咱得守规矩,你是读书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话不用我教你吧。” …… 张元祝臊得满脸通红,他没想到自己这个平日里沉默寡言的老丈人,竟讲出这么一番道理来,着实让自己这个号称饱读圣贤书的读书人无地自容,他对自己这个老丈人不由刮目相看。 “爹,我错了,受教了。” 老莫当着孩子面也没继续说什么,淡淡道:“坐下吧,吃饭。” 阿茨知道她爹的脾气,打圆场道:“还是爹厉害,居然钓了这么大一条鱼,大家都跟着沾光,有口福了,爹,今天这么高兴的事,喝杯酒吧。” 说着,给老莫和张元祝各自倒了一碗。 这时,囡囡撒娇道:“我也要喝,娘,给我也倒一碗嘛。” 阿茨瞪了她一眼,“女孩子家家的,喝什么酒,吃饭。” 囡囡委屈地撅起了小嘴,低着头,在桌上左手巴拉右手,右手巴拉左手,委屈巴巴的。 老莫瞪了女儿一眼,“小孩子嘛,喝点酒怕啥,来,姥爷给囡囡倒。” 阿茨无奈叹息,“哎!你就惯着吧,到时候长大了找不到婆家看她咋办。” 老莫豪迈道:“嘁!那是他们瞎了眼,咱囡囡这么好的闺女,他们打着灯笼找去吧!” …… 他们今晚喝的是兴安镇当地产的“倒耳烧”,是用粳米、黍子酿造的,原料一般,不过,酿造工艺却是非常讲究,取倒耳河之水,经五配三封,七蒸九润一点头,这酒才得以出炉,可谓费工费时,一坛新酒就得六钱银子,若是用大缸窖藏上三年五年的,其价至少得翻番,可不是寻常百姓家能喝得起的。 酒劲凌烈,入喉犹一道火线,爽利如刀,后劲十足。 两碗酒下肚之后,张元祝感到有些上头了,晕晕乎乎的,但这感觉让自己很放松,也很惬意。 他端起酒碗道:“爹,我敬你,实话说,以前还真没看出来,今天我真的……佩服。” 老莫多少也沾酒了,但喝得没张元祝那么高,罕见地给了他个笑脸。 张元祝有些激动,自打和阿茨成婚以来,这还是第一次。 “爹,真的,我知道你看不上我,觉得我配不上阿茨,其实,你姑爷我不是……没本事,是不稀得和他们同流合污罢了,咱这是在自己家里,也没外人,今日……我跟你……交个实底,不瞒你说,前些日子太子都派人请我去洛京,三番五次墨迹好几次,不过,我……没答应。” …… 月凉如水,老莫望向天边那轮残月,不禁又轻唱起那首《柳花谣》。 战江南,死漠北。 柳花满天,一任云飞。 …… 第二十章潭中有高人 秋风阵阵,一渡禅师站在香炉峰岩上如一尊石雕般一动不动,目光一直落在虎头身上,神色有些凝重,直到看见虎头进了阴阳洞后,这才长舒口气,抬眼望天,长空万里,一列征雁南飞。 雁南飞,何时归? 一渡禅师知道这阴阳洞不可等闲视之,时至今日,一直都未曾有人踏足那里,想当年,道家那位绝圣弃智的圣人为了悟道,为何会选香炉峰的仙人洞进行闭关,而没选紫烟峰的阴阳洞,不知这其中是否另有玄机? 一念及此,他刚安定的心瞬间又忐忑了起来。 地狱什么样不知道,但虎头此时却真正体验到了阴阳洞的水深火热,地狱与阴阳洞比较起来,应该不分伯仲吧,炙人的热浪夹杂着寒彻沁骨的罡风肆虐无比,让他彻底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冰火两重天的酸爽。 难怪叫阴阳洞,上一刻在人间,下一息入地狱。 即便处于如此严苛的境地,虎头也不想就此半途而废,这可是自己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更是冒着稍有闪失,便会粉身碎骨的艰险,如西天取经般一步一个坎才进到这洞中,眼瞅着就要一探究竟了,此时让他就这么放弃了。 他又如何会甘心呢? 别看虎头平日里一副吊儿郎当,凡事都漫不经心的样子,但在自己认准要做的事情面前,他骨子的倔强却是十座大山都折不弯的。 话虽如此,但此时想前进一步又有多难! 此时只有虎头才能体会其中的滋味,他朝洞内看了看,发现只有在洞口附近才有几分光明,再进去两三丈深,便是一片黑洞洞,什么也看不到。 他如蝙蝠般倒挂在洞口上方,吞气吐纳,恢复剩余不多的内力,约摸过了半个时辰左右,他感到内力恢复的差不多了,于是,顶着凌厉如刀的罡风又继续前行。 忍受着冰火两重天的折磨,他咬牙行进了大概五丈左右,便再难寸进了。 周遭漆黑如墨,伸手不见五指,虽然他身上的布袋里有火折子可以照明,能够看清洞中的环境究竟如何,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此处罡风更劲,不等拿出火折子,就会被这凌厉如刀的罡风顿时吹的烟消灰散,再者,以他现在的修为而言,还是不够看,仍很脆弱,若是在这洞中呆的时间久了,不是被烧成烤肉,就是被冻成僵尸,他非常明白自己的处境,如果不顾死活继续往前冒进,最终只能会是一种结果。 死! 虎头虽说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但他并不是缺心眼,更不是那种顾头不顾腚的莽夫,识时务,知进退,明白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的道理,如果不知进退,而只是一味用强的话,又与那些有头无脑的二货有何区别。 此时,他想起了老莫一句口头禅,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这次不行,还有下一次,来日方长么,逞强与好奇都要不得,只会害死人,唯有小心才能驶得万年船,那些井台上碎的瓦罐,还有那些阵亡的将军,不都是前车之鉴么。 不能出师未捷身先死,更不能让亲朋们泪满襟。 庙里还有师父,家里还有爹娘、囡囡、姥爷、姥姥…… …… 当他终于退出阴阳洞的那一刻,感觉自己仿佛又重新回到了人世间。 拂尘瀑宛如一道随风摇摆的白练,显得无比飘逸出尘,引来紫气东升,气象蔚为大观,云海如怒涛翻涌,重重叠叠汇聚于天门,空中不知从何处飞来三五只白鹤,在山谷间盘旋翱翔。 不知是何缘故,虎头突然感到一阵恍惚,突然眼前一黑,从千仞峭壁上直直栽了下去。 一渡禅师站在对面山峰岩石上,当看到虎头安然无恙从洞中出来时,他的嘴角不由上扬,看到门楼山顶忽然气象万千,不由心中暗自欢喜,抬头去看那紫气东升,白鹤遨游,谁会想到,在这空当竟会突生变故,但他此时即便想出手相救却也是鞭长莫及,只能无奈眼睁睁看着他坠落下千仞悬崖。 虎头只觉得的耳边生风,随着瀑水呼呼一起下落。 拂尘瀑下方是一深潭,据说多年前潭中时有蛟龙出没,不但吞噬山中的鸟兽,有时甚至会残害人的性命,后有仙人到此降魔,经过一番波折,仙人终于缚住蛟龙,为防止它日后再作恶,就把它用锁链锁住,镇压在此潭中,此潭深不可测,又与东海海眼相通,因而此潭名为锁龙潭。 这个说法流传已久,有无依据不知道,谁也没下去一探究竟,只因这潭实在太深了。 虎头随着瀑布一起跌入锁龙潭中,巨大的冲力与水中の央形成的巨大漩涡,一下就把他吞没了,潭中仿佛有股巨大的吸力,拽着他一直向潭底沉去。 刚才在半空中心里时不踏实,现在落到深潭中他的心情反而放松了下来,索性随着这股水流一路下潜,毕竟还是孩子心性,他想看看这潭中到底有没有传说中被锁住的蛟龙。 就在下潜的过程中,他忽然察觉到身上的衣衫竟然没有湿,不禁喜出望外。 还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虎头方才在阴阳洞中呆了大概一个半时辰,不想他歪打正着不经意间把无极内功的第二境竟给突破了,现在已进入到第三境的“入火不热”。 别看只是一个境界的突破,但对内力而言却有着天壤之别。 以前的内力只能支持他在水中坚持一个时辰不需要换气,而此时竟可足足支撑五个时辰无需上岸,岂不是有了天翻地覆的巨变。 此时他在潭中气息绵长,气定神闲,与在陆上无异。 虽然现在只是第三境初境,但只要自己勤于修炼,等第三境突破的那一天,自己也就不用再怕阴阳洞中的那股热浪了,仅高兴了片刻,忽然又想到那洞中还有那股极寒的冷风,而要想达到寒暑不侵的地步,就需把无极内功提升到第四境的“入冰不寒”。 想到这儿,虎头不禁苦笑着摇摇头,一个境界的突破有多难啊! 自他五岁第一次上山,开始修炼《无极内经》以来,到今天五个年头才修炼到第三境,照这个速度修炼下去,还得再需五年才能突破第四境。 其实,他的这个修炼速度如果被世人所知,恐怕会惊为天人。 《无极内经》作为道门无出其右的一部扛鼎巨著,自古以来都是很多修道者可遇不可求的秘笈至宝,千年以降,修炼至大成者也不过才一手之数而已,有的人可能终极一生都摸不到那道门槛,而那些能将内功修炼到第二境的幸运儿不是烧了高香,就是祖坟冒了青烟,哪个不是激动的磕头如捣蒜,感谢苍天有眼,功夫不负有心人! 而虎头不过才区区十岁而已,就已修炼至第三境,却还在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嫌弃修炼的速度太慢了,这话若是被世人听到,不知会有多少人仰天长叹啊。 天道不公啊! 然而,这世上又有几人能历尽千年,十世轮回。 不知又下潜了多久多深,忽然,前方出现一丝微亮,虎头顿时来了精神,朝着那个地方疾步行去,越靠近那里,光线也就越亮。又走了十来丈远,终于看清,原来是个大洞,那些光亮就是从洞里发出来的。 虎头围着那洞口看了一圈,发现左首有一块大碑,那上面刻着几个古里古怪的字,不过他不认识上头的字,估计应该是比较久远的古文字,或是另一种自己闻所未闻的文字。 洞口高三丈有余,一丈多宽,显得很是气派。 难道这里就是锁龙的地方么? 虎头谨慎的向洞口走去,进入洞中,这才发现,原来这里竟别有洞天,洞口处有一道无形的气机阻隔,洞外有水,而洞内却没有,洞中高约四五丈,又有无数琳琅满目的钟乳岩,有的洁白如玉,有的鲜红如血,有的翠碧如竹,有的黄如金,有的黑如墨,令人眼花缭乱。 洞顶不时有水渗出滴落,叮咚有声,使这洞中颇有一股清幽感。 尤为令人惊艳的是这些钟乳岩竟熠熠生辉,将这洞中映照的亮如白昼一般,光线如水般洒在各色的石柱、石钟、石笋。石磬、石珊瑚上,处处皆是光闪闪,一派富丽堂皇的景象,让人恍惚以为走进了水晶宫一般。 虎头不由暗自赞叹此地的鬼斧神工,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这洞极深,一眼望不到头,巨大的通道蜿蜒如巨龙,为了弄清这里面到底有什么古怪,虎头沿着道路继续前行,这洞很大很空旷,也很静,静的除了水滴滴落发出的叮咚声,只有他自己的脚步声。 但是,凭直觉,虎头感觉这洞中一定有蹊跷。 忽然,他的耳根一动,一缕细微几不可察的声音传入耳中,虽然轻的宛如一片羽毛落地,又如雪花飞在枝头的声音,这缕声音很缥缈,很虚无,却透出一股中正平和之意,但落到虎头的耳中却不止清晰,更像是一道突然炸响的霹雳,让他感到无比的震惊与警惕。 无极内功随着内力的提升,不但能登高不栗,入水不濡,入火不热,入冰不寒,同时,还能提升修炼者五官的各自功能,使其神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或守窍,或思神,或搬运,千门万户。 虎头一个闪身,闪到一根石柱后面,发现在不远处的一根石笋后竟隐藏了一个小洞,如果不细致搜寻,外人根本发现不了,刚才的那缕声音就是从那洞中发出的。 虎头轻手轻脚走近那洞口仔细一看,竟然发现洞中有一人。 那人看样子应该很老了,他的头发早已落光,头颅硕大油亮可鉴,额上长有四个如肉瘤般的凸起,两缕极长的雪眉在脸上飘拂,一直垂落到胸前,他身上穿了一件式样极古的长衫,不过,那袭长衫早已破烂如缕,丝丝缕缕就像身上落满了柳絮。 眼帘微合,盘膝而坐,两手虚握成圆。 看老人这样子应该是在入定,他衣服烂成那个样子,入定的时间应该不短了,估计没有上百年最少也得有几十年了,看样子应该是位隐世高人。 能在这里遇到高人,不易啊! 如果这位高人没入定,他老人家一高兴,说不准会传授些绝学秘笈,那我也能早日将无极内功修炼至第四境,早一日解开阴阳洞里的秘密,可惜,缘分终究还是不到,此时他正在入定中,说不准什么时候才会醒来,若等他醒了,指不定得等到猴年马月。 正当他在纠结是走还是留时,忽然,他发现那老人的眼帘动了一下。 第二十一章 鬼宿四象的老人 见老人有醒转的迹象,虎头心头不免有些激荡,静静屏住气息,不敢惊扰他。 又过了大约一炷香的工夫,才见老人长舒了口气,一缕淡淡紫气扶摇而上,他缓缓张开双目,却是左目右转,右目左转,距老人头顶三尺高又有紫气萦绕聚为华盖。 虎头在一旁看得瞠目结舌,霎时惊呆了。 这时,老人缓缓道:“君子坦荡荡,既然来都来了,想来也是一番缘分,又何必匿影藏形呢?朋友,大大方方出来见一面吧。” 虎头这才醒悟过来,倒也没有扭扭捏捏得如小脚女人般矫情,大步走进洞中。 老人有些惊讶,他没料到来人竟会是个孩子,一时竟有些难以置信,要知道,这潭深足有千仞,这世上能下到如此深水的人,估计寥寥无几,而他又在洞口处设有结界,除自己之外,便是大罗金仙想贸然闯入,恐怕也得颇费一番周折,他手捻垂于胸前的雪白长眉,上上下下细细打量了他一番,沉吟半晌也没言语。 过了半晌,他才缓缓道:“你自己来的?来几时了?” 虎头没理会他的问话,而是有样学样,只可惜手里没有长眉可捻,只好去摸自己的小光头,肆无忌惮地也打量起他来。 老人倒也没生气,只是微微一笑。 仅就这一会儿的工夫,老人原先脸上那深如犁沟的褶皱肉眼可见地变浅了,脸色也红润了许多,像换了个人似的,不再是原先那个七老八倒的垂暮老人,而是瞬间年轻了好几十岁,此时他的容颜看上去至多有个四五十岁的样子。 虎头的小手伸了缩,缩了又伸,实话说,真的很想上前去摸一摸老人额前那四个肉瘤般的凸起,辛苦忍了半天,终于压住了心中的那份好奇。 忽然,虎头莫名问了句,“你是神仙么?” 老人觉得这小子有点意思,不像别人见自己时那般敬若神明,那般恭谨压抑,扬眉道:“唔,那你觉得呢?” 虎头笃定地点头,“我觉得是。” 老人既未承认,也未否认,而是被他那一本正经的模样逗得哈哈大笑,抬手摸了摸他的小光头,打睁开眼到现在这番交流,他感到对这孩子有点……喜欢。 笑道:“哈哈……你觉得是,那就是了。” 虎头这时也终于顺理成章地伸出那早已按捺不住的小手,去摸自己一直心心念念的那个地方,不知为何,他对那些大的、圆的、光滑的东西有种天然的亲近感。 老人额前的四颗肉瘤凸起,成鬼宿之象,又称四象。 鬼宿四象,据说一管积聚马匹、一管积聚兵士、一管积聚布帛、一管积聚金玉,马匹管纵横,兵士管战争,布帛管社会,金玉管国家。 老人问道:“娃娃,你叫啥?” “我叫虎头,你叫啥?” “老夫姓王名玄禅,人称鬼谷先生。” “鬼谷先生?” 一听这话,虎头不由大吃一惊。 他在张元祝的陋本斋书铺里看过一部《百家诸子集注》,据书中记载,自周王室式微以来,由春秋历战国,直至大秦的大一统,这一阶段正是天下无主,群雄逐鹿的混乱时期,但与此同时,人们的思想与言论却在此时达到一个空前绝后,极度民の主与自の由的黄金时代,在这短短不到六百年的时间里,各种天纵奇才既似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又像天神降临般震古烁今,仅是青史上有名的大家就有一百九十九位,但令无数后人唏嘘的是,却只留下历经劫难、面目全非、流传千古、少得可怜的几部遗作,仅有十余家发展成了各自的学派。 其中儒家、道家、法家、墨家的成就比较大,同时,这几家也备受争议。 在这将近二百位的大家中,《百家诸子集注》称鬼谷先生乃神龙见首不见尾,更是被誉为千古奇人,没有之一,他长于持身养性,精于心理揣摩,深明刚柔之势,通晓纵横捭阖之术,独具通天之智! 他通天彻地,智慧卓绝,人不能及。 一曰数学,日星象纬,在其掌中,占往察来,言无不验;二曰兵学,六韬三略,变化无穷,布阵行兵,鬼神不测;三曰言学,广记博闻,明理审势,言辞吐辩,万口莫敌;四曰出世,修真养性,祛病延年,服饵辟谷,平地飞升。 一人之辩重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胜于百万雄师。 兵家尊他为圣人,纵横家尊他为始祖,阴阳家尊他为开山老祖,谋略家尊他为谋圣,名家尊他为师祖,道教尊他为玄禅老祖。 世人传说,他座下弟子五百,乃千古第一人。 虎头毫不含糊,“酷通”一声跪倒在地,推金山,倒玉柱,纳头便拜,与此同时,嘴里还不停嚷嚷着:“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也不管人家答不答应,“硄硄硄”就磕了仨响头。 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只是未到缺钱时。 鬼谷先生看他这副无赖相,简直有些哭不得,笑不得,打不得,骂不得,在自己那么多的弟子之中,他也算是蝎子拉粑粑,独一份了。 鬼谷先生手捻长眉,默然不语,掐算了一会,不由脸色大变。 他左眼右转,右眼左转,神情古怪的看了一遍又一遍,仿佛看到一个比自己还要神秘,还要不可思议的小怪物,嘴里不由自主的发出“啧啧”声。 “呵呵,有点意思!” 虎头被他这俩不按常理出牌的眼珠子看的有些发毛,感到浑身不自在,干脆一屁股坐到了地上,与他相对而视,不过,看了没有多长时间,便感到眼前有些恍惚,有些晕。 “啥意思,你瞅我干哈?” “瞅你咋的?” “……没咋的,我就……随便问问。” 没法子,啥叫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何况,自己现在还有求于人家呢,要是把他换成卖馄饨那老头,哼哼……你试试! 虎头倒是会给自己找辙,别说,还挺管用,这会心情好多了。 鬼谷先生微微颔首,轻描淡写道:“小子,你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吧?” 一听这话,虎头两眼顿时瞪得溜圆,不由大惊,这老头还真是个活神仙啊!记得自己刚到洞里那会儿,他仍在闭关修炼呢,啧啧,他是咋知道的呢? 真神了! 鬼谷先生却不管他如何震惊,自顾自接着道:“老夫一般一次闭关个二、三百年,或者三、五百年也说不准,然后,会出山去寻上一两个根骨清奇,资质上乘的有缘人,因人而异,传授给他们一些老夫独家的稀世秘笈,等学上个三年五载的,然后再让他们自己入世去闯荡江湖,至于能有多大的出息,那就要看他们自个的造化了。” “师父,那你打算教我点啥?” 虎头可真是一点都不见外,两手紧紧抱住鬼谷先生的大腿,眼神无比热切。 “哼!”鬼谷先生把脸一板,冷哼一声。 “我答应收你为徒了么,还教你点啥,小小年纪,咋就不知道害臊呢,如今这世道败落成这样了吗?居然会有你这般厚颜无耻之徒,也不知道害臊!” 鬼谷先生胸前长须、长眉起伏不定,看样子气得不轻。 “害臊?害臊都像师父你这样找个与世隔绝的旮旯猫起来的了,据我所知,你老人家所传授的那五百来位徒弟中,想找出一个脸皮薄的,知道害臊的,简直比在古槐街上捡到一锭金元宝还要难,凭良心说,他们哪一个的脸皮不是厚如城墙,坚如大山,枪扎不穿,雷劈不透的,我与那些师兄们相比,简直是薄如缟素了。”虎头脸不红心不跳,义正言辞的侃侃而谈。 “哈哈……” 鬼谷先生被虎头的这番言语逗得前仰后合,都笑出了眼泪,虎头很有眼色地用衣袖替他擦了擦眼角的泪水。 鬼谷先生微微颔首,摸了摸他的小光头。 :“恩,还行,颇有为师当年的几分风采,世人皆称我为鬼谷先生,但你可知他们为何这么称呼我么?” 虎头道:“《百家诸子集注》里说,你隐居于鬼谷之中,故而得名。” 鬼谷先生轻轻摇了摇头,两道雪白长眉随之拂动,“小子,为师告诉你一句话,这世上有极多以讹传讹,拾人牙慧的荒谬之语,切不可不辨真伪,囫囵吞枣的信以为真,那将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鬼者,通诡,谷者,通古,为师所授之学乃是上古流传下来的《天书七经》,其中,又以兵法居首,兵者,诡道也,两军对敌之时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真中有假,假中有真,真假莫辨,天下时势也是如此,扑朔迷离,神鬼莫测,瞬息万变,世人大多不懂,他们以为这些都是鬼神之术,故而称我为鬼谷先生,实则大谬矣!” 虎头捻着鬼谷先生的长眉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恍然大悟道:“哦,原来是这样啊!” 忽然,他又想起一件事来,仰脸问道:“师父,洞口那块大石碑上写的到底是啥,我跟着爹练字也有几年了,什么行楷草篆也算学了个七七八八,但那上面的字,我却一个都不认得。” 鬼谷哑然失笑,“那就是上古天书中的文字,这世上应该没有几人能识得,那是蝌蚪古篆,石碑上是玄潭古洞四个字。” “玄潭古洞?这潭不是叫锁龙潭么?不是说这潭中有龙么?” “这就是刚才我跟你说的,这世人惯会道听途说,牵强附会,此潭名曰玄潭,这潭中没有龙,但是,在那阴阳洞中却是有龙。” “一雌一雄,雌者为玄龙,雄者为炎龙。” “这两条龙乃是开天辟地时,盘古留在人间的两条祖龙,不说别的,若是能得到一道龙息,那可就有天大的造化之功,但是,不过说说罢了,若想真正得之又是何其难吖!你知道为何自开天辟地至今,为何一直无人能进那洞中?” 虎头手指绕长眉,沉思良久,默默摇头。 “非得有大机缘之人方能入的那洞,若是无缘,任你有多高深的修为,通天彻地的本领皆是无功而返,不顶用的。”鬼谷先生一脸的无奈与惆怅。 “是吗?” 虎头吃惊道:“可是,我就进去过吖,不过,那里实在是……不是人呆的地方,后来,我又出来了。” “真的?”鬼谷先生一脸的不可思议。 虎头认真的点点头,一脸的稚气。 鬼谷先生喟然长叹,“想当年,我与老君隐居此山中修道,以他那通天彻地之智尝试了三次,想进到那阴阳洞中,谁知,天不遂人愿,次次都是无功而返。” “万般无奈之下只得放弃,选了香炉峰的仙人洞作为闭关之所。” “老君闭关九年,方证得大道,但九天之上的仙人们对此却无比忌惮,不让他飞升,于是,派下一名仙人来此,想诛杀老君,谁知道却被老君反杀,斩仙人于斩仙台上,老君怒穿天门而过,从此不再飞升,而是向西而行,后来不知所踪。” 虎头眨巴着小眼睛听得入迷,心中不由暗道,怪不得,世上的传说大多以讹传讹。 “后来我也试过很多次,皆与老君一个下场,但我不甘心,于是,就在这玄潭中另辟了一方天地,在这玄潭古洞中闭关修炼,想着功夫不负有心人,总有进洞的那一日,不想,今日修炼时忽然心有所动,原来是你从天而降,如此说来,也是你我师徒有缘,竟能在此相遇,看来为师的缘分在你,而不在那洞啊!” 虎头深以为然地点头,“没事,师父,你就把你压箱底的东西都拿出来,等哪天我大功告成之日,就带着你一起进去逛逛,让你一次看个够,也是徒儿的一片心意呢。” …… 鬼谷先生嘴角一抽,神情有些古怪,“恩,不错,你虽还未入师门,却能把《捭阖策》运用得如此开合自如,确实是挺有天分,都会给为师画上大饼了,孺子可教也!” “不过也好,为师就传你这部《捭阖策》。” 说着,鬼谷先生左手在虚空一点,洞中瞬间变得金光闪闪,虚空中出现一个不停旋转阴阳鱼图案的漩涡,右手一探,掌心里忽然多了一部古卷,大袖一挥,阴阳鱼漩涡又不见了。 虎头抬起衣袖擦了擦嘴角的口水,双手接过。 第二十二章 坐而论道,天下大势 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风萧萧兮,江水寒,战旗猎猎,两岸陈列百万雄师,皆虎视眈眈,刀出鞘,搭弓挽箭,眼看一场恶战在所难免,双方如两堆泼了油的干柴,稍有不慎,哪怕摩擦出一个火星,都会燃起冲天烈焰来。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你头戴纶巾,身披鹤氅,手摇羽扇,泠然出尘地走上船头。 冲对面微微一笑,风轻云淡的勾起一根手指,“某家已在此等候多时了,你过来呀!”,吓得对方肝胆欲裂,屁滚尿流,抱头鼠窜,不战而屈人之兵,然后,你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深藏功与名,洒然而去。 会不会觉得很拽,很拉风? 而这,便是《捭阖策》牛の逼の的境界。 …… 鬼谷先生手捻长眉,看了看虎头那仍显稚嫩的小脸,轻叹一声,“为师刚才推演过你的三奇嘉会格,结果让人一言难尽,所谓天机不可泄露,道法不传六耳,知天机者,不可逆天,为师也不便多言,只说一句,将来有一天,你定会搅动这天下风云,有一番大作为,不过,前路坎坷,世事无常,有些事终归还需要你独自去面对。” 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捭阖策》,默然点头。 他知道自己这位师父不同于那种靠坑蒙拐骗行走江湖的神棍,的的确确是一位算无遗策的绝世圣人,他既然说出这样一番话来,自有他的道理,绝不是信口开河,更不会是危言耸听,虽说他现在年纪尚小,但心智并不幼稚,不敢说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但最起码也是达到了处变不惊的地步。 过往不恋,当下不杂,未来不迎。 鬼谷先生看他小小年纪竟能如此沉得住气,不由满意地点点头,接着道:“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天下者,不足谋一隅,为师先给你说一说这当今天下大势,汉江以南尽归南陈,自陈高祖陈守中在羿州称南海王以来,至今已历六世,江南六州也尽归其所有,拥兵十二余万搏风打浪的骁勇水师,战舰八百余艘,又有汉江天险为倚仗,雄踞江南已有百余年。” “西域佛国虽说是山高皇帝远的方外之地,如今也已建立了喀喇王朝,月然班活佛自立为王,称萨兰汗,手下更有十五万骁勇善战的僧兵,座下的四大法王各个身怀绝世武学,不说其他三位法王如何,单是排名末位的寂灭法王,他的龙象钵若功至今也是举世无敌。” 龙象钵若功乃西域佛门绝学,是一门秘不示人的内功心法。 此功法共分九重,功力成倍递增,越是往后,威力越是强悍霸道,不但抗击打能力强,内力亦是可刚可柔。 据说,寂灭法王已练至第八重——龙象钵若菩提。 龙象钵若功分,龙象布施,龙象持戒,龙象忍辱,龙象精进,龙象禅定,龙象钵若,龙象钵若萨锤,龙象钵若菩提,以及终极的龙象钵若无量。 练成后每一拳每一掌打出,均具十龙十象巨力,每一招重若千钧。 另外还有三藐法王,伏藏法王,婆娑法王,不过,至今为止,他们神秘如天外飞鸿,世人对他们知之甚少。 虎头先前还听得津津有味,但当听到婆娑法王时,心头不由莫名一阵悸动。 “在维洛王朝北境那边,一半是大漠,一半是草场的北夷国,汗王是拓跋伏虎,麾下有三十八万虎狼之师,而他又雄心勃勃,一直想驱兵南下,谋取中原,只是内部还未完全稳定,一直腾不出手来谋划此事,若他将草原四部完全吞并,到那时,估计边境将会狼烟四起。” “东北是兴起于白山黑水之间的东胡国,光正十一年,当时的龙符帝耶律坚率十八万铁浮屠突袭山海关边境,占领了幽云十六州,打得维洛守军落花流水,至今提起东胡的铁浮屠来,仍是望而胆寒。” 虎头对维洛王朝的这些邻居们兴趣不大,觉得跟自己没什么关系。 有道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自己一来年纪还小,二来不过是一沙弥,操那闲心干嘛? 不过,转念一想,既然已投入鬼谷先生门下,况他刚才也说过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天下者,不足谋一隅的话,就不能只看眼前,那样未免目光太短浅了,不是常说风物长宜放眼量嘛。 虎头疑惑道:“师父,他们会入侵中原么?” 鬼谷先生看着虎头稚气未脱的小脸,轻抚了一下他的小光头,语重心长道:“虽说维洛王朝周边列强环伺,但是,维洛王朝的隐忧却是在内,而不在外。” “唔?”虎头不由有些不解。 “太和帝高衍政自亲政以来,也算是位励精图治,选贤任能的有道明君,不过,被他视为股肱心腹的白衣宰相李石增与大将军韩牧,向来皆是面和心不和,这其中自然少不了他为了君王制衡术的有意为之或推波助澜。” 鬼谷先生目光深邃,洞若观火。 “不过,这种君王制衡术历来都是一把双刃剑,从长远来看,无异于饮鸩止渴,如今朝堂上的那些大臣们也是泾渭分明,势同水火,世人都说当官好,可那些平民百姓又哪里知道朝堂上的钩心斗角,是何其凶险呐!”鬼谷先生不由轻声叹道。 虎头若有所思,不由默然摸了摸小光头。 “若想在朝堂上有立足之地,必须找棵大树遮风避雨,不然,指不定何时便会有飞来横祸,顷刻间让他们灰飞烟灭,这也逼得他们不得不选边站队,文臣武将之间,明里暗里更是相互掣肘拆台,内耗日甚,长此以往,国力自会日益衰弱,百姓的赋税也会加重,一旦有战事发生,先不说外患如何,单是内乱亦足以倾覆当朝。” 虎头一听这话,不由忧心道:“难道就没有破解之策了么?” 他知道,覆巢之下无完卵,一旦战事来临,遭殃深重的无疑是那些拖家带口的贫民百姓,自己的爹娘当然也难逃厄运。 鬼谷先生起身走出栖身小洞,负手仰视大洞穹顶。 过了半晌,他才缓缓道:“万事皆有天数,如春夏秋冬四季之轮回,正所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凡事应物来顺应,不可逆天而行。” …… 一渡禅师见虎头落入潭中,料他吉人自有天相,应该不会有什么凶险,但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在山上扯了把蓍草,盘膝而坐,在岩上卜了一卦。 良久,一渡禅师才长舒了口气,履卦九四爻。 九四,履虎尾,愬愬,终吉。 从卦象上看,跟在老虎尾巴后面走路,感到恐惧害怕,但谨慎小心,终于化险为夷,得到吉祥。 一渡禅师释然起身,仰脸望天,负手而行。 常言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虎头先入阴阳洞,后来不知是什么缘故,他又稀里糊涂的掉进了锁龙潭里,难道会在潭中有什么奇遇,抑或得了什么大造化? 无需庸人自扰,到时自见分晓。 一渡禅师回到了古寺,该撞钟撞钟,该敲鼓敲鼓,该参禅参禅,晨钟暮鼓,日升日落,不知不觉光阴无声溜走。 …… 腊月初十,大寒,一年中寒气最盛时。 一渡禅师站在大殿台阶上,看着漫天飞舞、无边无际、蜂拥而至的大雪,不禁感到有些孤独、寂寞、冷。 自进了腊月以来,短短数日,一连下了三场大雪。 目之所及,漫山遍野一片白茫茫,有的古木承受不住沉重的积雪,山林中不时此起彼伏响起枝杈被压断的“咔咔”声,估计积雪把山道也封了,数日以来都没见过一个到庙里来上香的香客了。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闲来无事,一渡禅师倒是在雪地里捉了几只出来觅食的野兔,肥嘟嘟的,一时吃不了,剥了兔皮,把肉挂在檐下风干,他打算把兔皮鞣制之后,给虎头做一条兔皮褥子,实在是这大山里晚上的风太硬,太冷。 三个月没见,有些想他了。 一渡禅师看了一眼大殿左首那株古木,这一年下来又长了不少,此时枝杈上虽挂满了积雪冰凌,但那抹惹眼的绿意依然如故,晶莹如翡翠。 “师父,我回来了。” 一渡禅师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四处张望,看见一道熟悉的身影从大殿廊下走了过来,定睛一看,他激动地差点儿老泪纵横。 “臭小子,你还知道回来吖!”一渡禅师一把抱住虎头。 “走,回屋里暖和去,这儿的风大,你不在的这些日子里,为师给你留了不少好吃的。”一渡挽着虎头的手向大殿后面的茅屋走去。 这才没多少时日,虎头长高了,也壮了。 茅屋里热气腾腾,锅灶里有通红的炭火,空气中弥漫着诱人的肉香,虎头见炕上放了一张老榆木做的小饭桌,桌上有一盏油灯,一本摊开的泛黄古卷,竹编的小笸箩里盛着山栗子、山楂,还有拇指大小的山枣。 “愣着干嘛,拖鞋上亢。”一渡禅师招呼道。 虎头被师父这股热情似火的热乎劲弄得有些不好意思了,这才几日不见,自己倒像是远道而来的客人一般。 “师父,你上炕歇着吧,需要干什么你吱声,我来。” 一渡禅师把脸一沉,“你是师父我是师父?你说了算我说了算?” …… 不大会工夫,饭桌上摆上了一盆野兔炖萝卜,一盘麻辣兔头,两副碗筷,还有一坛“倒耳烧”。 “卜”一声,酒坛启开,满屋酒香。 师徒二人盘膝对坐,一渡禅师端起酒碗道:“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活着都不容易,为师不求自己得道成佛,也不求长生久世,只求一个俯仰无愧对青天,今日你能平安归来,为师打心眼里高兴,话不多说,咱师徒二人干了这碗酒。” 说罢,一饮而尽。 虎头两手捧着酒碗,看了一眼一渡禅师那满是沟壑坎坷的老脸,皓首银须,还有身上那件破旧褴褛的百纳僧衣,不禁心潮起伏,双手一抬,一股热流汹涌而下。 自他纪事起,就对老和尚有种说不出的亲近感。 虽然他在别人面前肃穆庄严,不苟言笑,但对自己却像宠溺孙子的爷爷般和蔼慈祥,说是到庙里出家参禅,可从来都没说让自己念经、打坐什么的,完全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哪怕有时候自己都觉得有些事情做的有些过分了,他也从没说一句重话,不会像有的出家人那般动不动就给你来一回当头棒喝,让你顿悟。 记得五岁刚来庙里时,觉得好玩,竟爬到大殿那尊石佛的脖子上去玩,他见到后,也只是微微一笑,不说自己对佛祖不敬,怕佛祖怪罪的话。 不知是默契还是心有灵犀,师徒二人都没提及落潭这件事。 虎头道:“师父,过不了几日马上就过年啦,这会儿大雪封山,反正寺里也没什么事,不如我们一道下山,回家过年去!” 一渡禅师道:“你的心意为师领了,不过,这么多年来为师早已习惯了……寂寞,你回去陪家里人一起过年吧,不用挂念我。” 听师父这么说,虎头也没再坚持。 、他端起酒碗道:“既然这样,那我敬师父一碗酒,算是提前先给你拜个年,年后我会在家里待上一段日子,不过,估计时间不会太长,事办的差不离就回来了。” 一渡禅师也没问到底啥事,只微微颔首,一饮而尽。 他用袖口擦了擦嘴,从桌上拿起那部古卷,递给了虎头,“这部《有无诀》,是一部关于招式套路的心法口诀,这上面没有具体的招数,需要自己去悟,至于能悟到多少,那就在于自己了,回去的时候你带上,有空的时候翻翻看看,或许对你有所裨益。” 虎头接过来一看,随手翻开一页,书中的内容果然诘屈聱牙。 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大方无隅,大器免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 第二十三章 十步杀一人 一进腊月门,兴安镇上家家户户都忙碌起来,到处都弥漫着一股浓浓的年味儿。 杀猪宰羊、做年糕、剪窗花、扫尘土、办年货、给孩子们做新衣服……一桩桩,一件件,千头万绪,好像只要是这个年没过,似乎永远都有忙不完的事。 也是,辛苦忙碌了一整年,还不是为了那几天的红火热闹么? 那几日,人们会把平时舍不得吃,舍不得喝,舍不得用,一点一滴积攒下来的那些东西都拿了出来,就在这几天把它吃了、喝了、用了,不知为什么要那么做,反正祖祖辈辈就是这么传下来的……规矩。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老话说,每逢佳节倍思亲,古人诚不欺我。 阿茨一边缝着给虎头新年穿的衣裳,一边念叨,“你说,这眼瞅着没几天就要过年了,虎头那臭小子估计在山上玩疯了,小没良心的,也不知道回家来帮着干点营生,看回来我不拿鸡毛掸子抽他的屁股。” 张元祝捧着一本书在那装聋作哑,随口应和着,“恩……啊……对。” 囡囡趴在家里那张虎头在家时经常用来写字的桌子上剪窗花,还时不时举起剪了一半的喜鹊登梅窗花,对着光线看看剪得怎么样,有没有漏下没剪到的地方。 “娘,昨晚我梦见虎头回家了,还带我到古槐街王二麻子那去买麻瓜糖吃,可甜了……”囡囡眉飞色舞地说着,忽地戛然而止,猛地想起清晨醒来时,枕头上流了大滩口水,顿感脸上微微有些发烫。 她梳了双桃髻,穿了件桃红对襟袄,衬得小脸粉嫩娇红。 “你都多大了,每日里正事不做,除了玩就知道吃吃吃,等再过上个三年五载的,也该找婆家下聘嫁人啦,就你这样的谁家会要额,话又说回来了,即使有不嫌弃的嫁人家里去,你女红又稀松平常,没拿的出手东西可咋办,你可愁死我了!”阿茨把针插入发髻篦了几下,看向囡囡的眼神显得颇为忧郁。 “娘。”囡囡撒娇道:“人家还小呐。” “还小?”阿茨撇嘴道:“眨眼没几天就过了年,等过完年你就十一啦,成大姑娘啦,还把自己当三岁小孩呢,麻花巷里你三大娘家的槐花姐,不就是上个月出门子的,她不也才十六么,你自己掰着手指头好好算算,还剩几年光景了?” “哼……人家不管,我不要过年,不要长大,不要嫁人。” 囡囡的情绪转眼低落了下来,眼圈有些泛红,委屈巴拉的,刚才要不是说起虎头来,也扯不到吃麻瓜糖,不扯到吃上,娘也不会说让自己嫁人,以后再也不吃麻瓜糖了,归根结底,都是让虎头这小子害的,哼哼…… …… 人在地上走,锅从天上来。 虎头背着那个大大的背篓,正走在回家的路上,忽然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子,摸了摸光溜溜的小脑袋瓜子有些纳闷。 是谁在想我了吗?是娘?还是师父? …… 一觉醒来,一渡禅师就把虎头的背篓里装得满满登登,有山栗子、核桃、山楂、大枣等干果,还有几块风干的兔肉,和一张鞣好的银狐皮。 前些日子,有位姓杜的香客到寺里来还愿,布施了二百两银子的香火钱,三五件金银玉器,两匹蜀绣,再就是这张价值千金的银狐皮了,而一渡禅师只留下了他二十两银子的香火钱和这张银狐皮,让虎头带回家给他娘。 那位杜姓香客是邶风郡一位极富盛名的大财主,叫杜丘明。 杜丘明家有良田千顷,骡马满圈,另外,还有一妻七妾,可谓尽享齐人之福,家里的田契、金银珠宝更是满箱满柜,足足装满了三间大屋,光家丁、仆妇、护院就有六百来口人,是远近闻名的富家翁。 可惜,杜丘明年逾四十,却一无所出。 眼看偌大的家业就要断送在自己手里,杜丘明不免有些着急,不知请了多少名医,吃了多少虎の鞭、鹿の鞭、鹿茸、人参等壮の阳滋补品,可令他无比郁闷的是,金银虽花了无数,可妻妾们的肚子除了长些肚腩外,竟连个鸡蛋都屙不下来。 每天与妻妾们同桌而食,看她们一个个吃得满嘴流油,他却很闹心,丁点胃口都没有。 后来,他手下的大管家打听到门楼山上有位名僧,不但佛法高深莫测,医术更是超群绝伦,不知有多少已病入膏肓、神仙难医的病人到那古刹去求医问药,被那老和尚的妙手把多少已经一只脚踏上黄泉路的人又给拉了回来。 杜丘明一听竟有如此名医,立刻安排管家套了车马疾行。 到了门楼山,看到那破破烂烂的古庙,又看到衣衫褴褛的老和尚,来时那满腔的热血顿时化为乌有,老和尚看出他心中的疑虑,并不搭理他。 他一看赶忙换了张笑脸,又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自己的家门不幸,整整墨迹了三个多时辰,老和尚才勉强伸手给他诊脉,不过,当看到老和尚的面色越来越凝重,他的心也越发惴惴不安。 一炷香工夫过后,老和尚缓缓道:“从施主的脉象上来看,累累萦萦,左尺缓涩,精宫不及,以前大量服食过补药吧,以致每日虚火上升,稍一活动,便会大汗淋漓,夜间又有多梦盗汗等症状,房の事时又会……” 杜丘明一听,“噗通”一声,跪倒在老和尚面前。 “神医啊!不,圣僧、活佛、活菩萨哇,您老真是神了,说得一点儿没错,还望活菩萨大发慈悲,只要能给我老杜家留下个一男半女,我愿给菩萨重塑金身,另造佛像,捐献香火……” 老和尚淡淡道:“施主不必如此,所谓医者仁心,何况我又是出家之人,更应以慈悲为怀,不过,在开方前,有句话我不得不先说在头里,常言道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你这病可谓是沉疴已久,我也不是什么活佛、菩萨,你也甭给我戴高帽,你这病急不得,只能慢慢调理,你若信老衲的逆耳忠言,待会我就给你开个方子,你若是不信,请打道回府,另请高明。” 杜丘明忙不迭连口答应,“老神仙你这话是打哪说起,我信,一千个信,一万个信。” 老和尚又道:“回去后你找家口碑不错的药铺照方抓药,照我方子上写的法子去做,先回去吃上三个月,看你能调理成啥样,三个月后你再来一趟,到时候看状况再说,至于子嗣之事先缓缓再说,保命要紧,勿谓言之不预。” …… 五年后,杜丘明那一妻七妾接二连三地给他生下了仨儿子,两闺女。 …… 从古寺到山脚下有一远一近两条道,远的那条自不必多说,是那条依山势修筑而成的蜿蜒山道,近的那条道则是令人望而生畏,罕有人行。 出了山门,有条通往东南思过崖的蛇形小径。 思过崖与对面的黑虎峰之间横跨了一条长达百丈的铁索,此处称之为“升仙桥”,铁索下云雾缭绕,峡谷中的冷风如一条隐匿于大海中的蛟龙般,前一刻还风平浪静,风光旖旎,下一刻就会怒涛汹涌,风卷残云。 也是,通过这道桥的不是升天就是入地,又有几人能安然无恙走过? 过了升仙桥后,便是一溜凿在悬崖峭壁上的凹槽,以作攀登借力之用,名为“步云梯”,凹槽滑不留手,稍有不慎,便会跌落万丈深渊。 走过一千来步的步云梯后,这才来到苍龙岭。 虎头如今早已步入无极内功的第三境,虽背了一个极大极重的背篓,一路走来,如履平地,转眼出了无铭石阙,踏上了碎石铺就的山道。 沿着山道走了百十来步,从山道旁的积雪下突然冒出了三个人。 站在最前面的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中等身材,长得极为魁梧,手里握着一把明晃晃的环首钢刀,在他身后是个三十来岁的黑矮胖子,腰间悬着一把短剑,不过没有出鞘,一脸的横肉,看向虎头的目光中满是不屑,最后面的那位年长些,约摸四十来岁的年纪,面容阴鸷,像只麻杆长得又瘦又高,看上去有些单薄,俩手怕冷似的缩在袖筒里,没见他身上带什么兵器。 虎头看他们的情形,心里大概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那年轻人道:“小和尚,来年靠近的,哥几个最近手头有点紧,别害怕,我们只为求财,不想杀人,识相的话,就赶紧乖乖地把东西放下走人,哥几个也不想难为你。” 虎头点点头,把背篓轻轻放到雪地上。 那年轻人见他如此乖巧听话,不由满意地点点头,扭头冲身后的二人笑了笑,得意扬扬地朝虎头走去,想过去看一下他背篓里有没有值钱的东西。 一步、两步、三步…… 当那年轻人离虎头大概还有五步距离的时候,虎头左脚尖一个侧滑,瞬间挑起大片雪雾弥漫在二人之间,正当那年轻人双眼迷离之际,虎头如一头蛰伏已久的猎豹般一跃而起,身影似狂风般席卷而至,只听“砰”的一声闷响,与那片雪雾随之而来的是虎头的拳头,重重地砸在了年轻人的面门上。 别看虎头的拳头不大,却蕴含着强劲气机,去势又疾,如重锤一般击下。 那年轻人估计做梦都想不到,对面这少年竟会突然偷袭,须臾间被虎头这一拳砸得骨肉寸断,鲜血四溅,当场晕死了过去。 地面上落下斑斑血迹,洇红了大片白雪。 紧接着,虎头欺身入怀,一把夺下那年轻人手里的钢刀,曲肘沉肩,身形随之滴流一转,只见那个魁梧的年轻人如一只破口袋般被高高抛出,向身后那个黑矮胖子身边飞去。 年轻人身后的二人一时呆住了,愣愣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显然,他们也没料到竟会是如此的结局,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眼前这孩子,因为打一开始他们压根就没把他放在眼里。 还真是庙小妖风大,八十岁老娘倒崩孩儿,丢人呐! 三个凶神恶煞般的匪徒,手里还拿着兵刃,不要说一个才十来岁的毛孩子,就是身强力壮的大汉见了这场面,估计都得吓尿裤子吧。 那黑矮胖子看似笨拙,实则灵活至极,脚下一错,堪堪避开那倒飞回来年轻人的身体,壮实的身子重重地砸在了雪地上,激荡起无数雪屑。 虎头得势不饶人,深吸一口气,气机流转百骸,身形如离弦之箭,猛然前冲,身后扬起一阵雪烟,当离那黑矮胖子尚有三步之遥时,一道身影陡然凌空而起,势如奔雷,半空中一道凌厉寒光闪过。 黑矮胖子道了句,“来的好!” 别看那黑矮胖子看上去显得臃肿笨拙,没想到却非常灵活,他身子一矮,油滑如泥鳅,避开了虎头志在必得的一刀,手腕一抖,短剑出鞘,就在二人身形交错这一瞬,短剑斜指,向虎头的后背左肩骤然刺去。 短剑二尺六寸,精致如小孩玩具,小巧玲珑。 二人一番试探过后,彼此心中有了底,虎头知道这黑矮胖子并不简单,不出奇招短时间内想拿下他,恐怕难以奏效,身随意动,他的环首钢刀突然自肋下穿出,“叮”的一响,短剑与钢刀上的气机激荡,迸出一连串的火花,火候拿捏得恰到好处。 不过,彼此都留有后手,招式并不使老,刀剑一触即离。 虎头的环首钢刀自右劈出,钢刀在空中划出一道夺目刃芒,眼见要落下,不料,势大力沉的环首钢刀竟然在空中轻灵一转,以一条极为诡异的路线划过,漫天刀光倾泻而下,其间又挟着隐隐风雷声,如泰山压顶之势劈向那黑矮胖子。 谁知,黑矮胖子面对如此凌厉杀招竟自岿然不动,脸上反而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 环首钢刀转瞬而至,离头顶不足一尺时,黑矮胖子左膝微屈,如冲天飞鹤般跃然而起,短剑冲破这重重杀气,蓦然回首,以一招犀牛望月势猛地刺出,似一条暴起的毒蛇般亮出獠牙,锋利无匹的剑尖透出森森寒意,直指虎头的咽喉。 虎头眼见避无可避,全身气机逆转,身形在半空中斗转向后,又借着一个鹞子翻身的腾转,这才堪堪避开这无比阴险歹毒的杀招,饶是如此,仍未做到全身而退,“刺啦”一声,左袖被迅捷的剑锋划破,胳膊被划开一道半尺来长的伤口,鲜血淋漓。 黑矮胖子没料到这小子的招数竟如此怪异,竟躲过了自己的必杀一击。 他向来以古怪刁钻、不拘一格的招数名动江湖,这次偷袭虽然让他挂了彩,却依旧让他极为恼火,浪荡江湖多年,他对自己的剑术极为自负,死在自己剑下的高手没有一百,也有八九十位,又岂能在一个毛头小子手下栽面,此事若是传扬出去,以后还怎么混? 黑矮胖子长啸一声,来了招银河落九天,凌空击下。 虎头右腿后撤半步,身体反弹划了一个半弧,真气运转至钢刀上,气机鼓荡不绝,反手拔刀,刀光一闪,只听一声“啊”的一声惨叫,一条又粗又黑的胳膊凭空而落,半空中鲜血飞溅,洁白的雪地上又落下一场点点殷红的血雨。 落到地上的胳膊仍然紧紧握住一把短剑,当时,那短剑离虎头的咽喉仅差一寸。 第二十四章平地起惊雷 风不大,但很冷。 冷风刮过旷野中落光树叶的枝杈,发出阵阵凄厉的呜咽声,山风卷起雪地上面的那层浮雪,如雾如烟,让这方天地多了几分朦胧,几分迷惘,让人捉摸不透。 所谓十指连心,又何况是整条胳膊被斩断呢。 黑矮胖子失去了一条胳膊,像条离水的鱼,疼得在雪地上不停翻滚跳跃,又像只受伤的野狼般发出撕心裂肺的哀嚎,所到之处,血迹斑斑,一片狼藉,场面很血腥、很暴力。 这时,虎头看了一眼那个一直冷眼旁观的瘦高老男人,见他依旧面无表情。 “你们到底是干嘛的?”他冷冷问道。 “生活所迫,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了,没法子,这才出此下策,想弄俩小钱过个年,哥几个有眼不识泰山,我们错了,这就走。”瘦高老男人依旧面无表情。 “这是什么?”说着,虎头手里多了一块玉佩大小的黑牌。 牌子温润如玉,在阳光下隐隐闪着莹润光泽。 这一刻,瘦高老男人的脸色终于变了,他深邃如墨的眼中忽然闪过一丝阴鸷的寒光,不过,只是刹那就一闪而逝,但他这一细微变化依旧落到了虎头的眼中。 黑牌上阴刻着“卧虎司”三字,字迹的四周与背面都刻有繁复的图案和纹路,雕工很精细,即便是外行,打眼一看也明白这东西绝非等闲之物。 待在玄潭的三个月里,鬼谷先生谈天谈地谈玄,几乎无所不谈。 他说:“当今维洛王朝的皇帝高衍政,算是把帝王制衡术玩到了极致,不但把军政大权两权分立,分给了宰相李石增与大将军韩牧,还别出心裁地另设了一处监督百官百姓言行的卧虎司,由太和帝的心腹,太师司马年一手把持。” “卧虎司既不归六部所管,也不受军部所辖,而是直接听命于高衍政。” “卧虎司中的卧虎们权限极大,有临机自处之特权,可先斩后奏,其手段更是无所不用其极,结果弄得朝野人人自危,不知何时何事便会被他们抓了去,无不畏之如虎,卧虎司党羽众多,其身份更是形形色色,三教九流,无孔不入,令人防不胜防。” 他手中这枚令牌,便是刚才顺手牵羊从那年轻人身上得来的。 虽只是百忙间隙中的一瞥,但他心思电转,虎头一看这东西,不由想起鬼谷先生提及的卧虎司,便知他们今日的所作所为并不是明面上的劫财那么简单,是以刚才下手时丝毫不敢懈怠,亦不手软。 虎头没有道德洁癖,他相信自己的直觉,该出手时就出手。 生死关头,招招以命相搏,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这种时候最忌讳的便是拖泥带水,犹豫不决,对敌人的仁慈,便是对自己的残忍。 寒冽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血腥、死亡的气息。 那瘦高老男人眼神复杂地看向虎头,不知为何,总感觉那小子看自己的眼神特别犀利,仿佛一眼就能把人从外看穿骨子的锋锐,饶是像瘦高老男人这般久经沙场,死人堆里不知滚过多少回的老江湖,此时,他的心底也不由暗暗升起一股寒气。 卧虎司公开对外的身份是镇抚司,是一支负责守卫太和帝安危的御林军。 至于镇抚司其他的一些隐秘勾当,就连朝中为数不多的几位股肱重臣也不甚清楚其底细,至于卧虎司的内幕更是绝密,除非内部的谍子们嫌弃自己活得长久了,才会对外透露出一些蛛丝马迹来。 不过,看那小子的意思,好像什么都知道似的,其中该不会有诈吧? 瘦高老男人默然摇了摇头,淡淡道:“不知道,从没见过这种东西。” 虎头就知道会是这种结果,从他的言谈举止中,虎头也知道眼前这个人的心思极深,极重,应该是他们的头目,如果能逼得他松口,那其他问题也将会迎刃而解了。 虎头露出一口白牙,“好,有种,不愧是卧虎司出来的。” 瘦高老老男人面露不解之色,疑惑道:“小师傅,你这是什么意思,什么卧虎司、卧龙司的,我们就是道上混吃喝的江湖人,今儿是我们哥仨出门没看黄历,技不如人,俺们认栽了,还望小师傅慈悲为怀,高抬贵手放我们哥仨一马,日后若是有用得着兄弟们的地方,定当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这话说得淡定从容,一听就是老江湖、老油子。 虎头哈哈一笑,“好,听你说话还蛮讲江湖道义的嘛,我这个人最讲义气,也最讲道理,不过,原谅我年幼无知,有几件事不是很明白,还望不吝赐教。” “请说,在下洗耳恭听。” “其一,听老几位的口音都不是当地人吧,据我所知,落草为寇一般都不会离家太远,这也是山头的规矩,你们几位舍近求远又是为何呀?” “其二,既然是求财,看几位的身手甚是了得,又都是老江湖,应该找个有油水的地方捞一票大的才是,为何又偏偏找这么个兔子不拉屎的地方呢?” “其三,既然你说是道上混的,七不抢,八不夺的规矩,你们应该都知道的,为何竟连僧道尼也不放过,难道你们就不怕坏了道上的规矩,遭报应吗?” 瘦高老男人听了虎头的这番侃侃而谈,不禁有些傻眼了。 他本以为这小子也就拳脚上的功夫厉害些,想着说几句软话先把眼前这事糊弄过去,等回去后再从长计议,但万万没想到这小和尚的心思竟如此缜密,可谓滴水不漏,而且,这么点儿的毛孩子怎么对于三教九流的规矩如此门清? 按理说没道理吖! 当时觉得上边安排三个人来劫一个小孩子有点小题大做,还有点儿……丢脸,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没想到三个人不但没劫了人家,反而折进去俩,这回丢脸可是丢到姥姥家喽。 按说这瘦高老男人也是心思缜密之人,他们今日的行动也算谋划周详,但他千算万算,唯有一点没算到,眼前这个貌不惊人的小和尚,竟是鬼谷先生的弟子,又岂是易与之辈? 丢不丢脸那都是小事,大丈夫能屈能伸。 瘦高老男人又道:“小师傅果然是慧眼如炬,在下佩服之至,既然话都挑明了,那我也就不藏着掖着了,不妨直言相告,我等也是迫不得已才出此下策,不过,话又说回来,我们本想请小师傅去我们那儿待上几天,过两天再送回来,也没想着加害你的性の命,谁知小师傅你一个出家人,出手竟如此狠辣,难道就不怕佛祖降罪于你吗?” 虎头把钢刀立在地上,刀刃上的血凝固成蛇,双手扶在刀柄上,眯眼望他。 过了半晌,虎头冷笑道:“你还真把我当三岁孩子糊弄啊,还把我请去,我一没权,二没钱,三又没才名,不过是个不名一文的小沙弥,有什么值得劳动你们三位大驾来请的,再者,还不曾听说有拿着刀剑来请人的。” “你们那里是什么地方,你应该比我清楚,到了你们那,还不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听凭你们的摆布么,进去的那些,有多少人是生不如死。” “还有,我劝你一句,以后少拿佛祖说事,容易遭雷劈。” “佛曰,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如果我连自己都救不了,又如何去救别人呢?不要说我狠辣,与你们比起来,我还是太慈悲为怀了,阿弥陀佛!” 正当虎头垂首念佛的时候,瘦高老男人突然袖口一动。 虎头凝神一看,三粒夜明珠一般的银丸“嗤!嗤!嗤!”如箭般激射而至。 三粒银丸分别朝上、中、下三个方位暴起劲射,显然是要置虎头于死地,何其狠毒。 虎头与瘦高老男人之间仅十步之遥,十步不足一息的工夫,转瞬及至,虎头躲闪已然不及,低头身子后仰,如一把弯曲的弓,射向中间的那粒银丸贴着鼻尖“嗖”的一声一闪而逝。 但是,射向身下的那粒银丸已避无可避,只得用钢刀去挡。 轰! 雪地上突然发出石破天惊的一声巨响,虎头刚才站立的地方炸起一道粗如巨龙的云烟,巨大的冲击力让虎头似一只断线的风筝般飞出老远。 轰!轰! 又是两声巨响先后炸开,地动山摇。 平地起惊雷! 瘦高老男人满意地点点头,嘴角上扬,现出一抹邪魅的笑意,他的手又像怕冷似的笼在袖筒中。 刚才这三粒银丸是“霹雳”,一种暗器,也是大杀器。 霹雳就是一声惊雷,一道闪电。 他叫鲁叔阳,但这个名字一般没几个知道,“霹雳鬼手”的名号在江湖中叫得极其响亮,令人闻之色变,据说没人见过他手长什么样。 因为见过他手的人不是死了,就是瞎了。 他看了一眼半坐半卧在雪地上的黑矮胖子,见他用一只手抱住失去右臂另一边空荡荡的袖管,脸上因失血过多而显得白净了几分,又看了一眼躺在地上那个一动不动的年轻人,他没有出手。 一般他不出手,出手必死人。 他笼着双手,慢慢踱到虎头跟前,见他此时双目紧闭,面如金纸,气若游丝,已然奄奄一息了。 鲁叔阳有些惊讶,他还从没见过在遭到霹雳爆炸后仍能存活下来的人。 他低头凝视着这张近在咫尺的脸,小脸非常稚嫩,可惜现在还未全长开,一旦长开后,不知会迷倒多少怀春的少女,这小子额头饱满,一双弯如春蚕的修眉入鬓,怎么看都不像是个短命鬼,难道他会就此陨命吗? 他从来都不是个心慈手软之人,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不出手。 因为他没有手。 当年他在天缺门学艺,那时正值青春年少,无论怎么压制都压制不住的激情骤然迸发,与情窦初开的师妹暗通款曲,不想一来二去,致使师妹珠胎暗结,她有了身孕。 师妹是师父的独生女儿,也是掌上明珠。 按门规他俩会被剥光衣服,绑到深山密林的树上,遭受蚊叮虫咬,浑身的鲜血被慢慢吸干,最终只剩下一张皮,受尽折磨而死。 天缺门又叫鲁班门,门下弟子必须是残疾人,或聋、或哑、或盲、或肢体有残疾。 因而门规也极为严厉,一旦有人违犯门规,会让犯者生不如死,因而他们的性格或多或少都有些扭曲变の态,为外人所不解。 就在行刑的前一天晚上,师母不忍心看到自己辛苦养大的亲生骨肉就此陨命,于是,把药下到饭菜里喂给丈夫吃,等把他迷倒后,自己偷了丈夫挂在腰间的钥匙,偷偷打开牢门把他俩给放跑了。 他们二人一个向东,一个向西分头逃命,约定三日后在渔关湖见面。 谁知,没等他跑出山门,在南流溪就被师父带人给抓了回去。 原来,师父根本没被迷倒,只不过将计就计,给自己女儿放了一条生路,眼不见心不烦,任她自生自灭去吧,毕竟虎毒不食子嘛,而他仍被抓了回来处以极刑。 当他赤の身の裸の体四肢被四条锁链牢牢锁住,悬空挂在深山密林中时,他万念俱灰,但心里的痛很快便被痛痒入骨的痛楚所替代,那种万蚁噬心的滋味简直无以言表。 他拼命挣扎,身体被越拉越长,最终把自己的手脚给生生磨断,他这才逃出生天。 他被深山中的老猎户背回了家,经过两年多的调养,这才慢慢恢复了生机,他不甘心自己这么半死不活的像个废物似的苟延残喘,他要重新站起来,他要报仇雪恨,他要活得像个人。 凭借在天缺门修习的技艺,他用木棍给自己做了假肢,拄着拐杖练习走路,又在自己的断腕上按了机关,终于在一个风雨夜,他杀死了救他的老猎户,走出大山,闯荡江湖。 …… 正当鲁叔阳犹豫自己要不要再次出手,结果了这小子的狗命时,雪地上突然暴起一阵龙卷风,原先地面上或站、或卧、或躺的所有人,都被卷到了风雪弥漫的半空中。 突然,半空中探出一双手,抱着虎头缓缓落地。 第二十五章 一道雷霆荡风云 晨光微曦,屋外一片天寒地冻。 阿茨推开房门,屋檐下挂满了一排长长的冰溜子,在没有一丝暖意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无比晶莹剔透,不知为何,今年这个冬天与往年相比,显得特别冷,西墙根下的老梅枝上挂满冰凌,把花苞都冻住了,不知它何时才会开花。 她有心事,凌晨时分突然被噩梦惊醒,便再也睡不着了。 阿茨再一次来到小镇那个自己不知走过多少趟的路口,望向那座不知看了多少遍,却总也看不够白雪皑皑的大山,放眼处,一片苍莽,万物凋零,空空荡荡的天地间仿佛只有她一人,这令阿茨倍感孤独。 呵气成烟,青丝上,眉宇间,染了一层白霜。 北风凌冽,寒气入骨,她把双手放到嘴边呵气,使劲跺了几下被冻得有些麻木的双脚,借此来释放自己有些焦躁的情绪。 眼瞅着年关越来越近,而她的心情也越来越燥。 张元祝与囡囡都明白,她有时会无端发脾气的缘故,所以每日喘气时都不敢太用力,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惹火烧身。 今日腊月二十三,也是民间俗称的“辞灶”。 再有七天就是除夕了,小镇的空气里流淌着诱人的鱼肉香气,鞭炮的硝烟味,大人小孩的欢声笑语,不过,那些好像都与她无关,此时此地只有她一人孤零零站在这路口,望眼欲穿,翘首以盼,在等那个人归来。 东方天际处飘着淡淡的云,太阳经过一番挣扎,终于跃上了山岗。 …… 当虎头背起背篓,与一渡禅师挥手而别的时候,他那沧桑的老脸上虽然挂着笑意,但打心眼里来说,总是有些难舍难离。 看到虎头朝思过崖的方向走去,一渡禅师的眼中满是惊奇与欣慰。 虎头自打上山以来,他的修为简直是日新月异,几乎一天一番新气象,不但聪慧明达,还异常地修炼刻苦,坚韧不拔。 常人往往需要一年半载才能融会贯通的功法,于他而言,至多仅需三两天的工夫,不但会举一反三,甚至还能别出心裁地创新突破,经常在不经意间会使出一些奇招怪招,如书画大家妙手偶得的神来之笔,让人眼前一亮。 一渡禅师在惊喜之余,心中更是颇多感叹。 远的不说,自虎头从锁龙潭归来后,一渡禅师明显感觉到他的气息愈发中正平和,境界修为更有一日千里之势。 想来这小子也是福缘深厚,才会有此等际遇。 话虽如此,但一渡禅师仍放心不下,远远缀在他身后,因他比谁都清楚,那条近道并不是那么好走的,也不是谁都可以涉足,能平安无事走过去的。 放眼整座江湖,究竟又有几人? 走好了,可以平步青云,过天险如坦途,说不出的潇洒风流,但如果一着不慎,那便是粉身碎骨,尸骨无存的下场呐! 一路上,看他走升仙桥,如履平地,下步云梯,健步如飞,过苍龙岭,动如脱兔。 一渡禅师看在眼里,喜在心中,老脸上的皱纹宛如菊花盛开,笑得那叫一个灿烂,那叫一个惬意开怀。 有句老话怎么说来? 生子当如虎头,收徒当如虎头! 其实,一渡禅师有所不知的是,自从虎头在玄潭中听到鬼谷先生对阴阳洞的玄幻说法后,他的心里不由一动,想不到这阴阳洞内竟藏着这般大气运,不但盘踞着开天辟地时盘古留下的两条祖龙,而且就连道家那位圣人与鬼谷先生都不得入内,但自己却能进出自如,难道说自己与这两条玄炎祖龙之间有什么缘分? 一念及此,虎头心中的热血不禁沸腾了起来。 自此,虎头待在玄潭三个月的时光里,一半时间是在洞内跟着鬼谷先生苦心修习《捭阖策》与其他诸多经业,剩余时间则是到阴阳洞中去修炼无极内功。 果然不出所料,虎头在阴阳洞中修炼无极内功,进境有如神助。 从他刚入洞时坚持不到半个时辰,不足五丈远,此后的修炼,功力一日日开始慢慢有所提升,不但待在洞里修炼的时间从半个来时辰延长到一个时辰、两个时辰、三个时辰,进洞的深度也是延伸到了十丈、十五丈、二十丈,虎头静心内视,道枢也从原先的黄豆粒大小,慢慢长成了珍珠、鬼眼、虎眼,而到如今竟有龙眼大小了。 体内气机也从最初的细若游丝,逐渐变得又粗又坚韧。 阴阳洞里一玄一炎两道龙息虽是天赐神物,却不是一般人所能消受得起的,这就像同样是一株千年的老参,让功力深厚的人得了,可以有益寿延年,脱胎换骨之功效,而常人吃了则会七窍流血,一命呜呼。 合则两宜,否则,良药也是杀人的毒药。 肆虐如利刃刮骨般的罡风吹在虎头身上,一会如进到滚烫油锅,一会如身陷幽寒冰窟,销魂噬骨的滋味无以言表,又如进到老君的八卦炉中锤炼一般,正是: 变化无穷还变化,三皈又五戒总休言。 一渡禅师站在苍龙岭的石阶上,目送虎头回家。 不想,虎头刚走出无铭石阙没多远,一渡禅师就遥遥望见从道旁的积雪下突然冒出三人,拦住了虎头的去路,此时,他并没有出面干预,也不打算出手。 在他看来,这场突如其来的遭遇战对虎头而言,无疑是一次绝好的磨刀机会。 假以时日,虎头不可能老死在这荒山古刹,自然要下山去行走江湖,江湖里的血雨腥风,与今日的遭遇相比,简直是马尾穿豆腐——不值一提。 虽说事发突然,但以他对虎头的了解,知道他足以应对。 面对送上门来的磨刀石,不让虎头亲身历练一番岂不可惜,如此可遇而不可求的良机,自己又怎会出面干预呢? 他从布袋中掏出一把山栗子,剥皮放进嘴里细细咀嚼,一双老眼慢慢眯起,真香! 虎头在不期而至的三位强敌面前,临危不惧,仅用了一招便沉着机智的解决掉手持钢刀的年轻人的攻杀,可谓是干脆利落,而他在与黑矮胖子的攻防对战中,更是兵行险招,时机火候拿捏得可谓精准老道,这让在一旁观看的一渡禅师,也不由暗暗称道。 谁知,接下来的一幕,则显得那么突然,那么令人猝不及防。 他看出那个一直将手笼在袖中的瘦高老男人有些古怪,只是万万没想到他竟会使出江湖中失传已久的“霹雳术”来。 要知道,霹雳术可是墨门中墨侠,秘不宣人的独门暗器。 事发仓猝,他已然顾不得细想其中的原委曲折,气机流转,一袭破烂百纳僧衣霎时鼓胀如大钟,使出了一招惊天地泣鬼神的“龙蛇起陆”大招,刹那间天地变色,山谷中无数风云激荡,雪地上飞沙走石,一道粗如大山的龙卷风将山下所有人如纸片般掳起。 一渡禅师御风而行,扶摇直上,在半空里寻见了虎头,一把将他抱入怀中。落到地面后,一渡禅师伸手一探虎头的脉息,他的银眉不由紧锁了起来,原来霹雳爆炸时巨大的冲击力竟直接震碎了他的道枢,一身修为在瞬间竟化为乌有。 此时,虎头双目紧闭,奄奄一息,命悬一线。 一渡禅师轻轻将虎头放到了地上,再抬头时,竟是金刚怒目,一脸的凶煞戾气,双掌交错,陡然上翻,半空中骤然惊现一道粗如巨蟒般的紫电,“轰隆”一声巨响,撼天动地,大团蘑菇云缓缓升腾。 盏茶时分过后,烟消云散,天地间万物一片萧条颓废景象。 尘归尘,土归土。 一渡禅师抱着虎头,匆匆返回了古寺。 寺院左首那株已长出不少枝杈的古木,就在刚刚不久之前,突然被天上降下的一道惊雷劈中,枝干尽折,如今只剩下一截被雷火劈焦的枯木。 刚才,一渡禅师在施展龙蛇起陆的时候,耗费了不少的元气。 不过,他已经顾不得许多,将虎头放到茅屋的火炕上,立即为他推宫渡气,一道雄浑纯元的真气通过身后的膏肓穴缓缓注入。 虎头不但道枢已碎,全身的经脉也被寸寸震断。 这道真气进入虎头的体内后,如泥牛入海,并无半分回应,虎头全身的经脉被震断,如道路被毁,强如一渡禅师的真气也是无能为力。 难道历经千年,十世轮回的劫难还不够么? 难道这么多年的苦心经营,又要付诸东流了吗? 难道刚刚才展露峥嵘头角的新荷,又要被狂风摧残吗? …… 一渡禅师不敢,也不愿再继续想下去了,他的容颜瞬间苍老了几十岁,双目无神地望向了虚空,一脸的绝望无助,一声无奈长长的叹息随风而散。 笃、笃、笃…… 一阵脚步声响起,打断了一渡禅师的失神,这个时候会有谁来? 正当一渡禅师迟疑不定的时候,随着屋门的“支呀”一响,一股冷风也趁机钻入,房内走进一位长有鬼宿之相的长眉老者,眸子睟明,袖手微笑,一袭宽大的羽衣逸然绝尘,一眼望去便觉气宇不凡。 若是虎头此刻清醒,他肯定会非常惊喜,来人正是鬼谷先生。 一渡禅师正要起身打招呼,不想被老者微微抬手拦住,温声道:“大师不必拘礼,老夫不过是一山野村夫,不过,与这小子有几分香火情而已,若是信得过老朽,便让我将他带走医治,或许尚有一线生机,倘若信不过,老夫也不强人所难,就此别过。” 自他刚一进屋,一渡禅师就觉得对方渊然而深,知他是位世外高人。 如今自己早已束手无策,虎头又正值此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而他恰巧此刻前来,恰似下凡的神仙一般,自己焉有不答应的道理。 一渡禅师躬身施礼道:“阿弥陀佛,大恩不言谢,万事仰仗先生了!” 长眉老者微微一笑,“客气。” 说着,探手将虎头一把揽入怀中,转身出了茅屋,等一渡禅师紧随其后出屋看时,早已杳如黄鹤一般,不见了踪影。 一渡禅师穆然而啸,“真神人也!” 来人正是隐居于玄潭古洞的鬼谷先生,今日正在洞中坐忘时,忽然心念一动,双目缓缓张开,手捻长眉一番推演,不由一声轻叹。 “何苦来哉,皆是尘缘惹的祸。” 他曾为虎头演算过,但这小子的身世却被一层又一层的天机如蚕茧般遮掩,强横如鬼谷先生这般的神人,竟然也无法全然参透其中的玄机,只能如云中游龙一般,窥得一鳞半爪,这也使得鬼谷先生对他愈发感兴趣,也是当初收他为徒的原因之一。 不过,还有件事令他颇为不解,虽然虎头这次的劫难极大,但好像随后而至的机缘更大。 只能说花飞叶落,冬尽春来,一念生,山高水长,一念灭,恍如隔世,劫难与禅机,一切皆为天道使然,也是前生今生注定。 空中飘下几片清雪,落在一渡禅师的光头上。 …… 鬼谷先生把虎头带回了玄潭古洞,右手伸出一指,点向虚空,洞中顿时变得金光灿烂,生出万千祥瑞气象,一道宛如实质般阴阳鱼图案的气机漩涡,将虎头轻轻托起,这一刻,无数道金光向虎头身上汇去,俨然给他披上了一袭金色的法衣。 金光由外而内,穿过肌肤,汇集到他那破损的经脉上。 鬼谷先生又从怀中摸出一颗莹白如明珠,异香扑鼻的药丸来,轻轻纳入虎头的嘴里,长眉如拂尘在他脸上轻轻掠过,那颗药丸如琼浆玉液般流淌,所到之处,破烂不堪如风吹雨打过后蛛网的经脉,似枯木逢甘霖,抽出新枝,又发嫩芽,那些深如沟壑般难以弥合的裂痕,竟然开始一点点变细变小,重又汇聚如初,只是,仍依稀可见细如瓷纹的伤痕。 那颗破碎的道枢也被金光重新聚拢在一起,不过,却极为虚弱,似一盘散沙。 过了大概三炷香的工夫,虎头的面色才不再那般苍白憔悴,渐渐有了几分血色,气息也不再那般微弱,细不可闻,只是他仍双目紧闭,仍未苏醒,一只脚仍留在鬼门关内。 鬼谷先生用衣袖擦拭去额上的汗水,坐到石榻上休息。 虎头的道枢与经脉虽然在鬼谷先生“金缕成衣”与“九转还阳丹”的妙手施为下,得以部分修复,但鬼谷先生知他这次历劫受损严重,想要彻底恢复如初,短时间内恐怕仍非易事。 不过,不幸中的万幸,虎头的筋骨非常强悍。 只要鬼谷先生夜以继日的全力施为金缕成衣,至多再需三五日时光,他就会彻底跳出鬼门关,重新醒转过来。 第二十六章 离别与重逢 当年,鬼谷先生走遍天南海北,千山万水,寻找适合修炼的洞天福地,最后在门楼山发现了这处阴阳古洞,经过他与老君二人勠力同心的勘验,以及反复探究,终于发现这看上去有些不起眼的古洞中竟藏有天大的秘密。 不过,因洞口被盘古封印,迄今为止,除虎头这个怪胎外,一直无人能踏足阴阳洞。 但玄潭中的水是由阴阳洞流出,自然或多或少蕴含洞中玄炎两条祖龙千丝万缕的龙息,日积月累,使得这玄潭便成为仅次于阴阳洞龙息最多的所在,天地元气之丰沛纯元,堪称举世罕见,而鬼谷先生选择在玄潭中开辟出玄潭古洞,作为自己的修炼之地,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 虎头遭此大劫,本该是必死无疑的无解之局。 倘若没有一渡禅师那招极耗元气,及时出手的天地杀机而引发的龙蛇起陆,没有鬼谷先生三天不敏不休金缕成衣的妙手施为,没有九转还阳丹的安魂固魄,没有玄潭古洞中这世间独一无二的玄炎龙息的元气滋养,虎头如今早已死得不能再死了。 此时,虎头恍惚如梦。 三面环绕着白雪皑皑的高山险峰,一条小溪淙淙流淌,临近溪边的苍松下有一块大石,大石上纵横刻下十九道,一些黑白棋子杂乱放在上面,左右对弈者是身穿红衣与墨衫的两位老者。 细看之下,不免让人惊心动魄。 棋坪四角与中央共有五块生死攸关的大棋,彼此间既遥相对峙,又犬牙交错,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而中央一块黑棋的死活又是重中之重,一块庞然大棋只在左侧有一眼。 弈棋之人都知道,一眼不能独活,若想活出,必须有两眼。 棋盘右下方有一关乎彼此生死存亡的天劫,因此双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穿红衣的老僧与着墨衫的老道自然清楚此中玄机,二人神情无比凝重,每一子都下得无比谨慎,谁若能在中央打劫成功活出,必然转头大杀四方,从而一举奠定胜局。 劫杀决生死,一子定乾坤。 虎头在一旁看得惊心动魄,大气不敢出,很是辛苦,转而掉头望向那条近在咫尺的溪水,溪水清浅见底,溪流中间突兀矗立起一块大石,横在前头阻住溪水前行的去路,然而溪水并不去直面纠缠,反而轻松绕过大石,继续向前。 这时,他的心境顿时豁然开朗,转头再去看那棋局,空空如也。 …… 这么多天,虎头之所以一直昏迷不醒,道枢、经脉受创只是其一,最关键的一点,还是他有心结没有解开,如今半梦半醒间忽然心有所悟,自是茅塞顿开。 虎头缓缓睁开双目,恍如隔世。 鬼谷先生当时为了救他,不得已使出极耗元神的金缕成衣,要知道,金缕成衣不到万不得已时,鬼谷先生从不轻易使出,每一次的施为更是蕴含他一甲子的修为,三日三夜六次的救治,使得鬼谷先生的修为损耗极大。 但是,虎头却在无意中因祸得福,道枢与经脉有了脱胎换骨般的蜕变。 凝心内视,道枢与经脉虽然仍有些许裂痕,并未完全吸收,不过相信假以时日,等他完全吸收了鬼谷先生六甲子的修为,不但可以顺畅达到气贯百海的境地,同时还能帮他打通九窍,从而登上新的巅峰,可以体会: 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 虎头转身出了小洞,在大洞的通道中看见负手而立的鬼谷先生,几日不见,他的神情有些倦怠,容颜也苍老了不少,不过,气息仍是那么的中正平和,渊深似海。 “师父。” 鬼谷先生转身上下打量了一番虎头,看他现在唇红齿白,神采飞扬的样子,知道他如今已无大碍了,不由微微颔首,两道雪白长眉无风而动,微微轻拂。 “没事了就好,去给一渡禅师报个平安吧,你不知道在你昏迷的这些日子里,他简直像丢了魂似的,茶不思饭不想,真不知是怎么过来的。” “都是我不好,让你们跟着受累了!”虎头歉然道。 “酷通”一声双膝跪地,“咚、咚、咚”,实实在在磕了仨响头。 鬼谷先生坦然受之,嘴角微微上扬,赏了一句。 “滚!” …… 虎头站在玄潭边,吸了口冷冽的空气,举目远眺,天高山远,令人神清气爽,耳边偶尔响起藏在深山密林中野兽的低吼,湛湛长天里,不时掠过三五只破云高飞的苍鹰,大山仍是一如既往的清冷寂寞。 信步而行,不多时,虎头便看到了那道熟悉的身影,正寂寥站在空旷的寺院中。 老和尚手抚古木,神情显得有些落寞,忽然,他的眉宇间现出一丝喜悦,在这万物凋零,冰天雪地的严冬,那株不久前才被惊雷烧焦的古木,如今竟又无比倔强地抽出了一条新枝,为这一方白雪苍茫的天地间,凭空添了一抹生机盎然的绿意。 虎头疾掠而行,一路上惊起在雪地上觅食的飞鸟无数。 一渡禅师耳根动了一下,双目逡巡,眼见一道朝思暮想的身影如天外飞鸿般朝自己奔来,一时间竟有些呆滞,有些不敢相信似的擦了一把老眼,不知是感到有些冷,还是什么别的缘故,他的身体竟有些不受控制地微微颤抖起来。 “师父!”虎头一把抱住了一渡禅师。 便是一渡禅师身负如此高深修为,多少次孤立无援,身陷绝境,何曾见他皱过一次眉头,多少次九死一生,面对千军万马,何曾见他后退过一步,多少次下龙潭入虎穴,曾经无数次的遍体鳞伤,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何曾见他有一丝畏惧颤抖。 然而这一刻,一渡禅师老泪纵横。 …… 男儿有泪不轻弹,落泪如何不丈夫。 如今看到虎头安然无恙,一渡禅师一直悬着的心总算踏实了,师徒二人携手回到茅屋,促膝长谈,那一晚,茅屋青灯彻夜未熄,一老一少两个和尚,酒无人劝,醉也无人管,一直喝得酩酊大醉。 …… 尽管有千般难舍,万般难离,虎头仍得回家,再有三天就是除夕了。 虎头二次下山,当他走到上次遭遇卧虎司暗探装扮成劫匪的地方时,不禁生出无限感叹,看了一眼当初打斗过的地方,那片曾经沟壑纵横的沟沟坎坎早已被风雪掩埋,如今,早已看不到半点当初的惨烈,大地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一路无话,虎头背着背篓爬上了青石岗,遥遥望见了那座熟悉的小镇。 常言道近乡情怯,虎头离家不过才四个来月,更多的是对家人的思念,与山中的古庙相比,他对兴安镇感觉更亲近些,毕竟自己从小生于斯,长于斯,这里有自己的爹娘,亲朋好友,那里的一草一木,都会勾起许多儿时的乐趣。 当他踏上通往镇口的那条土路时,那个魂牵梦绕的身影映入眼帘。 虽然虎头与囡囡都已十岁了,但阿茨时至今日仍不满三十岁,眉目如画,身姿凹凸有致,若不是牵手孩子上街,那些不熟识的人,多半会以为她是谁家待字闺阁的黄花大闺女呢。 此时静静站在路口,虽只是身着寻常的粗布荆钗,依然难掩姿容清丽,风姿绰约。 从天色乌蒙蒙尚未完全放亮直到现在,阿茨站在这路口已一个多时辰了,正犹豫着要是再等不到,自己就上一趟山,哪怕虎头不能回来过年,亲眼见一见也好,也好让自己放心不是,因为那天那个噩梦至今都让她心惊肉跳,甚至不敢闭眼再去回想一下。 五百来步的距离,虎头背着那个大大的背篓竟用了不到十息的工夫,就来到了阿茨跟前,以至于她都没完全看清,就被紧紧抱住了。 “娘!” 听到这声期盼已久而又熟悉的叫声,阿茨的心瞬间就化了,紧紧搂住如今已长高到自己肩膀的虎头,喜极而泣。 过了许久,阿茨才缓缓松开,拉着他的小手打量了起来。 虽然离家才短短四个来月,但如今的虎头比当初离家时足足长高了一头,按理说山上庙里清汤寡水的,能有什么好吃的,自己还担心他在庙里的日子过得清苦,如今看来,自己这当娘的简直是瞎の操の心,有些想多了。 正是儿行千里母担忧,总是当娘的牵挂儿子多些。 阿茨刮了下虎头的小鼻头,替他抹去腮边的两行清泪,喜极而泣道:“俺虎头如今还真是长大了,个子也长高不少,估计在山上也学了不少本事吧,这样的话,娘也放心了。” 虎头拉着阿茨的手道:“娘,这么冷的天你出来干嘛,看手都冻得冰凉,快放我怀里,我帮你捂捂。” 说着,就把阿茨的手往自己怀里送。 阿茨一缩手,“不用,娘的手不冷,可不敢冰坏了肚子,走,咱回家去,你爹和囡囡那两个懒蛋估计这会儿还赖被窝呢。” “这儿风大,以后可别站到风口等我了,放心,虎头如今大了,没什么可担心的。” “恩”阿茨点头道:“好,娘答应你,哦,你师父咋不和你一起来家过年呢,一个人在山里孤零零的,这年可咋过吖!” 虎头不想让她担心,应付道:“往后再过年的时候,我叫他一起来家来过,是我忘了。” …… 张元祝与囡囡并没有像阿茨说的那样,在家赖被窝,而是在她出门不久后也都起来了,他们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其实心思也如阿茨一般,只是不想火上浇油罢了。 等他们到家的时候,囡囡已经做好了早饭,张元祝也生起了火炉,屋里暖烘烘的。 还没来得及打招呼,囡囡早就忘了不再搭理虎头那茬了,看到虎头背着的背篓里装满了东西,上前就问道:“虎头,给姐带啥好东西了?早饭可是我做的,要是没礼物,哼哼……你就到院子里喝西北风吧,没你的份。” 阿茨回头瞪了她一眼,囡囡扮了个鬼脸,她知道娘高兴,不会跟她计较的。 虎头故意摸了摸小光头,一脸沮丧道:“那可坏了,光想着给爹娘带东西了,还真把你这茬给忘了,糟糕!” “真的?”囡囡信以为真,“哼……人家不理你了!” 虎头开始收拾背篓的东西,“娘,这是师父让我带给你的,师父说这银狐皮做帽子也好,做围脖也好,压风,冬天戴这个不冷。” “啥?银狐皮?娘虽然没穿过,但听说这东西可金贵了,你替我谢谢你师父,咱这样的人家哪有那福分呢,娘不能要。” 囡囡此时也围了过来,两只小手不停摩挲那柔顺似绸的毛皮,有些爱不释手。 “这么好的东西,娘你不要?你不要的话,那就给我吧,我不嫌弃的。”她一脸的财迷相。 张元祝看着那件银狐皮细细端详了一番,“恩,这件银狐皮可是极品,不仅体型大,没有一个破洞,更难得的是周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说是价值千金一点不为过,不过依我看,却是有价无市,这东西属实难得。” 虎头道:“娘说哪里话,咱这样的人家怎么了,到时候比这强千倍万倍的东西,儿子都给你弄到,实在不想要的话,那就扔了,反正我不会再带回去了。” “你……你呀!”阿茨气得用手指推了一下虎头的小光头,有些无可奈何。 “爹,这东西是给你的。” 说着,虎头从背篓里拿出一块一尺长,六寸宽的紫色石头来,四边高,中部天然凹陷,纹理细腻如少女青丝,润如玉,以指轻扣,声如木鱼,清脆不沉闷。 这是虎头在玄潭的潭底挖到的,一眼就认定是个好东西。 张元祝拿在手中,颇感沉重,寒如冰,以指心摩挲石面,娇嫩如婴儿肌肤,连口赞道:“好东西啊,这方石砚坚润如玉,抚之如肌,磨之有锋,涩水留笔,滑不拒墨,可比给你娘の的那件银狐皮贵重多了,知道为父的喜好,真不愧是爹的好儿子!” 这时,虎头瞥了一眼囡囡,见她两眼放光地盯着那张狐皮,忽然抬头看见虎头望向自己,一扭脸,不愿理他。 “哼!” “看看,这是什么?” 虎头从背篓里拿出一块麻布,慢慢打开,屋子顿时亮堂了许多,如点燃了高烛一般,不由引得大家都凑过来看。 这块石头有巴掌大小,显然没有经过雕琢、打磨,表面有些棱角,略显莹绿色,发出灼灼的亮光,却毫不刺眼,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夜明珠? 这是虎头在阴阳洞里修炼时,突然发现洞中岩石缝隙中透出一丝亮光,于是,运转气机,用手掌砍掉附着的杂石,才得了这么块宝贝。 张元祝拿到手中不由啧啧称赞道:“此物就是传说中的夜明珠,又称为随珠、悬珠、垂棘,昼视之如星,夜望之如月,此物极为珍贵,不但可以发光,还有辟邪、养生、增智等神奇功效,此物价值连城。” 第二十七章 古槐街上的惨案 听到张元祝对这块石头竟有如此高的评价,虎头不由有些惊呆了。 当时自己在阴阳洞里修炼的时候,忽然在漆黑如墨的洞中看到前头有光芒,凑到跟前才发现,原来是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发出的。 那光淡雅如月华,照亮一丈之地。 初见只是觉得那石头亮晶晶的有些神奇,知道非是凡物,却也没多想,就把它挖了下来,打算带回来给囡囡玩,但现在听爹这么一说,又细细参详了一番这块石头,觉得它还真有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夜明珠原石,如此说来,那自己岂不是赚大发了! 有些小财迷的囡囡,这会儿两眼闪烁起无数小星星,转身一把抓到自己手中。 “虎头,说起来你还算有点儿良心,没忘了姐,哦……姐原谅你了,锅里有我刚熬的小米粥,喷喷香,你等着,姐这就去给你盛上一大碗,让你喝个饱。” 说罢,囡囡揣着那石头,一溜烟跑出了屋子。 …… 张元祝道:“胡闹,这么贵重的东西又不是在路边随便可以捡到的土坷垃破砖烂瓦,虎头,你小子跟爹说实话,这东西到底是打哪儿来的?” 望着转身而去的囡囡背影,虎头有些怔怔失神。 此时,突然被问及石头的出处,虎头一时有些发蒙,摸了摸小光头,犹豫了片刻,他忽然嘿嘿一笑。 “爹,你老还真是神了,这石头说起来还真有个故事……” 那一天,我到黑熊沟去摘野果,走着走着,忽然“噗通”一声磕到了地上,也不知是被什么东西给绊倒了,摔了我一个狗吃屎。 不用说,这肯定是有人暗算我啊! 你想啊,你儿子是那吃亏的人吗,爬起身来我就想找人理论一番,爹也时常教导我说,咱是读书人,读书人就不能与人动粗,咱得以理服人是不? 结果,我四下张望了一番,愣是没看见一个人影。 可当我低头一瞅,忽然发现土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一闪一闪的,刨开那土堆一看,然后就扒拉出这块石头来了,要我说,你也别在守经街上开什么陋本斋了,就到斜石街那去支个卦摊,保准没孙瞎子什么事。” 阿茨在一旁听到虎头这话,不禁“噗嗤”一乐。 先前看他那一本正经的样子,还真以为其中有什么故事呢,没成想,说了半天,居然是调侃起了自己的老爹。 这事,叔能忍,婶儿也忍不了。 张元祝的老脸有些挂不住,把眼一瞪,高高扬起手来作势要打。 “臭小子,找打。” 不过,看了虎头那嬉皮笑脸的淘气样,高高扬起的巴掌终究没舍得落下,只是轻轻在他那颗小光头上来了一记爆栗子了事。 这时,囡囡端着大碗热气腾腾的稀饭进屋,恰巧看到了这一幕,开心地冲他挤眉弄眼。 虎头摸了摸小光头,装作疼得呲牙咧嘴的模样哄大家开心,玩闹了一会儿,猛地一拍自己的额头,嘿嘿一笑。 “差点忘了正事。” 转身从背篓里拿出两匹蜀锦。 “娘,这东西也是香客送给师父的,师父说马上过年了,他也没什么拿的出手的东西送你,思来想去,就把这蜀锦放背篓里了,师父说也不知娘会不会嫌弃,若是不嫌弃的话就让娘收着,等过年时做几件新衣裳穿。” 蜀锦,自古就有“寸锦寸金”的说法。 蜀锦之所以珍贵,首先是因为织锦的原料用的全部都是蚕丝,不掺杂一根棉线,而且所用的蚕丝又必须是染色过的熟丝才行,又因织造蜀锦的工艺极其繁琐、复杂,即便是经验老到的两位织娘熟练配合,往往一天辛苦下来也织不了三寸。 尤为关键的一点,她们所织出的锦缎巧夺天工。 图案精美绝伦,栩栩如生,她们能用细如发丝的金线织成花鸟,鸟雀虽小,却能无比清晰地织出眼、鼻、喙、甲、羽,无不活灵活现、惟妙惟肖。 正视旁视,日中影中,各为一色。 阿茨和囡囡看到这美轮美奂的绸缎,不由惊呆了,她们的眼睛不由为之一亮。 老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又何况是女人呢,上至九十九,下至刚会走,又有哪个女子能拒绝如此明艳动人的蜀锦呢? 然而,阿茨终究还是那个阿茨,她……拒绝了。 “虎头,大爷的心意娘都明白,你的心意娘也领了,但是,咱们家与旁人家不同,别去攀比人家的绫罗绸缎,大鱼大肉,咱还是粗布衣穿着舒坦,家常饭吃着养人,虽说你姥爷是个粗人,没念过几本书,但打小他就跟我念叨,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的道理, “这东西娘用不着,不过,娘暂且先收下了,等到时候留给你娶媳妇用。” …… 吃罢早饭,囡囡吵着要到古槐街王二麻子那买麻瓜糖吃,阿茨从荷包里拿出三十文钱给虎头,让他们买零食用。 虎头摆手道:“娘,不用了,我布袋里有钱,下山时师父给的。” 出门后。 囡囡微微翘起脚来用手指戳了下虎头的小脑袋,“你不要不会要了给姐花,傻了吧唧的,钱哪有嫌多的,成天念经都念傻了,你个大笨蛋。” “想吃糖不?” “想啊,不是……你什么意思?”囡囡警惕地看了虎头一眼。 “听话,哥就给你买糖吃,不然,哼哼……” “哈,臭虎头,几天没见长本事啦,你这是要反天啊,没大没小的,竟然还敢威胁姐,看我不告诉娘,让娘打烂你的屁股。” …… 娘就是囡囡的尚方宝剑,只要她一提到娘,甭管虎头多大的能耐都不灵了,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这或许就是唐三藏念紧箍咒,一物降一物吧。 …… 这时节,要说哪儿最热闹,无疑是兴安镇上的古槐街了。 古槐街宽三丈有余,即便在街道两侧支上摊子,也足以容纳八马并行,但现在却是处处人挤人、人挨人,愣是把一条宽敞的大街变成狭窄逼仄如三尺巷一般,迎面来个人都不得不侧身避让,因而不可避免地会发生肌肤相亲,呼吸可闻。 “瞅着点儿路,哪个天杀的把老娘的绣花鞋给蹬掉了……” “别挤啦,这是葫芦,别把俺刚打的香油弄洒了。” “大婶,你那手不拉着孩子,抓我……” 叫卖声、骂街声、呼爷叫儿声,声声不绝于耳,人如潮涌,过年赶集的热火劲爆棚,挤着吵着闹着,好像这天也不那么冷了。 再有三天就是除夕了,十里八乡的人蜂拥而至,趁着年前来采办年货。 当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有些人来这并不是为了办年货的,很多是为了揩油来的,譬如地痞无赖、无良纨绔,小偷扒手…… 虎头与囡囡斗嘴归斗嘴,却是从小就打闹惯了的,往往一扭脸的工夫,就从冷若冰霜就到春暖花开了。 刚才还打打闹闹的两人,看到这满坑满谷的人流后,为了防止被人群挤散,还是很有默契地手拉手,毕竟这世道不太平,古槐街大了,什么人都有不是。 二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挤到卖麻瓜糖的王二麻子摊前。 王二麻子是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或许是常年风吹日晒的缘故,肤色显得有些黑,但他脸上并没有麻子,据他自己说,这麻瓜糖是祖上传下来的手艺,或许是祖上某代有的人脸上有麻子,久而久之,大家叫顺嘴了,这“王二麻子”的诨名也就成了麻瓜糖的招牌。 麻瓜糖是用糯米做的,有软硬两种口味。 硬的酥脆,软的粘牙,糖的表皮上滚了一层炒熟的芝麻,一口咬下去,又香又甜,兴安镇附近的百姓们,无论是老人还是小孩都喜欢吃,也是每年过年时家家必备的年货。 摊子前的生意非常红火,一家四五口人一起招呼,都有些手忙脚乱。 奇怪的是,偌大一条古槐街上就他这一家卖麻瓜糖的,据说,以前不是没人眼红这门红火生意,也有人照着做,但做出来的口感与王二麻子家的麻瓜糖简直是云泥之别,久而久之,摊子前的人日渐稀落,那些妄图分一杯羹的人也就断了念想。 麻瓜糖好吃不贵,才五文钱一斤。 即便如此,也有好些人家碍于囊中羞涩,只买得起一两斤供奉祖先,剩下的才舍得给老人孩子解馋。 虎头买了五斤,才拿到手,囡囡就迫不及待地抱着纸袋吃了起来。 “好甜哦!”囡囡微眯着眼睛,一脸的享受,掏了一块递给虎头,“你尝尝。” 虎头刚把糖放进嘴里,还没来得及嚼,猛然听见人群中发出一阵骚乱,扭头一看,只见五匹高头大马横冲直撞,即使面对汹涌如潮的人流,依然无所顾忌,手中的马鞭朝着人群猛抽,一时间,人流如被飓风蹂躏的野草般,杂乱踩踏在一起,哭爹喊娘声四起,哀嚎一片。 骑行在最前面的人高声喝道:“快闪开,公差办案,缉拿朝廷重犯,如有阻拦,死伤勿论。” 虎头这时才注意到,一个身材并不高大,身穿破烂羊皮裘的人踩着行人的肩膀、头顶疾奔而行,在人潮中兔起鹘落几个回合,不到盏茶的工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事发突然,没等人们反应过来,那人就像一阵风般吹过。 那群骑马的公差眼瞅着逃犯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逃走,竟然无可奈何,一时怒火中烧,将心中的怨气全都撒在了无辜百姓的头上,手中的马鞭子抡得风转,充耳不闻妇孺老弱的苦苦哀求,更无视这地狱般的人间惨状。 百姓们只敢怒目而视,却无一人敢挺身而出。 人流慢慢散去,古槐街上一片狼藉,血污满地,街上横七竖八倒下了无数死伤者,而那些骑马的公差则毫不顾忌地上那些人的死活,此时更是抽出腰中弯刀,向着挡住去路的人群猛砍猛劈过去,那些逃得慢的人像庄稼般被他们乂倒。 虎头微微摇了摇头,轻叹一声,“咱回家吧。” 囡囡此时估计也被这瞬间发生的惨剧给吓坏了,小脸煞白,紧紧抓住虎头的小手有些瑟瑟发抖,一句话也说不出,只是木然的点点头。 刚才还是欢声笑语的太平盛世,眨眼间就变成惨绝人寰的人间炼狱。 虎头牵着囡囡的手,默然而行,想起师父鬼谷先生对于当前大势的看法,他老人家果然是未卜先知慧眼如炬的神人,自己先前还只是有些半信半疑,如今看到这帮子朝廷的酷吏、犬牙如此视人命如草芥,而百姓只是敢怒不敢言,便是如虎头这般少不更事的少年都已看出,此时压抑得越久越狠,等到爆发时只会越空前越激烈。 虎头回头看了一眼那淋漓的鲜血,忽然记起曾经在书中读到这样一段话: 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 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 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这话说得可谓十分直白,一针见血。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可谓人尽皆知,尤其是那些君王,当官的读书人应该更深知其中的利害,但他们往往会健忘,或者不是因为健忘,而是深知一旦发生翻船,所造成的后果及危害将是万劫不复的灾难,于是,他们去造了更大的舟,妄图压制住那些小风小浪,不过,从长远来看,一切皆为徒劳。 这船,或许能压制住一时,但不可能永久。 当大潮汹涌来袭时,不管你造多大的舟船都不过是沧海一粟,远的不说,就说那位六王毕,四海一的始皇帝堪称英勇神武、千古一帝了吧,又当如何? 戍卒叫,函谷举,楚人一炬,可怜焦土。 为何会落得如此凄凉下场? 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呜呼哀哉! …… 回家后,阿茨看到囡囡那失魂落魄的样子,不由吓了一跳,忙拉过虎头来问是怎么回事。 虎头怕吓着阿茨,只是淡淡道:“今日古槐街上有马惊了,踩死了几个人,囡囡可能被吓到了,娘,你别担心,应该没什么大事,估计缓一会儿就好了。” 阿茨一听这话,松了口气,领着囡囡到后院卧房去休息了。 张元祝看她们走后,对虎头道:“你跟我到书房来,有些话要跟你说。” 张元祝的老宅是一处两进院落,前院两间正房,一间客厅一间卧房,两侧是厢屋,后院也是三间正房,两侧是厢廊,他的书房就设在西厢廊下,窗前栽了几竿翠竹,此时大雪压枝,一片萧条景象。 书房内陈设很简单,一桌、一椅、一榻而已。 墙上挂了他自题的“静心斋”横幅,是书房的名字。 进屋后,张元祝净手点燃一块香饼,青烟袅袅,香气似有若无,他这才缓缓踱到书案后,坐到椅子上,眼望窗外,半晌沉默不语。 “说说,到底是咋回事?” 虎头眉间一蹙,沉吟片刻,然后,就把今日在古槐街上发生的事大概说了一遍,说罢,默默地望向张元祝。 第二十八章 时也,运也,命也! 静心斋里一片寂静,书房中只有父子二人的呼吸可闻。 过了许久,张元祝这位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才慢慢松开自己握得有些麻木的拳头,仰天长叹一声,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以今日之事来看,此言不虚,自己除了发些无关痛痒的牢骚,还能干嘛? 屁用不管! 如今这世道,朝堂上那些王公贵胄做官读书的上等人物,一个个看上去莫不是清贵无比,私下里哪一个不是吮痈舐痔一呼百诺的孝顺儿孙,哪里会顾忌什么不值半文钱的脸面,更无半点仁义廉耻之心,指望那帮人渣去帮百姓们主持公道,为民伸冤? 无异于痴人说梦。 自己之所以无意于仕途科举,宁愿守着那个三天都难得开一回张的陋本斋清贫度日,也不愿趋炎附势,去做那个有机会或许会借势一飞冲天,太子府的帮闲幕僚,无非是早已冷了心,看透了这一点。 张元祝颇为无奈地摇摇头。 “难道维洛王朝的纲纪,如今已经败坏到了此等地步了吗?那帮子酷吏们竟然胆敢在朗朗乾坤下如此肆无忌惮的草菅人命,简直是无法无天,让百姓连个消停年都没得过,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虎头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 张元祝看出虎头有些意难平,转头问道:“虎头,如今你跟着大师在山上修炼,见识修为亦都有所开阔提升,你来说说看,如今这世道,何以会没落至此?官民冰炭不同炉,遵纪守法的好人举步维艰,而为非作歹的恶人却横行猖獗,人间没了正气,世人怯懦不敢言?” 虎头沉吟片刻,叹道:“因为,世人皆想独善其身!” 张元祝听后,默然点头,“值此当今乱势,我以为百姓韬光养晦,独善其身并无任何不妥,原本也无可厚非。” “古人云,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圣人有言,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隐,百姓们既然向上发展没有出路,当务之急便是审时度势的另辟蹊径,深扎根,坚固自身根基,待日后政治清明,有出头之日时,再徐徐图之,亦是潜龙在渊之理。” “爹说的是。” “在爹面前,你尽可以敞开心扉,畅所欲言,跟爹就没必要藏着掖着的了,这次你回来,我觉得你的眼光与见识都有了不俗的长进,在某些事上,颇有见地,爹很欣慰啊!” 张元祝看向虎头的眼神闪着光,满是赞扬。 “现在这房中除了咱爷俩,没有旁人,我也不妨跟你透个底,还记的那次我与你宋叔到流花巷吃酒那晚么,其实是当今太子听从了别人对我等的举荐,专程派人来招揽我与你宋叔出仕的,屈指算来,你宋叔到洛都已两月有余,就在前几日还给我来了封书信,劝我也一道过去,但我一直都没答应,正是不想去蹚那浑水。” “哦。” 张元祝说到此时,虎头猛地想起就在前些日子,在回家的路上,骤然遭遇卧虎司三名暗探暗杀绑架的事故来,这般说来,莫非这其中会有什么因果关系不成? 老话说,人无杀虎意,虎有伤人心。 这世间,最难看透的就是人心了,谨慎一些总是好的,虽说现在既没任何头绪,也无其他证据,不能贸然下定论,又不想让爹娘为此而担心,虎头就没多说什么。 一阵北风吹过,静心斋窗外压在竹枝上的积雪簌簌落下,扬起一片轻烟,修竹也被凛凛寒风吹得左右摇摆不定。 虎头看了一眼窗外,一时有些失神。 过了半晌,虎头缓缓道:“爹刚才说的这些,不失为处世明言,但儿子以为爹的这些想法或多或少有些一厢情愿。” 张元祝诧异的望向他,问道:“何出此言?” “爹,你饱读诗书,肯定明白,树欲静而风不止的道理,一旦到了天下大乱的那一天,你又到哪里能去寻到一片净土,岂不闻覆巢之下无完卵,又如何能做到独善其身呢?” 张元祝一时无语,有些不可思议地看向虎头。 虎头看了一眼沉默的张元祝,又道:“在山上,师父也曾与我谈及当今的天下大势,他说,如今的维洛王朝,好比是一艘千疮百孔的破船,而掌舵之人又是一意孤行,放着无数前人摸索出现成的航线不走,偏偏挑那些风高浪急的险滩而行,毕竟是德不配位,在横冲乱撞一通后,却发现路越走越窄。” “继续走下去,早晚是死路一条!” “如今的维洛王朝是内外交困,四周群雄皆对中原虎视眈眈,而今朝堂上的那些食肉者们却依旧在愚民辱民,粉饰天下太平,自上而下又皆贪弊成风,整日里不是钩心斗角,便是醉生梦死,一言以蔽之,内忧更甚于外患,师父说,长则五年,短则三年,维洛王朝定然会天下大乱。” “啊!?” 张元祝一听这话,不由大吃一惊。 他看到了当今朝廷的腐败,朋党之争的日益加剧,维洛王朝承平日久,无论是朝中那些王公大臣,还是下面一般的胥吏,一个个无不是贪赃枉法,骄奢淫逸之辈,私下里,他们又多盘根错节,排斥异己,结党营私,维洛王朝上下,弄得到处乌烟瘴气,民不聊生,他耻于与那些人为伍,更不屑于与他们同流合污,于是,便拒绝了太子府那边三番五次的邀请,只想独善其身。 但当今日听到虎头他师父关于天下大乱的预测时,他不免大为惊诧。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虎头口中的师父,并不是他以为的一渡禅师,而是那位千古隐世高人的鬼谷先生,假如他知道这层真相的话,恐怕会惊掉了下巴。 …… 洛都,太子府。 维洛王朝东宫太子高元师的太子府又被称作琅王府,与巍峨高墙的皇宫之间隔了一道宽约九丈的护城大河,琅王府有三门二十四殿,又有假山真水,楼榭亭阁、道观佛堂等院落,府内建筑被一条横贯东西的青云街分为南北两苑。 南苑为高元师的办公待客之所,北苑则是妃嫔们的起居之地。 今夜,月黑风高,万籁俱寂。 北苑临湖阁门外站着一位风流儒雅的年轻人,腰间悬了一柄宽背的古意腰刀,刀把上垂着一尺来长的赤红流苏,正神情肃穆的站在台阶上。 此人正是为高元师四处奔波劳碌的东宫太子伴读许端己。 在临湖阁门前的碎石甬道上,又有四位身着紧身戎装,穿薄底轻靴的太子贴身侍卫,在来回巡视,个个精光四射,提防任何一点风吹草动。 阁内温暖如春,有二人正在密谈。 斜倚在铺了狐裘榻上的是位四十来岁的中年人,一看就是那种养尊处优,一身贵气的上等风流人物,只是不知为何,今晚,他的心情有些疲惫、又有些烦躁,眼睛一直盯着佛龛前那尊香炉里的青烟在怔怔出神。 他,就是已经整整坐了四十三年太子位的高元师。 与他斜对坐在案首的是位身穿道袍鹤氅须发皆已花白,却无比精明干练六十岁的老者,对面的太子爷不说话,他自然也无话可说,他就是维洛王朝上位高权重、深得当今皇帝器重的太师司马年。 也是执掌维洛王朝监督、生杀大权卧虎司的掌门人。 司马年幼时家贫,三岁那年其父早亡,母亲带着他改嫁到雍州九山郡的司马氏,嫁给了司马叔通做了填房,他的继父也是一名读书人,见他聪明伶俐,待他视如己出,供他读书。 他读书极为勤奋,少有口才,善于与人交际。 在他二十一岁那年入仕,任黄州推官,累迁起居郎,曾经出使过北夷国,回来后即被任命为中书舍人,入东宫教导太子读经,后来因东胡国入侵,又被封为定远将军,与东胡八万铁浮屠交战,终因寡不敌众,被迫退守至济水幽春城。 据守三年后回到朝廷,任代理户部尚书。 因他擅于揣摩皇帝心思,又精于左右逢迎,于是,一步步被提拔重用,直至升为尚书左丞,两年后,司马年终于取代了魏布迁为右仆射,不到三年时间,又任为左仆射,后累迁至太师,明为掌管镇抚司,实则把控卧虎司。 屋内寂寂无声,只有偶尔灯花爆裂的噼啪声,落针可闻。 又过了足有两炷香钟的时辰,一直慵懒无神的高元师忽的坐了起来,双目炯炯有神,盯着那位既熟悉又陌生的眼前人,情深意切道。 “老太师,自我七岁读经以来,你便是我的授业恩师,如今算起来,也有三十余载了,你老文韬武略,无一不精,尤其在最近二十来年间更是出将入相,步步高升,深得父皇的信赖,可你老呕心沥血教导出我这个不成器的弟子,时至今日依然还是那个碌碌无为的空头太子,还望老太师指点迷津,助我一臂之力。” 这时,一直闭目养神的司马年微微张开双目,看了一眼一脸憔悴的太子殿下。 轻叹一声,“太子殿下过谦了,老朽这些年蒙圣上垂爱不弃,忝居尸位,实在是万分惭愧,我素知太子殿下既有鸿鹄之志,又有经天纬地之鸿才,可惜一直不得鸣,引为憾事。” 高元师心有戚戚,黯然不语。 司马年又道:“古人云,天不得时,日月无光;地不得时,草木不生;水不得时,风浪不平;人不得时,利运不通。” “无他,此乃时也,运也,命也!” “扑通”一声,高元师跪倒在地,久久伏地不起。 嘴里喊道:“恩师救我!” 原本坐在高椅上神态安逸的司马年,忽然遇到这种突发状况,饶是久经阵仗的他,一时竟也有些手足无措,他万万没想到那个心高气傲的太子竟会做出这种举动来,忙跪倒相搀。 “太子殿下,万万使不得,你乃一国之储君,怎可不顾君臣礼仪,跪拜老朽呢,岂不折煞我也!” 无奈,高元师也不知动了哪根筋,死活就是不起身。 “若是老恩师答应救我维洛王朝,救我高氏一脉子孙,我才起身,否则,弟子宁愿跪死,也不愿眼睁睁看着祖宗辛苦创下的二百余年的基业毁于一旦。” “太子殿下请起,有话起来说。” “万望先生答应,我才起。” 高元师此时也顾不得脸面,耍起了无赖。 其实,司马年早已明白了高元师的意思,不过,他毕竟是修炼千年的老狐狸,又怎能轻易开口应承此事呢,要知道那事非同儿戏,可谓干系重大,一旦不慎,便会万劫不复。 过了半晌,司马年那古井不波的眼中,终于闪出一丝狠厉而决绝的神色。 沉声道:“好,老夫应下你便是,还请太子殿下起来,咱们从长计议。” “硄、硄、硄。” 高元师重重磕了三个响头,待他抬头时,司马年看他脸上已是涕泪交流,额头上也渗出点点血丝,他刚才竟把头都磕破了。 此时,屋外的北风愈发强劲,吹得房檐枝杈呜咽作响,如泣如诉。 “多谢老恩师,我高元师今日对天地,对我高家的列祖列宗起誓,老太师若助我事成之后,我愿尊老太师为尚父,封定国公,食邑万户,参政议事可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子孙后世可世袭爵位罔替。” 司马年一听这话,先是一愣,接着跪拜。 “老臣司马年愿助太子殿下成就千秋大业,当效犬马之劳,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若是有违今誓,当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 高元师听到司马年说这话,刚才那张如丧考妣、晶莹闪亮的脸上刹那间便喜笑颜开,搀着司马年的手坐到那铺着狐裘的榻上。 司马年在一番扭捏推辞后,终于坐了上去。 “老恩师,如今你我二人可谓是休戚与共,同身共命了,今后很多大事还得劳烦你老人家,帮着筹谋划策,定鼎乾坤。” “太子殿下无需客套,老夫这把老骨头从今往后就是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恩,前些日子拜托老恩师的那件事,不知办得如何了?” “太子殿下但放宽心,老夫已安排稳妥的人去办了,不过,山高路远,如今又是天寒地冻的时节,估计道上不好走,可能会耽搁些日子,不过殿下但放宽心,估摸着应该差不离,最迟过了年也该有信了。” 第二十九章 敲钟击鼓问木鱼 俗话说,难过的日子好过的年,这话一点不假,好像眨眼间,这年不知不觉就过完了。 但是,太和四十三年,对于兴安镇以及周边好几个乡镇上的许多人家来说,或许会是他们一辈子都难以释怀的痛,甚至不知再过去多少年后,他们仍会对此事耿耿于怀,会对自己的儿孙后辈们提及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那一年,天降大雪,天上千里愁云惨淡,地上万物尽披缟素。 按兴安镇当地的习俗,人死七天后才会知道已经死了,所以要举行“做七”仪式,而在死者入殓后,并不会立即安葬,往往要在灵堂停留一段时日,这个时候就叫做殡,又被称为“停丧”,出殡头天晚上会请道士念往生经一至七天,超度亡灵,俗说“做归山灯”。 正月初五,斗指寅为立春,立春乃万物起始,出殡的黄道吉日。 一边是大红灯笼高悬,欢天喜地的辞旧迎新,一边是白色的引魂幡在寒风中飘零,披麻戴孝的出殡哭丧,白发老妪,垂髫幼童依偎相搀,一个个无不是哭的撕心裂肺,哭声直上九天,路人见了,也皆是肝肠寸断,有种劫后余生的悲戚,在道旁泪眼朦胧,默默相送。 欲祭疑犹在,天涯哭此时。 这还是那个柴米油盐酱醋茶,烟火气十足,男耕女织,阡陌纵横,鸡犬声相闻,春风十里往生路,令无数神仙都羡慕想下凡的人间么? 想来地狱也不过如此,这样的人间不要也罢! 虎头木然站在路边,望着这一家家一户户一眼望不到头的出殡长龙,逶迤向大山深处走去,他忽地仰头望天,此时,他的眼中没有泪…… 只有恨。 恨这苍天不睁眼,恨这地上没神仙。 恨这好歹不分的乾坤,恨这帮子为虎作伥的酷吏。 其实,他尤为痛恨的还是自己。 出事那天,他就在当场,自己为什么没有挺身而出,为什么没有行侠仗义除暴安良,为什么也和周围那些围观的百姓一样,虽然无比愤怒,但一直冷眼旁观。 他知道,自己还是太菜了。 他知道爹说的没错,百姓们做的也没错,人应该学会审时度势,明哲保身,而不是一味地去做那个争强好胜的出头鸟,譬如那个冲在最前头打劫自己的年轻人。 忽然,虎头耳边传来一阵低吟, 深山古刹千余载, 不见天门开, 半山腰间有老牛, 池里莲花开, 敲钟击鼓问木鱼, 佛子何日来? …… 此时,虎头感觉有无数只小鸟绕在自己身边叽叽喳喳的盘旋,眼睛忽然有些发干发涩,眼前也出现了好多数也数不清的小星星,突然,无数点星光如大潮般朝自己汹涌袭来,一道炸雷轰然在自己的神庭炸响,然后…… 幽兰开山谷, 一道灰影穿天门而过, 瀑水随风而散, 两条鱼如烟亦如电, …… 洋洋洒洒下了三天三夜的大雪终于停了,满天的铅云也终于散尽了,不知被阴霾笼罩了多少日子的天空总算放晴了,阳光洒在漫山遍野的积雪上,冰面上,玉树琼枝上,无处不是闪烁着碎银子般的流光,这景色美则美矣,就是…… 有点儿冷! 虎头微微睁开双目,看到自己身边立着一个个或高或矮,或大或小如馒头状的雪堆,看到一个个插在上面迎风招展的引魂幡,突然,一道冷风打着卷向自己袭来,他的身体不由打了一个寒战,头脑也在这一瞬间清醒了。 咋回事,我为何会躺到坟地里呢? 他拍打了一下娘过年时给他亲手缝制棉袍上的积雪,缩了缩脖子,感到一股阴风袭来,伸手把陷进衣领内的雪屑抖落,站起身来,四处张望一番。 “你醒了。” 饶是胆大天不怕,的不怕的虎头,也被这突兀响起的一句话给吓得一激灵,要知道这可是在鬼气森森荒郊野外的坟地里,他如何能不心生警惕,猛然一个转身,看到一个比自己矮了半头,头戴破烂毡帽的小人儿,不知何时突然无声无息出现在自己身后。 “吖!”虎头不由惊呼了一声。 那人也被他吓了一跳,“吖!” 那人一身褴褛,头上的毡帽遮掩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两只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和一张小嘴,腮边有不知是抹的胭脂还是冻得有两坨红,脸色一片煞白,尤为诡异的是那人脚上穿了一双虽已蒙尘但仍依稀可见色彩艳丽的小巧绣花鞋,试问,这身装扮谁看了谁不头大? “你……是人,是鬼?” “咯咯……” 一串银铃般的笑声突然响起,惊飞了落在附近雪地上觅食的几只野鸟。 这时,虎头看到了那人映在雪地上的影子,知道是自己多虑了,心念一动,气机刹那间便流转至四肢百骸,使了一招自悟的“燕子三抄水”,脚尖在雪地上轻轻一点,身形似乳燕投巢般“嗖”地掠出,瞬间便来到了那人身前,伸手微探,抓到了那顶破旧毡帽的帽檐。 谁知那人的反应亦是相当机敏,身形忽的一矮,滴流一个转身,轻松避开了虎头这出其不意的一击。 不过,虽然摆脱了虎头的突袭,但毡帽仍被他牢牢抓到手里。 “吖!” “吖!” 二人不约而同地惊呼一声,只见毡帽被扯掉后,出现在虎头面前的竟也是一颗清秀圆润的小光头,还别说,除了她脸上的那两坨腮红多少有些辣目外,长得也算是山清水秀,春暖花开,与虎头有的一拼。 毡帽被虎头夺去,如遮羞布被人揭开一般,她有些欲盖弥彰地用双手去捂住自己的小光头,两滴委屈的泪花在眼眶里不停打转,腮边飞上两朵挑花。 “至于不至于,小气吧啦的,你是女孩子啊,动不动就哭,我就是想看看你到底是人是鬼,长什么模样而已,戴了个破帽子打扮得像个鬼似的,吓老子一跳,我说什么啦,给,像谁稀罕要似的。”说着,虎头把那顶破毡帽扔还给了她。 她伸手接住虎头扔来的帽子,怕冷似的赶忙又戴回到头上。 “噗嗤”一笑,露出一口碎银般的小虎牙,还有腮边两个浅浅的小酒窝,这么一看,比先前可顺眼多了。 “你叫什么名字?” “空桑,你呢?” “虎头。” “听口音你不是当地的,你家是哪的?” …… 空桑又是低头沉默不语,用一只绣花鞋在雪地上画图,细细辨认,原来是个鬼脸。 虎头见她不说话,猜测或许有什么难言之隐,不便明言,就不再死缠烂打继续追问了。 过了一会儿,虎头又好奇道:“你也是小和尚么?” 谁知,她像只被踩到尾巴的小野猫般呲牙咧嘴道:“你才是小和尚呢,你全家都是小和尚,大和尚,老和尚,一窝子和尚。” “哈哈……”虎头哈哈大笑。 “咦?”空桑有些好奇,这小和尚脑子不会有什么毛病吧,为什么我这么骂他,他不但不生气,反而……这么高兴呢? 这小和尚不正常,该不会是个傻和尚吧? “我知道了,看来你真不是小和尚,而是……小尼姑,估计是从寺院里偷跑出来的小尼姑吧,你不用这么看着我,出家人不打诳语,你就说我说的对不对吧,要是我说对了你就点点头,如果说错了,你就摇摇头。” 谁知,空桑既不点头,也不摇头,而是默默地低着头。 一张小脸憋得通红,两只眸子似剪刀般狠狠地盯着虎头,如果目光能杀人的话,估计她早已将这个可恶又可恨的小和尚给千刀万剐,碎尸万段了。 看来,娘说的果然没错,这天下的和尚,没一个好东西! “嘿嘿,实话告诉你,小僧在山里得了老神仙的真传,能掐会算,未卜先知。” “吹牛!”空桑鄙夷的看了他一眼,撇嘴道:“怪不得我走了一路都没见到几头牛,原来都是让你给吹死了呢。” 实话说,别看空桑自小在寺院长大,但并不怎么信鬼神之说。 记得她四岁那年,一个闷热无比的午后,趁着大人们都打瞌睡之际,她偷偷溜到大殿,爬到佛堂的供台上,转悠来转悠去,竟在佛像的后面发现有个拳头大小的破洞。 洞里究竟有什么? 未知的东西永远魅力无穷,尤其对一个四岁的孩子而言,她犹豫再三,终究还是遵从了自己的本心,她壮着胆子将手伸到里面去掏,本以为那里边会藏着些好吃的果子什么的,谁知,她拼尽了全身的力气,只掏出了一把烂稻草。 孩子的好奇心,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可歌可泣。 自此后,小空桑就像阿里巴巴发现藏宝洞似的,每日乐此不疲,独自一人玩得不亦乐乎。 佛像肚子里的稻草一把一把被薅出来,别看她年纪小,却是个淘气的伶俐鬼,知道若是被人发现后,免不了会受到责罚,为了不被大人发现,她每次都会小心翼翼行事,找个没人的地方将那些掏出来的东西悄悄丢掉。 长此以往,大概半年的时光,她竟在里面掏出了一个大洞。 有时候,她藏在那里面玩的时候,总会天马行空地突发奇想,我都进到佛像肚子里了,怎么也没见到他们天天磕头参拜的佛祖呢? 难道佛祖是空的? 我进到佛像里边,他们拜佛岂不是拜我,那我岂不是也成了佛祖么? …… 不过,刚才听小和尚说的竟一点也没错,那他不是小神仙又是什么呢? 其实,她不知道除了神仙之外,还有一种卜筮相术的方法,同样可以通过一些常人不知道的方式来知晓别人的过去与未来,预测旦夕祸福,使人能及时趋利避害,转危为安。 但虎头刚才用到的不单单是以上两种,还依据《捭阖策》中的相关内容。 捭阖者,道之大化,说之变也;必豫审其变化,吉凶大命系焉…… 简单来说,捭阖之术,乃天下万物运转的根本法门。 捭阖就是参悟阴阳,与阴阳之道相合,以捭阖之法来引导、改变、促进对别人原有的观点与看法使其自然转化,让他不知不觉,春风化雨中认同自己的观点,从而达到游说的目的。 不过,在此之前,必须要提前做好各种预案,以防万一,否则,一着不慎,不但会适得其反,偷鸡不成蚀把米,弄不好还会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 其实,捭阖术与兵法二者殊途同归,有异曲同工之妙。 虎头在玄潭的三个月里,鬼谷先生所授之内容极为庞杂,可谓包罗万象,吹一会牛,讲一会道,说一会儒,参一会禅,悟一会捭阖,侃一会卜筮,拉一会兵法…… 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 多算胜少算,而况于无算乎! 捭阖之术说白了,其实就是与人谈话的游说术。 通过他人言语、脸色、行动上的一些蛛丝马迹,一鳞半爪来推测出事物的原貌,本质,从而抓住其中的关键所在,从对方最薄弱的七寸入手,从而达到,一人怒,而诸侯惧的效果。 一言以蔽之,洞悉人性。 …… “咕噜”一声,空桑的肚子响了,她的小脸通红,有些害羞。 这时,虎头感到自己也有些饿了,于是,从布袋中掏出了一把小弩,转头问道:“空桑,你吃烤鱼么?” 空桑惊奇道:“你一个小和尚怎能杀生呢?” 虎头嘿嘿一笑,“我这不是杀生,而是在牺牲自己,度化它们。” 小姑娘先是一愣,然后白了他一眼,咬牙切齿道:“你这个小和尚油嘴滑舌的,一点都不老实,满嘴的歪理邪说,哪有一分出家人的样子?娘说的一点没错,你们这些臭和尚,果然没一个好东西!” …… 嘁! 又一个被人洗脑执迷不悟的可怜虫,她娘这是被多少无良和尚伤了,估计伤得应该不轻,才会有这么大的怨念,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虎头不再理她了,独自一人拿着小弩打猎去了。 空桑看着虎头远去的背影,没来由忽然感到一丝丝的失落,但很快又愤愤不平起来,自己一人在雪地里碎碎念。 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在雪地上划了一个圆,歪七扭八地画出了五官,又凌空劈下两道剑气,在那脑袋上打了一个乂。 “虎头,你长这么丑,我替佛祖超度了你吧。” “不守清规戒律的臭和尚,竟敢滥杀无辜,小鱼别怕,我为你们报仇,杀……” “一刀斩你个桃花开,两刀斩你个落马来,三刀斩破五万里,四刀斩下嫩娘都不认得你,哈哈……” …… 第三十章 俺也要吃 虎头拿着小弩来到倒耳河边,见河面早已结冰,也便断了用弩射鱼的念想。 正当他为之挠头的时候,忽地想起距离此地大约三里处有一大湖,乃是从门楼山五道山谷中流出的溪水汇聚而成一片浩荡水泊,名曰五溪荡。 五溪荡四季景致各有特色,尤以秋景最胜。 水面浩荡无垠,澄净无波,水色与山色衔接无痕,湖边生有大片芦苇,秋风瑟瑟,湖水涌向岸边的岩石,激荡起苇花一白万顷雪的壮丽景象,芦苇荡中多栖息各种毒蛇,还有斑鸠、野鸭、苇莺、鹭鸶等多种水鸟,倒也蔚为可观。 于是,虎头沿着河岸曲折向东而行。 当他到了五溪荡后,不禁有些傻眼,原来这五溪荡岸边也结了厚厚一层冰,只有在靠近水中の央的地方因为水深,才没被冻住。 虎头回头瞥见岸边垒有许多一人合抱的巨石,眼神不由一亮。 可是,这些巨石小的少说也有三五百斤,大的更是重逾千斤,也不知自己能不能举起,心念一动,凝神内视,原来受损的道枢与经脉上那些微如细瓷的裂痕,如今已恢复如初,不惟如此,由于当初鬼谷先生在对自己救治的时候,施展了金缕成衣,在自己体内注入六甲子的功力,如今这九窍竟隐隐有了松动的迹象。 九窍分为明堂、丹房、泥丸、气府、鹊桥、重楼、鸠尾、绛宫、黄庭。 《修枢契》中记载,九窍分布于人体的前、后、上、下、中诸部,组成九宫八卦之象,同时又蕴含着太极阴阳之理,气机一旦通达九窍,上可窥探天地之奥妙,下可把握造化之玄机。 这一发现,不由让虎头欣喜若狂。 气机流转,圆融如溪流,真气瞬间流转至四肢百骸,但当他试着运转真气去冲击九窍时,却如逆水行舟一般,似被一股无形的大山挡住了去路一般,令真气难以寸进,虎头不死心,接连试了几次,皆以失败告终。 看来,离真正的通达九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虎头来到一块大石前,上下打量了一番,估摸至少得有五六百斤,气机流转,抱住一块大石,双膀一较劲,虽然有些吃力,但最终仍是稳稳地抱了起来。 他抱着巨石走到湖畔,将大石缓缓举过头顶,大喝一声,巨石在空中抛出一道大弧。 “砰”的一声巨响,那大石重重地砸在冰面上,距岸边两丈有余,“哗啦”一声水响,竟然破开了坚冰,这一声巨响来得极其突然,顿时惊起无数正在芦苇荡中休憩的水鸟,闻声慌乱逃窜。 面对这等意外的惊喜,虎头怎会坐失良机呢? 他顺手抄起放在地上的小弩,屈膝半蹲,左手平端小弩,右手从布袋中取出竹箭,对准一只肥硕的野鸭瞄准按下机关,竹箭如闪电般“嗖”的一声应声而出。 “啪嗒”。 半空中一只正在奋力扇动翅膀准备逃离这个危险之地的野鸭不幸中箭落地,一根制作简陋的竹箭贯穿了它胖乎乎的脖颈,这会正一动不动地趴在冰面上。 虎头疾步走了过去,捡起那只野鸭掂了掂,足有两三斤重。 他不贪,满意地点点头,不过,总感觉这一只鸭子终归还是有点少,可能不够两人吃的,于是又回到刚才砸开冰窟窿的地方去钓鱼。 …… 发泄完对那个十恶不赦小和尚的愤怒后,空桑感到一阵空虚。 此时她又饥又冷,想起前几日在这荒郊野外的坟地里,趁着夜深人静之际,偷偷把那些人们放在墓前供台上祭祀的供品,一股脑都搜集到了一起,放到一处乱石堆的小洞中藏了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尽管此时饿得难受,但一想到那些又冷又硬像石头似的供品,却是一点胃口也没有。 当初偷摸逃离寺院时的新鲜感与闯荡江湖的激情,如坟前烧过的纸钱般,被寒冷劲烈的北风早已吹得无影无踪了,此时她有些后悔,都怪自己年幼,当初离家时有些任性、冲动,有些事想得太简单了,有些想娘,想家了。 空桑双臂环膝,孤独地坐在旷野中。 当初偷摸跑出寺院时,她身无分文,又不会像别人那般去坑蒙拐骗偷,无奈只得在外风餐露宿,靠乞讨为生,谁知,竟一路稀里糊涂地来到了兴安镇。 当她看到出殡的长龙时,知道会有些果子供品什么的可以充饥,便一路尾随到了坟地。 大白天的人多眼杂,她一个小姑娘家家的也不好老是待在那里,于是便又返回到了镇上,想着等天黑后再去饱餐一顿,没想到,阴差阳错之下竟遇到晕倒在路边的虎头。 空桑毕竟从小在寺院里长大,听多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教诲,本身又心地善良,怕他出现什么意外,就待在那里照顾守着他。 眼见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结果等了大半天,终究还是没人来寻他。 空桑很纠结,心里一边惦念着那些果子,一边又牵挂着这个小和尚的安危,于是,找来几根树枝,做了个简易的雪爬犁,把他拉到了坟地,虽然虎头一直昏迷不醒,但有人在身边作伴,总好过自己一人孤苦伶仃,于是,二人相依相伴,就住在了坟地里。 “看看,我带什么回来了!” 空桑抬头一看,只见那个可恶的小和尚正神气十足地朝自己走来,左手提着一只野鸭,右手提着用藤蔓穿起的三尾鲜鱼。 “咦,这是什么?” 虎头看到在她脚边的雪地上鬼画符似的画了些画,在旁边还写下了几行字,空桑一看他去看自己在生气时写下的那些气话时,慌乱起身用鞋子把那些字画迅速抹掉,但终究还有几个字被虎头看到了。 虎头是狗头,人人得…… “我到底哪儿惹着你了,至于你对我有这么大的怨念吗?还亏得我去钓了鱼,打了野鸭,又想着你没吃啥东西,巴巴地给你带回来这么多,没想到竟遇上你这么一头白眼狼,嗐……”虎头老气横秋地长叹一声。 都说女儿心,海底针,令人捉摸不透,看来还真不是妄言。 空桑原本以为他醒来后回家去了,没想到他竟半道折返回来,此时心中竟是五味杂陈,默默低头用鞋子把那几个字擦掉,罕见的不再反唇相讥,听凭他的数落。 虎头见她那样,也不好继续唠叨,对她说:“你去捡些柴火来,咱们一会烤东西吃。” 空桑疑惑地看了他一眼,本不想听他的吩咐,刚想赌气说不,无奈此时肚子又不争气地传来阵阵的“咕噜”声,看了一眼他手里的野鸭和鲜鱼,纠结了好一阵,终于抵挡不住诱惑,也就不再置气,四下去寻找干柴枯枝了。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等虎头把野鸭和鲜鱼收拾差不多的时候,空桑也抱回来不少的柴火,虎头又用树枝搭了个烤肉架,把穿上木条的野鸭与鲜鱼放到架子上,开始生火烤肉。 火焰灼灼,虎头开始有条不紊地翻转架子上的烤肉。 随着汤汁的不断溅落,野鸭与鲜鱼的表皮开始收紧,渐渐变得焦黄,诱人的香气四溢,空桑的目光被牢牢栓在烤肉架上,心里开始默默盘算大概还有多久就可以开吃了,一想到这里,嘴里的津液也慢慢多了起来,喉咙开始不由自主地上下蠕动起来。 当烤得差不多时,便不再添柴火了,而是仅靠通红的炭火来继续炙烤。 这时,虎头从布袋里掏出一些瓶瓶罐罐,往烤肉上洒了一些佐料,肉香瞬间变得更加浓郁,他撕下一缕烤得焦黄的肉条放进嘴里,边嚼边不住地点头,满脸的享受。 空桑眼巴巴地看他吃得那么诱人,却没有一点让自己的意思,也顾不得矜持,将小手伸向一条鸭腿,不料,竟被那可恶的小和尚一把打掉。 “你不能吃,你要是吃了,也是杀生。” “……” 这小和尚太可恶了,不让自己吃,而他自己却吃得那么香,还吧唧嘴,可恶,叔能忍,婶儿已经忍不住了,管他娘の的什么狗屁清规戒律,俺也要吃。 当她再一次无比坚决,义无反顾地去抓那条早已蓄谋已久的鸭腿时,结果,不出意外的还是出了意外,那个臭和尚依旧毫无人性地让她无功而返。 这下,她彻底爆发了。 突然,她像头暴起的猎豹般,猛地扑到虎头身边,一把抱住他翻转烤肉的胳膊,像只穷凶极恶的野狗般,一口咬住虎头握着肉串的手,咬下后便不再撒口了。 “啊,轻点,疼!你属狗的?” 虎头奋力挣脱她乳虎般的噬咬,有些心疼地看着她撕咬过后,留在手背上那一排深深的齿印,感到又气又笑,又有些无奈,面对这样一个蛮横不按常理出牌的野丫头,打又打不得,骂又骂不得,真是让人头疼。 都说山下的女人是老虎,果然,这头母老虎还真是无比凶残! 此时,空桑顾不得和他斗嘴,她的嘴被占着呢,此时正一门心思埋头啃着一条肥硕的鸭腿呢,吃得齿颊生香,满嘴流油。 本来,虎头也是逗她的,没打算真不让她吃,否则也不会大老远地带着猎物回来找她了。 不过,刚才回来的时候,看到雪地上她写下那些骂自己的话,让虎头有些上火,本想给她点颜色看看,让她不要太嚣张,谁知,这傻妞居然不识逗,抢不过自己竟下嘴来咬,还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大肉包子喂饱狗,倒回头来咬一口,这…… 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 还别说,虎头在山上这几年练就的烧烤功夫还真不是吹的,烤出来的肉串外焦里嫩,咸鲜入味,空桑吃过一口后,便再也停不下来了,哪里还顾得上什么淑女不淑女,烫嘴不烫嘴,一边淅淅沥沥地吹着热气,一边牛嚼荷花般的大快朵颐。 满嘴油腻,脸上横一道,竖一道地沾染了些炭灰,乌漆嘛黑得像只小花猫。 此时虽处天寒地冻的荒郊野外,但守着一堆暖如三春的篝火,吃着如此的美味,倒也不失为冬日的一大乐事。 夕阳西下,晚霞染红了半边天。 小丫头虽说长得小巧玲珑的,但胃口真心不小,不大会儿工夫,虎头没吃上三五口的烤鸭,便被她风卷残云般吃得一干二净,虎头望着散落一地的骨头,不禁轻轻摇头,暗自叹气。 小姑娘这牙口真是了得,估计狗见了都得摇头含泪而走,自愧不如。 第三十一章 白衣僧人 或许是真的饿了,或许是由于虎头的烧烤手艺真心不赖,或许是因为空桑一直以来都是清汤寡水,好久没有吃到荤腥的缘故了,反正不管怎么说,她觉得这是自断奶之后,吃过最美味的一餐了。 她满足地打了个饱嗝,心情愉悦了许多。 饮食之道,荤素搭配本是最正常不过的事,结果,千百年来,却被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把那些无脑之人给忽悠瘸了,许多人因为跪得久了,看不到站着的风景,听风就是雨,还木之觉也,岂不可叹可悲! 如果苦修,吃糠咽菜能悟道成佛,这世间岂不遍地皆为佛祖、菩萨、罗汉,又哪来那么多的苦难?那么多的人间炼狱? 虎头看她吃得那么狼吞虎咽,不由有些心酸。 古来修行者讲究五荤三厌四不食,寺院中的饭食中尤忌“五荤”,佛家以葱、蒜、韭、薤、兴渠为五荤,饭菜中更是不掺杂一丝荤腥,大多清汤寡水地没什么滋味,很多世人一般难以下咽,但对那些修行之人而言,却被视为天经地义+。 空桑与虎头不同,她是从小跟着大人们在寺院吃斋的,哪吃过这些东西。 在她看来,所谓的玉液琼浆,龙肝凤髓,也不过如此罢了,不用说她把持不住,即使是那些修道多年的高僧又如何,还不照样是“闻见狗肉香,佛祖也跳墙”么。 食色,性也。 一只野鸭,三尾鱼,被空桑吃了大半,当她终于抬头看向那个可恶的小和尚时,却突然发现自己对他不再那么讨厌了。 不但不讨厌,反而还有种说不清理还乱的小喜欢掺杂其中。 空桑这会已经吃饱了,但看虎头的样子好像没吃饱,感到有些惭愧,一时有些发窘,这些东西本来是他带回来的,而现在被自己吃了个精光,两只无处安放的小手来回搓着油腻,低下头有些不好意思看他。 也是,他好像只吃了一个鸭翅和一个鱼头,又怎么会饱呢? 忽然,空桑眸子一亮,起身撒腿跑开了,虎头有些不解地望着她远去的背影,眼神有些茫然,不知她是何意,她的背影渐渐被山中的草木所遮掩,不过几息之数,那个小小的身影则完全消失在茫茫丛林中。 他有些无聊地拨弄着炭火,不明白这丫头到底在搞什么名堂。 约莫顿饭的工夫,忽然听到一阵“噗噗”的脚步声,虎头抬头一看,只见那个小丫头踉踉跄跄地又朝自己奔来,肩上好像背着什么东西,显得颇为沉重。 “给,不欠你的人情,这是请你的。”空桑把一个大大的布袋放下,气喘吁吁道。 虎头疑惑地看了她一眼,又打开布袋往里一瞅,见里面五花八门的不少东西,有蒸糕、各色点心、鸡、腊肉、豆腐,还有几坛酒醴,可谓是种类繁多。 虎头挑起大拇指,笑道:“真仗义!你这朋友我交定了。” 空桑挺直脖子,一脸的洋洋得意,“才知道哦,哼……要不是我,你早都冻死了,估计这会就和他们做邻居了。” 虎头一愣,很快又释然道:“恩,多谢。” 有道是大恩不言谢,他不是矫情的人,不喜欢那种挂在嘴上的假模假式的假仁义,真正的恩情是埋在心底,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 他往火堆上又添了些柴,烤了一只鸡,又烤了几块蒸糕、豆腐。 一番交往下来,二人也慢慢熟络起来。 虎头看了眼燃烧的干柴,轻声道:“既然咱们现在成朋友了,我希望就不要藏着掖着,你救了我一命,我想知道你因何事离家,看有什么能帮到你的地方。” 空桑听到这话,垂首双手抱膝,半天沉默不语。 踌躇了许久,她才缓缓道出一个故事。 多年前,上林郡有位资财巨万的石姓富家翁,年少风流多金,不算那些明铺暗盖的通房丫头、厨娘婆子,光家里的姬妾就有一百零七房,不过,年逾三十大几膝下仍无一男半女,直到他三十八岁那年,新娶进门来半年之久的第一百零八位小妾,才为他诞下一女,名唤雉子。 石赑也算是老来的子,自然将其视为掌上明珠一般。 雉子渐渐长至二八妙龄,生得姿容绝伦,能文善画,精晓音律,文采照人,或许因为从小娇生惯养的缘故,她有些离经叛道,任性妄为。 那年阳春三月,适逢“香会”,雉子前去踏春烧香。 当车马行至山下时,雉子远远看见在溪畔有一白衣僧人盘膝而坐,袈裟雪白,宝相庄严,双手合十,口中念念有词,显得无比的出尘绝伦。 雉子见了颇为好奇,令人停下马车,独自一人提着裙摆款款走到那和尚身边。 走近时她才发现,在那和尚面前生了一堆柴火,篝火上面用细竹搭起一个架子,架子上烤着一条肥美多の汁的鲜鱼,滋滋作响的鱼身上他还刷了油脂与香料,离他三丈远便闻见香气四溢,令人食指大动。 雉子先是一愣,垂首沉思了一会儿,若有所悟。 她读书颇为繁杂,不但熟读诗词歌赋,经史子集,对佛道典籍也多有涉猎,更是读过《心经》、《黄庭经》、《金刚经》、《指玄注》等书籍,对神佛之事尤为神往。 “大师,请问您是在为这鱼做法事,超度它么?”雉子双手合十。 白衣僧人悠悠然睁开双目,见对面站着是个天真烂漫的花季少女,微微一笑,露出一口排列齐整的白牙,对她点头致意。 口中高宣佛号,“阿弥陀佛,佛说,烤鱼的时候念一段《往生经》,烤出来的味道会更好。” …… 说罢,白衣僧人捋起了袖子,把架子上的鱼拿起来闻了闻,满意地点点头,眉开眼笑。 “恩,熟了,女施主若不嫌弃,请与贫僧一道享用。” 雉子有些好奇,佛经上不是说出家人不可食荤么,难道这和尚是个假行僧?心中虽有万千疑惑,但面上并未显露出丝毫异样。 出于少女的矜持,她婉拒了那和尚的邀请。 白衣僧人一脸的失望,苦口婆心道:“世间万物分阴阳,一荤一素,正合饮食中的一阴一阳,只有阴阳调和才为根本,不可偏废,人生苦短,若没了烟火气的修行,只会枯燥乏味,少了很多对人生的从容与豁达,更少了对佛的参悟。” 那和尚侃侃而谈,见雉子不为所动,只得叹口气自己吃了。 白衣僧人飞快的把一条鱼吃得只剩下一具完整骨架,竟连一根鱼刺都没碰掉,看他那如庖丁解牛行云流水般的潇洒吃相,想来没有千八百次的锻炼,定然不会达到今日的这般炉火纯青,那和尚吃完鱼后,到山溪去净了手,转过身来又是那般绝世的负手而立。 一时间,不禁让人有些恍惚,眼前这和尚还是刚才那个吃相如饕餮的人吗?雉子在他那件白色僧衣上只看到六个金光闪闪的大字。 不食人间烟火。 雉子无比震惊的瞪大一双秋眸看向那和尚,满脸的不可思议,还有一丝丝的……崇拜,这和尚的所作所为与自己所读佛经上的教义完全背离,简直是离经叛道。 雉子感到自己以前对佛教的认知碎了一地。 白衣僧人看了一眼面前这姑娘,云淡风轻道:“不揣冒昧,敢问女施主到此所谓何事,如有所需,贫僧愿尽些许绵薄之力。” 雉子抬头望了一眼掩映在深山中的庙宇,“前来上香。” “女施主,这世道人心险恶,若信得过贫僧,且随我走吧。”白衣僧人慈眉善目,“哦,对了,贫僧法号一渡,不知女施主如何称呼?” “我叫雉子。”雉子此时有些神情恍惚。 …… “你说什么?那和尚叫……一渡?”虎头有些情不自禁的打断了空桑的故事。 空桑说的正起劲,突然被这个愣头愣脑的小和尚给打断了,神色多少显得有些不悦,但又想到两人刚刚才握手言和,成了朋友,又不好发作。 “是吖,那僧人法号叫一渡,怎么啦?” “哦,没事,你继续。” 虎头心想,天下之大,可谓无奇不有,不必说同名同姓了,就是天南地北也有长得一模一样的两个人呢,看来还是自己的修炼不够,有些沉不住气,这世上哪有那么多无巧不成书的事呢,不过是酒肆茶馆里那些闲的蛋疼说书人编造出来的故事罢了。 不过,那白衣僧人的言谈举止倒与师父的脾性极合,该不会真的那么凑巧吧。 空桑白了虎头一眼,刚想接着往下讲,忽然皱起小鼻子,“唔,什么味儿?吖,你个呆头呆脑的傻和尚,东西烤糊了都不知道翻面,你赔我好吃的。” 虎头这才发觉,原来刚才听故事入了迷,竟忘了翻面,烤的东西有些糊了。 不过幸亏刚才发现得及时,只是糊了一点,虎头用小刀把那些糊的部分削掉,又洒上些佐料,开始细心地翻烤一会,见烤得差不多了,讨好地递给空桑一条鸡腿,算是将功补过。 那丫头接过后,咬上一口,明眸眯成一轮月牙,“恩,好吃。” 虎头取出袋中那坛酒醴,又取出两个酒碗来,斟满,“给,这醴味淡,有些甜,喝点润润喉咙接着讲,反正天色已晚,咱们有大把时光,不急,边吃边喝边聊。” 空桑端起酒碗,小心翼翼地浅啜一口,“真的哎,好喝。” 喝了三五碗酒醴后,空桑的小脸慢慢变得粉嫩娇红,眸子里更是平添了几分光彩,借着三分酒力,她又继续道: 雉子让车马停在山脚下,她与那白衣僧人徒步上山拜佛。 一路上,男女老少的香客南来北往,她与那僧人无疑是人流中最引人注目的一对,白衣僧人气度不凡,雉子风情万千,好一对风流璧人,惹得不少路人在一旁指指点点,议论纷纷,而那白衣僧人非但不避嫌,反而旁若无人般挽起小娘子的玉手,昂首而行。 雉子虽说有些任性,但毕竟是破天荒第一次在大庭广众之下与一僧人携手,脸红如晚霞。 上山途中,雉子除了惊奇就是惊喜,她目睹了那白衣和尚打跑了不知多少身着锦衣绣袍前来调戏搭讪的无良纨绔,踹飞了多少扮作瘸腿乞讨的恶丐,还痛殴了一个抱着个假古董找机会碰瓷儿的江湖老骗子。 上山的路途虽然辛苦,但因有了白衣僧人的作伴,并不乏味。 看到雉子那不解的眼神,和尚微微一笑,“贫僧这是在替佛祖渡人呢,能以理服人的咱就以理服人,实在不行就无畏布施,对他们当头棒喝,再有冥顽不灵者,就只能金刚怒目了,要知道恶人终须恶人磨,佛曰,渡人先渡己,若无霹雳手段,莫行菩萨心肠,到头来只会误人误己。” 雉子听后,深以为然,对这和尚的敬仰之情又多了几分。 一路上二人观山望景,打打闹闹,说说笑笑,不知不觉到了藏在山间的寺院。 不料,到了大殿门口,那白衣僧人反倒停下脚步,他对雉子笑道:“女施主还是自己进去随缘就好,贫僧就在门口等着。” 雉子深深望了他一眼,转身进去了。 大殿里香烟缭绕,不少善男信女在那顶礼膜拜,有负责接待的和尚在一边看管功德箱,接受香客们的布施。 雉子随众人对着佛像拜了几拜,双手合十许了个愿,转身而走。 这时,一旁转来一个肥头大耳的和尚笑眯眯道:“我佛慈悲,世人当感怀此恩,女施主既来鄙寺上香,不妨舍下一点身外之物,可得无边功德啊!” 雉子明白他这是讨要香火钱,这才想起伺候自己的仆妇都留在山下,而自己此时身无分文。 她歉然道:“大师,实在对不住,都怪小女子虑事不周,忘记随身携带香火钱了,一会儿等我下山后,告诉随我一道来的婆婆再给送来可好?” 那胖和尚闻言瞬间变脸,心里嘀咕道,编这鬼话骗你爷爷呢? 他阴阳怪气道:“女施主乃千金之躯,何必多此一举呢,若真诚心向善,不妨把身上的金银首饰捐上个三五件,佛祖是会保佑你的,不然,似你这般空口白牙空许诺,便是对佛祖的大不敬,是会遭报应的。” 雉子一听这话,当场便冷了脸,一言不发,转身就走。 不料,那肥头大耳的胖和尚伸出一条门闩般的胳膊拦住去路,那张肥腻的大脸上明晃晃写着不捐钱休想离开。 雉子被拦在那里进退两难,一时有些欲哭无泪。 这时,大殿里那些进香的香客看到这场面也都纷纷聚了过来,不说那和尚的要钱不要脸,反而一个个七嘴八舌,苦口婆心劝她布施。 “你这女娃子年纪轻轻怎就这般贪财,如此没有感恩心呢。” “佛祖大慈大悲,普度众生,如此大恩大德,我等何以为报,不过是添几个香火钱聊表一下心意而已,而你却推三阻四的,实在是不像话。” “小娘子,一会儿你若随大爷我一道下山,这香火钱老子替你出了,如何?” …… 听到这些污言秽语,雉子真是又气又羞又恼,泫然欲泣。 正在这时,门外一人声若洪钟,振聋发聩,“佛堂宝地,岂容尔等鼠辈撒野,看来我得替佛祖清理一下门户了!” 第三十二章 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 一袭白衣一闪而入,杀气、煞气、霸气同时毕现。 原本闹哄哄嘈杂如市井的大殿,瞬间如同冰窟一般寒气逼人,大殿里除了雉子外的其他人无不感到一股透骨的寒意袭来,偌大的殿中竟无一人敢大声呼吸,一位六十来岁的老妪甚至紧张到当场昏厥。 进殿后的白衣僧人如石佛般不言不语,凛冽的杀意跃然而生。 白衣僧人淡淡的目光扫向众人,却无一人敢与之对视,一个个皆是两股战战,生怕一个不小心惹来滔天大祸,大殿里落针可闻。 一虎进山,百兽噤声。 他悠悠走到雉子身边,白色衣袖轻挥,刚才那个还凶神恶煞拦在雉子身前的胖和尚,此时如一只苍蝇被“啪”的一声拍飞,贴在廊柱上一动不动,嘴角流淌下几丝鲜血。 白衣僧人轻轻握住雉子冰凉柔若无骨的小手,温声道:“没事了,咱们走吧。” 雉子默默点头,如初嫁为人妇的小媳妇般乖巧跟在他身边,二人在众人错愕、畏惧、不甘的目光中似闲庭信步出了阴森大殿,竟无一人敢上前阻拦,简直是目中无人到了极点。 “日后若想烧香可以,拜佛亦可,但我劝你最好少捐,或者不捐香火钱。” “唔?”雉子有些不解地看向身边这个和尚,他的很多说法、做法简直与这个世道格格不入,甚至是背道而驰,“为什么呢?” “世人眼中的佛法太肤浅,也太片面,而这恰好被那些欺世盗名的小人给钻了空子。” 白衣僧人看着那些如过江之鲫的愚夫愚妇们一脸的虔诚,满眼的狂热,有的甚至一步一扣首,一直拜到了大殿,眼神中不禁闪过一丝悲凉。 “我问你,世人因何拜佛?” 雉子一时有些语塞,是哦,世人因何拜佛,世人的欲望千千万,自身达不到,自然有所求,无外乎是为了那些功名利禄,酒色财气罢了,为自己,为家人求个平安,求个今世的心想事成,求个来世的六道轮回有个好去处。 自己呢,我想求什么呢? 白衣僧人如猜透她心思一般,“世人拜佛,拜的不是佛,而是他们自己心中的欲望,世人所捐的香火钱,是与佛祖的一种买卖,这样的佛法值多少钱一斤?” “求佛之人不是都说佛祖有求必应么,其实,这就是句屁话,倘若真的那么灵验,那天下万事皆休,可能么?可见是一派胡言!” “人心不足谓之贪,贪嗔痴三毒,贪尤为害人。” “佛祖真能有求必应,那些打着佛祖旗号骗人的和尚们难道自己不会去求么?干嘛还非得挖空心思,百般威逼利诱让那些本就囊中羞涩的香客们去捐几个可怜的香火钱呢?” 雉子蓦然回首,望向那个香烟缭绕的大殿。 “佛说,我渡不了人,人是未来佛,佛是未来人,人只可自救,自救即可成佛。” “什么意思?” “人不是佛,佛可以不吃不喝,无欲无求,高高在上的不沾染一丝红尘、因果,但世人行吗?人要穿衣吃饭,人有妻儿老小,人有七情六欲,人有生老病死,人只有先把这一世活好,活通透了,才是最好的修行,莫去求什么虚无缥缈的来世。” “唔。”雉子若有所悟。 二人携手下山,看碧空白云自在悠然,看远山苍翠如黛,看山溪清浅可人,看路边无名的花草野性勃发,看红尘过客匆匆忙忙…… …… 说到此时,空桑自己停下来又喝了一碗醴,虽说醴酒清淡,酒劲不大,软糯甘甜,适合量浅的女子饮用,可仅这会工夫,她已喝了不下七八碗,一坛醴酒差不多去了一半,而她此刻有些醉眼朦胧,面红耳赤。 虎头嘴里咬着一块烤得焦黄的蒸糕,又往火堆上添了些柴。 “有时候真的搞不懂哎,娘跟我说起那个白衣僧人的时候,我见娘亲的眼里明明闪着光,但不知为何,每次提及他时,又总是有些咬牙切齿,我觉得那白衣僧人挺好的,你觉得呢?”空桑的小脸伏在并拢的膝盖上,歪脸望向虎头。 “我觉得你娘与那白衣僧人有事。” “哦,有什么事,说来听听。”空桑满脸兴奋,眼神很热切。 …… “这事得去问你娘,他俩啥事我哪知道去,我又不是神仙。” “嘁!”空桑失望地撇了下嘴,“那你刚才还说他俩有事呢,问你啥事你又说不知道,这不胡说八道么,不是说出家人不打诳语么,还是俺娘说得对,和尚没一个好东西。” …… 你娘这是一杆子把一船的人都打下河了啊,和尚招你娘惹你娘了。 “你娘若是和那和尚没事的话,那你是打哪来的?”虎头微笑道。 “我是打致虚庵来的吖。”空桑刚一说完,立即捂嘴,瞪大一双黑亮眸子狠狠望向虎头,她猛然意识到刚才自己失言了,有些追悔莫及。 这个臭和尚…… 不想,好像虎头根本没在意刚才她说的话似的,继续若无其事道:“我是说那白衣僧人极有可能是你爹,没有你爹,你娘又怎么生得你?” “哦。” 空桑低头看向自己的脚尖,这双娘亲手纳的布鞋此时已磨破了两个大洞,一路走来,鞋底如今也磨薄了,脚底透来阵阵寒意。 “好像说的是这么回事,哎,我以前怎么没想到呢?”空桑愁眉苦脸道。 “现在想到也不晚呐,还是继续说说你娘和你爹的事吧,后来呢?” “我娘和我爹?这话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呢,平白无故突然多了个爹……好像还不错,哈哈……” …… 离山下的车马越来越近了,雉子好几次都偷眼看向那个白衣胜雪的僧人,见他依然无动于衷,终于,在走到巫石岗时,她偷偷拽住了他的衣角。 雉子仰脸问道:“你喜欢我么?” 白衣僧人认真看向身边这个摇曳生姿的小娘,一头细软的青丝垂下了几缕,沾在一张吹弹可破有些汗水的脸上,脖颈下一片雪白肌肤,胸前虽不丰腴,倒是隐隐有些规模了,最诱人处是那两瓣一走一颤的翘臀,步步生莲,禅意无限。 一渡有些口渴似的艰难咽下一口津液,轻轻点头,“喜欢!” “你娶我。”说完这话,雉子满脸飞霞。 白衣僧人微微一笑,看她一双秋水明眸中涟漪荡漾,一张俏脸红得似能滴出水来,手指轻轻刮了一下她的翘鼻。 “别闹,雉子姑娘,你是个好姑娘,咱俩不般配,我一出家人房无一间,地无一垄的,不能误了佳人,雉子小姐还是找个门当户对的人家过安生日子吧。” “那你干嘛惹我?” 雉子嘟嘴又道:“我不管,你若脱下袈裟还俗,爹就我这一个闺女,家里房有百栋,地有千顷,资财更是够后世几辈儿孙花的,你若不还俗,那我也随你出家,天当铺盖地当床,陪你海角天涯去闯,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 正在这时,长天云间忽然传来一声清亮的鹤唳声。 白衣僧人如被施了法术般微微一怔,闻声仰头望天,不知看到了什么异象,神魂如出窍般站在那里一动不动,雉子见他这般情形,也不知发生了何事,只得静静陪在他身边。 大概过了一个时辰,白衣僧人才恢复如常,雉子那颗悬着的心才算安稳下来。 “多谢雉子小姐的厚爱。”一渡深沉道:“刚才上天降下神谕,我必须要远行,因事关机密,请恕在下不便多言,贫僧与小姐的这场缘分,恐怕只能至此了。” “为什么?” “都是我不好,不该招惹这尘缘,既误了你的终身,也坏了我的道心,咱俩若是有缘,你我日后再重逢,若是……” 话音未了,白衣僧人已渐行渐远。 雉子眼睁睁看着他远去,泪眼朦胧间只见那无一尘染的白色袈裟,转瞬变成了衣衫褴褛的百衲僧衣,他的容颜也在刹那间苍老了几十岁。 一念九十刹那,一刹那又有九百生灭。 …… “什么?”虎头惊诧道:“你是说一渡走了?” “恩。”空桑无比落寞的点点头,显然,她对二人如此的结局也很失望,谁知道那个看上去无比洒脱豁达的家伙,最后竟然这般无声无息的走了,难怪娘会骂和尚没一个好东西,这般来看,还真不是冤枉他们呢。 “那你是哪来的?” “你是不是傻?”空桑白了虎头一眼,有些鄙夷他竟问出如此弱智的问题,“我当然是娘亲生的吖,难道还会是野地里捡回来的?” “哦。” 此时天已经黑透了,冷风卷起浮雪万千,如夏日里无数扑火的飞蛾,蜂拥而至,虽然守着一堆篝火,但依然抵挡不住这刺骨的寒气。 “跟我回家吧,这里不是人待的地方。”虎头扔掉手里的烧火棍。 空桑环顾了四周那些高高低低的坟茔,觉得身上更冷了,但凡有个去处,谁愿意待在坟地里呢,现在听到虎头的这个提议后,她觉得两人聊了那么多,就数这句话最中听了,她无比欢欣地露出两颗小虎牙,一对小酒窝。 或许是因为空桑饿怕了,无论虎头怎么劝,她依然无比执拗地背起那个装满供品的口袋下山。 看她背着那沉重口袋深一脚浅一脚踉踉跄跄的样子,虎头接过来替她背在身上,或许两人还不是太熟的缘故,她警惕地跟在他身后,生怕虎头在半道上把东西给扔了。 回家的路总感觉很快,不知不觉,在二人东拉西扯中走进了五柳巷。 虎头把住大门上的门环,右手往左一扭,“啪嗒”一声,门关被打开,接着轻推门扇,院子里传来了几声低沉的犬吠。 虎头摸了摸跑来大黄狗的头,“叫什么叫,连我你都不认识了。” 其实这也怪不得大黄狗不认识,它的确有些老了,别忘了,虎头今年都是十一岁的少年了,它如今也算是老狗了。 这时,屋门也开了,一家人都迎了出来。 “是虎头么?”阿茨边走边大声问道。 “娘,是我,我回来了。” 阿茨疾步走上前,刚要数落虎头,突然看到他身后还跟着一个人,不知是什么情况,就忍住没多说什么。 进屋后,虎头就把空桑的事大概说了一下。 阿茨一听是眼前这小姑娘救了儿子一命,立刻拉到身边嘘寒问暖,也不管囡囡在一旁有些吃醋的不冷不热。 不一会,空桑就被阿茨拉到后院沐浴更衣,安排住处去了。 这时,张元祝看了虎头一眼,又看了看在一旁闷闷不乐的囡囡,“虎头,跟爹到书房,有些话要和你说。” 虎头冲囡囡露出一口白牙,不过,囡囡扭头没搭理他,他有些无趣地摸了摸小光头,跟着去了静心斋。 进到书房,张元祝一扬下颌,“坐。” 虎头这才注意到,不知何时张元祝在这屋里添了一把椅子,估计是上次父子俩聊天,虎头有些话对他有所触动,让张元祝突然意识到儿子如今的学识、阅历、眼界竟有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的惊喜感,不再是那个成日里只知玩闹嬉戏,淘气调皮的黄口小儿,眨眼间已成长为颇有见地的少年了。 过完年后突然失踪三天,把一家人弄得坐立不安,人心惶惶。 如今见他安然无恙归来,自然是满心欢喜,但不知为何囡囡那丫头有些出人意料的不是那么欢天喜地,算了,姑娘大了,小心思也多,即便有什么事也有她娘去开导,自己这当爹的还是跟儿子能尿一个壶里去,操那闲心干嘛? 第三十三章 道是无情却有情 西窗共剪烛,父子二人促膝而谈,没人知道他俩到底说了些什么。 静心斋昏黄的灯光一直亮着,夜晚很安静,只能依稀听见风吹竹枝的沙沙声,窗纸映出一大一小两个身影,直到子时分才熄灯各自回屋睡觉。 清晨开门,一股寒气袭来,阿茨不由打了个冷战。 无论什么时候,阿茨一直是这家里起得最早的那个人,这也是从小就养成的习惯,嫁给张元祝后,虽说不必再像从前在娘家那么操劳,但一直本色未改。 她拿起扫帚,像往日那样去打扫院子。 低头看时,却发现院子早已被扫得干干净净,正当她发愣时,忽然听到一阵脚步声,抬头一看,只见虎头提着两桶水从门外走来。 儿子长大了,懂事了,知道帮娘操持家务了,阿茨不由自心底颇感欣慰。 “娘,你咋不多睡会,起这么早干嘛?”虎头不满道。 “臭小子,看来没白疼你,现在长大了,知道心疼娘了,有你这句话娘就知足了,我不早起,你们爷们起来喝西北风呐,不得起来给你们做饭么。”阿茨理了理散落下来的一缕乱发。 虎头嘿嘿一笑,把水倒进缸里。 他从腰间挂着的布袋中拿出一个用布包着的东西,递到阿茨手里,“娘,这是我临下山时师父给我的银子,说是过年时给家里置办些年货用的,可谁想到上次会发生那种事,就一直没用,今日我打算回寺里去,这个你留着家里用吧。” 阿茨刚想说些什么,但看到虎头的眼神后,把话又咽了回去。 她背转身去偷拭了一下眼角,拍了拍虎头仍显稚嫩的肩膀,“这才刚过完年没几天,就不能在家里多住几天么?” 阿茨满眼的不舍。 “娘,其实我也想在家里多陪陪你们,可一想到那天那么多无辜的冤魂,我……” 阿茨深叹口气,“娘知道你打小就是个善良的孩子,看不得那些恶人欺压良善,但不管怎么说,你毕竟才十一,还小呢。” 虎头摸了摸小光头,嘿嘿一笑,“长着长着就大了。” …… 吃过早饭,当虎头背起背篓往山上走的时候,已日上三竿了。 年前,虎头在下山途中,遭遇到卧虎司三名高手的伏击,若不是鬼谷先生全力施为,自己恐怕早已葬身坟冢了,谁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紧接着,就在自己回家的当日,古槐街上遇到五位缁衣人追捕逃犯,那帮子酷吏简直杀人不眨眼,马踏斩杀无辜乡民,造成二十余人惨死,致伤的更有七八十人之多,最终酿成一场极其惨烈的人间悲剧。 如今这世道,人命真如草芥般轻贱了么? 虎头轻轻摇了摇头,把有些滑落的背篓往上提了提,看了眼满目冰天雪地的旷野,不禁在心里暗暗嘀咕道,都已然立春了,怎么这雪还没化呢。 他深吸一口气,缓缓送入道枢。 气机在体内纵横流淌,如山溪般流淌全身经脉,每一次无极内功的运转,就像有两位技艺炉火纯青的老铁匠,不断用重锤与小锤交替锤锻生铁般,将他经脉里的杂质淬炼出来,这使得他的气息愈发深厚绵长,然后,再缓缓将那道浊气分九次徐徐呼出。 这是虎头经过长期摸索,而自创出“九浅一深”的吐纳功法。 同样是武道修炼,有的人或许终极一生也未必会摸到登堂入室的那道门槛,而有的人却可以独辟蹊径,在他人视为天堑的千峰万壑间闲庭信步,这固然与其天赋异禀有莫大的干系,但更重要的却是在于个人的悟性高低,据很多过来人说,秘诀其实无他,简单如一张窗纸。 一纸之隔,犹似阴阳两界。 古往今来不知多少英雄豪杰,往往堪不破,徒留许多唏嘘感叹,至于最终能不能捅破那一层薄纸,达到阴阳相交,龙虎相济的境界,仍得靠自己。 现在,虎头总算是悟出了属于自己的道,无时无刻不在修炼。 不大会工夫,他便爬上了青石岗,环顾四下无人,气机猛然涌动,身形似一只振翅大鹏般飘然而起,伏高就低,矫若游龙,一路掠向深山古寺。 今早离家时,看到阿茨为虎头收拾背篓,囡囡和空桑这才知道虎头要回山上去,一个拉着死活不撒手,一个拽着非要跟他上山看风景,阿茨与虎头二人好说歹说,总算安抚下了这两位娇嗔任性的姑奶奶,方才得以成行。 虎头一念及此,不免有些挠头,自言自语道:“劝人可比登山累多了!” 行到升仙桥,虎头不由耳根一动。 随着无极内功的修炼提升,他的“五识”也日益增强,“五识”指眼﹑耳﹑鼻﹑舌﹑身五根同色﹑声﹑香﹑味﹑触五境相合时所发生的五种感觉。 据《石地论》所载,“五识”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 五识中,眼识以眼根为所依,缘色境;耳识以耳根为所依,缘声境;鼻识以鼻根为所依,缘香境;舌识以舌根为所依,缘味境;身识以身根为所依,缘触境。 他听到一丝幽幽的喘息声,似从地底传来。 虎头身形只是稍一凝滞,心思电转,又装作无事般从那道冰冷湿滑的铁索上径直走过,不过,速度慢了不少。 年前才发生几件事,犹在昨日,不想回山途中竟又有生人气息,如何不让他心生警惕。 来到那个早已有名无实空无一物的山门前,虎头不禁有些黯然,千年古刹寥落至此,不得不说是一件憾事,而当他看到庭院左首那株古木又抽出几枝新条时,心情才复归于安宁。 枝干扶疏,古木生机盎然。 一渡老禅师好像有未卜先知之能,知道他今日会回山似的,早早做好了一桌饭食等着他,见他进屋后并未如何吃惊,而只是淡淡招呼他净手吃饭。 不知为何,桌上全是素菜,没有丁点的荤腥。 木耳、冬菇、竹笋、黄花菜四样炒的“清炒四君子”,以山楂、板栗、核桃、桂圆、白果等各类干果煲的“八宝莲心汤”,豆腐干配白菜帮炒的“一清二白”,还有一盘“油炸花生米”,最后还有一道颇费火候工夫的“十八罗汉珍”,又名“空门佛跳墙”。 虎头从背篓中取出一坛“倒耳烧”,一人倒上一碗。 一渡禅师看了他一眼,不禁感慨道:“真快啊,又是一年,一年三百六十余日,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为师虽说是个出家人,却也明白山下的百姓们苦巴巴熬个一年到头,哪家不是盼望着阖家平安团圆,来年风调雨顺的有个好收成,你不在家多陪陪爹娘,这么早着急回来干嘛?” 虎头一听这话,默默端起酒碗,“师父,喝了这碗再说。” 一渡禅师见他心事重重的样子,什么也没说,微微颔首,师徒二人一饮而尽。 一碗烈酒入腹,虎头眼见脸红了,轻轻呼出一口酒气,“师父,你说,咱们修习佛法到底是为了什么?” 一渡禅师微微一怔,“敬天问道,修己渡人。” “其实,关于这一点,儒道墨释法等诸子百家虽然说法各异,却大都殊途同归,这世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故而又称之为四大,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但人不但有气、有生命、还有智慧,而且又懂得道义,所以这天下最宝贵的是人。” 虎头夹了一筷子豆干白菜,细细咀嚼,滋味清淡而隽长。 一渡禅师接着道:“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人世间的疾苦太多了,所谓众生皆苦,你若自身修为不足,不明天道,而盲目滥发善心,不但渡不了人,反而还会害了已身。” “所以道家圣人有言,小善如大恶,大善似无情。” “大善,小善不都是善吗,况且不是有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被很多人所信奉推崇,那道家圣人为何又说小善如大恶,大善似无情,岂不前后矛盾?”虎头疑惑道。 一渡禅师微微一笑,“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话说从前,在黄沙县的陈家庄有户陈姓人家,家主名叫陈休,家里虽说不上有多富足,倒也衣食无忧,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夫妇二人已到中年,仍膝下无子,这件事像块石头般一直压在两口子的心头,每日里郁郁寡欢。 有一年地冻天寒,我化斋正好去到他家。 陈休他们家倒也乐善好施,见天色已晚,就把我让到了家里,做了斋饭给我吃,闲聊时我见那家男主人眉宇紧锁,一脸的苦闷之相,便问他有何为难事,不妨明言,或许能帮分解他一二,于我而言也是一桩善缘。 起先,陈休吞吞吐吐,不好意思说。 我看了他一眼,问道:“施主是否为子嗣之事而忧心呢?” 他惊奇道:“大师真乃神人也!看你风尘仆仆的样子,便知是远道而来,咱们又是素昧平生,第一次相识,你是如何知晓我的心腹事呢?” 我微微一笑,也不卖什么关子。 “贫僧见施主家高宅大屋,又衣食无忧,本当心满意足,面现愉悦之色才是,但如今见你却是愁眉不展,所以贫僧心中不解,于是便留心施主家中有何异常,现在天色已晚,按理说家人都已归家,可半天也没听到孩子的打闹嬉戏声,想来贵宅定然子嗣稀少,故而猜测东翁为子孙而忧心愁闷。” “大师真是活佛啊,您佛法无边,能否帮我了却这一心病?” 我见陈休一脸虔诚,又是位忠厚老实之人,不忍心让他家绝了后,于是,为他夫妇二人诊脉,然后又给开出一剂方子,告诉他快则三个月,迟则半年,他家妇人定然会身怀六甲,为他陈家绵延子嗣。 陈休阖家上下千恩万谢,辞别时又要赠我金银。 不过,所赠之物全都被我一一谢绝了,他过意不去,执意要我带走,无奈,只得拿了些咸菜干粮,重新上路了。 谁知,这一别竟是十三年之久。 十三年后因故路过黄沙县陈家庄,忽然想起那桩陈年往事来,于是特意找到了陈休家,上门去讨了碗水喝。 岂料,与那孩子刚一照面后,我就被他惊呆了。 小孩子好玩淘气乃人之天性,本无可厚非,不过,或许是因为陈休是中年得子的缘故,那孩子自一落地,便被他们两口子宠上了天,不说寻常的祖规家训,便是连一句重话都没有,任由着那孩子的性子胡作非为,简直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了。 稍有一点不如意,便毁天谤地打爹骂娘,与街坊四邻更是打得不可开交。 我实在有些看不下去,劝道:“虽说这天下的爹娘没有不疼爱子女的,不过,凡事都应有个度,俗语说慈母多败儿,若是平日里没有家教,任他恣意妄为,就把他的性子给惯坏了,他若再到外面去结交些狐朋狗友,不走正道,任你有万贯家财,到头来一样给你败光了!” 谁知,陈休听后不以为然。 “大师言之有理,只是我老陈家就他这一根独苗,这家产早晚也都是他的,况且他现在尚且年幼,还不通人情世故,有些事难免出格,小孩子嘛,一时的顽劣也在所难免,情有可原,等他长大经历些事后,自然就通情达理了,无需大师费心多言。” 我一看老陈这般情形,知道多言无疑,也就不欢而散了。 一渡禅师端起酒碗,一脸的悲悯之色,眼神有些失落,轻叹一声,猛地一饮而尽,抬起衣袖擦了擦嘴角。 “后来呢?”虎头好奇道。 后来又过了五年,邶风郡那位极富盛名的大财主杜丘明到寺里来求子,闲谈时他与我说起一件事来,与他所在青石县仅一江之隔的邻县,前两年刚发生了一起惨绝人寰的灭门大案,一家十余口尽数被人杀了,凶手据说是位年逾七旬的老翁,一时轰动朝野。 我问他究竟所为何事,竟然下此毒手。 杜丘明叹气道:“其实细说起来,怨不得别人心狠手辣,实在是福祸无门,惟自招之。” 那年七月天干物燥,暑热难耐,虽已近申时,酒肆里仍有一桌客人喝得兴起,脱了汗衫,赤の裸着上身,在猜拳行令,三位大呼小叫的年轻人,此时已喝得五迷三道。 正在这时,自街上进来一老一少。 老者须发尽是霜雪,苍苍老矣,一件破烂长衫满是灰尘污渍,早已看不出本色,一副穷困潦倒之相,而跟在他身后的则是位布衣荆钗不掩姿容秀丽的妙龄小娘子,挎着一个包袱,一看就是远道而来的。 估计是疲于赶路,错过了饭点,进来打尖歇脚的。 那位“经多见广”的店小二看到衣着寒酸的爷孙俩不由皱了皱眉,本来伺候三个喝了半天酒的三个地痞心里窝了一肚子的火气没地撒,现在又进来这么两位估计掏遍浑身上下也凑不出几个铜钱的穷鬼,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不过,看在老者身后那位身段婀娜的小娘子面上,仍不得不压着火气上前招呼。 “敢问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不过有句丑话咱得先说头里,掌柜的早交代过,本店本小利薄,概不赊欠,别到时候弄得大伙难看不是。” 第三十四章 月黑风高杀人夜 黄沙县城是邶风郡治下最北边的一座小城,人口不过五千,方圆不足十余里。 虽是弹丸之地,不过,从军事的角度来看,却是一枚占据重要战略位置的棋子,北接三百里的戈壁大漠,南临滩险浪急的荻江,向西五十余里即为军事重镇的武威郡,东面则是逶迤千里的苍莽大山——门楼山。 那里风冷沙硬,地广人稀,由此也形成了当地极为彪悍的民风,走在路上,往往因为一个不善的眼神,引发三言两语的争执,便会拔刀相向。 只要不闹出人命官司,官府经常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懒得管。 一是黄沙县为穷乡僻壤的苦寒之地,即便是在匪过如梳,兵过如蓖,官过如剃的世风下,一年到头也刮不出几两油水,当官的日子都不得不精打细算,又哪有闲钱去多养那帮子捕头差役,要知道,他们的饷银可都是从县太爷自己兜里掏的。 对于只进不出如貔貅的官老爷而言,想从他们兜里掏银子,比杀了他的爹娘都难受。 再者像这种打架斗殴的小事可谓是层出不穷,累死他们丫的也管不过来,但话又说回来了,便是能管过来他们也不会去管,你想啊,没有耗子了谁还去养猫呢? 说句不中听的话,真出了人命官司,他们才高兴呢。 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小打小闹的没什么意思,出力不讨好,只有闹出人命大案来,才好讨价还价不是。 吃了原告吃被告,从上到下都跟着沾光,只有那些傻子才会跟银子较劲。 当然,这些弯弯绕都是些不能摆到桌面上去说的私密之言,是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生财之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就得了,大伙一起闷声发大财不香么? 无利不起早这句话,放之四海而皆准。 看着店小二那副看人下菜碟的嘴脸,听到再明显不过瞧不起人的言辞,那位老者倒也沉得住气,并不怎么动怒,只微微颔首。 想来一路上见惯了这等势利小人,早已见怪不怪了。 “麻烦小二哥给我俩上两碗汤面,若是有干粮面饼,再给来二十个,一会儿还得赶路带在路上吃,我等吃完就走,不会给店家添麻烦的,还望行个方便。”银须老者话说得极客气,这让店小二听了很是受用。 那伙计看了老者一眼,心说,这老家伙不麻缠,倒也懂事,是个伶俐角色。 伙计把爷孙俩让到临街靠窗的一张桌上坐下,一共结了五十四文,临走的时候,他又有些意犹未尽的深深看了那水灵娇嫩如五月樱桃的小娘子一眼。 只是他没发现,银须老者的眼中闪过一丝怒意。 那小娘子生的芙蓉面,冰雪肌,美貌小巧,颇有几分我见犹怜的可人颜色,一看便知是江南水乡才养得出的美人胚子,与当地那些皮糙肉厚,粗手大脚不输大老爷们儿,屁股足有磨盘大的黄脸皮婆娘截然不同,这样的小娘才叫女人呐! 这小娘子要是能搂进自己被窝,便是给个知县都不换。 这时,在酒肆内喝酒的其他三位年轻人,也看到了异乡来的爷孙俩。 坐在邻桌上首的是位十五六岁的少年郎,生的十分浮浪,一双积年招花惹草的醉眼,直勾勾盯着眼前那位小娘,忽然,他摇摇晃晃地起身,却站在那里愣了半天,方才想起有些尿急,要到茅房去解手,于是辨了辨方向,朝着酒肆后院走去。 “宝盖,你这就怂了,再喝上三碗去也不迟。” “谢十八,你小子先别狂,等老子撒泡尿回来,咱接茬再喝,看老子是如何把你们一个个灌桌子底去的。” 银须老者抬头看了他们一眼,见这群少年都沾了七八分的酒意,尤其是那个叫宝盖的,走路都是踉踉跄跄东倒西歪的,不由暗自摇头。 想着出门在外,生一事,不如少一事,并未放在心上,只是去捶了捶有些劳累的腿,而那小娘则坐在桌旁扭脸望向窗外,默然不语,看也不看那些浮浪少年。 过了足有一炷香的工夫,店小二才把汤面与干粮面饼一道端了过来。 邻桌两少年显然有些不胜酒力,有些喝不下了,闲来无事便用眼偷瞄那一老一少吃饭,银须老者装聋作哑视而不见,自顾低头唏哩呼噜吃着汤面,又吃了两张饼,那小娘掰了半张面饼,就着汤面文文静静地吃了起来。 吃完后稍作歇息,祖孙俩起身又上路了。 望着爷孙俩出门的背影,两少年顿觉有些意兴阑珊,于是,一人又喝了一碗闷酒,二人对座无言,又过了半晌光景,这才想起宝盖去茅房老半天了也没回来,那小子该不会喝大了,掉茅坑里吧,二人起身一道朝酒肆后院走去。 原来,宝盖到后院去上茅房,撒了一泡尿,酒醒了大半。 回想起刚才在酒肆内见到那娇嫩柔媚的江南小娘,不禁一时有些心猿意马,想起她那勾魂动魄的鸦翎鬓,新月眉,樱桃口,花朵儿身,葱枝手,杨柳腰…… 宝盖一时情难自禁…… 片刻后,酒意仅剩下三四分了,眼珠一转,不由计上心头。 他仍是装作喝大了那般一步三摇地来到了酒肆后厨,在铜盆里净了手,见店小二正在给爷孙俩下汤面,就凑到跟前搭话。 “小二哥,刚才酒喝得有些大了,过来找你讨一碗醒酒汤。” 说着,递过了两钱银子,那店小二见宝盖从腰间掏出了碎银,一时竟有些不敢相信似的瞅了他半晌。 “宝少爷,咱们都是老相识了,你看,这……让我说什么好呢?” 边说边推辞,宝盖一把按住他手,“小二哥,再和我见外就是看不起我了,再说了,咱们以后还得常来常往不是?” 店小二这才笑盈盈地收下,过去给他烧醒酒汤。 宝盖在一旁假装帮着看锅,趁揭开锅盖的空当,把一包粉末倒入汤面中,用竹铲搅了搅,又若无其事地盖上了锅盖。 “小二哥,不用做了,我头晕得厉害,先回家歇息了,酒钱下次再给你结。” …… 宝盖从后院小门溜出了酒肆,在街上转了个弯,又折返回去,找到一处僻静之所牢牢盯着酒肆门口,直到看见爷孙俩出了酒肆,这才远远跟在他们身后。 七拐八绕出了黄沙县城,爷孙二人来到一片河滩边,感到有些头眼昏沉,想是连日来奔波劳累所致,不作多想,见前头有些阴凉,便停下在此歇脚。 不大会儿工夫,老者便鼾声大作,呼呼大睡了起来。 虽然眼皮发沉,但那小娘子觉得在这荒郊野外睡觉甚是不雅,便竭力克制不让自己睡去,无奈,抗拒一番后仍是枉然,不知不觉,她也沉沉睡去。 …… 等她再次醒来时,却发现周围一片狼藉,发髻早已凌乱不堪,浑身上下更是被剥了个精光,襦袄、亵衣、肚兜、罗袜、襦裙,杂乱的散落一地,此时,便是傻子也知道在自己昏睡期间发生了何事。 天色向晚,西山一抹斜阳,残红如血。 那小娘子赤条条起身看了一眼不远处仍在沉睡未醒的老者,银牙一咬,一头扎进浊浪滔天的大河里,只三五个浮沉,便再也不见了她的踪影。 …… 又过了约莫半柱香的工夫,那老者才缓缓睁开惺忪睡眼,头脑仍有些昏昏发沉,一扭头,悚然发现不见了孙女的身影,赶忙起身寻找,搜寻了顿饭工夫,才在一块巨石遮掩的坳洼处发现散落一地的衣物,此情此景,令银须老者目眦欲裂,眼底赤红。 过了半晌,老者浑身无力地坐到地上,回想这不堪回首的一切。 又过了良久,银须老者终于理清了思路,不必多说,一切的症结皆在酒肆吃的那餐饭上,有人在汤面上做了手脚,用蒙汗药放倒了爷孙俩,然后…… 一双赤红的老眼滚出两行老泪,“砰”的一声,一块鹅卵石化为齑粉,散于风中。 想通此结,老者默默收拾起散落在地上的衣物,用一双老树皮般的老手在沙滩上挖了一个坑,把衣物埋了进去,做成一个衣冠冢。 老者背起包裹,转身向黄沙县城走去。 西边天际的那片霞光渐渐淡去,不知何时堆积了一片重重叠叠的黑云,一阵秋风起,吹得路边大树枝叶哗啦啦作响。 不大会工夫,白须老者便来到了下午吃饭酒肆的门口。 此时见酒肆已关门上板,打烊了,也不声张,绕了一圈,转到了后门,从腰间拿出一把尖刀,在门缝处一阵拨弄,只听“咔哒”一声轻响,门闩被拨开,轻推门扇一闪而入。 此时银须老者的身形矫健如老猿,哪里还有半点白天时的老态龙钟。 夜间没什么生意,所以日落时分就早早关门歇业,酒肆掌柜的也早已回家歇息去了,只留下小二一人看店,银须老者循着灯光,在一间厢屋里寻到了他。 那店小二脱下汗衫,赤裸着上身正躺在床上回味白天见到的勾魂小娘。 只听“支牛”一声,一股秋风扑入房内,满腔的热血顿时凝固了,吓得三魂尽失,七魄也只剩下了一魄,定睛一看,这才认出是白日在店里吃饭的老者,只是不知他为何满脸冰霜,双目更是迸射出令人胆寒的杀气。 “大爷,你这是干嘛?有啥话好好说,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 银须老者冷眼看着他,半天没吭声,见小二只在自己进门时有些惊惧,但此时更多的只是疑惑,难道其中另有隐情? “说实话,我饶你不死,否则……” “砰”的一声闷响,银须老者一跺脚,房内坚硬如铁的土地上赫然出现一个深坑,桌椅门窗也跟着瑟瑟发抖。 “扑通”一声,店小二跪在地上。 “爷爷,您老人家别吓我,小人还未成家呢,不过,上有六十多岁的老母需要赡养,有什么话您尽管问就是了,小的一定有一说一,不带半句谎言,否则……老天爷在上,天打五雷轰!” 话音未落,半空中“咔嚓”一声,一道焦雷轰然炸响。 店小二只觉得头皮一阵发麻,裤裆里一股热流涌出,吓得差点儿瘫软在地上,银须老者闻到一股腥臊臭味袭来,原来那小子失禁了。 看来这赌咒发誓不可轻为,一个不好,是要遭报应的! 老者皱起眉头,问道:“白天你在面汤里做了什么手脚,若有半句虚言,老夫就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爷爷,天地良心,小人是求财的,又不是害命的,再说了,我不过是个跑堂的伙计,爷爷您老人家明鉴,我做什么手脚啊?” 银须老者沉思一会,觉得他言之有理。 “那你说,今日做面汤时,后厨除你之外,还有何人在场?” 店小二默然低头,忽然眼神一亮,“爷爷,小的想起来了,我在后厨做面汤的时候,宝少爷来过,他说喝多了,让我给他做碗醒酒汤,还给了小人二钱银子。” 说着,从腰间掏出那块碎银,递给了银须老者。 “不过,当我去做醒酒汤的时候,他半道又说头晕,不用我做醒酒汤了,要回家歇息,正当小人纳闷的时候,他从后门溜了,爷爷,小人说得都是实情,对了,他酒钱还没结呢,不信咱可以当面对质。” “哪个宝少爷?” “就是下午在店里喝酒的那个,他叫宝盖,后来跑后院茅房解手的那个。” “哦……” 银须老者细细思忖一番,如今想来,那个宝盖果然疑点重重,十有八九跑不了。 “他家在哪里,如何能寻到那个宝盖?” “他是陈家庄的,离黄沙县城西北不足五里,他家在庄东头,门口有棵两人合抱的大榆树,很好找,以前每到年关时掌柜的派我去收账,我到过他家。” …… 银须老者寻来一捆绳子,把店小二捆在屋内。 “我这就去寻那宝盖,如你所言属实,真是他做的手脚,你便平安无事,若是你胡说八道,老夫一样不会放过你。” 那店小二嘴里被塞进一只布袜子,眼睁睁看着银须老者扬长而去。 今晚是七月底,屋外漆黑一片,此时又起了大风,正是月黑风高杀人的好时候,一道闪电划破漆黑夜幕,一声滚雷随后而至,看来是要下雨了。 黄沙县是真荒凉啊,路上不要说人,就是一条狗都没遇到。 阴虚老者脚下生风,捻指间便到了陈家庄,果然如店小二所言那般,在庄东头见到了那棵两人合抱的大榆树,但见树冠枝叶扶疏,遮天蔽日。 银须老者微微颔首,并不急于进屋,而是绕着那家宅院转了一圈。 见四下无人,银须老者这才脚尖轻点,身形似大鹏展翅,轻轻掠过高大墙头,如秋日落叶般悄无声息。 这所宅院共有三进,看得出家境殷实。 院里没有人,只有各屋的灯还亮着,看来还没歇息,银须老者脚步轻如狸猫,一间挨一间去寻那白日在酒肆见到的年轻人。 前院两侧的厢屋是家里的仆妇婆子、门房家丁居住。 当寻到中院时,忽然听到东厢房传来一阵调笑声,银须老者四顾一番,悄然走进那间屋子,左手食指放进嘴里沾了些唾液,捅破那层封窗纸,借着屋内灯光一看,不由分外眼红,屋内有一少年,正是白日在酒肆内见到的宝盖。 第三十五章 当年那点事儿 虽然屋外是乌云压顶,秋风萧瑟,一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危机四伏时刻,不过,屋内却是一派春光旖旎令人喷火的销魂景致。 看屋内的陈设应为书房样式,有一案一椅一榻,还有一男一女。 那男子正是令银须老者分外眼红的宝盖,此时他正岔开双腿,大马金刀一脸沉迷地坐于太师椅上,他一手持卷,一手按住身下小娘子的螓首,那小娘子看不清模样,不过由于姿势的缘故,愈发显现出她的身姿丰腴有致,婀娜多姿,她还偏偏做出一副欲拒还迎的诱人模样,于是,引得宝盖更是火大。 银须老者不想闹出太大动静来,见此情景不由眉头微皱,低头沉思。 正在这时,忽然自庭院深处传来一阵细碎脚步声,有人挑着一盏灯笼正朝这边走来,银须老者一个闪身,躲到了廊柱后面。 “宝儿,咋还闩了门,快给娘开门。” “啥事?”宝盖粗声粗气道。 兴许是他正在兴头上,被突如其来的敲门声弄得心灰意冷,岂不令人恼火? “这几日你天天熬夜读书,娘担心你的身子会受不了,刚炖好了一锅枸杞山药羊肉煲端来给你补补,干嘛磨磨蹭蹭的,快开门,一会儿凉了就不好喝了。” 即便儿子如此无礼无状,那妇人依然温声细语道,显然是宠溺到了极点。 估计是枸杞山药羊肉煲起了作用,宝盖这才没再呵斥辱骂,又过了一盏茶的工夫,房门才被轻轻打开。 “太太。” “月绣,你怎么在屋里?刚才你俩在房里这老半天没开门,到底在干嘛呢?你这个不要脸的小贱货,是不是在勾引我儿子……” “唠唠叨叨的啰嗦什么,是我叫她来陪我温书,怎么啦?”宝盖理直气壮。 “娘这不是担心你的身子嘛,前些日子还托了西街上的马大娘给你说了门亲事,这不,今过午你马大娘就来家给了回信,说那女子是牛王庙的,叫牛招娣,长得腚大胸脯子高,一看就是个好生养男娃的婆娘,你这一天到晚的也不着个家,成天就和你那帮子狐朋狗友在外闲逛,也该收收心了,早点儿成亲,我和你爹都等着抱孙子呢。” “好了好了,每次一见面都跟念经似的,翻来覆去就那几句车轱辘话,烦不烦呐!” 突然,如墨染的夜空里劈下一道闪电,整个院子被照得一片惨白,“咔嚓”一声又一道响雷轰然炸响,接着“噼里啪啦”豆大的雨点纷纷落下,溅起地上的尘土无数,一股土腥味弥漫于空气中。 眼看天要下雨,宝盖他娘也顾不得再絮叨了,打着灯笼急忙往后院走去。 银须老者看到此时那房门虚掩,一个箭步跃至门前,身形一闪便进到屋内,没等那女子发出一声惊呼,一记手刀干脆利落击下,那女子顿时身软如绵瘫倒在地上,转瞬间,一双蒲扇似的大手一把扼于宝盖的颈下。 “小子,你想死还是想活?” 宝盖自小便受父母的宠溺,时至今日还从来没人动过他一根手指头,因此也养成了他嚣张跋扈的小霸王脾气,今夜突然被人扼住脖颈,犹如毒蛇被人掐住七寸一般,这令他怒不可遏,一张白色面皮因气愤而涨得通红,犹如一挂失了血的猪肝。 “我草の你祖宗十八辈的先人,敢动你小爷试试,信不信……” “啪”的一记耳光如鞭子般响亮地抽到他的脸上,一半白脸瞬间肿胀如猪头,一股鲜血夺口而出,与之一道飞出的还有被打掉的三五颗牙齿,他觉得脸上像开了个油盐杂货铺,酸的、苦的、辣的、咸的、甜的,可谓五味俱全,但那滋味却是一言难尽。 “我再问你,今日在县城酒肆里,你是否在汤面里下了蒙汗药?” “我日……你个先人……板板……” “啪”又一记耳光响亮抽出,此时宝盖的头大如斗。 这时,院子里传来一阵嘈杂的脚步声,原来是有人听到了这边的吵闹声,不知发生了何事,顾不得打雷下雨,跑来察看是何缘故。 房门“胡龙”一声被打开,那人一见这场面,立刻大呼小叫地嚷了起来。 宝盖虽然被打得鼻青脸肿,但当他看见自己家里的人都往这赶的时候,刚被打压下的胆气立刻又粗壮了起来,嘴里也含糊不清地咒骂着。 银须老者见此情形,索性放开了手脚,用力抽了他几个耳光,一张脸圆如皮球,五官都分辨不出什么位置了。 “行,小子,古人云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既然你这般执迷不悟,一味嘴硬到底,那老夫就成全你。” 这时,宝盖的爹娘也一路跌跌撞撞地奔了过来,一看儿子被一素不相识的老者,给打成这般凄惨模样,心痛如刀割,立刻像疯了一般大喊大嚷了起来。 “都给我上,谁能把这个老杂毛给我杀了,老子赏银一百两,不,三百两!”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众人一看这老头一副孱弱身板,又是七老八十的老态模样,再加上有白银加持,于是,他们拿着手里的木棍、?头、菜刀、擀面杖呼啦啦一拥而上,朝着老者的身上、头上如雨点般纷纷落下。 银须老者也不躲闪,听凭各种家伙什儿砸下。 不过,令众人惊异的是,那些东西在距老者三寸的地方,竟是再难寸进了,眼瞅着就要打到、砍到、砸到那老者,但生生就是落不下去。 “吼”! 银须老者怒吼一声,一道强劲气机如神龙摆尾般激荡开来,众人只觉得有一股强劲的飓风迎面袭来,一个个如纸片般倒飞而出,撞到了墙上、门上、桌椅上,这才止住去势,而他们手里的家伙什儿犹如反噬般朝他们自身打去、砍去、砸去,一个个哀嚎不已,哭声连天。 “这老家伙会妖法!” 这会儿,宝盖是真害怕了,早已没了先前的嚣张暴虐,磕头如捣蒜,嘴里也不知在嘟嘟囔囔说了些什么。 一道闪电起,大雨滂沱下。 而此时银须老者也不再心慈手软,顺手捡起一把菜刀,如菜农进到菜园砍瓜切菜般一刀一个,嘁哩喀喳一通乱砍,只见一颗颗死不瞑目的头颅滚得满地都是,如一个个绽开沙瓤的西瓜,这场景令人不寒而栗。 屋里只有银须老者和宝盖还活着,说宝盖还活着只是因为他还尚存一息而已。 银须老者回头看了宝盖一眼,见他早已如一滩烂泥般瘫软在地上,夜空中的一道霹雳与屋内的一道寒光同时落下,“咔嚓”一声,当空一声巨雷滚过,宝盖的尸首被银须老者用菜刀从头到脚一劈两半。 大雨落下,冲刷着地上污血,不大会儿的工夫,一切如新。 …… 第二日,风停雨歇,人们发现陈家庄庄东头那株不知活了几百个春秋的老榆树,不知何故竟被昨夜的天雷一劈两半,轰然倒塌,巨大的树干砸倒了陈休家传承了不知几辈人辛苦经营的高宅大院,一所烟火气十足的阳宅就此变成了一座恐怖阴森的坟场,一家十余口惨遭灭门。 …… 一轮残月挂于西南长天,幽寒凄凉。 屋内青灯如豆,发出淡淡清光,照在一渡禅师与虎头身上,他们对坐无言,过了半晌,二人才默默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我明白了,师父。” “唔,说说看。” “初闻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依我看,道家圣人说的小善如大恶,大善似无情这两句话,其实立意高深幽远,令人警醒,不过,人们往往流于表象,太过肤浅,从而滥发善心,不知其根本,这与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之言有异曲同工之妙,天下万事当顺应天道而为,而不是以人意去强行干预,天道看似无情,实则情深义重,人意看似行善,实则贻害无穷。” “而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种话,说的实在是太小家子气了,不过是沽名钓誉,邀买人心的毒鸡汤罢了,这种话说起来很简单,上嘴唇一碰下嘴唇的事,但真要做起来,试问,这天下又有几人能真正做到?既然做不到,说了岂不如同放屁,臭不可闻!岂不闻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一渡禅师听到虎头的见解,微微颔首,由衷叹道:“孺子可教也!” “师父,先别急着夸我,还有件事想请教你呢,不过,这回你可要实话实说,不能撒谎,更不能避而不答。” “臭小子,怎么跟师父说话呢?” 一渡禅师看虎头一脸认真的模样,知道他接下来的问题会非常棘手,或许会令自己很难堪,难以答复,与其如此,不如先发制人,让这小子闭嘴。 谁知,虎头就是虎头,迎头而上,“师父,你认识雉子么?” …… 果然,虎头的这个问题一说出口,一渡禅师就沉默无言了,很显然,雉子于一渡禅师而言,就像墨门中墨侠的独门暗器“霹雳”一般,碰不得,一碰就会爆炸,不是过年“乒乓”放的那种小鞭小炮,而是天崩地裂的那种大杀器。 过了良久,一渡禅师才缓缓点头,从唇中悠悠吐出二字,“认得。” 虎头端起酒碗,“师父,我敬你一碗,不简单啊,敢做敢当,你真是条汉子,你可比那些提上裤子就不认账,拔出那什么就无情的浑蛋强多了,不愧是我师父!” …… 一渡禅师老脸一沉,“你这是夸我呢?” “是哦,难道我夸得不明显么?” …… “你是如何得知为师认识雉子的?”一渡禅师不免有些好奇。 “你与雉子师娘有个孩子吧?” …… “我与雉子师……冰清玉洁,哪儿来的孩子?” 一渡禅师好多年都没脸红了,此刻他那张饱经岁月沧桑的老脸,竟有些面红耳赤,不知是想起了那些曾经的甜蜜过往,还是因为某些事而懊悔,亦或是在为某事做无力辩驳…… “那就奇怪了,难道是……” 一渡禅师好像知道虎头在猜测什么,忙打断他道,“别瞎说,你雉子师……她不是那种人,她……” “师父,咱别绕弯子行吗,痛快点,把你俩当年那点事儿全抖搂出来吧。” …… 一渡禅师仰头干了一碗烈酒,望向天边那钩残月,目光悠远,陷入往日的追思。 为了寻找墨门佛子,下江南,走东胡,深入北夷荒原大漠,踏遍佛国雪山冰川,辗转于中原的山山水水,上下五百年,纵横十万里,可谓历尽了千种艰辛,万般困苦,喋血于江湖,游历于诸国,时至今日,九死一生。 那一年,白鹄溪畔,偶遇佳人。 这么多年浪迹江湖,我也过倦了刀头舔血的日子,不曾想竟然遇到了一位一见倾心的姑娘,我俩携手登山烧香拜佛,为了她,每每遇到不平事,我都义无反顾,挺身而出,为她遮风避雨,与她谈天说地,陪她游荡红尘。 她说,让我娶她。 实话说,我动心了,要知道大千红尘中,有人肯与你牵手,走过春秋,陪你白头,过那种柴米油盐的平淡日子,该有多么难得。 有人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而要走进一个人的心里,更不知要在佛前修行多少年。 但是,我拒绝了。 我看见了她那失望至极的目光,她落泪了,我心如刀绞,我听到自己的心碎了,那一刻,比我以前经历的所有磨难都令人刻骨铭心,一身不染红尘的白色袈裟变为鹑衣百结的百纳衣,我的容颜瞬间苍老了几十岁,因为我的心碎了。 但是,我不后悔! “为什么?”虎头诧异道。 “为了你。” 一渡禅师的目光古井无波,一脸淡然地望着虎头,这么多年来,今夜终于可以畅所欲言,心无羁绊地说出肺腑之言,岂不快哉! 当年,她向我敞开心扉的时候,恰巧天降神谕。 而那道神谕便是墨门佛子历经千年,十世轮回的转世地点,那个地方就是这座门楼山,而那位墨门佛子就是你——虎头。 “墨门怎么入了佛教,据我所知,墨门的首领不是巨子么?怎么又成了佛子?” “千年前,墨门遭遇朝廷,以及儒门、佛门、法家、江湖各大门派的打压、剿灭,面对重重迫害,墨门不得不改头换面,远遁深藏才能得以保全。” “墨门更名为隐灵教,墨门巨子自然成为佛子。” 虎头无论如何都想不到,事情的反转竟会如此离奇,而其中的缘故又是如此的复杂曲折,看来,今晚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你说我是佛子,可我现在才不过是个小沙弥而已,又如何能担此大任?” “那是因为你的神魂尚未觉醒,不过,据我所知,你的神魂很快就会觉醒了,这也是我把墨门这个隐藏了千年的机密事,与你和盘托出的缘故,如今你要早做打算,未雨绸缪,带领墨门重新崛起,再现昔日荣光。” 一渡禅师神采奕奕,哪里还有原先的颓废苍老,虎头好像又看到了那个神采飞扬的白衣僧人模样。 “师父,你给我说说墨门呗,我也好有所了解。” 由于种种缘故,墨门对外一直披着一层神秘面纱,世人眼中的墨门如隐藏于风雷中的巨龙,往往神龙见首不见尾,偶尔窥探一鳞半爪,不得见其全貌,难免以偏概全,又如瞎子摸象,只知有一物,而不知其何等的浩瀚无垠,气象万千。 墨门特立独行,不与人同。 墨门当年在稷下学宫时,与儒门并称为两大显学,春秋时有显学,隐学,玄学三大学派,显学志在庙堂,为国为民,隐学则是处江湖之远,隐世读书,玄学即“玄远之学”,以“祖述老庄”立论,《老子》《庄子》《周易》称作“三玄”。 墨门不但能文,亦能武。 墨门中的墨侠,令江湖中任何一家门派都不敢小觑,墨侠是古来侠之鼻祖,虽然武功修为高深莫测,却从不恃强凌弱,而是铁肩担道义,解万民于水火,更是以任、爱、义、勇、信为信仰,令无数世人敬仰。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这首千古绝唱的《侠客行》,就是后代诗仙对墨侠生活的真实写照,也是他们的日常,他们无问西东,生死看淡,笑傲风云。 第三十六章 墨门 关于墨门的种种过往,一是因为年代久远,很多事已不可考,再者,墨门行事极其诡秘,有些机密事不要说外界闻所未闻,即便是墨门中的门徒,估计除了墨门巨子之外,其他很多人也多不知情,最后,尤为关键的一点,虎头觉得既然自己稀里糊涂成了墨门佛子,他更关心墨门是如何由盛而衰,以及如何陨落的。 然而,一渡禅师对墨门的诸多隐秘事也所知甚少,往往语焉不详。 不过,他有种直觉,老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墨门从一个盛极一时的大宗门,又是如何一步步走向衰败的,何以到了今日这般萧条的凄凉局面呢,想来其中定然会有诸多秘辛,无数谜团,而这些或许最终都无人解答。 虎头颇为郁闷,双手托腮,沉思良久。 忽然,他眼前一亮,猛地想起个人来,他就是隐居于玄潭古洞中的鬼谷先生,作为一位修行多年,成圣已久的至圣先师,他肯定会对诸多世事洞若观火,若去向他讨教,或许会听到一番不同于以往妙不可言高深独到的见解。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门楼山上有九峰,除了遥相对峙的香炉峰与紫烟峰外,还有扶摇峰、静明峰、岐沙峰、左林峰、伏真峰、屈丘峰、天井峰。 九峰形态各异,星罗棋布于门楼山各处,呈九鼎拱卫之势。 左林峰下,崎岖仅堪一人蹒跚独行的山间石径上,有一老一少徐徐前行,山谷间寒风清冽,沁人心脾,天际处黄云千里,一只雏鹰正在振翅翱翔,飞向天际。 “师父,给我说说墨门呗。” 鬼谷先生忽地停下了脚步,沉吟片刻后,回头问道:“过了一个年,不知是何缘故,为师觉得你好像变了个人似的,今日怎么突然对墨门这么感兴趣呢?” 虎头斟酌再三,最终决定以实相告。 鬼谷先生初听时有些惊讶,不过很快便恢复了平静,站在寒风凌冽的悬崖峭壁边,安静地听着虎头讲述事情的来龙去脉,抬头望向天际边那片黄云,缓缓说起了一段陈年往事。 说到墨门,就不能不提及春秋,墨门兴于春秋。 后人每每谈及春秋时,往往会与“礼崩乐坏”挂钩,又说“春秋无义战”,其实,这种刻板印象与儒门那位圣人,所要极力维护的周礼有关,儒门的核心主张为“礼”与“仁”,孔子主张以道德与所谓的周礼来治理国家,他认为这才是最高尚的治国之道。 然而,从事实上来看,这种说法无异于痴人说梦,纯属无稽之谈。 众所周知,孔子作为儒门的开山鼻祖,自是无可争议的圣人,他的先祖曾是商代的王室宗亲,可惜到了他这一代,早已由原先的大贵族(卿)沦落至贵族的最底层(士),这巨大的阶层落差,对他的命运以及思想影响极大。 再有,春秋战国时期,阶层壁垒森严,毫厘之别,差之千里。 作为被周人征服的商人,除了原先的贵族外,大多数平民皆沦为了奴隶,可以说商人处于当时社会的最底层,周王室的人称商人为“蠢殷”,甚至称他们为“顽民”,直至春秋战国时仍把他们的后人当成蠢人看待,这种无处不在的歧视使得孔子无论是在朝堂做官,还是在乡野赋闲,都有种深入骨髓的自卑感,他要想重现祖宗昔日的荣光,就必须要当官,而他若要梦想成真,则必须取悦于诸侯,因而使得他在为人处世之道上,一直都是那副奴颜婢膝,唯谨唯慎的丧家犬模样。 对于如今的境遇,他自然心有不甘,因为祖上曾经阔过,他仍极其向往有朝一日能过上,祖上曾经过的那种纸醉金迷的奢靡生活。 孔子曾经亲笔写下,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 为何他会做出如此苛刻的要求,几乎达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 其实说到根上,无非是想向世人表明自己曾经的贵族身份,他沉湎于祖上昔日的辉煌里不能自拔,这种无可救药的流毒,时至今日依然流传甚广,某些人动不动就提及自己的祖宗从前如何如何,想当年怎样牛の逼,不愿直面当下,不思进取,不能知耻而后勇,岂不可怜可悲。 一日,孔子又带着他的门生贤徒去周游列国,跑官要官去了。 谁知适逢困在陈蔡之地,一行人被困在陈蔡之地十余日,最后,连野菜都没得去挖了,正当大家饥肠辘辘,哀嚎不已的时候,孔子最得意的门生子路,偷了一只煮熟的小猪回来,孔子这时也不再讲究这个不吃那个不吃了,这些天早就饿得两眼冒金星,哪有那么多屁话,直接用手抓起来就吃,直到自己吃得满嘴流油,再也吃不下了才算罢休,后来,子路又去抢了人家的衣服,拿衣服换了酒带回来,孔子也不问酒的来历,装聋作哑端起碗来就喝。 后来,又有一次,诸侯国的国君请孔子去讲学,他又摆出那副道貌岸然的君子风范来,席不摆正不坐,肉切得不方正不吃。 对于孔子这般翻脸比翻书还快的本事,他的得意门徒子路极为不解。 “夫子,为何你老人家能人前一套,人后又一套,川西艺人变脸之绝技与夫子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望尘莫及,还望夫子不吝赐教。” 孔子淡然一笑,缓缓伸出了四根手指,“偷生讲义。” “怎么说?” “当初没外人,咱们都是知根知底的自己人,不用讲究那么多,当初不顾廉耻地喝酒吃肉,只是为了苟且偷生地活下来,然而,如今当着君主的面,当着芸芸众生的面,就不能像当初那般不要脸了,我要高台教化他们,让他们去学习仁义廉耻。” …… 对于儒门圣人的种种行径,后世的孝子贤孙自然会替他去洗地,但要想真正看清一个人的品行,不要听他是怎么说的,而是要看他是如何做的。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儒门圣人还有诸多言行不一的事迹,为当时世人所诟病,更为各国诸侯所不齿,以至于游遍了列国,竟未受到一人待见他,没有得到任何一国国君的任用,最后只落得个惶惶然若丧家之犬的悲凉境地,灰溜溜地回到了老家。 儒门将这种恬不知耻,奴颜婢膝的风气发扬光大,以至于如今世人少有铁骨铮铮之辈。 正是由于儒门圣人以上种种不堪的劣迹,使得本来投身于儒门深修的墨子,对其产生了严重的鄙视与质疑,他认为儒门所倡导的仁爱是虚伪的,是有阶层之分的,儒门所说的“仁爱”,只是对君主,士大夫而言的仁爱,但对于平民百姓来说,则直接被无视。 虽然他只是贵族中最底层的士族,但丝毫不妨碍他鄙夷比他更低的平民百姓,在他眼中,黎民百姓不过是些“小人”而已,小人只有克己守礼,奉养权贵的份。 世生万物,啥鸟都有。 墨子耻于与儒门这般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为伍,决意跳出儒门自立门户,由此创立了墨门,也拉开了儒墨两家旷日持久的“儒墨论战”。 稷下学宫门前,你方唱罢我登场,辩论得热火朝天。 儒门的礼制讲究的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他们认为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保证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墨子则认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提倡众生博爱平等。 墨门认为不管是平民、贵族,还是国君都应一视同仁,从天子、国君再到各级的官吏,都应该择贤而立,追求的是无等级无差别的平权社会,只有实行兼相爱,交相利,社会才不会出现以强凌弱,以贵傲贫的现象。 …… 老话说,木不钻不透,话不说不明,通过在稷下学宫旷日持久的辩论中,天下的士子,百姓们自然选边站队,由此,形成了非儒即墨,天下两分的局面。 …… 稷下学宫位于当时齐都的稷门附近,由稷下学宫最后一位大师荀子任学宫祭酒,荀子虽然也是儒门的门生,但他与墨子一样,不唯上,不唯书,特立独行,提出了很多与儒门背道而驰的观点,虽然他以孔子的门生自居,但很多儒生却对他恨之入骨,不承认他是儒门的门生,骂他是儒门的败类,更是极尽其能无所不用其极地去攻击诋毁他,但奈何荀子与他们相比,如明珠宝玉与土鸡瓦狗之别,也才有了荀子三进三出任稷下学宫祭酒的经历。 不过,令诸多儒门寒士恨得牙根痒痒的是,荀子教出了李斯与韩非两位治国大才。 荀子所传授的“帝王术”,又称“屠龙术”,极受帝王们所推崇。 他提出了外儒内法,济之以道的治国模式,主张制天命而用之,主张与其迷信天道,不如治天命,裁万物,骋能而化之,他又提出了“化性起伪”的性恶论,这与儒门所倡导的人之初,性本善的说教,截然相反。 谁对谁错,公道自在人心。 不管怎么说,在荀子担任稷下学宫祭酒的时候,汇集了天下的圣贤士子多达千人,各门各派的圣贤之辈若想出人头地,稷下之辩是最行之有效的途径,一言兴,诸侯惊,因此也成就了春秋时期百家争鸣,百花斗艳的鼎盛局面。 墨子作为墨门巨子,不得不说,他是位空前绝后的大才巨匠。 墨子的辩术在当时而言,可谓是独步天下,世人莫能与之争锋,与鬼谷先生的《捭阖策》有异曲同工之妙,当时在群贤毕集的稷下学宫与诸子百家辩驳,竟然辩得众人无不哑口无言,心悦诚服,就连孔子的徒孙孟轲都对其佩服得五体投地,他曾坦言。 “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 墨门门生众多,五行八作,什么样的鬼才奇葩都有,而他们在墨门这个众生平等的宗门内也如鱼得水,得以施展自己的情怀抱负,根据各自的所长找到了自己的发展方向,以游说辩论出人头地的称为墨辩,以工匠制造所长的称为墨匠,以武功技击所长的称为墨侠。 墨门最鼎盛时门下门人不下十万之众,惟巨子墨翟之命是从。 …… 此时,鬼谷先生与虎头已登上了左林峰的峰顶,此处风光无限,万物尽收眼底,山巅上山风猎猎,吹得衣襟上下翻飞,一股寒彻骨髓的北风袭来,激得虎头不由打了个寒战。 果然是,高处不胜寒呐。 鬼谷先生抓了把山顶的积雪放在手中,握成一个雪球,递给了虎头,“握碎它。” 可是,无论虎头如何用力,雪球被越握紧密,坚硬如铁,握了半天依然纹丝不动,最终,只得无奈摇了摇头。 叹道:“徒儿无能。” 鬼谷先生把那雪球拿了过去,两指轻轻一夹,雪球顿时四分五裂,随风而散,鬼谷先生只是微微一笑,看向虎头,却不作声。 “弟子愚钝,还望先生教诲。”虎头躬身道。 “雪片乃水之精华,是世间至轻至柔之物,随风而散,遇热即化,但当你把它们握到一起的时候,又坚如精钢,哪怕用上千斤之力都无法握碎它,只会越握越结实越坚固,而当你用两指去夹它的时候,又会易如反掌,此事虽简单,但个中道理还需自己去悟,去琢磨,至于你悟得多少、深浅,自是在于个人。” 虎头默默点头,抓起一把雪来,却不去握,而是任它随风吹散。 过了半晌,鬼谷先生又道:“往事可鉴不可追,至于墨门之事,早已浑浊如一个大染缸,其中的诸多秘辛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为师虽虚度了些年月,但终究不是神仙,很多事还需靠你自己去抽丝剥茧,一点一点解开这个千年谜团。” 虎头轻声道:“徒儿明白。” 第三十七章 佛子何日来? 左林峰是门楼山最西面的一座高峰,越过此峰,再行十余里,就到黄沙县城了。 邶风郡在春秋战国时,属西秦所辖。 鬼谷先生迎着猎猎北风,站在左林峰山巅极目远眺,目之所及,山野白雪皑皑,大地千里冰封,好一派北国风光,在左林峰西侧,是一片北国极为罕见的千里平原良田,一条大江如蜿蜒巨蟒在平原上穿行,江水自深山峡谷而出,在纵横阡陌间拐了个大弯,一路直奔东南方而去。 此时虽已立春,但尚未解冻,苦寒难耐,路上车马行人寥落。 鬼谷先生望向左林峰西麓,神思悠远,抬手指向远方一处乌蒙蒙的地方。 “那里就是武威郡的郡治——武威城,想当年墨门入西秦,那里就是墨匠的落脚之处,后世口中神秘莫测的墨门机关、攻城器械皆是出自此城,也正是有了墨门墨匠的相助,百万秦兵才得以所向披靡,一扫六合,秦皇才成就了这千秋伟业。” 虎头目力极佳,虽说那城距此峰有百里之遥,但他依稀能看清那座千年的兵家重镇。 城依山而建,山因城而雄,高大城墙皆由重达千钧的巨石垒成,巨石与巨石间无灰无浆,严丝合缝,锋刃插不进,巨石上苔藓丛生,不知是沾染了鲜血还是其他缘故,武威城墙面呈现出如铁锈版的赭褐色,虽是百里之遥,虎头只觉得胸臆激荡,一股苍凉悲怆之情油然而生。 墨匠之技冠天下,无出其右者! “了不起!”虎头由衷赞叹,“不必说墨门的攻城器械如何精良锋锐,单是筑城的工艺就足以令人瞠目结舌了,据我所知,墨门尤其擅长防守,在墨子所著《备城门》一篇中,就对守城一事做出详尽论述,故凡守城之法,备城门为县门,沉机长二丈,广八尺,为之两相如,门扇数合相接三寸。施土扇上,无过二寸……” 鬼谷先生看到虎头侃侃而谈,笑而不语,眼中饱含深意。 墨子之雄才伟略,不单单是思想上的超前绝伦,惊世骇俗,更难能可贵的是他能身体力行,为了实现兼爱非攻的抱负,他设计的军械器具,设置的战术方法,制定的军营条例,周密详尽,缜密严谨,巧妙多变,注重实用。 他殚精竭虑转战于天下,以战止战,以武止武,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他从不畏惧做那个于乱世逆流而上的孤勇者。 烈日骄阳下,墨子与一老农在田间地头闲谈。 老农是个庄稼人,没多少学问,不会像庄上那位饱读诗书,出口成章的儒生那般之乎者也,让人听得云山雾罩的,不知所云。 而他更是位实在人,最起码谁对谁孬好这事还分得清。 当他看到那位既有大学问,又有大本事,为乡亲们铸了铁犁的墨子先生,此时正握着锄头帮自己锄草,心里有些过意不去,尤其是看到他那黝黑的面容,身上的短褐之衣早已褴褛如乞丐服,终日的奔波劳碌以致腿毛都掉光了,而他的目光仍是那么坚毅,那么深邃高远,心中不由百感交集,长叹一声。 “墨翟,你何苦来哉,放着福你不去享,来遭这罪,你是不是傻?”老农直来直去怼道。 “呵呵,傻是肯定的,正因为这世上的聪明人太多了,而像我这样的傻子也就成了稀罕物,但是,我真心希望像我这样的傻子能再多些,虽然又苦又累,还出力不讨好,但我无怨无悔,我墨翟别无他求,只愿世人可以少吃些苦,少遭点儿罪,不必似我这般整日奔波劳碌,我心慰矣。” 老农叹息一声,粗大手掌拍在他的肩头。 “我听说楚国的国君让你做大夫,给了你宅子美妾,还赐给你高官厚禄,但听说被你拒绝了,又听说越国的国君请你去做丞相,还赏赐给你五百里的封地,奇珍异宝无数,听说你也没答应,为什么啊?咱远的不说,就说儒门那个孔老二,他为了当个官,几乎连命都豁出去了,脸皮什么的就更不在话下了,几乎跑遍了整个列国,不过最后什么都没捞着是真的,你还别说,没想到这老小子死了死了,倒捡了个好名声,我听说他有个徒孙叫孟轲的,据说挺受齐王待见,他倒也不忘本,给孔老二脸上贴了不少金,不过话又说回来,千顷地里一棵苗,偌大的儒门也就那小子算是有点出息,剩下的那些除了给当官的做奴才拍马屁,庄上死了人去给人家磕头,当孝子贤孙混口饭吃,就再也没什么别的本事了。” 墨子耐心听完老农絮叨,也不辩解什么,只淡然一笑。 “人各有志,不必强求,墨翟志不在此,只求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就心满意足了。” 老农刚才说了一大通话,不免有些口干舌燥,抱起瓦罐来“咕咚咕咚”喝了一气,长长地打了个水嗝,用手背抹了一把嘴。 “你看看,这天下人哪个不是为了几两碎银成日奔波,有谁还顾得上去行侠仗义,前几日,我还是听我们庄上那个老儒生说了一句话,世人爱仁义,远不及爱声色之甚也,你听听,你又是何苦呢,掰开手指头数数,人生也不过百年,头天晚上躺下,第二天早上起得来起不来都两说呢,不如寻个安身立命的营生,娶妻生子,安安稳稳过一生,不好吗。” 墨子看了一眼望不到头的庄稼地,顺手拔起一棵杂草。 “家里有几口人?”墨子没回应老农的问题,反顾左右而言他。 “我们老两口,四个儿子,仨闺女,老大老二成家了,又生了两孙子,一个孙女,一共是十四口,你问这个干啥?” “这么一大家子不可能个个都下地干活吧,尤其在你年轻的时候,孩子小帮不上什么忙,你老伴又得带孩子,也帮不了你多少,就你自己一个人忙活这庄稼地,你是撒手不干呢,还是为了一家老小,干得更多呢?” …… 鬼谷先生不由拿墨翟与自己做了一番比较,自己是出世者,修的是隐学,而墨子无疑是最积极的入世者,他修的是显学。 但他的显学与儒门的显学又不一样,儒门的门生一生唯一的目的就是入仕当官,做了官就平步青云,封妻荫子,如果不出什么岔子,后世几辈儿孙也都跟着衣食无忧,但入不了仕,做不成官,就只能是一辈子穷困潦倒的命,家无隔夜粮,身无换季衣。 儒生无非就三条出路,做官,教书,吃死人饭。 而墨门门徒的出路则宽广得多,天下三百六十行,墨门至少占了三百行,别小看那些推车挑担行走江湖的小商小贩,或许他们当中就隐藏着墨门身怀绝技的墨门门徒。 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各有优劣,但真正心怀天下,心系苍生者,非墨门莫属。 可惜…… 鬼谷先生拍了拍虎头的肩膀,“墨翟当初选的这条路不好走哇,古往今来也没几个走通的,尤其是自大秦统一后,墨门几乎一夜之间就土崩瓦解便是明鉴,为师知道你聪明绝顶,绝非凡人,不过,有些话还是要给你提个醒,事有轻重,心急则乱,眼下不要多想,做好分内事即可。” 虎头心中不由一颤。 “师父,能与我说说大秦统一后,墨门遭遇灭顶之灾的前因后果吗?” 鬼谷先生微微摇头,“此乃天机,天机不可泄露,或许等到你能窥探天机的那一日,一切就将大白于天下了。” 虎头默默点头,他听出了鬼谷先生的弦外之音。 “多谢恩师!”虎头双手抱拳,对着鬼谷先生深鞠了一躬。 鬼谷先生轻轻摸了摸虎头的小光头,只微微一笑,什么话都没说。 …… 墨翟来自北方,自称“北方之鄙人,世人称他为“布衣之士”。 他的脚踏在这片广袤黄土上,但他的心却翱翔于青天上,其实,何止是墨翟,世人之心皆是自由的,或许囿于自身有所羁绊,或许受到外部环境的制约,或者承受着莫大的压力,一时解不开自己的心结,但并不妨碍心灵的放飞。 人之一生,无非“取舍”二字。 当时之世,儒门一家独大,俗世更是将孔子之言奉为金科玉律,种种繁文缛节的礼数束缚得世人唯唯诺诺,不敢越雷池一步,但墨子却不管世人的异样目光,也不顾旁人的指指点点,更无视世俗的舌头底下压死人,而是勇敢地站了出来,站在稷下学宫的杏坛上,与儒门那帮子迂腐守旧的儒门们舌战群儒,硬生生凭一己之力辩得他们鸦雀无声。 一语出,天下惊。 摒弃儒学,独创墨门,这话说起来简单,但其中的艰辛又有谁人知?世人沉睡千年,儒门的学说坚如冰山雪川,若想唤醒世人,融化那些糟粕邪说,又岂是一朝一夕之功,路漫漫而修远,墨翟上下而求索。 …… 不知何时山上起了大雾,雾气渐渐蔓延开来,如一张愈来愈厚的大幔垂于天地间,百里之外的武威城也被这雾气所遮掩,慢慢消失在茫茫大雾里,而虎头仍心有不甘地在眺望,陷入沉思。 鬼谷先生不知何时也走了,左林峰顶只有虎头一人。 一渡禅师说自己历尽十世劫难,为墨门的转世佛子,只是自己的神魂尚未觉醒,有关前世的诸多记忆皆被封印,但他又说神魂觉醒就在近期,只是不知这近期是何期,而鬼谷先生也在与自己打哑谜,说天机不可泄露…… 一切都如这大雾般,朦朦胧胧的让人看不清,猜不透,乱人心境。 一念及此,虎头猛地甩了下头,转身看到左林峰左首处有一块三丈高的巨石,巨石峭立挺拔,如一把无刃大剑,剑指苍穹,巨石周围无草无木,只有一块光滑如磨盘大的石坪,上面空无一物。 虎头缓步走了过去,跏趺面壁而坐。 自一渡禅师与他说了墨门之事后,实话说,他的心乱了,觉得自己像只无头苍蝇般,东一头西一头地乱飞乱撞,结果撞入一张巨大的蛛丝大网中,他不知蜘蛛精藏身何处,也不知自己能否脱身,更不知自己该何去何从。 足足过了一炷香的工夫,他才慢慢静下心来。 呼吸吐纳,心念不动气息动,身心渐渐化于虚空,如一片无根无叶的雪花般随风浮沉,悠悠荡荡,清净空明,耳内有风鸣之声,如随大鹏遨游于九天,又似一人入深山空谷,万籁俱寂,唯有天籁之音渺渺,缭绕不绝。 万念放下,一炁自生。 忽然,体内气机激荡如潮涌,一遍又一遍地冲刷着经脉,如激流冲撞礁石,周身九大窍穴隐隐有金石铮鸣声,如木槌敲打木鱼,虎头心无旁骛,浑然不理,任由气机在体内横冲直撞,如此一来,气机声势越来越壮,如大江东去,一泻千里。 “轰隆”。 虎头觉得体内好像被突然被炸开一般,凝神内视,原来是体内自生的那股真炁,激荡起了鬼谷先生先前注入经脉中六甲子的功力,致使体内气机一发而不可收拾,竟在自行冲击九大穴窍,刚才这声轰鸣,竟是将黄庭大穴蛮横轰开了。 《无极内经》云,一炁万物生。 道自虚无生一炁,便从一炁产阴阳。 阴阳再合生三体,三体重生万物昌。 由此看来,鬼谷先生的功力修为何其深厚,况且,他当时为了救虎头,竟先后六次注入了自身六甲子的功力。 虎头隐隐有些担忧,自己这孱弱的经脉是否能承受得住鬼谷先生的功力,要知道,凡人不必说六甲子,便是一甲子的功力都极有可能经脉破碎,暴毙而亡,也亏了虎头的无极内功已修炼至第三重,又有九转还阳丹的加持,此时,尚能安然无恙。 他静心守住道枢,将气机向黄庭穴引导。 岂料,此时他体内的气机如脱缰的野马,根本不受意念的约束,对九大穴窍进行无差别的冲撞,虎头见此情形,索性放开意念,任由体内气机激荡。 “轰隆”。 气府与绛宮两大穴窍此刻也门户大开,他只觉得一道真气直冲明堂,虎头一时把持不住,一口鲜血猛地喷涌而出,喷到了面前那块三丈多高的巨石上。 此时,又与上次那般,从天际边传来声声低吟浅唱。 深山古刹千余载, 不见天门开, 半山腰里有老牛, 池里莲花开, 敲钟击鼓问木鱼, 佛子何日来? …… 梵音袅袅不绝于耳,刚才喷出的鲜血如火焰般燃烧了起来,火光中突然发出一声响彻九霄的鸟鸣,三丈高的巨石顿时化为齑粉,一只色彩绚烂的七彩凤凰骤然冲天而起,就在此时,只见无数道金色佛光自虎头体内喷薄而出,左林峰顶金光灿烂,此时的虎头金刚怒目,法相庄严。 一声吟唱忽地又响起, 敲钟击鼓问木鱼, 佛子何日来? 第三十八章 洞中有古龙 左林峰顶突然佛光大作,光华灿然夺目。 道道金光如水墨丹青般将苍山层林皴染,大山从上到下披上一缕缕的金线,如穿起一袭锦澜袈裟,佛意盎然,或许是感应到了左林峰这边的异样,自阴阳古洞中流出的拂尘瀑,竟然真的如仙人手里的拂尘般被飘逸甩出,瀑水如白练横陈,在左林峰顶与阴阳洞口之间架起了一道七彩长虹,横贯长空。 十二道山涧里的云气如怒涛翻涌,汇成一条条的云龙,朝向阴阳洞口游来。 东方长天里紫金之气冉冉升腾,缓缓向门楼山上空飞来,虎头原先的金刚怒目法相渐渐敛去,此时一脸的祥和淡然,他抬手淡然地擦去残留在嘴角的血渍,振衣而起,无比出尘地踏上拂尘瀑化成的虹桥,缓步而行。 碧空中七彩凤凰盘旋翱翔,一声长鸣,引来百鸟朝圣。 深山古刹中,左钟楼右鼓楼,再一次无人击而自鸣,鼓声咚咚作响,动人心魄,大钟duangduang有声,声音深远悠长,山中的鸟兽嘶吼长鸣,声势震天,一渡禅师扔掉手里的烧火棍,谁知,刚一脚踏出茅屋,就被眼前的异象震惊到了,瞬间老泪纵横,无比动容,扑通一声跪倒不起,嘴里不停地喃喃自语。 “佛子……终于要……回来了……” 鬼谷先生此时也站到了玄潭边上,望向这气象万千的异象,嘴角不由微微扯动,忍不住想爆粗口,早知道这小子有些古怪,老夫也是活久见,没想到这臭小子进个洞,竟会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来,真他娘的气死个人咧! 说好的带我,这么快就忘了? 男人哦……就会画大饼。 虎头正无比飘逸地走在虹桥上,心情多少有些小激动,走着走着,竟突然毫无征兆地打了个喷嚏,他摸了摸小光头,不由有些疑惑。 这是谁在背地里骂我呢? 这次自生一息真炁,而引发的气机暴乱,说起来有喜也有悲。 喜的是无心插柳竟洞开了气府、绛宮、黄庭三大穴窍,这让自己的修为显而易见的提升了一大截,悲的是被经脉内流转强劲的气机激得吐出一口心头血,要知道,心头血可是无比珍贵的,其功效堪比九转还阳丹,还真是败家咧,说没就没了,谁知,这口心头血竟焚化了左林峰顶的巨石,使得封印在巨石里凤凰破壁而出,重生涅槃,从而引发了诸多天象,这一桩桩一件件的奇异古怪,令人捉摸不透,不知这一切是福还是祸? 不知为何,冥冥中似有股神秘的力量,牵引着他虚度虹桥,进到阴阳古洞。 当虎头踏入阴阳古洞的那一刻,天地间瞬间就寂静无声,似乎怕惊扰到什么,又似乎在期待着什么,或者又像是在畏惧什么,那只原本盘旋翱翔在空中的七彩凤凰,此时也静静地栖在斩仙台上,一双狭长而不怒自威的凤目,满怀期待地凝望着洞口。 忽然,一缕渺如天籁的低吟又回荡在耳边,佛子何日来? 洞内罡风依旧凌冽强劲,不过,或许是因为虎头有佛光加持的缘故,以往那种令人欲生欲死的痛苦煎熬感弱了不少,再或许是因为虎头打通了周天三窍的缘故,自身修为也随之水涨船高,此消彼长下,罡风的威力似乎也不是像原先那么强悍了。 有了自身佛光的照耀,虎头也是第一次看清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外人一直心心念念却又无缘得见的阴阳古洞真实面目。 古洞深邃通幽,恐怖阴森,不免令人畏惧胆寒,两侧怪石嶙峋,如猛兽巨齿,一点都不圆润。 虎头踏波而行,沿着滚滚而出的洞水逆流而上。 洞拱如穹庐,高三丈有余,古意盎然,耳边除了啸戾的罡风,就是隆隆作响的激流声,不过,以他现在超绝凡人的耳力听来,其中好像还夹杂着一种说不出的异声,那声音仿佛来自远古鸿蒙,令人不寒而栗。 古洞蜿蜒曲折,越往里走,那种犹如来自洪荒巨兽的威压感也越来越强。 洞深不知几许,弯弯绕绕如羊肠小道,此时,虎头身上的佛光也越来越黯淡了下来,其光如寒夜里的冷星,便是修炼至观百里之遥亦可明察秋毫的目力,此时也仅能看清前方不足丈余的地方,不知为何,他感到自己的心跳越来越剧烈,刚才好不容易才平复下去的气机,此刻又开始澎湃如潮。 突然,“昂”的一声,摄人心魄的龙吟响起,云霞蒸腾的粼粼波光,照亮了这座万年不见光明的阴阳古洞。 原来这光华,源于小龙颌下鸽子蛋大小的骊珠。 洞里有两条祖龙,一黑一白,当这两条小龙认出眼前这人是虎头时,不由欢欣雀跃地猛扑到他身上,就像自己每次久别回家,大黄狗都会热情扑到自己身上亲热的情形是一模一样,刚开始的时候,虎头仍不免有些忧惧,但见祂们丝毫不见外的样子后,他的心情也随之轻松了不少,一人二龙就像久别重逢的老友般腻在了一起。 一黑一白两条小龙围着他,左环右绕,上下盘旋飞腾,好不亲热。 也许虎头早不记得了,当年他这一世降生于门楼山西南屈丘峰时,守护在他身边的就是现在身边这两条小龙。 元炁生天地,天地生万物。 这两条小龙,乃是盘古开天辟地时留在人间的两条阴阳祖龙,黑龙为雌,是玄龙,白龙为雄,是炎龙,修炼至今早已通玄通灵,可惜,当初这阴阳古洞被盘古所封印,世人不得入,玄炎二龙亦不得出,直至有了虎头的出现,才使事情有了转机,也只有依靠虎头的莫大气运,这两条小龙才会脱困,才能有重见天日的机会。 这其中,不知有何因果,使得这两条小龙与虎头之间有了此等机缘。 阴阳古洞中元炁极为浓郁,也极为纯元,虎头便平心静气地盘膝在古洞中坐下,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中正之气自然生发,在这道纯元的真炁进入经脉后,顿时感到气机如沸腾一般,在经脉间翻滚奔涌,冲刷着经脉、九窍、六藏,气机奔流如大川,浩浩荡荡,恣意畅然。 “昂”的一声嘹亮龙吟又起,惊醒了修炼中的虎头。 黑龙纵身化为一道黑气,“嗖”的一声从他的明堂穴窍一贯而入,正当虎头呆愣之际,那条白龙也将身形化为一道白气,同样沿着明堂穴窍进入到他的体内,这一切来得是那么突然,迅捷如两道闪电,没等虎头明白过来是咋回事,两条玄炎祖龙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贯入他体内。 而下一刻,才让他体会到了什么是生不如死。 上一息浑身的每一处关节、经脉、穴窍都像被浸入滚烫的热油中炸过一般,头顶热气腾腾似开锅的热水沸腾,浑身上下一片赤红,宛如煮熟的大虾,每一处毛孔又如针扎一般,那种痛彻心扉的滋味令人无以言表,下一息又像被扔进冰窟一般,全身的每一处关节都被冻僵,血液似乎也凝固了,呵气成霜…… 如此这般,循环往复,没过多久,虎头便昏死过去了。 …… 过完年虎头归山,在过升仙桥时听到一声几乎细不可闻的呼吸声,其实,他没听错,在距他五丈远的一处山石凹洞内,有一十四五岁的少年正藏匿其中,他的身上穿了一件脏兮兮的破烂羊皮袍子,如一只受伤的野兽般蜷缩在那里为自己疗伤。 这少年名叫哲古达,是从东胡国越境过来的。 年前在古槐街上,被官差追捕的那个少年就是他,好在他颇为机敏,见机行事,借助于那日古槐街上人流如潮的机会,摆脱了卧虎司五名高手长达五天四夜的亡命追杀,不过,也正是因为他,才酿成了那日死伤高达数十人的古槐街惨案。 诚然,那些死伤者虽然不是他亲手杀戮的,但那件事却是因他而起,他难辞其咎。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当一个人处于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他的第一个念头便是先保全自己的性命,此乃人之天性,也是人之常情,无需过多苛责,真正能视死如归舍生取义的,或许只有传说中的那些墨侠吧,但这世上又有几人能像他们似的,重然诺,轻生死,赴汤蹈火,死不旋踵? 虽说过完这个年他才刚刚十五岁,但他早已无数次历经生死,徘徊于鬼门关前。 全年几乎一半时间处于冰天雪地的东胡国,一个孤苦无依的人想在那里存活下来,并不是一件易事,与天斗,与地斗,还得与人斗,弱肉强食,不但是野兽丛林的生存法则,或许,人类之间的同类相残,尔虞我诈比那些豺狼虎豹还要更残酷、更血腥。 哲古达脸上有一道极为醒目自左额斜劈到眼角的刀疤,若没这道伤疤,他那张线条明快的猪腰子脸,绝对当得起英俊二字。 他身后背着一把大刀,刃锋背厚,是趁手的杀人利器。 自他记事起,陪伴在他左右的除了黑暗、孤独、寂寞、冷之外,就是身后这把大刀了,他脸上的那道伤疤,据说是在他未满周岁的时候留下的,亏了家里的那位忠仆,拼死杀了七人,这才背着他突出重围,一路夜行昼宿,辗转到了白山黑水的东胡国,这才侥幸活了下来。 哲古达在东胡国闯荡的那些年里,曾跟随一位高人学习解牛手·春水流。 这是刀术中的鬼手。 玄术分阴阳,阳为道术,阴为鬼术。 这是一种上古时期古老杀人技的禁手,因流传不广,至今几乎失传,不为世人所知,所以,每每使出,几乎都是一刀制敌,能对战三招以上的,都是些一流或超一流的高手,因为解牛手·春水流的招法实在是太诡异,太神鬼莫测,若没有极为丰富的对敌经验,往往一个回合便会结束战斗。 不过,若想练成这项杀人技,又谈何容易。 习练者必须要有强健的体魄,若没有千钧之力,则无法发挥出这门绝技的骇人威力,此外,还要有条件极为苛刻的承受力与柔韧性,此三者缺一不可,若不是同时具备这三个要求,就会直接被拒之门外,更别谈拜师学艺了。 也正是因为有了如此高的门槛,才使得这门杀人技濒临绝迹。 但哲古达是少有的鬼术高手,虽然他才刚刚十五岁,也正是身怀绝技,才使得他年少轻狂,艺高人胆大,敢于越境来到这维洛王朝,寻找当年杀死自己全家的仇人。 想当年,那位高人把他领到山上,砍树,练千钧之力,领到瀑水下,击水,练钢筋铁骨,夏秋杀蚊蝇,春冬斩雪花,练矫若惊龙。 往事不堪回首,都是血和泪。 师父曾告诉他,无论是用斧砍树,还是用刀斩瀑水,或是用剑刺蚊蝇雪花,每日至少得挥刀九千次,这事对天对地对自己,骗得了别人,骗不了技艺,他师父倒也清闲,每日里该吃吃,该睡睡,该喝酒打猎就喝酒打猎,只顾自己逍遥快活,而不管自己的死活。 哲古达倒也够狠,每日都把自己折磨得半死。 一天到晚,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练斧、练刀、练剑,浑身上下血肉一片模糊,往往旧伤还没好便又添新伤,但他只是抓一把草木灰撒在伤口,缠一块破布又接着练。 第三十九章 磨豆腐 正月二十,雨水。 这几日天气回暖,地上的积雪开始一点一点融化,昨夜又下了场雨,虽说淅淅沥沥下的不是很大,但春雨润如酥,无论是对庄稼,还是对草木而言,都显得尤为珍贵,难怪庄户人有春雨贵如油一说,枯黄的杂草下似乎透出一点儿绿意,枝条也开始返青了,但北风依旧寒冷如刀,吹得人脸上生疼。 一渡禅师正在和泥,他要垒个鸡窝,养鸡生蛋。 虽说是出家人,但也得吃喝拉撒不是,真以为那些出世人都是些餐风啖露的陆地神仙吖,不过是扯淡罢了,一渡禅师不屑做那等世外高人装の逼风范,人还是要接点地气才活得踏实,他想着等天气暖和些,下山去抓上几只鸡崽儿,喂上十天半月的就可以散养了,山里多的是青虫蚂蚱草籽,让它们自己去刨食吃,用不了几天就可以下蛋了。 正当他一手水一手泥在垒鸡窝的时候,忽然,听到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抬头一看,原来是老相识,正是虎头他姥爷老莫,见他脸冷如霜,双目赤红,似乎正压抑着一座即将爆裂喷涌的烈焰火山,衣襟猎猎,一双大脚迈开,两步并作一步,正大步流星地朝古庙这边赶来。 见他眉头紧蹙,似有心事,一渡禅师净了手,迎上前去。 “虎头呢?” “他……闭关呢,有什么事与我说是一样的,难道是家里出事了?” “嗐!”老莫长叹一声,点了点头。 …… 昨日,张元祝来到守经街的书铺,清理完铺子,便给自己泡了一壶古树茶,一手持卷,一手端起茶碗,悠闲自在地滋溜滋溜品茶。 作为一个读书人来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一生的追求。 但最重要的是做官,可是官途对于读书人而言,又是何其艰难漫长,先不说做官之后如何的光宗耀祖,荣华富贵,便是那一步一个坎的童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就如同西天取经之路一般,有的人痴心不悔,可穷其一生,依然是个不入流的童生而已。 想到此处,张元祝不由摇了摇头。 当今之世,朝廷腐败糜烂不堪,便是做官又如何? 还不照样是瞒上欺下,同僚间的派系倾轧,鱼肉百姓么,真当那些当官的一个个能不去赚朝廷一个大钱,不让老百姓受一分累,做一个清如水,明如镜的好官,倘若真那么想,只能说你读书读傻了,竟连这样骗人的鬼话也信以为真。 这样的人即便考取了功名,做了官,也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会死得很惨。 伴君如伴虎,这话可不是空穴来风,说着玩的,那些当官长久的哪个不是修炼千年成精的老狐狸呢,你我是一丘之貉还好说,你帮我,我帮你,大家一团和气,可当官的又有哪个不是想着往上爬,都说一将功成万骨枯,可那些个身居高位的文官,恐怕更有过之而无不及,回头一望,一样是血淋淋白森森的血海尸山。 还是安居乐业的好,青菜白饭最养人。 看来,让虎头这小子上山是对的,跟着老禅师修行,无论是学识还是见地,都与以前不可同日而语,他的针砭时弊,远见卓识,还真让自己这个当爹的有些汗颜,自愧不如呢。 可话又说回来了,这天下又有哪个当爹娘的不希望自家的儿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呢。 正当他在想东想西时,忽然听到门外一阵喧哗,接着传来一阵脚步声,放下书卷抬头一看,见三名身穿缁衣的汉子走进书铺,其中一位还在腰间挂着一把佩刀,看他们的穿戴估计是官差,不像是来买书的,斟酌一番后,还是起身迎上前去打招呼。 “三位客官,有何见教?” 站在中间的佩刀汉子也就三十出头,留有三寸左右的髭须,身材瘦削,但打眼一看,便知此人绝非泛泛之辈,他没有搭话,而是先环顾了一眼书铺,微微颔首,这才细细打量起了站在面前的张元祝。 “你是张先生吧?” “在下不才,正是张元祝,有事?” “久仰久仰。”短髭男子抱拳道:“在下权载舆,我见张先生也是性情中人,咱就开门见山,不与先生兜圈子了,实话说,我等自洛京而来,这趟是为太子殿下办差的,特意来请张先生前往洛京共商大事,太子殿下怜惜先生的才华,不想让先生明珠蒙尘,想给先生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殿下如此礼贤下士,先生若再推三阻四的,恐怕就有些说不过去吧,还望先生给个薄面,随兄弟们走一趟,哥几个也好交差不是。” 权载舆那张脸算不上出彩,但一笑起来,倒是多了几分生动与人情味。 他祖上也曾是官宦之家,无奈,从祖父那辈开始,家道就开始渐渐败落了,以前的姻亲朋友慢慢也都不来往了,虽然住在最繁华的洛京,真有事时却是举目无情,等到了自己这一代,更是要钱没钱,权就更别提了,为了给自己找个谋生的出路,托了个七八杆子都打不着的关系,勉强在卧虎司里找了份差使。 不过,凡事皆是事在人为,他觉得凭自己这身本事,混个出人头地问题不大。 仗着读过几年书,脑子聪明,做人又活泛,没用几年工夫权载舆就混得如鱼得水,如今又被上司看中,安排到他身边做事,这趟差事就是上司特意吩咐下来的,估计等回洛京交了差,被提拔成银牌卧虎应该是指日可待的。 为了自己的前程着想,他势在必得。 张元祝一听,当即就明白了他们的来意,不过,看他们这架势,恐怕不像对面说的那么简单,如今看来,自己当初没答应是对的,只是,眼下自己该如何应对呢? 沉吟再三,他低声道:“借一步说话。” 权载舆看了他一眼,当即露出几颗白牙,给了个心照不宣的笑脸,二人一前一后走到隔壁的一间屋子,这是张元祝休憩的卧房,房间不大,仅放了一张竹榻。 “权先生言之有理,能得太子殿下如此青睐,这让在下诚惶诚恐,感激不尽,不过,这份富贵对别人而言,或许求之不得,但于我而言,在下向来是散淡惯了的,恐有负太子殿下的厚望,我看足下也是位饱读诗书之人,自当明白人各有志,不必强求的道理,还望兄台代为美言几句,些许意思,不成敬意,请兄弟们喝杯茶,还望权兄笑纳。” 说着,掏出一张全国通兑的官府银票来,权载舆眼角一扫,是张五十两白银的银票。 五十两白银,说多不多,说少其实也不少,即便是在居不易的洛京,这五十两白银也足够一个五口之家三个月的花销了,这要是放在平时,他也就做个顺水推舟的人情了,跟谁过不去也不能跟银子过不去不是,但这件事非同小可,这可是为太子殿下办差啊,别说五十两白银,就是五百两黄金,与自己的身家前程相比,孰轻孰重,这事他还是拎得清的。 权载舆微微一笑,轻轻摆了下手。 “张兄见外了不是,谈钱就伤感情了,再说了,兄弟我是那种人么,只要是力所能及的,张兄也就一句话的事,不过,还望张兄体谅在下的难处,常言道,当差不自在,兄弟我既然端了这个饭碗,就不敢因私废公,你也是明白人,高抬贵手,别砸了兄弟的饭碗啊。” 话已然说到这份上了,若再往下说,就有点图穷现匕的意思了。 张元祝看事已至此,索性把心一横,冷冷道:“牛不喝水强按头么,我若就是不去呢,权老爷是不是要将我绳之以法呢?” 权载舆玩味一笑,真不知这些读书人都是怎么想的,跟官府玩风骨?想多了吧。 “张先生言重了,先前都说过了,我们哥几个是替太子殿下办差,请先生过去的,倘若先生就是不体谅太子殿下的良苦用心,哥几个也跟着为难不是,不过,临行之前,上头有交代,说这回务必得把先生请回去,先生若是不去,哥几个也就甭回去了,车子就在门外候着,张先生是自己上车呢,还是哥几个搭把手把你给抬上去呢?” …… 张元祝没想到他们竟会这般无耻,如此强人所难,这还有天理么,还有王法么? 呸! 他娘的狗屁王法,王法还不是他们自个定的,之前还对维洛王朝心存一丝幻想,但今日此时目睹了这一切,亲身经历过才彻底明白,也彻底心灰意冷,这样的王朝,这样的王法,已病入膏肓无药可医了,不要也罢! “好,我跟你们走,不过,走之前,我总得跟家人辞别一下吧。” “呵呵,先生多虑了,这种小事怎能劳你挂心,夫人和孩子都在车上等着呢,一会儿就见着了,先生,请吧。” “你们……” …… “什么,他们把阿茨一家子都抓走了?” 饶是一渡禅师修为渊深似海,但当他听到阿茨一家都被卧虎司一众爪牙劫持到了洛京,也不由气的银须微颤,义愤填膺。 老莫面沉似水,“虎头……佛子闭关几日了?” “有十余日了,不知他这次闭关能不能觉醒神魂,昨晚老衲还给他卜了一卦,卦曰:” 一叶孤舟落沙滩,有篙无水进退难, 时逢大雨江湖溢,不用费力任往返。 “此卦吉凶参半,莫不是应了张元祝一家困于洛京之劫,不过,事已至此,也不必多虑,此事尚有转圜的余地,只待佛子出关,再作计较。” 老莫默默点头,一时思如潮涌。 老莫名莫冉,多年前是一位快意恩仇,杀人千里的墨侠。 三十三年前,西南边陲有一小镇,双溪镇。 小镇不大,地处偏远大山深处,却是个山环水绕,风景秀丽之地,三面环山,镇南镇北各有一条小溪,好山好水出美人,双溪镇的水豆腐远近闻名。 镇中有一棵大榕树,长得枝叶繁茂,遮天蔽日。 榕树下有一酒铺,酒铺外的墙根下倚靠着一个邋遢落魄的年轻人,在他腰间挂着一把长剑,身后背着一个大葫芦,形态颇为放浪不羁,高高举起手中的葫芦,仰头喝干最后一滴,砸吧砸吧了嘴唇,有些意犹未尽,无奈摇头。 思索片刻,他捡起地上的一段木炭,在青石板上潦草写下了几行字迹。 本人游历江湖,一路走州过县,来到贵宝地,欲前往边关投军杀敌,无奈盘缠用尽,囊中羞涩,难以成行,若有高义之士慷慨解囊,资助一二,定不相忘,日后必有回报。 来往行人走过路过,看了几眼,认定此人不过是个江湖骗子罢了,对他嗤之以鼻,又各自忙碌去了。 有人认得他,他来这镇上好些天了,每日骗下几文钱,都买酒喝了。 那一日,镇子上卖豆腐的豆娘从他面前路过,看了他几眼,又看了看写在青石板上的字迹,歪着脑袋思索了一会,从自己的钱袋中取出了一半,递到他手里,然后走掉了。 这时,旁边有熟识的人拉住她衣袖,劝她不要上当。 “豆娘,你这孩子是不是傻,你起早贪黑辛苦赚下几文辛苦钱也不易,那人就是个混吃混喝的骗子,他的话你咋能当真呢,还不去要回来,不然,又被他买酒喝了。” 豆娘莞尔一笑,“能编出这种瞎话骗人的,想来人也坏不到哪去。” 第二日,豆娘又拿钱给他。 第三日,豆娘还是拿钱给他。 …… 一连十天半个月,豆娘每次路过依靠在酒铺墙根下骗人钱财的年轻人面前时,都会一如既往地看他,看青石板上的字迹,然后从钱袋里数钱,递到他手里,饶是那年轻人脸皮厚如城墙,也有些不好意思。 “敢问姑娘,你每次都给我钱,难道就不怕我是骗你的吗?” 豆娘明眸似水,轻轻摇头,“不怕的,我想着边关路途遥远,而我每日赚的也不多,给你的也不过半数而已,我想等你攒够了盘缠,定会成行的,还望不要嫌弃,再耐心等上些时日,一定会帮你凑够盘缠的。” …… 年轻人紧紧握住手中铜钱,深深地看了她几眼。 “我叫莫冉。” “我叫豆娘。” 年轻人整理了一下长剑,背着葫芦,转身走了。 “等一下。” 年轻人驻足回头,豆娘跑上前去,一股脑把自己手里的钱袋塞到他手里,转身而去。 第二日,当豆娘再次来到大榕树下的酒铺时,没有在墙根处再次看到那个邋遢落魄的年轻人,望着青石板上那几行潦草的字迹,她有些怅然,默默抬头远眺,望向昨日那年轻人转身离去的那条长路。 第三天,豆娘依旧没见到那年轻人。 一场大雨落下,当初那年轻人写在青石板上的潦草字迹被雨水冲刷得一干二净,没有留下一丝痕迹,就像那个邋遢落魄的年轻人当初并未来过一般,镇子上的人依旧那么忙忙碌碌,只有那个明眸似水的豆娘依旧每日会从大榕树下的酒铺前路过。 …… 三年后,当初那个邋遢落魄的年轻人又来了,不过,这次他腰间已没了长剑,背上也不见了当年的酒葫芦,腿有些瘸,他一瘸一拐地来到豆娘的豆腐摊前,从怀里摸出一个钱袋,豆娘一眼认出绣了五只蝙蝠的钱袋,正是当年自己送给他的。 不过,那钱袋上有斑斑血迹。 豆娘拿到手中,感觉很重,打开一看,竟是满满的一袋金银。 “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一点都不贵重,这个才贵重呢。” 莫冉从怀里摸出一包铜钱,这些都是当年豆娘送给他的盘缠,而他却保留至今。 “我要娶你,跟你磨豆腐。” 第四十章 墨北风 一连十余日,萦荡在门楼山上空的紫金气聚而不散,非但不散,反而一日增一分,紫气愈发氤氲浓郁,状如五彩华盖,就连鬼谷先生这般长生千年的至圣先贤看了,都觉得大开眼界,引以为奇,纵身掠到香炉峰一块巨石上屈膝而坐,微阖双目,神游九天。 轻轻一呼,徐徐一吸。 一缕紫金气似天外飞鸿倏忽飞来,如金蛇游离于身畔。 每一次呼吸都会牵引来一道紫金气,九九八十一道紫金气,如一条虬曲盘旋的金龙缠绕在鬼谷先生身上,张嘴一吸,如长鲸饮水般将这条紫金巨龙吞入腹中,看他有滋有味的砸吧了一下嘴唇,估计味道不错,不一会,一道白气自他头顶逸出,他的肌肤容颜肉眼可见的由耄耋老翁变身为风姿俊彦的少年。 不得不说,鬼谷先生有此非凡造化,应是得济于虎头。 当初,虎头下山时遭遇卧虎司三人,没成想后来鲁班门的叛门逆徒鲁叔阳,打出的三颗霹雳弹丸威力惊人,虎头竟被这墨门独家暗器震碎了道枢,震断了经脉,眼见就要一命呜呼,就在这万分危急时刻,鬼谷先生拿出九转还阳丹为他延气续命,又不惜损耗自身六甲子的修为,三昼夜六次施展出极为损耗修为元气的金缕成衣,来修复他的道枢与周身经脉,此番举动对虎头而言不啻于重生再造之恩。 如今因他的气运而让鬼谷先生反老还童,也算是天道好轮回。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虽然有这么大的机缘福分,却不是人人都能够染指的,试问,这世上又有几人能做到如鬼谷先生这般。 餐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 意相归胎归原,反老还童。 …… 阴阳古洞。 古洞外一直是风平浪静,波澜不惊,然而,洞内却是祥云红绕,天降奇光,地涌七宝金莲,生出气象万千。 要知道,这两条玄炎祖龙可是自混沌未开时就存在于世的纯元真炁,自鸿蒙修炼至今,祂们早已能随心所欲运化万物,自身不但能化形为龙,化为真炁,更可以变化万千,但是,如今祂们与虎头已休戚与共地结合为一体了,有些变化暂时还无法完全施展出,只能随着虎头修为的提升而慢慢来。 虎头自祂们进入体内后,便痛得昏死了过去。 因为祂们的能量太强大了,就虎头这副凡夫俗子的小身板,根本承受不住祂们所带来的那种开天辟地般的巨大冲击力,在古洞的十余日里,他一直处在那种半梦半醒的昏迷中,从最初那难以言说的巨痛,到渐渐开始有些适应,再慢慢步入佳境,直到后来舒爽的如飞升到九天云外,逍遥似神仙。 那种否极泰来的酸爽,真是令人一言难尽啊! …… 昏昏沉沉中,虎头耳根忽然一动,一声天籁渺渺传来。 “佛子,今日你终于来了。” 虎头四处张望,发现周围只是一片浩渺无垠的云海,但见云波荡漾,仙气缥缈,光色彩象间摇曳着一朵朵的红衣金莲,除此之外,再无一个人影,可是刚才自己明明听到有人在说话,字字如珍珠落玉盘般落入耳中,声音虽然有些缥缈虚无,却是清晰无比,应该是不会搞错的。 “不用看了,现在佛子的天眼未开,你是看不见我的。” “唔,你是谁?这是哪儿?” “呵呵,佛子真是贵人多忘……不好意思,是我忘却了,你的神魂还没觉醒呢,抱歉,还望佛子稍安勿躁,再等我一下,让我看看这天机策上……” …… 对面半天没动静,虎头等得有些不耐烦了,“好没?” “海涵海涵,让佛子久等了,刚才看了一下天机策,上面说佛子的功德尚未圆满,一旦功德圆满之时,神魂自然便会觉醒,还望佛子多心存善念,少生杀戮之心,广布功德才是。” “唔,知道了。” “还有一事,要与佛子说知,佛子本姓墨,名北风,你不是来自西方的佛国,而是来自……北方的苦寒之地,注定你此生极苦,但是,你又身负天下气运,日后定有莫大机缘,还望佛子砥砺前行,造化天下苍生,咱们日后……有缘再见。” …… 玄炎祖龙进入墨北风体内后,发生了许多翻天覆地的变化。 玄炎祖龙乃是世间至纯至元的两道真炁,这使得他的无极内功直接攀升了两境,三境的入火不热与四境的入冰不寒,如今皆已修炼至圆满大成。 他现在已进入到第五境——御风不坠。 无极内功的第五境,是修炼上一道极为重要的分水岭,第五境御风不坠的功法一旦修炼圆满,人就会随风起舞,身若无形,脚踏落叶飞花,凌空虚度,任尔西东,日行一千二百里,等于半只脚踏入到陆地神仙的境界里。 心凝形释,骨肉都融。 随着无极内功修为的巨大提升,墨北风的道枢、经脉如今也是今非昔比,在玄炎两道真炁狂放无羁如野马的纵横冲突下,经脉已由原先的潺潺小河,如今已拓宽为浩荡江河,气机运转起来如腾蛇起舞,有千钧之力,势不可当。 道枢也由原来的龙眼,到如的铜钱大小。 而且,随着先天真炁的融入,道枢、经脉、九窍,泛出无数淡淡的金芒,这说明体内的真炁越来越纯元了,修为也越来越高深了。 不知为何,玄炎两条祖龙也不嫌挤得慌,一起挤到了明堂窍里,九窍到现在为止,已洞开了四窍,明堂、气府、绛宮还有黄庭。 莫非是因为……一公一母? 或许墨北风看不到,在他的额上,赫然出现一个阴阳龙的图案。 平时呼吸时这图案若隐若现,细不可察,可是一旦气机运转的时候,额上一黑一白两条小龙便会追逐盘旋,气机运转的越快,他们旋转的速度也会随之加快,而且,还会熠熠生辉,宛若洞开了一只天眼。 墨北风踏波而行,转瞬便来到了阴阳古洞口。 心念一动,只觉得身轻如燕,悠悠向着鬼谷先生那边飞去,虽然在下落的时候,因为不熟练,一个急停,导致身体陡然发生翻转,脚朝上,头朝下,以倒栽葱的姿势直直坠了下去,好在他临机应变的及时,猛提一口气转了过来,啪的一声,跌坐在巨石上,震得屁股隐隐生痛,可再怎么说,总好过脸着地不是。 饶是如此,也惊得鬼谷先生口大得足以塞下一颗鸡蛋。 “你现在都能御风了?” 墨北风有些难为情地摸了摸小光头,“初学乍练,初学乍练,练得不好,还请师父多多指教,咦,师父,你反老还童了吖,恭喜恭喜!” “这……” 虽说肌肤变得如少年般平滑紧致,但皓如白雪的长眉长须依旧在,留这么多年了,都有感情了,况且他又是个念旧的人,总不能说剃就剃了去吧,可不剃掉留在脸上,看上去总觉得哪里有些怪怪的。 毕竟是鬼谷先生,就是那么有个性,留着。 正在这时,一声凤鸣震九霄,一直萦绕在门楼山上空的黄金紫气如龙潜深渊,倒卷而下,似倾盆大雨般一股脑朝墨北风泼来,他倒也来者不拒,张嘴一吸,如吃面条般“滋溜”尽数入腹,砰的一声,九窍中的丹房赫然洞开,紫气尽入丹房。 阴丹诀,三五合玄图。 长生术,初九秘潜龙。 气术金丹传在世, 象天象地象人身。 这时,十二道深涧中的云气升腾,云分五色,内赤外黄正四方,其状如远古帝王之华冕,肃穆庄严,这道五彩云气久久不散。 这要是让在斜石街上摆卦摊的孙瞎子看见了,定然会大惊失色,五彩祥云升腾,也是当有帝王兴于野的祥瑞之兆,可是,这兆头一出,又预示着天下当有大乱。 这一切,鬼谷先生也看到了。 “以近日之事来看,你身上果然系有大气运,看来,为师当初没有看走眼,你小子蛰伏在这门楼山中也有数载,算得上是潜龙在渊,此番入洞出洞,又获诸多际遇,不日你又将出山,游历于江湖朝野,如今天下又是风云动荡,这正是你一飞冲天的机遇。” 墨北风洗耳恭听,只是不明白鬼谷先生,为何会突然说出这样一番话来。 “不过,临行前,为师送你一句话,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 “弟子愚钝,愿听师父教诲。” “看山千遍,不如登山一回,有些道理不是说出来的,而是悟出来的,何为悟?不身临其境,不身体力行,你如何能悟道?即便你看上千遍,也不如去做上一回,只有那样才会来得深刻,日后你慢慢会明白的,现在为师说的再多,也是白费口舌,好了,回寺里去寻一渡禅师吧,他在等着你出关呢。” “唔。” 墨北风被鬼谷先生说得一头雾水,不知一渡禅师有何事这么急着要见自己,难道说看见自己进洞,他担心自己的安危?按理说不应该啊,自己又不是第一次进洞,只不过,这次进洞就是十余日…… 时间有些长而已。 虽然刚学会御风而行,会因为不熟悉其中的关窍而磕磕绊绊,甚至有时会被撞得鼻青脸肿,但他依然无所畏惧地迎难而上,这样做…… 让人刺激。 回到茅屋,他一眼就看到老莫坐在屋内,心中不由“咯噔”沉了下来,姥爷怎么会突然上山,难怪鬼谷先生会那么急着催自己回来,难道家里…… “姥爷,你怎么突然来了,难道家里有事?” “佛……虎头,你先别急,给,先喝碗水,坐下来咱慢慢说。” 老莫把事情的原委简单说了一下,说到最后,只见墨北风额头上的阴阳龙,竟然转出了一轮幻影,身上的衣服鼓胀如钟,一双原本清澈如山溪的眸子,此刻如沸腾的岩浆般赤红。 砰的一声,手中的水碗怦然破碎。 “姥爷,我爹娘还有囡囡他们被抓走几时了?” “到现在为止,有两日两夜了,他们是驾着马车走的,虽然从兴安镇到洛京一路要翻山越岭,摆渡过江,行程上要慢些,但也至少走出百余里了,若再快的话有将近两百里地,如今咱们又没有马匹,估计追是很难追上的,你有什么打算?” 老莫有些诧异的望着自己的外孙,如今的佛子。 见到他额头上突如其来的阴阳龙图案,他有些又惊又喜,此番一出关就有这么大的变化,果然没让大家失望,虽然他不知道佛子额上突然出现的图案,是天眼还是有其他什么别的说道,但总归是好东西没跑,难道他要去半路截杀,救出阿茨他们? 墨北风转头看向一渡禅师,“师父,这事你怎么看?” 一渡禅师沉吟片刻,“从兴安镇到洛京有五百余里,若是骑马走官道最快也得三天,当然,若是中途换马的话自当另说,而他们这次是驾着马车,估计也就走了一百二三十里的行程,不可能走得再快了,真要追的话,骑快马倒是也能追得上,可是,如今到哪去寻马呢?” 当今与诸国接壤的边境时有冲突动荡,因此,朝廷对马匹的管制极为严格。 军马自不必多说,便是民间那些官宦富户人家养来自用的马,也属于重要的军事战略物资,紧急时朝廷可征用,都必须登记造册,必须到衙门里去登记上报,否则,一旦有人举报核实,或者被发现私自圈养者,轻者拘役罚没,重者抄家流放,更何况,马匹的私下买卖是被官府严厉禁止的,一经发现有不法交易,会被判处谋逆重罪,弄不好脑袋就得搬家。 如此看来,有些无计可施了。 “就算真要半道去截杀救人,有件事不得不早做打算。”老莫忧心道。 墨北风问道:“何事?” “一旦半路去截杀,就与公然跟朝廷造反叛乱是一样的,那在这维洛王朝境内就没有咱们的立足之地了,如果不事先找好退路,就算是咱们有万军不敌之勇,恐怕也很难全身而退,别忘了,还有你爹娘和囡囡他们呢,到那时,如何去护他们周全?” …… “实在不行,咱们可以去墨山落脚。”一渡禅师两眼熠熠生辉。 墨北风与老莫一同惊诧道:“墨山?” “恩,墨山。”一渡禅师笃定道:“墨山是早些年墨门秘密打造的一座军事城堡,里面不但能安居乐业,生产制造,而且机关重重,有诸多防御设施,易守难攻,退一万步说,即便真有外敌打算攻入,也皆是有来无回,至今世人最多也只是猜测,从无半点消息流落在外面,哪怕有一两个知晓内情的,也早已被咱们墨门的墨侠给灭口了,此事若不是万分紧急,我也不会轻易透露的,倒不是说不能让你二人知道这事,而是……今天索性打开天窗说亮话了,佛子,老莫你姥爷也是咱们墨门的。” “莫冉参见佛子。”老莫扑通一声跪下,接着就要行礼。 “别,既然你们认我做佛子,那我说句话,日后咱们该怎么称呼还照旧,也别那么多礼节,少跟儒门那帮子酸秀才学些没用的,你们觉得呢?” 老莫与一渡禅师对望一眼,点头道:“好,就依你。” 经过老莫与一渡禅师的一番分析,他此时也冷静下来了。 很显然,如果不管不顾的鲁莽行事,凭借自己初学乍练的御风术,或许能追上押解父母卧虎司的队伍,自己可是与他们交过手的,卧虎司里的差役暗探并非泛泛之辈,而是个个都身怀绝技的一等一高手,如果再像上次那样遇到个深藏不露,突然使出霹雳弹之类大杀器的家伙,那自己就不是去救人了,而是去送葬。 再有一点,从老莫的说法来看,太子是想让张元祝为他所用,不然怎会如此大费周折闹出这么大动静来呢。 就算他们被押解到洛京,也不过是被软禁起来,暂时不会有生命危险。 都说姜是老的辣,看来极有道理,难怪鬼谷先生让自己要去登山,而不只是看山,看山看到的不过是风景,是表象而已,但登山却是让自己置身其中,切实看清每一块山石,每一棵小草,于乱石密林寻找到登山路径,登上山顶去一览山下的风景。 那时,看到的风物又会不一样。 再者,一段禅师所提及的墨山,应该是自己出山,踏入江湖极为重要的一枚棋子。 落子要生根,只有生根才能成势,否则就是水面上的浮萍,看似风流潇洒,无拘无束,但只要一个浪头打来,就会葬身汹涌激流,无影无踪,而墨山就是自己的根,也是墨门的根,当务之急,就是先去寻根。 第四十一章 墨山 维洛王朝与喀喇王朝之间有道大江,穿深山峡谷而出,跌宕起伏,江水拍岸,激起雪浪如山,一路翻滚奔涌,似恶蛟巨蟒般声势震天,令人胆寒,故而得名怒蟒江。 两国以江为界,隔江而治。 大江两岸万仞高山,峭壁如斧劈,每日不到正午时分,甚至都见不到阳光,雄奇险峻的高峰上长满奇柏苍松,悬崖峭壁上常有飞瀑流水倾泻而下,江中巨石暗礁无数,江水飞流回旋,看上去极为凶险,江水依山势,先是向南,转而东流去。 怒蟒江东岸有一座大山,山中时有白狼出现,得名雪狼山。 雪狼山雄奇巍峨,险峰深谷,山顶上的积雪经年不化,遥遥眺望,好一派冰山大川的雄浑气象,莽莽大山南北绵延八百余里,东西五百余里,大山东面的荻江与绕山势而东流的怒蟒江交汇于雪狼山东南角,此处便是令无数船工闻风丧胆的白骨峡。 当年一渡禅师为救佛子入烂陀山,后来被追杀无路可走时,就是由此跳下峡谷,一竿青竹过大江。 此山虽说隶属于维洛王朝,但大山东西南三面皆为大江形成一道天堑,只有北面大山与千里戈壁相连,不过,这里苦寒僻远,千里荒无人烟,仅有那道三十余丈宽的盘羊山隘可入大山,而入山后的山道弯曲如羊肠,古木遮天蔽日,崎岖难行,如此一来,无形中阻断了对外的交通,这座大山倒像是一座世外孤岛一般,塞绝人烟。位于雪狼山中部的辞过峰,倒成了与雄兵据守的武威城隔江相望最近的地方,两地距离百里。 距武威城西南三百余里,有一临江而居的二三百户村子——西塞村。 村里人家大多以种田为生,农闲时偶尔也会撑起小舟,结网捕鱼,贴补些家用,当地人自然不舍得自己享用,大多会挑到附近村镇上去换铜钱,偶尔有卖不掉的,怕搁久了坏掉,这才舍得拿来给一家老小打牙祭,再有吃不完的,或腌或晒,等来客、有红白事或逢年过节时再吃,又是另一番风味。 村西头临近江边有位老者,年老体衰,做不来那些沉重的营生,就支起两间草房做酒肆。 这一日,那位姓元的老者独自一人坐在江边的一块石上钓鱼,身边趴着一条如他般苟延残喘的老狗,也许是十来天没什么生意愁的,也许是没人陪自己说话闲的,他一边摸着狗头,一边百无聊赖地自言自语。 “老伙计,风风雨雨这么些年,每日里也不敢闲着卖呆,都是忙忙碌碌,拼死拼活的攒那几个铜钱,也没像人家似的混出个大富大贵来,可看着门前的江水日夜东流,如今多少也算砸吧出了几分滋味,老伙计,你说说什么是贵,什么是贱?” 老狗低头耷拉眼,昏昏欲睡,也不理他。 元老头兴许早已习惯了这种有问无答,无人回应的日子,叹息一声,抬头望望大山,低头看看江水。 “那些达官清贵们每日吃着山珍海味,过着纸醉金迷的日子,咱这不值一文的小老百姓也就喝上二两烧酒壮胆的时候,敢放下筷子,拍着桌子骂上几句草他娘咧,可酒醒了以后这日子还得过不是,但你吃的山珍海味再贵,也得用一文钱的盐调味不是,你皇帝老子再清贵,到头来也难免一死,最后不也得跟咱们这帮子身无分文的泥腿子一个下场,用这世上最不值钱的黄土把自个给埋喽,老伙计,你说说,是不是这么个理?” 老狗默默趴着,听他一个人在这絮叨,依然无动于衷。 元老头唠叨了半天,也无人应和,有些意兴阑珊,忽然,他那昏花的老眼一亮,看那浮漂猛地一动,知道有大鱼上钩,立刻抖擞精神,手脚麻利地扬竿收线,线那头的力道不小,收起线来一看,果然钓上来一条大鲤鱼。 鲤鱼长约三尺,膘肥体胖,鱼鳞闪闪有金光。 元老头有些吃惊,“今日出门忘了看黄历,到底是啥好日子,竟蒙老天爷如此眷顾,竟钓上来这么一尾金贵的荻江金鲤来,啧啧,难得难得……” 欣喜之余,他又有些纳闷,平白无故的钓起一尾金鲤来,不知是福还是祸? 这时,那条一直无精打采的老狗忽的起身掉头,冲着远方汪汪直叫。 元老头抬眼望去,见从泥土有些松软的田间土路上,一前一后走来两人,二人都戴着斗笠,看不清模样,不过,走在前面那人手里托着一个游方和尚常见的饭钵,身上穿了一件褴褛的百纳僧衣,看打扮就是一副行脚僧的模样,不用问,后面那个应该也是和尚。 果然,一老一少两个和尚好似捻指间就到了眼前。 “施主,敢问你可是这家酒肆的店家?” 那老和尚瞟了一眼那个插在屋檐下,早已破旧不堪迎风招展的酒幌子。 元老头看了看这风尘仆仆的师徒俩,笑道:“是啊,大师可是要歇脚吃饭,二位可真是好口福,小老儿刚在这江中钓上来一尾鲜鱼,少说也得有七八斤重,进来尝尝我的手艺,不是老夫跟你俩吹,老夫做鱼的手艺,可不比当今皇宫里的御厨差多少。” ,…… 来这江边酒肆的二位,正是一渡禅师与墨北风。 经过大家的一番商议后,决定让老莫先回到镇上,该出摊照旧出摊,等消息伺机而动,免得出现任何风吹草动再打草惊蛇,而一渡禅师与墨北风师徒二人则要先去一趟墨山,先去安顿好了落脚处,若能趁机联络一些墨门旧部那是再好不过,到时候大家可以拿出一个万无一失的营救方案来,到那时再去洛京救人也不迟。 商议妥当,大家分头行动,他们师徒二人也不敢耽搁,稍作收拾便立即下山。 这是墨北风第一次跟着师父下山,也是第一次行走江湖,但因此行事关重大,他自然少了那种初出茅庐的兴奋与憧憬,而不免多了几分心事与沉重,但他又很快释怀,再如何担心也是无用,不过是徒增烦恼罢了。 心结自解,自然多了些抬头看风景,低头自思量。 为了赶路,同时也为了不节外生枝,师徒二人夜行晓宿,翻山越岭,走州过县,从门楼山到西川州陇西郡荻阳县的西塞村,全程共六百余里,而他二人却仅用了不足三日便日夜兼程赶到了此地,因此一路上风尘仆仆,浑身上下尽是风尘。 他们打算在此稍作歇息,等天黑时再一叶渡江。 元老头喜滋滋地提着鱼篓进屋整菜备饭去了,师徒二人在江边蹲下掬起沁骨寒的江水洗了把脸,冰冷的江水浸润脸颊,不由让他们的精神为之一震,起身甩掉手上的水渍,眯眼望向一江之隔的墨山。 很多人无论如何都想不到,作为墨门大本营的墨山,竟会是如此偏远荒凉的雪狼山。 一是因为雪狼山实在是偏远,除了驻扎在北境一线的将尉级别的将官,因为防务的缘故,知道维洛王朝还有这么个简直连鸡肋都算不上的地方,而普通士卒则压根都不知道,更别说世人了,还因为数百年间,地处雪域高原的佛国与中原一直都是井水不犯河水,大家相安无事。 朝廷自然乐享其成,多一事总不如少一事嘛,更何况这么长一条兵线,若真布置起防务来,那可就不是小打小闹的儿戏,那兵饷可都是实打实的真金白银啊,谁闲着没事也不愿拿钱往水里扔着玩不是,所以也就一直没在西线驻扎过一兵一卒。 二是此山都是雪山冰川,占地虽广,却无甚大用,一不能放牧,二不能耕作,要它何用?是个货真价实的苦寒之地,再者此地对外交通又极为不便,与北境千里的戈壁荒原又有何区别? 戈壁滩上好歹还能摘几颗沙枣解渴,可这儿呢,活腻了想到那山上去喂白狼? 三是世间虽偶有墨门的传说,但又有几人会去当真,不过是大家伙酒后茶余的谈资罢了,或唏嘘短叹或哈哈一笑,谁又会把这事放在心上? 最后,尤为关键的一点,此山叫雪狼山,谁又会想到它是墨山呢? 然而,世人的眼光大多只浮于表面,而不愿多用些心思去往深了探究一下,殊不知覆盖在雪狼山那皑皑的冰雪下面,是一块块漆黑如墨的黑岩,黑岩下是令人瞠目结舌蕴藏丰富的各种矿藏,无数的煤炭、铁矿、金矿…… 而那些被挖空的矿道,又被巧夺天工的墨匠们改造成了各种军用设施。 针对世人常用的诸多攻城方法,如筑山临攻、钩梯爬城、冲车攻城、云梯攻城、填塞城沟、决水淹城、隧道攻城…… 作为军事集大成的墨门皆有与之对应的应对之策,更有壁垒森严的防御工事与以军火制造而独步天下的军械兵器。 一,编造樊篱,与城堞相连,高六尺,宽四尺,可在樊篱后安排弓弩手,用制造精良的兵弩弓箭大量射杀敌人。 二,转射机,一般固定安装在交通要塞和城楼上,威力非常强大。 机长六尺,需要安装在弩床上,可以嵌入城楼上,中心位置有一个圆轴,分上下两横坊间竖装二立坊构成,可以进行左右旋转大量地发射环形箭矢,可同时发射十多支利箭,也可对敌军进行扫射。 十步放一机,两人为一组,善射的人为主导,另外一人为辅助。 三,针对云梯这种笨重,而且移动起来十分困难的攻城器械,墨门早有破敌之策。 守城一方可以在城墙上筑起“行城”和“杂楼”,将自己环绕起来,行城和杂楼之间要以敌人进攻的宽窄为标准,一般情况下每百步筑造一座,两者之间的部分要拉上防护用的遮幕,因此距度不能太宽。 筑行城的方法是: 行城高出原城墙二十尺,上面加上锯齿状的矫墙,这种矫墙称作“堞”,堞宽十尺,左右两边所编大木横出各二十尺,高度和宽度按行城处理。 矫墙的下部开名叫“爵穴”“鼠”的小孔洞,洞外用东西遮挡起来。 …… 此外,像什么礌石,擂木,疾犁投,硝石、硫磺等物资更是可以就地取材,储备极为丰富。 …… “饭菜做好了,二位师傅进来吃饭吧。” 元老头走到二人身后,他身后跟着那条老狗。 一渡禅师转身笑道:“有劳施主了。” “大师可别这么说,小老儿还得攒俩棺材本钱呢,可不敢像那种大富大贵人家似的施舍不在乎那三瓜俩枣的,受累赚钱,花钱吃饭,这都是天经地义的事,咱们无需客套。” 一渡禅师觉得这老头说话实在,不像有些奸商那般心口不一,油嘴滑舌的令人厌烦,心中对他不由多了几分好感。 “哈哈……施主这话说得地道,走了这一路,难得心里这么畅快,一起小酌一杯?” “小老儿虽说一辈子没多大出息,但自信这双眼虽老,却不昏花,看人还算凑合,一看大师就不是凡人,像你们这样的云水僧,那才是真的悟透了禅法,比起那些吃斋念佛一辈子,都念不出个顿悟见性的出家人不知强了多少倍,难得大师不嫌弃我这乡野的大老粗,一会我只收个本钱就行,多的权当是香火情了。” 墨北风听到这话不由嘴角一抽,他曾听人说,凡是那些标榜自己是大老粗的,十有八九都是吹牛の逼。 “施主这话过誉了,老衲愧不敢当。”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元老头看似笨拙粗陋,实则却很会见人下菜碟,善于逢迎,其实这倒不是什么坏事,而是一种本事,尤其是开门做生意的,像他这种又老又没几分姿色的糟老头子本来卖相就不咋的,若再不会昧着良心夸上两句好听的,谁来给你送银子呢。 三人进屋落座,夹了一筷子鱼肉,果然滋味鲜美,鲜嫩の爽滑。 “果然是好手艺,老施主方才说那话,老衲开始还有些不信,不过,刚才吃了这鱼,才只不是夸大之词,来,敬你一碗。” 听到老和尚夸自己的手艺,元老头也是笑容灿烂。 “咱甭说进皇宫了,就是县太爷的席也没坐过,刚才那话也是吹大气,不过,小老儿敢说那大话,自是有几分底气的,不尽是吹牛の逼,说一千道一万,手艺不过是锦上添花罢了,最重要的是这鱼好,水好,这做出来的饭菜自然也错不了。” 这话倒是实情,荻江水可是来自万年冰川的源头之水,甚至比门楼山的山溪都要好上三分。 “来,尝尝小老儿自酿的酒。” 墨北风看向碗中这酒,这才发现,酒碗不是寻常酒家用的那种黑陶,而是莹润如蛋壳的白釉青花碗,酒色如井台边上的青苔有青翠绿意,酒水透亮而不浑浊,有淡淡酒香扑鼻,入口老辣淳厚,后劲十足,入喉又有清洌之意,沁人心脾。 “好酒,这酒叫什么名?”墨北风问道。 “这酒有个上不得台面的俗名,小老儿自个起的,叫浅水绿。”元老头嘴上说得谦虚,脸上却满是笑意,一脸的自得之色。 “老施主这话说的,我不敢苟同。”墨北风道:“常言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对酒而言,也是同理,不是常说酒好不怕巷子深么,能酿出这般好酒来,自然不怕没识货的,一传十,十传百,自然帮你把这酒扬出名了。” 元老头看了他一眼,微微摇头。 “小师傅这话说得有些想当然了,不是喝点儿酒小老儿在这说醉话,我酿了一辈子的酒,也卖了一辈子的酒,又怎样?这世上的好东西多了去了,但真正流传下来的,为天下人尽知的又有多少呢,都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为啥?这世上真正懂行的少之又少,啥是好,啥是孬,说到根上还不是权钱开道,当权的放个屁,下面的小鬼都得使劲舔两口,然后奉承道,真香。” …… 师徒二人默然无语,元老头这话说的话糙理不糙。 譬如今日之墨门,又何其悲凉。 悲凉江边话悲凉,一种闲愁,叹过往。 第四十二章 抽刀断水流 清晨,门楼山。 哲古达迎着凛冽的寒风站在扶摇峰的一块巨石上,理了理鬓边的乱发,望向茫茫云海,一时思绪如潮,一抹晨辉照亮他身后的大刀。 …… 为了活下去,在他未出襁褓的时候,就不得不被人背着远走异国他乡,从维洛王朝最繁华富庶的洛京,一路亡命流落到白山黑水的东胡国,那时自己像一只离巢的孤雁般,从早哭到晚,声声悲切,幸亏有了忠仆的呵护,才没有夭折。 三岁那年,第一次用刀割开野鸡的喉咙,看着汩汩流出的血,他知道,自己与刀有缘。 小小年纪,跟在忠仆的身后进山去打猎,或许有这方面的天分,他很快就学会了如何通过微乎其微最不起眼的毛发、足迹、粪便去找到猎物,学会了蹲守,何时出击,如何与猎物去打斗周旋,何时给予致命一击。 自此,他学会了打猎,学会了杀戮。 五岁那年,忠仆拉着他的手,让他给满脸胡须那人跪下磕三头,他走了,至今不知所踪。 他跟着满脸胡须那人进了木屋,留在了山里,那是一个神仙去了都会迷路的地方,就算经验老道的走山人,如果不做特殊标记,也会被困死在那里,那里的每棵树都长得一样,比亲兄弟还像亲兄弟,密密麻麻的参天大树就像一座巨大的迷宫,走着走着就把人给绕迷糊了。 他摸了摸身后的大刀,刀身三尺,刀柄五寸,名曰血禅斩。 也是这样一个清晨,他扛着大刀,走到鸿泉落瀑水下,抬头看了眼那从天而降的大水,他深吸了口气,朝着那帘大水狠狠斩去。 砰! 刀脱手,人飞走。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才悠悠醒来,挣扎着起身,费了半天工夫才在草丛里找到那把大刀,扛着大刀又一次走到瀑水下,深吸一口气,朝着那帘大水又一次挥刀斩出。 砰! 刀又脱手,人又飞走。 又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再次醒来,再次挣扎爬起,再次找到大刀,再次走到瀑水下,再次深吸口气,大喝一声。 “我草你大妗子!” 又是拼尽全身力气斩出一刀。 这次,外甥打灯笼——照舅。 …… 朝阳初升,瀑水从万丈悬崖上飞流直下,空中出现一道流光溢彩的长虹,瀑水落势如万马奔腾,又像一道道滚雷落到大地上,声势震天。 他再一次站到瀑水下,仰头看了看那帘瀑水。 左腿生根,右脚虚跨出一步,身体微仰,双手握刀,手腕处如爆豆般咯咯作响,刀身微微向上斜挑,气机流转如惊马,衣襟无风而动,猎猎作响,一道寒光如流星掠天,一闪而逝,他身弯如大弓,似钓起一尾东海巨鲸,天地瞬间一片寂静,一帘瀑水被齐齐斩断。 一刀落,万物生,那年他十二。 …… 血禅斩上锈迹斑斑,如干涸的血渍,好像怎么洗也洗不干净,刀身弯似残月,上面有两道浅浅的槽纹,如缠绕在刀上的两条腾蛇,抽刀时,有股淡淡血腥味。 师父对他说。 “啥时候,刀上没血腥味了,你的刀法也就练成了。” 他抓了把乱蓬蓬的头发,有些不以为意地撇了撇嘴,眼神中不经意间流露出骨子里藏也藏不住的那股桀骜不驯,刀是杀人的凶器,没了杀意的刀还能叫刀吗,净扯淡! 自然,他的一举一动全落在师父眼里。 他师父其实对这小子挺满意的,这小子有灵性,是个习武的好苗子,最关键的是他能吃苦,有韧劲,每天挥刀九千次,若是换做其他的孩子,早就撂挑子不干了,而他却从不吭声,只是默默的一次又一次地挥刀,就这份坚持,这份心性,这股子劲头,难得! 都说人无完人,更何况是一孩子呢。 这小子骨子里的那股桀骜不驯,利弊参半,关键看你怎么看,譬如雕琢一块璞玉,首先,要看你如何去构思,下刀,然后,如何去雕琢、打磨,最后,出来的结果如何,所谓千人千眼,又是一番见仁见智的事了,而他的做法就一个原则。 无为而治。 他师父姓邢,却不知他叫什么,他只记得当年忠仆叫他老熊,到底是哪个邢,他也搞不清楚,名字嘛,其实与那些记号都差不多,只要记得住就行,又何必在乎那么多呢。 …… 哲古达在走出那片老林后,忍不住转身。 这是他自上山后,第一次自己走出那片老林,他没有做任何标记,完全是凭着自己的直觉走出来的,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竟然走对了方向,现在站的地方正是自己五岁那年,忠仆拉着他手进山的路口。 八年了,自己居然能一丝不差地都记住,他都被自己惊呆了。 鱼凉屯,是离长岭三十里外周边最大的一个镇子,那里有个集市,不但能见到各种稀奇古怪的山货,皮草,还能大饱眼福看到叼着大烟袋挺着大胸脯子,走起路来大辫子一甩一甩贼带劲儿的大姑娘小媳妇们,不管是五六十岁的糟老头子,还是三四十岁的中年大叔,更别提那些一二十岁的半大小子了,他们正在血气方刚,每天一睁眼都硬得半天下不了炕的痴迷岁数,每当目光落在那些高高低低,坑坑洼洼的地方,半天都拔不出来。 哲古达叼着一根糖葫芦,嘴里喀嗤喀嗤啃着,感觉两只眼睛有些不够使得。 突然,他的肩头被人重重地拍了一巴掌,正当他要发火的时候,一扭脸,看到了两只黑眸,一张粉脸,不知是大姑娘还是小媳妇的东胡大妞正站在自己身边,那姑娘比他高一头,一股诱人的脂粉气幽幽飘向他的鼻端,原先的那股怒火早不知去哪了,而丹田处却有道气机在奔涌,如脱缰的野马般奔腾。 “干……嘛,你……干嘛拍我?” “噗嗤”一声,姑娘被他的磕巴给逗笑了,一双眼睛弯成了一轮月牙。 “小磕巴,你身后背的这把大刀看起来挺好玩的,拿下来,让姐耍两下呗。” “谁……叫小磕……巴,我叫哲古达,回家耍你大妗子去。” 哲古达有些生气,这妞长得不赖,可就是太蛮横了,刚一见面就要耍两下,哪有这样的,也不问问人家愿不愿意,老子一下也不让你耍,看你能咋的。 “吆,哈哈……看不出来嘛,人不大脾气倒不小,像个小倔驴似的,哈哈……不错,挺有爷们样的,姐喜欢。” 也不知那姑娘什么脾气,不怒反笑,手指轻轻勾了一下他的下巴,笑脸如靥,她身边跟着一个丫鬟,一个婆子,兴许是早已见惯了自家大小姐这般做派,也不说劝劝,反倒在一旁幸灾乐祸窃窃私语,又不时对着哲古达指指点点,捂嘴偷笑。 这让他很受伤,很没面子,自己从小到大还从未受过这种委屈。 哲古达年纪虽小,可好歹是条带把的血性汉子,那东胡大妞虽然长得溜光水滑,颇有几分姿色,胸前更是有一对能闷得人透不过气来的悠悠大の乳,可她也不能仗着这个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这么明目张胆地调戏自己吖。 太他娘的欺负人了! 他面红耳赤,感到有些下不来台,自己还是棵刚发芽没多久的嫩草呢,怎能被她这老牛吃了呢,这事若是传出去,自己日后还怎么做人,怎么行走江湖,他拔腿就走。 “哎……等一下。” 他本想装作没听见,学着别人那样潇洒扬长而去,但双腿却口不对心地停下了脚步,这让他的脸又红了几分,像喝了一坛烈酒。 那姑娘直接走到他的面前,挡住了去路。 “吆,脸红了吖,挺大个老爷们还害臊吖。”她忽然又叹口气,“也是哈,毛还没长齐呢,得,姐也不逗你玩了,刚才没别的意思,姐家姊妹三个,就是没有兄弟,今天在集上遇见你,看你小子挺有眼缘的,想认你做个弟弟,咋样?” 哲古达愣在当地,他无论如何也没料到事情竟会是这样。 他抬头看了一眼那姑娘,不料,眼神不经意间又流连在那秀色峰峦间,不由又是一阵脸红,不过,看她一本正经的模样不像是在戏耍自己,一时竟有些不知该如何应对了。 “挺大个老爷们咋这么墨迹捏,行不行的倒是给句痛快话吖。” 那姑娘的脾气有些火辣,有些暴躁,还有些大小姐脾气的任性,这时,那婆子走到她身边,附在她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突然,她竟一脸娇羞,一张粉脸腾的一下红了,哲古达看到这一幕,忽然感到自己胸膛里跑进来一只小兔子,上蹿下跳,他有些心动。 “行。” “我的好弟弟哎。” 哲古达顿时被一片柔腻与密不透风的脂粉气所包围,挣扎了几下没挣脱开,怕惹恼了她,也只能无奈地被她那么抱着了。 片刻后,两人分开,毕竟集市上那么多人来来往往的,一男一女搂在一起毕竟有些不好意思。 “走,跟姐回家,姐亲自下厨炒俩菜,让你尝尝姐的手艺。” …… 一位三十来岁的汉子赶着大车,他们四人坐在车厢里,车厢的空间不是太大,四个人坐里面多少有些挤。 “对了,姐,你叫啥名?” “大莲。” “你在家里是老大?” “你咋知道的?”大莲一脸诧异,“我就说看你小子顺眼嘛,还真是聪明咧,不瞒你说,俺爹生了俺姊妹三个,嫌弃都是丫头片子,怪俺娘没给他老潘家生个带把的,所以取名的时候也不怎么用心,俺俩妹妹跟着叫二莲,三莲,都让他气死了。” …… “你俩妹妹怎么没跟着你一起出来赶集呢,集上多热闹啊。” “她们啊,跟着俺爹打猎去了,赶集哪有打猎好玩,哦,对了,等回到山里我带你打猎去,傻狍子、野猪、野狐狸,山鸡多的是,你会打猎不?” 哲古达默默点头。 车厢里有些闷,他出了车厢坐到了外面,不知为何,赶车的大叔看他的眼神有些古怪,他也没在意,默默看着路上的风景。 碧空如洗,天边横曳着几朵白云。 山势越来越陡峭,坑洼不平的山路让马车异常颠簸,坐在车上的人不时前仰后合,车轮碾过路上的石子,不时发出砰砰作响声,道路两旁的景象也越来越荒凉了,这让哲古达的心中不由生出几分狐疑,她家该不会是住在山洞里吧,难道自己遇到狐狸精了,不会吧,当自己与她抱在一起的时候,她身上闻起来挺香的…… 正当他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远远看见一道高耸的城墙,正中是一座巨大的城门。 城楼上有三三两两的人挽弓持弩,异常警惕地来回巡视着,但当看见马车时,城楼上的人不知低声说了些什么,呼啦啦站起来一大群人,仿佛有来犯之敌般严阵以待,显得有些紧张,这时有人高声喊道。 “是大小姐回来了,快放吊桥,开城门。” 城墙前有一道宽约五丈的壕沟,其实原本就是一道山涧,当初筑城的人也算善于利用地形,把城墙修在这里,可谓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这是……山寨,难道她家是土匪窝? 哲古达做梦都想不到,原本以为她是大户人家的小姐,谁知到头来却是个土匪家的大小姐,此时他想逃,却又很快冷静了下来,万一惹恼了她,城墙上万箭齐发,不一会就得把自己射成一个刺猬,自己还背负着血海深仇呢,此事急不得。 既来之,则安之,能咋的? 事情还真和他所预料的一样,进了山寨,一下马车,大莲就搂着他的脖子。 “臭弟弟,刚才姐在车厢里坐着,之所以没出来,就是想看看你小子对姐是真心还是假意,还真不错,姐真没看走眼,你小子有几分胆色,到了山寨门前看见那么大阵仗也不含糊,没把你吓跑,不过,你要是真想跑,你也跑不掉,当然,姐舍不得让他们射你,看见没,别看给咱们赶车的白叔不显山不露水,看上去像个土得掉渣的庄稼汉,他可是咱木瓜山寨一等一的高手,等有时间你向他讨教两招就知道,我说的是真是假了。” 哲古达一听这话,后背不由惊出了一身冷汗,不过,他脸上依旧挂着一抹淡淡的笑。 “嘁!我跑什么,好不容易大老远的来了,咋能不进门尝尝你亲手炒的菜再走呢,咱可是说好了的,待会你可得亲自下厨,让我尝尝你的手艺如何,至于白叔嘛,我是早晚都要讨教的,就是怕人家不肯赏我这个面,到时候再说吧。” “放心吧,也就姐一句话的事,到时候姐给你安排。” 第四十三章 城头变幻大王旗 木瓜山寨的大当家潘望,原本是名猎户。 潘望他爹是当地远近闻名的走山人,经常会进到深山老林里去采老山参。 有的百年老参价值几十金,甚至上百金不等,而老山参之所以如此珍贵,是因为山参一旦长至百年往上,自身就有了灵性,可变化,能行走,不再是寻常的凡物了,故而那些赖以采老山参谋生的走山人,有着诸多规矩禁忌,若不遵循这些规矩禁忌,甭说采老山参发财了,弄不好连自己的小命都得搭进去。 走山人进山前,摆香案,上供品,祭拜老山神。 进山后看到山参先要喊山,跪拜,四角放铜钱,系红绳,然后才能用五花八门的专用工具去动手挖参,不过,要是运气不好的时候,往往费了老大劲挖出一棵参来,却发现是棵才长了一两年的三花子,那可就瞎耽误工夫喽。 百年老参就像大姑娘的肚兜,谁都知道有,可不是谁想看就能看到的,得有缘才行。 那一年,潘望他爹又一次去走山,谁知,在一个山洼子里竟发现躺着一个老猎户,原来老猎户进山打猎,发现一头黑熊,感到欣喜若狂,要知道熊掌可是能与龙肝、凤髓、豹胎等并列的八珍之一,要是能猎到此熊,至少可以让自己三五年都吃香的,喝辣的。 可当看到那头黑熊膀大腰圆孔武凶悍时,他又有些犹豫了。 猎熊可不是闹着玩的,别看它平时一副又蠢又笨,憨态可掬的样子,要是真惹恼了它那可就麻烦大了,那可是能与野猪、老虎一较高下的凶兽,别到时候猎熊不成,自己反倒成了它的下酒菜,八九月份可正是它贴秋膘的时候呐。 要不说是老猎户呢,经验就是老道,估计得老准了。 老猎户瞅准时机,对准黑熊就射出了一支冷箭,黑熊皮糙肉厚,没怎么伤筋动骨,它只是怒吼一声,又继续觅食,老猎户一看黑熊是这般情形,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嗖、嗖、嗖,接连又射出了三支箭,他也是猎熊心切,竟然越射越近。 黑熊一看,当场就癫狂了,简直是欺熊太甚,都欺负到熊的家门口了。 黑熊狂吼一声,熊起扑向老猎户,老猎户见事不好,转身就逃,没想到慌不择路,逃跑时被地上的藤蔓绊倒,叽里咕噜滚到了山下的一个山洼里,结果把腿给摔折了,躺在那里不能动弹,不过,福祸相依,他反倒是因祸得福捡回了一条老命。 潘望他爹也是古道热肠,救了老猎户一命。 老猎户见潘望他爹这小伙子人还不错,就把自己的闺女嫁给了他,潘望他爹做梦都想不到,自己进山没挖到棒槌,反倒给自己找了个黄花大姑娘,乐得比挖到棒槌都高兴,他媳妇一高兴,第二年就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 潘望他爹抱着大胖小子乐得合不拢嘴,为孩子取名潘望。 在潘望一岁时,她娘又怀孕了,谁知,等生产的时候,因为胎位不正,整整延误了两天都没生下来,结果一尸两命,潘望也就没了娘。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日后的不如意。 潘望三岁那年,他爹又一次进山去采老山参,极为难得地遇到了一棵百年老山参,走山人都知道,通常百年以上的老山参周围都会有它自己的守护神,果不其然,一条丈余的大蛇就盘踞在老山参附近,当潘望他爹在挖参的时候,那大蛇偷袭了他…… 自此,三岁的潘望先死娘,后死爹,最后成了无人可依的孤儿。 无奈,潘望只得与老猎人祖孙俩相依为命,老猎人为了养活自己与小外孙,不得已,又重操旧业,钻到深山老林去讨生活,随着潘望一天天地长大,他也跟着姥爷学习如何打猎。 也许是骨子里的基因,潘望很快便展现出他在打猎方面的天赋。 十来岁的时候,他能一个人猎到野鸡、狍子、紫貂、驼鹿……更是在十三岁那年,在老猎户的指点下,潘望猎到了一头重达三百余斤的黑熊,为老猎户雪了前耻,也为自己扬了威名,自此,方圆百里的猎户皆知在木瓜山一带出了个猎熊的好猎户。 自幼开始打猎,让潘望练就了一手百步穿杨的好弓法。 在潘望十六岁那年冬天,老猎户坐在暖洋洋的炕头上,看着一天天长大成人的外孙,又看了眼漫天大雪的老林,端起酒碗来一饮而尽,欣慰地阖上了双眼。 第二年,潘望背着弓箭,怀揣着老猎户留给他一把短刀投了军。 从此后,木瓜山老林少了一个好猎户,而东胡国的军营里多了一位悍不畏死,身手矫健的勇猛士卒,凭借着了得的身手,潘望很快便在众多士卒里脱颖而出,被时任铁浮屠猛安千夫长的完颜占罕相中,直接让他任铁浮屠保义副尉,手下有士卒十五人。 铁浮屠是东胡国的军中利器,所有士卒皆是各兵营中挑选出来的精锐。 东胡国的铁浮屠可谓无坚不摧,人马皆重铠全装,骑兵从头到脚都是重甲,只漏出头盔上的两只眼睛,兵器是重马枪与铁骨朵,他们所骑乘的战马也是身披重甲,远远望去好像一座座移动的铁塔一般,铁浮屠由此而得名。 相较于那些轻装上阵的轻骑兵,他们具有更强的防御性,故而在两军生死对垒的冲锋中往往能够所向披靡,取得一举定乾坤的决定性战果。 光正十一年,已经升任为忠勇校尉的潘望追随龙符帝耶律坚,兵强马壮的十八万铁浮屠突袭维洛王朝的兵家重镇——山海关,与维洛王朝驰援山海关的定远将军司马年互有攻守,但司马年据有雄关,居高临下,铁浮屠在平原冲锋中能势如破竹,而破城攻坚却是他们的短板,故而发挥不出他们的所长,两军一时相持不下,长达半年之久。 那年,潘望二十一岁,四年的军旅生涯早已把他从一名年轻猎户打磨成一位指挥若定的百战将军。 久攻不下,难免让壮志凌云一心想着开疆拓土的龙符帝耶律坚感到有些心浮气躁,望着如噬人凶兽般的山海关,他不由又冷静了下来,忽然想到中原人屡试不爽常说的那句话,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于是,龙符帝耶律坚让铁浮屠猛安千夫长完颜占罕召集起三军将士,他站在金顶帐前当着三军将士的面,亲口颁下了那道日后在东胡国载入青史的《破关令》谕旨。 无论何人,谁若能率部攻上城头,打开关门,无论现居何职,一律官晋三级,赐百金,食邑五百户,正五品将军官职以下者封谋克百夫长。 军中自古不乏想着建功立业的热血男儿,但能被挑选到铁浮屠打到山海关的将士,哪一个不是身经百战,九死一生的老卒,作为军营利器的铁浮屠从最初的十八万打了半年之久,如今仅剩下区区八万之数,可谓伤亡过半,自己身边的兄弟袍泽,一个个不是死就是伤,现如今众人早已心生倦意,这种泼天富贵,可是有命挣,没命花的呀,还不如留着这条小命,早日回家与父母妻儿团聚,哪怕吃糠咽菜,也强过死在这累累白骨的荒凉边疆。 这时,身为忠勇校尉的潘望走到三军阵前,抱拳拱手。 “陛下,末将不才,愿领军令。” 龙符帝耶律坚看了一眼他的装束,见他不过是名从七品的年轻校尉,心中不免有些嘀咕,扭脸看了一眼站在身边的铁浮屠猛安千夫长完颜占罕。 “完颜将军,这位小将军是你的部下吧,你觉得他能胜任吗?” 完颜占罕作为执掌铁浮屠多年的猛安千夫长,对眼前这位年轻人可谓青睐有加,此人虽说年轻,但若假以时日悉心栽培,必然会前途无量,面对耶律坚的垂询,他自然明白皇帝的意思,但他又深知此举的凶险,实话实说,这一去必然凶多吉少,但若是隐瞒实情,保全这位年轻人,却又于心不安,不说对得起对不起皇帝,便是对先前伤亡的十万死难部下也没法交代,所以,一时眉头紧锁,迟疑不决。 长风戚戚,万人无声。 耶律坚作为东胡国少有的中兴之主,阅人历事自然无数,见久经战事的完颜占罕竟对一个小小的校尉犯了难,心中大概也猜出了他的几分心思,可见这年轻人在他心目中的分量,如果这年轻校尉没有几分过人之处,绝不会让执掌铁浮屠多年的完颜占罕如此左右两难,当下,心里也有了主意。 “这位小将军,你叫什么名字,现居何职?又有何破敌良策?” 潘望看了一眼对自己有知遇之恩的完颜占罕,见他此时也对自己投来含义深深的目光,虽说自己与他并无深交,只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小小校尉而已,但也明白他对自己颇有栽培之意,否则也不会特意把他从别的军营调到铁浮屠来,也不会一来就让自己带队,虽然是个最低等的保义副尉。 “启禀陛下,末将叫潘望,现为铁浮屠右路军忠勇校尉,至于破敌之策嘛……因为此事事关军国机密,容末将一会单独向陛下密陈。” 耶律坚一听,不由赞许地微微颔首。 “潘望,你这个名字起得不错,你是我十八万铁浮屠的希望,也是踏破山海关的希望,还是南进维洛王朝,夺取幽云十六州的希望,寡人想你祖上定是饱读诗书世家,不然怎能取下如此脍炙人口,寓意深重的名字呢。” 潘望一听这话,嘴角不由一阵抽搐。 “多谢陛下谬赞,末将早已父母双亡,自小随姥爷长大,不过,五年前,姥爷也离我而去,如今只剩下我孤身一人,了无牵挂,唯有以死报国,以慰死去兄弟们的亡魂,以报陛下的厚望,不管成功与否,总算没白来世上走这一遭,也算是他娘的值了。” “好!这才是咱铮铮铁骨的铁浮屠将士们该有的气魄胆色,寡人现在封你为铁浮屠谋克百夫长,赏百金,赐你在老家食邑五百户。” “谢陛下!”潘望眼眶湿润,躬身施礼。 当夜,金顶帐内灯火彻夜长明,耶律坚、完颜占罕、潘望彻夜长谈。 …… 三日后,夜半时分,潘望率死士八十人,缁衣轻甲,潘望一马当先登上城头,八十死士以一当十,浴血奋战,终于杀退了城墙上五百余人的守军,然后纵火为号,大开关门,蓄势待发的八万铁浮屠终于见到了约定信号,一个个如狼似虎般驱马向前,终于踏破了天下第一雄关——山海关。 一时间,城头变幻大王旗。 破关后,东胡国的八万铁浮屠乘胜追击,所谓兵败如山倒,杀得司马年所率的二十余万大军一路丢盔弃甲,节节败退,最终退守到了济水边的幽春城,二十万大军溃败之后,最终剩余残部不足三万之众。 跟随潘望破关的死士也伤亡惨重,八十死士,仅剩九人,余者皆赴死。 …… 一场大战的硝烟终于吹散,维洛王朝最终以惨败收场,不得已,太和帝高衍政派遣使者向耶律坚求和,两国各自遣使签订城下之盟,两国以济水为界,维洛王朝割让济水以北的幽云十六州给东胡国,以作军饷之资,同时向东胡国纳贡称臣,维洛王朝每年给东胡国岁币白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 …… 潘望把皇帝赏赐的百金兑换成白银一千两,作为抚恤金分给了死难的七十一位死士袍泽。 自此,潘望在铁浮屠军中的声望日盛,做了食邑五百户的谋克百夫长,官职也由原来的从七品忠勇校尉升到了如今从五品的宣武将军,而当初与他一同出生入死登上山海关城头的死士,也结成了异姓兄弟,如今在木瓜山寨为大莲赶马车的白离就是其中之一。 不过,自古皆是风云变幻,世事难料。 就在东胡国夺取了幽云十六州,龙符帝耶律坚正踌躇满志的时候,竟然偶感风寒,不知为何又发展成了不治之症,于第二年三月死于上都兴宁府,因事发突然,一时群龙无首,这时,耶律坚的皇后乌古串珠站了出来,稳定了朝堂局势,立耶律坚年仅七岁的次子耶律跋图为皇帝,而她作为摄政国母,辅佐次子继位。 乌古串珠虽是一介女流,却是巾帼不让须眉。 对于以左丞相贺泽为首的坚持立长不立幼的祖训,反对次子继位,坚持让耶律坚的长子耶律瓜奴继皇帝位的死谏,乌古串珠好像早已成竹在胸,她当着满朝文武大臣的面,拿出了先帝耶律坚的遗诏,当众宣读,甚至传阅了遗诏,那帮子文官大臣们这才一个个闭上了嘴。 接下来的一切,也便皆是顺理成章的事了,耶律跋图立年号为青龙,是年为青龙元年。 朝中的左丞相贺泽被罢免,由原来的左都御史萧振接任,右丞相耶律撒喇则被降为临海节度使,由宣北使耶律文奴接替,其他各级官员也均有调遣变动,让原本一潭死水的东胡国朝堂掀起了滔天巨浪,不得不对这个看上去温婉如玉的女子刮目相看,大小官吏皆变得谨言慎行,一个个如履薄冰。 一朝天子一朝臣,没多久,朝堂的这股风就刮到了军营,很多将军的任职也都有所变动。 后来,不知为何,铁浮屠的猛安千夫长完颜占罕被新任的左丞相萧振参了一本,说他拥兵自重,有不臣之心,于是,执掌铁浮屠二十余年的完颜占罕被解职查办,锒铛入狱,受他的牵连,刚当上谋克百夫长没多久的潘望也被撤职查办。 军营中,一时纷纷改弦易帜。 第四十四章 千年一跪 荻江畔,酒肆。 茅屋内三人虽说素昧平生,但元老头与这二位云水僧人越聊越投机,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平日酒肆里大多冷冷清清的,没什么人来,生意也清淡的很,而与他常年作伴唯一喘气的老狗也非常高冷,一般对他也是爱搭不理的,他只能孤独地一人坐在江边,对着那滚滚而逝的江水发呆发愣,偶尔想起些不平事才唠叨上几句,可话音未落,来一阵风又给吹散了。 元老头,郁闷吖。 “说了这半天话,还未请教施主的高姓大名呢。”一渡禅师问道。 “大师客套了,山野老儿不过是贫贱之辈罢了,哪来的什么高姓大名,老夫姓元名谋,敢问大师的法号是?” “原来是元施主,失敬,老衲法号一渡。” “唔?”元谋惊诧地瞪大双眼,“老禅师可是当年为救佛子只身入佛国烂陀山,以一人之力独挡佛光寺戒律堂九大罗汉布下的九宫八卦罗汉阵,一番血战杀出重围后,不但致其一死一伤,然后又全身而退,凭一竹渡大江的一渡禅师么?” 元老头说完这话,一渡禅师闻言不觉微微一怔。 要知道这段陈年旧事早已时过境迁几百年了,除了佛光寺中少有的几位知情人外,便在当时也鲜为人知,因为自己从未对人宣扬过,为何眼前这位苍苍老矣的长者不但能娓娓道来,还如亲身经历目睹一般,其中必有蹊跷。 此事只有两种可能,这元老头或为神仙,或为墨门中人。 一渡禅师一时沉吟不决,但转念一想,西塞村与墨山仅一江之隔,又是入山门的必经之路,当年墨门将本部设在墨山,为了既保证墨山门户的万无一失,又不至于阻塞对外的往来交通,墨门巨子为此可是煞费苦心,墨门门徒想要进山,必须由墨门设在江边的便衣暗哨确认其身份无误后,才会发射响镝穿云箭通知墨山的当值警卫,警卫上报核准后,方可解除进山的重重警报,开放隐藏的机关秘道,来人方可渡江,若是有不知情者贸然闯入,墨门的强弓硬弩,步步惊心的傀儡机关可不是闹着玩的。 据说,这样的对外秘密通道多达十余条,但图纸却被深藏于墨宝阁中,除了墨门巨子外,其他人根本无从解禁墨宝阁的门禁,更无法参阅密道图纸。 所以,外人想进墨山来一探究竟,势比登天还难。 “既然老丈对在下的些许过往了如指掌,想来也不是外人,老衲也索性打开天窗说亮话,在下正是墨门之天下行走——一渡,敢问老丈是何人?” “老夫乃墨门谒金门·——元谋。” 据传当年墨门入秦时,秦王在他做太子时的封邑积阳府,专门建造了一处占地三百余亩的工坊归墨门独有,在大门上亲题金字匾额——墨门,又铸造了一匹高丈二,体长丈八的西域大宛铜马像立于门前,时称墨门为“金马门”。 秦王曾颁招贤令,六国贤士学子待诏于金马门,获官职者又称“金马待诏”。 后来墨门于生死存亡之际,寻到墨山这么一处风水极佳的安身立命之地,于是,自身安危就成了墨门的头等大事,也便从那时起增设了谒金门一职,负责守护墨山门户。 这时,一渡禅师与元老头二人不约而同从怀里摸出一块黑色的玄铁令牌,正面是一个苍劲古朴阳刻的“墨”字,背面却是两行阴刻的蝌蚪文“兼相爱,交相利”。 这块玄铁令牌,正是传说中的墨门信物——墨门令。 他们二人交换互看,一番查验无误后,这才又将各自的令牌谨慎收起,一双大手抓起酒碗,墨北风此时看他们胸前的银须微微激荡,端着酒碗的手也有些许颤抖,清澈而有淡淡绿色的酒水泛起阵阵涟漪,宛如沉寂多年的老井中投下了一颗石子,一石打破水中天。 “干!” 如今墨门凋零,生计尤为不易,逼得墨门不得不改头换面隐于尘世,这让两位历经几个百年孤独的隐世高手倍感唏嘘,过了好一阵,他们才渐渐平复下心境。 “一渡禅师,这位是?” “他就是我墨门历经千年十世轮回的佛子墨北风,实不相瞒,贫僧这次带佛子回墨山,一来是想让佛子认祖归宗,带领大家重振墨门,二来也是联络旧部,为日后的大业早做打算,三来也是遇到些麻烦事,想着能与大家群策群力,想出一个万全之策,化解眼前这场危机。” “啊?!”元谋一听,激动地扑通跪地,“谒金门元谋参见佛子!” “老前辈使不得,快请起。”墨北风忙双手搀起元谋,诚恳道:“我还是那句话,若认我做这个墨门佛子,那我就立个规矩,从今往后,墨门废除跪拜之礼,长幼之间行稽首礼,同门平辈之间行抱拳作揖即可,不知老前辈意下如何?” “这个……”元谋看了眼一渡禅师,见他微笑颔首,只好无奈道:“佛子既如此说了,老夫自然无二话,就依佛子之言。” 此时暮色渐浓,江面上升起一层薄雾。 “元老前辈,你既是咱们墨门的谒金门,正好有一事要劳烦,我与师父想过江进墨山,可有什么法子?”墨北风拱手道。 “佛子折煞老夫了,这本就是分内之事,二位稍坐,我这就给对岸发讯息。” 元谋起身,来到草房旁边的狗窝前,在其中一块石头上轻轻一按,又左右扭动了几下,只听“咔哒”一声轻响,传来锁簧开启的清脆声,右手轻轻一推,狗窝下竟然出现一个木箱,元老头双手如梭,一阵眼花缭乱的摆弄后,宛如整块木头雕成的木箱忽的被打开,从中取出一根竹筒来。 元谋打开竹筒上的盖子,将其对准墨山方向,手指轻扣竹筒的下部机关。 “嗖”。 一道璀璨夺目的光华在墨山上空静静绽放,似一道掠过天际的流星,转瞬成空,又如一朵盛开的佛莲,金光万毫,尘心无垢。 “嗖”,“嗖”。 紧接着,又是两道光芒升到半空,这是告知墨山上的值守,山外来了重要贵宾,要墨山方面隆重接待,而像今夜这般连发三颗穿云弹,可是自墨山建成以来破天荒的事。 墨北风在一旁看得有些傻眼,以前对墨门的机关术只是有所耳闻,亲眼所见这还是第一次。 真是令人意料之外,不过,却又是情理之中的是,墨门之技艺如何高深先不去说它,连一个狗窝,一个木箱,一个发射筒都做得如此奇巧莫测,窥一斑而知全豹,此番可真是让自己这个号称墨门的佛子有些汗颜,有些叹为观止,更有些……跃跃欲试。 元谋发完讯息后,又手脚麻利地把东西收起放好,一切如旧,搓了搓两只大手。 “二位收拾一下,对面接应的人应该很快就到了。” 果然,不到顿饭的工夫,江边的杂草从中,忽然如水鬼般冒出一只小船来,不大会工夫,又从船上走下一人来,天色昏暗,看不清来人的模样。 “元谋,你老小子酒喝多了吧,什么样的大人物,竟值得你连放三颗穿云弹?” “呸!老夫旁的不敢夸口,自小长这么大岁数,还真不知道醉字是咋写的,今儿就让你小子开开眼,让你曹大楼看看什么才是大人物,你可兜住喽,别尿裤裆里熏着人,一渡禅师知道不?你小子傻瞅啥,真人都站你眼前都不认得,你这两眼珠子该扔茅坑了!” “啊?真是一渡禅师啊,晚辈曹大楼参见一渡禅师,都怪晚辈有眼无珠,还望大师恕罪。” “呵呵,都是一家人,说什么见外话,有劳曹兄弟了。”一渡禅师道。 “先别忙着赔罪,还有呢,站在一渡禅师身边的这位,就是咱们墨门的转世佛子,你说,值不值得老夫放三颗穿云弹?” “真……的啊?” 曹大楼顿时惊得两眼发直,娘咧!怪不得元老头今日如此豪横,原来是早有耳闻的转世佛子到了,真他娘的闻名不如见面,竟是这般……年轻,正要跪地行礼,墨北风见他言语作风透着一股子军旅的豪气,估计他也是位老墨侠,又见他须发如雪,与外祖父老莫的年纪相当,怎好让他行礼,于是眼疾手快,双手将他轻轻托起。 “曹前辈请起,刚与元老前辈说过,墨门从今往后免了那些繁缛礼节,无需客套。” “好了,此处不是说话的地方,曹大楼你带着佛子与一渡禅师登船吧,等到了墨山大营有的是时间细聊,二位慢走,恕不远送。” 大家拱手而别,元谋目送他们登船。 墨山里有一方大湖,水面波澜不兴,平缓如镜,苍峰白雪倒映入水,如山水画一般,此湖名曰墨池。 湖底有暗流与荻江暗通款曲,出口处极为隐秘,一直无人发现。 不过,自墨门来到墨山安家后,善于构筑各类工事的墨匠本就有心独辟蹊径,将内外水道联通,下到湖底经过一番勘探后,总算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发现了一条暗道,神鬼莫测的墨匠又在两端的出口处及水道中部分别设了三道水闸,平常无事时将三道铁闸关闭,待有事时再开启,如此一来,这水道便是连一条泥鳅也钻不进来。 墨北风他们搭乘的小船叫墨舟,可沉可浮,灵动如鱼。 墨舟骨架通体由精钢所铸,外部敷有数张精制的熟牛皮,为了保持墨舟良好的密闭性,又在牛皮上涂上数遍的桐油、清漆,前面有水晶磨制的观察窗,可察看水中情况,尾部有舵,可控制行进方向,舟底有轮,通过舟内人的蹬踏以齿轮传动的方式传输动力,驱动墨舟的前行、后退。 舟内又存贮气囊数个,可供人呼吸之用。 墨舟长为三丈,宽为一丈四,高为九尺,分内外双层牛皮密闭气囊,夹层间气囊对外又有阀门调节气压,可通过机关控制墨舟的升降浮沉,其构思之独到,工艺之精良,性能之实用,不由不令人叹服。 鬼斧神工,举世无双。 舟内共有五人,由曹大楼在前面操控掌舵、机关,其他四人脚下皆有踏板,墨舟在水下快如游鱼,只用了不到一炷香的工夫,他们就从荻江穿越暗道,停靠到了墨池的栈道边上。 此时正是下弦月,残月还未升起,月色如晦。 岸边早有三位长者候在那里,曹大楼早早登岸与他们低低耳语几声,这时,他们的态度愈发恭谨,见到一渡禅师与墨北风从墨舟走出时,一齐扑通跪倒,一渡禅师眉头一皱,将他们一一搀起,又把墨北风关于行礼的规矩说了一遍,他们的目光望向眼前这个略显稚嫩青涩的少年,眼眶不由泛红,滚动着点点泪花。 一千年呐! 人生不过百年,十世的轮回,才有了今日的相见,怎不让人感慨万千。 三位长者皆是墨门如今的主事人,中间那位矮胖的老者叫造父,主管机关铸造方面的事物,墨山谷内的墨匠都归他管辖,不过,如今人才凋敝,青黄不接,也只能做些修修补补的零活,其实,这也怪不得他,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整个墨门,又何尝不是捉襟见肘呢? 造父左边那位又高又壮如赳赳武夫模样的人,名唤周日休,别看他老人家一副大老粗的粗鄙模样,口才却是相当了得,有时说急眼了,往往还撸胳膊挽袖子,以理服人,别人与他辩论,通常不等开口,先在气势上就矮了三分,没法子啊,谁叫人家气势逼人呢。 墨门的墨辩,对他无不拜服,尊称其为周夫子。 站在造父右边的老先生长有一双倒八字眉,三角眼,唇上的两撇胡须长得实在是不成气候,只稀稀拉拉长了不到几根,一副小身板长得又有些单薄,让墨北风不由为他揪心,这山里风大,没事最好在屋里待着,万一让风刮跑了那可就娄子了。 不过,据他自己说。 “老夫祖须陀,年轻时也曾走南闯北,见过一些世面,也干了些千里取人头的买卖,呀呸,”他吐出口浓痰,继续道,“哎,如今年纪大喽,腿脚也不灵便了,便待在这谷里看着日头数天过,没想到我头子还算有福气,总算等来了佛子,前几年他们捎口信来说,说佛子转世了,这可把谷里这帮子老东西激动坏了,你一渡也算干了件人事,等会儿我单独敬你几碗,墨门总算没断送在我们几人手里,往后这担子佛子就担起来吧,让老哥几个也松快松快。” 扑通一声,墨北风跪倒在栈道上,咚,咚,咚,磕了三个头。 “几位前辈辛苦了,我墨北风给大家赔礼了。” 第四十五章 墨门生计 一渡禅师与墨北风在造父三人的引领下,缓步而行,来到半山坡上的一个山洞内。 千年以降,墨门在墨谷内并未做出太大的变动,基本上仍保留着墨山原先的风貌,他们现在所居的住房,是由早先挖空的矿洞改造而成的,为了解决饮水的困扰,墨匠们又在荻江与怒蟒江的上游分别造了一个巨大的提水车,如此一来,虽说是住在半山腰里,却不必再为了用水而到下面的墨池里去一趟趟的挑水了,更有那些奇懒无比的家伙,直接用几根竹竿连接,从悬崖上引来甘冽的山泉水流到自己屋内,能在墨谷居住的,试问,谁家还没有几个能工巧匠呢? 有人说,懒惰是发明创新的一大动力,此言倒也不无道理。 石洞内很粗糙简陋,这么多年过去了,地面上有的地方仍显得有些坑洼不平,石洞当中放了一张就地取材的松木桌,桌面上的疤痕木瘤斑驳交错,像一张张的鬼脸,挨桌边放了几条长凳,也是一样的粗糙,但是,无论是桌椅板凳,还是其他的木质家具,粗糙而不简陋,甚至看不到一丝拼接榫卯的缝隙,从这些桌椅的包浆来看,少说也有几百年的历史了,如今依旧结实耐用,油亮如新。 其实,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墨门人的品行,务实致用。 春秋战国诸子百家,各有特色。 道门务虚,常说些玄之又玄的深奥大道,不过,细细品味过后,倒是能砸吧出一番天道本源的滋味来,不像释门那般,云山雾罩说了一大堆,最后还是落到虚无缥缈的来世、轮回等杂七杂八的问题上去,这也就使得有些人,参禅悟道了一辈子,到头来依然是一脑袋浆糊,参了个寂寞。 墨门务实,说得最多的还是些家长里短,国计民生的治世学问。 而这,却被儒门那些峨冠博带的酸腐儒生们所耻笑鄙夷,说什么君子务虚,小人才务实,他们口中的君子,当然是指那些号称通达天地之道,并以此持家、治国、理政者,而小人者,以术衘身,无非是指那些贩夫走卒,引车贩浆的升斗小民们,也是社会上的那些泛泛之辈。 事实上,儒生治世救国者鲜如凤毛麟角,而清谈误国者却如过江之鲫,贻害无穷。 当今之世,那些趋炎附势,人前义正言辞,一副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模样,背地里却是一肚子的阴险狡诈,两面三刀的无耻嘴脸,这样的人能够大行其道,与儒门所谓的圣人教诲有着莫大的关系,明明做不到他们嘴上标榜的君子德行,却偏偏要装出那般做派来,而大家也都同流合污,揣着明白装糊涂,都看破不说破,不是伪君子又是什么? 兵家是杀人术,讲究的是虚实结合。 战场上来不得半点虚假,那些纸上谈兵,慷慨激昂的嘴炮无敌之辈,往往很多是现世报,被现实啪啪打脸,死得老惨了,倒是那些有自己的主见,能认清是非黑白,知进退,识大势的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古往今来,有多少先胜后败,反败为胜的千古明鉴,可谓比比皆是。 个中滋味,世人见仁见智。 墨北风他们几人落座,不一会进来一位衣着简朴,却干净利落的老妪,身后跟着一位十三四岁的俏丽小姑娘,她们一人手里端着一个托盘,托盘上放着几样菜肴,还有些饭食。 看得出,饭菜做得很用心,但也很简朴。 节用,历来是墨门的主张,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列国之间经常发生各种战争,致使天下的百姓流离失所,出现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诸多社会不公的乱象,这时,墨子无视世俗的非议,挺身而出,为天下芸芸苍生大声疾呼,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并且创立了墨门,为百姓生计奔波。 提出“节用”,意在去除无用之费。 正在这时,又进来一位三十来岁的少妇,虽荆钗布衣,难掩清丽娇颜,她双手端着一个热气腾腾的大敞盘,里头盛着一尾硕大的鲜鱼,跟在她身后的是一位与墨北风年纪相仿的少年,抱着一个将军肚的米色酒坛。 那少年走到墨北风身边时,不由微微一愣,把酒坛放到桌上,走到造父身边撒娇。 “爷爷,你不是说有客人吗,他不过与我一般大,怎么他能上桌喝酒吃菜,而我就得给你们跑腿上酒送菜呢,我也要上桌。” 众人听到这话不禁莞尔,那少妇估计是他娘亲,只低头一笑,没吱声。 造父把眼一瞪,“造布,现在你也大了,怎么还跟以前似的耍小孩子脾气呢,别这么没大没小的没规矩,你可知道他是谁,他可是爷爷以前常跟你说起的墨门佛子,别看佛子年龄与你相仿,真要说起来,在坐的几位爷爷都得听佛子的,怎么,现在还想上桌不?” 造布看了墨北风一眼,毅然点头,“想。” “造老前辈,反正今晚也没外人,什么佛子不佛子的,我觉得跟布兄弟挺投缘的,要不,让我哥俩坐一起亲近亲近?”墨北风搭腔道。 造父没想到墨北风会这么说,不由微微一怔,推了造布一把,“去吧。” 由于有了刚才的这一段插曲,使得大家没了先前的陌生感与拘束感,反而多了些亲近感,洞内的气氛也随之变得轻松了许多,酒还未下肚,话已然多了起来。 周日休虽是个文人,性格却很是豪爽。 “想我堂堂墨门沉寂千年,甚至都不能在世人面前公开自己墨者的身份,可谓憋屈至极,我墨门造了什么孽,为什么会落得如此下场?还不是因为咱墨门像个没娘的孩子般群龙无首,不过,那样的日子一去不返了,难得佛子今日西来,我估计,墨门重新崛起的那一天应该指日可待,墨者扬眉吐气的日子也近在眼前,为了墨门,为了佛子,也为了千千万万个墨门的姊妹兄弟们,早一天过上好日子,咱们干了这碗酒!” 周日休不愧是墨辩之魁首,一席话说得大家热血沸腾,一饮而尽。 “周夫子,平日里听你小子说话,老夫多少次手都痒得不行,你也甭跟我瞪眼,不服,咱老哥俩找个宽敞点的地方去笔划两下子,不过,今晚你这话说得挺他娘的让人提气,不愧是念过几天书的人呐,口条就是比我和老造溜多了,窝囊多少年了,难得像今晚喝得这么痛快,来,大伙再来一碗。” 菜还没怎么动筷,两碗烈酒就已下肚了,大家都有些沾酒了。 造父张罗道:“知道今夜大伙高兴,可也别光顾着喝酒不吃菜,都尝尝造布他娘的拿手菜——墨门烤鱼,这次要不是跟佛子沾光,就算老夫我一年也难得吃上个一两回。” 大伙纷纷动筷,这鱼果然别有一番风味,外焦里嫩,鲜爽麻辣,回味无穷。 墨北风身边的造布显然有些不胜酒力,刚才跟着干了两碗酒后,小脸红得像猴屁股似的,就连他最喜欢吃的墨门烤鱼,没吃上几口就有些吃不下了,上下两眼皮直打架,眼看要歪倒,幸亏被墨北风一把扶住,这才没从长凳上摔倒。 造父一看,走过来冲墨北风歉然一笑,就把造布抱了出去。 “周夫子,有件事想请教一下,世人一提到墨门,就会想到节用,一提到墨者,就会想起《墨子》上记载的,短褐之衣,藜藿之羹,朝得之,则夕弗得,觉得墨者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就跟一群叫花子似的,吃了上顿没下顿,是这样吗?” 周日休轻轻摇了摇头,端起酒来一饮而尽。 “这是世人曲解了墨子的本意,或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故意抹黑墨门,墨子说的节用,是指用之有度,不要浪费,世人都知道凡事要有度,过犹不及的道理,而这也正是墨子的本意,墨门提倡节俭,小到个人,再至家,又至国,然后放之天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 在座的众人默默颔首,深以为然。 “大家都知道由奢入俭易,由俭入奢难的道理,诸如此类的道理可谓不胜枚举,可朝堂那些当权者却害怕墨门的思想广为传播,会对他们不利,硬是要把墨门中人给黑化,妖魔化,想我墨门门徒大多是从事百业的升斗小民,辛辛苦苦不就图个好日子么,又不会像那些走火入魔的释门修行者那样,没事自己去作践自己,有病啊!” “言之有理,来,老夫陪你同饮。” 祖须陀端起酒碗来,一渡禅师也端起酒碗来,墨北风也端起了酒碗,周日休与大家一饮而尽。 这时,造父也回来了,他也陪了一碗。 “造老前辈,咱们住在山洞里,冬天还好说,到了夏天不潮吗?” 墨北风环顾了一下山洞四周,终于提出了这个憋在心里许久的问题,作为墨门的佛子,他感到任重而道远,虽说节俭没错,但衣食住行却不能马虎,就像这桌椅板凳,可粗糙但不能简陋,同理,作为民生大计更不能凑合。 造父他们三人互看了一眼,会心一笑。 “佛子放心好了,这些问题早在刚来墨谷安家落户的时候,巨子就想到了,当初在开凿矿洞的时候,就设计、挖掘出了通风、通水的多条涵洞,咱们住在这洞里,别看样子不中看,那可是冬暖夏凉,不是老夫喝了两碗酒在这说大话,皇帝老儿的皇宫也不见得有咱这住得舒服。” 造父说这话,墨北风深信不疑。 要知道墨门里可是天下百工云集的第一宗门,别看现在的墨门无论是在朝堂,还是在江湖上都籍籍无名,而这不过是墨门潜龙在渊,暂时隐忍罢了,墨北风相信,一旦各方面理顺了,墨门的崛起只是早晚的事情。 因为他相信,天道循环,天理昭然,这个世道终究是邪不压正。 …… 第二日,墨北风早早起床,站在半山腰间看风景。 墨山四周群峰耸立,形成一道天然屏障,山谷底部则是一片平原,阡陌纵横,庄稼已然开始返青了,田间地头有老农在翻土施肥,山坡有牛羊在悠然吃草,也有带着小狗追逐嬉戏的稚童,好一派世外桃源的田园风光。 他信步走到造父的山洞门口,敲响了他的房门。 造父见他不请自来,有些意外,又有些惊喜,让他进屋去坐,墨北风摆了摆手。 “咱们就到外边走走吧,前辈,昨晚在酒桌上有些话不方便问,我想了解一下现在谷里墨匠的一些现状,毕竟你对这些了如指掌。” 造父沉吟半晌,神色渐渐凝重了起来。 “佛子,实不相瞒,不必说墨匠了,便是整个墨门的情况,我想不必我多言,你大概也能猜测个八九不离十吧。” 墨北风信手拈起一片嫩叶,放进嘴里,一股淡淡的苦涩布满舌尖。 “我大概能想到,前辈,你也不要有什么顾虑,也不要觉得跟我说了这些那些困难,会给我带来多大的压力,当然,压力肯定会有的,但如果信得过我的话,就和我有一说一,我扛得住,如果真扛不住的话,那我这佛子也没什么指望了不是。” 造父看了一眼这个与自己孙子差不多年纪的佛子,心中不由感慨良多。 “实话说,如今的墨门真就快到了一败涂地的局面了,不用多,照眼前这个趋势发展下去,至多再有两年,墨门就得崩盘,咱们现在是要钱没钱,要人没人,后继更是乏力,年轻人没人学这些东西,一心想着出去闯荡,现在就一帮子老家伙在那硬撑着呢,可那又有什么用呢?说到底人的吃饭,谁不想过好日子呢?” 造父的意思,墨北风总算明白了。 他昨晚之所以问周日休关于节用的问题,其实也是有所指的,就墨门现状而言,光节用不是长久之计,关键还得开源,不然,一潭死水早晚的干涸,那水里的鱼虾也难逃厄运,墨门的出路不是空喊几句口号自嗨就能解决的,还得想个切实可行的法子才行。 “造老前辈,咱们墨匠中除了你之外,还有几位大家?” “就咱们墨谷里,还有南九公、鲁大问,金石庵三位还算不错,都各有所长,另外,在外面也有好几位大家,不过,多年未通音信了,不知他们现在如何了,佛子日后若是有机会,可以去寻访一下,说不定他们会助咱们墨门一臂之力,回头我把地址什么的写给你。” 造父两眼又有了光彩,他觉得看到了希望。 昨晚酒席结束以后,他几乎彻夜未眠,翻来覆去想着这位年轻佛子的一言一行,很显然,佛子虽然年轻,但并不幼稚,有些方面反而比他们这些活了大半辈子的老家伙想得都老道,一来不管老少都能一视同仁,多了几分难得的沉稳,而少了一些年少轻狂。 虽然看似闲谈,却关心门人的生计。 第四十六章 论成败,英雄 洛都作为维洛王朝的首善之地,街市繁华似锦,人烟辐辏四达。 维洛王朝元宁七年的新年伊始,朝中百官像往年一样聚集在正德殿的台阶前,都在等着礼部的司礼官在听到司晨金鸡的那声啼鸣后敲响金钟,准备一会给太和帝高衍政去朝贺拜年,因为每年的正月初一又被称为三元日,即岁之元,时之元,月之元,每年的这一日,太和帝高衍政除了要接受朝臣以及各国使节的拜贺外,还要去祭拜天地祖宗社稷坛,因而,每年的今日都是一个特别盛大而又隆重的日子,不夸张地说,今日无论是太和帝还是群臣,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关乎着这个国家的气运如何。 大殿前的广场上一片漆黑,唯有石阶上左右有两个太监提着灯笼,映出一片亮光。 站在石阶前的百官们都是一大早,就从自己妻妾温香软玉的怀里挣扎着爬起,黑灯瞎火的匆匆赶来,生怕误了时辰,正德电前虽是乌泱泱站了一群人,却是连个咳嗽的都没有,一个个都鸦雀无声,有的还不时整理一下自己的朝服衣冠,唯恐哪个地方出现一丝纰漏,再被监礼官抓了把柄去,那可就麻烦了,因此一个个皆战战兢兢的,如履薄冰。 三元日本是一年中最祥瑞的吉日,谁知,却传来一个噩耗,太和帝突发重病,卧床不起。 太和帝高衍政自二十九岁那年登基以来,至今已在位整整四十三年,若是算上今年,恰好是四十四年,虽有些老迈,但身子骨还算硬朗,谁知竟在今日这么重大的日子口病倒了,难道还真是应了那句老话,七十三,八十四…… 群臣突然听到这个消息,不由一阵骚动,却只能在心里揣测,而不敢妄自非议,害怕招来无妄之灾。 这时,大家的目光不由投向站在石阶最前面的三人,他们是挈领文官的白衣宰相李石增,执掌维洛王朝兵马军政大权的大将军韩牧,以及太师兼任镇抚司的司马年,那些站在他们身后的百官们不由心里暗叹,怪不得人家能坐到那么高的位置上,突如其来听到这么大一个噩耗,再看人家那神色,竟是没有显现出一丝一毫的慌乱来,还真是沉得住气哇。 一国之君病重不能理政,本该是朝廷的头等秘事,不知是谁竟走漏了风声,如今连洛都的百姓私下里都在议论纷纷。 皇帝的死活,不过是为百姓们在茶余饭后增加了些谈资罢了,谁当皇帝都是那个鸟样,与百姓们半文钱关系都没有,这日子该怎么过还得怎么过,不知不觉,一晃一个来月过去了。 今日是二月二龙抬头,又恰逢惊蛰。 这一天,正是春雷震动,蛰虫复苏的日子,民间百姓们历来就有用草木灰在门前画上一个个大大小小粮囤的习俗,预示着一年的风调雨顺粮满囤,图个好光景,还有的人家会在自家的大门贴上从道观里花了十几文钱求来的九龙八虎符箓,为一家老小消灾祈福,因此,满城的男女老少忙活着剃龙头,看社火,拿着棍棒驱虫赶鼠,红火热闹的场面不亚于过年。 与全城热闹的场面相比,西城的一条小巷内就显得冷清多了,百步长的幽深小巷,仅有三三两两的行人在走动,无一丝喧闹声。 据说,曾有人看见仙人骑青鹿穿巷而过,后人便称此巷为青鹿巷。 青鹿巷里有十来家院落,位于左首第三家小院门口的斜对过,蹲着一个卖菜的汉子,可令人奇怪的是,那汉子也不吆喝,菜都蔫了也不见他着急,只是不时抬头望向小巷左右,目光落在过往的行人身上,直至他们走远。 青鹿巷左首第三家小院内住的正是张元祝一家,他们就被软禁在这小院里。 …… 墨北风与墨门的墨侠主事人祖须陀通过一番交谈,这才得知墨侠的内部组织其实极为复杂,世人所知道的墨侠其实不过是个统称罢了,墨门往往会根据墨侠自身的特点与特长,又将他们分为墨探、墨刺,与任侠三类,其分工各有侧重。 不过,无论是墨探、墨刺,还是任侠,他们与墨门之间都是单线联系,以防万一。 墨探会根据需要不时变幻成不同的身份,混迹于酒楼、茶馆、勾栏瓦舍等人流混杂的场所,为了避免暴露,一般情况下他们只负责收集消息而不会贸然出手,长期的蛰伏,墨探都有重要消息来源的渠道和线人,消息经过一番周密的验证核实后,才会通过特有的秘密渠道,通知墨门在当地设置的墨斗。 墨斗是墨门在地方的负责人,一般一个地方只设置一人,其身份极为隐秘,只有专管墨侠的主事人祖须陀一人知道底细。 墨刺主要负责刺杀难以接近,身份尊贵的重要人物,墨刺一般身怀绝技,又能轻生死而重仁义,他们轻易不会出手,而一旦出手就会面临生死考验,逃脱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譬如历代有名的刺客,荆轲、专诸、要离、聂政姐弟…… 任侠的历史就有些源远流长了,战国四公子门下的几千门客皆在此列。 任侠通常抱有一种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的豪气,他们会一诺千金,以死相报,但是也不是谁都可以让他们慨然赴死的,他们与为之赴死的知己是一种相互对等的关系,不要妄想着拿出仨瓜俩枣去糊弄别人,要知道,欺骗是一把双刃剑,玩好了是赚了,玩现了可就万事皆休,通常这种人会聪明反被聪明误,到头来反误了卿卿性命。 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 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 而墨门中的任侠,与春秋战国时的任侠又有所不同,他们秉承着墨门的遗训,赴火蹈刃,死不旋踵,伏水火而死,有不可胜数也。 任,士损己而益所为也。注曰:谓任侠。 任侠必须符合墨门之义,墨门的任侠认为,万事莫贵于义,义就是墨子所呼吁的墨门要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己任,墨子从一开始就把墨门之侠,与江湖之侠迥然分开,墨门之任侠,侠气逼人,侠风盎然,但又绝不简单等同于江湖中的侠客,不会与人发生一时一处的意气之争、一言不合血溅五步的好勇斗狠。 通俗而言,就是江湖大哥与地痞小混混的区别,也是韩信与牛二之别。 后代史书评价墨门之任侠。 墨门之学,以死为生,战国时侠烈之风,盖出于此。 墨北风听后感慨不已,果然是隔行如隔山,没想到世人只闻其名,不识其人的墨侠还有这么多的说道,今日只是听了祖须陀粗枝大叶的随口一说,顿生大开眼界之感,与此同时,他又深感墨门压在自己肩上的担子,显得异常沉重。 偌大一个墨门,要想全面振兴何其难也! 思来想去,墨北风觉得自己还是做一个甩手掌柜的比较好,一来自己才刚回归墨门,很多方面的事务还不了解,与其仓促接手,不如先缓一缓,等更深入了解一番再说也不迟,二来墨门虽说凋敝了千年,但毕竟有着千年的深厚底蕴,非江湖中一般的草台班子宗门可媲美,就目前现状来看,虽有诸多不足与缺憾,但各方面整体的运转还算不错,况且,墨谷里的三位主事人尽职尽责各司其职,管理得也算井井有条。 《墨子》书中第一篇就开篇明义地说了,若要成事,需先亲士。 做大事需知人善任,更要学会放手,古往今来成就大事者,哪一个手下不是群英荟萃,人才济济,古人不是常说不拒细流以成江河吗,若事事皆是自己鞠躬尽瘁地去亲力亲为,到头来只会出力不讨好,落得个死而后己的下场,当初墨门的开山祖师墨子,在他死后墨门后继乏人,以致落得个今日的千年寂寞,就是前车之鉴,怎能好了伤疤忘了疼呢!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墨北风的家事,这件事就像一块大石,压在他的胸口。 斟酌再三,他把自己家事大致的来龙去脉跟祖须陀说了,祖须陀听后先是大吃一惊,接着便是眉头紧锁,双手负于身后来回踱步,久久没有做出决断,显然他是在想一个万全之策,但话又说回来了,哪有那么多的万全之策? 他伸手捋了捋自己的胡须,本就不多的几根,一激动又拽下来两根,不由一阵心疼。 现在佛子的一家老小深陷洛都重地,此事又牵扯到当朝太子殿下,他不由又联想到前几日京城来的密报,说当今皇帝高衍政突然抱恙,以至于大年初一的祭祀大典都没能参加,事发突然,难道这与佛子一家的绑架一事有牵连? 多年主管墨侠的经验让他不能不多想,他有种直觉这事远不像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佛子的家人虽说只是软禁在洛都,估计暂时不会有生命危险,但在他的居所肯定会布下不少的明哨暗线,不说天罗地网,但防备之严密自然不必多言,此事不出手便罢,一旦出手,便万万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疏漏,因为一旦事败,后果便不堪设想。 墨北风知道这件事非常棘手,也不好催促,抬头默然望向远山。 又过了足有半柱香的工夫,祖须陀忽地停住了脚步。 “佛子,老夫思来想去,觉得这件事情非常紧急,若是按以往的路数先让墨探去刺探消息,然后再做出决断出手,恐怕会夜长梦多,再生出其他的变故来,我觉得当前还是先动身前往洛都,到那后我通知所有的墨门中人打探消息,一旦有了确凿消息,我想以墨门众人之力去营救佛子家人,不敢说万无一失,但老夫却有十拿九稳的把握,不知佛子意下如何?” 墨北风自然明白祖须陀的意思,但他不想为了营救自己的家人,而牺牲整个墨门的墨侠,自己爹娘的命是命,难道墨门墨侠的命就不是命?明知道那里是火坑,忍心让他们去跳?若是那样的话,他宁可牺牲自己的性命,也不愿让大家身陷险境。 “祖老前辈,你的心意我领了,不过此事万万不可,若真是那样的话,我会良心不安,也无颜面对墨门的众多兄弟,这是我的家事,还是让我自己想办法吧。” 说罢,墨北风拱手而别。 “佛子,等一下。”祖须陀喊住了转身而走的墨北风,“老夫说句犯上的话,佛子的安危现在不是你一个人的安危,而是关乎整个墨门的安危,此事若是老夫不知道也就算了,既然现在已经知道了此事,若仍是袖手旁观,你让老夫如何在墨门立足,在世上做人,若是佛子还认我老祖这个墨门主事人的话,那就听我的安排,我岂会拿着墨门兄弟的性命去开玩笑?佛子先别灰心,不是有句老话么,车到山前必有路,万事皆有变数,咱先走一步看一步吧,到时候再做定夺。” 墨北风一听,也觉得自己刚才的举动有些意气用事了,现在冷静下来一想,老祖在墨门统辖墨侠多年,定然有非常的霹雳手段,只是他为人老练,虑事周全,况且,目前洛都那边的事还不明了,他也不敢说打包票,就现在这种局面,他也只能含糊其辞,说出走一步看一步的话来,而不是把话说满。 墨门中人,一诺千金。 “祖老前辈,这事是我冲动了,一切听你调遣。”墨北风真诚道。 祖须陀没想到他小小年纪,竟能知错就改,纳谏如流,不由颇感欣慰,一时竟激动得难以自已,眼眶微微有些泛红。 “怎么,哭啦?” “瞎说,风大,沙子迷眼了。” 墨北风抬头望了望天,长空湛湛,淡琉璃色,没有一点风丝。 “哪来的风?” …… “我风流泪!” …… 第四十七章 少年气 清晨,青鹿巷。 阿茨有些茫然地站在院中,望着灰蒙蒙的天空发呆。 别看她外表看起来柔柔弱弱的样子,却是个极有主见的女子,当初被一帮来路不明的人驱赶着上了马车,她没有哭闹,没有惊慌失措,也没有去心疼值万贯的破家,而是如一只护雏的老母鸡般将囡囡与空桑搂在怀中,咬着嘴唇一句话都没说,却安抚下来两个遭受惊吓而不停抽泣的女孩。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 她虽然从小不像张元祝那般读过很多书,不懂得什么既来之,则安之的深奥道理,也没有去埋怨因为张元祝逛了一趟流花巷而招致的飞来横祸,依旧如在家时那般早起,该做饭做饭,该洗衣洗衣,不管怎么说,这日子该过还得过不是,也不像张元祝那般没事就长吁短叹,借酒消愁,只是不再绣花了,绣花需要心静,此时此地,让她如何能心静如止水,好几次都乱了针脚,人心不是古佛,不可能没有私心杂念,七情六欲。 这些日子她有些憔悴,有时候会莫名发呆。 她有些想家,想兴安镇上唠家常的那些左邻右舍,想自己的爹娘,更想那个时刻挂在心头的虎头,从小奶大的孩子,自己清楚他什么性情,她更多的是担忧,害怕他知道了此事后,会不顾一切地如飞蛾般扑火,她知道虎头很聪明,所以更担心他会做傻事。 母行千里,心忧儿。 院墙不高也不低,却如天堑般隔断了天地通途,这个小院虽然也不算小,也是如自己那般是两进的院落,但在阿茨眼中,这个小院更像一只囚笼,让她心闷,压抑得自己有些喘不上气来,她想离开这个鬼地方,却无法迈出大门一步。 因为门口有恶犬,虽然不咬人,却让她感到无比心塞。 …… 洛都北临洛水,南接浮云岭,洛都也因此水而得名。 据说,古时曾有谪贬诗人游历至此地,此地虽富庶繁华,但终究不是自己的故乡,萧索落寞之余酒入愁肠,登高楼远眺,入眼处前路渺茫,是重重绵亘的浮云岭,亲友相隔两地不得见,江流蜿蜒盘旋如歧路曲折,一时情难自已,便在城南的五味居上留下两句题壁诗作。 岭树重遮千里目,江流曲似九回肠。 这一日,五味居来了一老一少两位客人,在二楼临窗的地方找了张空桌,又要了四碟小菜,一碟鸡炒干丝,一碟酱牛肉,一碟腊鸭,一碟糟鱼,一壶洛水酿,二人在那借酒消愁,少年偶然一抬头,看到前人留在墙上题壁的诗作,字迹斑驳如飘零落叶,诗意却像浩荡江水般汹涌横流,竟莫名有种寻到同病相怜的知己感。 五味居是酒楼,酒有五味,甜、酸、辣、苦、涩。 他们二人就是祖须陀和墨北风,今日已是来到洛都的第三天了,他们一来就把寻人的消息立即撒给暗藏的墨侠们,不过,三日下来,除了一些零星的蛛丝马迹未待落实外,时至今日仍是一无所获,他们在屋里坐不住,便扮作酒客到这五味居碰碰运气,看有没有踩到狗屎运的可能。 洛都乃七八十万人口,方五十余里的天子大都,寻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况且,这件事又是当今太子委托卧虎司去办的,用脚丫子想想都知道,除非天上掉元宝,才有被砸中的可能,虽然机会渺茫,但博北风偏偏不信邪,哪怕有一丝希望,自己也要找到他们,昨夜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顶风冒雪向北而行,爬上了一座大山,恍惚间,看见一只大雕栖息在一块岩石上,见到他爬到山顶后,忽然腾空而起,那鹰隼白头金鼻,双目炯炯有神,一对铁翼振翅高飞,异常的神俊,一见之下心驰神往,便跟着那大雕飞行的方向一路向西,也不知追出了多远,竟然追到了一片碧波荡漾的清水湖畔。 再一揉眼,竟然看见一家人正站在湖边,笑吟吟地望着他。 当他飞奔向前的时候,身前忽然出现一道万丈深渊,两脚踏空,身子如断线的纸鸢般坠落向下,那一刻,他突然被惊醒了,额头上布满一层细密的冷汗,一颗心扑通乱跳,他知道这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缘故,只是不知这梦何解,是吉是凶,他知道自己今夜算是睡不着了,于是披衣下地,走到了屋外。 夜色沉沉,冰凉如水。 本来想着浅啜几杯打发一下无聊时光,顺带着看看能不能打听到一些有用的消息,谁知不到一炷香的工夫,一壶洛水酿就很快见底了,墨北风喊来小二又上了两壶酒,祖须陀只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并未多说什么,知道他心里烦闷,也不去多说些什么酒入愁肠,愁更愁之类的废话去劝解,有时候,一场大醉,或许才是一剂最好的医治心病良方。 红尘三千,何事让人愁? 情之一字最无解! 这时,店内的客人渐渐多了起来,墨北风感到有些心烦,一手把壶,一手捏着一只白瓷盅,走到了楼下,找到一张不显眼的空桌坐下,他醉眼微乜,看着进进出出的长衣短衫,耳中留意他们口中的的闲言碎语,小口地抿着酒。 店内虽然人声嘈杂,但墨北风五识的修为,随着无极内功的进境,以及九窍洞开了四窍,如今已修炼至了化境。 忽然,他的耳根一动,一道似曾相识的声音传入耳中。 抬头一看,店里进来一位身形干练的年轻人,他背着一个用破布包裹的行囊,穿了一件破烂的羊皮裘,也许是他那身寒酸邋遢的装扮与这家自诩风流儒雅的百年老店有些格格不入,惹来店小二好几个白眼,不过他浑不在意,要了一壶酒价并不贵,但劲道更烈的烧刀子,在柜台上排出十个铜板,理也不理小二那堪比烧刀子般火辣的眼神,转身坐到一条靠近门口的长凳上。 墨北风念如闪电,猛地想起在古槐街上兔起鹘落的背影,以及归山途中,在升仙桥边传来的一丝喘息声,那人就是眼前这年轻人。 这位年轻人,除了衣服有些寒酸不入流外,面容算得上有几分英气,但在笑贫不笑娼,朝野盛衣冠的洛都,向来皆是凭衣衫取人的,谁关心你肚子里的货色是牛黄还是狗宝,更不会去追究是不是沐猴而冠,所以,衣衫褴褛如叫花子般的少年遭人嫌弃,是再天经地义不过的事了。 恰如墨北风认为的一样,这年轻人正是哲古达。 他一双破烂的靴子一脚踏地,一脚踩在长凳上,一手执壶,一手搭在屈起的膝盖上,三指捏着白瓷酒盅,仰脖滋溜一口吞进喉咙,一道火线如蛇般钻入腹中,五脏六腑顿时觉得一身暖意油然而生,令他通体舒泰,一身的寒气似乎也随着这盅烈酒下肚,被驱得一干二净。 墨北风见他如此,不由在心里暗叹一声,真是个爽利汉子! 正在这时,一个穿着锦绣绸袍的中年人走进店内,这时,早有一个有眼色的小二迎了上去。 “焦二爷,您老怎么得空来我们这小店闲坐,快里边请。” 这位四十来岁的中年人是当朝炙手可热右仆射左佑安府上的二管家,虽说不过是个跑腿听差的二管家,但宰相门前七品官,更何况他焦无知如今在府里可是二把手,私下里不知有多少大大小小的官员与他称兄道弟,卖力巴结他呢,不吹牛比的说,如今在这洛都城里,提起左府的焦二爷,哪个见了不得给他三分薄面? “少他娘的废话,今日二爷有贵客,给我找个素净点的雅间。” “明白,二爷,相见欢如何?” 焦无知微微颔首,跟着小二往二楼走去,不过,边走边回头看了一眼跟在身后不远处两位锦衣素袍的汉子,那两位显然不愿招摇,更不想被人认出来似的,其中一位三十来岁,留有三寸髭须的干练汉子,不经意抬手揉脸,眼角忽地一瞥,瞅见坐在门口长凳上的哲古达,心头不禁一阵狂跳,但马上又面色如常,不露声色地迈步上楼。 坐在桌旁喝酒的哲古达依旧旁若无人,照喝不误,但这一切却都落在墨北风眼里。 不到盏茶的工夫,墨北风看到刚才上楼的其中一位年轻人又下了楼,他不急不躁地信步出了五味居,不知干嘛去了。 只一会工夫,哲古达那一壶酒就喝得快见底了,他的神色有些复杂,放下酒壶探入怀里去摸了几把,估计是囊中羞涩,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拿起酒壶使劲晃了晃,索性不再用酒盅了,直接嘴对嘴一饮而尽。 他舒服地打了个酒嗝,拍打了一下破烂的羊皮裘,转身就走。 正在这时,门口突然闯进七八个穿缁衣挎腰刀的官差,墨北风一眼认出,他们这身打扮正是卧虎司的装束,自然也想通了刚才后上楼的那两位就是卧虎司的便衣,至于后来下楼出去的年轻人自然是搬救兵去了。 正要出门的哲古达显然有些意外,然后又漫不经心地坐回到了刚才的桌旁。 谁知,刚才出去的年轻人指着一脸装蒜的哲古达,“就是他。” 本来大家在五味居内喝酒猜令,闲话闹酒,众人有说有笑,一片国泰民安的升平气象,忽然见到闯进七八个手持利刃的官差围住一少年,大伙顿时议论纷纷,不知出了何事,眼看着他们就要大打出手,难免有些胆小的心内惊惧,一时间,酒楼内的客人乱作一团。 “不关大伙事,都安静坐在椅凳上别动,有擅动妄为者,视为乱贼同伙,格杀勿论。” 一番话,果然把大家说得安静了下来,都乖巧如黄花大闺女般端坐在桌旁,目光不时看向坐在门口的年轻人,见他从邻桌抓过一壶酒来,仰脖咕咚灌下一大口,看他那一脸的桀骜,众人竟无人敢吱声,一时间竟被他这股摄人心魄的气势给惊到了。 其实,也不尽然,别看卧虎司那帮人嘴上喊得山响,但谁也不想第一个动手。 不说别的,单看这少年这份胆色,这份镇定自若,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他们吃的是官饭,如何才能吃得长久,自然是小心驶得万年船,目前不知那少年的深浅底细,不过,既然他能在卧虎司里排上名挂上号,自然不是寻常的小喽啰,又有谁会嫌自己命长,去招惹那个杀人不眨眼的祸害,于是,大家你看我,我看你,只是在那虚张声势地喊打喊杀,却没一个出手的。 正当楼下陷入僵局时,忽然从二楼上走下一人来。 “权校尉。”众卧虎异口同声。 那位三十来岁短髭的男子正是前些日子到兴安镇劫持张元祝一家的权载舆,因他做事干练,善于揣摩上司的心思,又一路波澜不惊地把他们一家都抓到了洛都,回来后不到三日就被欣赏他的上司提拔为校尉,不想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右仆射府上的二管家请他吃酒,竟然不经意间看到上到卧虎司生死簿的哲古达,因为看过他的画像,所以刚才一眼便认出,于是,吩咐跟随自己的贴身护卫出去通知其他人,这么大一件功劳又岂会让他白白溜走? “韦漠,这么好的机会都不上?难怪你这么多年了,仍是个小小的玄木卧虎。”权载舆微微摇头,一脸惋惜色。 卧虎司内的卧虎共分五等,最低一级的便是玄木卧虎,但也别小看玄木级别的卧虎,他们的品秩是伍长,与军营里的伍长同阶,但俸禄却比他们远远高上一大截,但最重要的还不是俸禄,而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外快,要知道他们手里可是握着监察百官的生杀特权,试问,哪个当官的屁股底下干净? 干不干净的谁说了算呢,自然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了。 玄木之上是玄铁卧虎,品秩是什长,是个正儿八经的校尉,别看只比玄木卧虎高了一级,但这却是往上晋升的第一步,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别看前几日他权载舆与韦漠称兄道弟,平起平坐的,但今时不同往日,不必说官高一级压死人,便是那些没有官职傍身如焦无知之流的宰执门人,平民百姓都畏之如虎,又有哪个敢捋虎须? 韦漠在众人面前被权载舆一顿奚落,既不敢怒更不敢言,只得低头当孙子。 “校尉大人教训的极是,属下明白。” 话音未落,他手中的一柄鬼头钢刀猛然向哲古达劈出,刀锋向着他的左肩顺势落下,哲古达饮尽壶里的最后一滴,脚下灵动如蛇,鬼魅般向右滑出,身形堪堪避开那道带着破空呼啸而至的刀影,手腕一抖,酒壶疾如飞矢,迎面朝着韦漠的头颅飞去。 哗啦一声,一张硬木桌子被一劈两半。 韦漠也不是等闲之辈,见那小子反应机敏,不但躲开了自己的一击,还投桃报李还了自己一酒壶,见酒壶来势凶猛,身子猛地一缩,方才避开了对面少年势大力沉的这一掷,不想那酒壶余势未减,砰的一声,酒壶竟陷入墙壁中足有五寸,震得墙上的灰尘簌簌落下。 众人一看,呼啦一下都闪开了,免得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第四十八章 义气值几文钱? 祖须陀作为墨门中墨侠的主事人,阅人历事可谓无数,这种场面又岂能错过。 这时,他也来到了楼下,当看到韦漠与哲古达二人交手时,不由微眯起了眼睛,暗叹一声,果然是一入江湖催人老呵,看到面前这位后起之秀的神勇表现,不由令他眼前一亮,虽然他们二人仅是一个回合的交锋,但他看得出,这二人的底子都很扎实,各有所长,但要说到谁更技高一筹的话,此时断言谁胜谁负,还有些为时尚早,要知道高手之间的比拼,比的并不仅仅是套路与招式,更多的还是敌我双方对阵时的随机应变。 这其中的道理,有大学问呢。 二人对战是如此,两军对垒也是如此,世人大多以为武夫是鲁莽无脑之辈,其实有这种看法想法的,大多是那些想当然儒生的一孔之见,两军对敌,作为统率三军的主将所做的谋划,丝毫不亚于那些文墨书生的锦绣文章,何处起笔,何处落笔,如何转圜呼应,哪里布下伏兵,何处设下陷阱,布置多少兵力…… …… 不得不说,祖须陀的眼光就是毒辣,看人真的很准。 韦漠原先是南陈国江州的一位世家子弟,其祖上韦北陵曾追随南陈的开国君主陈守中,为其开疆辟土,征战天下,因其骁勇善战被任命为建威将军,陈高祖建立南陈王朝不久,位于北岸的维洛王朝举三十万大军浩荡南下,将位于汉江要塞的襄樊城团团围住,而那时正是韦北陵任襄樊太守,便发动百姓砍竹造筏,然后率领三万精兵二千匹战马,与维洛大军决战于襄樊。 当时的襄樊城内有百姓十万,韦北陵硬是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以三万兵据守了襄樊一年,全城百姓与守城兵卒战至最后,仅剩下不足万人,城野十室九空,史称“襄樊血战”。 韦北陵在襄樊一役中一战成名,一时间天下皆知,南陈王朝这才有了江南六州的基业,而他也被陈高祖封为辅国将军,江州刺史,景炎五年,时年六十三岁的韦北陵去世,陈景帝以其忠于职守,战功卓著,政绩斐然,赐鼓吹一部,追封散骑常侍,谥号“武”,可谓荣极一时。 韦氏一族自此成了南陈王朝的名门望族,后世子孙仰仗祖上的族荫,袭爵受封。 韦氏一族在江州逐渐成为一条首屈一指的地头蛇,江党之所以能够在南陈朝堂一步步做大,逐渐占据一席之地,自然与依附于韦氏这棵参天大树有着莫大的关系,韦氏的老祖宗韦墨圭便是江党在朝堂上的定海神针,依靠见风使舵八面玲珑的过人手腕,成为江党里的一尊官场不倒翁,韦墨圭身为辅佐过两朝君主的重臣,更是辗转于兵户工三部,一直做到了南陈王朝的左仆射,资历与人望在南陈朝堂上下更是有口皆碑,如今已告老还乡,在家颐养天年。 韦墨圭膝下有两子,老大韦慎文正是韦漠的父亲。 韦慎文深谙老爷子的为官之道,从云阳县的县令一路官运亨通,仅仅用了不到十年的时间,便做到了汉江郡的郡守,正当他想一展凌云志的时候,年仅三十四岁的韦慎文竟一病不起,不到两个月的时候就一命呜呼了。 常有人说红颜多薄命,其实天妒英才也极其常见,造化弄人,令后人唏嘘不已。 韦漠是家里的长房长孙,年幼时极其聪明,深受其祖父韦墨圭的宠爱,又怜惜他幼年丧父,孤儿寡母孤苦无依,便叮嘱二儿子韦慎武对寡嫂侄儿多加照拂,不过,随着韦慎武升迁至临海府的知府后,便整日忙于官场政务,对韦漠也渐渐失了管教。 江南本是声色之地,春水江两岸,正是青楼名妓汇聚之所。 韦漠长到十六七时,正是血气方刚,青春茂盛年华,每日里与一帮风流纨绔子弟混迹在一起,仗着家里有黄金白银,不喜读书,整日里流连于勾栏画舫,寄情于美人与刀,为了与美人一宿之欢,曾豪掷千金,成了春水江畔青楼里的座上黄金客。 在韦漠十八岁那年,为了赎出伎馆里的一名叫嫣娘的花魁,更是耗资万金,几乎耗尽了长房一半的家产,风流浪子之名轰动江南,气得其祖父韦墨圭大骂不肖子,严令家族任何人不得接济他,死后不许入韦家的祖坟,失去了江州韦氏这一高门豪阀的庇护,韦漠一时成了孤家寡人,再无那些狐朋狗友上门了。 韦墨圭对他使出釜底抽薪的一招,本指望他浪子回头,洗心革面,也不枉费对他的一番苦心。 谁知,人有旦夕祸福,天有不测风云,就在韦漠与嫣娘如胶似漆过了半年后,韦漠又故态复萌在外眠花宿柳,不曾想,当他在外纵横驰骋的时候,家里的嫣娘竟与管家勾搭到了一起,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他们二人席卷了家里的金银细软,双宿双飞去了,三日后,又有人拿着房契上门,把韦漠与他老娘赶出了祖宅,原来那对狗男女早已把韦漠家里的田契房产全都变卖了,他老娘一时羞愧难当,投井寻了短见,他落得个家破人亡的下场。 后来,韦漠得知嫣娘与管家二人原是一对表兄妹,二人设局玩了一出“仙人跳”。 自此后,韦漠万念俱灰,斩断了尘缘俗念,走千山过万水,浪迹江湖,后来,拜入老君山无为观一位老道人门下,入门后老道士既不教他道家典籍,法术符箓,也不教他谶纬扶鸾,只让他每日里干些挑水劈柴洒扫的粗活,而他也无怨无悔,每日默默干着这些以前都是下人才做的活计,不过,也正是这种寡淡无味的日子,让他那颗曾经的浪子心渐渐静了下来。 三年后,老道士给了韦漠一本《凡流?骈拇》。 …… 韦漠一击不中后,手中的鬼头钢刀自右劈出,刀锋在空中划出一道刺目的刀芒,哲古达见他并不是易与之辈,也不再托大,“当啷”一声从背后破布包裹的行囊中抽出了血禅斩,当刀出鞘的那一刻,五味居内顿时弥漫起一股淡淡的血腥味,这一刻,一股凛冽的杀意荡然而出。 祖须陀神色一澟,他想不通眼前这少年,究竟是从哪里学来这失传已久的鬼手刀术。 正当大家以为韦漠那把鬼头钢刀要劈下的时候,不想那把势大力沉的大刀竟在空中一个灵巧转身,以一条极为诡异的不规则曲线瞬间破空,漫天的刃芒如万千条雨丝般倾泻而下,其间又挟着隐隐的风雷声,万千刀芒将哲古达笼罩在其中。 刀光漫天,哲古达感到如置身冰川荒原,他觉得很冷。 这一刻,让他的神情有些恍惚,仿佛又回到了那片深山老林,又看到了漫天飞舞的大雪,仿佛又看到了那个无比熟悉的老人,默默站在一旁看着他微笑,只觉得有股不可抗拒的寒意,穿过他的背,刺穿了他的骨髓,剧烈的疼痛反而让他瞬间清醒,这是他的刀意。 “好刀法!” 哲古达由衷赞叹,他想不到这世间竟能有人的刀意达到如此出神入化的境地,像这样的刀法还真是平生第一次见到,真是让他大开眼界,这也让他觉得这次来中原的决定是正确的,让他看到了山外的高山,山上的高人,高人头顶上广阔的蓝天,自己的刀术只有与人切磋才能提升,才能让他有所顿悟,才能让他破境。 哲古达右足横跨一步屈腿向前,体内真气蓬勃如旭日东升,一道真气倏然注入血禅斩中,一道凌厉无匹的刀芒瞬间冲天而起,一时间,一上一下两股刀意如两条巨蟒般纠缠在了一起,砰的一声震耳欲聋巨响,将对战的二人分开,有些离得近修为稍弱的卧虎直接被震飞,五味居内更是一片狼藉,那些看热闹的酒客受到波及,哀嚎连连。 “过瘾!”哲古达有些兴奋,漫不经心的擦了擦嘴角的鲜血,“在这里施展不开,要不咱们出去打?” 韦漠不由皱了皱眉头,这孩子难道是传说中的武痴? 为了与人对战,竟然不分场合,不顾自身的安危,这胜负心也太强了,自己比这孩子大了十来岁,与一个半大孩子拼生死,先不说输赢,他感到有些不值,为他也为自己,想当年,自己阴差阳错地进了卧虎司,不过是为了糊口而已,没必要搭上自己的性命,再者他觉得这小子虽然有些邪魅,有些无赖,还有些玩世不恭,但自己年轻时不知比他浑了多少倍,他颇有几分自己年轻时的影子,真打到双方都无法收手的时候,估计自己会后悔。 “你赢了,不必比了。”韦漠黯然道。 “你看不起我?”哲古达显得很激动,“老子不用你假慈悲,本来觉得你是条汉子,小爷我才想和你一较高下的,没想到你堂堂七尺的汉子竟然是个孬种,就你这样的还出来混个什么劲,依我看,你这样的也只能在床上跟个娘们比画两下子了,呸!孬种。” 周围的人哄堂大笑,谁也没想到这少年竟说出如此一番话,来激怒、羞辱韦漠,好让他继续与自己比拼。 这小子看来不是真傻,还知道用激将法。 虽然哲古达与韦漠仅出手了短短的几招,但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不说祖须陀与墨北风他们这两位局外人,便是卧虎司里的那几人也都明白,这俩人的身手不一般,原来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的韦漠竟是一位隐藏修为的高手,而那少年的实力也深不可测,众人里也就他能与那少年抗衡,剩下这些人估计一起上也未见得能讨到什么便宜,只是不明白韦漠为何说自己败了,不愿与那少年一拼高下。 此时的权载舆一脸阴霾,眼底闪过一抹寒光。 “韦漠,今日你若是拿下这名逃犯,本校尉为你向都尉大人请功,但你要是存心与朝廷逃犯暗自勾结,放跑了他,咱们镇抚司的法度你应该是知晓的,只是不知道你这铁骨铮铮的汉子,进到司里的刑房,三百六十道的刑罚,你能扛到第几道?” “权校尉,还望你大人有大量,能高抬贵手,属下无能,真的是尽力了。” “尽力了?”权载舆冷哼一声,“哈哈……这种鬼话你也说得出口,还真当大家伙都是瞎子么?事到如今,不妨打开天窗说亮话,你若是存心要私放逃犯,还是留些力气到司里去说吧,我倒想看看,到那时胥都尉是信你,还是信我?” “属下有一事不明,想请教权校尉,咱俩之间没过节吧,你为何非得苦苦相逼呢?” “韦漠,有句话你说得没错,今日之事不是你我之间的私人过节,而是公事,我知道你是个聪明人,本校尉刚才把话说得够透彻了,你要是还不懂,或揣着明白装糊涂,那可别怪我到时候不帮你说话,还有句话跟你说,若是想在公门里混,就得明白吃谁向着谁的道理,可别给我讲那些狗屁的江湖义气,那玩意值几文钱,不充饥不挡寒的,扔地上连狗都不吃。” …… 正在这时,远处忽然传来一阵隆隆如天边滚雷的轰鸣声。 众人走出五味居一看,洛都宽阔的街道尽头驰来一群铁骑,黑压压的如一片漫卷的乌云,望向滚滚而来的墨流,让人顿时有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感,马蹄践踏在青石板路上,如擂响隆隆的战鼓声,撼人心魄,尘土飞扬中,是一匹匹神骏的高头大马。 他们可是护卫皇帝安危的禁卫军,一个个挽弓执戟,胯下俱是维洛王朝镇抚司百里挑一的重甲骁骑。 为首将军手中持着一竿亮银长枪,他的脸色微黑,神情倨傲清高,他正是执掌京畿重地的游骑都尉胥先轸,在他身后,迎风招展的是一面黑色的猎猎大旗,黑底银线,四周是云纹,正中铁钩银划勾勒出三个醒目大字。 镇抚司。 百匹精锐铁骑疾如风,浩浩荡荡,势如长虹,身后是激荡而起的滚滚黄尘。 胥先轸一马当先,勒马停在了五味居的门口,身后的铁骑雄壮如山,整齐划一,军容肃然,一看便知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骁勇善战之军,墨北风见了心中不由一阵一澟,看来卧虎司的实力确实骁勇凶悍,日后万一发生冲突,还真是吉凶难测,眉头不由蹙起。 权载舆等一众卧虎司见到竟然是胥都尉亲自带队前来,不由面露喜色,忙出门迎接。 “权校尉,到底是多大的江洋大盗,让你们这么多人都束手无策,不说为皇帝陛下分忧解难,还得惊动本都尉亲自带队前来抓捕,那逃犯呢?让他出来,让本将军见识见识,到底是三头六臂,还是有万夫不当之用,让你们畏之如虎。” 一番话,说得权载舆等人面红耳赤,恨不能地面能裂开道缝,让自己钻进去。 其实,作为统率镇抚司铁骑的胥先轸还是给足了权载舆面子,毕竟他是自己一手提拔起来的自己人,作为自己的嫡系心腹,把他损得一无是处,自己的脸上也无光不是,这要是在镇抚司的官衙里,自己早提着马鞭子抽上了,哪还跟你他娘的废什么话。 这时,哲古达像个没事人似的提着血禅斩也出门看热闹,不过,当他看到这一片黑压压的铁骑时,也不禁吓了一跳,喉咙不由自主地咽下几口唾液。 事到如今,看架势跑是跑不了,伸头是一刀,缩头还是一刀,不如光棍点,干他娘的! 第四十九章 提刀独立 洛都南城的五味居,本来籍籍无名。 但自从有了那位落魄游历至此诗人的两句题壁后,不知怎的,酒楼的名声竟然不胫而走,引来无数附庸风雅的风流士子来此照猫画虎,争相跑到二楼上去喝酒赏景,酒喝多了不光尿多,一个个的还强说愁,甭管是找人捉刀还是自己心有所感,总之皆是一副得意扬扬,执天下诗文魁首的模样,五味居一时有了诗名。 酒楼出了名,酒客便络绎不绝,洛水酿与烧刀子也跟着名满洛都。 酒楼附近有棵不知长了几百年的老樟树,古木凌云,枝繁叶茂,方圆几十丈内都能闻到古木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暗香,酒香暗香香满衣,一颗浮躁的心也便静了下来。 清风徐来,送来淡淡香气。 胥先轸穿了一身素淡轻甲,看上去不似寻常赳赳武夫那般的凶残暴戾,反倒流露出几分难得的儒雅气息,而这一点,也正是为老太师司马年所赏识的地方,想当年,胥先轸本是他帐下的一名亲卫,当山海关被东胡国所破的时候,是他在兵荒马乱之际护他周全,一路收拾残部,且战且退,一直退到济水边的幽春城,这才站稳了脚跟。 正是有了这段香火情,也才有了自己的今日。 司马年的这种复杂情感,或许与他自身的经历有着莫大的关系,他本是饱读诗书的大儒,授经于太子殿下,本以为自己会在洛都有一番作为,可自古人生无常,圣人既不落两边,也不执中道,没过几年又被太和帝高衍政慧眼识珠,派他统兵御敌于山海关,多年的宦海军旅浮沉,让他悟出了几分心得。 武人不苟战,是为武中之文,文人不迂腐,是为文中之武。 “可是他?” 胥先轸端坐在高头骏马上,右手持枪,左手提缰,居高临下俯视着对面扛大刀的少年,不觉微微一怔,虽然在卧虎司的生死簿上,自己不止一次看到眼前这少年的画像,但当今日真正面对这少年时,不禁又生出几分迟疑,他分明还是个十几岁的孩子,脸上的青涩尚未完全褪去,又怎么会有那么大的本事呢,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这少年既心狠手辣,又胆大包天,还真是朵奇葩。 他不但敢单枪匹马闯入白衣宰相李石增的府上,砍瓜切菜般杀死了十余名府上的护卫高手,更是在被发现后,面对大队人马的围剿,依然从容不迫,又在突围逃亡的血战中,杀死了七位如附骨之疽追击他的精锐卧虎,十余位高手一路追杀了他五六百里,却屡次被他逃出生天,事后听说,就在他身衰力竭,眼瞅着就要束手就擒的时候,在一个小镇上又被他给逃了。 都说自古英雄出少年,这回还真是见识了,胥先轸默默颔首。 少年的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意,目光淡如水,平静无波,肩上扛起那把三尺来长的大刀,背部依然笔立挺直,此刻他在默默打量对面的人马。 在听到权载舆确切的答复后,胥先轸面无表情,左手轻轻抬起。 他身后瞬间闪出二十铁骑,如一把折扇迅速展开,镇抚司的缇骑卫将铁戟挂在马鞍一侧的得胜钩上,手挽强弓,箭头全都瞄准了少年的要害部位,接着又闪出三十骑来,人手一杆乌黑镔铁戟,两两交叉错开,只待胥先轸的手落下时,便会展开轮番的冲击搏杀,现场二三百号人,除了战马的喘息声外,再无一丝杂音,当真是剑拔弩张,落针可闻,围观众人的一颗心都提溜到嗓子眼了。 “等一下。”墨北风缓步走到少年跟前,“虽说你我萍水相逢,但见面就是缘分,小弟钦佩兄长的功夫与胆识,敬你是条汉子,一壶薄酒,不成敬意,还望笑纳,未请教兄台的尊姓大名。” 说着,墨北风拿出刚从店家那里买来的烧刀子,递给了哲古达。 “哈哈……”哲古达也不谦让,接过酒壶来仰头灌下几大口,“小兄弟,敢在这个时候来给我送酒喝,你的胆子也不小嘛,就凭这一点,还真有个爷们样,哈哈……古人常说醉卧沙场君莫笑,能在杀敌前痛饮一番,也是人生一大快事,小兄弟,你是自我来中原后第一个请我喝酒的人,要是在这场恶战之后我能大难不死的话,我哲古达愿意结交你这个小兄弟,到时候我请你,咱哥俩来他个一醉方休!” “好,一言为定。”两只手掌响亮地击在一起。 “行了,哪那么多的废话,这是镇抚司在抓捕逃犯,不是小孩子过家家,小郎君还是快点闪开吧,要知道刀枪无眼,万一伤着了,后悔可就来不及啦。”胥先轸沉声道。 他们二人相视一笑,墨北风闪到了一边。 胥先轸左手终于落下,一左一右两骑斜刺冲出,缇骑卫胯下的铁骑高大雄健,是熟谙战事的军马良驹,风驰电掣的冲锋中鬃毛随风飘扬,浑身的肌肉纹理随着奔跑规律颤动,马蹄践踏在石板路上轰鸣如雷,展现出一种赏心悦目的视觉美感。 铁戟森森,前有芒刺如枪,两侧有月牙刃,可刺可砍,可钩可挑,是骑兵冲刺的神兵利器。 两名缇骑卫人马合一,身体如长在马背上一般随之起伏,一双粗壮如丰满小娘子大腿的臂膀紧紧握住镔铁戟,铁甲后的目光寒如冰,只待电石雷火迸发那一刻的致命一击,要知道,他们可都是久经战阵的骁勇悍卒,是实打实从血海尸山里摸爬滚打出来的,否则,也不可能成为守护皇帝安危的缇骑卫。 哲古达依然挺立如松,提刀独立,嘴角那抹笑意不减。 两骑如狂风席卷而来,两杆黑铁戟悍然挺出,少年立于两骑中间身子滴流一转,划出一道玄妙大弧,低头闪过如毒蛇般的戟刺,左腿生根,右腿虚跨一步,刀身微微向上斜挑,如当年在鸿泉落瀑水下抽刀断水流,一道寒光掠过,一道血瀑落下,一刀斩出,连人带马被一剖两瓣。 少年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水,面目狰狞。 一击不中,冲刺而过的缇骑卫一拔马头,恰好看到这无比血腥而又令人窒息的一幕,铁甲后的目光不再冰冷,而是闪过一丝惊恐,正在犹豫要不要再次冲锋时,那少年如当年在深山老林里抓捕猎物般身体前扑,几个跳跃便来到了眼前,缇骑卫铁戟横扫,少年大刀挥出,当啷一声,激起一串耀眼的火花,缇骑卫感到双臂发麻,眼前瞬间闪过无数的小星星,恍惚间,那少年犹如修罗附身,脚尖轻弹高高跃起,半空中落下一道锋芒,缇骑卫下意识地举起黑铁戟抵挡,无奈,如大山压顶的血禅斩势不可当,他与同伴如出一辙,被少年一刀斩之。 两人两骑,死得如此血腥,如此惨烈,观者无不动容。 少年掸了掸那身破烂的羊皮裘,转身提刀而立,望向对面的缇骑卫,但他们即使面对少年刀客如此冷血的杀人手段,脸上并没有太多的表情,这种事在战场上他们早已司空见惯,位于队伍前头的两骑双腿一夹马腹,再一次相互配合,向少年刀客发起新一轮的冲锋。 少年嘴角勾起,不退反进,迎向杀气腾腾的铁骑正面对敌。 两杆乌森森的镔铁戟如两条亮出獠牙的大蟒,一先一后,交错刺出,少年脚下飘忽不定,身形灵动如游鱼,就在一戟落一戟起的空当,少年身轻如落叶,脚踏戟杆,翩然如天外飞鸿,一刀斩出,如狂风扫落叶,一颗脑袋咕噜落地,在青石板上滚出两丈有余,双目圆睁,三分不甘,三分惊骇,三分不可思议,死得十分不瞑目,如此杀人手段,引得众人又是一片惊呼。 无主的战马或许与主人心有灵犀,驮着无头的尸体落荒而逃。 右侧铁骑兜转再战,双手持铁戟朝着少年刀客的后心奋力刺出,枪芒如毒蛇吐信,转眼就要捅他一个透心凉,为自己的袍泽报仇雪恨,不想,哲古达如背后长眼,一个鹞子翻身,堪堪避开了这致命一击,身形在空中一拧,正好落到前奔的战马屁股上,当那缇骑卫一戟刺空,想转身再战时,忽然发现没了那少年的身影。 少年一脚飞出,缇骑卫如断线的风筝般飞起,在五六丈远处重重落地,五脏六腑尽碎,吐出一口血沫后,便再也没了呼吸。 哲古达左手提刀,右手控马,一脸桀骜地望向胥先轸。 不料,早已生死看淡的胥先轸不为所动,他知道这少年的刀法诡异,不同于中原武林中花里胡哨的招数套路,不追求行云流水,大江东去的气势,而是实实在在的杀人技,他不相信少年的气息会如渊似海,他相信只要让铁骑不断去冲锋消磨,什么万夫不当之勇,都是扯淡,他自信,再有十几轮的鏖战,任那少年是战神再世,也定要让他气枯力竭而死。 但他却不想让少年就此陨落,活人总比死人有用。 不等那少年刀客有片刻喘息机会,眨眼间,又有两骑悍然而至,缇骑卫作为从边军里千挑万选出来的佼佼者,从铁马冰河的大漠边关被选拔到万人艳羡的镇抚司来,每个人皆有独到的过人之处,他们不但弓马娴熟,骑术超群,两军对垒的临敌经验更是不在话下,要知道,战场上的拼杀并不同于江湖中武夫的单打独斗,而是讲究相互之间的配合,配合的人数越多,越讲究技战术的优劣,难度也就越大,与此同时,他们发挥出来的威力也就越大,譬如烂陀山佛光寺里那由一百零八位罗汉组成的大罗汉阵,那可是能杀大罗金仙的阵法,而到了战场上,又岂止是百八十号人的大阵,那可是成千上万人的血腥厮杀,而他们哪个人不是有着至少三年五载刀头舔血的戎马生涯,能在那种大战里活下来的,谁手里没有几颗脑袋的战功? 二人同时举戟,一戟挺刺,一戟横扫,左骑刺向哲古达的心口,右骑砍向哲古达的臂膀。 哲古达从小就是与死神擦肩而过,他脸上那道自左额斜劈到眼角的醒目刀疤便是明证,而他所修炼的解牛手?春水流,又是刀术中的鬼手,作为濒临失传的上古杀人绝技,似乎专为他量身打造的一般,少年时如同魔鬼似的训练,让他修炼出骇人的千钧之力,钢筋铁骨的承受力,还有那能以飞花落叶杀人的柔韧技。 一刀出,神鬼莫测。 往往令人感到意料之外,事后再想,又会觉得在情理之中。 但是,往往没有事后…… 而最令人恐怖的是,这门刀术几乎毫无招式可言,施展起来随心所欲,一招出,如神来之笔,妙不可言,又似飞鸿踏雪,杳无踪迹可寻,又哪来的破解之术呢? 少年刀客的双腿有千斤之力,只轻轻一夹马腹,胯下铁骑陡然前冲,血禅斩撩起,直刺而来的铁戟被拔到一边,左骑那人即使双手握戟,也被一股冲天大力震得双臂发麻,大戟几乎脱手,大刀顺势前冲,挥出一道赏心悦目的大弧,两马错蹬之际,一道身形生生被斩为两截。 哲古达一勒缰绳,战马昂首嘶鸣,人立而起。 刀锋去势未减,顺势一刀拍出,恰好拍在右骑那人的后背上,力道未绝,右骑那人虽穿着铠甲护身,但他遇到的是哲古达,那个不能以常人臆测的怪胎,就算是血禅斩的余威,那股力道也足以惊世骇俗,他顿时感到胸膛内一阵翻江倒海,几乎令他气绝,胯下战马受惊,猛地一跳把背上的缇骑卫掀下马来,一溜烟远遁而去。 哲古达胯下的铁骑轰然落地,前蹄重重践踏在那人身上,可怜尚存一息,经此一踏,已是气绝身亡。 祖须陀静静站在一旁的香樟树下,双目如炬,捻着胸前几根不成气候的胡须,默然沉思,这少年快意恩仇,虽有一股子侠气,但手段未免阴狠毒辣了些,与墨门中的墨侠所秉承的浩然正气又有所不同,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谁知道眼前这少年刀客经历过怎样的痛苦磨难,以致于造就今日如杀人狂魔的他? 小小年纪,身手竟如此了得,倘若…… 偶然间一瞥,祖须陀看见佛子也在一旁蹙眉沉思,又想到他刚才不顾自身安危,在众目睽睽之下送给那少年一壶酒,一壶酒,说来也算不得什么,但是,在明知那人处于危机四伏九死一生的境地,仍能义无反顾地做出那等豪侠之举来,试问,这天下又有几人? 显然,佛子也动了爱才之心。 祖须陀是老江湖了,大风大浪也经历过无数,就目前的形势而言,那少年仍是凶多吉少,虽说那少年杀了几个人,但看领军的那位将军似乎不以为意,仍是一副坐山观虎斗,天下英雄尽入彀中的闲逸之态,这就不能不让人生疑,莫非他也有别样心思? 青石板街道上尸体横陈,鲜血淋漓,令人触目惊心。 祖须陀的目光再次转到墨北风的身上,不由沉吟,难怪佛子会眉头紧蹙,以他的睿智,估计早已看出其中的关窍,但此事说来简单,若想有所作为又何其难,这可是在天子的脚下,真要犯上作乱的话,无异于痴人说梦,就目下区区几人,如何能敌得过他们如狼似虎般的一拥而上,再者说,他们的援军那可是近在咫尺,可谓是一呼百应,退一万步说,即便侥幸脱身,佛子的家人仍在他们手里,难道他会为了一个局外人的生死而不顾自己爹娘的安危,会分不清轻重缓急? 若真如此,那这盘大棋可真就陷入死局了! 一念及此,祖须陀的颌下传来阵痛,他奶奶的,又一根胡须阵亡啦。 第五十章 一盘大棋 哲古达静静地坐在铁骑上,他知道,今日必有一场血战。 他不是没想过逃离这鬼地方,谁他娘的愿意死呢,自己从小长到大,也就跟大莲搂抱过那么几回而已,虽然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被那小娘子给霸王硬上弓逼得,说出来多少有些丢人,可他也知道,她对自己可是真心的,大莲这姑娘火爆泼辣,好几次都被她弄得想顺水推舟地把那事给将错就错喽,可一想到让自己倒插门这事,多少就有些过分了,即使那个便宜老丈人趁着酒劲再三诱惑他,说只要他肯答应入赘,就把仨闺女都嫁给他,让他尽享齐人之福。 实话说,他不是没动过那心思,舜不是才娶了人家俩闺女么。 他那个便宜老丈人这么想,也不是没有一定的道理,要知道,他老潘家如今可就他这么一根独苗,可恨他那娘们的肚皮不争气,给他生了三个闺女,愣是没一个带把的,这事儿弄得他很是郁闷,可话又说回来了,他哲古达又何尝不是一根独苗呢,真要是入赘到他老潘家,即便是娶了他仨闺女,但百年之后呢,自己又有何颜面去面对自己的列祖列宗? 他不由挠了挠头,嘴角止不住抽动了几下。 都他娘的什么时候了,还去想那些有的没的,净是瞎扯淡,老子今日能不能活下来还不一定呢,他现在心无旁骛,一门心思想着拼一个算一个,反正老子不能亏本,临死也得拉上几个垫背的,如此一来,自己在黄泉路上也不寂寞了不是。 可惜吖,刚认识了个小兄弟,虽仅是一面之缘,倒也投脾气,估计日后再想喝酒的时候,得到地下喝喽,也不知他那时会不会来坟头给自己洒上几杯,祭奠一下。 正当哲古达思绪如潮的时候,忽然见到胥先轸猛的一挥手,五匹铁骑轰然而动,挺着乌森森的镔铁戟朝他冲来,不过,他们这次又换了一种新的战术,不再是以搏杀为目的,而是把他围在当中,若他去进攻其中一人,其他人就趁机偷袭。 这是想活活耗死他吖,心肠好不歹毒! 哲古达冷哼一声,血禅斩一刀挥出,气势如潮涌层层叠叠,刃上刀芒如流萤掠空,划出一道大弧,三杆大戟被他这一招震飞了两杆,忽然,哲古达握刀的右臂传来一阵剧痛,原来身后的两骑趁他全力攻杀的时候,一骑刺出,一骑抡出,刺出的那杆大戟被他闪过,而抡下的那杆大戟砍在了他的臂膀上,剧烈的痛疼差点让他手里的大刀脱手,而那名缇骑卫又顺势往回一带,想趁机将哲古达的臂膀彻底割断。 哲古达刀交左手,右手顺势握住大戟,往自己怀里一带。 “找死!” 虽然哲古达受了伤,但他的一臂之力又何止千斤,此时又是他在发狂的情况下,那名缇骑卫的掌心顿时血肉模糊,两条粗壮胳膊此时绵如春柳,无力垂下,淋漓的鲜血滴滴落在青石板上,溅起一朵朵血花。 哲古达手握大戟,破烂羊皮裘一涨一缩。 右臂猛的往前递出,噗的一声,大戟穿胸而过,身穿重铠的缇骑卫胸口赫然出现一个大洞,尸体如一只破布口袋般重重砸在青石板上,鲜血汩汩流淌,如一湾血泉。 卜的一声,大戟钉在八九丈远处的香樟树上。 站在树下的祖须陀看到大戟疾如飞矢般朝这边飞来,先是一愣,然后不由眯起了双眼,看着这杆深陷古木足有尺余的大戟,不由陷入了沉思,此时,他想起一个人来…… …… 当哲古达处理完偷袭自己的那位缇骑卫时,另外两人一抖长戟一左一右又夹攻了上来,试图趁他胳膊有伤不能全力施为的时候,一鼓作气将他拿下,岂料,哲古达嘴角勾起一抹冷笑,昂然不惧地迎上前去,一把大刀斩出,这次没有任何技巧可言,硬碰硬地与那杆镔铁大戟当啷碰撞在了一起,持戟那人双臂被震得几乎失去了知觉,大戟脱手而出,如一段烧火棍般飞出老远。 他的右手一把握住疾刺而来的另一杆大戟,猛的一挑,把那个像一座铁塔似的骑卒一下子就挑到了半空中,手腕一抖,那人飞起足有两丈多高,转眼又重重落下,噗的一声,那人如糖葫芦般被铁戟刺穿。 一行五人,两死三伤。 虽然死法各异,却足以惊世骇俗。 少年之所以要以这种手段杀人,其实也是杀鸡给猴看的意思,要是按照持枪那人的意思,这百十来号铁骑一个一个杀下来,自己就算不被他们打死最终也得活活累死,他就不相信这世上有不怕死的人,那都是他娘的瞎扯淡。 蝼蚁尚且贪生,又何况是人呢。 胥先轸在一旁看到少年的表现,不由默默颔首,别看他现在好像所向披靡,一副越战越勇的样子,其实他知道,陷入癫狂状态少年的气血损耗很严重,估计再有个三五轮的搏杀就会让他达到强弩之末的边缘,到那时,自己再出手,就会十拿九稳了。 古人云,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这小子不但杀伐果决,而且头脑冷静,又有勇有谋,绝对是个不可多得的将才,他有心将这少年收入麾下为自己效力,这些年,他跟着老太师司马年学了很多东西,明白识人与相马都是同一个道理,越是千里良驹性子越烈,越是桀骜难驯,那些真正的大才大多会特立独行,与一般的凡夫俗子有所不同,那种循规蹈矩,人云亦云之辈满大街都是,可那样的又有何用? 胥先轸两眼放光,大手一挥,又有五骑冲出。 这一次出来的五骑所采用的战术,几乎与上一轮的策略如出一辙,也是围而不攻,对那少年进行缠斗,他们变得愈发谨慎,通过一轮轮的搏杀,让他们也算见识了这名少年杀手的不凡实力,不但招法怪异,每次杀人的手法各不相同,而且一旦被他找到破绽,下手就会特别狠辣,虽说他们都已见惯了生死,但当真正面临生死的时候,谁不是打心底恐慌呢?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你越怕什么,他就越来什么。 因为彼此离得很近,施展不开大开大合冲杀的优势,马蹄踩着细碎的步子,行动有些迟缓,少年面无表情,这回采取敌不动我亦不动的守势,那把血禅斩横在身前,他看似在闭目养神,又似老僧坐禅,一副气定神闲的悠然之态。 实则,少年冷暖自知,有苦说不出。 被动的防守其实更耗心神,但他又不得不如此,他的内力修为还不够深厚,支撑不了他长时间的搏杀,这才逼得他不得不养精蓄锐,以待下一次的出手。 突然,五位缇骑卫彼此一个眼神,默契地一齐刺出了长戟。 铛的一声,五杆大戟交叉在一起,刚才还端坐在马鞍上闭目养神的少年,转眼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原来在他们突袭时,哲古达使了一个千斤坠,迅速藏身到了马腹下,大刀抡起,砍向了他们坐骑的马腿,扑通声,战马的悲鸣声,声声不绝于耳,他们一个个猝不及防,五位缇骑卫被战马摔翻在地上,一声声惨叫还没来得及喊出口,一颗颗脑袋如西瓜般滚落一地。 少年如地狱杀神般站立当街,一身血污。 此情此景,令胥先轸也不由皱眉,他不能继续无动于衷了,不想让自己的手下继续送人头,长枪一抖,指向了浑身浴血的少年杀手。 四目相视,二人不足百步。 胥先轸马靴一夹马腹,他胯下那匹通灵良驹如腾云驾雾般飘逸而来,黑马白袍,端的是无比的神勇飘逸,宛如天神下凡一般,引来观战的众人止不住喝起彩来,这才是将军应有的风采本色,又岂是阿猫阿狗之辈能比的了,简直是不知天高地厚。 “彩!” 百步之遥,转眼不足三十步。 嗖! 一杆长戟如离弦箭,直射良驹。 噗的一声,一杆镔铁长戟贯入疾驰战马的胸膛中,巨大的惯性让战马一时收不住腿,宛如一座小山般的宝马在青石板路上翻滚了七八下,才终于倒在尘埃里一动不动。 胥先轸没料到少年竟会使出如此阴损毒辣的招数来,连累的他摔了个狗吃屎,很狼狈。 缇骑卫看到这般情形,呼啦一下全拥了上来,将那少年团团围在中央,最里边的一层是十人持戟,外面又围了两层,每一层是二十人,手挽强弓硬弩,虎视眈眈的对准了哲古达,剩余的缇骑卫皆护在胥先轸的周围,好在他也算结实,身体并无大碍,拍了拍轻甲上的浮尘,咕噜一下爬了起来。 不过,刚才在摔倒的时候,好像崴了脚,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 身边的护卫想上前去搀扶他,不过,被他一摆手给拒绝了,挣扎着走到少年面前。 “本将军爱惜你是个人才,本想给你个机会,与你堂堂正正的较量一番,没成想你小子不讲武德,竟敢偷袭本将军,我也是大意了,没有闪,这才让你小子得手了,等本将军养好伤,再与你一决高下,到时候让你输得心服口服。” 哲古达看了他一眼,嘴角一阵抽动。 “还能不能要点脸啦,你们这么多人轮番与我鏖战,也好意思说堂堂正正?” “哈哈……我就知道你小子不服气,有个性,有血性,我喜欢。” …… 哲古达忽然感觉有点冷,裹紧了破烂的羊皮裘。 “实话说,要不是本将军喜欢你,对你手下留情,你早就被射成刺猬了,跟你交个实底,这些箭头上都涂了药,而且这种毒无药可解,你要想多活两年的话,那就乖乖受绑,不要想着反抗、逃跑,我相信你是个聪明人,不会做傻事的,对不对?” 哲古达环顾了一下四周,忽然看到自己刚结识的兄弟墨北风向自己投来目光,微微颔首。 看他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难道是示意让自己束手就擒?可到了镇抚司那里,就由不得自己了,到那时只能任人宰割了,估计不死都得脱层皮,可眼下这个局面也无法可想,不是有句老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先走一步看一步吧,或许他有别的办法呢。 虽然两人仅一面之缘,但不知为何,对他有种莫名的信任。 哲古达把血禅斩背到身后,双手一伸,“来吧。” 他答应得这么痛快,反倒是让胥先轸有些生疑,不过,看他那神情又不似作伪,迟疑片刻后,示意身边的亲卫取来刑具,给他戴上枷锁,见他并没有反抗,这才放心地让人收殓尸体,押解着哲古达收队回司。 …… 墨北风与祖须陀二人走在街道上,默然前行。 “祖前辈,不知在洛都寻个人最快需要多长时间?” “这个不好说,有名有姓有住处的好找些,其他的就不好说了,不知佛子要找的是什么样的人?” “从兴安镇来的,此人名叫宋安,应该是给当今太子殿下做幕僚的,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大概就这些吧。” “哦,这样的话应该好找,如果顺利的话,今晚就应该有回信了。” “这样的话,事不宜迟,还望祖前辈尽快吩咐下去,此事越早有结果越好。” “佛子能否说一下找此人,到底所为何事,老夫心里也好有数。” “我想……通过他,找当今太子谈些事。” …… 祖须陀停住了脚步,一脸不可思议地望向了墨北风,找当今太子,佛子刚才没喝多吧,还是刚才受什么刺激了,在这突发奇想呢,要知道,他的父母十有八九就是太子下令让人劫持来洛都的,而他现在却要去找太子,难道是想自投罗网么? “为什么?” “实不相瞒,此事我也是反复斟酌了好久,才决定铤而走险去赌一把,老话不是常说解铃还须系铃人么,正是因为眼下这个局是他设的,而我们目前又无计可施,所以,我想下一盘大棋,你说我与虎谋皮也好,异想天开也罢,总之,我想搏一下,还望老前辈助我一臂之力。” “佛子,按理说我应该支持你的决定,但我……还是有些不踏实。” 墨北风笑了笑,“前辈,我明白,正是因为我觉得前辈会支持我去闯一闯,所以这才开诚布公的与前辈说出我的谋划,不过,此事牵扯太多,不是三言两语能解释清楚的,还望前辈尽快找到宋安,此事容我日后再慢慢做解释。” “既然佛子决意如此,老夫绝无二话,自当鼎力相助。” 第五十一章 佛子疯了 当墨北风说出要找当今太子谈谈的想法后,祖须陀的第一感觉就是,佛子是不是疯了,在这痴人说梦呢,想通过与太子三言两语的交谈,就想着说服他,让高元师听从他的主张,把他的父母从卧虎司里放出来,这世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与太子去谈无异于与虎谋皮,这想法一听就有些不靠谱,有些天马行空,但当他看到墨北风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又有些将信将疑。 佛子的想法自然不会落于旧俗窠臼,圣人行事,既不落两边,也不执中道,此谓圣意难测。 …… 前朝有位著名的风水师郭布衣,曾一人走遍大江南北,遍观天下龙脉。 当他来到洛都后,不由大为惊诧,称此地为龙首原,为藏龙卧虎之胜地,从地形上来看,此地有东西走向的六条土岗,从六道山坡的高度来看,地势又是从南到北渐次降低,地面的形状很像《易经》里乾卦的六爻。 此地风水极佳,宜于建都。 洛都城内是由外郭城中的东西向十三条大街,南北向十一条大街,相互交叉,彼此分割区划而成,这些被区划的棋盘式网格地段,在前朝的燮王朝时称为“坊”,至维洛王朝时改“里”,时至今日,则坊里并称,只是叫法不同,而并无本质上的区别。 皇城位于城北,它的南门称为朱雀门,南北有一条位于中轴的通衢大街,名曰朱雀大街。 东城与西城在分布上以朱雀大街为中界,街东与街西数目相等,原本各有五十五坊另一市,但是在修建高元师所居的琅王府时占了两坊,如此一来,东西两城区坊里的总数为一百零八坊,一百零八坊又恰好对应天上的一百零八颗星曜,暗合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 坊里的分布井然有序,十分规律而整齐。 西市有一家经营已久的百年老号——义诚泰货栈,门外左首立着一块历经风吹雨打的古旧石碑,石碑有一人来高,时常有稚童在此爬上爬下玩耍,原本粗糙的石碑渐渐没了棱角,变得圆润光滑,更有一些淘气的顽童在上面掏出小鸡鸡来撒尿,不过,货栈里的掌柜与伙计都很随和,有时即便见了也不过是微微一笑,并不与小孩子计较,古朴石碑上阴刻着六个斑驳大字。 退一步让三分。 开门做生意讲究的是个和气生财,义诚泰货栈不但店里的人和气,他们所售卖的东西也皆是货真价实,童叟无欺,货架上陈设的物品琳琅满目,几乎无所不包,不但有日常的柴米油盐,针头线脑,也有各种动物的皮毛,还有异域远道而来的香料、毛毯、犀牛角、象牙…… 货栈后面是个宽敞的院落,院里井然有序地码放着一垛一垛的货物。 一间不大的客厅内陈设看上去有些寒碜简陋,与货物丰盈的门面有些不相称,只放了几张寻常的桌椅,更无一件奢华的摆件装点门面,而此地却是用来招待重要客商的,闲杂人等不能随便出入,此时屋内一左一右坐着两人,左首那位正是墨门掌管墨侠的主事人祖须陀,右首那位则是义诚泰货栈的掌柜栾山虎,暗地里的身份却是墨门的墨斗。 义诚泰货栈生意兴隆,每日里人来人往,三教九流的也络绎不绝。 即便是墨门遭到了以儒门为首的其他门派的诽谤排挤,朝廷的屠戮镇压,世俗的无知蔑视,所有看不惯墨门的恨不得让其灰飞烟灭,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墨门在世上几无立足之地,但不得不说,墨门的开山祖师墨子是位旷世奇才,他不但在思想、科技、军事等领域一骑绝尘,更是高屋建瓴,所谋极为深远。 墨门的布局着眼于天下,而不仅仅局限于一地一隅。 墨山是墨门的大本营,设立于各地的货栈、酒肆、茶馆则是墨门的触角爪牙,而坐镇其中的墨斗,他们的身份则是五花八门,或许是游走于大街小巷的贩夫走卒,磨剪子镪菜刀的磨刀人,焗盆子焗碗的焗锅人,执虎撑摇串铃的游方郎中,正是这些世人眼中瞧不起的三教九流,成为统领墨门一方的墨斗。 江湖中流传已久的所谓黑白两道,很多人所知寥寥。 其实,黑道即墨道。 墨门早在创立之初,曾言道,天下皆白,唯我独黑。 世间很多的不平事,由于受到诸如明哲保身之类说教的影响,致使世人大多不愿仗义执言,挺身而出,结果长此以往,这世上的恶人就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嚣张跋扈,而那些热衷于明哲保身的良善之辈,非但不能保身,反而越来越受到那些恶人的欺负,而此时,墨门中人却为了他们心中那个至死不渝的信仰,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情愿被千夫所指,背负万古骂名,为世人斩奸除恶,荡尽这世间的不平事。 世间大多黑白颠倒,小人当道。 …… 祖须陀端着一杯茶,望向坐在自己身边两鬓有些花白的栾山虎,不由叹口气。 “山虎哇,洛都水深,想在此地立足不易啊,我知道你这些年过得颇为辛苦,不但要操心义诚泰货栈生意上杂七杂八的琐事,还得苦心经营墨门设在此地的墨网,虽然当初在构建墨网的时候,为了不出娄子,避免出现节外生枝的事发生,制定了一系列严密的章程,但万事还是以稳妥为上,小心才能驶得万年船。” 栾山虎是祖须陀的得意门生,更是他一手带出来的。 “师父放心,山虎心中有数。”说完这话,他又有些愁眉苦脸,“三日前,师父吩咐下来的那件事,虽说我让下面所有的墨探去打探消息了,可至今也没打探出个子丑寅卯来,都是弟子无能,有负师父的厚望了。” 祖须陀放下茶杯,轻轻摆了下手。 “这事你也别大包大揽地往自己身上揽,你也不是佛像,再说那些也不是金箔,你是什么样的人,我很清楚,虽说这些年我在谷里不大过问外面这些事,你都打理的井井有条,但洛都的墨网什么情况我大致还是知道的,说白了,还是咱们墨门穷哇,没有那么多的闲钱到宫里,官场上去铺路,那件事是卧虎司经手办的,据我所知,此事又牵扯到太子,其中的利害干系重大,打探不到消息也很正常,你也没必要这么诚惶诚恐的。” 栾山虎听祖须陀这么说,这才长舒了一口气,起身往他的茶杯里添了些热水。 “哦,对了,前两天那件事暂时先一放。”祖须陀喝了一口茶,继续道:“你马上安排人去查一个叫宋安的,他是来自汉阳府兴安镇的,此事十分紧急,需要尽快查到他的住处。” “宋安?”栾山虎微微一愣,“他可是去年才来的洛都?” “这个我不是太清楚,怎么,你认识此人?”祖须陀有些惊讶,没想到要查的人这么快就有眉目了,为了压下心头的喜悦,他又喝了一口茶。 “恩。”栾山虎沉稳地点头道:“如果兴安镇没有第二个宋安的话,应该就是他了。” 祖须陀一听这话,顿时来了精神,起身走到了窗口,看了一眼后院,“说说他现在是什么情况,还有,他现在住在哪里?” “不好。”栾山虎微微摇了摇头,“我与此人并无深交,只是年前偶尔一次与他闲聊,他自己说漏了嘴,说来到洛都本想着能够出人头地,谁知,费尽心机不过才谋了个太子舍人的职位,就这点儿微薄的俸禄连养家糊口都不够,本想着辞职回老家去,可斟酌再三却又有些不甘心,我听说他与太子有瓜葛,于是,也便上了心,留意了一下此人在洛都的行踪,他在西城民乐坊的栀子巷安家,与西市隔了一个长宁坊。” “那正好,也省得再瞎耽误工夫了。”祖须陀拍了拍栾山虎的肩膀,转身走了。 …… 洛都西城,栀子巷。 虽说已是仲春,二月的天黑得仍有些早,屋子里早早就掌上了灯,宋安窝在床头捧着一卷书在看,五月跟着她娘在灯下学女红。 五月她娘一边做活,一边絮叨。 “你说,我们娘俩跟着你到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连个拉家常的都没有,洛都这地方的人眼睛都长头顶上,咱没钱没势的,谁认得你是黑的还是白的吖,家里那些亲朋好友不知道的,还以为跟着你来这洛都享多大福似的,跟着你吃糠咽菜的,我也不抱怨什么,你自己看看,咱一家人就住在这么个比兔子窝大不了多少的烂房子里遭罪,啥时候是个头哇,闺女眼瞅着一天天的都大了,还不得不跟咱俩挤一间屋里……” “娘,别说了,耳朵都磨出茧子来啦,再说了,现在说这些有啥用?”五月柔声劝道。 宋安放下书,揉了揉眼睛,叹气道:“哎……要不怎么都说闺女是爹的小棉袄呢,别看咱五月话不多,可暖人心呐,你说你,一天到晚翻来覆去的就那么点破事,你好歹也三十来岁的人了,还不如个孩子明白事理。” 五月她娘一听这话,脸色顿时冷了下来。 “我三十来岁咋了,嫌弃我老啦?你真有那本事,养个三妻四妾的谁管你,五月她爹,咱做人做事可得凭良心,你摸着良心说句话,我还得咋样才算明事理,这个家过成如今这个样子,怪谁呢?怪我么?” “怪我,都怨我没本事,行了吧。”宋安幽幽叹口气,“贫贱夫妻百事哀,古人诚不欺我啊!” 正在这时,忽然响起笃笃的敲门声。 “这么晚了,会是谁呢,五月,你到院里去问问啥事,不认识的就别开门啦。”五月娘嘱咐道。 五月恩了一声,来到院里。 “你是谁啊,有事么?” “这是宋叔的家吗,我是虎头。”墨北风在门外说道。 “你是……虎头?”五月的声音有些颤抖,手心里有些潮湿。 “恩,你是五月吧,宋叔宋婶在家吗?” “哗啦”一声,大门打开,门外的虎头,门里的五月,四目相对,彼此感到有些久违的亲切。 看着呆呆愣愣的五月,墨北风拍了一下她的肩膀,一脸戏谑道。 “咋的,搬城里来住,不认识我这门穷亲戚啦?” “去你的,还是那德行,化成灰都认得你。”五月拉着他的胳膊往里走,“你这拿的什么吖,没想到过了一年,还懂礼数了呢,啧啧,真是难得。” 五月娘听到是虎头的声音,把他迎进屋里,拉着他的手在灯下左看右看,摸着他的小光头温声道:“快坐下,让婶娘好好看看俺虎头,这才几天没见,还真长成大孩子了,婶娘可还记得你小时候吃奶的样子呢,可真像一头小老虎,吃得可香了,不过,你是吃饱了,也把奶全吃光啦,五月可饿肚子了,你看看她现在,虽说比你大一个月,却没你高。” “娘!”五月在一旁撒起了娇,感到有些脸红。 墨北风笑了笑没说话,看了一眼坐在一旁有些尴尬的宋安。 “是啊,婶娘,我这不是听说你们搬城里来了,打听了好多人,这才拐弯抹角的找到你们,这么晚来,也不知有没有打搅你们休息。” 五月娘把脸一沉,“你再这么说,婶娘可就真生气了,可别忘了,除了你娘,就数你吃婶娘的奶最多啦,再者说了,你爹跟你宋叔又是多年的至交好友,咱两家可是世交呢,到这跟到家还不是一样么,光顾着高兴还忘了问你,这么晚来有事么?” 墨北风摸了摸脑袋,笑道:“实不相瞒,还真是找宋叔有点儿事。” 宋安咳嗽两声,笑道:“刚才光顾着跟你婶娘唠家常了,把你宋叔晾一边,我还以为你眼里没我这个宋叔了呢,说吧,找我啥事?” 墨北风看了一眼四周,淡淡道:“我爹娘来洛都这事,宋叔不知道吗?” “啥?”宋安惊讶道:“这是啥时候的事,你爹娘既然来了,怎么也不知会一声,好歹宋叔早来了几天,给你爹娘接个风,咱们一起聚聚热闹热闹。” 墨北风看他这样子,也不想继续隐瞒下去,索性打开天窗说亮话。 “宋叔,你和我爹相交多年,我一直拿你跟婶娘当自家的长辈看待,实话说,我爹娘这次来洛都是被卧虎司胁迫来的,听说此事与当今太子有关,我知道宋叔在太子门下任事,侄儿在洛都举目无亲,只有求宋叔看在爹娘落难的份上,麻烦宋叔帮着引见一下,让我与太子见个面,说到底,他这么做无非是想让我爹为他做事,可事情闹到如今这个地步,我觉得大家面上都有些不好看,不如让我来做个中间人,劝说我爹为太子殿下效力,但是,在此之前,我想跟他谈谈,人活一世,无非是为了荣华富贵,功名利禄八个大字,只要他能舍得给出足以打动我爹的条件,侄儿自会从中斡旋此事,另外,此事成与不成,都与宋叔无干,但宋叔的这份大恩大德,侄儿自会铭记于心的。” 宋安没想到他会说出这么一番话来,想和太子谈谈,这孩子疯了吧? 第五十二章 今夜有大风 五月娘和五月两人听到虎头说出这番话来,一时百感交集,五月更是泫然欲泣。 屋内一时沉寂无声,宋安沉吟不语。 沉默半晌,他才缓缓道:“虎头啊,你刚才说的那些宋叔自然明白,不过,你爹娘出了这档子事我是真的没想到哇,按理说,帮你爹娘解难纾困,宋叔自当义不容辞,不过,你终究是历事太少了,尤其是对皇家宫闱之事所知甚少,宋叔虽然在太子门下任事,可说句不怕你见笑的话,你宋叔我人微言轻,心有余而力不足呐,宋叔知道你是个聪明的孩子,自然无需多言,你看看这间屋子就什么都明白了。” 墨北风环顾了一下四周,五月和她娘面露羞愧之色,二人的目光有些躲闪。 “宋叔,我知道这事是让你为难了,不过,侄儿却有一个法子,能让太子殿下对你另眼相看,可以让你获得重用,自此飞黄腾达,到那时你也不用在这间屋子里委屈了,不过,此事需要冒一些风险,不知宋叔感不感兴趣?”墨北风目光炯炯,看向了宋安。 “啊?”宋安一家人听后,都为之一惊,有些不可思议地看向墨北风。 这孩子看着蛮伶俐的,怎么开始说起胡话来了呢,难道是因为他爹娘的事,把他给急的?才多大点儿的孩子吖,怎么不学好,还学会吹牛の逼了呢,再说了,那玩意多脏啊! 呸! 看到他们一脸的质疑,墨北风轻轻摇了摇头,轻叹一声,站起身来。 “算了,权当是我自作多情了,今晚这些话你们也不必放在心上,打搅了,宋叔宋婶,你们多保重,侄儿告辞了。” 说罢,墨北风转身而走。 宋安一家三口面面相觑,一时有些愣住了,他们没想到今晚会是如此情形,这孩子性子咋这么急呢,说走抬腿就走,竟无半分逗留。 “等一下。”宋安高声喊道:“虎头,你先回来,宋叔还有话说。” 五月一听这话,转身就追出了院外,只见院中空空如也,不由有些泄气,她知道虎头是真的生气了,她站在当院略一迟疑,轻咬乐一下嘴唇,就拔腿出了大门,朝巷口望去,果然,在幽深的小巷中,有一道孤独的身影在落寞前行。 五月边追边喊,“等一下,我有话跟你说。” 夜色昏暗,一轮残月被厚厚的云层遮掩,只散发出淡淡的月晕,落在地上,树影一片朦胧。 墨北风停住了脚步,不过,他并未转身。 五月提着裙摆,迈着小碎步,终于气喘吁吁地撵了上来,手抚着小胸脯不停起伏,脸上泛起一片红晕,呼哧带喘的半天工夫,这才把气喘匀了。 墨北风静静看着她,默不作声。 “对不起,虎头,我知道你生气了。”五月手指绞着衣襟,眉目低垂,有些难为情,“可你也得给我爹想想,他不是不想帮伯父伯母,可是,他在人家手底下做事,不遭人埋怨就不错了,哪有他说话的份,他有不得以的苦衷。” “说完了?”墨北风淡淡道:“知道了,走了。” “等一下。”五月轻咬嘴唇,“爹让我喊你回去,他有话要跟你说。” 墨北风略一沉吟,继续道:“不必了,五月,我明白你的一片苦心,心意我领了,千不该万不该,今晚我不该来,都怪我虑事不周,让宋叔跟着为难了,你回去帮我给宋叔捎句话,就说我给他添麻烦了,请他原谅我年幼无知,行事莽撞了。” “等等。”五月再一次喊停了墨北风,眼眶红润,泫然欲泣。 “虎头,虽然咱俩以前接触的不多,彼此也不够了解,但我一直认为你是个有担当,凡事能拿得起放得下的男子汉,也是个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的聪明人,可今晚你的表现太让我失望了,你不知道我爹为了能够出人头地,他舍弃了太多太多,甚至是……脸面。” 墨北风转身看向了五月,伸手替她擦掉腮边的泪水。 “我知道。”他抬头望了望夜空,残月在云隙间穿梭,照在他的脸上,有些阴晴不定。 “我爹以前常跟我说一句话,实话难听容易懂。不过,有时候这实话一说出来,确实也容易伤到人,说句不中听的话,宋叔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有些太自以为是了。当初,洛都这边来人请了宋叔和我爹到流花巷去吃酒,力邀我爹和宋叔来京都,为当今的太子效力,我爹那人散淡惯了,不想寄人篱下,遭人白眼,所以就没来,而宋叔他来了,可来了又怎样,我想不用我多说什么,你也都看到了。有句话你说得没错,你爹就是太想出人头地了,可他也不自己想想,要是你自己没点真才实干,给他带来他想要的东西,人家凭什么给你高官厚禄?” 五月停止了抽泣,呆呆地看着墨北风,刚才他的一番话,令她对他有些刮目相看。 “咱再说回到今晚,其实我来找宋叔,自然是想让他帮着把我引见给太子,但又何尝不是想帮他自己呢,可能我说这话你们都不相信,这说明什么,还是那句话,太自以为是了,宋叔觉得我嘴上没毛,在吹牛说大话,可他也不想想,这都什么时候了,如果我没那个把握,怎么会今晚贸然来你家说出那些大话,吃饱了撑的?你觉得我会拿自己爹娘,还有我的性命开玩笑吗?” 五月扯了扯墨北风的衣袖,低声道:“我信你。” 墨北风轻叹一声,“其实,要想和太子见面谈谈,也并不是一件多难的事,我本来是有两个人选的,一个是宋叔,另一个我也不妨告诉你实情,他也是咱们兴安镇上的,现在是吏部侍郎的刘文房,五月,若是让你来选,你会选谁和他谈,让他帮忙为你跟太子去牵线搭桥?” “自然是……”五月欲言又止,“自然是谁的官大,谁说的话有分量啦。” 墨北风粲然一笑,“不愧是你爹的好闺女,孰轻孰重自然拎得清,可偏偏碰上我这么个大傻子不知好歹,还巴巴地跑人家家里来,求着人家帮忙,结果,碰了个软钉子不说,还遭人耻笑,哎……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啊!” “去你的!”五月软软地杵了一下他的臂膀。 此时残月钻出了云层,一片清辉泼洒在大地上,两道长长的清影缓缓移动,向着小院的方向走去。 …… 入夜,绮香阁。 绮香阁是位于东城长乐坊的一家伎馆,白墙黛瓦,飞檐翘角,颇有几分江南宅院的风情,宅院不大,名声却是极显,只因这里的佳丽十之七八是来自南陈国的江南女子,自古至今,皆是物以稀为贵,对于见惯了人高马大北地女子的男人们来说,自然喜欢尝个鲜,于是,此地自然成为住在洛都达官显贵们的吟花弄月之地。 据说,这家伎馆的后台极不简单,传闻背后的靠山是洛都的一位达官显贵,这话虽是传言,但那些经多见广的洛都人细想起来却不无道理,若是没有通天的本领,又怎么能弄来这么多弱柳扶风,莺声燕语的南国佳人? 别的不说,光是一想到把她们弄到床上,听到身下的婉转娇啼,就会令那些平日里养尊处优的老爷们血脉喷张,于是,一个个舍弃了家里的娇妻美妾,如蚊子见了血似的,拼了老命也要往上扑。 柳莺儿是绮香阁的红牌,虽不是花魁,却因长得娇俏可人,又是一位卖艺不卖身的清倌,而备受客人的青睐,她不但会吟唱一些诗词歌赋,尤为受人追捧的是,这位小娘子吹的一管好洞箫,很多客人也正是因为看到她那张红艳欲滴的樱桃小口,这才咬牙跺脚地砸下重金,来看她粉颈低垂,婉转吹弄那管洞箫的诱人模样,要是再肯舍得下老本,扔给老鸨几颗金锭,那就可以搂着那位丰腴可人的柳莺儿爬到床帏锦被里去,见识一番她吹箫的真正绝技,据说,被她伺候过的客人都说让人欲仙欲死,事后都大呼过瘾,感叹人间值得。 此时她伸出一截如白藕般的胳膊,如葱的手指拨弄着微凉的池水,池中有几尾锦鲤游过。 玩弄了一会池水,柳莺儿感到有些累了,转过身来,望向坐在身后不远处的一位公子,他刚才看到柳莺儿趴在池边弄水,因为姿势的缘故,勾勒出一段凹凸有致的婀娜身姿,顿时感到嗓子眼有些发干,他顺手端起搁在案上的酒杯,小口地品了起来。 美酒美人美景,美不胜收。 柳莺儿看到年轻人那色迷迷的样子,虽已司空见惯,但仍是浅笑一声,伸出一根青葱手指捋起垂下的一缕青丝,粉脸上沾了些湿水,便紧贴在额头与脸颊,这般模样让那年轻人见了愈发痴迷,轻轻一甩,“啪”的一下打开了手里的折扇,虽然此时是二月,但装の逼是不分时候的。 “莺儿,过来陪本公子喝两杯。”公子在身后呼唤道。 这位公子模样的年轻人是当今太子殿下的伴读许端己,他今晚约了人在这里谈事,估计那人事情有些繁忙暂时抽不开身,以至于残月都上柳梢头了,他还没来,一个人独坐没意思,许端己就让老鸨叫来了柳莺儿陪自己在这吹箫饮酒。 许端己把玩起了腰间悬挂的玉佩,玉佩莹润嫩滑,如柳莺儿的爽滑肌肤。 他是绮香阁的常客,而他每次来也必点柳莺儿陪他,反正都是记在账上的,等到了账期,绮香阁这边把单子交给太子府的账房就行了,到时候伎馆这边不但有大把的黄白之物滚滚而来,他许端己还卖了个好人情,自然,老鸨为了感谢他这位财神爷,便让他最钟爱的柳莺儿陪他,于是他也就见识了柳莺儿那人间罕见的绝技,一点朱唇任人采。 柳莺儿伸出纤纤玉指端起案上的酒杯,送到他的嘴边。 “公子请吃酒。”一口吴侬软语软糯婉转,恰如莺啼。 许端己的身子顿时酥了一半,扔掉手中的玉佩,一把搂过软如绵的身子,见她眼波流转,一张俏脸羞得像能滴出水来,几缕青丝落在白腻的胸口,一双大手如游鱼般划进衣服里,捉住一对白鸽就是一番抚弄,柳莺儿如泣如诉,媚眼如丝,有些哀怨地望向他,轻嗔道。 “公子好粗鲁吖,轻些,你弄痛人家啦。” 许端己勾起她尖俏的下巴来,端起了酒杯道:“这样吃滋味,你渡过来,喂给我吃。” 柳莺儿俏脸一红,嗔道:“讨厌,就你玩的花样多。” 说归说,但她还是扭捏着饮下一口清酒,一张樱桃小口凑了上去…… 过了好长时间,两人才有些依依不舍地分开,柳莺儿红着脸起身坐到了对面,这才细细整理起了有些凌乱的衣衫。 许端己则有些意犹未尽地咂嘴,握着手里的折扇摇头晃脑道。 “一片春愁待酒浇,芙蓉帐暖度春宵。” “好诗!” 随着啪啪的掌声响起,一扇房门被人推开,抬头一看,只见走进一位脸色微黑,看模样有三十来岁的中年男子,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英姿勃发之气,他就是今晚许端己要等的人——胥先轸。 “许公子好诗才啊,出口成章,真是让我这格大老粗好生佩服。” 许端已一看是他来了,忙整理了一下衣衫起身,二人抱拳拱手。 “惭愧惭愧,胥将军是太师的得意门生,又是位大才,我怎敢在你面前班门弄斧呢,刚才不过是在下信口胡诌了两句顺口溜而已,惹将军见笑了,快请坐。” 胥先轸看了一眼柳莺儿,相视一笑,就坐了下来。 柳莺儿起身,柔声道:“二位慢聊,我到前面去催一下酒菜,去去就来。” 忽然,屋外刮起一阵大风,吹得门窗乱响,许端己起身走到廊下,抬头看了一眼夜空。 “刚才还好好的,这风怎么说起就起了?来的真是蹊跷,看来今夜有大风。” 第五十三章 一个关于瓢的故事 这间屋子是绮香阁最幽静的一间,推门能见水,抬头可望月,月影倒映在水中,不时有锦鲤游来,几尾大鱼夺食,泼喇一个甩尾,水波凌乱,月影迷离,许端己每次来,总是喜欢到这间小屋,闹中有静,很有些贤人逸士的雅趣在其中,闲来松花酿酒,春水煎茶,在这里很适合与人谈些私密事。 轻轻掩上门窗,屋子顿时安静了下来。 许端己给胥先轸倒了一杯酒,打趣道:“胥将军公务繁忙,来晚了,情有可原,不过,可是要罚酒的,还有今晚的账一并也要由你来付,哈哈……” 胥先轸笑笑,“我付。” 说着,他又从怀中掏出一份卷宗来,用刚健有力的手指在上面点了点。 “这是审讯那个夜闯宰相府杀手的卷宗,让我颇为喜出望外的是,那小子虽然看上去有些桀骜不驯,不好相与,不过倒是快人快语,他对夜闯宰相府的事更是直言不讳,还把李石增当年如何炮制子虚乌有的罪名,杀了他一家一百三十余口的事也全都交代了,虽然时隔多年,至今听起来仍让人毛骨悚然,脊背发凉,说起来,咱们这位老宰相可真不是一般的冷血,让我这个见惯了肮脏杀戮的卧虎都自愧不如。” 许端己拿过卷宗看了一眼,就谨慎地收起来放好。 “胥将军辛苦了,我替太子殿下多谢了。” 胥先轸将案上的酒端起来一饮而尽,摆手道:“许公子客气了,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咱们都是为太子殿下效力的,何况此事司马太师又事先打过招呼的,只是到时候许兄记得在太子身边多提点一下,让他老人家别忘了我们这帮提着脑袋出力的兄弟就行了。” “哈哈,将军说笑了。”许端己笑笑,又低声道:“将军觉得能收服那小子吗?” 胥先轸默然,有些坐不住的站起身来,推开通往廊下的门,一股清冷袭来,远处隐隐传来阵阵的丝竹声,其中又夹杂着客人大呼小叫的调笑声,他自然知道,此时仍盘桓在绮香阁寻欢买醉的大多是那些洛都的世家子弟,他们仗着家里的权势,祖辈父辈荫泽的庇护,平日里皆是一副肆无忌惮,飞扬跋扈的德行,虽说他们这些卧虎手里握着皇帝赋予的生杀大权,可真要是牵扯到那些世家豪阀,恐怕连皇帝都得掂量掂量。 洛都不但城大,而且水很深,洛都的那些豪阀望族世代的盘根错节,而且他们大多又有姻亲往来,彼此之间早已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铁板一块了,要是真有那些不知深浅的愣头青非要和他们较真,估计到最后,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说起今晚的卷宗,据那位少年杀手自己供述,就他目前所知道的,牵扯到那桩灭门惨案的家族就有不下七八家,不过,以他对洛都那些豪门世阀的了解,如果继续深挖下去,十几家都不一定能打得住,而太子殿下若想登基上位,如果得不到他们的支持显然是镜花水月,可要是继续让他们把持朝政,他的那个皇帝之位也只不过是个空架子而已,太子显然不想妥协,成为那个任人摆布的傀儡,但要想扳倒他们又谈何容易。 不过,今晚看许端己这架势,太子殿下显然已是起了杀心。 要想扳倒他们,那个少年杀手无疑是一枚举足轻重的棋子,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他充其量也仅仅是一枚棋子而已,其实谁又敢说,自己不是别人手中的棋子呢? 这盘大棋纷纷扰扰,头绪繁多,又有谁能抽丝剥茧,走出那步一举定乾坤的妙手来呢? 胥先轸掩上门,十指交叉在胸前,沉吟良久,最后,仍是轻轻摇了摇头。 “很难!” 许端己一听这话也陷入了沉思,他在太子身边做事,名义上是伴读,实则早已是心腹了,很多的机密事他都曾参与过,因而有些事即便太子没有明言,凭着以他对太子性情的揣测,大概也能猜出个六七分来,尤其是现在的局势,老皇帝病危,而朝中的大臣们又都各怀鬼胎,纷纷拉帮结派,找靠山抱大腿。 据说,有人与后宫里的韩皇后在暗相勾结,他们打算另立储君,以此来架空太子。 其实,这件事早在几年前,他们就已在秘密谋划,而太子爷也早已察觉到了此事,所以私下里也是招兵买马,在紧锣密鼓地谋划。 目前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暗流涌动,可能一颗小小的石子投下去,都会掀起滔天巨浪。 如果能够借着这次少年杀手的这件事,顺藤摸瓜查出十几年前监察御史哲家的陈年旧案,以此把柄让白衣宰相李石增一党就范,让他们都归顺到太子殿下的阵营里来,那太子登上大宝的路上就扫除了一块巨石,黄袍加身之事也就十拿九稳了。 不过,世事难料,谁知道半路上又会整出什么幺蛾子来呢? “胥将军请坐,我看你这一天到晚也真是够累的,不如把那些杂七杂八的糟心事都扔一边,咱们今晚就好好乐呵乐呵,喝喝小酒,听听小曲,一会儿再找个小娘子放松放松。” 胥先轸坐到案边,喝了口酒,一脸的疲惫。 “多谢许兄美意,不过兄弟我职责所在,马虎不得,哪比得上你闲在啊!” 许端己把玩着折扇,忽然一笑。 “兄弟我前两天陪太子殿下,到洛都的白马寺去进香,当时我在外面当值,站了半天有些口渴,就到他们的厨房去讨水喝,恰巧遇到他们寺里一个烧火的老和尚,反正也没啥事,一来二去我俩就闲聊了起来,于是,他就给我讲了个小故事,胥将军要不要听听图一乐呵?” 胥先轸一听,也来了兴趣,笑道:“好啊,说来听听。” …… 烧火和尚看了一眼许端己,见他正端着瓢喝水,于是,缓缓道。 老衲就给你讲个,卡瓢的故事吧…… 话说在前朝,有一书生叫朴蒙龟,十八岁那年娶了一房小娘子,乳名唤作猫儿,出落的面若桃花,眉如新月,生的颇为俊俏,他二人新婚燕尔,都是初次尝到那种滋味,甘之如饴,日子久了,慢慢也就淡了下来,不过,他二人相敬如宾,倒也琴瑟和谐。 这一年,正是阳春三月,朴蒙龟新娶的媳妇看到天气晴好,便想着日子久了,有些想爹娘了,要回一趟娘家,而恰巧朴蒙龟那时刚寻了一家私塾,要给蒙童们授经,没空陪她,于是,她只能自己骑着毛驴回去了。 猫儿的娘家与夫家隔着三十来里地,中间有座大山,山上有座尼姑庵。 猫儿在娘家住了两天后,要回夫家,谁知走到那座大山的半山腰时,天上忽然下起了瓢泼大雨,她起初在树下避雨,后来见雨势越下越大,无可奈何只得继续往前走,又走了不到二里地,抬头看见前面有座尼姑庵,猫儿就来到了庵里的屋檐下避雨。 庵里的主持是位四十来岁的老尼姑,见她浑身都湿透了,就邀她进去避雨。 猫儿见那雨势一时半会也没有停歇的意思,也就随着她进到了庵里,那老尼姑到底是位出家人,也是一片慈悲的菩萨心肠,就取来了一件僧袍让她换下湿衣,免得再着凉受了寒,猫儿接过僧袍,连连道谢不止。 这时,天色渐渐黑了下来,可是,那雨全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猫儿无奈只得在庵里借宿。 到了晚间,那老尼姑与猫儿二人睡到一张床上,虽说那老尼姑也是个女人,但猫儿终究还是个年轻的小媳妇,与一个陌生人赤身相见,面皮薄有些抹不开,刚开始时死活不好意思宽衣解带,那老尼姑就劝她,大家都一样是女人,况且你也不是什么黄花大姑娘了,有什么可扭扭捏捏的,再说,穿衣服睡觉,哪有脱光了舒服吖? 在老尼姑那巧舌如簧的一番劝解下,猫儿也就顺从地脱下了衣服,光着身子钻进了被窝。 老话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五十坐地能吸土,就问你一句,这世上除了金身的罗汉,能有几个男人抗得住那般霍霍? 要知道,那老尼姑虽是出家人,可终究还是女人,更何况又是久旷之身。 老尼姑摸着猫儿那溜光水滑的身子,三摸两摸就有了感觉,后来有些按捺不住,就对她说,女施主,长夜漫漫,寺里除了青灯黄卷,也没什么消遣的玩意儿,不过,咱们庵里有个东西挺好玩的,不如咱俩玩个游戏吧。 猫儿换了地方睡,一时也难以入眠,有些无聊,也有些好奇,问她是什么游戏。 老尼姑咯咯一笑,卡瓢! 猫儿从来没有玩过,也是第一次听说卡瓢这玩意,一时就被那老尼姑给勾起了好奇心,说想见识一下,要是真好玩的话,回家后可以跟自己丈夫玩,也是添了闺房的一大乐事。 老尼姑一听这话,正中下怀,于是,她们二人一上一下,就玩起了卡瓢…… …… 猫儿被老尼姑折腾了整整一夜,第二日,天还蒙蒙亮,就哭着骑上毛驴回家了。 到家后,他丈夫朴蒙龟看见自己的小媳妇眼泪汪汪地,忙问到底是咋回事,是谁欺负她了不成。 刚开始,猫儿有些害羞,一直低头抽泣不语。 越是这样,朴蒙龟越是疑心,以为自己的媳妇被坏人给玷污了,就吓唬她说要休妻,直到这时,猫儿害怕被丈夫休了,这才说出了实情。 要不怎么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呢。 那朴蒙龟终究是个读书人,那脑子就是灵光,当即就跟他媳妇说,娘子,别怕,让为夫去帮你报仇雪耻,她怎么欺负的你,我怎么帮你欺负回来。 猫儿一听这话,这才止住了哭泣,破涕为笑。 朴蒙龟是个读书人,本就生得唇红齿白,一表人才,就让他媳妇帮着为他描眉敷粉,又穿上了女子的衣服,扮作女子的模样,一切打扮停当,他媳妇一看,朴蒙龟还真是妖妖娆娆的,难辨雌雄,一直等到黄昏时分,朴蒙龟这才骑上了毛驴,朝着那家尼姑庵行去。 等朴蒙龟走到那家尼姑庵时,已是月升西南,一更时分。 朴蒙龟走上前去,啪啪打门,不多时,出来一位四十来岁的半老尼姑,朴蒙龟半掩衣袖假装哭泣,说是回娘家途中在山上迷了路,一时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他又是孤身一介弱女子走在这荒山野岭的有些害怕,希望大师能大发慈悲,收留他一晚,说着,又向她道了一个万福。 月色朦胧,朴蒙龟说得楚楚可怜,打扮得也是一副袅袅婷婷的模样,那老尼姑就不由动了心思,把他让进庵里。 二人进庵后,老尼姑想着昨夜没尽兴,今晚换了新人,这回一定要好好玩才行。 谁知,不等那老尼姑相让,朴蒙龟自己就有些猴急地上了床,说是白天走的有些乏累,想着早些歇息,老尼姑一听这话,心中不由暗喜,心说,打瞌睡天上掉枕头,正合我意,也省得老娘费口舌了,于是,就爬到床上去宽衣解带,滋溜钻进了被窝,没成想,她刚刚躺下,就被朴蒙龟一翻身给压在了身下,开始为他娘子报仇雪恨…… 老尼姑先是一惊,然后大喜,气喘吁吁,满心欢畅道。 天可怜见,佛祖终于开眼啦! 卡瓢卡了二十年,今日瓢把朝了天。 …… 烧火老和尚不紧不慢地讲完这故事,默然看向了许端己,此时他正双手端着那瓢,边喝水边听得入迷,一直听到后来,他才豁然醒悟,哈哈大笑,不过,当目光落到那水瓢上时,他的脸色就有了些古怪,那水一时竟有些喝不下去了。 这时,烧火老和尚又悠悠说出了几句谶语。 这瓢是瓢,口儿小,身子儿大。 你幼在春风棚上恁儿高,到大来人难要。 他怎肯守定颜回,甘贫乐道,专一趁东风,水上漂,有疾被他撞倒,无情被他挂着,到底被他缠住拿着。 也曾在马房里喂料,也曾在茶房里来叫,如今弄得许由也不要。 赤道黑洞洞,葫芦中卖的甚么药? …… 听完这个故事,二人先是一起大笑,当说到那个烧火老和尚后面的那几句谶语时,他们二人又一时默然无语。 他二人都是聪明人,不然也做不到今日的位置,但那谶语看似浅显,实则暗藏机锋。 门无声地开了,进来两个青衣小厮,一人手里抱着一坛江南特产的女儿红,一人提着一个做工精致的食盒,取出里面精美的点心、菜肴,看样式皆是南方特色,味美鲜香,色彩鲜艳,青衣小厮熟练摆放到暗红色的檀木案上,东西一一放好后,他们又无声退了出去。 一缕淡如幽兰的香气徐徐袭来,令他们二人为之一震,顿生清爽之意。 柳莺儿盈盈走来,她刚才又换了一身绣着白色云纹蓝色兰花的云锦长袍,大袖宽袍,隐约可见修长笔直的大腿和纤细圆润的臂膀,她的手里握着一管洞箫,进屋后歉然一笑,款款走到酒案边,为他们斟酒布菜。 “刚才去换了身衣服,耽搁了些时间,你们也知道,女孩子换衣服是很麻烦的。” 许端己色迷迷地看向柳莺儿,一脸玩味地笑道:“女人换衣服麻烦不麻烦,这我真不知道,不过,女人的衣服脱起来有些麻烦,这事我倒是略知一二。” 柳莺儿俏脸一红,有些恨意地瞪了他一眼,嗔道。 “坏人!” 第五十四章 入府问计 墨北风与祖须陀为了避嫌,并没有住在义诚泰货栈,而是在不远处的乘风客栈下榻。 乘风客栈并不大,仅有上下两层,一楼卖些酒菜饭食,二楼布置出十来间客房,可供来往的客商住宿,因为毗邻西市的缘故,每日里来此打尖住店的客人倒也络绎不绝,经常会客满为患,如今这世道眼下虽说也算的上是太平年月,却是民生惟艰,百姓们大多面有菜色,日子过的紧巴,但此地毕竟是洛都,南来北往的人流熙熙攘攘,再怎么说,人总得吃喝拉撒,衣食住行不是。 这家客栈,其实也是墨门的产业。 墨门与儒门虽说走的都是入世的路子,但与儒门不同的是,所谓墨门的入世,并不仅仅是儒门中除了科举当官之外,再无他途的一条羊肠小道,世上三千六百多个行当,墨门中人几乎占据了三千五百个之多。 与其跪下给人当狗,不如堂堂正正地站着赚钱。 儒门视商贾百工谋利为大逆不道之举,对此嗤之以鼻,讥讽为奇巧淫技,甚至耻于言利,羞于谈钱,一副高高在上圣人说教的嘴脸,可百姓们不是那一只只的秋蝉,每日里依附在一棵棵的大树小树上,吮吸着树汁,叽里哇啦吟唱着不着调的陈词滥曲,靠喝西北风就能活下去,百姓们上有老,下有小,他们得穿衣吃饭,还得传宗接代,不致断了祖宗的香火,成为千古罪人。 为了养家糊口,为了活下去,为了几两碎银,他们卑微如蝼蚁。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这句俚言俗语,直白道出儒墨两家的不同。 墨北风站在二楼窗口,可以清楚看到斜对过的义诚泰货栈,看着那些忙碌的身影,和脸上洋溢的笑容,他感到颇为欣慰,凭栏远眺,湛蓝的长空一望无垠,白云如丝如絮,一行北归的大雁正奋力振翅,飞向遥远的北方。 伫立良久,一时思绪如潮,默默掩上窗扇。 墨北风盘膝坐在床上,轻轻呼出一口浊气,刚才的思绪杂念一扫而空,无极内功是道门的无上内功心法,最高可修炼至九境,到那时,左壁挂黄鹤楼,白日飞升,右壁悬洞庭湖,三番渡过,不过,这些只是令人神往的传说,至今没有几人真正见识过那等仙人的境界。 无极内功九境,听说过没见过,何其难也! 闭目凝神,周身气机浩荡如大川奔流,连绵不绝,就像在蜿蜒群山峡谷中翻涌的云海,大开大合,气象万千,当初他在门楼山的左临峰静坐修炼时,无意间吸纳运化了鬼谷先生灌注在他体内的六甲子功力,机缘巧合地接连帮他打通了气府、绛宮和黄庭三大窍穴,而当那股气机在冲击明堂穴的时候,他的一口心头血猛地喷在峰顶的巨石上,从而燃烧了巨石上的封印,凤凰涅槃,引来天地异象,让他现出了白虎法身。 然后,引得紫气东来,墨北风凌空虚渡,进到了阴阳古洞。 古洞里有盘古开天辟地时留下的两条阴阳祖龙,乃是鸿蒙之初的纯元真炁所化,因为他自身蕴含的莫大气运,阴阳祖龙与他契合,化为真炁进入他体内,不但帮他冲开了明堂穴,更是直接助他将无极内功提升了两境,直接让他进入到了无极内功的第五境——御风不坠。 因为有了纯元真炁的加持,使得他体内的真炁愈发纯正,内视体内气机,隐隐泛出淡金色。 呼吸吐纳了足有一炷香的工夫,墨北风方才悠悠睁开了双眼,因为刚才有如此纯元的真炁涤荡周身经脉,四大穴窍,让他觉得身轻若无物,如游于九天云外,云海浩渺无垠,云气聚散离合,气象变化万千,令人逍遥若仙。 修炼完内功,墨北风又翻开了一部秘笈,这是祖须陀给他的一本墨门刀谱。 这是墨门中一位籍籍无名的墨侠前辈,流传下来的练刀功法心得。 秘笈很轻,很薄,纸张是用天山雪蚕吐的丝所造,纸张虽然薄如蝉翼,因是天材地宝打造出来的,使得它无比坚韧,刀谱历久弥新,书页光亮如雪,封面上赫然题写着三个上古时流传的蝌蚪金文——《无胜破》,打开一看,刀谱中所录的文字,也全部都是古怪难辨的蝌蚪金文书写,由于没有人认识上面的文字,因而历代以来,一直都交给墨门中掌管墨侠的主事人保管,这本刀谱被称之为天书。 墨北风在玄潭古洞中跟着鬼谷先生修炼时,曾经学过蝌蚪金文,大体识得一些。 与人对敌,无不是生死以搏,可这部刀谱为何要取《无胜破》这个令人费解的名字呢?不过,当墨北风翻开书页看到里面的内容时,这才明白了其实是另有深意的,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正是有了一颗不争的平常心,才能看淡胜负,不胜而胜之,故而才会立于不败之地。 不过,这部刀谱的立意,却是重在一个“破”上。 所谓不破不立,破而后立,大破大立,晓喻新生,看似简单的几句话,却蕴含着极深的至理大道,譬如一枚鸟蛋,只有当那只雏鸟从里面啄破了那层坚硬的外壳,才会迎来自己的新生,想当初,盘古开天辟地时,也是如此,一开天斧落下,天崩地裂,乾坤两分,这才有了世间的万物,芸芸众生,还有这滚滚红尘。 不知为何,当他看到那些刀势与刀意时,体内的刀气翻涌如蛟龙过江,大有一发而不可收的迹象,墨北风没有去刻意束缚自己的意念,而是任由那刀意恣意激荡,因他明白天道,天道不可违,堵不如疏的道理。 都说文如其人,墨北风在看这本刀谱的时候,仿佛与写刀谱的老前辈在隔空对话。 第三招为开山式,气势雄浑磅礴,一刀落,大山破,墨北风额上的阴阳鱼图案旋转成一道幻影,室内金光闪烁,刀气纵横,第四式为辟水式,刀意如浩荡大江,不见长河滚滚来,一浪高过一浪,潮头越叠越高,一刀落下,刀意如银河落九天,汪洋辟阖,第五招为戏蝶式,这一招一改前面大开大合的阳刚招法,是一条绵里藏针的阴柔路数,蝴蝶戏于花枝,忽东忽西,忽上忽下,飘忽不定,令人眼花缭乱,一刀轻灵抹去,如女子飞针走线,百密中破其一疏,直指对方的要害。 轻轻合上刀谱,墨北风用心揣摩刀意。 他不贪,饭要一口一口吃,贪多嚼不烂,只有细嚼慢咽才会尽得个中三味,用心去体会,悟到其中的精髓,才能举一反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如果囫囵吞枣,生搬硬套,等到真正临敌时不会随机应变,那样的生硬招式,学来又有何用? 悟,身心合一才为悟。 正在这时,外面街道上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隆隆的马蹄踩得大地震颤,连客栈的桌椅都有些微微晃动,墨北风起身来到窗前,见街道上尘土飞扬,二三十匹铁骑疾驰而至,可令人奇怪的是他们竟停在了乘风客栈的门口,为首的那人佩腰刀,穿着一身清亮的轻甲,骑在高头大马上显得俊逸非凡,惹得无数小娘对他狂抛媚眼,只希望他能在人群里多看自己一眼。 墨北风站在窗边下望,看那人的模样竟有几分眼熟,却一时想不起,低头沉思了片刻,猛地记起去年在流花巷等老爹的时候,曾在月下见过此人一面,不过由于那晚等得时间有些久,又着急回家,也就没有特别留意此人。 事后,张元祝与他说起那晚的事来,他知道那人叫许端己,如此看来,他们应该是太子府里的人。 这时,墨北风自然想到了宋安,估计是他把自己的事跟太子说了,当太子听到居然有人能帮他破局时,自然会喜出望外,派人来此请他入府问计。 …… 那晚,墨北风与五月回到宋安的小院,看到有些尴尬的宋安,看在五月和她娘的面子上,也没过多计较,仍是不咸不淡地打了声招呼。 宋安有些自我开脱道:“你看看你这孩子,现在都多大了,性子咋还这么毛躁呢,叔也没说不帮你啊,只是这事干系重大,话又说回来,既然要帮,那就得帮你把这事给促成了不是,不然,你让宋叔这老脸往哪搁?” “宋叔教训的是,都是侄儿鲁莽了。” “你刚才说你有法子让太子对我另眼相看,还会让我从此飞黄腾达,宋叔和你爹相交多年,你爹娘又摊上这么大的事,之前是不知道,现在既然知道了,总得出手帮一把不是,倒不是冲着你说得腾达不腾达的,不过,事先你得先说说到底是啥法子,叔这心里也好有个底,看看你这法子到底行不行。”宋安一脸的关切。 墨北风沉吟片刻,缓缓道:“宋叔,按理说我做晚辈的有些话不该说,但事已至此,有些话深了浅了的你别放在心上。” 宋安默然,不置可否。 “太子为何会千里迢迢地派人到小镇上去请你和我爹出来做事,还不是因为他现在处于困境之中,需要有人帮他谋划做事,而做下属的如果不能揣测上司的意图,只想着自己如何的高官厚禄,升官发财,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南辕北辙,落得个你今日的局面。” 宋安面沉如水,他没想到自己眼中的毛孩子,眼光竟是如此犀利,说出这般振聋发聩的一番话来。 墨北风不看宋安难看至极的脸色,接着侃侃而谈,“当今的皇上已七十多岁了,在位已四十余年,自然,当今太子也做了四十多年的太子了,如今皇上又龙体欠安,如果你是太子,现在最关心的是什么?” 宋安一听这话,如大梦初醒,恨不得抽自己两嘴巴子。 自己一门心思地只想着往上爬,私下里又常常埋怨太子有眼不识人,觉得自己明珠蒙尘,遇人不淑,像个怨妇似的怨天尤人,殊不知,正是自以为得计的小算计,小聪明,自己把自己给误了,没有为太子着想,自然不被赏识,如今想来,完全是自己咎由自取,不过,今日却被一个孩子给点破,简直是令人无地自容呐。 老话说,行下春风下秋雨,连老农都明白的道理,自己愣是不解,这书都读狗肚子里去了。 “我知道宋叔是个明白人,其中的利害不用细说,小侄不才,倒是有一法子可帮太子破局,侄儿别无他求,只求他放了我的爹娘,而太子一旦登上大位,自然不会忘了宋叔的鼎力相助,到那时,侄儿也有一份心意孝敬,你岂不是飞黄腾达了么?”墨北风颇有深意的看向宋安。 “说了半天,你还是没说出你到底是什么法子,这让宋叔怎么帮你。”宋安有些气不顺。 墨北风笑了笑,继续道:“不是侄儿故意卖关子,只是这法子过于毒辣了些,为了宋叔你的安危着想,最好还是不知道为好,你若是知道了,就算献上此计,我怕太子一旦过了河,或许会卸磨杀驴也不一定,到那时,就不是小侄帮你,而是害了你和宋婶一家了,不管怎么说,侄儿毕竟吃了宋婶这么多年的奶,总得知恩图报不是,你说呢,宋叔?” 宋安听到这话,半天沉吟不语。 过了半晌,他才缓缓道:“我知道你是为了叔好,叔也不是那不通情达理的人,可叔这心里边总觉得不踏实,别到时候费劲巴力地把你推荐给太子了,你的法子万一再不灵……” 墨北风明白他担心什么,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微微一笑。 他轻抬左手,食指向虚空中一点,小屋内立刻金光闪闪,绽放出点点光华,这一异象唬得宋安,五月和她娘一个个皆是瞠目结舌,露出又惊又喜的目光,虚空中现出一个不停旋转的阴阳鱼图案,与此同时,在墨北风的额上也出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图案,他右手往漩涡里一探,掌心里忽然出现一部古卷,轻挥衣袖,虚空中的漩涡顿时又消失不见了,他额上的图案也开始渐渐黯淡了下来。 墨北风掌心里的古卷,正是鬼谷门至宝——《捭阖策》。 “宋叔,现在还担心吗?”墨北风拿着古卷问道。 “这就是传说中的鬼谷门宝典《捭阖策》么,能给宋叔看看吗?”宋安顿时两眼放光,有些口干地咽下几口唾液。 墨北风轻轻摇头,“宋叔,空门有云,贪嗔痴为人心三毒,少生妄念,可保你一世平安。” 宋安有些不舍的讪讪缩回了手,咳嗽道:“咳……这个宋叔明白,你不是在山上跟着一渡禅师学禅么,啥时候又拜入鬼谷门下,咳……叔也不多问了,既然你有这等本事,宋叔自然也就放心了,你可别多心,叔这么做,可都是为了你着想,不得不谨慎些。” …… 果然,许端己在乘风客栈门口高声道:“哪位是墨北风先生,太子请先生过府一叙。” 第五十五章 一匹马的故事 作为举世闻名的《捭阖策》,无疑是一部旷世奇书。 由《捭阖策》一书又衍生出了兵门、阴阳门、纵横门三大门派,作为谋略学的鸿篇巨著,鬼谷先生讲授了许多政治权谋术,包括取宠术、制君术、交友术和制人术等诸多不传之秘,故而又被后世无数的帝王将相所追捧,奉为千古罕有的《屠龙术》,鬼谷门下有孙武、商鞅、吕不韦、白起、苏秦和张仪诸人,他们运用鬼谷先生所授的兵法韬略和捭阖之策,在中原列国中出将入相,呼风唤雨,牵动着春秋战国乱世的政局。 潜谋于无形,常胜于不争不费。 今日一大早,据那个平日里大多只会夸夸其谈,而无多少真才实学的太子舍人宋安来报,持有《捭阖策》的墨北风托他向太子举荐,说那少年能帮太子殿下破局,助他登上大宝之位,这一消息无疑让高元师又惊又喜,那宋安虽说平日了有些言过其实,但他生性谨小慎微,断然不敢拿自己的身家性命来开玩笑,一炷香工夫的再三斟酌后,他终于做出了决断,他让许端己带上府里的骁骑,前来乘风客栈迎接墨北风先生,请他入府请教破局之策。 如今,《捭阖策》的重新现世,预示着这天下又将风起云涌,一位定鼎大势的雄才也将横空出世。 墨北风穿着一件朴素的青布长袍,缓步下了楼梯,来到客栈门口,对端坐在高头骏马上的许端己拱手作揖。 “在下是墨北风,不知将军如何称呼?” 许端己听他说自己是墨北风,忙翻身下马,拱手还礼。 “在下是东宫太子的伴读许端己,今奉太子殿下之命,前来恭请先生过府一叙,不知先生能否移尊驾前行?” 他身后的众侍卫见他这般,也都纷纷翻身下马,对着墨北风行礼,他们的这番举动,无疑震惊了围在四周看热闹的众人,在一旁低声议论这到底是谁家的公子哥吖,竟让太子殿下出动这么大的阵仗来请,估计来头不小,可看他样貌只是个十来岁的少年郎,还真应了自古英雄出少年那句老话了。 不过,千人千眼,看问题的角度自然千差万别。 在那些女子的眼中,自然是另一番光景,这少年郎虽说是个光头,难免有些美中不足,可架不住长得好生英俊,还有一副迷死无数怀春少女思春少妇的好皮囊,一时间,滚滚火辣的眼神雨点般落到了墨北风的身上,洛都女子大多性子泼辣,男女之事也喜欢直来直去,不喜欢那种拐弯抹角的偷偷摸摸,大多率性而为。 墨北风微微颔首,“有劳将军了。” 许端己躬身又施一礼,恭谨道:“请先生上马。” 这时,许端己身后有一名侍卫闪出,牵来了一匹通体漆黑如墨的北境大漠马,名曰追风,但见马首高峻,如剥兔头,精瘦的筋骨如刀锋一般棱角分明,一双漆亮如宝石的大眼更是炯炯有神,摄人心魄,尤为令人惊诧的是,在它的双目间偏偏又生出一簇鲜艳欲滴的红毛,疾驰飞奔时,宛如一簇燃烧的火苗,极其醒目,四蹄刚劲有力,便是再不识相的人,也一眼便知此马是匹不可多得的千里良驹。 不过,它却是一匹未经驯化的烈马。 太子在许端己临行前,特意嘱咐让他带上这匹烈马,如果那墨北风先生真的是一位不世出的奇才,自然能够制服这匹烈马,那这匹宝马就当做见面礼,送给那位墨北风先生,可是,倘若他连一匹马都驯服不了,又如何能帮我打败对手,谋取这维洛王朝的万里河山呢?后面的话太子没有尽言,不过,善于揣摩心思的许端己如何不明白太子殿下的心思呢,此等庸才自然是不必见面了,哪凉快哪呆着去。 墨北风微微一笑,面若三月春风。 睿智如他,如何能不明白这是太子殿下考验他的一个下马威呢,众目睽睽下,他淡然地从侍卫手里接过了缰绳,用手轻轻拍了拍追风的马首,没有去拿侍卫递过来的马鞭,而是轻灵一跃,稳稳地端坐在马鞍上,不说别的,光是这一招轻盈如大雁落平沙的俊逸身法,就为他赢得了无数路人的叫好喝彩声。 更有无数痴迷小娘子激动地热泪盈眶,纷纷往那里抛掷手绢、凤钗、香囊,甚至还有肚兜等物。 追风本是一匹性如烈火的草原野马,不知什么缘故,竟无端孤身一马闯入到茫茫戈壁滩,或许是又饥又渴的缘故,它又游荡到了瓜州的云门关,戍边的士卒久居北境,自然一眼就看出此马来历不凡,他们在武略骑尉西门信武的率领下,出动了百余名精于骑射的斥候,在付出被它踢伤了八匹马,伤了三个人的惨痛代价后,这才被英勇神武的西门信武骑尉用套马杆将他套住马首,又被它拖着跑出百余里地后,这才大汗淋漓的被众人擒获。 都说宝马配英雄,红粉赠佳人,可谁又会知道,宝马也如佳人一般命运多舛。 大家兴高采烈地给这匹烈马配上衔铁,将它圈养在军营的马厩里,想着等过些日子再将其驯化,哪成想竟被前来巡视防务的大将军韩牧一眼相中,那还说啥呢,官大一级都压死人,更何况那人还不是大了一级,而是一手掌控着维洛王朝整个的兵马大权,更是在军中说一不二的第一人,与他叫板,那是恨自己活得命长了。 虽然不舍,西门信武仍不得不将马的缰绳乖乖交到大将军亲卫的手里,然后,眼睁睁看着那名为虎作伥的亲卫牵着马趾高气扬地走了,西门信武此刻感到无比的落寞,冰冷的北风吹过,他觉得心里空落落的,脸上的神情就像自家费劲巴力养了多年的好白菜被头猪给拱了,恨得他牙根痒痒,恨不能亲手宰了那个兔崽子,大卸八块才能出了心头的那口恶气。 可是,有些事只能放在心里想想而已,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敢在虎口捋须,西门信武一掌拍在马槽上,青石凿成的马槽应声而断。 军旅生涯多年,行伍出身的大将军韩牧尤爱宝刀与骏马,今日见到此等神骏,他自然是欣喜若狂,不过,他手下颇为倚重的参军栾承吉的一席话,倒是一语点醒了梦中人。 “大将军在军中一言九鼎,在朝堂上也是位高权重,深得当今皇帝陛下的赏识,不过古人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作为追随在将军身边多年的参军,不得不为大将军的前程安危着想,如今陛下年事已高,又于除夕夜忽然抱恙,竟然卧床不起,不能参加每年一度尤为重要的三元朝会,此事大将军也曾目睹,可曾想过一旦陛下驾崩后,朝堂的局势又将如何?” 韩牧站在云门关城头上,望向遥远的北方,那里有大片的草原骏马,牛羊和风沙,自然,还有那啸聚如风的北夷国匈奴铁骑。 他比太和帝高衍政小了一旬,当年高衍政还是太子的时候,韩牧就是他的侍卫,众多侍卫中数他的年龄最小,不同于那些浸淫多年的老兵油子,那时的他稚气未脱,却是最机灵也最悍不畏死的那一个。 一天深夜,韩牧与一位前来行刺的蒙面刺客交手,虽然他被那名刺客一剑刺穿了胸膛,差一点就要了他的小命,但他仍忍着剧痛,高声呼救,因此也惊动了众多侍卫赶来增援,那名刺客见事已败露,知道再无行刺的可能,看到无数的火把和汹涌而来的侍卫,没来得及再补上一剑结果他的性命,就忙远遁而走,让他侥幸活了下来,闻讯赶来的高衍政,看到他那贯通胸膛的伤口,也不禁为之动容,忙吩咐侍卫喊来御医为他疗伤,声称不管需要用什么样的灵丹妙药,也务必要将他救活,亏得他福大命大造化大,事后御医说,那剑若是再偏移一寸,恐怕神仙来了也难再续命。 经过一年多的治疗调养,韩牧的身体才慢慢得以康复。 要不怎么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呢,与死神擦肩而过的韩牧,在高衍政的眼里,他如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清新脱俗,开始对他上了心,又见他平日里为人处世极有气魄,做事勇猛果敢,颇有几分大将的风采,将他提拔成自己的贴身侍卫,自此后,韩牧被高衍政视为股肱心腹,在他登上皇位后,又开始有意栽培他,让他去北境领兵打仗,攫取军功。 不得不说,韩牧没有辜负高衍政对他的厚望,的确是位不可多得的御兵将才。 韩牧从小就善骑射,在他遇刺养伤的那段日子里,高衍政为他请来当时的兵部侍郎姚诩教授他兵书十三篇,他很聪明,很快就将那些兵书奇谋烂熟于胸,在北境与匈奴铁骑的交战中,他并不拘泥于古法,而是注重用兵方略,经常剑走偏锋,避实攻虚,取得出其不意的战果。 那一年,韩牧十九岁,被任命为横野校尉,第一次跟在当时的大将军公孙骜身边守境。 三个月后,十万北夷匈奴铁骑南下牧马,袭击了云门关,公孙骜率领五万守军据险与之对垒,战局一时僵持不下,而韩牧直接带着麾下的八百精锐,绕过了北夷匈奴铁骑的主力,长途奔袭到了北夷匈奴的大后方,他的这一战法,正是活用了兵书十三篇上避实就虚的方略,采取四两拨千斤的打法。 而接下来,韩牧深入虎穴,在北夷匈奴的大后方,找到了他们的一处指挥中心,在他们没反应过来之前,一阵掩杀,趁机斩敌两千余人。 这一战,让韩牧一战成名,拒敌八百余里。 从朔方郡到云门关,韩牧借鉴战国时的防御经验,修建了防御工事连接旧长城的城塞,又从九原郡向南到云阳县修建了直道,形成了北方不绝如缕的防御线,他先后击退了北夷国匈奴铁骑十余次的南下,在与北夷国匈奴铁骑的战争中,他修守战具,立都亭,治屯戍,并派重兵守卫云门、邶风、朔方等郡,抵御北夷国匈奴铁骑的南侵。 此后,韩牧在仕途上步步高升,直至成为今日战功彪炳的大将军。 韩牧转过身来,看向那位与自己相处了二十余年的智囊,点头道:“先生说的极是,依你之见,我该如何去做呢?” 栾成吉四十来岁,玉簪束发,一身素净白袍,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出尘模样。 “大将军数十载戍边守境,远离朝堂,修战具,立都亭,治屯戍,这才有了我维洛王朝数十载的太平日子,是陛下之幸,戍卒之幸,更是万千百姓之幸,却不见得是大将军之幸,自古就有功高震主一说,君臣之间的人心猜忌尤为致命,你与陛下名为君臣,情同父子,大将军现在自然是无事,可你想过没有,陛下一旦驾崩,先不说朝堂上的那帮文臣们会不会乘机兴风作浪,对大将军极尽无中生有,恶意诽谤之能事,等到了那天,大将军危矣,据咱们在洛都的眼线谍报,太子殿下这些年一直在韬光养晦,隐忍不发,我估计他一旦登基,势必会有一番大动作,而大将军这些年为了避嫌,一直与东宫太子之间没有什么走动,值此陛下病危之际,不如趁着这个机会,您屈尊向太子殿下主动示好,送金银珠宝太俗气,也太显眼了些,估计太子殿下也未必看在眼里,不如将这匹未经驯化的千里良驹献给太子殿下,当成敲门砖做一下投石问路,不知大将军意下如何?” 韩牧听完栾成吉的一席话,手抚着粗粝的巨石箭垛,半日沉默无言,看了一眼关外,又看了一眼骏马,北地起了大风,风沙渐起渐高,滚滚如大潮,遮天蔽日,那股风沙又化作了一道遮天大幕,抬头望天,只看见一片黯淡的夕阳晚照,残红如血。 …… 追风本是在千里草原上自由驰骋的野马,而现在被捉到后,却被强行被人套上了笼头,拴在狭小逼仄的马厩里圈养,虽然打那日起过上了起居都有人照顾的日子,不再担心会饿肚子,可是它更怀念从前那段逐丰美水草而居无拘无束的快乐时光,那里有青草野花的清香,那里有小鸟秋虫的吟唱,那里还有它尤为迷恋令它快乐的小母马,本想与它一道纵马闯天涯,过那种没羞没臊的快活日子,可谁知它居然不愿意搭理自己,一怒之下,追风远走他乡,岂料却误入歧途,一头闯入大漠…… 阴差阳错,追风从大漠又辗转千里来到了洛都。 背上忽然感到了重量,这让追风怒不可遏,昂首嘶鸣,接着就是一阵狂癫乱掀,它想把背上那人甩出去,谁知墨北风就像铸在它背上一般,纹丝不动,猛地一勒缰绳,追风嘴里的衔铁深深陷入肉里,马嘴里顿时鲜血淋漓,虽然这股剧痛让它不得不人立而起,狂嘶一声,以此来缓解这股钻心的疼痛。 而这更是激发出了它的野性,马蹄落下,四蹄腾空,追风想要狂奔远遁。 墨北风看到四周围观的众人,害怕它撒野狂奔后,再伤及无辜路人,于是,双腿用力一夹马腹,追风立刻感到似有千钧重力压在自己身上,压得它几乎匍匐在地,腾空的马蹄又重重落在地上,此时的它再也无力动弹分毫,墨北风方才这一下,治得它服服帖帖,对他心悦诚服。 众人看到追风先前的暴烈模样,先是一阵惊慌,纷纷后撤躲避,后来,看到墨北风仅用了两招就制服了这匹桀骜不驯的大漠烈马,原先的喝彩此刻变成了无比的震撼,这少年该不是天神下凡吧,怎么竟会有如此神力,竟将一匹谁都降服不了的烈马驯服得温婉如小家碧玉一般,这少年郎还是人吗? 有几位年老的长者纷纷扔掉手里的拐杖,伏在地上痛哭流涕。 “苍天呐,老天爷终于开眼了,洛都来了神仙啦!” 第五十六章 上中下三策 乘风客栈门口挤满了看热闹的人群,有人哭,有人笑,还有人对此却嗤之以鼻。 他们看到那少年骑在马上,觉得他无非是胆子大一点,骑术精一点,运气好一点而已,没什么了不起的,以致产生了自己骑上去自己也行的想法,因为那少年看上去实在是太轻松了,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降服了那匹北境的烈马,如此看来,那烈马是不是真正的烈马,倒极为值得怀疑,或许它是一匹徒有其表的劣马也不无可能。 众人中,只有许端己最为知根知底,他也最为吃惊。 关于这匹烈马的来历他多少有所耳闻,这可是维洛王朝军中第一人——韩牧大将军,派人专程从云门关进献给太子殿下的宝马良驹,外人或许不清楚一匹神骏对韩牧意味着什么,要知道韩牧不爱黄白之物,不爱红粉佳人,一生只钟爱两样东西,宝刀与骏马,甚至是达到了由爱成癖的地步。 要他的美婢爱妾可以,但谁想从他手里去求一样宝刀良驹,则势比登天还难,他甚至有可能会跟你翻脸。 据说他收集了天下十大神兵中排名第三的寒古,以及排名第七的摧雪斩两大利器。 这么多年来,韩牧只送出过唯一的一匹梅子黄,那可是送给当今陛下六十大寿的重礼,据说是一匹举世无双的西域汗血天马,皇帝陛下非常喜欢,作为投桃报李,当今陛下当场晋升他为大将军,掌管天下的兵马大权,那匹梅子黄就豢养在皇城北苑的御花园中,至今无人得见。 再就是眼前这匹追风了,韩牧献给了太子,太子转手又送给了墨北风。 这少年是否会传说中的屠龙术目前犹未可知,但他仅凭两招就降服烈马的壮举,许端己可是亲眼所见,虽然以他现在的修为看不透其中的关窍,可他却知道一点,马上这位看起来温文尔雅不动如山的少年郎,这一下不但降服了这匹烈马,更是一举打消了太子殿下所有的疑虑,不出所料的话,这少年郎入东宫,出奇谋,定江山,眼见的马上就会飞黄腾达了。 追随太子殿下三年之久,他的眼界跟着也开阔了许多,这点眼力劲自然是有的。 许端己翻身上马,殷勤在墨北风侧前方为他开道引路,三十名骁骑自动分列为左右两队,将墨北风护在当中,大黑马追风一脸的洋洋得意,喷着响鼻,踢踏着小碎步,显得无比骄傲与轻盈,此刻的它显然早已忘记了刚才的痛楚,甚至有些庆幸自己遇到了明主,简直比追到了那匹小母马还让它高兴,不时咴咴地嘶鸣两声,听到它的叫声,其他的骏马自动低头,如臣子跟随君王行进般唯唯诺诺,亦步亦趋,不敢有丝毫的逾规越矩。 墨北风并未客套,他知道既要入世,不免要和光同尘。 三十余骁骑沿着坊市的街道一路前行,不一会就走上了洛都最大的街道——朱雀大街,又称之为天街,历经过前代的夔朝与现在维洛王朝六百余年的修缮与发展,至今显得蔚为壮观,朱雀大街极长,从南边的承天门到北皇城的朱雀门,足有十里之遥,因此又被洛都人称之为十里长街,朱雀大街极宽,不算两边的排水路沟,仅青石铺筑的街道,足有五十余丈,这条长街上走过皇帝出行的銮驾,走过凯旋的将士,走过乘马坐轿上下朝的文武百官,也走过推车挑担的贩夫走卒,今日,墨北风骑马走在这条长街上,又是一种别样的心情。 街上行人如织,或驻足在摊前与人讨价还价,或有男女聚在一起谈天,不知是两情相悦还是勾搭成奸,两人挨地…… 挺近。 街道两侧勾栏酒楼林立,不时有倚栏调笑的小娘子向路人招手,或眼含春波露出一口贝齿来撕咬着手绢,有大冷天袒胸露出浓密胸毛的蛮人,腰间挂着酒囊与弯刀,一脸好奇地打量着这座繁华而又陌生的都市,身着官袍的老爷们或独来独往,或三五成群地结伴而行,熟门熟路地流连于酒肆青楼之间,简直比采蜜的蝴蝶与黄蜂还要忙碌。 不知从哪家的宅院深处传来一阵丝竹,回荡在街道上。 端坐在马背上的墨北风,看似闲情逸致地在观赏着朱雀大街上的人情风貌,其实,就在走马观花间,朱雀大街上的一人一物,以及沿途的所有景致,他都皆无遗漏,全都一点不落地看在眼里,目光如炬,他至少看到了十余位祖须陀给他的那本花名册上的身影,在那本名为《洛都官子录》中,不但有京城六品以上三百余位大小官员详尽完备的描述,还有他们各人的图文画像,这些不得不归功于经各地墨斗之手培养出来的那些墨探们,他们几乎无孔不入,又似乎无所不能的卓越本事。 甚至,他还见到了几十位既熟悉又陌生的面孔。 除了官员之外,作为祖须陀一手调教出来的得意门生,栾山虎自知身上的责任重大,他又根据那些深藏不露墨探们上报的资料汇总编纂出一部堪称洛都百科全书的《洛都众生图》,里面更是囊括了洛都大大小小诸多市井人物,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上至达官贵人府里的娇妻宠娈,下至摸金乞讨的鸡鸣狗盗之徒,可谓无所不包,更是事无巨细地录入了三千六百行的个中翘楚。 自他来到洛都,他花费了三日时间,便将这两部足有半人高手册上所录之人的生平、履历、容貌…… 一一印在脑中。 若是墨门中那位墨侠的主事人祖须陀得知此事,不得不惊叹于墨北风那过目不忘,又令人细思极恐的逆天本领。 护卫在墨北风两侧的骁骑虽然无比肃穆威严地端坐在马鞍上,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他们的目光依旧会被吸引,皆因街道上不时走过腰肢摇曳,风情万种的小娘子,裙裾下那丰盈的臀瓣腴润而又弹性十足,举起花枝闻香的少女,不经意间露出一截圆润洁白如象牙般的臂膀,不禁让人浮想联翩,又不知是谁家的少妇美眷,身边陪着几个丫鬟婆子,当那一队骁骑经过的时候,不由咯咯笑起,朝着骑行在中间的少年连抛媚眼,一脸的痴迷缠绵,如饥似渴。 街道上流淌着酒香,胭脂香,还有一股淡淡的杀气。 墨北风抬头遥望,看到路边站着一名青衫男子,腰间佩剑,看上去颇有几分读书人的儒雅气度,他在一处卖艺杂耍的摊子前负手而立,看向场地中央卖艺的爷孙俩,清风徐来,吹动佩剑青衫男子的衣襟,隐约有几分世外高人的风姿,少女大概十三、四岁的样子,姿容长得清丽不俗,或许是卖艺的缘故,一身紧致的鹅黄衣衫,倒让她显出几分婀娜身姿来,手中舞动一柄细柳长剑,飘逸如游龙。 刹那间满场剑光,如寒月洒大江。 少女舞到精彩处,围观的人群里不时爆发出一片喝彩声,而那青衫剑客却只是淡淡的颔首微笑,神情颇为冷酷倨傲,让人猜不透他到底是什么路数。 当那少女绕场收钱时,围观的人大多会掏出三五文铜钱来扔到铜锣里,少女都一一谢过,对于他们这些撂地谋生的江湖艺人们而言,各位站脚捧场的看官老爷们就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只要有真本事,那些看热闹的也知道他们的不易,大多会出手打赏,钱不在多少,而在于一份人心,然而,当少女捧着收钱的铜锣走到青衫剑客面前时,他则两手一摊,表示分文没有。 少女没说什么,只淡淡看了他一眼,转身又走向别处。 …… 东宫太子的琅王府因太子殿下深居简出,正中的仪门一般都不开,只开两侧的边门供人进出,不过,今日却是净水泼街,仪门大开,看到许端己他们一行回来后,早有人迎上前来,恭敬请墨北风下马进府,许端己跟在身后陪同。 墨北风跟着管事七拐八绕,穿过了无数道门廊庭院,终于来到了南苑中的思贤苑。 高元师今日穿了一身舒适的便服,将整个身子深深陷进一张花梨木的圈椅中,双目微阖,坐在那里静静想着心事,搁在案几上的茶盏早已不知换了多少次,此时新换的仍有些不太热,跟在他身边侍奉多年的小厮刚要拿去给他换掉,却被他摆手拦住了,端起来喝了一口,茶汤有些苦涩,不过,苦茶能静心,尤其适合他今日的心境。 自从许端己带人走后,他就在那里坐着。 虽然在心里反复揣摩了很多遍,但当他看到墨北风的第一眼后,仍不免略微有些失望,这少年的年纪也太小了些,难道自己府中那么多皓首穷经的饱学之士都束手无策的军国大事,他一个尚未束发的少年,真的能说出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神机妙策来吗? 不过,这少年终究是鬼谷先生的传人,手握《捭阖策》,岂能以俗眼视之? 他微微欠了欠身子,指了把椅子,淡淡道:“坐。” 墨北风看了他一眼,道了句谢,便大摇大摆坐了上去,这时,又有小厮来上茶。 沉吟片刻,高元师缓缓道:“我听说你有妙策,能帮我破局,不妨说来听听。” “不错。”墨北风微微颔首,淡然道:“我有上中下三策,皆可帮太子殿下解开目前这乱局,不知太子殿下想先听哪一策呢?” 听到这话,高元师不由眼睛一亮,直起了身子,“先生不妨坐近些,一一说来听听。” 墨北风淡然一笑,“下策说起来简单,做起来也简单,无非是四个字,顺势而为。” “唔?”高元师一听顿时来了兴趣,笑道:“还请先生细说一下,如何才能顺势而为?” “据在下所知,太子殿下在东宫之位坐了有四十来年吧,这么多年来,以殿下的聪明才智,自然会有所谋划,有了一些自己的人脉,殿下可以不变应万变,待水到渠成后,自然可以得偿所愿,这下策的好处是稳妥,不过,如此一来,多少有些受制于人,听天由命的意思。”墨北风说罢,端起手边的茶盏喝了一口,清茶不冷不热,刚刚好。 高元师听完他的下策,不由默然颔首。 这少年的言辞看似不瘟不火,不急不躁,眼光却是无比犀利,这么多年来自己一直在暗中积蓄力量,笼络一帮文武大臣,但奈何朝堂中结党太深,那帮子修炼千年的老狐狸们每人又有各自的算盘,平日里小打小闹的还行,真正有大事发生时,还不是墙头草,真正能为自己效力的可谓少之又少,若真是按下策说的那样放任自流,那自己的胜算又能有多少呢? 天知道! 想到这里,高元师不由一阵心灰意冷,先前的轻视之心不知何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不由向前探了探身子,正视眼前这位少年。 “先生刚才所言,倒不失为一派金玉良言,可终究无为了些,不知先生的中策是什么,本王愿闻其详。” 墨北风环顾了一下左右,并没有搭话,而是端起了茶盏,低头滋溜滋溜地喝茶。 高元师一看他这般做派,当即明白了几分,朝众人挥了挥手,“这里没你们什么事了,都下去吧,端己你带人守在院外,闲杂人等一律不得靠近,否则……” 他的大手又是用力一挥,许端己答应一声,让众人都退出了院外。 看到众人出了院子,高元师笑道:“刚才怠慢先生了,还望不要放在心上,先生请上座,屋子里现在没有外人,还望你我二人之间开诚布公,不要有什么藏着掖着的,不管何事咱们都畅所欲言。” 说罢,起身亲手为墨北风斟了一盏茶。 墨北风起身拱手道:“太子殿下果然英明神武,既如此说了,那在下就恭敬不如从命。” 说罢,他来到了高元师的身边,二人并肩而坐。 “根据太子殿下目前的局面,在下不才,制定出了上中下三策,不过,中策所牵扯到的人也多,事也多,可能施行起来会有些棘手,不过,却是快刀斩乱麻,可一举破局,太子殿下一旦施行,便会让你永绝后患,此后便高枕无忧了。”墨北风端起了茶盏,新倒的沸水,有些烫,一时难以下咽。 高元师是个聪明人,一听他这么说,当即便明白了几分。 漠北风吹了吹,喝下一口茶,接着道:“当前拦在殿下登大宝之位的路上有几头猛虎,原本殿下继位是名正言顺,理所当然的事,可毕竟手里没有实权呐,即使殿下心有不甘,可斗不斗得过那几头猛虎很难说,一个不好也有可能会葬身虎口,说句大不敬的话,当今皇帝陛下卧榻不起,自顾不暇,便是想传位给殿下,恐怕也会有诸多掣肘,依我看,殿下目前处于两难境地,进一步自然万事大吉,退一步则会一切成空,不知我说得对也不对?” 高元师听完他这话,不由惊出了一身冷汗。 刚才墨北风的几句话,可谓直击时局的要害,这也正是令他一筹莫展的根本所在,万万没想到,自己深埋在心底的症结,此刻被这位素未谋面的少年给一语道破,看来,这少年还真是位天纵奇才,他既然一语道出了病根,自然就有破解此症的灵丹妙药。 一念及此,高元师忙起身施礼。 “先生刚才的一席话简直是一语中的,一言值千金呐,墨先生既然是鬼谷先生的亲传弟子,自然有通天彻地的本领,今日你我二人在此相遇,是我维洛王朝之幸,也是万千黎民之幸,更是我高元师之幸,为了我维洛王朝的百年基业,也为了万千黎民百姓的生计,请先生为本王指点迷津,无论何事,但说无妨,本王皆依先生所言去做。” 第五十七章 三个条件 升斗小民的命贱如蝼蚁草芥,为了一口吃食甚至不惜以命相搏,可太子殿下是谁,他自小便锦衣玉食,不可能为了一口吃的就与人拼命,但当他的皇位不保,他的下场甚至可能都不如他眼中无视的草民,古人云匹夫一怒,血溅五步,天子一怒,伏尸百万,这话说起来显得那般铁血豪迈,但回头再一想,没有匹夫的悍不畏死,又何来的天子一怒? 屁! 做了四十余年的东宫太子,没有谁比高元师再清楚不过皇家宫闱的残酷冷血了,为了权利,什么父慈子孝,什么骨肉至亲,更别提什么狗屁的仁义礼智信了,都他娘的一文不值,正因为他深知其中的利弊得失,所以这么多年来他才如履薄冰,未雨绸缪,不过,人算终究敌不过天算,与朝堂上那些根深叶茂的权臣们相比,他所做的一切,终究不过是蚍蜉撼大树而已,徒然让那帮子老狐狸们几乎笑掉了大牙。 这让他暴跳如雷,恨得咬牙切齿,可跳过咬过之后呢,他依旧不得不夹紧了尾巴,温驯如狸猫。 对于太子殿下的先倨后恭,直至现在礼贤下士的做派,其实,早在墨北风谋划此事时,就早已预见到今日可能会出现的诸多状况,这也是为何他在与高元师交谈之初,便提出上中下三策的根本原因,都说多条路好走,可真正能走得通的,其实只有那一条。 譬如在深山打猎,陷阱早已布下。 《捭阖策》一书之所以被后世无数的帝王将相所推崇拜服,是因为它无比犀利而又强大的制君术与识人术,尤其是在游说之时,能够摸透对方心中的所思所想,有还是无,同时又根据他不经意间透露出来的爱好与真实欲望,来推断出对方心里的真实目的。 鬼谷门的纵横术之所以独步天下,与《捭阖策》一书中的道密切相关。 墨北风知道,现在的火候到了,是时候该把自己的匕首亮给他看看了,否则,自己如果别无所求,只是屁颠屁颠地跑来献上三策,然后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但凡有点脑子的,都会怀疑其中有诈,正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那是传说中神仙的装逼做派,而不是他作为墨门佛子的行事风范,那种逼格太高,也太不现实。 墨门中人务实,做人与做事都一样,讲究的是公平合理,互惠互利。 墨北风起身道:“太子殿下是个明白人,那我也就不绕什么圈子了,实不相瞒,为太子殿下献策破局,解决朝堂上的拦路虎,助你顺利继承大统,登上皇位的上策,在下早已成竹在胸,不过,在我说出这上策之前,在下希望太子殿下能答应我三个条件,不然,谋划这么大的事,你我做起来都不会心安不是。” 说罢,他一脸平静地看向高元师。 其实,墨北风能直言不讳地说出如此一番话来,他并不感到吃惊,反而觉得心里很踏实,至少比起那些暗地里蝇营狗苟的小人要光明磊落得多,如果他真的别无所求,而是直接给他抛出个无比高明的上策来,以他睡觉都得眯着半拉眼睛的性格而言,打死他都不敢相信,都说皇帝是真命天子,所谓的君权神授,受命于天,那种鬼话也就儒门的那些犬儒们,说给天下的愚民听听罢了,还当真了? 自古道分阴阳,谋略也有阴阳之分。 谋略是人对道的衍化,也是人与道的结合,这世上没有什么比人心更为匪夷所思的,也没有什么比欲望更能扣人心弦的,凡谋划策略之人,必须依道而行,揣摩人心,因势利导,再设计出上中下策来,计谋之用,因时而变,因人而异,因势利导,阴谋与阳谋本身并无好坏之分,唯有阴谋与阳谋交错并用,方可达到目的。 “先生尽管说,只要能助我登上皇位,不要说区区三个条件,就是再多上三个也无妨。”高元师慷慨允诺道。 墨北风笑笑,“在下先谢过太子殿下了,师父他老人家曾教导我说,做人切忌一个贪字,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不过,目前我还远远达不到他老人家那么高的境界,所以才向太子殿下提出三个条件,这第一条,希望太子殿下放了我的父母家人,让我们一家人重新团聚。” “什么?”高元师很惊诧,“敢问先生的父母是哪位?” 墨北风正色道:“他就是前几日被卧虎司的人挟持到洛都来的张元祝,太子殿下不会说不知道此事吧?” 高元师听完这话,脸色不免有些尴尬。 当初,他为了发展自己的势力,同时,也为了日后能顺利登上皇位,可谓是煞费苦心,先是想拉拢一批朝堂的栋梁之才,后来发现他们早已与人结党,投靠到不同的山头,他知道从朝堂那些现有的官员中挖墙脚走不通后,转而找到了吏部侍郎刘文房,让他举荐一些在野的贤士高人,刘文房就近水楼台地向太子举荐了自己的同窗,张元祝与宋安二人。 没想到,太子对一心想做官的宋安并不看好,反而挂念起了避世隐居的张元祝。 这就好比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那般令人念念不忘,张元祝越是不想来,高元师就越觉得他是位真正的隐世高人,由此才有了这番牛不喝水强按头的举动,他通过与司马年的关系,直接让卧虎司的人把张元祝一家人接到洛都来,没想到他这强人所难的举动,却阴差阳错地引出了鬼谷先生的亲传弟子,现在看来虽然有些尴尬,不过,从实际的效果来看,未尝不是一件歪打正着的好事。 所以,高元师一阵脸红之后,紧接着又是喜笑颜开。 “哈哈……”高元师笑道:“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得一家人了,此事都怪本王求贤若渴,心情迫切了些,不过,实在是无意冒犯,不管怎么说,都是本王的错,我这就让他们把人放了,一切都按先生说的办。” 无论如何,一家人能重新团聚便是天大的喜事,墨北风没再此节上斤斤计较。 他拱手道:“多谢太子殿下,让我一家人又重新团聚,在下第二个条件,就是想跟殿下求一所大点的宅院和田地,不过,此事不急,等殿下继位以后再封赏也不迟,不知殿下以为如何?” 高元师听他说是这事,不由长舒了一口气。 像他这样的大才,即便他自己不说,为了能够长久地留住他,让他为自己出力谋划,自己也会主动给他赏赐的,更何况他还说,是等自己继位之后呢。 “这是自然,先生请放心,本王一旦登上九五之位,立即安排户部着手办理。” 墨北风微微颔首,默然走到门口,抬头遥望碧空,沉吟半晌,忽然,猛地一个转身,看向了高元师。 “我的第三个条件,希望太子殿下继位之后,不再推行儒门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而是实行百家争鸣,各行其道的无为而治,也不再执行重农抑商的主张,而是实行百业并举,选贤任能的治国方针,如果殿下能答应我这个条件,在下一定助你登上九五之尊。” 高元师愣在那里,半天都没合上嘴,他万万没想到这少年竟会提出这么一个条件来。 自春秋战国的乱世中出现的儒墨道法等诸子百家,他们对后世的诸多学说,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不过,由于当时诸国忙于争霸,对那些无益于富国强兵的儒道墨诸家熟视无睹,恰在这时,法家商鞅提出的壹民、弱民、疲民、辱民、贫民的驭民五术,深得一心图霸图强秦王的赏识,自此,秦国开始了耕战强兵之路,也开始重农抑商之路,最终六王毕,四海一,秦国得以一统中原,结束了连年的混战。 不过,这种穷兵黩武的胜利,来得快,去得也快。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作为一统中原雄才伟略的秦始皇,在他死后三年,天下的百姓揭竿而起,十八路滚滚诸侯仅用了一年左右的时间,就推翻了历经三十多代,传承七百余年的秦王朝,其下场不可谓不惨烈凄凉,令无数后人唏嘘感叹。 秦亡五年后,大夏朝取而代之。 大夏立国之初,开国的几代皇帝皆采用黄老之术,施行无为而治,由此使得百姓得以休养生息,国力日渐强盛,出现了文景之治的空前盛世,然而好景不长,此时儒门的犬儒董仲舒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此后,善于钻营跪舔的犬儒们日渐得势,而诸子百家则日渐萧条,其中,尤以倡导兼爱非攻的墨门,更是遭到了几乎毁灭性的打击,自此,墨门沉寂了千年之久。 高元师搓着两手,脸色涨红,额上的青筋迸起,显然是一时难以决断。 墨北风刚才提出的第三个条件,几乎颠覆了传承千余年历朝历代的治国之道,也颠覆了高元师的认知,第三条主张的提出,可谓是前无古人的惊天之举,儒门的学说多好哇,儒生们满嘴的仁义道德,那么的教人向善,他们一个个又显得那么彬彬有礼,一副道貌岸然的谦谦君子模样,百姓们在他们的教导下,也大都循规蹈矩的,让那些草民知道长幼尊卑,见了高人一等的老老实实去跪拜,极少生事…… 再者,自古就有无商不奸的老话,可见商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何谓治国? 说白了就是驭民。 商君的壹民、弱民、疲民、辱民、贫民驭民五术,说得多好啊! 所谓的王道,其实说白了就是外儒内法,披着儒门仁义的外衣,实施法家的驭民之策,百姓们一旦过上了好日子,势必他们的想法就多,而想法一多,那可就难管喽,所以,只有让他们每日为了一日三餐而疲于奔命,没有多余的时间与精力去胡思乱想,只有这样,他们才会为了活命,不再顾及有没有尊严,像驴拉磨那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永永远远也走不出那个早已画好的圈。 如今,这少年竟要打破这个圈,打破这个千余年来的传承,简直是岂有此理! “墨先生,你前面那两个条件都好说,都是举手之劳的事,但你这第三个条件实在是令人棘手哇,突然之间要改变这么多,还改得这么大,实在令本王有些措手不及啊,要不这样,先生你换个条件怎么样,只要不涉及国本之道,本王一切都答应你,如何?” 墨北风负手而立,沉吟不语。 他知道高元师这个人极有野心,而且有一套他自以为是的治国之道,一时间让他做出如此巨大的改变,显然有些不太现实,很多事不可能一蹴而就,路要一步一步走,走得快了,步子迈大了,轻者容易崴到脚,重者则容易扯着蛋,那就伤筋动骨了。 “没想到我这第三个条件,竟会令殿下如此为难,既然如此,那我跟殿下要个人。”墨北风淡淡道。 “要个人?”高元师一时有些迟疑,“谁?” “他前两天被镇抚司的人给抓走了,此人名叫哲古达,我与他虽然仅是一面之缘,却是一见如故,在下想通过殿下说个情,让他们把人放了,不知殿下是否为难?” “哲古达?”高元师喃喃道:“这人的名字怎么这么熟悉呢?” 说着,他走到门口的台阶上,啪啪拍了两下手掌,思贤苑的大门无声开了,穿着一身清亮轻甲的许端己疾步走了进来,来到台阶下,躬身施礼。 “殿下,不知有何事吩咐?” “前几日镇抚司抓到一个叫哲古达的,此事你可知晓此事?”高元师居高临下问道。 许端己有些疑惑地看了一眼太子殿下,又看了一眼站在厅里默然无语的墨北风,不知他俩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思索片刻,躬身施礼道。 “小的知道此人,那个哲古达是一名朝廷重犯,此人夜闯宰相府,杀死了十余名护卫高手,又在逃亡的过程中,杀死了七名卧虎司的精锐,就在前两天,镇抚司的游骑都尉胥先轸率领百人铁骑,在南城的五味居前抓捕他时,又死伤了二十余人,才将他抓捕归案,目前被重兵羁押在镇抚司的天字号牢房内,这个哲古达可是一名身负数十条人命的累累重犯啊!” “哦!”高元师眉毛一挑,轻声道:“放了。” “放了?”许端己一听这话,惊得差点蹦起来,“殿下,此人罪大恶极……小的遵命。” 高元师吩咐完此事,刚想转身回屋,忽地又想起一件事来,继续道:“对了,还有一事你亲自去办,把青鹿巷里的张元祝一家也放了,他们是墨先生的家人,记得到内府多要些礼品带上,替本王向张先生一家赔罪,记得要好生安抚。” 许端己恭谨道:“小的明白,这就去办。” 说罢,许端己转身而去。 高元师这才转过身来,对着墨北风笑道:“先生觉得本王如此处置,可还满意吗?” 墨北风拱手道:“多谢殿下。” 第五十八章 风多杂鼓声 洛都,青鹿巷。 当许端己带着一行人走后,张元祝仍呆呆地愣在院中,就这么把自己放了?他一时竟有些难以置信,直到囡囡过来拉着他的胳膊,把他拽到屋里坐下,他仍没缓过神来,阿茨看到他那神魂落魄的样子,并没有出言奚落他,直到此时,她自己又何尝不是如在云端,晕晕乎乎的就像做了一场光怪陆离的蒙一般? 她抬手轻轻擦了一下眼角,给张元祝倒了一杯茶,递到他手里。 轻声道:“别傻坐着啦,喝口茶水,醒醒神。” “囡囡他娘,这是真的吗?”张元祝一把拉住阿茨的手,眼神中这才有了几分活泛气。 “你轻点儿,抓疼我了。”阿茨一下打掉他的手,柔声道:“是真的,要不你拧一下自己的胳膊,试试看疼不疼不就知道啦,真是的,囡囡,瞧瞧你爹都傻掉了。” 张元祝像个傻小子似的,果真去拧了一把自己的胳膊,“哎吆,疼死爹咧!” 阿茨噗嗤一笑,“傻样,你自己不会轻着点拧,这是皮肉,又不是烧火棍,没轻没重的。”又叹口气,“也是,这么些日子跟坐监似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把人都关傻了。” 空桑走过来道:“是吖,我和囡囡都闷死了,早知道这样,我当初跟着虎头上山就好了。” 突然说起了虎头,大家顿时又没了言语。 空桑跟着张元祝他们一家住了一个来月,原先的陌生感早已一扫而空,尤其她和囡囡吃住都在一起,二人年纪又相仿,女孩子间的一些悄悄话也能说到一起,好得跟一个人似的,外人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原本就是一家人,空桑原先有些菜色的脸蛋儿现在也变得水润光滑了,尖俏的下巴也圆嘟嘟地有了些肉,看上去有了几分婴儿肥的模样。 从兴安镇到洛都,虽说不过是十来天的光景,但对他们来说,却像过了一年那么漫长。 今日,沉寂了许久的院门突然被敲响,许端己带着一群人送来了绸缎、珠宝、还有三千两的银票,临别的时候,许端己又说了好些道歉的话,又说起是他们的儿子的功劳,他现在为太子殿下出谋划策,如今已然是太子殿下的座上宾了,自然,他们也重新获得了自由,现在,他们想去哪就去哪,想干嘛就干嘛。 临走的时候,许端己又说了一句话。 “张兄好福气啊,生了墨先生这么一个文武全才,绝顶聪明的好儿子,日后肯定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记得当初你我在流花巷见面,我就对张兄好生敬仰,日后若是富贵了,可别忘了你我兄弟之情啊,好了,不多说了,兄弟我还得回去复命呢,等日后有时间再来拜会。” 墨先生? 这一句墨先生把张元祝他们一家全给墨住了,前面说得都对,自己有个儿子也不假,可自己的儿子叫虎头,啥时候又多出一个姓墨的儿子来呢?况且自己虽说不是身陷囹圄,可被软禁在这抬头只能看见巴掌大一片天的小院里,与坐牢又有何区别,还有上赶着给人当儿子的,又是太子殿下的座上客,这都哪跟哪啊? “该不会虎头就是那人说的莫先生吧?”阿茨惊呼道。 “啊?”张元祝这时也清醒了许多,微微颔首,“你还别说,还真有这可能,不对吖,要姓他也得跟着我姓张呐,怎么会跟着你姓莫呢,不行,待会儿见了这孩子得好好说说他,没道理。” 阿茨笑道:“他吃我的奶水长大的,随我姓莫怎么了?” …… 墨北风与高元师二人在思贤苑的小厅里,从上午聊到下午,再到华灯初上之时,一直都没有出屋,在此期间,只有贴身服侍太子的小厮进去送过三次茶水,两盘糕点,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人能够靠近半步,院门外有五十名重兵把守,可谓是戒备森严,没有人知道他们在里面究竟聊了些什么。 墨北风推开房门,看见天上闪烁的星斗,不由伸了个懒腰。 高元师跟在他的身后,说道:“辛苦先生了,这会也到饭点了,一起吃了晚饭再走也不迟,还有几个细节,正好吃饭的时候咱们再聊一聊。” 墨北风转身道:“此事不敢耽搁,越快越好,免得夜长梦多,殿下还是快些布置下去吧,在下先告退了。” 高元师闻言也没有继续挽留,从上午到现在,他满脑子都是墨北风提出的那个上策,以及实施那个计策的诸多细节,当少年缓缓道出那个自己期待已久的上策时,他不禁惊呆了,愣在那里半天都没缓过神来,若不是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他怎么都不敢相信那么一个苦硬老辣而又惊天动地的计策,竟会出自一位尚未束发的少年之口,听完少年谋划的那个上策,不由令他生出无限感慨,若不是阴差阳错地遇到这位少年,凭他自己与府里花费不菲养着的那些所谓智囊高人,打死也想不出这么一个如此高明而又天衣无缝的上策来。 天助我也! 接下来便是按少年的谋划开始编织出一张大网来,这张大网既要疏而不漏又要环环相扣,他们二人一个执笔一个谋划,不停地添加删改,花费了将近五个时辰的光景,这才最终敲定出一份无比机密而又弥足珍贵的方案来。 高元师此时的双手有些颤抖,捧着那张写满字迹的宣纸看了又看,他的眼眶有些湿润。 都说一字值千金,但这张宣纸的价值又何止千金、万金,此刻,他感到手上捧着的不是一张轻如鸿毛的宣纸,而是一座重如九鼎的万里河山,四十多年了,他第一次感到自己离日思暮想的皇位那么近,仿佛垂手可得。 难怪古人曾说得一人可得天下,看来此言不虚,真正的大才,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譬如墨北风。 墨北风出了琅王府,早有侍卫牵着追风候在门口。 在府里与太子谋划登上皇位策略时,他就有些心神不宁,思绪不时飞到爹娘身边,正当他要飞身上马,赶到青鹿巷与家人会面时,忽然听到有人远远地喊了一声。 “兄弟。” 循声抬头望去,只见离他二三十丈处有一棵老槐树,倚树站着一位略显瘦削的年轻身影,树下暗影浮动,光线晦暗不明,但墨北风仍一眼认出了那人,他正是刚被镇抚司释放出来的哲古达。 他的面容有些憔悴,不过看得出,他的精神很好,双目炯炯有神。 他们二人几乎同时向前飞奔,瞬息就到了彼此的面前,他们没有像热恋的情侣那般拥抱,只是静静地站着看向对方,半天无语。 “出来了。” 哲古达微微颔首,“恩。”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在这特意等我。”墨北风有些好奇。 “兄弟。”哲古达一拳打在了墨北风的胸口,淡淡道:“大恩不言谢,哥哥我这条命以后就是你的了,啥时候想要言语一声。” 这一拳打得有点重,墨北风有些夸张的哎呦了一声。 “扯淡,你又不是大姑娘,我要你的命干嘛,我说,以后你下手能不能轻点儿,你这是报恩呢还是报仇呢?”墨北风呲牙咧嘴道。 “草。”哲古达撇了一下嘴,一脸心知肚明的样子,“别跟我装了,哥哥我知道你小子的修为比我深,说真的,镇抚司那帮子杂碎可真够抠门的,一文钱没给就把我打发走了,我现在浑身上下穷得叮当响,现在连半文铜钱都没有,出来后我一寻思,这么着不是冻死就得饿死,干脆,你送佛送到西,好人做到底,把我给收留的了。” 墨北风不相信他身上没钱的那套鬼话,看得出他很讲义气。 他沉吟一会儿,缓缓道:“这样吧,咱们先回客栈,你洗个澡换身衣服先安顿下来再说,我一会儿还得去我爹娘那一趟,等我安顿好了那边,咱哥俩回头再细聊,如何?” “好!” …… 不知何时,天上落下了丝丝小雨,小巷幽深,马蹄落在青石板路上,显得格外清脆响亮。 墨北风走进了那条青鹿巷,一路上显得心事重重,任由追风踩着小碎步,不急不缓地走向那个自己想了无数次的小院,他知道用不了多久,洛都就会掀起一场震惊天下的血雨腥风,而他也将避无可避,身陷到这场无比残酷的争斗中去,到那时,局势的走向到底会如何,他也不敢说,更何况目前的局势尚不明朗,他不想牵扯太多,无论是家人还是墨门。 他牵着马,轻扣门环,回望了有些晦暗的小巷,街上空无一人。 不多时,听到院里传来一阵窸窣的脚步声,他耳根一动,听到那声音既熟悉又亲切,隔着门板他低低叫了一声。 “娘!” 阿茨听到那声有些久违的呼唤,眼泪唰地一下流出,她打开了院门,果然看见了那道熟悉的身影,上前一把搂在怀里,泣不成声。 “虎头……” 过了许久,阿茨才慢慢松开了墨北风,拉着他的手,二人一马进了小院。 亲人相见,免不了一番互诉衷肠,囡囡拉着他的左手,阿茨拉着他的右手,张元祝和空桑插不上手,只得坐在一旁看着,不过,大家的嘴角都不觉微微向上勾起,都付笑谈中。 到了这会儿,阿茨把心里的疑虑一股脑全倒了出来。 “这到底是咋回事吖,今日这小院里突然来了一群人,又是送礼,又是送钱,又是赔礼道歉的,弄得我和你爹一时都摸不着头脑,怎么突然说放就放了,哦,对了,还说是莫先生现在成了太子的座上客,虎头,你啥时候成了墨先生了,也不知道跟爹娘说一声。” 墨北风摸了摸脑袋,一时有些难以应答。 他不想让他们跟着担惊受怕,斟酌片刻,他缓缓道:“这里头有些误会,我和太子都说开了,以后没事了,现在咱们随时都可以回家,不过,我在这里还有事要办,你们先回,等我这边的事处理差不多后,我再回去找你们。” “你一个小孩子家的在这里能有啥事,还是跟着爹娘一起回家吧,经历过这么一回,娘的心里总有些怕怕的,有时候晚上睡觉梦见你了,可伸手去拉你的时候,又摸不到,醒来一看,才知道是做梦……”阿茨又开始抽泣。 “儿子这不是回来了嘛,多高兴的事啊,还哭?”张元祝在一旁劝道。 墨北风伸手帮她擦掉腮边的泪水,“是啊,娘,咱们一家人现在不是又团聚了么,再者说现在也没事了,儿子现在也大了,在外闯荡长些见识,有啥可担心的。” 张元祝看出墨北风此番并不像他说的那么简单,这次他一来洛都,就使得太子府那边来了个大变脸,不但放了他们全家,还向他赔礼道歉,言语中又透露出太子对儿子非常器重,再者他这次还牵回来一匹高头大马,他虽然不识马,但那马的神骏气韵,却是如何都掩饰不住的,并非寻常的军马科比,不用说,这里边肯定有事,不过,正如他所说的那样,儿子如今大了,在外闯荡历练一番也是好事,做父母的不可能一辈子都把他拴在自己身边,果真如此,那样的孩子又能有什么出息呢? 于是,在张元祝与墨北风的一番劝说下,阿茨勉强算是想通了,终于撒开了他的手。 大家聚在一起又唠了一会家常,张元祝让墨北风跟着他到了后院的厢房,那间屋子按照家里的样式,被他辟作一间书房。 “你在为太子做事?”张元祝开门见山道。 墨北风看了他一眼,默默点头。 张元祝拍了拍他尚嫌稚嫩的肩头,语重心长道:“爹知道,这次全家人能虎口脱险,全亏了你在其中周旋,都怪爹没用,这次连累你跟着一起担风险……” “说啥呢?”墨北风打断他的话道:“爹,咱是一家人,说什么两家话呢,你和娘还有囡囡、空桑被挟持到了洛都,我做儿子的不出面,还有谁会出面,实话说,我也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今日的局面,刚才有些话没说,是怕娘她们跟着担心,既然话说到这了,我也跟你交个实底,放心吧,没事,你不是常教导我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次也是一样,有惊无险,坏事有可能变成好事,你就和娘安心地回家,等我的好消息。” 张元祝看到一脸自信的墨北风,忽然感觉,儿子长大了! …… 城里起了大风,雨势也大了起来,墨北风骑在马上,一人一马,走在雨夜中,哒哒的马蹄声夹杂着风雨声,激昂如战鼓。 第五十九章 我有一瓢酒 洛都下了整整一夜的雨,也刮了一夜的风,一夜的风狂雨骤,吹落不少残枝败叶,破晓时分,风雨才渐渐小了许多。 昨晚墨北风回到客栈时,哲古达早已睡下,连日来的东奔西走,让他心力交瘁,而此时,一直压在心头的很多事情,多少总算有了眉目,这让墨北风的心情感到无比轻松,昨夜他一沾到枕头,就沉沉睡去,直到天色放亮,他仍酣然入梦,正当他睡得无比香甜时,忽然觉得被窝里像钻进来一条蛇似的,身上一片冰凉,激得他打了一个冷战,睁眼一看,原来是哲古达把他的一只冰手伸进了他的被窝,摸了他的身子…… 看到哲古达一脸的邪魅坏笑,墨北风不由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忙紧紧抱着被裹住自己的身子,一脸的警惕。 “你想干嘛?” “瞧把你吓得那熊样。”哲古达嘿嘿一笑,“你又不是小姑娘,怕啥?怕哥对你有想法?呸!年纪这么小,又是个出家人,怎么满脑子龌龊的杂念,你放心好了,哥没有那方面的癖好,只是想叫你起床而已,带你去个地方,有些话也想顺道跟你唠唠。” ……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像他这么不要脸的,自己做了坏事,居然还能说得这么义正严词,不过,听他这么一说,墨北风这才放了心,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瞅了一眼窗外,见外面的天色刚蒙蒙亮,外面仍在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呢。 于是,他不满嘟囔道:“外面还下着雨呢,起这么早干嘛?” 说归说,闹归闹,他知道哲古达起这么早带他出去,肯定自有缘故,自己也本想找时间和他聊聊,于是,便没再多问,一套行云流水地起床穿衣洗漱,仅用了不到盏茶的工夫就做完了,然后,两人一人戴了一顶斗笠,冒着毛毛细雨出了客栈,沿着街道一路向东走去。 或许是下雨的缘故,街道上冷冷清清的没有几个人。 细雨无声,他二人一路上也默然无语,穿街过巷,走过洛都最繁华的朱雀大街,二人又折而向着南城走去,墨北风不知他究竟要去哪里,也没多问,只偷眼看了他一下,见他面沉如水,嘴唇紧紧抿着,看样子不想说话,二人并肩而行,又穿过两个坊市后,终于看到了一条幽深的街巷,这时,哲古达突然加快了脚步,率先走了进去。 这条巷道叫长宁巷,位于东城中部,街道虽然很长,但并不窄,可供四辆马车并行。 这条巷道的两侧皆是高宅大院,从不时出现在大门石阶两侧的石狮子来看,两边的宅院应该是官宦人家的府邸,巷道长而幽静,没有一丝声音传出,很多参天大树从院墙里伸出虬曲枝杈来,枝杈上一片新绿,不时有水滴落,如离人思念的泪水。 一直走到这条幽深巷道的尽头,哲古达这才停下了脚步,当他一眼看到一个蹲在门口的残破石狮子时,他的眼里顿时充满了泪水。 这条巷道一路走来,别人家宅院阶旁肃立的石狮皆是成双成对的,而且上面的灰尘又被雨水冲刷一新,显得格外干净,朱门紧阖,寂然无声,而在哲古达与墨北风驻足的这家门前,却显出一派衰败死寂的气象,朱门上的漆皮早已脱落,露出斑驳的原木底色,依稀可见当年官府贴在门上的两道封条痕迹,仅存的这一个当年无比气派肃穆的石狮子,如今早已残破不堪,缺耳漏爪,石狮身上积了一层黑乎乎的老泥,任雨水怎么冲刷都洗不干净,像一条无家可归的瘸腿老狗,瑟瑟蜷缩在石阶旁。 “这里,曾经是我家。”哲古达冷冷地一字一字道出,字字如刀,森然有杀气。 墨北风终于明白他带自己来此的原因了,难怪他一路沉默无言,面沉似水,他张了张嘴,想安慰他一下,但又想了想,没有作声,只抬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这座破败的老宅,正是前监察御史哲思远的府邸。 维洛王朝垂拱五年,正是与东胡国签订城下之盟过后的第五年,就在那一年四月,洛都城内突然爆出了当年与东胡国兵败有关的通敌卖国大案,此事一经爆出,举国震惊,太和帝高衍政责成由白衣宰相李石增作为主审,刑部尚书董庶方与吏部尚书朱奕作为副审,三司一同审理哲思远的通敌卖国案件,在历经了长达半年的审理后,哲思远最终被确定通敌叛国的罪名成立,哲府被满门抄斩。 两滴不知是泪水还是雨水从脸庞划过,被哲古达轻轻抹去。 这个案件一经爆出,朝野上下一片哗然,那些曾经被哲思远参过的官员无不拍手称快,而那些熟悉他,与他有所交集的同僚则是暗自扼腕叹息,不免有种兔死狐悲的凄凉,却是战战兢兢谁也不敢出头说半个不字,而那些不明真相的百姓听闻此事,则恨得咬牙切齿,像有杀父仇夺妻恨一般,有的甚至在处决哲思远一家的当日,燃放起了无数烟花爆竹,庆祝朝廷的明察秋毫,为国锄了大奸。 岁月悠悠,沧海横流,如今早已物是人非。 二人在门前站了许久,哲古达毅然转身,细雨无声,落在青石板路上,二人静静走过,就像不曾来过。 …… 在长宁巷街头拐角处有家酒肆,破旧的酒望在风雨里摇曳,上面写着“一瓢”二字。 哲古达与墨北风对坐在店内角落的一张小桌旁,二人埋头吸溜着米粥,嘁哩喀喳就着咸菜吃包子,一屉八个小笼包,每人面前摆了三屉,都说半大小子,吃死老子,这老话一点儿没错说的,没用多大会儿的工夫,面前的两屉都已空了。 这家店的早点主打小笼包,汤美肉香,滋味悠长。 “大娘,打一壶酒来。”哲古达招呼道。 老板是位头发花白六十来岁的老头,店里没雇打杂的伙计,就他和老伴两个人忙活,在这小店一干就是四十来年,或许是下雨的缘故,今早店里的客人不多,除了他俩之外,还有六七个上了年岁的客人,都是住了多少年的老街坊,一早起来,遛遛达达自个找个空桌坐下,从怀里掏出一二十文排出,打上一瓯老酒,就着老板娘拌的可口小咸菜,边喝边聊,他们并不嫌弃下酒菜的寒酸,反而有说有笑,聊一些洛都的奇闻异事,拉一些东家长李家短的闲话,也许是住在帝都的缘故,他们的眼界与谈资,比起那些住在僻远小县城里的百姓自然要高一些。 当垆卖酒的正是老板娘,想当年也是一枝花,吸引了不少的浪荡子。 她看了一眼两位少年,都长得英气勃发,远比那些歪瓜裂枣的浪荡子耐看多了,可年纪轻轻的怎么不学好,学起那些上了岁数的老头子来了,大清早的就喝酒,虽有不解,但自家卖的就是酒,哪有放着钱不赚操那份闲心,打开酒坛,打了一壶酒,送到他们桌上。 “少喝点儿,当心身子。”临走时她忍不住嘱咐道。 两少年冲她一笑,点头答应,一人倒了一碗,端起碗来互相看了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二人一饮而尽。 …… 白衣宰相李石增的老家是朔州河东李家,是当地有名的豪门望族。 原先与东胡国隔关相望的朔州,本是维洛王朝的屏藩之地,左控门楼山,右扼山海关,前有幽云平原,后有燕山之险,不但是拒东胡国南下的藩镇重地,更是维洛王朝的天下粮仓,此地沃野千里,山河形胜,李氏、皇甫氏、朱氏、哲氏,他们四家不但家财万贯,而且他们的子孙在朝堂上皆据有一席之地。 朔州党人能够在朝野上下势大欺人,与他们四家同气连枝,守望相助有着莫大关系。 可惜,在十八年前的山海关一役中,凭借东胡国八十死士夜半偷袭破关,使得维洛王朝兵败如山倒,二十万大军几乎十不足一,在幽春城签下了丧权辱国的城下之盟,自此,幽云十六州尽归东胡国,李氏、皇甫氏、朱氏、哲氏四大家族,也不复再有往日的荣光,纷纷投亲靠友离开了朔州。 山河破碎风飘絮,身世浮沉雨打萍。 自己父辈祖辈辛苦创下的几百年故土家园,说没就没了,这让以李石增为首的朔州党意难平,首当其冲的便是败军之将司马年,作为监察御史的哲思远曾不止一次上本参奏,弹劾他身为统帅三军的定远将军竟畏敌怯战,指挥不力,贻误战机,导致大好河山沦陷,罪不容诛,不过,令他悲哀的是,他发现自己根本动不了根深蒂固的司马年,那家伙吃了败仗,英明神武的陛下对他非但没有半分责难,那家伙反而因祸得福,得以连连升迁,一直坐到了太师之位,不知为何,最后竟把矛头指向了深受其害的哲思远。 那个曾经的监察御史哲思远被杀后,监察百官的职责便落到了卧虎司身上。 当年那个惊天大案就那么无声无息的了结了,哲氏一门百十来口人的脑袋也那么稀里糊涂的被砍了,不过,如此一来,对上对下似乎也都有了交代,不是维洛王朝的大军不行,也不是英明神武的陛下失策,而是因为有了吃里扒外的内奸,如今,内奸已除,维洛王朝的江山如铁桶般永固。 …… 酒肆大娘的那句让他们少喝点,还真不是客套,当那一碗老酒下肚后,就连喝酒如牛饮的哲古达都有种晕眩的感觉,墨北风的小脸此刻也艳如三月桃花,红扑扑的一脸粉嫩,其劲道竟与西塞村谒金门元谋酿的浅水绿有的一拼,他竟然有了微醺的感觉。 想起挂在檐下写有“一瓢”的酒望,难怪那些老街坊们仅打一瓯细品,此时,墨北风感觉其中颇有一股深意。 两碗酒下肚,让刚才一直沉默不语的二人有种不吐不快的感觉。 “兄弟,还记得你那日在众目睽睽之下,送给我一壶酒的事吗?”哲古达两眼通红,有些动情道。 “那都是小事。”墨北风摆了下手,淡淡道:“小弟敬你是条汉子,敢一人面对百骑重甲而面无惧色,真英雄也!一壶酒算不得什么,再者说,那事儿都过去了,不值一提。” “你这话错了,自古至今锦上添花的多,危难现真情的又有几人,那日我摊上那么大的事,别人躲还来不及呢,没想到你人不大,胆子倒不小,你小子愣头青似的非但不躲,还傻乎乎地一个劲儿往上凑,你以为那是看社火呢,要知道刀枪无眼,万一磕着碰着,可不是闹着玩的,再说,万一他们把你当成我的同伙,再把你抓起来咋办,你说你是不是傻?” 墨北风嘿嘿一笑,摸着脑袋认真道:“恩,有点。” “你小子倒是真谦虚。”哲古达打了一个酒嗝,咧嘴笑道:“说你小子傻吧,也不对,我昨夜想了一晚上也没想出个子丑寅卯来,不知道你到底有啥通天的本事,居然能把我从那里边把我弄出来,别人或许不知道,但哥哥我可是亲自进去过的,知道那是个啥地方,你实话跟我说,你到底是干啥的?” 墨北风笑笑,“你觉得呢?” 哲古达盯着他看了一会,摇摇头,“看不出,不过,我哲古达就相信一点,老弟你可是个好人呐,不会害人。” 墨北风微微一笑,摇头道:“错喽,我可不是什么好人,不过,坏也坏不到哪去,还有,我也不是不会害人,那得分人,分事儿。” 哲古达端起酒碗,“痛快,兄弟,碰一个!” 墨北风抹了一把嘴上的酒渍,“哲兄,你的事,我大概知道一些,今日你带小弟我来看那个地方,我也能明白几分你的心情,要是信得过我,就听我一句劝,有些事急不得,欲速则不达,不过,我可以跟你交个实底,你的这个仇,我帮你报。” “好!”哲古达猛地一拍大腿,兴奋地满面红光,“实话说,哥哥我就等你这句话呢,我也知道,凭我单枪匹马一个人去闯,浑身是铁能捻几根钉,不等我动手,就他娘的被他们像撵兔子似的撵得满山跑,一个不好,再把小命丢了那就他娘的亏大发喽,这次要不是你,我估计得折在里边。” 墨北风微微颔首,看来他不是一介莽夫。 哲古达刚才的一席话,也的确是他的肺腑之言,想在洛都杀人,难,不说那些巡逻守卫,便是卧虎司的暗探也不在少数,想在洛都杀白衣宰相李石增,更是难上加难,更何况他哲古达在洛都无依无靠,孤身一人,这次要是没有墨北风的出手相救,估计早已九死一生了,要知道他得罪的可是当朝一品宰相李石增,想杀他,那还不是像碾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 二人喝了一壶,又让酒肆大娘打来一壶,酒,既能助兴,也可解忧,人生大醉一场又何妨? 我有一瓢酒,可以慰风尘。 第六十章 哲公碑 天高云阔,杨柳含翠,燕子衔新泥,风里虽然仍带着些许寒意,但已是春回大地了。 今日是维洛王朝官员们的休沐日,旭日东升时分,位于洛都城南二十里的浮云岭山道上驶来一辆马车,赶车的是位五十来岁的老者,青布长衫,头戴一顶苇叶斗笠,遮住了大半张脸,车里坐着一位六十来岁的老者,白面长须,神情有些冷淡,宽大的额头上长有七颗肉痣,大小如米粒,曲折似北斗,一双鹰目透过车窗,可以看到车外的蓝天,天上的白云,山涧有清澈溪水在青石上淙淙流淌。 浮云岭上有浮云观,浮云观里有桃花林。 浮云观里供奉着一把古朴桃木剑,状若生铜,五节连环之柄,上面有隐秘符文,星辰日月之象,重八十一两,据说是当年开山祖师郭犊子开坛作法时用过的,名曰神荼,当年郭犊子在玄秀峰骑龙石上修炼,他在那里修炼了九九八十一年,那一年二月二十八的夜半时分,忽然天上电闪雷鸣,风雨大作,郭犊子骑石龙白日飞升。 第二日拂晓,他的弟子们在他飞升的地方,寻到了那把遗留下来的桃木古剑,此后,便当作镇观之宝一直奉养在真武大殿内,距今已有九百余年。 殿前有剑池,戒鬼井,老松。 岭上散落着一群黑山羊,那群黑山羊上山下涧,迅捷如飞,在悬崖峭壁间攀爬,也如履平地一般,它们中间有头大如毛驴的黑山羊,身高腿长,头上长有两只雄健大角虬曲如利刃,曾有一次与一头饿狼对峙,当那头三天没进食的饿狼一个飞跃,猛扑上去撕咬那头巨大黑山羊脖颈的时候,没想到它居然不退反进,两只利角刺入狼腹,狼腹如被利刃割开一般,一肚子的下水流了一地,紧接着,巨大黑山羊一个甩头,便把那头饿狼甩下了山涧,自此以后,它便成了那群黑山羊的头领。 桃花林里有个唇红齿白的少年道人,正撅着屁股趴在桃树下看一群蚂蚁打架。 两窝蚂蚁中间躺着一只奄奄一息的大黄蜂,很显然,这两窝蚂蚁都想把那只黄蜂带回窝里做干粮,双方互不相让,于是,蚂蚁越聚越多,一场大战终于不可避免地打响了,蚂蚁兵对兵,将对将,开始了捉对厮杀,不一会,树下的蚂蚁便死伤无数,尸横遍野,而那少年道人却看得津津有味。 这位俊俏少年道人名叫黄豆子,他是浮云观一百多岁老掌教的关门弟子。 老掌教詹风崖道号为浮云道人,一生出离尘世,闲云野鹤,早年间云游名山大川、访求仙术,后来到了浮云岭,看到这里山清水秀,景色清幽,又传说此山为古仙人栖息之所,于是,詹风崖就在这浮云观里住下了,并筑坛炼丹。 因他道术修为高深,原先的老掌教便将掌教之位传给了他。 詹风崖今年一百四十七岁,秘箓宝箓,祈禳斋醮,胎息辟谷等道家法术无一不精,但他收徒的标准极高极严,很多慕名而来拜他为师的都入不了他的法眼,很多人求而不得,转而拜入他弟子的门下为徒,他一生只收了四个徒弟,但他的徒子徒孙至今却有七百余人。 八年前,不知为何他忽然心血来潮,将观里的事务交给大弟子楚玄丘掌管,他则又下山云游去了。 三年多的时间里,他游遍了南陈国,喀喇王朝,北夷国与东胡诸国,却都一无所获,不过,当他走到雪域佛国拉姆错湖边的时候,发现不远处有个小村子,在通往村子的路旁长有一棵参天古木,树下栓着一匹白马,有个妇人坐在树下补衣服,在她身边有个五六岁的男孩在玩耍,当詹风崖走过他身边的时候,那男孩忽然抬头与他对视了一眼,詹风崖见他眼神清澈如湖水,无比清明,不由心生欢喜,冲那男孩微微一笑,那男孩见他随和,也冲他咧嘴一笑。 忽然,放在詹风崖褡裢里的三清铃法器竟然叮铛作响。 三清铃,又名帝钟、法钟,上面刻有道门神秘的符咒及经文等,道门的各种科仪、斋醮上,道士们各持法器,排队走罡步,吟诵道门经文,献青词向天神祈福,需要演奏专用的道门音乐,最为重要的乐器就是三清铃。 叮铛作响的铃声伴着道士们悠扬的诵经之声,一片祥和。 三清铃的另一个主要作用则是驱魔降妖的法器,铜铃发出的叮铛之声,在神和人听来,清脆悦耳,安魂宁神,但神人所喜,必为妖魔鬼祟所厌,正所谓“振动法铃,神鬼咸钦”,三清铃能迎请三清降临,那妖邪、鬼魅、僵尸之流自然心惊胆战,魂飞魄散。 那男孩一脸的平静喜乐,只是微微一笑,便能引动三清铃悠然作响,这不是福缘是什么? 詹风崖立即止住了前行的脚步,与古木下那位妇人攀谈了起来,原来这男孩出生在九月初九,恰是黄豆收获时节,更令人惊奇的是,就在他出生的那一年,他家地里的黄豆比往年多收了三倍有余,这家人本就姓黄,于是便给他取名黄豆子,此后,他家每年的庄稼都会获得大丰收,黄豆更是高产。 詹风崖一生阅人历事可谓无数,但像这种怪事他还是第一次遇到,尤其对方还是一个孩子。 想到自己之前心血忽然来潮,扔下道观,踏遍天下名山秀水,寻访无数奇人逸士,总觉得心里还有未了之事,难不成这次下山就是为了这孩子而来?詹风崖顿时起了爱才之心,使出自己说法讲道的通玄本领,直说得天花乱坠,地涌金莲,两口子见他仙风道骨,出尘绝世,俨然一派世外高人的模样,想到自己的儿子能拜入这么一位老神仙的门下,该是几辈子的造化,于是,詹风崖就带着那孩子回到了浮云观。 …… 坐在马车里上山的老者正是当朝白衣宰相李石增,最近家里也好,朝堂上也好发生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让他心烦意乱,于是,趁着今日天气晴好,约了三五好友,出来踏青散散心,有些话也想顺便和他们说道说道。 李石增长得魁梧高大,相貌清奇,一袭素淡白衣,山风吹拂,胸前长须随风而动,神态颇为出尘。 李石增沿着山间石径向桃林方向走去,与他同行的是一位年纪比他小,但身材较为臃肿的长者,他就是当年作为哲思远一案副审的吏部尚书朱奕,或许是常年养尊处优的缘故,走不上几步路,他就气喘吁吁,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也是,已然是五十来岁的人了,家里光侍妾就有七位,居然仍不满足,听说他前些日子又从东胡国那边新纳了两名新罗婢,新罗婢一般年纪都很小,有的甚至不过才十三、四岁,她们长得姿容秀丽,而且性格温顺乖巧,颇惹人爱怜,争纳新罗婢,菩萨蛮,在维洛王朝的王公大臣中一时蔚为成风。, 教的新番鹧鸪曲,一声准拟直千金。 与朱奕并肩而行的是一位壮年男子,他精神矍铄步子沉稳有力,与苦不堪言的朱奕形成鲜明对比,他是担任兵部侍郎的皇甫西陵,看到朱奕走得那么辛苦,他稍显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伸出手来,上前搀着他的胳膊继续前行,朱奕这会儿喘气都费劲,自然倒不出嘴来说什么,只是投以感激的目光向他示意。 李石增走到溪摩崖的哲公碑处,看到残破古碑,不觉潸然泪下。 维洛王朝临武十五年,恰逢陈高祖陈守中立国不久,时任大将军的哲抗认为趁着南陈国立足未稳之机,便上表请求出兵伐南陈国,不想,他的金玉良言却遭到了临武帝高坚的反对,临武十七年,哲抗积郁成疾,病情日益加重,便回到了故乡朔州养病,不料,竟在那一年的十月不治身亡,错失如此良机,令他抱憾而终。 临终前,哲抗推举朔州的同党皇甫颜接替自己的位置,或许是临武帝醒悟过来了,感到对他有所愧疚,便令皇甫颜率三十万精兵攻打襄樊,无奈此时南陈国早有准备,错失了良机,又遇到了智勇双全的韦北陵守城,苦战一年后,非但没能打下襄樊城来,反而还损兵折将,终致无功而返。 哲抗死后,维洛王朝举国上下纷纷追悼垂泪,临武帝更是追悔莫及,便在溪摩崖上立哲公碑,以供后人垂吊。 李石增凭崖远眺,站在此处可以远眺大江对岸的襄樊大城,凭山之峻,踞江之险,借得一江春水,蕴藉千载风流,金戈铁马之声犹在耳,激流拍岸,卷起千堆雪浪,古今多少事,一切转眼已成空,回首再看碑上文字,虽寥寥数言,此时读来却是字字血泪,今日又登临此崖,不禁睹物思情,令人不胜唏嘘感叹。 石碑上书: 自有宇宙,便有此山,由来贤达胜士,登此远望如我与卿者多矣,皆湮灭无闻,使人悲伤,如百年后有知,魂魄犹应登此山也。 后人登临此山,看到此碑文,又想到那段岁月,无不伤心落泪,更有后人写下诗文咏怀。 且醉习家池,莫看堕泪碑。 山公欲上马,笑杀襄阳儿。 久而久之,堕泪碑的名号便取代了哲公碑。 李石增看了一眼累得一屁股坐到地上的朱奕,眼神中不由闪过一抹愠色,但他并未出言诘责,而是如老农般蹲了下来,自嘲了一句。 “老喽!” 皇甫西陵见他二人都坐到了地上,于是,他也不顾形象的坐了下来,三人对视了一眼,堂堂三位朝堂重臣,皆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人物,如今竟如田间地头的农夫般无所顾忌的席地而坐,不禁感到有些滑稽,先是李石增哂然而笑,接着,朱奕与皇甫西陵也憋不住地笑了起来,三个皆已不惑的老男人,此刻笑得像个孩子。 第六十一章 踏青 天下大势,自古皆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当年,作为朔州留守的高肃因兵败于扶余国的玄甲铁骑,遭到了夔隐帝白邵宗的免职处分并被就地拘押了他,就从那一刻起,高肃已经下定了起兵的决心。 作为高肃部将的李远山、皇甫武周、哲先明、朱亥发动了楼烦兵变,救出了高肃。 高肃宣布在朔州的楼烦起兵的消息一经传出,就像一道劈裂天空的绚丽闪电,一举刺破了夔朝的茫茫黑夜,又像一把燃烧在苦寒边关的熊熊大火,瞬间点燃了高肃问鼎天下的决心,带领着最初的三万兵卒,经过了五年的鏖战,高肃终于打下了洛都,并于次年的三月称帝,建立了维洛王朝,那些年来跟着他一起出生入死,东征西杀的李远山、皇甫武周、哲先明、朱亥等人作为维洛王朝的开国功臣,高肃自然没有忘记,对他们论功封赏,加官进爵。 正是有了先祖曾经打下的基业,也才有了以白衣宰相李石增为首的朔州党人权势滔天的今朝。 李石增三人在哲公碑前席地而坐,促膝长谈,遥想当年风光无限的朔州四家,可现如今,哲家早在十几年前就被满门抄斩了,抚今追昔,令人不胜唏嘘,尤其是作为文臣鳌首的李石增,更是思绪万千,如今陛下一病不起,而后宫的韩皇后与东宫太子都安排人来与他谈过,虽然有些话没有明说,但言外之意他岂能不知,无非是一旦皇帝驾崩之后,由谁来继承大统的问题。 这原本不是问题,可是就目前的局势而言,却是个天大的麻烦。 当年太和帝高衍政继位后,按祖例要天下选妃充实后宫,就这样,韩牧的妹妹韩麦子被一眼选中,进入了后宫,成为一名妃嫔,由于有了韩牧这层关系,再加上韩麦子本身又是个妙人,不但长得温婉动人,而且肚子也很争气,入宫后的第二年便生了下一个女儿,乳名叫月儿,母凭子贵,韩麦子被晋升为妃。 就在那一年,太子高元师的生母窦皇后却突发恶疾,在他十一岁的时候不治而亡。 然而,几家欢乐几家愁,在窦皇后死后的第二年,韩麦子又为高衍政诞下一龙子,正所谓无巧不成书,恰逢韩牧在北邙山一役中,狙击匈奴南下,斩杀三千余铁骑,取得北邙山大捷,这使得高衍政龙颜大悦,亲自赐名为高赢,出生没多久又被封为秦王,因后宫皇后之位空缺日久,韩麦子又被破格晋升为皇后,让她主理后宫。 高赢不但从小就聪明可爱,读书后更是过目成诵,博览群经,通晓诸子百家学说。 这让高衍政左右为难,出于诸多方面的考量,他私下里其实更喜欢这个文武双全,睿智好学的小儿子,但他又想到高元师少年丧母,又做了这么多年的太子,没出现什么太大的过错,这让他颇为难以取舍,毕竟手心手背都是肉,他迟迟没有做出决断。 谁知,人有旦夕祸福,一向身康体健的高衍政除夕之夜竟然突然发病,至今一直又久治不愈,卧床不起,都说国不可一日无君,可因为病重的缘故,过年后他一直无法临朝听政,致使朝政都荒废了。 这种情况如果继续下去,李石增有种不祥的预感,迟早非出大乱子不可。 “今日叫上你们二位出来踏青,其实也没别的意思,就是这些日子在家里老实待着,有些烦了,出来散散心,咱们老哥几个也有好些日子没聚在一起唠了,思来想去,就想到了这个地方,我也不怕旁人说闲话,在背地里指指点点说咱们朔州党人如何如何,既然为官,难免会被人暗地里说三道四,这么多年,我也习惯了,哲老前辈在一百多年前不是早都说过了么,由来贤达胜士,登此远眺如我与卿者多矣,皆湮灭无闻,使人悲伤,你我坐到今天这个位置,可以说是荣极一时,为列祖列宗光耀门楣了,但人生不过百年,皆是过眼云烟,哲家的例子就在眼前放着呢,我不知你们二位有什么想说的?” 说完这话,李石增又将目光,悠悠投向了那块哲公碑。 吏部尚书朱奕虽说长得有些肥胖,看起来有些憨头憨脑的样子,但他那圆滚滚的肚子里装的并不都是酒囊饭袋,而是一肚子的主意,素来有“赛鬼谷”之称,要不然,洛都三百位五品以上的大小官员,他又如何玩得转,他又如何能坐到今日的位置上? 他长叹口气,转头看向了一直沉默寡言的皇甫西陵,“老弟,你是兵部的侍郎,更是大将军手下数一数二的红人,来日前途更是辉煌似锦,不可限量,说说你的高见呗。” 皇甫西陵虽是行伍出身,但他明白,自己之所以能有今日的作为,与李石增的提携举荐有着莫大的关系。 “我皇甫西陵不过是一介武夫罢了,哪懂的什么军国大事,还不是听李相,听大将军的吩咐,当然了,咱们都是朔州那边出来的,如今虽说朔州沦陷了十多年了,也不知道哪一日才能收复咱们的老家,但话又说回来了,咱们老一辈,父一辈的交情在这摆着呢,再怎么说,咱不能忘了本不是。” 李石增微微颔首,默默看向了朱奕。 朱奕知道,今日出行,名义上是踏青,其实绝不像李石增那个老狐狸说得那样简单,他咳嗽了两声,这才悠悠说道。 “李相,皇甫兄弟,今日来到这哲公碑前,咱们朔州四家也算是聚齐了,实话说,就在前些日子,我手下的侍郎刘文房来找过我,拐弯抹角地说起东宫太子来,话里话外想着套我的话,看得出,那小子鞍前马后地为太子出了不少力,我听说他还把他的同窗举荐给了太子,不过,只来了一位,听说也就是个溜须拍马的货,没多少真才实学,这不,前些日子又听说去撺掇司马那厮,让他安排卧虎司的人把另一个人也找来,都他娘的是些狗屁倒灶的破烂事,大主意说到底还得李相拿,毕竟这里头好些事不是我等能说三道四的。” 可能是地上有些凉,又或许是坐的时间久了,腿有些麻,李石增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浮尘,忽然间一抬头,看到一位青袍的少年道人,正骑着一头巨大黑山羊在山林间纵横驰骋,青衫翩翩,少年道人玩得不亦乐乎,后面又跟着一群黑山羊在奔跑,尘土飞扬,场面好不喧嚣壮观,他的双眼不由眯起,嘴角微微上扬。 朱奕与皇甫西陵也顺着他的目光望去,二人一看,也不免喜笑颜开,朱奕不由感慨道。 “还是少年郎好哇,要不怎么说是追风少年呢,真是让人羡慕的紧啊!” 皇甫西陵淡淡看了他一眼,打趣道:“朱尚书想骑这山羊,估计有些费劲,不过,我听说你老哥在家里骑那几位美婢娇妾可谓是驾轻就熟,功夫娴熟得很呐,真是艳福不浅,别看老弟是个武夫,在那方面还真得多向你老哥请教一番。” 朱奕也不脸红,笑道:“老弟要是不嫌弃的话,改日到我府上,看中哪个就领走,古人不是常说兄弟如手足,妻妾如衣服嘛,谁让咱们是兄弟呢。” 皇甫西陵哈哈一笑,“多谢,兄台的美意小弟心领了,不过君子不夺人所爱,你还是留着自己享用吧,小弟我无福消受。” 李石增不理会这两人的插科打诨,转头望向那条浩荡大江。 “年前,哲家那孩子到我的府上想杀了我,为他们家报仇,他以为当年那桩灭门惨案是你我几个人鼓捣的,他杀了我几个护卫,后来跑了,说起这事我倒不怪他,毕竟当年他年纪小,尚在襁褓之中,一个吃奶的孩子他知道什么吖,不过是些道听途说罢了,庆幸的是,哲家总算没断了香火,当年那件事都过去十多年了,要不是出了这档子事,我本不想提了,打算烂到肚子里算了。” 朱奕与皇甫西陵听他说起哲家的遗孤来,不免一脸戚色,静静站在碑前。 朱奕沉声道:“说起当年那事,具体的内幕我不清楚,但我作为副审,多少知道一些,根据卷宗上那些无中生有,漏洞百出的证据来看,哲家的确是被冤枉的,可那又怎样,你我当年被陛下指派审理那件案子,不过是摆个样子,走走过场罢了,那些百姓们无非听风就是雨,上边说什么,他们就听什么,哪里知道什么真假,不过是些任人摆布的愚民罢了,有些扯远了,如今哲家的后人回来找你报仇,说句不怕你李相恼的话,我倒是觉得那孩子挺有血性的,没给他们哲家的老祖宗丢脸,旁的不说,咱得想法子保住哲家这根独苗,可别让那小子一冲动,再落到司马那厮的手里,要是那样的话,那可就完喽!” 皇甫西陵听到这话,不由感到有些惆怅,揉起了自己的脸。 山风拂动起了李石增的长须,他沉吟了一会,缓缓道:“话是这么说,不过,据我得到的消息说,那小子前些日子在南城的一个酒楼里,被镇抚司的人给抓了。” “啊!”朱奕与皇甫西陵一脸的愕然与震惊。 “不过,”李石增又悠然道:“听说过了三五日,镇抚司的人又把他给放了。” 皇甫西陵毕竟是武夫,有些沉不住气,“李相,这都什么时候了,咱就别学茶肆里那些说书先生了,你这一惊一乍的,卖什么关子吖。” 李石增倒也不怪他,微微一笑,继续道:“你以为老夫这是跟你俩说书,讨你们几个茶水钱呐,这不是小孩没娘,说起来话长嘛,再者说了,不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交待清楚,没头没脑的你让我怎么往下说?” 皇甫西陵赶忙认错,“都怪我性急了些,李相你继续。” “我听说,咱们这洛都城里来了位少年和尚,据说是被中书舍人许庄的儿子许端己请到琅王府去了,许端己是太子的伴读,那小子甚是机警,听说太子对他颇为赏识,好多事都是交代他去办理,据镇抚司的人说,是太子派许端己去放的话,这才把哲家那小子给放了,我估摸着这里边肯定有事,果然,哲家那小子出来后,哪也没去,蹲琅王府门前等到天黑,跟着那少年和尚一道回到了西市的乘风客栈。”李石增一脸的沉稳,看不出一丝波澜。 朱奕抱着他那浑圆的大肚子低头沉思,只是偶尔抬头看一眼哲公碑。 过了半晌,朱奕道:“李相,你的意思是说那少年和尚可疑,有可能与太子勾结在一起,在谋划什么事情?” 李石增微微一笑,“朱尚书的眼光果然很毒,一眼就能看穿其中的关窍所在,据我所知,目前这少年和尚与太子勾搭在一起,已是板上钉钉的事了,不过,他们在一起究竟意欲何为,眼下还不清楚,不过,根据太子目前的一些动作来看,他这么做的目的,无非是为了早日上位,我是怕哲家那小子被人给当枪使了,万一再稀里糊涂地把小命交代进去,那咱们几位可对不住哲家的列祖列宗啊。” 朱奕看了一眼哲公碑,忧心道:“李相,你觉得咱们下一步,该咋办?” 第六十二章 剑池与洛水 浮云岭逶迤雄壮,悬崖峭壁上有无数道山泉瀑水飞泻而下,七十二座险峰如莲瓣攒聚,云海怒涛,激荡如潮,群峰在云雾中若隐若现,道宮、道观如棋子般星罗伞布于丛林山间,崖上苍松古柏青翠,道边青竹含烟。 好一派人间仙境,一处修仙问道的洞天福地。 浮云岭上除了真武大殿外,还有其他两座道宮,十二座道观,七家道院,五家道庵,因为邻近洛都的缘故,不时会有宫里的娘娘,朝廷的达官显贵,王孙公子之流的贵人到观里来上香供奉,自然,洛都城里的百姓善男善女也不在少数,每逢初一十五也大多常来拜祭,这使得浮云观香火日益鼎盛。 老掌教詹风崖在招摇岩下结庐而居,铸鼎炼丹。 少年道人黄豆子手里摇着一把破蒲扇,正在给那座足有半人高的青铜丹炉扇风,白眉及腰的詹风崖盘膝而坐,满眼掩饰不住的喜悦,眼前这个年纪最小,却是自己最中意的关门弟子,别看他平日里看上去有些游手好闲,一副正事不干的浪荡子模样,不是趴在桃树下看蚂蚁打架,就是骑在黑山羊背上满山的撒野,再不就是和那些上山进香的女香客说说笑笑,说上一些不着调的胡话,逗得那些小娘子前仰后合,花枝乱颤,也不像观里其他那些道人般埋头苦修,但在詹风崖看来,只有他深谙道心,领悟到道门的守一抱朴,虚静逍遥的意境。 道门的修炼尤为看重灵性,那些玄元大道,不是靠苦修就能修出来的,要真是如此的话,那天上人间还能容得下那么多的神仙? 当初寻遍了大江南北,走过那么多山山水水,见过多少饮食男女,唯独被他一眼打动,还不是因为这孩子身上的那股独一无二的灵性。 那些高妙的丹青大家只有摒弃私心杂念,方可挥毫自若,笔墨灵动,将神韵与气势挥洒得酣畅淋漓,让人一见便会生出如临其境,栩栩如生之感,技艺精湛的匠人必须身心合一,方能在打造时得心应手,每一斧,每一凿下去都恰到好处,浑然天成,世人方能见识到工匠的鬼斧神工,少年道人上山不过才五六年的光景,早已遍览道家典籍,又在詹风崖的耳提面授下自有所悟,跟着他筑坛烧符篆烹炼金石,吐纳龙虎胎息,不拘泥于原本的内丹外丹之别,而是兼容并蓄,内外兼修,愣是被他闯出了一条炼丹的新路来。 “师父,为什么要炼丹呢?”黄豆子瞪大乌黑眼睛,一脸好奇。 詹风崖微微一笑,“自然是为了,证道得长生。” 少年抬头看了一眼那缥缈虚无的天空,又遥遥看向那一处含苞待放的桃花林,咬着手指头沉思了半晌,终于下定了决心,真切道。 “还是做人好些,我不想成仙,天上太冷了。” 老掌教被他这个答案逗得哈哈大笑,雪白长眉乱抖,笑过之后,又语重心长道。 “做人也好,成仙也罢,终究还是要随心率性才好,活得长久自然有活得长久的好处,活得短暂更要活得精彩,唯有如此才能不负来人间走这一遭。还记得你那年捉到一只五彩蝴蝶,当宝贝似的养在陶罐里,每日去折新鲜的花枝喂养它,可惜没过多久那蝴蝶终究还是死了,那时你哭得很伤心,哭着求我把蝴蝶救活,傻孩子,人死尚且不能复生,又何况是那些随草木而萎的虫子呢。” 说起那段往事,他如何又能轻易释怀呢? 正是从那时起,他便跟着师父学起了筑坛炼丹,谁都没想到他天分极高,仅仅在学过一年之后,炼制出的丹药便令他声名远扬,得了个“浮云小神仙”的美名,洛都城里那些闻风而至的王公贵族们,拉着真金白银找上门来争相购买,小小年纪的他,便为观里挣下不少香火钱,而那些女子看他的眼神也不再像往日那般平静了,有些羞涩的少女欲说还休,只是偷眼瞄他,还有些大胆泼辣的小娘子,伸手去捏他那面若敷粉的俊秀脸蛋儿,这让观里那些年纪比他大,但辈分比他低了不少的侄徒弟侄徒孙们看了艳羡不已,私下里嘁嘁喳喳地取笑他,这让他颇为郁闷。 他喜欢跟那些身上香喷喷,看上去赏心悦目的小姑娘厮混不假,但被她们反手将自己给调戏了,怎么说都觉得有些心有不甘。 男人的脸面哦。 有一日,观里来了位贵人向师父问道,因那人无比清贵的身份,詹风崖便亲自出面接待,贵人身边带了个年岁与他相当的小姑娘,估计她也是第一次上山,无论看什么都感到新鲜好奇,尤其是看到跟在老掌教身边的少年道人,更是眨着一双水汪汪的柳叶眼不时打量他,有时还忍不住咯咯笑他。 师父挥了挥手,让黄豆子带着那女孩出去逛逛,少年便带着她来到剑池。 传说浮云观的祖师郭犊子不但道法高深,更有一手通玄入微的俊逸剑法,当时天下很多高手都知道他有一把神荼宝剑,便想将其据为己有,来到观里与他赌剑,双方约定,赢了的带走,输了的留下,结果,那些江湖高手们无不个个铩羽而归,留下无数的宝刀兵刃,郭犊子倒也豪气,将那些兵刃弃之如敝履,通通扔到龙吟瀑下的水池中,又在悬崖巉岩上以指为笔,刻下“剑池”两个遒劲大字。 飞泉裂石而出,浩浩破空而来,珠飞玉碎,声如冬日滚雷般轰鸣。 那女孩站在剑池边俯首下望,池水清澈可鉴,水中烟峦兀立,树影婆娑,似别有洞天,少女蹲下掬起一捧清水,伸出粉嫩小舌舔了一下,又一口饮下,顿觉一股寒气袭人。 “这水真甜。”小姑娘眯眼道。 少年对这山、这水,这剑池,早已司空见惯,可如此近距离地接触这少女,尤其是当她眯眼的那一刻,不由令他怦然心动,感到有几分燥热。 “你叫什么名字?” “若兰。”小姑娘倒不扭捏,扭脸问道:“你呢?” 少女一身淡雅荷衣,将一张粉嫩小脸衬托得愈发可爱,透过轻柔纱衣,依稀可见凝脂般的肌肤,遥遥视之,真如空谷幽兰一般。 “黄豆子。”少年轻声道。 “咯咯……”若兰扑哧一下就笑出声来,竟然捂着肚子,笑得直不起腰了。 黄豆子被她突然笑得有些莫名其妙,不过他的性子极好,却也不恼,过了半晌,等她笑够了,这才好奇问她。 “我的名字,真有那么好笑么?” 若兰也很坦诚,认真点头,“恩,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叫这名的,这不是庄稼的名字么,你家里是种地的?” “恩。”黄豆子解释道:“这有什么好稀奇的,在我老家那边,什么南瓜啦、豌豆啦、猫狗牛马什么的,各种稀奇古怪的名字多了去了,听得多了,便也习以为常,不觉有多好笑,那年我出生的时候正好是秋天,就叫了这个名。” “哦!原来是这样,你的老家在哪,离这远吗?” 黄豆子悠悠抬头,把目光投向了远方,沉默半晌,这才缓缓道。 “恩,挺远的。” …… 洛都城里好像处处都充满着紧张的气氛,墨北风知道,诸方势力都在紧锣密鼓地布局。 而身处其中的墨北风好像浑然不觉,不在客栈里与众人谋划,而是一大清早就独自一人扛着鱼竿,头戴一顶斗笠,提着竹编的鱼篓出了北城,悠哉游哉地来到了洛水边,坐到岸边的一块岩石上,垂钓于洛水。 洛水不像其他那些大河大江那般波澜壮阔,却因“河图洛书”而名扬天下。 相传在七千多年前的远古伏羲时,有一匹神奇的龙马背负着一张神秘地图,出现于孟水的水面上,被世人视为祥瑞,后世称之为“河图”,而到了大禹治水时,又有一头神龟背负着另一张神秘图案浮出洛水,再次献瑞,后世称之为“洛书”。 伏羲看河图有感而做八卦,看天地做历法,看蛛网教民结绳捕鱼,结绳记事。 相传伏羲之女洛滨,因渡洛水淹死,成为洛水里的水神。 据说洛神不但有绝世的姿容,而且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云髻峨峨,皓齿内鲜,引得后世无数文人骚客为她沉迷,为她辗转反侧,夜不能寐,更是写下无数的诗词歌赋,以此来追思佳人。当然,墨北风来这里垂钓,并不是期望与她有一场美丽的邂逅,而是来此静心。 前几日他为太子献策,不单是为了帮他谋得皇位,更是为了墨门的长远。 如今洛都表面上看上去显得风平浪静,波澜不惊,其实暗地里早已风起云涌,不单单是太子高元师这边在紧锣密鼓地布置、谋划,二皇子高赢那边也在四处结缘,期待在与高元师的皇位争夺中,能够争取到更多的筹码,拔得头筹。 亲兄弟又如何,在皇位权利面前,狗屁不是,下起手来更是毫不留情。 另外,据这几日墨门的墨探汇总的消息来看,以白衣宰相李石增为首的权贵们,也在与各方密谈,正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他们这些浸淫官场几十年的老狐狸们深知,自己一旦错误判断了形势,站错了山头,轻者丢官削爵,重者甚至可能会性命难保,几代人打下的家业就会打了水漂,事关生死利害,使得他们不敢不慎重。 前几日,他让祖须陀安排人,把自己的爹娘等人送到墨谷,只有免除了自己的后顾之忧,他才能放开手脚,进行一场豪天大赌。 为了此事的万无一失,他又让祖须陀把各地的任侠调来洛都,以备不时之需,不过,因时间紧迫,各地的任侠又在天各一方,距离便成了最大的掣肘,据祖须陀估计,短时间能到位的任侠大概有百十号人,有些路途实在遥远,一去一来光在路上耽搁的时间,恐怕就得月余,此次谋划事关重大,时不我待,而洛都的形势又随时会发生变动,如此只得作罢。 不择手段非豪杰,不改初衷真英雄。 墨北风静坐在岸边礁石上,手握一根青竹钓竿,长线随波而动。 他用手揉了揉脸,看向了水面,偶然间一瞥,忽然发现离他五十丈远的一棵大柳树下,有一位长须老翁也在那里垂钓,他穿了一身家常的棉布黑衣,算得上简朴素洁,看上去显得极其寻常,不过,墨北风却从中嗅到了一丝并不寻常的味道,就在那个老翁身后不远处,停着一辆双辕马车,马车上坐着一位青衫老者,头戴一顶苇叶斗笠,双手怀抱着一根赶马车的长鞭,似乎在昏昏欲睡。 普通的百姓谁家有马,能有辆牛车就不错了,更何况是双马呢。 墨北风可不会真的以为,他们只是寻常的钓叟与马夫,有些人专门喜欢扮猪吃虎。 不过,他也没有轻举妄动,很多时候,一动不如一静,不管那人是什么身份,是何居心,只要不来惹自己,他懒得节外生枝,仍是手握青竹钓竿,稳坐钓鱼台。 正在这时,他看见水面上的浮标突然一沉,手腕一抖,钓线拖曳而起,水面泼喇喇传来一阵波动,一尾足有三四斤重的金鲤跃出水面。 一抖一拽一挑,墨北风干脆利落地将那尾金灿灿的金鲤放入鱼篓中。 传说洛神的老公是河伯,是人头鱼身的金鲤精所化,又有人说,金鲤是过江的蛟龙,是东海龙王的龙子龙孙,它们一旦跃上龙门,便可化形为龙,凡人钓不得,一旦钓到,最好赶紧将其放生,否则容易招来杀身大祸,古人常说的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说的便是洛水中的金鲤,但墨北风并不在乎那些有的没的,在他看来,不过是些无稽之谈而已。 他又挂上鱼饵,将钓钩抛入水中,静坐垂钓。 忽然,耳边传来一阵脚步声,墨北风抬头一看,原来正是那位赶车的马夫朝自己走来,他不为所动,仍安心钓鱼。 不多时,那青衫老者来到墨北风身边,淡淡道:“我家老爷想买下小郎君的这尾金鲤放生,不知其价几何?” 墨北风头也不抬,依旧注视着水面。 “不卖。” 那老者估计没料到这少年,竟会如此干脆利落地一口回绝他,沉思片刻,又道:“我家老爷想与小郎君谈谈,不知可否移步一叙?” 墨北风淡淡看了他一眼,生硬道:“我与你家老爷不熟,没必要。” 接连两番被少年拒绝,老者显然有些动气,声音中不禁添了几分寒气。 “小郎君出门在外,我劝你还是和气些好,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那样对谁都不好,你觉得呢?” “哈哈……”墨北风冷笑一声,“和气?卮酒向人时,和气先倾倒,寒与热,总随人。” 老者愣了一下,他没想到这少年竟出口成章,他说的那些自己没太听懂,不过大概意思,他也猜出了七八分,这小子有几分才气,有几分骨气,还有几分傲气,不是个容易受人摆布的主,多少年了,还从来没人敢这么对他说话,不由动了几分真气。 正当他想出手教训这少年时,远处那老翁忽然冲他一摆手,示意让他回去。 老者青衫鼓荡,膨胀如钟,一块磨盘大小的石块深深陷入地里,一双脚印清晰可见,入石三分,老者转身而走。 少年不动声色,临风一声长啸,洛水刹那间风起浪涌。 第六十三章 阴阳槊 墨北风看到,有两只燕子从皇城里飞出,落在岸边的滩涂上啄起了新泥。 不明真相的见他不干正事,居然扛着钓竿来到位于洛都北城河畔的洛水来垂钓,或许嘴上不说什么,不过,心中难免会有所腹诽,其实他的真实用意谁也不知道,这事连祖须陀他们也不清楚,散心不过是个幌子,他今日真正的目的,不过是借着钓鱼的由头,堂而皇之地来此勘察皇城的地形。 要知道,做事不可不缜密,更何况是这等惊天大事呢。 兵书上说,为将者只有能够正确分析判断敌情,充分考察地形的险易,精准计算出进攻道路的远近,这才是高明将领所必须掌握的方法,只有懂得这些道理去指挥作战的,必定能够获得胜利,而不了解这些道理盲目去指挥作战的,则必定会失败。 墨北风默默从怀里掏出一张羊皮纸,那上面绘制着维洛王朝皇城的全貌,这是他让太子殿下亲手画的。 维洛王朝现在的皇城,是在夔朝皇城原有基础上修缮扩建而成的,由三朝五门构成。 洛都城内无比繁华的朱雀大街北端尽头,便是进入皇城的承天门,沿着承天街北行一百五十步左右,便进到了乾元门,迎面一座气势恢宏的巍峨大殿,便是被称为外朝的太极宫,太极宮,立于三十六阶汉白玉石阶之上,每当文武百官上朝时,站在石阶下只能看到翘起的殿宇飞檐,檐首的吉兽狻猊、獬豸,在微曦的天光下显得威风凛凛。 过了太极宫后是阊阖门,阊阖门内便是被称为治朝的未央宫。 再走百余步左右便进入到两仪门,两仪门内便是称为内朝的长乐宫,又称后宫。 皇城北门为神武门。 不过,高衍政一般不在长乐宫下榻,而是在未央宫的西侧建造了一座建章宫,两宮之间仅一墙之隔,当年因为洛都城内的柏梁台被天火焚毁,高衍政便询问钦天监的监正郭巨源,此等天谴该如何应对,郭巨源说可以建造一座大屋来压制,所以才有了后建的建章宫,而且为了体现大屋的威压感,建章宮内的宫中大殿层层叠叠,复廊飞檐错落。 建章宫与未央宫之间建有凌空飞渡的二层阁道,跨越围墙,故又称飞阁。 太和帝又听从郭巨源的风水之说,在建章宫的北部建立了一所独立的皇家园林,引水入园为池,名曰太液池,水流曲折,水域宽广,山水相依,又效仿秦始皇的兰池宫,刻石为鲸,石鲸长三丈,并在太液池中花以万金堆筑出三岛,象征方丈、蓬莱、瀛洲三座海外仙岛,形成了一个完整一池三山的人间仙境。 百姓踏青去郊外,而帝王在自家后花园便可游天下。 高衍政经常会拉着他宠爱的妃嫔和宫女们在太液池中戏水游乐,一帮莺莺燕燕沐浴过后,池水便被胭脂香粉浸染,使得清水泛红变香,这池香汤又会沿着水渠流入洛水,有百姓从此经过时,围墙里飘来甜腻的脂粉香气,惹人无限遐思,那条沟渠又被称作流香渠。 明星荧荧,开妆镜也,绿云扰扰,梳晓鬟也,渭流涨腻,弃脂水也…… 取天下,奉一人,何其奢靡! …… 墨北风转头看向那棵大柳树,发现不知何时,钓叟与那马车不知何时,都已不见了。 对于那个装模作样的钓叟,他又怎么会不认识呢,不要说作为朝中炙手可热的白衣宰相,在祖须陀给他的那部《洛都官子录》中,京城六品以上大小三百余位官员的画像、履历以及介绍,他无不烂熟于心,他之所以不想与他瓜葛,一是因为现在是非常时期,万事不可不谨慎,古人不是有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的教诲嘛。 再者,李石增作为宦海浮沉三十余载的老油子,主动来与一个籍籍无名的晚辈套近乎,事出反常必有妖。 第三点,也是尤为重要的一点,墨北风现在摸不准他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若说花俩小钱来试探一下深浅,只能说他太妄自尊大了,或许他当官当久了,出则舆马,入则高堂,堂上一呼,阶下百诺,除了皇帝,他向来都是一言九鼎,向来威风惯了,可墨北风既不是他的下属,更不是有求于他,其实,墨北风说给马夫的那句,卮酒向人时,和气先倾倒,寒与热,总随人,是让那马夫捎给他听的,或许,李石增在听到马夫的话后,会砸吧出一些不一样的滋味来吧,然后就自行离开了。 只能说,李石增这老狐狸不愧是混迹官场的老油子,聪明人一点就透。 正如墨北风猜测的那样,李石增的离去与他对那马夫说的那句话有关,老话说的好,说话听声,锣鼓听音,山野老农都明白的道理,他堂堂当朝一品又何尝不明白呢,只是这让他有些郁闷,没想到老夫纵横朝堂数十载,竟会在一个小孩子手里翻了船,这话说出去都磕碜,让他那张老脸往哪搁? 不过,他毕竟是做宰相的,如果连这点肚量都没有的话,他也到不了今天。 李石增没有回府,而是让赶马车的老鲁将马车赶到皇城的政事堂,老鲁姓鲁名伯纪,生于南陈国士族之家,不过,他却好动不好静,自幼不好读书,独爱习武,十三岁那年离家,拜入梵净山一癫禅师门下剃度出家,习武十年后又还俗,一人闯荡江湖。 后来到了洛都,因义愤一时失手杀了一名地痞,惹上了人命官司,被羁押收监。 那地痞在洛都街头横行霸道多年,城中百姓因他生冷不忌属滚刀肉的,便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如今见有人为大家除恶,自然群情雀跃,于是,众人在一位德高望重老夫子的带领下,大家联名上书请愿,后来当街拦住了时任刑部侍郎李石增的马车,那时他风头正劲,也是一副敢作敢为的做派,于是便接下了百姓们的请愿书。 经过一番核实,证实鲁伯纪确实是为民除害,就只罚了他一百两银子抚恤家属,从轻发落了事。 鲁伯纪也是位重情重义,知恩图报的性情中人,于是卖身为奴,甘愿给李石增当马夫,又因他一身不俗的功夫,于是渐渐被李石增视为亲信,成为他的心腹,有些机密事也让他去做,阖府上下都知道他与宰相相处二十余年,相交非浅,便对他都很恭敬,名为马夫,其实待遇与管家不相上下。 朱雀大街尽头,正是皇城的承天门。 这里是维洛皇城第一门,三阙,巨檐重脊,镇抚司的侍卫持长戟而立,威风凛凛,左右各有白玉石狮子、下马碑一对,所有上朝入宫的大小官员皆需在此下车马、轿子,步行而入,门内有左右廊房九十九间,号称千步廊,连檐通脊,拱卫外朝的太极宫,也就是百姓们嘴里常说的金銮宝殿。 李石增也不例外,在马车里换上那身仙鹤补子的紫袍朝服,腰间悬赐紫金鱼袋,负手缓缓步入宫门。 守卫在门口的镇抚司侍卫见是当朝的一品大员,忙垂首行礼,门内是一片开阔广场,立着一排兽面铜环,气势非凡的门海,里面盛满清水,沿着南海巷东行,转而步入东篱巷,北廊下便是政事堂,政事堂设在皇宫大内,在天禄阁的旁边,三省六部的官员都在这里办公,不过,自过年后,太和帝因病不能临朝,政事堂内没有几个人,只有几个当值的坐在那里说些勾栏青楼的花边趣事,议论谁家姑娘箫吹得好,哪位小娘子会何种闺房绝技,大家又一起约了场子,只待散班后,大家一道去红袖招喝花酒。 屋子里闹哄哄的,李石增不由蹙眉,迟疑了一下,终究还是推门而入。 原本聊得热火朝天的同僚见宰相突然进来,不觉有些意外,稍一迟疑,很快又面色如常,纷纷向他行礼问安,李石增微微颔首,走到一位身穿孔雀补子紫袍官员的身边,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头,对他道。 “文房,跟我来一趟,有些话想与你聊聊。” 吏部侍郎刘文房正在看桌上的一些奏折,没注意李石增的突然造访,见是宰相垂询,慌忙起身施礼。 “刘文房见过中堂大人。” 夔朝时,宰相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而到了维洛王朝时,又将政事堂的政务归为门下省管辖,于是,政事堂就搬到了中书省门下,李石增所在的政事堂位居六部中央,故而又被手下的官僚尊称为中堂。 二人到了中堂坐下,沉默片晌,李石增以指叩桌,随意道。 “这日子一晃就过去了,真是不禁混呐,不知刘侍郎来洛都几年了?” 刘文房微微怔了一下,他没想到这位素来不苟言笑的宰相,今日竟会和颜悦色的与自己拉起了家常,多少有些出乎意料,不过,一时又猜不透他是何用意,便如实应答。 “下官自科举得中后,便被户部任为度支主事,至今已有十来年了吧。” 李石增笑道:“刘侍郎十年间便连升三级,如今又年轻有为,真是可喜可贺啊!” 刘文房忙拱手道:“还不是全仰仗中堂您对下官的栽培提携之恩嘛,还在读书时,家里老太爷就时常教诲在下,为社稷秉君子之器,在朝为官这么些年来,下官也是时时铭记在心,处处循规蹈矩,不敢忘了祖训呐。” 李石增笑了笑,摆手道。 “刘侍郎不要局促,你我二人今日就是闲谈,如此说来,刘侍郎家学渊源,不知你老家是哪里的?” “下官祖籍是汉阳府兴安镇,山乡僻野的小地方,不值一提。”刘文房谦虚道。 “非也。”李石增摇了摇头,笑眯眯道:“据我所知,你们那儿可是个人杰地灵的风水宝地,不但出了你这位国之栋梁的才俊砥柱,前些日子与他们闲谈,说有个小和尚被太子殿下请到府里去了,听说就是刘侍郎老家那里的,不知你可知那小和尚是什么来历?” 刘文房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老狐狸是别有深意啊。 略一沉吟,刘文房笑了笑,拱手道:“请中堂恕罪,下官自入仕以来,便久居洛都,除了与家中报平安的书信往来外,其他事情就孤陋寡闻了,实在是惭愧。” 李石增站起身来,拍了拍刘文房的肩头,意味深长道。 “文房啊,说起来你也为官十余年了,耀祖荣身荫子孙的好处,就不用我不多说什么了,但这天下那么多的读书人,又有几人能真正明白为官之道呢?老夫如今老了,终究要有告老还乡的那一日,可你还年轻呐,一定要好自为之。” …… 洛水蜿蜒如龙,平缓流淌,墨北风手持一钓竿,平静坐在石上,看似在悠然看风景,其实早已神游千万里,他忽然想起鬼谷先生曾经讲过的一段秘闻,据说当年秦王听了一名方士的建议,为了增加秦国的国运,曾经在洛水河底修建了一座巨大祭坛,在里面埋藏了许多的金银宝物,不过,时逾千年,至今仍是一个谜团。 当时只是作为一个故事来听,不知是真是假。 墨北风轻轻吐出一口浊气,纳入清新怡人的江风,默念《无极内经》的口诀,体内真炁一遍又一遍地涤荡周身经脉、穴窍、六藏,气机如潮,越叠越高,衣衫无风而动,猎猎有声。 胸中一股真意荡出,森然如剑。 剑气开始时,如游丝细缕,连绵不绝,足足过了一个时辰后,剑气越来越充沛,宛如实质一般,恰在此时,一直安稳蜗居在明堂穴窍的两条阴阳古龙突然被惊醒,在墨北风的体内游来游去,嗖的一声,跃然而出,在他身后发出一层淡淡银光,银光渐渐汇聚成一道流光溢彩的光轮。 他额前正中浮现出一轮淡淡图案,一半深一半浅,显得有几分邪魅,又有几分诡异。 身后光轮忽然幻灭,一黑一白两条小龙骤然出现,祂们盘旋在墨北风的左右,一声清越的龙吟昂然响起,原本平静无波的洛水顿时无风起浪,水面上掀起了滔滔怒涛,怒涛如小山,层层叠叠涌起,起伏跌宕,随着水势的持续攀升,黑白两条小龙的气势也越发高涨,从祂们身上散发出点点淡淡金芒,映的墨北风如一尊金佛一般,熠熠生辉。 墨北风双目微阖,显得无比神圣庄严。 …… 不知过了多久,少年缓缓睁开双目。 经过两条祖龙的此番锤炼,墨北风有了脱胎换骨般的蜕变,气质内敛沉华了许多,眉宇间现出一股英气,变得愈发俊逸出尘。 此时,江面风平浪静,横陈如白练。 环顾左右,墨北风忽然发现在自己身边立着一根乌金大槊,槊锋三尺,槊杆长七尺,上面盘旋着两条泾渭分明的神龙,一黑一银,昂然翘起龙首,亮出森森利齿,张嘴欲噬,两条龙尾交叉缠绕在一起,形成槊尾,足有二尺。 整杆大槊长丈二,通体泛出淡淡金光。 槊杆上有三个錾金蝌蚪金文——阴阳槊,墨北风伸手握槊,足有九九八十一斤,信手挥出,竟隐隐发出一声令人胆寒的龙吟声。 月为阴,日为阳, 横亘在日月之间的, 是时光。 死为阴,生为阳, 纠缠在生死之间的, 是情伤。 第六十四章 白虎戏朝 皇城,建章宮。 在高达百丈的神明台上,又铸有一尊高达八十余丈的青铜仙人像,仙人伸出一手,斜指苍穹,仙人的手掌七围有余,掌上托着一个径长二十七丈的大铜盘,盘中央有一巨型玉制羽觞,两侧各置一弧形玉耳,双耳状如新月,器身光素,杯身横向分若干层,每层饰以弦纹、云纹、谷纹、如意纹等不同纹饰,雕琢细致精美,此羽觞用以承接天上的甘露,故名承露盘。 铜盘上站着一位鸡皮鹤发,一袭青色道袍的老者,皓首银须,衣袂飘摇,颇有几分世外高人飘逸出尘的风姿。 老人脚下坐着一个七八岁的白衣童子,赤着一双粉嫩小脚,耷拉在铜盘的外边,看一眼下方宛如铜镜的太液池,此时在童子眼中,趴在池边的巨型石龟,只有拇指般大小,又抬头看了一眼星斗满天的夜空,星河中突然划过一道流光,一闪而逝,不由有些愁眉苦脸。 “师父,皇帝为了成仙,天天喝这甘露,他为什么这么想成仙呢?” 一副仙风道骨模样的老者,正是钦天监的监正郭巨源,他俯身摸了下童子的头,轻叹一声,淡淡道。 “巫鹊啊,你本性朴拙通灵,尤能窥得天机,为师的衣钵早晚要交给你传承,不过,红尘里的好多事你却不知,说起来这也怨不得你,世人都说这天上好,可皇帝想成仙,却不是真的为了成仙上天,这天上有太多太多的老神仙,大神仙,小神仙,你以为天上的日子好过呐,狗屁!天上也和这人间一样,一个个斗得跟乌眼公鸡似的,哪有在人间当帝王来得舒服自在,坐在那座龙椅上,普天下唯我独尊,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多威风呐,可是,自三皇五帝飞升之后,又出了那么多位帝王,你数数,他们哪一个不是心心念念的想成仙,可又有哪一个真的如愿成仙了?” 巫鹊眨动乌黑的眼睛,嘴里念念有词,手指不住掐算,片晌过后,一脸失望摇头。 “没有。” 郭巨源微微颔首,笑了笑,“真正的神仙是什么?” 巫鹊先是一愣,然后狡黠一笑,露出一口小白牙,“愿听师父教诲。” 郭巨源盘膝而坐,“神仙也分很多不同的境界,境界的参差不齐,对于神仙的领悟也不一样,为师这么多年来修真悟道,我以为的仙人而言,应参悟大道,役身于无形,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世人若真正能做到无己,无功与无名,方成逍遥之神仙。” 巫鹊听后,感觉似懂非懂,喃喃道:“做个神仙,真的……好难吖!” 巫鹊一时半会想不通这么多玄而又玄的道理,索性偷懒不再想了,翻身仰躺在承露盘上,静静地望向夜空,忽然,西北天边吹过一阵冷风,把天上的一片云彩吹跑了,夜空中竟然有白虎星若隐若现,作为亦正亦邪的白虎星,在天象中并不多见,《符瑞志》云,王者不暴虐,则白虎见而不害。《感精符》云,国之将兴,白虎戏朝。 巫鹊观星看到这一罕见天象,一时分辨不清到底是吉是凶,不由在心里暗自嘀咕。 然而,下一刻他看到的天象,吓得他差点跳了起来,夜空中竟然出现了几百年难遇大凶的“荧惑守心”,在前人编撰的《乙巳占》一书中记载,荧惑犯心,一曰主亡。火犯心,天子王者绝嗣。火舍心,大人振旅,天下兵。若色不明,有丧。火守心,大人易政,主去其宫。 …… 建章宮内楼台亭阁无数,可谓千门万户。 太和帝高衍政此刻正斜倚在双凤阙的香榻上,喝下一口西域进贡的葡萄酒,欣赏着三个极具异域风情的菩萨蛮在跳一支转蓬舞,大将军韩牧怕他这些日子无事可做,深藏在宫中烦闷,于是,从西域花重金买来三位绝色的菩萨蛮送给他。 他俩相交多年,知根知底,情深义重。 三位菩萨蛮在琵琶、凤尾箜篌、羯鼓、铜钹等乐器,那时而舒缓如小桥流水,时而急促如雨打芭蕉的弦鼓伴奏下,当中一位菩萨蛮身穿粉红色宽袖上衣,轻纱长裙,红皮靴,披纱巾,细软腰肢间束珠玉锦带,还有几只银铃舞动时叮当作响,身子旋转时衣裙、纱巾、佩带飘然旋转,令观者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另外两名菩萨蛮披着发辫,赤足着毯,深目高鼻,翘臀细腰,相对而舞,二人身上皆有帛带环绕飘扬,画面动感激扬。 高衍政虽已年过七旬,鬓发苍苍,然而,却是宝刀未老,依旧看得如痴如醉,浑然忘我,这时,一只纤纤玉手递来一粒剥好的葡萄,纳入他的口中,他大手顺势一拉,将一个柔若无骨的柔媚女子一把搂到怀里,那女子嘤咛一声,如嗔似怨的妙目看了他一眼,无限风情顿时荡漾在脸上,这一下,惹得高衍政再也把持不住了,一只毛茸茸的大手钻到她的胸前,揉捏按拨诸多手法层出不穷,无比娴熟,其精湛的技艺丝毫不亚于三位菩萨蛮跳的转蓬舞。 胡旋女,胡旋女。 心应弦,手应鼓。 弦鼓一声双袖举,回雪飘飖转蓬舞。 左旋右转不知疲,千匝万周无已时。 原来,太和帝高衍政根本没病,他之所以对外放出风,说自己突发恶疾,卧床不起的消息,纯粹是放的一颗烟幕弹,其目的是想让东宫太子高元师急躁,生出谋权篡位之心,进而发动宮变,如果高元师真的像他们所设想的那样,则恰好落入圈套之中。 其实,高元师这些年的一举一动,皆在高衍政的掌握之中。 年前,高元师约司马年到琅王府夜谈,第二日,司马年就将事情和盘托出,经过他们的一番密谋,这才有了除夕夜的突然发病,以及过完年后,将近两个月的没有上朝理政,此时,皇城内宫中,早已暗中埋伏下了只听高衍政调遣的三千虎贲精锐,皇城外朝中的两千五百名镇抚司铁骑也早已枕戈待旦,只等高元师按捺不住,落入虎口。 高赢比他那个同父异母的哥哥整整小了一轮,如今才刚过而立之年。 别看他平日里温润儒雅,一身公子王孙的贵气,为了虎口夺食,争得太子之位,他与自己的母亲韩麦子,舅舅韩牧也是费尽了心机,而他最大的胜算,便是高衍政也想传位给他,于是,他们将计就计,暗中布置好了这一切,只等高元师咬钩吞饵,到那时,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废掉他,另立储君,那时自己则可以借机上位,君临天下。 不过,他们千算万算,却漏算了一步棋——墨北风,他今晚要一人入宫。 二更时分,他悄然出了乘风客栈,独自一人来到北城的洛水边,潜身入水。 如今,他的无极内功已达到了第五境——御风不坠,然而,终究还不是太纯熟,同时,也为了做到万无一失,避免不必要的节外生枝,他决定从洛水沿着流香渠,进到太液池,潜入高衍政下榻的建章宮,无奈,建章宮实在是太大了,为了不打草惊蛇,他只得摄身潜行,一处处寻找高衍政栖身的所在,忽然,他耳根一动,听到一曲异域的乐声。 将近夜半时分,谁敢在宫中纵乐狂歌,傻子都知道,除了皇帝,谁还有那么大的胆子。 潜伏在宫中守卫两月有余的虎贲军与镇抚司铁骑,天天晚上睡觉都得睁着半拉眼睛,如今早已累得人困马乏,疲惫不堪了,这也是兵法中的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道理。 三千虎贲军听着不少,可无奈皇城太大了。 未央宫、建章宫和长乐宫这三大宫殿,每一处宮殿都是千门万户,说起来长乐宫比建章宮还要大三倍,如此一来,三千虎贲军撒下去,便如蜻蜓点水一般,瞬间就不见了,每个宮内除了两队四处巡逻的守卫外,再就是在各处重要的位置布点,一个点有十人,分两班,轮流站岗执勤。 墨北风潜身在花丛中,看着夜色里的虎贲军,不由暗自摇头。 如此布置,看起来无比严密,实际上却是漏洞百出,尤为兵家之大忌,高明的行军布阵,应当虚实结合,有疏有密,甚至在必要的时候,要故意漏出破绽来,引诱敌人上钩,一旦有人落入口袋,则伏兵四起,一招毙敌。 墨北风看见在双凤阙的四周,布有重兵防守,粗略数了一下,将近有百人之数。 他眉头一皱,屈指弹出一颗石子,打在与双凤阙相邻的鸣鸾殿檐下挂着的风铃上,叮铃,一声清脆而悠长的铜铃无端响起,立刻引起负责在此值守的虎贲校尉赵休祎的警惕,他对站在身旁的执戟长傅籍道。 “你带一队人前去查看,若有任何异动,立即鸣镝示警,我会马上派人前往支援。” 墨北风看见一支十人小队举着火把朝鸣鸾殿这边走来,掏出一把造父亲手打造的墨机弩,这是经过造父亲手改进的墨家一字弩,比原来攻城所用巨大的十字弩缩小了三倍的体积,缩短了原先的射击距离与数量,一次可连射三支弩箭,可射百步,非常适合个人近距离射杀对手。 嗖、嗖、嗖,三支弩箭几乎瞬间射出,射杀三人。 黑灯瞎火的,不知从何处突然射来三枝冷箭,三个顶盔掼甲的虎贲军登时殒命,打着火把一照,与他们同行的其他人不禁吓得魂飞魄散,三箭皆是正中三人咽喉,以此来看,对方堪称是百步穿杨的神射手,执戟长傅籍不知对方有多少人,忙低声喝道。 “伏。” 其他人一听,忙伏下身子,将盾牌挡在身前,他们一个个战战兢兢,吓得不知所措,执戟长傅籍摘下背上的长弓,一支镝箭带着凌厉的啸鸣声射向夜空,鸣镝声在这静谥的夜晚显得无比响亮,一瞬间,守卫在附近的虎贲军风声鹤唳,一个个瞪大了双眼,在各自设防的区域异常警惕了起来。 虎贲校尉赵休祎听到鸣镝声,立刻紧张了起来,但他并没有慌乱,守护安危固然重要,但此刻屋内正鼓乐齐鸣,其乐融融,万一惊扰了圣驾,更是杀头的罪过。 他让传令卫下达命令,又派出了三队虎贲军前往支援,他们手持盾牌长戟,缓步而行。 墨北风见状,眼底现出一抹杀意,心随意动,一股磅礴气机宛如长川大河,浩荡而至,昂地一声龙吟,阴阳槊跃然而出,长槊在手,杀气凛冽,令人心底生寒。 天上无明月,只有繁星点点,晦暗天光显得无比惨淡。 墨北风收起一字弩,他不退反进,脚尖一点,手持阴阳槊,御风而行,阴阳槊一挥,左右两条神龙飞舞翻腾,一道杀机瞬间笼罩住了三十余人的虎贲军,两军对垒,没什么好藏着掖着的,墨北风一声清啸,使出无胜破中的第三招,开山式,气机浩瀚如天河决堤,额前阴阳鱼图案闪出淡淡金光,一槊落,大山破,墨北风持槊当头就是一刺,噗的一声,穿破盾牌,阴阳槊灌顶而入,那人身陷地下三尺。 一轮气机砰然荡出,附近其他人皆如断线的风筝般,瞬间跌出,一个个瘫软在地,成了一滩烂泥,他们无比惊恐地看着墨北风御风而行。 这还是人吗?简直是天神下凡。 虎贲校尉赵休祎守护在双凤阙门口,正在紧张地四下张望,揉了一下眼睛,只见夜色中出现一片异彩,一人手持一槊如箭矢般疾驰而至,没等他持戟抵挡,早已被一槊刺穿,大槊轻轻一抖,一具尸体划出一道大弧,落入太液池中。 此刻,双凤阙内春光旖旎,屋外则鲜血淋漓。 墨北风提着丈二大槊,听着西域鼓乐歌舞,信步走入暖阁中,张目一望,看到当中软榻上躺着一男一女,一女子衣带半解,云鬓蓬松,一脸的潮红,正在跳舞的三名菩萨蛮看到一位蒙面黑衣少年,手持着一柄一黑一白两条神龙盘旋的大槊大步走来,一身的杀气,不由吓得一阵娇呼,躲到一旁瑟瑟发抖,两旁的鼓弦声也戛然而止。 没等榻上两人反应过来,墨北风早已持槊而至。 “什么人,好大的胆子,竟敢夜闯禁宮,你不怕死吗?” 高衍政沾了几分酒气,刚才正在兴头上,突然被人打断,这令他大发雷霆,一股睥睨天下的帝王威严荡然而出,大声呵斥道。 “要你命的人,我且问你,你不怕死吗?”墨北风冷冷道。 高衍政这才看清那杆沾满鲜血的大槊,生平第一次看到两条面目狰狞的神龙,一肚子的酒气瞬间化为冷汗,顿时面如金纸,身如筛糠,嘴唇止不住地颤抖。 不怕死? 若问这全天下最怕死的,恐怕非榻上这位平日高高在上,一脸神圣庄严的皇帝莫属了,这万里江山,万千的子民,无数的妃嫔美人,满仓库的金银珠宝…… 全天下的百姓死活与他何干,他只在乎自己,是否能长生久视,他要成仙,他要万古长存,永垂不朽。 扑通,高衍政跪倒在地。 “你是天上的神仙吧,千万别杀朕,无论你要什么,朕都答应你。” 第六十五章 三宗大罪与罪己诏 墨北风看了一眼,跪在地上吃得脑满肠肥,苍苍老矣的太和帝,他则大马金刀地一屁股坐在软榻上。 “高衍政,记得恩师在与我坐而论道,捭阖当今天下大势的时候曾提及到你,说你还算得上是个励精图治,选贤任能的有道明君,不过,依我看来,师父他老人家终究还是太抬举你了,不说别的,就你的所作所为而言,你大罪有三,我知道你不服,不急,待我一宗一宗说给你听,其一,维洛王朝的各级官府,层层盘剥,横征暴敛,其手段更是无所不用其极,任用贪官墨吏,鱼肉百姓,致使百姓们流离失所,不得已鬻儿卖女,举国上下民不聊生,而你却在这里歌舞升平,纸醉金迷,有你这样昏聩的皇帝,维洛王朝如何会不亡?” “其二,维洛王朝的朝堂上暗无天日,权臣一手遮天,百官结党营私,所谓的科举与举贤不过掩人耳目的幌子罢了,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没权没钱没门路,穷苦百姓们想出人头地,呸!无异于痴人说梦罢了。” “再来说说你选上来的这帮子所谓英才,这维洛王朝大大小小的官吏,有一个算一个,打着为国为民的幌子,干的却是损公肥私的勾当,哪一个不是把百姓当做牛马,想着法的榨干他们最后一滴血汗,哪一个不是把升官发财为己任,从上到下,大家都三缄其口,敢怒不敢言,不过是彼此心照不宣罢了,这就是你的励精图治,选贤任能?” “其三,与东胡国山海关一役中,教导太子读书的司马年,由中书舍人的一介文官被你授予定远将军之职,统御二十万大军据天险,御敌八万东胡铁浮屠,居然被人家打得溃不成军,二十万大军退守至幽春城时,只剩下不足三万人马,后来不得已与东胡国缔结城下之盟,不但割让了幽云十六州,还纳贡称臣,每年给东胡国岁币白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如此丧权辱国的行径,丢尽了中原百姓的颜面,你还好意思被人称之为有道明君?” 高衍政的脸色青一阵,红一阵,感到火辣辣的疼。 墨北风徐徐吐出一口浊气,继续道:“我不知道你与司马年之间到底有何猫腻,说起来无非是君王的御下之术罢了,他不但不被问责,反而不降反升,事后又将沦陷幽云十六州的黑锅,甩给监察御史哲思远来背,你二十万大军都守不住的罪责只字不提,居然颠倒黑白,说他通敌叛国,将哲家百十口人满门抄斩,你就不怕遭报应吗?” 这句话一说出,高衍政顿时吓得咕咚坐在地上,一脸的惊恐。 “你……你是哲家的余孽?不……你是哲思远的儿子?找朕报仇来了?不要杀朕,哎……说起来那都是些陈年往事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朕当年在那件事上,确实也是一时糊涂,愧对你们哲家了,只要你能既往不咎,无论你提什么条件,朕都答应你,若是还不相信,朕可以立字为证。” 墨北风冷冷一笑,不置可否。 过了半晌,墨北风才缓缓道:“想活命可以,不过你得答应我三条,一,亲手写罪己诏,二,退位禅让给琅王,三,为哲家洗雪陈冤,并且以上三条均需昭告天下,假如这三条你都能做到的话,我可以给你留些体面,保全你的性命。” …… 听到这里,高衍政算是彻底听明白了,原来自己与那么多人谋划了那么久的策略,今日竟都付诸东流了,心中不禁悲喜交加,虽说自己败了,但说到底是败在自己儿子手中,看来儿子的手腕竟是丝毫不逊于自己,甚至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不但没落入早已布好的口袋,反而出其不意,杀了自己一个措手不及,居然还把那么多人全算计进去了,只是他这是到哪去请得高人,竟敢一人独闯宫门,真乃神人也! 看来这一切都是天意,注定逃不离。 要他放弃坐了四十来年的皇位,还不如杀了他呢,可是,话又说回来了,自己真要是死了,那可真就两手空空,啥都没有啦,哎……老话不是常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嘛。 思前想后,高衍政终于低头,“好,朕答应你。” 他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坐到桌子旁,执在手中的那枝笔似有千钧重,他呆坐了半晌,迟迟不能落笔,回头看了一眼手持阴阳槊,宛如一尊杀神的墨北风,心头猛然一颤,这才执笔缓缓而书。 朕以凉德,奉承洪业,不期倚任非人,致令国土沦丧,苛政日甚,将士枉死,民不聊生,哲门忠烈,无端遭小人构陷,蒙不白之冤,今日为之昭雪,误我事小,误国事大,止宗社之横流,反生民之涂炭。坦至心于万物,被大道于八方。朕虽庸貌,敢忘列代之遗典,人祇之至愿乎。今便逊位别宫,敬禅于琅王。 兹下罪己之文,用示臣民之众。 高衍政写罢掷笔,一时百感交集,不禁涕泪横流,墨北风看过之后,微微颔首。 “把这份罪己诏盖上御玺,我带走,我等你的消息,该说的话,我前面都已说过了,我相信你会想通的,不过,你要是还想不通,也无所谓,我既然能来一次,就能来第二次,不妨实话跟你说,你这皇城里的虎贲军、镇抚司铁骑,或许能挡住别人,却挡不住我,我要杀你如探囊取物。” 高衍政看到阴阳槊上那两条择人欲噬的阴阳古龙,不由一阵胆寒,别的或许是假的,但这玩意却是真的不能再真了,活腻歪了,拿自己的脑袋开玩笑? “上仙请放心,朕虽说薄才寡德,忝为人君,却也是一心向道之人,定然不会食言。” …… 寒食,洛都。 谁也没想到,重病两个多月的太和帝高衍政,竟然会选在这一日临朝,而且居然在朝堂上,让黄门宣读下达了堪称石破天惊的《罪己诏》,此事一经宣布,站立在朝堂上的文武百官顿时表情各异,尤其是位列前排的那几位朝堂重臣。 过了一会,太师司马年上前劝谏道。 “陛下,微臣冒死进谏,想我维洛王朝亿兆子民在您的庇佑下,这些年来一直是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天下的百姓们更是安居乐业,到处都在颂扬您的千秋功德呐,您怎能一时不辨真伪,受奸佞小人的巧言蛊惑,而自废文治武功呢,还望陛下收回成命,我维洛王朝的亿兆子民离不开您呐!” 高衍政这几日突然苍老了许多,也憔悴了许多,他摆了下手,沉声道。 “朕自亲政,四十余年间,自以为每日也是殚精竭虑,勤政爱民,可是,很多事情朕分身乏术,不得不让你们为朕分忧,你们不都是读圣贤书的嘛,不是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嘛,可你们私下里都是怎么做的,又做的什么,朕有罪,难道你们一个个就真的那么干净,没有罪,没有一丝愧疚吗?” 呼啦,朝堂上跪倒了一大片,满堂的文武皆垂首敛气。 “你们为了养活妻妾子孙,贪点拿点,修缮祠堂,造个大屋,我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官要真当成了清水衙门,那谁还会安心为我维洛王朝做事呢,我能理解诸位的苦衷,可千不该,万不该,你们不该为了一己私欲,就去贪赃枉法,草菅人命,视亿兆百姓如蝼蚁,你们无法无天,肆意妄为,迟早是会遭报应的,不为你们自己,可总得为后世子孙积点阴德吧,看看你们干的那点儿事吧,排除异己,结党营私,互相倾轧,甚至不惜颠倒黑白,蒙蔽圣听,真的就以为我是个聋子、瞎子、傻子,一点儿都不知道吗,记住喽,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事到如今,我也累了,不想再继续说什么了,有些话还是等新君上位,听他的吧。” 说罢,起身走了,只留下朝堂上黑压压一屋子的人头。 …… 散朝后,大将军韩牧,宰相李石增与太师司马年非常罕见地走在了一起。 都说一朝天子一朝臣,如今太和帝已下达了《罪己诏》,并且在诏书里明确提及让东宫太子继位,对他们三位而言,都颇感有些意外,虽然高元师的太子之位已经坐了四十来年了,但大家都心知肚明,其实太和帝并不看好他,总想着抓个把柄,把他给废了,让高赢上位,谁知,今日在朝廷上竟然发生了这么多意外,不由让他们有些措手不及。 尤其是司马年,心里更是忐忑不安。 “李相,咱们同朝为官这么些年,虽说平日里有些个事上,咱老哥俩有些意见不一,可如今马上就要易新主了,咱们不能还是跟以往那样叫着劲吧,总得想个万全之策,一起来应对才是。” 说着,轻轻拽了韩牧的衣袖一下,让他帮着说两句。 韩牧其实有些看不上这个所谓的白衣宰相,总觉得这家伙城府太深,再者自己平日里一般不与他们那帮子文官打交道,更多时间是到北境那边去巡视防务,可自己毕竟是二皇子秦王的亲舅舅,如今眼瞅着这太子继位在即,难免会对自己有所成见,即便前些日子主动示好,送给高元师一匹千里良驹,可再怎么说,总觉得心里不踏实不是。 踌躇再三,韩牧终于道:“我就是一大老粗,只会领兵打仗,朝堂上玩心眼子那套,你俩可都是炉火纯青,俺老韩还得多听听你们的高见。” 韩牧的一席话,说得两人直翻白眼,一时竟无言以对。 过了半晌,李石增才长叹一声,“大将军,你跟随陛下的时间最早,对他的秉性也最了解,何曾见他发过这么大的火?” 韩牧停住了脚步,低头想了半天,轻轻摇头。 “还真是,私下里或许会发火,不过,那时他还未继位,曾对医治我伤病的太医发过那么几次火,不过登基后,偶尔的训斥是有的,但像今日这般,当着满朝大臣的面,一点情面不留的雷霆震怒,的确是极为罕见,李相,你说起这个来,到底是何意?” 李石增笑笑,转头问道:“司马太师与陛下最是亲近,又老谋深算,自然会明白其中的缘故,不是吗?” 司马年的脸上阴晴不定,过了片刻,方才幽幽道。 “我知道,今日陛下在朝堂上的盛怒,至少一半是冲我撒的,我愧对陛下对我的厚望,太子登基后,老朽自当引咎辞职,告老还乡,哎……” 李石增听他这么说,不由呵呵一笑。 “照司马太师这个说法,最应当引咎辞职,告老还乡的应该是老夫了,我作为文官之首,上对不起陛下,下对不起黎民百姓,我估计啊,引咎辞职都是轻的,弄不好,我得挨千刀万剐呐!” 韩牧与司马年没想到他竟会说出这么重的话来,一时面面相觑,不知如何应对。 李石增说完这话,对二人一拱手,转身负手,扬长而去。 韩牧与司马年望着李石增远去的背影,一时忘言,心中怅然若失。 …… 太和帝高衍政的《罪己诏》一时传遍了洛都的街头巷尾,无论是酒肆勾栏,还是深宫内院,大家都在争相谈论,只是好多人有些不明白,太和帝自除夕之夜生病以来,一直未能临朝听政,如今病好了,刚一上朝,竟然会突然颁布出一纸《罪己诏》,而且还主动禅位给太子,这可是维洛王朝自立朝以来,亘古未有之奇事啊! 哲古达更是万万没想到,《罪己诏》上居然会单独提到了哲家,尤为离谱的是,竟然给哲家长达十余年的冤案昭雪了。 他不禁喜极而泣,十多岁的冷峻少年,哭得像个孩子。 墨北风没有过去劝他,而是静静地坐在一旁的长凳上看他,他知道哲古达压抑得太久了,可以说,从他一出生那日起,他一直活在那场惨剧的阴影里,如今终于迎来了雨过天晴,泼在哲家身上的脏水被洗刷干净了,他终于可以告慰九泉之下哲家的列祖列宗了。 哭吧,哭吧,男人哭吧,不是罪! 第六十六章 乱葬岗上一碗酒 清明,微雨。 浮云岭西麓有个山坳,山坳里有个乱石岗,那是一处人迹罕至的乱葬岗。 乱葬岗,埋的大多是一些刚出生没多久,便早早夭折的幼婴,或是因家中贫寒,买不起棺椁的穷人,或是横死他乡,进不了祖坟的孤魂野鬼,还有一些是被官府处决,又不许其家人收尸的死刑犯,或是倒毙于道边的饿殍,抑或是无人认领的无名尸首,凡此种种,那些尸首都会像秋风扫落叶般,被人随意丢弃在乱葬岗。 哲古达与墨北风二人,静静站在一片乱石上,望着堆得像小山似的骷髅头,像杂乱枯枝似的累累白骨,触目惊心。 当年,哲家因为牵扯到那宗震惊朝野的叛国冤案中,满门被抄斩,腰斩弃市在菜市口,又暴尸三日后,才被人用大车像垃圾般送到了乱葬岗,哲家百十口人装了整整三大车,抛尸在这荒野中,腐烂的皮肉被野狼恶狗,鸦鸮鼠蚁吞噬殆尽,只剩下这一堆白骨,过去的亲朋故友都躲得远远的,人走茶凉的境遇千古不变,十余年无人祭奠,哲家的先人早成孤魂野鬼了。 山风鸣鸣,像无数的冤魂在哭诉,如今已是物是人非。 二人走到白骨堆前,摆上瓜果供品,点燃黄纸,打开一坛酒,倒出三碗酒。 哲古达跪倒在地,怆然道:“爹,娘,哲家的先人们,我来看你们了,当年咱家人是一起上的路,想来黄泉路上也有个伴,好歹还不算寂寞,前两天高衍政下了《罪己诏》,他下台了,咱家的冤案总算是洗白了,小子无能,至今没能亲手杀死仇人,为你们报仇雪恨,可我这些日子想了又想,仇人杀得完吗?要知道,当年杀你们的可是整个维洛王朝啊,这里面有多少幕后黑手,多少刽子手,估计数也数不清,不过,一旦让我查清谁是真正的幕后黑手,我发誓,一定会亲手宰了他。” 他从靴子里噌地掏出一把黝黑的古朴短刀,上面有雪花纹,嗤的一下割在自己掌心,鲜血汩汩流淌,流入三只酒碗中,血酒一一酹在地上,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 墨北风走了过去,也跪地磕了三个响头。 哲古达拉着墨北风起身,两眼通红地望着他,久久不能自已,背转身去,长舒了口气,这才回身郑重道。 “兄弟,不用你说,我也知道这事是你干的,我哲古达如今什么都没有,天地间只剩下我孤身一人,可能是上天见我可怜,或者是祖宗在九泉之下有知,让我遇见了你,上一次是你救我出了镇抚司,而这一次还是你,帮我哲家洗清了这不白之冤,要是你不嫌弃的话,我想与你成为结义兄弟,不知你意下如何?” 墨北风郑重点头,说道:“好!” 墨北风拿过哲古达手里的短刀,也割开了自己的掌心,鲜血顿时汩汩流出,流入酒碗里,哲古达也把自己掌心的血流进酒碗中。 二人跪在地上,双手举起一碗血酒,起誓道: 苍天在上,黄土在下,山河为盟,四海为誓,今日我哲古达、墨北风在这乱葬岗上,永结兄弟谊,死生相托,吉凶相救,福祸相依,患难与共,喝了这碗酒,一生不回头! 二人一饮而尽,倒地磕头。 …… 丝丝春雨,润物细无声,朦胧了青山古城,滋润了野草桃花,打湿了扫墓人的发梢。 通往墓园的山道上,不断有扫墓的车马、行人来来往往,有的是独自一人撑起一把油纸伞,挎着装有香烛、金银箔、黄酒的竹篮,有的则是车马仆役一大帮,担提尊楮,轿马后挂楮锭,有人脸上犹然挂着点点泪痕,远处传来悠悠短笛声,一片淡淡的哀伤,随着这暮春的细雨洒落在人们的心头。 河边的杨柳又发新芽,柔柔地摇曳在风雨中。 一杆杏黄色的酒旗高高挂起,很是惹眼,路边有人支起一个酒摊,青幔遮雨,下面摆了几张小桌长凳,有父女二人正在忙活,男人有四十来岁,女孩年岁不大,约摸十五六岁的模样,哲古达与墨北风对视一眼,默契地走了进去,找了一张桌子坐下。 墨北风道:“老板,打两斤酒,切一盘牛肉。” “好咧,二位稍坐,马上就好。” 女孩见他们二人都是少年,又长得英气不凡,看穿戴也不是缺银子的主,于是,不免热情地招呼起来,杏花白帕蒙头,腰间系了一件蓝色的碎花围裙,收拾得颇为得体干练。 工夫不大,女孩便端来了酒肉,还有两副碗筷。 “你们这是什么酒?”哲古达问道。 “杏花春。”女孩很热情地给他们倒了酒,“二位公子别看咱这是路边摊,可这酿酒的水却是来自浮云岭上的忧贫泉,泉水甘冽,用此泉水酿造杏花春更是绝配,俺家酒用的是六清古酿工艺,祖辈传下来的方子,酒香馥郁,我自己说得再好,也不如你们自己尝,尝尝味道咋样?” 哲古达不由暗自赞叹,真是长了一张伶俐嘴啊。 二人端起碗来,一股淡淡的酒香扑鼻而来,酒液莹澈,淳厚而不刚烈,入口用舌尖一挑,果真尝到酒里夹杂着一股清淡的杏花香味,砸砸舌头,回味悠长,不由点头道。 “真是好酒。” 女孩莞尔一笑,“二位慢用。”转身而去。 古人曾经说过,君子忧道不忧贫,这种混账话,浮云观的开山祖师郭犊子,便对这句话嗤之以鼻,何谓道?连人的死活都视若惘然的道,能称之为道?百姓穷得饭都吃不上了,眼瞅着就要饿死了,谁还去忧心你的狗屁大道,一生修真求道的郭犊子,便在这眼水质极佳的泉水岩石上,以指为笔,刻下忧贫二字,自此,这眼石泉便被称为忧贫泉。 岁月悠悠,郭犊子早已白日飞升,唯有这忧贫泉依旧长流。 这时,那位四十来岁的老板搭话道:“看二位公子的样子,像是刚扫墓回来的吧。” 二人点头。 老板看样子像是读过几年书,长叹一声,“哎……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追思祭祖乃是人之常情,人这一辈子,可以不敬有权的,有钱的,但人得敬天敬地敬祖宗不是,一看二位公子就是有孝心的,不过呀,人死了死了,死了就都了了,不必太难过,酒是忘忧君,茶是涤烦子,喝上一碗杏花春,什么烦心事就都没了。” 哲古达举碗笑道:“老板好见识,受教了,来,敬你一碗。” 老板摆手笑道:“多谢公子美意,别看我是酿酒卖酒的,可是量浅,一碗下去,什么活都甭干了,一家老小还指望这个摊子吃饭呢,还是你们慢用吧。” 哲古达听他这样说,也不再勉强,而是和墨北风喝起了酒。 喝酒的时候,哲古达聊起了在东胡国那些年,听来的一些神怪佚事,又说起了在深山老林中跟着师父练功受的那些苦,引得一旁的酒家女听得入神,老板则是忙着招呼其他客人,墨北风则是边听边点头,若有所思。 …… 细雨依旧在不紧不慢地下着,就像脚下这条崎岖的山野荒径般没有尽头,二人喝了酒,踩在碎石杂草上深一脚,浅一脚地往洛都方向走,杏花春喝的时候虽然顺口,谁知,后劲却是十足,现在开始有些上头了,雨丝淋在脸上,让人感到一阵无比的清爽,他们二人边走边聊,倒也开怀畅意,感到天大地宽,让人无拘无束。 墨北风道:“大哥,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哲古达撇了下嘴,打了个酒嗝,满不在乎道:“以前还有个心结,那就是要练成天下第一高手,杀光所有的仇人,为爹娘和家里人报仇,如今你帮我了了这桩心愿,我这心结就此也打开了,如今我孤身一人,没什么可挂念的,至于日后什么样,该死该活屌朝上呗,死哪就埋哪,腊鸡霸道。” 墨北风哈哈大笑,一把拍在他肩上,赞道。 “老哥这话,就是他娘的霸气。” 哲古达则一本正经道:“我说的都是真的,以前就跟你说过,我这条命就是你的,如今咱哥俩又成了结义兄弟,更没二话。” 墨北风点头道:“大哥,你的心意我明白,可是我想让你好好活着,很多事情还需要咱哥俩去做呢,既然你话说到这份上了,咱俩又是过命的兄弟,今日,我也彻底跟你交个实底,我是墨门的佛子。” …… 哲古达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看着他,感到无比的震惊。 他不是因为不相信而震惊,恰恰是因为相信他刚才所说的话才会如此震惊,他知道墨门,也听过很多关于墨门的传说,他尤其向往那种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任侠豪气,不知多少次在梦中见过,可梦醒后的无奈,又让他颇为惆怅,这也是为何他孤身一人回到维洛王朝的原因,他就是想亲身经历一下那种刀头舔血,快意恩仇的江湖生涯。 可是,据他所知,墨门在千年前就早已消失了,昔人已乘黄鹤去,江湖空余恨与愁,这让他很受伤,也很怅惘。 哲古达一把紧紧抓住墨北风的手,眼睛里闪着无数的小星星,满脸的惊喜。 “兄弟,你这话说的可是真的,可不能忽悠我。” 墨北风笑着点头道:“恩。” “我要入墨门,成为真正的墨侠,仗剑天涯,斩尽这世上的魑魅魍魉!”哲古达热切道。 墨北风笑道:“好,我答应你,从今往后你就是真正的墨侠了,不过,咱丑话说在前头,你既然入了墨门,那就要按照墨门的规矩行事,而不是想怎样就怎样,这个,你能做到吗?” 哲古达郑重道:“这点你放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我懂,不会让你为难的。” 墨北风笑道:“那就好,咱们墨门中人向来是一诺千金,我相信你能做到,我虽然是墨门的佛子,但目前还没有正式接手墨门的任何事务,如今墨门中的一切具体事务,仍然由墨门原先的三位主事人在打理,墨侠归祖须陀长老管,他是咱们墨侠的主事人,等回到乘风客栈后,我带你去见他,有些事情让他亲自跟你说。” “好!”哲古达显得无比兴奋。 此时,二人的脚下走得无比轻松,远远传来一阵柳笛声,听到这熟悉的曲调,不由让墨北风想起了那曲《柳花谣》,于是,和着那笛声轻轻吟唱。 向西行,不复归, 昨夜入梦,物是人非, 战江南,死漠北, 柳花满天,一任云飞。 第六十七章 升官发财买奴婢上 琅王高元师改年号为兴元,于四月初四登极,称为兴元帝。 太和帝高衍政已经迁出了建章宮,带着后宫的一帮子妃嫔,搬进了位于未央宫东侧的掖庭宮,高元师终于如愿以偿的住进了建章宮,他的妃嫔们住进了长乐宫,原来的东宫琅王府则留给了他的嫡长子,也是现在年仅十九岁的太子高嗣煜居住,至此,一场谋划旷日持久的宫变,皆已尘埃落定。 高元师坐在双凤阙的书桌前,看着眼前这口白釉青花的笔海内,插满密如竹林般的毛笔,不禁思绪如潮,他没亲眼见到当时高衍政在写下那纸《罪己诏》的情形,但他老爹的心情他却能猜出个八九不离十。 哀莫大于心死,从他短短几日那苍老的面容与精气神就可以看出。 都说知子莫若父,其实,这话反过来说也可以,毕竟他们父子二人相亲相杀了四十余年,彼此的心思可谓是了如指掌,不过,从事后来看,却不由让他脊背生寒,原来他们早已处心积虑地给自己布下了陷阱,只等自己来自投罗网。 如果没有墨北风的出现,自己现在又将置身何处? 从他与那个稚气未脱的少年见面至今,不过才有一个来月的光景,原先自己百般苦心孤诣的谋划,在今日看来,显得那般幼稚与可笑,那少年一人入宫,仅仅击杀了五人,就逼得太和帝在这张桌子上写下了重如九鼎的《罪己诏》,将原本可能造成血流成河的一场惊天宫变,硬是几乎兵不血刃的就大功告成了,而当初那个少年与自己说出他的上策时,他还觉得有些难以置信,直到他现出了那部流溢着金光的《捭阖策》,这才半信半疑,让他放手去做。 一切恍然如梦,而又如此现实,自己现在不就搬进了一直萦绕在梦里千百回的建章宮吗。 见识到了那个少年堪称可畏又可敬的天人手段后,兴元帝高元师当朝赐封墨北风为官僧录司左善史,僧录司是掌管维洛王朝僧侣相关事务的部司,左善史便是僧录司的主官,为正六品,禄米十石,赐洛都紫竹巷五进大宅一所,可惜洛都周边的土地早已被各大门阀瓜分殆尽,只得在位于洛都西北偏远的古浪县,赐给他八百亩田地,或许觉得那里有些偏远荒凉,又赏给他一所庄子,并下令修缮门楼山上的庙宇,重塑大佛金身,任命一渡禅师为寺院住持,又在山门石阙处修建了一座御赐牌坊,上书“黑土净界”四个大字。 同时,由于宋安举荐有功,被任命为工部员外郎,从五品,不说一步登天,至少也是平步青云。 墨北风对于这些赏赐说不上喜欢或厌恶,他当初之所以提出那三个条件,首先,要让他觉得并非是自己上赶着求他,而是待价而沽,上赶着不是买卖这句俚语很直白却一针见血,商场如战场这句话不无道理,其次,这也是为了打消高元师疑虑的必要之举,只有让他觉得自己贪图功名利禄,才会真正安心,如果不要那些世俗之物,反而会让他寝食难安,最后,也是尤为重要的一点,他不想墨门一直隐藏在墨山,不见天日,那样或许可以保全墨门的种子,却无异于温水煮青蛙,闭关锁国,最终不过是一条死路罢了,看看如今墨山里的现状就可知一二了。 官他是不想当的,其实理由也很简单,出家人要修佛求道,不想被俗事所拖累。 高元师也不勉强,毕竟他也不想在让墨北风,在他继位这件事上过分张扬,突兀让一个少年在朝堂上掌管天下的僧侣,别人会如何做想?个中原因自然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不过,对于像墨北风这种身怀惊为天人手段的经纬大才,他又怎肯轻易断送了这份香火情呢,于是,他赐封墨北风为古浪县子,食邑五百户。 对于这种实实在在的好处,墨北风自然是来者不拒。 祖须陀对哲古达很满意,他很喜欢这个侠肝义胆又资质绝佳的年轻人,上次在五味居门口就见识过他的沉稳与无畏,这是成为一流墨侠所必须具备的卓越品质。 不过,思虑再三,他决定让哲古达跟在墨北风身边,毕竟佛子还未长成,有个忠心耿耿且是江湖高手的人守护在身边,怎么说都多了几分安心不是,况且,他二人现在又成为了情同手足的结义兄弟,那就更让人高枕无忧了。 听说位于东城紫竹巷的大宅收拾好了,墨北风、祖须陀与哲古达打算一同过去看看。 现在已是四月中旬,天气一天天暖了起来,再过一个来月就该割麦子了,到那时还得到古浪县的庄子上去,但这种忙碌却是令人愉悦而又踏实的,没看见祖须陀咧着缺了三颗门牙的大嘴笑的胡须直颤么,原本觉得是墨北风疯了,竟想出这么个与虎谋皮的馊点子,不过,谁让他是墨门的佛子呢?前些日子,老祖一直是心惊胆战的,唯恐出现一点纰漏,不过,回头看来,自己的担心纯属是,什么不急什么急,哪里会想到佛子一出手,竟一下子捞回这么多的好处来。 这一刻,他走在洛都街头,有些顾盼自雄,洛都不但街市繁华,而且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意也多,大街小巷人流如梭,令人目不暇接,走在街道上的婆娘也着实养眼,你看看那薄如蝉翼的纱衣,那浓淡总相宜的眉眼,还有那此起彼伏白腻的酥胸…… 三个大小不一的男人爱好出奇的一致,既爱江山,又爱美人。 当他们走到安邑坊的时候,忽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吵闹声,走近一看,原来是坊正正在鞭笞一位四十岁中年儒生模样的男子,他前主人是户部榷盐院转运使刘度,被卧虎司查出他与私盐商贾暗相勾结,私自贩卖,贪赃枉法等多项罪名,他已被下了大狱,家产被罚没,就连家中的仆役也跟他受到了牵连,被充公发配到工坊来做苦役,但眼前这位四十来岁的男人以前是跟在刘度身边的长随,从前跟着轻松惯了,吃不下那苦头,因而受到负责监管坊正的责罚。 墨北风听清原委,不由眉头一皱,上前两步,一把抓住了坊正即将抽下去的鞭子。 那坊正刚要发火,见伸手阻拦他的是位眉清目秀,气宇不凡的少年,又见他一副理直气壮的派头,不知他是何来头,不敢贸然冒犯,于是,瓮声瓮气地问道。 “小郎君,我责罚坊工,与你何干,我劝你还是少管闲事的好。” 墨北风淡淡道:“这个人多少钱,我买了。” 在夔朝时,奴婢之市,与牛马同栏,而到了维洛王朝时,则规定,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有文劵,率钱一万,输估四百入宫,卖者三百、买者一百。无文劵者,随物所堪,六百文收回,名为散估。也就是说,奴婢牛马皆可以买卖,不过,还要交给官府契税即可。 坊正一听这话,立即换了张笑脸。 “小郎君若有此意,早说呀,你要几个,我这里多的是,如果要的多的话,咱进一步说话,若不嫌弃,咱到里面喝杯茶咱细谈如何?” 墨北风扭头看了祖须陀一眼,祖须陀也不言语,只是笑着连连点头。 他现在不说对墨北风佩服的五体投地,也是深信不疑,虽然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他深信,佛子做事自有他的道理,如果凡事被别人一眼看透的话,那也就不是佛子了,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不说别的,就算一会即将见到的五进大宅,还有远在古浪县的八百亩天地和庄子,还有五百户的食邑,如果估算的话,少说也是十几万贯家财了,这可比整个墨门所有产业一年赚的都多好几倍,这佛子怕不是财神爷转世吧。 第六十八章 升官发财买奴婢中 白衣宰相李石增后花园的快哉亭中坐着三人,三人围着石桌团团坐,并无高低上下之分。 这次兴元帝高元师新皇登极后,位列前朝的三人并未有任何变动,依旧是李石增领文臣,韩牧领武将,司马年继续执掌镇抚司,可即便是这样,也依旧让他们感觉到风雨欲来风满楼的危机感,因为原先的吏部尚书朱奕进了国子监任右祭酒,空出来的位置,则被原先的吏部侍郎刘文房所接任,而原来的兵部侍郎皇甫西陵,则毫无征兆的被一脚踢到了邶风郡,去担任邶风将军,跟着韩牧去北境驻守,他的位置由原来的太子伴读许端己所替代,只有原先的右仆射左佑安,现在迁升为左仆射,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他取代司马年或李石增不过是迟早的事。 三人默然无语,虽然快哉亭外一片鸟语花香,但他们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心情,去欣赏这赏心悦目的景致。 虽然现在才不过是四月天,但肥胖如身怀六甲的朱奕仍感到燥热难当,一把扯开了衣领,露出大片裸露的胸膛,呼哧呼哧摇着手里的折扇,李石增看了他一眼,知道他心情郁闷,可再看看自己右首的皇甫西陵,一张黑脸更是阴沉如水,胸膛一上一下在不停起伏,如同随时都会喷涌而出的火山一般,思量再三,他轻轻拍了一下朱奕,宽慰道。 “老朱哇,你又不是第一天在这朝堂上混,官场里头这点事儿你还不懂吗?你不过是从吏部调到那个清水衙门的国子监,钱财这东西,是好,可也得小心吃多了噎着,吃点稀粥咸菜调养调养也不错,你这身肥膘,再不节制,怕是上床都费劲喽,话又说回来,历来是官场如行舟,起起落落的很正常,要是连这点风浪都经不起的话,我劝你呀,还是趁早别干了,回家搂着你的娇妻美妾寻开心得了。” 朱奕啪的一声,把手里的折扇重重合上,气呼呼道。 “李相,你刚才说的这些话我都明白,可这事,是可忍孰不可忍,今日这里也没外人,有些话我就实说了吧,你说他刚一上台,不问青红皂白,就把咱们这帮子忠心耿耿,鞍前马后为他老高家效力卖命多年的老人,一点儿情面都不讲,说踢就给踢了,让我去国子监当个虚头巴脑的右祭酒,我也忍了,好歹还在洛都不是,我倒不是为自己抱屈,而是替西陵兄弟冤得慌,你说他在兵部熬了这么些年,好不容易熬到个不大不小的兵部侍郎,眼瞅着再干上几年,等韩牧老儿告老还乡后,想着接他的班,他娘的,这回可倒好,把西陵兄弟一脚给踹到邶风郡去了,到那个兔子不拉屎的地方喝西北风?换上个只知道溜须拍马的纨绔许端己,你说,这他娘的还是人干的事吗?” 皇甫西陵本来憋了一肚子的火,没想到不等自己开口,朱奕倒替他仗义执言了,不由向他投以感谢的目光。 皇甫西陵啪的吐出一口浓痰,咬牙切齿道。 “我也想开了,去邶风郡也好,那个地方虽说烂些,好歹也清静,不像洛都这个大酱缸,成天的蝇营狗苟,那里山高皇帝远,爱干嘛干嘛,眼不见心不烦,也少生些闲气,免得待在那个不上不下的破地方,出力不讨好不说,还净遭人惦记。” 听到他们各自发着自己的牢骚,李石增端起茶杯来细细品了起来,这是归州刺史郑守愚刚派人送来的明前茶。 “喝口茶,消消火。”李石增笑道:“这茶可是天下有名的神女茶,来自云梦泽的神女峰,据说采茶的茶女皆是豆蔻年华,最大的也不超过二八的妙龄少女,而且,必须是处子之身,她们只在每日清晨旭日东升,茶树上沾满露水时采摘,而且只选最顶尖的两瓣嫩芽,和上她们的唾液卷成一条条,再经三三见九道工序炒制,冲泡后芽如雀舌,香气淡雅,回味无穷呐!” 舌送丁香娇欲滴, 初尝,非蜜非糖滋味长。 …… 正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高元师刚一登极,除了以李石增为首的三人原地没动外,三省六部的其他官员几乎换了个遍,除了少数几位老面孔外,更多的则是有大批的新人上位。 原先的夔州刺史武元泽任工部尚书,原邶风郡的郡守吴方斋任工部侍郎,原邓州长史张舜民任礼部尚书,原汉阴郡郡守施孟山任礼部侍郎,已升至左仆射的魏布兜兜转转,终于没能替代李石增,又坐回到了刑部尚书的位置上,而原来的刑部尚书董庶方,则被流放到西乡府做了个录事参军,原成州司马元朴接任刑部侍郎一职…… 朱奕知道,这些新人里头,多数是刘文房私自推荐上去的。 虽然明面上三个位高权重的老家伙仍身居高位,屹立不动,不过,下面却已物是人非,换上兴元帝早已物色好的新人,将三人的权利慢慢架空。 不得不说,高元师这招釜底抽薪够狠。 朱奕与皇甫西陵不得不佩服李石增,面对如此错综复杂的局面仍能气定神闲,依旧在这谈笑风生,还有闲心看景品茗,要不怎么说人家能当宰相呢? 朱奕此时也静下心来,啜了一口神女茶,果然是嫩滑爽口,滋味隽永。 “李相的风范真是让我等望尘莫及啊,这都什么时候了,居然还能稳坐钓鱼台,不动如山,果然是高人啊。”皇甫西陵的话中不无讥讽。 朱奕刚要劝说皇甫西陵不要莽撞,不料,李石增一摆手,拦住他的话,轻叹一声。 “你们或许会觉得我现在仍身居高位,在你们面前摆架子,装高人是不是?实话跟你们二位说了吧,你们贬了的也好,调任的也罢,都算是脱离苦海了,而我与韩牧、司马二人,才是最难熬的呢,只是时机未到而已,一旦他动手之时,便是我等死无葬身之日。” “啊?”朱奕、皇甫西陵二人一听这话,不由大吃一惊,他们如何也想不到,事情竟会如此凶险。 “李相,那你还等什么,不赶紧想个万全之策,难道就这样坐以待毙吗?” 李石增无奈摇了摇头,长叹一声,“你们以为我不想吗,前几日在洛水边,本想与那位高人攀谈几句,不想却碰了个软钉子,被人用一句诗给怼了回来。” “什么诗?” 李石增看了一眼花红柳绿的花园,想起那日在洛水边垂钓的少年,以及后来鲁伯纪回来跟他说起的那句诗,悠悠念道。 “卮酒向人时,和气先倾倒,寒与热,总随人。” …… 快哉亭中三人一脸愁容,对坐无语。 堪笑兰台公子,未解庄生天籁,刚道有雌雄。 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 第六十九章 升官发财买奴婢下 安邑坊里人来人往,忙忙碌碌的多是些破衣烂衫的坊工。 安邑坊的坊正姓沈,名同叔,洛都当地人,除他之外,下面还有三名坊副,五名坊丞,皆是由县衙派遣下来管理的差役,由于洛都城占地极广,坊与坊间的分类又各不相同,各有各的特色,譬如卖鹰犬的聚集在太平坊,主要卖丝绸玉器的蓝田坊,花枝坊以勾栏酒肆为闻名,丹凤坊以售卖花鸟鱼虫为主,一百零八座坊并不是由京兆尹直接管辖,而是以纵贯南北的朱雀大街为分界线,西城各坊由维风县管辖、东城各坊则归洛水县管辖。 每个坊四面各有一门,不过,平日里只开东西两门,坊中不仅有街,街中还有巷或曲。 坊内居住的人可谓五花八门,他们来自不同地方,有着不同的行业,不同的身份,却杂居在同一个坊内,有官员、商贾,军人、工匠等。 墨北风三人跟着沈同叔,在人流如织的安邑坊内左拐右转,大概走过三五条小巷后,这才进到一座院中,迎门的是一堵青砖镂刻着五只蝙蝠的影壁,虽是小门小户的院落,不过收拾得比较干净,靠墙根栽了一棵石榴树,枝头绽放出黄色的花,这是一所两进的宅院,也是他在洛都的家。 “寒舍简陋些,还望不要见笑,诸位请坐。”沈同叔寒暄道。 沈同叔是位四十来岁的中年汉子,或许是多年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的缘故,待人接物间透露着一股精明与圆滑,同时,还有一些市侩。 墨北风道:“沈坊正,无需客套,咱还是谈正事吧。” 见墨北风与他搭话,沈同叔不免有些疑惑,他们一行三人,不是年纪最长的老者与他谈,反而是年纪最小的少年与他打交道,不过,他也很快便释然了,管他年纪大小呢,这年头,谁有银子谁就是大爷,要是没钱,甭管你年纪再大,到哪都他娘的是孙子,得规规矩矩地站一边。 他笑着拱手道:“不知公子想要些什么样的坊工,能出价几何呀?” 墨北风扫了一眼他屋子里的陈设,见除了桌子上摆放着一对用来插花的五彩梅花瓶,多少有些年份外,剩下的那些,都是寻常百姓家的桌椅板凳,没什么值钱的物件,心里大概有了底,于是,淡淡道。 “只要是技艺精湛的,或是有一技之长的百工,我都要。” 祖须陀闻言不由蹙眉,如今虽说赚了些家底,可要这么多人咋养活啊?多个人,可就多了一张吃饭的嘴啊,那是人,不是牲口,喂点草料就行,再说,买来那些工匠们,吃喝拉撒不说,还得给他们安排住处,在寸土寸金的洛都来说,可不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是天大的头等大事,难道佛子不考虑这些吗? 可当着外人的面,有些话也不便说出口,只是有些无奈地捻起了胡须。 沈同叔一听他这话,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再看与他同行的二人并没有说什么,这才明白少年不是在说大话,难道今日出门踩狗屎了,遇见了财神爷? 不由满脸堆笑,“公子真是豪气,俺老沈就喜欢跟公子这样的性情中人打交道,嘿嘿……不过,咱们坊里有坊里的规矩,必须是一手交人,一手交钱,概不赊欠,不知……” 墨北风云淡风轻道:“这是自然,不过,我也有个要求……” 沈同叔忙道:“公子请讲,在下愿洗耳恭听。” 墨北风道:“我的要求其实也简单,沈坊正卖的这些人,必须来路清楚,而且咱们在交易的时候,必须要有文契,我可不想到时候不清不楚的,再扯上什么官司。” 沈同叔稍一迟疑,立马道:“这个公子请放心,咱坊里的人个个来路清明,不是外面那些人牙子与牙婆拐卖的人口。” 墨北风点头道:“那就好。” 沉默了一会,沈同叔搓着两手,有些为难道:“公子,该说的咱也说差不多了,就是不知这个价钱……” 墨北风笑道:“沈坊正有什么话就直说,这里又没外人,放心好了。” 沈同叔长舒了一口气,露出一口大黄牙,“哈哈……一看公子就是懂规矩的,公子既然是个大买家,我老沈也不能亏了公子,官价一万钱,我每人再给你让三百文,我知道这点儿小钱公子不放在眼里,可多少是小人的一点心意,还望公子不要嫌弃。” 墨北风一摆手,微笑道。 “沈坊正的这番美意,在下心领了,不过,这里边还不是多少钱的事,只要沈坊正能尽心尽力地办好这件事,帮我找到真正身怀绝技的有用之才,价钱到时候,咱还可以再商量,只要物有所值,不在乎钱多钱少,我的宗旨向来是,宁要仙桃一个,不要烂杏一筐,就像当年秦王花了五张羊皮买到百里奚那样的人才,不知沈坊正意下如何?” 沈同叔一听,高兴地顿时连连点头。 “有公子这句话,小人就放心啦,老沈定当竭力为公子物色到有用之才,绝不让公子花一文冤枉钱,诸位稍坐片刻,我这就到各坊去转转,一会领几个过来,让几位先生过过目。” 墨北风拱手道:“有劳了。” …… 三人等了大概足有两炷香的工夫,沈同叔这才带回来十二三个人,这群人里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其中就有刚才被他鞭笞的那位中年儒生,他们一个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有些胆怯地低着头不敢看人,这些人都是被官府罚没的贱籍,他们身如浮萍,自己的身世由不得自己做主,见坊正突然把他们找到这里来,不知是吉是凶,他们的心中不免有些忐忑。 沈同叔走到一个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皮硝味的老者身边,说道。 “公子,他叫韦三绝,原是云州中卫人,是个老皮匠,他不但会梳皮,还会做羊皮袄、羊皮裤、羊皮靴,也用牛皮、驴皮和马皮,做些皮鞭、马鞍和牲口的笼头,是坊中皮匠行里一等一的把头。” 云州中卫多产绵羊,因而那里的皮匠比较出名,韦氏一族更是当地的皮匠世家。 沈同叔又走到另一人身边,抓起那人的右手,手上赫然长了六根手指,他侃侃而谈。 “他姓蔡,名珣,不过大伙都叫他六指蔡,他做的物件以奇巧著称,会做瞎掰,就是人们常说的鲁班枕,那物件放平了可以当枕头用,折叠起来后,又可当凳子用,那东西看似简单,内部构造却大有玄机,这鲁班枕由整块木头制成,里面没有一个隼,也没有一个眼,更不用说钉头,非常的稀奇,还有像什么拼接的燕几,气死猫的柜子,鲁班锁之类的玩意更是不在话下。” 天下竟有这等奇人,墨北风三人不由眼前一亮。 木匠又分房木匠、车木匠、家具木匠三类,在这三种木匠中,大多数人会以为最难的应该是家具木匠,其实,恰恰相反,家具木匠的手艺最易学,而车木匠,轮鞣辐辏,学起来就比打家具难些,房木匠则最难,首先得做到墙倒柱立屋不塌,然后才是抖棋檐棋,雕梁画栋,又比车木匠难些。 看到大家脸上满意的表情,沈同叔也有些得意扬扬,又走到一位五短身材的人身边。 “他姓石,别看长得其貌不扬,却有个响亮的名字,叫石破天,一把锤子,一根錾子,一条钎子,他就能搬山卸岭,不但会打造些粗糙的石磨、石臼、石凳,以及修条石建房子,还会在石上雕刻出栩栩如生的诸多图案,又能建桥铺路、拦河筑坝、修屋砌坎、制磨造碓、修坟刻碑,真要细说起来,石破天这双糙手可比绣娘手里的绣花针还灵巧哩!” 石匠又被称为岩匠,有粗匠与细匠之分。 粗匠,就是把山上的岩石裁切成大小长短不一的原石,细匠或磨、或雕、或刻、或錾,让粗糙的石块最终成为精美绝伦的艺术品,玉石雕刻便是其中的一支。 …… 接下来,还有铁匠干戈,据说他是春秋铸剑大师干将的三十八世孙,能蒸石取铁,炒生为熟,生熟相合,铸铜冶铁,可锻造出罕见的百炼钢,尤其擅长镕金造器,特异常法,他打造出的钢刀能够斩金断玉,削铁如泥。 在沈同叔巧舌如簧的一一介绍下,原本有些许担心的祖须陀,此刻脸上的皱纹渐次舒展开来,笑得好像花儿一样。 此外,还有善于纺纱织布的黄鹂娘,精于制作陶瓷的阮十二,厨娘梵五嫂,屠夫王小乙。 自然,那个原来榷盐院转运使刘度的长随也在其列,他姓李,名三田,出生在滨州一个制盐世家,从小就对制盐技术颇感兴趣,他跟随刘度走南闯北,到过很多的产盐区,也见识过多种制盐的方法,后来,他又拜在榷盐院官员的门下,跟随他们学习制盐技术,而且,他将多种制法都一一记录在册。 盐被称为百味之王,古有“一两盐一两金”之说。 比起茶叶、丝绸、瓷器等诸多奢侈品,其实,贩盐才是最挣钱的行当,以至于历朝历代很多的商贾皆对此行业趋之若鹜,不过,作为如此暴利的行业,官府对这一行业的管控自然极其严格,并且课以重税,尽管如此,贩盐的利润仍是其他行业难以望其项背的。 墨北风正是深谙其中的利害,这才产生了买坊工的想法。 盐的种类有海盐、池盐、井盐、岩盐等,制盐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分为晒盐法、煮卤法和钻井法,而每一种盐又在具体制造的过程中,又有不同的工艺、诀窍、还有诸多秘法。 看在沈同叔如此卖力的份上,墨北风一口气买下了十二名坊工。 沈同叔捧着一百二十两银票激动得几乎难以自持,他深吸口气,极力压抑住心中的狂喜,因为刨去其中杂七杂八的费用,他在这一宗买卖中,几乎至少可以获得三成的纯利,而这次买卖的获利,相当于他过去几乎两年的辛苦所得,如此一来,不但自己的儿子可以入私塾读书,要是再干上几次,他甚至打起了纳一房小妾的主意。 什么是男人的胆? 银子。 沈同叔情深意切地喊了一声,“大爷,有空常来啊!” 在恋恋不舍的道别声中,墨北风三人带着买来的十二名坊工,浩浩荡荡地走出了安邑坊,当走到熙熙攘攘的朱雀大街时,墨北风忽然狡黠一笑,扭脸对祖须陀、哲古达道。 “千金买马骨,功名万里外。” 第七十章 墨府 朱雀大街为洛都南北通衢大街,道路两侧栽有横柯上蔽的槐树与榆树,每隔百步还有东西对立的石雕、华表,气势无比恢宏磅礴。 高元师站在巍峨高耸的承天门城楼上,登高远眺,不觉豪气万丈。 兴元帝高元师赐给墨北风的住宅位于东城的永安坊内,从朱雀大街向东经过七个路口,再向南五个路口,便来到一片丘陵山坡,坡势缓缓升起,远远望去,就像绣娘在城中织出一道层次分明的屏风,这片丘陵高原叫做东屏原,上有修德、曲池、永安、延寿、平原五坊,登高一眺,可以俯瞰整个锦绣洛都的全貌。 灰白色的坊墙沿山势逶迤蛇行,墙边长有不知名的绿树红花,此时山花开得热闹烂漫,景致绝佳。 山坡并不高,山道却有些漫长,墨北风他们大概走了顿饭的工夫,这才到了原上,满原杨柳长得郁郁葱葱,一派生机盎然,远处群山苍林间矗立起一座黛色高塔,直插云霄,那里就是洛都最大的古庙——白马寺,院内塔幢林立,竹林间还有一百零八尊善业泥佛像,可谓是禅意盎然。 古塔岌若岳峙,号曰凌云,凌云塔又名七宝舍利塔,是一座八角形须弥座密檐砖塔,共有一十三层,高达九九八十一丈。 青牛出,白马入,一白衣僧人牵一匹白马,自西域佛国驮来一囊经书,洛都便有了这白马寺。 当年,白衣僧人坐化时,身下涌出九朵金台雪莲,经过七七四十九个日夜的焚化后,得到白衣僧人五彩舍利一千零五十六颗,他的弟子便造起一座高塔,来供奉这些舍利,名曰七宝舍利塔,塔的四周立有四根青石雕刻的千佛柱,共雕刻佛像一千零五十六尊,四壁嵌有七十一块石经,历经数代的天灾人祸后,经文多有散佚,时至今日,塔壁四周仅存五十三块石经。 塔前立有石碑,上刻一偈子,乃是白衣僧人临终前的发愿偈。 法本法无法,无头亦无尾。 果满菩提圆,当生生不生。 东屏原与曲江池并称山水,是洛都人不必出城,却能享受到的野景野趣。 原上不但有香火鼎盛的白马寺,还有位于青牛顶上的太清观,以及被誉为“天下第一林”的东林庵,庵中有尼姑六百余众,据说庵中住持长门师太与宫中、权贵们的内眷交往甚密,此外,还有乐坊、勾栏、酒肆、茶舍等消遣场所,遍地皆是,此地三教九流,鱼龙混杂,乃是城中权贵最佳的玩乐去处之一。 墨北风的宅院位于永安坊,坐落于东屏原的东北角。 一路上车马喧腾,人流连绵,不输别处,墨北风一行观山望景,倒也不觉得路远辛苦,又走了半日,这才来到永安坊的东南隅,这里的宅院不多,只有一二十户,但门楣上一水全钉着四个门簪,显示出居住在此地的皆非等闲之辈,门前有曲水环绕,江水南岸是大片的紫竹林,风摇翠竹,竹枝婆娑起舞,令人见而忘忧,心生禅意。 这里便是令无数洛都豪阀为之向往的清贵胜地——紫竹巷。 说是曲巷,其实门前的路面相当宽敞,一水青石铺就的平整路面,至少可以容纳四辆双辕辎车并行通过,一溜十几座大的雕楣朱门依次罗列,门口石阶两侧皆对立着形态各异的石兽,又往前走了三五百步,一座新修的高大门楼下有四棵高大榆树,石阶旁立有两尊忠义石兽,门楼檐上挑着四个硕大的红灯笼,浓墨书有巨大的“墨”字,笔意酣畅淋漓,写得极为嚣张。 墨北风停步转身,对着身后新买来的坊工笑了笑,轻松道。 “到家了。” 宅主的突然到来,令宅子里的仆妇杂役们有些措手不及,府中管事的叫田谷,四十来岁,秃顶,满脸的褶子,看上去有些老成,显得足有五十多,不过,做事却颇为机警干练,不大会儿工夫,便聚起四五十号下人站在门口两侧,迎接墨北风一行。 老田早就听说家主是位少年,极有本事,挣下了偌大一份家业。 今日一见,少年虽只穿了一件寻常的布衣青衫,没有半点纨绔气,脸上也显得随和可亲,但他并不以为这位年轻的主子好糊弄而心生懈怠,又见与他随行而来的其他人,大多衣衫褴褛,不知道的还以为领来了一群叫花子呢,与这出入非富即贵的地方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如此一来,老田更猜不透眼前这位新主子到底是什么路数,行事愈发地恭谨了。 “小人是墨府的管事田谷,率阖府上下四十八人恭迎家主,不知有何示下?” 墨北风轻轻摆了下手,让老田把众人散去,让大家该干嘛就干嘛,不用围在自己身边,他只想随便走走看看,然后,他又让老田给新招来的坊工安排住处,带他们去沐浴更衣,并好生招待,不可将他们视为一般的仆役,而呼来喝去,让他们先好生歇息几日,稍后会另有安排。 老田虽然一头雾水,却也不敢多说什么,只得带着那十二名坊工下去安置。 大宅占地极广,北临鼓楼东大街,大门坐北朝南,四面临街,刚才站在门外,看似这宅子有些不起眼,直到踏入前门,墨北风他们才觉得,眼前顿时豁然开朗,两侧皆是两抱立柱,都漆得锃亮黑底,上嵌一圈一圈的蟠龙云纹,前厅内高大的梁柱全部采用极为珍贵的银杏木,正门横匾上“以义存心”四个大字苍劲有力,是兴元帝御笔题写。 原来,高元师把这宅子赏赐给墨北风后,工部便立马派人进行修缮了。 宋安自任工部员外郎后,接手的第一项差使便是修缮墨府,因为这差事是兴元帝亲自安排下来的,工部在预算上自然是按照营造大内的标准来算,宋安对这种借花献佛的营生,又怎会不投桃报李呢,毕竟自己今日能当上这个官,可是借着墨北风一人得道的机遇,而沾了老大的光呢。 宋安虽说是读书人,但算盘打得不比账房的先生差,那小子还年轻,指不定将来会有多大的造化呢,虽说他叫自己宋叔,可这年头,只要他能拉自己一把,管他叫爷爷都成。 反正有皇宫内务府大笔的拨款,不用自己掏一分银子,这样的顺水人情,他又何乐而不为呢,于是,一到任便大刀阔斧的干开了,先是征调了工部大量的能工巧匠,让他们开始加班加点忙乎,在用料上更是不计成本,各种珍稀木料如柴火般拉来,终于,在花费了无数的银钱后,原先的大宅终于焕然一新,粉墙黛瓦、峭壁飞檐、回旋的明廊暗弄,无不精雕细琢,用料考究,亭、台、楼、阁,高低错落,清雅和谐,更有碑廊、石栏、假山水榭,款款用心,步步是景。 工部员外郎虽说仅为从五品,品秩不高,执掌的却是整个洛都的修浚缮葺。 工匠要经他手遴选,物料的采买,营式的督管,哪件事过过手,不是大把哗哗的油水,仅通过修缮墨府这一项工程,他就获利颇丰,粗略算下来,竟然获利三万两白银之巨,自此后,他便今非昔比,不再继续蜗居在那个令人憋闷的破屋子里,不说别的,就连两口子办那事,都像做贼似的,由于害怕同居一室的五月听见声响,害得芸娘每次都用嘴紧紧咬住被角,连大气都不敢吭一声,这让他极为不爽。 不出几日,宋安便在南城的丰义坊石羊巷,赁了一所两进的宅子,眼下虽说买个三进的大院,也能买得起,但他却不敢太招摇,毕竟自己刚接手工部的差事不久,为日后长久考虑,眼下只得先做权宜之计。 不过,即便是这样,也让芸娘和五月两人喜极而泣。 五月虽说年纪还小,但一天天的也开始渐通人事了,尤其是当爹娘在床上那种压抑而粗重的喘息声,传到耳中时,不免让她面红耳赤,心中怦怦乱跳,如今有了各自的屋子,大家终于都可以不再遭那罪了,她极为聪慧,知道他爹这是沾了虎头的光,况且,在乔迁新居的那晚,宋安喝得有些大,直言那小子如今飞黄腾达了,皇帝更是赏赐给他一所七进大宅,七进大宅啊,你们谁见过?兴安镇大么,那大宅足有半个兴安镇那么大,这可在整个兴安镇都是绝无仅有的大事,就连那拥有数几百年基业的刘家,也不过才有区区五进大宅,况且,这里是洛都,又岂是一个小小的兴安镇所能比的? 看着芸娘与五月那惊得合不拢嘴的样子,他不免又有些嫉妒道。 “虎头那小子没良心,不但在洛都得了所七进的大宅子,还被陛下封为古浪县子,小小年纪竟能食邑五百户,这还不算,那小子又得了一个庄子,另外,还有八百亩田地,你们说,要不是老子看在和他爹那么年交情的份上,又那么卖力地帮他,帮他举荐给当今陛下,要是没有我的鼎力举荐,他又哪来今日的荣华富贵?屁!如今捞了那么多的好处,也不说来感谢我一下,哪怕你就提二两烧酒,多少也是个人心不是,可这个白眼狼崽子呢,权当没这回事,真是气死老子了!” …… 墨北风与祖须陀、哲古达一路行来,但见庭院渐深,内有假山真水,白石台矶,雪白粉墙,景色极为雅致,不禁心旷神怡,一路说说笑笑,沿路有时遇到仆妇,皆敛声静气地立于道旁,不见一丝纷乱,祖须陀见了不由默默颔首,不愧是官府遣派过来的,一举一动,皆有规矩章法。 宅院越走越深,三人走了一刻,竟然仍不见内院,哲古达不由大为感叹。 “这宅子真大,估计几千人都住得下。” 又穿过一道门廊,眼前现出一排碧绿的老柳,细柳枝条垂在水面上,随风摇摆,眼前这方湖水叫寒柳湖,据说是原来宅主命名的,当年他费尽心机从南陈国的江南移来九节莲藕,不想,来年三月,水面上竟浮出星星点点的荷叶来,不出数月,荷叶亭亭如盖,更有尖尖的粉红花苞与黄色的蜻蜓相映成趣。 沿着湖边的石径走过,穿过一道月洞门,眼前是一座三进的小院。 第七十一章 三喜临门 这个小院是墨府的一个别院,名曰九思书院。 院子里长满高高低低的翠竹,满目苍翠,令人心中顿生一股凉意,一条碎石铺就的羊肠小径,蜿蜒通往竹林深处,墙角栽下一株蜡梅,或许是因为院子里树多的缘故,蜡梅有些寂寞,将枝杈搭在墙头上,探出了院外看风景。 北边一溜是五间大屋,东边还有三间靠山厢房。 进到书房后,入眼处便是一排靠墙而立的书架,样式有些古旧,横平竖直的不见新奇,不过,木料用的却是极为珍贵的海外黄花梨,架子上密密麻麻陈列着各种古籍,高低错落有致,墨北风走过去翻看了一下,还真发现了三五本极为名贵的珍籍孤本。 临窗放了一张书桌,上面放着笔墨纸砚。 墙上挂有一幅中堂,为这屋子增色不少,是前朝书画名家庄远道的泼墨大画,画风古朴又显出些许笨拙,远山,流水,空旷而疏淡,画意取自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的诗作,在山水画作的两边,还有幅墨迹淋漓不羁的对联。 闭门即是深山, 读书随处净土。 墨北风让祖须陀与哲古达二人在书房里坐下,然后,他又亲自出去掩了门,其实,凭他的耳识修为,完全不必如此谨慎,百丈内的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的耳朵,但他依然如此,这让祖须陀心中不由一动,可以想见,接下来的谈话,该有多么重要。 墨北风挨着祖须陀坐在一起,笑了笑,说道。 “祖长老,我知道在你心里一直有些疑惑,刚才在外面人多眼杂,有些话也不方便说,现在这屋里没旁人,你老有什么话尽管说就是。” 祖须陀有些惊奇地看了他一眼,不由暗自感慨,佛子就是佛子,看人看事,简直入骨三分,自己的这点心思,原来早被他给看透了,稍稍踌躇了一会儿,他终于问出了那个,压抑了他一路的问题。 “佛子,如今咱墨门的现状,想必不用我多说,你心中大概也能估算出个八九不离十,眼下虽说朝廷也赏赐了一些田产之类的东西,可咱墨门毕竟底子薄,养活咱们墨门现有的人尚且有些捉襟见肘,你怎么又花那么多银子,买下那些坊工呢,我也见过,虽说他们个个都是有大能耐,大本事的能工巧匠,可问题是咱们能让他们做些什么呢?” 哲古达也是一脸的好奇,他倒不是为了生计发愁,而是单纯好奇,接下来会有什么好玩的事情可以去做,他是个闲不住的人。 墨北风听到祖须陀说出的疑惑,不由沉吟片刻。 他缓缓问道:“祖长老,你觉得咱们墨门,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呢?” 祖须陀没料到他会这么问,不由捻起了有些稀薄的胡须,深深思虑起了墨门的大事。 千年以降,由于种种原因,墨门的一些主张,在大夏灭了秦朝以后,一直被历代朝廷视为洪水猛兽,而作为朝廷的走狗——儒门,因为他们那些倒行逆施的主张,在大秦以前,一直被各国的君主所鄙夷,以致于儒门的开山祖师——孔子,虽然奔走于诸侯各国求官多年,却一直惶惶然如丧家之犬,不为诸国的君主所待见,因而一直郁郁寡欢不得志。 迂腐与守旧,是儒门的两大特色,贻害荼毒了世人几千年。 诸如,儒门反对法治,主张以礼治国,反对封建的田地私有制,而主张恢复西周的井田国有制,主张让百姓克制自己的欲望,不要去跟大夫、君王攀比、眼红他们奢靡的生活,而应该过好自己的苦日子,在儒门看来,下等人世世代代都应该是下等人,天子世世代代都应该是天子,这个规矩不能乱,所有人都应该遵循所谓周礼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就是儒门所极力倡导的克己复礼…… 然而,自大夏之后,以跪舔而获宠的犬儒得以横行,而墨门以及其他门派则备受打压排挤,难以为继。 经过一番深思,祖须陀终于缓缓道。 “依老夫之愚见,墨门最大的问题,便是如何能重现千年之前的辉煌,成为真正的显学,让世人真正认识墨学,认可墨学,只有如此,墨门才会得以发扬光大。” 墨北风点头道。 “祖长老所言极是,但你刚才所说的,是我们需要努力的方向,而我以为,墨门若想真正重现千年前的辉煌,不是靠世人的认可,也不是靠朝廷的认可,而是要靠墨门自己。” “谁都不靠?”哲古达惊诧道。 自己这个义弟不但做事出人意料,说话往往也会出现惊人之语,谁都不靠,靠自己,这话说起来简单,但真正去做的时候,才会发现到底有多难,想当初,自己就是凭着一腔热血想要为父母报仇雪恨的时候,也曾单枪匹马一人去闯,杀到了白衣宰相李石增的府中,结果,差点被人反杀,幸亏最后得以逃脱,再后来,在洛都南城五味居门前,又是一人对百骑,若不是墨北风仗义出手,估计自己早已轮回了…… 而祖须陀听了墨北风的话后,却是若有所思。 墨北风看了他二人一眼,又继续道。 “这个世上最靠不住的便是人心,靠山山倒,靠水水流,墨门以前老是以救世主的身份去救世人,不但没救了世人,自己反而被世人多有误解,甚至是诟病,以致于墨门现在连自己的生存都难以为继了,又谈何救人?要知道,救人先救己,只有墨门自身壮大了,发展了,才能谈及其他。”, 墨北风的一席话让他们二人,顿时有种醍醐灌顶的开悟感。 是啊,世人很愚昧,但世人也很现实,这个世道有太多太多的骗子,世人听多了谎言,被纷纷扰扰的谎言愚弄傻了,更被愚弄怕了,这使得他们只相信自己的眼睛,相信自己的判断,如果墨门的墨学真能行得通,那就让墨者自己先行,如果墨者的日子真正过好了,又何愁天下人不归心呢? 墨北风又道。 “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就说咱们刚才买的那几个坊工,如果我们自己都食不果腹,没有闲钱去买那些人,即便咱们知道他们都是百年难遇的能工巧匠,又有何用,还不是一样,得一辈子待在工坊里像个傀儡似的做工,埋没他们高超的技艺,永无出头之日。” 祖须陀显然被墨北风刚才的一番言辞打动了,问道。 “那以佛子之见,咱们今后该如何?” 墨北风斩钉截铁道。 “赚钱!” “赚钱?” 看着祖须陀与哲古达一脸的惊奇与迷惑,墨北风笑了笑,接着道。 “我今日在安邑坊买下那十二名工匠,就是让他们发挥自己的特长,既为了他们,同时,也是为了咱们墨门赚钱,这个理由说出来或许有些市侩,有些庸俗,又或者会被很多人所耻笑,但却很现实,古人有句话,仓廪足而知礼节,我以为这句话说的颇有道理,当一个人连饭都吃不上的时候,你跟他说什么大道理都是屁话,在那些饥荒年月,易子而食的事情可谓比比皆是,那时候的人简直连畜生都不如,虎毒尚且不食子呢,可人呢?” 民以食为天,这是天地大道,可这天大的事,在当政者眼中,却经常被当作儿戏。 为了他们所谓的名声,为了捞取他们往上爬的政绩,为了他们明明知道不可行,却无视百姓死活的肆意妄为,以致出现了连年饥荒,这哪是什么天灾,全他娘的是被人给祸祸的,当政者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这样的昏君,可谓死有余辜。 祖须陀撇了下嘴,不以为然道。 “赚钱有什么可惭愧的?老夫最看不惯那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酸儒了,他们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却还整天指手画脚的,净他娘的说些屁话,那些人就是饿得轻了,佛子,赚钱这事我支持你,到时候看谁敢说三道四,老祖我第一个就不答应。” 说着,祖须陀晃了晃他那瘦骨嶙峋的老拳,墨北风与哲古达看他那样,不由哈哈大笑了起来。 墨北风伸手按下了他的老拳,笑道。 “祖长老,咱墨门是讲理的,历来主张以理服人,而不是以力服人,过几日我打算挑几个坊工到古浪县的庄子上去,在那里制盐。” “制盐?”祖须陀疑惑道:“那里穷乡僻壤的,哪来的盐?赚钱这事是不容易,可你也别太着急,看都急糊涂啦。” 祖须陀伸手去摸墨北风的额头,想试一下他是不是发烧说胡话呢。 墨北风抬手拦住了老祖的手,没好气道。 “我好好的,没病。”又轻叹口气,接着道:“记得当年在爹开的陋本斋中,我曾经看到过一部《九鼎舆图》,上面记载了有关古浪县的一些地志,有盐井,水与岸齐,味甘美,秦时尝置盐官于此,此地产的盐被称为北盐,又说,古浪在若干年前为海,有盐湖,附近土地多盐碱,至于具体情况如何,一是要去实地看过才知道,二是找李三田具体了解一下,不过,此事应该不会有太大出入。” “这是……真的?”祖须陀感到无比震惊。 如果墨北风刚才所说属实的话,毫无疑问,那会给墨门带来大笔的巨额财富,倘若真的有了钱后,墨门便可以从各种途径搜罗天下的英才,那又可以制造出更多更好的货物来售卖,从而达到一个滚雪球般快速发展的道路上来,要真是那样的话,估计墨门用不了几年就会重新屹立于江湖,从而达到千年前的辉煌。 墨北风笑了笑,淡淡道。 “当然,这也是我当初为什么要找高元师合作,为他出谋划策,并向他提出三个条件的根本原因,其实在此之前,我早就打听过洛都附近以及周边田产归属的具体情况,知道洛都周边的田地早就各自有主了,而唯一不被人看好的地方,正是那个荒凉偏远的古浪县,那里的土地贫瘠,多为盐碱地,当地百姓种地难以糊口,不得不远走他乡去谋生,剩下的多是些老弱病残走不出去的,只得待在那里听天由命,任其自生自灭。” 祖须陀听完这话,老脸不由一红。 当初墨北风让他找宋安的住处,想让宋安把他引荐给太子的时候,他那时觉得佛子疯了,没想到这小子却悄悄地下了一盘瞒天过海的大棋,小小年纪,思虑竟如此之深,之远,墨门有此等佛子,何愁不会发达,照这势头发展下去,墨门振兴不过是迟早的事,自己糊涂也罢,目光短浅也好,只要墨门好了,那才是真的好。 一念及此,祖须陀不由哈哈大笑。 “好!好!好!”祖须陀伸出大拇指道:“老夫向来不会认输,但在佛子面前,今日老夫我输得心服口服,佩服的五体投地,不过,老夫输了也高兴,对了,今日这么高兴的大喜事,怎能没有酒呢,老夫想大醉一场,不知你们意下如何?” 哲古达一听喝酒,立刻赞成道。 “还是祖老爷子所言极是,真是说到我的心坎里去了,今日这事说起来可是三喜临门呐,又如何能少得了酒助兴呢?” 祖须陀有些不解,疑惑道。 “三喜?哪来的三喜,你小子今日还娶媳妇不成?” 哲古达笑道。 “今日这事,比我娶媳妇还高兴呢,你老年纪大了,把手指头伸出来,我一件一件说给你听,别说我忽悠你,这第一件事,就是我兄弟花了百十来两银子买了十二个千金不换的坊工,古有郭隗千金买马骨,结果,不到一年时间,千里之马至者三,而咱们这次花了百十两银子买坊工,让沈同叔赚了钱,他会不会卖力为咱们寻到更多的有用之才呢?你老说,这算不算是一喜?” 祖须陀频频颔首,连声道。 “这是自然,古人云,千金易得,一将难求,人才比什么都值钱,日后若是有大把的人才加入我墨门,墨门何愁不兴?” 哲古达又道。 “第二件喜事便是这墨府,从前咱们墨门穷惯了,世人也大多看不上墨门,这是人之常情,不能怪世人势利眼,但如今有了这墨府,那可就不比从前了,无论是咱们自己,还是世人,谁又会看不起墨门呢,这仅是其一,其二呢,咱墨门在洛都终于有了落脚地了,往后无论是迎来送往,还是对外联络,都可以来墨府,你觉得呢,老爷子?” 祖须陀捻须道。 “看不出来,你小子还真是老鼠啃盘子——满嘴是词,不过,你小子说的确实言之有理。” 听到祖须陀的夸赞,哲古达的情绪不由更加高涨,舔了下嘴唇又道。 “这第三件喜事,也是最振奋人心的大喜事,墨门不但卸下了以救世主自居的包袱,活回了自己,而且还为自己找到了一条发财之路——制盐,想当年陶朱公范蠡,就是依靠制售海盐而发家的,如今我墨门既有了古浪县这块风水宝地,又有李三田这等制盐高手的相助,可谓天时地利人和俱备,想不发财都难,你说呢?” 祖须陀此时也不由意气风发,大声道。 “说的极是!老夫今日高兴,陪你们醉一场!” 第七十二章 白马寺前横吹笛 白马寺作为洛都的第一大寺,自然香火鼎盛。 进香的,杂耍的,卖艺的,卖药的,卖香烛的,卖各种特色小吃的,看热闹闲逛的,将白马寺门前的空地挤得满满登登,在白马寺门前摆了二十余年小吃摊的周葫芦,依旧一大早就在那棵大柳树下支起了炉灶,红彤彤的炉火在锅底静静燃烧,铁锅不一会便咕嘟开了,一股带着淡淡药味的香气,无声飘荡在人群中。 在白马寺扫了好多年地的不戒和尚,闻到这香气,不由狠狠抽动几下鼻翼,一脸的享受。 葫芦周是大伙为他取的诨名,卖的是葫芦头,他为人一向又沉默寡言,像个闷葫芦似的无趣,不似别人那般能言善道,于是,这个诨名便叫开了,而他听了也不气恼,只是咧嘴一笑,算是认可了这个名字。 今日一大早,墨北风便出来闲逛,不觉肚子有些饿了,被这香气吸引,不免食指大动,坐到一张小桌前。 “老板,来一碗葫芦头。” 在洛都,达官显贵们的饮食首选是羊肉,其次是牛肉,再次是河鲜、鸡鸭鹅等家禽,最末等才是上不了席面的猪肉,猪肉大多是穷人吃的,富人鲜有问津,而葫芦头的原料,则是最不值钱通常会被富人丢弃的猪下水,主要是猪肥肠与猪肚,洛都的富家子弟或家眷闻见此味,大多数会掩鼻而疾走,不过,周葫芦做的这味葫芦头却与众不同,一口硕大的汤锅里果真浮着一个油光锃亮的大葫芦,看葫芦那包浆、成色,估计年头不会少了,也不知他在葫芦里究竟加的是什么料,一开锅竟然香气四溢,令人垂涎欲滴。 有人戏称,闻见葫芦香,和尚也跳墙。 和尚跳不跳墙不知道,但这摊子前经常人满为患倒是真的,不过,也有一些虔诚的善男信女对此颇有微词,说什么竟在佛门清净之地卖这些腌臜之物,罪过罪过。 不料,扫地的不戒和尚听到这些话,却不以为然,撇嘴道。 身里有玄牝,心中无垢尘。 不知谁解识,一窍内含真。 不一会儿,葫芦周便端来一大海碗热气腾腾的葫芦头,乳白色的汤汁里码放着一片片铜钱大小的肥肠、猪肚,翠绿的葱花,红色的辣子,诱人的香气扑鼻而来,墨北风拿筷子搅了搅,挑起一片肥肠送进嘴里,细细嚼了一番滋味,油润爽嫩,柔韧脆软,又喝了一口汤汁,更是麻辣鲜香,一吃就停不下来。 刚吃到一半,猛地听见围成一圈观看卖艺的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山呼喝彩声。 卖艺的场地中央,一位须发皆白的老汉以指做槌,敲打出轻重缓急的鼓点来,一位豆蔻年华的小姑娘踏着鼓点,长剑轻灵如蛇,一身淡绿色的荷叶罗裙随风翩翩起舞,小姑娘身段娇美,却无一丝柔媚气息,倏然一剑刺出,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长剑舞动,如书法大家恣意挥毫,看似杂乱无章,月华满地,明眼人却能看出其中的剑意浑脱,一派淋漓顿挫。 开始时,意沉气敛,无声胜有声,蓄势待发的气场,如即将轰然炸响的春雷。 舞动时,身姿矫健,柔媚间又蕴含刚劲,洒脱自然,逍遥如翱翔于九天之上游龙。 收势时,静如处子,一抹淡淡的哀愁,流淌于平静的江面之上。 鼓声落,喝彩声雷动,围在四周观看的人们把手里的碎银、铜钱,如雨点般抛洒向场地中央,正当小姑娘弯腰道谢时,一枚铜钱如流萤般倏忽而至,挟着隐隐的破空声,径直射向了小姑娘的胸口,这一变故事发突然,小姑娘不由吓得脸色苍白,一双妙目黯然神伤,流露出一丝绝望的神情。 铛! 一粒碎银后发先至,恰巧挡在小姑娘胸前,铜钱如折翼的蝴蝶般颓然落地。 没等众人反应过来,一位身穿左衽交领褐色长袍的年轻人,霍然长身而起,探手去抓一位腰系长剑、铁青着脸的黑衣剑客,不想,那位黑衣剑客竟怡然不惧,不避反进,迎着那人的来掌,当胸就是一记重拳轰出。 砰! 一声闷响,身穿褐衣长袍的年轻人飘然落地,嘴角渗出一丝鲜血,而那黑衣剑客则闷哼一声,蹬蹬蹬倒退了三五步,现出一脸的讶异之色,显然他没料到眼前这少年的内力,竟会如此深厚,仅用一掌便将自己击退。 黑衣剑客身后,闪出一位头发漆黑,白衣胜雪的绝色丽人,她的左右立着一个丫鬟和一个俊俏的童子。 褐衣少年看了一眼黑衣剑客,冷冷道。 “没想到在这首善之地,竟做出这么不要脸的事来,算他娘的什么东西?” 原来这黑衣剑客是白衣丽人身边的侍从,那白衣丽人出身豪阀之家,自小骄纵惯了,向来眼高于顶,今日到白马寺来进香,听见这里有喝彩声,便围过来看热闹,不想看到一江湖卖艺的乡下丫头,竟在人前出尽了风头,心中自然咽不下那口恶气,于是,便示意黑衣剑客出手教训那女孩一番,不想这黑衣剑客本是冷酷绝情之徒,又是仗势欺人,更是想着在主人面前卖弄一下自己的手段,便从腰间取出一枚铜钱来,竟朝着那女孩微微隆起的峰峦间射去,可谓下作至极。 黑衣剑客本是成州剑门谷得意弟子,此番出外游历磨炼,机缘巧合,投到刑部尚书魏布的府上做了一名客卿。 黑衣剑客看他装束,见是北境匈奴人的打扮,不由轻蔑之心顿起,鄙夷道。 “哪儿来的野小子,不知死活,竟敢在这装好汉,也好,让爷爷教你两招,让你知道知道这死字到底是咋写的。” 褐衣少年嘴唇微微翘起,淡淡道。 “是么,那我可真想见识一下。” 刚才围观少女舞剑的看客不由感叹,今日真是值了,刚看了一场精彩绝伦的舞剑表演,感到有些意犹未尽,不料,还有一场实打实的真人比拼,看热闹的向来不怕事大,非常自觉地呼啦闪出一块更大的场地来,饶有兴趣地看向场中两人,其中,还有不乏好事者趁机坐庄,招呼看热闹的闲人下注赌输赢,一时间,白马寺门前好不热闹。 褐衣少年出手。 左手在前,右臂在后,双目凛如寒星,一股冷冽的杀气,如利箭般指向与他遥相对峙的黑衣剑客,不知为何,黑衣剑客蓦然打了一个寒战,刚才的轻蔑之意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身体突然变得紧绷了起来,一股肃杀之气笼罩在上空。 一指点出,一道凄厉的鸣啸声划破当空,那支一直隐藏在褐衣少年长袍中的袖箭,终于现出了踪迹,闪电般向黑衣剑客的胸前袭去。 黑衣剑客眼瞳剧缩,一直贴近身边蓄势待发的右手,中指轻巧一扣一弹,一声清吟,腰间那柄早已震荡剑鞘无数次的长剑,破空而出,化作一片清光护在了自己身前。 叮! 一声雨打风铃的清脆声响起,褐衣少年像一头出山的乳虎般,一个弹指间,便到了黑衣剑客的身前,亮出了右手中的短刀,刀是淡青色的,没有眩目的光芒。 可是,这一刀,却有股无形的煞气,迫在眉睫。 黑衣剑客虽然一开始看不起眼前这位褐衣少年,但当那少年一出手时,便知道他是一名擅长使用暗器的顶尖杀手,看似漠不经心,其实,他一直在警惕注视着少年的一举一动,突然间,淡青色的刀光如一道青虹般掠起,闪电般向黑衣剑客头上击下。 这一刀势如雷霆,威不可当。 黑衣剑可的脸色在刀光下扭曲。 不过,他毕竟在剑门谷打磨了多年,剑门谷弟子的本能让他竖起了手中的长剑,长剑弯如弓弦,一把千锤百炼的宝剑如枯枝般,仿佛转瞬间就要被折断,忽然,长剑宛如一条冬眠复苏的毒蛇,猛地弹了起来,在空中荡出无数朵剑花。 淡青色的刀影破空而至,穿透那片晶莹如琉璃的剑花,却被剑身挡下,发出一声令人牙酸的脆响! 一道淡如流萤的火花,一闪而逝。 谁知,褐衣少年这一刀竟是虚招,顺势一个转身,闪电般探出左手,竟然不避凶险地要去抓黑衣剑客手中的长剑。 这一抓力道之猛,简直令人不可思议。 黑衣剑客只觉得虎口崩裂,手中长剑几乎脱手,魁梧如半截铁塔般的身子跟着向前冲出,恰巧撞在褐衣少年的肘上,如被铁锤所击,眼前突然发黑,一口鲜血忽的喷了出来。 这一瞬间,黑衣剑客脸色苍白,明显吃了大亏。 一声清越长啸,怒喝一声,吐尽了心中浊气,黑衣剑客的气势陡然高涨,黑袍鼓胀如浪涌,双眉一挑,借着回光返照般的充沛气势,手腕一翻,中食二指并为剑诀指向了褐衣少年,寒光一闪,手中长剑化为一道青光当空落下,劈出霸气绝伦的一剑。 褐衣少年身形如鬼魅,滴流一转,闪到了黑衣剑客的身后。 刀光一闪,已到了黑衣剑客的咽喉。 “我认输。” 从嗓子眼深处咕噜出一句话来,黑衣剑客的脸色发绿。 这时,众人看向褐衣少年的眼光瞬间变得不一样了,一时间议论纷纷,正在这时,站在白衣丽人身边的俊俏童子,竟大漠大洋的走了出来,他上下打量了一眼褐衣少年,拍着巴掌嘻嘻笑道。 “大哥哥好厉害吖,咱俩能打一架吗?” 他身边的白衣丽人上前一把拉住他的手,温柔道。 “巫鹊,别胡闹,万一有个好歹我咋跟你师父交代吖,咱不和那些臭男人打架,舞刀弄枪的多不好,怎么能那么粗鲁呢?乖!” 哪知,巫鹊梗着脖子,老气横秋道。 “大老爷们之间的事,老娘们少管。” 众人听到这么大点的孩子竟说出这种市井话来,不由哄堂大笑,白衣丽人闹了一个大红脸,狠狠地瞪了巫鹊一眼,不再管他了。 褐衣少年见他不过七八岁的样子,长得又是粉雕玉琢非常可爱,见他突然走出来要和自己打架,不由童心大起,逗他道。 “为什么呢,小孩子打架就不乖了,听话,一会儿哥哥带你买好吃的。” 谁知,巫鹊却挺直了腰板,一板一眼道。 “你好歹是个大老爷们,怎么跟个娘们似的罗里巴嗦的,就一句话,敢不敢跟小爷打?要是不敢打,乖乖叫声小爷,我就放过你。” 褐衣少年本想哄他,说自己不敢打,但见他步步紧逼,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不由动了气,就想出手教训他一下,小小孩子,不知天高地厚那还了得。 “好,来吧。” 巫鹊从怀里掏出一支竹笛来,轻轻一吹,围观的众人瞬间色变,这笛声虽然轻淡悠扬,气机荡出,却如一道道实质的鞭子般抽在人的身上,呼啦一声,大家都躲得远远的,像看怪物似的看向一高一矮,如两棵杨树般傲然站立的两人。 褐衣少年这才知道,眼前这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孩子,其实并不简单,竟然是一位深藏不露的高手。 巫鹊横笛短吹,十二个孔内气机纵横交错,织成一道道网,变得更细、更密,笛声的节奏也变得更快了。 陪伴卖艺老人大半生的手鼓,此刻周身竟出现一条条裂痕,像被一双无形的巨手捏碎一般。 褐衣少年的眼睛不由眯起,短刀斩出,嗤啦一声,宛如实质锋刃的两道气机沿着刀身滑切而过,他发梢上的一缕长发飘然落地,稍微凝滞了一下,辨别出气机轨迹的褐衣少年,脚下踉跄如醉汉,忽左忽右,忽上忽下,如春燕在风雨中穿梭,躲避这一道道凌厉攻来的杀机。 巫鹊气定神闲,悠然一笑。 余音袅袅的气机突然骤然炸开,褐衣少年的长袍如大雨落地激起的朵朵水花,訇然绽开一朵朵血芒,褐衣少年一刹那几乎成了一个血人,但他的目光却更为坚韧,青色的短刀斩出,与一道粗壮如银蛇的气机纠缠在一起,绽放出一串串耀眼的火花。 一刀斩下,气机如滚雷,轰然炸响,坚硬的地面凹陷出一个大坑。 前进得虽然辛苦,但褐衣少年与巫鹊此时不过十步之距,一指点出,一道凄厉的啸声如离群孤雁的悲鸣,一枝黑色的袖箭,毅然决然地飞向了巫鹊,血色越来越浓,杀气越来越重,这一箭,疾如骤雨,弹指而至。 铛! 一声巨响,金铁交鸣,震人耳鼓。 巫鹊短笛随手一横,竟将这枝来势汹汹的袖箭生生震飞,而他的身形却也趁着这枝袖箭的一震之力,向后弹出,凌空翻身,掠出了四五丈,飘逸如闲云野鹤,竟是无比的出尘。 褐衣少年见状,不由轻叹一声,有些心灰意冷。 巫鹊却显得无比得意,脸上的笑容灿烂如明月,无比欢快的吹起了短笛,此刻早已没了先前的杀意,和煦如阳春三月。 巫鹊是个孩子,却是个占星术奇才,更是个武学天才。 他以星象悟大道,又以日月星辰的运转,去结合宫商角徵羽五音之变化,从而创造出别具一格的武学修炼路子来,以情入音律,以音律舒胸臆,胸中有不平则鸣,不鸣则已,一鸣可杀人。 世间最伤人的是情,斩不断,理还乱。 第七十三章 钦天监小神仙 白马寺中有诸多佛像,大殿中的佛像密密麻麻,塔林中的佛像数不胜数。 用金银、玻璃、砗磲、玛瑙、玫瑰、琉璃,珍珠,把一尊尊佛像装点得珠光宝气,活脱脱像个第一次进城的乡下土妞,虽然穿戴得花枝招展,无奈却是令人惨不忍睹,庸俗不堪,一尊尊佛像或站着的、坐着的、躺着的、趴着的,反正各种奇形怪状,或庄重、或慈祥、或哭、或笑、或怒目、或狰狞,总之,为了博世人的眼球,它们出尽了诸多洋相。 佛说万法皆空,佛不着相! 佛本无相,一切归于大自在,心中无佛,佛何在? 佛本是一执念,我心即我佛。 无奈,这世上的傻の逼实在是太多了,歪嘴的和尚也实在是太多了,君不见,那些作恶多端,最后走投无路的江洋大盗,地痞、恶棍、浑蛋,统统走入了佛门,原本的清净之地,如今也成为藏污纳垢之所,他们脱下原来的旧皮囊,换上一身崭新的锦澜袈裟,便说自己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于是乎,这世上便有了越来越多的佛像。 假如,让中原的僧人也像天竺国那里的苦行僧般生活,估计十有八九都得脱了袈裟跑路,那时,才是真的四大皆空。 也才是真的修佛! 墨北风看了一眼熙熙攘攘的人流,又看了一眼白马寺,不禁无奈摇头。 白马寺门前的比拼仍在继续,不过,看得出褐衣少年几乎快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了,如果再强撑着打下去,墨北风知道,他最终的下场会非常凄惨,褐衣少年即便侥幸不死,也会落得气衰力竭而造成重伤,若真到了那种地步,他也就真成废人了,墨北风走到褐衣少年跟前,一把搀住站都几乎站不稳的少年,劝道。 “这位兄台,不必勉强了,还是先下去休息吧。” 褐衣少年看了他一眼,冲他感激一笑,一咧嘴,一缕殷红的鲜血,沿着他的嘴角汩汩流淌。 “多谢这位小兄弟的好心,不过……” 说着,一努嘴,望向了对面的巫鹊,此刻,他正握着笛子似笑非笑地看向他们,完全是一副猫戏老鼠的玩味表情,他眨巴了几下乌黑的眼珠,忽然笑道。 “他下去也行,反正也不禁打,不好玩了,不过,你得陪我打上一架。” 墨北风微微一怔,看了他一眼,沉思片晌,淡然道。 “恩,就依你说的。” 这时,一直紧张注视场上变化的舞剑小姑娘跑了过来,也顾不得众人异样的目光,还有舌头底下能压死人的七嘴八舌,把褐衣少年扶下去休息、疗伤,不管怎么说,当初褐衣少年可是为了救她,才出头与人结怨的,如今见人受了伤,要是撒手不管,那还叫人吗? 这世上还有道义、良心在,假如连这两样都没了,还算人吗! 墨北风手无寸物,淡然站定。 他刚才在一旁见过巫鹊他们二人的比拼,知道他的路数自成一家,音律的抑扬顿挫,被他操控得随心所欲,而他又巧妙地将气机注入到音律之中,根据六道律吕的发音,使得阴阳相生,左右旋转,从而使得他的气机连绵不绝,周而复始,循环无端。 不得不说,巫鹊是个奇才,更是个异类,不可小觑。 一声笛音锵然响起,高亢的笛音实在不太适合近听,这笛声好像是高山上滚落下来的巨石,由远及近,轰鸣声越来越大,几乎震耳欲聋,又似从地狱里飘忽而来的黑白无常,吟唱着含糊不清的咒语,有种荡人魂魄的魔力,让人心乱意迷,这一声笛音响起,如刮过一阵强劲的寒风,白马寺门前瞬间空无一人。 笛,又称“涤”,笛声又称“荡涤之声”。 笛声中似乎蕴含着某种诡异的节奏,这节奏像一张无形的网,束缚住了墨北风。 明明面前空无一物,却像有一块块的巨石飞来,一块巨石还能扛住,但第二块巨石紧随其后,第三块巨石步步叠加,第四块,第五块,第六块,第七块…… 墨北风感到有种说不出的巨大压力,重若大山。 巫鹊看到墨北风的样子,不觉微微皱了一下眉头,他显然比刚才那个褐衣少年强了很多,好像也不是很着急的样子,这让巫鹊很是头大,本来以为自己够强了,却没想到遇上个更强的,看样子,他不但修为强,心境更是坚如磐石,直到现在,仍是一副不急不躁的样子。 墨北风忽地席地而坐,竟然开始修炼起了无极内功。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 他双目微阖,充耳不闻,安静地坐在那里,内心一片空冥,仿佛超然于万物,神游于九霄云外,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像是变成了一尊万年石佛,与大地结为了一体,这世上没有任何一种压力,是大地所不能承载的。 墨北风,不动如山。 见此情景,巫鹊原本轻松而自信的脸上,此刻反而流露出一种焦躁不安的神情。 他忽然觉得自己正受到一种无以言表的奇怪压力,而这股压力,原本是他施加给墨北风的,但是万万没想到,此刻,它正倒过头来施加在自己身上,无论巫鹊是吹奏凄凉哀婉、如泣如诉的《夜殇闻笛》,还是横吹雄浑激昂、荡气回肠的《踏楼兰山阙》,都如泥牛入海,那少年竟完全没有一丝反应。 压力本是相对的。 墨北风这边越是气定神闲,泰然入定,巫鹊越开始感到有些心慌意乱,不但接连吹错了好几个音调,而且,他的气息开始变得不流畅了,还感到一种莫名的心悸,这让他极为茫然,因为这种感觉,是他以前从未感受到的,怎么会这样呢? 巫鹊那张稚嫩的小脸上,这时沁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突然,他反手一指,一道粗壮如巨蟒的气机昂然奋起,向着墨北风奔袭而去。 刹那间,墨北风一声长啸,身形随着这啸声冲天而起。 他如御风而行的仙人般,脚踩在那道凶猛不羁的气机上,如惊涛骇浪中的一叶扁舟,时而荡上高空,时而潜入深渊,看似凶险无比,但他脸上依然是不悲不喜,不嗔不怨,如千年古佛般泰然自若,闲庭信步般徐徐前行。 大庭广众之下,他不想做出太多的惊人之举,这次与巫鹊交手,不过是一次砥砺而已。 看到越来越近的墨北风,巫鹊横吹长笛的曲调突然一改前辙,眼神骤然变得无比清明,右手食指浮空不按,略作停歇,左手中指按下,如滴滴答答的细雨敲打在梧桐叶上,西楼的纱窗上,忽然,一缕清凉穿窗而过,又夹杂着一股淡淡的闲愁,丝丝缕缕的杀机从笛孔中浩然荡出,绵延不绝,不过,当这股杀机到了墨北风的身前时,竟然似热油泼雪,消失得无影无踪。 笛声戛然而止,一枝竹笛赫然到了墨北风手中。 这时,褐衣少年惊呆了,似乎忘记了自己身上的伤痛,为他上药、包扎伤口的舞剑女孩也惊呆了,微张着小嘴,一脸的不敢置信,黑衣剑客也惊呆了,默然看了眼自己腰间悬着的长剑,不由喟然长叹,与巫鹊同行而来,白衣胜雪的绝色丽人也惊呆了,贝齿咬着手帕,双手捂住自己的樱桃小口,站立在她身边的小丫鬟也惊呆了,看一眼墨北风,又看一眼巫鹊,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忙个不停。 最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巫鹊了,稀里糊涂,自己手里的长笛竟然被人夺走啦! 这一刻,他泫然欲泣,他万念俱灰,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太丢人啦,虽然他才不过七八岁,但他却是极为骄傲的,更有极强的自尊,这怎么可能呢,他可是打小就被师父寄予厚望,被视为钦天监小神仙的存在,神仙怎么可能会失败呢? 哇! 巫鹊哭了,哭得像个孩子。 第七十四章 缘来缘去缘如水 一场轰轰烈烈的打斗,最终竟会是以这样一种方式收尾,这是当初谁都没有想到的。 稀里哗啦哭过之后,巫鹊扬起还挂着晶莹泪珠的小脸,静静盯着墨北风的脸看了半天,那双能够看透无数星辰变化与秘密的眼睛,此刻,却感到有些看不透眼前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少年,他刚才与自己较量,好像什么都没做,就静静坐在那儿,然后,自己就莫名其妙的输了,但巫鹊心里清楚,自己输得一点儿都不冤,以不变应万变的对策来应敌,方是最高明的取胜之道。 巫鹊从小便是神童,诗词琴棋无所不通。 他三岁时,即能诵读《百家诗》,五岁那年,听他父亲在书房抚琴,正在室外玩耍的巫鹊听到变调的琴音,走进房内他父亲跟前,提醒道。 “爹,你的第二根弦断了。” 他父亲惊讶之余,又故意弄断第五根弦,巫鹊又分辨了出来,他父亲不解,问他是如何辨别出来的,巫鹊侃侃而谈。 “你以前给我讲过,古人季札听了琴声,能判断一个国家的兴亡,师旷听了琴声,能断定军队要打败仗,儿子天天听你弹琴,难道哪根琴弦断了还听不出来吗?” 巫鹊到了六、七岁的时候,就能与学子吟诗作对。 于是,他的才气传遍了洛都,钦天监的监正郭巨源便到了他家,好说歹说让巫鹊拜他为师,又向太和帝高衍政求了一个官职——五官保章正,这才恩威并施地收他做了徒弟,也是维洛王朝绝无仅有年纪最小的官员,像这样的神童,巫鹊又怎能不骄傲呢? 但是,他遇到了墨北风,毫无悬念的败了,而且,一败涂地,这令他很忧郁,很受伤。 实力,说到底,实力才是取胜的根本。 沉默了半天,巫鹊心有不甘地问道:“你……你叫什么?” “墨北风。” 墨北风微笑着把手里的竹笛递给他,这枝竹笛看上去平平无奇,不过是一根百年的龟甲竹制成,颇为普通,材质不如玉笛那般莹润剔透,甚至微微有些涩手,上面布满黑色星罗棋布的斑点,不过,懂星象的大师如果仔细鉴赏一番,便会惊奇地发现,其实竹笛上的斑点恰好组成两幅古图,河图与洛书。 巫鹊本来有些抗拒,赌气不愿伸手。 不过,当看到他的眼神后,巫鹊这才卸下了抗拒之心,墨北风的眼中没有一丝看不起或小人得志的神色,而是充满了亲切与平和,这一刻,两人不像刚才还打得天昏地暗的对手,反而像是一对相知多年的朋友,于是,也就很自然地接了过来。 墨北风? 平平无奇的三个字,却让在场几人的眼睛瞬间睁大了不少,这是最近在洛都被议论最多的一个名字,无论是朝堂的公卿权贵,还是坊间的平民百姓,大家都知道,自兴元帝继位以来,最受器重,得到赏赐最多的,便是这个叫墨北风的少年,至于是何缘故,宫中的贵人们对此却是讳莫如深,于是,大多数人只是无端猜测,或是道听途说的捕风捉影罢了,真正了解内幕的,却又三缄其口。 这让他变得愈发神秘,像团浓雾一样让人看不透。 不过,巫鹊是何等聪明的孩子,大概猜出了几分,心情顿时轻松了不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自己被他打败,不但不会觉得难堪,反而觉得自己多了几分庆幸,正所谓,不打不相识,这下可以借着这个机会,与这位洛都最神秘的少年有个交集了,他对星象之所以痴迷,那是因为天体很神秘,而他又颇为好奇,经常喜欢仰躺在承露台上,遥望着漫天星斗,像什么三垣之紫微垣、二十八星宿、五星四象…… “巫鹊,在下在钦天监任职,现居五官保章正。”巫鹊颇为自豪道。 钦天监,司天之官称太史令,又称监正,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凡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 五官保章正,专志天文之变,定其吉凶之兆。 五官保章正,虽说品秩不过是从七品的芝麻小官,但要知道,巫鹊他可还是个未满十岁的孩子,由一个这么大点的孩子来堪天文之变,定吉凶之兆,就不得不让人对他刮目相看,墨北风不由暗自感叹,难怪这孩子这么牛,小小年纪竟有这么深厚的修为造诣,牛果然是有原因的。 墨北风笑着拱手道。 “失敬,刚才不知是五官保章正大人,适才多有冒犯,还望海涵。” 巫鹊也是孩子心性,哭过以后,擦干眼泪并不记仇,又觉得此人并不恃宠而骄,也并没有因为自己年纪小,打败自己而看不起他,况且他与自己的年龄相仿,心中反而多了几分亲近感,问道。 “墨兄这是打算去哪?” 墨北风摸了一下头,笑道。 “也没什么正经事,闲得无聊,就出来随便走走。” 巫鹊听到这话,不由眼珠一转,嘻嘻笑道。 “我正好也没什么正经事,要不咱们一起走走?” 墨北风不由一愣,心道,这孩子倒是个自来熟的性子,还真是有点……率真,他既然开了口,便不好意思拒绝,于是,笑着点头道。 “好啊。” 巫鹊转头对站在一旁的白衣丽人道。 “云姐姐,你和香儿一道去吧,我和墨大哥还……有些事要聊,就不陪你们去啦。” …… 魏秋云看了一眼巫鹊,又看了一眼墨北风,欲言又止,沉吟半晌,这才轻咬了一下嘴唇,淡淡说了一句。 “怪不得进了钦天监呢,就是喜欢攀高枝,可千万别摔了,走丢了什么的,到时候你师父要是找我要人,我可没法儿给他交代。” 说罢,气呼呼地转身走了,那名黑衣剑客和那名小丫鬟紧紧跟在她身后,大气不敢出,看得出,她对巫鹊的离开,有些忿忿不平,转而连累到对墨北风也没什么好脸色。 巫鹊倒是颇为伶俐,怕墨北风多心,忙讪讪解释道。 “嘿嘿……墨大哥你别多心,云姐姐就那种大小姐脾气,她不是冲你,主要是因为我没陪她去庙里进香,在生我的气,哎……女孩子就是麻烦,芝麻粒大点儿的小事就发脾气,要不是她父亲找了师父,让我帮着她看看姻缘,我才懒得陪她闲逛呢。” 墨北风不解道。 “看姻缘,看什么姻缘?” 巫鹊见他发问,不由有些愁眉苦脸,唉声叹气道。 “哎……听说,是当今太子殿下高嗣煜看好她了,想娶她为妃,刑部老尚书魏布,就是她爹找到了我师父他老人家,说是让他帮着看看这两人的八字姻缘合不合,合不合还能咋的,东宫太子看好你家闺女,那是你全家的造化,还敢不答应么?谁知道我师父那个老滑头,说他这两天身体不舒服,其实就是前两天喝酒喝大了,在承露台上眯了一觉,受了些风寒,就让我替他跑一趟,我看了一下他们的庚帖,就按照师父交代的说法,胡乱说了一通,她或许看我有些敷衍,又或许看我年幼,有些不放心,便让我陪着她到庙里来求签问卜,我不想掺和那些乱七八糟的事,这不,就找了个借口溜了,墨大哥,你不会怪我吧?” 墨北风听他这么一说,不由哈哈大笑,打趣道。 “哈哈……你们师徒俩,真是……一对滑头,到时候得了谢礼,别忘了我就行。” 二人说说笑笑,过去看望褐衣少年,巫鹊开始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毕竟是自己把人家给伤了,但墨北风劝他,高手之间切磋,技不如人,受点伤也属正常,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他一听这话,当即昂起了小胸脯,跟着墨北风向褐衣少年走去。 褐衣少年见他们二人有说有笑地向自己走来,一时有些摸不着头脑,怔怔地呆坐在那里。 墨北风看了褐衣少年一眼,见他脸色有些苍白,也不知伤的到底重不重,问道。 “兄台,现在感觉怎么样,要不要找个郎中诊治一番?” 舞剑少女看了褐衣少年一眼,忧心忡忡道。 “看情形伤得不轻,先前流了那么多血,刚才还在劝他,最好找个信得过的郎中开个方子,抓点药吃,免得延误了,再生出什么差池来。” 褐衣少年笑了笑,蛮不在乎道。 “没事,不过流了几滴血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等睡上一觉,用不上两天就好啦,哦!对了,还忘了谢你刚才的出手相助呢,在下狐鹿左台,不知兄弟你怎么称呼?” 墨北风笑了笑。 “在下墨北风,刚才不过是些小事,既然现在误会都说开了,也就云开雾散了,今日这事,说白了,其实也是不打不相识的缘分,我家就在这附近,若是不嫌弃的话,咱们一起到寒舍去坐坐,一来请个郎中瞧瞧,没事那是皆大欢喜,要是有别的事,也好诊治不是,二来也可以借机交个朋友,毕竟多个朋友多条路,日后相互间也有个照应,不知大家意下如何?” 狐鹿左台倒是豪爽,满口答应下来,可卖艺的祖孙俩却婉言谢绝道。 “我等山野草民,四海为家流浪惯了,就不打扰诸位公子的雅兴了,山高水长,日后咱们有缘再会吧。” 墨北风笑道。 “老爷子客套了,不瞒你说,我也是小地方出来的,也是刚在洛都安了家,今日既然相遇,便是缘分,再继续客套就是见外了,还请给我个薄面,到寒舍喝一杯茶再走也不迟。” 听他这么说,卖艺的爷孙俩也不好继续谦让,一行人朝着紫竹巷的墨府走去。 第七十五章 农夫犹饿死 哲古达自从入了墨门,便一直跟在祖须陀身边,一来二去,他俩竟意气相投,走得越来越近,成为一对用哲古达的话说,俺爷俩是能尿到一个壶里去的忘年交,没过多长时间,哲古达干脆拜了祖须陀为师,跟着他去学习墨侠的各种门内功夫。 这些日子,也不知他二人在搞什么名堂,经常是早出晚归,便是墨北风都难得见到他们的人影,搞得神神叨叨的。 自从墨北风搬进墨府后,追风也从乘风客栈跟着来了,如今虽说吃喝不愁,可它毕竟是在草原上纵横驰骋,撒野撒惯了的不羁野马,要是一直拴在狭窄逼仄的马厩里,它会动不动就尥蹶子,咬缰绳,胡乱发脾气,像个被惯坏了的野小子,而墨北风这些日子则经常与那些坊工混在一起,没工夫搭理它,这让它备受冷落,咬伤踢坏了好几匹马,反正这会儿也没什么宰杀的活要干,墨北风便让屠夫王小乙,每日清晨牵着追风在原上四处溜达,他也乐得四处清闲。 最近,石破天在雕刻一尊韦陀降魔石雕,他横眉怒目,手持一把降魔杵,好不宝相庄严。 一直挂在墨北风胸前的降魔杵,在见到那尊石像时,不知怎的,竟然忽地动了一下,而石雕韦陀的眉眼也变得柔和了许多,一瞬间仿佛活了过来,这让墨北风不由颇为费解,蹲在那里沉思了半晌,仍然搞不明白其中的缘故。 当墨北风与巫鹊等人走到紫竹巷的时候,恰巧遇到遛马回来的王小乙。 这些天来追风的小日子过得异常滋润,成日里好吃好喝不说,王小乙每日还得为它遛马刷毛,把它伺候得跟洛都那些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大爷似的,一身如墨染绸缎般的皮毛变得愈发溜光水滑,显得神骏无比,此刻它正哒哒地踩着小碎步,不时喷着响鼻,端的是得意扬扬,路上见了人都是一副爱答不理的欠揍模样。 不过,当它看到穿着一身荷叶罗裙的舞剑少女时,见她眉淡睫长,嘴小鼻挺,姿容甚是俏丽,不知动了哪根弦,竟用头去拱那舞剑少女的腰肢。 墨北风见它那副贱兮兮的无赖相,不由老脸一红,啪的一掌下去,追风立马便老实了。 跟在他身后像条哈巴狗似的,服服帖帖地伏低做小,再也不敢拿出先前那副趾高气扬的做派来了,舞剑少女见它这副欺软怕硬的嘴脸,不由噗嗤一笑,伸手拍了拍追风那拉的老长的马脸,摸起来觉得无比丝滑,不由轻轻抚摸了几下,而那家伙则一脸陶醉地眯起了大眼,显得极为受用。 墨北风见它那副无耻的样子,真心有些看不下去,又怕别人误会,忙解释道。 “这小子是北境来的野马,打小野惯了的,不懂什么规矩,还望姑娘不要见怪。” 舞剑少女一脸惊奇,瞪大眼睛问。 “这马是你家的吖,真漂亮,可以让我骑一下吗?我打小就想着骑上一匹骏马,在一望无垠的大草原上策马扬鞭,追着太阳,追着花香,追着风儿跑,那种日子想想就好美,可惜吖,也只能是想想啦。”说罢,脸上现出一抹淡淡的怅惘。 墨北风还未搭话,走在一旁的狐鹿左台看到她那一脸的失望,不由安慰道。 “姑娘这么喜欢马呀,其实,这倒也不是什么难事,不过,我看这匹马够呛能让你骑的,它的性子太野,估计也只有墨老弟能驾驭得了它吧,而且,凡是野马,它这一生只认一位主人,别人骑上去,它一个蹶子就能把人给尥下来,不过你放心,若是姑娘有机会到草原去,我会亲自为姑娘挑选一匹驯好的母马,那样就没什么危险了,姑娘大可以放心骑乘。” 舞剑少女听了这话,俏脸不由有些发烫,嗔道。 “别老是姑娘姑娘地叫,人家有名字的,我叫……青梅。” …… 一路走来,沿途皆是朱门大宅,刚才又听见遛马的王小乙,称呼墨北风为大人,众人看向他的眼神顿时多了几分异样,及至走到墨府门前,看到那副达官显贵人家的派头后,除了巫鹊之外,大家的脸上皆浮现出一片惊诧的神色来。 小小年纪,竟拥有偌大一份家业,简直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巫鹊原本对墨北风的身份猜测出了大概,又见惯了皇宫大内的富丽堂皇,因而多了几分见多不怪的从容,大摇大摆地走上台阶。 狐鹿左台等人随着墨北风进了大门,见墨府内轩峻壮丽,门窗皆雕梁画栋,院中树木山石随处可见,移步一景,极穷巧思,比以往见识过的大宅庄院又是另一番景象,心中更是不由暗自赞叹。 一直走了三进院落,这才来到了堂屋——善渊堂。 一进屋,众人的眼前又不禁一亮,屋内的陈设简洁大气,颇为不俗,当中放了一张足有丈余的雕蟠紫檀大案,案子上摆了一尊青绿老旧的古铜鼎,左右两边各有一尊铜出戟花觚,一觚内插了几枝白花绿叶的菖蒲,另一觚内插着几枝含苞欲放的海棠,中堂挂了一幅浓淡相宜的《雪中骑驴图》,两边一溜排开八张花梨木的椅子。 当然,最引人注目的则是堂上那幅水墨画。 画作六尺有余,构图极为冼练,画中为一人背影骑驴,冒雪逆风而行,画中无一片雪花而寒意森然,寥寥数笔即为万重大山,除此之外,地上仅留下两行似有若无的痕迹,似是蛛丝,又像足迹,在图的一侧题了雪中骑驴四个大字,笔法瘦硬清逸,铁画银钩,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气势,字体游丝行空,撇似长剑,捺如弯刀,凝视久望,便会觉得满纸剑气纵横,似有一股冲天豪气,力透纸背而出。 屋内几人的修为都颇为不俗,凝视字画中的笔意,都不由有些惊呆了,直到墨北风招呼大家就坐,这才醒悟过来。 “诸位不要拘束客套,到家了,大伙随意坐。” 不多时,府中下人端了茶果上来,放下后又都退出堂屋,束手站到廊下听候差遣。 上次墨北风在安邑坊买回来的十二名坊工里头,恰巧有一位姓金的江湖游方郎中,当初,他因诊断出洛都一位豪阀世家的千金,身有喜脉,从而惹恼了那户人家,便被随意捏造了个由头打入洛都的死牢,这种未婚先有子的丑事一旦败露,便会招来诸多非议,不但那姑娘会因此而身败名裂,她的家族也会因此蒙羞。 也是因他是外地的,不知道内情,因而招来泼天大祸。 那户人家本想杀了那金姓郎中灭口,不想他前些日子刚刚治好了牢头他母亲的腿疾,瘫痪了几十年的老娘如今竟能帮着料理家务,而且行走坐卧如常,牢头一家人皆感念那位金郎中的大恩大德,牢头便找了另一个死囚替换了他,算是帮他捡回了一条命,后来,他被卖到坊中去做苦役,又被沈同叔一眼相中,转手卖给了墨北风,如此兜兜转转,也是他自己积下了诸多阴德,终于助他逃过一场生死大劫。 金三针,人称圣手神针,据说是鬼门十三针的第七代传人。 不过,金三针为狐鹿左台诊了脉,却显得有些愁眉不展,嗫喏了半天,仍是吞吞吐吐的,墨北风见状,知道他有些话不便明言,便把他拉到一边询问到底如何,金三针低声道。 “刚才小人为这位公子诊脉,发觉情况有些不太妙,他这次倒是伤得不重,不过是经脉受了些损伤,气血有些淤结,静心调养些时日倒也无妨,不过,这次的经脉受损,却是勾起了他陈年的一些旧疾,他之前受过重伤,伤及心肺等重要部位,针灸行针时,金针需刺入膏肓等生死大穴,一着不慎,这位公子恐怕会有性命之忧,小人害怕万一失手,只怕是……” 还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金三针这才刚刚逃出生天,结果又遇到如此棘手的疑难重症,墨北风明白他的心思,安慰道。 “金先生,你就放心大胆地诊治,不要怕,出了任何问题,都由我一人承担,先生若仍是放心不下,我可以与先生立字据,你看如何?” 金三针听他这么说,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忙道。 “大人言重了,我怎么会信不过大人的一言九鼎呢,有了你这句话,我就是拼尽全力都会让他起死回生的,不过,此事急不得,他起码得留在府中治疗月余,才会抽丝剥茧,将他体内的隐疾尽数治好,不知那位公子能不能留下,静心疗伤?” 墨北风把狐鹿左台叫到一边,让金三针亲自跟他陈述其中的利害,然后道。 “狐鹿兄,恕小弟直言,我看你也是一人流落异国他乡,估计在洛都也是举目无亲,若不嫌弃,就安心在这疗伤,等伤势好了之后,再做打算也不迟,你说呢?” 狐鹿左台虽与墨北风萍水相逢,但见他一片赤诚,当下也是百感交集,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头,点头道。 “墨老弟,多余的话我也不想说了,我们敕勒人有一句老话,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我狐鹿左台今日能够遇到你,是长生天降临给我的幸运,我狐鹿左台对长生天发誓,你墨北风是我敕勒人永远的兄弟。” 墨北风道。 “狐鹿兄,既然你认我这个兄弟,那我今日就替你做回主,尽管安心在这里养伤,等啥时候彻底治好了,咱兄弟再一起来日方长。” 啪的一声,两掌击在了一起。 …… 金三针带着狐鹿左台下去疗伤后,墨北风这才有工夫回到善渊堂喝茶,陪着巫鹊与青梅爷孙俩聊天。 墨北风喝了口茶,拱手道。 “刚刚找了一位郎中,为狐鹿大哥诊治了一番病情,应该并无大碍,休息上几日,应该就没啥事了,诸位也请放宽心,不要挂念,刚才一直忙些杂事,还未请教老伯的尊姓大名呢。” 卖艺老者看了一眼墨北风与巫鹊,见他二人都好奇地看向自己,不由淡然一笑。 “山野草民,哪来的甚么尊姓大名,老夫贱姓竹,名鹤松,不怕二位公子笑话,前两年,老家归州遭了灾荒,大伙没了活路,就搭伙结伴一路乞讨出来寻口吃的,不想在半道上又遇上了土匪兵痞劫掠,一家人自此便走散了,老夫年轻的时候喜欢舞枪弄棒,学了些花拳绣腿,就教了梅儿点皮毛,靠着撂地卖艺吃百家饭,就稀里糊涂地来到了洛都。” 巫鹊也是无聊,掐指鼓捣了半晌后,不由轻轻摇头,一脸疑惑道。 “竹老伯,小子是钦天监的五官保章正,掌管维洛王朝各地的天文之变,吉凶之兆,但据我刚才的推算演练,归州近几年来,不但没有出现过严重的水灾旱情,反而一直是风调雨顺的太平年景,不知竹老伯为何要说遭了灾呢?” 竹鹤松倒也不脸红,仍是淡淡一笑。 “失敬失敬,都怪老夫老眼昏花,有眼不识金镶玉,不想小郎君年轻有为,倒是一位深藏不露的谶纬大家,但你只知水灾旱情,可曾推算出人间横祸来呢?” 巫鹊也不说话,又低头皱眉,嘴里念念有词,忙乎了差不多足有一炷香的工夫,额头上竟出了一层白毛汗,失望摇头道。 “小子才疏学浅,只能窥探到一星半点的天机玄理,至于人世间的祸心,包藏的实在是迷雾重重,密不透风吖,一时参悟不透。” 而墨北风却激起了好奇之心,问道。 “老伯,反正闲着也是无聊,不如说说到底是怎样的人祸,致使你们整个地方的人,都不得不背井离乡,出来逃荒要饭呢?” 竹鹤松深叹口气,这才悠悠说道。 “哎……老夫的家乡归州,本来是个山清水秀,富甲一方的好地方,可以插秧栽桑,还可以采茶换些零用钱,以前的日子过的还算凑合,但就在前几年,上任了位归州刺史郑守愚,听说为了买那个刺史,花了不少银两,急于捞钱填补亏空,刚上任没多久,便眼红百姓兜里的仨瓜俩枣,在通往外县的沿途层层设卡,派人收取各种巧立名目的赋税,致使商路不畅,百姓种的粮食卖不出去,养的蚕没人收,采的茶叶也都一文不值,这时,他们便低价收购,百姓往往辛辛苦苦一年下来,明明丰收了,却仍不得不得借贷度日,没几年的光景,好好的一个鱼米富饶之乡,竟败落得十室九空,大伙不得不出去逃荒要饭,你们说,这不是人祸是什么?” 巫鹊听后,则是一脸的愤慨,气愤道。 “你们可以告他啊,难道这天下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吗?” 竹鹤松呵呵一笑,无奈叹息道。 “公子还是太年轻啦,或许你对天上纷杂的日月星辰吉凶能够洞若观火,却看不透这人世间的诸多肮脏龌龊,官场中历来盘根错节,官官相护,要知道,这天下虽大,可哪里有升斗小民说理的地方,自古官字,一顶乌纱帽下两张口,他们正说正有理,反说反有理,老百姓哪里说得过他们吆!” 听到竹鹤松无奈的叹息,墨北风默然无语。 他不比巫鹊出生在官宦之家,从小便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不知这人间疾苦,他是兴安镇那个小地方出来的,自幼吃百家奶长大的,见识过农夫小贩们的辛苦,知道生活的艰辛困顿,也见识过那些贪官墨吏的贪婪与残暴,他们虽然衣冠楚楚,道貌岸然,却不能被称之为人,而是一群吃人血馒头的两脚兽。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第七十六章 东林庵前说风月 东林庵前有一条小河流过,岸边长着一溜歪七扭八的老柳树。 一棵老柳下坐着两个人,一老一少,单看年纪,像爷孙俩,不过要是再细看相貌,估计旁人打死都不带信的,因为那灰袍老者长得实在是不敢恭维,一双倒八字眉,三角眼,稀稀拉拉几根胡须,看他那副单薄的小身板,不由让人担心,风一旦大了,他随时会被刮跑,而青衫少年除了眼角那道让脸破相的刀疤外,算得上俊朗帅气,不过,有一点两人特像,那就是都不太修边幅,穿的邋里邋遢的。 嘎嘣,嘎嘣,嘎嘣…… “臭小子,吃什么好东西呐,也不知道孝敬一下师父,来,给师父两个尝尝。” 灰袍老者干瘦如鸡爪子般的枯手,指甲缝里藏有一轮青泥,不由分说便伸到了少年的面前。 “都这么大年纪了,也不知道害臊,还这么馋,跟小孩嘴里抢吃的,给,可别撑坏了喽!”少年虽说有些不情愿,嘴里不停嘟嘟囔囔,但仍不得不从纸袋中抓了一把给他。 看着手里两粒焦黄如核桃般坚硬的蚕豆,灰袍老者有些欲哭无泪。 “臭小子,你是故意的吧,明明知道为师的牙口不好,还偏偏买这么硬的东西来馋师父,你这可是欺师灭祖的大罪,知道嘛,算啦,我老人家大人不记小人过,不和你一般见识,还是趁早把你逐出师门,免得那一天把我气死啦。” 哪知,青衫少年浑然不惧,嘿嘿一笑。 “嘿嘿……你少拿着大奶子来吓唬小孩,俺是吃饭长大的,可不是吓大的,再说了,俺兄弟是墨门的佛子,你说,到底是你说了算,还是俺兄弟说了算?” …… 过了半晌,寂寞无声,少年有些心慌,忙道歉。 “师父,真生气啦?刚才跟你开玩笑的,都这么大岁数啦,咋不识逗呢,等回头……” 少年猛一回头,见师父正盯着一个身材丰腴约莫三十来岁的尼姑痴痴望去,那尼姑虽穿了一身宽大僧袍,倒也掩饰不住胸前傲人的双峰,一双桃花眼妩媚天然,尤其是她不经意间的一抬头,忽然发现灰袍老者那道痴迷的目光,不禁莞尔一笑,一手握住垂于胸前的念珠,轻念了一句阿弥陀佛,一手提着竹篮到小河边去浣洗衣物,腰肢扭动如低垂到河面的柳条般摇曳生姿,可她哪里知道,仅这一笑就把老者的魂儿给勾走啦。 好一个风情万种的人间尤物! 没错,坐在柳树下一边斗嘴,一边看来往尼姑的二人,正是祖须陀与哲古达。 哲古达见师父看得那么投入,不禁重重拍了他的后背一下,鄙夷道。 “看个徐娘半老的尼姑都那么上劲,真是没见过什么世面,我都替你脸红,再说了,光头尼姑有什么好看的,你还能不能有点儿出息啦,等我有了钱,带你去绮香阁逛勾栏去,听说那里的小娘,许多都是从南陈国来的江南女子,啧啧……一个个嫩得一掐一兜水,再瞧瞧这个,都老得糠了,有什么意思,倒贴我都不稀得要。” 祖须陀看那尼姑下到河里,一揽僧袍,蹲下开始洗衣。 由于姿态的缘故,那尼姑的腰肢显得异常纤细,前胸与翘臀显得无比硕大,尤其是那两片臀瓣,显得愈发丰腴,体态玲珑有致,祖须陀感到一股久违了的无明之火瞬间涌上心头,他不由扯了扯衣袍,感到有几分口干舌燥。 他转身看了一眼自己这个有些愣头青的徒弟,呸!吐出一口老痰,教训道。 “你个毛都没长齐的臭小子懂个屁呀,跟老子谈女人,你懂什么是女人吗?美人在骨不在皮,美人骨,世间罕见,有骨者,而未有皮,有皮者,而未有骨,不过,世人大多眼皮子太浅啦,只见皮相,不见骨相,这女人你别看她是一个尼姑,可是极为难得的,既有皮相又有骨相的美人胚子,跟师父说实话,你小子没被女孩子霍霍了吧,还是不是处男啦?” “啥叫被女孩子霍霍啦,啥是处男?”哲古达挠挠头,一脸的不解。 “呃……这个无关紧要,日后你会明白的,不过,有一句话你小子千万给老子记住喽,男孩子在外闯荡打拼都不打紧,但记得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否则,一失足,成千古恨呐!”祖须陀不知都经历了些什么,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哲古达有些不以为然地撇了一下嘴,嘲讽道。 “嘁!瞧你说得郑重其事的样子,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呢,你老人家放心好啦,别看你徒弟我年纪不大,但真正能打过我的,还真没遇上几个呢,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真遇上了,撒丫子跑不就完了,我看你也是这些年上岁数啦,多少有点儿老糊涂了。” 祖须陀看他一副年轻气盛的样子,知道他现在说啥也听不进去,只能无奈叹口气。 哲古达虽然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但祖须陀当初在城南的五味居一眼便认定了他,假以时日,一定是个墨侠不可多得的好苗子,他胆大而不失冷静,重义轻利,一诺千金,疾恶如仇,却不是鲁莽之辈,能够审时度势,知进退,懂取舍,尤为重要的一点,他与墨北风一见如故,又在墨北风帮他哲家平冤雪耻之后,二人结为异姓兄弟,肝胆相照。 所以,祖须陀决定收他为徒,悉心培养。 哲古达有些无聊,随手拔了一棵青草,把一根草棍放进嘴里嚼着。 “师父,你说司马无功那小子今晚会来吗?咱们可在这东林庵门口蹲了他好几天啦,也没见那兔崽子的人影,不会被放了鸽子吧?” 祖须陀一副老谋深算的样子,眯着一双老眼望向河边洗衣的尼姑,淡然道。 “你小子这性子还得使劲磨,这就沉不住气啦,你以为墨侠是那么好当的,真以为是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那么简单,这才哪到哪,实话跟你小子说,老子年轻的时候,曾在大雪地里一动不动呆了足有二十多天,这才等来了那辆牦牛车……” …… 青冈司雪山,冷风如刀,万里飞雪。 雪将停,风未止。 布满冰凌与积雪的青冈司山道上,忽然出现了数百人的车马长龙,气死风灯如夏夜点点流萤,照亮漆黑的夜,健硕如巨兽的黑牦牛拉动巨大如毡房的马车,沉重的车轮碾碎了山道上的冰雪,却碾不碎这天地间无尽的寂寞,挂在牦牛脖子下的铜铃不时响起,悠扬的铃声在空旷凄冷的雪夜里传出很远很远,显得极为空灵。 寒风肆虐,卷起帐幔般的雪雾,拍打在人与牲畜的身上。 夜已深了,大家都在低头赶路。 一辆宽敞而温暖如春的车厢里,地上铺着极为名贵牦牛绒与羊绒织成虎纹的地毯,地毯上放着一个燃有炭火的铜炉,铜炉上烤着一条滋滋冒油的羔羊腿,一位身姿婀娜的婢女跪在地上,往镶满宝石的银酒杯里倒酒。 布罗松丹活佛左手拿着一把装饰绿松石的小刀,右手端着美酒,他大口地喝着酒,不时咳嗽几声。 他醉醺醺地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婢女,一时不禁有些意动神驰。 突然,牦牛车颠簸了一下,一道如鬼魅般的幽影一闪而入,没等那婢女喊出声来,就软软地瘫倒在地上了,布罗松丹活佛见有人突然闯入,不由大惊失色,刚想出手,那道幽影掌中黑蛇般的剑,就缠在了他的脖颈上,轻轻一带,布罗松丹活佛的人头就凭空飞了起来,鲜血四溅,如山谷中扬起的漫天大雪。 人头与酒杯一同滚落到他身下铺着雪白狐皮的毛毯上,一片嫣红慢慢洇开,如一朵艳丽的波罗花悄然绽放。 …… 沉默半晌,哲古达慢慢抬头望向祖须陀那张貌不惊人的脸庞,喉咙蠕动半天,才缓缓道。 “师父,你……真牛!” 祖须陀拍了拍他的肩头,淡然道。 “都是些陈芝麻烂谷子的往事喽,都说好汉不提当年勇,也许为师真的老了,经常会想起那些年走南闯北干过的那些事,现在这老胳膊老腿的,怕是有心无力,不行喽!” 哲古达一听这话,不由一本正经道。 “当年,我在木瓜山寨跟他们喝酒的时候,有次实在是喝不动,就跟他们说我不行了,谁知,牛老六那个瘪犊子搂着我的脖子跟我说了一句话,他说兄弟,你记住喽,男人到啥时候都不能怂,不能说自个不行,那会儿也是借着股子酒劲,又继续跟他们喝,最后都喝断片啦,结果呢,我他娘的趴在炕上,愣是三天没爬起来,水米都没打牙,如今回头一想,让那帮老小子给坑惨啦。” 祖须陀一听这话,不由哈哈大笑,笑过之后,又语重心长道。 “臭小子,啥叫吃一堑长一智,慢慢学着吧,啥叫男人不能说不行,全是放他娘的狗臭屁,男人该认怂的时候就认怂,不丢人,尤其是你想做一个真正的墨侠,能屈能伸方为真英雄,不顾死活往上冲的,那都是匹夫之勇,不足道也,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说的就是那些不知死活的无脑之徒,任何时候,都要记得先保存自己的性命,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哲古达若有所思,微微点头。 “恩,我记下啦。” 东林庵之所以被称为“天下第一林”,并不是因为庵里的那片桃林有多么争奇斗艳,而是因为庵里养了一群比桃花还要娇艳的尼姑,这群尼姑修真养性是假,半掩门楣是真,她们不但会陪前来进香的香客们谈经论道,更会为他们吹箫抚琴,唱曲助兴,而对那些布施大方的香客,更是对他们投怀送抱,和他们深入浅出地,一道参悟欢喜禅。 广陵瘦马、云中婆姨、江南船娘、东林姑子,并称天下四大粉门。 广陵之地多产瘦马,肤若膏脂,纤态盈盈,行若翩鸿,卧如娇莺,那些娇弱的少女,被权贵富贾们买去,如同役使凌虐弱小的马匹一般,任意摧残与蹂躏。 瘦马,可分三六九等。 一等资质的,被教授抚琴吹箫,诗词歌赋,书画围棋,打双陆,抹骨牌,百般淫技,二等资质的,也能识些字、弹点曲,还要懂得记账管事,以便辅助商贾,成为一个贤内助,三等资质的则不让识字,只习些女红、或是油炸蒸酥,做炉食、摆果品、各有手艺,大多被培养成一名合格的主妇。 至于那些挑剩下的,或卖入勾栏,或无家可归,或游离于茶楼酒肆门前,成为流莺,时人谓之站关。 云中婆姨。 广陵瘦马以瘦为美,然而,云中婆姨则迥然不同,专挑那些丰乳肥臀,紧致滑润,床笫媚功高人一等的女子,因而云中婆姨艳名远播。 据传,云中女子从八九岁开始,便天天坐在酒缸口上,练习女子媚功。 江南水滑多娇娘。 江南船娘各有住船,世称花船,花船一般分为上下两层,上层是住宿或留宿嫖の客的地方,下层则是接待客人的客厅。 江南船娘受水乡的润泽,多半娇小玲珑、秀丽温顺,擅长琴棋书画,除了供客人狎宿,还可陪客人荡舟于湖水碧波之上,所谓一叶扁舟行江上,一位船娘伴湖游,她们深得文人雅士的青睐。 东林尼姑。 东林庵的住持长门师太历来与洛都的高官权贵们交往甚密,久而久之,那些权贵富贾们逛遍了青楼勾栏,看厌了浓妆艳抹的风流女子,天天吃着山中走兽云中雁,海底燕窝鱼翅鲜,滋味再鲜美,终归也有厌倦的时候,这时,他们就想换换口味,吃点清淡的。 常伴青灯古佛的尼姑,这时就有了一种别样的风情,入了他们的法眼。 东林庵的主持长门师太,久与他们交往周旋,焉有不知他们是什么性情,哪个地方痒痒的道理,什么清规戒律,什么四大皆空,统统都是他娘的扯淡,再说了,尼姑也是人,是人就有七情六欲,况且,长门师太又是尼姑堆里的人精,于是,她就挑选了一些环肥燕瘦,风情万种的尼姑,让她们蓄发,穿上那些俗世的清雅衣裙,轻描眉淡梳妆,并花重金请了教坊的教习来传授她们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使她们具有大家闺秀的气度。 经过长门师太的一番精心调教,那些尼姑们既有了出家人的清淡佛韵,又有名妓花魁的柔媚风情,一时间,东林庵中的尼姑们深得香客们的欢心,找位东林庵的妙曼尼姑开荤伴游,在洛都的权贵富贾中蔚为成风,受到无数纨绔们的追捧 于是,东林姑子后来居上,技压群芳,东林庵也便有了这天下第一林的美誉。 第七十七章 欢喜禅 祖须陀与哲古达要等的人是司马无功,他是太师司马年的嫡长子,也是他尤为器重寄予厚望的儿子。 司马无功天资聪颖,自幼熟读经史子集,但随着年岁的增长,不知怎的,却对老庄之道颇为痴迷,谁知,他看得越多,读得越透,悟得越深,越对无数儒生趋之若鹜的功名利禄心看得越淡,这让一心想他继承衣钵,光耀门楣的父亲大失所望,司马年曾不止一次摆出一副严父的面孔来对他当头棒喝,希望他能浪子回头,迷途知返。 最终,在父亲的严厉呵斥与母亲的苦苦哀求下,他终于双膝跪倒在祠堂的祖宗牌位前发下誓,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在司马年的铺路搭桥与精心谋划下,司马无功的仕途自然是一路坦途,步步高升,先是在二十三岁那年入仕做了洛水县的县丞,不过用了三年的光景,他便升任维风县的知县,之后,又被下放到陇西府去历练,在那里做了五年的陇西知府,等他再次被调回洛都,担任洛都的京兆尹时,那一年,他才三十五岁。 十余年的宦海生涯,让他从一个懵懂无知的意气书生,逐渐蜕变为一名老练油滑的官场老饕。 一路走来,虽然仕途坦荡无波,但是,只有他自己知道,这条他不想走却不得不走的路,他走得是多么的心苦与厌倦,而他却无处倾诉,若是与曾经的同窗好友诉苦,或许会有人觉得他得了便宜还卖乖,矫情! 他也终于体会到那句,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的无奈。 但人各有志,不能一概而论。 无数的周旋逢迎,无数的钩心斗角,无数的委曲求全,无数的明争暗斗,这与他所信奉的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治大国若烹小鲜的理念格格不入,因为你一旦踏入官场,便会身陷其中,由不得你去无为而治,你若不治人,人家便会回过头来治你,要知道,官场上看似的风平浪静,一团和气,其实暗中的争斗,甚至比战场上刀刀见血的搏杀,来得更加惨烈与无情,更加令人防不胜防,更加令人意冷心寒。 武将想上位,免不了一将功成万骨枯,而文官的上位,亦是如此,而且,他们手上所沾着同僚的血,一点儿都不比武将少。 他累了,想逃离这无穷无尽的纷争,他想静静。 那一日,他遇到了长门师太。 那一年,他三十六岁,正是他的本命年。 司马无功是洛都的京兆尹,虽然不直接管辖下面地方上的琐事,却是能执掌京畿数十万生灵生杀予夺的三品大员,位高而权重,长袖善舞的长门师太又怎会不知其中的利害呢,在一场看似无意实则有心的精妙谋划的邂逅中,他二人一见如故,颇有相逢恨晚的惺惺相惜。 长门师太虽已年过半百,但她驻颜有术。 时光荏苒如白驹过隙,却不见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一丝痕迹,在司马无功的眼中,长门师太宛如一位二十出头的新婚少妇一般,可谓珠圆玉润。 据说她精通素女通玄的房中长生术,尤为擅长参悟欢喜佛,生得面似芙蓉、蛾眉凤眼,目底盈盈秋水令人惊心动魄,丰胸细腰翘臀,笼在一袭白色的僧袍下,淡淡的佛气与天然荡出的媚态,合二为一集于她一身,竟然毫无违和感,透出一股浑然清秀的碧玉味道,即便是经多见广的京兆尹大人,都不觉有些看傻眼了。 司马无功精通老庄之道,修真长生一直是他的夙愿,在见过长门师太后,一时惊为天人。 三日后,他穿了一身家常便服,把自己打扮成一位普通的儒生模样,走过两个坊市,租了一乘青蓬牛车,在一个风雨如晦的傍晚,伴着车轮一路的吱吱呀呀声,来到了东屏原,直到此时,他才像做贼似的撩起了布帘,看向沿路的风景,心中一时不免五味杂陈。 他也曾历尽红尘,万花从中过,可谓是花间老手。 但这一次,却与以往不同,不知为何,他像一个纯情少年般既忐忑,又有一丝小兴奋,鼻翼微微有些出汗,像小孩子做坏事怕被大人发现,又像和良家偷情私会似的,心里怦怦直跳。 虽说百官狎妓逛勾栏是家常便饭的小事,但这毕竟是在首善之地的天子脚下,而他又担任位置极为重要而特殊的京兆尹一职,他父亲又在负责纠察百僚的卧虎司里任职,他若不想授人以柄,便不得不时时小心,事事留意,以免被有心人拿来做文章。 牛车虽然走得慢,但在掌灯时分仍然到了东林庵。 在车夫那意味深长的目光中,他会了车马费,转身旁若无人地踏入东林庵的山门,他掏出一串长门师太亲手交给他的沉香佛珠,在那个肥胖的知客僧面前一晃,然后,在知客僧的引领下,穿过佛堂大殿,来到了一处后院,原来看似平平无奇的庵院里,果然别有洞天。 又在一个清秀小尼姑的引领下,踏进匾额上书有“寻幽”二字的小院。 院中有乔松秀柏,奇石名葩,还有一方栽种青莲的水池,几座花亭错落环绕在池边,中间有一座高轩,此处是招待香客们的宴饮之所,从草坪间的石子路穿过,两侧散落着几方小院,又有朱栏绣房数间,左右有雕梁画栋的回廊相连,彼此相通却又自成天地,极为宽敞便利。 丝竹声、玉磬声、踏歌声、梵音袅袅,让人一时分不清这里是人间还是仙境。 小尼姑约莫还不到二八年纪,青涩脸上的绒毛在回廊灯笼的照射下,显得容颜鲜嫩,格外惹人怜惜,或许她还未到陪客的年纪,又或许还在学习之中,想到这样一个比自己女儿大不了几岁的女孩,即将成为别人胯下的玩物,司马无功心中不由生出几分怜悯之意。 “小师傅,你叫什么?” 小尼姑大概没料到住持邀请的贵客,能主动与她搭话,瞬间有几分慌乱,但很快伶俐道。 “回施主,小尼法号静若。” 如新莺巧语,呖呖可听。 司马无功微微颔首,又道。 “你来这庵中几年啦,平日里都做些什么?” 静若蹙了一下眉尖,神情低落道。 “回大人话,小尼七岁那年老家遭了水灾,便跟着爹娘一路出来乞讨,不想后来他们都染上了瘟疫,先后离我而去,幸亏师太慈悲,把我收留在庵中度日,一晃六年了,如今一直跟随在师太左右学习礼佛,待客之道,做些洒扫杂役的琐碎小事。” 司马无功听到她的身世如此凄惨,不由叹息一声,从金鱼袋中摸出一锭银锞子,足有十两重,递到她手里,没想到,她竟像一只受到惊吓的小鹿般跳到了一边,连连摆手道。 “使不得,我怎么敢要贵人的赏赐呢,师太若是知道了,她一定会责罚我的。” 司马无功一把攥住她那柔若无骨的小手,温声道。 “不怕,师太若是问起来,你就推到我身上,就说是司马大人给的,我想应该是没事的。” 静若眨着长长的睫毛,抬头看了一眼这个儒雅而不怒自威书生模样的男人,柔声施礼道。 “哦!那小尼多谢司马大人的布施,你可真是个好人吖。” 说罢,灿然一笑,眼如弯月。 回廊周折,二人沿着回廊穿过一道白色围墙,来到了内院。 院西是一片空地,栽了一片茂盛梨林,梨花馥郁缤纷,香气袭人,花下安放着一张石桌,桌上放着一盏宫灯,灯下有一人正持着一卷书在看,一身淡妆,如月下梨花,雪中梅蕊,自有一种别样的雅致,听到脚步声,那人抬头,原来正是司马无功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长门师太。 长门师太见他不请自来,秋波一转,大概明白了几分他的来意,于是款款起身,施礼道。 “这几日身体有些乏累,本想着在这院中偷个懒,不想竟是司马大人屈尊驾临鄙庵,有失迎候。” 司马无功见她这会换了一身素服,又是一种别样风情,看她落落大方,秋波流转,不由暗自庆幸,看来今晚果然不虚此行,也就不再端着架子,笑道。 “久闻师太这里是佛门圣地,人间仙境,百闻不如一见,今日来此一看,果然是个好地方,冒昧来访,不会打扰师太的清修吧?” 长门师太眉如远黛,眼角含笑道。 “大人这是哪里话,平日里八抬大轿请都请不来的贵客,今日能屈尊俯就贱地,贫尼正求之不得吖,静若,到厨房吩咐下去,让她们备上一桌上好的酒菜,做好了送到我这里来,今晚我要与司马大人好好叙一番家常。” 静若施礼告退,转身下去安排了。 司马无功抬头一望,见北面是个花坛,那里有假山真水,苍松翠竹,依稀可见后面还有一排精舍,月色朦胧,遥遥看见那里亮着灯火,感慨道。 “虽说我久居洛都,如今又回到这里任职,只是平日里案牍劳形,公门繁忙,无暇他顾,若不是今日前来造访,还真不知道这天子脚下,竟藏着这么一处神仙洞府,还是师太你有福气哇,能住在这佛门清净地,无花妙相天,真是令我羡慕啊!” 长门师太知道他别含深意,不觉莞尔一笑。 “大人虽然人在公门,不过,依贫尼看来,大人却是极有慧根的,虽然久历凡尘,难免会沾染些尘垢凡心,以大人的聪慧而言,不过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罢了,清静妙法在心不在境,只要大人能够放下刑法俗务,必得大自在。” 司马无功若有所思,以指扣桌,色迷迷地看着她,缓缓道。 “本官有些愚钝,还望师太明言。” 长门师太起身坐到他身边,一双嫩若柔夷的纤手轻轻握住他的一只大手,娇嗔道。 “大人乃是绝顶聪明之人,否则,今夜也不会在这百忙之中贵足踏贱地了,既然来了,也就不要再揣着明白装糊涂啦,哎……在外人看来,贫尼入了空门,仿佛得了逍遥自在,可他们哪里知道吖,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贫尼忝为东林庵的住持,虽说不像大人在公门那般要日理万机,可也得操心这庵里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六百余口人呐,她们毕竟不是神仙,不可能餐霞饮露而不食人间烟火吧,再怎么说,贫尼终归是一介弱女子,你这当父母官的难道就那么狠心让她们忍饥挨饿,而不管不问吗?” 一缕幽香沁人心脾,软玉入怀,司马无功的心,此刻不禁又怦怦跳了起来。 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自古皆然,男人可以在战场上大杀四方,征战天下,可你再强悍如霸王般的英雄好汉,最后不还得在床榻上的女人面前俯首称臣嘛,况且,他司马无功又是三十如狼的年纪,面对如此人间尤物的婉转娇啼,试问,天下又有几个男人能不热血贲张,生出要为她遮风挡雨的豪情壮志来? 正在这时,静若领着一行四个尼姑进到院来,将酒食送进了北屋精舍。 灯光下,长门师太宛如月宮仙子下凡,拉着他的手柔声道。 “鄙庵简陋,弄不来那些玉液琼浆,龙肝凤髓什么的,不过是些山野小菜,也不知合不合大人的口味,仓猝间备了些薄酒,还望大人赏贫尼个薄面,一道进去饮几杯如何?” 司马无功其实早已心痒难耐,笑道。 “师太见外了,今日我是既来之,则安之,客随主便。” 二人相视一笑,携手进了北屋。 等二人走到精舍房前时,静若早已带着四名尼姑将屋里的酒菜摆好,此刻早已知情识趣地立在台阶旁静候,推门一看,只见屋内红烛高照,桌子上摆满了果菜酒肴,靠墙一张案几上,安了一尊佛像,像前铜炉里燃着三支檀香,青烟袅如游丝,满屋生香,在一旁支了一张美人榻,榻上放了几卷经书。 司马无功大马金刀地坐到桌旁,长门师太为他素手斟酒调羹。 自古风流茶说合,酒是色媒人,刚才有些话虽然没有明说,但彼此间早已你知我知,一切尽在不言中了,如今几杯酒下了肚,二人早已并坐在一起,司马长空借酒遮脸,此时也不装了,开门见山道。 “早就听说师太的佛法高深,对欢喜禅颇有造诣,一直无缘得见,今日特来讨教,不知师太能否大开佛门,让本官见识一番?” 长门师太一听如此露骨的话,瞬间就羞红了脸,低头吃吃笑道。 “早知道大人今日没安什么好心,此番前来,无非是想看贫尼的笑话罢了。” 司马无功看她面红耳赤,一副小女儿的娇羞模样,不由拉住她的手,笑道。 “笑话也好,真话也罢,都不如你这朵海棠花好看,本官虽说也好修仙之道,但在师太的佛法面前,却是只羡鸳鸯不羡仙了,不知师太能否与我同参真佛,也好让我见识一番到底是怎样的欢喜?” 长门师太呢喃道。 “欢喜佛其实也极好参。”说着,媚眼如丝,一双腻手如泥鳅般划过他的腰间,按住那颗昂扬颤动的龙头,一节如莲藕般的臂膀勾住他的脖颈,在他耳边低声道:“不过,这里却不是参禅的地方……” 一双妙目望向美人榻,几乎能漾出水来。 司马无功自然心领神会,一把就把长门师太横抱了起来,她此时如一条离水的鱼,娇喘吁吁,一副欲拒还迎的模样。 …… 第七十八章 人发杀机 哲古达当年为了给父母家人报仇,于是,他孤身一人闯入宰相府。 因为当年判定他父亲通敌叛国罪名成立,白衣宰相李石增是主审,所以,那时年幼而冲动的哲古达就理所当然地认为,李石增就是杀害他全家的仇人,可如今来看,他应该是被推到前台的替罪羊,那个幕后黑手,才是造成哲家满门被抄斩真正的元凶,经过他与墨北风、祖须陀三人共同的缜密分析,判断当年在山海关一役失利的主帅司马年,他应该才是杀死哲家最大的受益者,因为哲家替他,同时,也是替整个维洛王朝背下了那口莫须有的黑锅。 但想找司马年报仇,不啻于白日做梦,不要说杀他,便是靠近他都难于上青天。 众所周知,司马年掌握着当今维洛王朝最大的特务机关——卧虎司,还有守卫皇城安危三千精锐铁骑的镇抚司,都归于他的管辖,更不要说那些数不胜数的巡捕与暗探了,但哲古达是在东胡国深山老林中长大的,在他看来,杀人与杀野兽是这个世上最简单的事了,即便是暂时杀不了大的,那就杀了他的崽子,让他也亲自尝尝失去亲人的痛苦滋味,让他在痛苦中慢慢地煎熬,这远远比一刀毙命,更能让哲古达体验到复仇的快感与满足。 墨北风知道他的打算,但并不想去劝他,因为他知道,假如自己也同他有着一样的遭遇,或许自己做的会更过分、更残忍、更血腥! 又如知痛,必已自痛了,方知痛。 作为墨门墨侠主事人的祖须陀,更认为自己徒弟的做法是天经地义的,如果这世上坏人做了坏事不受惩罚的话,那这世上的坏人就会越来越多,而好人越来越少,最终的结局只能是,人会变得与禽兽无异,弱肉强食,恶魔横行,人间变成炼狱。 所谓的国法,是应该保护弱者的,说白了,百姓就是弱者。 既然你的国法助纣为虐,不能为弱者伸张正义,那我墨门就替这世上的弱者主持正义,只有墨门强大了,才有能力去主持正义,否则,就只能是无聊的意の淫了,而如今的现状则是,墨门还太弱,能自保就算不错了,所以暗杀司马无功这件事只能偷偷摸摸地进行,一旦打草惊蛇,不但会功亏一篑,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根据墨探各方汇总来的消息得知,司马无功这人平时一直循规蹈矩,为人处世极为谨慎,更极少私自外出,与同僚一道去花天酒地。 当哲古达刚得到这些消息的时候,他颇为沮丧,曾独自一人在房内借酒消愁,当祖须陀拿着刚刚得到的消息来找他时,发现他几乎喝得酩酊大醉,无力趴在一片狼藉的桌子上,脸上仿佛还有未干的泪痕,看样子应该是刚刚哭过。 也是,一个刚过十五岁的少年,竟要承受如此大的痛苦,又怎能不哭呢? 祖须陀拍了拍他的背,淡淡道。 “司马无功那边,又有新消息。” 只一句话,哲古达就像警觉的野兽一般,浑身猛地一颤,坐直了身子,双目烁烁望着祖须陀,急切道。 “什么消息,快点说!” 祖须陀微微一笑,继续道。 “据说,司马无功最近喜欢去东林庵,但他非常谨慎,便装简从,进了山门便往后院去了,看样子应该与那里的人很熟,估计是去找庵里的尼姑去消遣,有消息说,东林庵里藏污纳垢,名为禅院,实为青楼,据说,后台就是司马无功,很多的权贵商贾只要为庵里舍下巨资布施,都会被带到后院去参加酒宴,名曰开荤,其实就是进去嫖の姑子。” ……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湛蓝的中天挂着一轮明月,照在东屏原的每一个角落。 在东林庵门前的老柳下,停了一辆青蓬牛车,车把式是个四十来岁的汉子,幼时因为家贫,房无一间,地无一垄,至今仍是孑然一身,自然也无儿无女,不过,他却有一辆牛车,他靠着这辆牛车拉脚,运气好的时候,每日里也能有个百八十文的进项,对于他这种一人吃饱了全家不饿的光棍汉来说,除去租房与吃喝杂用,一个月如果节俭点花,至少也能攒出个三五两银子来。 这么多年,他之所以没攒下多少银两,最大的花销,其实还不是房租,而是每隔上一段时间,就去找那些只花个二三百文就可以嫖一次站关的姑娘,年轻的时候,去的次数多,如今年纪大了,去的次数少,银子反而慢慢攒下了。 哎…… 年轻时,有贼心没贼胆,年纪大了,既有贼心又有贼胆,贼没啦! 没事的时候,他喜欢自己蹲着找根草棍在地上瞎划拉,盘算着等再过上几年,攒下些银子,请媒婆给自己找上房媳妇,黄花闺女估计是没指望了,不过,找个二三十岁的小寡妇也算凑合,趁着自己身子骨眼下还行,抓紧生个三儿两女的,估摸也还来得及。 车把式姓齐,小时候爹娘拿着也很金贵,为了图个吉利,特意请算命先生为他起个名,结果那算命先生叨咕了半天,终于给选了个字——家。 事后他爹倒是没说什么,只是抱着脑袋蹲在地上唉声叹气,谁知,他娘一听那先生给取了这么个破名,立马就不答应了,掐腰指着那算命先生的鼻子愣是骂了半天,说要是都照他这么起名的话,哪里还用得着找他,自己都可以起,他就是个骗吃骗喝的江湖神棍,非要让他把那只老母鸡给还回来不可,家里还指望它下蛋呢。 老母鸡最终也没能要回来,名字虽然不好听,那也舍不得扔,毕竟是花了一只老母鸡才换回来的,于是,他将就着一直用到了今日。 不过,这些日子齐家时来运转,遇上了一个特别有钱的主顾,每隔个十天半个月的,那人总会走到他蹲活的那棵大榆树下,把他拉到东屏原上的东林庵,看那人的穿戴一般,也就是坊间寻常的儒生装扮,可他出手却很阔绰,每次少说也得二两银子。 尤其是第一次去的时候,因为道远,老齐想着再拉趟脚回来,结果等了半天,愣是没等到一个主顾。 正当老齐心灰意冷,想赶着牛车回家睡觉的时候,没想到竟然又看到那人正往外走,当那人走出东林庵的时候,看得出他神清气爽,非常高兴,嘴里好像还哼哼着一首小调。 东林庵院效鸳鸯,一榻红莲香。 云收雨歇啥模样,难当,一翻翻在人身上。 偌长偌大,偌粗偌壮,压坏了小娇娘。 老齐迎了上去,招呼道。 “先生,还真是你啊,刚才还以为看花眼了呢,咋的,还回去不?” 司马无功对老齐没什么印象,不过,当看到他身后的那辆牛车时,这才想起正是来时坐的那辆,刚才往外走的时候,他还有些犯愁,跟长门师太二人在榻上颠鸾倒凤了大半夜,这时有点腿脚酸软,走路都有些打颤,还好,又遇见了老相识,看来,今日的运气真心不坏,于是,司马无功高兴道。 “回去,正好也省得我再到别处去雇车了,还回老地方。” 老齐也很高兴,二人一路哼着酸曲,又回到了崇安坊那棵大榆树下,司马无功从金鱼袋中摸出五两银锞,赏给了老齐,激动得老齐千恩万谢,就差跪下给他当场磕头了,然后,恋恋不舍的看着司马无功向东走去,转过一条巷道,然后消失了。 自此后,素不相识的二人竟然稀里糊涂地结下了一份香火情,司马无功也就成了老齐的主顾。 …… 又是一个风雨如晦的傍晚,司马无功一如既往的换上了那身家常便装,信步走了两个坊市,来到崇安坊的那棵大榆树下,看到了那辆熟悉的青蓬牛车,当然,还有车把式老齐,二人谁也没有多说一句废话,只是相互微微点了一下头,老齐便熟门熟路地把牛车,驾上了去往东林庵的方向。 牛车走得慢,老齐的驾车技术很好,车很平稳,没有一丝颠簸,司马无功头倚在车厢上,闭目养神。 自打与长门师太交往之后,东林庵的香火也日益兴旺了起来,山门前经常是人流如织,车马如龙,那里也成了很多权贵富贾交际的场所,以前常去盘剥的大小官吏几乎都没有了,地痞无赖更是绝迹了,长门师太日子过得舒心,年纪仿佛也年轻了好几岁,肌肤柔腻,玉体欲融,欢会之时宛如处の女一般,每次都令他酣畅淋漓,生龙活虎。 车把式老齐,如今几乎成了司马无功的心腹,每次把他送到东林庵后,都会在那里等他,大概过两个时辰左右,他就会出来,再把他拉回老地方。 …… 转眼将到月底,天气开始变得日益变热,哲古达与祖须陀二人坐在柳树下,看到一辆青蓬牛车缓缓驶来,哲古达不由瞬间瞪大了双眼,脸上浮现出一抹喜色。 牛车过了石桥,在东林庵门前停下,司马无功悠然下了车,轻车熟路地向山门走去。 他现在已然成了东林庵的座上宾,自然再无需知客僧的引领,只是到了后院,会有静若等候在那里迎接,如今到了东林庵,就跟到了家一般闲在。 “是他吧?” 哲古达的声音有一丝颤抖,他有些小激动,更有几分兴奋,就像在东胡国初次捕猎时的心情一样,他又向祖须陀确认了一遍。 祖须陀看出了他的心情,自然理解,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头,沉声道。 “恩,不着急,先养精蓄锐,记住喽,该出手时就出手,麻利点,别拖泥带水的。” “恩。” …… 东林庵不大但也不小,从山门到大殿大概有两里左右的路程,再到后院,大概又得走一里来路,不过,因为这里是佛门清净地,车马轿子都得停在山门外,山道盘曲,路旁又有古木山花,草木深深,景致倒也不错,尤其此时又到了晚间,山道空幽,颇有几分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的意味。 或许是将到月底的缘故,夜半时分,中天厚重的云隙间才透出几缕残月的清辉。 司马无功看了一眼美人榻上玉体横陈的长门师太,有些恋恋不舍地起身穿衣,不想,当他转身要走的时候,衣袖却被她拉住,宛如一条缠人的美人蛇,她娇嗔道。 “今夜你就不能留下来陪陪我么?我也不是个贪心的,哪怕就这一夜呢。” 司马无功俯身亲了她一下,柔声道。 “哎……你以为我不想呐,可无奈家有悍妻,又有严父,若是无故夜不归宿的话,醋坛子难免会打翻,她若是闹起来,会被家父知道的,到那时只怕再想出来都难啦,我怀疑古人写的那句,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怕是也如今日你我这般难舍难离,你我还是暂且忍耐些吧。” 长门师太云鬓散乱,媚眼迷离,此时,也只能无奈地善解人意道。 “好吧,夜深了,山路湿重路滑,你也走慢些,记得常来看我吖!” 二人依依不舍道别,司马无功缓步走出精舍,出门望了一眼黑乎乎的夜空,天上积了厚重丛云,提着一盏灯笼走上了石径,山中风大,此时吹到身上,颇有几分寒意,他轻轻揉了几下腰,腰间有些酸楚,脸上不由现出几分苦涩,家有悍妻严父不假,其实,他更怕自己哪一天会累得爬不起来,谁会相信,看上去娇娇弱弱的长门师太在床榻上竟然悍似乳虎,哪一次来不是榨干自己的最后一滴? 最难消受美人恩呐! 不知不觉已到了后院门口,把手里的灯笼交给仍守在门房的静若,司马无功走出了院门。 崎岖的山路有些不平,司马无功走得深一脚浅一脚,就像喝醉了似的,他知道,每次从长门师太的精舍出来,都是这样腿脚酸软,忽然,脚下一个拌蒜,不知是谁在路上放了一块石头,他扑通一下被绊倒了,咕噜一下滚到了路边的草丛中。 这时,栖在树上的一只夜鸮被惊起,扑棱着翅膀远飞,发出一阵哀鸣般的叫声,令人毛骨悚然。 在滚落的时候,头与四肢磕碰到山间的乱石上,他感到一阵钻心的痛疼,嘴里忍不住发出了几声呻吟,正在这时,他的嘴巴忽然被人用一块麻布捂住,他顿时惊恐地瞪大了双眼,望向伸手不见五指的茫茫夜色,感到一阵无比的恐惧。 是谁? 是人还是鬼? 突然,他的脑袋一沉,昏死了过去,被人装到了一只布袋中。 …… 浮云岭西麓,乱葬岗。 这时,一道冷冷的声音响起,令他不寒而栗。 “不要怕,怕也没事,反正你一会儿也就不怕了,因为,你一会儿就得死!”那人幽幽叹息一声,显得好像无比惋惜,又接着道:“哎……我真不想这么快杀你,因为,你要是死得太快,就少遭很多罪。” 他呜呜了几声,嘴被麻布紧紧堵住,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感到双腿间有一股温热流出,他被吓尿了。 这人到底是谁?是打劫的山贼?还是仇家? 无数个疑团在他脑子里盘旋,但很快那人给出了答案。 哲古达啪啪扇了他两巴掌,那人在他脸上放了一块麻布,只发出两声闷响,如两记重锤轰下,只听“咔吧”一声,两侧的颧骨全都被打折了,白森森的骨头破肉而出,他疼得几乎昏了过去,但令人奇怪的是,脑袋却无比清醒,因而,这痛疼令他刻骨铭心。 哲古达冰冷的声音又一次响起。 “今夜我就让你死个明白,实话告诉你,我姓哲,是来找你清算一笔十几年前的血债,当年你爹杀了我哲家满门百十口,今夜,就先拿你命来祭奠他们。” 司马无功身如寒冰,如见鬼般看着眼前这个蒙着面,只露出两只如利箭般的眼睛的人影。 噗! 一道寒光掠过,一颗头颅飞起,头颅上两只眼睛依旧瞪得很大。 轰隆一声,半空响起一声惊雷。 一道霹雳穿破厚厚的云层,夜空瞬间亮如白昼。 磅礴大雨落下,涤荡着世间的尘埃。 第七十九章 亦狂亦侠亦温文 一场大雨消减了入暑前的几分闷热,鸡鸣前大雨又转成小雨,此刻正不紧不慢地下着。 墨北风静静地站在廊檐下,伸手去接沙沙落下的雨水,一股清凉落入掌心,感到有种说不出的舒爽,正在这时,看到祖须陀与哲古达二人伸着懒腰正朝饭厅这边走来,他俩脸上都带着几分困倦,不过可以看得出,他们的精神都很好,一路逗笑打屁。 当他们走近时,墨北风嘴角忽然一勾,笑道。 “成啦?” 二人脸色微微一怔,互相看了一眼,又不约而同地晃了晃脑袋,一脸的不可思议,昨晚那事做得可谓是滴水不漏,再说事先他们也没有声张,而墨北风也从不过问他俩的行踪,不过,看他那一副了然于胸的模样,显然说的就是那事。 真是邪门了! 哲古达瞪大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墨北风的脸,问道。 “你……咋知道的?” 墨北风又是玩味一笑,轻描淡写道。 “还咋知道的,就你俩这得意忘形的样,就差拿笔直接写脸上啦。” 二人不约而同摸了摸自己的脸,哲古达更是气恼,啪的一巴掌抽在自己脸上,不过这巴掌打得有点狠,白净的脸上瞬间清晰浮现出五道明显的指印,疼得他呲牙咧嘴,牙疼似的揉着自己的腮帮子,有些懊恼地咕囔道。 “你这人真没劲,本想给你个惊喜,让你也跟着高兴高兴,你小子可倒好,给哥们来个未卜先知,你说,就你这德行,日后咱们还处不处啦?” 墨北风顿时被他这倒打一耙,神鬼莫测的功夫给惊得目瞪口呆,这么没理的事竟然被他说得如此字正腔圆,大言不惭,而自己却感到有些百口莫辩,不由叹口气道。 “行!你真是俺大哥,那你啥意思?” 哲古达揉着腮帮子看了一眼祖须陀,征询他的意见,祖须陀捋了捋颌下稀疏的胡须,老谋深算道。 “古达呀,依我之见,你也不能得理不饶人不是,再怎么说,大家都是兄弟,也不是外人,肉烂在锅里,锅里……这样吧,也别难为他,就让他摆桌酒菜,大伙喝顿酒,他道个歉,把这事儿说开了,也就拉倒啦,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呀?” 说罢,他砸吧了一下牙花子。 墨北风没想到这师徒俩竟然无耻到了如此地步,倒打一耙不说,还要讹上一顿酒席,还得赔礼道歉,简直是太过分啦,还真是跟什么人学什么艺,自己这位原本那么淳朴实在的义兄,早晚都得被他给带歪喽。 不过,墨北风自然不可能跟他俩真生气,无奈道。 “大早上的喝什么酒,包子稀饭早都做好了,放心,这顿酒跑不了,哪怕咱们中午再喝呢。” 二人见有了台阶,自然是顺坡下驴,三人一道坐到了饭桌旁,唏哩呼噜喝着稀饭,用筷子拨着碟子里的酸辣可口的咸菜丝,喀嗤喀嗤嚼着,看得出,祖须陀与哲古达二人是真的饿坏了,墨北风三个肉包子还没下肚,三大盘包子就见底了,看他们狼吞虎咽的样,墨北风只得招呼厨房再端几盘上来。 也是,昨夜他们两人扛着将近二百来斤的司马无功,从东城的东屏原东林庵马不停蹄地赶到浮云岭西麓的乱葬岗,跑了足有六十多里路,牲口都受不了,人能不累吗? 吃罢早饭,三人溜达到了九思书院,泡上一壶清茶,这才把事情的经过大概说了一遍。 墨北风低头看着碗里袅袅升起的热气发呆,过了半晌,他才抬头缓缓道。 “这件事有祖长老的参与,我觉得应该不会留下什么蛛丝马迹,不过,即便如此,洛都出了这么大的事,我觉得以司马年的阴险狡诈,他肯定不会善罢甘休,况且,哲兄你年前曾经深夜闯过宰相府,当时追杀你的人就是卧虎司的密探,而且,前不久你又在南城的五味居门前,与镇抚司的铁骑展开生死对决,他们死伤二三十人,可谓轰动一时,虽说兴元帝登基后,为你们哲家平反了冤案,但只要司马年在位一天,你这位哲家遗孤的身份就是最大嫌疑,或许他手里暂时没有直接的证据,但他要想置人于死地,还需要什么狗屁证据吗?” 一席话,说得祖须陀与哲古达默不作声。 是啊,当年轰动朝野的哲门叛国案,还不是以莫须有的罪名给判了个满门抄斩嘛,他本身就执掌法柄,不说别的,说你有嫌疑,把你带到镇抚司或者卧虎司去一审,有没有罪那还不是他一句话的事嘛,自古至今,这样屈打成招,徇私枉法的冤假错案还少吗? 沉默半晌,祖须陀沉声道。 “那咱们下一步该如何应对呢?” 墨北风看了他们二人一眼,平静道。 “依我看,洛都哲兄是待不下去了,先找个隐蔽的地方蛰伏一段时间吧,等过了这个风头再从长计议,常言道,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如今他司马年虽说没了太和帝的庇护,但他的爪牙依然在,如今,你把他最器重的儿子给杀了,他肯定会不惜一切代价抓住你,这事不管是不是你干的,他都会杀之而后快,据我估计,洛都很快就会掀起一场腥风血雨,只要是跟他,跟司马无功有过摩擦,有过节的那些人,估计他一个都不会放过,咱们就等着看一场大戏吧。” 哲古达拧着眉,脸色铁青,半天也没言语。 墨北风的话不无道理,但他此时却不想罢手,他承受了这么多年的痛苦,刚刚得到一点宣泄痛苦的快感,而且,他复仇的火焰才刚刚点燃,他最信任的义弟却让他此时偃旗息鼓,像只老鼠似的东躲西藏,虽然能苟全性命,但这不是他哲古达想要的。 他宁肯轰轰烈烈的死,也不愿窝窝囊囊地活! 沉默良久,哲古达冷冷道。 “你的心意我都明白,不过,今日我当着你俩也说一句,洛都,我是死都不会离开的,只要司马老贼全家不死绝了,我宁死不走,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就赚了,有什么可怕的。” 此话一出,顿时惊得墨北风与祖须陀二人目瞪口呆。 祖须陀看了他一眼,缓缓道。 “古达,我真没想到,你竟然会说出这么一番孩子气的话来,真是令我太失望了,你觉得,你九泉之下的父母听到你这么说,他们是会高兴,还是难过呢?” 哲古达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的嘴巴张了几张,却无声。 祖须陀没再搭理他,自顾自道。 “自打在南城见你的第一眼,老夫就觉得你小子有血性,有担当,是个做墨侠的好苗子,何谓侠者?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固然是行侠,提三尺剑,行走于天下,遇不平事,一剑斩之,假如这就是你所理解的侠者,我只能说,斗狠逞强,不过是匹夫的一时之勇罢了,而不是真正的侠者,更不是墨门的墨侠,墨门之所以历经千年盛衰而不改初衷,追求的不是一人一家之爱恨情仇,而是他们心有凌云志,胸怀四海事,为了天地间的正义,救黎民于水火,解百姓于倒悬,旋踵而不悔。” 哲古达的脸涨得通红,看向墨北风,而墨北风也是一副受教的模样,在低头沉思。 祖须陀银须颤动不已,显然已动了真气,冷声道。 “假如你仍执意要为你的家人父母报仇,我绝不拦你,我估计佛子也不会拦你,毕竟人各有志嘛,不过,在此之前,老夫不怕说句恩断义绝的话,你走你的阳关道,咱们师徒的缘分也就到头了,墨门也不会再有你这样的门人,日后,咱们还是好聚好散,相忘于江湖吧。” 音调并不高,却掷地有声,哲古达眼眶泛红,扑通一声跪在祖须陀面前,哽咽道。 “师父,我错了!” …… 过了良久,祖须陀又语重心长道。 “你以为佛子让你暂避风头,你我脱离师徒关系,让你离开墨门,是我等胆小怕事吗?老夫行走江湖数百载,什么样的凶险没经历过,惜生并不是怕死,若真是怕死的话,老子早就脱离墨门,找个地方养老去了,为何还要陪着你这傻小子去杀人,行啦,你先起来吧,多说无益,你先自己回房去反省吧,等你真正想通的时候,咱们回头再谈。” 哲古达垂头丧气地走了。 墨北风看到哲古达无比落寞的走后,忍不住轻叹一声。 “他可能是一时糊涂,入墨门的时间也短,之前一直是单打独斗,或许他也习惯了,还望祖长老你这个做师父的多费心教导,我相信他会自个想通的。” 祖须陀道。 “你说的这些,我又何尝不知呢,刚才之所以如此疾言厉色跟他说了那么多,也是希望他能锤炼心性,能够真正静下心来修炼自己,年轻人犯错不打紧,怕的是知错不改,一条羊肠小道走到黑,真要到了那个时候,再想回头,恐怕是悔之晚矣。” 漠北风微微点头,又道。 “祖长老,有件事想和你商量一下,等过些时日,我想带着那些坊工到古浪县的庄子上去,到时候再把造长老也请去,洛都这边的事就拜托你老人家照应了,不知你意下如何?” 祖须陀闻言微微一怔,沉吟片晌,问道。 “古浪县那边,佛子是怎么打算的,能跟老夫交个实底吗?” 墨北风淡淡一笑,拿起桌上的茶水喝了一口,这才不紧不慢地说道。 “实不相瞒,我觉得咱们墨门之所以落得今日的处境,自然与官府和其他门派的排挤打压有着莫大的关系,但更重要的是一点,则是咱们墨门千年以来一直墨守成规,抱残守缺,不知变通造成的,而墨门想重振江湖,第一步就是要走出墨谷,四处去开枝散叶,只有这样墨门才能一步步强大起来,古浪县地处洛都西北,靠近北境,而那里又有盐池,咱们可以此为契机,进行对外贸易,往来于洛都与匈奴大漠,互通有无,从中获利。” 祖须陀一听这话,顿时惊得张大缺了几颗门牙的嘴巴。 走出北境,深入大漠,与匈奴人做生意,这可是墨门亘古未有的事情啊,此事说起来极简单,但真要做起来,其中又不知有多少艰难险阻,此事能行得通吗? 祖须陀不无忧虑,斟酌道。 “你说的这事听起来是不错,可这盐铁历来是官府严加管控的,不许商贾私自交易买卖,况且你还要走出北境,与匈奴人去交易,虽说他们近几年来与维洛王朝相安无事,但小的摩擦却是时有发生,与中原素来不睦,这事能行吗?” 墨北风笑笑,颇为自信道。 “行不行我也不敢打包票,不过,事在人为嘛,长老可还记得当初,我曾说过要为高元师献策这事么,实话说,当时不要说你心存疑虑,便是我自己,确实也没有多大的把握,不过,这天下虽大,却也大不过一个利字,当皇帝也好,做臣子也罢,无论是士子还是商贾,皆逃不过一个利字,古人不是常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只要其中有利,谁会放着金银不赚,而去刀兵相向呢,祖长老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祖须陀听得频频点头,咧着漏风的牙齿开心道。 “言之有理,如此说来,佛子恐怕早已成竹在胸啦,既然如此,我也不去操那闲心,不过,还有一事,你让我坐镇洛都,我又该如何行事呢?” 墨北风侃侃道。 “祖长老走南闯北,又是墨侠的主事长老,有你在洛都坐镇,我做起事来才不会有后顾无忧,自然是让你老人家在洛都掌控大局了。” 这彩虹屁拍的祖须陀心里无比受用,但脸上却是无比严肃,正色道。 “你少给我戴高帽,虽然咱俩在一起的日子不长,但我知道,你肯定没憋什么好屁,有什么然后啦,不过啦,还是早点说出来,省得我老人家提心吊胆的,别到时候把我卖喽,我还乐呵呵地帮你数钱呢。” 墨北风一脸委屈,长叹一声。 “哎……真没想到我在祖长老的心中竟是如此不堪,真是让人伤心呐,不过,长老有一点还真说对了,有件事还真的非你不可,下一步你把咱们墨门设在各地的墨斗都知会一声,让他们贩售咱们墨门生产出来的货物,获利后与他们三七分账。” 祖须陀一听,顿时又瞪大了眼睛,摆手道。 “不是吧,还给他们分三成?以前都是根据各地墨斗的规模,让他们交钱给墨门的,再说,即便要给他们好处,意思一下也就行了,你可倒好,一张口就是三成利,给得太多啦,不行不行。” 墨北风微微摇头,说道。 “这事怪我,刚才是我没把话说明白,不是给他们三成利,而是,七成利是他们的,墨门只赚三成。” …… 祖须陀此刻感觉脑子有些不够用,如喝醉了一般,感到有些迷糊。 墨北风看出了他的心思,淡然道。 “墨门的墨者清苦久矣,我之所以要让他们得七成利,是希望他们不再为了生计而奔波操劳,让他们跟着墨门能过上实实在在的好日子,这要比你我说上一千句,一万句,都顶用,墨者也都是平民老百姓,他们上有老,下有小要养活,只有让利于民,藏富于民,才会让墨门真正的强大,重振墨门昔日的辉煌,而不是言之无物的狗屁高台教化!” 祖须陀此时才有些听懂了这话的意思,昏花的老眼有些泛红,眼角闪烁着一点晶莹。 啥是墨侠? 这才是真正的墨侠! 第八十章 洛都街头,少年杀人 雨后的洛都更热了,然而,比天气还热的,则是流传在坊间街头巷尾的议论四起,洛都的京兆尹大人竟然不见了。 这个消息比大白天见鬼来得更令人震撼,要知道,天子脚下,首善之地,堂堂的三品大员竟然会不翼而飞,这个消息一经传出,岂不是骇人听闻,刚开始的时候,人们还都不敢相信这个传闻是真的,直到亲眼见到悬赏重金寻人的告示,贴在人满为患的朱雀大街,贴在车水马龙的城门口,贴在京兆尹府衙的八字墙上,人们这才惊讶地发现,原来这不是捕风捉影的道听途说,而竟然是真的。 墨北风由于哲古达的事,有些心烦,便一人走上街头,出来散散心。 树荫下有一群人在纳凉,他们此刻正围在一个四十来岁汉子的身边,听他在那唾沫横飞地说着什么。 “原来告示上画的那个图像就是京兆尹大人呐,那人我见过,他前些日子还坐我的车到了东林庵呢,以前他去的时候,也就两个来时辰就会出来,可上回去我等到大半夜都没见他人影,直到后半夜下起了大雨,我才空着车自个回来的,浑身都浇透了,原以为他在庵里住下了,哪成想他竟然会失踪了,真是天大的怪事。” 老齐不无惋惜地叹了口气,又有些失落地摇摇头,多好的一个主顾啊,本指望靠着他多攒几两银子娶个小寡妇呢,如今可倒好,丢啦! 不知是说司马无功还是说自己,惋惜道。 “没福气!” 这时,一个诨名叫大板牙的汉子瞥了他一眼,不以为然道。 “老齐,虽说大伙都知道你有头牛,可你也不能闲着没鸟事就吹牛の逼吧,人家可是京兆尹大人,堂堂三品大员呢,出门那可是八抬大轿,四辕马车的派头,他会屈尊坐你这辆破牛车,反正也没人知道真假,你就使劲吹吧。” 老齐一听这话,立刻气的瞪大眼珠道。 “大板牙,你这人就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在这洛都,你随便找个人去打听打听,谁不知道我老齐向来都是有一说一,没有半点水分的大实话,你以为都像你似的,闲着没事就呲着两大板牙,到处胡咧咧去,大热的天儿,趁早哪凉快到哪呆着去,多嘴的骡子不值个驴钱。” 大板牙一听这话,立刻就恼了,骂道。 “你才是骡子呢,你的娘的全家都是骡子。” 听到大板牙骂自己,老齐也急眼了,顿时就撸胳膊挽袖子,冲着大板牙的面门就是一拳,大板牙没提防老齐地出手竟然会这么狠,没来得及闪开,只觉得鼻子有些疼痛发酸,有股热乎乎的东西流了下来,伸手一擦,竟是满手的鲜血。 大板牙骂道。 “老齐,你个狗娘养的,跟我来真的啊,老子跟你拼啦!” 话音未落,大板牙一记撩阴腿,凶狠地朝着老齐的裆部猛踹了过去。 老齐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他的脚踝,接着就把他掀翻在地,谁知大板牙的身手颇为灵活,一个懒驴打滚,就躲开了老齐随之踢来的一脚,像一头发狂的公牛般,冲着老齐的腹部,一头撞了过去,“咚”的一声,老齐捂着肚子,蹲到了地上。 如此一来,二人貌似不分伯仲,竟然打了个平手。 老齐爬起身来,骂了句。 “疯狗!” 大板牙又趁机扑了上去,二人便扭打在了一起,一时竟也难解难分,一旁看热闹的本就闲得无聊,见有人打架,自然愿意看热闹,竟然没有一个人上前去拉架的,大伙都躲在树荫下津津有味地看他俩打架,此时,站在一旁冷眼旁观的墨北风本来不想管这些烂事,不过见他们越打越凶,觉得有些看不下去,刚想上前去把二人拉开。 这时,卧虎司校尉权载舆带着几个手下出来巡街,忽然,听到一阵吵闹声,抬眼望去,见到有人在街头打架,便带人走了过来,手下分开了打斗地二人。 权载舆问道。 “咋回事,你们在这吵什么呢?” 大板牙被老齐抡了一顿王八拳,正有气没地撒呢,此时见有公差过来撑腰,便开始恶人先告状了,指着老齐气急败坏道。 “就是他,京兆尹大人就是坐他的牛车走丢的,他就是凶手,你们快把他抓了去。” 权载舆一听这话,顿时一愣,扭脸看向老齐,问道。 “他说的是真的吗?” 老齐见身穿缁衣的公差,一脸厉色地向自己发问,不免有些紧张,气愤道。 “放他娘的屁,他……满嘴喷粪,巡捕大人,你们可千万别听他胡说八道,这杂种属疯狗的,逮这人就乱咬。” 大板牙抹了一把鼻子上的血,用手指了一圈旁边看热闹的,说道。 “刚才,他就在这树下说的,他们这些人当时都在场,也都听见了,全可以作证,要是不信的话,你可以去问他们。” 权载舆阴沉的目光扫向周围的人群,冷冷道。 “他刚才说的,是不是真的?” 本来大伙是在一旁看热闹的,谁知道大板牙这条疯狗,见谁咬谁,大伙都非常厌恶地瞪着大板牙,谁也不开口,免得惹火烧身。 权载舆见没人搭腔,顿时怒火中烧,冷哼一声。 “都不说话是吧,来人,把这些刁民一个个全都抓起来,带到卧虎司去过一遍堂,我倒是要看看,到底是他们的嘴硬还是咱们的家伙硬,全都给我带回去。” 权载舆的手下听他发话,呼啦一下把人围了起来,解下腰刀来,抡起手中的刀鞘来驱赶众人,要把在场的所有人带到卧虎司去审问,当有人磨蹭着不肯走时,刀鞘像板子似的劈头盖脸抽下来,有的人当场被拍得血流满面。 墨北风静静站在树荫下,冷眼看向卧虎司的这群暗探,一个个正在张牙舞爪的抓人,兀自岿然不动。 这时,有个满脸络腮胡须的暗探见墨北风一脸平静,没事人似的仍站在原地不走,于是,便气势汹汹地走了过来,高高扬起手中的刀鞘,朝着墨北风的天灵盖狠狠地砸了下去。 没有想象中的头破血流,刀鞘竟然被墨北风一把轻轻接住,手腕轻灵一转,卧虎司暗探手里的那把刀不知怎的,此时竟然到了墨北风的手中, 螺丝胡须暗探叫熊武,性如烈火,怒骂道。 “臭小子,我看你是活腻歪了,竟然敢拒捕?” 话音未落,熊武脚下猛然发力,魁梧如黑塔的壮汉竟然纵身跃起,人还未到身前,一股劲风猛地拂面而至,一只如斗的大拳直奔墨北风的面门而来,凌空击下,熊武的功夫向来以霸道无情著称,出手极快,极狠,极阴险。 他自幼跟随塞外高人习武,招式讲究大开大合,以高击下,以强凌弱。 可惜他的对手更强。 街头闹市,墨北风不想杀人,刀鞘往上一举,竟然随意地化解了他这凌厉一击。 熊武心中不由大吃一惊,脸上顿时流露出一片讶异之色,迅速收敛起了轻敌心思,他知道眼前这少年不可小觑,从身边同伴腰间抽出一把钢刀来,身影一晃,欺身而进,手中钢刀疾如电闪,由下而上,钢刀反手上撩,呼啸成风,这一招可谓阴险至极。 墨北风眼底绽出一抹犀利光彩,如苍鹰般振翅腾空。 避开熊武这志在必得的一击,左脚后伸,右脚横踢,嗖、嗖、嗖,三脚凌空踢中熊武硕大的脑袋,每一脚都踢得不轻不重,不过,头上却鼓起了三个大包,头顶破了一个大洞,鲜血汩汩而流,弄得满脸血污,熊武狼狈不堪。 墨北风飘然落地,飞起又是一脚,熊武庞大的身躯如蹴鞠一般被高高踢飞,挂在树杈上,昏死了过去。 权载舆刚开始在一旁负手而立,冷眼看着一帮手下在驱赶一群手无寸铁的百姓,如赶牛羊一般,直到熊武与墨北风二人交手,他也浑不在意,他知道熊武的身手了得,一个如嫩笋的少年竟然不知天高地厚,敢和他动手,那还被他一巴掌拍得他爹娘都不认得,心中不由替少年感到一丝惋惜。 谁知,结果却惊呆了所有人,魁梧如黑牛般的熊武竟被少年一脚踢飞到了树上,喜欢看热闹的洛都人不由齐声喝彩,拍起了巴掌。 真他娘的解气! 权载舆瞳孔骤然一缩,猛地想起眼前这个少年竟然认识,当时在南城五味居门前,他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给那个朝廷缉拿的重犯——哲古达,送上一壶酒,看来他也绝非善类,先不管那么多,抓起来再说。 光天化日之下,他竟然敢重伤卧虎司的暗探,仅凭这一条,他十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权载舆大手一挥,指挥手下厉声喝道。 “怕什么,别给咱卧虎司丢脸,就一个毛孩子,大伙一起上,给我拿下。” 卧虎司众暗探刚才见识过墨北风的手段,熊武与他交手没有占到丁点便宜,而看少年那气定神闲的样子,显然未尽全力,就算众人联手合围,也不见得会有多少胜算,不过,上命难违,众暗探只得抽出手中刀剑,将墨北风围在了中央。 不过,却是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肯上去做那出头鸟。 墨北风依旧镇定自若,手里抚摸着那把从熊武手中抢过来的弯刀,却不抽刀出鞘,指尖轻轻滑过刀鞘上弯曲如蟠龙的纹理,如在把玩一件玩具一般。 耳根一动,身后忽然传来卜、卜、卜,三道破空声。 墨北风一身青色长衫无风而动,大袖飘摇,身形飘然转了道半弧,大袖如离弦之箭抛出,三枝尖头乌青如蛇头的毒箭反射而回,一箭正中那人的咽喉,另外两箭深入他的双目,扑通一声,使出毒箭偷袭的那名暗探,本想凭借自己最拿手的暗器立奇功,不料,却是自食其果,竟然被自己亲手打出的毒箭射死了。 墨北风之所以要射他双眼,也是起了杀鸡骇猴的心思,让他们不要有眼无珠,自寻死路。 不出所料,他的这招果然奏效,这一会吓得众人连偷袭的那点儿念头都没有了,刚才还活生生的同僚如今直挺挺躺在地上,便是前鉴。 权载舆在一旁也惊呆了,看到大家投来的目光,骂了一句。 “一群窝囊废,卧虎司平日里花了那么多的银钱,都白养你们啦!” 骂归骂,眼前这个烂摊子终归还得处理,难道要回去搬救兵,还是跟上回那样,借助镇抚司的铁骑来剿灭他,真要是如此的话,估计自己这个校尉也做到头了,这么多卧虎司的暗探,如果连一个十来岁的少年都对付不了,往后还怎么混? 一念及此,把心一横,心中杂念全然抛开。 权载舆腰中长剑粲然而出,一剑出鞘如龙鸣,剑气隐隐萦绕,一剑便分袭墨北风的左肩、咽喉、前胸、肋下、下阴等六处要害,对手的出剑之快,竟有些令人目不暇接,但觉全身上下,无一处不是剑气纵横,气机如大江奔流,连绵不绝,竟似有八个配合精妙的高手,联手向自己袭来。 墨北风眼角微动,此刻剑气漫天。 他清啸一声,一袭青衫鼓胀如帆,左手扬起一道剑气,向权载舆劈去,周身剑气顿时消匿于无形,右臂如抱圆月,左腿微曲,身形随气机流转,这一刻,墨北风手中的弯刀终于出鞘,悍然斩出,带起一缕锐风,直取身边的权载舆。 正在这时,一剑横入,替权载舆挡了一刀。 铛的一声,长剑如树枝般折断,刀气劈中了权载舆的左臂,鲜血淋漓,一身缁衣顿时染成了血衣,此刻他的目光此时显现出一股决绝之色,他向前踏出一步,双脚闪电般连错,一道凌厉剑气擦着墨北风的肩头疾掠而空。 墨北风一个弯腰,避开了那道剑气,与此同时,他挥刀而斩。 剑如流芒刀如雪,墨北风的身体上被这道剑气所伤,衣襟的前胸被割开一道长长的口子,鲜血渗透青衫洇红了一片,但他左手紧握弯刀,不见一丝颤抖,眼中没有任何表情,静静盯着距离自己一丈开外的权载舆,而他,也在看向墨北风。 繁华的洛都街头,此时寂静无声。 墨北风知道,他与权载舆今日一战,肯定是不死不休的决战,到了现在这个地步,谁的脚步也不会后退一步。 权载舆看了他一眼,笑道。 “你终于受伤了,很好,今日你会死在我剑下的。” 墨北风眉毛一挑,淡淡道。 “是吗,那你就试试。” 这时,离这里不足百步的茶肆里有人在饮茶,小炭炉上的水开始沸腾,水雾从壶嘴里喷薄而出,透过氤氲升腾的热气,他饶有兴趣的看着二人的对决。 第八十一章 煮茶论英雄 洛都共有一八零八座坊市,可谓是千门万户,气势恢宏。 崇安坊有间不起眼的茶肆——九难居。 《茶经》有云,凡茶有九难,一曰造,二曰别,三曰器,四曰火,五曰水,六曰炙,七曰末,八曰煮,九曰饮,《茶经》不讲茶道,但讲究品茶要合乎茶道,入茶之道,自当求精美之茶,自然要从九难入手。 九难居二楼临窗有一张古朴茶台,分坐在茶台左右的是两位耄耋老者,还有一白衣童子在旁侍奉。 皓首银须的道袍老者为对面老者徐徐倒下一杯茶,抬手示意道。 “刘兄,趁热尝尝这盏茶,贫道知道你老兄是位品茗大家,还望不吝赐教,指点一二,虽说这茶不是什么一两芽一两金的名贵之物,却是地道的浮云岭明前茶,这是贫道师兄浮云道人亲手炒制的,可是我厚着脸皮才勉强讨来的三两茶叶,今日若不是你来,平日里连我自己都不舍得喝,也就留着闻闻味而已。” 与钦天监监正郭巨源相向而坐的正是兴安镇的刘柯山,此时听到郭巨源的一席话,他端起茶盏来轻啜一口,微眯起双睛,茶汤绕舌三周,然后,微微一笑。 “果然是好茶。”他又喝了一口,悠悠道:“难怪令师兄不肯多给,这茶中三味,果然还得是修仙求真之人才深谙其道啊。” 这时,正在一旁烧炭煮水的巫鹊歪着小脑袋,他有些不解,于是,眨着乌黑的眼睛问道。 “前辈,什么是茶中三味?” 刘柯山看了他一眼,赞许地微微颔首,捋了捋及胸的银须道。 “问得好,难怪你师父会如此器重你,果然是个敏而好学的可造之材,这第一味,便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中的烟火气,虽说这茶居于末位,但并不是说它是可有可无的,恰恰相反,茶反而是极为重要的,万千百姓只有在衣食无忧的时候,才会生出品茗休闲之心来,倘若众生皆为饥寒交迫,衣食无着的境遇下,他们能活下去就已然是大不易了,又怎么会有喝茶的闲心呢?” 巫鹊眨着眼睛,不由陷入一阵深思。 他出身于官宦之家,自幼便过着锦衣玉食,衣食无忧的日子,平日里所接触的无非是诗词棋琴,偶尔在书中读到一两句,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的诗句,至多有些何不食肉糜的疑惑,感触并不深,直到前几日跟着墨北风去了一趟墨府,在那里听到竹鹤松老先生的一番民间倾诉,这才感慨良多。 如今又听到刘前辈的另种解读,不由感到颇为新奇,多了一番新的感悟。 刘柯山见他若有所思,眼中不由流露出一抹笑意,又淡然道。 “这茶中的第二味,便是琴棋书画诗酒茶,自古至今,文人雅士大多讲究修身养性,西窗书房中沏上一杯清茶,山堂夜坐,汲泉煮茗,至水火相交,汤沸声如听松涛,倾泻入杯,此间幽趣雅情,则妙不可尽言,恰如今日,我与你师父故友重逢,寒夜客来茶当酒,竹炉汤沸火初红,寒夜煮茗,知己故交围炉清谈,不在乎有酒没酒,清茶当酒,而能自得其乐,不也是人生的一大快事吗?” 郭巨源听后先是一怔,抚须干笑道。 “刘兄不愧是诗书大家,不但学识渊博,文采更是斐然,说出来的话就是中听,就连骂人都不带半个脏字的,实在是令贫道佩服之至啊,不过,方才刘兄这番话,我怎么听起来这么刺耳呢,今日请刘兄来九难居喝茶论道,不是贫道小气,舍不得拿出几两银子来,请你去青楼勾栏听曲宴饮,实在是……贫道有难言之隐呐!” 刘柯山与巫鹊一听这话,不由一起看向郭巨源,皆是一脸的好奇,与此同时,还有几分难掩的……小兴奋。 郭巨源老脸一红,知道他们对自己的话有所误解,咳嗽两声,解释道。 “这一来呢,贫道乃是方外人士,咳咳……虽说如今早已还了俗,成了家,可是,这不还兼着钦天监这重身份嘛,让贫道去那种地方,实在是……容易遭人非议,二来呢,黄金白银那种俗物,贫道历来是视之为粪土的,咳咳……事已至此,我也不怕你们笑话啦,家中的所有钱财皆为贱内把持,她持家甚严,贫道身上除了这两袖清风,真的是一尘不染呐!” 话音未落,一老一少早已忍俊不禁,不由哈哈大笑了起来,巫鹊更是笑得在地上打跌。 郭巨源坐在那里,面皮青紫,则是一脸的尴尬,端起茶盏来猛喝一口茶水,不想刚沏的热茶,茶水滚烫,又不好意思声张,只得咬着牙咽了下去。 笑了半晌,巫鹊这才揉着肚子坐回到凳子上,慨然道。 “今日难得遇到刘老前辈远道而来,更难得听到如此一番胜读十年书的教诲,令晚辈受益匪浅,老前辈又是师父多年的知己故交,我做弟子的,身无所长,不过多少还是有几文闲钱罢了,今日去青楼勾栏宴饮的银两我掏啦。” 郭巨源一听这话,不禁激动得嘴角微颤,眼角泛起一片晶莹,不过,因为刚才嘴里烫出几个水泡的缘故,满肚子的肺腑之言,此时愣是一个字都说不说来。 刘柯山看了郭巨源一眼,笑道。 “郭兄,好福气呀,能收到如此贴心的弟子,又当为人生一大快事呀。” 郭巨源频频颔首,眼角潮润,仍是半句话也说不出。 刘柯山又看向了巫鹊,对他颔首笑道。 “小子,不错,既然替你师父掏银子请我饮酒,这酒我得喝,那我也继续跟你说一下这茶中的第三味,此乃禅道之味,不过,禅道所悟皆为小我,不过是些趋利避害的人心罢了,未免有些小家子气,古人云,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此言颇有深意,你虽年幼,却能参合阴阳之道,观日月之变,更应放眼全局,能看懂这天下大势。” 说着,他一指正在洛都街头打斗的墨北风,问道。 “你看那年轻人如何?” 巫鹊缓步走到窗口处,静静看了一会,说道。 “不瞒前辈说,我与他曾有过一面之交,也算得上是不打不相识了,不过,晚辈对他却是有种一见如故的好感,以我看,与他对战的那位,无论是修为,还是招数,都远不及他,但他为何故意示弱,甚至是不惜自伤身体呢,晚辈实在是有些看不透他这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还望前辈不吝赐教。” 刘柯山默然颔首,捻须而笑。 “那小子说起来,与老夫是同乡,他自幼便进山跟着一位老禅师修行,别看他年纪不大,修为却颇深,而且,据我所知,他这次来到洛都,原本是为了解他父母幽囚困厄的,不想,却让他无心插柳柳成荫了,听说当今陛下格外看重他,不但在洛都赏了他一所大宅,还封他为古浪县子,给了他八百亩土地,若无缚龙手段,他又何来这滔天富贵?” 巫鹊连连点头,看向墨北风的目光愈发复杂了。 刘柯山又道。 “老夫虚度了这么多年光阴,阅人历事说起来也不算少了,唯独对这个小子有些看不透,不过,有一点老夫却无比笃定,这小子所谋者甚大,绝非等闲的池中之物。” …… 墨北风静静站在树荫下,气息平和中正,脸如古井无波。 权载舆虽说是卧虎司的校尉,不过,说到底也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而已,而墨北风之所以如此煞费苦心,大费周章搞出这么大的阵仗来,不过是顾虑他背后的卧虎司,以及掌管卧虎司的司马年罢了,如今司马无功杳杳无踪,这在司马年看来,儿子被人绑架或是遇害的可能性极大,这节骨眼正是多事之秋,墨北风行事不得不谨慎。 以墨北风对司马年的揣测,他现在应该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又像一头择人欲噬的猛兽,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最好不要去招惹他。 谁知,人算不如天算,树欲静而风不止,墨北风本来是出来闲逛散心的,谁知道半路杀出个权载舆,这小子邀功心切,不管青红皂白就要抓走所有在场的百姓,面对这一突生变故,就可以让墨北风借题发挥了。 在维洛王朝而言,军营中的校尉不过是八品之职,即便是卧虎司的校尉,也不过才是七品而已,而墨北风的古浪县子则是实打实的正五品爵位,他权载舆区区一个七品的卧虎司校尉,竟然敢公然在洛都街头不问青红皂白,喊打喊杀,往轻了说,这是以下犯上,往重了说,这是忤逆不道的大罪,罪不容诛。 虽然有此天赐良机,不过,以墨北风的缜密心思,意图不能太明显,以免让司马年那老狐狸生疑,再抓住把柄。 演戏就得一板一眼,演全套。 就算是要杀,事前也要做足功夫,譬如男女之间的前戏,只有水到渠成,才会镜圆璧合。 况且,墨北风想杀权载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当他与父母重逢的时候,问及当时的情况,权载舆就是其中的马前卒,那时,他就生了必杀之心,却一直苦于没有机会,从而拖到了今日,而上次哲古达被镇抚司所抓捕,也是他在其中作梗,再者,这次如果杀了权载舆,也能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让司马年为了寻找儿子,也不敢太纵容属下,最终,将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无疾而终。 权载舆一剑重伤了墨北风,这让他不胜欢欣,目光中满是杀意。 他能当上卧虎司的这个校尉,他自己非常清楚,自己手底下很多人都不服,尤其像韦漠、熊武那样的高手,别看他们这些武夫嘴上不说什么,实则是面从腹诽,他若是能一举击杀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无名小子,不但可以在手下人面前立威,更能讨上司的欢心。 墨北风昂然抬头,烁烁精光望向权载舆,脚尖前点,风声微响,二人几乎同时展开冲锋。 当、当、当,三声脆响。 第一声响是刀剑相击,一道气机如巨龙当空,只见一片银光闪烁。 第二声响是剑尖落地,权载舆手中的长剑断为两截,半截断剑嘡啷落地。 第三声响是剑尾落地,二人落地后,权载舆的手中仅握着光秃秃的一把剑柄,这一刻,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禁有些愕然出神,他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竟然会被墨北风那道无匹的气机,震裂为寸寸碎片,化成一地齑粉。 权载舆有些茫然无措,如白痴一般呆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此刻,他浑身不禁感到一阵冰冷,五月的三伏天,他如身陷冰窟,一股寒意袭上心头,自己遭人算计了,刚才那小子的受伤流血,不过是故意露出破绽,演给众人看的障眼法而已,不但骗过了懵懂无知的局外人,就是自己也中了他的圈套,如此深厚的修为,岂不是要惊为天人? 可惜,他知道得太晚了,有口说不出。 噗的一声,权载舆咽喉下一道细不可察的纹理,突然迸裂,一腔热血喷了出来。 扑通一声,一颗头颅落地,原本笔直站立的身躯也轰然倒地,卧在一片血泊之中。 直到此时,众人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这少年一击之下,竟然有如此之威,轻而易举的就杀死了那位功夫高深莫测的公差,大伙顿时发出一片惊呼声,而卧虎司的暗探们此时有些不知所措,谁也没预料到事情会发展成如今这种局面,刚才还在刀剑相向,生死对决的二人,转瞬间竟然生死立判,阴阳两隔。 权载舆死了,卧虎司如今群龙无首,暗探们不由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 正在这时,如战鼓擂响般的轰鸣声滚滚而来,看热闹的人群纷纷闪避,远处如一片乌云般的铁骑,正黑压压地涌动而来,一面大旗招展在空中猎猎作响,黑底银线的大旗在阳光下显得分外醒目,上面赫然绣着三个大字。 镇抚司。 胥先轸手中持有一杆亮银长枪,威风凛凛一马当先冲在了队伍的最前头,他人还未到跟前,便远远见到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看热闹的人群,不由微微蹙眉,陡然生出一股无名肝火来,这个权载舆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平日里也算得上机灵会来事,可一遇上屁大点儿事,就成了猪八戒救师父——只会找大师兄。 如此脓包,要你何用? 想归想,骂归骂,当他策马来到众人跟前,一眼见到躺在地上尸首两分离的权载舆时,心中仍是不免一惊。 上次南城一战让镇抚司铁骑死伤惨重,虽说最后抓住了罪犯,可最终也不过落下个功过相抵的悲凉下场,这让他无法向那些死伤的属下,与他们的父母妻儿交代,虽然在他的再三恳请下,卧虎司拿出了一些银两抚恤,却让他的心里自此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难道这回又会和上次如出一辙,再次遇上一个令人头痛难缠的绝世高手吗? 胥先轸高声威严喝道。 “谁这么胆大妄为,竟然连卧虎司的校尉都敢杀?这是要谋反吗?” 不等什么,先扣上一顶谋反的大帽子,也是震慑宵小之辈的不二法宝,这招经常是屡试不爽,一般人只要一听这话,一般都会吓得魂飞魄散,屁滚尿流,会省不少力气的。 卧虎司的暗探一看镇抚司的胥先轸将军亲率铁骑而来,如孤儿见了爹娘一般,立刻聚到了他身边,其中一人指着站在树荫下,像个没事人似的墨北风,恶狠狠道。 “就是他!” 胥先轸双眼微眯,目光中骤然爆发出无尽的杀意,不过,这股杀意仅仅持续了片刻,便慢慢黯淡了下去,他勒住马缰绳,侧身问起了身畔卧虎司的暗探。 “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个少年为何会下如此狠手,你们不许添油加醋,也不许隐瞒一丝一毫,把事情的原委跟本将军一五一十说清楚,然后,我再做定夺。” 卧虎司的暗探看了一眼胥先轸,不明白他为何会如此冷静,但很快便收了那份好奇心思,把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事无巨细地说了一遍。 胥先轸听后,默然良久,迟迟没有做出决断。 第八十二章 武人不苟战 洛都虽是维洛形胜之地,前望浮云岭,后临洛水,不过,一入五月三伏天,就会密不透风,闷热无比。 此时,烈日当空,树上不知疲倦的鸣蝉那枯燥而单调的叫声,会让人觉得心烦意乱,生出许多莫名的火气来,胥先轸此时便有些烦躁,他粗鲁地扯了一把紧紧束缚在身上的轻铠,身上沁出的汗水早已湿透了内衣,潮乎乎地黏在身上,令他极不舒服,双腿一夹马腹,马蹄哒哒而行,他也来到了树荫下,在树荫下站着,果然比在烈日下炙烤凉爽了不少,他眯眼看向眼前这个站立如松的少年,轻轻吐出一口浊气,手中的亮银长枪缓缓抬起,指向墨北风的胸前。 胥先轸威严喝道。 “嗬!好大的狗胆,你到底受何人指使,竟然敢当街斩杀朝廷的命官,就是你们这些不法刁民把好好一个洛都,折腾得乌烟瘴气,看你这副贼眉鼠眼的刁民相,前几日京兆尹大人的失踪案,估计也与你脱不了干系,我看你是活腻了,敢在这里撒野,来人,把他给我绑了。” 墨北风好像充耳不闻,脸上依然云淡风轻。 呼啦一声,跟在胥先轸身后数百人的铁骑扇形排开,呈现出一派围捕之势,身披乌铁铠的骁骑卫分为三层,护卫在最前面的一层骁骑卫,他们双手持黑铁戟严阵以待,第二层骁骑卫持短弩,第三层的则挽长弓,他们搭弓上箭,此时,有无数只长弓短弩瞄准了墨北风,只待胥先轸的一声令下,他们便会万箭齐发,将墨北风射成一只刺猬,一股无形的威压顿时在周围弥漫开来,原本还在四下看热闹的百姓,此时再也顾不得看热闹了,要知道刀枪无眼,万一被哪一枝流矢飞箭射中,那可就小命不保了,于是,围观的百姓们纷纷后撤,免得待会儿打起来再殃及池鱼,转瞬之间,大伙便躲出去了大老远。 正在这剑拔弩张的时候,又有四骑骁骑卫从队伍中冲出,他们手握黑铁戟,环伺在墨北风四周,其中有两人下马,手中拿着枷锁朝他走了过去。 墨北风嘴角一勾,淡然道。 “敢问将军现居何职,你们平日就是这般执法的么?” 胥先轸一听这话,不由微微一怔,听到他言语不俗,不同于以往所遇到的那些违法犯禁之辈,眼前这位少年,不但没有丝毫的畏惧瑟缩之态,反而还平淡如水般质问他,这般大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举动,绝非常人所能具备的。 忽然,他想起了司马年曾经说过的那句话。 武人不苟战,是为武中之文,文人不迂腐,是为文中之武。 他听后有些一知半解,没有悟到多少内涵,司马年便解释道,为武将的大多性情暴烈,杀伐果决,遇事后大多会热血上头,只会往前冲,那种人大多是鲁莽之辈,或者说白了,那种人没脑子,而此时,冷静便成了一味良药,越是遇到大事越能沉着冷静者的,必有过人之处,是能真正成就大事之人。 做一个不鲁莽的武将,与做一个不迂腐的文人,二者同等重要,唯有文治武功兼修,方能成大器。 于是,胥先轸抬手示意,让骁骑卫等一下再去抓人,其实,他刚才让手下摆足了架势演这么一出大戏,本来也是投石问路的试探之举,这少年若能束手就擒,自然是皆大欢喜,要真到了走投无路,不死不休的那一步,再打也不迟。 不过,兵家讲究的是不战而屈人之兵,那才是上策。 上次在南城一战中的教训,实在是太令人刻骨铭心了,不说别的,看看眼前这个烂摊子他就明白了几分,熊武被打得半死不活,挂在树杈上,权载舆身首两分,临死之际手里仍紧紧握着一把光秃秃的剑柄,不用亲眼目睹,光想想便会令人觉得后背生寒,别看眼前这位少年面上温文尔雅,显得有些文弱,可真要动起手来,胥先轸估计,他的实力绝不会亚于哲古达,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所以,他没有妄动。 胥先轸又上下打量了墨北风一番,见他仍是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心里大概有了底。 墨北风的穿戴,虽是极普通的布衣青衫,但做工却颇为讲究,虽然前襟破损有一团血渍,其他地方却是一尘不染,尤为重要的一点,眼前这位少年的气度颇为不凡,这就不由令他不得不谨慎从事,要知道,洛都乃天子之都,处处藏龙卧虎,豪阀大族林立,公卿多如狗,五品以上的大员更是满街走,若真是哪天不开眼得罪了哪位大人物,随便找双小鞋给你穿穿,怕也是吃不了兜着走,在洛都当差,要是没有点夹紧尾巴当狗的觉悟,无论你爬得多高,早晚一天都会摔得很惨! 权载舆虽然有些小聪明,不过,却是小人得志,总有一天会死得很惨,这次即便不是死在墨北风手里,总有一天,也会死在别人手里。 老人常说,天狂有雨,人狂有祸,一个人的权利再大,也大不过天去,若是不知收敛,祸不远矣,真等到大祸临头的那一天再后悔,便会如权载舆那般,死不瞑目。 以衣貌取人,自古至今历来有之,自有一定的道理,不过,凡事并不尽然,所以,能否慧眼识人就显得尤为重要。 胥先轸作为司马年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能从亲卫坐上如今这个位置,仅靠勇猛忠心是远远不够的,关键还得能识人、用人、为人,此三者缺一不可,古往今来,凡能成大事者,莫不如此,而眼前这位少年,不知是谁家的阔少纨绔,或许是见惯了大场面,即使在面对凶神恶煞般的骁骑卫箭戟相向,缉拿拘捕时,依旧能悠然自若,光是这份胆魄就难能可贵,若是百姓家的寻常子弟见了这等阵仗,估摸这会早就吓得只剩哆嗦啦。 胥先轸收了长枪,杵在地上,身子微微前倾,似笑非笑道。 “呵呵,还真是新鲜,自本将军执掌镇抚司诏狱以来,缉凶拿人时,一个个无不是战战兢兢畏之如鼠,胆敢如此当面质问我的,你还是第一个,也算得上有胆,也好,今日本将军索性就破个例,记住喽,本将军官拜镇抚司骑都尉,麾下有三千骁骑卫,护卫京畿重地之安危。” 说罢,冷眼乜斜,嘴角挂着一丝冷笑。 镇抚司骁骑卫之上由骁骑校尉所辖,为正七品官职,百人为一校,镇抚司共有三十名骁骑校尉,十校为一缇,上设骁骑缇尉管辖,为正六品之职,而胥先轸则统领骁骑缇尉,为镇抚司骑都尉,乃正五品之职。 墨北风没有理会胥先轸的态度,而是默默从布衣青衫中掏出一个用金银丝绣成精美图案的银鱼袋,接着,他又不紧不慢地从袋中取出一枚银光闪闪的银鱼符,银鱼符崭新锃亮,好像从来没用过似的,在光线的映射下显得银光烁目,一时竟晃得众人有些睁不开眼睛。 这一刻,不但是近在咫尺的胥先轸惊呆了,围在四周看热闹的所有人也皆是目瞪口呆。 自大夏王朝开始,对于朝廷的官员袍服与官符印信都有了明确的规制,此后,诸朝历代便把这规制沿袭了下来,维洛王朝规定,三品及以上大员,穿戴紫袍,佩金鱼袋,内装黄金鱼符,鱼符上錾刻有持符官员的姓名,官阶诸文字,以备出入皇城时查验,防止有外人蒙混入内,五品以上官员着绯袍,佩银鱼袋,鱼符为白银所制,六品以下官员穿绿袍,佩铜鱼袋,鱼符材质为青铜。 墨北风拿着鱼符站在胥先轸对面,一脸公事公办的模样说道。 “胥将军,既然你执掌镇抚司诏狱,对于咱们维洛王朝的律法自然是烂熟于胸了,也相信你自会秉公执法,我也不难为将军,坏了咱维洛王朝法度的规矩,不过,待你核验完我的身份后,咱们再来说说今日缉凶拿人的事。” 此时,胥先轸的脸色很难看,看着墨北风手中的银鱼符,他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竟一时僵在那里。 这一刻,他在心中已经问候权载舆家祖宗十八代,无数遍了,觉得他简直是死有余辜。 如权载舆之流,自古便大有人在,直至维洛王朝兴元帝继位的今日,依然是野火烧不尽,他们倚仗自己手中握有可以左右别人生死的权利,颐指气使,目无法纪,更视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为蝼蚁,而肆意践踏,即便是那些蝼蚁遭受了冤屈,却也无一人胆敢申诉反抗,甚至稍有让他们觉得不从的举止或言行,便会随便扔一顶帽子出来,往别人的头顶扣上去。 朗朗乾坤,竟如漫漫长夜般暗无天日! 最后,胥先轸一咬牙,俯身接过了墨北风手里的银鱼符,一看之下,更是大吃一惊,他万万没想到,眼前这个看上去平平无奇的少年,竟然会是位官居五品的县子爵爷,要知道,虽然县子与都尉皆是正五品的官阶品秩,其待遇却不可同日而语,有了爵位的官员便是豪阀世家,爵位是可以荫泽后世子孙的,而普通官员只有如宰相、将军、太师等官居一品的大员,皇帝在他们告老还乡之际,或许会顾念他们多年的辛苦操劳,才会对他们的后世子孙有所恩泽,承袭个一官半职的。 胥先轸赶忙搬鞍下马,双手将银鱼符交还到墨北风手中。 胥先轸满脸堆笑道。 “哈哈,这是怎么说的,简直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识一家人了,哈哈,都怪末将眼拙,适才不知是墨大人,多有得罪,还望大人莫怪,今日有公务在身多有不便,改日在下一定去府上负荆请罪。” 墨北风见他这样说,也换了一副面孔,笑道。 “胥将军言重了,你刚才不是也说了嘛,都是公事,将军秉公办事,何错之有呢,倒是在下给将军添了不少的麻烦,不知将军打算如何处置此事?” 花花轿子人抬人,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历来是官场上的规矩,既然是规矩,大家也都心知肚明,你给我点好处,日后我就给你行个方便,官场更是名利场,有些事虽然不像小商小贩那般用秤去称,但在心里,更是斤斤计较,得了好处还无所谓,要是吃了亏,那可都是睚眦必报的主,儒生大多迂腐不堪,少有胸襟宽广之辈,所以,官场中的同僚大多是刻骨铭心的仇恨,反而不如战场上那些共生死袍泽的真情。 胥先轸见墨北风如此上道,不由默默颔首,压低声音道。 “那些不长眼的东西,早死早托生,要怪也要怪他们咎由自取,怪不到别人身上,刚才幸亏是大人出手管教了他们,才没造成更大的祸端来,不然,哼哼!他们就是再有十个脑袋都不够砍的,这等小事就不劳大人费心了,末将自会处理,大人走便是。” 墨北风洒然一笑,拱手道。 “如此说来,那就有劳胥将军费心了,在下改日备一杯水酒,还望将军赏光,万勿推却!” 胥先轸忙连声致谢,二人拱手而别。 …… 原本的一场弥天大祸就这样烟消云散了,这让喜欢围观看热闹的洛都百姓,多少感到有些不尽兴,不过,那些原本将有牢狱之灾的老齐与大板牙等人,他们跟着墨北风沾了光,已然没事了,无形中救了他们一命,卧虎司的暗探与镇抚司的骁骑卫,再也没人提及此事,而是默默收拾了尸体,各自整队回司了。 杀了权载舆,憋在墨北风心中多时的那口恶气终于算是出了,此时,他感到心情好了很多。 第八十三章 抢亲大战 落日西沉,狐鹿左台站在墨府花园用松泽湖石堆砌而成的假山上,倚靠在凉亭的廊柱上极目远眺,这一刻,他看得极专注,双眼一瞬不瞬地盯着那轮慢慢落下的夕阳,也慢慢随着余晖黯淡了下来,晚阳最后的灿烂尽数撒在山巅上,像为山上的草木镶了一轮金边,显得无比绚烂,不知怎的,他忽然有些失神,想起了远在天边的故乡。 …… 他的家乡靠近一座大山,大山里流出三条大河,那是个水草丰美的地方。 当狐鹿左台还在草地上跌跌撞撞追逐羊羔的时候,额吉(阿妈)过去扶起了他,帮他拍掉粘在身上的草屑,指向落日的方向对他说,那座大山叫燕然山,大山深处住着长生天,那里是离天最近的地方,也是他们狐鹿部族的圣地,传说那里野花芳草满地,浑身如马奶般洁白的仙鹿拉着珠宝镶嵌的车子,载着仙人在云端里飞来飞去。 小时候,他喜欢坐在燃着干牛粪的灶火旁看落日。 落日的霞光照在大山上,也照在大河上,很美,像速合月·念否的笑脸一样好看,用马鬃制成的马头琴会被老人拉响,肉香和着空灵悠远的琴声,在草原上空一起慢慢飘远,云朵般的羊群、牛群、马群,这时也会朝着如散落在草地上蘑菇般的毡帐飘来,姑娘在唱歌,小伙在摔跤,牧羊犬会追着孩子在绿草地上奔跑…… …… 这时,墨北风也走上了假山,看到眼中滚落出两行清泪的狐鹿左台,轻声道。 “咋的,哭啦?” 狐鹿左台回过神来,用袖口擦了一把,把脸别到了一边,倔强道。 “胡扯,哪有。” 墨北风只是笑笑,并未点破,淡然坐到凉亭的石凳上,目光望向西山的落日,似有所感,悠染吟出一句古诗。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这句诗似乎对狐鹿左台的情绪触动颇大,他回头看了一眼墨北风,神情变得有些古怪,不知他是否忽然想起了什么,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叹息。 “哎……” 他坐到石凳上,慢慢诉说起了家乡的那些往事。 …… 在狐鹿部落牧地的北边,是一片浩渺无垠的大湖,被狐鹿部称为捕鱼儿海。 捕鱼儿海盛产“三花五罗”,三花为鳊花,鳌花和鲫花鱼,五罗为哲罗、法罗、雅罗、胡罗和铜罗鱼,其他杂鱼多的更是不计其数,岸边大山里的狍子、獐鹿、灰狼、黑熊、雪山虎等野物也不在少数,这就使得狐鹿部落不但能靠放牧谋生,还可以渔猎贸易,靠着上山放鹰逐犬,下海结网捕鱼,使得狐鹿部落成为草原上富甲一方的大部族,因而,狐鹿部落又被草原上的匈奴人称为“鱼鞑子”。 长期的渔猎,也让狐鹿部族学会了如何造船,他们能用杨树、松树或桦树,造出各种捕鱼的快舟。 先前造出的渔船比较简陋,仅是独木小舟,又被称为“杨木雕”,虽然船小轻便,不过,打不了太多的鱼却成了这种船的最大弊端,后来,随着长期积累下的经验与造船技艺的提升,他们又造出了更大的渔船,几十人船桨摇动,使得木船在水面上游弋如飞,宛如骑手在草原上策马驰骋一般迅捷灵动,被称为“桦木快马”。 开春时节捕获的鱼最是鲜美,不过,捕获渔获的最佳季节却是在秋天,那个时候的鱼是最肥美的。 这时,他们会一边张网捕鱼,一边唱起那首不知流传了多少代的古老歌谣。 转眼到了秋, 狐鹿渔人乐悠悠。 桦木快马拖网水中游, 捕鱼儿海里下老钩。 鱼儿肥又多哟, 正是收网的好时候。 燕然山中流出的克鲁伦河,最终流入了捕鱼儿海。 牧地东边也流过一条大河,河面宽广无波,两岸之间的距离百步有余,浅的地方仅能没过马膝,而最深处却有两三丈,河水清澈见底,甘冽如马奶子,河床上散落着不少纹理含风漪的鹅卵石,狐鹿左台没事的时候,总喜欢跑到河边,去捡上几块好看的石头,然后对着太阳照,会在石中看到宛如掌纹般的清晰脉络,纹理分明,纤微毕现,河石通透润泽,绿水横流。 放牧的牛马等牲畜大多在此河边饮水,时间久了,那条大河便被叫做饮马河。 一日,三个最大不过才十二三岁的孩子带着一只牧羊犬,结伴而行,他们一起到草原上射野兔和黄鼠。 在草原上有野兔、黄羊、野猪、黄鼠、旱獭、野马等猎物,游牧打猎原是草原人的立身之本,狐鹿左台也是打小就开始学习,到了如今,十成的本事也算学到个六七成,从跌跌撞撞追逐羊羔那时开始,当年才五岁的他,便有了自己的第一匹小儿马当坐骑,那儿马长到如今,已是一匹膘肥体壮,神骏悍勇的四岁成年大马了,从那匹小儿马一落地时,他阿布(阿爸)就为他精心挑选好的。 他阿布叫狐鹿合罕,是狐鹿部的首领,整个部族大概有三万来人,放眼整个草原,也算得上是一方不可小觑的势力了。 阿纳乌与察赤是狐鹿左台的伴当,也是从小长到大的朋友。 阿纳乌采来一捧嫣红的牙咯哒,分给狐鹿左台和察赤一些,他边吃边问道。 “世子,你阿布给找的新娘咋样,好看不?” 草原匈奴人的通婚习俗与维洛王朝不同,同一部族里的男女是不允许婚嫁的,部族中的男子到了适婚年龄,想要娶妻生子时,只能到别的部族去求婚,或者是去抢婚,又或者是两个部族之间互换女子,不管你是谁,都绝对不允许近亲结婚,这是多少代人传下来的天规,谁要是胆敢破了这天规,是会被长生天降下神罚来惩治的。 不过,由抢婚而引发不同部落之间的战争、打斗等流血冲突,自然也时有发生。 求婚不会伤了部落间的和气,自然是皆大欢喜的结果,不过,却不是谁都有这个资格去求婚的。 首先,求婚者得与被求婚的家族家室相当,只有贵族或首领的子女才会有这个资格,奴隶或军士、匠人皆没有这个资格,其次,想求婚还得能拿出大量的金银珠宝,牛马驼羊等牲畜付给对方做聘礼,最后,即便你有财有势,由于草原上的匈奴人尚武,如果你长得孱弱不堪,对方多半也不会把辛苦养大的女儿嫁给一个无能之辈的。 正是由于有这诸多严苛的规定,能够求婚娶妻者凤毛麟角,大多数男女的婚配都是通过抢亲而成就的。 在他八岁那年,阿布就带着他,跋山涉水,赶着大批的牛羊,到饮马河东岸遥远的突狼部去求婚。 突狼部落之所以能够在草原上声名远播,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富有,或是因为他们的男人能征善战,而是因为那个部落里的女人,像野花一般惹眼的女人们。 突狼部落盛产美女,部族生下的女孩子,往往个顶个的貌美如花,仪态风流。 而狐鹿左台要去求婚的那个女孩子,她的名字叫速合月·念否,她是突狼部首领突狼合萨尔的女儿,比狐鹿左台大了一岁,长得花容月貌,鲜丽如绿波间绽开的新荷,窈窕生姿,尤其是那一双明眸,像草原夜空上的星星一样,晶莹闪亮,而突狼合萨尔也看中了这个勇武抃牛,一身是胆的男孩,决定让他做自己的女婿。 狐鹿左台骄傲地昂起头,大声道。 “那还用说,她可比草原上最漂亮的柳兰都好看。” 每年盛夏,无论是多雨还是大旱,草原上总会有一种紫花如约盛开,即便是在贫瘠荒凉的戈壁滩,她也可以长得比人都高,她很美,美得耀眼,美得娇贵,美得奇特,不过,最令人惊奇的一点就是,在她生长的地方,三丈之内,竟然见不到一棵杂草。 柳兰花,顽强,高大,孤芳而美丽。 其枝叶象柳,紫花似兰,故而名曰柳兰花。 狐鹿左台的这番话惹得阿纳乌与察赤二人艳羡不已,草原上,千百年来便流传着这样一句话。 一女关三代! 一个好女人,可以兴旺一个家族三代人,而一个坏女人,亦可能毁灭一个家族三代人,对一个家族而言,能否娶到一个好女人,对其家族的盛衰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家族越大,对娶妻就越重视。 女人温润如玉,滋养了上一代的幸福,女人柔情似水,承载了这一代的快乐,女人巍峨如山,左右了下一代的未来。 不过,转眼间,他们就再也顾不上去关心女人带来的问题了。 远处的草丛中,突然出现了几只野兔,此时它们正在无比警惕地走走停停,正在觅食,他们三人见状,立刻屏息凝神,眼中精光烁烁,纷纷张弓搭箭,准备猎杀野兔,三人间的配合多年已久,彼此间早已磨炼得默契十足,何时该静,何时该动,只需一个眼神,足矣! 嗖、嗖、嗖。 三支利箭几乎同时射出,三个人又像三头猎犬般猛地蹿出,大声呼号着,兴奋地奔跑上前去察看自己射中的猎物,他们的箭上都有各自做下的标记,虽然三人都射中了野兔,不过,由于射中的部位不同,箭术的优劣也便有了高下立判,阿纳乌一箭射中野兔的头颅,狐鹿左台射中野兔的咽喉,察赤射中野兔的身躯,不过,此时他们却不会去计较谁的箭术高低,打到总比空手而归要好得多,毕竟他们不过才是十来岁的孩子而已。 突然,牧羊犬冲着饮马河的方向,大声吠叫了起来,远处,漫天的尘土像一道黄色大潮般涌起,隆隆的马蹄声,瞬间就踏破了草原上的安静。 一群人在前面策马狂奔,走近看就会发现他们胯下的战马口吐白沫,显然是跑了很远的路。 草原上的匈奴人从小就习骑射,他们三岁会开弓,五岁会骑马,当他们出征作战时每个人会带上三匹战马,一匹用作战马,平常舍不得骑,只有冲锋陷阵时才会骑乘,一匹用来代步,平日里出门行军时可以用到,一匹用来驮物,有些沉重的物资需要运输,就得靠这匹马了。 不过,看今日跑在前面的那群人中,大多只骑乘一匹坐骑,看起来难免有些古怪。 距离他们身后一射之地左右,紧追不舍的另一群人则喊杀震天,身后不时会有嗖嗖的冷箭射出,奔跑在前面的人也会不时转身放箭,这就使得身后追赶的那队人马不敢贸然追得太近,以免被当作活靶子而遭到对手射杀。 狐鹿左台他们见有人在追杀,忙跑到一处土丘上,躲在一棵干枯的胡杨树后去看热闹。 在草原上,像这种追杀时有发生,或是不死不休的屠戮猎杀,或是为了抢亲,或是为了抢掠牲畜,不过,以今日的情形来看,显然不是屠戮猎杀,他们之间的战斗并不如何激烈残酷,也不像是抢掠牲畜,因为在被追杀人群的身后没有见到大群的牛马,如此看来,自然便是另外一种情形,他们之间的追杀多半是由于抢亲而引发的争斗。 部族间的血仇与抢掠牲畜,自然是不死不休的死战,但抢亲却更像是一种仪式,而非真正的战斗。 草原上抢婚的习俗由来已久,各部族间也便相互间多了些默契,不至于真的下死手,毕竟谁都需要找个女人生子守灶,今日你到苍鹰部去抢女人,明日我到虎蛮部去抢娘子,大家风水轮流转,每当遇上抢亲时,大伙也就跟着抢亲的队伍跑上一段路,彼此间大多会隔上一射之地,双方真真假假的射上几箭,应付了事,即便有时偶有失手中了流矢,也大多不会有性命之忧。 事后,该洞房洞房,该擦枪擦枪,自得其乐。 或许是司空见惯的缘故,此时的三人并不如何紧张,反而还有几分兴奋,三颗小脑袋挤在了一起,探头探脑的向远处望去。 察赤道。 “世子,他们是不是在抢亲?” 狐鹿左台仔细看了一会,不是太确定,含糊道。 “大概是吧,你问这个干嘛?” 察赤虽然才十二岁,却长得魁梧高大,眼瞅着快赶上成年人的身高了,一身的腱子肉如岩石般结实,这一刻,他的脸色忽然泛红,有些惆怅地看了一眼胯下,多少有些不好意思道。 “晚上睡觉的时候,它有些不老实,估计是馋女人,想吃肉了。” 阿纳乌比他小了两岁,不解道。 “想肉吃了,那还不好说,这不刚打了三只野兔嘛,回去咱就把它炖了,让你一次吃个够,撑死你狗日的。” 察赤只是嘿嘿一笑,有些不屑地瞟了他一眼,没搭话茬。 狐鹿左台虽然年纪最小,今年才九岁,却在先生的教导下,熟读经史子集,是三人中最有学问的,前些日子,他又趁着先生打瞌睡,偷看他压在《司巫录》下的一卷泛黄古籍——《虫鸣杂俎》,翻开一看,虽然里面的文字比较浅显直白,看后仍是一头雾水,有些一知半解。 古籍中录有一首旧作《鹊踏枝》。 牡丹高架含香露,足短难攀,小几将来度。 宛如秀士步云梯,疑似老僧敲法鼓。 轻轻款款情无限, 又似秋千,摇曳间庭院。 兴发不堪狂历乱,一时树倒猢狲散。 泛黄古卷中诸如此类的诗作,文字,可谓数不胜数,初看时不解风情,看得多了,狐鹿左台自然慢慢就由懵懂,变得有些开窍了,越看越有些佩服先生,更佩服古人的才华。 古人果然是古人,不着一字颜色,却尽得一瓢风流。 第八十四章 意如何 夕阳已经全然落了下去,天光仍是大亮,凉亭中总算刮起几丝微风,送来些许凉意。 墨北风看了一眼狐鹿左台,笑道。 “你不说还真不知道,原来狐鹿兄是草原上部族的世子殿下,若下面服侍的那些人,有什么慢待的地方,还望世子看在我的面子上,不必去苛责他们。” 狐鹿左台苦笑着摇了摇头,一脸惨淡道。 “哎……什么狗屁的世子殿下,如今家都没了,部族也都亡了,说句自嘲的话,我他娘的现在不过是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狗而已,你能让我住在这里,给我个遮风避雨的落脚点,我已然是感激不尽了,哪还谈得上什么慢待这种话,你要是还拿我狐鹿左台当兄弟看的话,日后就别再提什么狗屁的世子,行吗?” 墨北风郑重点头道。 “恩,我答应你,不过,做兄弟的也劝你一句,你也不要再胡思乱想了,就踏踏实实在这安心养病,把这里当成自个的家,等哪天你把伤养好后,其他的事咱们到时候再说。” 狐鹿左台笑笑,故作轻松道。 “我没事,伤也好得差不离了,况且,那位金三针大夫也说了,等过上个把月再看看,到那时要是没有别的反复,我这病也就没事了,放心,我这人命硬,没那么容易死的。” 墨北风哈哈一笑,二人一道下了假山。 狐鹿左台有些往事不肯说,估计是藏着一番难以言说的伤痛在其中,墨北风也没必要非要去揭开那道伤疤,探究一番满目疮痍的癖好,再者说,心病还需心药医,等哪天他真的自个想开了,不管是多大的事,总会有解决的法子。 有时候,时间就是一剂良药。 吃过晚饭,墨北风回到了自己房中,拿起摊在书案上的那本《洛龙诀》,据送给他这本剑诀的祖须陀说,这是他从义诚泰货栈老板栾山虎那里拿来的,当时他看了几眼,觉得这部剑诀还不错,就偷摸揣进了自个怀里,不过,回来照猫画虎练过几招后,总觉得不是那么圆润如意,有些练不下去,丢到一边又觉得有些可惜,索性送个人情,就给墨北风拿来了。 墨北风并不矫情,而是笑着接了过来,也不去拆穿其中的破绽。 《洛龙诀》表面上看是一部上乘的剑法秘笈,其实却是大有乾坤,这些招式与行气吐纳有异曲同工之妙,或许是他读过秘本典籍太多的缘故,哪怕是一本再普通的拳经,他都可以悟出一些不同以往的新意出来,更何况是这么一部无比精妙、变化无穷的古法秘笈呢,一手翻书,另一只手指曲弹舒展,以指为刀,书案前隐然有刀光剑影闪现。 忽然,墨北风低头看见桌上的纸笔,一时不由有些手痒,这才想起自己好久没练字了。 在擦得锃亮的书案上铺开一张宣纸,注水入砚,卷袖提腕悬指,左手轻轻捏住一块青烟墨在石砚中缓缓研磨,这不由让他想起了,在兴安镇上的那间小屋里,一盏油灯如豆,阿茨在灯下一边刺绣,一边不时抬头看向那张老榆木书桌,桌子上放了一本字帖,他在挥毫临帖,囡囡则趴在桌子的一边,看他落下的一撇一捺,看得无比专注…… 不多时,砚台中的墨色渐浓。 如今虽是豪宅大院,所用的笔墨纸砚无一不是名贵之物,只是早已物是人非,又不由想起今日听到狐鹿左台谈及他的故乡往事,顿时,一股别样的情绪油然而生,从笔海内琳琅满目的毛笔中随意提起一枝,不去管它是什么毫毛。 这就像兴之所至,想大醉一场,就抱起酒坛大口畅饮,哪管什么美酒烈酒,能醉人的都是好酒。 那些顶尖的宗师大家,哪怕他们手里仅是一根枯枝,或是一枝最普通的毛笔,一招一式使出来,自有一股别样的气韵妙趣,这就是意,意可杀人,亦可挥洒于笔端,书写在纸上,不过,无论是何种形式,对于此时墨北风的修炼而言,都是最重要的东西。 他双目微阖,轻吐出一口浊气,狼毫入墨缓缓一拖,意沉丹田。 心中胸臆荡然而出,笔随意动,提笔出墨如拔刀出鞘,落笔入纸如挥刀斩敌。 大江奔流,手中狼毫泼墨挥出,便是一横,大山巍峨,心中豪情万丈,一刀斩之,便是一竖,手腕轻轻一抖,如万军阵前取上将首级,便是一点,云雾翻涌,神龙见首不见尾,神出鬼没间一个摆尾,便是一撇,漫天大雪落地,老僧扫去石阶上的积雪,便是一捺。 顷刻间,屋子里竟然气机横生,陡然生出一派凛然的杀气。 这么多年来,墨北风写字练功如吃饭喝水一般平常,便是到了门楼山上,有时候也会随手拾起一块石头,一段树枝,一个瓦片信手涂鸦,笔意自然流露,有时一渡禅师看他写在地上的字体,也会毫不掩饰一脸的惊艳之色,对他的书法赞不绝口。 “你能有这个手艺,为师也就可以放心啦,你日后无论走到哪去,估计都饿不死,真的,再不济,就是卖字也能换个仨瓜两枣的,填饱肚子。” 卖字自然是说笑,但墨北风的字,不同于那些工笔吏刀,于质朴笨拙中,自有一股放纵自如的清新之意,跃然纸上,让人见了会忍不住拍案叫绝,倒是真的。 宣纸上仅有两行,十四个字。 古瘦漓骊半无墨, 醉来信手两三行。 他反复端详了几遍,自我感觉还算有几分满意,或许是品味与审美的关系,有人会喜欢浓妆淡抹总相宜,其实,写字如女子穿衣打扮,越清淡质朴越有女人味,太多的修饰描摹反而成了画蛇添足,为人所不喜,男人大多比较直接而直白,还是喜欢赤诚相见的多些。 正在这时,房间内忽然响起了脚步声,墨北风抬头一看,祖须陀与哲古达二人,一前一后走进房内。 看到书案上簇新的书法,祖须陀不由倒八字眉一挑,问道。 “你写的?” 墨北风淡淡点头,谦逊道。 “刚才一个人在屋里闲着没事,感到有些无聊,就随手写了几笔,还请祖长老给多多指正一番。” 祖须陀看了看,笑道。 “嘿嘿,指正倒谈不上,老夫虽是一介武夫,不过却喜欢附庸风雅,尤其是对字画这些东西情有独钟,这几日闲着没事,在文轩坊结识了一位书画好友,他颇好字画古玩,等我把你这幅字拿给他看看,他若是喜欢,就让他花钱买下,说不定还能值上几两银子呢,那老夫的酒钱也就出来了。” 说着,就伸手去拿桌上的那幅字,不想,却被墨北风伸手拦住,淡淡道。 “祖长老要是想喝酒的话,可以到账房那去支银子,不过,这字我却是不卖的。” 祖须陀不解道。 “为啥?这字能值几个钱,卖了再写就是了,你是不是傻?” 墨北风笑道。 “祖长老经多见广,那我想请教一下,为什么会有黄金有价,玉无价这个说法呢?” …… 墨北风接着道。 “字画这种东西,不是寻常的其他物件,也不是说字画这东西不能卖,即便是要卖却也不能贱卖,祖长老久掌墨门天下各地的墨斗,想必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自然是知道的,不但是字画不能贱卖,日后咱们墨门的其他货物,也是一概如此,兵者谋胜,商者谋利,《陶朱公商训》有言,勿轻出,货物轻出,血本必亏。” 这会儿,祖须陀的脸色有些难堪,挠了挠脖子,说道。 “老夫惭愧,刚才一时失言了,还望佛子勿怪。” 墨北风知道他心里有些想不通,便让他二人落座,又亲自去倒茶,这才说道。 “刚才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并没有针对祖长老你的意思,只是我墨门重义轻利日久,日后在生意往来上难免会出现像刚才的这种情况,我想借此为祖长老提个醒而已,毕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也不是我杞人忧天,估计墨门各地的墨斗难免也会如此行事,还望祖长老能理解。” 祖须陀沉吟片晌,微微颔首,缓缓道。 “佛子放心,老夫就是再糊涂,这个道理也还是明白的,老夫日后一定会以身作则,为了我墨门的千年大计,不会再出现血本无归的情况了。” 这时,一直在一旁闷坐,自进门后一言未发的哲古达,忽然瓮声瓮气地说道。 “我……是来认错的。” 祖须陀看了他一眼,问道。 “还是那句话,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今夜当着我和佛子的面,把你这些日子的想法,你就竹筒倒豆子,痛痛快快都说出来,如何?” 哲古达此时有些扭捏,像小姑娘似的来回搓手,沉默了半晌,终于开口道。 “这些日子,我也想了很多,实话说,有些道理我也明白,可就是想不通,越想越心烦,就出去走了走,不知不觉间,竟然转到了浮云岭上,又在无意间,见到了哲公碑,后来问过浮云观里的一个小道士,我这才知道,原来那块碑文是我的先祖——哲抗,在那岭上有感而发,说过的一段话,我觉得冥冥中,或许是天意吧。” “他见我想不通,让我来此,开导我的。” “那段碑文即便是如今读来,也是字字血泪,令人好不伤怀,我坐在那碑下想了很久,只觉得心乱如麻,一直也没能理清头绪,直到后来,我冷静了一些,站起身来远眺,看到那条汹涌奔流的大江,又看到那座临江而立的古城,这时我才顿然醒悟,无论是做人也好,做事也罢,胸襟都要宽广些,万万不可意气用事,顺其自然就好,坦然应对眼前的乱局,不要去过分纠结以前的恩怨是非。” 祖须陀听后,默然颔首。 墨北风说道。 “你能这样想,自然是再好不过了,眼下的乱局,估计还得乱上一段时日,不过,我估计这场风波过后,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听到这话,祖须陀的眼睛不由一亮,问道。 “怎么说?” 墨北风笑了笑,说道。 “不瞒你们说,我刚在洛都街头杀了卧虎司的一个校尉,那人你俩应该也认识,就是上次在南城通风报信的那个小人,被我当众杀了,虽然他们恨不得把我杀之而后快,但他们却也无可奈何,拿我一点办法都没有,我估计通过这次的敲打,无论是镇抚司也好,卧虎司也罢,都会有一定程度的收敛,不至于再像之前那般肆无忌惮地满城滥杀无辜,或许过不了多少时日,那件事就会无疾而终,不了了之。” 哲古达一脸欣喜,不确定道。 “真的?” 墨北风笑着点点头。 “真的,不过你这些日子最好还是不露面的好,不过,你要是觉得闷,就和我一道到古浪县去避避风头,反正这两天我就要动身了。” 哲古达笑道。 “好,我跟你一道去,这洛都虽然繁华,可我还是更喜欢乡下多些,那咱们就一言为定了。” 祖须陀听到哲古达没什么事了,心情自然好了许多,不过,由于得坐镇洛都,心情又难免有些失落,沉吟半晌,说道。 “不是老夫絮叨,我只是有些放心不下,你跟我交个实底,这次到古浪县去,到底打算如何去做,不妨说出来,也让我高兴高兴。” 墨北风笑了笑,说道。 “祖长老,不是我故意卖关子,我害怕一旦说出来,你老人家会高兴得觉都睡不踏实,为了你的身体着想,你还是不知道的好。” 祖须陀一听这话,更觉得心痒难耐,追问道。 “你……你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吧?” 墨北风笑着摇头道。 “你老人家把心放肚子里好了,那怎么可能呢,咱墨门不做则已,要做就做光明正大的事,赚堂堂正正的钱,发轰轰烈烈的财,你这些日子就把钱袋子提前准备好,等着装钱吧。” 祖须陀一听这诱人的大饼儿,不由咧开少了三颗门牙的嘴,笑得像朵花似的。 三人促膝长谈,话越聊越多,不知不觉夜渐渐深了,当他与哲古达离开的时候,墨北风把案上刚才写的那幅字帖折好,放进祖须陀的怀里,这一下,他笑得更开心了。 第八十五章 草原狼 天边挂着一钩斜月,像桦木快马上的铁锚。 狐鹿左台打开木格栅窗,坐在窗台上,一腿屈起,一腿耷拉到窗外,背靠在窗框上一边大口喝着白铜酒壶里的烈酒,一边静静地望向那轮遥远的新月,不时抬手去捂住嘴,他不想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候,打扰到旁人,不过,低沉的咳嗽声仍压抑地从指缝间传出,金三针曾经再三叮嘱道,他的心肺受过很严重的内伤,不能再喝酒了,如果继续喝下去,他会死的。 咕咚,又一大口酒灌下,他擦了下嘴角,一抹殷红的血染在手指间。 狐鹿左台一遍又一遍地摩挲着手里的白铜酒壶,像抚摸情人的脸蛋般温柔,酒壶上的纹理是个狐脸鹿角的诡异图案,这是他们狐鹿部落的族徽,是只有贵族才配拥有的标志,它们会出现在营帐上、幡旗上、器物上、铠甲上,营地金帐前大纛上的旗帜是月白色,旗帜中央是张银狐脸,两侧却长出虬曲刚健的鹿角来,像两柄利刃般直插苍穹,不屈不挠。 狐鹿左台听额吉(阿妈)说,银狐与白鹿是狐鹿部落的先祖。 传说,很久以前,有一年北风呼号,刮来了一场几百年都极难遇到的白毛风,草原上的匈奴人最怕的不是豺狼虎豹,而是白毛风。 曾有萨满巫师道。 白毛风,白毛风,白毛妖怪在发疯。 北地的白毛风横扫过草原大漠时,会拉出亿万根飞痕银线,仿佛有无数白毛飞舞于天地间,人骑在马上,雪砾会刮得人睁不开眼睛,马首不见马尾,在草原上,人畜无不是望白毛风而逃,湖水被飓风席卷而起,倾盆泼向草滩,牛马等牲畜会倾巢而出,冲散畜栏,到处皆是人哭马嘶狗吠羊叫,这一刻,天地间只有一道声音在咆哮,那就是白毛巨怪的肆虐嘶吼。 营地里的毡帐,被刮翻成大碗,转不上几圈便会散了架,毡篷车,被掀去顶盖,棚顶飞上了天。 一场史无前例的白毛风,带来了漫天大雪,把整个柯林察草原全都湮没了,无数的人和牲畜全都冻饿而死,偌大的草原一时竟成为一片死地。 在那场灾难中,只有一个名叫布端察的男孩活了下来,那年他十二岁。 突然,雪地上出现了一只银狐,在离布端察三丈外的地方跳跃,此时的布端察又饥又冷,想抓住祂充饥活命,于是,便踉踉跄跄的上前去试图抓祂,谁知,那只银狐异常的机警灵敏,总是与他失之交臂,为了求得一线生机,布端察也豁出去了,他一路追逐着那只银狐。 不知不觉,布端察追到了燕然山。 爬到山顶上,他看到了一头白色的母鹿,见到母鹿那鼓胀的乳の房时,便一头扎了下去,已经数日水米未沾牙的布端察,抱着如水囊般的乳の房喝了个饱,那头白色的母鹿用自己的乳汁,救了布端察的一条命,不久后,那头母鹿便化身为一棵大树,头上的鹿角长成了枝干。 这时,一头苍狼与一只银狐走了过来,各自变成一位少女,她们与布端察结为了夫妻。 苍狼与银狐各自为布端察生下了一儿一女,于是,便有了如今在草原上繁衍生息的狐鹿部与突狼部,狐鹿部奉白鹿为母,银狐为妻,突狼部奉白鹿为母,苍狼为妻,不过,后来随着时光的变迁,又逐步衍化为狐鹿部的白鹿为母,银狐为父,与突狼部的白鹿为母,苍狼为父的神话传说。 …… 时隔多年后,有老人说起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仍是一脸的惧色,说那是腾格里(天神)在涤荡人世间的罪恶,从而降下的一场神罚,然而,长生天又有好生之德,派遣了白鹿、苍狼与银狐,拯救了人类,播撒下种子,在草原上到处开枝散叶。 在狐鹿部落,以银白色为尊,白色是圣洁的,需要感恩的东西。 很多事,由于年代的久远,早已不可考,不过,草原上的诸多部落有一件事,却是无比出奇的一致,那就是在每年秋天举行的狩猎活动。 狩猎如行军打仗一般,在草原上,狼是狩猎方面的行家。 草原是个苦寒之地,只有最勇猛、最强壮的动物和人,才能在这个地方活下去,一代又一代,祖祖辈辈都是老子英雄儿好汉。 或许草原上的匈奴人身上真流淌着野兽的血脉,在他们的性格中少了维洛王朝百姓的那种懦弱与顺从,而多了几分冷血与彪悍,从某个方面来说,维洛王朝的百姓更像是一群被奴役褪去野性的家狗,而草原上的匈奴人则是桀骜不驯的狼群。 每年秋天,是狐鹿左台最喜欢的季节。 他不明白那些中原人为什么不喜欢秋天,尤其是那些无病呻吟、伤春悲秋的文人,哼哼唧唧的简直像个娘们似的,还自诩多情,难怪会亡国,当一个国家的男人没了血性,尤其是一国之君,亡国灭族是迟早的事,不信,就翻翻书,看看历史,就一目了然了。 呸! 那些渣男! 秋草枯黄,天高云淡,草籽野果遍地都是,正是草原上牲畜最容易长膘的好时候,与此同时,也是黄鼠、野兔、黄羊、旱獭最肥的时候,这个时候也是草原狼贴秋膘的好时候,否则,那些年老体衰的老狼、弱狼、病狼,大多活不过那个漫长而寒冷的冬季。 草原狼一般成群结队,少则十几只,多则几十只一道去围猎,极少见到离群索居的孤狼。 一阵秋风卷起金帐前大纛上绣着狐脸鹿角的旗帜,猎猎作响,远处传来阵阵骏马的嘶鸣声,一位身穿老旧牛皮筒铠,没戴头盔,须发花白的老人孤独坐在一侧的毡篷车上,从装束上看,他是一位久经战阵的老卒,牛皮铠上的斑驳刀痕依稀可见,颈下挂着九颗白森森硕大的狼牙,这是猎狼勇士的荣耀,也是他崇高身份的象征,在狐鹿部,颈下能悬挂九颗狼牙的猎狼勇士仅他一位,无人能与之匹敌。 他正微阖双目,旁若无人地吹奏一管胡笳,曲声低回婉转,如泣如诉,声音悠远而情深。 正在这时,一位侍从武士恭敬地走到他面前垂首而立,低声道。 “巴勒图将军,汗王请你进帐议事。” 巴勒图这才缓缓停住胡笳,戴上放在一旁的头盔,跟着侍从武士踏上金帐前的红绒毯,穿过两旁夹道而立的侍从武士,缓步走进了那顶金帐。 草原匈奴人逐水草而居,随时会迁徙,大都居住在竹木与毛毡搭建而成的毡帐内。 狐鹿合罕所居的金帐坐北面南,比普通的毡帐不知大了几十倍,由洁白的羊毛制成毛毡,外面又覆盖着上千张坚韧结实的生牛皮,金帐巍峨高耸,肃穆庄严,当天气晴好的时候,人们会在数里外便可以见到金帐那银光闪闪的穹顶,还有高高飘扬在金帐前的那面狐脸鹿角的月白色旗帜。 一般升帐议事的时候,左右两侧会站满贵族与将军,官阶左右对称,以左为尊。 狐鹿合罕此刻正端坐在铺着银狐皮的坐床上,他拍了拍自己的床榻,笑着招呼道。 “巴勒图将军,好久不见,快来这里坐下歇会,咱老兄弟俩好好聊聊。” 巴勒图是狐鹿合罕的伴当,他二人自小一起长大,可谓是志同道合的好朋友,长大后,狐鹿合罕继承了汗位,而巴勒图则成为了镇守一方的左大将,是仅次于左贤王、右贤王,左谷蠡王、右谷蠡王,位高权重的大将军,一般在没人的时候,他会招呼巴勒图与自己同坐一张坐床。 不过,这次巴勒图依旧没有坐过去,而是笔挺地站在那里。 “大汗不要客气,有什么事还请吩咐,我巴勒图愿意为大汗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巴勒图恭谨道。 狐鹿合罕无奈摇摇头,笑道。 “多少年啦,如今都当上左大将了,可还改不了你那孤狼的臭脾气,既然如此,那我也跟你直说了罢,这次远道请你来,是想让你做狐鹿左台的师傅,不知你意下如何?” 这点倒是大大出乎巴勒图的意料,他本以为是紧急的军情,谁知,却是让他做世子的师傅。 能够教导世子,对巴勒图而言,无疑是莫大的荣幸,日后一旦世子继位,他便是国师,这也是对他信任,托付重任的示好之举,巴勒图虽然性情桀骜不驯,但并不是不知轻重的鲁莽之辈,恰恰相反,他只是不想与别人走得太近,从而引发无端猜忌,给自己招来无妄之灾的明智之人。 要知道,他能拥有今日的地位,是他一刀一枪凭着军功积攒下来的。 巴勒图右手置于胸前道。 “既然大汗如此器重末将,在下敢不用心任事。” 自此后,巴勒图将军就成了狐鹿左台的师傅,教他行军打仗,布阵谋略,而他的传授之道又别具一格,不是上战场去拼杀,而是到草原上猎狼,学习群狼的合围之术。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草原上雪下得特别早。 九月的北地早已是大雪漫野,一片苍茫的萧瑟之相,在一片暖阳山坡前,大概有数千只黄羊在低头觅食,不过,羊群中却有几头长着黑长角的老公羊,在轮流放哨,它们灵巧的舌头卷起一把草,并不咀嚼,含在嘴里不时抬头,四下张望,灵敏的鼻翼微微颤动,嗅着空气中的气息,其他的羊则在快速的刨雪吃草。 山坡的一个雪窝子里,边缘处有一簇枯草在风中摇曳,枯草后是两双黑洞洞的眼睛,正在目不转睛地盯着一群狼和一群羊。 雪地里蛰伏着一老一少两人,巴勒图和狐鹿左台。 第八十六章猎清秋 巴勒图是狐鹿部落首屈一指的猎狼勇士,这与他今日成为位高权重的左大将,其实,这在狐鹿合罕看来,一点都不矛盾,反而是顺理成章的事,可以这样说,并不是每一位好猎手最终都能成为一名统御千军的好将军,但是在草原上,每一位战功卓越的大将军,都是从一名优秀猎手开始成长的。 他今日带着狐鹿左台来到此地,看狼围猎,其实是给他上的第一课。 草原上的孩子,从出生后的蹒跚学步起,就开始学习狩猎了,最先入手猎杀的是黄鼠,也是最简单,最容易打到的猎物了。 草原人家家养狗,猎狗不但能帮着看家护院,防御野狼偷袭牲畜,还能帮助放牧,看管牛羊等牲畜,尤其在匈奴人外出围猎时,更是他们的好帮手,在孩子小的时候,猎狗可以帮他们捕黄鼠,或许中原人会觉得猫捉老鼠是天经地义的事,而狗拿耗子,则纯属多管闲事。 其实这一点,一旦到了草原上,则行不通了。 草原是匈奴人的命,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根本,他们对草场不会涸泽而渔,于是,每隔上一段时间,牧人便会带着牲畜去往下一个牧场,让牧场得以休养生息,以待来年仍可以继续放牧,然而,草原上的黄鼠则会在草场四处打洞,草根会被它们啃食得一干二净,而黄鼠的繁殖能力又特别强,一窝至少产六七只,多的甚至十来只,如果不加以控制,不多两三年的光景,好好的一片草场则会彻底被它们给毁了,于是,牧人就训练猎狗去捉黄鼠。 狐鹿左台从小就和阿纳乌、察赤一起,带上三五条猎狗到草场去捕黄鼠。 黄鼠以草为食,剥皮后雪白肥嫩,其肉肥脆,有时候抓得多了,一时吃不完,还可以腌了挂在外面风干做成腊肉,是孩子们最喜欢吃的零食之一。 与黄鼠差不多的是旱獭,它们也喜欢掏洞,一年大概可以吃五六亩优质的牧草。 不过,獭肉是草原上最肥美的美味,比最肥嫩的羊羔都鲜美,烤着吃有股细腻的脂香,一咬满嘴都是油,而且,旱獭的皮毛可以做皮货,獭油有治疗烧伤、烫伤、冻伤的作用,牧民对它们可以说是又爱又恨。 说到对草原破坏最大的,莫过于黄羊了。 黄羊是草原上奔跑速度最快的动物,连最快的猎狗、野狼、骏马都望尘莫及,如果没有草原狼对黄羊的猎杀,单凭猎人来猎杀这群数量庞大的黄羊,估计草场会被它们吃得渣都不剩,所以,从另个一方面而言,草原狼无形中又帮匈奴人保护了草场。 这时,一条巨狼在草丛中一闪而没。 狐鹿左台有些不解,用马蹄袖挡住嘴巴低声道。 “师傅,那狼怎么走了,它干嘛不冲下去抓羊呢?” 巴勒图头上戴了一顶土黄色的獭皮帽,与周围枯草的颜色几乎融为一体,哈气在帽檐上凝结成为一层薄薄的白霜,他那乱如茅草的须眉微微一皱,依旧盯着在下面草场中觅食的黄羊,只听见一片嚓嚓的吃草声,此外再无其他的声响。 过了半晌,巴勒图才沉声道。 “傻小子,打猎犹如两军对峙一般,是生与死的较量,最忌讳的便是焦躁、轻敌,只有在最恰当的时机,选择最恰当的方式去进攻,才会取得出奇制胜的战果,我们与别的部落发生那么多场战争,之所以能取胜,运用的好多战术战略,都是从狼群围猎中学来的,你如今有这个难得机会,要多看、多学、多悟、少说话,再者,你没发现这狼肚子都饿憋了么,估计都饿了好多天啦,到嘴的肥肉哪有那么容易放弃呢,只是这群黄羊的数量太大,而这狼的野心更大,估计它这是回去调兵去了,想把这群黄羊给一举歼灭掉。” 狐鹿左台听到这话,不由暗暗倒吸了一口凉气,都说这狼子的野心很大,看来并不是空穴来风,想到一会儿便可以见识一番野狼的杀戮,浑身的血液不由沸腾了起来,这一刻,他也不再觉得身上有些冷了。 匈奴人幕天席地生活在草原上,与草原狼相爱相杀了数千年,可以说,它们几乎无处不在。 清晨起来,在毡帐的附近,有时可以清晰看到一行行留在霜地上的狼爪印,离营盘远些的山坡草甸,野狼被荆棘茅草钩落的皮毛,青灰色的粪便,只要稍稍留意,更是随处可见,到了夜间则更不必说,尤其是到了大雪冰封的冬季,几乎随处都可以见到那一双双摄人魂魄,宛如鬼火般的狼眼,它们如游荡在草原上的幽灵,尤其是伴随着那此起彼伏,宛如幽冥地府中传来的凄厉狼嚎,入耳后更是令人不寒而栗。 果然不出巴勒图的所料,只是不大会儿的工夫,山坡的草丛中便出现了十几道巨狼的身影。 十几头大狼自动排成一道弧线,隐然列出一副如猎人进山狩猎般的阵势,狐鹿左台甚至看到一头居中的头狼,它白颈白胸,身躯如一只健硕的牛犊那般威武,身上凛然出现一股无法言喻的王者气息,苍青色的脊背上狼毫隐隐闪烁出金光,幽蓝的狼目中射出两道如利箭般的锐光,令狐鹿左台看见,不由觉得心脏好像停止了跳动,一股无形的寒意顿时笼上心头,嘴唇有些泛紫。 这毕竟是他第一次亲眼见到这么大的野狼,而且,其中还有一头是狼王。 巴勒图或许看出了他的紧张,淡淡道。 “咱们狐鹿部的勇士都是长生天的子孙,你这样咋行,像只待宰的羔羊似的,就你这样的,真要是上了战场,怕是连刀都握不住,还咋杀敌,记住喽,日后无论遇到何等凶险,你只有无所畏惧,才能活命,越是贪生怕死之辈,只会死得越快。” 狐鹿左台紧紧咬住嘴唇,毅然点头。 巴勒图见他还算勇敢,嘴角不由流露出一丝欣慰的笑意,小声道。 “你再仔细观察一下狼打围的细节,发现一些什么了没有?” 狐鹿左台又仔仔细细看了一下野狼的站位,发现大概三四只野狼为一组,它们并没有聚集在一起,也不是在同一道直线上,而是错落有致的分散开,互为掎角之势,不过,它们彼此间的空当又在可控范围内,就像一道疏而不漏的大网般三翼张开,独独留出了一面通往大山峡谷的通道,只有那里没有狼群把守。 狐鹿左台皱眉思索了一会,低低道。 “这群野狼可真够狡猾的,它们把三面都围住了,可唯独留了一条通往山谷的路没有堵上,难道就不怕黄羊沿着山谷通道跑了,那它们不就白忙活了吗?” 巴勒图微微一笑,低声道。 “恩,你小子还算有眼力劲,能够看出这群野狼的意图来,不过,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在兵法中叫做,围三阙一,假如你四面合围,敌人没有了退路,那他们势必会与你拼个鱼死网破,可要是你给他们留出一线生机来,那他们就会一窝蜂地朝那个方向去逃命,而顾不得去抵抗,这样乘胜追击取得的战果,会比全歼敌军付出的代价小,而战果大,何乐而不为呢?” 狐鹿左台恍然大悟,连连点头。 没想到,看上去凶残无比的野狼竟然如此狡猾,它们不但会各司其职,协同作战,还能有如此心机深厚的谋算,如此看来,估计最早写出的兵书策略,应该是跟野狼围猎学的吧,都说狐狸狡猾,可与这深谙兵法之道的狼围战术比起来,那点儿小聪明,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有些不足挂齿了。 正当狐鹿左台暗自惊叹的时候,没想到巴勒图下面的这一番话,更是惊得他几乎掉了下巴。 巴勒图道。 “千百年来,草原狼与我们匈奴人一直生活在这片长生天下,又在同一片草场上,匈奴人对野狼可谓是既恨得咬牙切齿,又敬畏得有如神明,野狼既杀牲畜,也吃人,这没错,但大多是在无猎物可捕的冬季,但凡有一条活路,它们又怎会冒着付出性命的代价,与人类睚眦相向呢,可它更多的却是在帮我们除害,譬如眼前这群黄羊,还有那些黄鼠、旱獭等等,这片草场要是被它们糟蹋啦,那我们又会有多少牲畜饿死,我们也会缺吃少穿,而狼把这群黄羊吃了,既帮我们保住了草场,又能少吃我们的牲畜,如此一来,大家便都能活下去,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狐鹿左台听到这话,感到无比震惊,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这话竟然会从一位猎狼勇士的嘴里说出,虽然他不愿承认,但巴勒图说的却是事实,而且,这话竟然说得他无从辩驳,无奈只能闭嘴不言。 柯林察草原上的黄羊可是草原上的一大祸害,跑得快,食量大,它们一旦进到牧民的草场,便会如蝗虫过境一般,转眼间便把大片的草场啃食殆尽,但无奈它们跑得实在太快了,狗追不上,快马也撵不上,除非有神射手用箭去射,可那么多的黄羊,又如何能射得过来呢? 澄澈如平湖般的碧空中,飘着几缕淡淡的云絮,巴勒图望向长生天的眼神,无比虔诚。 巴勒图摸了摸挂在颈下的狼牙项链,又淡然道。 “你可能不知道,前面那道山谷,是一片绝境,进去后四周皆是悬崖峭壁,根本无路可逃,那几千头黄羊不说会全军覆没,估计最后也会所剩无几。” …… 狐鹿左台忽然想起,就在三年前,他们狐鹿部与西方的虎蛮部发生过一场大战,当时的虎蛮部可谓来势汹汹,足有两万余众虎狼之师,可整个狐鹿部落男女老少全都算上,满打满算不过才三万来人,又如何能与兵强马壮的虎蛮强敌相抗衡呢? 当时担任右贤王的狐鹿合刺主张纳贡议和,保存实力。 而当时不过才担任右大当户的巴勒图却主动站了出来,要求主动出击,不能不战而降,狐鹿合罕见他主动请战,不由大感欣慰。 狐鹿合罕问道。 “有我狐鹿部的第一猎狼勇士主动请缨,咱狐鹿部大军一定会旗开得胜,打败来犯之敌,不过,如今我狐鹿部能提刀上马的军士仅一万来人,不知你想要多少人马拒敌?” 巴勒图笃定道。 “合罕(大汗),兵不在多,而贵在精,我只要带三千精兵勇士出征足矣,剩下的再选出五千军士埋伏在野狼谷中待敌即可,无需正面迎敌。” 当时,整个金帐内一片哗然,就连狐鹿合罕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然而,那场大战的结局是,巴勒图以五百精锐军士将虎蛮部骁骑引诱至野狼谷,藏身于事先挖好的洞穴中隐蔽,直待虎蛮部两万精锐进入野狼谷后,事先埋伏在山顶的众人乱箭齐发,生生射杀了虎蛮部一半人马,敌人顿时乱了阵脚,一番自相践踏后,又伤了将近一半人马,待他们想出谷时,养精蓄锐的二千五百名精锐又堵在谷口,又是一顿乱箭齐发,先前藏身于洞穴的五百精锐,这时又跳出前后夹击,最终,不可一世的虎蛮部仅有不足一千人突围野狼谷,狼狈逃窜。 狐鹿部经此一役,可谓大获全胜,缴获的俘虏与战利品不在少数,巴勒图也由原先的右大当户连升四级,一跃升为如今的左大将。 …… 黄羊继续在嚓嚓地快速吃草,而那些野狼则继续静静地伏在草丛中,一动也不动。 此时北风渐起,天气瞬间冷了下来,狐鹿左台一直伏在这雪窝子里,已有很长时间了,此时感觉手脚有些僵硬,仿佛快要失去知觉一般,而他不时望向狼群,却不见它们有任何举动,就像一尊尊石雕巨兽般卧在雪地的荒草中,纹丝不动。 见此情形,他终归还是孩子心性,不免有些焦躁,又低声问道。 “师傅,那些野狼不会睡着了吧?” 巴勒图看了这个稚气未脱的孩子一眼,难得没有责备道。 “傻小子,谁都可能睡着了,但野狼在狩猎的时候,它们哪怕几日几夜不吃不喝,也不会有片刻的偷懒懈怠,更不必说睡着了这种无稽之谈,从十几岁到如今,我与狼也算是打了多年的交道,不敢说对它们了如指掌,可至少也是比对亲儿子知道的还多些,你现在看它一动不动,好像睡着了似的,其实,它一来是在养精蓄锐,如习武修炼之人的养气一般,二来也是在等待一个有利出击的时机,无论是两军对垒,还是二人对决,彼此比的不但是凶残、勇气,更重要的还是耐力,谁比谁更能沉得住气,不自乱阵脚,谁便会获得最终的胜利,这一点,对于野狼围猎而言,同等重要。” 狐鹿左台瞪大眼睛,惊叹道。 “天呐,这些狼简直成精啦!” 巴勒图微微一笑,淡淡道。 “差不多。” 第八十七章 从短袖子说起 清晨,墨府。 天色有些乌沉沉的,连累着人的心情也变得有些压抑。 墨府门前一溜排开十几匹马,七辆大车,一时人言马嘶,显得好不热闹,冲淡了不少分别时的伤感情绪,这在平日稍显冷清的紫竹巷,是绝不多见的,自然引来数不清的目光,使得原本宽敞的墨府门前,此刻有些人满为患,聚在车马前的很多人,都是来送行的。 管事田谷一脸诚挚,言辞恳切道。 “大人,你就让小的跟着你去吧,小人自幼便是庄户出身,对庄子上的那些春播秋收,农耕蚕桑的营生,老太太擤鼻涕——都是手拿把掐的事,可以让你省不少心呢。” 墨北风看了一眼他那张未老先衰的老脸,温言安慰道。 “老田呐,我知道你是个干农活的好手,可我也不能让你大材小用不是,再说了,你也是好不容易才不用晴天一身汗,雨天两腿泥的受累了,如今做上墨府管事,更是脱下草鞋换上了布鞋,不容易啊,你就安心在洛都把这个家看好,比什么都强。” 别看老田一脸的朴拙憨厚,却是个非常精明的人,否则也不会成为墨府的管事。 狐鹿左台脸色此刻有些苍白,说道。 “你走了,我在这府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那还不得闷死,金大夫也说了,我这是心里的病,这趟跟着你到乡下去散散心,说不定这病过两天就好了呢,是不是金大夫?” 突然被人拉来挡枪,金三针显得有些无奈,却又不好得罪他,只得附和道。 “啊?这个……是吧。” 墨北风求助似的看向站在一旁的祖须陀,不料他却扭脸去掏耳朵,装作没听见,他沉吟片刻后,终于点头道。 “也好,不过,有件事你得答应我,在痊愈之前,你不能再喝酒啦,等你病好后,我与哲兄陪你大醉一场,如何?” 匈奴人历来民风淳朴,风气广漠,民俗强梗,尚气重然诺,这便养成了他们讲义气、讲气节、守信用、重然诺的可贵品性,这一点与墨门中人几乎毫无二致,现在墨北风让他答应暂时不喝酒,虽是极简单的一句话,但对狐鹿左台而言,却是重若千钧。 过了许久,他终于艰难抬头,望向墨北风道。 “好,我答应你。” 墨北风笑了笑,说道。 “古浪县地处邶风郡,邻近北境,那里荒凉偏僻,自古便是令人闻言色变的苦寒之地,更是迁徙之徒的流放地,离洛都大概有七百余里的路程,山高路远,一路上免不了受些颠簸,你如今伤未痊愈,与金大夫还是去车上吧,这路上最快也还得五六天才到呢。” 狐鹿左台知道他是为自己着想,没多说什么,微微点了下头,便朝着车上走去。 这时,墨北风也飞身上马,轻轻一夹马腹,追风早有些焦躁不安了,不待扬鞭催动,早就急不可耐地踏着小碎步哒哒前行。 此时,天空忽然落下丝丝细雨,像扯不断理还乱的离情,平添了几分凉爽,不过,送行的人群却无一人散去,虽然相处的时日不久,但大伙对这个从不摆谱的家主,还是从心底生出几分亲近之意,今日见他忽然要离开,竟多了几分不舍。 当车马即将走出紫竹巷时,墨北风忽然勒住缰绳,兜转马头回身,冲四周拱手一礼道。 “诸位,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大伙还是请回吧。” 哲古达穿了一身劲爽青衫,背后依旧斜背着那口血禅斩,颇有几分少年豪侠的风采,他望向站在府门榆树下的祖须陀,见他一手扶着那棵老树,一手遮额,望向颇有些浩荡长龙的车马队伍,看样子有几分不舍,心中不由生出些许酸涩,忙回转身来,仰脸望天。 墨北风也看到了祖须陀的模样,仿佛看穿他心事一般,又大声道。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此一去,不干出个样来,我无颜再见老少爷们,你们就踏实在家里,等着我的好消息吧。” 此言一出,如万里晴空炸响一道惊雷,送行的人群中轰然齐声喝彩。 祖须陀把额上的手放下,捋起了捋不捋都无关紧要的那缕胡须,望着那队渐行渐远,即将拐出巷口的车马长龙,不由老怀甚慰,笑着喃喃自语道。 “我就知道,洛都这池子养些鱼虾鳖蟹还凑合,但对于鲲鹏而言,终究还是小了些!” …… 洛都渐渐远去,车辚辚,马萧萧,望着路边的田野、绿树、村庄的袅袅炊烟,无论是骑马的还是坐车的,大伙的心情像打开牢笼的小鸟一般,显得无比轻松惬意。 不过,墨北风的脸色依旧平静,看不出任何的喜怒哀乐。 墨北风一袭白衫布衣,骑在漆黑如墨的大马上,颇有几分出尘的飘逸之姿,身侧是骑青马背大刀的哲古达,也有几分少年侠士闯荡江湖的侠气,身后则是十余骑毛色杂七杂八的马匹,还有如一字长蛇般蜿蜒而行的马车,无论走到哪里,都不免引得行人为之侧目,一时猜不透这队车马的来路。 这次到古浪县的庄子上去,墨北风几乎把所有的坊工都带上了,只留下了厨娘梵五嫂。 古浪县地处偏远的邶风郡,自然不入那些权贵豪阀的法眼,不过,对于墨北风而言,却是各花入各眼,他看东西的点,向来与众不同,越是被世人争相追捧的,他越是冷眼相待,弃之如鄙履,而越是被世人所鄙弃的,他则会反复探究,用自己的眼光去分辨,而不是被世人先入为主的看法所裹胁。 被历代商贾奉为财富宝典的《货殖经》有云,夫争名者于朝,争利者于市,而善经商致富者,则是人弃我取,人取我与。 只有不走寻常路,才能走出一条与众不同的路来。 别人被封官加爵后,大多会买些田宅商铺,娇婢美妾什么的自己享用,而他却买回来十余位衣衫褴褛如叫花子般的坊工,不得不说他有些另类,有些令人匪夷所思,其实,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他擅长下闲棋布冷子,或许在当前看来,很多事好像无关紧要,但在后续的大盘中,大伙才会慢慢发现,原来竟妙用无穷。 热闹有热闹的好处,但荒僻亦有荒僻的意境。 古浪县毗邻北境,北境的皮毛、马匹、牛羊却是维洛王朝所紧缺的,而北境所急需的盐铁、织物、瓷器、茶叶等物,在墨北风前些日子招募的坊工中,就有专门制造这些东西的行家里手,再者,那里地广人稀,适宜建造各类工坊,要知道,墨门的军械、兵器、工具等制造在千年前,可是独步天下的,而那里,离邶风将军府可是近在咫尺。 墨北风私下得知,原来的兵部侍郎皇甫西陵,现任邶风将军,一旦打开他这个缺口,那整个兵部的军械供应,那还不迟早得落入墨门之手吗? 早在前些日子,墨北风就让祖须陀通知到造父,让他先行一步去了古浪县的庄子上,有他这位墨匠大家在古浪县坐镇,还愁什么好东西造不出来,只要有了好东西,何愁不发财,只要有了钱,何愁引不来金凤凰。 老话说,钱是短的,人是长的。 有人,才会有才,有才,何患无财。 墨门只要有了贤才,便会如虎添翼,终会一飞冲天。 哲古达有些无精打采地骑在马上,刚开始的新鲜感与兴奋劲儿,随着时间的流逝与马鞍的颠簸,一点点被磨光了,他渐渐觉得有些无聊,看到走在自己身边的墨北风面无表情,不知那小子又在想什么,于是,一催马,与他并肩而行,用马鞭杵了他一下,有些埋怨道。 “发什么愣呀,大半天也没说句话。” 墨北风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此时已是晌午时分,而官道的一侧又是一片清浅的小河,便答非所问说了一句。 “赶半天路了,人困马乏的,让大伙都下来歇歇脚,吃饱喝足了再走也不迟,反正这路还长着呢,不急于这一时。” 河畔,从府中带出的十余位车把式与护卫,正在给马刷毛、喂料、饮马,大伙则坐在路边聊天休息。 墨北风、哲古达与狐鹿左台,自然凑到了一起,三人一边啃着有些冷硬的干粮,一边在天南海北的神侃。 “你原来是漠北的啊,怪不得我觉着有几分亲切呢,我小时候是在东胡国长大的,听说你们草原上的姑娘,个顶个都长得挺漂亮的,那你有没有自己中意的姑娘?” 哲古达有些厚颜无耻的在套近乎,一脸的猪哥相。 草原上的匈奴人也好,东胡国的人也罢,对男女之事历来看得很开,全然没有维洛王朝对于男女之事的严防死守,食色之人之性也,而那些酸腐虚伪的儒门中人,却非要把如同喝水吃饭一样天经地义的男女性の爱之事,搞得像十恶不赦的罪人似的,遮遮掩掩,见不得光,他们这种掩耳盗铃的无耻行径,只会令人感到无比恶心。 譬如江湖中有位擅使匕首的周大侠,曾非常精辟地说道。 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の裸の体,立刻想到生の殖の器,立刻想到性の交,立刻想到杂の交,立刻想到私の生子。 中国人的想像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 越是那些心里无比阴暗、满脑子龌龊,而自诩为正义的伪君子,他们的想象力才会如此荒诞丰富,令世人叹为观止,但这并不妨碍他们自己私下里去逛勾栏狎妓,与良家偷情鬼混,尽管他们自己可以背地里做很多见不得光的事,却是只许自己放火,不让别人点灯,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的高台教化,去说那些义正词严的屁话。 论心不论迹,论迹无完人。 令哲古达没想到的是,狐鹿左台此时的脸上,竟然出现几分苦涩,不知是勾起了哪些伤心事来,他有些茫然地望向北方的天空,半天沉默不语。 墨北风见状,知道有些难言事他不想说,便不想让他尴尬,打岔道。 “别老说人家的事,说说你的呗,让我们也听听。” 没想到,这种事竟像传染似的,哲古达的脸上,同样也出现了几分苦涩,他吭哧瘪肚了半天,终于感慨道。 “哎……都说男人三妻四妾,是很多男人做梦都想实现的一大幸事,可他们哪知道,这里面的苦头哇,照这么说的话,那些皇帝还不都得乐死喽,可你们见到哪个皇帝是成天乐呵呵的,哪个不是每天板着个苦瓜脸,跟谁都欠他二百吊钱似的。” 墨北风一听这话,顿时来了精神,知道这里头肯定有故事,于是,好奇道。 “男人三妻四妾的,都有些什么苦头,仔细说说呗,让俺俩也长长见识,你说是不是,狐鹿兄。” 狐鹿左台此时也缓了过来,应和道。 “是啊,俺是打小地方来的,既没听说过,更没见过,正好听听哲兄的经验之谈,日后也好借鉴一番不是。” 狐鹿左台虽然从家乡逃亡到了洛都,如今落魄了,可他却是位正儿八经的部落世子,日后是要继承汗位的,而按照狐鹿部落的规矩,他至少得娶一位阏氏,好几位侧阏氏,反正现在闲着也是闲着,不妨先听听,若是日后…… 哲古达看了狐鹿左台一眼,毫不掩饰地撇嘴道。 “俺本来以为你是个直爽的草原汉子,真是没想到,你刚到中原不几天就被这的风气给带坏了,你也跟着学坏了呀,自己的那些事不说,非喜欢听别人的伤心事,哎……没想到我哲古达,所交非人呐!” 墨北风与狐鹿左台对视一眼,一起变脸道。 “真墨迹,到底说不说?” 哲古达看了他俩一眼,只得无奈道。 “曾经,有三份感情摆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如今回想起来,我……彻夜难眠……” 墨北风疑惑道。 “三份感情?这么多?到底咋回事?” 狐鹿左台此刻也是异常好奇,无比专注地盯着哲古达,他只得苦着脸继续道。 “那一年,我去赶集,谁知被一户人家相中了,他家有仨闺女,哭着喊着非要嫁给我,本来觉得这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真要嫁给我,哥们也就忍了,可他们非让我入赘,我堂堂……这么高的汉子,怎么能倒插门呢,好说不好听呐,然后,我就逃到中原来了。” 墨北风端详了他半天,问道。 “仨闺女?她们三个是不是一个叫真真,一个叫爱爱,还有一个叫怜怜的?” 哲古达一听,顿时惊得合不拢嘴,激动得差点纳头便拜,忙问道。 “兄弟,你……你咋知道的?” 墨北风见他这般神情,便知不是他编的,不免自己也大吃一惊,但事到如今,只得把谎话往圆了编,不然……会伤感情的。 他双目微阖,手指掐算了半天,半晌后才缓缓道。 “你的姻缘乃是前世注定,这些都是写在书上的,书名好像叫……《坐山招夫》。” …… 扯淡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而路终究还得继续向前。 一行人大概歇息了一个时辰左右,便又上路了,根据祖须陀提供给墨北风的路线图来看,这条道非常荒凉,除了那些不得不深入大漠去谋生的云中商人外,便是那些押送货物的镖车了,到下个落脚点的契丰镇,还得走将近七八十里路呢,这么多人总不能露宿荒野吧。 路边倒退而去的丘陵此起彼伏,前方的人烟越来越稀少,山树越来越高,景色也越来越荒凉。 第八十八章 一掌风雷动 天色向晚,一队长长的车马行伍逶迤而行,走上那条杂草横生的山间石路,速度明显减慢了不少,潺潺的水流与唧啾的鸟鸣不绝于耳,使得这片大山显得愈发空灵寂静,走在最前方探路的墨北风,耳根忽地一动,不由蹙眉望向密林的深处,仔细倾听其中的细微动静。 咻! 一枝凌厉的羽箭,毫无征兆地从茂密的山道从林间,闪电般飞出,在血红落日浮动的光影里破空而至,呜鸣啸戾,仿佛是来自地狱怨魂的哀泣声,陡然令人生出一股莫名的寒意来。 墨北风猛地大喝一声。 “迎敌!” 那枝凌厉的铁杆羽箭力道很大,角度非常刁钻,挟着破空的啸鸣声直奔他的咽喉而来,无论是力道,还是准度,都堪称是超一流的水准,看得出是位箭技高超的神射手射出的,几乎没什么反应间隙,墨北风只是本能的伏下身去,避开了这次势在必得的偷袭,那枝势大力沉的利箭几乎紧紧贴着他的后背,一掠而过。 叮! 一声清脆的金石撞击声清脆入耳,那枝羽箭深深没入道边一块长满青苔的岩石中,箭尾的羽翼兀自颤动不已,激起一串耀眼的火花。 墨北风飞身下马,迅速藏身于一块巨石后面,哲古达也紧随其后,与他并肩而战。 就在墨北风喊出迎敌的那一刻,他身后骑在马上的护卫与赶车的车把式便迅速做出了反应,他们将七辆大车布成一道车阵屏障,随后将人与马置身于车后,又纷纷刀剑出鞘,挽弓搭箭,目光灼灼地注视着四周的异动。 偷袭者在暗处看到这一幕,不由暗自吃惊,他们没料到对方的应对竟如此老道,像一群久经战阵的老卒般训练有素。 他们不知道的是,历经多年来的荼毒残害,使得墨门行事不得不隐蔽缜密,这十余人都是祖须陀特意从墨侠中挑选出来的高手,他们这些人个个皆是久经生死历练,以一当十的武林高手,早在入住墨府的时候,他们便以杂役、护卫、车把式等身份掩人耳目,开始在府中不露声色地当差做事。 这次去古浪县的庄子上,名义上是为了收麦子,实则醉翁之意不在酒。 七辆大车,其中有五辆车里装的皆是金银珠宝,大概有三十余万两白银,是墨门千年来的底蕴与积蓄,而这次为了墨门的再次崛起,他们孤注一掷,几乎掏空了墨门点滴积攒下的所有老底,单就金银而言,或许都比不上一个贪官几年搜刮得来的民脂民膏多,可这些却都是墨门清清白白、辛辛苦苦赚来的、攒下的,血汗钱! 当墨北风看到这些金银时,不由眼眶通红,两行清泪,黯然落下。 古浪县地处偏僻的苦寒之地,除了在县城有一家钱庄外,其他地方除了贫瘠的丘陵,便是寸草不生的盐碱地了,兴元帝赏给墨北风的那八百亩土地,是少有勉强称得上耕地的良田了,到了那种地方,即使手里有大把的银票,又能到哪里去花? 没有意料之中的慌乱,没有怒吼,除了先前墨北风的那声警告外,众人一片寂静淡然。 突然,一阵狂风骤起,半空中嗖嗖作响,无数枝箭矢如雨泼似的从天而降,刀剑出鞘,墨侠们只是拔飞那些射向自己的羽箭,而对那些射向车厢的箭枝却视若无物,不去理会,眉宇间不见丝毫的畏惧慌乱,在他们脸上,只有真正经历过生死考验的,才会拥有的那份淡定与从容。 而他们每人,皆经历过九死一生。 咄!咄!咄! 羽箭狠狠扎进特制车厢的木板中,发出沉闷如釜瓮的撞击声,似暴雨敲打在瓦盆锅盖上噼里啪啦的撞击声,不绝于耳,当初为了防止意外,这些车厢都是由栾山虎带人改装过的,由两层松木拼合而成的,一般的利箭根本射不透,当时没想那么多,不想却在此时发挥了作用。 人能躲避那些暗箭的偷袭,而那些不幸中箭的马匹,却一匹匹痛苦倒地,翻滚嘶鸣。 敌人选在这个时间的节点,这个地点来搞这么一场突然的袭击,显然是经过一番周密谋划的,此地距墨北风他们即将到达的落脚点,大概还有十来里的路程,而傍晚时分又是劳累一天,人马最困乏,精神最容易懈怠的时候,人们大多没有防备,即便是五识皆已入境,至少已有两重功力的墨北风,在事先都没有丝毫警觉,可见对方的思谋之深,行事之歹毒。 对方显然是高手,他们有备而来。 通过他们刚才出手位置的判断,以及在山道两旁密林中出现的身影数量,墨北风估算他们大概在百人左右。 射出第一支箭的那人,箭术应该很高,内力非常深厚,估计是他们这群人中的统领,兵书有云,擒贼先擒王,墨北风本想与那人一决高下,将那人拿下,但那人好像非常高深,故意深藏不露,当他在射出第一枝箭后,便藏身匿迹了,墨北风此时便是想出击,却也无从下手,备不住他正躲在哪棵大树后头,正偷偷瞄着他呢。 哲古达此时紧握血禅斩,两道剑眉凝成了一个疙瘩,有些焦躁地低声道。 “怎么打?” 一阵箭雨过后,敌方的攻势开始有所减缓,羽箭的数量没有先前那么密集了,这与墨北风先前所预判的几乎一样,他们先是一通暗箭偷袭,然后再趁乱杀出,捞取便宜,但出乎敌方预料的是,墨门这边并没有他们期待出现的那种慌乱,甚至没有一声多余的呐喊声,而是像一群狩猎经验丰富的野狼般蛰伏了起来,如此一来,便有些打乱了他们先前的部署。 草原上有句谚语,会咬的狼不叫,会叫的狗不咬。 墨北风依旧面色如常,淡淡道。 “不着急,耐心等,我就不信他们不出头。” 哲古达看到他这般冷静,先前那股有些按捺不住的火气,也就跟着慢慢熄灭了,头脑渐渐冷静了下来,两军对峙,最忌讳的便是自乱阵脚,越是在危急的关头,越需要冷静,悍勇而不失严谨,不盲目出击,让自己暴露在危险之下,才是对敌的上策。 追风很聪明,它没有惊慌失措乱跑,而是很聪明地躲到草窝子里吃草去了,将身形隐藏了起来,而哲古达所乘的那匹青马,也紧随其后,跟着一道躲了。 追风是草原上的野马,最懂得趋利避害,可谓是无师自通。 夕阳已经落山了,山道中的光线也渐渐黯淡了下来,突然,两旁密林中的偷袭者一起涌了出来,他们手里的武器可谓五花八门,既有军队中常用制式的朴刀,也有匈奴铁骑常用的圆月弯刀,还有维洛王朝镇抚司常用的黑铁戟,让人一时看不透他们的身份,但无论是谁,何种目的,此时在墨北风的眼里都是一样的。 死人! 气机悍然荡出,一杆隐隐泛着金色光芒的阴阳槊横空出世,一袭白衣灵动如飞,大槊挥出,一声令人胆寒的龙吟声,悠然回荡在山道间。 迎面冲出两人,一人双手持朴刀,另一人持着一杆黑铁大戟,见墨北风握着一杆阴阳槊俊逸掠出,先是一惊,但当他们看清对面不过是个十一二岁的少年时,不由生出了几分胆气,二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大踏步前奔,狞笑着向墨北风冲去。 墨北风与二人相距不过五十余步,面对二人的左右夹击,悍然不惧,迎面便冲了上去。 他们二人皆是军中的校尉,无论是臂力还是功夫,那可都是百里挑一的厉害角色,见这白衣少年竟自己上前来送死,哪里还容得下半分情面,一身桀骜气势更是达到了顶点,一个凶猛提戟就是狠刺,另一个兜头凶悍猛劈下来。 墨北风一槊送出,持戟的那人立马飞出五六丈远,胸膛赫然出现一个碗口粗的大洞。 朴刀带着惨白色的寒光呼啸落下,不想被墨北风一把握住刀杆,宛如落到虎口一般,再也动弹不了分毫,持刀那人不由大惊,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眼前这少年竟然如此神勇,不但一槊搠死了那位勇冠三军的同伴,而且自己这招势能破山的奋力一劈,竟被他牢牢接住。 这还是人吗? 墨北风没有与他过多去纠缠,握住刀杆顺势一掼而出,那人如一枝利箭般飞出。 咚的一声闷响,道旁的巨石上砰然绽开了一朵血花。 红色的血,白色的脑浆,一塌糊涂。 哲古达见墨北风已然放手,开始大开杀戒,不由觉得心痒难耐,脚尖一点,身形掠起前冲,迎向一位魁梧壮汉挥手便是一刀斩出,不想,那壮汉却是一位劲敌,硕大身形猛地跃起在空中,避开了哲古达的狠辣一击,手中银色长枪转身刺出。 不料,他这一俊逸招式,却引得哲古达不由大声喝起彩来。 “来得好!” 血禅斩反手上撩,刀刃迅速贴着枪杆斩向了那位壮汉,一片银光溅射,血禅斩翻飞如蝴蝶穿花丛,银色长枪变化如羚羊挂角,看得令人眼花缭乱,大呼过瘾,一刀一枪叮叮当当,撞击声短暂而急促。 忽然,壮汉踏前一步,侧身挥出长枪,朝着哲古达拦腰凶狠砸去。 一股劲风呼啸而至,哲古达几乎在同一瞬间转身,身形掠空,避开了这横扫千军的一击,黯淡如铁锈色的血禅斩带着呼啸的风声凌空斩下,哲古达只用了一只手,枪刺在剑刃上猛地一弹,却抵挡不住哲古达势若大山压顶般的巨大力道,两腿陷进坚硬山道足有一尺多深。 不待双足落地,哲古达身形一转,竟是将那壮汉拦腰一刀两断。 二三十位身穿黑衣的偷袭者,悍然奔向了守护那七辆大车的墨侠,墨侠们没有分散开各自为战,而是结成一道圆阵,将他们分而治之,两人正打得难解难分时,与偷袭者对战的那位墨侠,忽然一个后撤,没等那人反应过来,早被补位过来的另一位墨侠,一剑刺了个透心凉。 墨侠们的身上,不多时便沾满了淋漓的鲜血,不过,却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那群偷袭者流出的。 铮! 清越的弹剑声响起,震人耳鼓! 一道淡蓝色的剑光,破空裂风而来,瞬间便到了墨北风的面前,带着无限的恨意,无限的决绝,更有一股无比强大的力道,凛冽直刺,仿佛要将他的身躯贯穿。 墨北风知道,自己一直想找的那人,终于出现了! 阴阳槊脱手而出,迎着那道剑光迅捷扑去,仿佛那不是一道可以杀人的剑气,而是一道无比可口的美味,一黑一银两道阴影瞬间化为两道流光,笔直冲向了那道剑光,速度奇快,几乎同时到了跟前。 刺啦! 一撕两瓣,那道淡蓝色的剑光,竟然被一黑一银两道流光吞噬啦。 这时,一位身穿血色僧袍的老者,缓步走来,他无须无眉,甚至连五官都极难分辨得清楚,只有一颗锃亮的脑袋夺人耳目。 那老僧身高足有丈余,如怒目金刚一般,右手立于胸前,高宣佛号。 “阿弥陀佛,上天有好生之德,还望小施主皈依我佛门,切勿再生罪孽。” 墨北风左手张开,阴阳槊飞而复返,又回到了他的手中,他定睛仔细打量了那老僧一番,淡然道。 “你是何人?不好好在庙里念经修行,跑这里来干嘛?” 老僧倨傲道。 “贫僧法号寂灭,施主与我空门佛缘深厚,贫僧奉了法旨,特来渡你上西天的。” 墨北风一听这老和尚叫寂灭,不由大惊,又问道。 “你就是月然班活佛座下的四大法王之一,寂灭法王吗?” 老僧悠然自傲,又高宣佛号道。 “阿弥陀佛,正是贫僧,既然你知晓贫僧的名号,还望你放下屠刀,回头是岸,贫僧可以收你为徒,让你顿悟见佛性,得无上菩提正果。” 可真是冤家路窄呐,还真的是他! 当时在玄潭古洞修炼时,墨北风曾听鬼谷先生谈起过他,知道他所修炼的龙象钵若功,乃是西域的佛门绝学,是一门极为厉害的内功心法。 此功法共分九重,功力成倍递增,越是往后,威力越是强悍霸道,不但抗击打能力强,内力亦是可刚可柔,极难对付。 原先说,寂灭法王已练至第八重——龙象钵若菩提。 而一旦修炼至第九重后,每一拳每一掌打出,均具十龙十象巨力,每一招重若千钧,非凡人能够抗拒,不知他现在是否修炼圆满了,要真是那样的话,那就孙悟空成佛——没咒念了,他几乎毫无胜算,而只有束手挨打的份,这事想想就头疼。 不过,墨北风凛然不惧,笑道。 “亏你还修炼了这么多年的佛法,感情都和着稀饭吃了啊,我佛缘深厚不深厚的,跟你有鸡毛关系,你还是先把自己渡了再说,实在不行,我受累把你渡了也行,不过,你得出银子,看在咱俩有缘的份上,我只收你十万两白银,你要是有心,多给点我也凑合着笑纳啦。” 饶是寂灭法王修行深厚,却也被他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怒喝道。 “贫僧本慈悲为怀,不想杀生造业,无奈你小子目无佛法,还在这满嘴胡吣,拿你佛爷爷我寻开心,实在是不知天高地厚,也罢,似你这般冥顽不化之徒,留在这世上早晚也是个祸害,今日,我便替佛祖收了你罢。” 话音未落,轰然一掌击出,山谷间骤然变色,一道凌厉无匹的飓风席卷而来,天地间一片昏暗,半空中飞沙走石,合抱粗的古木竟被连根拔起。 一掌风雷动! 第八十九章 芟夷斩伐 大风起,天地为之色变。 一股强劲罡风如排山倒海的浊浪般扑来,此时的墨北风犹如万里风波中的一叶孤舟,一个浪头便将他打翻在地,罡风劲势未减分毫,他的身体如一片柳絮般倒飞而去,接连拦腰撞折了四五棵大树后,这才勉强止住了去势。 墨北风扶着阴阳槊缓缓起身,眼耳口鼻七窍中鲜血汩汩流出,身上血迹斑斑,浑似一个血人一般。 一袭素洁的白衣布衫早被寂灭法王一掌给拍得稀巴烂,碎成了一丝一缕的布条,此时的他灰头土脸,拄着一杆丈二的阴阳槊颤颤巍巍的有些弱不禁风,几乎站都站不稳,全然看不出先前丁点儿雄姿英发的气概,反而显得狼狈不堪,令人惨不忍睹,如一名穷困潦倒街头的乞丐般狼狈不堪。 尽管墨北风对寂灭法王所修炼的龙象钵若功早有耳闻,事先也算做好了完全的准备,但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龙象钵若功一掌之下,威力竟会这么大,如此骇人! 墨北风深吸一口气,强忍着压下胸口那翻涌如潮的血气上冲。 这一掌,对于寂灭法王而言,他自当倾力施为,当初射出的第一枝箭,虽无比阴险狠辣,但仍被他于电光石火间堪堪避开,不得不说,这小子的反应极为机敏,五识更是异于常人,也正是从那一刻起,寂灭法王便对他真的重视起来,要知道,那一枝箭上可是注入了他五成以上的龙象钵若功力,当初他无比自信,那一箭,除非是大罗金仙转世,世人几无抵挡的可能,能避开他偷袭那一箭的,这世上只怕是万中无一。 可是,那一箭,愣被那小子给化解了。 那一刻,他难以置信,那次的失败,几乎毁掉他苦修了数百年的禅心,这也是为何在他射出那一箭之后,一直未再出手的根本原因,直到墨北风自己跳了出来,当见他几乎转瞬间便结果了两位悍勇武夫的性命时,又激起了他无尽的恨意与杀意。 老衲的一世英名啊,岂能毁于一个毛孩子手里。 此恨绵绵无绝期! 于是,他像一位独守空房多年的怨妇,突然在茫茫人海中蓦然回首,又一眼见到了当年那个拔鸟无情的负心汉,重新出现在自己的面前,那股滔天的恨意与怨毒便瞬间发作,连绵不绝,于是,他使出了“御剑气取人头”的绝技,将强横无匹的龙象钵若内力倾入三尺青锋,再以龙象钵若内力弹剑气而出。 御剑气取人头,可斩敌于千里之外。 可是,那一剑,竟然被他那杆稀奇古怪的阴阳槊,给吞掉啦! 居然,还抢着吃?! 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他便走了出来,却没想到那小子居然如此顽劣不堪,冥顽不灵不说,还十分尖酸刻薄,气得他一口老血差点喷了出来。 于是,他再次出手。 一掌风雷动! 看来,还是相伴、相知、相守多年,朝夕与共的老伙计靠谱些,不出手则已,一出手便惊天地,泣鬼神,将那小子给打得七窍流血,几乎一命呜呼,岂不是人生一大快事。 哼! 横横! 寂灭法王很得意,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自己那光洁无毛的下巴,眯眼看到墨北风的惨相,他心中无比受用。 墨北风重重吐出郁结在心中的那口浊气,心念微动,体内气机流转,窍穴犹如金莲花开,瓣瓣悄然绽放,气机开始慢慢变得粗壮起来,额头中央的阴阳鱼图案,先是缓慢如蜗牛爬井,后来速度渐渐变快,最后在众人眼中,只能看到一团流光的幻影了。 卜! 一声脆响,如小鸡破壳,额上的阴阳鱼如活过来一般,光彩溢目。 这时,一直安静挂在墨北风胸前的降魔杵,顿时变得火热灼人起来,又似乎受到某种神秘力量的牵引,不可遏制地颤动了起来,降魔杵上端坚硬无比,为金刚杵模样,所向无敌,可断百般烦恼、摧毁千种恶魔,中段有三佛像,一作笑状,一作怒状,一作骂状,可降伏魔怨,尾部为三叉戟形状,可尽摄三界空行母。 忽然,降魔杵绽放出三道粗如龙吸水的红、黄、绿三色清光,拔地而起。 三道清光在空中盘旋翻转,纠缠不休,变幻出各种各样的鬼怪形态来,寂灭法王参禅多年,以为是神佛降临,不由自主便跪拜了下去,嘴里念念有词,俯首低垂,一时也不禁看呆了众人,不多时,三昧归一,那三道清光倏地一下便钻进了阴阳槊中,阴阳槊顿时变得流金溢彩起来,金光大放。 降魔杵拿在手中,轻如灰草,打在人身上,重似泰山。 降魔杵一出,金仙必死,大罗金仙也难逃。 当那三道清光钻入阴阳槊中,大槊顿时变得金光灿灿,这一刻,墨北风的眼睛刹那间便亮了起来,精气神也肉眼可见的为之一振,他的这一好转,不由令寂灭法王的心中一凉,一张原本看不出喜怒哀乐的南瓜脸上,瞬间浮现出几分悲悯相,他的神色一下变得凝重了许多。 墨北风淡淡道。 “该我了。” 阴阳大槊一抖,龙吟声仿佛变得神圣庄严了许多,阴阳槊向前一递,寂灭法王竖起右掌于身前,面露微笑不语,在这道雄浑厚实的龙象般若内力前,他手中所持的那杆阴阳槊,居然显得那般孱弱不堪,如同秋风里的落叶,怕冷似的瑟瑟颤抖了起来。 墨北风眉头微蹙,额上阴阳鱼缓缓而动。 山道间真气瞬间变得浓郁起来,二人之间真气的碰撞似乎点燃了一簇火焰,发出一种怪异的噼啪响声,墨北风脚下的泥石翻涌四溅,一道山路犁出无数条沟壑来,然而,此时寂灭法王的脸上却是神情未变,甚至缓缓闭上了双眼,竖于胸间的右手中指与拇指相扣,他的脸上多了一道静柔之意。 寂灭法王的龙象般若功距离圆满只差一线,然而,这么多年来,他却一直未能寸进,渐渐成了他的一块心病。 今日遇到墨北风这个怪胎,不知是孽缘,还是福缘,但不管怎么说,能够遇到一位与自己旗鼓相当,能互相磨砻砥砺的对手,对他的修炼而言,无疑是一种莫大的好事,若是再从中能够悟到通往大成的法门,说不定还得好好感谢一番这个混小子呢。 但是,墨北风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他压根就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实打实的内力硬拼,墨北风无疑占不到丝毫便宜,此时自己身上肩负着墨门振兴的千钧重担,容不得丝毫马虎,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自己荣辱伤亡是小,可墨门呢?难道跟着自己一道万劫不复? 那自己将是墨门的千古罪人! 一念及此,气机瞬间澎湃如潮,阴阳槊斗转,划出一道气势磅礴的浑圆来,带着猎猎劲风横扫寂灭法王那道魁梧的身躯,寂灭法王身形一转,脚下侧滑而出,居然灵巧躲开了墨北风的凌厉一击,随之一个转身侧向拧转,一道气势如虹的重拳狠狠朝着阴阳槊抡下,拳大如斗,如天外飞石般呼啸而至。 这是实打实的一力降十会,毫无花哨手段可言。 轰! 一道滔天的白色气浪轰然炸开,阴阳槊撑住了那记摧城撼山的大拳,上面的两条小龙不由发出一道痛苦的哀鸣声,墨北风双脚下陷山石道中,竟是不躲不避硬生生扛下这一拳。 气浪未散,一道身影如鬼魅般穿梭而来。 重击之下,墨北风居然能硬扛不见先前颓势,不由令寂灭法王怒气横生,他毫不犹豫地双掌一阖,两道寂灭法印左右互印,一股雄浑的金刚意顿时从他的身上喷薄而出,手掌一翻,重重拍向了墨北风的胸口,阴阳槊一横,挡住了寂灭法王这势大力沉的一掌,不过,却仅是卸去了一些劲道,无极内功终究与当世第一的龙象之力,还有很大的一段差距,他的身体有些不受控制的往后掠滑出去,双脚在山道中犁出一道深深的沟壑。 不等墨北风站定换气,又是一道凌厉掌风袭来,径直砍向了他的脖颈。 一把刀横空出世。 一把漆黑如墨的弯刀,悄无声息的出现,不退反进,带着一股寒彻心扉的杀气,迎着寂灭法王那坚如磐石的手腕斩去,与此同时,一道清冷的声音随之响起。 这一次,墨北风气得爆了粗口。 “老秃驴,老子还就不信那个邪了,我倒是要看看,到底是我的刀锐不可当,还是你的手掌坚不可摧?” 寂灭法王的手掌堪比金石,敲之铿锵作响,早已练得不知冷热,不知疼痛,无惧无畏了,有的只是雄浑的内力,只是当这双肉掌迎向那把黑黝黝的弯刀时,他的心底仍是不由生出一股寒意来,刹那间,他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好像面对的不是一把小小的弯刀,而是一头来自远古洪荒未知的巨兽,只有未知的恐惧才是最可怕的,此时他想收手,但是…… 刀势已如满月之弓,间不容发。 嗤! 一声轻响,一颗如斗大的拳头咕噜落地,鲜血染红了山道。 便是墨北风自己都没有想到,他竟能一击得手,斩断寂灭法王的一只手腕,要知道以他的修为与声望而言,在当今世上,那可是神仙一般的顶尖人物,而他却是个声名不显的毛头小子,这一斩,可谓有些侥幸,若不是他有些自大,不是自己置之死地而后突发奇招,这场生死相搏的战斗,或许会是另外一种结果。 谁说这世上只有龙象钵若功,是天下第一强的工夫? 无极内功照样能杀人! 寂灭法王感到一股钻心的疼痛,他毕竟仍是吃五谷杂粮的血肉之躯,而不是他自以为的大罗金仙,更没有修炼到只差一线便可圆满的龙象钵若功第九重,此时,他心里的痛比手腕上的疼更是痛上数十倍,武道中人若没了手,与废物又有什么区别,老庄说哀莫大于心死,这一刻,他想跟眼前这个恨不能千刀万剐的混小子一起同归于尽。 但尚存的一丝理智告诉他,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一刀过后,阴阳槊又如勾魂的黑白无常般刺向了咽喉,寂灭法王强忍着剧痛竭尽全力重重砸下一拳,轰隆一声巨响,黄尘滚滚,烟尘散尽,眼前赫然出现了一道大坑,生生将二人隔开了六丈。 寂灭法王用内力封住血脉,缓缓开口道。 “小施主,好手段,老衲纵横江湖数百载,却没想到有朝一日竟败在你的手下,还真是应了后生可畏那句老话,希望你好自为之,等贫僧伤好之后,再来向你讨教。” 不愧是修炼数百年的老妖精,话虽然说得漂亮,但明显是贼心不死,想着找后账呢。 墨北风微微一笑,淡然道。 “承蒙前辈夸奖,晚辈自当铭记你的教导,不辜负前辈的殷切厚望,不过,你也得好好保重呐,咱俩虽说道不同不相为谋,但总归还有这份不打不相识的香火情不是,哎……晚辈有些舍不得你走啊,要不你跟着晚辈去住上些日子,咱爷俩烫上一壶老酒,好好唠唠家常,还希望你能指点一二呢。” 寂灭法王不由嘴角一抽,强忍住身上的疼痛与心底的酸楚,平静道。 “难得你如此深情厚谊,老衲甚是欣慰,不过,老衲如今有要事在身,看缘分吧,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日后再见,阿弥陀佛!” 随着一声悠悠的佛号,寂灭法王飘然远去,丛林中只留下一抹血红的背影。 第九十章 闲坐说名利 寂灭法王走了,其他偷袭者一看大势已去,一个个也都想全身而退。 想走? 不过,在路的尽头却站着一位身披黑氅的老人,身形精悍,如一杆长矛默然立于当道,一双琥珀色的鹰目笔直盯着眼前这个少年,换做旁人,在他那如鹰般仿佛洞悉一切世事的注视下,或许早已惶恐不安了,但这个少年不会,他的神色平静如常,嘴角甚至还挂着一丝笑,笑意淡泊而从容。 山风吹得地上的残枝败叶哗啦啦乱响,少年手持阴阳槊而立,不动如松。 黑氅老人不知是满意眼前少年这不卑不亢的态度,还是其他原因,他微微点了下头,语调生冷道。 “本以为维洛王朝没多少气数了,但没想到还能出你这号人物,年纪轻轻,居然能打败喀喇王朝活佛座下四大法王之一的寂灭,也算是一位了不起的少年英雄啦,嗐……寂灭那老秃驴这些年也是自己不争气,龟缩在那兔子不拉屎的大雪山上,故步自封,自以为天下无敌,结果这才一出山,就被后辈砍掉了一只手腕,也算丢尽了他们喀喇王朝的老脸,不过,以他们那睚眦必报的性格而言,估计不会善罢甘休,这个仇他们早晚得报,老夫劝你还是早做打算的好。” 墨北风脸上的神色依旧未变分毫,淡淡道。 “多谢前辈提醒,不过,说了这么多,也没一句说到正题上,直说了吧,我看你们诸位的样子,不像是维洛王朝的,既然咱们远隔万水千山,自然是井水不犯河水,无冤无仇的,你们为什么要不远千里来此偷袭我们?” 黑氅老人微微一怔,将手笼在袖子里,缓缓道。 “小友好眼力哇,实不相瞒,我等乃是拓跋汗王帐下的亲卫,老夫名叫迦西,是亲卫百夫长,这次率队前来,只为一人。” 说着,他的目光越过了墨北风,望向他身后那七辆大车的位置,那里有十余名扮作护卫与车把式的墨侠,还有这次要一道去往古浪县的十余位坊工,还有从草原逃亡而来的狐鹿左台,看到他这般神色,墨北风的心不由随之一沉,心里大概猜出了几分眼前这位老人的来意。 既然明白了对方的来意,墨北风的精神反而有些放松,语气平缓道。 “哦,是谁?” 迦西眯眼看向少年,清了清嗓子,一字一顿道。 “狐鹿左台。” 墨北风听到果然是这个名字,不由笑出了声,戏谑道。 “我看迦西百夫长也是个爽快人,说话干嘛这么遮遮掩掩的呢,咱们既然都兵戎相见了,不妨把话再说得明白些,能谈咱们就好好聊聊,谈不拢,那只好拿出些真本事来一较高下,谁赢了谁说了算,谁要是输了的话,那就乖乖闭嘴听话。” 没想到迦西听到墨北风的话不怒反笑,他开始有点喜欢这个直白的少年了,咧嘴道。 “痛快,那咱们是先说呢,还是打完了再说呢?” 墨北风沉吟片刻,爽快道。 “既然是我定的规矩,至于怎么选择,那就是你的事了,两条道,无论你选哪一条,我都奉陪到底。” 百夫长迦西不由伸手去摸了摸腰间挂着的月影刀,瘦长如鹰爪般的手指在刀鞘上缓缓滑过,轻柔如抚摸女人的脸庞,随着铮的一声清鸣,夜色中,一道流光掠过雪花纹的长刀,透出冷冽的杀机,刀身上有两条蜿蜒如蛇的血槽,一股淡淡的血腥味荡然而出,一刀横于身前。 迦西的眼神瞬间变得冷冽,沉声道。 “出招吧。” 一次呼吸,在这一次呼吸中,黑白相间的阴阳槊弯如满月大弓,气机流转如水银泻地,身形轻纵,墨北风与大槊合二为一,弹射而出,一道锋锐如离弦之箭般直贯迦西的当胸而去。 迦西的黑氅鼓荡浑圆,人随刀动,月影刀锋一沉,带着尖厉的呼啸,直奔墨北风而去。 二人相距不到三步距离,迦西的月影刀像一条跳跃的青蛇,忽地从大氅里钻出,这一击几乎完全依靠手腕的力量,快得无与伦比,月影刀化作一条青蛇,向着二人的中间斩去。 墨北风气机如龙,迦西爆发如豹。 砰的一声。 墨北风与迦西擦肩而过,墨北风持阴阳槊昂然而立,淡然地转身看向身后,迦西双脚在山道中踩出两道深痕,转身滑动而出,直至退出丈余远的距离后,这才堪堪停住了后退的脚步,他一膝半跪在地上,大口地喘着粗气。 迦西作为拓跋伏虎的亲卫百夫长,在北夷国也算得上是一位高手了。 不过,他与墨北风之间的差距可不是一星半点的,二人这次的交手,可是迦西拼尽了全力与墨北风进行的一次生死相搏,二人看似不相上下,勉强算得上是平手,不过是墨北风为了探底,而留有余力未发而已,迦西是北夷国汗王的亲卫百夫长,如果把他重伤或者杀了,最多不过是三两个回合的事,但想到日后还要与北夷国有生意上的往来,为了墨门的大计,更为了日后,他选择了手下留情,放了迦西一马。 迦西也是久经战阵的人,一次出手较量,就清楚知道了彼此的分量。 虽然不愿相信自己的失败,但他毕竟是条响当当的汉子,男人就要拿得起,放得下,要愿赌服输,过了半晌,迦西这才缓缓起身,黯然道。 “你……赢了,说吧,你想如何处置我们?” 墨北风依旧是那么淡定从容,说道。 “多谢前辈承让,我也不想为难你们,只要迦西百夫长能把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我保证不会伤到你们一根毫毛,之前的事也可以既往不咎,让你们走。” 听到这话,迦西此刻不禁有些为难,他深吸口气,问道。 “这……有些强人所难,要是……不说呢?” 墨北风淡然地看了他一眼,又扫了跟随他而来的那些人一眼,缓缓道。 “既然百夫长这么喜欢保守秘密,那我也不强人所难,我成全你,不过,活人嘴里的秘密终究不大可靠,不可能守得长远,远不如死人的嘴能够守得住,我可以实话告诉诸位,为了让你们所有人,能够永远守住这份秘密,你们都得死,何去何从,你们自己掂量着办吧。” 话虽平淡如水,但进到耳中不啻一道惊雷。 听到墨北风这么说,那些跟随迦西而来的人顿时慌了,大伙七嘴八舌道。 “百夫长大人,你说咱们辛辛苦苦为他们来卖命,可他们拿咱们的命当命吗?他们在金碧辉煌的金帐里喝着美酒,搂着美人,自个逍遥快活,哪有人在乎你我的死活?” “是啊,迦西大人,想想家里的老母幼子,还有你那花了十匹骆驼,八匹马才新娶回来的小娘子,也才用了不过三两年的光景,足有八成新呐,你要是死了,家里的牲畜财产,还有老婆孩子,那可都成别人的啦,你不心疼?” “咱们如果死在异乡,死了也回不到长生天,你就甘心为了保守狗屁的秘密,枉死在他乡,做个孤魂野鬼吗?” “你想死,你自己死好了,别拉着大伙一起垫背,大伙说是不是,你不说,那我们来说……” …… 在生死面前,人性才是一块真正的试金石。 其实,大家说得都对,迦西心里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他虽然是一介武夫,但不是个傻子,既然能做到百夫长,自然比他身后的那些人,更清楚那些贵族将军们的嘴脸,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若自己随随便便就吐露出这件事的原委,难免会有人在事后说三道四,也难免会有人得了便宜还卖乖,到时候再倒打一耙,他们会出现这样的反应,其实,也是在他意料之中的事。 这时,迦西看向众人缓缓道。 “好,既然你们都赞同为了保命而说出那件事情的秘密,那大伙就跟着我一起向长生天发誓,这件事情人人都有份,谁也不许回去告密,一旦有人违背誓言,事后人人得而诛之。” 生死关头,大家都异口同声的答应了下来,跟着迦西一同发誓。 我等以草原苍狼的名义,向长生天起誓: 若心迁变,怀奸反覆,神明鉴之,同于羊狗,人人得而诛之。 墨北风看后,不由暗自点头,心说,看来这个百夫长不简单呐,不但有胆还有识,能够把握人心御下,果然是个厉害人物。 于是,墨北风走到了迦西身边,低声道。 “既然如此,咱们借一步说话。” 迦西这时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并未说什么,跟在墨北风的身后,缓步走到大车前。 这时,哲古达与墨侠等人也都聚在了一起,他们默默看着走来的两人,虽然嘴上都没说什么,但通过这一次的变故,让大家对这位墨门的年轻佛子,又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现在,他又通过自己的手腕,让原本剑拔弩张的局势得以缓和,让对方心服口服,又心甘情愿地道出这次事件的秘密,令人不得不心悦诚服。 当迦西与狐鹿左台刚一见面的时候,两人都脸色铁青,脸上挂着一层如寒冬腊月般的坚冰,眼睛里跳跃着一簇熊熊燃烧的烈焰,二人对视良久,又看了一眼站在身边笑而不语的墨北风,这才有些泄气,有些别扭地扭过头去不看对方,长叹出一口气,闭口不言。 墨北风冲着迦西笑了笑,拉他坐到一边的上马长凳上,轻声道。 “迦西前辈,其实我知道,你也是身不由己,奉命而为,不过,咱们既然把话都说开了,还希望前辈能够放下心中的芥蒂,坦诚相告,行走江湖,总归还是多个朋友比多个仇人,路要更好走一些,也能走得更远些,前辈,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直到此时,迦西的脸色才缓和了下来,点头道。 “难得你如此年轻,竟还能如此通晓大义,老夫实在是汗颜呐,既然你真诚待我,那我也如实相告,我等也是奉了拓跋汗王的命令,特来抓捕逃亡余孽……哦……是原来狐鹿部落的世子——狐鹿左台。” 墨北风默默听着,抬头看向迦西,直面道。 “我有一事不明,想向前辈讨教,你们既然是汗王帐下的亲卫,又是如何通过边境的关卡,进入到维洛王朝的,又为何会与喀喇王朝的寂灭法王勾结在一起,布置下这一场偷袭的,前辈不会说对此一无所知吧。” 看着墨北风那双澄澈明亮的眼睛,迦西觉得有些看不透眼前这个少年了,这哪是稚气未脱的少年呢,分明是久历江湖,老谋深算的老狐狸呀,既然他能问出这些事来,必然在自己的心中早已有了答案,事情都到了如今这个地步,那些所谓的秘密也就不能称得上是秘密了,事已至此,如果再吞吞吐吐的,反而不如直来直去来得好些。 迦西苦笑一声,缓缓道。 “事已至此,我也就不再藏着掖着啦,实话说,我们北夷国与你们维洛王朝虽然时有一些小的摩擦,但一直有些生意上的往来,军中的那些将军们彼此也私交甚厚,各自有些自己的生意途径,两国的国君,他们也都是心知肚明的事,毕竟互通有无,是对大家都有利的好事,焉有不答应的道理,喀喇王朝同样也是如此。” 墨北风听到这话,心中不由一动,但面上依旧波澜不惊。 迦西抬头看了一眼越来越浓的夜色,迟疑了一会,又继续道。 “不但北夷国、喀喇王朝与维洛王朝有生意上的往来,其实,两国的大人们之间的私交也是甚厚,我们这次入境,便是得到你们朝中一位大人的消息,他自己不便出手,便请了我们来帮他做这件事,一路上也都得到了军方的关照,所以才能这般畅通无阻,并且事先设伏在此地,让我们杀人灭口,都是事先安排妥当的,原以为此事会万无一失,谁知小友的功夫竟如此了得,让这一谋划成了竹篮打水,话已至此,老夫不妨再多说句话,小友日后还是多加提防些,我估计他们不会就此善罢甘休的。” 墨北风听到这里,肃然起身拱手施礼道。 “多谢前辈以实相告,晚辈在此多谢了,前辈既然如此坦诚,那我也交个实底,我想与贵国做些生意,不知前辈能否从中牵线搭桥,帮忙引见一下?” 迦西不由一怔,顿时惊得嘴巴半天合不拢,过了片刻,方才问道。 “不知小友想做哪方面的生意?” 墨北风沉吟了一会,缓缓道。 “我想把维洛王朝这边产的盐铁、丝绸、布匹、茶叶、陶瓷,这些东西运到你们北夷国,再从你们那里换些牛马羊之类的牲畜回来贩卖,还有一些皮草啦、羊毛啦、山货特产啦这些东西,既可以以物易物,也可以金银买卖,只是不知前辈有没有这方面的门路,能不能行得通?” 迦西听到这话,不由笑逐颜开道。 “小友若真能弄到那些东西,到了我们北夷国旁的不敢说,老夫与几位将军、都尉、当户、且渠,还是有几分交情的,与他们说一声,多少会给老夫几分薄面的,不过,他们手下那些当差的总是要打点一下,毕竟那仨瓜俩枣的军饷养活不了一家老小,到时候少不了……” 墨北风笑道。 “这是自然,到时候在下指定会有一份心意,不会让前辈为难就是了。” 第九十一章 跑马 一场惊心动魄的偷袭暗杀过后,该走的都陆陆续续走了。 墨侠与坊工们开始收拾一地的狼藉,金三针本是金针圣手,悬壶济世救人的,此时,却也不得不兼任兽医,挽起袖子来为那些中箭的马匹开始医治,好在只有三匹受伤严重的马,被射中了要害,地上流了一大滩血,正无力地躺在血泊中奄奄一息,发出阵阵痛苦的哀鸣。 金三针检查过后,脸色极其沉重,只能无奈地摇头,示意自己无力回天。 屠夫王小乙见状,提刀上前,朝着马的脖颈下随手一抹,那马竟连哼都没再哼一声,便停止了哀嚎。 屠夫也有菩萨心肠,让它少遭了不少的罪。 金三针一双润洁如玉的手,使出令人眼花缭乱的手法,无比迅捷的拔掉了其他马身上犹如刺猬般的箭杆,又在伤患处涂抹上自制的金疮药,原本汩汩流淌的伤口便立刻止住了血,说再养上个三五日,差不多就无大碍了。 面对这般惨状,大家的心情多少有些压抑,开始沉默地挖土砌灶拾柴烧水,准备晚餐。 屠夫王小乙在一旁娴熟地挥舞着一把乌黑屠刀,仅用了不大会的工夫,一张马皮便完整地剥了下来,屠刀所到之处,只听见一片窸窣如落雨般的啪嗒声,马骨无不迎刃而解,一条条,一块块,码放得井井有条,王小乙不但手上的功夫干脆利落,而且,他的身上竟没有沾染上一滴马血,只用了不到顿饭的工夫,一匹大马便被解成骨肉分明的两堆。 即便是来自草原的狐鹿左台见了,也不禁大为赞叹。 “王先生真乃神人也,你有这等神技傍身,要是到了草原上,只怕是部落那些汗王见了,也会抢着聘你去做大祭司,不愁没个好出路。” 在草原上,匈奴人骁勇善战,勇往直前,依靠着快马利刀,大杀四方,最敬长生天。 祭天是匈奴人的头等大事,祭祀台上摆放着香烛大案,案桌之上供白马为牲,中间供奉着神秘传承了几千年,被匈奴人视为至上珍宝的“祭天金人”,主持祈祷仪式者,便是倍受匈奴人尊崇的大祭司。 祈愿完毕,鼓乐齐奏,号角铮鸣,在神乐的伴奏下,匈奴部众们便开始了叼狼、赛马、赛骆驼等比赛,以此庆贺祭天大典圆满成功。 草原上,上至匈奴汗王贵族,下至牧民奴隶,无不敬畏长生天,而能够沟通长生天与人间的大祭司尤为神秘,他们被称为“神的仆人”,他们观星祭天,敬颂神祇的圣文,斋戒治病,小到婚丧嫁娶,大到出兵打仗,几乎事事都需要通过大祭司,转达神明的旨意。 王小乙忙摆手,谦虚道。 “公子谬赞了,小人不过是个上不了台面的宰牛屠狗之辈,蒙墨大人不弃,收留下我,能赏我口饭吃,有个安身之所,小人已经是祖上烧了高香,积了大德啦,又焉敢有非分之想。” 墨北风笑道。 “王先生过谦了,世人不是常说一句话嘛,做人不能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我觉得,这世上任何手艺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你我大家同样也是如此,不分什么大人小人,古人云,学无先后,达者为师,诸位在自己那一行当里,都是大家,也都是我墨北风的先生,今日之事让大家受惊了,今晚恐怕要委屈诸位,在这荒野露宿了,等到了古浪县的庄子上,我再摆酒席谢罪,给诸位先生压惊。” 大伙听到这话,心中不由感到一丝宽慰。 这些坊工本来在工坊中做苦役的,无不身心疲惫,感到没有出头之日,被墨北风赎买后带到了墨府,终于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也不再受那些监工、坊正们的鞭笞之苦,大伙便觉得这日子有了盼头,此番跟着墨北风到古浪县去,知道那里是个苦寒之地,心中不免有些担忧,如今又摊上这么一场生死劫难,所幸有惊无险,现在听到那少年说出这么一番暖人心的话来,不管其中的水分有多少,总觉得这心里踏实了不少。 晚风轻拂,一股肉香越来越浓,飘荡于山谷中,大家这才觉得有些饥肠辘辘。 都说天上的龙肉,地上的驴肉,人们以此来形容肉质的鲜美,其实,马肉的鲜嫩肥美滋味一点都不比驴肉差,只不过马匹无论是在草原部落还是维洛王朝,掌权者都对马匹极为重视,战马作为极其重要的战略物资,除非老病而死,严禁私自屠宰杀戮。 天下时局不稳,使得朝廷对于马匹的管控律法极为严苛。 在维洛王朝,军马自不必多言,就连一些豪阀权贵家里豢养的私马都必须登记在册,在官府中记录备案,马匹的私自交易更是被官府严令禁止,如果有人胆敢无视朝廷法令,而私相贩卖交易,会被处以谋逆大罪杀头的。 试问,又有几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去杀马呢? 木柴在灶台下跃动着红彤彤的火苗,大铁锅里咕嘟出诱人的香气,哲古达往锅里放入一大把从山间采来的野菜,还有在松树下采来的鲜蘑菇,一股脑全丢了进去,说来也怪,锅里原先还有些许的膻味气味,此时竟被清新的野菜香气完全化解了,鼻间只闻到馥郁芬芳的肉香,不由令人垂涎欲滴。 狐鹿左台早已忍不住了,拿起笊篱从锅里捞出一条马腿来,用手撕下一条马肉放进嘴里,咀嚼几下,只觉得肉质紧实,咸鲜可口,筋头巴脑的颇有嚼头,不由大呼过瘾。 “真香,真美味!” 大家见他吃得那么香,便都纷纷取来碗筷,从锅中捞肉吃,马肉不但滋味悠长,还是一味益气补血,滋补肝肾,强筋健骨的药膳美食,美味入腹,丹田气血顿时无比充盈,一时大伙吃得个个红光满面,浑身上下也生出了不少的力气来,尤其是对刚才被寂灭法王打得七窍流血的墨北风而言,更是一剂上佳的补品。 这时,哲古达端着碗凑了过来,低声道。 “这玩意儿好吃是好吃,可就是这劲儿……太大了,幸亏这里没有女人,要是身边有个小娘子,只怕是我要把控不住啦。” 狐鹿左台抱着一条马腿啃得油光满面,撇嘴道。 “瞧你那点儿出息,就吃这么点马肉就受不了啦,那要是再喝上碗鹿血呢,估计你得像墨兄弟似的七窍流血了,你看看我,一条马腿吃下去大半,还不是一点事没有嘛。” 金三针看了他一眼,说道。 “马肉益气补血,对你的病症大有益处,你多吃些没事,不过,哲少侠本就气血旺盛,又正当年少气盛的岁数,我劝你还是少吃为妙,同理,一样食材也好,一副汤药也罢,皆需因人而异,因时而异,所以大夫在为病人开药方时,即便是同一症状,也会根据病人的年纪、脉象,开出不同的方子来。” 哲古达听到金三针这一番医家的真知灼见,顿时觉得受益匪浅,拱手道。 “能听到金先生这一番金玉良言,在下受教了,不过,我有一事不明,想请教一下先生。” 金三针颔首笑道。 “哲少侠客气,你有何事不明,尽管直言就是了,在下定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哲古达脸涨得通红,有些扭捏道。 “我有些火大,下面……邦邦的,该如何……泻火呢?” …… 金三针颇有些为难,他踌躇了好一阵子,方才缓缓道。 “哲少侠血气方刚,偶尔有压不住火的时候,可以自己找五指姑娘去帮忙,或者,在夜半时分,自己去跑跑马也能解决,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哲古达听后仍是一头雾水,不解道。 “跑马能泄火?我咋没听说过呢,还有,五指姑娘是谁?先生不是知无不言嘛,能不能说得透彻些,俺读书少,有些话听不大懂。” …… 第二日清晨,经过一晚上的休息,大伙的精神都很好,显得神清气爽。 不过,哲古达却顶着一双黑眼圈,骑在马上,呵欠连天,摇来晃去的,有点儿发蔫,墨北风便放慢了追风的马步,与他并肩而行,扭脸问道。 “咋的,昨夜没睡好吗?” 哲古达揉了把脸,忽然叹息一声,愁眉苦脸道。 “那个金三针真不是个东西,净出馊主意,说什么跑马能泄火,我他娘的还真信了他的鬼话,结果昨夜我骑着马出去溜溜跑了半宿,差点把马都累散架了,把我也折腾得不轻,刚回来眯了一会儿,谁知,又被你们给吵醒了,你说这路上我能有精神头吗?” 墨北风听到这话,差点没绷住乐出声来,忙背转身去,好一通咳嗽,缓了半晌,这才强忍住笑意道。 “你怎么能怪人家金先生呢,我就问你一句话,你那火谢了没?” 哲古达愣愣地瞅着胯下半响,摸着脑袋有些不好意思道。 “真的哎,还真他娘的管用,哦!我明白啦,原来累得跟条死狗似的还真泻火呐,是我的不对,敢情是我误会人家啦。” …… 越往北走,道路越是坑坑洼洼的,越难走,景色也越来越荒凉。 或许是在经历了那场无比凶险的偷袭后,给大家心里或多或少留下了阴影,一路上大多数时间都在埋头赶路,不怎么聊天,此刻,大伙恨不能插翅飞到古浪县去,早到早安心,这一路上顶着炎炎烈日翻山越岭,实在是太辛苦。 一路行来,墨北风也是感触良多。 这条道虽然不算长,却没想到一天不到黑就遭遇到了偷袭,而且,他们的谋划还如此缜密,对手如此强悍,居然能把北夷国与喀喇王朝的顶尖高手都调集过来,无疑是要置他们于死地,可谁又会有如此大的手笔呢? 虽然维洛王朝的人没有出现,但这种欲盖弥彰的行径,更说明了此地无银三百两。 墨北风不由轻吐出一口浊气,想以此来舒缓心中的郁闷,朝中三位一品大员,宰相李石增是位文臣,虽说自己上次在洛水垂钓的时候,二人有过一次不算见面的见面,他让自己的马夫来找过自己,当时没有给他面子,让他觉得老脸丢尽,自此怀恨在心? 可不是说,宰相肚里能撑船吗? 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正如金三针所言,这世上没有任何一剂药方是可以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要因人、因事、因时而异,这一次兴元帝上位,虽然他们三位大员的位置未变,但朝堂之中的变动却很大,换了不少的新人,但换汤不换药的疗效究竟有多大,只有天知道。 墨北风无意参与朝堂上的钩心斗角,因而拒绝了那个官职,他只想韬光养晦,将墨门发展壮大,不料,树欲静而风不止,有人在从中掣肘,这就不能不让他起了杀心。 墨门隐忍了千年,但换来的结果又是什么呢?还不是日益的萧条败落。 要说从中作梗,嫌疑最大的莫过于太师司马年了。 先是哲古达在浮云岭的乱葬岗上,杀死了他的嫡子司马无功,以此来祭奠先人的亡魂,未等尘埃落定,墨北风又在洛都街头,当街悍然杀死了卧虎司校尉权载舆,又重伤了卧虎司的暗探熊武,接二连三的伤亡,无异于在太师司马年的心口上撒盐,谁敢说他不会狗急了跳墙,孤注一掷内外勾结,设局偷袭以雪心头之恨呢。 可是,北夷国拓跋亲卫百夫长迦西却谈及,此次他们入境,得到了军方的不少关照。 军方的大佬自然是大将军韩牧了,他向来治军极严,在军中的权威更是一言九鼎,如果没有得到他的首肯,谁又敢背着他做出如此胆大之事,如此说来,朝中三位大员都有极大的干系,要知道,他们在朝堂日久,树大根深,其间的关系更是错综复杂,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也是这次高元师继位以来,一直没有动他们三人的根本原因。 墨北风抬头望了一眼苍莽的荒野,不由自语道。 “看来,我好大的面子吖!” 哲古达凑了上来,问道。 “说什么呢,神神叨叨的。” 墨北风看了他一眼,见他此时的脸色好了很多,笑道。 “没什么,只怕是往后会麻烦不断,墨门的路估计也不好走哇。” 哲古达沉默片刻,忽然扬眉道。 “怕个鸟,路不好走,那就踏平了再走,佛挡杀佛,魔挡杀魔,神挡杀神,鬼挡杀鬼,爱几八谁谁谁,我这人是个大老粗,不像你读那么多书,明白那么多的通玄妙论,我这人就认准了一条,谁跟我过不去,那我就跟他过不去,有时候听别人说什么忍为上,狗屁!有些人就是蹬鼻子上脸那伙的,人不能太怂啦,遇上那样的,啪!一巴掌拍死它,老子又不是他老子,还得惯着他,你说呢?” 墨北风没想到他跑了半宿的马,竟然会悟出这么多的大道理来,还说得一套一套的,不由笑道。 “老话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我看你都用不上三日,这不才刚刚跑了半宿的马,就说得头头是道,看来,你还真是长大了啊!” 第九十二章 千年世仇,一朝见分晓 上谷郡境内有一座大山横亘东西,名曰鸡鸣岭,岭间有一道幽深峡谷,曰上谷,上谷郡由此得名。 山谷上方有一道长约百丈的石梁,天然而生,凌空飞渡,位于东悬崖边上长有一株古松,传说是尧帝时亲手所植,古松便被叫做尧帝松,在西悬崖边上又生有一株古柏,传说为舜帝时亲手栽种的,后人便将古柏唤作舜帝柏,于是,这道不知经历了多少年风雨的石梁,便被世人命名为松柏渡。 松柏渡上立着一位儒生模样的男子,大概四十来岁的年纪,峨冠博带,腰间佩着一把饕餮纹古剑,中正无邪。 这位颌下三缕长髯,面如冠玉的中年儒生名叫孔德方,是鸡鸣岭北辰学宫祭酒孔桧的嫡传长子,在学宫中担任五经博士,他二弟孔德正与三弟孔德元,皆任北辰学宫的授业先生,一门四父子皆是饱读诗书之士,又是儒门开山祖师孔子的嫡系子孙,如今又在北辰学宫中执牛耳,风头一时无两,被世人尊称为“北辰四孔”。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这句话出自《论语》的为政篇,孔子以北辰比拟道德,说道德对于帝王的施政而言,如同北辰(北极星,北辰最尊者也,其细星,天之枢也)之于众星,处于主导地位,把为政以德看作如同宇宙星辰各居其所一样,是永恒不变的自然法则。 这就是孔子的施政主张,宣称只要以道德为核心,来治理国家,便可做到四海归心。 自大夏王朝以来,儒门便自我阉割,走进了皇帝的深宫,彻底沦落为帝王的走狗,开始为他们的主子摇旗呐喊,自此,历代君王便开始重用儒生,以儒门的“为政以德”来施政,不过,到头来干的却是挂着羊头卖狗肉的勾当,儒生们一个个把“道德”二字天天挂在嘴上,喊得震天响,却是干打雷不下雨,干尽了生儿子都没屁眼的缺德事,一千多年来,中原王朝城头上的大王旗换了无数茬,但儒门“道德”这面屁股帘子在风雨飘摇中,却一直屹立不倒,孔氏子孙也一直享受着祖宗的福荫,左右逢源。 无他,惟见风使舵耳! 儒门自大夏王朝得势以来,便借助于皇家的势力,横扫道墨法兵农杂阴阳纵横等诸门派,唯儒独尊,如今又大言不惭自比北辰,继春秋的稷下学宫之后,在鸡鸣岭上创立了北辰学宫,孔氏子孙更是以儒门正统自居,堂而皇之地入主北辰学宫,令天下人为之侧目。 据说,儒门之所以选择在鸡鸣岭建立北辰学宫,这与孔子极为推崇的尧舜二帝有关。 时至今日,在北辰学宫门前的牌坊上,依旧挂着两块金光灿灿的牌匾。 祖述尧舜, 宪章文武。 这是《礼记·中庸》中孔子说过的一句话,他直接认了尧舜当祖宗,儒门得势后,他的那些孝子贤孙又将尧舜强加给所有人,让尧舜做了天下所有人的祖宗,好像谁要不认的话,那就是忤逆不孝子孙,大逆不道似的,后面宪章文武中文武是周文王与周武王爷俩,而不是想当然所理解的习文练武的那个文武,他让后世的帝王去学那爷俩的治国之道,说白了,还是他念念不忘的所谓周礼。 不知为何,孔老二有些看不上大禹他爷俩,直接给无视了。 其实,还是他喜欢周朝那爷俩的缘故,可是别忘啦,孔子的家世,如果往上追溯的话,那可是商朝的宗室,孔子的曾曾祖父是宋国的大司马孔父嘉,孔父嘉是微子启的弟弟微仲的八世孙,也正是武王伐纣才灭了商汤,他才沦落到没人待见如丧家犬般的地步,不知是何缘故,别人虐他千百遍,他却对姬昌爷俩一直如初恋。 他为何那么贱呢? 只能说,谁对他有利,谁就是他祖宗! 鸡鸣岭上有一山洞,传说,尧帝在此偶遇鹿仙女,二人见面后便一见倾心,于是,在崇山密林中找到了一处山洞,二人进去互诉衷肠,真情吐露后,一时郎情妾意,情难自已,二人便在里面开始洞房,被时人称之为尧鹿洞府,后人简称为尧洞。 尧洞旁边有一眼山泉,泉水嘀嗒如雨打风铃般清脆悦耳,名曰嘀嗒泉。 传说,尧帝精选出最好的粮食,以嘀嗒泉水浸泡发酵,滤除杂质,萃取精华酿造出酒水来,酒水清澈纯净,清香悠长,尧帝便以此酒祭天地,又分发给天下百姓,老百姓便将此酒命名为华尧。 尧洞下面有一片草坡,芳草如茵,传说舜帝曾在此地放牧过马,被后人称为牧马坡。 鸡鸣岭前有一条大河,河水两岸长着许多老态龙钟的古柳,岸边的茅屋草舍中住着一位古稀老者,他常年以河边柳条编筐为生,来往的先生学子都认识他,不过,大伙却不知道他姓甚名谁,问他,他也只是呵呵一笑,并不认真作答,而是撇嘴道。 “名字,大多是虚的,即便是古往今来那些所谓的大德之人,又有多少是名不副实,欺世盗名之徒。” 这时,有一位年轻的儒生分辩道。 “你一个编筐的老头知道什么,你知道多少圣贤之言,就敢在儒门圣人面前卖弄口舌,信口雌黄,自古至今,能被称之为大德之人的无非是尧舜二位至圣先圣,难道他们二人也是假的不成,名不副实吗?” 编筐老者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拿起一个柳条篓子说道。 “你知道这篓子为什么编不圆?” 年轻儒生看了他一眼,鄙夷道。 “还不是你的手艺不行么,你一个山野村夫,连个破篓子都编不圆,还敢在这编排大德先圣的不是,简直是无知狂妄至极,也不怕世人的耻笑!” 编筐老者不恼反笑,淡然道。 “年轻人,你只是说对了一点,因为这个篓子本身就是七拼八凑出来的,便是手艺再好,也能从中找出其中的破绽,同理,那些所谓尧舜禅让所谓的大德之事也都是胡诌八扯出来的,当个茶余饭后的故事听听也就罢了,要是当了真,那你可真成书呆子啦。” 年轻儒生一听编筐老者如此埋汰尧舜两位上古时的至圣贤君,如同刨了他家的祖坟一般暴跳如雷。 如果尧舜他们那种以德治天下的事迹是假的话,那儒门所推崇的为政以德的主张,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整个儒门所倡导的仁义礼智信,也便是水中月镜中花,对于这种数典忘祖的悖逆之徒,如果不是看在他风烛残年的份上,他真要秉承着儒门“以力服人”的传统,抓起眼前这位编筐老者来暴揍一顿,替自己的至圣先师出口恶气啦。 年轻儒生咬牙切齿道。 “今日,你能把这话说清楚了,还则罢了,不然,可别怪我不敬老尊贤。”说着,晃了晃握起的拳头。 编筐老者的脸上却是古井无波,一脸的风轻云淡,缓缓道。 “年轻人,火气不要那么大嘛!”编筐老者摇了摇如雪的银发,轻叹一声,“哎……其实,这也怪不得你,你们儒门向来便是如此,无论是谁,但凡说一句你们儒门的不是,就跟踩了狗尾巴似的,狂吠乱咬,全然见不到一点所谓的谦谦君子模样。” 编筐老者一脸的失望,喟然长叹。 那年轻儒生听到这种杀人诛心的言语,这一刻,他再也顾不得什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之类的圣人之言了,操起拳头来朝着编筐老者的头上猛地抡了过去,不料,编筐老者只是微微抬起枯瘦的粗糙大手,便轻轻握住了,年轻儒生那拳头竟是动弹不得分毫,如被一只滚烫的火钳夹住一般,痛疼难忍,一张白脸瞬间涨得通红,泫然欲泣。 编筐老者看他那副没出息的样子,便撒开了他的手,淡淡道。 “小子,你也别不服气,老夫今日便以你们儒门的荀子之言告诉你,你们那位孔圣人嘴里的尧舜禅让到底是咋回事,荀子曰,夫曰尧舜禅让,是虚言也,是浅者之传,陋者之说也,听到了吧,荀子可是你们儒门的先贤啊,你不会说他也是胡说八道的吧,” 年轻儒生脸上青一阵,红一阵,过了半晌,才缓缓道。 “不过是一家之言罢了,不足为信。” 编筐老者呵呵一笑,颔首道。 “好,你能明白这个道理,说明你有些开窍啦,那老夫再告诉你荀子的弟子——韩非子,他是怎么说的,古之所谓圣君明王,不过是构党羽,聚巷族,逼上弑君,以求其利也。舜逼尧,禹逼舜,汤放桀,武王伐纣,此四王者,人臣弑其君者也,你听听,你们儒门所视为的明君典范的鸟生鱼汤,如今知道他们到底是个什么货色了吧?” 这一下,年轻儒生彻底泄了气,一屁股坐到了地上,久久低头无语。 编筐老者继续道。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这几句话的意思是说,至上有德之人从来不彰显自己的德行,实际上这才是真正的有德,而那些表面上处处示人以有德的,实际上是没有德行的伪君子,所以,迷失了道才呼唤德,失掉了德才呼唤仁,违背了仁才呼唤义,失去了义才呼唤礼。真正的大道大德不是说出来的,像你们儒门那位老夫子一直要恢复的所谓周礼,是忠信都得不能伸张,这才是天下祸乱的开始。” 过了许久,年轻儒生才双臂环膝,将头搁在膝盖上,怅然道。 “怎么会是这样?” 这时,编筐老者也没再奚落他,望着平缓流淌的河面,淡淡道。 “说来说去,无非就是为了一个字。” 年轻儒生惊奇抬头,两眼盯着老者问道。 “什么字?” “利!” “利?” 编筐老者平静道。 “没错,就是那位太史公嘴里说的那个,天下熙熙攘攘而为之的利。” 年轻儒生不解道。 “不是为了仁义礼智信么,怎么会是为了利呢?” 编筐老者呵呵道。 “那种骗鬼的话你也信,咱们别扯远了,你跟我说句实话,你为什么要读书?” 年轻儒生嗫喏半天,最后才从嗓子眼里说出一句。 “做官。” “做官为了啥?” “为了过好日子。” 编筐老者这才爽朗笑道。 “哈哈……你终于说了句人话,这就对啦,别扯那些没用的淡,用你们儒门的一句话来说,仓廪实而知礼节,何谓仓廪实?说句大白话,就是要让老百姓们填饱肚子,让老百姓饿着肚子,而空谈那些狗屁的仁义礼智信,那不是瞎扯淡嘛,当今这个世道,还有多少那些做了高官显贵的儒生,依旧不顾百姓的冷暖温饱,而在那夸夸其谈什么狗屁的大道理,你觉得有用吗?” 年轻儒生缓缓摇头,一脸迷惘地望向鸡鸣岭上的北辰学宫。 …… 儒门历来都是崇尚君子而远小人的,君子佩剑更是古风,而君子六艺中又有礼、乐、射、御、书、数,于是,自春秋至今,便有了君子佩剑,大侠佩刀的习惯,而孔子曾三令五申,君子之礼无贵乎宝剑、香缨以及美玉,于是,儒门的儒生便是再穷,也要节衣缩食,腰间佩剑。 作为北辰学宫五经博士的孔德方,尤好古剑,每日清晨,他便领着数百位儒生,在北辰学宫大殿前的广场上练剑。 儒门以君子剑著称于世,内功修炼的是浩然正气,浩然正气至刚至强,修炼到极致时,可以御天地之气而为我所用,乃是儒门亚圣孟夫子所创,可惜,由于孟子的浩然正气过于刚烈,与墨门的无极内功有异曲同工之妙,为历代帝王们所不喜,历经千年,浩然正气逐渐被儒门的儒生们所抛弃,时至今日,几乎成为一门绝学。 孔德方默默注视着山道中远远行来的一队人马,不由摸了下腰间悬挂着的那把古剑,眼中闪现出一抹阴鸷之色。 就在前几日,他接到了一封密信,纸上只有寥寥九个字。 千年世仇,一朝见分晓。 随着一把古意盎然的长剑缓缓拔出,半空中,又毅然决然的一挥而出,山道密林中忽然惊起一群飞鸟,山道两侧奔出一群黑鸦鸦的重骑兵来,他们手持长矛,身上穿着黑色的盔甲,在山道有些幽暗的光线中,发出幽幽暗暗的噬魂光泽。 第九十三章 山道千载恨未消 千年山道中,一行人马逶迤而行。 墨北风骑着追风马上,走在队伍的最前方,这回毕竟是他第一次,担负着这么大的压力走远路,吃一堑,长一智,他可不想再像上回那样,出现那么大的危险与损失。 上一次偷袭,死了三匹马,又伤了七八匹坐骑,致使赶路的速度慢下来许多。 墨北风压着追风的步子,远远就看见站在半空石梁上的那个儒生,也看见了他从腰间扬起的那把古剑,还看见了那群被惊飞的野鸟,以及山道两侧突然杀出的一彪重骑兵,但是,他的脸上并没有出现一丝惊讶,甚至没有做出一点举动,依旧策马而行,没有一丝停顿。 儒墨之争,自古便有之,可谓积怨日久。 当初,自墨翟创立墨门伊始,便被儒门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于是,儒墨两家便展开了旷日持久的论战,无奈,儒门实在是不争气,墨子独自一人立于稷下学宫的杏坛中,成千上万的儒生便溃不成军,以至于到了后来,作为后来者的孟子都不得不为之叹服。 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于杨,即归墨。 但是,以儒门那小肚鸡肠的性格,如何能咽下这口气呢,他们无法正视自身的不足,而迁怒于墨门与杨朱,一直耿耿于怀。 到了大夏王朝儒门得势后,他们怂恿朝廷给墨门的墨侠按了一个“以武犯禁”的罪名,开始了疯狂的镇压与绞杀墨者,而那些儒生们也没闲着,各种脏水与谩骂不分青红皂白地泼向了墨门与杨朱,说墨门的兼爱之言是无父,杨朱的,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则天下治矣,是无君。 卑劣小人的嘴脸,一展无遗。 相距两百步时,横在官道上的重骑兵忽然如潮水般分开,中间冲出一骑红马来。 一位丰腴的女子穿着一身绿衣,手持一杆猩红长矛,冲到了队伍的最前面,面前的这位女子,正是孔德方的妹妹孔德容,儒门自知在朝野江湖中坏事做尽,难免害怕夜半鬼敲门,于是,做贼心虚的他们,便向朝廷上奏疏请求保护,朝廷看在他们这么多年,鞍前马后出力的份上,特意从军队中选拔出这支八百人的精锐重骑兵卫队,让他们护卫儒门的安危。 孔氏子弟大多习文,腰间佩把古剑,大多不过是为了装点门面而已。 不过,这位孔门大小姐却是个另类,自幼不喜诗词歌赋,德言容功,专爱舞刀弄枪,整天咋咋呼呼跟个假小子似的,孔桧本已生了三个儿子,直到在他四十八岁那年才由新娶的一房小妾,又生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爱屋及乌,也便由着她的性子去胡闹,谁知,孔德容却是一位习武天才,小小年纪,十八般武艺样样耍得有模有样,更是在她八岁那年,被天姥山一位云游道姑相中,将她收为了关门弟子,直到十八岁那年,孔德容才学成归来,自此,她便掌控了这支虎狼之师。 别看她一副娇柔能掐出水般的绵柳身子,身手却是十分了得。 看到眼前的一队车马,她不禁有些恍惚,因为昨夜大哥孔德方接到密信后,略一沉吟,便找到她告知实情,说是得到了确切消息,蛰伏千年之久的墨门,如今又重出江湖,预计会从松柏渡这条官道经过,队伍中不但有杀人越货的逃犯,还有墨门的重要人物与大批贵重物资,如能将他们一网打尽,截杀后不但不会受到朝廷的责罚,反而会获得朝廷的嘉奖,儒门也将一统江湖,直至千秋万代。 孔德容对于朝堂之争,与儒墨两家的世仇恩怨漠不关心,不过,听到能与高手一决高下却令她无比兴奋。 自学艺归家后,一直没能遇到一位旗鼓相当的高手进行一场真刀真枪的较量,便是那些披坚执锐的军营莽夫或许是顾忌她的身份,不肯尽全力与之拼杀,这就让她颇为郁闷,今日在此等候憋闷了大半天,现在终于等来了期盼已久的墨门叛逆,她压抑不住心头的兴奋便冲了出来,不想,刚一照面,就让她大失所望。 对面的大马倒是显得挺雄壮威武的,可骑在马上的少年却有点儿……小了。 她虽是一介女流之辈,却喜欢男人那种骑在马上冲锋陷阵,杀伐果决的酣畅快感,眼前这个看上去有些稚嫩的童子鸡,显然有些不大符合她的胃口,孔德容悠悠勒住了缰绳,理了理腮边散乱下来的云鬓,挥了下手,对身边一个魁梧如大殿金刚模样的骑尉吩咐道。 “大彪,你过去把那小子给宰了,回头赏你五十两银子和三日休沐,让你小子进城去好好开开荤,可别说姑奶奶不给你机会,要是给机会你不中用,那你自个可得掂量着办。” 孔德容身后那个叫大彪的重骑兵骑尉听到这话,不由脸色一凛。 孔德容虽是一位柔媚女子,但她治军的手腕却是一点都不柔,非但没有一般女子的那种绕指柔肠,反而还相当冷酷铁血,她在天姥山修炼的时候,在闲暇时尤其喜欢读些兵法战策之类的书籍,知道慈不掌兵,情不立事,义不理财,善不为官的道理,而且,自打回来接手这帮军卒后,她更是身体力行,治军严谨、令行禁止,一帮大老爷们竟被一个娇媚的小娘子,给整治得服服帖帖,这也是大彪有些打怵她的原因。 墨北风知道今日免不了会有一场恶战,心动气生,一杆流光溢彩的阴阳大槊荡然而出。 上次与寂灭法王交手,虽然刚开始被他的龙象钵若功给打得七窍流血,无形中却也帮他打通了洞房窍,与此同时,体内一直坚不可摧的六藏——天地人精气神,神藏也被打通了,不过,目前的神藏还很微弱,不堪大用。 可是,对于这种无心插柳之举,谁又能不说是意外之喜呢。 面对凭空出现的阴阳槊,孔德容等人不由大吃一惊,即将拍马杀出的大彪更是倒吸了一口凉气,五月的三伏天,他竟然从心底生出丝丝寒意来,一时脸色煞白,牙齿嘚嘚止不住地打战,未战先怯乃兵家之大忌,尤其是在众寡悬殊的两军阵前,当他看到孔德容一双桃花眼中骤然射出的那抹杀机时,坚硬马靴不由狠狠踢在马腹上,双手紧握住手中长矛,朝着对面那位白衣少年猛冲了过去。 兵家云,狭道相逢,勇者胜。 一条狭长山道中,相向飞奔冲杀的两匹战马,身后扬起两道漫天黄尘,如两条不共戴天的蛟龙般盘旋翻滚,追风蹄下生风,无疑更具有一股勇往直前的气势,只在不到五息间,二人便已杀到了眼前,阴阳槊陡然扬起,山道上方一片黑云压来,一道清越的龙吟声昂然而啸。 山道中,杀气更浓。 大槊轻点,噗的一声,一具高大尸体被挑在阴阳槊头,没有察觉到任何异样的黑甲战马兀自向前狂奔,尸体被阴阳槊顺手甩出,在空中飞出一二十丈后,扑通一声,重重砸在山道中。 鲜血染红了山道中的黄土,一股血腥气息顿时弥漫开来。 刚才还是一个生龙活虎的悍卒,眨眼间便成为一具惨不忍睹的死尸,而且,那少年还挑衅似的将那具尸体砸到了众人面前,任是谁见了,都难免会生出一种兔死狐悲的凄凉感,重骑兵们的眼睛里都燃起了愤怒的火焰,大家的目光一起看向了穿绿衣的孔德容。 墨北风一勒缰绳,追风人立而起,发出一声畅意的嘶鸣。 转瞬间,面对如此惨烈的场面,孔德容一时也有些难以接受,柳叶眉不由微微蹙起,她也被这白衣少年的杀伐给惊呆了,略一沉吟,她一咬有些薄凉的嘴唇,缓缓伸出了两指,嘴中吼出一个字。 “杀!” 声音轻如风,听在耳中却似一道焦雷,一左一右两骑冲刺而出。 重甲兵素以重甲重马防御强横,冲杀锐利著称,所到之处无不是如一团横行暴虐的狂风一般摧枯拉朽,在势如山崩地陷般的进攻面前,无不所向披靡,而他们每人的臂上皆有千斤之力,执长矛,挽硬弓,弓马娴熟,如臂使指,都是响当当的百战悍卒。 马蹄阵阵,战马嘶鸣,两杆乌黑大矛呼啸而至。 站在高高松柏渡上的孔德方不由手抚三缕长髯,默然颔首,心中暗自感叹自己这个看起来有些弱不禁风的妹子手底下,竟能养出这样一群悍不畏死的虎狼之师,也算没有辱没自己祖宗口中所言的宪章文武,古有儒门七十二先贤,三千弟子,今有八百虎狼重骑兵,今日一战,可荡清墨门千年余孽。 墨北风脸上毫无惧色,不退反进,电光石火间从两骑夹缝中穿身而过。 两骑悍卒本以为这次冲杀是十拿九稳之事,不料,却被那少年突然给溜了,这次他们二人都是起了杀心,下了死手,又怀着一腔的怒火,抱着同归于尽的死念,谁知,风驰电掣奔到眼前却扑了个空,如何不让他们气得暴跳如雷。 就在他们三人即将擦肩而过的时候,墨北风手中的阴阳槊凌厉刺出,一股劲风破空而至,左边那位重骑兵的身子猛然一僵,眼睁睁看到胸前赫然出现一杆大槊,从后背透心而出。 噗! 一腔热血猛地喷洒,如大雨倾盆。 没等右边那位重骑兵反应过来,只见一道黑影倏地飞了过来,他还没来得及躲避,脑袋如被一块巨石击中一般,这一刻,他看到了天上的无数星辰,忽然间,天黑了,他便没了知觉,两具死尸如秋日的落叶般,静静落到一旁的乱石堆上,再无半点声息。 刚才在甩出阴阳槊上的那具尸体时,墨北风兜转马头,不可思议地转了一道半弧,现在,他又拨正了马首,静静望向对面。 少年与八百铁骑之间,不足十丈。 孔德容依然面不改色,白皙纤手轻轻挥出,身后又有两骑突出,冲着墨北风杀去。 她明眸如寒星,静静看向少年,在她身后有八百重骑兵,这少年便是大罗金仙转世,依旧不还是血肉之躯么,我就不信你还能生出三头六臂来不成,看你还能坚持多久,能杀几人,待到你精疲力竭时,我再带领这大队人马掩杀而出,数千只马蹄踩也把你踩死啦。 一念及此,她的嘴角不由勾起一抹轻笑,笑脸如魇。 站在墨北风百步之距的哲古达看到此时,不免隐隐有些担忧,正要催马向前与他并肩而战的时候,一人忽然拉住了他的马缰绳,扭脸一看,原来是狐鹿左台。 哲古达不由瞪眼,有些埋怨道。 “干嘛?” 狐鹿左台并不与他计较,反问道。 “这就沉不住气啦,你上去凑什么热闹?” 哲古达郁闷得像个涨了一肚子气的蛤蟆,鼓着腮帮子道。 “你没看到对面那娘们虽然面似桃花,实则蛇蝎心肠嘛,她娘的就没安什么好心,照这样打下去,我估计他用不了几个回合,就会力竭而死,大敌当前,不说上前去帮一把,反而在这说风凉话,有你这样做朋友的吗?” 狐鹿左台指着又被墨北风斩下马来的两具尸首道。 “你自个瞅瞅,他存了余力呢,上次我在白马寺前与钦天监的巫鹊交手,被他以内力压得几乎寸步难行,而他上场后,竟盘膝而坐,如入无人之境,后来巫鹊使出看家的本事,却没想到墨北风浑然不觉一般,一探手,就将巫鹊手中的短笛夺了过来,再看看对面这些悍将骁勇,他们只不过有一身的蛮力罢了,我觉得他肯定另有所图,至于他到底想干嘛,以他的心机之深,这会儿还看不出来,要我说,你先等等再说,现在还不到你出手的时候。” 哲古达这才静下心来,山道中的搏杀,场面虽然血腥残暴,但墨北风一袭白衣依旧如雪,并未沾染半点血污,他觉得狐鹿左台说得有些道理,还是自己太过于关切,难免有些心浮气躁了。 哲古达点头道。 “好吧,就听你的,先看看再说,不过,我丑话可先说头里,待会一旦要是情况紧急,你不准再拦着我,那时候,我可真跟你急眼啊。” 狐鹿左台看了哲古达一眼,笑道。 “草,真要到了那个时候,咱哥俩一起往前冲,谁拦咱,咱就打谁。” 这时,身后忽然传来一阵笑声,回头一看,原来是那些扮作车把式与护卫的墨侠,也在饶有兴趣地边看墨北风与重骑兵的拼杀,边听他们小哥俩的谈话,边抓那些无主失魂落魄,惊惶逃窜的铁骑,要知道,一匹军马可值上百两银子呢。 如今有这便宜不占,那还是勤俭持家的墨者吗? 这时,屠夫王小乙说道。 “墨大人真是神勇啊,我看他杀人的时候,怎么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看他杀人就像我杀猪宰狗那般简单,啥时候他要是能指点我一下,说不定我也能上阵杀那帮狗の娘养の的。” 大伙不由会心一笑,原本有些紧张压抑的气氛,顿时轻松了许多。 山道中一片狼藉,横七竖八躺了十余具尸体,血腥味愈发浓烈,半空中的黑云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厚,此时,孔德容的脸上也不再像最初那般淡定从容了,她身后的那些重骑兵也由原先的同仇敌忾,一脸怒容,逐渐变得脸色阴沉下来,内心更是惴惴不安,充满了无尽的恐惧,不知下一刻的自己,是否还能看到身边的这些人,这些树,这条漫长不知尽头的山道。 山道中白衣黑马,一杆阴阳槊。 黄土地上鲜血淋漓,半空中乌云压顶。 一人对八百铁骑,横亘于中间的,是那道积怨千年之久的深壑。 第九十四章 孔老二当年的那些事 山间青草绿油油的,长得可比地里的庄稼茂盛多了,前些日子从山下农户家里买来的那些小鸡雏,如今已长成一群半大的芦花鸡了,一只只你追我赶,在草丛中扑蚂蚱,刨蝼蛄觅食,老僧静静站在树荫下看着这田园之乐,脸上却不见半分喜色,不知想起了什么,他的脸上有些怅然若失。 门楼山上的古庙,如今修缮一新,香火也日渐兴旺了起来。 一座荒寂千年的破庙,能有今日这般红火的光景,按理说,作为一寺住持的一渡禅师应该高兴才是,不过,看他脸上的神情却显得闷闷不乐,难免让人有些不解,山上新来了几个和尚,帮着料理香客上香,拜佛许愿,他也能抽身得闲,独自来此看看这山中的野趣。 不过,人越多,他却越感到有些寂寞。 经常会一人枯坐在蒲团上发呆,会不时想起那个小光头,陪伴在空山古庙里的那段时光。 师徒二人一箪食,一瓢饮,谈古说今,论经讲禅,酒也无人劝,醉也无人管,或许在外人看来,这日子过得颇为清苦,但他们自己,却乐在其中。 正在这时,山道中悠然走来一位银须当胸的年轻人,两道如雪长眉似玉带般随风飘摇,素衣长袍,面生鬼宿之象,虽上次为了救虎头仅匆匆见过一面,但一渡禅师仍一眼便认出来人,他正是隐居在玄潭古洞,如今又返老还童的世外高人鬼谷先生。 见他老人家飘然而至,一渡禅师忙拱手一礼道。 “鬼谷先生今日如何得空闲在,能再次得见先生一面,实在是三生有幸,敢问先生有何见教?” 鬼谷先生轻轻摆手,微微一笑道。 “禅师不必客套,本来在洞中想入定修炼,无奈近日却觉得有些心绪不宁,自从那臭小子走了之后,便再也没回来看望一次,虽说好男儿该志在四方,在这天下建功立业,可老夫觉得这心里有些空落落的,总觉得少了些许滋味,索性出来散散心,不想见你也站在树荫下,也这般长吁短叹的,估计咱俩有些同病相怜,就过来跟你聊聊。” 一渡禅师一听这话,不由笑道。 “先生乃天道真人,该当大彻大悟才是,难道也像普通百姓那般儿女情长?” 鬼谷先生看了他一眼,指了指那片草地,还有那群在草间嬉戏觅食的芦花鸡,淡淡道。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谁说修真之人不能有人之常情,何谓天道真人?天道真人更应该是顺应天之大道之人,而非无情无义之人,只有顺天道而行,方可真性情,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不要为了去迎合取悦于世俗的好恶,而迷失了自己的本心,那样便永远不能修真悟道。” 一渡禅师默然颔首,心有戚戚焉。 鬼谷先生继续道。 “说起修道,倒让我想起一件事来,有一次,孔子曾问道于老子,如何方能得道?老子语重心长教导他说,天不修而高,地不修而厚,水跃而泉涌,这些都不是有意而为之的事情,无为而自然成,至人之德,非有意修之,不修而至德备,外物都不能使它迷失本性,老子之所以说这些,无非是规劝孔子不要去舍本求末,去搞那些老掉牙的周礼,还有那些东拼西凑而来的仁义礼智信,他那样做,只会离真正的大道越来越远,甚至是背道而驰,庄子对此有句话说得非常精辟,有心而为尽是假,真情流露方见真。” 一渡禅师沉吟半晌,终于还是道出了心头的困惑。 “先生,晚辈一直有一事不明,还望前辈能帮忙答疑解惑,儒墨两家为何会有那么难解的深仇大恨呢?” 鬼谷先生听到这话,默然不语,缓缓转身面向东北方向望去,忽然,他双目中射出灼灼金光,大概过了盏茶的工夫,眼中的光华才渐渐敛去,嘴角勾起,笑道。 “哈哈……老夫刚才看了一场好戏,儒墨两家的千年恩怨,如今在鸡鸣岭松柏渡的山道中又起波澜,虎头那小子正一人独挡儒门八百重甲兵呢,好胆色,不愧是老夫的得意弟子,不失墨门本色的转世佛子。” 一渡禅师闻言,不免有些担忧,问道。 “虎头……佛子……他不会有事吧?” 鬼谷先生笑道。 “怎么会呢,要我说他们越是如此刻意而为,越是他们心虚的表现,想当年他们费尽心机,为了剪除异己,不惜颠倒是非黑白,为的便是欺世盗名,以至于当今这个世道乾坤颠倒,使得大道隐于野,而小人高居于庙堂之上发号施令,中原之所以历代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其祸乱的根源,正是当年独尊儒术埋下的祸根。” 一渡禅师不解道。 “先生何出此言,这与当世之言简直是大相径庭呀。” 鬼谷先生微微一笑,淡然道。 “呵呵,能够流传下来的所谓当世之言,其中又能有几分真相,还不是经过那些儒生们七拼八凑出来,删精存伪的荒唐之言,一部《春秋》就是被孔老二那浑小子,给改得面目全非,还美其名曰为尊者讳耻,为贤者讳过,为亲者讳疾,一部好端端的春秋史,被他以一己之好恶,而变得曲直不分,善恶不明,其后世的孝子贤孙粉饰称之为微言大义,春秋笔法,更有后世儒生无耻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说孔子是述而不作,乃古今集大成者之第一圣人,呸!简直是不要脸他娘给不要脸开门,不要脸到家啦!” 鬼谷先生看样子是被气得够呛,他稍微平息了一下怒火,又继续道。 “庄子在他的《杂篇·天下》中曾有明言记载,古时候的道术和法规制度,很多都保存在传世的史书中,保存在《诗》《书》《礼》《乐》那些典籍之中,邹鲁一带的学者与缙绅先生们大都知晓。《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书》用来记载古代的大事,《礼》用来规范世人行为,《乐》用来调和情绪的喜乐哀愁,《易》用来通晓阴阳之道,《春秋》用来正名分。其散布于天下各地立于中国的,先秦的诸子百家还常常引用它。” 一渡禅师无奈道。 “依先生所言,儒门可真够厚颜无耻的,孔子作为儒门的开山鼻祖,竟公然篡改史书,其后世的弟子更是明目张胆地把古代流传下来的《诗》《书》《礼》《乐》,据为己有,说成是儒门一家的典籍,还真是有什么样的师父,就教出什么样的徒弟来,一点做人的底线都没有,真是可悲可叹呐!” 鬼谷先生又是呵呵一笑,说道。 “先秦诸国流传下来的《诗》,如今被儒门改成了《诗经》,原先的三千六百余首诗歌,被孔老二删掉三千余首,十不存一,只剩下可怜的区区三百零五篇,又把他当时所能见到的夏书、商书、周书,以及涉及从唐尧一直到秦缪公的一千六百年间的大事全都进行了篡选,仅剩下百篇,而今被后世的儒生称之为《尚书》,此之谓孔子删书。” 鬼谷先生越说越气愤,两道雪眉高高扬起,如战旗猎猎。 “当世所流传下来的所谓《礼经》,原先包括《周礼》《仪礼》《礼记》三部书,《周礼》与《仪礼》为周公所作,《周礼》是讲周代的官职制度,其文体是骈体,《仪礼》讲起居跪拜之礼,文体是散体,《礼记》是后人所辑,但依据的主要是战国时的文存,是一些关于礼的阐述,因为儒门一直对周礼情有独钟,所以这些流传下来的比较完备,不过,正如老子所嗤之以鼻的那般,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 老子这句话的言外之意是,孔子你成天挂在嘴边唠唠叨叨,追求向往的那些东西,那人死得连骨头都已经腐烂没了,却还在抱残守缺,当个宝贝似的舍不得丢掉,简直是愚不可及。 你老是提他干什么? 孔子经常提及并且无比崇拜的那个人,正是周公旦。 然后,老子又训斥孔子,说道。 吾闻之,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去子之骄气与多欲淫志,是皆无益于子也。 老子说,我听说一个好的商人,明明家资万贯,富可敌国,却绝不露白,显示出自己很有钱的样子,而一个真正有大德的君子,即使他有盛德,但他的外貌看上去却显得很谦卑,甚至是很愚钝,而不是像你似的,自己明明一无所知,却仍执迷不悟的去四处卖弄,去掉自己身上的骄气与过多的欲望、抛弃你的做作与不切实际的幻想,你所痴迷的仁义礼智信,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 老子的这段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老子显然是在批评孔子的妄自尊大,他太把自己当根葱啦,捧着诸侯们早已弃之如鄙履的周礼,那一套老掉牙的陈规陋习,而他自以为得了真经,巴巴地去周游列国,四处去兜售卖弄自己浅薄的学识,殊不知,他这种不识时务而不自知的小丑行径,正是被老子所不齿的,于是,在教训起孔子来,也是丝毫不留情面,批得他简直是体无完肤。 老子与孔子是截然相反的两种人。 孔子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而老子则是,无为,而无不为,高下优劣,自在公道人心。 先秦之前的很多书籍大多被儒门篡改焚毁,后世的那些儒生更是肆无忌惮地剽窃道门、墨门、兵家、法家等诸多门派的思想著作,而据为己有,就连当今流传下来的《老子》《庄子》《列子》等传世典籍,大多也难逃一众儒生们的黑手,被那些卑劣小人改得一塌糊涂,从而达到他们踩低捧高的目的,他们把其他门派说得狗屁不是,从而达到独尊儒术的目的。 鬼谷先生说得有些口干舌燥,轻轻一吸,山谷间一缕淡淡的天地元炁被纳入其中。 轻身一纵,鬼谷先生如一只黄鹤般荡然而起,从树上采来一大捧紫色的桑葚,分给一渡禅师一些,又丢了一串放进自己嘴里,细细咀嚼一番,一股酸甜糯软的汁液和着津液,被他缓缓送入丹田,一脸的满足与享受,看到彼此被桑葚染花的老脸,二人像个孩子似的相视而笑。 鬼谷先生舒服地打了个饱嗝,淡然道。 “说起识人,不是老夫自夸,自诩也算有一番见地,自古至今,这世上能让我佩服的人着实不多,庄周先生可算得上一个,他这人活得洒脱通透,老夫拍马莫及,而且还非常有才,嬉笑怒骂皆文章,你知道孔老二为何他一辈子都是述而不作吗?” 一渡禅师虽说也是位饱经世事的得道禅师,但在博古通今的鬼谷先生面前,却如受教的弟子一般俯首帖耳,不敢有丝毫卖弄。 他轻轻摇头,一五一十道。 “晚辈孤陋寡闻,还望前辈不吝赐教。” 鬼谷先生道。 “老子曾说过,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你自己一一去对照着看看,老子这几句话说的究竟是谁,难道不是不言自明么?孔老二这人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奸似忠、大伪似真、大恶似善的投机取巧之徒,他这人既不像老子那般有大智,也不如庄子那般有大才,更赶不上墨子那般既有智慧,又有才能,以兴万民之利,除万民之害,为己任去身体力行,救万民于水火之中,他只会摇舌鼓噪,拾些古人的牙慧,然后去王婆卖瓜,换来些好处罢了。” 一渡禅师听到鬼谷先生这番高论,不由笑道。 “先生这话说得倒是颇为新奇、有理,可晚辈总觉得这话难免有些尖酸刻薄了,难道被世人传颂千年之久的儒门老祖,真有那般不堪吗?” 鬼谷先生呵呵一笑,又道。 “这话就尖酸刻薄了,你可知庄子他是如何看待孔老二的?” 一渡禅师又是摇头,一脸好奇地看向这位鬼宿之象的先哲。 鬼谷先生道。 “庄子在他的《杂篇·盗跖》中,借盗跖之口骂道,尔作言造语,妄称文武,冠枝木之冠,带死牛之胁,多辞缪说,不耕而食,不织而衣,摇唇鼓舌,擅生是非,以迷天下之主,使天下学士不反其本,妄作孝弟而侥幸于封侯富贵者也。子之罪大极重,疾走归!不然,我将以子肝益昼哺之膳。” 盗跖说。 凡是用功名利禄去劝说别人的,都是浅陋不堪的愚蠢行为! 你深知周朝的文武之道,衣冠楚楚,装模作样,操纵舆论与世道人心,迷惑君主,其实不过是为了给自己求富贵罢了,依我看,这天底下没有比你更大的盗贼了,天下人为什么不叫你盗丘,而叫我盗跖呢? 都是让你这种无耻之徒,给颠倒了是非黑白,不但蒙蔽了诸侯国的国君,还欺骗了世人。 其中,盗跖引用了大量的典故,他声如乳虎、面露精光,从有巢氏、神农氏、黄帝、尧舜禹汤一直讲到春秋那些所谓的忠臣贤士,直讲的是天昏地暗,把孔子骂的狗血喷头。 他说。 “世上所尊崇的,莫过于黄帝,黄帝尚且不能保全德行,逐鹿中原,流血百里。你说尧舜禹好,但尧不慈爱,舜不孝顺,大禹半身不遂,商汤放逐君主,武王出兵讨伐过君王,文王还当过阶下囚,这些人都是世人所尊崇的,但你看他们哪一个不是为了当帝王而迷失本心,丢弃了你口口声声所说的君臣父子吗?” 盗跖最后指着孔子的鼻子,破口大骂。 你孔丘所说的,全都是我想要废弃的,你赶快离开这里滚回去,不要再说了!你的那套主张,癫狂失性钻营奔逐,全都是巧诈、虚伪的东西,不可能用来保全真性,还有什么好谈论的呢! 孔子听到盗跖的呵斥后,受到了无比巨大的的冲击,眼神涣散,脸色犹如死灰,差点一口气就喘不过来,被吓得快步离去,走出帐门后登上了车子,慌得连缰绳都握不住,一连掉下来三次。 直到他回到鲁国东门外,遇见了柳下惠。 柳下惠问他事情办得怎么样了,这一刻,他不由仰天长叹。 “我这叫没病自己去扎针,自讨苦吃,更是吃饱了撑的难受,跑去撩拨调戏老虎,想帮它打理胡须,谁知,却差点把自己送入虎口!” 第九十五章 怒也 忽然,山道中刮起了大风,风从林间吹过,传来阵阵低回的呜咽声。 不到一炷香的工夫,五十余具重甲骑兵的尸体,已经横七竖八静静倒在了山道中,此时,孔德容再也没有先前那般稳如磐石,云淡风轻的表情了,此刻矛槊相向,眼看着冲出去一个个活生生的骑卒,气势汹汹奔到了那少年面前,根本走不上两三个回合,不是被他一槊扎死,就是被那杆势大力沉的大槊抡死,还有一名重甲骑兵是被那少年一拳轰出,如同一只被射中的大雁般飞起三四丈高,又猛地一头扎到了碎石满地的山道中,被摔成了一滩血肉模糊的烂泥,死得无比惨烈。 战马的马蹄声,兵器的碰撞声,临死之际的惨叫声,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让这条原本并不宽广的山道,瞬间变成了一条黄泉路。 山道的宽度最多仅能容得下两乘马车并行,即使有再多的人马一道上去厮杀,也无法发挥出更强悍的战力,这便是令孔德容颇为头疼的事,但眼睁睁看着手下的精锐这般去赴死,而那位少年直到目前为止,竟看不出有丝毫力竭气衰的迹象,便是如她这般寡情冷血的女子都有些坐不住啦。 这一刻,气得孔德容桃花眼圆睁,怒吼道。 “备弩!” 在这群八百人的骑兵队伍里,人人马上都悬挂着一把只有军队才允许配备的硬弩,作为在战场上能左右胜负的大杀器,它的结构非常复杂,弩臂上有凹型箭道,可以盛放弩箭,由箭道、曲柄、望山、悬刀、牛等装置组成,八石的黄沙弩最远射程可达三百步左右,相较于同等射程的强弓而言,这种便捷而又省力的硬弩无疑具有更大的优势。 弩者,怒也! 其声势威响如怒,故以名其弩。 弩源于弓,然而,威力却又远远强大于弓,不过,要想造出如此强大而又高效的利器,所需花费的真金白银当然少不了,像他们手里的这种黄沙弩,一把至少得要五十余两白银,现在维洛王朝军队中配备的黄沙弩源于千年前的秦弩,而秦弩正是由当年墨门的墨匠们所设计打造出来的,然而,自秦朝被大夏王朝灭亡后,墨门也如人间蒸发般随之在这世间销声匿迹了。 没有墨门墨匠工艺传承的后世工匠们,只能是照着葫芦画瓢,沿袭以前秦弩的样子勉强做出来,不过,却是只得其形,而未得其神,虽过去了千年之久,至今仍未有大的改进,如今黄沙弩的威力与性能大打折扣,反而不如原先的秦弩好用了。 墨北风看到他们亮出了黄沙弩,不由摇头叹息。 他们手上所持的黄沙弩为单人弩,单人弩又分为臂张弩与蹶张弩两种,顾名思义,臂张弩只需用手臂上弦即可,而蹶张弩则需手脚并用,脚踏弓干,臂拉腰拽,以全身之力上弦,如此一来,则弩的发射速度便要慢上许多,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速度慢无疑是致命的硬伤,可能上一息还在上弦,下一息则会饮恨沙场了。 不过,万事万物皆有两面性,有一利必有一弊,蹶张弩所发射的箭镞,威力极大。 由于发射时的弓弦动力强劲,弩箭的飞行速度则是数倍于强弓,所以当蹶张弩机发射时,箭镞刺破空气,弓弦回弹会发生剧烈的摩擦,发射时会有尖锐的呼啸声。 一般而言,步兵大多会装备蹶张弩,而骑兵会配备臂张弩。 这八百重甲兵所配备的黄沙弩正是八石的臂张弩,上一次弦至少需要二百多斤的臂力。 上弦时,弩手拉弦抵于望山,望山后移,牙正位后,牛复位。 牛上承牙力,下抵悬刀,这时弓弩就进入到了备发状态,弩机发射,其过程与上弦时正好相反,弩弓扳动悬刀,牛一松更下沉,牙没有了支持,倾力便会下沉,弓弦弹射箭镞飞离,这种精密的设计极大提高了投射可靠性,误发率大大降低,而且减少了发射时的震动,可以大幅提高射击的命中率。 听到备弩号令的重甲骑兵们,纷纷把手中的长矛挂到一侧的得胜钩上,取来盛箭的箭箙背在身上,再张弩搭箭,准备瞄准射击。 墨北风一看,气随念生,一道粗壮如龙的气机顿时翻涌如潮,双腿轻夹马腹,追风低嘶一声,四蹄狂奔猛然前突,趁着他们正手忙脚乱的时候,一人一槊一马挑飞了挡在前面道路上的一人一马,闯入到黑压压的重甲骑兵战阵中, 此时彻底放开奔涌如龙的气机,直刺横扫,墨北风如一头下山的猛虎般势不可当。 孔德容不由被惊得目瞪口呆,她万万没想到,眼前这位白衣少年,竟敢一人独闯八百重甲骑兵的战阵。 不但是她没想到,就是高高站在凌空虚渡松柏渡上的孔德方也没想到,刚才这少年一气杀了五十余铁骑,早已让他恨得咬牙切齿,他这才举剑示意妹妹,以她硬弩应对,不想孔德容刚一下令,那少年竟不知死活地闯了进来,他趴在栏杆上俯首下望,急得直跺脚,恨不能让这八百铁骑将那小子践踏为肉泥。 哲古达与狐鹿左台二人在远处瞧见,也不由为他捏了一把冷汗。 八百重甲铁骑局促在狭长的山道中,这一刻,被墨北风突然闯入,顿时乱做一锅粥,一杆丈二大槊瞬间气场全开,变得杀气腾腾,只见一黑一银两条小龙的身影在淡淡云雾间上下翻飞,嘴中还不时响起声声清越的龙吟声,杀气破重甲,山道间顿时血肉横飞,转瞬间,十余人便魂飞魄散,死无全尸。 孔德容见他如此骁勇,一时倒也不敢贸然上前了,不过,一双明眸早已充血,咬牙切齿道。 “射!” 弩箭齐发,箭如雨下。 墨北风当初在闯入敌阵时,便对此早有防备,身上那道如龙的气机轰然炸开,如在自己的面前结了一道密不透风的气阵一般,原本那些势能破甲的弩箭,到了他身前一丈左右的地方,竟再也难以寸进,那些箭镞如秋日落叶般纷纷坠落,而他人马身形毫无凝滞,大槊横扫,又一片鬼哭狼嚎声响起。 要知道,北辰学宫养这八百重甲骑兵,那可是砸下无数真金白银的,如今见他们一个个如茅草般被收割,这令孔德容感到无比心疼。 对于这些重甲骑兵的军饷,虽说朝廷每年也有一笔不菲的军资补给,可那些对于这群如吸金兽般的重甲骑兵而言,却是远远不够,不说人吃马喂,兵器甲胄,还有他们的军饷花销,单是为了能让他们保持强悍的战力,孔德容就让老爹孔桧出面,让他去与掌管兵部的大将军韩牧达成一项秘不示人的私下协定。 兵部出钱,北辰学宫出人出马,到北夷国练兵,得了军功归兵部,不过,损失也由兵部补偿。 如此一来,孔德容几乎每月都把他们拉到北境去,深入到北夷国境内,让他们去与那些盘踞在草原荒漠里的马匪,真刀实枪地较量,可如此一来,就难免会有伤亡,抚恤奖赏的银子如流水般花出,这才练就了今日的这群虎狼之师。 可如今不明不白每死一人,至少等于损失了五百两白银,这银子可得由他们孔家自个掏腰包,那怎么能行,这些可都是自己的嫁妆呐! 五百两白银,足可供十户五口之家一年的花销呀! 孔德容不由握紧手中的猩红长矛,左手一拍马屁股,胯下那匹胭脂马昂然奋蹄,拖矛前冲,二人狭道相逢,孔德容面对那白衣少年蓦然刺出,这一瞬,一道气机足有三尺长的枪芒突起,冷冽杀气如银河倾泻般朝墨北风身上汹涌袭去。 墨北风五识早已进入二境,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凌厉一击,感应无比灵敏。 阴阳槊来不及调转槊尖,一把握住那杆猩红长矛,顿时感到如握住一块烧红炭火般滚烫,他没想到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子,气机竟然如此强横,一股真气倾注到了矛头,撒手撇开,倒也化解了她大半的杀气,被墨北风阻断杀机的孔德容大喝一声,手中猩红诡异的长矛闪电一刺,瞬间又到了他的胸口,长矛弯出一个惊艳的弧度,硬生生抵在了墨北风的胸口! 不料,墨北风对此却熟视无睹,冷笑一声,一袭白衣一缩一鼓,沛然气机蓦地荡开,将她那杆猩红长矛一气弹开。 她做梦都没想到,眼前这少年的气机竟然深如巨渊,简直有些深不可测,刚才明明自己是倾尽全力的一刺,矛尖都扎到他的胸口了,可他却仍像个没事人似的,就那么被他如此轻描淡写地给弹开了,这一刻,她彻底便被惊呆住了。 天底下竟有这等怪物,还有其他人的活路吗? 正在这时,墨北风手中的阴阳槊如一把开山巨斧般呼啸劈下,这一招,正是无胜破中的第三招开山式,这股如泰山压顶般的巨力压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千钧一发之际,忙双臂横握猩红长矛,使出一招霸王举鼎来抵挡这势大力沉的一击,试图逃过这一劫。 咔嚓! 那根用北海玄铁打造的猩红长矛如一根竹竿般被轻轻折断,余势未减分毫,那杆丈二阴阳槊宛如化为一把锋锐无匹的巨剑,一道凌厉剑气直上而下落下,将孔德容连人带马一劈两半,山道中赫然出现一条长逾百丈的沟壑,蜿蜒如穿山巨蟒。 一道霹雳穿透厚厚的云层,映得这天地间一片煞白。 这道雷电同时也照得站在松柏渡上孔德方的脸色一片惨白,他刚才可是目睹了妹妹拼杀的全过程,又一眼不落地看到了她被劈死的惨状,胸膛中一股不可遏制的激荡之情顿时汹涌而出,嘴巴一张,一口鲜血喷薄而出。 孔德方全然不顾嘴角淋漓的鲜血,不由惨笑道。 “难道这就是天意吗?难道就连这老天也要灭了我孔家吗?” 轰隆! 一道天雷轰然炸响,雷声滚滚而至,如仙人雷霆大怒。 墨北风默然转身,静静望向山道中那群早已被惊呆了的重甲骑兵,正所谓树倒猢狲散,他们可是亲眼见到那个被他们视为天人一般的孔氏大小姐,就那么干脆利落得像被劈柴一般,生生给一劈两瓣,自问,谁能比那位巾帼不让须眉的小娘子强? 虽说那位小娘子长得花容月貌,估计至今仍是一位未开の苞的黄花大闺女,私底下开黄腔的时候,没少拿她打镲,可如今事到临头,又有谁愿意下去陪她呢? 重甲骑兵纷纷四散奔逃,墨北风不想滥杀无辜,便放了他们一条生路。 白衣少年此时早已变成了一身血衣,随手拾起地上的一把黄沙弩,瞄准站在松柏渡上那位失魂落魄的儒生,一道箭镞带着凄厉的哀鸣,如飞燕还巢,中正那位儒生的咽喉,一袭青衣从高高的石梁上飘然落下,如一只被射中的孤雁,掉在山道中,气绝身亡,犹然死不瞑目。 此时,大雨如幕落下。 第九十六章 行路难 都说六月的天,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可这才五月,这场风雨来得也是如此让人猝不及防,一时风狂雨骤,大雨滂沱。 这时,众人也都走了过来,大家相视而笑。 对面早已做鸟兽散了,山道上只散落了一地的死尸与装备,还有十余匹无主的战马,此时正躲在道旁的密林中避雨,屠夫王小乙或许身上自有一种别样的气息吧,那些战马见了他竟不敢反抗,一个不落的都跟着他乖乖走了回来,活像一群听话的小绵羊。 哲古达道。 “刚才那些都是些什么人呀,也不问青红皂白,仗着他们人多势众,上来就直接开打,你小子倒是也不打怵,可把我们给吓得够呛,都在后边为你捏着一把冷汗呢。” 墨北风飞身下马,站在风雨中,笑道。 “哈哈……什么人?一群王八蛋呗。”他收敛了笑容,又道:“老人不是常说嘛,好狗不挡道,他们既然把咱的道给堵了,摆明了是没安什么好心,都这个时候啦,你还在想着跟他们去讲道理,希望能以理服人,让他们给你让道,我只能说你想多了,对他们这种人而言,能不能让他们让道只有两种情形。” 哲古达有些不解,问道。 “哪两种情形?” 墨北风不由摸了摸头,此时他的头上已长出了新发,但原先的习惯依然没变,说道。 “一种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你跟我耍无赖,那我就比你更无赖,直到把他们一个个都打趴在地上站不起来为止,只有把他们打趴下,你才能站起来,才能从他们的身上踏过去,这日后的路,多半也会好走些吧,不过,这样的应对方式一定要慎之又慎,只有你觉得自己足够强大,至少要有七八分的把握才能用,否则,一个不好,容易……挨揍。” 听到他说这话,大伙先是一愣,接着便哈哈大笑了起来。 是啊,狼吃羊需要讲道理吗?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弱肉强食,这些话听起来好像觉得很残酷,也很心酸,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就是赤の裸の裸的真相与现实,也并不是维洛王朝才有,而是自古皆然,这也是道门之所以选择隐世的根本原因,江湖里虽然很精彩,但也很凶残,有多少初涉江湖的愣头小子,刚出家门的时候,哪一个不是豪情万丈,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但很快就会被教训得鼻青脸肿,甚至是一蹶不振。 只有那些在风雨中跌倒,还有勇气爬起来接着走,才会渐渐成长,慢慢变强。 狐鹿左台问道。 “还有一种呢?” 墨北风仰脸望了一眼那片暗无天日的天空,还有那道横亘在山道上方的松柏渡,说道。 “跪下当狗,归顺他们。” 说完这话,大伙都沉默了,虽然他没有明言,但大家也都心知肚明,这鸡鸣岭是北辰学宫的所在地,而北辰学宫又是儒门的老巢,他们之所以敢在此明目张胆的截杀墨门,那就是有恃无恐,想当年,儒墨两家作为名噪一时的两大显学,都主张出世,但以现实而言,如今的儒门如日中天,而墨门早已成为过往云烟啦。 何故? 江湖之险,险不过人心。 儒墨之争,早在千年前便已天下皆知了,再回首看看,在当时两分天下的杨朱与墨门,还不早已是昨日黄花,黯然凋零了,杨朱则更甚,作为一代诸子百家的煌煌大擎,如今只留下可怜的只言片语,岂不令后人痛心疾首,捶胸顿足。 杨朱云。 古之人,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 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杨朱知道,这天下不是他身上那一根毫毛所能救得了的,然而,却有人心怀叵测,挖空心思去想着损他人身上的一毫,今日一毫,明日两毫,然后把这天下所有的民脂民膏都搜刮干净,去奉养他一人,所以,杨朱才说出那句,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则天下治矣,这种振聋发聩的万古明言。 然后,就是这么一句话,都被那些别有用心之人给断章取义啦,说他自私自利,孟子骂他无君。 墨子主张兼爱,爱人如爱己,因此只要是对天下有利的事,哪怕是把他全身的毫毛都拔光了也愿意,可他这样的人,又被孟子骂为无父,是禽兽。 在儒门看来,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劳心者食人,劳力者食于人,就跟狼吃羊,羊吃草的道理,一样简单明了,是天经地义之事,但天底下居然跑出来两个人瞎嚷嚷,一个告诉大伙要修好篱笆,不要让狼钻了空子,把羊给叼跑啦,一个说我来帮大伙修篱笆,帮大家打狼,谁欺负你们,我就帮你们出头。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嘛! 俗话说,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断了儒门的饭碗,这可比挖了儒门的祖坟,都让他们恨得咬牙切齿,又如何肯善罢甘休呢。 所以,一朝得势后,自然是除之而后快。 老百姓都明白的粗浅直白道理,聪慧如孟子那般的学问大家,难道会不明白? 可是别忘啦,孟子也不过是一介凡人而已,并不是那帮子吹鼓手出身的儒生们所吹嘘的那样高不可攀,更不是什么千古圣人,本来蹲在地上没人瞅见,可自个非要爬那么高,结果大伙抬头一看,分明是一片红彤彤的猴屁股,可偏偏有人却说是艳如三月桃李,妩媚又妖娆,还摇曳生姿呐,这就有点儿让人恶心啦! 还是庄子活得通透,看得明白。 人心险于山川,难于知天。 …… 风雨来得快,去得也快,过了一个时辰左右,就雨过天晴了。 这场风波说起来,也算是有惊无险,大伙把山道上散落的东西打扫了一下,没想到收获颇丰,光是从那些尸体身上摸出来的金银,就足有三千余两,其他是些弓弩兵器之类的,这次最大的收获,则是得了七八十匹军马,还是马具齐备的那种,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粗略估算下来,折合成白银足有万两之巨。 上次遇袭,折损了十匹马,这次不但一下全补了回来,还有富余。 哲古达没心没肺道。 “像这种挡道的狗,多来几次又何妨,如今我不盼着别的,啥时候再出来几个劫道的,让小爷我也过过瘾,顺便再发一笔横财,我看咱们这是要发啊!” 墨北风看了他一眼,只是笑笑没说话,狐鹿左台道。 “瞧你这点出息,乌鸦嘴,就不能说点好听的,这次多亏了墨老弟英雄虎胆,一人替咱们大伙担下了所有,否则,还真不知会是啥样呢。” 哲古达那小子不知打哪弄来一只酒囊,正一口一口滋溜喝着,故意气狐鹿左台。 酒囊是羊皮做的刀鞘样式,估计是那群重甲骑兵到北夷国打马匪时缴获的战利品,酒囊经常挂在腰间,倒磨得锃光瓦亮,不用说用手去摸,光是看看就让人眼热,尤其里面还装着酒,还是狐鹿左台老家的东西,一时倒惹得他有些睹物思乡了。 狐鹿左台叹息道。 “你小子看着挺仗义的,其实就是个小心眼,明明知道我答应了墨兄弟说不喝酒啦,还故意拿酒来馋我,从今往后,你离我远点,在我能喝酒之前不要再让我看见你,省得心烦。” 哲古达瞪眼,故意气他道。 “这大道是你家的炕头?你说了算呐,还有没有天理啦,还有没有王法啦,就算你是打草原那嘎达来的,管得也忒宽点了吧,老话不是说了嘛,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我又没钻你媳妇的被窝里去,你管得着吗?” 说罢,那嘴唇砸得更响了。 狐鹿左台有些无助地看向了墨北风,没想到他扭脸去看风景,装作没看见。 山高路远,再加上一路颇为荒凉,走半天也见不到一户人家,一路上再不拌个嘴逗个闷子,不憋死也得闷死,岂不是更无趣,这种事墨北风懒得管,更没必要瞎掺和。 一下缴获了七八十匹战马,每人骑一匹都绰绰有余,那些原本局促坐在车厢里的坊工们,也都骑上战马,出来透透气,如此一来,既可以把车子倒出来装东西,行进的速度也快了许多,大队的车马一路上浩浩荡荡,倒显出几分威武雄壮的模样来。 墨北风放慢了速度,与那些坊工们走到了一处。 他拿过一把黄沙弩,递到做木匠的蔡珣手里,问道。 “蔡先生,你看看这个弩,咱能做吗?” 蔡珣拿着那把黄沙弩反复端详了半晌,方才缓缓道。 “做倒是能做,可就是打造起来颇为繁琐,不要觉着这把黄沙弩看上去没啥,其实一点儿都不简单,再说了,这把弩也不是单纯木匠就能做的,还得需要铁匠、皮匠相互配合,麻烦着呢。” 墨北风一听这话,不由来了兴趣,问道。 “这路上反正也是无聊,不如你就细细说说,我还想着拜你为师,跟你好好学学呢。” 蔡珣一听这话,摆了下他那长了六根手指的右手道。 “墨大人就不要打趣小人啦,我就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木匠,哪敢说好为人师这种话,再说了,这都是那些君子们所不齿的奇巧淫技,都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你就别拿我寻开心啦。” 墨北风沉吟片刻,说道。 “蔡先生,话既然说到这份上了,那我也实话实说,实不相瞒,我等都是墨门的墨者,这一路上大家也都看到了,有人不希望墨门重现江湖,想彻底剿灭扼杀墨门,要是你们害怕的话,我给大伙每人五十两盘缠,还有你们的卖身契,尽可以回家去做个小买卖养家糊口,大伙要是信得过我墨北风,信得过墨门,那咱们就抱成团,我也不想许愿发誓什么的,只有一句话,争取让大伙过上你们所希望的那种好日子。” 墨北风的声音并不大,但每个人无论远近,都听得清清楚楚。 那些一直仍在隐瞒身份的车把式与护卫一听,不由有些惊呆了,佛子也太直接,太大胆了吧,如此机密重大的事,怎么能在这么多人面前广而告之呢,虽然有些不解,但想到他之前的所作所为,哪一次不是出人意料,又有哪一次不是为人所不为呢。 第九十七章 粮食与草药 当初,墨门为墨子所创,然而,却颇遭世人非议。 墨子虽是一名读书人,但迫于生计,像曾经给人家哭丧,做过吹鼓手的孔子一样,也曾做过低贱的工匠,因而,他被那些高高在上的君子们称之为“贱人”,不过,志存高远、坦荡磊落的他却不以为意,反而自称为北方之鄙人,上比于农,下比于药,他说自己虽然只是为世人轻贱的草根,却是能够救治这天下的粮食与草药,他更自信的表示,治世救天下,吾言足用矣。 不过,墨门的主张却被那些儒生们嗤之以鼻,称为役夫之道。 墨子认为,尚贤是为政的根本。 良弓难张,然可以及高入深,良马难乘,然可以任重致远,良才难令,然可以致君见尊,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听其言,迹其行,察其所能而慎予官,此谓事能。 那些真正能够把天下百姓从危难之中解救出来的能臣良相,大都具备常人不能之能,上刀山下火海,鸿鹄高飞,一举千里,然而,越是那些有真才实学之人,越有自己独到的个性,有自己的清高操守,这样的人不是没有能力,而是很难被平庸之人所慧眼识珠与驾驭,即便他们只是身份低贱的耕田之人、坊工、贩夫走卒,那又如何? 墨子感慨道。 “这世间有五件利器,错(锋)、抗(刚)、勇、美、事(功),无论具备其中的哪一条,必定是最突出、最锋利的那一件,最先损坏,甘井近竭,招木近伐,灵龟近灼,神蛇近暴,古往今来,太盛难守啊。” 对墨子的这种认知,老子、孔子都表示赞同。 老子道。 “你说得很对,常言说揣而锐之,不可常保,做人要是锋芒毕露,就难保长久,终究会被磨没的,人老了,只有最柔软的舌头还在,而最坚硬的牙齿却早都掉没啦,所以说做人呐,还是要懂得柔和一点,年轻人不能太气盛,表现得太优秀啦。” 孔子道。 “老子所言极是,所以说做臣子的,要学会如何收敛锋芒,固守中庸之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墨子反驳道。 “此言差矣,那些真正能成大事之人,一代明君圣主,一定不能怠慢贤才,轻视士人,而是要知人善任,懂得如何去发挥他们的才能与长处,更要学会包容、保护臣子的个性与锋芒,只有锋锐无匹的刀剑,才能去披荆斩棘,斩妖除魔。” …… 墨子乃是这世间真正的侠之大者,他敢于跳出世俗的条条框框,剑指君王,直言不讳地指出真正的人才不应是唯唯诺诺,只会去迎合苟同于君主的意见而明哲保身,而是要敢于去直言争辩,反而是那些君主要学会虚怀若谷、兼听则明,让贤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聪明才智,避免君王自身被杀而失去天下。 所以说,与其赠送国宝,不如举荐贤能,接纳人才! 任贤要听其言,观其行,察其能。 只要确认他是出类拔萃的栋梁之材,而不是只会媚上欺下,尸位素餐的无能之辈,一样可以不问出身,唯才是举,同时他也指出,君主要想招揽到真正的贤士,还必须要给予他们高官厚禄,墨子并不是世人眼中,那个被误读误解只知墨子之俭的清教徒,他认可的君子之道,应该是贫穷能廉洁,富足能道义,对生者能兼爱,对死者能哀痛,这四种德行不是假模假样装出来的,而是发自内心的真情流露。 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 千金之裘,非一狐之腋,江河之水,非一源之水,江河不恶小河满己,所以能成其大,圣人事无辞,物无违,所以能为天下器。 做大事者,要先有“形而下”之器,才会有“形而上”之道,有不同的器,才会有不同的道。 天下器,是能包容天下万物的博大胸襟,是高屋建瓴,不计较眼前一得一失的卓越见识,只有那些真正胸怀天下,高瞻远瞩之人,才能不囿于根深蒂固之成见,勇于打破世俗的做法,不拘一格招揽到各种各样的人才,甚至是那些与自己意见相左的贤士能人,为天下器者,必须要有所担当,不要去计较事情的大与小,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不违背天道,以一颗宠辱不惊的平常心去对待,接纳这世间万物。 世间万物包括认同、赞美、吹捧、不理解、谩骂、造谣生事…… …… 墨北风能够与这些交浅言深的坊工们如此坦诚相待,可谓是一语惊呆了所有人,尤其是从他嘴里道出那个听说过没见过的墨门,时至今日,尤其是他们这些依靠一技傍身的坊工们,很多行业都是尊墨子为祖师爷的,即便有些不是,但追根溯源也大多出自墨门,他们对墨门有一种天然的归属感。 农攻粟,工攻器,贾攻货,百工匠人,历来皆是被君子们最看不起的“贱人”。 大伙先是无比震惊,接着又是大喜,稍稍冷静过后,又有些喜忧参半,毕竟他们身如浮萍,在这世上无依无靠,饱受欺凌,如今能有墨门这棵大树庇护,虽说江湖中早已不见了墨门,但墨门的种种传说依然经久不息,虽然眼下不显山不露水的,看不出来有多强大,但毕竟是虎倒雄风在,况且,自相识之初,一直到如今,这位温文尔雅的小墨大人,在众人眼中一直是深不可测。 蔡珣感慨道。 “想当初,师父他老人家传授我技艺的时候,教导我的第一句话便是,做工要巧,为人要实,做人不能忘本,想当初,要不是蒙小墨先生赎买搭救出了安邑坊,如今还不是留在那个鬼地方给他们做牛做马,吃苦卖力不说,还得遭受他们的欺凌鞭笞,没说的,俺愿意留在墨门。” 他的话音未落,其他同行的几位坊工也都七嘴八舌地纷纷表示赞同。 无意间扭头,墨北风注意到,那个精于制盐的李三田一直面露难色,低头沉默不语。 这时,铁匠干戈骑马赶了过来,从蔡珣手里拿过去那把黄沙弩,如一个好酒之徒突然发现了一坛上好的陈年佳酿,拿在手里反复端详了半晌,不舍得放手。 看了半天,干戈点头道。 “蔡六指说得没错,这把黄沙弩的机关颇为精巧,制造起来比较繁琐,可也不是说一点办法也没有,只要用心,咱们几位勠力还是可以造出来的。” 听到这话,墨北风不由来了兴致,笑道。 “干先生不妨说说看,趁着咱们这么多人都在这,诸位每人献上一言一策,我就不信咱们想不出解决的法子来。” 干戈不由眯眼,侃侃而谈道。 “一把上好的弓弩包括弩臂、弩弓、弓弦和弩机四部分,之所以费工费力费时,无非是因为制造工艺的繁琐之故,制作弓弩最好的材料为牛角、鹿筋、牛筋,说白了,弩弓与弓弦是制造弓弩至关重要的两个部件,但牛角、鹿筋、牛筋这些东西,涉及到战略物资,官府对此的管控尤为严格,因而其价居高不下,在市面上难以买到,但弩弓可以用柘木、柞木、檍木替代,弩臂的后部有一个匣,称为弩机,匣内前端装有挂弦的钩,钩的后面是望山,匣的下面装有悬刀。” 一时间,大伙听得津津有味。 张弦装箭时,手拉望山,牙上升,钩心被带起,其下齿卡住悬刀刻口,这样,就可以用牙扣住弓弦,将箭置于弩臂上方的箭槽内,使箭栝顶在两牙之间的弦上,通过望山瞄准目标往后扳动悬刀,牙下缩,箭即随弦的弹力而射出。 干戈又道。 “据我所知,墨子他老人家当年还研制出一种举世罕见的神臂弩,以柘木为弓身,檀木为弓弰,铁为登子枪头,铜为马面牙发,麻绳扎丝为弦,弓之身三尺有二寸,弦长二尺有五寸,箭木羽长数寸,射三百四十余步,可入榆木三寸,穿甲透骨,可谓当世之利器。” 这一番话说出来,简直将神臂弩说得神乎其神,大家心驰神往。 不过,他又摇头叹息道。 “可惜呀,只闻其名,未曾亲眼目睹,据说失传已久了!” 言语中,饱含着掩饰不住的失望之情。 不过,墨北风知道,干戈作为一位兵器的制造巨匠,应该所言不虚,尤其说是墨子所研发的,更是靠谱,围绕在他老人家身上的谜团简直是太多了,如今知道的这些,不过仅仅是冰山一角而已,他知道,造父作为墨门墨匠的主事人,他所掌握的逸闻轶事,只会更多,等到了古浪县庄子上以后,再去找他讨教。 墨北风道。 “照咱们如今这个行进的速度,我估计至多再有三两日,便可到达古浪县的庄子上,我先给大伙透个气,咱们墨门不同于其他门派的亲疏远近来论资排辈,咱们是唯才是举,行不行的各凭本事,只要你有才,通过咱们墨匠主事人的考核,达到了墨匠的要求标准,不但日后所有的衣食住宿一律由墨门承担外,另外,每月还会再发放俸禄五两白银,对于那些暂时还达不到标准的,仅发放二两白银。” 维洛王朝一名中等县令的年俸大概为九十两,墨匠一年便可拿到六十两。 要是再算上一年四季的衣服与一日三餐,保守估算就可与县令的薪资持平,要是一年中的端午、中秋、冬至什么的,再发点其他的福利,那可真是给个县太爷都不换啦,听到墨北风的这一句承诺,大伙简直比过年还高兴,有的甚至激动得热泪盈眶。 墨门清苦久矣,天下之人更苦,没有什么比真金白银更实在的东西了。 墨北风很务实,他比谁都清楚,何谓积贫积弱,当一个人穷困潦倒久了,他关心的头等大事便只能是一日三餐了,同理,民生若不安定,民风就不会端正,社会的风气便会极端败坏,奸人当道,那些老实本分的百姓便只会生计为艰,当一个人饥寒交迫的时候,就只能远走他乡,为自己去谋求一条生路了,即便是慈母也留不住自己的孩子,一个国家又如何能留住他的百姓呢? 关于这一点,墨子在《七患》一文中,详细阐述了亡国的七大祸患。 民生困顿,衣食不保,在朝堂的官吏没有能力去处理政事,对于奖励制度,百姓不满意,惩罚制度,也不能使百姓畏惧,这便是第七种祸患。 “七患”当中,“五谷”为最。 此篇论述了亡国的七种祸患,强调民无食,则不可使,上不厌其乐,下不堪其苦,国君必须力时急,自养俭,方可使民不冻饿,寓节用主张于其中。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李三田,驱马赶上来与墨北风并肩而行。 沉吟片刻,李三田忐忑道。 “小墨先生,在下有几句话想与你聊聊,不知你是否有空?” 墨北风看了他一眼,笑道。 “李先生来此也有些时日了,要是还拿我朋友,有什么话直说就是,没必要吞吞吐吐的。” 李三田有些尴尬地笑笑。 “当初我刚到安邑坊,因没有银钱孝敬坊正,便被他寻了个由头当街鞭笞,也是为了杀鸡给猴看的意思,没想遇到小墨先生你这位贵人,不但让我免受鞭笞之苦,更花银两让我脱了奴籍,帮我赎买了自由身,按理说我应该做牛做马报答你的大恩大德,但在下实在是有些情非得已,不得不实情相告,还望能宽宥一二。” 墨北风看了看他满脸的愁容,安慰道。 “富而不忘道义,乃是我墨门的根本,也是每位墨者的修身之要,李先生要是拿我当朋友相待,那件事就不要再提了,你有什么为难事直说无妨,只要是力所能及的事,我一定会帮你。” 李三田拱手一礼,道。 “在下是渤海郡人氏,幼年丧父,是家母含辛茹苦地把我养大,又帮我娶妻生子,前一阵子为了户部榷盐院转运使刘度之事受到牵连,被罚做坊工,至今大概已有三个来月与家中一直是音信皆无,我担心老母挂念,想回家一趟去看看,若是老母安然无恙,我安顿好后,一定会尽快赶回来,以报小墨先生的大恩大德。” 墨北风前些日子,为了救出家人,可谓殚精竭虑,对此感同身受。 他沉吟半晌,从布袋中掏出一张百两银票,递给李三田道。 “这是我个人的一点心意,虽说不多,但还望李先生笑纳,你回家后给老母报个平安,也不必着急赶回来,在家里多陪陪她老人家,什么时候安顿好了,再回来也不迟。” 李三田没想到他竟会答应得这么痛快,不由眼眶微微有些泛红,缓了半天,哽咽道。 “小墨先生,大恩不言谢,咱们……来日方长!” 第九十八章 淡笑而行 穿过上谷郡,就到了邶风郡。 目之所及,是片一眼望不到头荒凉孤寂的戈壁滩,迎面而来除了滚滚炙人的热浪,还有大风扬起那铺头盖脸的黄沙,到了这里,才让墨北风真正见识到了什么叫云山万重路,什么叫疾风千里扬尘沙,什么叫兔子不拉屎的地方,这里除了遍地不值一文钱的沙砾,放眼望去,竟连一棵青草都见不到,你想,连兔子都活不下去的地方,自己居然豪情万丈,声势浩荡的来了,被皇帝老儿涮了的愤怒与懊恼感瞬间涌上了墨北风的心头。 这一刻,他感到脸上有些发烫,一半是那个破地方真的热,另一半是有些……害臊。 虽然墨北风的无极内功早已突破了遇火不热与入冰不寒的境界,早已是暑寒不侵,但脸皮终究还没修炼到锥扎不透那个地步,虽说在来之前,心里早做了最坏的打算,可当真正亲眼见到这一片荒凉时,心里仍觉得凉了半截,可此时早已没了回头路,自己含泪都得继续走下去。 这时,一名护卫催马上前,关心问道。 “佛子,你这是怎么啦,到底是哪儿不舒服,脸色为何会如此难看?不会是中暑了吧,在临行之前,祖长老为我等备了一些解暑降温的药丸,要不吃上几粒,挺管用的……这种地方就是这么操の蛋,往往走上半天也见不到一棵可以荫凉的大树,实在不行就先忍忍吧,等日头落山后就会凉快些的!” …… 他叫鬼薪不离,是这群墨侠中的头领。 鬼薪不离也就三十出头,自幼在边关长大,对当地的风土人情了如指掌,长大后,凭着一身骁勇强悍的功夫闯荡江湖,多年的历练,早已从当初那个青涩懵懂的少年,成长为年轻一代墨侠中的佼佼者,自从祖须陀知道了墨北风的打算后,便留心为他挑选出一批得力的帮手,这次北上古浪县,鬼薪不离便成为墨侠头领的不二人选。 墨侠中的头领被称为墨裭,一般为智勇双全者担任,归当地的墨斗管辖。 墨北风笑笑,摆手道。 “不过是初到此地,风大日头毒了些,一时有些难以适应而已,现在好多了,我没事,听说不离兄就是在边关长大的,你对这里比较熟悉,不如跟我说说此地的一些人情风貌吧,也好让我心里大概有个谱。” 鬼薪不离不由有些为难的摸了下头,苦笑道。 “这个穷地方咋说哩,说两句当地的谚语吧,你就能估摸出个大概来,一句是三分盐碱地,黄沙飞满天,另一句是人家半凿土坡住,车马都在屋顶过,祖一辈父一辈在这旮沓讨生活,一年忙到头,拼死累活的能混个肚儿圆就算不赖啦,佛子,有件事我至今都闹不明白,大伙拼死拼活都想离开的烂地方,你为啥偏偏还非要来呢?” 墨北风以手遮眼,挡住那铺面而来的风沙,淡淡道。 “你我皆是墨门中人,用不着说那些虚的糊弄自己人,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这两句话并非只是墨门的空谈,即便前路有千难万险,作为墨门的佛子,我都会义无反顾的去闯,至于能不能成功,那只有尽人事,顺其自然罢了,《易经》有句话,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还有一句,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但愿上天会降下好运吧。” 话音未落,大漠中的风沙居然小了,天地间吹来了阵阵凉风。 鬼薪不离的目光,在这一刻变得清明而坚毅,大手一挥,身后的车马也跟了上来,一队长长的人马越过如浪的重重沙丘,留下数行淡淡的足迹。 …… 古浪县位于邶风郡西北,距离北境关隘不足百里,称得上是一座边境要塞。 穿过数百里荒无人烟的大漠,远远就望见前头绵延着一片黑黝黝的山岭,山势虽然不高,但山崖气象雄奇,峻岭平岗,山涧中有飞泉流瀑,峻崖前有怪石嶙峋,古林内有幽禽和鸣,如一头千古巨兽酣卧于荒漠间,被当地人称为卧虎岭。 岭前流淌着一条滔滔大河,名叫古浪河,河水浇灌出两岸千百亩良田,被称为睡虎地。 北据卧虎岭,南临古浪河,依山傍水矗立着一座豪强建立的古老庄园,墙高壕深,依山势梯次而建,历经千年的战乱至今仍屹立不倒,是一座乱世避祸的坚固堡垒,据说当初是由一伙屯兵边境的守捉郎建成的,最强盛时曾达到骇人听闻的八万之众。 守捉本是大夏王朝边境的一座屯兵城,守捉郎原是守捉城中戍边的兵勇。 后来,随着大夏朝堂上下的腐败,边境的军纪随之废弛,那些戍边的军卒没了军饷,逐渐沦为一群靠抢掠为生的悍匪,后来,有走投无路的流民,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流放迁徙的罪犯,游牧的匈奴人不断加入,使得守捉城里鱼龙混杂,最终成为一片法外之地。 守捉城虽然人数众多,但毕竟是一群乌合之众,被官军给攻破。 那些流离失所的守捉郎,为了生计变成一群为财卖命的杀手,他们躲进了卧虎岭,在半山腰中凿山洞而居,随着人数越聚越多,便建起了这座依山而建的城堡,后来,城堡被大将军韩牧所破,此地渐渐变成了一座庄园。 这里就是睡虎地庄园,兴元帝赏赐给墨北风的庄子。 古浪河上一字排开十几条大小不一的木船,船与船之间由粗大结实的藤缆相连,上面铺有一层厚实的木板,宽阔的河面上竟然搭起一座长长的浮桥来,看木船上榫卯间的严丝合缝,车马行人经过时,不摇不晃,稳当如坦途,不用问,能有如此大的手笔与绝伦技艺者,自然非造父莫属。 墨北风端坐在马上,遥看对面河滩的杨树下,早就候着一群大大小小的官吏,烈日炎炎,他们一个个晒得如离水的鱼,在大口地喘着粗气。 一众从八品到五品的大小官吏不知打哪听到了信,听说古浪县子要到庄子上来,便一个个拖着养尊处优的身子,乘马坐轿赶到了睡虎地庄园,文官以邶风郡的郡丞汪士衡为首,他是位大腹便便一脸福相的老者,虽仅五十来岁的年纪,但须发早已花白,已经做过三任郡丞的汪士衡,运气总是差了那么一奈奈,本以为送走了升迁为工部侍郎的吴方斋,自己这位苦熬了多年的如夫人总该被扶正了吧,谁成想又凭空调来了一位施先彦任郡守,不由令他颇为惆怅。 据洛都传回来的可靠消息,汪士衡得知,这位即将到来古浪县子颇得圣上恩宠,小小年纪竟被封为县子,他日富贵岂可限量? 武将中以郡尉裴弘量为首,由于靠近边境,据说他与原来的兵部侍郎皇甫西陵私交甚厚,如今皇甫西陵虽说明升暗降,担任邶风府将军,但无疑更有实权,也更容易捞取军功,二人走动起来也更密切了,他也是在酒桌上听皇甫西陵说起这位大名鼎鼎的古浪县子,别看他年纪不大,爵位不高,却是连白衣宰相李石增的面子都敢不给的主。 试问,如此少年有为的英才,这天下又有几人? 维洛王朝自朝堂到地方,文武百官历来皆是泾渭分明,井水不犯河水,像皇甫西陵与李石增那种的家族世交自当别论,虽说自古便有文人相轻的流俗使然,但文官更看不上武夫们的粗鄙不堪,而那帮子赳赳武夫看到文官们一个个如娘们般,从袖口里掏出沾了妻妾脂粉气的汗巾擦汗,离着三里地都能闻到那股扑鼻而至的酸腐气,更是敬而远之,不拿正眼去瞧他们一眼。 古浪县的县令石汝重官微言轻,两边都不敢得罪,站在中间左右陪着笑脸。 这群各怀心思的官吏之中,品秩最高的当属均为五品的郡丞汪士衡与郡尉裴弘量了,二人皆是久经宦海浮沉的老油子,虽说面和心不和久矣,但在即将到来的县子面前,总不好闹得太生分,毕竟都是在一个锅里摸勺子的,也都想与这位未曾谋面的县子结下一番香火情。 汪士衡一袭绯衣早已湿透,不停用绣着兰草的手巾擦拭闷出来的虚汗,走到裴弘量身边道。 “裴郡尉,你我一文一武两位五品大员前来迎接他一位古浪县子,也算是给足他面子了,一会他到了还是矜持些好,毕竟你我的年纪比他大,免得被他看轻了不是。” 裴弘量看了他一眼,虽然在心里腹诽他老狐狸,但也不得不佩服他的心思缜密,皮笑肉不笑道。 “汪大人所言极是,末将不过是个大老粗的武夫,在迎来送往的礼节上自然不及汪大人思虑周全,待会儿一切唯大人马首是瞻,不会丢脸就是了。” 汪士衡又抹了一把额上的虚汗,客套道。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裴将军过谦了,你我既为同僚,自当和衷共济,日后还有诸多仰仗将军的地方。” 裴弘量打着哈哈道。 “哈哈……汪郡丞所言极是,都是自家人,好说好说。” 虽然不高但颇有气势的卧虎岭上,一株苍然森郁的古松下立着一老一少两人,矮胖老者须发如雪,正手搭凉棚,翘首以盼地望向一队远道而来的行伍,走在队伍最前方的是位白衣少年,老者手抚如铁的古松树干,鼻息间闻到一股清幽松香,精神不由为之一振。 身穿粗布葛衣的老者,正是墨门中墨匠的主事人造父,不由轻叹道。 “不易呀,墨门自秦灭隐世至今,转眼已是千年,如今终于不用再藏着掖着啦,又可以重现江湖,走出守护了千载的墨谷,来到这睡虎地,我造父也能堂堂正正地站在这卧虎岭上,何惜振衣而起,相与凭栏一笑,抵掌共谈空。” 站在他身旁的造布看到爷爷那张沧桑的老脸上,忽然绽放出一股豪迈之气,不由开心道。 “是啊,如今爷爷也不用再长吁短叹啦,不用再羡慕祖爷爷跟着佛子走出墨谷,到洛都去叱咤风云,不管怎么说,咱爷俩来到这睡虎地,你那一身的本领总算有了施展的地方,不致英雄无用武之地,待会咱们下去,让佛子也给我安排个差使,我也想干点营生。” 造父听了孙子的话,不由老怀大慰,高兴道。 “哈哈……不愧是爷爷的好孙子,造布,你能有这志气,爷爷打心眼里高兴,现在闹哄哄的不是时候,你没见那等着溜须拍马的那一大帮子当官的嘛,等得了空,爷爷就去跟佛子说说,凭爷爷这张老脸,估计佛子也不好意思拒绝,到时候你可得用心学,别让爷爷这张老脸没地搁,这次出谷之所以带你过来,这里就咱爷俩,也没外人,不怕说句掏心窝子的实话,我也是存了私心的,一是带你出来长长见识,二是为了让你继承爷爷的衣钵,把咱墨匠的技艺再次发扬光大,帮着佛子做上一番大事,墨门的千秋大业能否再次振兴,能否再次发扬光大,可就全看你们的啦!” 造布点头道。 “爷爷,你放心好了,别看我的年纪小,但你说的这些我也都明白,到时候我一定会用心去学,不会给墨匠,给你老人家丢脸的,你就擎好吧!” 造父嘴角不由勾起一抹舒心的笑意,眯起老眼,望向那队开始渡河的人马。 墨北风老远就望见那群聚在树下的官吏们,眉头不由微微蹙起,虽说对他们的来意早已心知肚明,打心眼里有所不喜,但转念一想,要想在这古浪县立足,在邶风郡有所作为,日后便免不了要与他们打交道,俗话说,入乡随俗,一切随机应变就是了。 一念及此,墨北风坦然释怀,骑在马上,淡笑而行。 第九十九章 萤火飞 邶风郡地处维洛王朝西北边陲,占地虽广,无奈地广人稀,下辖仅有十七个县,郡治位于邶风县,隶属于邶风将军府。 邶风将军府下辖邶风郡、北舆郡、武都郡三郡。 柳中县与古浪县一样,都是最临近北境的荒僻县城,然而,不知是何缘故,竟被历代兵家视为必争之地,如今的邶风将军府就设在柳中。 距古浪县西北五十里地,那里有一座小镇,如今却变得异常热闹。 随着皇甫西陵就任邶风将军以来,新官上任三把火,随之颁布了诸多律令,开始逐渐放松了对于边境贸易的诸多禁令,如此一来,不但有许多的流民得以返乡祭祖,甚至还得以投军从戎,成为戍边守烽燧的军卒,还有许多来往于北夷国、喀喇王朝、东胡国与维洛王朝的商贸马队,他们也灵敏嗅到了淘金的商机,一时间,作为已形成多年边贸集散地的柳中县灵溪茶马古镇上,如今人来人往,随处可见牵着骆驼,驮满货物的马帮商队。 夕阳西下,被毒辣日头晒蔫了的大榆树,终于送来阵阵令人惬意的凉风。 送走了最后一帮前来接风的官吏,墨北风这才得以脱掉那件有些密不透风的长衫,只披了一件麻布汗褂,晚风温柔如缠绵的女子般轻拂肌肤,顿时令人觉得心旷神怡,他忍不住发出一声舒服的呻吟,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窸窣的脚步声,转身一看,原来是久别多日的周日休老夫子,头上只以一根不知名的骨簪束发,手里摇着一把散开边的大蒲扇,脚上趿拉着一双黄藤编成的草鞋,此时的他,全然没有半分墨辩主事人的样子,反倒像极了一个在自家庭院里纳凉的庄户老汉。 二人相视半晌,看到彼此的模样,神色都有些古怪,不觉哑然而笑。 坐到树下的石凳上,周日休有些幽怨道。 “按理说,我不过是一名执掌墨辩的主事长老,本不该对佛子你的行事说三道四,可你也知道咱墨门的规矩,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衡以水,正以悬,你做佛子的更应该以身作则,把一碗水端平了,不能对我们几位主事长老另眼看待,远的我就不多说了,毕竟你带着老祖那家伙去洛都,是去干以身犯险掉脑袋的大事,可你为何这次只召造父那个老古董出谷,却唯独把我晾在墨谷里呢?” 墨北风一听这话,不由一脸苦笑。 周日休不愧是墨辩的主事长老,出口便引经据典,直接搬出了墨子的《法仪》来,一上来就先给他扣上了一顶,天下人做事,皆要按规矩讲法则的大帽子,接着又从百工常用的“规矩绳衡悬”入手,主张治天下及做事皆要有法所度,更是讲了一番“平治天下”,平之如水的大道理。 及至秦用法家之法,一统天下,仍不忘宣称“端平法度,万物之纪”。 如此一来,他的不满与牢骚便不再是寻常的牢骚,更不是无理取闹,反而成了无比正义的“不平则鸣”,可是,一碗水端平,这事说起来特简单,可当你真正去做的时候,才会明白到底会有多难,于是,也便有了后人发出的无限感叹来。 缘何世上多神鬼?只为人心有不平。 墨北风不由有些尴尬,笑道。 “周长老不愧是墨辩的主事长老,口才果然甚是了得,似你这等千载难逢的大才,我又怎么会让你明珠蒙尘呢?不但要用,更是要重用。” 他这马屁拍得极好,果然有奇效,周日休听后不由捋须而笑,不但原先憋了一肚子的牢骚顿时化为乌有,此时,更觉得比三伏天吃了一块从深水石井中沁了半天的西瓜还要舒爽,更觉得心里甜丝丝的,可高兴过后,他又不免感到有些狐疑,有些不可置信。 周日休有些忐忑,正色道。 “佛子,虽说你不是一国之君,可毕竟也是墨门的佛子哇,不能为了哄老夫开心,就在这信口开河吧,也不是说非得甚么重用,好歹别让老夫混吃等死就是了,给老夫安排个差事,虽说如今有些上了岁数,但老夫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呐,你可知咱墨门窝在墨谷千载,大伙心里可都憋了一肚子的火啊!” 此时,墨北风也收敛了笑容,一板一眼道。 “周长老,你说的这些我又何尝不明白呢,我刚才说的这些也不是玩笑话,你也知道,我这次不但请了造父长老出山来此主持大局,更是从洛都带来了咱墨门千载积攒下来的所有家底,还带来了从洛都工坊里遴选出的十余位百工,为的就是重振墨门,可这话说起来简单,却是条任重而道远的漫漫长路,本来我不想让你这么大年纪了还如此操劳,但今日与你见面后,听到你的一席话,我才明白是自己想错了,此事还非你莫属了。” 周日休听到墨北风的一番肺腑之言,不由感慨良多,缓缓道。 “佛子刚才的这番话,老夫听了无比感动,没想到你竟能在如此短的时日内,就让墨门在墨谷以外的地方又有了立足之地,这也是为何老夫腆着老脸非跟来的缘故,我老周虽是一位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可也是铁骨铮铮的墨辩呐,只要是为了墨门的事情,我死而无憾。” 这时,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无数只萤火虫飞舞在如墨的夜空中,摇曳出一道道梦幻迷离的流光,为这黑夜增光添彩。 据说,温风始至,蟋蟀居壁,鹰乃学习,腐草为萤。 能够化腐朽为神奇的,又何止是萤火虫呢,传说窃取息壤,救万民于水火的鲧,被舜以治水不利杀死后,鲧的尸身在羽山上三年不腐,用吴刀剖开肚子后孕育成龙,这条小龙便是大禹,大禹在外治水,敷土,堕山,划川,浚泉,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敢入(太史公言),治水十三年方才成功,这时,也就有了自己的势力。 不过,这段传说却被孔老二为了他的一家之言,为了捏造出一个所谓的上古明君圣主来,而颠倒黑白,肆意篡改,这才有了欺世盗名的尧舜帝王。 事后,大禹将舜帝囚禁于苍梧,舜与尧的儿子丹朱均死于苍梧,舜死后葬于九嶷山。 《尚书·舜典》记载,舜即位后,对所谓四凶的惩罚,流共工于幽州,放欢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 对于其他三凶都只是流放,而唯独将鲧杀死在羽山,于是,屈原便在《天问》中,为此而愤愤不平。 顺欲成功,帝何刑焉? 周敬王时刘文公属下的大夫苌弘蒙冤,因忠于刘氏被人杀于蜀地,其血三年化为碧玉,后人遂以“苌弘血”喻志士捐躯,古代又有一对夫妻,在饥荒年间因无粮只吃菜而饿死,化为青绛,因而将它称作美人虹,战场上的战马死后会变成燐火,被冤屈的人,死后怨气会变成虫。 这种为怨气所化的虫,被古人称之为怪哉虫,历来层出不穷。 墨北风看到漫天飞舞的萤火虫,不禁一时失神,过了许久,才缓缓道。 “睡虎地庄园地处北境边陲,既有弊也有利,墨门久藏的技艺可以在此得以施展,制造出的货物需要贩售到天下去获利,如此方能得以长久发展,货殖天下这一重担,还需要周长老不辞辛劳去担当起来,此乃其一,其二,刚才长老也说过了,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墨门如今要重出江湖,更要依法治规矩行事,这个重担,自然也是非周长老莫属,不知你意下如何?” 周日休听到这话,不由良久默然。 刚才是因为无所事事而牢骚满腹,没想到转眼间便是两件天大的重担落到了自己肩上,这让他颇有些措手不及,墨门历来讲究的是言出法随,一诺千金,可比儒门什么口含天宪要厉害得多,一件事不允诺便罢,一旦应承下来,那可真是板上钉钉,生死以报了。 正在这时,一老一少从远处的夜色里走来。 墨北风抬头一看,正是造父和他的孙子造布,他们每人手里都拿着一把艾蒿样的青草,一身的青草气扑面而来,他不由有些诧异,这爷孙俩到底在搞什么名堂? 墨北风起身拱手让座,打趣道。 “造长老这么晚才回来,这是采到什么灵芝妙药了?” 造父还未开腔,造布早按捺不住,眨着黑亮的眼睛笑嘻嘻道。 “你猜。” 墨北风看了一眼他们手中视为珍宝的青草,夜色朦胧,只能看出个大概的模样,不过,有一样东西他只一眼便认了出来,正是屋前屋后,种桑种麻,几乎家家户户都会种植的苎麻,饥荒年月,不但可以采摘苎麻的叶子用以充饥,还可用来造纸,或用来织布,或是搓麻绳,匈奴人还会用它来酿酒、制糖,其根茎叶皆可入药,清热解毒、祛风湿、活血化瘀、凉血止血…… 古者先布以苎始......所为布,皆是苎,上自端冕,下讫草服。 纻麻经过揉洗梳理之后,会变成白色,更会变得柔韧耐磨,百姓会将其织成麻布,由苎麻加工成的布料冬暖夏凉,薄如蝉翼,墨北风与周日休身上披的汗衫便是麻布做的,夏布既刚又柔、色泽诱人,嫩白匀净,通行四方,商贾辐辏,不但被列为贡品,更是可以与金银铜钱等物通用,被称为麻布,深得皇室与达官贵人的喜爱。 周日休看他爷孙俩那一副得意相,不由有些来气,迎头泼上一瓢凉水道。 “真是没见过世面的小家子气,拿着根破草当个宝啦,不就是苎麻嘛。” 造父与周日休二人,一个喜欢动嘴,一个喜欢动手,却是谁也看不上谁,而周日休仗着嘴上的功夫厉害,却偏偏喜欢去找笨嘴拙腮的造父聊天,多年相处下来,又成了一对打不散又离不开的欢喜冤家,这次来,也是觉得造父出了墨谷,只剩下他一个人留在那没什么意思,便死乞白赖地跟着一道来此。 造父与儿子造纶尿不到一个壶里去,却是隔辈亲,尤其疼爱自己的孙子造布,见到老冤家奚落自己的孙子,造父不由怒道。 “破草?墨子他老人家都说自己是治世救人的粮食与草药,你凭什么看不起这苎麻?往日里不稀得与你计较是真的,今日当着佛子的面,咱俩就来论论这个理。” 墨北风一看造父气得脸红脖子粗,忙打圆场道。 “造长老你老人家先消消气,刚才,周长老也不过是开个玩笑罢了,一句笑话何必去较真呢,两位长老你们说是不是呀?” 听他这么一说,他们二人也不好继续喋喋不休啦,这又不是闲汉斗嘴,何况还有重要的事要商量呢,二人分得清轻重。 这时,造父又拿出另外一株与苎麻差不多的秸秆出来,冲周日休瞪眼道。 “这个呢,你再给老子说出个一二三来。” 周日休有些不情愿地接过造父硬塞过来的那东西端详了半晌,愣是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练起了闭口禅。 墨北风也不认得那东西,为了缓解有些紧张的气氛,便请教道。 “造长老,你就别卖关子啦,说出来也好让我等长长见识,这到底是啥好东西呀?” 见挽回了面子,造父不由冲自己的孙子得意一笑,咳嗽了两声,这才不急不忙道。 “这东西并不多见,官名叫做蓖麻,百姓又叫它老麻子,可入药,既是治病的良药,又可杀人于无形,从它的种子里能够淬炼出剧毒来,若是将其涂抹于箭镞上,一旦中招则无药可救,它的种子可以榨油,若是用老麻子油来保养兵器,不但可以防止兵器生锈,还可在表面上镀上一层毒液,你们说,这是不是好东西呢?” 墨北风听他说得如此神奇,不免有些好奇,也拿过一株来细看,沉吟半晌,说道。 “天生万物,皆是造化之功,自然各有优劣,正如刚才造长老所言,这东西既可为治病的良药,也能成为杀人的毒药,不过,全在于世人如何去用了,既然是好东西,自然要栽种一些,选取好的作为种子,一旦确实有奇效,便可大片播种,一切有备无患嘛。” 造父与周日休一同点头,都颇为认同墨北风的做法。 这时,造父又道。 “佛子此番让我来这,一定会有大作为,不怕你们大伙笑话,当我一得了捎回来的信,高兴得一宿都没睡,拿出那部压在箱子底下多年的《墨工枕藏》来,一直翻看到了天亮,边看边老泪纵横,这可不是难过,老夫那是高兴啊,咱墨门的绝技终于又可重见天日了,佛子放心,我绝不会让老祖宗的心血在我手上断送了,不但不会断送,我还要让他发扬光大,这不,我把造布也一道带来了,这小子虽说有些淘气,但还算有几分灵气,我想让他跟着我学习咱墨门的技艺,你看这事可行吗?” 墨北风看到造布一脸的忐忑,不知是热的还是有些激动,鼻尖上布满一层细汗,笑道。 “造长老这话说得就有些见外了,如今咱墨门正是用人之际,自然是人才多多益善啦,在《墨子》一书中,开篇就写下《亲士》一文,唯才是举是墨门一以贯之的宗旨,只要是贤才,举内不避亲,举外不避仇,唯有如此,墨门才会有生机,也才能做到至公无私。” 夜色如墨,萤火飞,流光如珠玑生辉。 第一百章鲁班锁 睡虎地,清晨。 睡虎地庄园的前身,是个马匪窝子。 此地原是一帮亡命天涯的守捉郎所建,当初并不追求好不好看,图的仅是能有一个遮风避雨、藏身立命的庇护所而已,往往是越隐蔽的地方越好,结果弄得犄角旮旯到处都是,以致于到了后来,聚的人越来越多成了规模,这才渐渐形成了行列,远远望去,如一排排石壁上开凿的佛龛,尤其是到了夜间,山洞里点起油灯,半面山坡闪烁着星星点点昏黄的光亮,与天上的寒星相映成趣,倒也别有一番韵味。 如今已是五月,山花野草长得颇为放肆,一派生机盎然。 山里夜间的雾气大,石榴树青翠的枝叶上犹自挂着浓重的露水,在微曦的晨光里显得晶莹剔透,墨北风推门走出室外,吐出一口浊气,迎着东来的紫气轻纳入口,气机瞬间如半山腰间的云雾般起伏跌宕,远远看见站在东城门口观山望景的造父与周日休二人,不知为何,大清早起来,二人好像又在争辩着什么。 墨北风见状不由哑然失笑,轻轻摇了摇头,朝着二人的方向走去。 二人大概活了三百余载,除去在外行走的百年岁月左右,其余大部分时光皆是在墨谷里度过的,他们之见的吵架早已变得如同喝水吃饭一般稀松平常,吵嘴的日子加在一起,大概比跟自家婆娘待在一起的时候都多,对他们而言,见面吵一架早已成了家常便饭,一时不在一起打打嘴仗,犹如炒菜时没有放盐,他俩会觉得有些索然无味。 墨北风猜测,大概是吃饱了没什么可消遣的,把他俩给闲的。 彼此打过招呼后,墨北风笑道。 “刚才见两位长老在这说得热火朝天,什么事呀这么高兴,不妨说出来让我也开心一下。” 造父声音洪亮,显得中气十足道。 “老周这家伙不说人话,说他今早上出门抓了把风闻了一下,这三日内必有一场大雨,这不扯淡嘛,我就说他满嘴胡沁,谁知这老小子不服,反而瞪着两眼非要跟我打赌,一来二去,结果我俩就呛呛起来啦,让佛子见笑了。” 造父说完有些脸红,而周日休则振振有词道。 “你一个使刨子抡大锤的懂个六哇,或许拼蛮力老子比不过你,但要说起看云望气来,你是王母娘娘跟土地爷爷亲嘴——你差老鼻子啦,今日既然佛子在这,你小子也算跟着佛子沾光,我就跟你说说这里边的门道,也省得你老说我欺负你,云往东,车马通,云往南,水涨潭,云往西,披蓑衣,云往北,好晒麦,风雨气如鱼龙行,其色苍润,说明大雨将至,再有北斗上有云,五天后会下大雨,北斗上面有云的同时,银河上也有云,且三星高照,(福禄德三星),像浴猪的形状,三天之后必会下大雨。” 一席话说完,造父被他唬得一愣一愣的,这时他明白,自己又输了。 没想到周日休得理不饶人,又指着城墙根嚣张道。 “你自己瞅瞅,这泥地里的蚯蚓都钻出来了,这就是说大雨不远了,连这个都不懂,还敢跟老子打赌,你信不信老子让你输得光着屁股蛋子回家。” 墨北风见造父一张老脸被臊得通红,说道。 “造长老,我刚到这庄子上来,有许些事情还搞不清楚,正好你今日也在这,给我说说这睡虎地庄园的城防布局吧。” 造父见他给自己解了围,不由感激地看了墨北风一眼,侃侃而谈。 “佛子,原先的城防修建得还算不错,墙外是深达三丈的壕沟,北面有卧虎岭作屏障,南面又有古浪河作天堑,四周是巨石垒成的城墙,城墙足有九丈多高,基座宽六丈,每隔六十步又修筑起马面,横跳出城外不减二丈,马面内部中空,人员可通过梯子上下支援,在上面建有碉楼,中架木板,外设箭孔,既可以屯兵,又可瞭望,还可以储藏武器等物资,城墙上建有一人高的雉堞,睥睨与矛孔一应俱全,城墙四角皆建有两丈多高的角楼,在上面可瞭敌警戒。” 墨北风听后微笑点头,又转身道。 “周长老,昨夜与你说的那个事,不知你考虑得如何了?” 这时,周日休也回复到原先的一本正经,说道。 “老夫还是那句话,只要是墨门之事,我哪怕是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忽然,他又一脸愁容,有些为难道:“不过,昨夜佛子交待的是两件事,我思忖再三,觉得两件事一起做,难免会顾此失彼,我苦点累点倒是没什么,关键是害怕耽误了墨门的大事,这让老夫昨夜陷于两难境地,最终,我做出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 见他说得如此郑重,造父与墨北风皆很好奇,异口同声道。 “是何决定?” 周日休一字一顿道。 “抓、阄!” “抓阄?” 周日休郑重点头,手捋胡须道。 “恩,抓阄!” 造父气得差点抡起沙钵大的拳头砸到他脸上,但看到墨北风在身边,又悻悻地放下了老拳,气愤道。 “老周,你小子到底是咋想的,墨门如此重大的事,你怎可如此儿戏?还你做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呸!我要是有你这样的不肖子孙,早他娘的找块豆腐,一头撞死算逑啦,省得活在这世上丢人现眼,你枉自活了一大把年纪,实在是不当人子啊!” 看到造父失望地摇着如雪的雪眉,周日休刚想跟他争吵,但看到站在一旁笑而不语的墨北风,便忍下了胸中的那口恶气,低下头来生闷气。 这时,墨北风缓缓道。 “不知周长老抓到的是个什么阄,可否告知一二?” 周日休咳嗽一声,说道。 “昨夜我为此事卜了一卦,还不错,乃是个谦卦,正是第十五卦九四爻,爻辞曰,六四。无不利,撝谦。卦解为,无所不利,只要奋勇直前而又谦虚谨慎。” 听完这话,墨北风不由半晌沉默不语。 当年他在门楼山的时候,曾跟随一渡禅师与鬼谷先生一道修炼过,而他二人皆精通易经,尤其是鬼谷先生,更是此中的宗师北斗,他跟着耳濡目染,自然对此有所涉猎,虽然不如他们的造诣那么高深,但相比一般的风水先生还是要强了不知多少。 谦卦文,谦。亨,君子有终。意思是,筮遇此卦,君子将有所成就。 这个卦象总体上来说,还算相当不错的,但九四爻这个卦象又会生出别的变数来,卜得此卦的人一旦不谨慎,便会招来凶顽的灾祸。 或许是因为周日休多年来,一直执掌墨辩主事长老的缘故,他的个性太争强好胜了,遇事不太会懂得隐忍,而这正是为人处世,经商为官的大忌,或许他善于观云望气,看别人能够一针见血,一眼看到底,又或许是在墨谷中闭关太久了,断绝了与外界的沟通与交往,使得他对自身这个巨大的隐患不自知,如果自己碍于情面不去提醒他,那么,他所遭受的灾祸,终究会拖累到墨门。 沉吟良久,墨北风淡淡道。 “周长老,你刚才也说了,毕竟你分身乏术,经商与执掌墨门法仪这两者难以兼顾,这件事说到根上其实是怪我,当初只是觉得长老是墨门不可多得的栋梁之才,于是,便给了你这么大的一副重担,这是我考虑不周的结果,不过,我以为周长老以占卜的方式来抉择二者的取舍,难免有些欠妥,昨夜我也回去思虑多时,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周长老执掌墨门的法仪比较妥当,说句你不爱听的实话,走南闯北去经商,难免会遭受奔波劳碌、风餐露宿之苦,虽然我知道长老对墨门一片赤胆诚心,不怕吃苦遭罪,但毕竟岁月不饶人,我于心难安呐,退一步来说,长老对墨典如数家珍,又是德高望重的墨辩主事,由你来执掌墨门的法仪,我想墨门没人会对你说三道四的,不知你老人家的意下如何?” 听到墨北风如此说,周日休虽想再说些什么,但一时又不知从何说起,毕竟墨北风不是造父,一番话被他说得几乎滴水不漏,实在是无从辩驳,只得长舒一口气,有些不甘道。 “老夫虽然老迈,但不是糊涂之人,我明白佛子的一番苦心,还是那句话,只要是为了墨门的长久大计,老夫死而无憾。” 周日休虽然话不多,但说得慷慨坦诚,令人动容。 这时,一阵悠扬的钟声在山间回荡,三五成群的人向着餐厅的方向走去,原来是早饭的时辰到了,墨北风看了一下二人,笑道。 “说了这么半天,肚子也有些饿了,咱们先去吃饭,待会还要有劳两位长老的大驾呢。” 周日休与造父二人对视一眼,虽然彼此有些嫌弃,但多年来的习惯早已根深蒂固,一时改不了,二人不免好奇道。 “佛子干嘛那么客套,有什么事直说就是了,大伙都不是外人。” 墨北风笑道。 “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就是待会想让二位做一下考官,为墨门新入职的墨匠们评定一下他们的等级,咱们也好量才而用。” 墨门的墨匠共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墨徒、墨工、墨匠、墨师,最顶级的便是由造父目前所担任的墨匠主事长老了。 等级不同,待遇自然会水涨船高。 以前在墨谷的时候,彼此的待遇或许会差别不大,但既然来到睡虎地,想有一番作为,自然不能还像从前那样,早在赎买那十余名坊工的时候,他就开始着手筹划此事,不然也不会在路上,跟那些坊工说出那番话了,昨夜,他又把自己的筹划拿给造父看过,二人又反复推敲到了半夜,直到午夜时分才各自回房去歇息。 造父虽说早有准备,但没想到墨北风会这么快就要考核这些坊工,但转念又一想,大伙已然无所事事这么多年了,等的不就是今朝嘛,一张老脸顿时变得光彩照人。 睡虎地庄园除了那些凿穴而居的山洞外,又在平地上建造了大大小小百十余间房屋。 当中高居于最上方的大屋,是那栋当初守捉郎们作为聚义厅的巍峨大殿,如今已被辟为墨门的议事院,大概有四十余间房屋,大殿前是一片开阔的练兵操练场,左边是原先的武备库,不过,随着那些守捉郎们的四散奔逃,如今里面早已空空如也,大概有三十余间,右边是粮仓与放置杂物的库房,也有四十余间房屋。 吃罢早饭,墨匠的考核在原先的武备库中举行。 考核共分为三场,第一场是不分类别,所有人都要参加的技巧项,拆解、安装鲁班锁,这项考核评定的是作为一名墨匠的技巧能力,动手能力,同时,更是对墨匠结构能力的综合考量,这项考核看起来似乎比较简单,其实,一旦亲自动手去解的时候,才会知道到底有多复杂。 大厅里有墨北风、造父、周日休三位考官,其他五十余位老老少少皆是今日参加考评的墨匠,造布也在其中。 鲁班锁又被称为八卦锁,据说是鲁班参照易经八卦,合而为一,离而为八,而巧妙构思出来的机关,与此同时,他又融合了木工的榫卯结构,根据榫卯相互契合的原理,一榫一卯,一凸一凹,由几根木头吻合而成,根据结构的不同,又可分为六合榫、七星结、八达扣等多种鲁班锁。 参加考核的几十人,或眉头紧锁,或闭目冥思,或愁眉苦脸,一个个无不感到棘手。 造父给他们这些人的鲁班锁形态各异,各不相同,因而无法作弊,即便是他的亲孙子造布也在那里一筹莫展,牙齿咬着手指头,不时摆弄几下,又放下低头沉思,两道眉毛扭得像两条蚕似的,墨北风看得有些无聊,也从面前的案子上拿过一个来,动手解了起来。 这是一根十五柱的鲁班锁,看起来严丝合缝,有些无从下手。 但墨北风不是一个轻易会认输的人,他一根根的摸索,结果纹丝不动,抬头一看,见造父在一旁笑而不语,也不说指点他一下,就那么优哉游哉地在一旁看他的笑话,忽然,他眉头微微一皱,用手轻按了一下正中的一根木块,只听咔嚓一声轻响,他不由暗喜,有门! 果然,按下第一个锁柱后,又颇费了一番周折后,终于移开了第二根。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一旦打开了缺口,剩下的那些就好办了,他大概用了盏茶的工夫,一把十五柱的鲁班锁便被他一一给解开了,这时,他身边的造父与周日休二人的眼中满是惊奇与崇拜的目光,因为直到此时,在场参加考核的众人,至今还没有一人能解开第一根,尽管他们手里拿着的皆是九根木块拼成的鲁班锁,包括那位六指木匠蔡珣。 对于墨北风而言,安装起来相对就比较简单了,因为他有令人匪夷所思过目不忘的本领,只需按照与拆解相反的步骤去操作就可以了,结果,连半盏茶的工夫不到,墨北风就将那一个十五柱的鲁班锁给原原本本的复原了。 造父不由惊叹道。 “佛子果然是聪慧过人,想当年,我在解开十二柱鲁班锁的时候,已是在学艺十年之后了,没想到佛子今日来解此锁,竟用了不到顿饭的工夫,就轻松解开又安装起了十五柱的鲁班锁,你若是学习木匠的话,老夫敢断言,假以时日,佛子的成就绝对不会在鲁班祖师爷之下。” 墨北风笑道。 “我没有那么大的野心,实话说,我现在只有一个念头。” 造父好奇道。 “什么念头?” 墨北风的目光投向远方,轻声道。 “想吃俺娘亲手烧的清蒸鱼啦!” 第一百零一章 墨子留下的三宗至宝 造父此次出山,称得上是大手笔,从墨谷里带来百十号人,皆是墨门中的精英之辈。 他们中那些四五十岁的墨者算是比较年轻的,大多墨者皆是七八十岁,有些甚至还是百岁以上的老者,但他们的身体却很好,看上去不过是三四十岁的精壮模样,当墨北风第一次进入墨谷时,就发现生活在墨山里的墨者,他们的身体都很健康,虽然有的白发苍苍,却没有半点老态龙钟的样子,问过他们的年纪之后,更是让墨北风惊诧不已,他们大多都是一二百岁的老寿星了,这一反常的现象,令他颇为不解。 要知道,人生七十古来稀,是谷外大多数世人的认知,而在墨谷里,墨者不但普遍比谷外的人健康长寿,而且,他们在容颜上更显得非常年轻。 夕阳下,墨池湖畔。 墨北风与一渡禅师二人,静静坐在墨池湖边的一块长满褐色苔藓的大石上,眺望着那轮无比绚烂的夕阳,看它的余晖遍撒在群山上、湖面上、花草林木上,还有他们每一个人的身上,此时他们的心中,不由升起一片别样的情怀。 墨北风感慨道。 “这个地方可真不错呀,这里没有欺压,没有战乱,没有不公,没有烦恼,称得上是一个远离尘世喧嚣的洞天福地啦,要不是还要去洛都解救爹娘,真想在这待上一辈子。” 一渡禅师轻轻摇头,有些无奈道。 “非也!当初墨子带领墨门的墨者来此避世,实属无奈之举,也是从来到墨谷那时起,墨子便萌生了退意,他选择离开了墨门,远遁尘世,不过,当他真正离开墨门的时候,他为墨门留下了三宗至宝,这墨谷便是他留给墨门墨者的安身之地,也是三宗至宝的其中之一。” 墨北风好奇道。 “墨子为什么要离开墨门?为什么要远遁尘世?他还留下了哪两样宝物?” 一渡禅师探手入湖,从墨池中掬起一捧水,又任由清水从指缝间悄然流走,淡淡道。 “据说,在墨子八十二岁那年的时候,有一日清晨,他没有像往常那般充满了昂扬的斗志起床,而是感到了异常的疲惫,忽然觉得无比的心灰意冷,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偷懒安静地躺在草席上,他望向虚空,开始反思自己的过往,这时,一幕幕往事如云烟在眼前悄然飘过,走远,淡忘…… 为了兼相爱,交相利,为了救世人,治乱世,他侠肝义胆,披星戴月奔走于天下,一刻不得闲,为了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他恨不能剖肝沥胆,倾其所有,但换来的又是什么呢? 尔虞我诈,以怨报德! 墨子说,经历了半生,终于明白自己以前终究是错了,时至今日,他终于明白不是所有的人都值得同情,值得去救,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若是自己执迷不悟,活该他下地狱,人心便是这世间最恶毒的风浪,最险恶的江湖,最黑暗的地狱,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于是,他走进了周狄山,开始了自己的长生修炼之路。 周狄山寒风呼号,墨子身披裘褐之衣,守着一堆篝火,望向山洞外肆虐的风雪,他人虽已远离红尘,但心中仍是放不下这天下的穷苦百姓,今夜,不知又有多少人会食不果腹,无衣物御寒,不知不觉中,墨子竟然昏昏沉沉倚靠在山洞的石壁上睡着了。 突然,墨子被一阵异动给惊醒了。 他睁眼一看,发现洞中忽然多了一个人,那人鹤发童颜,身上更是散发出一种绝世出尘的气度,原来是那人怕他着凉,特意为他披上了一件羽氅。 墨子惊疑问道。 “你是何人,为何会夜半来此荒僻之地,莫非是这山里得道的神仙,仙师能否教我一些修炼成仙的法术,这人世间实在是太苦了,我想得道成仙,飞到天上去,远离这世间诸多的痛苦,远离这纷乱险恶的红尘。” 仙人摇头叹息道。 “成仙何其难呐!那些得道成仙之人,他们哪一个不是久历凡尘,遭受诸多磨难,你以为那么容易呐!只有那些久经磨难而本性未泯的大德之人,方可升天成仙,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成仙之人虽然能长生久世,看上去颇为逍遥自在,却是早已超脱了凡人的心性,个个如这山石一般无情无义,远不如做人那般尚有诸多乐趣,况且,你尘缘未了,劫难未满,暂时还成不了仙,上不得天,仍需在这红尘中历练。” 墨子一听这话,不由颇为沮丧,愤怒道。 “难道我吃了那么多的苦,遭了那么多的罪,蒙受了那么多的不白之冤,这还不够吗?还有没有天理了?他们还想让我历练多久?” 仙人静静听他发泄着满腹的牢骚与抱怨,却无话可说,实话说,他也觉得那些上仙们,在对待墨子这件事上做得实在是有些过分,可他不过是个跑腿的低级散仙,天庭的凌霄宝殿上,没有自己插嘴的份,他也无能为力,更无力回天。 过了许久,仙人道。 “你说的这些我都明白,也很同情你的遭遇,可这就是天道,大道无情呐!小仙也爱莫能助,我这次来呢,一是给你带来了一些修仙悟道的天书,你有慧根,又绝顶聪明,可以参详这些书籍自行修炼,不过,这些天书只能帮你延年益寿,却不能助你飞升成仙,至于能够延寿多少年月,那就只能看你自己的造化啦。” 听到此时,墨子感到无比的绝望,他不甘道。 “我这世间实在是待够了,再也没有半分留恋,只要是能够得道成仙,再苦再难我都会去做,难道就没有一个能得道成仙的法子吗?” 那仙人踌躇半晌,终于缓缓说道。 “有。” 墨子顿时欣喜道。 “什么法子?” 仙人道。 “历经千年之苦,遭受十世劫难!” …… 经过无数个日夜的纠结与煎熬,墨子终于相通了,他开始潜心钻研这些道法典籍,总结出了它们的精要,还根据自己的修炼心得与体悟,历经了三年,他终于写出了一部可以让凡人修炼的典籍——《无心诀》,把这部秘笈带回了墨谷,传授给了墨门的墨者,让他们也一道修炼。 这部《无心诀》便是墨子留给墨门的第二件至宝。 墨门的墨者只要参照秘笈所记录的方法去修炼,至少可以活到一百二十岁,要是墨者能有超然绝俗的悟性,便可突破一百二十岁的桎梏,从而活到二百四十岁,若是墨者中再有超群绝伦的悟性,跨过二百四十岁那道槛,便可活到四百八十岁。” 墨北风听得如痴如醉,只是不知为何,他竟然泪流满面,过了许久,他才若有所思道。 “你不是说墨子给墨门留下三宗至宝么,多年谋划,开辟出墨谷这个洞天福地来,让墨者有个安身立命之所,这是其一,撰写出凡人也可修炼的《无心诀》,传授给墨门的墨者修炼之法,让他们能够延年益寿,这是其二,这才只是两宗,那第三宗至宝呢?” 一渡禅师看了他良久,方才缓缓道。 “据说,墨子他老人家在离开墨门的时候,留下了几句偈语,说道。 一己之力何其微,一颗孤星无人窥。 众人抱团能移山,众星相扶齐登天。 仙佛只在凡身显,化身千万在人间。 紫微非是独一人,原是天上许多星。 然后,他还说。 世人如草木,有的长在皇宫深院内,有的长在暖房花园里,有的长在田间地头上,有的长在幽谷空山中,无论长在何处,这都是一种缘分,但是,人终究不是听之任之,任人摆布的草木,虽说娇妻美妾,人之所欲,功名利禄,人之所欲,荣华富贵,人之所欲,长生久世,人之所欲,但人各有志,我墨子皆不取,我愿为国为民为红尘,历经这千年之苦,遭受这十世劫难,携众人齐登天!” 听到此时,墨北风不由愕然,沉默许久,他才缓缓道。 “你是说,墨子要想得道飞升,需要历经千年之苦,遭受十世劫难,而我,就是那个历经十世轮回的墨子?” 一渡禅师此时已是眼含热泪,默然颔首。 这一刻,墨北风心神激荡,体内气机充沛如长虹,一道清吟呼啸,墨山山巅的万古积雪顿时融化成一道道的流泉飞瀑,在夕阳下化成无数道七彩长虹,气象蔚为大观。 第一百零二章买卖行里的门道 柳中县很小,小的几乎不起眼。 不过,在历代善于据险居之的兵家眼中,柳中县却极为重要,是战略上的形胜之地,北面是蜿蜒成喀喇、维洛与北夷三国边境线的一脉大山——雪窦山,雪窦山至此,陡然错开两脉,一脉是北折而行的白水山,浇灌出北境丰美草原的白水河便发源于此山。 山以水而得名,水以山而有源。 或许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积雪融化而成的白水河,如一匹桀骜不驯的野马,在草原上东奔西突,蜿蜒回转出一个巨大的之字形状,水到之处,万物生长,浇灌出了广袤千里的沃尔川大草原,百转千回的白水河最终汇入红崖江,在水草丰美的沃尔川草原上生活着沙陀、铁勒、於鹄等几大部落。 另一脉则是以险峻著称的天然要塞——春驹山。 春驹山绵延六百余里,山势险峻雄奇,易守难攻,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邶风将军府依山而建,东面是寒壅关,西北是云门关,当中扼守一道险要关隘——盘羊关,直面北夷国方圆八百里的黑石戈壁,荒凉的戈壁滩极其单调,黑的是砾石,黄的是流沙,白的是累累白骨。 一条崎岖如羊肠的山路尽头,便是地方虽小,但名头极响的灵溪茶马古镇。 转眼已到了五月末,这天气也是一天比一天热了起来,镇子的南边便是灵溪,溪水两岸长满了参天的古柳,日上三竿时,放眼望去,树荫下早已是一片密密麻麻的牛羊牲畜,与熙熙攘攘的人流,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牛羊骡马的羶味,这里便是镇子上买卖牲畜的地方。 树上的蝉鸣声、叫卖声、驴马等牲畜的撕咬打斗声不绝于耳,显得异常嘈杂与热闹。 墨北风他们一行来得有些晚,赶着一群马来,早已没了落脚的地方,找了半天,好不容易找到一处空场,想把马拴到一棵老柳树上,忽然尴尬地发现缰绳有些不够长,然而,其他地方每一棵大树下都拴满了牲畜,一时显得树少有些不够用了。 这时,树下忽然传来一声毫不客气的讥笑声,言语中满是不屑。 “你们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吧,啧啧……看你们一个个穿得溜光水滑,一副公子哥的模样,不被别人坑死才怪呢,就你们这样的还来做买卖呀!” 墨北风回头一看,只见树下蹲着一位衣着邋遢的老者,他摇着一头沾满草屑的灰白乱发,看样子好像刚从哪个柴火垛里刚爬出来似的,一副无比落魄的模样。 跟在他身后的哲古达见那老头如此无礼,刚想上前去理论,却被墨北风一把给拦住了,他把缰绳交给王小乙,淡然走到那老者身边,也不嫌弃他一身的异味,毫不见外的蹲在了那老者的身边,与那老者拉起了家常。 “老人家好眼力,能一眼便看出我们是初来乍到的新手,看来你老对这行很熟悉喽。” 那老者审视地看了他几眼,傲然道。 “嘁!你们就差没在身上挂块牌子啦,常在这灵溪边上走的人,哪个看不出来你们是外行,不过你嘛,还算不错,不是那种狗眼看人低的主,看在你如此上道的份上,老夫索性就跟你唠叨上两句,正好还没吃早饭呢,要不,你做个东,咱爷俩找个地方去边吃边聊?” 哲古达狠狠瞪了那老头一眼,那老头顿时感到一股瘆人的气息扑面而来,不由像刚撒完尿似的打了个哆嗦,不无警觉地瞅了他一眼。 墨北风笑道。 “老伯不要怕,我哥哥这人虽然长得有些凶,却没什么坏心思,不过是跟你开个玩笑而已,走,你选个地方,我来会账,咱爷俩既然遇见了,就是缘分。” 听他这么说,那老者这才胆壮了起来,随手胡噜了一把头上的乱发,起身道。 “那……那就恭敬不如从命啦,前面不远处有家清欢斋就不错,要不,咱去那儿尝尝?” 墨北风淡然说了声好,又叫上了哲古达,一行三人朝着邋遢老者说的那家店铺走去,正如老者说的那般,清欢斋离灵溪并不远,不过有一箭之地,然而,当他们看到那五间大屋三层楼的门头就知道,这家清欢斋绝对是灵溪茶马古镇上数一数二的大店,哲古达看了墨北风一眼,墨北风却装作视而不见,不过心里却也在暗自腹诽起来。 今日出门也没查查黄历,这顿挨宰估计是跑不了啦! 清欢斋的生意果然兴隆,店里的伙计皆在忙着迎来送往,进出的不但有穿戴各异的胡商,还有穿着各色官服的官员,墨北风就在其中看到那日迎接他的两位熟人,一位是柳中县的县令吴光,还有一位则是古浪县的县令石汝重,他俩正陪着一位身穿便服,却卓然有一股英气的中年男人阔步走进店内。 二人虽未曾见过面,但墨北风却在那部《洛都官子录》中见过他,正是原来的兵部侍郎皇甫西陵。 店里伙计迎来送往的多了,自然练就了一双善于甄别三六九等的火眼金睛,一看那邋遢老者的落魄相,不由眉头紧锁,刚想张嘴呵斥,但又见他身后跟了两位虽然衣衫并不算名贵,但还算淡雅的少年,于是,态度上也就显得不咸不醋起来。 那伙计撩了一下眼皮,蔑视道。 “几位想吃点什么?” 不等墨北风开口,邋遢老者竟自顾自扳着手指头数道。 “我们人也不多,少上几道菜就行啦,来一道貊炙、脍麋脯、杏酪蒸羔、糟烩春笋、咸骨醉春醪、炙驼峰,再上一壶凉州葡萄酒就可以了。” 那伙计听后不由咋舌,他没想到这个看上去穿戴像叫花子似的老者,对他们店中的美食竟如数家珍一般,不由愣愣地待在那里,半晌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这时,墨北风笑道。 “就按老先生说的去做,一会由我来会账。” 那伙计这才回过神来,忙殷勤地把他们领到一张临窗的桌前,又用雪白麻布掸了掸干净的桌子招呼他们落座,这才回到后厨去下单。 哲古达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邋遢老者,不客气道。 “老头,你饭都吃不起啦,还净点这么贵的菜,别的咱先不说,就那一壶凉州葡萄酒估计没五两白银下不来,你真拿俺哥俩当四六不懂的棒槌啦,也就是让你遇上了俺兄弟这个热心肠,要是依着我,哼哼……” 那老者嘿嘿一笑,大言不惭道。 “嘿嘿……要我说呐,你这人就不如你兄弟会来事,看不出个眉眼高低来,你以为老夫是吃白食的呐,实话告诉你,在河沿那我就看到你们赶了一大群马来,一多半还是军马,就你们这样不懂行市的门外汉,多了不敢说,一匹马坑你们个十两八两的银子,那还不跟玩似的,咱们这一桌子菜虽说花费也不少,可跟那些比起来,你自己用脚指头算算,哪头轻哪头沉?” 哲古达听那老者如此说,不由默然无语,墨北风笑道。 “老先生所言极是,实不相瞒,我们今日到这镇上,确实是为了卖马而来,我看老先生也是此中的行家里手,能否指点一二?” 这时,那伙计上了一壶上好的鸠坑茶,下面煨着通红的炭火,茶汤滚沸,一缕淡淡的香气萦绕而出。 墨北风斟了一杯茶,恭敬递给那位老者,邋遢老者轻轻啜了一口,眯眼品咂了一番,方才缓缓咽下,悠然道。 “恩,确实是好茶,不瞒二位,老夫也是好多年没喝到这么有滋味的茶了,做生意也跟这品茶一样,那些庄户汉子咕咚一口下去如饮牛一般,哪里品得出好赖,买卖牲口也是这个道理,一是要会看,看牙口这个简单,掰开嘴看看有几颗牙就知道是几岁,此外,还得会看外形,行话说,长脖的骡子,长尾马,见了就买下,为啥呢?那样的都是能干活的好牲口,买牲口还得会看蹄子,蹲蹄(窄蹄)骡子,扒蹄(宽蹄)马,扒蹄马走起路来稳当,自然就有劲,跑起来也快。” 墨北风不由默然颔首,别看这老者一副落魄寒酸相,还真是有两下子,正是应了,人不可貌相那句老话,看来今日这顿饭不白请,这钱花得值! 通过与老者的交谈,墨北风还真长了不少的见识,原来买卖行里还有这么多的门道。 那些走南闯北,贩售货物的商人称为行商,又被叫做客商,要想深入到荒原沙漠,与草原上的匈奴人做生意,驮货最好用的牲畜是骆驼,耐饥、耐渴、力气还大,其次,便是骡子与健驴,马匹几乎是不用的,因为那牲畜尤为娇气,它们几乎是直肠子,一路驮的那点东西,都不够喂它自个的。 那些出入边境大的客商,少说也有三五支几百头牲口,几十号人组成的商队。 他们一般会把从维洛王朝各地收购来的布匹、食盐、茶叶、珠宝或粮食从贩售到喀喇王朝、北夷国、东胡国去,再把他们当地或换或买来的皮毛、牲口、山货等东西运回到维洛王朝来,往往走上一个来回,就足以挣够一年的花销,可谓是一本万利。 但是,如此暴利的好事,却不是谁想做便可以做的,没有官府这棵大树庇护,门都没有。 这时,墨北风不由忽然想起刚才在进门时看到的那三人,虽说不知他们谈些什么,但以他的聪慧睿智,用脚指头想想就可想而知,十之八九肯定与边境的贸易有关,在这兔子不拉屎的地方做官,真以为他们仅仅靠那点微不足道的俸禄,来养家糊口呐,要真是那样想的话,只能说读书读迂了。 几杯凉州沁凉爽口的葡萄酒下肚,邋遢老者一张菜色的老脸上,凭空添了几分红晕,他嚼着一块油汪汪的貊炙,忿忿不平道。 “别看老夫如今是落架的凤凰不如鸡,可陆元之这三个字,你们到柳中县去打听打听,远的不说,就灵溪镇上几乎有一半的店铺以前都是我陆家的,都说钱是人的胆,这话一点不差,那些年就仗着自己家里有些银两,一双眼睛长到脑袋顶上去了,一般人皆不如我的法眼,不屑于与那些当官的为伍,更看不惯那些为了铜臭去舔沟子的商贾,家里的店铺生意,也懒得自己去辛苦,全然放手让跟了几十年的下人去打理,自己每日只是与志同道合的三五好友聚聚,看几本闲书,骂几句祸国殃民的贪官墨吏,日子过得也算逍遥自在,可谁知好景不长,遭到那些平日里甘如醴的小人陷害,他们买通了官府,诬告我妄议朝政,图谋不轨,官府不管三七二十一便把我下了大牢,家里人为了搭救我出狱,变卖了几乎所有的家产,我这才得以重见天日,可出来又如何,家产早都被我败光了,如今只剩我孤零零一个人苟延残喘,无奈来到这灵溪镇,做起了下三滥的牙侩,挣个仨瓜俩枣的聊以度日罢了。” 说罢,陆元之将满满一杯葡萄酒一饮而尽。 除了行商之外,还有那些有自己商号店铺的坐商,譬如开在洛都西市的义诚泰货栈便是,坐商或以货品种类繁多取胜,或以质优价廉来吸引买家,靠的是回头客,赚的是细水长流。 居于二者之间的便是像陆元之这样的中间人,他们被称为牙人、牙商、邪郎或牙侩。 牙人大多负责说合牲畜买卖,租驵侩(马匹交易的经纪人),其他的行业也有涉猎,这种行当与媒婆类似,大多是靠着三寸不烂之舌,自己居中谋利,其实,在官场中也有这种类似的捐客,他们只管赚钱,手段就留给那些官员自己去做,混迹于官场的捐客,无形中成了官商之间利益兜售的小毛驴。 不过,这种捐客若是没有官场上手眼通天的后台,那也是玩不转的。 墨北风道。 “陆先生如今以牙侩谋生,不知这门生意如何?” 陆元之不由老脸一红,有些难为情道。 “老夫今日借着点酒劲,把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往事向外倒倒,让两位小郎君见笑啦,不怕你俩笑话,老夫虽不是种田的庄户人,却也是靠天吃饭,运气好的时候,譬如今日遇见你们二位,能赏我口饱饭吃,要是走了背字,饿上个两三天也是常有的事,谈何生意,说出去怕是要让别人笑掉大牙喽!” 墨北风微微点点头,又道。 “不知陆先生日后作何打算,难道说就这样饥一顿,饱一顿地混下去吗?” 陆元之一脸苦笑道。 “我现在除了这一身破衣烂衫,可谓是身无分文,有时也做梦,想做个小买卖安稳度日,可醒来后,也不过是痴心妄想罢了,有道是人穷志短,马瘦毛长,老夫能求个温饱,也就心满意足了,哪有什么长远的打算呐!” 墨北风微笑道。 “要是我出本钱,请陆先生做事,不知你有何要求?” 陆元之一听这话,顿时睁大了一双迷迷瞪瞪的醉眼,又使劲掏了一下耳朵,吃惊问道。 “小郎君刚才说了什么,老夫有些耳背,没听逡亮。” 墨北风笑了笑,又一字一顿道。 “我想请先生做事,不知你想要多少月钱?” 陆元之沉默半晌,然后才缓缓道。 “老夫别无他求,只求,能有一立足之地,一日三餐,足矣!” 墨北风话不多,但掷地有声道。 “好!一言为定。” 第一百零三章讨价还价 墨门沉疴已久,想让墨门重新振作,无疑要下猛药。 如今的墨门在造父与周日休两位主事长老的主持下,开始慢慢在睡虎地庄园步入了正轨,当下银两早已备下,墨匠也已经到位了,可谓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当前唯一的难题,对外贸易还缺少一位能够担当重任的主事人,这让墨北风颇为头疼,没想到今日在灵溪的牲口市上遇到了牙侩陆元之,在与他的一番交谈过后,让墨北风对他又有了一番更深的了解,他经历过人生的大起大落,世态炎凉,虽然他浸淫商贸行业多年,又颇有诸多见地,无奈,他如今无钱无势,至今仍困顿不堪。 墨北风不是那种浅薄短视之人,他知道很多的人才,在遇到明主之前,大多穷困潦倒。 太公望在七十岁之前,曾在朝歌城内做过杀牛的屠户,在孟津渡口卖过酒,又在渭水之滨垂钓过,在姜子牙七十三岁那年,他遇到了周文王,伐商灭纣后,被封为齐国的开国国君,岁寿长达一百三十九年。 百里奚,号五羖大夫,幼年家贫,三十多岁时依然穷困潦倒,为人放牛牧羊为生,一直郁郁不得志,甚至沦为奴隶,秦穆公花了五张羊皮把他赎回,被拜为上大夫,那时他已经高达七十岁了,实行“重施于民”的政策,使秦国成为春秋五霸之一,享年一百零五岁。 苏秦幼年时也是一样的穷困潦倒,后来拜入鬼谷先生门下,学习纵横捭阖之术,与张仪师出同门,学成后在外游历多年,却无人赏识,甚至被家人看不起,自此后他闭门不出,致力于纵横之术,学成后又复出,游说于诸侯列国之间,订立合纵盟约,佩戴六国相印,被称为纵横第一人。 ……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 三人酒足饭饱之后,墨北风掏出银子去会账,这一顿饭果然不菲,竟花费了五十余两白银,看到花了这么多,陆元之也有些不好意思,不由老脸发烫,幸亏刚才喝了些酒遮脸,他狠狠揉了揉脸颊,牙疼似的捂着腮帮子,直到出了门后,他才将手放下。 陆元之干笑两声,尴尬道。 “墨先生,这顿酒菜让你破费啦,不过先生请放心,老夫绝不会让你的银子打了水漂,多说无益,你就擎好吧,怎么花出去的,我怎么帮你赚回来。” 墨北风笑道。 “陆先生,有句话叫,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如果先生没有真本事的话,你我今日至多是吃顿饭,然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大家一拍两散,不过,既然从今往后大家要一起同舟共济了,赚的钱自然大家都有份,只要是你经手的生意,刨去本钱与开销,日后每赚一百两银子,都有你陆先生的二两红利。” …… 陆元之足足半晌没说话,过了良久,他才喟然叹道。 “我没想到,墨先生如此年轻,竟有此等胸怀,老夫自愧不如呐,如今我也不做别的奢望,先不敢说赚多赚少,能不能赚到这些后话,老夫一襟抱负总算有了用武之地,用牲口行里那一句行话来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 这句话一说完,大家轰然而笑。 等他们三人再次回到灵溪岸边的时候,墨北风他们赶来的那群马匹周围,早已围上了乌泱泱的一大圈人,别看灵溪茶马古镇是远近闻名的边境贸易古镇,但因为马匹是军队、官府都严加管控的战略物资,在这里极难看到卖马的,尤其还是这么多骏勇彪悍的军马,一匹马百十两银子,不过是官价而已,往往是有价无市,不知有多少权贵富贾拿着大把的金银,想购买一匹良马而不得。 如今竟有这么多品质精良的军马在此售卖,不抓紧出手,那还等什么呢? 对于混迹于牲口市多年的买家与牙人这些老手而言,他们打眼一看,牲口的优劣,自然是心中有底,都围在王小乙身边打听价钱,不过,因为墨北风陪着那位老者出去吃饭还没回来,这事他也做不了主,只得和鬼薪不离等人先看管好马匹,等他们回来再说。 见此情景,陆元之与墨北风相视一笑,陆元之走上前道。 “有想买马的客商或同行,可以找我来谈,这些马匹的价格皆由我来定夺。” 陆元之混迹于灵溪茶马古镇多年,那些牲口贩子与牙侩都认识他,却从没人拿正眼瞧过他,更没人拿他当回事,虽然他做生意很讲良心,也有自己的底线,但这年头良心值几个铜板,能充饥还是能御寒,白花花的银子装到自己的荷包里,才算真正事。 良心? 哼!这年头的狗都不吃。 也正是因为他秉承着自己的良心与底线,所以,没人愿意找他帮着贩卖兜售牲口,没有了那些牲口贩子的赏识,也就意味着他没有饭碗,理所当然的也就混到了如今这般潦倒落魄的模样,可今日他这是怎么啦? 这老小子转眼之间,竟然抖起来了,众人一时有些看不懂。 一张老脸红扑扑的老脸,笃定而自信的一番言语,一瞬间让陆元之气势非凡。 一个与他相识的牙侩道。 “老陆,你刚才的这番话能作数不,不会是上哪灌了两盅猫尿,回来在这忽悠大伙吧?” 陆元之不屑地看了他一眼,没有搭理他,而是继续淡淡道。 “好话不说第二遍,看在与诸位相识这么多年的份上,我丑话说在先,这些马咋样,大伙都是行家,也都在这看半天了,自己估摸好了价钱,只要价钱合适,我就点头落听,咱一手交钱一手牵马,先到先得,还是老规矩,袖内捏价,大伙你们谁先来?” 袖内捏价,是灵溪茶马古镇,尤其是牲畜市上行里的规矩,又被称为袖里乾坤。 交易双方如初恋的男女一般,双眸间含情脉脉,却一句话也不说,而是将彼此的手藏到袖子里,双方两手相搭,你勾我一下,我摸你一下,捏住食指,表示一,捏住食指和中指,表示二,食指和中指加无名指,则表示三,食指、中指、无名指加小指,则表示四…… 在外人看来,如两位高手在比拼内力一般,神秘莫测。 话音未落,一位叫麻子刘的牙侩抢先一步,指向近处一匹黄色的母马说道。 “我就要那一匹,老陆,咱俩拉拉价吧。” 陆元之默然颔首,二人各自抖了一下袖口,伸出各自的右手,四目相对,彼此间不断地试探,摇头,再试探,又摇头,如此反复,大概十几个回合下来,陆元之仍是一脸的淡定从容,而那位麻子刘不知是热的还是有些紧张,则是一头湿淋淋的汗水。 最后,麻子刘几乎快哭了,带着哭腔道。 “老陆,好歹看在咱老哥俩相识一场,认识这么多年的份上,多少让一步吧,我实在是回去没法子交代呀!” 陆元之收回了手,淡淡道。 “麻子刘,干这行你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行里的规矩你也知道,交情归交情,买卖归买卖,你有没有法子交代那是你的事,人家信任咱,咱就不能昧了良心,拿着东家的东西送自个的人情,这事别人怎么做我管不着,但我老陆得给大伙一个交代。” 听他这么说,麻子刘哭丧着脸,默然退后。 众人看到这般情形,这才相信这群马是陆元之经纪的,虽然不知刚才他俩谈的是啥价,但看麻子刘那一脸欲哭无泪的表情,估计那价钱低不了,大伙的心中不由咯噔一下,都在心里打起了鼓。 这时,人群中走出一位尖嘴猴腮的老者来,此人名叫丁大旺,不过,因为他特别善于讲价,行里人送了他一个诨名,叫“剥皮太守”。 丁大旺用手一指,说道。 “老陆,我想要那匹黑马,你开个价吧。” 众人的目光随着他手指的方向望了过去,原来,他想要的那匹嘛,正是墨北风骑乘的那匹追风,此时,不待陆元之说话,墨北风上前一步,拱手一礼道。 “这位先生对不住啦,那匹马是在下的坐骑,多少银两都不卖,或许刚才有些话没说清楚,在此我先声明一下,除了我们自己的坐骑除外,大家看好哪一匹马,都尽管与陆先生谈,那些马由他全权做主,在下绝无二话。” 众人又是一愣,这才注意到这位不显山不露水的少年,闹了半天,原来他才是这批马幕后的真正主人,这会儿大伙的心里,不免又多了几分不可思议。 剥皮太守丁大旺听到这话,惋惜道。 “那么好的一匹千里良驹不卖,实在是可惜了,可惜呀!” 这时,又有一位富商模样肥头大耳的人走上前去,一气用手指了几十匹他早已看好的马,然后,与陆元之手拉手拉起了价。 大家一看,他正是在灵溪茶马古镇上,数一数二的大客商冯巢。 冯巢祖籍朔州,与当今宰相李石增是同乡,因为祖上经商的缘故,名气自然比不上那些权贵之家的显赫,因而无缘名列朔州四家,其祖上从事边境贸易,因其善于经营,又善于结交朝廷之中的权贵,不出几年工夫,便如鱼得水,飞黄腾达了起来,后世子孙继承祖业,不断开拓进取,家中的财富富甲一洲,便是那些几世的门阀都难望其项背。 到了冯巢这一辈,不论是与军方还是与朝廷权贵之间的关系,更是盘根错节,几乎垄断了边疆的对外贸易。 这次皇甫西陵就任邶风将军以来,他又砸进去无数的真金白银,还送去了两位千娇百媚的云州婆姨,那两位小娘子的床上功夫甚是了得,吹拉弹唱,磨拢抚挑,无不技艺精深,面对两个柔情似水的美人,让那位五大三粗的邶风将军,简直有些难以招架,不得不以军务繁忙为由,逃到了邶风将军府衙,高悬免战牌,下面有好事者趁机投其所好,各种虎鞭鹿茸肉苁蓉鹿鞭人参等物,如不值钱的柴禾般,一车车往府里送。 据知情人传言,此番邶风将军府放开边境贸易的禁令,与冯巢有着莫大的关系。 乘着放开边贸的东风,冯巢乘机而动,本想再添上几支商队,便来到这灵溪的牲口市上转转,没想到却相中了几匹上好的军马,他财大气粗,自然不会像那些牙人那般去斤斤计较,于是,他一口气指了二三十匹军马,这才上来与陆元之拉价。 如此一来,便是原本淡定从容的陆元之,此时也变得不再淡定了。 一次与人谈二三十匹马的价格,这么大的手笔,自他入了牙侩这一行以来,还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次遇上,毕竟这是他加入墨门谈的第一笔大生意,他也不得不愈发谨慎,在心里反复盘算权衡,大概过了盏茶的工夫,两人的手,方才终于搭在了一起。 别看冯巢这么大的家业,很多生意上的事,他却是异常精明,冯家祖上留下的商训中,其中就有。 该省省,该花花。 借势乘力,敏于先机。 否则,偌大的一份家业,也不会历经五代而不衰。 因为这是一笔二三十匹战马的大单,冯巢与陆元之二人都很谨慎,二人都是见过大场面,经历过大阵仗的老手,在一番你来我往,十几个回合的捏价后,二人终于停止了动作,又不约而同长舒了一口气,一场虽不见硝烟,却是刀刀见肉的残酷较量,终于结束了。 冯巢笑道。 “陆先生有如此大才,不如来我聚丰源吧,给你个掌柜做,不算太屈才吧,不知先生意下如何?” 冯巢的商号名叫聚丰源,是维洛王朝数一数二的大商巨贾,做他家的掌柜,年俸少说也有一百二十两,那可是比一般的县太爷的俸禄都高,在场的众人一听这话,不由皆是倒吸了一口凉气,今日这是怎么啦,为何这姓陆的接连踩到了狗屎。 他先是接到了一个大单,那位不知根底的少年把几十匹战马,竟让他自己一人做主,紧接着,这老小子又得到了天下第一商号东家的赏识,众目睽睽下请他去做聚丰源的掌柜,如此看来这老小子是要发达啊,众人看得不由有些眼热,不由暗自叹了口气。 真他娘的邪门啦,还真是看不出哪块云彩有雨哇! 陆元之淡然一笑,拱手一礼道。 “承蒙冯东家看得起在下,陆某人在此先谢过了,不过,在下已另投他门了,日后有机会再说吧。” 冯巢不由有些诧异,问道。 “不知是哪位东家慧眼如炬,给捷足先登了?” 这时,墨北风拱手一礼道。 “在下墨北风,见过冯东家,陆先生如今已是我义诚泰的人了,还望日后在生意上多多照应。” 冯巢审视的看了他几眼,问道。 “义诚泰?恕在下孤陋寡闻,从未听说过这家名号,在这灵溪镇上有铺子吗?” 墨北风淡淡道。 “小门小户的小商号而已,不过,或许过不上几日,在这灵溪镇上,就会有小号的一个立足之地了。” 看到眼前这少年如此淡定从容,而又无比自信的笑脸,冯巢不由对他有些另眼相看,双方交割了货款票据,又各自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冯巢之所以对陆元之青眼相加,与其说是陆元之对价格火候上拿捏的恰到好处,倒不如说是他对人心的把控上洞若观火,他好像号准了冯巢的脉,对他的心思简直了如指掌一般,明明他觉得自己的出价够高了,可陆元之总能在关键的裉结上又挠了他一下,让他欲罢不能,等他结束与陆元之的捏价时,这才悚然发现,最后的成交价竟足足比自己的预期高了三成。 三十二匹军马,售价竟然高达白银七千八百两。 第一百零四章 如意娘 做生意就是这样,不怕你东西卖得贵,就怕无人问津。 有冯巢这样一位天下第一的大客商,给陆元之开了一个好头,呼啦一下就牵走了将近一半的马匹,围在旁边看热闹的其他人开始有些绷不住了,要知道,马匹是紧俏货,尤其是良驹,更是千金难求,只要你手里有上等的马匹,就不会担心卖不出去,更不怕砸在自个手里,无非是赚多赚少的问题。 陆元之以前之所以混得穷困潦倒,无非是因为有人在暗中给他使绊子,不想让他出人头地,更担心他会东山再起。 对于那些蝇营狗苟的小人,陆元之都不用费心去打听,他闭着眼一想就知道,到底谁会如此下三烂,今日借着如此良机,他终于可以好好出一下积压在心中多年的这口恶气了,在灵溪牲畜市上,平日里没少遭到那些牲口贩子与同行的排挤欺压,你做初一,我做十五,在接下来与那些牲口贩子、牙侩捏起价来的时候,陆元之丁是丁,卯是卯,丝毫不含糊,更是没有半点手软。 那些人见他今日如此强横,也都明白他如今攀上了高枝,已是今非昔比,虽然打心眼里一百二十个不乐意,可看在买到就是赚到,为了即将到手的银子,一个个也都不得不吃这个哑巴亏,咬牙硬着头皮买下那些马,可即便如此,依然是僧多粥少,不是每人都能买到,于是,大伙也开始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 这时,哲古达也对陆元之的印象,开始有了改观,他低声对墨北风道。 “先头还真没看出来,老陆这老家伙原来是深藏不露,还真不简单呐,你瞅瞅那帮家伙,一个个跟夹着尾巴的哈巴狗似的,低声下气在那围着老陆转,如此看来,老陆这人你是用对了,清欢斋那顿饭虽然花销不小,但也真没白吃。” 墨北风淡然笑道。 “有道是,行家伸伸手,便知有没有,你回头想想,今日咱们刚到这灵溪牲畜市的时候,他对咱们说的第一句是什么?就冲他那双识人的眼睛,我就觉得此人不一般,在清欢斋吃饭的时候,他又自爆身世,果然是个有故事的人呐,他经历过人生的风风雨雨、起起落落,心态自然与常人不同,对这世上的事看得也更通透,你觉得,做生意什么最重要?” 哲古达摸了摸脑袋,有些恼怒地瞪了他一眼。 “你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知道我是个习武之人,对其他行当一窍不通,还偏偏问我这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东西,我哪里明白他们生意行里那些弯弯绕呢,你这不是难为我嘛。” 墨北风笑笑,又道。 “做生意最重要的一点,便是眼光,一是要识货,二是要识人,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说起来,这眼光准比脑子活更重要,这两点说起来简单,但做起来却是一门极大的学问,不是三言两语能讲透的,我之所以用陆先生,便是看重他这两点。” 哲古达瞅了他半天,这才幽幽道。 “我说呢,原来你小子早就憋着坏呢,他看起来是想借你成事,其实没想到你是顺坡下驴,要说起算计来,他就是那个螳螂捕蝉的老家贼,而你则是猫在他身后的那个鹞子,你俩这是豁牙子吃肥肉——肥也别说肥呀。” 漠北风摸了下脑袋,一脸委屈道。 “你这人……我这是在帮他呐,没你想的那么不堪,哎……如今这年头,做件好事都要被人指指点点,给说成是别有用心,幸亏他是个糟老头子,这要是个黄花大闺女,保不齐被编排成什么样了呢,难怪如今这年头,好人是越来越少啦,看来,好人难当呀!” …… 今日墨北风他们牵来了六十五匹马,结果,仅用了一个时辰的工夫就把那些马全给卖了,更令大伙没想到的是,被冯巢挑剩下的三十三匹马,竟被陆元之卖出了个一万零二百两白银的天价来,对于这一结果,就连墨北风都被惊呆了,愣在那里半晌,都没说出一句话来。 商业奇才呀! 此时的陆元之在墨北风眼里,简直比卖了将近两万两白银更让他高兴,或许在别人眼里,他们会看重那堆光灿灿的银子,而他更看重的,则是那个会生财的人,便是拥有再多的金银,若是不会生财,总有坐吃山空的那一天,而会生财的人,则会以小博大,积少成多,是生意场上不可多得的无价之宝。 然而,世人大多会受到儒门耻于言利一说的影响,会对商贾们报以偏见,把商贾的正当谋利说成是奸商所为,而他们却故意视而不见,那些常常把道义二字挂在嘴边的儒生,却往往口是心非,捞起金银来却比谁都狠,而他们所盘剥的正是那些麻木世人的民脂民膏。 经历过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的陆元之,终于看透了那些满嘴仁义道德的荒唐之言,不再为那些虚名所累,不再去做那个故作清高,高谈阔论的道德君子,而是脚踏实地去做个凭真本事赚钱的小人。 墨北风拱手一礼道。 “陆先生辛苦了!”说着,从站在身边的王小乙手里拿过一张银票来,“按咱们先前说好的百利抽二,这是三百两银票,还请先生收下。” 陆元之顿时被惊得瞪大了双眼,愣了半晌,方才说道。 “墨先生,你不会算错了吧,你给的也太多了,算上这些马匹的本金,再加上杂七杂八的饲料人工喂养这些,怎么算一万两银子也打不住,如此算下来,那我最多只能拿三四十两的银子,怎么会给我三百两白银呢?” 墨北风淡然一笑,道。 “实不相瞒,这些马都是缴获来的,没多少本钱。” 听他这么一说,陆元之的脸色顿时吓得煞白,惊问道。 “墨先生,你可别吓我,我胆小,你们不会是……” 墨北风见他吓成这样,知道他会错意了,摆了下手,笑道。 “哈哈……陆先生你这是想到哪去了,我们不是打家劫舍的马匪,要真是那样的话,我等哪敢明目张胆的将马拉到这里来卖呢,恰恰相反,这是我们在来古浪县的半路上,被一群不知打哪冒出来的马匪给打劫了,没成想他们偷鸡不成蚀把米,被我等反杀,这些都是缴获来的马匹。” 听他这么一说,陆元之这才长舒了一口气,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道。 “原来如此,那还好,我看先生几人都慈眉善目的良善之辈,不像那些打家劫舍的盗匪嘛,做生意讲究的是和气生财,打打杀杀的就不好了,你说是吧,墨先生。” 不知为何,大伙一听他说这话,顿时轰然大笑,这让陆元之有些摸不着头脑,一脸茫然地看向墨北风。 他点头笑道。 “陆先生说的是,既然说到了生意,先生觉得在这灵溪镇上做什么生意为好呢?” 这时,陆元之折下了一根柳条,随手一指道。 “此地被称为灵溪茶马古镇,自然是以茶马为主,以我之浅见,最赚钱的生意自然是边境贸易,不过,这生意虽好,却不是人人皆可染指的,做这等生意,首先得有雄厚的本金,其次还得在将军府中有门路,第三还得有大批的人手支应,此三项缺一不可,话虽如此,然而运作起来却是势比登天,不如先开家小铺子,然后,再慢慢做大。” 墨北风听他说得头头是道,不由默然颔首,沉吟道。 “也好,既然眼下也没旁的事,那咱们就去逛逛那些店铺,看一下有没有合适的铺面,或租或买都可以,先生久在此地,此事还得靠你来操持。” …… 灵溪镇虽是弹丸之地,位置却极为重要。 往西五百里便是佛陀掌控的喀喇王朝,北境边上是厉兵秣马的北夷国,东北方向则是占领了幽云十六州的东胡国,维洛王朝南来北往的货物,皆汇集于此地,灵溪长街两侧五花八门的铺子,更是挤满了穿戴着各种奇装异服的外族人。 整个镇子是一个大的市场,几乎人满为患。 与灵溪镇长街上的热闹繁华,与之可有一比的,则是睡虎地庄园啦,嗤嗤作响的锯木声,叮叮当当的凿石声,光着膀子喊着号子的劳作声,各种声音嘈杂地交织在了一起,到处是一片热火朝天的建造繁忙景象。 造父看似在各处悠闲地来回转悠,却是无比忙碌。 庄园的中央正在修建一座巨大的冶炼炉,此时的炉灶才刚刚修建起了两丈来高,从占地基座十丈的规模来看,炉灶的高度最起码得达到七八丈,炉缸呈椭圆形,一块块一丈见方的巨石被石破天等石匠凿出一道道凹槽凸柱出来,石块与石块间天然契合,不用一丝灰浆却显得严丝合缝,不过,要想打造出这么一块石头来,却是无比的费工费时。 墨门技艺之高超可谓是独步天下,但想打造出强兵利刃,却并不是一件易事,需得有好铁才能炼出好钢,而铁却是官府所严加管控的,要想打铁的主意,只有想法子自己去冶炼。 自从造父来到睡虎地之后,便一直在卧虎岭上四处转悠,有一次与孙子造布在挖苎麻的时候,无意中敲碎了一块黑色的岩石,随手一掂,便觉得手感比普通的石头重了不少,又仔细一看,便知这是一块含铁量极高的铁矿,在与墨北风一番商议后,便决定起炉冶铁。 冶铁炉的修建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建造的难度可想而知,然而,一旦开始冶铁炼钢,打造出强兵利器来,获利则会无比丰厚,墨门若想迅速崛起,发展壮大,铸造举世无双的墨门兵器无疑是明智之举。 在前几日墨匠的考核中,共选出偃巨楼、左丘东川、干戈、澹台叔原、石破天、蔡珣、韦三绝等七位墨师,此外还有十八位墨匠,三十六位墨工,却仅有一位墨徒,这人自然是造父的孙子造布了。 偃巨楼是墨门中一位机关术大师,他在墨匠中的地位,仅次于造父。 在墨子亲自撰写的那部《墨工枕藏》中有这样一句话,法由术起,机由心生,墨门技艺之所以如此高超,与那些身怀绝技的墨匠有着莫大的关系。 偃巨楼便是墨匠中的一位鬼才,他的心思堪称奇绝玲珑,时常会有奇思妙想的念头冒出,而他一旦投入其中,便又会像个疯子似的痴呆疯癫,非得将脑子里的念头付诸现实不可,常常数月甚至是几年下来,一直摆弄手里的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直到做出来为止,到那时他才会像个孩子般拍着手蹦蹦跳跳地笑起来,一个人玩得不亦乐乎。 如果不是他这种近乎疯魔的性格,单以技艺而论,墨匠主事人的位置非他莫属。 他一般不与其他人交往,却能与造布这个小家伙玩到一起,如今造布对工匠的技艺会如此感兴趣,很大一部分原因归于他经常与偃巨楼一起玩的结果,在他的耳濡目染下,造布尤其对他造出的那些奇巧玩意痴迷,偃巨楼曾送给造布一个奏乐傀儡。 在各种器械装置中,机关堪比心脏,虽小而微,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偃巨楼为那个会奏乐的傀儡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如意娘。 如意娘是位二八少女的模样,她有一头柔顺的乌发,会眨动一双勾魂的媚眼,与人眉目传情,她不但会吹奏箜篌、羌笛、唢呐等乐器,还会随着乐曲翩翩起舞,举手投足与节拍配合得如行云流水般流畅丝滑,与真人绝无二致,可谓是惟妙惟肖。 造布一见到如意娘,便爱不释手,每日里几乎与她形影不离。 随着造布一天天长大,他爹造纶担心儿子会玩物丧志,便悄悄给他藏了起来,这让造布伤心了许久,茶不思饭不想,如失魂落魄一般,后来,还是在他爷爷造父的开导下,他才慢慢恢复如常,但自从经历过那件事后,父子二人便形同陌路,慢慢疏远了,他也由此开始对机关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造布曾发下誓言,不再造出一个如意娘来,他绝不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