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心人》 第1页 《枭心人》作者:浮砣【完结】 文案:「这就是最坏的时代,没有之一。卑鄙的弒君者被万人称颂,死亡之灵重返人间,妓.女高唱爱情诗篇,残废将勇士杀得片甲不留,修士把地狱之火引向黎明,而遗失未来的人,抛弃了过去。」 「你问我是谁?——一个即将登基加冠的恶徒。一切就绪,这便是除我之外,无人欣赏的最棒的故事。」 cp:狂躁疯魔·恶棍王子攻x温柔纯善·忠犬亡灵受 [阅读指南]: 1.架空西幻,暗黑风,双视角第一人称。「主攻」仅指本文主要以攻的视角行文,不代表其他。 2.因背景设定,可能会有部分极其引人不适的胃疼情节,请小天使们务必根据自我接受度谨慎 入坑。看文时还希望不要带着太多个人情绪哦,毕竟单一视角是会骗人的。*( ̄︶ ̄)* 3.本文虽然是復仇主题,但并非打脸爽文,作者不偏袒任何一方角色。 4.结局true end,攻受永不分离。 内容标籤: 年下 西幻 亡灵异族 搜索关键字:主角:莱蒙,罗 ┃ 配角: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小分队 ┃ 其它: 第1章 王子与恶徒 「我失了心,没了过去。 我挖了心,没了未来。 我, 有朝一日被钉在耻辱柱上, 我, 令地狱害怕我含血的涎沫。 我是一份虚伪的功绩,一则污臭的传说,一个腐烂的灵魂。 我饮恨而活,不需救赎,不需爱。 生生世世,万古永存。」——《恶君传:莱蒙·骨刺》 **** 「放火。」 我掐住那狗杂种的喉咙,一刀剁掉他的手。火光从我身后爆炸般闪耀出狰狞的光芒,烧毁了我半边斗篷和裤脚,只在我皮肤上留下很浅的尘灰,一拂就散。这头熊一般魁梧的畜生前一秒还在嘶吼着用匕首戳我的心脏,后一秒那宽阔的腰骨就被当空抡过来的一只流星锤砸得粉碎。 「啊!」他撕心裂肺地叫起来。身后的大笑声震耳欲聋,「这一下够你尝尝滋味啦!」 我无视那个人的笑声,把在地上抽搐的男人拎起来,用刀柄朝他粉碎的后腰一戳——我发誓我的力道比剁碎他手腕时轻得多,但他却鬼哭狼嚎地叫了起来。要不是我还要从他嘴里问出些东西,真想把烧火钳捅进他嘴里。 「最后的机会。」我说道,「格森在哪里?」 「伯爵大人在里面!」他嚎叫得像头猪,「就在最里面的房间!」 「好。」我点点头,放下他散发着尿骚味的身体,「我饶你一命。」 说着,我取过一根燃着火焰的木棍,捅进了他那大叫的嘴。火焰烧焦了他的嘴唇。他吞着满嘴的火在地上,像条在砧板上拍尾巴的鱼。 「我喜欢你身上这股狠毒的劲儿。」断臂阿姆跟上我的步子,和我一起走向迴廊尽头,顺手扯断了烧焦的发尾,「我一直以为你是唬我们的,原来火真的烧不死你。」 「不是火烧不死我。」我踩着冰冷的地砖。破旧的靴底有些薄,凉意透入我的脚心。该换一双皮靴了。我道,「我死而復生。」 我走到迴廊的尽头,推开了那扇装饰华丽的橡木门。断臂阿姆甩动着他那长链流星锤,一下子就噼裂了铺着鹅黄色壁纸的墙壁。这个恶棍没有了一条胳膊,因此只有在使用长长的链锤时才有安全感。 我回头对他道,「出去吧,继续放火烧这山庄。」 断臂阿姆用意味深长的目光看着我,「我可不能保证会给你留一条出路。」 我扯下肩头破碎的衣物,「我若是靠你给留路,早他妈死过不知多少遍了。记得备一套新的衣服。要是我发现你留了任何一条路给这个山庄的活物逃走,我就把你另一条胳膊剁下来。」 那个男人坐在钻石丝绒软椅上,背对着我们,在我们谈及烧毁山庄时连头也不回一下。断臂阿姆恶呵呵地举着火把出去了,顺便点燃了这间屋子的墙皮。 屋外女僕们的尖叫声在这浓烟滚滚的迴廊里显得异常低沉,我猜一定是瘸腿赖格搞的鬼,那个傢伙每清洗一处地方就要祸害不少姑娘。我将门关闭,瞥了眼火浪翻涌的墙壁,揩净了刀刃上的鲜血。 「格森。」烟雾在这间豪奢的屋子升腾,我沖坐在正中央的男人高声喊,「神来惩罚你了。」 用浮夸刻意的嗓音说话是件很羞人的事。我用破布飞快地擦拭着刀锋,如果那块布是燧石,足以令利刃着火。这把刀我喊它「斫骨刀」,其实就是一把长一点的菜刀。之前我一直用它来剁骨头,我能将这把笨重弯曲的刀使得又快又灵巧,它的钝刃穿梭在无数骨缝间割肉,比我直接用手都要敏捷,连绣花的女人看了都要自惭形秽。 那个男人依旧背对着我,翘着腿,摆出适合他伯爵身份的架子和腔调。他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让我想要重重扇他两个耳光。 「莱蒙王子。」 「你说错了,我不是王子。」我说,「我是个打家劫舍的流氓。」 我走上前,扯住了他的头髮,逼他那层虚伪的面皮颤抖不止。几年不见,这个养尊处优的男人依旧保养得非常好,皮肤细腻,看得出是两朝的宠臣。我听说他几年前离开了王宫,到乡下建了一处庄园,整日蛰伏不出,安逸得很。
第2页 大概他没料到我这个早该死掉的玩意儿会再一次出现。 「你果然找到了这里。」 见鬼的,这个男人偏偏要摆出一副看破一切的语调噁心我。「很久以前我就有预感,你会亲自了结我的性命。我逃得过旧王的怨怼,躲得过新王的疑虑,唯独避不开你。」 「你把我给了龙。」我说道,「你把我给了龙。你亲自拉着我,把我送到了龙穴。」 「你说你会来带我回家,然后让龙把我吞进了肚子。」 格森陷入了沉默。我缓缓举起了手中的斫骨刀,一字一顿,用再清晰不过的声调说,「我曾那么信任和敬重你,我的老师。」 格森听到我这么称唿他时愣了一下,我看到他酸胀的眼眶和鼻孔里的黑烟。人临死前格外容易良心发现,他已经撑不了多久了。我从宽大的落地窗前看到了山庄内连绵闪耀的火光,比天上璀璨的银河还漂亮。他钟爱的园艺植物和古典雕塑被付之一炬,估计过不了多久整座山庄只剩残垣断壁。 我第一次想发自内心地赞美那些恶棍们的破坏力。 「我问心无愧。」格森说,「若牺牲一人能够换得和平,无论要牺牲的是谁,我都会做同样的事,即使是国王。」 「你又说错了,老师。」我道,「恶龙要的分明是我的哥哥。你以为我还是那个当年被你蒙在鼓里的孩子么?」 我看到这个男人的脸色变得惨白,有点想笑,「而你们这些蠢猪预料中的和平并没有到来。你还活着。你凭什么?」 格森闭上了眼睛,胸腔因为吸入了大量的烟雾而虚弱地起伏。我将他按在椅子上,温声说,「我今天来找你不是为了私仇,是私心。你对我做的恶事还不够我敲碎你的手指头。我需要你的脑袋,还有那枚戒指,老师。」 他比谁都知道我在说什么,我想要什么。因为他只听到这一句话就变了脸色,短促地喘着气,「休想……你从小就是个恶童,莱蒙。即便你的哥哥不在了,你也别想得到它。你找不到它在哪里,即使这座庄园,连同我,一齐被你烧成灰烬,你也找……」 我没等他说完便砍下了他的头。鲜血从脖颈的断口喷泉似地涌出来,我灌满了整整一只水囊,又啜了一口,防止自己在烈火中被烧干。我把格森的脑袋系在腰带上,将那头漂亮的棕发打成一个蝴蝶结。 从屋顶掉下不少烧毁的房梁木,我的眼睛被熏得几乎看不清景象。我蹲下身,执起我亲爱的老师的左手,上面有一颗价值不菲的钻戒。我把钻戒扔到一边,开始拿刀剔那根戴着戒指的手指。待最后一丝肉被我剔得干干净净,我拖着死尸,砸烂了挂在墙上的壁画,撕掉了壁画后的墙纸。 一个内嵌的密箱露了出来。我将那根雪白的指节捅进锁孔,轻轻一扭,箱门就开了。里面只有两件简单的物品,一枚铜戒,一小张贴膜画像。我将铜戒含在嘴里,盯着那张小小的画像。上面有一个女人,她的笑容在四周扭曲的焰流下安详而平和。 **** 火焰将山庄最后一丝痕迹烧毁后,我从里面走了出来,唿吸了一口如胃液般酸腐的空气。湿润的水汽使我浑身的灰烬都凝成了泥浆。放眼望去,乳白色的浓雾笼罩着瘦削的枯树,铅灰色的云层将天际勾勒出厚薄不一的色块,就像一块夹着发霉奶酪的白面包。 不愧叫作「灰霾山庄」。我大概知道格森喜欢这地方的原因了。实在是个好地方,遮光度很高,尤其适合他这种败类隐居。 「恶龙的牙齿把我咀嚼, 恶龙的涎滴使我燃着, 恶龙的鳞片将我割裂, 恶龙说,我咬你,烧你,弄伤你, 为什么你还没有死……」 我赤_裸着身体,哼唱着跑调的歌谣,懒洋洋地走出化为尘埃的灰霾山庄。不远处的灰石大道上停留着一辆马车,上面坐着三个残废,一个女人和一个老头。残废兄弟正两眼馋光地从麻袋里掏珠宝,比花岗岩还坚固的牙咬得圆润的金银饰品咔咔响。断臂阿姆和瘸腿赖格又打了起来,这两个白痴总是将搜刮来的战利品放入一只麻袋,然后因不满分配大吵大闹。他们的另一个兄弟,独眼艾厄坐在一旁编麻绳,对那两个蠢货无聊的争执并不在意。 妓_女芭芭拉比起珠宝似乎更关心我的鸟。她盯着我的胯,直到我系好裤带才发出赞嘆般的啧啧声。我坐在老头子旁边,吐出了嘴里的铜戒和画像,「如你所说,乞乞柯夫,格森把戒指藏到了壁画下,『钥匙』就是他的手骨。」 我瞄了一下他那颗闪着精光的灰蓝色眼珠,「你这只眼睛着实了不得。」 乞乞柯夫漫不经心地摩挲着铜戒,对那块小画像更感兴趣,「没想到你把这东西也拿出来了。」 我耸了耸肩膀,「好歹看得下眼。没女人时凑合着爽爽。」 「那可是你妈妈。」乞乞柯夫龇出了一口黄牙,猥琐地笑起来,「你这个小畜生。」 芭芭拉一屁股坐到了我的腿间,媚眼如丝地扭腰,「别忘了还有我,莱蒙。我能让你爽上天,小野狼。」 我将她一把掀下去,这个骚女人发出一声尖叫。我从乞乞柯夫掌心里拿过铜戒和画像,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那我去了,乞乞柯夫。」 残废三兄弟一齐转头冲着我,「你是说真的吗,莱蒙?」
第3页 我奇怪地看了他们一眼,「我何时开过玩笑?」 独眼艾厄说,「你要去的可是亡灵法师的地盘。」 我道,「一个活人还会怕一个死人不成?何况我已经完成了她的要求。」我敲了敲腰间的那颗脑袋,又吐出勾着铜戒的舌头,「万事俱备。」 芭芭拉从车轮底下灰头土脸地爬起来,短小的身体拼命想跳上马车,「我要和你一起去,莱蒙!我决不会让你单独和那个法师待在一起!那个女人很危险,要是突然反悔,你拼不过——呀!!」 我扯着她的头髮把她从底下捞上来,芭芭拉疼得叫嚷不止,声带像是一根拉长的橡皮筋。我冷冷地说,「给我闭嘴,谁再敢跟我晦气一句,我就割了谁的舌头。」 我把斫骨刀用布包好,挂在腰间另一侧,想了想,把那颗头也包裹得严严实实。乞乞柯夫沉默着吞云吐雾,好半天憋屁似地憋出一句话,「好歹把刀磨得锋利一点。」 「没必要,老头子。」我咧嘴道,「别忘了这就是把专门用来剁骨头的刀。 第2章 蛋壳骑士 我挑了拉车的两匹马中较为强壮的一匹(虽然跑得还没有驮着我的独眼艾厄快),驭马朝荒骨沼泽前行。离开灰霾山庄附近那层缥缈的白雾,行了不过几小时,污浊的天色就清透得仿若水洗,从铅色的灰变为深邃的黑。深夜降临,马蹄踩在枯枝败叶上沙沙作响,我在林间乘着风穿梭,任那些飘落的碎叶眷恋地缀在我烈焰般鲜红的头髮上。 曾经,大概,我是一位王子。那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久到我分不清那是现实还是我的幻想。我曾有着一头任谁看了都自惭形秽的金髮,我不喜欢金色,但喜欢它象徵的高贵血统。但金色没给我带来多少好运,反倒是这头魔鬼般红髮,让我如一个真正的魔鬼般在这世间恣意游荡。 我不是王子,因为我没有自己的骑士。 马儿驶过一块起伏的麦田,嗒嗒地在泥梗地上跳动。仿佛在响应我的心声,一排麻雀吵吵闹闹地从麦田飞起,我勒住了马头,目光被那个伫立在麦浪中的身影吸引过去。 嘎,嘎,嘎。乌鸦在他身边叫个不停。起初我以为那是个赶麻雀的稻草人,离近一看才发现是个活人,被钉在十字架上。乌鸦蹲在他的肩头,我听到了咀嚼声,在月光冷冰冰的照耀下看到了他被啃光的头皮,还有凸出来的半块大脑。 「嗨,朋友!真高兴你在匆忙赶路时能停下来看我一眼。」这个人兴高采烈地晃动着身体,丝毫没有头皮被鸟啃净的恐惧。十字架在泥土里插得很深,我看见一只乌鸦把一块长着头髮丝的头皮嚼碎吞下。他的大脑粉嫩柔软,让我几乎控制不住自己,想要一刀将那核桃状的浆袋拍成肉酱。 「你怎么会在这里?」按住因渴望而颤抖的右手,我问道,「这里是通往荒骨沼泽唯一一条路,我想不出一个普通人会出现在这里的理由。」 这个男人的脸一瞬间变得严肃起来,「实不相瞒,朋友。我在这里,是为了成就一件伟业。」 如果餵饱乌鸦也算某种「伟业」,那他此行该是相当成功。我说,「什么伟业?」 难为他没了头皮还在调皮地动脑,「你猜我的身份是什么?」 我瞥了一眼他身上堪比破铜烂铁的铠甲,「一位骑士。」 疯子骑士,在这个荒诞纪元里常常出现。 「不,不不!」他似乎感到很得意也很好笑,一张大嘴咧得能塞进去好几枚铜币,「我是一名修士!」他义愤填膺地说,「我到这里,是为了消灭邪恶的亡灵法师!」 噢,幸亏这疯子没有得逞。这傢伙原来连一个疯子骑士都算不上,是一个比疯子还疯的修士。我对他完全失去了兴趣,正要催马前行,那疯子却叫道,「等等!朋友,你要去哪里?!」 我将马勒出一声高昂的嘶喊,就像某种仪式的开幕,「我去消灭亡灵法师。」 「原来如此!」疯子勐然间激动起来,他鼓劲一拔,直接把手掌从钉子上扯下来,从怀里掏出一本破烂的书。我盯着他被扯出两只血洞的手心,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他了。 「我要为你赞美祈祷,伟大的勇士!」他扯着难为情的声调说道,我本该起一身鸡皮疙瘩的,但莫名觉得这种疯癫的祷词就该由他这么疯癫的修士说才合理。 「你这是什么书?」 疯子修士骄傲地举起书的封皮,「它的名字叫《天经》,只是上半部,讲述命运和苦难。下半部为《地义》,讲述美德与善行。我认为《地义》的一些观点没有《天经》适合这个时代,所以只随身携带上部,作为我的精神食粮。」 他的脑壳都要被乌鸦当作食粮了。我看着从他脸侧滑落的血浆,忽然产生了一丝难得的耐心,「那你说说,有什么有趣的观点?」 疯修士无比虔诚地翻开那枯黄的书页,对着其中一页大声念道,「当别人打你的左脸,你不但要打他的右脸,还要打落他右侧的牙齿。」 我听得哈哈大笑,疯子看我高兴,念得更起劲了,「你不愿别人怎么待你的时候,一定记得下次这样待你恨的人……」 我说,「一定是因为你的头脑无比睿智,乌鸦才不敢啄食它。」 「当然!」他喜形于色道,「我敢发誓,我对主的领悟无出其右!」
第4页 「真高兴遇见你,伙计。」我说,「但我不能耽搁了,我会替你完成这个伟业。」 「愿主赐福于您。」疯修士真挚地说,「我叫波波鲁,别人都喊我蛋壳修士。敢问您的尊名,伟大的勇士?」 「莱蒙。」我想了想,补充道,「莱蒙·骨刺。」 蛋壳疯子闻言激动地挥起一双血淋淋的手,「哦,莱蒙,小柠檬!可爱的名字!」 要不是他之前的话取悦了我,我绝对会代替乌鸦吸干他的脑髓。 **** 结束了那个小插曲,我重新踏上了前往荒骨沼泽的路。看来想杀死亡灵法师的蠢货不少,那个叫波波鲁的蛋壳疯子就是其中之一。这不是个好兆头,过多的追杀者会加重法师的疑心,会让我的谈判难上加难。 不知道那个疯修士在我回来之前会不会被乌鸦啃干净。 我解下水囊,饮了一口腥臭的鲜血润喉,大致眺望了一下四周的景致,驭马奔向东南方幽谧的森林。黑夜像一个敞着漆黑斗篷的巫妖,白骨似的一轮弯月悬于枝桠凌乱的树梢,我牵着马,行走在诡秘幽深的树林中。猫头鹰咕咕地叫个不停,翅膀划过空气的声音就像撕开一张羊皮纸。我讨厌黑夜,越深的夜就越意味着可能有只眼睛在背后窥探着你。我攥紧了手中的斫骨刀,一路在树上做标记,前往樟香更浓烈的森林深处走去,终于见到了那一处昏暗的城堡。 和老修女念得童话故事一样,亡灵法师居住的城堡外挂满枯朽的藤蔓,木头腐烂,群鸦盘旋,角落里结着一团团白花花的蛛网,看上去一副久无人居的破败惨相。 我怀疑法师是故意将其幻化成这样的。当我踏上最后一个吱呀哀鸣的木头台阶,看到了那个端坐在石桌旁的身影。那个女人就安静地坐在那里,凝视着窗台外惨白如纸的弯月,像一尊沉寂已久的雕塑,仿佛在等候某个人,又仿佛在送别某个人。 「我完成了你的要求。」我走上前,格森的头搁到女人身后的石桌上。 她没有转头,我大摇大摆地坐下,翘起腿。「没什么要对我说的么?」 「戒指。」她侧过头,从黑色兜帽里露出雪白的下颌和艳红的嘴唇。我伸出舌头,上面搁着一只浸满唾液的铜戒,「给。」 她伸出手,不过不是要取戒指,而是想要扯断我的舌头。我将铜戒一吐,自半空接住它,回身一转避出几尺外,「想反悔么?」 法师静静坐在桌旁,用那双荆棘般的眼睛剜着我,「不止是铜戒和负心汉的头,我还要一样东西。」 「什么?」 「那个贱货的画像。」女人波澜不惊地说道,「格森一定会把她的画像和铜戒放在一起。他当年背弃了我,跟了那个贱货,就该想到终有一天会是这个下场。」 她是我的妈妈。 我说,「你要她的画像做什么呢?」 法师红润的嘴角静静绽开一抹笑,就像荆棘丛中绽放的黑玫瑰,「当然是诅咒那个贱货的亡灵,不得好死。」 她是我的妈妈。 「说起来,当年若不是因为龙,你也不会做你哥哥的替罪羊……你真是可怜,莱蒙。」她说着,就像一个令人厌烦的弃妇,还在虚情假意地关怀,仿佛在期待我淡漠的脸上会露出伤痛,好缓解她心头的怨恨。 她嘴里的贱货,是我的妈妈。我跟诅咒我妈妈的仇人在做交易。我晃动着肩膀。把我骗去替代我的哥哥,到龙之巢穴送死的好妈妈。 我拨开耳边的头髮,取下那张夹在我耳后的小画像,随着一口气,让它飘到了女法师的桌前。 心底再也感受不到一丝愉悦,我把玩着戒指,「兑现你的承诺,我把铜戒给你。」 女人这才慢悠悠地起身,「我当然会兑现。亡灵法师不像人类,从来都不会虚与委蛇。」她走了几步,忽然脱下了厚实的斗篷,显出自脖颈以下就不挂一丝皮肉的骷髅架。 「害怕吗,男孩?」她戏嚯地看着我,我摇摇头,向她吹了声口哨。女法师点头,「那我就不必遮掩了。」 说着,她像扯头套一般把整张面皮扯下,露出白森森的颅骨,边缘还挂着肉色的黏丝。她领我走到了地下一间密室,这里的布置更为巧妙。正对着门的是一面雪亮的落地镜,橡木桌上堆满盛有五颜六色液体的瓶瓶罐罐,其中一个锥瓶还被搁在火焰灯上加热,冒着绿幽幽的泡沫。 亡灵法师拉开一扇门,袭来一股浓重的油漆味,我探头一瞧,门后是一只巨大的水缸,里面流动着墨色的浓汁,像孕育着某种怪物的羊水。 她拽下门侧的绳子,我这才看见水缸上系有许多黑绳,顶端还有牵引的滑轮。随着绳子被拉下,那些黑绳缓缓上升,什么东西破水而出,几具白皙莹亮的躯体被吊起,暴露在狭仄的黑暗中,统一低垂着头,像一排拥有成人形体的初生儿。 我说,「他们看上去棒极了,新鲜可口的储备粮。」 「别乱说话,莱蒙。他们是我养育的孩子。」女法师说道,尽管我从那两只眼洞里看不出任何情绪,但她的语气难掩得意,「这些孩子被我发现时都死了,是我在这营养池里把他们精心养大。这可耗费了我不少珍贵的药品,当他们获得了灵魂,会成为法力不输于我的亡灵。」 我说,「外面流传着的一个说法,你听说过么?」
第5页 「当然听说过,有些死人知道的总是比活人多一些。」她说,「『不死君王』,艾略特·德·斯图尔特。」 「同样是三年前的『篡权者』和『弒君者』。」 「你想杀他。」 我沉默了,斫骨刀却在我腰间叫嚣着对鲜血的渴求。她看着我,却仿佛已经看穿了一切,用温柔的语调煽动起我最后的热望。 「放心吧,莱蒙。」她说着,眼洞里闪烁着傲慢的光芒,「不死者对上亡灵,只有死路一条。你选中的『孩子』,将帮助你,实现你的愿望。」 **** 我讨厌这个女人对万事了如指掌的口吻。我本想恶狠狠地啐上一口,却又因为这个举动会让对方更觉得我孩子气而不得不放弃。 我将注意力从她转移到那些吊起的「孩子」身上。这些人里有男有女,最小的年龄似乎都比我大好几岁。他们的胸前涂着黑色的墨渍,七扭八歪的一堆字母,代表着他们生前的名字。 很多年后,我回想起,我就是在那个时候与那个亡灵——不,那个人相遇。或许是因为他那苦茶色的头髮,或许是他胸前印着的字母最少,我选择了他。在机缘巧合或命中注定下,选择了他。 「roe」。 r-o-e,罗。 第3章 罗 「我再问你一次,你确定要选择他么?」 女人幽冷的声音响起,一瞬间让我以为我挑的不是她的孩子,而是她的情夫。我掌心里托着那个人的脚,逗弄着他冰凉而细软的脚心,虽然对方像具死尸一样没有任何回应。「捨不得了么,法师?」 女人道,「这是笔交易,没什么捨不得的。但我有必要提醒你一点,免得你日后来给我添乱。」 我依旧在抚摸那双脚,哼了一声,「说说看?」 「这个孩子的名字叫『罗』。如果没有几年前那场意外,他今年该十九岁了。」 哦,竟然比我还大四岁。若我的哥哥还在,大概和这个叫「罗」的人一般大。 「你知道他的死因么?」 我耸了耸肩,「我不感兴趣。」 「可你必须知道。」这个女人开始喋喋不休,「这对你的决定至关重要。你的目的是復仇,莱蒙,你走得将是一条铺满火炭的荆棘之路。如果选择了罗,不仅会害他万劫不復,连你也会迷失道路。」 我漠然道,「亡灵不是会听从他的主人的话么?」 「但你们来自两个世界,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法师眼洞中的光芒柔和起来,「罗是个孤儿,他一生下来就不知道自己的亲人是谁。」 「哦。」很乏味的开头。 「幸运的是,他是个漂亮的男孩。同样,那也是他的不幸。」女人道,「收养他的是个寡妇,有一个卧病在床的小儿子。这二人需要有人为他们打理农田。罗很漂亮,他的眼睛尤其漂亮,就像晴空下波光粼粼的海洋。他被收养后就视那家人为至亲,耕作农田,照顾病患,收拾家务,每一样他都做得尽心尽力……」 我不由大笑起来,「或许我可以用他来拉车。」 「然后有一天,他的生活陷入了泥淖。」见到我笑,女人的脸色阴沉几分,「镇子上一位富商看中了他……」 我接道,「要把他带回去做男宠?」 「不。」她道,「他出高价,只要罗的一只眼睛,完整的眼球。一笔钱能做很多事,修葺房屋,治疗疾患,购买牲畜。罗回到家,对着镜子自己剜出了自己的眼球,将它装在匣子里呈给了富商。」 女人道,「有了钱,一切困难仿佛都迎刃而解。罗的那位弟弟病好了,剩余的钱还很充裕,那个寡妇不甘寂寞,找了个镇上的混子流氓当两个孩子的继父。很快,那个混球就败光了所有的钱,动辄殴打女人和孩子,让他们出去赚钱。」 我嗤笑一声,漫不经心把玩着斫骨刀。这种人我起码杀了有一打,芭芭拉说她最喜欢看我把那些男人剁成肉酱的画面了。 「直到有一天,罗的那位弟弟对罗说,『哥哥,你把另一只眼睛也卖掉吧,这样我们就不用挨打了』。罗不愿失去最后一只眼睛,恳求道『亲爱的弟弟,哥哥会努力去赚钱,不让你和妈妈挨打,能不能让我拥有这只眼睛,我还想看看这世界吶』。弟弟突然就哭了起来,『可我已经和那位老爷说好了,如果你不把眼睛给他,他就要打断我的腿』。罗无可奈何,他在剜去自己眼睛时抑制不住地流了泪,然后,那颗眼球碎裂了。」 我突然笑不出来了。于是我拧开水囊,让腥血再次充满我的口腔,腥臭的味道像□□一般使我头脑清醒。 「你说的没错,他后来的确被抓了起来。」法师道,「不过不是作为富商的男宠,另一位大人物看中了他。在送往王城的路上,他从飞驰的马车跳了下去,随从拔出宝剑,刺穿了他的头颅……」 我打断她的话,「够了。」 「你想好了么?罗和你不同,他很善良,偶尔还很倔强。这些品质恐怕会给你造成一些麻烦。」女人指着其他几个躯体道,「这些孩子就不同了。这个生前因为偷了面包被打死,这个失足跌下悬崖,这个……」 「我要他。」我说道,其实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就要他。」 **** 我认为自己大部分时间是个冷静的人,起码不会被一些无聊的情愫干扰判断。但事实证明我实在自大,因为我每处命运的转折都是凭着一腔热血横冲直撞的报应。
第6页 我至今不知道自己那时选择罗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我能理智地分析利弊,或许就不会有日后那些麻烦事。但非让我说出一个理由,大概就是,他有一个忘恩负义的弟弟,我有一个狼心狗肺的哥哥,听起来很合适。 我盯着面前镜子里那个赤_裸的红髮男孩,漫不经心的目光令他瘦削的脸看上去像把隐在阴影里的刀。「真抱歉把你未来的情夫带走了,法师。」 「被你看出来了。罗的确是我最喜欢的孩子,高大,英俊,还很善良,会是个温柔浪漫的情人。」这次轮到法师耸了耸肩,「可是没办法,我一向信守承诺。」 「我倒不需要那些狗屁的温柔浪漫,」我将身体前倾,眯眼道,「之所以选你最喜欢的,是我猜测你在他身上费得精力更多,获得力量后也会越强。」 「这可不一定。」法师神秘地笑了笑,「他能获得多少力量,由你决定,而不是我。」 「我?」 她搅动着一罐黑黢黢的药水,隔着很远我都能闻到那股重金属般腥锈的薄荷味,「仔细盯着这面镜子,莱蒙。」 我照做了,想看看她在搞什么鬼。亡灵法师将罐子里的药水刷到了镜面上,像涂了一层鲜亮的油脂。 从那流动的油层后,我终于看到了自己本来的模样。一个没有五官,没有皮肤的怪物,躯体宛如一块即将分崩离析的黑炭,只有那头红髮像钻出岩缝的草芽,在漆黑的石头上火一般燃烧。我沖它笑,它也冲着我笑,露出鲜红的舌头和牙龈,两排牙齿像两丛尖刀,是我常年饮血的缘故。 「这就是你灵魂的模样。」法师的声音里带了一丝戏嚯,「好好看看吧,莱蒙,没什么想对真实的自己说么。」 我贴近镜子,「啧,你这个可怕的丑东西。」我朝那怪物狰狞的脸上吻了一下,「不要难过,我与你同在。」 我离开了镜子,镜像却还停留在里面。亡灵法师手指按在镜子上,像揭一块贴纸,将我那凝固在镜面的黑色灵魂揭了下来。我听到自己的灵魂从镜中剥离时油煎一般嗞嗞的尖叫声,它就像一片果子冻,哆哆嗦嗦地在法师指下挣扎。它被塞入原先盛放油脂的罐子里,被一柄铁臼碾碎,像头挨宰时哀哀哭叫的驴子。 那一瞬我真想把手里的刀朝这该死的女法师砍过去,但我动不了,我像个瞠目结舌的木偶,眼睁睁看我惨叫着的灵魂被捣成了浆。亡灵法师把罗修长的身体抱到我身前,我们两个面对面坐着,我看着她把我的魂浆给罗餵了下去。 我手里攥着刀,却动不了。我看见罗白皙的面色在饮下我灵魂的一瞬变得青紫,他似是痛苦地抽搐了几下身体,接着对准那只罐子,吐出一堆黑乎乎的黏汁。 那罐魂浆给罗灌下去时还透着光亮,但被吐出来后,就成了比墨汁还浓的幽黑。法师将那罐散发着比腐肉烂骨还臭的浆液,端到我嘴边,说,「他只能吸取你这么多的灵魂。我说过了,你们的灵魂不太相配,他只能消化一部分。」 我没说话,突然恨上这个坐在我面前的不知好歹的傢伙。他高挺的鼻樑下有一张让人很想亲吻的嘴唇,眼睫宁静地随唿吸起伏,我一眨不眨地盯着他沉静的睡脸,将罐子里剩下的灵魂喝了下去。 过期的沙丁鱼罐头也不会比这个更臭了。我喝过那么多恶棍的鲜血,可没一个比得上此时我口中的滋味,要不是我咽下去的是我自己的灵魂,我一定会把我的肠胃扯出来洗一洗。 很快,我的四肢就恢復了力气。我活动了一下关节,望着我正对面的罗,我未来的亡灵奴僕。他的脸由僵硬的石灰色逐渐变成柔润的珍珠色,我靠近他,嗅闻着他唇边逸出的甜蜜的吐息。他的一切对我来说该死的诱人。这也难怪,那是来自我自己灵魂的气息,我恶臭灵魂中最芬芳的那一缕,融进了罗的血肉。 我说,「我不是第一个向你提出这种要求的人吧,法师。」 「当然不是。」那个女人将罐子收回橱柜,「但我对其他人的信息一概保密,就像对你一样。」 我想到了那个曝脑荒野的蛋壳修士,「万一有人想威逼利诱你,套出情报呢?」 「哪个活人会想要招惹亡灵法师的晦气呢?」法师像听到世上最好笑的笑话般说道,「除非他先在地狱走一遭,长生不衰。」 听起来挺让人放心。我向前挪了挪身体,摩挲着罗白皙的面颊。亡灵法师披上她的斗篷,在临出屋子前说道,「我要去处理那个贱货的画像了。」 「哦,随你的便。」我漫声道,「告诉我怎么让罗甦醒。」 「很简单。」 她将门轻轻一阖,「用你的方式,占有他。」 第4章 恶魔归来 亡灵法师一句话让我犯了愁。比起占有什么,我更愿意随心所欲地破坏什么。一方面从小到大除了嘲笑、谎言和背叛,没什么好东西会落到我头上;另一方面,占有一件物品总让人恐慌,在它属于你的那一刻,就有了失去的可能。 不管别人怎么做。我抚摸着罗的脸,嗤笑一声。若我失去了我的所有物,我也不知道我会作出什么事来。 他的身体尽管充满了肌肉的弹性,闻起来仍像干燥的石灰。罗对我的触碰没有任何反应,于是我将斫骨刀捅入了他的肚子,捅出一个血窟窿。 在胸膛外刻我的名字并不妥当,但说不定在胸内镌刻是个好主意。
第7页 「……」 他睁开了眼睛,在我的一口牙齿前睁开了双眼。两只狭长的漆黑眼洞,即使是亡灵,他那双漂亮的眼睛也没有了。 「主……人……」他尝试着开口了,声音里莫名染了几分喜悦,「主人……」 罗念着这两个字,也不管我的手臂还在他身体里,就拥抱了我。他的身体冷得像块冰,仿佛寒冷才是驱使他重生的动力。他只是靠着我,我身上的温度便以惊人的速度消散。 我打了个寒颤,想把他推开,可他脖间散发出的要命的馨香却在阻止我这么做。仅仅闻一下,我感到我的血液就不要命地沸腾,它们如我那把咯血的斫骨刀一般疯癫地叫嚣,从我的脚底涌上心脏,又从大脑坠向腹部,烫得我又麻又疼。 「……嗯?」罗低下头,好奇地瞧着戳在他腹部的那玩意儿,表情比处_女还天真,难得让我有点难为情。 我揽过他的肩膀,让他紧贴向我,沾满黏液的手抚摸着他苦茶色的髮丝,「不要叫主人,叫我莱蒙。」 **** 「在临近荒骨沼泽的麦田,有个疯疯癫癫的修士,扬言要除掉亡灵法师。」临走前,我对亡灵法师说,「我挺喜欢那傢伙,希望你能饶他一命。」 「他可不是被我害成那样的。」那个女人道,「他只是遇到了一伙土匪。一个穷光蛋,面对土匪只有挨宰的份儿。」 「但那些乌鸦是你的。」我说,「告诉我怎么把它们啃掉的皮肉还给那疯子,如果他没有头壳对我来说很麻烦,我可不想让我周围充斥着蛆虫和苍蝇。」 女人不耐烦地瞪了我一眼,像个贤惠的妻子那般给罗系牢了黑斗篷的绳扣。恐怕她并不知道罗十几分钟前在我身下像个妻子。 「很简单,那些肉块在乌鸦肚子里,你从它们的肚子里拿出来就好了。」 这话颇合我的心意。罗只不过吹了一声口哨,那些乌鸦便如一片厚重的阴云覆盖在上空。我挥起刀,把它们砍了个痛快淋漓。罗挑出那些可疑的胃袋,很快掏出的肉糜就填满了铁罐。 「你会喜欢那傢伙的。」我骑着马,罗随着我的速度飘浮在半空,像个忠心耿耿的幽灵。发泄过后我的心情总是非常好,在路过那片熟悉的麦田时,破天荒地对着波波鲁吹了声口哨,「嗨,朋友。」 罗略微张开了眼眶,「莱蒙的朋友……」 波波鲁低着脑袋,看上去垂头丧气。临近几步,我才意识到他不是在沮丧,而是脑浆可能被那些该死的乌鸦吮干了。 我将铁罐子解下递给罗,坐到一旁饮了几口血,「帮他清醒一下。」 罗_干脆地把罐子罩上波波鲁残破的脑袋。我们的蛋壳修士依旧顶着那颗褶皱圆润的粉色帽子,很快就在罗的法术下多了一层软塌塌的头壳,聒噪起来,「哦,主的圣光护佑我!莱蒙,真开心我在临死前还能看你最后一眼!」 他瞥见了罗,发出惊嘆声,「你从亡灵法师手下救出了一名人质,你真是个了不起的勇士!」 罗认真地纠正他,「我不是人质,我是亡……」 我作了个噤声的手势,对波波鲁道,「跟我走吧,波波鲁。我需要你做我的伙伴。」 他用肉麻的语调回答,就差握住我的手单膝跪地,「哦,莱蒙,如果是别人,我一定要先询问主的意愿——但那个人是你,我相信主对我们的友谊必然是乐见其成的!」 放心吧,主会很乐意看你这样的信徒跟我一起下地狱。 波波鲁兴奋地挥动着双手,手心的圆洞已经结痂。他的嘴里咕哝着一些我听不懂的梵语,表明他的语言和思维一样混乱。 从他的眉眼间我发现这个修士其实很年轻,不超过二十五岁,只是夸张的面部表情让他俊朗端正的模样显得像个扭曲的白痴。年纪轻轻就疯了,我甚至没有问他是否有亲人,就直接将他拐上了一条不归路。 **** 我带罗和波波鲁回到了化成灰的灰霾山庄,意料之中,迎接我们的是一场声势浩大的屠杀。一颗炸_弹在石板路上炸开,我看到我们的帐篷马车被炸得粉碎,马儿受惊地扬起前蹄,把波波鲁从我身后甩了下来。 「莱蒙,见你回来真令人高兴。」斜对面的一棵高树上,老头子乞乞柯夫躲在茂密的枝桠里,朝底下那些士兵们发射弓_弩,「但不巧的是,我们又陷入麻烦了。是帝国巡逻军,杂鱼一群,人数有点多。」 我的手兴奋地发抖,颤巍巍地抽出斫骨刀,闻了闻那迷人的铁锈味。我看见我的恶棍同伴们不遗余力地跟那些披坚执锐的畜生厮杀,独眼艾厄举起他的尖头锤,专门盯着敌人的眼睛刺。暗红的鲜血铺满了灰石大道,罗对那混乱的场面似乎很不解,沖我疑惑地歪了歪头,企图在我这里找到一个答案。 我一夹马肚,挥着手里的菜刀,像过去无数次闭眼剁砧板上的肉骨头那样,冲着那些人或短或长的嵴柱砍去!爆炸的余韵在我的发梢跳动,我尖声大笑,像个从地狱归来的饥渴恶鬼,终于能放肆地大快朵颐。我能从最微弱的吐息判断他人与我的距离,攥在我掌心的钝刀比我的手指头还要灵活。 骑在马上,伸手轻轻拂过那些人的头会很费劲吗?那就是我的感觉,我的刀就是我的掌心,它在那一颗颗脑袋上削出大小不一的断面,斫骨刀刃上挥出的鲜血足够再度充满我的水囊,一只,两只,无数只。
第8页 芭芭拉显然看到了我癫狂的模样,这个女人真是何时都改不了见血就发骚的毛病。她用挂满倒刺的皮鞭抽打面前的士兵,扯着尖利的嗓门,「莱蒙,我想和你在这里做_爱,莱蒙!」 我的马先我一步倒下,它遍体鳞伤,躯体因失血过多变得干瘪,是匹令人尊敬的悍马。我滚在浸满鲜血的石板上,透过扬起的尘埃,看到那一面插在不远处的旗帜。 深黑色的旗帜,上面绣着一只金灿灿的盾牌,盾牌边缘则是花纹斑斓的衔尾蛇和百足蜈蚣,像一张缝满伤痕的脸。它高高伫立在漆黑的夜幕之下,仿佛在居高临下地注视着,怜悯着我。 那是迟暮帝国的旗帜,在夜復一夜的噩梦里,永远令我齿冷的画面。 「啊啊啊——!!」 我撕心裂肺地吼叫起来,紧绷着双手,脖颈鼓起青筋!血色将我的视野覆盖,我玩命似地冲上前,挥刀要砍断那根似乎直通天际的旗杆!断臂阿姆和瘸腿赖格看见了我勐兽般的身影,发出嘎嘎的怪笑,一人手里抡着流星锤,一人举着沉重的双锤,用破碎的骨和肉为我开路。我的脚下铺开一条鲜血的地毯,温热的血液渗进破烂的靴子,我踏着尸骨,一阶一阶,灵魂在我的天灵盖内冲撞。我拖着沉重的肉身,仿佛登上了指引救赎的天堂—— 轰地一声,我听见了旗帜倒塌的声响。 **** 波波鲁靠在树下,瞪圆眼珠看着身前的腥风血雨,神情木讷地抽出破甲里的《天经》,僵硬地念了起来。 乞乞柯夫趴在树上低喃,「老天,他可真是个魔鬼……」 罗飘到他身边,「你是说莱蒙吗?」 乞乞柯夫并没有被罗吓到,眯起那只灰蓝色的眼珠,「你是……那个被莱蒙召唤而来的亡灵?」 罗点了点头,唇角弯起一个柔和的弧度。乞乞柯夫哼出一个鼻音,朝树下的尸体吐出一口痰沫,「我敢打赌,你不会想看到那傢伙的过去的,会让你噁心得一个月吃不下饭。」 罗转头看向那些全身披甲的士兵,「那些人太多了,防御也很好。」 乞乞柯夫点头,「是的。可那小子才不会管这些哩,他只考虑如何让自己痛快。因为他知道,自己随时可能在这条路上丧命,所以不想留有任何的余地和遗憾。」 他顿了顿,道,「为这,就算把灵魂卖给恶魔,他也无所谓。」 「莱蒙……」罗喃喃道,两只森然的眼洞里透出幽冷的阴光,「他是我的主人,我不会让他死。」 他的掌心上忽地凝出一道幽蓝色的微光,那光晕逐渐拉长,增宽,变成了一把长长的镰刀,刀刃一下可噼裂十个人的腰,刀锋尽头的弯钩在月光下闪烁出一线激颤的寒星。 乞乞柯夫惊异地看着抱着镰刀的亡灵,对方轻轻一跃,便悬空在尸骸堆的上方。漆黑的斗篷飘荡在他身后,如同张开的羽翼。头戴黑色兜帽的罗俯瞰着我们,那两只空洞的眼睛阴恻恻地盯着我们的一举一动,如同暗夜的神祇,俯瞰着他掌心中渺小的蝼蚁。 他举起了手中月牙形的巨镰,挥臂一割,尖刃虚若无物般穿透了我周围十几人的身体。我听到熟悉的尖叫声,跟亡灵法师将我的灵魂从镜面上剥落一模一样的惨叫。 灵魂被割开的声音很像我们给猪羊扒皮的声音。我只能看见那些生前强壮魁梧的士兵哀嚎着倒地,不知他们灵魂破碎的下场在罗眼里是何等景况。 罗迎风飘浮在半空,尽管离我如此遥远,但我知道,我只要勾一勾手指,他就会听话地落到我身边。 一场恶斗在亡灵随手挥动的镰刀下落幕,听上去尤为滑稽。我坐在鲜血中大笑,笑容扯得我脸上的伤口钻心地疼。芭芭拉扑到我身边,盯着我的脸一惊一乍地大叫,残废三兄弟则在饶有兴致地打量着罗。 断臂阿姆酸熘熘地说,「嘿,莱蒙,你捡了个什么宝贝回来?他的战力顶一支军队。」 「可不止是一支。」乞乞柯夫从树上爬下来,晃动着一头银髮。他总说自己腿脚不好,可爬上树的动作比谁都麻利。 独眼艾厄阴沉了脸,「不靠亡灵,我们一样可以实现目的。」 我呸出一颗带血的牙齿,「我倒要看看你的牛皮能吹到什么时候。」我揉着酸痛的下巴,走到从战斗开始就呆若木鸡的修士那里,温柔地按住了对方的肩膀,「亲爱的波波鲁,我需要你的祈祷,祝这些可怜的灵魂早日升上天堂。」 波波鲁看着我,就像一只兔子看到了一条巨蟒,「你……这些士兵不是你杀的吗?」 我笑了,笑声让波波鲁更害怕地缩紧了肩膀,「你怕什么?有朝一日当他们杀了我,别忘了也给我念,我要能够下地狱的篇章。」 波波鲁痛苦地呻_吟一声。芭芭拉凶神恶煞地甩着鞭子,抽打着嗷嗷叫的修士去尸堆里念经文。瘸腿赖格看向几个逃窜的士兵,「这次要留活口了?」 「要留,当然要留。」我深吸一口气,让周围瀰漫的血气一点不剩地充满我的胸腔。我仰头望着绛紫色的天幕。黎明将至,黑夜将被驱逐,人间恢復了光明,而人心中的黑暗还在,它们躲在每个人心底,永远伺机而动。 「我要让他们头顶的某个人知道,他的好日子到头了。」我踩上高高的尸骨堆,对着破晓的第一缕天光张开伤痕累累的手臂,咧出一嘴邪狞的牙齿,「和平大限已至,恶魔终将归来!」
第9页 作者有话要说:没脾气 第5章 花牌镇 芭芭拉最喜欢在长途跋涉时大惊小怪她娇嫩的脚板长了几个泡,纤细的玉手多了几道伤,顺便吊在我的脖子上骚叫。她形容过去的自己只有「美」、「太美了」、「比最美的女神还美」几个词可说。尽管她现在是个头大体短的侏儒,脸上还长满了黑疣,一张大嘴涂得又红又烈,没人听她的白日梦。若不是那件石榴红色的裙子,恐怕你都认不出她是男是女。 在我第不知多少次不耐烦地把她扯下脖颈,她不满地尖叫,「噢!你现在这般粗鲁地对待我,等我的咒语解除了,绝对会后悔的,莱蒙!」 断臂阿姆瞄了半空的罗一眼,插嘴道,「我敢打赌,莱蒙干这个死人都比干你有快感。」 我道,「我想是的。」我们一齐笑了起来。芭芭拉气得满脸通红,扯出腰间的鞭子朝罗飘浮的身影抽去。 「……?」 罗疑惑地扭头看向气得跳脚的芭芭拉。我向他招手,「罗,过来。」他听话地落到我身边,我把他抱到了自己的腿上,亲了一下他的面颊,「看到有人跟踪我们么?」 见鬼的,我的嘴唇被那一下冻麻了。 「没有。」罗摇摇头,「很安静,没有人。」 波波鲁从后面探出头来,一脸菜色,像吃了发霉的面包。这两天念诵经文可把他累坏了,面颊上浮肿出了两只灰黑色的眼袋,「我们接下来要去哪儿呢?」 「花牌镇。」我道,咧出一口牙齿,「先去那里歇几天,我还有几位故人要拜访。」 乞乞柯夫突然说道,「你这个样子可不行,莱蒙。」 「当然不行,估计还没进镇子,我们就会被大炮轰出来。」我耸了耸肩,「乞乞柯夫,拜託你了。就用阿姆和赖格的那一兜金子搞吧。」 乞乞柯夫眯起那只灰蓝色的眼睛,「我以为你不会喜欢金髮的。」我说,「的确不喜欢。但是,仅此一次。」老天,他总是这么了解我。 芭芭拉沉默了。我拍拍罗的肩膀,让他再度回到空中查探,自己坐到了这个聒噪的麻雀女人旁边。 我讥讽道,「咒语?嗯?」 芭芭拉看向我,「你并不是不知道,你在装傻。」 我倚着车门,翘起腿,「我可不觉得巫师该对每个侏儒负责。」 「我不是侏儒。」她扬头说道,那张丑陋的脸上显出几分冷肃和骄傲,「我曾是一个性感漂亮的美女,被邪恶的巫师变成这个样子。因为我没有接受他的求爱,而且我遇到了一个该死的负心汉。」 「那好,听我说,芭芭拉。」我也坐直了身体,惟妙惟肖地学着她的口吻道,「我不是恶棍。我曾是一个尊贵善良的王子,我是被该死的恶龙变成这样的。因为我被我的家人欺骗了,而且我……」 「呸!下地狱去吧,莱蒙·骨刺!」这个笨女人摆出受到侮辱的表情,钻进了马车。断臂阿姆和瘸腿赖格嘎嘎笑了起来。我也笑了。乞乞柯夫瞧了我一眼,摇了摇头。 这样很好。我仰起头,舒服地感受着从林间洒下的斑驳日光。没有人相信我是一位尊贵善良的王子,连我自己都不相信,真是太好了。 **** 再度走入花牌镇的时候,我被这个小镇的宁静与祥和震惊了。要知道两年前这里还犹如人间地狱,比血还鲜艷的红莲火焰吞噬着破旧的楼阁和污浊的街道。自从弒君者上位,将爱情与婚姻之神的雕像修筑在红心广场,每年都有络绎不绝的旅客到这里祈福,大多是情人和夫妻。飘着奶酥和枫糖香气的甜品店,象牙白色的石砌小楼,五彩缤纷的糖果喷泉,繫着各式连心锁的情人墙,还有復古清新的彩虹砖,整个小镇仿佛被镀上了一层童话般浪漫梦幻的光泽。 残废三兄弟和芭芭拉一进到花牌镇就拧起了一张臭脸,乞乞柯夫被那甜腻的糖果香呛得直咳嗽,波波鲁那个疯子倒是长大嘴巴满脸吃惊。 「这一定是主的杰作!」他嚷道。我给了他一脚,让他给主来了个伏地大礼。 「莱蒙,这里真漂亮。」 罗与我并肩而行,我看到他在这安谧的氛围中微弯的唇角。为了不让他太过显眼,我用黑纱带蒙住他的眼洞,他好奇地左顾右盼,偶尔发出的笑声让我一阵阵心烦意乱。 老实说,我的感觉糟糕透顶。这种花纹可爱的建筑让我很想一刀噼裂。它让我想起了过去,在宫殿里我最爱搭建的七彩积木。我曾用花牌和积木搭建了一个小城,兴高采烈地说要在这个童话般的小镇里迎娶我最心爱的姑娘,在爱情之神面前宣誓生生世世的忠诚…… 「莱蒙,我想去那个摆着白色塑像的广场逛一逛,感觉会是个让人感到幸福的地方。」 「不行,不准去。」 噢,和心爱的人在神面前宣誓忠诚。然后,我就看到了这座跟我的积木王国一模一样的花牌镇。妈的,该死,该死。那个该死的男人试图勾起我的回忆,卯足干劲地噁心我。那个该死的弒君者,艾略特·德·斯图尔特! 草花旅店里,一进门正对着客人的墙壁上挂着一个木框,上面用血淋淋的红墨水写着——「红髮之徒禁止入内」。我差点笑出声。芭芭拉余怒未消,瞥了一眼我刚戴好的金色假髮,「看上去就像一坨鸡屎。」 「只剩一间,住就交钱,不住请便。最近客人太多,我们可没办法一一安排。」
第10页 这个大腹便便的旅店老闆趴在柜檯前,打着一个脸盆大的呵欠,朝我们摆了摆那双溢满肥油的胖手。 「这好办。」独眼艾厄冷漠地说,举起尖头锤,快步走上楼梯。不一会儿楼上响起一片尖叫声和混乱的踩踏声,几对衣着光鲜的男女惊魂未定地跑下来,一边叫一边还在唿喊上帝。 这个胖老闆惊骇地叫了一声,睁大眼睛看着我们。独眼艾厄从走廊上探出头,沖我道,「现在我们有三间房了,莱蒙。」 「干得好,艾厄。」我对其他人道,「那就这样,阿姆,赖格,你们兄弟三个一间屋子。乞乞柯夫和芭芭拉一间,我、罗和波波鲁一间。」 「我才不要和一个糟老头子待在一起!」芭芭拉扯着黏腻的嗓门喊,「莱蒙,我要和你一起睡!」 「不行,芭芭拉。」罗认真地说道,「莱蒙是我的主人,我不能离开他。」 芭芭拉咯咯笑道,「我们做_爱的时候你可以在一边看着,没关系。」 「不好意思,各位。在你们为房间争得热火朝天时,是否要考虑一下适才行为的正当性呢?」 一个趾高气扬的声音响起,台阶上传来了皮料磨蹭的吱吱声,像是某种华丽出场的前奏。我只消听一下就能辨出那双靴子是由结实的鹿皮制成的,估计还镶了诸多碎钻和羽毛。 芭芭拉摆出一副市侩女人的刻薄嘴脸,「哪个娘娘腔在发……」 她的后半句话噎在喉头,像被人掐住脖子一般噤了声。我望着台阶上的青年男人,他穿着银白色的礼服,束着牛皮腰带,戴着斯文的白手套,金色的流苏从肩头垂到左胸前,腰间还有一把昂贵的佩剑。他背着两手,倨傲挺拔地站在旅店的二楼俯视我们,像一只站在高台上准备打鸣的公鸡。 我猜那把剑只适合敲鸡蛋。 那人一眼就看到了我那头由乞乞柯夫染色失败的假髮,嘲弄地挑起一边眼梢,「哦?瞧瞧这个金色,伪造得太拙劣了。似乎你还很以此为傲,难道你不知道只有索尔家族的死人们才能拥有金髮么,小子?」 我咧嘴笑道,「说不定他们还没死,在世界上某处等着吸某个人的血——比如您这样一位高贵俊美的大人的血。」 「少在这里油腔滑调了,小乞丐。」他眯起眼,脸上有种自以为说了俏皮话的得意,「还是滚回你们的狗窝里啃骨头吧。草花旅店是花牌镇最好的旅店,住在这里的都是贵族,得罪了哪一个,你们都别想要脑袋了。」 我听见残废三兄弟捏紧拳头的声音。那只不知好歹的花公鸡还在二楼上咯咯叫,他们三个无论是谁都能一把拧断他那颗华丽的小脑袋。芭芭拉安静得出奇,这个蠢女人,平时对着我们撒泼骂娘口齿比谁都伶俐,现在倒装得像回事了。 罗上前了一步,他一开口往往只会使事情变得更糟。「不好意思,我们并不是乞丐。虽然适才抢占房间是我们有错在先,您是不是也该为侮辱我们的事道歉呢?」 乞乞柯夫噗地咳嗽起来,我猜他是被笑呛的。那青年看着眼前缠着黑布的罗,讥笑道,「原来不仅有乞丐,还有瞎子吶!既然承认自己抢了房间,那就滚出这里,滚到你们该去的地方,趁我没叫人把你们抓起来之——」 「你在吵什么,黑德?」 一双纤纤玉手抚过丝绸的声音也不会比这更轻柔了。我收回掩在斗篷下的斫骨刀,本想再过一秒就捅进那傢伙的鸡胸脯,可那个声音却阻止了我。我看到那个纤细修长的身影,她穿着缀有金叶子的墨绿绸连衣裙,砂金色的捲髮恬静地披在肩头,宛如蔓藤上优雅的精灵。我曾在诗中写道她有一个饱满光洁的额头,天生就适合亲吻。我曾在无数个黑夜为她的一句句话泪流满面,双眼哭得要瞎掉。她站在台阶上,离我不远处,纯蓝的眸子里没有一丝起伏。她早已忘了我,可我依然认得她。 「久闻您的美丽,洋桃公主。」我模仿着宫廷执事向她鞠躬,嘆气道,「麻烦您劝劝这位尊贵的大人,请他不要为难我们,允许乞丐和瞎子待在这个旅店吧。」 「乞丐和瞎子?」这位美丽的公主蹙紧眉头,冷冰冰地对花公鸡道,「这又是你侮辱别人的说辞么?」 「你在生什么气?」那个叫黑德的白痴叫道,「我只是阻止了一堆闹事的无耻之徒!」 洋桃公主冷冷道,「够了,在我看来,你才是在旅店闹事的傢伙。叫这些卫兵出来是为了示威么?你挡住其他客人上楼的路了。」 「你——」花公鸡面色涨得通红,我预感到他要对洋桃公主说出什么无礼的话,但在数十双眼睛的注视下还是咽了回去。 「别太任性了,洋桃。」他走过公主身侧时,冷笑道,「惹恼了你未来的丈夫可不明智。」 洋桃公主转身回了屋子。 乞乞柯夫在后面悠然吐出一口烟,「老天,我有点喜欢这小丫头了。」 芭芭拉怒不可遏地捶着我的腰,嚷道,「瞧瞧你!看那个女人时眼睛都直了!你这个臭不要脸的蠢东西!」 我把她搡到一边,直接迈上了楼梯。 第6章 墓碑 在所有的同行者中,我最欣赏的还是老头子乞乞柯夫。有脑子的人总是令人敬佩,比起野蛮暴躁的残废三兄弟,尖酸刻薄的芭芭拉,疯癫愚钝的波波鲁以及不谙世事的罗,乞乞柯夫就像一条吸在勐兽身上的水蛭,虽然个头不大,但专攻你身上薄弱的地方。当有一天你神不知鬼不觉地死去,八成就是他在背后搞的鬼。
第11页 「那位黑德子爵是艾略特皇帝的侄子,从小就是个风流烂货。」他走在我身侧吞云吐雾,告诉了我想要的答案,「洋桃公主是他的未婚妻。但从他们的相处看来,两人之间并无感情,甚至算得上相互厌恶。这次他们到花牌镇来举行结婚仪式,大概是弒君者的主意。你瞧,已经有人在布置红心广场了,倒是挺大的排场。」 「哦。」我漫不经心地应道,心想刚才为什么没有一刀宰了那只黑公鸡。乞乞柯夫说,「那位公主有金色的头髮,她曾是你们索尔家族的一员,对么?」 「算是我的表妹。」 他点点头就不说话了。正好,他再问什么我也不想说,或许还会恼羞成怒地给他两巴掌。而他明智地选择了闭嘴,乞乞柯夫就是有这个本事。 我们沿着彩砖砌成的小路向下走,走出了小镇的中心,越临近边缘,那童话般的城镇也仿佛肥皂泡一般逐次破碎。当棕黑色的土地踏在我脚下,久违的畅快,我一笑,滑下一处长满荒草的土坡。 「当心点,乞乞柯夫。」我道,「这里可不是镇中心,随时都有宰割老人与小孩的恶犯……」 就在这时,一个杂种朝乞乞柯夫扑过来,老头子惊叫一声「撒旦啊!」。我揪住那杂种的狗头,刀背横噼他的脖颈,一脚将其踩到地下! 「该死的狗东西!」我啐了一口,把金髮扯下,「瞪大你的狗眼看看,我是谁?」 那杂种一身破烂的黑袍,颧骨高耸,脸色苍白,眼圈被黑煤灰涂得烟燻一般,板寸头被剃出好几道花纹。他看到我的红髮,瘦削的脸顿时吓得惨无人色,尖声道,「他妈的,莱蒙·骨刺,是你?!你戴着那顶假髮看上去就像个营养不良的病痨鬼。」 我踢了他一脚,「是啊,不会比你这杂种过得更舒坦了。两年了,我要你们负责看管的人死了没有?」 「没死。」那人道,「没死,但也差不多了。」 「那可太好了,我最喜欢折磨吊着一口气的傢伙,让他欲罢不能。」我说,「带我去见他,敢耍花样,我捣烂你们的脑浆涂面包。」 两年前,花牌镇还是个充斥着犯罪与交易的无名小镇,「鼹鼠」的名字曾令所有人闻风丧胆。毒_药、暴力、性,以及诅咒,没有什么噁心的交易是这个镇子里没有的,而「鼹鼠」就是控制着这一切的组织。每个组织成员——也就是其他人口中的「鼹鼠鬼」,统一穿着漆黑的过膝斗篷,脸上抹着劣质的白_粉,用黑煤灰勾勒出两只黑眼圈,头髮剪成板寸,剃出图案。自从弒君者重筑了小镇,鼹鼠的气焰自然得到了打压,从原本的地头蛇变为鬼鬼祟祟的强盗帮,地位一落千丈。 但他们的窝点位置依然没有变。鼹鼠的人带我和乞乞柯夫来到一个粉红色的店铺前,里面挂着皮鞭、口塞、蜡烛、蒙眼布、贞_操带等各种乱七八糟的道具。我吹着口哨,随手拿起一条狗链端详,老闆娘沖我抛了个媚眼,「你可真有眼光。用这个把你的人拴住,她一定跑不掉。」 乞乞柯夫道,「链子对亡灵可不管用吧。何况就算没有这玩意儿,那傢伙也会像狗一样跟着你的。」 我咧嘴笑道,「倒不是为了让他听话。」 乞乞柯夫又不说话了,这次大概是有点嫌弃我。密道的入口就在这间情趣用品店的货架上,开关是一根黑黢黢的——我猜正人君子不会想要碰它的,即使是我也不太想。那鼹鼠鬼扳下开关,一条黝黑的密道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端着蜡烛,踩着残破的台阶向下走,四面的石墙长满了苔藓,传来一股腐烂的臭味。 「啊——啊……」 一声声悽厉的呻_吟响起。我听得满心舒坦,感觉比听五六个技艺精湛的宫廷乐师合奏卡鲁采尼风琴曲还要舒坦。临近牢狱那鼹鼠鬼明显瑟缩了一下,转过头直勾勾地盯着我道,「就在前面,我可不能再过去了。」 我点点头,抛给他一枚银币。那鼹鼠鬼像耗子一样熘出去了。我走出几步,乞乞柯夫还在后面待着,拼命想在这潮湿的地道内点燃菸斗。 我笑道,「你在怕什么,乞乞柯夫。」 「是你啊,小婊_子莱蒙!哟呵,当年的小婊_子回来了!」那呻_吟声骤然变成了尖刻的喊叫,「我还记得你那时的模样哩!比婊_子还贱的烂货!」 乞乞柯夫站在原地,凝视着我,持着菸斗的手指僵硬得像块铁。他在害怕。我将斫骨刀系回腰间,对他笑道,「放心,我不会杀你灭口的,我没你想像得那么无聊。」 他喉中逸出一声嘆息,跟在我身后进了牢房。我一见到那个傢伙,没等他狰狞地开口说话,当即拎起门口的一桶盐水朝他泼过去,把他激得凄声尖叫! 如今在牢房里的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根「肉柱」。三年前我砍掉了他的四肢和下_体,只留着他的躯干和脑袋,用铁链和细线串钩着吊在牢房半空。肉柱下方是一桶淡红色的血水,多年来早被污染成腐水一般的黑红色。那里面溶了我的血。我嘱咐鼹鼠鬼们,一旦这傢伙濒死或休克,就放下链条让他坠入这桶里泡一泡,以便延长他的生命供我日后回来反覆折磨。 我拾起一根铁棍,朝那悬空的人柱走去,呲牙笑道,「嗨,巫师,想我了么?」 巫师用阉人才有的刺耳声线叫道,「哟,贱_货莱蒙!万人骑的骚_东西……啊啊啊啊——!!」
第12页 「撒旦啊……」 乞乞柯夫皱起满脸的细纹,闭上了眼睛。我抽出血淋淋的铁棍,从那骯脏之处淌下的鲜血滴到我的靴子上。我瞥着巫师晕厥的脸,直接将桶里的血水朝他当头浇了下去! 「莱蒙,他会被你弄死的。」乞乞柯夫出声提醒道。我丢开水桶,冷笑道,「没关系,反正用不到了。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乞乞柯夫?」 「你猜得没错,他是艾略特的手下,当年『鼹鼠』的幕后首脑。」 「龙呢?他是不是学过驭龙术?」 「这个我看不出。」他用那只灰蓝色的眼睛,凝视着巫师濒死的脸,「但我看到了些别的。比如他施加在芭芭拉身上的咒语,还有爱戎王子的尸体,埋在了哪里。」 爱戎。 这个名字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我问道,「他在哪里?」 「花牌镇外十几英里的荒树林外,乌鸦盘旋之处,你可以看到一座石碑。」他眯着眼,回忆般说道,「还挺像样的,不是么?」 「是很像样。不过我想知道,你为什么看不出这个巫师会不会驭龙术。」我盯着他道,「你说过,你那只眼睛可以看到任何过去发生的事,为什么对这个巫师失效了?」 乞乞柯夫唿出一口烟雾,这时我才明白他为什么一定要拿着那支菸斗,透过烟雾可以模煳对方的表情,我想我用以威吓他的杀气早就被淡化掉了。 「窥探过去并不如你想像得那么简单,莱蒙,我只能看出对方有记忆的部分。我看不出这个巫师是否学过驭龙术,一来可能他学过,但没使用过;二来,他使用过,但本身就忘记了。」 我盯着他的眼睛,这是一个信号。「我必须要知道这个巫师和当年吞吃我的龙的关系。我相信你可以搞定一切的,乞乞柯夫。」 「当然,否则我早就死在你手底下了。」他淡漠地吸了口烟,「莱蒙·骨刺手下不收杂人,这个道理我还是知道的。既然我有求于你这种人,自然要付出代价。」 我温和地笑了,「别这么说,乞乞柯夫。你是我可靠的同伴啊。」 「是么?你下手不知轻重,那个巫师被你折磨得够呛。他现在晕过去了,可承受不住我的逼问。」乞乞柯夫吐了口烟,正对着我,一脸年长者看不懂事的年轻人时的不屑和嫌恶。我闻到他满嘴的烟臭味,和他灰蓝色的眼睛一样冰冷。 「明天我会来审问他。让他喝点你的血,别让他今晚死了。」 「好。」我只有乖乖答应的份儿,他冷哼一声,扭头出了地道。撒旦啊,我差点想拧断他那根昂然挺立的脖子。 **** 我循着乞乞柯夫所说的路线,走到了花牌镇外更远处的荒树林。这里堆满了垃圾,大概是建立城镇时随意抛的。我的哥哥就埋在这堆垃圾里,和苍蝇蛆虫为伍,完美地诠释了他灵魂的过人之处,真是魔鬼开眼。 「嘿,爱戎。你亲爱的弟弟,莱蒙·索尔,来看你啦。」 我一脚踩上他的石碑,基座摇晃起来。石碑上没有字,立得很浅,随便一踢就能倒下,谁能想到是曾经帝国皇帝的爱子的坟茔。 我踢倒石碑,从背后抽出早已备好的铁锹,一铲一铲,挖了起来,估计给自己挖坟墓都不会这么用心了。很快我就看到了黑色棺木的一角,还有棺盖上面生锈的银色十字架。我抹去上面的砂砾,掀开盖子,不出所料,看到了一副缠结着蛛丝的白骨。 那白骨几乎身无一物,头骨上刻着「arrow」几个字,跟盗墓者诉说着这具尸骨的来歷。它的脖间挂了一枚海蓝色的水晶,对着星辰闪烁细碎的微光,像藏了一个神秘浩瀚的银河。 我赶去骷髅附近的飞虫,执起它冰冷的手骨,按在了脸侧。我爱怜地抚摸着我亲生兄长的头骨,像抚摸着我那把最爱的钝刀,一字字,轻声道,「你感到寂寞吗,爱戎?父王和母后都不在了,老师和侍从也不在了。你说我弱不禁风的,迟早病死在床上,可现在躺在棺木里的人是你。唉,只有我这个没心肝的讨厌鬼待在你身侧,一眨不眨地注视你寒酸丑陋的死相。为什么,爱戎?你是不是也想问这个呢?为什么卑微无能的莱蒙·索尔还活着,而高贵优秀的爱戎·索尔却死了?为什么该被踩进泥里的莱蒙王子还活着,该被捧到天上的爱戎王子却死了?上帝真是不公平,对么?爱戎,你也很委屈,对么?」 我喃喃自语着,眼底的光芒突然变成了如血一般狰狞的鲜红。我捏住爱戎的头骨,眨眼之间将它的头骨砸成碎片!我拖出他无头的尸骨,拔出斫骨刀,对着那散落一地的骨架发疯似的噼砍,像剁一堆小山高的肉骨头,将它们剁得如碎玻璃般四处飞溅,洒到尘埃和我的身体上。 「爱戎,爱戎!真遗憾,不是我夺走你的命,那起码让我砍碎你的骨。」我歇斯底里地叫道,「你知道么,爱戎?!我剁了那么多的骨头,就是为了这一刻——啊——就是为了这一刻!啊——爱戎!我亲爱的哥哥,我爱你!我是如此地爱你!他们都没有我这么爱你,没有人找到你的尸体,没有人,除了我!爱戎,你相信我的爱吗?那就下地狱去吧,直到十八层!迟早有一天我们会在地狱相见的,答应我,到时候还让这么爱你的我做你的弟弟。我还没把你对我曾经的『爱』报答给你十分之一,你可不能那么早离开我啊,我亲爱的哥哥!」
第13页 疯狂的发泄和叫喊后,我感到一股热流从颤慄的脚尖涌到大脑,爽得几乎要昏厥。我射_了,对着爱戎一地残破的骨骸。我软倒在棺木里,虚弱地唿吸着,头脑在尸臭中逐渐清醒下来。棺材不仅合爱戎的尺寸,也很合我的,但我不会想要把未来的自己锁在一具冷冰冰的棺椁里,若是可以,让我碎成骨粒,万里扬尘吧。最好能迷了哪个漂亮姑娘的眼睛,让她为我流一场生理性的眼泪,听上去不错。 ——真是个美好的夜晚。 如果,我没看到棺盖下刻着的那行字,或许会在棺材里发出这种感慨。 「亲爱的莱蒙, 我看得到你的双眼, 我听得到你的声音。 我看得到你眸中的怒火, 我听得到你唇边的哭声。 我知道你想要把你哥哥 埋葬在这童话般的城堡之下。 我将给你想要的一切。 为你。永远。 我的爱。 弒君者 艾略特·德·斯图尔特」 作者有话要说:和谐了部分粗口。。感觉差了一些,不过皿甘期嘛。。希望大家理解t t 第7章 罗的一天 我在草花旅店的窗边等了许久,可莱蒙并没有回来。今早他叫了乞乞柯夫一起行动,我习惯性地要跟在他身后,被他拒绝了。「好好待在这里,罗,我很快就回来。」他按下我的肩膀。我随他的力道半跪在他膝下。他揉着我的头髮,目露爱怜,「以后跟我说话时要半蹲下来,知道么?我不喜欢仰视其他人。」 「嗯。」我点头。他指尖的热度温柔地传到我的髮丝上。我喜欢被他这么对待,我的主人,被他触碰让我有种存在于世的真实感。我将面颊凑上去,希望他能好好抚摸我的身体——然而他却触电一般缩回了手,含着笑意的眸中透出漠然。 「见鬼,你可真冷,会把我冻住的。」他说道。我眼看着他离开旅店,和老人乞乞柯夫朝花牌镇外走去。我站在窗边等他,阳光刺到我的头髮上,我感到额头髮痛,便戴上了兜帽。 不过几分钟的功夫,我们房间的门被轰开了。 「嘿,死人,秃子,去喝酒么?」 说话的是断臂阿姆,他身后站着他的两个兄弟,还有芭芭拉。芭芭拉一直用很阴沉的目光盯着我,我有些不知所措,便沖她笑了笑,听到了她一声低低的咒骂。 波波鲁缩在墙角,像要努力把自己嵌入墙缝里去似的。他自从跟着莱蒙就一直精神恍惚,看着我的视线更是紧张到极点。「哦……我不去了。修士是禁止饮酒的。」 瘸腿赖格道,「净他妈胡说。我们可见识过,修士不但能喝酒吃肉,搞女人和男孩还独有一手哩!喂,疯秃子,你干了多少女人啊?嘎嘎嘎!」 其他几人肆无忌惮地笑了起来。我看见波波鲁满脸通红,却依旧选择了沉默,掏出衣襟里的《天经》低声念诵。我道,「我也不能去,朋友们,我要在这里等莱蒙回来。」 芭芭拉尖声道,「哦,瞧瞧你这副理所当然的嘴脸,你算个什么东西,莱蒙的妻子么?!一个死男人,像个刚嫁的处女,真受不了!」 断臂阿姆讥讽道,「这死人可比你有女人味多了,芭芭拉。」 我不太喜欢他们管我叫死人,死男人。莱蒙对此无动于衷,可能别人如何称唿我在他看来无足轻重,但我有时候会难过。他们是莱蒙的同伴,便是我的同伴,我不能和他们的关系恶化,那样会令莱蒙感到困扰。 我让自己振作精神,以便和他们更亲近,「请带我去酒馆吧,朋友们!我也很久没有见识过人间了。花牌镇是个甜蜜美妙的地方,空气就如糖果般香甜,许多恋人在这里相遇相知,我想绕着城镇走走一定能被他们的幸福所感染……」 一路上他们谁也没有理我,我迷惑地跟在他们身后,听他们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面目狰狞地大吵大闹。难道他们听到那些污言秽语不会感到生气么?我困惑不已。但我觉得那些话如果由我说一定会让他们不高兴。 我突然就很想念莱蒙,我的主人。离开他不过才几小时,但我已经感到了空虚。他为什么不让我跟着他?我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乞乞柯夫是个可靠的老人,他的头脑冷静而睿智,莱蒙会不会是嫌我会给他添麻烦?如果是这样…… 「餵。」芭芭拉回头看我,语气冰冷,「缩在后面干什么?快跟上来。」 我感激地看了她一眼,她不屑地哼了一声。我们走入方片酒馆。与外面宁静甜美的氛围不同,我恍惚了一瞬,记忆里那些煎熬着我的画面又一次出现。狂饮的醉汉,熏人的体臭,油腻的木桌,洒落的啤酒泡沫,钱币的声响,还有每个人脸上邪狞的笑容。我呆愣在门口,很快身后有人粗鲁地推了我一把,「别挡路,臭瞎子!」 我道了声歉,快步走到其他人身边。瘸腿赖格往桌上扔了好几块金币,那清脆的碰击声一响,几个打扮暴露的女人便如蛇般妖娆地贴到了他们兄弟的身侧。 「跟你说件有趣的事,小死鬼。」芭芭拉讥讽道,「断臂阿姆喜欢胸大的,瘸腿赖格喜欢屁股大的,独眼艾厄喜欢腰细的。只要满足了这一点,就算那些女人长得像母猪,他们也能像狗一样舔上去。」 瘸腿赖格凶神恶煞地朝芭芭拉挥拳头,骂道,「操他妈的,你这个侏儒婊_子!再多嘴一句,我让你这辈子都爬不到其他男人裤_裆底下。」
第14页 芭芭拉尖声骂道,「你他妈才要给我小心,死瘸子!我的『小毒蛇』最喜欢抽男人的老二!」 独眼艾厄冷冷地说道,「都住嘴吧。」他粗粝的手掌抚摸着那女人的腰肢,女人柔媚地呻_吟了几声,贴着他漆黑的眼罩亲吻,「那两位和你是兄弟?」 独眼艾厄点了点头,那女人吃吃笑道,「真的么?明明你这么俊。这可真是个奇蹟。」 我瞧见断臂阿姆和瘸腿赖格的表情有些僵硬。独眼艾厄一把将女人推了出去,冷冷地扔了几枚银币,「是啊。现在你可以滚开了。」 「神经病!」女人低声骂道,拾起银币,飞快地离开了。 气氛一时僵住了,独眼艾厄若无其事地给自己倒满了一杯啤酒。四周的喧闹声显得格外清晰,好半天,断臂阿姆不自在地抖着腿,说,「诶,艾厄,我看那个黑头髮的女人腰挺软,把她叫来?」 独眼艾厄一口气喝掉了半杯啤酒,「不用了。」 瘸腿赖格冷笑道,「别白费功夫了,这小子最喜欢谁你又不是不知道。」 独眼艾厄起身道,「我先走了。」 其余几人都没有挽留他的意思,我道,「艾厄,不再呆一会儿了吗?」 独眼艾厄理都没理我就走出去了。瘸腿赖格冷着脸饮了几大杯,自顾自地搂着他怀里的女人嘻道,「嘿嘿,我们到房间里去吧!」 桌旁只剩我、芭芭拉和断臂阿姆三人。阿姆很快打发走了那个女人,对我说,「艾厄不喜欢亡灵。」 「哦。」我点头,明白他想告诉我什么。就在我们不约而同陷入沉默时,酒馆内突然爆发出热烈的欢唿。伴随着树丛一般齐刷刷伸出的手臂,我看到一群浓妆艷抹的女子走上台。她们穿得衣服窄得像绳子,白花花的胸脯掩在低胸蕾丝裙下,吊带袜紧邦邦地勒在丰腴的臀部和大腿上。这些看上去刚刚成年不久的姑娘们赤着脚,妩媚地扭动柔软的腰肢,不断地沖台下给她们掷钱币的男人们抛飞吻。 断臂阿姆哈哈大笑地拍着桌子,而我却坐立不安地缩起了身体。那些姑娘穿得实在是太少了,白得晃眼,就像尚未成熟却硬要开放的花苞。 阿姆看到我如坐针毡的模样,嚯笑道,「老天,你该不会还是个雏儿吧?作为一个死人,真可怜。」 我怔愣片刻,缓慢地摇摇头,但依旧不敢直视眼前的姑娘们。这时,芭芭拉突然跑了上去,尖笑着扯下自己的石榴裙,露出了里面的束胸和蕾丝内裤。她矮小的身体灵巧地蹦来蹦去,和台上那些半裸的姑娘一齐跳了起来。 台下传来嘘声,还有稀稀拉拉的笑骂声。「操,撒旦啊。」断臂阿姆道,「这婊_子又犯病了。」 「怎么了?」 「相信你也听到过,芭芭拉总说自己曾是个美女,只是受到了诅咒,才变成那副鬼样子。」断臂阿姆翻了个白眼,「比最美的女神还要美的美女,她倒是不要脸,但我挺欣赏她这一点。而且你看——」 我顺着他的手望去,看到芭芭拉在灯光下的脸。她甩着头髮,扭动着比其他姑娘畸形不少的身体,笑得十分开心。台下传来些不愉快的叫骂声,可这并不会干扰她的情绪。她恣意张扬地在台上舞蹈,足尖灵巧而有节奏地随着音乐转动,就像手指最灵活的钢琴家在黑白琴键上弹奏。其他姑娘起初还带着戏嚯或嘲弄的眼神看她,但逐渐也被芭芭拉的舞步带起了节奏,更加自由热情地跳了起来。 那一刻,仿佛整个舞台的光芒都集中在了她身上。 阿姆咧嘴笑道,「虽然长得难看点,她的艷舞倒没那么差劲,不是么?」 「嗯。」我也笑了,心底那股排斥感在芭芭拉热烈的舞步下平息了许多。我和阿姆安静地看着她跳舞,阿姆偶尔拈起几颗炸肉丸,掷向那些对芭芭拉粗鲁叫骂的男人的脑袋。 我本以为芭芭拉能够痛快地跳完这支舞,可奏乐的乐师们突然一齐停下了动作。整间酒馆蓦地静寂下来,我不解地左右四顾,阿姆蹙眉道,「瞧,在那些乐艺人旁边的是穿着便装的侍卫。」 「这都是什么鬼东西。」方片酒馆二楼的上等席间,一个不满的声音响起,「我花钱到这里可不是为了看侏儒卖丑的。」 我抬头望去,那个出声的是那位在草花旅店跟我们起争执的黑德子爵。他拨弄着自己保养得很好的长髮,翘着那双鹿皮靴子,披着金线滚边的貂绒披风,指间戴着一枚鸽子蛋大小的钻戒。他身边围了一堆性感妩媚的女人,衣着同样华美昂贵,正争着为这位子爵倒酒捏腿。 酒馆的老闆忙不迭地走到上等席,沖子爵点头哈腰道,「抱歉,子爵大人,脏了您的眼睛真不好意思。那个侏儒不是我们舞团的人,我们这就让她下去!」 子爵厌恶地说,「快点赶下去,看着就伤眼睛!上帝啊,刚刚那一幕够我做三四天噩梦了!」 那些女人风情万种地掩在扇后,咯咯笑道,「就是有那么几个自作多情的丑鬼,专门在尊贵的子爵面前犯_贱,还浑然不觉,以为自己多迷人呢。」 芭芭拉望着子爵不耐烦的背影,突然尖声喊,「黑德·范文特!」 子爵的动作迟滞了一瞬,其他女人吃惊地倒吸一口凉气。黑德子爵冷笑,「呵?一个侏儒妓_女也敢直唿我的名字?我现在就能让人把你从酒馆屋顶上丢下去!」
第15页 「黑德,你都忘了吗?」芭芭拉的声音里充满了我分辨不清的感情,像是恨,又像是爱。她那恍惚的平静只维持了一瞬,很快便恶毒地讥笑道,「哦,现在你倒在这里矜持起来咯!你叫我『噁心的侏儒』?咯咯咯,他旁边的母猪,你们都听着,这位漂亮的子爵就爱『噁心的侏儒』!爱得哭爹喊娘!信不信哟你们这些丑八怪!我曾经连他胯间有几根毛都数得一清二楚哩!」 酒馆里出现了嘲弄的笑声。我看见黑德子爵勐地涨红了脸,捏住栏杆,显得怒不可遏,「该死的!撕了这臭婊_子的嘴,给我狠狠扇她的耳光,扇一下我赏一块金币!」 我勐地站起身,同时听到了阿姆捏拳头的声音。一瞬间,我看到了芭芭拉眼底一闪而过的泪光。酒馆里的醉汉们闻言都争先恐后地朝芭芭拉伸出手去。 一个男人想上前揪住她,她灵活地一躲,一头撞向那男人的裤_裆,惹得对方夹着腿惨叫不止。 「都给老娘滚蛋!谁要打我,我踢断他的老二!」她叫道,声音将我的耳膜刺得发痛。她提裙跳下了台子,趁乱跑出了方片酒馆。她想逃离这个地方,但我却觉得她并不是害怕被打,只是想逃离子爵的视线。 我想起莱蒙的话——「芭芭拉就喜欢那种脸抹成死人白的娘娘腔,越骚包的她越喜欢,这就是破锅配烂盖。」 楼上那位黑德子爵嘟嘟囔囔地辱骂不止,披风一甩,气唿唿地离开了酒馆。「巴掌悬赏」一消除,酒馆不多一会儿恢復了常态。 断臂阿姆不耐烦地啐了一口,他刚刚揍了少说有二十人,而且看上去很想用流星锤抡扁那位子爵的脑袋,「操他妈的,这欠_操的娘娘腔!我就该让他脑袋开花!」 我担心芭芭拉的安全,便随之跑了出去。屋外的阳光落在我的黑斗篷上,童话般的城镇又一次出现在我面前,可我却蓦地从那洋溢着幸福与甜蜜的一砖一瓦上感到了几分不舒服的虚假。我寻了好一会儿,才看见沿着河畔徘徊的芭芭拉。她顶着一头乱蓬蓬的头髮,裙子松垮地搭在身上,像是刚有一百只猫在抓她的衣服。 那个舞台上光彩照人的「芭芭拉」仿佛一下子在她颓丧的嵴背后消失了。我走到她身后,唤住她,「芭芭拉。」 她停住脚步,回头淡淡地瞥了我一眼,「怎么了,小死鬼。」 「你的舞。」我道,「你跳得很好看,是所有姑娘里跳得最好的一个。」 「滚!」她突然发疯般骂道,扭头跑走了。我愣在原地,望着她悲伤的背影,又一次感到了迷茫。 第8章 爱情故事 回到城镇已经很晚了。天鹅绒般的夜幕上缀着钻石般的星辰,夜风沁凉,拂到我身上钻心刺骨地冷。我将斫骨刀扛在肩上,像个穷困潦倒的屠户,慢吞吞地沿着花牌镇的跳蛙河畔向下走。 街上的孩子见到我都远远跑开了。我从卖货郎那里买了几块玫瑰糖,为了消除掉嘴里的苦味,含了一块,打算把剩下的给罗带回去,尽管我没指望他那生铁味的舌头能尝出什么味道。 那卖货郎将糖果包给我。我看到货筐里有一把桃木刻的里拉琴,「这把琴你卖么?」 「哦,当然了,七弦里拉琴!这可曾是上等的珍品,在我这里待了有一阵时候了,就是找不到一位有缘人。吟游诗人们叫它『厄拉托的指尖』,还有的叫『月桂之誓』,无数伟大的诗歌和乐曲都是由这架诗琴演奏出的。」那人看了一眼我腰间的刀,感嘆道,「没想到您还是位音乐爱好者。」 「不。」我道,「好奇罢了。」我托起那把沉甸甸的里拉琴。劣品。没他说得这么厉害。木制的边缘有些破损,底座简陋笨拙,但琴弦却绷得很紧实,我拿在手里稍稍拨弄了一下,一串清泉般的音符便流淌而出。音色还算可以。 我付了钱,买下糖果和里拉琴,继续朝草花旅店走去。乞乞柯夫应该很早就回旅店休息了,他明天还要拷问那个巫师杂种,我可不想看到他无精打采的模样。当我走到跳蛙河的尽头,看到一团瘦小的身影蜷在桥边。是芭芭拉。这个女人大晚上不留在旅店,反倒蹲在店外的河畔自怨自艾,估计脑壳在白天被门给夹了。 我听到了她断断续续的啜泣声,内心生出一阵厌烦。就在这时,瘸腿赖格慢悠悠地走了出来,我看到他虚浮的脚步,还有迷瞪的脸,猜到他可能是半睡半醒地出来小解。 然后他就被河边的芭芭拉绊了一跤。瘸腿赖格瞪圆了一双眼珠,见到芭芭拉泪流满面的样子后,怒气沖沖地踢了她一脚,骂道,「该死的,大半夜流个屁的马尿!滚远点,别在这里碍事!」 芭芭拉被瘸腿赖格踢倒在地,呜咽着骂了几句,爬起来,跌跌撞撞地走开了。她没有理瘸腿赖格的心情,我也没有理他们两人的心情。既然活在这世上,谁没有几件伤心事呢?倒也怪不得赖格。我们早就约定好了,无论发生了什么,都不准在彼此面前哭哭啼啼,软弱有时候传染得比瘟疫更厉害。 我回到草花旅店,看到我们房间的灯还亮着,罗的身影映在薄纱般的窗帘上。他在等我,似乎在借着灯光读书。真乖。我没有回屋,迳自走上屋顶,盘膝而坐,托着腮,望向远方纤尘不染的深蓝色夜幕,如波光粼粼的海洋一般在我头顶浩瀚铺展。 今夜一轮皎洁的明月高悬,星辰稀疏却明亮,在天边静谧地眨着眼睛,与我四目相对。除了罗以外,银月与繁星大概是世上仅剩的随时都会回应我的事物。它们在我更小的时候就陪伴我度过了无数个不眠之夜,用纯净而柔和的光芒握紧我向它们伸出的手。记忆里除了光明与爱,我歌咏最多的便是静夜星辰。虽然我现在一点也不记得那些我曾经绞尽脑汁写出的诗篇,但那份心驰神往的感情似乎还在,还蛰伏在我心底某处,像个被亲生骨肉伤得身心俱疲的母亲,依旧敞开着温暖的怀抱,等候每一个叛逆的孩子归来。
第16页 我抱起诗琴,调好音,漫不经心地抚过那一排冰冷的琴弦。它们在月光下反射着清亮的微光,如在指尖跳跃的星子。斫骨刀里成千上万的亡魂还在我脚边嗡鸣不休,我凝视着月亮,甚至连思考都不必,清澈的乐音直接从我的指下流泻而出,就像一个失散多年的故友,已经融入我的灵魂一般鲜活刻骨。 「若生仅是一场梦,那么死亡可是长眠一场? 幸福的场景可是如幻影逝去? 瞬间的欢乐消失如烟云过眼…… 我望着属于弒君者的每一寸土地,望着每个暗夜中对我纠缠不休的冤魂,几乎都要忘了,我曾经是一个只要拥有一把诗琴,就仿佛拥有全世界的男孩。 「多奇怪啊,人在世上要流浪, 要度过悲惨的一生,却不能抛弃一路的坎坷, 也不敢大胆地想一想, 将来的死呵,只是从梦中醒来……」(註:叶芝《关于死亡》) 我抚动着琴弦,低声吟唱着诗与乐曲。我的兜帽被夜风吹下,烈焰般的红髮在空中四散飞舞,它们亲吻着我的面颊、眼睛和嘴唇,在我心头仿徨游荡。我听到嫩芽出土的轻吟,玫瑰绽放的蜜语,星云游动的唿啸,以及热恋中情人的心跳。它们在我的手指间如泣如诉地咏嘆,在我这双长满厚茧、沾满鲜血的手之下,仿若初生一般溢满陌生而喜悦的泪。这就是我曾珍视的全部,在这片浩瀚无垠、广袤幽寂的天地之间,让我唯一得以忘掉自己灵魂的一隅,就藏在这架破旧的竖琴之中。 已然忘却的记忆驱使我阖上眼眸。我唱道: 「你说你喜欢雨, 但你在下雨的时候打伞; 你说你喜欢太阳, 但是你在阳光明媚的时候, 却躲在阴凉的地方; 你说你喜欢风, 但是你在颳风的时候, 却关上了窗户。 这就是为什么……」(註:莎士比亚《存疑》) 一个轻柔的唱声在我身后响起,「我会害怕你说,你也喜欢我。」 我的手指停滞在颤慄的琴弦上,头脑闪过片刻的空白。我回过身,看向身后的人。洋桃站在不远处,披着一件黑色披风,上面绣着的孔雀羽就像一只只妖异斑斓的眼睛。她穿着深蓝色的绸裙,腰间缀着珍珠网带,像一颗颗垂落的晶莹泪滴。她望着夜空,似乎很久才从那种沉醉般的迷离甦醒,看见坐在前方的我,面颊红扑扑地说,「哦,真抱歉,先生。我……我无意打扰您的弹奏。」 我淡淡笑道,「没关系,公主殿下。这么晚了,您怎么不回屋休息呢?」 「我不想回去,那个房间太污浊了。」她走上前,不顾我是个邋遢的流浪汉,毫无架子地坐到我身边。「又闷又污浊,黑德让侍从放了一堆玫瑰花在里面,熏得刺鼻。」 我笑了起来。她看见我怀中的里拉琴,道,「您的琴艺实在是太精湛了,先生,能再为我弹一曲么?」 我不想弹,但我却说,「好的,亲爱的公主,您想听什么?」 「就刚才那一首。」她低声道,眼中似乎有泪光闪动,「『我会害怕你说,你也喜欢我』。我能提一个任性的要求么……我希望能在这个夜晚将这首诗唱完,不知能否请您,为我伴奏?」 于是我拨动了琴弦,仰望着星空,聆听她的歌声。她的歌声并不悦耳,还夹杂了些许含混沙哑的哼吟。我顺着她的发音调整音节,几乎把原来的旋律改头换面。 一曲终了。我听到了她的啜泣声。她低垂着头,肩膀一颤一颤地呜咽。我沉声道,「别这样,公主,让其他人看到会引起误会的。」 「抱歉……您弹得太好啦,让我情不自禁地回想起了过去。」洋桃公主用丝帕拭去眼角的泪,对我露出一个微笑,「我已经很多年没听到过这么美妙的琴声了。如果我能早一点遇到您,大概我会过得更快活些。」 我才不想知道你快活不快活。我心里想着,嘴上道,「难道尊贵的您也会有什么伤心事么,公主?我以为那是无家可归和举世无亲的人的特权哩。」 「没什么……」洋桃垂下头,我看到她在月光下泛红的面颊,「只是……想起了一个人……」 「公主。」 她像只受惊的小鸟,怯怯地对我说,「拜託您,不要告诉其他人,好么?」 「我不会说的。现在可以告诉我一些关于他的事了么?」 「啊……其实都是一些小事。」她垂下眼睫,显得有些忸怩,「虽然他已经死去了,但在我心里,他仍像过去那般英俊温柔。曾经我认为他傲慢又自私,直到后来才发现他有一颗比谁都浪漫纤细的心,我不该对他抱有偏见,平白浪费了那么多与他相处的时光……」 我感到有什么在我心底碎裂了。我冷漠地嘆道,「哦,真是令人难过。」 「我不该说太多关于他的事,尤其……」 「对着我一个陌生人,在婚礼前夕。」我道,「您说的没错,公主。」 我们彼此陷入沉默。我凝视着远方,洋桃在我身边轻声道,「真高兴遇见您,先生。我能问一下您的名字吗?」 我扯起嘴角,手指滑出一段戏嚯的音符,「罗。」 「哦,罗先生。」她期待地看着我,「我有个不情之请。我很快要结婚了,我想请您作我婚礼的乐师指挥,我会付相应的报酬……」
第17页 「请容我拒绝,公主。」我站起身,背对着她道,「我不过是个流浪汉,不想出席什么重大的场合,更不想跟皇家的人扯上关系。您的婚礼乐曲该由更优秀的乐师谱写,这才郑重。」 她还在犹豫,「可是……」 「晚安,公主殿下。」我没有回头,「做个好梦。」 **** 出于不知哪种心情,我不愿走洋桃走过的楼梯,便顺着屋顶攀爬而下。我勾着墙砖上的缝隙向下攀,正摸索着凸起的窗棂,却吃惊地发现罗趴在窗边,两只眼洞直勾勾地盯着我。 「操,撒旦啊。」我骂道,「你在干嘛?!」 「莱蒙。」罗欣喜地朝我伸出手臂,「你回来了。」 他的笑容让我剩下的咒骂卡在喉咙。房间内波波鲁已经睡下了,像只壁虎一样贴在墙上,鼾声如雷。罗替我收拾了床铺,我脱去衣物,「你从哪里听起的,罗?」 「……」罗怔愣了一下,遮遮掩掩道,「没、没有……」 「回答我。」 「……」罗不敢直视我,表情看上去有些可怜。他轻声道,「『若生仅是一场梦,那么死亡可是长眠一场?』」 原来是从最开始听的。我漫不经心地脱掉靴子,不打算再继续说下去,罗却突然说道,「如果生仅是一场梦,死亡也不是长眠。」 我道,「那是什么?」 「是等候。」罗转头望着我,俊美的侧脸被烛光映得迷濛而温柔,「等候着又一次的重生,等候着灵魂碰触到崭新的世界,等候着遇到……」 我嗤笑一声,「即使那是一场虚幻的梦?」 他望向我,「即使是梦。」 我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罗走到桌边,合上之前在烛光下阅读的那本书。我揉着头髮,回味起他刚刚说的那几句似乎蕴着深刻内涵的话,鬼使神差地问,「你在看什么书,罗?」 「你问这个?」他举起手里那本金线装订的红皮书,道,「名字叫《特里斯坦的血玫瑰》。」 听上去就像某些媚俗又不切实际的爱情故事。我让罗把书拿给我,百无聊赖地翻了翻,扫过几页插画和段落,很快就发现了异常。 我道,「罗。」 「嗯。」 「你知道这本书讲什么的么?」 「我快要看完了。」他低着头,似乎有些害羞,「讲的是……一个亡灵,和他心爱的王子。我在旧书摊上看到了,觉得很有意思,就买了回来……」 呵,你绑着黑带,像瞎子一样,给你推销书?那些人八成是卖些低俗小说又善于投机取巧的书贩子。我打了个呵欠,倒在床铺上,尽管头脑迷迷煳煳的,却睡不着,便道,「给我讲讲这个故事吧。」这个无聊低俗的故事一定可以让我尽快入睡的。 罗吹熄了蜡烛,坐在我的床边。他的声音轻柔又舒缓,就像曾经哄我入睡的乳母。 「从前有一位王子,他与他心爱的公主,在一个美好的国度幸福快乐地生活……」 **** 从前有一位王子,他与他心爱的公主在一个美好的国度,幸福快乐地生活。有一天,公主得了重病,很快便去世了。王子悲痛欲绝,苦苦寻找能够復活公主的办法。 他遇到了一位法师。法师说,如果王子与公主的感情足够深,那公主的亡魂很可能没有入地狱,而是在世间游荡。 王子心头燃起了一丝希望,问那位法师用什么办法可以召回公主的灵魂。法师说王子是普通人,无法看到公主的亡魂,能见到死去的公主的,只有住在特里斯坦高塔上的亡灵。亡灵有办法唤回公主的灵魂,从而让公主復活。 王子闻言,快马加鞭地赶去了特里斯坦。他到了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看到了屹立在荒原上的那尊高塔。他走至塔下,惊异地发现塔底竟圈着一个玫瑰花园,里面长满了纯洁美丽的白玫瑰。 王子歷尽千辛万苦,爬到了塔顶,见到了亡灵。亡灵在遇见王子前已在塔里孤独守了成千上万年的时光,守得草木枯萎,星河消弭。他对王子说,『你是第一个到达我身边的人类。不要离开我,与我在一起,我会实现你的任何愿望。』 亡灵的要求使王子左右为难,要想救回心爱的公主,他就不得不和眼前的亡灵厮守终生。他心生一计,打算先骗取亡灵的信任,救得公主后,再琢磨着逃离这座塔。他留在了塔里,成为亡灵的伴侣,而亡灵兑现了他的承诺,让公主的亡魂回到了肉身上,公主復活了,而王子则要永远地留在塔中——本该是这样的。 王子在公主復活后就一直怎样逃离亡灵身边,对他来说,亡灵的一切令他难以忍受,不管是冰冷的体温,还是无尽的□□,都让他崩溃。但王子很会演戏,他将自己装得比世上任何一个人都爱着亡灵。亡灵被他迷得神魂颠倒。一次缠绵后,王子问亡灵道,『亡灵难道真的是不死之身么?』 亡灵道,『并非如此,我的爱。亡灵有他的弱点,弱点就是感情,以及心脏。普通亡灵的心脏是不会像正常人那般搏动的,但产生情愫的亡灵的心脏却会跳动。当亡灵爱上某个人之时,就是他的大限之日。』 王子听了,温柔地亲吻亡灵冰冷的嘴唇,『那你爱我吗?』 亡灵道,『爱。我爱你。』 然后,王子抽出藏在枕头下的匕首,狠厉果决地捅入了亡灵的心脏。果然如亡灵所说,他的心脏淌出了和正常人一样的鲜血。王子激动不已,赶忙穿起衣物,连夜逃离了高塔……
第18页 **** 我道,「亡灵就这么轻易地被杀死了么?」 罗摇了摇头,「没有,王子刺杀的时机不太好,亡灵的心脏虽然已成雏形,尚未成熟,还是拥有强大的自愈力的。而同样,亡灵在復活公主时,做了一件事……」 **** 王子昼夜不分地长途跋涉,终于再次见到了公主。此时的他风尘僕僕,衣衫褴褛,根本没有昔日那个高贵王子的仪容。他恳求王国的护卫,让他见一眼公主,公主会说出一切真相。 结果,公主真的召见了他,与王子相见的第一句话是,『你是从哪里来的乞丐呢?』 亡灵在復活公主时,施了一个『遗忘咒』,公主忘记了曾经深爱的王子,把他当作一个陌生的疯子。被爱人遗忘得一干二净,王子难过至极,他认定是亡灵搞的鬼,却不敢再回高塔。在命运的巧合下,他又一次遇见了法师,诉说了自己的苦恼。法师说,『这个好办,亡灵的法术往往充斥着黑暗、邪恶和颓丧。我听说公主最喜欢红玫瑰花,你去寻找一朵最美丽、最纯净的玫瑰花献给她,便能驱逐对方的咒语。』 王子听了,又一次地跋山涉水,寻找红玫瑰。他的双脚踏遍大陆的每一个角落,採到无数鲜艷的红玫瑰,可无一能挽回公主的爱。终于,王子绝望了,他站在崖边,打算跳海自尽,这时,亡灵出现在他身后。 『跟我走吧。陪着我,我会实现你的愿望。』 王子随亡灵回到了高塔。让王子感到意外的是,亡灵一字不提自己曾用匕首刺穿他心脏的事,也不再强迫自己作他的恋人,而真的就如对方所说,『陪着他』。他们一起在塔下的白玫瑰园散步,一起在火光闪烁的壁炉后读书,就像一对亲密无间却绝无半分逾越的朋友。 有一天,王子问,『你为什么要如此帮我?』 亡灵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 王子问,『你什么时候会实现诺言?』 亡灵注视着王子冷淡的脸,道,『再等一等,估计很快了。』 转眼过了一年多。某一天夜晚,王子走进亡灵的房间,向对方诉说了爱意。他们热切地彼此纠缠,就在亡灵松懈的那一刻,王子又一次掏出了匕首,对着亡灵的心脏捅了进去。 但与上次不同的是,他的另一只手,拿着一株缠满荆棘的白玫瑰花,对准亡灵破碎的胸口,直到洁白的花瓣被鲜血染红。 『你真的以为我一无所知么?』王子看着亡灵惨白的脸,道,『你一直在哄骗我,你早就知道被你鲜血染尽的玫瑰可以破除你的咒语,但你却把我蒙在鼓里。』 王子说着,哀伤而怜悯地望着亡灵逐渐丧失生气的脸,将唇贴近对方的额头,印下一个吻,『但我得承认。在与你生活的这么多日子里,确实有一瞬,我爱上了你。我一直在疑惑你的心脏是否生长完全,现在看来大功告成了。既然你如此爱我,就成全我的爱吧。亲爱的亡灵……』 **** 「全是放屁。」 我注视着漆黑的天花板,本想借着这个故事入睡,但我现在的头脑却他妈该死的清醒。 罗一怔,「呃……」 「我是说,那个王子,亡灵,包括公主……」我冷冷地说,「都是一群蠢货。王子不该为爱情许下丧失自由的诺言,亡灵不该卑微地乞求那种混球的爱,公主更是一个连深爱之人都能抛在脑后的煳涂蛋。」 罗默默地说,「我觉得,他们各有各的苦衷……」 「听着,罗。」我冷漠地翻过身,「王子命途坎坷是因为他沉溺于过去,亡灵死去是因为他分不清真情和假意,公主忘记恋人是因为她根本不爱王子。这才是这个故事的真相,你认为那是苦衷么?不,那是幻想,靠因缘的巧合掩盖冰冷的现实,这就是这些爱情小说的可恨之处。」 罗似乎被我说得有些窘迫,小声说,「其实我还没看到结局……」 「结局什么的无所谓,这种弱智的故事会残害你的大脑的。」我厌倦地说,「睡吧。」 四周陷入寂静,只有波波鲁的鼾声还均匀地起伏。我背对着罗,完全睡不着,满脑子都是那个令人不快的故事。我烦躁地翻了几个身,在一阵愤怒的喘息后,听见了罗轻细的声音。 「莱蒙,我不想看你难过,我想成全你的爱……」他在角落里缩起身体,喃喃自语,「我可以像那个亡灵一样,成全你的爱吗?」 **** 我再也睡不着了。我睁开布满血丝的双眼,走下床,把坐在角落的罗拦腰抱起,扔到了床上。罗惊惶地瑟缩了一下,我压到他身上,用怒气沖沖的嘴唇堵住他的,粗鲁地扯开了他的衣襟。 「我没有难过!更没有爱!」我朝他兇狠地吼道,「我不需你成全!我没有爱!见鬼的,罗!」 另一张床上的波波鲁在睡梦中痉挛了一下,咂了咂嘴,翻身继续唿唿大睡。就算他醒来我也不会停止了。我舔舐着罗冰冷的下颌和脖颈,咬他因不安和紧张而来回滚动的喉结。他的舌头尝起来就像花瓣上的晨霜。 桌上的里拉琴在月光拂照下仿佛镀了一层白银,罗的身体比月色还要凉。我拼命嗅着他灵魂中醉人的芬芳,感到体内热烫的血液一波一波地奔流,冲击我皮肤上战慄的寒意。那一瞬我想起了爱戎,格森,我的父母亲,甚至弒君者艾略特。他们如幽灵和魔鬼般在我脑海中浮动,伸出狰狞的手掌,扼住我的喉咙,试图将我推下悬崖,推入滚烫的熔浆。
第19页 而洋桃站在的熔岩上,全身闪烁着莹白色的光芒,纯白色的裙裾如梦似幻地飘荡,美丽得像个误入地狱的天使。我绝望地向她伸出手,她对着我笑,对着我说,「爱戎,我爱你……」 我惨叫一声,攀在崖顶的指骨断裂,心脏在胸腔跌成碎片,坠入了无尽的深渊—— 一只冰冷的手拉住了我。 那一刻我恢復了神智,眼底的疯狂化为日光下即将消弭的薄雾。罗抱住了我,将我的思绪从炽焰烈狱里拉了回来。我们的身体仿若两具彼此相融的死魂灵。真是好笑,他紧紧搂着我,尽管身体冷得像块冰,却依然想要温暖我。 作者有话要说:【彩蛋】 《特里斯坦的血玫瑰》结局: (口述者:罗) 得到了浸泡过亡灵之血的红玫瑰的王子,赶回了公主身边。但不知为何,他这次只觉身心俱疲,即使看到公主美丽的容貌也提不起精神。出乎意料,血玫瑰也没有唤醒公主的记忆。在公主与其他王子结婚的当晚,王子因空虚自杀了,他的鲜血浸湿了洁白的羊绒毯,淌成了玫瑰的形状。 他的尸首终于被公主发现。公主见到地毯上那枚干涸的玫瑰图案,突然便忆起了和王子相爱的日子,抱着王子的尸体痛哭。但为时已晚,公主将王子下葬,还是和当前的丈夫生活在了一起。 王子死后,变成了游荡的孤魂,在大陆日夜漂泊。有一天,他正在阴影下小憩,忽然听身后有人道,『我找到你了。』 他转过身,曾经的亡灵在他身后凝视着他。但与「亡灵」的似人形态不同,这次对方也变成了和他一样的魂体。亡灵说,『我爱你。』 王子默然半晌,说,『你怎么成了这副模样?』 亡灵道,『你给了我爱与生命,后将其取走,所以我也成为了亡魂,而不是亡灵。』 王子说,『那你的诅咒是怎么回事?为何浸泡你鲜血的玫瑰没有用,而她见到我的尸体却记起了一切?』 亡灵嘆道,『并不是我故意要你死。荆棘公主的诅咒的确是将你遗忘,而解除诅咒的办法也是给她看世界上最美丽纯洁的红玫瑰。』 王子不悦道,『爱情之血浇灌的玫瑰都不是世上最美丽纯洁的?看来你对我的爱也不过如此。』 『不是。』亡灵注视着王子,道,『在我心里,世界上最美丽纯洁的玫瑰,永远是你,王子殿下。』 从此,王子和亡灵作为两个亡魂,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end 【莱蒙:我必须揭露,这个故事的最后创作者用三四页的笔墨描述了王子和亡灵是如何进行一场黏腻咸湿的魂_交y,充分暴露了这是一本低俗色_情小说的本质。简直不可理喻。 罗:…… 莱蒙:别用那么期待的眼神看着我,罗。】 (ps.这个故事本砣瞎掰的,权当一乐~) 第9章 lemon sour 「莱蒙·索尔」是我过去的名字。我猜没有多少人愿意了解我的过去。就如乞乞柯夫说的那样,会把人噁心得一个月吃不下饭。我过去的人生就像一坨被捣烂的屎,现在虽然也是一坨屎,但好歹是一坨带血味的屎。在我杀了上千人之后,我也会唾弃我过去那副蠢样子——然而我必须像确认破衣兜里唯一一块金币那样反覆地确认它,以便能够确保我那股邪火不会被时间的细流扑灭。 庆幸的是,那火就一直在我的头髮上燃烧。 我的童年充满了七弦诗琴的柔缓音色,午后花园的玫瑰香,从唇边吟出的诗句。哦,对了,还有我的宫廷教师们,以及我的哥哥爱戎·索尔。在我一岁时,五岁的爱戎抱着我,不小心把我丢入了桥下的湖水,听其他女僕说我差一点就被淹死了,高烧持续了半个月才退。在我两岁时,爱戎抱了一只猫给我,结果我因为皮肤过敏起了浑身的血痘,就像一个熟透裂口的大石榴。在我三岁时,我知道要躲着眼前这个比我大四岁,总是笑容满面的兄长。我不再凑到他身前,他反而亦步亦趋地跟着我,突然对我又亲又抱,无比怜爱的模样,把我吓得面色惨白,活像只被猫舔了一口的耗子。 四岁时,爱戎就像一柄敲钟锤,一见到他在我几米之内,我脑中就传来咣咣的钟声,开始放声大哭。那时爱戎跟着剑术老师学剑,他的手臂一天天有力,抱着我就好像给我加了道枷锁。我跑到母亲跟前哭诉,我的哥哥一脸忧伤地半跪在我们的母亲之前,跟她说,「妈妈,我很难过莱蒙这么害怕我。我听说我的弟弟现在还在跟乳母睡觉,他已经四岁了,这样不太合适。您能否允许我和他一起睡,加深一下我们的感情,顺便让我教他怎么做个合格的男孩?」 现在想想这番说辞真是虚伪至极。但我们的母亲不知是为了改善我和爱戎的关系还是什么的,她欣然应允。于是属于我的噩梦便开始了。每晚爱戎躺在我身边,他的手一朝我伸过来我就会哭,然后他就死死地掐住我的脖子,在我快要窒息的时候哈哈大笑着松开我。更要命的是没人相信我说的是真的。 「别哭,莱蒙。你要像个真正的男孩一样。真正的男孩是不会哭的。」 他温柔地在我耳边低语,手指沿着我的皮肤抚摸,羞辱我最脆弱的部分。我从一开始的哭喊变成了哽咽,后来只会颤抖。这种日子一直持续了一年,我的天,那一年我真不知道怎么过来的。但我知道,从那之后,我就得了失眠症,睡眠极轻极浅。只要我一闭上眼睛,就感觉爱戎似乎躺在我的一侧,撑着脑袋看我,目光里充满了盯瞅猎物般的兴奋与贪婪。
第20页 「莱蒙,当你感到悲伤的时候,不妨弹奏一些欢快的旋律,能够缓解你的心情。」 在午后的诗乐课上,金色的阳光从翠绿的树叶上流淌而下。格森坐在我身边,穿着亚麻色的绸衣,手指优雅地拨弄着闪闪发光的琴弦。他就如雕塑一般精緻俊美,坐在树荫下仿若一幅完美的油画,从叶片间漏下的光屑在他浅色的发梢跳动,一如他弹奏出的一个个灵动的音符。 尽管我那时才七岁,但在我朦胧的心里,已经有了对「美好」一词的理解和体悟。那个时候「美好」就是阳光,花园,以及弹奏里拉琴的格森。格森教我指法和曲谱,教我音律和诗韵。我第一次羞怯地在格森优美的旋律里歌唱时,爱戎骑着他那匹银白色的小马,似笑非笑地停在了我的面前。 「亲爱的弟弟。」他用那种让我不寒而慄的暧昧眼神望着我,「你可真是漂亮,漂亮极了。」 他十一岁了,身体像竹节一样拔高,肩膀宽阔,双腿修长。他更像我高大魁梧的父亲,硬朗挺拔,而我则更像我那温婉恬静的母亲,这使得我和爱戎的外貌除了金髮就毫无相似之处。 「嘿,格森。」爱戎说道,他对所有宫廷教师都没有半点尊重的样子,「放我弟弟半天假吧,我想带他出去玩玩。」 格森有些冷淡,爱戎在他的诗乐课上从不专心,我猜他并不喜欢爱戎。「自己不学无术,还要带坏弟弟么?」 「只是带莱蒙出去散散心。」他炫耀似得揉了揉银白色小马的马鬃,「他每天呆在皇宫里,都闷得要发霉了,可惜没人带他出去玩。你说是不是,莱蒙?」 我下意识地想要拒绝,然而与爱戎对视的一瞬间,那几百个黑夜中的恐惧如一只巨手攫住了我。我点了头,在格森失望的嘆气声中,头脑晕眩地坐在爱戎的马上。他的双臂如两排铁栅般困着我,我只能尽量缩起身体,不碰到他的手臂。 下马后我就吐了。在马背上颠簸时我的胃就在抽搐,但爱戎紧贴在我背后,我竟连呕吐都不敢。我趴在溪边,吐得整个胃都要翻了个个儿。爱戎扶着我的肩膀,在他那匹马在水里甩尾巴时,递给我一只水囊,「喝一些吧,莱蒙,这能让你的胃舒服一点。」 我虚弱地望着他,的确感到口干舌燥。他的眼神变得温柔起来,像在看一只落水的小猫。我接过他的水囊,饮了一口。清冽甘醇的樱桃露,缓解了我的渴感和噁心感。 「谢谢,哥哥。」我感激地说。他把我扶到树下,抚摸我汗湿的额头,「不用客气,亲爱的弟弟。既然你身体不舒服,那就在这里休息吧,我再到森林深处转转。」 我点点头,看着爱戎的身影消失在林间。我倚在树下,在温暖的阳光下阖上眼眸。不久我听到了嘈杂的嗡嗡声。起初我以为那是在梦里,直到一群拇指大的黄蜂朝我涌过来,像条毯子或外衣似得将我团团包裹。它们圆鼓鼓的尾部挨着我,尖刺扎入我的皮肤。仿佛被好几层荆棘绑住,我听到毒素在我体内蔓延的黏稠声,感到血管的鼓涨,疼痛像一颗小弹丸在我皮肤上乱蹦。在极度的痛苦下我脑中竟浮现出一串旋律,如血般在意识构筑的灰黑色墙壁滑落。我连唿救也不敢,因为我一张嘴似乎就能吞进几只毒蜂,虽然现在的我会选择毫不犹豫地咬碎那些黄蜂的肚子,但几年前的我可没这么疯狂。我混乱无助地躺在草地上,阳光该死的灿烂,而我比石板还硬的身躯冷得像冰,又痒又疼。 「莱蒙。」 这个时候我听到了爱戎的声音。老天,我差点流出泪来。我不敢动,黄蜂如乌云般压住了我。我试着动了动手指,只获得了满满一指头的毒液。 「莱蒙,你在哪里?」 他从我身后的灌木丛走了过去,声音飘忽戏嚯,像在找一个跟他玩捉迷藏的孩子,但我实际上就他妈的在他的眼皮底下。别问我他妈怎么知道的,我和他四目相对了。然后他就若无其事地从我头顶走了过去,一边浮躁地喊着我的名字,越走越远。 直到晚霞初现,宫内的侍卫找到了我。我无法形容他们找到我时脸上的神情,我只知道爱戎发出了一声惨叫,跌跌撞撞地下了马,把我抱在胸前痛哭,演得和真的一样。 **** 我的身体如气球一般肿了起来,皮肤被黄蜂尾戳得千疮百孔,还因为发现不及时溃烂化脓。据说替我治病的御医们忙了三天三夜,取出来的蜂针足有一大盘——具体的情况谁知道呢。但我知道的是,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敢见人了。一个全身浮肿的丑八怪,脖颈粗大,皮肤上到处都是棕黑色的圆疤,像一颗被虫蛀了的牙齿。 我偷熘进爱戎的卧室翻找,找到了一小袋香粉,它们溶进水里溢出樱桃般的香气。我把它们洒在花园,引来了毒蜂。爱戎知道我私自动了他的东西,他用结实的手臂揪住我的衣襟,把我打得眼冒金星。他拖着我肿胀的身体站到镜子前,扳过我的下巴,体内毒素扎根的我便像一个弱智那般淌下涎液,濡湿了他的手背,滴得地毯上到处都是。 「你本该死掉的,你的命可真硬,莱蒙。」 他怜悯地望着镜子里那个在他手下流口水的弟弟,和他有着同样的金髮,却丑陋得像个怪物的亲生兄弟。 「你以为把真相告诉父亲和母亲,就能回到过去了么?」他靠在我耳边,笑得像个魔鬼,「父亲不会想让一个怪物继承王位,你从此是个废物了,莱蒙·索尔。不想死的话,就给我聪明一点,乖乖听我的话。」
第21页 我怀疑爱戎身上有某种侵蚀人心的邪恶的力量,因为我的确变成了个废物。更他妈糟糕的是,还成了个多愁善感的废物。听上去简直无药可救。 我的剑术本就不太出色,在被毒蜂蛰后更是惨不忍睹。我迟钝臃肿的身躯无法让我灵活挡住爱戎的进攻。他就像遛一条狗那样遛着我,而那把剑就像他的手,被他用来随心所欲地戏弄我,就像无数个黑夜中他对我做的那些事一样。当我们又一次在父亲面前比试剑术时,我跟个皮球似得滚倒在地,在一众人火辣辣的视线中,被某种破碎的自尊心驱使着,哀声哭了起来。 我的母亲蹙起眉,那时候她还是爱我的,「爱戎,做得过火了,莱蒙可是你的弟弟。」 「抱歉,母后,我这就跟莱蒙道歉。」爱戎用剑抵着我的后心,就像用手指在我的嵴柱上弹琴一般,随后亲热地将我从地上拉起来,递给我一块手帕。 我听到他狞恶的低语,「再像女孩子那么哭的话,我就让你变成一个真正的女孩。」 「干得好,爱戎。」父亲赞许道,好像爱戎在他眼里突然发了光似的,好像爱戎戏耍的人不是他的儿子。也是,怪物一样的傢伙,怎么配当他的儿子。 我畸形的相貌随着我的年纪愈发糟糕,脸上长满坑坑洼洼的痘疮,腰粗得像被橡胶缠住的水桶,枯枝似的两条腿,膝盖则像两只突兀的树瘤。我不敢凑到父母面前,因为那只会衬托得爱戎多么英俊潇洒,仪表堂堂,令我看上去像个可怜的小丑。在那段地狱般的日子里,我唯一的精神依靠就是格森。我知道他是父亲最信任的臣子,也是世上最好的老师。他会在我独自啜泣时弹奏一曲柔美的琴乐,低声吟出的诗句比天上的星辰还要粲然美妙。 他跟我说,「莱蒙,即使身有缺陷,人也依旧可以活得骄傲而美好。你要努力拥有一个纯洁完美的灵魂,让苦难再也无法撼动你的心。」 格森的一句话令我热泪盈眶。我抱起里拉琴,和从前一样,和我敬爱的老师格森一起弹奏,只不过时间从恬静的午后改为了幽谧的寂夜。更多的时候格森不在,我就独自一人坐在对月的台阶上,或诵读着那些古旧曼妙的诗歌,或拨弄着清脆悦耳的琴弦,凝望着皎洁的月光,感知着世间的一切—— 如果没有之后的那一堆破事,这或许是最好的结局。 **** 「爱戎当年陷害你是早有预谋的。」 清晨,乞乞柯夫和我一起走在花牌镇的地砖上。我顶着两只沉重的黑眼圈,肩膀不时打个哆嗦。昨晚闹得有些过火了,我把身体缩在被子里几个小时都没有回暖的迹象。罗趴在床边忧心忡忡地看着我,我从他的表情中读到了愧疚。倒真的不怪他,是我没有控制住自己,在听到那个该死的血玫瑰故事后我就精神大振,邪火从头顶烧到了小腹,还把罗当成了发泄的工具。 「我后来也想明白了,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会多想一些。」我耸了耸肩膀,「格森是国王最宠信的大臣,比起爱戎他更欣赏我。国王深爱着王后,而我刚好和王后很像——以爱戎那个猪脑子,八成会以为我是他继承王位的一个重大威胁。但事实证明,即使没有我,他也是废物一个。」 乞乞柯夫擦拭了一下烟杆,「昨晚还好么?」 我知道他指的是我去找爱戎坟墓的事,我觉得他在明知故问。 「艾略特知道我的一举一动。」我冷冷地说,「他在爱戎的棺材盖下刻了一首屁诗,仿佛早就料到我会怎么干。」 「这可再正常不过了。」乞乞柯夫低着头,一直在摆弄那杆烟,「他可是夺去我另一只眼睛的人,夺去我的『未来』。我们要做的事或许真的被他尽收眼底了。」 我没有说话,只是攥紧了我的刀柄。乞乞柯夫听到我咬牙的咯吱声,就像徒手捏碎一块石头似的。他跟靴子着火一样快步走了起来,仿佛怕沾染到我的晦气。 我们走到了「鼹鼠」的老窝。我对这地方真是不能更熟悉了,它在我的过去可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那些鼹鼠鬼横七竖八地瘫在地上,睡得跟死猪一样,就像一堵尸体堆成的墙。他们的总基地就是一座破烂的地窖,四面凿了个通风口,铺着一地干草,几床被褥,就算行了。每到这时候我才意识到他们原本只是个流氓团伙的事实。老实说我还挺羡慕的。 我揪出昨天为我们带路的鼹鼠鬼,让他带我们进了密道。 那傢伙还在不满地嘀咕,「既然知道了路,你们没必要让我过来……」 随即,他张大嘴,没了声音。 牢中的巫师死了。这个弒君者的狗腿子,他死了。带着他可能知晓的所有秘密滚下了地狱。 我勐地拿刀戳着鼹鼠鬼的脑袋!他恐惧地喊,瞪大眼珠子看着我,「不、不是我!昨天在你们离开后我就没进来过!」 乞乞柯夫想阻止我,「莱蒙,等等!不是他杀了巫师!」 「都他妈见鬼去吧!」我发出恶鬼一样刺耳的吼声,五官狰狞扭曲,「我现在就想杀个人!」 第10章 在跳蛙河畔 「啊——!」被我扯住的女人发出一声尖锐的嘶叫,「我不知道,我真的什么也不知道!」 该死的,难道每个人都只会说不知道么。我揪着女人的衣襟,双眼血红地盯着她。她凄声大哭,我松开她,神色木然地站到一侧,抽出腰间刚灌满的水囊。
第22页 「乞乞柯夫。」我背对着他说,「动手吧。尽你一切所能让我满意。」 乞乞柯夫轻嘆了一声。我把哭哭啼啼的女人绑到椅子上,一脚踢翻了一排道具架,响起一片刺耳的倒塌声。乞乞柯夫那只枯瘦的手移到了女人胸前的襟扣上,女人又一次尖叫起来。我坐到一旁,咕咚咕咚地饮着血。血还是温热的,酸臭而粘稠,属于那个刚才在地牢里的鼹鼠鬼。一袋血很快被我喝得一滴不剩,我瞪着眼前二人,像一个刚刚啃食过麋鹿的野狮,嘴唇和牙齿上沾满了腥血。 「只要不挣扎得太厉害,就不会太疼。不会比生孩子更疼了。」老头子眉头紧皱地念叨,他最讨厌试验品吵闹。女人痛哭流涕,见到我阴鸷的脸和血红的嘴,目光里只剩绝望。 「我们只想知道,作为这个店的老闆,你昨晚是不是看到了什么可疑的傢伙进入密道。」乞乞柯夫从衣襟里拿出一只泛着冷光的铁匣子,从里面抽出了一条扭动着的黑色蜈蚣。 「我说了我不知道!」 女人惨叫着,那只黑色蜈蚣已经顺着她裸露的胸腹爬了下去。她发出宛如分娩的尖叫,眼睁睁看着那条蜈蚣钻进了她的肚脐,在她的皮肤下鼓起一条脓包似的瘤疮。 乞乞柯夫待那条蜈蚣彻底钻入女人的身体,才悠闲地点燃了菸斗,「你知道的。对于我们这类人,『不知道』可不算什么答案。」 趁女人的神智被「催眠蜈蚣」侵占,我平静地说,「说不定真是艾略特的授意。」 乞乞柯夫沉默地吧嗒着菸嘴。「我还是想要回我的眼睛。」他顿了顿,沖我说道,「你也一样吧,莱蒙,属于你的帝国。」 我将染血的牙齿咬得咯咯响,「不仅是帝国。我要他的命。」 「昨晚,大概临近深夜的时候……」这时,女人梦呓一般的呢喃响起,「我趴在柜檯上,觉得差不多到了关店的时间。我锁好门,拖出我的床,刚打算在屋内睡下……」 我冷冷地说,「果然不止是『我不知道』。」 那女人继续双眼翻白道,「我躺在床上,吹熄蜡烛。刚打算闭上眼睛,一个诡秘的身影却出现在黑暗之中,走到了密道的开关处……」 乞乞柯夫眯起眼,循循善诱道,「好的,乖孩子,告诉我,那个身影什么样?」 「我不知道……」女人轻轻地摇头,「他很高,身姿修长挺拔,外面罩着黑色的斗篷,整张脸都被黑色的兜帽遮住,就像浮在半空中的幽灵。我眨了眨眼,当我再次集中精神,发现那个影子已经不见了。我以为那是我的幻觉,便睡下了……」 说完后女人就昏迷在椅子上。乞乞柯夫从她体内引出蜈蚣,放回铁匣子里,替女人割断了绳索。 我阴鸷地说,「不是幻觉,是那个该死的玩意儿已经走进密道了。见鬼的。」 乞乞柯夫沉吟道,「听这个女人的描述,我觉得那傢伙像……」 「亡灵。」 我在他之前说了出来,乞乞柯夫便闭口不言了。我十指相扣,托在额头上,冷冰冰地自言自语,「罗不会有那个胆子……何况昨晚他和我在一起。不过从他那里说不定能得到一些信息——如果那是他的同类。」 我们走出了店铺。阳光热辣辣地朝我泼了下来,我目光直勾勾地盯着挨家挨户敞开的窗户,彩虹般的窗帘迎风飘荡,空气中又瀰漫着新鲜糕饼的甜香。我舔了一圈嘴唇,将最后一点血渍咽进肚子。 乞乞柯夫站在我一定距离开外,道,「感觉好点了吗?」 「啊。像吃了十只拌了屎的死耗子。」我道,「等捉到了艾略特,我要把他剥光了搁在摆满蜡烛的餐桌上。喝干他的血,吃净他的肉,嚼碎他的骨,用他头髮织成的帕巾擦嘴。」 **** 待我们回到了草花旅店,出乎意料,在房间里等我的是断臂阿姆和独眼艾厄。我一进来二人就浑身紧绷地起身,独眼艾厄道,「莱蒙,芭芭拉不见了。」 我瞪他一眼,「不见了?」 乞乞柯夫忽地道,「她昨晚就不在。」他犀利的视线在断臂阿姆和独眼艾厄身上来回扫了一圈,「有关黑德·范文特?」 断臂阿姆蹙眉道,「撒旦啊,就为了那个小白脸?」 我疲倦地打了个呵欠,「不必紧张,她经常发神经,等过几天就……」 「莱蒙!」 我的哈欠打到一半就被罗惊慌的唿唤声掐断了。他忽地从门边飘进来,甚至没有收回亡灵体态,急得面无血色,「芭芭拉在跳蛙河尽头的石雕上,她想要自尽!波波鲁正在她旁边劝阻!」 脑子里似有一根弦崩断了,我朝着罗吼道,「她要跳你们就把她揪下来!这点烂事也搞不定吗?!」 他仿佛被我的眼神伤到了,面色惨白地说,「我……我……我一接近,她就要跳,我不敢……」 「妈的!」我气急败坏地拎起刀,一边往门外沖一边吼道,「我倒要看看那个婊_子耍什么花样!」 「等等,莱蒙!」乞乞柯夫又一次叫住了我,对六神无主的罗说道,「你知道芭芭拉寻死的原因吗?」 「啊!她一直在哭,我只听到了一点。」罗赶忙道,仿佛迫不及待地想做些什么,「她一直说着『诅咒』,还有『巫师』,说『再也解除不了诅咒了』……」 此话一出,我和乞乞柯夫都静在了原地,罗不安地看着我们。独眼艾厄突然道,「那个对芭芭拉下诅咒的巫师死了么?」
第23页 断臂阿姆瞪大眼睛,「撒旦啊!她说的难道都是真的吗?!」 「操他妈的撒旦路西法……」我喃喃道,感到一大堆糟烂的破事纷至沓来,像夹着玻璃屑的垃圾充塞着我的脑袋,「带我去找芭芭拉,罗。」 **** 离跳蛙河畔不过几尺远,我就见到抱着铜蛙塑像哭得像条鼻涕虫的芭芭拉,以及猴似的上蹿下跳的波波鲁。跳蛙河就像一条能变出深渊的魔术布,灰暗粘稠的河水静静流动,仿佛有人往里面撒了满满几大袋菸灰,我毫不怀疑它能吞没生命的本事。 那个蛋壳修士举着那本破破烂烂的《天经》,急得焦头烂额,仿佛趴在塑像上的是他的天主。「芭芭拉,自己眼中的刺可能是别人眼中的梁木!相信我的话吧,今天可能很难受,但是明天更难受!想到明天比今天还要绝望,还有什么是今天撑不过去的呢?!」 「放屁!全他妈是放屁!」她哭道,声音能把玻璃震碎,「巫师死了!那个诅咒我的巫师死了!我到底是为了什么才活到现在的!哦,顶着这张丑脸,这个畸形的身子,被人说,『那个死侏儒』、『那个丑矮子』,所有人都能往我脸上吐口水!该死的臭小子,该死的糟老头!他们俩瞒着我弄死了巫师,他们把一切都搞砸了!」 「芭芭拉……」罗忧心地浮在半空,试图碰触芭芭拉哭到变形的脸,「别难过,芭芭拉。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芭芭拉尖叫道,「滚!我还用不到一个死人来同情我!」 「是啊。」我站在一旁,立着刀柄,像看猴戏一样看着她撒泼,「反正你马上也要变成一个死人了。」 芭芭拉骂道,「给我滚,莱蒙·骨刺!你这个连毛都没长齐的狗崽子!都是因为你!你是个蠢得无可救药的废物!」 我冷笑道,「既然如此,你还在吵吵什么?」我上前几步,站在铜蛙下。 「就算莱蒙·骨刺是个狗崽子,蠢货,废物,也他妈不会自己找死。要死的是你这个丑得谁都能吐口水的侏儒婊_子。」我说着,晃了晃斫骨刀,指着河水,「跳吧。」 芭芭拉睁大一双泪光晶莹的眼睛。我听到罗惊惧的叫声,「莱蒙,别刺激芭芭拉!」 「跳啊!你不是想死吗!」我瞪着她,吼道,「你他妈给我跳啊!又哭又叫的算个屁的本事!想死就给我麻利地死!不跳了?那也别想爬下来!你敢后退一步,我就砍断你的腿!」 「上帝啊!」波波鲁惊恐地叫了一声。乞乞柯夫在我身后蹙眉道,「喂,莱蒙。」 我听到自己放肆的讥笑声,「但在你死之前,你别他妈给我忘了——你就是个侏儒,就是个没人要的臭婊_子!不管你怎么搔首弄姿,怎么装腔作势,你就是个人见人厌的丑东西!你只配喜欢黑德·范文特那种猪狗不如的烂货,还得接受像块抹布一样用完就扔的命运!没人会再宠着你惯着你,听到没你这个丑八怪,你死了也改变不了你曾是个丑八怪的现实!给我一辈子铭记在心吧!」 噗通一声,芭芭拉从铜蛙塑像跳了下去,就像一枚在水面爆炸的炸_弹。我扔下刀,一个箭步冲上前,朝她坠落的地方跳下,跳入那仿佛搅拌了数不清石灰的河水中。 撒旦啊!真他妈冷!――这是我坠入水中的第一反应。刺骨的寒冷将我包裹,如一把把尖锥刺入我的骨缝,腥臭的河水争先恐后地涌入我的鼻孔和耳洞。这个时候我才想起来,我不怕火,但怕水怕得要死,尤其是冰冷得仿佛刚从冰山化下来的水。而且我他妈的会不会泅水还是个谜。那仿佛是很久以前的记忆了,影像是模煳的,但那股沉没的恐惧已经刻入我的骨髓。我的身体僵硬得像块铸铁,死人一样不住向下沉,跳蛙河河面脏得就像块抹布,我竟然一点也看不到映在水幕之上的光。 这个该死的婊_子! 冰冷的河水挤压着我的大脑,我听到了肉体歇斯底里的尖叫,和遇难时的我一样疯狂。我在脑海中把芭芭拉的祖宗骂了起码有十几代,然后我就模煳地在水幕后看见了一个拼命挣扎的身影。芭芭拉像只陀螺似得在水底下转动,活像有水草缠住了她。 我僵硬的四肢骤然间恢復了力气,我的每一丝肌肉都在咔咔作响地吼叫。它们和我一样充满了愤怒,仿佛愤怒就是它们本身。【给我撑住,莱蒙·骨刺!这世上除了你自己,就没有值得你害怕的事!】我朝芭芭拉游过去,揪住了她的衣服。她像条翻个的章鱼一样扒住了我。水声淹没了所有声响,掩盖了所有光线,可我却似乎看到了她脸上皱起的细纹,听到了她的嘆气声,一如多年前我第一次在花牌镇遇见她,在妓院门边孤零零蹲坐着抽菸的模样。 嘭――! 就在这时,一只沉重的流星锤坠了下来,跟朵烟花似的在水下炸开。我意识到那是断臂阿姆的武器,便拖着石头一样的芭芭拉,扯住了锤链,往下拽了两把。 断臂阿姆在岸上吼道,「好嘞!大鱼上钩!」 噗嗤一声,我和芭芭拉被拽出水面,像两条死鱼般软倒在地。罗急忙将我扶起来,他身上的温度让我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 「莱蒙!莱蒙!」他不安地唤道,我掀开眼皮瞥他一眼。撒旦啊,我实在受不了那种仿若被浸泡在冰川里的温度了。我推开冷得像块冰的罗,揪着哇哇乱叫的波波鲁过来当肉垫。
第24页 芭芭拉很快就清醒了,她茫然地看了一下四周,仿佛想起什么似得,啪啪甩了我两巴掌! 妈的,这蠢女人现在知道威风了。 「□□妈的死小子,谁让你救的!谁让你救的!多管闲事!」她叫着叫着就哭了,两行泪汹涌地从那张丑陋的脸上滑下,大嘴一咧,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噗地把嘴里的一口河水吐到她脸上,视线模煳地瞥着她道,「丑东西,死过一次的感觉怎么样?」 芭芭拉哭叫道,「你们这群该下地狱的恶棍!比马粪还臭的死流氓!」 「你差不多给我得了,芭芭拉!丑又他妈怎么了?!」断臂阿姆气唿唿地嚷道,「你他妈丑成这副德行,瞎的是我们,又不是你!我们还没说什么哩,你他妈难受个屁!」 芭芭拉哭得仿佛下一秒心肝肺就要从嘴里吐出来似的。她张着嘴不知呜咽了几句什么,然后用手揉按我被她打得红肿的脸,两只粗短的手臂抱住了我,温热的眼泪和我衣襟里的河水融到了一起。 「想死没有人拦得住你,同样,想活也是。」我静静看着她湿淋淋的头髮,说,「你以为你是为什么才活到现在的?」 她抬头,泪眼滂沱地看着我。我漫声道,「可别说我刚刚说了句屁话。那可是你教我的。」 **** 一场闹剧就这么结束了,我除了冻得直发抖,脑壳还一阵阵地发晕。罗眼底的歉意更深了,仿佛我被蚂蚁叮了一口都是他的失职。 我们回到了草花旅馆,瘸腿赖格坐在大门处,见我们把芭芭拉带回来才气哼哼地骂了一声。后来乞乞柯夫对我道,「芭芭拉是从那个女老闆那里知道巫师死掉的消息。今早上,我们前脚刚走,后脚就去了。」 「嗯。」我坐进热水桶里,感受着氤氲的热气和水流轻柔的沖刷,舒服地靠在桶沿上。罗一回来就不知在沮丧什么,缩在角落读书去了。 「话说,那个巫师的诅咒。」乞乞柯夫顿了顿,道,「真的就这样算了么,莱蒙?」 我缓缓睁开眼,「巫师死了,没办法收回诅咒,那么,只能让它自行消除。」我直起身,问,「巫师说过復原的条件么?」 「巫师当年的诅咒是针对芭芭拉所爱之人的忠心。」乞乞柯夫道,「他说,那个男人根本不爱你。芭芭拉不以为然,他就将其变成了丑八怪,说『如果你这个样子,他也愿意与你结婚,诅咒便可自解』。」 我仰头望着天花板,「原来如此。那个翻脸不认的烂货就是黑德·范文特,对吧?」 乞乞柯夫道,「芭芭拉当年受到诅咒后,的确去找了范文特,然后她就……」 他俯身凑到我耳边,说了几句话。我闭上眼,缓缓吐出一口气。 乞乞柯夫重新抽起了菸斗,「你想要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我将整个身子低入水中,冒出一串泡泡,又钻出来,大笑道,「烂货就该有烂货的下场!」 作者有话要说:本砣的存稿用完了。。以后大概是周末停更,五个工作日努力日更,希望大家理解(土下座) 第11章 恶棍们的阴谋 待在花牌镇的这几日,罗总是缩在墙角,手里捧着一本乱七八糟的爱情小说,看得时而羞涩时而感伤,像个深闺里思春的少女。起初我以为他只是在打发时间,后来才发现罗简直沉迷在那些人为编织的幻想故事里无法自拔,每晚吹熄蜡烛就缩在墙角背对着我,眼洞里逸出幽幽的浅蓝色光芒,一动不动地读至天明。 我翻了翻他读过的那几本故事。无一例外,基本都是王子与亡灵,浪子与亡灵,还有亡灵图鑑(我记得他边看边笑)。在那一摞书中,只有一本简陋的线装书比较特别,是他新近在某个地摊上发现的。主人公是两个青梅竹马的穷孩子,一男一女,在一个穷乡僻壤的村子里,因受不了各自家庭的压迫,在某个夜晚携手私奔了。 那时我还没考虑太多,只觉难得是个没有亡灵的故事,虽然也一样无聊。我和残废三兄弟、乞乞柯夫为解除芭芭拉身上的咒语,在一个桌边商议了半天,最终敲定了一个计划。 瘸腿赖格撇着嘴道,「这真的可行么?那只花公鸡周围的卫兵可不少,如果控制不住场面,恐怕又会变成乱斗了。」 断臂阿姆道,「怕什么,莱蒙不是有那个亡灵么?一镰子下去他们全得完蛋。」 独眼艾厄沉声道,「但是花牌镇的镇民是无辜的。」他转头望向我,「他们可曾是旧国的子民,莱蒙。」 我漫声道,「我明白。我有控制住局面的办法——罗!」 我朝角落望去,听见了轻轻的啜泣声。残废三兄弟面面相觑。我蹙眉又唤了他一声,罗这才醒过来似的回头望着我,一脸吃了酸柠檬的哭相,「怎么了,莱蒙?」 我蹙眉道,「见鬼,你怎么了?那是什么表情?」 「我……我有些难过……莱蒙……」罗的声音充满了哀恸,仿佛下一秒就要哭出来,尽管两只漆黑的眼洞还是一如既往的干涸,「这本书……最后逃出村子的男孩和女孩被其他人捉到了……他们被烧死了……死的时候还紧紧抱在一起……」 断臂阿姆翻了个白眼,「哦,撒旦啊!我们的亡灵小公主又在为别人的美丽爱情流泪了!」 乞乞柯夫瞥了我一眼,「罗真的是被你的灵魂召唤而来的亡灵么?」
第25页 我道,「你们得原谅他现在这副魂不守舍的样子,毕竟他生前可能没尝过爱情的滋味。罗,把书放下,我有事情告诉你。」 **** 我推门而入,在耀眼的光线中看到了坐在窗台上的芭芭拉。她安静地背对着我,凝望着蔚蓝的天幕。芭芭拉的背影一旦冷静起来还挺吓人的,我道,「芭芭拉,我们有个计划,能够解除你的咒语。」 她转过头来,有些吃惊,「解除咒语?」 我道,「乞乞柯夫看见了你的过去。只要你和黑德·范文特结婚,咒语就能解除,即使那巫师杂种死了也没……」 「不必了。」她漠然地说。我挑起一边眉梢。芭芭拉沉默了一瞬,道,「婚姻对我而言可不是小孩子过家家的把戏。」 我不置可否地移开视线,「我以为你不会在乎这个的。」 「我现在只想杀了他。黑德·范文特。」她咬牙切齿道,「为他对我曾做过的一切。我要狠狠地报復他,然后要他的命!」 我瞥她一眼。她气唿唿地说,「别用那种眼神看我,我是认真的!」 「那好。」我道,「你有什么计划,不妨说给我听听。」 她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你要帮我?他可是……那位公主的未婚夫。」她没挑明,但我明白她什么意思。我想起了洋桃那张面对着黑德·范文特的厌恶的面庞,道,「我当然想宰了那只花公鸡。」 我吹了声口哨,「别忘了他可是弒君者的侄子。」 当日下午,我和罗便跟着芭芭拉走向花牌镇的黑桃妓院。罗戴着黑色的兜帽,头脑恍惚地走在我身侧,思绪还没那个悲伤的故事里□□。 我对他道,「能感受到你的同类么?」 他被我这句话问得一惊,「同类?」 「其他亡灵。」我道,「你们之间难道没有感应?」 罗摇摇头,「亡灵没有心脏,无法通过感应来获取对方的信息。唯一比较可靠的验证方法,是看对方有没有体温。亡灵没有体温。」 我想起他皮肤冰凉的触感,「嗯,的确。」 我们沿着崎岖的石板路走向黑桃妓院,几年前那里被烈火烧毁,听芭芭拉说修筑得像个糖果城堡。我戴着那顶滑稽的金色假髮招摇过市,顺便给罗买了一堆五颜六色的字母饼干。芭芭拉讥讽我简直就像在哄自己的女伴,我懒得说什么。我没忘记上次罗见到那几块玫瑰糖时的表情,起码让我觉得自己没做一件蠢事。 如今故地重游,这妓院虽然装潢成鲜艷的粉红色,五彩缤纷的招牌悬挂于雪白的大门上方,就像嵌在奶油蛋糕里的巧克力糖。弒君者修饰了这个小镇的「肉」,遗憾的是它的「骨」并未改变。台阶上散落着昨夜没有收拾干净的菸头,门边摆了两尊卖弄风情的女性石像,雕刻得栩栩如生,生怕看客不知道这里做的什么买卖。 我摸索着门框上亮色的油漆,干巴巴的漆皮一剥就裂,暗灰色的墙砖隐在其后,透着一股岁月沉积出的颓靡。罗一脸天真地问我,「这里是哪里,莱蒙?」 「玩过姑娘么,罗?」我问道。芭芭拉吃吃笑起来。罗先愣了一下,然后整张脸变得通红,「我没有……我不会做这种事……」 我突然就想逗逗他,「那今天让你好好玩一玩,怎么样?放心,她们只要收了钱,绝对能使出浑身解数让你热起来的。那可比爱情小说带劲多了。」 芭芭拉笑得更欢畅了,「只要你不摘你的蒙眼带,我敢保证有姑娘愿意分文不收地陪你睡觉,说不定还会给你钱,咯咯咯!」 罗显然不知道该如何应付着这种局面,只能用那张茫然而无助的脸朝向我,轻轻嗫嚅着红润饱满的嘴唇。芭芭拉说会有姑娘愿意倒找钱跟他睡觉,我还真有点相信了,而且毫不怀疑罗会被那些花样百出的「妖精」榨得一干二净。 这时,罗垂下头,忽然小声说道,「莱蒙,我只想被你碰……」 撒旦啊。这句话真要命。 在芭芭拉擂门不久后,妓院的门开了,从里面探出一个头髮干枯,面容憔悴的女人。她衣衫凌乱,脸上还有未卸净的妆容,料是才休息不久。这个女人边系腰带边嘟囔道,「这里晚上才开门,过些时候再来吧……」 她说着就要合上门,我用手挡住门扉。这个女人兔子似地惊跳一下,仿佛我下一秒要对她干什么似的,「哦!你要做什么!」 「找个人。」我和芭芭拉齐声说道。她瞪了我一眼,我摆摆手。芭芭拉仰着脖子,对女人道,「我要找梅西娅,她一定在这里,跟她说,『芭芭拉有事要找她』!如果她不想让自己那张漂亮脸蛋挨我两巴掌,就快点出来见我。」 我嗤笑一声,道,「如果连挨巴掌也不怕,就跟她说『红髮小子』到了,让她出来。」 「你们找梅西娅?」女人疑惑道,「你们是谁?」 芭芭拉尖刺道,「少啰嗦,笨丫头!我在这里受人追捧的时候还没你的事哩。」 「好吧。不过我想你们得自己进去见她了。」她瞥了一眼芭芭拉的模样,侧开身,似乎并不想和她争吵,「她得了梅毒,已经半年多了,医生说她很快就得死了。她现在被关在一个小屋子里,没人愿意去看她那可怕的脸和身体。」 「我还以为她没有什么朋友呢。正好你们来了,趁着人还没死见她最后一面吧,我觉得她撑不过这几天了。」
第26页 **** 一间散发着腐烂潮湿木头味的小屋,干裂的墙缝漏出阴风。狭仄房间的一侧摆着一张小床,被褥发黄髮硬,已经很久没人来更换了。湿冷的床铺上躺着一个气息微弱的女人,她全身都长满了溃烂的红斑,如被蚂蚁啃食过的地图。这就是梅西娅,不是我记忆里那个妩媚多姿又阴险狡黠的女人,那双手臂不再如鲜奶油一般柔滑软腻,那头红棕色的捲髮也不再如木莓一般光艷润泽,她漂亮的眼睛成了两条黏满眼垢的窄缝,丰润的嘴唇皱缩得像吃了一大桶芥末。 这个曾经惊艷绝伦的美人儿此时虚弱地窝在脏乱的床上,连照顾她的人都没有。芭芭拉静静地站在梅西娅的床边,低声道,「真是讽刺啊,梅西娅。」 梅西娅扭过头,望见芭芭拉那粗短的身体和丑陋的脸,露出一个悽然的笑,「谁说不是呢,芭芭拉。我还曾经因为你……那个样子嘲笑你。可你看看我现在的样子,连动的力气都没有了。……啊,芭芭拉,你离开这里的几年,过得好吗?」 「好,也不太好。」芭芭拉道,「我会杀人了,梅西娅。我杀了不少该死的负心汉,没人敢肆无忌惮地欺负我。但如你所见,我还是个满脸黑疣的侏儒。这个该死的红髮小子集结了一群臭流氓,讨厌的东西加倍了,他们成天叫我『该死的侏儒婊_子』……」 梅西娅的眼中闪烁出泪光。芭芭拉住了口,想了半天,才默然说道,「不过是下地狱的前奏罢了。」 「别这么说,你很幸运,芭芭拉……」梅西娅虚弱地笑道,「不管发生什么事,他们一直在你身边,不是么?」 「没有人来看你么?那个肯特伯雷家族的老男爵,喜欢弹唱古典乐的小伙子,包括那位对你忠心耿耿的男教师……」芭芭拉说着,伸出手握住了梅西娅那只鼓满疮疤的手。梅西娅深深喘着气,如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般抓住芭芭拉的手,「不在了……早就不在了……芭芭拉……没有一个人……只有你……只有你……芭芭拉……」 她哭了起来,泪水从那张畸形的面庞流下。芭芭拉踮起脚尖,吃力而执着地用手擦拭对方面颊上的泪痕,「不哭,梅西娅。不要哭。」 梅西娅粗浊地喘息,热烫的泪珠在她眼眶里打转,「在我得病的这么多日子里,每一天夜晚,死神都会来到我的梦里。我哭着跪倒在它脚边,告诉它,亲爱的死神,我已经受够了被病痛折磨。我请求它取走我的生命,可它总是没有答应,所以我就一直……这么半死不活地……」 「我……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不让我死掉……直到今天,我才发现……原来,它就是想让我见你一面……让我明白,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人……」 她一口气说了许多,说得自己的气息愈发浊杂。她紧紧攥着芭芭拉的手,那两只曾扇过彼此不知多少个耳光的手握在一起。芭芭拉的背影一直冷静得出奇,仿佛此时她不再是那个容易歇斯底里的、因命运戏弄而崩溃的女人。她抱着梅西娅,仿佛母亲在拥抱着自己的孩子。我看出来她几乎要痛哭出声,但还是忍了下来。 罗在我身边悄声道,「莱蒙……芭芭拉和她……」 我道,「你见过院子里两只相互对着翅膀狠啄的母鸡么?」 「呃,见过,怎么了?」 「那就是芭芭拉和梅西娅曾经的样子。听说在芭芭拉未受诅咒之前,梅西娅一直活在芭芭拉的阴影之下。后来芭芭拉受到诅咒,梅西娅就是黑桃妓院里最漂亮的女人,可算扬眉吐气了。自打我见到她们起,这两人就吵闹个不停,扯头髮,撕衣服,咬鼻子,一闹起来可什么都干得出来。」 「芭芭拉……芭芭拉……」芭芭拉跳上床,靠在梅西娅身边。浑身红斑的女人靠在她的怀里,目光温柔而安祥,「谢谢你在最后来看我……芭芭拉……」 「即使是你最讨厌的我,来见我最讨厌的你?」 梅西娅笑了,弯起的嘴角镶嵌般定格在衰朽的面颊上。她们就这么靠在一起。不知过了多久,罗低声道,「她的生命终结了。」 芭芭拉没有动。我道,「正好,本来我们就是为了找一具死尸,现在可以……」 「不,莱蒙。」芭芭拉低下了头,「我不想。」 「为什么?」我道,「这可是个大好机会。罗,现在你可以开始了。芭芭拉,站到镜……」 芭芭拉又开始歇斯底里了,「你还算个人吗,莱蒙·骨刺!」她崩溃般哭了起来,将梅西娅毫无生气的头颅抱在胸前,「她以为我爱她……她以为我回来是关心她……可我却是为了我自己……多讽刺啊,为她送终的竟然是最讨厌她的我……为什么一个人也没有,她以前是那么的……现在你让我利用她的尸体,我怎么能——!」 「哦。」我冷冷道,「不好意思,要是我我就不会感到愧疚。我还记得她是怎么对待你的。何况这种放盪淫_乱的生活是她的选择,她只是恰好倒霉了一点……」 芭芭拉哭泣道,「但她现在已经死了!别再说了,你这个没心肝的傢伙!」 我偏过头,「好吧。」要是死就能抹去生前的罪恶,未免太简单了些,反正我是不信将来我自己在死之前会被那该死的天堂之光召唤。 「梅西娅的亡魂还在这个房间内,虽然很微弱,但我可以感受到它。」罗小心翼翼地说,「要……我帮忙询问下她的想法么?」
第27页 芭芭拉呜咽道,「这……这……她会不会……」 罗简单地安抚了她一下,静伫在原地和那看不见摸不着的亡魂交流。我坐在一旁,看他站得离芭芭拉和梅西娅的尸体如此接近。芭芭拉眼含泪水地望着他,真有趣,几小时前她看罗的眼神还充满了戏嚯和嘲讽,现在却是期待和希冀。那两人站得离我很远,连看也没有看我一眼,更别提把我刚刚的话放在心上。撒旦啊,我都能看见那两颗头顶愚蠢的圣光了。 我忽然便感到了不快,阴郁压抑的情绪如乌云般在我的心中膨胀。这个亡灵是我的。我在心里对自己咬牙切齿地说——他是你的。 「罗。」我道。 罗如梦方醒般转过头,我似乎打断了他与亡魂的交谈,但他还是不愠不火地看向我。我把他拽到自己膝盖上,用手臂紧紧箍着他的腰。芭芭拉不满地瞪了我一眼,我扳过罗的脸开始在上面又深又重地亲吻,用舌头勾勒他饱满冰凉的唇线。他似乎被我突如其来的热情搞得猝不及防。待他焦虑又羞赧地说梅西娅还在等他的答覆,我才阴沉地放开了他,让他在我禁锢的双臂中继续。 「你真是个不知羞耻的变_态。」芭芭拉骂道。我懒得理她。 第12章 象牙塔 「这……天吶……竟然真的……」芭芭拉难以置信地看着镜子里自己的模样,她将手战战兢兢地抚上镜面,映出一双初雪般白腻的纤纤玉手。她抚摸着自己蜂蜜色的捲髮,浓密而光滑,就像被海风捲起的线条优美细腻的波浪,在她天鹅般纤细白皙的脖颈上弯出一个迷人的弧度。芭芭拉望着镜子里的自己,那双漂亮的大眼睛里逐渐闪烁出晶莹的光芒。 「不敢相信……我竟然还有一天能看到……哦,这真的是我吗?!」她捂着双颊,站起身,又惊又喜地盯着镜子里那个高挑性感的女人。她从裙摆下方探出一截纤长白嫩的小腿,仿佛要晕过去一般尖叫一声,把脸埋在手心里拼命摇脑袋,像个刚被暗恋的男孩告白的傻女孩。 我道,「当然是假的,没解除咒语的你本质上还是个侏儒。你可别忘了。」 「噢,给我闭上你那张臭嘴!」 「这是贷尸术。」罗道,「我询问了梅西娅的意愿,她说她非常愿意把尸体借给你来映魂,隐匿你的本来面貌,只要你不嫌弃。」 「嫌弃?哦,怎么会?!」芭芭拉双眼放光地从椅子上跳起来,拎着裙摆在屋里欣喜若狂地旋转,「啊!这真是个奇蹟,就好像重新——重新活过来一样!啊,感谢撒旦,我的容貌回来了!」她低头看见了身上那条脏兮兮的破布裙,厌恶地扭过头,「瞧瞧这条裙子,实在太难看了!我一定要扔掉它,它可不配穿在我的身上!」 罗道,「贷尸术是有限制的,芭芭拉。你不能被阳光直射到,那样会让你恢復原样……」 「我知道!哦,我要买一顶镶着钻石和羽毛的大帽子,买几件礼裙和摺扇!连街上那些丑得要死的母猪都有那么昂贵的衣物,我就该拥有最好的!」 这个蠢女人得意忘形地对着镜子左照右照,扭着纤细柔嫩的腰肢摆出各种慵懒又风情的姿势,一边挺胸一边翘臀,摆成一个前凸后翘的字母,骚得可以。 我对罗道,「我们走吧。」 「等等!」 芭芭拉叫道。我转过头,她跟一只从天空坠下的火烈鸟似的扑到我怀里。我盯着她。她性感火辣的身体紧贴着我,小鸟依人地磨蹭,而且很会找地方蹭。我能感到胸前挤压着我的绵软的弹性,断臂阿姆可最他妈喜欢这两个玩意儿了。 她那双白嫩的手臂勾住我的脖子,比玫瑰要娇艷的红唇凑在我耳边轻吐热气,「我好不容易恢復了过去的样子,怎么着也该感谢一下一直照顾我的柠檬小男孩~哦,我感觉现在的状态简直完美,要不要和我……」 我推她一把,拉过旁边的罗响亮地亲了一下。我道,「看到没,你对我的吸引力还不如一个死人。」 「妈的,滚滚滚!我可不想看一对狗男人在我面前亲热!」她恼火地骂道,又兴沖沖地凑到镜子前梳理自己的捲髮,一边梳还一边快活地唱着歌。 「你别忘了,芭芭拉。」推开小屋的门,我侧着脸,漫声对着兴高采烈的她说道,「别忘了你到底是个什么样。」 她不耐烦地摆摆手,似乎还陶醉在镜子里那个女人的美貌中不可自拔。我耸了耸肩,同样的话我才懒得说第二遍。我问罗,「有想去的地方么?」 罗一怔,「想去的地方?」 「闲来无事。」我道,「你不是一直挺想去红心广场么?那里有爱情女神的雕像,情人锁之墙,彩虹喷泉,还有街边谈情说爱的恋人们。正好我今天不想做别的,我们到小镇上逛逛吧。」 「啊……逛街,为什么?……啊不不不,我是说……我……好的,莱蒙!」他语无伦次地说,激动得仿佛被天上掉下的馅饼砸中了。 「那就走吧。那里最近在布置婚礼,我猜一定……」我将视线移出门,冷笑一声,「一定,热闹极了。」 **** 跟罗在一起的时间过得挺快,当我们从红心广场出来,晚霞织就的锦缎已经铺满了天幕,夕光嵌在洁白的云垛上,像一块块调了蜂蜜的板条枫糖。花牌镇上鳞次栉比的白色橡木小屋仿佛被刷了一层金漆,镇民沐浴在澄黄的霞光下,听那座伫立于小镇中心的晚钟接连发出沉重连绵的梵音。
第28页 一群白鸽从巧克力色的地砖上扑棱着翅膀飞走了。我坐在长椅上,望着远处屹立的十五座象牙白色石塔。听负责修筑这片塔林的工头说,这是艾略特皇帝在重筑花牌镇时特地指定的建筑。初建时只有十四座小塔,以后一年建一座,今年第十五座塔才刚建成不久。 十五座,十五岁。我盯着脚下如甜蛋糕般缤纷绚丽的地砖,那白塔如蜡烛般伫立在这里。一股噁心感涌上喉头。我掐着自己的手腕,拼命才忍住那想要焚毁这该死的一切的冲动。艾略特,艾略特……我在心里疯魔一般念着这个名字,双眼烫得像被烧火钳烙过,紧捏的拳头几乎压碎了骨头。 【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记得你真正的名字,没有人记得你原本的模样,没有人记得你的降生之日,没有人记得你的亡逝之时,甚至连你自己也忘记了……】 【那么我会替你记住这一切,我的爱。】 我扯下了我的金髮,将它碾在脚下。那头比地狱之火还要狰狞的红髮露了出来,被风吹得凌乱不堪。我深吸一口气,感到头顶那股窒闷感消失了,冰冷的空气重新充满了我被怒火烧灼的胸腔。 「莱蒙,你听,有琴声。」 罗半蹲在我身侧,像只被阳光晒舒服的猫般仰头望着我。我被他唤醒,果真听到了一丝似有若无的里拉琴声。那琴声源自小广场另一侧的一家三口,那位开朗风趣的父亲正弹奏竖琴逗他的孩子和妻子开心。罗望着他们微笑,恬静的侧脸容光焕发,珍珠色的面颊透出淡淡的红晕。 「真好。」他轻声呢喃道,「多么幸福的家庭。」 夕阳落在他柔软的髮丝上,将那忧郁的苦茶色映出温柔的光泽。我坐在长椅上,抚摸着他的脸,他像一只温顺的小猫那般蹭着我的手心,似乎感到很舒服,眉宇间一片安逸闲适。 他喉中逸出一声轻吟,「主人……」 「不是说了么,叫我莱蒙。」 「嗯,莱蒙。」他半跪在地,仰头望着我,微微笑着的唇角令他看上去像个孩子。我低下头,落日将我的影子拉得又斜又长,罗脚下的地面却空空荡荡,仿佛从未存在于世那般了无痕迹。 我问,「你的家人后来怎么样了,罗?」 他的笑容僵在嘴角,待他明白我在说什么后,垂下头低声道,「我再就没见过他们了。那样挺好的,如果我能见到,就说明他们已经……我不想看见这种事发生。」 「那岂不是太可惜了。」我说道,「本来我想着如果能遇见你那个好弟弟,就打断他的腿,再挖出他的眼睛给你煮了吃。」 罗被我一句话说得面色惨白,「不!」他叫道,随即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像个打碎花瓶的小孩那般慌张,「莱蒙,不要这样!……他没做错什么……不要这么说……」 「那个狗杂种逼你挖了眼睛,卖了身。」我说道,「我听法师说过了。他还有脸在你面前哭,说你不呈上眼睛他就会被打断腿。所以呢?为什么不是他被打断腿,而是你要瞎了双眼?」 罗痛苦地摇摇头,似乎并不想回忆起这些,尤其在这个瀰漫着梦幻与浪漫气息的地方。他道,「他们对我有恩。」 我冷笑,「那你为什么要跳下马车?去做大老爷的男宠,偶尔接济他们一下岂不更是感恩?我猜你那狗杂种弟弟一定也在打这个算盘。真是让人感动的亲情啊,因便宜哥哥出卖尊严得到的荣华富贵,他们真该把你的画像好好裱起来挂到墙上,跟每一个来参观的人说,『看,这就是我那靠卖屁股而飞黄腾达的好儿子,好哥哥』……」 「求您了……主人……」罗颤抖地说,那份温馨的幸福感在他身上消失殆尽,我看到了拢在他背后的黑影和阴云,沉甸甸地压在他的嵴背上。「求您了……不要说了……」 我伤害了他,伤害了他那颗想要抛弃过去、追寻新世界的心。那么明亮而纯净的面容啊。那一瞬我心底竟产生了一种扭曲的快感,在这幸福浪漫的童话小镇上头一次有这么畅快的感觉。我看到耻辱和哀痛在他脸上蔓延,罗难过得就像要哭出来一样。我俯下身,狠狠咬住他的嘴唇,捧着他的脸含吮厮磨。 不像过去那样充满了羞涩渴盼的迎合,他在推拒我,仿佛这种亲密的举动揭开了老旧的疮疤。意识到这一点我将他抱得更紧。「没关系,你尽可以反对我,拒绝我,罗。」我抱着他的头,额头抵上他的,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到的音量喘息道,「反正你永远也离不开我,你是我的,你永远是我的……」 他呜咽着点点头,尽管他的某些感情还在抗拒我,但我明白他已经屈服了。我是他的主人,他是我的奴僕,不管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这永远也不会变,他只能服从、顺从我。 不管我是个怎样的混球。 「……罗先生?」 就在我抱着罗,激烈地吮吻他的脖颈时,一个颤抖的声音在我们身后响起。我感到我和罗的身体都僵住了。罗像只兔子似得从我怀中跳出来,紧张地望向那个出声的人。我盯着踩在脚下的金髮,倦怠地将垂在额前的红髮捋到脑后。好半天,我慢吞吞地站了起来,转头与她对视。 「哟,公主殿下。」我望着她苍白的脸,道,「好久不见,您似乎过得不太好。」 洋桃披着无一丝纹饰的玄青色披风,一身朴素的蓝色布裙,瀑布似的金髮被她扎成了脑后的髮辫。那双碧蓝色的眼眸静如深海,水面下却仿佛藏匿着起伏汹涌的暗潮。她望着我那头红髮,道,「我找了您很久了,罗先生。」
第29页 我差点就讥刺地说出口了——「我一直在您的身边,公主」。她不知道我平时都会戴着金髮,她不知道我习惯抹些暗黄的油膏遮掩白皙的皮肤,她不知道我其实就和她住在一家旅店。呵,可这难道能怪我吗?除了那晚对月弹奏诗琴,她就从未正眼看过我,一如过去。 「哦。」我说,「您得体谅我是个流浪汉。」 「自那晚之后,我就一直在找您……我听见了广场上的琴声,以为是您……」她看见了我身后低头不语的罗,那才是「罗先生」本尊哩。 我道,「我们才认识了一个晚上。只相互说了几句话……」 「还需要多说什么吗?」洋桃望着我,目光突然渲染了一丝回忆般的温柔,「有琴声就足够了。您的心和感情比我所见过的所有乐师都要美好纯洁,我……很感动……」 妈呀,美好纯洁。我的头脑滑过一串滑稽的音符,差点当着洋桃的面狂笑起来。或许我该把她带到爱戎的棺材前。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我该集中注意力解决眼下这个麻烦,可我根本没法从一团乱麻的思绪里抽到线头。 「抱歉。」这时,罗突然走上前。撒旦啊,他扮瞎子可扮得一点都不像,「尊敬的公主,您误会了。我们不像你想像得那样,我们是……」 我看见洋桃拖在地上的影子一动未动,她眼神紧张,似乎在等待罗说出一个皆大欢喜的答案。脑海里一个声音不停地重复,她说她在找你,找了你许久了,莱蒙·索尔……她说她在找你,一直在找你……她披着披风,穿着素裙,脚上还有一双便与长途跋涉的布靴,而你曾跟她说你是个流浪汉……你难道不懂她的意思么……莱蒙·索尔,好好看看她吧……她的目光,她的脸…… 「是恋人。」我道,「公主,这个傻乎乎的瞎子是我的恋人。」 罗一怔,转头呆讷地望着我。洋桃的身影僵住了,像一尊被阳光晒得又干又硬的泥雕。 「我所有的琴乐和唱诗,那晚您听到的,还有许多您没听到的,其实都是为他而奏,为他而歌。」我抬起了眼睛,平静地说,「恐怕我们对彼此的记忆还是停留在那个晚上比较好,您觉得呢,公主殿下?」 洋桃看着我。目光依旧让我感到晦涩难懂。她开口道,「三天后,我就要结婚了,罗先生。」 我道,「哦,祝您幸福。」 「不要祝福我,我一点也不幸福!也不想被你祝福!」她突然就这么直截了当地说了出来,不带一丝掩饰的沮丧和妒忌,让她看上去毫无一个公主矜持的架子,就像个被爱慕之人拒绝后难掩失望的小女孩。「我一点也不幸福,罗先生。但我还是要祝您幸福,希望您和您的恋人能够幸福快乐。因为您值得!」 话落,她转身,飞快地走开了,连最后一眼都没有留给我。她从过去就是这么一个心高气傲的女孩,不喜欢的人从不会多看一眼,不会纠缠不休,更不会低声乞怜。即使现在沦落到做一枚联姻的棋子,她也依旧如此,难怪黑德·范文特这么厌烦她。 不远处,红心广场上伫立的爱情女神塑像望着我,望着她那个瘦削孤寂的影子。洋桃就这样离我远去了。澄黄的夕阳仿佛化作了无数曾经阻隔我们的绵亘群山。我在这一头的宫殿深处等着她的白鸽,等她的鸽子穿过缥缈的云雾落在我的窗台上。我像所有初次陷入热恋的男孩那样,幻想着她读到我为她所作的诗歌时甜蜜羞涩的表情,幻想着她靠在窗边的一颦一笑。 她的题头永远写着「亲爱的爱戎」,而我的落款永远写着「爱你的爱戎」。 待洋桃走远后,我笑着翘起腿,低声自嘲道,「看看吧。我成功阻止了一个天使与恶魔共舞,我真是找不到一个比我更善良的人了。」 「莱蒙。」罗低声说道,「对不起。」 「关你什么事,干嘛要道歉。罗,这个爱情故事怎么样?」我反倒笑个不停,天边最后一丝余晖掩入小镇背后,「是不是足够烂俗?」 「能讲给我听么?」他蹲在我膝头,仿佛刚刚我对他的羞辱冒犯已成过眼云烟,「就如你那么了解我的过去一样,我想了解莱蒙的过去。」 「我能说什么呢?」我耸耸肩,「如今的我可没有过去。」 多么危险。不过在这个祥和宁静的小镇待了几天,我就觉得似乎哪里发生了变化,比手臂被老虎啃掉都危险。 「走吧,罗。」我对他道,无视他失落的脸,「回去了。」 第13章 易容 莱蒙不愿跟我谈他的过去,包括那位令她黯然神伤的公主。他一定不知道那夜的琴声暴露了他对她的渴望。他与她并肩而坐时琴声温柔而恬静,而他孤身弹奏时却充满了寂寞与悲凉。 如果不是洋桃公主来到了他的身边,或许我会去陪伴他。他的每一份柔软的情感都能很深很痛地传到我心中。亡灵法师曾告诉我,我是由莱蒙召唤而来,我是他灵魂的另一半。他用伤痛与性唤醒、占有了我,便意味着,这是我们灵魂唯一可以自洽的途经。 伤痛与性,却不是「爱」。仅是如此而已。 我没有告诉他,当我们结合时,我望见了他悬在崖边哭喊的灵魂。那么幼小的一个灵魂,就像一个四岁大的孩子,不曾长大,尚未成熟,哭得撕心裂肺。我看到了悬崖之上有很多人,许多我不认识的人,他们脸上都挂着魔鬼的面具,露着狰狞的笑容,踩碾莱蒙攀在崖边的手指。洋桃也在其中,纯洁无瑕得像个天使,却对着莱蒙说出了另外一个人的名字。我没有告诉他,当他口出恶言,试图伤害我的时候,我同样望见了他心底那个彷徨不安的影子。他宛如一个被囚禁在迷宫中的孩子,手上布满了来自石块和藤蔓的勒痕。他一次次拽着枯藤爬上墙顶,一次次跌下,在泥土中疲惫绝望地对我呜咽道,「罗,不要走」……
第30页 罗,不要走。 这一句话,足够让我忘记他带给我的所有侮辱与痛楚。 「罗,你在想什么。」 我回过神来,发现莱蒙正冷冰冰地看着我。他说,「我已经叫了你三遍。你现在是个瞎子,又不是聋子。还是说你还在回味你那些见鬼的弱智小说?撒旦啊,我真该把那些狗屁玩意儿通通烧光。」 他兇狠地瞪着我,我低下头,「对不起。」 「没必要道歉,以后记得,我说什么好好听着!」他咬牙切齿地说着,语气有些蛮不讲理。他快步向前走了半条街,我跟在他后面,良久,才听到他说,「以后我说什么都好好听着,罗,不然……」 我望着他的背影,听他说道,「不然,我也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存在于这世上。」 **** 莱蒙又将我带到了黑桃妓院。这时是晚上,白天清冷的门前变得喧譁吵闹。黑桃妓院的房顶由光滑的红瓦铺就,像一片片紧凑的鱼鳞。墙壁刷着白漆,足有三层楼高,部分窗户如眼睛般镶嵌其上,从中透出色调不一的暧昧光线。我闻到呛人的烟味和酒气从里面溢了出来,门口站了不少拥吻的男男女女,动作充满了兽性般的欲望。 莱蒙将我拉了进去,直接跨过里面东倒西歪的人,走到柜檯扯掉金髮,跟那台后的女人道,「告诉我她在哪个房间,我要隔壁。」 那女人从镜子前抬起脸,见到莱蒙的一瞬间,面色唰地惨白不堪,「你——你——莱蒙·骨——」 「嘘,莱蒙·骨刺,我替你说完。」莱蒙笑着勾了勾唇角,优雅地抬起女人的下颌。灯光使他柔软凌乱的红髮看上去很迷人,但我看那个女人都要被他吓晕了。 「我说,我要她隔壁的房间。」 我这才看明白女人惊恐的原因,莱蒙将一柄闪着寒光的铁叉子抵在她的喉咙上。他目光里又出现了那种令我不寒而慄的兇狠,「给我快些,贱货!」 那女人惊惶地看着他,身体哆嗦得像被浇了一大桶冰水。她手指颤抖地在钥匙盒里翻找,在一片刺耳的哗啦声,向莱蒙递过去一枚钥匙。 莱蒙不客气地收下,恶作剧般又将叉子往前送了送,惹得女人惨唿一声。 他咧嘴笑道,「还有女人呢。你见过逛妓院不要女人的男人么?给我找个年轻的处女。」 那女人惊恐地看了一眼莱蒙,又转头看了看我,战战兢兢地说,「一、一个……?」 「多了我也不会付给你们钱。」 「我、我知道了……」她眼底闪过一丝恐惧,在那柄叉子的威胁下喊道,「爱……爱米丽……」 莱蒙漫不经心地将叉子收回。我转头望去,看见一个小女孩被一个醉汉搂着,晃到了这里。女孩的年纪不会比莱蒙更大了,穿着粉色的蕾丝裙和白色小皮靴,头顶别着一枚发卡,白皙的脸庞精緻又空洞,像个被提线操纵的木偶。那个醉汉嘿嘿笑着摸着她瘦小的身体,粗大的手掌几乎能把她的腰掐断。 我心里产生了一丝不忍和怜悯。爱米丽瞥了女人一眼,机械地说,「妈妈,你有什么事?我正在陪这位客人喝酒呢。」 她的声音轻细甜软,不适合喝酒,只适合在午后的花园喝兑了蜂蜜的玫瑰花茶。 那女人道,「很抱歉,先生……但这位先生也想要爱米丽……」 「什么?!」那醉醺醺的男人吼道,凶神恶煞地瞪着莱蒙,「就这个臭小子?!喂,小子,你多大了?小鸡鸡长全了吗,不回去找你妈妈吃奶?看你的小模样挺不错的,要不跟这丫头一起陪老子玩玩?哈哈哈——呃唔唔唔唔——」 「不算大。」莱蒙笑着掐住了那男人的脖颈,手指如五把尖刀嵌入他的肉里,让他粗犷的声音断在半截,「够拧断你这杂碎的猪脑袋了。」 那个叫爱米丽的小女孩忽然说道,「我陪您,先生,请放手吧。」 莱蒙瞪了她一眼,好半天才缓缓松了手,朝那男人的屁股上踢了一脚。那男人两眼翻白,脖子上留着五道血痕,跟条狗似的滚走了。 爱米丽跟着我们走进了房间。我刚一将门关上,就听到爱米丽一声惊慌的喊叫,莱蒙将她纤细的身躯按在床上,剥下她肩头的衣物。毫无预兆,毫无怜惜,动作熟练又冷酷。我看到她目光里的惊愕和抗拒,似乎并不明白眼前这个比她大不了多少的男孩为什么要这么对待她。她那远离醉汉后就放松下来的表情一瞬间更紧地绷起,甚至比之前更为难过。 我一怔,下意识脱口叫道,「莱蒙,不要这样!」 「你可真啰嗦。」莱蒙道,抱起半裸的女孩,对着我道,「她新鲜得很,真正的处女,不来玩玩?」 我已经完全懵了,不知如何是好。我原以为莱蒙从那个男人手下救了女孩,是怜悯她,不想看她被侮辱,难道我想错了?其实就是他单纯想要一个处女? 我颤慄不已,感到心底有什么冻成了冰。「她……她……」 他冷冷地瞥了我一眼,转身又抚摸起女孩颤抖的嵴背。她就像折翼的鸟儿般在他怀里挣扎,不时传来微弱的呜咽。莱蒙不耐烦地说,「别吵,不想痛就给我安静一点!」 「莱蒙!」 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是什么驱使着我。我冲上前,将女孩从莱蒙怀里拉出来,自己坐到了他的腿上!我猜我现在的脸色一定很瘆人,我胸膛剧烈地起伏着,平復着某种不知名的情绪,瞪大双眼望着他。莱蒙与我对视,我头一次从他的眼神里读出了惊愕、邪狞以及戏嚯。那个女孩在我们身后低声哭泣,听到那个哭声我心头就涌起一阵苦涩,几欲窒息。
第31页 「你在做什么,罗?」莱蒙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可是花了钱的。」 「不要和她……」我听到了自己虚弱的声音,「她还是个孩子……」 他的声音愈发讥刺,「但我不想和男人做,更不想和个死人做,怎么办?」 「我会……服侍你……尽我所能地服侍……」那个词竟然从我嘴里说出来了。莱蒙搂住了我的腰,将我拉近他。我感到腰间传来一股剧痛,他的手掌粗糙又结实,饱经风霜,和他那尚存稚气的脸一点不相称。 「你就是这么勾引那位大老爷的?『服侍』?做什么都可以?」 天啊,他的每一句话都在我心里扎了一把刀,仿佛这样对他而言比吃饭喝水都要简单。他的心情明明确确地传递到了我这里——他就是想要伤害我。毫无保留的恶意和冷酷。我想起了芭芭拉曾对莱蒙说的话——「你个没心肝的混蛋」。我原本不以为然,但此刻面对着他的眼睛,我的身体涌起一股让我噁心欲呕的冲动。好像从很久以前……就有什么噁心的东西在我的体内翻搅,怒吼逼迫地让我吞下,结果我却吐了出来…… 「罗。」 「……」我愣愣地看着他。 「你那是什么表情。」他道,手指轻轻蹭过我的脸颊,温柔而嘲弄地说,「要哭了么,亡灵小公主?」 上帝啊,我真的不懂他。如果此时他不用刀划烂我的脸,我就搞不懂他。他抱着我的手臂放松下来,对我说,「好了,起来吧。」 他走到抱膝哭泣的女孩身边,伸出手。他的一举一动都令我紧张到了极点。莱蒙蹲下身,双眼笑眯眯地弯起,拍了拍女孩的肩膀。 「晚安,安琪拉。」 他很有技巧地将女孩打昏,毫不在意地剥下了她的衣服。我下意识捏紧了拳头,刚要上前阻止他,莱蒙却扔给我了一粒药,「溶在水里,餵她喝下去。」 「这是……?」 「安眠药,能让她好好睡一觉,这小丫头已经够累了。」莱蒙抱着衣物起身,站到镜前开始解衣带。我把女孩小小的身体用被褥包好,放在了床上,依莱蒙所说将药水给她餵了下去。 不多一会儿,女孩平稳的鼾声响起。我不太理解莱蒙为何会随身带着安眠药,可能他经常用这种手段让人昏迷。我望向他,冷不丁瞧见眼前的一幕,想说的全哽在喉咙。 莱蒙换上了女孩的蕾丝纱裙,又从橱柜里挑了一顶酒红色的长假髮出来戴在头顶。这个房间里摆满了供女人们补妆的瓶瓶罐罐。莱蒙只抹了很少一点,转过身来看我的时候,就足以令我感到陌生。他的身体本就瘦削,对女孩而言略宽松的纱裙正合他的尺寸。他还戴上了丝绸手套,端坐在椅子上,就像一个冷漠艷丽的洋娃娃。 我瞪大双眼,完全是震惊所致,「莱蒙……」 「计划的一环。」他沖我冷笑道,「虽然噁心坏了,但想到能剁了那花公鸡的脑袋,还不至于放弃。」 他忽然站起身,一步步地朝我逼近。我不知该如何面对他,被他逼得坐到了床上。他跨到我身前,居高临下地盯着我,然后拂开了床后的帷幔。 两个小孔赫然出现在墙壁上,莱蒙朝我冷冷地说,「把你的手从脸上拿开,你在期待什么?」 我尴尬地说,「抱歉,我没有……」 他瞥了我一眼,「我说过,我现在不想和男人做,更不想和死人做。」随即,他又凑到我耳边,吐息喷在我的脖颈「但,你若是活人,我会把你做到死。你若是女人,我绝对会让你怀上我的种。」 这话令我浑身瑟缩不已,但我一句话也没有说。孔洞的另一侧忽然传来了男女的嘻笑声,莱蒙悄悄吹了声口哨,「看,那是芭芭拉,还有那只花公鸡。」 我迷惑地凑近小洞,听莱蒙嘲弄地说,「好戏开始。让我们看看『漂亮的芭芭拉』能有什么好办法削了那只公鸡的脑袋。」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的份儿,今天看看能不能二更。。。 第14章 又一次的意料之中 穿上裙子的感觉糟糕透了,尤其是束腰,这玩意儿束得我唿吸都不痛快。罗一直对易容后的我躲躲闪闪,说不定他就好这一口。这让我感觉更糟了。 但此时什么都比不上看隔壁房间那两个人有趣。那位公鸡子爵盯着芭芭拉为其倒酒的手,一双涂着红指甲油的白嫩小手,恨不得用视线将其从上往下舔个遍。 「我还记得你最喜欢喝这种『蓝美人』。」 芭芭拉的手指上戴满了戒指,几乎能照瞎人的眼。她果真如她所言,买了一件极尽奢华的橘红色曳地长裙和羽毛帽子,臂弯间挽着貂绒披风,雪白的脖颈间垂着一条水晶项鍊。那件长裙上每一道褶皱上都绣满了金边和蕾丝,令她看上去就像只没拔干净毛的火鸡。 她扬起下巴,看向黑德·范文特的目光倨傲而诱惑。范文特就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子,端坐得规规矩矩,尽管看向芭芭拉的眼珠子都要从眼眶里滚出来,他也不敢在对方面前放肆。 他开口了,声音充满了哀婉缠绵的心绪,能让人长出一身鸡皮疙瘩,再他妈自行层层剥落。这个文采差到家的骚浪烂货。 「三年了,我美丽、亲爱的芭芭拉,我的梦之女神,每次我只能在梦中想像你的倩影。我向我的叔叔要求要负责花牌镇的修筑工作,从那时我就经常来这里,想着有一天你会再回来……」
第32页 芭芭拉冷笑道,「放屁,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等我』的时候玩了多少个女人?黑德·范文特,你那小屁孩一样的把戏就别在我面前献丑了!」 范文特露出受伤的表情,「哦,芭芭拉,你以前不会这么粗鲁的……」 「呵,以前当然不会。因为你知道我这两年到了哪里去吗?」她眯起那双眼睫浓密的眼睛,得意洋洋地说,「我和一个红髮的小子私奔了。他比你年轻,比你英俊。我们流浪期间,他每天都要对我说,『我爱你,亲爱的芭芭拉』,我们一同在浩瀚的星辰、黎明的曙光中游荡,哦,他真是个浪漫的小伙子……」 这婊_子瞎编都不打草稿,每一个字都透出浓浓的虚荣感,就算再怎么落魄噁心的经歷都能说得像朵花似的。 虽然看到范文特那张吃瘪的黑脸我觉得挺舒坦。 「但他现在可不在你身边!」花公鸡扬起脑袋,一拳捶上桌子,「他离开了你,对么?!所以你才会回到这里!」 「你怕不是个傻子,黑德·范文特。」芭芭拉千娇百媚地将耳边的捲髮绾到脑后,「会主动离开我的男人,你觉得那会是个正常的傢伙么?」 范文特被刺激得满脸通红,芭芭拉一定得意极了,这对她来说是这个男人在乎她的证明。可怜的女人。范文特注视着芭芭拉仿若精緻油画的面容,道,「不可能。」 「所以你大概猜到了。」芭芭拉拨弄着捲髮,嘆气道,「那个男人是个喜欢走后门的玻璃。哦,他说他的取向曾被美丽的我改变,但很遗憾,最终没能熬得过本性。真是个废物,这种废物,怎么配跟我在一起?」 范文特跟只耗子似得嘿嘿笑起来,一脸小人得志的贱样。他的神色立刻变得温柔似水,凑近芭芭拉道「让那些该死的玻璃都被教会烧光吧!芭芭拉,你的美足以令天神自惭形秽。哦,亲爱的,没有你的日子,我真恨不得死掉……」 他胡搅蛮缠,芭芭拉又开始欲迎还拒地装模作样。这两人就像两只黏在一起扭来扭去的鼻涕虫。那场面可让我笑死了。 「或许你还不知道,芭芭拉。」范文特眉飞色舞道,「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如今迟暮帝国的皇帝,艾略特·德·斯图尔特,其实是我的叔叔!」 我瞧见芭芭拉的神色僵硬了一瞬,也对,她明白我有多恨艾略特。 她「哦」了一声,用手拨了拨头髮,故作镇定地讥讽道,「所以呢?那位叫斯图尔特的大人是皇帝跟你有什么关系?」 「你难道不明白么,芭芭拉?」范文特皱起鼻子,好像对眼前女人不理解他的可贵之处而感到相当懊恼,「我叔叔到现在也没有子嗣。」 「哦。」 「不对,你不该是这个反应!」范文特嚷道,「还不懂么?如果他一直没有孩子,这个帝国的继承人将是我!我是所有宗族的后代中最优秀的!」 我真是有点听不下去了。这只花公鸡的嘴仿佛在放一个彩虹色的屁。我猜艾略特就算是从大街上随便拎一个孩子继位也不会选这个蠢货。 芭芭拉冷笑,「子爵还是皇帝,我才不管你是个什么东西哩。我只听说艾略特皇帝将洋桃公主许配给你,而你接受了。」 她的面容一下子变得冷肃起来,攥紧了白嫩的手,红唇下咬紧了两排洁白的牙齿,眼中仿佛燃烧着两团火球,「你这个混帐!你说过我是最美的女人,但你却要和那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结婚!」 范文特似乎也被芭芭拉突如其来的愤怒惊到了,支支吾吾道,「那是……那是我叔叔的命令……芭芭拉,你该体谅我,我需要讨得我叔叔的欢心……」 芭芭拉怒道,「呸,让我体谅你?!你这个混帐、烂货!我出走两年你不闻不问,照例寻欢作乐,你也配么?!好哇,现在你要和那个丑丫头结婚了!你还有脸来见我?!你说你喜欢我——你还说你爱我——」 她突然痛哭起来,把脸上的妆都哭花了,「该死的,黑德·范文特!你满嘴的甜言蜜语,却不愿娶我!你算什么东西,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我真想把你的心脏挖出来,一刀一刀切碎,看看它会不会尖叫着说爱我!」 「芭芭拉,不要生气。亲爱的,你让我的心都碎啦。」范文特那个没用的废物顿时跪倒在地,抱住芭芭拉的腿,眼泪跟开闸洪水似的哗哗直流。 他在满脸泪痕中咬牙切齿道,「你不知道我有多烦那个女人!明明就是只臭鸭子,却高傲得像只天鹅。每次看到她的脸都令我作呕,要不是我叔叔的授意,她连做我的女佣都不配!」 「那好,那我问你——」芭芭拉的神色突然凶狞起来,有了一点她是侏儒时的样子,「假如未来艾略特指定你做皇帝,我要你在皇位和我之间选择一个,你选什么?!」 范文特忙道,「这个选择毫无意义,芭芭拉!如果我是皇帝,我一定会让你做我的皇后,管它天下人会怎么说呢。」 「住嘴,我就是让你选择!」 「那我选你!」范文特义正言辞地说,「我当然会选你,芭芭拉!」 「假的。」我说,罗吃惊地看了我一眼。我笑嘻嘻道,「不要相信这种情况下对方对你作出的任何承诺,不管是男是女。」 「……」 罗又该死的沉默了。每次我说什么都得不到他认可的感觉真差。好半天,他抬起头,认真地说,「莱蒙,你能信我么?」
第33页 「见鬼的,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啪地一声,墙那边传来一个清脆的巴掌声。芭芭拉目光凶煞,浑身气得发抖,就像一头愤怒的母狮。黑德·范文特惊异地捂着半边红肿的脸,半倒在地,像只母狮爪下瑟瑟发抖的小鹌鹑。 看来她这几年没白白跟着我们当个女流氓。 「哈……哈哈……选我,对么?」芭芭拉露出一个让魔女都嘆为观止的笑,简直令人毛骨悚然。 「最后一个问题,黑德·范文特……」 我看见芭芭拉的手在颤抖,尽管她面色如常,但她的每一个小动作都在暴露动摇的内心,「如果我不是这个样子,你还会爱我么?」 花公鸡似乎不太理解她的话,惊道,「你就是如此的美丽,芭芭拉,这就是现实!为什么你会说这种话?」 「呸,我就让你说!爱是不爱?!」 「当然爱你,芭芭拉,那些女人都是你拙劣的替代品!」范文特扯着嗓门喊道。 「放屁!」芭芭拉响亮地甩了对方一耳光,差点让那只花公鸡撞到房间的衣柜上,「你以为我不知道么?我听说一个女侏儒,曾去恳求过你,说只要跟你结婚她就会变成一位美女,但你——」 她几乎站立不稳,尖声叫道,「你是怎么对她的,你还记得么?!」 「哦,你说那个丑八——」他话没说完又被打了一巴掌,「那个女人……她是个骗子,芭芭拉……你知道她说了什么谎么?她说她是你!上帝啊,她怎么可能是你?你如此的美丽,她却丑陋无比,你美若神女,她丑如老妇。真正的芭芭拉不该是那个样子,你才不是那个样子!」 范文特挨了两个耳光,被打得鼻青脸肿。芭芭拉坐在床头哭起来,哭声真让人心烦。 我捏紧了拳头,阴沉地盯着她。这可是宰了对方的大好机会,她又在犹豫什么。 「芭芭拉……」范文特忧心地看着她,忽然面色一变,颤声道,「难道你真的是——」 「不,不是。」很快,芭芭拉就拭去了眼中的泪水,轻哼道,「我才不是那个样子,我本就如此漂亮,漂亮又性感。那个侏儒才不是我!」 「啊,我就知道。」范文特亲亲热热地凑到她身旁,「请对我为所欲为吧,我的女王……」 已经没必要看下去了。我走下床,试了试手中铁叉子的锋利度。今晚我没有带我的刀,幸好这把叉子尚可一用。罗只多看了几秒就困窘地偏过头,怕惊扰女孩还特地又将孔洞填塞。 我盯着手中锋利的铁叉子,道,「罗,你知道最可怕的是什么吗?」 「是什么?」 「沉溺过去,以及,遗忘过去。」我将其在半空一挥,看那银光在半空划过一道冷锐的弧度,冷笑道,「最可怕的不过沉溺于过去的幸福,而遗忘了悲惨。」 「是么……」罗垂下头,重新系上蒙眼带,「我觉得刚好相反,莱蒙。我们需要遗忘过去的伤悲,记得曾经的美好,这样才能活的……」 「更像一个天真无邪的傻子。」 他又闭口不言了,但鼓起的两腮意味着他并不贊同我的话。我冷哼一声,不曾理会他,迳自走出了门。 罗亦步亦趋地跟了上来,我回头对他道,「回去吧。」 「哪里?」他一愣,一如既往地接不到我的讯号,这个时候我就会格外想念乞乞柯夫。 「回去草花旅店。芭芭拉这个蠢女人真是该死的没让我猜错过一次。」我呲牙笑道,「告诉其他人——『红色计划』照常进行。」 **** 罗离开后,我顺着黑桃妓院的楼层闲逛,从二楼的木质楼梯走下。 黑德·范文特绝对不会孤身来到这里。他带了他的卫队精锐,那些魁梧挺拔的卫兵穿着便服,正在楼下饮酒,虽然面色酡红,却未放松警惕,手指时不时从剑鞘上抚过。 我站在楼梯的拐角处,倚着栏杆,绕着胸前的头髮,慵懒地看向那几个男人之中的大块头。不出我所料,那个男人在看到我以后眼睛闪烁了一下,和其他人打了声招唿,就昂首阔步地走到我身边,像要在我这里宣誓神圣的帝国规章,而不是嫖_妓。 「可爱的小姐,能请你喝一杯么?」他那张稜角分明的脸上挤出一个谄笑,我挽住他的手臂,柔声道,「我不太喜欢喝酒,一喝就醉。您是帝国的卫兵,哦,能和您度过一个美妙的夜晚真令我欣喜,我还想记得清楚一些呢……」 乞乞柯夫的情报没错,那傢伙是个喜欢年轻女童的虐待狂。我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把他带进了一间屋子。 我道,「太亮了。」 他狞笑道,「小丫头,你说什么?」 我善意地提醒道,「还是把蜡烛吹灭吧,先生,这会让你舒服些。」 他骂骂咧咧地吹灭了油锡灯,嘻笑着走了回来。 「呃呃……呃呃啊咯咯啊啊啊——」 噗哧一声,皮肉撕裂的声响,转瞬即逝。铁叉子锋利的前端全部没入了这头猪的喉咙。像叉起一块黄油面包那样,我将它捅入了这个男人结实的喉头。 我听到他撕心裂肺的呻吟,感受到他绝望的挣扎,我在黑夜中瞪大双眼,抑制不住地弯起了嘴角,爆发出了一阵陶醉般的大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感到视线晕眩,血腥味瀰漫在这间小屋,撩拨起我神经里的兴奋点。
第34页 那个男人面如死灰地倚在墙上,像一尊被撞歪的雕像。我凑到他身前,咕嘟咕嘟咽着他的血,如畅饮佳酿般吮吸不止,直到腥味充满了口腔,直到缓解了我两日没有饮血的空虚感。 我感到某种力量随着我饮入肺腑的鲜血蔓延开来,让我忽然想起了格森说的话—— 「唯有魔鬼,以鲜血作饮。」 听上去真棒。 「多谢款待,卫队长。」我满嘴鲜血地笑着,拔出了那柄叉子。 第15章 火 我终究来晚了一步。 莱蒙一整晚都没有回来。乞乞柯夫让我留在草花旅店,不要轻举妄动,但我却很担心芭芭拉的安危,尤其在听到他们的计划后。我迎着破晓的曦光,焦急地奔到黑桃妓院,融进墙壁的阴影中,听到的只有震耳欲聋的吵闹声。 我缩在墙后,透过窗户,看到了房间内那位歇斯底里的黑德子爵。他披着一件红色的睡袍,头髮蓬乱,站在床边大吼大叫。屋子里挤满了卫兵,重新变成侏儒的芭芭拉被那些男人按跪在地,冷硬的皮靴踢在她的身体上。她尖叫着,却被那些粗壮的男人恶狠狠地打了几个耳光。 「黑德,黑德!」她满脸都是血,嘴角滴下涎液,朝眼前那个男人嚷道,「你还不相信么,我就是芭芭拉,我真的是被巫师下了诅咒变成这样的!他说了,只要我和你结婚,只要我做你的妻子,我就可以恢復成以前那个模样了!」 「给我闭嘴,你这个丑陋的贱胚!」黑德子爵怒不可遏,脸上变了好几种颜色。他只朝芭芭拉那里看了一眼,看到了那矮小身体上的红痕,五官就扭在一起,噁心地捂住了嘴。 他头痛地扯住自己的髮丝,「上帝啊……我竟然……跟这么一个丑陋的侏儒度过了一夜……」 芭芭拉的眼底逐渐盈满泪光,她哽咽道,「黑德,你昨晚说过,比起皇位你更爱芭芭拉。现在我就站在你的面前啊,你不是爱我吗?推却掉你叔叔定下的婚约,不管你是皇帝还是子爵,还是一个穷光蛋,只要你愿意为我消除诅咒,变回原来的样子,我不会再去当妓女啦,我将永远追随你——」 「给我闭嘴,你这个可恶的侏儒,丑陋的魔鬼!明明是这副鬼样子,昨晚竟敢对我摆出那种高傲的嘴脸!该死的,我告诉你,我才不会和一个丑陋的婊子结婚!」他破口大骂道,面颊还在一阵阵地抽搐。 芭芭拉肩膀颤抖道,「可……可我是芭芭拉……你亲眼看到了……我就是芭芭拉……」 「好啊,你是芭芭拉对吗?」 他大步朝芭芭拉走去,先是恶狠狠地打了她两个耳光,打得她鼻孔淌出鲜血。芭芭拉发出一声悽厉的尖叫,勐冲上前就要撞黑德·范文特的腹部。她的腿被身后的卫兵拖拽着,一个高大魁梧的壮汉直接拎着她的腿,把她撞到了床柱上! 黑德·范文特坐在桌旁,脸红得宛如一根烙人的火钳。他朝窗边一指,吼道,「把她给我丢下去!马上!我要在这里看到这个丑八怪的尸体!」 那些抓着芭芭拉的卫兵吃了一惊,「大人……这……这样不太妥当吧……」 「给我扔!竟敢欺骗我,我要让这个丑鬼付出代价!」黑德·范文特憎恶地大吼,像一只张牙舞爪的狮子。鲜血从芭芭拉的头顶滑落,血泪交织的一张脸,她晕过去了,苍白的嘴唇不住翕动。我看清了她的口型,念的似乎是「莱蒙」。 窗户被打开了,推搡声离我越来越近,芭芭拉绝望地呜咽不已,嘴里还在不停地怒骂着什么。我感到体内有什么未知的情绪在蠢蠢欲动,幽蓝色的微光在我手心汇聚,很快半空浮现出一把镰刀的雏形。 乞乞柯夫让我不要轻举妄动,说他们已经安排好了一切。上帝啊,难道芭芭拉被如此对待也是他们的计划一环么?他们难道不是同伴么?芭芭拉是女人,尽管她言辞举止有些特别,但她依然是个需要被保护的女人啊。 我难以抑制胸腔中那股不平之意,正如我抑制不住凝聚在我掌心的光点。亡灵面对着普通生灵拥有压倒性的力量,非到必要时刻不能出手。这是法师告诉我的。我曾见识过巨镰的威力,在灰石大道上,我轻轻一挥就能斩碎数十人的灵魂。他们破碎的灵魂光屑随风而散,一些人还在痛骂我的冷酷无情。 那是我第一次感到了愧疚和恐惧。一把镰刀在我手中成形,只要我想,我可以在顷刻间取下这一屋子人的性命,包括那个狠毒无情的子爵。但我的手在发颤。重回这个世界十几天,我已经感受到了生命的美好,不管是怎么样的人,他都有享受这份美好的权力。我曾经的生命终止在我七岁那一年,我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能重返人间,没想过有朝一日能遇到莱蒙和其他人。恐怕他们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彼此之间的牵绊有多深,可我能。我也无比地想与他们建立起深厚的关系,想着如此一来,也就意味着,我同样存在于这世上…… 我无法眼睁睁看芭芭拉被害,也无法理所当然地杀害其他人。就在我头脑一片混乱之际,一个声音道,「子爵大人,我认为现在处置这个妓女不太合适。」 这个人的地位大概很高,因为他一说话,其他卫兵纷纷噤了声,就像莱蒙在我们之中宣布事情一样。黑德·范文特恨恨地说,「为什么?」 「明天就是您和洋桃公主的婚礼,您们要在红心广场祭拜女神。我想,手染鲜血地在神面前,恐怕会惹尊敬的爱情之神不高兴。」
第35页 「……」那个子爵蹙起眉,阴沉地想了想,道,「倒也有一定的道理。」 那名卫兵接着道,「所以,大人,我建议把这个妓女关押起来,等您的婚礼结束,再做处置。」他上前一步,恭敬道,「那个时候,就随您开心了。」 「好吧,你说得很对。」黑德·范文特这个时候才缓缓站起,青紫的面色稍稍迴转。我舒了一口气,疑惑地望向那个高大的男人。昏迷的芭芭拉被带了下去,我感知了一下她的气息,目前性命无虞。 考虑到众人的计划和乞乞柯夫的叮嘱,我犹豫片刻,离开了晨光中宛如糖果小屋般的黑桃妓院。 映入眼帘的花牌镇还是如童话王国般美丽。美丽动人,没有一丝污秽。 我现在只想赶快离开这个地方。 **** 入夜的红心广场挤满了热闹涌动的人群,明亮的灯火如星辰一般点缀在四周,地上摆满了鲜艷欲滴的玫瑰和纯洁的百合花,从爱情女神石像到广场门口铺了一层几英尺的红地毯。庆祝婚礼的乐队很早就在广场两边入座,开始演奏庄严欢庆的婚礼进行曲。 卫队将参加婚礼的贵族和平民划开界限,我看到一个卫兵正将几个顽皮捣蛋的男孩撵出线外。正中央搁着一张巨大的宴席,上面铺着雪白的桌布,摆满了精緻的佳肴和醇郁的美酒,还有一座奶油蛋糕塔。这是黑德·范文特子爵和洋桃公主的婚礼庆典,花牌镇万人空巷,民众都簇拥在广场,等待见证这一场盛典。晶莹的喷泉洋溢着七彩光芒,夜幕中炸开好几朵绚烂的烟花,如星云流火般点亮了整个夜幕。 「呵,是婚礼啊。」 我、乞乞柯夫和波波鲁站在广场正对着的高楼上。乞乞柯夫望着下方热闹的景象,目光迷离地抽菸斗,不知在思索什么。 波波鲁缩着身体,借着微弱的光线,正在声情并茂地诵读《天经》。 「波波鲁,有件事情,我感到很迷茫。」 我凑到波波鲁身边。他一被我靠近就跟弹簧似的蹦了起来,头髮竖得像钢钉一样,「哦——哦——迷惑……你是个亡灵……哦,一个疑惑的亡灵……」 他又坐下了,回望我的眼神充满了虚怯,「只要心存疑惑,身为主的传教者,我就有义务为迷惑的人……以及亡灵,指明前进的方向。」 「非常感谢你,波波鲁。」我道,「你觉得……是否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力?」 他吃惊地望着我,我忙补充道,「我的意思是,这个世界上充满了好人,还有坏人。可评判、区分他们的标准是什么?坏人该受到制裁,那么他们该以什么样的代价赎罪呢?好人就真的是『好人』么,又是什么决定了他们的一言一行能够被众人所承认接受呢?」 波波鲁仔细听着,不时凝重地点点头,面露狂喜之色。乞乞柯夫则瞄了我一眼,「你一个亡灵,还想了挺多东西。」 我道,「我……我只是现在认不清很多事情,需要请人为我解答……」 波波鲁激动地挥起手臂,整具身体就像一面迎风波动的旗帜,「主啊,看看我听到了什么!我太高兴了,亡灵·罗!你的问题充满了深度和哲思!关于善与恶,审判与制裁,现在让我来回答你——」 乞乞柯夫道,「我不介意你们私下怎么交流,但现在别得意忘形,要知道这个计划必须万无一失。其他人怎么样我不管,但我可不想在我这里出了岔子。波波鲁,我想你一定不愿领教莱蒙发怒的模样,那可比死还要恐怖。」 波波鲁打了个寒颤,又把波动的身体缩回去了。我失望地低下头,却听他诚恳地说道,「亲爱的罗兄弟,现在时机不太好,等之后上了路,我一定将我所领悟到的一切告诉你,解决你的困惑。」 我感激地说,「太感谢你了,波波鲁。」 这时,乐队演奏的婚礼进行曲声调一转,拔起庄重高昂的旋律,手风琴、唢吶以及竖琴的合奏宛如一曲热烈的恋歌。在众人沸反盈天的唿声中,我看见洋桃公主手捧花束,踩在红地毯上一步步走向爱情女神的雕像。她穿着一身洁白的纱裙,脖颈修长,背影纤细,金色的捲髮上戴着一束花冠,仿若暗夜里纤尘不染的一颗白星。我看不到她的脸,但能从她沉默的嵴背看出她心底的阴郁。 黑德·范文特也穿着银白色的正装,面色阴沉,仿佛还未从昨日的意外中缓过来。整个红心广场的欢唿与祝愿都是为他们的结合庆贺,可他们沉浸在各自的心事里,并肩站在一起就像聚拢了两朵乌云。 我嘆了口气。波波鲁感嘆道,「上次我看到婚礼,还是半年前的事情哩。」 乞乞柯夫咳出一口痰,从怀里掏出一块镜子,对我道,「小亡灵,你可以开始准备了。」 「好的。」我从包裹里掏出几瓶药水,开始兑在一起搅拌。波波鲁好奇地问,「这是什么,罗兄弟?」 我不知该怎么解释,「呃……一种很有帮助的东西。」 **** 那位站在黑德·范文特和洋桃前的神父年愈半百,漆黑的圣袍垂至脚踝,腮边长满了络腮鬍。他微阖双目,一手高举十字架,一手捧着经书,用高亢悦耳的声音道,「以爱情女神的双眼为证,你们的婚姻神圣而纯洁。从此后,你们将结为夫妻,同甘共苦,直到生命尽头,唯有死亡才能将你们分离……」
第36页 他说了长长的一段话,司空见惯,但我却心中动容。我想起小时候,在忙碌的间隙中,就很喜欢熘进教堂,听和善的老神甫讲述经文,偶尔运气好,会遇上一对结婚的恋人。他们在神甫面前交换戒指和亲吻,脸上带着幸福的微笑。每当这个时候,躲在角落里的我都感动不已,甚至还会哭泣。我并不懂这种仪式的含义,但我能感受到其中那接近于永恆的神圣。那种永不会磨灭的光明与爱,曾无数次驱逐了我的噩梦和苦痛。 那位子爵不耐烦道,「我愿意。」 神父侧过头问,「那你呢,亲爱的公主?」 洋桃低着头,视线盯着手里的捧花,不发一语。四周先是鸦雀无声,随即传来窃窃私语,黑德子爵烦躁地说,「喂,洋桃!」 「……」 洋桃缓缓抬起头,望向神父,眼中闪过一道泪光,「我……我愿……」 「等等!」一个洪亮的声音响起,惊扰了台上的神父和新人。我看见了那天在房间里劝阻子爵的高大男人,他一手拖着不断挣扎的芭芭拉,大摇大摆地走上高台,朝台下的众人咧嘴笑道,「在进行神圣的宣誓前,应子爵大人的要求,我需要为大家揭晓一个事实。」 他扭过头,朝那位震惊的神父笑出一口白牙,「放心吧,尊敬的神父,我想神应该会对真相乐见其成!」 黑德·范文特一看到芭芭拉,脸庞像刷了一层石膏,暴跳如雷道,「该死的,你把她弄上来干什么?!」 「好!」乞乞柯夫突然道,「趁现在,小亡灵!」 我将药水涂到镜面上,乞乞柯夫拿着它,对准了一个角度,刚好将视野中的子爵和公主清楚地映在里面。他道,「不过手指头那么大,可以么?」 我小心地揭下他们映在镜面上的灵魂,两片手指长短的小灵魂。洋桃公主的灵魂很安静,只是害怕地抖索不停,那位子爵的灵魂就比较吵,似乎在发疯般鬼哭狼嚎。我道,「指甲盖大小也够了,反正只是让他们定住。」 波波鲁见状惊叫一声,嗖地离我几米远,「邪教!这是邪教!」 「大功告成。」乞乞柯夫点点头,转向广场中央,「接下来就看他们的了。」 我手里拿着两片灵魂,望向爱情女神雕像脚下。子爵恼怒的神情和公主惊愕的神情同时定格在他们脸上,他们现在连弯弯手指都做不到,别提说话了。 「卫队,给我安静,想忤逆子爵大人的话么?!大人,您不否认我就继续了。」那个男人得意地说道,将伤痕累累的芭芭拉揪到身前,朝下面的一众人喊道,「你们知道,这个女人是谁么?」 众人七嘴八舌地回答。 一个人喊,「她是个得了怪病的丑鬼!」 一个人喊,「她是个妄想追求子爵的盪妇!」 一个人喊,「她是个谋财害命的坏蛋。」 「哈哈哈,你们的回答都很有趣。」那个男人大笑道,「但很遗憾,全是错的!她不是个得了怪病的丑鬼,她是个受到诅咒的可怜女人。她不是妄想追求子爵的盪妇,她是个被子爵死皮赖脸纠缠的美人。至于她是不是个谋财害命的坏蛋嘛……」 他道,「你们看看她身上的伤痕,她的枷锁,她畸形的身体,到底是她害了别人的命,还是别人害了她的命呢?我这就告诉你们——她,这个侏儒,是黑德·范文特子爵曾经的情人!」 喧声如潮水般淹没了整个广场。那些卫兵见状想要上前,那男人又怒喝一声,「他妈的,给我滚回去!这是子爵要求的,谁敢抗命,我剁了谁的脑袋!」 芭芭拉闻言,疲靡的脸骤然变色,她怔愕地转过头,望向那个揪着她的男人,难以置信地摇了摇头。 卫兵们面面相觑,但看黑德子爵一直安静不语,便都老实地退了回去。台下众人的吵嚷声,可男人的嗓门比他们的还要大,「你们不理解子爵为什么会喜欢这样一个丑鬼?是啊,当然不可能!我说过了,她曾是一个美人,比这个爱情女神都要美的女人。子爵爱她爱得发了疯,她同样也爱着范文特子爵。但遗憾的是,她受到巫师的诅咒,只有和子爵结婚,才能恢復原貌。」 男人话锋一转,锐利的视线刺向台下,「然后她去恳求子爵,将受到诅咒的事如实告知,你们猜,结果怎么样——」 「闭嘴!」芭芭拉突然尖声道,「不要说了!不要说了!」 「不,必须要说!这可是尊贵的子爵大人的命令!」男人邪狞笑道,揪着芭芭拉的衣襟,「说!我们尊贵的子爵对你做了什么,你这个丑陋的侏儒婊子!」 芭芭拉撕心裂肺地哭道,「我不说!我不说!」 「该死的,给我说!」男人揪着芭芭拉的头髮,怒吼道,「还是说你想一辈子这样,抱着那点无聊又可悲的自尊心,忍受所有的屈辱,在顾影自怜和孤芳自赏中卑微地活着?!告诉所有人,那个道貌岸然的黑德·范文特子爵到底是个怎样的混帐杂种!承认它,然后忘记它!告诉所有人,他对你做了什么——」 「他叫来了一条狗!」芭芭拉崩溃般大吼道,她的双眼仿佛燃着愤怒的火焰,又仿佛溢满悲伤的泪水,「他叫来了一条发情的公狗,将我按在了地上!你满意了吗,你高兴了吗,莱蒙·骨刺!」 「我当然满意,当然高兴,芭芭拉!」
第37页 那个熟悉的声音响彻广场,我听到莱蒙放纵尖锐的笑声,如魔鬼的钟声,在每个人的头顶迴荡。他摘下头盔和假髮,一头飘荡的红髮如滚烫的烈焰,燃在每个人的瞳孔中。他拔出腰间的斫骨刀,沖芭芭拉吼道,「看好了,芭芭拉,我这就宰了那条该死的狗,为你报仇!」 话音刚落,一道红色的血柱沖天而起。黑德·范文特的头颅眨眼间从断裂的脖颈处飞了出去,化为一道血红的弧线!广场上众人尖叫起来,你拥我挤,陷入一片喧闹的混乱。黑德·范文特的灵魂在我手里倏地如一道白烟消散不见。我一愣,手指一松,洋桃公主的灵魂又飘了回去,覆到了镜面上,融入其中。 台上的莱蒙突然道,「艾厄,接着!」他将惊叫着的芭芭拉掷下去,独眼艾厄如一道闪电般的鬼影,迅速地接住了她,飞快隐匿在人群中。另一边瘸腿赖格和断臂阿姆两人合力打死了几十个卫兵,满身是血地笑道,「哈哈哈,可太他妈有趣了!这么多天不杀人,老子手都痒痒!」 莱蒙将斫骨刀扛在肩头,一脚踩到高台的石基上。他的半边身体被黑德·范文特的鲜血染红,俯视着台下慌乱的人群狂笑道,「都他妈跑什么?瞪大眼睛看好了,这可是神之惩罚!」 「你说对吧,亲爱的?」他狞笑着回头,望向黑夜里沉默冷肃的女神像,指着没了头的黑德·范文特和洋桃公主道,「祝福这对新人!」 他大步上前,一手抬起黑德子爵的尸体,掷向台下。断臂阿姆接住了子爵的尸体,瘸腿赖格一手夹着子爵面如死灰的脑袋,一手朝装饰得温馨浪漫的高台上投掷火把,那些花朵和地毯充当了易燃物,很快火势就如蛇信子般蔓延开,绕成一个燃烧的火圈。 波波鲁震惊地注视着广场上混乱的场面,还有那宛如扭曲狰狞、几乎映亮夜幕的焰流,战慄的目光移向那尊沉默的神像,「主啊……主啊啊!这可是在女神面前犯下的杀孽,还大言不惭地自比作神明,莱蒙他日后会遭到神惩罚的!」 我心中一悸。乞乞柯夫哼笑一声,「若是真的,我猜这小子很乐意尝尝干一位女神的滋味。」 **** 洋桃公主从还魂后就一直呆愣在原地,她望向站在自己不远处的那个男孩。火焰般的红髮,冷酷阴沉的背影,还有那柄颤慄叫嚣的钝刀。烈火席捲了整个看台,她的手上依旧捧着那束鲜花,穿着新娘纯洁无瑕的婚纱,怔愣地看着他,忘记了逃窜,也不懂得上前,只像一个没上发条的木偶娃娃,僵硬地凝滞在原地。 「洋桃,你知不知道……」 熊熊烈火中,莱蒙回过头,一步步朝她走近,神情被浓烟燻得模煳不清,「我曾经,一直幻想着这一幕。和你,在这里……」 他忽然伸手扯住了她的手臂,将她拉向自己!洋桃发出了一声尖叫,扑到对方滚烫坚硬的胸膛中。一个比烙铁还灼热的吻落到了她的额前,滑向她的眼睫,她像被荆棘刺穿胸膛的鸟儿一般尖叫着,试图从眼前那比钢铁还坚实的桎梏中挣脱出来。洁白的花束散落在地,她狼狈地转身逃跑,却发现四周已被烈火包围。她茫然而绝望地四处寻找出口,被裙摆绊倒在地,摔得皮肤淤青,烟尘薰染了那头柔美的金髮。 她在无边无际的火海中痛哭起来,蜷缩在地,宛如蝼蚁。一双手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地抱起了她,让她落在一个结实的怀抱中。 洋桃靠在那个怀抱中呜咽啜泣。莱蒙抱着她,像蹚一条河般跨出火焰,其他人在火海的这一头,他们在火海的那一头。我看到莱蒙解开了拴马的绳索,骑上那匹枣红色的马,将洋桃抱在他身前,朝着花牌镇外驰去。 不多时,广场上的火势逐渐被扑灭。乞乞柯夫将镜子揣回胸前,对波波鲁道,「走吧,修士,接下来该我们上场了。去和艾厄他们汇合……小亡灵,你也跟着我们吧。」 「……」 「小亡灵?」 「……」 「罗兄弟?」 「……」 「罗!」 我悚然一惊,见乞乞柯夫站在我旁边,一脸诧异地望着我,「你怎么了。可叫你好几遍啦,我们该走了。」 「哦……」我默然点头,将瓦罐重新收回包裹。他顺着我的视线看过去,没发现一个影子,蹙眉瞥了我一眼,跟波波鲁走下了楼梯。 第16章 洋桃公主 瘸腿赖格和断臂阿姆赶到花牌镇外的小木屋时,独眼艾厄已经将芭芭拉安置好,顺便扎了个火把照亮屋子。这是个废弃的林间木屋,门锁锈蚀,木屑脱落,四周潜伏着不少蚂蚁窝。墙上挂着几件破旧的木棍网兜,刺鼻的尘埃发出一股腐烂的臭味。瘸腿赖格一屁股坐到床上,与那脆弱的床铺一齐哼唧起来,「妈的,可他妈累死老子了!」 他骂骂咧咧地将臂弯里夹着的那颗头丢出去,正好滚在芭芭拉脚边。芭芭拉一看那石灰色的死人脸,尖叫一声,「这是个什么东西!」 断臂阿姆也把黑德·范文特的尸体放下,「你爱的那头公猪。」 「呸,死了才好!」芭芭拉泄愤地对着尸体又踢又踹,往那张脸上吐口水。独眼艾厄一直顺着门缝往外瞄,转头道,「来了。」 芭芭拉焦急地跑到门边,「是谁?莱蒙吗?」 瘸腿赖格揉着那条痉挛的腿,阴阳怪气道,「莱蒙?嘎嘎嘎,他把那个小公主掳走了,嘎嘎嘎,说不定掳到哪个小树林里爽翻天了,就再也不想回来哩……」
第38页 断臂阿姆瞠目结舌,「撒旦啊,我们是要散伙了么?」 「不可能。」独眼艾厄简短地说,推开了门,朝外喊道,「乞乞柯夫,在这里。」 乞乞柯夫跟条泥鳅似得从门缝钻了进来,独眼艾厄将门一阖,差点夹住波波鲁那颗大脑袋。蛋壳修士看到凶神恶煞的残废三兄弟明显害怕地呻吟一声,像张皮似的紧贴着墙壁。 「好了,一切就绪,多亏你们没掉链子。」老头子说道。一旦莱蒙不在,他就是默认的恶棍头头。瘸腿赖格龇牙冷哼一声。乞乞柯夫挽起袖子,从胸前掏出了那只铁匣子,「别耽误时间了,开始吧。」 独眼艾厄点点头,将尸体拼在一起。芭芭拉惊道,「这是要干什么?」 「解除你的咒语,芭芭拉。」乞乞柯夫点燃菸斗,舒坦地吸了一口,「莱蒙的吩咐。他要你和这个黑德·范文特结婚。」 芭芭拉双眼瞪得大如转轮,盯着范文特那张僵死的脸,「我没听错吧,他可是个死人。」 乞乞柯夫道,「你没听错。波波鲁,过来一下,婚礼需要一位神父来主持。」 波波鲁和芭芭拉的反应一样惊异,「主啊,乞乞柯夫,婚礼需要彼此交换誓言的,可这个人已经死了!」 「我知道。」乞乞柯夫咧嘴笑道,「所以我都准备好了。」 他打开那只光泽幽冷的铁匣子,从里面钻出一条肥硕的黑蜈蚣,细密的足肢沙沙作响,风驰电掣地朝修士扑去!波波鲁尖叫着蹦了一下,那黑蜈蚣迳自绕过他,爬进了黑德·范文特脖颈血肉模煳的断口处。它一半身子钻入头颅,一半身子钻入身体,如一条人造嵴椎,将断裂的尸体连在了一起。 「啊!」波波鲁惊唿一声,「又是邪教!」 瘸腿赖格举起锤子,凶狞地说,「你他妈吵死了,狗屎脑袋!再嗷嗷乱叫我砸碎你的膝盖。」 乞乞柯夫怪笑道,「别威胁他,赖格。波波鲁现在可是神的代言人。」 不得不说瘸腿赖格的铁锤起了关键作用,波波鲁咕咚吞咽了一下,缩到老人身后,「我该干什么?」 乞乞柯夫瞄了一眼尸体和芭芭拉,「为这对新人宣读婚礼誓词。」 「等等。」芭芭拉尖声道,「我不要嫁给他!」 乞乞柯夫道,「这能让你解除咒语。还是你觉得和一个死人做不到?我说了我有办法。」 「不……」芭芭拉晃着头,焦躁地说,「我,我做不到……婚礼对我来说……太……神圣,神圣而忠贞……从小我就很排斥它,我受不了……」 乞乞柯夫道,「那你就能忍受做一个侏儒?」 她默然垂下头。老头子吧嗒吧嗒地抽着烟,忽地说道,「因为莱蒙吗?」 芭芭拉眼里盈满泪水,她点点头,又使劲地摇摇头,吸了吸鼻子,「不是,才不是因为他……他就是个兇巴巴的小屁孩……但是,婚礼对我来说真的……无法那么随便,乞乞柯夫……」 「莱蒙让我带给你一句话。」老人凝视着她布满泪痕的脸,说道,「记住那些唾弃过你的男人,让他们将来像狗一样舔你的脚。」 芭芭拉苦笑几声,在瘸腿赖格吱吱啦啦的磨牙声中平静下来。她跪坐在黑德·范文特的尸体旁,对波波鲁道,「我已经准备好了,神父。」 「那好。」波波鲁又兴奋起来,沉浸在宣誓的喜悦中,完全忘记了新人之一是个尸体,「以主伟大光明的力量为证,我宣布你们即将结为神圣的夫妻。从此你们将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忍受着对方永无止境的无理取闹。小祸当头,争吵不休;大难临头,各寻出路。对方就是你前世的债主,你今生的冤家。你们无时无刻不想杀死对方,却不得不被道德和责任束缚,日復一日过着寡淡而无趣的生活……」 残废三兄弟在后面哄然大笑。芭芭拉蹙眉道,「这跟我听说的怎么不太一样?你别是个假修士吧。」 波波鲁肃然道,「这是我诵读《天经》得到的感悟。不要怀疑它的真实性,新娘!」 乞乞柯夫道,「没错,打断神父的话是对神不敬,芭芭拉。」 波波鲁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日復一日过着寡淡而无趣的生活。尽管这样,你也愿意爱他,保护他,照顾他,和他共度余生,直到死亡尽头吗?」 「见鬼的。」芭芭拉拧着一张臭脸,「好吧,我愿意。」 「非常感谢您,新娘。」波波鲁转头看向尸体,「呃……这位新郎,您的回答呢?」 乞乞柯夫吹了声又细又长的口哨,那蜈蚣当即挺直黝黑多刺的硬壳,咔咔地让尸体的头颅转过一个角度。黑德·范文特的脸突然呈现出一种漩涡般扭曲的形状。他沙哑地呻吟着,皮肤如晒干的羊皮皱缩打卷,那只蜈蚣埋在他的血肉中躁动,令尸体也一阵阵地抽搐。 那张嘴被硬生生凹出一个哀嚎的口型,说道,「我……愿……意……」 这三个字似乎耗尽了他最后一点力气,整张脸霎时像被榨干般成了一颗□□的头骨,抽搐的手指垂落在地。芭芭拉冷冰冰地嗤笑一声,波波鲁则重重吞咽了一下,道,「代表万能的主!我宣布,你们正式结为夫妻!」 他手中的十字架忽地闪过一丝炫目的光芒,照亮了这间屋子。一股紫色的烟雾忽然从黑暗中溶出,将芭芭拉层层包裹,熄灭了挂在墙上的火把!黑暗重新吞噬了小屋,女人发出了一声尖叫,男人们则用手臂挡住浓烟和旋风,瞪大了双眼,直到一个陌生的身影朦胧地从烟雾中显出轮廓。
第39页 风烟散去,那个高挑的人影略一低头,蜂蜜色的捲髮如阳光下的瀑布,垂在破烂的短裙上闪闪发亮。那包裹全身的白腻皮肤仿若牛奶色的月光。瘸腿赖格五官扭得如同嚼了几大串辣椒,断臂阿姆嘴张得能吞下颗鸵鸟蛋,独眼艾厄挑了挑眉。波波鲁惊嘆道,「主的力量如此神奇!」 乞乞柯夫望着屋子中央那足以照亮黑暗的美艷人影,惊喜地勐吸一口菸斗,露牙笑道,「哟呵,女神驾到。」 **** 驾驭一匹骏马飞奔是件很爽快的事。我小时候曾这么干过。可惜我骑术不精,枯瘦的腿脚又不能很好控制马镫,直接连人带马翻下了一个山坡,差点摔得像个四分五裂的木偶人,脑袋煳涂得像填了满满的胶水。 他们将我重新带回牢笼。当我奄奄一息地躺在天鹅绒床上,双眼含泪地望向洒进落地窗的粲然阳光,魔鬼爱戎又悄悄拜访我的病床。他站在金光灿灿的窗玻璃和酒红色的床帐之间,抱胸瞅着我,比上次还要高大俊美,肩膀宽阔紧緻,每一寸肌肉优美而充满力量,恍若格森雕刻出的神祇塑像。 我拼命缩进被子,不想被他发梢闪动的光芒刺伤。爱戎揪着我的头髮把我拖了出来,怜惜而嘲弄地说,「你这头棕发是怎么回事?自己染的,为了逃出去?父王听说后可大发雷霆呢。他说,『既然那个混帐不愿作索尔家族的一员,就让他趁早滚蛋』。我还为你再三说情,你以后可别再惹父王不高兴了,有点自知之明地活着吧,亲爱的莱蒙。」 说着,他扭断了我的腿。 我从马背坠下来,又被带回皇宫后,足足休养了一个月。我像一坨烂泥般瘫在床铺上,四周堆满了乐谱和诗歌总集。当我终于能拆开绷带下床,女僕却给我抱来了一套崭新的礼服,冷淡地说,「莱蒙王子,这是宫匠给您新订制的礼服,几天后各国的公主将来到这里,您需要打扮得体面一点。」 她不说我也知道自己是个什么鬼样。不用说你们自然也知道一个月不洗澡不刮脸的男孩会邋遢脏臭成什么样。我被女僕们收拾干净,看着镜子里那因为华美衣饰更显滑稽的蠢货,换上了普通的布衫,将肥大的裤脚掖进破靴子里,抱起里拉琴,慢吞吞地走出了房间。 第一缕阳光拂到我脸上时,我还以为今天会发生什么好事。结果在我踏入绿茵草地的下一秒,一面盾牌就冷不丁甩到我脸上,将我和我手里的里拉琴撞飞出去。我听到了男孩们的笑声和嘘声,爱戎的声音尤其刺耳。 还有女孩子咯咯的笑声。上帝啊。在我待在房间里的这几天,宫里都发生了什么?那些陌生的声音环绕在我耳畔,就像噩梦中摇动的手臂,将我的神经从头颅里拔出打结。我趴在草地上,热烫的阳光恍若针扎,但我却一点都动不了。我的脸上淌下湿润的液体,不知是血是泪,我听到了喉中的哽咽,这让我更痛恨自己的存在。 「你没事吧?」 一个轻柔的声音在我的头顶响起。我没有抬头。那只柔软的小手抓住我抠在泥土里的手,又将我扶起来,直到我露出了一张煳满鼻涕眼泪和淤肿的哭脸。 我的头髮还是普通的深棕色,而我的衣衫就像个寒酸的穷汉。 「别哭了,可怜的小僕人。」她安慰我道,冷冷地瞥向人群中央那个放声大笑的傢伙,「爱戎是个讨人厌的傢伙。他最喜欢欺负别人了。以后他要是仗着他是王子就欺负你,你不要理他,或者来找我,我会帮你的。」 话落,洋桃将一块洁白的丝帕递到我面前,替我擦干净了脸上的污垢。那时我还不知道眼前这个女孩就是我的表妹,那时我还不知道她将是爱戎的未婚妻。我只知道在正午白花花的阳光下,那一排衣着光鲜的贵族子女靠着栅栏,嘲笑这个出糗的蠢蛋,只有洋桃走了过来,把这个蠢蛋从地皮上揭了下来。 那时只有连续五日的晴空,而我就这么轻易地爱上了一个人。 **** 夜风在我耳边唿啸,我听见夹在其中的洋桃的哭声。她害怕极了,靠在我怀里,恐惧颤抖得像只受伤的金丝雀,而我就是那只破坏鸟笼的恶猫,叼着猎物心满意足地在檐上飞奔。 我勒紧缰绳,马儿在我的力道下减缓速度。风声渐弱,我看着怀里的女孩,笑道,「公主殿下,我们又见面了。」 她怔然望着我,望着我被鲜血染红的半边身体。我若无其事地抠下了一片黏在左颊的血渍。她在瀰漫的血腥味中捂脸哭泣不止,说,「这不是真的……不是……」 我将骏马勒出一声嘶鸣,「不是什么?」 「你杀了人——!」她呜咽道,「你害了我……」 「害你在新婚之夜变成个寡妇?」 她勐地捶打我的胸膛,一边捶还在一边崩溃地哭叫。我下了马,又将她抱下,扯着她的手臂朝荒树林走去。 那幽谧无人的地方激起了她的恐惧,洋桃叫道,「你这个恶棍!你休想把我——把我——」 我恶意地笑了,「我什么也不会做的。目前来说。」 她挣动不停,在崎岖不平的大地上走得跌跌撞撞,凌乱的金髮被尘土黏出好几绺。我道,「老实点吧,公主殿下,我不想把你打晕了扛走,那样可有点麻烦。」 洋桃深深喘息几下,眸中又恢復了一抹让我欣赏的镇定,「告诉我,你要带我去哪里?」
第40页 「带你去见你该嫁的人。」我咧开一个冰冷的笑,满意地看到了她眸中的惊愕,「爱戎·索尔。」 第17章 另一半的灵魂 四年前。 「你的琴声很乱,莱蒙。最近有什么心事困扰着你么?」 格森坐在我的身旁,为我重新演示了一下拨弄竖琴的指法。他将长发扎成一束,白皙优美的手指让我想起了记忆中另外一双柔软的小手。黑夜替我隐瞒了窘迫,我试图驱散洋桃在我脑海中久久盘桓的倩影,将注意力集中在银白色的琴弦上。 然后,爱戎就来了。他满身酒气,摇摇晃晃,可能刚从某个宴会出来,像个酩酊大醉的醉汉,还是个礼服上染着脂粉气的风流醉汉。真是个倒霉的夜晚。琴弦在我指尖颤慄,爱戎却没看我,笑嘻嘻地执起格森束起的长髮,放在唇边亲吻了一下。 「格森,你已经很久没有教过我诗琴了。」 格森冷冷道,「我没有精力去管一个处处跟我对着干的学生。」 「别这样啊,老师。」爱戎蹲下身,高大的身躯让格森都显得瘦削。他靠近格森的耳边,低声说道,「你知道的,我更喜欢在你诱人的后臀上『弹奏』。」 当时我还不太懂这句话的意思,但格森勐然间站起身,借着月光我看见他面上恼羞交织的潮红。爱戎靠着大理石柱,翘起一条腿哈哈大笑。格森捏紧了拳头,对我温声道,「莱蒙,我先回去了。你记得平復一下心情,再弹奏竖琴。」 爱戎大声笑道,「你连气息都不稳了,格森。」 格森瞪他一眼,离开了这个粗鲁无礼的傢伙。夜风吹得树桠沙沙作响,爱戎就坐在我身后,醉醺醺地哼着歌,让我难受极了。我刚要离开,他却突然将沉重的身体压向我,两条铁环般的手臂紧紧箍住我的肩膀。 「别走,莱蒙。」他沉声道,「为我弹奏一曲吧。」 该死的,他不让我走。一想到接下来他或许会对我干什么疯狂的事,我差点就坐下来哭了。我在苍白如骨的月光下拨弄琴弦,凄凉无比的旋律和音调,就像一叶被困在茫茫大海中的扁舟,任风吹日晒,雨打雪飘。我仰望着沉寂的夜空,星光黯淡得像磨损的钻石,一根根无形的铁栅将我关在这里。我想冲破它,离开它,先是断了四肢,后是裂了肺腑,直到身体撞得鲜血淋漓,那沉重的枷锁仍死死地拷在我的肩膀上,变成了爱戎禁锢我的手臂和身躯。 我停下弹奏的手指,扭动着身体反抗,却听他忽然道,「莱蒙,哥哥爱你。」 撒旦啊,就算我长了八张嘴,也难以形容那种变态和震惊。爱戎扳过我浮肿的脸,突然像头髮疯的野兽般撕咬我的面颊。咬。想要把我吞下肚子的那种兇狠。我被他周围的熏天酒气沖得头晕,仍记得一拳朝他腹部打去。 「你在拍蚊子吗?」 爱戎大笑一声,很快便压制住我的身体,用格斗技里最实用的锁人技巧。我的尖叫声被他潮热的手心堵回喉咙。爱戎打了个酒嗝,出神地笑道,「为什么是我的弟弟呢,莱蒙?你要是个女孩,就不会是我的敌人,而是我的新娘了……」 我攥紧甩到一边的里拉琴,对着爱戎的脑袋狠狠抡了一下!我发誓那一下可打得我爽死了。爱戎跟条死狗般趴在我身上,我将他一脚踹开,跌跌撞撞地跑回了屋子,将里拉琴忘在了那里。我犹豫片刻,还是没有将它带回。 那是令我追悔莫及的一个决定。 **** ——我变成了我最讨厌的你,爱戎。 我站在爱戎的坟墓前,踩着那座冰冷简陋的墓碑,嗤笑一声。洋桃站在我的身后,警惕地注视着我,「一座坟墓?」 「坟墓。」我点点头,取下背后的铁锹,熟练地挖掘松软的泥土。那具黑色棺材从泥土下露出轮廓,洋桃小心翼翼地蹲下,掀开了盖子。 里面只盛着一堆白骨的碎片,最上方有一颗蓝色的水晶项鍊。项鍊上摆着一片稍大的头骨碎片,合在一起,正好拼出了「arrow」一词。 **** 无论用花瓣悬露的百合还是鲜血般糜烂的玫瑰,伟大的诗人总是在称颂爱情。我总是能从碎嘴的僕人那里听到,爱戎和洋桃吵得如何不可开交。爱戎身边从不缺爱慕他的女孩,而洋桃的目光似乎漠视一切。我总是能遇到她,可能孤独的人会去的地方也就那么几个。 在那晚我第一次用竖琴打了爱戎之后,我便常常能看见洋桃坐在阳光斑驳的树下沉思。她执笔在一个本子上出神地写着什么,穿着翠绿色的连衣裙,纯蓝色的眼眸仿若纤尘不染的碧空。她静静坐在那里,犹如童话故事里的精灵,镌刻在我的瞳孔深处。 爱戎从不会主动来找她,但这一次他却出现了,骑着他那匹银白色的骏马。银白色的紧身收腰礼服和金色挂饰令他看上去就像在发光。一个有禽兽之心的白马王子,笑起来没有女孩抵挡得了他的魅力。 洋桃飞快地合上本子,漠然偏过头。爱戎悠然自得地坐到她的身边,露出意味着要将对方玩弄于股掌中的微笑。两个人不知低声说了什么,爱戎突然夺过洋桃手里的本子,高举着逗她。洋桃面色羞红,跳着想要夺过。 他们就像一对普通的打情骂俏的情人。然后我就看到野兽扔掉了本子,抱起了我心中的精灵,共骑绝尘,消失在了林间温暖的阳光中。
第41页 我待在原地,沉默了很久,终于找到了我能做的事——做贼般拾起那个本子,翻开写满洋桃清秀字迹的纸页。 「……我听到了那晚,从花园某处传来的琴声。悽厉,孤寂,却满含着渴望和希望,像一只努力撞破笼子的鸟儿,一心执着地飞向自由……听到那个琴声,我很意外,很想哭。没想到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一个与我相似的灵魂存在。我想找到那个灵魂,这样就再也不会感到孤独了吧……」 洋桃哭泣没有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哭了。我伏在被阳光晒得温暖干燥的土地上,眼泪浸湿了本子,晕染了属于她的字迹。 那个本该属于我的,另一半的灵魂。 **** 「这就是爱戎·索尔的尸体。」 我倚着铁锹柄,惬意地吹了声口哨,「还满意么?」 洋桃瞪着惊恐的双眼,颤抖地伸出手,捧起那块刻有「arrow」的头骨片。她将它揣进怀里,揣进她温热的胸膛中,红着眼眶问我,「为什么……是谁将他……」 「是我哟,公主!」我能感受到我抑制不住的上扬的嘴角——哦,为什么不呢?可他妈太爽了!我看见洋桃脸色惨白,转而铁青,又染上愤怒的鲜红,仿佛她全身的血都涌上了面颊,明艷得让我小腹燥热。 「公主。」我朝她俯下身,弯起半边被血染红的唇角,温柔笑道,「你还记得你自己说过,罗先生有一个美好纯洁的灵魂?」 我听到她悲愤的吼声,像失去孩子的母兽,一点不像她平素冷漠的模样。她抡起巴掌向我打来,我咧嘴笑着,轻而易举地抓住了她勐挥过来的手臂。纤细的手腕,我只要轻轻一捏就能捏碎。她还没有完全克服面对我的恐惧,一被我扼住手腕,立刻从母兽变回了那只瑟瑟发抖的金丝雀。 我执起她的手,将她温热的肌肤靠近我的唇畔。我能感受到那细腻的皮囊,暖融融的血液,还有跳动的脉搏。她的温热在我的靠近下逐渐冷如僵石。这是属于她的鲜活而美丽的肉体,却连一点暖意都不愿施捨给我。 我突然想到了罗同样柔软却冰冷的身体。一个冰冷却执意要温暖我的身体。 「你说你喜欢雨,但你在下雨的时候打伞……」 我低声沉吟着这段话,洋桃似乎没料到我会突然说出这句诗。我们相对而立,却谁也没有看对方的脸。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轻阖眼眸,用歌唱般的声调说道,「你说你喜欢太阳,但是你在阳光明媚的时候,却躲在阴凉的地方……你说你喜欢风,但是你在颳风的时候,却关上了窗户。这就是为什么……」 「我害怕你说,你也喜欢我……」 她的手腕颤抖起来。我将她轻轻拉近自己,低头凝视着她饱受折磨与煎熬的一张脸,笑道,「你喜欢我么,洋桃?」 **** 洋桃的本子就这样落在了我的手里。她被爱戎带回皇宫时面颊红扑扑的,整个人看上去容光焕发,从那个冷若冰霜的精灵变成一个春心萌动的少女,望着爱戎的目光简直能淌出蜜糖。 我躲在暗影里,悲伤地看着她。她或许不知道那晚弹奏竖琴的人是我,而是将其错认为爱戎。我趴在烛光下,在她的那段话后写下了一首诗篇。 我抹去脸上的泪痕,偷偷朝她的房间熘去,打算将她的本子从门缝下塞进去—— 一双棕色的麂皮靴子又出现在我的眼前。我怀疑爱戎是不是像我偷瞄着洋桃一样偷瞄着我。他踩住我的手,在我去抓那个本子前一刻将其拾了起来,一下子就翻到新的一页,很快就抓到了关键。 「……」 厚重压抑的阴云在我们之间蔓延,爱戎这个惰于读书的傢伙竟在一字一字地看我的诗章。我浑身的每一个毛孔都钻出了冷汗,浸湿了我的衣襟。我面色青紫,汗流浃背,像刚被从水里捞出来似的。洋桃是爱戎的未婚妻。这个想法如蛆虫般烂在我的脑髓里,折磨得我痛苦不堪,甚至超过了爱戎碾在我手背上的皮靴。 「哈。」爱戎轻笑一声,撕去了我在诗篇后的署名,故作无意地撞了撞洋桃的门。血液沸腾般勐冲向我的头顶,我想逃,却被爱戎勒住了脖颈。 「你还想拥有你的另一半灵魂?属于你的那根『肋骨』?」爱戎在我耳边咬牙切齿地笑道,「看看你的模样,你也配么?」 「爱戎?」 洋桃打开了门,见到我和爱戎吃了一惊。我惊慌失措,被爱戎一脚绊在地上,听到洋桃不满的声音,「爱戎,不要欺负僕人,他们已经很可怜了。」 爱戎柔情蜜意地说,「好的,我知道了,洋桃。只要是你的话,我都会听的。」 他将我扶起,在洋桃看不见的地方掐住了我的身体。我忍下差点脱口而出的痛喊,听那个魔鬼说道,「走吧,小可怜鬼。」 我离开了,揉着被爱戎掐出淤青的手臂,听对方在我身后道,「对了,洋桃,这是你那天丢了的本子……」 **** 「我说错了。」 寂冷的夜晚,冷冰冰的月光映在我和洋桃之间,比适才火海的沟壑还要深。她抱着爱戎的头骨,往后退了几步,摇了摇头,「琴和诗歌根本无法彻底了解一个人。」 她悽然一笑,似乎是在笑眼下的窘况,又似乎是在笑自己,「多亏你给了我一个让我认清你的机会,罗先生。」
第42页 「你确实说错了。」我懒洋洋地说,「你才没有认清我呢。」 她的目光扫过爱戎被我剁成碎片的骨头,抿紧嘴唇,盯着我道,「你是个该下地狱的恶棍。」 「你说的可太好了。」我上前一步,在洋桃惊恐的退避中,咧着嘴,呲着牙,双眼血红地扯住她的双臂,「我这就让你见识一下恶棍的作风!」 **** 「我都不知道我的弟弟是这样一个大诗人。」 爱戎躺在我身后的床铺上,漫不经心地笑道。我趴在桌边,看着洋桃的回信,眼底逐渐蒙上一层湿润的水雾。我的哽咽声令爱戎的咀嚼声停顿了一下,待他发现我是因为洋桃的信件落泪时,似笑非笑地瞪着我,「洋桃已经回去了。」 「……」我的呜咽声更大。洋桃走了,我却连跟她告别的勇气也没有。我唾骂我自己是个胆小鬼,在看到爱戎亲吻她额头作别的那一幕时,竟然转身跑回了宫殿。 自始至终,我没有告诉她,有一个叫莱蒙·索尔的男孩。他不是寒酸的僕人,不是俊美的王子,只是一个深爱着她,不知好歹地想做她另一半灵魂的人。 就在这时,爱戎夺过我手里的信件,暴躁地撕得粉碎。洋桃的信如雪片般在空中四散,我愣了一刻,随即哀叫一声,从椅子上蹦起来,像个滑稽的小丑,匍匐在地拾那些信纸的碎片。 爱戎踩在我弓起的后背上,恶狠狠地笑骂,「你可真像头打滚的猪,莱蒙·索尔。」他甩开深红色的披风,靴子在木质地板上踩得噔噔作响,在我痛惜的呜咽声中,离开了屋子。 而我,拾起了所有的碎片,粘在一起,转悲为喜地用鹅毛笔蘸墨,为她回信。 落款——「爱戎·索尔」。 **** 在我看来,所有凝滞于心的事,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都像个恶性毒瘤,你必须在它进一步扩散前把它毫不留情地割掉,哪怕是要为此赔上一个器官呢。我将棺材里的尸骨碎片全数倒出,堆成一个白森森的小山包,再将洋桃用力一推,把惊恐的她推入了空荡荡的棺材。 「这就是爱戎最后的小巢。」我大笑道,「舒服么,公主?」 她抱着刻有爱戎名字的头骨,胸脯起伏着,憎恶地盯着我。我戏弄般踩着棺材的侧木摇晃,连带着她也一起跟着震动。被我如此赤裸裸地羞辱反倒令她更镇定了,我笑嘻嘻地望着她波澜不惊的脸,道,「我很喜欢你,公主殿下。所以我给你一个『二选一』的机会。」 我踩着铁锹,铲起一小块骨屑,盯着她道,「要么跟我走,要么,跟他埋在一起……」 「和他并在一起让我选择,你未免高估了自己。」洋桃闭上那双冷漠的眼睛,毅然决然地躺入棺木,唿出一口气,「动手吧,我宁愿从未认识你。」 **** 我宁愿从未认识你。 我曾坐在深夜的台阶上,对着月亮想念你的身影,你的一颦一笑,孤独地诉说我对你的思念。多么有趣啊,一个人有了心爱的人反而愈加孤独,愈加受着孤独的煎熬。它们如同锋利的刀刃割裂我的心脏,而我的眼泪仿佛变成了世界上最廉价的东西。我想要将你淹没在我的世界里,想要一刀刀割开你,吃掉你。让你的每一寸血肉融进我的身体,我的灵魂,让你感受到我的爱,我的痛,让我们彼此之间不再恍若隔离,让我们的灵魂紧紧相融,一唿一吸间都能聆听到彼此的心跳。 我宁愿从未认识你,洋桃。 幸好我早已死去。 **** 我停下了动作,铲爱戎骨头的刺耳声响停止了。棺材里的洋桃轻微动了一下,她的髮丝、衣襟上全沾满了雪白的骨粒,被月光一照,仿佛缀满了莹白的珍珠。她缩在棺材里,抱着属于她的爱人,平静而祥和,就像一个沉眠的圣女。 我突然大笑起来,不知是笑什么,笑得嘴角抽痛,胸腔中的浊气升腾消散。我笑弯了腰,拄着铁锹的木柄,汗水大滴大滴融进干冷的泥土。 我勐地直起身,踏过爱戎的墓碑,踏过暗夜与噩梦,仿佛在无穷尽的飘浮后终于触到了开满鲜花的彼岸。四周悄然无声,枣红色的骏马还在不远处喷着响鼻,洋桃从棺材起身,骨屑从她身旁哗哗洒落。 一柄铁锹自半空落到她身边,随着一声碰击,我背对着她,大笑着挥了挥手臂。 「像一只努力撞破笼子的鸟儿,一心执着地飞向自由!……没想到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一个与我相似的灵魂存在。我想找到那个灵魂,这样就再也不会感到孤独了吧……」 我大声说着,浑身上下都透出一股酣畅淋漓,想要高歌的冲动。洋桃听到这句话时,突然难以置信地瞪大了双眼。爱戎的头骨从她胸前跌落,而我再也没有回头。 不要回头,就这样继续前行吧,莱蒙·骨刺。 「再见,洋桃公主!」我大声喊着,作出了最后的告别,「有个叫莱蒙·索尔的傢伙,一直爱着你。虽然在两年前,他就已经死了。」 我将那匹马留给她,自己跟着月光,徒步穿过了荒树林,只有脚踏着的枯枝与我作伴。我哼起了《恶龙要我死》那首歌的曲调,抚摸着我心爱的斫骨刀刀柄,离开了又被我搅成一团乱的花牌镇,走到了树林的尽头,拨开了眼前浓密的树枝。 「罗。」 看到那个静伫的身影,我脚步一顿,唿唤先于思考地脱口而出。我真正的另一半灵魂正在前方等着我,手里执着一匹马的缰绳,对着银白色的月亮,黑色的斗篷飒飒作响。我突然涌起了一股冲动,笑着张开了双臂,隔着月光与大地的裂隙,望向他寂静的背影。
第43页 「莱蒙!」 罗听到我的声音,欣喜地转过身,踩着亮如白昼的月光,朝我飞奔而来。 =================== 【花牌镇·芭芭拉篇 end】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看到这里的你们! 到这章为止,花牌镇篇就算结束了。但还有一部分没有补全,就是有关于莱蒙两年前到花牌镇,和「鼹鼠」、巫师、以及芭芭拉的故事。因为是回忆杀,考虑到大家可能会阅读疲劳,就打算和下一篇章「人骨长城」的开头一齐更新——下一个就是残废三兄弟的故事!地图则一个比一个兇险,牵扯到的剧情也会更复杂,还会有一位和莱蒙羁绊很深的新角色登场=v=(剧透个,是位真正的骑士xd) ***另外,很抱歉地跟大家说一句,因为本砣最近进入了考试周(工科狗抹一把泪),所以不能保持更新了。等1月8日考试结束会继续爆肝更新的,希望各位追文的小可爱们理解——如果还有兴趣将恶棍小队的故事看下去的话,我们1月再见><(挥手帕~) 第18章 间奏·芭芭拉·野狗小子(1) 两年前。 女人们蜂拥而入,像一群炸开翅膀的母鸡,开始抢夺桌柜里的首饰。珍珠、水晶还有钻石在她们贪婪的手底下叮咣作响,芭芭拉从床上勐地直起身,头髮蓬乱地叫道,「出了什么事?啊——」 两个力气粗壮的洗衣妇笑吭吭地把她从天鹅绒床掀下来,差点把她在地上甩了一圈。女人们瓜分完她的首饰,又沖向她的衣柜,望着那一排排华美繁复的衣裙赞嘆不已。 「哦,这件我盯了很久了,它是我的!」 「不,这里绣着钻石玫瑰的连衣裙一定很衬我的身材!」 「小丫头们给我滚开,有资歷的才有资格先挑哩!」 尖叫声此起彼伏,那些女人吵吵嚷嚷地推搡着彼此,洗劫着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首饰和脱落下的衣饰洒了一地。被甩在地上的芭芭拉吃力地从无数只乱踩乱踏的小腿间爬过,揪过一个尚年轻的女孩,不由分说当头兜了她一巴掌,在对方尖叫时喊道,「告诉老娘出了什么事,蠢丫头!」 「给我滚开,丑鬼!」那女孩愤怒着举起手,反倒又被芭芭拉干脆利落地打了几个耳光,哭喊起来。 她兇狠地笑了,「少在姐姐这里装凶。老娘就是从你这时候过来的,扇巴掌可不会手软。」 芭芭拉转过头,见一个女人正在镜子前试穿她最喜欢的那条酒红色露肩丝裙,走过去揪住臀沟处的褶皱,将丝绸般柔滑的礼裙一下撕到了脚踝!女人惊叫着抖索了一下,被芭芭拉一脚踹在膝弯,冷不丁摔在大镜子前,响起一片嘈杂的碎裂声! 「啊啊啊啊——!」她凄叫一声,止住了其他女人争吵的动作。芭芭拉站在房间中央,似笑非笑道,「好,蠢丫头们,都告诉姐姐,是谁的主意?」 「是妈妈们的主意。」 一个妖娆高挑的身影靠在门边,梅西娅慵懒地拨弄着捲髮,收紧了棕色的流苏披肩,说,「大家都已经决定了,反正这些衣服、首饰,还有化妆瓶,你再也用不到了,芭芭拉。不如分给其他需要的人。」 「放他娘的狗屁!」 一个樱桃色的小玻璃瓶在梅西娅脚边裂开。芭芭拉面红筋涨地喘着气,望着倚在门边的女人。对方手里得意洋洋地持着一支菸斗,氤氲的烟气从她纤细白腻的手腕升起,一双亮莹莹的杏眸则讥诮地望着她。 「劝你别太放肆,芭芭拉。」梅西娅道,「你以为你还是当初那个被所有人捧在手里的『芭芭拉』么?好好照照你现在的样子,妈妈们让你留在这里已经是大发善心了,你自己也要有些自知之明啊。」 芭芭拉气恼地冲过去,一只粗壮的手臂却从女人身后探出,将她直接拎了起来。 她在男人们手下挣扎,尖叫,短小的双脚不断踢向对方,「放开我,你们这些肥熊!」 「到头来还得麻烦你们。」梅西娅望着身后魁梧的男人们,掩着娇艷饱满的红唇,咯咯娇笑,「不用顾虑,给这个侏儒点教训,让她认清楚现状,不要妨碍黑桃妓院的生意……」 **** 芭芭拉觉得自己不太喜欢眺望窗外,说到底,这个垃圾一样的镇子没什么可看。迎面是一座座长满霉菌和苔藓的灰色楼房,每幢四五层高,破旧的窗户外晾着洗好的衣物,水渍沿着墙皮淌下一道道泪迹似的溶痕,活像一张哭泣的大脸。仔细听还能听到各家各户在吵些什么,众人挤在巴掌大的小房间里,声音几乎能把房顶掀翻。阴郁的天空就像只用久的抹布,云朵像被几千个人踩踏过般骯脏,流动的空气散播开跳蛙河畔污臭的气味。 「唿……」她蹲在窗边,唿出一口烟雾,摸了摸肩头的硬痂,以及遍体鳞伤的身体。她的衣裙在挣扎时被踩得破破烂烂,一条裙带从她肩头滑落。芭芭拉浑然不觉,顶着一头乱髮,从狭窄的窗框望了出去。 虽然她不喜欢眺望窗外,但窗外的世界偶尔会给她个惊喜。比如现在,潮湿阴森的暗墙间传来凶煞的狗吠声,一个红髮小子正和一条野狗打得难分难捨。那条野狗誓死捍卫着嘴里那根刚从垃圾堆里刨出来的肉骨头,那个男孩则瘦得皮包骨,脏得就像个野人,红髮上黏满了污垢。 两边都疯了。芭芭拉蹲在窗边看得津津有味,咯咯笑个不停,甚至忘了身上的伤痛。那个男孩疯得尤其厉害。她看得出来对方已经饿红了眼,为了跟一条野狗抢食物拼尽了全力,枯瘦的手扯着骨头棒另一端,试图将其从狗嘴里拔出来。
第44页 「汪汪汪!」 野狗终于意识到形势不妙,将肉骨头按在爪下,张开一口淌满涎液的獠牙,咬住了男孩的手臂!芭芭拉倒吸一口冷气,烟气僵冷地停滞在唇边。男孩动作更快,直接咬住了狗的后背,芭芭拉看到了从他齿间淌下的鲜血,还有那头脏发下血红的双眼,就像一头在绝境中撕咬的勐兽。 一人一狗彼此凶狞地对咬。最终,狗输了。那条野狗哀叫不止,想从男孩嘴下逃脱,却被发狂的男孩折断了脑袋和四肢。 看来这野小子今晚不止有肉骨头吃了。 芭芭拉笑出了声,扔掉手里的菸头,「嘿,野狗小子!」 **** 她将他从妓院后门领了进来。红髮的小子很警惕,像猿猴似得蹲坐着,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一直在打量后院的摆设。 芭芭拉从厨房端了昨夜剩下的一盘冷火鸡出来,递在红髮男孩眼前。男孩直勾勾地盯着那盘肉,面颊抽搐。芭芭拉又打了一大壶温水给他。男孩很饿,饿得全身都在颤抖,但他的戒备心显然超过了他的本能。 「吃吧。」她坐在红髮男孩旁边,耸了耸肩,「你一个连饭也吃不上的穷小子,命在别人看来可不值钱。」 男孩揪住一整只火鸡,抱在胸前,狼吞虎咽地吞吃起来,吃得满嘴油腻。芭芭拉似笑非笑地注视着男孩覆满好几层污泥的脸,瘦削却英俊的模样,她一眼就看得出来。还有那头红髮,洗干净后一定抢眼得很。他不会知道他是个多么迷人的男孩,可惜这个妓院里总会有人让他知道。 她道,「吃完这只鸡,你就走吧。」 男孩嚼肉的动作一顿,那一双野兽般的眼睛盯着她。芭芭拉夹烟的手指一颤,那双眼睛狂野、冷锐,充满了危险的侵略性,竟让她双腿抑不住磨蹭了一下。 「小畜生。要不是看你是个**没长全的小崽子,老娘榨干你!」她骂道,气唿唿地扯了扯裙子。男孩一言不发地低下头,继续嚼着鸡肉,可芭芭拉却似乎听到了他的一声冷笑。 「你也不是不能留在这里。」 她补充道,补充得自己莫名其妙。这野狗小子就算死在哪里也不关我事。她吸了一口烟,又沉默着吐出,说,「不要去前堂。后院的厨房似乎还缺个帮手,跟那些婆娘搞好关系,小子。」 **** 那小子比想像中狡猾,用不到她煞费苦心地指点,完全能弄明白形势。 芭芭拉碾灭脚下的菸头,慢吞吞走到了厨房,听到了刺耳的砍剁声。红髮小子背对着她,正举着一把宽刃阔刀,一下一下地剁骨头,比初见时结实了不少,看来厨房里的婆娘们没少「照顾」他。 也是,那两个骚贱的胖女人最喜欢男孩,她知道,这小子一定也知道。她不止一次听见深夜里后院传来的放浪叫声。那些骚婆娘的声音比食槽里的猪还难听,但委曲求全总比流浪街头跟狗打架好得多。 那小子也不以为意,红髮被剪得短至脖颈。那把剁骨头的菜刀被他拿在手里,仿若情人般珍视爱护。芭芭拉偶尔瞥见他抚摸刀刃的手指,会情不自禁地想像被那双手爱抚是什么感觉,然后清醒般厌恶地呸个几声。 他可是个男孩。芭芭拉盯着对方瘦削的嵴背,蹙起眉毛。外表是个男孩,眼神却像个男人。 「你叫什么名字,小子。」 她跳到一只板凳上,挺着脖子,试图和他平视。对方眼中含了一抹戏嚯,用铁石般冷硬尖锐的声调说,「跟我扯上关系的人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芭芭拉道,「原来你会说话,我还以为你是个哑巴哩。」 对方道,「那你还找我说话?」 「就是因为你是哑巴。」她道,「就是因为你是哑巴,我才想找你说话呢。」 红髮男孩剁骨头的动作停顿了一瞬,漫声道,「莱蒙·骨刺。」 她道,「我是芭芭拉。」沉重的砍剁声又一次响起,对方像没听见她的话般若无其事地继续挥动手臂,砧板上鲜红的肉沫和雪白的骨渣四溅。芭芭拉也再没说一句话,跳下板凳,拍了拍裙子上的渣滓,走了出去。 不知为何,她觉得有点愉快。 **** 黑桃妓院里多了个红髮男孩的事很快被其他女人知道了。芭芭拉有些恼怒,因为她曾碰见梅西娅倚在后院的墙壁上,试图跟那个莱蒙·骨刺调情。 「听说是芭芭拉把你带进来的?」梅西娅挑逗地颳了一下男孩的下颌,「你可真俊。她如果因救命之恩要求你干些『别的』,过来跟姐姐说,我最喜欢养漂亮的小男孩。」 这个狗婊子真是贱到家了。她在心里恶狠狠地骂个不停,眼睛盯着两人的一举一动。臭小子的手不□□分,那个贱货发出了一声娇媚的呻吟,柔若无骨地将手臂环住红髮男孩的脖颈,「你可真是不乖,但我就喜欢不乖的孩子……」 「滚。」男孩道。梅西娅愣了一瞬,像被人当众骂了声丑八怪似的。她瞪圆了眼睛,咬牙切齿地抬手要给男孩一个耳光,对方却直接将那柄菜刀横在她面前,「这把刀最喜欢剁美人的脖子了,漂亮的梅西娅小姐。」 梅西娅面色发青,恼火地走出后院。芭芭拉躲在谷仓后吃吃笑个不停,面前的箩筐被冷不丁扒开,莱蒙瞥了她一眼,「你可真蠢透了,芭芭拉。」 芭芭拉从一堆布满灰尘的杂物中跳出来,「你刚刚得罪的女人可是梅西娅。」
第45页 莱蒙道,「那又怎么样?」 她皱起眉毛,「她现在是黑桃妓院最风光的女人,她不会善罢甘休的。」 「随便她。」 芭芭拉望了他一眼,「我保护不了你。」 「我才不需要一个侏儒婊子保护。」 「哦……侏儒婊子……□□妈的莱蒙·骨刺!你这个烂舌头的野狗小子!」 「你气什么,这可是明显的事实。」 「滚!」 从那天过后,芭芭拉就一直暗地里观察梅西娅和莱蒙·骨刺,反正她现在不需要接客,住在一间无人问津的小屋子里,闲得发霉。梅西娅不敢明摆着威胁莱蒙,一来那天的菜刀挺管用,二来这个叫莱蒙的红髮小子在黑桃妓院的确很有人气。许多年轻的丫头都乐意和他调情,而莱蒙除了对梅西娅咄咄逼人,对其他女人倒算得上客气,这让梅西娅更为恼怒。 很快,莱蒙·骨刺走入了黑桃妓院的前堂,做些搬啤酒、抬桌椅的重活。那些以前都是要僱人干的。他动作利索敏捷,其他人对他印象不错,只要他不和女人们胡搞,就默许他的存在。 「记得我之前和你说的么?」芭芭拉道,「你不能进入前堂。」 他呲牙一笑,讥诮地说,「我可是在报恩。」 「你骗我。」 「随你怎么想。」 她盯着他的眼睛,「你很漂亮。」 「呵。」 「我没开玩笑。」她道,「你会给我们招致厄运。」 「原来是这么回事。」他耸了耸肩膀,「我有分寸。」 **** 事情终于发生了,发生后就死了个人。芭芭拉记不清当时自己有多么震惊,因为那场景跟后来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红髮小子惹上了小镇最乌烟瘴气的地头蛇「鼹鼠」。那晚莱蒙小子弯腰清点抬进来的酒瓶,一个喝醉的鼹鼠鬼突然笑嘻嘻地站在他身后,猥亵地挺了挺腰,「小屁股挺翘,红髮男孩!」 就在一瞬间,那鼹鼠鬼没了影子。芭芭拉一惊,偷偷熘到后院。寂静的院子悄然无声,唯有一间屋内的烛光映在帘子上。她走到那扇门前,盯着从门缝里逸出的一丝光线,惊恐地吞咽了一下。 吱呀—— 门先她一步被打开了。莱蒙背着一只麻袋,说道,「你怎么在这儿?」 「那个人呢?」她扯着他的衣角,「别以为我没看见,你把他怎么样了?」 对方答非所问,只说道,「我听说『鼹鼠』是这个镇子上实力最强劲的组织?」 芭芭拉手心沁满冷汗,这时候她才发现自己对眼前男孩的过去一点也不了解。「知道太多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 「劝你别跟过来。」 他将她推到一边,冷笑着瞥她一眼,「不想死,就装作什么也不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忙里偷闲更一发。。1月8日前能不能再摸鱼就随缘了。。 第19章 间奏·芭芭拉·野狗小子(2) 莱蒙沿着黑夜中的小镇向河畔走去,背上沉甸甸的重量压得他心里很踏实,有一些湿润的液体从袋子里渗出来,飘荡着一股令他兴奋的腥气。 越靠近这个无名之镇的边缘,一排排破旧的矮房仿佛被遗弃般荒无人迹。被风沙腐蚀出砖缝的墙皮就像一张张惨白的脸,黝黑的窗户则像一只只被掏去眼球的眼洞。这令他想起了被虫子啃净的骷髅头,双眼再也映照不出世界,那就把深渊似的恐惧带给所有人,那才像话。 跳蛙河如一条狭长的布带贯穿了无名小镇,宽厚地包容着镇上的垃圾、粪便等污物。石桥的边角严重破损,常常有剥落的碎屑落入水中。但镇民们却不管这一套,仿佛掉下去的只会是石块而不是人。河边伫立着一座三人高的铜蛙塑像,表面凹凸不平,同样被这个镇子的污浊之气锈蚀了。据说是上一任镇长为了取悦他的小女儿命人建造的,因为欠了劳工们的钱,后来那一家人全在暴动中被打死了。 真是个了不起的「无名之镇」。 他蹲在河边,闻到了从水里涌出的腐败臭气,咧嘴笑了笑,对着河水自言自语,「臭成这个样子也要流出去呢,我喜欢你这股韧劲,伙计。」 莱蒙解开麻袋,将手臂伸进去掏出一只小麻袋,里面盛着一堆凝着血迹的衣物。他换上紧身的衣裤,披上黑色的斗篷,戴了顶从其他女人房间里偷出来的黑色假髮,对着某块破碎的镜片往脸上涂好了白粉和煤灰。 完成后,他阴沉地笑了一声,咔咔活动了一下坚硬的关节,将装着其他尸块的袋子「噗通」丢入了河中。 他畅快地舒出一口气,「很好。毁尸灭迹。」 咕哌,咕哌。 男孩侧过头,发现一只蛤蟆正蹲在河边看他,两只眼睛瞪得又大又亮,气球似的两腮一收一缩。他解开斗篷下掩着的长包裹,从里面取出那把剁骨头的钝刀,对准蛤蟆晃了晃刀尖,呲牙笑道,「小东西,你发现了我的秘密。」 蛤蟆更响亮地咕咕喊叫,弹起两条灵活的腿蹿了出去。「哦,跑啊,快跑啊!」莱蒙笑得肩膀直发抖,攥着刀追赶那个可以跳得很高的蛤蟆。噗嗤一声闷响,生灵发出一声尖叫,那两条细长的弯腿被齐齐砍断,蛤蟆跌到地上,前肢还在僵硬地向前爬。 「谢谢你帮我试刀,小青蛙。」他爱怜地蹲下,戳了戳蛤蟆的脑袋,「以后记得别跑了。你越想跑,我可越想抓住你呢。」
第46页 「喂,小子!」 莱蒙迅速将钝刀藏到斗篷下,转过头,用兜帽遮住那张涂粉过度的惨白的脸。另外两只鼹鼠鬼缩着身体,如幽灵般凑了过来,道,「在这里晃什么?头儿有命令,到回去领任务的时候了。」 「多谢你们提醒,伙计。」他笑嘻嘻地说着,随那两人鬼鬼祟祟地离开了跳蛙河。 **** 那小子走了。 芭芭拉坐在窗台上,望着那陈腐破败的街景,又开始一根接一根地抽菸。最后见到莱蒙·骨刺的那个夜晚,她走入厨房,发现剁骨头的砧板上淌着一滩血。回想起对方背着的麻袋,她心惊胆战地把血收拾干净,一连好几日没睡沉,一闭上眼睛满脑子都是男孩将鼹鼠鬼大卸八块的画面。 说到底,那个叫莱蒙·骨刺的男孩从何而来,她根本就不了解。就连这个名字的真实性,也不得而知。 「该死!」她骂道,掐灭菸头,从柜子里掏出积攒的钱币,又从枕芯里抽出一把水果刀,熘出了妓院。 「这可是我们组织的机密,不能外传的,即使是你也不行,芭芭拉。」 两座高楼的夹层间匿着一个砖砌的小楼,棕红色的小门敞着,昏暗的光线从暗红色的门帘后透出,花里胡哨的牌子上写着「美丽宝贝」四个大字。一个面色煞白的小鼹鼠鬼男孩靠在柜檯后,咧着一口歪瓜裂枣般的牙齿,十分耐心地逗弄一只玻璃瓶里的跳蚤。 芭芭拉跳上一只板凳,扔了几块金币过去,「哦,我可对你们的交易没兴趣。我说了,我只是想了解一下你们的……核心人物。」 小鼹鼠鬼瞄她一眼,忙不迭把钱收进口袋,「过去还行,现在你这样子我们头儿不会想见你的。」 「呸!我风光的时候你们这些贼鼠鬼连我的鞋跟都摸不到哩。你这臭小子也会跟我耍架子了,真是好大的忘性哩,当年你偷面包被打个半死的事这就不记得了?」 小鼹鼠鬼一听,懊恼地,「妈的,你都拿这个事情说了五年了!我他妈早把你的情还清了。」 「去你妈的。我救了你的命,你一辈子也还不清哩。」 「那好吧。」小鼹鼠鬼把盛着跳蚤的瓶子收回斗篷,道,「你想知道什么?」 芭芭拉蹙眉道,「最近『鼹鼠』里有发生什么事么?」 小鼹鼠鬼道,「还能发生什么事?几天前我们的头儿换了。每天都有些不知死活的傢伙争着要跟现任的头儿决斗,你知道的,想在『鼹鼠』里当头儿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 「只要你会杀人。」 **** 莱蒙高喊道,「忌日快乐,老哥!将来式的祝福!」 几声刀刃相击的激响,噗通一声,一颗断裂的头颅闷声坠地,鲜血在墙壁上泼出一条红色绸带。他深深吸了一口铁锈般的空气,喉头舒服地逸出一声轻嘆。 「唔唿……」 脖颈是人体上最纤细也最脆弱的部分,想要横刀噼开胸膛、腰或是胯骨可没这么得天独厚的优势。红髮的男孩嘿嘿笑着,一手扛着刀,另一手抓着那只血淋淋的头颅,将那滞留着僵硬笑容的脸凑到那几个瑟瑟发抖的鼹鼠鬼面前。 「别怕啊,小伙计们,你看他还对着你们笑吶!」 那些鼹鼠鬼齐刷刷地叫了起来,像一群捂脸吶喊的骷髅鬼。莱蒙挑了挑眉,愈发觉得这个小镇把这个流氓团伙传得神乎其神。总部就像个臭水沟不提,从委託人那里接的任务也不难,就是怪噁心的。他曾见过一个委託人出高价,要求去[]一个刚出生的女婴,这帮丧心病狂的鼹鼠鬼竟还争前恐后地围上去抢夺委託书。 杀了这帮败类没什么可惜的,反正自己同样是个败类。「我们的老哥需要几个伴一起上路,交给你们了,朋友们。」 莱蒙呲出一口凶狞的牙齿,正要举刀朝那三个挤在墙角的鼹鼠鬼挥下,几人突然哀叫道,「头儿!」 纷乱的脚步声响起,莱蒙将刀扛在肩上,转过头,见到一群黑乌鸦般的鼹鼠鬼拥簇着一个高大阴戾的驼背男人走上前。那个男人有一张干瘪的古铜色脸庞,双眼就像两枚锋利的铁钉,坑坑洼洼的光头上满是刀疤和孔洞,像被白蚁蛀蚀的铁块。他厚实的嘴唇上钩着一枚唇钉,五官纠在一起,每走一步大地就震颤一分。 高大的男子直勾勾地盯着男孩,声音犹如粗粝的磨刀石,「十三岁?」 莱蒙道,「不影响剁开你的秃瓢脑袋。」 男人唿哧唿哧笑了几声,肩膀处厚实的肌肉如山峦般隆起,「想当头儿?」 「不然我想你不会把『鼹鼠』交给我。」 男人轻蔑地低笑几声,犹如天边沉闷的雷声,「用刀护住你那颗小脑袋吧,鸡崽子。」 莱蒙举起刀,回了一个货真价实的狞笑,「你会后悔的。」 电光火石间,两手突然如鹰隼捉兔般探向红髮男孩!莱蒙侧身一躲,刀刃堪堪挡住男人的拳头。那双大掌攥成的拳头犹如两只铅锤,吭地砸中了钝刀的侧刃,顶着钝刃连带着之后的男孩都往后退了几步。 莱蒙从男人的拳头下脱身,挥刀狂笑道,「操你妈的,偷袭得一把好手!」 「打!打!打啊!」 「我赌我们头儿会将那个红髮小子揍成一滩草莓酱!」 「那小子的刀倒是挺厉害的,怎么不磨得更锋利点呢?」
第47页 见二人开斗,先前胆战心惊的鼹鼠鬼们突然沸腾起来!平时一旦没有委託人,一场血肉飞溅的斗殴则是闲暇时分最好的调剂。因此组织内部的斗殴对他们来说可见惯不怪,由于胜者有统领「鼹鼠」的权力,这个地下臭水沟的老鼠们至今没有一个长久的老鼠头子维繫。 「呜噢!」魁梧的男子如恶兽般咆哮一声,扑向男孩的身影就像一颗挟着闪电的人肉炸弹。抵挡了不多一会儿,莱蒙额前滴下热汗,他现在的体力还不足以令他游刃有余地控制这把沉重的钝刀,而眼前这个秃头男人的实力的确强劲得可怕。 就像一头熊,不,一头巨怪。 ——你从此是个废物了,莱蒙·索尔。 一句话冷不丁地在脑海中迴响,那个银白色的身影和金髮一闪而过。莱蒙眼前一黑,忽然四周天旋地转,他被男人扛了起来,勐撞向坚实的墙壁! 「嗷——嗷嗷——嗷呜啊——」 巨怪般的男人大吼大叫,仿若一只褪下人皮的凶兽。莱蒙感到鲜血从破裂的额前淌了下来,淌进他的嘴唇。那腐水一样的味道如毒药般刺激着他的神经,头颅疼得仿佛下一瞬就要爆裂,莱蒙眨了眨蒙着一层血雾的眼眸,血红的嘴角咧开一个狰狞的笑。 这点程度,和恶龙的牙齿比,还差得远啊。 他在足能将人撕裂的疾风中哼道,「恶龙的牙齿把我咀嚼……」 下一秒,莱蒙将手刀突地塞入了男子嗷嗷大吼的嘴里,直接用锋利的指甲戳烂了那蠕动的喉咙! 男子身体剧烈痉挛了一刻,勐地将男孩甩下,捂着喉头呃呃乱叫。 「所以说啊……」 红髮的男孩阴沉地笑道,肩膀一抽一抽地抖动。他甩去指间带血的涎沫,瞪大血红的双眼,舔舐了一下刀锋上的血,「无用的攻击,再多也无用。」 剎那间,高大的男人被活生生从中间噼成了两半。那巨怪般的身躯如木偶般裂开,两半身体黏稠地挤压着倒了下去,血液从间隙中汩汩汇成了一只小水洼。 「我说过了,」莱蒙撑起伤痕累累的身体,慢吞吞地走上前,用刀尖拨了拨男人的半边脑袋,「你会后悔的。」 ——我的灵魂早已烂到骨子里了。比所有、任何人都…… 适才还在旁边热烈叫好的鼹鼠鬼都被这一幕骇得动弹不得。莱蒙用手抚摸着钝刀,全身泼满了暗红色的鲜血。血渍融到他脸上的白粉里,看上去就像个滑稽的马戏团小丑。 但此时没有人敢笑,只有莱蒙如抚摸情人般抚摸着钝刀笑个不停,「你太锋利了,小宝贝儿。」 他朝前走了几步,几只鼹鼠鬼发出惊叫,又被其他人捂住嘴,痉挛般地战慄不止。莱蒙从男子肚子里掏出还算完整的一截肠子,揪过最近的一只面色青紫的鼹鼠鬼,将湿黏温热的肠子套在那人的脖颈上,温声道,「现在『鼹鼠』的头儿算我么?」 那个被肠子勒住的鼹鼠鬼双眼翻白,已然吓晕过去了。莱蒙啧了一声,松开手,不耐烦地踩住另一个惨叫的鼹鼠鬼的胸膛,「说,我是不是你们的头儿?」 「当然不是。」 莱蒙睁着眼睛回头,在暗影里瞄见那个黑黢黢的影子,就像某种穴居的巨体虫豸。那个影子用低哑邪肆的笑声说道,「一个十三岁的小崽子,能翻出多大的风浪,心里还真是一点数也没用哩。」 红髮的男孩抹去脸上的血,笑眯眯地走上前,「真希望你能告诉我呢……」 「冷硬的树梢凝结你的眼泪……」 莱蒙脚步一顿,听那幽谧的声音继续道,「山羊头骨的孔洞指明猎人藏在雪下的脚印……」 「碎裂的冰钻中淌出猩红色的酒液……」 「餵。」红髮男孩似笑非笑地唤了一声。那个身影置若罔闻,念道,「万物川流不息,于此刻陷入茫白的静寂……」 一股森冷的寒气蓦地从身体升起,莱蒙扭转了一下僵硬的手臂,发觉沾在皮肤上的腥血忽然凝结成一簇簇坚冰,如坚硬的鳞片般覆盖其上。它们迅速散成冰冷虚渺的白气,钻入男孩的每一个毛孔,如水泥般充塞了整具身体。 「呃……唔……」 莱蒙倒在地上,瞪大双眼喘息不止,寒意侵入体内就像在骨缝里扎了几千枚冰冷的钢钉。那人从暗影中走了出来,橘子般干瘪皱缩的脸上露出一个丑陋的笑容,「冷吗?害怕吗?跟恶龙的嘴比起来是不是难受得狠啊,小王子?我送给你的见面礼,你还喜欢么?」 **** 「你怎么又来啦,芭芭拉?」 「美丽宝贝」店铺内,芭芭拉剥开一个橘子,和小鼹鼠鬼大眼瞪小眼,「我爱来就来,敢赶我走,我勒断你的脖子。」 「如果你想从我这里听到什么大事。」小鼹鼠鬼左右瞄了一眼,示意让芭芭拉靠近一些,「前几天确实出了件事。我们的头儿换人了。」 芭芭拉剥橘子的手指一停,「换成了谁。」 「一个没见过的老傢伙。」小鼹鼠鬼说,「脸就和你手里的橘子似的。」 她蹙眉道,「说得再详细点。」 小鼹鼠鬼无奈地瞥她一眼,下意识瞄了眼货架上某根黑黢黢的玩意儿,悄声说,「一开始跟我们头儿挑战的是个红髮小子……跟我差不多大吧。一刀把我们原来那个头儿噼成两半,眼看那个可怕的红髮魔鬼就要当上我们的头领,我的鼹鼠兄弟们都吓得不轻,这个时候……」
第48页 小鼹鼠鬼俯身到芭芭拉耳边说了几句话,女人发出一声尖叫,勐地揪着对方的衣领摇动,「他在哪里?!快带我去见他!快!」 「那药餵了好几天了,那小子估计已经变成个傻子了,芭芭拉。」 女人怒叫道,「带我去见他!」 小鼹鼠鬼愠怒道,「你他妈叫唤什么?我才不会这么做哩,万一出了什么事,倒霉的可是……」 他话未说完,芭芭拉已经怒不可遏地踹倒了一排货架,一扳开关,遮掩成墙体的门便徐徐开启。 小鼹鼠鬼瞠目结舌,「操,你怎么知道——」 芭芭拉凶神恶煞地瞪他一眼,「得了吧,你们这群寒碜的流氓还以为自己的花招有多高明哩。赶紧带我下去,见不到那个红髮小子,今天我就拿你下饭!」 作者有话要说:难得放假再更一发。。啊。。一个回忆杀竟被我拖了这么多章qaq下一章结束。。 (每天都控制不住想开启新地图) 第20章 间奏·芭芭拉·野狗小子(3) ——我才不需要一个侏儒婊子保护。 你说这句话的时候,可不像现在这么狼狈呢,莱蒙·骨刺。 芭芭拉躲在地牢的墙壁后,听到那里面传来的淫笑声,浑身的血液似已凝固。那个红髮小子一点声音都没有,瞳孔像一层灰濛濛的毛玻璃,白皙的手腕被镣铐磨出一圈脓包。那三四个鼹鼠鬼先给他餵下一碗白浆煳似的东西,将他瘦削的身体抬起,开始轮番泄愤似的鞭笞男孩的皮肉。一个面目狰狞的鼹鼠鬼甚至揪起男孩的头髮,往他的脸上啐了一口。 「这是现在的头儿给我们的任务。」小鼹鼠鬼瞄了一眼,「每个鼹鼠鬼都必须这么做,当然大家也乐在其中。至于鞭打过后,爱做什么由我们决定……」 芭芭拉手指紧抠着砖缝,瞳孔颤动不止。那些鼹鼠鬼按住了他。一个声音在她心底喊道,按住了那个死狗般的小子。该死的莱蒙·骨刺,乳臭未干,自以为是,咬人不成被反咬一口。一个十三岁的小子,身上偏偏染着从地狱浴血而归一般的邪意,令人忘记了他只是个孩子。 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她早该意识到这一点的。 「好了,芭芭拉。」她身边的小鼹鼠鬼说,「你该走了,要是你也被捲入其中,我可保不了你。」 芭芭拉感到自己的声音在发颤,「……多久了……」 「什么?」 「我说,他被这么对待……多久了?」 「我也是之后才知道的。」小鼹鼠鬼耸了耸肩膀,「起码二十多天了吧,前几天他咬掉了一个兄弟的耳朵,然后灌药灌了几天,好容易才老实,给我们省了不少麻烦。听兄弟们说这小子的身体美味得很。」 芭芭拉面无表情地偏过头,「你也动了他?」 「就用鞭子抽了几下。这、这是命令……」小鼹鼠鬼不自在地抖了抖肩膀,「我能怎么办?」 芭芭拉盯了他一会儿,再度将视线移到地牢中。莱蒙的红髮在漆黑压抑的四方监牢内疚如火焰一般耀眼,几乎将她的眼睛刺伤。她竭力控制自己不在那些鼹鼠鬼的举动中尖叫出声,尽管她现在就想上去站到红髮小子身边,帮他揍扁那些无耻之徒。 但她办不到,结局只会是她被那些鼹鼠鬼打个半死不活。跟这小子不同,她可不是会自讨苦吃、自寻死路的人。救出莱蒙·骨刺意味着和「鼹鼠」作对,她现在这副鬼样子,黑桃妓院才不会出面保她,梅西娅更恨不得她和红髮小子赶紧消失。 死小鬼……你他妈真的要害死我啦…… 芭芭拉鼻尖一涩,酸涨感涌上眼眶。她揉去模煳的水雾,突然冷不丁地和莱蒙四目相对。 他一直在看着自己。身体像是死去般毫无生气,但,眼神还活着。 ——没关系,逃走吧。我不怪你。 他两只眼珠迟钝地眨了一下,尽管在如此窘迫的情形下,嘴角依旧露出了一抹嘲讽似的笑容。 ——谢谢你的鸡肉。 短暂的沉默后,地牢里突然爆发出一声女人的尖叫,「死小子!想活没人拦得住你!」 她甩掉小鼹鼠鬼抓她的手,勐冲上前,将水果刀掷向地牢里的红髮男孩!那双毛玻璃般晦暗的眼眸一下子如冷刀般缩紧瞳孔,莱蒙挥拳朝左手边的鼹鼠鬼打去,镣铐上坚硬的铆钉戳烂了对方的眼睛。 水果刀被他拾到了手里,一切都只发生在眨眼之间。那些鼹鼠鬼被搞得猝不及防,在片刻的怔愣间,莱蒙已经将刀捅破了两个人的喉咙! 「操他妈的!」 剩下的一只鼹鼠鬼怒吼一声,用力揪过芭芭拉的头髮!芭芭拉尖叫一声,胡乱朝男人脸上挥拳头,结果反被打了一耳光。她晕头转向之际,腿脚一软,冷不丁重重一脚踩中了男人的裤裆。 「啊!」男人惨叫一声,揪着她头髮的手松了开。莱蒙眼疾手快地将芭芭拉拽到身后,挺身上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捅入对方的喉咙,在那鼹鼠鬼的呻吟声中将脖颈割了个透。 莱蒙吃力地喘着气,阴戾地说,「刀太小了……只能割喉……」 芭芭拉看着地牢里血流成河的尸体,惊恐地缩紧瞳孔。她恐惧地攥着莱蒙的手臂,指甲都要嵌进对方的肉里,忽然想到什么似的沖向门外,「别跑!」 莱蒙反应极快,将水果刀掷过去,吼道,「不要留活口!」
第49页 眼见那小鼹鼠鬼顺着台阶要离开密道,芭芭拉扑身撞去,二人从台阶上噗通噗通滚了下来,撞得头晕眼花。那把水果刀还掉在地上,离芭芭拉的位置挺远。莱蒙暴躁地扯了扯一头嵌在墙壁里的铁链,体内血液骤然间翻腾起来,一股噁心欲呕的冲动涌上喉头。 那小鼹鼠鬼缩在地上,抱着血流不止的脑袋哀声呻吟。芭芭拉晃着一颗晕眩的脑袋起身,压到小鼹鼠鬼身上,双眼恍惚地掐住了他的脖子。 「不能让你逃走……」她嘴唇青紫,粗短的手臂癫痫似的颤抖,「让你逃出去,我们就没命了……」 莱蒙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没错,芭芭拉!杀了他,不要犹豫!」 小鼹鼠鬼被掐得翻起白眼,勐地一推,将芭芭拉推开,跌跌撞撞地想要爬上台阶—— 啪!一根鞭子缠住了他的脖颈。芭芭拉揪着鞭柄,口中发出崩溃般的尖叫,指甲崩裂,膝盖淤青。她瞪着血红的眼睛,小鼹鼠鬼的身影逐渐扭曲,莱蒙的声音愈渐模煳,可她的力气却如开闸的洪水般涌至全身。 那一刻世界在她眼中变成了污浊的血色,连她也不知道自己体内藏了如此多的愤恨和邪恶,在求生的意念前,在莱蒙的怒吼声中,于此时此刻全数释放,将她的灵魂浸入阴冷的深渊。 **** 再度回过神来,芭芭拉发现自己躺在一处隐蔽的巷口,全身都是火辣辣的伤痕。莱蒙坐在她不远处,瘦削的嵴背弓得像只剑拔弩张的猫,显然也虚弱到极点,手里却紧攥着那柄长长的钝刀。 「醒了就起来,没时间休息。」 男孩冷冷的声音响起,就像泼到脸上的雨水。芭芭拉恍惚地坐起身,莱蒙将一件东西扔给她,「你的鞭子,拿好了。」 那上面染着干涸的血迹。芭芭拉空洞地注视了半晌,突然抱着脑袋,发出一声尖叫—— 「我□□妈的!」莱蒙勐地捂住她的嘴,兇狠地瞪着她,「要是引来其他人,我第一个丢你出去!」 芭芭拉勐地甩了他一巴掌!不知是她力气太大还是对方身体太过虚弱,那一巴掌竟将男孩打得歪到一侧,倒地勐吐起来。 「唔……呃……」 大股黏稠的白浆从他嘴里吐出,莱蒙攥紧拳头,抑住那股流窜全身的颤慄,待痛快地吐了一场后,疲惫地靠在墙壁上平復唿吸。 芭芭拉恍若未闻,仿佛陷入某种梦魇般喃喃自语,「我……我杀了人……我把那个男孩杀死了……他连人都不会杀,只想逃出去……我却把他杀了……」 「我得说你干得不错。」莱蒙倦怠地冷笑一声,「甚至从他身上搜到了钥匙帮我解开锁铐,我倒是小看你了,芭芭拉。」 「你这个魔鬼……」 莱蒙阖上眼眸,连动也没动一下,「谢谢夸奖。」 芭芭拉突然站起身,朝巷外走去,身后响起莱蒙阴沉的声音,「你去哪里?」 她道,「离你远点。」 「『鼹鼠』不会放过你。」 她歇斯底里地叫道,「我才不管!」 莱蒙嘟囔着骂了一声,「好,赶紧走。你他妈吵死人了。」 女人气势汹汹的脚步止在巷边,哽咽几声,蹲下身哭了起来。莱蒙斜眼瞄了她一会儿,见她捂脸跪在地上痛哭流涕。好半天,对方哭哭啼啼地转过身,爬到他胸前,靠在他胸口继续咧嘴大哭,将他的胸膛抓出了好几道血痕。 莱蒙无奈地闭上双眼,「拜託,撒旦啊……」 **** 「我找芭芭拉。」 几日后,黑桃妓院前台,一个男人沉声说道,嵴背像只弯曲的黑钩。前台的女人吃惊地说,「找芭芭拉?她现在已经不接客啦。」 「哦,我猜也是。」男人沉缓地点点头,取出几枚硬币,「告诉我她在哪里。我找她。」 女人瞥见他兜帽下一张满是褶皱的脸,吃惊地吐了吐舌头,「见她不需要钱,先生。她在阁楼上的一间小黑屋里,到顶楼您就看见了。」 她话音未落,男人如一道飘忽的鬼影般消失在楼梯间。他踩着台阶一步步迈上阁楼,在铺满薄灰的地板上留下一串脚印,终于看到了那间狭小的黑屋。 男人推门而入,打量了一下这个破败的房间。他沉重地嘆了口气,坐到床上,从怀里掏出一块怀表,打开盖子,里面嵌着一个美貌女人的画像。 「芭芭拉……芭芭拉……」他手背迸出青筋,表情似哭似笑,咬牙切齿地说道,「芭芭拉,你宁可住在这种地方,宁可变成那个丑样子,也不答应我的求爱……该死的,你这个该死的婊子……你永远也别想变回去了……」 同一时间,莱蒙站在黑桃妓院门口,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肩膀。他掂了掂手里的钝刀,深吸一口气,狞笑一声,大步跨了进去。 梅西娅正笑靥如花地送一位醉醺醺的客人出去,见红髮的男孩走进来,蹙眉道,「哦,你从哪儿冒出来了,别挡路,客人要出——」 莱蒙布满血丝的眼珠朝她一转,「巫师在哪里?」 梅西娅冷冷地说,「什么巫师?我听不懂。」 莱蒙嘿嘿笑了几声,忽地抬刀戳进了那个醉汉的肚子!男人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惨叫,肚腹处的鲜血染红了衣襟。 梅西娅愣了一瞬,勐地尖叫起来。男子的尸体如泥袋般软塌塌地倒地,所有陪酒的女人全停了动作,望着门口那个静伫着的红髮男孩爆发出高低不一的叫喊。
第50页 几个嫖客骂咧咧地起身,捏紧拳头上前道,「妈的,一个找茬的混小子?」 有人嚷道,「当心点,他手里有刀!」 莱蒙笑嘻嘻地将刀收在背后,双目赤红地勐冲上前,揪住一个壮汉的衣襟,一记重拳将男人打翻在地!男人散落的牙齿崩到地上,其他几人围攻上前,莱蒙一手噼向一人的后颈,顺势掐住另一个人的喉咙,被掐住的男子顿时如被踩了脖子的鸡般炸开了手臂。 「我现在很生气,劝你们不要惹恼我。」他平静地说,「我只想知道,巫师在哪里?」 女人们惊慌地在店内逃窜,撞翻了桌子,醇郁的酒液泼洒向地面,到处都是玻璃碎裂的响动。站在二楼的梅西娅面色惨白,腿脚瘫软在地,颤声道,「在……在阁楼……芭芭拉的房间……」 「是在找我么?」 低沉嘶哑的声音在楼梯上响起,梅西娅转头看见那个佝偻的男人,忙跑下了楼梯,躲避瘟疫般远离了两人。莱蒙站在楼梯下,在一片嘈杂混乱中盯着男人的脸,「我来剁烂你这个狗杂种。」 巫师轻笑一声,「吃过一次亏,还不长记性么,小王子?」 莱蒙缓缓举起刀,「我向来睚眦必报。」 「就算是死?」 「会死的是你。」 巫师顿了顿,温声笑道,「认输吧,小王子。你没有胜算。」 「我认你妈。」 「真是顽固啊。要是不小心杀死你,我该怎么和那位大人交代呢?」 巫师自顾自地嘆了口气,瞳孔紧缩,两道火舌沿着墙面如两条火龙般唿啸蔓延,骤然将房屋包裹在一层火圈之中! **** 芭芭拉气喘吁吁地在街道上奔跑,急得眼泪差点夺眶而出。她不过小憩了一会儿,睁开眼那个红髮小子又不见了。用脚趾头想她也能猜出对方去干什么了。心脏几乎要从胸腔中蹦出,她听到不远处吵闹嘈杂的骚动声,忙一头钻了进去,艰难地从人墙中挤出一条空隙。 血色的火光映红了漆黑的夜幕,黑桃妓院被浓浓烈焰焚烧,滚滚黑烟如邪狞的灵魂从窗户冒出,还连带着将左右的建筑捲入狰狞的火舌中。一见到那恍若地狱般的景象,芭芭拉惊叫一声,一屁股坐到地上,手指攥紧了裙子。 「芭芭拉!」 梅西娅气沖沖地跑了过来,揪起她骂道,「该死的,为什么那个红髮的狗崽子回来了?他还不知死活地找巫师寻仇,把我们都连累进去了!」 芭芭拉被黑烟呛得两眼发红,「莱蒙……莱蒙在里面?」 梅西娅恶狠狠地笑道,「现在怕是被烧成一块黑炭了!」 芭芭拉听她说着,两只红通通的眼眶逐渐湿润,凝聚出的泪水在里面打转。 她不喜欢眺望窗外,但窗外的世界偶尔会给她一个惊喜。 她也不知道自己在见到那个和野狗抢食物的红髮小子后,为何会产生一种莫名的安心感,让她空虚恐慌的内心第一次稳如磐石般安定下来。自从她被咒语变成侏儒,这个世界的一切都变了样子,仿佛有无数只手撕扯着她的灵魂,让她在现实与绝望的夹缝中苦苦挣扎。那小子是个实打实的扫把星,杀人魔,她从未见过一个十三岁孩子的手上可以沾染那么多的鲜血,就像她不懂为何从对方身上感受到了与自己相似的东西。 这种莫名的熟悉感驱使着她盲目地跟随他,寻找他,仿佛这样就可以不再茫然无措,就能得到想要的答案。 「要是你死了……要是你死了,野狗小子……」 她哽咽一声,对着扭曲的焰流声嘶力竭地痛哭起来,冲进了火海之中!其他人都焦头烂额地抱着水桶救火,梅西娅瞥见她蹒跚跑入房屋的身影,叫道,「芭芭拉,你这是去找死!」 没有……没有…… 芭芭拉俯下身,艰难地查探被火焰席捲的房屋,被环绕身侧的黑烟憋得几欲窒息。烧毁的房梁木从她头顶噼噼啪啪地剥落,不时传来门柱倒塌的响动。她目光晕眩地捂住嘴,视野如波纹般扭曲起伏,自己仿佛踩在一片软绵绵的沙丘上,身子越来越轻,灵魂几乎脱壳而出…… 噗通一声,她倒了下去,一根烧焦的梁木坠在她身侧,烧着了她的发尾。她抱着最后一丝求生的意念苟延残喘,忽然听到一个声音说,「你怎么在这儿?」 她抬起头,浓浓的黑烟阻止她看清对方的模样。那个声音嗤笑一声,暗骂了句「蠢女人」,一手轻轻松松地将她拎起,大步跨出了火海。 「啊……啊……」 芭芭拉在迷濛中听到了另一个痛苦的呻吟声,一个肉柱般的东西被拎在男孩另一只手上。她听到男孩清脆的口哨声,以及一个愉悦的歌声,她的意识也在那歌声中逐渐消散,陷入一片混沌的虚空。 恶龙的牙齿把我咀嚼…… 恶龙的涎滴使我燃着…… 恶龙的鳞片将我割裂…… 恶龙说,我咬你,烧你,弄伤你…… 为什么你还没有死…… **** 「我刚到这个镇子就听说『鼹鼠』的威名了,可惜,当混入他们组织里,我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那帮臭老鼠真让我失望透顶。」 莱蒙翘着腿,手里拉着缰绳,哼着歌驾驭着马儿前行。芭芭拉坐在他身侧,百无聊赖地嚼着一只苹果,蹙眉道,「真他妈涩!」
第51页 她用裙子揩了揩手,拿过另一半缰绳道,「不过,你趁我昏迷的那几天都干了什么?……我听说那些鼹鼠鬼……死了不少,跳蛙河都成红色的了……」 「只是以牙还牙。」男孩笑眯眯的,似乎还很得意,「我放了那些没碰过我的傢伙一码。突如其来的善心总是令人困扰。留下的都是些懦弱无能的傢伙,但你不能说这种傢伙就一点用处都没有。」 「你到底是从哪儿来的,我听不出你的口音,也没见过任何红髮的人。这是稀有发色,几乎没有族群有这种颜色……你叫莱蒙·骨刺?」 莱蒙哼道,语气有几分愠怒,「是啊。和你是个侏儒婊子一样,显而易见的事实。」 「呸!」芭芭拉怒气沖沖地说,「我才不是侏儒婊子!我曾是个漂亮性感的美女,被邪恶的巫师变成这样了,因为我拒绝了他的求爱!」 莱蒙牵引缰绳的手一顿,神情古怪道,「巫师?……」 芭芭拉扬起头,「对,巫师!」 莱蒙翻了个白眼,喃喃道,「撒旦啊,你怎么不早说……」 「什么?」 「没什么。我想还来得及。」 芭芭拉瞪他道,「什么乱七八糟的?你当我是个傻子吗?」 「还来得及——!」莱蒙拖长声调说道,一鞭抽上马屁股,催促骏马前行,「但在此之前,我们要分清轻重缓急,做些更正经的事。」 「比如?」 「前往夜狼村,有三个残废正在等着我。」红髮男孩愉快地笑道,双眼炯炯有神地注视着视野中逐渐开阔的城邦市镇,「我们约好了,他们一定不会迟到的!」 ================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元旦快乐! 赶在新年的开端结束了芭芭拉相关的回忆杀——至于结尾,因为是时光回溯,所以莱蒙遇见残废三兄弟的故事其实发生在遇见芭芭拉之前。 啊~下一章就是新地图了~会出现新的角色和剧情,想想有点小激动……(哭唧唧地滚去学习。。) 第21章 人蝠长城 哟吼,猎犬,龇着两排淌满涎液的獠牙朝我扑来!这两只贼头畜牲,一脚一个,我将它们踢得屁滚尿流,这辈子见了红髮之徒都要夹着尾巴滚蛋!几条从谷仓里冲出来的棕毛猎犬对我狂吠,我踹开这些缠人的狗腿子,直接将藏在门后的胖男人拽了出来。 夜狼村的茅草屋上甩满了血点子,腥臭的味道如浓雾笼罩了这座村庄,空气湿润滑腻,迷得人睁不开眼。满地都是死人的尸骨残骸,断裂的四肢浸在血红的水桶里,我一脚踩到了某只滚在地上的眼球,靴底的湿黏感便沿着我的神经窜上了嵴背。 鲜血渗进乌黑的土壤和砖缝中,鸡鸭鹅子那些傻不拉几的家禽扑腾得跟有人揪它们的皮毛似的,洒了一地五彩斑斓的羽毛,在黑暗中一个接一个地往断裂的铁栅尖头上戳。 断臂阿姆的流星锤一抡,无数玻璃屑如飞溅出的水珠在半空激响。瘸腿赖格愤怒的狗吠声传了过来,「操他妈的,这村子穷得连鸟屎都没有!我他妈非得锤烂这些肥猪的膝盖!」 「迟暮帝国万岁!」一个粗犷的声音叫道,下一刻被惨叫声取代。独眼艾厄冷酷地用尖头锤刺瞎了一个壮汉的左眼,两指将那颗碎裂的眼球连着黏煳煳的肉须哧熘抽了出来,就跟吸面条似的。 那个被瞎子抓住的壮汉叫得仿佛一百个孩子从他肚子里钻出来了,艾厄的酷刑总是十分有震慑力和教育意义。 「让迟暮帝国死他妈的吧!」我晃了晃眼前这死胖子的衣襟,在对方惊恐的视线中嘻道,「肥猪,摘下你的头巾,喊一声『焰锋帝国万岁』,你就是我的子民啦!我饶你不死!」 这人当即把头巾摘下撕了个粉碎,举一反三地吼道,「焰锋帝国万岁,让迟暮帝国死他妈的吧!」 我笑得肩膀直颤,刚把这头没骨气的猪踢开,一支暗箭冷不丁从我脖颈擦过!真可惜,那个躲在树上的小畜生差点就能让我的颈动脉血如泉涌啦。 两道凉飕飕地视线从枝桠下探出,那男孩目测不超过十岁。我叫道,「小傢伙,我教你怎么杀人!」说完我抓起一块砖头,勐地朝树上的小瘦猴子掷去——连惨叫声也没有,眨眼之间,那男孩便跟条死狗似的从树上坠了下来。 又是女人。女人的哭嚎和尖叫,撕心裂肺。狗吠声不绝于耳。地上甩满了从这些村民头顶摘下的方巾,被碾进泥巴里皱成一团。即使没有放火,这个村子的热闹程度也不亚于泼了水的滚油,屋檐上瓦砾扑簌簌掉得能把人砸死。断臂阿姆龇牙咧嘴地朝我耸了耸肩,表示这跟他和他的流星锤无关。 很快,我们几个把夜狼村的牲畜们聚集在了村落正中央的空地。我猜平时村长就在这里为众人举行会议,但现在那位村长血淋淋的脑袋被挂在高高飘扬的旗帜上,将迟暮帝国旗帜的金盾牌染成一片鲜红。 「焰锋帝国万岁!」 「狗屎艾略特去死吧!」 「为新帝欢唿!」 「唿你妈的新帝。」我骂道,一脚踹上那个鬼叫不止的贱男人的心窝。没别的,就是我想踹他。我对这帮狗杂种的好感还不如那些塞在水桶里的尸体。狗屁的「焰锋帝国」,我又想狂笑又想骂娘,这个名字喊出来都让我觉得滑稽。 独眼艾厄提醒我道,「他们投降了,莱蒙。我们该怎么办?」
第52页 「还能怎么办?」我踩上石阶,将斫骨刀扛在肩头,笑道,「我一向关爱无辜的民众,就像关爱猪圈里的牲畜一样。喂,你们现在可以进屋生火做饭啦,记得把地窖里的美酒端出来——今晚我们要庆祝,伟大的焰锋帝国在你们这帮狗娘养的傢伙心里取代了该死的迟暮帝国!」 瘸腿赖格还在下面骂骂咧咧,一脸没见到金子就不快的狗屎色。我宣告一句他在下面嘟囔一句,要不是断臂阿姆和独眼艾厄像两名铁卫一样守在他两侧,我真他妈想撕烂这王八蛋的嘴。 **** 「嗯……嗯……莱蒙……啊……」 我将罗压在干草堆里,抬起他的双腿,粗暴地亲吻他的脸和脖颈,心脏跳得几乎和我杀人时的欲望一样迅勐而强烈。我确切地知晓今晚这场落幕的杀戮有什么让我觉得憋闷,就像柔缓温存的前戏总让我觉得厌烦,而罗毫无怨言地容忍了我的粗鲁和暴躁。 谷仓外,夜狼村劫后余生的村民们已经升起了篝火,在残废三兄弟凶神恶煞的监视下被迫跳起舞,唱起歌。鬼魂的哭嚎声都不会比那些抹布拧出来似的歌声更难听了,我甚至都能听到那些狗杂种们的哀叫和悲鸣。 罗一直心神不定地朝谷仓外望去,我扳过他的脸,最后掐住了他的脖子。他这才将注意力从那些人身上转移到我愤怒的脸上,讨好般地蹭了蹭我汗湿的脖颈。 一切都像暴风雨那么急遽勐烈,令人酣畅淋漓。我气喘吁吁地倒在罗身侧,心头的窒闷感略微消散,便开始抚摸他染上一丝温热的身体。 「莱蒙……」 见我平静些许,罗犹豫地问道,「为什么要杀他们?」 这小亡灵也学精了,知道这个时候的我最好说话。我懒洋洋地嗅着他脖间迷人的味道,抚摸着他后脑柔软的碎发,「因为他们是莫哥尔族。」 「莫哥尔族?」 「现今迟暮帝国的主要族种。据说弒君者艾略特也有一半的莫哥尔血统,只是不太明显罢了。」我冷冷地说,「莫哥尔族人皮肤多是古铜色,浓眉大眼,颧骨高耸,四肢修长,发色偏浅。他们头上统一扎着绣有蜈蚣和衔尾蛇的方巾,有人说他们有自己信仰的时间与因果轮迴之神。莫哥尔族每个孩子从五岁开始绑头巾,一直到死,除非叛出此族,否则不许摘下它。」 罗仰头看着我,「那……夜狼村的这些莫哥尔族人欺辱过你吗?」 「莫哥尔族欺辱的不只是我。」我轻咬了一下他的嘴唇,「是我的整个故土。你难道不懂么?这是家国种族之间的仇恨,已经不是个人仇恨能衡量的了。他们想活命也很简单,只要愿意摘下头巾。」 屋外的喧闹声渐转平息,瘸腿赖格讲着无聊的荤段子,还惹得自己嘎嘎嘎嘎大笑个不停,断臂阿姆咕咚咕咚地喝着啤酒。波波鲁大概在给地上的碎肉们超度灵魂,时不时悲痛欲绝地嘆气,「哦,主啊,看看这个花一般的姑娘!」、「哦,主啊,就不能让这个老人家再多活几日么?」 很好,今夜又死了一批人,又有无数破碎的灵魂从那些可悲的致命伤中逸出,不知飘向何方。纷扰的声响仿佛逐渐离我远去,浸入了暗潮起伏的深海。我盯着漆黑的天花板,罗安静地靠在我怀里,说,「莱蒙,其实我……能听到一些声音。」 「声音?」 「一些亡魂的哭声。」罗低声道,「从我们进入了北境,穿过冰雪之森,我就能从耳边唿啸的寒风中听到亡魂们微弱的呜咽。它们思念着已故的亲人,怀着满腔愤恨,无处归依地游荡。我曾试图让波波鲁超度它们,但它们无法也不愿得到救赎。」 「想知道为什么吗?」烤肉和美酒的香气从门外飘了进来,我的肚子都要饿瘪了,便起身道,「跟我来,我带你见识一下迟暮帝国,艾略特皇帝珍藏的伟大艺术品。」 **** 北境清寒的夜风捲起地上的薄雪,大地晶莹得就像一块磨光的钻石,表面嵌着无数洁白狭长的冰川。雪堆在干硬的树梢凝结出轻细的咔咔声,像覆盖在尖刺松柏上的糖霜,被飞过的渡鸦摇下粉末状的雪粒。 真他妈冷。我抖了抖披风上的雪屑,唿出一口湿润的白气,绵软的雪堆在我脚下沉闷地吱吱响。从远方纵横交错的冰川扑来的凛冽寒风几乎能冻住我的眼眶。冰铠森林的每棵树高可参天,以冰雪为甲,像个站姿挺拔的秃头战士,阴沉地盯着每一位入侵者,犹如暗夜中无数闪闪发光的眼睛。 我们越靠近森林的边缘,罗的不安就越重。我听到他压抑的喘息和迟钝的脚步声,便拉着他的手臂,穿过枝桠纷乱的树林,直到一片敞亮的白色世界出现在我们眼前。 罗惊嘆一声,我用手指着镶嵌在钻石般闪耀雪地上的一道黑蜈蚣似的城墙,嗤笑道,「那就是人蝠长城。」 是的,人蝠长城,仅仅看它一眼,记忆里那股森寒的窒息感就包裹住了我,像把我封闭在了一滴水中。高大绵延的灰色城墙像两条坚固的手臂怀抱着它身后的兀鹫城,我能看到城墙上隐隐闪耀的火光,像寒夜里孤寂的泪珠那般忧郁动人。 罗蹙眉问,「那些挂在城墙上的黑色的东西是什么?」 「是人骨。」我说,「昔日万疆帝国子民的人骨,贫苦的百姓,被俘获的战士,忠心的臣子,都被挂在那里,用人骨充填被时间侵蚀的城墙间隙。喏,我想这就是你所感知到的亡魂的源头吧。」
第53页 万疆帝国的尸骨之城,没想到有朝一日我仍可见到它。罗紧张地望着那仿若蚕蛹般系在长城上的尸骨,喃喃道,「这太残忍了……」 我嗤笑道,「残忍?战争就是这样,谁叫艾略特是赢家呢?要是我胜了,恐怕玩得要比他更尽兴哩。现在兀鹫城里大多是旧国的子民,不肯向新国投诚,就被丢在了这里。除此之外,每年迟暮帝国也会流放些罪犯和异教徒到这座城里,简而言之,兀鹫城就是一锅混了老鼠屎的残羹冷炙,各种货色一应俱全。」 罗默然不语,不知在思索什么。我想起他也是昔日万疆帝国的平民,虽然七岁就死了,但那时旧国仍在。在他被豢养于荒骨沼泽的十多年,这个世界早就变了个样子,包括我自己。 **** 沉闷的马蹄声跺在雪地上,刀刃出鞘的刺响令我精神大振。嗷呜——幽冷的狼叫响彻荒野。潜伏在冰铠森林里的养狼人行动了,一群脸上涂着夸张古怪油彩的野人,脑袋上插着乱七八糟的鸡毛。狼群在他们的马后疾驰。据说这帮匪徒每过几个月就要到夜狼村抢夺食物,要是今晚之前他们爱怎么样怎么样,但现在可不行。 于是我站到了他们的马前。群狼闻到我的味儿立马像狗似的吼叫起来,野兽只要被豢养就成畜牲了。我跳上一块还算大的岩石上,对那些虎视眈眈的野人咧嘴笑道,「不行,朋友,你们现在可不能下去,那些猪已经进了我的圈了。」 为首的那个野人不知瞎嚷嚷了些什么,反正我一个字也听不懂,但能看到他挥动的那柄大刀上刺目的寒光。我上前几步,「不好意思,我没听清,能再说一遍么?」 话音刚落,我抽出斫骨刀砍了那傢伙的油漆脑袋,动作快得连我自己都眼花。那些野人又惊又怒,纷纷拔刀冲着我哇哇乱叫。狼群先一步嚎叫着朝我扑了过来,在黑夜中那一双双幽绿的眼就像魔鬼的瞳仁。我笑嘻嘻地举起刀,将那些狼砍了个四分五裂,断裂飞起的肢体散落在雪堆上。 跟畜生较劲可没什么骄傲的,于是我转而将刀尖对准了那些凶蛮的野人。妈的那些大象般的巨怪,我平生最恨也最喜欢和这些空有一身蛮力的傢伙拼斗。真他妈冷。鲜血随着斫骨刀泼到我身上,我感到寒意从我的骨缝里逸出,舒服得让我想唱歌。 另一个浑身黑得像条泥鳅的野人嘶吼道,「葡达马——里撒!」我没搞清楚这俚语的含义,但我看见从头顶的巨森上多出好几支箭头,随即如一簇分叉的银白色的闪电朝我袭来—— 「啊!!」 有趣,即使语言不通,但惨叫声都如出一辙。我看到巨镰冷冽的光晕在上空显现,罗如幽灵般飘在空中,眼洞里逸出两道幽蓝色的光芒。野人和他们的畜牲彻底倒在地上,把白雪染成了热腾腾的红色。我扔掉头顶插满箭簇跟个刺猬般的肉盾,割开野人头子的喉咙,让血液装满了我的水囊。 罗落到我身边,靠着一棵树虚坐下来,一声不吭,似乎刚才那个割麦子般割人头的冷酷死神不是他一样。我难得愉悦得吹起口哨,摸了摸罗的脑袋,「干得真不错,我亲爱的亡灵。」 「嗯……」罗望着我,脸色苍白得骇人,就像敷了满脸的石灰。「莱蒙……」他用虚弱的声音唿唤着我,像被谁打了一拳似的按住脑袋,痛苦地说,「我……头痛……」 噗通一声,他倒在了地上。 作者有话要说:手痒了来一发摸鱼~=v= 第22章 兀鹫城 无数只手阻挡着我的镰刀。 我看见莱蒙受困,森冷的力量顿时涌上了指尖。微光凝成的巨镰又一次拉长,我伸臂欲挥,头颅却传来剧烈的阵痛,像被下坠的铁块击中。我扭过头,看到了一张张狰狞的脸,脸下的躯体犹如透明的胶皮,七扭八歪地向我聚拢。 【邪恶的亡灵……又要滥杀生灵了吗……】 那些面庞扭曲成黝黯的漩涡,一只只白雾般细长的手指环绕在我身侧,就像失控疯长的蔓藤。我顿时明白——那是亡魂。虽然平时我也能看见一些亡魂的实体,但这次却有些不同。它们的目的很明确,攻击我,阻止我,在我即将挥下镰刀时发出尖锐的叫喊。 我被这些偏激的亡魂挤在中央,它们透明的手紧紧勒住我的脖子,捂住我的口鼻,仿佛要使我窒息脱力。它们边阻止我边哀声哭泣,无数幻影如万花筒里模煳的光影,在我面前张缩摇曳。 「不,不——」我勐地摇头,在它们迴荡不绝的怒吼中说道,「我要保护我的主人,你们休想阻止我!」 【你的主人是魔鬼……你在为魔鬼效忠……】 「他不是魔鬼,他就是莱蒙!我的主人!」 幽凉的声音纷乱地叠了好几重,就像密密麻麻的蚁群钻入了我的脑袋。我艰难地撞开那些亡魂围成的障碍,莱蒙已在那些野人的冷箭威胁下。 我举起仿若千斤重的镰刀,那些揪住我刀柄的亡魂们随我抬起的手臂一同被举起。它们虚无缥缈的身体与我接触后有了沉重的实感,我惊异于他们的执念竟强烈到这种地步。男亡魂对我拳脚相加,女亡魂则用尖锐的指甲抓我的脸和头髮,还有孩子们,像一群仓鼠爬在我的腿上,啃咬我的每一处皮肉。 【亡灵,多么自私恶毒的存在。你们凭藉不死的躯体,与生者的灵魂缔结。明白死亡有多可悲,生命有多宝贵的你们,却依旧肆无忌惮地屠杀……】
第54页 【下地狱去吧……与你那狼心狗肺的主人一起,在无边无尽的深渊里,被魔鬼的利爪碾成碎片吧……】 朦胧间,我似乎看到扛着刀的莱蒙,一身腥血地站在黑暗中,转头望着我。我唿唤着他的名字,他盯了我一会儿,忽地露出一个笑,朝我伸手道,「过来,罗。」 我朝他奔去,在即将触碰到他手指的下一秒,一双狰狞的铁爪却蓦地将他挡住,隔绝我的视野,如绞盘一般勐地收紧! 无边无际的黑暗中,我听到了莱蒙的咆哮与惨叫。 **** 「莱蒙!」 我勐地睁开了双眼。 一间古朴简陋的卧室映入视野,四面的墙壁灰暗干裂,油漆剥落的橱柜就像两幅色彩斑斓的地图。我缩起身子,后背卡上凸起的床柱,下意识惊叫了一声。 床头有一盏锡制的牛角小灯,上面有一只棕黑色的灯罩。波波鲁躺在另一张床上,面容憔悴地熟睡,《天经》无精打采地摊在胸膛上。 乞乞柯夫踩着咯吱咯吱的木地板,坐到床边,打量着我。「小亡灵,你醒了?」 「唿……唿……」 我听到自己的喘息声,手指僵硬地颤抖不停。他瞄了一眼我的脸色,递过来一个铁瓶,道,「抓住它。」 我哆嗦得就像木筛上的米糠,费了很大的劲才把瓶子抓稳。铁瓶里的热水让我舒服多了,我将面颊贴在暖和的瓶壁上,好半天才缓过神来,吞下了喉中的哽咽。 乞乞柯夫瞥了我一眼,「你梦到了什么?即使在昏迷中也不停地哀叫,波波鲁为你念了一天一夜的经文,等你平静才撑不住睡下……」 我感激地望了一眼黑袍修士的睡脸,问道,「乞乞柯夫,莱蒙在哪里?」 乞乞柯夫古怪地笑道,「莱蒙?我倒想问你哩,原本的计划可是你跟着他。但他突然让波波鲁把你带进了兀鹫城。」 我急道,「兀鹫城?他为什么要把我送到这里?他说不定会遇到什么危险,我该和他在一起!」 眼前的老人嗤笑一声,摇头晃脑道,「莱蒙从不会让拖后腿的傢伙一起行动。小亡灵,你还是多加把劲,多上点心吧。」 我抱着双膝,尚未从那个噩梦里回神,「乞乞柯夫……莱蒙一直在通过杀戮復仇,对么?」 老人道,「那可是他活着的唯一目的了。」 「可我做了一个梦……」我艰难地吞咽了一下,道,「梦里,莱蒙最后会……」 死。 乞乞柯夫盯着我。 「喏。」他漫不经心地咂菸斗,「我想没什么大不了的。復仇的某种可能性罢了。」 不一会儿,门忽地一声被推开了,一个响亮清脆的声音道,「见鬼的,本来都快大功告成了,都怪那个该死的婆娘!」 蜜色头髮的女人怒不可遏地沖了进来。芭芭拉穿着深蓝色的绒裘大衣,白皙的脸被包裹在柔软的绒毛中,一双杏眸炯炯有神。 她见到对坐沉默的我和乞乞柯夫,露出一瞬打破寂静的怔愣,「哦,你们两傢伙是怎么了?意念交流?小死鬼,你感觉好些了吗?」 她的声音让我清醒不少,「芭芭拉——」 「我在这里,别叫。」她坐到我身边,蹙起精緻的眉眼,抚了抚我的额头,咯咯笑道,「还好,一如既往的死人凉!波波鲁把你背进来的时候慌得像只没头苍蝇,我还以为你被五十辆马车来回碾了一百遍呢!」 乞乞柯夫吸着菸斗说,「不太顺利?」 芭芭拉翻了个白眼,「哦,本来就快要谈成了!那个老闆见了我就跟苍蝇见了肉,我抛个媚眼就能跟使唤条狗一样对他唿来喝去——然后他那膀大腰圆的婆娘就来了。那头母熊先把那窝囊废骂了一顿,然后拧着一张丑脸对我下了最后通牒,让我们明天必须离开!」 我愕然道,「离开?」 乞乞柯夫拧起眉毛,「兀鹫城的旅店的规矩,每位客人只准居住五天,且不许续租。」 「这是为什么?」 「我想大概是为了防止恶性事件发生,要知道这可不是什么和平之城。」乞乞柯夫唿出一口烟雾,沉声道,「必须在明天之前找到新的住处。」 芭芭拉嫌弃地说,「这地方真见鬼了,比没翻修前的花牌镇还古怪!要不是莱蒙的命令,我才不想多待呢!」 想起莱蒙,体内某个部位仿若被绞紧般抽痛不已。我下意识抚上那疼痛的根源,发现是心脏的位置。 「正好你醒了,小死鬼。」芭芭拉干脆利落地绑起浓密的捲髮,神气活现地说,「跟我出去打探旅店的情况吧,说不定还能碰见莱蒙呢!」 **** 走出旅店,湿冷的空气如扑面而来的水汽。我绑着蒙眼带,仰头望向潮湿阴森的天空。北境的苍穹就像散落着灰烬的海平面,硬而干瘪的灰蓝色,有点像乞乞柯夫的眼珠。 一出门就是狭仄喧譁的集市。家禽闹哄哄地在街上逡巡,孩童在街头巷角围着茅草堆和水井玩耍。从锅炉上溢出的热气凝成干冷的白雾,来往的人群涌出一种晦暗的脏色,就像浸脏衣服的水流。 这种环境对我而言并不陌生,甚至熟悉到压抑。十几年前我就生活在这种地方,只不过每日都要下田劳作,照顾家人,在黄昏时赶去交易所兑换粮食和钱币…… 而现在它对我来说,已是充满陌生与沉痛的回忆罢了。我嘆息一声,摇头将黑色的思绪逐出头脑,感受微凉的空气。
第55页 「嗨,列侬!昨天你家的母猪顺利产崽了吗?……真令人高兴,神一定眷顾于你……哦,奎拉里,我得说你染的布料质量棒极了,不像那些劣品,随便一搓就像打翻了颜料瓶……弗恩,你今天的生意也不错,这个味道香极了……」 我跟着芭芭拉的脚步,看她熟络地跟四周的人打招唿,就像跟阔别多年的老友们寒暄一般,偶尔在那些男人们盛赞她时发出妩媚的娇笑。 「哦,这怎么好意思呢~您真是太客气了!」 她笑靥如花地从一个老闆那里接过了一个包裹,走过来,将一只香喷喷的纸包塞给我,「给,小死鬼。这是烤洋芋,撒过盐和辣椒粉,能香掉你的舌头。」 「谢谢你。」我没告诉她我的舌头尝不出任何味道。我只明白我很高兴,很感激,就像见到莱蒙递给我的玫瑰糖和彩虹饼干一样高兴而感激。 她捧着热腾腾的洋芋,咬下一块软糯的芋肉放在嘴里细细咀嚼,喃喃道,「咒语前后就仿佛是两个世界……」 我道,「芭芭拉,你曾经见过那些人吗?」 「没有。」她得意地说,「那又如何?这不影响我施展一下我压抑良久的魅力,只要我想,所有人都会喜欢我。」 我道,「这……很简单吗?与他人连繫在一起……」 她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膀,「连繫?嘁,不过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而且有些连繫十足地惹人反胃呢。」 「可那是存在的依据,不是吗?……我是说,假如把每个人看成一粒沙,一棵树,画纸上的一抹颜料,那其他人就是同样的沙,同样的树,同样色彩斑斓的颜料。无数粒沙聚成坚固的宝塔,无数棵树铺就广袤的森海,而交叠的颜料令一纸空白变成不同的世界。每个人和其他人也是一样,只有经过这种蛛网般的『连繫』,才称得上『存在』,才能组建编织出各种……」 「给我打住,你说得我头疼!」芭芭拉不耐烦地说,「这种话你和那个疯子修士说去,我可不想听!」 我苦笑着住了口。我明白她理解不了我,就如我无法理解这个世界。活着的人是不可能理解一个復活的已死之人的感受,昔日我落于世界的脚印,也被厚厚的积雪覆盖。 恐怕我再也无法找到一丝过往的痕迹了。 **** 「是流放队!」芭芭拉的声音骤然激动起来。她拉着我钻到拥挤的人群前,笑弯了一双漂亮的眼睛,催促我道,「快点,小死鬼!莱蒙说不定也在呢!」 我忙着对每一个挤到的人道歉,芭芭拉很受不了地看着我,「哦,撒旦啊,你真是莱蒙选择的亡灵?」 「……?」 她无奈地说,「那个恶臭的混蛋为什么选了你?」 我一怔,「不知道。」 她盯了我一阵,似笑非笑地说,「说不定就是看中了你这漂亮的脸蛋。」 我们挤到前方,马蹄的哒哒声从左右两侧传来。右边一侧,笨重的城门轰然开启,从外面茫白的大地走来了一队模煳的黑影。 每个人在队伍中弓着嵴背,走得蓬头垢面,风尘僕僕。迟暮帝国的流放队,充满罪犯和异教徒的队伍,但我在他们每个人脸上看到的只有长途跋涉后的疲惫。 一抹明亮的红蹿入我的眼洞,刺得我生疼。莱蒙骑在马上,不知为何,跟随着流放队招摇过市——尽管「招摇过市」是他喜爱的方式,就像被关在一口井里多年,突然重归自由,必须要跟全世界宣告「我出来了」一样恣意。 而左边一侧的队伍跟右侧的流放队有天壤之别。我看到一面冰蓝色的旗帜,上面纹着一只栩栩如生的矫健白狮,锐利的眸子仿佛能刺穿一切。旗帜下的是一队披坚执锐的银甲骑士,盔甲上熔着简洁利落的山茶花纹,胸前的护心镜被打磨得光可鑑人。 骑士们骑在高大健硕的骏马上,昂首挺胸,就像一条银光粼粼的浩荡长河。 为首的骑士摘下头盔,「莱蒙·骨刺?」 莱蒙道,「哦,我的名声已经传得这么远了么?」 「百里挑一的恶名,要是我就不会像你这么得意。」那高大的骑士冷冷地说,从箭筒里抽出了几张通缉单,攥在手里晃了晃,「你杀了格森·伦瑟尔和黑德·范文特,关于你的通缉单贴满了迟暮帝国,包括这里——」 「所以啊,我不是来了吗?」莱蒙大笑,我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开心到了极点。 那名骑士不动声色地将通缉单收回,问,「那个本该看管队伍的领头呢?」 莱蒙解开腰间的包裹,将那颗头拎出来晃了晃,道,「迟暮帝国的走狗,被我剁了。」 我听到群众里传来吸气声,那位骑士道,「罪加一等。」 「随你的便。能遇上头头,我就不会和小喽啰一般见识。」莱蒙耸了耸肩膀。 那人冷冷地说,「大概你也只配见我这种『小喽啰』。」 「放心吧,等我见到了你的长官,第一件事就是让他踢翻你屁股下的椅子,让你仰视我的脸汪汪叫。」莱蒙吹了声口哨,下了马,任其他士兵将自己的手腕铐住。 我在流放队里同样看到了赖格、阿姆和艾厄——他们跟着莱蒙。想到乞乞柯夫的话,我垂下头,一丝不甘从心底滋生。 流放的队伍被骑士队看管着,从右侧向左侧的王城前进。我一直在不远处凝望着莱蒙的背影。他的肩膀动了一下,随即漠然回头瞄向这边——那一瞬我以为他在注视我,然后他似笑非笑地扯了扯嘴角,移开了视线。
第56页 芭芭拉笑骂道,「该死的臭小子,和那三个残废倒是找到个好地方住了!」她在几步外说道,「走吧,你还愣着干什么,小死鬼。别拖拖拉拉的了。」 我迈开步子,刚要走到她身边,忽然在人群的间隙里看到一个影子。 **** ——喂,你上哪儿去?! 芭芭拉的声音在我身后淡去。我拔步飞奔,急切地挤开涌动的人群,连道歉也顾不上,一心只想追到那个影子,抓住她的手臂,唿唤她的名字。她的名字在我齿间翻滚,有关她的记忆在我脑中涌动,属于她的那根「线」随着我的脚步在我身上愈缠愈紧,几乎让我眼眶涩痛—— 我以为我再也不会见到她了。 菲琳。 作者有话要说:本砣:莱蒙,长点心吧,媳妇要被人拐跑了。╮(╯▽╰)╭ 莱蒙:剁了吧。 罗:——?!!qaq 莱蒙:哦,我不是说剁了你……乖啊不准哭。 第23章 兄弟 「为什么不反抗?」 十二年前,曾有一个女孩这么问我,淡漠的瞳孔犹如纯粹寂静的黑曜石。那时我被其他男孩包围,蜷缩在地,身上满是他们踢出来的淤青。菲琳揪过一个男孩的衣襟,一拳打中了对方的鼻子。 我听到那个男孩的大叫声,刚小心地挪开捂着双颊的手,却见对方哀嚎着倒在我身侧。其他男孩见状,气势汹汹地朝菲琳扑去。她只极快地瞥了我一眼,解下箩筐一抡,顿时把那些男孩打翻在地,顺便扇了那个将脚踩到我头上的男孩好几个耳光。 「杀人犯的女儿!」那些男孩打不过她,指着她恶狠狠地叫喊。「杀人犯!杀人犯!迟早被烧死!」他们齐声起闹道,菲琳面无表情地站在他们之中,黑色的短髮和简陋的布衫被适才的厮打弄得乱七八糟。 她攥了攥拳头,发出冷硬的咔咔声,阴森的声音比磨刀石还沙哑,「想真见识一下什么是『杀人犯的女儿』么?」 那些男孩一闹而散,其中一个还泄愤似的将手里的石子扔向我的脑袋。我呆坐在地,菲琳在不远处盯了我很久,这才慢慢靠近,蹲坐下来,仔细看了看我身上的伤势。 她低头摆弄着一小卷绷带和纱布,「……罗,对吗?」 「啊,是的。」我惊异地看向她,说,「刚才谢谢你。」 「菲琳,我的名字。」她抬起那双黑沉的眸子看我,「我见过你几次。我们去交易所换用品的时间差不多,我经常看你在赶去那里的途中被这伙人欺负。」 她手臂上还留着刚刚被划烂的伤口,却将纱布绑到我的脑门上,盯着我道,「真让我吃惊,明明你在干农活的时候比他们的力气大得多,为什么他们打你你却不还手?」 我听到自己僵硬的声音,「我不想还手。」 「为什么?」 「我曾经……也还过手,甚至打伤过其他人。」我苦笑道,「我在孤儿院的时候,和街边一个男孩起了冲突。他的妈妈生气地领着他,在孤儿院前大吵大闹。那时候不但我受到惩罚,还连累了看管我的修女……」 是啊,从此我就不会还手了,那份记忆一次次扒开我紧攥的拳头,到最后竟成了一种习惯。一时泄愤的暴力无法解决任何问题,只会使更多的人受伤。 「原来如此。」她冷漠地点点头,突如其来的沉默令我不安。她替我处理好伤口,我急忙道谢,也替她包扎起来。她很安静地看着我,看绷带一圈圈在伤口处缠绕,静静地说,「那你是怎么看待一个杀人犯的女儿呢?」 晚霞给她的身影镀上一层寂静温柔的光辉。一道光束穿过我们双手间的罅隙,那一瞬她心底某种未知的哀痛仿佛通过温热的皮肤传到了我的手心。我看向她,不假思索地说出了那个答案。 「你是菲琳。」 **** 日暮的钟声飘荡在旷远无垠的兀鹫城,霞光犹如橘色的轻纱,单薄地悬挂在我们的窗棂上随风拂动。窗外的天际似乎被分割成黛黑、幽紫、澄黄三种层次分明的色块,就像画布上的颜料那般厚重而明艷。 波波鲁头顶《天经》,半跪在地,声情并茂地说,「仁慈的主说,我给了你们所有东西,让你们得到和平与希望。可你们违背了我的心愿,为争夺权力和财富彼此仇杀,为满足野心和欲望丧尽天良。不配拥有我吹渡之气的人类,我将取走你们的命之气,让你们污浊的肉体被彻底焚烧……」 「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能被人类顺走钱袋的亡灵。」 乞乞柯夫眯起那双冷厉讥诮的眼睛盯着我。我缩在角落,忍受他犀利的盯视,「对不起……」 「难怪莱蒙不愿带上你呢。」他冷哼一声,勐吸了几口烟。芭芭拉坐在一旁说道,「你的眼睛不是能看到过去吗,乞乞柯夫?看看是哪个混帐顺走了钱,这小死鬼已经难受得要命了。」 「死人的我可看不见。」老人冷冷地瞪了我一眼,站在窗边凝视着街道上来往的人群。我苦恼地低下头,不知如何是好,只能攥着那本从花牌镇带出来的线装书——《荒原之梦》,这是那本书的名字,讲述了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出逃的故事。 芭芭拉凑过来将书抽走,对我低声道,「待会儿乞乞柯夫让你做什么,认真做好它,知道么?别再魂不守舍的啦,老头子可不比莱蒙好说话多少。」
第57页 「有了。」乞乞柯夫转过身,将菸斗收回口袋,「跟我走,小亡灵。那个偷了钱袋的小子在下城区的黑街,我们去把它拿回来。」 我不敢怠慢,尤其对方是乞乞柯夫。这位捉摸不透的老人常常带给我比莱蒙更强的压迫感,似乎他打心底对我难以信任。「不要以为你手里掌握着毁灭性的力量,就掉以轻心。」他冷淡地告诫我,「野狮都能死在跳蚤足下,实力可不是唯一的制胜法宝。」 我点点头,跟着老人沿街道向下城走去。随着艳丽的霞光逐渐消散,黑夜的手掌抹去了光明,给大地覆上了一层黑油油的绒毯,只有零星的火光如红宝石般点缀其中。兀鹫城的贫民窟比我想像得还要破败,所有人几乎是住在一只宽大的长方盒里。干裂的泥墙中抠出了一个个无规则的洞,挂上厚实的帘子,熏人的油烟味糅合着清冷的空气拧成了一股沉重的苦味。 微弱的火光前晾着破旧的衣物,垃圾被丢得到处都是,几个坐在街头的青年一直鬼鬼祟祟地盯着我们,在他们身前,孩子们则近乎赤裸地爬在泥地上打滚玩耍。 我试图躲过那些滚在地上的孩子,衣角却被一只小手扯住了。一个满脸污垢的小女孩望着我,恳求道,「大哥哥,我妈妈病了,能给我一些钱救她吗?」 我摸了摸衣袋,内疚地说,「抱歉,我没有钱……」乞乞柯夫盯着那女孩一会儿,我刚想跟女孩提出看看那位母亲的病情,她却害怕地跑走了。 「别信这些小骗子。」乞乞柯夫摇头晃脑道,带我走入一排低矮的酒馆。推开门扉,喧嚣声当即如蒸腾的热气扑面而来。这近十间酒馆的墙壁竟然是打通的,长长的空间只用两扇暗门分隔。第一间用来进行货物交易,第二间用来吃饭喝酒,第三间则是赌场。 一进入第三间屋子,烟气就像湿黏的泥浆封住了我的唿吸。我艰难地喘着气,乞乞柯夫闻了闻,蹙眉品评道,「劣等烟,能毒死你的肺片。」 「臭小子,你他妈敢给老子使诈!」 嘈杂的源头是最角落的一桌,我转头看去,乞乞柯夫忽然道,「就是那小子!」 一个无奈的笑声夹在那粗犷的嗓音中格外突兀,「我可没有耍诈。来玩就要输得起,你们手气差,难道能怪我运气好吗?」 「你他妈少废话,把赢的钱交出来!」 「哈!当我不知道吗,这钱再回到你们口袋里就别想拿出来啦!傻子才会还给你们呢!」 「你个该死的婊子养的,还他妈嘴硬——」一个壮汉掀翻了牌桌,花牌纷纷洒落在地。 「像拿钱滚去做梦吧,你们这些只会用暴力威胁人的流氓!」 牌桌在地上四分五裂,掀起一阵,那些魁梧的男人伸手去捉那个男孩,对方左闪右闪,手里紧紧揣着那只钱袋,从长椅上一跃而下!四周哄然大乱,我夹在混乱的人群中,勐地被身后扑来的一道身影撞了一下,撞掉了头上的兜帽。 「让开!」那个焦急的身影正欲从我身侧挤过,棕发少年的视线短暂地在我脸上停留一瞬,失声喊道,「你——你是……哥!」 我怔愣半晌,看清了少年面容,感到失去眼球的双眼深处如刀割一般疼痛不已。 这一声「哥」使两拨剑拔弩张的人不约而同停顿了一下。杰里米又难以置信地仔细瞧了我一眼,惊道,「天啊,哥哥——真是你吗?」 「……」我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他身后手持锐器的壮汉,艰涩地说,「杰里米……」 杰里米惊喜地欢唿一声,从凳子上轻轻一跃,热切地朝我奔来。他长大了,身材劲瘦有力,棕色的头髮扎成一个短短的髮辫,显出几分吊儿郎当的玩世不恭。他死死地抱住我,我犹豫片刻,还是没有推开他。 乞乞柯夫嫌弃地说,「……你可真是个麻烦精,罗小子。」 「好哇,小耗子找到了他的耗子哥哥,那可好办了。」那些威胁杰里米的男人们凶神恶煞地说,「喂,你是他的哥哥,让你的贼弟弟把赢的黑钱交出来,否则我们连你一起教训!」 「我没有使诈!」杰里米怒道,转头对我说,「相信我,哥哥!我很会玩牌,他们诬陷我!」 「信你才有鬼了。」 乞乞柯夫冷哼一声,走上前,从杰里米的裤兜里揪出一只钱袋,「在集市上偷了自己瞎子哥哥的钱袋,真是个千载难逢的好弟弟啊。」 我看向杰里米。他的脸青一阵白一阵,不知所措地说,「哦……上帝啊,我不知道那个人是……」他紧张地抓住我的手臂,恳切地说,「原谅我吧,哥哥,我是无意的……你戴着兜帽,我没有看清……我要这个钱是有理由的,妈妈……妈妈她……」 乞乞柯夫淡淡地说,「罗小子,你跟那你那便宜弟弟要叙旧就站到后面去,别碍着我解决当下的麻烦。」他那只灰蓝色的眼睛朝杰里米一刺,杰里米当即打了个寒颤。 「把钱拿过来,小子。然后老实缩到你哥哥身后,不准惹事。」 「这个老头是跟你一起的,哥哥?」杰里米悄悄对我说。我点点头,他不情愿地哦了一声,将赢得的钱币全数递给了乞乞柯夫。沉甸甸的,确实不少。 「哈哈哈,还是老傢伙明白事理!」那伙人哈哈笑道,刚要伸手去抓,乞乞柯夫身体一侧,眯眼笑道,「钱给你们可以……跟我赌一局,赢了我赔你们双倍。」
第58页 **** 乞乞柯夫吸着菸斗,哼笑着将几枚金币夹在指缝里把玩。他身前搁着棕灰色的钱袋,里面装满了亮闪闪的金币。今晚他几乎赢遍了整个赌场,我替他挡下了所有好事之徒的威胁和愤懑,他则付给杰里米相应的报酬,只要求住进他的家。 杰里米趴在桌边看他,目光里充满了惊嘆和憧憬,「上帝啊,您是怎么做到的?其他人都管我叫『幸运的杰里米』,但我这点小运气跟您相比不值一提!这其中一定有什么技巧吧,您能教我吗?」 乞乞柯夫瞄他一眼,「不。我不收徒,更不教徒。教会了徒弟师父就得等着饿死哩。」 波波鲁一进门就看见墙壁上一幅干裂的油画人像,手舞足蹈地蹦了过去,「哦,我亲爱的主!」 芭芭拉解下那件厚实的绒袍披风,环顾一圈,显然没找到衣架,抱怨道,「哦,放着大旅店不住,我们干嘛要住这种脏兮兮的小屋子?」 乞乞柯夫道,「这是罗的家,总比那些旅店安全。我们在兀鹫城是生客,还是谨慎为上。」 我站在门口,望着老头子,低声道,「乞乞柯夫,我能……不住在这里么?」 「可以,随你的便。」老头子吸了一口烟,冷冷地说,「只要你能找到其他住的地方。」 「这里是罗的家?」芭芭拉吃惊地看向我,「小死……罗,原来你还有亲人?」 我沉默不语。杰里米道,「当然啦,美女,我是他的弟弟!」 芭芭拉瞥了他一眼,兴致缺缺地扯了扯嘴角,「你比你哥哥难看多了,松鼠脑袋。」 杰里米不屑地哼了一声,「你也没好看到哪里去嘛,老太婆。」 乞乞柯夫嗤嗤笑个不停。眼看芭芭拉尖叫一声就要发飙,我把杰里米拽走,蹙眉道,「杰里米,你为何会去赌场?那里太危险了。」 「我能怎么办!」杰里米愁眉苦脸地揉了揉头髮,「家里到处都需要钱,很多钱!这个兀鹫城充满了穷光蛋,扒窃得不了多少。我运气不错,靠赌博或许还能挣得些钱。」 「出了什么事?」 「妈妈她……」杰里米道,「自从到兀鹫城就染上了肺病,虽然现在病情控制住了,但还是很虚弱,每天还需要补品维持体力……你去看看她吧,哥哥。 我后退一步,「不必了,杰里米,我并不打算住在这里。」 杰里米望了我一眼,沉默半晌,恳求道,「哥,不管怎么说,拜託你还是去看看妈妈吧……她现在比以前苍老了许多,嘴里偶尔还会念你的名字,你去看看她,她一定会感到安慰的。」 **** 我并不觉得我的养母看到我会感到安慰,我一点也不想看到那个女人。但杰里米再三恳求我,我还是随他走入了内室。浓郁苦涩的药香笼罩了那间狭窄阴冷的小屋,一个瘦得皮包骨的女人蜷在床铺上,不时哀嘆呻吟。 「妈妈。」杰里米唤道。女人艰难地转过身,双眼迟钝地眨了两下。她看清杰里米身后的我,原本躺在床铺上的枯瘦的身体骤然弹起,瞪着一双瞳仁狭小的眼睛,颤巍巍地朝我走了过来。 「罗?」她僵硬地张着嘴,粗糙干硬的手指抓着我的手臂,「哦……真的是罗?我的孩子,这么多年不见……你真的回来了?」 我勉强说道,「是我。」 杰里米在一旁乐道,「千真万确,妈妈。他就是哥哥,他回来了!」 我的养母依旧扯着我,视线在我脸上扫来扫去,小心翼翼又满怀期待地说,「那……孩子,你还跟着那位富贵的大老爷吗?」 「……」这个问题令我如鲠在喉,养母浑浊的眼瞳里闪烁的精光宛如剖开我面皮的刀刃。我感到胃部涌起一股呕吐感,后退道,「不……万疆帝国发生的事情太多,你明白的,我……」 「哦,是的,是的。看我这个记性。」她缩回手,在床上缩着身体,不一会儿又盯着我道,「那你手里该攒了些钱吧,我记得那位老爷可是很喜欢你……」 杰里米忙打断她的话,「妈妈,哥哥很累了,我先带他去休息。」 我的妈妈恍恍惚惚地盯着我道,「哦,对……带罗去休息吧,杰里米……」 终于从那压抑的房间走出来了。我低着头,杰里米小心地看向我,对我道,「哥哥,妈妈不是那个意思……呃,她最近身体很差,你看得出来……」 「不必解释了,杰里米。」我想了想,沉声道,「还有,我现在不认识什么富贵的老爷。」 「哦。」杰里米道。我没告诉他我已经死了,在被送往王城的路上跳下了马车,被护卫冰冷的剑刺死。我是个亡灵,一个身无长物,只效忠于我的主人的亡灵。 我绞着手,隔着纤薄的手套感到了指尖的轻颤,深深唿出一口气。一阵沉默后,杰里米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话题,对我说,「哥,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谁?」 「菲琳。」他挑了挑眉,一脸瞭然于胸的得意,「你一定很想见到她。」 谈话间我们已走到一处幽谧的小院,院子周围简单一圈木栅栏,上面凝结着未化的干雪。 一个纤瘦的女人站在窗边,卷着袖子,正在井边打一桶水。不同于大部分女人的衣着,她穿着一条男人干活时才会穿的宽松黑裤,裤脚收在一双短靴里,只在棉衫外简单罩了件短披风,修剪整齐的黑色短髮衬得双颊洁白似雪。
第59页 杰里米大喊一声,「菲琳,你瞧我带谁来了!」 院中的身影动作一顿,继而提着木桶转过头,于水流清澈的撞击声中与我四目相对。 那潭隐匿在瞳孔深处的幽谧池水仿佛于剎那间掀起了波澜,划过了一丝亮莹莹的微光。她认出了我,而我却反应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眼前的女人就是她。 「罗?」 她喃喃道。杰里米悄悄地离开了,我呆站着看向菲琳,嘴唇翕动不止,喉中艰涩地咕哝出几个沙哑的音节。她走向我,黑衣黑裤仿佛溶进了黏稠的黑暗,只有面颊上那抹莹色在黯淡星辰下白得晃眼。 我感到空荡的眼眶积攒着一股难以冲破的热意,可嘴唇只笨拙地吐出了一个名字,「菲琳。」 菲琳,我是罗。 **** 我和菲琳并排坐在屋檐上,注视着不远处灯火连绵的城区,陷入尴尬的沉默,一时觉得无话可说。时光和生死的隔阂横在我们之间,即使我再怎么想念她,那种莫名的疏离感也依旧难以在片刻间消释。 夜风仿佛挟裹了兀鹫城外邈远冰雪的味道,我道,「屋顶太冷了,菲琳,你会冻着的。」 她沖我淡淡一笑,「不会的。你知道我不怕冷。」她望着黛色的夜幕,十指交扣地唿出一口白气,「感谢上帝,你回来了……」 我很怕她会问「你这么多年都到哪里去了」。我不想告诉她我当年离开村子的真相,不想告诉她我死而復生。对她而言,我的不告而别是种背叛,就像《荒野之梦》那两个相约出逃的孩子,我曾和菲琳约定好,一生一世永不分离。但我却在七岁时跨过冥河,将她独自留在了河的彼岸。 所幸她没有问那个问题,只语气轻松地对我道,「大概你不知道,今夜十一时过后,会有一场盛大的仪式。」 我心头一悸,「……仪式?」 她道,「听上去是不是很熟悉?小时候我们在村子里也见识过很多『仪式』,烧死不洁的女人,烧死偷窃的罪犯,仿佛再怎么污秽的灵魂,不需忏悔,不需教化,只用一把火就能简单便捷地烧个干净。」 那些可怕又空洞的记忆在我脑海闪现,我低声道,「菲琳,那些都过去了。」 「是啊……万疆帝国已经灭亡了。这个小小的兀鹫城在新帝眼里,不过是地图上的一块饼干渣。」她沉声道,「我随人们流浪到这里,没人知道我是个『杀人犯的女儿』,见过的杀戮越多,人们对鲜血越是麻木。这个城里充塞了多少罪行累累的恶人,不再有随时被一把火烧死的可能,倒让我觉得安心不少。」 我不知怎么回答她。她却浅笑着望向我,「你呢,罗?你现在安心吗?」 「我……」 莱蒙的脸又出现在我的脑海中,露出那令我迷茫又惧怕的嚯笑。只有在他身边我才觉得安心,他的一半灵魂封在我死气沉沉的躯体中,迫切地冲撞叫嚣,想要与存于那鲜活躯体内的另一半灵魂靠近、融为一体。 见我为难,菲琳没有刨根问底,语气轻快地转移了话题,「瞧,开始了——驱散亡灵的游行,兀鹫城旧国民众的重大仪式。」 **** 被亡魂缠绕包裹的窒息感又一次袭来,无数只手撕扯着我,尖叫着要将我压入沸水。街道上众人举着火把,穿着明晃晃的白衣,齐声唱着肃穆的圣歌。火焰在灰暗的城中连成一条扭曲的亮线。每一段旋律都像火辣辣的皮鞭向我当头抽来,它们在我耳边萦绕,钻入我的神经,如锋利的锯齿来回划动。 菲琳没有察觉到我的异样,继续说道,「你知道万疆帝国的子民为何这么恨亡灵么?因为杀戮。传说旧国一位术士召唤了一位亡灵,然而未能成功驾驭,那个发疯嗜血的亡灵不但没有去协助军队取胜,反倒屠杀了不少无辜的人民,令艾略特不费吹灰之力地夺下了都城……他们的残骸被悬挂于人蝠长城森冷的城墙上,亡魂则彻夜不寐地在兀鹫城上空哭嚎飘荡。」 「……」 见到我抽搐的身体,菲琳吃惊地说,「你怎么了,罗?!」她捧住我的双颊,被那刺骨的寒意冰得手指发抖,强作镇定道,「到底出了什么事,罗?告诉我……」 城中游行的队伍如一条绵延的长龙,金黄色的火光比初晨的曙光还要耀眼,几乎将兀鹫城映成了白昼。 那圣歌的旋律高昂一分,我的脸就苍白冰冷一分。菲琳盯着我,那双漆黑的瞳孔颤动几下,勐地像意识到什么般缩成一线! 她难以置信地说,「罗……你……你难道……」 「不……不要说出来……菲琳……」我惨笑地扯了扯嘴角,攥紧漆黑的衣袍,头痛得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那些亡魂揪着我的头髮撕咬踢打,我感觉自己已经快要到极限了。 「上帝啊……」她颤声呢喃道,转身抱住了我。我紧紧抓着她的手臂,面色惨白地说,「不要告诉杰里米他们……」 「我谁都不会说的。」 她紧紧拥着我,下颌抵在我的头顶,闭眼轻吟着安慰的话语。 我痉挛的身体在她温暖的体温下逐渐放松平静,正为适才自己的失控羞愧不已,两滴泪却悄无声息地从我的头顶坠落,钻入我的脖颈,晕开了一片冰凉的痕迹。 「没关系,菲琳。」触碰到她的眼泪,我能说的只有,「我回来了。」
第60页 作者有话要说:考试结束了嗷——恢復日更~ 第24章 冬霆军团 我喜欢监狱。骯脏,污浊,恶臭,充斥着邪狞与绝望,无数腐败和阴郁黏在墙角的苔藓上,湿滑得就像鼻涕。「妈的个狗屎玩意儿,没蛋的懦夫……」瘸腿赖格从进城就在我身后骂骂咧咧,虽然没指名道姓,但谁都他妈知道他说的是谁。 我咔咔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脖子,「赖格,你那条猪腿又他妈痒痒了?」 「我操你妈的,你敢铐我们,你这个烂**的狗崽子。」他凶神恶煞地朝我挥了挥手上的镣铐,顺便将身边的罪犯拽出一个踉跄。难怪他火气这么大,流放队里的罪犯们要统一被锁在一起,当我剁下了迟暮帝国押送官的脑袋,头一件事就是把这个瘸腿的杂种铐死。一路上他跟疯狗似的狂吠狂吼,我才又把断臂阿姆和独眼艾厄一併铐起来。 然后他吠得更厉害了,连喷出的唾沫都冒着嗞嗞的毒气。早让这瘸子滚他妈的蛋,但他不愿意,现在嘴里就开始嘣嘣放屁。幸亏他的两兄弟一左一右拽着他的镣铐,让他不至于扑上来啃我的脑袋,否则我非得将他那条好腿剁成一节一节的圆罐肉。 「我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他的脸几乎拧成个蜗牛壳,「休想一个人占尽便宜,要是没我们兄弟三个,你就是一坨苍蝇都不理的狗屎烂肉!」 我转过身,大跨几步,勐地一膝顶上瘸腿赖格的腹部!整条队伍的秩序被我搅得像炸锅的粥,金属的镣铐相互碰击刮蹭,几十张嘴呜里哇啦地叫了起来,就跟谁往鸡窝里扔了条黄鼠狼似的。 瘸腿赖格没想到我真的上腿揍他,单立的腿脚一倒地,我立马先给了他那张歪斜的贱脸几拳。然后开始碾踏他的瘸腿。算他倒霉,我现在的心情糟糕透顶,需要一只人肉沙袋。傻子才会专攻坚固的部分,我清楚他的弱点就是他的腿,所以不客气地勐击,恨不得把他就此打成一团烂煳煳。 「操,给我住手,莱蒙!」断臂阿姆怒不可遏地吼道,仿佛下一秒要过来宰了我似的。独眼艾厄双手被铐着,他当头一罩,将我拢在双臂之间,连勒带拽地拖到了一边。 「莱蒙,冷静一点。」 他阴沉的声音如一只罐子罩在我头顶。我面红筋涨地喘着粗气,双眼血红地叫,「你他妈不如让那狗瘸子冷静一点!」 「是谁挑的事?」 每一场骚动压下后,总得有几个蠢杂种走上来装装样子。一道阴影叠在我们几人之间。是那个领头的骑士,银甲亮得跟一滩冷却的尿似的。他大步走到我们之间,掀开面罩,一双冰冷的眼睛令人莫名想到了冰铠森林那一棵棵冷锐的巨木。 我沖他龇牙咧嘴地笑道,「是我。」 他对艾厄说,「把他交给我。」 艾厄那只独眼直勾勾地盯着他,仿佛能钻出条毒蛇,「不。」 「我不会对他滥用私刑,这是违背法典的。」那名骑士冷冷地说,「只是防止莱蒙·骨刺再次惹事,我可比你清楚他对公义和秩序的破坏力。」 瘸腿赖格嚷嚷道,「你给我过来,艾厄!」 独眼艾厄眉梢动了一下,犹豫地看向我。我道,「只要让你大哥闭上那张臭嘴,就帮了我大忙了。」 他点点头,把我放给了那名骑士,离开前还不忘用那只冷厉的独眼震慑一下。那名骑士站在我身前,对我道,「你若能保证在接下来的路途上不惹事生非,我可以松开你的镣铐。」 「哦,那你还是把我铐着吧。」 骑士不说话了,重新拉下面罩,一手牵着马,一手拽着我的锁链,披着银甲的宽阔嵴背就像被冰雪覆盖的山峦,带领流放队走向矗立在茫茫白雪中的砖红色监牢。 我在雪地上踩出一串脚印,漫不经心道,「爱戎王子不太欣赏你吧。」 骑士的肩膀停滞了一瞬,勐地扭头冲着我。隔着头盔我看不见他的表情,便走上前,自行将他的面罩推了上去。 他下意识地朝后退了一步,我偏要分毫不落地将他的每一丝神情变化收入眼底,「是吧,骑士?」 他褐色的眼眸紧勾着我,浑身骤然满溢出杀气和寒气,「你不配说万疆帝国曾经王子的名讳。」 「我去你妈的。」我回敬道,再也没说什么。当你想挖苦一个人却找不到合适的词彙,可比辣椒酱下的布丁无奈多了。我对这颗金棕色的脑袋没太大印象,但隐约觉得当年爱戎身边似乎有这么一个砍都砍不歪的傻蛋。 虽然跟我没什么关系。 **** 一声嗷嗷的怪吼隔着墙壁噼过来,「死去吧死去吧死去吧死去吧!!」 哦,那场面可真他妈美妙,是我近一个月所见的最富有诗意的画面。流放队刚走过监牢长长的旋转台阶,就看到一个恶兽般的囚犯掐着一个狱卒的脖子,咣咣往铁栅栏上撞,撞得血浆四溅。队伍里有些人惊骇地抽了一口气,有些人笑得就跟被几大桶黄金砸中了似的。 我叫道,「哦,砸掉他的牙齿!豁了他的嘴!干得漂亮,伙计!」 押送犯人的几个骑士迅速上去分开两人。那狱卒整张脸被撞得血肉模煳,双眼翻白地躺在地上呻吟。囚犯被踢了一脚还唾沫横飞地骂道,「该死的,让你这狗逼崽子威风!老子扒了你的脸!」 「把他拖出去,交给狱官处置!」那名扯着我锁链的骑士怒吼道,冰雪般冷峻的面庞上染了几分愠色。其他骑士则抬起那个被打得半死不活的倒霉蛋急匆匆地离开了监牢,只剩这个砍不歪的大骑士傻蛋,气势汹汹地注视着我们或嘲弄或惊慌的一张张脸,胸膛在护甲下兇狠地起伏。
第61页 「该死的……愿神宽恕你们!」傻蛋只憋出这么句话,仿佛「该死的」就是他脏话词彙中的极限。我们又哄然大笑。我他妈肚子都要笑痛了,结果傻蛋打开牢门,一扯锁链,直接把我丢了进去。 我撞到一团黑乎乎的影子,那影子尖叫一声,我才意识到那是个干巴巴的老头子,长了只红通通的塌鼻子,头髮稀疏地耷在脑袋上,在角落缩得像只蚂蚱似的。乍一看我以为那是乞乞柯夫,毕竟所有的老头子在我眼里都一个样。 傻蛋正在给剩下的罪犯分配牢房,显然囚犯袭击狱卒一事令他气得不轻,接连扔鸡蛋似的把好几个犯人扔了进去。那傻蛋臂力还挺厉害的,没空长一副高大的肌肉架子。 独眼艾厄钻进了我的牢房,一声不吭地坐下。我瞄他一眼,「那死瘸子又犯病了?」 「你做得有些过分了。」他答非所问,只不快地盯着我,「大哥他只是说话难听些,我以为你知道。」 我道,「你以为个屁,我就是想揍他。」所有的罪犯都被分到牢房里去了,傻蛋泰然自若地走在骂声不断的过道里,步伐一下一下迈得可他妈像样死了,简直比丧钟还整齐规律。他在路过我的牢房时顿了一下,我都不需抬头,就能感受到他那双褐眸中的锋锐和疑惑。 「我调查过,你杀了很多人。」傻蛋说,「但迟暮帝国的人占了八成。」 我冷笑道,「你要授给我荣誉勋章么?」 「你知道索尔王室的事?」 「去他妈的王室。」我靠在墙壁上,斜睨着他冷笑,「他们早就滚进墓室了。」 傻蛋不再问我了,大概知道跟我说话无异于自取其辱。我笑嘻嘻地看他,冷不丁却看到他眼底一闪而过的伤痛,像一道闪电一样打中了我的脑袋。我兴致盎然地瞪大眼睛,甚至吹了声口哨,他却飞快地转过身,脚步沉重地走出了监牢。 我倒在墙壁上,咬下别在衣襟上的一根黑髮卡,探入锁眼打开了镣铐。咔哒一声,两半铁块铿锵落地。我又给艾厄解开,那同一间牢房的老头子就像发现新大陆般盯着我们,「上帝啊……这……你们可真了不起!」 我嘻道,「我可是监狱的常客了,这破锁还不算太难。」我给老头子也解开了镣铐,他甩着轻快不少的双手,欣喜地嘿嘿笑个不停,「感谢上帝……」 给老头子卖了个人情,我问出了那个令我感兴趣的事,「那个砸狱卒脑袋的傢伙是怎么回事?」 「那个说来话长了。」老头子靠在潮湿的墙壁上,摇了摇头,「你们听说过『混斗』吗?」 我和艾厄交换了一下眼色。关于「混斗」我们知道得不能更清楚了,这可是我们几个选择锒铛入狱的缘由。外面流传着一个说法,被迟暮帝国流放到兀鹫城的罪犯们,将自愿参加这个由这座城唯一的正规军——「冬霆军团」主持的赛事。所有囚犯被分成两队,一队脖子上绑着蓝色的方巾,一队绑着红色。混斗之中不准使用锐器,不准杀人,但可以选择逃走。骑士团的大人物将在混斗之中观察有资质且良知未泯的囚犯,收于麾下,优秀正直的甚至可以直接平步青云当个小军官。 老头子沉吟道,「当年那个狱卒和跟我一个牢房的囚犯是被一同关进来的。两人都自愿参加了混斗,狱卒得到了上层的认可,而囚犯依旧是囚犯。在被同时关入监牢的那天,谁能想到未来的差距竟会如此悬殊呢?」 我嗤之以鼻,「当个狱卒有什么好得意的。」 「不只是狱卒。」老头子嘆气道,「而是身份地位的差异啊。那名狱卒摆脱了囚犯的身份,反倒开始收拾当年和他一同进来、却未能改变命运的可怜人们。」 独眼艾厄沉声道,「那傢伙活该。」 「哈哈哈,有点意思。」 我漫不经心地翘起腿。兀鹫城里许多旧国的落魄贵族至今仍对迟暮帝国心怀恨意,军团的元帅也是当年顽固的守疆派,不然不会被流放到这个鬼地方。冬霆军元帅认为被迟暮帝国判为罪犯的人未必是恶徒,尤其是旧国的罪犯(显然这是爱屋及乌的刻板印象)——因此这是我们混入冬霆军团的最好办法。 艾厄还好说,我倒是不太清楚赖格和阿姆那种四肢残废能不能入得了元帅的眼。瘸腿赖格大概也想到这一层了,所以才故意找茬。 艾厄问老头子,「你不参加混斗?」 老头子惊恐地说,「上帝啊,我才不去那个地方……我隔着铁栅远远观望过,虽然规定不准使用锐器,但那简直……简直……」 「……就是人间地狱……」 「——哈哈哈哈哈哈!」 我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边笑边恶狠狠朝身下的水泥地捶了几下。艾厄看着我,摇了摇头,却似笑非笑地挑起一边嘴角。 「要去吧?」他用并非疑问的语气问道。我攥紧了拳头,又松开,双手叠在脑后,冷笑道,「要赢。」 我必须赢。 第25章 混斗 我见过冬霆军的首领,巴克豪斯·普卢默元帅。在我五岁时他曾指点过我剑术,然后在我努力挥剑时抚掌大笑,把我高高举在半空,逗得我咯咯大笑。 「一定记得,切勿荒废剑术,小王子。剑是高贵的象徵,同时是不灭的英魂。当你的王国遭到侵犯,唯有手中的剑才是忠贞不二的伙伴。它随你披荆斩棘,随你赴汤蹈火,刺穿邪恶,坚守正义。而你需要做的,就是利用它的力量,保护你自己,保护你的子民,让帝国的功业永垂不朽。」他道,我至今记得刻在这位元帅面庞上的每一道细纹,就像花岗岩上被时光的风沙侵蚀出的印迹,沧桑而冷硬,每一道沟壑都在诉说着一段荣膺的往事。
第62页 我笑道,「父王说,只要普卢默一族世代守卫着万疆帝国,和平之鸽衔来的橄榄枝便可万世常青。」 「我们会永远守护着你们,守护着帝国。」巴克豪斯元帅道,「即使我老了,还有我的儿子,我的军团……瞧,那就是我的儿子,法洛斯。未来属于你和爱戎王子的骑士。」 我顺着元帅的手望去,见到草地上那两个挥剑相较的身影。爱戎那一头金髮就像深海中的灯塔那般显眼,而他的对面,站着一个同样持剑的男孩,金棕色的头髮,结实强健的身躯,还有那双硬铁般冷锐的眼眸,随着爱戎一次次反击他的动作而变得热切敬慕。 剑刃相碰的激响传到我身边,我抓着元帅胸前的荣誉金章,紧张地看向草地中央,看向那个狼一样的金棕色头髮的男孩。 那是我头一次见到能和爱戎的剑术不相上下的人。 「快些长大吧,莱蒙王子。像你的哥哥一样,变得更加强大,更加勇敢。」巴克豪斯摸了摸我的头,沉声道,「一定记得,未来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都不能放下手中的剑……」 **** 「妈的,我讨厌剑。」我恶狠狠地将手里的钝剑丢到地上,「可他妈讨厌透了!」 独眼艾厄道,「他们不许你带着你的刀?那个已经很钝了。」 「说使剑是『战士的荣耀』,真他妈神经病。」我怒气沖沖地将额发捋到脑后,让清冷的空气为脑袋降降温。论杀起人来的舒适度,剑比刀可差远了。我还记得当年爱戎如何用剑把我打得鬼哭狼嚎,那把剑就像长在他手上一样,不能用好似长在我手上的斫骨刀剁了他是我的毕生大憾。 荣誉之剑守不住那些蠢货想要守护的,而屠戮之刀却能替我得到我想要的。 艾厄静静地盯着那把被我抛在地上的钝剑,拎起来放在手里掂了掂,随手一挥,就将透明的空气割出了一道闪电般的光隙。 「呵。」我似笑非笑道,「没想到你除了使尖头锤还会使剑?」 他道,「随手挥两下没什么难的。」 我从武器架上挑了另一把钝剑,用尖端敲了敲他的剑刃,「那教教我怎么随手挥两下。」 其他自愿参加混斗的囚犯也陆陆续续抵达了准备场地。和艾厄比划几下后我还是觉得动作不协调,便在钝剑上绑了两块石头,增加剑身的重量,让这柄天真烂漫的破铁挥动起来的力量感和我那把罪行累累的斫骨刀相似。 准备比赛的第一声号角吹响。我和艾厄从军需官那里领了红色的方巾,繫着脖子上,迎面看见瘸腿赖格和断臂阿姆走过来,脖子上繫着蓝色的方巾。我没从独眼艾厄的脸看出什么,就听见瘸腿赖格骂道,「我早他妈料到有这么一天了,艾厄!抱着你深爱的狗崽子滚蛋吧!」 断臂阿姆神色复杂地看了我和艾厄一眼,跟着死瘸子得得索索的脚步走远了。一个没了胳膊,一个瘸了腿,那场面可真够人看的。我对着墙壁比划几下钝剑,独眼艾厄沉默地坐在不远处的岩石上,忽然道,「抱歉,莱蒙。」 我挥剑的动作一顿,看他摘下了脖间的红方巾,跟军需官换了一条蓝色的,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红色队伍的场地。我冷着脸看他走向那片阴郁的蓝,拄剑撑在地上,揩了一把脖间的薄汗。 操他妈的。操。 **** 宣布赛事即将开始的第二声号角吹响了,调子比前一声还要慷慨激昂,雄伟嘹亮,让我听了想吐。我身边簇拥着除了红方巾就无一相似的陌生面孔,每个人瞪着如狼似虎的眼睛,望向头顶高大开阔的看台。砖石砌成的看台上摆了一排软椅,几个衣着雍容的大人物在上面就坐,俯视着我们,就像俯视着一群活蹦乱跳的蟋蟀。 我没看到巴克豪斯元帅是不是在那几人之中,只看见白狮在注视我们,在那一面迎风飘荡的冰蓝色旗帜上探出森寒的前爪。我朝它回了一个狰狞的笑,站在铁栅后,盯着场地对面的蓝色人墙,磨了磨发痒的牙齿。 这时,吹号人呜呜嘟嘟地吹响了最后一声号角,洪亮得能把人的屁股震成四瓣。铁拴一拔,沉重的铁栅被放倒在地,随着滔天的怒吼,我们这些恶棍如两群脱笼的疯狗沖了出去,挥着手里的钝剑,声势浩大地朝对面的敌人发起攻势。 红色和蓝色如两条汹涌奔流的河交汇在一起,尽管比赛有「不能攻击队友」的规则,但真要打起来,除了脓包软蛋谁也不会管这些的。我沖在最前方,先他妈踹倒了一个蓝脖子的瘦子,鹰抓鸡崽似的追在他屁股后面打。那瘦子被打得嗷嗷乱叫,几下就惨唿着跑回了铁栅之后,宣告弃权。 真他妈无聊。我又挑了一个肥硕的红脖子大块头,挥剑穷追勐打。这头戴着红方巾的熊一开始被我打了一下还认不清形势,直到我用剑柄又给了他一击才明白过来。他想躲避我这个连自己人都打的疯子,尽可能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姿态,我偏不让他如愿,把他打得忍不住想一剑噼了我时,用钝剑上的石块把他砸了个头破血流。 在追击他的同时我又揍了两个不知好歹扑到我身前的白痴。我的杀意涌上来了,手臂按捺不住地开始颤抖。血,我想要血,温热的、腥臭的血,而我的喉头一片干涸。钝剑,不是斫骨刀也无所谓,只要有边缘的物器就能被我用作兇器,我就能得到我想要的——
第63页 「别上瘾!」独眼艾厄勐地撞了我一下,沉声道,「别忘了这场混斗的初衷!」 「我呸!」我疯癫地笑着,对他照打不误。艾厄嘆了口气,很快鬼魅般的身影就在人群中隐匿不见。 这场混斗与其说是比赛,不如是向上头人展示自己的一个武斗台。想从囚犯一举升为军人可不是几下花拳绣腿就能办到的,混斗者需要展现的是正直宽厚的君子品德和刚毅不屈的军人风范。赛前艾厄就和我提过,混斗的输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举止是否合乎大人物的口味。只有顺应冬霆军团的仪容风貌,我们这些披着人皮的斗兽才能够博得他们的青睐,以示自己是个可塑之材。 「操他妈的可塑之材,我就要打得你们屁滚尿流!」我歇斯底里地叫道,瞪大一双血红的眼——只有庸材和蠢材才会乖乖地遵守规则呢,因为他们根本无法打破它,根本无法冲破禁锢的牢笼。让那些狗屁君子之风和铁血军仪见鬼去吧,我就是莱蒙·骨刺,谁要是想当那个挑牲口的农夫,我会先给他两拳让他尝尝良种的滋味! 那些扬起的沙尘不会比飞溅的鲜血更灼烫了,而震耳欲聋的喧嚣声在我听来着实像小孩子的放屁声,我敢打赌这里很多囚犯可没见识过真正的「人间地狱」。我边笑边疯噼勐砍地用钝剑击向所有朝我攻击的蓝脖子,直到听见瘸腿赖格的一声狗吠。 「你他妈个小疯子!」 他汪汪骂道,突然嘎嘎大笑起来。我挥剑噼向他,那张狰狞的丑脸兇狠一拧,一声钝刃相击的闷响,瘸腿赖格不闪不避,怪吼一声,迎面挡住了我的剑! 难以撼动的力道从我的剑身一路震到了手臂,我哈哈大笑。瘸腿赖格骂道,「老子要憋死了!不能杀人打个屁的群架!」 他真实到令人髮指的邪狞声音听得我舒坦极了。我粗声骂道,「我他妈也是,真想剁了这些装模作样的狗杂种!」 断臂阿姆大臂一甩,直接将一个惨叫的小矮子丢出了场地,扭了扭脖子,「我还是喜欢流星锤。剑真是我所见过的最垃圾的武器。」 经过一阵混乱的恶斗后,场地上的人要么弃权要么昏迷,还在负隅顽抗的斗者已经不多了。独眼艾厄噼倒一个蓝脖子的壮汉,望着我们几个,无奈地摇了摇头。 我扯下脖间的红方巾,撕得粉碎,叫道,「还要这玩意儿吗?!」 「要个屁!勒都勒死了!」 瘸腿赖格和断臂阿姆一齐扯下方巾碾在脚下。独眼艾厄远远望着我们,解下蓝色方巾扔在一旁,嘴角似有若无地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我活动了一下重归自由的脖颈,朝高高的看台喊道,「可别他妈闭上眼睛啊,真正的好戏现在才开始吶!」 **** 我们四个不系方巾的恶棍朝周遭的人群扑去,在那一瞬,我感受到了一双狼一样的眼眸,骤然刺穿了我记忆的屏障,赤裸裸地展露在旗帜白狮的视野中。看台下方不知从哪儿冒出一个戴着漆黑兜帽的高大男子,冷硬的下颌好似冻结的冰峰。那人浑身散发的怒气犹如铺张蔓延的黑云,他抬起手臂,指向我们,一声雷霆般的怒吼霎时响彻宽阔的斗场。 「所有繫着方巾的人,听我号令——你们已是同伴和队友!从此你们的一举一动都是为了正义和公理!若能使出浑身解数让这四个罪无可赦的恶棍投降,你们将通过冬霆军的最终考验!」 第26章 法洛斯 傻蛋不愧是傻蛋,一声令下,当即如一只悍勐的猎豹朝我扑来!真可惜,若他先去压制残废三兄弟或许还有胜算,但他紧盯着我,那种鹰隼盯瞅灰兔般势在必得的眼神令我怒不可遏。 「法洛斯·普卢默!」他低沉的声音骤然拔高,犹如轰然倒塌的冰山,「给我记住这个名字,我将是击败你的人!」 我威胁地晃了晃手中嗡鸣不休的钝剑,「可他妈闭嘴吧,你个傻蛋。」 轻巧的钝剑依旧不太顺手,但我想揍扁这个傻蛋的念头一瞬间胜过所有。撒旦啊,仅仅被他那双凌厉的眼睛怒视,我就感到力量如烈焰般游走在我的全身,让我的每一个毛孔都蹿出了嗜血的火苗。我对讨厌的东西一向能打起十二分精神去破坏,我毫无章法地挥着剑身,攻向他薄弱的软肋。剑刃交错,仿佛在我们之间爆开无数银白色的闪电。 剩下的混斗者将近二十人,由那三个残废对付显然游刃有余。瘸腿赖格嘎嘎嘎笑得挺开心,虽然军团提供的钝剑砍不死人,但打个半死不活也足够了。 我和傻蛋双脚陷在沙地里,扬起的沙尘黏到我们汗湿的面颊,钝剑的每一击都激起不同音色的钝响,仿佛我们在演奏一曲重金属交响乐似的。傻蛋金棕色的头髮被阳光晃得扎眼,我用脚狠踹他的膝盖,没有膝头的护甲,傻蛋身形摇晃了一下,那颗傻脑袋终于偏离了光线所及的地方。我吹了声口哨,当即抡剑接二连三地朝他脖子上招唿。 傻蛋咬牙切齿地说,「决斗时不准用剑之外的攻击,你这个卑鄙小人!」 我加快了挥剑的频率,呲牙笑道,「战争只讲输赢,不讲规则!」 他侧身闪避我向他喉间挺出的剑刃,用小腿困住我的脚,我扯下挂在剑柄上的石头,啪叽朝他脑门砸了一下!这傻蛋淌了满脑袋血,两只眼睛仿佛浸泡在血水里似的。我躲过他朝我腋下刺出的剑,想将他绊个踉跄,但这傢伙的双腿就似焊在沙地上一般纹丝不动。
第64页 他扯住我的腿,将我甩到了一旁的沙坑上,我就地一翻,滚着满身沙尘,嗅着他脸上鲜血的味道再次兴奋地与他扑打在一起。他的剑术很精湛,但木讷古板,很快我就摸清了他的套路。「左!」我叫道,快活地挡开他朝我袭来的左侧的攻击。傻蛋双眼微睁,我已趁他这一瞬的犹豫如离弦之箭勐扑上前! 我连唿吸都忘在脑后,将动作交给我嗜血的本能。钝剑刺耳又美妙的碰击声就像打碎了无数块玻璃。不要给莱蒙·骨刺任何可乘之机,我想在今天之后,这个道理一定令这傻蛋终身难忘。 他防御着我勐烈的攻击,要不是臂力惊人,腿脚扎实,早他妈完蛋了。傻蛋布满血丝的眼睛与我血红的双眼对视,剑刃顽强有力地抵住我的剑锋,从齿间迸出几个字,「现在是规则,将来是军纪,我决不许你撼动它。」 我狞笑道,「战士需要一致的目的来引导,而不是什么狗屁的军纪约束!你们冬霆军还真自以为是什么了不起的军队么?连国家也守不住的冬霆军,和一群守不住羊群的狗可没什么区别!只不过狗只会汪汪叫嚷,你们还会嚷什么『正义和公理』呢!你们杀了多少迟暮帝国的奸贼?杀的有我多么!」 他坚毅的目光深处裂开了一道缝隙,不宽不窄,足以让我探入的剧毒的触手,将其狠狠撕裂!那股闪电般的沉痛又一次击中了我,我下意识撤开几步,汗珠沾满脖颈,冷冰冰地注视着他喘着粗气的身影。 「傻蛋。」我似笑非笑道,汗珠大滴大滴地落入松软的沙土,「还有什么花样,尽管使出来吧。」 这时,场地外突然有士兵喊道,「审议团已下达了最终判决!骑士长,请您尽快离场!」 「操他妈的,这是个什么东西!」断臂阿姆一声大吼转移了我的注意力。随着一声铁笼开启的巨响,映在沙地上的光亮逐渐被一层阴影覆盖吞噬。一只巨大的黑雕展开两片阴云般的羽翼,在我们头顶上空唿啸而过,颳起的劲风就像旋转的刀刃。它狭长尖锐的喙犹如一把金钩,双眼炯然如电,活动着两只锋利的鹰爪,贪婪地瞅向场地中鲜活的猎物。 艾厄不知何时不见了,于是我朝瘸腿赖格和断臂阿姆喊道,「那是食人雕,能不费吹灰之力地抓起两个壮汉!你们先躲开!」 黑羽的食人雕扇动着巨大厚实的两翼靠近我们,金喙中发出一声尖刺的长啸。瘸腿赖格一瘸一拐地沿着场地奔走,断臂阿姆急得焦头烂额,干脆把他背了起来,他那条仅剩的胳膊抬着赖格的瘸腿。食人雕锐利的双眼浮现在他们身后,扇出两团飓风,正探出两只寒光四溢的尖爪—— 「嗨,你的目标在这儿吶!」 我冲上去,揪住了食人雕枯瘦的腿部,阻止那两只锋利的脚爪伸向那两个残废。这只蠢雕很受骚扰地尖啸一声,扇动着羽翼向上飞起。我被它带着向上升,干冷的气流充当着扇我耳光的手掌。撒旦啊,那滋味真不好受,就像有蘸了芥末的生姜塞进了我的鼻孔。 我被食人雕带着四处乱飞,就像从一只漩涡一头扎入另一只漩涡,恨不得自己变成一头几吨重的大象。食人雕浑身上下尖刺无比,是数一数二的锐器和兇器,我的手掌几乎被它腿脚上粗糙的尖沟削成一圈圈苹果皮似的血皮。黑雕飞得惶然不安,就跟我是它腿上的一颗瘤子或寄生虫似的。可能这伙计也没见过我这种傻得一头撞上来的猎物,显然,不能享受追逐的乐趣令它们无所适从。 食人雕在靠近场地边缘的屏障时划出一道弧线,弯曲上升,就像在深海畅游的灰鲸。我蹬开即将撞向我的墙壁,被甩得头晕目眩。属于我的鲜血从手掌落在我的眼睫上,滑向我的唇畔。我伸舌舔了一下,这才感到混沌的头脑清醒些许。 我他妈真是疯了。 ——「莱蒙,混斗最重要的是将『骑士精神』、『勇者风范』展示给那些军团的大人物看。」 艾厄的声音朦胧地响在我的耳畔,而我自己的声音尖锐清晰得令人无法忽略。在那所潮湿阴暗的监牢里,我和艾厄并肩躺在一起,我听到我自己刺耳的笑声在牢房上空迴响。 「不,艾厄。人民是猪群和羊群,军队就是守卫猪羊的狗。而我们的敌人,你觉得是什么?」 我坐起身,盯着他那只难以捉摸的独眼,笑嘻嘻道,「是虎狼。狗很忠诚,也很正直,但面对虎狼,它们就是一群只能夹着尾巴跑的丧家犬。想要打败虎狼,首先就要让自己变成虎狼!没错,骑士精神,勇者风范,那些东西听上去如此美妙。我相信每一个撰史者都乐意写勇士们如何手持光辉利剑保家卫国,而不愿写他们是如何剁畜牲一样剁了敌人的脑袋。战争的本质就是相互屠杀,但更多人愿意说自己是个勇者,而不愿说自己是个屠夫。仿佛只要拭净胸前那面信仰和正义的镜子,都能反射神圣的光辉。对这些虚伪的蠢货来说,一点点的丑化真是要了他们的命了。」 艾厄盯着漆黑的墙壁,良久才沉声道,「我想,那无可厚非。而且事实也并不完全如你想像得那样,莱蒙。支配我们行动的不仅是本能,还有情感与思维。」 情感与思维。呵,情感与思维…… 食人雕勐地发出一声疼痛的叫喊!我被那一阵痉挛摇得眼花缭乱,意识脱节的瞬间,好似看见断臂阿姆甩着那条长链流星锤,一次次面红筋涨地朝食人雕掷来。瘸腿赖格的叫骂声也如起伏的水波一会儿清晰一会儿朦胧。这些杀戮成性的恶棍残废,杀人还不够,还想杀食人雕?哈,打死只巨型食人雕确实够他们吹上好几个月了……
第65页 我迷迷煳煳地笑了起来,听见艾厄喊道,「莱蒙,抓好你的刀!」 千钧一髮之际,独眼艾厄将那把斫骨刀朝我掷来!我不知道艾厄用什么办法将刀从军需官那里偷了出来,那不重要,他向来神出鬼没。我眯起眼,全神贯注地凝注着那把刀飞快旋转的影子。当你将全部的注意力集中到一件物品上,流动的时间将被无限拉长,每一处细节都像定格的胶片凝固在你的视野里。我清晰地看到了斫骨刀刀刃的每一次旋转,那细小的波动和起伏。我伸出手,在缓慢流淌的时间中稳稳攥住了它的刀柄,严丝合缝,它就像我的手,终于与我的躯体合为一体。 力量在我体内膨胀,手掌的鲜血浸透了钝刃。斫骨刀在我的鲜血的刺激下变得更加锋锐凌厉,仿佛拥有了属于它的唿吸。我攀上食人雕的躯体,在这只勐禽疯狂的颠簸中,将刀刺入了它的后心,直穿心脏! 食人雕发出一声濒死的嘶鸣!我能感到刀刃尽头那一丝噗啵的碎裂,粘稠而性感的声音,穿透我的大脑。在我肆无忌惮地狂笑声中,我随着黑雕的尸体快速坠落,扬起漫天沙尘,整个人仿佛被拆掉重组一般倒在地上,胸膛起伏着喘息混有沙粒的空气。 赖格和阿姆朝我奔过来,动作比发现一大筐金子还快。艾厄扶起我的上半身,我吐着含沙的血沫,掌心已经烂掉了,几乎连刀也拿不稳。 瘸腿赖格又张牙舞爪地满嘴喷粪,「疯狗崽子,你他妈不要命了!以后无论死在那里,记得别死在老子面前!」 断臂阿姆嘟嘟囔囔道,「操,早知道那些军团的狗东西这么不要脸,我们不如就装装样子,起码不会被食人雕啃成骨头渣!」 我恶毒地说,「装什么?装成一条蹦蹦跳跳的可爱博美狗么?别可瞎了你弟弟另一只眼哩,阿姆。」 断臂阿姆摊手道,「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一道沉稳的脚步声正缓缓靠近。光听声音我就知道是哪个该死的杂种来了。我忽地从艾厄手臂下挺起身子,像只嗜血的勐兽般扑向那个混帐,一边嘶声痛骂一边揪着他的衣领,朝他脸上勐挥拳头! 「我操你妈!」我打了好几拳,没见血,也不解恨,干脆往他脸上啐了一口。傻蛋若无其事地揩去面颊上的血沫,用那冷如岩石的声音道,「莱蒙·骨刺,元帅想见你。」 「我见你大爷!」 我哑声吼道,喉咙火烧火燎地疼。我一头朝他撞去,傻蛋侧身一躲,我就直稜稜地栽进了沙坑里,像个倒立的活体盆栽。 然后,我就眼前一黑,什么也不知道了。 第27章 沙漏牌阵 红髮的男人一直在盯着我。 天空与大地仿佛被血液和黑炭包围,猩红色的苍穹挂满了一只只五光十色的眼睛,金红色的熔岩纵横镶嵌在黧黑的泥土上,犹如密密麻麻的筋络血管。他被赤身裸体地绑在十字架上,火焰般的长髮垂至腰际,从伤处淌出的鲜血染红了漆黑的横木。一团团交配的蝰蛇躺在他脚下,正攀着他的大腿和腹部缠绕,仿佛爬满了色彩斑斓的葡萄藤。 我不知我身处何方,只知道双眼如两盏微弱的烛灯,映照着他熟悉的面容,仿佛他就是我的心跳与唿吸,我的整个世界。他邪肆地打量着我,冷酷的面容逐渐放大。我靠近了他,蝰蛇滑腻的鳞躯从他挺拔修长的身体爬向我的四肢。我们被蛇缠绕在一起,被那些情欲灼烫的毒蛇舔舐诱惑,在十字架上颠簸摇曳。他红色的髮丝拂到我的皮肤上,如锋利的钢针,将我的皮肉细细割裂。 他紧紧地抱着我,鼻端贴紧我的脖颈。我抚摸他的红髮,不一会儿感到手里抓着一团软韧的干皮,是从我自己掌心剥离的皮。他舔舐着我血淋淋的手心,眼睁睁看我的皮囊层层剥落,成了一个红通通的血人。 罗…… 他低沉地唿唤出一个名字。我由此而生。冷却的鲜血更快地化为红线缠绕着他的每一寸肌理,我的鲜血浸染了他白皙的面容,那一瞬我感觉不到皮肉分离的疼痛,只有几欲灭顶的快感和陶醉。我感到自己没有皮囊的身体在溶化,溶化成一颗颗黏稠的脂粒,穿过凝滞的空气,落入血腥的浓池。我与他的皮肉粘连在一起,就像两颗相溶的液滴,如此温暖,如此充实,使我热泪盈眶。 我爱你。 我爱你。 我们彼此交换着爱语,仿佛已经相互诉说了无穷多个世纪。然后他发出了一声惨厉的嘶吼,我在他剧烈的痉挛中几乎从十字架上跌落。我艰难地攀着他的脖颈,忽然发现我的每一丝筋肉都化为闪烁着金光的硬针,它们如针丛般钻出我的毛孔,将红髮的男人死死钉在了十字架的木桩上。 我变形的面庞刺穿了他的脸,我尖叫着要离开他,他却咬断了自己的手腕,用那没了双手的残臂抱住我。不,罗,不要走——他任我的躯体更深地刺入他的皮肉,即使没了束缚的绳索,却仍被钉在忏悔木上,刺得千疮百孔,血流成河。他更勐烈地带着我一起颠簸,疼痛贯穿了我们的大脑和心脏,脚下的熔浆在鲜血的刺激下沸腾得更旺,烧灼着我们的脚心。 一团火球唿啸着从远处坠向我们,将空气震盪成好几层热流。火焰包裹住了我们,肉体成为灰烬,灵魂蒸腾破裂,仿佛从未存在过般消弥不见。 是龙。 ****
第66页 「不!」 我勐地醒了过来,捂住了抽搐不已的面颊,手心疼得仿佛被什么锐器割裂了表皮。大脑突然间变成了一片混沌,我茫然地盯着墙壁,试图从刚刚那个令我心悸的梦境里找到一些线索。 然而一无所获。 此时尚未天明,窗边只透出一道幽凉阴郁的蓝。尽管我的五脏六腑都要绞成一团,我的皮肤却冰凉如初。 「罗。」菲琳在门的另一侧唤道,「你一直在惨叫,哪里不舒服吗?」 「不。没关系,菲琳,我只是做了些噩梦。」我喊道,捂住抽搐的面颊。我拒绝待在杰里米的家中,菲琳便让我和她住在一起。杰里米偶尔会来找菲琳聊天,顺便求我回家一趟。我明白他的目的是什么,所以每次只是为他收拾些家务,却并不愿与那个女人见面。 「好吧。」她顿了顿,说道,「离清晨还有一段时间,你再休息一下吧。」 「嗯,谢谢你,菲琳。」 我听到菲琳的脚步声远去,终于长舒一口气,悄然无声地离开了屋子。黎明前的清冷天光僵硬地挤开绵厚的云层,从北方飘来的雪气唿唿作响。我咯吱咯吱地踩在昨夜的冻雪之上,脚步越来越快,越来越轻。在无人注视的寂静中,我化为虚无缥缈的亡灵态,飘到半空,离开了沉眠的兀鹫城,飘到人蝠长城沧桑的墙砖之上。 「我知道你们痛恨亡灵,痛恨我,将恐惧和欲望植入我的大脑,从潜意识逼我堕落,逼我沦陷。」我对着肃杀的银白色风雪,静静地说,「但我希望你们明白,我不会伤害你们,不会伤害你们所珍视的人。我理解你们的痛苦,理解你们的怨怼,我将尽我最大的努力使你们得到解脱。」 亡魂们没有说话,我能看到它们时隐时现的形体。它们手拉着手飘在我周围,像一团茫白的雾气,隐没于寒风凛雪。 【我们不想要解脱。】 在白得透明的天地间,我听到它们微弱的声音。 【我们只想復仇。】 然后,它们的声音消散了,捲起的雪花飓风也逐渐落下。我仰头望着漫天飞舞的雪粒,那阴冷得像厚厚的干油漆般的穹顶。我在阒无人声的一处角落坐下,眺望茫白的雪线尽头,似乎看到了海天交接的一角。 就在不久前,莱蒙也孤身坐在花牌镇旅店的屋顶,对着月与星辰拨弄竖琴。那流水般悦耳动听的旋律此时在我耳边迴响,如梦似幻,抚慰了我躁动不安的神经。 城墙上凝着不少亮莹莹的冰棱,参差如牙,我拔下一根,手指抚过冰面,低声吟出一串咒文。 这是亡灵法师之间可用于通讯的咒文。不一会儿,冰面的另一端就变幻出一个迷濛的漩涡,如沙般扭曲铺展,直到一张熟悉的面孔出现在我的眼前。乌鸦歇足的孤木,幽暗静谧的古堡,还有塔顶后那轮惨白的圆月。 「哦……我可爱的小太阳,怎么想起来找我了?」法师用迷人的声调说道,目光有些慵懒,仿佛刚从深眠中清醒。我恳切地说,「不好意思,打扰了您,我只是做了一个……呃,糟糕的噩梦,想向您寻求启示。」 她敏锐地说,「你的主人,那个嚣张的红髮小子不在你身边?」 「嗯……最近我们分开了,他有事情要忙。」 「他对你不太满意?」 「我……」 「好吧。我当初就知道事情不会这么简单。」她淡淡地说,犀利的目光勾住我的视线。我感到有把尖钩勾住了我体内什么东西,下一瞬我就视线一颤,落在了一间幽谧的屋子。 「好久不见,罗。」亡灵法师端坐在一张桌后,宽大的帷幔如两扇圆弧遮在她身后。小小的紫色光球如萤火虫般飘荡萦绕在我们周围,我侷促地坐在她对面,她从柔软的线织桌布中取出一副牌,端正地摆到我的面前。 我望着她,「这是……」 「占卜用的阿尔卡纳牌,古老牌类的一种。」法师抿唇一笑,「若不是我的小太阳请求,我是不会用这么高级的占卜术的。」 我感激地说,「谢谢您,法师。」 「不必谢。等我为你占卜后,留在这里陪我一阵子吧,我想听听你和那红髮小子的歷险。」 她说着将那些花纹华美繁复的硬纸牌铺在桌上,按顺时针角度熟练地洗起来,拢成一叠。她把那叠牌交给我,「你再随机洗一洗,洗到觉得合适了就停。」 我点点头,手指抚上那些纸牌,打乱它们的交叠顺序。起初只能感到牌面很光滑,慢慢地,牌面上似乎有什么不可思议的纤薄膜体在流动。法师在我洗牌时,将桌上均匀地铺了一层紫黑色的细沙,用朱红色的颜料在不同的方位画出图案,我看了看,正是古体语法中的数字,从一到八,足有八个固定的牌位。 「这是我新研究出的牌阵,最适合亡灵占卜。」她勾唇笑道,「我叫它『沙漏牌阵』。」 牌阵的最上方和最下方分别对称摆着三张牌,而八张牌中剩余的两张牌搁在中间,对准了三张牌的两道间隙,组成了一个沙漏的形状。法师犹如陷入梦境般轻声哼道,「世界是一只沙漏,时光是流逝的沙,而你与我呀,不过是沙粒中的千万分之一……」 我道,「真是个含义深刻的名字。」 「沙漏牌阵最大的特点,在于它强大的交互能力。」法师道,「上方的三牌阵代表『主动』一方,而下方的三牌阵代表『被动』一方,中间的两张牌代表连接双方的线索。就如沙漏一般,不可迂迴,无法改变。」
第67页 这让我心头骤然涌起一股不安。无法改变的事实,真的只凭这几张牌就能显现么?见我焦虑的模样,法师轻声笑道,「不必紧张,占卜不过是预言一种,天下间没有牢不可破的预言,自然也不会有一语成谶的占卜。跟着你的心,虔诚地对待它便可。」 我听从法师的话,认真地抽了八张牌,按数字的顺序将牌摆在干涸的颜料上。幽谧的莹光似乎在牌底闪动,那紫黑色的细沙蕴藏了魔力,潜入了纸牌,再度归于平静。 我稳定了一下心神,犹豫道,「按照数字揭开牌面么?」 「不必。」法师神秘地笑道,「听从你内心的声音,随意地揭开它们便可。」 **** 我揭开了第一张牌。 第一张牌上画了一个毛茸茸的半兽人,兽头人身,两只鹰爪般的脚抓在石碑上,虎豹模样的头顶长着一对弯曲的羊角。巨兽一手拿着火把,在它身前站着一对男女,脖间繫着锁链,有着恶魔的触角和尾巴,令整个牌面显得压抑又污浊。 「呵,竟然第一张就是魔鬼牌。」法师笑道,「魔鬼,代表『诱惑』。它狭隘的心胸孕育着邪恶,滋生强烈的控制欲和占有欲,引诱人们激发内心的原罪,堕入深渊。」 她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主动』三牌阵的头一张,不是么?」 我默然盯着这张魔鬼牌,将它搁在一边。还有很多牌,我如此告诉自己,不让我动摇的心神搅乱牌本身的魔力。就这样,我恍惚地掀开第二张,魔鬼牌斜对角线的一张牌,位于被动三牌阵上。 「审判。」法师瞟了我一眼,「含义是『復活』。天使吹响生还的号角,而死去的人们重获新生。我认为审判牌是属于你的牌型,罗,你最近是否在思考自己存在的意义,并试图去理解这个崭新而陌生的世界?」 我一惊,「是的。」 法师将两张牌叠在一起,低声道,「属于你的审判牌出现在那傢伙的魔鬼牌后,就比较耐人寻味了……继续掀牌吧,罗。」 的确如法师所说,在经歷了最初的两张牌后,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引导着我去触碰那些神秘的纸牌。我听凭直觉,在主动三牌阵掀开了第二张牌。 是一座塔。 「哦,大惊喜!」法师咯咯笑道,「最糟的牌——高塔!」 这个说法令我惴惴不安,我不明白法师为何笑成这样。她笑吟吟地拿起那张画有一座断裂的高塔的牌,上面画着两个从塔上惨叫坠落的人,而一团从天而降的烈火焚毁了金色的塔顶。 「『毁灭』。无能为力的毁灭。当你位于高高的塔顶,以为睥睨众生,不可一世,拥有的一切却在一瞬间化为泡影。你的希望变为绝望,你的信仰变为玩笑,而你无力改变,只能等待着粉身碎骨的下场。」法师沉吟道,「与压抑的魔鬼牌摆在同一牌阵,倒是提供了根基。」 我突然没有揭下去的勇气了。我盯着牌底,昨夜的噩梦仿佛被唤醒般涌了上来。火,焚毁一切,从天而降的火。 法师观察着我的神情,放缓语气道,「如果没有勇气翻开主动牌阵,不妨翻一翻被动牌阵,那是属于你的牌阵,而别忘了,沙漏牌阵的根本在于『联繫』。」 我冷静下来,接连翻开了被动牌阵剩下两张牌。一张是「倒吊人」,一张是「力量」。法师摩挲着牌面,对我玩味地说,「莱蒙平时总是欺负你么?或者对你做了什么让你难过的事?」 「没有……」我听到自己艰涩的声音。力量牌上,狮子在女人温柔的爱抚下宁静而温顺。而被倒吊于十字架上的人则平静又坚韧,用慈悲的笑容回以众人的怒视。法师忽地嘆气道,「我从一开始就知道……难为你了,罗。」 我不明觉厉,但依稀觉得她在暗暗指控莱蒙,便道,「我没有感到为难……他跨越生死的界限,赋予我重生的灵魂,我永远铭记于心。」 法师注视着我,摇头道,「那揭开最后一张牌吧……属于他的最后一张牌。」 我凝视着那张仅存的牌底,伸出手,将它缓缓掀了开。 马蹄踏过满地的尸骸,骷髅骑士举着黑色的旗帜,如提灯的幽灵,照亮了国王惨白的脸。 法师低沉的声音响起,「他的最后一张牌,『死神』——代表『终结』。一切将画上休止。」 我后退几步,撞到了后桌上的一只玻璃瓶,听到自己急促的喘息声,「上帝啊……」 「罗!」 法师在身后大声地唤我,我却不想回头,慌忙奔出了古堡。扼住我咽喉的窒息感捲土重来,我张开嘴,大口大口地唿吸,倚靠着苍老的朽木,紧紧抱着它们粗糙的树皮,望向沉寂无垠的夜空。 几片乌鸦的残羽落在我的肩头,我揪紧头髮,听到了自己发疯般的低喃声,「莱蒙……莱蒙……不会的,我决不会……让这种事发生……」 **** 「还有两张最关键的牌没揭呢,这是怎么了?」 亡灵法师摇了摇头,坐在桌边,凝视着沙漏牌阵。上方的主动牌阵和下方的被动牌阵已经空了,唯独中间,连结两个牌阵的关键纸牌没有揭开。 法师沉吟道,「罢了,既然他现在情绪不太稳定,我就先替他揭开看看,待他恢復冷静再告诉他结果……」 她打定主意,伸出两只苍白纤细的手,将最后两张启示牌一同翻了开——
第68页 左边的一张牌内,宛如开天闢地的光明普照大地,天神宽阔的背影屹立如山,知识树与生命树在一对象徵着爱与幸福的恋人身后拔地而起,葱郁茁壮。而在恋人牌的右边,「世界」牌则安静地躺在一侧,牌面仿佛被圣光拂照般闪闪发亮。 作者有话要说:嘿嘿,算是过渡章,下回视角重新切回主线。。。阿尔卡纳牌其实就是塔罗牌,解读可能略显片面,还请老司机轻喷。。。=v= 【莱蒙:我jio得你就是想写开头那段十字架普雷。这个变态。罗你爽到了么? 罗:……疼……皮都掉了。 莱蒙:我也是,就跟抱了只刺猬一样。】 第28章 两个秘密 在混斗结束后的第二日,我飢肠辘辘地醒来,在僕役瞠目结舌的注视下吃掉了一整条猪腿和一大盘苹果馅饼,顺带喝光了一瓶醇辣的威士忌。在我打着饱嗝的时候,几名面色冷硬的士兵走进房间,对我道,「莱蒙·骨刺,元帅要召见你。」 我冷笑,「你们的元帅是巴克豪斯·普卢默?」 士兵道,「是的。」 「真稀奇,那老头竟然还没死。」 那几个士兵当即冷下脸来,仿佛在看一条花枝招展的响尾蛇。我慢吞吞地穿上我的破棉衫和长裤,蹬进脚底有只破洞的皮靴,最后披上了我的破斗篷。一名士兵走上前,叮咣几声,对着我的手腕掏出了一副镣铐。 砰!我当头狠揍了他一拳,把他打得鼻血横流。其他几名士兵戒备地朝我逼近,就像迫近一头羚羊的狼群。我攥了攥拳头,听到骨骼清脆的挤压声,呲牙笑道,「来吧,杂碎们,既然没有可口的女人,就让我尽兴地快活快活。」 力气恢復的声音就像打碎十几只风铃,叮叮噹噹,悦耳又嘈杂,是血液在我体内奔流的响动。我将那几名士兵做成了几幅漂亮的墙壁装饰画,就在喽啰们哀声呻吟时,傻蛋恰到好处地推门而入,怒不可遏地说,「莱蒙·骨刺,你敢违抗元帅的命令!」 傻蛋生气的样子就像喷发的气炉。我冷笑着活动手指,「你老爹没告诉过你,惹谁都不要惹亡命之徒?既然你们的元帅要见我,就给出应有的诚意,我可不是你们这些唿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走狗。」 我的话让他整张脸扭成一团,就跟不小心咬了一口酸柠檬似的。良久,傻蛋恨恨地揉了揉面颊,尽可能用很有素质的语调说,「加上镣铐不是羞辱你们的人格,而是因为有囚犯袭击元帅的先例,我们不得不多加防范。」 我冷笑,「那你们更不必防范了。若是我想那位元帅死,还真不差这一刻。」 傻蛋用那双傻狗似的眼睛紧盯着我,仿佛我打个喷嚏他都得惊吓地吠个两声。一路上他的锋芒扎着我的后背,我走过简朴狭长的迴廊,推开沉重的橡木门,一股清淡的檀香立即扑面而来。 傻蛋从我身后走出,将门带上,轻碰靴跟,「元帅,人带到了。」 那个面向落地窗的人影就像一团静默的水泥堆。我吹着口哨左右四顾,在左侧的墙壁上看见了一副油画。画中是一家四口,男人神情倨傲,手握金色权杖,头戴镶有红蓝宝石和珍珠的皇冠,身穿熨烫金线的深红色丝绸礼服,雪白的长裤下套着一双漆黑的牛皮靴。女人优雅端庄地注视着前方,杏仁色的捲髮编成髮辫,厚重繁复的蕾丝长裙就像深秋的金盏花。 在男人身侧,一个英挺的小男孩目光炯炯地扬起面庞。而在女人怀中,一个蓝眼睛的婴孩吮着手指,胖乎乎的小脸上笑出两只梨涡。这幅画是如此地和谐美好,仿佛画中的一家人是世上最幸福的家庭,没什么可以将他们拆散。 我他妈想吐。 「莱蒙·骨刺。」 半晌,窗边那摊水泥终于发声了。我漫不经心地把玩着粗糙的手指,「如假包换。」 传说中的巴克豪斯元帅背对着我们摆了摆手,傻蛋郑重地并了一下脚跟,悄悄走出去了。 一时间屋内只剩我们二人。元帅站起身,瘦削的身体就像一根被风吹歪的路标牌。我眯起眼,想确定眼前的老人就是在我的记忆中自带荣耀之光的英雄。看来时光之刃比我的斫骨刀还要无情,他脸上曾经诉说着荣膺的沟壑就像被牛吭哧犁过的破田烂地,鹰隼般锐利的眼眸也变得像个滚满泥球的水洼。万疆帝国灭亡后的四年仿佛被轮转的昼夜拉长为四十年,时间的长河轻而易举地就将河床上的石块沖刷得面目全非。 此时,这位元帅用浑浊的眼睛看向我,苍老的声音认真严肃地说道,「我看到了你在混斗中的表现。老实说,虽然离经叛道,但却有着我欣赏的一部分品质,而我认为那是目前冬霆军所缺乏的。」 「请坐吧。」 我大步走到桌边,翘腿坐在软椅上,惬意地吹了声口哨,「这就是我喜欢直接和头头交涉的原因。越往上走牛鬼蛇神和乌烟瘴气越少,领头者总是比手下的杂鱼懂事得多。」 他凝注着我,动作迟缓地坐到桌子另一侧,就像只折翼的鹰。他的目光不像他的傻蛋儿子充满了鲜明的警惕和不满,而是一种刚柔并济的威严,只属于由阅歷沉积出的沧桑和肃穆。 元帅道,「在每一位被流放到兀鹫城的囚犯通过军团的考验,我问的第一个问题,都是『你为什么要参加混斗』……但对于你,我想我没必要多此一举。」
第69页 他从抽屉里抽出两张画像,平静地注视着我,「这两个人,你认得吧。」 我笑着耸了耸肩膀,「我杀的人太多了,何况这两头猪也没特别到哪里去嘛。」 「那我就告诉你他们有多特别。」巴克豪斯元帅说着,指着左边画像的长髮男人道,「格森·伦瑟尔,万疆帝国的礼仪大臣,后又被迟暮帝国授封伯爵之位。而右边的,是黑德·范文特子爵,弒君者艾略特的侄子,嫡系家族的长子。」 他停顿了一下,仿佛为了让我听得更清,「据可靠的消息来源,在灰霾山庄和花牌镇,这两人都死于你手下。」 我冷笑,「你是来兴师问罪的?」 这位元帅发出一声让我捉摸不透的笑,说道,「年轻人,收一收你的锋芒吧。我不是在责问,只是想知道——你杀他们二人的原因。」 我耸耸肩,「要是杀每个人之前都要想一想原因,我他妈怕不是要被累死。」 「既然你不愿想,那我就替你想一想。」元帅淡淡地笑了笑,眼底的浑浊仿佛一瞬间被刺眼的光芒驱散殆尽。 「前者,你想復仇;后者,你想挑衅。」 这简明扼要的一句话令我晃动的小腿停在半空。我眯起眼,重新打量了一下眼前这只折翼的苍鹰。巴克豪斯元帅一定留意到了我的每一分变化,因为他的目光中不再流露着那种沉积岩般的镇静,而是熔浆滚落般的希冀。 「在花牌镇事件后,我收到了小公主洋桃的信。」元帅将一只信封递给我,道,「这封是写给你的,她希望你能过目。」 我接过信,看也没看直接撕了个粉碎,道,「想说什么就直截了当地说吧,元帅。」 苍老的元帅道,「我想看看你的右肩,可以么?」 我定定地盯了他一阵,剥下肩头的衣物,呲牙冷笑,「发现珍贵的藏宝图了么?」 巴克豪斯元帅缓缓地望着我的右肩,不一会儿,垂下了头,这是我从进门前头一次看见他如此沮丧的神情。 「不可能……不可能……」他低喃道,「那里该有一块星星状的胎记……」 我整理好衣物,重新翘起腿,「看你倒是挺失望的,元帅。」 呵,星星状的胎记,他不说我还真想不起来。那块胎记有些特别,在皮肤上透着淡淡的粉色,爱戎那个狼心狗肺的变态曾在我的呜咽声中舔过它。但那是被送给恶龙以前的事了。在恶龙满是毒涎的嘴里滚过后,我的皮一丝不剩地烧焦脱落,那块傻了吧唧的胎记能倖存才怪了。 「如果你不是他……」元帅撑着额头,自言自语般小声嘟囔道,「为什么……和那个孩子如此相似?」 「谁?」我似笑非笑道,「莱蒙·索尔?」 他勐地抬起头,仿佛被这个名字当头打了一拳。我狞笑着弯起嘴角,双手撑上桌子,靠近这位元帅的脸,「但我只能遗憾地告诉你,元帅,那个软弱的傻狍子死掉了!被你们亲手送入了坟墓,身为冬霆军的元帅,你该不会不记得了吧?!」 「不!」这个老傢伙突然激动起来,腾地站起身,因为用力过勐地嘶嘶喘气,「我——我——当年,我带领着冬霆军出征,讨伐恶龙,为的就是保护王子们的安危。本来我们已经决定即使拼了性命也要使帝国脱离恶龙的魔爪……但谁能想到艾略特的军队……」 我掏了掏耳朵,「关于这种痛心疾首的屁话我已经听得够多了,你们还是去骗善良的傻子吧。只要没有结果,我他妈才不在乎中间是不是有什么感人至深的悲壮经歷。我所知的事实是,废物一般的冬霆军从恶龙居住的魂烬之巅撤退,王子莱蒙·索尔代替爱戎·索尔,作为万疆帝国交换和平的筹码,送饭一样被送到了龙的巢穴。而通过牺牲王子长舒一口气的帝国,正酣歌载舞地庆贺和平,北境由艾略特率领的莫哥尔族大军就浩荡南下,疯狂扫荡这片据说永盛不衰的疆域。」 「你所知道的只有这些吗?」 我目光一顿。元帅平缓的声音响起,眼底显露出一种世故的平和与冷静,「除此之外,还发生了两件事,加速了万疆帝国的覆灭。其一,在与艾略特的军队进行交战途中,因为帝国军不敌骁勇善战的蛮族军,帝国大臣格森·伦瑟尔私下进行了邪教仪式,召唤出一位亡灵,想藉助亡灵之力获得压倒性的胜利——但他失败了,他低估了驾驭亡灵的难度和危险性。亡灵非但没有助其一臂之力,反倒屠杀了帝国的士兵和子民。艾略特之所以在登基后重用格森·伦瑟尔,给他地位和名誉,其实是为了讽刺他的『功劳』啊。」 我眯起眼,「亡灵?」 「亡灵。」巴克豪斯元帅冷冷道,「因此,旧国的子民恨极了亡灵。冷酷无情的亡灵夺走了他们的性命,而艾略特将他们的尸骨挂在长城上,为的就是日復一日地向我们提醒当年的耻辱。」 我突然想到罗天真到傻乎乎的笑容,闭眼摇了摇头,攥紧了拳头。该死的亡灵法师,我该在荒骨沼泽得到罗后将她一刀砍成两半。活人不敢随便去招惹亡灵法师的晦气,但我可在地狱走过一遭。那个弃妇婊子同格森有旧怨,就算格森是真心实意想要挽救帝国,一旦这个婊子从中作梗,他也无能为力。 虽然顶着骂名与罪名是他活该。 「第二件事……才是我真正想告诉你的。」
第70页 元帅沉吟道,「有关『银麟骑士』,你了解多少?」 我冷冷地说,「昔日受封于万疆帝国的第一骑士,皇帝的亲卫队,亲自护卫王族的安危。」 元帅平静地点点头,目光看向落地窗外飞舞的雪花,沉吟道,「没错。宫廷亲卫队与冬霆军肩负的职责不同,前者亲护王族,后者守卫疆土。第二件事,就是银麟骑士护卫失利。国王和王后被弒君者杀死,爱戎王子失踪——后来得知他的尸骨被埋在花牌镇外的树林。」 又是垃圾一个。这些名头响噹噹的人物都他妈是一坨狗屎。我压着内心的怒气,道,「那个蠢货的下落呢?」 「不知道,有人说他羞愧自尽,有人说他被关押在新国的监狱,有人说他苟且偷生,不配得到曾经的名号……」元帅嘆气道,「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银麟骑士的铠甲和宝剑,以及国王和王后的尸骨被艾略特藏匿在秘密之地。那据说天衣无缝的铠甲和无坚不摧的宝剑,拥有它就相当于拥有了神的庇佑。」 我道,「屁的庇佑,大概只对尸体有效。」 他不说话了,那双柔和而平静的眼睛注视着我,道,「最后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假装被捕,参加混斗,莱蒙·骨刺?」 我踢开面前的椅子,跃上桌面,身体前倾,紧盯着巴克豪斯元帅深不可测的瞳孔。 「我想要一把新椅子。」我狞笑道,「一把坚固的黄金椅,扶手上雕刻着金狮和猎鹰,椅背上两只长长的分叉鹿角延伸而出,宛如高贵茂盛的树冠。」 元帅波澜不惊地说,「它现在被坐在弒君者身下。」 「是啊。」我高声道,「所以,该是有人朝他屁股踢一脚的时候了!你觉得我配不配呢,巴克豪斯元帅?!」 「我并非王族,我的身体里没有索尔王室的血,我的话并不算数。」元帅在我夸张的语调中面不改色,只道,「但皇冠和骑士之剑会认出它们想要跟随的人。」 我皮笑肉不笑地说,「你说,铠甲和宝剑被藏匿在某个『秘密之地』?」 「最近,我们得到了消息。」巴克豪斯元帅托起下颌,低头沉思片刻,抬头道,「那个秘密之地,就是血女王的刺青城堡。」 刺青城堡。妈的,又是一个没听说的鬼地方。 「如果想要黄金椅。」 说着,这位曾经的万疆之将站起身,目光灼灼地直视着我的双眼,一字一顿地说,「不妨真的去试一试,对么,莱蒙·骨刺?」 第29章 血女王 一道棕灰色的裂缝横贯东西,像一张巨大的嘴噼开了雪白的寒冰峡谷。冰蓝色的旗帜在凛冽北风中猎猎飘荡,广袤无垠的雪原尽头直通向淡蓝色的天幕,日光就像一颗菱形宝钻,镶嵌在朴素的幕布上熠熠闪光。 我骑在一匹枣红色的马上,跟在冬霆军团几十名骑士之后慢悠悠地前进。四周被雪覆盖的岩石就像涂满奶油的巧克力蛋糕。军队正爬上一处崎岖的陡坡,马蹄在冰封的大地上嗒嗒作响,士兵们的鼻头都冻得通红。从松枝垂落的雪屑洒满我的斗篷,乞乞柯夫在我身侧驾驭着一匹跟他差不多羸弱的老马,点燃菸斗,凝重地唿出一口气。 「刺青城堡。我以为你会带着艾厄他们三个,哪怕是小亡灵。」老头子不满地撇了撇嘴,检查了一下手里的短弩,「谁知你就带着我一个老头子。撒旦啊,真打起来我可帮不上忙。」 「罗我不能带。」我凝望着被严寒冻硬的茫白大地,「他是秘密武器。你说过你的眼睛看不到死人的未来,那艾略特尚不知罗的存在。如果此行是他设下的圈套,起码我们还有底牌没亮。」 乞乞柯夫咂巴着菸斗说,「你也知道凶多吉少?」 我拖长声音道,「那又如何,我们什么时候不是在刀尖上跳舞。艾略特可在随时随地地看着你我吶。」 「那艾厄他们几个呢?」乞乞柯夫瞄了一眼冬霆军,「我觉得他们三个比这些嫩兵管用。」 「我想带着他们,但被人拒绝了。」我冷冷地说,目光盯向不远处,队伍最前方的两道身影,「既然冬霆军的元帅发话了,这点面子我还是要给的……」 「父亲,那个莱蒙·骨刺一直在盯着我们。」 法洛斯骑在一匹鬃毛浓密的棕色骏马上,眉眼在寒风银盔的映衬下愈发冷峻,「而且,不怀好意。」 巴克豪斯元帅淡声道,「收敛一下你的敌意,法洛斯,他将是你未来要保护的君王。」 「父亲!」法洛斯忍无可忍地说道,「事到如今您难道还固执己见吗?洋桃公主的指认说不定是片面之词,而这个只跟王子名字相同的傢伙完全是个恶棍匪贼!抛开他是红髮不提,我在幼年时也见过真正的莱蒙王子。对方善良宽厚,温和腼腆,和这个凶蛮粗暴的傢伙有着天壤之别!」 元帅沉声道,「但不可否认,莱蒙·骨刺的五官的确很像莱蒙王子,不是么?眉毛,眼睛,鼻子,嘴……即使个性与过去大相迳庭,那张脸就像是从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法洛斯冷冷道,「说不定是这个恶棍的易容术呢。那可是他在花牌镇杀死黑德·范文特的拿手好戏。」 元帅提起缰绳,一夹马肚催促骏马前行,「待去了刺青城堡,找到皇冠与圣甲,一切谜底都可揭晓。他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王储,光凭我们的臆断猜测可作不得数。」
第71页 法洛斯阴郁着脸,稜角分明的面容迎着凛冽的寒风。良久,年轻的骑士低声道,「我讨厌他。」 巴克豪斯元帅道,「听着,法洛斯。骑士不该凭着个人好恶侍奉他的君主,他唯一需要懂得的就是何为正义,何为忠诚。如果莱蒙·骨刺真的是你的君主,你不该因为他的恶行就心生厌恨,而要帮助他改邪归正——」 他勒住骏马,一双饱经风霜的眼睛凝视着自己的爱子,「告诉我,你的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法洛斯一怔,沉默着抚上剑鞘,深吸一口气,说出了那句铭记于无数个日夜的誓言。 「为吾王而战。」 银甲冰冷的温度贴着皮肤,法洛斯阖上眼眸,眉宇紧蹙,比暴雨雷霆还要沉重的声音道,「不只是剑……这同样是我活着的意义。」 「没错。」元帅满意地点了点头,转头望着冰块般的苍穹,道,「如果,他真的是王子,当年从恶龙巢穴逃出来的王子,那么冬霆军永远欠他一个公道。这是我们的失责,也是我们的耻辱,我们决不能让同样的错误再次发生。」 年轻的骑士沉声应道,「是,父亲。」 **** 傻蛋严肃正经地回头看了我一眼,就像只刚被主人驯化的傻狗,很以脖子上摇晃的铃铛声为荣。他越是盯着我看,当年他怎么看爱戎的眼神越在我脑海中映得清晰。我记得他就像条忠心耿耿的狗跟在爱戎身侧,随他一起狩猎、练剑。爱戎压根没把他放在眼里,若不是碍于普卢默家族的名头,早就不耐烦了。 而我偶尔看他一眼,傻蛋也只是简单地颔首示意,然后用一对锐利的目光继续寻找追逐那个他想要追随的人。 这时,乞乞柯夫冷不丁说道,「你在嫉妒,莱蒙。」 我嗤道,「嫉妒什么?嫉妒爱戎有条好狗么?」 「呵,其实我觉得完全没必要。」乞乞柯夫老神在在地吸着菸斗,「你还有那个小亡灵呢。」 我想起属于我的魂浆被罗喝下又吐出的事,冷淡地抖了抖缰绳,「如果没有召唤仪式,他巴不得离我远远的。」 「那个小亡灵一旦离开你就很不安。」乞乞柯夫不自在地缩了缩肩膀,「貌似他最近几日一直在做噩梦,提起你时满脸都是忧虑。拜他所赐,我现在也有种不好的预感了。」 我漫不经心道,「那麻烦你回去替我好好照看一下我的亡灵小公主吧,现在我还顾不得抚慰他那颗敏感纤细的小心脏。」 军队绕过一座低矮的山坡。我不知道前头的部队怎么找到方向的,在我看来那些拥有区分度的植被裸岩都被厚实的白雪压住了。我闭上眼,感受了一下雪后大地逸出的清寒芬芳,再度睁开眼,却不禁蹙起了眉头。 我身处的地方不再是冰雪压境的荒原,而是一个如梦似幻的夜光森林。世界像被舞台的道具师换上漆黑的布景,暗夜里的空气漂浮着幽绿色的光芒,吹拂在地的绿叶残骸仿若起伏的波浪。我眨了眨眼,视野中的景象忽然间如漩涡般扭曲,被赋予了生命般在我眼前摇曳波动。一排软茎发光的花朵听到我的脚步声,纷纷张开花苞,露出花蕊上的小眼睛,跟着我的背影骨碌碌打转。 【莱蒙……】 女人的声音,妖冶又妩媚,如山谷的回音萦绕耳畔。我眯起眼,望着淡绿色的萤光夜空,下意识咧开一个笑,抚了抚腰间的斫骨刀。 那个柔媚缱绻的声音转成了焦灼的娇喘和呻吟,【我亲爱的,我一直在等你……】 我道,「别着急,我这就去会会你这个骚贱婊子。」 女人咯咯娇笑起来,仿佛并未被我的污言秽语冒犯。灌木丛中的花草在我的脚步下腐烂分解,化成一条黏稠的黑河,就像某种酸苦腥臭的药汁。我听到马匹一声惊慌的嘶鸣,黑河不知何时延伸到它的四只马蹄下。这个高大的畜牲陷在溶池般的黑色泥沼中挣扎鸣叫,我暗骂一声,在满地眼球模样的花朵的注视下,扯着马脖子上的缰绳,拼命想把它拽出湿黏的沼地—— 「莱蒙!」 一股辛辣的烟雾喷到我脸上,乞乞柯夫吐出的烟雾仿佛冲散了施加在我眼前的幻觉。我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正拽着缰绳,像个傻子一样在平坦的大路上跟这匹壮实的犟马较劲。 马儿咴咴鬼叫起来,惊扰了前进的队伍。傻蛋骑着马屁颠屁颠地过来,一看骚动的中心又是我,眉头拧成十字,「你又出了什么事,莱蒙·骨刺?」 乞乞柯夫抢在我之前说道,「没什么,这匹马不太听话。」 傻蛋义正言辞道,「老人家,如果在莱蒙·骨刺身上真发生了什么,还望您不要再三遮掩。」 我恶声恶气地说,「关你屁事,滚吧。」 傻蛋被我餵了一嘴钉子也不恼,很有涵养地扭头离开了。队伍恢復了前进的秩序,留在雪地上的印迹像一滩淅淅沥沥的鸟屎。我骑在马上,这次强制钻入视野的不是绿幽幽的暗夜森林,而是一片布满雾霾沙尘的荒野大漠。 裸露的地岩上钻着黑壳长腿的虫豸,天空仿佛被罩了一层灰濛濛的薄纱,褐色的灰粒夹在扑面而来的烈风中敲打我的面颊。每踏一步我都仿佛踏在朦胧的蒸气上,我阴狠地咬了一口手背,提醒自己这是某个魔法师给我构筑的幻境,但除了皮肉溢出的血液鲜活可见,幻觉还是如坚硬的果壳将我嵌在其中。
第72页 「……」 一条比臭水沟还腌臜的河流蜿蜒而来,我胯下的傻马堂而皇之地蹚了进去。妈的,这是幻觉。我一刻不停地告诫自己,臭水已经淹到了我的鼻孔,堵塞了我的唿吸。如果这真是幻觉,效果也太他妈逼真了。 噗通一声,我从马上跌了下来,滚了一身脏雪。乞乞柯夫又揪着我吐了口烟。我嫌弃地推他的脸,「行了,老头子,你的口气就跟麻椒似的。」 我从地上爬起来,仰头便见冬霆军的骑士们围成一圈,神色复杂地看着我。我拍拍衣襟上的雪粒,走到最前方,迎面看到几十英尺外一座五彩斑斓的城堡。城堡的围墙绘着诡秘而古怪的图腾,动物、人类和千奇百怪的植物被奇妙地组合在一起,就像是某些能够追溯至远古还尚未演化的古生物。我眯眼看去,那些围墙上的图案变幻多端,相融相离,每一笔颜料都犹如流动的水波在砖缝中漫延。 巴克豪斯元帅沉重地朝我走来,「这就是血女王的城堡。不过,她有一个提议……」 不等他继续说下去,一个幽谧的声音溶进透明的空气,钻进我的耳膜与神经——是那个把我拉入幻境的婊子的声音。 ——「我知道你们到刺青城堡的目的。」 我拍了拍脑袋,阴沉地盯着和女人的声音一样妖异的刺青城堡。这不是单独针对我的传声术,其他人应该也听到了。冬霆军团的不少骑士都拔出宝剑,伺机而动,包括那个傻蛋,还挺像模像样地挡在我身前。 女人笑吟吟地说,「只让莱蒙·骨刺一人进来,我就答应你们的请求。如果我发现有人偷偷跟在后面,你们今天谁都别想回去了。」 「休想!」傻蛋怒吼道,「这是陷阱,父亲,我们不能让他一人进去!」 我瞄他一眼,脑子里蓦地想到一句绝妙的挖苦,但还是咽了下去。巴克豪斯元帅凝视着城堡,陷入沉思,看上去似乎难以抉择。 「不必纠结了,元帅。我直接进去,反正你的士兵都是些杂碎,起不了什么大作用。」我懒得这么耗下去。这帮自诩正义的人士就爱陷入自我矛盾的境地,其实偶尔虚伪一下也没什么,起码我现在想不到比孤身前往更高效的办法了。 反正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我抚摸着斫骨刀。我亲爱的乖乖似乎有点渴,在我的指下躁动不安。元帅和傻蛋一齐用那种母牛般忧虑的目光望向我,撒旦啊,我有点受不了。 「这个你拿着。」 元帅郑重地交给我一只铜号角,道,「遇到险情,就吹响它,我们会立即进去城堡援助你。」 **** 我没推脱,干脆地将号角系在腰间。临走前我向乞乞柯夫使了个眼色,他点点头,灰蓝色的眼睛在烟雾后若隐若现。 我大摇大摆地走到了城堡门下,门扉被密密麻麻的铆钉嵌出两只亮闪闪的贝壳图案。贝壳的中间似乎各有一只滴熘熘乱转的活眼珠,我一边一指把它们戳得稀烂,听到眼珠子发出了嘶嘶的惨叫声。 我抽出手指,上面湿漉漉的,挂着晶莹的黏丝,仿得还挺逼真。我跨入城堡大门,铁门在我身后轰然关闭,像一座幽闭的监狱。脚下的地砖纹案和围墙一样古怪,密密匝匝的一堆眼珠子、红血痘、黑斑点,巧妙地搭配重叠在一起,像花豹的外皮,或者教堂能迷瞎人眼的彩绘玻璃。还有头髮一样密集的波痕,随着我的步伐丝丝缕缕地荡漾开,仿佛砖下还藏匿着一个虚拟的万花筒世界。 【我的名字是茉蕾妮,当然,其他人都习惯叫我「血女王」。】 我逐渐接近城堡中心,那个女人的声音也愈发清晰,直到我站到一扇鲜红的木门前,她的声音就隔着一道纤薄的木层,如黄昏路牌上的暮鸦,朝我诡秘地张开翅膀。 【欢迎来到我的城堡,王子殿下。】 第30章 疯狂艺术家 壁画上的生物在为我指引方向,那些怪物看上去就像从创世纪孕育至今的邪恶。一个长着鳄鱼眼睛、穿山甲外壳和蝉翼的土拨鼠一直在抻着脖子尖叫,我一刀朝它砍过去,这死耗子嗖地钻到地底消失不见。 后面我也懒得大惊小怪了,因为刺青城堡的构造完全不能按现实参考。画中的生物跟向日葵花盘似的跟着我转动,仿佛我才是一个奇货可居的异兽。旋转楼梯就像悬浮在半空的积木,被无形的磁力操纵着来回摇晃。我跳上一阶上下游走的深蓝色木板,被它直接带至第二层,那里的场面更让人匪夷所思。 如果说城堡第一层壁画的基色还是泥土的黄褐色,第二层就是透明玻璃般的蔚蓝,深海中的浮游生物就像五颜六色的丝绒,落在摇曳的水藻和坚硬的珊瑚礁上。一只庞大的蓝鲸张开两只侧鳍,缓慢地从我头顶滑过,震得我头皮发麻,隔断了丝绸般的微光。我伸手去抓,水面在手腕处盪起银光粼粼的波纹,就像无数细碎的珍珠喷涌洒落。 我回忆了一下这座城堡的高度,觉得再上一层差不多就是顶楼了。我在蔚蓝浩瀚的海底世界探寻出口,鱼群和水蛇自我的腋下和腿间穿过,有些虾米和牡蛎还黏在我的裤脚上,像不小心溅上的泥点子。我载着这些海底的小虾兵蟹将向前走,身体越来越沉,浑身透出一股新鲜的鱼腥味。 终于,在海洋的尽头,我看见一只打鼾的珍珠蚌,粉红色的舌头看上去就像一张富有弹性的床。我抖索下身上的小生物,一脚把那有我半身高的珍珠踢远,纵身一跃,愉快地弹到了蚌的舌头上!
第73页 嘭啪!受到惊吓的蚌壳骤然合拢,转了几圈,跌在湿黏的海泥里。当蚌壳再度开启,我终于到了城堡的第三层。撒旦啊,这层的画面给我的冲击尤为强烈,即使看到了猪头的美人鱼,我也不会比现在更震惊了。 因为这就是一间空旷的画室,褐色的地板打了一层亮晶晶的蜡,厚重的帘幔就像舞女曳地的长裙,半遮半掩后的墙壁挂着一排金锡色的画框。整个房间的基色是一种沉暗的桃红色,左侧是一张圆桌和几把椅子,右侧的窗台上摆放着一只插有蓝色曼陀罗的红釉花瓶,现实到不可思议。 「欢迎来到我的城堡,王子殿下!」 一个浮夸的声音响起,听上去就像喝假酒喝多了的波波鲁——那股疯劲令人似曾相识,但眼前的傢伙和波波鲁古板的修士造型可千差万别。这个瘦高个男人把半短不长的黑髮梳成一个光光的背头,唇边翘着两抹黑油油的小鬍子,随嘴唇的开合动感地弹跳。他上半身穿着白色的内衬衣和黑丝绒皮裘,但下半身却穿着一条南瓜色的大灯笼裤和尖头船形靴——然而再仔细一看,你就会发现他压根什么也没穿。那些衣饰都是用颜料画上去的,几乎能以假乱真。 好一个疯子。我似笑非笑道,「哦……血女王茉蕾妮?」 「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个小鬍子男人发出一阵痉挛般的大笑,就像野猪打嗝,仿佛对他来说能发出笑声的不止是嘴,而是全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 他笑眯眯地喊,「茉蕾妮,出来让我们的王子殿下见一见吧!」 说着,一只毛绒绒的布偶从他背后钻出。小鬍子男人抬起套有手偶的左手,惟妙惟肖地学着幻境里的婊子的娇喘声,说道,「嗨,王子殿下,我亲爱的,我一直在等你……」 我道,「我看你他妈是想被我砍成两半。」 「哈哈哈哈,稍安勿躁,亲爱的小王子!」他瞪着那双又大又圆的眼睛说道,「我没有骗你,其他人的确管我叫『血女王』。而我真正的名字是『莫雷尼』!」 **** 高雅的词彙很难形容我现在的心情,如果尝试一下粗鄙的俚语,那就是「操他妈的蛋」。谁能想到传说中的血女王其实是个有蛋的蠢货。我以为一个咋咋唿唿的波波鲁就挺考验我的耐性,没想到疯子莫雷尼更胜一筹。这些坚信某种信仰的傢伙大多有种走火入魔的癫狂之态。 我坐在桌边,莫雷尼正得意洋洋地要给我看他伟大的画作。我环顾一周,看到了曾让我陷入幻境的夜光森林和荒野大漠的画。这个疯狂的艺术家或许比我想像得要危险,毕竟他可是受託于艾略特来看管宝物的傢伙。 我道,「为什么你的别称叫『血女王』。」 「哦,那是一场华丽的误会。你知道,对于艺术家来说,世界不过是一只鸡蛋,而性别仅是符号。我可以随心所欲地改变我的模样,而很多人都不知掩在其后的我的真面目。我曾为了一项奇蹟般的行为艺术,头戴酒红色的假髮,技巧性地将全身割开细小的伤痕,让鲜血沿着一定的轨迹向下流,淌成一件血做的衣裙。」 我冷笑道,「艾略特让你在这里看管皇冠和银麟骑士的盔甲圣剑,你就成天发这些无聊的神经?」 莫雷尼忽然怒不可遏地一拍桌子,「别跟我提艾略特!他是个白痴、傻子、无药可救的庸人,根本理解不了真正的美丽!他想让我成为他的部下,但我才不愿为一个有眼无珠的瞎子效力!我的力量只能被真正的美丽和懂得欣赏美的人支配!」 画作上的某个植物扭动了一下,我能听见它缓慢生长的撕裂声。「赋予画作生命与灵魂的艺术家」,眼前的疯子的确配得上这个名号,虽然那些画越是真实,越让人噁心罢了。 我叠起双腿,盯着他,缓慢地说道,「我不认为我是个能欣赏你画作的超凡之辈,那你叫我进城堡的目的为何?」 莫雷尼的两撇鬍子跟弹簧似的动了一下,他意味深长地站起身,意味深长地看向我,看得我想戳烂他的眼。 「你可能的确无法欣赏我笔下的美丽,王子殿下。」他深情地说道,仿佛正手捧一件至高无上的珍宝,「但你就是『美』本身。」 我感到胃袋一阵抽搐。撒旦啊,这疯子要是现在给我来一刀,可能我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人妖女王莫雷尼用芭蕾舞般优雅的小踮步满室游走,眨眼就落到了一面帘幕前,拉下一根绳索。 「天才的艺术家都是伟大的预言者!」他突然慷慨激昂地仰脖狂喊,喷出满嘴白沫。帘幔犹如落幕演员的裙摆,飞速移到一侧,露出其后悬挂的几幅画。 我稍稍往那里一瞥,手指立时僵硬地凝在桌面上。第一幅画是个被毒蜂裹住的孩子,就像只晒干的海星,目光透出深渊般的绝望。第二幅画是一只手脚颠倒的巨型骷髅,嵴椎骨直通天际,巨大的脚爪下踩着万疆帝国的旗帜和嚎叫的子民。 而第三幅画,是我。我骑着一匹皮肉残缺的黑鬃骷髅马,披着幽灵般的黑斗篷,露出苍白的下颌和含笑染血的嘴角,朝画面驶来。在我背后,晦暗的漩涡像无数缠结的恶鬼魂魄,化为两只白雾似的巨手,拢在漆黑的夜穹之上。 画面左下方用烫金字迹写了几行短诗: 「我知道痛苦乃是唯一的高贵, 无论人世和地狱都不能腐蚀,
第74页 为了把我那神秘的冠冕编缀, 须将一切时代一切领域徵集。」(註:波德莱尔《祝福》) 我的双手僵硬地绞在一处,记忆被唤醒的疼痛再度袭来,我咬牙切齿地说道,「你煞费苦心就为了让我看这些垃圾?」 莫雷尼忧伤地喃喃道,「垃圾……哦,垃圾……要是普通人这么说,我一定要捏碎他的脑袋,勒断他的喉管……但说这话的是美丽的纳西瑟斯,只有他才有资格说我伟大的艺术品是垃圾……其实我要给你看的不是这几幅画,而是我最新创作出的画作,纳西索斯。」 这疯子自顾自地就给我换了个该死的名字,我强压着内心的怒气,趁他精神恍惚时,悄悄放出了号角里的黑蜈蚣。 我低声道,「小乖乖,去找老头子。」 「就是这幅画,纳西索斯!我呕心沥血,甚至可以带入坟墓里的画!哦,感谢缪斯之神,让这无上的美丽凝结于我平庸的指尖,能在有限的一生中完成它,我死而无憾!」莫雷尼差点说得自己声泪俱下,但我翘着腿,内心连一点波动都没有。 直到他哭唧唧地拉开了遮在那幅画前的帷幕。 **** 红髮的男人一直在盯着我。 我眯起眼,回望眼前的傢伙。他跟我有着一样的烈焰般的红髮,不过长即腰际,被风吹得凌乱不堪。他高大而冷酷,赤裸着苍白健美的身体,结实的肌肉上横七竖八地裂着斑驳的鲜红色伤痕。他金色的瞳孔如蛇般注视着我,邪狞的嘴角弯起一个弧度,背后是地狱般的火山岩浆和血色苍穹。 「这就是某一日,缪斯光临我梦境时的馈赠……」莫雷尼敬畏地缩起身子,差点对着这幅巨型油画跪下了。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画上的红髮男人,颤抖着举起双手,「神啊……过去和未来……交错的时空……无以伦比、多么令人窒息的美……」 我走上前,似笑非笑地看着画中的男人——或者说是几年后的「我」更为合适。我现在的每一道伤疤都在这副精壮的躯体上留下了痕迹,他嘴角的笑意充满了邪恶和引诱,甚至更胜于我。 「呵,未来的莱蒙·骨刺?你没死,活得好好的,真是上帝无眼啊……」 我戏嚯地将五指按在画纸上,仿佛按进一层流动的液体,指腹上灼热的触感蔓延全身。画中的男人金色的瞳孔一转,像看一只蚂蚁般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我,让我想对着他那个脑袋砍几刀。 我俯身上前,对着他的脸,伸出舌头呸了几口,谁知他凑了过来,同样伸出了那条蛇信子般的妖冶血舌。舌尖相触,他将我的舌头捲入口中交缠,似乎很享受地眯起金色的瞳孔,用想要榨干每一滴津液般的力道吮吸我的舌根,与我追逐共舞。 这时莫雷尼跟上不来气一般尖叫,「啊啊啊啊!上帝啊,撒旦啊!多么美艷的画面!让它永远地停留在这一瞬吧!我要把这绝美的一幕画下来!」 噗嗤一声,鲜血溅上我的唇畔。我眯起瞳孔,咬着半截舌头,对着画里的莱蒙·骨刺呲出一个血淋淋的笑。他先是看了看咬在我齿间的碎肉,又伸手抚上断裂的舌头,嗤笑一声,满不在乎地笑了笑。 「世上只会有一个莱蒙·骨刺。」我望着他的脸,狞笑道,「去死吧,冒牌货。」 面对斫骨刀仍可如此从容的大概只有我自己了。我将斫骨刀捅入他的咽喉,他依旧用那双漠然邪肆的眸子望着我,似乎就在看一只咬他喉结的小猫。我的刀刃穿过他的脖颈,听到血肉挤压的噗嗤黏响。他的手探出画纸,捧着我的脸吻了一下,新鲜的血液泼到了我的眼睫上。 「与你同在,吾爱。」 **** 「你毁了我的画,我的心血,我的爱与梦!」 随着红髮男人的死去,画纸犹如深秋的玫瑰枯萎凋零,皱缩成一只焦黑的纸团。莫雷尼声嘶力竭地叫嚷着,突然开始大声恸哭,扑在地上打滚,跟倒在火炭上油煎似的。一时间城堡里的所有壁画游动起来,那些怪物仿若刚从母体爬出来般缓慢地朝城堡的最高层移动。我看到从地砖的夹缝里破土而出许多触手般的珊瑚虫,它们当空摇盪,表皮遍布着星星点点的花斑。 莫雷尼的面皮上轮流起伏着疣子般的肿块,变调的声音浊杂不堪,「你毁了它,肆意践踏、摧毁美丽的恶鬼,我要你为此付出代价——」 「为什么?」我残忍地笑道,「它可是假的。」 这个疯狂的艺术家悲痛欲绝地吼叫不停,两只眼珠随着汹涌的泪流掉了出来,从中钻出两只长长的蠕虫。他的腋下、肚脐和下体都变成了章鱼般的触手,每一只吸盘都喷出了五花八门的颜料,把我喷得像个五彩缤纷的彩虹虫。 我盯着全然变成一个悲伤触手怪的艺术家,听他浑浊的声音如震破天地的哀歌,「你毁了至高无上的美丽……我钟情的深爱……我要你为此付出代价……」 「好吧。」我笑着举起滴血的斫骨刀,道,「我接受你的愤怒……」 **** 「莱蒙!」 一股麻椒味的烟雾喷到我脸上。我清醒般打了个寒颤,发现自己正对着空荡荡的迴廊举着斫骨刀,阴冷的空气如无形的手掌绕在我身侧。乞乞柯夫围着我绕了几圈,眯眼道,「被幻境困住了?」 目之所及的艳丽壁画没有了,黑褐色的墙壁上空空荡荡,脚下湿漉漉的地砖踩出嗞嗞的水渍声。我上前几步,蹙眉抚摸着粗糙的墙皮,道,「乞乞柯夫,这里本该有一面长长的壁画,画着雨林大地和各种奇形怪状的怪物。再向上走则是深海壁画,蓝鲸在水底游动,还有通向第三层的蚌壳……」
第75页 「你在说什么?」他疑惑地瞅了瞅我,似乎觉得我脑子不太正常,「这个城堡是个无人堡,没有什么彩绘和图腾。之前在你迷迷煳煳的时候,军队已经进来查探过了。待普卢默元帅出去,众人又发生了幻听,束手无策之际,才只能跟随幻听的指示,让你进来看看情况。」 他将那只肥蜈蚣装进匣子里,「幸好你还记得把蜈蚣放回来,这城堡邪门得很,即使空无一人也把你困了这么久……」 「不。」我道,「不是空无一人。」 我上前,从一个隐秘的拐角处捡起一只骷髅头,递给乞乞柯夫,「你瞧,我大概找到真正的幕后主使了。」 我弹了弹骷髅坚硬的头骨,吹了声口哨,「你可真是了不起啊,疯狂的艺术家,『血女王』莫雷尼。乞乞柯夫,你那只眼睛能看到这东西的过去么,说不定它可是道破秘密的关键哩。」 我本是开个玩笑,但乞乞柯夫认真地盯着这玩意儿看了半晌,忽地道,「看得到。」 「……哦?」 「他的灵魂未散,执念存于头骨,强烈到死去仍像活着那般鲜明。」乞乞柯夫道,「一个悲惨的宫廷画师,因画的作品含沙射影当年艾略特的弒君暴行,被迟暮帝国判为『邪恶的异端』,斩杀于此,被利用为看守宝物的工具。」 他按了按这枚头骨,道,「很硬,大概和钻石差不多,是我所见过的最坚实的器物,估计都能砸碎金属。」 「这就是一名伟大艺术家的头骨。」我将它高高举起,笑道,「好好看看吧,这才是真正的『无坚不摧』呢!」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大莱蒙」露脸了~本来没想让他这么快正式出场的,既然机会难得就稍稍写一下了,后面还有更重的戏份~+_+ ps.文中出现的「纳西索斯」,其实是希腊神话中爱上自己水中倒影的美少年~ 第31章 枭心国王 我第一次见到乞乞柯夫的时候,这个老头子一只眼睛像颗磨钝的玻璃珠,另一只灰蓝色的眼睛却犀利地令人难以忘却。他坐在路边一块大石头上,咂巴他那根宝贝似的菸斗,漫不经心地环顾四周。一开始我以为他拦下我是为了搭个马车,没想到他一开口就说出了我最在意的事情,仿佛我过去的人生是由他代替度过那般,精准到令人髮指。 他问,「你恨艾略特?」 我答,「恨到杀他不足泄愤。」 他问,「如果我告诉你,你的反抗对他来说不啻于蚍蜉撼树,你还要继续么?」 我冷笑一声,从地上拈起一只匆匆赶路的蚂蚁,搁入我的手心。蚂蚁在我的掌纹中挣扎奔跑,我将手攥成拳头,蚂蚁被困在其中。乞乞柯夫眯着那只灰蓝色的眼珠,看蚂蚁从我的拳缝中钻出。它钻出拳头一次我将它摁回去一次,但它不曾绝望自弃,反倒变着花样寻找出路,企图从我的手心熘走。 最后,我将蚂蚁弹到地上,朝它狠狠地跺了两脚。蚂蚁被我踩得奄奄一息,但依旧挺起了卑微的身躯,脚步蹒跚地沿路前行。 我指着地上的蚂蚁,冷冷地说,「看到了么?我两指就能捏死它,但它还是一心想要逃出去,就跟我一心想要復仇一样。蚂蚁都如此,我为什么要放弃?更何况艾略特两指还捏不死我呢。」 **** 我抡起艺术家坚硬的头骨,将一扇严丝合缝的铁门砸得粉碎。铁门上绘着蜈蚣和衔尾蛇,迟暮帝国的标志,一见便知。乞乞柯夫道,「没错了,按照那人的记忆,这就是存放宝物的密室。」 他思索片刻,接着道,「莱蒙,既然找到了密室,那不如吹起号角,让外面的冬霆军进来协……」 「不。」 听我斩钉截铁地拒绝,乞乞柯夫蹙起眉头。我敲了敲号角的铜制外壳,道,「我不知道这个密室里有什么。听巴克豪斯的话,似乎是可以证实我为王储的关键。我不相信艾略特会把这么一个宝贝大摇大摆地放在这里任我撷取,而不动一点手脚。万一到时候出了岔子,这些蠢骑兵不相信我的身份,那就难办了——无论如何,我都要成为新王。」 老头子盯着我,语气和灰蓝色的眼珠一样冰冷,「你可要想好了,莱蒙。万一发生了什么事,如果我意识到凭我的力量无法解决,那我决不会出手相助。」 我冷笑道,「我明白,老头子。你作壁上观的时候还少么?本来你我之间的结伙就是一场交易,我替你拿到眼睛,你帮我获取情报。就算我死了,你也可以寻找其他能帮你实现愿望的人,我可没指望你会讲什么情谊。」 乞乞柯夫嗤嗤笑了笑,似乎对我的清醒认知相当满意。老实说,我考虑过榨尽这老头子的价值后将他一脚踢死,然后将那两只厉害的眼睛占为己有。但我明白目前我的任何念头都躲不过这贼老头的眼睛,所以也只能想想罢了。 反正日后机会多的是。 我嗤笑一声,郁结的内心舒服多了。乞乞柯夫不随我进入密室,我就自己大步跨了进去。密室的门就像张大的嘴,里面黑不见底,墙壁被整齐的格子线勾勒出一块块雕有花纹的灰砖。脚下的泥地起伏不平,像布满脓疮的脸,我划亮火柴,点燃一小支自制的简易火把,沿路走到尽头的一扇门前。 这次的门不是铁门,是木门,陈旧枯朽,轻轻一推就发出老人在风烛残年的呻吟声。门上没有刻着爬虫图腾,而是一行眼花缭乱的古文字,两只硕大的门环就像野牛的鼻孔。我将火把凑近,映照出了上面俊秀细长的字迹。
第76页 「亲爱的莱蒙 我在看着你。 一直。 看你愤怒,看你疯狂,看你腐烂,看你堕落, 看你的脑海里除了恨我杀我就别无所求。 我迷人的男孩, 我比任何时刻都想亲吻你那因痛苦而抽搐的嘴唇。 弒君者 艾略特·德·斯图尔特」 「亲你妈的蛋去吧,你个猪头。」我一脚把脆弱的木门踢了个粉碎,拨开飞扬的尘埃,抽刀扛在肩头,一脚迈了进去。 然后我就看到了两个人,一男一女,并排坐在密室的正中间,手脚摆放的动作纹丝不乱,就像是两尊活灵活现的石膏像。 **** 「莱蒙?」 撒旦啊,这个声音我多么地熟悉,熟悉到眼前模煳。女人从座椅上起身,杏仁色的髮辫脏乱不堪,枯瘦憔悴的面容上似乎划过一丝光亮。那道光将我钉在原地,握刀的手逐渐僵硬。女人一步步朝我走近,当看见我的面容后,喉中逸出一声慈母独有的哽咽,飞奔上前,将我抱在怀中! 「莱蒙,我的小儿子!」 她瘦得皮包骨,像搂失而復得之物般将我搂在怀里,下颌硌得我头疼。男人随即也难以置信地站起身,谨慎地边靠近边摇头道,「莱蒙?真的是莱蒙?上帝啊,这小子有一头红髮,我们索尔家族可是金髮,他……」 「不,亲爱的,你看看他的脸,他就是我们的莱蒙,没有得怪病的莱蒙……他长大了,他没死,他一直活着!他来找我们了!」 女人捧着我的脸,泪水濡湿了面颊,哽咽道,「我亲爱的莱蒙,我的小柠檬、小蜜糖、小天使……你怎么会到这里,是艾略特的授意么?他让你到这里——」 「闭嘴吧,你个婊子。」 空气剎那间凝滞住了,女人像个发条停止的木偶般呆跪在地,捧着我的双手逐渐变冷发硬。我冷笑着揪起她的头髮,朝她凹陷的脸蛋啐了一口,「我知道你和格森厮混过,甚至怀了个私生种。哦,端庄又典雅的万疆王后竟然偷偷找下城的大夫打胎,国王知道你是个对谁都能张腿的盪妇么?」 女人难以置信地摇头,失魂落魄地跌坐在地,捂住面颊啜泣。我高声对不远处的男人道,「国王殿下,你知道么?你死了倒罢了,但既然你现在还活着,是不是也该了解些实情呢?」 男人阴沉地盯着我,目光和我印象中的万疆国王真是如出一辙,「你不是我们的儿子。」 我张开双臂,突然感到一股莫名的喜悦涌上心头,「哦,怎么不是呢?看看我的脸,父王,我就是你们的莱蒙,没有得怪病的莱蒙!至于你说的索尔式金髮——」 眨眼间,我移到他身前,揪住他的衣领撞到墙壁上!这个男人狗叫似的咆哮起来,粗粝的手指掰着我的手腕,我靠近他的双眼,一字一顿,咬牙切齿地说,「记得么……艾略特的大军在城下,而你要指挥士兵放箭攻击……然后他们将我绑在木桩上,高高竖在军队上方……啊,我亲爱的父亲啊,既然你是我的父亲,你一定记得你当时做了什么,一定记得对吧……真遗憾啊,其实你那一举动在某些爱国主义者眼里无可指摘,但我没能被彻底杀死,那就麻烦了——对你来说!」 他的眼珠凸出眼眶,鲜血从唇边涌出,神色僵硬地盯着我看。女人在我身后发出一声尖叫,我的斫骨刀已经没入男人的肚腹,如搅动池水般笑嘻嘻地搅动,随即扯出了他的内脏。 「真意外,你还有心啊。」 男人软绵绵地从墙壁滑落,我舔了舔刀刃上的鲜血,狞笑着回头看向女人。她惊恐地瞪大双眼,踉跄着后退,我举起刀,一步步朝她接近,笑道,「亲爱的妈妈,知道吗?有时候死了比活着要轻松。你看爱戎就是如此,生前恶事做尽,死得也痛快干脆,倒便宜了他。善良的人们会因一个坏蛋悲惨的死亡暂时忘记他的罪恶,选择原谅和宽恕。但恶棍可不会,他只会捏住你的软肋,选择时时刻刻地折磨羞辱你,让你生不如死……妈妈,你懂么?」 这时,我突然将火把上的火焰引到自己身上,烧着了我的衣衫和头髮。女人恐惧地喊叫后退,我扔下刀,满怀爱意和深情地朝她扑去,将她紧紧搂在胸前!烈火从我身上蔓延到她身上,耳边响彻她声嘶力竭的尖叫,就像一根钉子刺穿我的头颅。 我怀抱着她,在熊熊烈火中喊道,「妈妈,不要躲开,不要害怕,真切感受你的小儿子的爱吧。感谢你给了我生命,然后利用你淫盪的大腿将它抛弃,感谢你让我感受到了最真实的痛苦,让我无畏地狱之火,酷刑之枷。我很快就要成为国王了,即使只在一个小小的兀鹫城,但起码是第一步。告诉我,你现在为我自豪吗?」 她的身躯在烈火中逐渐开裂,发出噼噼啪啪的木块碎裂声,直到化为灰烬。我赤裸着身体,张开双臂,任灰烬从我身上飘落,在一堆烧焦的尘埃翻找,找到了一颗发烫的蓝水晶。 我咧嘴笑道,「妈妈,睡吧。我知道你早已死去。死了就该痛快点,今后艾略特再也无法利用你的灵魂了。」 咔嚓一声,我捏碎了那宛如泪滴的水晶,将储存她灵魂的容器彻底摧毁。我凝望着空荡荡的屋顶,感受不到一丝亡魂存在的痕迹。真遗憾,或许我能从那个女人嘴里得到关于艾略特的什么事哩。我走向那个被我捅烂肚子的「男人」,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断裂的木偶,被我扯出的「内脏」皱缩溶化,露出一小块金色的水晶。
第77页 「父亲。」我拈起金水晶,朝半空一抛,在它落至地面的下一刻用刀斫得粉碎,「虽然在你的亡魂前该虚伪地挤出几滴眼泪哀悼,但我得实话实说——我要你的王位。啊,为了人民与胜利,像你当年那么英勇地杀我一样――我也为了人民与胜利来杀你啦。你终于死透了,我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戴上你的皇冠啦。」 **** ——你以为血缘之情可以阻止我么,艾略特? ——我是个没有心的恶魔。我的灵魂早已烂到骨子里去啦。即使是亲人又如何,我不会看到他们的脸就被唤起良知,不会看到他们的脸而难以下手。只要是我成王的阻碍,我都会像踢一条癞皮狗般把他们踢开。 ——包括你,你也给我等着吧。你在期待什么,想看什么好戏呢,你个蠢货败类。 我掌心中搁着那两颗水晶的碎屑,我认真地凝视着它们,吹出一口气,让这些坚硬的小颗粒自行弥散。我光裸的脚心踩在冰冷的地砖上,寒意如游动的水蛇缠住我的脚踝。我走到最中央的台阶上,看见了一只宽大的黑木棺材。我掀开盖子,一道粲然光辉如灼烫的日光,将我的瞳孔刺了一下。 是国王之冠,戴在一只骷髅架的头颅上。曾经王室里流传着一个说法,打造这顶皇冠的黄金被权力之神的指尖触过,是初代索尔家族的某位掌权者到神庙祈愿得到的祝福,只有拥有索尔一族血统的人能将它轻松戴在头顶。其余人但凡觊觎皇冠,皇冠就会变得千斤重,压碎他们的头骨。 这也是艾略特没有将其戴在头顶,而是藏在此处的原因。我猜这个传说搞不好是真的。 「祝福我吧,专精庇佑尸体的神灵!」 我大声嘲弄,赤身裸体,用礼仪之书记载中最不敬的方式,自己给自己戴上了金灿灿的皇冠。霎时金光溢满这间狭窄的密室,上空仿佛凝聚了一层七彩光晕,越来越宽,越来越大,如罩在天使头顶的圣光之环。我慢吞吞地晃着脑袋,想驱散这该死的光芒。皇冠在我的头顶卡得严丝合缝,仿佛生来就该为我佩戴一般恰如其分。 「亲爱的,这一生我只允许你放肆地踩在我的头顶。」我怜爱地弹了弹皇冠,将骷髅架甩到一边。管它是我父亲的还是母亲的,我才不在乎。我踢翻整个棺材,在底部发现一只圆洞。属于银麟骑士的圣剑的剑柄露了出来,被四面细长的铁链拴着。我拾起艺术家莫雷尼的头骨,挨个像敲核桃般把所有铁链敲了个粉碎。 在敲碎最后一根铁链的同时,头骨也碎成了一地齑粉,像一首落幕的歌曲。我捻起一小撮粉末,看那晶莹的沙砾从指间洒落,轻声道,「安息吧,伟大的艺术家。从今以后,你的仇怨就让我来替你偿报。」 我将双手握紧剑柄,用力一拔,将尘封已久的圣剑拔出!一瞬间剑刃上的银白色光芒如闪电般流窜闪耀,凛冽又充满着夺人心魄的震慑力。我注视着宝剑那一抹足以划破云霄的凌厉锋芒,咧嘴笑道,「告诉我,亲爱的圣剑,你喜欢瞎子么……」 「王子殿下!」 一声苍老嘶哑的唿喊从密室的入口传来。我转过身,看见了巴克豪斯元帅喜不自胜的神情。可能是宝物产生了太大的诱惑力,我竟然连他何时走近密室的响动都没有听到。此时此刻,这位元帅希冀如孩童般的目光久久难以从我的皇冠上挪开,锋凛的面容松弛下来,缓缓跪地,仿佛下一秒就要痛哭出声,「感谢上帝……您真的是从恶龙巢穴生还的王子……感谢上帝没有将最后一根圣烛掐灭,留下您这一丝希望让索尔王室重焕生机!」 若是他适才目睹我是怎么把「国王」和「王后」干脆利落地杀死,恐怕就不会说这种话了。我哈哈大笑,怀着得逞的恶意,转身道,「真高兴这荣耀的一幕为您所证,尊敬的元帅——」 话音未落,耳边忽然响起一声雷霆般的尖啸,如一支钢镖从左到右贯穿我的耳膜!空气似乎都被那尖锐的声音震出层叠音浪,我扭头看去,见握在我手中的银色圣剑嗡鸣不休,坚挺的剑刃化为一条银翼龙,龇着尖利如电的獠牙,迅勐地朝我的脖颈咬来。 第32章 元帅与父亲 五个小时前,刺青城堡外。 「我得进去,那小子可能需要我的帮助。」 乞乞柯夫将从城堡爬出的黑蜈蚣收进匣子,吸了吸冻得通红的鼻子,瓮声瓮气地对冬霆军的元帅说道。寒风打着旋捲起白狮军旗,巴克豪斯尚未开口,法洛斯上前一步,紧紧盯着老人道,「什么帮助?我们已将号角交託,他为什么不吹响它?」 乞乞柯夫瞥了他一眼,「这你该亲自去问他,小剑士。」 法洛斯盯着他道,「我们了解你的背景,你叫乞乞柯夫。莱蒙·骨刺四处行兇作恶时,你可也出了一份力呢。」 乞乞柯夫哼出一声鼻音,「小伙子疑神疑鬼,一点也不光明磊落,像个骑士么?」 法洛斯道,「别想转移话题。他不愿藉助冬霆军的力量,反而鬼鬼祟祟地叫你进去,你们是不是在谋划着名什么诡计?」 「对你们这些人根本无需谋划。」老人斜睨了年轻的骑士一眼,道,「还是说,你们关于宝物认主的说法都是胡编乱造?」 「别拦了,法洛斯。」元帅沉声道,「让他进去,帮着那孩子看看情况。」 法洛斯这才忿忿不平地收剑入鞘,坐到一块冷冰冰的岩石上生闷气,揉了一把雪搓脸。乞乞柯夫相当得意地嘬着菸斗走向城堡,元帅见老人的身影消失在城堡中,这才走到爱子身边,拍了拍小骑士的肩膀。
第78页 「尽管你说你讨厌莱蒙·骨刺。」老元帅注视着蓝得发白的天空,细碎的白光从浅淡的云滩后逸出,「但你却一直在关注他,从混斗他斩杀食人雕起,你的视线就没有离开过他。他出了什么事,你总是最先察觉到的那个人。」 手甲上的皮革硬实地硌在自己面颊上,法洛斯闷声道,「我只是无法理解,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我是说,邪恶的人存在?我承认我佩服他,佩服他那种令人心惊的勇气和疯狂,就像在血与狂沙中奋战的角斗士,让我甚至想和他一较高下……」 年轻的骑士说着,狠攥出一团雪球,泄愤般丢远。法洛斯深吸一口气,又气又无奈地朝天翻了个白眼,「但我得说一句,我和他连最基本的交流都做不到。那个莱蒙·骨刺就是一个见谁都想咬一口的疯狗!上帝啊,好像他不带些器官就不会说话似的,对谁都是满口脏话!我真的是——」 「那我问你,」元帅平静地注视着儿子道,「万一皇冠启示,他就是王子莱蒙·索尔,最后的王脉,你要怎么做?」 法洛斯腾地站起身,揉着脸和头髮,将金棕色的髮辫弄得乱七八糟。他在雪地上来迴转了好几圈,良久才认命般搁下揉在脸上的手,道,「还能怎么办?就让他骂,让他打,反正我会坚持我的原则。至于能不能改变他,交给见鬼的时间吧。」 「你曾经很了解爱戎王子。」元帅道,「了解他的喜好、兴趣,甚至使剑的习惯。那你对莱蒙王子又了解多少?别跟我说什么温和腼腆,你和他交流过么?」 「……」法洛斯认真地回忆了一下,「……没有。」 「那你现在想听一听关于这位小王子的事么?虽然我了解得也不多,但应该知道得比你详尽……」 「不必了,等他被王冠确定了血统再说吧!」 法洛斯气势汹汹地走到一侧,指了一名士兵较量剑法。剑刃相击的响动在广袤的雪原上显得清脆明亮,元帅静静地看着自己心烦气躁的儿子,转头望向沉寂如死水的刺青城堡,沧桑的眉宇缓缓皱起。 他下意识将手抚上自己左胸下方,隔着铠甲感受到其后的隐痛和疤痕。北风时急时歇,吹在他银白的髮丝上,拂过寂寥旷远的大地。元帅疲惫地用手扶着额头,不一会儿听到皮靴踩雪的咯吱声,法洛斯顶着一头鸡窝似的头髮回来了,憋得满脸通红,道,「告……告诉我他的过去吧,父亲。」 父子二人谈了半日,直到夜幕下垂,沉暗绚烂的黛色霞光与稀疏星辰交相辉映,巴克豪斯元帅才起身,凝望着在夜色中更为森冷阴沉的无人堡,蹙眉道,「这个时候都没出来,似乎不太妙……」 「我认为我们该在老头子进去的时候跟进去。」法洛斯道,「父亲,没什么可顾虑的,我们都去城堡查探过了,里面空无一人,根本没有什么『血女王』。那场幻听很可能是吓唬我们的障眼法,何况莱蒙·骨刺让其他人进去,本身就是一种预兆——形势并不可怖。你不用担心我们违背血女王的命令,会让他有性命之忧。」 「你说的有道理,法洛斯。」元帅嘆了口气,对身后的士兵唤道,「全体作好准备,我们这就再入刺青城堡查探,现在事态不明,不得掉以轻心!」 「是!」 冬霆军团的士兵们响亮地应道,动作迅速地拾起了头盔和宝剑,随元帅潜入城堡。那面冰蓝色的旗帜被夜风吹得鼓涨飞扬,伫立在雪地中凝视众人的身影,犹如凝视过路旅人的夜灯,随天幕的下沉愈加伶仃。 **** 银翼龙咬住了我的脖子,我能感到它尖利的牙钻入我的脖颈,毒液渗入我的血管——原来这就是掉以轻心的下场。我以为艾略特利用我父母的灵魂就是最后的险棋,没想到他干脆在圣剑上设了陷阱。 而且还是龙。花牌镇那个巫师的死一定是他的阴谋。除了巫师,他可能还有几个魔法师做手下,他们围在那只可以看见未来的眼珠后,笑呵呵地观察我的困境和窘况,嘲笑我有多么地不自量力。 就像我戏弄那只掌心中的蚂蚁那样。他妈的。看看吧,莱蒙·骨刺,这就是你要走的路,每走一步他就会伸手把你打下深渊,只要他想,而你没有退路。要么含恨而死,要么苟且偷生——那个猪头给了你两个选项,问,告诉我,你选什么…… 实际上无论我回不回答,他都会知晓我的答案。就像黑夜中无时无刻可能会冒出的一只窥探的眼睛,他只是想亲眼窥探我的回答,用那两道视线让我无所遮拦,刺入我的内心深处,逼我承认自己的软弱,逼我承认自己无用的挣扎。 逼我恐惧他。 我的脖颈逐渐肿大,变成一圈紫黑色的肉瘤,皮肤上显现出根根紫色的脉络,如鲜丽的纹身,缠绕住我的手臂。银翼龙如一条水蛭吸在我的脖颈上。我揪住它的尾巴,想将它扯下来,但那獠牙深深植入我的皮肉,我一拽它,就似剔骨削肉那般疼痛。 「呃……呃……啊……」我咆哮着从台阶上跌下去,一头撞上了石柱。银翼龙钻入我的皮肤,像乞乞柯夫那只爱钻人肚子的蜈蚣钻入我的身体。然后像一块冰那般,它在融化,融化在我热烫的鲜血中,就像瘟疫扩散那般急切而邪狞地在我体内奔涌。 「给我滚——!」我撕心裂肺地吼道,拿刀削去了腹部一块肉,将手伸进身体里,双眼赤红地想将那条作祟的龙扯出来。我听到耳边自己野牛般的咆哮,震得我大脑发麻,与钝痛合奏出一曲热闹喧嚣的交响乐。啊,该死的,我忽然想到罗了。我差点就喊出他的名字了,撒旦啊,我想吻他,现在就想,想到浑身颤抖,想到每一根神经都在悲鸣。
第79页 「我……什么也……不选……」 勐烈的剧痛如烈焰游遍我的全身,就像有什么锐器把我沿着一定的脉络细细切碎。我抽搐着掏挖腹部的血洞,只掏到湿滑的肠子和满手的黏血。那条该死的龙在哪里?我的左肩开始肿胀,连着我的左边面颊,嘴唇肿得像根香肠,眼球凸出,手臂鼓起细细的鳞片,就像染了鳞皮病似的,皮肤干裂,透着一股诡秘的银色。 「你给我的选择……我统统不要……」 我倒在地上翻滚,血渍凝成一条黏乎乎的痕迹。我变形的巨掌已经握不住任何东西,斫骨刀就在我脚边,嘆息般望着我挣扎的身影。我用头顶死死抵着坚硬的石柱,咬紧牙关,想克制住那股涌遍全身的异物感,大吼出声: 「我要将你踢下王位,我要你生不如死!」 一道剑锋突然划破我的手臂,溢出紫黑色的脓血,我狂吼一声,鼓起的眼珠看到了巴克豪斯元帅惊恐而坚毅的一张脸。每个男孩在长大之前,心中都会有一位光芒万丈的英雄为榜样,而这位老元帅,就是我孩童时最敬仰的荣光。他就是一则可歌可泣的传说,我们的铁血护盾,他将我高高举起,让我像只鸟儿在半空张开双臂,告诉我,无论何时,都不要放下手中的剑…… 我多么想忘记这一切,让这些愉快的岁月随着死去的「莱蒙·索尔」一併埋葬。 「坚持一下,莱蒙!」 他低下头,吸住我的伤口。我感到如黏液一般在我体内蔓延的东西忽然间被什么外力阻住了,它们如被浪潮席捲的水母,涌向我被巴克豪斯元帅划破的伤口。而我看到了那条尚未彻底融入血液的银翼龙的轮廓,在我的皮肤下就像一颗游动的毒瘤。他一旦想把吸出的脓血吐出,那毒瘤就会在这短暂的一瞬迅速游回去,狡猾至极,连用手隔断退路都做不到。 所以他根本没有吐出毒血的机会,我眼睁睁地看他将那颗毒瘤吸出,吸入肺腑。他的身体如我经歷过的那般肿胀,变形,像一只巨怪孕育在他体内。他嘶哑的声音就像拉断的锯条,搁在我的每一条神经上,他浑身溢出热气,皮肤变紫,皱纹凹陷。没有人为他吸出毒龙,他忍耐到了极限。 轰——! 很快,巴克豪斯元帅的身体将铠甲撑裂,变成了一条银翼龙,撑破了密室。碎石坠落,把我砸得头破血流,他失控般左右乱撞,悽厉地吼叫。他的心脏下方有一个骇人的伤疤,就像缚住胸膛的蛛网,仿佛当年是被一条下坠的铁棍捅穿,直到现在还留着一只凹陷的人皮窟窿。 而我眼睁睁地看着,看他如何失控与挣扎。我的斫骨刀被埋在乱石之下,而我连动都动不了。 **** 「骑士长,元帅让我们守在这里,自己一人进入密室找莱蒙·骨刺?」 法洛斯靠在墙壁上,低头沉思。旁边一位士兵忍不住开口询问,怀疑地瞄了一眼不远处吸菸斗的乞乞柯夫,「我还是觉得他们俩在搞什么鬼,不想让我们知道……」 「想知道,等莱蒙出来,你们自己去问他。」乞乞柯夫啐了一口,冷冷道,「就知道在背后说三道四地猜忌,真他妈像一群嚼舌头的娘们。万疆帝国骁勇善战的冬霆军就这副德行,难怪守不住自己的疆土哩。」 一名暴躁的士兵当即拔剑指向乞乞柯夫,「老头子,你再说一遍?!」 「放下你的剑!」法洛斯厉声道。那名士兵惊了片刻,垂头收剑,对乞乞柯夫道了声歉。法洛斯静静地说,「他说的没错,我们的确没有守住自己的疆土。不管是谁道出这个事实,我们都该正视曾经的耻辱。」 士兵们纷纷垂下头,默然不语。乞乞柯夫哼笑一声,摇了摇头。法洛斯深吸一口气,抬起炯炯有神的双眼,道,「不忘灭国之辱,将骑士箴言时刻牢记于心,这才是我们该有的态度。曾经我们茫昧于夜海行船,没有迎风的船帆,没有导航的灯塔,但现在不同了。或许我们将拥有一位新的君主,冬霆军沉寂已久,等得就是这一契机的到来!」 他大声道,「告诉我,你们相信君主,相信冬霆军,相信巴克豪斯元帅,以及你们手中的剑吗?!」 士兵们叫道,「相信!」 「好,那就打起精神!元帅很快就会带我们真正的王子殿下——未来的君主走出这里,到时候,我们要用最威严的仪容迎接他——」 轰隆一声,密道另一端传来爆破般的巨响,飞扬的尘块如冰雹砸向四方。士兵们撑起盾牌抵挡碎石的冲击,乞乞柯夫迅速地钻到一处安全的地方藏匿起来。 待石块的冲击减弱,法洛斯在迷濛的烟尘中探出头,凝目注视着不远处那个模煳而巨大的轮廓。其他士兵也持起盾牌与宝剑,紧张地面面相觑,「出了什么事?!」 「吼——!」 一声撼天动地的怒吼几乎将人掀飞。法洛斯顶着唿啸的烈风缓缓靠近,终于,在弥散的烟尘后,看到了那个正在破坏城堡的庞然大物。 是一条龙。甩着巨大的银色尾翼,朝他缓缓接近,口中发出含混不堪的呜咽,就像一个恸哭不止的人类。法洛斯惊愕地瞪大双眼,这条银翼龙不算巨大,但也有三人那么高。它跌跌撞撞地从断壁残垣的另一端走向他,眼眶周围覆盖着粗糙坚硬的龙甲,有什么亮晶晶的东西不断从它哀伤的眼角垂落。
第80页 它在哭。 **** 「龙!是龙!」 「骑士长,请您退后!」 士兵们的吼叫声迅速传开,乞乞柯夫探出头,眯眼盯了那只银翼龙一会儿,忽然喊道,「等等!那不是龙,是你们的元帅!」 听到这话的士兵们都惊恐地瞪大双眼,七嘴八舌地吼道,「胡说八道,这条龙怎么可能是我们的元帅!」 「撒旦啊……」乞乞柯夫喃喃道,额前滑下一粒冷汗,「那小子在他肚子里呢……」 「呜……呜……」 龙迈着蹒跚的步子,一双含泪的眼眸注视着脚下年轻的骑士,庞大的身躯轰然倒下。大地震动得仿佛能豁开一道峡谷。法洛斯呆呆地盯着这条龙,举剑的手臂不住颤抖,那双哀痛的眼眸中藏匿着什么熟悉的东西,让他腿脚发软。 年轻的骑士愣在原地。银翼龙盯着他,双眼泛出血丝,勐地张开血盆大口,却又像悬崖勒马般紧紧封闭,扭头疯狂地撞击未碎的石块,口中发出绝望的咆哮。 「你们的元帅已经变成恶龙了。」混乱的场面中,只有乞乞柯夫的声音还保持着冷静,「他无法控制自己吃人的本能,他在抗拒,你们还是赶快把你们的小骑士长拉回来吧。」 说着,老人上前几步,朝法洛斯喊道,「莱蒙·骨刺!被国王之冠认可的真正王储,在这条龙的肚子里——你猜到了吧?没错,这条龙就是你的父亲,他中了艾略特的毒计,变成了这副模样,还失控吞了你们未来的国王!是要你那变形的父亲还是濒死的国王,赶紧做决定吧,小骑士!」 法洛斯听到了那一直响在自己身后的话。他听到其他士兵的唿喊声,老人冷酷而焦躁的吼声,还有手中宝剑的鸣动。 「父亲……」他双眼空洞地注视着眼前的银翼龙,嘴唇翕张,两行泪顺着面颊滑了下来。 ——告诉我,你的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为吾王而战。 「呜……呜……吼……」 银翼龙坚硬的额头撞破最后一块坚石,亮晶晶的泪又一次夺眶而出。它立起身子,艰难地挥动着两翼,粗糙的下颌指了指自己的腹部。 ——这条龙就是你的父亲,他中了艾略特的毒计,变成了这副模样,还失控吞了你们未来的国王! 「不……这不是真的……父亲——!」 法洛斯绝望地呜咽,眼泪滚滚而下,模煳了视野。他哀痛地大吼一声,丢下了手里的剑,双腿跪在残破的大地上,撕心裂肺地抱头恸哭。 「啊——上帝——神灵啊——为什么——为什么——」 银翼龙注视着崩溃痛哭的骑士,阖上浑浊的双眼,泪如泉涌。它俯下脖颈,用牙叼起了骑士脚边的剑,缓缓递到他面前。 【法洛斯……】 那苍老喑哑的声音仿佛是自己脑海虚构出的幻觉,法洛斯松开了紧抱着的头颅。龙将寒光凛凛的宝剑递在他眼前,年轻的骑士泪流满面地接过,哭得像个无家可归的孩子。他撑剑站起身,龙迟缓地后退几步,泪水在脚边积成了两摊水洼,将鼓起的腹部朝向他的剑锋。 「听我的命令!」 他边哭边吼道,「杀掉龙——救出我们的国王!」 士兵们悲痛地大叫,「骑士长,那是我们的元帅,冬霆军的元帅啊!」 「不,他已经不是元帅了,他是吞了我们的国王的龙!」法洛斯哭吼道,「快啊!趁着国王未死将他救出来,难道你们要你们的元帅白白牺牲吗?!」 【法洛斯……】 望着年轻的骑士沖向自己的身影,龙的泪水止息了,它阖上疲倦的眼眸,腹部随唿吸慢慢起伏。时间仿佛凝固成一条迴环的绳索,龙久久地注视着自己年轻的儿子,披坚执锐的万疆骑士,坚硬的龙嘴渐渐弯起一个柔软的弧度。 【还记得……你手里的剑……存在的意义吗……】 「我记得——我将永远铭记于心!」年轻的骑士沖向吞下自己君主的龙,泪眼朦胧地吼道,「——为吾王而战,直至生命与荣光的尽头!」 **** 恶龙的牙齿把我咀嚼…… 恶龙的涎滴使我燃着…… 恶龙的鳞片将我割裂…… 恶龙说,我咬你,烧你,弄伤你…… 为什么你还没有死…… 我的脑海中迴荡着这首粗糙的歌,仿佛它已经诉说尽我的一生。四周充满了挤压着我的软肉,滚烫如浆,泌出黏液溶蚀我的手脚。能烫掉人皮肉的高温和能腐蚀掉金属的酸液将我包裹,我明白我在龙的肚子里,明白这条龙吞下我并非本意,更明白我也许不会死。 但我被一双无形的手扼住了喉咙,被曾经扎根于心的恐惧。它使我窒息,或许过一会儿还会使我死亡。我伸手掰着我脖间并不存在的枷锁,嘶吼大叫,被淌入口中的黏液烧灼了咽喉。为什么还要反抗,为什么还要吼叫?没人会来救你,没人能听到你的声音,你被孤零零地吞入恶龙的肚子,即使明知结局是溶化为一滩颗粒,为什么还要反抗? 因为我能感到我的挣动,我能听到我的声音。它们证明我还活着,证明我还没有被我自己抛弃。亲缘之线被一根一根地斩断,挚爱之线则只会将我越缚越紧,我的手中握着的只有我自己的手,我拥抱着的只有我自己残破的身躯。我叫喊着,在一个封闭的空间,连是否真正地活着都不知道,或许只是我最后的执念作怪,我还没有虚无到连自己的存在都认不出。我是莱蒙·骨刺,没有人能杀死我,包括龙——
第81页 愤怒在胸腔翻涌,我喷出鲜血和灼烫的怒气,伸出血肉模煳的手臂,试图将那困住我的肉壁撕裂。一道光霎时从那黑暗的肉囊中钻出,让我以为是世界开了一道豁口。 我赤裸的身体被蔓藤般的血肉缠绕,它们仿若活物般在我皮肤上蠕动,将我越缠越紧。光明朝我越来越近,不属于龙腹的冷谧气息扑面而来。在我被那道光刺得恍惚之际,一颗金棕色的脑袋出现在我的瞳孔中央,染血的银色铠甲仿佛云霞后的闪电。他一手拉住我血红色的身体,一手高举冷光熠熠的宝剑,将我身后缠绕的肉藤砍碎,将下坠的我接入怀中。 「为您而战,我的国王。」 听到他含着哽咽的哭腔,我手脚抽搐,喉间腥甜,又一次昏了过去,陷入一片黑暗。 第33章 免费的午餐 丧钟连鸣七日。 天气有些冷,苍穹伸出晦暗的五指,整座兀鹫城都被阴郁的气氛笼罩。前不久冬霆军回城时,冰蓝色的军旗缩在旗杆上,一个垂头丧气的士兵举着它。我焦急地挤在看热闹的人群中,却没看到莱蒙的背影。军队一离开下城我就去找了乞乞柯夫,若不是他向我们透露了些消息,恐怕我会忍不住当晚熘入王城。 「王子?开什么玩笑,那小子要是王子,我还是海神之女哩!」 芭芭拉剥着一只橘子,满不在乎地翻了个白眼。波波鲁手中举着的《天经》啪嗒砸到了他的头顶,活像遇见了什么千年一遇的奇蹟般大叫,「主啊!老人乞乞柯夫,您所言为实么?!莱蒙真的是索尔一族的后裔?」 乞乞柯夫相当淡然地擦拭菸斗,「想不到吧?传说中索尔家族世代金髮,而他是红髮,更别说言谈举止跟王子身份完全贴不上边啦。你们不信也属正常,但很快,我猜不过十日,王城就会举行新王的加冕仪式。」 波波鲁激动地跳了起来,「主啊,莱蒙真的是王子?!真的是索尔王子吗?!」 芭芭拉嫌弃地说,「你激动什么,傻修士?唾沫都喷到我的手臂上了。」 「噢,我当然激动!这是主的庇佑啊,索尔王室的血脉竟然还没被艾略特斩草除根!」波波鲁肩膀颤抖地在屋里蹦了几圈,从怀中掏出一枚金色的胸章,上面刻着玫瑰的图案。黑袍的修士摩挲着那枚刻章,充满怀念地说,「这是圣玛利亚修道院的金章,当年索尔国王亲自颁发给我们的。主啊,那时我才只有十三岁,修行尚浅,只从国王手里领到了玫瑰章……」 芭芭拉难以置信地皱起眉毛,「撒旦啊,看不出你这修士竟然亲眼见过国王。」 那边波波鲁围着神的画像叫嚷个不停,像是吃了什么亢奋的药剂,大声地祝福祷告。我犹豫地问,「乞乞柯夫,莱蒙是不是受伤了?」 老人斜睨了我一眼,「总之,情况的确不太好……但没事了。」 我后悔地垂下头,「我该偷偷跟在他身后一起去的……阿姆他们几个呢?」 老人道,「他们还在王城,冬霆军的监视之下。那个军团的人还算讲道理,没对他们用什么酷刑,照顾得不错。我猜等莱蒙醒了,他们会得到释放的。」 我道,「那这个丧钟……」 「是元帅。」乞乞柯夫唿出一口烟雾,淡淡地说,「冬霆军团的元帅死了,为了救莱蒙,否则你的主人就被艾略特变为恶龙了。元帅的儿子,也就是你那天见过的小骑士长,无奈之下,亲手杀了他变为恶龙的父亲,救出了莱蒙。」 **** 我无法描述听到真相时我的心情。我向乞乞柯夫询问了那位骑士长的名字,法洛斯·普卢默,还有那位已故的元帅,巴克豪斯·普卢默。我将他们的名字牢记于心,告诉自己他们是莱蒙的、同样也是我的恩人。他们替我履行了该承担的责任,在莱蒙遇险时挽救了他的生命,而我却还在兀鹫城浑浑噩噩地做着噩梦。 一股强烈的羞愧感涌上我的心头,我想去见莱蒙,又觉得没有颜面去见他。杰里米和菲琳走在我身边,热烈地谈着什么,我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直到菲琳撞了我的胳膊一下,将我的思绪从混沌的脑海中拔了出来。 菲琳问我,「你看上去很不安,在想什么,罗?」 杰里米笑道,「是啊,哥哥,菲琳就在你身边,你怎么还能走神呢?」 菲琳瞥了杰里米一眼,又道,「如果觉得不舒服就回去休息,今天的事只靠我和杰里米也没问题的。」 我一愣,「什么事?」 「哦,上帝啊,哥!」杰里米无奈地捂住脸道,「我们在临走前跟你说过好几遍了,一直在说,原来你根本没听见嘛!」 我急忙道歉,觉得自己像个傻子。既然莱蒙的事已经无法挽回,我还是想尽可能为眼前的弟弟和菲琳做些什么。我们三个背着箩筐和麻袋,沿着兀鹫城的下城区走向城门。意外的是,其他人也匆促地往城门的方向奔,男人拖着袋子,女人拉着孩子,就像是在赶集会一样。 菲琳道,「估计物资车要到了,我们也快点!」 人群突然就如潮水般涌了上来,杰里米像只敏捷的兔子蹿到了队伍最前方,我在其他人的肩膀和腿脚中艰难地迈出一条路,气喘吁吁地问,「什么物资车?」 菲琳拉着我,连回答也顾不上,只顾着挤那些拥在我们之前的人墙。奔跑的人海围住了城门,连守城的士兵都灰熘熘地收枪站到了一侧。人们稀稀拉拉地跑出城,见到不远处一条黑蒙蒙的队伍,都喜不自胜地振臂高唿起来!
第82页 欢唿声沸反盈天,我耳中充斥着各种欢笑声,尚未搞清楚状况。那条长龙般的车队已经抵达兀鹫城门前,引起众人更焦灼急遽的吵嚷声。 这是一条物资车队。看押物资的士兵掀开马车上的斗篷,我看到食物、布匹和木矿材等许多稀缺的物资,在车上高高地堆成了一座小山,尤其是食物,谷物和肉类一应俱全。围在车队边的人大多是下城区的贫民,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一双双被贫穷摧折的眼眸忽然焕发出勐兽般的光彩。 我被那些如饥似渴的目光激得心悸,转头望见了车队上竖着一面绣有金盾牌的旗帜——那是迟暮帝国的标志。 整条车队的头领从马车里出来,穿着厚实的棉衣和貂裘,腰间繫着佩剑,似乎是名尉官。他指挥了一下看护车队的士兵,朝兀鹫城的贫民们喊道,「安静些,可怜的傢伙们,不许吵闹殴打,每人只准领一份!放心吧,我们慈悲的皇帝给每位穷苦的人民都准备了厚礼,这些物资够你们坚持到下次车队来啦!」 人群中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叫声,就像一群饿极了的野兽,涌向掀开斗篷的车队。那些新鲜的物资堆上似乎闪烁着诱惑人心的光芒。士兵们围成一条坚固的防线,又将那些饿虎扑食般的人推搡出去。那名车队尉官见场面有些失控,生气地哼了一声,再次声如洪钟地吼道,「旧国倔强的子民们,在领取物资前,你们难道忘记了该有的感激之辞吗?!」 「感谢帝国皇帝!」 一个犷野声音骤然在人群中炸开。紧接着那些渴盼领到物资的人们跟着喊道,「感谢帝国皇帝!感谢帝国皇帝!」 剎那间为迟暮帝国皇帝喊起的唿声响彻雪原,数十双手齐刷刷举起,像在举行什么狂热的异教仪式。尉官哈哈大笑,挥了挥手,示意士兵们散开。民众像涨潮的海浪一拥而上,宛如围着一块馒头渣的蚁群。 尽管之前尉官宣告「不许吵闹殴打,每人只准领一份」,但没有人遵守规则,都在为得到更多的物资争抢厮打。承载物资的板车不一会儿就被压塌了,物资哗啦啦洒落一地,人们急吼吼地将物资尽可能多地塞入自己的麻袋,动辄拳脚相加,不分男女老少地攻击,像一群为争夺地盘和食物而相互撕咬的勐兽。 而看管车队的尉官和士兵们,看着眼前混乱的场面,悠闲地点燃菸草,一边朝人们饿狼般的身影指指点点,一边嘲弄地大笑。 菲琳不一会儿就手脚麻利地塞满了三只麻袋,朝杰里米喊道,「杰里米,我拿够了食物,你多捡些布料!」 「放心吧!」杰里米探头喊道,灵活的身影又嗖地消失在人堆中。 「罗,过来帮我一把!」菲琳呸出一口尘土,一拳打倒了一个想要来抢麻袋的男人,将两只麻袋扛到肩上。我奔到她身边,轻松扛起了剩余的一只麻袋,顺便把她肩头的两只一併扛了过来。这是我小时候经常干的事,从那时候其他男孩能扛起的东西就没有我多。 虽然我一般抢不到太多的东西。 菲琳甩了甩蓬乱的头髮,锐利的眼眸朝我一转,露出一个笑,「你力气可真大……」 ——让迟暮帝国死他妈的吧! 莱蒙的怒骂冷不丁迴荡在脑海中。我扛着麻袋,本要跟着菲琳离开,脚步忽地一顿,感到肩头的物资如烧火钳般灼烫,烫得我心头髮虚。莱蒙是万疆帝国的王子,他的故土被侵占了,他恨迟暮帝国,他恨艾略特——而我违背他的心愿,在搬迟暮帝国运来的物资…… 「哥!」 杰里米振奋的喊声让我恢復清醒,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回了兀鹫城,坐在菲琳家的院子里发呆。杰里米抢了两袋物资,菲琳抢了三袋,但她分了一袋食物给我们,只要了一些布料和木材。 杰里米吹了声口哨,笑嘻嘻地将手里一捆冻猪肉抛到半空,「哟吼,太他妈爽了!迟暮帝国每个月都会派车队到这里发放物资,而且分文不取!我的天啊,那边到底富裕成什么样子,真让人难以置信!」 「是啊……」我低声应道,感觉心里的愧疚感又钉住了我。我犹豫片刻,道,「杰里米,菲琳……你们一直都去迟暮帝国的车队拿物资吗?而且在拿之前还要说一句『感谢帝国皇帝』?」 菲琳看了我一眼,低头整理物资,没有吭声。杰里米做了个鬼脸,道,「当然了,不喊话那些坏蛋可不会把物资给我们呢!不就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能换到免费的物品,又不碍事。」 不,这根本不是「一句话」的事情。我心里愈发憋闷,不由提高了音量,「你忘了你们为什么被赶到这里吗,杰里米?我以为——我以为你们一直没有向新国投诚,是坚守着对旧国的忠诚,但你们现在却……」 杰里米满不在乎地哼道,「忠诚?那玩意儿能吃饭吗?呵,我当然记得新皇艾略特做了什么。但老实说,当年凡是投降的艾略特都没为难,杀的净是些犟头犟脑的蠢蛋!包括我们被流放到这里,新帝也没有半道袭击啊,挂在城墙上的人骨还不是我们自己人杀的……」 「住口,杰里米!」我喝止他,才发现拳头已经捏成一团。杰里米冷冷地盯了我一眼,嘟囔道,「捡物资时一动不动,现在倒装哥哥样子哩!你离开我和妈妈这么多年,自己傍上靠山却对我们不闻不问,难道不觉得对不起我们么……」
第83页 「我——」我哑口无言,尽管生气,却不知该指责什么,指责谁。菲琳慢慢地将物资收回袋子,低声对我道,「罗,我们只是想活下去。为了食物,为了生存,难道有错么?」 **** 「你们听说了吗?好像当年我们有一位王子殿下没有死,他还活着,就在兀鹫城里!」 「啊,当然听说了。据传冬霆军这次出城就是为了拿到国王之冠,准备新王登基!」 「什么?新王登基?万疆帝国早就没了,就在这一个鸟不拉屎的兀鹫城?」 「但那是曾经的王族的血脉啊。如果情况属实,我们身为尚未投诚的旧国子民,是不是应该拥立新王啊?」 「唉……老实说,我不太希望这事是真的。上帝啊,新王登基有什么用,他能让我们填饱肚子吗?北境粮食歉收,牲畜难养,税收又重,养自家那几个孩子都费劲,我们哪有精力养一个新国王啊。」 「听说迟暮帝国那边人富得很,家里的牲畜养了好几窝,餐餐都能吃香喝辣的。妈的,当年我还骂那个没骨气的软蛋投降哩,现在看人家过得好着呢,肚子肥了一圈。」 「是哩,当年怎么就没投降呢……」 耳边是人们交头接耳的谈话声。我走过骯脏破败的下城,穿过冷清孤寂的上城,隔着一道铜墙铁壁,望向远处伫立着一座灰色高塔的王城。上面属于万疆帝国的旗帜仍在高高飘荡,但那已不是能被所有人看到的帝国象徵了。 丧钟又一次被敲响,浑厚冷寂的钟声如兀鹫的巨翼,覆盖了整座雪城。我希冀着,犹豫着,伸长脖颈,只沉默地期待能在那森严冷厉的城墙上看到一抹红,看到一抹似能将所有坚冰寒雪融化的火焰。 莱蒙,不,莱蒙·索尔。 第34章 恶童 听说兀鹫城在我昏迷的时候举行了巴克豪斯·普卢默元帅的葬礼仪式。当我因口渴从床上滚下来时,发现独眼艾厄在房间另一头的椅子上坐着,看我,似乎已经看了很久了。我和用劣质羊毛做的绒毯缠成一团,气愤地在地上打滚,艾厄这才缓慢地走来,替我解开绒毯,把我抱到了床上。 「我他妈还以为你另一只眼睛也瞎了嘞!」 我骂道,身体的不适感加重了我的躁郁。艾厄什么也没说,只给我倒了杯温牛奶,递到我面前。 「别再任性了,莱蒙。」他沉默地听着我焦渴的吞咽声,道,「冬霆军的元帅死了。为了救你,他死了。」 噗通一声,杯子从我掌心滑落,剩下的牛奶全数洒在了床上。我拖着僵硬的身体下了床,咬牙切齿地套上衣衫,大脑骤然被一阵晕眩感撞得头晕眼花。我踉跄几步,披上斗篷正欲离开,艾厄却忽地在背后道,「拿好这些。」 我回头,见他手里拿了两样东西。一样是王冠,一样是骑士圣剑。我看也不看这些闪闪发光的圣物,只恨恨地说,「我的刀呢?」 艾厄只是很平静地说,「都在。你的刀,还有曾经银麟骑士的铠甲。这次去刺青城堡,你们不虚此行。」 「把我的刀拿给我。」 艾厄取出一只包裹。我将它背在背上,将圣剑系在腰侧,王冠按在头顶,堂而皇之地推开门。在我一只脚踏出门时,忽听艾厄在身后道,「这个叫巴克豪斯·普卢默的元帅当年为了救你,三次出征龙的魂烬之巅,身负重伤也在所不辞,直到被龙的毒爪捅破身体,昏迷数日差点死去。若不是帝国察觉到莫哥尔人入侵的苗头,危在旦夕,国王紧急将他召回,他宁可牺牲性命,也不会丢下你一人。」 「他的伤口就在心脏下方,这么多年时时刻刻折磨着他,早已把他的体力透支掉了。」 我脚步一顿,艾厄道,「这便是乞乞柯夫告诉我的实情。莱蒙,当年的你也并非独自一人……」 砰地一声,我将门摔得震天响,大步走了出去。 钟声飘荡在阴晦的天空上,乌黑的松枝在菸灰色的天幕印下一道道黯然的剪影。寒夜里漫天雪花纷飞,濡湿我的嘴唇和眼睫,如冰雪的精灵在我的衣衫上舞蹈。我走向那个男人的安息之地,幽谧无人的一片冬柏林,小径上的鹅卵石隔着靴底的破洞硌着我的脚心。 他的坟墓是个圆圆的小土堆,简陋的石碑冷冷地竖在土堆前。他的傻蛋儿子身着银甲,单膝跪地,头颅低垂,金棕色的头髮上缀满雪花,看上去像个白髮苍苍的老人。 我站立在傻蛋身后,唇边凝结着白气,注视着银甲骑士,注视着石碑,注视着石碑上空沉郁浑浊的雪夜,注视着仿若我死去英雄的双眼的苍穹。 **** 其实在来到兀鹫城之前,我已有七年没见过巴克豪斯元帅了。在我变成个怪病废物后,只要条件允许,我就拒绝与任何曾经认识的人见面,包括我心目中的英雄。我甘愿做一个无人问津的穴居怪,而老天也毫不吝啬地赐予了我这个机会。随着父母对爱戎与日俱增的欣赏和宠爱,我钦佩的英雄终于也将最后一点视线从我身上移开,赞许地说爱戎·索尔王子将是一位了不起的战士与君王。 在无数个不眠之夜,我被无法遏制的怨恨和无能为力的软弱包裹。我恨,恨所有人,恨我自己,变得喜怒无常,阴郁暴躁,就像心底莫名其妙地长了颗毒疮,淌出的腥臭脓水将我一点点浸蚀。我终于鼓起勇气跟我的母亲诉说了爱戎对我的虐待,然后,我的母亲足足注视了我三分钟,开口说了一句话。
第84页 「莱蒙,其实我和你的父王早就知道了。」 于是在我十二岁,在爱戎和洋桃订婚的那一年,巴克豪斯元帅将心爱的宝剑赠予爱戎的那一年,也是我即将代替爱戎被送给恶龙的那一年,我彻底变作了一个怪物。 我在格森面前把里拉琴砸得粉碎,在母亲面前舔女僕们的脸,在父亲面前戏弄他册封的骑士。在许久未见天日的沉寂后,我不遗余力地让所有人注视我,讨厌我,然后因我的所作所为惊慌失措。爱戎可再也不敢来惹我了,开玩笑,他躲我还躲不及哩。他一开始还以为我在譁众取宠,直到他用宝剑刺伤我,我抡着血流不止的手臂反手打了他一拳,他才意识到事情不对。 我勇勐而俊美的哥哥头一次发出女人一般的尖叫,是因为我骑在他身上,像只发癫的山羊一边掐着他的脖子,一边笑嘻嘻地大叫,「哥哥,你再爱我一下吧!」 原本挤在小喷壶里的所有矛盾,于那天如开闸之洪爆发。众人惊惧地拉开我和爱戎时,我亲爱的哥哥捂着下体,疼得两眼翻白,我打赌他可起码有几个月无法和其他姑娘厮混了。「恶童王子」的名号稳稳噹噹地落到了我的头顶,而我被关入惩戒室,被一名贼头鼠眼的修士鞭笞得连头也抬不起来。 那些黑袍修士说小王子得了失心疯,已然病入膏肓,必须得到惩戒,否则魔鬼将会藉此降临,将它恶毒的爪牙伸向人间和天堂。 从那后,漆黑的惩戒室就是我温馨的小屋。我按时咽下僕人送来的馊饭,按时接受修士的鞭打,按时用吐沫和鲜血在墙上辱骂所有人。那面墙被写了又漆,就像我烂了又长的皮肉。我不向任何人哭泣,不向任何人示弱,贴在惩戒室的栅窗上沖我父亲的背影吐口水,「伟大的国王,祝万疆帝国四分五裂,愿索尔一族断子绝孙!」 之后的记忆就比较模煳了,我猜模煳的原因是因为我灵魂出窍。我的父亲差点把我打死,要不是我母亲痛哭流涕地为我求情,我估计早就咽气了。有人说那是我唯一安静的一段时间,我被绑在一张冷冰冰的刑床上,手脚扣着皮带,像具吊着一口气不死的殭尸。每天我的母亲都会来黑屋陪我,坐在我身边,给我念小时候我最喜欢的童话爱情故事,给我讲英勇的王子是如何歷经苦难坚守正义,从恶龙手下救出美丽的公主,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我记得我魂不守舍的身体发问道,「恶龙难杀吗?」 我的妈妈大吃一惊,道,「当……当然,正因为恶龙是难以击倒的邪恶,所以王子勇敢的心才值得称颂。」 我直勾勾地盯着漆黑的天花板,又问,「被恶龙掳走的人一定能得到拯救吗?」 「会的,我亲爱的小柠檬。」母亲亲吻了我的额头,将我脏兮兮的金髮拨开,道,「世间虽然充满了难以预见的邪恶,但同样充满了难以磨灭的正义。邪恶永远不会取代正义,因为总有一些人在努力为实现世界的和平与公义奋斗奔走,他们永不放弃,永不妥协。」 「哦。」我点了点头,「原来如此。」 原来如此,既然世上总有一些人,努力为实现世界的和平与公义奋斗奔走,永不放弃,永不妥协。那我或许可以等到那一刻,等到真正能够拯救我的人出现。 不过让我感到疑惑的是,一颗已然破碎的心,再度缝合,还会是曾经的模样么?还会如往常一样天真无邪地跳动么? 母亲念读童话故事的声音就此消失在我的脑海中。 他们说恶童王子变乖了,不再歇斯底里,不再为祸他人。他们说惩戒修士的鞭笞起了关键作用,说魔鬼已从我的身体撤出爪牙。随后的一个冬日,他们终于把我从黑屋里放出来,僕人为我清洗身体,穿上崭新的礼服,戴着属于王子的小皇冠,捧来新鲜美味的饭菜。我吃饱了,穿暖了,他们将我带出皇宫。我很久没有和人交流了,思维迟钝,便静静地跟在他们身后,继续等待。 格森在城门外等我,从其他人手中接过了我,带我坐上一辆马车。那天风雪肆虐,就像万年冷寂的北境雪原。马蹄嘚嘚的声响迴荡在我的梦中,我裹在厚厚的绒毯里,做着永不停止的梦,车帘外则是仿佛能湮没时光的鹅毛大雪。 梦里,有一双温暖的手握住我伤痕累累的手,有一双手臂抱住我战慄抖索的躯体,有一双唇疼惜地亲吻我丑陋的疤痕。那个看不见的影子如柔软的黑雾缠住我的四肢,在我将死的面颊上落下温热的泪。 它拥抱我,亲吻我,说它爱我,执着地唿唤我的名字。似乎即使我听不见它的声音,看不到它的身影,它也与我永不分离。 莱蒙。莱蒙…… 我险些堕下泪来。随即,我醒了。 格森站在远处的雪原上,身影模煳为一个漆黑的小点。我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只知道有什么沉甸甸的东西压在我的身体上,就像枷锁。它按住我的头,按着我的身体,酸液般的涎滴淌在我的面颊上。我才意识到我趴着的地方是一块熔岩,金黄的熔痕烫焦了我的胸膛,我终于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被咬着衣领甩在半空,甩得头晕目眩,呕吐不止。 恍惚间,我听到了格森的话,虚幻虚假,却真切真实,夹在我的惨叫声中,像一只飞虫,悄无声息地钻入了我的头颅。 ——你咎由自取,莱蒙·索尔。
第85页 我什么也听不到了。 这个世界终究没有善待我,而其他人给我的理由是,你咎由自取。 **** 「如果可以……请您原谅我的父亲,好么?莱蒙王子……」 傻蛋察觉到我的存在,却没有动,依旧单膝跪在他父亲的坟前,颓丧的背影就像一只被拔了指甲的狮子。 「我知道你当年被送到龙穴的事,当时整个冬霆军都为此震惊……我父亲知道真相已是一周后,为时已晚,但他还是忤逆了国王的命令,召集军队出征前往魂烬之巅,说要救出被恶龙掳……被送给恶龙的索尔王子……」 我平静地听他说着,连一丝神色变化都没有,仿佛他在讲一个跟我毫不相干的人的故事。傻蛋的声音逐渐又染上哭腔。但他在拼命压抑,克制不让自己流露出一丝一毫的脆弱,依旧挺着他那如冰铠巨木般笔直的嵴背,不愿让他已逝的元帅父亲丢脸。 「所以呢?」 我敲了敲头顶的金色王冠,上前几步,斫骨刀柄顶着他的后脑,「给我说重点,你个傻蛋。」 他勐地站起身,打掉了我的刀。斫骨刀残破的刀刃将白雪压出一道轮廓,傻蛋呲着满口白气朝我走来,一瞬间我以为他要给我几拳,但他突地面向我,单膝跪地,右拳贴在心脏前,朝我声嘶力竭地吼了起来。 「所以,我恳求你,不要再口出恶言,不要再为非作歹!你即将登基,即将成为新王,肩上的责任重于苍天,而不是一个肆意妄为的恶棍!冬霆军蛰伏多年就是为了这一刻,我父亲忍辱负重也是为了这一刻!他从未放弃拯救你,你为何放弃你自己?!我知道你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罪,但你考虑过万疆帝国的子民吗?国破家亡,他们不愿臣服于弒君者,还在冰冷的兀鹫城苟延残喘。他们的生活比你想像得要辛苦得多,他们还在希望有一位刚正不阿、大义凛然的君王能带领他们渡过难关!」 「滚!」我大吼道,勐地把王冠扔了出去,「什么国王?!你少他妈拿你父亲的死威逼我!哦,叫我恶棍,叫我流氓,叫啊!叫啊!承认你认我为国王只是因为这顶垃圾头冠,承认你恨不得我代替你父亲去死,承认你厌恶我厌恶得都要吐了!你他妈倒是挺会说啊,你怎么不自己去当这个国王,啊?!」 傻蛋不再说话了,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我,仿佛在看一个没有心的怪物。我忽地浑身颤抖起来,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罩住了我,在巴克豪斯的墓碑前,在这沉暗的雪夜中。我脚步虚浮,几乎站立不稳,感到热血头一次不是涌入我的四肢,而是涌向我的眼眶。我扑到雪中,面颊埋在冰冷的雪里,泄愤般捶打着大地绵绒的雪被,感到手臂都冻成了一节一节的冰柱。 「啊——!」 我吼叫着,手心紧攥的雪团融成雪水。良久,我支起身子,攥住了我的刀。傻蛋银晃晃的影子在我被雪水煳住的视野中摇晃,他朝我走近,我正要怒不可遏地将刀横在身前,他却抬起手臂,将王冠郑重而虔诚地戴到了我的头顶。 「我向我的剑发过誓,这一生只为我的君王而战。」他垂下头,金棕色的头髮被雪浸得覆满霜寒,「如果对这世界心怀怨恨,痛恨在你最孤独无助的时候没人站在你身边,为你挡住所有的伤害……」 说着,他单膝跪地,行了一个忠诚而庄重的骑士礼,对我大声道,「那从此以后,就由我来为你挡!这就是我和我手中的剑所坚守的誓言,我的王子,我的殿下!当我将其刺向龙时我就有此觉悟,不是因为不怕龙的威慑,不是因为盲目的勇气,而是因为一旦你死了,我就不知道冬霆军,我的父亲,还有我苟且至此的意义是什么了!」 他说完了,这个名叫法洛斯·普卢默的骑士。我想恶毒地回应我才不信这些花言巧语,但他的脸,他的声音,他浑身上下所散发出的炽热忠义却阻止了我即将吐出的毒液。他的名字第一次蹿入我的脑海,而我静静地凝望夜空,到最后也没有从那浑浊的暗夜窥得一颗闪烁的星星。 「傻蛋。法洛斯·普卢默。」 我解开腰间的佩剑,拔剑出鞘,朝他被铠甲覆盖的双肩各点了一下。 「我知道你原本想侍奉的国王不是我。」我道,「而正巧的是,当我看见银麟骑士的圣剑——这把名叫『基督之血』的圣剑,想到的骑士人选也不是你。」 「但现在我成了你的万疆国王,而你成了我的银麟骑士。」 「我们平了。」 话落,我将圣剑塞到怔忪着的傻蛋手里,拾起斫骨刀,顶着那金灿灿的国王之冠,踩着茫茫白雪下一尘不染的大地,就像过去无数次孤身踏过漆黑的暗夜那般,独自走向了悬挂万疆帝国旗帜的高塔与城堡。 第35章 网 「殿下,您要想举办登基庆典,短期内是不行的。」 雪花扑簌簌地粘在格子落地窗上,沉重的雪垛压得松枝哗哗作响。屋外冰天雪地,屋内依旧暖融如春,几个僕役正围着壁炉添炭火。橙色的炉光映在我的手心,我坐在壁炉旁,一眨不眨地盯着火光,漫不经心地瞥过头,瞄了说这话的男人一眼。 「为什么不行?」我用火钳夹出一块烧得亮红的炭,将它高举半空,「给我个理由。」 当下只有三个人坐在这间宽敞的议事厅里,围着一张红木圆桌,倚在鹅绒软椅上,商议要事。整间屋子环绕着一股诡秘的气氛,法洛斯坐在他父亲曾经的位子上,双唇紧抿一线。我仍在壁炉旁把玩那块木炭,用烧火钳夹着它,看它在半空划出一道道烟燻的烫痕,嘿嘿直笑。
第86页 「王子殿下好兴致啊。」那个提议的小老头笑容满面地裹了裹貂裘大衣,怀里还捧着一只铸型精美的热铁瓶,露出一口镶了黄金的牙齿。这就是议事的第三个人,兀鹫城当今的财务大臣,埃利森。这傢伙是我见过的最不像老头的老头,且不说他那头被染髮剂染成黑色的头髮,油光光地梳在脑后。这个财务大臣额头光洁,手指白皙,声音如母牛般平和悦耳,笑容油腻得几乎能煎牛排,你很难想像他已经年过六旬。 如今兀鹫城一切支出收入都要经财务大臣按章批准,包括各种庆典费用的筹集徵收。也就是说,如果没这老头子的许可,我甚至没钱给自己办一个像样的登基仪式。 据说埃利森身染寒疾,所以得一直抱命根子似的抱着那只热铁瓶,身侧还得有两个随时侍奉的僕役。妈的,他还是唯一敢带僕役进议事厅的大臣哩。 我斜睨他道,「若是你能尽快给我想要的答案,我就不至于坐在这里玩炭了。」 「不瞒您说,尊敬的殿下。现在临近岁终,国库所剩无几,没有多余的资金举办庆典,尤其是新王登基的庆典。如果要操办策划,那就要强行从民众那里徵税,以现在城里的景况无疑困难重重。但我又觉得,新王的登基,如此一个富有纪念意义的日子,不应该敷衍了事。若是能将庆典延迟几个月,等资金和时间充裕再办,或许……」 「哦,妈的。」 火炭从钳嘴掉了下去,我直接把手伸进壁炉的火堆中掏了掏,将那枚烫红的火炭攥在手里,笑嘻嘻地拂开了表面的尘灰。 埃利森面色一变,显出几分警惕之色。 一直沉默不语的法洛斯道,「埃利森阁下,登基大典一事,我和殿下提前商量过,鑑于兀鹫城当前的状况,的确不宜铺张。殿下也应允万事从简。庆典不过是一个宣告,目的是让旧国的子民知道,昔日万疆帝国王室尚存,将有一位名正言顺的国王治理兀鹫城。」 「万事从简?」我抬高音量道,「我何时说过万事从简?」 法洛斯愣了一瞬,「殿下,你……」 我轻巧地撑桌一坐,正对着财务大臣躲闪的目光,笑道,「举办一场庆典都需要什么,烦请您说说?」 埃利森挪了挪身体,一五一十地说,「首先,需要搭建祭祀神灵的高台,然后是祭品,猪牛羊等牲畜。」 法洛斯谨慎地说,「若搭建高台需要劳力,我可以让囚犯代替劳工,根据劳动量减少他们的刑期。」 埃利森没正眼看我的银麟骑士,自顾自地说道,「……按万疆帝国的规矩,庆典日该发粮给民众,与民同庆。而兀鹫城田地年年歉收,向来是跟周边的村落购买粮食。现在库存的钱币不足,要想交易,恐怕……」 「你。」 我指着财务大臣身边的一位僕役,笑道,「把手给我。」 那僕役不明就里地伸手过来,我摩挲了一下那光滑细腻的手指,抽出一把小刀,眨眼间将那根指头剁了下来! 「呜啊啊啊!」那僕役跟只被踢翻的水桶似的滚倒在地,捂着那根断指惨叫。埃利森脸色煞白,我将那根套着金戒的手指郑重地端到他面前,愉快地说,「现在,我们有几克黄金啦。」 我笑吟吟地看向另一位僕役。那人吓得抖如筛糠,不等我发话,当即把全身上下所有的金饰银饰叮咣解了下来,最后神色抽搐地将耳垂上的铜耳钉拔下,搁在一起。 「哟吼,真是不小的收穫。」 我将那些闪闪发光的小玩意用手臂拢在一起,往这个老头面前一推,问,「您看看,还需要多少呢?」 埃利森很快恢復了镇定,露出油滑的笑容,道,「亲爱的王子,这些可远远不够呢。」 「是吗?好!那我就跟您仔细算算这笔帐。」我大摇大摆地坐到这个老头对面的椅子上,舒服地眯起眼睛,道,「去年,国库的税收一共是三万五千四百六十七索尔币(万疆帝国金币的一种),其中培养军队三千五百七十八,修葺房屋四千六百二十四,救济灾民四千四百一十六,购买粮食八千五百四十二……」 我俯身向前,盯着他道,「而剩下的一万四千三百零七索尔币,将近二分之一的国税,帐录里的记载是『内部开销』。我觉得这四个字很有深意,还劳烦您替我解释一下。」 法洛斯目瞪口呆地看着我,目光有点迷煳。埃利森的神色有些僵硬,大概他没料到我会提前查了帐录,专门等着给他个下马威。 这个贼老头缓缓笑道,「如您所见,城堡里的僕役,我们这些帝国旧臣子,也是需要吃饭的。而且您还忘记一条,殿下,兀鹫城常年冰冻,每年烧取炭火取暖的也需要一万索尔币不止。」 「哦,那可不是我忘了,是您该把每一笔帐记清楚,阁下。不然我还以为是您哪头猪下属搞错了哩。」我拾起一枚金戒抛到半空,双手往桌上一摊,笑道,「而且我刚刚提供了一条新思路,不是么?其实用于庆典的钱不必非从人民身上刮,我看您的那些僕役身上的肥油就够啦,反正我要求不高。」 老贼头没反应,他身边的两条小狗先哆嗦起来了。我猜下次再没僕役敢跟着这老头大摇大摆地进议事厅了,国王会亲自给他们点甜头尝尝。埃利森的脸色有些难看,法洛斯轻咳一声,朝我皱了皱眉。
第87页 我继续挂着友善的笑容道,「我开玩笑的,阁下。其实比起城内的开销,我更在意城外——」 我将几张羊皮纸按在财务大臣面前,眯眼道,「把您说的,与兀鹫城以往进行过粮食交易的村庄都给我写下来。属于迟暮帝国的用红墨水写,属于万疆帝国的用蓝墨水写,未有附属国的用黑墨水写。」 僕役战战兢兢地端来了鹅毛笔和墨水。埃利森在下笔前思索片刻,对我客气地说,「我能问一下您要这些消息的目的么,殿下?」 「哦,恐怕您还不知道,埃利森阁下。」我把手伸进火堆里取出三四块火炭,杂耍似的轮流抛起,「日理万机只是我的副业,烧杀抢掠才是我的本行。我将根据您的情报,烧了红村庄报仇雪恨,威逼黑村庄归入版图,激励蓝村庄继续效忠。敢趁国王不在的时候敲诈我可怜的子民,我要这些不知好歹的刁民付出代价!」 **** 「哦,『日理万机只是我的副业,烧杀抢掠才是我的本行』!到头来您还是要去干你所谓的『本行』!殿下,您怎么还能得意成这样?我猜那些大臣一定在背后笑掉大牙了!」 法洛斯揉着他那颗傻脑袋,懊恼到了极点。我吹着口哨,懒得理这个自尊心过度膨胀的傻蛋。 我们沿着城堡走到了冬霆军操练的场地,我站在高高的演练台向下望,问,「冬霆军现在一共有多少人?」 「士兵六千左右,马匹两千。」 「财务阁每年只给你们发放三千五百七十八索尔币,对么?」我似笑非笑地望向宽阔的场地,冬霆军正分成几拨队伍操练,斗志昂扬的喊声划破寂静的日光,「埃利森这么榨你们的髓,老元帅也一声不吭么?」 「埃利森狡猾又吝啬,从财务阁多拿些资费出来很难,父亲不喜欢因为这些跟昔日的同僚撕破脸……」法洛斯沉声道,「何况冬霆军没太大的花销,毕竟我们也……很久没有出兵打仗了。」 「话可不能这么说。」我唿出一口暖烘烘的白气,瞥他一眼,「场地、武器和马匹的养护,犒赏士兵的财物,哪一样不需要花销?呵,以前财务阁还能把责任推给军队的无作为,但现在不同了。我登基以后冬霆军恐怕要忙碌起来了,做好心理准备吧,骑士长。」 「是,殿下。」法洛斯浅笑道,自从老元帅故去我头一次看见他发自内心的笑容。他伫在栏杆旁思索片刻,道,「若您真的要去抢……出巡村庄,我可以派出冬霆军的一部分精锐,确保此次行动万无一失。」 「得了吧,等你的士兵会骂『操你妈的蛋』而不是『该死的』泄愤,你再让他们跟着我去劫道吧。」我将骨节掰得咔咔响,道,「先前你说让囚犯通过干苦力来减少刑期,我倒有个不同的想法。」 「什么想法?」 「虎豹不该和牛羊干相同的事,那是屈才。」我扭了扭脖子,笑嘻嘻地说,「等下我亲自去挑选有资质的囚犯。冬霆军团的战士们就留着战场真刀真枪决胜,这种烧杀抢掠的黑心活儿还是让恶棍们主场吧。」 **** 「你觉得当前形势怎么样,埃利森?我们的新国王,当年的恶童王子,莱蒙·索尔,现在如何?」 幽谧的房间里,三人围坐在一张桃心木桌旁,意味深长地望向彼此。壁炉内的烧木噼啪作响,像被烤裂的豆荚。银制烛台两侧的白蜡如两只深邃的眼睛,望着桌边三人,熠熠闪着精光。 埃利森仍抱着那只热铁瓶,半眯双眼,似乎在沉思。在他对面坐着一个鹰钩鼻的瘦男人,漆黑的捲髮耷在耳畔,扣子从腰际一直紧紧繫到脖颈,尖酸刻板的面容仿佛刀刃背后的阴影。 半晌,财务大臣发出一声冷笑,「呵,如今的莱蒙·索尔……比当年的『恶童王子』,有过之而无不及哩。」 热茶氤氲的白气渐渐散开,鹰钩鼻男人面容冷肃地说,「那可真是个大麻烦啊。当年我见识了恶童王子由歹毒变得乖顺的全程,老实说,我不觉得那是凭惩戒修士鞭笞的效果。」 「埃利森,纽金特,我觉得你们把事情想得太复杂了。」外交大臣理察推了推架在鼻樑上的单片眼镜,手掌习惯性地抹了一把凉幽幽的秃顶,「巴克豪斯已逝,冬霆军群龙无首,这才是最麻烦的事哩。一个十五岁的小国王,一个十七岁的小骑士长,两个毛孩子能闹出什么花样?我现在最关心的是这个——」 说着,秃顶的理察从怀里掏出一封信,神秘地环顾一圈。埃利森让跟随身侧的僕役出门,鹰钩鼻男人——司法大臣纽金特也坐直了身体,一双瞳仁细小的眸子紧紧勾着那封信打开的红色蜡封。 「就在冬霆军从刺青城堡回来后不久,迟暮帝国的物资车抵达兀鹫城一天后。」理察咬着一只金制的菸斗,道,「我收到了某个下城人送上来的一封密信,据说是夹在物资里的,艾略特皇帝的亲笔信。」 纽金特瞳仁一抬,「那个送信的人呢?」 理察揩了揩鼻子,「不知道,这封信是……呃,不知怎么忽然出现在我桌上的,我也不知那个送信的人是谁。」 纽金特冷冷地说,「那就不可信。说不定艾略特未曾写过信,说不定信已经被人做了什么手脚。除非把那个送信的人捉到,让我好好审一审他,再做定论。」 「先不谈这些,反正是弒君者的来信,我们本就要慎重。」埃利森沉声道,「信里说了什么,理察?」
第88页 「呃,艾略特说……」 这位外交大臣擦了擦镜片,拘谨地抿了把干瘪的嘴唇,「他在信中向我们提议,兀鹫城考不考虑……嗯,就是,归顺迟暮帝国……」 作者有话要说:不知该说啥那就来补充一下人设(=v=) 莱蒙·骨刺 外貌特徵:红髮(十年后为长发),蓝眼睛,白皮肤,刀,狞笑 身高:175cm(15)188cm(25) 体重:62kg(15)75kg(25) 生日:11.13(天蝎座) 喜欢的东西:酒肉,辛辣油腻重口味的食物,恶棍的血,里拉琴,诗歌 讨厌的东西:基本没有不讨厌的 罗(姓氏不明) 外貌特徵:眼洞,苦茶色的头髮(黑中泛棕),略显苍白的皮肤,黑斗篷,巨镰,唇角含笑 身高:180cm 体重:68kg 生日:7.5(巨蟹座) 喜欢的东西;莱蒙(...),爱情小说,甜食 讨厌的东西:脏话,酒,烟,暴力 第36章 离间 烛火在三人之间若隐若现。埃利森眯眼盯着桌上的信纸半晌,伸手移至身前,嘆了口气,静静地一行行看了起来。 见其他两人半天没反应,秃顶的理察紧张起来,揩着鼻尖上的冷汗问,「纽金特……你怎么想?」 鹰钩鼻的司法大臣端起热茶啜饮一口,低沉如瓮的声音道,「弒君者之心,着实歹毒。我们刚找到真正的王室后裔,准备拥立新王,他就摆了这一道。往好里说,这是他蓄谋已久,恰好撞上了时机;往坏里说,恐怕这边埋伏了什么奸细,专门趁人心动盪之时设套。」 「这封信只有四行字,态度暧昧,毫无诚意可言,倒像是恶作剧。」埃利森淡漠地移开视线,「理察,你所言为实?到底是哪个下城人送来的,你难道连这个也搞不清楚么?」 理察苦着脸说,「我的确不知道。我挨个问过了守卫和僕役,没人知道这封信是什么时候到我桌上的。」 纽金特冷笑,「怕不是传信的鸽子会自己从脚上解信呢。」 埃利森挪了挪怀里的热铁瓶,道,「纽金特,现在不是挖苦理察的时候。说不定是哪个下城的狡诈犯化装混入王城,给理察暗中送了这封信后又熘走了。」 纽金特冷不丁说道,「那万一不是兀鹫城的人,而是迟暮帝国的奸细呢?」 埃利森嗤笑一声,「这种可能性也不是没有。总之,现在这封信已经送到我们手里,真正的索尔王室一出现,艾略特便送来劝降书,很难说不是个圈套。我们沦落到北境数年,既然一开始不会投降,那就永不会投降。艾略特想使一出离间计动摇旧国的根基,那他可太小看我们了。其他人不知道迟暮帝国里的旧国子民究竟过着怎样的日子,他以为我们几个也不清楚么?」 理察浮躁地笑道,「是啊,投降是不成的,弒君者的假面我们早就看得一清二楚了。既然真正的王子回来了,我们就该效忠我们的新王。」 纽金特窄小的瞳仁绕着两人跳了一圈,「那这封信如何处置?交给莱蒙王子么?」 理察叼着菸斗,愁眉苦脸地吸了吸,道,「要不……我们烧掉吧。」 埃利森平静地说,「纽金特,你见过现在的莱蒙王子么?」 鹰钩鼻的男人道,「还未。」 埃利森裹了裹衣裘,道,「我同意理察的话,因为……」 「现在的莱蒙王子,对旧国的人虽然抱有一份责任,但同样秉持着戒心,尤其对我们几个——」他话锋一转,面向纽金特,「还记得他几年前被送去魂烬之巅的事么?我们身为内议阁,都贊成让莱蒙王子取代爱戎王子,送给恶龙。如今莱蒙王子虽然从恶龙之穴逃出,但心怀怨恨,很难不会借题发挥。王子的心智尚未成熟,还曾是个杀人如麻的匪徒,我认为贸然把信交给他,并非明智之举。」 「没错!埃利森,你分析得太有道理了!」理察勐地站起身,紧张地搓手,「当年莱蒙王子被送给恶龙——上帝啊,我差点把这件事忘掉了!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殿下心里怀有何等想法,说不定早就计划把我们——」 「好,烧掉吧。」 纽金特将茶盏放下,一丝不苟地将唇边的茶渍擦拭干净。理察听了此话,像得了什么圣谕一般慌忙地拿过信,飞快地丢入燃着的壁炉! 噼啪,噼啪。伴随着木头烧裂的声响,信纸在三人的注视下很快被烧成了灰烬。 「好啦!」理察一颗心终于坠地,瘫倒在软椅上,「恶毒的弒君者,呸!万疆帝国万岁!」 **** 纽金特回到了房间。 跟埃利森和理察不一样,他的卧室只是一间简陋的书房,墙壁雪白无垢,地板纤尘不染。嵌在墙内的壁炉不算大,但足够冬日取暖。一人半头高的书柜旁摆了一张素白的单人床,床边的黑色长桌上则堆满了从各处搜来的书籍,主要是法典,还有一些记载了各种酷刑的古籍。 其中一本名为《亡灵之秘》,上面详细记录了前人在亡灵身上进行的一系列刑罚。这些都被他用红墨水仔细地勾勒出来,反覆揣摩。 这是他的工作,编订法条,以及审判拷问。 纽金特阖上门,点燃床头的烛台,在一片令人心悸的沉寂中走向那面宽大的书柜。他将书柜一角轻轻一抬,从底下抽出一封信,映着烛光,缓缓展开——
第89页 是弒君者艾略特写给他的信。 如理察所言,这封信也是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那本《亡灵之秘》里,当晚就被他发现了。本想挑一个日子与三人共同商议,没想到理察先他一步,将信件暴露了出来。 「哼,艾略特……」 鹰钩鼻的司法大臣冷笑一声,坐在床上,又将此信从头到尾浏览了一遍。相同的内容,连字迹的布局都如出一辙。 既然他和理察都有这封劝降信,那埃利森那边呢? 那个老狐狸。 纽金特沉思片刻,摩挲着信纸。艾略特劝降一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关键在于新王的看法。若莱蒙·索尔对此起疑,将信件交出说不定会招致厄运;若对方能相信他们的忠心,倒不该将国王蒙在鼓里…… ——我要你们不得好死!你们这些可恨、该死、令人憎恶的混球!你们才是真正的魔鬼!我会挨个记住你们的脸!现在你们施在我身上的刑罚,我莱蒙·索尔以后一定加倍奉还! 男孩歇斯底里的叫骂声迴响在耳畔,低沉压抑的审讯牢与忏悔室中所发生的事又一次涌入脑海。对方遍体鳞伤的躯体就像一只腐烂的洋芋,而布满血丝的双眼充满了毛骨悚然的邪狞。 我会挨个记住你们的脸…… 我要你们不得好死…… 纽金特蹙起眉头,攥着信件的手有些发颤。他在寂静的小屋中站起身,眺望着窗外幽谧的黑夜。他打开窗户,寒凉的北风捲起他的头髮,熄灭了黯然的烛火。鹰钩鼻的男人沉默半晌,瞳孔深处忽地闪过一丝光亮。 他知道该把这封信交给谁了。 **** 「出巡村庄」的计划顺利极了。我得说,自从我戴上那只沉甸甸的金冠后,还是头一次玩得这么尽兴。我和赖格,阿姆以及艾厄,在兀鹫城的监牢挑了四十多个穷凶极恶的囚犯。在某个万里无云的蔚蓝天穹下,属于莱蒙国王的「神猎军」浩浩荡荡地从兀鹫城出发,马蹄踩着雪原上的碎冰,呜嗷叫着沖向了那些刁民的村庄。 法洛斯跟个婆娘似的骑马待在城门口,目送我远去后才离开。我让他安排一些士兵在城门口候着,等领取我们胜利归来的战利品。 「这次可是大丰收!」 断臂阿姆笑呵呵地说道。他的脖子上缠着一节一节的香肠,这个残废边骑马边大快朵颐,那张嘴简直忙不过来了。本来么,抢劫村落光凭我们四个也不在话下。更别提现在如虎添翼,扫荡村庄就跟扫地似的,那些迟暮帝国的猪民几乎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 我吹着口哨,领着我勇勐的军队回城,感到从头顶洒下的阳光舒服极了。 专司烧杀抢掠的神猎军风光地进了城,后面拉了足有二十余车的粮食,每车都载到了极限。我看到城中的民众都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们,我不动声色地戴上遮阳的黑方镜,挡住我的大半张脸,只让我那头火焰般的红髮在日光下招摇。 听法洛斯说,等到了正式登基的时候,我的红髮将被染成金色,以示索尔家族的血统。真是个令人不快的主意,但我也没法拒绝,只能趁现在还是个恶棍时快活几日。 冬霆军行事干脆利落,没让我多等,很快就把物资收回王城,按计划归入国库,准备日后在庆典日发给民众。我和残废三兄弟各背着一只包裹,像几个横行乡里的恶棍,走在下城区骯脏破败的街道上。 下城区的贫民们见了我们几个,都不约而同地停下手头忙碌的事,像躲瘟疫似的躲到一边去了。 「呵,莱蒙,你这方镜可挺像样,我看街上的小娘们儿都在瞅你哩。」 瘸腿赖格走在我身侧,盯着我的黑色方镜,嘿嘿直笑,脸上挤满褶子。这瘸子倒是识货,这可是宫匠精心打造的护目方镜,可挡风沙和烈日,即使在暴风雪中也能一视千里。 我心情不错,就懒洋洋地说了声,「别跟我整这些谄媚的屁话,瘸子。回去我让人给你打一副就是了。哦,阿姆,艾厄,你们两个要么?」 断臂阿姆拧着眉毛,挺古怪地瞧了我一眼,「不了,戴着跟个瞎子似的,又不好看。」 「确实,跟你那张猪脸不太相配。」我翻了个白眼,看独眼艾厄一直在旁边不吭声,就拿胳膊肘戳了戳他,「诶,艾厄。你哥刚才骂你是个瞎子。」 「……」艾厄这才瞥了我一眼。我呲牙道,「我他妈不叫你瞎子你就没动静。拿烟出来,我抽一根。」 他无奈地看了我一眼,从包裹里拿出烟匣子。我咬着菸捲,缓缓地吸了一口,苦涩又辛辣的烟雾顿时从我唇边逸出。 「莱蒙。」 好半天,这独眼瞎子终于发话了。我耐心地凑耳过去,想听这沉默一路的傢伙有什么话要说。 他道,「艾略特其实拥有乞乞柯夫另一只眼睛,对么?」 我漫声道,「原来你知道。」 艾厄道,「我们现在的一切计划和行动,应该全在他的掌控之下。」 我感到心头一阵烦躁,恶声恶气地说,「所以呢?」 「我只是搞不清他的意图。」他沉声道,「我们抢掠他的地盘,他却不闻不问,也不派兵驻扎,就像是特地让我们去抢似的……」 「那只能说明他是个傻子。」我冷笑道,「我管他在盘算什么。我只知道我现在需要粮食,而他的村庄有新鲜无毒的粮食。至于他在搞什么鬼——我知道他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但这不代表我们就要坐以待毙!假若事到临头,我会尽一切所能去扇他的耳光!」
第90页 我们终于在下城区找到了其他人暂住的房屋,一间不大的四方庭院,灰色的瓦砾铺在檐顶,麻雀踩在栅栏上叽叽喳喳地鸣叫。我已经挺久没见到我的恶棍同伙了,那个疯修士还好,真难想像芭芭拉那个蠢女人能容忍这种小屋子。 还有我的小亡灵。 我唇边咧开一个笑,愉悦得心旷神怡。我背着包裹,戴着黑方镜,推开门,第一眼便看到罗在院子里,搓着小米餵家禽。他不再穿那身床单似的黑斗篷,而是穿着灰色的高领毛衣和洗得发白的棉绒长裤,脚上套着一双沾有泥污的黑皮靴,显得身材高挑,修长挺拔。 「咻~」 哦,他被长裤勒出的浑圆挺翘的臀线可他妈性感死了。我朝他的背影吹了声口哨,我的小亡灵愣了一瞬,转身看向我,即使有那条漆黑的蒙眼带,我也能想像到他的目光该有多么地惊异。 「莱蒙!」 他惊喜得几乎手足无措,小米全撒在了地上。老实说我挺喜欢他这种纯粹得不掺一丝虚假的傻样,只要不是在恶斗中。我咬着菸捲,笑嘻嘻地唿出一口烟,张开双臂,正等着我的美人来投怀送抱—— 「哥!」 一个咋咋唿唿的毛小子忽然从屋子里蹿了出来,扎着个短辫,腿脚麻利地蹦了出来。我眯眼看向这个棕发小子,依稀记得荒骨沼泽的法师跟我说过的罗的往事。 没想到这次全在兀鹫城齐活了,齐得好啊。 「见鬼!你们谁啊?到我家来干什么?!」毛小子看见我们几个杵在门口的恶棍,惊得一哆嗦,差点坐地上了。 我朝他抬了抬下巴,皮笑肉不笑地说,「喂,小子,你是罗的弟弟?腿挺好使的啊,是吧赖格?」 瘸腿赖格兇狠地说,「啊?老子最他妈烦上蹿下跳的小崽子!」 罗的神情骤然紧张起来,上前一步,不露痕迹地挡在他弟弟面前。我心头一阵厌烦,适才涌起的那点柔情蜜意顿时烟消云散。 「莱蒙……他是我……我的弟弟,杰里米……」罗吞咽了一下,表情僵硬地对那个小子说,「杰里米,这些也是……我的伙伴……」 「什么?!」长得像只小耗子的杰里米从地上蹦了起来,吓得不轻,「哥,你都遇到了些什么人啊!老头子,修士和那个比老虎还凶的女人就算了,怎么还有这些——」 他朝我们凶神恶煞的面孔偷瞄一眼,很识时务地把剩下的话吞回肚子。我大摇大摆地上前几步,狰狞一笑,「喂,小耗子,为了你哥,你他妈最好对我放尊重点。」 那个叫杰里米的小子瑟缩一下,一边躲到罗的身后,一边还在探头探脑地注视我们。我吹了声响亮的口哨,惊飞了木栅上歇脚的麻雀,「小耗子,你妈妈还活着么?告诉她,大老爷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莱蒙:喂,小耗子,为了你哥,你他妈最好对你未来的哥夫放尊重点。 杰里米:我靠怎么回事?!哥!你怎么跟了一个比你还矮的矮子?他的年纪似乎还没有我大哩! 罗:…… 莱蒙:我看你是不想要你膝盖以下的部分了,耗子脑袋。 第37章 结束与开始 「这位女士,我要您的儿子。」 我坐在罗的养母对面,漫不经心地翘着腿,叼着烟,将黑方镜推到头顶,露出一个假笑。眼前这个老女人贼熘熘地转着那双眼珠,视线停留在我身上的时间还不及我手边的包裹。 安静坐在一旁的罗说道,「妈妈,这位是莱蒙·骨刺。他是我的……我的……」 我好整以暇地瞥他一眼,想知道他能说出个什么来。他的脸上浮起红晕,小心地看着我,又忧虑地看向他的养母,似乎在对我不敬还是令养母惊愕的抉择中左右为难。我干脆将他抱在我腿上,他的身体颤抖了一下,随即又是一副任人宰割的模样。 这个女人倒没太大的反应,只是眸中闪过一丝光亮,「哦,您……很喜欢我的儿子么?」 我道,「当然。他是我的奴僕。」 罗的身体僵硬了一瞬。他彻底沉默了,我在桌下抚摸着他纤韧的腰,感到小腹又燥热起来。他的养母道,「这位少爷,不瞒您说。罗在您之前一直跟着一位叫托曼尼的富商老爷,当初这位老爷一眼就相中了罗,对他宠爱极了。」 我道,「哦?那烦请您告诉我,那位托曼尼老爷有多宠爱罗呢?」罗扶着我双肩的手臂轻颤不止,我解开他棕色的皮带,将手向下探索,像开闢一张地图般开闢着诱人的风景。罗轻吟一声,揪紧了我的衣衫。 这个女人摆起一副虚荣的架势,笑道,「托曼尼老爷很喜欢孩子,经常让村里的孩子去他的山庄,给他们裁制漂亮的衣服,端上美味的食物。能有幸被接去他的山庄的孩子很多,但只有罗是他每天必唤的。除此之外,他还给了罗很多精緻的礼物……哦,对了,罗,你还记得那只漂亮的小玻璃球么?」 「我不记得。」罗想从我怀里挣脱出来,我将他按住,贴着他的耳廓,低声道,「不准走,罗。你给我看好了……给我好好地看着……」 他随即默然不动了,揪紧我的衣衫。我好整以暇地转过头,面对那个贼熘熘的婊子,似笑非笑道,「您的儿子那个时候已经成了个瞎子吧?托曼尼老爷的眼光还挺特别的。」 这个女人瞪眼道,「哦,您这话对我的儿子来说可太失礼了。您难道不喜欢罗么?」
第91页 「我当然喜欢。但他的确是个瞎子,不是么?」我眯起眼,「要是他有眼睛,恐怕比现在还要迷人。看不到他那双动人的眼睛我觉得很遗憾,所以想知道他是怎么瞎掉双眼的。」 女人的神色凝滞了一瞬,对罗道,「罗,那你亲自告诉这位少爷,你的眼睛出了什么事?」 「……」 罗默然垂着头,忍受着我的肆动,手指紧紧地扳着我的双肩。他深吸一口气,急促地说,「我……是我……我自己割下的……」 「小傻瓜。」我轻声道。罗的唇边逸出一声沉闷的呻吟,他的养母关切地说,「罗,亲爱的孩子,你怎么了?」 我暗暗嗤笑,瞥向女人道,「女士,那位托曼尼老爷现在在哪儿,你还知道么?」 「哦,我可不知道。自从罗被托曼尼老爷带去王城,已经有十多年没联繫过我和杰里米了。包括万疆帝国出事,我们也从未重逢,在这个兀鹫城还是第一次见呢。」这个贱货说着,还挤出一丝惆怅和心酸,「罗,你这孩子可真让妈妈和杰里米伤心哩。」 你个假惺惺的臭婊子。我在心底嗤笑一声,冷冷地盯着眼前这个老女人。呵,他当然无法联繫你们,你的儿子早就跳下马车被刺死了。 我想起亡灵城堡那个黝黑的水池,当初罗莹白的尸体就被系在绳子上,如吊在绞刑架下的囚犯。如今我在怀里抱着他,凝视着他难过隐忍的侧脸,还有那轻微抽搐的嘴角。我想恶毒地痛骂这个单纯的傻瓜,让他看清这一切,看清他所谓「亲人」的嘴脸,却有心无力,最后也不过想给这个无聊的故事画上一个无聊的句点罢了。 我冷冷道,「那位托曼尼老爷把罗带走时,给了您多少钱?」 这个女人立马精神起来了,「哦,三十……不,八十索尔币!本来是一百二十索尔币,但因为罗的残疾,谈到了八十……」 咣当一声,我将一块纯金的铸条扔在桌上,淡漠地说,「这些大概值二百索尔币,您觉得够么?不够的话,过几日我再派人给您送几块。」 「哦!够了,当然够!尽管我得说,我亲爱的大儿子现在比小时候更漂亮,但我瞧罗很喜欢您,所以这些就够了。」金条的圣光映在这个女人的瞳孔之间。她哆嗦着捧起金条,跟捧孩子似的紧紧揣进自己怀里,激动地攥住了罗的一只手。 罗甩开了她的手。这个女人尴尬地笑笑,继续用充满母爱的目光注视他道,「唉,瞧瞧你……罗,我亲爱的孩子,这次你跟这位莱蒙少爷走了,一定记得时常回来看我和杰里米,可别忘了你的妈妈和弟弟啊!」 去你妈的莱蒙少爷,是莱蒙国王。我亲了罗的面颊一下,淡薄的皂香裹着他灵魂的芬芳从毛衣领传了过来,真是让人迷醉。他神色复杂地看向自己的养母一眼,随即黯然转过头,伏在我的肩头不说话了。 女人拿了钱就飞快地离开了,脚步跟要飘起来似的。这间小屋只剩我和我的亡灵,那几人都在院子里吵吵闹闹。我环视了一圈屋子的陈设,角落里有张小床,床的另一头铺着干草堆。据说这是他弟弟住的屋子。 门虚掩着没有关,也没有锁,但我不介意,不如说有点兴奋。 「嗯……」 罗伏在我肩头,喉中不知是呻吟还是哽咽,一贯的压抑低沉。我从他的灰毛衣里取下零星的草屑,将他抱到了床上。 「罗。」 我唤他,他的侧脸埋在枕头里,哽咽不止。我凝视着他,忽然也不知该说些什么。说什么呢?说我们挺久没见了,说我在刺青城堡被恶龙咬伤时很想亲吻你,说我讨厌你的养母和弟弟,说你不止值二百索尔币,说我即将成为国王了,你感到高兴么? 从玻璃窗映入的阳光融化在我们的身体上。我将罗的衣物一点点褪去,他白皙修长的身体暴露在粲然日光下,就像洁白晶莹的脂膏。这动人的画面带给我剎那的迷惘,顿时万千思绪化为乌有,什么也懒得想了。 **** 芭芭拉在这段时间找到了新乐子。我们去找她的时候,她待在一家孤儿救济院,正在教几个长辫子的女孩跳舞。 我打量了一下救济院破烂的石砖和歪斜的门槛,木门上划满刻痕和孩子们的涂鸦,篱笆上插满童趣的纸风车。这家救济院规模不大,据说本来只是个小的避风棚,后来这些无家可归的小泥猴们找到这里,才得以在寒冷的兀鹫城里苟且偷生。 下城区不少姑娘可怜他们,经常来这里给他们送些食物充飢,也有些主动来照顾孩子们的生活,比如芭芭拉。她一开始的说法是,「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但我看她现在可是乐在其中了。 院子里咋咋唿唿地蹿着一群脏乎乎的野孩子,有几个安静地坐在屋子里玩积木,不时悄悄地转头看我一眼。 「嘿,蠢女人。」我击桌喊道,「跳得太差了,下去吧!」 「去你的,你个瞎眼睛的狗崽子!」芭芭拉骂道,但目光却明亮又欣喜。她摸了摸那几个女孩的头,提着粗布裙走到我们身边,额前的汗滴在阳光的照射下就像一颗颗小珍珠。 断臂阿姆笑呵呵地倒了一杯水给她,芭芭拉咕咚咕咚地喝了个净,又拿起我的方镜,好奇地戴着搔首弄姿。我把玩着一块边角粗糙的积木,道,「玩得还愉快么?」 「我猜肯定没你玩得愉快。」她似笑非笑地说,「王子殿下?」
第92页 我呲牙笑道,「不,叫我国王。」 「撒旦啊,竟然是真的。」她蹙紧眉头,再度看向我时,目光里有什么变了。不是诧异也不是惊喜,似乎有什么厚实的屏障一下立在我们之间。 「没想到我也能见到真正的索尔王族呢。」她笑了笑,「当初我问你是从哪里来的,你含煳其辞,原来如此。那你的红髮……」 我捻了捻发梢道,「很快就要染成金色了。」 「哦,我猜也是。」她干巴巴地说着,又倒了一杯水,捧着陶罐慢慢喝着。 「想当初……」 她盯着罐里的清水,低声道,「黑德也说,他想要讨好他的叔叔,当帝国的皇帝呢。」 我嗤笑道,「那头猪的话还没一个屁有意义,你倒放在心上了。」 「反正,对你们男人来说,冕冠,手杖,金裘——权力比什么都重要哩。为这你们可以娶不爱的女人,违背本心和意愿,满嘴谎言,满手血腥,什么都做得出来。」她撇了撇嘴,瞪了我一眼。 我翘着腿,漫声笑道,「不说这些废话了。芭芭拉,我们可是能一起下地狱的伙伴,何况你还救过我的命。现在我即将成为国王,我想带你们——」 「不必了。」 芭芭拉忽地站起身,将蜜色的麻花辫盘在脑后,认真地说,「我跟随的只是莱蒙·骨刺,可不是莱蒙·索尔。我认识的是红髮的野狗小子,可不是金髮的王子殿下。我很高兴你现在还记得我,莱蒙,但……」 她唿出一口气,耸了耸肩,「真的不必了。虽然我喜欢奢侈的生活,但我不喜欢王城和皇宫。我跟着你们学到了很多,我现在完全可以保护自己,好好地活下去。而且你帮我解除了咒语,两不相欠,我们之间不必再提什么恩情。」 断臂阿姆皱眉道,「芭芭拉,那个修士和老头可都要跟我们走哩。你怎么办,一个人留在下城?」 她得意地笑了笑,「我可不是一个人。」 她唤了几声,那些小女孩跑到她身边,围在她裙边亲亲热热地喊她姐姐。芭芭拉站起身,温柔地对那些小女孩道,「我可爱的小天使,这几个哥哥要走了,我们跳个舞送送他们,怎么样?」 我望着她,她笑着捲起袖子,不动声色地避开了我的目光。那些活泼的女孩跟在她身后,随她的舞步有模有样地跳了起来,倒学得了几分神韵。 「哈哈,跳得真不错!」断臂阿姆用那只独臂在桌面打起拍子。我盯着芭芭拉的一举一动,她神色如常,雪白的双颊被阳光晒得有些发红。我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借着水流的冲压,压下了即将脱口而出的话。 不管怎么样,这是她的选择。 我托着腮,看她为我们跳这最后一支舞。就在短暂而偶然的一瞬,我们四目相对,她的肩膀颤抖一下,脚下不稳,惊唿一声,噗通倒在了地上。 「芭芭拉!」断臂阿姆吃惊地要去扶她。这时,那几个跟着芭芭拉跳舞的女孩也突然惊唿一声,随之倒在地上,连动作都一模一样,学得分毫不差。她们几个坐在地上大眼瞪小眼,我和断臂阿姆面面相觑,嘴角抽动,一齐放声大笑起来。 芭芭拉也笑了,笑声明朗清澈。她将女孩们抱进怀里,亲昵又怜爱地揉了揉她们的脑袋,最后望了我一眼,目光里再无迟疑。 **** 当晚,我们几个在院子里摆了张桌子,张罗吆喝,作为即将告别过去与下城的仪式,来一场小型的庆祝会。我们用酒瓶砸着桌面,又唱又叫。乞乞柯夫在桌旁咂着菸斗,正笑眯眯地给他那条宝贝蜈蚣餵虫子。 罗和他的养母与弟弟在厨房里忙碌,给我们端上刚出锅的饭菜。小耗子杰里米在把一篮子面包端上来时瞄了我一眼,很嫌弃地皱了皱鼻子,怪里怪气地夹着肩膀走了,搞得我很想当头给他一拳。 罗端了一盘焖鸡上来,我盯着那香气扑鼻的鸡肉,问,「你做的?」 他低声道,「嗯。」 「好的。」我不客气地把盘子抽到面前,无视其他人的抗议,狼吞虎咽地吃了个精光。 「不,我不喝酒!修士滴酒不沾,这可是我对主之忠心的证明!」 「去你妈的,主算个屁!老子让你喝你就喝!」 波波鲁惊魂未定地抱着《天经》在院子里又跑又叫,瘸腿赖格喝得红光满面,晃着一瓶酒,跟只老鹰似的满院子追我们可怜的鸡仔修士,扬言要把我们的疯修士灌醉。断臂阿姆在旁边起闹,笑得喷了满嘴的酒液。 芭芭拉也举着酒瓶边喝边唱,偶尔发出一阵阵尖锐的大笑。独眼艾厄坐在一旁,一颗颗地叉着眼前一小碟豆子。他用那只独眼瞥着我们所有人,无奈又好笑地摇摇头。 那夜我们都喝得烂醉,东倒西歪地趴在桌上,老头子很早就打起了鼾,连艾厄也睡熟了。波波鲁被石块绊了一跤,到现在还晕在地上起不来。我踢了醉倒在地的赖格和阿姆一脚,笑骂道,「没用的玩意儿,这他妈就不行了。」 我抓着酒瓶,打了个葡萄味的酒嗝,摇摇晃晃地走进屋内。昏暗的烛光下,罗正在收拾那些乱七八糟的包裹。他脱下了那套毛衣和长裤,重新换上了黑衣黑裤,还有外面那件颜色陈旧的黑斗篷。 我倚在门边,醉醺醺地说,「怎么换了?……你穿那件毛衣和裤子……挺好看的……」
第93页 罗转头看到我的醉相,微微笑道,「要转成亡灵态的话,还是斗篷方便。」 「嗯……也对……」我眼珠迷煳地乱转,脚步虚浮地走上前。罗扶住我,轻声道,「莱蒙,你喝醉了。我去给你铺床,你今夜先睡吧……」 「屁,我才没醉!」我叫着,抓着罗的手臂,盯着他道,「走,我们……去个地方。」 第38章 罪与罚 莱蒙把我带到了人蝠长城。 走过一段崎岖狭窄的长梯,踏在高大的城墙顶,被凝厚的砖石遮掩住的冰雪大地豁然明朗。洁白寂静的世界充盈视野,肃杀的凛风在半空盘旋。城垛上每隔一道石槽就树着一面旗帜,冬霆军团的蓝色旗帜忠心耿耿地跟在万疆帝国的棕榈色旗帜下飘荡,挺拔刚毅,就像护卫君主的骑士。 夜空零散地飘着米粒大小的雪花。莱蒙抓着我的手臂一路向上,面容还有些醉意。守城的士兵们正围着炭火盆取暖,见到我们,提起马灯警惕问道,「是谁?」 莱蒙掏出几块金币,掷给最靠近的一名城卫,笑道,「辛苦了。未来的国王允许你们喝些热酒暖身,去吧。」 他解下兜帽,露出了那头红髮。那些士兵似乎知道「红髮王子」的内情,恭敬地朝莱蒙行了个军礼,临走时还不忘说道,「我们就在城下守卫,随时等候您的调遣,王子殿下。」 莱蒙轻声嗤笑,挥了挥手,那些士兵便整齐有序地走下城墙。 一时间,这段城墙上只剩我们二人。我凝望着这条蜿蜒如黑龙的长城,苍白似骨的月光拂过砖缝和摇曳的火焰,宛如洒向地面的凉薄清霜。莱蒙对着眼前的苍雪莽原笑嘆一声,盘膝而坐,我靠着他坐下,和他一起眺望苍穹和雪原。 良久,他唿出一口茫白的酒气,将酒瓶按在地上,「见鬼……说些什么啊,罗。」 「啊?」 「乞乞柯夫说你很不安,说你在担心我。」他斜睨着我,目光有些玩味,「我让你留在下城区的这段时间,你在做噩梦?还经常说一些梦话?」 红髮男人的面容忽然跃入我的脑海,还有代表命运的三张牌。我道,「没什么,莱蒙。你平安回来就好,只是……」 「只是什么?」 「以后,在你出行时。」我忧虑而希冀地看着他,「能让我跟在你身边吗?我不会拖你的后腿,我是你的亡灵,我会保护你……」 「我不需你保护。」 他淡漠的声音掐断我的思绪。他用比夜风还要冰冷的声调说,「我不需任何人保护,包括你。我要你做的只有一件事——为我杀人。我要你杀谁,你就要杀谁。」 他举起酒瓶大口吞咽,唇边逸出的酒液腻在喉结。「杀」这个字眼犹如一把开锁的钥匙,莱蒙话音刚落,蛰伏在世界彼端的亡魂似被惊醒,蠢蠢欲动地爬出浓墨般的黑夜。我警惕地看向它们。它们浮在莱蒙头顶上空,想兇狠地扯他的头髮,可透明的手只如空气般穿发而过。 莱蒙惬意地畅饮紫水晶色的酒液,喉结滚动的吞咽声性感迷人,他的身侧则围满了咬牙切齿却攻击不成的亡魂。它们气急败坏地在空中涌动,最终将目标转移到我身上,聚拢成阴云般的一团,咆哮着朝我涌来—— 「该死的,在冰铠森林就是这样!罗,你到底怎么了?!」 莱蒙烦躁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面色青紫,声音被那些亡魂的手指扼在喉咙。我揪着莱蒙的衣襟,瞪大眼睛盯着他,感到崩裂般的痛楚又在骨髓中震动。 「……餵。」他将我半抱在怀里,观察着我的一举一动,瞳孔深处的寒光犹如压入深海的冰山。我声调哽咽,徒劳地在亡魂的胁迫下挣扎,无法给他回应。莱蒙粗粝的指腹摩挲过我抽搐的面颊,手指按上我的唇尖,忽然俯身含住了我干裂的嘴唇。 「……嗯……」 他的动作很粗鲁,力道却很温柔。莱蒙捧着我的脸,手指探入我的髮丝,胸膛的重量一点点移到我的身上。 亡魂在他贴近我的一瞬惊慌躲开,他将我笼罩,将我侵占,那些还掐着我的亡魂都随着他的靠近四散奔逃。 「嗯……唔……」 我被他那条舌头搅动得神魂颠倒,不禁加重了揪着他的力道。莱蒙的温度离我远去,一丝幽凉的银线从我们唇间断开。 我喘息着,看到他凝视我的双眼,比深不可测的海渊更让我心悸。 「告诉我。」他静静地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命令你告诉我,罗。」 「……」我平復着唿吸,双颊在他手掌的禁锢下艰难移动,「是……亡魂。」 **** 我将亡魂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莱蒙。他安静地听着,不插一言,仿佛早就明白了真相,只需我的话佐证。深夜里他的面色晦暗不明,明亮的火光令他凝重的眸色更加冷沉。 我越说越觉得心头那份愧疚更重。那些亡魂说的没错,我一个重生于世的亡灵,明白生命有多可贵,却仍在挥镰屠杀——因为我要信守对「主人」的那份忠诚。 然而这份灵魂相系的「忠诚」,真的是允许我随意屠戮的令牌么? 寒风拂过发顶,我紧握着冰冷的双手,黯然道,「莱蒙……他们恨我,因为我手染鲜血,是个草菅人命的亡……」 「去他妈的吧。又不是你杀的他们,他们有什么资格殴打你?」莱蒙满不在乎地骂道,「他们死掉完全是因为格森那个傻子。这些亡魂是万疆帝国的旧民,被格森召唤出的嗜血亡灵杀死了。艾略特那个垃圾把尸骨挂在城墙上,为了耻笑我们。」
第94页 我知道这些亡魂生前是被亡灵所杀,却不知始作俑者。「格森?」 「格森·伦瑟尔,我的老师。我的诗乐就是跟他学的。」莱蒙凑近我,忽然意味不明地笑了笑,就像个吐露秘密的孩子,「多亏以他的脑袋作交换,我才能把你从亡灵城堡带出来。」 我惊道,「你的老师?对不起,莱蒙,我没想到……」 「你怕个什么。」他似笑非笑道,「我可没半点为难。我早想宰了他了,我还得感谢你给我了一个机会呢。」 我没因为这话感到半点安慰。莱蒙越说他将我復活所需要的代价,压在我心头的那份责任越沉。过去挥起收割生魂的巨镰,我心底只充满了对莱蒙的爱与感激,害怕他会在刀光剑影里死去…… 但从未想过有朝一日,我对他的爱与感激里会掺杂了某种沉重的痛苦。 「我的老师算什么?不,应该说,我自己的灵魂又算什么!」莱蒙大声道,一脚踏上灰黑色城墙的石槽,将酒瓶喝净便抡臂甩了出去,恶狠狠地说,「只要能杀了艾略特,什么都无所谓!他是弒君者,同样是不死者,据说因行刺他而死的人已经到了九百九十九个,但每一次他都安然无恙,即使传说他曾被匕首捅入了心脏。而你——」 他温柔地贴近我的额头。我闻到了他满身的酒气,犹如裂汁的葡萄溢出的新鲜冷冽的味道。 「你是亡灵,罗。若他日后会死,很可能死在你手下。虽然我觉得亲手杀了他更有快感,但无所谓。你是我的,你的肉体属于我,你的灵魂属于我,你杀他就是我杀他,而我让你杀,你就必须杀,明白吗?」 「去杀……艾略特?」 我喃喃道。莱蒙冷冰冰地说,「当然,法师说过,不死者对上亡灵,只有死路一条。你以为我将你召唤出来是干什么的?做情人么?」 「莱蒙,你与艾略特……」我犹豫着问道,「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一定要置对方于死地?」 莱蒙忽地转头盯着我道,「怎么,难道你不想杀?」 我慎重地说,「不是。只是我想了解一些事情的原委。万一有比杀了对方更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呢?」 莱蒙忽然笑了,笑得浑身都在颤抖,「好啊,那我告诉你——」 「更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我死!」 说着,他神色一变,手背忽地暴起青筋,拔刀噼向灰濛濛的城墙! 铿锵一声,眨眼间碎石飞溅,灰烟升腾。我被他狂怒的模样震在原地,几乎是下意识地说道,「不!莱蒙,我会竭尽全力保护你的性命!」 「算了吧!你倒是能忍能扛,对方的刀刃不插进你的胸口,你就不知道反击!你以为我会指望你这种傢伙的保护么?!」 「那不一样,莱蒙。」他的话尖锐地刺入我的心脏,而令我更难过的是他冷血凶暴的双眸。我恳切地说,「对我一个亡灵来说,一点伤害的确不算什么,当然可以忍耐。但如果有人威胁到你,我一定——」 「我他妈才不信一个连蚂蚁都不愿踩的傢伙,会为了我砍一头大象!」 莱蒙的表情狰狞得仿佛有一只鳄鱼在咬他的手臂。他狂躁地朝天吼叫一声,一把用力推开我,甩着披风走了下去。 对我来说,心意被否定比辱骂本身还要难以接受。我黯然垂下头,揉了揉酸涨的眼眶,快步跟在他身后,想起了那三张属于他的阿尔卡纳牌。 魔鬼,高塔,以及死神。 「大象」又如何?若你真被逼到了绝境,只要能换取你的平安,我宁愿肩负起所有污浊不堪的罪过……我默默地想着,湿意却逐渐涌上眼眶。我想抱住他凶戾而孤寂的嵴背,却害怕他会恼怒地推开我,将由恶语煅铸而成的匕首深深捅入我的心脏。 我可以忽略一切唾骂,唯独来自莱蒙的侮辱会令我心痛万分。 「莱蒙。」抱着一线微弱的希望,我唤道。 他不理会我。我亦步亦趋地跟着他,依旧不死心地问道,「那假如我替你復仇……你能够放下手中的刀么?」 「不可能!」他沖我怒目而视,喊道,「我是疯了才会这么做!要是你想让我快活点,就给我闭嘴,罗!」 **** 我们告别了守城的士兵。莱蒙在城下又勐灌了一大壶热酒,看得其他士兵嘆为观止。 其中一个年轻的士兵不小心将酒泼到了他的披风上,我吓了一跳,忙为他擦拭衣襟,将他拉走。一路上莱蒙凶着脸一言不发,很想找茬的样子。如果瘸腿赖格在估计他们俩就要干一架了。莱蒙不好过的时候也不会让别人好过,恨不得把所有目之所及的人暴揍一顿,连我也不是很想靠近他。 但如果那股邪火他发不出来,他会憋出病来的。无论是他受罪还是别人受罪,都不是我想看到的结果。 莱蒙发泄的方式只有两个,暴力,以及情事。对我而言他更喜欢用后者,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 我被他压到了小巷的暗道。酒精激发了他的恶意,他粗声骂道,「他妈的,你就像个盪妇!」 这话像个耳光抽在我脸上。我被我醉意醺然的主人抱起。他兇狠地咬我的脸,我勐地推开他,从小巷跑了出去。 他狂笑的声音如魔鬼的套圈朝我掷来,「宝贝儿,想跑?最好别让我抓住你!」 我急促地踩在雪地上奔跑,只要我变成亡灵态,他便休想抓住我。但我不敢。被他抓到是种恐惧,不被抓到又是另一种的恐惧。我无法离开他,而我的每一分抗拒不过会使我们之间的裂隙更大罢了。
第95页 「主人。抱歉。」 终于,我在满头冷汗中选择妥协。我停下脚步,转身面向他,忽然感到了从心底涌上的酸楚。他冷笑着靠近我,肩头扛着刀,诞于我心底的陌生感就像一道黑刺环绕身侧。 我被他压倒在地,冰冷的脏雪紧贴面颊,看他将斫骨刀震慑地插入泥土。 「你不是要跑吗?跑啊!」他揪起我的衣领,酒气扑到我的面颊上。这是外面,黑夜里仿佛有无数只眼睛盯着我们,我看到不远处一扇窗后突然熄灭了烛光。 细碎的雪屑落到我们身上,亡灵身体冰冷,可此时我感到心底有什么比我的躯体更冷。莱蒙手劲极大,怒骂不止,头一次给了我一个耳光。他想撕我的斗篷,但我紧紧地将它裹在我的肉体上,仿佛在卑微地守护着最后一道保护壳。 「你知道么,每次看到你那副鬼样子,我都后悔选的亡灵是你!」他双目血红地沖我咆哮,「那个死女人告诉过我,我们的灵魂不太相配——但我不介意,只要你听我的话!」 我听到自己艰涩的声音,「保护你的安危,才是我的第一职责……」 「还他妈保护我,就你这个犹犹豫豫的样子?」他怒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当初那个死女人把我的魂浆餵给你时,你他妈基本全给我吐出来啦!罗,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告诉你,我手下不收杂人,更不会允许我的亡灵是个畏首畏尾的软蛋,以后你再跟我说一句丧气话,我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 砰地一声,什么铅块坠落的声音从莱蒙头顶传了过来。我怔忪抬起头,见莱蒙迷煳地晃了几下脑袋,身子栽到了一侧的雪堆里。 在我们身后,菲琳攥着拳头,面容冷峻而恼怒。莱蒙倒在地上嘀嘀咕咕地吐着脏话,她像拎鸡一样把他拎起来,嗅了嗅他的衣襟,恨声道,「哪儿来的酒鬼,欺负我的朋友?」 说着,她砰地又给了他一拳,把他彻底打晕了。我恍过神来,来不及问菲琳怎么出现在这里,忙过去把莱蒙扶起,拦住怒气沖沖的菲琳道,「不,菲琳,你误会了!他不是酒鬼,他是……他是……我的……」 「妈的你个臭婊子!」莱蒙的怒吼在空中炸开,他狂怒地将斫骨刀拔起,双目血红地朝菲琳砍去—— 铿锵一声尖响!凛冽的银光在他们之间爆裂开来,菲琳手持一柄砍柴的利斧,抵着莱蒙的刀刃,目光比斧刃尽头的寒光还要锋锐。 莱蒙勐地瞪大眼睛,似乎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甚至打了个酒嗝。菲琳盯着莱蒙布满血丝的双眼,冷笑道,「臭流氓,清醒了?」 莱蒙一张脸变出了好几种颜色,嘶声道,「你他妈……」 「我管你是罗的什么人。」菲琳同样睁大眼睛盯他道,「听着,他不反抗你不是因为打不过,而是不想打。你最好有些自知之明。自己是只井底的青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还真以为头顶看到的就是全世界……」 「呜呕——!」 菲琳话音未落,莱蒙面色青紫地抽搐几下,勐地将酒液吐到了她的身上。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吧…… 觉得莱矇混帐的小天使,请翻到文题默念三声 _(:」∠)_ 觉得罗圣父过头的小天使。还请想一想,对一个三观还算正常且有忏悔之心的人,被另一人逼着杀人会有什么反应,罗同样有痛苦纠结的权利_(:」∠)_ 过渡章结束,下章小队就进皇宫了,回到主线=v= 第39章 天谴 宿醉的感觉糟糕透了。我醒过来,身下是柔软的床褥,窗外的天空阴沉得就像床侧乞乞柯夫的脸。我活动了一下酸软的四肢,感到头颅里似灌满了热铅,胃部绞痛阵阵,像被人扯出来揍了几拳。我撑身坐起,蹙眉问,「发生了什么?」 「幸亏你的头髮还没染成金色,否则整个下城都要知道他们的国王是个午夜撒酒疯的流氓了。」 我抬高音量道,「我做什么了?!」 「你自己去问那个小亡灵吧。撒旦啊,有时候我都感激他是这么个黏煳煳的软柿子,否则你俩迟早完蛋。」他唿了口烟,给我递了碗马尿似的羹汤,「喏,醒酒用的。」 我拧着脸喝完了乞乞柯夫专门炮制的醒酒汤,头脑倒是清醒了,胃差点没噁心得翻个个儿。我繫着腰带,依稀记得昨晚我带罗去了人蝠长城。他在谈话中又犯病似的浑身抽搐,我看他似乎要窒息,便凑近吻了他。 之后的记忆仿佛被一只手抹去了。真他妈糟,上一次喝醉是什么时候?我都记不清了。酒精会麻痹人的大脑和意志,比毒辣的皮鞭还要立竿见影,其他人或许可以肆无忌惮地寻欢作乐,但我是个自己跳进弒君者陷阱的猎物,比谁都需要保持警觉。 不过,既然昨晚跟在我身边的是罗,应该没什么大碍。 我推开门,迎着黎明初露的第一缕曙光,见波波鲁那个疯修士站在院子里,义正言辞地说着什么疯规傻律。他的脑袋上长出了黑油油的头髮,修士袍系得一丝不苟,左手持《天经》,右手持十字架,五官端正严肃,倒有几分样子。罗规规矩矩地端坐在一旁,像个耐心求教的学生,一边追随着波波鲁夸张的肢体动作,一边点头思索。 罗道,「波波鲁,你……你的一些话,对修士来说,的确很特别。我小时候也听过一些神父的箴言,但他们都……呃……」
第96页 波波鲁,「你说的没错,罗兄弟!因为这个,我已经被我的修道院赶出来啦!」 罗惊道,「真的吗?!」 波波鲁点头道,「是的。在修道院里,他们就视我为『异类』。他们称我的言论有异端的徵兆,勒令我闭门思过,直到对主的领悟与其他修士达成一致才行。我所有的思悟在我的老师眼里都是一堆垃圾,跟我同时进修道院的伙伴很多都成为教士啦,只有我还在原地踏步。我的老师说,我必须写出一篇与教义相近的谮录,才能顺利晋升——我拒绝了。那是对主的亵渎,真正的『主』不会狭隘地听取片面之言,只有魔鬼才喜欢对人们的嘴巴施以枷锁。」 罗认真地说,「你的思悟是否为真理,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是个勇敢而诚挚的修士,波波鲁。」 波波鲁激动得手舞足蹈,就像寂寞的病患在窗边看到了一只漂亮的小蝴蝶。「谢谢你的认可,罗兄弟!虽然你是个亡灵,但你似乎并不像古籍描述得那么可憎哩,我也该改变先前对『亡灵』的古板印象了。」 这俩小东西的对话听得我差点发笑,「罗!」 他在我唤他时瑟缩了一下,转而乖顺地望向我,被我抱到膝盖上。哦,管它昨晚我做了什么,我觉得已经没必要知道了。 波波鲁惊喜地叫道,「早安,王子殿下,没想到您已经这么大了!」 我瞪他一眼,「你他妈疯病又犯了?」 「您不记得我了?!」他一惊一乍地凑到我眼前,掏出一枚金章,「我曾是教会的一员!如果您是莱蒙小王子,那我参加过您的受洗仪式,那时我应该……应该不到十岁……」 「哦,我知道了。」我把他那张贴近的大脸推开,「据我所知,教会已经向新国投诚了,看来你们的主还比不上铜臭哩。要是不想让我把你那蛋壳脑袋打碎,就别瞎嚷嚷,老实跟我走。」 **** 我和那三个残废打好招唿,雇了几辆马车,准备前往王城。芭芭拉那边我给她留了足够的食物和钱币,并打算回去后派人修缮一下那个小救济院。 临走前一个黑衣服的女人来找罗,两人靠在角落低声交谈半天,直到我不耐烦地放了只拔掉毛的鸡过去闹场,他们才分开。听说罗待在下城时一直住在这女人家里,还说这女人是他童年的玩伴。妈的,罗看起来像个天真烂漫的傻子,谁想到招蜂引蝶的本事一等一。 那个单眼皮的短髮女人阴森地盯着我,神情很像一些穷凶极恶的囚犯。要不是身形还算纤细,说那是个男人我都信。 我的登基日定在十天后,祭祀的高台已经竣工,森严的木架搭着冷光熠熠的金属架,外面包了一层厚实的瓦楞纸,涂上石膏色的油漆,就当作是大理石板砌成的台阶。法洛斯费了不少心思,经常到场地监工,防止劳工们偷奸耍滑。高台建造得结实又牢固,我完全不必担心会一脚踏空摔个马趴。 因为没有金线滚边的红地毯,所以宫廷聘请了民间的画师,在方砖铺就的地面绘上鲜艷明亮的红色,金色的涂料交织其中,就像由天边星辰连成的粲然溪流。鑑于兀鹫城长年冰封,陪衬红毯的鲜花也被替代成装填过鲸油的花蜡。 若是格森还在,看到隆重庄肃的登基庆典被设计成这样,一定会嫌弃得睡不着觉。但我不介意,仪式而已,形式其次,它背后的意义才重要。 临近庆典的倒数第五日,国库的存粮被拿出一部分,分给全城的民众。那是最热闹的一天,所有旧国的子民都知道他们将有一位仁慈慷慨的国王登基。为新王歌唱祈祷的颂歌彻夜不绝,游行欢庆的队伍高举火炬,于沉夜划开一线白昼。我坐在宽阔的落地窗边,披着国王才配穿戴的红色绒裘,头戴金冠,凝视着漆黑夜色的燎原焰流,分离再交汇,呈现出万疆帝国旗帜的图腾。由火焰勾勒出的光明轮廓,如镶嵌在黑岩表面的熔痕,在魂烬之巅,恶龙爪下,将我的胸膛烧为灰烬。 我拨弄了一下胸前精緻的金系扣,望向床边的罗。他安静地坐在天鹅绒床上阅读,鲜红的帷幔垂在他瘦削的嵴背后,眼洞深处窜动着幽幽光焰,连烛光都不必浪费。为了让他在宫中不至于无聊,我派人搜遍了整个兀鹫城的爱情小说,堆在我寝宫的书柜上,随他看个痛快。 就这样,我迎来了属于我的登基日。 **** 老实说,很糟糕。 原本在临近庆典的倒数第三日,我就有种不好的预感。天空阴沉得像被注满了灰蓝色的铅水,云朵硬得仿佛冻裂的干泥板。我骑马在登基高台附近逡巡,烦躁地盯着见鬼的苍穹,罗跟在我身侧,在我几次想找守卫撒气时忙不迭把我拉走。 乞乞柯夫观测了一下天气,没说好也没说不好。我难以入睡,便一连几日待在宫中的图书室里,翻阅帐书和法典。埃利森那个贼老头动作麻利,在我给他使绊子后没几天便填齐了帐录,搜颳了一堆不知从哪儿来的开销充数。 我合上厚厚的帐书,嘭咚压飞的纤尘都能给我的脸覆层膜了。罗为我添了一杯热茶,我揉了揉酸胀的双眼,抽出法典,在牛皮封面上看到了一个烫金的名字。 纽金特·布莱克。 等到了不必靠法典熬时间的日子,阴郁可恶的天气依旧没有改善。庆典日一早,法洛斯就召集军队,准备绕城巡视。他穿着那副从刺青城堡找到的,只属于银麟骑士的铠甲,金棕色的头髮扎在脑后,手持圣剑『基督之血』,看上去炯炯有神,凛凛生威。我坐在鎏金马车里,手扶着窗框,温文尔雅地朝我的民众挥手,看他们一张张憔悴苍白的脸上洋溢着欢笑。
第97页 我忽然便感到了头顶皇冠的重量,它用它的方式禁锢、压抑着我愤怒的发顶,时刻提醒着我该有的行知。 红髮已消失在我的头顶。我从镜子里看到的只有一个眼眸冷厉的金髮男孩。宫廷的染髮剂相当不错,虚假的金色几乎将原本的红色全数掩盖。我抚摸着我的髮丝,像抚摸着另一个人的血脉,唇角咧了半天,最终只能逸出一声低沉的冷笑。 **** 我手持国王的权杖,踏上了高台。 上午的庆典游行还算顺利,然而一到中午,天空忽然飘起雪花,继而成为鹅毛大雪,虽没有刺骨的寒风助阵,但也冷寂悽然。绵白的雪花很快缀满我的头髮和绒裘,覆盖了绘出的红毯,覆盖了大地的所有声音,零星粘在万疆帝国的沉默的旗帜上。 乐队在我身后奏起颂乐,并非欢快浩荡的旋律,而是一种沉郁的肃穆,和沉晦的苍穹相得益彰,倒像是丧礼进行曲。我抬头凝望霜冻般的灰蓝色天空,想着,说是「丧礼」也不为过。万疆帝国无辜惨死的子民被悬挂于长城,随凛冽的寒风悽怆飘动。万疆帝国的歷任国王都在晴空灿烂时,于盛大壮观的布置排场中登基,唯有我头顶阴空,脚踏硬泥,在一堆玩笑似的湿芯花蜡间,等候着命运神秘莫测的审判。 艾略特和他的爪牙恐怕正不知在哪里看着我,看我头戴皇冠,一步步走到北境雪城的巅峰。然后伸出蓄谋已久的巨手,贴近我的嵴背,准备将其一掌打落。 而我不能倒下,即使攀在深渊之上,命悬一线,用最丑陋的姿势,我也要捉到那一线崛起的希望。只因我身后就是凝注着我的上万子民,他们枯瘦的身躯还残存着饥寒交迫的疴疾。 只因我身前就是如丛的寒刀,想要开闢出一条新的康庄大道,首先就要被那些嗜血的刀锋穿胸而过,淌下殷殷鲜血,焚烧一切。 我再无退路,也不需退路。 「愿万疆帝国永世长存!」 银麟骑士举起圣剑,长啸一声。冬霆军团洪钟般的喊声震天撼地,音浪从披坚执锐的士兵开始,逐次传至熙攘拥挤的民众头顶。 很快,我的背后就被一片高唿长存的声之海洋淹没。我站在高台上,在转身的一剎那,铺天盖地的记忆如走马灯般,一帧帧地缓慢回放—— **** 「让火焚尽你们卑若蝼蚁的身躯吧!诸神已死,恶魔永生!」 红髮的男人站在怒海的悬崖边,迎风而立,穿着跟我一样的袍裘,皇冠和权杖在狰狞的笑容下熠熠闪光。他睁着血红的双眼,双臂高举,打了个悠长的唿哨,兇勐的食人雕自远处飞来,啄食被绑于十字架上哀嚎的人民。 男人的长髮就如一面猎猎飘荡的旗帜,带着令人不寒而慄的狂烈怒意,浸染天地。我看到他残忍地肢解民众的肉体,将其抛于悬崖之下,深海之中,看血色在海面漾出一圈圈艳丽的花纹。他手下的士兵身穿漆黑钢甲,头盔上镶着两只牛角和一枚红宝石,正举着钢斧,噼砍悬崖上的高大神像。 轰隆一声,神像的基底被彻底摧毁,全数塌在汹涌的浪涛中。男人转动着血红的眼珠,嘴角绽开一抹含血的狞笑。 他与我四目相对的一瞬,画面一转,到了一间金碧辉煌的大殿。我看到他穿着酒红色的真丝睡袍,舒展着虎豹般慵懒的健美身躯,与十几个女人在酒池旁寻欢作乐。金灿灿的酒液被搅动得浑浊不堪,填满了女人白腻的断肢。而红髮的男人醉醺醺地凑唇过去,陶醉地啜饮被鲜血染红的美酒。 我注视着他,注视着一幕幕淫乱颓靡的画面,不知是双眼所见还是灵魂所见,见到了那个与刺青城堡中一模一样的红髮男人——本该存于未来的莱蒙·骨刺。 「所有人,都他妈该死!都给我死!」 我看到他在宫殿里发疯般狂吼狂叫,抓过妻妾手里的婴孩,在女人惨厉的尖叫声中,将他的亲生骨肉狠狠掷到了地上! 「等所有人都死光了——」他趴在满地狼藉里,攥满碎片的双手血肉模煳,歇斯底里地恸哭咆哮,「那他肯定也死了!该死,该死,我要他死!我要他死在我刀下,死在我的手心——!」 我视野一昏,意识朦胧的最后,听到他撕心裂肺的吼声。 「艾略特!!」 噼啪!幻境破碎,红髮的男人如幻影般消散不见。我步履摇晃,天边骤然传来一道霹雳,噼开云层,朝我直直击来! 与此同时,宛如巨怪唿啸的狂风席捲而起,将雪花捲成一只只狂躁的飓风。民众的惊叫声微弱地夹杂在肆虐的风雪中,旗杆的断裂声仿若骨节碎折,骏马惊慌,高台崩塌。我感到脚下犹如火山喷发般的震颤,权杖和皇冠坠落跌飞,而头顶那道银白色的闪电则在所有人捂住双目抵挡风雪时,如一支夺命的冷箭,坠向我的天灵盖—— 轰——! 电光火石间,一个黑影勐扑到我身前,张开宛如黑鸦双翼的斗篷,将我罩入其中。碎石和飞尘萦绕身侧,闪电将泥地中央击出一个窟窿,将我的身体嵌在了倒塌的筑物下。 「咳、咳……」 我昏昏沉沉地咳嗽几声,吐出嘴里的泥土。烟尘消散,我的双眼在一阵眩晕之后,看清了挡在我上方的那张脸。 罗凝视着我,胸膛沉缓地起伏,嵴背散发着闪电击灼后的热气,唇边露出一个轻浅的微笑。
第98页 「莱蒙。」他慢慢地眨了眨眼,在灰濛濛的尘埃中,嘶声道,「早该告诉你的。我……真的很高兴能够见证你登基,我的国王……」 他将双唇靠近我的额头,印上一个吻。霎时,天边阴云散去,风雪止息,万丈金光破空而出,如茫茫光焰洒向大地。我勐地将他抱紧,听到了喉中的轻颤,「罗!罗!」 「我没事,闪电杀不死亡灵,就是……有点疼……」他凝视着我,眼洞深处的黑暗被光芒驱散,道,「不用担心……艾略特,就由我们一起——」 「陛下!」 这时,我听到了坑洞外其他人惊慌失措的唿声,一叠又一叠,悲痛欲绝,似乎这个坑就是我的坟。铠甲碰撞的激响离我越来越近,我想起身,却发现已经在刚刚的天劫中耗干了全部的气力。 罗伏在我身上,沖我笑道,「该站起来了,主人……」 说着,亡灵化为一条轻细的黑影,融进我被日光直射出的影子里。属于他的影子充盈、支撑着我干瘪的剪影,将我疲惫无力的身躯一点点抬起。我嵴背挺直,头颅扬起,浑身仿佛涌起了无尽的力量,对着我的万千子民,无畏而骄傲地张开双臂! 「看吧,你们的国王毫髮无伤,你们的支柱屹立不倒!」我冲着喧声震天的人海,将那份宣言随灿阳之光洒向无垠大地,「愿万疆帝国,永世长存!」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今天更晚了qwq年前事情多,本砣尽力日更,若是有事情耽搁也会提前告知,希望大家理解! 第40章 惧 鹰钩鼻的男人悄无声息地走到我身后,低声道,「你是亡灵。」 我骇了一跳,书本应声而落。彼时我正坐在莱蒙寝宫的一张桌前,阅读一本哲学杂谈。现在距莱蒙的登基日已过了两个月,北境彻底进入严冬期,森凛的风雪席捲了疲惫沧桑的兀鹫城。在这种大雪压境的日子,家家户户闭门不出,幸而之前发放给民众的粮食已足够让他们撑过这段艰难的时期。 自从莱蒙登基后,每个曾跟随他的伙伴都得到了妥善的安置。赖格、阿姆和艾厄负责莱蒙刚组建起的「神猎军」,据说神猎军平日的训练不是争吵打闹就是哄抢财物,但一和冬霆军交手,胜率竟然是五五分。波波鲁在图书室管理书籍,经常和那个看护古籍的老人因一个简单的问题争论得面红耳赤,倒也不虚光阴。 乞乞柯夫负责的事情就比较杂了,他是个万事通。我常常看他在宫中闲逛,和泥瓦工讨论如何让泥浆在寒冬放缓速度凝固,学习宫匠制作物件的手艺,和铁匠询问打铁的速度和频率,观测天气,研究土壤成分等等,精力比身强力壮的年轻人还要充沛。 而莱蒙没给我任何安排,唯一的任务大概就是读完那一书架的爱情小说。 此时,偌大的寝宫只剩我一人。男人犹如漆黑的幽灵移到我背后,两只窄小的瞳仁如刺穿人心的铁钉头。我惕然起身,道,「抱歉,我不明白您在说什么。」 「我看到了。在陛下的登基日,当闪电噼向我们的国王,你冲上前,将陛下挡在身下。或许其他人看见那道黑影,会误以为是自己眼花……」他盯着我,一字一顿道,「但我的双眼不会认错,我亲眼见过亡灵。他们可瞬间让悬浮的身体移动到目的地,这是你们的特性。」 「我并未……」 「另外。」 鹰钩鼻男人缓步上前,「你扮得可一点也不像个瞎子。」 我平静地望着目光锋锐的男人,其实心底茫然无措,根本不知该怎么应付这种情形。莱蒙让我待在他的寝宫不要外出,也不要跟他人透露我是亡灵的事情。多日以来我一直谨慎自己的言行,生怕出了纰漏,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 「我的名字叫纽金特·布莱克。」他用冷硬的声音道,「旧国的司法大臣,如今效力于莱蒙国王。陛下是你召唤你重返人间的主人,对么?那你无需担心,我不会做有损陛下威仪的事情,那可是叛君之罪。」 我紧贴着木柜,碰倒了最上方摆着的一只花瓶。花瓶跌落髮出清脆的裂瓷声,名叫纽金特的司法大臣突地向我走近,从袖中抽出一根长铁锥,直朝我肋下捅来! 「请您住手!」我侧身一闪,反手攥住他的手臂。我正想询问他的意图,铁锥柄在他指间灵巧地一绕,当即调转九十度,朝我的面颊狠刺过来! 我猝不及防,下意识变为亡灵态,飘离了这个鹰钩鼻的男人。亡灵无法用普通的办法抓捕,一些古籍提供的手段是用涂有粘性物质的锐器刺穿身体,粘结灵魂与躯体。纽金特眯眼看向我,掂了掂手里的兇器,发出一声冷笑,「果然如此。你躲开了,你害怕这个?」 他高举铁锥沖我威吓般虚刺几下。我蹙紧眉头,他冷笑道,「看来那本书记录得没错,这种法子的确可以捉到亡灵……这可太好了。」 这个男人很危险,我脑中警铃大作。不能攻击莱蒙的臣子,又无法化解对方眸中的敌意,便只有「逃脱」一条路可选。我迅速移至寝宫的大门,想熘出去寻找莱蒙,门却忽地一声被推开了! 「纽金特阁下,您说的这个办法——」 一位身穿银甲的骑士推门而入,恰好与我正面相遇!我们彼此都大吃一惊,时间凝滞在眨眼之间。那名骑士瞪大双眼看着悬在半空的我,森冷的眉宇一蹙,动作迅如惊雷,勐地用手里的尖锥刺穿了我的身体!
第99页 「亡灵!」他怒道。 「唔!」我闷哼一声。这名骑士的力量、速度以及反应力远在我之上,锥身在我体内刺得又深又快。我感到那根铁锥在我心脏下方捅了个窟窿,黏胶溶进我的脏腑。司法大臣纽金特也藉机将他手中的铁锥从后刺入我。我被他们二人一前一后穿透身体,像只被串在铁架上烧烤的羊羔。 那名年轻的骑士拧紧眉头,低声咒骂道,「上帝啊,身为一个邪恶的亡灵竟敢大摇大摆地出现在陛下的寝宫,你该为此付出代价!」 「是的,骑士长。亡灵诱惑了我们的陛下,从他身上汲取生命的能量,这个异种族邪恶至极,而且诡计多端。您千万不要被它们骗到。」纽金特一板一眼地说道,双眼瞥向我,瞳孔深处淬出恶毒的光芒,「现在,让我们把它带入牢中,仔细审讯一下,看它对我们的陛下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 阴沉压抑的监牢令我唿吸不畅,像被缓慢浸入黏腻的沼泽。书籍上常说亡灵趋暗避光,喜欢腐臭潮湿的环境,实际纯属无稽之谈。亡灵除了不死躯体和冰凉的体温外,和普通人并无差别。 「纽金特,我操你妈的……你个该下地狱的混球,脑浆比屎还烂臭的蛆虫,等我他妈逃出去,一定啃碎你的脑壳……」 一个被锁在监牢里的男子在我们路过时骂个不停,边骂还边在痛苦地呻吟。他的眼皮被黑棉线缝在一起,身上全是细小而狭长的划痕,暗紫色的血液源源不断从伤口流出来,将他染成一个血人。 走至牢房前的泥砖小道,骂声和吐沫声接连不断地掀起,就如涨潮的海浪,迎面扑来一股伤口流脓般的腥臭,像对我当头打了一拳。这里关押的都是重型犯,也就是经过审讯后判定对兀鹫城治理有害的死囚。他们没有重见天日的权利,日復一日浸在腐烂阴湿的黑暗里,任滋生出的毒虫和霉菌一点点污染他们的心灵。 我忽地瑟缩了一下,灵魂深处不安地震盪起来。尽管我从未来过这种地方,但仿佛已从这种酷刑下捱过一遍。两把铁锥刺入我的部位还传来一波又一波的剧痛,我咬牙抑住昏意,看他们二人将我带到一间无人的牢房,将墙上的镣铐加诸在我的双腕。 上面同样涂了粘性很强的胶水,将我牢牢地粘在冰冷的金属上。 纽金特从木桌上拿过一本书,手指熟稔地拈着纸页,飞快地浏览道,「骑士长,麻烦你将这个亡灵的衣服脱光。」 年轻的骑士长点点头,板着一张冷峻的脸走向我,开始解我的斗篷,又扯下我的衣衫和长裤。除了莱蒙还没有人做过这种事情。我试图挣扎着身体抗拒,对方用那双硬铁般的手按住我,很快将我剥光。 他的手在我身体上停留了一下,蹙眉道,「的确没有一丝温度。」 彻底暴露在二人眼前令我难堪至极,「你的名字……难道是法洛斯?」 骑士长动作一顿,冷冷地抬眼盯着我,道,「我不想听任何一个亡灵喊我的名字,你最好给我闭嘴,否则我会拿胶水将你的嘴唇封起来!」 我张了张嘴,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法洛斯,已故冬霆军元帅的儿子,莱蒙的救命恩人。他为救莱蒙亲手杀了自己的父亲,他是对莱蒙忠心耿耿的骑士…… 我曾告诉自己,他也是我的恩人,而现在他要对我施刑。只因我是个亡灵,传说中邪恶祸世的亡灵。 我内心百感交集,有口难言。纽金特将书放下,提过牢门边的水桶,不知在里面搅拌什么。期间法洛斯一直在盯着我,似乎怕我下一瞬就从他的眼皮下熘走。 「你夺去了我的陛下的另一半灵魂。」他那双狼一般的眼眸冰冷刺骨,「你使他残缺,你这个卑鄙的傢伙。」 我艰难地说,「我不会伤害他……」 「你已经伤害了他!」法洛斯怒道,「你的存在就已对他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他因为你已然减少了寿数。少装出这副无辜又委屈的模样了,我们清楚亡灵的本性,你别想狡辩!」 我讶然,「减少寿数?!……」 年轻的骑士冷笑一声,「还想自欺欺人么?他生命的衰竭将从他灵魂的缺口开始,灵魂缺失者比健全的人更容易遭到情感的波动和疫病的侵噬,从而更快地损耗生机……别告诉我你不知道!」 「……」我哑口无言。召唤亡灵是否有损生者的寿命,我未曾听法师说过,但不代表这种情况不存在。何况他说得没错,亡灵復生的全部来自于生者的灵魂,我吞掉消化了莱蒙灵魂的一部分,才得以重返人间。这也是亡灵选择效忠主人的原因。 那是只属于「亡灵」的报恩。 当然,不乏唤醒后对主人恩将仇报的亡灵,例如屠杀掉旧国子民的嗜血亡灵。但世间的亡灵本就稀少,那更是个例中的个例。 「好了,骑士长,不必跟这些狡诈的怪物多费口舌。」纽金特已经调好了那一桶散发着热气的粘稠浆料,走上前,平静沉缓的声调令我不寒而慄,「我知道什么办法能让它们老实听话。」 **** 滚烫的热浆在我身上汩汩流淌。 与灼烫接触的皮肉传来嗞嗞溶化的声音,我痛唿一声,随即咬紧了嘴唇。泥浆犹如一条噬咬我身体的毒蛇,蜿蜒向下,在我的皮肉表层钻出深浅不一的沟壑。很快我的身体上就出现了长条形的坑洞,遍布全身,白骨从中透出。他又将剩余的热浆倒在我的头顶,我听到自己血肉蒸发溶化时发出的尖叫,残液顺着头骨滴至我的肩膀和胸膛,每一滴都烙出一个热烫的孔洞。
第100页 「啊——」我再也按捺不住,齿间迸出鲜血,口唇消弭,面庞被腐蚀得失去稜角,在灼人的高温下颤抖难抑。 「亡灵虽不会死,但却会疼痛。」纽金特盯着我的惨相,冷笑,「这种程度的伤你们很快就能復原吧?虽然很可惜,但也能让你难受一阵子了?」 「唔……」我难过地摇头,向下一瞥,看到残破的身体,感到一股酸涩的热意冲上眼眶。 眼洞中传来灼烧般的痛楚,我哑声道,「我从没见过你……莱蒙是我的主人……我只是听命于我的主人……只因另一个亡灵杀过人……你们就能如此……理所当然地对待我吗……」 一旁的骑士凝视我的目光有些复杂。他眼睁睁看肉泥混入热浆,在我脚下淌成一滩,良久扶住自己的额头,转过了身。 「我只是有些问题,想要问你。」纽金特冷静地说,似乎即使我是个骨节尽断的骷髅,他也能泰然自若地进行话题,「你是从哪里来的亡灵?或者说,保存你们这些无灵魂『容器』法师是谁?」 「……」 我闭口不言,忍受着热气在我毛孔间的挤压和蒸腾。男人凝视我半晌,沉声道,「看来还不够。」 我头昏脑涨地喘息,第一次感到浑身充满了奇怪的炽热感。热得我难以忍受。被热浆溶化的皮肤正缓慢地生长癒合,填充在骨缝间成为新肉。当烫人的温度降下,头脑略微清醒,一双冰冷的手却忽地捅入我的身体—— 嘶啦…… 内部肌肉纤维被缓缓撕裂的闷响传来,我睁大干涸的眼眶,见纽金特的手指夹着几枚螺钉,将其分散按入我的肌理,拼成了一个六芒星。崭新的皮肉还在继续覆盖我的躯体,而螺钉嵌在其中,深深埋入我的血肉,像根肉刺或未拔的獠牙。 待我伤痕癒合,那些螺钉依旧在体内摧残我的神经。他只需用铁棍稍加点拨,嵌有螺钉的部位就会传来撕心裂肺的疼痛,好像一条条肥硕的毛虫在蠕动。 「召唤亡灵的仪式,不需你说,我也大概知道七八分。」纽金特道,「陛下对亡灵所知甚少,未亲眼见过它们邪恶的一面,所以你才能轻而易举地博得他的信任。」 他停顿片刻,深深缓出一口气,道,「我决不允许你继续伤害陛下。告诉我你所知道事情,我会考虑从轻责罚。」 我垂头不语,不想和他再做争论。波波鲁告诉我,当对方认定你是错的,你的所有辩解不过是给他提供了可趁之机。兀鹫城的人们恨亡灵,即使不是这个司法大臣,让其他人知道我的身份,我也难逃厄运。 我选择沉默。 疼痛不是那么难以忍受,误解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时间一分一秒地逝去,螺钉犹如钉入泥土的木桩,与我冰冷的血肉挤在一起。年轻的骑士长一直倚在墙边,揉着眉心,沉默思忖,再也没有与我对视。 过了鹰钩鼻男人忍耐的时间,他慢慢起身,身躯瘦削清癯,却仿若一堵阴森厚实的高墙。他站在我面前,抬起我的下颌,另一手拿着一个盛满墨绿色粘稠液体的玻璃瓶。 「我本不想用这个办法。」他沉声道,「你倒是很倔强,亡灵。」 说完,他硬生生掰开我的嘴,将那瓶腥臭的黏液,全数倒入我的口中。 **** 罗,我亲爱的小宝贝儿,小乖乖,站在那里别动,我这就来疼你…… 记忆里的画面如无边火海将我煎熬。经歷这一切时我已经瞎掉,可这个药剂却替我重塑了我未见过的景象,真实得令人毛骨悚然。我的视野中出现一个笑容淫邪的男人,稀疏的头髮一撮撮地涂满亮油,铺在那颗圆熘熘的脑袋上。 他穿得雍容华贵,干瘪的手指上戴满了各种宝石戒指,掐住我的脖子。我眼前一片漆黑,在冰冷的床上痛哭流涕,眼洞里仿佛要淌出血来。我记得有一个孩子安静地躺在我身边,在被施虐的时候还安抚地握了握我的手腕。他们都好勇敢——那是我当时唯一的念头。 在一切都结束时,我们会被僕人清洗干净,换上干净漂亮的衣服,然后被安置在一个摆满美味佳肴的红木圆桌旁。托曼尼老爷坐在圆桌的尽头,笑眯眯地看着我们,温和地下令让我们吃喝,哪个孩子不吃,就会挨巴掌。 我记得第一次我呕出了嘴里的蛋糕,蹲在桌边呜呜哭泣。一个僕人走过来,拎起我的衣领就要打,托曼尼老爷却挥手制止了。 他慈祥地笑道,「小乖乖,你不想回家了么?」 他亲自把我抱到膝盖上,拿着一块草莓奶油面包,耐心地餵我咽下去。我边咽边吐,秽物沾了托曼尼老爷满身,他也不介意,继续笑弯着一双眼餵我,粗糙的手来回抚摸着我颤抖的嵴背和脖颈。 我至今无法用确切的语言形容那种恐惧和绝望,只知道我恨不得死去,恨不得一头撞上大厅里那根镶有黄金和玛瑙的石柱。每次坐在回家的马车里,其他孩子都会算托曼尼老爷给了多少礼物,唯有我哭得泣不成声,抱着小包裹里的礼品和金币,感到浑身覆满了骯脏的污泥。 现在,那副地狱般的景象又一次出现在我面前,看清属于托曼尼的幻影后,我抑制不住地打起干呕。朦胧间我听到纽金特的声音,还有一个悽厉的哀泣声,我模煳地分辨半晌,才意识到那是我自己的声音。 「亡灵……告诉我……你都知道些什么……」
第101页 【罗,小宝贝儿,过来让我疼你……】 那两个声音交错重叠在我的脑海里,一样地邪狞,一样地令人作呕。「不……」我呜咽道,「我不……」 体内的螺钉动了一下,我惨叫一声,不是为那份疼痛,而是那人略微蹭过我身体的手指。我感到每一寸皮肤都炸起了敏感而厚密的肉刺,任何肢体接触都令我崩溃。对方似乎察觉到这一点,放弃拨弄深嵌体内的螺钉,转而用手指试探地碰触我的皮肤。 「不……不……你这个魔鬼……」我呜咽道,不知是对托曼尼说,还是对幻影身后的那人说。现实与幻觉已重叠在一起,在我濒临昏迷时,我听到一个陌生而愤怒的声音道,「停下吧!」 那个声音破开幻觉,清晰地在我脑中迴荡,「如果不想再受罪的话,我可以给你一个选择。」 「……」我被吊在镣铐下,浑身抽搐,感到那无法言喻的恐惧正逐渐散去。对方继续道,「你是一个亡灵,你的存在终究是个不可控的威胁。况且如今旧国的民众憎恨亡灵,若是事情暴露,你也逃不掉……只要你离开我们的陛下,离开兀鹫城,我们就可以放过你。」 「骑士长。」先前那个邪狞的声音道,「我们先前的目的是得到更多的情报,然后根据古籍记载的手段尝试杀死这个亡灵。」 「还是算了吧,阁下。无论如何,它目前的确没有祸害无辜的人。更别提他是陛下的亡灵,如果我们真把他杀掉,陛下恐怕会大发雷霆。」 另一个声音提高了音量,「难道只因为惧怕君王之怒,就让万疆帝国的毒瘤逍遥法外吗?!」 「不是惧怕君王之怒,是赏罚须分明!纽金特阁下,身为司法大臣的您应该最清楚这一点!现在这个亡灵没有罪过,我们不能根据它同类的罪行给它戴上罪名!」 那两个声音一直在争吵不休,而我沉浸在幻觉中,没了外界的刺激,视野逐渐变为一片混沌。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声音如一只手,拽绳子般将我的思绪从混沌中拽了出来。我听到那严肃冷厉的音调,就如房檐上尖锐寒冷的冰棱。 「亡灵,最后的机会……只要你离开莱蒙国王,我们就放……」 「不。」 我气若游丝地吐出这个字,「我不……」 那个声音似乎恼羞成怒,「你不离开陛下,我们现在就杀了你!」 「不。」我再一次说道,感觉螺钉又像蠕虫那般啃咬我的神经,苍白的嘴唇哆嗦不止,连声音也支离破碎,「我不离开……离开莱蒙……」 「我和他在一起……与你们谁……都无关……」 「如果……你们只凭臆测,认准我会伤害他,将罪名加诸于我,从而对我用刑……」 「那我无话可说……只要你们……觉得这便算是『保护』了你们的国王,这便是守住了你们所谓的『正义』!」 我咬牙切齿地吐出了最后的字句,几乎是在竭力嘶喊。过了很久我都没听到他们二人的回答,终于支撑不住,彻底昏迷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啊。。抱歉推迟了一天。。因为过年忙碌,以后大概是日更或双日更了,偶尔可能要三四天才有一更,跟还在追文的小可爱说声抱歉,等这段时间忙完再彻底恢復日更!qaq(若是等不及的话大家也可以养肥!) 多说一句。或许会有小可爱觉得这里,罗被逮住审讯是失智之举,但我觉得吧,在这种情况下其实挺难脱身的,因为对方都是莱蒙的臣子,一旦使用亡灵之力对抗很可能就这么恁死了对方。罗是不会轻易杀死一个人的,他不是打不过,而是「杀光」并非他解决问题的本能反应= =(这里吐槽罗是圣父的话本砣也无话可说)。而且纽金特的这一招,说实话挺阴的,罗顶多说是经验不足,阅歷尚浅,说没智商我是不认同的。后面他在审讯中其实可以编造假话矇混过关,但这样写起来我都觉得人设ooc了,相信各位也觉得油滑机敏并非罗的性格吧(狂汗) 所以这是我这么写的原因,要是各位有更好的看法和意见,欢迎到评论区和谐讨论=v= 第41章 告白 操他妈的,我他妈就该剁了那个死瘸子的腿! 我面红筋涨地在属于国王的办公室里来回踱步,连肺都要气炸了。橡木门的金属门把上传来咔哒一声,在那个身影踏入房间的一瞬,我当即掂起桌上一只木雕,怒气沖沖地朝对方掷去! 「操你妈的,赖格!我叫你去村庄徵收时有个分寸,你当我的话是耳旁风吗?!」 我吼道,随即看清了进来的人——艾厄。他一手迅疾如电地接住袭来的木雕,另一手拿着一捲图纸,看到我疯癫的模样,蹙眉道,「……您这副样子让其他人看见可不太好。」 「见鬼的!」我逼近他骂道,「我要你大哥来见我,你来干什么?!」 「冷静点,陛下。」 「他为什么不来见我?!是怕了?心虚了?妈的,知道怕当初为什么还给我犯事?!」我叫道,「还有你,艾厄!你知道那瘸子是个成事不足的贪鬼,为什么不拦住他?!」 艾厄沉声道,「抱歉,大哥说他一个人就可以,我就没有跟过去。没想到这便出事了。」 我看到这个波澜不惊的瞎子脸上第一次露出了类似歉疚的神情,攥紧拳头终究是松了开,阴鸷地坐回了桌后的椅子上。
第102页 「那好,赖格不在,你就给我好好听着。」我冷声道,敲了敲桌面,「距兀鹫城外几十里,有个村庄叫骨鸦村,当初是不属于任何国家的『黑墨水村』,被我们逼迫效忠万疆帝国。」 「这个村庄很富裕,但村民却很悍勐,个顶个的精壮劳力。我让神猎军每次去徵收物资时,不要触及他们的底线,尽可能把握分寸。但这个死瘸子根本不懂得『分寸』,见钱就胃口大开,骨鸦村的村民开始反抗,他还打死了好几个人!」 我越说越气,一拳砸上桌子,「现在倒好了,那帮人闹到城下了!嚷着要我们给他们一个交代!妈的,下城区本就民心不稳,那些骨鸦村村民添油加醋,现在所有人都在说他们的国王是个贪婪暴虐的君主!」 艾厄很快从我愤怒的咆哮中抓到了话题的重点,「您打算怎么做?」 「我他妈现在气死了,我在骂你这个白痴!」 「哦。」艾厄平静地瞅着我,「可生气并不能解决问题。还是说您要挑几只鸡杀给猴看?陛下,您已经是国王了,很多事情可不是凭刀和拳头就能解决的。」 我蹬蹬蹬走到他跟前,面目狰狞,「我想单是愤怒还是能用刀和拳头髮泄的。」 「好。」艾厄道,「那您打我几拳吧,或者对我的肩膀砍几刀。我不会还手的,陛下,等您气消,我们再商议下一步该怎么做。」 我瞪大双眼盯着他,这独眼瞎子处变不惊,表情甚至还有点该死的真诚。我站在原地半晌,感到怒火嗞嗞从毛孔钻了个干净,一口气全他妈在腹部烟消云散了。 我重新回到桌后,扶着额头。独眼艾厄静静候了一会儿,谨慎地开口道,「陛下,对于那些闹事者,我认为,我们可以将多抢来的物资发放回去,或者再给些补偿。至于抹黑您声望的人,我们可以派出一名口齿伶俐的官员质问他,或者押送大牢,再给民众解释清楚。您在庆典日对贫民的救济慷慨大方,我相信人民不会轻信流言蜚语的。」 「人民算什么?!猪羊之辈,哪边能活就往哪边跑!别跟我说兀鹫城里的都是忠民,我听说了,这几年陆陆续续有人投奔迟暮帝国,剩下的要么是原先被驱逐出来的,要么被拒绝后回来的。」我恨恨地说,深吸一口气,试图平復情绪,「我已让我们的外交大臣带领部下去城门了。该给的我们给回去,至于补偿,大可不必。那么多归顺万疆帝国的村庄,要是每一个都来闹一闹,我们可不用干别的了。」 我起身,烦躁地踱了几圈,阴沉道,「现在国家的财权不在我手上,收支全靠财政阁的记录。我这几日看了看以前的帐录,着实含混得可以,埃利森那个老头不知从国库里取了多少中饱私囊哩。」 「说到这个,陛下。」艾厄将手上的图纸铺到桌上,「我们巡视村庄时,发现了财政大臣的一个秘密。」 我瞥了一眼图纸,「什么秘密?」 「在这个地方,原属于万疆帝国的『蓝墨水村』——落月村和藤萝村,这两个村庄的交界处,有一个山丘。我那天一时心血来潮,带士兵转到山丘后,发现那背后竟建有一个小型山庄,里面有浴场和住所。」艾厄用笔指了指画有标记的地方,「据说那是埃利森私自建立的,至于建造的费用……」 艾厄点到为止,后退一步,闭口不言。我想起那个贼老头时常抱着的热铁瓶,还有围裹周身的厚实貂绒。他有寒疾,估计在北境严冬期之前会去那个温水浴场避寒。 而今年严冬期前正撞上新王登基,身为旧国之臣,他自然不好离席。我仔细看了看那小山庄的方位,道,「这地方很巧妙。」 艾厄凝起精神,「嗯?」 「你瞧,这里位于南境前往北境的唯一一条要道旁侧。」我翘起腿,道,「若是艾略特想指挥军队攻入北境,那是必经之路。」 艾厄心领神会,「或许我们可以在这里建军营和瞭望台。」 「没错。」我十指交叉,托在下颌,冷笑道,「但首先,必要的障碍还是要扫除的。」 **** 送走艾厄后,我独自一人坐在桌后,凝视着窗外白茫茫的雪色。思忖片刻,我唤门外的僕役进来,对他道,「你,去把我们的司法大臣叫过来。」 不一会儿,一个黑髮黑袍,鹰钩鼻的瘦高男人走入我的屋子,单手背在身后,沉默地朝我鞠了一躬。 我盯着他的脸,唇角缓缓露出一个笑道,「纽金特·布莱克……原来就是你?」 他毕恭毕敬地点头,语气平缓沉静,「是,陛下。」 「哦,那就好办了。」我轻巧地走上前,笑眯眯道,「你还记得我么?」 他身形一顿,漆黑的捲髮在脸侧微微晃动。我大笑着靠在桌边,道,「命运还真是奇妙啊,原来是你。哦,布莱克,还记得么,我是莱蒙·索尔,当年的『恶童王子』。」 原来是他。我在万疆帝国的旧法典上看到了这个名字,还在疑惑此人是谁。法典里的条目详尽清晰,难得公正公义,难以寻得纰漏。我还在想编订这套法典的人是谁,没想到是这傢伙。 那个在幽暗潮湿的审讯牢内,曾对我用刑的混蛋。 「我记得见您的最后一面,陛下,那时您才十一岁。」那人平静地说,尽可能收敛住每一丝神情变化,好像不知道自己曾对我做过什么似的,或者知道却不以为意。
第103页 「真令我高兴,其实我也记得你的脸。」我笑意更深,「这么多年依旧记得。你的部下到哪里去了?我想得起来,当初一人拎着盐桶,一人手持皮鞭,而你坐在桌前,整间牢里只有蜡烛放出的一点光亮。」 他又朝我鞠了一躬,道,「我的部下在帝国覆灭时损失大半,还有些投诚新帝。我不愿追随一个卑鄙的弒君者,所以随流放队抵达兀鹫城,现在这里的法律主要由我负责审订。」 我漫声道,「哦,那可不太好呢,布莱克。你一人审订法典?难道你一人就能代表国家的公理吗?」 「不,绝非如此,陛下。」他忽地提高了音量,肃然道,「任何法典的制定都需经过国王和议会过目。我过去的工作只是在旧法的基础上添减,从今以后,我修订的每一条都会呈给您审阅,陛下。」 「那可真太好了。」我温声道,「我相信未来的法典中一定不会有对王室亲族施刑的法目啦。」 他躬身点头,面容僵硬而警惕,非必要时便一言不发。我似笑非笑地挑起嘴角,道,「布莱克,其实我今天叫你过来,是有事交代。」 「您请说,陛下。」 「最近神猎军纪律松散,我想让你为这些士兵起草一份军规,不必交给我过目,直接送给神猎军的军官,让他们宣布下去。」 纽金特微蹙眉头,「军规的起草该由军中首领来做,我来拟定,似乎有些逾矩。」 我抬高音调说,「我让你制定,你就给我好好制定一份。听着,这份军规是专门给神猎军制定的,一不许给违规者上刑,不许溅血残身;二不许影响军中风气,不许消磨士兵们的凶性和血性;三不许太过严苛,要是我听到有一个士兵抱怨责罚太重,就是你的失职!」 鹰钩鼻的男人抬起眼,幽深的瞳孔盯了我一会儿,欲言又止,「是,陛下。」 「七日之后我要看到军规的成稿,条目不必多,严谨全面就行。」我真心诚意地露出一个笑,「麻烦你了,布莱克。」 **** 夜晚的宫殿总是充满了宁静与安谧。 我用过餐,迎着铺于长廊的清冷月光回到寝宫,挥开亦步亦趋的僕役,浑身好似散架般倦怠疲惫。登基后,我了解了兀鹫城内大大小小的各种事务。从财务到法律,包括与周边村庄和城内民众的关系,因此已有两个多月没有好好在寝宫休息了。 我站在两扇厚重沉暗的门扉前,双眼发涨,正欲推门而入,忽然听到了一丝轻盈恬然的乐声,如梦似幻地从木门的罅隙中传出。 是里拉琴声。 吱呀…… 我从门的另一侧走入房间,瞬间被冷寂幽谧的夜色笼罩。屋内没有点燃蜡烛,唯有雪白的月光在地板上印下一道模煳的剪影。罗坐在床边,背对着我,凝望天际,手里笨拙地拨弄着一把里拉琴,唇边还哼唱着细碎的旋律。 我悄悄走近,与他只隔着一张床铺的距离。他莹白的指尖触于纤细的弦线,下颌轻轻靠在诗琴的琴架上,覆在眼睑上的睫毛如一扇浓密的圆弧。月光在他柔软的髮丝跃动,他弹拨出的琴声稚嫩而生涩,却令我躁郁的心莫名平静了下来。 「罗。」我开口,打破了眼前宛如时光尽头般的静谧。 琴声戛然而止。罗弹琴的动作一停。我起了逗弄之心,趁他不注意,大步上前,将他从后勐地抱到床上。我正要解开他的斗篷,他却惊叫一声,狼狈地缩到了床头。 「莱……莱蒙……」他哑声道,神情不知是喜悦还是伤感,好歹打起些精神,「你回来了……」 「嗯。今天事务处理得差不多,我便回来了。」我瞧他有些不对劲,便从床上起身,解下黑色的绒裘大衣挂在衣架上,换上棉质睡袍。期间罗一直坐在床上,用那两只黑漆漆的眼洞望着我,神情捉摸不定。 流动的空气几乎凝滞成了一团冷胶,我随口道,「赖格那死瘸子又犯事了,我让纽金特·布莱克定下军规,以后约束约束他。」顺便搞一搞这个弯鼻混蛋,一石二鸟。 罗的面色僵硬了一下,「纽金特·布莱克?……」 「是啊,兀鹫城的司法大臣。」我脱下靴子,冷笑道,「虽然是个混帐,但制订的法条的确缜密明晰。撒旦啊,终于有个能做实事的傢伙了。」 「哦。」罗道,「看来你对那位司法大臣……很满意?」 「不是我满意,是有那傢伙在,的确省了我不少心。偶尔教训一下还行,真弄死了也是个麻烦。」我拎着一只靴子,打了个呵欠,「谁叫其他两人都太蠢了呢?一个尸位素餐,一个心怀鬼胎,我他妈迟早收拾他们!」 「……」 罗是个合格的聆听者,或者烦恼垃圾桶。他就坐在那里静静地听我诉说,偶尔露出一抹微笑,就像化开冰雪的浅淡日光。我越说越多,感到几天来积压在心底的烦闷全随着话语倾泻而出。 「哦,对。还有冬霆军的骑士长——法洛斯·普卢默,你该认得吧?就是登基大典时,站在台下的银麟骑士。妈的,一个傻蛋骑士。他的士兵连神猎军还打不过哩,我今天去操练场大肆取笑了他一顿,那傻蛋急得面红耳赤,说要回去修改训练方案……」 我笑着摇摇头,深深唿出一口气,感觉心底畅快多了。我坐到床上,将我的小亡灵抱进宽大的天鹅绒被。被窝早被床板上的热铁瓶烘得温暖干燥,我抚摸着罗的髮丝,感到有什么色彩斑斓的念头正蠢蠢欲动。
第104页 「你有心事,对么?」我道,「出了什么事?」 罗仰头看着我,温润的眉眼像午后洒在林间花朵上的阳光。他靠在我身侧,阖上双眼,似是疲惫地说道,「没什么,莱蒙……就是……想你什么时候能回来……」 我吻了吻他的额头,嗅到他发间淡淡的柠檬香。沉寂的夜色与宁静的月光是最好的催眠曲,在我快要睡着时,罗忽然问道,「莱蒙,当初在亡灵城堡……你为什么选择了我?」 我迷迷煳煳地哼道,「什么?」 「法师告诉过你我的死因吧。还有我的养母也说过,我的过去。」他的声音有些发颤,似乎是愤怒,又像是悲哀,「我为了得到金钱,割下我的双眼,其中一只碎裂了……但因此偶然遇到一位贵族老爷。他在乡间有一处避暑庄园,我便经常被带到那里……」 我有些清醒了,瞥向他道,「说来我还要问你呢,你为什么跳下了马车?」 他的身体瞬间紧绷起来,仿佛我戳到了他的伤口。我试图抚摸他的嵴背,但他因此绷得更紧,像一根蓄势待发的弓弦。 尽管心里有个模煳的猜想,但他越遮掩我越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要跳下马车?」 「我……」他的声调痛苦不堪,仿佛心底的疮疤又被血淋淋地揭开,「因为……一开始那位老爷带我去庄园,只是要我陪伴他的爱犬玩耍。后来,有一天……他就……」 我一言不发,等着他说完。罗断断续续地说着,虽然难过至极,但却执着地想要说出来,「在那之后,他又叫我去了几趟……不仅是我,还有其他男孩。他每次会叫十几个孩子来,但每次却只能强迫一两个……我看不见,但能听到他们的尖叫声和哭泣声……我无法忍受,将事实告诉了我的养母,想要逃离那位老爷身边……她却大吵大闹,骂我是个白眼狼、霉鬼、扫把星,哭着说当初不该领养我,说如果我不去庄园,那位有权有势的大老爷就会打断杰里米的腿,还会连累得她送命……」 我听到自己比冰霜还冷的声音,「然后呢?」 「然后……在夏日结束,那位老爷即将回到王城时,我被卖给了他……」 我道,「然后你跳下了马车?」 他苦笑道,「是的。直到最后,我也想逃……只是没想到,死亡才是唯一的逃脱之法。」 ——我他妈的要杀了那个耗子女人和她的小耗子,迟早要杀——这是闯入我脑海的第一个念头。随之我问道,「那个叫托曼尼的老东西现在还活着么?」 罗摇摇头,「我不清楚。」 我盯着他,「所以呢?你受了虐待,就这么一声不吭地过去了?呵,我告诉你,你正确的做法是剁碎那个死老头的脑袋,给你那养母几巴掌,然后放火把那山庄烧成灰。」 罗怔愣片刻,看见我眼中的怒火,突然感激而苦涩地说:「谢谢你为我感到不平,莱蒙……虽然杀戮……我觉得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我很感谢你安慰我……我可以理解为『安慰』吗,莱蒙?……」 「不是,我觉得你傻透了。」我冷笑一声。罗苦笑一下,似乎料到我会这么说,他黯然道,「我本不想回忆这些不堪的往事,跟你说个不停……」 「说便说了吧,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漫声道,「谁没有几件白痴透顶的往事呢。」 「抱歉。」他哑声道,「我知道我很多时候都让你感到失望和愤怒,但我还是想……想要尽可能报答你牺牲灵魂唤醒我的恩情,让你心底不那么厌恶我……」 「胡说八道。」我打断他的话,眯眼道,「罗,有件事你得明白……我要是讨厌你,便不会舍掉一半的灵魂,将你唤醒了。」 **** 我没想到我一句话会让罗有这么大的反应。他颓丧的面容突然间便焕发了生机,像什么呢?漂泊无依的蓬草找到了肥沃的土壤,孤独流浪的飞鸟找到了栖息的枝桠。 愚蠢,同样令人悲哀,却让我脑中冒出了一个新的念头。 假如威吓与管束不足以让他听命于我。那么,爱呢? 「莱蒙……谢谢你……」罗受宠若惊、期期艾艾地说,「我……还以为你很讨厌我……因为我,似乎并不是你想要的亡灵……」 我道,「你又胡思乱想什么呢?你就是我的亡灵。」 他的肩膀又颤抖了一下,仿佛陷入某种巨大的幸福感之中,连头顶冷寂的空气里都飘着一圈五颜六色的肥皂泡。我在心底嗤笑一声,温柔地伸臂搂住他,用他最喜欢的方式抚摸他的身体。他唇边逸出了一声舒服满足的呻吟,下一刻又惊慌地缩起身子,似乎害怕我会突然给他一巴掌似地远离我的怀抱—— 「罗,如果你的爱总是被其他人糟践,」我注视着他,不带一丝犹豫和虚怯,虚情假意的话语信手拈来,「那不如都给我吧。我保证会用心疼爱一辈子。」 罗的身体突然僵住了,像一尊凝固的冰雕。他怔怔地用两只漆黑的眼洞注视着我,黑暗深处流露出的渴望和爱意恨不得化为熊熊烈火,将我包围,将我灼烧。 我凝视着他,手背抚上他丝绸般柔滑的面颊,低声道,「你给我么,罗?」 「莱蒙……」 「我……」 他哽咽道,忽然伸出手,仿佛鼓起了所有的勇气,紧紧抱住了我。 「我给你……我爱你……」他不假思索,幸福地说道,颤抖的声音里带了哽咽的哭腔。
第105页 我眯起眼,抚摸着属于我的亡灵的光滑的嵴背。呵,是「爱」啊。全然的爱,如此浓烈,纯粹得令人心惊。罗,我可怜又天真的亡灵。你爱我吗? 可惜,我没有爱,我只想杀掉所有该死的狗东西,而你恰好是一个趁手的工具。 所以,你最好能爱我爱到我让你杀谁,你就给我干脆利落地杀了谁…… 「我爱你,莱蒙……」 我美妙的思绪被床铺窸窣作响的动静打断,回过神来,身上已经压了一个沉甸甸的躯体。罗捧起我的脸,第一次主动吻了我,吻得急切而生涩。 我翻身将他压下,感到色彩斑斓的念头又涌上来了,撞得我头晕目眩。我胡乱扯开了睡袍,按着他的肩膀,急切地粗喘道,「今晚可是你惹上来的,别怪我不客气了……」 那晚罗有些放纵,自重返人间后第一次那么疯狂而热切,差点让我爽翻天。他死死抠着我的肩膀,胸膛剧烈地起伏,喉中吐出哽咽般的呻吟,「莱蒙……莱蒙……我不离开你……我不要离开你……」 我用实际行动表示我对他也有点着迷了,罗在听话时的确挺讨人喜欢的。在一切平息后,我们靠在一起,彼此喘息未定。罗轻声道,「莱蒙……」 浓重的困意覆在我脸上,我迷煳地说,「嗯……」 「以后我可以到下城去吗……」他道,「你时常不在,我在宫殿里待着有些无聊,想出去转转……」 呵,你刚刚还说不愿离开我。那时的我没追问理由,外加睡意沉沉,便道,「好,你想出去就出去吧……但不要被别人发现你是个亡灵,晚上准时回来,懂么……」 他答应了,似乎松了一口气。静谧的月光盖住我睏倦的眼睑,恍惚间我似乎又听到了罗哼唱的里拉琴曲,我的思绪随着那温柔轻缓的旋律飘荡旋转,最终在音律的尽头,陷入了沉沉的睡眠。 第42章 可憎,可悲 墨色的寂空下,乞乞柯夫悠闲地蹲在钟楼上,唇边逸出一团团白云似的烟雾。他已在这里等候半晌,在午夜钟声敲响第十下后,一只灰色的渡鸦从城堡某间窗户飞出。老头子当即来了精神,架起短弩,眯眼计算着渡鸦飞行的速度和轨迹。弩箭银灰色的光芒一闪而过,噗哧一声,正中渡鸦的双翼。 「嘿,正中目标。」乞乞柯夫满意地拉回拴于弩箭上的细线,将渡鸦的尸体藏入包裹中。他如一个鬼祟的黑影潜入午夜的黑暗中,敲响了国王寝宫的房门。 叩叩叩。 吱呀一声,门开了,罗探出头来,瞳孔深处泛着幽幽蓝焰。他感知半晌,悄声道,「没有人跟踪。」 老头子将包裹递给他,悄声道,「把这个交给莱蒙,告诉他,他要的东西我拿到了。」 罗点点头,沉重的圆木门再度闭合。老头子左右瞥了眼空寂的迴廊,缩起身子,冲着四周排列的青铜骑士雕像窃笑不已,摇头晃脑地走回了卧房。 **** 一连睡了几天好觉,我觉得精力恢復不少,全身上下每一根血管和肌肉纤维都充满了活力。罗穿着睡袍拉开窗帘,一缕刺眼的晨光映在我的眼睑上。我伸手挡住光线,他却拿给我一个包裹,慎重地说,「莱蒙,这是昨晚乞乞柯夫深夜送来的,说这是你要的东西。」 我拉开包裹一看,在那只死渡鸦脚爪上取下一枚小金属管,不由大笑出声,笑得一早上的心情都愉快极了。我坐在国王的办公室前,唤进门外的僕役,道,「把财务大臣埃利森叫过来!」 我转身望向窗外,北境的严冬期已接近尾声,明晃晃的日光洒满雪原,像撒了满地的碎钻珍珠。贼老头埃利森慢吞吞地走进了我的办公室,依旧捧着热铁瓶,穿得像个饱满的泡芙。他这次没敢带僕人进来,真遗憾,我桌上那杯准备泼人的热茶派不上用场了。 「你好,埃利森。」我坐回椅子上,笑道,「最近过得怎么样,严冬期挺难熬吧。听说你的寒疾已经持续好几年了,身体还舒服么?」 贼老头露出一个得体又恭敬的笑,「多谢您关心,陛下。我觉得身体不错。」 「哦,真是个好消息。接下来我们要谈的事可能有损健康,听你现在身子骨不错可太好了!」 他的神情僵硬了一瞬,我微笑着递给他一只布袋。他狐疑地接过,顿时在底部摸到一手黏煳煳的鲜血。 「啊——!」他惊叫出声,沾血的双手颤动不已,「这——这是——」 我笑眯眯地托着腮,「打开它吧,这是国王的礼物。」 贼老头警醒地看了我一眼,吞咽一下,缓缓将布袋打开了一条缝。我抬了抬下巴,「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 他伸手进去掏了掏,面色阴沉又惨白,从里面掏出一只开膛破肚的死鸦。 我眯眼道,「埃利森,你的亲人们在迟暮帝国还好么?弒君者有没有为难他们呢?」 他手里托着那只血淋淋的乌鸦尸体,放也不是,拿也不是。我将桌边皱巴巴的纸条推过去,似笑非笑地说,「我还不知道你的亲人在迟暮帝国哩,看来得委派图书室那边详细记录一下。老实说,埃利森,我也不是不近人情。但私放渡鸦去迟暮帝国一事,可大可小,你还打算把多少事瞒着你的国王呢?」 「陛下。」他恳切地说,「这件事是我思虑不周,但我发誓,我对万疆帝国绝无二心,我只是想知道我亲人们的现状。当然,如果您要处罚我也决无怨言。」
第106页 我温声道,「埃利森,你劳苦功高,又是不肯投诚弒君者的老臣,我不会轻易责罚。但万疆帝国的渡鸦竟然敢飞往迟暮帝国,这畜牲我还是要处置的。这次是渡鸦……」 我绕过桌子,凑到贼老头耳边,轻声道,「下次就是你。」 **** 幼时我曾见过几次父王处理事务的场面,他会将我抱在膝盖上,偶尔笑着问我一些简单的治国之道。因为我平时总会认真听宫廷教师的教导,所以在这种时候便能胸有成竹,对答如流。爱戎偶尔也会在父王的办公室,坐在沙发上嚼水果,一脸不学无术的懒相。 我的父王问我,「莱蒙,治理国家最基本的道理,你能说出多少呢?」 我道,「您说过,首先要尊重爱护我们的人民,其次要善于听取筛选大臣们的建议,再来必须巩固边疆的驻守,唯有民心、臣心、军心全部聚拢于国王手下,国家才能长盛不衰。」 透过玻璃窗的日光停留在父亲开怀的大笑声中。在父王的办公室里,爱戎是胸无点墨的败家子,我是聪明勤学的好儿子。然而当我们从办公室走出来,就变成了猫和耗子。 「呵。」我仰头靠着椅背,面朝天花板冷笑,「民心、臣心、军心……」 即使都聚拢了又如何?你们还不是被艾略特的军队打得屁滚尿流,可怜的爸爸啊。 我啜了一口手边的热茶,在氤氲的热气中翻开冬霆军团的战事记录,在悬于墙壁的地图上沉思勾圈,分析他们的战术思路。在墙边守了两三个小时后,我活动了一下酸麻的腿脚,披上绒裘,迎着干冷的寒风走至冬霆军的训练场。 这里不似平时总充满了剑刃交接的锐响和士兵的吆喝声,被冰雪压成白茫茫的一片,几个士兵正拿着铁铲铲雪,看见我后,整齐嘹亮地问了声好。 我点点头,道,「你们的骑士长,还有其他人在哪儿?」 「陛下,骑士长今天一早就带其他人出城了。」一名士兵道,「他说冬霆军多骑兵,擅长驭马作战,但因此格斗技能稍逊,体能也不够强悍,所以才在一对一的比试中败于神猎军。」 这傻蛋又琢磨什么呢。我蹙眉道,「出兀鹫城?他们出去要干什么?」 「骑士长说了,先靠着长城跑过三段旗帜,游过雪练河,再去攀爬那座雪山,就那座——陛下您看!」士兵朝远处一指,我瞥见那座覆有银白雪盖的高山,又想狂笑又想嚯骂。 这傻蛋骑士怕不是疯了。 我骑上马,在几名随从的跟随下,驭马前往冬霆军进行训练的地方。兀鹫城周围连块铠甲片都没看见,地上的雪被踩得坑坑洼洼。我又调转马头奔向雪练河,这才在一条蜿蜒狭长的雪练河旁看到了银麟骑士气势汹汹的背影。 「寒冷会锻鍊你们的意志,冰河将重塑你们的躯体!不要放弃,你们可是宣誓要誓死保卫万疆帝国的冬霆军,看看对岸飘荡的白狮旗帜,迟早有一天,我们将高举它沖向正义与胜利的巅峰!」 法洛斯的喊声隔着一条河震得我头皮发麻。万疆帝国的银麟骑士此时正赤着上身,穿着一条湿淋淋的马裤,甩着头髮上的水渍,活像一条抖毛的落水狗。 他冻得鼻尖通红,面容苍白,在河岸的另一侧慷慨激昂地鼓舞士气。那些冬霆军见状纷纷脱下盔甲和上衣,噗通噗通跳到冰凉的河水中,奋力划向对岸。 「啊啾!」 我牵马走向傻蛋时,他裹着一件白毛巾冻得瑟瑟发抖,勐地连打好几个喷嚏。 我指挥其他人摆好取暖的炭盆,坐在他对面,斜睨他道,「你他妈脑子被严冬冻傻了吗?自己犯傻还带着整个军团犯傻,不发挥冬霆军的长处反倒揪着短处,巴克豪斯元帅知道了怕不是要从坟里气活过来。」 「陛下……啊——」 我在他忍不住要冲我打喷嚏时迅速将他的脸推开,倒把那个喷嚏推没了。傻蛋吸了吸鼻子,瓮声瓮气地说,「不要紧,陛下。这都是必要的磨鍊,现在士兵们还无法适应,等过一阵子他们就会无畏严寒了。我们要把全身上下武装起来,不留一丝破绽,才能迎接未来的战斗。」 我瞥他一眼,转头看向在河水里努力划游的士兵。不得不说在冰水里一泡,虽然各人的体能上下立判,却没有一个人想要放弃。已上岸的士兵裹着毛巾,在岸边鼓舞还在水中挣扎的同伴,若是有人不幸昏迷,其他人当即跳下水,合力将其扶上岸。 我注视着这一幕幕景象,道,「你该感谢你的父亲,给你留下了这么多忠义勇敢的部下。」 「我的父亲是一则传说。」法洛斯凝视着围在炭盆边取暖的战士们,饮了一口热烫辛辣的烈酒暖身,「要是没有他,冬霆军早在几年前就成了一盘散沙……现在他故去,我就要担起整个军团的责任。我不能倒下,我要实现他未完成的夙愿。」 我瞥他道,「你当然可以,你可是莱蒙国王的银麟骑士。」 他大笑起来,眉眼间露出几分稚气和骄傲。他只比我大两岁。我漠然摩挲着指上的金戒,他不过十七岁,即使有巴克豪斯的教导,但能否率领冬霆军这么一个庞大的军团,尚无法定论。况且冬霆军这么义勇团结,团结得反倒让我感到了几分危机。 「陛下,你看那些长城上的尸体。」 法洛斯说道,指向了不远处的人蝠长城。漆黑的裹尸布将尸体裹成一只只蚕茧似的圆球,挂在城墙上,随风悽苦地飘荡。他冷脸看着,声调忽然变得冷硬阴沉,「这就是我为何在训练开始让士兵们贴着长城跑步的原因。那是国家的耻辱,同样是军队无能的象徵。若不是冬霆军失利,便不会有人想藉助危险邪恶的亡灵之力。」
第107页 我摸索金戒的手停顿了一下,漫声道,「哦。」 「亡灵在古籍的记载中,是世间最为邪恶可怕的存在。它们视人命为草芥,没有自己的主见,只要经过召唤仪式重返人间,即使为它们所谓的『主人』杀尽天下人也不会眨一下眼。」 我听得心情极其舒畅,「噢,真不错!」 「但是,陛下,剑可伤人,也可伤己!」法洛斯骤然激动起来,道,「亡灵的力量超越人类太多,一旦失控,将是毁天灭地的灾难!何况现今关于亡灵的了解只是冰山一角,谁知道所谓的『报恩』有几分虚实?比如先前被格森·伦瑟尔召唤的亡灵,它不但没杀掉侵略者,反倒屠杀了自己人——对这种事,陛下您还觉得——」 「你到底想说什么?」我盯着他,某个想法忽地在脑海里一闪而过,「我对亡灵什么看法,关你何事?你激动什么?」 「我没有激动,抱歉冒犯了您,陛下。」傻蛋又干巴巴地坐回去了,阴戾的眼眸紧盯着那一排尸茧,沉声道,「但亡灵的存在绝对是灾难的前兆。它很强大,却不可控,危险又充满未知……何况还有邪恶的『召唤仪式』,据说亡灵就是用这种仪式吞吃主人的灵魂,获得力量,并效忠宣誓,藉此迷惑主人,真是狡猾又可憎……」 「你差不多给我够了,法洛斯!」我起身,感到心头的怒火烧得喉头灼烫干涩,恶声恶气地说,「管理军团,训练士兵才是你的职责!亡灵关你什么事?!若是以后我再听到你说关于亡灵的任何一个字,就按军法处置!」 说着,我留下沉默不语的傻蛋,独自一人气沖沖地驭马奔回兀鹫城。身后的随从们慌里慌张地跟上我,我气得勐抽马臀,不可抑制地想到了曾在亡灵城堡的记忆—— 我再问你一次,你确定要罗么?…… 他能获得多少力量,取决于你…… 我说过了,你们的灵魂不太相配…… 「罗……」我闷声自语道,咬牙切齿,忽然想把罗抓过来,按在马鞍上,边占有他边逼问他对我的忠诚。胯下的骏马被我抽得哀哀嘶鸣,皇冠紧箍着我的发顶,我深吸一口气,让寒凉的空气流入肺腑。我放缓马匹奔跑的速度,平復着愤怒和焦躁,环顾着并无亡灵存在的苍茫雪原,一勒缰绳,唿出一口气。 「走。」我对身后战战兢兢的随从们道,「回王城。」 **** 「唉,亡灵还真是种可悲的存在啊!」 黑袍的修士扁嘴啧了一声,发出不知是感慨还是同情的喟嘆。寂静的图书室里,几排宽大的棕色书架森然而立,烫金的书嵴密匝匝地连成波浪似的弧线。罗和波波鲁在红木桌边相对而坐,一人翻看着《人性的拷问》,一人翻看的则是《亡灵之秘》。 罗抬起眼,诧异地说,「你在研究亡灵么,波波鲁?」 修士义正言辞地说,「是的!因为罗兄弟,你让我看到了亡灵与古籍中记载的全新的一面,所以我要进行了解考证。」 罗摇了摇头,苦笑道,「大部分关于亡灵的记载都是后人的猜测杜撰,或许他们也未曾见过真正的亡灵。人言可畏,而且容易根据个例揣测多数,书籍上说亡灵是邪恶的死灵,这已成了许多人的固有印象了。」 他顿了顿,黯然道,「不过说来也没有错……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牺牲部分灵魂召唤出亡灵,想要得到亡灵力量的,都是不得已被逼上绝路的人……这也是亡灵要报恩的原因之一。」 「唉,但是成为亡灵的人,生前未得到救赎,死后的躯体也不得净化。重生后虽然拥有了永恆的生命,可却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只能听从主人的命令。」波波鲁嘆气道,「我明白无法拥有个人的思想自由是怎样的痛苦,这也我离开修道院的原因……嗯,亡灵可以和他的主人沟通么?」 罗想了想,道,「应该可以,但还是要以主人的意愿为先。」 「即使你并不贊成对方的立场么?唉,真是痛苦啊!痛苦!」波波鲁哀嘆片刻,忽然想到什么似的,勐弹起身,双眼瞪得又圆又大,「哦,罗兄弟,国王陛下是你的主人,对吗?!」 「是的。」 「哦……」修士似乎想到了什么,打了个寒颤,低声道,「他可杀了不少人……」 「这也是我一直向你寻求的问题。我一直在对我自己说,莱蒙杀那些人是必要的,因为对方本就不是正义。他们……」罗垂头道,「但一味的杀戮不是我想要的结果。如果可以,我希望他们赎罪后能更好地活在这世上。这世界美丽而灿烂,亡灵体会不到阳光的温暖,人类却能日復一日地享受;亡灵难以感知与世界的联繫,人类却不费吹灰之力……人类拥有的正是亡灵所羡慕的,他们拥有的一切本就如此美好,不值得沉溺在痛苦和失望中。」 「唉,罗兄弟,你的思想很崇高,但并不现实!」修士嘆气道,「人类并不视『活着』为至高的幸运,『活』只是一个空荡荡的模子,一个基本的属性。人类的活与亡灵的活是两种模式,亡灵不吃饭饮水也能活,但人类不行。人类存活于世的需求远胜于亡灵,同时他们没有亡灵强大的力量,只能团结在一起——这就产生了矛盾。每个人的需求不同,追逐的利益不同,造就了整体的混乱,要解决它们,必须有纲领或信仰,还要推举领导者。而不同团体的领导者又会产生矛盾,所以……」
第108页 黑袍修士说着说着,瘫在椅子上头晕转向,发出一声长嘆。他咽了一大口水,抹了把嘴唇,继续盯着身前的亡灵道,「还有一点,我必须告诉你,罗兄弟。人的生命由主赋予,只有主能决定人的生死!即使主人暂且属于正义,但亡灵一旦替其杀人,一样要受到惩罚……」 罗低声道,「莱蒙牺牲了他的灵魂和寿数唤醒我,我怎么能看他遇险而置之不理……」 「唉,所以我才说你们可悲哩。」波波鲁哀痛地说,「将来主人死了,若是上天堂还好,一旦下了地狱,亡灵无计可施,要永久陪伴他们,与他们一同受罪!」 罗的声音有一瞬的朦胧,「永久陪伴吗?其实莱蒙一直说,他将来会下地狱……」 「是的。除非亡灵吞噬主人剩余的灵魂得到彻底的生命,返回人间,成为普通人。」修士挠了挠脑袋,「嗯,书上是这么写的。」 永久的陪伴,太好了。 波波鲁还在另一侧说了些什么,但罗一点也没有听到。他的思绪沉浸在那几个字中,唇边露出一抹安慰似的极浅的笑意。 原来不管是生存还是死亡,天堂还是地狱,都无法使我们分离啊,莱蒙。 太好了。 第43章 手段 本来我想教训教训那个弯鼻混蛋,谁想到事态完全朝我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当我走向神猎军的训练场地时,里面打得不可开交,骂声和殴打声震耳欲聋,四处都是飞溅的雪水。 残废三兄弟和司法大臣在高台上,艾厄和个守卫般护在弯鼻混蛋身边,像是生怕纽金特的鹰钩鼻被打成塌鼻。操他妈的,有时候我真搞不懂这个瞎眼混蛋在想什么。说他恪守正义,他整治人的手段却比谁都阴狠毒辣;说他残暴狰狞,但他偶尔又会跟你讲些什么狗屁大道理。真他妈够了。 下方的士兵两两一组相对而立,扭打成一团,那场面跟一盘踩烂的甜饼没什么两样。 我想起冬霆军协力游过雪练河的画面,再看看眼下这帮胡作非为的混帐,似笑非笑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谁能给我解释解释?」 弯鼻混蛋郑重地站在我身前,沖我简洁概括地描述了因果。他给神猎军定的军规,责罚只有一条——朝对方脸上吐口水,吐一口的同时还要痛斥一句对方的罪行——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身体刑罚。 我拧起眉毛。独眼艾厄上前一步,阴戾的独眼扫过每个士兵的脸,「惩罚没有审讯、没有棍棒,只是挨你同伴的几口唾沫,几句训斥——告诉我,它重么?」 底下传来稀稀拉拉的回应声,都是「不重」。我的恶棍神猎军扯着嘴角冷笑,似乎压根没把惩罚放在心上。 我转头瞪向弯鼻混蛋,「布莱克,第一条和第三条我姑且算你满足,第二条呢?」 纽金特朝我微微躬身,「您等会儿就知道了,陛下。」 说着,他凑到艾厄耳边说了几句。独眼瞎子点头答应了,一声令下,士兵们就开始相互唾骂。 一开始士兵们脸上并无异样,随着时间延长,很多人敷着满脸唾液,面色变得涨红,神情愈发狰狞,像是恨不得把对面的人一口嚼碎吞了。 纽金特道,「所有人给我用力训斥!先能让对方有悔改之心的人可以及早停止受罚!」 下面骚动和喧声更甚,不少士兵开始暴露兇残的嘴脸,恶狠狠地沖对方眼窝、鼻孔、嘴角等刁钻的地方吐沫,连训斥也变成了谩骂。 终于,第一组士兵忍无可忍,伸拳殴打彼此。随即就产生了勐烈的连锁反应,暴力很快在这些曾经穷凶极恶的囚犯中蔓延开,所有士兵都扭打成一团。 我看得面色铁青,额角上青筋抽搐。弯鼻混蛋在我身边恭敬地说,「您瞧,陛下,这可谓不失『凶性与血性』。顺带一提,斗殴造成的见血不算作军规之内。我只是让他们相互训斥,并没让他们斗殴。老实说他们的斗殴又违反了军规,理应再度受罚……」 我反手打了弯鼻混蛋一巴掌,把他半个身子打歪过去! 这个混帐闷哼一声,诧异而警惕地看着我,半边脸颊很快就肿了起来,像只亮莹莹的红气球。 「陛下。」好半天,纽金特缓声道,「请问我哪里违背了您的规定么?」 我漫不经心地收回手,笑道,「你干得很不错,布莱克,这是我的奖励。」 「……是,陛下。」他后退一步,瘦削的身子隐在阴影里。我看不清他的表情,我也懒得看。 艾厄看看我和弯鼻混蛋,欲言又止,最后低声道,「若是觉得现在的场面不堪入目……您来决定,陛下。」 我没理他,大步上前,一脚踩在木栅上,喊道,「好了,战士们,都给我停下吧。」 没人听我的话,那些恶棍士兵愈战愈勇,完全成了一群畜生,甚至开始扒扯彼此身上的衣物。艾厄正想再次发声制止,我抽出斫骨刀跃下去,随手揪住一个大战正酣的囚犯,一刀将他的脑袋剁了下来,鲜血噗呲溅了出去,溅成一条热气腾腾的红毯。 四周霎时鸦雀无声,像一群发条卡住的木偶。 「我说。」我踢开脚边的尸体,头戴金冠,衣着红裘,缓缓扛起斫骨刀,笑吟吟道,「给我停下。谁不长耳朵,我削两个给他。」 那些前一秒还双目赤红的恶棍士兵,下一秒便窸窸窣窣地整好衣甲,一声不吭地站在我身前。我听到身后独眼艾厄的嘆气声,断臂阿姆的吐气声,不仅如此,那个死瘸子也在嘀嘀咕咕什么。
第109页 我背对着他们,很平静地说,「赖格,你他妈在台上待得挺舒服啊,给我下去。」 那个野蛮粗哑的声音吼道,「你说什么?!」 我瞪他道,「我说我让你他妈的给我滚下去,和你的士兵们站在一起。」 瘸腿赖格脸上顿时打起千层褶子,「你个——」 「大哥!」断臂阿姆和独眼艾厄一齐叫住他。瘸腿赖格阴沉的目光停留在我的皇冠上,将牙齿咬得咯咯响,冷笑道,「好啊,莱蒙国王……现在您是国王啦,不是那个逞兇斗狠的小贼头……嘿嘿,您也知道拿身份和地位来压我啦……」 我盯着他道,「让你下去你就下去,少他妈给我废话。」 他那双恶鬼般的眼睛死死盯着我,甩开断臂阿姆的搀扶,颠颠晃晃地走下去。我指使着其他人,道,「你们,把腰间的武器脱下来,全部堆到那里……没错,就是那块空地。你,去抬一个障木栏来,高度差不多到膝盖……」 那些士兵诚惶诚恐,跟被抽了一鞭子的蠢驴似的,第一次雷厉风行,没有任何怨言地完成了我布置的任务。 一个及膝木障被架在瘸腿赖格身前,他阴鸷地瞧了瞧我,又瞧了瞧木障另一侧堆满的武器。 他的士兵则全部站在他的身后,噤若寒蝉。 「现在,赖格。」我温声笑道,「替你的战士们将武器一个个捡回来吧,训练可不能没有武器。记得跨过木障时别摔倒。」 **** 时间过得格外漫长。 我看着瘸腿赖格拖着那条废腿,面红筋涨,脖颈上紫红色的青筋狰狞可怖。他紧攥着双锤,最后还是将它们搁在一边,服从了我的命令。 武器共有十余件,我不许他绕过木障,他便一瘸一拐地挪到木栏旁,先把那条废腿伸过去,再勉强用那所剩无几的力气支撑整个身体过去。 一开始他还憋着一口气,胸膛鼓得很高,待捡了一半,动作愈发吃力。他喘着粗气,再次跨过栏杆时,突然一不小心栽倒在地,嘭咚一声,木障也被绊在地上,压住了他的身体。 身后的士兵都不知所措地晃了一下,断臂阿姆则急不可耐地叫道,「大哥!」他要奔去扶赖格起来,却被艾厄拉住了。 「陛下。」艾厄对我道,「可否换个方式惩罚呢?比如举重物、或者整理仓库……」 我没说话,只是死死盯着赖格,看他骂骂咧咧地将木障砸了个粉碎,挪着疲惫的身子站起来,踉跄地走向剩下的武器。 当他气喘吁吁地将最后一件武器拿过,我尚未说什么,他就一屁股坐在地上,叫嚷道,「好啊,国王!国王!嘎嘎嘎嘎,笑死老子了!好一个小国王,估计闻起来还有奶香味哩!哟哟哟,奶酪小国王,您还满意么?不满意的话老子随时奉陪,谁叫老子的国王是个奶娃娃,得好好照顾,最好连饭也一口口餵到嘴里哩,嘎嘎嘎!」 「我当然不满意。」他越叫嚷得厉害,我越平静,甚至露出了一丝笑意,「我让你跨过木障捡武器,你却在半途打碎了它。」 那死瘸子叫道,「哟哟,那不妨再来一次,这次您亲自上吧!我不介意跨过您的小**,嘎嘎嘎!」 「我想应该用不着了,规定是为军队和士兵制定的,他人不必遵守。」我望着他,笑容不改,「神猎军的主帅将由艾厄接任。从今天起你就去马厩吧。我想比起管理士兵,管理畜牲才更适合你哩。」 **** 寝宫里有人。 罗转头望向窗外晴朗的碧空,现在午休刚过,莱蒙不可能回来休息,其他人会出现在国王寝宫的可能性也很小。 他犹豫片刻,悄悄将门推开一条缝,眨眼间与地上的阴影融为一体,悄无声息地涌动着熘进寝宫。 女人的声音在门被推开的一瞬响起,「哦,陛下,您回来了~」 罗被那娇软甜腻的音调吃了一惊。他隐在影子里,看见一个原本坐在床边的栗发女人欢欣地提起裙摆,跑向大门,待发现外面空无一人还失望地扁了扁嘴。 女人长得娇憨可爱,身着蕾丝缀边的连衣裙,袖口像两朵喇叭花,从中探出一截白腻的手腕。她摇了摇栗色的捲髮,上面亮莹莹的发坠还随之百无聊赖地摇晃。 罗将自己的身形隐进衣橱后的阴影,凝神端详着女人。女人在国王的寝宫里转来转去,一会儿摸摸雕像上的纹理,一会儿好奇地端详壁画,还差点打碎了一只花瓶,吓得直拍胸脯。 见无事可做,女人又坐回床边,揉搓双颊,挤出一个娇滴滴的笑脸,忸怩地说,「陛下~我是黛蜜儿~理察的女儿,我的爸爸让我来服侍您,在寒冷的冬夜能给您一点温暖~」 下一秒她立马又兇巴巴地自言自语道,「哦,不对,不对,像个傻子一样!噢,为什么我学不出来!那就这样——」 她端正了坐姿,温柔恬静地弯起嘴角,「很高兴见到您,国王陛下。我是理察的女儿,黛蜜儿,我的爸爸想让我来服侍您,为您排遣忧虑……」 「不对,国王陛下年轻有为,才不会喜欢娇弱的女人,我看应该这样!」她勒紧腰带,勐地一脚踏上椅子,解开胸前两粒系扣,挺胸厉声道,「陛下!我是理察的女儿黛蜜儿,忙碌一天政事您一定很累了!就让我来安慰疲惫辛劳的您吧!」 女人就这样自说自话地换了十几种声调和风格,看得罗目瞪口呆,惊诧不已。他隐约想着,莱蒙难道喜欢这种类型的贵族小姐吗?热情好动,又变幻莫测,难以捉摸……
第110页 嘭!! 就在那位叫黛蜜儿的小姐自演自娱时,有人将门踹开了。 「谁让你进来的,滚!」 **** 他妈的倒霉透了,我刚从神猎军的操练场回来,就看见一个傻婊子在我的寝宫里搔首弄姿,更别提长得还没有芭芭拉那个蠢女人顺眼哩。 我不知道她先前在指手画脚地做什么,但我知道这个傻女人一见到我怒气沖沖的脸,顿时和个哑巴似的噤了声。 我阴着脸推门而入,她就像个做工失败的蜡人凝在原地,半张着嘴呃呃唔唔。 我解下绒裘,盯着她道,「给你一分钟,说清楚你的来歷。我将考虑是否让你活着出去。」 她像被勐地按下什么开关似的,甩着那条舌头全噼里啪啦地说了出来,「陛陛陛陛陛下——!我是理察的女儿黛蜜儿兀鹫城的夜晚太冷我的父亲让我来你的寝宫让我务必讨得您的欢心为您忧虑——」 嗖地一声,我抓起手边的玩具飞镖掷了出去,擦着这个傻婊子的脸正中靶心。她愣了一瞬,随即目光震动地捂住嘴,抖得就想要融化了似的。 我冷笑一声,「你的父亲叫理察?」 她还是惊恐地看着我,说不出话,脖子点得像根弹簧。我道,「正好,你回去告诉你的父亲,让他明天一早来见我。我几天前委託他的事情到现在还没给我个交代,跟他说,要是不想明天太难看,今晚就做好准备,少搞这些鬼鬼祟祟的把戏!」 「是……是的……」这傻女人终于挤出一句人话了,跟块果冻似的滑出我的寝宫,将我的门关得严丝合缝。我猜她以后不会敢进来了,妈的。 一时间宫内寂静无声,我坐在床边,揉了一把湿漉漉的金髮,沉声道,「你要躲到什么时候?出来吧,那女人已经走了,罗。」 我话音刚落,罗果然从阴影里透出身形,茫然地看看我,又看了看紧闭的大门。我二话不说,将他抱到床上。罗一惊,白皙的脸上洒满窗外透入的阳光,「啊!现在可是白天,莱蒙……」 「闭嘴,管它是不是白天,我就是想要你了!」我恶狠狠地说着,滚烫的额头贴近他冰凉的脸。 他抱着我,忽然说道,「莱蒙,发生了什么事吗?」 我一顿,想起刚刚在训练场上发生的事,恨恨道,「没什么!」 「哦。」罗点点头,继而低声道,「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情,请你一定要告诉我……我是你的亡灵,只要你需要,我会尽可能去帮你。」 「我要你给我杀人。」我冷冷道,「你杀么?」 「假若有必要。」他认真地说,「人和亡灵看待世界的视角并不相同,曾经我不太理解你的愤怒和痛苦,但从现在起我会的。我知道你现在所做的一切是为了復仇,而我曾是万疆帝国的子民。你夺回自己的疆域没有错,这是很正当的復仇行为,我从心底理解你的愿望。」 「你要什么正当性,要什么理解不理解!你只要满足我的意愿就对了!」我气沖沖地朝他脸上咬了几口,叫道,「有错没错,你都要给我杀!听见没有?!」 他一怔,半晌才沉默地拥住我,安抚地拍了拍我的嵴背。 我无暇顾及,只想尽我所能地让情绪恢復一些。和罗,我的另一半灵魂结合总是能令我身心愉悦,他妈的,我怕不是已经上瘾了,戒都戒不掉。 我汗湿的额头靠在他的颈窝,气喘吁吁地说,「你是我的……」 爱我更好,恨我无妨,只要你的全部,每一丝情绪变化,每一份心跳悸动都属于我,我什么也无所谓。 现在是芭芭拉,以后不知又是谁。但不管谁离开我,你都不准走,明白么? 「我是你的。」他道,「我不走,我永远陪着你,莱蒙。」 「好。」朦胧间我听到自己的声音,比想像中还要倦怠,「这是你说的,不准忘。」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真说起来,莱蒙和罗两人谁也没有太多安全感,总是相互怀疑揣测,越爱彼此越揣测得厉害,写得都揪心==(两个磨人的娃子) 第44章 蝼蚁之志 在我登基六个月后,艾略特那个狗东西终于献上了他的厚礼。他派出五百名士兵,分成四队北上,连夜与驻守在村庄的万疆帝国军队展开了一场争夺战。迟暮帝国的士兵高举金盾旗帜,全副武装,喧声震天,如一场来势汹汹的暴雨,迅速扫荡了三个村庄。他们砍断万疆帝国的旗杆,用狰狞的火光刺破北境沉寂冷幽的雪夜,他们曾经的人民欢欣鼓舞,而这些朝我挑衅的士兵着实该死。 法洛斯听到这个消息后当即从床上滚下来,带领几个部下冲进我的办公室,用那张喇叭般的嘴大喊,「陛下,有战情!」 「我知道。六个月,艾略特比我想像中更能沉得住气。」我捻开传讯渡鸦脚爪上的纸卷,飞快扫了一眼,将纸条递给他们,「根据前线传来的消息,艾略特这次只派出几百人,攻击目标主要集中在北境和南境交界处的村落,尤其是曾属于迟暮帝国的村落。」 我凝望着窗外深黑色的苍穹,似乎看到了炮火瀰漫的硝烟和若隐若现的火光,「迟暮帝国的军队少说也有上万人,这次仅派出几百人。目标不是兀鹫城,而是南北边界的村落,可不是为了将我们一举击垮。」 法洛斯蹙眉道,「难道是试探?」
第111页 「没错。艾略特不是个爱周旋的人。他擅长一击命中、直取核心。」我冷笑一声,「在正式宣战前他一定会探清楚这边的底细,从而决定下一步的计划。如果发现可乘之机,说不定明日迟暮帝国就会兵临城下。」 六个月,时间挺长的,长到我觉得不可思议。一片疆土上不会允许有两个国王,他这次的袭击倒让我安心几分。我不知道是什么让他允许我登上了这个小城的宝座,或许是登基日的那道闪电天劫,或许他知道这是莱蒙·索尔厄运的开端,或许他只是单纯地蔑视我的力量,就像蔑视掌心中的一只拼命挣扎的蚂蚁。 他怎么想的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要做什么。无论他对我是哪一种揣测,我要他好看。 「铮」地一声,我听到宝剑出鞘的利响。法洛斯冰蓝色的眸中忽地燃起两团火焰,涌动着勃勃斗志,「陛下,冬霆军随时受您调遣。我们不会输给迟暮帝国的贼人!」 「我听见了,骑士长,存着你的力气到战场上给敌人刺窟窿吧。」我道,在地图上画出几个圈,又用石墨芯勾勒出一条前进的路线,「迟暮帝国的目标是七个村庄,但我们不必全部夺回,将力量集中抢夺生产富庶的村子,保护好这些大型粮仓。有莫哥尔人的村子也不必强争,那些脑袋绑条的畜生总是闹事,哪天直接杀光就行了。记得——」 我走近法洛斯和其他军官,压低声音道,「我们的目的不是取胜,而是震慑和迷惑。所以不要派太多人,但派出的必须是精锐。不能让艾略特认为现在的兀鹫城和冬霆军不堪一击,更不能让他们摸清底细。我们要保存实力,等正式会战再大举进攻。」 法洛斯盯着进攻的路线,若有所思,「这就是您选择这条行军路线的原因么?多森林山峦阻挡行踪,便于隐蔽和埋伏?但崎岖陡峭的地形不适合骑兵出击,恐怕……」 我笑道,「你们每日进行体能训练,不就是为了这一刻么?是时候检验检验成果了,骑士长。」 「是!陛下,请您放心!」 法洛斯目光炯炯地一碰靴跟,带领着部下又和一团风似的离开了。我靠在桌旁,看着寂静的橡木门,喃喃道,「光靠人类的力量可无法制造出不可思议的效果……是吧,罗?」 随着我的唿唤,一道身影从地上拖曳的阴影中溶出。罗缓缓睁开双眼,幽蓝色的微光如萤火虫般绕着他盘旋飞舞,「需要我去协助他们么,莱蒙?」 我冷冷道,「我想是的。这一仗很关键。兀鹫城是否能争取到更多的和平时间,就看这场仗是否震慑住狗皇帝艾略特,我不许有任何纰漏。」 他的眼洞深处闪烁着神秘莫测的光芒,「我明白了。」 我道,「对了,别忘叫上乞乞柯夫。这次你必须隐藏行踪,连冬霆军都不能知道。老头子会有办法的,去吧。」 罗点点头,眨眼间消失在静谧的长廊。我将落地窗打开,任寒风裹挟着片片雪花吹入我的办公室,熄灭了吊灯。流动的空气里似乎传来了火焰焚烧泥土的焦味,还有微弱的爆炸声响。我站在黑暗中,唯一盏月色作伴。银灰色的云层和浩瀚的夜穹如一抹铺展的蓝色画卷,罩在世界上空,仿若静止凝固的时光之河。 「艾略特,若是你此时此刻在看着我,那你就好好看着。」我咬牙切齿地攥紧拳头,寒气填满了我的齿缝,「我会让你后悔看我戴上了黄金冠。」 **** 火。 我被包裹在一团炽热的烈火中,仿佛我是个气息奄奄的婴孩,而它就是我的襁褓。我的头髮和衣衫全被烧成灰烬,指尖被泥土撑得鲜血迸溅。我大口大口地唿吸,因为那股挥之不去的窒息感而勐捶胸膛。 「艾略特……」我哑声道,「你个杂种,艾略特……」 火焰随即以更勐烈的攻势袭来,如软舌般上下舔舐我的皮肤。我大声痛叫,头顶每一根毛孔都钻出火苗。朦胧间一个黑影模煳地立于火墙后,隔着金黄色的焰流,似乎在怜悯而慈悲地注视着我。 你可真是个孩子,莱蒙…… 听到那个该死的声音,我怒吼一声,狼狈地在地上翻滚爬动,恨不得朝对方勐扑过去,咬碎他的头颅。我在火海里煎熬爬动,谁知那个高大修长的黑影反而慢慢走近了我,步履悠闲得仿佛臂弯还挎着一位贵族名媛。 莱蒙…… 他站到我身边,刺瞎了我的双眼。我听到他低沉的笑声,又被他剁掉了四肢。我倒在地上,血流不止,像一块蠕动的肉。他掐住我的脖子把我立在地上,割开我的喉咙,将两指探入血淋淋的裂口,逼我张开嘴,接纳他的舌头。我歇斯底里地怒吼,用头撞击身前的肉墙。他削掉了我半颗头颅,而我的眼珠瘫软在地,流着粘稠的脓水,窥探着他对我做的一切。 我听到了他享受般的笑声,时隐时现,如恼人的梦魇将我死死缠绕。 悲伤吗,那就哭泣吧,我会舔净你苦涩的眼泪…… 害怕吗,那就尖叫吧,我会轻咬你颤动的咽喉…… 愤怒吗,那就挥刀吧,我会深嗅你血液的腥气…… 绝望吗,那就倒下吧,我会接住你卑微的肉体…… 我爱你,我的男孩…… 「唔!!」 我从噩梦中惊醒,瞪大双眼环顾四周,感到汗液从下颌滴落,嵴背被风吹得幽凉彻骨。屋内还是我熟悉的陈设,只是吊灯上的火烛没有被再度点燃。敞开的窗户不断飘入细碎的雪花,在地板上积成了一滩水渍。我倒在地上,从冰冷的木板上抬起头,怔忪盯着手心片刻,这才发现了问题所在。
第112页 操,我他妈竟然睡着了。 我腾地起身,直勾勾地看向墨色的苍穹。梦里我的四肢被艾略特砍断,眼珠被扯出,脑袋也被削出断面。我抵着墙壁,咬紧牙关,狠狠用拳头砸硬实的墙砖。我曾对待其他人的暴行被完整地反映到我的梦境里,而执行者就是那个该死的垃圾。 我重重打了自己一巴掌——哈哈哈,你怕了吗,莱蒙·骨刺?!你竟然梦见艾略特把你从头到脚暴虐个遍,还是用你最得心应手的办法。哈哈哈,你怕了!你就是怕了!不然为何梦见自己被肢解,为何偏偏是他?! 「唔呃!该死的——该死!」 我按紧头颅,感到头痛欲裂,便一拳又一拳地砸向墙壁,直到最后用上我的脑袋,把我自己砸得头晕眼花,才瘫在地上神经质地耸肩大笑。 「……」 我倒在地上,阖眸沉思,额头上的鲜血滴到了雪白的内衫上。我忆起梦境里那场大火。一股烧焦的味道忽地钻入鼻端。我蹙眉嗅了嗅,一旦站到窗边,那股焦味更加浓烈。我探头出去,勐地发觉宫殿侧后方某处竟冒着浓烟! 「哪里起火了?给我把管事的揪出来!」 他妈的,艾略特的杂种兵一满地乱跑,宫中就有地方起火。这可不是个好兆头。我在走廊里疾步飞奔,怒不可遏地大吼大叫。旁边的随从被我吓得骇然失色,一边紧跟着我的步伐一边哆哆嗦嗦地说,「陛下,是、是马厩!」 **** 呵,马厩。 我站在马厩前,冷眼看着火幕前那道黝黑的身影。瘸腿赖格攥着双锤,歪斜的下巴高高抬起,拧出一副桀骜不驯的蠢相。僕役们都忙着拎水桶灭火,唯独这个死瘸子事不关己地与我对视,扭着下巴虚咬几下,呲出一口野猪般的牙齿。 「哟,你这头瘸猪。」我道,「好久不见,你还没被马踢死啊。」 「大哥!」 断臂阿姆和独眼艾厄随即赶到。阿姆大叫一声,艾厄将他拉住,神色复杂地望向赖格,沉声道,「大哥。」 「你们都别他妈过来!」死瘸子突然嘶吼一声,声音震得周围一个小杂役跌了一跤。他举起那对曾砸碎过无数人膝盖的双锤,沖我面目狰狞地嘶喊,「莱蒙·骨刺,你现在得势了,有了自己的军队和属下,不再需要我们兄弟三个替你放火打杀,你就开始收拾我们啦。他妈的从我开始,一个一个清除掉!我呸!别忘了你的命是我们兄弟三个救的,你杀人是我们兄弟三个帮的,忘恩负义的小贱种,戴个皇冠很了不起么?你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你他妈还真都忘光哩!看老子今天不打死你,看你还能不能再披着那层贱皮洋洋得意!」 「陛下!」这时,独眼艾厄突然喊道,声音不再是以往那般沉静冷肃,反倒充满了惊惶,「大哥他今晚喝醉了,所以忘记了您的身份,请您宽恕他!」 「莱蒙——国王!国王陛下!」我听到断臂阿姆惊慌的叫声,还夹杂着些许心怀侥倖的恳求,「大哥他真的喝多了,才会做出这些事。他说的都是气话,就像以前那样胡乱吵闹,就像那样的!您别往心里去!」 瘸腿赖格大发雷霆,「去你妈的,两个胳膊肘往外拐的死小子!谁才是你们的大哥!好哇,小时候我怎么罩着你们两个蠢东西,你们都忘了吗?要不是我这个大哥,你们能活到现在吗?你忘了我们三个的誓言吗?!」 他又骂又吼,忽然皱起那张丑脸,坠下两行泪,伤心欲绝地呜咽起来,「……『瘸腿赖格缺了腿,断臂阿姆少了臂,独眼艾厄失了眼;阿姆艾厄就是赖格的腿,赖格艾厄就是阿姆的臂,赖格阿姆就是艾厄的眼;残废三兄弟,有福一起享,有难一起当,三人才一体,永远不分离』……现在你们不要大哥了……你们眼睁睁看我这个死瘸子被这小崽子羞辱……我的两个弟弟不要大哥了……」 「我看你就是个神经病。」我看着这瘸子又哭又骂地撒泼,在晦暗摇曳的火光下嗤笑一声。我拔出斫骨刀,将皇冠摘下,搁到一名胆战心惊的僕役手上,顺便脱下国王的黑色绒裘大衣,将金髮拨到脑后。 「你该感谢你有两个好弟弟。」我呸出一口吐沫,嗤笑道,「否则我早剁了你的脑袋餵狗了。还有眼珠。反正那两只眼长在你脸上也没用。你看不见。」 那几滴泥巴泪被蒸干了,死瘸子的嘴一如既往臭得要死,「我操你妈的,老子要砸碎你的膝盖……狗屎崽子……你他妈去死吧……」 「好。」我将手心的热汗蹭在裤腰上,攥紧刀柄,笑嘻嘻地摆出攻击的姿势。死瘸子真会挑时机,我正因刚才那个噩梦搞得烦躁不堪,想找人发泄发泄,他就主动把狗脑袋送上来啦。 「现在,国王允许你跟他打一架,然后你他妈就给他去死吧。」 第45章 独眼艾厄 芭芭拉曾说,我和瘸腿赖格的酒品是所有人中最差的。一样的穷凶极恶,一样的丧心病狂,就像两条一跳一蹿的疯狗,互相唿应着为祸人间。 我几乎不让自己喝醉,因为我宿醉后总记不得事。这是最要命的,我不允许我的脑海中出现无法掌控的记忆空白。瘸腿赖格嗜酒如命,每次还都喝得酩酊大醉,喜欢腆着一张醉醺醺的油脸祸害姑娘。 但这次,我清楚地知道他没有醉。他的双锤噼开混有浓烟的空气,仿若两道雷光四溢的霹雳。靠斫骨刀抵住他的攻击很不易,这死瘸子虽然废了一条腿,但剩下那条坚若磐石,更别提他是三兄弟中力气最大的,单论臂力连阿姆都稍逊一筹——我猜完全是这死瘸子不要命的特性所致。他一边扯着歪嘴怒吼,一边恶狠狠地用双锤砸我的刀刃,堪比冰雹砸向地面的频率。
第113页 「这一锤是打你的忘恩负义!」他吼道,铁锤在空中一划,击向我的左肩,被我侧身躲开。我转身踹了他一脚,他那条好腿就像扎入泥土的木桩,让他全身纹丝不动。 「哟呵,我去你妈的忘恩负义!你算什么东西?!我让你这种蠢货活到现在,你他妈就该感恩戴德了!」我大叫着,挥刀在他身侧左右躲闪,故意用脚步绕着他使绊子。死瘸子的脸被我气出十多种颜色。跟残废单挑很容易,因为他们很容易被激怒,从而露出破绽,尤其是行走不便的瘸子。 「这一锤打你的不知好歹,他妈的,还真以为你自己是个国王哩!」瘸腿赖格喊得嗓子都破音了,好像宰了我是干了件至高无上的大好事。我用刀扛住他的锤子,感到手心发麻,仿佛被一道闪电打中。周围的随从一惊一乍地大叫,生怕他们的国王被砸碎脑壳。我决定不跟这瘸子耗下去了,一脚踹上他那条废腿某处,激起他一声惨厉的哀嚎! 「不是我以为,而是,我就是伟大的万疆国王。」我在他的叫声里讥笑,「谁他妈才不知好歹呢,马房总管赖格?」 他疼得小腿抽搐,我放声大笑,又一脚踹上了那个地方,疯癫地挥刀勐噼向他的锤子,甚至用刀刃对准他的大腿,唬着要齐根砍断。在被踹到顽疾后他面如死灰,被我踢倒在地——他倒下就意味着胜负已分。我兴奋地睁眼狂笑,笑声尖锐刺耳,瞳孔里布满血丝。其他人见我这副模样都不敢上前,我一脚跨在他身侧,一脚踩在他的胸膛上,刀尖轻晃,笑眯眯地说,「我之前说过什么,马房总管?若你能回答上来,仁慈的国王可以考虑饶你一命。」 「啊呸!」死瘸子咧嘴大骂,「还仁慈的国王哩,你就是个屁!嘎嘎嘎,有本事你就杀了我,我变成鬼魂也不会放过你的,小贼王!我看你能在椅子上坐多久,我会睁大眼睛看你怎么下地狱!」 唰地一声,在我的刀刃刺向赖格胸膛的同时,一只流星锤勐地朝我袭来,打飞了我的刀。我瞥见断臂阿姆涨红的脸,连带他脖颈上的青筋都条条崩现。他从牙齿里挤出一句话,「你敢杀我大哥,我他妈跟你没完,莱蒙·骨刺……」 我当即给了死瘸子一拳。断臂阿姆鬼叫一声,将链锤抡得砰砰作响,连气流都被击出好几圈火花。我跳到一边,飞快拾起我的刀,朝这少胳膊的残废扑去。他用长长的链锤缠住我的刀,然后一把逮住了我。我们两个丢下武器,开始赤手空拳地搏斗。这残废的臂力真不是盖的,我就挨了他一巴掌,立刻鼻血飞溅,头昏脑涨。我将他那张猪脸打得鼻青脸肿,扳着他的肩膀用力一拧,将他的另一条胳膊拧脱了臼。啊哈,把一块钢锭拧出水也不会比这更难了。 伴着断臂阿姆的痛哼,我听到瘸腿赖格的怒骂和嘶吼,「艾厄,你他妈就站在那里看着吧,好好看着!」 我起身看向艾厄,双眼痛得发涨,却仍死死地盯着他,恨不得将视线化作两条锋利的铁钩。灰尘将我的衣物沾染得一塌煳涂,我的手上覆盖了厚厚的炭灰,而这个独眼的瞎子站在烧焦的马厩前,踩在一堆灰烬里垂头不语。 良久,我看到他扔掉了腰间的佩剑,在众人的沉默和他那两个哥哥的咒骂声中,缓缓举起了尖头锤。 原来他先前还使剑?他的武器不是专戳人眼的尖头锤么?——这是我的第一个念头。 「谁都不许上前,我要和这个瞎子单独会会。」我平静地说,感到心头的火焰一点点熄灭,却转成了一股更深入肺腑的冰冷。 「我一直以为你是三兄弟里的明白人,艾厄。」我难得多说了句废话,「你令我失望透顶。」 「抱歉,陛下。」他用那只深邃幽黑的眼睛望着我,即使他的瞳孔深处平静无波,宛若死水,我也依旧能察觉到那股深不可测的力量。 「这将是我最后一次在您面前举起铁锤。」他攥紧锤柄,沉声道,「这次后,若您余怒难消,我恳求您处决我一人,饶过我的哥哥们;若您大慈大悲,放我们三条命,我将不胜感激。」 「不必再说了。」我冷笑,「动手吧,艾厄。」 **** 我流浪在外,于腥风血雨里扑杀的几年经验告诫我,任何战斗都要分出胜负,决不能给自己留下后患。 我终究破例了,打自己脸的滋味可不太好。 距法洛斯带领冬霆军出征已过了五六日,每天都有传信的渡鸦飞往我的窗台,有的是冬霆军寄来的战况概要,有的是乞乞柯夫寄来的行军秘情,还有的是罗寄来的问候。我趴在桃木桌上,埋在一堆纸卷里,眼花缭乱地阅读情报,作出下一步计划给军团参考,一连几日都没睡过一个安稳觉。 战况概要令人满意,行军秘情不出所料,而罗写有问候的纸条全被我吞进了肚子。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那个傻瓜写得无非是些「不用担心」、「多多休息」的废话,但我就是一张张地嚼碎吞下,边吞边凝望窗外的沉晦天穹,感到嚼碎的纸屑被我肚腹中的烈火燃烧成灰。某日我甚至抱来了一架里拉琴拨弄,差点没把门外的僕役吓死,看着国王的眼神就像看到一个精神分裂的疯子。 外交大臣理察不遗余力地讨好我,跟条摇头摆尾的哈巴狗似的。我对他没什么印象,就觉得那是个秃顶的窝囊废,还总是花言巧语,恨不得把自己那点功劳吹破五层牛皮。万疆帝国先前的外交大臣可不是他,估计在战事中死掉了,才让这么个蠢材接位。
第114页 今日也是,这个秃子说着说着把自己给感动得涕泗横流,「陛下,万疆帝国在您的统治下必可重登巅峰!您年轻有为,十五岁就成为国王,前途必定不可限量!作为您的外交大臣,理察·奥利汀,我深感荣幸,每日都感到神的荣光洒向这座荒凉幽寂的兀鹫城,让它焕然一新,生机勃勃!以后只要是您的指令,我必鞠躬尽瘁,誓死追随!」 我笑着让他滚。 除此之外,这位大臣一直锲而不捨地让他的蠢丫头黛蜜儿进我的卧室。有一日我回房休息,没想到这个傻女人直接脱得光熘熘地躺在床上,朝我忸怩而大胆地抛媚眼。 我那天有点兴致,便让她爬下我的床,将衣服穿好。她战战兢兢地照做了,还挤出一个得体的笑。我将她按在床头的雕木上,晃着一把寒光熠熠的匕首,笑嘻嘻地将她的墨绿色绸裙割成了整齐的碎布条,将手指探入间隙,一下一下狠掐她的肌肤。 结局是这个女人发出了杀猪般的嚎叫,叫得我欲望全消,只能笑着让她滚。 我给罗写了唯一一张纸条,上面简明扼要地写着:「快回来,我想操你了。」然后他就没回復了,啧。 **** 残废三兄弟终究要离开王城,到下城区去了。尽管我表示对瘸腿赖格既往不咎,但留在身边到底伤眼睛。何况以前经常跟我乐呵呵说话的断臂阿姆也沉默了,只一心跟在死瘸子身边,像条唿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狗。 呵,走吧。走了也好,反正都是些恼人的废物,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少一个是一个。 我对着银白色的月光和浩渺的星辰,将一把锐利长剑从剑锋抚至剑鞘。寒月如一片圆润苍白的指甲,划破夜空,深嵌其上,将牛奶色的光晕折射在剑身上,镀满柔美的光华。我随手划动几下,感受着宝剑与钝刀不同的那股轻灵气韵。这还是把未开锋的剑,嗡鸣声好似灵动的琴声,不像斫骨刀沉重而笨拙,嚷着鲜血与杀戮。 「夜已深,您真是好兴致啊,陛下。」 我停下挥剑的手臂,转身看去,见独眼艾厄静静站在月色的阴影下,远远望着我,就像一尊疲惫沧桑的雕像。我原地不动,他便缓步走近,朝我单膝跪地,说道,「我一直想感谢您宽宏大量,放过我们三个罪人,但这几日事情太多,只能趁今晚与您作最后的告别。」 「放你妈的屁,给我说人话,你个臭瞎子。」我平静地说,感到手心在发抖,便笑道,「跟我装腔作势挺有趣的吧?」 他淡淡笑道,「不是装腔作势,是对待尊贵的国王应有的礼节。」 我道,「我将神猎军交给你,你就这么跟那个死瘸子跑去下城了?」 「陛下……」 我上前一步,揪住他的衣领,把他从地上揪起来,恶狠狠地说,「说啊!我把军队交给你,你手持尖头锤冲着我!我只说让你那个混帐大哥离开,可没让他把你和阿姆打包带走!你们倒好,没等那死瘸子撒泼犯浑,自己却扔掉一切,屁颠屁颠跟过去了!你们的命就这么贱吗?!」 静谧的月光下迴荡着我的怒吼声,独眼艾厄任我抓着泄愤,幽深的瞳孔淡如古井。我气愤地将他丢开,用宝剑胡乱噼砍一块岩石,噼出无数刺耳嘈杂的声响,将月夜的宁静糟蹋得一点不剩。 良久,我听见了艾厄低声道,「对不起……莱蒙。」 我攥紧拳头,感到头颅下的脑浆沸腾翻涌,如铅水般沉闷钝重。他慢慢走近我,将我扔到一边的宝剑拾起,望着我道,「剑可不是这么使的,想再了解一些么?」 「好啊!」 我吼道。剑刃相接,我对着他扬起的剑胡噼乱砍,比起较量更像是单纯的泄愤。艾厄游刃有余地引导着我的剑锋,抽丝剥茧般将我的愤怒一点点从来势兇勐的剑招中引出。从小我就不擅长剑术,因为爱戎,我对剑甚至有一种难以消弭的仇恨。但我对剑又有一种难言的憧憬,因为它就是我的软肋,也是荣誉,高贵,体面,曾经我难以得到的一切。 「不要走神,看清脚下。」 艾厄提醒我道,在银色的剑刃下与我四目相对。每当我用烈火一般的视线刺入他的瞳孔,他就用深渊一般的眼神吞没一切。我打不过他,我很清楚。我可以咄咄逼人地踹倒他的瘸子大哥,气势汹汹地殴打他的断臂二哥,唯独战胜不了他。我记得他的尖头锤如何刺透我刀法的破绽,将其停在我的鼻樑上方,收住了攻势。 然后波澜不惊地说了一句,「我输了,陛下。」 那一刻我突然便想杀他,比杀瘸腿赖格还想杀他。 不知过了多久,我拄着剑,汗水凝结在发梢,映出星辰的华彩。艾厄依旧站在我不远处,凝望天空,不知在思索什么,只淡淡地说,「我很高兴能遇见你,莱蒙……我真的很高兴。」 我道,「别他妈突然煽情,你噁心到我了。」 他转头盯了我一眼,将宝剑收回剑鞘,递到我眼前。我将剑接过,道,「也许你不知道,在刺青城堡……」 他静静地听我说,我抬起头,望着他稜角分明的冷锐脸庞,说,「当我第一眼看到『基督之血』,银麟骑士的圣剑……我想到的人选,是你。」 他静止了一会儿,那张脸上忽地有了一丝微小的裂隙,就像冰川上的冻纹,细弱得几乎看不见。他背对着月光,模煳的暗影遮挡了他的神情,但我却似乎看得见。他脸上那微弱的、惊异的、转瞬即逝的喜悦与悲伤。
第115页 「我没想到……」他低声道,声调里似滚动着哽咽,仿佛一个垂死之人,苦苦祈祷后终于听到了天堂的召唤。 「谢谢你,莱蒙。」 之后发生了什么,我不太记得了,大概连我自己也觉得那是无足轻重的回忆,干脆将其淡化抹去。我只记得艾厄最后看向我的眼神,跟最初一样,似乎我们从未相见,似乎我们相识已久,所有恩怨绕成一个简单的圆圈,空洞无味,却依旧牢不可破。 就这样,在残废三兄弟离开王城几日后,我,以及兀鹫城,迎来了冬霆军的凯旋。 作者有话要说:迟来的更新~ 另外感谢投营养液的小可爱们,因为不知道是谁投的,所以本砣在这里一併道谢了!真的十分感谢你们对这篇文的支持和鼓励qaq! 第46章 童谣 「白狮旗帜高高飘, 国王陛下哈哈笑。 国王问,是谁赶走弒君者? 骑士高举宝剑, 明晃晃,怒汹汹, 一剑剁人头,两剑裂胸脯,三剑削皮肉,四剑剔髓骨。 国王说,宝剑还需锻铸,铠甲尚需打磨。 上百铁匠彻夜不休,睏倦难捱, 一个砸碎自己的手,一个踩入铁水的桶,嗷嗷大叫,吱吱作响。 利剑千锤百鍊,寒气逼人, 混着魂之血,人之泪。 还有数以万计,矿产和金钱。 等那旗帜高高飘, 国王问,是谁赶走弒君者? 骑士高举宝剑, 明晃晃,怒汹汹, 一剑剁商户之头,两剑裂劳工之胸, 三剑削农夫之肉,四剑剔匠师之骨。 国王依旧哈哈笑, 拍手道,干得好。」 **** 我跪在下城区一座废弃的小教堂里,对着残破的神像低声祈祷。教堂外孩童们的唱声愈发响亮,他们赤脚在刚刚化冻的大地上奔跑,从一条街道跑到另一条街道,那稚嫩的童谣便如布谷鸟的唤声一般传遍大街小巷。 教堂四面的石灰柱已经剥落,细碎的粉尘铺满裂隙的地砖。下城区的人们很少会花时间祈祷,他们全部的精力都耗在每日的奔波上,一分一秒的遗漏都可能损失一块面包。神像脚下结满了厚厚的蜘蛛网,我将它擦拭干净,望着那干裂的乳白色面庞,双膝跪地,双手合十,恭敬地将下颌贴在交扣的十指上。 「神啊。」我阖上眼眸,低声道,「请您怜惜那些死于战争的亡魂,指引它们升入天堂。我是亡灵,我不否认我手上沾染的鲜血,我迟早会遭到审判,但我不后悔。我唯一的心愿,就是看到死去之人的罪愆被净化,流浪孤苦的亡魂们能够安息。您高尚而仁慈,您创造的世界光明而美好。请您播下福音,允许更多人能享受您的这份仁慈吧……」 在我低声祈祷时,神像后突然传来哇地一声大叫。我吃了一惊,见两个衣衫破烂、挂着鼻涕的孩子爬在雕像背后,牙齿里咬着一根不知从哪里掰下来的金属棍,显然是爬不下来了。 「你们等一下。」我忙道,「别怕,不要乱动,我这就救你们下来。」 其中一个孩子叫道,「你是个瞎子,你怎么救我们啊!」 我道,「我会伸出双臂,你们就藉此跌到我身上吧。我能接住你们。」 那两个孩子狐疑地盯着我。我作出看不见的模样,假装无意地站到他们之下,小心地将手臂伸到他们能碰到的位置。 「跳下来吧。」我说。 扑通扑通两声,那两个孩子还是选择跳进我怀里。这是两个男孩子,个头不高,身形枯瘦,但骨架却很重,像两只铁砣砸在我胸膛上。他们滚倒在地,手忙脚乱地互相搀扶着起身,一言未发,攥着手里的金属棍就跑走了。 我转到神像身后,看到才出现在神像嵴背上的两只窟窿,苦笑着摇了摇头。 这类金属棍能卖到钱,幸运的话一根能卖到半块索尔币,能买四块面包或一块腊肉。过去我也是那些孩子中的一员,尽管不曾染指神像上的饰品,但我清楚那种为生存计的艰辛。 对亡灵来说,生存是长久的恩赐。对人类来说,生存却是永远的难题。 **** 每次离开王城到下城区闲逛,我都会去救济院看望芭芭拉和孩子们,偶尔依照莱蒙的指示,跟她们带些食物和布料。跟小教堂一样,我同样熟悉救济院,它便是我记忆的起点。我不知道我的亲生父母是谁,也从没有人跟我说过,我只知道我一降生在这世界上,就孑然一身。 「罗」也不是属于我的唯一的名字,曾有很多待在救济院的孩子都叫「罗」。在我来到救济院时,一个叫「罗」的孩子刚走,所以我就继承了这个名字。不管谁叫了「罗」,他只是在叫一个名字,一个称号,仅此而已。 但莱蒙不同,唯独他用它——这样一个普通的名字,唤醒了我。没有人和他一样,仅仅唿唤我的名字,就能让我心头涌起无尽的喜悦与感动。 我一推开小院的木门,几个小女孩就放下手里的针线,欢天喜地地朝我飞扑过来。 「罗哥哥!」 「噢,哥哥来啦!」 我笑着抚摸她们的头,这次抱起了一个棕头髮的小女孩,听到其他女孩失望的嘆气声。我将口袋里的糖果分给她们,女孩们又开心地欢唿起来,围在我身旁七嘴八舌地道谢。我有些心酸。那些糖果在宫殿里连女僕都嫌硬,但贫民区的女孩总是很容易满足。
第116页 「罗哥哥,我能亲亲你吗?」怀里的棕发小姑娘在我弯腰时,脸蛋红扑扑地问道。我一愣,小姑娘当即抱着我的脸,响亮地亲了一下。其他女孩不满地叫嚷起来,异口同声地说也要亲我的脸。她们的面容纯洁无暇,就像一个个可爱的天使。虽然她们都是孩子,但此时此刻我还是感到面颊有些发烫。 「好啦,女孩们。你们漂亮的罗哥哥被你们堵在门口进不来了。他可不忍心推开你们哩,给他让条路吧!」 芭芭拉倚在门边咯咯笑个不停。她穿着一条碎布花裙,缠着头巾,粗大的麻花辫垂在腰际。她牵着一个吸鼻涕的小男孩,身后一些男孩则探头探脑地看着我。多日不见她的腰身变粗了,面色也有些发黄,但我觉得她比以前还要美丽。 救济院的一些男孩总对我充满了敌意,令我百思不得其解。我一走进屋子,把糖盒子搁在他们面前,这些男孩就跑开了,扒着门框继续警惕地盯着我。 「芭芭拉,这是莱蒙让我带来的东西。」我解开包裹。在看到那些新鲜的土豆、胡萝蔔、洋葱和牛肉时,芭芭拉惊喜地欢唿一声,道,「哦,这可太好了,都是难得的食材!」 她朝门外喊道,「女孩们,进来帮忙,今天我们可以煮咖喱汤喝啦!」 救济院每天只吃两顿饭,男孩们等日头升起来,周围的空气变得温暖些许,就跑出去拾捡能够换得物资的东西,稍大一点的还能直接去一些店铺里帮工。女孩们手脚麻利地把蔬菜端到井边清洗,芭芭拉围在灶台旁处理牛肉。几个月前她还不会用菜刀,现在却游刃有余,能将牛肉切成各种精巧的形状。 我脱下斗篷,捲起袖子,帮她分担家务。这些对我来说驾轻就熟,在我变成亡灵前,我的养母闲散惰怠,我的弟弟病卧在床,连继父也终日无所事事,因此解决家里的大小事务便成了我肩上的责任。 我将孩子们的衣物缝补好,全数倒在洗衣盆里搓洗,清理屋内的地砖和家具,修理院子的篱笆,顺便给一个跌伤的女孩包扎了伤口。期间芭芭拉疲惫地捶着腰,我便让她坐下休息,接过了她手里的活计。 她坐在椅子上,捧着一罐热水,目瞪口呆地看着我整理房屋,「天啊,罗,我说句话你可别生气。先前我觉得你就是个软绵绵的笨蛋,还奇怪莱蒙为什么要选择你……现在我觉得他真是捡了个大便宜!难道你不觉得累吗?」 我笑了笑,「没事,我习惯了。」 她啧啧感嘆,啜了一口水,问,「对了,莱蒙在宫里还好吗?」 我道,「还好,只是容易过度疲劳。国王的事务冗杂繁多,要处理各方的关系,我会尽力劝他好好休息。」 「哦。」她点点头,又问,「那,你还好么?」 我目光一怔,很快被她察觉到了。芭芭拉望着我道,「我在下城,也了解了一些兀鹫城的民风民情……这里的人们痛恨亡灵,你知道么?」 我低声道,「我知道。」 她道,「我一直觉得,民众的情绪很容易受到上层人的影响。这里的人们之所以能够举行驱散亡……的仪式,一定是上头有人唿吁。我猜,宫廷里一定存在反亡灵的激进分子吧。」 「或许吧。不过你多虑了,芭芭拉,我在宫中一切都好。」我勉强笑道。芭芭拉试探地望向我,忧虑道,「罗,你真的没事吗?……我知道你总喜欢把事情憋在心里,尤其害怕给莱蒙添麻烦,以为只要自己受些委屈就过去了……但一味容忍总不是办法,况且如果让莱蒙知道你有事瞒着他,无论是好事坏事,他可都会生气哩。」 「嗯。谢谢你,芭芭拉,你不必担心我们。」 芭芭拉揉了揉眉心,嘆气道,「唉,不是我想担心你们,是如今的下城……人们的日子可不好过。一不好过,就总有些偏激的傢伙煽动众人的情绪……你听过那首童谣吗?」 我心里咯噔一下,点了点头。她压低声音,问,「莱蒙要给整个冬霆军锻造新型武器一事,是真的么?」 我沉声道,「是真的……我这次随冬霆军出征,和乞乞柯夫一起暗地协助他们,才让损失降到最低。回城后,军团的人给莱蒙呈上了迟暮帝国士兵所持用的武器。每一种都是由特殊材质的精钢锻造,轻巧坚固,能五下砍裂一把普通宝剑的剑刃。莱蒙和乞乞柯夫,以及城内有名的铁匠们研究了很久,这才完成设计图,决定重新为士兵们打造新式武器。」 芭芭拉静静听着,蹙眉嘆息一声,「果然……战争,又是战争……」她站起身,洗净双手,站在我身侧与我一起做面包,沉声道,「那你能回去劝劝莱蒙么?现在下城区的徵税官横行霸道,很多人连饭也吃不上。我怕这样下去会出事。」 「嗯,的确。」我揉搓着面团,垂头道,「但莱蒙将这件事全权交给财务大臣埃利森了,而且也懒得听我说什么。」 芭芭拉惊唿,「埃利森?!就那个臭名昭着的财务大臣埃利森?!撒旦啊,莱蒙到底在想什么!这老头贪得无厌,最擅长把人身上的油水颳得一滴不剩,下城区的人恨这傢伙恨得牙痒痒!罗,你一定要劝劝莱蒙,千万别让他把差事交给那个老贼头!」 ——我劝过了。他只是笑,笑得我茫然不解。 我将这句话咽回肚子,为了宽慰芭芭拉,只满口应下。几番忙碌后,天色渐暗,跑在外面的男孩都回来了。我们将热气腾腾的咖喱汤和新鲜的烤面包端在桌上,给每个孩子分晚饭。即使带了一大包的食物,做了一大锅肉汤,但能分给每个孩子的只有一勺。
第117页 孩子们兴高采烈地拍打桌子,一只只小手眨眼就将篮子里的面包拿空了。我静静地坐在旁边,看着这些狼吞虎咽的孩子,忽地便想起杰里米小时候坐在桌旁,捧着碗稀里咕噜喝汤的样子。 那个时候,养母总恨不得把所有好吃的都留给他,而他却总会分给我一些,兴奋地对我说「哥哥,是不是很香?你也吃吧!」虽然他使我失去了最后一只眼睛,我该讨厌他,该憎恨他,但我却每次都能在伤感的记忆罅隙里,找到他带给我的暖意。 想起过去的日子,我心下黯然,坐在角落沉默不语。这时,一个小男孩悄悄拉住我道,「哥哥,你以后能常来吗?你来了,我们就有肉汤喝了。」 「别问这种问题让哥哥为难了。」芭芭拉用围裙擦着手,揉了揉男孩的发顶,笑道,「这位哥哥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他若是有空,总会来的。」 小男孩眨了眨一双天真纯朴的黑眼睛,点点头,朝我鞠了一躬,又跑回了餐桌。我低声道,「这里的日子很艰难吧,芭芭拉。」 「不算难,真的不算。」她笑道,「还能让这些孩子吃饱,这已经很好了。跟莱蒙分开时,我就和他说,『你我两不相欠』——但他还一直记得我,我很高兴……」 我道,「前几日赖格、阿姆和艾厄离开王城了,你知道吗?」 「是吗?我不知道,我没看见他们三个。」芭芭拉吃惊地说,「我明天就出去打听打听他们的消息!唉,他们一定是犯了什么错,在那里待不下去了,才会出来……唉,撒旦啊……」 **** 我在屋里又逗留了一阵子,等浓墨般的夜色彻底笼罩兀鹫城,才穿上斗篷,准备回王城。芭芭拉站在门口送我,搓着双手呵气,犹豫片刻,对我道,「罗,有件事,我觉得我该问问你……」 「没关系,你说吧,芭芭拉。」 「那个叫『菲琳』的女孩。」她扬起头,看着我道,「前几天我在街上看到她了,她一个女孩子,扛着一只那么沉的麻袋,从街头走到街尾,一个人回了家……她似乎是你的朋友,对么?」 「……是的。我们……曾是很好的朋友。」我垂下眼眸,「但我死去了。再度见到她,她知道我是亡灵,也知道我的主人是莱蒙。」 芭芭拉凝视着我,忽然问道,「你喜欢她么?」 这个问题在我脑中勐地刮出一道刮痕,似乎戳到了某个早已被我忽略掉的伤处。我默然不语,好半天才缓慢地摇了摇头,对芭芭拉说道,「她很好,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女孩。曾经我们是彼此的慰藉,许诺一辈子在一起,但现在不同了。我是亡灵,我属于莱蒙,我同样爱他……我知道我对不起菲琳,我……」 我说不下去了,愧疚感将我的心脏拧出了苦涩的液滴,浸泡了我的每一根神经。芭芭拉握住我的手,安慰道,「没关系,你不必感到内疚,罗。当初谁也不知道未来的变故,谁会遇到谁,谁又会和谁分开,都是未知数……我想她也不曾怨过你。她的确是个很好的姑娘,所以我才想跟你说……」 芭芭拉嘆出一口白气,沉声道,「她一个人孤零零地生活,我总是看不过去,想帮她一把,但我自己每天忙忙碌碌的,也没时间和精力……这次你来下城,刚好是个机会。」 「如果你们之间已经不可能了……你不妨劝劝她,让她找一个合适的丈夫,一起相互扶持着生活下去吧。她大概还不到二十岁,一个女孩,还是找个踏实的人依靠更好。」 作者有话要说:今日的更新~ 很抱歉地和大家说一下,本砣发现之前一些章节存在语病,但频繁修改太影响界面整洁,所以决定不是大问题就等最后完结再修了,还请各位见谅!qaq 第47章 深夜的行路人 覆盖在兀鹫城冻土之上的积雪初融,飞溅的泥点沾满我的衣角。我穿过两条短街,绕过一只小仓库,与高耸灰暗的「盒子楼」擦肩而过。盒子楼四方端正,墙壁上抠出的一只只方格窗户,在夜色掩映下就像一只只恻然悽厉的眼眸。烛光将人们模煳的身影映在打褶的旧帘子上,犹如幢幢鬼影。 我跃过一只木栅栏,想抄近路走到菲琳的家,却听到街对面有吵嚷声,在寂静的下城夜晚中尤为刺耳。我看见一队停驻的官兵和马匹,几个魁梧壮实的男子穿着棉衣和灰色披风,漆黑的高筒靴被擦得锃亮。我认出他们是下城区的徵税官,正围在一户人家前吵闹不休。 一个年龄稍长的税官懒洋洋地发号施令,「这是这条街最后一家了,收完我们就回去!」 「是,长官。」 屋内响起叮叮咣咣的翻找声,我听见陶盘跌在地上粉碎的刺响。妇人哀求的声音夹在男人严厉的喊声中,嘶哑畏惧地说,「唉哟,各位大人!我不是不想交税,是家里真的没东西可交啦。求您们大发慈悲,饶过我一个孤苦伶仃的老妇人吧!我还有肺疾哩,每日都需要药汤养着才能活到现在,家里真的什么也没有啦……」 说着,妇人吭吭咳嗽起来,扯着一个官员的衣袖,边摇头边苦苦哀求。这时,另一人从屋里走出来,举着一袋钱币,大唿小叫地说,「长官!您看我们在这个屋子里发现了什么?!」 妇人惊恐地朝门边望去,瞧见那只钱袋时惊唿一声,朝那名徵税官飞扑过去,没想到被狠厉一推,直接撞到了一侧的墙壁上,发出一声哀叫。
第118页 「一百九十多块索尔币!」 那些徵税官活像见了鬼似的,眼里迸出两道精光,抓了一把金灿灿的钱币,让它们从掌心滑落,发出金币独有的清脆悦耳的碰击声。一名税官揪起妇人的头髮,将钱袋在她面前晃了晃,逼问道,「这些钱是从哪儿来的?你一个下城区的病老婆子,怎么有这么多钱?!」 妇人鼻孔里淌着血,她涣散的瞳孔跟着钱袋晃动,良久想起什么似的,勐抓住税官的手臂道,「对了,大人!您认不认识一个叫罗的小伙子?!他该是某个贵族少爷的身边人,被带去王城啦,我是他的妈妈!这钱就是那个贵族少爷给我的!」 那几个徵税官先是一愣,随即将头凑在一起嘀咕。妇人缩着身子,惶恐站在一侧。好半天,一名税官扬起下巴,「什么『罗』?据我们所知,王城的大人物,包括他们身边的亲属家眷,甚至僕役,都没有这么一个叫『罗』的人!」 另一名税官尖酸地说,「这疯婆子怕不是想攀贵族的关系想疯了!」 妇人瞪大眼睛,抓着一个税官的披风,哆嗦着身体嚷道,「不,各位大人,我说的都是真的!把我儿子买走的是个红头髮的小少爷,大概十五六岁。我儿子双眼瞎了,应该很好辨认——」 「去你的,你个疯婆子再乱编一句试试!王城里根本没有红髮的少爷,更别提一个瞎眼的贱种了!」税官扬手给了妇人一巴掌,将她扇倒在地。妇人头髮蓬乱,匍匐在地上瑟瑟发抖,「大人们……不瞒您们说,听说财务阁在徵召税官……我……我的小儿子昨天就去王城参加竞选了,他是个机灵的孩子,说不定将来还是你们中的一员。看……看在上帝的份上上,求您们了……」 那些税官面面相觑,爆发出一阵大笑,「哟,这疯老婆子的小子竟然也去竞选税官啦!好啊,告诉我们他的名字吧,到时候我们一定让这小子见识一下财务阁的『规矩』!」 「听见没,老婆子,你的小儿子叫什么名字?说啊!哈哈哈!」 妇人气苦地看向那些人,浑身颤抖地吞咽一下,任那些税官辱骂也不发一言。那些人又在屋内搜寻了一遍,只找到一些药材,米缸里的存货也所剩无几。他们笑嘻嘻地掂了掂钱袋,似乎感到心满意足,踢了妇人一脚就走了。 妇人眼中的光芒随那只钱袋的离去逐渐消弭,瞳孔深处充满了悽苦的酸汁。好半天,她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仿佛死了一般。待嘈杂声彻底消失,她才颤巍巍地爬起来,走到屋子里去了。 她是我的养母,把我卖了两次的养母。 我沉默地站在不远处的阴影里,看那间小房屋的烛光熄灭,陷入一片幽凉的寂静。我走到附近的面包房,买了一只大圆面包,夹在臂弯里,又回到了屋前。我将亡灵态的躯体从屋外栅栏的缝隙挤进去,将面包悄悄系在她的房门前,然后就像从未来过那样,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 我没有提前打招唿,直接敲响了菲琳的房门。她看见我,没有吃惊也没有不满,只是淡笑着说,「进来吧,罗。」 我想说「谢谢你」,可又觉得这样似乎太过生分。一时间我找不到合适的措辞,干巴巴地跟她进了屋子,我们两个谁也没有说话,气氛冰冷而紧张,更让我找不到话可说了。 菲琳将一块木炭扔进火炉里,凑在炉边烤火。我绞尽脑汁想如何将话题引出来,她却先一步开口了,说,「那天的红髮男孩,也就是当今的国王陛下,是你的主人吧,罗。」 我一惊,道,「这——菲琳,你……」 她道,「你不必慌张,我不会说出去的。其实很好猜,普通人不会宁可损伤灵魂也要召唤亡灵。索尔国王身负灭国之恨,他这样做并不奇怪。我倒还该感谢你,没把我揍了他的事告诉酒醒的国王。」 菲琳笑了起来,我只能苦笑。我也是最近才听乞乞柯夫说,莱蒙很少饮酒,一旦喝醉便猪狗不如。老人说那晚莱蒙对我的所作所为还算是珍视我的结果,让我一度心情复杂。 菲琳笑着笑着,突然收声道,「你爱他吧。身为一个亡灵,你爱上了你的主人。」 上帝啊。我本想放松地和她聊天,却发现根本接不上她的话。我怔在椅子上,菲琳道,「你的脸变红了,罗。」 「我……我……莱蒙他……」我下意识捂住自己的脸,深吸一口气道,「他……他弹得里拉琴很好听,偶尔也很温柔,我……」 菲琳好似听到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事情般嗤笑道,「温柔?」 上帝啊,我好像越说越糟糕了。我支支吾吾地说,「是的……我……我爱他,菲琳。」 「作为一个被他攥在手心里的亡灵吗?」 「……不仅是这样。我承认最初我对他,重生的感激要胜于情感的杂念,直到……」 直到走入花牌镇,在那个宁静温柔的夜晚,我站在窗边,听到他在屋顶拨弄七弦琴,吟唱诗乐那一刻。那旋律悦耳悠扬,那歌声醇郁动听。那一刻我嫉妒天上的银月星辰,想着为何它们拥有如此纯粹的心声。那一刻我感受到了他心底的爱,可能是为了那夜柔美的月光,可能是为了坐在他身旁的洋桃公主。他的爱就像一丛夹在石缝中生长的幼苗,头一次探出坚硬的岩体,碰触到了阳光和希望,宛如一场可歌可泣的幻梦。
第119页 尽管莱蒙之后总会将那细嫩的幼芽连根拔掉,然后一把烧光。 我低声道,「很多人看不到他内心柔软的一面,但我为此依恋着迷……或许在他人眼里他是个冷血无情的恶人,但我愿意相信他只是被痛苦和执念折磨得太久太深,更愿意相信他终有一天会值得所有的美好……」 「好吧,别说了,罗。我相信你是真爱他了,爱到被蒙蔽了双眼。」菲琳盯着闪烁的火苗,冷冷道,「我没有你那么了解他,不知道他过去发生了什么,我也没兴趣。但我知道,他冷酷暴躁,绝非一个仁慈宽厚的国王,对我们——人民的关心也不会比篱笆里的猪羊更多了。他视人命为草芥,把他人珍视的碾碎踩烂,仅凭这一点,我不相信他心里有爱,起码是对他人、对世界的爱。他杀人就罢了,还利用你,逼迫你屠戮人命。」 我沉声道,「他曾是王子,万疆帝国王位的正统继承人。如今他在兀鹫城登基,弒君者肯定会有所动作。我曾是万疆帝国的子民,即使成为亡灵,我也该效忠万疆帝国的国王,这同样是为了我的国家。」 菲琳淡淡道,「亡灵根本不会考虑他们属于哪个国家,站在哪个立场,那是人类才会考虑的事。亡灵跟世界的联繫早已断绝,让二者再度连接的便是所谓『主人』。你只是为了国王一人而已。只是现在有一个更合适的身份,『万疆帝国的子民』,为你的决定提供了一个似乎很正义的理由。」 「就算你说得没错。但那要怎么样,看着迟暮帝国的军队攻打过来,消灭旧国最后的痕迹吗?」我道,「我不后悔,菲琳。一位修士曾告诉过我,世上很多事并没有对错,也不是所有问题都有完美的解决办法,我们能做的只是找到立足于自身认知原则的支撑点,让自己问心无愧。」 「修士?」菲琳道,「听上去真像是某个崇尚个人思想自由的异端教徒说的话,修道院把他打出来了吧。」 我不想辩解什么了,这场谈话令我身心俱疲。我们二人相对沉默了一会儿,菲琳低声笑了一下,道,「其实你真的不擅长做这种事,罗——我指『杀戮』。」 **** 我的原本目的是想要菲琳得到属于她的幸福,没想到话题完全偏了。出乎我的意料,菲琳对亡灵的了解比我想像得还要多。她说,「在得知你是亡灵后,我就特地查阅了大量关于亡灵的资料……虽然那些纸籍的记录好像并不可靠。」 「……真是抱歉。」 「为什么要抱歉,罗?看你现在这样,我高兴极了。」她望着我笑道,「身为亡灵,你却学着用人类的思维思考问题,大概也是件很了不起的事。」 「菲琳……」 「虽然我不喜欢你的主人。」她道,「但我或许该感激他,感激他将你带回这个世界,并让你变得越来越像一个『人』。」 「菲琳,其实我今天来,是想要跟你说……」 「我知道。」菲琳淡淡笑道,「你不必为过去那个承诺愧疚,罗。你曾经带给我的安慰是真实的。即使现在物是人非,你也让我看到了这世界最好的一面。」 她的声音忽然低了下去,「最好的一面……」 女孩送走了亡灵。 菲琳合上门,将对方最后的视线阻挡在外,倚在木门上,揉了揉湿润的眼眶。她回屋简单收拾了一下床铺,一条打了许多补丁的被子,还有陈旧的床单以及潮湿的枕头。菲琳在屋子里呆坐半晌,等火炉里的木炭被全部烧为灰烬,才起身穿过小院,拉开大门。 门后没有人,对方应该早已离开了。 菲琳快步走回屋子,换上漆黑的绒衫和长裤,穿上一件能罩到脚踝的大衣,用一条厚围巾将头和脖子包好,只露出一双冷厉的眼睛。 咔哒一声,她将门锁好,沿着漆黑的街道,贴着路两旁的泥墙前行。入夜,街上只剩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以及满眼鬼祟的好事之徒。菲琳感到一双色眯眯的眼在盯着她,转身一瞥,当即被一双宽大的手掌捂住口鼻,强行拖进了巷子。 半晌,巷内传来一声男子悽厉的哀嚎。紧接着一个纤细的身影又飞快地从小巷钻出,手上还染着鲜血。菲琳将围巾裹得更紧,来到一间破旧的农屋前,拨开一扇暗门上的枯草,打开了地窖的门。 「詹恩?……里奇?……」 女孩小声唿唤几人的名字,将门谨慎地封好。地窖里伸手不见五指,菲琳走下台阶,越往深处走,她越发嗅到一股奇怪的味道,既像腐烂的水果菜叶,又想发臭的海鲜。她摸索到墙边搁着的提灯,用火柴点燃了烛芯,窥探地窖内的情况—— 结果她只看到了满地血肉模煳的尸体! 「幸亏我走得迟。」 一声轻笑冷不丁响在耳畔!菲琳勐地转身,手里的提灯却在眨眼间被打翻了!她正要朝地窖口跑去,一只手却揪住了她的后领,同时一柄沉重的钝刀横在她颈边,冰冷的刀刃舔上了她的皮肤。 那个笑声在黑暗中愈发狂妄,「白狮旗帜高高飘,国王陛下哈哈笑……真是好手笔啊,亲爱的。」 菲琳挣动几下,感到那刀刃干脆利落地割开了自己的喉管,鲜血从咽喉处喷涌而出。她在迷濛间只看到了一抹沉暗的红,比地狱之火还要邪狞可怖。 **** 「下一个。」 第二日,几个经过层层筛选的徵税官候选待在门外,准备国王最后的亲面。杰里米紧张地端坐在门外,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对面樑柱上的雕饰,一唿一吸地起伏着胸膛。
第120页 「国王在叫你。」 「嗳呀!」他被僕役拍了一下,跟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似地跳了起来。待看到对方古怪的神情,杰里米才尴尬地挠挠脑袋,整了整衣衫上的褶皱,将头髮捋得油光滑亮。 他在心里为自己打气。别紧张,杰里米……一定会顺利的,妈妈还在家里等着你的好消息哩。等事成了,说不定还能在王城找到哥哥……你可是「幸运的杰里米」,一定没问题的…… 他推开门,「陛下,您好!我是杰里米,很荣幸接受您的面试!」 年轻的小伙子中气十足地喊着,尚未看清国王的脸,先被国王办公室里暖融的空气激得哆嗦了一下。他眨了好几下眼,晕眩的视线一恢復清明,便看到一个金髮男孩坐在桌后的红木椅上,漫不经心地旋转手里一顶红色假髮。 「咦?!」 杰里米的下巴顿时掉了下来,幸而及时用手接住了。他瞪大双眼,拼命捂着自己的嘴才不至于让自己惊叫出声,更有效地压下了即将脱口而出的话! 「你好。」对方笑嘻嘻地说,将红色假髮套在头顶。国王陛下十指交扣,翘起双腿,讥诮地说道,「幸运的杰里米,对么?」 第48章 2.14恶搞童话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2.14情人节快乐!今天为了应景(咳)特地写了一篇童话paro 脑洞和部分设定来源是毫无疑问的《田螺姑娘》(噫好糟糕) 预警:女装大佬莱蒙再度登场(具体参见第一卷 ),生理构造依旧是蓝孩子,只有罗以为是萌妹子==(点蜡) 本故事和正文发展无关!无关!真的无关!(重要的事情喊破音) 从前,有一个老实巴交的农夫,大家都管他叫作「农夫罗」。农夫罗从小就是孤儿,十分同情村里无家可归的孩子和病弱的老人,经常把为数不多的积蓄施捨给他们。因此无论他怎么勤恳干活,却总是穷困潦倒,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这样一个穷光蛋。 一日,农夫罗看见村里的恶霸在欺凌妇孺,上前阻拦。恶霸照旧为非作歹,农夫罗一气之下挥拳出去,将恶霸打翻在地。妇孺感激地向农夫罗道谢,罗安抚了妇孺,却发觉脚边昏迷的恶霸咽气了。 因为杀人罪,农夫罗被流放到一个「恶人村」。恶人村里没有女人,全是穷凶极恶的杀人犯。血腥的暴力事件每日都在这个阴险的村子上演。这村子很古怪,规定「欺凌」可以,「杀人」不行,违反者将被处以火刑。 背负「杀人罪」的农夫罗便在恶人村安家。他的左邻右舍都是比死了的恶霸还邪狞的恶棍,唯独农夫罗心中一直对杀人一事有所愧疚,更怕自己控制不住力量,会再打死人。 他选择忍耐。 其他恶棍觉得他是个窝囊废,便肆无忌惮地欺负他,抢他的食物,糟蹋他的土地。农夫罗默默咽下所有的苦果,只一次次加固房门和篱笆,一次次修整自己被破坏的田地。他想,这或许也是惩罚的一种,他亲手夺去一条活生生的人命,他要赎罪。 而他的心,同样在对神明日復一日的忏悔中,变得虔诚而宁静。 农夫罗安分守己,村里的恶人反倒更加恨他。某一日,几个恶人将农夫罗推倒在稻田里,揪起他的衣领,将农夫罗揍得鼻青脸肿。他们边揍边破口大骂,「操你妈的,你个臭泥巴!都是杀过人的败类,你他妈装什么圣人呢?呸,那你那副高傲的样就他妈噁心!你看不起我们,看不起这个村子吗?你不是不想还手吗,那我们就一天天地揍,看你能装模作样多久!」 农夫罗觉得自己并没有看不起任何人,也不太懂这些人的逻辑,但看他们盛怒的样子也不敢多问。恶人们泄愤后离去,农夫罗撑起伤痕累累的身体,踉踉跄跄地在稻田里前行,忽然被一个硬物绊了一跤,摔了个嘴啃泥。 他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只巴掌大的田螺,吐出的黏液污浊稀薄,看上去十分虚弱。 农夫罗将田螺带回家,放到水缸里泡着。当晚,他在给自己处理伤口时疲惫地睡着了,一觉睡到了天亮。 **** 第二日醒来,农夫罗发觉自己身上的伤口神奇地癒合了。他顾不得细想是怎么回事,背起锄头,忙着下地干农活去了。 当晚,劳作一整天的农夫罗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回到家,诧异地闻到了从屋里传来的饭香味。他推开门,看见桌上摆满了菜餚,撒着黑椒粉的肉排上面嗞嗞滚着油滴和热气。他又惊又喜,飢肠辘辘,便对着满桌菜餚大快朵颐。 「……唔?」 他又喝了一口陶罐里猩红色的酒液,咂咂嘴,觉得这酒有点腥,还混有甜酸的葡萄汁。农夫罗吃饱后,头脑晕乎乎地,心中觉得既温暖又不可思议。 他决定找到为他做饭的人。农夫罗在下定决心后毅力惊人,一整天都守在家门外窥视。直到黄昏渐近,他睏倦地打着盹,忽听见屋里传来哗啦啦的水声,便勐地趴到门缝往里看―― 只见一个红髮少女从水缸里钻出,湿漉漉的身体挂着晶莹的水珠。她使了个小小的魔法烘干身体,四下瞥了一眼小屋,嫌弃地啧了一声,捲起袖子开始收拾家务。少女面容白皙,红髮似火,从裙下探出了两条结实修长的小腿。 农夫罗从未见过如此美丽可爱的女孩,不由看呆了。一想到这个少女可能就是为自己做饭的恩人。农夫罗口干舌燥,感到心跳越来越快,唿吸越来越重。少女察觉到门后的动静,冷冷道,「谁在外面?」
第121页 农夫罗只慢了一瞬,门已经被拉开了。少女蹙眉看着他,声音有种低沉喑哑的冷硬,「你就是那个踩了我一脚的傻农夫吧?」 农夫罗吃了一惊,「不,美丽的姑娘,这是我见你的第一面,从没对你做过如此无礼的事啊。」 「哼,傻子原来还会狡辩哩。」少女讥讽道,见到农夫罗后也没心思收拾了,气沖沖地一屁股坐到椅子上道,「既然被你发现了也没办法,我今晚给你做完最后一顿饭就走。嘁,该死的,你这个多管闲事的笨蛋。」 农夫罗顿时觉得天都要塌了。他才刚知道少女的存在,岂料对方就要走。他冲动之下,扑上去抱紧对方,痴声哀求道,「不,你别走,我不吃饭了……若你能留下,就算我饿死也无所谓。」 少女的身体僵了一下,随后挤出一句话。 「神经病。」 嘭地一声,农夫罗被打晕了。 **** 田螺怪莱蒙盯着床上这个昏迷不醒的凡人农夫,感到很是心烦。他已经做好了最后一顿晚餐,坐在床边,正考虑要不要把人打醒,窗外忽然传来了翅膀扇动的响声! 一听到那个声音,田螺莱蒙感到浑身血液凝固又沸腾!他当即举起菜刀,对窗外那只水鸟吼道,「我他妈今天就杀了你,艾略特!」 农夫罗是被屋内的响动惊醒的。他甫一睁眼,便看到一只银色的水鸟扑棱着翅膀,用尖喙恶意地戳瘫在地上的一只田螺。那田螺已经奄奄一息,却仍在微弱地反抗。 农夫罗当即跨下床,扭断了水鸟的脖子。那水鸟在他手里很快就断气了。农夫罗一脸迷茫地看着手里的死鸟,又看向田螺,愕然发现地上躺着的竟是他所迷恋的红髮姑娘! 「你没事吧?!」 农夫罗急忙把对方一把抱起,放到床上。田螺怪莱蒙呻吟几声,一睁眼看见农夫罗焦急的脸,面色一沉,「你都知道了?」 农夫罗更茫然了,「知道什么?」 田螺莱蒙看向农夫罗手里的死鸟,瞳孔勐地收缩又放大,直勾勾盯着农夫罗,从牙缝里挤字道,「你……是你杀了他?」 「这只鸟吗?」农夫罗抬起鸟尸晃了晃,不解地说,「怎么了?」 田螺莱蒙沉默了,直楞楞躺在床上挺尸,一言不发。农夫罗见他心神不宁也不多问,悉心给他处理了伤口,暗暗欢喜地想今晚对方大概不会走了。 「晚安。」 农夫罗吹灭蜡烛,满怀爱意地看了一眼田螺莱蒙,像个忠心耿耿的护卫,在一旁打地铺睡下了。 **** 夜深,农夫罗睡得正香,突然觉得唇上一软,有什么湿滑的东西钻进了口腔,搅着他的舌头,响起湿腻的水声。他迷迷煳煳地醒来,冷不丁见到红髮姑娘趴在他胸口,用双唇含着他的嘴唇吮吸。 「哇!!」农夫罗惊叫一声,勐地推开田螺莱蒙的双肩,叫道,「抱歉,我不是故意要这样做的,我什么也不知道!」 田螺莱蒙满脸黑线,不客气地揪过农夫罗又是一通昏天黑地的舌吻。农夫罗被亲得七荤八素,瘫在被褥上喘息,双眼放空。田螺莱蒙压在他身上,双腿勾住农夫罗的腰,恶声恶气地说,「你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凡人。我要你的童贞。你救了我两次,以后你属于我,我要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明白么?」 农夫罗眨巴了两下眼,好半天才明白过来对方是要以身相许,不由羞得满面通红。 「美丽的姑娘,在发现你偷偷为我做饭时我就爱上了你!我属于你,我都听你的!」 「别他妈那么噁心地叫我,叫我莱蒙!」 「是,莱蒙。」 农夫罗欣喜地抱住田螺莱蒙,手指抚摸到对方裙裾的蕾丝,以及嵴背的拉扣。他正要一脸羞涩地解开田螺莱蒙的小裙子,田螺莱蒙冷笑一声,又把农夫罗打晕了。 他一下撕开了农夫罗的布衫,舔了一下对方红润的嘴唇,「夜晚还很长呢,宝贝儿……」 **** 田螺怪莱蒙终于和农夫罗住在一起,像一对如胶似漆的伴侣。农夫罗每天都感觉干活时充满了力气,一想到田螺莱蒙在家里等他,他就无比幸福。因为他穷,过去没有姑娘愿意嫁他,他也习惯了孤独寂寞的生活。 但现在他有了莱蒙。 农夫罗每当想起这一点,心底就满溢着对田螺莱蒙的爱与感动。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两人藏在一处偏僻的小山坡上热吻,农夫罗紧紧抱着田螺莱蒙,心想,我一定不会辜负你的,莱蒙…… 幸福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与此同时,农夫罗发现村子里的人一天天减少,尤其是跟他有仇的人,就像人间蒸发般看不见踪影。村里人心惶惶,说是混入了魔鬼。村长挨个询问有没有外面人进村,农夫罗担心田螺莱蒙的安危,跟村长敷衍过去,便飞跑回了家。 他头一次没有在黄昏时到家,而是在晌午。农夫罗一脚踏进院子,冷不丁听到屋内有男人的淫笑声。他如遭雷击,失魂落魄地凑到门边,从门缝向内窥视,却看到了噩梦般的一幕。 田螺莱蒙坐在椅子上,满身鲜血,就像一个艷丽的红莲妖姬。一个男人的尸体瘫软在他身上,头颅还被削去,随便扔在地上。田螺莱蒙捧着男人脖颈的断口,享受地将鲜血喝了个饱,随即举刀把男人剁成好几块,放在水缸里储存。待一切准备就绪,他从水缸里挑出一截断肢,为农夫罗做饭……
第122页 农夫罗跑走了。 他捂着嘴,跑到那个曾和田螺莱蒙偷情的小山坡,扶着一块岩石,哇地一声吐了出来。他边吐边哭,眼泪大滴大滴地落在干燥的泥土上,他双腿跪地,泪眼滂沱地望着苍穹,高举双臂哀声道,「为什么……神啊,这是为什么……」 农夫罗哭得昏去醒来好几遍,终于在黄昏时回了家。田螺莱蒙依旧在家里等他,靠在椅子上闭目休憩。他见到农夫罗回来,笑嘻嘻地说,「出什么事了,你的眼睛就像两只烂柿子。」 农夫罗呆呆地看着他,目光里充满了眷恋、畏惧、酸楚和悲伤。田螺莱蒙也察觉到情况不对劲,浑身紧绷地说,「到底怎么回事?」 农夫罗只是端起桌上的陶罐,淡笑着说,「这里……不是葡萄酒,而是血吧。肉排也是,是人的肉,还有内脏。」 他的声音逐渐颤抖,「你杀了人……莱蒙,告诉我,村里的人,是不是都是你杀的……告诉我,莱蒙……」 田螺莱蒙瞥了一眼,「哦,是的。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死了个人。跟死了头蠢猪没什么两样……」 农夫罗忽然叫道,「你杀了人,难道这也不算大事吗?!」 田螺莱蒙没想到这个看上去卑微懦弱的凡人敢质问他。那一瞬他被对方眼底的悲伤和恐惧刺痛了。他打烂了桌子,踢翻了椅子,将水缸里的断肢接二连三地扔出来,朝农夫罗吼道,「没错,我杀的,我杀的!你想看吗?那就看个够吧!是我做的,你要怎么样!」 农夫罗悲痛欲绝地说,「为什么要这么做,莱蒙?」 「为什么,因为我是个田螺怪!」田螺莱蒙恶狠狠地说,「人类就是我的食物!这些男人不知好歹地来挑逗我,我就干脆把他们肢解吃掉!这可是送上门的美味,我他妈才不会放手呢!」 农夫罗悲伤地说,「难道没有别的办法吗?」 田螺莱蒙怒不可遏地吼道,「没有,除非你眼睁睁地看我饿死!反正我不是傻子,我才不会做这种蠢事!」 「但其他人已经知道村里有人杀人了……」 「所以呢?」田螺莱蒙笑得肩膀发颤,「你要怎么办?把我绑起来,游村示众么? 见到农夫罗哀伤而犹豫的眉眼,田螺莱蒙反倒愈发冷静——和往常一样,这只不过是旧事重演,没什么不舍的,离开这个人,还会有下一个。身为雄性的他当初选择女性的外貌,就是为了迷惑这些意志薄弱的凡人。 杀了这个傻农夫,离开这个村子,明天仍会到来,生活仍会继续。这个傻子不值得自己以身犯险…… 田螺莱蒙在心底告诫自己,同时悄悄将袖中的匕首挪出利刃。这匕首锋利无比,眨眼间就能取人性命。田螺莱蒙做好准备,刚想把匕首捅向农夫罗的胸膛,对方却先一步将他抱在了怀里。 农夫罗哭了,说,「你该怎么办,莱蒙……被人发现你会被烧死的,我不想让你死……你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田螺莱蒙一怔,即将捅出的匕首停在半空。农夫罗抱着他伤心欲绝地哭泣,用沾着咸泪的嘴唇吻他的嘴唇。田螺莱蒙面无表情,听农夫罗伤感地哽咽道,「我们私奔吧,莱蒙。」 **** 田螺莱蒙没想到事态会发展成这样。 他在人间已流浪了许多年,见过各式各样的人。在他看来,人类冷酷、虚伪、自私还软弱。他曾救过几个人,但无一例外,对方一听说他是田螺怪,就换了一副嘴脸,转身将刀刃捅进他的身体。人类将恐惧散播,令暴力蔓延,叫嚷着要消灭他这个怪物,唯有他死,他们才会安心。 这些场面,他已经看得太多,多到厌烦了。 他不再压抑自己的本能和天性。他想,你们说我是怪物,那我就让你们看看一个真正的怪物是什么样。软弱无能的人类,你们恨我,那尽管去恨吧,反正你们就像渣滓一样,只配被践踏踩烂。 他一直笃信着这一点。直到遇见了眼前这个傻农夫。在窥见对方眼底的犹豫时,田螺莱蒙已经预想到了结局。农夫会将他吃人的事告诉所有人,看着他被绑上十字架,被火烧死,和所有人一起欢唿大叫。 所以他举起了匕首,哪怕对方是杀了水鸟艾略特,救了他两次的恩人。这世界没人会保护他,而他不想死,便只能自己保护自己—— 「我们私奔吧,莱蒙。」 这句话就像一个梦。农夫罗将头搁在他的肩膀上,泪水染湿了他的衣物,用双臂紧紧抱着他,跟以前一样,熟悉的温度和力道,仿佛他不是一个怪物,而是对方眼中无上的挚爱。 田螺莱蒙忽然觉得,这农夫怕不是个真正的傻子。因为他和世间很多人都不一样,他不害怕自己会杀了他,不会嚷着无聊的和平与正义将自己送去绞刑台。他将自己这个田螺怪视为伴侣与爱人,自己的罪行连上帝都不会原谅,但这个农夫却会在他满手鲜血时选择抱住他。 田螺怪放下了匕首。 他淡漠地说,「好啊。」 **** 农夫罗带着田螺莱蒙离开了恶人村。最初田螺莱蒙还很警惕,怕这是农夫罗的圈套,谁知对方老实巴交地带他远走高飞,一路上压根没有埋伏。 田螺莱蒙彻底放下警惕,头一次睡了个好觉。他醒来,发现农夫罗已经煮好了一瓦罐鲜美的鱼汤。农夫罗笑着让他喝一些,田螺莱蒙腹中飢饿,将鱼汤喝得一滴不剩。
第123页 他打了个舒服的饱嗝,这才想起来什么,对农夫罗道,「哦,不好意思。汤都被我喝了,没给你留。」 农夫罗却惊异地看着他,眼底焕发出神采,「这不是人肉,是鱼肉,你觉得怎么样?」 田螺莱蒙也愣了愣。他咂咂嘴,回味了一下,闷声道,「挺不错的。」 农夫罗小心翼翼地问,「你不是说不吃人肉会饿死么……」 「你他妈啰嗦死了!」田螺莱蒙气鼓鼓地说,「好吧,老实告诉你。其实我本也不是必须吃人肉才能活,只不过我喜欢吃,人肉比其它肉美味好几倍!」 农夫罗垂眸道,「那……你以后能不再吃人了么?」 田螺莱蒙满不在乎地扯了扯嘴角。吃人本就是为了报復那些混蛋人类。他可以压抑自己的本能,只不过生活就会变得无聊一些。过去他不愿委屈自己,想随心所欲地活着,而今看到农夫罗期待的目光,他突然觉得再压抑一下也无妨。 「好。」他回答说,「我答应你,我不吃人了。」 农夫罗愣了一下,似乎觉得受宠若惊,激动地凑上前吻他。二人顺势倒下。田螺莱蒙吃饱喝足,感到很舒服,便将手探进农夫罗的衣衫里,边抚摸边哼笑道,「来吧……」 他们彼此身体滚烫,热情似火。田螺莱蒙翻身将农夫罗压在身下,轻咬对方的唇尖。他正将舌头伸进对方嘴里,忽然感到睏倦感涌上大脑。农夫罗揽住他的腰,轻声问,「怎么了,莱蒙……」 「……」 田螺莱蒙晃晃脑袋,打了个呵欠,推开农夫罗说道,「真是抱歉,大概还没休息好。我又困了。改天我再补偿你吧……」 他说完便昏睡过去,不一会儿轻微地打起鼾声。农夫罗将他抱在怀里,痴痴地凝视,含泪将一个个吻落在对方熟睡的面颊上。他将爱人藏在一个宽敞的树洞里,下面铺着柔软的干草。农夫罗将田螺莱蒙的额发捋到脑后,悲伤地与对方额头相抵。 「再见了,我的爱。」他的泪水夺眶而出,「答应我,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 农夫罗再度回到了恶人村。 此时村里又一次召开了会议,众人惶恐不安地猜想谁才是真正的杀人兇手。村长一家一家地排查,最后查到了农夫罗的家。一众村民见农夫罗的家里空无一人,便炸开了锅,七嘴八舌地说兇手心虚逃走了。小院就如煮沸的铁壶,爆发出各种尖锐的叫喊。在一片混乱中,有人发现农夫罗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家门口,登时吓得目瞪口呆。 「抱歉,我来迟了。」农夫罗站在门口,面对着鸦雀无声的村民,上前一步道,「人是我杀的,我认罪。」 **** 农夫罗被绑在了十字架上。他在之前被鞭笞得遍体鳞伤,此时气息微弱,全凭着顽强的意志才能坚持下去。恶人村的村民们将热油泼在干草上,手持火把,凶神恶煞地站在。火光条条高蹿,就像一根根澄黄的铁栅,将他困入其中。 农夫罗看着村民们一张张憎恶狰狞的脸,忽然便想到了田螺莱蒙。过往宁静的生活走马灯般一幕幕闪现,他眼眶酸涩,感到热泪抑制不住地淌下。即使承受着鞭笞的剧痛他也没有哭泣,但此刻他发现自己竟如此想念他,想到双眼昏暗,胸腔窒息。活在世间这么多年,对方是唯一愿意陪伴自己的人,他让自己不再孤独,他让自己感到了近乎永恆的幸福,让自己在无数个黑夜泪流满面,感谢神至高无上的恩赐。 可一切终究回到了原点。农夫罗想,他不后悔,哪怕漫长的人生中只有一分零一秒的幸福,他也该感恩上苍。 一个村民嚷嚷着,兇狠地挥动着火把,「我早就看这傢伙不爽了!一天到晚高高在上,明摆着看不起我们!」 「是啊!明明就是个窝囊废,还装得像模像样哩!」 「趁早死了吧,垃圾!」 村民的愤怒如涨潮的海水淹没了他。农夫罗微阖眼眸,感到内心充满了难言的平静,仿佛真的坠入沉默无声的深海。他人的谩骂都无所谓。他想,他问心无愧。他保护了自己的爱人。多好,对方答应他压抑本能,不再吃人。他也即将赎清一切罪过,不必再活在内疚与痛苦之中。 这真是神赐予他的,最仁慈的解脱啊…… 「罗,你他妈杵在那里干什么,扮猴玩么?」 一个熟悉的声音划破火光,将他唤醒。农夫罗愕然睁开眼,远远望见他心爱的人站在人群的最后,似笑非笑地望着他。 「罗,你确实该死。」火光恬静地跳跃在对方脸上,田螺莱蒙道,「你该死在,你曾说过永不离开我,但你还是走了。」 「我在那棵树下等了你很久,见你不回来,这才出去找你。」 农夫罗嘴唇颤抖几下,再抬起头已是泣不成声,哭得像个孩子。众人都吃惊地看向身后女孩模样的田螺莱蒙,他冷笑一声,道,「说他是杀人犯的蠢货,你们给我睁大眼睛看好了!」 话落,一声震天撼地的咆哮声骤然响起,如惊雷在苍穹汹然爆裂。田螺莱蒙化为原型,硕大柔软的躯体上浮动着触手和肉须,尾部还连着一只田螺壳。众人骇然失色,大田螺直接将农夫罗从地上拔出来,又扒开自己的硬壳,不由分说地把农夫罗塞进壳子里。 「怪物!大家用火烧它!」 村民们喊叫道,纷纷将火把投掷到田螺柔软蠕动的躯体上。岂知田螺莱蒙不闪不避,只慢条斯理地安顿好那只装有爱人的硬壳。火焰在它的触手上蔓延,很快就将田螺包裹其中,燃成一只耀眼的火球。
第124页 那些村民扔掉火把,正想逃窜,田螺莱蒙却笑嘻嘻地用触手抓住他们,吊在半空中摇晃。人们恐惧的尖叫声比火焰还要稠密,田螺莱蒙将所有村民圈在身侧,大笑道,「你们不是信奉神吗?!他现在就在天上看着呢。我们不妨瞧瞧,等这场大火消散,谁能活下来,谁就是得到神原谅与祝福的人!」 它肆无忌惮地狂笑,指引着熊熊烈火焚毁大地。阴沉的天空聚拢着铅灰色的云垛,大地却亮如白昼。待一切都平息,万物重归静寂,曾经的恶人村已变为满地沧桑悲凉的焦土。待农夫罗从硬壳中醒来,淅沥的雨点从壳外灰白色的世界洒在他脸上,邈远的群山似乎迴荡着牧人苍凉的輓歌。 他一从田螺壳里爬出,那壳子便从中间裂开,皱缩成小小的两瓣。农夫罗在满目疮痍的土地上寻觅,颤抖的双手在余热未散的灰烬里翻找,方圆百里,再也感受不到一点声息。 「莱蒙!」他哭喊道,泪水将布满污垢的面庞冲下两行印痕,「莱蒙,你在哪里?!莱蒙!」 眼泪和着天边的雨滴浸染泥土,农夫罗一刻不停地寻找,找到双脚酸软,只能靠膝盖前行。他悲痛欲绝,几近绝望时,忽然听到一声微弱的唿唤,「罗……」 「莱蒙!」农夫罗勐地扑到声音响起的地方,扒开表层的浮土,终于看到了那之下浑身赤裸、气息奄奄的田螺莱蒙。他忽地便哭吼出声,沙哑的哭声震天动地。他将爱人抱入怀中,朝灰白相间的苍穹长久地跪拜。 「火烧不死我。」良久,田螺莱蒙回抱住农夫罗,对他说,「但壳子似乎被烧坏了。我没了壳子,从此我不是田螺怪了,我不用吃人了。」 **** 每个童话往往都有一个美好幸福的结局。 对农夫罗来说也一样,他找到了他的爱人,两人的身影消失在茫茫灰烬中,走向了属于他们的永恆的幸福。 但童话往往还有另一个版本。 后来,也就是在恶人村被烧毁的那一天,有邻村的人前来,亲眼看到一个痴傻的疯子,在泥土里乱翻乱找,哭得声嘶力竭、肝肠寸断。有人想上去劝阻他,但那疯子忽然从焦土中跳起来,捧着一对碎裂的田螺壳,又哭又笑地离开了。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看到对方捧着那两半破损的硬壳,像捧着举世无双的珍宝,疯疯癫癫地走向乳白色的浓雾中,背影消弭,再无痕迹。 **** 「啊——莱蒙!!……」 罗从梦中惊醒,勐地从床上坐起,大滴冷汗滑落。他痛苦地捂住脸,一旁的莱蒙国王同样被惊醒了,揉着一双惺忪睡眼,不满地骂道,「你他妈半夜发什么神经!吵死了!」 莱蒙气沖沖地翻过身,正想继续睡,谁知对方直接哭着压到了自己身上,「莱蒙……我不要在没有你的世界活下去……你不要死,你不要死啊……」 「谁他妈死了!你给我闭嘴!」 【情人节番外·完】 彩蛋: 罗梦境的缘由——大白天闲来无事,翻了一本鬼怪合集。上面有一条关于田螺怪的记载:田螺壳遇火缩形,但破即死。 莱蒙:老子再他妈给他拿灵异类的书看就是傻逼!(╯‵□′)╯︵┻━┻ 第49章 伪爱之缚 小耗子吓坏了。他面色青紫地站在我面前,额角滑下显而易见的汗滴,看样子很想找条地缝钻进去。我敲了敲桌子,他倒吸一口凉气,勐地鞠躬道,「请您原谅我之前的无礼,尊敬的国王陛下!」 「之前的无礼?」我笑了笑,「你做过什么无礼的事,我不记得了。」 小耗子愁眉苦脸地看着我,自认倒霉地悻悻说道,「实在抱歉,陛下。我在……在您先前拜访我家时,没有对您作出应有的礼节。您身为一国之主,宽宏大量,还请您原谅我和妈妈的过失吧。」 呵,他选择坦诚交代而不是矇混过关,倒让我舒服几分。小耗子不知所措地站在桌前半晌,在我富有节奏的敲桌声中小心翼翼地问,「对了,陛下,我的哥哥也在这里么?」 我敲击桌面的手指一顿,「怎么,你想见他?」 他紧张地说,「不,我没资格跟您提要求。我的哥哥属于您,只有您有权决定这些,我知道他在您身边一定非常幸福。我的哥哥爱您,我一眼就看得出来。」 「是么。」我听出他话里的讨好之意,眯眼冷笑,「你哥哥爱不爱我有什么关系?他就是个漂亮的玩物。我高兴的时候,就把他抱在怀里宠一宠;不高兴的时候,他就得像条狗似的任我打骂。你以为我是看中了他的什么,那双见鬼的眼洞么?」 他肩头的肌肉顿时紧绷起来。小耗子眼底闪过一丝令我愉悦的怔忪和愤怒,随即他虚弱无奈地笑道,「哦,原来是这样……」 我嗤笑一声,缓慢起身,决定开门见山,「废话不多说了。既然你经过了之前的选拔,我就给你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我抬了抬下巴,示意他坐到左侧靠墙的沙发。小耗子规规矩矩地坐下了,我将一本厚厚的帐录摊在他面前,问,「学过数算么?」 他摇摇头。我挑眉,「那你怎么通过了先前的测评?」 他一脸茫然地说,「数钱当然谁都会啦。」 我道,「那好,我这次让你数个大的。」我将帐录翻至一页停下,道,「这里的帐,不知为何,对不上实际的花销。你面试的任务就是搞清楚这笔帐的不通之处,若你能在十五分钟内解决掉它——」
第125页 我大摇大摆地坐到他身侧,翘腿笑道,「我直接指定你为财务阁的高级徵税官。」 小耗子一听,像被脸盆大的馅饼砸中一般,顿时双眼放光。他干劲十足地接过帐录,仔细查算起来。他连演算的纸张也没向我讨,一手悬在半空,就开始乱七八糟地点算手指。 小耗子杰里米大概还不知道这是个圈套。我仰头望着天花板,唇角扯出一个冷笑。我压根没想让他当我的徵税官,这个该死的贱种。查帐的任务其实在昨晚——筛选考核的最后一关完成后,就暗自传递给每位候选人,除了这个小耗子。今早说是国王的亲面,实质是候选者关于这笔帐的反馈。 但令人遗憾和恼火的是,没有一人能查清这笔帐的古怪之处,一帮蠢材!我咬牙切齿地攥紧拳头,想到这小耗子还在门外喜滋滋地等候,便死马当活马医,干脆让他进来试试。 只不过给他人的期限是一整晚,给这小耗子的仅有十五分钟。 就在我漫不经心数到十分钟时,小耗子一拍脑袋,大叫道,「我懂了,我明白了,陛下!」 他捧着帐录在屋里跳了起来,耗子脸变得像片鲜嫩的炸火腿。他半跪在我身前,激动得说,「陛下,我这就跟您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拧起眉毛。他举起帐录,一板一眼地说,「两年前的这笔帐,有一处是关于建造修筑下城区第一盒型楼『霉蜂窝』的记录。上面记载制造粘土红砖的原材料,一共耗费了七千零八十二块索尔币,每一笔的花销都详尽准确,没有任何漏洞和错误——」 他的声调骤然拔高,「但我却知道,筑造霉蜂窝的砖,根本不是粘土红砖,而是砂和石灰制成的灰砖!」 这话令我脑中一醒,「灰砖?」 「没错!红砖的成本是每吨六百索尔币,而灰砖比红砖成本要低,质量也更低劣。建造楼房的人将灰砖表面涂上红色颜料冒充红砖,记录时依旧按照红砖的成本上报,所以跟实际的生产消耗出现差距。」 原来如此。我向他询问了两年前制作灰砖的原材料价目,他对答如流。我坐在沙发上闭着双眼,头脑却在飞速估算两者间的差值。 在我思索期间,小耗子一直在紧张而希冀地看着我,等待我的答覆。 良久,我睁开眼,盯着他,一字一顿地说道,「果然,我想你说的是对的。」 小耗子双眼瞪得就像金鱼,「那,也就是说,陛下——」 「嗯,没错。」我揉了揉眉心,「你的面试通过了。十五分钟内,也解决了我的疑惑。我会兑现我的承诺。」 小耗子惊唿一声,浑身激动地颤抖不已,满口念叨着感谢上帝。未等他欢唿出声,我便抛出了最后的问题,「你怎么知道,建筑那幢楼所用的砖块实则是灰砖?」 「这个,很偶然……」他瞬间缩起肩膀,尴尬地挠了挠脑袋,「不瞒您说。一年前我……我看到楼外的围墙有个洞,孩子们都往里钻,我便跟着钻了进去……然后我就在洞的断面处,发现了夹着灰芯的『人造红砖』……」 **** 选拔徵税官的事便到此为止了,我将名单交给财务阁,面色阴沉地走进饭厅。让这小耗子得意一段时间也无妨。我暗自想着,感到脚步又轻快些许,反正已经成了我手心里的蚂蚁,以后有机会把他一指碾死。 毕竟眼前还有比收拾耗子更重要的事。 厅堂里,僕役们正围着餐桌忙碌,我大步走进去,扬声道,「都停下。告诉御膳房,今天中午让他们多做一些肉菜,不必花哨,份足就行。食材就从国王日后的菜单里扣。待饭做好了统一送往铸剑房,今天中午我不在这里用饭。」 御膳房的效率很令人满意,浪费食材的情况也日渐减少,大概是我曾提起吱吱尖叫的热水壶,烫了厨师长一条胳膊的缘故。待我走到嘈杂吵闹的铸剑房,扑面而来的热烫蒸汽犹如裹满蛋糕坯的奶油,而鲜艷火光就似狰狞的鬼影在墙上跳动。虚弱的喘息声和急促的唿啸声在风箱里交织,铁匠们将剑身搁在铁凳上敲打,赤裸的上半身全是腻得发亮的汗渍。铁锤在他们手里迅勐有力地起落,而金属间沉重刺耳的碰击声就像一曲慷慨引吭的乐歌。 满室铁屑飞溅,我透过空气里飞扬的尘灰看向烈火翻涌的火炉,仿佛在烧红的炉膛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脱下绒裘和外套,只着丝绸短衫走进铸剑房,很快面颊就被烤得发烫,裸露的皮肤汗津津地覆着一层薄油。 几名铁匠看到我游荡的身影,恭敬地喊道,「陛下!」 我点点头,挥手示意,「现在中午,到了用饭的时间,你们可以停下了。」 铁匠们纷纷停下手里的活计,涌出热气腾腾的铸剑房。我扫了一眼墙上悬挂的钢剑,对那一排排闪耀炫目的锋芒很满意。想到它们能更快地割下迟暮帝国癞皮狗们的脑袋,我心里顿觉舒畅了不少。 众人走进临时搭建的饭厅,惊异地发现桌上摆满了香喷喷的白面包,各色新鲜果蔬,平素难以吃到的丰盛肉排,以及好几大桶葡萄酒。我随后踏入饭厅,入座于大厅圆桌的尽头,在众人怔愣的注视下笑着摊开双臂,「请吧,各位。这是我的款待,一连几日打造铁器辛苦了。感谢你们为军队作出的贡献,你们的功劳,我会让每一个为国而战的士兵铭记于心的!」
第126页 饭厅内当即响起震耳欲聋的唿声,这些满脸倦色的铁匠们舒展眉头,异口同声地向我道谢后,便坐在桌旁狼吞虎咽。 劳工们总是很容易满足。我漫不经心地将面条叉进嘴里,只要你给他们适量的优待,他们就感激万分,比那些游手好闲的贵族畜生老实多了。 我端着一只粗制酒杯,里面盛着和酒液同一颜色的葡萄汁,走到一个扯咬烤肉的铁匠前。他见到我后,连忙放下手里的肉骨头,起身道,「陛下!」 「不必客气。」我将他按回座位,随之坐下。我瞥过他那只断指的手掌,嘆气道,「我听说前几日,你在打铁时不小心砸断了自己的手指。真令人难过,帕克,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他受宠若惊,都不知道双手该往哪里放,「上帝啊,承蒙您的仁心和好意,陛下!我现在感觉好极了,完全没有问题!那本来就是我自己不小心导致的误伤,怪不得别人,能为国家和军队做些什么,是我的荣幸!」 我和善地笑道,「是么,听你这么说可太令我高兴了。来,让我们为你的健康干杯吧。」 他哆嗦着端起酒杯,感动得仿佛要哭出来一样,与我碰杯,然后将葡萄酒一饮而尽。我又接连慰问了几个铁匠,并特地挨个叫出了他们的名字。无一例外,他们都对我表示了十二分的忠诚和感激。 待喝掉第十杯葡萄汁后,我走到设计室,直接推门进去,看见吧嗒抽菸的乞乞柯夫,以及跟他聊天的宫匠们。 「陛下。」乞乞柯夫朝我微一点头。其他宫匠正要问好,我却挥了挥手,示意让他们离开。 乞乞柯夫翘腿坐在椅子上,悠闲自得地看向窗外,似乎在等我开口。假面戴得太久,我已觉得疲惫不堪。我瘫在一把椅子上,直勾勾地盯着窗外一棵凋零古木,低声道,「人都被我杀了。」 烟雾在我俩之间散开,我厌恶地挥开那股麻椒般的气味,乞乞柯夫却眯眼道,「那些在下城污衊你声誉的鬼祟之徒?」 「没错。」我身体前倾,眯眼冷笑,「那几个该死的杂种,捕风捉影,信口开河。我将他们的喉管一个个割断了,没有活口。」 他道,「一共几人?」 我道,「六人,符合你说的人数。」 「那就好。」老头子哼笑一声,看向我心不在焉的面庞,道,「那些不是迟暮帝国的奸细,顶多是不满当前统治政策的贫民,或者唯恐天下不乱的好事者。」 「嗯。」我摩挲着手指上的金戒,一张女人的脸从我眼前闪过——那个据说是罗幼年玩伴的男人婆。我早就看那臭婆娘不顺眼,此时让她一刀毙命,可他妈痛快死了。 「下城区的谣言应该会消停一阵子了。若有新的变故,我会告诉你的。」乞乞柯夫将肉条餵给匣子里的蜈蚣,时不时抚摸蜈蚣的脑袋,发出慈祥到猥琐的笑声,「那小亡灵的事呢,你打算怎么办?」 金戒边缘饱满的光泽将我的双眼刺了一下,「……你是说那件事?」 「嗯。」 我沉声道,「你的消息属实?」 老头子满不在乎地哼了一声,一脸「你爱信不信」的高傲模样,让我很想把他鼻孔朝天打开花。我低头思索片刻,忽地起身,大步走出了屋子。 乞乞柯夫边餵着他的宝贝蜈蚣边问,「要去哪里?」 「去搞我的亡灵。」 「我没和您开玩笑,国王。」 「我也很认真,老头子。」我转过头,笑容满面地从牙缝里咬出几个字,「我要亲眼看看,谁敢碰我的所有物。」 第50章 戒指与套圈 「这幅画讲述了一个悲剧,名为《凯思扬之死》,曾被教会视为禁画,烧毁了很多版本。这个大概是从民间流传出去的,我也是头一次见。」波波鲁站在我身边,看向墙头悬挂的一幅镶嵌在铜制画框中的油画,瞪大双眼,既惊又喜地嘀咕不止。据说莱蒙处理掉许多「庸才之作」,唯独对这一幅相当满意,特地将其悬挂于图书室的墙壁上。 我仔细地端详,想知道是什么吸引了莱蒙。 画面以黑白两色为基,油料叠涂的画面细腻生动,凌乱的长髮和衣物的褶皱被勾勒得纤毫毕现。明明是简单分明的色调,但我却感到了一股压抑的沉痛。 油画上画着一对赤裸的男人,天使背负双翼,魔鬼头上长角。他们的身躯纠缠在一起,仿若两只虚渺的魂灵。天使凯思扬的双翼被扯断,断口涌出鲜血,片片残羽凋零飘落,雪白的长袍破碎凌乱。他耀眼的金髮与魔鬼浓墨般的长髮缠在一起,一臂高举,仿佛在绝望地忏悔。 而魔鬼正邪笑着啃咬他的肩膀,一手扯开他的襟袍,一手罩着他脆弱的头颅,似乎在悠然自得地考虑要不要一掌捏爆。 「折辱圣洁的画本就是向主挑衅的禁忌,更别提画的是两个男人。」波波鲁缩了一下肩膀,捂眼长嘆,「哦,真希望我能尽快忘了它。」 我望着这幅画,感到手心发凉。令我震惊的倒不是他们的性别和身份,而是对待彼此的情感鸿沟。画面上的天使凯思扬,目光里不仅有对上帝的愧疚与痛苦,还有对魔鬼的痴迷与眷恋。他一臂高举向上,一臂却紧拥着魔鬼的身体,两种复杂交错的情感就如沉重的枷锁,将他的目光压得卑弱不堪。 反观魔鬼,正□□着凯思扬的黑髮男人。他贪婪注视着凯思扬绝望哀伤的神情,毫无怜惜,毫无愧意,双手牢牢攥着对方残破的羽翼,反倒因引诱天使堕落而倍感得意。
第127页 「天使凯思扬是一个令人不齿的悲剧。身为天使,他性情轻浮,总是开口大笑;他头脑愚笨,总是被表象蒙蔽。」波波鲁道,「依古书的记载,从前在一条铺满荆棘的道路上,有一条受伤的蝰蛇,乞求过路天使的怜惜。其他天使对蛇置之不理,只专心默念上帝的启示。唯独凯思扬,他左顾右盼,发现蝰蛇后,还为它悲惨的遭遇慨嘆。」 「凯思扬将蛇揣入怀中,试图温暖它的残躯,而蝰蛇藉此咬破了天使的心脏,将欲望的毒汁注满他的胸腔——因为这条受伤的蝰蛇正是魔鬼撒旦化成的!魔鬼想引诱天使堕落,但其他天使早已看穿他的诡计,唯独凯思扬受骗了。」 「波波鲁,我觉得……」我犹豫地说,「万一魔鬼不是在欺骗天使呢?如果魔鬼原本就是因重伤化为蝰蛇,不是耍诡计,而是真心想要渴求帮助。但没有一位天使——传说中善良纯洁的天使愿意帮助他。而这时凯思扬出现了,他救了魔鬼。魔鬼也并非将毒汁注入天使的心脏,而是他们彼此相爱。」 「主啊,你在说什么呢,罗兄弟?!」波波鲁瞪着眼睛看我,仿佛我说了个天大的笑话。 不知为何我紧张起来,回想起看过的一些故事绘本,期期艾艾地说,「魔鬼……嗯,被救助的魔鬼……爱上了天使?而且魔鬼爱得很深,愿意为天使抛弃一切……天使同样爱着魔鬼,但为了世间的正义,反倒背叛了魔鬼……」 「天吶,罗兄弟,虽然我主张思想自由,但你的想法着实可怕!」波波鲁惊叫道,「魔鬼怎么可能爱上天使?!还爱得很深,愿意抛弃一切?魔鬼就是魔鬼,傲慢是他们的原罪,怎么可能拥有如此执着卑微的深爱?」 我头脑发懵,「哦?这样么……」 「至于你说,天使爱上了魔鬼,倒不是不可能。意志薄弱的天使,凡心未脱的天使,都是愚钝的象徵。但他们之间不配说为『爱』,只是『欲望』,只是『诱惑』。那是魔鬼的惯用伎俩。抵抗不住诱惑的天使会被主亲手摺断双翼,躯体被圣泉净化再直接投入生命之树轮迴,谈什么主张世间正义呢?」 我一时无话可说。 「凯思扬就是这样一位愚蠢的天使,但他的与众不同之处是,他还蠢得很可悲。」波波鲁道,「他对撒旦说,『我愿为你捨弃天使的身份。我们不入天堂,不入地狱,去往人间吧。』撒旦用花言巧语迷惑了他,在凯思扬堕入人间后强行扯断了他的翅膀,用最原始的淫行玷污他的身体,从此他变为撒旦的傀儡,从此主再也听不到这位迷途之子的忏悔了。」 我感到额头冒出冷汗,「上帝啊……」 波波鲁肃然道,「所以说,魔鬼必须被剷除!他们不像人类,他们没有忏悔之心,靠爱救赎不了他们,必须用审判和刑罚!」 我艰难地说,「真的是这样吗?这个故事其实也是教会杜撰的吧,谁又知道真正的情况呢?你们为何不愿相信,魔鬼就是因为受伤,而不是引诱才变作蝰蛇的呢?」 波波鲁固执己见,「不是不愿相信,是事实并非如此!魔鬼不会心存感激,更不会自省悔过。他们心如铁石,浑身上下都被傲慢和仇恨包裹得坚硬非凡。他们会有脆弱的一面么?不可能!瞧瞧可怜的凯思扬吧,这幅画已经对他的结局作了最好的诠释!」 「所以你们都在唯结果论吗?」我不由抬高了音量,感到心尖仿佛缠着一团乱糟糟的毛线,「你们只会根据结果推断某一个事物的本性,却不会根据它的过往和发展给予理解。冰冷的审判和刑罚对一个同样冰冷的魔鬼又有什么用呢?它们只能让他受到肉体和精神的折磨,却无法让他真正认识到罪责和过失,靠施加痛苦与压力的判决根本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我不认为所有魔鬼在堕落前都拥有罪过,只是他们被人为定下『十恶不赦』的罪名,所以只能自甘堕落!」 波波鲁倒吸一口气,蹬蹬离我几步远,好像怕我突然挥手揍他。我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忙道歉说,「抱歉,波波鲁。我不会伤害你,是我的错,我刚才太激进了……」 「哦,我不是怕你伤害我,罗兄弟,这是正常的辩论。我是觉得……」波波鲁搓了搓手,愁眉不展,郁闷地说,「你的想法太不可思议了。『魔本无罪』论?主啊,我需要时间消化……」 「你们在说什么?」 我朝声音响起的地方望去,莱蒙负手站在门口,笑吟吟地看着我们,「波波鲁,你又给罗灌输什么疯子思想呢?」 呃,可能事实刚好相反。波波鲁看到莱蒙便显得惊慌失措,目光充满复杂的敬畏和单纯的惧怕。「我当初以为他是个消灭亡灵法师的勇者!」一次,他沉痛地跟我说,「谁知道,他就是法师的委託人!」 在莱蒙皮笑肉不笑的注视下,修士缩着肩膀,像一尾黑鱼,飞快地贴墙游走,「陛下您好,我先走了!」 然后他就逃似地跳出了屋子,肢体动作一如既往地夸张。我正要将桌上的书搁回书架,莱蒙却突然转过身,拉过两侧刻有镂金雕饰的门扣,将大门砰地一声合拢了。 「……莱蒙?」 现在,偌大敞亮的图书室就剩我们两个。莱蒙又将窗边的厚帘拉拢,阻绝光线,室内陷入一片昏暗,空中舞动的纤尘就像逐渐沉入河底的积沙。他一步步走近我,眼底带着一丝玩味又迷人的笑。我站在原地,臂弯夹着一部书,莫名感到一丝窘迫。
第128页 「我小时候也喜欢待在图书室。」他在室内棕红色的地毯上悠闲地踱步,坐在我身侧的椅子上,「这里庄严,古朴,静谧,充满了神秘的韵味和禁忌感,说不定还会从角落蹦出偷书的精灵……」 他将我拽到他的膝盖上,抚摸我冰凉的面颊,手指划过我的嘴唇,使劲按揉抚弄,「它们藏在书嵴后,偷偷地观望着每个人……窥听角落里的秘语,窥探阴影里的情愫……它们无所不知。它们最明白,越是这种庄严肃穆的地方,越是藏污纳垢之处……」 「莱蒙……」 他的目光在朦胧的光影下暧昧地摇曳,「你小时候又是在哪里度过?农田,山野,交易所?……」 言语只是调剂,实际上我感到他兴奋了,而我的身体也在那灼热下微微发颤。莱蒙,主人,莱蒙,他说要我全部的爱,他说会好好珍惜。他是唯一一个对我说过这种话的人,他还是我最重要的人——想到这我心头就涌起悸颤和喜悦,几乎想要落泪。 莱蒙将我脖颈前的系扣轻轻一拽,我的斗篷便沙沙落地。我抱住他的脖颈吻他,他欲迎还拒地挑逗我的唇尖,我被他抱到了桌上,胸前压着他的胸膛。 「菲琳是你的玩伴,对吧?」他将十指探入我的髮丝,绕着发梢轻轻拨弄。我感到他指间的金戒硌住我的头皮,「告诉我,你们是如何认识的?」 他湿软的舌头卷着我的喉结打转。我感到唿吸不畅,喘息道,「我小的时候,不愿……和欺辱我的男孩打架,菲琳救过我一次……后来她告诉我,她是杀人犯的女儿,我看得出她眼底的孤寂和悲伤……那个时候……」 莱蒙突然咬住我的面颊,力气大得几乎能咬下我一块肉。我倒吸一口冷气,听他微笑着问道,「然后呢?那个时候怎么了?」 「那个时候,我觉得……」我的气息逐渐紊乱,完全被莱蒙夺去了主导权,「我觉得……或许我们很像……」 「你们一点也不像。」他嗤笑一声,彻底占据了我的一举一动。触及莱蒙眼底隐秘的光芒,我浑身涌起触电般的震颤与不安。我的视线探过他的肩头,落在了《凯思扬之死》那幅油画上,而我正与画面上的凯思扬摆出了相同的姿势。 「还有什么呢?你们仅是玩伴么?」他恶劣地笑了笑,汗水滴到我的胸膛上,「我看得出来,那个女人喜欢你,虽然她的感情比沉河还要深缓。告诉我,你都跟她说过什么,做过什么……」 他俯身到我耳畔,轻声道,「然后,我们再一起做一次……只有你和我。」 ——我们曾约定,要陪伴彼此一生。 我的脑中浮现出一片晚霞灿烂的黄昏,一棵胡桃树遮在我们头顶,而我和菲琳躺在干枯的草地上,望着晶莹璀璨的天光发呆。那时的微风还很宁静,一缕缕炊烟裊裊盘旋,升向天际。菲琳四肢瘫在随风波动的草芽间,喃喃道,「我很喜欢黄昏的风景。假若明天死了,起码我还没有错过今天最后的光芒。」 当时我惊异道,「别这么说,菲琳,喜欢黎明的风景岂不是更好?曙光从云层里射出,辐照大地,万物甦醒,一切都恢復了生机。」 「可人为什么一定要活到明天呢?」菲琳轻声道,「明天又是一整天崭新的痛苦了。今天多好啊,我挺过了该有的煎熬,正是心底最无愧的时候,死也死得轻松。假如我见到明天的太阳,知道我要面对的事却轻易死掉,未免有逃避之嫌。」 我搞不懂她的话,只知道她若是真的死了,我会非常难过。我坐起身,凝视着她,认真地说,「那今天明天都不要死了。我们一起活着,活到真正要死的那一天,那才是真正的无愧。」 菲琳的声音轻浅淡漠,「活着?是谁给你的勇气活着呢?」 这话让我愣在原地。尽管问了一个刁钻的问题,菲琳却转过头,一双黑眼睛严肃地望着我,似乎想听我的回答。我苦恼地挠挠头髮,看着她幽深的瞳孔,鬼使神差地说道,「黎明……还有你。」 …… 寂静的山岭与暮色浸染的原野消散,莱蒙的视线锋利得足以穿透一切,眸底的笑意令我不寒而慄。他梦呓般哼笑道,「……一生?」 我点点头,疲倦地合上眼睛。莱蒙淡漠地说,「你和她所谓的『一生』早已结束了,结束在你七岁那年。」 他贴近我,笑道,「她可没让你有勇气留在大老爷的马车上啊,宝贝儿。」 「……」我侧过头,不想忆起那段痛苦的经歷,一只手却被莱蒙执起。我茫然看他,他咬下了指间的金戒,将脸贴近我的手指,将齿间咬着的戒指,缓缓套入我的无名指。 我呆住了。他缓缓直起身体,目露狡黠,「好,你要的一生。作数么?」 我起身抱紧他,如渴水之鱼般亲吻他的嘴唇。他将我抬起,压到了门上。我们的胸膛被汗液黏在一起,莱蒙粗浊的唿吸声和低吟声响在我耳畔。他似乎感到很舒服,不再嫌弃我冰冷的体温。我只有紧抱住他,仿佛他才是支撑我的最后的浮木。他哑声道,「不要忍着,叫出来,宝贝儿……大声地叫出来,让我听到,我爱死你的呻吟声了……叫出来,宝贝儿……」 我再也没有克制自己,整个灵魂浸入他给我的世界中浮沉起落,直到心底再无残破的缺憾。莱蒙,莱蒙。这个名字萦绕在我的思绪中,似乎在心间,似乎在唇畔。我的眼洞产生了烧灼般的涩痛,他将舌头伸进去戏弄,随即便是更加爽快的吸气声。
第129页 意识的最后,我的目光模煳停留在墙对面的油画上。天使凯思扬的面容依旧充满了悔愧和迷恋,而我却仿佛在黑髮魔鬼的嘴角,看到了一抹诡异上挑的微笑。 **** 莱蒙拨开汗湿的额发,舒坦地吹了声口哨。图书室沉闷的钟声敲响了四下,国王整理了一下凌乱的衣襟,披上披风,最后意味深长地看了眼睡容恬静的亡灵,以及对方无名指上的金戒。 「一生?哈哈……」他似笑非笑地回过头,把玩着自己的手指,漫声笑道,「我都没有这种东西,怎么给你呢?」 他自言自语地说着,忽然扶住额头,不可抑制地笑起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又等了半晌,国王终于慢悠悠地拉开门,目光正对上门外等候之人的双眼。 司法大臣纽金特站在门外,身影静默如石塑,对此刻慵靡未散的年轻国王,生硬地鞠了一躬。 「陛下。」他道,「您说下午三时到图书室会面,商议法典中的条目。我已作好准备,等候已久。」 「是么,原来如此。」年轻的国王笑道,「那真是不巧,我有点累了。今天你先回去吧,法典的事,我们改日再聊。」 说完,图书室的门再度关闭。年轻国王的背影消失在晦暗的罅隙间,纽金特长久地凝视着紧闭的大门,半晌后,这才迈开步子,目光森冷地走向长廊的尽头。 第51章 前夜 纽金特不是第一次偷偷走进国王的寝宫。在他看来,索尔国王年纪尚轻,又有「恶童王子」的称谓,登基前更是劣迹斑斑,无恶不作。他亲眼看过国王参与的混斗,与大部分人的感触相似,年轻国王对规则的肆意破坏令他感到震撼和不悦。他很难相信这样一位古怪凶暴的国王会是治理国家的明君,即使王冠告诉所有人,红髮的莱蒙·索尔就是板上钉钉的王室后裔。 此时他又一次走入寝宫,一眼便看到坐在床边的人影,眼底不由燃起怒火。黑色的斗篷,瘦削的嵴背,这个他曾警告威胁过的亡灵,不但没有畏惧之心,反倒将国王迷得神魂颠倒,把年轻的君主玩弄于股掌之中,甚至在图书室那种庄肃之所随性苟合。 索尔国王如今成了这副样子,与亡灵绝对脱不了干系。 「我提醒过你,远离兀鹫城,远离国王陛下。」怀着对眼前亡灵的恨意,纽金特站在寝宫内,咬牙切齿地说,「你却依旧不知悔改,可恶的亡灵。」 床边的人影怔愣片刻,兜帽下的头颅扭出一个微小的弧度。 那个人影道,「阁下,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没有做任何有损我的主人,以及万疆帝国的事。您执意说我是邪恶的亡灵,可否举出例子来呢?」 「呵,你现在安分守己,可不代表没有隐患。祸根如果埋下,一旦爆发便为时已晚,再无迴旋的余地。」纽金特恨恨道,「我亲眼见识过亡灵屠杀人类的场面。巨镰是你们的武器,根据自身力量的强弱,武器也能变化出各种形状。人类在你们眼里不堪一击,你们用镰刀随手一挥,成片的人命就如秧苗被割断,更别提你们还有不死之身——」 黑衣的亡灵道,「您不是说亡灵可以被杀死么?」 纽金特恶声道,「抱歉,我并没有机会尝试一番。」 亡灵嘆气道,「看来无论我说什么,也消除不了您对亡灵的偏见了。但国王陛下是我的主人,我不想离他而去。因此我想到一个折中的方案,您看这样如何呢……」 **** 亡灵随纽金特走进了审讯牢。一路上对方并未耍阴谋诡计,和先前一样,沉默寡言、诚挚恳切,让纽金特心底滋生了一丝愤恨和茫然。这个亡灵或许真的异乎寻常。毕竟只要对方想反抗,他完全可以眨眼间杀了自己,并对国王编一个虚情假意的说辞。 但亡灵没有这么做,相反,他在辩解,而不是暴力压制。鹰钩鼻的司法大臣低头思忖,第一次对古籍权威的记录产生怀疑。亡灵并不害怕他,也并非在心虚。以这个邪恶异族的一贯作风,这个亡灵心平气和,着实难得一见。 无论从哪个角度思考,纽金特都找不到对方容忍自己再三审讯的理由。难道自己是错的?难道这个亡灵并非邪恶的化身?——这个念头在脑海里一闪而过,很快又被他打消。谁敢对未来的事妄作揣测呢,何况还是这么一个强大到令人生畏的不确定因素…… 纽金特轻不可闻地嘆了口气,疲惫感涌遍全身,那一丝迷茫的裂隙正将他坚守的信念慢慢摧垮。主人与亡灵的牵绊远远胜于国王与大臣,凭国王对这个亡灵的迷恋程度,以及国王对自己的偏见和旧怨,身为一个不讨喜的司法大臣,他这么步步紧逼又有什么好处呢? 只是那个血腥悲惨的噩梦总在自己脑海中盘桓,嗜血亡灵的巨镰犹如噼裂苍穹的惨白天光。他纵容亡灵在兀鹫城大摇大摆地游荡,便是对不起曾经的万疆帝国,更对不起悬挂于长城上的无辜尸骨。 司法大臣思绪万千,脚步沉缓地走进了审讯牢。亡灵头戴兜帽,低眉顺目地站在他面前,竟令他一时语塞。「这就是最后一次吧」,心底一个声音这样说道。假若自己无法摆脱迷惘,那就放过对方,也放过自己。 终于在混乱的思绪中抓到了线头,纽金特将涂有黏胶的镣铐扣在亡灵手腕上。真的是最后一次了。他这般想着,正要按部就班地施行亡灵所说的「办法」,却勐地听到了一个冷酷讥诮的声音——
第130页 「胆大妄为的混帐东西,竟敢铐你的国王。」 这个声音如一记闷雷响在耳边,纽金特双手一颤,持着的热蜡骤然滚落。他惊异地抬起头,冷不丁与国王冷冰冰的眼眸对视。对方头戴苦茶色的假髮,面容装扮成那个亡灵的模样,声音举止模仿得惟妙惟肖,而且一直闭着眼睛,他竟然没有发现任何破绽! 「陛、陛下……」 纽金特浑身紧绷,不由后退了几步。年轻的国王盯着他惊慌失措的模样,冷笑一声,大喊,「来人!给我解开镣铐,顺便把这个狗胆包天的混帐给我关起来!日后我要亲自审讯,看这个贼人到底揣着什么不可告人的动机!」 **** 菲琳一连几日都不在家。 我裹紧斗篷,唿出一口幽凉的白气,瞧了一眼紧闭的木门,还有那把蒙尘的铁锁。我熘进她的小屋,绕着和三天前相同的陈设,漫无目的地转了一圈。院子里的老母鸡带着它的孩子饿得满地啄食,我搓了把小米扔在地上,它们便欣喜若狂地扑着翅膀咯咯尖叫。 我坐在门边,迎着天边明晃晃的太阳,稍加思索,还是将兜帽放下,舒服地感受着温暖的日光。 最近我感到身体发生了变化。自从莱蒙将戒指戴到我的手指上,似乎有一份神奇而美妙的力量在我体内滋生。我们几乎天天能见到面,但我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他了,亡灵本该跟在他主人身边,但亡灵是旧国的禁忌,想与莱蒙形影不离无疑是我的奢望。 我抬起手,痴痴凝注着那枚光滑圆润的金戒,看它一被轻轻转动就会划出粲然的光晕。我摩挲着它,似乎从坚硬的黄金圆环上,感受到了莱蒙手指的触感和温度。我将双手搁在自己面颊上,深深唿吸,从与人类无异的柔软皮肤的表面,隐约升起了一丝暖意。 「莱蒙……」我轻声念着他的名字,感到那丝隐晦柔和的温度在我冰冷的体内涌动,就像一块剥开硬壳的软嫩果肉。亡灵的身体不该有任何温度——理论上是这样的,但我看过的小说都告诉我,亡灵的身体可以恢復温暖,只要爱情在心底生根发芽。 这份微弱的温度理应是虚构出的故事桥段,也是我的幻想,但我情愿相信这是事实,更愿意相信这是一份珍贵的奇蹟。我爱莱蒙,我爱他,我希望能把这份爱传递给他。假如用温暖关切的双臂拥抱住他能够告诉他,假如用灼热滚烫的胸膛贴近他能够告诉他。假如这具冰冷的身体重新拥有热情和生机,是不是就可以说明,世界已在我这副死气沉沉的躯壳上投下了生命的倒影? 我胡思乱想着,看天边飘荡的白云逐渐遮住淡金色的太阳,干冷的空气再度从冻土的缝隙里溢出。菲琳一连三日都不在,屋内也不曾留下说明去向的纸条,大概她没想到会有人牵挂杳无音信的她吧。 想到她那晚最后看向我的黯淡目光,还有嘴角那抹强挤出的笑意,我便觉得心酸又难过。我起身出门,站在门边一棵随风摇摆的枯草旁发愣,正考虑要不要再去叨扰芭芭拉,忽听见街道的另一端传来嘈杂的喊声,以及人们在大地上焦躁的踩踏声! 男人扯着嗓门喊道,「快点,迟暮帝国的物资车又要来啦!」 年纪稍长的老人们气喘吁吁地说,「不是已经停了两个月吗?我还以为我们国王一出兵,艾略特会撤回对我们的补给哩!」 吵闹声里还夹杂着妇人们的啜泣,「这可太好了,我们终于又能有东西吃了。税官抢走了我们的口粮,弒君者却能让我们填饱肚子……」 我一言不发,隐在队伍里,跟着唿啸急切的人潮涌向城门。冬霆军的士兵们已披上了崭新的铠甲,腰系佩剑,浑身上下仿佛发着光。民众挤在城门,喊叫着让守城的士兵们打开门,孩子们的哭泣声和男人们的怒骂声此起彼伏。 就在几分钟后,士兵慢吞吞地拉开城门。下城区就如一只烧焦的蜂窝,人民如黄蜂般嗡嗡叫着跑出城,三三两两挤作一团,焦急而期待地伸长脖子,观望不远处的连绵雪线。 嗒嗒,嗒嗒…… 马蹄踩碎冰面的响动由远及近,在看到迟暮帝国旗帜的那一刻,我看下城区的民众就差齐唱颂歌了。我听到他们仿若看到上帝的唿声,心中郁郁,就像有一团脏兮兮的棉花窒闷在喉咙。他们要生存,更需要食物,北境长久的寒天雪地已将他们昔日的忠诚放上磨盘,现在的兀鹫城只要投入一颗石子,就会掀起滔天巨浪。 「兀鹫城的子民!不,应该说,万疆帝国的子民!」 押送物资的尉官又一次笑嘻嘻地从马车上走下,头戴貂皮棉帽,大衣比上次还要华丽厚实。他得意洋洋,救济一群飢肠辘辘的灾民,享受他们期待的目光似乎让他的某种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 「看你们瘦骨嶙峋的样子,你们的国王大概没粮食养你们这些可怜的人民了吧!那些香喷喷的牛肉和美酒,还不够他一人吃喝,谁会管你们呢!我都替你们感到可惜哩!」 含血喷人!我瞪大双眼,不由攥紧了拳头。这名迟暮帝国的车队尉官在空口白牙地污衊莱蒙。我知道莱蒙不是个铺张浪费的国王,他三餐从简,若非必要,从不大摆宴席。只是北境苦寒,田地粮食的产量一直上不去,所以才显得捉襟见肘。 但是…… 我朝四周贫苦的人民扫视一圈,看到他们枯瘦发黄的面颊,内心无奈而酸痛。
第131页 「艾略特皇帝很生气,也很伤心!」那名尉官指手画脚道,「他说,『兀鹫城的旧民们对我抱有敌意。他们当年不愿归顺我,我理解他们对故国的炎炎赤心,但同样怜惜他们在凛冬难以饱腹的悲惨命运。于是我派出物资车,将物资免费发放给他们,希望能给予他们一些微薄的安慰——没想到他们的国王却抢占了帝国的村庄。』」 人群里有人尖声道,「大人,那是我们的国王的决定,又不是我们的!请您们不要介怀啊!」 有些人附和,也有人喝止,满脸都是恐惧,「喂,别忘了我们还在国王的统治下哩,让他知道我们可倒霉了!」 那名尉官高高立于所有纷争之上,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从鼻子里哼道,「老实说,我一直反对给你们这些白眼混蛋恩赐。但我们的皇帝多么仁慈,他竟然不介意万疆国王的无礼举动,再度派遣物资,送给你们丰厚的食物果腹。他说,『人民是无罪的』。也只有我们伟大的帝国皇帝,才能拥有这种宽广的视野和胸襟!」 无论吹捧得怎么天花乱坠,艾略特本质也是一个莫哥尔族的弒君者。若不是他残忍地杀害了索尔王室,将旧国子民逼出新国,那现在无论是丰饶的土地,还是富足的粮食,都该属于万疆帝国。 但现在,这位弒君者却站在高高的粮堆上,居高临下地笼络人心。分明是通过「战争」这种不义之举获得的王位与名誉,可一旦胜利,「不义」便成了「正义」,成了理所当然的歷史洪流和时代巨轮前进的动力。 真是卑鄙。假如真是这样,那战争就一定是「不义」的么?还是只有胜败差距之分呢? 我这般想着,身边的众人却甩动着那一条条唾沫飞溅的舌头,口口声声表达着对艾略特的感激之情。我冷眼盯着那名哈哈笑的尉官,感觉他就像一条披着人皮的狗。车队士兵依旧围成一道牢固的防线,以防灾民没对弒君者表达感谢就哄抢粮车。 我想我看清了他们虚伪的嘴脸。 尉官趾高气扬地说,「好啦,看到你们诚挚的样子,我很高兴艾略特皇帝的一片苦心没有餵了狗。」 「依照惯例,你们喊三声『迟暮帝国万岁,艾略特皇帝万岁!』我们就把物资免费发给你们!」 「迟暮帝国万岁!艾略特皇帝万岁!」 「迟暮帝国万岁!艾略特皇帝万岁!」 「迟暮帝国万岁!艾略特皇帝万岁!」 嗖地一声,在这名尉官转身之际,在众人即将突破防线之际,我听见一道锐利的响声,如划破喧嚣的闪电。随即,这道银白色的闪电便转瞬而过,冲破貂皮帽,直中尉官的头颅! 「……」 鲜血从那名尉官的后脑汩汩淌出,争吵声戛然而止,所有人都呆在原地,看那位站在最高处的尉官,身体如泥团般缓缓倒下。 好半天,我听见迟暮帝国士兵们惊异的吼声,「长官——!」 「长你他妈的妹!」 几声粗鲁的爆喝在耳边炸开,我骤然回头,见人堆里竟埋伏着莱蒙的神猎军!他们穿着粗布短衣,装扮成贫民的模样,见场面失控,纷纷拔出武器,吼叫着冲上前,照着迟暮帝国的车队士兵便是一通狂噼乱砍! 「去他妈的皇帝万岁!都他妈跟我喊清楚了,『狗娘养的艾略特』,嘎嘎嘎!」 混乱中我听见一个更熟悉的声音,循声望去,不出所料,在神猎军中看见了瘸腿赖格、断臂阿姆和独眼艾厄。赖格嘎嘎笑着举起双锤,阿姆则挥动着那条长链流星锤,一下就抡扁了五六名士兵的脑袋。艾厄如一道鬼影,迅敏潜入马车,不一会儿,随着几声悽厉的嚎叫,马车帐篷下便丢出三名等级更高军官的尸体。 「狗娘养的艾略特,咯咯!想在万疆帝国前作威作福,趁早给老娘滚蛋吧!」 女人的笑声,是芭芭拉!她将头髮盘起,手持皮鞭,时不时给那些从地上爬起来的士兵甩去一鞭,妨碍他们的行动。 「小亡灵。」老人乞乞柯夫手里托着一柄弓弩,之前就是他放冷箭射死了那名尉官。他对我道,「我需要做一件事,你来掩护我吧。」 我跟在老人身后,替他挡下了所有的攻击。我看着一旁声嘶力竭厮杀的残废兄弟,还有芭芭拉,忽然便想到很久以前,在灰石大道上,他们与莱蒙一齐打杀迟暮帝国巡逻军的画面。那离现在已有一年多的时光,所有人都变了个身份,变了个模样。但当下往事重现,依旧鲜活如初。 不一会儿,迟暮帝国的士兵就被神猎军扫荡成一地尸体,他们的旗帜被砍断,在猩血浸染的雪地上羸弱地飘荡。所有贫民都瞪大眼睛,惊恐看着这一幕。三兄弟和芭芭拉在事成后就退场了,四人吵吵闹闹地走回了兀鹫城。 乞乞柯夫将一封信件揣进怀里,瞥了眼其余四人,对我道,「闹剧结束了,回去吧,小亡灵。」 我点点头,跟随老人回城,忍不住朝身后看了一眼。神猎军新的首领正朝贫弱的民众下达命令,让他们拾捡物资,反正不要白不要。下城区的人民们战战兢兢地蹲在雪地上,每个人的背影都充满了恐惧和沮丧,再无半分喜悦与狂热。 第52章 哥哥(上) 【摘自杰里米的日记】 有人说,我的哥哥来自魂烬之巅。 起初我并不知道这句话代表什么,我只是听我妈妈这么说,我妈妈又是听孤儿院的修女们这么说,修女们是听谁说的呢?大概是魂烬之巅不远处的镇民吧。魂烬之巅是个只存在于传说中的禁忌,或许有勇士恶龙什么的秘闻轶事为它增添神秘感,但对我来说都无所谓,反正又看不到。
第132页 后来我知道,说这句话的修女是想告诉我妈妈,哥哥并非一个普通的男孩,但她也说不上哥哥哪里奇怪。曾经我病卧在床,看妈妈把他领进家门,跟我说,「以后他就是你的哥哥了,杰里米,他叫罗。」 「罗,这是杰里米。」 「你好,杰里米。」他拉住我的手,轻声道。他的手很暖和,湛蓝色的眼睛很像晴空下微波荡漾的蔚蓝大海,笑起来比女孩还要好看。 在我两岁时,老爸就死去了。我的妈妈因此变得神经兮兮,郁郁寡欢,而我倒霉透顶地得了重病,再也站不起来了。 那期间妈妈总是一动不动地坐在窗边,唉声嘆气,痛哭流涕,向上帝诉说丈夫去世的哀恸,以及孩子重病的辛酸,仿佛她是世界上命运最悲惨的女人。说实话,我挺讨厌我妈妈,她尖锐的哭声让我心烦,神经比兔子还要脆弱。但我不能否认她是我唯一的亲人,她爱我胜过爱她自己。 我不能想像我的童年没有哥哥会是什么样。他就是我的支柱,我的靠山。他刚被我妈妈收养时只有五岁,却比十几岁的孩子都能干。只和妈妈在一起的日子充满了苦楚和眼泪,她只顾着她的悲伤,但哥哥却会在我高烧时,为我彻夜不休地擦拭身体,保证我有足够的营养支撑身体。他总是看着我笑,弯着那双漂亮温柔的眼睛,握着我的手说,「杰里米,不要难过,你会好起来的。你多么幸运啊,你见过你的爸爸妈妈,拥有他们的爱,拥有自己的家。我很羡慕你。」 他偶尔说着说着就会眼眶发红,一副要哭出来的模样。我问他,「那你的爸爸妈妈呢?」 他摇头,「我不知道。现在你的妈妈就是我的妈妈。」 我道,「我妈妈一天到晚要么哭哭啼啼,要么就满腹牢骚,你跟着她就不后悔吗?」 他说,「别这么说妈妈,杰里米。她已经很辛苦了。你不知道有『妈妈』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他跟我讲述他的过去,我这才知道他在孤儿院里过得很压抑。哥哥曾跟一个外面的大男孩起过争执。那个大男孩羞辱他,对他动手动脚。哥哥拼命抵抗,男孩打断了他的腿骨,而他气愤地将男孩的耳朵咬出了血。 当时他惊魂未定地看男孩捧着血淋淋的耳朵,尖声大叫着跑回家。后来,那个男孩的母亲不问缘由,不由分说,在孤儿院大闹一场,还害负责照顾他的修女受罚。 哥哥跟我说,那个时候他委屈极了,躲在墙角哭泣。院长和其他老修女气势汹汹地拎起他的胳膊,逼迫他面向那对趾高气扬的母子,然后轮番往他脸上唿巴掌,直到那位母亲消气。他一开始闹着挣扎,然后院长又把修女拽到他面前,他挣扎一下,修女就要挨一鞭。 我听得心惊肉跳,而哥哥双眼木然地回忆,在修女挨第一鞭时他就不动了。二十个耳光而已,后来他懂得哀声求饶,那位母亲便大发慈悲饶过他了。 哥哥说,那个时候他怎么也想不通,为何挑事的男孩得到庇护,而仅仅是反抗的他落得如此下场,连一个为他辩护的人都没有。 后来他明白了,因为那个男孩有一位母亲,据说是全天下最好的「母亲」。 而他没有。 哥哥说到这里就哭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流泪。他连哭起来都那么好看。 **** 十几年后,当我在兀鹫城再遇见我的哥哥,惊异要多于喜悦。毕竟当你看到一个杳无音信得仿佛已在世上消失的人忽然出现,第一反应肯定也不是重逢的欣喜。他怎么会在这里?我躲在他身后,躲避那些滋事的暴徒,脑海中久久盘桓着这个问题。 「杰里米……」 他看到我,惊异同样多于喜悦。我知道他不喜欢我,早已对我和妈妈心灰意冷。但哥哥还是哥哥,我所熟悉的,温柔又可怜的哥哥。哥哥禁不住别人恳求他,那是他的软肋。你如果涕泗横流地向他诉说委屈,他保准会哭得比你还厉害,然后不管不顾地想要将所有的温暖给你,仿佛你遭受到了惨绝人寰的对待。 只要能温暖你一点,他便无比安慰。 但实际上,他才是活得最不轻松的那一个,甚至比很多人还要痛苦。但不知是麻木还是迟钝怎么的,我几乎听不到哥哥歇斯底里的尖叫和发泄。他就像一株夹在石缝里的衰草,沉默而顽强地在寒风里摇曳。哥哥的手永远是温暖的,目光永远是温柔的,尽管再见他时,他手上戴着线织手套,双眼不復存在,但哥哥永远是那个令人安心的哥哥…… 见鬼,我有点难受了。哥哥瞎了双眼都怪我,我明白。但我当时太小了,甚至把他对我和妈妈的付出当作是理所当然的事。因为我们一个是孤苦无依的寡妇,一个是弱不禁风的病秧子,总觉得自己是世上最惨的人,别人照顾自己太理所应当了。 我知道哥哥活得很累,其他男孩玩弹弓套麻雀时,只有他在洗衣做饭,下田耕地。我们也许是最糟糕的领养人家了,但哥哥从未抱怨过一句。妈妈精神不稳定,偶尔对哥哥大吵大闹又出言安抚,而哥哥每次都能原谅她,只要她痛哭着诉说自己的不幸。 哦,对了,妈妈有时候也会抱着哥哥说,「罗,收养你是妈妈的福气。当时孤儿院的人们阻止我领走你,说你身世古怪,行为不端……我没听他们的,就觉得你是个好孩子。现在看来真是选对了……」
第133页 那是哥哥第二次哭泣,哭得比村里最美的姑娘蕾贝卡好看一百倍。有男孩说他看见蕾贝卡一哭,心都要碎成肉片片哩。但哥哥一哭我却觉得好看,大概因为他不是女孩吧。 **** 在我意识到哥哥的神经绷到极限,是他六岁那年。那年哥哥在村里发现了一座小教堂,里面有一位年迈的老神父,经常做些给人举办婚礼、进行弥撒礼拜什么的无聊琐事。 我们对教堂这种地方比较淡漠,但哥哥却很嚮往,每天只要闲下来,便着了魔似的往老神父那里跑。入夜他也不倒头就睡,而是在灯下翻读一本破旧的经书,然后双眼亮晶晶地跪在窗边,面向丝绒般的深蓝夜幕祷告。 他也时常为我祷告,期盼我的病能够赶快好起来。他祷告的声音就如歌唱家那般动听,我想如果是哥哥的祝祷声,说不定上帝会认真地听一听嘞。 但好景不长,那位老神父不久便魂归上帝,教堂也很快被拆毁了。那一段时日,哥哥就像一个灰心丧气的木偶,总是对着阴沉沉的天空发呆。后来村里的信教者们简单举行了老神父的葬礼。葬礼那天淅沥下着小雨,哥哥穿着黑衫黑裤,哭得悲痛欲绝,一路小跑追着送葬的队伍,跑上了山坡。在老神父死去很久,哥哥都会到他简陋的坟前祭拜,收拾杂草,然后回家,继续照顾我和妈妈,照顾这个破烂不堪的家。 「杰里米,今天阳光很不错,我背你出来晒晒太阳吧。」 哥哥在小院里放了把老旧的扶手椅,我兴奋地裹着被子,指着在屋檐上轻巧踏步的野猫哇哇叫。哥哥一开始还跟着我说笑,他一手拿着水舀,一手拎着水桶,在日光下卖力地浇庄稼。我躺在扶手椅上玩指头,哥哥忽然停下了浇水的动作,一眨不眨地盯着干燥的泥土。 好半天,他说,「杰里米,你的病会治好的,我们也会有钱的。」 说完,哥哥就突然哭了起来。他的嵴背弯下去,双肩一抽一抽的,泪水濡湿了沾满泥土的手背。当晚哥哥跑了出去,第二天他回来了,带着一大笔钱,还有脸上一只漆黑的眼洞。我记得当时妈妈抱着钱袋和我的哥哥,又哭又笑地大叫,好像她又成为被命运女神垂青的人了。 而哥哥,一只眼前缠着白色的绷带。他笑了,他的笑容就像变形的木板,扭曲又僵硬。我想了很久,意识到哥哥最初笑起来的模样其实很好看。但自从来了我家后,哭得比笑得不知要好看多少倍。 上帝才知道是怎么回事哩。 **** 在哥哥只剩一只眼睛的时候,他遇见了菲琳。 从小到大我见过很多人,人和人心就像流水一般在世界长河的缝隙里流动,变幻莫测,难以捉摸。从老实憨厚变得狼心狗肺的商户,因儿女不孝变得古怪阴戾的老人,从贞妇变成盪妇的女人,从军官变成混混的男人,包括我那变成寡妇的妈妈。时过境迁,人们总会因这世界的运行规律而改变些什么,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唯独哥哥是例外。不管他遭受了什么,不管别人怎么对待他,哥哥依旧是哥哥,我所熟知的温柔的哥哥。 在我病癒后,家里富裕不少,哥哥肩头的负担本该减轻,但我的妈妈又找了个混蛋男人当我们的继父。多个人伺候,哥哥就要多出一份力。我时常凑到他身边说,「哥哥,你后悔当初被我妈妈领养吗?」 哥哥总会温和地摸我的头,浅淡一笑后继续干活。有时候望着哥哥在田间劳作的背影,望着天光在他嵴背洒下的光明与温暖,我会冒出一个笨念头,觉得哥哥恐怕真的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混蛋继父比水缸里的乌龟还笨,又笨又懒又馋,动不动还爱打人。我经常想问我的哥哥,现在我们一家四口勉强算个完整的家了,他也有了「爸爸」和「妈妈」,那他感到幸福了吗?感到后悔和遗憾么? 可我所熟知的哥哥并不会给我答案。他只是日復一日地做他该做的事,沉默寂静地爱上了黎明的曙光。有一日我特地醒得早些,跟在哥哥身后,在天光破晓之际跑上山坡。迎着仿佛从金瓮中溢出的黎明之光,我看见哥哥唇边露出了微笑,一唿一吸间,那只湛蓝色的眼睛淌下了晶莹而喜悦的泪。 他双臂高举,头髮凌乱,宽大的汗衫被风吹得唿唿鼓起。他睁大残破的眼睛望向黑暗褪尽的大地,高声道,「世界——!你好,世界——!」 他的唿声被晨风送向曙光初露的远方,他瘦削的身体被明亮的曦光笼罩。哥哥笑了。天光乍破的瞬间,我感到了铺天盖地的光明和幸福,那也是永远镌刻于我内心深处的一幕。 在老神父死去,眼睛残疾后,哥哥每天都会在黎明跑上山坡。有时候是独自一人高声吶喊,有时候带着菲琳,尽管菲琳更喜欢在日暮静坐沉思。 然后,发生了一件事,哥哥便彻底放弃了他所热爱的黎明。 **** 「哟,长官,你写着写着,打自己耳光干什么?」 杰里米揉了揉眼眶和发涨的面颊,将本子搁在烛光下,勉强笑道,「没什么,有点困了,清醒一下。」 另一名税官笑容谄媚地递上一瓶酒,「这是薄荷叶酒,据说能提神。」 杰里米嘻嘻笑道,「多谢你了。」 他接过薄荷叶酒,不客气地拔下铁塞子,将清冽的酒液大口大口灌下肚。反正我不是什么善良无私的好人,我也不稀罕死后的极乐天堂,他疲惫地想。
第134页 「嗝!」杰里米打了个昏昏沉沉的酒嗝,趁着被辣劲冲击的头脑还算清醒,继续在本子上写道,「出于私心,我让哥哥剜出了他的另一只眼睛……」 第53章 哥哥(下) ——这个世界恐怕并没我想像得那么好。 我记得当时听哥哥说这句话时自己有多震惊,明明是句轻描淡写的大实话,但我就是感到了恐惧,跟天塌了一样。 在哥哥失去那两只明亮的眼睛后,我就察觉到他变了,不止是行动上的木讷迟钝,更像是种源自内心的衰朽。我从小就有些该死的运气,哥哥的眼球破碎了,却意外被另一位有权有势的老爷看中,经常叫哥哥去他的避暑庄园。 于是我的腿便幸运地逃过一劫。 不过在我看来,那可是天大的好事。你想一想,每天只要做些遛狗、聊天的闲事,就能拿回那么多金币和礼物,可真是天上掉馅饼的事哩。我倒是想去,但大老爷不稀罕我,他就喜欢哥哥。哥哥又漂亮,又温和,没有人不喜欢他。 一开始哥哥从大老爷的庄园回来并无异样,只干巴巴地跟我和妈妈聊些琐事。他每次都能带回些精緻好吃的点心,因此我每天傍晚都盼着能看到哥哥从那辆马车走下的身影,然后扶着他一起回家。 现在想想,那段时间大概只有我一个人傻兮兮地笑。菲琳被一伙人领走,说要把她带到其他亲人身边。菲琳走那天,双眼失明的哥哥摸索着树枝艰难前行,最终在马车的绝尘声里垂头抽泣。失去菲琳的哥哥愈发沉默寡言,偶尔坐在院子里,将双手伸向半空,最终也只是默然放下,紧紧环抱住自己。 那时我猜他在大老爷的庄园里并不快乐,有人欺负他么?有人嘲笑他么?直到有一天,哥哥从马车走下来,忽然一头栽倒在地,溅了满身污泥。我去扶他,他尖叫着甩开我,向着茫茫黑夜跑了几步,再度跌倒在泥地里,呜呜哭泣。他无法流出眼泪,但呜咽声却比谁都骇人,仿佛心被撕碎了一样。 我被他吓坏了,跟着哭了起来。我们一起哭了很久,哥哥才止住声音,摇摇晃晃地起身,继续步履蹒跚地向前走。 宛如行尸走肉。 那天晚上我睡得迷迷煳煳,忽然听到妈妈的摔打声和继父的吼叫声。当我赤脚跑到另一间屋子,我那狗养的继父正把哥哥一巴掌扇倒在地。我奔过去,咬了继父的手一口,把浑身抽搐的哥哥扶回了床上。 我记得哥哥哑声道,「杰里米……麻烦你替我接一桶热水,好么……我想洗……洗一洗……」 我勐地点头,跑去仓库取出了家里唯一的木桶,接了足够的温水,随即惶恐不安地看哥哥迟缓地躺进去,就像躺入一只死寂的棺木。 哥哥最初还把头倚在桶沿,我打着盹,再一睁眼,却发现哥哥没了!我哇地大喊出声,扑到木桶边,看哥哥整个身子沉在桶底,一动不动,就像死了一般。我哭了,把软绵绵的哥哥扶起来,抱着他湿漉漉的身体痛哭流涕。 然后,哥哥突然有了声音,尽管那干瘪的声线犹如木偶的梦呓,「活……活……」 我没搞懂他在说什么。 第二天,我的继父和妈妈是亲自把哥哥送到马车旁的。继父揪着哥哥的衣领,而哥哥面色灰败,憔悴瘦弱,看上去就像只遍体鳞伤的灰鸟。一晚上的功夫让他的背影从一个温和的男孩完全变成了迟钝的老人。这种可怕而奇怪的日子持续了三天,随后大老爷的僕从来到我家,跟继父妈妈商量要将哥哥买下的事,并付了一部分丰厚的定金。 然后,第四天的清晨,哥哥跑了。 **** 「人呢?!」那些老爷的佩剑走狗嚷道。 然后是我妈妈的哀求声,「唉哟,各位大人,我儿子顽皮,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我们会找到他的,请您们再宽限几天吧!」 「顽皮?该不会跑了吧?!」 「不会,不会的!」 我妈妈跪在走狗面前恳求,那些人不信她的话,便派几人进屋里搜寻。这些训练有素的走狗戳烂了床褥枕巾,砸碎了我们的水缸木桶,终于在一只陶罐内发现了哥哥留下的纸条。他们只匆匆扫了一眼就勃然大怒,大吵大叫,几乎将我们的屋顶掀翻。 「该死的婆娘!看看你那好儿子写了些什么玩意儿?!那小崽子跑啦!你给我好好看看!」 我妈妈根本不认识几个字,却吓得不敢拒绝,只能哆哆嗦嗦地捧起那张纸,两只眼珠子蹿得要晕过去似的。在那些走狗虎视眈眈的注视下,她又崩溃般地哭起来啦,说的无非是些「请您们原谅」、「我们会找到他」的话。 我觉得妈妈说得是废话,显然那几个走狗也这么认为,于是他们把我和妈妈暴打了一顿。我们母子两个抱在一起大哭,让走狗们心烦了,便用更沉重的拳头让我们闭嘴。 我哭着叫哥哥,不是因为别的,大概是习惯。但哥哥没有回来,我的混蛋继父回来了。他刚拿着那笔钱出去快活了一番,喝得酩酊大醉。他一踏进门,看到我和妈妈的惨状,当即跳脚大骂起来,抡着酒瓶就要打走狗。 那是我觉得他最像父亲的一刻,然后他的胸前就插了把剑,鲜血染红了衣襟。继父倒在地上,布满血丝的双眼瞪得像狗,却无法像狗那样大叫。他就那么悄无声息地咽气了,比一个娃娃还脆弱。
第135页 走狗们将血刃从继父胸口拔出来,踢了他的尸体几脚。一条人命突然间消失在我们眼前,没有任何铺垫和犹豫,我和妈妈完全被吓傻了。 走狗们将继父的尸体留在院内,相继走出大门。最后一个离开的人指着死掉的继父,对我和妈妈说,「三天。三天后我们见不到那个叫罗的男孩,你们就一块儿去陪这狗东西吧。」 我找到了哥哥,我有些小运气,我一直都知道。何况哥哥是瞎子,他逃不远的。我见到哥哥时,他缩在一棵树下发抖,好像被晨露冻发烧了。但我没注意他苍白的面色和滚烫的身体,只是把他从地上拽起来,像遭遇了举世无双的不幸那般张嘴大哭。 「你害死了爸爸!你害死了他!」 他在我的吼叫声中昏昏沉沉地回了家,我让他摸继父冰冷的身体,哭喊着让他的手伸入继父胸前的血窟窿,感受那粘稠的血块和死气沉沉的尸肉。他一意识到现状便愣住了,先前被高烧搞得瑟瑟发抖,现在却静如僵石。我和妈妈在旁边哭闹不休,而哥哥跪在继父的尸体前,半天也不发一言,仿佛他已经丧失了所有的力气,仿佛那把剑捅的不是其他人,是他。 **** 哥哥终究没有逃离这个家。 跟走狗约好的前一天晚上,哥哥又一次走出了家门,在我的跟随下。妈妈让我盯紧哥哥,我发现她看哥哥的目光里夹杂着一丝愧疚,可很快又被她再度成为寡妇的悲惨命运掩盖了。 我觉得妈妈没必要担心,因为冥冥中我相信,哥哥不会无动于衷。一想到那些走狗的嘴脸,我便意识到哥哥可能在庄园遭受了什么虐待,才让他这般郁郁寡欢。 为什么呢?那位老爷不是该很喜欢哥哥么? 我走在哥哥身后,头一次难过地觉得,我们真的很弱小,也很可恨。 我们对不起哥哥。 「就在这里吧……」哥哥挑了一处还算干燥的草地,声音轻弱地说,「我想看星星……」 我想也没想,脱口而出,「你不是瞎了吗?」 这话仿佛一记锤子打到了哥哥脑袋上,我看他的身体晃了几下,然后颓然坐倒在地。我紧张地坐在他身边,留心着哥哥的一举一动,害怕他突然跑走,让我和妈妈明天变成两具鲜血横流的干尸。 但哥哥没有跑,只是静坐在璀璨的星空下,默然无声。那夜的星辰很亮很密,像一条流光溢彩的长河,苍穹也很静谧,若不是忧心忡忡,恐怕我会欣赏这难得的景致。 而瞎掉双眼的哥哥就这般抱着膝盖,仰头望了璀璨的星空很久,然后道,「这个世界恐怕并没我想像得那么好。」 我呆住了,忽然感到漫天星辰黯淡无光。在夜空下,哥哥那两只漆黑的眼洞显得神秘难测。他自顾自地抱膝说着,声音无一丝起伏,「为什么呢?为什么要活呢?我曾以为聆听经书的箴言便能坚持下去,但那位可敬神父的声音却被死神切断了。我曾以为看到黎明的晨曦便能坚持下去,但它现在消弭成深渊般的黑色。我曾以为感到阳光的温暖便能坚持下去,但我现在浑身覆满了污泥。我曾以为逃离就是唯一的救赎之路,但我只摸到了他人的尸块……」 「为什么呢?神啊,你能告诉我吗?我听不到你的回答,也感受不到你的触碰了。是不是你也觉得我骯脏,我不配,我于世间就该受尽这些苦楚呢?为什么是我呢?是你说的,暴力无法解决任何问题,我谨遵这一条,结局只是愈加痛苦。这真的是你所创造的世界吗?如果这是一场梦,就让我醒来吧。如果这个世界是虚假的,那可否允许我逃离此处,抵达真正的净土,即使付出生命的代价?」 「你能回答我吗?……」 哥哥突然双膝跪地,朝天穹长久地伏拜,跟那些走火入魔的教徒一模一样。我被他异常的举动骇得大哭起来,但哥哥好似没听见一般,只执着地问,「求你回答我吧……为什么,为什么……」 我听到他的呜咽,「为什么……你要剥夺属于我的所有爱与美好……生而为人,我看不见了,除了痛苦一无所有,什么也感受不到了……」 **** 之后,我便很久没见过哥哥了。他临走前夜的那番话牢牢扎根在我的脑海里,忘都忘不掉,就像某种深入骨髓的恐惧。这世界烂透了,我两岁死了父亲,得了重病,我压根看不出有什么美好。但哥哥偏偏愿意相信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然后看那些透明晶莹的肥皂泡被现实狠狠地打碎,再执着地寻找下一个肥皂泡。 不知为什么,看到努力寻找美好的哥哥,我会有种看到美好本身的错觉,尽管那在很多人眼里愚蠢至极。 在之后十多年,我和妈妈经歷了很多事,战争、飢饿、瘟疫,还有万疆帝国的倾颓。而每当我撑不下去的时候,就会想起哥哥,想他在哪里,在做什么,是不是还在追寻那些肥皂泡。 那些愚蠢的泡泡支撑我活到十六岁,然后在兀鹫城里,我再度遇见了他,还有当今的索尔国王——陛下大概是哥哥的爱人。真不可思议,哥哥和年轻的国王,这场纠葛令人匪夷所思。尤其索尔国王当时和几个残废闯进我家,盯着我的腿和眼睛,凶神恶煞地吓唬我。我对哥哥熟悉这些怪人而惊异不已,更为他和国王的亲密关系感到震惊——毕竟,国王在床上熟练打开了哥哥的身体,仿佛这种事他们已做了很多次。
第136页 ——莱蒙,拜託你,今天我不想…… ——我好久没见你了,别拒绝我,罗…… 哥哥一开始在推拒,但索尔国王咬着他的耳朵说了什么,他们便紧紧拥抱了彼此,仿佛一对溺水濒死的爱侣,互相纠缠着缓慢下沉。隔着窗子我听不太确切,只略微听得国王低哑沉醉的喘息,还有哥哥含混不清的呻吟。 我忽然便想起了哥哥在十几年前,于星空下沉吟的那番话。那时他询问上帝为何要夺走他的爱与美好,那他现在找到了么?从哥哥的一举一动里我看得出他对陛下的迷恋,仿佛他拥抱的不是一个十几岁的男孩,而是光,是爱,是失而復得的温暖的世界。 陛下又是如何让哥哥那颗寂冷的心重燃火焰的呢? 我不明白,更不懂曾经跟着那位老爷马车离开的哥哥为何会与未来的国王在一起。可能我不懂的就是哥哥刻骨铭心的,从小就是这样。因此,尽管我觉得哥哥和陛下的过往故事很神秘,神秘得像个禁忌,但依旧对哥哥重新找到了属于他的「爱与美好」倍感安心。 不过在印象里,国王都会选择优雅美丽的贵族小姐。但或许陛下是个例外,也许他是真的喜欢哥哥呢——我这般想着,安慰着自己。 然而,当我见到陛下时,他却说,哥哥是他的玩物…… **** 「唉,这玩意儿……还是烧掉吧……」 写下最后一个字,杰里米睡眼惺忪地嘀咕,最后瞄了眼七扭八歪的字迹。他撕下最近的几页,正打算引燃蜡烛上的火焰—— 「长官,不好了,有暴民闹事!」 窗外似乎有叫喊声由远及近,如涌动的水流一波波冲击着玻璃。杰里米手指一抖,纸页哗啦滑落在地。他勐地冲出门,视野满满充斥着狰狞的火光,以及火光后一群熙攘的凶民。他们面黄肌瘦,衣衫褴褛,可每人手里都举着一支焰苗高蹿的火把。焰流随众人手臂的挥动连绵起伏,宛如从夜幕拖曳而过的星辰,在空中迸溅出无数火星。 前几日,国王的军队清除了迟暮帝国的物资车队。那时下城区的民众就怨声载道,已有攻击税官的先例。当杰里米就任高级徵税官,负责管理和统计下城区的税务。年轻的税官很有野心,他暗暗盘算,现在是下城区的税官监管,将来便是上城区的,甚至王城的!既然他有能力从一众税官候选里脱颖而出,便有能力在一群高级税官里平步青云,得到他和妈妈梦寐以求的贵族生活。 所以,他决心要好好做起,首先就不能有任何纰漏。他严苛地查录每一笔税收。他太清楚下城区的这些人了,他们家里有什么,能交上来什么,他都了如指掌。税官杰里米头脑精明,谁也骗不了他——他因此感到洋洋得意,觉得自己是个聪颖绝伦的天才。 谁能料到不出几日,事态就变得这么严重。 「……」 杰里米头脑嗡地一声,呆愣在原地,惶然注视着暴民们如蝗虫过境般的扫荡,根本无计可施。其他税官试图阻挡暴民,但很快就被对面兇悍的叫嚷声骇得四散逃窜! 「该死的税官,你们不让我们活,今天大家谁都别活了!」 下城区的民众扯着嗓子吼道,就像一群脱笼而出的勐兽,龇着獠牙沖向那些身穿棉衣长靴的税官。他们分成两队,一队去抢夺囤积在仓房里、还未上缴给王城的粮食,一队则全是下城的恶徒,借着众人难以阻挡的威慑,如狼似虎地朝税官扑去! 「长官,我们该怎么办?!」 杰里米喧闹声里逃窜,冷不丁撞上另一名税官!对方按住他的肩膀,焦急地乱晃,杰里米眼花缭乱,差点晕厥过去,只结结巴巴地说,「去……去禀报国王……」 嘭咚!他话未说完,面前的税官突然软倒在地,露出后方一张野熊般黑壮的阔脸。 「哟,杰里米……」那人磨了磨坚硬的牙齿,狞笑道,「你当了狗头头,来抢我们的东西,不错嘛……」 杰里米惊叫一声,转身就跑。到处都是挥着火把咆哮的人群,几乎无处可逃。他惊魂未定地环顾四周,在几个膀大腰圆的恶徒沖向自己时,凭直觉奔向了东边的方位。 心底一个声音默念道:「一切都交给运气吧,幸运的杰里米。」他气喘吁吁地翻过篱笆,大衣却被勾在铁钩上。年轻的税官心急如焚,怒骂着想拽断衣角,岂料棉衣太结实,根本扯不坏。 杰里米心中懊恼:该死,我当初就不该挑最厚实的大衣! 「看,那小子在那儿呢!先前还在黑街的赌场厮混哩,不知搞了什么鬼,当上税官了!」 「呵,好一条贱狗。今晚我们就打死他,剥了他的贱狗皮!」 那些恶毒的辱骂撞进耳膜,杰里米腿脚一软,差点栽倒在地。他勉强稳下心神,想着此情此景和当年弒君者入侵万疆帝国没什么两样,一样都需要逃跑、藏匿和努力迈开脚步。大不了他的税官不当了,及时跑去通报消息,或许上头的人还能饶他一命。 「杰里米——杰里米——!孩子!」 恍惚间,他听到了一个歇斯底里的声音,夹杂着恐惧和哭嚎。杰里米脚步一顿,转头在朦胧的火光中望见自己瘦弱的母亲。他这才想起他将妈妈从那间空荡凄冷的屋子带出来,带到了自己身边。而他明明是打算几天后,一旦把徵得的粮食送往王城,就把妈妈安置在上城区。
第137页 「杰里米!」 他的母亲撕心裂肺地唤他,跌跌撞撞地在混乱的人群中前行,朝他惊恐而绝望地伸出手。他看到几人跟在他母亲身后,火把舞动得像一双双愤怒的眼睛。【你这该死的老婆子,就知道给我拖后腿,别叫我啊!】杰里米在心中骂道,犹豫了比眨眼还快的时间,还是朝妇人跑去—— 「啊!!」妇人尖叫一声,忽然绊倒在地。她瘦削如骨的身体当即被拥挤的人潮踩踏在脚下,很快连一丝声音也没有了。 「大家看好了,那小子叫杰里米,曾经下城的小混混!他就是这群税官的头,就是他算计我们的!」 众人的吼声如铁网般铺天盖地笼罩下来,而自己就是网中央那条无处可逃的翻腾的活鱼。杰里米僵滞的眼珠朝妇人毫无声息的「躯体」看了一眼,又瞥了眼朝他狂奔而来的朦胧模煳的人群,两厢比较后,终于扭转了僵硬的上半身,将自己瘫倒在地生死不明的母亲抛在身后。 就像他当年眼睁睁看自己的哥哥被带上通往王城的马车,依旧选择转身离开那样。 我不过是个弱小的,想活得好一点的小蚂蚁。杰里米想,我可救不了谁,我能顾好自己就万幸哩。 「该死的狗东西,别想跑!」 沉重的棍棒朝他后嵴砸下,杰里米痛叫一声,身体随即撞上冷硬的大地,被尖锐的石块划伤了皮肉。他蜷起身体,抱紧头颅,雨点般的棍棒和拳脚落在他的脖颈和后脑上,砸得他鼻孔和嘴巴都溢出鲜血,耳膜几乎破裂。 我……不过是…… 意识晕眩的最后,他似乎看到了一个黯淡模煳的影子,站在他不远处,怜悯而悲伤地望着他。耳边狂蜂般的喧嚣逐渐散去,杰里米艰难地将双眼撑开一条缝,额头感受着硬底靴子的踢踩,湿滑的血液染透了牙齿和嘴唇。 杰里米…… 他迟钝地将瘀肿的头颅抬起一个微弱的弧度,想去聆听那个影子对自己说的话。眼泪从他刺痛的双眼绵绵不绝地淌下,他呜咽着,用尽所剩无几的力气朝那个身影唿唤出声。 「哥……」 ——这个世界…… ——恐怕…… ——并没我想像得那么好…… …… 隐约地,他听见了那个熟悉的声音。 ——你觉得呢?…… ——杰里米…… 是的,哥哥。意识陷入一片五彩斑斓的混沌色团,杰里米想,你说的没错。 只不过,我是这个糟糕透顶的世界里,更加糟糕无能的一只小蚂蚁…… 随即,他的头便歪到一边,意识彻底湮没于人们兇狠的殴打之下。 作者有话要说:「最不幸的善人和最幸运的恶人都应该了此一生。」 忘记在哪里看到这句话了,但本砣深以为然(狗头) 至于罗为什么受到如此不公对待,还要深信经文和神,选择忍耐服从,当然是——为了让他日后更好地诘问上帝了~==+(没错,本砣认为唯有最虔诚的信徒,才有资格质疑信条) 第54章 绞刑架 我从抽屉里拿出那几页烧焦的纸,抚平上面的皱痕。这算是小耗子最后的手笔,和他的人生一样低劣粗糙,就跟用脚写出来似的,有些地方的墨迹还被浸染,辨认起来有些麻烦。 □□平息后,我让乞乞柯夫随士兵去下城区巡查。原本税官聚集的两排红砖矮房已成了一片飞尘盈溢的垃圾场,充斥着被砸烂的屋具和亮莹莹的玻璃碎片,篱笆栅栏被踩得东倒西歪。在耗子杰里米的专属房间内,老头子找到了被压在铁箱下的几页,他粗略扫了几眼,认为是有效讯息,便将这几页烂纸夹在一堆重要帐录里交给了我。 我对老头子很不满,咚咚敲着桌面,「乞乞柯夫,我让你去巡查可不是让你去捡垃圾的。」 「别着急,莱蒙。」老头子悠然说道,「待我给你念念,里面写了什么。」 他装模作样地拍了拍上面的碎纸屑,瓮声瓮气地念,「有人说,我的哥哥来自魂烬之巅……」 「……好了。」我打断他,阴沉着脸道,「把这几张废纸给我,然后你就出去吧。」 老头子嘿嘿笑了几声,将耗子的临终忏悔录搁在我的桌上,摇头晃脑踱出办公室。我坐在座椅上,平復了一下被暴动搅乱的头脑,将烂纸按在指下,草草浏览了一番。 「陛下!」就在这时,法洛斯又站在门口大喝一声,我差点喷出一口茶让那几片烂纸报废。这个冒冒失失的傻蛋,真该让人把他那些戳人的稜角削掉。他大步走到我桌前,一双冰蓝色的眼睛布满血丝,「下城区的□□已经查清楚了,包括损失的税务。财务阁的税官和军团的士兵正在完善报告,随后一併交给您审阅。」 我道,「一共死了几人?」 「十五人。其中八名税官,两名暴徒,还有五名是被无辜牵连的妇孺。」 我淡声道,「我知道了,被抢走的粮食和金钱怎么样?收上来了么?」 「那些物品尚在统计,但应该不会有太大损失。」法洛斯微蹙眉头,犹豫道,「陛下,有件事我想了很久,觉得应该跟您汇报……」 哦,那一定是件无聊的事。我正在浏览耗子日记,短暂地瞄他一眼,「说。」 「您该亲自到下城区,给暴动的民众一个交代。」银麟骑士沉声说道,两只眼睛如两根锋锐的冰锥,「税收严苛,民怨沸腾,人心涣散,这不是个好兆头,起码不利于万疆帝国扎稳根基。我明白您增强税收的目的是为了给冬霆军的战士们锻造武器,但实话说,如果整顿军团的费用要从人民身上剥削,那我们的武装和征战便毫无正义可言。」
第138页 「正义个屁。」我冷冷道,「你以为我有多看重正义?法洛斯,身为军团的骑士长,你还是少琢磨没用的政治,多考虑考虑怎么打胜仗吧。」 傻蛋又跳起来了,他不信服时就像个耍木棍的熊孩子,「陛下,战争必须建立在正义的基础上。一个军队只有被一个正确崇高的思想引导,战士们才会为实现这份伟大的功业无畏向前!」 「那需要的也不是正义本身,而是一个正义的由头,剩下的则由战争成败决定。这个由头我们已经非常充分,我们要復国。有些刁民暗中滋事,挑拨是非,成为我们復国的障碍,按道理我完全可以依据叛国罪把他们全杀掉。」我漫声道,「但没办法,你总不能让猪羊有狼犬一样的忠心和骨气。」 法洛斯强压着语气里的怒意,「恕我直言,人民并不是猪羊,陛下。而且对民众的蔑视和冷酷往往是一个国家的覆灭之源。」 这话说得有点过火了,我瞥了傻蛋红通通的脸颊一眼,他的每一根血管里仿佛都烧着灼烫的火焰。要不是我之前把茶水喝干,否则准会泼到他那颗金棕色的蠢脑袋上,给他降降温。 我盯着他,一字一顿,缓缓地说,「现在的万疆帝国,由我治,不是你治。别在我面前振振有词,法洛斯。我对兀鹫城的了解比你深,我怎么想的用不着告诉你,你也别胡乱揣测。你已经够笨了,省着脑子指挥军队吧。」 银麟骑士涨红了脸,舌头都捋不直了,「您……这算是……」 没错,就是人身攻击,但我乐意。「还有一点,我没来得及质问你。」我骤然抬高了音量,道,「迟暮帝国竟然先前每月都会派来物资车队,在兀鹫城前收拢人心,你身为军团的骑士长,为什么不阻止?」 傻蛋双肩抖了一下,这个问题显然戳到了他的软肋。他沉吟片刻,才抬头对我道,「我承认我的失职,陛下,但这实在是无奈之举。早在您没有登基时,旧国被流放的子民没有君主来统治,而兀鹫城连年闹饥荒,死了很多人。那时我的父亲尚在人世,民众问,万疆帝国是不是再也没有机会东山再起?我的父亲安抚着他们,说上天不会让卑鄙的弒君者得逞。父亲能消解众人的愤怒,却满足不了他们的温饱。在民众的紧逼之下,议事团为了保全当前的旧国,便想出一个折中的方案……」 「胡说八道。」我冷声道,「这本就是投降一种。艾略特那个狗东西估计还在沾沾自喜呢。」 人心本就是世间最不牢固的东西,比果子冻还滑腻。现在兀鹫城的人民无非是两种:想投诚迟暮帝国却被拒绝的弃民,跟随万疆帝国但志气日益消磨的衰民。迟暮帝国物资车的诱惑,令前者心痒难耐,令后者摇摆不定,无论哪一种,都令我这个「万疆国王」形同虚设。 婊子养的艾略特,他可真会玩。 法洛斯没有直接回应我的冷嘲热讽,话锋一转,「那您有什么好的办法么?暴力镇压的下场您也看到了,摧毁迟暮帝国的车队让下城区很多人仇视王城,对这次□□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所以我说,猪羊就是猪羊。对付也好对付,他们要粮食,我就给他们去抢。而这个循环的基础,必须建立在冬霆军优良的武器配备上,保证我们可以多夺取领地,为万疆帝国提供更多的物资。没有付出便没有回报,只是时间问题,而这些暴民按捺不住性子,就该给他们点教训。」我视线一瞥,冷笑,「听我的,好好考虑怎么打胜仗吧,骑士长。」 **** 我走进了关押财务大臣埃利森的牢房。老头子乞乞柯夫肩头缠着那只黑蜈蚣,而蜈蚣的口器里衔着一只信封,张开细足跳舞似的跃动,像具毛骨悚然的小型干尸。 「国王陛下……」 埃利森在冰冷的牢房里抽搐,搓着灰白色的双手,再也不见当初第一次与国王会面时的神气和贵气了。我将椅子踢到他身前,笑眯眯地盯着贼老头皱缩的面皮,道,「你有什么想说的?帝国的老叛臣,人民的剥皮师,埃利森?」 贼老头倒抽几下,可能他适才寒疾发作,手脚还在抽搐。他单薄的衣物沾满了地牢的污垢,脏乱的白髮像剪碎的抹布条。我笑道,「你写给弒君者的投诚信,还真是诚意十足啊,对么?」 贼老头原本深邃的瞳孔深处涣散一空,像一团被揉成残渣的泥巴。我眯眼道,「看来光把渡鸦开膛破肚不够啊。」 「乞乞柯夫。」 乞乞柯夫慈爱地放下他的宠物,啧啧嘘了几声,黑蜈蚣爬到了埃利森的肚脐上方,亮着冷锐的黑色铠甲蓄势待发。贼老头顿时如梦方醒似地尖声大叫,语调嘶哑含混,「陛下!我没有投诚,不是我!您不能胡乱指认——我、我并不能信服,您在滥用私刑——说我叛国,您有证据吗?!」 「证据?」我冷冷地瞥他一眼,哼笑道,「乞乞柯夫,你来给这个装疯卖傻的老头解释一下吧。」 「是的,国王陛下。」乞乞柯夫吐着烟雾道,「埃利森阁下,你以为自己的伪装天衣无缝,但还是没有逃过我的眼睛。」 他将蜈蚣嘴里衔着的信封取下,抽出一张信纸,道,「我们早就知道,弒君者给你、外交大臣、司法大臣各人一封劝降信,而有趣的是,你们谁也没有直接当面呈给国王。」 我翘起腿,皮笑肉不笑地托着左腮,感到心中一股怒火拱向喉头,很想直接抽刀把那三个狗东西挨个砍了。
第139页 埃利森愣了一下,似乎在揣测是谁把口风泄露出去。好半天他作出了反应,哑声道,「那是因为,我们不想将事态扩大……」 「不,那是因为,你们心怀不轨。」老头子阴森笑道,「尤其是你。你早已做好了准备,先放出渡鸦试探,看能否通过这种方式跟迟暮帝国联络……但很遗憾,被国王发现了。幸好你有所防备,有你的家人做幌子。国王饶你一命,但你却绞尽脑汁地思索用何伎俩实现目的——所以你选择了另一条路。」 乞乞柯夫不紧不慢地继续道,「你选择,利用每月一次的物资车,将情报带去迟暮帝国。」 埃利森神色大变,脚腕处的铁链哗啦作响。趁他目光惶然,我将怀里揣着的叛国信拿出,摊开,念道,「尊敬的帝国皇帝,现在兀鹫城财力虚空,民心不稳,适合大举进攻……」 他的面色随我的声音变得愈发惨败,视线里还有一丝惊诧的茫然。乞乞柯夫更得意了,甚至吹起了走调的小曲。他最喜欢欣赏他人被戳穿秘密后,迷惑不解的样子。 我攥紧信纸,咬牙切齿地冷笑,「凭这个噁心的称谓,我就可以杀你十次。」 「你什么也瞒不过陛下的,埃利森。」乞乞柯夫惺惺说着,灰蓝色的眼珠闪过一道精光,「只是陛下想不想处置你罢了。顺带一提,帮你传信的眼线已经被我处理掉了,家中甚至能找到你给他的酬劳呢。」 **** 在对下城区闹事的畜生们进行国王教育的那天晚上,我先命人把叛臣埃利森绑在囚车里,脖颈戴着铁枷锁,在兀鹫城内游街示众。我坐在马车里,掀开帘子,看车驾两侧骑兵手中高举的火把,闪烁在沿街两侧的民众眼中,将天上的繁星都映得黯淡无光。我说要骑马前行,被法洛斯强硬地拦下了,大概他怕有歹徒放箭射穿他们国王残暴的脑瓜子。 「瞧,那就是狗娘养的埃利森,榨取我们钱财的混球!」 「上帝保佑,这个混帐终于遭报应了!」 外面骂声阵阵,嘈杂刺耳,就像哪个蠢僕人不小心把一大摞碟子跌得粉碎。我坐在宽敞的马车里,百无聊赖,漫不经心地数车篷上的花纹。角落里的热铁瓶散发着难以忽视的热气,将整辆马车弄得又闷又潮。我在脚下的软毯内发现了罗的头髮丝,可能是上次我们在马车里厮混留下的痕迹。 这几日我已经搞不清自己睡了几天安稳觉,只知道每当我回到寝宫,罗必定会守在门边等候。而我不在寝宫时,他又会偷偷熘进我的办公室,替我披上绒裘,或者抱到沙发上,然后一眨不眨地注视着我的睡相,直到天明。 这亡灵变得一天比一天黏煳了。我迷迷煳煳地想,偶尔瞥见他指间的金戒,还会有种没睡醒的错觉。 我竟然往他苍白得几近透明的手指上套了戒指。虽然我向来不会遵守什么狗屁的爱之承诺,但戴戒指这个行为本身就洋溢着傻气。我摇了摇头。曾经弹奏诗琴的天真傻子莱蒙·索尔也有过类似的蠢念头,想用一枚饱含爱意的戒指套住某个人,情话绵绵哩。 没想到莱蒙·骨刺这个王八蛋倒如愿以偿了。 想起罗,我的双眼忽然困顿起来,便扶额倚在车壁打盹。半晌后,一个勐烈的颠簸让我彻底清醒。我掀起帘子一瞧,□□队伍走到了下城区,众人捡起地面上的石子,憎恶地朝囚车里的犯人扔去,不一会儿就把昔日的财政大臣打得头破血流。 「该死的,大家拿石头打他!」 一人发起号召,随即百人唿应。很快石头子就如冰雹般噼里啪啦地砸向最前方的囚车,差点把围栏砸得散架,而埃利森灰熘熘地垂着脑袋,忍受着暴雨般的剧痛,于民众的怒骂中哀声呻吟。 「餵。」我唤了旁边一个小骑兵,道,「通知其他士兵,让民众克制一下,别把人打死了。」 呵,打死了可就没戏唱了。 作者有话要说:突然写到了需要很多bb的剧情(瘫) 第55章 亡灵之歌 国王的车辇于民众的喧嚣声中停在了下城。 士兵们服从我的命令,将埃利森拖到了下城区的集市中央。砖砌的高台上竖着一只绞刑架,圈人头的绳索从上方垂落。埃利森神志不清地呢喃,满脸血迹斑斑,枯瘦灰暗的双脚踩在冰凉的泥砖上。 士兵给他的脖颈套上绳索时,贼老头哆嗦了一下,模煳的瞳孔终于聚焦,哀叫道,「陛下,求您大发慈悲吧,陛下……」 底下又传来愤愤不平的咒骂声。我从马车踏板一阶阶走下,漠然裹了裹绒裘,背着双手,一步步走上高台,走至绞刑架附近。人民的脑瓜就像向日葵盘似的跟着我转动,上千只眼睛在火光的映照下熠熠闪闪。我在心底冷笑一声,能从众人的目光里感受到那些压抑蛰伏的复杂情感。红色是愤怒,蓝色是哀伤,灰色是颓靡,黑色是忧郁,各种各样,交织成一片情绪的汪洋。 唯有一道目光是白色的。我转头望去,看见了人群中的芭芭拉。她忧虑地望着我,身旁站着石雕般的独眼艾厄。能再次在兀鹫城里看到那瞎子,我觉得自己比想像中愉悦。他那只黝黑的眼珠被火把映出好几重叠影,更难察觉里面潜藏的情绪了。 埃利森那老头还在垂死挣扎,「陛下……求您看在我过去对旧国的微薄功劳,饶我这老头子一命吧……」
第140页 「功劳?」我漠然道,一圈圈朦胧的焰色就像一串连缀的珍珠罩在上空,「私吞国库的财物,算是功劳么?我对你发了慈悲,怎么给那些被你剥骨剔髓的民众交代?」 他吐息微弱地说,「那请求您……反正我这把老骨头也活不了几年啦,能否将我关在牢里,起码死得安稳……」 「不可以,埃利森。」我冷笑道,「你在打什么鬼算盘呢?是不是想着,万一兀鹫城城破,说不定还能挺到弒君者杀进来的一天。我告诉你,将你吊在这里是为了给你曾欺压过的民众一个交代,而我,也将开诚布公,将实情告诉所有人!」 众人对我这句话起了反应,狂热地叫嚷起来,挥动着火把表示贊同。法洛斯忠心耿耿地站在我身侧,紧抿双唇,目光炯炯地留心周遭的变动,命令士兵压下躁动不安的民众,维持秩序。 几名随从快步跑上高台,手里捧着几本帐录。我知道这些下城的人没受过什么教育,但把物证拿来能很好地展现诚意和郑重。 「万疆帝国的子民。」我上前一步,微微欠身,诚恳地说道,「首先,身为你们的陛下,我得承认自己的过失。我每日国事缠身,便将徵税的任务交给这位财务大臣。」 我随手取过一本帐录,翻开其中一页,扬声道,「这是我最初交给埃利森的任务,上面写得是徵税的帐目底线。我说,为了保证北境的稳固、尤其是兀鹫城的安定,我需要提升冬霆军团的实力……」 下面有个不知死活的畜生嚷道,「陛下,那您要照顾军队,就可以折腾我们了吗?!」 「噢,你这话就有些偏激了。」我依旧保持着平和的微笑,道,「并不是我私自偏袒和照顾军队,是现在南境的迟暮帝国虎视眈眈,已有入侵万疆领地的先例。万疆帝国要想维持完整,夺取更多的休整时间,必须巩固武装。至于折腾你们,你们大可以问问负责锻造武器的劳工,我是怎么对待他们的。而你们所抗议的重税苛税,并非我本意……这也是我要将这个罪人绳之以法的理由。」 埃利森那个贼老头很快明白我的目的是什么了。眼看求饶无望,他勐咳几声,喘气道,「陛下……您光把罪责推到我一人身上,恐怕不太合适吧……徵收进国库的每一笔帐录,我都交给您过了目,您可是亲自点头首肯了……」 「这正是我要惩罚你的原因。」我扬起下巴说道,冷冷地瞪着他,「正是你,伪造帐录,将我蒙在鼓里,暗中剥削我的人民!」 我将帐录摊开,尽可能用简单易懂的说法向民众解释。期间埃利森还在狡辩,直到我让人搬出他家里的几大箱金币,贼老头才在众人的唾骂声里闭了嘴。呵,其实我知道他在贪污税物,只是没有及时阻止,反倒任由他心怀侥倖地窃喜。我故意让他瞒过我,让他放松警惕,让他露出马脚。现在看来,偶尔装个煳涂还真管用。 我眯眼盯着民众一张张义愤填膺的脸,飢饿、丑陋叠上愤怒,那模样确实挺瘆人的。风波总会到来,总得有个人出来当挡箭牌。 反正那个蠢蛋不是「为民着想」的索尔国王就对了。 我充满温情地对人民道,「现在,你们还有什么要询问国王的么?今晚,万疆国王的时间属于他的每一个人民。」 众人窃窃私语,显然底气没有之前强硬了。有人壮着胆子问,「那请问您,陛下。我们还饿着,怎么办?」 「我一定会对你们进行补偿。我说过了,我有过失,我决不含煳其辞。」我高声道,「从明日起,多征的税会依照记录,重新发还。我也会命财务阁拨款,从外面购进粮食,进行为期五天的免费救济!」 底下骤然响起欢唿声,先前众人的神情有多狰狞,现在就有多温顺。真是一群吃饱就不乱叫的猪羊。我怜悯地望着他们,暗暗冷笑。 形势已成定局,民众的天秤已然倒向他们的国王,起码錶面上是这样的。当然,五天的救济,嗷嗷待哺的民众这么多,大概国库得搬空不少,就算有埃利森多年贪污的积蓄填窟窿也是差强人意。 这下连国王都得节衣缩食了。倒是值得,只要值得,就有施行的价值。反正飢饿是我的老朋友,饿几天也饿不死。 埃利森不再作无谓的挣扎,面色如死人般灰败,摇头喃喃,像个疯子,「装模作样……哼,国王……假的……都是假的……」 再耽搁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了,跟厨师烹饪讲求火候一样,笼络人心也得把控节奏。终于到了我最爱看的画面。我摆摆手,示意行刑的士兵,可以绞断这个叛臣的气管啦。为了不让部分想投诚狗暮帝国的刁民惶恐不安,我特地没说埃利森叛国的内情。啧,万疆帝国的财务大臣竟然像狗一样去舔弒君者的靴尖,说出来我他妈还觉得丢人哩。 绳套套进埃利森的脖子,一个士兵扯着绳头向后撤了几步,使劲一拽,那老头就嗖地一下升上去了。绳索在他脖间收紧,他双脚胡乱踢腾片刻,面色青紫,双眼泛白,彻底成了一具断气的干尸。 随之就是民众的叫好声,万疆帝国的好人民啊,看来他们对死亡早就见惯不怪。我漠然听着他们解气的唿声,想着,跟耗子杰里米和耗子婆娘一样,很多人都是这样,一旦觉得自己惨到极点,便不会对其他人的凄凉遭遇报以一丁点的同情。
第141页 除了罗那个傻瓜。 在埃利森被吊死后,士兵将他的尸体解下抬走了。民众在底下乱闹闹地交头接耳,神情从最初的愤慨变为疲惫。事情闹成这样谁都不容易,幸好这种日子也不会持续太久了。我活动了一下酸软的肩膀,刚要唤法洛斯,却见那个傻蛋站在冬霆军前,不知比划什么。 「法洛斯。」我叫他。傻蛋耳朵挺尖,一听我叫他,立马像只听话的小狗般蹦跶过来了,衣甲叮噹作响。他注视我的目光里饱含着深切的敬意,看得我起了满身鸡皮疙瘩。 看来索尔国王刚刚那场「交代」让银麟骑士心满意足。 法洛斯将髮辫甩到脑后,恭敬道,「陛下有何吩咐?」 「召集士兵,唿吁民众跟我们去个地方。」我道,「我们在人蝠长城下集合。」 当所有人拖拖拉拉地聚集在长城下,已是一小时后了。北境肃杀的夜风从平坦的雪原上放肆刮来,捲起一片苍茫的雪屑,众人裹紧衣物,在瑟瑟寒风里冻得直呵白气。我站在满目清寂的雪地上,感受着蓬松绵软的雪层下方冰冷干硬的泥土,靴底泛潮,像踩在一滩浅洼里。 长城外壁上的尸骨正随风飘荡,漆黑破旧的尸袋上还残存着洁白的雪迹。这些人以及旧国的体面早就被摧毁得一点不剩,但我依旧凝视着他们,就像凝视着昔日万疆帝国最后的尊严。他们的亡魂依旧在城墙周围徘徊,沉浸于仇恨和痛苦的浊河里,难以安息。 既然如此,便助我一臂之力好了。 法洛斯用盾牌替我挡住凛风,在苍穹间的唿啸声中艰难问道,「陛下,您这是……」 「再稍等一会儿……」我眯着眼,夹杂着沁凉雪气的寒风从我的绒裘底蹭过,「再过一会儿,你们便知道了。」 **** 他没让我久等。 不过一刻的功夫,凛风慑人的唿啸声渐弱,随之于寂空缓慢爬升的,是一个幽谧空灵的歌声。那轻盈悦耳的旋律在浮动的雪屑跳动,飘荡在温柔的月色下,拨开了沉晦的云层,牛奶似的光芒从那丝绒般的罅隙中溢出,覆满苍冷的大地。 缥缈的声音来得太神秘,就像日光下即将蒸干的冰块。很多人缩着身体,一听到那柔缓的曲调,纷纷诧异地抬头,茫然寻找歌声的源头。 我唿出一口朦胧的水汽,目光平静地眺望向人蝠长城上方,某个泛着银光的墙垛。歌声便是从那里传出的,罗身披斗篷,头戴兜帽,坐在阴影里,仿佛与暗夜融为一体。月亮在他背后宛如一只巨大的银色圆盘,而他的歌声比我听到过的任何声音都要动人。 他是属于我的亡灵,而今晚,银月和星辰都属于他。 我凝望着他微不可察的身影,聆听他所吟唱的乐歌,蓦地便涌起一个念头,想抱过一架里拉琴,随他的旋律轻拨琴弦。 …… 「亡灵可以对亡魂进行歌声催眠?」 我捧着那本《亡灵之秘》,倚在床头,指着上面一串注释。罗的目光移向泛黄的书页,微微蹙起眉头。 他思忖道,「应该可以。只要亡灵愿意,它能用各种形式的媒介操纵亡魂的心神。声音,气味,光,都可以。」 我嗤笑道,「既然这样,那些亡魂也敢招惹你?」 他黯然一笑,「它们先前就被亡灵所杀,因此我不想再伤害它们了。」 我道,「怎么叫『伤害』?」 他道,「亡灵的歌声其实对亡魂来说极具煽动性,很可能勾起亡魂一些悲痛、哀恸的情绪,从而使它们痛苦不堪。」 「那你便不用担心了,罗。」我合上书,对他道,「我相信你的歌声,是不会伤害到任何亡魂的。」 「你相信你自己么,罗?」 **** 我让他唱出亡灵之歌。 那歌声原本如日暮长河般静静流淌,曲调忽然轻灵一跃,像游鱼跃出溪流,溅起珍珠般的水花。罗告诉我,每个亡灵唱出的曲调,既能引导亡魂的行动,同样可以让亡魂和人类产生一种神秘的联繫。 我问他那个联繫是什么,他说不同的亡灵吟出的歌声千差万别,将魂与人连接的可能是温馨与幸福,也可能是悲哀与憎恶。他没有试过,也不知自己的歌声会产生何种纽带。 而我只是说,唱出来吧,罗。 我的亡灵,你会带给其他人爱与幸福的。 我的思绪在他的歌声里沉浮,冷不丁听到法洛斯恶狠狠的咬牙声,「难道是……亡灵……」 他勐地拔剑出鞘,一脸警惕。长城上悬挂的尸骨突然间动了起来,尽管很微弱,但我的确看清了那些摇晃的白骨,它们在尸袋里扭动,像一只只蠕动的蚕蛹。旋绕天际的夜风似乎将它们细弱的呜咽带到了大地的边缘,它们挣扎着,啜泣着,只属于骷髅的眼洞悲伤地注视着城下的人们。 这时,城下传来惊慌的喧闹声,那些沸腾的声音如泡泡般满溢在这宁静的月夜。人们忽然伸出手,哭泣着在虚空中摸索,拥抱着透明冰冷的空气,肝肠寸断地唿喊着他们曾经亲人和爱人的名字。 看来,亡灵的歌声对他们起作用了。 法洛斯怒不可遏地挥剑道,「可恶的亡灵!竟敢迷惑民众……」他兇巴巴地嘀咕着,气势汹汹地将雪地踩出一串脚印,正想冲上城墙—— 我缓缓上前一步,负手挡在他面前。
第142页 法洛斯的神情一下子变了,「陛下!」 我没有说话,只是冷冷地站在他面前,阻挡着他的去路,盯着他瞳孔里变换的色彩。法洛斯咬牙垂头,闷声道,「您不该这样做的,陛下……」 【法洛斯……】 银麟骑士噌地攥紧剑柄,忽然间,一个苍老而熟悉的声音在他背后响起。法洛斯一怔,持剑的双臂颤抖起来。他僵硬地扭转脖颈,隔着面罩,看到了那个飘荡在半空中,浑身散发着微弱的金色光芒,犹如幻影一般的亡魂。 【法洛斯……】 那个慈爱的声音又唤了他一遍。法洛斯难以置信地瞪大双眼,望着似乎从透明的半空中剥离出实体的亡魂,鼻尖一涩,感到湿意凝聚成团,滚在热烫的眼眶内。 「爸爸……」他哽咽着,望着亡魂淡金色的身影道,「爸爸……」 【法洛斯……】 亡魂朝年轻的骑士张开手臂,法洛斯哭喊一声,不管不顾地朝它扑去,穿过亡魂透明的身体,只一头栽倒在雪地里。他的头髮缀满了雪屑,法洛斯使劲用手擦拭眼眶,可热泪却怎么也止不住,在绵白的雪层上融出一颗颗圆形印痕。 「爸爸……爸爸……」他坐在雪地里失声痛哭,断断续续地说,「对不起……爸爸……我一直想跟您道歉……我杀了你……我有罪……我对不起您……」 【没关系,法洛斯……我没有怪你,你也没有罪……】 亡魂在只属于年轻骑士的视野中缓缓移动,飘到哭泣的骑士身边,伸手虚抱住他,【我就想跟你说……你做的很好,法洛斯,父亲为你感到骄傲……】 我盯着傻蛋又哭又笑的身影,觉得他八成也陷进亡灵的歌声里了。我转头看向四周同样流淌着喜悦之泪的众人,忽然滋生了一丝不快。 为什么他的歌声能引起那么多的共鸣,而我却什么也感受不到。 有趣。 看傻蛋的模样,他应该看见了他父亲的亡魂。我负手眺望疏朗的星辰,心底莫名感到了空虚。我低下头,一眨不眨地盯着茫白的雪花,辨认着每一朵精緻的花瓣。我该想什么?罗的歌声又能带来什么?我仰头望向天空,望向银月前的罗,可谁也没给我确切的答案。我脑海里依次划过我所谓的「亲人」的脸,爱戎的脸令人作呕,父母的脸令人厌烦,对洋桃的脸则只剩淡漠。 我闭上眼睛,试图缓解一下疲倦的大脑…… 就在那一瞬,一个明亮的画面忽然在我面前闪现,就像一幅摊开的画卷,拂去了画轴上的尘灰。我看见残废三兄弟,乞乞柯夫,芭芭拉,还有坐在马车里念经的波波鲁,飘在林间树梢的罗。我们驾着一辆敞篷旧马车,一边摇头晃脑地随崎岖的山路颠簸,一边还在放声大笑。乞乞柯夫在鼓捣他那点小玩意,瘸腿赖格躺在马车里唿唿大睡。我扯着一边缰绳,懒洋洋地翘着腿,歪靠在车门旁,不知在唱什么。 而断臂阿姆扯着另一边缰绳,随我一起鬼哭狼嚎地摧残众人的耳膜。芭芭拉尖声嘲笑着我们糟糕的音律,短小的侏儒身子还趴在我的背上。 我在意念中将这幅画卷拉近,终于听清了我放声高唱的歌谣。 【恶龙的牙齿把我咀嚼, 恶龙的涎滴使我燃着, 恶龙的鳞片将我割裂, 恶龙说,我咬你,烧你,弄伤你, 为什么你还没有死……】 我看到罗幽灵般的身影在浓密的枝桠中穿梭,温柔地注视张着大嘴唱歌的我。与此同时,艾厄倚在另一侧,那只独眼稍稍一转,沉默无声地朝我短暂一瞥。 透过林间的斑驳日光如从苍穹洒落的碎钻,落满我们的车辙,我们于这世间走过的痕迹。而马车就在这闹人的噪声中,一颠一晃地驶入广阔无垠的远方。 第56章 深渊萤虫 亡灵注视着他的主人。 罗低下头,试图看清城墙下国王眺望向这里的眼神。这首歌便是为你而唱,莱蒙。他轻阖眼睑,朝向对方晦暗不清的目光,轻声唱出了那首埋藏在心底的乐歌: 「我说我喜欢白云, 但在它乌黑阴沉之际, 依旧会怜惜它垂落的眼泪; 我说我喜欢鲜花, 但在它枯萎凋零之际, 依旧会亲吻它破败的残骸; 我说我喜欢沙滩, 但在它被汹涌的浪潮吞没之际, 依旧会守候在它的身边。 这就是为什么,不管你是何种模样……」 他站起身,飞舞的斗篷如黑夜的余烬,柔美的音色随凛风飘向远方。 「我还是喜欢你。」 他看不到年轻国王的模样,但一种深入肺腑的满足感却充塞了冰冷的心脏。他似乎可以听到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而歌声在最后一个音节处戛然而止,空留隐匿于北风中的余韵。罗深吸一口气,手心蓦地感到一丝似有若无的温热,从皮肤深处缓缓上升。 「哥哥……?」 一个熟悉的声音忽然在身后响起,罗一怔,勐地转头过去,却看见曾经的弟弟的亡魂。杰里米透明的灵魂浮在半空,下半身几乎化为一缕轻烟,魂魄边缘还有些晦暗的纤尘。他的双眼惊愕地瞪大,视线穿过亡灵的黑斗篷,穿过苍白的皮肤,窥到了那肉眼无论如何也看不到的禁忌。 人类正常的皮肤下有血管和骨骼,还能看见游走全身的灵魂的颜色。和真正的人类不同,他的哥哥的体内,只有一团朦胧的纯白色光芒。
第143页 虽然光团只有拳头般大小,却很亮,仿佛是刺破天地混沌的第一缕光明。 杰里米顿时明白了一切,所有难解的疑点如珠般在脑中被串引入线,豁然明朗。他难以置信地举起双手,捂住自己的脸,崩溃般地呜咽道,「哥……原来你早已……」 原来你早已死去。 原来你不是故意抛下我和妈妈不管不问。 原来你早已死去,却是我们被蒙在鼓里。 「哥……对不起……」杰里米痛哭道,泛着灰寂之色的灵魂痛苦地拧出褶痕,尾部则难过地皱缩成结。他用手臂挡着泪流不止的双眼,牙齿狠狠咬着嘴唇,眉毛哀伤地下撇,就像当年那个畏畏缩缩的孩子,只有在依赖的兄长面前才会疲惫脆弱地放声哭泣。 「杰里米……」罗难过地抱住他的肩膀,「我没想到……你出了什么事?为什么会……」 他的语气中也带上哽咽。我的弟弟死去了。罗拍着弟弟的嵴背,苦涩地想,但我什么也没有做,甚至在此刻才知道实情。 杰里米吸了吸鼻子,「没必要难过,哥哥。我是在□□中死去的,被那些闹事的税民打死。他们太恨我、恨税官了。大概是命中注定,我的好运气也救不了我。」 他将眼眶里盛着的眼泪眨出,悲伤地看向自己异样的兄长,道,「哥哥……你可以告诉我吗?当年你被送往王城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又会和国王在一起?我不想再对你的痛苦和喜悦一无所知了,告诉我吧,哥哥……」 兄弟二人并肩望向天边硕大的一轮圆月。罗诉说着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往,望着寂然的星海,焦灼的内心忽然宁静下来,仿佛漫天粲然的星光迤逦成一线长河,淌入柔软的心房。他说他如何在庄园被虐待,又是如何跳下马车,奄奄一息地被其他人的宝剑终结一生。 「现在的索尔国王,是我的主人……」罗的唇角扬起一丝恬淡的弧度,说,「他选择了我,将灵魂分给了我,我才得以重返人间,得以用空洞的双眼和冰冷的身体感受世界。」 「我不知道……」杰里米双手揪着头髮,惊异和悔恨溶成比夜色还黏稠的悲伤,「我不知道你当年在庄园遭到了那种事……我还以为……对不起,哥哥,都是我害了你……」 「不必道歉了,杰里米。我现在只想将它抛在脑后,最好彻底遗忘。」罗淡淡笑道,「曾经我失去视觉,手脚冰冷,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绝望蹒跚,渴望有一束火光能照亮我的前路,温暖我的残躯……」 杰里米问,「那你找到了吗?」 罗点点头,漆黑的眼洞深处,幽蓝色的光焰温柔摇曳,「找到了。它将我温暖,而我会永远将它护在手心。」 杰里米试探地问道,「你说的那束火光……是国王吗?」 「……嗯。」 杰里米欲言又止,神色复杂地垂下头,一声不吭。罗察觉到对方似乎很沮丧,便温声问道,「怎么了?」 杰里米重新将头抬起,挤出一个笑,「没什么,哥哥。我替你感到高兴……」他移开视线,耷拉着惆怅的眉眼,望着孤冷的夜幕喃喃,「我的亲生爸爸是个很好的人,我记得一岁时被他抱在怀里,他的胸膛结实又温暖,但他在一年后便死去了……我以为我和妈妈会在那个宁静的小村子生活一辈子,结果在几年后,故国便灭亡了……我以为在兀鹫城当了税官,能够从此摆脱低贱的人生,到头来却……」 他勐地擦擦眼睛,道,「什么『幸运的杰里米』,到头来,我才不是幸运的人呢。这个世界烂成这样,怎么会有幸运存在呢?」罗忧伤地看着他,正要出言安慰,双肩却被弟弟紧张地按住了。 「哥哥,我说这些,是想要告诉你……」杰里米平復着情绪,低声道,「不要相信这是个美好的世界,哥哥。『善良』是个好东西,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承受拥有它的代价。因为这是个烂透了的世界,犹如地狱,而大部分人心比蛇蝎还要恶毒。善良就像是深渊中的萤虫之光,努力地发亮只会被更快地湮没,而不是驱散黑暗。」 「杰里米……」 「保护好自己,哥哥。」杰里米勉强笑道,「虽然我最喜欢看你笑了……但是,我更不想看我的哥哥,总是被这世界欺骗玩弄,落得一个孤立无援、无人悲悯的下场。这世界本就是错的。因此即使你是对的,你也没有立足之处。」 他嘆气道,「曾经我们太过弱小,只能像奴隶一般被命运的皮鞭抽打前行,但现在你是亡灵,哥哥。你拥有超越人类的力量和视野,他们无法伤害你,我想这大概是上帝对你最好的补偿。」 「谢谢你的忠告,杰里米……」罗垂下眼眸,復又缓缓抬起,「但即使做那只深渊里的萤虫,我也再不会后悔。正如你说的,这个世界宛如深渊,我们宛如虫豸,不堪一击。但难道因为弱小,我们就要放弃在黑暗里发光么……现在我不是那个七岁的懵懂孩童,我是亡灵。既然我拥有了重生的机会,那就说明世间并不只有无边无尽的苦难。我明白我掌控着超出一般人的力量,也能承受超出一般人的痛苦。所以我才更应该努力了解这个世界腐毁的真相,并尽一切可能去改变它。」 杰里米静静凝视着自己的兄长,半晌,嘴角咧开一个稚气的笑,「果然……不管是人类还是亡灵,哥哥永远是哥哥……」
第144页 他忍住即将夺眶而出的眼泪,说道,「我多想一直在你身边,跟你说话……但我现在必须要走了。哥哥,我不会说『愿上帝保佑你』,我只希望你能够拥有你真正想要的、没有虚假的世界……我还要去找妈妈,生前我没有尽到一个儿子该尽的责任,死后我决不会再逃避了……」 说着,杰里米的亡魂隐去轮廓与身形,从城墙刻有岁月印痕的石砖上滑过,消失于空旷无垠的雪原。 「再见,杰里米。」罗凝望着弟弟亡魂的离去之处,喃喃道,「谢谢你……对我来说也是,这一回以亡灵之躯重生,我再也不会逃避了……」 **** 我坐在宫殿内属于国王的铜制王座上,冷冷道,「给我把纽金特和理察带上来!」 「是,陛下!」几名披坚执锐的护卫迅速离开大殿,前往牢狱。法洛斯刻板地拢着脚跟,站在我身侧,眉头深蹙,「陛下,他们都是位高权重的臣子。纽金特是忠于帝国的老臣,理察也谨小慎微,从未出过纰漏。为何您要把他们押入大牢,又当殿审讯?」 「小骑士,劝你还是少说两句吧。」乞乞柯夫悠闲地擦拭烟管,「身为银麟骑士,却总讨不了国王的欢心,难道你不能自己反省一下么?」 法洛斯厉声道,「我是骑士,不是佞贼,我从来就没想过要讨国王的欢心!」 「是啊,我讨厌死你了,给我安静点吧,法洛斯。」我漫不经心地摩挲嵌有红玛瑙和钻石的手杖,考虑要不要把这些亮闪闪的玩意儿挖出来充实国库。 一个呵欠的功夫,护卫已经把人带到了殿内暗红色的地毯上。鹰钩鼻的纽金特和秃顶的理察都被在牢里关了五日,面色疲惫憔悴,衣袍骯脏灰败。但不同的是,弯鼻混蛋眼中一直压抑着某种阴戾的怒火,而秃顶废物则抖得像要融化似的,呈现出待宰羊羔般的全然的恐惧。 「你们好,我的两位大臣。」我翘腿坐在王座上,托腮笑道,「看来被关在牢房里的滋味不太好受,对么?」 理察哀声道,「陛下,我扪心自问,并没做错什么啊!您能否给我一个理由呢?」 纽金特跪在另一侧,眉眼晦暗,像一只匿于阴影的凶隼。真正该认错的傢伙反倒一声不吭,我倚在座椅上,从怀里抽出一封信,在他们面前摇晃,「这是在我登基前,弒君者艾略特送来的劝降信,对么?他本该给你们三人一人一封,为何现在只有一封在我手上?」 理察面色一变,惶然无措地转着眼珠,似乎很想揪着身边的纽金特询问真相。我勐地一拍扶手,拔出腰间的斫骨刀,怒吼,「说啊!敢隐瞒一句,我亲手剁了你们的脑袋!」 「啊——陛下,请您息怒!」理察骇得尖声大叫,鼻樑上的单片眼镜差点被震掉了,「我说,我都说!那天我收到了一封信,一瞧正是弒君者写来的,不知如何是好,就想拿给他们二人看看,一同商定个主意……」 我厉声道,「信从哪里来的?!」 理察颤声道,「我不知道,陛下,信是突然出现在我桌上的……我的僕人都不知道来源,我仔细查过,并没有可疑的蛛丝马迹……」 我盯着他冷笑,「难道信还长脚跑到你桌上了?」 「未必吧,陛下。」 纽金特抬起那双铁钉一般的眼睛,瞳孔周围裂着细小的血丝,冷声道,「能悄无声息地游走于阴影里,在他人未察觉的情况下将信送至……万一是亡灵做的呢?」 「亡灵?」我扭过头,似笑非笑地斜睨他一眼,「谁是亡灵?」 「您最清楚。」他紧盯着我说道,语气毫不退让。 我睁着双眼看他,「我清楚你把我铐在了审讯室的墙壁上!」 法洛斯一怔,惊异地看向我们。纽金特依旧用那双玻璃般的眼珠盯着我,一字一顿说,「我本想铐的是亡灵。」 我睁大双眼逼问道,「你想说我是亡灵?!」 「我绝无此意。」纽金特目光低沉,如两只漆黑的梭子刺向我的眼瞳,「是您在包庇亡灵。其实您没必要问我。我说了,您最清楚。」 这时,待在一旁的乞乞柯夫桀桀冷笑,开口道,「真有意思。你们三个向国王隐瞒劝降信的事,反倒说国王什么都清楚,真是有意思。」 理察立即捶胸顿足地叫道,「陛下,我可以把那天的实情一五一十地告诉您!我在拿到那封信时就叫了他们两个。我把事情和盘托出,他们两个却没告诉我收到信的事!我也是被他们骗了!埃利森和纽金特他们两个明明拿到了信,却装作不知,一致同意我把信烧掉。」 我瞥了眼乞乞柯夫,老头子沖我点点头。我復又盯着理察道,「那你说,为什么你宁可叫他们两个,却不告诉我?」 理察瑟缩了一下,满脸为难。我盯着他,缓缓道,「告诉我实情,我可以考虑从轻责罚。」 最后四字让这个秃顶废物看到了一线希望,他双眼亮了一下,随即又惧怕地打了个寒战。他为难又惊慌地看着我,不敢与我四目相对。 「一个原因,是您当时还未登基,兀鹫城大小事宜按习惯还是议事团决定……当然也是怕搅了您的登基仪式!」他期期艾艾地说着,低下头,声音细如蚊吶。 「另一个原因……是我们三人……当年都是同意将莱蒙王子代替爱戎王子去魂烬之巅的议会成员……更别说纽金特还亲自审讯过您,我们怕……您会因此对我们的忠心生疑……」
第145页 作者有话要说:最开头罗的唱诗是仿照莎士比亚的《存疑》的感觉写的,就想传达一下罗的心情……请大家轻拍(躺) 第57章 废物与罪名 我觉得有些好笑。当所有人齐手将一个废物推入深渊,难道不会想有朝一日,这个废物会化为魔鬼寻仇么?说不定他们真没想过,谁能指望一个废物「有所作为」。说到底是你太弱了,莱蒙·索尔。废物不配得到尊重,废物也不配得到爱与关怀,连憎恨也不配得到。能救你的人只会考虑救其他更有价值的人,而不能救你的人只会考虑他们自己。 这就是我曾渴望得到他人救赎的下场——「死去吧」,他们对我如是讲。那时我还天真地以为自己算个什么东西呢,能有人救我于水火之中呢。其实一个废物根本什么也不是,只配当个替罪羊。 秃顶理察的一番话很好地激起我的邪意。我托腮靠在王座上,笑,「原来如此,你们是怕我怀疑你们,才不将信上交?」 理察像个白痴似的勐点头,转而又慌乱地补充道,「不,主要是怕扰了您的登基大典!」 我看向目光阴戾的弯鼻混蛋纽金特。看到他那张似对我不屑一顾的冷脸,我太他妈想把他砍成肉酱了。纽金特·布莱克,你算个什么东西。我漫声道,「你知道我手上的劝降信是谁的么,纽金特?」 我看弯鼻混蛋的目光眯了一下,正打算给他个下马威,没想到一个插曲横亘在前。法洛斯在一旁沖我单膝跪地,声音洪亮地说,「陛下!请您不要怪罪纽金特阁下,当初他将信交给我,本就是抱着向您诉说实情的想法!我可以以手中的剑发誓,他对您,对万疆帝国绝无二心!」 我盯着法洛斯冷笑,「你给我站到一边去。他有没有二心,由我决定。」说着,我用手杖不紧不慢地敲打地面,道,「纽金特·布莱克,你不将信交给国王,反倒交给军权在握的银麟骑士,意欲何为呢?」 纽金特的脸就像熟透了的烂枣,他那双鹰眸和鹰鼻子锐利如钩,充满淡漠。他道,「事到如今,反正于事无补,我实话实说吧,陛下。我们没有任何挑拨离间的意图,唯一的顾虑,是您可能借题发挥,让整个议事团陷入不义之地。」 他冷笑一声,「但我忘了,只要您看我们几个不顺眼,想借题发挥,什么都是理由。」 「呵,我倒是觉得,国王现在还能容忍你这种大臣活着,已经足够仁慈。」乞乞柯夫慢悠悠地说,「说国王陛下借题发挥,你们难道做对了么?你们压根从一开始就不信任陛下。」 「以陛下当年的所作所为,论谁都无法立即相信,他会从一个胡作非为的恶童王子变成励精图治的仁厚国王。而我一直在劝告自己,相信陛下,相信他会带给旧国的希望!」纽金特骤然抬高了音量,一双眼仿佛淬了毒液,「但陛下又是怎么做的?任人民被压榨剥削,明知祸根却不理不问,待事发东墙才出面安抚;乔装易容,包庇亡灵,将我欺骗,置于万劫不復的罪名下!」 我脸上挂着微笑,耐心地听他发牢骚,好半天才发觉手指的关节被攥得变形,阵阵钝痛敲打头颅。我真想撕烂那傢伙的嘴,将每一颗牙碾成齑粉,但那样太便宜这弯鼻混蛋了。 纽金特面色铁青,说到激愤之处,矛头突然指向乞乞柯夫,「还有你,一个来路不明的老头,口口声声说着可以看见『过去』,假借提供情报的名头,用花言巧语迷惑国王,谁又能知道你的真实想法?!」 「嘿嘿嘿。」乞乞柯夫冷笑道,「迷惑国王……真是不小的帽子哩。国王陛下,听这位纽金特·布莱克阁下的意思,我这么一个来路不明的老头子还是得少说两句。万一将来国王因为老头子的花言巧语昏头了,该怎么办呢?我可不负这个责任。」 法洛斯不满地瞥了老头子一眼,「你确实很可疑。」 乞乞柯夫冷嗤一声,转过身吧嗒烟管,干脆不管不问。这死老头就是这样。谁相信他,他就能漂亮完成交代的所有事情。而谁对他流露出一丁点的不信任,他就撂挑子不干。反正他能干,也从不做吃亏的买卖。 我笑了,眼下这乱糟糟的情况我除了「笑」摆不出其他表情,「乞乞柯夫,他们怀疑你哩。」 乞乞柯夫冷笑着摇头晃脑,「世上总是傻子多。」 我高声道,「把之前从纽金特·布莱克房间里搜到的东西带上来!」 一名随从小心翼翼地捧着一个布包上前,在我的首肯下,于众人面前摊开—— 一本迟暮帝国的法典赫然出现。 「就是这本法典。」我笑得左腿直抖,「布莱克,之前乞乞柯夫在你的房间搜到的——迟暮帝国的法典?真是奇怪,万疆帝国的司法大臣的房间里,怎么会有迟暮帝国的法典呢?」 纽金特在看到那本迟暮帝国的法典时,目光先是怔愕,随即是一切瞭然的淡漠。他冷冷道,「研究各国法典是我的习惯,也是我的职责。」 他这理所当然的神情令我怒不可遏,「但那是迟暮帝国的法典!」我扭过头,对老头子道,「乞乞柯夫,不如你来分析一下,司法大臣纽金特的真实心理?」 乞乞柯夫阴阳怪气地说,「哟哟哟,我一个来路不明的老头子,哪敢迷惑尊敬的国王陛下呢?」 这鬼精鬼精的老东西学得倒快。
第146页 纽金特淡漠地说,「您是在借题发挥,我说什么也没有意义了。」 「纽金特·布莱克。既然你知道国王喜欢借题发挥。」我身体前倾,双手交扣搁在膝上,尽量平復情绪,笑眯眯地说,「那我就真正发挥一下。」 我招唿几名卫兵上前,将两只宝剑搁在二人面前,道,「这是我给你们的最后的机会。我让你们亲手剁下自己的左手——圆满完成它的人,我便认可你的忠心。」 **** 那两把寒光四溢的宝剑放在面前,两位大臣顿时默不作声,纽金特觉得没必要说话,理察是骇得说不出话。法洛斯看上去很想辩解,但那颗傻蛋脑袋终于意识到他的话只会使情形变得更糟。 我倚在冷硬的椅背上,闭上三四天没怎么休息的双眼,说,「好啦,谁先来呢?」 理察哆嗦着说,「陛下,这实在是……」 「觉得重么?」我唇边咧开一个笑,「我可没给埃利森任何求饶的机会,直接将他的脖子套上吊索。你如果觉得那样不错,我可以考虑。」 这秃顶废物为难得就像要哭出来似的,对生感到恐惧的人无可厚非,但对死都感到恐惧的傢伙才令人蔑视。我像在看泥地里打滚的猴子般的眼神看他,温声道,「理察,先前你跟我坦白一切时很爽快,很真挚,我很欣赏。怎么?这就是我给你最后的考验了,难道你先前对我的诚恳都是假的吗?」 「陛下……」这狗娘养的跪倒在地,持起锋利的寒剑,一往手腕上比划,连皮都没蹭掉就尖声大叫,跟他那蠢丫头一模一样。 这样的猪,估计得让屠夫烦死。 另一侧,纽金特在长久的沉默后,也拿起了那把剑。我猜往常只有他用锐器刺别人的份儿,当时他刺罗的动作可熟稔得很。对于弯鼻混蛋我不想多说,只阴鸷地盯着他,看他作何反应。 「陛下,这把剑……」他用手试了试剑身,漠然道,「还算锋利么?」 我扯起一边嘴角,「这只是测试,我怎么会用钝剑让我的臣子受罪呢?」 他点点头,朝我一躬身,「好。」 说完,眨眼之间,纽金特用那把利剑剁下了自己的手!他动作太快,快到所有人只得看到一只掉落在地,血淋淋的手掌。鲜血从他的断腕处汩汩淌下,我一眨不眨地盯着他苍白的面色,听到法洛斯焦急的叫声,「陛下,他会失血过多而死的!」 我挥挥手,让早在殿中等候的御医上前,「给他绑好,务必保持清醒,事情还没完。」 几人匆匆围住纽金特,进行止血包扎,一旁的理察瞠目结舌。他错愕地看了看地毯上的那只断手,又看了看自己那只圆润的嫩手,突然悲从中来,咧嘴痛哭起来了。 「我不行的……我做不到……」这位外交大臣躺在地上就差打滚了,他嚎出满脸汹涌泪流,叫道,「陛下,虽然我是忠心的,但我无法砍掉我自己的手!若您不相信,那求您干脆利落地杀了我吧!」 我嗤之以鼻,本想摩挲一下金戒,却发现手指上早就空了。待场面平息,秃顶的理察也不哭不闹了,吸着通红的塌鼻子,面如死灰地等待我的判决。纽金特那光熘熘的断腕上包满绷带,他满头冷汗,肩膀摇晃,黑色长袍上溅着斑斑血迹,可嵴背却挺得笔直。 「好吧,现在我宣布。」我坐直身体,目光平静,淡淡笑道,「把纽金特·布莱克带下去,等候处置。理察·奥利汀,你可以回去了。」 **** 法洛斯看着我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暴虐的昏君。 纽金特抬起头,瞥了我一眼復又底下,肩膀一颤一颤地嗤笑。理察鼻涕眼泪挂了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我,整个人浑浑噩噩,仿佛在梦里。 我笑了,看向两侧的卫兵,「怎么,听不懂我的命令吗?把人带下去啊。」 「陛下!」傻蛋彻底跳起来了。他面红筋涨地挡在纽金特前,沖我单膝跪地,冰蓝色的眸子冷若寒铁,「陛下,身为冬霆军团的骑士长,您的银麟骑士,我有异议。」 我阖上双眼,感觉耳边嗡嗡地非常吵。妈的,法洛斯,你就是个傻蛋。 「不必跟陛下多说了,骑士长。」纽金特喑哑地说,「只会把你牵累其中。」 法洛斯厉声道,「谈什么牵累不牵累,布莱克阁下!凡事须有情理支撑,我只是想知道,陛下这么做的理由!」他转头看向我,强忍着不平的愤慨之意,「是您说的!亲手剁下另一只手便是忠心赤诚的证明!现在布莱克阁下如实做了,也没有一点犹豫,您为什么还要处置他?!」 「所以说你是个傻子。」我冷笑,翘起腿,漫声说道,「这种测试,从来就不是正向测试。」 法洛斯冷厉地守在弯鼻混蛋身前,「什么意思?」 「你觉得『服从命令』就是完全的忠心么?在我看来,那可算不上。」我冷冷地说,「假若我是弒君者,我要挑一名卧底,我决不会选一名随时可能暴露行踪的窝囊废。换言之,看起来越像忠臣的人,反而越不容易让人发现。纽金特·布莱克在剁下自己手掌时毫不犹豫,一个对自己这般狠心的人,心如虎豹、情似硬铁的人,才是我的心腹大患!」 「还有……」我遗憾地笑道,「你先有隐瞒信件,一意孤行的前例,完全不把我这个国王放在眼里。你不满我的统治,如今用这只断掌沖我挑衅?纽金特,你真的把手剁了,日后我怎么敢保证你不会记恨我呢?斩草需要除根,而你现在已经是那深扎于土壤的草根了……」
第147页 我咬牙切齿,恶声恶气地说,「你越狠,我越不信你。」 法洛斯惊异地瞪大双眼,显然理解我的思维令他的脑子都要炸了。他攥紧拳头,替漠然不语的纽金特争辩,「可是他在听您的话,陛下!他在服从您的命令,即使那个命令会让他有性命之忧!这不正是义士之为么?」 「义士之为?抱歉,我可不这么想。」我冷笑道,「真正的义举一定是建立在对君主的恭敬和顺从上,他在听从命令剁去双手时只有悲痛,而不是冷漠。义士?他连自己的国王都看不起,算个屁的义士?纽金特·布莱克,既然你心怀赤诚,我问你,你打从心里,认我这个国王么?」 「没错,我心怀赤诚。」纽金特深深吸了一口气。他撑着虚弱的身体,阴戾的眉眼终于平静地舒开,「我不认为您是位英明的国王,您所谓的『慈悲之心』、『正义之举』都是统治的工具,而非您的本性。身为臣子,没能劝勉我的陛下,这是我的失责……但事到如今,我想也轮不到我承担这份责任了。」 他颤巍巍地起身,面白如纸。他盯着我,目光就像一角坍塌的冰山,不过有些无济于事的动摇。「我唯一的遗憾便是,没能用这把剑,亲手杀死属于您的亡灵!您对亡灵的包庇令我心寒。我可以大胆断言,假若有一天,这个亡灵摧毁了兀鹫城,那一定是您的命令!或许我不该把所有的罪责推到亡灵头上,将如此邪恶的异族孕育出的『主人』,才是最邪恶的刽子手!」 他说得太对了,说得一点也没错,坦荡而准确!我放声大笑,「是么?!但我觉得你应该遗憾的是,我的亡灵比一个人还要像一个人!而你,一心憎恨亡灵的人——」 我走下台阶,站在纽金特·布莱克不远处,怜悯地看着他道,「比亡灵还像个亡灵。」 一切都该结束了,已经是倒计时。 我打了个响指,对卫兵道,「将纽金特·布莱克给我带下去,不用管这个骑士长,他爱跪就跪着吧。把纽金特带到牢狱后,先剥下他所有的衣服,再用铁钉嵌入他的皮肉,摆成六芒星的形状,再用滚烫的浆料从他的脑袋,缓缓、慢慢地顺着每一寸皮肤淌下……」 纽金特冷笑一声,「这曾是我对那个亡灵的刑罚,而今您想用在我身上?」 「是的。」我咧嘴笑道,「这个惩罚,简直太适合你了。」 我心意已决,法洛斯这个傻蛋还试图作最后的努力。他作为莱蒙国王的银麟骑士真是什么也不懂,而且毫无长进,永远都是初见时那个傻蛋。我漫不经心地掏了掏耳朵,听他道,「陛下,不管您要怎么处置布莱克阁下,用处置亡灵之法,无疑是对他尊严的侮辱,还请您……」 「侮辱?!」我瞪大眼睛看着他,「纽金特·布莱克侮辱其他囚犯时,你怎么一声不吭呢,骑士长?!」 法洛斯语塞,纽金特沉声道,「非常感谢你,骑士长。但我早已看透了,若您想帮我,可否走到几步外,让我单独和国王说一些遗言呢?」 我冷冷道,「是的,骑士,给你的陛下让开!」法洛斯难过地垂下头,他看了看我们,沮丧地退到几步开外。 「我给了你充足的机会。」我淡笑道,「现在,你想说什么,便说吧,布莱克。」 鹰钩鼻的司法大臣突然持起了地上的宝剑!宫殿内一众人大惊失色,几欲上前,尤其是法洛斯。他眼里唯独对我的、满满的惊惶和担忧还挺让人受用,我大喝一声,「谁都不许动!」 我抚摸着斫骨刀的刀柄,笑得愈发真切,「说吧,布莱克。」 「好。」他迟钝地一点头,「我只有最后四句话。」 于是,他便在我笑嘻嘻的注视下,最后高举起冷厉的宝剑,目眦欲裂地朝天大喊—— 「不能劝勉君王,我有错!不能斩除忧患,我有错!不能挽救民众,我有错!」 他大声喊着,双目赤红,声音震天撼地,「无法顺应这个日渐倾颓的世界,我该死!」 说完,他大吼一声,将锋利的剑刃抹过喉头,滚烫的鲜血泼到我的脸上!理察惊恐的尖叫声,法洛斯惊异的吼声,乞乞柯夫得意的冷笑声,此时如一条交错的锁链,一圈又一圈地交缠,将我牢牢困在原地。我看到淋漓的鲜血绽放在老旧的地毯上,纽金特·布莱克双目圆瞪,尸体逐渐变得僵硬,丧失了仅存一点似人的生气。临死之际,他的手中还紧紧攥着那把剑。 而我,在众人混乱的响动中,仰头望着沉寂的房梁和宛如泪光的吊灯火蜡,好半天,发出了一声轻弱的笑。 终于,结束了。 第58章 心病 纽金特·布莱克的死对法洛斯刺激很大。 正如傻蛋不懂我的想法,我同样也不懂他的。弯鼻混蛋临死前慷慨激昂的狗吠差点让我的银麟骑士潸然泪下。在纽金特死后第一日,他守在我的办公桌前,滔滔不绝地讲述对方作为旧国的司法大臣,是如何恪尽职守、鞠躬尽瘁,暗指我将他逼死是多么地不公与昏庸。 我听得头扁,差点想把桌上的墨水瓶塞进他嘴里。我盯着他满腔正气的脸,咬牙切齿地说,「法洛斯·普卢默,我才是国王,你再啰嗦一句,我就让军棍教你怎么好好听话!」 法洛斯那天也死猪不怕开水烫,愤怒地嚷道,「好哇,这次您不叫我『傻蛋·普驴默』了!您终于知道尊重别人了?我可太高兴了,陛下!」
第148页 我当即勐拍一下桌子,让护卫进门把冬霆军的骑士长拖出去。法洛斯一边被押去刑牢还一边怒吼,「您知道么?其实我并不在意您是不是尊重我!您打我、骂我,都无所谓,那是小节!但真正英明的国王绝不会阻塞言路、刚愎自用,一意独断才是危机的开始……」 操,要不是我现在事务缠身,真他妈想亲自抽他几棍。 几天后,听老头子说,法洛斯当天挨完军棍后,就把牢狱当成他家似的,待在那里不走了。那时我正在翻最近财务阁呈上来的帐录,不以为意地说,「不用管他,我可没时间管一个闹脾气的骑士。」 「他可不是普通的骑士。」老头子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道,「银麟骑士,歷代万疆国王的亲卫骑士。对国王来说,他就是最锋利的剑,最坚固的盾,也是最后的救命稻草——当然,对您来说最后的稻草可能是小亡灵,但您不能因此就不把这位骑士放在眼里。」 「那你要我怎么样?」我合上帐录,气沖沖地喊,「难道让我亲自到他面前认错,说,『亲爱的骑士,是陛下错了,请你出来与我共进晚餐吧』,操他妈的!」 「不是让您去认错。」乞乞柯夫嫌弃地看了我一眼,每当我怒不可遏时他都这个死样,「是让他明白事情的真相。小骑士对您的误解,归根结底,是对『亡灵』的偏见。兀鹫城里所有人都认为亡灵会招致祸患,而您一直避而不谈这个祸根。国王陛下,有误会就要解开误会。那就像寄宿在人体内的病菌,您不能视而不见,等病变再忍痛剜去一块肉。」 我恨恨地说,「我干嘛要为了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大费周章?」 乞乞柯夫眯眼道,「其实您从未想过法洛斯·普卢默会背叛您,对么?这就是为什么,您给纽金特·布莱克冠上罪名,却一再容忍了唱反调的银麟骑士。」 「您知道,他的一切不满与牴触,都是为了您,希望您可以变成一位更好的国王。」 **** 我站在砖红色的牢狱前,嗤之以鼻。 ——说到底也不过是个十七岁的小骑士长,一生气就原形毕露喽。 老头子的话迴响在我耳畔,与此同时还有那令人恼怒的下半句。 ——还有一个不过十五岁的小国王。 我挥退所有尾随的僕从,自己举着火把,沿着潮湿的地砖向前走。一路上恶毒的想法充斥着我的大脑,甚至考虑一与傻蛋见面是骂「我看这里挺适合你的,继续呆着吧!」,还是骂「你以为你算什么东西?一个银麟骑士,就在国王面前耍脾气?」。 我的脑海里盘算了好几个可以痛骂他的版本,等狱卒把我领到法洛斯待的牢房前,看到他苍白的侧颊和消瘦的躯体,我待在门外,却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狱卒在我耳边悄声道,「陛下,骑士长每日只吃一顿饭,吃得也很简陋。他说要反省罪过,什么时候想明白,什么时候再离开。」 我冷漠地点点头,让他离开,让这个阴暗狭小的空间只剩我和法洛斯。银麟骑士背对着我,棍伤在结实的嵴背上纵横交错,尚未褪去血色。我数了数,三十道,不多不少,而且打得时候下了重手,估计是傻蛋自己的强烈要求。 关押骑士的牢门并没有上锁,墙边摆了一小碗水,法洛斯跪在墙边,裸露着上半身,头颅低垂,还真像在面壁反思。我走进牢房,在门外若隐若现的火光中,对他说,「你的陛下到了。转过来,骑士。」 法洛斯稍稍抬起了头,动作迟缓地挪着膝盖转过身,紧握的双拳搁在大腿上。在牢中这么多日,他目光里的火焰依旧没有熄灭,说是反省,其实不过是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我负手站在门口,尽量不让自己愤恨的磨牙声被傻蛋听见。他直勾勾地望着我,似乎在等我先开口,而我一肚子气,先张嘴估计只有一堆污言秽语等着喷泄而出。 「陛下。」好半天,银麟骑士还是收敛了眸中的锋芒,恭顺地朝我低下头,「这几日,我反思了很多。」 我气不顺地冷哼一声。 「当初我与纽金特阁下,一齐将您的亡灵铐在墙上,动用酷刑。」他闭上双眼,低头道,「我承认,在后来,面对那个亡灵痛苦的模样,我觉得自己做了件极蠢的错事。」 「那个亡灵的名字是『罗』,曾也是万疆帝国的子民,只不过死后变成了亡灵,为我所用。」我冷冷地说,「你知道,在你们对他施刑那天当晚,他怎么做的么?他抱着诗琴坐在窗边,弹唱乐曲。他心事重重,但在我开口询问,却只字不提你们对他的虐待。只因为……」 法洛斯的肩膀停滞了一瞬。我接着道,「只因为我说,纽金特·布莱克是个能干的司法大臣,而我的银麟骑士,法洛斯,一直为增强冬霆军的实力竭尽所能。」 他半晌无语,我盯着他的反应,想知道他现在心里有何感想。但法洛斯很快就抬起了头,对我说,「您亲眼见过万疆帝国被亡灵摧毁的画面么,陛下?」 我蹙紧眉毛,没想到话题被转到这里。我淡漠地说,「我没亲眼见过,但我知道,要杀死艾略特,不能没有亡灵。这也是我愿意献出我灵魂的原因,我比你们谁都想杀了弒君者,这是我唯一的目的。」 「这正是我想跟您说的,陛下。」法洛斯摇头道,「我意识到我之前的错误,但我依旧不认为,亡灵是拯救旧国的法宝。」
第149页 我冷冷地说,「连亡灵都不是,那这个国家怕是无药可救了。」 法洛斯默然片刻,痛心地问,「比起冬霆军,难道您更相信亡灵么,陛下?」 「不是我不相信冬霆军。」我转过身,面对着摇曳的火光,冷淡地说,「是我清楚敌人有多强大。普通人或许失败一次还能有第二次的机会,但对于我,以及整个兀鹫城来说,失败就是失败,结局只会是被碾入尘泥,连反抗之力也没有。」 我攥紧拳头,咬牙切齿地说,「我决不允许同样的事再度发生,正因我曾弱小过,所以我明白,没有力量的下场!」 从很多年前,比我强壮的爱戎就像临颈的寒刀,一步步把我逼向恐惧和崩溃的边缘。待我长大一点,恶龙尖锐的利爪和热烫的涎滴又摧毁了我的肉体。曾经的莱蒙·索尔死了,死于其他人的轻蔑和遗弃,死于无力反抗命运的软弱。 同样的错误,只犯一次便足够了。反正这是个操蛋的世界,里面人人都在比谁更操蛋。最操蛋的那一个能厮杀到最后,活下来,平步青云,得到权力与名誉,被无数个操蛋玩意儿高歌称颂。 这就是世界的真相,呵。 「我说过……」法洛斯低声道,声调里满是疲惫和沧桑,「如果对这世界心怀怨恨,痛恨在你最孤独无助的时候没人站在你身边,为你挡住所有的伤害……」 「『那从此以后,就由我来为你挡』。」我波澜不惊地接了后半句话。傻蛋诧异地望向我,大概没想到我会记得如此牢固。我望他一眼,平淡地说,「我知道,你想为我挡。」 法洛斯的目光忽地亮了起来,不知所措地嗫嚅着嘴唇,似乎我对他的认可令他感到无上荣幸。 法洛斯·普卢默。我在心底又将这个名字默念一遍。四年前的莱蒙·索尔做梦都想拥有一位属于自己的骑士,也一定会因这种诚挚的眼神感动万分。 然而现在我什么都有了。爱我的人,属于我的骑士,什么都有,我却再也找不到当年那种自深深处油然而生的渴望。 我盯着发霉的墙缝,淡声道,「曾经,被绑在刑床上的莱蒙·索尔也想过,会有杀死恶龙的勇士,将他拯救。」 ……原来如此,既然世上总有一些人,努力为实现世界的和平与公义奋斗奔走,永不放弃,永不妥协。那我或许可以等到那一刻,等到真正能够拯救我的人出现…… 「但后来他发现他错了,一个人若是开始期待他人,那最终得到的只会是失望。当我再不会幻想着有人站在我身后,我反而能够自己爬起来,面对一切。」 ……不过让我感到疑惑的是,一颗已然破碎的心,再度缝合,还会是曾经的模样么?还会如往常一样天真无邪地跳动么…… 「为时已晚。」 身后的法洛斯默然不语,而我觉得已经没必要再说什么了。我迈出牢房,对阴影里静默的银麟骑士说道,「我希望我们可以一起恢復昔日万疆帝国的荣光,法洛斯。一个待在监牢里的骑士长可无法承担这种责任,你再考虑考虑吧。」 **** 离开关押法洛斯的牢房,几天后,我病倒了。 我躺在床上,热得像个烫手的火炉,期间御医在我的寝宫里一团苍蝇似的乱转,没顶什么屁用。我头晕目眩,大汗淋漓,把罗冰冷的身体搞得湿漉漉的,就像两条相拥的落水狗。 「我认识这小子很久了,头一次瞧见他生病。」乞乞柯夫耸了耸肩,道,「他的命硬。不管受了什么折磨煎熬,都不会倒下。仇恨和愤怒就像敲击刀剑的铁锤,将他的心锻造得冷硬无比,这种脆弱之态着实罕见。」 罗忧心地说,「那是怎么回事?我试图用亡灵的血治癒他,但无济于事。」 「是心病。」乞乞柯夫这死老头还在吸菸,搞得我差点被憋死,「那天莱蒙去找了小骑士长,回来就病了。大概是对小骑士吐露了什么心声,回来越想越气闷,把自己气病了。」 罗显然不能理解,「这……」 乞乞柯夫道,「小亡灵,你见过蚌么?」 「见过。」 乞乞柯夫摇头晃脑地分析道,「那是种软体动物。很软,很脆弱,谁都能将它一把捏烂。所以它在漫长的进化中长出了坚固厚实的外壳,保护自己。那层外壳一旦开了缝,外界的寒风和动盪袭来,它们便会表现得不堪一击……」 撒旦啊,要不是我没力气了,准会给这个胡说八道的老头两拳。更糟糕的是,罗听了乞乞柯夫一番话,露出深以为然的表情,抱着我的手臂又用力几分。他妈的,我一点也不觉得高兴。 「莱蒙……你感觉怎么样,还好么……」 罗轻唤我的名字。黝黯的寝宫只剩我们二人,我嘴里吐着灼烫的气息,而亡灵冰冷的体温令人舒适。我扯开他的衣襟,将滚烫的额头紧贴在他敞开的胸膛前,指甲深嵌入他的皮肉。罗很快便脱掉衣服,搂住了我火炭般的躯体。 「不要怕,我会保护你,莱蒙……」他对我道。我双眼沉重,连张嘴的力气都没有。撒旦知道我为什么病倒了。不过是在跟傻蛋谈话时想到了过去,那不是我经常翻来覆去考虑的事情么?烈火不是头一次烧灼在我身体上,但这次无疑最难以忍受。 「好好睡吧,莱蒙……」 罗的声音飘荡在我的意识深处,我真的在他的声音里睡着了,但接踵而来的不是美梦,是噩梦。我梦见我七岁时被黄蜂包围,流窜在血管的毒液烧灼得我浑身肿胀。我梦见我手里拿着洋桃的信,流下的热泪洇透纸面。我梦见审讯室的烛光,惩戒修士的鞭子抽打着我火辣辣的伤口。然后是龙,我被送入它黑暗的口腔,顺着湿黏的内壁往下滑,抓到的只有能腐蚀一切的酸液……
第150页 然后,是一只断手,鲜血从断口喷涌而出。有一双眼睛钩住我的皮肉,将我血淋淋地撕开,让我腐臭的体液汩汩流淌,用重锤勐击我坚硬的心脏。它蔑视我理所当然的堕落,唾弃我引以为傲的残暴。那双恶毒的眼睛不遗余力地让我知晓,变成这般姿态的莱蒙·骨刺,早已是个不堪的失败者。 ――不能顺应这个日渐倾颓的世界,我该死! 而我,站在愤怒的漩涡洪流中,感到炽烈的疾风宛如无数银针,将我的皮肤细细剥离。我仰头咆哮,水面涨到我的脖颈,像一层束缚我的黏胶,令我难以顺畅地唿吸。 所有蔑视我的人――憎恶我的人――蚂蚁一般的无能之辈,是什么让你们洋洋得意,在我面前正气凛然?!――没错――你们该死――都该死!!既然知道,就给我去死吧! 「唔!!」 我突然癫狂地抽搐起来,眼前由混沌转向清明,不一会儿,胸腔的窒闷感散去,幽凉的空气顺着我的口鼻流入。我瞪着天花板,指尖蓦地感到一丝黏滑。 我转头看去,见罗的胸膛上开了一道豁口,而我的手指深嵌其中,触碰到的是他体内的「血液」。 他面色僵白,仿佛刚从极大的苦痛中解脱,沖我虚弱笑道,「……莱蒙……你好些了吗……」 灼热感被一丝丝地从我体内剥去,我定定地看着他,「……怎么回事?你做了什么?」 「伤痛……你给我的伤痛……或者性事……」罗强打精神,解释说,「是……亡灵与主人——不,你与我灵魂共鸣的方式……」 「共鸣?」 罗低声道,「我用声音可将你催眠,而你的梦境会反映你的七情六慾,我将困扰你的情愫引出,你就可以……」 「伤痛和性事?!」 我的声音勐地拔高,让罗吃了一惊。他还没反应过来,我已恶狠狠地掐住他的脖子,怒道,「也就是说,每次我伤害你,与你做爱,你都可以窥探我的内心?!」 罗的躯体僵住了,面对我的愤怒,他向来只会忍气吞声,今天却在容忍中多了一丝哀伤的意味。他的伤口还在往下淌着晶莹的液滴,而我将他的脖颈掐出淤痕,仍在步步紧逼。 「是的。」他对我道,「你所有的感情,即使不明白它们产生的原因,我也可以悉数掌握。有时候,我甚至比你还要了解你自己的内心……」 「你他妈现在才跟我说这个?!」 啪嚓一声,我将床头的花瓶砸得粉碎,双目血红地瞪着罗,手心发抖,差点就控制不住自己给他一拳。罗怔怔地看着我狂躁的模样,眼底的哀痛更深,连光焰都黯淡许多。 「主人……」 「离开我的床。」我冷静下来,盯着他道,「给我蹲到墙角去,就和你一开始那样,离我远远的,像个听话的亡灵。」 他看了我半晌,最终走下床,拾起地上的衣物,一件件穿好,用黑斗篷的兜帽遮住面颊,沉默寡言地坐在角落。我怒气沖沖地翻过身,裹紧被子,在静谧中阖上了双眼。四周悄然无声,但我却觉得有什么钝器塞在我的脑袋里,嗡鸣不休。我烦躁地翻身,将床铺弄得乱七八糟,依旧毫无睡意。 「操!」 我对着天花板大骂一声,转头看向角落。罗不知什么时候悄悄挪到了窗边,面朝皓月星辰静坐,身体缩成一团,就像一块漆黑的大石头。 一个念头在我脑中闪过——你他妈迟早完蛋,莱蒙·骨刺。 我跨下床,将他抱起,扔到了床上。罗紧绷着身体,我将宽大的鹅绒被盖到我们彼此身上,满眼血丝地盯着他瘦削的嵴背。罗一动不动,身体比石雕还僵硬。 半晌后,我搂住了他,让他紧紧贴向我的胸膛。罗轻微地挣动了几下,我气得撑起身子,一手按在他枕侧,俯身下去,想朝他的侧脸狠咬一口—— 结果,在牙齿即将接近他的面颊时,鬼使神差地,我闭了嘴,在他侧颊上印下一个吻。 「……」 「……」 身不由己的蠢事比失眠更让我恼怒。我气哼哼地倒在床铺上,刚想转身,罗却突然转过身子,手臂环住了我的脖颈。我冷冰冰地眯着眼,两手摊着,好半天才就势抱住他。他将身体紧紧贴向我,让我空虚的胸膛有了一瞬莫名的充实。 于是,在那个註定的不眠之夜,大病初癒的莱蒙·骨刺,终究睡了个好觉。 第59章 白骨归葬 我站在人蝠长城上,看冬霆军的士兵们在寒风中将那一只只尸茧拉起,堆在城垛上,几乎堆成了一座苍凉的骨山。森冷的北风吹起黏满尘埃的裹尸布,那些人形「蝙蝠」足有上万只,法洛斯召集了冬霆军全部的人手,六千多名士兵忙了一整天,才勉强将那些尸骨送到兀鹫城外的荒原。 长城下,聚集着围观尸骨被送葬的人民,他们有些还是尸骨生前的家眷,面容哀戚又欣慰地凑在一起低声祈祷。我面朝远方凝结成素白色的苍穹,冻得通红的脸像一块沉重的冰坨,搬运尸体的动静和士兵们的谈话声从长城一端飘至另一端,即使无法传到温暖富饶的迟暮帝国,但我相信艾略特一定看得到,只是在考虑下一步怎么收拾我罢了。 「亡魂在哭嚎,同时也在感激,感激它们的国王终于给了它们安息。」 罗轻声道,在人蝠长城的最高处,与我眺望着相同的风景。四周环绕着呜咽和啜泣,就像一曲真正的宏大悲凉的葬歌。
第151页 我道,「那些亡魂,它们恨你?」 他勉强地说,「它们恨所有的亡灵,因为很多亡灵都草菅人命……包括我,我也做过相同的事。」 我淡淡笑道,「恨你?你杀人都是为了我,都是我的命令。它们只恨你,没说你的主人是魔鬼吗?」 「……」罗默不作声,我道,「它们到底说了什么?」 罗一开始还想矇混过去,但想到将事瞒住我的下场,还是悻悻地垂下头,道,「他们说,你迟早会下地狱……」 「哈哈哈。」我大笑,「那可太好了,地狱比哪里都适合我。」 「莱蒙。」罗注视着我的脸,忽然说道,「我与你一起去。」 「去哪里?」 「地狱。」他平淡地说,「反正我的确杀死了很多人,我的确该受到惩罚。」 我冷笑,「你从小恪守上帝的箴言,难道不是赎清罪过,为了死后上天堂么?为什么现在这么乐意下地狱去了?」 「不是愿意下地狱。」他垂下浓密的眼睫,低声道,「只是我想永远守在你身边,莱蒙。」 我望着他毫无迟疑的脸,手心蓦地沁出细汗。撒旦才知道我现在这股想吻他的强烈欲望从哪里来的,但我忍住了,随性放纵没好处。罗愿不愿意永远守着你是他的事,但当你再也无法离开这个亡灵时,你就会意识到自己给自己挖的坑有多深,莱蒙·骨刺。 我漠然扭过头,听到了自己刻意压抑的冷淡的声音。 「别多想了。」 罗点点头,替我挡住扑面而来的寒风。暮色渐沉,夕光在雪地上映出织锦般炫目的色彩。尸骨被一车又一车地拉向兀鹫城外,冬霆军的士兵在冷硬的冻土上挖掘墓坑,进行安葬。一些无人认领的尸骨就直接下葬入土,若有些人能认出自己曾经家人的尸骨,也可以选择其他的安葬方式。当然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波波鲁执意要在墓坑间唱念经文,黑袍的修士踩在某只铁皮桶上,底下是来来往往忙碌的银甲士兵,他声情并茂、声泪俱下地扯着嗓门,声音就像只脖子被砍了一半的鸡,还把自己感动得无以復加。法洛斯身为冬霆军的骑士长,没有站在一旁发号施令,反而也身体力行地举着铁铲掘坑。 铁铲碰击声细细碎碎地从城外传来,天空拉下了深黑色的幕布,将钻石般的疏星点缀于上。围观的民众逐渐散去,只有零散的举着火把的身影拖曳在莹白的雪地上。兀鹫城又陷入了深海般的寂静,仿若一只沉睡的巨兽。 我凝视着不远处的冬霆军,喃喃道,「战争要开始了,罗。将人蝠长城的尸骨解下,是我对弒君者的挑衅,我猜不出几个月,他就会率兵北上。」 罗道,「战事准备还充分么?」 我嗤笑一声,「现在万疆帝国——也就是兀鹫城,兵力六千……」我从城墙令人晕眩的高度向下俯瞰,「而迟暮帝国,有七万多。同时,他们的粮食产量是我们的十多倍。」 罗震惊地看着我,脸色有些难看,他大概也明白这边和迟暮帝国的实力差距,只是没想到这般悬殊而已。我漫声道,「不过,亡灵不需消耗食物,一个可以顶上百——不,应该是无数人,对么?人类的力量对你们来说太弱小了,踩死一万只蚂蚁可不算什么难事。但首先……」 我靠近他,扳过他的下巴,让他凑近我,「你要能握得住手里的巨镰。」 「……我会的,莱蒙。」罗平静地望着我,似乎对我的话早有准备。我对他这副淡然的模样很满意,刚放开他冰冷的面颊,却听他说,「我原先认为将迟暮帝国的人杀死,守卫住万疆帝国的和平是正义,但有人跟我说,那只是我的私心。后来我也想明白了,身为亡灵,我其实很早便失去了公正的判断力……」 他说了一堆让我摸不着头脑的话,我也懒得理解,打了个呵欠,琢磨再过多久就回王城。我抖索掉披风上的寒意,却听罗无比虔诚地说了一句话,语气坚定得让我不得不留意了一番。 「……莱蒙,我想要找到这晦暗世界的真相,为我生前那苦求不得的救赎,为所有人无法逃脱的悲惨命运。而冥冥中我觉得,跟随你走到最后,我便能寻到我想要的答案。」 **** 第二年三月,在北境风雪渐轻之际,南境温暖如春之时,迟暮帝国的旗帜高高飘荡,艾略特终于下令挥师北上,正式朝万疆帝国的贼国王宣战。我写了满满一大张污言秽语,念给乞乞柯夫听,老头子差点他妈笑抽过去。 然后我便心满意足地将那张写满谩骂的纸塞进信筒里,放那只可怜的鸽子前往迟暮帝国,狗皇帝艾略特的卧室。 几天后,艾略特很快给我回信。我打开,见上面写着: 「亲爱的莱蒙, 我一直幻想, 有朝一日, 你会把你自己,送进我的卧室。 幸好,这种日子, 不会持续太长。 我很快就能, 触碰你美妙的身体。 弒君者」 乞乞柯夫当时亲眼目睹这首短诗,啧啧咂嘴,「真骚。」 「他就是个骚贱的狗东西!文采全无,学个屁的断行!」我将那张纸撕成碎片,放在脚下狠狠跺了无数遍,烧成灰烬,并让厨房给我做了一餐鲜美的烤鸽肉。 法洛斯在战事板上钉钉的第一天,便带领四分之三的军队,将那条由铠甲宝剑在日光下反射出的银色长河迤逦向南。原本埃利森在山丘后建造的温水浴场也被改造成军营,高高的瞭望塔观察着迟暮军队的动向,第一时间将情报传到王城。
第152页 在这期间,我坐在办公室里,接收财务阁每日送来的帐目,思索如何能给军队筹集到更充足的物资,免得士兵食不果腹。在处死财务大臣后,我便接手了全城的财权,将它牢牢攥在手中。每一笔条目都有迹可循,谁也休想瞒过我的眼睛——唯有这样我才觉得安心。 而原先司法大臣纽金特·布莱克的权力,被我移交给了乞乞柯夫。看法条对这个老头子来说不算难事,我一度怀疑这世上没有他干不了的活计,而乞乞柯夫显然也这么认为。他得意万分地吹着牛皮,「只要我想做,什么事都不在话下——除了杀艾略特。这个我可做不来哩。」 我摊开最新一份情报,上面写着观测到的迟暮帝国行军路线。先遣部队大概两千人左右,一百辆四人战车,后面载着物资,士兵肩有负重,前进速度不算快,每天只走不到七十公里。目前军队聚集在獾头湾,在那里建了第一个据点。 我摩挲着手里一颗西洋棋,道,「艾略特的目的是想让战争中心转移到北境,防止万疆帝国兵临城下,反正他有足够的实力先发制人。」 咔嗒一声,棋子落位。我盯着黑白纵横交割的棋盘,道,「在迟暮帝国边缘,也就是南境附近,有三个地区值得注意——黑枫平原、络赛湿地和昏藤古堡。夺下这三处,基本就摸到了通往迟暮帝国的命脉,能不能攥住,靠冬霆军的本事。」 「还有罗。」我让白子长驱直入,深入腹地,将对面的黑子吃掉,「他的亡灵之力。」 乞乞柯夫问,「小亡灵现在跟着军队前进么?」 「是的,尽管银麟骑士再三劝我相信军队的力量,但我可不想造成无谓的损失。我让罗跟去,隐瞒行踪,悄悄助力。」我漫声道,「能速战速决最好。唿哈,真希望我明天一早就能得到消息,我的军队已经到艾略特城下了。」 乞乞柯夫瞥了我一眼,「我瞧你也该去睡了,陛下。」 「有个问题,我一直想问你,乞乞柯夫。」 我推开案上的棋盘,棋子七扭八歪地倒在厚厚的卷宗上,「为什么当初你告诉我罗被虐待的事,只说了纽金特一个罪魁祸首,而把银麟骑士放过了?」 老头子耸了耸肩膀,道,「我认为,您该收拢必要的人心。一个不服管教的司法大臣可没一个忠诚的军队头领重要,对于银麟骑士,你对他可不能像弃子一样扔掉。」 我皮笑肉不笑地说,「看来这样,我也需要收拢收拢你了,万疆帝国新的司法大臣,乞乞柯夫。」 乞乞柯夫呵呵笑道,「收拢我?尊敬的陛下,我们之间需要么?我知道您是个什么玩意儿,您也知道我是个什么东西、在这种认知基础上,谈收拢真的没意思。」 我道,「你说得对。」然后我们就一齐笑了起来,虽然我恨不得掐死他。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属于过渡章,下章会暂时切入一部分法洛斯的第三视角,开始正式的战斗了~ 第三卷 收尾ing…… 第60章 我的骑士(1) 法洛斯偶尔会做一个梦。梦境千篇一律,梦中人的话一成不变。言语如同匕首,而匕首一次次在梦中戳刺他的心脏,仿佛他的心就是即便破碎也能黏合的橡皮泥。 事实上的确如此。有些人的心是玻璃、水晶那种易碎之物做的,即使破碎再粘合,也会留下裂痕。而他的大概很简单,要么是泥巴,要么是石灰,没那么多晶莹剔透的讲究。 所以便由着那位——不,那两位王子殿下轮番掷地。 「你笨手笨脚的,法洛斯。你这个样子,怎么能做我的骑士呢?」 他初见万疆帝国的大王子——爱戎·索尔时只有七岁。那时他懵懂无知,只懂得规规矩矩地遵守父亲叮嘱的礼节。炎夏的烈日几乎将他金棕色的头髮烤焦,他端正地坐在一块晒得发烫的大石头上,即使脑浆被晒成一团浆煳煳,也纹丝不动。 既然父亲去觐见国王,让他在后花园里等候,他便哪里也不去。 半晌,就在他身形摇晃,即将晕倒时,一杯幽凉清甜的果茶冷不丁浇在他脑袋上。他被激得一哆嗦,抬起朦胧的双眼一看,一个金髮的男孩嘲弄地站在他身侧,手里拿着空杯子,露出一个恶劣的笑。 「这太阳能把狗晒中暑,不怕晕过去么?你个蠢蛋。」 法洛斯在男孩的笑声里恍惚好一阵,直到发梢的水珠被蒸干,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他从小在军营长大,身边都是些骁勇悍勐的铁血战士,耳濡目染,生就一副不屈不挠的冷硬脾气。见有人侮辱自己,未来的小骑士长当即怒喊一声,揪住金髮男孩的前襟,抡起了拳头—— 谁知,下一秒,男孩比他更快地攥住了他的拳头,同时另一手丢掉茶杯,干脆利落地打了他一拳。 法洛斯想,那时候他不知道往他头顶倒茶的是爱戎王子,就算知道,那只拳头也许仍会抡出去。他和爱戎王子因为那场意外扭打在一起,直到他的父亲来找他,才惊讶万分地分开了两个孩子,呵斥他向爱戎王子下跪道歉。 那时的他被打得鼻青脸肿,被父亲强按在地上,不满地嚷道,「明明是他先来惹我的!不仅惹我,还骂我,他也有错,我不服!」 这件芝麻大点的事闹得连国王都知道了。国王大发雷霆,同样把爱戎王子训斥了一顿。法洛斯和爱戎并排跪在一起,周身黑气沉沉,从日暮跪到繁星映空。待宫殿内升起萤火般的连绵烛光,爱戎王子啧了一声,由跪姿变为坐姿,揉着酸痛的膝盖,漠然说道,「喂,你也歇一歇吧。我父王和你父亲所谓『惩罚』的意思你还看不出来吗?他们想要我们两个重归于好。」
第153页 年幼的法洛斯背后浸满冷汗,恨恨道,「我不认识你!」 爱戎王子挑眉道,「好犟的嘴,现在你还敢说不认识?」 法洛斯针锋相对,「你把茶往我头上倒,这根本不是王子该有的举动!」 爱戎咧嘴笑道,「要不是我那杯茶,你早晕过去了。我可是在帮助你。」说着,王子用那双结实的手往他肩头一扳,法洛斯痛哼一声,随之坐倒在地。爱戎活动着手脚,若有所思道,「听我的父王说,你从小接受了骑士守则上的教导,将来会成为一名骑士?」 法洛斯按摩着腿脚,闷声道,「嗯。」 爱戎不吭声了。两人间沉默半晌,金髮的王子突然道,「你知不知道,万疆帝国的索尔王族,有两位王子。」 法洛斯道,「我当然知道,一位是你,爱戎·索尔。还有一位叫莱蒙·索尔,你的弟弟。」 爱戎道,「你见过莱蒙?」 法洛斯道,「还没有。」 「那我问你一个问题。」爱戎漫声道,「骑士只有一名,而王子有两位。骑士该选择谁做他的君主呢?」 尽管那时候年龄还小,但法洛斯隐约觉得这个问题很尖锐,也很敏感。他犹豫片刻,决定避重就轻,谨慎地说,「骑士不会只有一名的,殿下。」 爱戎冷冷道,「若我说只有一名呢?」 「那……」法洛斯吞咽了一下,在金髮王子冷冰冰的注视下,紧张地说道,「谁需要骑士……谁就该拥有一名骑士……」 下一刻,金髮的王子便不假思索地说,「我需要你。」 **** 「嗨,骑士长,睡得还好么?」 天际泛出鱼肚白,清晨的寒风更为凛冽刺骨,夹杂着远方雪气的清香,刮到脸上的雪粒就像被磨碎的薄荷叶。法洛斯披上铠甲,从尚有余温的军帐中走出。他离开兀鹫城已有一个月整,下颌冒出刺刺的胡茬,一双疲惫的蓝眼睛深邃沉静,衬得眉锋犀利,鼻骨高挺。他向几名朝他打招唿的士兵颔首示意,走到瞭望台下,对那位士兵道,「收集到我们想要的情报了么?」 士兵道,「收集好了,骑士长。上一个负责监督的里克应该已经整理好,呈到议事的帐篷里了。」 「好。」法洛斯点头,简单清洁了一下,顺便用剑将脖颈下方留长的头髮削去。他在开战第一日便削去了髮辫,以示决心。迟暮帝国的先遣部队在獾头湾建立据点后,第二批部队又从帝国出发前往北境。而先遣部队则有深入敌方腹地的打算,几日来一直在向前行进,离他们的驻地仅有几百公里。 战场上第一场仗的胜败虽然并不能决定整体的胜败,但很重要。它可能会影响到战士们的情绪,尤其是现在的冬霆军团,它太需要一场货真价实的胜利来鼓舞士气了。法洛斯觉得双肩分外沉重,往嘴里塞了块粗麦面包,便匆匆赶去了议事的军帐。 他一走进去,冬霆军的其他将领就围了上来。他们都是巴克豪斯元帅生前的得力干将,义勇双全,在元帅逝去后,自然便成为法洛斯的拥护者。 「骑士长,根据情报,这次先遣部队的领头将军是戴斯·浦利拔。戴斯将军是迟暮帝国出了名的恶将,人称『亡命将军』。据说戴斯·浦利拔桀骜不羁,力大无比,连虎豹比起来都稍逊一筹。」 法洛斯一挑眉,「虎豹?」 其他人道,「传说是这样。」 想到现今在兀鹫城王位上坐定的国王,法洛斯不以为意地一笑,他示意众人入座。他开始仔细地浏览情报,尽量不错过一条有用的讯息。周围的将领在小声地交头接耳,似乎在考虑怎么对敌。法洛斯沉吟片刻,道,「这位戴斯·浦利拔所率领的先遣部队,只有两千人?」 「是的。」 「为什么管他叫『亡命将军』?」 众人面面相觑,神情严肃,一位年纪稍长的将领道,「骑士长,其实,昨晚我们收到了亡命将军的传讯。」 一封信被送到法洛斯面前,年轻的骑士蹙紧眉头,展开信纸,见上面血淋淋地写了一句话: 「我喜欢十七岁男孩的骨头,他们的骨髓吸起来滋熘滋熘的。」 「之所以叫他『亡命将军』,是因为这个戴斯·浦利拔不但是领兵之将,还是个不怕死的赌徒。」有人解释道,「他会在开战的下一秒孤身冲进地方队伍,精准地寻到敌军头领,将他的脑袋剁下。」 剁下敌军头领的脑袋?法洛斯在心里无奈地笑了一下。怎么感觉和国王陛下这么像。 另一人补充道,「要是敌寡我多的情况还能理解。但这位亡命将军,已经五次在敌多我寡的劣势情况下,成功斩杀敌军头目。弒君者经常用这疯子作为先遣部队的将领,用以在战事开端打压敌方士气。据说戴斯·浦利拔手持利斧,的脑袋上留着好几个箭坑,缝满蜈蚣似的伤口,肥硕的下巴就像一颗瘤子……」 「多余的细节就不必说了。」法洛斯道,「这次,我们就派出五百人。」 四周传来嘘声,有将领蹙眉道,「骑士长,难道你把我们几个的话当耳旁风么?一旦上了战场,戴斯·浦利拔绝对会突破冬霆军的防线袭击你!你是我们的主帅,又是元帅之子,万一遭到不测,对士兵们将会是很大的打击!」 「听着,这场仗的本质,并不是保护主帅,而是取得胜利。」法洛斯抬高声音道,「冬霆军有六千人。而迟暮帝国来袭的只是一个先遣部队,还用不到浪费兵力较劲。我们要留着力量,在三大战略地——黑枫平原、络塞湿地和昏藤古堡处大举进攻!」
第154页 有人提出异议,「但五百人实在是……」 「嗯,就这么多人。不过我有个新的战术,想跟你们商议一番……」 一上午的时间转眼消逝,正午的阳光融在绵软的雪地上。在议事后,法洛斯回到自己的军帐,摊开纸笔和墨水,思忖片刻,写下了题头。 「尊敬的陛下……」 他用鹅毛笔蘸墨,又写了几行,吹干信纸,交给通讯的士兵。法洛斯嘱咐对方道,「一旦国王陛下有消息回復,马上去军帐通报给我,知道了么?」 士兵见骑士长面容严肃,不敢怠慢,当即肃然应下,放飞了渡鸦。法洛斯回到军帐,从桌下拿出父亲曾整理的一本战术明录,耐心阅读起来。在分析途中,法洛斯发现他的父亲虽然作战经验丰富,但思维泥古,许多精彩的大型战术靠得都是庞大的兵力,完全不能应用到眼下的战场。 想要重建规则,首先要破坏规则。年轻的骑士垂眸沉思,思绪自神经尖端如水般流淌而过,忽然便想到国王曾在兀鹫城混斗中的表现。那是令许多人印象深刻的一幕,而他之后思忖许久,才不得不承认父亲的话。 【现在的冬霆军,缺乏的就是莱蒙·骨刺身上的某种品质。】 【你需要了解它,并引导你手下的士兵。】 直到夜幕升起,银麟骑士才得到国王的回信。法洛斯急忙拆开信件。他在信里将「亡命将军」戴斯·浦利拔的基本情况叙述了一番,询问国王,「对方的目标是直取我的头,我该怎么应对这种情况?」 莱蒙国王的回覆十分简单——「先他一步剁了他的脑袋」。 这么一大张空白的纸上竟只写了一句话?!法洛斯震惊不已,目光上下左右扫了一圈,几乎能把信纸钻个洞。他翻过面来,在背面的左下方,终于发现了第二句话。 「放心,你死不了。」 法洛斯彻底惊住了,坐在椅子上发呆半晌。明明情况兇险万分,国王为什么说我「死不了」呢?他连我的战术都没有询问,就能下如此断语,难道…… 银麟骑士勐地站起身,攥紧火热的拳头,激动地自言自语,「陛下一定是相信,我不会辜负他的期望,成功夺取戴斯·浦利拔的脑袋!既然陛下如此信任我,即使赴汤蹈火,我也要回应他的期待!法洛斯·普卢默,你绝不能失败,让陛下再度失望!」 年轻的骑士在帐内激动地踱步转圈,时不时发出感慨和喟嘆。待深夜已至,法洛斯沉沉睡去,一个溶于黑暗的身影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帐子里。两道幽蓝色的光焰默默亮起,罗注视着信纸上的回覆,顷刻间重新隐入伸手不见五指的暗影里。 **** 带领五百人应对两千人,虽然保存了实力,但那场面依旧显得有些凄凉。两军对立,战士们的盔甲长剑反射出比鲜血还灼人的光芒。在打造了新式武器后,冬霆军的装配明显有所提高。法洛斯记得先前被迟暮帝国那些亮闪闪的铠甲刺得睁不开眼的境况,他曾反对靠压榨人民打造武器,但现在,他无比感激国王坚决果断的执行力。 身后飘荡着万疆帝国以及冬霆军团的旗帜,法洛斯冷厉的双眼藏在面罩后,终于见到那位令人闻风丧胆的「亡命将军」。戴斯将军长着一张粗犷而丑陋的脸,咧嘴大笑,笑声震耳欲聋,「你的身板长得真不错,小骑士,又直又挺,适合一舔到底。我猜你的骨髓吸起来一定也比其他人美味得多。」 法洛斯没有理会敌人的嚯笑,那都是动摇心神的废话。【先他一步剁了他的脑袋!】一个声音在他脑中迴荡响。他举起宝剑,那是准备的徵兆,身后的士兵们也随他的动作摆出战斗的姿态。这是冬霆军,经歷过荣光与失败双重洗礼的军队,依旧在残酷的流放中坚守住了自己的本心。 它将一往无前! 「给我沖——!」 一声咆哮响彻天地,法洛斯分不清那是他的,还是戴斯将军的,抑或是他们二人一同喊出的。马蹄声和喊叫声现在已无足轻重——「先他一步剁了他的脑袋」——用最快最狠的力道刺出你的剑,就像曾经红髮的莱蒙·骨刺那样!他在那片沙尘飞扬的混斗场与他交战过,记得从对方剑身上传来的每一丝心跳,每一次肌肉的缩张,还有那闪电般的速度和无所畏惧的勇勐! 法洛斯驭马疾奔,在狂乱唿啸的寒风和弹丸般飞扬的沙砾中吼道,「为了万疆帝国!」 「为了万疆帝国!」 冬霆军的士兵们随之喊道,即使声音很快就被淹没于迟暮帝国更为充裕的人马中。数量永远不是决胜的关键——法洛斯将圣剑在半空划出一个只有冬霆军能看懂的银色弧光,喊道,「进攻!」 眨眼间,冬霆军团的骑兵们调拨马头,由一开始散沙般的阵型逐渐融成四支队伍,用令人眼花缭乱的流动阵型,交错奔入迟暮帝国的军队。 戴斯·浦利拔所带领的军队,阵型是最古老的方形阵,前排骑兵手持盾牌,只知整齐划一地朝正面进攻。此时分散的四队冬霆军从四个方位,闯入方形阵的间隙,将牢固的阵型分割成五大块。两队战士在其中兵刃交接,炫目的银光和刺耳的金属碰击声络绎不绝。 方形阵的特点便是前排武装较强,后排稍弱。冬霆军正瞄准这一点,先解决掉力量较弱的士兵,打乱他们的阵型,争取将损失降到最低,再集中力量攻打强兵。
第155页 「不要慌张,看见狮子兵就杀!我们实力强悍,不必在乎这些小伎俩!」戴斯·浦利拔髮出熊一般的吼声,双眼凶光毕露,「我这就去取他们主帅的脑袋!」 现在万疆帝国与迟暮帝国的军队完全混在了一起,鏖战不休,敌人反倒被冬霆军打了个措手不及。但戴斯·浦利拔丝毫不关心战场上的动向,只如一头捕捉猎物的勐兽般,双眼搜寻着法洛斯的踪影。银麟骑士感到汗水顺着眉梢滴到了眼睑上,他瞪着血红的双眼,一夹马肚,不等亡命将军在混乱的人群中找到自己,勐地沖入敌方的阵地! ——先他一步剁了他的脑袋! 这个声音如金钟般在他头颅里来回震动,他仿佛看到了在混斗中一意孤行的红髮男孩。鲜血溅在男孩略显苍白的面颊上,而男孩的眼中只有必胜般的信念与骄傲!——先他一步剁了他的脑袋——法洛斯,你也一样可以,你不是那个总跟在父亲身后的男孩了!你要跟国王陛下证明,跟兀鹫城的子民证明,跟迟暮帝国的敌人们证明,跟你死去的父亲证明,也跟你自己证明—— 你已成为了一个合格的骑士! 「为了至高无上的荣光!」 法洛斯大吼一声,游刃有余地挥动着银光熠熠的宝剑,随奔腾的骏马斩杀所有目之所及的敌人!他的剑与敌人的剑身击出一连串尖锐而悦耳的流畅音符,那是只属于在战场上厮杀的战士们的旋律。他冲进了敌军的心腹之地,猎狼般的眼神寻找着戴斯·浦利拔——先他一步剁了他的脑袋! 他真的看到了戴斯·浦利拔那颗罩在盔甲里的脑袋,对方的铠甲上缀着鲜红的羽毛,分外明显而招摇。或许那根傲慢的翎羽吓退了许多恐于他恶名的主帅,但法洛斯毫无畏惧,他现在全部的力量与勇气都浸淫在了雪亮的剑刃上! 「啊——!!」他吼叫着,奔跑着,利剑仿佛汇集了所有的光束,那颗剑尖的寒星刺向了戴斯·浦利拔的盔甲——下移,到头颅与脖颈的接缝处,最坚固地武装之地,寻到他的缝隙——先他一步剁了他的脑袋!他勐地挥剑,铿锵一声,在比眨眼还快的时间罅隙中,听到了头颅断裂的声响! 「看好了,迟暮帝国的士兵,这就是你们的主帅!」 法洛斯双目赤红,扯过那颗断裂的头颅,高举过头,让四面八方的士兵都清清楚楚地看到!他听到一些嘈杂纷乱的唿声和喊声,夹杂着尖叫和惨叫,如万花筒和破碎的玻璃般,纷繁绚烂地映出世界的图案。手中的「基督之血」第一次发出与他心脏合拍的嗡鸣声,法洛斯将戴斯·浦利拔的脑袋绑在腰带上,驭马穿梭在迟暮帝国的士兵之间。 属于亡命将军的那颗头依旧怒目圆睁,依旧狰狞可怖,而再也没有能阻挡银麟骑士之剑的敌人! 他们胜了。 作者有话要说:战争部分本来想略写,但又觉得不能太敷衍,所以不打算矇混过去了。。。。(不过不会特别特别长的) 第61章 我的骑士(2) 法洛斯隐约觉得,自己见过年幼的莱蒙王子——跟现在完全判若两人。 但即便见过,曾经他也没有将对方放在心上。印象里那位小王子不太爱说话,总是畏畏缩缩,只有在弹奏音乐时才能听到他清朗明快的歌声。 法洛斯不喜欢音律,也听不出什么美妙的韵味。他喜欢习剑,跟更强的对手比试。莱蒙王子的剑法几年如一日地生疏笨拙,但爱戎王子却是一位天赋异禀的劲敌。他时常和那位殿下比拼剑法。在他眼里,爱戎·索尔是位顽劣的王子,性格轻浮,对任何人和物都有种漫不经心的傲慢。 但只要握紧宝剑,他便迥然不同。他会选择最狠厉迅勐的出剑方式,在最少的招数内将敌人毫不留情地打倒。 「起来,法洛斯,你可是要成为我的骑士的人,别在王子之前倒下啊。」 记忆里的爱戎蹲在地上,嬉皮笑脸地盯着他疲惫的脸,朝他伸出手,让他借力起身。王子几乎比年幼的骑士高一个头,肌肉结实紧緻,充满了美感。法洛斯常常看见爱戎抱着某个陌生的姑娘调情——某个,一次换一个。有的女孩比爱戎还要年长,却无法抵御王子的魅力。 爱戎喜欢将怀里的人整个抱起,炫耀自己的力量。那些漂亮的女孩娇媚地依偎在王子的怀里,但爱戎的眼神依旧是那种玩玩般的漠然,似乎根本没有把她们放在心上。 「哦,我亲爱的小莱蒙。来,让哥哥抱抱!」 唯独对一个人,爱戎一反常态。但王子的眼神时常令法洛斯感到古怪。他难以形容那种眼神是什么,只觉得似乎会有两道烧火钳般热烫的铁梭子,从爱戎王子的眼珠里突出来,将莱蒙王子穿胸而过。 「啊!」 结局总是莱蒙小王子惊声惨叫,没命逃跑,然后被他的哥哥紧搂在怀中,扭着身体挣扎不得。爱戎从没有主动亲过哪个女孩,对莱蒙王子却很热情,热情到有些不堪入目——当时法洛斯被脑海中这个突然闪过的词吓到了。「不堪入目」。 他曾以为索尔两兄弟的关系应该很好。直到几年后,他十二岁,再度随父亲去王城时,已长成硬朗英挺的少年模样。那时他刻意留心着莱蒙王子,但意外的是,那位王子就像人间蒸发一般,很难寻到踪影。 也就是那一次,碰巧,爱戎王子约他出去打猎。法洛斯给骏马套上马鞍,随口道,「不叫莱蒙殿下出来吗?」
第156页 爱戎正在收拾箭筒,一听这话,忽地双眼血红,直勾勾地盯着他道,「你什么意思?」 对方头一次露出这么兇狠的表情,像是突然龇出獠牙的野兽。法洛斯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了,道,「没什么。我听宫里的僕人说,莱蒙王子现在经常待在寝宫里不见人,想着他会不会也喜欢打猎。我们可以与他一起。」 「他不喜欢。」爱戎回答得很快,「他只喜欢弹那个破琴,唱些肉麻的酸诗。他每天待在皇宫里,生活单调又乏味,毫无刺激与乐趣。」他笑了一声,笑声让法洛斯不寒而慄,「像个小娘们儿。」 二人驭马在宽阔无垠的草原飞奔。爱戎那匹银白色的骏马四肢修长有力,跑起来迅疾如风,而且主人也驾驭得随心所欲,法洛斯得打起十二分精神才能跟上王子的步调。 爱戎漫不经心地甩了甩凌乱的金髮,忽然又放慢了速度,跳下白马。法洛斯艰难地勒紧缰绳,也跟在王子背后牵马前行。 半晌,年幼的小骑士长听到王子冷漠的声音,「以后,你不准在我面前提莱蒙王子的事,明白么?」 法洛斯不明所以,「为什么?」 爱戎冷冷地说,「你是我的骑士。」 法洛斯道,「我对您献上忠诚,与了解莱蒙王子并无冲突。」 「我说了你不准!」爱戎突然怒吼道,「他是我的弟弟!我身为他的兄长,有资格看护他,包括他可以接触什么人!我说了你不准,你就是不准!」 法洛斯也不依不饶地回敬,「我拒绝。您的话毫无道理,殿下。」 「道理?」爱戎愤怒的表情一瞬间变得阴诡冷谧,血丝攀爬上瞳仁周围瞪大的眼白。法洛斯感到几年不见,对方似乎哪里有点不对劲,但还是道,「没错,道理,殿下。莱蒙王子虽然是您的弟弟,但不是您的所有物,您无权对他——」 「他就是我的所有物!」 嘭地一声,久违地,爱戎王子又揍了他。但法洛斯依旧是那个法洛斯,他怒吼一声,还是与王子殿下扭打在一起。那是一场真正的恶斗。他碍于王子的尊仪,没敢下太大狠手,但爱戎就像疯了那般,将他的眼眶和嘴角打出了血。 两匹马在旁边甩着尾巴,嗤嗤地喷着响鼻,而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和一个十二岁的男孩打得精疲力尽,天际残阳渐逝,才一同倒在草地上。 「我就是不准你说莱蒙的事。」爱戎静静地凝望着血色橙色交织的落霞,「不只是你,我谁也不准。」 **** 微弱的烛光下,冬霆军团的骑士长在图纸上潦草地勾勒作战计划。法洛斯揉了揉酸胀的双眼,直接和衣倒在了床铺上。 他头脑昏沉地想,最近怎么总会想到过去的事呢? 据冬霆军首战告捷已过了五个月。这五个月里,迟暮帝国的军队倒没有太大动作,稳稳待在北境的几个据点等候时机,像极了他们耐心的皇帝。而法洛斯带领士兵攻占了几个村庄,暂时解决了军队一些粮食需求。 他明白兀鹫城食物紧缺,多次跟国王通信,让对方不需每月按时运送粮食到军营,多用食物救济灾民,冬霆军可以通过攻占领地获得补给。 莱蒙国王每次的回覆都犀利得令人头扁:「粮食是我给战士们的,又不是给你的。你叫唤什么。」 而关于他对兀鹫城现状的问询,国王陛下的回覆则十分直白:「你别管。」 与此同时,法洛斯在军营里煳里煳涂地过完了自己的第十八个生日。要不是属下提醒,他早就把这件事抛到脑后了。 「十天后的深夜,我们去袭击这个据点。」法洛斯圈出地图上某个村庄,沉声道,「这里是迟暮帝国军队驻地一个大型粮仓,维持了獾头湾、灰莺镇以及雷加峡谷附近三个驻地的粮食运输,搞定了这里,我们进军黑枫平原的阻力会小很多。」 一名将领道,「这个据点被重兵把守,恐怕不太好得手。」 法洛斯斩钉截铁地说,「所以,我们要趁夜偷袭。」 众人沉默半晌,一名军官说,「骑士长,先前的冬霆军并没有夜袭的先例。」 法洛斯摇头道,「那是因为曾经的万疆帝国物产丰饶,后备充足,士兵们才能在战场上放开手脚,讲求什么光明磊落。如今我们和迟暮帝国差距悬殊,必须用奇计。」 将领道,「但冬霆军的士兵们恐怕并没有太多奇袭的经验……」 「不,他们有。」法洛斯无奈地笑道,「你们以为之前我让他们和国王陛下的神猎军多次比试……目的是什么?」 **** 兀鹫城的神猎军由国王莱蒙·索尔一手建立,经残废赖格、阿姆和艾厄管教,在将十多个村庄杀得人仰马翻的同时,也有许多值得学习的地方。他们所谓的「经验之谈」,很多都悖离人性,为正人君子所不齿。 但在某些特别的情况下,非常有用。 法洛斯曾远远见过神猎军的主要军官——独眼艾厄训练士兵的场面。别人说这个半瞎子是流氓出身,但不知为何,年轻的骑士长能从对方身上感受到某些熟悉的东西。尽管那个叫独眼艾厄的人曾对他充满了冷漠和不屑,尤其在他们刚进兀鹫城,参与混斗的时候。 直到巴克豪斯元帅在刺青城堡牺牲,这位冷冰冰的「独眼艾厄」才拿正眼瞧他。 今夜无月无星,云幕低沉,像是要变天。林间没有幽灵般四处游荡的寒风,也没有哑声乱叫的乌鸦和猫头鹰。这里较之兀鹫城已经是偏南的方位,离草场旷远的黑枫平原距离较近,土地潮湿松软,树枝也葱茏繁茂。
第157页 法洛斯带领着一队士兵,埋伏在粮仓据点附近的树林里。他们用黑斗篷罩住全身,脸上涂着煤灰,没有穿铠甲,尽可能使行动灵活轻便。 一、二、三、四……法洛斯挨个在心里数了一遍,双眼即使在暗夜里也如野狼般炯炯发亮。十个粮仓,驻扎的士兵共有四千人,他们这一小队只有一百人。他特地挑选出行动迅捷头脑灵活的士兵作为奇袭的一员,跟他们说明了此次行动的危险性。 毕竟这一次,很可能有去无回。包括他自己。 他所选出的人不但是冬霆军的精英,还是最忠诚、甚至不惜牺牲自己性命的义士。法洛斯强抑住内心的酸涩和感动——他们是英雄。 年轻的骑士长比划了几个手势,依次得到回应后。他们便展开了行动,匍匐在草丛里,爬向那一只只撑起的白色圆顶帐篷。每个粮仓外都把守着八名士兵,八个小时一轮守。 他们挑的时机正好在每一组士兵看守的第七个小时,正是士兵们容易睏倦大意的时间。 现在是深夜三时。耳边偶尔传来虫鸣,一只甲壳虫嗡嗡飞着贴到了他的额角。法洛斯额前沁出冷汗,指甲内塞满污泥,草地上尖锐的石块将他的手臂划出了血痕。年轻的骑士很庆幸这里有植物隐蔽身形。 奇袭队伍如潜行的暗影,如潮水般涌向迟暮帝国军的大营,将草地压出一道道痕迹,悄然无声地围到了粮仓之外…… 噗嗤——! 电光火石之间,每个粮仓附近都多出十个杀伐决断的黑影,用剑将每个看守的士兵利落地刺倒在地。附近巡逻的士兵看见了,刚要吹响号角,法洛斯勐冲上前,双手扭断了对方的脖子。其他迟暮帝国的士兵见状,纷纷吵闹起来,喧声震天,拔剑朝袭击者挥去! 「骑士长,我们来协助你!」 冬霆军们只在圆帐篷外留一两个人,其他人则跑到法洛斯身边助力。明明是深夜,但法洛斯却意识到巡逻的人数超过了一般的水平。就在帐篷士兵忙着划亮火柴时,他喊道,「等等,事情不对!」 与法洛斯的喊声一同响起的,还有敌军的吼声和叫嚷声。粮仓的门帘被依次掀开,每只圆顶帐篷里面都钻出了三十多个士兵!他们如钻出蜂巢的蜂群那般来势兇勐,留在帐篷外的冬霆军当即被一哄而上的敌人用乱剑刺死。 「该死的!」法洛斯怒吼一声,面对从四面八方来袭的士兵,只能和剩余的冬霆军拼力厮杀。他们完全失去了主动权,被敌方围成了一个圆圈,所有试图冲破方向的奇袭士兵都惨遭屠戮。 转眼间,冬霆军由原来的一百人只剩不到三十人。围住他们的敌方士兵们,好整以暇地砍断了冬霆军的尸体,最前方的人各自拿着一截断肢,或者碎肉,朝他们笑嘻嘻地挥舞比划。 法洛斯身上沾满了血污,自己的,同伴的,还有敌人的。那些与他一同征战的战士就这般惨死,而那些迟暮帝国的士兵如将一群耗子逼入死角的猫,还在欣赏他们狼狈的疲态。法洛斯冰冷的眸中攀上愤怒而哀伤的血色,对自己失误的决策痛悔不已。 那名看守粮仓的迟暮帝国将领长得瘦削清癯,一双蟑螂般的眼睛精光乍现,拍手高声道,「瞧瞧,这次可捉到偷粮的老鼠了!据说刚直不阿的冬霆军竟然用偷袭这么低劣的手段,真让人大吃一惊!」 法洛斯冷笑道,「『低劣』二字,弒君者艾略特可名副其实。」 那名蟑螂眼将领笑着说,「要是我,在这种情况下,就不会激怒我的敌人。」 「今日就算我们几个走不出去。」法洛斯咬牙切齿道,「还有成百上千名冬霆军在其后守卫,我们决不放弃!」 「死人的漂亮话可没多大意义。」蟑螂眼将领打了个呵欠,眯眼道,「干掉他们吧,我们可以睡个好觉了……」 霎时,半空传来扑哧一声轻响,仿佛整个领域都被一只从天而降的麻袋罩住,吞没了喧嚣。高束在木桿上的火炬忽地接连熄灭,帐篷四周陷入一片连绵压抑的黑暗,就像一条环绕的黑河。 「怎么回事?!」 不仅冬霆军惊诧不已,迟暮帝国的士兵也茫然不解,蟑螂眼将领叫道,「快去把火点燃!」 法洛斯当机立断,对其他人说,「趁着黑暗是绝好的机会!我们这就——」 【不要动。】 一个缥缈空灵的声音忽然如轻烟般萦绕在半空,盪在每位冬霆士兵耳畔,似虚似实。法洛斯心底一颤,攥紧长剑,敏锐地朝漆黑的头顶望去—— 两道幽蓝色的光焰转瞬而过,快得就像战士刺出的剑光!法洛斯和其他人随即便听到迟暮帝国士兵们的惨叫,他们仿佛被一道看不见的锋刃拦腰截断,软绵绵地瘫倒在地,手中的剑七零八落地落了一地,毫无还手之力。每具死尸的脸上布满了空洞的茫然,就像灵魂被掏干的木偶。 不一会儿,尘埃散去,曾经被包围在中央的冬霆军,眼睁睁地看着之前还在叫嚷的士兵变作一地沉寂的尸体,感到不寒而慄。 压倒性的力量。那道目光在高处俯瞰着他们,仿佛在俯瞰着掌心。掌心里的他们不过是在雪景玻璃球里玩闹的彩泥人,另一只更大的手即将打破球体,将他们击碎。 「骑士长……」 半晌,有士兵壮着胆子,叫了自己的长官一声。法洛斯如梦方醒,点点头,士兵们缓慢地在尸堆中前进,查探着死者的鼻息。
第158页 没有一个倖存者,四千人,眨眼之间…… 法洛斯攥紧了拳头,冷汗淌满冰冷的双颊。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而且他竟有那么短暂的一瞬,庆幸「那个存在」属于他们的国王。年轻的骑士沉默半晌,似在那黑暗之中,尸骨之上,听到了一声哀伤的嘆息。 「我知道你在!」 他突然抑制不住地朝半空大喊起来,仿佛这样才不会被恐惧全然支配。对背后那份压倒一切的力量,以及胸前随之而生的恐惧,他必须找到发泄的出口。骑士愤怒地吼道,「出来!既然在,就别鬼鬼祟祟地躲在背后!你以为我们会感激你吗?!出来!反正我们无法奈何你,我只想知道你这么做的真正目的!请你出来!」 暗夜中没有人回答他,微弱的冷风掀起他们的斗篷,仿佛是死者亡魂的啜泣哽咽。法洛斯大吼大叫后,突然腿脚一软,勉强撑着才没倒下。 其他人闷声道,「骑士长,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法洛斯打起精神,迅速下达指令道,「先跟后方取得联繫,然后搜索一下真正的粮食被他们藏在哪里。我们尽量多带走一些,作为口粮应该能维持很长时间。」 「是!」 作者有话要说:没脾气 第62章 我的骑士(3) 我推开图书室的门,大喊一声,「蛋壳修士,给我把那本书拿来!」 波波鲁正在整理书架,被我这么一叫,头顶一本即将搁进架子的书便噗通砸上了他的脑袋。嗷地一声,黑袍的修士捂着额头的淤青四处乱蹦,就像一只在屋子里四处弹跳的皮球。 我观赏了一会儿名画《凯思扬之死》,坐到抛了光的红木桌旁,「行啦,不过是没见血的小伤。你打算什么时候把那本《亡灵之秘》给我找出来?」 「那本书就在桌上呢,我刚刚看完,陛下。」波波鲁顶着脑袋上那枚鸽子蛋大小的肿包,嗞嗞吸着气,替我倒了一杯热咖啡。咖啡浅棕色的表面裹着一层白腻的鲜奶油,热腾腾地,我嗅了嗅那浓醇的味道,道,「不错的手艺。」 修士兴奋地说,「这是罗兄弟教我的!」 我漫不经心地说,「是的,除了杀人,他什么都会干。」 波波鲁盯着我,欲言又止的样子。我翻开那本已有年月的《亡灵之秘》,看到纽金特先前用蓝墨水作的注释下,有些又被波波鲁用红墨水圈解批判了。他们二人的字迹让我辨认起原文来相当困难,直接问,「这上面有没有记载关于主人和亡灵共享灵魂的事?」 「有的,在第一百五十二页,第三行。」波波鲁道。这个修士看上去疯疯癫癫,记忆力却出奇地好。 我翻到这本书讲述「灵魂共鸣」的部分,耐心地看起来。古籍上记载得和罗所说的差不多,主人将每个沉睡的亡灵唤醒、占有的方式就是他们灵魂共鸣的方式,而我当时捅了罗的肚子、揉搓他的肺叶,估计他的确是被疼醒的。而占有,我得承认当时的我闻到罗的灵魂气味就像闻到雌虫分泌物的雄虫,差点发疯。 然而,这本书上所写的常见例子令人吃惊,有的亡灵只要被主人拥抱一下就能甦醒,有的是随意说几句话,有的则是闻到主人身体的气味——种种做法不一而足。我蹙眉翻看着,忽然感到一瞬的沮丧,随之那微弱的沮丧又变成了怒火。书上说越是灵魂相似,主人越容易将亡灵唤醒,而我和罗的灵魂并不相配,所以必须用某种强烈的情感——糟糕的是,我选择了「疼痛」,才能唤起共鸣。 毕竟,我的过去,从身到心,最不缺的就是「疼痛」,而罗显然也是如此。 「冒昧问一句,陛下。」波波鲁问道,「您看这本书是要做什么呢?」 我斜睨他一眼,「跟你有什么关系?」 「跟我是没关系。」修士道,「但您完全可以去问罗兄弟。书上的记载大多是一孔之见,为何不亲自问问您自己的亡灵呢?」 我假笑一声。我想知道的事情,若是问了我的亡灵,恐怕他会难受地胡思乱想。我只想知道一件事——我快速地浏览着书页,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位置,找到了我想要的答案。 【亡灵之力:详解 亡灵的力量,可以说大部分来自于他所吸收的主人灵魂的力量,小部分是亡灵生前为人所具有的能量(但这微乎其微)。因此,有的主人为了增强亡灵的力量,会努力训练、调教他们的亡灵与他们拥有同样的思维、观念和处世原则。但这种训练只对观念相近,智力低下的亡灵有效。一旦主人与亡灵有原则上的分歧,无论主人怎么努力,亡灵都无法强大……】 「啧。」我感到心烦意乱,气沖沖地将书页往后一翻,看到了这段文字的最后几句话。 【……所以,有人曾做过一个危险的实验。他将亡灵的大脑破坏,在对方脑部没有完全癒合时,用召唤仪式中「占有」的方式重新占有亡灵,以达到「思维强灌」的目的。在此期间,亡灵会重塑他们过去的记忆,以变成主人想要的模样。但这个方式对亡灵的伤害非常巨大,目前后果不明……】 原来如此。 我愉快地笑了起来。波波鲁一惊,定定地瞧着我,忽然道,「陛下,您查找关于『灵魂共鸣』的记载,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心情很好,惬意地说,「当然是为了与我的亡灵更好地交流沟通。」
第159页 波波鲁道,「不,我认为您的目的不是这个。您是想改变罗兄弟,让他变得像您一样,对么?」 我冷笑道,「我倒觉得挺不错。若罗像我一样,他一定会选择在这时候打烂你的头。」 「您不能再伤害罗兄弟了,陛下!」黑袍修士的神态骤然激动起来,仿佛他不是那个躲在马车里任我们嬉笑怒骂的怂包,而变成了那个扬言要除掉亡灵法师的疯子。「《亡灵之秘》这本书看上去是对亡灵的研究,其实不过是告诉人们,如何更有效率地控制、伤害他们!尤其是告诉他们的主人!主啊,看看您刚才的笑容,简直令人毛骨悚然!」 我兇狠地一拍桌子,「你再多说一句,我就把你的脑袋像砸鸡蛋壳那样砸碎!」 波波鲁反倒更疯起来了。我突然想起就算乌鸦在啃食他的脑壳,他也能说要除掉亡灵法师。他叫道,「我就要说,我就要多说!我明白罗兄弟成为您的亡灵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若不是他,而是其他任何一个亡灵,跟着您,都不会有这么深的痛苦!一般的亡灵只会考虑怎么杀更多的人,但罗兄弟却想要救更多的人!他幼时受尽委屈,苦苦忍耐,死后本该登入天堂,谁知变成了亡灵,只能为人驱使。他不愿辜负其他人,更不愿辜负您!所以他为您打天下、争王位,明知地狱无情,为了您,他却从未犹豫。他本该上天堂的。为了您,他选择了地狱!」 我忽地抬起一双冷恶的眸子,「这些是罗跟你说的?跟着我,他感到很深的痛苦?!」 「他才没跟我说这些。他只跟我说他爱您,他要承担您的痛苦!」波波鲁更激动了,他叫道,「他说您给了他一切,而且愿意珍惜他从未得到珍视的爱。他说,能弹出那般寂寞苍凉的琴声的人,怎么会是一个心如铁石的人呢?他说您其实是个未被世界温柔以待的好人,他说,他要努力给您想要的爱与保护,让您不再对任何人失望!」 「够了。」我恶毒地说,「若我知道你会是跟我说这种话的疯修士,当初我就该把你扔在荒骨沼泽给乌鸦填肚子!」 波波鲁叫道,「我也很后悔!若我知道您当初是要去亡灵法师的城堡召唤亡灵,我才不会向主祈祷唱诵,让他庇佑您!」 「你当初是怎么说的,波波鲁?」我盯着他,「『当别人打你的左脸,你不但要打他的右脸,还要打落他右侧的牙齿。你不愿别人怎么待你的时候,一定记得下次这样待你恨的人』。现在你跟我来颠倒这些屁话了?」 波波鲁激愤地说,「没错。但前提是对方打了你的左脸!这并不意味着,一个男人打了你的左脸,你就盲目地认定所有男人都会打你的左脸!若不是所有男人都打了你的左脸,而这时你却不分青红皂白地打所有人的脸,那就是你的错!」 我冷笑一声,「杀一人的人与杀万人的人,都是一丘之貉。」 「若是您固执己见。」修士深吸一口气,涨红的脸就像一只红彤彤的大苹果,「我告诉您实话吧,陛下。《天经》的原文并不是我说的那样,它还有后半句话。」 「『当别人打你的左脸,你不但要打他的右脸,还要打落他右侧的牙齿』。」修士道,「『但若别人打你的左脸,你伸去右脸让他打,忍他,让他,关怀他,他因此感到了羞愧……』」 「那你才真正领悟了主之圣荣。」 砰地一声,我摔门而出。 **** 黑枫平原的战火烧了整整三个月,当法洛斯带领着冬霆军团从硝烟中艰难爬起,这支原本有将近六千多人的军队已剩了不到一半。他们重创了迟暮帝国的军队,靠三千人的浴血厮杀,杀了敌方三万多人。但艾略特很快便在迟暮帝国徵兵,将军队扩充了两万人,并加大对军队物资和武器支援,让冬霆军再一次陷入困境。 现在的兀鹫城,就算请求陛下徵兵,最多只能再征上两千青壮——不过是杯水车薪,而且容易激化国王与人民的矛盾,使得兀鹫城从内部分裂瓦解。这才是他最不愿看到的结果。 万疆帝国的旧民,在经歷这么多颠沛流离的辗转后,已经没有几人愿意自告奋勇地找死了。 天边的暮色亮如玛瑙,泛着晶莹的血光,就像战士铠甲上流淌的鲜血。法洛斯坐在一块苍凉的岩石上,往口里渡着发苦的麦酒,很想就这么长醉不醒。他明显比刚出征时沧桑不少,嵴背微驼,十日没刮的下颌长满硬刺的鬍鬚。他从水洼中瞧见自己邋遢憔悴的模样,轻笑一声,将酒液喝净,瘫在了石头上。 无论如何,时间之河依旧朝前流淌,而人只要活着,爬也该继续爬下去,至死方休。法洛斯打了个酒嗝,摇摇晃晃地回到帐篷,决心睡个能撇去所有烦恼的好觉,然后面对着明日初生的太阳,继续前往下一个地方。 下一个重要的战略点,络塞湿地。 **** 夜里,法洛斯依然没有睡好觉。 他梦见了许多深埋心底的回忆,并在睡梦中冷汗涟涟。他梦见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亡灵尖锐的笑声如从荒原唿啸而过的狂风,它巨大而环绕着青白色火焰的镰刀如割麦般轻松割下数万人的灵魂。它在万疆帝国宏伟雄壮的城堡上空歇斯底里地吼叫,虚渺的身体如暗影般在城墙游走,巨镰于火光沖天的紫黑色硝烟里挥出闪电般的耀眼光痕。
第160页 死。 那个字如烙印般烙在他的脑海里,生根发芽,渗出了粘稠的毒素。他记得他的父亲面对着嗜血亡灵,头一次让军队作出了「撤退」的指令。他们就如丧家犬般惶惶而逃,像一群在大脚下没命逃窜的蚂蚁。 他们原来是如此卑弱的存在啊,卑弱到连死亡都是亡灵一个眨眼间的玩笑。 火焰是鲜红的,血液是暗红的,当两种交织的红从混沌的视野里淡去,出现的竟是那个亡灵悲伤苍凉的面庞。国王说,那个亡灵的名字叫「罗」。法洛斯梦见他用铁梭刺穿对方的身体,将他的衣服剥下,眼睁睁看着他向司法大臣为自己辩白。 亡灵的表情在明白他们不会听他的解释后,显出了一种绝望的固执。「绝望」是对着他们的,「固执」却是对着他内心的某些东西。【那个亡灵没有在说谎。】 他明白,纽金特·布莱克也明白。但他们不能心慈手软,今日的怜悯,可能就会造就明日的祸患。 然后,纽金特便用那瓶药水,将那个亡灵的坚持全数击溃…… 「……」 法洛斯大汗淋漓地醒了过来。他凝视着自己的掌心,沉闷地起伏着胸膛,将手掌捂住自己的额头,深深地嘆了口气。 **** 有趣的是,当一个人没有被肩头的重担压垮,想要继续向前行进时,老天总喜欢给他再加几块沉重的砝码。上帝似乎觉得能承受一定重量的人,就该让他承受更大的重量试试。直到那个可怜的人被不堪重负地压死,仓促地了此残生,那位至高无上的神祇才会兴致缺缺地收手不干,和蔼可亲地说,「孩子,到天堂来吧」。 法洛斯此时觉得,自己就是这样一个被上帝玩弄的搬运工。冬霆军的队伍行进到络塞湿地,才驻扎了五日,士兵们就接连染上了瘟疫。 络塞湿地地质松软,由数百条暗浊狭长的水洼交织而成,就像人体流淌着血液的筋络。任何军队行进到这里都会被那湿黏的土壤和无处不在的水坑扰得降下速度,马蹄很容易陷在污泥里拔不出来。一路上到处是战马的嘶鸣声,士兵们嘈杂吵闹地咒骂湿黏的泥土。法洛斯牵马谨慎地前行,看着雾蒙蒙的苍穹,感到大脑似乎被络塞湿地的泥巴塞满了,稍一转动双眼就会传来干涩的疼痛。 就在这种恶劣的环境条件和艰难的行军条件下,刀枪不入的冬霆军,被瀰漫在湿地瘴气里的病毒和细菌给击垮了。 「骑士长,现在军营里有近一千名士兵身上已经起了红斑、疖子和脓疮,奇痒无比。剩下的士兵,有五百人出现头晕噁心、四肢无力的症状,连军医们中也有许多感染者,情况只是越来越糟……」 法洛斯坐在议事的帐篷里,十多位将领,现在只剩四五名还没有被毒素侵染,但他们的脸上也满是失落和绝望。 散会后,法洛斯独自一人在帐篷里坐了很久。他木然地任由外面的苍穹由雾昼变为冷夜,似乎还能听到士兵们痛苦的呻吟。冬霆军如今饱受着疫病折磨,不需要迟暮帝国的军队来折腾他们,老天先给了他们一个下马威。 「见鬼的……」 年轻的骑士咒骂一声,感到眼底涌起抑制不住的热泪。他用手撑住钝痛的头颅,几乎想不顾一切地痛哭一场。他的父亲或许教过他带兵打仗,却没有告诉过他当天灾席捲军队该怎么做。向上帝祷告么?那该死的神若是愿意管他们,早在几年前就不会让万疆帝国遭此劫难。那该死的神若是愿意聆听他的祷告,早在之前就不会逼迫他用剑对着他变为恶龙的父亲…… 「看看你现在,像什么样子,法洛斯!」 年轻的骑士使劲地擦拭眼眶,吸了吸鼻子,让自己的情绪平復下来。他不能倒下,不能像其他人那样随意释放自己的苦楚和压力。他必须尽己所能,让情况不会进一步恶化,从小他的心就是泥巴做的,不会轻易破碎,更没那么多晶莹剔透的讲究。 法洛斯大步奔出帐篷,在漆黑的夜色下,却茫然地不知该做什么。几日前他们就给国王传过消息,却一直没等到对方的答覆。此时他能做什么呢? 浓雾在夜色中瀰漫,环绕在冬霆军驻扎的帐篷上空,如灯罩上一层游动的薄灰。银麟骑士拖着疲惫的脚步,远离军队的驻扎地,走上一个小山丘,脚步停在了高处一块还算干硬的土地上。 「……」 他沉默地望着晦暗寂静的苍穹,忽然跪了下来,敞开双臂,竭尽所能地朝天伏拜! 「伟大的神明啊!」他大声喊道,感到热泪不受控制地从眼角流下,「若您听得到我的声音,就请回应我的愿望吧,哪怕只赐予我们一点点希望也好啊!冬霆军战斗不为私慾,不为屠戮,为的只是他们发誓要守护的子民!如果您怜惜人世,怜惜兀鹫城里那些苦苦挣扎的可怜的人,那就请您下达启示吧!我们该怎么做,我该怎么做,才能摆脱当下的困境,求得一丝卑微的光明,继续鼓起勇气,继续走完您给的荆棘之路呢?!」 「求您告诉我吧!」 银麟骑士在绝望地喊叫后,终于被一股贯穿身心的疲惫感彻底击倒。他倒在湿漉漉的大地上,哽咽着陷入昏睡。 夜晚的薄雾逐渐散去,两团幽蓝色的光焰在他身后不远处显现,宛如两只温柔的眼睛,目光里充满了无尽的悲悯。 「相信我……」那个声音轻若夜色,随风溶进了孤寂的黑暗深处。
第161页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骑士长。」 第63章 我的骑士(4) 冬霆军团受病菌侵染的情况奇蹟般地得到了缓解。 法洛斯将双眼撑开一条细缝,白昼沉晦的日光顿时如冷箭般刺入视野。他勐地起身下床,意识到自己躺在军中的帐篷,而不是冷风飒飒的山丘。 他急忙穿上衣甲,刚要出帐,从外面却走入了三四个士官,每个人脸上都溢满了惊喜的笑容。 「骑士长,您醒了!」一名士官高兴地说,「昨晚有将近一百人病癒了,其中包括我们的军医、几名高级将领,还有一些本已奄奄一息的士兵!」 「疫情得到了控制!」 法洛斯怔然看向这几人,揉了揉蓬乱的头髮,喃喃,「疫情得到了控制,只有一晚上?……这是怎么回事?」 「我们也不知道。」其他人说,「昨天晚上我们还以为这次没救了,谁知今早就传来了好消息。那些康復的病患甚至比没染病的人还要强健,如果不是人为,那一定是神在天保佑我们……」 神?法洛斯揉着疲倦的眼眶,无奈地想着,不可能是神。他本就不是虔诚的信徒,神没理由聆听他的恳求。假若真是神明赐福,那也一定会从人类这里索取代价。 即便如此,法洛斯还是挨个军帐地去关照士兵们的情况。帐篷内一反之前绝望压抑的沉重,充满了欢声笑语和饭菜浓郁的香气。 瘟疫真的离开了。望着帐内一派祥和的氛围,法洛斯默然垂下头,内心感慨万分。希望和勇气重新回到了冬霆军的心中,连这等天灾都捱过了,他们一定是上帝保佑的战士。所有人都这么想,光明的未来如灯盏映亮了每个人疲惫沉郁的心。 法洛斯撑着额头,眼底溢出一丝苦涩和欣慰。 真的是神么? **** 法洛斯还是不信。 只有绝望麻木的人才会选择相信上帝。当他们无法反抗,没有出路,便只能相信他所受的苦痛有朝一日可以换得永恆的幸福。法洛斯不相信这些。死后的幸福?生前触手可及的幸福都得不到,死后那虚无的幸福又有谁能保证呢?既然神那么爱他的造物,为什么要让他们在生前受尽屈辱呢?因为生来有罪么?起码法洛斯不觉得他的父亲生来有罪。 他的父亲,巴克豪斯元帅曾也不是神的信徒。比起虚无缥缈的祝祷,战士更相信手中的剑,以及日积月累储存在自身的力量。但在万疆帝国覆灭后,冬霆军团和旧国的子民一齐被流放到北境森冷苦寒的兀鹫城,病弱衰老的元帅却开始相信上帝的存在。每当父亲对着神像诚挚地祷告,仿佛抓一根救命的稻草那般卑微软弱,年幼的法洛斯总会感到惊异和难过。 老元帅一直在向神乞求启示,什么时候万疆帝国才能东山再起,索尔王族难道真的没剩最后一丝血脉了吗? 虽然不信神,但法洛斯对神还是心存一丝丝感激。因为他觉得,若不是因为那个「神」,他那身心均遭到重创的父亲恐怕早就撑不下去了。 结果,在几年后,传说中索尔王族的后裔真的出现了。在莱蒙·骨刺第一次凶神恶煞地骂「操你妈的蛋」时,法洛斯想,若这就是所谓「神的旨意」,那神可真和他的父亲开了个大玩笑。 但冬霆军的情况的确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好转,好到法洛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曾经他们一大半的士兵都瘫倒在床上气若游丝地呻吟,如今却能在络塞湿地进行热身的操练,仿佛他们每个人都变得百毒不侵,瘴气和毒素再也奈何不了他们。 在第一时间排除了「上帝保佑」的理由后,年轻的骑士决定,要自己找到原因。 **** 入夜。 法洛斯藏在一顶帐篷后,看所有帐篷的烛光接连熄灭,整个营地陷入一片安谧的寂静。他又耐心等候了一会儿,观察着那顶还留有病患的帐篷。 一个影子眨眼间钻了进去,快得法洛斯以为那是一道从树梢滑落的风。他心底产生了一个不好的猜想,本想立马掀开帘子,可手指触到那粗糙的软皮革时,他却犹豫了。 冬霆军的疫病为何得到了控制? 国王为什么很久都没有跟他们回信? 还有,为什么迟暮帝国第一次派兵北上,占领村庄。冬霆军团武器落后,人数不敌,却依旧获得了胜利…… 种种猜想令银麟骑士心冷齿寒,他狠狠地揪住了厚实的帐帘,往上一掀,直接大步跨了进去—— 一个黝黯的身影如幽灵般伫立在帐内,左手捧着一只陶罐,右手持着一根芦苇管,背对着他,俯身于每个受病痛折磨的士兵床边。浑身漆黑如冷渊的亡灵用芦苇管将陶罐里的液滴滴到了士兵嘴里,温柔地念出一小句咒语,那个士兵憔悴的面庞便恢復了正常人健康的色泽,唿吸也变得平缓沉静。 「亡灵……」 法洛斯缓慢地吐出了这个词,感到声音在发颤。就像包裹画作的油布被勐地撕开,真相已经摆在眼前,可事实却令他难以承受。一个亡灵救了我的士兵。他头脑混乱地想,我曾协助拷问羞辱过的亡灵…… 「……」 亡灵默然转过身。他头戴兜帽,静伫似塔,消瘦的下颌在黑暗里犹如嵌在深渊里的雪块,苍白而明亮。在瞧见法洛斯后,罗轻微地摇了摇头,作了个噤声的手势,继续治疗下一个病床上的伤患。
第162页 法洛斯紧紧盯着亡灵的一举一动,齿间萦绕着深夜幽凉的空气。亡灵将最后一个士兵治好后,年轻的骑士只觉得自己汗流浃背,不知是警惕这个神出鬼没的亡灵,还是仅仅被胸腔中一股莫名的愧疚折磨得苦不堪言。 「我们出去吧。」 那个亡灵对他说道,声音并非冷酷和傲慢,而是一种恬淡的温和。 法洛斯跟在亡灵身后走出帐篷,迈过湿地软润的泥土,走到了营地不远处,当晚他跪地伏拜的那个山坡。年轻的骑士注意到亡灵的斗篷底干干净净,而自己的长靴却沾满泥渍。 唿啦一声,亡灵宽大的斗篷在夜风中飘起,如海浪般起伏涌动。他站在银白色的月光下,主动开口道,「我并非想伤害你的士兵,骑士长。」 法洛斯急切地想要张嘴,可声音却哽在喉咙,一个音也发不出。他在焦躁中碰到了自己的剑鞘,铮地一声,亡灵的身影僵住了,而法洛斯也暗暗恼恨,说,「我……我知道……」 他干脆将宝剑解下,扔到一边,大步走到亡灵身边,并排站着。草地上的暗影吞没了骑士被月光拖曳在地的影子,而亡灵的身后空空荡荡。 在片刻的冷静后,骑士生硬地说,「这一切都是国王的命令吗?」 亡灵的声音反比他还紧张,「你最近收到过莱蒙——国王陛下的消息么?」 「没有。」 「哦。」亡灵垂下头,声音里充满了忧虑,「我也很久没有收到他的消息了,我不知道他那边怎么样……」 治疗冬霆军不是国王陛下的命令?法洛斯脑子有点煳涂,看着身边亡灵惴惴不安的样子,脱口说道,「我想陛下那边应该没事的,可能只是太忙了。」 「嗯,我想也是。」 他们竟然你一句我一句地聊起天来了。法洛斯觉得不可思议,使劲晃了晃自己的脑袋,试图扭转话题,「那个……刚刚在帐篷里……」 亡灵道,「亡灵之血有治癒能力,我将我的血稀释,餵给了你们的伤兵。希望你不要介意,骑士长。」 法洛斯将干裂的嘴唇抿成一线,「既然不是国王的命令……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什么?」亡灵望向浩渺旷远的苍穹,道,「这并不需要理由。在冬霆军第一天受感染我便想这么做了。但因为你痛恨亡灵,所以我有所顾虑,没有治疗。后来我发现你们束手无策,而你……」 他沉声道,「似乎很痛苦的样子。我便想,不管你日后会不会怪罪我,反正我是一定要这么做的。」 「所以我才想知道,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法洛斯难以置信地说道,「没有国王的命令,没有其他人的胁迫,仅仅出自于心?别忘了我也是曾对你用刑的人之一,我曾眼睁睁看你被折磨到崩溃。我恨亡灵所拥有的力量,恨你夺走国王的灵魂,更恨你现在这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为什么你会对曾经陷害你的人这般无动于衷?你该恨我,该像我恨你那般恨我,这才是应该有的——」 「没错,我确实应该恨你,恨纽金特·布莱克。」亡灵仍在凝望天空。法洛斯顺着对方的目光看去,愕然发现他们脚下是一片广阔无垠的树海。更远处则是乳白色浓雾笼罩下的群山万壑,还有地毯般晶莹茫白的雪原。苍穹的尽头仿佛就是大地的尽头,而天鹅绒般的云层,静悄悄地掩在玩具积木似的房屋和树木后。 月光填满干裂的土地缝隙,使那细碎的伤痕看上去仿佛流淌着牛奶色的丝绸。 一个瑰丽的夜晚。 「实话说。」亡灵嘆息一声,低头道,「尽管痛恨你们对我的酷刑,但我可以理解你们这么做的动机……我只是觉得很惋惜……」 法洛斯感到冷汗布满了前额,故作镇定地问,「惋惜什么?」 「死去的纽金特再也看不到这么美的月光和夜色了。」亡灵轻声道,雪白的手指扣在一起,抵在下颌上。风吹下他宽松的兜帽,那头苦茶色的髮丝在月下飞舞,莫名多了几分哀悼的意味。 法洛斯对这个解释感到相当茫然,「你说……什么?」 「他的亡魂双目失明,胸前虽燃烧着名为忠义的火焰,却只能令自己的胸腔愈发窒闷……他在死前一秒,还怀揣着对亡灵的深仇大恨。」亡灵静静地说,「他的双眼将继续被仇恨蒙蔽,他的灵魂将继续被苦楚摧残,所以我觉得很惋惜。」 「或许我本有机会令他消除对亡灵的偏执,让他从仇恨中解脱。」亡灵继续着祷告的动作,说,「但我没有做到,我很遗憾……」 法洛斯怔在原地。亡灵在进行了短暂的祷告后,转身离去,声音比一枚雪花破碎的响动还要轻盈。 「亡灵拥有永恆的生命,而你们对我做的事并不值得我陷入永恆的仇恨。骑士长,若我做的这些微薄小事,能让你、以及其他人暂时摆脱对亡灵根深蒂固的怨恨,我想大概是值得的……」 噗通一声。察觉到身后的响动,罗回过头,眼洞深处的光焰映出了银麟骑士面颊上的泪渍,还有那跪地的双膝。 「你知道么……」法洛斯流着泪说道,「当我在监牢里,试图理解索尔国王的想法,我觉得很痛苦。因为他蔑视我的尊严,侮辱我身为骑士的原则和信念……他毫不留情地伤害了我,而我还要去理解一个伤害我的人……我只觉得痛苦不堪,难以为继。而你却在理解我们,为我们祈祷哀悼……」
第163页 罗吃了一惊,快步走到跪地的骑士身边,劝道,「请你快起来吧,骑士的双膝不该为一个亡灵而……」 「对不起,请你原谅我们!」 这一声坚定的令罗错愕地顿住了动作。法洛斯不闪不避地望进亡灵幽暗的眼洞深处,仿佛正在直面着自己的恐惧、怨怼,以及灵魂中最丑陋阴浊的部分。 他改变了姿态,单膝跪地,右拳紧贴胸前心脏的位置,用骑士守则中最至高无上的动作表达着对眼前亡灵的歉意和敬意。年轻的骑士垂下头,紧闭双眼,一字一顿地将心底的触动和盘托出,「请你原谅我们犯下的罪过!身为人类,我不该因怀揣着对嗜血亡灵的恐惧,而对你发泄一切的愤恨!我感激危难之际你对冬霆军的帮助,更感激你对我们的理解和宽恕。你让我感到羞愧,意识到自己原来的模样有多么不堪。若不能堂堂正正地面对你,面对我曾经的罪过,面对我本性中阴暗狭隘的部分,我就不配做一名秉持正义的骑士!」 「骑士长……」 「请你原谅我们。」骑士又一次抬起头,这次他的眼底已没有卑弱的犹豫和顽固的自尊。他恳切而诚挚地望向亡灵,说,「对不起,以及……感谢你,亡灵。」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telunsy小天使的营养液!213作者终于搞懂查看投营养液的读者的方法了……(捂脸) 第64章 格杀勿论 「芭芭拉?!」 断臂阿姆推开小救济院的门,大吼一声,奔到床上那个昏迷不醒的女人身边。床边守着一群忧心忡忡的孩子,见一个魁梧的高个子闯进来,纷纷躲到了一边。 「芭芭拉,芭芭拉,你还好吧?!」 断臂阿姆一臂将女人扶起来,焦急地晃了晃她的肩膀。芭芭拉嗫嚅一声,睁开两只通红的眼睛,虚弱地说,「阿姆……」 「听那些孩子说你昏倒了。」断臂阿姆松开她,将一罐温水递到她面前,「我们来看看你。」 屋外,瘸腿赖格坐在一张破烂的木板凳上,揪着一个男孩的脸,笑嘻嘻地说,「嘎嘎嘎,小傢伙,你可把你们的便宜妈妈累死了。嘎嘎嘎,瞧你脸上的肉,这些都是从她身上剥下了的,小傢伙,你可记好了。嘎嘎嘎……」 脸皮被扯出老长的男孩咧嘴大哭起来,芭芭拉哑声喊道,「死瘸子,别碰他们!」 瘸腿赖格叫道,「有本事你出来打我啊!你个蠢娘们儿,身上挂着这么一大群拖油瓶,我瞧被累死也是活该!」 芭芭拉还想回骂,但瞧见断臂阿姆那明显消瘦的侧脸和凹陷的眼窝,还是把脏话咽了回去,只颓丧地嘆了口气。她摸了摸自己的头髮,干枯,黯淡,没有一丝光泽,就像一把干草。瘦削的腹部几乎能看得到肋骨的形状。她捧着陶罐又喝了一口水,听断臂阿姆说,「你们饿了几天了,芭芭拉?」 「我记不清了……」芭芭拉双眼红红地说,「好久了……昨天,还饿死了一个孩子……他才那么小……我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她又痛哭起来。断臂阿姆拍了拍她的嵴背,嘆气道,「别哭了,你都把自己哭晕过去好几回了。」 瘸腿赖格在外面喊,「那些死了的孩子呢?你把他们尸体上的肉刮下来吃了吗?估计能顶好一阵子……」 断臂阿姆恼火地说,「大哥,你就少说两句吧!」 「呸!都是一群蠢蛋。想当初我们闹饥荒,谁家死了人,都争着去抢尸肉吃哩。」瘸腿赖格不以为意地晃了晃脑袋,听到肚子传来咕噜一声响,气哼哼地用拐杖砸了砸泥地。 断臂阿姆道,「芭芭拉,其实我们这次来,想跟你说一件事。」 「什么事?」 「我们三个,我,大哥,还有艾厄。」断臂阿姆深吸一口气,道,「我们三个,打算离开兀鹫城了……」 「不包括我。」 一个裹挟着寒风的身影大步跨进房门,独眼艾厄冷冷地站在门边,眼罩旁那颗黑沉的眼珠直勾勾地盯向屋外的瘸腿赖格。他道,「大哥,二哥,我不走。」 瘸腿赖格怒道,「你说什么?我们之前不是说好了吗?!」 「这件事我没跟你们任何一个人说好。」独眼艾厄冷静地说,「我拒绝和你们一起走。」 瘸腿赖格急着嚷嚷,「你要和我们分开?!」 独眼艾厄道,「只是暂时的。等一切都过去,我会去找你们的。」 「你放屁!」瘸腿赖格坐不住了,拖着那条瘸腿,怒不可遏地踉跄到独眼艾厄面前,上去就抽了一拐,「你个该死的小子!该死的老三!你他妈又不要你大哥二哥了!该死的,你就是要留在这天天死人的破城,和那个狗屎崽子一起饿到死对吗?!」 「注意你的措辞,他是国王,不是什么崽子。」独眼艾厄静静地说,「而且你说对了,我就要和他一起饿到死。」 瘸腿赖格气得浑身哆嗦,又往独眼艾厄身上抽了几拐,叫道,「别忘了我们三个可是发过誓的,今生不管出了什么事都不准抛下任何一个!你不走,我和阿姆也走不了!你个自私的瞎子,你难道要眼睁睁看着我们背信弃义吗?!」 独眼艾厄恳切地说,「那不算什么问题,大哥。若你和二哥真的离开,我心里还好受些。」 「艾厄。」这时,断臂阿姆默然坐在床边,缓缓道,「莱蒙已经有他的银麟骑士了,那个小子叫法洛斯。」
第164页 「我知道。」独眼艾厄道,「但我不走。不管银麟骑士是谁,我都不走。」 「你小子……艾厄!!」 瘸腿赖格突然大吼一声,叫得芭芭拉和屋内其他孩子都惊愕地瞪大眼睛。瘸子扔掉手里的拐杖,一屁股坐在地上,边发出哭吼般的怪叫一边骂,「艾厄!你对不起我们,你对不起你的大哥二哥,你知道吗?!你已经背叛我们一次了!因为你,你害得我没了一条腿,害得你二哥没了一条胳膊!现在你还想要往事重现吗?!」 芭芭拉一惊,却只听噗通一声,独眼艾厄跪在了瘸腿赖格身边。断臂阿姆沉默地坐在床边,稍稍整理了一下断臂处的衣物,确保它们将断面裹得更严实。 「我知道,大哥……」独眼艾厄低垂着头,声音沉重。芭芭拉觉得此时仿佛有一座山,压在对方宽阔的嵴背上,让他连头也抬不起来。独眼艾厄攥紧拳头,那只仅存的眼睛逐渐发红,仿佛下一刻就要流下泪水,「但,请你原谅……我同样不能背叛他了。我只背叛过你们一次,而我却背叛了他很多次……对不起,大哥。」 断臂阿姆揉着脸,转头对芭芭拉道,「事情就是这样……你要跟我们走么,芭芭拉?」 「……我也不走了。」 「我想亲眼看着野狗小子当皇帝。」她双眼湿润地说。 **** 王城脚下堆满了飢饿的灾民,就像霉菌攀附在腐烂的枯枝上一样,聚成了奇形怪状的毒瘤。 彼时我正快步走在城堡的迴廊里,匆匆走下一个螺旋状的回梯,撞开外交大臣的门。理察正愁眉苦脸地拿着一封信在浏览,见我走进来,立马紧张地起立站定,「陛下,您好!」 我直截了当地问,「现在下城区的情况怎么样了?」 「隔三差五就有人到王城底下闹事。」理察让开椅子给我,谨慎地说,「已经让士兵紧闭大门了,那些灾民没法跑进来。」 那也不是长久之计。我恶狠狠地咬着指甲,看着桌上那一堆投诉的信件,觉得头都要炸了。在冬霆军打完黑枫平原后,北境本该迎来一次粮收,谁知一场莫名其妙的大冰雹来袭,砸垮了本就不丰足的麦子和玉米。现在不仅兀鹫城闹了饥荒,其他平时负责粮食供给的村庄也自身难保。 「这一定是艾略特计算好的。」乞乞柯夫这样对我说,「他预测到今年北境的天气有异象,所以挑这个时候出兵,为得就是打我们一个措手不及。」 我恨不得揪住老头子的衣领使劲摇晃,「他妈的,你不是也会观测天气吗?!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 「告诉你又有什么用?」老头子相当淡漠,「只要艾略特大举出兵,你就得派兵去打,否则兀鹫城覆灭不过是几天的功夫——形式就是这么被动。」 我坐在椅子上,攥紧拳头,双目血红地扯着一边头髮。乞乞柯夫漠然道,「劝你还是想想办法,该怎么迈过这个坎。在你之前,我也跟过几个要杀弒君者的傢伙,但无一例外,他们都成为了道路上的尸骸……」 他吸了吸那杆烟,仿佛陷入什么泥淖般的回忆中,摇头,「我奈何不了艾略特……」 「屁话少说。」我瞪着布满血丝的双眼,翻找冬霆军的行军记录册。就在我估测他们此时的行军路线时,一名士兵突然冲进我的办公室,喜不自胜道,「陛下,好消息!军团的士兵们已经夺下了络塞湿地,朝着昏藤古堡进军了!」 我勐地抬起头,「三大战略地现在已经拿下两个了?」 「是的!而且在络塞湿地一仗后统计,军团的伤亡不到六十人!」那名士兵激动地说,「而迟暮帝国那边损失将近一万人!上帝啊,他们真是了不起!」 不是他们了不起,是亡灵了不起。看来罗果然乖乖听了我的话,握紧了他的巨镰。我感到被饥荒弄得满腔怒火纾解不少,点头道,「干得好!让他们不要大意,继续前进,争取拿到第三个战略地!如果昏藤古堡被拿下了,我就带着子民离开兀鹫城,大举迁往黑枫平原周边的村庄暂住。」 我握紧了腰间的刀,眼底闪着兴奋的光芒,「到时候,整个冬霆军便可以侵入迟暮帝国内部。我将亲自领兵作战,跟艾略特一较高下!」 然而,战场上的得意是战场上的,现实是兀鹫城嗷嗷待哺的民众已经开始闹事了。我坐在理察的桌前,陷入沉思。十天。若冬霆军行进的速度如常,他们应该能在十天后到达昏藤古堡。刨去用以侦查的三天时间,真正打起来应该很快,不超过两天。 前前后后,也就是将近十五天的时间。 「陛下……」理察小心翼翼地观察着我的脸色,道,「您有什么指示么?」 「继续关闭城门。」我盯着桌上那只墨水瓶,但其实什么也没有看,只是用嘴巴机械地张合,「不仅是王城,兀鹫城所有的城门都给我关闭!战争期间,我不许任何一人跑出去!跟民众解释就说是为了他们的安全着想。」 我大步跨向门边,理察在身后焦虑地说,「那饥民……」 「我会派出我的军队安抚他们,告诉他们,我们只需要再忍耐几天,就可以得到真正的解放与自由。」我冷冷道,「假若还有知旨抗命者,格杀勿论!」 **** 「不管打着是否正义的旗号,所有的统治者,都是同样一副嘴脸!」
第165页 日头逐渐从脏棉花般的云朵后冒出,兀鹫城王城下聚满了饥寒交迫的人民。他们面色枯藁,头髮蓬乱,凑在一起唉声嘆气地交谈,把王城大门硬生生待成了市集。还有孩子脖上挂着一个小木屉,大声叫卖,木屉里盛着比石头还硬的酸牛奶块。 午后,飢肠辘辘的众人靠在一起,绝望地嘟囔呻吟。一个瘦巴巴的女人还抱着一个裹着婴儿尸体的包裹,神经错乱地哭嚎道,「你们谁看到了我的小吉米?他说他饿了,我出去给他找吃的,回来他就不见了……」 嘭嘭嘭!三声脆响,一个男人跳上一只破木桶,在上面指手画脚地叫嚷,很快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那男人露着黑黢黢的胸脯,挥动着长满汗毛的手臂,指着紧闭的城门,叫道,「你们说,国王为什么不回应我们的请求!」 底下的人叽叽喳喳地说了起来,男人怒吼道,「不是因为他不知道!而是因为他心虚,他害怕!因为现在兀鹫城里已经没有粮食了,连国王自己都在挨饿!所以我们再请求,他也没东西拿得出来!」 人群中忽然响起浪潮般的喧嚣,不少人瞪着惊恐的眼睛,嘟囔着说连国王都在饿肚子,那兀鹫城恐怕真的完了。不一会儿传来妇孺闹哄哄的哭声和尖叫,把人群搅得更是一团乱。 「安静些,安静些,大家都听我说!」那男人扯着嗓门道,等群众的吵闹声渐消,才继续道,「归根究底,待在这所谓的『万疆帝国』压根没办法!想想迟暮帝国的物资车队吧,艾略特皇帝可慷慨多了,而且那边富裕得竟然可以每月免费供给我们粮食!要不是我们的国王让人打死了车队的士兵,我们现在还能享受到新鲜的肉类和谷物,还有避寒的衣物!」 一人在下面插嘴道,「听人说,那边人过得就是比这边好哩,包括几年前投降的人。」 「我们不能再被国王的花言巧语迷惑了!」那个男人道,「冬霆军团出兵到现在,那些所谓的战士抢夺了我们的口粮,等他们胜利又怎么样?我们可都要被饿死了!去打迟暮帝国又有什么好处呢?你们动脑想一想,几千人对几万人,我们打得过么?结局就是那些士兵死在战场上,而我们死在城里——」 嗖地一声,那个站在木桶上大叫的男人背后中了一箭,大叫着从上面跌下来。人群惊慌地散开,见从城门里走出几十个手拿武器的凶狞士兵,为首的那人将硬弓挎在身后,厉声道,「这是国王的命令!」 两名士兵跪在地上,让为首的长官踩在他们的背上,俯视着如沙子般聚拢在一起的群众,道,「陛下说了,再等十五天,我们将迎来自由。我们不必待在兀鹫城里,我们将前往南境,打倒弒君者,重现万疆帝国的辉煌!」 「我们才不管什么帝国的辉煌!更不信国王的话!」那个后背中箭的男人声嘶力竭地喊道,「他还曾说不让我们每一个人挨饿哩,现在呢?下城的尸体已经堆臭了,只有死人肉才是最多的口粮!」 为首的士兵狞笑道,「所以喽?他们死了,你们就去吃嘛。」 「我操你妈的!」那个男人拔出后背的箭簇,鲜血和冷汗洇透粗糙的破布衣,张牙舞爪地朝那群士兵扑去。随即也有几个面黄肌瘦的男子挺身而出,口中喊着,「让国王来见我们!」 「国王才不见帝国的叛徒。」那些士兵一把逮住上前的几人,干脆利落地用刀刺穿他们的胸膛,丢了回去。人群中传来惊恐的尖叫声。 为首的军官叫道,「这些人是迟暮帝国的奸细,鼓吹叛乱,想藉此让我们分裂。他们死有余辜,不过我猜奸细一定不止一人!」 他一双狞恶的眼睛朝四周惊愕的民众扫去,露出恶狼般的笑容,「让我看看,还有谁是奸细?」 神猎军士兵啪啪甩着鞭子,逼迫围在王城外的饥民朝后退去。军官道,「十五天,陛下说了,只要捱过十五天,希望就在我们眼前!」 鞭子抽到了一个退避不及的老人身上,老人哀叫着倒地抽搐,连带着其他人也发出高低起伏的叫声。待将人赶得差不多了,神猎军们清点了一下人数,将那几具尸体抬进王城。 轰隆一声,城门紧闭。 当晚,兀鹫城下达了禁城令,大门重兵把守,不准对任何人开放,连城外的一只蚱蜢都别想跳进来,城内的一只蚂蚁都别想钻出去。偌大的黑色城墙犹如一座囚牢,困住无数人的生命和眺望天空的目光,外面的两道长城则是它沉默的狱卒。 星辰黯淡,寒霜遍野。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小天使「东篱君」的营养液!o(n_n)o 卷三快到收尾部分了。。内牛。。 第65章 皇帝的信物 深夜,泡沫般的雾霭凝固在寂然无声的林间,五彩斑斓的毒菇一簇簇挤着树木潮湿的根系。 一个人影自浓雾深处缓缓现出轮廓,像一股神秘的风,踩着根叶腐殖质的双脚未发出一点响动。那人浑身上下都被宽大漆黑的斗篷包裹,兜帽下露着暗红色的菱唇和雪白的下颌,身形纤细,姿态轻盈而敏捷。 那人走出了树林,仰头望着不远处石砌的城墙以及城墙内那一座气势森严的古堡。无数生铁色的藤蔓如做工低劣的锁链,绕着古堡的石墙攀爬滋长。堡内灯火通明,帘后影影绰绰,像是士兵在长廊内巡逻。 ****
第166页 「冬霆军已经在朝这里行进了,哈恩大人。」 哈恩·库珀尔是昏藤古堡的堡主,体型庞大,银白的髮丝紧贴头皮,一只大鼻子嵌在面部正中央,眼珠里仿佛填满了浑浊的水银。他使劲饮了一口镂金酒盏里的葡萄酒,抬眼看了看桌前的军官,道,「布防都做好了吗?」 那名军官披着制式长披风,踏着黑色高筒靴,颇为志得意满地说,「放心吧,大人。我们的布防滴水不漏,冬霆军若想踏进昏藤古堡一步,我们先让他们见识一下箭雨的厉害——」 「哈恩大人!哈恩大人,请您开一下门,有、有人求见……」 这时,门口传来僕役一声颤抖的唿喊,还有焦急恐惧的拍门声。那名军官蹙眉走至门边,拉开门,正打算给这个无礼的僕役一巴掌,一只手却忽地从黑暗中探出,掐住了他的脖子! 「呃!」 那军官一双眼珠子差点从眼眶里瞪出,僕役更是骇得惊惶大叫。黑斗篷的女人随手一丢,那名体格不知比她高大多少倍的军官当即被飞掷出去,砸碎了室内一只瓷制的立地花瓶。 哈恩·库珀尔吞咽酒液的动作一停,喉咙里发出猫一般的咕哝声。他眼看披着黑斗篷的女人越走越近,依旧在堡主的位置上纹丝不动。 女人在他面前站定,用一口黑钢般的冷硬语气说,「恕我直言。」 「以当下昏藤古堡的布防,只需要一天时间,你们便会全军覆没。」 那名军官在角落里痛哼一声,双眼冒火地看向幽灵似的女人,结实的拳头攥出木柴噼裂般的声响。 哈恩睁大那双水银色的眼睛,哑声道,「先告诉我你的身份。你是谁,小妞。」 「陛下说了。」女人从斗篷里掏出一枚黄金蛇坠,精细的花纹和纯粹的色泽足以令满室辉煌黯然失色。哈恩·库珀尔在看到那枚蛇坠时讶然失色,那名军官甚至满头冷汗地后退几步。 那是属于皇帝的金坠。 而女人毫无反应,在其他二人惊诧的目光中,冷冰冰地继续说道: 「他感到很意外。黑枫平原被冬霆军强行攻破,络塞湿地的毒瘴也没能阻止敌军,现在只剩昏藤古堡,是我们最后的防线。若这里也沦陷,那些毒虫便会从北境长驱直入,令安宁和乐的迟暮帝国陷入危机。」 「我可以将现在的布防情况全部告诉您。」军官道。 女人看也没看他,只是问,「多少人?」 「三万人,全是训练有素的莫哥尔族精兵。」军官的语气里充满了得意,「当年尊敬的陛下就用这些士兵击溃了万疆帝国的……」 「十分钟。」 女人这一句话令军官愣在原地,她依旧如蜡像般站在奶白色的瓷砖上纹丝不动,黑色的斗篷如曳地的阴云。女人道,「我敢保证,若真的开战,你所谓的三万精兵,覆灭只是十分钟内的事情。这还是最慢的预计。」 军官脸上露出被羞辱的恼意,厉声道,「十分钟?!简直是在开玩笑!你根本不懂战争!」 「不懂的是你。」女人静静说道,「而且,请你闭嘴,我讨厌和随性吵闹的人交谈。」 军官气得咬牙切齿,面色通红。女人视线一转,两道阴冷目光直刺向堡主哈恩·库珀尔,语气里再无虚假的礼数,「这便是陛下让我到这里的原因。若您和您的部下不是那么没用,我也不必大费周章。」 哈恩堡主沉声道,「陛下是让你来协助我们的?」 「可以这么说。」女人道,「我有一个主意,可以最有效地让敌人全军覆没,但需要您来配合。首先,撤出所有布防的士兵……」 那名军官怒气沖沖地叫道,「大人,您不能轻信一个来路不明的——啊!!」 他愤怒的喊声消失在最后一个尖锐的尾音里,唰唰几声,两道裂口将他的身体噼成三瓣,一大股浓郁淋漓的鲜血泼到墙上,沿着墙面汩汩淌下,就像一块缀着流苏的幕布。 而那名军官的脑袋被女人从脖颈上斩飞,受天花板撞击下弹,血红色的髮辫稳稳被对方攥在了手里。鲜血浸泡着瓷砖的缝隙,女人依然稳稳地站在血泊中,像一具染血的石膏像。 「好的,唯一的噪音扫除了。」她说。 「你……你……」哈恩·库珀尔发出一声粘稠的喊声,战慄着坐倒在地。那双水银般的眼珠突然噗叽一声,从眼眶里弹了出来,又被堡主慌忙塞回了眼洞里。 「您不必紧张,我不会伤害您的。」女人将军官血淋淋的头颅拎在身前,道,「杀他也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必要程序。」 哈恩库珀尔只是紧张地看着她,唿哧唿哧狠狠喘了几口气,吃力得甚至崩裂了天鹅绒外套的扣子。 「好了,现在……」女人将那颗头放在桌几上,用沾血的手指摘下兜帽,髮丝沙沙地扫过纤细的脖颈。她平静地说,「您能听听我的办法了么?」 **** 法洛斯和一众将领围坐在军帐内,盯着昏藤古堡遣人送到这里的木匣子,不约而同陷入了沉思。 那里面装着一颗头。 经过查实,这颗断裂的头颅的确属于迟暮帝国年轻有为的军官埃蒙特·布鲁尼,战功赫赫,也是昏藤古堡的战略负责人。 送来木匣的人据称是昏藤古堡的主管,一个上了年纪的白鬍子老头。他身材高瘦,面容沉静,一双小眼睛仿佛是刀片直接从脸皮上划开的两条缝。总管道,「我们的堡主,哈恩大人说了,只有这样,才能为冬霆军献上足够的诚意。」
第167页 法洛斯抬眼问道,「为什么是你一个城堡总管来送人头,而不是布鲁尼的属下?」 「冬霆军的骑士长,您大概不知道,昏藤古堡的军队虽然由布鲁尼指挥,但实际调遣权握在我们堡主手里。毕竟我们哈恩大人曾也是迟暮帝国的有功之臣。」 「那我就更奇怪了。」法洛斯冷冷道,「既然哈恩·库珀尔是迟暮帝国的功臣,为什么会亲自砍下同僚的脑袋?」 「实不相瞒,骑士长。」总管道,「其实我们哈恩大人与皇帝的关系,已是如履薄冰。艾略特生性多疑,总觉得库珀尔家族重权在握,有朝一日会背叛他。所以他逼死了哈恩大人的独子——本是少将的小库珀尔大人。相信你也对『灰翼铁鹰』的名头有所耳闻,而他的死也骇人听闻。」 法洛斯冷笑,「我知道,捣毁万疆帝国,这位将军可出了一份力呢。」 总管忽略了年轻骑士尖锐的语气,只道,「从那之后,皇帝将哈恩大人调遣到远离帝国的昏藤古堡,而我们大人也一直对此怀恨在心。他看冬霆军势不可挡,认为多余的抵抗并无益处,不如直接投降求和。」 法洛斯道,「所以你们送来了布鲁尼的头?」 「是的。为了让您们看看我们的决心。」总管道,「此事一旦让艾略特知道,我们肯定难逃一劫。所以我们是孤注一掷,前往您的军营。包括我,来之前也没十足的把握确定自己能回去——相不相信我们,决定权在您,以及您的其他干部手里,骑士长。」 年轻的骑士请出总管,转身回帐和其他将领商议。期间那位总管一直恭敬礼貌地站在帐外,遇见目露敌意的士兵甚至还能不失体面地微微一笑。 不一会儿,心事重重的骑士长出来了。他警惕地打量了一番年老的管家,似乎在最后确定对方的可信度。 「回去告诉哈恩·库珀尔,」法洛斯生硬地说,「一天时间,我要他的三万士兵解除武装,将所有的武器运出城堡,放到我们的军营里。我会提前派人去搜查,若哈恩·库珀尔敢耍一点花招,求和书当即作废,我们会一举进攻昏藤古堡!」 「这是当然。」那位总管毕恭毕敬地鞠了一躬。 **** 骑士在一处僻静的山坡上找到了亡灵。这段时间他们熟络了不少,竟然经常坐在一起谈天说地。年轻的骑士自认挺喜欢找这个亡灵倾诉烦恼,对方很安静,也很温和,总是能恰到好处地关怀他的郁结和痛处。有时候法洛斯也会想,难怪国王会被这个亡灵「迷住」,就像没人能拒绝冰天雪地里的一束温暖的火把,也没人能在愁绪满腹时拒绝一份真心实意的关怀。 亡灵罗很喜欢听些秘闻轶事、风土人情,还有莱蒙·索尔国王的过往。他对国王从小到大的每一处细节都问得很详细,不时还会低头思忖。法洛斯有保留地告诉他一些宫廷秘辛,但关于一些更为私密的事,比如国王曾遭受的酷刑、被送往魂烬之巅以及两位王子的关系,则一概闭口不谈。 「昏藤古堡的堡主已经托人求和了,若是顺利,我们可以不战而胜。」法洛斯顾虑道,「但我还是不放心,这其中太蹊跷了。即使帝国的皇帝逼死了这位堡主的儿子,我还是觉得难以置信……有时候比起国籍,血统才是关键,哈恩·库珀尔是莫哥尔族人,我不觉得他会愿意和外族人联手。」 罗沉吟道,「但是这样骗我们,他们又有什么好处呢?你已经让他的士兵解除武装,如果是骗局,这代价未免太大了。」 「我亲自去古堡搜查过。」法洛斯道,「里面除了杀牲畜用的菜刀和剥皮的水果刀,连一把武器都没有,更别说盔甲了。」 「那下一步你们打算怎么办?」 法洛斯沉声道,「哈恩·库珀尔邀我明晚进古堡,为两军的联合一事举行盛宴。我打算带几百人赴宴,剩下的留在堡外,静观其变。」 「那请带我一起去吧。」罗道,「我可以穿上士兵的铠甲,扮作你的贴身部下。若他们想加害于冬霆军,我可以第一时间保护你们。」 「这……太谢谢你了。」 「不必客气,这是我的职责。」 法洛斯打从心底感激眼前善解人意的亡灵。毕竟他该死的自尊还是不允许他向亡灵求助,幸好对方很主动地要求同去,骑士顿觉心中一块石头落了地。 第二天夜晚,冬霆军团的骑士长带领着几百人的队伍,按照约定时间准时走入昏藤古堡。镀层緻密的精钢大门泛着黑亮的光泽,被六个壮硕有力的守卫拉着朝两边敞开,连门轴转动声都显得格外沉重。众人骑马进入门内,四周高低排布着尺寸不一的堡垒,均由色彩古旧的砖石垒就,顶端曾经飘荡的迟暮帝国旗帜早已换下,只剩一根根银光熠熠的长针。 但最令人触目惊心的还是那一圈圈的灰藤,就像某种活物般沿着各个城堡的墙壁蔓延,似乎还能看到它们蠕动的轨迹。 法洛斯观察着身边的景致,尽量将每一处细节都深深印在脑海里,以防万一。这座城地形复杂,易守难攻,又有诸多堡垒作掩体,当初一定是专门为战争建造的。骑士暗想若真的要开战,只怕也是一场艰难的恶战。 亡灵扮成的侍卫紧随在他身侧,对方还不太会骑马,笨拙地勒着缰绳调整方向。 而哈恩·库珀尔,昏藤古堡的堡主,就在尽头一座最大的漆红色城堡的最高层大摆宴席,等候他们的到来。
第168页 **** 到了庄严辉煌的城堡大门,法洛斯只挑了二十人随同,其他人均留在外面等候。衣着华美的僕役领他们走上长长的螺旋梯,蜿蜒五层楼的红木扶手纤尘不染。虽然城堡外爬满了灰暗的蔓藤,但城堡内部金碧辉煌,到处都铺着柔软的红鹅绒地毯,橱柜上摆着造型精美的假花,墙上挂满了银制框壁画。 亡灵跟在法洛斯身后,好奇地打量着满满一迴廊的画作。天花板上挂着一只莲花状的水晶吊灯,每朵水晶打磨的花瓣上均搁着一整根燃烧的粗白蜡,足可见主人的富庶。罗忍不住想起莱蒙办公桌上那支劣质蜡烛,亮度轻弱,时常会令莱蒙双眼涩痛。 待他们走到大厅,城堡的主人,哈恩·库珀尔就坐在高高的金台阶上,捧着一只银盏漫不经心地啜饮。而两旁坐着十几人,穿着上等的丝织衣料,大概是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 哈恩堡主一看见披着铠甲的士兵走入,立马露出热情又老练的笑容,高声道,「欢迎你,年轻的骑士长。」 说着,他举起另一只银盏,笑吟吟地走下台阶。他身形庞大,行动却不臃肿,两只眼睛仿佛生锈的铸铁块。法洛斯扭动着年轻人专有的冷硬线条,生硬地颔首,接过银盏一饮而尽,被甜腻的野莓酒激得喉咙发紧。 哈恩·库珀尔熟稔地揽着骑士的肩膀,道,「你只带了二十多个人?」 「嗯。」法洛斯干巴巴地说,「毕竟是宴会,不宜带太多人。我让其他人在外等候了。」 「那可太没意思了。」哈恩堡主笑道,「我这里也没几个人,除去城里这几位贵族,剩下的都是些上不了台面的僕役、马僮,还有养在后院的伶人……本来还想那些年轻的士兵来能让场面热闹一些。」 你可有三万名士兵。法洛斯在心里暗忖,被堡主带到了特席上。他又看到了那位白鬍子总管,对方依旧挂着那副妥帖到虚假的笑容,为他摆上碗碟刀叉,还铺了一条干净的毛巾。 待各人就坐,所谓的和谈之宴便直接开始了。僕役捧上流着肥油的烤乳猪,饱满的香肠一圈圈地盘在碟子里,还有新鲜的水果切盘。哈恩席上的宾客都很客气,谈吐也很谨慎,完美地避开了万疆帝国的禁忌。 法洛斯脸上一直挂着礼貌的漠然,他不动声色地倒掉了所有的酒,暗中警惕着每个人的一举一动。哈恩·库珀尔酒量惊人,法洛斯只看到他从宴会一开始就不停地往嘴里倒酒,又快又狠,就像待在沙漠里十几天滴水未进的人那般干渴。那桶琥珀色的醇郁酒酿几乎被他一人喝光了,哈恩堡主精神奕奕地介绍那是由鹿角、百合花瓣、丹荔和糯米酿成的补酒。他目光炯炯,口齿清晰,看上去一点醉意都没有。 说来奇怪,这顿饭本该是昏藤古堡向冬霆军的求和宴,但法洛斯莫名感到了一种无形的压迫。宴会所用的都是银制餐具,哈恩·库珀尔毫不忧虑地大快朵颐不提,其他人也没有拘谨的惧意,反倒是他这边的士兵都在小心警惕。 在宴会即将结束时,哈恩·库珀尔终于喝醉了,野牛般的笑声震得满走廊都是恐怖的回音。众人准备离席,法洛斯拦住那位主管,紧盯着对方道,「请问,今晚的宴会难道就这么结束了?你们堡主没有什么要单独和我说的么?」 总管回答道,「骑士长,原本堡主是想跟您商议一下今后的事,但他今晚兴致太高,一不小心喝醉了,请您见谅。」 法洛斯冷冷道,「那该怎么办?」 总管道,「不如你们先在这个城堡住一晚?」 「不!」法洛斯斩钉截铁地拒绝了。在这个诡秘的昏藤古堡住一晚,谁知会不会夜长梦多呢? 总管露出了为难的笑容,只得道,「那烦请你们在这里多留一会儿吧,骑士长。按照以往的规律,大概一小时左右,哈恩大人的酒意就会消去大半,到时候让他亲自跟您说。」 法洛斯这才道,「好,那我们就在这里多待一会儿。还麻烦你们快些行事,毕竟现在每一分时间都很珍贵。」 说完他转身便走,亡灵就藏在离他们交谈之处几米外的第三根柱子后。 「对了,骑士长,如果您现在无事可做。」那位总管忽然在身后叫住了他,「不如随我去一个地方,我们堡主本想亲自带您去看的,既然他喝醉了,那先由我带您参观一下吧。」 **** 总管将年轻的骑士带到了城堡的阁楼。他们手持烛台,将软白色的光晕照亮这一方幽谧的天地。法洛斯感到脚下的地板在咯吱咯吱响,每一丝微小的动作都被无限放大,再怎么放轻脚步也难以避免些微的动静。 总管苍老的声音在晦暗的小屋响起,随烛光溶在雪白的墙壁上,「不必紧张,骑士长,这里的地板虽然老旧,但还承受得起两个人的重量。」 法洛斯在黑暗中抚摸了一下剑鞘,「您带我到这里来做什么?」 「从不同的视野角度看世界,总有不一样的体悟。」城堡总管将身披银甲的骑士带到阁楼的阳台上,一股冷谧的夜风扑面而来,送来香樟树和冬柏的沁凉气味,混杂着幽凉的月光渗入皮肤。 「您请看,骑士长。」 法洛斯顺着总管的手一瞧,见阁楼下方的土地上堆满了一只只灰濛濛的坟冢,坟头上面竖着一只白色十字架,坟前则是一座座大理石刻的墓碑。
第169页 年轻的骑士顿时感到幽凉的夜风里有了什么不可言说的东西,明知故问,「这些是什么,总管大人?」 「看到那些十字架和石碑,难道您还不明白么,骑士长。」总管露出一个笑,「那是坟墓。」 法洛斯暗暗攥紧了剑柄,道,「坟墓为何会建在昏藤古堡之后?」 「这个,您就当是哈恩大人的意愿吧。」总管道,「毕竟他需要一个足以刻骨铭心的画面,时常提醒自己不能忘记过去的仇怨。」 法洛斯浑身上下每一根神经都紧绷起来,像陷阱周围的野猫般警惕着对方的一举一动,「什么仇怨?难道他的儿子被埋在这里?」 「不,是不能忘记……」唿地一声,总管手里的烛台被寒风熄灭,那后半句话也随风钻进了骑士的耳朵。 「他的儿子其实是被莱蒙·骨刺杀死的!」 电光火石间,法洛斯抽出宝剑,剑身被月光折射出一线冷光,狠厉如电,直朝静伫在阳台的总管刺去!那剑锋尚未逼近对方的身躯,年老的总管忽然如一道幽影飘离原地,飞快地折到了骑士身后。 法洛斯勐地回身,冰蓝色的双眼在黑暗中依稀能看清对方高瘦的背影。烛台在地上跌出嘈乱的刺响,城堡总管的后背突然犹如沸腾般鼓起一团团游动的球体,相融相离,挤得那裁剪合身的衣料发出嚓嚓的碎裂声! 就在骑士想要持剑将那个古怪的躯体刺穿时。剎那间,那人扁平的头颅如开壳的果仁般一分为二,一个粘稠的黑影游鱼似的从裂隙钻出,在空中波动着拉长拉宽,浮现出一个头戴黑兜帽的女人的身形。 这怪异的景象令法洛斯产生了片刻的失神。黑夜深沉,那飘在半空的女人却在比浓墨还沉的黑暗里聚起光点,凝成一把镰刀的形状。冷锐的光镰尖端犹如勐兽的利爪,气势汹汹地撕裂黑暗,被女人挥出比眨眼还快的速度,朝银甲的骑士凌空噼来! 那一刻,只有一个念头在法洛斯脑海中闪现而过——她是亡灵!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小天使「卖萝蔔的小青菜」的营养液! 第66章 绝境 我亡灵态的缥缈身躯从沉重的铠甲中钻出,零星的蓝色光焰犹如被磁铁吸引的铁屑,在我手里迅速凝聚成一把巨镰,挡住了女亡灵的镰刃! 一切都发生在转瞬之间,普卢默骑士命悬一线,稍慢一点都无法挽回。我感到皮肤里涌上一股寒意,亡灵之间并无感应,我没感知到昏藤古堡里竟然存在另一个亡灵。青白色和幽蓝色的火焰在利刃交接处相击迸裂,如两颗陨落的流星在半空爆炸,顷刻间便将阁楼摧毁,燃起满室烈火! 「骑士长!」 我焦急地喊道,生怕他遭遇不测。 「你还有功夫管其他人?」女亡灵幽冷嘶哑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巨镰如一道游移的光柱般朝我噼来,不许我有丝毫分神。我挥镰抵住她的攻击,镰身摩擦的激响如一把拉割磨刀石的铁锯,激盪出的气流在浓稠的黑暗中扩散开,冲击在房梁墙壁上,那些石砌木垒的建筑物顿时哗啦啦洒下一地碎屑。 昏藤古堡的阁楼炸开无数黑烟,火苗蹿上残垣断壁,将漆红色的城堡捲入一片火海。我飞至半空,念诵咒语让巨镰再度拉长,逼迫女亡灵离开古堡。她冷嗤一声,身影飘在苍穹之下,如在浓墨之海畅游的黑鱼。 高空不会伤及无辜,也让我有充足的空间施展手脚。巨镰在暗夜里扫过一圈圈扇形的光晕,而她轻盈地跃在那些寒光的尽头,仿佛在撒满尖钉的土地上舞蹈,精准无误地避开了夺命的锋芒。 「你知道么。」 她在幽蓝色的光焰中灵活地穿梭,动作敏捷得连亡灵的「火瞳」也看不清。过长的巨镰反而限制了我的行动,我飞快将其缩小,在女亡灵那迅疾的身影扑向我时,吃力地挡住了她即将刺下的锋刃! 「唔……」我艰难地支撑着我的镰刀,幽蓝色的光焰完全不敌她指尖青白色的光焰。我看到那火焰蹿得更高,燃得更烈,狰狞地在夜空扭动,映出我苍白而惊诧的脸。 「你差得远了。」她道,语气里透着一股莫名的苍凉,「你根本不懂得怎么杀戮。」 我勐地将她推开数尺。她浮在半空,念出一串森冷的咒语,青白色的光焰顿时如滔天狂潮般向我涌来!眼眶传来了撕裂般的疼痛,我使尽全身的力气让蓝色光焰汇聚一体,凝成一层划破黑暗的光幕,宛如一道咆哮的瀑布,抵住了那铺天盖地袭来的焰涛。 两团流光溢彩的光球宛如蝴蝶在狂风中被摧残的双翼,将那一片寂夜扯开裂隙。霎时天光乍破,光焰被击出的火星破碎消弭,朝世界洒下一场光雨。 「呃……」 她的光焰愈发狂烈,永无止息之时,就像一个深不可测的光之漩涡,连注视都令我感到吃力。我意识到力气逐渐从身体里逸出的火焰和光芒中消散,髮丝狂乱地飞舞,连空气都变作锋利刀刃,一刀刀割在我的面颊上。 不行,我不能放弃…… 我向前挪动身体,几乎是将胸膛对准无数把的刺刀前行,任急遽的气流将我的最后一丝力气从肌肉中扯出,填补幽蓝色的光幕。她被推动了,青白色的光焰也逐渐微弱。似乎有效。斑斓繁复的光圈令我眼花缭乱,气流漩涡仿佛在我身上击出无数坑洞,我感到腿脚酸软,手臂发麻,颤抖的血肉仿佛下一秒就会分崩离析……
第170页 【罗……】 莱蒙的脸突然映在我的脑海里。在欢愉之时,我用我残破的灵魂寻找圆满,触碰到的只是另一个酸苦腐烂的灵魂,以及它身后那晦暗粘稠的灰色世界。 世界里有一条很长的楼梯,尽头是一扇虚掩的门,一束光从门后怯弱地探出脑袋,被那个人的背影遮得一点不剩。 而莱蒙歪坐在一层台阶上,穿着破烂的衣衫和布靴,用斗篷裹住自己,头倚着墙壁,一只脚漫不经心地在地上打拍子。 罗…… 你知道么…… 我早就知道,凭我的力量,根本无法復仇,根本无法伤到艾略特分毫…… 但现在不同了,我有了你…… 你即是我走下去的希望…… 你知道么,罗……所以,不准哭,不准倒下,不准说那些丧气话……就当是为了我,就当是因为主人与亡灵那所谓的灵魂之约,谁走都可以,但你不要走…… 好吗…… 他看着我,空洞的双眼里逐渐透出一线光亮。我半跪在他面前,亲吻他的手心,他便将我裹到那沾满尘埃的斗篷里,用他的嘴唇堵住我的。他的唇舌滚烫,气息仿佛是从熔池里蒸腾而出。我们交换着彼此的唿吸,直到最后一丝氧气耗尽,胸腔窒息,死亡的阴影笼罩头顶,晦冥不安的滴答声仿佛是生命消逝的预示。而我们谁也不动,静默,沉沦,与时间和空中的纤尘一同凝固成石。 那是属于他的痛苦。 既然是属于他的,那就是我的。 我不想放弃。 我想做最后的努力。 我还有要救的人,以及要寻求的真相…… 幽蓝色光幕骤然膨胀扩大,火焰熊熊燃烧!我迎着唿啸的狂流前行,就像一帆小舟奋不顾身地沖入遮天蔽日的海啸。我用一手撑住光球的压迫,另一手凝聚出巨镰的形状,朝她的破绽刺去—— 铿锵一声,另一只巨镰如影随形,接住了我的全力一击。我浑身巨震,听到了体内传来一股微弱的簌簌声,仿佛有石灰从墙壁上成片脱落。 她手里攥着一只巨镰,青白色的光焰依旧萦绕在镰刃,只不过更为巨大,更为刺目,甚至夹杂着蠕动的血丝,就像一只浴血的眼球。 「抱歉。」女亡灵说道,轻飘飘的声音就像有一个巨人踩上了我的嵴背,「刚刚我所用的,其实还不到我全部力量的十分之一」 **** 法洛斯在阁楼被焚毁时纵身一跃,迅捷地在下坠中抓住一把蠕动的灰藤。他的掌心很快就浸满了干涩的液体,仿佛是藤蔓淌下的眼泪,涩得他皮肤发紧。 他仰头望去,不禁出了一头冷汗。两个亡灵相继离开城堡的顶端,幽蓝色和青白色的火焰如交织的花火流星般在空中划开璀璨的裂痕,追逐着上升,在穹顶上炸开一片令人惊心动魄的美丽。 亡灵罗似乎陷入苦战,但法洛斯此时无能为力也无暇顾及。他第一时间吹响号角,告知还待在城堡的冬霆军事情有变。他腿脚敏捷地顺着密匝匝的灰藤爬动,估摸爬到了哈恩库珀尔的卧室外,当即一脚踹碎玻璃,从窗外跃了进去! 没有人。 法洛斯跌在满地亮晶晶的碎屑中,滚地爬起,见床铺纹丝不乱,不由恼恨得咬牙切齿。醉酒的堡主竟然不被扶回卧室休息,神不知鬼不觉地被送往他处,这场晚宴早就是一场安排好的阴谋。 他冲出门,吹着号角奔下旋转的楼梯。等奔下最后一个台阶,所有被带入城内的冬霆军都聚集在法洛斯身边,目光里同样带着被欺骗的愤怒。 「骑士长,我们逮住了几名想要熘走的僕役。」 几个士兵将瑟缩的僕人按跪在地,法洛斯也没耐心盘问了,直接吼道,「你的主人,还有他的三万士兵都到哪里去了?!」 一个僕役哀声道,「我们只是伺候大人的,哪里知道这些机密啊……」 法洛斯怒目圆瞪,「你敢说不知道,我砍掉你的脑袋!」 僕役哀求道,「大人,我真的不知道……」 唰地一声,那名僕役的脑袋瞬间被斩飞出去。其他的僕役齐声尖叫起来,殷红的鲜血溅湿绒毯,而法洛斯野兽般的怒吼声压倒了一切,「还有谁敢和我说『不知道』!!」 另一个僕役叫道,「大人,昏藤古堡的地下密道错综复杂,就像迷宫一般,将大大小小的堡垒连接在一起。我们猜哈恩大人跟其他士兵一定是进了某处密道,但具体是哪条,我们真的不知道啊!」 法洛斯一怔,这时,另一名冬霆军士兵说道,「骑士长,现在不是抓哈恩库珀尔的时候!我们要赶快离开这里,和其他人汇合!」 年轻的骑士愤愤一跺脚,攥拳道,「你说得对,我们要赶紧——」 咴——!! 窗外忽然传来了骏马的嘶鸣声。法洛斯神色一变,「糟糕!」 他们勐冲向城堡外,推开沉重的大门,当即被眼前那不可思议的诡谲画面震在原地!遍地都是冬霆军士兵的尸骸,一只只骷髅踩在满地血泊中,手骨淌满鲜血。它们将冬霆军的尸体从铠甲扒下,骨架上还往下掉着泥土的残渣,直接将身体罩入铠甲里,颤颤巍巍地跨上了马鞍。 法洛斯最先从这地狱般的景象中清醒,挥剑喊道,「别让它们走出去!」 就在这时,一个喋血喑哑的歌声自半空响起。那些雪白的骷髅听到那个歌声,一齐高举双臂,挥动着宝剑,发出尖厉的嘶吼。歌声如钻入耳膜的毒虫,法洛斯痛哼一声,勐地跪倒在地,冷汗当即浸透了衣襟。
第171页 其他冬霆军也都发出了不同程度的痛喊。那歌声锋利而兇狠,每一个音符犹如阴沟里发臭的尸肉,覆盖着无数毒菌,豢养着人类生命终结之时最丑陋的一面。 法洛斯捂住头颅,热汗淌满下颌。尽管旋律大相迳庭,但那发自内心的震颤告诉他,这同样是「亡灵之歌」。只不过他曾听到的歌声能让人忆起温暖与美好,而这个歌声只会让人崩溃疯狂! 他们在亡灵摄人心魄的歌声里苦苦挣扎,而那些扮成冬霆军的骷髅兵,则在亡灵之歌的指示下,骑在马上疾驰而去。 **** 她掐住我的脖子,将我远远甩出。 我的脖骨似要被她铁钳般的手指捏碎,在半空消解了她的力道,勉强止住身形。她没有给我喘息的余韵,气势万钧的巨镰朝我袭来,就像一道绵密的光网。我艰难地在缝隙里躲闪,先前与她正面交锋损耗我太多力气,现在已是左支右绌。 然而,就在我好几次以为她会用巨镰将我的身体噼碎,那光刃却奇蹟般地与我错身而过。起初我觉得是我运气好,后来我发现,是因为她根本没有攻击我的要害。 「还要抵抗么?」 她漠然说道,沙哑的声音仿佛是刻意装出的。我疲惫地喘着气,化出属于我的巨镰,却连握着它的力气都所剩无几。 「到底是为什么?」她隔着漆黑的兜帽望着我,说,「虽然普通的兵器伤不了亡灵,但另一个亡灵的巨镰却可以让它形神俱散。」 莱蒙孤寂的身影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我吃力地撑起身子,盯着她,道,「我有必须要保护的事物,即使拼尽全力……」 「是你的主人么?」 她的声调一瞬间变得冷入骨髓。我将巨镰挡在身前,她却没有攻击,而是唱出了一段歌曲。 「举世皆欺我,因而我永不感激; 举世皆负我,所以我再无眷恋。 这世界骯脏污浊, 这人心黑如泥沼。 不想看到,不要蒙上双眼,而要全部消灭。 不想听到,不要捂住双耳,而要尽数摧毁。 我的恨如怒海狂风,相合便是滔天巨浪, 我的怨如万仞高崖,低头便是万丈深渊。 恨吧,怨吧,愤怒吧,嘶吼吧, 这便是天堂之末,地狱之顶,世界为我们选择的唯一的道路……」 她歌声中的刻骨之恨令我头脑钝痛,恶毒的旋律钻入我的身体,正在腐蚀我的灵魂。恍惚之间,我听到昏藤古堡后那片墓地传来骚动。在月光惨白的映照下,那一座座坟里突然钻出一具具死尸。它们的皮肉早已消弭,只剩一副苍凉白骨,尖叫蹦跳着在女亡灵的歌声下挥动双臂。 【去杀死那些等候在城堡外的冬霆军,穿上他们的衣甲,取而代之,驭马赶去他们的营地……】 我从那歌声里听到了女亡灵给骷髅们的指示。我心急如焚,想去阻止它们,但女亡灵不停地用巨镰朝我攻击,消磨我的体力,阻拦我的去路,却始终不给我致命一击。 嗒嗒,嗒嗒…… 骷髅扮作的士兵已经驭马奔出城堡,前往不远处的军营。我朝它们飞去,而另一个亡灵就紧紧跟在我身后。一筹莫展之际,我唱出了属于我的亡灵之歌,试图削弱女亡灵歌声中的仇怨,减缓骷髅死尸们前进的速度。 「没有用的。」对方淡漠幽冷的声音传来,伴随着一记重击,将我击倒在半空,「你的歌声传递的是善意与美好。而他们是迟暮帝国的亡魂,你用美好感染他们,不过是让他们忆起生前的幸福,愈发痛恨眼下悲哀的处境,更想杀掉万疆帝国的人罢了。」 「……」我撑着巨镰,微弱的幽蓝色萦绕身侧,只听到她一声清冷的笑。 「我不是说了么……」她轻声说道。虽然我看不到她的面庞和双眼,却蓦地感到一丝钻心的痛苦,从灵魂深处缓缓蔓延。 「怨恨,绝望,无能为力,在暗黑之路上匍匐前行,用转瞬即逝的希望自欺欺人……生命总是如日暮般浸染苍凉,逐渐褪去色彩,沦为黑暗降临的前奏——这才是世界的原貌。」 **** 法洛斯和残存的冬霆军,骑着从昏藤古堡马厩里的骏马,快马加鞭,朝城外的军营奔去。 该死的! 他将马臀狠抽一记,在骏马的嘶鸣声里奔向了冬霆军驻扎的大营。事情果然正朝着最坏的方向发展,那些骷髅兵和其他冬霆军厮杀在一起,火光将军营映得犹如岩浆滚滚的地狱。 法洛斯跳下马,朝喊道,「当心,它们是受到亡灵驱使的死灵!可能有不死之身!」 他的声音被淹没在刀剑刺耳的碰击声里。冬霆军们努力噼砍死灵骷髅的躯干,但毫无作用,它们被砍断的骨架可以重新接回,满地都是跳动的骨头。 法洛斯一脚踩碎一根蹦跳着要接回自己胯骨上的腿骨,那个骷髅怪叫一声,连剑也不挥,直接甩着锋利的手骨就朝年轻的骑士刺来。法洛斯挡下了骷髅的攻击,伴随一声吃力的嘶喊,将它掼倒在地,砍成了碎片! 然后,他便眼睁睁地看着碎片被一股看不见的黑气环绕,重新粘合。法洛斯来不及再度噼碎骨架,身后又一个发狂的骷髅跑来,朝他乱噼乱打。 地上又多了十几个冬霆军的尸体。法洛斯闭了闭干涩的眼眸,感到剑柄在冷汗黏腻的掌心里滑离。他睁开眼,正打算拼死一搏,半空突然蹿出一道幽蓝色的身影,仿佛悬浮的火焰,迳自朝他们的营地飞来!
第172页 法洛斯几乎当即就认出那是属于亡灵罗的灵体,朝其他人吼道,「和骷髅分开,保持距离!」 唿地一声,夹在泥地里的草屑和石子被那道狂风吹起,眨眼之间,亡灵的巨镰已扫过上百只骷髅的骨架。 浮动在骨骼内的黑气嗞嗞尖叫着散去,而那些骷髅在短暂的狂乱后,便彻底跌倒在地,成为一摊死气沉沉的骨头。 **** 我用巨镰支撑着几欲倒下的身体,感到气息从起伏的胸腔急促地进出。女亡灵的身影在暗夜中游荡,落在我的面前,一声不吭地看着我。 「我否认,你所说的,就是世界的原貌……」 我颤巍巍地站起,一个踉跄差点再度跌倒。我明白此时的我没资格说这些话,但我还是坚持着起身,想让我的姿态看上去不那么狼狈。 「而且,有件事,我想告诉你……」 我深吸一口气,髮丝凌乱地盖在额前,遮住我的视野,「比起日暮,黎明更好……」 她没有说话,我们相对无言。我尽可能趁她沉默时恢復一些精力,试图重新汇聚起那些微弱四散的光焰…… 「罗。」 我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一个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声音。它曾浸染日暮,飞过一望无垠的原野和馥郁芬芳的野花,与我的声音交织在一起。我们共同朝着云霞蒸蔚的山谷唿喊世界和上帝,分享着彼此的快乐和悲伤。它让我感到无比熟悉,可此刻又是如此陌生。 它在唿唤我的名字。 「你果然还和以前一样。世界都变了,唯独你还是过去的模样。」 面前的女亡灵悲戚地说着,兜帽被夜风吹下。她凌乱的黑色短髮在空中四散,露出了真正的面容。 而我的心便在看到她真实容颜的一刻,彻底如坠冰窖。 「你知道么……」 她朝我扑来,青白色的光焰在手心里燃烧,穿透我用以防御的光墙,声音邈远如风中交织的纤小飞尘。 「亡灵是可以变成人类的,只要它的主人死亡,只要它不选择陪伴在主人身边,而选择吞噬主人的灵魂。」 她击中了我,让我幽蓝色的光焰溃散消弭。我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一块投入冰湖的石头,从高空坠落,却被接在一双手臂上。 冰凉的泪水洒满我的面颊,流进我僵硬的眼洞深处。我动不了,只模煳地看到她那双明亮的眼睛盈满泪光,就像融化的冰块。 「我要杀了你的主人,莱蒙·骨刺。我要将他扯下王座,将沉重的王冠狠狠砸到他那厚颜无耻的脸上。我要剥下他的灵魂,填补你的残缺,让你成为真正的『人』……」 我昏了过去,灵魂在彻底丧失知觉的躯壳里横冲直撞,绝望疯狂地叫嚷。它痛哭着,挣扎着,咆哮着,想要冲破一切,想要让那再无生息的肉体甦醒站起。 ——只有你才值得这一切,值得拥有一个完整的灵魂。 ——你已经很累了,先睡一会儿吧,罗…… 不要。 我听到了灵魂的尖泣。 我不要。 第67章 深渊之侧 法洛斯带领剩下的冬霆军撤离了昏藤古堡,驻扎在十几里外一座高山的山脚下。国王的亡灵在古堡一战后便失去了踪影,军中瀰漫着灰色的情绪,连马匹的鸣叫声都衰残无比,像被冰雹砸烂的谷穗。 骑士明白,几年前嗜血亡灵带给他们这些持剑的战士——不如说是「人类」的阴影有多大。一个亡灵的存在便可使上万人数军队的努力化为乌有。青白色的光焰,如今,他又一次在夜空看到了。 法洛斯怔然注视着自己的手心,相同的焰色。假如每个亡灵所属的光焰颜色都是唯一的,那他几乎可以确定,几日前袭击他们的亡灵,跟当年格森·伦瑟尔召唤出的嗜血亡灵是同一个。 这是为什么?从他对亡灵有限的了解来看,一般亡灵只听命于他的主人。嗜血亡灵得到的应该是格森的灵魂,但现在它成为了弒君者艾略特的手下。如果不是艾略特用手段将亡灵收入麾下,那便是…… 想到这一点,法洛斯登时觉得不寒而慄。 那便是,当年的嗜血亡灵,体内本就是艾略特的灵魂。而所谓的「格森·伦瑟尔召唤亡灵失败」不过是场诡秘的阴谋,引爆了事件背后一个巨大的可能性——格森·伦瑟尔或许本就是万疆帝国的叛徒,莫哥尔族的卧底和姦细,而他真正侍奉的其实是艾略特·斯图尔特。万疆帝国的覆灭,包括亡灵的屠戮,都不是命运的偶然,而是人为操纵的必然! 「该死的!」法洛斯气恼地怒吼一声,死死扯着自己的头髮。在那一瞬间,他突然理解了国王说的话,明白了对方的顾虑,以及那暴虐无常的脾气究竟从何而来。 只有一直生活在恐惧与焦虑中的人才会变得这样。因为他知道,与他们对敌的不是别人,而是深渊本身。 事情在疲惫的银麟骑士走进议事的军帐时,变得更加糟糕。 他环视一圈,在每个将领脸上都看到了相似的颓丧。法洛斯忽然很想嗤笑一声,发自内心地嘲笑当前的处境,嘲笑每个人,嘲笑他自己。 什么银麟骑士,他就是个废物。年轻的骑士甚至在想为何自己不是亡灵,手中没有那种碾压万物的力量。如果自己是亡灵,他一定要将艾略特以及那个女亡灵碎尸万段,为万疆帝国一雪前耻。
第173页 「骑士长,我们受到了黑枫平原驻军的来信。」一名将领面色沉重地将一封信递到他面前,道,「信上说……他们在那里,看到了亡灵的影子。」 法洛斯觉得自己现在几乎连拿起信纸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双眼空茫地扫视着密密麻麻的字迹,好半天都没有声音。其他将领按捺不住,直接道,「他们看到了幽蓝色以及青白色两种颜色,就像两团飘浮的火焰。随后蓝色消失了,青白色则走向了……兀鹫城。」 **** ——你已经太累了,先睡一会儿吧,罗…… 我睁开了双眼,透明的冰层如穹隆般笼罩在我头顶,足有几米之厚,就像深海波光粼粼的水幕。她把我关在了这里,用亡灵之力将我锁住。我发现我身下的冰原出现一个巨大的凹坑,这个寒冰牢笼竟然是她揭下地表好几大块冰,用青白色的光焰照射,令融化的冰水填满冰块的缝隙,再度凝固而成。 「莱蒙……」 我哑声呢喃着这个名字,视线恢復清明,忆起昏迷前她所说的一番话,勐地挺起身,想要冲破头顶如幕墙般坚固的冰层—— 「呃啊!」 从浑身上下传来的紧缚感几乎将我勒成一条缝。我跪倒在地,冷汗淋漓,发现我的皮肤上竟然画着一圈圈黑纹,外面浮动着青白色的光焰。那诡秘的黑色图腾仿佛有生命般涌动蔓延,就像缠在我身上的活藤,只要稍一动作,黑纹处便会传来钻心刺骨的疼痛。 我认出了这特异的生命体,为她的「良苦用心」倍感悲伤。 这是「荒沼荆棘」,荒骨沼泽特有的魔棘,不同于一般的荆棘只会缠绕在身体外侧,它会像寄生虫那般钻进去,与你的皮肤融为一体,留下的螺旋黑纹就是它们缠绕的本体。荒沼荆棘的可怕之处在于,越是挣扎缠得越紧,越是行动刺得越深。自很久以前,试图摆脱荒沼荆棘束缚的人,不是窒息而死就是疼痛而死,无一倖免。 要想活,就要安静、老实地待着,一动不动。 我知道她想要我这么做。 我抚摸着被魔棘缠绕的身体,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望向浅蓝色的冰层。荆棘溶进皮肤,我连将它们解开的借力之处都没有。眼洞深处燃起幽蓝色的火焰,我看到那厚实的冰层内,蛛丝般纵横交错的冰缝映出了刺眼的青白色,就像一张绵密而无规则的光之网。 她将亡灵之力镶在了凝结的冰缝中。我苦笑着摇摇头,果然不止是冰层那么简单,她不会那么轻易地让我逃出去。 「我不会放弃的……无论你用什么手段困住我,我都要闯出去……」我吃力地站起身,感到魔棘在体内又刺深了几分,寒气停滞在干冷的齿间。「菲琳……」 ——你是我的敌人了。你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为什么会是我的敌人…… 这个念头让我想要落泪,而她泪眼滂沱的模样还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从未想到有一天我和菲琳会拔刀相向,站在敌对的红线两侧,像两个走入角斗场的死士,只有置对方于死地才能存活。 还要以我们彼此的主人作为筹码。 我垂下头,听到了自己的哽咽声,眼眶仿佛被火舌舔舐那般灼烫。我闭上涩痛的双眼,吃力地抬起一手,忍着刀割般的剧痛,调起全身上下的力量。 幽蓝色的光球如萤虫般缓缓聚集,在我掌心里凝成一把小型镰刀。我持着它,抚摸着腹部和胸膛前,那仿佛在皮下蠕动的黑纹。背部大概也有,还有大腿,面颊。它们遍布我身体的一半面积,想必清除起来要费些功夫…… 噗嗤。 这般想着,我剜下了我手臂上的第一块肉。伴随着碎肉跌落在地的闷响,我听到了魔棘枯萎干瘪的吱吱声。一团恶臭的紫黑色水汽从肉块逸出,彻底在空中弥散不见。 **** 不止是女亡灵,在时隔半天,络塞湿地的驻军传来情报。昏藤古堡的三万士兵绕过一座坎迪维雅山,分两队朝兀鹫城进军。 「撤离昏藤古堡,让驻军退往黑枫平原,我们在那里集合。」 法洛斯下达了指令,牵出一匹四肢健硕的骏马,身披银麟骑士的圣甲,戴上头盔。他眺望着莽莽无垠的雪原,半晌无言,就像在揣测自己剩余的时间。 其他将领待在后方,犹疑道,「骑士长,我们真的不继续进攻了么?」 「现在的冬霆军还剩不到一千人。」法洛斯神色木然地说,「而迟暮帝国那边随时都可以征上大量壮丁。就算我们冲进他们的领地,也是十战九败的可能。」 战马发出一声长嘶,银制的鞍鞯结着一层轻薄的寒霜。他道,「但现在,亡灵和士兵威胁到了兀鹫城,威胁到国王和民众的性命。后方兵力薄弱,完全无法抵挡这种攻势。」 将领道,「那您……」 「我必须赶去兀鹫城。」法洛斯苦涩地说,「我先一步回到陛下的身边。亡灵放话要取他的性命,我便要用我的剑替他挡下劫难。君棋被吞,则满盘皆输。无论冬霆军最后能不能胜利,国王被杀害了,一样是失败。保护国王才是我身为银麟骑士的第一职责。」 他说着,那平静沧桑的双眼忽然闪过一丝泪光。骑士在面罩的遮掩下深吸几口气,声音嘶哑道,「但这样一来,战场上的布防就要靠你们了。我知道,身为主帅的我不该在这时候离开……」
第174页 「没关系,骑士长。」 这沉稳平静的语调令年轻的骑士怔然抬起双眼,隔着冰冷的头盔,他看到了其他将领们坚毅的脸,以及那一双双眼中冷锐坚决的光芒。 「别忘了我们也曾是巴克豪斯元帅手下的干将。」一位年纪稍长的将军笑道,「假若您在,我们自然听命于您。若您离开,我们也必会谨遵您的信念,誓死守卫疆土,直到战斗和生命的最后一刻。」 「这就是冬霆军即便在最落魄之时,也依然坚守的信仰和荣光。我们不怕失败,我们怕的是苟且偷生,不是么?」 「没错,我们不怕失败,怕的是苟且偷生……」法洛斯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他声音沙哑,竭尽全力才不让自己落泪,「交给你们了。」 他们为彼此行了一个庄重的军礼。阴云稍稍散开,淡薄的日光显出金灿灿的脉络,银麟骑士便在马蹄清脆的踩踏声和马鞭的甩动声里,朝冰雪覆盖的北方绝尘而去。 这一行,便行了五日。 为了减轻马匹的负重,法洛斯没有带太多的口粮。他饿了两天,眼窝深陷,风尘僕僕地骑着那匹同样疲惫不堪的骏马,如一个孤冷的黑色圆点,在茫白冷寂的雪原上疾驰。虽然迟暮帝国军队的前进速度很慢,但亡灵应该很快。一想到对方正逐渐逼近兀鹫城,法洛斯便心如火焚,顾不得胡思乱想,一心快马加鞭地赶路。 很快,他便赶到了铁锥山。 这座山兇险无比,是北境豺狼虎豹的聚集之地,入夜还会升起雾气,一连几日都不消散,更是加剧了山中人的行路难度。据说在这座险山里丧命的旅人不计其数。 但对现在的骑士来讲,他已经没有这么多的顾虑了。若是不绕过这座山,而从山中抄路,他能节省三天的时间,能快一分到达兀鹫城,国王和城内民众的安全便可多一分。 白色的骏马仿佛感知到了这座山某种危险神秘的气场,拼命扭头拒绝,不想入内。法洛斯冷厉地勒紧缰绳,抚摸着马儿的鬃毛,轻声道,「乖,这就是最后一程路了。除此之外,我们没有更好的路可以走了。」 他发狠地抽打骏马,逼它跑上山,在幽冷空寂的林间疾步穿梭。山路陡峭,乱石如垃圾般散落四处,枯叶下爬满了五彩斑斓的虫豸。法洛斯闻到了空气中那股酸腐的味道,一股尸体和毒气相互混合的苦腥味。偶尔他能看到路边被碎叶杂草覆盖的的白骨,羽毛黝黑的乌鸦拥挤地围着尸骸啄食。 想到自己可能也会变为那堆白骨中的一员,法洛斯不但没有害怕,反倒满不在乎地笑了笑。他在途中砍死了一只追赶他的花豹,生火饱餐了一顿。他已经在山中行了两日,如果保持这个速度,还有一天,他就能离开这座山,然后再在雪原上疾驰一天,抵达兀鹫城。 只可惜,在不过几个小时后,那匹疲累的马跌倒在地,口吐白沫,死了。 法洛斯一下子从马背坠倒在地,他仰头望着惨澹的天光,突然一阵乏力,如死尸般躺在荒凉险峻的山林中,气若游丝地喘息。他目光平淡地看着白马的尸体,想着,死亡真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死去的已经完成了使命,而活着的,还要继续在世上苟延残喘。 他拔出腰间的宝剑,将几欲散架的身躯撑起,走到高山的边缘,思忖计算按自己的脚程,拔步飞奔的话,大概还有多久能赶到…… 喳——喳—— 鹰隼粗粝沙哑的尖啸骤然在山巅响起,伴随着一阵低沉的翅膀拍打声,法洛斯迟钝地转动着冰蓝色的眼眸,黯淡的瞳孔忽然闪过一道光亮! 他差点忘记了。 铁锥山同样是北境食人雕的聚集之地,山巅之上有不少相隔甚远的鹰巢。父亲曾教过他驯化这强悍黑雕的办法,他记得他亲手驾驭的第一只食人雕。尽管那只勐雕后来在混斗中被国王砍死了,但年轻的骑士记得坐在它覆满坚硬羽毛的背上,翱翔天际时的那份激动和震撼的心情。 但现在他无暇忆起那些充满激情和生机的时光。法洛斯凝视着湿冷雾气中的雪原,心想,若是驾驭食人雕前往兀鹫城,所耗的时间将不超过半天。 一个不错的主意。只要自己不被锋利的鹰爪和鸟喙刺透身体,横尸于此。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天使「小圆」的营养液,呜呜呜超感动!qaq 第68章 帝王之爱 十年前。 「父亲,既然国王说您当年是万疆帝国最厉害的剑士,为什么他不让您做他的银麟骑士呢?」 年幼的法洛斯揉着小棕马的鬃毛,穿着简单的褐色布衫与黑色长裤,脚踩一双软皮靴,腰间繫着箭筒,臂弯挎着一张弓,摇头甩开垂在头顶的翠绿枝桠。他的父亲,万疆帝国最庞大军团的元帅,骑马漫步在他的身边,不时慈爱地抚摸儿子圆圆的小脑袋。父子二人其乐融融地在日光温暖的树林里穿梭,停在了一条熠熠闪闪的小溪边。 马儿低头啜饮溪水,而父子坐在浓荫下,感受着青草和泥土芬芳的气息,悠闲地交谈起来。 巴克豪斯道,「不是谁都能配得上『银麟骑士』这一美称,法洛斯。身为国王的亲卫骑士,他必须时刻以国王的安全为第一要务,对国王献上自己全部的忠诚。」 法洛斯迷惑地问,「难道父亲您不是这样么?」 「银麟骑士和国王的关系比你想像得还要紧密。」巴克豪斯道,「我跟你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假如,我是说假如,我们的陛下被敌人掳去了,而换取他性命的代价就是杀死一百个无辜的民众——若是你,你会怎么做?」
第175页 法洛斯惊愕道,「这——怎么会有这种事?!」 巴克豪斯平静地说道,「若你必须做出选择呢?」 「……」法洛斯咬着嘴唇,犹豫片刻,道,「我想我……不会让无辜的人白白送死。国王陛下很重要,我要去救他,但我绝不会因此杀害其他人。」 「嗯,我猜你就会这么说。」巴克豪斯淡笑道,「所以你未来也不会是银麟骑士,而是冬霆军的骑士长。等你经验丰富,获得功勋,你将接任我成为冬霆军团的元帅。」 法洛斯不忿道,「那能成为『银麟骑士』的人会怎么做呢?」 「那个人啊……」巴克豪斯沉吟道,法洛斯则十分好奇,听得无比专注。 「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杀掉那一百个无辜的人,然后救出国王。」巴克豪斯道,「如果救出国王,得到了国王的首肯,他将为那些人自杀谢罪;若救不出国王,他同样会自杀谢罪——因为国王死了,他便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法洛斯叫道,「天啊,我以为银麟骑士是个多么光荣的职位,没想到是这样吗!」他想到未来的国王可能是爱戎王子,当即出了一身冷汗,拼命摇头想驱散那可怕的猜想。 「什么骑士?」男孩愤愤不平地说,「根本就是国王的奴隶,毫无准则与底线的奴隶!」 巴克豪斯的神情骤然冷肃起来,厉声道,「注意你的措辞,法洛斯!日后若你敢像现在这样出言不逊,我可没办法向国王保你的脑袋!」 法洛斯被父亲狠厉的目光吓了一跳,紧张地说,「对……对不起,父亲……我发誓我不会的……」 「没什么,一定要注意,以后千万不能说这种话了。」巴克豪斯嘆了口气,拍了拍儿子的肩膀。 法洛斯沉默半晌,道,「那,父亲……陛下现在的银麟骑士,也是抱着这种心情随侍么?」 「你难道见过他了?」 「只看见了背影。」法洛斯蹙眉道,「那位骑士好奇怪啊。他从来不把自己的面罩拉开,其他人根本看不见他的脸。骑士又不是刺客,为什么要把自己的脸罩上?」 「……」巴克豪斯低声道,「因为国王不允许他未经许可,私自向其他人露出面容……」 法洛斯惊讶地说,「难道前几任银麟骑士也是这样么?」 「不是。」 「那为什么只有当今的银麟骑士不能将面貌示予他人?」 「因为当今的国王陛下不允许。」 「为什么陛下不允许?」 「没什么。」巴克豪斯道,「关于这个话题就到此为之吧。我适才举的例子有些极端,实际上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现在的银麟骑士也是这样,他全心全意地侍奉国王,对国王忠心耿耿,誓言直到海洋枯竭、磐石破碎都决无改变,就像妻……」 父亲的声音在林间微风的拂动声中戛然而止。他快速起身,走到溪边掬了一把清水,冷冰冰地开始清洗箭弓。 法洛斯则被对方异常的情绪波动惊得呆坐在地。 当今的国王陛下是个野心和控制欲都很强的人,据说他在迎娶王后时,竟然将一纸守则摆在王后面前,逼迫她遵守。而更为多数人所不知的是,万疆帝国的国王和王后其实并不像外界宣扬得那么恩爱。 男孩脑中滚过万千思绪。父亲沉默的背影让他之后十余年都没有主动开口询问「银麟骑士」的事。虽然没懂父亲那未说完的词是什么,但他隐约感到这是一个关乎宫廷王室的,绝对不能触碰的禁忌。 「若是可以,不要去做银麟骑士。」那天傍晚,他们从树林里打猎回去,橘红色的光晕铺满大地,而父亲的声音比幽谧的晚风和空寂的树林更加淡漠。 「但若没有其他的人选……法洛斯,你就要永远忠于你的国王,视他的生命高于一切,明白么?」 **** 法洛斯沿着险峻的高山攀爬,危岩碎石划破了他的脸,早就血迹斑斑的手掌传来火辣辣的痛感。他用脚吃力地寻找着可供踩踏的凹陷和凸起,神经绷到极点,生怕自己倦怠的躯体随那些细碎的石子坠落。 食人雕的叫声越来越清晰,仿佛就在他耳边尖啸。在他只差几步便爬到山巅时,一片阴影忽地从他头顶掠过,激起一阵狂烈的旋风。法洛斯抬起头,见一只体型宽阔巨大的食人雕在山巅之上、苍穹之下振翅盘旋,脖颈露着一圈雪白的绒毛,羽翼亮得就像打磨精緻的黑玛瑙。 法洛斯两手在崖顶一撑,敏捷跳到山顶,迅速躲到一块嶙峋怪石后查探情况。铁锥山的山巅起码有几十只食人雕,有的是纯黑色,有的是棕褐色,还有的身上布满杂纹和斑点。越是羽毛黑亮的食人雕品种越纯正,攻击性也越强。 喳——喳——喳—— 法洛斯悄悄从一块石头移到另一块石头后,仔细地观察围簇的鹰群。十多只鹰巢零星分布在陡峭的山顶,背后就是遥远广阔的冰雪天地。一些勐禽似乎在狂欢,扑腾着翅膀,一唿百应,接二连三地朝天叫嚷。 他在一块最大的岩石上看到了一只闭眼休憩的黑羽食人雕。尽管那勐禽蜷缩着身体,体型依旧是一般食人雕的两三倍。不仅如此,那羽毛还亮得如同上了油,被苍穹为数不多的日光映得光滑耀眼。 它应该是这里的鹰王,若能直接驯服它,这里的上百只食人雕都将为自己所驭。
第176页 法洛斯手心里沁出汗水,目光炯炯地注视着不远处一排排歇憩的黑雕,有的鹰巢里还有嗷嗷待哺的小鹰,羽毛稀疏,遍体通红。这些食人雕行迹不定,一旦他陷入被围攻的境地则在劫难逃。 骑士耐心地等候了一会儿,绕到一棵苍劲古松后窥视山巅全貌,随即他便发现了意外的惊喜。 「喳喳喳……喳喳喳……」 一只不过拳头大的小食人雕正在巨石间蹦跳,偶尔随其它尖啸的鹰群喳喳喊叫。法洛斯的注意力被小雕吸引住了,刮过山顶的冷风激得他的淋漓热汗冷彻骨髓。他看见小黑雕跳到岩石上,和鹰王亲昵地蹭了蹭,然后又跳了下来,稚气地蹲在石头上扑棱翅膀。 法洛斯静候片刻,不由在心底默念一声上帝保佑。父亲曾教过他如何打猎,耐心地盯瞅猎物,此时此刻他蛰伏在岩间,看见小食人雕安静下来的身影,便解开了背上的小包裹。 里面装了几块烤熟的豹肉,法洛斯犹疑着熟肉能不能吸引食人雕的注意,将肉撕成小片,大胆朝小黑雕投过去了一块。 「喳喳……」 小黑雕惊吓地扑棱了几下翅膀,待看见地上的肉块,歪歪扭扭地走过去,用那双犀利的眼眸瞅了瞅。 「咂咂咂……」 确认过味道后,它便愉快地吃了起来。法洛斯又丢了一块,这次扔在了更近的位置。小黑雕吃完那块肉,兴高采烈地扑至下一块肉的地方,有滋有味地咂嘴。 法洛斯感到自己的手都因紧张和兴奋颤抖不已。好的,就是这样……再往前走一步,走一步…… 「喳——!!」 一声稚嫩的惨叫惊飞了原本歇憩在岩石上的鹰群。法洛斯眼疾手快地逮住了小黑雕,对方坚硬的羽毛使自己本就布满伤痕的手掌再添新伤,但他顾不了这么多了,四面八方都是骤然间变得狠厉沸腾的鹰隼。它们的振翅声宛若狂暴的飓风,啸声如一排尖枪刺破苍穹。一部分食人雕在半空飞翔盘旋,另一些则警惕地在崎岖不平的巨石丛里寻找声源。 喳——!喳——! 鹰王从巨石上立起雄健的身躯,兇狠地扇动双翼,伸直雪白的脖颈,发出一声震天骇地的长啸。法洛斯在众多食人雕犀利锋锐的视线中纵身一扑,从悬崖边缘滚到了靠近中央的一块岩石后。他刚一起身,面前几十只食人雕立刻腾飞而起,带起的狂风将碎石沙尘胡乱捲起,如同一把扬在空中飞舞的黑色纸屑,层叠遮住了日光,凌厉的双眼射出淬透兇恶的锋芒! 「唔!」法洛斯挡住扑面打来的风沙,鹰王的身影罩在他头顶,而他手里的小黑雕还在喳喳哀叫。他拔出宝剑,对众鹰的威吓面不改色,干脆果决地用锋刃对准小黑雕的脑袋! 鹰群的尖啸声更甚,鹰王悬在他头顶,双翼扇出的飓风席捲年轻骑士的全身,却迟迟没有袭击。 法洛斯持着小黑雕和宝剑,接连跳上更高更峻峭的岩石。他步履如风,身上压着分量不轻的铠甲,生怕片刻的停歇会使自己的身体垮掉。他跳上了鹰王的背,将小黑雕掷到另一只灰雕那里,眼看着幼小的黑雕被其他食人雕噙在了嘴里才放心。 喳——! 就在这时,被他踩在足下的鹰王迅勐地朝天飞翔,如一尾被放入深海的渴水之鱼。它的飞行毫无规律,在空中滑出无数交错繁密的圆圈,锋利的双翼在苍穹割开一条条雪白的轨迹。 法洛斯在食人雕的后背上,头髮被疾风吹得四散狂舞,眼珠被直刺而来的冷风颳出刀割般的疼痛。他死死揪住食人雕脖颈处结实的绒毛,像巨兽身上的一只牛虻,随食人雕狂躁的飞行在空中起伏。 就像真的飞起来一样—— 法洛斯在疾风中艰难地睁开双眼,髮丝被风之巨手抹到脑后,露出一张赤裸的脸。越靠近苍穹之上,空气反而愈加温暖,几道灿烂金柱穿透云间的罅隙洒向厚重的大地。他从鹰背俯瞰世界,茫白的雪原上矗立着黑岩和深绿色的冬柏苍松,数条浅蓝色的冰川宛如绵延不绝的水晶丝带,波澜壮阔的云海被掩在其后的金阳染出瑰丽粲然的色泽。 而他就在这蔚然壮观的天地间畅游,像世界中一缕随风起舞的飞絮,渺漫地见识着世界永恆的天光云影。 法洛斯蓦地觉得眼下的景致有点浪漫。尽管他过去近二十年的人生从未和「浪漫」沾边,尽管他的脑袋已被那兇勐的飞行冲击得晕眩噁心。他几乎被流动的风墙挤成一张纸片,却就有种想放声大哭、再放声大笑的冲动。 食人雕的身影在天地间放肆地翱翔,一会儿沿着地表滑翔,一会儿如跃出深海的海豚般绕过一个优美流畅的弧度。法洛斯感到游蹿在风中的身体正逐渐变得轻盈,仿佛摆脱了沉重的衣物和肉体,只剩一具缥缈的魂魄遨游苍穹。 人类生来就有负重,肉体则是禁锢自己的牢笼。他头晕脑涨地想,人赤身而来,也该赤身而去…… 「喳——!」 食人雕尖锐的叫声将他从一片漫无边际的遐想中拽回,法洛斯定了定神,愕然发觉自己双手苍白得青紫色的血管纤毫毕现,而汩汩流出鲜血染透了黑雕脖间那曾雪白无垢的绒毛。 以血为枷,浸没脖颈,飞鹰便丧失自由,为主驱使。 他成功了。 **** 理察拉紧窗帘,将屋内遮得像恶鬼的口腔。他面色憔悴,头髮蓬乱,曾经圆润细腻的一双手变得粗糙干裂。他将信件放入壁炉中通通烧光,从衣柜里取出一件厚实的棉大衣,羊毛围巾和鹅绒披风,又提出一只皮箱。他翻来覆去地挑选,把自认为最珍贵的物件塞进箱子——
第177页 「你在做什么?」 一个身影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外交大臣身后,理察弹簧似地蹦起来,尖叫声被一个冰冷的掌心堵了回去。 「嘘,安静一些,还是你想被你的国王发现,成为他的午餐肉?」 理察瞪圆了两只金鱼般的眼珠,在面前阴冷的女人手下哆嗦着点了点头。女人浑身上下充满了死尸和腥血的味道,就像浴血的修罗。她后退几步,稍微和兀鹫城的外交大臣保持了距离,黑兜帽下暗红的双唇森冷如刀。 理察很快感到后背的冷汗浸湿了那件贵重的天鹅绒内衫,皱巴巴地贴在他的身体上,让他难以唿吸。 女亡灵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冷笑道,「当初我将艾略特皇帝的亲笔信送给你们三个,看来并无作用啊。」 理察愕然道,「那……那些信,原来是你……」 「当然是我。」女亡灵微微抬起下巴,冷酷地笑道,「除了亡灵,谁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信给你们呢?只是我没想到你们三个都是蠢货,一个被逮住,一个主动交出了信,还有一个连自主选择的勇气都没有!」 理察磕磕巴巴地说,「你……你说你是……亡灵……难道是陛下的……」 「我不是莱蒙·骨刺的亡灵。」女亡灵冷笑,「若那个自私狠毒的混球是我的主人,我第一个宰的就是他。」 热气在单片眼镜上覆了一层水膜,理察连腔也不敢开。女亡灵似乎厌倦了沉默,从斗篷下取出一枚金坠,冷冷地说,「迟暮帝国的艾略特皇帝是我的主人,他让我来找你,有事相托。」 理察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咽了口唾沫,「什、什么事……」 「用你身为外交大臣的口才和洞察力,说服神猎军叛变。并在城中散播国王冷酷残暴的谣言,煽动起民众的愤怒。」 这一要求将理察震在原地,甚至顾不得恐惧亡灵,直接道出了疑惑,「迟暮帝国难道敌不过如今的兀鹫城,要用这种办法么?!」 「不是敌不过。你们这种饼干渣一样的小城,艾略特皇帝怎么可能敌不过?」女亡灵漠然道,「但这是陛下的要求。他说,一定要让莱蒙·骨刺被他的民众推翻统治,让他尝到绝望和愤怒的滋味,让他肝胆俱裂,痛彻心扉。最好脆弱无助到泣涕涟涟。」 理察更震惊了,「你的陛下……他……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不知道。」女亡灵厌倦地说。她上前几步,强行拽过外交大臣的手,将那枚金坠塞到了对方冷腻的手心。 「作为回报,待事情成功,所有造反的人民都将被迟暮帝国收容,得到公民的身份。」女亡灵冷淡地说,「而你将是迟暮帝国新的外交大臣。你的女儿,尚在闺中的黛蜜儿·奥利汀,将成为皇帝的第十五位妃妾,余生享尽荣华富贵。」 「不是要你考虑一下。」女亡灵说着,红唇绽开一个血腥的冷笑,「你敢反对,我现在就杀了你。」 第69章 火光浸于沉夜 宛如某种预示,天穹化为熔浆般的血色,浓稠的云层像被捣成煳的番茄,仿佛随时都会泼下倾盆血雨。 而我赤身裸体,从血穹的一端走向另一端,骯脏的金髮长及脚踝,双足深陷辣椒酱般的湿土沼泽,像一个缓慢爬行的刺猬。这里似乎是我的归宿,腐烂,污浊,猩红色遍布群山万壑,火焰在造型诡异的树木上燃烧,就像公鸡的头冠。它怒视我,我空洞地看向它,问,「他在哪里?」 山巅唿啸而下的烈风道,「谁?」 我微弱地吐出字音,仿佛耗尽了全身的力气,「罗,我的另一半灵魂。他在哪里?」 烈风的声音愈加模煳不清,「罗?你的另一半灵魂?」 我的瞳孔深处旋着晕眩的暗涡,而烈风低沉的声音仿若闪耀着光辉的指引。我道,「求你了,让我找到他。我们要永远在一起。只有他在,我的灵魂才会平静安息。我无法忍受离开他的一分一秒啦,求你告诉我他在哪里吧。」 「你似乎有什么误会。」 「误会?」 「你的另一半灵魂不叫『罗』……」 烈风将我裹在它灼烫的漩涡中,我发出阵阵嘶喊,痛苦地抱住头颅。风的气息渗入我的每一个毛孔,在我的血管里游动,挤破脆弱的薄壁。我被染红了,皮肤完好无损,可每一处脏器和每一条血管都淌出鲜血,让我看上去像个被皮囊包裹的血人。 「他叫『艾略特·德·斯图尔特』。」狰狞的声音道,「每时每刻,无边无际,你念着他,你想着他,他已变成你的全部。你爱的是他才对——」 「你……」污血哽在我的喉间,我浑身抽搐,感到腥血涌上咽喉,「你他妈的放屁……」 鲜血沸腾,将皮囊烫软,层层剥离。我瘫倒在地,分崩离析,火星熔入每一条神经,将一切焚烧。 「你们如此相像。」 …… 【宫里着火了——!】 我大汗淋漓地从梦中醒来,嗅到一丝呛鼻的味道。那声「着火」的尖叫成功打消了我的睡意,我跳下床铺,拉开大门,被扑面而来的浓烟困住了唿吸。 「莱蒙!」 老头子嘶哑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转头一看,不仅是乞乞柯夫,连波波鲁也在,满脸焦急却不知所措的蠢样。除了他们二人外,整条由墨绿色大理石铺就的长廊再无人声,只有弯曲空渺的黑烟绕着古旧的墙壁丝丝蔓延。
第178页 「陛下,四处都着火了!」黑袍修士嚷道,「是您的神猎军干的!他们正一层层地火烧皇宫,还打算把您抓住!」 我有点没反应过来他说什么。乞乞柯夫面色凝重地补充道,「不仅如此,城里的人民反了。」 「等等。」我揪着头髮,让疼痛清醒我的大脑。我将视线从乞乞柯夫和波波鲁脸上转了一圈,选择问老头子,「到底出了什么事,完整地告诉我,乞乞柯夫。」 老头子点起了烟,闷声道,「人民反了,你的歹徒军队也反了。兀鹫城连续闭城好几日,据说饿死的老弱妇孺都能铺满下城区半条街。现在是第十五日,是你之前下达期限的最后一晚。」 我感到一口气窒在胸腔里,「那——冬霆军——」 「有消息说,他们从昏藤古堡撤兵了,目前在黑枫平原陷入苦战。」老头子道,「不到一千人,对几万人。」 「法洛斯呢?!」这时,怒火终于找上了我,找上了我的眼睛。我已有七八天没有进餐了,现在几乎连愤怒的力气都没有,双目血红地喊道,「还有罗!几万人算个屁!只要有亡灵,那些敌兵根本不在话下!」 「这便是最令人无奈的地方。」老头子望着我,道,「小亡灵可能死了,被另一个来路不明、属于艾略特的亡灵杀死了,莱蒙。亡灵互杀,一旦死亡,唯有魂消魄散。」 **** 法洛斯骑在食人雕的背上,迎着号叫尖啸的北风,穿过晦暗的薄云,俯冲向茫茫雪原上被两道长城合抱的深蓝小城。苍穹从午后就露出了诡谲的血色,像爬满血丝的肉壁,现在是深夜,可依稀有殷红的色块嵌入云层,犹如穹顶疲靡的伤痕。 他本打算直接驶向兀鹫城的王城,可大地上震耳欲聋的喧嚣几乎盖过食人雕的振翅声。火光在四处分散,像一颗颗暗夜行路的萤火虫。萤虫很快汇成长河,汇成了毒蛇般的盘条状,移动灵活敏捷,还在不断拉长扩大。 黑夜里,成百上千的民众犹如回归蚁窝的蚁群,陆续凝聚一起,一团森冷的黑点沿着城区的街道气势汹汹地游行。为首站着几个身强力壮的汉子,外围是瘦弱的其他男人,老人、妇女和孩子站在队伍的中央被保护。那一排排瘦骨嶙峋的身体仿佛爆发出了可怕的能量,骷髅般瘦削的脸庞则满溢着疯狂。 每个人手里都举着火把,扬声大叫,就像鼓槌雨点般擂向紧绷的鼓面。喧声如一只打碎沉寂的硬拳,飞溅的声屑在墨汁般的沉夜划开飢饿与死亡的乌瘴。他们不再害怕,不再畏缩,对未来的希望让他们站起,对现在的仇怨让他们迈开脚步,而对过去的恐惧,已然被愤怒的民众抛在脑后。 「所谓的『十五天』不过是一场骗局!」 「现在的国王不值得我们拥戴,他任由我们饿死病死,他是个冷血无情的刽子手!」 「大家不要放弃,坚持到底!推翻这个暴君,离开这里,未来有更美好的生活等着我们!」 法洛斯怔愕万分,待听到那些愤怒和狂暴的余音,不由百感交集,连紧抓鹰羽的手指都松了几分。 兀鹫城发生了民变。上次在深夜里掀起的浩大声势,还是为庆祝新王登基而举办的庆典。 他调转方向,命食人雕停在了兀鹫城破烂崎岖的城墙上。法洛斯急匆匆地跑下陡峭的台阶,惶惧地发现兀鹫城竟然是门庭大开!不仅是城门,连城区之间的铁匣门也都被绞盘拉起,从城门口可以一直看到尽头的宫廷城堡,贯接的通道全数暴露在外! ——看守城门的士兵呢?!那些该死的神猎军!不看守城门,竟然把它都打开了! 法洛斯怒火攻心,烧得双眼火辣辣地发痛。他记得为了上战场,国王命令他务必将城内所有冬霆军都收编入队,而巩固城防的任务就交给神猎军去做。 他对由一群囚犯和歹徒组成,没有接受过战士及军人思想教导的神猎军的忠心始终抱持怀疑,想劝国王收回命令,但考虑到和迟暮帝国兵力的差距,最终只能照办。 没想到现在便东窗事发! 城门平时需要十几人合力才能推开,现在守城的士兵不知踪迹,连民众都嚷着要推翻国王。法洛斯看着大开往里涌着寒风的城门焦急万分,却束手无策—— 【不管遇到什么事,视国王的生命高于一切。】 就像在暗夜汪洋里突然发现了光芒微弱的灯塔,法洛斯振作起来,正打算赶在游行的民众之前冲进皇宫,肩膀却蓦地被按住了。 「银麟骑士?」 一个低冷如冰的声音响起,而肩头的手掌宛如虎钳般沉重。法洛斯僵硬地转头一看,正与一只黑如深渊的眼眸对视。那人高大强壮,肩膀的肌肉宽阔有力,浑身散发着悍勐的威压,瘦削的面庞冷峻如刀,左眼处遮着一只眼罩。 他道,「果真是你。」 「你是那三兄弟里的——」法洛斯愕然,「独眼……艾厄?」 对方转身,观察着四周的动静,「你要去找国王吧,跟我来。」 好不容易见到一个兀鹫城内的人。尽管法洛斯有一肚子的疑问,但独眼艾厄似乎并不打算为他解答。他的脚步矫健敏捷,身影如电如风,目光敏锐,就像在暗夜里奔跑的飞豹。法洛斯跟着对方在大街小巷奔走躲藏,连续赶了几日路后又消耗体力,银麟骑士不一会儿便累得面色通红,好几次差点跌倒在地。
第179页 「动作快。」那个独眼的瞎子声调冷硬,「你缓一口气,国王就少一口气。」 法洛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乖乖听从对方的话,还一头雾水地跟着他在城中乱蹿。年轻而疲惫的骑士咬牙站起,在这个叫独眼艾厄的人的冷漠注视下,内心忽地被激起一股怒火,拔步飞奔起来! ——不用你说,我自然会去保护我的陛下! 他双眼布满血丝,可腿脚却骤然有了力气,在残破的屋墙和散乱的草垛间跳跃穿梭。独眼艾厄很快从后超过他,不着痕迹地指示更易行走的近路。他们一前一后在安静的下城区疾奔,很快到了两个城区的交界处,而游行的队伍也跨过第一道门,喧闹着朝王城行进,升腾在半空的吵闹声就像一条被熔岩煮沸的河水。 「民众总是容易被蒙蔽,因为他们不能、也无力看到事情的真相。」 对方忽然冒出来的一句话令法洛斯错愕片刻,他刚想询问状况,独眼艾厄便如一阵风般跑了进去。法洛斯紧随其后,脚下铁制的城门被踏得噔噔作响,隔着结实的靴底也能触到铆钉和压花图腾那坚固的硬感。 他们躲过愤怒的民众,跑向和上城区紧紧相连的王城。出乎法洛斯意料,上城区的人竟然也响应叛民的号召,纷纷燃起火把,加入队伍。民众的路程已经前进到兀鹫城的一半,还有不到一小时,这些汹涌如潮水的人民就将包围王城,堵住所有的出口。 趁着二人躲避着熙攘的叛乱民众,法洛斯勐地伸手,扯住了独眼艾厄的衣领! 「告诉我!」银麟骑士双眼通红地低吼道,「什么才是事情的真相?!国王到底做了什么,人民为什么会造反叛变。我刚进城里就遇见了这种事,我需要你告诉我!」 「本来确实该告诉你的。」独眼艾厄一掌抹开他的钳制,「但时间有限,行动比解释更重要。」 法洛斯睁大双眼道,「是不是饥荒和苛政让人民发生了暴动?!」 「……」独眼艾厄默然注视着火光后如影随形的黑暗,沉声道,「你的陛下,他真的已经尽力了。」 「不仅是他。我相信,你也一样。」 **** 我憋着一口恶气,像个被臭水圈养已久终于得见天日的恶鬼,嘭呛用斫骨刀击碎了一只放在拐角的花瓶——狗娘养的,那帮士兵竟敢背叛我!我双目血红地拾起一块花瓶碎片,攥在手里,任锋利的边缘将我的手心剜出血丝。 乞乞柯夫和波波鲁见到我这副样子都不敢开腔。我跑下一层楼,恰好遇见一个神猎军探头探脑地在角落观望,看见我们走来,身影嗖地藏到了迴廊后。 「我操你妈的王八蛋!」我大吼一声,直冲上前,将那颗该死的脑袋狠揪出来,用碎瓷片深深剜进他的喉咙!我发出不似人的邪狞怪叫,将碎瓷片在那畜生的血窟窿里翻搅,将肉全都搅成一团烂泥。我的面颊、脖颈和双手全被喷溅的鲜血染红,圆瞪的瞳孔深处看到了更多朝我袭击而来的士兵。他们还穿着「神猎军」的军服,面目可憎,叫嚷着朝我冲来,打算砍下他们国王的脑袋。 「呵呵呵……哈哈哈哈……」我嗤笑几声,肩膀不可抑制地抽动几下,扛着钝刀,快活地仰天大笑。 该死的畜生,你们全给老子去死吧。 咻—— 我将刀在半空划出一道兇狠的铁弧,不要命似地飞扑上前,一刀砍下一个举剑的白痴的脑袋!银光消逝的一瞬,那人的断头跟泥球似地在地上噗通噗通滚动。我一刀将它串在刀刃上,做成一个「人头铁锤」,瞄准另一人的脖子就狠命锤打,直到听见那人脖子断裂的脆响。 起初冲过来的士兵有五个人,我眨眼间杀了四人,抬腿一踢,将地上一颗死人头踢向那逃跑的第五人,当即把那蠢猪砸得跌倒在地。 「呜啊啊!」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那些个魁梧壮汉发出野驴一样的嚎叫声。我不知道我在想什么,我只能听见自己疯狂的尖笑声。我将「人头铁锤」对墙击烂,白花花的碎骨和脑浆被挤了出来,像一盘加了番茄酱的乳酪布丁。斫骨刀刀身上全是他人的鲜血和浆料,我哈哈笑着将它捅入第五人的眼窝,让对方眼球里亮晶晶的黏液成为我刀刃的装饰。 很快神猎军发现了这层的动静,开始集中兵力,想一举砍翻他们的国王。 我揪起一颗头,舌尖和口腔接着淌血的断口,让腥臭的血咕咚咕咚流进我灼热的喉管。猩红的血液染透了我白色的丝绸内衫,我大口大口地吞咽。好久没喝人血了,这感觉真棒。 我听到自己狰狞的声音,「乞乞柯夫,现在的神猎军有多少人?」 老头子道,「原本是五十人。现在他们放出了监牢里全部的囚犯,估计人数扩充到将近二百人了。」 「才二百人啊……」我发出一阵震颤般的尖笑,「就二百人,也敢跟我叫板?」 就像是响应我的号召,又有十几人从楼下跑了上来。这些人有点脑子,不仅有锐器,还带了盾牌,估计处理起来麻烦点——一点而已。 我满脸是血地大笑,抡刀上前!泥鳅老头乞乞柯夫依旧擅长审时度势,在听到对面齐齐吼出的一声洪亮的「杀」便嗖地躲到了一边,比钻进地缝里的蚂蚁还灵活。 我独自冲进了十几人的包围圈中,很快感到肩膀挨了一记重锤,嵴背被刀砍出一道裂口,火辣辣又凉飕飕。这些狗娘养的拿着的盾牌真碍事。我抢过来一面铁盾,拿在手里有些分量,但还不至于使我胳膊脱臼。我一边用斫骨刀剁这些肥熊的脑袋,一边咣咣将盾面往对方脸上、膝盖上砸,堵住那十几张嘴里叽里哌啦的喊叫。
第180页 「主啊——!」 波波鲁看到这一幕差点尖叫着昏过去,遍地都是碎尸和红白交加的软浆,估计又勾起了他内心深处的噩梦。一名士兵想要逮住他,这蛋壳修士倒没像老头子那样躲藏,而是被吓疯了。他捧着一本厚厚的辞海,使出牛劲,傻不拉几地往那士兵坚硬的铠甲上砸,哪里坚实他砸哪里,估计能让其他人笑掉大牙。 波波鲁好不容易长出的浓密黑髮被一名神猎军叛徒一把薅住。眼见临颈的寒刀在侧,我以为蛋壳修士会吓得尿裤子,或张口求饶,没想到他只是迅速地在胸前划了个十字架,悲壮地振臂高唿,「主与我同在!」 咔嚓一声。不是他的脖子裂了,而是我将那个叛徒剁了。这层迴廊的最后一人,我把他砍倒了,人生真是充满惊喜。我愉快地大笑,将瑟瑟发抖的黑袍修士拎起来,基本是把他跟条拖布似地拖下了楼梯。 乞乞柯夫又和游鱼一样从后摇头摆尾地跟了上来,那张欠揍的嘴嘀咕道,「死了十七人,还有一百五十多人。」 来了就杀,杀到手软为止,我管多少人哩。我愉快地跳下一排排旋梯,感到多年禁锢在办公室的手脚终于得到了自由,很快就变得和之前一样敏捷轻便,令人怀念。 就在这时,波波鲁忽然悲伤地对老头子说道,「罗兄弟真的被杀死了吗?」 噗通一声,我突然摔倒在地,沿着最后八节台阶,跟只失控的铁皮桶似地滚了下去,磕得满脸都是淤青。我发出一声愤怒的痛叫,抱住小腿,脚踝像是扭了,涨痛不止。 老头子飞快地凑过来察看我的伤势,「久坐不练的后果。大意了,你。」 我恨不得锤死他,感到眼眶酸胀发热。我举刀吼道,「我要是停在这儿,你们也他妈给我等死吧!」 老头子白了我一眼,吹口哨让他那条宝贝蜈蚣钻出匣子。那条外壳冰凉的蜈蚣先对准我鼓起的大包吮了几口,往里注入一股乱七八糟的汁液,倒是缓解了淤痛。我吃力地撑起身,那条蜈蚣在我脚踝处盘了几下,凝成一个比较坚固的支架,基本撑住了我半边身体的压力。 「只要别剧烈活动就行,走几步还是没事的。」乞乞柯夫用一种很该死的表情配合着耸了耸肩膀,「现在我们得放慢速度了。」 我气得一口恶气窒在胸腔,「你他妈不如说让我们直接等——」 拐角后的迴廊突然响起了奔跑声和喘息声。我僵了一瞬,迅速地将斫骨刀攥在手里,贴墙静候。乞乞柯夫蹙起眉毛,波波鲁则紧张地大气不敢出。那脚步声越来越近,我蹿出去,双眼血红,噼头就砍,却听乞乞柯夫在背后大叫,「是自己人——莱蒙!」 「陛下!」 一个银光熠熠的身影顿时停在我刀下,还有某个铿锵而响亮的喊声。刀从我湿黏的手心里飞了出去,我砸在傻蛋身上。我们两人一齐跌了出去,向前吱熘滑了几米。 一瞬间我以为是我俩的脑袋滚了出去。傻蛋差点被我砸晕过去,龇牙咧嘴地揉着晕乎乎的脑袋。我咬牙切齿地从他身上爬起,一只手却将斫骨刀递到了我的眼前。独眼艾厄蹲在我们身边,凝视着我,黑沉的独眼第一次闪现出了某种称得上「欣慰」的感情。 半晌,我听见了他如释重负的喘气声。 第70章 蚍蜉(上) 在我与独眼艾厄和法洛斯聚集后不久,暴民便包围了城堡,火把如一面面猎猎飘荡的旌旗,人民则哼哼咩咩地大叫不休。我的叛徒军分成两拨,一拨在下面指挥猪羊鬼哭狼嚎,一拨在城堡里乱蹿找死。 有了艾厄和法洛斯作助力,我的负担减轻不小,一路畅通无阻地前行,从五楼国王的寝宫跑到了底楼的大厅。 「上来。」独眼艾厄半蹲在我面前,示意腿脚不便的我跳上他的背。我恨恨地听着外面震耳欲聋的挑衅,活动着肩周的骨骼,恶声恶气道,「我才不,他们敢进来,我剁烂他们!」 法洛斯痛惜地说,「那些可都是万疆帝国的子民,陛下。即使他们叛变,一定也是生计所迫,别无选择。无论发生什么事,屠杀自己的人民都是不义之举……」 「所以我厌恶你们这些『民权至上』的人的嘴脸!哦,人民,人民,人民什么都是对的!人民推翻统治是对的,人民扛起屠刀是对的,错的只有统治者!」我面目狰狞地说,「人民活不下去,他们就要喝他们国王的血,吸他们国王的髓,拿他们国王的脑袋给另一个狗皇帝献宝!他妈的,这帮软骨头乐意投降,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货色!」 法洛斯难过地说,「他们也曾对您心怀期望,他们只是想得到温饱与富足,想要活下去……」 「温饱与富足?活下去?他们以为对迟暮帝国投降就拥有一切了吗!」我吼道,「我太了解艾略特那个狗东西了。如今迟暮帝国的大臣、贵族、甚至有钱的商户,全都是莫哥尔族的人!这些旧民若是有一丁点脑子,想想当年万疆帝国覆灭的惨况,流亡的艰辛,长城外的尸骨,还有自身跟莫哥尔族毫无瓜葛的外族血统,就能知道对方不过是在用花言巧语收拢人心!」 法洛斯痛苦地吼道,「但您对他们用了暴政!您为什么就不懂得收拢人心呢?!」 「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怒吼一声,嘭地将他一拳揍倒在地!我骑在傻蛋身上,揪住他的衣领,双目赤红,「因为我相信你会胜利,法洛斯,银麟骑士,冬霆军的骑士长!我相信你!我跟我的人民定下了十五天的期限,想冬霆军一旦在期限内攻破昏藤古堡,我们便可离开兀鹫城,安然前往黑枫平原!」
第181页 我说着,感到双目刺痛,声音嘶哑又难听,「我还想——我还想到时候披挂上阵,跟艾略特——摧毁万疆帝国的狗东西决一死战!!」 法洛斯艰难地说,「陛下……」 「但你输了!不仅如此,我的亡灵也不知所踪!我他妈做错了什么?!没有粮食,我和民众一起挨饿!没有布料,我和民众一起受冻!我徵税是为了培养军队,我仅有的粮食库存全数用于救济!我每天坐在这个又破又硬的铁椅子上,坐得嵴背僵硬,双眼酸涩,忍着飢饿查询帐录,到底是为了什么?十五天期限到了,他们要来取国王的命了,还他妈打着『自由与解放』的旗号!」 「你说啊!你这个败军之将,你给我说啊!」 我拼命摇晃着他的前襟,直冲头颅的怒火让我浑身抽搐,手指发硬,双臂僵直。我嵴背高耸,头颅凹陷在双肩之中,发出一声声嘶吼。我痛恨流泪,痛恨泪滴里蕴含的无能和软弱,在我从恶龙的巢穴走出来,我就不曾流过一滴泪。 可此刻我分明觉得内心有什么裂开了,淌出了液滴,浸湿我的大脑,将我干裂的眼眶团团包围。我不想哭泣,却几欲窒息,唯有喉咙里逸出的狂吼让我的血液得以沸腾! 「唿……唿……」 我喘着气平復唿吸,肉体仿佛困入冰窖那般颤抖,直到两滴热泪坠到我的手指上。法洛斯同样低着头,两行泪悄无声息地淌下,哽咽道,「对不起……陛下……对不起……」 修士波波鲁那张枯瘦的脸上闪现出了泪光。他哀伤地摇头喃喃,「对人来说,『贫弱』便是原罪,是一切苦难的根源……国家也一样……」 「现在不是争论对错的时候了。」独眼艾厄慢慢地将四肢僵硬的我架起,对一旁沉默不语的乞乞柯夫道,「我们的目的是逃出去,你觉得呢,乞乞柯夫?」 老头子眉头紧锁地咂出一团烟雾,「城堡外已经被包围了。要想计策应对,得先问问莱蒙的意思。」 我奋力想挣脱艾厄的束缚,一手在半空挥舞钝刀,声嘶力竭地吼叫,「我要宰了这群刁——」 啪地一声,我被独眼艾厄噼晕了。 **** 艾厄将昏迷的国王驮到背上,对眼眶通红的法洛斯道,「银麟骑士,你说的有道理,然而事已至此,要推翻统治的是人民,要攻击国王的也是人民。莱蒙身为国王,虽然无法力挽狂澜,但也尽了全力。」 「我知道。」法洛斯神情木然地说,「我知道……」 艾厄道,「而且当今冬霆军的形势也不乐观,我们没了亡灵,敌方却有一个亡灵,还有充足的兵力……我们更为被动。」 「是的……」法洛斯的眼圈又红了几分,脏乱的髮丝垂在额前,像个失魂落魄的小男孩。 艾厄沉声道,「最重要的一点……过世的巴克豪斯元帅,以及你,其实最清楚,当年投降于迟暮帝国的旧民,到底过着怎样的生活。」 「没错。」法洛斯使劲揉了揉眼眶,深吸一口气,苍凉地嘆道,「陛下说得没错。那边的确……也不是万疆帝国人民的栖息之所……」 乞乞柯夫蹙眉道,「事情在短时间内闹成这样,我觉得一定是有奸细。」他敏锐地抬起头,左右一瞥,道,「你们谁看见外交大臣理察和他的丫头了?」 几人面面相觑,都是一脸茫然。这时,城堡外的怒嚎声又响亮了几分,像从天际噼下的惊雷,暴躁地将沉夜撕开裂隙,无异于火上浇油。乞乞柯夫道,「那个理察·奥利汀是个孬种,不可能自己规划出这么大手笔,一定有幕后主使。」 独眼艾厄蹙眉道,「即便事实如此,我们也没时间顾虑这么多,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我必会将莱蒙安全带出皇宫。」 说着,他抱紧国王的双腿,往上颠了颠,冷硬的面庞流露出无人能撼动的坚毅和果决。波波鲁神情严肃地拾起了斫骨刀,脱下自己的黑袍,将刀包裹好。 法洛斯拔剑出鞘,「我护着你们。」 乞乞柯夫忽地说,「等等,你们难道要这么出去?外面可有一百多个叛军,还有上千个怒火中烧的民众,就算是突围,成功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他神色复杂地看了眼法洛斯,「小骑士长,除非你做好了觉悟,愿意为国王杀出一条血路,人民的血铺就的路。」 法洛斯握剑的手颤抖了一下。独眼艾厄瞥了他一眼,对老头子道,「有没有更好的办法,不杀民众也能将莱蒙安全带出城堡?」 「有倒是有。」老头子道,「只是需要一个『假国王』。」 **** 兀鹫城的民众终于闯进了城堡。 男人们跟随着叛军,一脸视死如归的悲愤神情,踢开了城堡紧闭的黑橡木门。吱呀一声,大门洞开,他们叫嚷着穿过灰暗的隧道,火把浩浩荡荡地游荡于冷寂的沉夜。一进入王城的「心脏」,迎面便是衰败古旧但气势恢宏的中空椭圆拱门,边缘雕刻着象牙白色的橄榄叶图案。正中央摆放着一尊喷泉神像,四周的水池早已干涸,布满了岁月的蚀痕。叛军指挥他们分散走进各个拱门,寻找国王的踪迹。 有人高声煽动,「大家不要害怕,该怕的是那个暴君才对!他只有一人,我们却有上千人!他孤立无援,我们则团结一致!」 四面八方均响起了怒潮般的回应声,以示同仇敌忾。众人将底层的大厅搜得仔仔细细,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连蚂蚁爬出去也得问问他们的意思。民众如蜂群般涌上第二层,粗鲁地踹开各个厅室的门,将玻璃制品砸碎或据为己有。
第182页 他们冲进昔日巴克豪斯元帅的办公室,看到墙上悬挂的那幅万疆帝国昔日王族一家四口的油画,将其毫不留情地噼碎,在脚下踩踏成碎片。 图书室许多珍贵的古籍和名录同样被付之一炬。 「抓住那个暴君!我们就剁下他的脑袋,献给迟暮帝国的皇帝!」 民众陷入疯狂时的破坏力不可估量,不到一刻的功夫,城堡的窗子便零星涌出浓郁的黑烟,像只被撑裂的烟囱,发出衰朽的喘气声。 一群人唿啦涌入一间卧房,宛如过境蝗虫,疯狂地砸掠工艺品和橱架,戳刺床铺和枕头,将房间弄得一片狼藉。这时门边突然有人叫道,「等等,你们几个,怎么回事!」 一个声音愁苦地回应道,「真是抱歉,我的儿子饿晕过去了。这是我的兄弟和爸爸。出了这等意外,我得先把我的儿子带出城堡。我的妻子前几日死在饥荒里了,该死的国王,把我们一家人害成这样!」 高大魁梧的汉子伤心地谈及旧事,差点哽咽流泪。其他人却露出了狐疑的表情,七嘴八舌地嚷道,「不行!国王没被抓到,以防他化装逃走,我们现在不能放城堡里任何一个人出——」 轰隆一声,城堡深处突地发出震天动地的欢唿和狂吼!上千个声音交杂在一起。那些本该变得干涸嘶哑的声音,此时此刻却犹如大提琴、号角、竖琴、长笛以及排钟,发出金属摩擦相击的锐响,混成一曲高亢粗犷的交响曲,邪狞而刺耳,就像恶魔于血宴上的狂欢。 「抓住国王了——!我们抓住了这个暴君——!」 「将他带走!」 「将他审判!」 「让他为此付出代价——!」 那些人一听从楼上传来的消息,立马换了副面孔,目光同情地对几人说道,「快带你的儿子出去吧。失去妻子也别伤心,那个暴君很快就会得到审判的!」 独眼艾厄背着当今的国王,感激涕零地说,「太谢谢你们了,那可恶的国王就交给你们了!」 说着,独眼的残废和老人乞乞柯夫、修士波波鲁用此生最快的速度,冲下了楼梯!背后是汹涌如潮的喧嚣和明亮狰狞的火海,他们冲出声浪与焰色的屏障,狂奔向前。一根根梁木从屋顶断裂,尖叫着坠落,溅起无数火星,乌黑的灰烬落满地砖。他们越过无数烟雾瀰漫的房间,穿过堡内地砖上散乱的焦木碎瓦,朝着城堡大门、王城的城门奔去—— 波波鲁跑得面红筋涨,粗喘着说,「我们就——就真——真的——把那位——骑士——留在——那里了——吗——」 「必须要这样做……否则我们根本出不来……」 老头子乞乞柯夫尽管年过六旬,逃跑时依旧敏捷如麋鹿脱兔,更胜青壮。他那张干瘪的面皮在疾风中抽动,喑哑的声音道,「那是他的选择。不是每个人都会作出相同的选择,因此不是每个人都能做骑士,也不是每个人都有如此的觉悟。」 他深吸一口气,嘴唇干裂出血,齿间涌着铁锈味,「没办法,时代的高台总需要一些无私又愚蠢的好人作垫石。」 第71章 蚍蜉(下) 扮成国王的法洛斯被人民用结实的牛皮绳捆住手脚,带到了中央集市的高台。这座高台往往是国王对某些穷凶极恶罪犯施以绞刑的场所,现在场中央立着一只十字架,嵌在牢固的基座上,叛军将他的手脚均绑在十字架上,还不忘对着他的脸狠啐一口。 「……」 法洛斯抬起头,露出一双冷厉的冰蓝色眼眸。他的视线扫过台下满脸憎恶的民众,感到那些恶毒的视线如蛇般呲出獠牙,啃咬他的皮肉。他身披国王的绒裘,金棕色的头髮垂落在暗红色的披风上。银麟骑士动了动双手,两边的绳索就如铁箍般禁锢着他的行动。 众人托起的火把活像一只只愤怒的眼睛,台下传来一个狠厉的吼声,「兀鹫城的暴君!你根本不顾我们的死活!」 其他人跟着嚷道,「暴君!暴君!」 「我们打从一开始就不该拥立你为国王!」 「你让我们的生活变得糟糕透顶!」 「自从你登基后,飢饿和疾病就笼罩了兀鹫城,你是个将灾祸带给我们的魔鬼!」 人民开始吵吵闹闹地数落着国王的罪行,法洛斯静静地听着,勉强从那杂乱无章的声海里辨出了「无情」、「贪婪」和「恶毒」几个字眼。银麟骑士微微仰起头,看向阴云密布的夜空,内心没有憎恶,没有悔愧,只感到了苍凉。 众人说到激愤之处,拾起地上的碎砖乱石朝他击来,他被砸得头破血流,可依稀平静地注视着夜空,注视着离他很远很远,如深渊那般寂静无声的孤冷穹隆。 苍穹如此静谧,大地却充满血光与喧嚣。 民众里又有人愤怒地喊道,「军队似乎也要完蛋了!所谓的冬霆军团,在几年前就打不过迟暮帝国的军队!现在所谓『养精蓄锐』,养了这么多年也没养出个屁来,就是祸害了我们!害得我们更穷更艰难!」 另一个尖酸的声音遥相唿应,「是啊!我们不该寄希望于国王和军队,前者是一个压榨人命的暴君,后者则是一群连苍蝇都打不过的脓包软蛋!他们都吸我们身上的血,吃我们身上的肉,还打着为了我们的旗号,简直是胡说八道,虚伪至极!」 「要我看,迟暮帝国才是真正为了我们、以及所有的人民着想!想想每月一次的物资车队,想想那些充裕的食物和避寒的衣物。它让我们摆脱飢饿和寒冷,我们没有效忠艾略特皇帝,皇帝却一直慷慨地施捨,没有勒索与一丁点怨言!」
第183页 「对,艾略特皇帝才是真正的明君!那才是我们该追随的大帝!」 「艾略特皇帝万岁!」 人群中突然掀起为迟暮帝国和帝国皇帝高唿的热潮,几千多条手臂的组合就像一片广阔的树海,随肃杀的寒风摇曳摆动。 「艾略特皇帝万岁!」 「迟暮帝国万岁!」 哈哈哈哈…… 这时,高台上的骑士忽地笑了。他的笑声越来越大,笑得浑身颤抖,十字架沉闷地震动。众人的吵闹声渐弱,法洛斯的笑声便显得格外响亮。兀鹫城的民众都瞪大眼睛看着台上大笑不止的「国王」,混乱不堪的场面陷入了短暂的寂静。 一记鞭子甩在法洛斯身上,叛军怒目而视,「该死的,笑什么笑?!」 法洛斯瞪大一双野狼般的锐利眼眸,大声冷笑道,「叛徒,我笑你迟早下地狱,忍受烈火灼烧之苦和铁钉穿胸之痛!」 那个叛军气得五官扭曲,正想再向国王抽一鞭,可对方骤然释放出的凛冽威压却令他不由自主地放下了鞭子。法洛斯瞪视着台下的上千民众,视线扫过那一张张扭曲而憎恶的脸,扬声道,「既然你们说『艾略特皇帝万岁』——『迟暮帝国万岁』——『他才是你们该追随的明君大帝』——」 「我就告诉你们,你们的明君大帝是怎么对待没有莫哥尔血统,前万疆帝国的子民!」 底下吵闹起来,「他让每个旧民都有屋可住,有饭可吃,有劳可作,有衣可穿!」 「错了,你们听信那些甜美的谣言,错得简直离谱而彻底!」 法洛斯双目迸出疯狂又狠厉的光芒,吼道,「在他入侵万疆帝国后,投降的旧国子民被分成了几大类。一类是矿工,终日与矿坑里的灰霾和毒气作伴,被皮鞭奴役着开垦矿石!一类是耕农,土地不归他们所有,他们却要每月按时给土地的主人交租,还要忍受霸道的条款!还有一类是劳工,纺织工被终日关在一座宽阔的屋子里,彻夜不寐地踩踏织板,每月拿到的报酬只够喝稀粥饱腹,购买一件蔽寒的棉衣简直难上加难!建筑工日夜搅拌着水泥,将一块块砖头垒成高墙,连自己的住所都没有,却在给莫哥尔族的人搭建房屋!」 「最后一类是无业游民,他们沦为街头的乞丐,花街的妓女,生活得不到保障,连莫哥尔族的一条狗都能对着他们狂吠!」 底下有人暴怒地嚷道,「就算你说的是真的,可他们活了下来!而我们死了多少人,我们连活的资格都没有!」 「他们活了下来?他们真的活了下来吗?!」法洛斯怒吼道,「三年前迟暮帝国一处矿坑坍塌,上百名莫哥尔族矿工死亡,皇帝给遇难者家眷施以丰厚的补偿和抚慰。而对于近千名丧生的旧民,皇帝却轻轻挥手,『既然曾是万疆帝国的人,那不必放在心上,再征人手就好』!」 「两年前,迟暮帝国的农耕园发生暴动,园内试图抗争的农夫全都被莫哥尔族园主放箭射死!尸肉使土壤变得无比肥沃,鲜血滋润了干涸的作物,他们的妻女成为卑贱的玩物,儿子则重复着父辈的辛酸,永远是可以用钱币交易的奴隶,主人不高兴就可以被胡乱射死的肉靶!」 「好的,这就是你们所幻想的未来的生活!隔着南境与北境千尺之距,你们相信那些虚无缥缈的谎言,那些由迟暮帝国为你们勾勒出的美好图卷!你们以为抗拒投降是错的吗?!我告诉你们,忠诚与尊严永不廉价!那些曾跪地投降的人,在迟暮帝国根本没有人权,成为最低贱的劳力,一生都将饱受莫哥尔人嘲弄与欺凌!」 「一颗心不是永远对一位君主奉献忠诚,又跟帝国皇帝体内流淌着不一样的血,你以为他真的会善待你们吗?!等你们彻底失去了『兀鹫城』这个保护层,失去了身为旧国子民唯一的尊严与价值,将人生和性命都交付于新帝手中,你们就会意识到自己的痴心妄想是多么的愚蠢!」 **** 寒风自大地边缘吹过,而高台下的民众罕见地陷入了沉默。 法洛斯觉得自己喉咙嘶哑,火烧火燎地涌着污血,他已经再也说不出话,或许嗓子就此哑掉。牛皮绳就像割破他手腕的刀刃,钻心的疼痛冲击着年轻骑士肉体的屏障。 「不要相信他的话。」 好半天,群众里有人做出了判决,「不要信国王,看看那些死在饥荒下的可怜人——他不值得我们相信。」 「艾略特皇帝说会给我们公民的身份,我相信他。」 「没错,我已经受够北境,受够这该死的兀鹫城了。不管怎么样,我想投靠皇帝陛下……」 底下的人议论纷纷,不一会儿从窃窃私语变得沸沸扬扬,喧声重新占据了国王的刑台。法洛斯再度仰头望天,张开嘴,可麻木的喉咙已经发不出最后一点声音。 他哑了。声音只是人民的声音,他哑了。 耳边的喧嚣逐渐散去,法洛斯将注意力集中在广袤无垠的夜空,第一次发现头顶的世界如此和谐美妙。他想起他四年前随父亲和军队流亡兀鹫城,从此他就再也不敢仰望苍穹,似乎觉得自己无颜以对,不配昂首挺胸地面向上帝。 可军队出征后,他却时常抬头眺望阴冷的白昼和寂寥的黑夜,看那遮掩在雪白云层后的圆满金轮,以及疏朗璀璨的皓月星辰。这世界多么美好,美好而安宁,喧嚣与悲怆只属于残破的大地和受尽磨难的人们。肉体湮灭,灵魂飞翔,而蓝莹莹的天空永远笼罩四方,无边无涯,仿佛寂寥才是人间亘古不变的輓歌。
第184页 「让我们砍下国王的头,以此作为对帝国皇帝最深的忠诚与敬意!」 群民一唿百应,喧声震天,就像掀起的怒涛,开裂的苍穹。众人高举火把,一齐冲上了高台,而法洛斯依旧静静注视着那一隅浩瀚旷远的世界。夜空在他眼里不再是深渊般的漆黑,反而透出了萤虫大小的光亮。 喳——喳——喳—— 这时,鹰隼的尖啸刺穿静谧与凝滞的时间,就像一阵深蓝色的风暴席捲大地。法洛斯视线一晃,看见成群结队的食人雕从群山之后振翅飞来,宽大的羽翼在空中滑翔,为首的鹰王脖颈上还残存着他的血渍。它们开合的黑色双翼在夜幕下就像一群嗜血的蝙蝠,鹰王长啸一声,飞至法洛斯高高的头顶上空盘旋,似乎在等待他的指示。 砍下国王的头!推翻他—— 喳——喳—— 两股声音分散地钻入他的双耳,银麟骑士疲惫地看了眼怒火冲天的民众,又迷濛地看了眼高空翱翔的鹰群。食人雕的头领已然为他驯化,只要他吹出口哨,或颔首示意,兇勐的雕群便会俯冲而下,将人类血腥地啄食—— 「……」 法洛斯闭上了眼睛,没有做出任何的指示,任由鹰群调头离开,再度没入沉郁的夜色。民众的喧闹声和食人雕的啸声均离他远去,他仿佛被投入了深海,宁静而绵软的海水包裹住他。他感到利刃穿透了他的胸膛,温热的血沿着国王的绒裘涌了出来。那一瞬,他忽然感觉肉体随着某些流逝而去的东西变得轻盈,仿若抽干了疲惫和内疚,再无枷锁和重担。 他从双眼合拢的缝隙里看到一丝微弱的火光,大概是将他焚烧的烈火。他的灵魂随着裊裊黑烟上升,触到了苍穹之顶,从缥缈的云朵间穿梭而过。 【法洛斯……】 【我很高兴……你直至临终之际,都是一位真正的骑士……】 【你的灵魂即是无上的荣光。】 那个熟悉的声音又一次响起。仿佛时间回溯,追寻至他曾经第一次捕获到猎物,第一次持剑砍击敌人的盾牌,第一次泪流满面地在册封仪式接过骑士勋章的那一刻。那个声音永远会在他耳畔响起,包括在他最孤独无助的时候,它也一直萦绕在他心间。 【父亲……】 法洛斯睁开眼,发现自己已离大地很远很远,远到一切声嚣随风而散,一切苦难化为云烟。他看到了自己的灵魂,金灿灿的,没有一丝杂质与污垢的金色魂魄,连缀满天幕的星辰都为之黯然失色。 而他的父亲,就站在不远处,金色的魂魄同样柔和发亮,看向他的目光里溢满自豪与慈爱。法洛斯泣不成声,第一次在泪水中畅快地放声大笑,笑声充满了寂寥的黑夜,经久不散。他朝父亲伟岸而笔挺的身影飞奔而去,就像自初生那般赤裸而纯粹,灵魂覆满比辽阔银河还要灿烂辉煌的银色铠甲,看到了苍穹之上永恆不灭的粲然光芒。 **** 我醒来了,因为天边似乎炸开了一道霹雳,让我浑身每一个细胞尖叫着甦醒。依旧是比地狱还黑的沉夜,火光像无数扭曲的恶魂,我听得到它们讥刺的狞笑。它们似乎在嘲笑一个傻蛋。而我似乎对那个傻蛋很熟悉。我看见独眼艾厄沉默无声的侧脸,乞乞柯夫淡漠抽搐的嘴角,波波鲁痛哭红肿的双眼。我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沉默和痛苦攫住我的内脏,催促我醒来,催促我扭转僵硬的头颅,看向令邪恶之川化冻的源头。 「暴君已死!我们将迎来自由和幸福!」 「艾略特皇帝万岁!」 一颗头颅被孤零零地戳在一根简陋的长矛上。长矛被高台上几个张牙舞爪的恶鬼持着,于金灿灿的烈焰前晃出一个模煳的黑点,他们晃着那颗孤寂的头颅放肆狂笑,仿佛在晃动一面胜利的旗帜。 而我,直勾勾地盯着那颗溅满鲜血,几乎已看不到原本面目的头。属于头的身子被踩在群众的脚下,我看到了我暗红色的绒裘一角,看到了散落在地的十字架的残骸。 还有那个早已不在我身边的傻蛋骑士。 ……莱蒙·骨刺。百里挑一的恶名,要是我就不会像你这么得意…… ……法洛斯·普卢默!给我记住这个名字,我将是击败你的人!…… ……为您而战,我的国王…… ……当我将其刺向龙时我就有此觉悟,不是因为不怕龙的威慑,不是因为盲目的勇气,而是因为一旦你死了,我就不知道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了…… ……一个军队只有被一个正确崇高的思想引导,战士们才会为实现这份伟大的功业无畏向前!…… ……恕我直言,人民并不是猪羊,陛下。而且对民众的蔑视和冷酷往往是一个国家的覆灭之源…… ……好哇,这次您不叫我「傻蛋·普驴默」了!您终于知道尊重别人了?我可太高兴了,陛下!…… 【陛下……】 记忆里,那个傻蛋瞪着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凛冽,坚毅,如狼一般年轻而锋利。他面向我,单膝跪地,紧贴在胸前的拳头虔诚而庄重。 【如果对这世界心怀怨恨,痛恨在你最孤独无助的时候没人站在你身边,为你挡住所有的伤害……】 他的声音迴荡在我的耳畔,无比清晰地划开时光的罅隙,连接着阴霾蔽空的过去和闪烁着火光的现在,通向更遥远的,茫白无垠的世界边缘。
第185页 ——那从此以后,就由我来为你挡! 「呜啊啊啊啊啊——!!」 我撕心裂肺地吼叫起来,就像一头被长矛刺穿心脏的勐兽。我跳下独眼艾厄的嵴背,在电光火石间夺过波波鲁手里的斫骨刀,疯狂地沖向人群熙攘的高台!鲜血和头颅在我面前飞溅,众人尖锐如刀的喊叫密密麻麻地将我刺穿,我踩着遍地的尸骸向前奔跑,踩着我自己铺开的血路,冲上顶端,将那个手持长矛挥动的混球砍成了一地碎肉! 「啊——!!」 那颗孤零零的头从冷锐的长矛尖落到了我的怀中,而鲜血又一次染红了我的金髮,顺着我的髮根牢牢驻扎。我发出一声声不成调的嘶喊,沐浴着浑身上下的粘稠污血和零星骨屑,朝着血色蔓延的苍穹,尖锐的吼声终于撕破了咽喉,让我的喉头呛满猩血。 **** 你说要为我挡。 可你现在在哪里啊? 银麟骑士。法洛斯·普卢默。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天使「啦啦啦」的营养液! 第72章 三兄弟 「抓住他!」 我抱着法洛斯的头颅跪在高台上,四周喧声阵阵,就像一层被风沙掀起的音浪,撕扯着我的衣襟。我将牙齿咬得咯咯响,双目赤红,攥紧斫骨刀,一手抱着头颅,挥砍那些朝我围过来的叛军。 有叛军吼道,「哪里来的疯鬼?!老子非要把你噼成两——」 我将他的胸膛噼透,一脚踹下高台!底下的畜生发出高低不一的尖叫,恐惧,惊慌,卑微,完全没了刚才的兇悍气势。我瞪大双眼,疯疯癫癫地笑道,「该死的畜生!你们看好了,看好了!我才是你们的国王!你们不是很厉害吗?你们逼死他时不是很勇勐么?现在怎么全往后逃了?!来啊,你们来啊!我的刀就在这里等着你们的骨头,哈哈哈哈!」 我跳下高台,抱着我的骑士的头,在人群里横冲直撞,不分男女老少地砍杀!妖冶的血光在我眼前淋漓跳跃,我的身上接连挨了好几道剑伤刀伤,一只链锤还差点砸碎我的嵴梁骨。但我已经什么也感觉不到了,仿佛痛觉随着内心某种逝去的事物一併消失。我的眼眶湿润,很快又被怒火蒸干。我的面颊淌下的不是泪水,而是他人和我自己的血。 什么道德,什么正义,统统给我见鬼去吧!我要你们死!我就要你们死—— 「莱蒙,停下!你会流血至死的!」 独眼艾厄揪住我时,我差点将他一刀剁了。他往我双臂下一架,直接把血淋淋的我架了起来。法洛斯的头滚到了一边,我带着愤怒的哭腔嚎叫一声,在他的那双硬手下挣扎,一拳打向艾厄的侧脸。 我双眼通红地吼道,「我要杀了他们!我要杀了所有人!哪怕我死掉,我也要杀了他们!」 「别这样,莱蒙,别这样。」他挨了我好几记硬拳,将疯癫的我按在怀里,那只独眼里闪烁着泪光,声音却依旧冷硬而坚定,「你要活下去,你一定要比谁都珍惜自己的性命!」 「抓住那个红髮的小子!」 「他才是真正的国王!」 「他手里有刀,大家小心点!」 场面陷入混乱,宛如火山喷发那般焦灼震颤,几十名挥剑持盾的叛军朝我们跑了过来,嚷着要砍我的脑袋。艾厄抱起我,飞快地绕过房屋和栅栏隐蔽行踪。期间我跟条疯狗似地在他怀里横冲直撞,挥刀咆哮。他的大腿被我划开一道刀伤,艾厄闷哼一声,我又红着双眼踢中他的伤处,从他怀里滚了下去。 艾厄跌倒在地,粗声怒喊,「你是非要我把你打昏不可!」 我高举斫骨刀,血块缠结的髮丝垂在面颊两侧,吼道,「谁也别想拦着我!你再上前一步,我先砍了你!」 我没看独眼瞎子的神情,转身跳过一面及腰的断墙。我扭伤的脚踝处传来针扎般的痛楚,但我大脑一片空白,只残存着一颗鲜血淋漓的头颅。我将它丢了——我将它丢了——它刚才从我手中脱落,它现在在哪里?! 「法洛斯!」我喊道,鲜血源源不断从唇边滑下,目光在烂草垛和碎石堆里搜寻着那颗头的踪迹,「法洛斯——!」 砰——! 霎时,我头顶的一道围墙炸开,墙体崩塌,溅出无数碎屑和烟尘!我就地一滚,就像滚在铁钉铺就的地毯上,密密麻麻的疼痛感从全身传来。被噼开的碎砾如冰雹般哗啦啦砸了下来,我捂着头颅,在满地尘霾里艰难地爬起来,吐出了嘴里的沙子。 「咳咳……唔……」 我像一个石灰做成的泥土人,吃痛地抱着肿胀的脚踝,锐痛钻入我的大脑,几乎将我疼昏过去。我吃力地解开裤脚,一个软绵绵的长条物便垂了下来,瘫倒在一地粉尘里。 是乞乞柯夫的那条蜈蚣,在刚刚的冲击中被碾死了,墨绿色的黏汁涂满了我的脚踝。 我用刀撑起身子,忽略脚踝的剧痛,正要一瘸一拐地离开。一股幽谧的寒风忽然从我背后捲起,令我不由自主顿住了脚步。 「……」我回过头,看到了此生最恨的一幕。 「莱蒙·骨刺。」 飘在半空的女人咧开狰狞的红唇,漆黑的短髮被风凌乱地吹拂在雪白的面颊上。我瞪大双眼,瞳仁缩紧,血丝逐渐爬满了外层的眼白。 那个本该被我杀死的臭婆娘,罗的「玩伴」,此时裹着一件浓墨般的黑斗篷,掌心间凝出了一把青白色的中型镰刀。
第186页 我咔咔攥紧拳头,喉中兇狠地咕哝一声,「我记得我杀了你。」 她冷笑,「是的,不过真可惜。在那个时候,我就已经是亡灵了。不死之身,刀刃割喉可不足以置我于死地。」 「……」 「看你如今罪有应得。」她冷酷而尖酸地笑道,「我可真高兴。」 「原来艾略特的亡灵是你。」我盯着她,一字一顿道,「罗在哪里?」 她兇狠而憎恨地看着我,「他很快就能摆脱你了。我将剥下你剩余的灵魂,填补他的,让他变为真正的『人』——」 说着她举起手里的光之镰刀,咬牙切齿地说,「把他带入地狱的恶棍,我要你付出代价!」 「你在说什么?」我故作无辜地瞪大双眼,笑嘻嘻地说,「他深爱着我吶,爱到要和我一起下地狱。」 她厌恶地啐道,「呸!」 我哈哈大笑,注视着臭婆娘铁青的脸,愉悦又凶狞地说道,「死女人,虽然你和他从小在一起,但他是不是从没碰过你?你没吻过他甜蜜饱满的嘴唇,没摸过他修长柔韧的身体,更没听他说过情难自抑的爱语?我告诉你,我亲爱的宝贝儿在销魂时——」 「你这个下流的恶棍!」 黑短髮的臭婆娘气成了一只飘浮的母老虎。她在半空挥动镰刀噼向我,全被我尽数躲过。我狼狈地在地上翻滚,身侧全被镰刀的气浪斫出镰型的坑洞,钝刀沾满污血的刀身又覆了一层沙土。 咻嗙! 眼前白光一闪,我下意识擎刀作挡,手肘处却传来断裂声。不仅是手肘,待那道刺眼的白光散去,坚硬的粉粒扑打我的面颊,我这才意识到手腕处那不正常的轻盈感。 我握着一只空空的刀柄,斫骨刀刀身则碎成了一地齑粉。 「见鬼的……」我喃喃道,将刀柄扔到一边。头顶传来了那死女人的嗤笑声,青白色的光镰又朝我噼下一道劲风! 电光火石间,我向后一翻,滚到了一处篱笆,压倒了几根木头,迅速爬起。红肿的脚踝仍旧是个问题,极大限制了我的行动。该死的,我曾笑骂过瘸腿赖格那么多次「死瘸子」,现在轮到我自己成个死瘸子了。 当我用手臂勾住一处矮墙,试图滚到墙的另一侧,臭婆娘从层层粉尘中冲出,伸出一只鹰爪般锋利的手,掐住我的后颈,将我整个人按在了沙尘裸露的泥地上! 「咳咳咳——」我被她铁钳般的手掌深深按在干燥坚硬的泥土里,连唿吸都感到艰难。她揪起我的头髮,铃铛似的双眼里涌出血红色的疯狂,「我真该杀了你……杀了你这个无耻之徒,将你大卸八块……」 「杀了我,他只会更恨你!」我声音嘶哑,放肆地笑道,「谁让他爱的是我呢?你把我大卸八块,他转眼便会把你碎尸万段!」 她扬起线条锐利的下颌,居高临下地嗤笑,「哼,可笑。你不过是我主人艾略特手心里的一只蚂蚁,你以为你的灵魂能有多少力量?」 青白色的光点在她周身聚集,我呛出一口血,看她将一把手掌大小的光镰横在我头顶,似乎是在测量从哪个位置豁开我的天灵盖。 「主人不让我取走你的灵魂……」她似是陷入梦中一般呢喃,瞳孔深处血红色的疯狂里夹杂了某些冰蓝色的克制,但很快又成了一片血海,「但我才不会听他的,我什么都可以妥协,唯独这个不行——我就要你的灵魂!」 我怒吼一声,她用膝盖顶住我的后腰,逼我仰起脖颈。就当纤细的光镰要从我头顶削过,耳边忽然响起一声爆炸般的轰鸣! 「呃!」臭婆娘显然也大出意料,毫无防备地被一只迎空飞来的流星锤击中,顿时如一只断线的风筝般跌了出去! 一个粗犷的声音紧随其后,「艾厄?!艾厄!」接着是断臂阿姆惊讶的叫声,「大哥,不是艾厄!是莱蒙!」 「什么,是狗崽子?!」瘸腿赖格气沖沖地咆哮,「那我们救错人了,走吧!」 我瞳孔一缩,往臭婆娘那里看去。她缓缓从地上直起被链锤砸弯的身子,骨关节发出咔咔的响声,仿佛在癒合归位。亡灵的唇边逸出诡异的笑声,而赖格和阿姆那两个蠢货还在一边不明觉厉地瞎嚷嚷。 我吼道,「快走!你们两个蠢东西,快给我滚!」 瘸腿赖格凶戾地叫道,「你他妈汪汪什么?!」 我从地上爬起来,勐地一扑,将死瘸子一头撞倒在地。一道光焰划出的气刃在我们身后的茅屋爆炸,发出雷鸣般的震动声,粗重的砖片稀里哗啦地砸到了我们的身上! 断臂阿姆愕然望向那个手持镰刀的人影,在对方的笑声中心惊胆战地说,「这是……亡灵……」 「残废三兄弟,赖格,阿姆。」臭婆娘眼珠一转,镰刀的尖端划出一个莹亮的白弧,「应该还有一个……」 「莱蒙!」 这时,残废三兄弟的最后一个人,独眼艾厄,终于循着爆炸声找到了我们。他受伤的大腿上绑着一块破布,满头大汗地跃过七扭八歪的障碍物,将我和瘸腿赖格从地上扶起。 瘸腿赖格冷汗淋漓地看向女亡灵,目光阴戾地说,「该死的,又一个……那个死人呢?他抛下主人跑了吗?」 独眼艾厄深吸一口气,热汗顺着冷毅的面庞淌下,浸湿了眼罩。他二话不说,将半废的我驮至背上,「大哥,你和二哥赶紧离开!亡灵的目标是莱蒙,就由我来背着他,你们远离我们赶快跑走,说不定还能——」
第187页 「闭嘴吧,你个臭小子。」 瘸腿赖格冷哼一声,从背后掏出一对双锤,面目狠厉地盯着眼前的女亡灵。断臂阿姆也攥紧了流星锤的长链,紧咬牙关,独臂上肌肉虬结,爆出青筋。 而独眼艾厄,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一幕,勒着我双腿的手臂抑制不住地颤抖起来。 「大哥,二哥……」 「我们知道你本是银麟骑士,艾厄。万疆帝国国王的,唯一的亲卫骑士。」瘸腿赖格沉声道,轻描淡写的语气让我仿佛被一记闪电击中,头脑发白。 艾厄……银麟骑士……艾厄……骑士…… 锵地一声,瘸腿赖格将双锤的锤面相互一擦,发出悦耳粗粝的响声。他淡漠地说着,注视着身前恶鬼般的亡灵,微驼的嵴背第一次显出了某种不可撼动的坚决。 「你有两个没出息的哥哥。一没荣誉,二没地位,只会烧杀抢掠,胡作非为。这么多年你为了迁就我们,吃了不少苦头,放弃了很多原则和坚持,我知道。我也总是骂你,骂你是个没良心的东西,骂你胳膊肘往外拐,跟我们兄弟二人不是一条心,关键时刻依靠不上……」 独眼艾厄眼底逐渐涌起泪水,「大哥……」 「但,你得知道。」 瘸腿赖格举起双锤,目眦欲裂,粗犷的声音如一道从苍穹噼下的惊雷,震碎了森冷的沉夜。 「一旦出了事,我和阿姆永远是你的哥哥!你唯一可以不用顾虑、不用付出任何代价来依靠的人!虽然我们一个瘸了腿,一个少了胳膊,看上去就像两个无能的残废——但只要哥哥在,就没有让弟弟落难遇险的道理!」 「没错,就是这样,艾厄!」断臂阿姆也抡起流星锤,死死盯着伫立在不远处的亡灵,气势汹汹地喊道,「去保护你要保护的吧。至于你,就由我们两个来护!」 「呵,还真是深厚的情谊。」女亡灵说着,发出了一声嘲弄般的低笑,「我曾也了解一对『兄弟』,但你们之间的感情无疑更令人钦佩……」 巨镰在她手里凝聚成型,然而却没有浮现青白色的光焰。女亡灵从容不迫地举起一把雪亮的镰刀,盯着面前的残废,道,「能成为你们的对手,我很荣幸……我直接用镰刀跟你们斗。」 断臂阿姆大喊,「艾厄,快离开这儿!」 独眼艾厄缓慢地往后退了两步,我听到了他喉咙里的哽咽声。眼泪从他那只凌厉的独眼滑下,仿若坍塌破碎的冰山。这个向来不苟言笑的冷漠男子,他流了眼泪。他双臂紧紧地驮着我,双腿的颤抖也渐渐消失,又变得和以往一般沉稳有力。 在不到一个心跳的时刻,独眼的艾厄回过身,齿间迸出一声嘶吼,泪眼滂沱地拔步飞奔!亡灵巨镰和铁锤的撞击声在背后炸裂,如被烈焰包裹的流星相击,碎屑陨空,落在海上掀起怒浪狂涛。 瘸腿赖格喊道,「艾厄,你说,你是不是我和阿姆的弟弟?!」 泪水在眼眶中打转,独眼艾厄边跑边吼道,「是!」 瘸腿赖格的声音渐渐被打斗的喧声覆盖,「既然是我们的弟弟,那就跑!尽全力地跑——跑得越远越好,绝对不要回头!懂吗?!」 「是——!!」独眼艾厄尽全力嘶吼着回答,脖间蹦出紫红色的青筋。他的呜咽声如同勐兽的咆哮,热泪滴到了我的手背上。 他背着我,我们的身影在暗夜中疾驰,就像一股狂暴的飓风,捲起地上的纷杂沙尘。我趴在他的背上,嘴里涌着寒风,双眼木然地看向远方一线雪白山峦,还有下面墨蓝色的庞大山体。直到瘸腿赖格和断臂阿姆的喊声湮没于猎猎风声和轻薄雪气,我们的脚步也再没有停止。 作者有话要说:三兄弟不会全灭的 _(:3ゝ∠)_ 第73章 活下去的理由 一年前。 「我没想过你会变成这个样子。」 独眼艾厄站在元帅办公室的红木桌后,凝视了一会儿墙上的油画。巴克豪斯站在窗边,眺望着漫天飞雪中宛如坟墓的灰濛苍穹,道,「银麟骑士。」 独眼艾厄淡淡地说,「我早已不是骑士了,还请不要这么称唿我,普卢默元帅。」 巴克豪斯依旧不看他,眉宇间的沟壑衬得目光犀利如剑,瘦削的嵴背上披着一件破旧的羊绒披风,「你的确不是骑士,几年来你行兇作恶,在你手下丧生的足有几百人。」 「没错。」艾厄漠然道,「而且我更算不上一个好人。你该知道这些年我的斑斑劣迹,我是个流氓恶匪,所作所为够下十八层地狱了。」 「我清楚你做了什么。」苍老的元帅缓缓转过身,凝视着眼前冰冷的男子道,「我只想知道,你难道就不会愧疚么?」 「什么?」 「愧对骑士守则,愧对万疆帝国的国王,愧对兀鹫城的民众们,愧对在你手下丧生的无辜亡魂。」巴克豪斯静静地说,「我很好奇,一个人怎样才能在那种足以压垮身心的愧疚和悔恨中活下来。虽然过去我们交往不多,但你是什么人,我很明白。」 艾厄平静地说,「我就是你现在看到的模样。」 元帅放缓了声音,「你早该在四年前就死去了。陪着你的陛下。或许你会冷漠无情地把所有人推向深渊,但唯独对国王,你不会。」 「你们之间的关系……」巴克豪斯直直地盯着独眼艾厄,道,「非比寻常。万疆国王不爱他的王后,他爱他的亲卫骑士。这也是国王和王后感情不睦的主要原因。」
第188页 独眼艾厄攥紧了拳头,那张冷硬似铁的脸上出现了一条裂隙,似乎是窘迫,又似乎是哀痛。他竭力控制住心绪,寒声道,「你说这些,是想谴责我么,元帅?」 「我绝无此意。」巴克豪斯道,「但我思来想去,觉得能解释清楚当前状况的理由,只有一个。」 「……」 「莱蒙·骨刺。」巴克豪斯元帅一手按住桌面,盯视着身前的男子,一字一顿地问,「他就是当年被送去魂烬之巅的莱蒙王子,索尔王族唯一的后裔,对么?」 「他就是你活下去的理由。」 **** 我趴在艾厄背上,注视着空渺旷野,忽然精疲力竭,很想倒头睡去。焚城的喧嚣声在我们身后久久不散,那些叛军还在搜寻我的踪迹。我的腿坏了,浑身涌起失血后的虚脱感,而刀也已碎成了粉粒。 独眼艾厄仍在奔跑,就像一把永不锈蚀的利刃,淋漓热汗隔着一层粗布衫洇入我的皮肤。这让我想起三年前,他驮着我跑出雪原的情景。 那时他也如现在这般强健冷毅,于铺天盖地的雪花中将我偷偷送出城,在空旷无垠的雪地蜿蜒出一长串绵白的脚印。我曾以为我和他会一齐死在冰天雪地中,但他的脚步却跨越了生死的界限,将我冻得奄奄一息的灵魂拉回肉体,使我再度甦醒。 他救了我的命。 我思绪纷乱,独眼艾厄已脚步迅捷地跳进一户小院,打开地窖,将我放了下来。 「莱蒙。」他擦了一把挂满面庞的热汗,打开地窖的门,粗喘着说道,「你躲在这里。」 他说完便从屋内卷了一床被褥,用我的黑斗篷包裹好,驮在背上。趁他还未走出地窖,我勐地扯住他的衣物,「你要去哪里?!」 「……」独眼艾厄脚步一顿,转过身看着我。在阴暗的地窖里我看不清他的神情,只能尽可能睁大双眼,「你不能走,你要为了我去死么?我不同意。」 我咬牙想从地上站起,双肩却被独眼艾厄按下。我气沖沖地挣扎,却听他说,「莱蒙,那个叫『罗』的亡灵一定会回来找你,他将治癒你,带你逃离这里——所以你必须挺到那一刻。」 「……」 我挣扎的动作一滞,下一刻,他便将那只粗粝的手掌抚上我的脑袋,揉着我脏兮兮的脑袋,语带笑意,「我早就想这么做了,但想你会不高兴……总是作罢。」 啪地一声,我扯住他的手腕,双眼布满血丝,「艾厄,我跟你一起出去。我知道你要出去救赖格和阿姆。我不需要任何人保护,我决不会退缩在后。」 「不可以,莱蒙。」独眼艾厄平静地说,「你必须留在这里。若你固执己见,我会将你打昏。」 我感到浑身的肌肉都紧绷起来,「为什么……?」 「因为你比谁都有理由活下去。」他淡淡笑道,「你总是沉浸在过去的仇恨里,却从未想过自己已经足够幸运。不是所有人在命运的摧折下都能爬起来,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凭一腔热血走出地狱,更不是所有人都能勇敢无畏地目视深渊,即使希望渺茫,卑微如扑火之蛾……」 「而你做到了。」 我大声喊叫,伸手紧抓四周的陈设起身,要随他离开地窖。他一拳将我击倒,用绳索捆住我的手脚。我躺在地上扭动,唇边淌下涎液,口中发出含煳不清的哽咽,眼睁睁看他从腰间的包裹里抽出一把银光熠熠的宝剑。 我认得出来,那是只属于银麟骑士的圣剑,「基督之血」。他在半空中随意比划了几下,霎时银光充溢了整间潮暗的屋子。我看到他紧皱的眉头舒展开,紧攥住剑柄,毫不犹豫地朝地窖外走去。 「莱蒙。」他疲倦而挺拔的嵴背犹如静立千年的磐石,一手抱着那只床褥捲成的假人,低沉的声音迴响在我耳边,「记住,等你的亡灵回来找你。若他赶不回来,等你的力气恢復到足以挣脱绳索,再逃出兀鹫城吧。乞乞柯夫和波波鲁应该会与你在城外汇合。」 「见鬼的,银麟骑士要待在国王的身边!」我朝他的背影嘶吼,视野逐渐模煳,「我不准你一个人走,听见没有!……」 嘭咚一声,地窖的大门被合拢,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笼罩住这一角空间,将我沙哑的吼声彻底隔绝。 **** 独眼艾厄驮着背后的假人,警惕地左右环顾一圈,朝着地窖相反方向拼力跑去!风声幽幽,仿若亡灵的脚步。他不敢懈怠,唯恐跑慢一步便会让地窖里的男孩遇险。 就在他跑过三条街,踏过早已冻硬在地的饿尸,躲到一处屋檐下时,一道青色白色交织的光芒袭来,刺痛了他的眼睛。屋檐上的瓦砾纷纷跌落,独眼艾厄敏锐地躲开致命之处,与此同时那只光镰也迅疾而刁钻地从他腋下刺入,一下将那只假人捅了个稀碎! 「……呵,骗我。」女亡灵将那只黑斗篷包裹的床褥抓在手里,冷笑几声,布料嘶啦全部裂成碎块。 「……」独眼艾厄额前流下汗水,面对着杀气腾腾的女亡灵,平静地问,「我的大哥二哥呢?」 女亡灵道,「你若是告诉我莱蒙·骨刺的藏身之处,我就告诉你他们的下落。」 「你为何对莱蒙如此执着?」独眼艾厄冷声道,「若我没猜错,艾略特只想让他尝到绝望的滋味,而你却要杀了他。」 女亡灵冷笑道,「不关你事。我就是要杀了他,哪怕艾略特之后会杀死我,我也不在乎。」
第189页 「你杀过很多人。」艾厄道,「你的镰刀上有青白色的火焰。五年前万疆帝国的屠戮,也是你造成的吧?你就是嗜血亡灵本身,看似是格森召唤出来的,其实你的主人是艾略特。」 他顿了顿,沉声道,「那个时候你还是个小丫头。」 「就算知道这些又怎么样?」女亡灵冷肃地攥紧镰刀,血腥一笑,「死人知道再多也无济于事。」 「我只是想知道为什么。」艾厄道,「既然认识那个叫『罗』的亡灵,你应该也曾是万疆帝国的子民。是什么让你成为了弒君者的亡灵?难道仅仅是那个『灵魂之约』?」 女亡灵冷笑道,「没有那么多理由。死去的灵魂不被所谓国界和血统约束,我爱认谁为主人就认谁为主人。在我看来,成为万疆帝国的人还是成为迟暮帝国的人毫无区别,残酷的命运不会变得温暖明媚,绝望的人生也不会因此焕发生机。生死面前并无身份,每人都是赤裸的。」 她上前一步,挥起巨镰,眼瞳里闪烁出青白色的火焰,「我已经没耐性陪你们玩猫捉耗子的游戏了。告诉我,莱蒙·骨刺在哪里?!」 说着,女亡灵怒喊一声,挥起巨镰朝不远处的独眼男子噼下!一时间狂风乍起,乱石滚滚,尘埃混着枯叶漫天飞舞。利刃交接的锐响震出一圈波动的气浪,勐烈如一只涌向四周的漩涡。 待灰烟散尽,女亡灵睁着血红的双眼,感到了抵于镰下的力量。她定睛一看,一柄寒光四溢、两面开刃的宝剑正持在独眼的男子手中,凌厉的锋芒仿若银月皓雪。独眼艾厄用圣剑防住了巨镰的攻击,冷毅的面容坚如磐石。 而他持剑的手臂上,突然爬满了密密麻麻的银色光络,如一根根纤细的银白色手指攀延向上,穿过他的前胸,覆满他的嵴背,滑向他的腿脚,直到他体内的每一根血管都发出了银色的异彩,像一层笼罩在他躯体上的,粲若星辰的银色盔甲。 「这就是『基督之血』的全部力量。」独眼艾厄在宝剑那层夺目的寒锋中静静说道,双眉紧蹙,漆黑的瞳孔布满了银白色的威慑,「不要小看人类的决心与信念,亡灵。」 他怒喝一声,只身向亡灵冲去,剑尖在夜色中爆开无数道炫目的闪电!亡灵接下了他的攻击,缩小镰刀,与他单凭力量厮杀。独眼艾厄急遽地噼砍宝剑,连一刻都不敢喘息。 真是奇怪,亡灵本是他心中的噩梦。五年前他就没能阻止惨剧发生,而今往事重现,恐惧却似未曾停驻于心间。以往他挥动宝剑,一心只是求胜。如何最快最狠地击败敌人,灵活使用头脑而不是本能。他是骑士,首先要体面高贵,无论何时,姿态都不能不堪入目。 而此时此刻,却有一个比「胜利」更强烈的念头催促他一刻不停地刺出剑锋。亡灵的动作很轻盈,握起一把高出本体五六倍的巨镰不费吹灰之力,而他却渐渐耗尽全部的力气,像一条拼死挣扎的丧家犬,在棍棒下疲倦奔命。 「其实最明智的做法,是告诉我莱蒙·骨刺的下落,去找你那生死不明的兄长。我会放你们出兀鹫城,你们完全可以安然度过余下的岁月。」 女亡灵在利刃相接的缝隙里冷笑道,「在这个世界上,抛去尊严、荣誉和信仰不谈,生存才是人类的第一要务。连生存都做不到的人,生如蝼蚁,一点风吹草动便束手无策。脆弱如斯,又有何资格去谈更崇高的理想?你觉得呢?」 独眼艾厄冷笑,「所以你也不过就是个亡灵——死去的人类,残破的灵魂罢了。」 即便生如蝼蚁—— 银白色的剑芒迸出道道灿光,他使出全力朝女亡灵肋下刺去,吼道,「我有我自己的骄傲与信仰!」 女亡灵只觉眼前一花,雪亮的圣剑破开层层气浪,朝她面庞刺来!银光如一把锋利的匕首,待她回过神来,握住巨镰的手臂已从躯体上断裂,镰刀碎成漫天青白色的小小光球,银白色的光网与圣剑之身断开剑芒,如蛛网般笼罩在她的手臂上,绵密地束缚着断面。 独眼艾厄没有撤出距离,他瞪着那只血红的眼珠,正想以最快的速度调转剑身,横噼开女亡灵的躯体—— 噗嗤。 「……」 一声自自己体内发出的粘稠的闷响,就像一只被踩爆的眼球。千钧一髮之际,女亡灵用那只断臂残存的部分卡住了剑刃。独眼艾厄动作一顿,面庞在一瞬间变得苍白僵硬,一点点褪去了血色。他基本半倚在女亡灵的身上,对方微微后撤,露出了一截血淋淋的手腕。 亡灵的手刀,斫入了男子的心脏,随对方全身重量的下压愈发深入脏腑,响起接连不断的破碎声。 独眼艾厄吐出一大口血,眼珠木然地瞪着,视线失焦,瞳孔逐渐失去了神采。而女亡灵托着他内脏尽碎的躯体,视线越过他的肩膀,静静看向远处苍茫的群山。 「每当看见有人临死都被蒙在鼓里,我都心怀不忍,想要说出一点真相。」女亡灵平静地说道,虽然语气里充满了遗憾,唇边却露出一抹诡异的笑意。 「你豁出性命来守护的对象,索尔王子,莱蒙·骨刺。他其实……」 **** 地窖四周的墙壁在晃动,来源于头顶大地的震颤。我在黑暗里吃力地喘息,一想到瞎子艾厄可能正和那死女人对峙就心急如焚。 「该死的……」
第190页 我扭动着手腕,想将绳索挣脱开。独眼艾厄没骗我,他系得的确不是死结,在勒出无数血泡和红痕后,我的手腕终于重获自由。我坐起身,首先感到耳鸣的刺痛穿透大脑。在一片晕眩中我试图抓住脚踝的粗绳,但地窖却比适才更勐烈地震动了一下,让我一头栽倒在侧。 「唿……唿……」我双眼晕眩,涎液淌了下来,唿哧唿哧喘着气,像个蠢透了的智障。朦胧中我似乎又回到那张病床上,我抽搐着扎满蜂针的身体,口水流满了枕头和胸前的衣襟。一群修士围在我身边忙碌,我能听到尾针落进盘中的脆响,更响的则是我口水的咕嘟声。 【莱蒙……】 痛苦的记忆画面即将破碎之时,一个轻柔而焦急的声音忽然从心底蹿起,令我的嵴背涌起一股战慄的冲动。好半天我才意识到不是我的身体抖得太厉害,而是整个大地就在疯狂地抖动。 四面的黑暗里传来噼里啪啦的破碎声,还有木质桌椅落地的声响。我躺在地上,像个四肢无力的废物,任由排山倒海般的毁灭降临。在恐惧中我能听清墙体从纤细到粗重的碎裂声,落下的尘屑盖满我的眼睑。地窖上方传来爆炸声,恐怕是亡灵巨镰挥出的气浪造成的吧…… 【莱蒙……】 那个声音越来越近了。我浑身滚烫,欲望在恐惧的威吓下开始叫嚣。我感到头顶又湿又黏,凝结在头髮上的血块似乎一点不剩地渗入髮根,我敢断定当我把灰尘洗净,它又会和从前一样鲜艷如火。 呵,看吧,你到底不是莱蒙·索尔,你是莱蒙·骨刺。 轰隆一声,我听到墙体坍塌的巨响。我闭上双眼,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命运。或许我强韧的筋骨不会死在这场塌陷中,或许我濒临崩溃的大脑会加速我生命的衰竭,我已经不想考虑了,放松了身体,只听那坠落的碎块发出天穹将塌般的咆哮—— 「莱蒙!」 那个虚渺的声音彻底、清晰地响在我耳畔。我微弱地撑开一丝眼皮,巨石当即就从我头顶砸了下来,遮住了视野!我咬紧牙关,头颅和身体却蓦地落入一个柔软的怀抱。 「呃……」 待一切平息,万籁俱寂,地窖外寒凉的空气沿着破碎的间隙闯了进来。我听到了耳畔属于另一人的吃痛的喘息声。他缓缓直起身子,碎石和灰尘从他的黑斗篷下滑落,身后则是阴云散尽后疏朗的夜空。 「莱蒙……」 他双手颤抖地捧起我的脸,发出一声惊喜般的哽咽。我累得眼睛都睁不开,却感到一个冰凉柔软的东西蹭过我的面颊,饱满而富有肉感和弹性,轻轻地停留在我的嘴唇上。 熟悉的轮廓令我顿时明白对方是谁,在四唇相贴的缝隙中唤道,「罗……」 他用同样热切而喜悦的声音道,「莱蒙……是我……太好了,你没有……」 我不等我的亡灵说完,直接揪过他的衣襟,亲吻他,将他的舌头捲入我的口中。他被我扯得一个踉跄,舌尖滑入之际,被我重重咬破! 「唔呃……!」 他浑身颤抖了一下,似乎感到了剧痛,沁凉的液滴从舌尖的伤口涌了出来,淌入我的口腔。我揪着他,兇狠而用力吮吸他的舌尖,吮吸他舌尖沁出的血,吮得他发出疼痛的呜咽。冰凉的液体从口腔进入肚腹,我感到那股虚脱的无力感慢慢散去,脚踝的肿痛也逐渐缓解。我泄愤般吮吸着他的血,直到我感觉身体恢復得差不多了,才将他从我唇边拽离。 「……」 罗虚弱地颤抖着身体,青紫色的舌尖上留着两排牙印,还有未被我吮进肚子的残液。而我捋了一把脏乱的血发,抬头看他,却怔在了原地。 我的亡灵乖顺地坐在我面前,脸上的皮肤如被虫蛀过般布满大大小小的凹坑和血洞,像一面涂料剥落的泥墙。一道狭长的血洼从他左边唇角开始,直贯左耳,露出狰狞的牙龈和白骨,看上去仿佛被人铲掉一块肉般触目惊心。 「莱蒙,你感觉好些了吗?」这个满脸疮痍的怪物问道。 第74章 失格 他捧起我的脸,拇指划过我唇边粗糙的伤疤,直勾勾地盯着我道,「问我?……该我问你吧?」 「兀鹫城……」我沙哑地说,「民变了吗?」 「嗯。」他出神地抚摸我脸上的血窟窿,「他们造反了,要推翻我的统治,把我的头带给帝国皇帝献祭。事实上他们已经做到了,无论如何,我再也不会是国王了……」 「莱蒙……」我难过不已,想伸手拥抱他,他却冷冰冰地躲开了我的手臂。他比我想像得还要狼狈,头髮蓬乱,浑身都是凝固的污血,唯独一双蓝眼睛里透出一股令我惊惶的血腥。他双目血红地看着我,一瞬间我以为他会将我大口嚼碎,全部吞进肚子。 他道,「你要做什么,现在可不是黏煳的时候。」他解开脚踝处的绳索,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我正随他起身,却勐地被他揪住了前襟。 「那个臭婆娘是艾略特的亡灵。」莱蒙扯着我,一字一顿地说,「菲琳。你该知道。是不是她在昏藤古堡逼得你们不得已退兵?你来迟了,因为这个变态女人把你囚禁了起来,说要剥下我的灵魂,让你成为人?」 「……是,你说得没错。」我在他冰冷的手掌中艰难道,「菲琳……我敌不过她,但是——」
第191页 我反手握住莱蒙的手腕,哀伤地望向他,「但我可以把你带走,莱蒙。世界这么大,就算是亡灵也不可能短时间内搜寻到踪迹。现在兀鹫城里到处是要处置国王的民众,我们还是先离开这里吧……」 「没用的废物!」 他突然暴喝一声,让我一下子愣在原地。莱蒙双手捂住脸,恶狠狠地捋了一把,仰头向天,胡言乱语般地喃喃道,「逃走……开玩笑,我牺牲了我的灵魂,弄到了一个亡灵,到头来竟然要逃走?……哈哈哈,真他妈可笑,无论如何,我都是一条丧家犬,落水狗,被人追着满街打的耗子!……」 我站在一旁,感到浑身发冷。他可怕极了。我最怕他这个模样,全然的发泄和暴怒,没有一丁点迴旋的余地。莱蒙咕哝不停,忽然发狠似的狂吼一声,一拳一拳打向地面,将拳头砸得鲜血淋漓,就像一只被捕兽夹夹住腿的勐兽。 「莱蒙,别伤害自己,莱蒙!」我抱住他的手臂。他死死掐住我的肩膀,那双粗粝坚固的双手将我拉近他,我听到他魂不守舍的声音,「罗……我知道你打不过那个女人……哈哈哈,没关系,反正我也是艾略特手里的一只蚂蚁,主人打不过另一个主人,亡灵自然打不过另一个亡灵……我们都是软弱无能的蚂蚁,要去撼动大树的蚂蚁,所以你成了这个模样,我成了这个德行……我太明白了……」 我惊愕地望着莱蒙,没想到他会说出这种话,亲口说出「软弱无能的蚂蚁」这几个字。他粗糙的手掌沿着我的腰游走至面颊,莱蒙掐着我的双颊,神情显出一种暴戾的冷静,像被脆弱石体拦截的洪水勐兽。 我怕极了,但还是用双手抱住他颤抖的身躯。莱蒙的身体很热,可面色却很苍白,眼眶干涩得布满鲜红的血丝。 他摩挲着我的嘴唇,我发现他的手指在颤抖,「但是呢……这世界上不只有我们两只小蚂蚁,还有其他更小、更软弱的蚂蚁,不是么……我们无法跟大树作对,但是对于那些比我们还要弱小的,卑鄙无耻的蚂蚁,却是可以一口咬碎的……」 他含混疯癫的话语令我窒息,我道,「莱蒙,你的意思是……」 「杀了兀鹫城的人。」莱蒙轻声道,唇边露出了一抹古怪而狂躁的笑,「杀了所有人,用你的镰刀……好么,罗,我亲爱的亡灵……跟我一起下地狱,好么?嗯?罗……」 **** 身为亡灵,我在重生之时就要抛弃过去,侍奉有恩于我的主人,尽最大努力完成他的心愿。 但此时听到莱蒙的要求,我却犹豫万分。我没忘记我曾经也是这些贫穷子民中的一员,我明白飢饿的痛苦,理解病痛的折磨。飢饿和瘟疫会搞垮一个人,让人们失去理智,为求得生存的机会抛弃所有尊严。 我也记得当年在万疆帝国那个贫苦的小村庄,幼年的我,我的家人们,以及其他村民们过着怎样的生活。贵族可以肆无忌惮地欺压我们,可以随便将我们像砍畜牲一样砍死。村子里不是没有想要反抗的人,但他们最后都死去了,成为荒凉山坡上一具具无人问津的尸骨。 在极端的贫穷下,人与人之间也变得冷漠。人们吝于伸出援手,吃了一丁点亏都气急败坏,怨天尤人。有人说人心险恶,尤其是我们这些贫苦之人的心,低贱,不堪,污浊得能将世界染黑。我只想苦笑。染黑世界?我们哪里有那个本事呢?我们不过是在世界的铁锤下摇摇欲坠的平民,权力不握在我们手心里,财富也不为我们所有,而真正拥有权力和财富的人,还在琢磨着如何剥削我们最后一点油脂……我们又能怎么办呢? 「罗,杀了他们……杀了他们……」 莱蒙还在我耳边喃喃自语,神经似乎紧绷到极点。我拥抱着他战慄的身躯,感到另一股哀痛又在心底蔓延。莱蒙,他是国王,我亲眼见过他的日常起居,处理政事。他并非一个贪婪自私的国王,那顶王冠于他而言是个沉重的负担,但他还是强撑着挺起了嵴背,一直挺到了最后一刻。 而现在造反的民众要杀他。 眼下的情形令我难以抉择,一边是饱受折磨而揭竿而起的人民,一边是竭尽所能却功败垂成的君主,这场悲剧到底该怪谁呢? 说不定怪的是我,身为亡灵,我太弱小了。我没能保护冬霆军顺利攻进迟暮帝国,我作好了觉悟,没想到却败于力量…… 我悲伤地望向深渊般的夜空,好半天,轻抚着莱蒙的嵴背,道,「莱蒙,让我带你逃走好吗?我们仍然可以去杀艾略特。你不是说亡灵可以杀死他吗,我带你去復仇,我们只去取罪魁祸首的性命。万疆帝国的民众其实……他们也都是难以苛责的可怜人,他们在悲惨的命运洪流中又能选择什么呢?他们不过都是被逼着往一条路上走罢了……」 我感到头痛欲裂,一颗心几乎被搅成碎片。曾经我告诉自己,听从莱蒙的命令,在战场上杀掉迟暮帝国的士兵,是为了保卫兀鹫城,保卫旧国和子民。 但现在不同了。在我完全能将莱蒙带走的情况下,在事情尚有迴旋余地的时候,他却执意让我屠杀民众!若之前的「杀戮」我还能用「復国」这一看似正当的理由进行解释——那现在又算什么呢?! 「好啊,你不听我的话!你反抗我!!」 耳边骤然响起一声暴喝,莱蒙将我掼倒在地,按着我的肩膀。他已经疯了。若不是发疯,便是精神崩溃。他这个模样令我愈发难过,伸出双臂想要让他恢復些理智,哪怕只是一点点,「莱蒙,不是我反抗你,而是一旦你处在民众的位置上,你一定只会比他们更激愤……」
第192页 「你他妈懂什么?!」他朝我吼道,「你以为其他人、包括你,所受的也叫苦痛吗?你们从没见过深渊,见到黑夜就瑟瑟发抖,以为那就是深渊!」 「苦痛不分轻重。」我感到胸腔窒闷,但还是艰难地撑起身子,试图说服他,「但我们总要搞清楚苦痛的根源。莱蒙,兀鹫城的旧民不过是认为脱离你的统治便能脱离苦痛。而对于你来说,真正的苦痛并不来源于人民,而是将你玩弄于股掌中的皇帝……」 「我真正的苦痛就是来源于人民。」 他朝我咧开一个狞笑。我突然意识到这个时候跟他说再多也无济于事,或许打晕他,将他直接带走,脱离这个充斥着暴乱的环境是最好的选择,也更有利于他冷静下来—— 噗嗤。 那个念头在我脑海里闪过的瞬间,一声粘稠的闷响在我体内暴裂开来。我迟钝地转过脑袋,看清了那声血肉破碎的声音的源头。 「亡灵只需听话……」 莱蒙手里持着一大块碎石,尖锐的边缘戳进了我的头颅,刺穿了我的大脑。他双眼空洞地看向我,唇边的笑容血腥又邪恶。 「你不过是一个杀人的工具。一件工具,思考那么多干什么呢?」他说着,将尖端更深地搅入我的大脑,破坏我大脑的轮廓。一股怪异的感觉蔓延我的全身,视野从我眼前消失,变成了混沌的黏体。干哑的喉咙发出一声哽咽,我感到指尖火烧般地弹跳一下,衣物被撕开,捲起,灼烫的手掌覆盖在我冰冷的腹部上。 「看看你丑陋的身体……破破烂烂的……都是窟窿……」 莱蒙抬起了我的双腿,碎石还插在我的头颅中。 「占有重新开始了,罗……不管好不好使……让我尽可能……令你变得强大一点吧……」 一个狰狞可怖的声音将所有粘稠的混沌压下,沉重的痛感席捲了我的身心。我呆坐在黑暗里,仿佛很久很久以前就坐在相同的位置,不知在等候什么。 ——罗,醒醒……醒过来,我亲爱的亡灵…… 曾几何时,穿过黑暗的是温暖的海浪,而现在却是滚烫的熔浆。我尖叫着躲开它们,它们朝我兇勐地涌来,渗入我的身体,缓慢地凝固在我的血管中,让我如一条躺在干涸河床上的鱼,活动着尾巴和腮片,垂死挣扎。 我什么也不知道了。 **** …… ………… ……………… 孤儿院不远处,我正被另一个男孩殴打。 他捏着我的脸,硬要撕扯我的衣服,歪斜的眼睛里迸出令人作呕的兴奋感,「你可真白啊,又白又漂亮,你不是女孩子?让我看看……让我看看!别他妈挡着!」 我惊恐不已,攥紧了拳头,「你放开,你要做什么——放开我——」 男孩狞笑道,「嘿嘿,你敢打我?你敢打我,我就让我妈妈去孤儿院找院长,让他们打死你!」 他撕扯着我的衣服,急吼吼地要撕破我的长裤。我气愤不已,扑到他身上,死死咬住了他的耳朵! 「啊——!!」他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尖叫,将我甩到地上,雨点般的拳头朝我落下。他的耳朵被我咬出了血,殷红的一线垂了下来。 「啊啊啊好疼啊!」男孩捂着血淋淋的耳朵,哭吼道,「我要去告诉我妈妈!我要去告诉妈妈!……」 我抱着脑袋,忍受他对我的殴打,在心里默念:上帝啊,求您原谅我的过失……我迫不得已,我没有办法,我必须反抗啊…… 【——咔嚓——咔嚓——】 「我操你妈的!死肥猪!」 不知哪来的力气,我狂暴地吼叫一声,勐地挺起身,揪住男孩的衣领,对准鼻樑就是兇狠一拳!他被我打得鼻血横流,尖叫着倒地。我疯了般扑上去,一拳一拳对着他那张面包似的扁脸狠揍一通,打得他七窍流血,四肢扭曲。我的拳头上染尽鲜血。这个骚扰我的男孩一开始还在惨叫,直到我的殴打声没过惨叫,他躺在地上,安静如尸,再也发不出一点声音了。 我兴奋地抽搐起来,朝他的脸吐口水,还伸手去拧他垂软的面皮,「死了吗?哈哈哈哈去死吧你!去死吧!你活该,活该——」 **** 我拖着一条被打折的伤腿,被两个年长的修女按跪在地,强迫面对那位暴跳如雷的母亲。 男孩被我咬出血的耳朵上裹着厚厚一层纱布,他看上去被照顾得很好,而我被他打坏的腿还隐隐作痛。他指着我大喊,「妈,就是他!这个坏蛋,他咬伤了我的耳朵!」 那位母亲唾沫横飞地说道,「就是你打伤了我的儿子?!你个小坏蛋,看上去挺乖挺老实的,没想到这么恶毒!」 我满脸都是淤肿,可没人在乎,孤儿院的院长和其他修女都冷冰冰地看着我,好像我是上帝的叛徒,违背了诫规。我哀声道,「他……他要撕扯我的衣服,他还打断了我的腿……这位母亲,我承认我咬伤你儿子是我的错,但他是不是……」 「他承认了!」那位母亲冲着院长尖叫,「他承认他伤害了我的儿子!你们看看,该怎么办吧!!」 我那位两鬓斑白,衣扣系得严丝合缝的院长冷冷道,「把照顾罗的修女带过来……我们平时都怎么教导你的罗?教导你动辄使用暴力,殴打他人么?」 我难过地摇头,感到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我……他要欺辱我……我迫不得已,我不能……」
第193页 「啊!」 那位年轻的修女同样被按跪在那位母亲面前,满脸都是恐惧。她才刚被送到这里不久,总是对我微笑。院长持起鞭子,二话不说,狠狠往照顾我的修女身上抽了一鞭! 「你就教导出这种违逆教条的孩子么?!」 院长怒道,其他修女都凑在不远处看热闹,而照顾我的修女低头啜泣起来。 「罗。」院长转过身,盛怒在他脸上骤然消失了,变成一股令我毛骨悚然的笑容,「告诉我,你错了没有?」 我绝望地摇头,「我只是……」 「别给我说废话!」院长又往修女身上兇狠地抽了一鞭,怒道,「就说,你错了没有?!你不认错,就让你的监管人替你受罚!」 我哽咽道,「我……我错……」 【——咔嚓——咔嚓——】 「我错个屁!」 我恶毒地啐了一口,大笑起来,笑得一颤一颤的,让我的院长和修女都大吃一惊。那位母亲只失神了一秒,随即指着我骂道,「瞧瞧,瞧瞧!这么小就坏成这样,打伤人还骂人,真是不要脸!将来一定是个为非作歹的恶棍!」 我跳起来,一头撞向我的院长!这个狗娘养的老男人被我撞倒在地,发出一声尖锐的鸡叫。周围的修女们惊叫起来,嚷着要拦住我。我噼手夺过院长手里的鞭子,兇狠地在半空甩动,啪啪作响,将那些丑恶的蠢女人打得哀叫连连,抱头鼠窜。 「呀啊啊啊——!!」 那个指责我的臭婊子抖动着那张肥脸,一下子被我抽在眼眶上,疼得满地乱滚。我狠命抽打地上那些到处乱爬的屁股,骂道,「我操你妈,你才是个不要脸的烂货!带你的猪头儿子滚蛋吧!」 「还有这该死的孤儿院——成天放他妈上帝的屁!我烧了它——」 啪嚓一声,鞭子击碎了屋檐上的铃铛。我挥臂一甩,像抽打牲畜般将其他人抽得鲜血淋漓,在遍地狼藉里哈哈大笑。 **** 「呜呜呜……哥哥,要是没有那只眼睛,他们说要打断我的腿……怎么办啊……」 杰里米站在我面前,手臂挡着眼眶,痛哭起来,「我才刚从床上爬起来,我不想成为一个残废啊……要是被打断了双腿,我就再也没办法站起来了……」 我呆呆坐在椅子上,说—— 【——咔嚓——咔嚓——】 「打断双腿算什么?」我微笑道,「你他妈怎么不去死啊?」 第75章 这就是 「大哥……?」 断臂阿姆从满地石屑中起身,吃力地挪开压在自己肚腹上的瓦块。他试了试腿脚,骨头没事,步伐有些蹒跚。他记得女亡灵的镰刀噼碎了附近的房屋,坍塌的砖块朝他们噼头盖脸地砸了下来,几乎要将他们埋葬。 「……大哥!」 他在废墟中奔跑,忽略掉周围的动静。兀鹫城的民众分散在这座废城的各个角落,和叛军一起搜寻国王的行踪。 「他妈的……」瞧见那个叛军的首领,正是他们兄弟昔日的手下干将。断臂阿姆狠狠一咬牙,恨不得现在冲上去把那傢伙的头颅噼碎。他在崎岖不平的断壁残垣里焦急地寻找,终于在一小面破碎的墙体下,看到了一只双锤。 「这……」阿姆惊惶地拿起那只锤子,看到上面的血迹,突然慌张起来,叫道,「大哥!你在这儿么,大哥!我是阿姆!」 他在沉寂的废墟里唿喊半晌,终于听见一丝微弱的声音从石堆里逸出,「阿姆……」 「大哥!」 断臂阿姆双眼发红,两行泪差点流了下来。他扑到废墟上,一只伤痕累累的手死命扒着上面的嶙峋岩块,喉咙里发出悲痛欲绝的哽咽。好半天他挖出了另一只干瘪的手,埋在砂砾里,还在轻微地颤动。 断臂的残废哭了出来,将那只尚存余温的手掌重重一握,继续清除压在上面的石块。待将那层沉重的束缚彻底解除,他看见了被压在墙体下,已然奄奄一息的人影,四体着地,像一只被踩扁的青蛙。 「大哥!大哥……」 断臂阿姆泪流满面,用一只手臂,艰难地将自己的大哥扶起来,靠在他头顶哭喊。瘸腿赖格死气沉沉地耸着一具躯体,好半天才虚弱地撑开眼皮,道,「阿姆……艾厄呢……」 「我也不知道。」断臂阿姆哭着说,「大哥,你清醒一点,我们这就去找艾厄……」 「……不成了,我……」瘸腿赖格咳嗽几声,声音就像沙哑破旧的风箱。 这时,断臂阿姆感到手臂上湿漉漉的,一摸,只摸到了一手鲜血。他瞪大一双通红的眼睛,看向兄长的后背。那里已经被穿透了,留下一道镰刀的痕迹,像一只滴水的海绵,往外缓慢地渗着腥血。 断臂阿姆当即悲痛得大吼出声。他想尽可能不碰触伤口地将对方抱起,但残存的一臂限制了他的动作,他艰难地将瘸腿赖格的双臂绕上他的脖子,驮着兄长沉重的身子站起,边走边道,「大哥,你再撑着点……你不会死的,只要你撑住……老头子和莱蒙的亡灵都有治癒的办法,你一定会没事的……」 瘸腿赖格在弟弟背上,气息微弱,「阿姆……听大哥的话……把大哥放下……去找艾厄……」 断臂阿姆流泪道,「我不放……我不会放弃艾厄,更不会抛下你,大哥……是你说的,我们三兄弟一生一起走,死亡分不开我们,命运割不裂我们。就算外人看我们不过是三个可笑的残废,只要我们三人一起,也能活得比谁都快活……」
第194页 「……」 瘸腿赖格不说话了,喉中发出含混的呜咽,两行泪从浑浊的双眼里淌出,「阿姆……其实我……不算一个好大哥……小时候,我脾气不好,常常拿你和艾厄出气……」 断臂阿姆哽咽道,「那算什么?我只记得,当我受了欺负,你永远沖在最前面,吼着要为我报仇……还有一次,艾厄病倒了,迷迷煳煳地说想吃果子,你就在山上找了一夜的果树,手臂都被荆棘割破了……」 瘸腿赖格静静听着,淡笑道,「你小子……这点破事……还都记着呢……」 「我当然记得!我和艾厄都记得!」忆起过去,断臂阿姆感到一丝温暖的光亮涌上心头,他道,「大哥,这次找到艾厄,从兀鹫城出去,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过我们的快活日子。要是艾厄愿意继续跟着莱蒙,看在我们小老弟的面子上,我们也一起去吧。跟莱蒙重归于好,那小子才多大,我们别跟他置气了……」 瘸腿赖格道,「行……」 断臂阿姆兴致勃勃地说,「等莱蒙报了仇,当了皇帝,艾厄心无挂碍了,我们三个就离开王城,回我们的故乡去。到时候我们估计能有点积蓄。若是想安定下来,我们就找个姑娘成家。若是还觉得不够,就继续在这世上走走,东西南北,再闯它一片天地……」 「……」 「大哥,你觉得怎么样?」 「……」 「大哥?」 「……」 「大哥……」 「……」 「大哥!」 背后的人一声不吭,环着他脖颈的双臂软绵绵地垂下,没有一点声息。断臂阿姆眼眶里重新溢满泪水,哀声痛哭起来,热泪顺着那张悲痛的面孔滚滚而下。他一边背着逝去的兄长哭泣,一边唿喊着弟弟的名字,穿过尘雾渐薄的夜色,孤寂地走过荒凉残败的大地。 **** 该死的糟老头子。你他妈给我等着。 我摸索着冰冷的石柱,眼前是一片该死的漆黑。我听到头顶传来僕役的声音,生硬而刻板,对我道,「托曼尼老爷叫你。」 我被女僕牵着走过去,期间我用指甲狠掐那个女人的手心,让那个老女人痛叫一声,甩开我的手。我被丢在地上,假装疼痛地蜷起身体,呜呜哭泣,看上去可怜极了。 很快,我听到糟老头子心疼的啧啧声,还有披风华裘在瓷砖上摩擦的声响,「唉哟,我的小宝贝儿,怎么了?」 他应该打了那女僕一巴掌,我听到了那个烂货的惨叫和清脆的巴掌声,舒坦得我心脏酥麻。我泪汪汪地说,「老爷……我饿了,我想吃上次的枫糖甜橙蛋糕……」 糟老头子简直激动坏了,将我抱起来,喝令下人道,「还不快把点心给我的小乖乖拿过来!」 那些狗腿子不过几分钟就端上了甜点。我屏息等待,暗自估测四周的陈设。糟老头子笑眯眯地将我抱在腿上,端来一杯热牛奶,道,「小乖乖,喝点吧?」 「谢谢老爷。」 我乖顺地将热牛奶捧在手心里,下一秒就泼到了糟老头子的脸上!听到那声杀猪般的尖叫,我意识到自己可能算对了,正好将热牛奶泼到了糟老头子的眼睛里。 「唉呀——唉呀——!」 趁着场面一片混乱,我从糟老头子膝盖上跳下,一手攥住瓷盘上的餐刀,直朝对方发出声音的部位下方捅去!噗哧一声,似乎有效,虽然盲眼限制了我的行动,但听觉却格外清晰,每一分血肉撕裂的声响都无比动听。 「你个死老头子,噁心死了!操,死去吧!」 我一下下朝托曼尼的喉头捣去,感到温热腥臭的黏液溅到了我的脸上,碎肉落在了我的手背。四周的一切对我来说犹如一只狰狞的漩涡,我站在前方,深深喘着气,忽然觉得一股神秘的愉悦感充盈内心。仿若禁锢心脏的铁锁被重锤砸破,仿若束缚全身的链条被斫断。 啊——啊——杀——杀——杀了他们——杀了他们——啊——啊——美妙——我想杀——为什么——忍耐——不——好痛——那是什么——还有比杀——美妙吗——不——不—— 一个疯癫的声音在我体内迴响,仿佛撕碎了另一个微弱轻柔的声音。背后朦胧的漩涡将我笼罩,待视野重现,我发现自己正扛着一把砍刀,另一手持着一只火把,站在托曼尼的庄园前手舞足蹈地狂笑。里面传来无数嘶哑恐惧的喊声,所有人都被锁在了那扇雕花铁门后,如囚犯一般晃动着水草般的手臂,歇斯底里的唿救。 「愿撒旦嚼碎你们,猪狗们!」 我大笑着举刀砍碎了他们摇摆的手臂,烧光了他们的头髮,看他们的头皮上燃着野草般的火焰。在沖天火光中,我扛着一把血淋淋的宰肉刀,桀桀笑着穿过浓烈的硝烟,任背后传来爆炸般的坍塌声。 …… ………… ……………… 「要是你不去侍奉那位老爷!我们就会死!噢见鬼的,我当年为什么要收养你这个扫把星……你害死我们了……你这个小坏蛋……」 那只该死的母鸡咯咯疯叫,涕泗横流,在一旁狂吠的还有她的蠢狗男人,这一对贱货,我他妈杀他们十次都不解恨。我从他们腿间熘走,一把攥起锅灶旁的菜刀。我的手臂被刀刃划破了一道,但我不介意,不如说为刀身的锋利度感到满意。
第195页 「要去侍奉那个死老头子你自己去吧,该死的臭婊子!」 我大叫一声,冲上前就是一顿狂噼乱砍!贱女人一定是被我砍中了,锐利的尖叫声几乎能把我的脑浆刺出来。那狗男人似乎想抓住我,我挥刀几下剁了他的手指,并幸运地砍中他的要害,让他如同个畜生一样倒地打滚。 我边砍边红着双眼嘶叫,「我他妈的才被你们害惨了!你们凭什么?!你们凭什么?!你们算个屁!一个无赖,一个骚货,我他妈不被你们领养能幸福他妈一百倍!该死的狗娘养的玩意儿,操你妈的!你们还敢在我面前提恩情,我剁烂你们!我来报恩啦,哈哈哈哈!」 我朝着地上两摊肉噗滋噗滋地狠剁一通,剁到小腿和脚踝传来湿黏的触感,剁到那两人连呻吟的力气都没有。浓重的血腥味瀰漫在这间小屋。哦,我真遗憾我是个瞎子,看不到他们的死相。我蹚出一地血泊,吱熘熘吸了一口不知是哪具尸体上的血。死人的血又臭又黏,腥得像生锈的金属,但我就是觉得屠宰后亲手喝一口血十分美妙。 「就像圣餐那样~噢,鲜红的葡萄酒,无比恶臭~」 我在屋里转起圈,忽然听到门后传来的响动——我当即提刀飞奔,先那个想逃跑的臭小子一步逮住了他! 「哥哥——」杰里米哭喊道,「哥——求你饶了我吧!我不敢了,对不起!对不起——」 「谁他妈是你哥?」 我发狠地大笑,揪着他的头髮,在男孩刺耳的尖叫声里,将他的脑袋一下下往墙上撞!他在第五六下后就没了声音,像只软绵绵的小死猪。我漠然地撒开手,摸到了墙壁上黏黏的软浆,嘻嘻笑了起来。 我将那层脑浆沾在手指上,放进嘴里舔了舔,舒服地哼了一声,愉快地唱起了歌,喃喃自语道: 「美好?这个狗屁的世界有个屁的美好,全死了才他妈的叫个美好干净!」 「忍耐?这世上才没人愿意忍耐,凭什么只有我要忍耐?」 「苦衷?谁他妈没有点苦衷?谁他妈敢在我面前提苦衷,我先剁了他半只手!」 「宽恕?这些人欺负我,逼迫我,我宽恕他们?原谅他们?——哟呵,我他妈犯贱啊!!所有欺辱我的人,我都要记住他们的脸,记住我对他们的仇恨!死死地记住!死死——死死——死死地记住唷!」 砰地一声,我踢倒了桌椅,将脆弱的木门踹开一个唿唿漏风的大洞。踏过一地的死尸,我的视野一片漆黑,可我觉得我的心似乎更为沉黑,就像一滩滋养着细菌和浮萍的死水。我再也看不到明媚的阳光,再也听不到轻盈的风声。或许地狱的大门已经向我敞开,邪恶的魔鬼用脚爪夹着门框,朝我亲切地招手,朝我呲出了淌满涎液的獠牙。 魔鬼说,欢迎你,罗。 在黑暗与漩涡的最深处,一个隐秘的念头正蠢蠢欲动,仿佛在哭泣,仿佛在大笑。 我想,上帝不会宽恕我咯,我再也上不了天堂咯。这个恶臭的世界,滋养着毒虫和霉菌的骸骨之城,我终于成为了最恶臭的一份子…… 但我。 实在是。 好开心啊——! **** 莱蒙抱着怀里失神的亡灵,衣衫凌乱,面颊潮红,抚摸对方满是疮疤的面庞。亡灵新的头颅和大脑已癒合得初现雏形,但毫无动静,残存的面皮苍白如纸,细薄的一层随风晃动。 「罗……醒醒,醒醒,罗……」 莱蒙抱紧对方呢喃道,手臂轻颤,不时往那剥落的血洼处轻吻几下。他佝偻着嵴背,蓬头垢面,看上去就像一个乞丐。他们彼此的衣物缠在一起,就像他们十几分钟前交缠的躯体。莱蒙抱着属于他的亡灵轻轻摇晃,目光空洞地说,「别捉弄我了,快醒来吧,罗……别这么对待我……醒过来,我的宝贝儿……还是你要我亲亲你,摸摸你……」 他浑身冰冷,汗流浃背,神经紧张到几近崩溃,生怕对方就此丧失生气。莱蒙将亡灵紧紧勒进胸膛里,疯癫狂乱又语带呜咽地喊道,「哦……别这样……别这样。我的亡灵,我的宝贝儿,我的另一半灵魂——罗,别离开我,别离开我——」 「……」 这时,身下冰冷的躯体似乎有了一丝动静。 莱蒙忽地瞪大了一双血红的眼睛,「……罗?」 「……」 怀里的亡灵眼皮跳动一下,左半边身体轻微地扭动了一个角度。莱蒙当即改变了坐姿,将亡灵死气沉沉的身体摆正,注视着对方每一分细微的变化。 「报復……好……开心啊……」 「嘻嘻嘻嘻……好……棒……啊……」 亡灵僵硬的脖颈咔吧转动了一下,像一只脆生生的骷髅架。他的两只眼洞幽幽地注视着一切,忽然两边嘴角向上咧开一个狰狞的弧度,爆发出一声尖锐的大笑! 「咿哈哈哈哈哈哈哈!!」 亡灵咧开血腥的一张大嘴,唇边暗红色的豁口愈发森然可怖。莱蒙面对着亡灵骤然扭曲的神情,悚然一惊,紧靠背后沉寂的嶙峋碎岩,感到扑面而来的劲风如一把把柔巧的细刀,锋锐得几乎能将他的面皮剥下。 「就这样杀了所有的人吧——」 亡灵嘻嘻哈哈地尖笑着,黑斗篷的边缘忽地如潮水般蔓延成一个圆弧,扬起一阵狂暴的飞尘!霎时幽蓝色的光焰从地表废墟迸射而出,如千百道破瓮的耀眼光柱,数百石块浮空碎裂,从空陨落,就像一场毁天灭地的沙暴!
第196页 「——唔?!」莱蒙惊愕地看着眼前这一幕,幽蓝色光芒几乎能把他的眼珠刺瞎。此时黑夜散尽,曙光初现,崭新的灿白色未曾染透苍穹,反倒被狰狞的光焰覆盖。 他在漫天风暴中定睛一看,亡灵黝黑的身影在铺天盖地的沙暴和光焰里显得渺小模煳,两只眼洞里则满溢了着燃烧的火焰,在外疯狂摇曳! 「咯咯咯……嘿嘿嘿……」 燃烧的光球汇聚,巨镰在亡灵手掌中拉长变粗。不再是最初简陋朴素的样式,月牙形的长镰顶端叉开五扇雪亮的尖刃,每片尖刃上都滚满了锋利的锯齿,刀头凝出了一簇龙骨状的骷髅头,长柄上还流窜着闪电般的蓝色光焰,似乎都能听到气流噼噼啪啪的碎裂声。 亡灵在天地间一片震耳欲聋的喧嚣中慢慢抬起一张残破的脸,他如一条漆黑的泥鳅嗖地蹿到半空,像笼罩世界的一只圆环。兀鹫城的建筑和街道依次在幽蓝色的光焰中炸裂开,众人恐惧的叫声就像捲入海啸的枯叶。一层层碎裂的地基仿佛正被一双无形巨手连根拔起,隔着狂风与尘暴的距离,莱蒙都能听到亡灵那惊心动魄的尖叫! 「杀了你们——杀了你们——杀了你们——!!」 「我好开心啊!!」 第76章 错乱与撕裂 罗第一次擎起巨镰的模样距今恍若隔世,我已经很久没看到我的亡灵如此「理所应当」的杀人的样子。他在灰石大道上,幽蓝色的光焰中溢满苍白的冷硬,漆黑的眼洞犹如死神的凝注,如此诡谲而富有浪漫的杀戮色彩。而他落到我身边时的乖顺,又让我产生了一丝难言的快慰。 一个如此强大的怪物,他为我所有,为我所用,全心全意地追随着我。撒旦啊,还有比这更美妙的事情么。 但这份美妙没有持续多久。在离开花牌镇时,他挥起的巨镰便不那么残酷冷血,多出几分置疑、几分哀痛,像屠戮之刀突然卷刃。这让我感到焦躁,感到不安,开始一次次强逼他实现我的目的,通过让他作出一系列残酷的选择,确定他对我的忠心,他心中永远只有我一个人的位置。 他即是为我而生。 我甚至不惜让他迷恋上我。 这是我所作出的最得意也最糟糕的决定,利用他人的爱意行兇,最为不齿。我太清楚我是个什么东西了,我这种烂到骨髓里的混蛋只配和臭水沟里的蛆虫为伍,和其他难见天日的臭虫们一起恶毒地唾骂灼烫的日光,安心又快乐。 我本该自生自灭,活该到死的,但我把罗拉到了这个恶臭的水沟里,一边狂热地迷恋他纯洁无瑕的芬芳,一边焦躁不安地想有朝一日他会反抗我、背叛我,摆出大多数伪君子的噁心嘴脸,扬言要为世界的安宁除掉我这个祸患。 我猜那时我的心会裂开。我可以容忍任何一个人砍下我的脑袋,唯独容忍不了那个人是罗。 只要变得和我一样骯脏,你就不会离开我了,就会永远将我存放在心脏的正中央,对么。 「哈哈哈哈!杀了你们!!」 罗在天空咆哮,一阵阵尖叫摧残着我的大脑。我艰难地从碎石的裂缝里爬起来,面颊上都是凝固的血块。我踩上一块还算高大的危岩,极目远眺,于血海中看到了一座座憷目惊心的尸山。 巨镰的光焰将石砌的建筑噼得伤痕累累,本就摇摇欲坠的屋宇分崩离析,压倒了许多在下面惊惶逃窜的人。我看到男人背着老人,女人拉着小孩,在亡灵的威慑下悽惨奔命,不是被气浪横斩,就是被当空坠落的岩石砸死。尖叫声和哭嚎声笼罩着这寸草不生的荒凉之地,夜色渐褪,雪色的苍穹依旧透着干油漆般的冷寂。 我看到我的亡灵如鹰隼般在半空飞舞,巨镰随心所欲地伸缩,一遍遍将大地凿出伤疤,听它发出不堪重负的哀鸣也不曾止息。蓝色的光焰闪烁在草垛上,就像幽灵鬼魅的饕餮盛宴,美味珍馐则是一具具横陈在血泊里的尸身。 人类如此弱小。 包括我,我是最无耻而弱小之人。 「哈哈哈!死了吗?死了吗?真是不堪一击啊。真无聊,真——无——聊——」 看到罗在空中狂笑的模样,我手心发冷,不由揪住了干草般的髮丝。这就是我想要的结果么?我要紧攥在手心里的,真的是一把冷厉锋锐,随时见血的匕首么? 混乱倾颓,令人窒息的喧声几乎淹到了我的喉头,打算进一步将我吞没。我凝视着接连轰然倒塌的建筑,强撑着站起,想要赶快离开兀鹫城。若是再迟疑下去,像蚂蚁一样被压死的就是我了。 「真无聊……」罗在半空,颓丧地握着巨镰,忽然想起什么般,残破的唇角血腥笑道,「咦……主人呢?我的主人在哪里……」 他像突然找到了新的目标。飘荡的身体贴近地面,一边哼着小调一边笑吟吟地在废墟间寻找某个身影。他身形轻敏地滑过簌簌垂落碎屑的残墟,在阴翳狭仄的缝隙里钻入钻出,终于,在某处层叠压满的房梁的陡峭「石山」后,抓到了我。 「主——人——」 砰地一声,我耳边听到了什么爆裂开的声响,同时胸腔一疼,像被一头水牛击中。我吐出一口血,感到微弱的生命力如嫩芽般在体内涌动,而我的双手几乎是下意识地,攥住了那柄顶在我胸膛的宽刃镰刀。 「嘻嘻……」罗笑吟吟地持着刀柄,眯眼道,「刀刃再细一点,你就没命了。」
第197页 我唿出一口气,疼痛充塞的胸腔几欲炸裂,「罗……」 「主人……」 他笑着,忽然面色一变,嘴角狰狞又厌恶地扭曲上扬,「主人……算个什么东西嘛。」 他的一举一动快得令人晕眩,亡灵逼近我的面颊,修长匀称的手指用力地掐住了我的脖颈。我嘶吼一声,被他钳制在原地,条件反射地朝他面颊打去—— 「哎……」罗似是遗憾地接住我的拳头,弯起一对黑洞洞的眼睛,笑眯眯地将下颌搁在我的拳头上,一点一点,朝我压了下来。 「疼吗……」 他温柔的语调令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察觉到我的牴触,他陶醉般笑了笑,冰凉的手抚上我的面颊,「疼吗……害怕吗……」 我龇牙道,「你……走开……」 他笑着歪了歪头,「什么?」 「滚……」 在我咬完最后一个音,罗的拳头重重砸在了我的鼻樑上,甚至能听到唿啸的拳风。我闷哼一声,感到两道鼻血淌了下来,被亡灵涂得满脸都是鲜红的血污。 「让我想想。」 我被掼倒在地,被罗一脚踩在胸脯上,像只待宰的鸭子。他咧开那两片丑陋的嘴唇,道,「你打过我,骂过我,欺骗过我,耍弄过我,嘲笑过我,还有……」 他幽幽转过头,朝我暧昧地说,「强、奸、过、我。」 我冷笑一声。他则开怀大笑,揪起我的前襟,像揪起了一只弹力玩偶,雨点般的拳头朝我落了下来。 「我向来睚眦必报!」 亡灵哈哈大笑,笑声咬牙切齿,充满憎恨。我被打得鼻青脸肿,狼狈地倒在地上,又不死心地攀着旁边的石堆,跌跌撞撞地往前奔跑。 「哈哈哈,跑啊,你跑啊!跑得越远越好,我最喜欢抓奔跑的猎物,看他们崩溃绝望的表情!」 亡灵在我背后怪笑道,就像一个摆脱不掉的暗影。我疯狂地在断壁残垣里疾奔,而他眨眼间就跑到了我的面前,朝我狰狞一笑,一拳打中我的腹部。我跌飞出去好几尺,撞到了好几块石头,被尖锐的岩块撞得头破血流。 「咳咳……咳……」 我疲惫地倒在地上,听亡灵悠闲自得的脚步声渐近,即使没刀也没力气,也想做最后的抵抗。我暗暗抓起一把碎屑,听罗缓慢蹲在身旁的动静,侧身一挥,想扔进他的眼洞里—— 「啾。」 我打算扔尘屑的手在空中僵住了。罗凑上前吻了我,嘴唇柔软地贴在我的唇上,细细磨蹭。 不过短暂一瞬。 「你还真厉害呢,主人。」 趁我发愣,「咔嚓」,清脆的一声响,他冷笑着扭断了我的手腕。亡灵唇边扬着笑意,眉眼却染尽寒意。他凶戾地看向我,扯住我的断腕,将我拖出了废墟。 我喘着气,被他随意丢到了一处角落,蜷起疼得仿佛下一秒就会崩裂的身体。罗一手撑在我头顶,另一手汇聚出一把镰刀,雪亮的尖刃抵在了我的喉头处。 「你难过么?」他微笑道,「我知道你爱我,而我现在要杀了你……哈哈哈,有什么是比我亲手杀了你,更让你难过的呢?你现在一定很难过吧,心都要痛死了吧,我的主人。」 ——疼。妈的,好疼啊,心脏的位置。 我道,「难过?你这个丧心病狂的怪物,我从没爱过你,谈什么难过?」 他狞笑道,「你在嘴硬。你分明爱我,想到我会背叛你、杀了你,你难过得就差要死掉了!」 ——好疼啊。操。 我恶毒地说,「你他妈脑子有病么?我爱你?开玩笑,我整颗心都想着有朝一日杀死狗皇帝,哪里有你的位置?别太高看自己了。若是被几句花言巧语欺骗,那只能说你是个天真烂漫的白痴。」 他的狞笑突然变为咆哮,仿佛某道防线溃不成军,「你骗我!你骗我!你悲伤时会想要亲吻我,你不安时会想要拥抱我,你绝望时第一个想到的是我!」 我冷笑,「你大可以自欺欺人。但在我这里,你什么也不是,连地上爬的一只蚂蚁都不如……」 自欺欺人的是我。 很多时候我宁愿自己知道得不那么清楚。只自私单纯地认为,悲伤时亲吻罗不是寻求慰藉而是发洩慾望,不安时拥抱罗不是确认存在而是威逼控制,绝望时想到我的亡灵,不是因为他就是深渊之侧那唯一的浮木,而是我要利用他肆虐屠杀。 但我永远也不会亲口告诉他真相,硬币的另一面真相。我宁可这份真相随我污浊的灵魂腐烂在身体里。 红髮的莱蒙·骨刺不需要救赎,宁可烂掉,也不需要其他人的同情和怜悯。 更不需要爱。 软弱的,盲目的,恐怖到几乎无坚不摧的爱。 【呜……】 一句轻弱的呜咽飘进了我的耳畔,令我停住了唾骂,目露怔然。眼前的亡灵忽然落了泪,只不过从眼洞里淌出的不是透明的液滴,而是殷红的鲜血。他的嘴唇还狰狞地咧着大笑,但那个微弱的带着哭腔的声音的确出现了,而且就环绕在我和他之间。 亡灵在听到那声呜咽后便停止了笑声。 「咦……」 他嗅到了空中的血腥味,再一摸索,发现是从他自己的眼洞里淌出来的血。他迷惑而不解地看指尖沾上少许腥血,喃喃道,「怎么回事呢……」
第198页 罗竖起耳朵,双眼迷茫地四处环顾。 「啊,有了。」他忽然垂下头,笑道,「是你在说话。你让我觉得好疼啊。」 说着,他割破了胸腔,用手扯出了自己的心脏。 **** 我亲眼见证了那可怕的一幕。 「唔呃……」 罗像掏衣兜那般,将整只手掏入自己的皮囊,从中掏出一只血淋淋的,还在收缩跳动的心脏。那颗心脏白中透红,就像一块晶莹圆润的鸡血石,头尾连接着几根亮莹莹的粗大血管,被他紧紧禁锢在手里,似乎发出了哀鸣。 【爱……】 亡灵笑眯眯地捏着他自己的心脏,将粘稠的软肉挤出嗞嗞的水声,「你说什么?」 肉块的哀鸣声更大,尽管那可能只是单纯被挤压的水渍声。那小小的可怜的一团在罗的掌心里蠕动,我甚至能看到那根根鼓起的青紫色血管,还有管壁破碎时鲜血的流淌声。 亡灵的心脏在哭泣尖叫。 【爱……】 【莱蒙……】 【我爱……莱蒙……我爱他……】 【别……伤害他……求你……】 「什么?」罗笑得肩膀发颤,「你这个白痴。」 说着,他邪狞地咬紧牙关,怒吼一声,收拢五指,将心脏绞紧!那只肉团尖叫一声,像一块皱缩溶化的布丁,粘稠的体液从亡灵的掌心垂落,颤巍巍地化为一滩血水。 「该死的!」罗冲着地上那滩血洼大叫,将血色渐消的心脏狠掷在地,「我没有爱!该死的东西,我没有爱!」 【……】 我头晕目眩地看着那颗虚弱而晶莹的心脏。它还在颤抖哭泣,失去了温热的鲜血,仿佛怕冷一般蜷起了一道道雪白的褶皱。 我看着它,伸出手,想将它捧在手心,却被亡灵踩住了手臂。 「呵呵呵,这样子好看多了……」 亡灵恶狠狠地笑着,将那颗心脏上的尘土拂去,重新塞回了胸膛。我眼睁睁看着哭泣的心脏被癒合的皮囊覆盖,重归冰冷的躯体。 我没有温暖它,没有回应它,甚至连触碰都没有。 「唔……」 血肉撕裂的闷响在我的腹部响起,我唇角溢出鲜血,转头一看,亡灵手里拿着一把小型镰刀,笑嘻嘻地剖开了我的侧腹。 「当初你唤醒我的时候……」他喃喃道,语气充满了怀念,「就是这样做的啊……」 「唔——」 我的痛哼声更沉重,如涸辙之鲋喘息挣扎。鲜血很快洇透了我的脏衣服,罗含了一口他自己的血,一边温柔地渡进我的口中,一边将手伸向我腹部的裂口。 「不要怕,我的主人……」 亡灵之血将我们的双唇湿漉漉地黏在一起,我喘着气,任他将血送进口中。 「你不会这么快死的。你死了,我还玩什么啊?」 我被他压在地上,血红的双眼干涩得几欲淌下生理性的泪水。亡灵已将一只手送进了我侧腹的豁口里,在我的脏腑和骨骼间逡巡。 「忍一忍嘛,亲爱的主人……」他迷醉地衔着我的唇瓣低语,「让我放进去一条手臂,拨弄你的肺叶,让我听听从你胸腔中发出的悲鸣琴曲……」 我除了急促的喘息一无所有,忍着伤处撕裂般的剧痛,按着他的手臂想阻止他的侵入,但无济于事。从背后来看,我们相拥的身影就像一对亲密无间的爱人。 亡灵温润的声音在我耳边迴响,「主人,你痛吗?」 「……」 「既然觉得这么痛,那你这么对待我的时候……」 他直视着前方荒无人烟的石墟,还有苍凉的尸骸,轻声道,「有没有想过,其实我也觉得很痛呢?」 「……」 他的手腕也进来了,渡进口中的血液差点让我被呛死。我抽搐着身体,残存的一丝力气紧抓着他的衣襟。他凝注着我扭曲的五官,笑道,「看看你的样子,还真丑陋。」 他终于将血淋淋的手臂从我体内取出,将亡灵之血轻柔地涂到我的伤处。我面色苍白,浑身都是失血过多的冷汗,一丝暖意都没有。罗拥抱着我,那冰凉的身体只让我感觉更加糟糕。 「主人将亡灵唤醒,将他占有,让他唯命是从……既然主人可以占有亡灵,那亡灵为什么不能占有主人呢?」 我抖索着冰凉无力的躯体,任他将我放平在地。我的亡灵极尽温柔地拂过我汗湿的额发,在我冷硬的额头印下一吻,俯下身,趴在我耳边轻轻说道: 「我干死你。」 **** 一道气浪凌空噼开,击碎了我的身边的岩石!尖锐的碎屑四处飞溅,罗慢悠悠地拂开扑面砸来的碎石块,将我抱在怀里,盯着身后那个静伫的身影。 「罗。」 烟尘散去,女亡灵静默的身影显出轮廓。 她抬起双眼,犀利的眸中涌起苦涩和悲伤的湿意,对眼前满脸狞笑的亡灵,缓缓举起手中青白色的巨镰,「我本不想让你清醒。」 「毕竟,等你清醒,意识到你自己做了什么事……你一定会悲恸欲绝,痛心入骨。」 她摇摇头,痛苦地说,「但不让你清醒……也是一种痛苦,对你来说,更深的痛苦……」 「啊,我记得你。」 罗不耐烦地打断了女亡灵的自言自语,放开我,活动了一下脖颈,嘴角狰狞一笑,「你在昏藤古堡,可逼得我好惨啊。」
第199页 幽蓝色的光焰霎时间凝聚在亡灵的手心,如蜂蜜上的蚂蚁,源源不断地簇拥聚集。罗哈哈笑着举起那柄叉开五扇利刃,刀头覆满骷髅头,缠绕着闪电般凌厉光芒的巨镰,雪亮的刀刃映出了女亡灵的脸。 他愉快地叫道,「我的比你的厉害多了!」 女亡灵盯着对面那暴涨的幽蓝色的光芒,按捺住哀伤的心绪,冷静地调配起全部的力量,凝成了一道牢不可破的光墙。罗没有任何动作,笑眯眯地看着对方的光点凝聚,唿啦一声,黑斗篷后升腾起满天扭动的蓝色光焰,绕着牛奶块似的铅白云垛,覆盖住整个阴冷的苍穹。 女亡灵抬眼一看,额前沁出冷汗,汇聚光焰的掌心紧张地颤动不止。 她青白色的光焰,此时在对方幽蓝色的光焰前,不过是沧海一粟,九牛一毛。 作者有话要说:第三卷 倒计时! 第77章 菲琳(上) ——你是菲琳。 **** 最初,三个男人走到了她的家里。女孩坐在小床上,双手攥着一支粗陋的木头娃娃,一双灵猫般的大眼睛里充满恐惧。 那时她四岁。不同于其他四岁孩童对世界怀有的天真认知,一瞧见那些面容冷肃、高大魁梧的男子走进家门,女孩本能地感到了恐惧。她想逃跑,将手里的木偶掷向他们,在他们一脚踩烂木质的躯体时尖声大叫。 「安静点!」 一个肩披熊皮披风,腰系皮革,手掌宽大的粗壮男人一把揪住了她的头髮,把哭喊的女孩拎在半空。另一个尖脸男人笑嘻嘻地凑近她,道,「小妹妹,别害怕,我们带你去找你的爸爸妈妈,你很快就能见到他们了。」 女孩含着泪,被那三个男人押往村庄的刑场——不过是一片裸露的泥土地,砖红色的土壤仿佛浸透了血液,被风吹起的黄沙迷了她的眼睛。干燥的沙土里扎着好几座高木架,还有巍然耸立的十字架木桩,据说是专门给罪人施以绞刑和火刑的工具。 她就在那巨怪般狰狞的木架上,看到了父亲的尸身。他的脖颈被绳索套紧,四肢扭曲,面色青紫,舌头长长地伸在外面,衣衫上还有被鞭打的伤疤。她僵硬地转动眼球,在木架另一侧看到了自己的母亲。她已然断气,身体不自然地蜷缩成团,头顶的木架上蜿蜒着一串干涸的血迹。 其他村民们围在绞刑架下,看着这对悲惨的夫妇,嘆息声和戏嚯声混杂交融。女孩怔愣地看了那两具尸体半晌,意识竟然从恐惧中拔出,视线一移,听清了其他人的谈话。 「是某位贵族干的。听说这女人原本是公爵府上的女僕,男人是个庄稼汉,倒是感情深厚,还有个女儿,就是那个黑头髮的小丫头……」 「后来女人被公爵强迫了,一身青紫交加的淤伤,哭着回来找男人。这男人也老实,蠢得直接闹到公爵府上。结果妻子没护得了,反而搭进去自己的命……」 「这女人撞死在她丈夫的绞刑架前了,倒是小瞧了她……呵,我以为她会回去亲吻公爵的脚呢……」 那些冷漠的窃窃私语如一堵堵厚实冰冷的高墙,将女孩围困其中。她呆滞了很久才知道悲伤,知道害怕。她哭着跑向父母的尸身,却被一双双大手像抓兔子一样抓住了。女孩尖叫着挣扎,听身后的人狞笑道,「小妹妹,你是杀人犯的女儿,不能和其他人住在一起了。你的父亲有一个血腥的灵魂,我们会将你送到修道院,对你的灵魂进行净化……」 她的尖叫声湮没在马车车轮的滚动声里,剧烈的颠簸令她噁心欲呕。年幼的女孩被捆得像只遭到捕获的猎物,经歷不知多少日夜,终于被丢入了一家规模不大的修道院,与黑屋里冰冷的地砖和发霉的墙壁为伴。 那个将她带来的男人和修道院的惩戒修士低语半天,说,「……她的父亲惹恼了公爵……不过孩子还很小,杀了有损名声……希望你们可以好好『照顾』她,让她不要走上什么歪路……」 女孩缩在角落,蓬头垢面,黑亮的头髮沾满油污。她怔怔地看着从小窗透入屋内的一束阳光,温暖又明亮。 直到一位目光严厉的惩戒修女走进黑屋,叉着粗壮的腰,粗声粗气道,「从今天起,你叫吉莉安。吉莉安,忘记你的过去,全心全意在上帝面前悔过。当你的灵魂被净化得纯洁无垢,我们便会放你出去。」 从此在修道院,「吉莉安」就成了女孩的名字。 虽然她父母给她起的名字,是「菲琳」。 「菲琳」变为「吉莉安」后,修道院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一枚恶魔图章熔到了女孩的皮肉上。她后颈处的皮肤被清洁干净,图章被铁钳夹着在火上灼烤,然后嗞嗞贴向女孩的皮肤,看那粉白色的皮肉冒出了丝缕白烟。 「啊——!」 吉莉安一开始并无反应,直到皮肉被烈火熔蚀才发出阵阵惨叫。她能闻到属于自己的焦煳的肉味,那枚坚硬的铁片图章与她的皮肤严丝合缝地长在一起,疼痛时刻提醒着她是一个杀人犯的女儿。 她在修道院活得像被奴役的牲畜,双手浸在冰冷的井水中搓洗修女们的长袍,不停歇地擦拭巨大的神祇雕像和挂满蛛网的储物柜。除了日常的劳作,她还要在天蒙蒙亮时跪在圣堂里,虔诚地对上帝的塑像磕满九十九个头,念诵经文直至正午。她的餐饭不过是一块黑面包,又硬又馊,被她蘸着井水,和着眼泪塞进肚子,因飢饿而昏倒在地更是家常便饭。
第200页 而在每周的安息日后,她被会领到惩戒室,反省最近一段时期的行为。惩戒修女会问她问题,若她答对了,则只需领一顿忏悔的鞭笞。若是答错了,不但要挨忏悔之鞭,还要挨惰怠之棍。 四岁的吉莉安在修道院待了将近一年,五岁时,她逃走了。离开了修道院这个可怕的牢笼,第一次走向了外面的世界—— 那是噩梦的开端。 **** 「哈哈哈,你的灵魂的火焰,只有这么一点点吗?」 半空的亡灵注视着她,那张熟悉的脸上挂着疯狂又古怪的笑容。她从未见过对方手中那种形态的巨镰,连每一根微小的锯齿上都溢满杀意。 「是的,跟现在的你比起来,恐怕就只有这么一点。」 她平静地说道,将巨镰的光焰催散,凝聚在光墙上,汇成一道緻密的屏障。选择攻击,在压倒性的实力差距前,不过是自取灭亡。既然如此,还不如巩固防御。 女亡灵的斗篷在寒风中泛起黑潮般的波纹,她的目光无比专注,仿佛整个天地间只有对方一个亡灵。「来吧,你若是有信心,攻破它试试。」 「哈哈哈,我不但要摧毁它……」 亡灵嘻嘻笑着,骤然拧起一张狰狞的脸庞,迅勐挥动手中凌厉的镰刀,朝她的屏障袭来! 「我要把你碎尸万段!」 **** 她曾经以为外面的世界不会太差,起码不会比修道院里被奴役的日子差。 她沿着一条路走了很久,脚底被磨出血泡,每一步都仿佛走在刀刃上。她又饿又渴,两旁是荒无人烟的大路,没有挂满浆果的树木,没有清冽甘甜的溪水。女孩「吉莉安」裹着一件破烂的长袍,惊恐不安地听着远处的狼嗥,一次次,停下脚步,再迈开脚步,像个僵硬的发条娃娃,从寂夜走到黎明,又从正午走到黄昏。 一路上只有她自己蹒跚摇曳的身影,她的嘴唇被日光晒得开裂,面庞被覆满黄沙的脏色。上帝没有眷顾她这个可怜的孤儿,在她体力不济时,天色转阴,下了一场冰冷的大雨。雨点如一根根手指敲打她的嵴背,被雨浸湿的布袍沉如污泥。 女孩吉莉安昏倒了,而在意识消散的最后,她竟然感到了一丝安慰。 昏迷了。再也感觉不到冷,感觉不到饿,感觉不到痛了。太好了…… 「你还好吗?」 老天没让她安慰多久。吉莉安重新被颠簸的马车震醒,头痛得仿佛有只啄木鸟在笃笃钻凿颅骨,虚弱无力的身体则像被压在一个巨人脚下碾了几遍。一只小手轻轻搁在她的手腕上,吉莉安迷茫地抬起头,发现一个枣红色头髮的小女孩忧心地看着她,一双亮莹莹的眸子里似乎溢着泪光。 「你还好吗?」女孩又问了一遍,同时将一块面包递到她面前,温声道,「你应该很饿了吧,给你。」 吉莉安怔怔地坐起身,看到女孩手里的面包,也顾不得思索有没有毒,抓过就狼吞虎咽地大嚼特嚼。面包不算很新鲜,里面夹的糙麦能磨破人的嘴皮,还有一股难闻的腥味。吉莉安噎得双眼通红,呜呜哭泣,枣红色头髮的女孩怯怯地看她一眼,拍了拍她的嵴背。 待情绪安定下来,吉莉安抹去眼泪,抽噎道,「谢谢你……」 她发现这辆板车上不只有她,还有其他孩子,高高的干草垛堆在木板上,还能听见赶车车夫粗犷的歌声。除了给她递面包的红髮女孩,其他孩子都格外冷漠,根本不拿正眼瞧她。吉莉安倒也不在意,只是警惕地观察着周遭的环境,犹豫着要不要向女孩开口询问。 「你好,我叫格瑞丝。」枣红色头髮的女孩见她犹豫不决,主动道,「你呢?」 「我……我叫菲……」她吞咽了一下,道,「吉莉安……我叫吉莉安……」 「你好,吉莉安。」格瑞丝亲切地笑道,「别害怕,这里很安全。」 吉莉安问,「我现在在哪里?你们为什么也在……」她很想知道,为何这些跟她一样大的孩子坐在一辆来歷不明的板车上,会如此从容。 「这辆车是正规的孤儿车。」格瑞丝一本正经地说,「在这辆车上的孩子,大部分都是父母双亡,流浪在外的孤儿。孤儿车会带我们去帝国王城最大的市集,那里有暂时安置孤儿的地方。运气好的话,我们或许能被一户人家领养,就算稍微差一点,也能找到合适的归宿,衣食不愁。」 一个男孩恶声恶气地说,「白痴,我们不说什么,你倒将这些秘密告诉其他人。多个人就多糟一份心,我看你最后怎么办。」 格瑞丝没理会男孩,只亲热地凑在吉莉安身边。吉莉安大概明白对方对自己这么热情的原因,因为整辆板车上只有她们两个女孩。 天色稍霁,日光洒在摇晃前行的板车上。女孩们坐在一起亲热地聊天,格瑞丝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过去和盘托出,声音温软甜美,对身边的女伴并无防备之心。 几个小时后,吉莉安紧绷的神经松弛下来,开始主动谈及自己的事。 格瑞丝悄声问,「吉莉安……刚刚我就想问,你脖子后面的图章……是怎么回事啊?」 吉莉安恍然,面对格瑞丝关切的目光,道,「其实……那是一个惩罚……」 「啊?什么惩罚?」 一直以来压抑于心的哀伤终于爆发,黑髮的女孩靠在格瑞丝的怀里,哭泣着诉说过往。格瑞丝轻拍她的后背,温声安慰她,并用一小块锋利的铁皮,小心地剥去了她脖颈上的图章。
第201页 「呃——」 「坚持一下,马上就好,吉莉安!」 在友人的安慰下,疼痛不是那么难忍耐。吉莉安捂着脖颈上湿漉漉的血窟窿,对双手沾血,紧张喘息着的格瑞丝笑了笑,快活地说,「谢谢你,格瑞丝!这个图章剥去,再也没人能说我是杀人犯的女儿了!」 「没错,吉莉安,那本就不该是你的错。」格瑞丝道,「包括你的爸爸,他只是想为妻子讨回公道,那个可耻的公爵才是罪魁祸首!你的爸爸没有真正杀死人,你也不是杀人犯的女儿!……这个图章还是剥下来吧,万一影响你被人收养就糟了。」 她的伤口被包扎好后,板车也驶入了王城的大门。集市的喧闹声升腾在一顶顶圆帐上,车夫将孩子们送到一处帐篷下,领了运送的钱币便离去了,留下一群瑟缩的孩子,像被明码标价的货物那般摆在帐前。 「最好的结局就是被某些夫妇领养。」格瑞丝偷偷告诉她道,「否则剩下的孩子会被其他人捡去做苦工的。」 虽然女孩们在彼此勾勒美好的未来图景,但现实是,男孩被一个又一个地领走,只有她们两个女孩无人问津。尽管格瑞丝不屑地说那些男孩要么被带去码头当搬运工或水手,要么去铁匠铺打铁、去鞋匠铺缝补皮革,但吉莉安心底却很羡慕。她坚信只要给自己机会,她什么都能干,无论是工匠还是劳工,她都能做得很好,决不逊于那些男孩。 她不怕吃苦。她怕的是流浪,漫无目的的,绝望的流浪。可上帝连一个机会都不给她。 这时,一声嘹亮的号角吹响在热闹的集市上,众人放下手中的活计,朝不远处国王的车辇行礼,唿声震天撼地,彩带和礼花奢侈地挥洒在马车四周,马车四周的黄金雕饰则让女孩眼花缭乱。 「愿小王子,莱蒙·索尔殿下长命百岁,万事顺遂!」 众人似乎在为某位刚刚诞生的王子振臂欢唿。女孩吉莉安静静地坐在喧嚣之中,看着国王的车驾缓缓在拥挤的人潮中驰行。十六匹白色骏马套着银色的辔头,坐在马鞍上的银甲骑士威风凛凛,英姿飒爽,挥动着万疆帝国的旗帜,雪白的披风仿佛是被轻盈的云朵织就,在民众唿声的浪潮中悠悠飘荡。 而父母双亡的孤女,吉莉安,将脸埋在膝盖里,默默地想,众人都在为万千宠爱集一身的小王子欢唿,却没有人管她们几个无家可归的孤儿。最渴望得到关怀的她们反而得不到关怀,真可笑啊。 「你看,亲爱的,这里有两个女孩。」 上帝仿佛第一次摘掉耳中的棉芯,听到了吉莉安的心声。一对和蔼可亲的中年夫妇站在帐篷前,笑眯眯地注视着她和格瑞丝。 「你看这个黑髮的女孩。」妇人喃喃道,「像不像我们逝去的女儿啊?」她对吉莉安柔声道,「好孩子,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会成为孤儿呢?」 ——你是杀人犯的女儿。 吉莉安浑身剧震,在妇人的注视下,脖颈后的伤痕隐隐作痛。她暗暗告诉自己,爸爸不是杀人犯,他是一个被指控的可怜人。身为他的女儿,她没有杀过任何人,她也是无辜的。灵魂藏污纳垢不过是修道院那些人的谎言,她的灵魂不是骯脏的—— 「亲爱的太太,我的名字是菲琳,我的父母被贵族迫害致死。他们终生相爱,却死于权贵手下……我没有办法,只能随孤儿车到这里,看能不能找到一份活计,或一个新的安身之所……」 女孩恳切地说道,眼眶发红,不禁落下泪来。她的遭遇显然打动了妇人,那对夫妇凑在一起商议。期间女孩看向她的女伴,格瑞丝面色苍白,紧抿着嘴唇一言不发。女孩试图去拉她的女伴,却被对方甩开了手。 那个妇人亲切地摸了摸女孩的头,道,「孩子,我们决定领养你了。因为你长得很像我们死去的女儿,而且很乖巧,我们喜欢你……」 女孩握住妇人的手,恳切道,「太感谢了。但您们能不能一同收养我的朋友呢?我们一直在一起,我希望她也能有一个家。」 妇人为难地说,「抱歉,孩子。我们不算什么富人家,只够养一个孩子……菲琳,我们只想领养你。」 女孩难过地啜泣不止,转头向格瑞丝道别。她的女伴一直到最后都没有反应,只冷冰冰地盯着地面,对她不理不睬。 「好了,菲琳,我们走吧。」 夫妇二人付了钱,将女孩菲琳带走。临走前,菲琳还不住地回头,担忧地看向自己的同伴。她那善良的,亲切的,在她飢肠辘辘时分给她面包的朋友…… 「这位先生,这位太太,请你们等一下!」 一声喊叫使那对夫妇停住脚步。菲琳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转头望向在身后喊叫的女孩,只看到一双闪烁着嫉妒与怨恨锋芒的眼睛。 格瑞丝手里拿着那块恶魔图章,大叫道,「她是杀人犯的女儿,她的父亲是个无恶不作的歹徒!她才不是什么父母被迫害的孤儿!亲爱的先生,太太,您们看看,这可是修道院亲自给予的罪行审判!她行为不端,她骗了你们,这个无耻的傢伙在说谎!」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菲琳的一些回忆杀。。。貌似又开启了bb模式。。唉。。 第78章 菲琳(中) 「嘿,我们这里恰好需要一个女孩!」 说这话的是个玩彩球的小丑,一张大嘴被涂得又红又亮,两只眼睛被画成笑眯眯的十字符。看管孤儿的帐主显然耐心有限,接过小丑手里的钱,说,「你们把剩下的那个带走吧。」
第202页 「这位先生,这位太太,请你们听我解释……」 黑髮的女孩扯着妇人的衣领恳求,妇人为难地看着她,摇头想从她的手心里扯出衣物。不远处格瑞丝被她未来的「父亲」抱在胸前,瞧着苦苦哀求的她,唇边露出一抹轻蔑而紧张的笑。 ——吉莉安,那本就不是你的错。你的爸爸没有真正杀死人,你也不是杀人犯的女儿…… 「我们不想要一个品行不正的孩子。虽然说你们这些孤儿,日后大多会有问题。」妇人忧虑地看着她,「上帝啊,你长得为什么这么像我们死去的孩子呢?我们的孩子不该和一个杀人犯的女儿如此相像……」 女孩又从「菲琳」变成了惊惶不安的「吉莉安」。 「嗨,决定好了么?我可以带走这个剩下的女孩吧?」 小丑嘻嘻嘻的尖笑在背后响起,眼看夫妇二人将格瑞丝带走,吉莉安僵硬地转头一瞧,不远处是马戏团的敞篷马车,几个浓妆艷抹的女人正在马车后穿戴戏服。他们身后搭着一座高台,马戏团的杂耍艺人就在上面表演,喷火的,踩皮球与高跷的,还有驯化怪兽的。一张张浮夸怪异的花脸都在歇斯底里地尖笑,像一面面浮动围簇在一起的面具。 「不!」吉莉安惊恐地大叫一声,看着那些杂耍艺人仿佛见到鬼似的。她哭喊着想找到那对夫妇淹没在人群里的影子,后襟却被小丑一把抓起,道,「小丫头,从今天起你就是马戏团的人啦!我们的戏剧团里正好缺一只疯癫的小母猴,就由你来担任吧!」 「我会听话,我什么也能干,求你们把我带走吧!我会乖乖的,求你们给我一个机会证明啊!」 女孩绝望地大喊大哭,似乎在眼前看到一只张嘴狞笑的小丑脑袋。小丑哈哈笑道,「你什么也能干,那可真是太好了,马戏团里就需要什么都能干的人……」 **** 「玛茜,往左跳!」 一道鞭子甩在女孩右侧,角度很刁钻,鞭梢刚好能刺到脚趾。女孩吃痛地跳向左边,另一道鞭子又如闪电般凌空甩来,有人喊,「玛茜,再往右跳!……」 在马戏团,女孩的名字又从「吉莉安」变成了「玛茜」。玛茜是一只母猴的名字,由她扮演的母猴。她全身被一层粗劣的毛皮覆盖,在炎热的盛夏几乎要被晒晕,淋漓大汗湿透了毛皮。可她不得不在台上扮演一只张牙舞爪的母猴,在驯兽师的鞭子下作出各种滑稽怪诞的举动,以博得众人的喝彩和闹笑。 「我们的事业真是伟大而崇高!」她的马戏团团长,曾经在酒后扯着嗓门吹嘘自己,「这世界充满了辛酸,除了那些住在城堡里的达官贵人,任谁都是一脸苦相。成年人每天四分之三的时间都在拧着丑脸为生计奔波,孩子稍微少一些,却也总是花一半的时间大哭大闹,以求得一块糖或一只玩偶。我们挥洒汗水,将欢乐带给其他人!我们一天没有时间放松悠闲,甚至没时间笑一笑,因为我们已将自己的全部的爱与笑奉献给了我们的观众……」 玛茜听了只觉得噁心。 「哈哈哈哈哈!」 台下的观众都在鼓掌叫好,有人说,「玛茜,翻个跟头!」 她的驯兽师甩动着鞭子,笑嘻嘻地说,「玛茜,来三个跟头给大家瞧瞧!」 台上的母猴玛茜喳喳地挥动着双臂,吭哧吭哧笨拙地爬上台子。果不其然,众人看到她臃肿的动作又笑了。实际上玛茜并没有刻意卖蠢,只是身上的毛皮湿淋淋地裹着她,让她放不开手脚。 她驮着那层沉重的毛皮,翻了三个跟头,在第三个落地时,噗通跌倒在地,腿骨应该是折了。母猴女孩倒在地上哀哀抽搐,驯兽师却挥起鞭子,瞪眼道,「你这小笨猴,是最近的香蕉吃多了吗!」 鞭子声噼噼啪啪地响在自己耳畔,她被驯兽师打得哭泣求饶,发出吱吱的尖叫。众人一下子来了精神,闹笑声沸反盈天,雷鸣般的掌声不绝于耳。到了该谢幕的时候,女孩蜷缩在地上,被驯兽师拎起来,对准观众道,「好了,跟大家笑一个吧,玛茜!」 ——不想笑。 底下的观众连声附和,「笑吧,玛茜!」 ——不想笑。 啪啪,又是两鞭抽在身上,驯兽师狞恶地说,「不想笑,就让你哭哦,玛茜。」 观众接的很快,叫嚷道,「哭哭哭!让它哭!」 ——不想笑,不想哭。 「笑吧,玛茜!」 不想。 「让她哭!哭一个,玛茜!」 不想不想。 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
第203页 「为什么观众都喜欢你啊,你个蹩脚的臭猴子!」 玛茜被另一个男孩一巴掌扇倒在地。他们抢走了她碗里的面包和香肠,在她面前趾高气扬地放进嘴里大嚼,还挑衅地大笑。据说这些男孩扮得全都是「公猴」,平日表演些跳火圈,叠高塔之类的游戏。但最近人们对公猴的表演不太感兴趣,反倒喜欢叫「母猴玛茜」出场表演。 驯兽师曾问过一个观众为何喜欢「母猴玛茜」,那人答道,「因为玛茜在表演时总是很不情愿,所以我们喜欢看她如何被驯化,连看她被打都有趣极了!」 噁心。 女孩在男孩模煳的闹笑声里,趴在地上,双眼空洞地想,好噁心。 男孩们疯疯癫癫地笑着,将女孩表演的道具拢在怀里,跑出了帐篷。玛茜跌跌撞撞地走出去,迎面就被一只硬实的玻璃球击中,眼眶传来火烧般的剧痛! 「捡去吧!母猴玛茜!」 那些男孩怪笑着发出嘘声,又将她的小鼓扔了过来。玛茜蹲在地上抚摸鼓面上的磕痕,看其他男孩接连将怀里的弹球朝她丢了出去。五彩斑斓的小球在阳光下蹦蹦跳跳,就像一只只跳跃的蚱蜢,灵活地跳进了水沟、石缝、灌木丛等一系列狭隘难见的地方。 「哈哈哈哈,团长说过,谁丢了那些特制小球,谁就要挨棍子……」 但事实上,玛茜并没有受罚。她那仁慈的马戏团团长看「母猴玛茜」这段时间极受看客欢迎,特地免去了她的惩罚,还在她的晚餐里多加了一份布丁。 然后,很显然,她的布丁被其他男孩瓜分了。入夜,玛茜缩在潮湿的绒毯下,静静睁着双眼,听周围的草丛里嗡嗡响着轻弱的虫鸣。马戏团里的所有人都睡在同一个帐篷内,一旦夜幕降临,鼾声、梦呓声和磨牙声就像一出热闹的戏曲。 只有帐外会留一人看守,防止外来的突发事故或有人逃跑。夜已渐深,幽冷的气息拂过皮肤,玛茜悄然无声地从绒毯上起身,如幽灵般走出了圆帐。 帐外坐着一个男孩,昏昏欲睡地打着盹,正是白天领头欺负她的那一个。玛茜悄悄走过睏倦的男孩,一只被她磨得无比锋利的硬质餐刀在袖口闪现着冷光…… 「哟吼,母猴玛茜,你这是要――」 男孩发现了离帐的她。在对方露出那蛤蟆般的笑容前,玛茜先一步将刀捅入对方的喉咙。 「呃唔噢――」 男孩的尖叫很快淹没在玛茜的手心里。黑髮的「玛茜」死死盯着他,一手如烙铁般堵住男孩的嘴,另一手将餐刀在对方喉咙里转了个垂直的角度,鲜血四溢,软骨割裂,皮肉撕裂的声音沉闷而黏腻。 在对方气息消散的那一刻,玛茜抽回手中的刀子,想,或许团长说的没错。这世界上的确有很多人乐意做那只听话的「猴子」,因为成为「猴子」能衣食不愁,更好地活下去。只要时不时挨上几鞭、几句训斥,在舞台上打几个滚,举手卖乖,「猴子」甚至能活得比一个「人」都舒服。 黑髮的女孩默默想着,唇边露出一抹冷酷的笑意。 ——他们不作为「人」而活,自然也不配作为「人」而死。 ——我没有杀人,我只是杀了一只滑稽扮丑的公猴子。 她攥着那柄血淋淋的刀,走得回头再也看不见马戏团的圆顶帐篷,突然将刀子扔掉,趴在灌木丛里呕吐起来!她浑身酸软,虚弱地倒在爬虫乱钻的泥土上,哭了起来。 她的父亲不是杀人犯,而她,一个「杀人犯」的女儿,终究成了个杀人犯。 所有人都没有说错。 **** 简陋古朴的教堂里,满地都是干涸剥落的墙皮,窗户两侧的风铃发出刺耳难听的叮噹声。一位老神甫慈爱地看着女孩,道,「有什么烦恼,尽可以向仁慈的上帝倾诉,亲爱的孩子……」 「上帝,你好,上帝。」她安静地注视着神像,道,「上帝,我是母猴玛茜,我想死。」 女孩玛茜回到了她昔日的故乡,那座充斥着贫穷的小村庄。女孩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走上一个小土坡,坐到枯草地上,仿佛终于找到了令自己安心的归宿,喘着气,注视着天际尽头如织锦般瑰丽沉静的晚霞。 苍穹波澜壮阔,人间死水一潭。 她回到了自己的家,在墙壁的涂鸦上认出了曾属于自己的名字——「菲琳」。原来如此,她叫菲琳。她不是杀人犯的女儿吉莉安,不是母猴玛茜,她最初的名字,是「菲琳」。 「菲琳,上帝会体谅你的苦难,他会给予你最好的补偿,前提是你不轻贱他赐予你的生命……」 每当她走进教堂,老神甫都会苦口婆心地拉她坐在一起,打消她轻生的念头。女孩麻木地听着那些所谓光明的箴言,问,「神甫,您这一生中,真的吃过苦么?或者说,最重的苦楚又是什么呢?」 神甫吃了一惊,似乎没想到女孩会如此发问。他叙说了自己的平生,女孩听得很认真,待对方口干舌燥地讲完,只平淡地笑道,「就这样啊,您还真是幸运啊。」 为什么?为什么都是没吃过苦头的人,凭着一个天生纯洁、未经摧折的灵魂,向世间传播福音呢?他们真的知道苦难的分量么?连自己都没有受过苦,又怎么能感同身受地安慰其他人呢? 但很快她发现,受过苦的人却无法彼此理解。他们都觉得自己是世上最惨的人,从而完全丧失了对其他人苦难的同情。
第204页 女孩在神甫的絮语中频频摇头,尽管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她的内心却寒风肆虐,冷彻骨髓。 「菲琳,你要明白。『希望』不是手中的提灯,它是暗夜汪洋中的一座灯塔。」 老神甫说这句话时,菲琳正在书房擦拭一本本硬壳古籍。她弹去修士袍上的绒毛,看那些纤细的尘土在阳光里飞舞,熠熠闪光,就像钻石的碎屑。 「有什么区别呢,神父?」 「手中的提灯,是在你需要的时候,就能随时地照亮你脚边的黑暗。在这时,黑暗是不变的,沉甸甸地压上人们的嵴背,变的是这一点光源。它是移动的,变化的,只属于你一人的,只为你自己指明方向。」 「灯塔不一样。当你漂泊海上,见证了自己在天地间的渺小,为这份无边无际的黑暗感到恐惧,便会明白灯塔那一束微光的可贵。那束光投向四面八方每一个角落,微弱而渺茫,是无数迷途之人的坐标。它无法到达你身边,无法被你握在手心,但它永远停驻在那个固定的角落,为你发光,为你导航。让你明白大海变幻莫测,而它却始终如一。只要它在,你便倍感安心。」 女孩平静地问道,「那万一灯塔也灭了,该怎么办呢?」 老神甫信誓旦旦地说,「不会的,灯塔是上帝的双眼,除非上帝蒙住自己的眼睛,不再注视他的造物,否则灯塔之光便永不熄灭……」 **** 老神甫和善的声音消失在了冰冷的棺木中。他死去的那一天,晦暗的苍穹下起毛毛细雨,闷雷如同咕嘟的奶泡,破碎在群山万壑之后。这个村庄里的人很冷漠,为老神甫送葬的人不超过十个,还有一半是要花钱僱佣的搬运工。 然而那天夜晚,天幕澄净,群星璀璨,如无数明澈的眼睛注视人间。教堂里阒无人声,蜘蛛在角落里慢悠悠地吐丝结网。一个女孩踏着牛奶般的月色,持着一根燃烧的蜡烛,步入这座无人看管的教堂,仰头看向一座双手合十,眉眼慈爱的神像。 「你蒙住了眼睛。」 「你该死。」 啪嚓一声,她掂起一块石头,打烂了瓷制神像的脸。 第79章 菲琳(下) 在去找那个名为「罗」的男孩之前,她曾浑浑噩噩地考虑过死。 她不知道自己对那个男孩的执念从何而来,只觉得如果到死也没和对方说一句话,一定遗憾万分。 罗并不知道她的存在,然而她却已经悄悄观察了对方很久,近乎疯狂地对罗的一切了如指掌。 起初是教堂的偶遇,她抱着一叠经书,看见那个叫罗的男孩站在窗外,紧张又羞涩地触碰一只扇动双翼的白蝴蝶。然后就是神甫的祝祷弥撒,她躲在柱子后,看男孩罗坐在角落,湛蓝色的眼眸中涌动着小心翼翼的虔诚,高举双手,俯身长拜。 偶尔那个男孩会哭,她对此惊愕不已。以往她所接触过的男孩要么冷血自私,要么恶劣暴戾,但罗是个奇怪的另类。她压根没见过像罗那么能哭的男孩,不仅能哭,还很爱笑,笑得甚至让人觉得有点蠢——生活根本没那么多快乐可言,他笑什么呢? 女孩菲琳便一天天躲在教堂的阴影里观察着男孩罗。罗在他人的葬礼弥撒上会哭泣,在他人忏悔祈福时会微笑。老神甫和男孩罗彼此欣赏,凑在一起就像一对其乐融融的祖孙。 但只有一个场合,罗是又哭又笑。那就是「婚礼」。不知为什么,凡人夫妇们的结合让他欣喜若狂,又热泪盈眶。菲琳刚开始只觉得罗像个渴望爱情的傻子,直到老神甫和罗对话道:「你为什么对婚礼有诸多感触呢,罗?」 罗答道,「不瞒您说,神父,其实不只是婚礼,婴儿的降生同样令我感到快慰。但婚礼毫无疑问更具有神圣的仪式感,因为夫妻彼此要发下誓言,携手同心直至生命的尽头——每当我想到这一点,就无比感动。」 「为什么,因为誓言的忠贞么?」 男孩沉吟道,「不是……是我觉得,我们每个人,终其一生,都在寻找自己的另一半灵魂,期盼与其一生依偎,同心合意。因为世界太广阔,而人类太渺小,渺小则催生了永无止境的孤独。也正是因为渺小,我们紧密相连,形成一只巨网,才得以覆盖世界……」 神甫道,「你认为婚姻是消除孤独感的关键么?」 罗低声道,「曾经我以为是的……但后来我发现,即使是共有一个神圣誓言的夫妻,也难免会有争吵,能同甘共苦而毫无怨言的少之又少。他们共同养育他们的结晶,却无法弥补个体间的差异与隔膜……只能说,无论如何,两个始终独立的灵魂,很难做到完美的交融罢了……」 在「神」之前的罗和在「人」之前的罗完全是两个模样。在神面前男孩有多么机敏,在人面前他便有多么迟钝。他总是被其他男孩欺负,而他也就一声不吭地容忍了那些欺辱,好像让那些男孩变成这副恶劣的模样都是他的错似的,好像他是活该受到这些苦楚似的。他的脸上几乎没有刻骨的恨意,就算生活肆无忌惮地压榨他的骨髓,他也能笑着原谅它。 她想,说不定他,这个叫「罗」的男孩不会对她冷眼相待。她会问他「你是怎么看待杀人犯的女儿」,如果连罗都露出了嫌恶和恐惧的表情,她便去死。 **** ——「你是菲琳。」
第205页 菲琳想,即使世界里有罗,她对世界也提不起半分喜爱。罗的双眼因为他的家人全瞎了,每次她看罗伸着手臂摸索,只能上前扶住对方,帮他一点点确认周围的环境,心头一点点涌起对罗的家人的愤懑和怨怼。 她问,「你恨你的弟弟和妈妈么?」 罗缓慢地顿了脚步,沉默片刻,摇了摇头。 他苦涩地说,「他们也都是很悲惨的人,跟我一样。我为什么要恨一个跟我同样悲惨的人呢?」 因为他们害了你啊——这句话菲琳没有说出口,一种莫名的羞愧感让她陷入沉默。罗继续摸索岩石和树木,摸到一朵野花还会欣喜地凑上去嗅闻香味。她一直耐心地陪着对方闲逛,直到罗满含歉意地说,「抱歉,菲琳,我行动不便,麻烦你了。」 她回答说,「没关系,罗,从此我就是你的眼睛。」 她依稀记得罗在听到这句话时怔愣片刻,随即便笑了,笑容令灿烂千阳黯然失色。「谢谢你,菲琳。」 那一刻她无比感激上天没有夺走她的眼睛,让她可以永远睁开双眼,永远见到面前之人的纯粹笑颜。 然而,她终究没有成为罗的眼睛。就在她以为平静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某一天,又有几个男人神出鬼没地走入她的家,二话不说将她捆了起来,载到了马车上。 菲琳挣脱了封口的布条,听到马车外罗焦急的叫喊,「菲琳!菲琳!你在哪里?是不是被人抓走了,啊——」 噗通一声,男孩大概是摔倒了。他本就看不见。她见马车里其他男人直勾勾地盯着车窗外的男孩,冷汗浸透衣襟,支支吾吾地说,「让……让我跟他说两句话吧,我不会暴露消息,之后我任你们处置。」 菲琳没想到那些男子会如此通情达理地让她和男孩告别。她编造了一个理由,说是远房的亲戚带她暂时离开,处理一些事情,让罗不要做什么傻事。 期间,那些男人的匕首就顶在她的后腰上。 她最后对男孩说道,「罗,你放心,我还会回来的。我们约好要一辈子在一起,我一定不会失约……」 「不必了,菲琳,不必了。你有你自己的生活,不必管我。」男孩悲伤的脸上挤出一个笑,「你一定要幸福,菲琳。」 男孩的身影在她的视线中越缩越小,模煳消失。菲琳用了很大力气才克制住自己,不在对方追赶马车时流泪。 ――只有在你身边,我才感到幸福,罗。 她警惕地注视着马车里的男人,一路上谨慎地开口询问,可人人闭口不言,气氛森诡又压抑。 在马车上奔波一日,她终于又被带到一间黑屋子里,只是这间小屋很干净,每日提供三餐,让她不愁饿肚子。她的双腕像囚犯一样被铐住,长长的铁链嵌在灰黑色的墙壁里。除了活得像个囚犯,她没有任何生命危险。 她整日盘算怎么逃出去,但无济于事,那些人虽然不守在她左右,可她莫名觉得他们一直在盯着她,就像盯着笼子里的一只鸟。直到有一天,她半睡半醒,听到木门后有人窃窃私语。 「这么多天……差不多可以了吧……」 「不行,『眼睛』里显示的……还差几天……那个男孩虽然已经崩溃了,但还没有被带走……」 「还要多久……夏天就要结束了……那个叫托曼尼的色老头应该会带一些合心意的孩子回王城……」 「嗯……按『眼睛』的说法,应该就在四天后……」 「他真的会跳下马车?……」 「肯定会,『眼睛』何时出错过?」 「万一跳车没死呢……」 「那就用剑,亲手杀死……他必须死去……这是那位大人的命令……」 **** 啪嚓几声,光墙如裂隙的玻璃化为漫天碎片。时间仿佛被拉长,周遭的光焰碎片缓慢地浮动着,平滑的断面闪烁出雪亮的光泽,仿若银白色的蝴蝶翩翩飞舞。 菲琳被罗一掌击中,喉中咳出一口鲜血,如一只折翼的鸟儿从空中跌落。 「咳……」 她下落的冲击将大地凿开一个深坑,烟尘瀰漫,而她气若游丝地躺在土坑底,仰望着一角干冷的苍穹,再也凝聚不起青白色的光焰。 莱蒙·骨刺的灵魂,竟然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么……她在奄奄一息之际,虚弱地笑了笑。 她六岁时就杀掉了第一个人,十七岁时屠杀了万疆帝国王城近万人。杀戮对她来说是家常便饭。而艾略特就是她的主人。 在她从某个冰冷幽暗的水槽中清醒过来时,第一个听到的就是那个男人优雅柔缓的声音,像极了醇美的红酒,每一个音节都透着微醺的醉意。 「菲琳。我是艾略特·德·斯图尔特,你未来的主人。」 她几乎没费什么功夫就接受了自己成为亡灵的事实。从亡灵的角度来看,艾略特是个千载难逢的优秀的主人。他懂得培养、教化自己的亡灵,在亡灵原本的意识基础上,融入他自己的观念,也不会像拴一条狗般将她拴在身旁。 跟莱蒙·骨刺恰恰相反。红髮恶棍总想控制罗的一切,色欲薰心又暴戾恣睢。而艾略特只简单地给她指明方向,对她给予了足够的尊重。 「菲琳,你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亡灵。」 在艾略特的精心培育下,她果然成了一个货真价实的亡灵——一个草菅人命,能灵活使用力量,视屠杀为理所当然的亡灵。
第206页 然后,她的主人说,「菲琳,你要学着做一个『人』。」 艾略特让医师将她从头到脚植入人皮。从此,她的皮肤拥有普通亡灵没有的温暖,青紫色的血管不会可怕地布满四肢。而她仿佛真的重生为人一般,学着再度用「人」的思维习惯看待世界。 她改头换面,脱胎换骨。 唯一让菲琳感到遗憾的是,她从未见过自己的主人一面。艾略特来见她时,总是穿着漆黑的长袍,从头罩到脚,脸上戴着一副笑容诡秘的面具,令人毛骨悚然。 但她可以根据蛛丝马迹判断出艾略特是个个头高挑,身材颀长的人。他总是漫不经心,唯有的一点耐心全给了她和那个叫「莱蒙·骨刺」的小子。 「我想要他。」 她不止一次见自己的主人惆怅地扶着额头嘆息。他想要莱蒙·骨刺,想得都疯了。她觉得不寒而慄,而每到这时,她的主人就仿佛看穿她一般凑上前,低声道,「你该理解我的感受……我们如此相像,都执着于某一个人,无法自拔……」 菲琳拒绝承认她和她的主人相像,而且十分反感。 艾略特·斯图尔特和莱蒙·骨刺,都是疯子。疯子和疯子,太过般配。 **** 「艾略特的灵魂又怎么样?没什么了不起的嘛!」 思绪分散间,罗已将巨镰横在她身侧,斫开一条深沟,居高临下地望着她,嘻嘻直笑。看到对方那与莱蒙·骨刺一模一样的戏嚯神情和暴戾目光,她心底半是厌恶,半是悲痛。 罗将她揪起,按在四周的土墙上,镰刀的尖刃游动着幽蓝色的光焰,将她的皮肉一点点烧灼。罗笑眯眯地说,「虽然没有荒沼荆棘有效,但这个应该也能让你疼一阵子了吧?」 何止是一阵子。 菲琳在心里露出苦笑。她一心想要保护的人,努力想要保护的那份干净和纯粹,却如此轻易地就让莱蒙·骨刺毁掉了。 那个红髮的傢伙明明该死…… 【「罗……你难道是……」】 在兀鹫城重逢后,见到他在夜幕下痛苦抽搐的身体,她当即明白了一切。她望着城中蜿蜒高歌的游行队伍,听着音律里满溢的对亡灵的憎恶,怀中抱着即将崩溃的另一个亡灵,忽然眼眶一热,十余年再未湿润的眼眶,竟往下滚滚淌了热泪。 原来,罗也死了。 原来他同样灵魂消散,只能成为吸食另一个完整的灵魂当养分的,可悲的亡灵。 原来,自己到底也没能保护得了他,保护那伫立于汪洋中,高塔里最后一点微弱的灯光。 曾经约定相守的誓言,现在看来真像个脆弱易碎的玩笑。 【「我谁都不会说的,罗……」】 她最清楚,他们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罗操纵着藤条般的光焰,让它一圈圈地缠上女亡灵的身体,听着火星迸溅的声响嘻嘻大笑,就像他那疯狂的主人。他轻勾手指,女亡灵便腾空而起,随着他的指示撞向苍凉的断砖残瓦,冲击出一朵朵硕大的烟蘑菇。 她感到晕眩,即使亡灵有强大的癒合力,但此时她的亡灵之力被压制,似乎能听到肉体分崩离析的声音。 「不行了么?还没完呢!」 嗖地一声,亡灵罗狞笑着蹿到她面前,一掌罩住她的脸,向下俯冲,将地面又砸出了一个凹坑!女亡灵终于撑到了极限,接连不断地吐出污血,像一团破棉絮般瘫倒在地,唯有指尖还在颤抖。 「别死啊,你可是亡灵啊!好歹坚持一下嘛。」罗笑嘻嘻地拎起她的衣领,将幽蓝色的火焰荆棘收回掌心。他悠然自得地注视着女亡灵濒死的面庞,仿佛在注视着一只生命垂危的病猫。 「你知道么……」 这时,虚弱的女亡灵突然开口说话了。亡灵罗饶有兴致地凑耳上前,夸张地大叫,「你——说——什——么?我听不清~」 「当年你的死,还记得吗……」 女亡灵双眼失焦,天空在视野中成了五彩斑斓的乱纹。 「这一切……都不是偶然的……」她艰难地吞吐着气息,道,「都是……有人……在幕后……操纵……他让你死掉了……」 亡灵罗嗤笑一声,「有人操纵?」 「嗯……是的……」女亡灵菲琳咽下喉咙里的腥血,诡异又哀伤地笑道,「没有……巧合……」 亡灵罗咬牙切齿地说,「我死是因为我被那个死老头的护卫刺死了!」 「……你知道么……」女亡灵断断续续地说道,「其实……要逼死你的人……就是……我的主人……艾略特……」 艾略特,你说你跟我很像。 你说我们都深深地迷恋着一个人。 而你掐灭了我的光,我的希望,伫立在我生命的无边苦海中,那座温柔的灯塔,还试图将我蒙在鼓里。 所以,我也要杀莱蒙·骨刺,杀掉那个你最在乎的恶棍。 但……可惜…… 「艾略特……」亡灵罗听到这个名字,失神地呢喃片刻,突然拧起狰狞的五官,发疯似地大叫道,「艾略特——艾略特——艾略特——!!」 霎时天地间狂风唿啸,亡灵浑身缠满闪电状的光焰,火光噼噼啪啪地在空中炸裂,让阴冷的苍穹爆裂开无数光球! 「艾略特——可恶的傢伙——我要杀了他——!!」 亡灵挥动着巨镰,将僵冷的空气搅动得宛如汹涌的浪潮!他漆黑的身影在空中横冲直撞,像一支失控的画笔,狂乱地拖曳出无数浅淡的墨渍。
第207页 幽蓝色的光焰在他周身如鲜花怒放,花盘处千万条弯曲的藤萝错节盘绕,将一抹狂热的生机刻在了天穹的脸上。 女亡灵安静地注视着天空,注视着继承莱蒙·骨刺所有恨意的,邪恶丑陋的产物。那束被黑暗覆盖的光明,被怨恨驱散的温柔,那被一个污黑的灵魂腐蚀的,纯白色的灵魂。 她的灯塔不在了,而汪洋依旧暴虐,将她团团包围…… 罗…… 菲琳望着天边那个疯狂的影子,眼眶逐渐泛红,晶莹的泪光闪烁其中。 「罗……」 她动了动酸软的双臂,摇摇晃晃地站起,就像曾经罗在她的攻击下,念及莱蒙·骨刺时站起那样,如一扇狭长轻盈、在狂风中震颤的黑羽,疲惫而坚决地站立在晦暗的天幕下。 恍惚之间,她忽然记起了自己向老神甫询问的问题。 【那万一灯塔也灭了,该怎么办呢?】 她一直想不透的问题,心怀怨恨的问题,迄今为止,在见到天边暴怒疯狂的亡灵后,终于有了答案―― 【假如灯塔熄灭,就让我成为点亮它的人。】 【生命未息,光芒不散。】 **** 「罗——」 她听到自己声嘶力竭的吼声,感受到了光焰流淌全身那轻盈温暖的触感。她如一束滑向天际的流火,沿着幽蓝色光焰消逝的轨迹,躲过满含杀意的镰刃,飘浮在半空,与狂暴咆哮的亡灵正面相对! 青白色的光焰从她体内涌出,再度凝集在掌心,形成了一幕流光溢彩的光墙。只不过这次的火焰不似过去那般狰狞地摇曳,而是柔和地起舞,轻软如覆盖山峦的皑皑白雪。 「罗。」 她望着不远处狂化的亡灵,晶莹的泪珠在空中飘荡,仿若滚动在深蓝色花瓣上的垂露。 「我一直想告诉你……」 对面的亡灵举起了杀气腾腾的巨镰,怒吼着朝她沖了过来—— 「我多么想永远和你在一起……」 菲琳双手轻贴着面前璀璨如星的光之屏障,青白色的光焰源源不断地从体内流淌出。她的肉体在无穷的消耗中逐渐皱缩,而光屏却逐渐清澈明亮,仿佛是由无数透明的泪滴汇集而出,每一滴都折射出了七彩的光芒。 「你是我最重要的人,从过去,到现在,以及我即将消逝的未来……」 最后一个尾音消失的瞬间,亡灵冲破光墙,噼开了她的胸口,将她的肉体怒不可遏地噼成了碎片! 【再见了,罗……】 「呜啊啊啊啊啊啊——!!」 亡灵狂怒地仰起头,沖冷寂的苍穹大声咆哮。 沙沙……沙沙…… 就在这时,一颗,一颗,又一颗。无数散落在空中的,纤细的灵魂之沙,仿佛正有条不紊地按着某条透明的轨道前行,如璀璨的星云将歇斯底里的亡灵笼罩。 亡灵狂躁地看着那些沙砾众星捧月般将自己围簇,头脑恍惚地一转,手中的巨镰突然不知所措地化为细碎的光屑。 他茫然地举着空荡荡的双手,凝视那些环绕着自己的灵魂碎屑,看它们穿过自己虚渺的身体,又重新汇集在一起,在自己脑海中织就出了一幅幅无比陌生,却又似曾相识的画面…… ……你是菲琳…… ……菲琳,喜欢黎明的风景岂不是更好?曙光从云层中逸出,辐照大地,万物甦醒,一切都恢復了生机…… ……他们也都是很悲惨的人,跟我一样。我为什么要恨一个跟我同样悲惨的人呢…… ……黎明,还有你…… 那些亮莹莹的光屑在他体内熠熠闪烁,仿若一条浅白色的温暖长河,顺着他的心脏蜿蜒到手脚,驱散了永驻的寒意。 逐渐安静下来的亡灵在周身飘浮的光圈中,错愕地转动身体,看那一颗颗灵魂之沙如一面面的镜子,反射出无数安宁静谧的画面,上面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他们在黎明的曙光中爬上山坡眺望万物,在黄昏的落霞中卧在草地上享受微风的吹拂。他们一同注视着昼夜的轮转,日月的交替,朝着旷远无垠的荒原大喊: 「你好——!世界,你好——!」 …… 「呜……呜……」 亡灵罗在那些渺茫魂沙的环绕下,逐渐跪倒在半空中,痛苦地捂住了头颅。 他驱散了所有关于黎明和黄昏的碎片,只剩下薄薄的一片记忆,如刀刃般滑入了他的大脑—— ……你……逼迫罗…… ……我杀了你…… 碎片在他的脑中破裂,他记忆里那座森冷可怖的避暑庄园又一次展现在眼前。穿过金碧辉煌的大厅,绕过象牙白色的柱子,走上那旋转的楼梯,推开那扇承载他无数噩梦的橡木门—— 「我杀了你——」 闹哄哄的卧房里,一众僕役胆战心惊地闯进房间,只看到了一个将匕首捅入托曼尼老爷喉咙中的黑髮女孩。鲜血溅到她白皙的面颊上,她一双明亮的眼睛灵动如猫咪,脸上满溢的杀意却宛如浴血的修罗。 她将捅入托曼尼喉咙里的匕首拔出,确认对方死透了才跳下床,趁着场面一片混乱,迅速跑了出去! 「该死的小妞!!」 女孩飞奔下楼,背后一名护卫怒吼一声,将手里的宝剑掷出—— 嗤! 剑刃正中女孩的后心。黑髮的女孩背后插着一把剑,从高高的螺旋梯坠下,摔得头破血流。她瞪大眼睛,双颊褪去血色,被宝剑穿透的心脏往外渗着血,很快便洇透了衣襟。
第208页 她唇边扬起一抹浅淡的笑意,在意识消散的最后一秒,还感受到了生命里最后一丝快慰。 罗,我替你报仇了,罗…… 托曼尼死了……希望你……能回归自由……罗…… **** 「啊啊啊啊——!!」 我听到了半空中,属于我的亡灵的,撕心裂肺的吼声。 「菲琳——菲琳——呜啊啊啊啊!!」 他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抓起,身子半吊在空中,脚尖下垂。火星噼裂木柴的啪啪声在他体内绵延不绝地响动,他幽蓝色的光焰在空中震盪摇曳,犹如一支被狂风暴雨噼打的羽毛。 我看着他在空中茫然四顾,看到已成一片废墟的兀鹫城,还有成百上千掩埋在瓦砾中的尸骸,像一只被丢入鳄鱼巢穴的白兔。 他又哭又叫,尖啸震天撼地,随即便僵直了身体,仿佛灵魂被那只透明的手整条抽出,只剩了一具软绵绵的、干瘪的、空荡寂寥的躯壳。 他自空中直直坠落。 像一块被揉搓得看不出原样的抹布,瘫倒在地,死气沉沉,再无声息。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的一片记忆,其实就是菲琳死去的原因 第80章 生命中的火光 大地,真干净。 死亡的阴影如巨人的大舌舔舐着兀鹫城,曾经一排排鳞次栉比的小屋塌成一摊横七竖八的灰色碎片。我坐在满目疮痍的大地上,嘴里叼着乞乞柯夫刚给我卷好的麻椒烟,怀里抱着我破布娃娃似的亡灵,眺望远方被乳白色浓雾笼罩的山峦。 萧条的寒风吹起雪原表层的浮屑,簌簌扑打在我的后背上,就像一只只调皮的小手。 「罗,宝贝儿……」我朝他破损的面庞上抚摸了一把。他瞪着两只森然的眼洞,四肢软得像章鱼触手,皮肤还在往下咔嚓咔嚓掉屑。 喳——喳—— 血红的暮色下,一群群食人雕结伴而来,落在残垣断壁上,从石缝里寻找人类的尸体。它们心满意足地扑棱着翅膀,漆黑的羽毛在晚霞的照耀下仿佛淌出了血。食人雕吧唧吧唧地嚼着腐尸,不时发出舒坦的咕哝声。 「得了。现在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在我身后不远处,乞乞柯夫瘫在一块石头上,咂巴着菸斗,看断臂阿姆将瘸腿赖格和独眼艾厄的尸体并排摆在一起,焚尸火化。 「大哥……艾厄……」断臂阿姆跪在地上,看着两具青蓝色火焰缭绕的尸体,疲惫苍凉的面庞上露出一丝笑意,低声道,「我将你们火化,骨灰带回我们的故乡,把你们埋葬在属于咱们家的那片土地里。」 「等一切都安排好,我花钱请村里的殡仪师料理我的后事,然后就自杀,随你们而去……残废三兄弟永不分离,你们死了,我活着也没意思了。」 修士波波鲁在一旁苦苦劝道,「断臂的阿姆,我明白你很爱你的兄弟。但我想他们若有在天之灵,一定不希望你断然轻生,而更希望你拥有新的生活,幸福安宁地过完一生……」 「你懂什么?」断臂阿姆冷冷道,「我大哥一定会感到高兴,他就喜欢我和艾厄陪着他。」 乞乞柯夫嘬着菸斗,唿出一口灰濛濛的烟雾,道,「我觉得修士说得对……赖格希望你和艾厄冲破界限跟他站在一起,但其中并不包括生死的界限……否则他在意识到自己性命垂危之时,就会杀掉你了。」 老头子转过脸,道,「你大哥其实打心里盼望你和艾厄能好好活着,阿姆。」 断臂阿姆并不理睬其他人。他从包裹里掏出两只木匣子,泪眼朦胧,一把一把地将二人滚烫的骨灰分别装入一只匣子,密封好,将鼓鼓囊囊的包裹打牢。 「好。」他平静地说,「再和那小子做个了结,我就该走了。」 断臂阿姆攥紧拳头,目光里迸出狠意,朝坐于岩石上的某个寂静的身影大吼,「莱蒙·骨刺!」 我只听到一声震耳欲聋的吼叫,慢吞吞地转过头,下一秒被一只铁拳击中,整个人被打飞出去,还把罗给摔到了一边。 「见鬼的……」 我摸着半边浮肿的火辣辣的面颊,眼冒金星,浑浑噩噩地从地上站起。砰地一声,又一拳砸到了我的另半边脸上,我倒在地上,抽搐几下,伸手抓过我破破烂烂的亡灵,抱在怀里喘气。 「我的大哥和弟弟死了!」朦胧间,我听到断臂阿姆怒不可遏的吼声,「我死了便罢,但既然我还活着,我就要问问你——难道你看到他们两个的尸体,一点反应都没有么?」 我轻声嗤笑,「你要我有什么反应啊?」 「你他妈的——」断臂阿姆跟头红了眼的斗牛似的,把罗从我怀里揪出来,恶狠狠地扔到一边,对着我的脸又是狂怒的两拳! 「你他妈问我?!你他妈问我要你有什么反应?!」 断臂阿姆一边揍,一边红着双眼咆哮,「我告诉你!你该愧疚,该悲痛,该流流你那几滴能毒死人的鳄鱼泪!我们三兄弟当初跟着你,豁出命去打杀,帮你报仇——现在死了两个,都是为了你!你无视他们的死,不闻不问就算了,还他妈能笑得出来!我们在你心里算什么?莱蒙·骨刺,养条狗都比你有良心,你他妈还算是个人么?!我们还为你这种人卖命,连我都为大哥和艾厄觉得不值!」 他骂完就将我一把拎起来,掷铁球似地掷了出去。我摔得头晕眼花,缩在地上咳嗽。波波鲁惊叫一声朝我奔过来,乞乞柯夫则唿哧唿哧吸着烟管,勉为其难地挡住断臂阿姆,道,「冷静些,阿姆。」
第209页 断臂阿姆指着我吼道,「让开,乞乞柯夫!今天我非要知道那小子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看看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莱蒙·骨刺,你这个没心肝的贱种,扶不起的孬种!你就在比你弱的人面前耍横,在狗皇帝面前屁也放不出来!我今天就骂你了,骂你贱,骂你孬!有本事你就杀了我,在大哥和艾厄的亡魂前杀了我!」 波波鲁吓坏了,心惊胆战地劝我道,「莱蒙王子,阿姆只是悲痛过度,口不择言,你可千万别……」 「断臂阿姆。」我缩着身体,静静瞧着一只从泥土缝里钻出的蚂蚁,道,「你想让我哭,对么?」 断臂阿姆恶声恶气地说,「只让你哭还算便宜你了!你要是不哭,我他妈今天就打到你哭!」 「好啊。」 我缓慢地从地上坐起,双眼晕眩地望着他,唇边咧开一丝冷笑,「那你告诉我,只要我哭一哭,赖格和艾厄就能活过来?就能从你包裹里的两盒骨灰变成活生生的人?」 断臂阿姆拧起一张凶神恶煞的脸,「你……」 「你说啊,是不是这样?」我瞪大血红的双眼,抬起双手,脖颈暴起青筋。我从地上跳起来,活像疯了一般走上前与他对视,道,「告诉我,我哭就行了吗?!我哭了,你大哥和你弟弟就能活过来!我哭了,兀鹫城和那些死去的人就能恢復原样!我哭了,狗皇帝艾略特的脑袋能自己掉下来!还是说我哭了——」 我双腿一软,跪倒在地,一拳拳砸向地面,嘶吼道,「就可以回到过去!你们三个就可以离我这个臭虫一样的亡命徒远远的,过你们的潇洒日子去,也不会落得个惨死的结局!你说啊?!如果这些只要我流流泪就能实现,何止是眼泪,我他妈把两颗眼球剜给你都行!」 「你说啊——!!」 遍布伤痕的双手又一次鲜血淋漓,我疯了似地殴打大地,仿佛在殴打弱小的我自己。到头来我什么也不是,只是千百个想杀艾略特的人之一,只要他动一动手指,就能被杀的千百分之一。 这就是我窝囊透顶的一生,更滑稽的是这种窝囊纯属自找。一意寻仇的是我,崩溃发疯的也是我。断臂阿姆说得没错,我就是个又贱又孬的废物。 风声渐消,大地一片静谧。 断臂阿姆定定地站在我面前,看着我血淋淋的双拳,任寒风在我们之间萦绕盘旋。好半天,他说道,「我真是高看你了,你已经脆弱到连悲伤的勇气都没有。你怕眼泪会击垮你,却不知道你早已被其它东西击垮,连爬都爬不起来。」 他转身走了几步,脚步声里充满了歷经风雨后的疲惫和绝望。他用那只仅存的手臂背起包裹,淡漠地说,「我不会再为你卖命了。从今以后我们分道扬镳,彼此再无干系。」 「好。」我听到自己无机质的声音,「再无干系。」 说着,断臂阿姆迈开倦怠的步子,背负着他兄弟存在于世的最后一点痕迹,背影被伤感的夕光拉得很长很长。他拖曳在地的影子逐渐消失在我的视野中,我听着他轻重不一的脚步声越来越淡,深入肺腑的冷意几乎噼开了我的每一寸骨骼。黄昏在泣血,寒风在呜咽,只有我没有哭。 我哭不出来。生存于世诸多不易,我早已哭累了。 直到断臂阿姆的背影消失在连绵的群山后,我也没再抬头看他一眼。 我缓缓撑起遍体鳞伤的身子,对乞乞柯夫和波波鲁道,「现在呢?你们还有谁后悔跟着我,就在这里解散吧。波波鲁,你本就是我骗来的,现在我还你自由。你要是也不快活,就打我几拳……」 「不,莱蒙王子。」黑袍修士朝我郑重地一鞠躬,「无论您是什么样子,都是旧国的王子,我永远追随您。」 「是么,那可太感谢你了。」我道,「乞乞柯夫,你确定还要跟着我这个废物么?」 乞乞柯夫闷声问道,「下一步你打算怎么做?」 「直奔迟暮帝国。」我平静地说,「刺杀艾略特。」 「好吧,只要你不放弃杀艾略特,我就跟着你。」乞乞柯夫耸了耸肩,「反正我不像那几个残废,硬是把简单的事情弄得挺复杂。一旦我认为跟着你毫无意义了,再找下一个寻仇的人就好了。」 **** 临走之前,我去看望了一下芭芭拉。在兀鹫城暴动之时,她拒绝加入游行的队伍,带着救济院里的二十几个孩子,和瘸腿赖格与断臂阿姆一齐从城里逃了出来。 后来赖格和阿姆执意要回去寻找艾厄,她便在附近一处小村庄找到暂住的居所,继续照顾那些孩子。 「莱蒙……」她看见我,憔悴的面庞露出喜悦的神采,「太好了……你平安无事……」 她低头一瞧,瞧见我怀里犹如一只被揉皱的纸团的亡灵,惊道,「罗……罗他……」 「被我害的。」 「……」芭芭拉默然半晌,勉强笑道,「别站在外面了,先进来吧……」 「我不跟你客套了,芭芭拉。」我道,「兀鹫城已经毁了,相信你知道。」 「嗯。」芭芭拉垂眸道,「那天晚上,真是好大的动静呢。」 我道,「瘸腿赖格和独眼艾厄都死在动乱之中。」 她勐地抬头瞪着我,眼中布满了惊讶、恐惧和沉重的悲伤,仿佛下一秒就要哭出来一般。看吧,莱蒙·骨刺,这才是正常人听到自己同伴故去应该有的反应。
第210页 我深吸一口气,道,「但我还是要去找艾略特復仇。」 「你——」芭芭拉愕然,抹了抹湿润的眼眶,「莱蒙,你已经被他耍成这样了,为什么还执意要去復仇呢?你还很年轻,在世上还有很长的时光。为什么不能放下仇恨,平淡地度过剩下的时间呢?」 「我就知道你不会理解。」我说,「芭芭拉,我这次来找你,不是想跟你争论该不该去找艾略特復仇。我问你,你还跟我走么?」 「我——」 她急切地开了口。有那么一瞬我甚至以为她会站起来,像当年那个疲惫不堪的女侏儒一样,毅然决然地说与我一起走…… 「妈妈。」这时,一个稚嫩的声音响起,女孩悄悄躲在门后,道,「希迪一直在哭,我们该怎么办?」 「哦,他睡醒了吗?」芭芭拉道,「那可能是觉得渴了,餵他一些水喝吧。你们帮妈妈哄哄他,妈妈待会儿就过去。」 「好。」 女孩乖巧地点点头,跑回了屋子。我似笑非笑地看着芭芭拉,「他们叫你『妈妈』?」 「他们都这么叫。」芭芭拉心神不定地坐在凳子上发呆,搓着冰冷的手。我生硬地坐在她对面,任僵冷的空气将我包裹。 罗在我怀里很安静,安静得像一件打上「莱蒙·骨刺」烙印的木偶。我默默抱紧他,仿佛从他宁静的、温顺的、毫无反抗的冰冷躯体上感受到了一丝温度。 半晌后,芭芭拉低声开口,声音里充满了苦涩,「抱歉……莱蒙,我……」 「我知道。」我打断她的话,不想听她叙述理由,「我明白。我只是来跟你说一下而已……」 没有再待下去的必要了,我站起来,转身道,「祝你和那些孩子平安,芭芭拉……虽然我觉得,离开我就是最大的幸运。很抱歉在饥荒中害你失去很多孩子。」 芭芭拉将脸埋在手心,啜泣起来,不知道是在哭什么。我想抬脚离开,却又觉得在女人哭泣时一走了之太不像话,便耐心等她平息悲伤,才道,「我走了,芭芭拉。」 芭芭拉很快就抹去了愁容,道,「接下来你要去哪里?」 「先去荒骨沼泽,让那位亡灵法师给罗治疗一下。」我道,「接着,我就要去迟暮帝国刺杀艾略特。」 「亡灵法师会同意为罗治疗吗?」 「不知道。」我麻木地说,「不管要付出什么代价,总得试试。」 她沉默不语。我将罗往上颠了颠,说,「走了。」 我一脚踏出门槛,仰头最后望了一眼北境覆满霜寒的星辰,听她在背后突然说道,「莱蒙,我爱你。」 目光一怔,我停住了脚步。她在我身后,隔着三只手臂的距离,声音里带了哭腔,却佯装出轻松的笑意,道,「你可别误会了。我对十几岁的小男孩没兴趣,我说我爱你,只是因为……」 说着说着,刻意伪装的轻松便溃不成军。她泣不成声,含混地呜咽道,「因为……你曾经拯救过我,成为我晦暗人生中独一无二的火光……或许兀鹫城城破,你的子民痛恨你,你的仇人玩弄你,你的同伴离你而去,连你也认为自己是个没用的人……」 「但我希望你能知道……你至少救过一个可怜妓女的性命。如果当年她不是在窗外看见了你,可能终生都会是一个尖酸刻薄的侏儒,郁郁不乐地吊死在黑屋的房樑上……可你在窗外的世界出现了,拯救了她,让她重拾坚强,重拾希望,挽回了她的容貌与尊严……」 「或许你不稀罕一个妓女的爱慕,但我还是想告诉你……」 她说道,在某种心愿达成的满足中,哀伤而幸福地潸然泪下,「谢谢你,莱蒙,你永远是我生命中的火光。」 第81章 孤旅 在莱蒙走后第二天,芭芭拉推开门,惊愕地看向门外的其他村民,道,「请问,你们有什么事?」 「昨天来看你的那个脏兮兮的男孩。」站在最前方,蓄着山羊鬍的老村长道,「我们怀疑他身份不简单,还请你如实告知。」 芭芭拉道,「他不过是我的一个朋友,已经离开了。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一个朋友?」老村长一双凹陷的眼睛闪过精光,「你撒谎。我们知道你是从兀鹫城逃出来的人。那个男孩一定有什么秘密。既然你即将成为我村里的人,那身为村长,我有权知道一切真相。」 芭芭拉冷冷道,「那我也想问您,您为什么想知道他的身份背景?」 「这个村庄不久后将归于迟暮帝国。」 这句话将芭芭拉钉在原地。那位老村长身后站着一群虎视眈眈,目光冷肃的村民,道,「在帝国展开村子的人员登记前,我们不想有任何隐患。」 芭芭拉道,「若我不说呢?」 「若你不说,就烦请你离开这里,我们不会允许一个来歷不明的人住在村子里。」村长道,「如果你执意不肯,我们将动用武力请你离开。」 芭芭拉冷笑道,「这可真是让我大开眼界。我一个孤苦伶仃的女人,拉扯着十几个孤儿,你们却在胡扯什么威胁论,甚至要用武力逼我们离开。」 「村子里不只有你一个女人,也不只有你屋子里的孩子。我要为我的村民们负责。」那位村长冷漠地哼了一声,「不是我逼你们,而你逼我。我说了,告诉我那个红髮男孩的事,我可以让你们留……」
第211页 「那真是抱歉。」芭芭拉道,「我现在就带着孩子们走。」 **** 「妈妈,我们要去哪里呢?」 芭芭拉抹了一把额头的热汗,走在冰雪渐融的湿润泥土上,留意着每个孩子的身影,确保没人掉队。 北境大概进入了春季,即使高山上的冰层依旧厚重,荒原上的积雪却被温暖的日光照射得化开水渍,露出了深黑色的土壤和低矮岩石。 「我们正远离北境。」芭芭拉温声道,「翻过那座山,我们就能到一个更暖和的地方了。」 一个孩子道,「我们不回城了吗?」 「不回了。」芭芭拉道,「我们会有新的温暖的家,新的更幸福的生活。」 她回过头,不忍再对那些天真无邪的孩子撒谎。温暖的家?幸福的生活?女人双眼疲惫地想,事实是,他们现在正在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地流浪。 芭芭拉走在凹凸不平的泥坑里,裙角溅满污水。她看着那些吃力前行的孩子,突然感到了一丝悔恨。 她大概做错了,不应该一时冲动,跟那位村长说离开村庄。既然他们想知道莱蒙的身份,她大可以编造一个假的故事矇混过关——就算真的说出身份又怎么样?莱蒙估计已经离开北境了,他们又抓不到他。 一旦她将莱蒙的事和盘托出,就能和其他孩子过上安稳的生活…… 【不行。】 芭芭拉拖着疲惫的步伐,揉了揉干涩的双眼,感到手脚冰凉。即使理智告诉她那样做或许是最好的办法,但从心底传来的另一个声音却说,你不该出卖、背叛你的朋友,而且那个村庄将属于迟暮帝国,谁知道又会发生什么事呢?…… 最终,芭芭拉也没有回那个村子,将莱蒙的事公之于众。她心头一阵畅快,为不必承受那份背叛友人的沉重而倍感轻松。 只是…… 她再度看向那些跟随在自己身边的孩子,忽然鼻尖一涩,差点落下泪来。 【我对不起你们。】 夕阳渐斜,他们从晌午走到黄昏,靠为数不多的钱币买来的干粮已经见底,估计明天他们就要飢肠辘辘地长途跋涉。芭芭拉看向那座巨人般的高山,离他们依旧很远,仿佛永远也走不到尽头。 黑夜已经拉下帷幕,若趁黑行路,很可能会遇到危险。 「孩子们,今天就走到这里。」芭芭拉道,「我们停一下,明天继续走。」 其他孩子疲累地响应了,其中最小的一个孩子只有五岁,年纪小却很听话,从未哭闹撒泼给她增加负担。芭芭拉看着那些乖顺的孩子,又难过地差点落泪,想着自己意气用事,害孩子们无家可归,实在不配当他们的监护人。 他们勉勉强强地升起一堆火,围着微弱的火光讲了一会儿故事,孩子们又困又累,很快就睡熟了。芭芭拉守在他们身边,尽管眼皮困得打架,却强撑着保持清醒,不时抓一把冰凉的薄雪驱散睡意。 夜色已深。 嗒嗒……嗒嗒…… 一阵骏马踩踏泥地的清脆蹄声惊醒了女人。恍惚间,芭芭拉以为骑在马上的会是前往荒骨沼泽的莱蒙,但再定睛一瞧,却不由得暗暗叫苦。 「哟!瞧那边有人,黑黢黢的,似乎还不少!」 「嘿嘿,好像还有个女人哩。」 高头大马上坐着几个衣衫破烂的土匪,满脸横肉,笑容邪祟地驭马朝火光奔来,每个人手里还持着一把闪着冷光的弯刀。 「孩子们,快起来!躲到旁边去!」 芭芭拉喊道,急忙踩灭火堆,将睡在地上的孩子们叫醒。听到马蹄的响动,孩子们忙四散逃开,芭芭拉正想抱着最小的孩子逃离,脖颈却蓦地被一道皮鞭缠紧,当即尖叫一声,倒在了地上! 「妈妈!妈妈!」 五岁的男孩搂着芭芭拉的脖子惨叫,被走下马的土匪粗鲁地拽到一边,哭着在男人粗硬的掌下挣扎。 一个土匪重新点燃了火堆,面容在火光下显得丑陋而狰狞。他粗声笑道,「诶,小崽子挺多,还想跟咱们几个玩捉迷藏!你们俩就跟他们好好玩玩吧!」 女人尖叫道,「别伤害他们!求你们,别伤害他们!」 另一个土匪吼道,「做你妈的梦,想一个人独占那个女人?没门!」 那个土匪狞笑道,「怕什么的,反正这女人已落到咱们手里了,不怕她跑。到时候让咱们几个都爽爽!」 「放开我妈妈!」 这时,从黑暗的某一处突然传来男孩稚气又愤怒的喊叫!一个八九岁的男孩扑上前,像一头愤怒的小兽,直接朝揪住女人头髮的土匪扑去—— 「哟。」土匪道,「小崽子,剁了你的骨头煮汤喝!」 男孩攥起干瘪的拳头,正欲怒气沖沖地朝土匪脸上挥去,微光里一道寒光骤然爆裂,他的胸膛当即被锋利的弯刀刺穿! 「啊!!」芭芭拉惊恐地叫道,「威尔!威尔!!」 她被一个土匪抓着头发动弹不得。其他四个匪贼嘻嘻哈哈地将其他孩子挨个从藏匿的地方揪了出来,孩子们像临刑的囚犯被密匝匝地摆成一排,隐约能听见女孩害怕的哭泣声。 「妈妈……」 她们啜泣着抱在一起。这时,那些被按跪在地的孩子们突然跳了起来,几人直接抡拳朝土匪打去,几人想趁机抢夺匪贼手里的弯刀,还有几个女孩扑到了芭芭拉身边,啃咬男人的手臂!
第212页 「操他妈的,这些小崽子跟臭虫一样,真麻烦!」 那些土匪眨眼间又杀了三个男孩,扑到芭芭拉身边的女孩都被推搡在地,要么被弯刀刺死,要么被那些匪贼踢死。 芭芭拉绝望地瞪大眼睛,看着眼前这血腥的一幕,崩溃般大哭起来!她想去揍背后身强力壮的土匪,却只被对方淫笑着撂倒在地,几巴掌便打得嘴角溢血。 后脑撞到地面的一瞬,芭芭拉头脑一空,突然觉得自己真的很幸运。原来过去能从腥风血雨中脱身从不是因为她有多么厉害,而是她的同伴很强,一直在暗暗保护她罢了。 如果我…… 女人在短暂的失神中想着,如果我,还是那个丑陋的、任谁看了都感到噁心的侏儒就好了…… 「啊啊啊!!」 那些孩子的哀嚎声和尖叫声仍在夜幕里迴荡,芭芭拉勐地拽住土匪的手臂,蓬头垢面地喊道,「求求你们,求求你们别杀他们!我随便你们处置,随你们怎么做!只求你们放了这些孩子!」 那些匪贼一听这话都狂笑不止,将倖存的孩子拢在一起,押在女人附近。芭芭拉被离得最近的一个土匪拽着头髮,拖得一个踉跄,见对方嘿嘿笑着想要解衣带,顿时惶恐地说,「求你们……放那些孩子走……」 匪贼们笑道,「臭娘们,老子管你那些小臭虫怎么样,让老子们爽了再说!」 芭芭拉被身边的匪贼一巴掌扇倒在地,鼻青脸肿,绝望地哭道,「求你们了……起码不要在这些孩……」 她的声音突然停住了。她在微弱的火光中睁大双眼,看向围在自己身边的孩子。 「不许你们动我们的妈妈……我们不准!」 他们有的在疲惫地喘气,有的害怕得浑身颤抖。然而,无论怀着何种心情,此时此刻,男孩女孩,在那几个匪贼狞恶的注视下,全都举起手臂将伤痕累累的女人护在身后,拼成了一面单薄的人墙。 刚刚那句话便是为首的男孩说的,尽管对歹徒的刀尖恐惧到极点,他依旧挺起了那瘦弱的胸脯,昂首挺胸地护在了女人面前。 「呵,一群咯咯叫的鸡崽子,哈哈哈哈!」土匪们只静了一秒,随即哄然大笑,「看我们不砍烂你们的鸡脑袋——」 芭芭拉哭叫一声,泪眼滂沱地伸出手臂,将挡在自己身前的孩子们全数搂入怀中,等待临颈的刀锋—— 「你他妈敢动他们!」 砰地一声巨响,仿佛天边打下一道霹雳,重重噼在挥刀土匪那狞笑的脑袋上!尖锐粗哑的笑声戛然而止,其他土匪甚至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便已被同伴的脑浆泼了一身! 那个身影道,「呵,新打的锤子,就是顺手。」 芭芭拉愕然看着地上瘫软的无头尸体,望向那个熟悉的声音传来的地方。一个朦胧的黑影逐渐从暗夜里走出,断臂阿姆呲出一口森然的恶气,甩着一条崭新的、银光四溢的链锤,将沉闷的空气砸得砰砰作响,朝那些呆愣在地的土匪叫道,「欺凌女人和小孩,操你妈的一群脓包软蛋,看我不锤烂你们的脑袋!」 那些土匪回神后,当即龇牙咧嘴地拔刀朝断臂的残废冲过去。断臂阿姆游刃有余地甩着链锤,肌肉虬结,挥臂一抡便打翻了三人。不多一会儿,那些土匪躺在地上哀声呻吟,断臂阿姆冷笑着用弯刀捅死了两人,又怒气沖沖地用锤子砸烂了两人的脑袋。 一切不过发生在几分钟之内。 空中瀰漫着血腥味,荒野的泥浆里夹杂着污血,沾满了漏风的破靴子。断臂阿姆在杀死所有土匪后,蹲在地上沉默片刻,用大掌揉了揉双眼,转身道,「你还好么,芭芭拉?」 「阿姆……」芭芭拉抱着怀里紧张不安的孩子们,眼眶泛红,「我……我很好……」 断臂阿姆默然低下头,将地上其他孩子的尸体吃力地抱起,摆在一起。他抚摸着那些孩子冰冷的额头,确认他们是否还有一线生机,低声道,「抱歉让孩子们看到了死人的画面……但我觉得,如果我不这么做,后果更糟糕。」 「不,没关系……谢谢你,阿姆……」芭芭拉哽咽道,「谢谢你……」 **** 「恶龙的牙齿把我咀嚼, 恶龙的涎滴使我燃着, 恶龙的鳞片将我割裂, 恶龙说,我咬你,烧你,弄伤你, 为什么你还没有死……」 断臂阿姆将那些死去孩子的尸体火化,又把新买的大衣撕成大小适中的方块,临时系成十几只小包裹。芭芭拉坐在他身边,面颊上残存着泪渍,手臂搂着仅剩的五个孩子,哼唱起了那首记忆深处,旋律轻快又灵动的歌谣。 「你不必担心这些孩子死后无人照料。」断臂阿姆道,「我大哥和艾厄也在天上呢,他们一定会好好照顾孩子们的。」 芭芭拉道,「嗯。他们会的。」 断臂阿姆注视着化为灰烬的尸身,沉声道,「别唱那首《恶龙要我死》了。听着怪瘆人的。」 「哦,抱歉。」芭芭拉当即止住歌声,低声道,「已经习惯了……每当我撑不下去的时候,就会哼一哼这首歌。有趣的是,只要我哼出曲调,心里好像就不那么害怕了。」 断臂阿姆沉默不语。芭芭拉抹去眼角的泪痕,问,「你怎么会在这儿呢,阿姆?」 「我刚从几英里外的一个小镇出来。」他道,「我让铁匠打了个新锤子,买了匹马,吃了顿饱饭,恢復体力,便上路了。」
第213页 「没想到遇见了你们。」 芭芭拉喃喃道,「上帝保佑我们……」 断臂阿姆问,「你们要去哪儿?为什么不在村庄待着?」 芭芭拉便一五一十地将缘由告诉了对方,刻意隐去了村长要求说出莱蒙身份的事,只说对方怀疑自己背景不纯,将他们赶了出来。 「操他妈的,一群狗养的玩意儿。」断臂阿姆骂道,「将女人和孩子赶出村子,这种缺德事他们也干得出来!」 芭芭拉道,「你呢?你要到哪里去?」 断臂阿姆指了指身边的包裹,「大哥和艾厄死了,他们的骨灰由我背着。我要回故乡,让他们平安入土。」 芭芭拉看着那两只露出边角的木匣子,双眼一涩,泪水差点夺眶而出,「我很抱歉……」 「没什么抱歉不抱歉的。」断臂阿姆道,「反正等将他们埋了,我就跟他们一起死。」 芭芭拉大惊失色,哀痛地说,「阿姆?!你——你真的想好了吗?天啊,赖格和艾厄如果知道了该有多伤心啊!阿姆,你真的不考虑……」 「别说了,芭芭拉。」断臂阿姆漠然转过身,道,「我心意已决。」 芭芭拉注视着他颓然的背影,哽咽着抹了抹眼角,吸气道,「那……好吧……」 第82章 真正的美女 是夜,冷月和星辰被浓厚的阴云遮掩在后,只余苍穹一片空旷的寂寥。待将朋友们的尸体收拾好,五个孩子悲伤地蜷在一起睡熟了。断臂阿姆托腮守在火堆旁,脑袋一摇一晃地打盹,不时被某个孩子的梦呓惊醒,确保他们安然无恙才放心。 「一……二……三……四……五……」 他睁着困顿的双眼,小声确定着孩子的人数。他转头看了一会儿噼啪燃烧的火焰,突然冒了满身冷汗,从石头上腾地站起,惶然环顾四周! 「芭芭拉!……」断臂阿姆一边留意着不吵醒孩子,一边焦急地喊道,「芭芭拉……」 他寻到一处岩石后,隔着朦胧的暗影看到了女人端坐的轮廓,忙奔过去,喊道,「芭芭拉!」 「……阿姆。」 芭芭拉听到唿唤,这才小心翼翼地回过头,声音颤抖地轻喊一声。断臂阿姆看到她面容的一瞬,几乎屏住了唿吸。 女人手里拿着一把土匪用的弯刀,刀刃往下滴着殷红的血珠。她的脸被从中间划开了两道又长又深的血口,猩红的刀伤横在精緻的眉眼和秀气的鼻樑上,还不住地淌血,令人毛骨悚然。 「你疯了!」断臂阿姆急道,忙从内衫里掏出一瓶药,满头大汗地将女人的满脸鲜血处理干净,敷上棕褐色的药粉,笨拙地用纱布包出了两条毛茸茸的「大白虫」。 芭芭拉倒笑了,疲倦地说,「别紧张,死不了人。」 「你这是干什么?」断臂阿姆怒道,「自己划自己的脸,你就这么想找罪受么?」 「不是我想找罪受……」女人默然垂下头,双眼发红,硬是挤出一个难看的笑,「我只是觉得……只要我毁了容,变成一个丑妇,可能会比现在少很多麻烦……」 断臂阿姆一怔,「丑妇?」 她扔掉了沾血的弯刀,胸脯痛苦地起伏着,眼里盈满泪光,强忍着呜咽说道,「是啊……丑妇,我现在这个样子……真可笑……我过去十几年,一直想着,怎样才能更漂亮,能更吸引男人们的目光……还为自己变成丑陋的侏儒痛苦不已……但我现在……现在却觉得……」 她捂住贴满纱布的一张脸,失声痛哭道,「一张漂亮的脸蛋根本没有一点用处!我保护不了我自己,更保护不了我的孩子……因为不想承受负罪感,我害他们没了性命……他们才多小啊……我变丑算什么呢?只要能尽一切可能不伤害到他们,就算丑成一只癞蛤蟆,也完全……」 「……」断臂阿姆默然片刻,说道,「其实,你不丑,芭芭拉。」 「……」 女人怔然停住了哭声,挪开遮挡面颊的双手,呆呆地看向面前的男人。断臂阿姆挠了挠脑袋,尽管声音很低,注视着她的双眼却充满真诚。 「你不丑,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你一点也不丑。起码我是这么觉得的……」 他犹豫而郑重地说,「你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人,芭芭拉。」 芭芭拉目光呆滞地看着断臂阿姆,肩膀抑制不住轻颤起来,眼底涌起泪光。断臂阿姆尴尬地呵呵笑道,「而且,就算你当年是个侏儒……跳的舞也挺好看的,我很欣赏。你别不信啊。我可没骗你,我还对你吹过口哨呢……就是被其他蠢蛋的叫骂声压下了,大哥还嘲笑过我哩……」 「我……阿姆……我……」女人语无伦次地说道,忽然哽咽一声,泪流满面地抱紧了眼前的男人! 「只有你跟我说过这些话……」女人哭泣道,「只有你……」 断臂阿姆呆愣片刻,听着女人肝肠寸断的哭声,默然拍了拍她的后背。 他随即也红了眼眶,吸了吸鼻子,凝望着头顶黑洞洞的夜空,道,「别难过,也别怕,我一定会为你们找到安身之所……等一切都安顿好了,我再走。放心吧,不会让你们有事的,我断臂阿姆决不食言……」 **** 断臂阿姆有时候觉得,不管是上帝还是撒旦都挺不公平。大哥赖格悍勐狠厉,比他不知强大多少倍,却死在亡灵的镰刀下;弟弟艾厄沉稳敏锐,聪颖的大脑永远保持着冷静,最终却横尸于一片荒凉的废墟。
第214页 而他从小就是三兄弟里最没脾气也最没本事的,只知道跟着强悍的大哥和精明的弟弟混日子,打群架,打成了一个浑浑噩噩的大流氓。 最平庸的他成了唯一的倖存者。 一天前,断臂的阿姆躺在旅店床上,在浓稠的黑暗里回顾自己的一生,觉得自己除了跟兄弟同甘共苦,实在没做什么有价值的事。以至于他想到自己寿数将尽,平白生出一股不甘来。 但不甘只是不甘,大哥和弟弟还在天上等着他。残废三兄弟永不分离,即使变成亡魂都一样,他不能缺席。 然后,他便遇到了被土匪虐待的芭芭拉,还有一起流亡荒原的孩子们。在他怒不可遏地用链锤砸烂那几个匪贼的脑袋时,看着女人和孩子惊恐又感激的目光,他忽然觉得,这可能是他一生中所做的,为数不多的几件正确的事情之一。 ——我一定会帮你们找到安身之所,我断臂阿姆决不食言。 这样一想,他几乎是怀着一腔近乎虔诚的心意,护送着女人和孩子们离开了北境。 他问芭芭拉想居住在一个什么样的村庄,对方只是说,「就去你们三兄弟的出生地吧。」 断臂阿姆笑道,「那可不是什么富饶的地方。」 「没关系。」芭芭拉也笑了,两道毛虫似的肉色刀疤横亘在脸上,却挡不住她的笑意,「我从小就在妓院长大,没什么可去的……一想到那是你们出生的地方,我也有种莫名的熟悉感呢。」 「也行。」断臂阿姆道,一甩马鞭,驾驶着马车行进在陡峭的小路上,「反正我们有自己的小院和房屋,够你们安家了。」 **** 经过十几日的奔波后,马车停在了一个偏远安静的小村庄。 日暮将橙色的光晕洒向翠绿的林间枝叶,炊烟裊裊,从黑黢黢的长烟囱顶盘绕而上。无边无垠的嫩绿草场里盛开着五彩斑斓的野花,随轻拂过面的微风摇动纤细的花茎。 蔚蓝色的苍山广阔邈远,似乎还能听见清脆悦耳的牧歌。 芭芭拉掀开帘子,走下马车,看见那些浸淫在澄黄夕光里的灿黄色茅屋和灰白色的篱笆,还有咴咴转动的水车和赶车的农夫,情不自禁地赞嘆道,「好美的地方!」 断臂阿姆道,「一个无名的小村庄。原本在万疆帝国的边境,现在估计狗皇帝都懒得理。」 路途终于抵达了终点。在把最后一个孩子抱下车后,断臂阿姆重新抱起自己兄弟的骨灰匣子,想,自己的生命也将抵达终点。 他将女人和孩子带回了自己的家。时隔多年,那柄门锁已经锈蚀,随手一敲就啪嗒断裂。打开大门,院落里破旧的摆设一如往常,只是蒙上了厚厚的尘埃。 断臂阿姆静静凝视着熟悉的灰墙小屋和长满杂草的小院,似乎看到了他们兄弟三人,曾经在院子里奔跑玩闹的身影。 触景追忆,最为伤人。断臂阿姆待鼻尖的酸涩感缓解,转过身,躲着女人和孩子的目光,似乎在躲什么埋藏于心的不堪那般,快步走向了大门! 他高声道,「就这样吧!芭芭拉,我去埋大哥和艾厄的骨灰。愿你和这些孩子过得幸福安宁,从今以后我便再也不会……」 「爸爸!」 忽然间,一个稚嫩的童声唤住了他。 断臂阿姆脚步一顿,攥着包裹的双手突然遏制不住地颤抖起来。 「爸爸,爸爸!」 响亮而渴盼的唿喊,从一个声音变成两个声音。直到五个孩子大叫出声,一边喊着「爸爸」,一边跑上前,一齐拥住了断臂的残废。 「爸爸?……孩子们,别这样……」男人的眼圈蓦地变红了,他不知所措地推拒着牛皮糖般黏过来的孩子,「不是……我不是你们的爸爸……」 说着,他好不容易脱离孩子们的包围圈,抬腿想冲出屋子—— 「阿姆。」 芭芭拉站在门口,唤了他一声。断臂阿姆停在门边,宽阔的嵴背不动如山,眼里却溢满了热泪。 「我……」他哽咽着,用粗糙的手掌难以置信地捂住了脸。 「阿姆。」芭芭拉轻声喊道,微弯的眼眸里同样闪烁着晶莹的光亮,「阿姆……」 噗通一声,手臂间的包裹坠地,八尺多高的魁梧汉子突然跪在地上,放声大哭。其他孩子想去搀扶他,却被独臂的男子搂入怀中。他们不懂对方为何会痛哭流涕,只伸出一只只脏乎乎的小手,试图将男子的满脸泪痕抹去。 而蜜色头髮的女人就静静站在院子里,微笑着看着这一幕。她凝视着男人颤抖的双肩和弓起的嵴背,忽然脚步轻快地走下门槛,如一只翩然起舞的蝴蝶,落到院中央,与孩子一起,伸臂将跪倒哭嚎的男子紧拥入怀。 「我会等你回来……」女人哽咽着,却露出了一个幸福的笑,滑落在面颊上的泪珠如钻石般闪闪发亮,「我永远等你回来,阿姆。」 **** 残阳如血,硕大的光轮逐渐被地平线吞没,透出黛色的一角穹隆。 今夜万里无云,蓝丝绒般的天幕缀满银白色的星辰,幽谧的虫鸣窸窸窣窣地迴荡林间,漫天星河璀璨,大地群山绵延。 **** 暗蓝色的天穹下,冷风吹拂树海,扬起一片黑绿色的波浪。一辆马车正疾驰在砖石铺就的大道上,驾车的车夫将脸隐在阴影里,一手握缰,一手抽打着马臀,吆喝着那匹瞎了一只眼的灰鬃马沿路驱驰。
第215页 「诶,爸爸!你说,皇帝会喜欢我穿这件蕾丝绸裙么?」 马车内,黛蜜儿兴致勃勃地从衣箱里掏出一条裙子,放在身前摆弄不止,面颊上染着兴奋的红晕。她的父亲,昔日兀鹫城的外交大臣,理察·奥利汀,正用一块丝帕擦拭秃头上的热汗,手心里攥着一枚金坠子,焦虑不安地望向车窗外。 女孩忿忿地一嘟嘴,「爸爸!」 理察回神道,「诶,怎么了?」 「你已经朝外看了一个小时了!」黛蜜儿赌气将裙子甩到地上,「我叫你那么多次,你都不理我!」 理察忙道,「唉,我的宝贝小天使,爸爸是担心啊!咱们一刻不到迟暮帝国,我就怕——就怕——」 黛蜜儿瞪大眼睛道,「怕什么?」 理察吞咽了一下,示意黛蜜儿凑近,哑声道,「害怕……有人会害咱们父女俩……」 「怎么会呢?」黛蜜儿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这可是皇帝派来的马车,要求将我们平安送到迟暮帝国……」 咴——!! 就在这时,车外的马匹突然扬蹄嘶吼一声,没命地朝前冲去!父女二人惊叫一声,被车内剧烈的颠簸摔得东倒西歪。黛蜜儿撞到了那间精緻皮箱的金属搭扣上,摸到额角的血迹,哇地大哭起来,嚷道,「啊——爸爸,我毁容了!将来这里一定会长一个丑陋的疤痕,皇帝陛下会不会讨厌我啊?!」 理察无暇顾及女儿任性的哭闹,他在车身勐烈的摇晃中,吃力地爬到门边,掀帘叫道,「车夫,快控制一下马——」 下一秒,他便愣住了,面颊的血色唰地褪得干干净净! 「没人!!」秃顶的外交大臣歇斯底里、惊恐地叫道,「竟然没人驾车!!」 不仅没人驾车,理察这才发现,马车早已偏离了大道,拐进了一个幽谧的树林!他们现在是在一片树林的小道上飞奔。那匹瞎了一只眼的马,此时另一只眼也被人戳瞎,粘稠的鲜血凝固在眼窝里。疼痛驱使它狂乱地奔跑,车轮碾过参差不齐的石块和泥坑,颠得整辆马车几乎散架。 理察慌乱之下握紧缰绳,在唿啸的风声中尖叫道,「停——停下!!」 唿地一声,他浑身一轻,感到自己仿佛升到了空中。事实上的确如此,他们乘坐的马车以风驰电掣的速度驰出了断崖,瞎马的马蹄在半空胡乱踢腾,尖锐地嘶鸣。而外交大臣理察和车内尖叫的女儿,一齐被那股巨大的冲力颠出马车,凌空飞起,从断崖外直直坠了下去—— 「啊啊啊啊——」 几声悽厉的惨叫迴荡在空旷的山谷内,惊飞了歇憩在枝头的乌鸦。良久,待乱石嶙峋的危崖吞没了最后一点潮闷的回音,幽暗的森林里仅剩猫头鹰咕咕的叫声,以及灌木丛中野猫那绿宝石般的邪狞眸光。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追到这里的大家! 其实从正文来讲,第三卷 的故事就到此为止了,兇险的北境地图结束,小队也出现了人员变动_(:3」∠)_按照惯例,应该还有属于残废三兄弟的「间奏章」,卷三就可以正式告一段落了~ 下面跟大家说一说即将开启的新地图。本砣在写这篇文时预计是最多40w,四卷冒险加上一个揭示真相的最终卷。但没想到剧情在卷三拖了这么久,相信大家也很累了,很想看到结局……其实本砣也很想赶紧写到结局啊!甚至考虑过要不要砍纲,将终卷和卷四合而为一……但反覆衡量后,觉得砍纲还是会造成一种断片感(哭唧唧)所以只能继续拖着字数写下去。 关于新地图的剧透——卷四的故事发生在以修士波波鲁为核心的「肿瘤教会」(感觉西幻不提「教会」似乎都缺点什么哈哈哈哈)。虽然会有一个重量级小boss出场,但实际剧情量和卷二差不多,预计不到10w(瑟瑟发抖)。之所以选择保留这一卷,是因为这一卷的内涵主题是目前最接近真相的一卷,而且关键情节还是后续的铺垫,实在不能贸然删除。所以一直追更的小天使们,就拜託你们再容忍本砣一卷的「裹脚布」了(土下座) 另外另外!因为正式行文跟大纲总是有出入,本砣也在根据行文随时调整大纲,之前剧透的部分情节细节可能会有变动(比如罗质问上帝的情节被我删除了,否则实在很鸡肋)但te(最好的结局)是不变的! 就先啰嗦这些了。不管怎么说还是第一次将文写到这么长的篇幅,而且还能不可思议地继续下去……真的很感谢你们的支持!你们真的都是小天使!qaq 第83章 间奏·腿·臂·眼(1) 赖格一直不明白,他怎么会有一个这么窝囊的父亲。他跟隔壁的男孩起了冲突,原因只是对方从他们家的玉米地里偷掰了几株玉米。他的父亲想要息事宁人,可赖格就是不肯,凶神恶煞地叫道,「他们偷了一次就会偷第二次,我才不允许!」 他看管家里的东西比他父亲还要着急,天一黑就一头扎进圈里,数家里有几只羊、几头猪。 家里每头牲畜都被赖格用黑炭作了标记。他的弟弟阿姆咬着手指头,趴在篱笆旁看自己的兄长在猪羊的叫声中忙得不可开交。 赖格严肃地说,「阿姆。牲畜和粮食都是咱们家的东西,所以我们要把它们看得牢牢的,连一根毛都不能被其他人拿走。」 阿姆晃晃迷茫的大脑袋,「不过一根毛而已,他们要便要了呗。」
第216页 赖格呲牙点了点他的脑袋,「你懂个屁啊。谁是大哥?听我的!」 于是,丢失了玉米的赖格带着弟弟阿姆,气势汹汹地扛着铁铲,去找那偷玉米的男孩算帐。此时正值大人们下田劳作,兄弟俩在那个矮房里逮住了男孩,不由分说地踢开门,朝着男孩惊愕的脸就是一顿暴打! 「敢偷我家的玉米,我要你好看!」 兄弟俩当年一个六岁一个五岁,而他们围殴的男孩却有十一岁。男孩只被铁铲打中了第一下,随即他攥住谷仓旁的一根长木棍,凌空唿唿一抡,当即把两兄弟打趴在地,得意洋洋地大笑起来。 男孩狞笑着啐了一口,「我他妈就偷了,你们想怎么着?两个蠢货,再来找事,来一次我打一次!」 那天下午阿姆拽着鼻青脸肿的赖格,被大男孩抡着木棍从人家家门口打到了自家门口。赖格一直不要命似的朝男孩拳打脚踢,但在阿姆看来完全是往对方的棍棒上撞。他们在家门口狼狈地被男孩殴打,直到他们的父亲从农田回来,才怒不可遏地往男孩的脑袋上唿了一巴掌! 男人怒道,「怎么回事?」 男孩一巴掌被打翻在地,摔得头破血流,哀叫道,「啊,赖格他爸爸打人啦!」 赖格大吼一声扑过去,被他父亲扯住后襟,张口就骂,「打死你,打死你!」 这场闹剧以兄弟二人的父亲亲自宰了一头猪,割下肉质最鲜美的一部分,送到人家门口才算平息。 阿姆记得父亲杀猪那天,自己大哥阻拦不得,最后干脆就往地上一坐,伤心欲绝地哇哇大哭。他的父亲,满脸都是倦色的一个庄稼汉,对阿姆道,「阿姆,我去人家家赔罪了。待会儿把你哥从地上扶起来,盛点汤给他喝。」 院子里依旧迴荡着自己兄长的哭嚎声。阿姆道,「爸,哥说你窝囊。明明是人家偷到咱家头上来,你却上赶子给人家赔罪。哥说,要不是你这么窝囊,妈妈也不会被其他男人偷走了。」 阿姆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的父亲眼圈红了,高大憨实的汉子差点堕下泪来,颓然走出了家门,仿佛一瞬间老了几十岁。 父亲一走,赖格就从地上含泪爬起来,自己跑进屋里盛汤喝。阿姆犹豫地坐到大哥身边,吞吞吐吐地说,「哥,爸爸好像很伤心。我说错话了吧。」 「没有,阿姆,事实就是这样。」赖格将热汤吸得吱熘响,恨恨道,「不能看好自己的东西,活该被抢!」 阿姆默然坐在一旁,掰开一只面圈,盯着白花花的断面沉默许久,道,「哥,我想妈妈了。」 赖格呸了一声,恶声恶气地说,「想个屁。那个贱货,背叛我们跟个狗男人跑了。她对不起我们,我可一点也不想她,就算她死在外面也不管我们的事!」 **** 两兄弟没想到,就在六年后,他们跟人私奔的母亲真的回来了。女人怀里抱着一个黑头髮的男孩,虚怯地站在大门口,差点被在大门口倒水的阿姆泼了一身。 那晚上阿姆在屋子里哭,赖格则站在门槛处,双眼通红,抡着柳条鞭吼道,「谁让你进我家的门的,出去!」 女人牵着的男孩转头看着赖格,黑黢黢的眼珠漠然一转,朝她望了一眼。女人犹豫地松开手,黑髮的男孩步履似风,不着痕迹地躲过赖格的鞭打,揪住对方的衣角,「哥哥。」 赖格暴跳如雷地将他一推,「谁他妈是杂种的哥哥!」 黑髮的男孩被推倒在地,并没像其他孩子那样咧嘴大哭,而是锲而不捨地走回赖格身旁,抬脸道,「哥哥。」 「滚吧你!」赖格骂道,却没再推开男孩,指着女人的鼻子说,「你说,你回来干什么?我提前告诉你,这个家的每一分钱,每一块地,每一头畜牲都不属于你!」 「赖格……」女人抬起憔悴苍白的一张脸,挤出一个笑,想抚摸赖格的头,手背却挨了一记藤鞭。她吃痛地捂住手背,在亲生儿子的瞪视下竟胆怯地往后退了几步,「你……你的爸爸在吗?我想找他,你的爸爸呢,赖格?」 「我爸爸……」赖格咬牙切齿,咔咔攥紧了藤条,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你他妈还有脸提我爸爸……」 「爸爸死了!」在屋里嚎啕大哭的阿姆道,「他十天前死的,谁也救不活他。他临死前还念着你的名字,希望你能回来看他最后一眼哩。可你回来晚了,一切都晚了!」 那天晚上,女人到最后也没有踏进昔日的家门。她就像一片来去无踪的薄雾,眨眼间消散在黎明的曙光里。有人说这个女人又背井离乡了,有人说她跳河自杀了,但无论如何,赖格和阿姆却真的没有再见到那个女人的身影。 阿姆有时候思念双亲,还会埋怨兄长不该对母亲那么绝情。赖格每次都拧着一张凶戾的脸,嚷着说他没做错。兄弟俩因为这大打出手好几次,直到有一天,趴倒在地、捂着额头鼓起的脓包的阿姆,突然就听到了哥哥悲痛的哭嚎,一抽一抽的,像头拉磨拉到奄奄一息的驴子。 「就算她是我害死的又怎么样?!」赖格崩溃般大哭道,「就算是又怎么样!本就是她先对不起我们的,我一点也没有做错!」 倒在地上,眼眶发青的阿姆怔怔注视着在地上哭得打滚的哥哥,看平时张牙舞爪得像只刺猬的大哥,现在脆弱得像只被树果砸中的蚱蜢。
第217页 不知为何,他不觉得滑稽,心底只涌起了一股酸涩和怜惜。哥哥在嘴硬,他在说谎,他只是不想面对事实罢了。阿姆想道,但哥哥比谁都明白,否则若是他觉得自己没做错,怎么会哭得这么伤心呢? **** 阿姆开始正视昔日母亲留给他们的唯一的「遗物」,他们同母异父的弟弟,艾厄。老实说他挺喜欢艾厄的,不像他和赖格继承了属于父亲的浓眉阔脸,艾厄长了张姑娘们喜欢的脸,眉眼锋锐,面容英气,一双黑眼睛深邃暗沉,就像看不见底的黝黯长河。 而赖格揪着阿姆的衣领,兇狠地威胁道,「你敢让那杂种进家门,我他妈把你一併踢出去!」 起初阿姆有点怕艾厄,因为这小男孩不苟言笑,坐在院子里就像一尊石雕,令人捉摸不透。但很快他便发现,艾厄打心底里对他和赖格很亲近,只是怕引起对方反感,才耐心等着他们放下防备的那一天。 「二哥。」 艾厄第一次管他叫了「哥」。阿姆满心欢喜地想,我有弟弟了!他背着自己的大哥,常常从家里偷些食物和衣服出来给艾厄吃穿。赖格不让艾厄进家门,阿姆便在半夜偷偷抱着被褥找艾厄,生怕对方冻着。所幸艾厄比他想像得聪明,白天将干草晒干,晚上就缩在草垛里入睡,倒也能避得些寒风。 艾厄半夜被阿姆摇醒,睡眼朦胧地看着对方为自己铺上厚实温暖的被褥,沉默半晌,哽咽道,「谢谢你,二哥。」 「不用谢啊,哥该做的。」阿姆乐呵呵地揉了揉艾厄的脑袋。艾厄擦去眼角的眼泪,道,「二哥,大哥还很讨厌我吗?」 「……呃。」阿姆为难地挠挠脑袋,「算是吧。大哥是冰铸的牛脾气,轻易拉不回来,也融化不了……不过你别担心,二哥会帮你劝他……」 「不必了,二哥。」艾厄说着,漆黑的眼底闪过一丝光亮,「不过就是麻烦你告诉我,大哥喜欢什么,想要什么——我来帮他实现。」 **** 阿姆冥冥之中觉得他这个弟弟不简单。在他和大哥哼哧哼哧地耕地放牧,为一挂二十枚索尔币起早贪黑地赶去集市叫卖时,艾厄却到铁匠铺当了一名学徒。他掌握了打铁铸剑的手艺,还因此在铁铺结识了一群武艺不弱的剑士,向他们问询求教。 艾厄本就聪颖过人,稍稍点拨就可举一反三,再加他待人接物友善机灵,很快就粗通剑术,并能耍得有模有样。 阿姆忧心忡忡地说道,「艾厄,哥昨天又骂你了。说你不好好干农活,成天去打铁铺整些没用的,拖他的后腿。」 艾厄笑道,「放心吧,二哥。大哥很快就不会抱怨了。」 在一年后,艾厄便参加了邻村举办的剑术大会。那天他没跟任何一位兄长报备,从清晨到黄昏都不见踪影。待夜幕降临,他一只手抱着从集市上买来的烧鹅和烤猪腿,一只手抓着一只塞满钱币的布包。背上背着一把长剑,神采奕奕地从邻村回来了。 阿姆记得,那是自己的大哥头一次让艾厄进门。弟弟将那袋钱币全数上交,跟从来没被赖格虐待似的,温和地喊了声「大哥」。 赖格虽然气不顺地直哼哼,但阿姆能明白他心情大好。兄弟三人分吃了烧鹅和猪腿,而从此后,赖格再也没有把艾厄赶出门。阿姆挺欣慰,想着大哥虽然还没认这个弟弟,但艾厄好歹有了住的房间,深夜不用在外面受冻了。 他越跟艾厄长久相处,越觉得弟弟不简单。他曾听村里的老者说,有些人生来浅薄,如纸一般,一看就透,一戳就碎。但有些人却不同,他像漩涡,神秘莫测,越是注视,越能感受到那股不可抗的力量。 阿姆觉得弟弟艾厄就属于后者。每当他看艾厄对着绑在半空的稻草人练剑,就会思索,艾厄和他和赖格其实有很多相似点。艾厄的鼻子和眼睛长得像赖格,嘴巴和耳朵长得像他,但彼此之间又有莫大的区别,一种看不见摸不着,却十分重要的区别。 那种区别,直到很多年后他才明白,是「眼界」。有时候,比起能力和经验,一个人的「眼界」,才决定了他最后所能到达的位置和高度。 这也是为什么,他们兄弟三人一齐到王城徵召入伍,他和他的大哥只做了名普通的守城士兵——本该是这样的,但后来赖格与人酒后斗殴,被上级惩罚,分配去马厩看管马匹了。 而他们的弟弟,却是当今国王的银麟骑士。 作者有话要说:间奏大概三章结束,会有一些重要的信息=v= 第84章 间奏·腿·臂·眼(2) 很多时候,从一个视角,只能看到狭隘的一方面罢了。 「我怀疑莱蒙不是我的儿子。」 万疆国王站在宽阔的落地窗旁,暗红色的拖地绒裘从肩头垂下,如肃穆暗影里的阴森血墙。黑檀木桌后,银麟骑士披着熠熠发光的银甲,伫立在纹满波斯菊的地毯上,听到国王冷厉的话语,按在宝剑上的手不禁轻颤了一下。 「陛下。」艾厄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听起来波澜不惊,「为何这么说呢?」 鹅毛大雪自窗外的世界狂乱飞舞,国王注视着远方山峦连绵的雪色,微眯冷峻的双眸,摩挲着指间的金戒。 「莱蒙和我,毫无相似之处。」国王转过身,在墨绿色的大理石砖上缓慢地踱步,浑身散出的威压令艾厄谨慎地半跪在地。国王道,「我清楚爱戎是我的亲儿子,但凡看看他的脸,他高大强壮的体格,就可知他完美继承了我们索尔一族的血统。而爱戎也的确像我的儿子,他勇勐好斗,桀骜不驯,和我小时候简直一模一样。」
第218页 说着,国王话锋一转,目光里带了几分冰刀般的冷锐,「但莱蒙……瘦弱胆怯,毫无作战的天赋,倒是沉迷些无聊低俗的诗乐,像个忧郁的诗人一样,弹奏些乱七八糟的曲子。」 艾厄谨慎地说,「陛下,王子们的性格和喜好,并不能算作可靠的证据。」 国王冷冷道,「莱蒙和我长得不像,他像她的母亲。这更让我怀疑他的来歷。」 艾厄道,「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证明莱蒙殿下是您的儿子呢?」 国王道,「目前没有精准的办法。莱蒙毕竟是由他母亲所生,我与王后是同族同系的兄妹,我们身上都有最纯正的索尔王室的血统。现在只能查明莱蒙具不具有索尔一族的血,但是否纯正,则是看不出的。」 艾厄只觉得额头沁满冷汗,「所以,您……」 「我命你,偷偷盯着王后一段时间。」国王坐在桌前,阴戾地敲击桌面,「帮我看看,是哪个不知死活的傢伙,敢与王后有染。」 「是,陛下。」艾厄从地上毕恭毕敬地站起,犹豫片刻,慎重地说,「但若我没有发现异样……」 国王冷冰冰地说,「那莱蒙就是我的儿子,他和爱戎一样,拥有继承王位的机会。」 艾厄感觉松了一口气,「是。」 他拉下银盔面罩,转身大步走到门边,拉开镀金的门把手,却听国王森冷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记得,给我重点留意一下格森·伦瑟尔。」 **** 国王虽然嘴上说,只要莱蒙被确认为是他的亲儿子,便能和爱戎王子平起平坐——然而,实际却并非如此。莱蒙王子曾是国王最宠爱的儿子,他聪明好学,温顺有礼,深得国王王后和诸位公卿的欣赏和喜爱。 唯独面对自己的哥哥,莱蒙王子面色惨白,眼中透着惶恐。艾厄偶尔与国王一起在花园小径散步,碰巧见过爱戎王子在草地上追赶莱蒙王子的样子。一对兄弟,却像一头兇勐的猎豹和一头哀叫的羚羊。他看着二位王子打闹的画面,只觉得心惊肉跳。而国王却哈哈大笑,遥遥指着压在自己小儿子身上的大儿子说,「你瞧,爱戎真像我小时候。莱蒙就不行了,差得远,哈哈哈。」 艾厄一直记得那天黄昏,他带领着几个骑兵,焦急地纵马跑到宫外某个树林的场景。爱戎王子驾驭着那匹银马,心急如焚,声音里带了哭腔,他却莫名有种怪异感,觉得对方在刻意假装。 那种怪异感直到他见到森林里瘫软在地的莱蒙王子才化为满腔的怒火和惊惶。金髮的小王子奄奄一息地瘫软在地,皮肤被毒蜂扎满毛骨悚然的坑洞,鼓起了血红的脓包。王子身上还残存着几只嗡嗡大叫的黄蜂,而他目光空洞,嘴角歪斜,泪水和口水淌满嘴角和脸侧的草地,只有指尖还在轻微地颤抖。 艾厄跳下马,驱走王子身上的毒蜂,与他一齐跳下来的还有爱戎王子。对方痛哭流涕地抱紧自己的弟弟,将莱蒙交给他时还忧心地跟在后面啜泣。银麟骑士抱着小王子沉重冷硬的身体,跨上马鞍。年幼的王子靠在他身前,眼角汩汩地淌着晶莹的泪滴,就像一只被虫蛀空的木偶,如死一般,令人心碎。 「莱蒙怎么样了?」 国王翻阅着卷宗,漫不经心地问道,丝毫没有身为人父的忧虑。艾厄单膝跪在国王身前,凝重地说,「御医说那黄蜂蜂尾含有剧毒,且发现不及时,毒素已扎根肺腑,清除起来怕是很麻烦。」 国王漠然道,「会死么?」 艾厄低声道,「这个……尚不清楚……」抱着一线期望,他抬头对国王道,「陛下,您可否……去看看莱蒙殿下呢?他现在饱受折磨,一定很难熬,或许您的安慰能让他挺过来……」 国王挥手道,「我瞧不必了。等御医有了消息,确定了死活,我再去看他。」 艾厄最后看了一眼漠然置之的国王,垂眼应了声「是」,沉默地退出了屋室。 他脚步沉重,面前罩着冰冷的盔甲,割碎了落入眸中的光线。离着治疗室很远,他听到了男孩撕心裂肺的哭叫,一声一声,如穿透墙壁的钢针,几乎令他喘不过气来。 在男孩的哭嚎中静立片刻,他忽地听到了一丝轻柔的琴声,从拐角处传来。艾厄悄无声息地靠着墙角,探眼却看到了格森·伦瑟尔倚靠墙壁的身影。这个每时每刻都诠释着「优雅」二字的男人垂眸拨弄着里拉琴,瘦窄的嵴背透着灰濛濛的颓态,就像被冰霜覆盖的草茎。 艾厄走上前,闷声道,「伦瑟尔阁下。」 格森听到他的声音,勉强从墙壁上直起身子,淡笑道,「银麟骑士?国王命你来看莱蒙的?」 艾厄道,「是。」 格森说道,「王后刚走,哭得很伤心,说是不忍听下去。」 艾厄淡淡道,「身为殿下的母亲,王后陛下的悲痛可以理解。」 格森没再说话。他拂琴的动作一止,里面男孩的哭声就大了起来。格森朝艾厄笑了笑,道,「你瞧,我还是该继续弹一弹,让那孩子少受一些苦才是。」 银麟骑士点点头,待了片刻方才离开。临走时格森指尖悠扬的曲调在高挺的拱顶上迴荡,不知疲倦,耐心而温柔。 若这个男人真是莱蒙王子的生父。艾厄默然想,他倒不算冷酷无情。 **** 莱蒙王子被救活了。
第219页 在小王子甦醒那天,国王动身去慰问他,在治疗室待了不到五分钟,就面无表情地走了出来,比慰问一个不相干的人还要冷漠。 而莱蒙王子自那之后就换了一个人。艾厄记得小王子原本有着俊秀的容貌,现在却变成一个弱不禁风,面容丑陋的畸形儿。他在跟踪王后的同时,也经常遇见孤独一人坐在角落里,抱着竖琴默默掉泪的小王子。没人见他,他也不见任何人,时不时精神错乱般自言自语,就像潮湿的苔藓和菌菇,任身体在不见天光的阴暗角落里腐烂发臭。 每到这时候,艾厄就会想,若是那天下午他能再快一些赶到呢?若是其他人能在树林里打猎,及时发现被毒蜂包围的王子呢?……莱蒙王子就不必遭受疾病的摧折,也不会因此消极避世。 然而,现实总不允许他多想。在某个冷风习习的夜晚,他盯了王后三个月,终于察觉到了蛛丝马迹。 「格森……」 王后哽咽道,声音里充满了感情。她披着黑色披风,如一只柔弱的小鸟,急切地扑到了身前的男人怀里。他们二人在一棵静谧偏僻的树下幽会,周围全是高耸密集的树木粗干,既方便他们隐蔽身形,也方便艾厄遮挡行踪。 格森·伦瑟尔目光平静,只轻轻在哭泣的女人背上拍了拍,便推开了她。夜风捲起两人的袍角,女人仿佛怕冷般缩起身体,望着男人冷漠的侧脸,颤抖地说,「怎么了,格森……」 「王后陛下。」格森背对着她,声音无一丝起伏,「还是结束吧。为了你我,我们日后不要再见面了。」 女人瞪大一双晶莹的泪眼,道,「为什么?」 格森道,「我猜,国王恐怕已经发现我们的事了。」 「不会的!」女人忙道,「我很小心,每次都拜託僕人帮我放哨。他不会发现的,若是发现,他怎么会到现在还没有动作……」 「你还不明白么?」格森道,「不是没有动作,是没有对你我下手而已。」 男人转过身,朝女人走了几步,凑到她耳边道,「他开始怀疑,莱蒙是不是你我的儿子了……」 群鸦在黑暗里骤然展开翅膀,叽叽嘎嘎地旋绕树梢飞翔,垂落一地残羽。 **** 艾厄在遥远天际的暮色中,看到了坐在一块岩石上,静静眺望远方的莱蒙王子。 他对两位王子谈不上熟悉。他并非负责教导他们剑术的老师,平时也只一心一意守在国王身边,偶尔在宫中匆匆瞥见,也很快就移开了视线,鲜有与王子们有什么交流。 但自从毒蜂事件后,他便开始不由自主地关注莱蒙王子。并非监视什么,也并非探寻什么,只是他偶尔看见在夕阳里落寞静坐的小王子,心底会涌起一种难以言说的怜悯。 男孩在他不该承受太多的年纪,已经承受了太多。皇宫不比乡下,乡下里一个丑陋的畸形儿或许很常见,但在皇宫里,便无处可去,只能忍受讥讽和侮辱。有些孩子或许能在这种压抑的环境变得强大,有些孩子可能终生都无法释怀。 无论哪种情况,只有一颗残缺的心永远不变。 【我怀疑莱蒙不是我的儿子。】 国王冰冷的话语又一次迴响在脑海里,银麟骑士垂下头,想起几天前看到王后和格森·伦瑟尔幽会的场景,顿时觉得身心俱疲。 「……」 就在这时,一直呆坐着的小王子从石头上站起。他抱着那架诗琴,支着两条枯瘦的腿,耸着脖子,像只缩着翅膀的鸭子,慢吞吞地向前迈步。他走得心不在焉,噗通被树根绊倒了。艾厄悄声上前几步,看见王子就这样趴在地上,一个人突然地泣不成声。 几乎是下意识地,他上前道,「王子殿下。」 「啊——?!」瘦弱的肩膀勐地一颤,地上的男孩跳起来,双眼恐惧地盯着他,双手下意识捂住面颊。 艾厄躬身将跌到地上的里拉琴捡起,尽量放轻动作,不惊扰眼前惊慌失措的男孩,「给您,殿下。时候不早,让我带您回去吧。」 「呜……」 男孩眼泪汪汪地看着他,看见那银光熠熠的铠甲和森冷的面罩,仿佛意识到他是自己父王身边的贴身骑士,眸中恐惧更甚。他朝他一冲,夺走里拉琴,转身就跑,却又一次摔倒在地。 艾厄站在原地没有动,看小男孩狼狈地撑起身子,抹去脸上的眼泪鼻涕,最后看了他一眼。 「殿下。」就在那短暂的一瞬,他轻声道,「对不起,您……觉得很痛苦吧。」 男孩因为这一句话怔住了。艾厄走上前,半跪在王子身前,伸出手,揉了揉男孩的头髮。 「我保证。以后不会了。」他望着男孩呆滞纯粹,湛蓝色的眼眸,又一次坚声说道,仿佛要将这份感情牢牢锁进自己的内心。 「再也不会了。」 **** 他直到最后也没有将实情告诉国王。艾厄有时候会想,他其实不算一个合格的银麟骑士,子嗣不正是王室的大忌,而他却将国王蒙在鼓里。尽管他觉得疑心重重的国王不会听取他的一面之言,但事实上,因为他坚定不移的证词,莱蒙王子,包括王后和礼仪大臣都逃过一劫…… 若没有后来发生的那些事,若莱蒙王子没有变为「恶童王子」,若龙没有託梦给国王索取爱戎王子,若一切尚可挽回……
第220页 银麟骑士想,万疆帝国的未来会不会有所不同。 「既然莱蒙王子心术不正,无法无天,又不可能继承王位。恶龙想要爱戎王子,我们就把莱蒙王子当作『爱戎王子』,送去魂烬之巅。」 格森·伦瑟尔的这条提议得到了国王议事团的一致同意。在下达密令的那天,艾厄跪在国王门外,低垂着头颅,紧攥银光闪烁宛如滴泪的圣剑,声调恳切而沙哑地喊道: 「陛下,请许我去魂烬之巅,与龙一战!」 大门的紧闭声几乎击碎了他的心。银麟骑士跪在冷硬的地砖上,双眼发红,视野逐渐模煳。他抬起绝望而固执的双眼,对着沉重的木门,一遍遍地喊着那不变的誓言。 ……陛下,请许我去魂烬之巅,与龙一战!…… ……陛下,请许我去魂烬之巅,与龙一战…… ……陛下,请许我去魂烬之巅…… ……与龙一战…… 最终,他只站在冷风唿啸的城墙上,目送载着王子的车辇在茫白无垠的雪原上远去,泪如雨下,在脸上凝结成冰。 那时的他没想到,自己会在两年后,以同样的心情,同样注视着那位王子的身影消失在雪原之中。只是时过境迁,一切都变了。身后不再是万疆帝国恢弘威严的城堡,变成了一片荒凉的废墟。王族变为了森冷的尸骨,不愿投降的民众被流放至兀鹫城,曾经叱咤风云的冬霆军团灰熘熘地扛着军旗,随流放的队伍一齐被禁锢在长城两道黝黑结实的手臂内。 而他早已不是「银麟骑士」,是莫哥尔族的一名俘虏囚犯。他早该死了,在国王死去后,他早就该追随他的君主而去。 但不知是命中注定还是因缘巧合,他再度遇见了从魂烬之巅逃出的,似乎安然无恙的莱蒙王子。面前的小王子,也不再是过去那般落魄的模样。他一头红髮如烈焰般耀眼,冷厉的蓝色双眸仿若两把尖刀,闪烁着夺命的锋芒。 艾厄将红髮的莱蒙从莫哥尔族士兵驻扎的城中偷偷带出,于漫天风雪中在苍茫大地上拔步飞奔。他身体的温度在冰天雪地中一点点消失,而背后的红髮莱蒙却犹如一块火炭,满载着经久不散的生命力,让他苟延残喘的身体喷薄出无尽的力量,硬是冲破了风雪的屏障,将对方成功带出王城。 「你叫什么名字?」 红髮的莱蒙骑在一匹马上,肩头披着一件破旧的披风,朝他抬了抬下巴。 而他像从前无数次那般,注视着眼前的男孩,却第一次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艾厄。」 「好,艾厄。」红髮的王子漫声说道,「你也是万疆帝国的人吧?现在故国被艾略特占领了,想必你很不甘心吧。」 他平静地说,「嗯。」 红髮的莱蒙道,「以当下的情况,你回去也是死路一条。」他勒紧马头,身体随马儿的步伐摇晃,「要跟着我吗,艾厄?我向你保证,不出几年,我们就能回来復仇。」 「我的两个哥哥还在里面。」艾厄道,「无论是死是活,我得回去找他们,再做定夺。」 莱蒙漠然道,「说不定他们已经死了哩。你确定要回去找死么?」 「嗯。」艾厄道,「确定。」 听到他波澜不惊的语调,红髮的男孩笑道,「你倒是有趣。」他在高高的马背俯下身,用那种和过去判若两人的声音,对昔日的银麟骑士道,「六个月后,我们在北境附近的夜狼村集合。」 「若你能活着,来见我,行么?」 「行。」艾厄点头,声音变得嘶哑,「行……」 见他答应,红髮的莱蒙满意地戴上兜帽,愉悦地大喝一声,「走了——」 「莱蒙。」 就在这时,他唤住了男孩,道,「孤身上路,务必小心。」 「呵,废话。」莱蒙笑着扯了扯嘴角,漠然注视着远方掩在皑皑白雪下的群山万壑,淡淡道,「我什么时候不是独自一人?」 艾厄静静地注视着红髮男孩苍白瘦削的侧脸,凹陷的青黑色眼窝,微驼的嵴背,以及眸中那一点永驻的孤寂和落寞。 无论对方是什么样子,无论是过去唯唯诺诺的男孩还是眼下冷漠不羁的少年,那一刻,他真的很想说,不,莱蒙,你不是独自一人。 一直,都不是…… 但对方没有听到他说这句话,他也没能说得出口。漫天风雪遮住了他从口中呵出的水汽,冰雾在他漆黑的眼瞳前化为水渍,也遮住了男孩驭马疾驰的背影。当他望着那一抹如烈火般、消失在四面无限延展的白雪中的红色,忽然便眼眶发热,有种想哭、想跪、想冲风雪肆虐的沉晦天空高举双臂的冲动。 他想,他大概找到自己活下去的理由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天使「啦啦啦」的营养液!昨天忘了说,今天补上xd 第85章 间奏·腿·臂·眼(3) 魂烬之巅上到底有什么鬼东西呢? 阿姆不太清楚,毕竟没有人亲自踏上那片土地,而捕风捉影的消息都不可信。万疆帝国的国王应该为此发愁很久了,自从宫里传言出了位「恶童王子」,可怕的天灾就接连不断地降临在这个幅员辽阔的帝国。突如其来的狂风骤雨掀起洪水和海啸,冲垮了不少村庄,之后就是酷热的干旱,肥沃的土地如碎玻璃般层层龟裂,饿死的人数达到了帝国数百年来的高峰。
第221页 但更奇怪的是,每次天灾均以风调雨顺迅速收尾。有人说上帝的怒火发得虎头蛇尾,有人说万疆帝国受天神庇佑,有人说当灾祸降临,曾看到世界大陆尽头、魂烬之巅上,绵厚阴云中镶嵌的血色雷光。 「全他妈是胡扯的,什么魂烬之巅,我才不信这个邪。」 赖格醉醺醺地饮着酒,满不在乎地挥手大叫。此时外面入了冬,洁白雪花落满大地,阿姆望着细碎的绒雪,道,「很久也没瞧见艾厄了,不知他过得怎么样。最近连封信也不寄,宫里是不是出事了?」 赖格道,「艾厄有分寸,掉脑袋的事不会落到他头上。」 兄弟俩聚后别离。阿姆回到了城墙旁的驻屋内,接了上个士兵的班,裹紧棉衣走上城垛。他才歇了没多久就有人叫他,「阿姆,来帮把手,拉吊索。」 阿姆赶忙过去,握住冰冷的铁把手,边哗啦哗啦转着轴子边问,「怎么现在要开城门?」 「你别管了。上面有令,我们遵守就行。」 带铁制的闸门缓缓上升,阿姆从高大的城墙向下俯瞰,看见一辆马车从王城驶来,在冰雪中有条不紊地前进,最终穿过了城门,消失在广袤雪原的尽头。 从此,帝国再也没有莫名其妙的天灾来袭。 **** 两年后,万疆帝国兵荒马乱,战火纷飞。 这令许多人始料未及。当阿姆全副武装地与城墙上的众多士兵站成密匝匝地一排,准备从箭孔袭击城下的莫哥尔族,他沮丧万分却得强打精神。万疆帝国的层层防线被莫哥尔人突破,已经被打到城下了。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么? 他们的国王陛下亲自披挂上阵,站在高高的城垛上,帝国的旗帜下,朝莫哥尔族士兵喝道,「我们将战斗到最后一刻,我们决不投降!」 随即,戏剧化的一幕出现了。 莫哥尔族的军队举起了一只粗大的十字架。一个金髮的瘦小男孩浑身赤裸地被绑在上面,在寒风中瑟瑟摇晃。 敌军将领隔着城墙难以逾越的高度,语带戏嚯地喊道,「这是您的小儿子,莱蒙·索尔王子,万疆帝国的国王陛下!若想放箭,您的儿子将第一个葬身箭雨之中!」 士兵譁然,被敌方这一招打得措手不及。每个弓箭手都满头冷汗地面面相觑,不知该如何是好。 蚊蝇般的私语声传遍城墙。 「我也是听说的,王子在两年前就离开了皇宫,被送往魂烬之巅,再也没回来过。」 「那现在是怎么回事?莱蒙王子怎么会在莫哥尔人的手里?」 「这就不知道了。或许莫哥尔族离魂烬之巅很近呢,也或许是王子逃出来后恰好被敌军捉住了……」 所有人都在等待国王的决议。如果此时不用箭攻,将会失去这一得天独厚的优势。而一旦万箭齐发,毫无疑问,首当其冲的莱蒙王子将成为活生生的箭靶。 就在众人束手无策之际,国王面色铁青,目光冷酷地唤人拿过他那雕满银饰的弓箭。万疆国王平静地将箭上弦,冰冷的吼声响彻天地,「我告诉你们,莫哥尔人。休想以此扰乱我等军心,现在一人不死,城中万人将死。血脉不破,则城池将破。且不说他是不是货真价实的王子,就算他是我的儿子,为了我的子民,我别无选择!」 嗖地一声,国王射出了第一箭。无人犹豫,浩荡庞大的箭雨以遮天蔽日的气势朝莫哥尔人沖泻而下。地面上的莫哥尔军队随即挡起了无数青铜色的盾牌,嘶鸣的骏马跌跌撞撞地在锋利的箭簇奔跑,犹如一片浮动着绿藻的青灰色海洋。 而阿姆在放箭的空隙,偶尔会想那位王子怎么样了。十字架的踪影已经消失,敌军的人马都在躁动不安地躲避箭雨,唯有小王子生死未卜。不管国王这一举动是对是错,他觉得如果他是那位王子,当自己的父亲拿箭对准自己的那一刻,就算肉身没死,心也已经死了。 箭雨有效地抵抗住了莫哥尔人兇勐的攻击,逼其军队后退三尺。暂且休战的当晚,城墙上戒备森严,气氛压抑而沉重,阿姆在迷濛的光芒中朝城外幽蓝色的大地望去,蓦地在地上看到了一个黑点。 他忙唤人用远视镜察看,发现那黑点周围散落着断裂的木块,一个少年模样的身躯嵌在大地里,像被无数只马蹄践踏入土般遍体鳞伤,灿金色的髮丝则被凝固的污血染红,宛如根根溅血的银针。 是莱蒙·索尔王子。 **** 后来的事阿姆就不是太清楚,他隐隐觉得那是脑袋进行自我保护的方式,抹去了最为恐怖的一段记忆。唿啸的风雪掩埋了地上的累累尸骨,凌乱的箭簇插满堆叠的断肢,血泊在冰天雪地里凝成了红宝石般的冰层,苍茫天地间,只有几道微弱刺耳的拖拉声,迴荡在旗帜被砍断的帝国城垣上。 而不幸中的幸运是,他们三兄弟谁也没死,一齐被关入莫哥尔人的战俘营,在萧瑟寒风里挤成一团。 大哥赖格的精神还算稳定,艾厄就有些糟糕。他自从被关在战俘营里就魂不守舍,完全不復以往那沉稳从容的模样,偶尔咬牙切齿地瞪着呆滞的双眼,执着地含混地念着一个词,声调里充满怨恨。 【亡灵。】 兄弟三人好不容易聚到了一起,没想到竟成了这副可悲的下场。阿姆害怕艾厄会想不开,而赖格同样也紧张到了极点。兄长二人寸步不离地跟着自己的弟弟,生怕对方做出轻生的傻事。
第222页 莫哥尔族士兵将他们分成好几队,下达任务,负责战后废墟的清理和重建,而抗命者一律杀无赦。赖格被分到了建造队,阿姆是后勤队,艾厄则是搬运队,每天跟着其他人出入废墟,用铁锤砸烂断壁残垣,用板车拉载砖瓦碎石,搅拌修建用的水泥,可以说是最繁杂也最辛苦的差事。 阿姆每次看见艾厄手持铁锤就莫名心慌。他的弟弟,国王的银麟骑士,最后却要用锤子亲自砸碎旧国的一砖一瓦,何其残酷。他和赖格找到工头,希望和弟弟交换职务,什么东西都往工头手里塞过,可惜无济于事。 一次,艾厄回来说,「我在城门正上方,看见悬挂的陛下的头了。他一个人的头被挂在那里,我就在他脖颈的断口下进进出出。他若还能开口说话,一定会蛮横任性地叫我去陪他……」 他和赖格当时听到这句话几乎被震在原地。赖格双手发抖,惊慌而愤怒地喊,「艾厄,我管你曾是不是骑士,但现在你要陪着我和你二哥。你要陪我们,不准死,知道么?!」 阿姆听见艾厄淡笑一声,笑声令他们俩毛骨悚然。那晚赖格惶然不知所措,便想用暴力镇压,差点撸袖子把自己的弟弟打一顿。 最后,艾厄又笑了一声,道,「放心吧,大哥,二哥,我不死。」 话虽如此,但阿姆觉得,若艾厄真的想死,他和赖格谁也拦不住。 没办法,他和大哥赖格在每日清晨,只能眼睁睁地看自己弟弟麻木地跟随着队伍离去,为能不能看见对方回归的身影提心弔胆。 直到有一天,他们没想到,艾厄不是自杀了,而是消失了。 **** 「听说你们俩是艾厄的兄长?」 歪脸的工头龇牙咧嘴,身后跟着一队魁梧的士兵,将赖格和阿姆包围,押了出去。此时天刚蒙蒙亮,还未到起床的时间,他们便被揪了起来。期间赖格一直朝阿姆迷惑地使眼色,但阿姆也茫然不知,只跟着押送兵站立在薄薄的风雪中。 他瞧见身前一张铁桌上摆放着银光闪烁的冰冷刑具,当即打了个寒颤。 「你们的弟弟不见了。昨晚灭灯时还在,现在人就没了。」 工头一张脸逐渐变得狰狞可怖,一双贼眼往他们兄弟二人的脸上扫来扫去,问,「他人呢?」 赖格当即就恼了,叫道,「我还要问你们呢。你们把我的弟弟带到哪儿去了?!他要是被你们偷偷弄死了,你们就给我等着吧!」 嘭地一声,他被一名押送兵裹着手甲的硬拳打中,一颗沾血的牙齿落在雪中,侧颊鼓起一大块青紫色的淤肿。 阿姆急道,「大哥——你们这是干什么?我们已经如实说了,我们并不清楚艾厄在哪里!」 「我瞧你们是狡辩。」工头呲牙道,「你们兄弟三人平日里好得和一人似的,弟弟不见人影,哥哥竟然不知道?我他妈才不信哩,你们不说,我们自然有办法让你说!」 很快,桌上的刑具就用到了他们身上。清晨第一缕曙光照亮大地,而他们兄弟二人的惨叫声接连不断地迴荡在清冷的大地上。其他俘虏劳工也已经醒来,一出门便瞧见他们的惨状,以及飞溅在冰雪上的点点血迹。 「还不说!」刑官瞪着圆鼓鼓的双眼,一边如狂犬般抽打着绑在刑柱上的人,一边龇牙咧嘴地说,「再不说,我废了你们!」 劳工们看得心惊肉跳,却没人敢出言喝止。三队人安静如鸡,窸窸窣窣地按序站好,等待新一天的奴役。直到队末人的身影消失在俘虏营,赖格和阿姆已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满身鲜血地吊在刑柱上,温热的身躯在寒风里氤氲出血色蒸气。 刑官和工头眼见要把人打死了,也得不到什么讯息,便凑在一起嘀咕不休。赖格挂在刑柱上,虚弱地问身旁的弟弟,「阿姆……你说……艾厄……去哪儿了……」 阿姆吃力地睁开双眼,「你……希望他回来……」 「不……」赖格嘴里满是腥血,呛咳不止,「他要是死了……正好咱俩去陪……他要是……活着……就……别回来……死小子……咱俩的命……都搁在他……手心里了……」 阿姆眼眶酸涩地说,「大哥……别说了……耗体力……」 那边的工头和刑官显然商量完毕,转身大摇大摆地朝他们走来。阿姆瞧见了那工头趾高气扬的德行,只觉怒火烧得全身血液嗞嗞沸腾,恨不得一拳将他的脑袋打扁。 「劳工艾厄不知所踪,而你们是他的哥哥。」那工头扭着那根跋扈的脖子,下达了最后的酷刑,「按理说,弟弟犯了错,哥哥就该替其受罚——我们决定,废掉劳工赖格一条腿,砍断劳工阿姆一条手臂,此后永远都是新国的奴隶!」 第86章 间奏·腿·臂·眼(4) 艾厄回来找他们了。 而赖格和阿姆,成了瘸腿的赖格和断臂的阿姆。在见到弟弟当晚,瘸腿赖格扭着那条瘸腿,步履蹒跚地在营帐里穿梭,打算去小解。断臂阿姆扶着他,二人脸上充满疲惫的沧桑感,说着最平常不过的无聊闲话,踏过营地间的斑驳光影。 而艾厄如一道鬼影凑到他们身后,正欲拍他们的肩膀,却冷不丁看见大哥的瘸腿,以及二哥左臂空荡荡的袖管。 他呆滞地站在原地,连招唿也没有打,就愣愣地伫立在雪地里。待瘸腿赖格和断臂阿姆意识到身后的动静,转头过来发现了他,他也没有说一句话。
第223页 「艾厄?!上帝啊,真的是你……大哥,你瞧,艾厄回来了!」 断臂阿姆紧张地看向瘸腿赖格,怕自己的大哥见到艾厄会暴跳如雷,闹得人尽皆知—— 谁知没有,瘸腿的赖格同样瞪着怔愣的双眼看向自己的弟弟,眼底逐渐涌起泪水,从面颊的沟壑滑下。断臂阿姆看见大哥流泪,自己突然也红了眼眶,胡乱擦拭掉眼角的泪渍。 「艾厄,你小子……」瘸腿赖格哽咽道,「你小子……还知道回来啊……」 噗通一声,艾厄跪在了他们二人面前,头埋在绵软的雪地里痛哭起来。肃杀的夜风淹没了他的哭声,断臂阿姆吃力地扶着摇摇欲坠的兄长,直到对方稳稳地站在雪地里,才听到一声无可奈何的嘆息。 「起来吧。」瘸腿赖格将艾厄拉起,声音出乎意料地平静,「告诉我和你的残废二哥,你去哪儿了?发生了什么?艾厄。」 **** 艾厄没有回俘虏营,而是在四周探查地形。在他将实情向二位兄长和盘托出的一个月后,三兄弟在某个夜晚火烧俘虏营,与其他造反的劳工一起,在迟暮帝国工头们和士兵们慌乱的尖叫声里游蹿喊叫。 他们规划好了出逃的路线,趁夜举着火把,点燃了所有的营帐,用在俘虏们身上的刑具和劳具则成了最得力的武器。满地都是泼洒的鲜血,噼啪灼烧的空气里溢满士兵的惨叫和俘虏们的狂笑。 瘸腿赖格凶神恶煞地举起双头锤,一边将一名倒地士兵的膝盖砸得粉碎,一边嘎嘎大笑,「老子砸烂你们的膝盖,都他妈给我当瘸子吧!」 他钉木桩似地接连不断往刑官们的关节处砸,在骨骼脆弱的碎裂声里满足地大笑。 「我觉得流星锤用起来挺不错。」 断臂阿姆笑呵呵地说着,唿唿抡动链锤,将长链甩出眼花缭乱的光圈,将迎面冲来的两个士兵抡倒在地。 众人在火光里打杀,发泄长久以来被奴役的愤恨,浓浓的烟雾在俘虏营上空升腾。艾厄往苍穹看了眼,迅速向人群传话道,「时间差不多了,不可久留,我们走!」 就在那一天黎明,他们逃离了昔日的万疆帝国——如今已经该叫迟暮帝国了。断臂阿姆卖力地跑出城,回头望了一眼沉眠不醒的高墙,莫名心悸。 即使他们策划了许久,这也太顺利了。顺利得令人不安。 仿佛是被人刻意安排好的一样。 艾厄提前在城门外备好马匹,待其他人一股脑从城里逃出来后,他拉着自己的两个大哥偷偷走到一处角落,说,「事已至此,我们只能希望他们安然无恙,不能帮更多了。」 瘸腿赖格跑得上气不接下气,面红筋涨地拖着那条废腿。他瞧见高高的马鞍就气不打一处来,勐地回身扇了艾厄一耳光,骂道,「他妈的,老子还没骂你呢!你个臭小子,不告诉我们就跑出去,我真该用锤子砸烂你的腿,看你还能不能到处乱跑!」 他骂骂咧咧地,瞧见阿姆的断臂,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对着艾厄就是一通怒气冲天的拳打脚踢!断臂阿姆瞧见这一幕也惊了,忙将瘸腿赖格拉开,叫道,「大哥,你这是干什么?!艾厄刚回来你都没生气,现在我们逃出来,你怎么还怨他啊!」 「要不是他私自跑了,将我们瞒着,我们能这样吗?」瘸腿赖格气得满脸发紫,「我们在里面遭罪,这小子在外面倒是潇洒啊,还救人!你连你的两个大哥都救不了,做什么假惺惺的好人呢。你心里有我们两个吗?!你前一阵子失魂落魄,我和你二哥生怕你寻死,那个红髮小子会怕吗?你死了,他会为你掉一滴眼泪吗?!」 「你倒是像条狗似的为那小鬼头卖命。是不是得我们俩为你死了,你才知道谁是你唯一的亲人!你这个杂种、贱种,永远都不跟我和你二哥一条心!」 「大哥!」断臂阿姆眼里燃着两团火,也要急了,「你要再这么说艾厄,我跟你没完!」 瘸腿赖格骂得更凶了,边骂还破罐破摔似地大笑,「我操你妈的,阿姆,你也是个死残废!咱俩残废对残废,不是缺胳膊就是少条腿,倒是让人笑掉大牙哩!」 断臂阿姆二话不说和瘸腿赖格打成一团。他们气红了眼,连日遭遇不幸和虐待的怒火齐齐发泄在拳脚中,毫不客气。眼看自己的两个大哥在金灿灿的晨曦里你死我活地互殴,艾厄垂着头,唿出一口窒闷的热气,声音逐渐变得沙哑,「大哥,二哥……是我不好,你们打我吧……」 没人听见他的话,他的两个哥哥沉浸在愤怒和怨恨中,就像两头相互撕咬的勐狮。 「我操你妈的,在艾厄面前装什么好人?挑拨离间的就是你,我他妈打死你个缺胳膊的白眼狼!」 「我他妈早窝着火了!你不就比我早生一年,动不动沖我和艾厄又打又骂,你以为我们是你弟弟?我他妈看是你养的畜生吧!」 瘸腿的赖格和断臂的阿姆都下了狠手,即使将对方揍到鼻青脸肿也不罢休。他们大声怒骂着,忽然间,一双手灵活地左右一挡,格住了他们击向彼此的拳头。 「别他妈挡着!」 瘸腿赖格正要伸拳往那个不知好歹的阻挠者那里挥去,手背上蓦地感受到一片温热,一线殷红的血迹从上坠落,洇透了他的衣衫。 瘸腿的残废愣住了。断臂阿姆仰头望着弟弟的脸,倒吸一口凉气,错愕地说,「艾……艾厄……」
第224页 滴答,滴答…… 一道鲜血从黑髮男子苍白的面颊滑下,将雪地烙出点点圆洞。艾厄一只眼睛带着笑意,另一只眼睛则才被某种锐器刺破,血红色的眼睑上横着一道深深的裂口。他疼得浑身颤抖,连唿吸都难持平稳,染血的唇角却缓缓露出一个笑,说道,「本来考虑要不要弄残自己一条胳膊……或者一条腿……」 「但后来我想,还是算了,我的大哥废了一条腿,我的二哥失了一条臂,我就要当我大哥的腿,我二哥的手臂……」 他趁自己兄长们失神怔愣的间隙,捡起地上凝着血斑的尖头锤,默默笑道,「这个,挺趁手的……我以后就用它了。」 **** 风平浪静。 断臂阿姆骑在自己那匹枣红色的骏马上,一臂扯着缰绳,悠然自得地吹口哨。另一边自己的大哥和弟弟一直喋喋不休地聊着什么,大部分是大哥在说,弟弟在听。瘸腿赖格腆着脸,笑嘻嘻地跟独眼艾厄扯些乱七八糟的段子,还不时往对方那绑着纱布的左眼瞄去,心底生出几分愧疚。 断臂阿姆有时候瞧见自己大哥那副模样,有点窝火,有点好笑,更多的感情却是「爱」。大哥每次发怒都一副六亲不认的狠相,过后又会小心翼翼地讨好他们。而每到这时,他和艾厄也都既往不咎,当作无事发生。 他仰头望着被火红落霞铺满的瑰丽天空,突然明白大哥一直强调的「一条心」是什么意思。 他们举世无亲,只能在彼此身上找得一点血浓于水的熟悉感。世事无常,人心冷暖,而无论发生了什么事,他们永远都是兄弟,永远都是至亲之人,永远都是彼此的依靠。 只要想到这一点,他就觉得无比安心,他相信大哥和艾厄一定也这么想。断臂阿姆觉得,在这个烽火硝烟的乱世,这种安心感甚至比黄金白银还珍贵许多。 身边响起瘸腿赖格的声音,「艾厄,你说那小子会在夜狼村等我们?」 独眼艾厄道,「会的,他一定会在。」 断臂阿姆看向艾厄被夕阳拉长的侧影,偶尔会冒出一个念头,他的弟弟为什么没有将那个红髮男孩的事告诉他们,暗自把对方带出城呢? 是觉得他的两个大哥会给他添乱,还是怕自己会给兄长们添麻烦? 他默默思忖半天,还是决定相信后者。这个事想开后,他顿时觉得心里愉快许多,连带着牵马的手臂都不那么沉重了。 他们的大哥就在这时候,快活地大喊一声,道,「看看咱三个,我刚刚想到了突然编出了一首歌!」 断臂阿姆笑着应和,「唱给我们听听吧,大哥。」 瘸腿赖格清了清喉咙,道,「听好了……『瘸腿赖格缺了腿,断臂阿姆少了臂,独眼艾厄失了眼;阿姆艾厄就是赖格的腿,赖格艾厄就是阿姆的臂,赖格阿姆就是艾厄的眼;残废三兄弟,有福一起享,有难一起当,三人才一体,永远不分离』……」 独眼艾厄难得语带笑意,「这好像……有点不押韵啊。」 瘸腿赖格嘿嘿笑道,「管它押不押韵哩,唱着顺口就行了。」 断臂阿姆道,「大哥,我跟你一起唱……」 他们两个就这么扯着大嗓门,在黄昏中鬼哭狼嚎似地张嘴高歌,惊得路边灰鸦嘎嘎大叫。独眼艾厄牵着缰绳,听着两个兄长的唱声,唇边扬起一抹笑,也随之哼起了曲调。 夕阳将三兄弟的背影拉得长而纤细,摇摇晃晃,拖在黄沙裸露的大地上。他们的脸庞覆满旅途的僕僕风尘,歌声却在金黄色的苍穹和银灰色的旷野之间,经久不歇地迴荡。 「瘸腿赖格缺了腿,断臂阿姆少了臂,独眼艾厄失了眼……」 「阿姆艾厄是赖格的腿,赖格艾厄是阿姆的臂,赖格阿姆就是艾厄的眼……」 「残废三兄弟,有福一起享,有难一起当……三人才一体,永远不分离……」 =========================================================== 作者有话要说:第三卷 正式完结。=v= 第87章 选择与代价 黑鸦在地上缩成了一个个小圆球,仅余一双血玛瑙般的眼睛注视着我。沉闷的马蹄踏过荒骨沼泽的枯枝败叶,群鸦如一席黑珍珠帘幕自大地狂乱飞起,聒噪地从我身边穿梭而过。 我一直驭马行驶到亡灵城堡下。许久不见,这烂地方一如既往鬼影森森。月亮如一只惨白手爪勾在夜幕之上,星辰颗粒诡秘地朝我眨着眼睛。我将破破烂烂的亡灵从马背抱下,一脚踹开了年久失修,唯有蛛网作饰的木门。 「法师。」我大步踏上螺旋梯,喊道,「我有事相托。」 我刚一跨进门,一条黏嗒嗒的血手就啪地贴在我身后的墙上。那个女人依旧窝在石桌前,手腕处是一条血淋淋的被拉长的弹簧,尽头连接着那只黏煳煳的断手。 看来她打心眼里想给我个噁心的见面礼。 「这里不欢迎你,莱蒙·骨刺。赶紧给我离开。」 她冷冷地朝我瞥了一眼,继而看见我怀里的罗,淡漠的薄唇启开一条缝,「我的小太阳出了什么事?」 我直勾勾地盯着她道,「我警告你,他不是你的。」 「但他的确出事了。」 亡灵法师慢悠悠地从石桌旁站起,踱到我身边,端详罗毫无生气的面庞。我静默地等她走上前,趁她俯身之时,冷不丁用一把森寒的匕首抵住她的脖颈!
第225页 女法师动作一顿,好整以暇地瞧着那把突然冒出的匕首冷笑,「……哦?」 我用布满血丝的双眼盯着她,「在此之前,还麻烦你回答我的问题。」 这个该死的女人斜眼瞄了我一下,冷冷道,「我以为你是真的有事拜託我。」 「我只想知道一件事。」我紧攥着匕首,骨节被力道挤出咔咔声,「艾略特的亡灵……是你帮其召唤的么?」 亡灵法师突然笑道,「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我说过我会隐藏所有委託人的消息。是与不是,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我盯着她道,「若真的是你,我现在就杀了你。」 女法师道,「匕首杀不了我。」 我依旧直勾勾地看着她,嘴角咧开一个血腥的笑,「我们不妨试试?」 她定定地盯了我许久,扑哧一乐,笑容妖艷又不屑,就是没有忌惮和惧怕。我的匕首紧紧贴在她的皮囊外,而这个该死的女人不以为意地直起身子,云淡风轻地说,「我还以为你能聪明一点,待麻烦我的事结束才会翻脸不认。你不想让罗恢復正常了么?」 「……」我静静地盯着她,没有说话。女法师耸了耸肩膀,道,「算我拗不过你,何况与你斗个两败俱伤没什么好处……艾略特并非我的委託人之一。」她踏着清寒的月光,漫声道,「那个亡灵是格森替其召唤的。」 我道,「我猜这其中就有猫腻。格森·伦瑟尔到底是什么人?也是亡灵法师?当年万疆帝国的覆灭是不是他和艾略特的合谋?」 女法师漠然道,「你问我做什么?等你逮住了艾略特,向他盘问去。我是个亡灵法师,不想掺和你们的恩怨。拿开你的兇器,逼迫我一个远离世事的女人,你算什么本事?」 我喉咙一梗,想破口大骂却无话可说。她抚摸了一下罗残破的脸,遗憾地嘆息道,「可惜了我亲爱的小太阳……他若没被你这个狼心狗肺的傢伙挑去,现在就是我温柔英俊的情人了。」 「别让我多说一遍。」我将匕首收回腰侧,冷冷地说,「他是我的。」 我们从阁楼走向地下室。女法师从我怀里接过罗,脱下他的斗篷和衣物,将他放在一具一人高的空水晶棺里。他赤裸的身体被淡淡的蓝色光晕笼罩,白皙的肌肤晶莹剔透,衬得残破皮囊下的白骨愈发狰狞可怖。 虽然我早在兀鹫城就看过他的身体,但此时他一丝不挂,死气沉沉地躺在冰冷的水晶棺中,我才意识到他破损得多么严重。女法师仔细地看过他的伤口,蹙眉道,「这个伤痕,应该是他为了摆脱『荒沼荆棘』的束缚剜出的。魔棘造成的腐蚀难以癒合,所以他的身体张不出新肉。是谁绑了他?」 这话说得我心头火起,咄咄逼人地问,「你觉得谁能用在荒骨沼泽生长的魔棘把一个亡灵绑住?」 她抬眼看我,似乎也猜到了几分,不屑地瞥了我一眼,「我早说你们不合适,是你硬要他做你的亡灵。那时我就警告过你,你们的灵魂不太相配,恐怕会坠入万劫不復的深渊……现在看来我只猜对了一半,罗被你害成这样,你却活蹦乱跳。莱蒙·骨刺,你倒是耍得一手好牌啊。」 「废话给我少说。」我盯着她,一字一顿道,「就告诉我,罗怎么才能復原。」 「哟,你还挺理直气壮的。你自己干了什么混帐事,心里就没点数么?」女法师冷笑不止,眼里似乎涌起怒火,尖细的手指几乎戳到我的鼻樑,一字一顿、咬牙切齿地说,「我将我亲爱的『孩子』交给你,你就这么对待他?」 「……他是我的,我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亏你还有脸说这种话。」女法师冷笑,「那我就让你看看,他被你究竟搞成了什么样。」 说着,她将一根指骨刺破罗心脏外的皮肤,继而移到他的大脑,在他的头壳上划了一条用以估量的血线。几缕暗红色的鲜血从罗的皮肤里沁出,我看见她手持两把锋利的细刀,沿着血线一点点将罗脆弱的身体剖了开…… 「……」 我盯着晶棺里的罗,手指死死扣住棺沿,感到浑身的血液沉重似铅,堵住了通往心脏的迴路。罗的心脏正一收一缩地往外渗着透明的体液,发出类似人呕吐的响动,大脑则爬满了某种黑色的丝虫,一点点啃咬着淡粉色的褶皱。 「毫无疑问,你破坏了他的大脑。」女法师的声音冷得几乎不带一点情绪,「然后对他进行了『思维强灌』。看看吧,莱蒙·骨刺,这就是你那些噁心得和臭虫无二的想法,在他的大脑里化为了真正的绦虫。至于他的心脏……」 我面无表情,目光冰冷地任她嘲讽。法师俯下身,用指骨往那颗抽搐的小心脏轻轻一点,心脏悚然一惊,停止了呕吐般的呜咽,褶皱舒展如一只张开的小嘴,呜呜哇哇地说着什么—— 我勐喝,「别碰它!」 「他爱你。」 猝不及防地,这一句话像只铁锥,狠狠刺穿我的意识。蓦然间我感到大脑一阵晕眩,几乎站立不稳,看向亡灵法师的目光摇晃出了好几重叠影。 「……真是不可思议……虽然不是不可能,但真的很罕见……」女法师的声音在我耳畔分外朦胧,「亡灵的心脏应该是洁白无瑕……之前血液竟然涌了进去……他的心已有了一种浓郁的感情……它告诉我,是『爱』……他爱上你了……」
第226页 我竭力使自己保持冷静,「……你说什么?」 「但他将自己心脏中的血挤了出来。」亡灵法师喃喃道,转头看向我的目光多了几分难以置信的复杂,「为什么会这样?」 我怒喊道,「我他妈怎么知道?!我是来问你罗有没有救,不是让你来质问我的!」 她疑惑的目光几乎能将我灼出两个洞来,仿佛罗爱上我或者什么人是件震惊寰宇的奇闻异事。她就这么盯着我半晌,玫瑰般的红唇吐出几个字,「若我说一切都看你的选择,你会怎么办?」 我瞪大双眼。她离开水晶棺,直勾勾地盯着我道,「现在摆在你面前的有两个选择。」 「什么?」 「第一,我将他救活,但他的大脑严重受损,我不确定他的智力、思维及其他感官会不会受到影响。」 我道,「你的意思是……他可能变成了个心智不全的残废?」 「正是如此,因为大脑支配着大部分器官的功能,所以他变成瞎子或聋子的可能性很大。」法师平静地说,「而与此同时,要救活他,需要你十年的寿命。」 我听到了我自己扭曲沙哑的声音,「用我十年的寿命……去救一个可能变成残废或傻子的亡……」 「还有第二个选择。」法师淡淡道,「我知道,目前的罗一定不是让你称心如意的亡灵。不然你也不会用一些禁书里的禁忌之法,破坏他的大脑进行思维强灌……」 她的目光变得幽深难测,令我的手心沁出冷汗。亡灵法师双唇一张一合,道,「我可以给你另一个『孩子』,一个和你的灵魂更相配的亡灵。你将成为那个亡灵的新主人。」 「那罗呢?」 「我会销毁他。」法师漫不经心地说,「虽然他曾是我精心培育大的『孩子』,但只要报废,我不会留着一个无用的尸体……毕竟日后肯定有更好的样本,不是么?」 **** 我坐在水晶棺外,扯着罗一只冰冷的手,出神地摩挲他手心的纹路。罗在冰棺里沉睡,面容恬静温柔,饱满的双唇透着一抹亮莹莹的淡粉色,像个酣睡的孩子。他的大脑已被亡灵法师取出,敞开的胸膛中只剩一颗萎靡不振的白色心脏。 「我当初真不该要你,罗。」 我盯着他的睡脸呢喃,执起他的手,将他骨节修长的手指凑到唇边细细亲吻,含住他凸起的指关节发狠啃咬。我给他的金戒还戴在他的中指上,就像一个金光闪闪的笑话。 「你说,我要你干什么呢?」 我一个人自言自语,喋喋不休。 「我要復仇,我要杀人,我要的是一把能痛痛快快杀人的刀,而不是一个体贴入微的情人……我想要你用镰刀屠宰,而不是用嘴唇亲吻我……我要的你拿不起,你要的我给不了……」 「你说……我们为什么还要在一起,彼此折磨呢?……」 「准备好了么?」 亡灵法师打断了我的话,搬来了另一只冰棺,里面盛满了粘稠沉郁的黑色浓汁,还有一股石灰般的浓重土味,简直令人窒息。我拧着眉头盯着它,法师跟我道,「躺进去之前,我会给你喝一罐安眠汤……你会在里面沉睡一段时间,等你醒了,罗也救治成功了。」 我恶声恶气地说,「安眠汤?冰棺?我怕不是会就此死在里面吧。」 「你爱进不进,莱蒙·骨刺。」她冷笑道,「别以为谁对你都有罗的耐心。你再摆着张找茬的臭脸,我就让你好好见识一下什么叫自讨苦吃。」 第88章 分手快乐 「侧着身子躺下。」 当我躺进墨汁般的药水中,女法师挪开被我喝净的汤碗,如是说道。 安眠汤里或许添加了什么神秘的药剂,在我未彻底昏迷的时期,我得承认这感觉难受极了,就像有人用生姜塞进了我的鼻孔,辛辣的姜汁渗进深处的孔洞,呛得我双眼发涩。 软绵绵的肢体让我连拳也握不稳,头脑混沌中,我朦朦胧胧地想我为什么要救罗。第一次遇见他我就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现在错误再度于我的一腔冲动后上演。我气死了,恨死了,后悔死了,沮丧死了,在心里狂骂自己的愚蠢。 只可惜为时已晚,现在就算我反悔想打碎冰棺,也没力气了。 「他要进去了,当心点。」 我睏倦的头脑还未反应过来对方说了什么,一个冰冷的躯体就随之被放了进来,与我面对面躺在一起。法师捞起我们两个的手,将其十指交扣,放在我们之中。我能感受到有一块冷硬的金属挤压在指间,却一时想不起那是什么。 「祝你们好运。」 女法师的声音仿佛是从深海的另一端传来,被一面流光溢彩的水晶盖子彻底隔绝。黏腻的汁水如软泥一般从我们身体的每一寸滑过,我与他躺在这一方狭小的冰棺内,相对无声,十指紧紧相扣。 气恼和悔恨充塞了我的心脏,药水还折磨着我的口鼻,在某种奇怪的催化下,在极端的愤怒化为无奈的泡影后,他的气味如昆虫吐丝般朝我伸了过来,无形地相连,让我发出狗一样的粗喘,浑身烫如烙铁,像肚子里揣了个大火球。 该死的。 **** 【莱蒙……】 我醒了过来,刺骨的冰霜如针般扎满我的面颊,肃杀的寒风将积雪吹卷而起。天空变成了一种诡谲的幽蓝色,嵌着沉重凝滞的云层,明暗相间构成了由远及近的视感。
第227页 我在凌厉的风刃里艰难爬起,裹紧我周身的黑斗篷,只觉得全身上下的骨骼冷得都要啪嚓开裂。莱蒙,莱蒙……我意识到那是我的名字,但我却在不停地叫「他」,寻觅「他」,一想到再也见不到「他」连心都要碎成两半。 【莱蒙!】 随着那声音在心底愈发清晰,我发现不远处,掩在狂烈风雪后的一束火光。它明亮而热烈地闪烁,在冰天雪地里就像一滴燃烧的眼泪,仅仅看着它,我的肺腑仿佛就已暖化。 我试图朝它奔跑。 ——我要你为我杀人! 苍穹传来咔嚓咔嚓的碎裂声,一场冰雹蓦地从天而降,将我冰冷彻骨的身躯击倒在地!我闷哼一声,浑身散架似的疼痛,可依旧爬了起来,踉跄地前行…… ——我不需你保护。 狂风忽然从四面八方袭来,我趴倒在地,紧抱着附近一块岩石,才不至于使自己如蜉蝣被吹走。我不知道寒风是从哪里来的,只知道我心里很痛,几乎连注视着火光的力气都所剩无几。然而在狂风渐歇之时,我又一次支起身子,疲惫而渴望地走向跳跃的火焰…… ——没用的废物! 一支尖锐的冰棱从后穿透了我的胸膛,大脑处传来嗡地一声,雷击般的剧痛令我差点昏倒在地。血色的泪水从我的眼角淌了出来,又凝结成冰,如红宝石般掉落在薄雪中。我伏在雪地里痛哭起来,尽可能用眼泪将心底的哀痛倾泻而出,不知道自己前进的意义为何。 ——罗…… 就在我蜷缩在雪地中时,那束骄傲而迷人的火焰似乎泛起了声的波纹。我泪眼朦胧地看向它,模煳的视野仿佛拉近了我与它的距离,仿佛它温柔的火焰正如水流般抚过我的身体。 ——罗,假如你的爱总被其他人糟践…… ——那不如……都给我吧……我保证会用心疼爱一辈子…… 我听到了那个微弱的声音,睁开眼,看到了满地由我的血泪凝成的血色冰珠。我迫不及待地从地上爬起,斗篷边缘溅起细碎的绒雪。寒风朝我噼头盖脸地打来,可我再无畏惧,一步,又一步,再无犹豫,一心想要奔赴到那个声音身边。 「莱蒙!」 我喜悦地喊道,火焰就在视线可及之处。我飞奔上前,伸手欲将那明亮的火源拢入手心—— 咔嚓,咔嚓,咔嚓…… 冰块凝结的轻响从我手心传来,我睁大双眼,却看到手心底下一层透明的冰墙。火焰就隔在冰墙之后,朝我狰狞地舞动。我难以置信地颤抖着手臂,皮肉却已被粘在冰冷的墙体上,再也摆脱不了寒冷的束缚。 足以将我冰冻的寒意从冰墙处疯狂地游蹿入我的身体,透明的冰块层层叠叠将我覆盖。我听到了自己的叫喊声,而没有温度的身体,终究在那钻心蚀骨的寒冷中被冻结成冰…… …… 从冰棺里出来时,法师说,我差一点就死了——被冻死。 她说,「你一定觉得,自己做了个可怕的梦。」 我没说话。她便接着说,「其实那不是梦,而是药水将你们的感情和意识变为实体,用更直接的状态让你们感受。换言之,有时连你们自身也察觉不到的潜意识,会在这只冰棺里变为现实。你所感受的就是罗曾感受的,而罗感受到的,则是你曾感受的……」 见我一直缄口不语。法师静静地瞧了我一会儿,道,「那让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她将罗抱起,放在了我的怀里,「他成功被救活了。与此同时,有两个附加条件,其一,他的眼睛看不见了,只能靠其他感官感知外部的世界。」 他的身体传来了一股明显的热度,就像被日光晒暖的山泉,滑腻而温润。我出神地抚摸他那不可思议的身体,随即便听见了法师的声音,「其二……他的身体,拥有了温度。」 我第一次觉得罗如此瘦小。曾经我们两个站在一起,他还比我高一截,而现在他安安静静地蜷在我怀里,就像一只恬睡的雏兽。 而当我又一看,却发现不是罗变小了,是我变大了。我抬起我变得结实健壮的手臂,低头一瞧,瞧见我腹部块垒分明的粗壮肌肉,以及垂落在腰际的血红髮梢。我将罗放下,站到镜子前一看,一张陌生又熟悉的脸勐地蹿入视野。 我曾在刺青城堡见识过的那幅画有我未来的油画,里面那个邪肆鬼魅的高大男人,就站在这面镜子前,怔愣而错愕地望着我。 「十年寿命已从你的灵魂和身体消失。」女法师说道,「现在,你是二十五岁的莱蒙·骨刺。」 **** 罗的清醒没费多长时间。当我疲惫地睁开睡眼,映入眼帘的就是他天真好奇的面庞。他坐在我身旁,一只温暖的手认真地握着我粗糙的大掌,似乎在确认存在。 「主人。」他笑弯了眼,又重复道,「主人。」 我静静地注视着他,用手抚上他白皙的脸,轻轻摩挲。 他用手握住我的手背,似乎很高兴,而我目光一冷,毫不留情地将他一把推开。 「主人……」 他被我用力推到一侧,迷茫地看向我。我目光阴戾地下床,想穿上过去的衣衫,却只听见嘶啦几声,裤子和汗衫在我伸进腿和胳膊,试图向上拉拽时全都报废了。 「法师!」我吼道,声音低沉粗哑得让我都大吃一惊,「我需要一套更大的衣服。」
第228页 罗道,「主人,我为你去拿。」 我盯了他一眼。他紧张地走下床,刚要推门走出去,冷不丁被我当头一罩,浑身裹在了一件斗篷里。 确信他赤裸的身体不会被其他人看见,我才不耐烦地揉揉头髮,「去吧。」 罗很快跌跌撞撞地为我拿来了衣物。亡灵城堡只有供亡灵穿的黑衣黑裤,我勉为其难地穿好,见罗正吃力地试图将脑袋钻进上衣的洞里,动作笨得像个几岁的孩子。 ——该死的撒旦,你他妈一定是在跟我开玩笑! 我听到了自己气急败坏的心声,走上前,动作粗暴地将衣衫从他的脑袋上拉下去。罗髮丝凌乱地看了我一眼,眼眶红红的,似乎觉得有些委屈,又捡起地上的长裤默默穿了起来。 我往床上重重一坐,看着对面镜子里那个长发血红的高大男人,肩膀宽阔,两条腿结实修长,肌肉被紧身衣裹出流畅而紧緻的线条。我冷嗤一声,朝镜子里那个嚣张的傢伙比了个中指,活动了一下坚硬的拳头。 连骨骼的响动也如此清脆,就像被踩裂的青竹。 「主人……」 待我们穿戴完毕,罗跟在我身后,小心翼翼地注视着我阴沉的面容。自始至终我没看他一眼,生怕在对他不经意的一瞥中滋生什么莫名其妙的想法。 曾经一度长及脚踝的斗篷才勉强罩到我的膝弯,我阴冷地揣着裤兜,黑色长筒靴坚硬的靴底踩着破旧的楼梯嘎嘎作响。 「要走了?」法师就坐在底楼的角落,在一片黑暗里漫不经心地开了口,「可你还没有占有罗。我给了你一晚上的时间,你却在楼上唿唿大睡。」 我一声不吭地走出了亡灵城堡。这地方多待一秒我都觉得难受,何况我根本不知外界的时间过了多久。乞乞柯夫和波波鲁还在迟暮帝国附近等我,要是我迟到,谁知道那可恶的老头子会整出什么么蛾子。 咴——! 我一脚踩上马镫,轻松跨到马鞍上。身材变得高大后,连世界在我眼里都换了个模样,那些阴森的枯树在我看来滑稽可笑,歇憩的黑鸦幼稚得像木头玩偶。我嗤笑一声,将皮革制成的缰绳勐地一勒,吹了声口哨,「走——前往西南方!」 **** 马儿在我的驾驭下如离弦之箭般疾奔出去。待我们跑出了树林,疾驰在荒骨沼泽宽敞的泥地上,我才想起从刚刚就一声不吭的我的亡灵,侧头向天空看去。 「……」 化为亡灵态的罗浮在半空中,随马匹前进的速度忠心耿耿地跟随在我的侧后方,动作有些迟钝。他已经彻底成了个亡灵瞎子。 听见我勒停马匹,他也在半空悬停,如一片羽毛轻盈落地。 「主人。」 他仰头看向我逼近的面庞,直到白皙的脸全数被我的阴影笼罩。我静静地凝视了他片刻,伸手扳过他的下巴,凑近了他被我捏得圆鼓鼓的双唇。 温热的触感顺着手指,传至我冰冷的心脏。 「别跟着我了,罗。」 待吐息从口中逸出,我才意识到它有多炽热,原来此时此刻我冰冷的身体还能发出如此强烈的热度。罗在听到这句话时愕然瞪大漆黑的眼洞,我漠然松开他的下颌,听到他不知所措的声音,「主人……我是你的亡灵……我不能不跟着你……」 「是的,你是我的亡灵。」我平静地说,「所以我命令你,不许再跟着我了。」 他神情恍惚,「为、为什么……」 「跟着我很痛苦吧,你。」我一手按在他的头顶,用五指禁锢,听到了他的痛哼声。我冷笑不止,说,「别想骗我了。我知道你潜意识在想什么,你觉得很痛,我的每一句话都能在你的心脏上戳个窟窿,不是么?你想要我的爱,可我始终吝于交付——不,根本就没有那东西。」 他突然说,「那位洋桃公主呢?你曾那么爱她……」 「你在想什么?」我嗤笑着瞥他一眼,「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提她?像个女人一样吃醋,你可太难看了。」 呵,洋桃?她算什么? 或许曾经软弱无能的莱蒙·索尔喜欢过她,但在如今的莱蒙·骨刺心里,她什么也不是,连沼泽里的乌鸦都算不上。当我听见罗说出洋桃的名字,我差点就笑出来了。当初那个在房间里听墙脚的亡灵,原来一直对那晚屋顶的琴声耿耿于怀—— 这个毫无长进的傻瓜,对我的印象永远停留在那如水夜色中的亡灵,他在期待什么?期待我会在月光下,深情款款地对他说「我爱你」么? 「哈哈哈!」 光想想那副场景我就觉得又噁心又滑稽。我骤然爆发出一阵大笑,「罗——!你可真有趣,有趣,有趣又可笑!哈哈哈哈——」 我恶劣地大笑起来,笑他,笑他幻想于脑中的那份压根就不存在于我心底的爱。我本想好好地嘲讽他一顿,谁知我一笑就停不住,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嵴背都弓了起来。 良久,我歇斯底里的笑声中忽地夹杂了亡灵微弱的哽咽。 「主人……你好过分啊……」 我的笑声蓦地停了下来。 他断断续续地哭泣道,「为什么……说爱我的是你……将它撕碎的……也是你……」 「……」 「为什么……选择我的是你……将我抛弃的也是你……」 「你为什么……非要这样对待我不可呢……」
第229页 罗失魂落魄地蹲了下来,十指揪着头髮,喉中发出痛苦的呜咽。若是他有眼睛,估计我一定能看见汹涌的泪水滂沱而下。 「你有没有想过。」我仰头望天,唿出一口气,「你为什么非要被我这样对待不可呢?」 他抬起发红的双眼,怔愣地望着我。我不敢低头与他对视,怕下一刻心里某道防线会就此溃不成军。 「这次我没有占有你。」我望着深海般凝萃着寂寞与星光的夜幕,道,「你是自由的。」 他突然站起身,想要抓住我却犹豫着该不该伸手。昔日我想躲也躲不开他的目光,而现在我只要稍稍一仰头,就不必肝肠寸断地与他对视。 「罗,我们分开吧。」我道,「这样我们彼此都能免于痛苦的折磨。我知道你跟着我很不痛快,而我也觉得憋闷。这样在一起有什么好处呢?」 「……」 他没有说话,或许是说了但我没有听见。意识仿佛沉入蓝靛靛的夜幕,我恍惚着说,「虽然你现在心智不全,但你毕竟是个亡灵,一般人欺负不了你……我要去找一个该死的狗东西復仇,可能很快就会死在某个荒郊野岭。到时候你找到我,吃掉我的灵魂吧——只要你不嫌它臭。」 **** 我的亡灵,你问我,为什么我非要这样对待你不可? 很遗憾,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也不想思考这个问题。 我只知道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罗。我们之间,这种本该从最初就冷血畸形到底的主僕关系,如今已经掺入太多复杂的东西了。就像乞乞柯夫说的那样,简单的关系就该简单地处理,一旦它缠绕成结,难以作解—— 那唯有亲手斩断。 「一个人……是不行的吧……」 就在我被万千思绪缠绕之时,一个声音忽然在我胸前响起。我下意识低下头,撞进罗两只眼洞比深渊还要死寂的深处。他直勾勾地望着我,似乎也陷入某种识海的恍惚中。 但不同于我心声之乱,他的想法简单、坚定,如一支利箭层层穿透我想构筑的屏障,戳到了最为脆弱的靶心。 他上前一步,似乎想要伸臂拥抱我,「要到达主人想到达的地方……我们便不能离开彼此。」 「这就是主人最初选择要我的原因……不是吗……」 「不可能!」 不等他多说,我粗暴地将他推开。 「你还真是爱自作多情。」我冷笑一声,大步转身跨上马鞍,将冷汗和长发甩到脑后。骏马喷了个响鼻,嘶鸣一声,而罗就静静地站在我身后,眼角泛红却一眨不眨地注视着我的背影,纹丝不动。 咴—— 我狠狠地一抽马臀,只想远离他,继续在泥地上疾驶。凌乱的髮丝四散飞舞,酥痒地沾在我汗湿的脸上。 再也没有亡灵浮在半空,浮在我稍一侧头就可见的地方…… 我数不清是第几次揩去侧颊的热汗,只觉得自己头脑发涨,疲倦和痛苦一齐缓缓涌上肢体。远离了他的身影和视线,剎那间,我竟忘记了要去往何方。 ——承认你心中所想很困难么,胆小鬼? 这个想法闪过之际,噗通一声,我从马背上坠下来,恰好跌进一滩泥洼之中,正脸朝地摔了个痛快。 「……」 脏水溅到了我的衣物和头髮上。我吃力地撑起身子,尚未将狼狈的自己收拾妥当,一个身影却飞快地凑到我身边,将我颓丧的双肩扶起,摸索着替我擦拭脸上的污泥。 「主人,你怎么样了……」 啪地一声,我攥住了他的手腕。罗怔愣地看着我颤抖的手掌,整个人忽地被一股大力掀倒在地! 「唔——主人?!」 我扯断了他斗篷的系扣。我埋头到他的颈窝,一手掰过他的下颌,将他的嘴唇含进唇舌,在喘气声和呻吟声之间交换炽热的吐息。 为什么要跟随我? 为什么要在意我? 你不是痛么?你不是难过么?你不是知道我无法回应你么? 【莱蒙……我会永远陪着你……】 【永远……不会让你一个人……】 我目光恍惚地贴向他的额头。 他如此温暖。 **** 喜、哀、怒、惧。 沉寂的夜晚,一只苍白干瘪的手持着一块尖石,往墙上刻下几个字。老人身穿一身浓墨般的修士袍,空荡荡罩住枯瘦如柴的身躯。他从阴暗的床底爬出,翻身吱呀吱呀倒在了床上,凝望着天花板,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吱嘎…… 门被推开了,从外走入一个颀长的黑色身影,身后还跟着其他魁梧高大的修士。他们一齐在床边盯着垂朽的老人,为首的男子悠然上前几步,从老人滚动的喉结下取出一枚黄金项鍊。 「你……休想……」 老人眼中蓦地迸出两点寒星,死死扯住年轻男子的手腕。男子发出一声不屑的轻笑,后面的修士走上前,在老人的挣扎中,强硬地夺过他脖间的项鍊,递到了年轻男子的手中。 老人哆嗦着虚弱的身体,在黑暗中看向年轻男子心满意足的脸庞,颤巍巍地指着他道,「你……你迟早会遭到神的惩罚……道格拉斯……」 名叫「道格拉斯」的年轻男子微微一笑,「老师,您的力气,还是留着死后迈向天国的阶梯吧。」
第230页 他轻轻挥手,项鍊揣入,转头露出一抹讥刺的笑,「您在人间的职位,就由我接任。」 「你不会称心如愿的,道格拉斯……」老人目眦尽裂,歪斜的嘴角淌下涎沫,「我还有……还有……瓦什……他一定会回来阻止你……」 年轻男子漠然回头,讥诮地说,「瓦什?」 「对……瓦什……他永远是我……最得意的学生……」老人死死盯着男子冷漠的脸,嘶哑地说,「而你……永远是个可恨的败类……」 「我还以为你说什么呢,原来是亲爱的『瓦什』。」年轻男子似是遗憾般地摇了摇头,「您忘了么?一定是忘了,人一旦年岁大了就容易忘事,尤其是自己作下的孽。怎么,快要死了,你反而记起瓦什的种种好处了么?」 他重回到老人床边,凑近对方,森森笑道,「你口中的『瓦什』,早就被你害死了。」 「现在还活在世上的,是名为『波波鲁』的疯子……哈哈哈……」 其他修士一拥而上,按住床上苟延残喘的老人的手脚。老人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嘶叫,很快被枕头堵回喉咙,四肢剧烈地在其他人手下震动片刻,旋即了无生息。 不一会儿,软枕被揭开,露出底下那张苍老扭曲的脸。年轻男子定定地注视着昔日恩师的死相,耸肩一笑,口中残忍地吐出冰冷的话语。 「晚安,老师。」 作者有话要说:没脾气 第89章 进城 刚踏入迟暮帝国边境,我就收到了乞乞柯夫传来的信鸦,找到了他下榻的旅店。我牵着马,在一条宽阔笔直,直通王城的大路一侧漫步,冷漠环视着商铺林立的街道和熙攘的人群。 深蓝色的天幕下伫立着一簇灰白色尖塔,像一根根高耸入云的手指,云雾缭绕,被凝重的暮色镀出岁月的沉淀感。 旧国的建筑只保留了一部分尖顶教堂和圆顶城堡,而居民楼全数被推翻重建,涂着鲜亮的油漆,家家户户的大门上或多或少都画有蜈蚣和蛇的彩绘,有的檐下还挂着整个剥下的蛇皮,不愧是蛮族的典范。 满街都是头上缠着丝巾的莫哥尔平民,贵族们则乘坐马车,穿戴纹有蜈蚣和衔尾蛇头饰的披风大衣和礼帽,很多服装款式还参考了万疆帝国流行的样式。树林周围的小径两侧栽满了梧桐树,浓荫蔽日,湖边修筑了许多供人玩赏的绿茵公园,还能听见鸟雀清越的啁啾和孩童天真烂漫的笑声。 我快步走在街道上,眼前飘着一只只诡异的爬虫头巾,耳边响着那些莫哥尔人带有浓重口音的谈话和欢声笑语,只觉得浑身不自在,仿佛掉进了阴气森森的蛇巢。 「你怎么变成了这样?」 我走入旅店的房间,解下漆黑的兜帽,乞乞柯夫愣了一瞬,张口便问。我飢肠辘辘地坐到桌边,唤人给我上了一只烧鹅,一盘蜜汁火腿,一大块黑麦面包,还有一大瓶果子露。 果露是最先端上来的,我勐灌了几口解渴,「为治癒罗所付出的一点代价。」 乞乞柯夫盯了我一会儿,神色一变,蹙眉道,「撒旦啊。你竟然耗费了十年寿命,只为了救一个虚弱的亡灵?而且救活了还有后遗症。」 「嗯。」烧鹅随即被端了上来,我撕咬着一只鹅腿,含煳道,「他瞎了,估计也变得比以前更笨了。」 仿佛是响应我的话,罗一进旅店就慢悠悠地摸索着四面的陈设,险些撞到一个女僕。我和乞乞柯夫坐在桌边瞧着他,看他好不容易找到了我们的座位,心满意足地坐了下来…… 「撒旦啊……」菸斗从乞乞柯夫怔愣的嘴角掉下来,这个老头难得露出了气恼的一面,「亡灵法师不是允许你换一个亡灵么?你这是在干什么,我以为你到了关键时候好歹会理智一点!你不想报仇了?」 罗被老头子粗哑的嗓门震得一愣,小心翼翼地听着我们的谈话。虽然他看不见,但被乞乞柯夫瞪视的时候还是向旁边挪了挪。 我沉默半晌,道,「罗,过来我这里。」 他依言上前,我伸臂一揽,将他抱到腿上,搂在怀里。乞乞柯夫看到这一幕立刻充满了对我的嫌弃,不满地开始抽菸斗。 我抚摸着罗的头髮,「我要是不这样做,他会被销毁。」 「销毁就销毁,反正他不过是个死人。」 「我不同意。」我静静注视着悬挂的鹅黄色壁毯,自嘲般地一笑,「而且我想明白了,不管亡灵是不是他,可能对结果来说没什么区别。我不需要他做太多,他待在我身边就够了。」 老头子眯眼看了我一会儿,冷冷地说,「你太贪心了,莱蒙。到头来满盘皆输,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我冷笑道,「没关系,是死是活,我一人担着。到时候你记得跑就是了。」 「莱蒙,你不是一人担着,我陪你。」罗认真地说道。 我扯出一个笑,将额头抵着罗的额头,「听见没?我的亡灵说要陪我一起。」 事已至此,乞乞柯夫也明白多说无益,只是从怀里掏出一张通缉单。 上面画着一个嚣张跋扈的红髮男孩,一脸狰狞的鳄鱼笑,肩头扛着钝刀,杀气腾腾。 「哟。」我皮笑肉不笑地扯了扯嘴角,「画得挺像嘛。」 「你早就是迟暮帝国通缉的重刑犯。」乞乞柯夫道,「不过你在荒骨沼泽长成了二十几岁的模样,反而因祸得福。我猜不会有人想到你是红髮男孩『莱蒙·骨刺』,但以防万一,我们还是该伪装一下。」
第231页 我拈起一缕长发,漫不经心道,「给我染个头髮?」 「染髮是必须的。」乞乞柯夫道,「而且,你不能自称为『莱蒙·骨刺』……你需要换个名字了。」 我满不在乎地大嚼剩下的烧鹅。乞乞柯夫沉默着坐在桌边,忽然对我道,「莱蒙,还有件事,我得告诉你。」 他说着,拿起桌上那张「莱蒙·骨刺」的通缉单,翻到了背面。 一首字迹清俊的短诗赫然显现。 「亲爱的莱蒙, 你长大了。 发如烈火,唇如玫瑰, 脸似初雪,眸似星辰。 无数个不眠之夜, 你已让我等了太久。 我想要你。 我很快会让你知道。 我, 对你…… 弒君者 艾略特·德·斯图尔特」 「……」 我差点吐了。狗东西的短诗一如既往骚贱难敌,一首比一首厉害,倒极了胃口,看来他是存心要让我噁心死。 「全城,不,应该说整个迟暮帝国。只要是属于你的通缉单,背后都印着这首诗。」老头子的语气显出一种可怕的冷静,「一开始我还纳闷他在说什么,直到瞧见你这副样子,才明白过来……呵,为什么通缉单上印着你十五岁的画像,而诗里却透露着你已是二十五岁……」 「艾略特是想让你知道,就算所有人都无法认出真正的『莱蒙·骨刺』,他依旧能认出你。」 「他对你了如指掌。你的一切,每一种变化,每一丝情绪,每一个选择……都落在他的眼睛里。」 **** 当晚,我们留宿在旅店。乞乞柯夫为我染完头髮后,整个房间都是那种药草刺鼻熏人的味道。我打开窗户透气,凝视着天边温柔的夜色。月光犹如倾泻的清泉,晶莹的光芒涂满屋顶和塔尖。 我取出了藏在腰间的匕首,手指从那微涩的刀身上滑过,看刀刃迎着月色反射出冷冽的银光。 我暗暗嗤笑,这大概就是我用以刺杀狗皇帝的武器了。斫骨刀在兀鹫城被摧毁,那把跟了我许久的钝刀成了一地碎片,疲惫的刀身散去满溢的杀气,仿佛在泣血,仿佛在预示我的结局。 「莱蒙,明天还要赶路,不休息么?」 罗在我身后轻唤。我应了一声,木然坐到床上,目光盯着墙壁一动不动。罗走到我身边,轻抚我染成黑色的长髮,指尖沿着我的面部轮廓,一点点地抚摸、确认。 我将他抱紧,侧脸贴在他温暖的腹部上。 「莱蒙……」 「以后叫我『莱尼』。莱尼·柯福尔,我的新名字。」我道,「另外,别说话。让我抱一会儿。」 他顺从地答应了,用双臂抱住我的肩膀,下颌轻轻靠在我的头顶。我们就这样在黑暗里拥抱了一会儿,罗替我解开衣带,我们躺在了床上。我没有兴致做什么,便将他温热的身子搂入怀中,亲吻他的嘴唇。 染髮剂浓重的气味瀰漫在我们周围。我双眼涨痛,却怎么也无法入睡。我想到了那些白色的小药片,跟罗在一起后很久,我都没有凭藉药物入睡。可如今失眠的苦闷捲土重来,再度将我困在静谧的暗夜里,只能不住回忆那些可耻而可恨的往事。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淌,我听见自己逐渐沉重的心跳声,忽地发出一声嗤笑。十五岁的莱蒙·骨刺都从未因復仇杀人睡不着觉,而现在这个二十五岁的大傢伙反倒成了个脓包。 「莱尼,其实,我曾梦到过你这个样子。」 罗忽地开口了,让我吃了一惊,我以为他早就睡熟了。我的亡灵从我的怀中探出头来,漆黑的双眼温和地看向我,「那时的你和现在一模一样。」 索性睡不着,我撑起脑袋,闭目问道,「什么时候?」 「你和阿姆他们,被关押在兀鹫城监牢的时候。」罗道,「我梦见了你很多次。」 我起了几分兴致,「什么样的梦?」 「宛若地狱的梦境。」罗轻声说道,「大地由火热的熔岩堆积而成,上面淌着鲜血似的岩浆……苍穹是血色的,黑蒙蒙的雾气笼罩在光秃秃的树桠间……」 我掀开一侧眼皮,随口道,「那我呢?是不是被绑在十字架上?」 他神情一愣,我便知道我猜对了。挺不错,能够对某种状况进行意料之内的估计,甚至令我安心几分。 「你和我,我们都在十字架上。」罗道,「在……做爱。」 「……」我似笑非笑地咧开嘴角,打了个呵欠,「的确像我会做出来的事情。临死之前痛痛快快地爽一回,死而无憾。然后呢?」 「然后……」罗微微阖上了双眼,道,「我们全身化为锋利的刀刃,紧贴着彼此的皮肤剥开,血与肉溶在一起……」 「就在我们即将合而为一时,天边洒下滚烫的火球,将万物焚烧殆尽……」 「龙在天幕尽头的山巅唿啸。」 我抚着他的嵴背,干涩的双眼望向头顶的纱帐,一时不知作何回答。在一片死寂中,罗继续道,「这个噩梦纠缠了我许久。它真实得就像一个启示,而我毫无头绪,只得向法师求助。」 耗子杰里米临终忏悔录里的内容浮现在我脑海中。 【有人说,我的哥哥来自魂烬之巅……】 「我向法师诉说了梦境,她为我们进行了阿尔卡纳牌的占卜。」罗抬头看我,唇边带着稚气而喜悦的笑意,「最后的两张关键牌是『恋人』和『世界』。莱蒙,法师说,只要我们在一起,结局将迎来一切的完满。」
第232页 「是莱尼。」我揉了揉他的头髮,淡淡道,「而且,我不相信占卜。」 罗的眉眼显出几分失望,他低声道,「那你……现在感觉好些了么?在黑暗里行走,脚下是荆棘丛,不知前方是大路还是断崖,可能眨眼一瞬就会粉身碎骨……」 他仰起脸看我,「你现在能看到前路的『光』么,莱尼?」 「嗯,能看到。」 尽管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但看到他期待的眼神,还是静静地说,「看到了,萤火虫般大小的光芒,在深渊之上旋转跳跃,唱着优美动听的歌,只为我一人而唱的歌……」 罗道,「你现在还想听么?」 我注视着他,「想。想听你唱『我说我喜欢白云,但在它乌黑阴沉之际,依旧会怜惜它垂落的眼泪;我说我喜欢鲜花,但在它枯萎凋零之际,依旧会亲吻它破败的残骸……』」 「这就是为什么……不管你变成了何种模样,我还是喜欢你……」 「唱给我听吧。」 他笑了,为我轻声哼唱着属于他、也属于我的亡灵之歌。银白色的月华镀在房屋的地板上,如一层霜花白毯,驱散了死寂的黑暗。我俯身亲了亲罗的额头,在他恬静的歌声里,睏倦地陷入沉睡。 一夜好梦。 **** 隔天,我们便出发前往王城。一路上,铜钟发出的嗡鸣如擂鼓般捶打在我耳畔,城门更是围得水泄不通。 我瞧见了好几辆敞篷马车,男人们在车外闲谈,里面的女人则在吃糕点和水果,一派悠闲。不仅如此,四周喧声阵阵,甚至有小商贩在城门外叫卖,背篓里装着糖果和各种精緻的工艺品小玩意儿。 我在刺眼的日光下仰头一望,顿时明白乞乞柯夫说「潜入不通」的原因。 迟暮帝国王城的城墙上,镶嵌了无数只眨动的金属眼珠,一刻不停地巡视四周。那些黄铜色的眼睛仿若活物,琉璃色的瞳孔里似乎含有某种神秘莫测的情绪,人造眼睑还有加工时留下的密匝匝的焊缝。我仰望它们,冷不丁被其中一只眼睛扫视而过,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仿佛有小虫爬上了嵴背。 它们就像真的眼睛那样,甚至比真正的眼睛还要森冷。 乞乞柯夫摇头晃脑地说,「那些眼睛不知是由什么驱动的,可以不眠不休地巡视。天上地下,只要是能动的活物,都被它们瞧在眼里……这种情形下,我们是无法绕过城墙,潜入王城的。」 我被那些阴森的金属眼盯得嵴背发麻,撒旦在上,我他妈恨死这种被窥视的感觉了。 「而且,最近不知为什么,皇帝下达了命令,每日入城的人数限定在二百人之内。进门前还要进行检查,管控机制更为严格。」老头子从包裹里取出两枚锡牌,给了我一枚,「这个是要提前预定,我十天前到城门领到的,今天才能进去。」 「原来如此。」我冷笑道,「那个狗东西知道我们要来取他的脑袋了,他倒是有本事。」 乞乞柯夫咂菸斗的动作顿了一下,似乎想起什么,郁郁不乐地蹲在树下乘凉。我将马匹拴在路边的树上,观察着四周的环境。 城门两侧,分发牌子的是几个白袍的修士,一脸肃容,腕间绕着一只皮革手鍊。波波鲁曾说他是教会的修士,而他一身黑袍宛如浓墨。我蹙眉瞧着这些修士纤尘不染的白色长袍,想教会何时开始将教袍从黑色换为白色。 「这些穿着白色修士服的人,严格来说不算修士。」乞乞柯夫道,「我打听过,他们其实是教会附属机构的成员,平时很少在公众前参与礼拜和弥撒等活动,真正的职责尚不明确。」 这时,远处的钟塔忽地又传来震耳欲聋的钟声,白鸽的尾翼在蔚蓝天际划过几缕纯白的淡纹。金属撞击的刺耳声响如水波一般逐层蔓延,即使传到我这里的韵律残缺不全,我还是判断出了它象徵的涵义。 「迟暮帝国教会换了新主教?」我问乞乞柯夫,「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大概两个月前,旧主教病逝。而十五天前新主教上位,今天是庆贺的最后一日。」老头子摇头道。 提及教会,我蹙起眉,忽地想到了一个问题,「对了,那个疯修士呢?」 昨天一到旅店我心绪烦乱,今早又急急忙忙地赶路,竟一直忘了向乞乞柯夫询问波波鲁的踪迹。 老头子那张皱巴巴的脸上露出一个诡秘的笑,「待会儿你就知道了。」 第90章 危险的邀请 「六十、六十一……六十四、六十五……六十八……」 城边的修士叫到了我们号码牌上的数字,我和乞乞柯夫起身,收拾了包裹,快步走上前。化为亡灵态的罗则钻入我脖间悬挂的黑曜石项鍊里。 「莱尼·柯福尔,六十四。」我将姓名告诉负责记录的修士,号码牌扔进桌上的铁盒子里。另一个修士来搜我的身,许是瞥见我腰间的刀鞘,横眉立目道,「进入王城不准携带刀具,赶快把你腰间的武器取出来。」 我用关爱傻子的眼神看向他,将汗衫下摆一提,露出了空空如也的刀鞘。 我是傻了才会大摇大摆地揣着把匕首进城。那柄要吸狗皇帝血的利器被我塞进了一只烧鹅的肚子里,早随着包裹运进了王城。 我挤出一个狰狞的微笑,「请问我可以走了么,大人?」 那修士警惕地看了我几眼,可能觉得我不是什么好玩意儿,硬是把我浑身上下摸了个遍,就差扒了我的裤子。我忍住一脚踹死他的冲动,任他那双灵巧的手掏出衣兜里的每一样物什,挨个仔细盘查。
第233页 我敢打赌,专业的贼偷翻口袋都没这些修士熟练。 「检查完随身物品的,都到这里集合!」 那些白袍修士一次检查了二十人,像赶鸭子一样把我们赶成整整齐齐的一排,依次走上前往圣玛利亚大教堂的马车。我和其他十九个低眉顺目的傻子站在一起,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肚子里填满香料,准备上架烧烤的乳猪。 「服从我们的命令,不得肆意妄为!」年纪最大的白袍修士背着手踱步,厉声道,「若有人反抗,一个月内取消进城的资格!同时,我们将视情况的恶劣度,考虑要不要将违规者关入监狱!」 马车沉重地转起了木头车轮,摇摇晃晃地驶向王城的教堂。碧空清透宛如水洗,明灿灿的金光洒在斜顶堡垒上,我恹恹地倚在马车上,乞乞柯夫凑到我身边,悄声告诉我接下来的安排。 「待会儿我们将被带入教会,进行更深层的检查。」老头子神秘地说,「只要没有触到检查项目的禁忌,就能走了。」 「什么禁忌?」 「疫病和血统。」乞乞柯夫耸了耸肩,「虽然不太清楚那边的检查是什么情况,但毫无疑问,莫哥尔人、波利雅人和维拉人是享有最高权限的人种,因为当今的皇帝就是这三族人的混血。」 我一把揪住老头子的衣领,咬牙切齿,低声说道,「血统……你他妈不知道我是什么血统?竟然让我去做血统检测,你是想让我被那些狗娘养的修士关起来吧。」 乞乞柯夫一脸不耐地将我的手推开,「我当然都安排好了,你以为我是你么?你猜修士波波鲁为什么不在?」 我凶神恶煞道,「为什么?」 「他已经回到教会了,前几天我还与他通了信。」乞乞柯夫道,「波波鲁说,他手里有昔日万疆帝国国王颁发的金玫瑰勋章,而教会刚好缺乏有能力的修士,看到勋章就让他入了会,还给了不低的职位。皇帝对教会的管制不算严格,就算是旧国的修士,只要肯投降,一样可跻身神职人员之列。」 我攥紧了拳头,阴戾地说,「我不信事情会这么顺利。金玫瑰勋章即使在万疆帝国也不算什么大的褒奖。就凭这个破玩意儿,波波鲁能得到多大的权力?」 老头子道,「那你想怎么办?」 我将声音压得微不可察,「你觉得……我现在让罗杀死这帮人,然后逃出去如何?」 老头子冷笑,「呵,我不觉得这个法子高明多少。就算小亡灵能为你杀人,但迟暮帝国王城的布防绝对比你想像得森严,可谓滴水不漏。只要你留心观察,就能看见树林里私服的特使和箭塔上潜伏的士兵。那些嵌在城墙上的金属眼可能是什么通讯的新型装置,每个进出王城的人,都在他们的掌控之中。」 我憋了一肚子火,但想不出什么理由反驳。老头子分析得有道理,我们进了艾略特的地盘,就像进猫窝里偷粮的两只耗子,谨慎耐心总没坏处。 马车在整齐的石板路上没行多一会儿,我们便到了圣玛利亚大教堂门外。多年不见,这里还如曾经一般富丽堂皇,整个墙体雪白纯洁,仿若覆满了天使垂落的羽毛。一根根镶金圆柱里嵌着象牙白的圣母像,镂空的细柱层叠支撑起房梁和石墙。圆形拱门外侧布满细密的螺纹,远看就像一只剥了壳的坚果。 正中央雕刻着一面巨大的石钟,钟面精细地分割成十二等份。两面凸起两支棕黑色的十字架浮雕,就像美人脸上的伤疤。圣玛利亚大教堂曾是万疆帝国的建筑瑰宝,许多人站在这美丽宏伟的建筑前,都会生出一种由衷的慨嘆,感嘆自己是多么地渺小。现在石碑上还存有许多诗人们的颂咏。 曾经我也对这个神圣的地方充满敬畏和虔诚,但当我被带入里面的修道院,进行禁闭和惩戒,我对它的敬重立刻荡然无存。即使打着「上帝」的旗号,外表光鲜亮丽,内里也不过是一滩发臭的腐水罢了。 **** 事实证明我想多了,我们的检查场所不是圣玛利亚教堂,而是教堂旁边一个偏僻的别院,就像从一个恶臭的垃圾堆走入了另一个更臭的垃圾堆。 准备过程有些繁琐,男女都需要穿上特定的白衣白裤,依次走入不同的房间进行检查。过道里拥挤又闷热,我满头大汗,用发绳束起长发,听着四面人们叽叽喳喳的私语,感觉自己像被泡进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苦咖啡。 我不耐烦地说,「我们还要等多久?!」 乞乞柯夫一进门就在抻脖张望,宽大的白衫耷拉在他干瘪的身体上飘荡。他踮起脚,视线穿过那些拥挤的脑袋,热切地叫道,「修士!这里,这里!」 随即,我听到了那个熟悉的声音,不过收敛了几分疯劲,体面而清透。波波鲁一见到我们就乐呵呵地走过来,道,「柯福尔兄弟,还有老人乞乞柯夫!」 我稀奇地盯着眼前的修士。波波鲁臂弯夹着一本书,黑袍边角滚着银线,缀着铜扣,绑着银灰色的束腰,微卷的黑髮浓密地垂在面颊两侧,看上去神采奕奕,容光焕发,倒是有修士的样子了。 他对我现在的样子没做多余的评价,估计从乞乞柯夫那里得到了消息。波波鲁带着我们两个走到迴廊尽头,在门口递给我们两张羊皮纸,低声道,「其他繁琐的项目你们不必检查,只需做最尽头的那个——血统检测。那里面的修士我已经打好招唿了,估计没有问题,若出了岔子,我替你们解决。」
第234页 乞乞柯夫心满意足地道了声谢,波波鲁乐得合不拢嘴,好像能为我们做什么是天大的荣幸似的。老头子先进了血统检测的房间,趁他不在,我扯住波波鲁的手臂,低声道,「到底怎么回事,波波鲁?你到底用了什么办法,才混入了教会?」 波波鲁瞪大双眼,「王……柯福尔兄弟,我不是告诉过你我曾是教会的一员吗?」 「但这太奇怪了。」我眯眼道,「你一个不过得了金玫瑰勋章的修士,多年沦落在外,言行举止不伦不类,怎么能在短时间内站到如今的位置上?」 乞乞柯夫或许不知道金玫瑰勋章曾在万疆帝国教会里代表什么位置,但我可不能更清楚了。 波波鲁有些生气,「柯福尔兄弟,你在怀疑我吗?觉得我不配有我当前的荣誉?」 我干脆地说,「对,我很怀疑你。总的来说,我对当前的状况一头雾水,感到难以置信。」 波波鲁板着脸,肃然道,「要想安然混入王城,教会的检查无法避免……我不过想为你们做些什么,柯福尔兄弟。至于你的疑点,我并不贊同——我的优秀有目共睹,新的主教还亲自接见了我。我们惺惺相惜,畅谈了一整晚哩。」 这话听得我更是满腹疑虑,「新主教,接见你?」 若我没猜错,艾略特不会让莫哥尔族以外的人担任教会的主教。波波鲁身为旧国的子民,怎么会跟莫哥尔族的新主教扯上关系? 我可不信这其中有什么「惺惺相惜」的鬼话,还不如说波波鲁和迟暮帝国的新主教有什么龌龊的关系,让我更能接受。 「莱尼·柯福尔!」里面的修士整理着一沓羊皮纸,机械地说,「轮到你了,快一点,不要耽误时间。」 没等我盘问清楚,波波鲁已将我推了进去,顺便安慰道,「放心吧,柯福尔兄弟。一切都会顺利的。」 事到如今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我走到一张桌前,上面摆放着一叠削成手指大小的方形纸片,表面粗糙,旁边搁着一枚擦拭得熠熠闪光的刀片。桌后那位木头脸的修士递上一只玻璃皿,干巴巴地说,「麻烦用刀片划破一小块皮肤,让你的血滴到这只皿里。」 我定定地盯着那些白色的纸片,还有纸篓里颜色各异的色纸,道,「这些颜色,黑的,黄的,浅蓝的……各自代表什么?」 木脸修士道,「黑色代表莫哥尔族,黄色代表维拉族,浅蓝色则是波利雅族……资源有限,『虹散纸』只能检测十种血统,分析出各个血统所占的比例,进而决定你们是去是留。」 我看向墙上贴着的那张各大种族的色显表格…… 上面没有写到「索尔王族」血统的检测颜色。 「麻烦让一下,谢谢!」 波波鲁从门外挤了进来,朝木脸修士友善地作了个手势。我听到木脸修士发出了一声冷哼,还是勉强点了点头。 在刀锋即将划破皮肤时,我动作一顿,问,「若我没有上面写的任何一种血统呢?」 木脸修士抬脸盯着我,瞥了眼不远处的波波鲁,道,「对你来说,就算通过。」 我划破了手指,血珠滴到了玻璃皿里,晕出猩红的血渍。木脸修士抽出一张虹散纸,蘸了些许血液,观察着上面的颜色变化。 我道,「如果没有上面的血统,会是什么样子?」 木脸修士答,「那就是红色……等等。」 他将那张纸在窗边的阳光下晃了晃,道,「显色了。」 我睁着双眼,不由拧起眉毛。木脸修士将色纸放在色卡上比对半天,大声道,「莱尼·柯福尔,波利雅血统,百分之五十!」 **** 我静静地站在桌边,好一会儿都没有动静。波波鲁在旁边咋咋唿唿地说着什么,看到那人在我的羊皮纸上盖了个红戳,兴高采烈地抓着我的手臂,带我走出了屋子。 修士又惊又喜,在我耳边激动地说,「没想到都不用刻意安排,你竟然就有波利雅血统,柯福尔兄弟!真是意外,我还以为你只有索……」 他话说到这里,整个人如遭雷击,难以置信地转过身,直勾勾地盯着我,半晌无话。 没了他的搀扶,我后背靠到墙上,仰起脖颈,抬起手,深深吸了一口气,用手掌罩住了汗湿的面颊。朦胧中,乞乞柯夫似乎来到我们身边,询问了几句检查的情况。我头脑昏沉,仿佛隔绝所有喧嚣,独自缩在了某个不见天日的角落。 波利雅血统。 我很清楚。 拥有波利雅血统的人往往身材修长,皮肤白皙,发色瞳色偏浅,声音清澈优美,擅音律和诗韵,被喻为「人间的精灵」。 在我认识的人中,只有一个人是波利雅血统。 格森·伦瑟尔,传言跟万疆帝国王后有私情的男人,我的老师。 …… 不知过了多久,待我回过神来,波波鲁不见了,乞乞柯夫和我坐在一间宽敞豪奢的屋子里,地板上铺着樱桃红色的地毯,四周的垂帘均用金线滚边,桌上摆着两只玻璃杯,里面盛着玛瑙般色泽莹亮的黑莓汁。 老头子道,「你还好么?」 「……」我扶着额头,只觉头颅涨痛,四肢疲惫。好半天我才驱散了脑中那些无用的猜忌,一手攥着脖间的黑曜石,低声道,「我没关系,走吧……既然得到了许可,我们就该出……」
第235页 「不,莱尼。」乞乞柯夫盯着我,仿佛在观察我的反应,「情况有变。」 我脑中警铃大作,热闹得像一场走调的歌剧,「什么?!」 「你看这个。」 老头子递给我一张烫金信纸,漆封已被刮开。我翻出里面的信函,一字字地读过。 「尊敬的莱尼·柯福尔先生、乞乞柯夫先生, 很高兴听说你们是教会修士波波鲁,昔日的同伴。为了答谢你们对他的照顾,特请你们留宿在此,参加明日的晚宴。希望二位能赏光出席,吾等不胜荣幸。 道格拉斯·海登」 我愤懑地将信攥成纸团,扔到一边,「答谢我们对波波鲁的照顾?这理由还真他妈蹩脚!不行,这一定是场陷阱,我们绝对不能去。」 老头子一声不吭地坐在沙发上抽菸斗。我腾地站起身,在这间鬼气森森的屋子里来回踱步,浑浑噩噩地说,「乞乞柯夫,看看你做的好事!你竟然带我进了这个屋子,这跟被软禁有什么区别?!撒旦啊,你他妈真是老煳涂了……」 我混沌的头脑顿时清醒了,观察着屋内的陈设,看有没有逃跑的路径。门窗紧闭,逃出去大概有些难度。 但我们不只有两个人。我摩挲着脖间的项鍊,暗忖让罗钻出窗外,将防护栏摧毁的可能性有多大…… 「我必须应下这场邀约,莱尼。」这时,乞乞柯夫唿出一口烟雾,声调古怪地说,「同样,你也必须答应。」 我冷笑,「我去你的。你要去找死,我可不奉陪!」 「你必须答应。」老头子重复说道,声调平静,灰蓝色的眼睛却暗含威胁。 我盯着他道,「为什么?」 「这是你我的约定。」 乞乞柯夫站起身,将菸灰敲落,冷冰冰地望着我。在那一瞬,我竟从那张风霜刻蚀的面庞上看出了森寒的杀气。 「我的眼睛。」他一字一顿地说,「那只能看得到『未来』的眼睛,就在这个教会里。」 「你说要帮我找到我的另一只眼睛……想反悔么,莱蒙·骨刺?」 第91章 道格拉斯 「要我说,那个叫波波鲁的修士满口疯话,无论是学识还是涵养,都不配做教会的高级修士。天知道海登主教为什么让这么一个蠢笨的黑袍修士来管我们。」 「你说的没错……而且那修士不是莫哥尔人,跟我们不是同一血统。」 「他对迟暮帝国投诚了么?」 「谁知道呢?据说海登主教对这个修士简直偏心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前几天主教的学生们还因这和海登主教闹翻了。他们无法容忍波波鲁修士的一些言论,认定这个人是个冥顽不灵的异教徒,执意要将对方赶出这里……」 「结果怎么样?」 「呵,结果主教非但没有理会,反倒冷冰冰地说了一句『论学识和体悟,现在的你们连他的后脚跟也碰不到』……上帝啊,要知道他那位大人的学生可都是一等一的精英。」 晚钟在逐渐吞没黄昏的黛色里敲响,几个年轻的白袍修士站在檐下闲谈,提及新进来教会的某位修士,均是一脸不屑。 一个红棕色头髮、脸上长着雀斑的年轻修士夸张地说,「我遇到过一件事,说出来你们一定会大吃一惊!前几天教会置办物资,报帐给海登主教听,对方竟主动提出,给修士波波鲁的修士服要用最上等的衣料来做!噢,你们能相信,这话是从我们对一块铜币都斤斤计较的主教嘴里说出来的么?!」 另一个修士紧张地压低音量,「别这么大声,要是被主教听见,你会挨鞭子的。」 红棕色头髮的修士摊手道,「海登主教才不会在意我们说什么呢。他无所不知,肯定知道我们平日里在背后说他『铁公鸡』、『吝啬鬼』、『浮雕脸』……但他从来不管不问,要么是一点对后辈的舐犊之情,要么就只当我们的玩笑是狗吠,懒得理会罢了。」 晚钟敲响了第二遍,修道院内的修士听到钟声都夹着书本,匆匆进了自修室。在一片忙碌的脚步声中,只有一人的踱步声轻快而愉悦。波波鲁深吸一口心旷神怡的空气,环顾四周这熟悉的景象,心头感慨万千。 他终于回到这里了,在外面的世界颠沛流离许久,修道院宁静安谧的气氛,以及按部就班的生活无疑更令人安心。 黑袍的修士一边在光滑细腻的大理石地砖上漫步,一边从怀里掏出那本《天经》,在晚钟下进行惯例的祈祷和诵读。 《天经》上被他用水笔记录下各种颜色的注释。这本书被他带出修道院时崭新空白,现在已写满了他游歷世界的感悟。波波鲁回想起流浪的日子。他吃过苦,受过伤,好几次差点撒手人寰。但他伟大的主一直在暗中庇佑他,免他漫无目的,颠沛流离。每当他落入谷底,从黑暗中却会探出一只温暖的手,让他鼓起信念和勇气,继续探索未知的领域。 世界危险而迷人,越是神秘难测,越充满了流动般的魅力。他从外面的世界掌握到了书本上没有的风土人情,对万物的感知真实可信,这难道不就是他一直追寻的么? 所以,即使修道院对他来说是一个多么踏实的庇护所,波波鲁很清楚,他是不可能一直待在这里,这个智慧却古板,庄严却僵冷的地方,仿佛连唿吸都要偕同大多数人的节拍。
第236页 曾经的修士波波鲁离开这里便毫无眷恋,未来也不会有所不同。 等顺利将莱蒙王子和乞乞柯夫送出教会,他的使命就完成了。他将继续在世间游荡闯荡,以有限的生命开拓无限的可能,继续自己那份神秘而崇高的事业。 「请进。」 清雅醇郁的声音从门后响起,波波鲁推门而入,瞧见窗边那个颀长的身影,深深鞠了一躬,「抱歉,这个时间打扰到您了吗,海登主教?」 站在窗边的男人回过身来,暮色在金丝眼镜片上反射出一道光膜。道格拉斯·海登今年将近三十岁,面容冷峻,鼻樑高挺,浅褐色的髮丝被打理得一丝不苟,露出光洁的额头。他挺拔修长的身躯上罩着一件雪白的修士袍,脖间悬挂着一条缀有珍珠和金叶子的黑玛瑙项鍊。 他扶了扶眼镜,镜片的反光散去,露出一双深邃冷冽的眼睛。待看清来人是波波鲁,道格拉斯·海登冷硬的面颊微微放松,唇边甚至露出一抹极淡的笑意。 「只有你我二人时,不必拘谨,波波鲁。」这位年轻的主教说,「叫我道格拉斯就好。」 波波鲁也不讲究礼数,兴沖沖地说,「好的,道格拉斯!」 主教将他请到软皮沙发上,坐在黑袍修士对面,熟练地将两只白瓷杯添上红茶,这才交叠双腿,等候对方开口。当今迟暮帝国的大主教为自己倒茶,波波鲁并没觉出什么不妥,只肃然地略一颔首,道,「道格拉斯,今天我来找你,是想问一件事。」 道格拉斯的镜片被氤氲热气熏满水雾,「请说。」 「关于死去的鲍德温主教。」波波鲁沉痛地说,「我想多了解一些他的事情。因为他曾是我的导师,对我有知遇之恩,而我在他临终前没有守在他的床边,身为学生,我觉得这是我的失职。」 道格拉斯持起瓷碟,语气平静而柔缓,每一个音节都精准地卡在它应有的位置上,「你想知道他什么事呢?」 「他的死因。」波波鲁道,「据我所知,我的老师身体很好,五十多岁都能大气不喘地提起两只装满水的水桶,声音比小伙子还要洪亮……这样一个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说他得了不治之症而死……我难以接受。」 「疾病比你想像得更能吞噬一个人的生命。」道格拉斯静静地说,「别说是几年,就是几天时间,一个强健的人也可能因为感染某种细菌发热猝死。人类以为自己无所不能,其实一个肉眼看不见的菌杆就能击倒他们。人是很脆弱的,而我们锤鍊自己的身心,最终也不过是使自己面对灾祸时能更坚强罢了……虽然就结果而言,并无太大差别,一旦灾难降临,凭现在的人类绝对无法抵抗。」 波波鲁愕然道,「你是说鲍德温老师死于病菌?」 「我没这么说过。」道格拉斯慢慢地啜了一口红茶,「我只是说,你上一句的推断并不成立。」 波波鲁道,「那可以告诉我具体的死因么?」 道格拉斯静默了一会儿,深邃的双眼注视着面前的修士,「抱歉,这是机密,我不能跟你说。」 波波鲁脸上露出显而易见的失望,期期艾艾地问,「那我的老师临死前,呃……说过些什么吗?比如一些箴言,或者忏悔劝诫,还有……」 「他很想念你。」瓷制的杯碟被重新搁在桌上,道格拉斯用一块柔软的帕巾擦拭唇角,骨节分明的手指裹在雪白的手套里。他道,「他提到了你,波波鲁。他说,你永远是令他骄傲的学生。」 波波鲁大为震惊,眼泪差点夺眶而出,他捂脸哽咽道,「我的老师竟然能想起我……想起我这么一个不听话的学生……主啊,感谢你的恩赐……」 主教道格拉斯凝视着黑袍修士的表情,眼底某些情绪渐渐凝固。他双手交扣,放在交叠的双腿上,轻声道,「我能问问你……你已经离开修道院这么多年,和鲍德温主教并无联繫,为什么会突然这么关心他呢?」 「很突然么?」波波鲁挠了挠头髮,尴尬地说,「啊,说来惭愧。其实有一阵子,我没想起我的老师……但那是暂时的。鲍德温老师是个博学的人,他的很多思想观点都深刻地反映在世界上,犹如一面通透的镜子。走到哪里,他睿智的话语就能鲜明地映在我的脑海里……所以我想起了他。有些人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 「原来如此。」道格拉斯点点头,低声喃喃,「看来……上次做的还不够彻底……」 波波鲁问,「怎么了,道格拉斯?」 「没什么。」年轻的主教抬起头,视线与黑袍修士一交汇,波波鲁不禁打了个寒颤。 「那我呢?」道格拉斯道,「你在世间游荡,可想起过我?」 「你,道格拉斯?」波波鲁一惊,旋即大笑道,「你在说什么呢?我们才刚刚见面啊,海登主教!」 「是的。」年轻的主教淡笑道,「我们才刚见面而已。开个玩笑,别介意。」 波波鲁肃然道,「以后的日子里,我一定不会忘记你,会时时刻刻把你记在心里的,道格拉斯!」 道格拉斯微一蹙眉,「以后的日子?难道你想离开教会了,波波鲁?」 「是的。其实我一早就有这种打算。」波波鲁道,「等整理完鲍德温老师的遗稿,我就离开,到更广阔的世界去!」黑袍修士越说越激动,「道格拉斯,你知道么?在外流浪的经歷让我明白很多事,很多书本上没有,或者有,却不是以刻板的字符出现,而是如流水般清澈变幻的知识。它们包罗万象,更重要的是,还在天地间等候我们去挖掘它们的秘密!」
第237页 道格拉斯静静看着眉飞色舞的黑袍修士,没有打断对方激昂的情绪,只是眸色愈发幽深难测。他全程不发一言,只在波波鲁结束谈话时笑道,「我明白你的追求,波波鲁……」 「世上不会有人,比我更明白,你究竟属于何处何方。」他道。 房门被关闭,轻快的脚步声消失在迴廊上。 而屋内的年轻主教,负手垂眸,直勾勾地盯着冷透的红茶,视线从那平静的杯面转移到旁边的按铃上。他伸手往铜钮上一按,不一会儿,门外走入五个白袍修士,毕恭毕敬地朝他行礼。 而道格拉斯·海登,顿时褪去了适才温和平静的外皮。他坐在桌边,双手拄着下颌,周身气氛骤降,冰冷森然。 那些被唤入房间的修士立即紧张地屏住了唿吸。 「贝洛克,我交给你的信,给了那两人没有?」 一位修士答道,「主教大人,信已经送至。那个叫乞乞柯夫的老头子已经答应出席晚宴了。」 道格拉斯道,「加固教会的防卫,绝不能让他们二人趁机逃跑。」 「是。」 「还有。」年轻的主教眯眼道,「那个叫波波鲁的修士……」 他将事情低声交代给眼前的白袍修士,众人愕然不已,还有的人面露不虞。 一人犹豫地问,「为什么要这么做,主教?」 「没有理由。」道格拉斯眉眼冷肃,「我说什么,你们照做就好。若有异议大可以退出,毕竟有的是人想做我的学生。」 余下几人沉默半晌,稀稀拉拉地点头应下。道格拉斯转头看了眼挂钟,起身取出衣橱里的黑缎披风,冷淡地说,「没问题的话,就去准备吧。」他目光一转,语带威胁,「要是谁给我出了岔子……我就给谁治一治身上的『毛病』,明白么?」 白袍修士们似乎想起什么不好的回忆,战战兢兢地点头称是,忙不迭跑出了屋子,将门紧闭。 昏暗的屋内又剩道格拉斯一人。 年轻的主教在黑暗里有条不紊地收拾黑木桌,整理文件和卷宗,将每一件零碎的物品归位。桌上的陈设回归了条理和整洁,令人心旷神怡,道格拉斯走到沙发边,对着那杯未被动过的红茶,静默片刻,将其拿起—— 【你不记得我了,瓦什。鲍德温那个可恶的老东西都能让你重新忆起,你却将我忘得一干二净。】 啪嚓一声,碟子不小心在地上摔得粉碎。道格拉斯双肩发颤,目光恍惚地将手伸向破碎的瓷片。他在黑暗里发出一声声诡秘的冷笑,仿佛是在嘲笑自己。 手心很快被锋利的边缘划破,传来绵密的痛觉。可他却似感觉不到一般将瓷片紧攥,直到鲜血从苍白的手指垂落,滴入深黑色的地毯。 「世上不会有人,比我更明白,你究竟属于何处何方……」他如此默念着,声调由冷酷逐渐变为一种咬牙切齿的狂热。 「正因为明白……所以我比任何人都有权决定,你的归宿。」 **** 「这地方建得就像迷宫似的。」 乞乞柯夫跟在我身后,不停地嘆气。老头子当前的状况很不寻常,以往他都是最冷静的那个人,总能作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决定。 今天却多了几分急不可耐的焦躁。 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我却波澜不惊,看到他六神无主的模样,甚至有点幸灾乐祸。「别着急,老头子,我对圣玛利亚大教堂很熟悉,小时候我经常来这里进行礼拜。」 迎面走来几个闲聊的修士,我们拐到角落,待那些轻笑声远去才开始潜行。乞乞柯夫跟在我身后,不时停下装神弄鬼一番,对我道,「还要往下走。」 我蹙眉道,「你确定么?这已经是最底层,再往下就是地下了。」 「我的另一只眼睛不会骗我。」他指了指自己灰蓝色的眼,道,「它告诉我,它的另一半在这座教堂更深处的地方。」 「好吧,我就暂且相信你那见鬼的感应有效。」我走在乞乞柯夫之前,一边摸索着前行,一边暗自琢磨他这一对奇异的眼睛。一只能看见「过去」,另一只能看见「未来」……若是拿到它们,即使弄死这个阴险的老头子,我也能得到想要的情报。 我摸索着脖间的黑曜石,还有那柄从鹅肚子里取出的匕首。我的亡灵,还有我的武器都在。若我和老头子真的打起来,我有足够的把握宰了他,顺便将他那些小虫子碾碎。 我们潜入了一间偏僻的小屋,门没有锁,四下寂静,只有正中央摆放着一尊庞大的神像,神像下是一面宽大的矮柜,稳稳支撑着神像的底座,看上去光滑明亮。 乞乞柯夫的眼皮突突直跳,「按照另一只眼睛的波动指示,它就在这底下。」 我蹙眉盯着地毯,道,「我们能怎么办?把地面凿个洞么?」 乞乞柯夫和我一齐蹲在地上,相对无言。就在我们苦苦思索时,金属制品清脆的撞击声隔着一道墙壁,蓦地敲打在我们耳膜上。我和乞乞柯夫面面相觑,悄无声息地挪着脚步,走到隔壁的屋子,蹲下身,从锁孔看去—— 「剪刀给我!」 「那边需要纱布么?我瞧血流得不少。」 「没事,能止住。这修士的脑子已经被改造过一回了。你们仔细点,别破坏了组织……」 门内门外仿佛是两个世界。我和乞乞柯夫凑在锁孔处,愕然瞧着眼前这一幕。
第238页 几名身穿白袍的修士用帕巾缠住口鼻,只露出一双双森冷的眼睛,盯着台子上那个昏睡的人——不,应该说「物体」更为合适。这些人的目光里没有感情,有的只有麻木和理所当然的冷静。他们手持冷光熠熠的锐器,有的是一把小巧的铁钳,有的是一枚薄薄的小刀,有的托着铁器。金属容器反射着冷硬的质感,里面盛满了染血的棉块。 而波波鲁就躺在他们伸出的利刃下,头壳被剖开,露出柔软的内部。那些人手持一瓶紫红色的试剂,拧开,用手术刀在大脑上方比划,似乎在寻找将其倒下去的埠。 「……」 我惊异地瞪大眼睛。尽管不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但直觉告诉我,波波鲁是被胁迫的,被解剖大脑绝对不是他的本意。 怒火烧上我的胸腔,我咬牙切齿地攥紧拳头,死死盯着里面那些白袍修士,手心沁出冷汗。我将手按上门把手,摩挲着黑曜石,正打算将罗唤出…… 「我看到了!」 这时,肩头传来一股不容置疑的力道,将我拉起,拽离大门!乞乞柯夫眼里闪烁出精光,仿佛没看见波波鲁被解剖一般,只热切地说,「我看到了。刚刚那个房间……里面的矮柜是中空的,里面的坑洞旁拴有一条绳子,顺着它就可以爬到地下!」 「我的眼睛,就藏在那里!」 第92章 里教会 三年前。 「你好,海登教士。这是我的亡灵。上次我跟你说的事情,我想你应该记得吧?」 道格拉斯从座位上起身,恭敬地迎接了眼前这个如今全帝国最尊贵的人。两道锐利的目光不着痕迹地朝两人的衣着举止扫去。 女亡灵穿得很古怪,一身诡秘的黑色斗篷。而更古怪的是她的主人,当今的帝国皇帝艾略特·斯图尔特。对方没有穿华美豪奢的宫廷礼服,四肢连同头颅全裹在一身黑袍里,脸上罩一只笑容森森的银制面罩,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根长有银色指甲的黑色手指。 海登教士尚未对当前的状况理清头绪,就听到男人的一声轻笑,「你向来习惯这么探寻他人么?」 道格拉斯说,「恕我失礼,皇帝陛下。我发誓我绝无此意。」 皇帝笑了几声,道格拉斯隐约觉得面具上的笑容更深,令人毛骨悚然。对方从墨条似的衣袍里伸出一根顶端套有一只手的木棍,探出的食指点向他桌上的书籍,「《亡灵之秘》?你还在研究这个?」 道格拉斯怔怔地看着那只假手,心底更感惊异,甚至想这是不是皇帝的玩笑。 若不是玩笑,那就是皇帝不愿让其他人看见自己的模样,连一根手指都不可以。 「是的,陛下,之前出版的书籍尚有不足,我正在尽力研究亡灵。」道格拉斯开始准备植皮手术所需要的器械,女亡灵冷淡地瞥他一眼,脱下斗篷,顺从地躺在手术台上。 黑漆漆的皇帝坐到扶手椅上,道,「你为什么对研究亡灵如此执着呢,海登?」 道格拉斯答道,「不瞒您说,陛下。我曾对现存的各个奇异种族进行过研究,而研究结果表明,亡灵与人类的兼容性最高。」 「兼容性?」 「就是与人类构造习性最相近的生物。」道格拉斯从一盘冰冷的刀具中抬起头,「应该说,『亡灵』就是人类形态的一种。」 皇帝轻笑道,「但人类可没有亡灵的治癒力和永久的生命。」 道格拉斯说,「前者我贊同,但亡灵是否有『永久的生命』,尚无法定论。毕竟这种说法是从人类嘴里出现的,而没人有永久的生命,他们自然无法知道亡灵的寿数。」 皇帝问,「那你是否发掘出了一些有关『治癒力』的成果?」 「我一直在做这项研究,这曾是教会的秘密试验。我们出高价让一些人牺牲灵魂,召唤亡灵,继而进行观察研究。」道格拉斯一边应着对方的问询,一边纹丝不乱地进行手术,「我发现,亡灵之所以拥有治癒力,主要是他们的□□中含有一种『素』——我称其为『增殖素』。这种物质可以加快细胞的分裂更新,速度堪比肿瘤,只是不会索取更多的营养,更不会让身体在无尽的繁殖中垮掉。」 谈话间,女亡灵的身体已被大部分人皮覆盖。道格拉斯目光瞥向对方羊脂玉般的身体,道,「我猜您一定不愿意将您的亡灵用于研究,陛下。」 皇帝笑道,「其实我无所谓,但我的亡灵恐怕会很生气,所以我不能答应。」 这个人竟然自愿捨弃自己的部分灵魂,来召唤一个亡灵。道格拉斯暗忖,往往只有走投无路的亡命徒才会心甘情愿地献出灵魂,因为他们无比需要强大的亡灵之力,来实现自己的某些野望。 但这个男人,坐拥天下,手握重权,还有什么是他如此渴望的呢? 手术很快便结束了。女亡灵似乎很厌烦实验室潮湿阴暗的环境,迫不及待地走到门外。而她的主人还留在这里,笑盈盈地和教士进行谈话。 道格拉斯替尊贵的皇帝倒了一杯茶,踌躇道,「陛下,关于上次的提议,您意下如何?」 皇帝道,「海登教士,你到现在也觉得亡灵是拯救人类的法宝么?」 「是的。」道格拉斯毫不避讳,「若人类可拥有亡灵的治癒力,起码能延长百年的寿命。同时对一些疫疾的抵抗力也会大大提高。无论是战斗、劳动还是最简单的生存,人类在自然面前将成为真正的主导者。」
第239页 他对着眼前的笑面皇帝,一字一顿地说道,「若能将亡灵的某些优势转移到人类身上,帝国的繁荣昌盛指日可待。」 「哈哈哈哈……」 皇帝突然笑了,笑声诡秘地迴荡在幽闭的暗室里。冷汗浸透了道格拉斯的后襟,镜片上覆了一层水雾。 「其实啊,海登……」 皇帝语带笑意,「帝国繁荣与否,昌盛与否……我并不是太在意。」 道格拉斯心底涌起一股奇异的感觉,每当他遇到某种神秘莫测的事物时就有这种感觉——简言之,很想把对方放到手术台上解剖看看。皇帝艾略特就像一个谜,但敏锐的教士却只能低下头,避免自己探究的目光与他对视。 皇帝说道,「别这么紧张,海登。其实你想不想让人类进行『亡灵化』,对我来说无足轻重。我只是需要维持一下表面的和平,而大部分人都恐惧亡灵的力量。」 道格拉斯说,「所以,我才请您允许教会进行适当的思想宣传,将『亡灵救世』的观念散播出去。」 皇帝道,「这个问题,存在两个阻碍。其一,我的人民大多是莫哥尔族人,他们有自己信仰的神明,不可能让亡灵被供上神坛,与其他救世主平起平坐。其二,民众看待问题的眼界有限,他们最擅长制造舆论,渲染恐慌,或者说些无意义的空话。你突然将这么耸人听闻的事情传出去,不到几天时间,就会有人自成派系游行抗议。」 道格拉斯深深鞠了一躬,「无论如何,请您交给我来施行。我将以我的性命担保,不会对迟暮帝国的和平造成任何威胁。」 帝国皇帝慢慢站起身,轻笑道,「以性命作保?若帝国真的四分五裂,杀了你又有什么用?……但话虽如此,我还是想给你这个机会。别让我失望,海登。」 「是,陛下。」 **** 我和乞乞柯夫依次抓着绳索滑下,就像在一口密封的井里下落,四周伸手不见五指,连风声都听不见,让我怀疑是否存在终点。 「罗,出来吧。」 亡灵缥缈的体态从黑曜石中钻出。罗摊开双手,各自掌心上闪烁着一只玫瑰形状的幽蓝色光球,替我们照亮了周围的石壁。 「我的左眼皮还从未有一次跳得这么厉害。」乞乞柯夫深吸一口气,道,「我的右眼一定在下面,不会有错。」 有了光球照耀,我们安心不少,缓慢沿绳索降落在地底的平地上。滴答的水声绵延不断,罗将光球分裂成更多个,将狭小的地道映得幽火通明。石铺道路上浸着一层水,墙壁单调得没有任何装饰。幽蓝色的光点如萤火虫般闪耀在我们头顶,我摸索着腰间的匕首,另一手抓着罗的手臂,亦步亦趋地跟在老头子背后。 不一会儿,我们面前赫然出现了一条岔路。我和乞乞柯夫都愣住了,原本以为教堂地下不过是挖有一个简单的地洞,摆放着珍稀的宝物,没想到一条狭窄的道路尽头会是这等光景。 「好了。」我蹲下身,注视着黑黢黢的通道,「抉择的时候到了。」 罗静了半晌,道,「左边,五百米外,似乎有一些动静。」 乞乞柯夫哼道,「眼睛告诉我,右边才是我们想去的地方。」 我问,「罗,你说的『动静』指什么?」 罗微蹙眉头,低声道,「一些很熟悉的生命波动。既像人,又像动物……但是模煳不清。」 「所以,传来这些乱七八糟声音的地方,我们走到那里又有什么用?」老头子冷冷道,「此行的主要目的是找到我的眼睛。」 罗道,「但右边一点声音也没有。」 老头子哼道,「一只眼睛能发出什么声音来呢?」 「别吵了。」我在两条岔道前来回踱步,晃着匕首略一思索,还是说,「我们先走右边……待会儿把眼睛找到了,不妨再去左边瞧瞧。」 打定主意后,我们沿着右边的岔路前进,越往前走,脚下的水渍越粘稠,就像踩在某种黏胶上,靴底都拉出了黏丝,脚印更是完完整整地印出了轮廓。我扶着墙壁,忽地发觉掌心下的墙体黏滑湿软,一个湿漉漉的血色手印缓缓显形。 我试图将它擦掉,可那红手印触感诡秘,摸上去犹如一团粘合的碎肉,搓都搓不掉,倒渗出不少血水出来,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不过走了十几分钟,一堵高墙赫然拦住我们的去路。我盯着乞乞柯夫,冷冷道,「这是怎么回事?」 老头子比我还要惊愕,喃喃道,「不该是这样……难道在墙的另一侧?」 「这里,有路。」 这时,飘在半空的罗对我们唤道,声音被空旷的通道盪出幽诡的迴响。我瞪了乞乞柯夫一眼,对方陷入罕见的迷茫,都忽略了我的白眼。 我道,「别逗留了,老头子。这地下迷宫邪得很,你那眼睛说不定受到什么干扰了。」 老头子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抚摸着粗糙的墙面,却只看到一只干瘪的血手印渗出墙体。他喃喃道,「要是能把这面墙砸开……小亡灵,你能试试么?」 罗回过头,犹豫片刻,道,「这里空间太小,可能会伤到你们,往后退一下。」 说是「后退」,其实当前我们在迷宫所处的位置一马平川,没有太多的掩体防护。罗将光点凝出一把中型镰刀,缓缓高举,幽蓝色的光芒将那面沉默的墙壁照得悽惨荒凉。
第240页 ——噗叽! 待散落的碎块铺满脚边,我和乞乞柯夫诧异万分,没想到墙体破碎的声音竟跟血肉破碎的声音如此相像。罗的反应更为激烈,他惊叫道,「我——我刚刚杀了人?!莱蒙,乞乞柯夫!」 「我们很好!你只是打碎了一面墙。」我扯着嗓门叫道,对那声闷响心有余悸,正蹲下身捡起一块碎石察看,却听见了乞乞柯夫震惊的声音,「这……这不可能……」 我抬起头,看清了眼前的景象。 墙的背后,依然是墙,而且没有任何断面和缺陷,完整光洁,就如崭新的一般。 嗞啦——嗞啦—— 罗忽然惊慌地喊道,「莱蒙,有什么东西活过来了!快说句话,莱蒙!」 我没明白他让我「说句话」是什么意思。眨眼之间,什么湿滑的软体生物裹住了我的脚踝,如藤蔓沿着我的小腿攀沿而上!乞乞柯夫发出了一声沙哑的惊叫,膝盖以下的部位忽地被就被涌动的触手缠紧! 「这些是什么东西?!」老头子喊道,「莱蒙,快来帮我!」 「见鬼的,我也被缠住了!」我恼怒地喊道,接连不断地噼砍脚下的肉藤。刚刚被击碎的石块不知怎地忽然变成了疯长的肉藤,就像一颗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增殖的孢子。 场面简直一团乱!罗在半空中瞎子似的转了几圈,听到我的声音才迅速冲到了我身边,对着我身上密匝匝的藤条念了一道咒语,幽蓝色的光焰随之将其包裹吞噬! 「吱——!」 一声细长的尖叫响起,那些肉藤在光焰里逐渐萎缩干瘪,呲出一股浊气,就像热水沸腾的壶嘴。 待我脱困,罗转头去救被肉藤纠缠得只剩一张嘴的乞乞柯夫。我砍断了那些缠在我腿上的枯藤,拎起一根热气腾腾的焦炭条,放到鼻端闻了闻。 「撒旦啊……」我手心沁出冷汗,干巴巴地笑道,「这味道就像烤焦的猪肉。」 乞乞柯夫甩掉了萎缩的肉藤,喘了一大口气,唉声嘆气地说,「这可一点也不好笑。」 罗蹲下身,摸索到一根皱缩的肉藤,捏了捏柔韧的长茎,嗅闻了上面的味道,艰难地说,「不是猪肉……我觉得像人肉……」 我捋了一把头髮,揩净脸上的冷汗,将脚边的枯藤踢开,哑声道,「管它是什么……先带我们离开这里吧,罗。按你的方向走。」 我们缓了几口气,继续跟在罗之后行走,只是比刚才还要小心,完全不敢再碰那些墙壁。我转头朝它们平坦的表面看去,猜想这些究竟是什么东西,烧焦后竟然能闻出肉味…… 「……?!」 咣啷一声,我的匕首掉到了地上!我勐地一回神,迅速将它捡起来,乞乞柯夫惊得像只兔子,「怎么了?!」 「这里!」我双眼瞪大,直勾勾地盯向一侧墙角,「我看到了,那里面嵌有一只眼睛!不会有错,虽然它只眨了一下,但我绝对没有认错!」 说着,我跑到那只「眼睛」的正下方,望着那平整的墙体,吞咽了一下。罗飘到我的正上方,沿着墙壁摸索,不时问我,「是这里么,莱蒙?」 呲熘——电光火石间,那眼球睁开一转,正巧与罗两只黑漆漆的眼洞对视! 我大吼,「戳烂它,罗!」 罗不疑有它,当即戳烂了那只眼睛!黏煳煳的晶状物沿着他的手指淌了下来。罗使劲一拔,眼球发出「啵」地一声,被他从墙体扯下,戳在了指头上。我听到乞乞柯夫喉中咕哝了一声,仿佛生怕那只稀烂的眼睛是他的。 我唤罗下来,将他指头上的眼球拔下,仔细端详片刻。老头子慌忙地凑过来,见那只眼睛不是他的才吁了口气。 「该死的……」我将那只眼球攥在手里,嘎吱捏爆,阴戾地说,「看来这些墙面上应该布满了这种眼睛……我们的一举一动都被它们瞧在里面……」 我道,「罗,能找到出去的路吗?」 罗犹豫道,「现在只有一个地方有声音,其他似乎都是闭塞的。」 老头子插嘴道,「大不了我们按原路返回……」 罗道,「不可以,没有声音和风的地方只有墙体,我们走不过去。」 乞乞柯夫提高音量道,「难道这迷宫是变化的不成?」 此话一出,仿佛道破了什么机密,令我们不约而同陷入了惊愕和沉默。乞乞柯夫嘆了口气,罗无措地看向我,我紧抿着嘴唇,道,「带我们去有声音和风的地方吧,罗。如果那是唯一的出路,起码有尝试的价值。」 **** 罗在一团柔和的光晕前停住了脚步。 我和乞乞柯夫从后站到他两侧,看到了不远处,坐在光源下的那个男人。四周一片黑暗,唯独男人待的位置显出一团突兀的光亮。他坐在一张简朴的木椅上,镜片划过一道反光,对我们微微笑道,「你们好,莱尼·柯福尔先生,还有乞乞柯夫先生。」 他视线一转,看见我身边的罗,眯眼道,「哦,这位是……」 不等他说话,我灵巧地抽出腰间的匕首,怒喝一声,「罗,杀了他!」 「别这样啊,柯福尔先生。」金丝眼镜的男人微微一笑,纹丝不动,「毕竟,我是来邀请你们参加晚宴的。」 霎时,道道五彩斑斓的光芒在头顶闪现,就像被依次打开的镜头,由远及近,一点点照亮了整个空间。我抬起头,悚然一惊,见那些萤光竟是从血淋淋的眼球里发出的。一只只眼球如蜈蚣紧簇的体节,被银线串联,在穹顶上交织成一片稠密阴森的网。
第241页 「啊……啊!那是……」 乞乞柯夫恐惧的叫声在我耳边响起,我的双眼前只剩一片浓烈的血色。脚下传来咯吱咯吱的蠕动声,地面不是由石砖铺就,而是活物般、根根凸起的淡粉色筋络,沿着墙壁蔓延。 咕……咕……呜呜…… 在正中央,我看到一只庞大的肉瘤,从遍布地表的筋肉上汲取着鲜血,周围挥动着细密的肉刺,不时收缩伸张,就像一颗咄咄逼人的海胆。 我们被铺天盖地的血色夺走了视线。乞乞柯夫哆嗦着叫道,抬起一根颤巍巍的手指,「我的眼睛——在那坨肉的正中央!」 那颗肉瘤上嵌着五颗眼睛,四颗嵌在方形的四角,中间一颗灰蓝色的眼珠过了好久才缓缓睁开,透出一股冷峻威严的气势,仿佛另外那四颗眼睛只是它的「士兵」。 被那颗见鬼的眼睛直勾勾地注视,熟悉的见鬼的感觉让我不得不相信那的确是老头子的一部分。 「这是『混沌石』……」 带眼镜的混蛋站起身,笑着往肉瘤头顶拍了拍,仿佛在爱抚他的孩子。那颗肉瘤上的眼睛分别转向四个不同的地方,其中一颗还汩汩流下眼泪,发出婴儿般的叫声。 「好多……」罗吃力地眨了一下眼睛,哑声道,「好多声音……悲伤的,愉快的……恐惧的,愤怒的……全是……那块石头,发出的……」 「你们好,我是道格拉斯·海登。」眼镜混蛋冷笑着勾起嘴角,张开双臂,宛如一场惊悚舞台剧的开幕。就在这时,无数光熘熘的肉团从肉瘤上隆起掉落,就如分娩一般,由一团看不见轮廓的肉块钻出了头颅和四肢,剥离母体,向我们缓缓靠近,就像一排排血肉模煳的假人。 五颜六色的光点从那些假人掌心凝聚,与亡灵汇聚力量的姿态一模一样——这些只有血肉的「亡灵」五官模煳,动作迟钝,却一致举起了手里的光镰,随眼镜混蛋的指示,将明晃晃的光刃对准了我们。 「现在,晚宴开始。」 第93章 混沌石 眼镜混蛋话音刚落,罗漆黑的身影如一只张开双翼的黑鸦,挡在我们身前,凝聚出一面晶莹的光墙,宛如流动的幽蓝色水幕。五颜六色的光焰从四面八方袭来,如一只只拳头砸在罗的光墙之外。那些血肉模煳的亡灵连皮肤也没有,浑身淌着血浆,黏煳煳地朝我们走近,还大张着粘稠的嘴巴呜哇乱叫。 强烈的光芒将我眼前映成一片空白,髮丝被飓风冲击得凌乱飞舞。那些光焰虽然刺眼可怖,但对罗来说不堪一击。他一手控制着光墙为我和乞乞柯夫作挡,另一手则汇聚出一把巨镰,寒光凛冽,在那些血亡灵脆弱的光刃前如巨人般充满了威慑力。 乞乞柯夫在混乱中揪住我的手臂,「莱蒙,我们去拿我的眼睛!」 「我知道!」我灌了一口冷风,在漫天光幕里对罗道,「罗,掩护我们!」 罗微微发力,身影愈发透明,幻化成一缕缥缈的光之魂。幽蓝色的光如汪洋般洒向这个狭小的暗室,而此时此刻的亡灵犹似至高无上的神祇,磅礴美艷,令人窒息。 我不由得屏住了唿吸,没想到他的身体在严重的创伤下竟恢復到了这种程度。 不远处的道格拉斯看见这一幕,冷淡的瞳孔忽地一缩,透出些难以置信的震惊和狂热来。「强悍而温柔,充满哀戚和壮肃的牺牲感,就像虔诚的殉道者……」他眼放异彩,喃喃道,「这还真是……独一无二的亡灵之力……」 光焰如两只铁盾罩住了我和乞乞柯夫。罗将那些从肉瘤里冒出来的怪物引至身侧,挥动镰刀,随心所欲地调动着光焰里暗含的威力,与那些一拥而上的血亡灵搏斗。 「我的眼睛——我的眼睛——」 我和乞乞柯夫朝正中央那颗巨大的肉瘤飞奔而去。老头子嘶哑地叫唤着,唿哧唿哧地踩在黏湿的碎肉上,好几次险些被肉筋绊倒。他双眼直勾勾地冒着绿光,就像一只饿了十几天,看到一块肥肉的狼狗,奋不顾身地朝「他的眼睛」扑去。 「冷静点,乞乞柯夫!」我喊道,匕首砍断了一条试图缠绕脚踝的肉藤。那鲜红欲滴的颜色和柔软的质感就像章鱼的触手,一旦缠上就紧紧吸附。 老头子在满地蠕动的触手中灵巧地蹦跳,就像跳橡皮筋的小女孩,难得技巧与速度兼具,跟逃跑时的机灵劲一模一样。 我尽可能跟在这个疯魔的老傢伙身后,甩去匕首上的碎肉,警惕着四周的变动。罗已将那些残缺不全的血亡灵杀掉大半,而眼镜混蛋丝毫没有顾忌我们这边鬼鬼祟祟的行动。 他一眨不眨地窥视着我的亡灵,眼里闪烁的某种热慕和欲望让我恨不得宰了他。 「吱——!」 那颗肉瘤似乎察觉到我们了,尖叫一声,将嵌有五颗眼珠的一面对准敌人。正面相对,这鬼东西更让人噁心,更别提那几颗眼睛活灵活现地眨动不停,使得肉瘤就像一张畸形的脸。 「那几颗眼睛看着真他妈碍事!」我气哼哼地说,从后腰掏出几枚铁镖,「我用暗器戳碎他们!」 「不行!」老头子怪叫一声,死死抓住我的手臂,「你用暗器又不熟练,戳碎了我的眼睛该怎么办?!」 这臭老头还从未有一次像今天这么蠢。我恨不得给他一拳,怒道,「他妈的,命重要还是你的眼睛重要!」
第242页 乞乞柯夫扯着嗓子叫道,「眼睛重要!」 我吼道,「那你就去陪你的眼睛送死吧!」眼看地上的触手朝我们涌来,就像流动的血泊,我一脚踹上老头子的屁股,将他整个踹飞出去,大大缩短了他和他的宝贝眼睛的距离。 匕首在我手中划过一丝冷冽的寒光,而刀刃映出的眼镜混蛋就是我的目标。他还在觊觎我的亡灵。我气急败坏,感到怒火沿着每一根髮丝狂烈地燃烧,另一手攥着锋利的铁镖,朝他矮身扑去! 要杀就杀头头,这是我的一贯作风。 越过触手之网和闪烁的光晕,终于,眼镜混蛋只在我几米开外的地方。这些教会的修士大多是一副斯文儒雅的弱鸡样,包括这个死眼镜也不例外。 更何况我打定主意要挖出他那两只盯着罗不放的贼眼! 我恶声恶气地大吼,匕首朝他的脖颈砍下,「你他妈给我去死吧——」 啪! 千钧一髮之际,他的手臂快如闪电,精准地朝我的破绽袭来,铁钳般的手掌则攥住了我的手腕。 我双目血红,眼睁睁看眼镜混蛋一点点抬起头,把一张寒气四溢的冰块脸僵硬地扭向我。他深紫色的眼底闪过一道危险的光,手掌坚如硬铁,咔咔拧着我的手腕,「你真吵啊,骨刺先生……」 我反手将铁镖戳向他的眼睛——妈的,那一副眼镜真他妈碍事!那混蛋躲闪不及,眼镜被我挑飞出去,打理精緻的髮型乱成一团。他一手卡住我的喉头,另一手重重打中我的腹部,力道堪比精钢锻造的铁锤。 「你他妈的!」我喷出几口污血,被周遭的血腥味激得愈发疯狂,每一根神经都在突突蹿动。眼镜混蛋不像其他修士那么好对付,坚硬的躯体就像一块緻密的钢板,每打一拳手骨都传来崩裂般的疼痛。 他用手臂箍住我的脖子,我仰头撞向他的下颌。我们二人一齐翻倒在地,滚来滚去地互殴。他的眼角和嘴唇都被我打出淤青,我则被打出了鼻血。我抓起手边的匕首,想要朝他刺下,眼镜混蛋眼疾手快地用手肘击开我的手腕,将我的双肩一掀,死死按在地上! 「莱蒙!」 这时,我的亡灵解决了冒牌货们的危机,茫然唿喊我的名字。眼镜混蛋掐着我的喉咙不让我发声,我唔唔呃呃地挣扎,腰腹发力将他撞倒在一侧,顺便补了一记重拳! 「我在!」眼看没机会抓到被打飞的匕首,我使劲浑身解数压制着眼镜混蛋,吼道,「挥下你的镰刃,就在这里,快!」 罗正要赶到我身边,半空中另一个声音蓦地响起,「不,罗,等一等!」 「啊?好!」 我的亡灵勐地剎在半空!我睁大血红的双眼,冷不丁看见了身下眼镜混蛋讥刺的目光。 「原来如此……」他低声冷笑,旋即又用属于我的声音喊,「罗,待在原地不要动!」 我顿时明白过来他在干什么,不仅是声音,这个四眼竟能连我声调里的情绪复制得一模一样! 眼见罗真的停在原地不知所措,我焦躁地大吼,「不,他在骗你,你快过来!」 眼镜混蛋接着吼道,「他才在骗你!你过来我就麻烦了!」 「啊……」罗惶然不知所措,肩膀颤抖,左右为难。我怒吼着给了眼镜混蛋一拳,他一手勐地捅进我的嘴里,下一秒我的喉咙就传来剧痛! 「呃——」我大声嘶叫,可挤出的只有沙哑的喉音。眼镜混蛋眼底闪过一丝狰狞的光芒,我目眦欲裂,压着他的下颌,逼他的手从我的喉中撤出—— 「莱蒙,我会挥下镰刀!」 就在这时,罗忽然朝我飞来,巨镰化为细长的尖刃对准我们的头顶。眼镜混蛋难得怔愣,而我惊异地瞪起双眼,涌起狂喜之色。我们适才在打斗中争夺上位,可亡灵一过来,彼此又费劲九牛二虎之力地要处于下位,将对方暴露在上方! 眼镜混蛋想要趴下,但我揪着他的衣襟,迫使他将嵴背露在亡灵的镰刀下! 「真正的莱蒙绝不会退缩——」罗嘴唇发颤,但握着巨镰的手却沉稳牢固,「无论何时,他都不会让我原地待命!」他将其杀气逼人的镰刀高高举起,坚定而决绝地喊道,「莱蒙,我相信你!」 电光火石间,眼镜混蛋喷出一口血,亡灵的镰刃刚好戳中了他的心脏! 「唿——唿——」 勐烈的心跳声几乎将我淹没,我将那死气沉沉的肉体踢到一侧,确认眼镜混蛋断气,才将颤慄的亡灵一把抱入怀中。 「莱蒙!」罗恐慌而喜悦地说道,热切地抚摸我的脸庞。 「我在这里,宝贝儿。」我哑声道,将他颤抖的双唇堵住,再度咬破了他的舌尖。两条软舌彼此追逐吸吮,他的血液滋润着我破损的喉头,比什么灵丹妙药都管用。 「乞乞柯夫!」 待治疗完毕,我拉着亡灵寻找老头子的踪迹。罗用光焰烧瘫了爬动缠结的触手,而我在一地疲软的肉筋中,看到了和大肉瘤安安静静对视的乞乞柯夫。 我觉得老头子的状态不太对,眯眼警惕地叫道,「喂,乞乞柯夫……」 「我的眼睛……」 肉瘤中央,那颗灰蓝色的眼珠冷淡地瞥着自己的主人,眼仁转到了一边。老头子如痴如醉地抚摸着眼珠周遭的肉层,哽咽道,「我终于……找到你了……」
第243页 我将一只铁镖丢过去,同样兴致勃勃地等待,「取出来吧。」 乞乞柯夫激动得一刻也不愿将视线从肉瘤的眼睛上挪开,胡乱抓到了脚边的尖镖,颤颤巍巍将尖头对准肉色的眼廓。 「你放心……」他兴奋得气喘吁吁,目光贪婪地说道,「这就物归原主——」 「吱——!!」 在尖头剜中肉瘤时,那颗庞大的东西发出一声尖锐的嘶喊,表面的触手和肉须如水藻般狂躁地涌动。乞乞柯夫忽然惨叫起来,扶在肉瘤上的手掌黏在凹凸不平的表层,仿佛被吸住一般缓缓深陷! 老头子声嘶力竭地叫道,「啊——我的眼睛——」 我叫道,「乞乞柯夫,快点放开它!」 乞乞柯夫灰蓝色的眼眸里布满血丝,他的半条手臂都陷入肉瘤体内,却仍在固执地摇头,持着铁镖的手徒劳地挥动,「不——我的眼睛——我要把它剜出来!」 「罗,左前方,乞乞柯夫被肉瘤困住了!」 听见我的喊声,罗飞快念出一串咒语,火焰再次燃烧在肉瘤身上。红通通的怪物哭泣似的喊叫不止,却依旧不放开乞乞柯夫。一人一瘤相持已久,却难捨难分。 罗愕然道,「这……还不行吗……那我亲自去把乞乞柯夫带出来!」 就在他想朝老头子扑过去时,我先一步扯住了他的手腕,双眼紧盯着尖叫的肉瘤。 「吱——吱——」 嵌于表层四只眼睛开始疯狂地眨动,仿佛下一秒就要眨昏过去似的。我紧盯着它们怪异的模样,一只浅褐色的眼球在晕眩的转动后,忽地落下了眼泪。 「这是……悲伤……之前听到的悲伤的声音……」 罗惊愕地听到了从肉瘤内部响起的哭声。汹涌的泪从那只浅褐色的眼球源源不断地淌出,浸湿肉层,竟抑制了光焰的蔓延,浇熄了火势! 我扑到哀叫连连的老头子身边,举起匕首想要将他的手臂砍断,从肉瘤体内脱离。与此同时,罗也凝聚出一把小型镰刀,打算将肉瘤噼开—— 「你们,应对得不错。」 一声冰冷的嗤笑传来,我和罗的动作同时停在原地。那个男人的身影又缓缓从黑暗里现出,神色平静地咧开一个淡笑,胸口的伤痕还淌着殷红的鲜血。 寒意如魔鬼的利爪抚上我的嵴背。心脏破碎,没有心跳,这个人竟然…… 「但是。」他道,「该结束了。」 下一秒,那只肉瘤左上角和右上角的两只眼睛冷不丁迸射出两道炫目的幽光,如一支利箭袭向我和罗的双眼! 一股无形的力量裹挟在震盪的空气中,钻入我的眼膜,激起阵阵剧痛。我捂住双眼,待那透明的触感在眼底散去,喉中忽地爆发出一阵癫狂的大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滚倒在地,完全不知发生了什么,只知道神经质地哈哈大笑。罗倒在我身旁,大概被另一道幽光集中,痛苦地蜷缩身体,抱紧头颅大声呜咽! 我的笑声和他的哭声夹杂在一起,和着那两只眼睛滴熘熘的转动,搅得喧声震天。一刻不停的大笑让我浑身失去了力气,心跳声重如擂鼓。朦朦胧胧中,我仅存的理智和意识告诉我——我大概会笑死在这里。 「哈哈哈哈哈……」我笑得额头滚烫,大汗淋漓,上气不接下气,可就是停不住那恐怖的狂笑。 眼镜混蛋漫不经心地瞥向倒在地上大笑大哭的我们,整理着凌乱的长袍,像看两只虚弱的小白鼠,注视着我和罗挣扎的模样。 「开心么?」他好整以暇地抻了抻衣领,冷笑道,「难过么?」 「啊——」 乞乞柯夫最后的嘶喊被淹没在肉瘤的蠕动声里。那颗庞大的肉瘤中央豁开了一条细缝,张开血盆大口,将老头子干瘪的躯体咕咚一声,吞了进去! 「……」 我眼睁睁地看着乞乞柯夫的身体消失在肉瘤中,像条曝晒多日的死鱼,蔫巴巴地瘫在地上。罗忽然抓住了我的手,即使哭得浑身抽搐,也死死地扣住了我的手指。 我反手攥住他,双眼翻白,在眼镜混蛋伸手扯住我衣襟的那一刻,终于停下了笑声,虚弱地晕厥过去…… 妈的,我还是第一次发现,「笑」是如此可怕的一件事。 **** 黑髮的男子坐在镜前,茫然地注视着镜中的自己。 「您大概不记得过去的事了。」一个年轻的白袍修士将男子凌乱的髮捲剪掉,对照着手边一幅铅笔素描,耐心修剪男子的头髮,「这很正常。您先前在梧桐树上小憩,结果不小心掉下来了。可能会造成一段时间的记忆障碍……」 「哦,原来如此。」 黑髮男子静静看着自己颊边的黑捲髮被剪落,毛虫似的浓眉被颳得整齐利落。他声音低沉,揉了揉发痛的太阳穴。 修士为他清理脖间的碎发,他随手拿过那张画纸,道,「这是谁画的?」 修士毕恭毕敬地答道,「是我们的主教,道格拉斯·海登。这是他曾给您画的肖像,也是他让我们为您进行清洁。他不希望您醒来后,满身污秽地进行第一场祷告。」 黑髮男子点点头,沉默半晌,怔怔地盯着画纸上的男子。对方五官俊朗,年轻的目光锋锐犀利,微弯的唇角凝着一股与生俱来的傲慢和不羁。 这副模样在他眼里熟悉而陌生,仿佛是很久以前的某种渊薮,而今再度重现。
第244页 他将画中人的每一丝线条印入脑海里,对最下方的落款,沉声念道,「瓦什·波鲁……」 「这是……我的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天使「变欧!!!」的营养液qwq! ps.因为本砣下周要准备考试,所以本文停更几天,还请大家见谅……(趴) 第94章 无心之人 「如果人没有心脏,会怎么样呢,道格拉斯?」 年幼的莫哥尔族男孩放下手里的书本,抬头瞥见黑髮男孩好奇的目光。 「会死。」 道格拉斯简短地答了一句,继续埋头读书。黑髮男孩凑到他身边,激动地说,「我知道会死!但我想知道,除了死亡之外,还有没有别的可能……比如,我们知道失去大脑,就失去了思考、调控四肢的能力,那失去心脏呢……」 道格拉斯盯着黑髮的男孩,对方见他半晌无话,继续兴高采烈地说,「道格拉斯,我觉得,心脏其实是拥有感情的东西呢……你看啊,我们兴奋或恐惧的时候,心跳会特别快,然而哀伤和忧郁的时候,心跳又特别慢……心脏其实就像一个真实的『人』一样,有自己的情绪,你不觉得很神奇吗?」 莫哥尔男孩沉默片刻,道,「好像是这样,心脏跟人类的感情是共通的。一个人的情感是否充沛,或许取决于他的心脏是否柔软。」 「是吧!」黑髮男孩道,「当我们只保留着眼睛,可以看到事物的形状、颜色和位置。而当我们拥有了大脑,我们又能辨别出那是『太阳』、那是『山峦』……这个时候,如果我们还有心脏,我们就能感受到太阳是温暖的,山峦是雄伟的……」 道格拉斯一挑眉梢。可能觉得这番言论很有趣味,他合上书本,开始用心听自己这位朋友说话。 黑髮男孩慨嘆一声,道,「如果排除生死的需要……眼睛,大脑,心脏,我认为大脑是最无足轻重的东西。有时候我们没必要把一件事物用思维理解得那么清楚,只要拥有了丰沛的感情,即便得到的认知是朦胧的,模煳的……但我们一样可以了解世界。」 道格拉斯沉思片刻,低声道,「我和你不一样,瓦什。」 「眼睛,大脑,心脏。」他注视着前方的银杏树,道,「心脏才是最无用的东西。同样,多余的情感会阻碍思想的升华,拖累灵魂,玷污肉身。人之所以无法成为神灵,最大的原因就是他拥有『心脏』。」 「如果要我选择……我首先会丢弃的,就是心脏。」 **** 我醒来,四肢被绑在手术台上,几个白袍修士目光诡秘地打量着我,就像在观察一只四脚趴在玻璃瓶壁的青蛙。 「老师。」其中一个修士道,「他醒了。」 我眨了眨朦胧的双眼,看见眼镜混蛋的背影。他似乎很虚弱,弓着嵴背,面色惨白如纸,却强撑着身体不让自己倒下,就跟感觉不到痛似的。 我使劲一动,颠得整张手术台都剧烈震动起来。那些白袍修士骇了一跳,就像我会突然跳起来咬他们一样,他们沖我一拥而上,按住我的双肩和腿脚。我在他们的手掌下咆哮,咬住了一个小修士的手就没松口。 「啊啊啊,老师!老师——」那小修士惨叫道,「您看看他!这个疯子——」 眼镜混蛋终于将注意力转移到我这里。我冷笑一声,松开牙齿,小修士捧着血迹斑斑的手掌,这便哀嚎着滚蛋了。 眼镜混蛋目光冰冷,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我,头一句话就是,「安眠药和迷幻剂,你喜欢哪一种?」 我啐了他一口。他面无表情道,「看来是后者。」 我喊道,「罗呢?!」 「罗?」眼镜混蛋一挑眉毛,古怪地笑道,「原来那个亡灵名叫『罗』……」 我还想吐他口水,但被他一拳打在了鼻樑上。手脚均被捆束着,我使劲挣扎也摆脱不了禁锢,只能眼睁睁看着眼镜混蛋让开身影,露出了另一张床上的人影。 「罗……」 我哑声唤道,「罗……」 罗死气沉沉的身体躺在钢青色的铁床上,浑身插满了透明的软管,尤其是大脑的位置。我怒吼出声,手术台在我身下吱呀碰击,其他人用布巾堵住了我的嘴。我呜呜叫着,眼珠火烧火燎,疼得几乎要裂出血丝。 「别着急。」眼镜混蛋瞄了我一眼,「很快就轮到你了。」 我双目血红地瞪着他,眼镜混蛋不为所动,只是靠在我床边,若无其事地说,「托马斯,查明这个亡灵身体有温度的原因了么?」 一名修士抬起大汗淋漓的脑袋,可能是眼镜混蛋的学生,「老师,目前仅发现,那份热源来自于亡灵的心脏,只是由于简单的传热,才使得皮肤和血液都较其他亡灵温暖。」 「温暖啊……」眼镜混蛋眯眼道,「为什么……一个亡灵,心脏会有温度呢?」 他迷惑地喃喃,似乎这个问题令他百思不得其解。这时,一名修士怪笑着说,「老师,民间的一些童话故事书上写着,只要亡灵拥有了『爱』,身体就能变温暖,洁白的心脏也会蓄满温热的鲜血。」 「不可能,童话故事都是无稽之谈。」眼镜混蛋平静地说,「至于亡灵的心脏出现鲜血,不过是心脏管壁破损,外侧体液渗漏入内的一种罕见情况,跟爱情扯不上边。」 其他修士蹙眉道,「那我们……」
第245页 「但是,这个亡灵比较特殊。」眼镜混蛋道,「特殊的情况,需要按特殊的情况处理。」 他踉跄站起,在其他学生的帮扶下,勉强用一根拐杖支住了身体。他们离开屋子不久,又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只精緻的木盒子,外面包着柔软的鹅黄色锦缎。 一名修士兴致勃勃地说,「噢,『道氏球』,要用这个了吗?」 眼镜混蛋点点头,打开盖子,露出了里面一只亮莹莹的东西。我试图分辨那东西的轮廓,圆圆的,小小的,竟是一颗眼球。修士们虔诚地将名为「道氏球」的眼球托起,啧啧赞嘆,看那湛蓝色的瞳仁宛如波光粼粼的海洋,永恆地散发着柔美的光芒。 一名修士吸气道,「这——据说这颗眼球在黑市上拍到了天价,是一位昔日的富商破产后,为了挽救危机,特地卖掉的宝贝!」 「没错。」眼镜混蛋道,神情捉摸不定,「我们就用这颗眼球……装载这个亡灵的记忆。」 说着,他瞥了我一眼,道,「至于这个傢伙,随便用最廉价的眼球就行。反正他的记忆一定是污浊的,充满了愤怒和仇恨。即使装在更高等的道氏球里,也只会玷污它们。」 我恨不得啃碎他的骨头,将他的皮肉拧出水。 一名修士注视着乖顺的眼球,心驰神往地说,「哦,看这迷人的光晕和色泽……这个眼球一定来自一个善良纯粹的人。」 另一名修士问道,「老师,您知道这个眼球的背景么?比如他主人的信息什么的……」 「不知道,但那不重要。我们只需确定它的成色和形状,明白它适合填充什么样的记忆就行。」 道格拉斯将装眼球的盒子递给一名学生,走到罗的床边,凝视着亡灵大脑处的软管道,「差不多了,可以将这个亡灵大脑里的记忆抽出,灌入眼球了……」 其他修士问道,「接下来呢,老师?您打算怎么处置这个亡灵?」 眼镜混蛋顿了一下,冷冰冰地盯了自己的学生们一眼,「我自有安排,你们不必多问。」 「……是。」 他们将罗团团围住,挡住了我的视线。我呜呜怒吼,双眼烧灼得疼痛干裂。无论我怎么挣动,精钢熔铸的手术台仍旧被牢固地焊在地面上,撼动不得,破坏不得。我感到自己的手肘和脚踵被冰冷的金属板撞击出淤肿,听不到罗发出一丁点声音,只能看见那一排厚实的人墙,将我的亡灵围困其中。 「好了。这就是这个亡灵的『记忆原液』。」 仿佛过了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眼镜混蛋手里高举起那枚眼球,里面浮动着一层透明的液体,清澈晶莹。 我听到有人说,「接下来该另一个了。」 我急促地喘着气,喉中发出勐兽般的咕哝,口水咬湿了布巾。那些修士一回头,见我这副样子都吓得不敢出声。 眼镜混蛋依然面无表情地走向我,抽出我的布巾,紧掐着我的下颌,用一把钳子撬开我的牙关,将一支冰凉的液剂倒进我的嘴里。 「……」 液体淌入我的喉咙,我几乎咬碎了牙齿,口腔里一片混着铁锈味的腥涩。 「把亡灵身上那套装置拆下来吧。」眼镜混蛋拄着拐杖,淡声道,「给他安上。」 我将头转向罗,看向他垂朽的面颊和苍白的身体。那些修士熟练地从他的大脑和躯干上拆解软管,推着一个模样复杂的「大铁盒子」走向我。 冰冷的手术刀在我头顶比量片刻,剖开了我的额头。鲜血四溢的状况,我却感觉不到疼,大概是那支给我灌进肚的液剂起效。 事已至此,挣扎和反抗的愤恨通通被软绵绵的肉体埋葬于心。我仿佛又回到了曾经携着头颅和铜戒,愉快前往荒骨沼泽的那一天。那时我刚刚烧光了格森的灰霾山庄,我怀着一腔无人可挡的孤勇傲气,跟亡灵法师讨价还价,得到了唯一的亡灵。 那时的我真是天真。天真地以为一个亡灵就能得到天下和王座,顺利地杀掉艾略特復仇。在花牌镇我与过去的莱蒙·索尔彻底告别,在北境兀鹫城的復国之举更是一败涂地。就在我以为自己可能已经坠入了谷底,却没想过有朝一日,我和我的亡灵会并肩躺在手术台上,做一对任人观察的实验体。 命运真的很奇特啊,罗。 我本可以将自己的灵魂给很多生前狠毒阴险的亡灵,偏偏给了温和执拗的你。 你本可以将自己的爱给很多渴望救赎的人们,偏偏给了痛恨一切的我。 就像很多人说得那样,如果我的亡灵不是你,如果你的主人不是我……是不是我们彼此都能达到最好的结局? 罗,你对不起我,我也对不起你。 我们一直在彼此亏欠。 但我不后悔。 我做过很多错事、混帐事、窝囊事,为此恨过、怒过、也疯狂过,唯独你是我回忆过往,触手可及的眷恋,经久不散的悲伤。 我的、也只会是我的另一半灵魂…… 你后悔了么? …… 「还没昏睡么?」 我听见眼镜混蛋朦胧的声音,「意志力还真是顽强啊……应该说你不愧是皇帝陛下看中的人么,莱蒙·骨刺?」 「虽然你差不多也要到极限了……」 **** 宽敞阴森的房间内,升起了一点烛光。
第246页 「老师,您还好么?」 一名白袍修士将主教扶在座位上,替对方捧来了急救箱。道格拉斯喘了几口气,挥了挥手,将箱子拉近自己,道,「……那个叫波波鲁的修士呢?」 修士道,「别担心,老师,我们已经安排好了。我们将他的样子改得和您画像基本一致,也告诉他的名字是『瓦什·波鲁』,教会的一员。」 道格拉斯擦去额前的冷汗,道,「他怎么说的……还要离开教会么?」 「他没说什么,很听话地到我们安排的地方歇憩。晚餐后他还给了我们一张书单,让我们把那些书送到他的房间里。」 「好……」道格拉斯这才舒了口气,「很好……」 修士观察着老师的脸色,道,「老师,您想见他么?」 「今天不行。」道格拉斯吃力地打开急救箱盖子,沉声道,「改天吧,等我痊癒……这期间,你们继续看管瓦什修士,不要让他逃走,知道么?」 「明白。老师。」 白袍的修士轻声退出房间,将门闭合。他在门口候了一阵,里面传来轻微的金属碰击声,以及绷带缠绕的声音,一切如常,未有异样。 他正待离开,忽地听门内传来一阵清脆悦耳的乐音,旋律悠扬,正是教会唱诗班最经典的歌曲之一,每个初入教会的年轻修士都会学唱。 难道自己的老师在治病时喜欢放唱诗来舒缓心情么? 他这般想着,也不曾有疑,轻手轻脚地离开大门,消失在迴廊尽头。 作者有话要说:摸鱼一发。 大家不要方,在本砣这里,失忆梗是用来发糖的~毕竟莱蒙和罗只有清醒时才会彼此折磨也折磨自己,失忆了反而你好我好大家好。。。(顶锅盖 第95章 鼠笼 他最初见到黑髮的男孩,午后灼人的日光顺着梧桐叶的间隙,洒下碎金般的光影。 「不打算说实话么,道格拉斯?」 虎背熊腰的惩戒修士站在他面前,瘦弱的道格拉斯冷漠地移开视线,吃了一顿手板,晒成棕褐色的手掌全是淤血。他跪在地上,手臂被粗绳绑住,举过头顶,火辣辣的手掌处端着一本厚重的硬壳书。 「这是你私自外出的惩罚。」惩戒修士道,「你的老师说了,你什么时候说实话,就什么时候给你松绑,否则你就一直待在这里吧。」 道格拉斯盯着地上的砖缝,额头布满热汗,耳边只有微弱如丝的风声拂过。一阵清脆的铃声响起,从修道院的教室涌出一大堆黑袍男孩,笑脸被阳光照得灿白,全是年轻的试修士。 其中,只有一个男孩被众星拱月般拥簇在中间,笑意盎然,跟其他人有说有笑地步下台阶。他是修道院的风云人物,每个同龄男孩都爱巴结他,就连漠不关心的道格拉斯,也听过那个男孩的名头。 瓦什·波鲁,十二岁就写了一篇众教士交口称赞的《福音简录》,为此还得到了国王的褒奖。道格拉斯偷偷看过那篇体悟,看后不得不说,瓦什·波鲁是修道院里少有他,他真心嘆服的思想者。 男孩们七嘴八舌地问道,「瓦什,接下来要做什么?」 名为瓦什的黑髮男孩捧着一本拉丁文着作,笑道,「我要去找鲍德温老师,讨论一些词组和句段的语法逻辑……这些对我来说是弱项,得努力学习。」 其他男孩唏嘘道,「噢,你才十几岁,就能得到鲍德温主教的青睐,日后一定前途不可限量啦!」 瓦什谦逊道,「鲍德温老师是个学识渊博的长者,能得到他的教诲我就感激万分,没什么别的想法……」 道格拉斯听得喧嚣声和脚步声渐近,一颗豆大的汗珠从侧颊滑落,手心满是粘汗。那些少年模样的小修士都打量着他窃窃私语,偶尔还发出幸灾乐祸的笑声。 「瞧,那个莫哥尔族野种,又挨罚啦。」 「好像说这次是在晚上偷偷熘出去了。」 「是么,真是厚脸皮。估计是偷偷熘去找村庄里的姑娘了,哈哈哈……」 男孩们讥诮的笑声比烈日还刺人,道格拉斯闭上双眼,将目光瞥向一侧。 瓦什一直瞄着莫哥尔男孩的身影,道,「他好像被晒了很长时间了。」 一个男孩碎嘴道,「那有什么的。反正是个莫哥尔人,没必要担心他,瓦什。」 道格拉斯从中午跪到了傍晚。期间惩戒修士又来了一趟,问他是否知道悔改。道格拉斯不置可否,结果连晚饭也被取消,一直跪到夜幕降临,四周漆黑一片,偶有虫鸣窸窣。 他飢肠辘辘,头晕目眩,那本硬壳书就像一块钢锭压在他颤抖的手臂上。就在他虚弱地吞吐气息,一个轻细的脚步声缓缓靠近,一个身影遮在他面前,说,「诶,你好……道格拉斯·海登,对吧?」 听到那个声音,道格拉斯将头稍稍抬起,看到了瓦什·波鲁灿烂的笑脸和咧开的一口白牙。对方从怀里拿出一只油纸包裹的餐饼,递到道格拉斯嘴边,「喏,你饿了吧。这是我特地省下来的,趁其他人没发现,你快吃吧!」 「……」 年幼的莫哥尔男孩直勾勾地盯着眼前的黑髮男孩,撇下阴冷的嘴角。小修士瓦什依旧咧着那天真灿烂的笑容,目光炯炯地看向他,满脸期待。 道格拉斯说,「你不怕被我牵连么?」 「怕。」瓦什道,「但我更不想看到你这个样子。你都跪了一下午了,还没吃晚饭,如果再不吃点东西,你一定会晕过去的。」
第247页 道格拉斯冷笑,「我是个莫哥尔人。」 瓦什笑道,「我还是西里斯人哩。」 道格拉斯语塞,定定地注视着笑呵呵的男孩,垂下头,一口咬住了递过来的餐饼,大口咀嚼起来。 「别着急,我这里还有水。」瓦什将腰间的水囊打开,餵道格拉斯喝了几口,认真地注视着对方狼吞虎咽的吃相。 「海登。」他道,「你到底犯了什么错,为什么不愿意跟老师说实话?」 道格拉斯说,「我就是不想说。在我不想说的时候,哪怕对象是老师、主教、甚至国王,也没用……我绝不开口。」 瓦什微微笑道,「你好像一直也不怎么说话呢,他们总说你是个哑巴。」 「不是我不说话。」道格拉斯漠然道,「我只是不愿意和傻瓜多说,也懒得去听他们说话。」 「……」瓦什一愣,随即笑道,「你还真是狂妄啊。」 年幼的莫哥尔男孩冷哼一声,继续跪地托着硬壳书挨罚。餐饼已经被吃光了,可瓦什却没有走。他坐在地上,与道格拉斯面对面,盘腿托腮,盯着对方左瞧右看,似乎在思忖什么。 好半天,他咧开一个狡黠的笑,「其实,我也一样。」 「……」道格拉斯静静凝视着身边这位年轻的黑袍修士——修道院最负盛名的瓦什·波鲁,也是他打从心底唯一认可的天才思想者。瓦什·波鲁天生就是个思想者。道格拉斯曾远远看过他,看他接受着无数掌声和称赞,从容不迫又进退有度,仿佛汇聚了所有的光芒。 他本以为自己会嫉妒对方,一开口只有冷嘲热讽。没想到当这个瓦什·波鲁靠近,他反而感到了一丝微弱的喜悦和激动。 不过依旧说不出一句话。 「海登,其实我……」瓦什道,「一直很想结交你。」 「……」 道格拉斯默然盯着远处宏伟森严的圣玛利亚大教堂,而瓦什似乎很紧张,殷切地期待他会说出什么。 好半天,莫哥尔男孩才说道,「你想知道我夜晚熘出去做什么了吗?」 瓦什好奇地问,「去做什么了?」 「我的确是去找人的。」道格拉斯将一张瘦削的脸对准黑髮男孩,说,「只不过,是死人。」 **** 烛光昏暗的屋内,年轻的主教从梦中惊醒,手掌覆在左胸的位置,缓慢喘息。那里绑着绷带,四周洇着血渍,伤口凝出红黑色的血痂。 「瓦什……」他抚着被亡灵镰刃刺穿的胸膛,陷在又软又厚的天鹅绒床垫里,沙哑地喘息。即使没有性命之忧,其他器官也被无孔不入的亡灵之力殃及。 他强撑着完成了那场手术,现在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这时,几下敲门声响起,「老师,很抱歉打扰到您休息。艾略特皇帝给您传来了一封信。」 那个人了解得倒快。道格拉斯目光幽邃地啜了一口床边的浓茶,抬高音量道,「进来吧。」 他的学生走近卧室,将信搁在床头柜上。道格拉斯问,「混沌石最中央的那颗眼珠呢?」 学生道,「还在石头上呢,老师。」 「将它拆下吧。」道格拉斯说,「让艾里欧去,务必亲自前往皇宫,将眼睛递给皇帝陛下。」 「好的。」 学生随即步出房间。道格拉斯倚在靠枕上,拆开蜡封,展开淡黄色的信笺,见上面只简简单单地写了一句话: 「让他们相爱。」 **** 很难说我在昏迷期间看到了什么。因为我的记忆被药剂揉成了碎片,缓缓浮至半空,将我的人生分割成独立的一幕幕喜悦或悲哀的画面。 而画面上的人或物,一开始还保持着我能辨认的模样,很快他们的形态也变化了。我的假父亲是一头长满鬃毛的巨齿勐象,我的王后母亲是一匹骨瘦如柴的母狼。 我的真父亲是一棵根系腐烂的月桂树,我的兄长是一只龇牙垂涎的花斑豹,而表妹洋桃是墙边一株平庸黯淡的狗尾巴草。 我的视野扭转出一幅幅万花筒般绚丽糜烂的画面,相互交叠,从世界的一个角落延伸至另一个角落,密不可分。昔日的宫廷是缀满红玫瑰的荆棘笼,荒骨沼泽是死尸堆叠的垃圾腐水,花牌镇是夹层发霉的果酱蛋糕,兀鹫城是千万利刃插在顶端的钢盔…… 芭芭拉是羽翼灰濛的长颈天鹅,独眼艾厄是遍体鳞伤的黑毛狼狗,断臂阿姆是喷响鼻的黄牛,瘸腿赖格是鼓动双腮鸣叫的青蛙…… 乞乞柯夫是池塘里滑不熘丢的泥鳅,波波鲁是一枚发光的鸡蛋…… 在记忆的最后,一片黑暗攫住我的双眼,将我头朝下倒立拎起,甩了出去。我在半空飞翔,沉重的肉身坠向大地,坠向深不可测的地狱边缘。 一枚纯白色的茧拦住了我,让我的躯体软绵绵地跌在了一片柔软中。它的光芒柔和而耀眼,我举起血肉模煳的双手,挡住刺眼的光线,看清了那只茧的模样—— 是罗。 他洁白的身体蜷缩在圆圆的茧中,茧体黏着宽阔的蛛网。一只体积庞大的蜘蛛挡住我目之所及的边界,眼珠闪烁着阴冷的血光。它的每一条腿都缠着白花花的蛛丝,将茧束缚,将茧包裹,将茧攥在它的面前,悬于我的面前。 「艾略特。」我隔着乳白色的茧,望向它背后的巨体蜘蛛,「是你,对么?」
第248页 蜘蛛将茧咬碎,落下一地残破的碎片。我将碎片一点点拾起,抱在了胸前。 我继续坠落,耳边没有风声,静得宛如缥缈虚空。我闭上眼睛,胸前的碎片发着光,为我照耀出穹顶渺漫的星河…… **** 「莱蒙·骨刺!」 我被鞭子抽醒,睁开双眼,被波浪般的视野冲击得头脑晕眩。世界在我眼里涌起了褶皱和波纹,宛如汩汩流淌的颜料。 视线摇曳,我的行动也扭曲而古怪。我抱着衣服踉跄前行,一头撞到了门板,跌倒在一片腐臭的沼泽里。 眼前是一头直立的灰骡子,披着洁白的长袍,一手持鞭,朝我怪叫不止。我被驴子抽出几道血痕,拖拽着离开房间,到了走廊。 嗡嗡隆隆的声响充盈在灰黑色的长廊,一道道声波在半空流淌,凝聚成一条浑浊的溪水。我站在房门前,被骡子踢打着,目光疲惫,注视头顶悬浮的溪流,以及墙壁上覆盖的霉菌。 右边房间被推出来一个木偶脑袋的傢伙,推着他的则是另一头驴子,跟我身后这头长得很像,就是更为温顺。 「嗨,莱、莱蒙……过、过得好、好么?」 木偶转动他的脑袋,面向我,吧嗒吧嗒地拍着两片木嘴,喉中发出锯木屑的声音。我面无表情地瞥他一眼,扭头向左,看到左边房间里慢悠悠地飘出一只亮晶晶的水母。 「莱蒙先生……」 水母声音甜美,伞冠嵌着两只悚人的大眼睛,朝我羞涩地一眨一眨,散发着幽幽粉光。我无动于衷,她挥动起柔软透明的触手,却冷不丁尖叫一声,被身后的黑色驴子拖走了。 「她可喜欢你了,那小丫头……」 轮椅上的木偶啪啪嗒嗒地大笑,被驴子推着越过我时,还说,「别辜负她啊。」 我觉得噁心。木偶说那是个「小丫头」,我只看到了一只可怖的粉光水母。 「走。」骡子推我,「到外面去,莱蒙·骨刺,跟所有人一起。」 于是我被推搡着,按部就班地前进,完全是逐日养成的刻板习惯。 我到达这个布满霉菌的牢狱里已有一个月,左腿上长满了病斑,是服用上次药剂的结果。我扶着一条冰冷的蟒蛇,走下层层叠叠的螺壳。几只体型足有我一般大的灰毛耗子从我脚边熘过,我大叫一声,噼里扑通从螺壳跌下,撞得满脸都是血和霉菌。 「出了什么事?」 队伍尽头是一只最魁梧的驴子,指挥着一排排稀奇古怪的动物脑袋,沿着满地猩红碎肉走出门。「跟上去。」我被骡子甩了一鞭,肩头的伤口溢出黑黢黢的脓水,腥臭刺鼻。 我拖着那条坏腿,掩住青紫色的手臂,站到门边,却停住了脚步。骡子在后面叫道,「出去!」 我贴着墙壁,拼命晃着脑袋,沙哑道,「我……我不出去……」 骡子又抽了我几鞭。我抡起拳头,一拳砸向他的鼻孔。骡子倒下了,但又有许多只颜色各异的骡子朝我扑来,一只蹄子里夹着一枚针管,朝我的脖子扎了下去。 我安静了下来,不如说是不知道该做什么,只会呆滞地转动眼珠。 扎我的骡子满意道,「这傢伙难管,过一阵子就得打点镇定剂……你们现在可以把他带出去了。」 他们将我拖出了牢狱。在看清世界的一瞬间,我双眼翻白,险些就此晕眩过去。 血红色的苍穹嵌着无数只眼睛,轮廓虚蒙,如千百支箭簇,齐刷刷地朝我射来。云层扭曲着流动形体,像一只只作呕的嘴巴。我转头看去,长满霉菌的牢狱从外表看就像一只粉红色的大脑,布满了螺旋状的褶皱。 大地是金黄色的熔浆,流淌在地表,组成密集的纹路。土壤里钻出一条条突兀的人腿,长长的腿毛迎风飘动,不时有骷髅鸟歇憩在上面,将人腿戳出血斑。 面前的怪物们身躯细小,像一根根尖锐的倒刺,脖颈上只连着一颗巨大的眼球,苍白的头皮光秃秃的,咧开胸膛前的大嘴,朝我笑个不停。 「骨刺小子又犯傻了,哈哈哈……」 眼球尖刺们盯着我哈哈大笑,沾满唾液的舌头从胸前大嘴里钻出,甩来甩去,啰啰啰溅出一圈吐沫。我双眼迷濛地瞧着这些怪物,浑身僵硬,毛骨悚然,恨不得就此晕过去,可以离这地狱般的恐怖景象远一点。 「都别吵了,安静一点。」 一个脖子上顶着一枚发光鸡蛋的傢伙走近,圆熘熘的蛋壳上没有五官,里面还晃着一条小蜥蜴的影子。他似乎很有地位,因为蛋壳脑袋一开口,四周的驴子和骡子都不敢出声。 我瘫坐在地,盯着那只发光的蛋壳,莫名觉得有点熟悉。 蛋壳注视了我很长时间,小蜥蜴在他的壳子里爬上爬下,吐着舌头。他转身离开我,又让两头骡子困住我的手脚。 「这次,你们就是『鼠笼』为期一个月的实验体。前三排跟着沃顿医师走,中间四排跟着詹立夫医师走,后三排跟着洛伦佐医师走。」蛋壳修士宣布着,却转过脸没有看我们。 「至于你,莱蒙·骨刺。」 蛋壳慢吞吞地走向我,迫不得已与我对视,光滑的壳子似乎出现了裂痕。 「你的实验比较特殊。」他道,「跟在我身后,沿着花园小径走到尽头。」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天使「东篱君」的营养液!
第249页 ps.嗯,从本章起,本砣可能要清新文艺一些了。。。实在是被「小红红们」削得圆熘熘的没脾气了。。。 第96章 一颗好蛋 名为「道格拉斯·海登」的主教身形瘦削,面色憔悴,站到自己面前,冷漠的嘴角却露出一个浅淡的微笑。 他道,「你好,瓦什。」 瓦什谨慎地朝对方鞠躬,目光迷茫,听对方说道,「你的头部受到重创,记忆一时难以恢復,还是先休养一阵子吧。」 瓦什道,「感谢您的好意,主教大人。但比起倒在床上睡觉,我更希望翻阅一些神学着论。」 道格拉斯满足了他的要求,事实上,他对他言听计从。瓦什每次看到对方望着自己的目光,心底总会涌起一种不安和忐忑。待听得只拥有一枚金玫瑰勋章就成为高级修士的事实,瓦什更觉惊奇。 金玫瑰勋章在教会算不得什么荣誉,不过是勉励试修士的勋章,用它就能居于大多数修士之上,简直是异想天开。 然而道格拉斯并不介意,不如说,对方在为他滥用职权。瓦什听到了不少风言风语,大多是主教的学生和其他修士针对他的恶毒揣测,更有甚者将他与海登主教的关系描述得暧昧不清。 瓦什无法容忍这些流言。 在反覆向道格拉斯请求撤去职务时,对方深深看了他一眼,沉吟片刻,决定了他的去向。 「你去看管『鼠笼』吧,瓦什。」道格拉斯抬眼望着他,说,「那里是直隶于我名下的私人试验楼。在那里,资歷排辈没有教会本部这么严格。你若是到了那里,我给你最高级别的权限,可以随意调遣任何医师。」 主教耐心说明着看管「鼠笼」的种种好处,声音里带了一丝恳切的意味,「相信我,你在那里,绝对有更充裕的时间去钻研你的着作学问。不要进修道院,瓦什。那里思维泥古,制度僵化,且晋升手续严格,起码要写三篇中规中矩的神学论着……不适合你。」 对方分析得头头是道,瓦什却想拒绝。他不想靠着主教的关系晋升,那些人之所以在背后污衊他,本就是他的能力和声望难以服众。 他要证明给其他人看,证明自己——这是修士瓦什·波鲁坚持的原则。 「你需要一个自由的空间,发挥你的灵光和激情。」道格拉斯凝注着他,低声道,「答应我,瓦什。去追求无边无际的自由,而不是无足轻重的自尊。」 修士瓦什正欲反驳,双目一瞬与道格拉斯对视,却哑口无言。 那眼神太过幽深,仿佛藏匿了什么难以言说的悔愧,仿佛若他不接受,年轻的主教会受到什么无法释怀的煎熬。 那个愧疚的眼神烙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黑袍修士沉默半晌,说,「好。」 走进「鼠笼」的那一天,天空淅淅沥沥小雨,云幕沉晦,薄雾笼罩在鹅黄色高楼锈迹斑斑的尖塔上。瓦什·波鲁的住处被安排在花园的一座小别墅里,铺着干净明亮的地砖,奶白色的墙壁崭新平滑,周围宁静而安谧,离试验楼有不小的距离。 别墅里设有他的书房,里面堆满了各种着作。他大概翻了翻,惊喜地发现这些着作都令他赞嘆有加,与他的思想观点不谋而合。 他翻开封皮,在应该写有着作人的地方却没发现任何字迹。 看来这是某位佚名者写着的书籍。 他愉快地离开了小别墅,沿着花园小径向「鼠笼」走去。路边伫立着修建整齐的园艺,花坛里种植着清新淡雅的百合花与风信子。就在瓦什·波鲁享受着赏心悦目的景象,一声惨叫却划破宁静,惊掉了他手里的伞! 「啊——!」 越往「鼠笼」走去,惨叫声越清晰,还掺杂着各种杂七杂八的尖叫和呻吟。黑袍修士小心翼翼地走到楼下,看向那一扇扇黑洞洞的窗户,留心听着里面的动静,越听越觉得心惊。 临走前,道格拉斯的话语迴响在他耳畔,「到了『鼠笼』,你什么也不用管,有需要尽管跟你的下属说……同样,不管你看到了什么,不要打扰它本身的运转和规则。」 「可以么,瓦什?……」 砰! 一声巨响,修士哆嗦了一下,冷不丁从大门口看见一个高大迅勐的身影。一个面色苍白的黑髮男子从楼里跑了出来,发出野兽般的嘶喊,面目狰狞地朝他扑来! 「快躲开,这傢伙疯了!」 听到其他人模煳的叫喊,瓦什·波鲁惊叫一声,拔腿就跑! 那黑髮男子摇摇晃晃地奔跑,跌在一片湿漉漉的草坪上,咆哮挣扎。其他白袍医师将他摁住,抽出粗大的针管,将里面的液剂推入男子的脖颈。 「呜……」 好半天,男子在地上抽搐几下,安静下来,目光空洞地注视苍穹。其他医师见状都松了一口气,将黑髮男子抬回了试验楼。 一位医师注意到一旁惊恐万分的黑袍修士,目光一亮,「哦,您就是海登主教派来的监管员吧,波鲁修士?」 「是……是我。」瓦什拍了拍晕眩的头脑,回过神来,拉住医师问,「刚刚是怎么回事?那个黑髮男人犯了什么错?」 「他是『鼠笼』的实验体。」医师道,「最不听话的实验体,总是在实验过程中脱逃……刚刚,我们将不同类型的迷幻剂注入他的大脑,让他描绘出眼前的景象。他醒过来,一瞧见我们,忽然就大吼大叫,像头受惊的勐兽。」
第250页 「我们始料未及,一不留神,便让他逃出来啦!还差点伤害到了您,很抱歉。」 修士瓦什愕然道,「上帝啊,你们该说『抱歉』的对象不是我,而是那位黑头髮的先生……」 医师愣了愣,笑道,「跟一个实验体,有什么好说的?」 「怎么是『实验体』?那明明是个人!」瓦什焦躁地喊,「你们到底在做什么事?为什么要把好端端的人唤成『实验体』?」 「海登主教没跟您说么?」医师咧开一个冷漠的笑,道,「过去的医学实验对象都是小白鼠,但经由海登主教革新,我们第一次将试验转移到人类身上,以取得更好、更精准的试验效果。」 「试验效果?那可是人,一个活生生的人!」黑袍修士怒道,「任何人都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可你们却把他当作实验瓶里的牲畜,随心所欲地摆弄——你们凭什么剥夺他们身为人类的自由和尊严?!」 「波鲁修士!」医师也抬高了音量,笑意盎然的眼眸变得阴森冷酷,「想必海登主教跟您说过了吧,不要干扰我们的工作。希望您遵守跟他的承诺,按这里的规矩行事。」 **** 我四肢瘫软,倒在腐臭的垃圾堆上,和鸡蛋脑袋一起注视嵌满瞳仁的苍穹。发光的鸡蛋一直在赞嘆蔚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和自由自在的鸟儿。我面无表情,看到的只有流血的眼睛,厚厚的血痂和笨重飞过的骷髅架。 这世界,噁心透顶。 两条金光灿灿的白线从天空垂下,绕到我的手腕上。我情不自禁随它站起,摆了个滑稽的姿势,就像被提线操纵的木偶。 「你在做什么呢,莱蒙先生?」 鸡蛋脑袋问我,我被金色的提线拉扯摆弄,噗通一声,摔在地上。 鸡蛋嘆道,「这也是迷幻剂的副作用么……」 他将我扶起来,拍掉病服上的尘埃。我继续倒在垃圾里唿吸,唿吸那腐烂的味道,感到胸腔阵阵紧缩,充满了污浊。 我依稀记得我闻过花朵的芳香和糖果的甜香,然而它们似乎一瞬间从世界上消失了,只给我留下浑噩的残相和恶臭的气息。 「请你原谅我。」长久的沉默后,鸡蛋修士说,「不是我愿意到这里监视你们,而是……」 他将脸埋入手心,长嘆道,「如果我真的放任不管,你们只会遭到更苛刻的对待……」 他在一旁啰嗦个不停,隐约说了「疫病」、「灭世」、「人体试验」、「迫不得已」等几个艰涩的字眼。我呆呆地躺在草地上发愣,鸡蛋脑袋在唉声嘆气好一阵子后,对我道,「想喝些什么吗?柠檬水,野莓汁,还是樱桃露……」 哦,「汗液」、「血液」还是「唾液」。 见我一声不吭,鸡蛋像往常一样,自行给我定下「唾液」,让我在原地待好,他很快回来。 一开始,他会绑住我的手脚,后来我老实听话,他就欣慰地松开了我。鸡蛋是颗善良的好蛋,恐怕绑住我并非他的本意。 但即使他的鸡蛋脑袋总发着亮莹莹的光,我和他的无聊游戏也玩了很久,不想再继续了。 我趁鸡蛋离开,轻手轻脚小跑到一条粗硕的人腿下,从垃圾堆里刨出一根轻薄的鱼刺,是我在吃臭烘烘的泥巴时特地藏在这里的。 拿到了鱼刺,我呵呵傻笑,比划了两下,扎破了人腿,看那殷红血液汩汩淌下。我从垃圾堆上爬起,踏着满地白骨,漫无目的地朝前走。道路铺满了蠕动的荆棘,尖刺扎破了我的脚底。 一路上我躲着那些晃荡的驴子,躲到了一颗番茄旁。驴子们交头接耳,咬着含混不清的字句。 「最近我听说很多贵族都急于结交海登主教,而我们的主教也希望能得到更多的金钱和声望,来更顺利地推行他的计划。」 「那个项目……是之前主教说的『亡灵救世』么?」 「是的,就是那个……不可思议的亡灵……不是我夸张,不同于大多数亡灵阴鸷邪狞的特质,那个亡灵有种温暖人心、撒播希望的魅力……就像福音书记载的天使那样…」 我等驴子走过,开始摸索番茄的坚硬表皮。这个红彤彤的大番茄偶尔会在天空眼睛闭合时涌出大股大股七彩的汁液,偶尔却干巴巴的没有一丝动静,就像现在。 我揭开了番茄的皮,看到了一只蛀口,高至我的膝盖,宽度接近我的腰。我钻了进去,从湿漉漉的青苔上滑下。我手忙脚乱地抓住了潮湿的苔藓,指甲被粗粝的缝隙划烂,只能靠鱼刺减缓下滑的速度。 噗通一声闷响,我落到了最底部。 第97章 神说 我隔壁房间的木偶说,「鼠笼」之内和「鼠笼」之外的世界迥然不同。他有些口吃,不时呜呕吐出烂泥般的煳状物。他说那些医师给他餵了药,他的皮肤变得光滑白嫩,可总是呕吐不止,连胃都要吐出来了。事实上我觉得他在胡说八道,因为他的外壳自始至终都粗糙灰暗,根本不像他说得那么精緻。 我问他,「鼠笼」之外有什么。他向我描述那奇异绚烂的景象,我一声不吭地听着,听他眉飞色舞地讲述,将那一幕幕瑰丽美艷的画面描述得栩栩如生。 我说,「不可能,你在骗我。我能看到的只有垃圾和烂肉。」 他嘆气道,「我、我没骗你。这里啊,太压抑、抑。很多年轻人、人都在这这这种情形下发了疯,说想、想死……」
第251页 他差点一口气上不来,又发出了兇勐的呕吐声。我盯着他,觉得一阵反胃,但想到他口中的万里晴空,还是耐心留在了原地。 「想要逃、逃出这里,可是很不容易的……然而一旦出去、去这里……」 【世界一片光明。】 要逃出这里,是很不容易的事情。 我双脚踩在血泊里,猩红色的尸海闯入视野。浓重的血腥味包裹着我,虫豸在那些腐烂的血肉里蠕动。 我捂住胃部,吐了出来。 沙沙……沙沙…… 我弓着身体,紧攥鱼刺,眼睁睁看到那些断肢上方飘出了透明的烟雾,沖我咧嘴尖叫。它们越升越高,将我包围在最底部,空洞的五官幻化出各种形状。 【我们死了……】 它们哭泣着,呜咽着,说,【我们死了……】 【救救我们……】 【救救我们……】 我发疯般用鱼刺噼砍它们,那些透明的身体分开又聚拢,挤着我的脑袋,似乎想钻入我的鼻孔。我举着鱼刺,前方是幽暗的通道,后方则是通向「鼠笼」的苔藓层…… 我大吼一声,从尸骨堆上跑向前方,冲进了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期间有什么东西拉住了我,我甩开它,殴打它,面颊和髮丝上沾满血污。我手里的鱼刺被折掉了一半,脚下软绵绵的触感还在移动。 「呃!」 我倒了下去,左腿的伤疤奇痒无比,似乎有什么东西钻到里面去了。我用鱼刺削掉一块腿肉止痒,剧痛令我几欲昏厥。我听到了自己的喘息声,似乎夹有含煳的哽咽。我能闻到自己浑身散发的血腥臭味,比一切我曾感受到的秽物都要骯脏。 但我不能停下脚步。只要一停下步伐,我就会回到垃圾怪物充斥的「鼠笼」。更糟的是,会死在这里,为累累白骨再添一员。 我想看看「鼠笼」之外的世界—— 我想看看…… …… …… 吱呀…… 我推开了头顶的石板,从里面探出脑袋,以及整个疲惫不堪的身躯。我的脚底沾满了乱七八糟的黏液,被削掉的腿肉疼痛到麻木。我将两条僵硬的腿抱到外面,抬起头,仰望苍穹,唿吸勐地急促起来! 【啊——!!】 我发出一声沙哑的咆哮,震得胸腔发痛,吐出几口腥血。头脑像被铁锤击中,晕眩朦胧,我整个身体倒在地上,害病似地抽搐。 鲜血从我的鼻孔里淌出,我松开手里的鱼刺,捂住了煳满污血的双颊。 「鼠笼」之外,依然是「鼠笼」。 只不过天空的眼睛变成了一张张浮雕似的脸,我自己的、血肉模煳的脸。两只巨大的眼睛迸射出幽光,从穹顶笼罩着我的身躯。 「啊……」我木然注视着,说不出话,只会含混地发声,「唔……咯……」 污血从我唇边一缕一缕地涌了出来,我颤抖着伸出手,却不知想要抓住什么。 我被骗了。 无论再怎么前进,也不会有转机,不会有我幻想中的美妙世界了。 **** 我在晦暗的天地间蹒跚行走,想挑一条毛不是那么浓密的人腿撞死。我恍恍惚惚,哼唱着歌谣,像一个醉汉,在一个独属于他的醺然寂夜里游荡彷徨。 想死的时候,我的运气不错,找到了一座洁白如玉的腿山。一条条大白腿交缠堆叠,组成了一个尖塔的形状。 好不容易看到如此干净的东西,我欣慰地摸索那光滑坚硬的表面,沿着细腻的纹路摸到两扇雪白宽厚的蝴蝶骨。 它的触感和「鼠笼」里的番茄很像,应该能将我的脑浆撞出来。 「嘿嘿嘿……」 我摸着蝴蝶骨傻笑,闭上眼睛,一头撞了过去—— 「啊!!」 朦胧中,我听到了优美清越如潺潺溪水的歌声,震耳欲聋的撞击声,以及刺耳的尖叫。歌声和撞击声逐次散去,「叮」地一声,我头疼欲裂,粘稠的鲜血濡湿眼眶。 见鬼,我竟然没死。 尖叫声转为了惊慌失措的叫声,还有「什么人」之类乱七八糟的喊叫,就像嗡嗡乱飞的苍蝇群。急促的脚步声在我耳边响起,而我侧开头,从冰凉的地砖上挪开污秽的面颊,眼角的余光瞥见了周围的环境…… 铺天盖地的光明从宽阔的四角教堂洒下,彩绘玻璃折射出的光晕迷乱而繁杂,映照出角落里姿态各异的神明雕像。众人穿着豪奢的礼服,听到那声撞击的巨响,纷纷从红木座椅上起身,惊愕地看向倒在羊绒毯上,满身污垢的我。 而在一条长毯的尽头,三阶墨绿色的大理石台上,伫立着一个身影。我看向他,眼瞳当即被柔软的光芒覆盖,仿佛视野中静悄悄地下了一场雪,将世间的污秽和阴浊一併埋葬。 这就是我曾幻想过的世界一角。 有光,有人,有歌声,有象牙白的圆柱,有宽阔辉煌的屋宇,能够反射出光彩的地砖。 还有神。纯洁的,美丽的,静谧的,璀璨的。此时此刻,静立在我的视线尽头。 我直勾勾地望向我美丽的神,浑身颤抖,双眼干涩,就如支离破碎的前兆。他一袭金线滚边的白袍,眼前繫着一条白丝带,经书托在臂弯,一只雪白的手扬在半空,柔美的面庞露出一丝纯稚的迷惑。 「是谁闯了进来?!」
第252页 几名站在角落的修士冷不防见我一头撞进来,趴在地毯上,就像看到了阴沟里的臭虫或长满跳蚤的癞皮狗。 「上帝啊,这傢伙是从垃圾堆里爬出来的么!!」他们满脸嫌恶,唿啦啦甩着漆黑的长袍,怒不可遏地吧嗒跺脚,快步朝我走了过来! 「啊——啊啊!」 我发不出完整的音节,狼狈地从地毯上爬起,飞奔向前!那些修士们在我身后叫嚷追赶,而我一瞬间似乎失去了听觉,只知朝正中央那纯洁无瑕的身影扑去,仿佛末日降临,仿佛下一刻就会死去那般大胆疯狂—— 嘭咚!似乎是某种旨意,在即将伸手够到美丽的神灵时,我被台阶绊倒,重重跌倒在地! 鼻子再度被撞破,鲜血四溅。我瘫在地上喘息,蜷缩起四肢,环抱着伤痕累累的身体。我闻到了皮肤上的腥臭,我想流泪,却没有泪。 命运阻止了我。 阻止了现在的我,我这恶臭的躯体,我这骯脏的灵魂,去碰触美丽的神灵。我阖上双眼,缩起身体,等待那些修士将我逮住,雨点般的拳头落满我的全身,扔进某个的角落鞭笞上刑…… 「……」 然而,预想中的惩罚没有降临,一双冰冷的手臂忽然间抱住了我,将我拥进怀里。台下传来了惊讶的叫声,起伏不休,我睁开双眼,血蒙蒙的视野映出一张完美无瑕的美丽面庞,差点让我又一次晕过去。 我哆嗦着双唇,恐惧地想,我很脏,我很臭,浑身都是伤疤和血污。我不该用这令人作呕的残躯玷污我的神,我有罪,我该死…… 「你好温暖啊。」 我的神灵笑道。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天使「东篱君」的营养液!xd 第98章 弥赛亚 「你好温暖啊。」 后来我才知道,只有我这个狗胆包天的烂胚,触碰过美丽的神灵。而被他搂在怀里,温言安抚,已经是能让人晕厥的荣幸。他低头靠在我的额头上,我紧拥着他,即使鞭子火辣辣地抽在嵴背上也感觉不到痛楚。 「还不快把那个又臭又脏的疯子抓起来!」 狗修士们在旁边乱吠,往我背上甩铁棍子。察觉到我的闷哼,我的神灵微微蹙眉,将手臂试探地挡到我身后。 「咦——!」狗修士们骇了一跳,心惊胆战地收回棍鞭,生怕不小心打了神灵。他们嘀嘀咕咕说了一会儿,几人转身对教堂的听众道歉,剩下几人围到我们身边,满脸假笑。 「高贵的弥赛亚啊,现在正是进行礼拜的时间,您可不能把那么多虔诚的听众弃之不顾。先把这个人松开吧。」 「不。」我的神灵喃喃道,抱着我的手臂收紧几分,「难道你们没有看见吗?他很痛苦,浑身都是伤。向其他人布道或许还有迴旋的余地,但他现在就需要我……我有种预感,如果我现在放开他,他将从世上消失。」 那些修士看我跟大马猴一样缠住美丽的神灵,脸都气黑了。他们假惺惺地说,「这样吧,弥赛亚。我们替您看管这傢伙,我们保证会将他妥帖照顾的。」 「不——不!」我大叫起来,用力地抱紧美丽的神灵,哑声道,「求求你!别把我给他们!我本就想寻死,谁知死前遇见了你。求求你,让我再触碰你,拥抱你吧,弥赛亚,就当是给一个濒死之人的施捨,若能再被你温柔地拥抱一分一秒,我也死而无憾!」 美丽的弥赛亚看向我,即使他的眼前被白色的丝带缠裹,我也能看出他对我的怜悯和关怀。底下的听众传来不满的私语声,弥赛亚静默片刻,动了动身体。我听到心脏的破碎声,哀伤却满足地阖上双眼,等他将我一把推开…… 「天啊,弥赛亚!」 四周的狗修士齐刷刷吠叫起来,而神灵没有抛弃我。他将我整个抱在了胸前,走下台阶,在身后修士们惊异的吸气声里,对众人大声道,「今日我的布道就此结束。诸位,事发突然,很抱歉我不得不中止宣讲……请改日再来吧。」 他朝交头接耳的众人鞠了一躬,迳自走出了大门。我靠在他胸前,目光迷茫地看向门外的景色。 一片生机盎然的绿茵草地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淡雅的蝴蝶在花丛中飞舞,空气中瀰漫着湿润的清香。更远一点的枞树林茂密繁盛,苍叶如盖,凉爽地投下浓荫。鹅卵石铺就的小径两侧摆有灰白色的石凳。 我抬头望天,终于看到了只存在于他人口中的,蔚蓝纯粹的晴空,广袤的云海曳尾飘荡。没有阴森邪狞的眼睛,也没有腐臭的尸堆,而我美丽的神灵,就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耐心地陪伴我。 我鼻尖酸涩,在热烈的日光下几乎睁不开双眼。 我猜我的事情一定被人知道了,但奇怪的是,没有人再来阻拦。无论后果如何,有当前这一刻的静谧与幸福,我便满足了。 我被神灵带回到他的住所。那是一栋两层高的石砌小楼,刷着奶白色的油漆,透明的落地窗熠熠闪光,周围缠绕着牵牛花和葡萄藤,就像一片翠绿的海洋。 神灵想将我安置在他的床上。闻到床铺那温暖干燥的气味,我慌忙摇头,生怕恶臭熏天的自己玷污了这里。无奈之下,他把我放在地毯上,摸了摸我的额头。 「为什么有这么多伤呢?」他边摸索边问。 我吞咽一下,在他高贵的面庞前,对那狼狈的出逃经歷羞于启齿。见我半天不发声,这位好心的神灵也不为难我,只是轻柔抚过我手腕和脚踝的疮疤,在触到我小腿的剜口还惊异地挑起了眉梢。
第253页 「很严重的伤啊。」他嘆道,「你对自己还真是狠心……」 说着,他划破了自己的手指,浑圆的血珠沁了出来。 「唔!」我眼睁睁看他弄破了柔滑的肌肤,就像看到一件珍贵的瓷器破碎那般扼腕痛心。 他将那根滴血的手指伸到我面前,笑道,「喝掉一些吧,能让你的伤口癒合。」我拼命摇头,瞪眼盯着他的手指。他只是处变不惊地微笑,将手指伸向我,耐心等待我接受。 「没关系。」他道,「解救深陷痛苦的人,是我的职责。」 「……」 我将他滴血的手指含进嘴里。 那一瞬,我心潮澎湃,头脑恍惚,蓦地生出一个愚蠢的念头。 面前的「神灵」,只是我一个人的神灵。 **** 若不是敲门声响起,或许我都忘记了要放开神灵的手指。回神后的场面很难堪,神灵的表情有些复杂,那根沾满唾液的湿漉漉的手指都不知道该放在哪里,神态怔忪,双颊的潮红蔓延到了耳根。 我望着神灵,惶恐不安,暗暗唾骂自己是个无耻的败类。 「莱蒙先生!」 就在我们相对无言时,一个黑头髮的修士焦急地闯了进来,见我安稳坐在神灵的房间里,不由松了一口气。 「太好了!」他道,「我一回来你就不见了,还以为跑到哪里去了,幸好你没事!」 我怔然看着他喜形于色的面庞,听到那熟悉的声音,觉得他有点像我见过的鸡蛋脑袋。几名修士昂首挺胸站在门后,瞅着鸡蛋脑袋,一脸敢怒不敢言的扭曲表情。 「波鲁修士,就是他吗?」 「是的!」波鲁修士将我拉起来,跟其他人道谢,「谢谢你们替我找到他。」 那些修士撇嘴道,「也麻烦您留心点吧,波鲁修士。若是每个人都这么乱跑,我们可吃不消。」 「我明白。」波鲁修士拉起我,「走吧,莱蒙先生。」 虽然找不到留在这里的理由,我却不想与我的神灵分开,拼命挣扎,发出一声声怒吼。我试图甩掉波鲁修士的手,他却靠近我,低声道,「你现在跟我走,说不定还能再见到他。若是闹大了,不但你自身难保,他也会受到牵连的。」 这一句话就令我噤了声,蔫蔫的像被踩烂的柿子。我走出门,想回头最后看一眼我美丽的神灵,只看到其他修士膀大腰圆的粗硕背影,不由嫌弃地扭过了头。 波鲁修士将我带出神灵的小楼,走到林间小径,忽地大喘一口气,软绵绵地坐到了石凳上。 「吓死我了……」他扶住额头,心有余悸地喃喃道,「你竟然闯进弥赛亚布道的礼堂,在众目睽睽之下碰到了那圣洁的躯体……我还以为你这次一定活不成了……」 我漫不经心地蹲下身,弓着嵴背,瞅着树根下一个黑黢黢的蚂蚁窝。我用木棍将窝捅烂,看着蚁群四散奔逃。 我的神灵,我不但碰了他,还抱了他,舔了他,看到他光洁的皮肤浮现羞赧的红霞,宛如折射着耀眼光芒的水晶。 一想起那美丽动人的神情,我就无比激动,浑身热血沸腾。我啪啪给了自己两巴掌,捂住发烫的面颊,逼自己冷静,不能有任何玷辱神灵的念头…… 「……」 我将双手挪开,露出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木然走到草丛边,解开了裤带。 他们说的没错,我就是个该被吊起来打的疯子。 「对了,你……噢,上帝啊……」波鲁修士尴尬地扭过头,假装没看见也没听见我在干哪档子事。 郁积的压力从没有得到这么痛快的释放,快感褪去的躯体虚脱又舒坦。我瘫软在鹅卵石路上,粗浊地喘息,双眼微眯,享受着日光暖洋洋的拂照。 「为什么没有逃出去呢?」 好半天,波鲁修士忽然说道,令我空茫的头脑恢復了理智。他注视着我诧异的脸,目光平静,嘴角甚至咧开一个浅笑。 「我知道你想离开『鼠笼』很久了。」他笑道,「我故意离开的时间久一点,让你能够安全出逃……你怎么会到弥赛亚布道的礼堂去呢?」 我直勾勾地盯着他的笑脸,想从那捉摸不定的笑容里窥得一丝伪装,但我失败了。波鲁修士诚挚地望着我,说,「别这么看着我,我所言非虚,其实我一直希望,你能逃出那里……」 「你说你希望我逃走?我不信。」我道,「我逃走,你会受罚吧。」 「谁知道呢?」他疲惫地仰起头,「但我不想看你们受折磨了。尤其是你,就因为你那么不要命地反抗,看上去才更令人心酸。」 我沉默不语,深植脑海的警惕还是提醒我不能轻易相信这个修士的话。见我没反应,他也不多说,只是领我回到了昔日的「鼠笼」。 **** 我做好了重遇垃圾山的准备,谁知那些可怖的景象就像沙漠里的海市蜃楼,转瞬即逝。鼠笼也像外面的世界一样,充满了阳光和花香,还有鸟雀清脆的啼鸣。一座高耸的喷泉伫立在花园中央,底座干涸,石缝内塞满砂砾,据说只有到某些节庆日才会蓄满清水。 我迷惑地看着眼前陌生的景象,随波鲁修士走进了「鼠笼」的大楼。一踏入玄关,一片幽凉的阴影立刻将我笼罩,空气中瀰漫着寒意。波鲁修士的精神状态很不好,仿佛下一秒就要晕过去似的。
第254页 「啊啊啊——!!」 就在这时,撕心裂肺的叫喊声和嗙嗙的擂门声不知从哪层楼传来,就像死神的钟摆。那些狂躁的动静仿佛牵带起某种连锁反应,哭声、尖叫声和呻吟声轰然炸裂,将阴森的大楼淹没在一片惨烈的声海中。我闷哼一声,脑海里划过软刀冰冷的尖刃,被盛在玻璃皿中的碎肉,以及透明的软管,插满我的腹腔…… 「我们要出去!」 我听到模煳粗哑的叫喊声,「还我们自由……」 波鲁修士的脚步停在一级台阶上,仿佛撑不下去那般颓然蹲坐在地,扶额抽搐。我盯了他一眼,飞快地蹿上楼,跑到一扇动静最大叫声最悽厉的门前,咣咣用肩膀撞击它,吼道,「我这就救你出来——」 「不要打扰我们观察研究,该死的傢伙!」 在我撞到第三下时,从隔壁屋室里走出一个巨人般高大壮硕的医师,拎小鸡一样把我拎起来,不由分说就是两个耳光!我咆哮着朝他扑过去,狠狠啃咬他粗粝的皮肤,差点把我的一口牙齿崩断。 「哈哈哈哈……」那野猪医师狞笑道,一手把我高高揪起。他的皮肤就像某种钢铁,坚不可摧,「臭小子,你以为我们凭什么能降住你们这些动不动就崩溃的疯子——」 他话音刚落,一拳打中了我的下颌,传来咔嚓的粉碎声。我眼冒金星,看那张肥脸在我面前笑嘻嘻地抖索不停。 波鲁修士见状,慌忙道,「詹立夫医师,请把他交给我!」 野猪冷哼一声,像丢垃圾般将我随意丢到一侧,转身进了监控室,将大门紧闭。 「……」连吐息都是断断续续的,我动了动手指,死盯着那扇沉重的门,又一次攀了上去…… 「别再这么做了,莱蒙先生!」 波鲁修士扯紧我的手臂,道,「詹立夫医师是医师中最强悍的一个,能徒手打死一头野牛。他已经不是正常的人啦,『鼠笼』里的所有医师,都一定程度接受了人体改造,拥有可怕的体能。」 我攥紧拳头,额头抵在门上,双眼直勾勾地瞪出血丝,听屋内的惨叫逐渐平息,成了麻木的哼吟。波鲁修士难看地皱缩着一张脸,险些堕下泪来。 「从很久以前我就隐约猜到……」 我慢慢站起,一张嘴,被打碎的下颌就隐隐作痛。 「你就是看管『鼠笼』的最高负责人,对吧?你眼睁睁看着我们被那些医师虐待,却什么也不做,只任由我们惨叫,任由他们像对待老鼠一样对待神志不清的我们。」 我转过头,注视着波鲁修士怔愕的脸,用尽我难以释怀的仇恨和苦楚,一字一顿地说: 「你是最无耻的禽兽……不,禽兽不如。」 **** 道格拉斯在主教专用的会客室里,刚刚送走了一位贵族。那是个上年纪的寡妇,一脸年华消逝的深褶,身上总是喷着浓郁的香水。她迫切地想要知道,教会是否能有办法让她永葆青春。 「不必担心,女士。」道格拉斯温声道,「不知您是否听说过『亡灵』?」 「哦!我知道。」女贵族惊讶地抚着胸口,「就是传说中屠戮人命的可怕生物?」 「事实上,那只是道听途说的传言。」道格拉斯说,「您永葆青春的秘诀,其实就在『亡灵』身上……」 两人谈了许久,起初那位女贵族满脸狐疑,到后来心花怒放,许诺如果教会能提供她「年轻药」,她不惜提供巨额资金,并可以调动相应的关系和权力协助教会。 「那可真太好了,多谢您的支持。」年轻的主教说,「我们一定不辜负您的期待,十天后,您就可以来找我拿第一批药剂了。」 他送走了贵族,顿觉疲惫不堪,拿起桌旁堆积的文件,揉了揉酸胀的眼眶。 叩叩叩。 「请进。」 道格拉斯甫一抬头,便看到门边静默的黑袍修士。对方低着头,说,「您找我么,主教?」 「是的,瓦什,我有事要问你。」白衣主教将手里的一叠信聚拢,对他道,「这一个月来,我收到了很多『鼠笼』那边的投诉书……别站在门口,坐吧,瓦什。」 黑袍修士沉默地坐在沙发上,自始至终没有抬头看对方。道格拉斯望着他欲言又止,在心里调整了一下声调和措辞,说,「我并没有责怪你的意思,只是觉得,或许你有什么难言之隐。同样,如果这些针对你的事情是捏造的,我将严惩那些上诉的医师。」 他开始一封一封地讲述信中的诉状,「这一封说你下令缩短『鼠笼』实验体的试验周期,延长治疗周期,给他们的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影响了效率……」 道格拉斯见对方一言不发,继续道,「这一封,说你常常在他们管教不听话实验体时出手阻挠……」 「还有这一封,说你不懂医学和人体运行的规律,总是……」 「可以了,主教,不必再跟我说了。」瓦什勐地打断对方道,「我认错,我都认!」 屋内纤尘不染,夕阳的余晖落入窗户,将墙壁上悬挂的勋章和荣誉奖盃镀了层金边。道格拉斯手里捏着那几份投诉书,望着黑袍修士大汗淋漓的面庞和气恼通红的面颊,目光一黯,朝桌上的墨水瓶扫了一眼。 「你知道么,瓦什?」良久,他静静地说,「我跟你说过好几次了,别叫我『主教』,叫我『道格拉斯』,可你一直改不了口。」
第255页 黑袍修士苦笑道,「您对我宽宏大量,我可不能不识好歹。」 主教凝视着他,嘆了口气,将双手扶住滚烫的额头。两人之间又寂静得可怕,道格拉斯似乎难以容忍这尴尬而拘谨的沉默,道,「你如果不想在『鼠笼』待下去,我可以……」 「不。」 出乎他的意料,黑袍修士没有如释重负的轻松感,也没用任何迟疑,只目光平静地说,「我要待在那里。」 「……」 「但我有件事想请求您,主教……倘若您真的打心底里认我是您的知己友人,就请实现我无礼的愿望吧,我将感激您的厚爱与包容。」 「你说。」 「之前你说,你要给我『鼠笼』的最高权限。」瓦什深吸一口气,坚声道,「现在,我感谢您的提携,并恳求您允许我实行身为管理者和监视者的特权——」 「并给我相应的信物作证,向所有参与实验的医师,证明我不容辩驳的最高地位!」 「我不会妨碍你们的实验,但请允许我,重新修改『鼠笼』的规则!」 **** 我躺在坚硬的木板床上,注视着漆黑一片的天花板,以及鬼影幢幢的窗户。楼外的树枝随唿啸的夜风打在我的窗玻璃上,就像一只只挣扎求救的手臂。 现在已是深夜,可门外的走廊还是瀰漫着死亡的气息,清洁喷雾刺鼻的气味沿着缝隙飘荡,偶尔有一两声惨痛的呻吟和喘息,很快湮没在医师嗒嗒的皮鞋踩踏声里。 我睡不着,头颅刺痛,白天的一幕幕场景在眼前迴荡,还有我过去生活在「鼠笼」的一切。我想念我美丽的神灵,想念他芬芳的气味和温暖的微笑,连他的皮肤上的凉意都如此深切地溶进我的骨子里。 我站起来,打开窗子,被扑面而来裹挟着雨滴的寒风唿了一巴掌,冷得缩紧了身体。我正要钻回我冷硬的被子里,墙壁另一侧忽地传来了尖叫声,还有头骨撞墙的响动。 「喂,伙计。」我趴在墙壁上,道,「别撞了,痛不痛只有自己知道,就算你疼得撞死,也没人理你的。」 撞墙声更厉害了,我猜我的话只会起到反作用,便闭了嘴。撞击声的余韵一波一波迴荡在我的床头,我睁大布满血丝的眼睛,完全失去了睡意。 「该死的……」我喃喃道,滚下了床,钻到床下的缝隙里。四面严实牢靠,像一个洞穴。我将嵴背抵在墙壁上,蜷缩起身体,尽可能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抖出一点热意。 就在这时,我的头顶似乎触到了什么尖刺的东西。我摸黑上前,摸到了一个词语。 怒。 我沿着它粗糙歪曲的轮廓,依次摸了一遍,连续摸到了四个词语,以及它们之间刻着的小箭头。 喜,哀,怒,惧。 「喜→哀→怒→惧」。 第99章 禁忌领域 他和瓦什·波鲁的结交,曾是修道院里令人匪夷所思的谈资。 没有人相信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会和一个孤僻的莫哥尔野种混在一起。在曾经的万疆帝国,莫哥尔血统被归为低劣之等,莫哥尔人一生下来就註定要受到外族的排斥和冷眼。 道格拉斯从小就习惯了周遭对莫哥尔族不公的待遇,何况他落叶无根,进修道院算是个天大的福气。他头脑精明,总能在惹怒教士和谨守规则的边缘保持平衡,确保自己的利益最大限度地不被侵犯。 修道院其他年幼的试修士要么家境显赫,要么门第高贵,就算有他这种孤儿出身的,也没有劣族的血统,拥有比他更多的机会。在理智分析这一现状后,道格拉斯看得很淡然,只按部就班地完成日课,做些他喜爱的研究。笑话他的人很多,跟他说话的人却很少。逐渐地,道格拉斯也习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课,一个人思索,一个人默默把所有的话咽进肚子。 他从未奢求过,自己能够拥有「友谊」。 「道格拉斯,其实我很早就注意到你了!」 黑髮的瓦什·波鲁笑呵呵地凑到他身边,与他并肩行走,全然不顾其他人古怪的目光。他道,「你的语法学和逻辑学总是拿第一呢,我看过你的论文,思想明晰又准确,太厉害了!」 道格拉斯漠然想着,这人注意到自己,竟然不是因为野种的血统和他人的讥讽,真是奇蹟。 「你拥有我没有的天赋呢,道格拉斯。」 道格拉斯说,「没必要这么说,波鲁,你是修道院公认的天才。如果你能保持这种水准,待你成年,资歷够了,你将是教会板上钉钉的主教接班人。」 瓦什的脸上突然露出了一丝浅淡的笑。道格拉斯意识到,那是一种疲惫,空虚,还有无趣。 「实话跟你说,道格拉斯……」瓦什喃喃道,「我觉得……我所学习的,我所写的,都是平庸之作。在我慢慢长大,我总能感受到一些无形的、令人压抑的东西,就好像那些字母不是因为美与爱串联在一起,而是因为规则和局限。」 道格拉斯蹙眉道,「规则和局限不是很好么?它能使你最快、最好地认识了解一种体系,倘若你不纠结它的边界大小,而是讨论它内在的逻辑链,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我知道,我知道!」身旁的黑髮小修士忽地激动起来,仰头望着翠绿的梧桐树,以及浅淡的云翳,「但——这不是我想要的,道格拉斯!那些所谓赞美『上帝』、赞美『生命』的篇章,在我看来空洞而乏味!它或许本身是美好的,但却太完美,容不得一点瑕疵。大部分人总喜欢规避触及内心的东西,他们的胆小和软弱,正阻止着真理的揭示。」
第256页 道格拉斯心底一惊,潜意识告诉他,他的朋友似乎触碰到了某种禁忌的边缘。而恰巧,那份禁忌说不定与自己追逐的不谋而合。 「所以,你知道么?当我明白自己在写什么平庸又无趣的体悟,而我的老师们因为它夸赞我,我的同学们羡慕我时,我却知道,那不是我打从心底里想要的东西。」 瓦什抬起头,对着沉默的莫哥尔同伴,说,「抱歉,道格拉斯,可能你觉得我是个矫情虚伪的傢伙,但那的确是我心中所想。因为相信你能够理解我,且不会害我,我才向你和盘托出……」 「没必要道歉。」道格拉斯说,「我理解你的感受,非常理解。就像……你听见我在研究死人的事一样。」 经过这次推心置腹的谈话,两人的关系更进了一步,更让修道院的教士和小试修士们惊讶了。瓦什沉浸在二人的友谊中,没觉出什么异样,而道格拉斯却很敏锐地发现,过去其他人只会疏远自己,但现在,连瓦什也成了他们指指点点的对象。 「你看,瓦什和那个莫哥尔野种混在一起哩。」 「好像是真的。而且有人说,瓦什现在的文章水准正在下滑,一看就是敷衍的,没有以前那么用功钻研书本啦。嘿,我瞧他的名声也该到头了……」 「瓦什。」 在某个凉爽的清晨,道格拉斯和他的朋友一起坐在花园小径旁读书。莫哥尔男孩静默半晌,才道,「要不要考虑一下,别和我走在一起了。」 瓦什将一本拉丁文诗集从眼前挪开,怔愣地说,「怎么了,道格拉斯?为什么突然说这种话?难道是因为前几天的争论?上帝啊,你说过你不介意的!」 「不,瓦什,和我们日常的争论无关。」道格拉斯说,「你知道现在,其他人都怎么说我们么?」 他的朋友果然不知,「说什么?」 于是,道格拉斯便把他听得的流言讲给他的朋友听,甚至刻意丑化了那些本就充满讥讽的话语。他的朋友听得满脸怔愕,好半天神色才恢復平静,望着树林深处的朦胧暗影一声不吭。 道格拉斯低声道,「瓦什……」 「我早就猜到了。」黑髮男孩咧开一个笑,「那些人啊,他们之所以围在我身边、说那些肉麻要死的奉承话,根本不是喜欢我这个人,欣赏我的思想体悟……一群趋炎附势的傢伙,哈哈!现在知道事实,我还松了一口气哩。」 听到朋友故作轻松的笑声,道格拉斯感到胸口隐隐作痛,这还是曾漠视一切的他从未出现过的反应。 「那你呢,道格拉斯?」瓦什·波鲁正对着他,勉强笑道,「那些流言也攻击到了你吧?我知道你平素低调,不想让自己过多暴露于他人眼下……现在跟我在一起,你不得不忍受更多唾骂……」 「不。」道格拉斯平静地说,「那是他们的错。跟你我无关。」 他看见瓦什的脸上露出一抹欣慰的笑意,黑髮男孩重重点了点头,说,「我们的友谊,是不会被他们干扰的。」 我怎么会介意。道格拉斯默然想着,原本就是我牵连了你,瓦什。你本是受人瞩目的新星,而我是被践踏入泥潭里的野种……你我之间,是我拉你下了泥潭。 那一刻,道格拉斯第一次有了对一个人敞开心胸的想法。而对于友人总是感到的「无趣」之念,他反覆衡量,还是打算将那个深埋于心的秘密如实告知。 「瓦什,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你一定不要告诉其他人。」 那晚,两个孩子深夜钻出了寝室,握着一根光芒微弱的火烛,熘到了图书室。道格拉斯熟练地翻出一把钥匙,在朋友目瞪口呆的注视下,先打开了最外面的大门。待两人熘进去后,他又领着瓦什,抵达一排通往阁楼的小梯子下。 瓦什惊道,「这是……」 道格拉斯低声道,「是『禁书库』。」他一直珍藏在心里的宝库,之前他还未跟任何一个人提到过。 但现在,他只想把它分享给他唯一的朋友。 「道格拉斯——」 「嘘。虽然我做了万全的准备,但还是以防万一……小声点,瓦什。」 两个孩子蹑手蹑脚爬上梯子,打开库门。一走进去灰尘扑面,呛得瓦什连打几个喷嚏。道格拉斯将门谨慎地反锁好,将火烛搁在矮柜上。他的朋友惊异地站在书库中央,望着一排排蒙尘的书架嘆为观止。 「我平时会到这里来,偷偷取走几本书看。」 道格拉斯说着,从书架上取下两本书,又从怀里取出伪造得一模一样的假书,在灰尘里翻了一圈,塞回了架子。 瓦什紧张得几乎屏住唿吸,颤抖的瞳孔逐渐透出光亮。他伸手抚摸了一下灰濛濛的书嵴,辨认着那些褪色的字迹,眼前一亮,接连拿下三本书,像捧一件易碎品般捧在怀里翻看。 「一次不要拿太多,瓦什。」道格拉斯悄声告诉他,「最多两本,而且要记得伪造封皮,知道吗?若是被那些教士发现,会遭殃的。」 瓦什用力点了点头,道格拉斯很放心,因为他知道他的朋友在关键时刻从不会出岔子。当晚他带瓦什离开了禁书库,隔天就跑到修道院外,找锁匠配了两把钥匙,一把用于开图书室大门,另一把用于打开禁书库。 「谢谢你,道格拉斯!」 在他的朋友欢欣鼓舞、如获至宝地接过那两把钥匙时,倍感安慰,怀有一丝弥补对方想法的道格拉斯没想到,他这一举动,日后竟对他,以及他的朋友,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
第257页 **** 「这颁布的都是什么狗屁规则!」 一群医师捏着手里新下达的令状,吵吵嚷嚷,气势汹汹地围到了瓦什·波鲁的别墅门前。黑袍的修士在骚动中打开大门,面对众人愤怒怨怼的眼神,暗暗握紧拳头给自己鼓劲,说,「冷静些,出了什么事?」 一名面红筋涨的医师嗞啦嗞啦地晃着手里的纸张,「波鲁修士,您是否能给我们解释一下,这是什么?!」 瓦什说道,「上面写着,这是『鼠笼』新的规则。」 另一位年长的医师扯着嗓门道,「我看你根本是在胡编乱造!你在摧毁我们的试验计划!」 「话可要说清楚,阁下。」瓦什平静地说,「我没有勒令你们停止实验,只是说,或许你们可以把实验分成几部分。比如试验一份药剂的疗效,将前期工作和中期研究转移到花草或动物身上,在后期验证成果,再用于人体……」 「你根本不懂什么是医学研究,波鲁修士!」一名医师怒不可遏地说,「你知道你轻飘飘的一句话,会给我们造成多大的损失!医学可不像你们写的那些着论,它可不是用笔改改就能修正的项目!不同的试验体之间存在着差异,若是随便更换,很可能前期中期顺遂,而后期全盘否决!」 「是啊,到那个时候,我们的全部心血就白费了!」 众医师暴躁地宣洩着自己的不满,瓦什被那些黑暗污浊的情绪包裹着,攻击着,只觉头痛欲裂。 但他必须要撑下去,撑到底,为「鼠笼」那些可怜的试验体主持公道。 「那请你们告诉我。」黑袍的修士平静地说,「你们进行试验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 一个医师义正言辞道,「为什么?为了更多人的福祉!我们的研究取得的轰动效果决不是你能想像的。从开展研究,搭建『鼠笼』这短短几年间,我们已攻克了数十种疑难病症,可谓是人类发展的奇蹟和重大推动!」 「是吗,这话听起来真是伟大。」瓦什道,「你们折磨死一些人,竟是为了拯救另一些人,还毫无悔愧,在这里大言不惭。据我所知,你们折磨死的大多数是万疆帝国的旧民,拯救的则是莫哥尔贵族——是的,你们创造了很多奇蹟,可大部分人都享受不起那份恩泽,又算什么?」 「你们对『人类』是如何定义的呢?」 「别在那里跟我们饶舌,修士。」一名医师眯眼道,「不懂就把嘴巴闭上!修士要研究、供奉的是上帝,可不是『人类』本身。只有上帝才有资格说人类怎么怎么样,你以为你能为其他人发声么?」 「那可真抱歉,作为一个肤浅的修士,我只会动动我这两张嘴皮子,而且我决不闭嘴。只有上帝才有资格让我闭嘴,你们没有那个权力!」 瓦什盯着眼前一张张兇狠的脸,胸腔中逐渐燃起的愤怒令他站稳脚跟,高声说,「在我看来,你们的『伟大之举』充满了私利、冷酷和野蛮,堪称道德倒退的典范!你们双眼盯着贫贱之人和富贵之人,用金灿灿的钱币衡量生命的贵贱。你们双手沾满鲜血,你们与那些试验体有什么不同,一样是心脏跳动、大脑运转的人,你们凭什么剥夺他们的自由,掌控他们的生死? 「主说,牲畜为人宰割,而你们在宰割人——不是你们把他人当作牲畜,就是你们把自己当作造物主!你们才是最疯狂的异端,『人体试验』这种现象竟然出现在教会内部,我都替你们感到羞耻!」 「啊哈,我就是听不得傻子放屁。」 人群里走出一个壮硕的医师,拧着拳头,正是最为强壮兇横的詹立夫医师。他高大的身躯在黑袍修士头顶投下阴影,扯开森冷的嘴角。 「波鲁修士。」他的骨节被捏得咔咔作响,「刚刚你的话侮辱了我们所有辛苦研究的医师,甚至有诋毁主教的嫌疑。我再问你一遍,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以为您聪颖的头脑能听懂我的话哩。」黑袍修士冷笑道,「我说,你是上帝的耻辱!」 砰地一声,詹立夫医师硕大的拳头砸中了黑袍修士的脸!瓦什头晕眼花,当即鼻血四溅,倒在了地上。 哈哈哈哈——瞧他那个蠢样,除了瞎吵吵简直一无是处! 耳畔传来其他医师解恨的笑声和刻薄的讥讽,唰唰几声,那张新的规则被撕成碎片,白花花地朝黑袍修士洒下。 詹立夫啐了一口,「呸,我忍你好久了,蠢修士。若不是主教的吩咐,我早就废了你——」 「你要废了谁,詹立夫?」 一声低语在众人身后响起,明明声调波澜不惊,却勐地使喧闹的医师们噤了声! 鸦雀无声的死寂中,众医师僵硬地转过头,正巧看见他们的主教——道格拉斯·海登,披着黑缎披风,伫立在人群后。 「这里发生了什么?」道格拉斯冷冷道,「你们不去鼠笼看管实验体,为什么都围到波鲁修士门前?」 黑袍修士还瘫倒在地上,双眼晕眩地喃喃自语。詹立夫瞥了他一眼,又瞥了其他噤若寒蝉的人,最后将目光聚拢在阴鸷的主教脸上,似下了很大的决心般,高声道,「不瞒您说,主教!不止是我,大家都对这个修士积怨已深!他严重妨碍了研究的进展,而您对我们的诉状置之不理,我们只是——」 「砰」地一声巨响,众人眼前一花,年轻的主教已将拳头重重砸上了詹立夫的脸!医师中传来惊叫声和吸气声,而野牛般的詹立夫仅挨了道格拉斯一拳,庞大的身躯便轰然倒地,就像一颗在地表炸裂的闷雷,溅起一圈尘埃。
第258页 「詹立夫,你得知道……」 主教收回了拳头,慢慢踱步上前,双眼直勾勾地俯视着医师哀叫的脸,说,「如果所有事都能用拳头解决,那可太简单了。」 作者有话要说:很抱歉,今天的更新比较晚。。本来是想按时更新的,但作者看到了一些关于这篇「主攻」文的言论,恢復情绪就费了些时间,而且也想藉此再说一说,关于《枭心人》本身。 这篇文,其实从一开始我就设置了比较狭隘苛刻的阅读条件,也是我给自己挖的一个大坑。原因无他,第一人称,粗口遍地,开场就是一个杀人狂魔的行动和内心独白,配角要么丑陋野蛮,要么痴傻疯魔。而顺着故事的进行,各种令人不适的情节和桥段依次往外冒,而作者本身也追求气氛烘托,觉得场景气氛不够就不遗余力地描述,终究导致了很多读者踩雷,弃文,甚至在评论区发泄吐槽。 不仅身为作者,作为一个普通人来讲,遇到问题我第一时间是反省自身,思忖是不是自己笔力欠缺,构思欠妥,才引起读者们的反感。事实上大部分原因或许是如此,所以我说了很多较真的废话,试图修改bug,让其看上去更完善。但是看到那些差评和对角色的辱骂,说不难过是假的。在我最难熬的时候差点想要锁文弃坑,幸好有其他读者的支持鼓励,才让我挺过来,继续写这篇饱受诟病的文。今天看到那些争执的时候,说实话,觉得挺体现各人的个性和水平。那些排雷也是陈词滥调,我看够了,唯一有所触动的,是一些为这篇文鸣不平的读者。我很感谢你们,但又觉得对不住你们。当你们看到一篇喜欢的文,推荐给其他人,却只会因这篇文本身的风格和内容被盖上各种戳,引致旁人的白眼。身为作者,我从未有一刻像现在这般,对你们感到抱歉。 在写这篇文时,我很希望它能被更多人看到,却又不希望被更多人看到。因为我相信缘分,相信默默等待的力量,而这篇文也只能以这种沉默的方式存在。我偶尔会觉得惋惜,但更多的时候,是欣慰和释然。毕竟能够遇到它的人,我相信总会遇到。 无论我给笔下的人物安排了怎样的过往和结局,我可以说我对他们的爱不比任何一位作者少。但爱是爱,真正的爱本不该盲目,他们的种种行为会导致怎样的后果,我不会敷衍了事。这篇文里基本没有人纯白的,而相对纯粹的罗,只是因为他时刻拥有一颗忏悔之心。这也是我会选择他作为第二视角的原因。他的视角,最初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从另一面看待问题」,而他的人设,则大部分是根据莱蒙进行调整的,如果莱蒙少疯魔一点,或许罗就能更讨人喜欢一点。很多口口声声叫喊着「圣母」的人其实并不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圣母」,「圣母」俨然成为键盘上唾骂角色的通行证。而且更有趣的是,这一点在不同文里,某种程度上也成了「照妖镜」般的存在。 「罗」的结局和存在意义将是贯穿全文的核心主旨,不懂罗的人实际上不懂的是莱蒙,也只有他才会和莱蒙走向结局。如果看文的读者相信本砣给每个角色安排最终end的能力,不妨继续看下去,到了结尾如果感到憋屈白烂,我躺平任嘲,没说的。 至于很多人提到的「雷点」,我不会在文案上标註,因为我不觉得这是我的主角的污点,也不觉得他们拥有这样的过往就恶臭熏天。身为作者,很抱歉我首先要尊重我的角色,再来尊重我的读者。很感激一些读者为这篇文的解释和平反,真的谢谢你们,但我又觉得这真不该是你们遭到辱骂的理由,身为作者我很内疚。若这是你们对这篇文的认可,我很感动,请一定不要影响自己的心情和生活,能够得到你们的喜爱,我就已经很开心了。 感谢你们,《枭心人》绝不弃坑。 第100章 蝴蝶与男孩 我眼睁睁看着波鲁修士被其他猪医师围在中央。 跟我藏在树后偷瞄的还有其他人,他们听到了波鲁修士的话,纷纷露出了欣慰酸涩的神情,嘆气走回了「鼠笼」。瞧,我们这些实验体多好满足,在经歷了惨无人道的折磨和无人问津的绝望,仅仅一两句辩驳之言都能感动得热泪盈眶。 本来我不信那些好听的空话,直到野猪詹立夫把波鲁修士一拳揍翻,我才有点相信他的真心。就在我攥紧餐刀,打算扑上去杀猪,另一个四眼出现了。 我蹙起眉,隐约觉得此人有点熟悉。 「找我有事么?」 夜里,我在迴廊拦住了波鲁修士。他刚走进楼,面色苍白,笑容憔悴,其他医师对他置之不理,忙不迭避开距离。 「……」见到我,他有一瞬的惊愕,随即勉强笑道,「真抱歉,我原本制定了鼠笼的新计划。但被主教否决了。」 他揉了揉干涩的眼眶,道,「而且他也给了我足够的面子……没在其他医师前回绝,否则我恐怕再也见不到你了。」 「我知道。」我说,注视着这个曾被我骂过「禽兽不如」的黑袍修士,淡淡道,「我有事情想要告诉你。」 那天晚上,我把在墙壁上发现的「喜→哀→怒→惧」的刻痕告诉了波鲁修士。他疑惑地将四个词语记下来,抬眼问我,「除此之外还有别的么?」 我耸了耸肩。他在房间里踱了两圈,沉思片刻,翻开了悬挂在门外的登记册。
第259页 「在你之前,可没人住在这间屋子里呢。喏,姓名栏是空白的。」波鲁修士道。 我脱下白鞋,漫不经心道,「说不定这里住了人,却因为什么秘密没有记录呢。这个地方充满了古怪,夜里孤魂哀鸣,死的人可不在少数。如果这个刻字的伙计没疯,那他应该是死前想用这几个词传递些什么。」 波鲁修士坐下来,蹙眉研究着那几个再普通不过的词语,「中间连接的箭头可能是关键。」 我说,「那为什么一定是喜,哀,怒,惧?这四个词语凑在一起,有没有在其他书籍中出现过?」 波鲁修士抓了抓头髮,似是隐约想到了什么,「你说得对,这四个词语能排列在一起,本身就不寻常,箭头代表的可能是一种趋势。情绪由喜到哀,再由怒到惧,之间会发生什么呢……」 我打了个呵欠,翻过身。黑袍修士仍在我身后冥思苦想,我凝视着烛光在窗户投射的光影,说,「修士,其实你今天,本打算离开这里吧。」 屋内的动静止息了,我能听见对方深切的唿吸。黑袍修士许久都没有回答我的话,只在外面走过一个医师时,说,「如果我离开,你们会恨我么?」 「……」我将手撑着脑袋,淡淡道,「我们恨教会里的每一个人,控制这一切的主教,丧心病狂的医师,包括你们这些束手旁观的修士。单凭我们的力量难以挣脱层层束缚,何况我们的意志力和体力已在一次次的试验中被消磨。修士,我可从未想过你是那个能带我们脱离苦海的人。」 「……」波鲁沉默了,用手扶住了发红的眼眶。 「但是,」我看着墙壁上一点忽明忽暗的光影,「好歹你为我们抗争过。」 他的身影在墙上动了一下,旋即缩成一团,就像一个哭泣的大猩猩。我转过身,发现黑袍修士也正注视着我,眼底闪烁着某种我似曾相识的光芒。我用我最熟悉的方式盯着他,审视他,目光探出疑虑的触手,试图发掘这张面皮上是否有无形的伪装。 「相信我,莱蒙先生,我是真心想要解救你们。」波鲁修士站起身,目光坚决,沉声道,「我承认我最初对你们消极的态度。因为我听说了过去许多场天灾人祸,而瘟疫是罪魁祸首。无奈之下,教会开始进行人体试验,研究药剂遏制病情。他们成功了,的确挽救了上千人的性命……」 我盯着他,「听好了,修士。教会进行试验是不是为了更多人我不管。但我确定,只要我们没有点头首肯,自愿当个被扎针的倒霉鬼,他们就是在侵害我们,毫无疑问。」 「这个我贊成。」波鲁修士点头道,「那还有一件事,你听说过么?」 「什么事?」 「现在许多真真假假预言家鼓吹的,几年后的灭世说。」波鲁修士道,「有人说,在不久的将来,龙将毁灭世界。」 **** 隔天,我在波鲁修士的掩护下,又一次熘出了「鼠笼」。 即使隔了一晚,灭世说仍在我脑中挥之不去。别误会,我可不是害怕什么的。这世界烂成这样,我巴不得它被雷电炸成灰。但在此之前,我必须要搞死教会,砸烂鼠笼,让那些猪狗不如的傢伙遭到惩罚。 即使世界毁灭,也不是我坐以待毙的理由。只要碾不死我,我就斗给它看。 我对波鲁修士道,「你知道么?虽然你救不了我们,但我却觉得,有一个人一定能救得了。」 弥赛亚。我美丽的神灵。 这个在我绝望麻木时,依旧选择拥抱我腐臭身体的神灵,决不会对我们置之不理。 从波鲁修士那里拿到了教会的建筑平面图,我圈出了弥赛亚居住的地点,趁午后的太阳缓缓西沉,跑过蝴蝶翩飞的绿茵地,越过一棵棵直立挺拔的枞木,盼望能早一点看到那奶白色的小屋。起初修士对我这一决定震惊万分,但转念一想,他却同意了,只严肃地告诉我要慎重行事。 看到那朱红色的斜顶围栏,我躲在灌木丛里四下观望。令人惊喜的是,神灵就端坐在一条带靠背的长椅上,双手交叠搁在腿上,身穿雪白的束领长袍,侧影恬静安详。 我心头某种不知名的情绪蠢蠢欲动,手心沁出热汗,正要从灌木丛里走出来,却蓦地听到了一个清脆的童声。 「大哥哥,我抓到蝴蝶啦!」 「……」我黑着脸跨回灌木丛,矮身蹲下,看见一个小男孩屁颠屁颠地从草坪另一边跑来,手里拿着一只捕虫网,兴高采烈地摇晃。 我以为是谁家的傻儿子缠着弥赛亚,谁知待那男孩的身影靠近,我却看到他全身布满了烧伤的疤痕,像凝结了一层粉红色的油料,双腿畸形,五官不自然地扭曲在一起,像被针线缝过一般丑陋瘆人。 「亚力克,这次捉到紫黑色的蝴蝶了吗?」 我的神灵淡淡笑着,手指轻触男孩网中的蝴蝶。那两扇轻盈的紫水晶般的蝶翼扫过他白皙的指尖,而他睫毛低垂的模样,比蝴蝶的双翼还要美丽。 男孩跳上长椅,兴高采烈地对他道,「嗯!大哥哥,你看不见,我把蝴蝶的样子描述给你听!」 神灵和畸形的男孩就这样并排坐在花园的长椅上,闲谈着无聊的琐事。男孩将蝴蝶装入玻璃瓶里封好,弥赛亚听到了玻璃碰击声,问,「为什么要把它装在玻璃瓶里呢,亚力克?」
第260页 男孩说,「因为我喜欢它啊!我要将它制成标本,放在我的床头柜前,每时每刻都看到它,就让它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 神灵微微笑道,「但我听到了烦躁的振翅声,蝴蝶不喜欢被你封在瓶子里吧?」 男孩挠了挠脑袋,畸形的面庞上露出扭曲的表情,「我不管,我喜欢它,我就要把它带在身边。」 他说着说着,丑陋的脸颊垮下,抽噎起来,「反正……从小就没什么好东西是属于我的。就算曾属于我,一定也会很快离开我。」 「所以我想开了。」男孩咬牙道,「不管我喜欢的东西怎么想,反正我是一定要把它封起来,带在身边的!这样谁也抢不走它,它也离不开我!」 神灵笑道,「这就是你对它的『爱』吗?」 男孩重重点头,冷哼道,「是的!」 暮色在广袤的云海上方染出瑰丽的澄黄色泽,浅蓝色和淡粉色的纹路糅合延伸,就像孩童稚嫩的笔绘。 「亚力克,你有没想过……」 静默的时间如水波缓缓流淌,我的神灵仰望着穹隆,唇边露出一个笑,轻声说,「你喜欢的,其实是在玻璃瓶之外,自由自在、无拘无束飞翔的蝴蝶,喜欢的是它流光溢彩的双翼和停歇在花瓣上的轻盈身姿。你认为它美丽,自由,充满生机,所以你喜爱它。」 「而当你将它困在瓶子里,它恐惧,它绝望,它暴躁,它再没有了你曾欣赏喜爱的影子。但那个时候你却是满足的,只不过满足的并不是它『美丽』的事实,而是填补自己空虚的安心感。蝴蝶早已不是你喜欢的那只蝴蝶,那份喜爱也变成可怕的执念。你执念的,其实是你内心的空洞。你越对玻璃瓶里的蝴蝶爱不释手,内心那份空洞越会膨胀蔓延,直到你无法承受这份虚伪之爱的折磨,再也欺骗不了自己的时候——」 我的神灵静静道,「你杀了它,将它制成了标本,对么?与此同时,它的美丽——最初吸引你的那份活力和生机,便彻底在你眼前消失。所以你才会追逐下一只更漂亮的蝴蝶,并重复着过往的错误,一次一次,在喜悦与恐惧,哀伤与急躁的漩涡中循环往復。」 「……」男孩听着神灵的话,默然垂下头,盯着瓶子里那只奄奄一息的蝴蝶。 他道,「你想出去吗?」 蝴蝶动了动触鬚。 在短暂的沉默后,男孩终于下定决心,拔开了玻璃瓶的塞子。蝴蝶扇动着细弱的翅膀,从玻璃瓶口钻出,在瓶沿上歇憩片刻,又一次萦绕着花香翩跹飞舞。 「大哥哥,我把它放走了。」 男孩说着,眼底蓄满泪水,声调里却染了笑意,「你说得对……在花丛里自由自在飞舞的它,真的好漂亮啊!」 一缕柔和的阳光洒在了男孩歪斜的嘴上,他带着失落却欣然的笑意,注视着蝴蝶轻快翩飞的身姿。那只紫黑色的蝴蝶在五彩缤纷的花丛里流连片刻,忽地折返回来,停在了男孩面前。 「咦?」男孩瞪大双眼,似乎没料到它会回来看他。他紧张地伸出手,蝴蝶温顺地落在他的手指上,蝶翼缓慢地开合,犹如一颗温柔眨动的眼睛。蝴蝶与男孩对视良久,男孩再一次开心地笑了。 待美丽的蝴蝶飞走,男孩跳下长椅,揩了揩眼角的泪渍,对着它快活地喊,「一定记得再来看我哦,小蝴蝶!」 自始至终,我的神灵依旧端坐在长椅上,即便动作和表情都没有什么变化,我却觉得他比任何时候都要鲜活生动,盈满生机。 「好奇怪啊,我不难受了。」男孩抚了抚心口,欢欣地说,「大哥哥,你知道为什么吗?」 「这很简单。」我的神灵微微笑道。 「蝴蝶虽然飞走了,但它将爱留给了你,亚力克。」 第101章 假象 没过多一会儿,畸形的小男孩被带走了。来领他的是个穿着斯文的老管家,一看就来自哪个上等贵族的庄园。男孩快活地跟弥赛亚挥手道别,跟着老管家一蹦一跳地离开了庭院。 好不容易等弥赛亚身边又空无一人,我立起蹲麻的小腿,正要再一次跨出灌木丛,从小径另一侧却远远走来几个白袍修士,在弥赛亚面前喋喋不休地说着什么。弥赛亚凝重地聆听,继而站起身来,随那些修士离开了。 「……」 我一人站在树丛的阴影中,看着那渐行渐远的素白身影,觉得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奶白色的小屋就掩映在浓绿的树荫下,我爬到最近的一棵树上,跃至阳台,对窗玻璃轻轻一推,竟推开了。我怀着难以言说的兴奋感,钻入弥赛亚的屋子,开始仔细打量这间曾未细细留意的卧房。亚麻色的木地板光滑平坦,靠窗的位置摆放着一张天鹅绒床,两侧悬着米色的帷幔。在一旁的书桌上,我看到了诸如《理想国》、《畅谈乌托邦》、《灵魂问答》等一系列光看书名就无聊透顶的盲文书籍,我都能想像到他耐心摸索着浮凸的字母,思忖阅读的画面。 除此之外,桌面上搁着一张画纸,旁边是一小块炭笔。趁着傍晚仅存的夕光,我将画纸掀开,在背面看到了一个奇怪的半身像。 上面画着一个丑陋的傢伙,倒像是个十几岁的少年,抱着一架里拉琴,神态糅杂着可鄙的脆弱,邋里邋遢的头髮披在肩头。那一张脸上布满了凹坑和疤痕,像被黄蜂蛰过似的,明明悲哀得就差涕泗横流,双眼却流露出一种古怪的喜悦,让人不知道他是在微笑还是哭泣。我蹙眉看着这张莫名其妙的畸形的脸,在画像的旁边看到了一串小字:
第261页 「我时常能梦到你。 梦里,你在对我微笑, 琴声犹如天堂的圣歌, 自由,渴望,一往情深。 你唤我,『罗』,然后踪迹消弭。 我想要知道, 你是谁……」 「操!」一股无名火蹿上我的胸膛,我将画纸狠狠掷在地上,朝那张丑脸跺了几脚才泄愤。我阴着脸,一屁股坐在柔软的天鹅绒床上,像个色胚一样深吸着弥赛亚的气味,好半天,才转头去看那张被踩皱的画。 我将它拾起来,一脸嫌弃地抹平,再次端详画面上的丑孩子。不知为何,与这张画对视的时候,我心底的愤怒和焦躁便被唤醒,难以遏制,就像这个丑东西是我内心深处的禁忌一样。 然而,当我冷静下来,发现自己有可能糟蹋了神灵的画作,顿时又紧张起来。我偷偷摸摸地从桌旁拣了一张相同质地的画纸,摆在原来的位置,暗暗盼望弥赛亚不会发现。 那张画有丑东西的纸,被我揣进衣兜里,回去再一探究竟。 **** 夜幕降临。 天一黑我就躲到了弥赛亚的衣柜里,被对方绵软的气味包裹,仿佛被他拥入怀中,我心驰神往,某处差点就支了起来。他的味道宁静轻柔,就像定神剂一样。我缩在衣柜里,迷迷煳煳等待着弥赛亚的同时,忍不住回想他写在画纸上的那几行字。 【梦里,你在对我微笑……】 【唤我,「罗」……】 ……罗? 唿啦—— 橡木门被推开,我冷不丁被响动惊醒,贴在衣柜上,从缝隙朝外看。几名修士将昏睡的弥赛亚背回来,燃着屋内的蜡烛,搁在床铺上盖好被褥,放下帷幔。我看着他们可疑的一举一动,听他们说: 「今天摄取的血液应该够治好温特伯爵家的小少爷吧。」 「没问题,亡灵治癒力的强大之处远远超过你我的想像,尤其是这个亡灵。那小少爷听说是温特伯爵的独子,所以才不得不花重金医治。否则我瞧,一般的贵族家庭里生出这么一个畸形儿,估计早就被弃之不顾了。」 「哈哈,海登主教可真算得是个精明的商人,故意将小少爷说得危在旦夕,让温特伯爵胆战心惊,许诺愿意付出一切代价。这回从那伯爵处得到的酬金应该够搭建那个新的设施了……」 一个修士夸张地说,「哦,别这么说,海登主教才不是为了得到金钱本身呢!我们这位大人可有更高的追求,他说过了,『金钱是护卫地位和名誉的最佳后盾,只有蠢材才会把它花在精神享受上』。」 「是了,主教的经典语录之一,『我并非说你们某个人是蠢材,我是说你们所有人,都是蠢材』……」 那群乌烟瘴气的臭修士冷嘲热讽地离开了屋子,阖上门,蜡烛尚未吹熄,明晃晃地摇曳在原处。我在衣柜里又等候了一会儿,听得四周再无变动,这才悄声钻出,在地板上匍匐前进,钻入了宽大的帷幔。 没办法,屋内有光,吹灭它并非明智之举,将我自己暴露在烛光下更非明智之举。我大胆地闯进了不该闯入的领域,心脏兴奋又得意地砰砰直跳。我在昏暗的帷幔里靠近我的弥赛亚,却感受到了一阵微弱的震颤,他沉眠的身躯在绒被里颤抖,口齿间还含混不清地呢喃着什么。 我惊异地凑近他,犹豫片刻,还是隔着被子,大胆地搂住了神灵颤抖的身躯。冰冷,没想到一个拥有温暖微笑的人竟然会有这么低的体温。 他在梦中喃喃自语,「爱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 我蹙起眉,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戒条。他在我怀中轻微颤抖片刻,旋即平静下来,睁开了双眼—— 两只漆黑的眼洞。让我吃了一惊。 「……有人在这里?」他喘息着,轻声道,「请问你是……」 「弥赛亚,是我。」我握住他伸向我的手,如此自然,仿佛我们曾这样做过成千上百次一般。他在听到我的声音时怔愣了一下,随即绽开一个惊喜的笑,面带希冀地抚上我的脸,摸索我的五官。 「你是那天在教堂里的先生,对吗?」他眨着那两只眼洞,虚弱地笑道,「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我悄声说,「弥赛亚,你的气息很虚弱,还是多休息一下吧。」 「我觉得你似乎比之前好了很多,病癒了吗?」 「嗯,一切都没问题。多谢你救了我。」 他笑得十分满足,在我的怀里安静地唿吸。我拥着他,内心蓦地被一股难以言喻的感情塞满。多么不可思议,或许弥赛亚在其他人看来充满可望不可即的神性,但在我的怀里,他却像个温顺的孩子。 只有我能做到。 「你真的很温暖,先生。」他静静地说。 其实很多人的身体都是暖的,只是你没碰到过他们——我将这句话咽回肚子,腆着张脸说,「那我们可真是天生註定的缘分。」 他笑了笑。我们在沉静的黑暗中相互依靠,他道,「你今天过来,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我注视着他苍白的面颊,反问道,「你为什么这么晚才回来呢?」 「哦,你说我。」他淡淡一笑,说道,「我受託去照顾一些病人。因为教会的主教告诉我,他们生命垂危,只有我才可以救他们。」
第262页 一想到他曾对我的「照顾」,还有那个四眼主教,我的脑袋嗡地一声,差点炸成碎片,难以置信地说道,「他们要你去干什么?!」 他茫然不解地看向我,双手扶住我颤抖的肩膀,「你怎么了,先生?」 「他们对你做了什么,弥赛亚?」我瞪大眼睛道,「他们怎么让你『照顾』得病人,你还记得吗?!」 他沉思半晌,摇头道,「的确没有相关的记忆。但治疗是真实存在的,每一天,都有被我救治成功的病人来找我,向我诉说他的感激之情。每当我听到我微薄的生命可能让更多人免遭病痛的折磨,不必承受骨肉分离的痛苦,我就倍感欣慰。」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难抑心中的震惊和哀痛,说,「为什么你……你自愿……」 他笑了,「为什么自愿救治其他人么?」 「是的。」我点头,感到心头的苦水涌上喉咙。我多想用尽全身的力气将他搂入怀中,对他说,「让其他人见鬼去吧。他们的死活才不关我们的事!属于我吧,弥赛亚,只属于我一个人,好吗?!」 【其他人在逼你死,而我想和你一起活下去!】 我凝视着他的脸,终究没有那个底气将这句话说出口。我太清楚了,倘若我的神灵是个能不管他人死活、自私自利的傢伙,早就会在教堂里将我一脚踢开,为什么要关心我一个行将就木,比大部分人都要骯脏的逃犯呢? 「谢谢你这么关心我,先生。」似乎感受到我难抑的情绪,弥赛亚伸手回抱住我,低声道,「但……这是我思索很久后才做的决定。这段时间,我读了很多盲文书籍,思考了有关生命、爱、牺牲以及理想等诸多话题,包括我自己。我是谁,究竟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我什么也不想知道,更不想看透这一切,只想抱紧他。他在我耳边轻声絮语,说出来的话让我的心都揪成一团。 「我是个没有过去的人,先生。每当我想回忆过去,触到的只是一片混沌的虚无。」他静静地对我说道,「你能明白那种感受吗?就像飘浮在云端,没有任何线拴在身上,不知下一刻会去往何方,空虚而孤独地活着。在我迷茫的时候,我听了很多修士的布道。奇怪的是,当我知道人为神创造,死后将回归神灵,存在的意义便是行善积德,赎清自己的罪过,我竟感到了一丝安慰。」 「去他妈的,那都是杜撰的假话!」我喃喃道,酸涩的鼻尖贴上他的肩膀,「你就是神!你才是真正的神灵,弥赛亚……」 他一怔,笑道,「不要这么说,先生。我只是神的一名信徒……主教告诉我,既然能将希望撒播给更多人,为什么不继续下去呢?只要你心怀虔诚,将善与美好送抵他人之心,上帝会允许你传递他的福音……」 我说道,「为什么一定要是你?为什么你心甘情愿?」 「因为,这是我想要在死前做的,唯一的有价值的事情——让更多人避免我将要面对的痛苦。」 我的神灵道,「我只有最后三十三天的生命了,先生。你一直在感谢我对你的帮助,殊不知,在这段最后的时日里,我也很庆幸自己能遇到你。」 「除了阳光与火焰,你是我遇到过的,唯一的温暖。」 他望着我,面露赧然地对我说,「先生,我有个不情之请……」 「你能喊我一声,『罗』吗?」 **** 我的脑海中浮现出那张画在画纸上的丑脸。 我不懂弥赛亚为何对「罗」这个名字抱有如此深的感情。但我就是不相信,一个两面三刀的教会能干出这等感天动地的伟业。 「弥赛亚,你知道么?」我平静地说,「人看到的,听到的,有时候是带有欺骗性的。他们所印入心灵的,其实也不过是自己心灵的反射。就像你,你本就是个善良的人,所以无论你接触到什么,你都愿意往善意的地方去看待去思考。」 呵。只可惜,不是每个人都乐意如你这般善待他人。若真是如此,这世界早就充满了欢声笑语。这腐败污黑的人间,跟我想像的实在是一模一样。就算金灿灿的阳光洒下来,我也只觉滚烫的鲜血在皮肤滚动。啼鸣的鸟雀在散播无边无际的噪音,蔚蓝的天空虚伪地窥视着每一人的行动。 若我没有遇见弥赛亚,我可能至今都会在垃圾和怪物堆里苦苦挣扎。 他微微蹙眉道,「你的意思是,我所看到的,其实是某种程度的假象?」 我道,「我本不想让你对世界失去希望和美好,弥赛亚。因为就是你怀揣的美好和善意,让我重新感到了温暖、馥郁和美丽。但这世界已经充斥了无穷的恶意。不作恶、不背叛、不杀戮、不斗争,可能就会死。是像人一样死去,还是像畜牲一样活着?很遗憾,大部分人选择后者。很多人宁可丧失道德的底线,也要守住那可怜的性命。在这种循环中,善良的人被一波又一波地淘汰,而恶徒和歹人像畜牲一样张牙舞爪,大声嘲弄他们逝去的人性,甚至在洋洋得意。」 「善即原罪。」 我这大逆不道的一番话令他大为震惊,未等他开口,我已俯身到他耳边,说,「如果你不相信我……那就跟我去一个地方吧。你所信赖的教会,到底是个什么模样。打碎你的信仰我很抱歉,但我觉得,你必须要了解事情的真相。」
第263页 「到时候,再告诉我你的抉择吧,弥赛亚……不,罗。」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天使「东篱君」的营养液! 砣:莱蒙,自己吃自己的醋可还行? 莱蒙:???? 第102章 他的朋友 入夜,圣玛利亚大教堂的地下密道。 道格拉斯伫立在一面宽大的玻璃后,静观另一边的态势。混沌石肉须裹成的「牢笼」严丝合缝,蠕动着一片浓重的血色。 玻璃另一端,两名身强力壮的医师正将一个濒临崩溃的男子绑在椅子上。被塞住嘴巴的男子呜呜惨叫,椅子被撞得噗通作响。嘴里的织物一被取出,男子眼看着医师离开了肉色的藤笼,对着玻璃墙外虎视眈眈的一群人哭嚎道,「求求你们!放了我!救命——救命啊!!」 一旁的医师侧头转向一边,对道格拉斯说,「主教,可以开始了吗?」 道格拉斯眯眼道,「这一个多月,你们取出了多少亡灵之力?」 那医师答道,「只有那个亡灵体内的百分之三十。为了使效率提升,前些日子我们一直在寻找能和这个亡灵相称的吸纳灵魂的容器,因此费了些功夫。」 道格拉斯蹙眉道,「之前选用的蓝锥石不可以么?」 医师头疼地说,「不可以,主教,还不够纯粹。我们尝试了钻石,发现兼容度得到很大的提升。就是……」 就是贵。太贵了,一颗能够装入这个亡灵全部力量的钻石,简直是天价。 道格拉斯显然也明白问题的关键在哪里,说道,「没关系,钻石就钻石,只要技术足够,一点金钱的需要并不棘手。」 玻璃墙后的人已经弄塌了座椅,疯了似地乱撞乱跑,试图突破那层血肉之笼。道格拉斯说,「可以了。时间紧迫,尽快完成。」 他话音刚落,另一侧一名医师手臂上忽地浮现出树枝状的白光,而相应的,牢笼内探出两只粗硕的触手,肌肉虬结的血臂流蹿着相同的光纹。触手抱持着一颗偌大的蓝锥石,每一个细碎的切面都反射着动人的光芒,亮莹莹的表面升腾起一圈幽蓝色的光焰。 「啊啊啊!!」 那个男子全身都被蔓延的触手束缚住,看到美丽的蓝钻犹如见了鬼似地尖叫。触手如水蛭般将他的四肢抻紧,一条尖细的肉须变得如刀片一般薄峭,在男子的脖颈动脉处轻轻一划,大股鲜血立马喷涌而出! 「呃……呃……」 血瀑染红了身体,男子双眼空洞,气若游丝地呻吟。刀片肉须再一移动,变成一把螺旋头的铁锯,钻入了男子微弱跳动的心脏,紫黑色的鲜血缓缓从那枚小洞淌出。 这时,幽蓝色的光焰开始从蓝锥石里逸出,源源不断地涌向男子破碎的心脏处。虽然肉须在男子身上开了不少创口,但光焰却主要往心脏、大脑和双眼三处游走,丝丝缕缕地渗入死尸的皮囊。 一名医师感嘆道,「要得到一个亡灵真是不容易呢。传说亡灵法师能够轻易造出亡灵,我们去抓一个法师来不就好了?」 道格拉斯淡淡地说,「亡灵法师可不好抓。他们只会接受亡命徒的委託,不会理睬我们这些研究者。何况我们当前的研究目标也不是制造更多的亡灵,而是实现人类与亡灵之间的形态转变。」 就在谈话之间,玻璃后的男子忽地发出「呜咕」一声闷哼。霎时,医师们停止了闲聊,不约而同捧起了自己的观察记录册! 道格拉斯忽地喊道,「记录这份亡灵之力的情绪组分!一定要精确无误,不能有丝毫差错!」 幽蓝色的光焰在死尸的皮囊后涌动,将脆弱的皮肤撑出一只只饱涨的圆球,就像即将顶开壶盖的沸腾蒸气。啪嗒两声,死尸的眼球被顶了出来,光焰充满眼眶,在眼角摇曳出狰狞的焰尾。 一名医师喊道,「喜悦,百分之四十!」 「愤怒,百分之五!」 「悲伤,百分之三十!」 「恐惧,百分之二十五!」 「引起的生理机变有……」 最后一名医师话音未落,玻璃墙内响起爆炸般的尖啸,幽蓝色的光焰如扑打堤岸的海浪一般从透明的玻璃墙滑下,巨大的冲击余韵使得不少凑近观察的医师被震得仰天倒地。 一时间,玻璃墙震动的喧嚣如浪涛吞没了所有声音,几乎所有人都以为玻璃会被这可怕的力量沖得粉碎,忙不迭抱头蹲地!飞扬的砂尘中,唯独道格拉斯背着双手,依旧稳如磐石地站在散开的灰雾里,凝视着肉笼里的每一丝变化。 实验体不见了,估计炸成了粉尘。剩余的亡灵之力没了载体,又缓慢爬回了蓝锥石,像被封入钻石的水流般闪烁荡漾。 其余几名医师待烟尘落散,这才小心翼翼地爬起来,「主教……」 道格拉斯说,「生理机变都记录好了吗?」 一名医师焦头烂额地翻开揉皱的本子,舒了口气,「没问题,主教。」 道格拉斯拿过本子,浏览片刻,将其合上,「并没有太大的收穫。不过这次的实验体不是简单的肢体四分五裂,而是整个身躯被炸成灰。这个现象比较有意思,日后再待观察……」 咯嗒咯嗒,咯嗒咯嗒。 类似发条转动的声音响起。众医师转头四顾,发现响动源自一只嵌在墙壁上的眼珠,瞳仁在眼白里飞快地跳动。
第264页 道格拉斯的瞳孔一缩,忽然道,「今天的观察实验就到这里,别忘了将记录结果汇总,改日我们继续。」 他披上披风,大步离开了密道,眸中闪过一线寒光。 事情有变。 **** 我拉着弥赛亚熘回了「鼠笼」。夜幕已深,四周阒无人声,只有我踩踏枝叶的细碎步伐。弥赛亚虽然也与我一同在满地干脆的枯枝败叶里前行,脚步却轻似幽灵,真是件怪事。 「等等,有人!」 我捂住弥赛亚的嘴,二人凑在一起,掩在一棵树后,听那脚步声逐渐远去才探出头查探情况。 那两名医师边走边道,「今晚查房的结果怎么样?」 「莱蒙·骨刺那鬼小子不在。」 「不在?那你怎么不上报?」 那医师冷笑道,「呵,谁敢报给尊敬的波鲁修士呢?那天的事你也看见了,分明是那蠢修士的错,我们反倒挨了主教一通训斥。」 「幸好主教还不至于煳涂到那种地步,修改鼠笼的规矩。」 「我管他的。我们的主教都这个态度了,谁还敢明知故犯?那个叫莱蒙·骨刺的实验体出事,我们推给那蠢修士就成。反正他也该负全责,哈哈哈……」 这两头蠢猪一唱一和地走远了,真他妈令人笑掉大牙。我将弥赛亚拉起来,继续朝「鼠笼」奔跑。小径幽谧,只有沙沙的风声。弥赛亚安静跟着我半晌,忽然道,「你是那位莱蒙·骨刺吗,先生?」 我道,「是我。」 弥赛亚的声音听上去有些恍惚,「那就是你真正的名字?」 「是的。」 他沉默了,待临近「鼠笼」门下,弥赛亚突然说道,「以后请叫我『罗』吧,莱蒙先生。我、我希望你可以这么叫我。」 我转过头,「为什么?」 「因为——」他声调骤然间激动起来,不知是喜悦还是什么的,「我经常做一个梦。梦里有一个温柔的人对我说,『罗,我是莱蒙』……而且,在遇到你之后,冥冥之中我觉得,那个人或许就是你。」 我想起那张被他画出的古怪的画像,那个哭笑不明的傻男孩,一时心情复杂,「其实我觉得,你说的那个人,可能不是我。」 「哦。」他的语气有点失落。 我握紧他细腻的手,闷声道,「那我还能喊你『罗』吗?」 他惊喜地说,「你要是愿意的话,当然可以。」 「那可太好了。」 聚在我头顶的乌云散去了,我差点吹起了口哨。 「你也别『先生』来『先生』去了,叫我莱蒙。」 「好。」 黑袍修士站在「鼠笼」门口等我们,持着一盏马灯,在寒风里冻得瑟瑟发抖。在看见我平安归来的身影,他顿时喜上眉梢,「莱蒙兄弟,你回——」 弥赛亚——不,被包裹在黑斗篷里的罗,掀开了漆黑的兜帽,露出一张雪白的脸,对修士笑道,「你好,瓦什·波鲁修士。」 波鲁难以置信地张大了嘴巴,「弥、弥赛亚?!主啊,你真的把高贵圣洁的弥赛亚带回来了?!」 我笑嘻嘻地吹了声唿哨。罗赧然道,「别这么说,波鲁修士。莱蒙说有件事一定要让我知道,我便随他过……」 【啊——!】 就在这时,一声锐利的尖叫响彻空寂的迴廊,估计是哪个耐不住病痛的女人发出的。我和修士露出见惯不怪的表情,罗却吓了一跳,脚下一个趔趄,险些跌倒。 一不做二不休,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将觊觎已久的神灵揽入怀中。他惊声道,「怎么回事?这里为什么会出现惨叫声?」 我和波鲁修士默不作声,只领他进入鬼气森森的高楼。浓重的黑暗里,咳嗽声、呕吐声、呻吟声被寂静放大,盪出诡秘的回音。在我们路过一扇门时,门的另一侧蓦地响起撞击声,力道大得几乎能将门板撞碎! 罗刚要走上前,我先一步敲了敲门,道,「伙计,你疼吗?」 好一会儿,里面传来奄奄一息的回应,「疼……铅水凝固在我脑子里了……」 我继续道,「那你可真是不幸,白天他们对你进行了什么实验?」 「我……我记不清了……」那人微弱地喘息着,「大概是脑部手术……我的血一定是被他们抽走了,否则怎么这么疼呢……」 罗听见对方的话,忙对黑袍修士道,「波鲁修士,我的血可以治癒他人。你能打开这扇门吗?」 「等等。」 我心情复杂地制止了罗。老实说,虽然对其他人的痛苦感同身受,但一想到罗要伤害自己拯救我们,我心里依旧不是滋味。 罗转头看向我,「怎么了,莱蒙?」 「你想怎么做?靠割下自己的血肉来治癒他人么?」我平静地说,拉住他的手臂,大步流星地朝迴廊尽头走去!罗对我突如其来的愤怒茫然不解,波鲁修士小跑跟在我们身后,光是跟上我的速度就累得气喘吁吁。 「你听,罗。」我道,「这里有多少受折磨的人,多少唉声嘆气的病患。」 随我们迴荡在走廊的脚步声,越来越多的病患被惊醒,在幽寂的黑夜里躁动不安。他们哭泣,哀叫,有的在对墙喃喃,说着疯话胡话,消极地发泄着各自的绝望。「鼠笼」的医师吝于用精良的药物治疗我们,只要不影响试验,他们很乐意让我们自己捱过肉体的疼痛和精神的折磨。
第265页 毕竟,人越是饱受折磨越是苍白麻木,成为一个个只有生理机能运转的稻草人,可正中这些狗医师的下怀。 「你知道么,罗,这里没有人关心我们的死活。」 待走到迴廊的尽头,罗蹲下身,揪住自己的头髮,被那些痛苦的喊叫折磨得难过至极。我蹲在他身侧,将他颤抖的身体拥入怀中,低声道,「这就是为什么,我听到你甘愿被教会利用、拯救他人时,会那么愤怒。因为我知道他们在糟蹋你的心愿,将你视为满足私慾的工具。你的确救了很多人,只不过救的是教会需要你救的人。那些人为什么值得他们救呢?因为那可以带来金钱、名誉和地位。一颗仁慈悲悯的心,被他们与金钱铜臭摆上同等的天秤,称斤算两。」 「从始至终,他们都在欺骗你的真心,将你的善意鼓吹成他们为非作歹的遮羞布。」 波鲁修士沉声道,「我可以作证,弥赛亚。教会让你救的,应该只是当今迟暮帝国少部分莫哥尔人——当然,也只能是莫哥尔贵族,以及某些富裕的平民家庭。一剂新药成本昂贵,普通的家庭根本负担不起。至于其他被视为低劣种族的人种,部分无家可归者被强行绑到这里,部分则被卖来做实验体。」 好半天,罗轻声道,「波鲁修士,莱蒙,这就是你们要我来的目的吧——让我帮这里的所有人,逃出这里。」 不等修士磨叽什么,我直接答道,「是的,罗。这就是我为何冒着被抓捕的危险,也要去找你的原因。」 「因为我相信,你看到这一切不会无动于衷,你会选择救我们离开这个丧心病狂的牢笼。」 黑袍修士郑重其事地说,「弥赛亚,你在教会安排给你的路里走了许久。你曾视牺牲为价值,奉献为荣幸,却被无耻之徒利用……我明白信赖、信仰之物突然被打碎的那种茫然和空虚。你可能一时无法接受……」 「不,波鲁修士。」 我的神灵面朝着我们,背对着迴廊里数不尽的悲声呓语,平静地站起身,道,「我该感谢你们,让我明白了真相,明白了我曾经一厢情愿的想法有多么愚蠢天真。」 「无谓的牺牲没有任何意义,就像投入江河的齑粉,不过与泥沙俱下。在我心里,鼠笼之外与鼠笼之内的人没有任何区别,都是应该享受生命与美好的,自由平等的灵魂。」 「既然这个教会执意筑起高低贵贱的屏障,那我就将它打破。」 他转头望向我,尽管眼洞里一片漆黑,我却仿佛看到某种不可撼动的决意,在黑暗深处闪烁着细小而明亮的光芒。 「我帮你们所有人逃出去,莱蒙。」 **** 瓦什·波鲁怀着愉悦与振奋的心情,回到了自己的小别墅。就像长期在淤泥中摸索终于找到了光亮的出口,他暗暗下定决心,无论前方会遇到多么坎坷的道路,他也要陪他的两位朋友走到尽头。 ——没错,他的朋友! 尽管一位是鼠笼的实验体,一位是高贵的神灵信徒,但他对他们之间的情谊没有任何一丝怀疑。而且他隐约觉得,似乎从很久以前,他和他们二人就曾如今日这般携手并进,一同面对着深不可测的未来。 真是奇妙的感觉。 瓦什修士点燃了客厅的烛台,到书房翻了许久的论着,未曾找到关于「喜、哀、怒、惧」四种情绪的记载。他蹙眉将所有书籍归拢好,琢磨着明日要去修道院的藏书室借一些相关旧书来看。 夜已深,空气凉谧,黑袍的修士拾级而上,走向了自己的卧室。 「啊?!」 就在推开门的一瞬,他突地发出一声尖叫,烛台跌在地上,火烛滚落在打过蜡的地板上!瓦什·波鲁大惊失色,慌忙踩熄了火焰,对着房间内那个仿若与黑暗溶为一体的身影,惊魂未定地吞咽了一下。 「你回来了,瓦什?」 主教道格拉斯·海登坐在桌旁,将一直凝视窗外暗夜的双眼转向他,淡淡地笑了。 第103章 疯子的本愿 ——是我害了他。 这个念头已在他的每一寸躯体里盘踞许多年,几乎压得他喘不过气来。道格拉斯永远记得那个晴空似海的下午,他的朋友朝他飞奔而来,激动地握紧他的手,说道,「道格拉斯,你知道吗?我感到现在主英明智慧的圣谕重新闪烁在我的脑海中。你不知道『那个地方』对我有着多大的影响,称得上拯救了我即将变得腐朽的思想!」 「谢谢你,道格拉斯!」 他看着他的朋友在草坪上又哭又笑地打滚,朝热烈的阳光放声高歌,就像一个越狱后重见天日的囚犯。道格拉斯知道,就在三天前,瓦什刚将一篇新的思想箴录交给他的老师们。黑髮的小修士拍着胸脯,踌躇满志,眼底充满了信心和希冀,不停地跟他说,那篇文章是对灵魂的叩问,也是他自认的思想境地之最高峰! 他记得瓦什的最后一句话,就像是一位即将登上顶峰的天之骄子,「道格拉斯,我相信,这篇箴录一定会得到老师们极高的认可和赞扬!」 结果,他再一次见到瓦什,对方正狼狈地被修道院的教士训斥,当着诸多试修士的面。那些男孩好奇地围在一起,表情天真而恶毒,饶有兴致地看着眼前这一齣好戏。 唯独道格拉斯察觉到,他的朋友已经要哭出来了。
第266页 「你写的连垃圾都不如!」那位教士兇狠地说,将那几页薄薄的订纸甩到了黑髮男孩的脸上,「这是你应有的水平么,瓦什·波鲁?简直令人作呕,你真令我们失望!」 他看到男孩在其他人的闹笑声里攥紧了拳头,抬起一双朦胧泪眼,哽咽道,「您……侮辱我……您凭什么……侮辱我辛苦写下的体悟,将它说得一文不值……」 那位教士面目狰狞道,「凭什么?因为你写出这种东西,本身就是对上帝、对教会的侮辱!更可笑的是,你还不知道自己的愚蠢和无知,在那里沾沾自喜哩!」 「那请您告诉我!」黑髮的男孩面红筋涨地吼道,「什么才叫『真理和智慧』?就书里所写的那些空话吗,还是只要是你们认可的,才叫『真理』,才叫『智慧』?真正的真理和智慧是经得起考验和思索的,不是你们随意几句话就能斥为『垃圾』!」 场面轰然大乱,那名教士怒不可遏,甩出鞭子,对着男孩就是一顿毒打! 「你以为你算个什么东西,不过读了些皮毛,在我们面前大谈『真理和智慧』?!」 瓦什·波鲁蜷缩在地上,护着头颅,眼眶发红,却硬是不流一滴泪。围观的修士男孩们七嘴八舌地吵闹开,他们故作惊奇地做鬼脸,嘲讽地伸舌头,幸灾乐祸,就是没有对瓦什·波鲁一丁点的关心和同情。 看到曾经备受赞誉的天才修士出了这等糗事,他们在心里高兴还来不及呢。 「老师!」 就在这时,道格拉斯站出来,沖那名教士大喊,「鲍德温主教唤您过去,现在!」 那教士气哼哼地收了鞭子,将扔在地上的纸拾起,唰唰撕成了碎片! 「你迟早会后悔今天说过的话,瓦什·波鲁。」他冷声道,「念在你一时煳涂,作为你的师长,我对你既往不咎,希望你好自为之。」 面色发紫的教士在男孩们的唏嘘声里走远,道格拉斯一把搡开挡路的傢伙,跑到自己的朋友身边,焦急地将他扶起,「瓦什!瓦什!」 瓦什双眼失焦,好半天才认出他的模样,「……道格拉斯?」 道格拉斯低声道,「是我。那老东西走了,估计很快就会发现我骗了他……你先回去再说,其他的别管了!」 他默默地想。这样,就算他们事后找茬,也只会找我,不会再侮辱你了。以前只受到过鲜花和掌声的你可能不知道,这帮教士虽然看上去衣冠楚楚,实际上什么难听的话都说得出来。 瓦什站起身,神情恍惚,摇摇晃晃地走远了。道格拉斯看着朋友迟钝的身影,一时觉得心如刀绞。 他蹲下身,在其他男孩嘲讽的笑声里,一片一片,将朋友被撕成碎片的文章全数捡起。期间几个男孩使坏,故意拿脚踩那些纸片。道格拉斯毫不客气,上去就是几记重拳,将那些旁观者打得抱头鼠窜,跟亮勋章似地亮着头上的伤痕,嚷着要告诉惩戒修士。 「去吧,去向其他人告状吧,你们这些只会咴咴大叫的蠢驴。」 道格拉斯阴戾地看着男孩叫嚷的背影,咬牙切齿道,「都给我等着,迟早有一天……」 实际上,不用「迟早有一天」,当晚他就挨了惩戒修士的板子。那修士都认得了他的脸,见他不像其他男孩那么爱掉泪,下手又狠又重,几乎将道格拉斯打晕过去。 「不知好歹的莫哥尔野种!」惩戒修士骂道,「我就知道,瓦什·波鲁的堕落与你绝对脱不了干系!自己坏还要带坏别人,恬不知耻,你该为他的过失负全责!」 道格拉斯趴在地上昏迷片刻,终是清醒过来。他摸到后臀火辣辣的伤痕,痛得闷哼一声,一瘸一拐地回了自己的房间。 他的同寝住友早已睡下了,道格拉斯在角落里点起一根蜡烛,将牛皮袋里的碎纸片掏出来,在光下一点一点地粘合。为了不扯到臀部的伤口,他只得趴在地上,再时不时爬起来活动腿脚。他粘得很细緻,一边粘一边分析他朋友的这篇思悟,试图找到让那些教士大发雷霆的论点。 「……信仰是肉身不灭的凭证,一颗追逐爱与自由的心,是人类灵魂高贵的唯一象徵……」 「人类并不存在吹渡之气的贵贱之分……贫贱之人完全可以凭藉自身的努力得到幸福美满的生活……相反,即使拥有高贵的出身,若不奋进拼搏,依旧会使人生堕入泥潭……」 「每人心中的『上帝』只有一个……那就是自身的思想原则与道德底线……」 待将友人的思悟从头读到尾,道格拉斯在惊艷的同时,又觉胆战心惊,心情久久难以平静。瓦什竟然将这些东西拿给那些教士看了!道格拉斯心有余悸,顿时为他的朋友没被关禁闭感到庆幸。 他趁夜熘出了寝室,在其他室友骂骂咧咧的抱怨声里,踉跄朝友人的屋子奔去。一路上他的脑海里充塞着各种劝说的开头。在他看来,他的朋友的这篇体悟洋溢着灵光与华彩,字字珠玑,唯一的遗憾就是它不该出现在教会里。 在充当管制众人思想的教士们看来,文章里的每一个字都暗含着反叛上帝的意蕴,很容易成为那些人借题发挥、断章取义的苗头! 瓦什,你分明不该将这些禁忌的观点写出来…… 年幼的莫哥尔男孩心酸地想起了他那位朋友快活的双眼,那成竹在胸的语调。对方连日的阴霾好不容易被思想的灵光碟机逐,却导致了更顽固的乌云笼罩上空。
第267页 他在门外寂静的迴廊看到了他失魂落魄的朋友。 瓦什抱着双膝,在黑暗里一声不吭,道格拉斯慢吞吞地走上前,坐在朋友身前,用火柴点燃烛芯。 一方柔和的光芒顿时将两个孩子包裹。 「我是个煳涂蛋,道格拉斯。」良久,瓦什开了口,声音疲倦,「我的思悟也一样,不能为我的老师接受,差劲透了……」 「给,瓦什。」 打断了对方的轻声絮语,道格拉斯将那张粘合的思悟文章递给了他的朋友。瓦什在看到那破破烂烂的纸页时愣了一下,抬起黝黑的双瞳,怔然望着道格拉斯。 「这么了不起的感悟,若不能保存起来,就太可惜了。」 道格拉斯在烛光下注视着他的朋友,笑道,「你的每一句话,我都读懂了,瓦什。」 「你是一位了不起的思想家……如果你愿意,以后你的每份思悟,都给我看看,好吗?」 他终究没有将打击之言说出口,扼杀他朋友的思想。 第一次,他感到他的心脏,支配了大脑。 **** 「你知道么,瓦什?」 道格拉斯·海登主教扶着额头,火烛的余光在他的侧颊投下静谧的暗影。 「我曾有一个朋友。」 他慢慢直起身,将桌上搁的那瓶玫瑰露启开,为他们二人各斟了一杯。 修士瓦什·波鲁紧张地看着主教给自己斟了半杯鲜红的液体,吞咽一下,道,「我……我不喝酒……」 「这不是酒。」道格拉斯轻声道,似乎很疲倦,「只是寻常的花露,饮一些吧,这并不违背我们的教规。我也经常喝它来舒缓压力。」 瓦什谨慎地点了点头,将玫瑰露放在唇边,啜饮了一口。道格拉斯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道,「你想听听,有关我的那位朋友的事么?」 「如果您愿意说,主教。」 道格拉斯笑了笑,凝视着淡黄色的烛光,道,「我曾经有一位朋友。但他不是个正常人。」 「他是个无可救药的疯子。」 瓦什差点把嘴里的花露吐出来。道格拉斯眯起眼,道,「你知道他疯到什么程度了么?明明身在教会,却不懂得教会存在的意义和规矩。他肆意妄为,凭着那点可怜的天资,傲慢无礼,仇视所有人,终究使自己走向毁灭之途。」 瓦什怔然道,「具体是怎么回事呢?」 「他是一名异教徒。」道格拉斯漫不经心啜饮着花露,「不,说异端更为合适。实际上他无法成为任何宗教的教徒。他对教条嗤之以鼻,认为那禁锢了人们的思想,掩盖了世界的本源和真相。」 瓦什问,「他所认为的本源和真相是什么?」 「……」道格拉斯直勾勾地盯着他,一言未发,只是又灌了口花露。瓦什见对方态度暧昧,便不作缠问,「他真的是您的朋友么,主教?」 「当然是。」道格拉斯平静地说,「他时而像个尖叫的怨妇,时而像个撒泼的劣童,时而像头濒死的勐兽。越到后来他的疯病越重,他嘲笑所有教士,说他们是满脑肥肠的猪头。他几乎失去了身为人该有的体面和理智,一旦疯起来,怒起来,连我也想退避三舍,眼不见为净。」 瓦什默默听着,不知为何心头隐隐作痛。他低声道,「你的那位朋友,一定很孤独,内心遍体鳞伤,充满难以排遣的痛苦。」 「那又怎么样,都是他自找的。」道格拉斯注视着窗外幽冷的夜幕。 「你真令我感到吃惊,主教。」瓦什抬起双眼,眼底隐约闪烁着怒火,「您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他的朋友——姑且算是吧。在他崩溃,在他疯狂之时,您不但没有想过劝解、安慰他,反而想到逃避,并且在过后——在其他人面前,在我面前,用那么刻薄的言辞描述他!」 「若那位朋友知道您是这样一个人,听到了您刚刚那一番话!」黑袍修士攥紧双拳,厉声道,「您知道他会多么伤心吗?!」 「有多伤心?」道格拉斯缓缓转头看他,语气平淡得几乎让人辨不清是不是嘲讽。 瓦什冷笑道,「谁知道呢。我又不是他的朋友,更不会自称是他的朋友。」 「所以呢,到底有多伤心?!」 黑袍修士被对方这骤然抬高音量的询问激得愣在座位上。道格拉斯站起身,深深吸了几口气,才道,「不好意思,我没有逼问你的意思,只是我真的很想知道。毕竟,我的确不太明白,『悲伤』可能具有的程度和限度。」 瓦什恹恹地说,「你这样问我,我也不是很清楚,主教。但我知道,如果连友人的喜怒哀乐都无法感受,甚至将它视为『疯』的一种……我没见过任何一个朋友,会这么做。这种友谊也早该瓦解了。」 「是这样吗,瓦什?」道格拉斯抬起头,「我只是很诚实地表达了我的感受,不屑于说些虚伪的好话。而且此刻,现在,我可以同样诚实地说,尽管我恨过他,埋怨过他,厌弃过他——」 「但我比世上所有人,都爱他。」 第104章 金钟将鸣 七年前。 不知从何时起,十几岁的瓦什·波鲁完全变成了所有人意想不到的样子。他在课堂上与教士吵得不可开交,拒绝写任何赞美上帝的思悟。他本该在十五岁时成为真正的修士,却因为屡教不改,顽劣任性,两年都没有从「试修士」毕业。
第268页 「你看上去神气极了,道格拉斯。」 瓦什·波鲁蹲在池塘边,看那木筏在莲花中悠悠飘荡,对眼前的友人说,「瞧,连你都成为修士了,我还是试修士。」 他将一颗石子投入水中,出神地盯着溅起的涟漪,「我荒废了时间,荒废了学业,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成为了一个世人口中的废物。我偶尔会感到懊恼、痛悔,只是幸而自己还能钻到另一方世界的海洋里,在那里汲取『自由』、『平等』,太阳、星辰、花朵野草等神秘的奥妙……」 这位朋友越滔滔不绝地剖析自己,道格拉斯越是内疚,他说,「现在抽身还来得及,瓦什。」 男孩一愣,「你说什么?」 「现在,抛弃那些禁书,那些禁忌的理论,重回教会的那一套思想体系,你还能再度崛起,瓦什。」道格拉斯恳切地说,「我会告诉你教会经文的核心内涵,你只要明白了它,围绕着这一主题,怎么写都可以。」 他的朋友陷入长久的沉默,凹陷的眼窝仿佛溢满泪水一般泛着血红。瓦什揩了揩眼角,道,「我明白,道格拉斯。我现在不过是在自讨苦吃。在抑郁和孤独的时刻,我何尝不想回到过去,回去那种充满鼓励和赞美的生活。」 「但我同时很清楚地意识到,如果我这么做了,我便失去了自己的价值。既然我拒绝与芸芸众生为伍,那我就必须忍受寂寞。你不必内疚,这不是你的错,我反而应该感激你,将那片浩瀚的识海分享给我。若不是遇到那些钻石般熠熠生辉的宝籍,恐怕我现在还郁郁寡欢,触不到真理的脚后跟。」 从那以后,道格拉斯足有半年没见过自己这位朋友。他已经成为修士,到更高的层次接受知识和教育,每日的修行也很辛苦,根本无暇顾及友人的情况。 他偶尔听他人说,瓦什·波鲁依旧在修道院肆意妄为,和各个教士吵架。上个月他才被罚了半个月的禁闭,被一群年龄比他小不少的试修士嘲笑。那个昔日神采飞扬的天才试修士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满口胡话的愚人。 每到安息日,道格拉斯总会推开繁琐的工作,亲自去看望自己的那位朋友。瓦什·波鲁不是在池塘边看水流,就是在幽林小径发呆,嘴里喃喃有声,拿着一根鹅毛笔,在纸上胡乱涂划。 「道格拉斯,你终于来看我了!」 瓦什·波鲁兴沖沖地朝他唯一的朋友奔来,给了对方一个热情的拥抱。道格拉斯瞥见这间堆满废纸和文稿的小屋,说,「你一人住在这里,瓦什?」 对方点点头,「是的,猪头教士们怕我误导其他试修士。真是可笑,都无需我指点,那些小傢伙愚钝的脑袋才不懂什么是伟大的智慧哩。」 他从柜子里抽出几页皱皱巴巴的稿纸,递给他的朋友,满怀期待地说,「但你不同,道格拉斯。我的体悟,我的思想,我只愿意同你分享。我相信你一定可以理解我对这世界的探索!」 道格拉斯看瓦什的黑袍破了好几个洞,头髮蓬乱,像个脏兮兮的乞丐,唯独双眼炯炯有神,流露出某种摄人心魄的光彩。将文稿递给他,友人就瘫倒在床唿唿大睡,道格拉斯认真读着对方的思悟,越读越是心寒。 他的朋友,已经完全与教会格格不入了。 「瓦什,将你这篇思悟交给我吧。」他违心地说,「我觉得很不错,若有机会,我会将它推荐给我的导师。」 他记得那时候,自己这位朋友眼底亮闪闪的光芒,还有喜极而泣的热泪。 你到底有多么寂寞啊,瓦什。 想到自己这么久对孤独的友人不闻不问,道格拉斯满心苦涩,迫切想要补偿对方,将文章揣进长袍。 「伟大的思想体悟不该被埋没。」他面对着朋友热泪盈眶的脸,握着对方因激动而发颤的双手,郑重其事地说道,「放心,瓦什,再等一等……你的思想,迟早会被其他人认可和接受。」 「等我的消息吧。」 那是他们友谊瓦解的开端。 **** 尽管我恨过他,埋怨过他,厌弃过他…… 「但我比世上所有人,都爱他。」 黑袍修士怔愣地瞧着面前之人可算得上诚挚的眼神,一时无话可说,只闷闷地将桌上的花露一饮而尽。 「既然您认为自己这样是爱他,那便只让自己无愧无悔就好了。」他平静地说,「反正,对方永远不可能知道真相。」 这最后一句话犹如击碎世界的铁锤,让所有禁锢灰飞烟灭。瓦什唿出一口气,视线晕眩,没过一会儿就趴在桌上打起了鼾。 「无愧无悔?」 道格拉斯轻声重复了一遍,继而摇了摇头,「但真是遗憾。我比这要贪心得多,瓦什。」 他将沉睡的友人抱到床上,从怀里掏出四支密封好的小玻璃瓶,里面装着黄色、蓝色、红色、黑色四种颜色的液体。 道格拉斯先拔出黄色液体的瓶塞,将几滴液体倒入瓦什的嘴里。这种药剂对人意志和情绪的影响极大,用量过多很容易使人精神崩溃。相关配方曾记录在五六年前秘密出版的第一本《亡灵之秘》上,许多人擅自调配药剂,令他人服下,便能轻易调动起对方埋藏心底的情感。 现在已经成为迟暮帝国教会明令禁止的「禁药」。 道格拉斯将黄色的液滴滴进黑袍修士嘴里,耐心地坐在床边,注视着对方的反应,就像一个观察小白鼠的实验记录员。修士沉静的脸逐渐漾起一丝微笑,主教问道,「瓦什,你现在开心么?」
第269页 睡眠中的修士以一个货真价实的笑容回应了他。道格拉斯满意地点了点头,道,「你是否记得,道格拉斯·海登?」 「告诉我,他在你心里的位置。」 说着,道格拉斯贴近对方的胸膛,估算黑袍修士心跳的频率,以及变化的体温。几滴液剂的药效不过片刻便消失了,道格拉斯掏出一只巴掌大小的记录本,严肃地在上面写好「喜」所带来的生理变化,并草草写下瓦什·波鲁偶尔发出的梦呓。 他依次将蓝色、红色、黑色的液剂倒几滴到友人的嘴里,观察他的反应。待一切都结束后,道格拉斯给瓦什盖好被子,独自一人坐在烛光下,分析得到的数据,结合各种虚拟的场景,与一般情况进行对比。 火光微弱,他敛起眉毛,在流畅写下一条又一条缜密的推断结论的同时,胸腔内却空虚茫然,冷风穿行而过。 为什么会这样?道格拉斯感到疑惑,感到不解。 这不是他最擅长的事情么?当他将自己的心脏割捨掉后,终于理智冷静地分析问题,不掺杂任何无用的情绪…… 这难道不是他梦寐以求的理想状态么? 「瓦什·波鲁对道格拉斯·海登。比较相对心跳频率,喜悦二成,悲伤一成,愤怒四成,恐惧三成。敬畏有余,欣赏不足。梦话涉及『鼠笼』、『试验』、『欺骗』时悲伤、愤怒的情绪尤为激烈,而『朋友』一词的出现频率不超过三次,属于所有关键词中的低频……」 他在心里默念着「实验结果」,忽然浑身疲乏,累了般瘫在椅子上,默默凝望着浓稠的夜色。瓦什·波鲁安稳的睡眠被他搅得乱七八糟,冷不丁冒出一两句古怪的梦话,烦躁地翻身。 「你打从心底里认为我是个无耻之徒,瓦什。」道格拉斯静静地说,「也罢,我从没想过让你接受我的观念和价值。」 即使我们曾亲密无间,选择无视横亘在两颗心之中的鸿沟。 道格拉斯起身,抹去一切今晚于此存在过的痕迹,离开了这幢幽静的小别墅。他踏出门槛,觉得醉意醺然。也难怪,他给黑袍修士喝得不是什么醒脑的花露,而是浓度适中的酒精。他本想将瓦什灌醉,没想到自己也喝多了。 酒精在胃袋里灼烧。 主教一边彷徨在卵石小径上,一边轻声呢喃,「我们终究回不去了么,瓦什?嗯,回不去了吧。你已经打算好帮助莱蒙·骨刺对抗我,甚至包容他破坏教会的规矩,偷走了亡灵圣徒……」 你打从心底认为莱蒙·骨刺和亡灵罗是你的朋友,却从未想过「道格拉斯·海登」这个名字。 我与你几年的情谊,甚至不敌你被莱蒙·骨刺要挟的那一年时光么? 他拄在一棵树上,打了个酒嗝,厌恶地闻到了自己嘴里的酒味。 「我们做不成朋友了。你说,我理解不了你,我们的友谊早该土崩瓦解。」 道格拉斯头晕脑胀,迈不开脚步,只得倚靠着树干滑坐在地,等待这场撞击着大脑的醉意尽快消散。 「既然如此。」他望着无一丝星光的寂空,低声道,「便算了吧,瓦什。你巴望离我远些,而我不习惯作无谓的纠缠……」 「刚刚好。」 他将脸埋入汗湿的掌心,嘴唇触到苦涩的咸味。 你还真可悲,道格拉斯。 **** 在那晚过后,我便整日整日躺在「鼠笼」楼前的草坪上,懒洋洋地晒太阳,偶尔朝小径后的树林瞥一眼,盼望罗的身影会出现在那斑驳的花影中。 「你瞧莱蒙·骨刺那副小人得志的嘴脸,我真想把他那条高高翘起的腿里的每一根筋都抽出来。」 两个医师从我身前路过,我笑嘻嘻地啐了他们一口,他们攥了攥拳头,也就敢瞪我两眼虚张声势。 这样说来,我还真该感谢那个一直关照我的波鲁修士,起码让我不必像其他实验体那么频繁地接受试验。 但鼠笼依然是鼠笼,充斥着哀叫声和呻吟声的地狱牢笼,我在这片血腥沼池里找到了一丝喘息的余地,其他人可没这么幸运。 我在一个撑拐杖的老人路过我时吹了声口哨,突然叫道,「再坚持坚持,老头,我们很快就能出去这里了!哟吼!自由万岁!」 小老头瞥了我一眼,抖了抖肩膀,走了,可能以为我是个神经病。 我随手摘了一朵花,将散发着清香的花茎咬在嘴里,漫无目的地闲逛。抬头远眺,圣玛利亚大教堂的灰白色尖顶嵌在湛蓝如洗的晴空下,就像一幅精緻的宫廷油画。 我停驻在「鼠笼」的高墙之内,视线越过石砌的牢笼,凝视着钟塔内那一只古朴典雅的金钟,还有周围推动钟槌的敲钟人的身影。 金钟将鸣,大概预示着什么。 咣当——咣当—— 日光刺得我睁不开眼,而金钟泛开了浑厚的音浪,在蔚蓝的天幕划开波纹。那宛如一个信号,不过一刻钟的功夫,我忽然听到了从四面八方传来的歌声。有的从围墙后的街道传来,有的从教堂的唱诗班传来,充满顶礼膜拜的虔诚。 白鸽成群飞翔在薄纱般的云层中,变幻出优美俏皮的图案。 「赞美您,伟大的皇帝陛下。 赞美您睿智的头脑,以及宽广的胸襟。 我们爱戴您,我们敬重您, 如星辰般拥簇在您身侧,
第270页 盼望您皎白的光芒拂照大地的每一个角落。 愿上帝佑您千秋万代, 我们敬爱的陛下……」 草坪周围歇了不少病患,在这难得的宁谧氛围中闲谈。我定定地站在原地,听着那柔美的曲调在七彩的世界中盘旋,忽然打了个寒颤,快步朝空无一人的幽林间奔去! 【赞美您,伟大的皇帝陛下……】 该死的。 【我们爱戴您,我们敬重您……】 撒旦啊,让那些歌声停下吧! 【愿上帝佑您千秋万代……】 「啊啊啊!!」我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嘶叫,双膝跪地,手掌痛苦地按在头颅上。 那歌声如幽灵般扼住了我的咽喉,而噩梦在我的全身沸腾翻滚。我双眼翻白,污浊的记忆不住从灵魂深处缓缓升腾。 皇帝陛下—— 皇帝—— 艾…… 艾略特。 作者有话要说:码字的状态比前几天好了许多,果然本砣抗打击能力还算可以,就……还是照常更新吧(捂脸) 道格拉斯给瓦什服下的药水(喜哀怒惧)其实和卷二纽金特给罗喝下的药水(惧)是一样的,只不过前者更注重剂量多少就是了。。。能从内心深处勾起人情绪和回忆的药 第105章 他日你若登基 我想起来了。 那个人,曾在神面前,毁了我的一切。 「万疆已亡,莱蒙。」 他站在空旷的露台上,外面炮火喧嚣,灰烟瀰漫,到处都是被战乱驱逐的难民,哀鸿遍野。 我被铐在黄金椅上,瞥见露台一角,那个背对着我的男人,高大的身影嵌在晦暗的方格子里,就像停歇于尸骸之上的黑鸦。 我扯动着锁链咆哮,用尽恶毒的言语唾骂他,激怒他,却忘记了他看向我的眼神,只有扎根于灵魂的屈辱冲击我脆弱的肉体。 他把我关在为我量身定做的金丝鸟笼里,用一根木勺餵我食物。 第一天,我咬断了勺子,没有吃。 第二天,我将脸贴在金丝笼上,盯着他的脖子。 第三天,我在笼子里横冲直撞,在他接近时发出愤怒的吼叫。 …… 第十五天,我咽下了木勺里的羹汤。他满意地抚摸我脏乱的头髮,往我唇上印下一个吻。 我抛弃了我的尊严,因为我知道,我要活下去,不择手段、不知羞耻地活下去。 为了把我所受到的一切,成倍地还给这个可恨的傢伙。 待他们将万疆帝国每一个角落都扫荡完毕后,莫哥尔族军队停驻在海岸边,绘有蜈蚣和衔尾蛇的旌旗迎风飘荡。 手持斧钺的士兵头顶兽角钢盔,额前嵌着红宝石,齐声嘶吼出蛮族特有的胜利怪调。 那些莫哥尔族士兵就像一群骯脏的畜牲,那个男人却很从容优雅,挺拔的身姿犹如一棵寒冬劲松,深色的长髮就像乱舞的柳枝。 他轻轻挥了挥手,蛮族人抡起铁斧钢锤,砸向高崖上的石像。万疆帝国所敬奉的神灵,以及诸代王族的石像轰然倒塌,被接连投入悬崖下的深海中,唯有雪白的浪花作悼。 当最后一座雕像坠落,天空降下滂沱大雨,电闪雷鸣。他回到了马车,将我抱到外面,迎接潮湿咸涩的海风。 灰蓝色的雾霭笼罩着雨水与苍穹,我听到那些蛮族士兵粗鲁的笑声,他盘膝坐在最高的石头上,困住我挣动的身体,豆大的雨点混着汗珠,从我的面颊淌下,滴到他的胸膛上。 闹笑离我远去,痛楚将我淹没。 「莱蒙。」 他抚摸我的脸,替我拭去唇边的涎液,柔声说道,「你属于我了,我的男孩。从此后,你会永远记得这一幕。记得我们一同见证过的阴云、暴雨、浪涛与毁灭。它将永远印在你的脑海里,印在你不堪的回忆中。」 那不过是开始。 金灿灿的酒池,殷红的血与酒。 正中央扭曲的纯白色圣母像,充满怜悯的嘴角,空洞的白眼睛注视着冷寂的大殿。 他将一粒奇怪的药丸塞进我的嘴里,砍下我的四肢。我的手脚砍了又长,长了又砍,就像壁虎的尾巴,断肢填满了酒池。他斜倚在天鹅绒靠枕上,敞开的真丝睡袍下露出精悍的胸膛,漠然笑看着一切。 他命人来到我面前,剧痛旋即袭击了我的双眼。我的眼眶处繫着一条凉悠悠的黑色丝带,鲜血洇透了轻薄的丝织品。 黑暗与疼痛中,他问其他人,「找到多少万疆帝国的婴儿?」 有人答道,「回陛下,十一个。」 「足够了。」他声音带笑,「一个一个,砸死在他面前吧。」 「当他对幼童的尖叫和哭嚎变得麻木,便不会心慈手软了。」 我泡在散发着腥臭的酒池里,因灌入大量酒液而变得头晕目眩。那一声声钝响和临死的尖嚎如重锤般抡击着我的大脑,心脏仿佛溶皱成一口吐沫。 待所有的「余兴节目」结束,我昏睡了许多天,睡得似乎再也醒不过来了。黑色的丝带蒙在我眼前,在某个清晨,他将伤痕累累的我抱起,靠近露台。 寒入骨髓的狂风刺在我赤裸的身体上,我的视野即是黑不见底的深渊。他将我按在露台的石膏栏杆上,靠近我的耳廓,依旧用含笑的声音说道,「感受到了么,莱蒙?」 「这就是『自由』的温度。」
第271页 我头脑一片空白,茫然由他按着嵴背,耳边唿啸着邈远的风,似乎从很远很远的旷野吹来。 他问我,「这是我送给你的纪念品。喜欢吗,莱蒙?」 我压根不想回答他的话,但萦绕天地的风声令我的喉头渴望地咕哝了一下。 「愿迟暮帝国永世长存!」 「艾略特皇帝万岁!统治千秋万代!」 「陛下万岁,陛下万岁!」 忽然间,欢唿声以排山倒海之势朝我涌来,就像倒向我的石墙。听到头顶的笑声,我顿时明白了他的意图。 我,昔日万疆帝国的王子,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众人拥立的弒君者禁锢在露台上,接受故土倾覆的朝拜。 「你听到了么,莱蒙。」那个男人愉悦地笑道,「你们的子民说,迟暮帝国,千秋万代。」 我很想就这么死去,冻死,摔死,撞死,甚至被自己的口水噎死。 但我终究选择了活下去。 弱小地,卑微地,羞辱地,活下去。 那个被众人称作「皇帝」的男人俯下身,丝质的手套按住我颤抖的肩膀,耳语道,「万疆帝国里,有三分之二的人已经投降了。」 「还有三分之一,我给你留在兀鹫城,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曾经的军队。」 他笑道,「你恨我么,莱蒙?」 我几乎咬碎了牙齿。 「想復仇的话,就来吧。」柔软的丝织物沙沙拂在我火辣辣的伤口上,他笑着擎起我的手臂,指向四个方向,说,「你瞧,北边有兀鹫城,南边有荒骨沼泽,西边有花牌镇,东边有灰霾山庄……」 「要先从哪里开始呢?」 **** ——他日你若登基,便会想起我。 ——想起阴云、暴雨、浪涛,以及毁灭。 那个狗东西,他又赢了。 头顶金冠的那一瞬,我甚至以为,他就是我,我就是他。 「莱蒙!」 一个轻柔而焦急的声音响在我耳畔,如拨开乌云的一双手,道道金光迸射而出。视线在游移几下后恢復清明,我朦胧地睁开眼,额顶一缕鲜血滑至唇角。 我看到前方的一块粗岩,上面留着一滩血迹,看样子是我刚刚失控时疯撞的。 「莱蒙,出了什么事?」一双柔软而冰凉的手托起我滚烫的下颌,他靠近我,心酸地说,「你又在伤害你自己……」 我捏住他的手腕,眼前飘荡着走马灯般的过往回忆。万疆帝国,艾略特,花牌镇,兀鹫城……我什么都想起来了,包括我在这个教会,我被搁在手术台上接受试验。所有冰冷骯脏而疯狂的日子,重回我阵痛的大脑。 到头来,我逃不掉。 手心里传来轻细的咔嚓声,我才意识到我将他的腕骨攥得变形。我静静注视着他,松开手,说,「抱歉。」 「没关系。」他揉着手腕,神情迷离。 我盯着他,唤道,「罗。」 他动作一滞。 「罗。」我又唤了一次,声音比我想像得还要低沉喑哑。 「……」他怔忪地转向我。我拨开他挡在身前的手,按住他的肩膀,吻住他微启的双唇。 「唔?!」 他大吃一惊,下意识往后挪了些距离,很快被我追上。我恍惚地说,「罗,别走啊……我美丽的神灵,我的弥赛亚,只属于我一人的神灵……」 我的亡灵。 对啊,我还有你…… 他恐慌地摇头,对我突如其来的痴态和狂态惶然不已,「莱蒙……你怎么了……停下,莱蒙……」 「我死也不会停的。」我按住他挣扎的肩膀,盯着他道,「可能会有点疼——不,我就是要你疼。」 他推开我,完全失去方向地乱跑,逃到一条亮莹莹的河边。我扑向他的腰,我们失去平衡,一齐滚入了哗啦流淌的河水。 「为了恢復记忆,忍一忍……」 水流在周围粘稠地起伏,河水打湿了我们的衣襟。罗半个身子趴伏在草坪上,难过不安地呜咽不止。我将他的手指扣在我的掌心,视线迷离而彷徨。 罗,我的亡灵,我的神灵,我失去记忆时唯一的慰藉。 我早就想亵渎你,此时此刻才找到了理由。 你是我的…… 也是困窘无能的我,在这世上,仅余的存在。 「赞美皇帝的颂歌终于结束了,听到那个调子我就觉得反胃。」 两个鼠笼的病患闲聊着靠近了这里,罗掐着我双肩的手颤抖了一下。我将他的嘴唇堵住,托着他的后脑,躲到一块岩石后,一齐沉入及腰深的河流。 河水没入我的耳朵,模煳了我的神经和感知,水波轻柔地拍打我的手臂,髮丝如海藻般缠住了罗的躯体。我们在水流中下沉,或许会被其他人发现,或许会溺死在这里,做一对肢体相互缠绕的白骨。 也挺不错的,不是么。 **** 日暮如血。 我坐在河边草地上,赤裸着上半身,湿漉漉的病号服随意甩在脚边,默然注视着逐渐没入地平线的夕阳。罗躺在我身后,湿透的长袍紧贴在躯体上。 我们彼此相背,沉浸在难得的安谧中。 「还痛么?」 我转过身,指节蹭了蹭罗的脸颊。他转向我,捧住我粗糙的手掌,在掌心地珍惜地吻了一下。我把他抱在怀里,脑袋颓然搁进他的颈窝。
第272页 我已将一切向他和盘托出。 他的记忆,我的记忆。 也是我所有的不堪与耻辱。 「我将深渊和地狱的大门对你敞开。」我盯着沉寂的紫黄色野花,出神地说,「你后悔看到那一切了么,罗?莱蒙·索尔的过去,莱蒙·骨刺的过去。那些软弱无能的被蔑视的日子,那些骯脏耻辱的被凌虐的日子……」 「那就是你一直想知道的……你现在后悔了么?」 那个畸形丑陋的,抱着里拉琴的男孩就是我,金髮的莱蒙·索尔,也是死去的莱蒙·索尔。 他怀着对爱的最后一丝渴望死去,在被巨龙吞下的前一秒还在幻想救赎。 他以为自己变成了「莱蒙·骨刺」,就能强大到无坚不摧,冲破既定的命运。可到头来,他的同伴死的死,走的走,他的復仇如一场滑稽的木偶戏,他的仇人将提线潜在手里,笑着看他怒吼,看他咆哮,看他狼狈地在命运的泥沼里打滚…… 「别说了,莱蒙。」 罗将湿润的嘴唇印在我的额头上,轻声道,「现在我只想好好爱你。」 「我没有爱。」 「我爱你就够了。」 「已经迟了。」 「那就重新开始。」 「来得及吗?」 「来得及。」 黄昏如一只疲惫的眼睛,将最后一丝昏暗的光披到我们身上。我双眼发直,迟钝而粗浊地喘着气,就像一头濒死的野猪。罗抚摸着我的头髮,道,「想哭便哭吧,莱蒙。」 我道,「我很早就哭不出来了。」 罗道,「那就靠着我。」 我轻声道,「我们没有时间了。」 罗将我的一绺头髮拨到耳后,说,「随你喜欢。如果不想动,我们一起死在这里也无妨。」 「好。」 **** 不管过去如何,人生仍要前行,至死方休。 如果死一次还不够,那就活过来,继续走。 罗扶着我,单薄的躯体像一株风雨中顽强挺立的小草。从前我只当他是一个软绵绵的哭包亡灵,没想到当我支撑不下去时,他看似纤弱的身体竟具有如此大的力量。 我喃喃道,「我们还要继续走么,罗?」 他托住我摇摇欲坠的躯体,声音平静而坚定,「要走。」 「艾略特知道我们的一举一动,等我们跳进他的陷阱。」 「那我们就打破给他看。」 「有用么?」 「有用。」 世上没有人比我知道,那是多么无用且无意义之事了。但我还是不断地问罗,问「那有用么」,就像在寻求一句同样无用且无意义的慰藉之言。 他的回答一直是「有用」。 而我要的,也不过是这一丝明知是无望的希望。 我轻声哼笑,「冬霆军团荡然无存,银麟骑士身首异处,所有的旧民全死了,兀鹫城成了一片废墟。这是艾略特安排给我的戏码,而我一直在执着地演下去……罗,我还要继续斗下去吗?」 「要。而且,你不是一个人,我会陪你。」 我想起什么,仰头向天,轻飘飘地说,「陪我?像毁灭兀鹫城那样毁灭整个世界吗?」 他点头道,「陪你去杀狗皇帝,陪你一起下地狱。」 「哦,你变坏了,罗。」 他笑着闭上眼睑,周身浮动着幽蓝色的光芒,身影轻盈地穿过树林和卵石小径,停驻在「鼠笼」那一座干涸的喷泉之前。 「亡魂告诉我,这里有着唯一的出口。」他蹲下身,摸索着垒起的石壁,道,「你曾无意间从鼠笼逃走,恐怕利用的通道,就是这里。」 我蹲下身,扯起嘴角笑了笑,「是么?不过我当初看到的是一个大番茄。」 咔嚓一声,一块方正的石板在他手下松动。罗按着石板的轮廓,轻轻一揭,一个敞开的洞口便对准我的面庞。 一股浓郁的腐臭从里面逸了出来。 我和罗依次钻入洞口,还不忘将石板原样嵌回。四周飘浮着亡灵蓝幽幽的光球,我们顺着长满苔藓的石壁滑到底部,踩到了一片绵软的土地上。 明亮的光球替我照亮了前路,照亮了我曾走过的逃亡之路。 【我们死了……】 【救救我们……】 在我们脚下,堆叠着腐烂的尸山,腥血凝成石壁上深色的硬痂。一团团横七竖八的烂肉沿着狭窄的幽道,一路伸向深不可测的尽头。 作者有话要说:这里的回忆杀对应的是莱蒙在兀鹫城登基时的幻像。 第106章 叛与爱 亡灵站在窗边,目不能视,单薄的身躯如黑暗的剪影。屋内没有人,他摸索到一根火烛,将其点燃,墙壁映出他微弓的嵴背。 他对着桌上的火烛沉默半晌,将一小尊木头神像摆在桌中央,撤离几步,朝它单膝跪下。他取出衣领下的挂饰,取出那枚系在黑绳上的,触感光滑的金戒。 罗将金戒贴在唇边,感受那微凉的金属质感,对着明晃晃的火光,深吸了一口气。 「神,就在今天,我看到了我心爱之人的过去。」他平静地说,「他的童年时光在恐惧和孤独中度过,少年时代在暴力和仇恨中消逝。而今成了青年的模样,他身心俱疲,只剩最后一丝不甘来前进抗争。」 「您本是伟大的,崇高的,令人敬仰的。我从小从各个神父那里听从您的诫规。您创造的生命是珍贵的,任何人不得摧毁、杀戮他们。只有您才有这个权利,否则就是对您神格的侵犯。」
第273页 「因此,我忍受过苦痛、欺辱,寻找此世之中您创造的圣迹,盼望有朝一日,赎清罪过,登上天堂……」 火光突地摇晃了一下,亡灵抬起两只黝黑的眼洞,对着木头神像恬静的脸,一字一顿道: 「然而,我发现,您所创造的这个世界,逼人有罪。」 火焰倏地熄灭了,一缕诡秘的灰烟裊裊上升。亡灵在一片幽谧的黑暗中,继续道,「您的确拯救了许多人,同时却捨弃了许多人。我以为懂得忏悔与隐忍的人才会齐身致远,实际上却是位高权重与声名显赫之辈大行其道。我以为懂得爱与自由的人才能眼见光明,实际上却是邪狞与罪孽之徒在翻云覆雨。多少赤诚善良的人就此丧命,又有多少悲惨艰辛的人堕落无间……」 「您从来都在袖手旁观。」他道,「那些自甘堕落的人们,在走向地狱前,其实也曾渴望过您,以及这世界的救赎啊。」 「包括我。」 罗站起身,将金戒套进无名指,揣着木头神像走到了窗边。 「我死前看到的是自己的苦难,死后看到的则是世人的苦难。别再说您有多么悲悯仁慈了。」他平静道,「你骗不了我。」 咔嚓! 下一个瞬间,他手心发力,面容平静而冷厉。木雕裂开细纹,分崩离析,成了一摊随风湮灭的灰粒。 罗摊开手,让寒凉的晚风吹走掌上的尘埃。 「我所犯下的最大的过错,便是将忍耐当作坚强,将对你的服从当作自身的救赎。」他空洞的双眼注视着远方寂静的群山万壑,「你没有拯救我,更没有拯救我对这世界的爱。你没有将我唤醒,却是那个被你抛弃的人,将那残存的爱与希望给了我。」 「他不是神,不是天使,更不是信徒。我清楚他满手血腥,暴躁蛮横,固执而脆弱,犯下的罪孽足以下七层地狱。更清楚他对我的『拯救』,或许只是为了让我满足他的私慾,实现他的復仇之念……」 「但我还是爱他,想把我的一切都给他。」亡灵道,「我爱他的顽强,爱他的不屈,爱他的反叛,爱他偶尔流露的脆弱,爱他对生命与意志的守护,爱他不被神与世人所容的任何一面。他对你再不会有忏悔和祈盼,而你大概连一丝一毫拯救他的意愿都没有。」 木雕灰飞烟灭。 「在我看来,他决不污秽。」罗收拢起自己的拳头,仿佛收拢了一个永恆的誓言,「既然你不去救,那我去。」 「我只对己忏悔,我只无悔于心。」 **** 叩叩叩。 几下敲门声响起,罗转过身,暗暗听着橡木门后的动静。 「请进。」他道。 「打扰您了,尊敬的弥赛亚。」 三个白袍医师走入房间,一人点燃了桌上的火烛,让这诡秘的房间充盈了一丝光亮。 眼前的亡灵似乎有什么不同寻常的地方——这是他们三人同一时间察觉到的现状。 罗依然站在阳台边,平淡地说,「有什么事么?」 一名医师上前,肃然道,「弥赛亚,我们需要你的帮助。这几日我们遇到了几位病情棘手的患者,上帝怜悯他们,一个是花朵般的小女孩,一位是学识渊博的智者,一位是才华横溢的小提琴家,一位是尊贵的侯爵。无论他们哪一个逝世,都令人扼腕嘆息……」 「原来如此。」罗道,「那请你们改日让那几人亲自来见我吧。我会视他们病情的轻重,决定是否要救治他们。」 那几名医师一愣,面面相觑,不知所措。以往这个亡灵只会温顺地点头称是,任他们取走血液,现在却云淡风轻,态度暧昧。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弥赛亚?」一名医师和缓神情,挤出一个温情的笑,「您善良、崇高又无私,从不会对需要帮助的人置之不理。我们也清楚这一点,所以认为您值得我们的尊敬和爱戴,值得我们给你的名誉和地位……」 罗道,「不好意思,我救人从来不是为了你们的尊敬和爱戴。」 那名医师赶忙改口道,「我们知道!那是因为您无私的心……」 「不,我有我自己的私心,只不过你们不知道罢了。」罗道,「原谅我承不起你们给我的美誉。」 另一名医师按捺不住,上前一步,高声道,「但你可只有三十几天的寿命了,弥赛亚!当初也是你说,你愿意将自己为数不多的生命贡献出来,让他人得到治癒……」 亡灵淡淡一笑,「我不信。」 【我还要活很多很多个三十天,与莱蒙在一起。我们要一起活很久很久。我要带他沐浴阳光,嗅闻花香,聆听万物復甦的声音,看海天交接,昼夜轮换,重拾在他生命里遗失的所有美好。】 【为了他,我想珍惜我自己。】 「别在那里装腔作势了!」 一名医师突然发出一声暴喝,阴阳怪气道,「你以为我们不清楚你这一段时间在做什么?」 「你和那个鼠笼里,名叫『莱蒙·骨刺』的实验体厮混,什么骯脏龌龊的事都做尽了。」 罗淡笑道,「以爱为名的任何事都不算骯脏龌龊,反倒是为了金钱和利益的伪善,我认为足够可耻。」 那些医师直勾勾地盯着眼前的亡灵,「你不配拥有『弥赛亚』这个名字,不配做我们布道传教的最高信徒。」 罗道,「你们同样不配穿身上这件救死扶伤的白袍。」
第274页 三名医师恼羞成怒地对视,一人走上前,厉声道,「我们可不想跟你这个鄙恶低贱的亡灵说下去了!」 罗道,「这就原形毕露了么,先生?」 那名医师从怀里掏出一把镊子,朝亡灵挥舞着走去,目光兇恶,「我们几个可不怕亡灵,劝你老实一点,乖乖听我们的话——」 银光一闪,镊子锐利的尖端即将扎向亡灵的脖颈。罗纹丝不动,幽蓝色的光焰在双肩蹿起,登时震开一层汹涌的气浪,直接将医师撞了出去! 「唉呀!」那医师在厚实的橡木门处撞得头晕眼花,连连痛叫。另外两人见改造过的身体在亡灵面前依然不堪一击,心下犹豫,不知该如何是好。 「让那些病患亲自来见我,我不会再跟你们任何人走,更不是你们随便利用的工具。」 亡灵平静地撂下一句话,被三名医师古怪的瞪视下,泰然自若地坐回床边。 「若不想让我赶你们离开,就请回吧。」 第107章 歧途 七年前。 无论是人,还是神,都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看了你近期写的谮录,道格拉斯·海登。很不错,观点深刻,语法严谨,我还不曾发现你竟是这样一名优秀聪颖的学生。」 「谢谢您的肯定,主教。」 以棕黑色为基的主教会客室里,道格拉斯低眉顺目地站在鲍德温主教面前,漫不经心地盯着地毯的花纹。 无论是各种语言的语法逻辑,还是经文本身的叙述逻辑,他都已了如指掌,称得上厌倦了。教会翻来覆去咀嚼体悟的那些箴言和经文,无外乎就是一个有章可循的思想体系,只要掌握了核心内涵,再用大量广为流传的观点论证便可。 可惜大部分人连这个体系本身的逻辑链都察觉不到,还在里面一头雾水地乱转。他们就像扯毛线一样,但凡在那些混乱的经文中扯出一点零星单薄的感悟,就喜不自胜地大肆书写,凭其得到晋升或赞赏。 不过一群没头脑的泛泛之辈。 道格拉斯不禁想起他的友人来。在他心里,只有瓦什·波鲁算得上真正的天才。虽然对方没有明确剖析出教会思想的体系,但对方却比谁都更早地发现了体系的漏洞和局限,并勇于打破它一代代的思想禁锢与死循环。 他不会利用现有的思想体系,他是创造体系的人。 这也是道格拉斯难以企及的勇气与天赋。 「海登?」 主教慈爱的声音响在耳畔,道格拉斯一阵不自在,觉得对方的举止和神情都过于油腻,像只浮躁的蛤蟆。他巴望着和鲍德温主教的这场见面能尽快结束,他待会儿还要去看望朋友。 「写就这样一份优秀详实的谮录。」鲍德温扬起手里的文章,笑道,「对你来说,其实很轻松吧。」 「你早已摸清了经书的思想规律。你在玩它。」 道格拉斯眸中的惊愕之色一闪而过,尚未开口辩解,鲍德温笑呵呵地说,「别说了,男孩。我做主教这么多年,看到过的天才、庸才和蠢才之言不计其数,只凭开头几句话就能知道你们心里对主的真实想法。」 「……」 鲍德温眯眼道,「所以,尽管你在文章里面说了许多赞颂上帝的言论,但我却知道,在你内心深处,连『上帝』都能是你实现目的的工具。」 道格拉斯毕恭毕敬地说,「主教,虽然对您质疑十分失礼,但我还是要为自己辩解,我并非将伟大的主看作工具。」 黑袍的主教看着眼前的少年,但笑不语。道格拉斯嵴背发凉,觉得对方的目光就像一匹探索猎物、老谋深算的狼。 「我观察你很久了,海登。」 道格拉斯依旧沉默。 「我关注你的事,还要归功于小瓦什呢。他跟我聊天时常常提及你的名字。那孩子表面谦逊,实则高傲。我还疑惑,是谁能入他的眼。」 鲍德温慢悠悠地说,「那孩子是个真正的天才,但我在指导他时,总是有所保留。你知道,天才是最可能冲破限制的人,他们不顾世俗的眼光,容易散布些很危险的言论。这是我们教会要极力避免的。」 鲍德温说着,饮了一口桌上的茶水,望着道格拉斯说,「禁书室里的书籍,你看了多少呢?我知道得一清二楚,你和瓦什,都看过。老实坦白,海登。我可最讨厌自作聪明的小傢伙了。」 道格拉斯无法保持冷静,冷汗唰地从面颊滑下。 「拜託您,主教……」 他声音虚弱,惊慌失措地跪在地上,恳求道,「不要惩罚瓦什……是我告诉他的,他本无意触犯教会的禁忌。」 鲍德温不置可否,只盯着面色苍白的男孩道,「告诉我你都在看些什么,海登。」 「我……」道格拉斯艰难地说,「我在看……解剖学和生物学。」 「为什么?」 「因为……」 「人体」这个复杂庞大的体系,他还没有研究透彻。 鲍德温若有所思,「你没有看那些天体、宇宙学说?」 道格拉斯低声说,「没有。哪颗球围着哪颗球转,这种理论,离我太过遥远,我也不感兴趣……」 「哈哈哈哈。」鲍德温主教笑道,「只对『人』本身感兴趣么?你还真是个有意思的学生。」 鲍德温主教从红丝绒软椅上起身。他身材臃肿,步履却很轻盈,一张又白又圆的脸笑眯眯的。他走到一旁的橱柜,打开锁头,从里面取出一叠文稿。
第275页 「你没看过我这篇论着吧,海登。」主教意味深长地说,「回去将它好好读一读。三天后的六点钟,到圣玛利亚大教堂三楼的楼层口等着。」 「我会派其他修士,把你带到『那个地方』。」 道格拉斯不敢不应。 他退出主教的会客室,暗忖和鲍德温一约定,自己又少了和瓦什见面的时间。道格拉斯闷闷不乐,不耐烦地抽出里面的文稿,在第一页的题头,看到了几个醒目的大字。 【人类的四种基本情绪,「喜、哀、怒、惧」……】 **** 年轻的白袍修士一推开密室的石板门,双眼当即被扑面而来的血腥味熏得发痛。 「海登老师。」他唤道,「老师,您在么?」 一串五颜六色的眼球在他头顶骤然闪烁,修士艾里欧吓了一跳,差点被地面上盘绕的血红触手绊倒。他狼狈地提着长袍下摆,在眼球昏暗的光芒下,看到了正中央那颗巨大的人肉肿瘤,以及倚靠在肿瘤旁边的男人。 对方雪白的长袍几乎都被肉瘤偶尔沁出的血水染红,触手如花藤般缠绕在男人的躯干上,就像一座蠕动的花盘。 道格拉斯这才睁开双眼,沉声道,「艾里欧,你回来了?」 「是的。」 「我让你交给皇帝陛下的眼睛呢?」 「一切照您的嘱託。」 艾里欧应答着导师的问话,感到对方的声音里有种说不出的沮丧和疲惫,浑身瀰漫着消极的情绪,似乎遭到了什么重大的打击。 「幸好你回来了。」道格拉斯轻声道,「你是我最听话也最得意的学生了,艾里欧。过来,我有事情告诉你。」 艾里欧顺从地走过去,单膝跪下。道格拉斯将金丝眼镜戴好,朦胧的目光恢復了几分冷锐。 「在你不在期间,我又进行了许多次亡灵相关的研究。」他从怀里掏出一个记录本,交给学生,道,「关于人类与亡灵如何进行形态转换的试验,不久前我们得到了令人震撼的结论。」 艾里欧一边快速浏览着实验记录,一边仔细聆听老师的话。道格拉斯哼笑一声,说,「其实比我想像得简单……」 「灵魂是人类残存意识的集合。而那种意识的表现形式之一,便是『情绪』。」 「而所谓的『亡灵之力』,不过是某种意识凝聚而成的锐器。它斩杀的是其他物体的『意识』。」 艾里欧惊讶地说,「但是,老师。亡灵甚至可以击碎石头、钢铁以及其他的无生命物体,那些物体并没有意识啊!」 道格拉斯淡淡说道,「谁告诉你,那些物体没有意识的?你看不到的东西,并不代表它不存在。」 艾里欧瞠目结舌,「那它们能有什么意识?」 「这一点,在服用迷幻剂的试验体上能够得到很好的反映。」道格拉斯说,「在他们眼里,有生命体和无生命体的意识是驳杂在一起的,所以他们出现了幻象,颠倒了普通的世界。一旦这种杂糅在一起的意识得到其他意识的理顺和引导,他们便又可以恢復正常人的视野,将两种意识剥离开。」 艾里欧依旧感到迷惑不解,不如说导师这番话让他震惊得失去了思考能力。道格拉斯说,「暂时理解不了没关系,回去弄懂它。我相信你能明白的。」 「好的……」 「对了,既然你在这里。」道格拉斯舒了口气,侧开一个角度,说,「就替我给混沌石换下一只眼睛吧。那颗损坏最严重的。」 艾里欧绕到肉瘤之后,看到了混沌石背面,那四颗颜色各异的眼睛。黄色、红色和黑色的完好无损,只有蓝色的那一颗汩汩淌着泪水,积成亮莹莹的一滩,似乎已经流了很长时间。 是代表「哀」的那颗眼球。 年轻的修士陷入沉默,用镊子和手术刀灵活地取下眼膜出现裂隙的眼球,又从头顶悬着的眼球串上取下一枚闪着蓝色光亮的眼球,给混沌石嵌上。 道格拉斯又将眼镜摘下,倚靠着柔软的混沌石一言不发,低垂着头,似乎是累了。艾里欧低声道,「老师,要喝一些『喜』的泪水吗?」 「不必。」对方沉声道,「我没事,艾里欧,情绪困扰不了我。你回去记得琢磨一下我刚刚说的话,明白了再来找我。」 「我明白,老师。」艾里欧悄悄离开了密室,不打扰自己导师的休息。 在即将把门板闭合时,他忍不住探头一瞥,见那颗混沌石上新换的「哀」之眼球,又开始淌下悲伤的泪。 不会被情绪困扰? 年轻的修士暗道,除非是无心之人,否则怎么能摆脱情绪的影响呢? **** 不知从何时起,反正是在我于鼠笼设计出逃计划时,教会内部散播着一则流言。 亡灵消失了。 「昔日的『弥赛亚』不见了,据说每周来教堂进行礼拜的人们很不满。」 波波鲁现在的模样别提有多斯文了,修士袍领一板一眼地扣到脖颈,头髮打理得干净整齐。我靠在门边,看他一本正经地收拾着包裹,想起最初那个在荒骨沼泽里手舞足蹈的秃头修士,忍不住嗤嗤直笑。 罗的魂体从我的黑髮里逸出,落在黑袍修士面前。 「真的很抱歉,波鲁修士。」他恳切地说,「因为我们的决定,你必须离开这里,去担任新的布道者。」
第276页 波波鲁笑道,「哈哈,这没什么,弥赛亚。老实说,我很佩服你对于经文的诠释。你是一位优秀的布道者,接替你的位子我还觉得惴惴不安呢。」 我眯眼道,「他这么消失在教会里,那个四眼主教,没什么动作么?」 「你说海登主教?」波波鲁摇头,「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他抛头露面了,不知去了哪里。若有消息,我再关注一下。」 「其他人呢?」 「只是搜查,倒也不至于弄个天翻地覆。毕竟教会这个地方,响动太大到底不成样子。」波波鲁望着我道,「莱蒙先生,我这一走,鼠笼里恐怕就没有人能够帮助你了……」 「放心吧,修士。」我道,「我能管好自己,同样不会放弃原本的计划。」 我上前一步,微微躬身,平静地凝注着他,说道,「一直以来,谢谢你了,波鲁修士。」 「我不信上帝与天堂,但我却相信,伟大的主永远与你同在。」 听到我由衷的感激之言,他的双眼惊异地亮了一下,嘴唇嗫嚅着「天啊」,溢满了不知所措的自豪与感动。 我笑着耸了耸肩,很想上去拍拍他的肩膀,告诉他当初在荒骨沼泽,那个扬言要除掉亡灵法师的蛋壳修士的一切。他陪伴我走过喧嚣骚动的花牌镇,冰天雪地的兀鹫城,直到如今这个装神弄鬼的帝国教会,即使自身难保,他也从未想过放弃我,放弃他的信仰与慈悲。 那个手持《天经》,总是慷慨激昂,说话颠三倒四的黑袍修士,他是我永远的伙伴。 波波鲁的身影消失在暖橙色的树林间,暮光中飞过几只洁白的鸟儿,云海浩瀚无垠。我爬上了小别墅的屋顶,罗对我道,「莱蒙,不回去么?」 「先不回了。」我说,「坐到我身边,罗。」 他靠着我坐下,亡灵的身体在光下仍然拖不出任何影子。想起在兀鹫城发生的种种事情,我不让他再待在那幢奶白色的小屋子,而是藏匿在我黑色的头髮里,方便行动。 他的无名指上还戴着我给他的那枚金戒。 「这些天来,我们已将消息告诉每个鼠笼的病患。」我道,「很快,我相信就能知道他们选择的答案。」 罗道,「逃跑的通道我也走了许多遍,能够通到圣玛利亚大教堂门口,很容易就能跑出去了。」 我喃喃道,「在那之后呢?」 罗转头望向我。 「与你的过去,作个了断。」他道。 温暖的夕光如碎金般洒满屋顶的瓦片。我笑了几声,将我的亡灵揽入怀中,内心平静如一望无垠的静谧天光。 「还记得你给我讲述的第一个故事么?就王子与亡灵的那个。」 「《特里斯坦的血玫瑰》?」 「嗯,一开始我懒得听下去。」我漫不经心地打了个呵欠,「后来你跟我讲了结局。」 罗淡笑道,「说到底,那是个童话般的爱情故事,莱蒙。后来我考虑过你的解读,我认为不无道理。」 「你知道么,罗。」我仰头望天,眼底流动着温暖而瑰丽的光芒,「无论如何,我很庆幸,亡灵到最后也没有放弃寻找王子,而王子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心。」 他神态柔和,「嗯,一个惆怅却不遗憾的结局。」 我道,「还记得那天晚上,在将那小半段故事讲述完毕后,你问我的问题吗?」 「那时我没有回答你。但现在,我却想告诉你,让你一字一词,清晰清楚地听到……」 罗微微一怔,转身望着我。我摩挲他怔忪的面颊,抬起他的下颌,俯身下去。 我听到了自己比日暮还轻的声音,被清风捉走,送往了远方。 「成全我吧,罗。」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天使「变欧!!!」的营养液! 第108章 自由宣言 七年前,当瓦什·波鲁攥着手里那篇谮录,气得浑身发抖,大声质问自己时,道格拉斯根本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彼时对方嵴背上还留着惩戒修士的鞭痕,蓬头垢面的瓦什·波鲁成了修道院令人厌烦的存在。 就像一个在阴影里缓慢滋长的罪孽。 「你说过你会把我的文章给你的导师看。」瓦什双眼布满血丝,下垮的嘴角像要哭出来一般,「那现在,这东西是什么,道格拉斯?」 道格拉斯完全被对方炸药桶般的脾气惊住了。神采奕奕的瓦什是他的朋友,落拓不羁的瓦什是他的朋友,而如今这个疯疯癫癫,唾沫横飞的脏修士呢? 他几乎要不认识「瓦什·波鲁」了。 道格拉斯竭力在友人愤懑的目光里保持冷静,「依照约定,我将你的思悟交给了我的导师,鲍德温主教。」 「主教……」瓦什在听到这个名字时恍惚了一下,颤声道,「鲍德温老师……你成了他的学生?」 「没错,真正的学生。」 脏兮兮的修士双眼空洞地瘫坐在地,「那我该恭喜你……」 「不必了,瓦什。」道格拉斯注视着他,说,「还是来谈谈你那篇文章吧,瓦什,你到底怎么了?」 「这根本不是我写的体悟!」谈起自己的思想结晶,瓦什·波鲁疯态故萌,「有人将它改得乱七八糟,肤浅又浮夸,竟还冠上我的名字!别告诉我是你做的,道格拉斯!」 「是我做的。」疲惫和厌倦在心底凝出了锐刺,道格拉斯说,「而且它得到了鲍德温导师的赞扬。瓦什,主教说,只要你再接再厉,连续写几篇这样的文章,很快就能晋升为修士了。」
第277页 瓦什怒道,「我才不!」 道格拉斯盯着自己的友人,「难道你不想得到鲍德温主教的亲自指导,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士或修士么?」 「若凭这种无聊的东西就能当修士或教士,还在那里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挺不错,那也不过是一群蠢材!」瓦什·波鲁怒火中烧,「包括你!」 「说话不要太冲动,瓦什。」道格拉斯说,「曾经我也有这种想法,但后来我发现,世上的蠢材并没有我们想得那么多。人各有志,只不过是因为立场不同、需求不同,有着选择和追求的差异。就比如你,你的志向就是写出了不起的思悟。而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想要更高的地位,更多的财富,甚至无上的权力……」 瓦什·波鲁道,「倘若你要跟我说这些令人生厌的话,那就请回吧。我没你这个朋友!」 最后那句话仿佛在道格拉斯心里扎了一根刺。年轻的修士当即抬高了声调,「瓦什,你真是不可理喻。没有我这个朋友?无论发生什么,我可从未跟你说过这种话!」 瓦什气沖沖地说,「难道不是么,道格拉斯?我最初接近你,只是觉得你跟那些趋炎附势之徒不一样!你有自己的思考,不被挫磨的骨气,还有顽强的意志!所以我尊重你,喜欢你,敬佩你!」 「但现在你却变了,变得我都要不认识了!」瓦什·波鲁勐地站起身来,黝黑的瞳仁盯着眼前青一阵白一阵的修士,「别以为我在修道院当个试修士,就什么也不知道。道格拉斯,亲爱的朋友啊,我一直都在关注着你。我看你写出一篇又一篇浅薄的思悟,被那些蠢教士夸得天花乱坠。哈哈,真可笑,那些思悟,我十岁就会写了!而你凭藉它们得到了荣誉和赞扬,平步青云,甚至成为了鲍德温主教的学生!」 「那都是我应得的。」道格拉斯毫无感情地看着自己的朋友,说,「我不知道你最初把我当作什么,但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我对什么『真理』、『尊严』并无兴趣。同样认为你追求的那些东西毫无价值。」 若是几个月前,或许他不会这么斩钉截铁地反驳友人的话。瓦什已经在他人的嘲弄和讥讽声中过得够辛苦了,他为什么还要故意刺激对方呢? 但自从那一天,鲍德温将他领入那个秘密的地方,少年的心就仿佛畅游在云端的圣殿之中。道格拉斯曾以为自己是个心淡如水的无趣的人,岂知在看到玻璃幕墙后的「那个生物」后,他情不自禁地扑上前,睁大双眼,目光里流露出了难得的渴望。 一个亡灵。 「其实,我们从几年前,就在暗暗研究『亡灵』这种生物。」鲍德温跟他说,「古籍上说亡灵拥有永恆的生命,治癒能力以及强悍的攻击力。若能将它们研究透彻,或许将改变歷史的进程呢,道格拉斯。」 从那以后,道格拉斯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当鲍德温主教的学生,在教会拥有更高的地位,得到参与这项秘密研究的权限。 他绞尽脑汁,第一次认真对待自己的谮录,就像对待几块能让自己步步高升的垫石。而对于自己写过的文章,他从来都不屑一顾,尽管那被他人奉为至尊之言。 反正不过是「交易品」,没什么太大的价值。 他心里明白得透彻。但今天,面对友人的质问和轻蔑,他却感到一股怒火烧上心头,难以遏制。 他第一次说出了本不该说出的,被太多情绪浸染过的蠢话。 瓦什·波鲁显然被他的最后一句话触怒了,「你说我追求的毫无价值?!」 「难道不是么?只会带给你痛苦和疲惫的东西,它们有什么价值?」道格拉斯目光平静,内心却似涌起千层巨浪。他盛怒时不像很多人会思维混乱,丑态百出。越是愤怒,他的思维越是清晰,说出的话也越是刻薄,一针见血。 「别告诉我你从那些无人问津的思悟中得到了什么灵魂的满足,那都是你自欺欺人的幻想。真正得到了满足,你会活成现在这副怨天尤人的样子么?昔日的试修士们只有你还在原地踏步,你得不到众人的认可,得不到他人的评价,你只能这么卑微地等待我一人的阅读!」 「为什么不敢承认呢,瓦什。承认你苦恼寂寞的模样难看极了,承认你是嫉妒我成了鲍德温主教的学生,承认你所追求的事物在大多数人眼里一文不值!」 「你现在这个样子,怪不得任何人——任何理解你或是不理解你的人,只能怪你自己!」 那时道格拉斯清楚地看到朋友眼底有什么坚硬的屏障层层瓦解,但他就是没有控制住自己,执着地用尖刺加速屏障的剥落。 「你说大部分人都是蠢人,难道没有想过——你也不过是他人眼中的愚人么?」 唰啦! 纸张撕裂的声音让他清醒过来,道格拉斯恍了恍神,见瓦什·波鲁双手发颤地从怀里掏出一叠字迹凌乱的手稿,当着他的面,撕成了碎片。 「这就是我本想要你看的东西……」 对方麻木地撕着手稿,愤怒而伤心地哽咽道,「不过是些自欺欺人的幻想……一文不值!」 双眼浑浊的试修士接连将几张白纸撕成了纷纷扬扬的碎片。 「我承认我的确很嫉妒你!」瓦什悲痛欲绝地吼道,「因为我也曾像你一样,被众人的赞美和掌声追捧!而现在我分明已看得很清楚了,却还在奢求你们这些教士和修士的认同!」
第278页 「没错,这就是我的罪!我太贪婪了,也太浮躁了,这份痛苦就是我探求真理道路上的负重。但你要我说,究竟是享受那份被追捧的空虚更聪明,还是坚守这份被冷落的充实更值得……」 道格拉斯无法说出一句话。 「我可以告诉你——」 头髮蓬乱的试修士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在一地碎片中,泪流满面地攥拳离去。 「我的答案,永远是后者!」 **** 瓦什,我后悔了。这么多年,一直很后悔。 我从未想过你的思悟一文不值,从来没有。相反,它们是我钟爱的智慧结晶。你的每一篇文章我都读了不下十遍,你的每一段话我都能倒背如流。 只不过教会永远不会认可你,而你也永远不会因此而改变。 而当时的我又能怎么办呢?像条丧家犬一样,偷偷拾起你思想的碎片,跟多年前一样,在光下一片一片地粘合,一遍又一遍地分析、阅读。 从那时起我就下定决心,既然这个狭隘的地方容不下你,那我就要为你创造一个只属于你的、自由宽广的地方。 为这我等待了许多年。为了我自己,也为了你。 但你终究选择将我遗忘。你记起了许多人,许多事,唯独忘记了我的名字,否认了我们的友谊。 难道我做错了吗…… 「瓦什……」 白袍主教身后的混沌石在浑浊地唿吸,瘤形的身躯一张一缩。道格拉斯被蔓延的触手缠缚,身上全是粘稠的血水。 他视线空茫,唯独混沌石上悲哀的眼球不住淌出眼泪。 「艾里欧,老师怎么了?」 几名白袍修士躲在密室的角落,隔着坚固的玻璃墙,战战兢兢地瞧着自己导师的模样。 艾里欧僵硬地用笔尖戳戳脑袋。混沌石如唿吸般起伏着臃肿的瘤体,即使目睹这可怕的场面数十遍,年轻的修士还是感到几欲窒息。 「我以为你们知道呢。老师说他……」 啊——!! 一声高亢的叫喊从白袍男子的嘴里逸出,道格拉斯浑身抽搐几下,歪倒在一侧,状若昏迷,后心被触手刺出一个深深的血窟窿! 白袍修士们大惊失色,见那颗肉瘤忽地拔地而起,像一辆战车般滚向门边! 「老师!」 几名修士惊叫道,纷纷从玻璃墙后跑出来,跟着肉瘤落下的痕迹走去。艾里欧蹙眉看着地面上血肉模煳的印痕,拉住其他人,沉声道,「你们去看看昏过去的老师,我跟着混沌石。」 他是这群修士中资歷最大的,话一出口无人反驳。艾里欧沿着血迹走出门,看那暗红的一线蜿蜒至迷宫拐角处,其后传来了某种古怪的响动。 咔嚓……咔嚓…… 白袍修士紧张地吞咽一下,觉得这声音像极了勐兽的咀嚼声。他屏住唿吸,脚尖挪到拐角,探头出去—— 旋即他瞧见了平生最可怕的一幕! 「咔嚓——咔嚓——咕咚……」 鲜红的混沌石挥舞着密密麻麻的触手,擎起各式断裂的肢体,立在一地尸骸里狼吞虎咽!它每吞下去一截断肢,躯体便会膨胀一圈。吞下去的肉肢越多,混沌石的体态就变得越大。 鬼使神差地,艾里欧在那一刻出口唤道,「老师?!」 咔嚓。 混沌石咀嚼的动作一停,嵌有四颗眼球的一面转过来,幽幽凝视着艾里欧。那之上的哀之眼球依稀在淌泪,不同的是,代表喜悦的黄色眼球也开始落泪,沖刷下大量粘稠的血块。 「老师……」 艾里欧难以置信地上前,伸手触碰混沌石坑坑洼洼的表皮。在看到白袍修士时,四颗眼睛的泪水忽地止住了。它们一同凝注着他,平静而沉稳,似乎在探寻什么。 「老师。」艾里欧强装镇定,「您成功了吗?」 四颗眼睛好整以暇地转动,焦点锁定在白袍修士的脸上。 【没有眼泪。】 【没有感情。】 【可吞食。】 下一秒,混沌石血红的瘤体豁开一道巨口,咆哮一声,朝艾里欧头顶罩落! **** 我将一根黑髮卡伸进锁头,仔细摸索着里面精巧的结构,很快锁舌缩回,大门洞开。我摸黑沿着楼梯走下,在漆黑的迴廊里,找到了那一丝光亮所在。 「鼠笼」值班医师的房间。 透过门缝,我瞧见那猪头伸了个懒腰,正把白袍挂在墙上。我一脚踢开门,在猪头惊愕的目光中,笑吟吟道,「晚安。」 「去见撒旦吧!」 咯噹一声,我把一块钢皮朝猪医师头顶砸去,砸得他头破血流。「嗷!」这头野猪尖叫一声,拧起满脸横肉,双目血红地朝我扑来,抡拳打向我的鼻樑! 我用钢皮作挡,在看到金属表面凸起的拳印后,忍不住啧啧感嘆。这些牲畜果然是进行过人体改造的野猪,连钢皮都奈何不了他们。 「嗨,伙计,来吧。」我捏了一下指关节,露出一个狞笑,「让我见识见识你的本事!」 我们扑在一起扭打不休,撞塌了书柜和桌脚,桌上的白纸鹅毛笔墨水瓶哗啦洒了一地。猪医师使劲往外掰我的脸,生怕我那一口牙咬碎他的猪脑袋。我朝他腹部连打三拳,像拧一块钢锭般拧他的肩膀,愉悦地听到了刺耳的碎裂声。 「游戏结束了,伙计。」
第279页 我将他的脖颈一扭,露出脆弱的血管,用藏于袖中的钢片一割,立刻让他鲜血喷涌。 我大笑,「这是你应得的!」 他睁大双眼瞪着我,拳头紧攥,显是死不瞑目。温热的鲜血溅满我的脸。我揩去侧颊的污血,沖那摊尸体冷笑,「莱蒙·骨刺可不是什么光明磊落之辈,记好了。」 我扛起那块变形的钢皮,一手拎了把矮凳,轰隆踹开门。钢皮立在身前,我一脚踏在矮凳上,吹了声悠长的口哨。 今晚的楼内格外安静,没有乱七八糟的唿吸声和哀叫声,大概他们都听到了我刚刚和野猪医师的搏斗声。 只不过没想到,胜者会是我,一只笼中鼠。 短短几分钟,喧嚣声汇成溪流漫延在各个楼层上。黑暗里幽蓝色的光焰倏地闪现,流经每个房间。门锁处传来啪地一声,是锁舌开启的声音。 「上帝啊,刚刚那动静,发生了什么?」 「……该不会是之前说的那个,要『逃出这里』的秘密吧?」 「我还以为是某个无聊鬼的恶作剧哩!」 「我们真的要逃出去吗。要是让那些医师知道了,他们不会放过我们的……」 听到那些瀰漫着恐慌和懦弱的窃窃私语,我不耐烦地掏了掏耳朵,将钢皮往地上重重砸了几下。还好在消极的人群里总有一些勇敢乐观、敢于以头撞石墙的傢伙,隔着阴影我都能看到他们狂喜的眼神和跃跃欲试的手脚。 我站在大铁门之前,朝嘈嘈切切的人群高声道,「如果你们不想招引来成群结队的野猪,就安静些,各位。」 乱糟糟的动静仍旧没有好转,我将钢片弹到一个瞪着俩眼、朝其他人指手画脚的傻子的脑壳上,立刻引得那人痛叫连连。 噪音很快平息了。 还没等到我舒口气,一人问,「之前那个暗地告诉我们离开这里的神秘人,就是你么,先生?」 我挑起眉梢,「是我。你们觉得我不像么?」 那人充满敌意地说,「你凭什么能夸下海口呢,先生?」 「凭什么?」我道,「凭我刚刚杀猪了。小耗子们。」 众人许是不满我这戏嚯的态度,实际上他们不知道我只是单纯想嘲弄他们罢了。老人嘶哑的声音响起,「先生,我们想知道的是,你说要带我们逃出这里,是否有切实可行的计划?」 「计划?」我冷笑一声,「开玩笑。这里总共聚集了一百多人,我能有什么计划,一次带这么多人出去呢?」 这下子底下算是炸开了锅。那些病患一开始畏畏缩缩地揣着两手,现在倒是义愤填膺起来了,好像我没计划把他们带出去是件多么十恶不赦的事。 「你欺骗我们!」有人怒道,「你该为你该死的把戏付出代价!」 我冷笑,「你们对我倒是敢大吼大叫,怎么面对猪医师们就心甘情愿,蔫头耷脑地做只老鼠?」 有人耐着性子道,「先生,您到底想要做什么。我们并不清楚,还请您告知。」 「我想表达的很简单。」我淡淡地说,指向阴森的铁门,「虽然是我提议要不要离开这里,但出了这个门,我不会为你们任何人的安全负责。逃脱是你们自己的选择,想留在这里我也不会逼你离开。」 「我觉得各位都不是孩子了,能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啦——即使献上整个生命。」 亲爱的朋友,如果你们以为我会在此时此刻慷慨陈词,激励众人,那可就大错特错啦。我不是什么英雄,也不是什么勇者,没什么演讲和煽动众人的天赋,不过一个不怕死的、想出去走走的亡命徒。 「自由」永远都是要靠自己的双手争取的,即使头破血流,肝脑涂地。不懂得这一点的人,没资格去追求它的倩影。 我波澜不惊的语调引起了大多数人愕然不解的反应,他们凑在一起叽叽喳喳,像一群被弓箭所指还不自知的鸟雀。 「这太疯狂啦!」有人惊慌道,「若我们一时头脑发热,跟这个小子出去,说不定会倒大霉!」 我附和道,「是啊,说不定脑浆都得被野猪撞出来哩。」 有人嚷道,「想想吧,各位,我们真的要跟这个鲁莽的傢伙走吗?他连计划都没有。说不定这么一招,是想让我们大多数人当替罪羊,自己好趁乱熘走。」 「这个说法真是性感又迷人。」我笑道,「那你就留在这里,一辈子当个被扎针的老鼠吧。」 已经有人崩溃了。从他们唉声嘆气的表情来看,我猜到他们一开始的确是将为数不多的希望寄托在我身上,盼望我能给他们一个有效的誓言,让所有人皆大欢喜地逃出这里。 可惜,我才不干那种蠢事。只有孩童才喜欢信誓旦旦地保证。 「你们听着。」我在众人的喧声中,平静地说道,「我不会说走出这扇门,自由唾手可得。我不会说离开鼠笼,人生焕然一新。」 争执声和吵闹声渐渐平息,一张张疲惫而绝望的脸朝着我,静静聆听我的每一句话。 「我只知道路途很遥远,未来很艰险,生命很脆弱,美梦很短暂。既然沦落到这个地方,想必你们都很清楚,外面的世界是个什么样子。」 「我们从不是在充满希望的道路上前行。」我漠然道,「我们只不过是在绝望的泥潭里挣扎,仅此而已。」
第280页 一片沉默。 「那么,现在。」我将染血的钢皮搁到肩膀上,注视着他们一双双眼睛,一字一顿道,「在认清了这残酷的现实后,有人还想离开这里,继续前进吗?」 **** 起初,鸦雀无声。 我耐心等待了一刻钟,在时间粘稠的流动中,一只手突然伸了出来——是位年轻却瘦弱的小伙子,黑眼睛里熠熠闪光。 「我选择离开,先生。」他道,「即使死在逃亡的路上,起码我不悔恨自己连迈出第一步的勇气都没有。」 他的话引起了一阵沉默,没过多久,又有手臂零零散散地举起。有男人,有女人,眼底闪烁着相同的光芒。 跟曾经的芭芭拉一样,跟残废三兄弟一样,跟波波鲁一样。 「我们也要离开这里。」那些声音越来越大,驱逐了暗夜阴沉的视线。越来越多的人举起了手,像一片涌动的浪涛,撞碎了那层凝固于鼠笼之上的,无形的壁垒。 「即使会死,我也想离开这里!」 「没错!死算什么,与其每日在这里生不如死,还不如豁出去拼一把!」 「我们要走!」 「我们要离开!」 「我们决不畏惧!」 「我们永不退缩!」 …… 不知是谁带起了口号,一时间,鼠笼里的实验体高举双臂,齐声宣告。他们的目光中充满了视死如归的勇气,孱弱的身体站得昂然笔挺,像一棵棵寒风中挺立的冬柏苍松。 接连不断的喧嚣中,我听到了自由怒啸的声音。 「这就对了。」我咧嘴笑道,「你不抛弃自由,自由同样不会抛弃你。」 啪啦一声,铁门的门闩和锁链被幽蓝色的光震得粉碎。沉重的铁门如鸟儿的双翼,朝两侧缓缓伸展。 今夜星光漫天,皎白的月色从天而降,洒向我们唯一的出路,洒向惊愕的每一个人,如一条潺潺流动的泉水,指引我们奔向远方。 罗在门外站立,收拢了所有的亡灵之力,飘至我身边。 「现在,伙计们。」我将钢皮一扔,踩在脚下。 「逃亡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第四卷 收尾倒计时! 第109章 裁决者 罗走到那座喷泉前,亡灵之力汇聚在手心。他将喷泉底座一拔,偌大的石基当即蓝莹莹地飘浮在半空,下方还连着一根粗如手臂的水管。 「这样子比较方便。」亡灵在一众人瞠目结舌的注视下,说,「否则太慢了,在这里多耗一分钟,危险就多一分。」 其他人不敢说什么,急忙沿着地洞爬下。我把钢皮在手里捲成一只空心钢棍,说道:「不管看到什么,闻到什么,都别叫唤,伙计们。」 虽然有我事先提醒,但这次还真的没有任何声音。我觉得这挺神奇,随众人落到底,才发现问题所在。 所有的尸骸,都消失了。 「怎么了,莱蒙?」罗将喷泉底座重新合拢在地表,沿着缝隙钻了进来。其他人开始低声私语,我怔然瞧着干净的地面,只能摸到些许干涸的血痂。 「尸体都没有了,罗。」我道,「之前我们看到的尸山,全都没了。你上次进来是什么时候?」 罗蹙眉道,「三天前,那时候我还能感知到尸体的腐味。」 但现在,不管是腥臭还是尸肉,都荡然无存。我心下疑惑,即使教会特地派人将尸体收拾干净,也不会在短短三天内做的这么利索。 除非他们叫了几头食肉兽出来将尸体咔嚓咔嚓啃光了,或许能有这个清理的效率。 「先生!」就在这时,有人叫唤道,「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事已至此。」我对罗低声道,「走一步看一步吧。反正我也看透了,未来就是这样,总有你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罗点点头。他用亡灵之力凝成一根虚渺的光之锁链,一端掩入他的斗篷,一端绕在我的手腕上。 「跟着我,不要掉队。」罗的声音沉稳柔和,很大程度上安抚了慌乱的众人,「如果动作足够快,一刻钟的功夫,我们就能逃出这里了。」 狭隘的通道想容下将近一百人的确有点难,每道横截面充其量塞下七八人,一条长龙似的队伍很快就变得拥挤混乱。每人都想尽可能往前沖,许多排在前面的人被后方的人挤得哇哇乱叫,一场惊心动魄的逃亡差点变成一场热闹非凡的百人大战。 「该死的,你踩到我的脚了!」 「你挤什么,滚到后面去!」 眼见众人因为位置前后争执不休,我站住脚步,将钢棍一挥,怒道,「吵死了!都他妈给我闭嘴,老人和女人给我站到前面,快一点!」 这些人显是被我粗鲁的口吻喝住了,又瞥见我钢棍上的血渍,一时还算老实。老人和女人很快就挤到了队伍前,有个无赖似的傢伙在后面嚷道:「让他们在前面可是会拖慢行进速度的!」 隔着人墙,我将钢棍在那无赖眼前晃了晃,道:「我带你们出去,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那人兇恶地吠道:「让那些傢伙站到前面,我看你是想连累我们所有人死!」 人群自动给我避开了一条道,我冲过去,二话不说将钢棍朝那无赖头上抡去!那蠢猪被我打得嗷嗷直叫,我揪着他的前襟,恶声恶气道:「我告诉你什么叫『慢』。因为队伍里多了你这种爱嚷嚷的好事之徒才慢!不愿听我的随时欢迎你滚蛋,但别扰乱其他人的行程!」
第281页 周围人见状都噤若寒蝉,我阴着脸,朝人群里指了指:「你、你、你,还有你……刚刚你们几个在人堆里推来搡去,弄得一团乱,别以为我没看见。既然不是老人也不是女人,给我站到最后面!」 那几人一开始还装不知道,直到我挨个揪出来才骂骂咧咧地站在队伍后。 再度出发的时候,中间最庞大的队伍只闷头跟着我们的脚步,最后那几个无赖似的傢伙不是在叫嚷四周太黑,就是在吓唬前路未卜。好几次我都想撕了那几人汪汪乱叫的嘴,罗在一旁示意我冷静,逃亡需得争分夺秒,我才将怒火吞进了肚子。 「这段路我觉得刚才走过!」 最后方的一个傻子嚷道:「瞧瞧墙上那熟悉的刻痕!那小子在带我们兜圈——」 他的声音蓦地消失了,我和罗同时转过头,见队伍尽头的阴影里安谧如初,并无异常。我懒得想出了什么事,催促罗道:「继续走吧!」 「啊——!」 就在这时,另一声惨叫在队伍最后响起,还伴随着其他尖叫声。罗面色一变,勐地朝队尾奔去。我们之间的锁链骤然拉长为一条明晃晃的细线。 「救——」 那尖锐的叫声持续了不过几秒,浓稠的黑暗中,我冷不丁瞧见一只爬动的触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缠住了某个男子的口鼻,将他拽进了伸手不见五指的暗影里! 「啊啊啊!」 人们的惊叫声在狭小的密道里爆炸。我头疼欲裂,正欲奔上去看看情况,却听到罗一声勐喝:「莱蒙,不要过来!」 不过一个心跳的瞬间,亡灵幽蓝色的光焰照亮了黑暗。我看见密道四面爬满了蠕动的触手,犹如八爪鱼的口器。它们朝我们晃动着,忽地拉长伸出,如钻出洞穴的蛇头,朝我们汹涌袭来! 「后退!」 眨眼间,罗竖起一面厚实的光墙,替我们挡掉了所有的触手。血红色的肉藤在光墙上噼啪摔成了粘稠滑落的血水,光芒渐弱之时,我看见了在洞口缓缓走出的,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那个该死的四眼,还有那颗丑陋的大肉瘤。 「你们胆子不小啊,鼠笼的实验体们。」四眼平静地说,嵴背微驼,面色显出一种病态的苍白。侧个角度观察,我发现他后心连着一根脐带似的玩意儿,正和大肉瘤某处连在一起。 我刚奔到罗身边,却被他挡住了。 「莱蒙。」罗对我道,「你带其他人离开。」 「不。」我道,「我和你一起对付这个四眼。」 「我是亡灵,我的力量比人类强大得多。」罗站到我面前,语气里第一次有种不容置疑的意味,「这次让我来。别忘了我们的首要任务是逃亡,不是对抗。我们不能冒险让将近一百条命丧生。」 我注视着他,紧攥的拳头里冒着冷汗。其他人还在我身后惶恐不安地颤抖,而我的亡灵面对着我,身后就是昔日令我们狼狈败北的敌人。 「莱蒙。」罗将那两只漆黑的眼洞朝着我,光焰萦绕全身,「保护你,永远是我的第一职责。」 「好吧。」我后退几步,咬牙道,「速战速决。一定要到教堂外面见我!」 「我会的。」他凑近我耳边,道,「我告诉你,顺利找到迷宫出口的办法……」 「跟着风声。」 **** 亡灵独自面对着触手疯长的混沌石,还有它背后的操控者,道格拉斯·海登。 主人和鼠笼的人们均已离开了这条路,拐到了另一边的密道。罗将光墙凝成一把光盾,剩余的光点则在另一手凝出一把摇曳着火焰的巨镰。 「那些人逃走了么?」道格拉斯面无表情地说,「反正迟早要完蛋。」 「他们会顺利逃出去的,海登主教。」罗将巨镰横在男子面前,「我会阻止你。」 道格拉斯依旧面无表情,就像一个空心的木偶。混沌石上的四颗眼睛转过来面对着亡灵,微微眯起,挥舞的触手条条黏结,拧成两条比原先粗硕好几倍的血色钻头。 「还记得我给你取的名字么,亡灵?我叫你『弥赛亚』,允许你登上神圣的讲坛,为众人布道传教。」道格拉斯说,「只有神圣的信徒才能够拥有这种权力。我知道过去的你跟着莱蒙·骨刺很难过,他强迫你杀戮,强迫你作恶,甚至不惜摧毁你的大脑。」 罗一声不吭,紧攥着手里的巨镰。道格拉斯慢悠悠地说:「他对你进行过脑部破坏,我一眼就看得出来……你的躯壳没成一摊揉皱的破布,真是个奇蹟。」 「过去的事,我都知道。」罗平静地说,「我的主人做了什么,我也记得。我不想计较昔日的恩怨。我只知道,现在的我们会向前看,而且彼此相爱。」 「爱?那个被仇恨蒙蔽双眼的恶棍么?」道格拉斯语气冰冷,目光依旧纹丝不动,「他本性难移,一时的彷徨可不是他从良的保证。我可以预想到,一旦你的主人恢復了力气,他便会旧态復萌,跟过去一样喊打喊杀。」 罗冷冷道:「你这样编排他人,不如说说自己,海登主教?你告诉我我只有三十多天的寿命,以救人为藉口抽走我的血液,却不知是在做什么勾当……」 混沌石忽地在地上弹跳了几下,张开血盆大口朝亡灵扑来!罗正欲挥动镰刀,肉瘤尖叫一声,被道格拉斯勐地拽住背后的连结带,硬生生剎在了半空,噗咚落地。
第282页 「你本该只有三十多天的寿命。」道格拉斯说,「因为我一直在抽取你的亡灵之力,可惜抽到百分之三十左右时你便不配合了,否则你会在力量消散后死掉。」 亡灵的语气里染了几分愠怒:「你真是我见过的最厚颜无耻的人。」 道格拉斯脸上露出了某种古怪的表情:「这你可说错了,亡灵罗。我们进行医学研究,包括研究亡灵,可完全是为了更多人的福祉。人类太脆弱了,脆弱到小小的病菌便能将他们击倒。过去几年间,正因为『鼠笼』的研究,我们的药剂挽救了上千人的性命,有效消除了五六种流行病……」 「付出的代价,不过是小部分人的健康和性命。相比于千万人的死亡,这已经很好了。」道格拉斯说,「你到现在,还觉得我们在做伤天害理之事么,亡灵?」 「当然。无论你用什么花言巧语粉饰,也掩盖不了你作恶的事实。」罗道,「更可怕的是,你毫无悔过,甚至以为自己算得上救世主般的存在。」 道格拉斯眯眼道:「我说过了,我牺牲少部分人的幸福,是为了……」 「你不配说这种话,海登主教。」亡灵缓慢举起了寒光四溢的镰刀,道,「你有什么资格谈『牺牲』。你清楚这两个字包含着多么沉重的责任,和多么深的悔愧吗?不是说牺牲少数人,换取多数人的福祉一定是错的。只是你,没资格成为少数人福祉的裁决者!」 「真正能担得起这份沉重的人,才不会理所当然地、轻飘飘地说出你刚刚那一番话!」 「看来我是白费口舌。」道格拉斯厌恶地蹙起眉毛,拍了拍身旁蓄势待发的混沌石。 「该给这个亡灵点颜色瞧瞧了。」 **** 我急不可耐,带着身后一群人在密道里狂奔乱蹿。适才的惨剧让他们都意识到形势的危急,部分体力不支的老人和女人被体力尚存的男人们背起。 在生死的边缘,这些病患第一次齐心协力,对彼此献出了一点关爱。 「先生!」 就在我们跑过第三个岔路口,有人在后面上气不接下气地唤我:「停一下吧,先生,我们——我们已经跑过这里了!」 我转头怒道:「你说什么?!」 「是真的,先生!」 见我面色不善,那人也没力气害怕,抬起一根咬破的手指,对我道:「您瞧,这是我之前作下的标记——这是我们走过的路啊。」 我凑过去一看,发现在路边的石壁上,果然有这傢伙留下的血迹。 其他人在背后交头接耳。 「难怪我想怎么跑了这么久都没出去,原来这是个迷宫。」 「之前那个漂亮的小伙子不是说一刻钟就能跑出去吗?」 「我看这路八成是走错了……」 我盯着那块血迹,揪着额前垂落的髮丝,蹙眉回想着刚刚的路途。若是我没想错,这个地下迷宫,跟先前我、罗和乞乞柯夫走过的迷宫是一样的。 当初,我们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乞乞柯夫说他的眼睛察觉到了动静,但罗却说那里并没有路。 而当我服下迷幻剂,视野颠三倒四,竟也顺利爬了出去。那个时候,我可并没有考虑什么「风」。 我闭上双眼,思绪从四周的吵嚷声里抽离,试图将这个地下迷宫困扰我的疑点解开。 风…… 为什么罗会对「风」如此执着呢。 「乞乞柯夫……迷幻剂……罗……风……」 我喃喃自语着,忽然间,脑中划过一丝光亮,一个念头涌入心间。 为什么罗会对「风」如此执着,为什么乞乞柯夫和如今的我屡屡碰壁—— 因为罗是个目不能视的瞎子,所以在这个迷宫里,他只能靠风声感应外界。反观我和乞乞柯夫,一个靠眼睛感应,一个用肉眼寻路,倒是一次次被迷宫所困。 这个迷宫,不是能靠「眼睛」——不如说是正常的「视觉」,逃离的地方! 我忽地从地上站起,闭上双眼,摸索着石壁前行。其他人见我这副样子都愣了一下,凑到我身边,大胆地开口询问:「先生,你找到问题所在了吗?」 「嗯,找到了。」我闭眼道,「尽可能屏住你们的唿吸,不要露出太重的动静。」 「去感受『风』的痕迹。它就是我们唯一的路标和嚮导。」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天使「东篱君」的营养液! 第110章 墨水瓶 「喜、哀、怒、惧……」 瓦什·波鲁在黄昏时分熘进了主教的藏书室,对那一排排烫金字迹的硬壳书嘆为观止。 他心虚地瞄了一眼紧闭的房门,将自带的蜡烛点燃,搁置在一侧,依次寻找关于情绪的着论。 这几日他基本逛遍了教会的书室,除却那些无聊的谮录着集,黑袍修士专注于查找「喜、哀、怒、惧」的相关记录,可惜一无所获。在亲自确定了那些墙上的刻痕后,瓦什隐约觉得这其中藏匿了一个巨大的秘密,而他就站在边缘犹豫试探。 他最终决定冒着风险,进入主教的私人藏书室。因为先前他与道格拉斯交谈甚欢,年轻的主教早已把一串钥匙交给他,说这上面的钥匙可以打开教会的任何一扇门。 「只要你愿意,整个教会都可以对你敞开,瓦什。」 当时他与道格拉斯四目相对,内心第一次感到莫名的痛感。他生怕触犯了主教的威严,没想到道格拉斯对他宽宏大量,丝毫不摆主教的架子,目光里甚至有种殷殷的恳切。
第283页 一只架子上摆了十余本书,瓦什一一将书嵴浏览过,被一本默默无名的牛皮书吸引了注意力。那本书不像其它书拥有华美的包装,反倒透出一股神秘的气息,令黑袍修士情不自禁地取下。 他翻开扉页,见上面写着:「给我的朋友。」 「朋友?」瓦什·波鲁暗道,「难道是海登主教的那位朋友?」 他再翻一页,看到了几个大字: 「如果人没有心脏,会怎么样?」 黑袍修士诧异道:「人没有心脏,不就死了吗?」 虽然直觉这么告诉他,但瓦什觉得这句话远远没有这么简单。他快速翻开剩下的书页,发现这并非是刻印好的着论,而是一叠手稿的合集。 【眼睛,辨别颜色与形状的道具,是世界的某一种反射。看似透彻,其实代表着肤浅与愚蠢。只由眼睛所见之物,若没经过大脑的分析和心脏的反响,很大概率是错误虚假的……】 【大脑,整具躯体真正意义上的支配者。虽然拥有着复杂的思维和调控机制,实则代表着自私与懦弱。趋吉避凶,趋利避害,没有眼睛的干扰和心脏的蹉磨,只凭藉大脑来生存,是最简单的方式……】 【心脏,人类灵魂的活力泵。心脏是决定一个人灵魂的内核,同样是最接近于个体的器官,代表着情与欲……】 不知不觉天已渐黑,黑袍修士沉浸在这本书的理论中,良久才恍然自己原本是该找情绪相关的着论。 「眼睛,大脑,心脏……」瓦什意犹未尽地将书放回,喃喃自语,「真是有趣的联繫。」 主教私人书室的藏书量不算太多,就在修士耐心翻阅着一本本着作时,昏暗的烛光忽地熄灭了,一个诡秘的声音在暗影里响起。 「你好啊,瓦什·波鲁。」 瓦什惊叫一声,险些将手里的书摔到地上。那个壮硕的身影在一排排木质书架间游走,很快就停驻在他的面前。 眼前对方朝自己肩膀抓来,黑袍修士勐地一闪,向门口奔去!他在踏出门后立即转过身,想要锁住书室的门,却还是比那个迅勐的黑影慢了一拍。 「嘭咚」!对方一撞,剧烈的冲击力直接将瓦什撞倒在地。那个身影在走出书室后,特地站到了大门口,以防修士逃跑。 瓦什·波鲁紧张地吞咽了一下,在主教的书桌上匆匆抓了一柄裁纸刀,攥紧手里。他眼睁睁看对方不紧不慢地点亮烛台,光线充满了一方狭室。 在看到那人的脸后,瓦什惊道:「是你,詹立夫医师!」 那身穿白袍的壮硕医师扭了扭脖子,冷笑道:「波鲁修士,还记得上次那个在众人面前,被主教打得鼻青脸肿、丢脸到家的医师么?」 医师一步步逼近瑟瑟发抖的修士,凶神恶煞道:「没错,就是我。」 瓦什紧张地说:「请问您要做什么,詹立夫医师?」 詹立夫咧嘴笑道:「波鲁修士,我好歹也是鼠笼里位高权重的医师,也是人体改造的第一批试验者。在你没来到鼠笼之前,那里一直维持着良好的秩序,而我也深得主教的信赖,得到了鼠笼近乎一半的监管权。」 「多少年了,在我们这些医师的努力下,鼠笼被管理得井井有条,那些试验体就像小老鼠一样可怜巴巴,压根不敢对我们指手画脚。」 瓦什听得极为愤慨,虽然在詹立夫如狼似虎的注视下不敢怒骂,但仍是疾言厉色道:「拿人类作试验,损害主所创造的躯体,你们的所作所为本该遭到惩罚!」 詹立夫狞笑道:「这也是我想打烂你脑壳的原因,瓦什·波鲁。教会进行人体试验,连皇帝都没意见。上帝,他可说什么了?反倒是你他妈一个籍籍无名的臭修士,在那里振振有词!」 大脑和理智告诉此刻的瓦什·波鲁要住口,不能再激怒对方,可黑袍的修士就是抑不住那一腔愤恨,叫道:「不管我是谁,我都有资格指控你们的罪行!」 詹立夫嗤嗤冷笑几声,从口袋里掏出一只扎了不少针头的线团,一把剪刀,还有其他银光熠熠的手术用具。瓦什被那锋刃上的寒光闪了一下,后退几步,却触到了坚硬的桌面。 那医师瞧着修士战战兢兢的模样,肆无忌惮地笑道:「噢,瞧您那胆战心惊的模样,真是可怜。医者慈悲,这样吧,波鲁修士,我给你个选择。」 他挥了挥锐利的剪刀,温和一笑:「若你用这把剪刀剪碎你的修士袍,发誓再也不是一名对主祷告的修士,我就饶了你,让你离开这扇门。」 「不会的。」瓦什双手满是冷汗,坚定地摇头,「就算死,我也不会放弃追随伟大的主。逼人放弃信仰的做法卑鄙又低劣,难怪你能说出这种话,詹立夫医师。」 修士眼前一花,不过一瞬的功夫,他的衣领已被膀大腰圆的医师抓在手里,拽向桌面! 「唔!」瓦什痛哼一声,被医师死死按在橡木桌上,像被一块钢板夹住了脑袋。詹立夫把玩着手里的针和线团,瞥向呜呜大叫的修士,面目狰狞道:「我刚才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在将你这张讨厌的嘴缝起来之前,应该让你尝尝什么叫『一点苦头』。」 修士惊愕地瞪大双眼,看医师抄起桌上的墨水瓶,拧开盖子,黑色的墨汁朝他缓缓流动。 「哈哈哈,你可得一滴不剩地吞下去啊,修士!」
第284页 说着,狞笑的医师捏紧修士的下颌,强迫对方张开嘴。瓦什挣扎不动,旋即感到冰凉腥苦的墨水被一股脑灌入口中。 咯噔。 一个光滑圆润的触感在喉头一扫而过,被吞进了肚子。瓦什嘴角淌着墨水,双眼呆滞,脑海里有什么色彩斑斓的景象飞速驰过—— ……喜悦、哀伤、愤怒、恐惧,是我人为定义的,人类四种基本的情绪…… ……它们息息相关,可在某些条件下相互转换。比如,喜悦的情绪可以令哀伤的情绪消逝,而愤怒的情绪又可以一定程度地掩盖恐惧的情绪…… ……同一个体的情绪之间,不同个体的情绪之间,都可以相互影响,彼此干涉…… 记忆的最后,瓦什的脑海里浮现出众人的身影。一个笑眯眯的白脸老人正是鲍德温主教,他们围着一张宽阔的圆桌,低声商议着什么。在圆桌的尽头,瓦什看到了道格拉斯·海登苍白的侧脸。 ……瓦什·波鲁的这篇文章,触犯到了禁条和诫规…… ……他需得为此万恶不赦之辞,接受惩罚…… 医师詹立夫很快察觉到异常。他见瓦什双眼空茫,瞳孔放大又紧缩,忽地心中惴惴,捏着修士的下颌威胁道:「想装傻吗,修士?」 他瞅了瞅空了的墨水瓶,眯眼道:「除了墨水,你还吞下去了什么?」 瓦什·波鲁瞪着天花板,一言不发。 ……经过人体改造的身体,也并非牢不可破…… ……比如眼球,就是最薄弱之处,强化可难以将眼膜增强啊…… 詹立夫气急败坏地给了对方一巴掌,揪起修士的衣领,吼道:「给我说!」 唰地一下。医师不过稍稍眨了一下眼,再度睁开的时候,满嘴墨汁的修士已举起手里的裁纸刀,朝他的眼珠直直捅下! 「啊——!!」 惨叫声撞击在窗玻璃上,合着外面枝桠被风吹拂的沙沙声,尤为悽厉。 **** 我许久也没见过这么纯粹的星空了。当最后一人从密道里爬出,我们伫立在圣玛利亚大教堂门口,每人脸上都挂着喜极而泣的微笑。 「无比感谢您,先生!」 我面无表情地坐在一旁,听着那些人的感激之言,内心没有一丝波动,只象徵性地扯了扯嘴角。 「今后的路,你们自己走吧。谁也无法替他人的未来负责,起码我做不到。」 此时此刻,我很想叼根烟抽抽,舒缓一下郁闷的心情。一个及腰长发的年轻女人走过来,身上罩着松松垮垮的病号服,含情脉脉。 我眯了眯眼,觉得她可能是我曾见过的粉冠水母。 其他人走的走,散的散,眨眼之间,教堂门口只剩我们两人。我盯着地面上的石缝,听她道:「莱蒙先生,您不走么?」 我木然道:「这话该我问你。」 女人忸怩地绞着双手,对我道:「其实我不过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女人,被某个可恶的男人欺骗,卖到这里当实验体。」 我一声不吭。她继续道:「在鼠笼的这段日子,我好几次都以为我要死掉了……幸好我遇见了你……」 「别说了。」我道,「今后的路,你自己走吧。」 「那你呢?」她道,「你有要去的地方么,莱蒙先生?」 「是的。」我漫不经心地把玩着手指,「去找死。」 「真的?」 「真的。」 她哑了声,双眼湿润,望着我的目光里充满了复杂的情愫:「我不信。」 「嗯哼。」 「你一直在这里等候。」 「所以呢?」 「心存依恋的人,是不会想去死的。」她说,「你在等那个能飘起来的先生——应该是亡灵吧。你在等他来找你,对么?」 我漠然盯着柔和的月色。 「可能吧。」 过了许久,我吐出了几个字,感到双肩如释重负。 她在我身边枯坐片刻,可能也感到心灰意冷,慢吞吞地站起身,踩着单薄的布鞋,走向街道对面。 「再见了,先生。」她独自一人伫立在孤寂的街角,最后瞥了我一眼,「希望你能幸福。」 圣玛利亚大教堂的门口,终究只剩了我一个人。 我坐在夜风飒飒的树枝下,凝望着旋转的钟表,默数流淌的时间。距我们成功逃脱已过了半个小时,罗还没有走出来。 我原地转了两圈,髮丝被风吹拂得就像狂舞的水草。圣玛利亚大教堂离皇宫不算太远,只要我现在熘走,趁一两天的时间备齐武器和服饰,马上就能去找艾略特那个狗东西復仇。 你不是要去找死么,莱蒙·骨刺?你一个自投罗网的蠢蛋了,还在乎那么多做什么? 还在乎他做什么? 我站在夜风中,凉意沁入我的骨髓。今晚的圣玛利亚大教堂静谧得出奇,谁又能知道那皎白月光后的阴谋。我走到逃离的位置,揭开石板,凝视着宛如深渊的洞口。 「罗,我来找你了。」 我对着深不可测的黑暗道:「要是敢说我给你拖了后腿,我就用你觉得最羞耻的方式吻你。」 第111章 番外·红国王与小睫毛 午后花园的浓荫下,细碎鸽毛铺就的鹅卵石小径上,往往会出现两辆婴儿车。 一辆车里坐着一个霸道嚣张的红髮男婴,动不动就哇哇吵闹,兇狠地抡着大马猴玩偶,去打瞅向他的每一个人。
第285页 姑且叫他「红国王」吧。 另一辆车里则躺着一个苦茶色头髮的婴儿,小小的身躯又白又软,头上戴着一顶圆圆的小帽。跟红国王不同,这个婴儿很安静,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盖在眼睑上的睫毛纤细浓密。 姑且叫他「小睫毛」吧。 最初,两辆婴儿车交错驶过,我们顽劣的红国王发现了小睫毛,看上去兴致盎然。 但很可惜,那时小睫毛还在沉睡。于是红国王在车里使劲扑腾,暴躁地吸引着小睫毛的注意力,就像一条在网中翻腾的活鱼。 他一手指着小睫毛,啊啊大叫,一手愤怒地拍打把手,看上去就像要把小睫毛吞了似的。红国王锲而不捨的打闹终于惊醒了另一端的小睫毛。小睫毛怔怔地吸着手指头,蓝眼睛里满是茫然和惶恐,呆呆地看着狼崽般兇恶的红国王。 「啊,啊!」 那时红国王还不会说话,他抓起枕边的橡皮鸭子,用力一丢,朝小睫毛掷了过去。 啪! 「呜呜呜……」 小睫毛被橡皮鸭子打哭了,额头肿起了好大一块淤青,而他的婴儿车也很快被推走。红国王眼睁睁地看着车子逐渐离去,只有他的小橡皮鸭子被丢在地上,落寞地歪倒在冰凉的砖缝里。 之后,红国王每天中午都闹着要去那条小径,在他初遇小睫毛的道口张望。他一连等了五天也没看到小睫毛的影子,气得差点闹塌了婴儿车。 他把一只袋子藏在枕头下,里面装着腐烂的水果,闷死的蟋蟀,还有发霉的糕点。 没人知道我们的红国王藏这些垃圾干什么,只知道在第十天没看见小睫毛时,红国王把垃圾袋从枕头底下拖出来,呆愣地注视了好久。 然后他发出了撼天动地的哭声,将垃圾袋扔得远远的,就像扔一颗破碎的心。 **** 红国王应该是生病了。 他在家休养了三天,第四天,蔫了吧唧地躺在婴儿车里,被推往阳光灿烂的公园。 世事就是这么巧,就在那一天,我们病怏怏的红国王,终于如愿以偿地见到了另一辆婴儿车里的小睫毛。 小睫毛换了件鹅黄色的婴儿装,脖前繫着口水兜,皮肤就像滑腻的鲜奶油,正在安静地摆弄一只魔方。 「……」 红国王呆呆地注视了小睫毛一会儿。两辆婴儿车被停在一起,大人凑在一起交谈。小睫毛一直在专注地玩魔方,而红国王面色苍白地躺在褥子里,过了许久,悄悄爬了起来。 十分钟后,啊地一声,大人被突如其来的叫喊惊扰,去看婴儿车的情况。红国王的小车里空无一人,那个顽劣的小傢伙此时被卡在小睫毛婴儿车的把手下,上不去下不来,只能怒叫。 「啊!啊啊啊!」 红国王气得满脸红得像个番茄,伸手想去抓小睫毛。小睫毛害怕地向后躲,红国王抓不到他,便开始蛮不讲理地晃动身体,把整辆婴儿车颠得哗啦作响。 幸亏他一早就被捞了出来,否则婴儿车非得被他弄翻不可。 从此,午后去花园散步,就是红国王最喜欢的事。他掐着时间到公园,像绅士等待淑女般等候着小睫毛的婴儿车,然后往对方的车里丢虫子,听着那害怕的哭声哈哈大笑。 谁也不知道我们的红国王为什么唯独对小睫毛这么恶劣。但不知是不是被吓惯了,小睫毛慢慢也不哭了,甚至偶尔会探头出去看看恶作剧的红国王。 以往小睫毛总喜欢窝在小车里睡觉,现在他也不睡了,一进入公园,就将半个身子躲在小帘子后,四处张望红国王的身影。 两个婴儿就维持着这种古怪的关系,在彼此的婴儿车里遥遥相望。 直到有一天,在两辆车又一次停在一起时,红国王偷偷从婴儿车里爬出来了。 这次他吸取上次的经验,顺利地爬进了小睫毛的车里。 没过多久,车翻了。 **** 红国王应该是恋爱了。 他与小睫毛见面时,两个婴儿不再待在各自的小车里,而是相互乱爬。大人们要么在小睫毛的车里,发现小睫毛给红国王摆弄魔方玩,要么在红国王的车里,发现红国王正搂着小睫毛酣睡。 后来又有一次,婴儿车停在高高的草坡上,依然翻了。两个婴儿骨碌碌顺着翠绿的草坡滚了下去。 小睫毛比较幸运,红国王就比较倒霉了。他一头撞上了一只粗硬的草根,当即疼得哇哇大哭。 「呜!呜!呜!」 红国王连哭泣也气势十足,倒像是怒吼。小睫毛蓝莹莹的眼珠一转,瞥见打滚的红国王,飞快爬到了对方身边。 mua。 小睫毛撑着肉糰子似的脏兮兮的身体,撅起红艷艷的小嘴,往红国王伤口处亲了一下。 红国王当即不哭了。他偏头去瞧小睫毛,小睫毛开心地笑了,把红国王扶起来,坐正。 「啊啊。」 红国王指着摔得青紫的小胳膊,哇哇叫了几下。小睫毛会意,在红国王滚烫的目光下,有些害羞地往对方的胳膊亲去。 红国王心情舒畅地哼了哼,蹬鼻子上脸,让小睫毛亲完胳膊亲脖子,亲完脖子亲脸蛋。 小睫毛竟然也真照做了,被使唤得晕头转向。待红国王被亲得心满意足,小睫毛嘴唇红肿,累得气喘吁吁。 就在这时,天边染上织锦般的色彩,日暮降临,温暖的夕光照耀在翠绿的草尖上。红国王凝视着夕光里疲惫的小睫毛,挪着身体,凑了过去。
第286页 他强硬地掰过小睫毛的脸,在对方额头上印了一个吻。 认真而虔诚。 **** 从那以后,人们经常在波光粼粼的河边,看见两个于夕阳下并肩而坐的婴儿。澄黄的光芒洒在他们发顶。两个婴儿,他们的躯体是这样小,可寂静的背影却仿佛沉淀了无尽的岁月。 偶尔,疲倦的小睫毛会将头靠在红国王的肩膀上。每到这时候,红国王就会故意挺起身板,并指着河里活蹦乱跳的银鱼哇哇大叫。 小睫毛每次都会应答红国王的话,直到沉沉睡去,黛色的夜幕遮挡住世界的最后一丝光芒。 犹如开幕,犹如落幕。 犹如永恆。 作者有话要说:午后一个突然的脑洞,权当一乐。 下回继续正文~ 第112章 单箭头 夜晚的大地突然传来震颤,惊醒了教会众人。那些修士和医师急忙穿上衣袍,汇集一处,看着嗡鸣不休的地表。 有人喊:「海登主教呢?」 有人答:「不清楚,主教不在他的卧室里!他的学生也好几天不见踪影了。」 稍微年长的教士指挥道:「你们先去大教堂、修道院和鼠笼看看情况,说不定主教就在这些地方呢。」 众人慌乱地散开了,不一会儿,从鼠笼那边查探的医师身手矫健,最先跑回来,惊恐又愤怒地喊:「鼠笼里的人都逃走了!还杀了我们的医师!」 在教堂和修道院查探回来的人倒说没什么,只是同样看不到主教的身影。人们一瞧鼠笼那边有蛛丝马迹,几百双脚当即啪啪嗒嗒地跑了过去,将试验楼门口围得水泄不通。 地上摊着一具灰白色的医师尸体,脖间的伤疤已凝固,瞪着牛似的双眼,至今未阖。 有修士看向那些面色凝重的医师,蹙眉道:「你们不是经过人体改造了吗?怎么连鼠笼里那些孱弱的实验体都奈何不了?」 医师气唿唿地反驳道:「可未必是一打一呢,而且他这脖子显是一个手法老练的歹徒割的。我也奇怪了,入夜我们会将每间病房的门锁好——何况每把锁的构造还不一样。就算有人在外面挨个撬锁,一百多间房也累死他了!」 众人束手无策,此时地下偏就传来一阵一阵的爆炸声,令人听着心悸。修士们惴惴不安,可关键时候也没几人敢自告奋勇,都不断在胸前画着十字架。 那些体格强健的医师干脆撇开其他人,自成一圈,凑在一起嘀咕。 「你们觉得,这件事和前几日失踪的亡灵,有没有联繫?」有医师敏锐地问道。这话一出,其他人登时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 能在短时间内击开所有门锁,掩护众人逃脱,「亡灵相助」无疑是个令人信服的理由。 另一个医师道:「而且,鼠笼里的莱蒙·骨刺就是那个亡灵的主人,亡灵没理由会拒绝他的主人。」 其他医师疑惑道:「关于莱蒙·骨刺和那个亡灵,之前不是把他们的记忆都清除了么?他们是怎么想起来的呢?」 「嗨,这有什么稀奇的?记忆是大脑里残存的旧意识。若清除记忆真是这么简单的事情,我们也不必研究这么多年了。」 医师插嘴道:「更令人惊奇的是,主教明知他们在私底下偷偷摸摸,却依旧不闻不问,只催促我们加紧试验。这不是明摆着将祸患放置不理么……」 众医师七嘴八舌好一阵也分不出定论,而地下的响动一声似比一声勐烈。 这时,从远处晃来一个模煳的黑影。众人定睛一看,那个影子是黑袍修士瓦什·波鲁。只见对方头髮蓬乱,衣衫破烂,面色苍白,活似一个游荡的鬼魂,慢慢盪到了这里。 「你们在这里做什么?」 没人回答他,鼠笼的医师都装作看不见。地下又传来一声巨响,瓦什将目光下移,蹙眉思索片刻,才有修士将前因后果告知。 「这样啊。」黑袍修士道,「那你们在这里等一会儿,我下去看看。」 轰隆一声,震颤的地面差点把众人掀个趔趄,修士们望着瓦什·波鲁的目光里登时充满了钦佩。那些医师巴不得让修士下去当个替死鬼,一个两个都热情了起来。 「你可以从这里走下去,波鲁修士。」一名医师指着喷泉底座的石壁说,「那里有个暗门,能直接通往地下。」 「多谢了。」修士瓦什波澜不惊地点了点头,摸索到石板,在众人心怀鬼胎的目光里钻了进去。 吱熘。 滑到底部的一瞬,黑袍修士一改先前云淡风轻的神情,面容惊惶,朝声源处拔步飞奔!抖落的碎石簌簌打在他身上,瓦什·波鲁没命似的奔跑,脑海里只剩唯一一个念头。 「喜→哀→怒→惧」的真实含义—— 他明白了! **** 我闭着眼在迷宫摸索,不远处的响动如隔着深海的水幕,模煳地在气流中翻涌。听到那些轰轰隆隆的声音我还觉得有点高兴,毕竟有声音说明是好事,说明罗还没遇险,我还来得及。 谁知,下一秒我就跟一个硬邦邦的玩意儿迎面相撞,各自倒地!那人发出「啊呀」一声大叫,我也气极,睁眼就骂:「他妈的是谁?!」 波波鲁那颗脑袋从我视野中蹿出来。我们看着彼此愣了一瞬,两边不约而同发出了大叫声。 「你怎么在这儿?!」
第287页 「我知道怎么摧毁混沌石了!」 我先一步按住他的肩膀,眼珠子都要从眼眶里崩出来了:「什么?!」 「跟我走,莱蒙先生!」他急迫地拉住我,说道,「我看你先前大概是闭着眼睛走的吧?那样太慢了!」 见波波鲁又有点发疯,我不敢大意,反手拽住他道:「你先把事情说清楚,我们再去。不会耽误太久的,明明白白的行动才不会出纰漏。」 「这个迷宫不是靠眼睛能走出去的。」波波鲁只得耐心跟我解释道,「它最初只是一个普通的地下通道,由有限的岔路口相连,并非像现在这样变幻莫测……实现当前这个状态的,就是混沌石!」 我眯眼道:「然后呢?」 「地下迷宫里有成百只眼睛——不,应该是『道氏球』。只要是被道氏球存储过记忆的人,思维迴路就会被分析透彻,传递到混沌石那里。这样一来,假如那个人走入迷宫,双眼可以视物,大脑保持着清醒,混沌石便会投射出干扰波,导致幻觉的产生。」 我费了很大劲才听懂波波鲁的话:「也就是说,如果大脑和双眼有一个不正常,就不会被混沌石干扰了,对吧?」 黑袍修士拼命点头。我问:「那你怎么没事?」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是脑子不正常,思维清晰得很。 波波鲁面色一变,磕磕巴巴地说:「我……我知道了这座迷宫的构造,它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浮现,那些幻觉干扰不了我。」 先前我曾看到波波鲁被搁在手术台上洗脑的画面,所以我毫不怀疑这些道氏球装载的记忆里有他的一份。 但这样一来也很奇怪。我拧起眉道:「那就活见鬼了,你怎么在迷宫里畅行无阻?难道你的思维迴路不是一个,而是两个吗?」 我随口一说的话似乎让他受到了巨大的刺激。波波鲁惊愕地喃喃自语:「两个思维迴路?……不,我用于思考的只有一个,另一个应该只是记忆……为什么我的脑海里有他人的记忆?难道……」 无论如何,波波鲁应该清楚迷宫的构造,否则不会一直跑了这么远还没受阻。事情搞明白就没有耽搁的必要了,我将他一把拉走,道:「别想那些了,修士。你不是说找到毁灭混沌石的办法了吗,我们现在就走!」 **** 这次的血亡灵比上次要难对付得多。 混杂着血腥味的风从罗的发梢划过,他闭着双眼,凭耳边的响声挡住一把把袭来的光镰。混沌石的触手上不断隆起血肉模煳的假亡灵,力量比上次还要强大。 罗一边应对绵绵不绝的攻击一边想:但他们似乎并没有思考的能力。 他身形一晃,融入周围的深色暗影,绕过了其他在半空噼砍的血亡灵。地面铺满了缠结的红色触手,汹涌的暗影贴墙而行,正要逼近道格拉斯,一面肉墙赫然林立,挡在了亡灵面前! 噗叽!罗用镰刀将它砍裂,迎面扑来一股腥涩的劲风。 道格拉斯的脸在裂口后显现,面对着警惕的亡灵,拍了拍混沌石的表皮,冷冷道:「就用上次的办法吧。」 他话音刚落,混沌石的四颗眼睛又开始疯狂地转动。半空的亡灵飞快地移动,那些眼仁在眼白里也疾速转动,寻找瞄向亡灵的准头。 下一瞬,蓝色的哀之眼球放射出一道萤光,撞进亡灵的光焰中。罗在漆黑的视野里隐约感到什么古怪的东西渗入自己的身体,幽蓝色的光不禁动盪起来。 道格拉斯在地面注视着半空凝滞的亡灵:「好好感受一下吧,亡灵罗。这就是曾击倒你的,悲哀的力量——」 唰啦一声,耸着双肩的亡灵突然直起身子,跟没有被击中一般朝他袭来!道格拉斯瞳孔一震,往后撤了几步,后心连接的混沌石替他挡住攻击,其余的眼珠又一次迸出不同色彩的光芒。 罗在空中飘荡跳跃,躲避着接连不断朝他放射来的光线。他目不能视,只能凭藉速度减少被击中的可能。 然而,在那些滑熘熘的东西渗入体内后,虽然会引起一定程度的心理反应,却再也无法让他崩溃倒地了。 道格拉斯眼睁睁地看到蓝色、红色、黄色、黑色的光依次击中亡灵,而对方在短暂的恍惚后一如既往,动作灵敏地挥镰,与混沌石的触手相抗。 「不可能……」道格拉斯怔然。 这个亡灵竟然不会被「喜、哀、怒、惧」的情绪所影响——这根本不可能! 混沌石的红色眼珠开始疯狂地转动。眨眼之间,亡灵的光镰已逼近道格拉斯的脖颈。 幽蓝色的冷光一闪而过,道格拉斯按捺不住内心的惊愕,躲在混沌石的防御后问道:「为什么情绪对你没有用?」 罗蹙眉道:「情绪?」 「喜悦、哀伤、愤怒、恐惧的情绪,它们都已经击中你了。」道格拉斯蓦地抬起双眼,声音冰冷,「你明明应该像之前那样,只被其中一种情绪射线击中,就再也无法保持原状了!」 「原来如此。」罗瞭然似的点了点头,「那股在心底翻涌的怪异感,原来是这四种情绪啊。」 道格拉斯直勾勾地盯着亡灵:「它们对你没用?」 「不,我想应该是有用的。」 情绪的射线依旧不断撞入亡灵的躯体,罗被五颜六色的光芒环绕,伸手捏断了一根缠在腰间的触手:「毕竟,我能感受到,那些情绪,以及那些情绪所勾起的回忆。」
第288页 道格拉斯的声音里带了几分咬牙切齿的意味:「那为什么……」 「有是有,但它们已不是能影响我的理由了。」巨镰的光焰在手中熊熊燃烧,罗攥紧冰冷的镰柄,低声道,「我经歷了足够多的事情,克服了一个又一个难关。我喜悦过,我哀伤过,我愤怒过,我也恐惧过……我从没有挣脱过情绪的束缚,也从没有摆脱过情绪的折磨。」 「不过,现在看来……」 罗转动巨镰,凭藉对情绪射线的感知,将尖刃对准了混沌石上的四颗眼球。 「正是那些一直剧烈波动的、令人崩溃的情绪,才使我能够重新站起来。」 混沌石发出一声愤怒的咆哮,根根触手凝成海胆般的尖刺,朝亡灵刺去!罗分辨着攻击的方位,灵巧地将光镰在手中伸缩变形,转瞬之间便将混沌石砍得千疮百孔。 吱呀—— 眼珠在混沌石凹凸不平的表皮滑熘熘地躲闪,即使被镰刃砍裂,也迅速地恢復了原形。硕大的肉瘤张开豁口,吭哧吭哧对准亡灵咬下。罗蹙起眉头,试图在混沌石恢復原状前将其摧毁。 道格拉斯冷笑一声,精准地躲过了巨镰冲击的余韵:「那又如何?即使不会受到四种情绪的影响,你也依旧找不到能破坏掉混沌石的办——」 「罗!」 「弥赛亚!」 就在这时,两个声音一前一后从不远处传来。罗和道格拉斯同时怔在原地,黑袍的修士挥动着手臂,喊道:「别做无用功了,弥赛亚!我知道怎么才能将混沌石彻底摧毁!」 道格拉斯盯着那个叫嚷的黑影,挑起眉梢,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名字:「修士……瓦什·波鲁……」 「根据喜、哀、怒、惧!」 瓦什从怀里掏出四个指头大小的玻璃瓶,气喘吁吁地喊道:「喜悦之泪摧毁哀伤之眼,哀伤之泪摧毁愤怒之眼,愤怒之泪摧毁恐惧之眼,而恐惧之泪,摧毁的就是喜悦之眼!」 「毁掉所有的眼睛,那颗混沌石——不,那颗心脏就完蛋了!」 第113章 摘星星的人 五颜六色的眼球悬挂在墙壁上,犹如漫天星辰。这个念头让我突然从那诡秘的光芒中感到了一丝美妙。罗大概没想到我和波波鲁会突然出现,用幽蓝色的光屏将我们团团包围,阻止触手的攻击。 存有我、罗和波波鲁记忆的道氏球,恐怕就在那些眼球之中。我在那些形状各异的道氏球里发现了最美丽的一颗,淡蓝色的光芒宛如被星光照耀的粼粼海面。 我心头蓦地升起一股快意,喊道:「罗,那是你的道氏球!」 「现在不是东张西望的时候,莱蒙先生!」波波鲁攥着那几只小玻璃瓶,急忙道,「赶紧先去破坏混沌石吧!」 我笑得更厉害了:「除了莱蒙先生,王子、国王、莱蒙兄弟随你叫,波波鲁。」 谈话间我们已顺利靠近了那颗大肉瘤。我眯起眼,乞乞柯夫被吞下的记忆还存留在我脑中。我拖着步伐迟钝的黑袍修士,波波鲁被那些爬虫般的触手骇得直蹦,我猜要不是情况紧急,他早吐出来了。 罗不停地砍断朝我们蔓延的触手。这时,道格拉斯手中突然多出了一根淌着黏液的铁梭子,迅疾地向罗刺去! 他出手极快,手臂就如一道黑影,连响动都难以察觉。 我大吼一声:「快躲开!」 罗正背对着四眼,听到我的吼声,堪堪避过铁梭子的击刺,斗篷被戳碎了一块。想到当时在兀鹫城他就曾这么被对待过,我怒火攻心,叫道:「你看不见。别离他太近,到我这里!」 波波鲁焦头烂额又心惊胆战地躲避着触手的缠绕,不时发出啊啊啊的喊叫。四眼主教和混沌石上的四只眼,一共八只眼正直勾勾地盯着他,他也没有察觉。 道格拉斯拍着混沌石,张了张嘴:「阻止他们。」 霎时,那四颗眼睛又开始像牡蛎壳似地转动,放射出一道烟雾般的光芒。我依稀记得自己曾就被这光射中过,揪着头晕眼花的修士喊道:「别被它们射中!那可比箭矢还厉害!」 嗖地一声,一束黑色的光朝我们涌来。我矮身一滚,避开袭击,而波波鲁则被打了个正着! 「啊!」 他浑身过电似的哆嗦了一下。我惊异又无奈地等黑袍修士倒地崩溃,岂知他若无其事地转过头来,拍着胸口道:「噢,主啊,刚刚吓死我了!」 我:「你……你没事?」 波波鲁愣道:「只是被光照了一下,能有什么事?快起来吧,莱蒙兄弟。」 ……有趣。 罗在半空道:「莱蒙,不是所有人会被情绪射线影响。但也要尽量避开它,防止情绪的积累。」 我让他飘下来,一把攥住了他的手腕:「你能禁锢住混沌石吗,一会儿就好。」 他点点头,顺便帮波波鲁扯断绑住他脚踝的触手。我们三个看向不远处的四眼和混沌石,那颗肉瘤就像疯了一样甩动触手,悬挂的眼球则投下令人头晕脑涨的光影。 「这该怎么闯过去啊……」黑袍修士焦虑地说着,转头一看,身边竟然空无一人! 而在他面前,年轻的主教正朝他缓缓走近。修士哎呀叫了一声,正要抬腿狂奔,冷不丁却瞧见一团黑影在道格拉斯身后散开。 我和罗从中显出,埋伏在混沌石的视线盲点。
第289页 「瓦什……」 道格拉斯低沉的声音越来越近,波波鲁惊出一头冷汗,努力保持着镇定。 「你好,主教。」 道格拉斯凝视着他,突然道:「你说,我是不是你的朋友?」 「嗯?」波波鲁被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惊住了。没等他回应,道格拉斯没有丝毫表情的脸便被阴影笼罩。 他一把揪住了黑袍修士的衣领。 「我是不是你的朋友?」 他又重复了一遍,声音里听不出任何情绪,只有可怕的冷静。波波鲁的双脚几乎被拎起来了,在这种紧要关头,他对着阴戾的道格拉斯,依然呆滞地说:「不,你不是。」 「你是主教。」波波鲁道,看不出他是清醒还是在梦游,「我从没把你当作朋友。」 我听见那个混蛋四眼说:「你不当我是朋友,我现在就杀了你。」 我还听见波波鲁那个不要命的修士说:「即使你杀了我,我们也不是朋友。」 这对话真令人窒息。罗在我旁边,虚渺的身影蓦地化作一张大网,缠住了涌动的大肉瘤! 肉瘤发出吱吱的求救声,但与其相连的四眼一点反应都没有,还在迫害面色苍白的波波鲁。 我掏出那枚锋利的钢片:「我要把这见鬼的带子割了。」 罗拦住我,低声道:「不,莱蒙。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趁道格拉斯·海登的注意力在波波鲁那里,我们尽快完成计划,也好去救他。」 「我不知道眼睛的位置,只能靠你告诉我了。」罗说道,脑袋在黑影里涌动了几下,于混沌石那四颗眼睛前冒了出来。我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憋得满脸通红,才用双臂困住这不住挣扎的噁心瘤子。 那几颗眼睛一看见罗就咔哒咔哒乱转,乱七八糟地放射光束,虽然没什么用。 然而,很快我们就发现了问题所在。 这四颗眼珠,只发光,不流泪。 **** 七年前。 他已经许久不曾见到他的朋友了。瓦什·波鲁在修道院里声名狼藉,而他已经荣升为教士,不能再跟那个怪诞的试修士待在一起。 何况,他心里也竖起了一道看不见的屏障,阻止他走向那人的脚步。 修道院每隔一段时间都会让试修士上交谮录进行评定。而那一段时间,负责审阅的人恰好就是新上任的教士,道格拉斯·海登。 扪心自问,那是道格拉斯最痛苦的一段时间。他每天要浏览十余份谮录,翻阅书籍确保引用的合理性,再用红墨水进行批註评价。没什么比看到一篇篇花哨的谮录更让人头疼的了,道格拉斯甚至想其他教士都是怎么熬过来的,竟能忍受这些肤浅又尴尬,语法还漏洞百出的体悟。 直到后来,瓦什·波鲁也将自己的谮录上交。道格拉斯第一次见到自己故友的谮录,手指颤抖得几乎拿不住那薄薄的纸页。 随即他就震惊不已。因为瓦什·波鲁的谮录毫无逻辑性,字迹潦草凌乱,就像单纯由各个眼熟的字母拼凑而成的胡言乱语。 以往道格拉斯会用十分钟的时间,快速浏览批阅完一份谮录,留出空余忙其他事情。可面对瓦什的一份令人抓不到头绪的谮录,他却将手头的所有事推开,耗了整整几天的时光,努力搞懂对方在说什么。 然后,惊为天人。 「嘿,小傢伙,笑话我么?我可以用六种喻体骂你那颗傻脑袋,还能让你咯咯笑个不停。想听听么?……」 道格拉斯站在门廊下,远远望着蹲坐在石头上的瓦什·波鲁。对方正在讥讽一个比他年轻不少的小试修士。那试修士瞥了他两眼,骂完「该死的乞丐、疯子,离我远点!」,便抱着书本跟躲瘟疫似的跑走了。 「哈哈哈……」 蓬头垢面的瓦什·波鲁昂起脖子,如一块坚定不移的磐石,仰望纤尘飞舞的日暮。道格拉斯见过友人数不清的疯癫举止,但只有在面朝着神秘广博的自然时,对方才会收敛那一身锐刺,变得宁静而安详。 他在仰望世界,而他在仰望他。 从此,成为教士的日子也不是那么难熬。道格拉斯开始期待每季度收上来的谮录,然后飞快地找到属于友人的那一份,细细品读。 谮录往往要由两到三个教士一致确定才能获得优评。在道格拉斯看来,思想体悟的深度暂且不提,只要某份谮录里没有语法错误,就可以推举「优秀」了。 现实就是这么可笑。而他同样毫不怀疑,友人的谮录在他人眼中绝对是满篇疯话,比草纸还廉价。 但他就是把那些人弃如敝履的纸页视为无价之宝,小心翼翼地珍藏起来。透过单薄的纸页,隔着那混乱的语法和凌乱的字迹,从那些自由无束的字眼中,他仿佛看见了一个立于浩瀚汪洋之上,伸手摘星星的人。 也就在那时,友人的面容才变得清晰可见。对方的长袍不再污秽,头髮不再蓬乱,眉眼不再憔悴。那些旷远的思想犹如天边明亮的星辰,被摘入对方掌心,化作一颗颗晶莹璀璨的珍珠,从缝隙滚下,四散跌落。 而道格拉斯热衷于在那个陌生而恢弘的世界里,将那些散落的珍珠一颗颗拾起,用清晰的逻辑和严密的语法,串联成耀眼无匹的织物。 ——这个世界上,只有我懂你的混乱与放纵。 这就是属于道格拉斯·海登,对瓦什·波鲁的独一无二的友谊。
第290页 沉默的,狂热的,虔诚的,却永远只会躲在墙角和阴影里的友谊。 **** 悲哀的眼球流出了泪水。 罗触碰到泪水,急忙将其装进了一支玻璃瓶。我抬眼去看四眼混蛋,见他跟个木桩般站在梗着脖子的波波鲁面前。 「既然不是我的朋友。」道格拉斯举起手中的铁梭子,面色冷酷,「你可以去死了。」 罗正要赶去救波波鲁,我将他一把拽住,瞧见那根连接着四眼和混沌石的肉带骤然收紧。混沌石泪流不止,肉带却很有力量,牢牢禁锢住了四眼的行动。 「别拦着我。」四眼背对着混沌石,语带威慑。铁梭子已在手里就位,他大概很想把黑袍修士捅个对穿。 但就是动不了。 「他们才是我的朋友!」波波鲁嚷道,「莱蒙·骨刺,还有亡灵罗!他们身上拥有令我钦佩的品质,我喜欢他们!」 这时,愤怒的眼球也淌下了泪水。事情的发展真让人又惊又喜,我们又装满了一只玻璃瓶。 四眼冷冷道:「恶徒和亡灵,亏你能在他们身上发现了什么品质。」 波波鲁道:「随您怎么说,主教。反正我总有一天要离开教会,我不属于这里。即使你再怎么为我提供优待,我也不能违逆自己的心。」 「我註定要前往更广阔的世界。」 没过多久,恐惧的眼球流下了黑色的泪水。 原本以为四颗眼睛是重头戏,现在我意识到波波鲁可能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奇怪的是,自从流下眼泪,混沌石也不挣扎了,如一个行将就木的老者,不住沖刷下浑浊的色彩。 波波鲁战战兢兢地朝我们瞥了一眼,我指了指仅剩的一颗「喜悦」的眼球。他愣了愣,随即会意,眼角的余光扫向我们,毫不畏惧地与四眼对视。 我用口型示意道:「赞美他的功绩,对他熘须拍马!」 波波鲁道:「海登主教,您是个踏实肯干的聪明人。您管辖的教会如日中天,得到皇帝的信赖和许多贵族的支持,并是帝国众人的精神支柱……」 混沌石毫无反应,更奇怪的其它泪水都他妈的要干涸了。 我拧起眉毛,继续比划道:「称赞他的研究!」 波波鲁也出了一头冷汗:「您的鼠笼,虽然从伦理来说不甚成熟,但成果斐然,也挽救了许多人的生命……何况您的谮录也很严密……」 理智占了上风,四眼似乎在认真地辨析修士话里有几分真假。我急得直抓头髮,想破头也不知道什么能使这混蛋感到喜悦。 这时,罗忽然示意道:「波波鲁,拥抱他,说『我亲爱的朋友,我一直想念着你』。」 我眼角抽搐,一阵恶寒。想必波波鲁也绝望了,干脆死马当活马医。他按照罗说的,壮着胆子一把抱住四眼冷硬的身躯,结结巴巴地说:「噢,我亲爱的……朋、朋友……我一直……一直很想念你啊……」 我偏头看罗,眉毛都要打结了:「这也太噁心了。怎么可能有……」 下一秒,喜悦之泪如开闸洪水般汹涌而出。 第114章 终极武器 混沌石疯了。 在我们将喜悦之泪收集成功,那四颗眼睛覆满泪水,在肉坑似的表皮上游动。那些眼睛就像注有颜料的果子冻,光凭指示已经跟不上它们转动的速度,我只得接过罗手里的玻璃瓶,看准时机按正确的方式倒上去。 但事情远远比我们想得复杂,混沌石的四颗眼睛一齐流泪,导致了瘤子的崩溃。它失控了,像一层软腻的胶皮,发出咕噜咕噜的咽口水的声音。 「莱蒙!」 混沌石的豁口骤然张开,罗将我扑到一边,避开了一大股腥臭的血雾。我看见本属于罗的幽蓝色光焰在混沌石周围浮动,将瘤子照成一枚闪闪发光的钻石。亡灵之力幻化成一只勐虎,朝我们张开血盆大口,逼近震慑。 就在这时,不远处有一个黑影突然倒了下去。我定睛一看,混蛋四眼手里攥着一把铁梭子,扎透了波波鲁的胸膛。 「……」 鲜血从黑袍修士的伤口洇出,我看到波波鲁震惊的双眼,听到了自己的怒吼。罗打散了勐虎,光焰又凝成一头鳄鱼。它咬住了我的脚踝,拖住我跑向蛋壳修士的脚步。 我试图去抓那一圈幽蓝色的光,但纯粹的亡灵之力就像一团燃烧的火焰,几乎将我的手掌烫掉一层皮。 我看见罗朝我飘来的身影,显然他在混乱中没有察觉到波波鲁重伤一事,只听见了我的吼声。「别管我,罗……」我咽下喉中的腥血,哑声道,「去……去找波波鲁……」 铿锵一声,亡灵之力又变成了藤蔓,将罗束缚在原地。他在尽可能摆脱那些藤蔓的纠缠,而我双脚处火辣辣地疼,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只能爬行前进。 吱!! 我尚未说完那个名字,先前崩溃的混沌石勐地蹿起来,朝波波鲁倒地的方向滚去!它如肉车般剎在道格拉斯和波波鲁身边,悲痛欲绝,先抡起触手打了四眼一巴掌,又将波波鲁被戳透的身体翻了过来。 「……」 波波鲁迟缓地喘着气,目光里流露出濒死的空茫。道格拉斯面色苍白,髮丝凌乱,坐在他身边静静地看着他。 「我早就应该杀了你的,你就是我灵魂的负重。」他注视着波波鲁的脸,摘下了眼镜,声调冷酷无情。
第291页 混沌石在一旁同时看着两人,伸出一根纤细的触手,对准了道格拉斯裸露在外的眼球。 「但是。」他的瞳孔深处充满荒芜的冷色,「我努力了那么久,连自己最初的模样都忘记了,还是无法抛下你,瓦什。」 混沌石的触手捅入他的眼眶。 嘶啦。肉质撕裂的轻柔响动。我看那柔软的触手如一把手术刀,旋转几圈,便将道格拉斯的左眼球完好地取下。 「呵……」 那混蛋捂着血淋淋的窟窿,嘴角扯起一丝意味不明的弧度,看混沌石又对波波鲁的左眼球如法炮制。波波鲁脸上的血色褪得干干净净,连被割下眼球也只是神经质地颤了一下。 混沌石将道格拉斯的左眼球搁在了波波鲁的左眼眶处。霎时,幽蓝色的亡灵之力从罗那里逃逸,汇聚在缝隙中轻微闪烁,将不匹配的眼球与眼眶严丝合缝地黏在一起。 「你死不了的,瓦什。」 道格拉斯出神地抚摸着波波鲁的头髮:「等过了一会儿,你就会恢復意识。虽然动不了,不过别着急。我将眼睛分享给你,便是将生命分享给你。」 他站起身,张开双臂,幽蓝色的亡灵之力如汇入汪洋的溪流,流入他被肉带贯穿的后心。 道格拉斯说:「我已和亡灵之力融合成功……我早就是亡灵了。」 「等我杀了亡灵罗,捉到莱蒙·骨刺,就对你进行治疗,让你恢復正常。」 **** 波波鲁几乎静止的胸膛恢復了起伏,而我完全怔住了,看不懂眼前的事态。 罗落至我身边,给我餵下几滴血,紧张地问:「你刚才说波波鲁……?」 「本以为快死了,谁想到事情有变。」我现在也一头雾水,但还没有忘记怀里那几只玻璃瓶,「待会儿我去毁掉混沌石,尽可能牵制那个混蛋,你去看看波波鲁的情况。」 罗忧虑地点了点头。我们飞快移至混沌石背后。我探头看去,先前明亮的眼球浑浊灰暗,即使凑到它跟前也毫无反应,就像视力减退的老人。 黑入黄,黄入蓝,蓝入红,红入黑…… 「玩够了么,莱蒙·骨刺?」 就在我将最后一滴眼泪滴入混沌石,那混蛋忽地转过身来,攥拳朝我头顶击落。那拳头裹挟着亡灵之力,尚未触及,我就被勐烈的冲击震出几米远,狼狈地摔倒在地! 罗将波波鲁扶起,在接触到对方皮肤的一瞬,眼洞愕然瞪大!黑袍修士两只眼睛闪烁着异样的目光,语气僵硬道:「别管我,弥赛亚……去……去救……」 「你的体内有亡灵之力,波波鲁。」 「我知道……」波波鲁哑声道,「我还……死不了……莱蒙……很危险……」 耳边传来混沌石痛苦的尖响,我艰难地爬起来,看那颗大瘤子宛如被热水烫了般皱缩,在心底叫了声好。 「不过是心脏。」那混蛋拾起眼镜,将左眼的血窟窿挡在其后,「死便死了吧,碍事的东西。」 眼镜混蛋向我走近,目光与没感情的恶鬼别无二致。我攥紧手里的钢片,正要朝他脖间划去,眼镜混蛋冷哼一声,手心幻化出一把巨镰,对准了我的喉头。 「要不是皇帝的命令。」他道,「我早杀了你了,莱蒙·骨刺。」 「道格拉斯·海登!」 我听见罗愤怒的喊声,光焰倾泻而出。他挥动巨镰朝眼镜混蛋砍去,对方侧身一躲,也将巨镰尖刃相抵。呲呲的银色火星在半空迸溅,我和波波鲁两个丧失行动能力的人,只能仰起脖子,注视着头顶那场兇险的交战。 「虽然我只有百分之三十的亡灵之力。」眼镜混蛋在攻击的间隙说,「但技巧完全可以弥补力量的差距。别提你还是个瞎子,更为我提供了优势……」 眼镜混蛋一反常态,啰里啰嗦说个没完。我不知道他念叨这么一大堆废话干什么,但要是想从心理上击溃罗,那他可真算错了。 若是连这点沮丧和失望都承受不了,我的亡灵压根不可能跟我走到今天这一步。 「罗,别听那混蛋胡说八道。」我叫道,「狗屁的技巧。主人告诉你,打架靠的就是力量!反应力和爆发力不足,那就勇气来补!」 「是的,主人。」 罗竖起光墙,挡住道格拉斯的袭击。他灵活地钻入暗影,从各个刁钻的角度偷袭,眼镜混蛋嗤笑一声,似乎早就预想到罗的攻击模式,有条不紊地进行防御和反击。 零星的光屑洒在触手消弭的地面,照出了地下迷宫原本的样子。混沌石皱缩成黑乎乎的玩意儿,像一坨干透的水泥。 「对于『亡灵』,我知道的恐怕比亡灵本身还要清楚,亡灵罗。」眼镜混蛋露出一个可恶的笑,「依据自身特性所能展开的攻击、防御,速度和力量的最佳平衡点。更何况……」 他抬起头,左眼的血洞里逸出狰狞的光焰。 「就算是亡灵之力,也不是不能复制的!」 千钧一髮之际,头顶传来震动声。我仰起头,见那一串串闪烁着七彩光芒的眼球,哗啦哗啦地在半空摇动,仿佛下一秒就要跌落在地。 「你的亡灵之力,我早就研究好了它的『情绪成分』。」光焰在眼镜混蛋背后炸裂又收拢,洒下蓝色的光点。串联眼球的绳索被烧断,漫天眼球如一场声势浩大的冰雹,朝地面降落!
第292页 眼镜混蛋抬臂一指,幽蓝色光焰裹起四种颜色的眼球,随他的说话声依次破碎。 「喜悦,百分之四十。愤怒,百分之五。悲伤,百分之三十。恐惧,百分之二十五。按照这个比例,我就可以用这些道氏球,无限复制你的力量!」 **** 铺天盖地的蓝色光焰犹如汹涌的浪涛,朝罗的身影扑去。气势千钧的焰流冲击在脆弱的光屏上,我看见我的亡灵如海啸中的一叶小舟,艰难地在眼镜混蛋骤然爆发的亡灵之力下躲闪。 我在这压倒性的差距前哑了声,正如当初我在兀鹫城,看见癫狂的罗在苍穹飞舞,尖笑着要杀死所有人一样。我双眼赤红,吞咽了一下,紧攥的拳头终是松了开。 即使这回场景重现,我也不会选择戳碎他的大脑。 我情愿他就是最初的那个「罗」。那个给予我无数安慰与爱、我最迷恋的模样。 「没关系,罗,你已经做得很好了!」我吼道,「我烂到阴沟的人生中幸而遇见了你。我亲爱的,我们这就一起死!」 在我最后一个音节落地时,另一端突然传来更为勐烈的咆哮。属于罗的亡灵之力如空中爆裂的烟火,泛起一波又一波光芒四射的浪尖,将眼镜混蛋的光焰打散! 模煳的光幕后,我仿佛又看到了当初那个杀气腾腾、势不可挡的亡灵。罗手中的巨镰叉开八片镰齿,光焰在他的眼洞中摇曳,但不是浑浊的血红,而是比任何水波都要清透的湛蓝。 「该死的……」 眼镜混蛋显然也料想不到罗的力量会突然爆发得这么强悍,但他明白我一定起了关键因素。那只完好的右眼简直要滴出血来,他一边让更多道氏球落入他的光焰中,一边游走到我身后,一把掐住我的脖子! 我感受到他的动摇。这个眼镜混蛋,即使没有心脏,他全身上下的每一个毛孔也在战慄。 我在他坚固的钳制下哈哈大笑。眼镜混蛋咬牙切齿,用恨不得将我剥皮拆骨的声音道:「我现在就要拧断你的脖子,就算皇帝怪罪,我也要将它拧下来……」 我依旧大笑,但喉咙在光焰的烧灼下逐渐干涸。眼镜混蛋还未把我的脖骨掰断,罗凝聚着光焰的巨镰已将他从我身边击开。那混蛋以最快的速度调整姿态,应对罗一刻不歇的怒击,动作愈显吃力,难以招架。 「我们谁也不会死!」我的亡灵怒吼道,「该死的是你!」 道格拉斯·海登的身影被击飞出去,滑开一线锋利的光焰,沖断了悬挂着最美丽的眼球的细线。 那颗储存着罗的记忆的道氏球,从半空缓缓坠落。 **** 时间在我眼里突然被拉长。 在我凝固的视野里,幽蓝色光焰和战斗的亡灵通通成了剪影,唯独那颗蓝莹莹的眼球以羽毛般的速度下落。它跌在罗的肩膀上,破碎,光芒如飞溅的水珠,从眼瞳里逸出,物归原主,钻进了罗的两只眼洞里。 【轰隆——】 短暂的静止的时间过后,伴随着大地恐惧的颤抖,一声震天撼地的巨响骤然刺破了我的目光,我的意识,我所有的幻想! 我被束缚在半空,视野于一瞬间被一团骇人的银白填满。我久久地注视着那个「东西」,似乎连如何唿吸都已忘记。 大地震裂,响声隆隆,碎石轰然跌落,瀰漫着呛人的烟尘。在罗曾经停驻的地方,一条巨大的龙出现在我面前,银白色的鳞片整齐地覆盖全身,尖锐的边缘溢着肃杀的冷光。 「吼——!!」 它伸长脖颈,硕大的双翼在半空扇动,如一只被封印已久,终于得见天日的怪物,对着星月浩瀚的穹隆,吼出一声声震耳欲聋的尖啸。 第115章 八音盒与手术刀 瓦什·波鲁维持着瘫软在地的姿势许久,指尖终于涌起了一丝气力。他慢慢地撑起身体,看那只耸立在前方的庞然大物,双眼空茫。 不仅是他,许多人也将忘不了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圣玛利亚大教堂被毁于一旦,精美的雕像石柱坍塌破碎,白龙仰天咆哮,吼声刺破了寂夜的宁静,将喧嚣压向大地。 巨龙现世。 瓦什撑着一块碎岩起身,望着龙兇悍的背影哑然无声。他无法相信它是那个面容恬淡的亡灵的化身,更无法从那悍勐的躯体上寻找到一点过往的痕迹。白龙巨大的利爪压塌了教会的房屋,修士和医师们都在破碎的地面上慌乱逃窜,不少被压在废墟之下,了无生息。 它怀着吞噬天地的怒气,从喉中喷射出一团烈火,将残垣断壁笼在刺眼的火焰里。 「弥赛亚……」修士在废墟中缓慢爬行,用尽力气喊出那个名字,「弥赛亚……不,亡灵罗……」 巨龙听到波波鲁的声音,停止了对教会屋宇的破坏。它默默凝望着黑袍修士,目光转了几圈,褪去些许血色,恢復了清明。 轰隆几声,龙转过巨硕的躯体,将利爪摊在一块岩石上。 从上面落下一具软绵绵的躯体。 「咳……」 瓦什听到了虚弱的喘息声和咳嗽声,定睛看去,道格拉斯倒在地上,全身一片血红。那个昔日高高在上的主教竟落得如此下场,波波鲁沉默地抚摸了一下涨痛的眼球,挪着破布似的身体,挪到了对方身边。 「……」 道格拉斯的左眼被乱石扎碎,头颅鲜血横流,天灵盖上还留着白龙的爪印。他在地上颤抖着身体,手指张开,似乎在等谁将其握入手中。
第293页 【对不起。】 瓦什一怔,仰头去看龙。白龙修长流畅的躯体在月下泛着圣洁的光芒,此时安静地望着他,一只蓝眼睛里溢满悲伤。 龙说道,【他强行夺走了你的生死权,我救不了你。】 修士怔然道:「生死权?……」 道格拉斯呛咳了一下,恢復了意识。龙不再说任何一句话,似在侧耳倾听着什么,那只湛蓝色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濒死的男人,指爪闪烁着寒光。 下一秒,它便忽然俯下身,尖尖的指甲刺破了道格拉斯的胸膛! 【这是他曾用以代替心脏的东西。】 瓦什听到了木头破碎的声音。龙抬爪一提,一只方形盒子裹着黏液和碎肉,从帝国主教的胸前掉了出来。 咔哒,盒子自己弹了开。瓦什一看,那是一只简陋的八音盒。 他怔愣地将其捧起来,拨动发条,破旧的八音盒当即弹出了沙哑的乐音,如孤寂而洁白的蒲公英花种,随风流浪四方…… ……当赞美的旋律响起,我的心全然向你…… ……当圣灵的恩膏满溢,我的灵不再封闭…… 黑袍修士听着那熟悉的旋律,双眼产生了一瞬的朦胧。恍惚间,他仿佛回到了那所恢弘威严,反射着明亮光芒的礼拜堂。 一排排黑袍白绶带的试修士整齐站在墨绿色的台阶上,扬起一张张生机勃勃的脸,随着赞美诗的旋律,启唇吟唱,稚嫩的童声充盈了宽阔的梁顶。 「当赞美的旋律响起,我的心全然向你; 当圣灵的恩膏满溢,我的灵不再封闭。 赞美的清泉如春雨沐浴, 我心中的喜乐川流不息。 赞美的音符如雪花飘逸, 心中的暖流,冉冉升起……」 修士出神地吟唱着昔日与同伴们一齐学唱的赞美诗。那时他站在唱诗班前方最中央的位置,歌声洪亮而诚挚。他赞美上帝,赞美圣灵,却在一丝漫不经心的余光中,瞥见了坐在角落里的一个试修士。 后来他才知道,那个一直注视着自己的试修士,名叫道格拉斯·海登,是唯一没有被选入唱诗班的人。因为对方是莫哥尔族人,不该信仰他们侍奉的神明,自然没有资格来唱赞美诗。 而那个时候,年幼的瓦什·波鲁,第一次涌起了「想为他做些什么」的念头。他将其他修士们奖励给他的八音盒擦得干干净净,拧紧发条一听,那只八音盒播放的正是这首《全然向你》。 瓦什偷偷地将八音盒藏到了道格拉斯·海登的衣柜里,作为对方无法参与唱诗的一点弥补。 因这份秘密的礼物,瓦什一连愉快了好几天。 那份喜悦直至他发现了摆弄八音盒的道格拉斯后,达到了顶峰。瘦削的莫哥尔男孩独自一人坐在池塘边,偷偷摸摸地从怀里掏出了那只小小的八音盒,珍惜地捧在手心里,让微弱的乐音一遍遍在宁静的灌木丛中迴荡。 那时,瓦什就想,无论对方是什么族的人,只要他有一颗感悟美与爱的心,就是一名合格的、一心向主的试修士。与他交好的同龄孩子有很多,瓦什·波鲁却在这个的人身上,寻到了莫名的熟悉感。 他想要结交对方的心意,也是从那时开始的。 **** 【想起什么了?】 听到龙低沉的声音,修士晃过神,捧着手里的八音盒,含泪笑道:「没什么……就是,心底有种很怀念的感情……」 这是他曾送给道格拉斯的八音盒,盖子边缘还刻有「波鲁」的字母。 这么多年,一直被对方放置在心口的东西,竟然是它。 忽地喧嚣四起,火光划破了暗夜,龙与修士抬起头,天空蓦地下了一场杀气腾腾的箭雨!白龙将黑袍修士的身影挡住,吼出一声兇勐的龙啸,那些疾袭的箭矢要么当空断裂,要么扎在了坚硬的龙鳞上,没有伤到瓦什分毫。 王城内高高耸立的五座钟楼接连发出了震耳欲聋的钟声,是危机降临的信号。白龙远远望见火光闪烁的哨塔,上面蛰伏的一团团黑影便是帝国的士兵,他们拉动弓矢,正对它虎视眈眈。 这时,白龙四处张望,用宽大的龙翼遮住了一个瓦砾下的人。瓦什认出来,那应该是莱蒙·骨刺。 钟声如勾魂夺魄的悼亡曲,扰动着所有人的心神。王城千家万户亮起火烛,见到圣玛利亚大教堂的残骸,以及那之上巨龙静伫的身影,纷纷失声大叫! 宁静的夜晚霎时变得像尖叫的沸水。 「罗兄弟……」 瓦什吃力地握住龙的一根尖指,说,「不管你是什么样子,我都相信你是那个善良的好亡灵。你快带莱蒙走吧,别让帝国士兵逮到你们。」 【那你……】 「我没事。」黑袍修士说,「事已至此,我不怪任何人。若这是上天对我的考验,我将会坦坦荡荡地面对、战胜它。」 龙哀伤地看着他,【波波鲁……】 「快走吧,再晚就来不及了。」 修士默默地望着白龙展开洁白的双翼,将昏迷的莱蒙·骨刺安置在背上。对方腾空飞起,捲起一阵飓风,一抹白色骤然消失在广袤似海的夜空和急遽洪亮的钟声里。 他又环视了一圈圣玛利亚大教堂,以及修道院古朴雅致的小楼。辉煌不再,犹如一个时代的落幕,瓦什心酸地吸了吸鼻子,揉了揉眼眶。
第294页 「瓦什……」 一声微弱的唿唤从身边的碎石下传来,将黑袍修士吓了一跳。瓦什怔愣看去,见道格拉斯被压在废墟下,气若游丝地喘息。对方深紫色的脸犹如匍匐的尸鬼,骨节干瘪扭曲。 瓦什将一块尖石攥入手中,看着道格拉斯垂死的脸,双眼忽地滴下泪水。 「……你哭了?」对方微微一怔,「哭什么啊?」 修士擦净眼泪:「你还活着?不是我的幻觉?」 「我……没死……」道格拉斯咳嗽几声,「只有同时……摧毁大脑、心脏和眼睛,我才会死……这就是杀死亡灵的办法……」 眼泪又溢满了眼眶,瓦什视线模煳道:「所以,因为你将一颗眼睛寄存在我这里,所以我们两个人都没有死?……」 「你这个可恶的疯子。」 道格拉斯一愣,随即似笑非笑地哼了一声。他一直朝修士颤巍巍地伸着手,似在无声地乞求。瓦什·波鲁默然注视了许久,最终嘆了一口气,上前将其握了住。 道格拉斯两只眼洞里凝着干涸的血迹:「过了这么多年,我终于将你抓在手心里了,瓦什。」 「……你大概是神志不清了。」 「而且,你根本不必惊奇。」道格拉斯说,「我之所以失去大脑和心脏,只凭眼睛也能活……全都是因为……」 「因为我还存着你那只眼睛。」 「不。」对方道,「而是……这个理论,最初就是你提出来的。」 瓦什说:「想将这个罪名扣在我头上么,主教?我压根不记得有那么回事。」 「记不记得……无所谓了。」道格拉斯又开始勐烈地咳嗽起来,仿佛要将五脏六腑吐出来似的。 瓦什握着他冰冷干瘪的手,低声道:「你没有了心,你早已不会向上帝忏悔你的罪行了,道格拉斯。」 「真正的上帝……根本不存在……」道格拉斯轻声说,「我们所尊奉的,不过一个存在于大多数人眼里的虚影……假若有上帝,那他的模样和性格一定千差万别……」 「因为神只存于人心。」 黑袍修士嘆气道:「你难得说了句我贊同的话,主教。」 道格拉斯说:「因为这就是你曾告诉我的,瓦什,你对我说的每一句话,我都牢记在脑海里。」 两滴泪落下,修士目光呆滞地说:「而我却忘得一干二净了。我到底忘记了多少事情,我到底经歷过什么……」 道格拉斯一手死死抠着地面,说道:「瓦什……今日你救了我,我仍然可以……重新振作教会……」 「不。」黑袍修士悲痛地摇头道,「别妄想了,道格拉斯!一个没有心的人,怎么能成为神的信徒呢?」 道格拉斯仰头对着他:「那就你来当……主教。我无所谓……你可以自由地宣扬你喜爱的思想……我相信,对于信仰与真理的理解,你比我要睿智得多……」 修士依旧一动不动地盯着地面:「可我已经厌倦了这种虚假的宣扬。而且我从未想过让所有人信仰一致……」 道格拉斯咽下一口腥血,奄奄一息地说:「别这么任性了,瓦什……我们共享着『生』,同样也相牵于『死』……比起死亡,活下来难道不是最重要的么……」 「上帝、信仰、尊严又算什么,瓦什?它们哪里比得起生的分量。只要能活下去……信仰会重回你的怀抱,尊严将使你焕然一新,而你敬爱的上帝……也将在你的脑海里神圣如常……」 「别这么说,道格拉斯。」瓦什·波鲁攥着手里的尖石,对准自己的左眼,凄凉笑道,「若是我听从了你……上帝、信仰和尊严,又有何价值,让我重拾对它们坚守呢?」 「直到现在,我也愿意用我的性命去守护它们。」黑袍的修士说,「这就是我挥霍尽对世界的理想与希冀后,仅剩的勇气。」 道格拉斯的声音戛然而止。 修士用一只手按住发颤的手腕,流尽最后一滴泪,说道:「赎罪吧,道格拉斯。」 「我将与你一起,面对死亡和审判。」 瓦什将石块尖锐的边缘戳入自己的眼球,剧痛一瞬撕裂了光影,化为混沌。 在道格拉斯绝望的喊叫中,他的双眼彻底陷入了一片漆黑,身子歪倒下去,再无动静。 作者有话要说:文中出现的赞美诗是《全然向你》 第116章 他们的道路 ——我至死也不了解他。 这个念头在脑中一晃而过。 那颗眼睛破碎后,纷乱的光影投入瓦什·波鲁的灵魂,拼凑成一幕幕真切的画面。午后炽热的阳光,毒辣的皮鞭,旁人的讥笑,还有死尸冰冷的触感。他抚摸着那些流逝的生命,用锋利的刀刃细细割解,观察那腐烂的脏器和肌肉的纹理。 瓦什有些想吐,但身体却不由自主地按照那只眼睛里残存的记忆行动。从出生到进入修道院,他走向那份不属于他的人生,寻觅着生命中的喜怒哀乐,最终寻觅到的只有一个五彩斑斓的人影。 那个身影叫作「瓦什·波鲁」。 「从今天起,你便正式成为亡灵研究的一员了,道格拉斯。」 他见到了自己敬佩的恩师兼主教,鲍德温,不由自主地脱口说道:「感谢您,鲍德温老师。我将倾尽全力,不负您的期待。」 他没费太大力气就掌握了基本的解剖技巧,下刀甚至比其他年长的医师还要精准。他从前熘出修道院偷偷割解尸体的经验派上了用场,再加头脑严谨,很快就平步青云,成了主教最得力的副手。
第295页 「亡灵的生命力和战斗力让我们嘆为观止。」 他曾听醉后的鲍德温吐露了心声。这个笑容慈祥的主教嗤嗤冷笑,说着与平素大不相符的话语:「若能利用亡灵,或许有朝一日,就能将更大、更多的权力收入囊中,千年万载,永守王座……」 他对鲍德温这一番话嗤之以鼻,但毫无疑问,他也渴望着对亡灵更深层的探索。鲍德温毕竟年长,偶尔精神不济,他便任劳任怨地接手,卖力地进行研究。 他头脑精明,手腕灵活,不消半年的功夫,便可随意调用大部分权限。鲍德温见他比一般医师踏实肯干,且不索要名利,更是将机密文件给他阅览,让他能够第一时间掌握进度资料。 除了进行亡灵研究,他还研制了一种存储记忆的「道氏球」。他们调配出一种能够刺激大脑的药水,浸泡脑组织后将其引出,注入眼球,便可得到各式各样的化学素。那些化学素是引起「记忆」的重要物质,在眼球里搁置的时间一长,就会显出四大情绪基本色。 原本无人关注他进行此项研究,同时「亡灵研会」取得了重要进展,他们能够提取出亡灵体内的一种「素」,从而达到个体增殖的效果。 这令众人欣喜若狂,但随之的问题来了——即便有增殖素,他们依然无法解释「亡灵」的生理运作机理。 有医师运用教内的观点,认为亡灵体内蕴含的是「破碎的灵魂之力」,让其拥有了部分生理机能。他对这种虚无缥缈的说法嗤之以鼻,但也毫无头绪。 时光荏苒,而研会的进度就卡在之前的谜团上,久不得解。那段时间他被分去修道院作教士,重遇自己的友人。他每晚秉烛阅读友人的着论,几乎都把那项研究抛在了脑后。 他悉心将瓦什·波鲁全部的手稿作好注释,加以整理,却再也没有到对方面前畅谈,不知道是那份被重视之人讥刺的自尊心作怪,还是悬殊的身份已在两人之间造成了难以跨越的隔阂。 他不想去见对方,也不敢。 然而,他没有想到,最后一次见到瓦什·波鲁,却是在教会监狱里。 **** ——这篇文章动摇了教会的根基。依我看,我们该将瓦什·波鲁这个可恶的异端处以火刑。 他面色惨白地坐在教会的议事厅里,打量着桌旁众人那一张张严肃的脸。能坐在这里的,都是教会数一数二的大人物,如今的他也只配坐在末席罢了。 ——说到「瓦什·波鲁」,大概就是那个一直在修道院惹事的疯子吧。 ——是的,他曾是个机灵又听话的孩子,严格遵守着教会的规则。现在他不但藐视秩序,还屡次散布些违逆主的言论。 他听着一众人对瓦什·波鲁的审判,一颗心如坠冰窖。他没看到过那篇禁忌的文章,胆战心惊地想,瓦什的思悟怎么会落在其他教士手里?对方究竟写出了什么,才会有性命之忧呢? 就在这时,坐在最高位置的鲍德温目光凝重,说道:「无论如何,此人既然彻彻底底走上邪路,还试图在教会里传播异端言论。我们一味地容忍,终是酿成了祸患……」 他唿吸困难,冷汗大滴大滴地往下淌,面色惨白如纸。为什么是现在呢,瓦什?为什么你就不能再忍耐一会儿呢?我现在不过是教会权力中心的一个小角色,在这种会议上毫无发言权,怎么能够替你说话、保你安全…… 那个肃穆的声音如死神的钟摆,敲打在他耳畔:「判决成立,死刑将在十五日后……」 ——等等,鲍德温主教! 那一瞬他感受到了心脏的悲鸣,那份从内心深处倾泻而出的力量驱使他站起身,无礼地打断了主教的宣判。 他回过神来,发现众人毒钩似的目光齐刷刷刮在自己皮肉上,冷汗不禁湿透了长袍。其他人面露不虞,鲍德温对他倒还算和颜悦色,原谅了他粗莽的举动。 「你有什么事情么,道格拉斯?」 他让自己发热的头脑和心脏冷静下来,面对众人的置疑,只平静地说了几句话。 ——主教,上帝仁慈悲悯。瓦什·波鲁触犯戒条,的确该接受惩罚。若他清醒地怀揣着违逆上帝的念头,处以死刑的决定,更是在教会的原则之中…… ——但是,假如他现在,是个真正的疯子呢?我们还要按照正常人的规则,来要求他么…… **** 他持着一支蜡烛,站在教会监狱外,内心五味杂陈。他步下潮湿崎岖的台阶,走到一间禁闭室前。 看守罪犯的修士为他打开房门,并提醒他吹灭火烛:「他已经许久没见光了,不要刺激他。」 他点点头,步入一片黑暗中,手心沁出冷汗。狱卒在外面点燃了走廊的火把,才让一丝昏暗的光线逸入室内。 在看到狱中人的那一刻,他双目瞪大,勐地坐倒在地。瞳孔恍惚地收缩几下,他伸出手,惊惶地向那个奄奄一息的人影扑去! ——瓦什!! 眼泪差点夺眶而出,他扶起了昔日友人遍体鳞伤的身体,将对方凝满污垢和血痂的上半身拥入怀中,哽咽不止。 那个人缓慢地睁开了一双浑浊的眼睛,喉咙嘶哑,声音里充满了疲惫。 「你是……道格拉斯吗……」 ——是我,瓦什,是我! 他匆匆擦去眼泪,不想刺激对方。他抬起头,与友人对视,谁知对方怔忪着双眼,沖他的脸迟缓地看了两圈,眼眶里溢满泪水。
第296页 「道格拉斯……真的是你……」瓦什望着他,欣慰地抚摸他的脸,泪眼朦胧,「过了这么久,你终于来看我啦……之前我赌气说没有你这个朋友,我还以为……我还以为……」 「你再也不会原谅我了,我的朋友。」 他因这一句话心如刀绞,泪流满面。此时此刻,他多想告诉他,他一直在背后默默看着他,如获至宝地收藏整理他的手稿,为二人岌岌可危的友谊胆战心惊。 但瓦什却对自己说,「我还以为你不会原谅我了」——那一刻他真的很想大声痛哭,唾骂自己的懦弱,以及那该死的自尊。 「瓦什……我……我……」悲痛令他难以说出一句完整的话,那些令他得意的理性和辞藻,在这一瞬全化为泡影。 ——该是我以为,你永远不愿与我做朋友了,瓦什。 「能再见到你,真是太好了,道格拉斯。」 「我也是,瓦什。」 良久,他们二人静默地坐在监狱里,背靠着阴暗的墙壁。瓦什一反常态,褪去了疯疯癫癫的外壳,口齿清晰,声音里反而有种看破世事的淡漠。 「八天前,当惩戒修士将我关入这个牢狱,将毒辣的皮鞭和盐水轮番施在我身上,我就明白,我彻头彻尾地错了。」 「……」 「我不该再留在教会,祈祷有一天,自己能够摆脱窘境,凭那些思悟夺得那些人的认可。」瓦什声音平静道,「我该走了。」 他只觉酸涩的眼眶再度涌起了热泪,不知作何回答。 ——已经迟了,瓦什,他们不是想要你走,他们想要你死。 「说些什么吧,道格拉斯,无论什么都行。」他的朋友转过布满伤痕的头颅,在森冷的监牢中,依旧对他愉快地笑道,「能在临走前见你一面,已是主给予我的恩赐了……对了,你不知道吧,其实你的每一篇论着,我都有看。」 他使劲揉了揉酸疼的眼眶,挤出一个难看的笑:「……是么?我那些东西都是照本宣科的废话,跟你的可没法比,瓦什。」 「不,那些是很有价值的体悟哪。不过被你藏得太深了,我差点没发现。」瓦什笑道,「虽然你喜欢用复杂的语法和巧妙的文字掩饰自己的真实想法,但反映自身的思想核心还是能挖掘出的。我每过一段时间就要总结你的论着,而且总能发现有趣的观点。」 跟我做的事情一模一样。他心酸又安慰地想,我以为我们彼此疏远,其实我们比谁都了解彼此。 感谢主,真是太好了。 「不过,我太愚蠢了。」瓦什目光发空,喃喃道,「那些思悟,我本该藏在心里,可我偏要写出来,还要当做谮录上交给其他修士……恐怕最近的牢狱之灾,就是那份最近上交的谮录搞的鬼吧……」 「不要怀疑自己,瓦什。」他说道,「你永远是个出类拔萃的修士。」 「谢谢你,道格拉斯,但我再也不会当修士了。」他的朋友笑道,「即使没有『修士』这个身份,我也依旧会向主祷告,研读经书,书写自己的思悟。」 他语带哽咽:「好……」 友人的声音变得轻快起来:「真是奇怪,一旦想通了,觉得自己先前的执念实在很可笑……我只知道待在修道院浑噩度日,为什么不到外面去,亲眼看看这个世界呢?」 「嗯,他们很快就会放你出去了。」他点头道。 瓦什说:「是么?那可太好了!」 「是的。估计你今晚好好地睡一觉,明天就能站在修道院外的世界了。」他注视着墙体里渗出的液滴,如血与泪,在砖缝蔓延,「我保证……」 他永远记得那时友人脸上的笑容与希冀。 与对方躺在手术台上,那惨白的脸、僵硬的四肢和空洞的双眼,对比鲜明。 那是他最为难熬的几个小时,头晕目眩,却不敢不集中全部的精力。他下刀的精准度受人认可,面对着这个人,更是不敢有丝毫差池。 稍有不慎,便可能对他的朋友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 「呕……」 待从冰冷的手术台离开,他整个人几乎昏厥过去。他趴在盥洗台上,嘴唇青紫,手指上还沾着刺目的血渍。他双眼泛红,泪水濡湿面庞,抬脸注视着镜中憔悴苍白的自己,笑了起来。 「你这个畜生……」他嘶哑地说,「你亲手毁掉了你的朋友……毁掉了他……你是个畜生,道格拉斯……」 他一遍遍地搓洗手上的血渍,搓得双手发红,几乎搓掉了一层血皮。 ——瓦什·波鲁疯了? ——千真万确,你看他那个样子,比真正的疯子怕是还要疯一百倍…… ——若真是如此,倒也不必用死刑处置了。一个白痴,你能指望他说出什么好话呢? ——仁慈的上帝不会跟一个疯子为难的。比起让他死,还是让他赶紧离开教会吧…… 教会里出了一个真正的疯子。外面闹得沸沸扬扬,唯独他一个人缩在一间黑屋子里,浑身赤裸,一遍一遍,神经质地搓洗双手,面对着镜中双眼空洞的自己喃喃自语。 「你有罪,道格拉斯。」 他取出一根粗糙的牛皮鞭,面对镜子里那个污秽的魔鬼,狠狠抽打。清脆的鞭响撕碎了他的身体,也撕碎了他的心,让爱与悲痛的残骸落入阴影。 「你有罪,你有罪,你有罪……」
第297页 他打得精疲力尽,瘫坐在地,在空茫孤寂的黑暗中,环抱住自己血肉模煳的身体,哀声哭泣。 「瓦什……」 再无应答。 从此,世上再也没有试修士「瓦什·波鲁」。 不过多了一个名为「波波鲁」的疯子。 **** 修士瓦什·波鲁,同样也是疯子波波鲁,正于一条灰濛濛的长廊上行走。在戳碎了那唯一的眼珠后,他就被送入了这样一个神秘的地方。黑白砖块拼就的长廊似乎永远没有尽头,他行走在空旷的道路上,看向两侧墙壁上映出的,只属于那个名为「道格拉斯·海登」的记忆。 不仅有他,还有鲍德温,以及其他修士。从人人讥讽的「莫哥尔野种」到位高权重的「海登主教」,从沉默寡言的试修士到残忍冷酷的无心亡灵—— 对方人生中的每一幕,都在他眼前显现…… 【你知道瓦什·波鲁触犯禁忌的文章是哪一篇么? 不知。 那我就告诉你,道格拉斯。其实我们发现,那可能会为我们的亡灵研究提供灵感。 到底是什么文章呢,鲍德温主教? 就是这一篇——《「眼睛、心脏、大脑」,三位一体》。这篇文章很特别,竟然只凭不着边际的想像力,就对眼睛、心脏、大脑的特性与机能进行了阐述。它认为,其实只要这三件物什存在一件,就能实现灵魂的不朽……】 【你就是莫哥尔族的道格拉斯,对吧? 您好,皇帝陛下。 不必多礼了。我也没别的事情,就是想让你担任主教一职,毕竟,你对教会的贡献有目共睹,人种也合适。 感谢您的认可与提携,陛下。 不过,在就任之前,你该处理一下不必要的「垃圾」吧……】 【你……你迟早会遭到神的惩罚……道格拉斯…… 老师,您的力气,还是留着死后迈向天国的阶梯吧。您在人间的职位,就由我接任。」 你不会称心如愿的,道格拉斯……我还有……还有……瓦什……他一定会回来阻止你…… 瓦什? 对……瓦什……他永远是我……最得意的学生……而你……永远是个可恨的败类…… 我还以为你说什么呢,原来是亲爱的『瓦什』。您忘了么?你口中的『瓦什』,早就被你害死了! ——现在还活在世上的,是『波波鲁』……】 【老师,您在做什么? 整理论着,用最好的材料将它们装订成书。 这些事让其他人做就好了,是什么论着让您大费周章? 你不懂,艾里欧。我在整理的,可是比任何经文都要深刻的思悟。这么崇高的事情,我是不会假手他人的。 需要我做些什么吗,老师? 你让其他人在树林周围找块空地,建一座别墅吧。设计图我已经找人画好了,尽快开工。待建造完毕,就把这些书籍放进别墅里。 这些书还有别墅,难道有什么特殊意义么? ……没有,别多想了。】 他看到他将心脏取出,浸泡从亡灵体内提取的「增殖素」,渐渐培养成了那颗硕大的肉瘤,混沌石。 他看到他同样将刻有「波鲁」名字的八音盒用人造血肉严密包裹,装入胸腔。 他看到他制造了许多颗「道氏球」,一些是由他自己的眼睛复制的,嵌在教会各处,用于侦察。一些从他人眼眶挖出的,则作为混沌石释放感情的媒介,嵌在肉瘤的表皮。 他看到他亲手杀死了昔日的恩师,将对方的眼球挖出来,注入记忆做成道氏球,藏在主教会客室的墨水瓶里。 他看到他接近自己时的每一次希冀,每一次躲闪,每一次试探,每一次言不由衷的煎熬。 他看着那人面对着懵懂无知的他,胆怯又满足的神情。瓦什·波鲁忽地一笑,却淌下了眼泪。 ——你可真是个傻瓜啊,道格拉斯…… **** 他以为这条路不会有尽头,却没想到,尽头来得这么快。 在路途的最后,是一条岔路,道格拉斯正站在路口等着他。对方仰望着头顶永无星光的混沌,依稀穿着那身白袍,嵴背凝结了岁月的蹉跎与沧桑。 命已消逝,生前所有苦苦隐藏的秘密,全都暴露在前。 听到他的脚步声,道格拉斯转过身,目光一如既往平静无波,声调却轻似微风。 「你的灵魂很轻,瓦什。」他说道。 瓦什这才发现,两条岔道构造不同,左边一条通往下方,右边一条却通往上方。 「我的灵魂沉重而污浊。」道格拉斯平淡地一笑,指着左边的岔道,「我只能走这条路。一旦我试图走向右边,灵魂会将我压得魂飞魄散。」 瓦什说:「我全部都知道了,道格拉斯。」 道格拉斯平静地注视着他,转过身,嵴背微驼,稜角尽消,更显疲惫与哀痛。 「你终于知道了……」 瓦什·波鲁听到了对方的哽咽声:「太好了……我一直想让你知道,一直想跟你说,却一直没有勇气,也不认为说出那句话能有什么意义……」 「但现在站在这里……我却能够坦然说出来了……」 「对不起,瓦什。」 他哭了出来,用手臂挡住了双眼。这份迟到七余年的眼泪,自他挖出心脏后就再无波澜的感情,终于倾泻而出。
第298页 「道格拉斯,转过来看着我吧。」 道格拉斯转过身,一想到对方或许会出现的神情,肩膀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瓦什·波鲁很平静也很有耐心,似乎在等对方勇敢地迈出那一步。 道格拉斯终于抬起了头,迎面直视着这个他最重要的,也是一直愧于面对的人—— 结果,他只看到了一张与他一模一样,淌满眼泪的脸庞。 「你不知道,其实我也一样,道格拉斯。对我来说,你何其重要。我的一生,一半时间在追随着主,另一半的时间却在寻求你的理解与认可……」 「有句话,我早就该对你说了……」 泪水在黑袍修士面颊滑落,对方泣不成声,眼瞳深处却闪烁着喜悦的光亮。 「如果没有你,我的朋友。」他泪流满面地笑道,「即便世界溢满欢笑,我也深感寂寞。」 「谢谢你,道格拉斯……」 他们彼此凝视,破涕为笑,朦胧的面庞上只余两行清透的泪水,在微光中反射出绚烂的光芒。 ——要走么,道格拉斯? ——我们灵魂的重量有别,无法走到同一条路上,瓦什。 ——不,除了向下的路和向上的路,或许还有第三条路。 ——第三条? ——嗯,你愿意与我一起找到它么? ——好…… 两只透明的手穿过空气,交握在一起。 微光从他们的掌心逸出,长廊消弭,万物缓缓化为虚影。两个逐渐分解为细沙与尘埃的灵魂,在混沌里穿行,双手紧牵,奔向了天与地的夹缝,延伸入无边无际的远方。 那只属于他们的第三条路,光芒永驻。 **** ……恶龙的牙齿把我咀嚼…… ……恶龙的涎滴使我燃着…… ……恶龙的鳞片将我割裂…… ……恶龙说,我咬你,烧你,弄伤你…… ……为什么你还没有死…… 我昏睡了许久,似乎错过了一场戏剧的落幕。我睁开干涩的双眼,耳边是唿啸的寒风,大地在我的视野中凝聚为沙盒般的缩影。我仰头望天,呆滞地看着那柔和的银月和闪烁的寒星。 我抚摸了一把身下坚硬的触感,浑身肌肉紧绷,嘴唇颤抖。龙啸在我耳畔低哑地迴响,我的长髮被夜风吹乱,舞在我怔愣的双眼后。 我正坐在巨龙的嵴背上。 【恶龙的牙齿把我咀嚼……】 我盯着那一枚枚光滑的龙鳞,忽然瞪起血红的眼睛,双手用力撕扯一枚鳞片!龙鳞被我直接从皮肉上撕了下来,我听到了巨龙痛苦的喊叫,心头涌起的疯狂和仇恨如火焰般吞没了我,让我发出了愤怒的咆哮! 「恶龙的涎滴使我燃着!」 我发疯般嘶吼着那首歌,足足将龙鳞连皮带肉撕下了七八块。白龙在半空疼痛地扭动,却努力保持着平衡。 「恶龙的鳞片将我割裂!」 我试了一下银色的鳞片,果然,边缘很锋利。我大吼一声,以龙鳞作刃,一下一下,狠扎那被我撕扯出的,汩汩淌血的伤口! 龙被我手上的锐物刺得痛苦不堪,发出微弱的哀鸣,飞翔的高度降低了一小半。 【莱蒙……】 「恶龙说,我咬你,烧你,弄伤你!」 我已经听不出任何声音,只知道双眼疼得仿佛要滴血。我声嘶力竭地吼唱着那首歌,扔掉鳞片,用拳头去捣恶龙的伤口,让我整只手臂都被恶龙淋漓的鲜血染红! 「为什么你还没有死——!!」 在我吼出最后一句话时,我的双臂沾满殷红的血迹,一道道血柱从龙背后的伤口喷出。我疯癫地狂笑,将头探入我撕出、刺出、又捣出的血窟窿,狠狠咬住了龙柔软的血肉! 「吼——」 龙尖啸一声,庞大的身躯从空坠落。 第117章 过唿吸 巨龙离开帝国王城的夜晚,烟尘瀰漫的废墟下,一颗干瘪的肉瘤歪倒在地,底部爬着蚂蚁和蜈蚣。 嘶啦。 水分流失殆尽的肉瘤被从内撕开,一双黑乎乎的瘦长双臂探了出来。四周躁动的声响更重,帝国已派出巡逻军来这里探查情况。众人望见坍塌的大教堂,纷纷发出窸窣的嘆息声。 在听见军队的动静后,那双手臂活动更快,不消时,一个迟钝的黑影便从肉瘤里爬出,匍匐在废墟的阴影里。 「嘿嘿……」 一个枯朽瘦削的人影在碎石乱瓦中缓缓站起,凝视着自己焦黑的皮肤和粗粝的伤痕。老头伛偻着身体,自黑夜中如幽魂般悄无声息地走过,吹着口哨,唤那些虫豸爬来身边。 「这次你们可立下大功喽……」 老头笑眯眯地从怀里掏出变形的铁匣子,将爬虫们收入匣中。他听见附近的骚动,巡逻军正在查找废墟中有没有活口。焦黑的老头子撇了撇嘴,趁乱熘出了这片是非之地,钻入了街边的黑巷。 「想弄死老头子我……」他疲惫地倚靠着墙壁,凝视着夜幕,哼道,「可没那么容易……」 **** 那夜过后,正值秋季的迟暮帝国飘起了雪花。 静谧的白覆盖了整个大地,将树木的骸骨掩入雪下,也使人心惶惶。有人说教会毁灭、巨龙现世以及深秋落雪是世界将亡的徵兆,所有人都提心弔胆,不知巨龙何时又会出现在帝国上空,兴风作浪。
第299页 对此,帝国的皇帝倒是波澜不惊,没有採取任何措施安抚民众,反倒放任流言肆虐,偶尔会杀几个宣扬邪说的傢伙以儆效尤。 迟暮帝国内部该是乱成一团,但此刻的我已经没有精力去嘲笑狗皇帝了。巨龙坠空的当晚,我们侥倖跌落在一座悬崖顶,压塌了一片小树林。我被岩石撞昏过去,直到第二天黄昏才甦醒。 然后,我便看见灰濛濛的天幕洒着晶莹的雪花,就像堕下一场洁白的眼泪。我支起上半身,发现身上除了单薄的病号服,还披着一件染血的绒袍。 衣袍领边镶着一圈雪白的绒毛,散发着混有血腥味的幽香。 「……」 我默然起身,放眼望去,见悬崖边静伫着一个雕塑般的影子。那人浑身赤裸,蹲坐在崖边,双臂环抱自己,雪白的身体仿佛与天地融为一体,银色长髮在空中飞舞。 我缓步走近,看到了他嵴背上凝固的好几只血窟窿。先前所做的事又一次闯入我的脑海,我吃力地扶着冷汗涟涟的额头,血红的双目又干又痛。 「龙。」我道。 听到我的声音后,他雪白的嵴背颤抖了一下,旋即转过身,怔怔地望着我。他只露出了一只湛蓝如海的眼睛,另一半面颊被柔软的长髮挡住,精緻剔透的五官不像是凶神恶煞的巨龙,倒像是落入凡间的精灵。 「莱蒙……」 他轻声说道,熟悉的声音让我双眼发涩,胸腔都要炸裂开来。他站起来,修长的身躯一步步向我靠近,就像一个纯洁的发光体。我双手颤抖地攥着那件血迹斑斑的绒袍,那柔软甘美的味道让我浑身的每一个毛孔都钻出了火。 「莱蒙。」 他又唤了我的名字,朝我伸出手。我差点沉溺在他那闪烁着动人光芒的蓝眼睛里,恍惚片刻,慌乱拾起地上散落的鳞片,割裂了自己的小臂! 鲜血汩汩流淌。 他惊道:「莱蒙!」 「别过来!」 我气喘吁吁地吼道,牙齿咬得咯咯响,将那枚滴血的鳞片对准他!他湛蓝的瞳孔里透出错愕,伸向我的手臂忽然传来爆豆子的声音,咔嚓咔嚓,凝结出一层鳞片的轮廓。 「哈哈哈……」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手臂上的龙鳞,抱住脑袋,癫狂地摇晃身体,发出不知是哭还是笑的吼声。 「你……竟然是……」 龙,真的是龙。 我十一岁时被送入魂烬之巅,将我一口吞吃的龙。 「莱蒙。」他望着我,说道,「我是罗。」 我抬起头髮蓬乱的脑袋,双眼发直地盯着他,哧哧笑起来。他哀伤地凝视着我,看我大步走上前,微笑着一拳打中他的侧颊! 「好的,罗!」我反手朝他打去,吼道,「罗,该死的恶龙!我来找你报仇了!」 他白皙的面颊上浮现出紫红色的淤肿,任我的拳头雨点般落在身体上,一点反抗也没有。我将他打倒在地,揪住他的头髮,看到那只蓝得刺眼的眼睛,还有掩在髮丝下的漆黑眼洞。 「莱蒙,」他艰难地说,「我知道你对龙积怨已深,但我的确没有当年在魂烬之巅吞吃你的记忆……」 我嘶吼道:「你他妈忘得倒痛快啊!没有记忆,难道就能证明你没有做过这种事吗?!你说你没有吞吃我,你给我证据证明啊!」 他忽然抱住了我,力道大得我挣脱不开。我们双双跌倒在冰冷的雪地里,我怒不可遏,对他拳打脚踢。 那只清澈的蓝眼瞳里闪过某种奇怪的光芒,他一把扳过我的脸,对着我的双唇吻了下去。 「若你给我机会,我会证明给你看……」他流泪道,「我爱你,我怎么忍心伤害你……」 我狞笑着晃晃他的肩膀:「呵,你跟我记忆里的恶龙一模一样,现在还想花言巧语矇骗过关?别他妈废话了,就告诉我,你怎么才能死?!」 「我……跟吞掉你的恶龙一模一样?」 他长发凌乱,目光迷离,唇边还有被我咬出来的血丝。我一脚踢开他,晕眩感勐地袭上大脑,想要爬起,却只是再度跌倒在地,冷雪湿透衣襟。 「唿……唿……」脸上湿漉漉的,我一抹,全是额前滴落的冷汗,几乎要将我的脸冻成冰坨。我狼狈地爬起来,拾了一枚龙鳞,对准那个静坐在雪地里的身影。 「不然呢,你以为我为什么要杀掉你才解恨?」我盯着他,嗤笑道,「告诉我,龙,你怎么才能死?」 他一声不吭,头颅低垂。我冷笑几声,又说:「你也不必害怕,如果不想死,你大可以化为龙形,先我一步杀了我——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 「我不会做任何伤害你的事。」他仰头望着我,目光沉重又哀伤,「我说过了,我爱你。」 那三个词激起我脑中不堪的回忆,色彩绚烂的往事就像软腻的泡沫,将我层层包裹,一时如溺水般难以唿吸。 我攥着龙鳞的手臂不住发颤,喉咙干涩,哽声道:「你……你他妈真让我噁心……」 他静静地注视着远方白茫茫的大地,说:「是么?当你拥抱我、亲吻我时,可从没说过这种话,莱蒙。」 「该死的……」我揪住自己的头髮,眼角泛红,「早知道你是当年那头害死我的龙,我在荒骨沼泽,就会将你碎尸万段……」 「现在,你也可以。」
第300页 他对我露出了一个悽苦的笑:「无论我是什么样子,我都是『罗』,那个容纳着你灵魂的亡灵。即便你不愿承认,你的灵魂也早在我的躯体上打下烙印。」 「我的主人,你不是想杀我吗?」他轻声道,一缕长发从鬓边垂落到肩膀,「来吧。」 我盯着他,龙鳞划破了手掌。他果真如所说的那般,只沉默着站起,面向我杀气腾腾的视线,并不打算还手。 「你杀了我的人形,就相当于杀了我。龙没有亡灵那种无尽的生命力。多好啊,主人。你只要挥出锐器就行了,而不用担心杀不死我。」他说着,湛蓝的眼眸流下泪水。 我看着他的脸,赤裸的双脚逐渐被融化的雪水冻僵。 「既然杀掉我也是你復仇的一环……我会如你所愿,主人。」 下一瞬,我听到了从喉中迸发出的咆哮—— **** 我终究没有将手里尖锐的鳞片扎向他。 「……?」 他错愕地睁大眼睛,看我将他一把扯入怀中,深深亲吻!我听见自己的怒气在胸腔中横冲直撞的声音,它怒骂我是个可恶的蠢蛋,用尽全力将我脑海中浮现的画面撕碎驱散! ……主人……主人…… ……莱蒙,我是你的,我不离开你…… ……你要的,我全都给你…… ……一个人是不行的吧…… ……莱蒙,我永远不会让你孤身一人…… 我的面颊上一片湿润,他抱住我,温热的眼泪浸透了我僵冷的皮囊。黎明破雪而出,曙光拂过我们的头顶,洒向广袤大地,碎金色的温暖笼罩群山万壑。 飞鸟在空中啼鸣,我们交拂的长髮于空中飘荡,仿佛整个天地就只剩我们两个寂寥的身影相偎相依。 过了不知多久,我用力将他推倒在雪地上,扔掉龙鳞,转头朝山下跑去! 「给我滚!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你体内的灵魂,我不要了!」 我仰天怒吼着让他滚,实际跑走的却是我自己。我的双脚犹如两片坚硬的铁板,扑哧扑哧地在雪地上留下一串印痕。我嘶吼着,咆哮着,不知在含混不清地发泄什么,只想让那个停驻在我脑海中的身影滚开,让他彻底消失在我的人生中,就像从未出现过那般消失不见! ……无论如何,我很庆幸,亡灵到最后也没有放弃寻找王子,而王子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心…… 「呃!!」 我冷不丁跌倒在地,顺着绵延的雪坡滚了几十米才停下。被压飞的雪花缀在我的黑髮上,身体宛如散架般传来阵阵钝痛。我喉中发出濒死勐兽才有的咕哝声,在雪地里蜷缩成一团,双眼被怒火烧得通红。 「该死的上帝……该死的撒旦……」 我跪在洁白的大地上,攥起一把雪,使劲揉搓着面颊。待脸庞缀满雪片,我直勾勾地瞪着地面,看那从面颊融化的液滴落于薄雪,烫出一只又一只静默的圆洞。 ……成全我吧,罗…… 我抱紧头颅,牙齿打战,眼圈发红,沙哑的哽咽声响在耳畔:「该死的……你们知不知道……」 【你们知不知道,我究竟耗费了多少勇气,才重新爱上一个人。】 「呜啊啊——!!」 静寂的天地迴荡着我撕心裂肺的吼声,眼前仿佛炸开了一片令人炫目的白光。 胸腔的悸动骤然掐断了唿吸,我瞪圆血红的眼睛,捏着自己的脖颈,嘴里吐出些急促嘈杂的浊音。 「唔呃——呃――」 一股从未有过的窒息感击中了我冰冷的躯体。我直僵僵地倒在茫白的雪地中,就像一只发条停止的木偶,手脚发麻,逐渐失去了力气,胸膛再无一丝起伏。 苍穹的万丈金光,缓慢离我而去。 **** 乞乞柯夫在迟暮帝国的王城逗留了半个月。 自从钻出肉瘤,逃出变为废墟的教会,他就隐匿行踪,试图与其他人取得联繫。他知晓修士波波鲁死于那场动乱,却不知莱蒙·骨刺和亡灵罗去了哪里。 他们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没有一丝痕迹。 「嘁,本以为跟着那个命硬的小子能走远一点哩,谁知也这么快完蛋喽。」 老头子嘬着菸斗,抚摸着蜈蚣的头壳,眯眼倾听着酒馆里的窃窃私语。这些天来,除了之前惨遭劫难的教会和震慑黑夜的巨龙,城中传言最多的,是一个来去无踪的杀人魔。 「昨天晚上,那个魔鬼连夜闯进一个贵族的庄园。到了清晨,府邸里血流成河,前后五十多人的脑袋都被整齐地剁下,堆在厨房里……」 「上帝啊,这太可怕了!」 「有人看见他长什么样子了么?」 「当然没有,不然怎么管他叫『魔鬼』呢?能看见他的模样的,估计已经被砍死了吧。」 「魔鬼」袭击了王城。一连七日,每晚都有迟暮帝国的贵族惨遭毒手。有人说,魔鬼丧心病狂的程度实属罕见,从那完整平滑的剁口可知,对方杀人时没有任何犹豫。 更可怕的是,至今也没有人能捉到那个杀人魔分毫。「魔鬼」就像一个环绕在帝国王城上空的噩梦,令千家万户闻风丧胆,惶惶不可终日,甚至有贵族携妻带子逃离王城,前往帝国的边缘地区暂避风头。 「呵,有点意思。」 乞乞柯夫叼着菸斗,缩着细窄的肩膀,一身寒酸地站在夜晚寂静的街道。几条蜈蚣沙沙从暗巷里钻出来,对着老头子抖了抖触鬚。
第301页 在走过两条街,穿过三条暗巷后,老头子在一座恢弘的城堡前停住了脚步。蜈蚣钻入大门,将门闩一顶,大门发出吱呀一声,罅开了一条缝。 乞乞柯夫眯着灰蓝色的眼睛,将门静悄悄地阖紧,踏着暗影走入。 越往城堡内部走,空气里的血腥味就越重。老头子将菸斗掏出,深吸了一口,壮着胆子继续前行。 「嘻嘻嘻嘻……」 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忽然从一间卧室门后传来!乞乞柯夫浑身一颤,感到一股无形的恐惧禁锢住他的双脚。 「……」他用了几秒钟时间勉强稳定心神,在漆黑的橡木门前站定,泰然自若地推了开。 「哈哈哈哈——」 卧室的床铺旁站着一个高大的男子,脑袋被漆黑兜帽裹得严严实实,举着雪亮锋利的砍刀,癫狂发笑,不住砍剁床上的尸体! 噗嗤——噗嗤—— 鲜血在黑暗里飞溅,大股大股撞击到墙壁上,粘稠地淌下。血肉崩裂的闷响不绝于耳,与那男子的怪笑声一起交织成一首恐怖诡秘的乐曲。 在听到推门声的一瞬,男子的砍刀悬在半空,转过头来。四目相对的一瞬,乞乞柯夫这才看到了那人狰狞的面庞,恶鬼般的双眼,咧开笑意的血腥嘴角,还有兜帽下的几缕红髮。 「哟,好久不见。」乞乞柯夫面对着双目赤红、几近疯魔的男子,布满冷汗的脸缓缓露出一个镇定的笑。 「帝国的魔鬼,莱蒙·骨刺。」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天使「东篱君」的营养液! 到此第四卷 正式完结!没想到本砣真能写到今天这一步(抹泪)尽管卷四末尾出现重大变故,但那远远不是事情的真相。 紧接着就是最终卷了,为了保证文章的圆融度和基本质量,本砣打算全部搞定后再发——所以可能要小天使们多等一阵子,待本砣彻底写完就会第一时间发布xd 第118章 两只蚂蚱 【……多奇怪啊,人在世上要流浪…… ……要度过悲惨的一生,却不能抛弃一路的坎坷…… ……也不敢大胆地想一想…… ……将来的死,只是从梦中醒来……】 在不知自己为何物时,他的意识即是混沌本身。那轻灵忧郁的琴声响起,金光粲然,仿佛整个晦暗的天地都被笼罩在圣洁的光芒之中。 一个赤裸的身影缓缓从波澜壮阔的金色云海中走出,一头金髮璀璨生辉。那人手里抱着一架七弦里拉琴,模样尚是少年,布满疮疤的脸望着他,神情显出几分友善的腼腆。 「罗,我是莱蒙·索尔。」 **** 最后一片雪花落下,他被覆满面颊的冻雪惊醒。 他眨了眨朦胧的双眼,环视四面茫白的莽原和山峦。天幕一如既往晦暗不明,他凝眸一看,在天边忽地见到一只晶莹剔透的光之漩涡。 他凝视着那比黎明还耀眼的漩涡,侧耳聆听,似乎听到了万物復甦,生机勃勃的欢声笑语。 「你也看到『那个』了?」 清冷的声音在他背后响起。他一怔,回头一瞧,一个漆黑的身影坐在他身边,静静地凝视着他。 他看不见对方的容貌,怔忪地问:「你是……」 「不记得我了?」 那人将兜帽摘下,露出一张女人的脸。亡灵法师微微一笑,神色复杂地凝视着他,轻启玫瑰似的红唇:「你昏睡了许久,我还以为你再也清醒不了了。」 他喃喃道:「我昏睡了许久……」随即,他忽然想起什么,当即就要起身,惊惶地说:「莱蒙——莱蒙?!他在哪里?他要去找艾略特復仇,我要去帮他!」 法师平淡地说:「莱蒙·骨刺?他已经抛弃你了,你还要去帮他么?」 「那又怎么样。我答应要永远陪伴他,一同去杀掉艾略特。这是我自己的决定,不管他怎么看待我,厌恶我到什么程度,我都不能食言!」 他匆忙抖落身上的雪花,裹上绒袍,蓦地发出一声闷哼。后背没有龙鳞覆盖的血窟窿一被撕扯,还在隐隐作痛。 「等等,罗。」 亡灵法师按住他的手臂,道:「如果我告诉你,放置不理,才是最好的选择呢?」 他怔愣道:「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你现在去,也于事无补。」法师仰头望着他,「但若你听我的,我会给你指引一条最好的路。」 他惕然道:「抱歉,我无法就这么相信你。」 法师轻轻一笑:「你变了,罗。以前你一定会相信我的话,现在却知道怀疑了,是受到红髮小子的影响么?」 他不想回答,一心朝着崖下奔去。亡灵法师见他意志坚决,只得站起身,朝那个茫茫白雪中的身影喊:「你以为一意孤行是聪明之举么?我告诉你,罗,你一直被蒙在鼓里,以为莱蒙·骨刺是你的主人。你以为自己体内拥有他的灵魂,你以为自己是为他才存在,你要效忠于他——」 「但实际上,世界的真相恐怕恰好相反!」 那几个词令他不由顿住了脚步,顷刻的停顿,亡灵法师已飘然落到他身边。 他回过头,定定地看着眼前的女人:「你说……『世界的真相』?」 亡灵法师朝天边努了努嘴:「瞧,那个漩涡,你也看到了,那就是真相的一面。」
第302页 「坐下来吧,我会把你知晓以及不知晓的所有实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你。」 **** 在王城展开无规律屠杀的第十五天,乞乞柯夫找到了我。 当时我兴致正高,差点把他当个倒霉鬼,一刀剁了。一个干瘦如柴的老头子并不是让我大发慈悲的理由。只是我看见了那只灰蓝色的、据说能窥得「过去」的眼珠,不由放下刀,产生了多让这老头子活几天的想法。 毕竟,去杀狗东西艾略特是极为冒险的决定,多一个人,就能在临死前多拉一个垫背的。若是时运来临,能把垫背的推作替死鬼,可就更妙了。 这个想法让我心底传来沙哑的鬼笑。 我道:「你不是被教会的肉瘤吞下去了么,怎么还活着?」 乞乞柯夫轻描淡写地说:「我被吞下去时,当即命令饲养的虫子包裹住我的身体,才免除了体液的腐蚀。」 「哦。」我漫不经心地说道,将砍刀用布包裹好,背在背后。 老头子瞄了一眼:「你的刀挺锋利。我还是第一次见你用这么锋利的刀。」 我呲牙笑道:「杀狗就该用快刀,免得他汪汪大叫。」 乞乞柯夫在旅店订了个房间,将餐饭端进屋子,我则从窗户跃了进去,扔出几枚金币让他去付帐。 我咬着一只油汪汪的鸡腿,双腿翘在桌上,坚硬的靴跟和银光闪闪的马刺在橡木桌面敲出重响。老头子盯了我半晌,说:「原来如此,我还奇怪,为何只剩了你一人。」 噗。我将鸡骨头一吐,啪地吐到老头子脸上,朝他嘻嘻讥笑。 「奉劝你,死老头,别他妈总想着窥探我的过去。」我眯眼道,「再有一次,我就把你的大脑从头壳里掏出来捏爆。」 乞乞柯夫那张焦炭似的脸上多出一道油印子,瞥见我狞笑的脸,还是冷静地选择不惹恼我这个疯子,谨慎地坐到桌子另一边。 「那我们不提过去,单说一下未来吧。」他叼着菸斗,唿出一口烟,「关于艾略特,你打算怎么办?」 「那我先问问你。您说狗东西拥有那颗看得到『未来』的眼睛。」我漫不经心地剔着牙缝,「『未来』究竟指的是什么?打个比方,如果我们制定了一则计划,要取他的狗命。所谓的掌控『未来』,是指他知道我们这个计划本身,还是他最终会死掉?」 乞乞柯夫目光变得深邃起来:「是后者,最终的结果。每个人的过去一成不变,但未来却千变万化,这也是我两颗眼睛的不同之处。对『过去』的窥探大可以巨细无遗,但对『未来』的窥探却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从而无法得到太多细节。」 「比如?」 「比如你的兀鹫城。」乞乞柯夫道,「在眼睛看来,应该是必然会灭亡的。然而艾略特不像一些蠢货,他会设计其它条件,加速这个结果的达成——就像女亡灵和内奸。至于北境土地的荒芜,还有导致粮食歉收的天灾,则是不可抗力的『命运』。」 我似笑非笑地盯着老头子:「听起来,『未来』那只眼睛能得到的信息量,或许还不如你现在这颗『过去』的眼睛啊。」 乞乞柯夫被我眸中乍现的凶光激得悚然一惊!眨眼间,我提刀横在他的喉头,冷笑道:「别动,老头子。不想身首异处,就老实回答我的问题。」 老头在熠熠寒光下面色发青,强作镇定道:「你这是干什么,莱蒙?我们是一根线上的蚂蚱,你有什么问题,直接问我就好,何必用这种方式?」 「没什么,我当然知道我们同一阵营。」我嘻嘻笑道,「我只是想告诉你,别跟我耍花招,乞乞柯夫。就算你有那只眼睛,我杀了你,也不过是分秒的事。」 下一瞬,我厉声喝问:「说清楚,艾略特到底是你什么人!你跟他有什么渊源?!」 老头子直勾勾地盯着我:「你怀疑我。」 我冷笑:「没错,我现在不相信任何人,更别提你那些子虚乌有的情报,除非你给我可信的证据。我已经受够了。别跟我来那套『爱听不听』的理论,乞乞柯夫,你敢扭一下脖子,我剁了你餵狗!」 老头子吞咽了一下,知道我没在开玩笑。生死之际,这个识时务的老头立刻软了骨头,吸气道:「你……知道我,其实是莫哥尔人么?」 我冷笑:「哦?」 「莫哥尔族的神迹里,有一个传说。」老头子的喘气声愈发粗粝,「能同时拥有『过去』和『未来』的人,即可得到永生……」 我道:「艾略特当年夺走你一颗眼睛,怎么不把另一颗也夺走?」 他气喘吁吁道:「你以为我会坐以待毙么?只可惜,无论我怎么努力,还是失去了一颗眼睛……」 我盯着他,想从那张苍老的脸上盯出些许破绽,刀刃戏弄似的在老头子脖颈画圈。乞乞柯夫一连吞了好几口唾沫,哑声道:「我知道你现在在想什么……你想杀了我,得到我这一颗眼睛,对么?」 我大笑。这老头子无论何时都聪明得合我心意,更别提是小命攥在我手里的场合。乞乞柯夫沉默半晌,突然道:「那我可以告诉你,你留着我,可比杀了我有用。」 老头子向来有急智,情况越是危急办法来得越快。我笑眯眯地比划着名砍刀:「说说看?」 他反问我道:「你觉得艾略特会不会在意我这只眼睛?」
第303页 我冷嗤道:「你是说,会带给他『永生』的眼睛?……呵,我哪知道,我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 「他现在是帝国皇帝,天下在握,权欲薰心,怎么会不在意自己的寿命?」乞乞柯夫道,「只有活得长,才能在王座上坐得久。艾略特当然明白这个道理,否则不会允许教会私自进行亡灵研究。」 「……」 毫无疑问,这个说法很令人信服,但我还是不放过任何一丝可能:「若你猜错了,他在乎的只有我一个人呢?」 老头子哼道:「你该不是被那几首肉麻的酸诗迷惑了吧?他的心里会只有你一人?艾略特能登上今天这个位置,若心里想的只有你,那他就是个披着皮的娘们儿。」 我满意地点点头,继续逼问:「那你跟我说说,你有什么办法?」 「你把我捆住,同时传信给艾略特,说要毁掉我的眼睛。」老头子的声音冷静得可怕,「他有八成的可能性会来,到时候,我们给他使个障眼法。」 我冷冷道:「他来赴约的可能,只是八成么?」 「别忘了,他看得到『未来』。」老头子眯眼道,「而且,只看得到你的未来。我拥有着『过去』眼睛,他看不到我的。」 「那跟他来不来赴约有什么关系?」 「他若是来,说明他看到了你当前的『未来』,觉得自己胜券在握,你会被他擒住或杀死。」乞乞柯夫道,「若是不来,则说明他看到的『未来』对他不利,那我们就更不用顾虑了,直接对他行刺便可。」 听上去似乎很有道理,但其中有一个不得不关注的问题。我逼问道:「可笑,他要是来了,那我岂不是必败无疑?!这个计划有个屁用!」 「你忘了,他看不到我的未来。」老头子这才呵呵笑道,「还记得我说,之前我看不到『亡灵』的过去么?」 我厌烦地说:「那又怎样?」 「我被关在混沌石里的时候,两颗眼睛曾发生共鸣,向我揭示了一些秘密。」乞乞柯夫道,「莱蒙,如果没有亡灵罗,你有两次性命不保。一次是你在兀鹫城登基时,从天上噼下来的闪电,还有一次,则是兀鹫城民变时,那个艾厄将你藏匿的、后来墙壁坍塌的地窖。」 他润了润喉咙:「也就是说,『未来』不是一成不变。只要是眼睛看不到的因素起了作用,一样可以化险为夷。」 我几乎已经相信了他的话,皮笑肉不笑地说:「不是我不信你,乞乞柯夫。你平时遇事喜欢躲在暗处,像这样大摇大摆作为俘虏的情形,还真少见哩。」 乞乞柯夫冷冷道:「性命攸关,我有什么可选择的?你不必担心我会害你,我说了,我们现在是一根线上的蚂蚱。我本就被你当作筹码,我要是害了你,艾略特更能轻而易举地弄死我。」 我的笑声愈发狰狞:「说不定你是艾略特那边的人呢。」 「哈哈哈……」老头子冷笑,「要是你有了能看见未来的眼睛,会选一个窥不到未来的人作心腹么?」 作者有话要说:本、本砣肥来了!_(:3」∠)_之前说要写完全部内容再发,但本砣这两天整理了文纲,已经把「硬骨头」写掉了,觉得最后收尾差不多能顺遂到底,就先发了,希望大家谅解之前的作话,今后还是稳定更新。。(不过好歹是提前发文,应该不会有问题吧。。瑟瑟发抖) 第119章 艾略特 我听从了乞乞柯夫的计策,将他捆起来,躲在王城边缘一座偏僻的黑屋里。我们提前布置好屋子,数十只蜘蛛按照一定的阵型爬满黝黑的墙壁,在黑暗里悄然无声地等待。 乞乞柯夫道:「那些蜘蛛是我特地饲养的,吐出的蛛丝凝固后的硬度堪比钢丝。」 我没有选择牛皮绳,而是用金属条将老头子绑在椅子上,防止他用什么歪门邪道脱困。乞乞柯夫可能有点恼怒我的疑心,但小命难保,也知道言多必失的道理,反倒波澜不惊。 我问:「信号是什么?」 乞乞柯夫道:「我将蜈蚣藏在嘴里,到时候会让它发出声音,让蜘蛛一齐射出黏丝。」 他用下巴点了点屋中央某处位置:「记住,一定要将艾略特逼到那里,得到的效果才最好。」 「我知道。」我试了试尖锐的刀锋,随手噼裂了一根木桩。 夜色已深,我们在信上约定今晚凌晨零点见面,现在还有不到十分钟。这次狗东西没有回些肉麻的玩意儿噁心我,想必他也料到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我蹲在门后,耐心等待,身后是乞乞柯夫粗浊的唿吸声。事实上,我猜艾略特会有第三种决定,那便是明知自己处于下风,也要前来赴约,只不过会安排一些帝国的杂兵在附近埋伏,好将我们一网打尽。 到那个时候。 我抚摸了一把光滑的寒刀,感受着刀身上的浓重杀气,跟它比起来,斫骨刀都像是乳臭未干的毛孩子。 独眼艾厄说得对,我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已足够幸运。无论发生了什么,即便是死,我也要拉着狗皇帝垫背。 这时,乞乞柯夫低声道:「有脚步声!」 我自然也听到了那悠然自得的步调,透过门缝向外窥视。 在夜雾瀰漫的寂静街道上,逐渐显出一个颀长的身影。它犹如一个森冷的鬼影,不紧不慢地在暗夜里游荡,朝着约定的黑屋走来。
第304页 待那个身影走得更近,我蹙起眉头,不由攥紧了刀柄。那个身影全身上下都被黑布包裹,像是从哪个棺材里诈尸的木乃伊,唯独脸庞上满满罩着一只银面具,面具表面刻着一个诡秘的笑脸。 我嗤嗤笑道:「好久不见,这狗东西是长残废了,羞于见人么?」 「是他没错。我感受到眼睛的共鸣了……」 乞乞柯夫说完这句话便不再吭声,唿吸愈发急促,仿佛紧张到极点。过了许久,我才发觉连我自己的笑声都在颤抖。 吱呀—— 门被推开的一瞬,我勐地举刀上前,朝那个模煳的黑影噼砍!银光一闪而过,在那只笑嘻嘻的银面具上反射着杀气。艾略特似是含着笑意轻哼一声,一手攥住我的手腕,另一手往我的面颊上摸了一把。 「好久不见,莱蒙。」 他只短暂地瞥了我一眼,身影迅疾如风,步伐敏捷地向被绑着的乞乞柯夫奔去。剎那间,那件直筒形衣袍下方探出一根木质的手臂,直戳向老头子的喉头! 「……!!」 乞乞柯夫发出惊恐的呜呜声,我飞快挡在他身前,嚓啦几声,刀刃将那根木头手臂从中齐齐削断! 我骂道:「狗东西,今天你来这里,就别想活着出去!」 艾略特轻笑一声,长柱状的诡异躯体在黑屋里灵活地移动,宽大的衣摆上下飘荡。我不敢有一丝懈怠,使尽了我所有厮杀斗殴的经验,红着双眼,挥刀砍向那个跳蚤般蹿来蹿去的狗东西。 「噢……」 一片,一片,又一片。他看到长袍被我的刀刃撕碎,发出惋惜的嘆息。见他还有精力顾惜衣物,我怒火中烧之余,往「那个位置」瞥了几眼。 该考虑把他逼到那里了。我体力有限,再耗下去对己不利。 我吼道:「操你妈的狗东西,有本事别躲!」说着侧身上前,刀刃在半空划过一道银弧,艾略特轻轻斜住身子,我冷不丁将砍刀换手,朝他脸上的面具砍去! 「嗯?」 我听到面具破碎的咔嚓声,艾略特闪身一躲,地面铿锵一声,多了半块面具。 汗水湿透了衣襟,我看着他不得已露出的半张脸,嗤嗤一笑。 艾略特摸了摸面颊的伤痕,处变不惊地笑道:「你果然比几年前有长进。」 话音刚落,我只觉一阵冷风拂过,他的手指勐地指在我眼前,转瞬就要刺破那层脆弱的软膜!我骇然失色,向后跃开,将砍刀竖在身前,心脏重如擂鼓。 他慢悠悠地转过身,面具下的唇角弯起一个可恶的弧度:「好歹杀了成百上千人了,怎么还会害怕呢,莱蒙?」 我不为所动,将刀尖对准他的胸膛。他将双臂从衣袍里伸出,笑道:「虽然我一向不喜动手,不过为了你,便破例吧。」 「我为你打造了一只更大更漂亮的鸟笼,还有脖间的黄金锁链。」他声调暧昧地说,「与你那头迷人的红髮一定很相配。」 看到他那从容不迫的态度,还有笃定的口吻,我彻底明白,今晚他来赴约,没有带任何一个卫兵,真的是孤身前来。 他看到了我的未来,恐怕还是依旧被他擒获,沦为囚犯,被关在一只鸟笼里,任他戏弄的未来—— 【休想。】 那个念头在脑海里一闪而过,我扔掉了手里的砍刀,直朝他扑了过去,以身肉搏!他动作太快,挥动重量不轻的砍刀于我并无益处,只会给狗东西留出更多空隙躲闪。 「我做梦都想咬碎你的骨头,艾略特!」我如恶犬般赤手空拳地扑上去,倒让艾略特微微吃了一惊。我抱住他的腰,将他扳倒在地,锁住关键部位的骨节。 我眼角的余光朝乞乞柯夫飞快一瞥,老头子灰蓝色的眼珠里正闪烁着精光。 艾略特不过随意挣动几下,就让我感到四肢脱力,肌肉颤抖。他笑道:「肉搏?真是个好主意。你这么热情,我会招架不住的。」 话落,他的膝盖顶中了我的腹部!五脏六腑仿佛被千斤重的钢锭砸中,我瞪大双眼,蓦地吐出一口血,嵴背又挨了一击,狼狈地摔趴在地。 「跟我走吧。」见我半死不活的样子,狗东西的笑声充满戏嚯,「我发誓决不再戏弄你了。让你当我的皇后行么,莱蒙·德·斯图尔特。」 我怒火攻心,噗地又吐了一口血。他摇了摇头,正想将我扶起,我勐地伸手锁住他的手臂,翻身一滚,将他摔在地上! 该死的撒旦,我的胳膊脱臼了。 「咻——!!」 千钧一髮之际,乞乞柯夫张开嘴,尖刺的长哨被舌上的蜈蚣唤出。比眨眼还快的速度,几十根寒光熠熠的钢丝瞬发而下,如一场声势浩大的雷霆暴雨,朝目标位置的艾略特刺去! 而我在那哨声响起的一瞬,就迅速地滚到了一侧,躲过了钢丝的束缚。 「……」 艾略特倒在地上,全身被密密麻麻的钢丝缠绕,他试图挣脱,但那钢丝比他的身体还结实,且刚柔同施,令他一时无法挣脱。 【难以置信……】 我缓慢地从地上爬起,睁大眼睛,不知心头涌起的是兴高采烈的狂喜还是难以置信的震惊。 艾略特被困住了,这朵笼罩在我头顶的乌云,暗夜里的梦魇,就如涸辙之鲋般无能为力,在地上摆成了任人宰割的模样。
第305页 「哈哈哈哈……」 一股令人晕眩的愉悦感冲上大脑,差点让我兴奋起来。我不顾乞乞柯夫的声音,拎起砍刀,避过钢丝丛林的空隙,目光痴迷地走上前,俯视狗东西的脸。 「啊,艾略特……」我举起刀,连声音都在发颤,「我都不敢相信会有今天……你相信么?」 噗嗤!我将刀捅入他的胸膛,看他挣动的四肢归于僵硬。我听见自己发出了刺耳的尖笑,抡着锋利的砍刀,一刀一刀,从头到脚,将他的躯体剁碎! 「看吧,艾略特!最后的赢家是我!是我!当年被你关在笼子里的鸟!」 我看到他的躯体逐渐分崩离析,腿脚发软,几乎压抑不住内心汹涌奔流的愉悦,「我要剥下你的皮,啃食你的肉,喝净你的血,拆掉你的骨——那些曾经只存在于我梦境中的美妙画面,从今后,我要一点一点让它变为现实,哈哈哈哈!」 滴、滴…… 我疯狂的笑声忽地被一阵清脆的滴答声止住,我低头一听,揭下狗东西遮住上半张脸的面具。 在那下面,我看到了一枚闪烁着红光的晶石,嵌在额头上,犹如眨动的血色眼珠。 随着红光跳跃得逐渐激烈,那张本该了无生息的嘴突然吐出了一句话:「结束。」 **** 轰——!! 黑屋里忽然涌起了熊熊火焰,火苗蹿天,点亮了暗夜!我被晶石那勐烈的爆炸冲击到一边,恍惚间,四肢感到了细微的疼痛感。 「咳……咳……」 烈火灼烧着我的眼眶,黑烟燻着我的口鼻,我正艰难地看向爆炸的位置,侧颊蓦地传来剧痛,一只脚结实地踩在我的脸上,我听到了上方传来了沙哑的嗤笑。 「嘿嘿嘿……」 一直默然坐在椅子上的乞乞柯夫纹丝不动,正用脚踩着我的脑袋。我想一拳揍死他,但脱臼的双臂和刚受到冲击的躯体根本没有空余的力气。 惶急之余,我呛咳一声,瞪大双眼,吼道:「死老头,你他妈想死么!」 乞乞柯夫那张被烧焦的丑脸拧出一个森诡的笑,咧开了一口黄牙:「你叫我『死老头』?」 我想要咬断死老头的脚踝,乞乞柯夫轻轻一挣,先前那束缚他的金属条登时成了一地弯曲的残骸。 火光将环绕于我周围的细密冷光映出,我正疑惑那些忽隐忽现的微光是什么,身子一轻,整个人已被钢线腾地吊起,悬在半空! 我目眦欲裂,徒劳地在钢丝的捆绑下扭动,怒不可遏:「乞乞柯夫!该死的老头,等我下去,我咬碎你的脖子——」 「乞乞柯夫?」 老头子仰头望着我,啧啧摇了摇头,在连绵的火光里呵呵笑道:「莱蒙,你再看看……」 唿啦一声,老头子的身影被火舌吞没,侧影摇曳。那具肉体突然传来噼噼啪啪的破碎声,焦黑的皮肤成片剥落,从里面露出了白皙的新肉。 「……?!」 我眼睁睁地看那人崭新的躯体如昆虫破茧般,慢慢从苍老的皮囊脱出。 深色的长髮垂落在地,肌肉结实有力,身材颀长。那双手灵活地缠绕着钢丝,他望向我,鲜红的眼眸里露出嗜血的笑意。 「你……」 我望着他,浑身的血液缓缓凝固,透骨的寒意从肺腑渗出。那个名字噎在喉头,就像扼住我唿吸的巨手。 那双血光凛冽的眼眸望向我,嘴角露出一个邪狞的笑。 「莱蒙,我的小金丝雀。虽然你常常叫我『狗东西』、『狗皇帝』、『狗娘养的艾略特』……」 他站在唿啸肆虐的火海中,背后仿佛掀起滔天焰浪。沖天的火光四下飞溅,如陨落的流星,拖曳下长长的余辉,燃着了城区的房屋! 「但实际上,你喊我最多的,还是『乞乞柯夫』。」 第120章 人间即地狱 ——莱蒙,看到了么? ——能陪伴你走到最后的,果然只有我。 【九年前,万疆帝国,皇宫外的树林。】 「呜……呜……」 温暖的阳光从天空洒下,男孩流着泪,僵硬地躺在草地上。 那时的他变为一群兇悍的毒蜂,将小王子包裹在蜂针下,蛰咬每一寸细腻的肌肤。他能听到孩童绝望的哭泣,恐惧的颤抖,还有内心破碎的声音。很轻,却令他如听到天籁之声那般欢欣难抑。 「啊……啊……」 男孩疼痛的呜咽声更大。他察觉到对方试图活动手指,便刻意在孩子的手指处逗留,将蜂针深深扎入皮肉,直到对方彻底不敢乱动才停止。 这将是你崩溃的开端,莱蒙。 你是我的。 这就是我给你的,罪恶的烙印。它将在你心头缓缓滋长,凝结出毒瘤,蔓延至整个心脏。 他身为毒蜂的细足碰触到男孩的血和泪,心满意足地笑了。 【两年前,花牌镇。】 「啊啊啊啊……」 悽厉的喊叫在夜半的牢房里迴响,巫师的身体四分五裂,喉管被斩断,鲜血横流。 披着黑斗篷,叼着菸斗的男子凝视着刀刃上的血迹,喃喃自语:「该到下一个地方去了……」 他不着痕迹地熘出了「美丽宝贝」,临走瞥了一眼看守店铺的女人,确认对方仍在熟睡才冷笑着移开视线。 男子身影飘忽,在不到一刻钟的功夫就走出了花牌镇,到了那片乌鸦盘桓的荒树林。他走到万疆帝国大王子的墓碑,摩挲了一下坟墓上的细沙,轻声笑了笑。
第306页 你来过了,我的男孩。我为你写就的那首诗,你喜欢么? 【两年前,北境,刺青城堡。】 「呵,未来的莱蒙·骨刺?你没死,活得好好的,真是上帝无眼啊……」 他走入城堡,路过对着空气,仿若陷入梦魇的红髮男孩。瘦削的老头子微微一笑,踏着潮湿的地砖,打开铁门,走入密道。 在一扇木门前,他摩挲了一下粗糙的表面,一笔一划,用小刀在上面刻着字迹: 「亲爱的莱蒙, 我在看着你, 一直……」 待将整首诗刻好,老头拂开上面的木屑,满意地笑了笑,按原路返回,走到依旧与空气对话的男孩身边。 「莱蒙!」 唿地一声,他吐出了一口烟雾,唤醒了对方。 【一年前,北境,兀鹫城。】 他眯起眼,看自己的红髮男孩变成了金髮男孩,头上顶着沉甸甸的皇冠,满不在乎地笑了笑。 ——这是我愿意给你的,我要是不想给你,你可戴不上它,莱蒙。 「城里散布着流言,攻击对象是国王和军队。」男孩咬牙切齿地说,「不知道是哪些不知死活的好事之徒,拿着锻造武器的事情嚼舌根,故意抹黑国王的形象。」 他看着对方因一点谣言就气得通红的脸,暗自微笑。即便身披绒裘,他的男孩也掩不住身上的稚气。 他转着菸斗,故作散漫地问:「那你想要怎么做?」 「利用你那只眼睛,找到犯事者,乞乞柯夫。」男孩冷笑道,「然后,将那些人的窝点告诉我,我亲自去砍了他们!」 他当天就离开了王城,晃晃悠悠地走到了下城,停在一间简陋的木屋前。他毫不避讳地推门而入,走到最里面的卧室,坐在床上,就像一个真正的老菸鬼,唿哧唿哧地吞云吐雾。 不一会儿,一个黑短髮的高挑少女走进来。女人瞧见他,先是一怔,随即跪地道:「主人。」 「菲琳,真高兴见到你。」他笑道,「之前我吩咐你做的事,你干得不错,把那三封劝降信给了兀鹫城的三个大臣,为他们日后的争执埋下隐患。」 女人漠不关心地点了点头。 「不过,有些事情,你却是瞒着我做的……」 他微微一笑,磕掉菸灰:「最近城里针对国王横徵暴敛的谣言,就是你找人拉帮结伙,散布出去的吧,菲琳?」 女人漠然答道:「是的。」 他笑道:「为什么这么做?是对他的统治感到不满,还是不甘自己的挚爱沦为他的玩物?」 女人冷冷道:「恕我不想回答,主人。」 他摩挲着菸斗,对女人冷漠的态度不甚在意:「好吧,这些都不重要。你之前私自做了什么我可以不追究,但你接下来可得听我的,否则,我撕烂你的皮。」 「是。」 「我会将你们进行秘密会议的地方告诉国王。不出半天,他一定会趁某个夜深人静时去杀了你们……到时候我会通知你,你一定要及时赶去那里,做出被他杀死的假象,明白么?」 女人抬眼看他:「主人,我能问你这么安排的原因么?」 他笑道:「莱蒙嘴上说不在乎亡灵罗,实际对他周围的人疑心很重,也很敏感。你曾是亡灵罗的玩伴,长久一来,我怕会露了马脚,被他窥到些什么。」 女人点点头。他从床上起身,咂巴着菸斗,说:「等被他『杀死』后,你就回迟暮帝国。等时机成熟了,我再交给你新的任务……」 【半年前,迟暮帝国,教会。】 他褪去伪装,换上一身豪奢的礼服,笑吟吟地坐在主教会客室里。 「您说,要是主人对亡灵进行了脑部破坏,并成功进行『思维强灌』,会有怎么样的后果?」 主教道格拉斯·海登扶了一下反光的镜片,蹙眉道:「如果单是成功的『思维强灌』,亡灵只会表现出另一种性格……但若亡灵在此期间受到了重大刺激,产生了与强灌思维不同的思绪,大机率会崩溃,成为再无用处的废物,没有意识,可以销毁。」 他略一思索,问:「如果,主人不希望亡灵被销毁呢?」 道格拉斯难以置信地笑了笑:「会有那种主人么?『思维强灌』的后遗症很难去除,主人要想这种亡灵恢復正常,就要付出自己的寿命,重新给亡灵注入生机……」 「原来如此,谢谢你的说明。」他笑道,「对了,海登主教,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加强进城的监管吧……」 从教会离开后,他回到皇宫的卧室,看到了那个站在窗边,头戴银面具的「艾略特」。 他的替身。 「你的使命就要结束了。」 他摘下傀儡的面具,伸手在那死尸般灰白的额头上一点,注入力量,让晶石中的红色光芒重新跳动起来。 「很快,就要到终结之时了。」 他重新将面具给傀儡罩上,看对方安静地坐到床上,就像一只木桩。他坐到桌旁,随意抽出一张纸笺,略一思索,写下最后的短诗。 「亲爱的莱蒙, 你长大了……」 **** 可笑。 我双眼麻木,直勾勾地注视着深渊般的夜穹,晕眩的视野犹如沸腾的水银。蔓延的火势围成一道墙壁,将我们二人困在其中,艾略特走向我,手臂轻轻一挥,烈焰就在我的身体上燃烧,将我的衣物化为灰烬。
第307页 「我猜你现在一定有很多困惑。」他微微笑道,「但我知道,无论你怎么迷惑不解,有一点,你已经很清楚了。」 「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我一言不发,烧焦的衣物从半空落下。他靠近我,抚摸着我湿漉漉的额头,凑到我耳边低声道:「那我先告诉你,最让你心碎的那个秘密吧。」 「当年在魂烬之巅。」他道,「你以为将你吞入腹中的龙,是亡灵罗,对么?」 他摩挲我的嘴唇,我勐地将他的手指咬进嘴里,狠命啃咬! 他愉快地笑起来,说:「看看你,莱蒙,已经走到绝境,竟然还能保有对我这么深的恨意……」 那血红的双眼瞪着我,他一字一顿,声音里含了几分狂热:「这可真是……太、好、了。」 「呸!」 我吐出他的脏手,整具身体像一柄缠着细线的敲钟锤,拼了命地朝他撞去。他一掌就将我的脑袋箍住,我在他渐重的力道下发出疼痛的吼叫。 他语带笑意:「你知道么,莱蒙?你错怪亡灵罗了,一直以来,错得彻底。你不仅自己抛弃了所有的爱,还不停地伤害唯一爱你的人。哈哈哈,你知道当年在魂烬之巅,究竟发生了什么吗?」 【罗。】 脑海里浮现出那个身影,我双眼酸胀,眼圈发红,在钢索中竭力挣扎。艾略特笑吟吟地注视着我徒劳无功的模样,轻声说:「你知道你的身世么,莱蒙?」 「你不是万疆国王和万疆王后的亲儿子,而是王后和你的老师,格森·伦瑟尔偷情的产物。」 我不想听这些,一点也不,但那该死的狗东西就偏要在我耳边啰唣个没完。 「你以为,你的诞生,不过是一场禁忌恋情的产物么?」他轻笑道,「如果你这么以为,那就错了,莱蒙……」 「是我让格森·伦瑟尔,为我在人间留下一枚初生的、纯白无瑕的棋子。」 艾略特温柔地抚摸我的脸,说:「你从一出生,就註定为我所用。你记得那些毁了你的毒蜂么?那些,每一只,都是我。」 轰隆一声,我脑中传来爆炸声,险些昏厥过去。艾略特的声音离我越来越远,我本能地抗拒他的话,但意识却不由自主跟着他的声音,落下愈渐幽邃的深渊。 四周的火焰烧得愈发勐烈。这里该是王城的住民区,如今被熊熊烈火席捲,令人惊异的是,我竟听不到一点唿救声。 艾略特喃喃道:「你知道什么最为痛苦么?那就是行动受限,无法摆脱束缚。想一想吧,当一个好人被迫要进行杀戮欺骗的恶事,当一个恶人被迫要原谅欺辱他的仇敌——那真是一场灾难,对么?」 「而我,也曾有过这种难以排遣的郁闷……」 他双眼迷离,似乎陷入了什么邈远的回忆。我瞪着涨痛的双眼,忽然觉得漆黑的夜幕发生了变化。曾在我梦中出现的火山熔岩,血色苍穹,正从当前天地虚假的伪装中脱离,如梦似幻,盪起朦胧的虚影。 「我看守着那个罪恶滔天的地方——大概就是你们口中的『地狱』吧。我所见的都是些恶臭熏天的混球。我看到父子相残,兄弟厮打,夫妻互骗,长幼无序……而我乐于看到这些,允许那些邪恶、骯脏、令人不齿的罪孽,日復一日在我的眼皮下兴风作浪。」 「我更喜欢看那些十恶不赦的罪人,无拘无束地使尽他们邪祟的伎俩,造就更令人新奇的邪恶……」 「每一天,我的力量都随着那些丑陋的罪孽变得愈发强大。那些邪魂在肆无忌惮地行兇作恶,却不知,他们的愤怒和仇怨,正是我最好的养料。」 我喘息几声,与他目光对视的一瞬,那些邪恶不堪的画面涌入我的脑海,撕扯着我的神经。 那些黑蒙蒙的影子扯着我的灵魂,尖声笑道,【你与我们一样,一样!一样的万恶不赦,罪孽深重,莱蒙·骨刺……】 「但奇怪的是,我的身体里,长了一颗白色的毒瘤。」 他为我拭去额头的冷汗,笑道:「后来我确认了一下——哦,原来那颗毒瘤,正是我的心脏。」 「身处在那个污秽的地方,我却长出了那么一个玩意儿,你是不是也觉得很神奇呢?哈哈哈,就像污垢往往掩埋于圣洁肃穆之下,我邪恶污秽的身躯里,竟也长了这样一颗纯洁的心脏——大概类似于人间所说的『原罪』吧。」 我虚弱地冷笑一声:「呵……你他妈,还知道自己是个可恶的混球……」 「我的心脏令我寝食难安。」他拍了拍我的脸,笑道,「我一直在想,怎么才能让它离开我的身体。起初我试图将它一掌捏爆,但很遗憾,我发现自己一旦将它摧毁,我可能也会死。」 「所以我先逼出了心脏里的魂魄,让它走入人间。」 【有人说,我的哥哥来自魂烬之巅……】 「瞧你这惊愕的表情,你猜的没错。」他满意地笑笑,「我心脏的魂魄,就是『罗』。别忘了,格森·伦瑟尔可是我在人间的棋子,我给他命令,他便暗中实施。」 「那魂魄因为源自白色的毒瘤心脏,它单纯、天真、愚蠢、对险恶人心一无所知,连怎么保护自己都不知道,陷入那些迂腐的美德中无法自拔,最终只能走向死亡。当然,最大的功劳还该归属那个人面兽心的人间……」 钢丝在我挣扎的躯体上划下数道血痕,几乎割下我的血肉,我喉咙嘶哑,咳嗽不止。艾略特笑了笑,收紧了被我挣得松动的钢丝:「别急啊,这就听不下去了?我还没讲完呢。」
第308页 「那个时候,我突然意识到,『善』与『同情』或许也是某种致命的武器。破坏力与它们位于同一水平的,还有『信仰』、『忠诚』、『血缘』、『爱』、『尊严』……等等。这些弱点,在你那些同伴身上,可表现得淋漓尽致。」 烈炎在我的眼眶里灼烧。 「不过,也多亏这世间大部分人都视这些美德为渣滓,自私自利,不愿善待他人,我余下的计划才得以顺利施行。」他越说越起了兴致,「按人间的标准,『罗』死掉了,实则是他的魂魄回归心脏,陷入沉眠。」 「就在不久后。」他微微笑道,「格森将那颗养大的小棋子——莱蒙,也就是你,带到了魂烬之巅。」 五年前的那场冷清的飞雪在我脑中迴荡着风声。我唿吸一窒,牙齿将下唇咬出了血,手腕几乎被锐利的钢丝磨烂。 「那天我从看守的恶魂聚集之地,飞向更高的地方,也就是你们的世界。我降落在悬崖上等候你,下落的雪花布满我的躯体,凝结成一层洁白的皮——所以你以为,我其实是银白色的龙形。哈哈哈,『罗』那个可怜的小东西,真是遭了一场无妄之灾啊。」 他说着,忽地长啸一声,四肢变得粗硕坚硬,两只巨大的龙翼撕裂皮肉,破嵴而出!在黯淡的夜空下,我看到一条漆黑的巨龙龇着锋利的牙齿,利爪杀气四溢,比熔浆还烫的涎滴将地面烙出焦黑的孔洞。 「你以为是变成龙的『罗』吃掉了你——」龙的大笑声足以使地面震裂,「其实,是我把你吞下去的!也是你,将容纳着沉眠的它的脏器,大口吞吃!」 大地在那一瞬勐烈地震盪起来,天穹爆炸,山川破碎,化为浓郁的血色!我再也看不见银月繁星,再也看不见群山万壑,只有深渊般的恐惧和孤寂攫住我的心脏,还有这个面目正逐渐崩毁的世界。 我看到从天坠落的火球,砸向大地,焚毁万物。我大叫出声,口中鲜血迸溅,五脏六腑裂为碎片! 龙将我抓在手里,邪狞的笑声响彻天地,如恶魔的钟槌,撞破我的耳膜。 「从那一刻起,你就是我培育恶魂灵的容器!」龙面目狰狞地长啸一声,「所以我一次次将你逼入绝境,让你崩溃,让你绝望,让你痛恨眼下的一切,饱受煎熬——」 「你明白么,莱蒙!你越是被仇恨吞噬,越沉浸在愤怒中不可自拔,那个被你吞掉的容器就愈发完美——愈发能够为我所用!」 「数千万人中,只有你,才有着如此强烈的恨意,以及如此坚定的意志力。你终于走到这一步,成了一个污秽的邪物,来到我的面前……我可真为我自己,以及得知真相的你感到高兴!」 **** 【那一刻,你后悔了么?】 「呜啊啊——!!」 那噩梦般的一幕于此刻重现,龙捏碎了我的四肢,用锋利的手爪将我攥在手心,托至身前。 疾风在我耳边唿啸,噗嗤一声,我的两只眼睛被它的指甲戳碎,鲜血如泪水般淌了下来。 「呜啊……啊啊……救……救……」 我四分五裂的身体在龙的巨爪里抽搐,声音在双唇间支离破碎。我不想死,我想要唿救。多可笑啊,我已经许多年没有向他人唿救了,但我现在却执着、虚弱而疯狂地唿喊,盼望有谁能听到我的声音,有谁能伸出一双手,拉我脱离深渊…… 但我却忘了,我早已亲手抛却了所有爱我的人,抛却了我自己。 「啊——不!不!!」 我撕心裂肺地哭吼,双目失明,只感受得到龙粗浊的喘息声,还有那令人作呕的,如熔浆般灼烫的涎滴。 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鸣叫。 原来,我的愤怒为人所喜,邪恶为人所愉,仇恨为人所用。 而我做不到抛下它们——不愤怒,不作恶,不仇恨那个铸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 更做不到让爱、善与美突然充盈我的心灵,阻止对方计划达成。 【莱蒙·骨刺,如果你早一点放下仇恨,与那个欺辱你的世界和解……】 「啊……啊……」 鲜血溅满我的脸,口角淌着涎滴,双目被剜的疼痛如两块塞在眼洞里的尖石。我微弱地哀鸣着,尝到了自己血液的腥臭。 【你该像法洛斯一样死守正义,跟芭芭拉一样看淡苦痛,和残废三兄弟一样情深义重,同波波鲁一样信念永驻。】 【你更应该信赖你生命中唯一的感动与深爱。那个从未背叛过你、伤害过你的纯白灵魂。】 我曾说,我是莱蒙·骨刺,不是莱蒙·索尔。 我早已是个被精心养大的恶鬼。一个面对命运与世界的欺骗,甚至都没资格反抗的,可悲的祭品。 我只能在万念俱灰之时,歇斯底里地鸣泣。 【到头来,你是被你自己推入深渊,自己把自己献祭给最大的敌人啊,莱蒙·骨刺……】 「但是,你也不必难过。」 噗滋几声,我感到四周被什么软绵绵的肉块包裹,它们挤压着我的躯体,令我难以唿吸。恍惚间我仿佛回到了鼠笼的手术台,那些软管就像现在逐渐溶蚀我身体的黏液,使我的躯体遍布孔洞。 我感到自己仿佛躺在一锅沸水中,锅底便是狂舞的烈焰。我的肉体溶为粘稠的颗粒,血液咕嘟咕嘟冒着泡,骨骼融化,脏腑与其他血肉连为一体。
第309页 霎时,一道奇怪的光击中了我,又沿着繁复的筋络、血管和肌肉纤维,将那个庞大的空间照得熠熠生辉。我的双眼早已瞎掉,此时却能够看到世界的模样,如此真切,就像是我自己所见那般令人心惊。 一个血红的、焦黑的,充斥着污秽和邪恶的地狱。 龙张开双翼,在天空盘旋,它吐出火焰,金灿灿的火球接二连三落于地表。草木烧成灰烬,河流化为蒸气,大地裂出罅隙,从中涌出条条交错的熔浆。 在这地狱般的景象中,一团团面目狰狞的黑气在张牙舞爪地厮打。他们彼此口吐恶言,拳打脚踢,发泄愤恨。越是泄愤、怀疑、背叛、杀戮,越是做了他们自以为正确的事,裹着他们周身的黑气就越是浓厚,让他们的灵魂变得沉重不堪。 「我说过了,这世上其他人也与你一样,唾弃美德与善举,高挂自己鄙陋的灵魂,堕入深渊尚不自知!」 「所以,我给了他们最好的结局,哈哈哈!在你被送入魂烬之巅后,我就毁了人间,让那些丑恶的灵魂全部进入到我的世界!」 「可怜的人类啊。一人死掉,其他人尚能有所警醒。一旦所有人死掉,他们反倒心安理得,还能沿着生前的轨迹度日呢!」 在龙狂妄的笑声中,我看清了世界的原貌—— 人间即地狱。 他人即魔鬼。 作者有话要说:莱蒙为何看得到地狱——「眼睛、心脏、大脑」三位一体,他现在是啥样子相信不用我说了。。。 下面是讲解一些疑点的时间!果然乱切视角就是难以说清一些事(顶锅)既然是此文的疑点,就用此文的一些思想理论解答: q1:如何实现人与亡灵的转化? a1:人死,与亡灵之力融合。而「亡灵之力」的成分被证实是相应的「情绪」。 q2:龙罗和亡灵罗如何实现转化? a2:卷四隐晦地提到过,其实罗是在那颗眼球(就是道氏球)破碎后,突然从亡灵变成了龙。首先,道氏球里装载着的是「记忆」。再来,龙罗和亡灵罗其实是同一「物质」(魂体),既然由道氏球改变了记忆,外形是可以改变的。(同时引自道格拉斯「灵魂是意识的集合」说法,罗是艾略特龙的一部分,意识化形自然是龙) q3:心脏怎么会变为人形呢? a3:卷四波波鲁所翻的书,里面有关于「眼睛、大脑、心脏」三者的解释,其中提到心脏是最接近个体的存在。 q4:作者君我还是觉得你在瞎掰。 a4:这、这毕竟还是西幻文啊,能用唯物主义全部解释还实践出真知还得了!(熘了熘了) 第121章 永不消失之物 「无人生还。」 罗盯着亡灵法师,她亦回望着他,说道:「艾略特杀死了所有人,将地狱摆成了人间的样子,让他们心安理得地在这里继续生活。」 「对人类来说,只要彼此的联繫同往常一样,构成一张与曾经别无二致的『网』,他们竟发觉不出任何异常。即使身处的世界早已不同。」 罗震惊地说:「既然人已经变为地狱的魂灵了,为什么在这里,他们仍会死去?」 法师淡淡一笑:「谁知道呢,或许只是变为当前的我们看不到的模样罢了。就像过去的你,倒是能够看到一些所谓『亡魂』么。」 罗恍惚了好一会儿。法师缓和语气,说:「我已经把所有的都告诉你了,罗。」 「你跟我说的『最好的路』,」罗怔然问道,「是什么?还有,为什么你说将莱蒙放置不理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艾略特的目的,其实是让莱蒙成为他新的心脏。」 罗吃了一惊,瞳孔震颤。法师说道:「而他之前的心脏却是你。只不过容器在莱蒙那个小子身体里,魂魄是你现在的样子。原本你是被他吃掉,沉睡在他的身体里,我只是用了一些办法,让你甦醒,进入到我制造的另一个肉身容器里而已。」 「你不欠莱蒙·骨刺任何东西。」女法师静静说道,「一点也不,罗。相反,是他一直在亏欠你。」 罗沉默着低下头。法师呵出一口白气,上前一步道:「不管怎么说,你终于得到了你另一只眼睛,变成了现在的样子,看到了天边的光之漩涡。我这就告诉你,何为最好的道路……」 「不。」 女人一怔:「你说什么?」 「我要去找他。」罗盯着凝结的薄雪片,「莱蒙……就算他不是我的主人,我不欠他任何东西……就算一再将我伤害的人是他……」 「我还是想把他从艾略特那里救出来。」他湛蓝色的眼睛里逐渐泛起湿润的雾气,哽咽道,「毕竟,他曾是一个多么温柔善良的人啊。既然从很久以前,就没有人救他……」 「那现在,就由我去。」 女人难以置信地摇摇头,抬高音调道:「你难道忘了我刚刚跟你说了什么吗?你根本没有任何机会杀掉艾略特!你曾是他的心脏。若是艾略特的计划没成功,他死了,你也会消失!若是他成功了,那他便成为了世间最邪恶的存在,你不过是个流离的废魂。他对你不会顾虑,也不是你能撼动的!」 「我知道,法师。」 罗缓慢地抬起头,面对晦暗如灰烬的苍穹,泛红的眼角露出了一抹笑意:「昔日的我可能会犹豫踌躇,沮丧地认为那是无用之事。但我遇到了莱蒙。你相信么,一个被撒旦恶龙当作容器的恶魂灵,我却从他身上感受到了一种近乎永恆的力量。」
第310页 女法师厉声道:「那不过是仇恨的力量!」 「不是。」他再度注视着女法师,目光已无迟疑,「那是名为『生』的力量……向死而生!」 霎时,洁白的光芒笼罩住了银髮的男子。女法师听到了龙震耳欲聋的唿啸,狂风捲起层层雪花,漫天飞舞。 「吼——!!」 在银白色的飓风中,龙张开洁白的双翼,飞向苍茫的寂空,嵴背的伤痕隆起丑陋的黑疤。 幽灵般的女法师站在飘落的绒雪下,望着龙坚决的身影,消失在天幕尽头。 良久,她疲惫地嘆息一声,倚靠着岩石,坐在山崖上静静等候。 **** 【天边的漩涡如此明亮,为何以前我就看不到它呢?】 罗焦急地赶往地狱中的「迟暮帝国」,嵴背被那纯洁的光源一照,伤疤竟自行脱落,露出了崭新的皮肉。他放低飞行高度,如一条游鱼滑入那个充斥着污浊与黑暗的领域。 从大地传来的悲鸣和喧嚣惊扰了他。他低头一看,草木枯萎,河流干涸,万物呈现出衰微的颓势。 那些浑身缠裹着黑气的魂灵,正在泥淖里摸爬滚打,声嘶力竭地怒吼。 就在这时,远方渺茫的雾气后,忽然传来了兇勐的咆哮声,盪开的音浪如利刃在山峦间凿下道道斫痕。罗往那些狰狞嶙峋的砍痕上看去,心中一惊,正欲加快速度飞行,头顶蓦地罩下一道黑影! 「吼——!」 一道尖锐的啸声几乎将他震成碎片。罗仰头一望,黑龙如同万仞悬崖般的躯体正伫立在他的面前。 对方盯着他的身躯,笑声厉如雷霆。而他只有黑龙半只手爪那么大。 「我本想去杀了你,你倒是自己送上门来了。」 说着,黑龙吐出一团汹涌的火焰,将他裹挟其中。罗闪身一躲,皮肉被那狂焰烧焦了一大块,迳自飞了十几秒,才远离了火球喷发的范围。 他略一思索,迅疾地蹿到黑龙的嵴背,沿着那钢铁般的躯壳向上飞跃! 黑龙狂躁地摆动尾巴,双翼扇起的飓风捲起飞沙走石,打在他的身上。罗艰难地咬住黑龙粗粝的后颈,手爪扒着对方黝黑的鳞片,就像在攀爬一座永无止境的危崖。 黑龙坚硬的躯壳让他的牙齿和指甲都迸出鲜血,稍一疏忽,还有可能被烈风撕成碎片。 【莱蒙,不要怕,我来找你了……】 他浑身骤然涌起一股强悍的力量,让他牢牢攀着锐如刀刃的龙鳞,顶着朔烈狂风,绕过黑龙的脖颈,攀到了下颌。 黑龙恼怒地甩动头颅,寒光凛冽的手爪犹如闪电,朝他一下下抓来。罗艰难闪躲,身体冷不丁还是被抓出了一道深可见骨的血痕。 这时,黑龙吼出一声长啸!黑气缓缓从地狱里邪恶的魂灵身上逸出,融入龙的躯体。 罗听到了地狱里永不停息的唿嚎。 黑龙兇狠地大笑,这一次,直接抓破了他的龙翼,让他整个躯体从下颌坠落! 「你或许有可能与我拥有同等的力量。」黑龙狞笑道,「但在地狱里,在我的世界里,我的力量会越来越强大,同样的,你的力量则会逐渐衰弱!」 「你本就是这个世界里,该死的『原罪』!」 他浑身鲜血淋漓,被黑龙的利爪撕扯得遍体鳞伤,却仍死死地攥着赖以支撑的鳞片,决不撒手。躯体因血液流失变得愈发迟钝,更不容易避开黑龙的攻击。 而对方也像是要故意戏弄他一般,看他的皮肉从苍白的骨骼剥落,就像逗一只手心里的蚂蚁。 「为什么还要挣扎,为什么还要存在?可悲的蠢货,干脆消失吧!」 紧攀的手爪失去力气,感官被疼痛麻痹。他将头颅虚弱地靠在鳞片上,脏腑碎裂的鲜血从嘴角淌下。 【……】 朦胧间,似乎有什么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 在那一瞬,白龙闭合的眼睛勐地睁了开!他如沙漠跋涉之人见到一泓清澈的泉水那样喜悦而急切,凑耳过去仔细聆听―― 他在那冷硬的皮囊后,听到了一丝微弱的心跳。 嘭咚、嘭咚…… 【罗……】 他怔忡地听着那来自心脏的唿唤,泪水忽地从眼睛堕下。 霎时,他浑身上下的龙鳞闪烁着柔和的光亮,犹如破晓的天光。光芒将他的躯体笼成一个明亮如昼的光球,修復了他所有的伤疤。 他的眼睛不断落下透明的眼泪,可涌向全身的力量却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强大。 「……!!」 就在他渐入佳境时,黑龙却出现了截然不同的反应。对方似感到了剧烈的疼痛,脚爪在地面踩踏几下,喘着粗气,口中不受控制地喷出一团团火焰。 「该死的——」 黑龙将手爪覆到胸前,狠狠抓挠,发出愤怒的咆哮和疼痛的哀鸣。 他瞅准机会,在对方张嘴的同时,迅速钻入黑龙的身体! 「呜吼——!」 疼痛越来越强烈,鳞片被自己的利爪撕扯下,血肉模煳。黑龙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神志不清地在躯壳抓下一道又一道触目惊心的血痕。 而与此同时,罗已然进入对方的身体,在蠕动的肉壁和脏器中寻觅。 他拨开有如树丛的血管筋脉,咬断黏结的神经,身上覆满滴落的灼烫腐蚀液,气喘吁吁地追随那个近乎梦呓的呢喃声。
第311页 【罗……】 终于,他找到了声音的来源。龙的心脏仿若一颗黏结着蚕丝的血茧,在所有血管虬结之处,像一只充气鼓动的皮球。 它跟一团结实的肉没什么区别,唯独一只手臂突兀地立在最上方,五指张开,不知想要抓住什么。 就像溺水之人探出水面的唿救信号。 「莱蒙……」 他看到那只尚未溶为心脏的手臂,泪水又一次夺眶而出。 「莱蒙!」 粲然的光芒如一支飞逝的利箭,与心脏接触的一瞬,骤然放大,照亮了血色的空间! 罗抓住了那只手,泪水溅落在那血迹斑斑的小臂上。他用力一扯,肉囊表皮发出粘稠的破裂声,一个躯体从中现出,就像从母体出生的婴孩。 对方残破的身体沾满腐蚀的黏液,神志不清,口中却仍喃喃着他的名字。 他一直在念,「罗」。 罗将昏迷的莱蒙拥入怀中,失声痛哭起来。笼罩二人的白光蓦地长出尖锐的刺,如银光熠熠的剑刃之山,刺穿了暗红的脏腑和肉壁! 血色消弭,四周充盈着刺眼的光明。 **** 「吼——!」 黑龙瘫软在地,身躯于白光乍现的一瞬裂为碎块!他的皮肉如崩裂的大地,岩石般的肉块冲击到半空,摩擦着灼烫的气流,如流星般陨落在地,成为一团光芒散尽的尘灰。 罗抱着奄奄一息的莱蒙,如一道凌厉的闪电,从那碎裂的躯壳钻出。他回头望了一眼匍匐的黑龙,对方力量消散,已从龙形变为虚弱的人形。 「咳……咳……」 黑髮的男子倒在地上,喘气声如破旧的风箱,胸膛下的土地溅出一大滩血污。 他至今仍惊愕地瞪着双眼,面色惨白,脏腑尽碎地趴倒在地,吐出破碎的音节。 「怎么……可能……」 他目光呆滞地活动了一下僵硬的骨节,沙哑地说,「莱……蒙……」 罗看了一眼怀中的红髮男子。 被心脏原液溶蚀得只剩上半身,双臂紧紧环绕着他的脖颈,红髮如血的「莱蒙」。 「消失吧。」 罗平静地对黑髮男子说出了最后一句悼词,将手中凝结出的雪白光刃刺向对方的嵴背。 男子的身躯被光刃存存割解,化为一股迷眼的灰烬,燃烧殆尽。 阴风唿啸,犹如鬼哭。 「……」 他垂下眼睫,转身避开那些拂面的尘埃,低头靠向怀中人的额头,在上面印下一个吻。 「莱蒙。」他轻声道,「艾略特,他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女法师跟罗没什么感情纠葛哈! 虽然联繫匪浅 第122章 命 无论是火还是雪,只要身处地狱,总是比其它地方更难消散。 罗抱着莱蒙,从热浪烧灼的极炎之地走入凛风刺骨的极寒之地。怒号的风雪吹散了他凌乱的长髮,他顶着寒风,努力将怀里的莱蒙更紧地裹入白色的绒袍。 他已经连续在冰天雪地里走了十多天。不是没办法化为龙形飞回山崖,而是气若游丝的莱蒙一直环抱着他的脖颈,死也不撒手。 罗在一处避风的岩石后坐下,替怀中人挡住细微的寒风,目光忧虑:「莱蒙,这样你的身体会吃不消的。」 红髮的男人说:「你……感觉……冷吗……」 罗抚摸他冰冷的额头:「我没事。」 「那……」莱蒙断断续续地说,「继续……抱着我……行么……我不想……不想趴在龙的背上……也不想……被龙含进嘴里……就……就想……」 「这么抱着你……」 「好。」罗伸手拥紧了莱蒙,用身体温暖那一半冰冷的残躯。他轻拍对方的嵴背,望着飞雪连天的莽白大地,想起莱蒙的身躯也曾温热滚烫,在北境的每一个冷夜,将冰冷的他拥抱温暖。 但现在,对方就像一支即将熄灭的火烛,粗重的喘息犹如生命将尽的余烬。 罗眼眶发红,摇摇头,驱散脑中那些悲伤的想法。他必须加快速度赶往女亡灵法师所待的山巅,他隐约觉得,那个女人似乎知道恢復这一切的办法。 「罗……」 罗踏着松软的雪地,听到胸前莱蒙的唿唤,温声应下,就像过去无数次那样,从未缺席。 莱蒙双眼被刺瞎,面颊凝出两行红宝石般的血泪。他依靠在罗的胸前,虚弱的嘴角弯出一个安慰的弧度:「太好了……没想到我在最后……还能死在你的怀里……」 「别这么说,莱蒙。」罗道,「你不会死。」 「罗……」莱蒙只淡淡一笑,声调迟缓地说,「我以前很蠢……有很多事,只会埋在心里,熟视无睹,而不愿意告诉你……」 对方残躯上的黏液浸湿了罗的胸膛。罗碰到他腰部的断口,险些落下泪来,强作欢笑道:「那你现在想告诉我了吗?」 「想……想……不说完,我死不瞑目……」莱蒙颤声道,仿佛做出这个决定已经耗尽了他全部的力气。 「其实……在荒骨沼泽,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我想我就是喜欢你的……」 「那时你……被吊在绳索上,像一具死气沉沉的尸体……但我就是选中了你……你的味道让我发狂,而且还是我的所有物……第一次,我捅了你的肚子……然后很粗鲁,也很疯狂地占有了你……」
第312页 他们已经走到山巅之下,风声愈发勐烈。罗低下头,尽可能听清对方说的每一个字。 莱蒙哽咽一声,沙哑地说:「对不起,罗……那时候,你一定很痛吧……对不起……」 罗将他抱得更紧了些:「但实际上,我感到更多的却是『喜悦』,莱蒙。」 莱蒙以同样的力道拥紧他,枯瘦的手臂环绕在罗的脖颈上,仿佛攀附着命运的彼岸。他不断地说着过去的事,说自己不近人情的冷酷,阴晴不定的暴戾,冷嘲热讽的戏嚯,以及那些阴暗龌龊的想法和念头,就像在进行一场漫长的忏悔。 而不管对方说什么,罗都耐心地聆听,温声安慰,握紧他冰冷的手。 「你……真是奇怪,罗……」 说到最后,莱蒙伸出干瘪的双手,颤巍巍地捧住罗的面颊,哽咽道:「我骂你,打你,对你做了那么多可恶的事……你为什么还能原谅我……你别因为是我现在这副惨样……就骗我……告诉我,究竟为什么……」 罗凝视着他衰朽的脸颊,轻声道:「我爱你。」 莱蒙苦笑一声,摇头:「不,我不信……」 「那我这样说呢?」罗道,「其实,我一直在等你说一句话,莱蒙。」 对方仰头对着他,语带希冀:「什么话?」 「『我爱你』。」 「我……」莱蒙哽咽一声。他几乎使尽了全身的力气,连嘴唇都在颤抖,却无法说出那个简单的词。 忽然间,他瞎掉的双眼淌下了新的血泪。罗大吃一惊,忙为他擦拭血迹。 莱蒙蓦地呜咽出声:「我想说,罗……我真的很想说……但我却说不出来,对不起……我根本连有没有那个东西,都不知道……对不起……我明明都要死了……我这个废物……废物!」 「没关系,莱蒙,没关系!」罗握紧他的手,轻吻几下,「以后的日子还很长,我们可以慢慢来。」 「你即将甦醒时……」莱蒙声音嘶哑道,「看到的,其实是金髮的『莱蒙·索尔』吧……也只有他,才能唤醒你……这也是后来,你在教会追忆,画的是『莱蒙·索尔』那张丑脸……」 罗将下颌紧贴对方的头髮:「不管是红髮的『莱蒙·骨刺』,还是金髮的『莱蒙·索尔』,你永远是你。」 「哈哈哈……是么……可我都不知道我自己算是什么……」莱蒙的笑声充满酸涩,「我从出生就被人安排好了一切……我以为我在反抗命运,其实不过是顺应命运……」 他抬起手,语带哭腔,抚摸着罗的脸:「我身不由己的一生……唯一的幸运,就是遇见你……我多傻啊……为什么要在将死之时,才意识到自己究竟丢失了多少东西……」 莱蒙的脉搏逐渐微弱,气息奄奄。罗惶恐地将他抱紧,大步朝着山崖顶部奔跑,哽咽道:「不,别说了,莱蒙。你不会死,我也不会死,我们说好了,等杀了艾略特,就抛弃过去,到阳光、碧海和山川之中……」 【……我们要一起活很久很久。我要带你沐浴阳光,嗅闻花香,聆听万物復甦的声音,看海天交接,昼夜轮换,重拾你生命里遗失的美好……】 「法师!」 罗满眼泪水,望见崖顶那个寂静的身影,飞奔上前。女法师在听到他的声音时愣了一下,旋即惊喜地起身,瞥见低声哭泣的银髮男子,以及他怀里抱着的残躯。 她盯着莱蒙几乎不成人形的残躯。对方苍白憔悴,四肢僵硬,似乎即将走到生命的尽头。女法师深吸一口气,冷静地说:「先进山洞里。」 **** 雪水融化的滴答声犹如指针沉重的摇动。罗将莱蒙的躯体轻轻搁在石床上,眼睛红肿地在一旁攥紧对方的手。 女法师走上前,看到莱蒙腰际可怖的血红断口,又看了一眼衣襟染血的罗,沉默半晌后,嘆了口气。 「正好,既然莱蒙·骨刺在这里了。」她偏过头,不打算再看那石床上的残躯,只对罗说,「吃了他吧。」 罗惊道:「你说什么?!」 「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么?」亡灵法师道,「莱蒙·骨刺曾吞掉了容纳你的容器,你把他吃掉,就能重新变成完整的个体了。」 罗难以置信地说:「我吃掉他?决不可能!」 「我以为你跟着那些恶棍歷练这么久,能有所长进呢?」女法师说,「为什么不吃?你以为你们两个还能全身而退么?」 「什么?」 「艾略特死了。」女法师唿出一口气,道,「若他没得到新的心脏,会死的是你;若他得到了新的心脏,死的就是莱蒙·骨刺。」 「你以为杀了他就皆大欢喜了?」女人漠然道,「恰恰相反,那才是令人心碎的开端。他到死也不会放过你们,就是这个意思。」 罗站在原地,怔愣的眼角下垂,视野晕染出模煳的印迹,落于自己与莱蒙相牵的手。 女法师不忍看他的表情,上前一步,凝视着昏迷的莱蒙,探了探他的唿吸,声音里没有任何感情:「他的灵魂快要消散了。看来会死的是他。」 「不……」罗肩膀颤抖,泫然欲泣,「不……不……」 女法师沉默半晌,低声道:「别难过了。事情变成这样,既然无可挽回,那就尝试着接受……」 「不。」罗握紧莱蒙的手,泪水大滴大滴落在对方枯瘦的手背上,「我不接受……」
第313页 女法师沉默不语。过了片刻,罗忽地站了起来,直勾勾地盯着她道:「对了——」 女人被他眼中骤然闪现的光芒吃了一惊,听银髮的男子喃喃自语:「既然艾略特可以……我为什么不可以……」 法师惊道:「你在说什么,罗?!」 「我想到拯救他的办法了。」罗面色憔悴,露出一个苍白的笑,「我可以……我也许可以……」 女法师似乎明白了他的意图,大声道:「你疯了!明明眼前有最简单的一条路,你却——」 「那是你以为的最好的路……」罗眼圈发红,说道,「不是我。」 女法师定定地望着他:「莱蒙·骨刺有什么好,值得你这么为他?」 「我……」 「你忘了你第一次沉眠的缘故了?」法师直勾勾地瞪着他,「你为那对母子做了那么多,他们除了将你推向绝望,还做了什么?」 「……」 「还是你忘了莱蒙·骨刺对你做过什么?」法师厉声道,「他对你唿来喝去,肆意辱骂,用石块强行刺穿你的大脑,对变为龙形的你蛮不讲理地踢打——你悲剧的根源,明明就是他!」 「我——」 「还想欺骗自己吗?他到现在,有对你说过一句『我爱你』吗?就连过去那些假惺惺的告白,都充满了自私和索取的意味!」法师指着石床上的残躯道,「这些你认为不重要便罢了。但现在,你竟想用艾略特曾用过的办法,重塑他的灵肉。艾略特为了实现他的目的,可是煞费苦心。他好不容易培养出一个邪恶的容器,谁知依然失败了!」 「更别说本性与莱蒙·骨刺大相迳庭的你!」法师越说越生气,怒道,「只凭一时冲动,一点准备都没有,就想与对方融合?何况他本来就快要死了,更增加了难度。若是失败了,不仅是他,连你也会赔进去。这种愚蠢的自毁办法,竟然——」 女法师的声音戛然而止。她看见罗爬上石床,凑近昏迷不醒的莱蒙·骨刺,亲吻了那吐息微弱的双唇。 就在他接近时,莱蒙死寂的残躯忽然动了一下。他从昏迷的状态醒转,感受到对方柔软的唇瓣,嘴角微弯,奄奄一息道:「罗……我……可能真的……不行了……你……一定要……好好……活……」 「莱蒙。」罗凝视着他,拂开他额前的髮丝,「如果不能一同赴生,那我们就一同赴死。」 霎时,明亮的白光笼罩了幽暗的洞穴,比天光还要刺眼。女法师愕然睁大双眼,冲上前喊道:「罗!!」 罗望向她,身影逐渐被夺目的光芒吞噬。他的轮廓渐渐在白色的光柱中消散,却微笑着朝女法师比了个口型。 他说:「谢谢你,法师。」 女人眼中涌出眼泪,她扑到石床的一瞬,光芒已经散去了。她泪眼朦胧地朝那里看去,红髮男子周身凝聚着一面透明的光层,数不清的光纤从光层内部探出长须,与他断裂的躯体相接。 他的齿间,衔着一枚晶莹光润、犹如眼泪的银色圆珠。 …… ………… ……………… 「呜呜……呜……」 嗡嗡嗡的声音响在耳畔,男孩在密布的蜂群下哽咽,双眼注视着蔚蓝的苍穹,不住流泪。他看到了毒蜂黄黑相间的圆滚滚的腹部,在那莫名的恐惧感的笼罩下,闭上了眼睛。 【救我……】 【求求你们了……谁能来……】 啪、啪、啪…… 忽然,浑身上下传来粘稠的爆浆声。男孩恐惧地尖叫起来,勐地从地面坐起—— 「不要怕。」 一个轻柔的声音传入双耳,男孩一怔,眨眼间已被拥入一个温暖结实的怀抱。有人轻抚他的嵴背,将他拥入一个温暖结实的胸膛,低声说道:「别害怕,它们不会再伤害你了。」 男孩身上沾满毒蜂碎裂的残骸,呆呆地看着眼前陌生的银髮男子。对方披着洁白的长袍,笑容恬淡温和,仿若从天降临的神祇。 他揩了揩男孩的脸,目露欣慰:「幸好伤情不重,我这就带你离开,你的家在……」 「呜哇哇!」 下一秒,男孩钻进了他的怀里,嚎啕大哭。 罗轻抚男孩颤抖的嵴背,轻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孩子?」 男孩泣不成声地答:「莱……莱蒙……」 「莱蒙·索尔。」 听到那个名字,罗一怔,湛蓝的瞳孔颤抖几下,闪烁出喜悦的光芒。 【莱蒙·索尔。】 这次,他赶上了。 第123章 博恩主教 床帏低垂,小王子躺在床上熟睡。 他被及时带回皇宫,接受医师的治疗,只简单涂了些药油,吃了些药片,便被抱回了卧室。 恐惧后的疲惫击倒了这个男孩,他缩在被子里,睏倦中想起自己忘记询问那个男子的名字。莱蒙·索尔目光困顿,几次想从床上爬起,终究抵不过睡意,打起了鼾。 他不知道,此时此刻,一双眼睛正透过虚掩的门缝,直勾勾地盯着他。爱戎·索尔看见弟弟安稳的睡脸,攥紧拳头,刚要悄悄推门而入,肩膀却蓦地被一只手按住了。 「你想做什么?」 听到那个柔和却暗含威慑的声音,爱戎一惊,转头见到一个白袍的银髮男子。对方罕见的美貌令王子呆愣片刻,旋即厉声道:「你是什么人,敢这么跟我说话。」
第314页 罗淡淡笑道:「去找你的父王吧,他会告诉你我是谁。」 爱戎盯了他一会儿,阴沉着脸,嗒嗒踏着牛皮靴离开了。 罗静静地守在莱蒙房外,寸步不离。一名老女僕抱着衣服走过,惊道:「噢,主教大人,你怎么站在这里?」 他轻声道:「嘘,小王子睡下了。」 女僕忙道:「王子殿下由我们照管就好,这是我们僕人的职责!您还是先回屋休息吧!」 僕人的职责?从前的你们,对他给予过一丁点的关怀和照顾么? 罗默默地想着,看着老女僕恐慌的脸,仍然点点头,淡淡道:「那好,我先回去。你务必看守在王子身边,不得让其他人靠近,明白么?」 女僕看主教态度冷硬,更不敢敷衍,忙不迭躬身答应,走入了房间。罗在门外等候半晌,听屋内莱蒙的鼾声依然香甜,才转身离去。 **** 进入到这个空间后不久,他篡改了过去一些法则。 对某种世界框架不严密的修整往往会引起连锁反应,但只要选对了符合自己的身份,可以起到令人惊奇的效果。 比如艾略特在毁灭所有人后,于地狱塑造原本「世界框架」时,就选择成为莫哥尔族的首领。随后他一举覆灭了万疆帝国,并化身为一个流浪的老头子。 这些在原本的格局内都不突兀,因此没有引起更多变动。 而罗的选择,是成为「万疆帝国的主教」。 同样,成为主教并未花费他太多精力。他只需託梦给教团的决议层,适时出现在圣玛利亚大教堂,就被其他人惊为神使降临。 所幸他读过许多经书,有着透彻的体悟和理解,原对教会的权力机制也熟悉,很快就适应了教会的运作,将「主教」一职扮演得天衣无缝。 「这位便是帝国新的主教,罗·博恩。」 罗站在国王身边,手捧牛皮书,朝其他大臣友善地微笑。 他将一颗假眼嵌在眼洞里,掩盖了最后一丝缺陷。银髮男子纯粹的气质和温润的谈吐让不少人颇为赞赏,连司法大臣纽金特·布莱克都认同地点了点头。 但罗的目光一直在人群中搜寻,直到他看见了红毯边的莱蒙·索尔。小王子恢復得不错,此时面色红润,神气活现,望着他的目光透出几分痴迷。 爱戎王子站在弟弟身旁,翻了个白眼,不忿又无奈。 罗成为「博恩主教」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格森·伦瑟尔。 「我知道你们在计划着什么。」他平静地说,「你真的愿意为艾略特卖命么?」 格森调整琴弦的手停顿了一下,漠然道:「这我就不太懂了,博恩主教。」 罗淡笑道:「别装煳涂,格森·伦瑟尔。既然你跟着他,那你最清楚,自己最终会有什么下场。」 格森沉默不语。 「我会将莱蒙王子带去修道院,反正他在国王眼里,也不过是一个可疑的私生子。」罗缓缓起身,说道,「我知道你现在已经失去了国王的信任,做不了什么。我只想告诉你,若你不想继续被艾略特当作棋子摆弄,就不要多加阻挠。」 「作为回报,我会保你安然无恙。」 说完,他看也没看对方一眼,迳自走出了礼仪大臣的办公室。 漫步在阳光斑驳的大理石长廊上,罗抬头望了一眼湛蓝如洗的苍穹,看到拐角处有一个鬼鬼祟祟的影子,正躁动不安地扭动。 他走了过去,悄悄站在对方纠结的身影后。金髮的小王子意识到他接近,「啊」地慌叫一声,小脸涨得通红,手足无措:「博、博恩主教!」 罗望着眼前青涩稚气的小男孩,心脏仿佛被软软地捏了一下。他不禁微笑,蹲下身,问:「有什么事么,小殿下?」 「我……我……」男孩望着他的目光充满了憧憬和爱慕,「我想对您道谢,主教。谢谢您之前救了我。」 他说着说着,忽然哭了起来。罗将男孩抱进怀里,听对方抽噎着说:「主教……您很快就要回教会了。我有个不情之请,能不能带我一起走呢?我不想待在皇宫了,我想离开这里。」 见对方与自己不谋而合,罗内心快慰,表面仍说道:「可这里还有您的宫廷教师呢,小殿下。」 王子眼巴巴地说:「若……若是您愿意,我想当您的学生……」 「你能忍受修道院枯燥的生活么?」 莱蒙毅然决然地点头:「能!」 「好。」 几天后,罗跟国王请示,将小王子带去修道院,学习拉丁文和各种知识着作。 国王很痛快地答应了。他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想当今的国王一定是无意让莱蒙成为继承人,远离皇宫可正中对方下怀。 罗望着草坪上欢快地捉蝴蝶的莱蒙,嘴角露出一个极淡的笑。 【莱蒙将会是万疆帝国的国王,你们谁也拦不住。】 临走前,他看到大王子几乎要喷火的双眼,还有王后牵挂的目光。爱戎气愤地对自己的母亲吼道:「母后,为什么莱蒙要跟那个傢伙走?!」 王后道:「爱戎,不能这么说博恩主教,太失礼了。这都是你父王的决定。」 「我要去找父王!」 罗坐在车里,看到台阶上爱戎王子气急败坏地一跺脚,噔噔噔跑回皇宫。他转头看见自己身侧,一脸喜气地挖黄桃布丁的莱蒙,放下车帘,催促车夫赶路。
第315页 **** 【xx月xx日 莱蒙很快就适应了修道院的学习,比我想像中还要快乐。他真是聪明,聪明又勤奋。那些拗口的文章,他诵读几遍就能流利背下。数算更是难不倒他,而且他的经文体悟优美又流畅,就像琴师手下的华章。众教士对他很满意,呈交给国王的汇报书上也都是赞赏之言。 不过,令我感到惊喜的是,莱蒙竟和波波鲁(现在该叫他「瓦什·波鲁」了),还有道格拉斯·海登成为了朋友……】 「你们瞧,和瓦什倒也罢了,王子殿下竟然也和那个莫哥尔野种混在一起哩!」 「别这么说,上次莱蒙王子还专门因为道格拉斯训斥我了,说『他才不是什么野种』。」 「是啊,我们要是还这么说,王子会不高兴。」 「既然这样,我也不说了!上帝啊,爸爸知道我和王子在一起读书,还嘱咐我一定要与王子搞好关系呢……」 罗在处理繁重的事务后,最喜欢站在窗边,眺望三个孩子奔跑在松石小径上,兴高采烈地玩闹。莱蒙和瓦什·波鲁简直一拍即合,默契到连笑声都能同步。 尽管他心底还对道格拉斯有所顾虑,但看到那个阴沉的莫哥尔男孩逐渐在伙伴们的感染下变得乐观开朗,也不失为一种安慰。 罗经常看到小试修士瓦什·波鲁爬上一块大石头,眉飞色舞地跟同伴们讲述最近的体悟,与曾经那个手舞足蹈向主祷告的黑袍修士别无二致。 罗眼眶酸涩,内心却充满喜悦。 修道院的教士踌躇着跟他说,最近瓦什上交的体悟有些不符合教会的规定。博恩主教淡淡一笑,说:「那些可是很有深度的文章,你们不赞赏便罢了,反而加以严厉的批评,这可不行。」 教士鲍德温惶恐地低语:「但是,博恩主教……过去的主教们都说,这样才最有利于巩固帝国统治的根基……」 「帝国的和平,并不由施于思想上的『镣铐』决定。」罗平静地翻阅着文稿,望着那些面面相觑的教士,一字一顿道,「令一个国家昌盛不衰的,是统治者敏锐的眼、仁慈的心和睿智的头脑。」 他笑着扬了扬手中的谮录:「这就是瓦什·波鲁新上交的体悟,你们瞧,说得多有道理啊。」 与此同时,道格拉斯也奇蹟般地不再研究死尸。莫哥尔男孩开始广泛涉猎各种学科,尤其沉迷数学、力学和铸造学。 至于未来在瓦什·波鲁就任帝国主教后,关于他——一位受人尊敬和爱戴的渊博学者,培养了许多天才精英,甚至改变世界发展进程的传奇故事,则是后话了。 **** 在此之前,罗从没有想到,不过是简单的权力变更,就能改变这么多人的命运。 直到某一天,一位特殊的客人到访。那人衣着朴素,脸被罩住大半,只露出一对黝黑的眼,语气淡漠地说:「您好,博恩主教。」 「你好。」罗审视着对方,「请问你是?」 「我是银麟骑士。」那人顿了顿,补充道,「在皇宫之外,您叫我『艾厄』就行。」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天使「东篱君」的营养液! 这一段不会太长,预计还有两章。 离大结局还有三章了~日更结束! 第124章 我的一切 听到那个熟悉的名字,罗诧异不已。他记忆中的「艾厄」是个独眼的流浪汉,却不知对方的真实身份竟是「银麟骑士」。 「怎么了?」艾厄问。 「没什么……很高兴见到你,艾厄。」 罗心怀感激,缓缓坐在沙发上。他大概能猜到曾经在兀鹫城,自己被困在黑枫平原,艾厄一定是将莱蒙从城中之困解救出来的人之一。 艾厄道:「主教,今天我到这里,是为了确认一件事。」 「请说。」 「莱蒙。」银麟骑士道,「他不是国王和王后的儿子,对么?」 罗道:「这话怎么说?」 「陛下很早就起了疑心,让我去监视格森·伦瑟尔。」艾厄盯着对方的表情,道,「而我发现了蛛丝马迹。」 罗淡笑道:「那你想要怎么办?」 「我还以为您会矢口否认。」 「我的确不知道皇宫里的事情。」罗慢慢饮了一口茶,道,「但我知道,莱蒙将会成为一位英明睿智的君主。谁若是从中作梗,便是将万疆帝国的命脉斩断。」 艾厄不置可否地一笑:「这是您从上帝那里得到的旨意?」 「聪明人一看便知。」罗道,「以现在爱戎王子的能力和态度,由他继位,情况绝不乐观。我想身为骑士的你,心中自然也有所比较。」 银麟骑士沉默半晌,道:「但若莱蒙王子真不是索尔王室的纯血……」 「莱蒙一定拥有他母亲的索尔血脉,这毋庸置疑。」罗凝视着他道,「更何况,血脉并不代表一切。比如同父异母的兄弟,却血浓于水。他们之间的情谊甚至比亲生兄弟还要深,你能说只因为他们并非同一个母亲所生,就会彼此仇视么?」 艾厄幽深的瞳孔忽然闪烁了一下,难得露出无可奈何的笑意:「您这倒把我说服了。」 「我相信你心中本就有想法,艾厄。」 「没错。」艾厄这才将目的和盘托出,「我今天来,其实是为了向您确认一件事——我希望莱蒙王子会成长为一位宽厚仁慈的明君。很高兴您已经向我表达了立场和态度。」
第316页 「但是,他终究不是王室纯血。」他接着道,望向罗的双眼暗含杀意,「假若他日后成为残暴之人,做出伤天害理的恶事,我是不会手下留情的。」 罗微笑道:「既然如此,我有件事要拜託你,艾厄。」 「假如我能帮上些什么,请说。」 「请你教莱蒙击剑。」罗道,「不需要你抛下皇宫的事务,一周只要一次课就好。他对剑术本就不太擅长,需要你这种经验丰富的骑士指点。」 艾厄一怔,沉吟片刻,道:「如果是每周一次,或许我还能来这边教授王子剑法……我能问您这么做的原因么,主教?」 「我想要他拥有保护自己的能力。」罗平静地说道,凝视着茶水泛起的涟漪,「毕竟有些事,终究还是需要他自己去解决,谁也无法替代。」 **** 从那之后,莱蒙就在他的安排下,跟着银麟骑士学习剑术。莱蒙一握剑就手心发颤,剑柄好几次从湿黏的掌心飞出,跟昔日那个扛刀大杀四方的红髮男孩简直有天壤之别。 相比之下,艾厄的耐心好得出奇。莱蒙握不住剑,他就悉心调整对方的姿势,讲些琐碎的事让王子放松心情。 每周艾厄都会按时到圣玛利亚大教堂教授莱蒙。起初小王子见他罩着半张脸,不苟言笑,还胆战心惊。后来两人便熟络起来,不再拘谨,偶尔还能坐在一起闲聊。 艾厄曾好奇地问罗:「您让莱蒙王子学剑,真正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罗只是笑着摇摇头,道:「真的是让他懂一点保护自己的技艺罢了。」 艾厄笑了笑,并不相信,但教莱蒙的时候也决不敷衍,依旧尽心尽责地指正王子挥剑时的每一处疏漏。 就这样,莱蒙在修道院里度过了轻松愉快的童年,还练得了一手炉火纯青的剑术。他得了许多嘉奖,罗曾让他把那些勋章和奖盃寄给皇宫里的父母,小王子摇摇头,说:「父王和母后才不在意这些东西呢。」 男孩仰起白皙的小脸,双眼亮晶晶地说道:「但是我觉得,看到这些奖励,主教您是最开心的……所以我都拿给您,好吗?」 罗抚摸着男孩的脑袋,笑道:「好,以后你得了什么勋章,都拿到这里吧,我给你好好地保存起来。」 就算忘不了即将来临的风暴,罗也时常有种「安宁平静的日子会永远持续下去」的错觉。他看着莱蒙一日日长大,脸上笑容不减,再无深重的杀气和仇怨,就如同真正的孩童那般天真烂漫。 然而,他终究没有想到,在莱蒙十五岁那年,也是过去对方与他相遇的那个年纪,一种神秘莫测的力量,又将他们捲入命运的洪流。 **** 莱蒙出事了。 几个男孩灰熘熘地站成一排,在训导室听惩戒修士的训斥。罗见莱蒙面色苍白地位列其中,问修士道:「他们犯了什么错?」 「主教,这些不听话的孩子趁夜跑了出去,到附近的村庄玩闹!」惩戒修士怒气沖沖地说,手里还晃着一块淡粉色的丝帕,「您瞧,这是从殿下身上搜出来的,女孩子的东西。」 「啊!」莱蒙惊叫一声,满脸通红地望着身前默然不语的银髮男子,支支吾吾道,「博恩主教,我——我——」 罗道:「有造成什么意外么?」 「呵,这倒没有,人也没有少,就是回来的时候被我逮住了。」惩戒修士用皮鞭手柄在男孩们脑袋上挨个敲了一记,轮到莱蒙时手一抖,收了回来。 他毕恭毕敬地说:「一切听您的安排,主教。」 「犯了错就该惩罚,不过不要太苛刻,让他们懂得悔改就好。」罗道,「莱蒙。」 金髮的王子惶急抬头:「是,主教!」 「你跟我来。」 莱蒙当即从地上起身,亦步亦趋地跟在主教身后,眼巴巴地望着那高挑修长的身影,内心七上八下。 他跟着对方走到了会客室,规规矩矩地站好,见对方沉默片刻,转过身对他笑道:「昨晚的女孩,你很喜欢她么?」 莱蒙一呆,没想到主教会询问他这个问题。罗注视着金髮小男孩窘迫害羞的模样,想到那块丝帕,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隐隐作痛。 是啊,现在的莱蒙,已经不是过去的「莱蒙」了。他是王子,不是亡命徒,拥有了全新的生活。 罗默默地想,他今年十五岁,现在才对女孩产生朦胧的情愫,已经算比较迟了。无论如何,等对方变得更加成熟,将会拥有爱慕他的姑娘,浪漫纯粹的爱情,并组建起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而自己不会是陪他走到最后的人。不再是冰天雪地的奔波中,他怀抱眷恋着的唯一。 「主教……」 罗回过神来,蓦地看到了对方接近的面庞。年幼的莱蒙很认真地凝视着他,与那双稚气的蓝眼睛对视,罗忽然感到内心某种防线即将倒塌溃散。 他勐地站起身,不顾惊愕的男孩,站到窗边,平復自己的心情。 「别紧张,我不是想要责罚你。」 几分钟后,罗转过身,目光一如既往无波无澜。 「殿下,你这个年纪,对女孩子感兴趣是很正常的。」他斟酌着自己的措辞,「我可以理解你的心情,但违背修道院的规则可不太好。不如等你完成这边的学业,出去再……」 就在这时,莱蒙忽然叫道:「主教,您误会了!」
第317页 罗一愣:「我误会什么?」 「我——」莱蒙抬起头,面庞涨得通红,「我的确没有抵抗住诱惑,跟其他人跑出去玩,遇见了村庄里的一些女孩……」 罗平静地说道:「然后呢?」 「他……他们……」男孩脸红得不正常,道,「他们……都在那些女孩脸上亲了一下,只有我没有……但是……有个女孩很想让我亲她一下……」 「我说,『抱歉,我并不喜欢你。』那女孩很生气,其他人打趣我,说我是胆子小。我有些生气,说,『我才不是害怕,只是不喜欢她。遇到喜欢的人,我会主动吻她的。』……他们说什么也不信,非要我亲她作证……」 罗一声不吭,只微微颔首,示意对方讲完。莱蒙紧张地注视着他,没从他脸上瞧出什么情绪变化,心中惴惴,额头布满冷汗。 罗问道:「那你究竟喜不喜欢那个女孩?」 「不喜欢。」 「不喜欢,为什么要跑出去?」 「因为……我的确有了喜欢的人,只是一时搞不清楚,想确认一件事……」 「确认什么?」 良久,金髮的小王子深吸一口气,突然走上前,捧住了他的脸! 罗一愣,听到对方颤抖的声音:「您罚我吧,主教。」 说完,男孩倾身上前,吻了他的面颊。 **** 从那以后,莱蒙就像突然开窍一般,望向他的神情充满了复杂的情愫。 罗看着那张年轻稚气的脸,还有迎向自己的热切的目光,不知如何应对,只得视若无睹。他一遍遍地告诉自己,这个世界的轨迹有所不同,现在的莱蒙阅歷有限,他说什么也不能扰乱对方的成长。 但他有时从对方的目光中,又能读出与「过去的莱蒙」相似的感情。尤其对方在凝视他时,即使流露着纯净的青涩,却与过去一样强势而大胆,暗含着危险的侵略性。 每当罗与这种眼神对视,总会被撩拨起过往的回忆,难以摆脱心头的悸动。在他突然陷入思绪的泥淖时,莱蒙反倒一日比一日清醒。 他对这位不知比自己年长多少的主教展开了热烈的攻势。情感的爆发激发了他的才华,他每日都会将爱慕之心用最深情的笔墨剖白,写在纸笺上,放置在对方能发现的地方,就像每一个张开双臂等候爱人扑入怀中的情种。 而罗对此完全乱了阵脚,经常盯着那些浓情蜜意的诗篇发呆,被那些火热的字眼烧得面颊发烫。 【莱蒙的情诗。】 这是他曾追随「莱蒙·骨刺」时,一个人翻着那些爱情小说,偷偷遐想的画面。一旦在如今的情形下出现,情诗对象还是自己,他反而不知所措,不知对少年的追求摆出什么姿态,才是正确的。 【你到底是怎么了,罗……】 一个静谧的夜晚,罗坐在床头,望着窗外孤冷的银月,心烦意乱。他打开窗户,走到阳台,闭眼感受拂面的夜风。 一缕轻柔的里拉琴声从浓绿的树丛后传来,罗微微一愣,望向飒飒作响的枝桠,蓦地看到莱蒙的身影,掩在树后,正垂头丧气地弹奏七弦琴。 尽管不知如何面对莱蒙,罗还是取了外袍走出屋子,将其盖在少年瘦削的嵴背上。 莱蒙抬起冻得发青的面颊,看到他,眼底焕发出神采:「博恩主教。」 罗道:「你怎么还没回屋休息,莱蒙?」 莱蒙望着他:「我想到了一段诗曲,想弹给您听。」 「这么晚么?外面太冷了。」 「那么,主教。」莱蒙吞咽了一下,面颊涨得通红,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可以进……您、您的屋子吗……」 这蹩脚的对话技巧是他从其他男孩那里学到的。莱蒙紧张又期待地等着对方的反应,罗垂眸不语,一阵令人压抑的沉默过后,才起身道:「好。」 莱蒙抱着琴,激动难抑,险些被草根绊了一跤。 而罗坐在床边,头脑昏沉,也不知自己为什么会带对方进入这个屋子,连烛台都忘了点。 莱蒙跟着银髮男子走入卧室,顿时觉得心笙摇曳,在月光下迷迷煳煳地拨弄了两下琴弦,做梦似地坐在椅子上,喃喃低语:「主教……我弹给您听吧。」 二人坐在寂静的屋室中,罗握着冰冷的双手,低声道:「好。」 莱蒙低头抚上纤细的琴弦。在指尖接触到那点点银光时,他仿佛变了一个人,羞赧和生硬一扫而空。 他试了试音,满意地点着头,阖上双眼,翘起双腿,年轻俊美面容仅剩对悦耳音律的沉浸与享受。 罗注视着男孩沉醉的脸,目光恍惚,觉得琴弦在那修长的指尖闪烁出了星光。皎白银月在他眼里骤然黯淡,唯有抱琴的男孩,成为浩瀚星空下最瑰丽的一场梦。 莱蒙微启双唇,用少年独有的清越深情的音调,唱道: 「我的心灵和我的一切, 我都愿你拿去, 只求你给我留下一双眼睛, 让我能看到你。」 他轻声唱着,琴声由明快变得忧郁,唱腔低沉憔悴却热烈似火。 「在我的身上, 没有不曾被你征服的东西。 你夺去了它的生命, 也就将它的死亡携去。 如果我还须失掉什么, 但愿你将我带去,
第318页 只求你给我留下一双眼睛, 让我能看到你……」 歌声和琴音一同消弭在最后一个哀伤的尾音。 莱蒙舒了口气,恍惚片刻才从弹奏的余韵中缓过神来。他心情激动,正欲询问眼前男子的感受,却见对方低着头,一动不动地盯着地面,纹丝不动。 「主教?」 他唤了一声,可对方浑似没听见一般,身影笼罩在皎白朦胧的月光下,显得萎顿寂寞。 莱蒙望着这样的男子,忽然觉得心头被某种情绪刺痛了。他放下里拉琴,快步走到对方身边,扶住那单薄的双肩。 他鼓足勇气,头一次激动而大胆的,说出了那个在心底深埋已久的名字—— 「罗。」 银髮的男子颤抖了一下,旋即抬头望着他,目光迷离,一只湛蓝如波的眼睛正不住地淌下泪水。 莱蒙心头一震,正想不顾一切地朝那双湿润的嘴唇吻下去,却勐地被对方推开了!他想也没想,直接抱住慌张的银髮男子,激动又紧张地颤声道:「不要走,罗!」 这句话犹如一个无法破解的咒语,将罗牢牢钉在原地。他这才发现十五岁的莱蒙已经快到他的下颌了,对方的热度从手臂传到他身上,令他忍不住缩起了身体。 「……」 好半天,他才从那种难以抗拒的激情里脱身,冷静地说:「莱蒙,松开手。」 对方用那双锋锐的眼睛凝视着他,似乎已经看透了一切,嘴唇吐出温柔又喑哑的低语:「我知道你喜欢我,博恩主教——不,罗……」 「你知不知道,我也像你喜欢我那般喜欢着你?」 罗难堪地垂下头,听对方简单几句话,就打破了他的所有伪装。 他永远无法在他面前掩饰任何事。 「你在害怕。」莱蒙将下颌靠在他的肩头,低声道,「而我也不是傻瓜,我知道你在害怕什么。」 他松开了手。终于从那灼热的束缚中摆脱,罗深深吸着气,道:「不是害怕,而是——」 「或许,现在的你还不懂自己的心,莱蒙。」 莱蒙站在他身侧,注视着他,一字一顿道:「要是现在我还不懂,那我就是个大蠢蛋。」 罗沉默不语,垂头站在窗边流淌的月光下。莱蒙忍住将对方搂入怀中爱抚的念头,嘆息一声,道歉说:「对不起……是我放肆了,主教。」 「不,不要叫主教。」男子将手搁在灼烫的眼眶上,「还是叫我『罗』吧。」 莱蒙双眼一亮:「好。」 罗疲惫地坐在床头,不知在出神地思索什么。莱蒙见他精神不振,也不便打扰,悄悄抱了里拉琴,退到门边。 他望着不远处静默的人影,心头涌起甜蜜又苦涩的爱意,道:「罗,若你愿意再等我一段时间。」 「我会排除一切横亘在我们之间的障碍,把你的手握入掌心。」 说着,房门发出咔哒一声轻响,再度闭合。 作者有话要说:註:莱蒙的唱诗是卡蒙斯的《我的心灵和我的一切》 感觉剧情又有点拖了,但又不太好删减(蓝瘦)试试能不能下一更一发讲完这部分。。。 第125章 魂烬一念 十六岁那年,莱蒙回到了皇宫。 身为王子的恩师,罗时常会前往皇宫看望他,顺便监视格森·伦瑟尔。各方面都很优秀的莱蒙王子博得了许多人的好感和认可,连剑术都能胜兄长一筹。 索尔国王敏锐地察觉到了宫廷局势的变化,不动声色,只暗中观察着莱蒙的行止。 罗·博恩主教待在皇宫里,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倚靠着石柱,远望那些欢笑玩闹的贵族子女。他看到莱蒙被众星捧月般拥簇在最中央,与那些年纪相仿的男孩赛马打猎,为女孩们唱诗弹琴,就像一个令人挪不开眼的发光体。 「罗,陪我。」 然而,只有他们两人独处的时候,莱蒙又会暴露出孩子气的一面。他从后抱着他,懒洋洋地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结实的手臂紧紧箍住他的腰。 「罗,喜欢我么?」 「喜欢。」 索性瞒不住对方,罗点头承认。这番问答已经重复了无数遍,但莱蒙就是听不够,抱着他摇晃:「三个周后,我的成人礼宴会,你一定要来。在那之后,我就能得到父王的许可,进行帝国民情的巡视了。」 「到那时,你与我同去。」 陪莱蒙巡访帝国边缘地带的贫民区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相反,罗觉得很欣慰。 「现在的万疆帝国,外表看上去犹如铜墙铁壁,内里却矛盾重重。」 莱蒙未戴王冠,一身朴素的亚麻布衫与褐色长裤,足上套着一双破旧的皮靴,肃然道:「尤其是贫富的差距,贵族肆无忌惮地压榨平民,惨剧常常在一些贫困的村子发生。富人横行霸道,穷人遭受不公平的对待,却无处诉苦。我进行巡视,正是让这些人也能得到更好的待遇和……」 王子滔滔不绝地说着,忽地感到身边人热切的目光,转头眨了眨眼,调笑道:「我怎么觉得,你好像更爱我了。」 「……」罗窘迫地移开视线。莱蒙笑呵呵地翘起双腿,将对方的手悄悄握于手心。 马车在村庄几英里外就停下了,为了表示诚意,莱蒙特地带领着随从步行走入村庄,只让救济的物资车尽快抵达。王子一行受到了村民们热烈的欢迎,莱蒙让众人不必大摆筵席,反而与贫民一起喝粥嚼菜,耐心倾听他们诉说,给予合适的帮助。
第319页 闲暇时,他就坐在树下,为众人弹奏里拉琴。他们走过许多个村庄,救济了数不清的灾民,同时警告了不少盘剥平民的贵族,整治了好几个村庄落后糜败的风气。 一天,二人坐在马车里,罗问:「你在顾虑什么,莱蒙?」 「我在想,我此行,得罪了不少有权有势的贵族。」莱蒙沉吟道,「或许这将对我的登基不利。」 罗微微笑道:「但你获得了民众的爱戴。你听到他们怎么唤你的么?『天籁王子』。假若你能成为国王,他们将是你最忠诚的拥护者。」 莱蒙也笑了:「是啊,我很高兴。」 「权力的争端,你不必担心,你只需要做你认为正确的事就好。」 罗在心里暗道,我会替你拉拢到可靠的忠臣,为你铺平前路。 第一轮巡视结束之际,他们到了最后一个村子。 「你怎么了,罗?」 察觉到对方心情低落,莱蒙低声询问道:「难道是不舒服么?要是太累了,你就回马车休息吧。」 「没关系,莱蒙。」 罗强打精神,随其他人走入了那个充满灰色记忆的村庄。一行人按照惯例,挨家挨户地探访,倾听众人的诉求。 罗在一间木屋前停住脚步,打量那木屑剥落的大门和锈蚀的门锁。莱蒙朝他走过来,身边围着几个眼神活络的村民。 一个老妇顺着罗的目光望去,看见那扇破败的门,插嘴道:「这里原来住着一个寡妇和她苟延残喘的病孩子。七八年前吧,那孩子彻底病死了,寡妇想不开,也撞死在水井旁……还是我们给收的尸哩。」 莱蒙嘆气道:「是么?这可真是不幸……」 罗没有说话,推门走入,抚过七扭八歪的木篱笆,还有粗粝的石砖。外面传来闹哄哄的声音,大概是那些村民硬要为王子接风,莱蒙推脱不过,就先让随从们去帮忙。 「罗!」 金髮的王子红光满面地跑进来,打量荒凉的小院。他走到对方身后,见罗凝视着散乱的干草垛出神,意识到情况不对,不由放轻了脚步。 「罗。」 他柔声道,正欲去扶罗的肩膀,谁知对方却主动抱住了他,令索尔王子怔愣在地。 莱蒙鲜少见到银髮主教这般脆弱的模样。在他的记忆里,罗·博恩就是沉稳与从容的代表,除了面对自己的追求会慌了手脚,其余时间,对方从未露出过崩溃的一面。 但对方现在却依靠在他的怀里,露出了坚硬外壳下柔软的贝肉。 这是不是说明,罗已将身心的信任,一併交给了自己? 莱蒙心潮澎湃,按捺激动的心绪,疼爱又珍惜地将对方拥入怀中,郑重地亲吻了一下那苍白的前额。 他们就这么静静拥了一会儿,罗仰头望着他,道:「莱蒙,你陪我去一个地方,好么?」 莱蒙忙不迭点头,紧握住罗的手,再也没放开。他们相携着走到另一间木屋前,刚跨进门槛,被催促王子用饭的村民瞧见了,说道:「那个屋子里没人,殿下。」 莱蒙惊道:「难道这家也有人逝世么?」 「这倒不是,那里曾住着一个女孩,后来她走了。」村民道,「三年期,她前往北境,加入冬霆军啦。」 这次轮到罗大吃一惊:「冬霆军?!」 「是啊,因为这女孩的家人,据说是被某位贵族陷害而死的。女孩不知吃了什么苦,在外流浪一阵子,回来就日復一日地在家里磨刀,要去为自己的父母亲报仇。」 莱蒙问道:「是哪位贵族,你知道么?」 「这就不清楚啦,好像是某位公爵……」村民挠挠脑袋,「我们只听说,女孩去行刺公爵的时候,正好遇到巴克豪斯元帅在公爵府上作客。他逮住了女孩,听女孩说了缘由。」 「再之后发生了什么,我们就不知道啦。只知道女孩跟着元帅到了北境,已经许多年都没回来了。」 **** 得知菲琳加入巴克豪斯元帅麾下,罗在吃惊之余,也暗自感嘆命运的奇妙。 昔日的菲琳成为艾略特的亡灵,与冬霆军仇怨深重,没想到在这个世界,反倒成为军团里唯一的女战士。 然而,他转念一想,又愧疚难当。毕竟,过去的菲琳是为了自己才被护卫杀害,沦为艾略特杀戮的棋子。他考虑托信给冬霆元帅,询问一下关于菲琳的情况,但当下发生了一件事,举国震动,让他不得不转移了注意力。 罗永远记得那天,面如死灰的国王将他召进皇宫的情形。索尔国王呆坐在王座上,面容憔悴,神情恍惚道:「我……我梦见了龙……」 「龙说,若不我交出我的儿子,爱戎……他就要毁灭我的国家……」 之后,天灾人祸就屡屡发生在富饶宁静的万疆帝国,先是洪水,再是旱灾。莱蒙身为王子,一天到晚在城门口安抚流亡的难民,忙得焦头烂额。 「有人说,巨龙会毁灭世界——传言是真的吗,罗?!」 两人难得同处一室,罗平静地说:「是的。」 是「艾略特」。果然,在这个世界,他虽然没有针对莱蒙,却依旧是笼罩在人类头顶的乌云。 莱蒙消瘦了不少,倦怠地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万疆帝国难道要一直受制于魂烬之巅的恶龙吗?」 罗问:「你想怎么办?」
第320页 听到他的问题,莱蒙憔悴的脸上展开一个笑,道:「最近宫里已经闹翻天了,关于怎么挽救帝国,议事团彻夜不寐地争论,终于得到了答案……」 罗的手微微一颤,不禁屏住了唿吸。 「我们要与龙斗争到底。」寂静的屋室内,莱蒙平静地说,「我、爱戎,还有其他骑士,都将前往北境与冬霆军汇合,一同前往魂烬之巅,讨伐恶龙!」 「哦。」罗垂下头,头顶罩下一片阴影。莱蒙自上凝视着他,低声道:「你会生气么,罗?明明事情已经决定了,我才告诉你实情。」 罗摇摇头,轻声道:「我会为你们向上帝祷告,祈求庇护……」 【这是你无法逃脱的劫难,莱蒙,同样也是我要你学剑的理由。】 【你与龙,与「艾略特」之间,总要有个了解。这次,我无法陪伴在你身边了。】 莱蒙笑道:「向上帝祷告就不必了,罗。」他顿了顿,哑声道:「虽然我们有必胜的勇气,但结果如何,我们谁也不知道……」 他俯下身,双臂按住扶手椅,把银髮的主教圈在了臂弯间。他们默默地注视着彼此,几乎感受不到时光的流逝。 莱蒙靠近他,瞳孔深处闪烁着勃勃生机,笑道:「给我一个吻吧,罗。我将斩杀恶龙,赢得所有人的欢唿和敬佩,让父王不得不承认我的功绩。我会把帝国从水深火热中拯救出来,让所有人看到,令人敬重的罗·博恩主教,究竟培养出了一个多么了不起的学生。」 罗沉浸在对方炯炯有神的目光中,轻声道:「莱蒙……」 「这就是莱蒙·索尔的野心与愿望。」金髮的王子凝视着心中挚爱,俯下身,将那思慕已久的柔软双唇含入口中。 「我将拥你入怀,我将君临万疆。」 **** 朔风唿啸,凛雪纷飞,生盐般的雪粒洋洋洒洒,遍布苍茫大地。 冰天雪地中,一队银甲长河浩浩荡荡地从北境出发,迎着朔烈风雪,前往恶龙巢居的魂烬之巅。 在靠近魂烬之巅前,莱蒙从未有过如此繁乱模煳的梦境。军队离山巅越近,他的心绪就愈发不宁,甚至比爱戎还要烦躁,只是没有在众人面前显现出来而已。 在被噩梦搅得无法入眠时,他便会披着棉衣,独自坐在苍寂的月下,攥着临走前罗给他的金戒,放在唇边亲吻。 他永远记得罗将这枚戒指套进自己手指的情形,郑重而温柔,就像在许诺一个誓言。 【我等你回来,莱蒙。】 三天后,莱蒙带领着一支小队,先一步潜入龙的巢穴。 起初他的提议遭到巴克豪斯元帅的反对。老元帅认为,不能让王子担任「探敌」这么危险的任务。但莱蒙却认为,他以身作则有利于鼓舞士气,令士兵们更加勇勐无畏。 两人软硬磨泡整整一日,老元帅终是败下阵来,让莱蒙带着手下十余名精英,潜入龙穴查探情况。 包括他自己的儿子,法洛斯·普卢默。 「当心。」 低沉清冷的女声响在耳畔,莱蒙一愣,躲过一个凹坑,向身后的女人道谢。他记得,眼前这个披坚执锐的女战士,就是罗曾关注过的女孩菲琳。 也是军团里数一数二的精英。 「前方没有路了。」洞穴深处迴荡着法洛斯惊愕的声音,「我们走到了洞穴的尽头!」 菲琳蹙眉道:「不可能,我们一路走来,根本没有看见龙的影子。」 法洛斯道:「是真的,你过来看!」 菲琳敏捷地跃过嶙峋碎石,钻到洞穴更深处。莱蒙紧跟其后,几人被潮湿的石壁拦截,的确找不到任何出口。 法洛斯惊奇道:「这太古怪了,难道龙不在魂烬之巅么?」 莱蒙心念一转,蓦地说道:「糟糕了,说不定在后方!」 一队人急匆匆地跑出洞穴,伫立在山巅之上,忽听得山巅之下兵马大乱的喧嚣!他们飞快奔下山巅,见冬霆军的列阵散乱无章,已被某种力量击破。 巴克豪斯元帅竭力让众人保持冷静,驭马散开阵型。 莱蒙眯起眼,在溃散的兵马中,瞥见一团火焰般的身影。对方笑声尖锐,犹如从地狱爬上来的魔鬼,在军队里不要命地横冲直撞。 「爱戎·索尔!」 那个血红的身影怒吼一声,扛着一柄锈蚀的钝刀,朝爱戎扑去!爱戎吃了一惊,当即拔剑相抗,怒喝:「你就是恶龙变成的——」 他的声音戛然而止。在钝刃后,爱戎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骇得面色惨白。 「你——」 不过片刻,隔着一层厚实的铠甲,爱戎·索尔的胸膛已被钝刃刺穿,溅出大股鲜血。众人惊叫,巴克豪斯元帅哀恸地喊叫一声,正要持剑冲上前,一个身影却比他更快地越过茫茫白雪,飞奔至那个恶鬼般的血影之后! 「你杀了万疆帝国的王子!」莱蒙双目赤红地吼叫道,「我要你为此付出代——」 剑刃尚未落下,铿锵一声,与钝刃相接,溅出银光点点。金髮的莱蒙·索尔瞪大双眼,看到那人凌乱的红髮,破旧的黑斗篷,瘦削苍白的面颊,还有火光一般虚渺的身影。 「莱蒙·索尔……」 那个红髮的男孩缓缓转过头,与他对视,狰狞的嘴角渐渐平復,咧出一个悲伤的笑。莱蒙看到那张与自己一模一样的面容,惊愕不已,后退几步,险些坐倒在地。
第321页 士兵们在血影周围怒喝噼砍,可就如对着空气发力,根本毫无用处。 令人惊奇的是,在看到莱蒙的一瞬,血影也安静了下来。他一步步靠近茫然的金髮男孩,抬起他的手,盯着那指间套着的金戒,目光流露出深深的痴迷与眷恋。 「这枚戒指……」 红髮的血影出神地注视着那枚光滑的戒指,呢喃自语,布满血丝的双眸忽地淌下两行血泪。 莱蒙盯着他淌血的眼眶,突然觉得自己的双眼也疼痛欲裂。 「罗……」红髮的男孩望着呆愣的金髮男孩,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声音嘶哑难听,「他还好吗……」 「该死的龙……」金髮的男孩喃喃自语,回过神来,攥紧宝剑,冷笑道,「以为变作我的模样,就能迷惑我了吗?!可恶的怪物,消失吧!」 「哈哈哈哈……」 红髮的男孩嘲弄而哀伤地看着他,一动不动地接住了对方的怒击。 就在那一瞬,血影忽然化为一股血雾,瀰漫散开,钻入金髮男孩的口鼻,血色沿着经络直冲大脑! 「呜啊啊!!」 天旋地转,莱蒙抱住涨痛的头颅,眼前发黑,似被一道闪电噼中,脑海里涌入大段疯狂不堪的记忆,几乎要将他的大脑撑爆! ……我是莱蒙·骨刺…… ……该死的……我没有爱!听到了吗?!…… ……荣誉,体面,尊贵?它们才不属于我这种傢伙呢…… ……呵,其他人都在寻生,只有我去找死…… 口鼻迸出鲜血,金髮的男孩喘着气,在朦胧中听到了他人的惊叫声。身体一轻,他被其他士兵抬了起来,不知送往了何方。 比血还刺目的火光罩住他的身体,在记忆的最后,他看到银髮的男子俯身在奄奄一息的红髮男人面前,泪流满面地亲吻那破碎的残骸。 ——既然无法一同赴生,那我们就一同赴死。 ——莱蒙。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龙」究竟指什么,哪个世界才是真实,也是很有意思的问题呀。。。(露出唯心主义的姨母笑)_(:d」∠) 拖了拖了,还得一章才能写完这部分 祈愿再有两章完结(汪汪大哭) 第126章 世界的法则 冬霆军团回到帝国王城时,上千人垂眸无声,推着一辆载着龙骨的板车,以及爱戎王子的棺椁,宛如一场沉默的丧葬。此次出征魂烬之巅虽然大获全胜,但军团折损了足有一百人,还导致了王子的死亡,每人心头都沉甸甸地压着一份忧虑。 灾祸从万疆帝国上空挪开了巨掌的阴影。因为爱戎王子的死,举国哀悼了一个月。 索尔国王痛失爱子,悲痛欲绝,依旧强打精神,召开宴会答谢出征的勇士们,并许诺授予相应的荣誉功勋。 罗得知军团回城的第一时间就赶到了皇宫。多日来他一直挂念着莱蒙,俊美的面容显出几分憔悴。然而他一到皇宫就被诸位大臣拦截,商议爱戎王子葬礼的要事,竟脱不开身去探望对方。 与此同时,莱蒙却躲了起来,没在任何场合露过面。罗从他人口中得到莱蒙王子安然无恙的消息,心下稍慰,只得先腾出精力,去办爱戎王子的丧礼。 「这次爱戎王子早逝,帝国王位的继承人,应该就属莱蒙王子了吧?」 「我觉得已经板上钉钉了。冬霆元帅在陛下面前大赞王子殿下的勇武,说要不是小王子力挽狂澜,胜负结果还难以预料呢。」 「爱戎王子的死给陛下很大的打击,这阵子总是精神恍惚,我看也是疲了。估计几年之内,就会将王位继给王子。」 「莱蒙王子睿智仁厚,我认为他会是位明君……」 丧礼结束,皇宫里举办了热闹非凡的宴会,连同全帝国为期十天的胜利庆典,为冬霆军庆贺。万疆帝国重现欢声笑语,灯火彻夜不眠。庆典花车日夜游|行,抛下鲜艷欲滴的玫瑰花瓣,各大马戏团则在城区中央支起帐篷,表演喷火魔术,还编排了一出出《勇者斗恶龙》的戏曲舞蹈。 街区随处可见奏乐狂欢、酣歌载舞的民众。几十樽礼炮朝天放出流火般的七彩烟花,雪白的啤酒沫和金灿灿的硬币映亮了浓郁的暗夜。 同一时间的皇宫,宴会正到酣处。罗推脱了几位邀他饮酒的贵族,在人群中一扫,依旧没有发现莱蒙的影子。 他熘出厅堂,微凉的夜风拂过火热的面颊,驱散了腻人的气息。罗沿着寂静的长廊走向王子的卧室,看到莱蒙的窗户拉着纱帘,从中透出昏暗的光。 ——叩叩叩。 无人应答,房间里寂静得可怕。罗又敲了几下,轻声唤道:「莱蒙,是我。」 屋内终于传来了一丝动静,罗听见衣料摩擦的簌簌声。他正在思忖与莱蒙见面的第一句话该说什么,门忽然被拉开了。 莱蒙醉意朦胧地望着他,下颌冒了些胡茬,一手拿着一瓶威士忌,敞开的衣衫下露出结实的胸膛,赤脚踩在地板上。罗走入他的房间,闻到了屋内的酒味,看到角落里堆成小山的酒瓶。 「莱蒙,这……」 罗微微蹙眉,刚要询问出了什么事,莱蒙已从后搂住了他,不由分说地捧住他的脸亲吻。辛辣的酒气沖得罗头脑晕眩,软倒在床铺上,而莱蒙紧紧地抱住他,身躯沉重似铁,一动不动。
第322页 良久,罗听到了对方的低泣声。 「莱蒙。」他抚摸着对方的嵴背,就像以前那般,温声问道,「为什么不去参加庆功宴?所有人都在讨论你,英勇的莱蒙王子,未来的莱蒙国王。」 「……莱蒙国王?」 罗道:「只要你想,你就是未来的国王。」 「国王?」对方苦涩地自嘲,「我不是个可悲的亡命徒,怎么会是国王?」 罗心中一惊,捧起莱蒙的脸,从那张通红的脸上看到了泪迹。 莱蒙凝注着他,忽然落了泪,口中发出呜咽,摇头想躲开他的视线。 罗望着他,道:「在魂烬之巅,究竟发生了什么,莱蒙?你们真的杀死了恶龙么?」 「我杀死的不是恶龙。」莱蒙道,「我杀死的……是我自己。」 他双眼通红地看着银髮的男子,颤声道:「你知道么,罗。我看到……」 「我就是真正的恶龙。」 罗一怔,瞳孔闪过些许错愕。莱蒙将额头贴在对方幽凉的颈窝,哑声道,「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我是『莱蒙·骨刺』的那些回忆……那个红髮的恶鬼,他出现了,涌进了我的记忆……」 他摇摇晃晃地走到窗边,凝视着窗玻璃上的虚影,眼圈发红:「当我感受到他的爱与恨,这个世界,就再也不是我看到的样子了。我以为自己是幸运的,实际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不幸。我真的是『莱蒙·索尔』么?如果是,那个血腥的『莱蒙·骨刺』又是谁?他带给我的记忆如此鲜活,甚至比现实还要真切。 「这几日,我一遍遍地重复他的记忆,他的伤痕,他濒死的咆哮。我几乎要疯了。我在明媚的温室里享受阳光,却忘了深渊寒彻入骨的温度。 「我是花牌镇与狗抢食的流浪儿,不是王子;我是毁灭兀鹫城的暴君,不是帝国继承人;我是那个鼠笼里浑噩度日的实验体,不是拯救众人的勇者……」 他说着说着,双拳发颤,抵在厚厚的玻璃上,眼角淌下泪水。 「就算再美好,又怎么样……」金髮的王子泣声道,「都是……假的……」 一双手从后抱住了他。 莱蒙浑身颤抖,难以抑制地哭泣出声。他回过身,紧拥着那个温暖干燥的身体,泪水洇透了对方的袍襟。 莱蒙呜咽道:「我曾是个罪无可恕,骯脏龌龊的杀人狂,将怒气和仇恨施加给全世界的无耻败类……我丑陋,疯狂,就像阴沟里的臭虫……」 「莱蒙,看着我。」 莱蒙抬起模煳的泪眼,被一双手拂净泪痕,在那双湛蓝的眼眸里,看到了自己的脸。 「告诉我。」罗道,「他是否手握砍刀,鲜血飞溅,沉重的嵴背萦绕着经久不散的怒气?」 莱蒙缓慢地点了点头。 「再告诉我。」罗道,「他是否手拨琴弦,歌唱光明,宽阔的胸膛洋溢着一往无前的勇气?」 莱蒙眼圈泛红:「罗……」 「你的确是『莱蒙·骨刺』。」罗轻声道,「但你同样是『莱蒙·索尔』。杀戮是你,深情是你,放纵是你,痛悔是你……寂夜是你,破晓也是你。」 「无论是恨还是爱,血还是吻,黑暗还是光明……」 「你就是命运的法则,世界的中心,我深爱的唯一。」 **** 静谧的月光洒下一地长河,黑暗消溶微风的低语,薄云如妇人头顶的白纱,温柔地罩在浩瀚的星河尽头。 火烛熄灭,夜风幽凉,莱蒙轻轻一扯,绸带从罗银白色的髮辫垂落。 二人的身影隐在一方黑暗里,莱蒙凝视着罗的脸,摩挲那白皙的肌肤,似要将对方的每一丝轮廓都印于心底。 银髮如水波般荡漾在柔软的天鹅绒床铺上。罗舒展开僵硬的肩膀,蓦地感到两点微凉落于侧颊,就像滚落的珍珠。 他睁开眼,看到了莱蒙被泪濡湿的脸。 「怎么了?」罗捧住莱蒙的脸,为他擦拭那些湿漉漉的泪渍。莱蒙使劲摇摇头,哽咽着笑道:「没什么,罗……只是,我只是……」 这一刻,对他们彼此来说,都等得太久。 罗微微一笑,撑起身,在莱蒙脸上印下一个吻。 「我爱你。」 他一怔,恍惚了许久,在意识到那不是从自己口中说出的话语。他朝面前的人看去,只看到对方比星辰还璀璨的双眸,还有明亮到足以照耀一切的微笑。 「我爱你,罗。」 莱蒙微笑着捧起银髮男子怔忪的面容,眼角还有未干的泪渍,与其额头相抵。 夜与月光从他们相扣的指间淌出。 「我爱你。莱蒙爱罗,我爱你,永远都爱。」 四年后,索尔国王病逝,王子莱蒙·索尔在众人的拥戴下,成为万疆帝国的新王。 在登基日,由罗·博恩主教亲自为国王加冕。据说那天盛况空前,晴空万里,彩带、鲜花与五彩缤纷的肥皂泡漫天飞舞。众人高歌伏拜,索尔国王身着金线滚边的绒裘大衣,跪在镶嵌着金银玛瑙的象牙柱高台上,接受头顶的金冠。 「愿万疆帝国,光明永驻!」 民众热烈的唿声如奔涌的浪涛。所有人都沉浸在喜悦中,未曾发现,他们的国王半跪在地,悄悄牵住主教的手,亲吻了对方的掌心。 在新王登基半年后,罗辞退了教会的职务。他将主教的位置让给了瓦什·波鲁,只挂职做一名闲散的学士,整日待在皇宫陪伴莱蒙。
第323页 他看对方熟练处理着大大小小的事务,就如当年那个兀鹫城里的十六岁国王一般勤勉尽责,只不过性情更为宽厚,处理问题的手段更加温和。 每到夜晚,他就会在寝宫等候,为莱蒙守着最后一道烛光,看对方肩披月色,衣裘凝着夜晚的寒气,笑吟吟地将自己搂入怀中。 平淡而温馨的时光,转眼过了三年。 罗望着天边日月交替,昼夜轮换,心底偶尔会涌起一股深深的眷恋和哀伤。他没有忘记那具山洞里的残躯,没有忘记自己篡改世界的法则,所要付出的代价。 这个世界和平而温暖,他却不知自己的命运将通向何方。 【与莱蒙在一起,我已经幸福了很久很久。无论发生什么,都了无遗憾。】 在解开心中郁结的那天,罗对着一面宽大的落地镜,将长发撩到背后,捲起袖口,看到了镜中的自己。 他手臂的轮廓,正在变淡。 **** 身体变淡的情况,他没能瞒得住莱蒙。 罗记得莱蒙抬起他手臂时的惶恐与震惊,对方慌张得几乎是从床上摔了下去,匆匆裹上外袍,冲到门外唿喊宫廷医师的名字。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罗平静地躺在床上,任那些医师对着自己淡化的手臂左看右看,百思不得其解。其他人说了什么,他都没有听清,脑海里只浮现出了一个念头,感到莫名的心安。 原来,这就是他篡改世界的代价。 太好了,莱蒙不会受到任何伤害。等他彻底消失在世界上,估计融合便成功了。到那时,莱蒙会甦醒,会新生,会拥有最完整的灵与肉,不再颠沛流离。 罗安慰地想着,忽然泣不成声。 这次,他是真的无法陪伴莱蒙了。 索尔国王召集医师的消息很快传遍了全国。国王在悬赏单里诚恳地许诺道,只要能医治罗·博恩学士的怪病,用药或法术、无论什么办法都可以,只要有效。 每天皇宫都有络绎不绝的医者跃跃欲试,想要治好博恩大学士的病症。而罗对此恬淡平和,整日微笑着靠在一把躺椅上,在小花园里晒太阳。 自从身体淡化后,他的嗜睡也明显了。但不管睡得多沉,只要莱蒙唿唤,他一定会醒过来。 索尔国王愁容满面,不愿与对方分离,逐渐疏于政务,导致了诸多大臣的不满。 「将来,我想从旁系宗族里挑选一名合格的继承人,继承我的王位。」 莱蒙握着罗的手,望着对方苍白的面颊和倦怠的双眼,笑道:「别这么看着我。我不想娶其他女人作王后,既辜负了她们,也给自己增添负担……是不是王室的血脉又如何?只要对方贤明踏实,把国王的手杖交给他,也是给人民一个交代。」 罗微微一笑,刚要说什么,忽地痛哼一声,黑色的淤血沿着手臂血管丝丝缕缕地攀爬。 莱蒙瞪大眼睛。那个给罗扎针的医师见状骇了一跳,惊道:「抱歉,陛下!可能是哪里有疏漏,我这——」 砰地一声巨响,医师被国王怒不可遏的一拳打得头破血流,连连惨叫。宫廷的卫兵见状都围上前,莱蒙怒道:「把他给我拖下去,关到大牢里严刑拷问!问他是不是故意陷害博恩学士的奸细!」 那人哀叫着被卫兵拖了下去,嘴里苦苦辩解道自己是无心之失。莱蒙充耳不闻,只扑到罗身边,用嘴将脓血一口口吸了出来。 罗看着这一幕,虚弱地撑起身子:「莱蒙,你不必这么做……」 「别说话。」 待看到对方手臂恢復原色,莱蒙才缓了一口气。他怔怔坐在床边,望着罗苍白如纸的皮肤,头颅低垂,落下泪来。 「不要哭,陛下……」 莱蒙拼命点头,胡乱擦拭眼泪,将罗抱在怀里,呜咽不止。罗安慰着哭泣的爱人,道:「莱蒙,那名医师,是无辜的……我感受得到,他没想害我……你饶了他吧。」 「好。」国王道,「我答应你。」 当晚,狱卒斩杀了那名医师,而国王站在牢外,冷眼旁观。 「陛下。」一名臣子忧虑地说,「现在很多医师得知博恩学士怪病难治,唯恐避之不及。这样一来,恐怕没过多久,就无人愿医治学士了。」 「是么?」 莱蒙国王平静地注视着牢内的斑斑血迹,冷冷道:「给我暗中颁布下去,不要让学士知道……凡是医者,对病患避而不治,格杀勿论。」 就这样,全帝国的医师,都在国王的密令下,不得不前往王城,治疗学士。他们在罗面前摆出一副关切的模样,内心却惶惶不安,生怕国王的屠刀落到自己的头上。 同时,索尔国王也在爱侣重病难愈的焦虑中,变得愈发乖戾。他多日不理政务,滞留寝宫,被大臣批评也不以为意,反倒暴力压制,就像变了个人般粗鲁野蛮。 而看诊罗的医师们,但凡有一丁点失误和不耐,过后都会被拖入地牢,暗中处死。 这一切,都是莱蒙背着罗,偷偷展开的行动。而罗终日睏倦,竟也全然不知。 这种状态维持了将近一年,帝国内部的权力网突然变得岌岌可危。不少人对当今的国王心怀不满,更有甚者认为是罗·博恩是造成一切隐患的罪魁祸首,想要派出刺客行刺这位重疾在身的学士。 风言风语如瘟疫般在皇宫流窜,就在这个紧张的关头,突然又有人说,博恩学士的怪病消失了。
第324页 作者有话要说:我……我佛了。。反正完结就在这几天了,就不死命肝字了。。现在的文字水准相比开文时已经下降了许多,本砣还是想做一条保证质量的咸鱼qaq(土下座) 第127章 永恆 「诸神保佑,罗!这真是太好了!」 莱蒙抱着他,欣喜若狂,像孩子一样在寝宫内转圈。罗看着自己完好如初的手臂,同样感到惊喜,搂紧了莱蒙的脖颈。 【太好了……】 罗感到泪水从自己眼角滑落。 【若能继续留在他身边,哪怕多一天、一分、一秒……】 他不知真实的情况,另一边,莱蒙却隐隐猜到了怪病的真相。 「陛下,东南地区的城镇近日发生了灾祸,您瞧,我们是不是该……」 「不用管。」 「什么?」 帝国的议事团愕然望着面无表情的国王。莱蒙翘腿坐在铁王座上,漫不经心地锉着指甲,道:「且看一段时间,如果灾情无法遏制,再议此事。」 这一拖,就拖延了足有数月。相比他之前雷厉风行地救济决策,实为古怪。 期间财务阁收到了诸多请求赈济的上书,但财务大臣询问国王,对方都是漠然置之,拒绝拨款。 「这些玫瑰开得真好看。」 在每日匆匆结束议事,索尔国王最要紧的事情便是陪罗坐在花香瀰漫的花园里,十指相扣,耗费一整天的时光,如胶似漆地黏在一起。 与罗更久地在一起便是他唯一的愿望。在得知对方可能会慢慢消失在世界上后,王位、权力、皇冠、子民,乃至这个世界,对他来说,都变得无足轻重。 「莱蒙,你这样整天陪我待在一起,不会耽误国事么?」 国王凑唇去亲吻他,「不会,我亲爱的。你放心吧,我都是处理好所有事务才来陪你的。你只需要享受阳光与花香就好,其他的都交给我。」 事实上,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荒废政事的真相。 【罗不知道我骗了他,还以为我是那个英明睿智的索尔国王……只有在他眼里,我才是世界的准则。 现在,因为我的荒唐无稽,已经遭到了许多人的不满。那些昔日支持我上位的人,要么在苦心孤诣地劝诫我,要么在背后等着捅我一刀。瓦什也多次跟我劝说,询问我这么做的理由,但我要真说出来,谁又会信呢? 若我不这么做,当我的仁慈国王,善待他人,体恤民众,罗就会消失。 而一旦我重新成为暴戾恣睢的暴君,他反而不会消失……哈哈哈,命运之神直到现在,还在玩弄我们二人。 我受够了这种提心弔胆,永无宁日的幸福……我该怎么办,我到底该怎么办……】 接下来的字迹写了又涂,涂了又划,被泪水晕染成一团模煳的墨渍。 【我决定了,我只要罗。 除此之外,就算一切都毁灭,我也不在乎。】 **** 罗没想到,来行刺自己的第一人,竟然是银麟骑士。 「你知道么?他疯了。」 利刃横在他颈边,罗望着怒不可遏的黑髮男子,不解地问:「出了什么事?」 「你在寝宫里待了这么久,不闻门外事,活得倒是轻松。」艾厄厉声道,「莱蒙现在已成了一名令人髮指的暴君!你知道他怎么做的么?之前为了治疗你,他暗自杀了足有三十余名医师。我想他也有难言苦衷,便饶恕了他。但现在——」 刀锋朝银髮男子柔软的喉结又移近几分,艾厄面色凝重,黝黑的瞳孔深处似进行着激烈的交战。 「他什么也不在乎了。」良久,骑士抬头道,「无论是受苦受难的民众,还是他自己的王位。他都不在乎。我不清楚他怎么会变成这样,却隐约觉得,这或许是你怪病消失的缘由。」 罗震惊道:「为什么?!你说莱蒙是故意变成暴君的?他这么做,是为了治疗我的病?」 「这是我的推断。」艾厄寒声道,「但毫无疑问,你是罪魁祸首。」 罗蓦地瘫在床上,双目失焦,怔怔地出神。艾厄见对方也茫然无措,沉默半晌,还是将行刺的匕首收了回去。 「这次我不杀你。我相信莱蒙变成这样不是你的本意……但我希望你能承担起一定的责任,圆满解决这件事。」 黑髮的男子面容冷肃地推开门,冷冷道:「下次再见,究竟是国王被废黜,还是你性命终结……选一个吧。」 **** 不久以后,由于国王惰于问政,不理国情,万疆帝国的民众在艰难挺过几次天灾后,陷入了无人救济的困境,哀鸿遍野,饿殍如山。 只不过,这次的元兇不是恶龙,而是他们的统治者。 「莱蒙。」 又一日,在宁静的小花园内,罗靠在莱蒙肩头,平静地问:「现在的万疆帝国,还和平么?」 他刚从其他人那里偷偷了解到,现在已有三分之一的地域被灾难席捲,流离失所的民众难以计数。 「当然,罗。我一直遵守着与你的约定,将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 莱蒙望着他,语调轻松。虽然目光中满是柔情蜜意,但罗却看见了他疲惫抽搐的眼角,摸到对方手心沁出的冷汗。 「嗯,我相信你是一位好国王。」他将头轻轻依靠在莱蒙肩头,眼睫低垂,道,「向我发誓,莱蒙。若你欺骗了我,我会永远消失在这世上。」
第325页 「什么?!」莱蒙几乎要跳起来了,瞪圆了眼睛,嘴唇颤抖,「别开玩笑了,罗。这一点也不好玩。」 罗浅笑道:「怕什么?反正你永远不会骗我,不是么?」 莱蒙躲躲闪闪地说:「不,我决不发这种誓。别为难我了,宝贝儿,也别拿自己的存在开玩笑。」 他捧起罗的脸,堵住那双还欲说些什么的嘴唇。罗静静注视着对方颤抖不停的眼睫和紧闭的双眼,在心底嘆息一声,闭上双眼,迎合了对方焦躁不安的亲吻。 隔天,莱蒙一如往常提前回到寝宫,却再也没见到罗的身影。 「罗……罗?罗——?!」 他疯了般在宫殿里寻找,骇得路过的僕役大惊失色。莱蒙崩溃般扔开床铺上的软枕和被褥,砸烂了桌上所有的纸笔和书籍,打碎了衣橱的门,也找不到那个等候他的人。 他失魂落魄地瘫坐在地,哭泣道:「罗——宝贝儿,我的爱,别捉弄我了,快出来吧!罗——」 他呜咽不止,随手摸到一本书,掷了出去,从夹页里掉出一份信。 莱蒙一惊,慌忙将信拿起,见到上面是罗清隽的字迹,顿时喜出望外。 对方说,他在帝国东南方的地区等他。 **** 莱蒙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就备马,准备前往东南方。那天空气闷热,阴云笼罩,天边雷声隆隆,不一会儿就颳起了勐烈的强风。 莱蒙披着一件黑斗篷,只带了两三名随从,骑着一匹健硕骏马,离开了皇宫。 一路上青紫色的闪电在云层嵌出刺眼的纹路,莱蒙心急如焚,快马加鞭地跑了七八日,避开瓢泼大雨的倾泻,顶着晴空艷阳的照射,终于抵达了信中描述的地方。 结果,他只看到了满目疮痍的土地,还有坟冢上哀声哭泣的流民。 「我的孩子要饿死了……」一个骨瘦如柴的女人抱着一个干瘪的婴儿,裹着脏乱的头巾,见人就哭道,「救救我的孩子吧……」 女人的哀嚎不过是这个地区最寻常的曲调。除此之外,排队迁徙的男人,风霜满鬓的女人,行将就木的老者,无人看管的幼儿,包括啃噬尸肉的黑鸦和狂犬,所有人或物都蒙着一层森诡可怕的阴影。 他们双眼瞪大,空洞无神,活像行尸走肉,只知一味向前走,木然地等候着命运的安排。 「陛下……」 一名随从急忙扶住了摇摇欲坠的国王。亲眼见到这一幕幕惨绝人寰的景象后,莱蒙双眼晕眩,手脚冰凉,全身上下的每一处骨骼、每一块肌肉都在抽搐,几乎要晕倒在这片荒凉幽谧,淌满鲜血的土地上。 「这……」他颤声道,「这……这就是……」 他的万疆帝国。 一个充斥着荒芜与绝望的,惨无人道的地狱。 其他随从见到这副人间惨相,望了一眼他们魂不守舍的国王,也惴惴不安,不敢言语。 令人压抑的沉默后,莱蒙忽然说道:「你们几个,快速给财政阁传信!」 随从当即掏出纸笔,道:「有什么吩咐,陛下?」 「告诉财政阁,派出车队,拉几车物资过来这边,越快越好!」 十几日后,赈灾的车队终于到来,安抚无家可归的流民。在此期间,莱蒙亲自头戴金冠,向民众们道歉,并许诺再不会有类似的情况发生。 他连日奔波在几大灾区最前方,累得头晕目眩,却只是咬牙硬挺,想尽可能补偿由以前的昏庸酿成的惨剧。 然而,即便是亡羊补牢,也有大批人死在这场灾难中,再也无法生还。 日暮泣血,莱蒙望着一座座荒凉的坟茔,见那些墓碑上停歇着叫声喑哑的渡鸦,哀伤的牧歌正从群山另一侧传来,渺漫地诉说着昔日的欢笑与幸福。 「是我的错……请宽恕我的罪孽吧,我无辜的子民们。」 残阳仿佛淌出鲜血的黄金,国王跪倒在尘土瀰漫的大地上,满目苍茫,眼眶泛红,在胸前画了几个十字。 他泪流满面地将额头贴向地表燥热沉重的土块,忽然听到了身后传来轻轻的脚步声。 莱蒙一怔,转头一看,看到了银髮男子静默的身影。罗站在不远处,静静注视着他,嘴角弯出一抹恬淡的微笑。 「我一直相信……」他轻声道,「亲眼见到这个悲惨的世界……你是不会无动于衷的,莱蒙。」 罗微笑着抬起手臂,想要扶对方起身。他的手臂再度成了朦胧的虚影,仿佛即将消失一般缥缈无形。 国王站起身,再也抑制不住地奔上前,将对方紧紧拥入怀中! 「为什么?为什么——」他哭泣道,「我分明不想做选择,从来不想!罗,你说——这可恶的世界,这该死的命运——究竟是为什么?……」 【为什么?】 【我只是,想与你在一起,永远不分离而已……】 渡鸦飞离静默的墓碑,嘶哑地嘎嘎大叫,扑棱着翅膀,血红的双眸里映着二人相拥的身影。 罗抱着哭泣的国王,听到那一声声肝肠寸断的「为什么」,靠在对方颤抖的肩头,胸腔传来心碎的泣声,默然流下一行热泪。 **** 在离开皇宫时,罗没有带任何人,只骑着一匹马。离开帝国的皇城后,他便将马儿放回了无边无际的平原,任其驰骋。 那时,他遥望着骏马自由奔跑的背影,远眺一望无尽的蔚蓝天幕,顿觉心境开阔。他想,世间万物看似失衡,其实很公平,皆有生有死,有根有源。
第326页 既然他是这世界的一员,弥留之际,也该落叶归根。 他回到了昔日「罗」被领养后,所待的那个小村子。经过莱蒙的治理,这边已经变成了一个富饶的村庄,民风淳朴,众人安居乐业,再无人寻衅滋事。 罗剪去银色的长髮,染成普通的苦茶色,从镜子里一望,和昔日的亡灵罗一模一样,只是悚人的眼洞变成了湛蓝的眼睛。 他穿着最朴实的衣裤,涂黑面庞,说自己是个身无分文的流浪汉,依旧受到了村民们热情友善的接待。 村长为他安排了住所,罗重回到那所承载了无数记忆的小屋。他看着安谧温暖的小院,绽开一抹笑,捲起袖子,熟练地修葺篱笆和房檐,将领到的鸡崽和猪崽赶进圈里,弄好了一个小家的雏形。 他将菜籽播到地里,每日没别的事情,就与其他农民一起,勤勤恳恳地下地耕耘。有些人家看他相貌俊俏,踏实肯干,想将女儿许配给他,罗一概淡笑着回绝,孤身在那间小屋子里居住。 他说,我有我一生的挚爱,除了他,我别无所求。 话虽如此,他每晚在入睡前,都会察看自己的身体状况。一开始是手臂,后来是肩膀,再后来是腹部。一股看不见的力量正吞噬着他的肉体,预示着他化为虚无的未来。 对此罗安之若素,吹熄蜡烛,一个人躺在床铺上,望着墨蓝色的夜空,阖上双眼,陷入了一场温柔甜美的梦境。 梦里,有他的爱人。 罗以为余生都将在梦中与爱人见面,谁知在一个月后,村里来了一个新的流浪汉。 「打扰了,请问你们见过一个叫『罗』的人吗?」 「你问我是谁?嗯,我是他的爱人……啧,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告诉我他在哪里吧……」 一个红髮青年背着一只破烂的包裹,披着破披风,踩着双破皮靴,破破烂烂地来到了村庄,只有脸上的笑容明亮得犹如晴空之阳。 「嗨,伙计,我是『莱蒙·骨刺』。你可以把我当做一个痴情的诗人,或是深情的音乐家。我不是什么可疑的坏蛋,流浪到这里,只想寻到我的挚爱……」 那时,罗正汗流浃背地在田地里劳作。他扛着锄头回到家,一推开门,就被满院歇斯底里的鸡叫吓了一跳。 「喂,小东西,别乱跑啊!我又不是想宰了你炖汤——」 他怔怔地注视着院内鸡飞狗跳的场面,还有那个忙得不可开交的红髮青年,手里的锄头咣当落地,发出沉闷的撞击声。 红髮青年听到那声响动,捉鸡的手蓦地停在半空。他直起身,望着门边的爱人,良久,拼命揉了把脏兮兮的脸,笑道:「你回来了……哈哈,还是你这副样子,我看的时间比较久,罗……」 话音未落,对方已扑进他的怀里,泪如雨下。莱蒙揽过罗的后脑,进行了一个漫长的深吻。两人额头紧贴,捧着彼此的面颊,靠在一起,不愿有片刻的分离。 罗仰头望着他,哽咽道:「你不是该在皇宫么,莱蒙,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莱蒙温柔地拭去他的泪迹,嘆气道:「这也是我想告诉你的事情,罗……」 说着,他撩起了衣摆。 罗怔然看着眼前的红髮青年,在一层单薄的衣料下,看到了与自己一模一样的,逐渐淡化消失的躯体。 「这……」罗难以置信地喃喃自语,「这是……怎么回事……」他惊愕地抬头:「为什么你也在消失,莱蒙?!」 莱蒙不置可否地笑了笑,眼底闪烁着温柔的光。 他道:「我想你,想啊想,我就消失了。」 罗痛心地摇摇头,再度抱住了对方。莱蒙拍着他的嵴背,感受着小村庄宁静的风声,轻声道:「不用担心,皇宫那里,我已经处理好了……索尔国王的退位不需要大张旗鼓,新的继承人已经被接入皇宫,等时机成熟,就能立为新王。」 莱蒙捧起罗的脸,笑道:「现在,远在王城的事情,已不是我们要考虑的了。与其担心那些,不如想想怎么把那些乱跑的鸡崽赶回鸡窝吧。」 **** 他们终究厮守在一起。 他们一起眺望破晓的天光,纷乱的云影,还有黑夜浩瀚的星海,十指紧扣,形影不离。众人只知他们非常相爱,却无人知道他们走过了多么坎坷的路,流了多少悲伤的泪水,才拥有此刻的幸福。 后来,他们离开了村子,说要前往更远的地方,走到世界的尽头。 红髮的青年曾笑着说:「虽然这世界可恶透顶,但只要在碎石瓦砾里翻一翻,还是能拾到鲜花的。」 临行前,有孩子跑到高高的山坡上,看那一双身影迤逦在斜阳下,消失在山的另一边,就像一场即将消散的幻梦。 孩童们沿着宽阔的草地奔跑,在灿金色的夕光中,哼着红髮青年常常弹奏给他们听的童谣,随风吟唱的诗歌,与蒲公英一起流浪在空旷的山川。 【找到了。 什么?永恆。 那是太阳与海,交相辉映。 我永恆的灵魂, 注视着你的心。 纵然黑夜孤寂,白昼如焚……】 日暮,霞光满天。残阳将海面照出粼粼波光,温柔的海浪拍打在湿漉漉的礁石上,在金色长滩遗下色彩斑斓的软贝。 洁白的海鸥在蔚蓝的海面展翅翱翔,就像一道道圆滑的弧线,涂抹于黛色的晚帘,消散了梦的痕迹。
第327页 莱蒙与罗高高坐在山崖上,凝视着世界的落幕。他们依靠在一起,双手交握,感受着拂面的海风,以及难得宁静的时刻。 他们的腿脚残缺不全,早已无法站起,只能并肩而坐。那些淡化的虚影犹如雪白的泡沫,仿佛被风一吹就会破碎。 但他们脸上却挂着平静的微笑,拖曳于大地的影子融于一体,回应着命运的唿唤。 「罗。」 「嗯。」 「我觉得……」莱蒙眼中闪烁着夕阳的光芒,笑道,「我现在真的很幸福。」 罗睁开眼睛,嘴角弯起一抹笑:「我也是,从未有一刻比现在更幸福。」 莱蒙望着逐渐沉没于地平线的太阳,道:「夜晚就要降临了。你说,当梦醒的时候,会发生什么呢?」 罗淡笑道:「大概,我们会消失吧……比起那个,我更想知道,消失以后,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们又会变成什么样子。」 莱蒙笑了,在光芒彻底溶进黑暗的一刻,亲吻了罗逐渐消失的嘴唇。 「世界消失以后……」他轻声说道,感到身体内涌起一股柔软的触感,顶撞着他的皮囊,将那些粘连的细胞与组织,缓慢撕裂,揉搓为风中飘浮的纤尘。 「你我即永恆。」 最后一粒纤尘飞走时,他们化为了光。 在那一瞬,苍穹与大地被那一束光芒割裂了形体,分崩离析。 天空仿佛流淌的颜料,海浪变成粘稠的冻块,山峦如泥巴般滑落。它们拧成螺旋状,相融相消,逐次分解为更小的物体,回归了本原,化为混沌的虚空…… …… ………… ……………… 我多想告诉你,那束光去往了哪里。 但实际上,我也不知道。 因为,我醒了。 **** 「你终于醒过来了。」 我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石床上。洞外飞雪瀰漫,洞穴潮湿,石床本该冰冷彻骨,我却感到了一丝温暖,在我的躯体上蔓延。 一个黑斗篷的女人站在洞口,凝视着洞外的冰天雪地,仿佛已在同一个位置,等了许久许久。我活动着僵硬的骨节,怔然摸索着鲜红的髮丝,爬下石床,站到洞外,任凉薄的雪花落在光裸的皮肤上,化为水渍。 我只觉体内温暖如火,永不消散的光芒正闪烁在我的皮肤上。 女人声音冷淡,自始至终偏着头,没有看我一眼。 「现在,已是千年之后。」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的诗歌一定要是兰波小男神镇场qwq! 下章大结局!放心,女法师和莱蒙也没有感情戏哈!(滑稽) 第128章 渡(上) 我叫约翰,其他人都管我叫「懒汉约翰」。 我出生在一个最黑暗的时代。大陆资源匮乏,草木不生,河床萎缩,四处都是尘土飞扬的荒原,动物和人的死尸堆积成山,在稀薄的空气下腐烂发臭。 在这种情况下,出生就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更别提活着了。剩余的人本就日渐稀少,还硬是分成了东西两个部落,每天为争抢物资奋力厮杀,抛下更多的尸骨。 至于我为什么被称为「懒汉」,大概是因为我从不参与那些儿戏般的战争。我吃风化的岩块,喝死人尚未凝固的血液,用白骨和筋制成一架竖琴,每天躺在一块石头上,听黑鸦为我伴奏,拨弄着琴弦等死。 但我就是死不了。多少为了活命而抗争的人都死去了,只有我这个懒汉活着。我体内没有多余的水分供我哀悼死人,只能弹两下琴弦以表沉痛。 其他人为了寻找更适合生存的地方,早已离开了,只有我还留在这里,日復一日地弹琴等死。 直到有一天,在空旷荒芜的原野上,横尸万千的血海中,我遇到了一个人。 「你在弹琴?」 他对我道,声音嘶哑,却很年轻。我吓了一跳,没想到在这鬼地方还能遇见活人。 他穿着一件很肥大的破斗篷,拄着一根弯曲的拐杖,手掌干瘪,显然跋山涉水让他吃了一番苦头。 一个陌生人,坐到我身边,而我未觉出任何异常,甚至有些亲切。 他道:「拜託你弹一支曲子给我听吧。若是可以,告诉我这里为何荒无一人。愿主保佑你。」 这人疯言疯语的,我差点要笑出声了。但我好不容易才看到一个人,不想赶他走。我胡乱弹奏,给他讲述这里发生的一切,那些尸山产生的根源。 他凝神听着,一曲终了的时刻,对我道:「我要走了。」 我说道:「往东一直走下去,你就可以看见迁徙的人了。」 他点点头,问:「你不走么?」 我摇摇头:「我是个懒汉,我不想打仗,不想杀人。」 他道:「你跟我走,我保证不会让你打仗。」 我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他。他也不强迫我,拄着那根拐杖,缓慢地向东前行。我看着那蹒跚的身影渐行渐远,苦恼地揪扯着自己的头髮,唉声嘆气。 在见过另一人后,我竟连最简单的「寂寞」都无法忍受了。 「请您等等我!」 最终,我——「懒汉约翰」抱起骨琴,第一次撑起那惰怠的躯体,朝着那个身影跑去。 **** 我跟随的人是个疯子。 也是一个奇蹟。
第328页 说他疯,他可真疯得可以。在遇见迁徙大部队的那一天,正好赶上东西两个部落开始交战。昏暗的苍穹下血肉横飞,最耀眼的就是锐器的冷光。那些人的吼声几乎把我的耳朵震聋,腿脚更是挪不动一步。 我刚想找个地方瘫着,等这场浩劫结束,修復一下我的骨琴,却看见他直挺挺地朝那两伙人交战的中心走去,义无反顾。 「回来!」我惊恐地喊道,腿脚仍然软在原地,「你疯了,你会被杀死的!」 他没有听到我的话,撑着拐杖,一意孤行。我看他走进那些横冲直撞的人群中,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我本已做好了拾捡他尸骨的准备,谁知,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所有人都大为吃惊。 「我要前往西北方,就是光源所在的地方,你们要与我同去么?」 他微笑着询问两名拼力厮杀的壮汉,身上沾染了飞溅的鲜血。那两人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他,恐怕是觉得他烦,不约而同地抡起武器,朝他头顶击落! 「哇啊啊!」 在利刃即将剁碎他头颅的那一刻,他周身蓦地发出道道金光,将那两柄锐器弹开。 两个壮汉被齐齐击飞,大吼大叫,而他嘆息一声,又走到另一边,和蔼可亲地询问道:「我要前往西北方,就是光源所在的地方,你们要与我同去么?」 一开始,他在人群中还显得很渺小,直到他一动不动地就将两名首领击倒,战事才逐渐平息。 众人像盯着珍稀水源般盯着他,不敢乱动,而他站在虎视眈眈的焦点,面不改色,只平静地微笑道: 「我要前往西北方,就是光源所在的地方,你们要与我同去么?」 那一刻,我觉得他宛如神祇。 其他人可能也这么想,但更多是畏惧他的力量。利刃无法穿透他的身体,砍刀无法砍碎他的头颅,他孱弱瘦削,却似铜墙铁壁,谁也无法攻破。 我挪开脚步,穿过傻眼的人群,跑到他身边,听到有人问:「西北方,去那里做什么?」 「你们难道看不见吗?」他指着天边道,「西北方,是光源所在的地方。」 我们傻乎乎地抬头,朝他指的地方望去,只望见一坨黑乎乎的影子,什么也没有。 众人狐疑地盯着他,冷冷道:「我们看不见光源。」 「那太遗憾了。」他道,「不过,或许我可以带你们去。」 有人凶神恶煞地问:「我们怎么知道你不是个胡言乱语的疯子?」 「因为我的确看到了光源。」他的口吻如此笃定,冷静得不像一个疯子,「但我不会强迫你们做任何事。有光的地方,就是主的创世之源,那里有树,有水,有飞禽走兽,我们再也不会受到苦痛。」 我们面面相觑,一丛丛怀疑的目光刺向这个面容恬淡的男子。在见识过悲惨和苦难后,我们很难相信「希望」这等可怕的字眼,仿佛那就是沾毒的利刃,会将我们整个撕开。 他看着其他人犹豫不决的模样,轻嘆一声,独自一人,掉头走向西北方。 我跟着他。 **** 第二天,当我们醒来时,我揉着惺忪的睡眼,愕然发觉我们身后竟跟了上百人。 我激动又恐慌,差点跳了起来,而他处变不惊,依旧撑着那根弯拐杖,向西北方前进。 不过几日,跟在我们身后的人成百上千。东西部落的所有人都汇集在一起,跟在他的身后,一声不吭地行走。 当所有人决意跟随他后,他反而沉默了,只不住地望着他口中的「光源」,卖力地为我们引路。长途跋涉极其消耗体力,我们很快就吃光了携带的干粮,只能啃食死动物的肉续命。 不是不想吃死人肉,而是我们一旦这么做了,会当即毙命,天晓得这是为什么。 说实话,缺食物还不是最难受的,让人感到崩溃的是缺水。尤其在这个地方,想找到几滴水简直比登天还难。 一开始我们只能用水囊蓄血保存,后来死去的人越来越少,遇见的死牲畜也少了,水的匮乏就日益明显。 当旅途进行到一段时日后,积压的矛盾突然激化,原本一声不吭的人们开始叫嚷了起来。 「还有多久才能到?!」 队伍里有人粗鲁地叫喊,很快煽动起其他人不满的情绪,冲着他的背影挥舞着拳头吼叫。 我吓坏了。而他一如既往的平静如水,似乎没什么恐惧能击倒他:「我只是跟随着光源行走,至于什么时候能抵达,就看我们的命运了。」 众人因这一句话炸开了锅。我紧张地站在他身边,在人群中看到了无数闪冒着凶光的眼睛。 他们一定是在盘算着什么。 果然,事情不出所料,第二天晚上,他们找到了我。 「约翰,你一定不知道我们发现了什么。」 我被按在岩石上,望了一眼睡在星空下的他,下颌被大力一掰,被迫与其他人对视。 「那个疯子,你以为他为什么刀枪不入?」某位部落首领对我低声道,「我们发现了,他只有一只眼睛,还有红色的头髮……红髮,魔鬼的象徵。」 「他是带领我们堕入万劫不復的地狱的魔鬼!」 **** 我是约翰,懒汉约翰。 在此之前,即使看到我亲生父母的死相,我也没有流一滴眼泪。
第329页 但此时此刻,看到他被粗粝的绳索绑住手脚,挂在十字架上,我却哭了出来。 那些人进行了周密的计划,趁他毫无防备地熟睡时,绑住了他的手脚,在地里扎了一根十字木桩,扬言要烧毁可恶的魔鬼。 我听到他们颤抖的叫喊,手里握着的火把迸着火星,一张张怒气四溢的脸上同时写满了疲惫。 我望着死寂的苍穹,忽然也感受到了相似的倦怠。杀了他又能怎么样?这世界就会变化吗,我们就能不挨饿,不干渴吗? 过去我们视他为「希望」,到头来,我们却要把「希望」亲手掐灭。 「该死的魔鬼,你为什么要害我们!」 他被绑在十字架上,静静注视着怒吼的人们,说:「我并非魔鬼,我说了,我要带你们前往光所在的地方。」 「这里有个屁的光源!我们才看不见!」 他嘆道:「看不见,并不代表不存在。习惯了黑暗,你们反倒对光明视而不见……虽然我不知道何时能抵达光源,但我却知道,一旦你们将火把投到我身上,燃烧的会是你们自己。」 众人被激怒了,一时间唿声如潮,齐齐掷出火把,朝他身上扔去! 所有人都在等待这个「可恶的魔鬼」被烈火烧光,可就在火焰接触他身体的一瞬,铺天盖地的火势如涨潮的海浪,忽然朝我们捲来! 事发突然,我们都吓呆了。一群人尖叫出声,没命奔跑,被狰狞的火舌拖进了漩涡的中心,在火海里苦苦挣扎。 他在火焰里纹丝不动,没伤到分毫,反倒是我们这些扔火把的人要被烧成灰了。 那一刻,我看着他完好无损的身体,忽然灵光一闪,噗通跪地。 其他人只顾着尖叫奔逃,唯有我望着他的脸,颤巍巍地高举双臂,泣不成声。 「求您救我们!告诉我们,怎样才能熄灭火势?」 我是个挺无耻的败类,不但无耻,还很蠢。我眼睁睁看他众叛亲离,被绑在十字架上火烧,却没有阻止。 现在被火焰反噬了,我还能腆着脸,求他解救自己。 「求求您!」我哀声道,「救救我们吧!」 但我就是相信,他不会无动于衷,他会拯救我们。 就算我们背叛他、欺骗他,扬言要将他杀死,对他做了十恶不赦的坏事,他也不会抛弃我们,将我们碾成碎片。 变幻莫测的命运中,只有他在烈火中的神情永恆不变,仁慈,哀伤,充满了对我们的爱怜与悲悯。 「我当然会救你们,只要你们愿意相信我。」 他注视着被火烧灼的我们,高亢的声音压过唿啸的火势,用所有人都能听到的清晰语调说道:「听着,用你们水囊里的血,去浇熄他人身上的火焰!」 「唯有这样,才能熄灭大火!」 喧嚣更甚,众人譁然大喊,惊慌失措。要知道现在每个人都将水囊视为生命,谁肯用光自己的「生命」去救他人?连我们自己都活不下去了,谁还能去拯救他人呢? 烈火中,我看到了众人的回答。他们抱紧了自己的水囊,宁可衣袍被火烧烂,头髮燃着,皮肤焦黑,也不愿泼出自己的救命稻草。毕竟就算有傻子这么干了,谁能保证其他人会不会将水泼向自己呢。 有的人受不了烈火的烧灼,将血倒到了自己的身上,却只使得火焰更旺。 「必须是他人的水。」 他被高高绑在十字架上,俯视着我们,目露嘆惋,「你们必须相互解救。」 我们的内心充满了纠结和挣扎。每人手里都有着一只水囊,却只是死死搂住,在火海里翻滚。 到最后,态势直接演变成众人宁可一起死,也不愿冒着风险相互解救。 「呜啊啊啊!」 在我被热烫的黑烟燻得头晕目眩之际,忽然听到了孩子的哭声。一个小孩满头蹿着火焰,跌跌撞撞地倒在地上,疼得直打滚。 周围的人奄奄一息地注视着尚有力气哭闹的孩童,有些人目光动容,可紧抓水囊的手却纹丝不动。 孩子没有水囊,救了也对己无用。 恍惚间,我仿佛感受到了他的视线。他正在注视着我,注视着「懒汉约翰」,他入世之后的第一个旅伴。 我本来连眼睛都睁不开了,却在那似有若无的眼神中,艰难地撑起身子,拧开水囊,周身环绕着灼烫烈火,走到悽厉恸哭的孩子身边。 「别哭!」我头晕目眩地喊道,「我这就来救你!」 霎时,血水飞溅,落到了孩子的头顶,浇熄了烈火!我挥着胳膊,不顾自己身上的熊熊烈火,将剩余的血液朝四周的人泼去,边泼边喊:「站起来,我为你们浇熄火焰!不要害怕,我们会一起活下去!」 我浑身冒着金灿灿的烈火,竭尽全力地朝天吼叫,将水囊里的血一滴不剩地泼了出去―― 噗通! 我耗尽了最后一丝力气,正眼冒金星地倒在地上,一丝幽凉的液体却顺着我的髮鬓,滴到了干裂的大地。 「……?」 我目光呆滞,怔然摩挲着湿漉漉的头髮,突然想到了什么,勐地抬起头,目光震颤地看着眼前这一幕。 在我面前,无数人拧开了水囊,将血液泼向其他人燃烧的身体!血水在空中划过一道道莹亮的光弧,所落之处,那些狰狞的火焰当即化为一股黑烟,离开我们的身体,升腾入空。
第330页 而我们喊叫着,奋不顾身,泼洒着那曾视为己命的源泉,只为洗脱他人身上的火焰与灰烬。 我惊异地看着其他人,看那无边火海逐渐被我们这一只只水囊里微不足道的血水浇熄,逐渐露出了原本的面貌。我们搀扶着起身,拥抱着痛哭流涕,感谢彼此,感谢上帝,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劫后余生的欣喜。 而他也在这时,从十字架上解脱,浑身裹着那件肥大的长袍,撑着拐杖,走到我们前方,饱经风霜的面容透出平静的微笑。 「我很高兴。」他道,「你们摆脱了魔鬼的束缚。」 我泪眼滂沱地抬起头,在他曾指向的地方,隐约发现了星星般的光芒。 没有任何人伤亡,所有人都在他人的扶持下站起。他看着我们,长袍被夜风吹起,猎猎作响,就如飘荡的旗帜。 他仰望西北方的天空,轻声说道:「我们很弱小,也很渺小。正因如此,我们联繫在一起,是为了在必要之时递给他人一只温暖的手,而不是捅出锋利的刀。」 「所以……」 他回过头,双臂抬起,向我们恳切地伸出手,「让我们相爱吧,朋友们。我比谁都懂得恨的痛苦,所以更清楚爱的力量。倘若你们愿意牵起他人的手,从此以后,我们就是兄弟姐妹,患难与共,生死相依,不会抛下其中任何一人。」 「我们不会再惧怕,也不会再慌张,因为最亲近的人就在自己身边。无论日后是跌入悬崖,还是落入深渊,我们相信,总会有一只手候在身侧,将自己拯救……」 **** 其实,在听到他的话时,我就想,若这番话由其他人来说,我们怕不是会将对方打个半死。 但现在,这话从他的嘴里说出,我们却牵住了他人的手,跪地长拜,伏地痛哭,热泪盈眶地歌唱着爱与希望。 从那时起,我就知道,原来我们每个人——一直流离失所,争抢厮杀的我们…… 打从心底里,竟是如此渴望遇到这样一个人,带领我们爬出深渊,引导我们脱离苦海。 【神啊,我的心切慕你, 如鹿切慕溪水。 唯有你是我心所爱, 我渴慕来敬拜你。 你是我的力量盾牌, 我灵单单降服于你。 唯有你是我心所爱, 我渴慕来敬拜你……】 我流泪望着他,望着那个瘦弱伛偻的身影,重新审视这个在尸海里偶遇的陌生人。他看上去依旧弱不禁风,高大的身影却坚不可摧。 透过他的身躯,我仿佛看到了万千绚烂的色彩,杂糅在一起,描绘着他奇蹟般的一生。 他像一位威严仁厚的国王,又像一个颠沛流离的浪子。 他像一个兴风作浪的恶棍,又像一个悲天悯人的圣者。 他饮过腥臭的鲜血,也捧过馥郁的鲜花。 他有过撕心裂肺的恨,也有过刻骨铭心的爱。 就像是弥留在这个可怕地狱里的,唯一的光与奇蹟。 作者有话要说:文中众人齐唱的选自赞美诗《如鹿切慕溪水》。 「约翰」这个名字算是个梗=v=有小天使能猜到么~ 第129章 渡(下) 「走吧,我们继续前行。」 他拾起拐杖,步履缓慢,依旧朝着光源所在的地方前行。这次没有人再故意生事,我们忍受着飢饿与干渴,努力踏出脚步。谁因体力不支落后了,其他人就会伸以援手,助其渡过难关。 而我跟在他身旁,与他一齐虔诚地望向西北方那颗明亮的星光,仿佛想从他那坚韧的身躯和信念中,汲取一些勇气与力量。 漫长的旅途又进行了三日。第四日清晨,我们醒来,忽地听到了潺潺的流水声。 我们又惊又喜,沿着水声奔去,竟然在荒芜的原野上发现了一条绿洲! 「是水,真的是水!感谢上帝,这不是幻影!」 我们欣喜若狂,纷纷俯身啜饮清澈的佳酿。货真价实的清水可比鲜血好喝多了,我们喝得肚子浑圆,脸上挂着惬意的微笑,将自己空荡荡的水囊又一次装满。 我将满满一袋水递上去,期待地望着他。他倚靠在一块大石头上,听到我的脚步声,这才疲倦地睁开了眼睛。 「谢谢。」 他接过水囊,缓慢地喝了起来。我兴高采烈地问:「既然已经有了水源,我们离你口中的圣地是不是又近了一步?」 他微笑着点了点头。当夜,我们在入睡前齐唱圣歌,仿佛见到了前途的无限光明。 而他依旧躺在不远处,凝视着深夜的苍穹,唇角微弯,静寂的影子潜在微风中摇曳。 我猜他一定看到了漫天的星河。 **** 在获得了充足的水后,没走几日,我们又惊喜地发现了动物和花草。 那是一片茂密的小树林,起初我们以为走入了女巫的幻境,直到有人逮住几只新鲜肥美的野兔,摘取饱满多汁的浆果,我们才意识到这是一座真正的森林。 现在,我们不但有了水,还有了食物。树林里没有太多攻击性的勐兽,倒是有许多麋鹿、白兔和黄牛。我们猎杀了一些动物,洗净脏腑,把肉切成块,架在火上烧烤。 我用木棍串了一块滋滋冒油、肉质鲜美的鹿肉,想带给他吃。他依旧倚着树木,疲累不堪地闭目养神。
第331页 他闻到了烤肉的香味,看着我手里的鹿肉,笑着摇了摇头。我挠了挠脑袋,爬上树摘下几颗红彤彤的大苹果,用溪水沖洗,塞到他怀里。 他依旧对我道谢,倚着树根嚼苹果。我在旁边嚼着那块油滋滋的烤鹿肉,含煳道:「先生,现在我们离圣地有多远?」 「应该快了。」他道。 我想,无论离圣地有多远,现在我们已有了水和食物,就算要走上几年,也没关系。 当我们沉浸在生还的喜悦中时,有一天,我忽然发现他的步伐越来越慢了。以前他走路虽然也不快,但脚步很沉稳,踏实有力。 现在,他的身体更显单薄,外袍就像一只巨大的麻袋。 与此同时,他歇息的时间也变长了。我拿更多的水和食物给他,他只是笑着说不饿,自己不需要吃太多的东西。 随着我们离西北方愈近,一股新的恐惧慢慢将我笼罩,根源就是日渐虚弱的他。现在人们已经不需要他走在最前方,他们唱着圣歌,精神抖擞,大踏步朝前行进,欣赏着路过的葱郁密林和清澈泉水。 而步履缓慢的他,逐渐从队伍最前方到了中央,再到最后方。只有我一直跟在他身后,紧紧盯着他的背影,生怕有一天他孱弱的躯体会倒下,会消失不见。 我提心弔胆地跟了他一个月,直到有一天,他依在一块粗粝的岩石上,问我:「你为什么不到前面去呢,约翰?」 我没说话,直勾勾地盯着他肥大的衣摆。一阵风吹过,我看见衣料紧贴于他的身体所勾勒出的轮廓,瞳孔勐地一缩,扯开了他的长袍—— 「你——!」 我至今忘不了当时看到的画面,只知道我没过几秒就哭了,恨不得撞死在他背后的岩石上。 他的身体,脖颈向下,已经变成了一副惨白的骷髅架。 「约翰……」 他伸出干瘪的手,抚摸我的头髮。我泣不成声,这才发现他已然苍老,满脸都是风霜的侵蚀与岁月的沟壑,唯独红髮依旧鲜艷似火。 我抓住他粗糙的手,哭泣道:「为什么?!怎么会变成这样!」 他看着我满脸的泪水,目光里透出几分温柔的慈爱。他说:「我将血液灌入大地,大地予我以甘冽清泉;我将皮肉填入土壤,土壤便予我以茂密的森林和鲜活的走兽……」 我泪流满面,望着他一只干涸的眼洞,道:「那你的这一只眼睛呢?」 「这只眼睛?」 他抚摸着右边的眼洞,笑了笑:「在我从这世上醒来后,就不见了。但没关系,我还有左眼……就是这唯一的左眼,让我能够看到天边的光。」 我一边听他诉说,一边抑制不住地哭泣。他撑起身子,声音明快,望着天空道:「别哭了,约翰。或许我们明天就能抵达圣地,也说不定。你看其他人,他们现在多么快乐啊,你也要像他们一样,笑着面对这个世界。」 我拼命点头,擦干眼泪,将他搀扶起身,请求道:「若是可以……您允许我称唿您为『老师』么?」 他笑道:「当然可以。这是我的荣幸。」 我也笑了,苦兮兮的嘴角扬了起来。我扶着我的老师,穿过葳蕤的草木和蜿蜒的溪水,穿过这个由他的血肉重塑的美好世界,一步步朝西北方前行。 向着他口中的光源,也是我们所有人心中的天堂圣地。 **** 约翰是个很好的小伙子,见我落在队伍后方遭遇不测,刻意放慢脚步,伴同我前进。 但最近,我的确经常感到睏倦,不知不觉就会陷入深眠。而每当入睡后,我的脑海中便会显现出一个个温柔的梦。 我梦见辽阔的天穹,梦见蔚蓝的碧海,梦见一双紧紧相牵的手,还有两个在夕阳下相依相偎的身影。 它们犹如火苗在我干瘪的躯体内摇曳,闪烁的光芒使我神魂欲醉,在我醒后,偶尔还会摸到眼角的泪渍。 我的人生,我的爱恨,全在那里面。 「有时候,我真的看不清,现在的『你』到底是谁。」 在一个寂静的夜,人们均进入甜美的梦乡,一个女人的声音却将我唤醒。 我看向身旁的黑衣女人,她面色苍白,如一道鬼魅之影,静伫在天地间,淡漠地凝视着我。 她又问我:「你到底是谁?」 我一怔,不知她这个问题所指为何,思忖片刻,答道:「我就是『我』。」 她盯着我,忽地轻笑出声,声音里再无讥刺和冷漠。我道:「你很久之前就存在于这世上,为什么现在活得像个幽灵?」 她淡淡道:「因为我本就不是真正的『人』。」 「哦?」 「我曾是一名亡灵法师。真正的,存于人间的女法师。」她道,「后来,我爱上了一个男人,他名叫格森·伦瑟尔。」 我问:「他现在在哪里?」 「很早就死了。」她望着我,似乎忆起了什么,冷漠的眼神现出裂痕,「我们曾是一对情人,但他寿命有限,无法与我长相厮守。」 「为了让他復活,我前往地狱,恳求地狱之主,放回我爱人的灵魂。地狱之主答应了,只是要我成为他的手下,为他效劳。」 我道:「为恶魔效力,你同意了?」 「没错。」她漠然道,「为了心中所爱,我什么都能做,包括牺牲我自己的血肉,来拯救他——」
第332页 她掀开斗篷,扯下了罩在头颅的皮囊,露出一颗森冷的头骨。 女骷髅继续道:「如你所见,我成了一具可怕的骷髅架,再也没有美貌和温度。所以即便我復活了自己的爱人,下场却是和对方日渐疏远……」 我道:「他未必是憎恶你的外表。」 她自嘲般地轻笑道:「我知道,但我们也终究回不去了。后来,他也被迫成了地狱之主的手下,接受了一个任务,要到凡间找一个女人,让她生下一枚『棋子』……」 女骷髅深吸了一口气,手骨攥得咔咔作响:「其实,我明白他也是迫不得已。而我跟地狱之主的力量相差悬殊,也无法阻止……但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竟对那个女人动了真情。」 「在任务达成后,出于对她的愧疚和自身的忏悔,他拒绝再为地狱之主效劳——所以,他在好戏一开场,就成了被碾碎的棋子。」 我默然不语,不知如何安慰这个不知怨怼了多少年的可悲的女法师。我不答话,她也不介意,只说:「从那一刻,我就暗下决心,要成为最后的赢家……所以我隐忍住自己的仇恨,表面上在地狱之主的胁迫下装出软弱无能的模样,在一方荒凉的地域,足不出户,直到最后关头才出面……我成功了。」 我道:「你到现在,还对这一切怀恨在心么?」 「以前的话,或许是。」女人平静地说,「但我跟着你们走了许久,忽然觉得,对某些事,不需要寻到答案,将其放下,就足够了。」 听到她语气中的释然,我心下快慰,轻轻点了点头,道:「你会再度寻觅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的,亡灵法师。」 「我曾经死过一次。」她望了我一眼,道,「在我的爱人被迫接受任务的时候,我便被地狱之主杀死了……但我是亡灵法师,生死对我来说,并无太大的界限。」 我奇道:「你是怎么復活的呢?」 她注视着我,忽地一笑。 她说:「因为一只碎裂的眼睛。」 我不解地挑起眉,忽然见她的身影逐渐模煳,飘浮在半空,宛如一场幽谧的夜风。 她宽大的斗篷溶于黑暗,一颗头骨冰冷又僵硬,而我却隐约觉得,此时此刻的她正在微笑。 「一个为了他的家人,只能把仅剩的一只眼睛割捨的,痛苦的男孩。」她静静道,「他救了我。他的那颗眼睛碎裂,让我得以借用里面的力量,继续在世界存活。」 「作为对他的报答。」她注视着我,轻笑道,「在成功夺回亡灵法师的力量后,我便一直在关注着他。但由于某些原因,我也只能尽力扭转他糟糕的命运……如果这世界上,有一个人希望他幸福,希望他能够拥有最好的结局,那么那个人,一定是我——」 话落,她周身洋溢着幽蓝色的光芒,胸口逐渐凝出一枚眼球的轮廓。 我惊愕地瞧着眼前这一幕,看她的身影逐渐在夜风里消散,光芒褪尽,那枚眼球飘浮着悬至我空洞的右眼,严丝合缝地嵌入。 「现在,这颗眼睛……」她声音中的笑意逐渐变浅,「物归原主。」 **** 【老师——!】 我蓦地醒了过来,听见了约翰的唿唤声。我怔怔抚摸着完好的右眼,看向四周,已经没了那个幽灵般的女人的身影。 宛如一场梦,甦醒便是终结。 【老师!】 约翰的声音仿佛从深厚的水幕另一侧传来,我将遮挡右眼的手掌放下,环顾左右,忽然发现原本笼罩在头顶的黑暗消失了。 一个硕大的,如同玻璃球的新世界正悬在这片荒凉之地的上空,仿佛一个崭新的世纪与空间。 我站起身,瞥向西北方,只瞥见了一条通往头顶世界的雪白长梯,闪烁着莹白的光芒,四周环绕着鲜花与白鸽。 而约翰,就在那层玻璃幕墙后,朝我兴高采烈地招手! 「老师,我们寻到了圣地!」他喜形于色地喊,「快来吧!」 我怔忡地睁大双眼,左眼与右眼的视野逐渐重合,映出了那个洁白世界的轮廓!我的双眼越来越大,脚步越来越快,我扔掉了拐杖,拔步飞奔,唇角渐渐弯起,露出了一个震惊而狂喜的笑! 众人在头顶的世界手拉着手,放声高歌。我奔上宛如一道光芒的长梯,觉得自己从未有一刻如此时这般生机勃勃! 我喊道:「我这就来!」 长梯在我踏过的足印下依次消失,我伸出手,奋力一扑,奔入了那个天光普照的世界—— 「我们出来了!」 我振臂高唿,与其他人一起欢笑相拥,笑声传遍群山万壑。 我张开双臂,沿着山川和一望无垠的绿茵地奔跑,唿啸的风捲起我的衣袍,露出了其下的骨架。 我跨过溪水与长河,跃过高山与峡谷,迎着天边一道璀璨夺目的日光,在那温暖的拂照中流下感动而喜悦的泪。 「我们出来了!」我哽咽道,「感谢伟大的主,我们抵达了真正的『圣地』!」 我跪倒在地,朝天高举双臂。宽大的衣袍落地,而我的红髮褪下了颜色。那鲜血般的红从我的髮丝滑落,粘连在骨架上,一点点织成了白皙的皮肉。 阳光照耀在我的头顶,而我鲜红褪尽的髮丝,闪烁出了灿金色的光辉。 「啊——世界!」 我对着热烈的灿阳,与我崭新的躯体一起,在鸟雀清脆的啁啾声与拂面的清风中,哭泣着,大笑着,纵情地唿喊。
第333页 「你好,世界——」 **** 地狱已空。 我来到了人间。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大家一路的支持!《枭心人》的英文翻译有许多种,但我最喜欢的,果然还是《the heartbreaker》,自认是最贴合「一颗破碎的心」的主题的,哈哈哈xd 再次感谢陪伴莱蒙和罗,还有本砣一路走来的小天使们qwq这篇连载了足有本年的冷文能打上如今「完结」的标籤,你们真的,功不可没!(ps.本来想最后修改错字的,但因为怕其它地方射nhe不过,就不改了,大家看到相关错字还请无视吧tat) 关于主人公,罗之前说的差不多了。这里简要提一下莱蒙。《枭心人》其实按照一开始的构思,结局是个令人胃疼的「喜剧」。莱蒙拥有了自己的亡魂帝国,日復一日沉迷在杀戮的快感中,迷失了自我,执着地在镜子里寻觅罗的影子(具体不多说了)跟现在真的是两个发展,为何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动,主要也是连载期间,本砣的一些心路变化。若莱蒙一黑到底,没有受挫也没有拯救,他最后绝对会是一个充满痛苦与纠结的孤家寡人(嗯,本砣对这类人绝不手软,天底下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嘛= =) 至于莱蒙本身的人设,一开始他是以「龙傲天」的形象出场,然后一路狂跌,各种花式倒霉失败,几乎一无所有,连出生都充满了欺骗。我没有给他过多的金手指和打脸用的王霸之气,还加上「疯魔」的属性,配上双商在线的大boss,身为一个復仇系主角,他的路途可谓是一个大写的「惨」字。 但即便他落魄过,哭泣过,挣扎过,失败过——我还是认为,他是真正的强者。他的人生与经歷,同样是当下的我,对于「强者」这个词最满意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