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人》 第1页 不是人 作者:豆儿太岁 文案 是杜撰,也映照现实。 一群朋友,一伙妖怪,一个离不开的故事站,我听你说,不讲为祸人间,妖怪们也只是在生活。 我们很丑,我们长生,人类喊我们脏东西,但我们,不脏。 悠长的岁月截取成段子,被人听过了记住,想起来时总是笑的。 ——————————分割线 现在是17年十二月,很快就到新年了。 于是思忖良久,还是决定彻底停更这篇文。 对,就此完结了,无疾而终了。 它本就是捡拾起来的人生段落,一个个小故事,讲妖怪也讲故事外的你我。 但许多日子以来,太多的物是人非了,一些人离开了,一些人浅淡了,一些人进入了人生的另一阶段。 大家都在变,不变的似乎唯有肉肉我。 便当作是纪念后的祝福吧! 惟愿故事里的妖怪们长喜长乐,故事外的他们顺遂平安! 内容标籤: 搜索关键字:主角:肉肉,温凉,阿布 ┃ 配角:老白,小歪,宫宫,和等等 ┃ 其它:治癒,小品,不是人 一、这样的我们 (1) 大哥又把脑袋弄丢了。 大哥不是我亲大哥,他生前是帮派小头头,手下小弟都管他叫大哥,于是要求我们也叫他大哥。 大哥的头是被刀砍断的。帮派火併,用大哥的话说那头不上道,动了刀子,己方只有棍子,而且对方找了外省的流寇,人数比他们翻了起码两倍。大哥是个讲义气的人,护着自己的大哥且打且退,最后被十几个人围着砍,尽往要害上招唿,刀刀见血,把头砍得几乎掉下来。 死了以后,大哥嫌脑袋要掉不掉的不好看,自己拿手一揪,干脆做了个断头鬼。 按理说鬼都应该去冥府报到投胎转世或者成佛升天,可大哥心虚。别看他活着时候耀武扬威大言不惭,死了以后也笃信混帮派不是正经营生肯定有罪孽,担心阎王先判他到地狱受刑还了债再投胎,所以死活不走黄泉路。就在阴阳界徘徊来徘徊去,最后徘徊成了无主孤魂,只好成天跟我们厮混在一起。 但其实,大哥也不太愿意总跟我们待在一块儿。毕竟他曾经是人,他很喜欢自己做人时候的感觉,也很喜欢混迹在人堆里,哪怕一般人都看不见他。而我们生来是怕人的,不到万一坚决不跟人扯上任何关系。 自从大哥加入进来后,我们却没少往人堆跑,因为他总是像今天这样把头弄丢。 鬼的头跟鬼本身一样,普通人是看不见的。而且对我们来说,一个鬼有头没头也不影响我们相处交往。可大哥不愿意,他认为完整的躯体是大哥的骄傲,没有头的领袖缺乏巨大的威仪和说服力。 我们不止一次向他明确表示:“你有脑袋也不威仪!在非人的世界里,幽灵的体型和他的能力没有任何关系。况且,你的体型只有一米六五!” 大哥怒拍案:“那我也要把头找回来。我不能连一米六五的高度都失去!” 说完大家愣了愣,大哥也愣了,旋即嚎啕大哭。 从那以后,大家只要有空闲,都尽量出去帮着找大哥的头。 从那以后,大哥头丢得越来越频繁了。 从那以后,大哥只要一丢头就准上我这儿来。 “唉,”发现今天除了我大家都不在,大哥不无遗憾地嘆了声,在我边上坐下点了根烟,塞肚脐上抽着,“这世上没有什么是永恆的!包括友情。” 我白了他一眼:“你继续做幽灵的话,就会看到永恆!” “所以说年轻啊,你不懂,肉肉,你不懂!” 我再次纠正他:“我是太岁!” (2) 太岁俗称肉灵芝。可食用,亦可入药,无毒益气,可延年得长生。 所以我一直很困惑,大哥为什么不叫我“灵灵”、“芝芝”甚至“岁岁”,非管我叫“肉肉”。 而且我还有很洋气的英文名字呢! jupiter! 木星的意思。太岁星就是木星! “啥?猪比特?”大哥笑得脑袋都掉下来了,“猪耶!不还都是肉?!” 后来整整一个月,我都没有理过他。 “那我问你,你有骨头吗?” 一个月后大哥忍受不了了,故意问我。 我仔细考虑了一下,的确我没有骨头,浑身上下撕块下来就可以吃。 即便我是仙丹妙药,所有的人都想得到我,包括古代的帝王,但不可否认,我没有骨头,没有嵴樑,我生来就是个寄生体,没有依附就无法生存。 这样一想就很让我难过了。 我在这颗千年的巨石上抱了几百年,成了精,可以自由剥离,却依然无法生骨有肢,无法独立行走。我依旧坐着,原来攀着石头,现在伴着它。所谓独立,对我而言只是用几百年挪动了十公分的距离。 遇见大哥以前我以为自己很伟大。现在我觉得自己废弃不如一块噼柴。 噼柴可以燃烧自己,而我水分太足,连自我牺牲都不能做到。 真是废物点心! “你比废物点心好吃多了!” 这话是温凉说的。她总是安慰我。 温凉是块玉。 当然这只是她自己坚信的。我们都知道她其实是寿山石,极好的荔枝洞石,温润如玉,玲珑剔透,清明凉澈。 “如玉啊!像玉一样,不是玉。” 可温凉严正抗议。 “我的心是冷的,和玉一样,又冷又硬!” 因为几易其主,温凉对人失望透了。 “他们总是以各种理由发起战争。他们抢夺财富,争相把我们拍卖,真正爱我的人却得不到我。我等待了几个世纪,最后只能被放进博物馆,被远远看着,没有抚摸,再不能温润柔和凝脂成霜。” 温凉哭了,大颗大颗的凝露似泪珠滚落,掉在桌子上滚成一盘水晶珠,凉得跟她的心一样。 所以她才叫温凉。不再有热情的温凉。 (3) 大哥抽完一支烟的功夫,阿布来了。甩着他那一贯藏不好的大尾巴。 作为一只狐狸,阿布的抱负很奇特:“我一定要变成人,真正的人!” “人那么蠢,什么都不会,寿命短烦恼多,你是狐仙好不好?干嘛要自贱?” “你不懂!” 又是我不懂。谁都说我不懂。我生气了! 阿布不敢得罪我。除了我没人受得了他的聒噪。 其实我也受不了,可我动不了啊,一天到晚只能坐着,花几百年挪动几公分,微小地谁都察觉不到。 每个过路的人都爱跟我说话,他们知道我动不了不会不耐烦地起身走开。我每天都会听到好多故事,过去的,正在发生的,开心的难过的,人生百态,妖生千种。
第2页 遇到我以前,阿布几乎没有朋友。人类讨厌他,骂他是狐狸精;狐狸们更讨厌他,也骂他是狐狸精。 “我只是想变成人的样子跟人做朋友,哪里错了?为什么我喜欢的姑娘都嫌弃我呢?不知道我是狐狸的时候她明明说过爱我一辈子哒!可她居然帮着道士揪我的尾巴!”这只是阿布众多短命的爱情故事之一,连他自己都不记得姑娘长什么样子姓甚名谁,反正就是个姑娘,他喜欢的姑娘。 “那你为什么不找个狐狸相爱呢?” “她们有狐臭!” 我很想踢阿布的屁股,如果我有脚的话,一定! 每次失恋后阿布都会跑来抱着我哭一场,口齿不清地诉说他无果的爱情。然后擦干泪回去拼命修炼,把人形修得越来越美,把尾巴修得越来越多。 我说:“干脆把尾巴切了吧!” 阿布一脸可怖:“开玩笑!尾巴是狐狸妖力的聚集地,没有尾巴我所有的道行就都没啦!” “唉,弱点总是致命的!生存还是毁灭,对你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问答题。” 阿布若有所思,觉得我扯了一个了不起的哲理。 然后他问:“啥意思?” “意思就是,你去割了鼻子吧!然后找只狐狸相爱!” 阿布感谢地咬了我一口! 他大爷的,又叫他白长了十年道行! (4) 几天后,大哥的头回来了。 大家心照不宣,大哥的脑袋根本没有丢过。每次都是他自己把头搁下,等着我们去给他找回来。或者,压根不想去找回来。 “他走了,全家都搬走了。” 大哥有些落寞。 大哥说的“他”是个六岁大的男孩子,就住在三条街外的小区里。 那是个别墅小区,里头的房子都起码有两层楼,还都有花园和透明的玻璃屋顶。 作为幽灵,大哥不再能晒太阳了,于是他就晒月光。 倾斜的玻璃屋顶是人类观星的天窗,也是大哥闲卧的床。 “他不怕我!” 一个人类看见幽灵不害怕,还跟他聊天做游戏,确实算得天赋异禀骨格清奇。 初初,大哥每天早晨回来后就给我们讲和那孩子在一起的点滴,我们还劝他,不要同人走得太近,谁影响了谁都不是好事嘛! 渐渐地,我们便习惯了,甚至有点儿期待大哥来同我们谈天说地。 没有人不知道大哥的过去。他活着的时候有个儿子,两岁左右,会叫爸爸。他死了,没有见证骨肉的成长,没有陪伴他剩余人生里的喜怒哀乐。 大哥再没有见过自己的儿子。 有些事上,鬼也会丧失勇气! 于是他爱每一个遇见的孩子。每一个看得见他的孩子也都爱他。 于是他总把头留在寂寞的孩子身边,直到我们去找他回来。 他会高兴地指着温凉、阿布或者随便哪个出现在面前的非人,说:“那是我的朋友,我们像一家人一样!我要跟他们回去了,因为我要跟家人在一起,他们需要我。” 我们才不需要这个鬼呢! 但我们确实是他的朋友! 家人一样的朋友! 可这次,大哥的头没能等到我们找他回来。因为那个孩子先离开了。 走的时候挥挥手快乐地说:“我和妈妈要去外国找爸爸了。爸爸说,这一次我们可以每天生活在一起,再也不用分开了。谢谢你大脑袋!我很想把你一起带走,但妈妈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和爱自己的人,我不能把你和家人分开,那样不公平。我会想你的大脑袋,我最喜欢你了!” 我也最喜欢你! 大哥跟阿布一样,难过的时候就抱着我哭。眼泪扑啦啦落在我身上,凉凉的,亮亮的,像天上的小星星。 那孩子不会明白,此一别,便是永诀。 成年人的眼睛看不见非人的我们。 只有孩子的心灵最干净,才会看见我们这些脏东西。 人类叫我们脏东西,但我们,不脏。 二、谁是谁 (1) 火将一切化作了乌有。 记忆是可以停摆的,永远留在过去的某一点踌躇不前。 妖魔鬼怪们存在得太久,总有说不完的过往,我们每天聚在一起就是一出常换常新的说书会。但小榭是异数。她永远只得一个故事,也永远用这一句话开始:“火将一切化作了乌有!” 它仿佛咒语一般,不念出来,回忆的匣子就拧不开锁,启不了盖。 谁都知道木头最怕火。小榭全家都是木头,好木头,留到现在就是古董榆木家具书房套件。大书柜是爸爸,书桌是妈妈,斗橱是哥哥,窗前高脚几是姐姐,小榭是边角料打的一方书匣子,专门用来收书信的。 小榭原来待的那一家是,对小榭全家这一套书房家具用得很仔细。可惜天干物燥,整条街都烧得涂炭,小榭全家就生离死别了。 小榭脸特别黑,据说是埋在废墟里给烟燻的。她左额角上还有一块好不了的斑秃,好像也是因为着火时东西砸下来被敲掉一个小角造成的。 我们倒从不觉得小榭的斑秃难看,反正她已经黑得看不清脸了,秃不秃都一样。 小榭也不觉得斑秃难看,总抚摸着额头眸光温暖。 我想这个斑秃一定很有意义。 “嗯!”今天没人,小榭难得挨着我那么近坐下,意外伏在我背上,“妈妈全身都是火,房梁也在燃烧。爸爸很吃力挪过来,突然就那样倒下,压垮了妈妈。案上的笔洗也碎了,水洒了我一身,然后我就在搁架的空隙里看着火焰湮灭成灰黑色的烟。” 感觉到小榭在蹭我。我没有脖子,不能扭过去看她的脸。但我想她应该是用额角在蹭,没有头髮的左边额角。 “你活下来了,多好呀!”我想不到别的话好说。 “是呀!”小榭抱着我,“肉肉,我又想起来一些以前的事,你可以听我说吗?” 我晃了晃,答非所问:“我跟谁都不说!” 三月三,春天在人间盛放! 今天没有人来找我说故事,也没有人停下来听故事。 只有小榭! 她的记忆离开了老地方,开始倒叙,终将前行。 (2) 有天阿布突然跟我说:“肉肉,你真的没有手和脚吗?” 自从老大来了后,所有人都叫我肉肉了。这群逆贼! “嗳,问你话吶!怎么不搭理人啊?” 我瓮声瓮气地回他:“我摇头了。” 狐狸愣了一下,爆笑! “啊哈哈哈哈哈,你有头吗?你有脖子吗?你就一张脸啊!哈哈哈哈……” 温凉说过,人之初性本恶,我看狐狸也一样。就算打着朋友的旗号有些话说出来同样很刺耳,很伤人!我受伤了,背上被语言的锋利狠狠插了一刀! “嗳?你怎么又不说话了?噢……你又不被人察觉地点了点头,是吧?啊哈哈哈哈……”
第3页 沉默。 “哈哈哈哈哈” 阿布神经搭错了一样笑得停不下来。 “哈哈哈……嗳?”阿布终于意识到什么,不再疯笑,转而凑近了看我,“肉肉,你怎么啦?” 我闭着眼睛。这是我唯一可以表达不满的方式。 阿布更贴近些,鼻子几乎戳在我脸上:“肉肉,你是在生气吗?” 我没有睁开眼。 “呃……肉肉,对不起啦!我给你道歉,鞠躬?” 阿布真的给我鞠了一个超过九十度的大躬。 可我依然不想跟他说话。 阿布伸手抱住我,热情得跟他乡遇故知似的:“肉肉,别这样嘛!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抱得那样紧,我都快被他挤出水来了。 这逆贼,一定是在打我太岁水的主意! 我十分阴暗地思考着。因为整个妖怪大街都传遍了,他昨天被条黑狗撵了两个街区,尾巴上掉了老大一片的毛,要补补。 “肉肉,”阿布不再勒紧我,放松后的怀抱温暖而舒服,“别生气了,别不理我!” 狐狸脸上的毛又轻又软,像春天的柳絮。阿布很少露出原形,他说要做人,无论在妖怪还是人类面前,他都维持自己是个人。 上次看见狐狸样的阿布是三百年前,他失恋了,还被狠心地诱进捕兽夹子里夹断了一条腿。他用三条腿爬到我面前哭着求我给他一点儿太岁水,两颗狐狸眼珠浸满了泪,像饱满的黑提子。 现在的阿布并不瘸。他学会了对多余的尾巴施替身术,把它们变成一条完美无缺的腿,支撑自己行走在人间。 他真的很喜欢做人! 可现在他只是狐狸。 “肉肉,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第二遍强调这话。 我有些难过:“阿布,你是狐狸呀!” “狐狸也可以有追求的,对不对?” “你的追求我不理解!” “那么你呢?”狐狸把头抬起来看着我,两颗眼珠像饱满的黑提子,“你不是也想像人一样有手有脚吗?像人一样走路奔跑,像人一样穿戴衣冠,你不也想么?” “我跟你不一样的。” “哪里?” “你生来就有,而我,至今没有。” 阿布不说话了。轻盈地一纵身跃上我身旁的巨石,伏下,头枕在爪子上。 过了一会儿,他说:“我也只是追求我没有的东西而已。” “你是狐仙,你什么都有!” “我没有爱情!”狐狸看似聊赖地望着我,“遇见你以前,我连朋友都没有。” 人们总是羡慕别人拥有的,无论那个人是不是比自己过得好! 妖怪也羡慕,羡慕人,还羡慕另一个妖怪! (3) 春天的风带来一株蒲公英,落在巨石旁的泥土上。 我看着不堪一击的弱小植物入土生根,长出绿色的叶苗。 阳光出来的时候,蒲公英仰头看着我,微笑。 “你有名字吗?”它问。 “我是太岁。”我告诉它。 “太岁是什么?会开花吗?” “我们是药。” “嗳?是药啊!治什么的?” “什么都能治。吃了我们可以长生不老,变成神仙。” 蒲公英一脸憧憬:“神仙!很厉害的是吗?” 我想我碰到了一棵对世界一无所知的草。这让我有些兴奋! “当然,他们很厉害。他们不会死的!他们可以飞,可以随便去世界任何的地方,他们不吃饭都不会饿死。他们还都很能打坏人。” “哇,神仙真酷!” “不过他们少不了我!你看,吃了我,普通人才能做神仙!” “哇,太岁你更酷!” 就这样,我欺骗了一株纯白如纸的蒲公英。它的崇拜和敬仰满足了我干涸到迫不及待的虚荣,就像含毒的养料,滋养我,也麻痹我。 我却甘之如饴。 而每个来我这里的朋友却都不拆穿这谎言。他们在蒲公英面前赞美我,奉承我,好像我真是掌握了干坤奥义的世界之主。假相堆砌的高台上,我在海市蜃楼的光环里如痴如醉。 又一年的春风来临。 蒲公英迎风飞扬,在空中翩然若舞。 它竟跟我告别:“我要去远方播种我的种子了,希望有一天,风还能把我带回来。那时候,我一定要给太岁讲我看到的故事,好多好多,就像你的朋友告诉你的故事那样精彩。谢谢你教我在起飞前先看见了世界,太岁,你是我见过最伟大的智者!再见了太岁,再见了,我的老师,我的朋友!” 那天,一个蠢货走下太岁的高台,变回了离不开的肉肉。 (4) 每个人都有烦恼! 每个妖怪也都有烦恼! 大哥后悔把脑袋揪下来,搞得他一天要七八十次地把头捡回来。 阿布是我见过最不想当神仙的狐狸,尽管他想当人已经晚了。 温凉总说自己的心是凉的,可她抱着我的时候从来都那么温暖。 我想有手有脚,想离开这里,但对我来说外头的世界只有两种人——想吃了我的人;以及,想独自吃了我的人。 啊,愁啊!愁得大哥脑袋又乱摇乱晃着掉了下来,愁得阿布的狐狸尾巴竖了起来,愁得温凉眼泪像水晶珠子一样掉落,愁得我水分充足又长肉了…… 烦恼他大爷的,真他娘的烦! 三、曾经,可是,还好 (1) 应阿布的要求,为他编一个故事。 这狐狸给我提了如下要求:要帅;要情深不寿;要幸福的结尾。 的确我听了几百年的故事了,也讲了很多别人的故事,不过编故事倒是头一次。于是我发现无中生有竟然这样难;无中生不可能的有,简直难得跟老白那该死的肠胃一样,便秘不愈! “去你的!”阿布听完我的抱怨后十分不满,“那只三条腿的□□肚子里有货也是往外吐,那么大的金币元宝他拉得出来有鬼咧!” 老白是金蟾。墨绿色的金蟾,他嚮往洁白! 老白前两天因为胃胀气住院了,临走特意让人抬着他拐到我这儿打了个招唿。我看着他鼓得吹弹可破的肚皮不胜唏嘘,他反过来安慰我。 “听说财神爷最近新招了个大夫,可以改造妖怪的内部器官结构。好多妖怪都预约手术呢,已经排到三十年后了!亏得财神爷打了招唿,让给我先做,以后肚子里只产钻石了,颗粒小,能直接拉出来。” 我恭喜他:“太棒了!” “对呀!其实我是来谢谢你的,肉肉,”老白今天特别动情,“尽让你听我牢骚了。仔细想想,我这点儿苦有啥呀!比起牙牙那小子,咱可好过多了,是吧?” 牙牙是只貔貅!
第4页 我能说什么呢? 几天前牙牙才跟我感嘆:“好歹咱四肢齐全,比起老白那三条腿也算是健全人士了,对吧?” 有时候我搞不清他们真的是互相同情,还是互相插刀!拿别人的痛抚慰自己的伤,可怜得要命! 但他们都比阿布好!因为他们看得到别人没有的,而阿布只惦记别人有的。 我觉得阿布是傻瓜! 温凉不同意。 “比下有余和比上不足,一个丧志,一个太贪,那不如贪婪些好。不然越活越阴暗,妖怪变成魔鬼了!” 到底是念过书,温凉说话就是有学问! (2) 自从不情不愿答应给阿布编故事,这逆贼肚子里跟安了闹钟似的,每天定点过来问:“写得怎么样啦?还有多久可以结尾?” 拜託我没有手的好不啦?拜託用嘴叼着笔很累的好不啦?拜託我活了几百年除了变得越来越有营养法术修行上基本为零,不会给自己造假手好不啦?拜託你给我找个代笔来好不啦? 这些话我一句没跟阿布说。因为我怕他咬我…… 兔子急了会咬人,狐狸急了吃太岁! 靠,阿布真是只会吃的狐狸! 算算相识的这三百多年里,前前后后阿布咬了我不下四十回。 当然平时好端端的他是不会咬我的,每次他咬我都是要么受了很严重的伤元气大损,要么修炼艰深的术法需要辅助营养。而且阿布一次都没有真正吃过我的肉,他总是拿犬牙在我身上磕两个洞,嘬点儿太岁水喝。 说真的,一点儿不疼! “那你回回叫得惨绝人寰好像要死了似的!” 我瞅了蛋蛋一眼,意味深长地告诉她:“不叫出来,大家怎么知道阿布又欠我个人情?” 岁月的洗鍊啊,让我变得鸡贼! (3) 书到用时方恨少,人到用时知情重,所以我深刻领悟到,这辈子最靠得住的朋友是蛋蛋,其他人都是王八蛋! 蛋蛋不是蛋,更不是王八的蛋,她是条四脚蛇,教科书上给她归在蝾螈里,还是火蝾螈。 不像阿布,蛋蛋的尾巴随便切,越切越长,有时她无聊自己也会揪尾巴玩儿。另外,她的脚也是可以断了再生的。这种技能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她在逃跑这件事儿上能干度甩阿布几条街,所以她从来不需要找我讨太岁水。 听蛋蛋自己说,如果循序渐进认真修炼的话,过个五百年她就可以变成蛇了,那时候她连脚都不需要。然后又一个五百年后她可以晋升成蛟,比蛇头上多个角,能去神仙那里领个小潭小湖的水主小官做做。再然后,造化眷顾修道有成的话,她就能变成龙。 “哇哦,那岂不是变成神了?” “嗯!不过不是修炼了就能当神的,毕竟无论蝾螈也好,蛇也好,数量有好多好多呢!加上每年新产的蛋,修神之路竞争可激烈了!” 我一脸惊悚地点点头:“简直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极其惨烈啊!” 蛋蛋无声地笑笑,黄色的皮肤上涌上斑斑潮红。 我不解。 “即便这样你还要修炼吗?” “嗯!”蛋蛋用力点头,“万事总要试过才知道。” “即便失败?” “即便失败!那样至少我知道自己不如别人,而不是在无为的日子里自我安慰,说着如果我没有放弃一定怎么样怎么样,这样丑陋又懦弱的话。至少我不会鄙视自己!” 蛋蛋是个神! 在我们这些无所事事的妖怪中间,她志怀高远,是尊象徵努力与勇气的神! (4) 我依然没有写完阿布的故事。即便有蛋蛋每天磨墨代书,分担了我最繁重的写作步骤。 对我来说最难的不是书写,而是我没有爱过。阿布要一场旷世完美的爱恋,我脑海中却只是空白,除了“爱”这个字,什么具象的画面都不曾烙印。 我尝试从阿布这几百年里讲给我听的失败经验中找寻灵感,回忆那些邂逅。 突然有一抹身影跃入脑海,碧色的裙摆伴着步履摇曳,宛如清池里随风荡漾的微波。 阿布管这个女孩叫娘子。 我知道,这是曾经人类用来称唿妻子的称谓。 毋庸置疑她是个人。阿布只愿意和人类相爱。 娘子没有视力的,她的脸上半部分布满烫伤的皴疤,但她完好的嘴里却能飘荡出美好的歌声,比婉啭的莺啼还动听。 每天,她都端个钵子坐到山庙下的石阶旁唱歌。朝佛的香客从她身旁路过,时不常有人会在钵子里丢一枚铜钱。 每天,娘子都把收到的善钱拨一半在殿前的功德箱里,无论得了多还是少。 阿布在山门下注视了她三个月,最后走上前去往钵子里放下一粒珍珠。 狐狸没有钱的。 “你来啦!” 听娘子这样说,已经转身准备离开的阿布好奇顿住。 “你走路声音真轻,像是怕踩疼了草。” 阿布的确脚步很轻,他习惯虚浮在地面之上,用脚尖点过沿途的砂土和植株,温柔得像风。 即使这样,娘子还是听见了。三个月来阿布蹲在离她一丈远的石墩子上安静聆听,娘子一直都知道。 阿布一言不发,回到娘子跟前俯身蹲下,把手搁在她膝上。 一只变回了狐爪的手。 “为什么不用人的样子同她交流呢?”我问。 “她看不见,”阿布捋着自己硕大的毛尾巴,一脸无谓,“我是人还是狐狸又有什么分别?” 这一天以后,狐狸阿布仍旧每天去庙前山门下听娘子唱歌。无人的时候会凑到近前拿狐狸头蹭娘子的脚,或是依偎在她身侧互相取暖。临走,阿布都会留下点儿东西,有时是宝石,有时是山珍,有时也可能仅仅是一朵开得正好的花。 整整十六年。 阿布看着娘子与村夫相恋,成亲,生子,阿布从来没有在我面前流露过失落伤感嫉妒。他就是风雨无阻地去山门前听歌,陪娘子坐会儿,一起看太阳落下,星月交辉。 整整十六年,直到死去,娘子都以为阿布是只狐狸,不会说话不会离开的狐狸。 我问过阿布:“为什么不去跟她相爱?” 他十分肯定:“我们相爱啊!” “可你在她面前是狐狸。” “对呀!她爱一只狐狸,她像爱狐狸一样爱我。” 我不是很明白。 阿布抬头看着月亮笑起来:“吶,太岁,爱情有时候是会变质的!” 我看着假装在看月亮的阿布,他的眼睛浸满月光。 “你怕自己有一天会厌倦了,不爱她?” “不!我怕自己厌倦了不爱她的时候,却不敢告诉她、离开她。我怕真的变成人一样,心里有太多责任和藉口。” 我更加不明白了。 “你一直想变成人的。”
第5页 “是呀,呵呵,是呀!”阿布眼里的月光满得快要溢出来了,“想变成,和真的变成,也不一样啊!” 我不了解人,更不了解想变成人又不想变成人的阿布。 (5) “行了,肉肉,不用写了,就这样吧!” 我终于写好故事交给阿布过目,等待着他给予我赞美,或者干脆拍案而起严令我修改。 可他自始至终沉默。 明明故事里他那样帅,那样情深不寿,那样幸福地和娘子厮守了终生。 我着急地询问他的意见,他竟只是将稿子递还给我,给了我这样的回答。 “嫌我写得不好直说嘛!” 我本来就不是作家,虽然我整天坐在家里。 “不是的,肉肉写得真好!”阿布站起来抱抱我,“好得我配不上。” “那就是你啊!你本来的爱情,我只是修改了结局。” “那不是我。我是个胆小鬼,丑得只有一张狐狸皮,连做人都不敢!” 看着蛋蛋,我以为励志当神很伟大。 看着阿布,原来想做个人一样伟大。 四、我们都记得 (1) 时常感觉世上有两个温凉。 一个是会默默陪我坐一天看门前人流熙攘、风卷花飞、天光夜魅,轻易感怀,眼泪像水晶珠子剔透微凉的温凉。 一个是博学强记寡言少语,却总在众人言到热烈处一语惊人,如刀直切中要害,或解惑或嘲讽,腹黑且毒舌的温凉。 很难说我更喜欢哪一个。两个温凉都说过爱我。两个温凉都捍卫过我,不惜性命。 许是因了季节的缘故,春天适合开始与结束,最近我常忆起离开巨石的那天。 山崩地裂,树倒花散,我依稀看见了世界的末日终局。而我只是太岁,依附在千年的巨石上,无赖又无助。 我没有留意到温凉的到来,天地间的咆哮让我听不见任何别他的声响。我趴在石头上闭上眼睛,等着自己和这世间的一切走向结束。 “天吶,你怎么还不走?” 我睁开眼看见面前站着一个长身玉立的人,乌髮高束,一根青色的髮带垂在脑后随风飘逸。我没有分清她是男是女。诚然寿山石精是无所谓性别的,只是日后相处着,我擅自将她当作了女子看待。 犹记得那时刻,温凉看我的神情像在看一个疯子。 “我没有脚。”我如实坦诚自己的缺憾。 “没有脚就不能离开啦?” “我不知道。我没有离开过。” 温凉冲上来扒我的身体,指甲抠进我肉里。 她的手真凉啊! “你快逃吧!”我劝温凉,“别管我了。我走不了的,我长在石头上,我们是一体的。” 温凉指甲裂了,人形的手指流不出血。 可应该会疼吧! 我的身体开始流出水来,滋润了断裂的指甲。 “你是太岁?!”温凉有些震惊。 “是的。怎么了?” “我以为你是蘑菇精!” “……” 这样的时候,我的心情居然哭笑不得。我意外,自己居然有心情哭笑不得。 于是我索性开起了可能是此生最后的玩笑。 “抓紧机会咬我一口吧!也许可以帮助你逃离灾难。” 温凉端详着自己的双手,它们已经完好如初,透出玉石般柔和的光泽,美得像艺术品。 然后她挽袖,握拳,弓步,深吸口气,大喝着向巨石打出大力的一拳。 石头纹丝不动,温凉的手裂了,伤痕蜿蜒着爬上手肘。 我惊骇莫名。 “住手!快停下,你会碎掉的!” 温凉充耳不闻,打出了第二拳。 右手自腕处截断,裂纹纵深到了我看不见的袖里。 “你疯了吗?走啊!世界都要完了,就算你把我剥下来又怎样?我连脚都没有,你不可能带着我一起逃跑。” 温凉又蹲下,左手握紧了拳,聚气凝神拼尽全力击打出去。 “住手住手住手!!!”我几乎疯了。全身都有水渗出来,汹涌得像泪。 可温凉完全不来取用。太岁水可以治疗她的伤痕,她却只想着不让我死在即将毁灭的世界里。 左手终于也碎了。 她飞起了右脚,裂了,断了,碎成块块石砾落在身下。 她无法挥动左脚了,她没有别的东西来支撑身体。 我以为她必然放弃。 然而她沖了过来,用头撞击巨石。 “你他妈的给我停下!” 我嘶吼着,用尽全身力气把可以算作头的部分撑起来。我听见宛如肌肤撕裂般刺耳的声音,伴随我一点点从巨石上剥离。我听说过分娩的剧痛,强烈似肉体的切割。 那是我的一次诞生,被从巨石的母体上娩出。 随后我仰面躺在地上,看着头顶的天空水洗般湛蓝澄澈,恍觉地上的震动已经停止了。 温凉躺在我身边,将身体浸润在我身上流淌出的太岁水里。 “你真傻!”我哭了。眼泪从身体各处渗出来。 “不是可以离开嘛!”温凉从容平淡,“有些事不是做不到,只是你懒得做而已。” “做到了又怎样?我还是在这儿,没有手也没有脚,哪儿都去不了。” “滚!” 我气恼:“我也想滚吶!” “那就滚啊!” 温凉侧过身用完好的左脚狠狠踹了我一下,我树墩子一样的身体咕噜噜滚出去足有丈远。 原来她真的要我滚! 原来我可以滚! 至今我没有想明白温凉捨身救我的动机。 因为我是难得一见的太岁?因为她天性善良? 阿布骂我白痴,说救我根本不需要动机。换作是他也一定不会走。 我问他为什么。他白我一眼:“说了不需要动机了嘛!不需要就是不知道,不为什么,没有理由。懂吗?” 懂你妹! 我甚至没弄清救我的究竟是哪个温凉。 那也是迄今唯一一次,我没有将温凉分辨清楚。 也许,并不需要分得那么清楚! (2) 这日子是怎么了?迴光返照吗?据说人类死之前,生平会像走马灯一样在脑海中闪回,画面终幕,生命剧终。所以我这几个月来不断地回忆起几百年来的过往是说明我要死了吗?太岁也会死吗?太岁死后会去哪里?太岁有灵魂会入轮迴吗? 这些问题简直要逼死我! 几百年了,我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回忆有那么多那么长远。 我竟然记起了最初在巨石上成形的日子。那时候我真的像颗蘑菇,软趴趴肉嘟嘟的蘑菇! 最先来跟我说话的是两只兔子。 我想我不应该这样说的。因为小歪长得像兔子,可实际它不是兔子,它连生物都不是,它是泥胎,身上披挂着绚丽的油彩,威风凛凛。
第6页 与小歪完全不同,宫宫是一只纯正无杂交的兔子,毛如雪白,眼红也如血。 这俩兔子总是一同出现在我面前,可它们又互相否认对方是朋友。它们表现出来的一切言行简直是为了向我证明,它们是宿敌! 相处两天以后我完全理解了它们之间的“仇恨”! 呃,确切说是一方的! 宫宫实在太啰嗦了! 我始终无法将宫宫的温婉玲珑的形象跟碎催联繫起来。它连吃草都吃得那样娇羞腼腆,变成人形时莲步轻移,裙裾下绝露不出鞋头来。更别提说话总以袖掩口,轻声细语了。 可那次,就因为我夸了句过路的仙鹤美貌绝伦沉鱼落雁,我滴个妈呀! “欧,仙族哪个不会驻颜术呢?不然那些个毛脸长嘴尖耳朵大獠牙还不把人吓死?嗨,这年头连那些个老道都不务正业了,成天介不炼丹药,尽琢磨着整些个磨皮膏啊脱毛水的拿去奉承仙官儿大佬。你们瞧瞧那些个神仙,一个个走出来美得跟假的似的,不知道还以为咱妖怪大街是烟花柳巷呢!” 我听得发愣,嘴张了张,刚发表了一个:“不过……” “说咱话里酸,呵,真可笑!也不睁眼看看咱是哪个宫里头给谁当的差。月宫里头要啥没有,这仙界里头上中下三十六洞神仙哪个比得了我们嫦娥仙子的美貌?那是真正的天生丽质去雕饰,脸上不需得藏。我才说你们眼红不忿呢!整日里造谣我们仙子跟这个汉子那个英雄好上了,非得把人压舌头底下当破鞋踩。踩脏了别人,自己涂脂抹粉出去扮人装鬼,也不过是个见不得光的假货,我呸!” 宫宫骂利索了又往地上啐了口唾沫,扭着小胯就走了。 留下我跟小歪彻底疯了! 我翻着白眼趴在石头上委屈得满嘴喷孢子。 小歪坐在石头边气得浑身打颤,脸上的油彩不住往下掉,活活把嘴裂成了四瓣儿! 后来小歪冷静下来跟我说:“宫宫原本是雄兔子,就因为太秀气了被人骂娘娘腔,污衊他做兔儿爷。他一气之下捻了变身诀,从此只作女儿身。除了嫦娥仙子,没人收留他。” “神仙也爱嚼舌头啊?” “闲呗!活得久了,没烦恼,欠!” “真操蛋!” “嗯,太操蛋了!” “所以其实你是他朋友吧!” 小歪站起来抻了抻腰。 “我真是兔儿爷!” 泥胎的小歪看着挺硬实,可是个空心儿。不像温凉是石头,从里到外实打实的硬。 因为空心儿,所以肚宽。 (3) 听说我这些日子闹心,吃过午饭阿布悠悠哉哉晃过来看我。 算起来倒有一个礼拜没见着他了,恐怕又是在人间泡了个年少无知的小姑娘。 这淫贼! “哎哟喂,你咋抽巴成这样了?要当马王堆干尸啊?” 不怪阿布大唿小叫,我确然比原来缩水了三分之一的直径,表皮都皱了。 阿布绕着我转了三圈,最后掐指一算。 “啧,太岁是天生灵物,生精魄没有魂,无命可占吶!” 我万念俱灰。 “要么你去找老君问问?看他是不是近日有意拿我炼丹?” “屁咧!”阿布一边骂一边蹲在地上摸寻什么,“你这玩意儿吃的就是水灵,搁火里一蒸还剩个啥?吃你个柴丬哦!” 我看他蹲着半天没起来,心下好奇:“你干嘛呢?” “不干嘛,瞧瞧!嗳,”他戳了戳我身体贴地的某处,“你这里怎么烂了个洞?不痛啊?” “啊?”我努力扭了扭,尝试低头去看,“哪里哪里?我怎么没感觉?” “我去,霉啦!肉肉你懒得生霉了哇!” 我是太岁,朋友们习惯叫我肉肉。 我六百多岁了,从来没离开过身边这块千年巨石超过一米。于是我终于发霉了。 我有很多朋友,断头鬼大哥,狐仙阿布,寿山石精温凉,以及等等——喂,这个等等是啥意思,等等餵——以前他们每天来给我讲故事,听我讲故事。现在,他们依旧每天来听故事讲故事,顺便推着我滚来滚去晒太阳。 我是太岁肉肉,我仍然没有离开我呆了六百多年的地方,但我想以后我不会再发霉了。 五、理不尽 风雨过后的草地有一股清爽的土腥味儿。 风雨过后的太岁有一股饱满的仙药味儿。 面前的波斯猫阴恻恻笑着朝我露出了狰狞的尖牙,屈膝伏地、撅起屁股,尾巴绷直的瞬间箭速扑了过来。 “别别别……啊!靠!”我咒骂一声,无奈地任由波斯猫爬上我头顶,左右兜兜转转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趴了下来。 “你丫就不能睡石头上去?” 波斯猫打了个哈欠:“凉!” 我没有再进一步提出抗议,因为波斯猫舔肉垫的时候顺便亮了下漂亮的爪子。 认怂,是一只没有手脚的太岁最智慧的处世哲学! 波斯猫叫格格,名符其实的贵族,连长相都是贵族的,一双剔透的宝蓝色眼珠,跟宝石并无二致。 和格格的缘分有点儿黯然惨澹几乎染血,当时她正衣衫褴褛拖着疲惫的步伐路过我门前。我甚至没有通过她灰色打结的毛髮分辨出她的血统,就连那双珍贵的猫眼都爬满血丝,好似一副瑕疵品。 那天温凉也在,正端坐门前树墩上煎一炉好茶。 斟好的第一杯香茶当空划出一道虹桥,直奔格格而去。我以为那是温凉新学的茶艺,不禁击节赞嘆。 随后滚烫的茶水便泼落地上,就在格格脚边。 格格在巨石边。 而温凉在我面前。 “嘁!”格格龇牙。 “打吗?” 我才明白,刚刚那只乞丐猫要咬我,温凉阻止了她。 看得出来,面对温凉的挑战,格格心有余力不足。 她逞强地瞪我一眼:“就要点儿水,死不了它。” 温凉把长衫下摆往后腰一别:“这是要东西的礼数?” “又不是你的。” “水不是我的,朋友是我的。朋友有难,我管!” “这他妈算个屁的难啊?你们见过真正的难吗?有吗?” 我艰难地抻了抻身子,从温凉肩头望过去,怜悯地撇了撇嘴:“我现在看到了。” 格格气结。 跟温凉待久了吐槽功力见长!我真棒! 随后便是长时间的对峙。 趁这机会,我很是把格格好好打量了一番,发现她身后倒还背着个同本人一样脏了吧唧的包。虽然颜色好像格格的毛髮一样已是灰黑满尘土辨不清原貌,不过瞧得出那质地确然是上好的桑麻。一只乞丐猫用不起那样好的包。 初初我以为温凉是嫌弃对方脏,免得有啥不干净的病菌传染我,这会儿想想,或者温凉是在警惕她的身份吧!
第7页 茶都凉了,两个人还是摆着功架一动不动。 果然好定力! 这时,头顶传来一阵桀笑。是阿布。凌空跃下,直落在巨石上。 乞丐猫要倒霉了!——我想。 没想到—— “见过七小姐!” “喔?”温凉侧目瞥着阿布,“认识?” 阿布盘腿坐在石头上,拍拍手:“见过,寻人布告上!” 阿布说的是妖怪大街上最大的占卜屋“喵喵星”店外张榜的寻人启事,说是这家大法师最宝贝的小女儿离家出走,三月未归,高额悬赏求有线索者速来告知!附七小姐美照一张,堪称妖中绝色。 那布告我见过一眼。说实话,如果面前这臭气熏天的乞丐猫是七小姐,那她可真是变得鬼都认不出来了更别说亲妈。 真亏阿布能看出来。狐狸的鼻子果然比狗灵! 既然被一声道破,格格的自尊心也算彻底破碎,再不遮掩,垂头丧气地坐到了路边草地上。 阿布化出一口葫芦殷勤地凑上去:“西施水,去污洗尘,焕肤佳品。” 格格伸手要接。 “三十颗海珠。” 格格愣了下,有点儿气馁又有些无赖地摊了摊手:“你觉得我有吗?” “打欠条嘛!或者,”阿布露出狐狸本性,“拿占卜抵。” “喵喵星”言之必中,可扰星运。 格格挑起一边嘴角:“问什么?” “哦哟哟,不是问你,是问你家老家主!”阿布一脸嗤鼻,“连自己离家出走的后果都占不到的人,在下可信不起!” 格格跳起来。 “谁说我离家出走了?我是访人间疾苦,体验生活!” “哼!就体验成这样?”温凉接上补刀,“有多大能耐挑多大责任,猫捉耗子狗刨洞,做好自己的本分比什么都强。没有人能真正理解别人的幸福,也没有人能真正体会别人的痛苦。活着不给别人添麻烦,这才是最好的体验生活!你?不过是装逼失败!” “你这种只会独善其身的人知道什么?人世间那么多的痛苦与执着,战争瘟疫,难道要等世界毁灭了我们才去补救吗?妖怪真的要对人类袖手旁观到冷漠的地步吗?” “因为你的离开整个家族耗尽了多少人力财力去找你?喵喵星如果倒闭,有多少职员要失业?他们不痛苦?找不到你老家主有多担心难过,你又怎么补偿?眼前的小义都顾不好,你也配谈大道为公?!” 啪啪啪——阿布毫不吝惜对温凉的诘问抱以掌声。 我想他们都是活了很久的妖怪了,久得认识很多人又离开很多人,久得可以温柔也懂得冷酷。 道德总是很高尚,而道理,即便再微不足道,只要是对的,能够贯彻始终,便是更美的高尚! 后来格格回家了。 走之前接受了阿布的西施水,一身洁白华丽骄傲地踏上了去往妖怪大街的小径。 她带走了那只灰扑扑的包,里头有这一路收集来的兼济天下,还有欠阿布的一个卜卦。 至今,阿布都还没有去找她兑现! 六、上路 (1) 每个人都在奔跑。 明明看不见身后有怪兽在追赶!可还是不顾一切地奔跑。 即使预测不到路途的方向和终点!可还是毫不犹豫地奔跑。 孤身来又孤身去,来不及问因果!可还是泪流满面地奔跑。 前途未知,恐惧,却不敢回头! (2) 和一心想变成人的阿布不同,玮爷的理想仅仅是让自己可以多活些时候,至于以什么形态活着,她无所谓。 这就是玮爷从一只萤火虫变成了包子的原因。 我知道这种变化无论从生物学角度还是轮迴性上来说,都超出了逻辑可以解释的范畴,但其实,萤火虫是有灵魂的,任何活着的动物都被赋予了轮迴的权利和义务。如此一来,客观性上萤火虫也可以灵魂出窍,脱胎附体。 只是很不巧,在七天生命将尽时,深深苦恼于该附身在什么物体上以延长自己在世间停留时间的纠结体质的玮爷,最后慌不择路一头扎进了某户人家的祠堂里。她本来是奔着停放的尸首去的,谁知道受了风的拨弄直接撞上了灵牌。等她晕头转向睁开眼,赫然发现自己已经死了,灵魂掉进了供桌上摆放的包子里。 因为供品没人吃,包子玮爷最后就被扔掉了。 她就这样活了下来! 有人问包子不会变质么? 这个问题很好回答——那是个蜡做的包子! “那你又说幸亏没被吃掉,分明永远不可能会有人去吃的好吗?讲故事拜託有点儿诚意啊!”大麦嚷得我脑袋里一阵嗡嗡。 区区一尾翠鸟,居然如此讲究条理性,真不可爱啊! 虽然是老朋友,大麦却不常来。她总是因季节而行,乘季风而来。她是留鸟,可她酷爱上路! 有离开才会感动于归来——大麦的信仰也许只有等我哪天站起来走出去,才能体会! (3) 因为工艺太逼真了,玮爷这十年来一直致力于同脸上的褶子作斗争。 这显然与她当初流连人间的初衷相去甚远。 “我只是想去更远的地方看看,想记得更多的画面与文字,我想爱这个世界再久一些,哪怕就一天。” 听完她的讲述我十分不以为然:“那你还忙着去褶子?包子没了褶子就成馒头了。” 有馅儿没馅儿体现了面食的内涵,即便是蜡做的,玮爷也觉得让别人以为自己很有内涵是很重要的。 所以从我们认识这天起,玮爷爱上了自己的褶子。 而今天,我想我可以帮她实现去褶子以外的所有愿望。 “没问题啊!”大麦一胳膊搂住玮爷,十分慷慨地表示,“旅途之上有个伴儿,简直太棒了!” 下一个季节的凉风来临,留鸟大麦又张开她硕大的羽翼逆风向上,翠色的羽毛在蔚蓝天空下显得异常艷丽夺目。 她曾经孤独旅行,远离族群和家人,所有的故事都只是一个人经歷。 她此刻有了旅伴。 早该死去的萤火虫同样孤独地活着,所有的回忆靠她一人铭刻在心。 以后的路她们一同追赶携手奔跑。我不知道她们有一天会不会停下。 我希望她们停下的时候,我已经出发! (4) 信我者得永生! 这是玮爷临走送我的明信片上书写的唯一词句。 作为萤火虫活着的七天,短暂得只够让她记住这一句文字。 她是混血儿,老爹是外国引进种类,天生会念:上帝保佑! 啧,十年了,她居然连“唵嘛呢叭咪吽”都没学会! 我深深觉得,有些人聪明不聪明,跟她活多久应该是没有关系的! 第七天、幸福的话离我远点儿 (1)
第8页 真不敢相信!一个死了二十多年的鬼,头会掉下来的鬼,居然跑来跟我说他恋爱了。 拜託阿布那么酷帅狂霸拽,珍珠一把一把撒都没人要呢,一个鬼,一个鬼,他凭什么? 阿布在我这儿吼了四个钟头了,反反覆覆问我“凭什么”。 我想我挺理解阿布的羡慕嫉妒恨,啊不是,是悲愤,悲愤,的! 我也时常望天嗟嘆:“老子这么天生灵药六百年精元,营养丰富味道好慈眉善目有良心,为什么就没有脚啊没有脚?!!!” 连温凉都暗搓搓腹诽过:“香帅就是个暴发户,那身珠光宝气跟作假的贼光似的,谁挂着谁土鳖!” 香帅是真的玉,翡翠挂件,被雕成个招财猫的样子!真不明白设计师怎么想的! 因为常由人佩戴,香帅吸收天地阴阳精气特别快,才三十年就变成妖精了。 “唉,其实我原来不这样的!”知道温凉瞧不惯自己,香帅来我这儿总偷偷摸摸的,语气里满是委屈,“我也是遭过战乱的,我是大肚弥勒……的大腿弯!但也是佛身对吧,佛身!” 看着香帅侷促地搓着手,我愈发觉得他可怜得像个小媳妇儿。 对于香帅的过往经歷,他不说大家其实都知道。妖怪们之间不存在什么秘密,有心深挖,连盘古开天那些事儿都能抖点儿秘辛出来。一块才三十年就成精的翡翠,就这稀罕度足够妖怪大街的耳目们齐齐出动查他个底儿掉了。 我们不主动在香帅面前提,一是碍着温凉,再者也多少存着些敬意。 毕竟是弥勒佛,的大腿弯呀!诚如香帅所言,一日为佛,的腿,终身侍佛! 所以香帅是有佛缘的,他不像自己以为的,是块不普通的翡翠呢! 大多数时候我不太明白人类。信仰应该是很纯粹的,佛祖神明妖魔鬼怪,我们就活在每个人的心里。如果你决定捨弃信仰,只需忘了即可。可有的人非但自己不信,还要去摧毁别人的。破拆砸除焚烧,把属于人类自己的财富和传统包括歷史都宣扬成糟粕,从世间上抹得一干二净。 他们可以把凡人当神一样供奉,也可以把神当人一样杀死! 世间最可怕的,莫过于人心! 离开佛像本体的香帅在中古商店沉眠了好久,终于碰到一个设计师。 或许这人过于时尚鄙古,他把香帅雕成了一只憨憨嬉笑的猫。 也或许,这人只是单纯执着于信仰!他信仰一只举着手抱着金币的猫,因为这猫笑起来看不见痛苦。 温凉永远不会喜欢香帅的! 不止是他可以佩戴颈间,不止是他曾经玉碎成仁。 温凉不会笑了!像香帅那样的笑,她不会! (2) 关于大哥的爱情,众说纷纭。 每个人都好像亲眼看见了似的。 我这里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成天有人跑来用一种“我只告诉你一个人哦”的语气问我:“嗳嗳,听说了么?” 我困惑! 难道你们都忘了大哥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了吗?! 我觉得他们传谣是假,跑我这儿来打听是真! 我什么都没跟他们说。 我太聪明了! “说得好像你真知道似的!” 温凉很耐心地在扫地。 一地狐狸毛。阿布一发飙就掉毛。 温凉说收敛起来可以搓几支豪笔,难得!因此她扫得缓慢又细緻,宛如扫径的僧尼,生恐伤了蝼蚁们的命。 “你干嘛不弄个吸尘器呢?”我无奈地提醒她。 “胡说八道,太不成器了!”温凉头都没有抬,满口不屑。 这无可救药的老古董! 等她终于收拾利索了,肯坐下来喝喝茶跟我说说闲话,天光都暗了。以我的光合作用准确推断,正好下午五点。 阿布该来了! 掉毛的狐狸自信心严重受挫,完全没心情去人间泡妞,族里的工作一完就奔我处寻找温柔的安慰。 可惜今天温凉在。 (3) “为什么你在这里?!!!” 阿布本来嗓子就尖,这会儿更好像阉割过的公鸡,调门儿高得能来一场声波共振,温凉的茶杯都裂出了纹。 如果有手有脚,我现在一定撒腿就跑,绝不待着。 心情不好的阿布,和酷爱插刀的温凉碰在一起,绝对是要打起来的节奏。 这俩都是我的朋友,劝不好也帮不起,这就是我的修罗场啊! 可我没有脚。 一想起来就悲伤不能自已,我浑身流出了辛酸的太岁水。 温凉一边淡定地在我身下摆好锅碗瓢盆,一边问阿布:“喝茶?” 她竟然无事献殷勤! 阿布看了我一眼,撇了撇嘴,转身就走。 他竟然不战而退! 百年难得一件的事儿居然让我一晚上遇到俩,我强烈有种要被灭口的宿命感! “看样子是知道!”温凉在阿布背后没头没脑地嘀咕了一句。 阿布顿住,没吭声,站了好一会儿才回过头来,阴晴不定地觑着温凉。少时问她:“什么茶?” “朋友送的,雨前白茶,平肝润肺,消乏。” 阿布便坐了下来,喝了三泡。 (4) 人类世界有很多传说故事,人们爱听,也爱写。 清末蒲留仙有着《聊斋志异》,其中一篇说的便是两人书生入庙参拜,见壁上彩画精妙,一人心驰神往,竟自入了画中。 大哥这次的爱情,情况与此相类,区别在于人家故事里画中人是妖异神怪,书生虽迷失却也得了些欢好。而大哥,他爱上的真正只是一幅画,爱上了画里虚无的人。 他说:“我初恋的姑娘就是这个样子的。” 我没有见过那副油画,阿布见过。温凉没说,不过我猜她肯定也看到了。不然她不会这么体贴地来给阿布泡茶。 我成天不出门什么都不知道,原来阿布这几天忙疯了。 在他不甘心地调查了大哥的恋爱对象,并发现对方只是一幅画时,他的情绪便从不甘转化成了不解。 鬼曾经都是人,会有执念。鬼会迷恋一些没有生命的物体,但一只鬼绝不会爱上画中人。 鬼有情,可他们没有心。 “还是有因缘吶!”温凉洗着茶具,用我的太岁水。 奢侈得我想哭! “啊!”阿布也蹲下来,拿手掬着盆里的水洗脸,一遍一遍,“画那幅画的是个美院的学生,想纪念去世的妈妈,可是找不到妈妈年轻时候的照片,就比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想像着画了幅肖像。那孩子的妈妈就是大哥的初恋了。” “大哥不会不知道的。” “正常来说。” “你的意思?” “嗯,那可不是普通的画!”阿布把脑袋整个儿浸到盆里又钻出来,脸上的水像瀑布一样往下淌,“臭丫头,学什么文艺青年装逼范儿,把血滴在颜料里画画,号称这样子就能让灵魂与画中人想通。屁咧!这些个蠢货!人世间所有妖异怪谈都是魔族故意留下来蛊惑人心的。恐惧和信仰都是一种精神力,他们需要这种精神力来支持自己的存在。而活人的血是联通两界最好的媒介,力量之强大,远胜于仙丹妙药。”
第9页 我好奇插嘴:“比我还管用?” 阿布邪邪一笑:“对我来说,你比较管用。” 说着,还舔了舔尖牙。 温凉拿脚磕了他一下:“别吓唬肉肉!” 亲生的朋友! 然后温凉解释给我听,世上的非人类要修炼以登上力量的顶峰只有两条路:一个是乖乖吸收天地灵气,与自然融合,将生命同化成时间的脉络,永生而不朽;还有一种则是快速而邪恶的夺取,完全放弃和平地接纳,以攫取活着的一切生命活力为代价,占领世界。 这其中没有绝对的对错,黑白两色对非人来说不过是一种选择。可放大到人类世界,无疑“黑”既是至恶! 战争便开始了。 温凉说,人类歷史几千年,有文明的时候开始每一场战争背后都有魔族的推动。无论东西方! 战争让生灵涂炭,山林河川满目疮痍,杀死人类的同时也杀死了很多平静生活的妖怪精灵。 于是“白”再也无法说服自己坐视,他们站起来离开山林走进人间,教会人们除魔之术,也将自己与魔族彻底划出了壁垒。 “那这跟大哥的事儿又有什么关系?” “他是鬼,也就是人的灵魂!对魔族来说是绝好的美味。而且吃越多的灵魂,阎罗王六道里轮迴的生命就越少,他们可以更加轻松地占领世界。一举两得!” “我操他大爷的!”我怒骂,然后眨眨眼,“可我还是不明白!” 阿布一脸胸闷地瞪着我。 温凉不被察觉地牵了牵嘴角,像笑一样:“大哥中了颜料里人血的蛊,时间久了执着之心会入魔,鬼气脏了后他就回不到灵魂的本我,再也不能投胎转世,甚至得道成佛了。” “噢……原来是这样!卧槽,这简直比操他大爷的还操他大爷啊!” 我只能骂娘!我什么都做不了。我喜欢大哥,我想他平平安安的,可我除了骂娘,再不能为他做些什么。 好想有脚,真的好想! 阿布浑身湿透过来抱抱我,狐狸毛粘着我的脸:“安啦!你以为我阿布大爷是吃干饭哒?” 我歪头:“嗯?” 温凉在他身后静静地看我:“仙族很爱管闲事的。尤其是自己人被欺负的时候!” 阿布闭着眼,声音低低的:“谁跟那白痴是自己人?” 阿布睡着了。趴在我背上浑身湿透,狐狸毛红得像火一样。 我记得,每次发飙的时候阿布会掉很多毛。 我还记得,每次受伤累损仙元的时候,阿布的毛掉得更多。 第八天、总是 (1) 睡梦中感觉自己在奔跑。 不要问我太岁为什么需要睡觉,也不要问太岁会不会做梦,对于自己的存在我都不太了解,活着是我六百年来唯一确定的事。 所以我只是去感受每次难得的体验。 比如说奔跑。逆着风飞翔般疾速的奔跑! 我看不到自己的脚,却感觉到它们强壮有力的步伐。泥土原来这样柔软,草地原来这样牵绊,路边的花开葳蕤,阳光穿过枝叶后落下的是斑驳。 我跑过日与夜,一步穿越一个季节,春天的风夏天的雨秋天的霜冬天的雪一起加诸于身,温暖与凛冽,就像这个世界的人情与世故,让我熟悉又觉得很陌生。 可我不想停下来。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个梦,所以我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不会醒过来。 我只好奔跑,为了不在醒来后后悔没能走得更远! (2) 一只犀牛加入了我。 他的角不见了,鼻子中间空出一个悚然的黑洞。 强壮的犀牛一路上总是在撞倒树干和巨石。他像个无敌的勇士开山筑路,没有什么能阻挡他冲刺的脚步。 很奇怪他就在我边上,可我面前一片坦途。 他嘴里叼着干枯的麦秆,仿佛涉世久远的长者满身沧桑时叼着的烟。我能数清犀牛肩膀手臂上每块肌肉,他近得住在我眼里,可我们跑在不一样的路。 “叫我大将吧!”犀牛笑起来一口硕大的白牙,“不要太惊奇,这就是使命。” 我疑惑:“使命?” “啊,使命!我的使命是开拓,荡涤路上所有的艰难困苦,跨越障碍勇往直前。” “你的角也是这样磨砺光的吗?” “欧,是我自己拔掉的。你懂的,”大将指指自己的眼睛,“太碍着看路了,它总让我变成斗鸡眼,会撞树上。” 可你的使命就是撞树啊! 我当然没有实话实说。 我恭维他:“真棒!那我的使命是什么?” “噢,那只有你自己才知道啦,孩子!跑下去,”犀牛正拐上另一条岔路,“各人的使命只能各人自己领会,没有人可以帮你先知。就像这一段旅程我陪你同路,下一段会如何,得你经歷了才明白啊!加油哦,拜拜!” 我目送大将的背影离开,一直困惑。 这货还是个洋鬼子?! (3) 下一个伴我同路的是只蜘蛛。 她把自己绑在一只风筝上,风筝断了线,漫无目的地乘风流浪。 即便是在旅途中,蜘蛛也不忘织一张网。她坐在网中央等待。 很多时候只是风唿啸着穿过网格,风里的灰尘黏在丝上,把漂亮的丝网染得灰黄黯淡。 也有实在的东西会撞进网里来。可飞翔的速度太快了,每件东西都像子弹一样强烈而莽撞。它们从不留下,只在丝网上留下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洞。 蜘蛛每天都在缝补自己千疮百孔的网。 蜘蛛用心地补网,像受伤的人补自己的心。 任谁都看一眼看出它的不完整。 “我叫阿九。再见!” 分道扬镳的时候,从没跟我说过一句话的蜘蛛,留下了相识记忆中唯一的一句话。 阿九的故事,我永远无法转述! (4) 真的如大将所言,奔跑的旅途上总有下一个人伴我同路,却又都不能陪我到终点。 我们相遇又分别,有些人留给我长长一段人生,有的人只留下短短一声寒暄。 我已经不记得跑了几个春秋,所有的记忆都用来记住那些邂逅。我遇到过犀牛蜘蛛野鸡乌龟穿山甲蝴蝶毛毛虫,也遇到过小草野花树精花仙,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活的死的有形的无形的,我甚至遇到了一羽凤凰,他飞着飞着就起火涅槃了,燃烧的身体沖霄直上,落下的灰烬闪亮得似片片金箔。 我收了几片,打算送给泡妞泡得一贫如洗的阿布。 突然,我很想念我的朋友们。 为什么跑了这么久都只是陌生人呢? 那么多同路人,可真正陪我至今的朋友为什么一个都不出现。 是他们抛弃了我还是我丢失了他们?这段旅程是未来吗? 未来没有朋友们,我不想要这个未来了。
第10页 风没有那么张扬了,我可以看到脚下石砾的形状,还能数见头顶树叶的脉络。 我停下了! (5) “笨肉肉,你又偷懒啊?” 阿布嬉笑着撞了下我的肩。 我欣喜若狂,扑上去要抱他。 “走啦!” 温凉乍冷还暖的手捏住了我的手腕,拖着我继续一刻不停地奔跑。阿布在我的另一边,并肩前行。 还有还有,大哥的脑袋用好大的别针别在衣领上,不近不远飘在我们前头。 “哎哟,傻肉肉又哭了喏!” 小榭朝我吐舌头。 小歪和宫宫互相推搡着踉跄不停步。 蛋蛋变成了蛟,腾在云间。 大麦回来了,背上驮着满脸褶子的玮爷。 三条腿的老白和四条腿的牙牙在竞速。 格格带了一队侍从,轿辇上的占星师仪态万千。香帅笑意吟吟地匐在她脚边。 好多人,我的朋友,我朋友们的朋友,整个妖怪大街都在我周围奔跑。 我们一步穿越季节,我们跑过无数个日出与月升。 大家都在,一直在一起! (6) 啊呀—— 我听见了潇潇的痛唿,睁开眼,正看见阿布双手高举着一把斧子,温凉在后头扽着他。 “干嘛?”我睡意朦胧。 温凉搡了一把阿布:“行了,肉肉醒了,你别闹过火!” 醒?看来是个梦。 就听阿布嚷嚷:“我过火?这把破琴把人魂都勾进虚无了,谁过火?” “肉肉又没魂!” “所以更糟糕!”阿布狠狠扣了潇潇一个爆栗。 必然很疼,潇潇眼泪都流出来了。 如阿布所言,潇潇是把古琴,有千年了,音色特别好听。以前我只听她说自己的故事,从没听她奏响过。 今天她拗不过,给我奏了一曲。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我的记忆只到这里。 “然后你就陷入幻境啦,傻瓜!”阿布也给了我一个爆栗。 还好我肉厚,不疼! 鑑于阿布的爆脾气以及思维的跳跃性,这次的解释说明会还是得由温凉来主持了。 原来潇潇这把琴是那种人类传说中的魔琴,琴音能勾魂摄魄。 不过放在我们妖怪这里来说,不过是琴吸收了太多天地精元,生出潇潇这么个妖精。她又是个极度敏感心思纤细的妖精,每每拨动琴弦,她都忍不住将自己的情绪带入琴音。 妖怪的情感可以造成人类脑电波紊乱。 ——这是温凉说的,听着真够高大上的。 简而言之,就是能让听众产生心灵共鸣以致于生出幻觉。 为此,潇潇在人世辗转几度,总被人误解是魔物,好几次差点烧了。 如今她跟温凉一样,住进了博物馆,谣言如何都只被当做是笑谈,再没有人去记忆和相信。 又因为我是太岁没有灵魂的,所以琴音只是令我睡去做了个梦,并不至于造成精神失常这样不可挽回的后果。 “屁个不至于咧?”阿布跳脚,“温凉你摸着良心,别因为这丫头住你隔壁就矇混啊!” 我不明所以地看看阿布,又看看温凉。 潇潇还在哭,可怜极了。 温凉垂头思忖良久,忽而认真地看着我:“对不起,肉肉,我们差点失去你!我撒谎了!” “嗳?” “没有灵魂的妖怪受到琴音的蛊惑,会陷入不可自拔的梦境中。我们把这梦叫虚无,因为它没有终点,没有界限。你会觉得自己活在现实,又觉得生在红尘之外。你甚至是有知觉的。虚无会根据做梦人的愿望,在梦里为他塑造一场现实不可能完成的假象。有些人会沉迷,永远不能出来。即使把琴毁掉,梦境也不会停止。” “可我回来啦!” “所以是你运气啊!肉肉,欢迎回来!” “嘿嘿,”我笑得没心没肺,“说啥呢?不是你们把我带回来的么?” 换大家一脸莫名。 “就是啊!我想你们了,你们就出现了,陪我一起跑。跑着跑着我就回来啦!噢,对了,我长脚了呢!”我一低头看见自己的树墩身材,“好吧,那是假的,在梦里!” 阿布冲上来死死抱我。 “干、干嘛?好紧!” 然后温凉也走上来抱住我。 我们三个抱成一团,热死了。 这俩傻瓜! 第九天、我不说你不说,我也知你也知 1) “吃”这件事儿对某些妖怪来说就是消遣,比如我,比如温凉。 可对狐狸来说,“吃”当真比天大。 说不好阿布算不算吃货,但他绝对是个馋鬼。而且是个偷鸡摸狗的馋鬼。 “嘶——轻点儿,疼!” 蛋蛋上药已经很小心了,还是疼得阿布龇牙咧嘴。 他脸上鼻青脸肿不算,身上也青一块紫一块的,有些地方牙印都清晰可见。 活该! “谁让你偷人家蛋了?”我给蛋蛋使了个眼色,这伶俐孩子吐吐舌头,在阿布眼角伤口上用力按了一下。 “哎哟,卧槽!”阿布疼得跳起来,捂着眼睛原地转圈儿。 “哈哈哈哈” 大哥原本坐在近处榆树上,笑得太厉害把脑袋晃掉了。他伸手接脑袋,结果整个人从树上翻了下来,摔个狗吃屎。 得,又一个自作自受的! 不过鬼没有肉身,摔一下没事儿。大哥抖抖身上的树叶,捡起脑袋挪到我身旁坐下,继续好整以暇地看阿布的笑话。 他还在转圈儿,跳着脚骂蛋蛋:“你成心呢吧?我不是你亲生哒?” 这话顺嘴秃噜得倒快,可见他平日里没少挨揍,也没少让亲爹给他上药。 可今天服其劳的是蛋蛋,所以…… “你当然不是蛋蛋亲生的!你连后养的都不是,哈……”大哥指着阿布鼻子揶揄他。气得他狐狸毛一撮一撮地掉。 我们这伙里头也就蛋蛋人好心善,不笑话阿布,还过去拖着他坐下,接着上药。 这一坐下,阿布被兜里的东西膈了下,摸出来看看,立即又高兴了。 伤势惨重,总算还是叫他得手了。 好大的雪白鹅蛋啊! 这馋嘴的狐狸为了偷这枚蛋被虎娘娘阿苗狂追三十里,鞋都跑掉了,留个全尸都算万幸,他能活着回来真是阿苗宅心仁厚。 “改明儿弄个点心回去给人陪个礼,知道不?” 我劝阿布。他一听又炸毛:“凭毛啊?白挨顿揍啊?” “人揍你是应该的。谁让你偷人家的蛋啊?” “这是它的吗?这是鹅的!” “无赖话!鹅不是虎娘娘养哒?!”我又给蛋蛋使个眼色,她很听话地再次弄疼了阿布的伤口。乘着他大唿小叫的工夫,我继续教育他:“虎娘娘练功不易,为了得道她连荤腥都戒了。养只鹅一月也得不着几枚蛋,想赖着油大填填嘴里的馋虫,顺便还能补个气。你倒好,一下给人偷去俩,还打碎一个。瞧你这德性还有点儿仙样么?你丫黄鼠狼啊?”
第11页 不是吹,太岁我骂起人来不是盖的! 感谢话痨宫宫和毒舌温凉的薰陶!当然,脏话都是阿布这货传染的。 没等我自满够呢,就觉得后背一疼。 我——去—— 阿布咬我!真咬!肉要掉啦!!!! 这小心眼儿的逆贼! “呜——” 看我哭得浑身都是太岁水,阿布兴高采烈地在我周围来回蹭,一边反教育:“各安天命懂不?泥腿子装什么教书匠?敢对我阿布大爷指手画脚,治不了温凉还治不了你肉肉?!哼……” 报应不爽! 我以为装乖容易被欺负,原来装逼死更惨! 洗过太岁水,恢復成玉树临风好少年的阿布连得瑟劲儿都满格復活,讲话抬着下巴。 “今儿立夏知道不?” 我点点头。 “立夏斗蛋知道不?” 我还点点头。 “虎娘娘家鹅蛋最大最鲜知道不?” 我点完头又有点儿不服气,拿眼风觑了觑阿布,小声嘀咕:“那你也不能偷啊!” 阿布没听清,凑过来威胁我:“你说啥?” 我躲不开,硬着头皮回道:“都、都、都、都是人类的习俗,你一狐狸,要斗个什么蛋?跟谁斗?” 阿布没再搭腔。他捧着好容易得来的大鹅蛋,乐么颠颠地走了。 (2) 由于皮厚,阿布那一口居然没咬进肉里,我很欣慰! 蛋蛋很勤快地收拾着自己的医药箱,大哥乘机跟我传播八卦。 “阿布又交了个妞。” “真哒!哪儿的?多大?漂亮不?” “山下古镇里的,应该漂亮吧!” “什么叫应该呀?你没见过?” “没见过!问过好多人,都只知道个大概其,谁都没见过那姑娘。” “藏这么严实?有猫腻!” “我也这么觉得。莫非,是个□□?” 看着大哥一脸猥琐,我突然觉得自己很罪恶,用力晃动身体狠狠撞了过去。 大哥被我撞得歪在一边,爬起来凶我:“干嘛?” “不许说阿布坏话!” “就是个猜测!” “瞎猜更不行。阿布是好色,可他不是没有道德的下流胚!” 我冲着大哥嚷嚷。 认识这么久,我第一次如此维护我的朋友。 原来真正的朋友,连对他的一句非议都听不得! “阿布听见你这么说一定很高兴!”温凉说。 她今天穿了一身白衣,在青山碧草间显得特别山清水秀。 不过温凉今天来不是表扬我的。 “他那个女朋友,好像是假的。” 论消息灵通,除了狐狸就是温凉了。我都怀疑过她有顺风耳。 大哥一幅野狗闻见肉的贪婪相。 其实他不必如此作态,温凉这人,她想说的时候你不问她也会说;她不想说,你砸碎她原身都别想得到一个字。 今天温凉是来说的。 “是个小丫头,四岁,爹妈去大城市谋差,一年跟孩子见不着一面。阿布老去陪她玩儿。” “这么小的孩子他都下得去手,恋童癖啊!”大哥大唿小叫。 温凉凉凉瞟他一眼,立即叫他噤若寒蝉。 “说了是假的了。他们就是玩伴儿,朋友,跟我们一样。阿布这傢伙,”温凉眉眼低垂,似在斟酌用词,“其实,心思很细!” 我深深觉得这话要是被阿布知道,温凉一定会杀了他再杀我灭口! 我和大哥都不说话,等着温凉自己继续,自己结束。 “镇上孩子也不多了。大些的到了上学年纪家里又有条件的,都被接去大城市插班。这些个传统节分日子里,该热闹的也热闹不起来了。阿布答应了那丫头,今天跟镇上的孩子斗蛋。要带个最大的,让大家开开眼!” 像是阿布会干的事儿! 这狐狸总是笨拙得很可爱! (3) 晚上阿布一蹦一跳又到我这儿来。 我正跟蛋蛋数星星呢!她教我分辨二十八星宿。 阿布心情愉悦地往草地上一躺,枕着胳膊也看星星。 隔了好一会儿,我忍不住问他:“蛋吶?” 他好像知道我知道了,很直接地回答:“送人啦!” “她高兴吗?” “当然。抱着睡觉不撒手!” “噢,那很好!” 随后蛋蛋乖巧地递过去一个小布包。 阿布看都不看:“什么?” 我没好气:“温凉给你预备的,灵芝草,拿去赔给虎娘娘。” 阿布接过小布包在手里掂量着,眼还望着星辰。 “嘁,多事!” 我现在又觉得,其实把温凉的话告诉阿布应该也没有关系的。 因为他们俩,是朋友嘛! 第十天、走着瞧 (1) 天吶!有两个阿布! 跟人格分裂的温凉不同,是实实在在看得到摸得着的两个阿布啊! 无论勾起嘴角坏笑的角度,眉毛上的那道疤,高矮胖瘦,就连声音都毫无二致。现在我面前真的有两个完全一模一样连□□都做不到的完美契合度的阿布,他们就像工厂流水线上出来的商品,精确到毫釐。 这不科学!!! 朋友们都闻讯而来,帮忙鑑定。 可大哥一上来就被他们连语速都同步的一致性给吓疯了,尖叫着抱起脑袋跑进了山里。 蛋蛋是高材生,把家里所有的典籍都搬了过来,本本都跟砖头似的厚,摊了一地。她趴在各种妖怪大全、山海异志里翻找着,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 “他们中间肯定有一个是假的!” 这还要你说?! 我想你告诉我,怎么才能找出谁是假的,谁是真的阿布! 蛋蛋被我吐槽得彻底懵了,脸涨得通红,默默站起来,然后化作了一阵青烟随风逸散。 一低头,我勒个苍天,蛋蛋把尾巴丢下了。 我有说要砍你吗傻瓜?你居然使用了弃尾而逃的保命遁术,是要告诉全天下我压迫了你吗? 真是个书呆子! 小歪和宫宫是指望不上了,他俩自己掐起来,正打架呢! 我最后的希望都放在温凉身上了。 只见她颔首思忖,眉眼间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须臾,她抬起头来,转身,走开。 等等…… “你去哪儿?”我着急叫住她。 “炉子上坐了壶水,我好像忘关火了,回去一趟。” 喂喂,你家是博物馆,不能生炉子!快回来啊温凉,撒谎逃跑是没有用的!回来啊,带我一起走啊! 这个叛徒! 香帅被我差去妖怪大街请格格了。我想占星术应该能帮助我们甄别真假错对。
第12页 问题是格格跟阿布不对付。应该说,阿布这牛脾气跟谁都不对付,我很怕格格这傲娇的千金小姐存心看好戏不肯来帮忙。 另外,就香帅这唯唯诺诺的路痴,我真的怀疑他可以不用迷路直接找到占星屋周围结界的入口。 无奈啊!我能差遣的只有这只年轻的妖精!况且他留在这里除了翻白眼晕厥,确实也没啥用了。 突然发现,就剩我面对两个阿布了。而他们俩也正气哼哼的瞪着我。 不能坐以待毙啊!于是我开始提各种问题,包括我们哪天认识的——说实话我自己都记不清了;大哥的生日;温凉的哪条胳膊上有道划痕;阿布偷过几次鸡——这没出息的“黄鼠狼”;格格屁股上的痣长在哪边,等等等等。 两个阿布都对答如流,而且严密保持着同时说话同时挠头托下巴抱臂扶腰抖脚等一系列小动作的整齐划一,简直就是同步率百分百,直接可以出击了。 嗳?我刚刚好像说了奇怪的话! 不管了,我决定使出一招绝杀。 “说,你借我的五十颗金豆子啥时候还?” 两个阿布同时跳脚,破口大骂:“册那谁借你的钱啦?乘火打劫我咬你噢!” 居然连生气就掉毛的习惯都拷贝不走样! 看着半空里飞扬的特浓双份狐狸毛,我不禁感慨—— 切,这点儿便宜都不让占,狐狸果然小气!真不爽! (2) 自从上次把我弄虚无里差点儿呜唿哀哉,又几乎被阿布一斧子砍成噼柴,潇潇如今看见阿布就绕道走。来我这儿都是远远隔着三丈先眺望一会儿,走个十步停下来再眺望一会儿,谨慎小心得堪比三拜九叩朝见佛祖般费劲。 这不,我又看见她藏在百步远的那颗樟树后头探头张望了。 潇潇的人品我了解,这善良的姑娘不会是来看热闹寻开心的人。再说今天的主角是阿布,还俩阿布,借一万个胆这热闹她也不敢看的。 于是女侠你是来救我的对吧? 那求求你快过来吧! 康忙贝比,我保证给你在小说里加戏份。——咦?我怎么又说了奇怪的话? 快过来吧,让我们去占领世界,称霸全球。 我想我需要个大夫! 脑科的! 谢天谢地,潇潇没有弃我而去,她真的过来了。虽然这一百步花了整整一炷香的时间。 义气啊,真朋友! “我我我……”看着两个阿布,潇潇忐忑得连结巴都双倍了,“我我我、我听听听说说说……” 我觉得人生好晦涩! 而那对买一送一的狐狸精则齐齐咧嘴,笑出了上下两排大尖牙,直接把潇潇从结巴吓成了哑巴,打嗝的哑巴! 算了,我还是哭点儿太岁水出来吧! (3) 因为争论无果,两个阿布就一直耗在我这儿。眼看着,天都快黑了。 我突然醒悟过来,不对呀,我又不是妖界主持公道的主子,他们要辩是非曲直找我干嘛?该去妖怪大街找领主,或者直接去界山上找妖王啊! 常言说得好:不循常理,非奸即盗! 才想着,突然感觉一阵凉意。 这五月天的,哪儿来的寒气? 一哆嗦,四下里扫了眼,看见小径上款款飘来一人。素衣白衫,长发拖地,好像个移动的拖把。 “哎呀——” 小井仙子会读心术,于是我脑袋上挨了记打。 不能说人坏话啊!想也不行! 界山神宫里住着妖王。当然,我对妖王住的地方被称为神宫这件事儿,是存着很大疑惑的。不过听年纪是我十几倍的老白说,打有界山起那宅子就叫神宫,所以我也就没心思去深究了。 有王就有官啊,小井仙子就是个小官,负责行政工作。换成人类的说法就是个小秘。 哎呀,仙子又打了我一下! 其实我想说的是,像小井仙子这样在妖王身边的近臣,平时是难得下山来的。上次得窥她美丽芳容都是一百年前了。当真一眼误终身,换了一般人根本把持不住。 哎呀!干嘛说好话还打人啊? “你说完没?我可忙着呢!” 看小井仙子一脸冰霜,我一肚子好话坏话俏皮话都不敢说了。 她满意地点点头,向着两个阿布道:“狐族族长在王那儿呢,你是自己去领罪还是我拿你回去?” 谁都不知道小井仙子在跟哪个阿布说。 却见慢慢的,右手边的阿布脸皮竟然塌了,跟冰淇淋融化似的,变成了煳塌塌的一滩。 “你个老不死的,我咬死你!” 阿布跳起来抱住现了原形的狸猫,在他脑袋上狠狠咬了一口。 (4) “你还真够胆,怎么说人家也是狸猫教皇,一族的大祭司!”我戏嚯阿布。 真假阿布的事儿过去有两天了。阿布因袭击狸族大祭司被自家族长象徵性地罚关了一天禁闭,今儿才解禁,他就晃到我这儿来了。 毫无疑问,温凉一早也来了。 说起来,多亏了温凉!原来那天她不是逃跑,而是瞧出了端倪,藉故遁走,跑去找狐族族长报信去了。 提起咬人的事儿阿布就气不打一处来。 “谁让他为老不尊?什么不好玩儿,非变身成我的模样出去招摇撞骗!你知道么?丫赊了豆芽娘子三百钱的酒,特么老子脱裤子也还不上啊!老子追了丫三天,咬他算轻的。别再让我看见,见一回我打一回。” 我失笑。 “嗳,你说他干嘛非变成你呀?” “我哪儿知道?有病!” 阿布一口喝干了杯子里的凉茶。 温凉一边给他又斟满,一边幽幽地冒出一句:“好像是当年他追你娘,被你爹挖了墙角。” 阿布手一抖,差点把杯子掉地上,眼珠子瞪得牛大。 温凉擦了擦洒出来的水。 “不信可以问你爹。” 阿布的爹就是族长。 我忘了说,其实这小子还是个二世祖呢! 阿布一拍桌子:“他大爷的!老子上头八个哥哥三个姐姐,下面还有俩双胞胎妹妹一个吃奶的弟弟,都是我娘生的,他非找我?!他怎么不报復我爹啊?” 狐族长血脉兴旺,老当益壮啊! 温凉继续抹桌子,说话不紧不慢:“不是都说,老族长有意把位子传给你么?” 阿布一愣,脸上微红。 “谁要当族长?” “你想不想是你的事儿,人家只当你是后继之人。族长位高权重扳不动,搞臭你这个小辈还是容易的。何况……” 见温凉欲语还休,阿布追问。 “何况什么?” “苍蝇不叮没缝的蛋。” 噗嗤——我没忍住笑了出来。 阿布现在不想咬狸猫教皇了,他想咬温凉。 第十一天、囚鸟
第13页 (1) 笼子里什么都没有。 我们看到笼子便想当然以为里头一定关着什么,从空空如也中臆测出一个囚徒。 有时关了别人,有时,关了自己。 假想的世界,每个人都是受害者! (2) 温凉突然不和阿布来往了。 不少人跟我普及谣言,妖怪大街上居然盛传这俩是一对儿,并且好事将近。 且不说温凉这石头生的原身无男无女,狐狸和寿山石,完全就是跨物种恋爱啊!更有甚者,他们一个是生物,一个是死物,岂止是跨物种?简直就是,跨物种啊! 说实话,我十分好奇这俩要怎样传宗接代。 就狐族老族长这旺盛的繁殖,啊不是,生育力,下任族长要是断了后,他老人家还不得悲伤逆流成河,气得爆了血管? 当然,最可能的结果是他直接废了阿布,立别人当主君。 这倒是很合阿布的意!反正他成天跟我抱怨不想做族长,只想当风流浪子。 可,哪个皇帝不是风流浪子呢?完全不理解阿布的矛盾点在哪儿。 也所以,谣言里生造这俩人的亲事是老族长亲定,真是打死之之我都不信! “为什么要打死我啊?” 之之泪眼婆娑地望着我,着实委屈。 我据实以告:“因为我打不死啊!” 之之想了想:“也对!” “不过你可以被吃死。” 耳边飘来一阵熟悉的凉薄,温凉悄然而至。 我半合着睑兴味索然:“切,就会□□刀!” “胡说遭雷噼!” 我极尽全力仰头:“苍天啊,噼死我吧!” 不得不承认,这些年我越来越靠近阿布的没脸没皮了。 温凉懒得搭理我,过去抱起之之,爱怜地抚着她颅顶。 之之是瓷鸟,全身光滑水润,手感极佳。 我摆了张无聊挖鼻屎的表情看着闲适的温凉。 “你来干嘛?” “串门儿。” “我这里是全天下最可能碰见阿布的地方。” “他去凡界了。” “喔……”我满心八卦,“你知道得倒详细!” “他走之前来跟我打了招唿。” “嗳?你俩最近不是避讳碰头么?” “谁说的?”温凉是真淡定,“好像往日里我俩就常私会似的。” 岂止是不常私会?根本就老死不相往来。温凉说过,没有我,她这辈子都未必稀罕搭理阿布一个白眼。 所以,我究竟是怎么被谣言绕进去哒? 舆论导向太可怕了! “分明是你自己不长进!” 温凉轻飘飘地又插了我一刀。 (3) 不说阿布了! 他有点儿倒霉事儿就拉我垫背。上回咬伤狸猫教皇还是我给捐了太岁水才抵消他许多罪过,不说谢我,还嫌我多事烂好人,活该被人造谣! 话说温凉今天过来,多半儿是寻常打发日子闲磕牙,另有一桩小事儿,却是为着之之。 温凉是遗世的文物寿山石住在博物馆里,这大家都知道。博物馆地方大宝贝多,年代久远的古物不成精的甚少,像潇潇这样千年歷史的古琴都算得小辈。有回,温凉领过来位陶罐爷爷,人家可活了七千年啦!连现任的妖王都对他礼遇有加。 我意思是说,温凉人脉可广了! 可这样八面琳珑知识广博的温凉,今儿居然上门找我帮忙。 我仔细回忆了下今天早上的日出,没错,是从东边升起来的! 于是我就纳罕了。 “我能帮你什么?我连门儿都出不了。” “我记得,你同翠园的竹水瓮有些交情。” “嗨,不是什么交情!水哥喝醉了来我这儿说了一晚上老婆的坏话,醒了就认我当哥们儿。其实他是怕我找水嫂告密,哈……” 温凉明显对水哥的秘密没兴趣。 “那你托他做个小物件应该不难吧?” 我好奇:“啥物件?干嘛用?” “笼子,鸟笼!” “你一妖怪,又不养鸟玩儿,要来作甚?” 温凉低头看着已伏在她膝上熟睡的之之,眸光柔和清亮。 “给这孩子寻个安生。” 这个温凉,不是来时的温凉。 (4) 知道我要打个竹鸟笼,水哥那殷勤劲儿快赶上给妖王献宝了。 他约摸觉得这下总算扯平了,以后就不欠我人情了。 太天真了!把柄这种事儿,证据能湮灭,嘴你是堵不上的! 虽然我从来没想过要给人家制造夫妻矛盾。 事儿拜託过去才三天,水哥的鸟笼子就做好了。拿过来一看,尖顶勾檐儿,每片竹栏都打磨得光滑无瑕,做工精巧细緻严丝合缝。他还贴心地给配了黄铜的笼钩,摆好了食罐和水缸。 这豪华度,连我都想缩缩水,住里头去。 原打算给酬劳,水哥死活不肯要。说急了还吼我,质问我是不是不拿他当朋友。 我真是很想告诉他:大哥,不是我的钱,不拿白不拿呀! 当然最后他十分慷慨激昂地空着手回去了。钱我就大发慈悲地吞了,打算回头放个高利贷给阿布! 啧,智慧的头脑是第一生产力! 温凉来拿笼子的时候倒没显出惊艷,犹自一脸肃淡。 忍不住,我还是问了。 “干嘛好端端地非把自己关起来?妖怪都应该是自由的。” 温凉手抚过根根竹片,仿佛听见她微弱地嘆了声。 “跟自由无关,只是有些过去无法摆脱而已。” 之之是只瓷鸟,她不会飞。 在日復一日的憧憬与仰望中坐化,将执念铸成精元,奈何,她依然没有生出翅膀。 泥土造就的器物,终究只能是地精。术法可以帮助我们腾云驾雾,但那不叫飞翔。 “只有笼子里的鸟才会一直嚮往天空。她需要嚮往下去!” 温凉的眼泪落了下来,凝结成水晶珠子散在草地上。阳光照上去,亮闪闪。 我又看到了另一个温凉,她总被冷漠的温凉藏起来。 像之之一样。 囚在心里的牢! 第十二天、柏柏 (1) 来自远方的问候,像春天南来的风,暖暖的略有些潮湿。 认识柏柏是在一个冬天。久远得甚至模煳了年岁,漫天的飞雪里,唯他一株苍翠。 柏柏的头髮针扎似的根根竖着,像他的树叶一样。 我不明白一颗柏树怎会热衷于旅行? 柏柏骄傲地抬起下巴:“我要去一个没有冬天的地方!” “你又不怕冷!” “可是冬天很寂寞啊!”柏柏一脸不可思议地瞪着我,“我的朋友,松鼠、狗熊,连老龟都冬眠去了。别家的树子树孙也都光秃秃的,不愿出来见人,总是我和老松家的琦琦搭伴儿。”
第14页 “那你还是有朋友的呀!” 柏柏突然失落了:“琦琦嫁人了。” 我不知道怎样安慰面前失恋的少年,只能实事求是:“青梅竹马的也可能只是兄妹。” “琦琦比我大。” 强烈怀疑柏柏希望我吐槽他。不过我还是忍住了! 然后柏柏就说要去南方。 我问具体是哪里。 他说不知道,就是一路往南,到了喜欢的地方就停下来生根。反正他是一棵树,一年常绿的挺拔乔木,走到哪儿都可以是“高山顶上一劲松”。 我纠正他:“你是柏树。” “不要在意细节,领会精神!” 好想告诉他:高山顶上也很冷! (2) 妖怪世界没有人类那种叫明信片的东西。于是柏柏便捎了一片梧桐叶来。 那是一片盛夏摘下后小心压制过的树叶。脱干了多余的水分,翠绿变得发墨,输送养分的叶茎脉络清晰,宛如地图上蜿蜒的岔路,不知尽头在何处。 柏柏也没有用笔。 松烟墨色在墨绿的叶片上露不出字迹,也染不上颜色。 于是柏柏用针刺下了离别后心情的密密麻麻,说他的安定,也说他的嚮往。 我喜欢在阳光探照时将梧桐叶放在光里。影子落在身旁的巨石上,放大成书信的幻灯片。每个针眼都是一个圆满的光点,拼凑出我远方朋友的心声。 我又想起临走时柏柏在寒风中维持住的笑。 “肉肉,认住这风!等它变了方向,会有我的消息随风送来。” 我期待:“风会说话吗?” 柏柏大笑:“哈哈哈,当然不会!但风里有礼物,停在你面前的时候可别忘了签收。” 我没有忘记。 这一季的春风送来了柏柏的手信,墨绿的树叶盘旋着直落在我头上。 朋友的牵挂,怎会错过? (3) 好多天以来,我都有些恍惚。 阿布还在凡间浪荡,温凉偶尔过来煮茶闲坐,大哥只有丢脑袋的时候才会飘过来,朋友们来了又散,大多数时候我都仿佛置身事外,不加入任何对话讨论。 终于有一天,宫宫摇着刺绣团扇对我说:“把你那片叶子拿出来我瞧瞧。“ 我好奇:“你怎么知道我有片叶子?” 不对! “什么叶子?” 宫宫媚惑地一笑,从腰带里摸出个东西搁在矮树墩上。 也是树叶子,红色的枫!上头有密密麻麻的针眼。 “咦?你也有?” “不止他有,我们都有,”小歪一抖袍袖,落下一地种类各异大小不一的树叶子,“还有好多! 春天的风走了好远,越过寒冬来到我面前。 而这一路的每一天,都有一片叶子候在沿途,等着搭上它的顺风车,回到约定的地方。 我的朋友有一册四季的书信,厚得像一本读不厌的小说。 (4) “柏柏,南方的天气还适应吗?听说那里总是下雨,你的头髮不会再干得扎起来了吧!” “亲爱的柏柏,温泉水是黄色的吗?还是红色?你可别跳下去呀!因为会浮起来,哈哈……” “清明了,我想念雾色里你的味道!” “记得我跟你说的阿布吗?他褪毛了。听说新长出来的狐狸毛会更红,红得像血。好想到时候剪条尾巴下来寄给你当围脖。啊,对了,你已经不需要围脖了呀!” “说出来你肯定不信,我长了个脚趾头出来,在右边,看上去就像个小肉疙瘩。温凉每天来帮我捏脚趾头,她说抚摸能促进生长。我觉得她只是喜欢捏小肉肉。” “今天遇到一条锦鲤,她说她叫不伤,从南方洄游来的。她说认识你,说你壮了。真想见你啊!” “柏柏,虎娘娘阿苗的大白鹅死了。它只是普通的鹅,没有妖怪那样长生不老。大家帮阿苗给大白鹅办了个隆重的葬礼,然后把它煮了吃掉了。” “下了一个月的雨了,不幸福!” “气死我了,阿布嘲笑我字写得难看!我用嘴写的好不啦?柏柏你不会嫌弃我的哦!” “满月的时候我就想,柏柏一定也在这月光下仰望天空。” “欧天吶,这天儿要开露天烧烤会吗?热死啦!我熟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大麦来信了,哈哈哈哈哈哈,她说,说,包子玮爷天太热,化掉了!哈哈哈哈,她又结起来,成了张煎饼,哈哈哈,煎饼玮爷,哈哈哈哈” “这该死的天已经烧了半个月了,听说南方更热,柏柏你还好么?不行回来吧!好歹妖王派了小井仙子每天给大家吹寒气。雪女的冷风暴真不是盖的!活活把阿布吹感冒了!” “柏柏,我做梦了!奇怪太岁也会做梦。我梦见自己长出了手脚,骑着老白去看你!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会骑只□□呢?” “七月十五,鬼门开!大哥去人间偷了好多供果回来。温凉说他大概是别想成佛了!” “我有跟你说过阿布联合温凉报復狸猫教皇的事么?欧,太精彩了!不过这说来话长,改明儿我找片大点的叶子,详细给你说。” “为什么你结婚了不早告诉我?!!!!!!!!” “呃,好吧!误会。你看,谣言总是那么多,而且所有的柏树长得都差不多,是吧!” “天凉了,今年的秋天来得有些晚!” “柏柏,要等我呀!有了手脚,我就去看你。我会跟阿布学腾云,跟温凉学武功,我会坚强勇敢天下无敌地出现在你面前。那时候,请记得拥抱我!我爱你,柏柏!” …… 每天,我在风里放一片叶子,祈祷它们一直一直,飞去南方! 第十三天、妖怪的日常 (1) 午夜清风,雨后的天空月光还未释放,也没有星星。如果放弃一切的照明,四周除了黑暗,便只是这风。 是巧合么?我的朋友们都不惧怕黑暗,更适应黑暗。 草甸子上还潮,阿布躺在千年的巨石上,头枕着胳膊,一双眼睛透出荧绿色的光。 温凉像一尊青色的夜光杯,寿山石不会这样照亮黑暗,她在催动自己的内丹。 大哥没有头不需要看见;蛋蛋身上自带磷粉;宫宫在小歪头上戳了两根钎子,插上蜡,美其名曰兔儿爷灯。 大家都不回去,默默等待一个消息。 云里有烧天的红光层阶递进,向着这边绵延过来。 咔嚓咔嚓——哔啵哔啵—— 远来的声响似炉火中爆裂的薪柴,听起来蕴含着力量。 哗啦——啪—— 云爆了开来,火将天空沖开了硕大无朋的黑洞,清冷的圆月在火环的中心纯白圣洁。 “喔喔喔——”
第15页 所有人都站了起来,击节叫好,像迎接祭典的盛大开幕! “还是咱王厚道,不枉费等了这一晚上啊!” 阿布站在石头上比谁都高,插着腰志得意满。 五月十五,雨,无节无忌! 妖界的界山上住着众妖的王。妖王不喜雨,爱赏月! 所以他轰云! 每个妖怪都得到了通知。今夜,我们坐在天空下,共赏一场盛世的烟花。 玩儿一样! (2) 听说蛋蛋私塾的客座教授生病了,一群小妖怪跟疯了一样,成天野在外面玩儿,比牢里放风的犯人还鸡血。 蛋蛋酷爱念书,所以她不是很高兴。 会晃到我这儿来的,除了闲人就是旅人。只有蛋蛋,她纯粹就是来看书。 可今天她抱着书尽是嘆。 “怎么了?”我努力把树墩子一样的身体挪了挪,离她近些。 “不知道紫衫教授啥时候回来呀?” “书呆子!上课真那么有意思?” 蛋蛋一个劲儿点头:“教授的课很有意思。” “那你那些同学怎么好像得到大赦一样?” “呃,他们,他们……”蛋蛋攒么了半天,一握拳头,“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我无言以对。 后来我知道了,紫衫教授是龙王。 那个,是布偶的龙王! (3) 因为身体右侧长出了一个脚趾头,我开始很积极地晒太阳,和滚来滚去。 阿布不像温凉总是温柔地慢慢地推着我走,他喜欢抬起脚,大喝一声“嗨——”,踹得我滚出老远。等我要么撞到树要么被他后来居上一脚踩住,基本也就是个眼冒金星的情况了。 所以我一直不放弃梦想:等我长齐了手脚,一定要剪条阿布的尾巴下来,一定! “我觉得你跟阿布未来老婆成为闺蜜,这样成功率更高。” “你说的成功率是指我和他老婆做朋友的成功率,还是我劝她老婆帮我弄他尾巴的成功率?” 温凉把手往袖子里揣了揣,看着滚来滚去的我:“我是说跟她老婆成为闺蜜挑拨她败家花光阿布的钱,这样子报復阿布,成功率更高!” 我确信,温凉和阿布没有私情! (4) 很久以前,界山神宫前就有口古井。传说每到雨季井水水位上升,会有一只水怪浮水上来在神宫前散步。 我问过很多人,都只知道传说,而没有谁真正见过这只水怪。 杜撰的版本各式各样。有说水怪其实是犯了错被罚下界的蛟龙;有说那是一只活在地心里的大鲵,没有眼睛,歌声动听;有说根本不是水怪,而是个冤死井中的女鬼;更离谱的,居然有人说是妖王半夜睡煳涂了梦游。荒诞猎奇,应有尽有! 于是为了验证古老的传说,阿布组织了一支探险小分队,决定去揭开久远的谜题。 成员不用说,老几位:大哥、蛋蛋、宫宫、小歪、牙牙,连格格都来凑热闹。 幸亏他们嫌重不带上我! 当然,温凉这么智慧沉稳的大侠也是不会跟着小屁孩儿瞎闹的。 “你说谁小屁孩儿?”阿布又炸毛,好像他脑袋大一圈我能怕他似的。要知道,我怕的,从来是他的牙! 最后他们还是去了。 回来的时候都一脸索然,阿布更气得掉起了毛。 “怎么了?没见着?” 这几天雨下得跟天漏了似的,不应该呀! 温凉冷笑:“哼,见到只会吐钱的□□!” 所有人齐刷刷看着她。 “你不是没去吗?”阿布气急败坏。 “井通着老白家的暗渠,又不是什么秘密。” “你早就知道?”所有人异口同声。 温凉不紧不慢:“他喝醉酒说过啊!平时腿脚不方便,上山吃力,只能等雨季来了,顺着水浮上去。山上没有湖,他往哪儿浮?必然是从井里出来。” 所以说,别人说的话,要用心听! 第十四天、来来回回 (1) 从来没有考虑过“家庭”这个词。 几百年来,我看过别人有父母兄弟妻儿,子孙满堂如阿布家,也从来没叫我生出羡慕和疑惑。似乎生来就认可了妖怪们各种各样的幸福和孤独,我不需要说服自己接受,也不需要假装放下。 今天,有人却问我:“为什么我没有家?” 豆儿是一颗种子,一路流浪至此,觉醒以后首先学会的便是孤独。 “你是什么豆?” “不知道!” 我觉得接下来的问题已经没有必要了。 连自己的根源都不清楚的妖怪,想必沉睡了太久太久。 我尽可能说些让它高兴的话:“不管怎样,你肯定会先成为一棵豆芽菜。” “豆芽菜?” “唔!我认识一个人,她就是豆芽菜。很棒的一个人,会酿很好喝的酒,在妖怪大街有好大一家酒肆。” “哇喔,真好!” 我骗了豆儿。豆芽娘子只是叫豆芽,她其实是一盏琉璃灯。 可我想豆儿也许需要一个理想去崇拜和嚮往,这样它才能下定决心回到土里去。 一粒种子只有回到土里,用根芽的样子重生,才能找到根源。 而现在,豆儿很难过!因为土里很黑,没有了阳光,它身边便只剩下孤独! (2) “肉肉,你是怎么熬过来的?” 豆儿问我在土里生活的经验。 我无法给它答案。 我是太岁。依附在千年的巨石上寄生,没有手没有脚,很多时候我觉得自己跟霉菌没有区别。我没有去过泥土里,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长出来的。我知道有些太岁是藏在土下抱着树根过活,可惜我不是那样的。 但“熬”这个字好刺耳又好熟悉啊! 在没有朋友之前,我没有需要过朋友。 在有了朋友们之后,我觉得过去的日子简直是煎熬。 我熬了百年,终于知道原来一直以来,我是孤独的。 所以“熬”不是状态,而是领悟! (3) 我决定,给豆儿讲一个故事。 这故事来自于豆芽娘子的一坛梅雪酒。 取雪的时候,梅枝上的黄色腊梅都在颤抖,她们求豆芽娘子不要带走雪。 她们和雪子已成了朋友。 “可阳光出来了,雪会化成水。” “我们知道。但水可以渗透和滴落,最后被树根吸收进身体里。我们还可以见面。” 豆芽娘子最终没有理会腊梅们的请求,她带走了这一片梅林上所有的雪水,回家酿成了满缸的醇香。 春天的时候,她把酒罈子带到梅林,埋在了最粗壮的树下。 又一季的初雪来临,满枝的梅花竟都换作了粉色,一如美人微醺。
第16页 此后,每年豆芽娘子还是去梅林采雪酿酒。不论能得几坛,她总会留下一小坛带去梅林掩埋。 豆芽娘子说,水是雪,香是梅,缺了哪一份都不叫梅雪酒。 这酒,能喝出的滋味只有一种,便是相守! (4) 豆儿走了,去了土里。 它没敢去得太远,生怕破土后周围太过陌生,也怕自己醒来后终究会忘记。 “忘记了就去重新认识啊!” 我鼓励它。 “可我还想能回来听肉肉讲故事啊!我想记得,肉肉是我的朋友。” 雨季到来的日子,我又有了一个朋友。 它把自己种在巨石一丈开外的空地上,说要长成参天的大树,给我撑起一片阴凉。 我等着! 第十五天、你做初一我做十五(前篇) (1) 夜晚的街市上灯红酒绿,贪恋纸醉金迷的人们在声色场中千金一掷,但求一晌尽欢。 整片妖怪大街阡陌交通,夜游的妖怪们同人一样,更喜欢扎进小巷子里,寻找神秘与新奇。毕竟妖怪,从来不惧怕黑暗。 “角落”是一间名符其实开在巷深处死角里的酒吧。 别好奇怎么妖怪的世界也有酒吧!拜託这都什么时代了,妖怪虽然不容易忘记歷史与传统,但我们可是与时俱进的。最直观的比方说,我们有医院。 妖怪当然会生病!我都发过霉呢! 尽管我们很多时候可以依靠术法或者自身的特性抵抗疾病伤痛,但医院的存在实际是治疗那些人类完全无法理解的、只有妖怪会得的病的。 好好的桐木被白蚁给蛀了,这人类医院管吗? 古董青花瓷跟斗彩碗打架,一个脸上裂了道缝,一个脑袋豁了个口,这人类医院管吗? 阿布吃多了人间烟火仙气变浊不能变身成人,需要排毒,这人类医院管吗? 还有上次老白的肠胃改造、牙牙的□□花开,这人类的医院也能做? 忘记根本固然大逆不道,固步自封尤不可取。 毕竟这个世界,已经不是妖怪的天下,山水易色了! (2) 这一天,“角落”的木门被推开,进来的却是张生面孔。 常来的熟客都有固定的位子,吧檯旁的老旧点唱机里嘶哑吟唱的是几十年前的戏文。 “……这其间,春意相关,放着满眼芳菲纵心儿拣。争奈这寻芳人意懒,嬉游的心慢。哎!不是个惜花人休想肯凭栏……” 到底都是活得老些的非凡东西,酒可经得起舶来,曲儿则还是当年的品味。 戏文里陶大学士明里推脱,暗作隐语,独眠孤馆,真是此夜好长! 门外头进来个蜂腰窄胯长腿玉立的人儿,半张脸没在乌墨般柔亮的长髮里,只一双手十根纤指,俱是玉葱样的白,水灵灵饱满透亮。想必面目也是不差的! 美人穿得也诱惑。襦裙半袖,衣衫却紧,胸前硬是没扣住敞了开来,偏只露出个锁骨,其下若隐若现,好不引人遐想!裙子更莫提,仿佛只做了半身,白白露出条腿来,坐下来支起腿勉强够将半幅布裙拉过来盖上些,又是个半遮半掩,直叫一干男客看得移不开眼。 见人捡了吧檯前的高脚凳落座,酒保先暗喜得了便宜,趁机把人打量一遍。 哟呵,还是个古朝的流行!桂叶眉,樱桃口,光粉得扑了二两。那个白啊,叫人觉得走一步能抖三钱下来! 酒保不禁感嘆:“这哪个古墓刨出来的鬼啊?” “鬼”还挺讲究,开口只要野葡萄汁。 这可不是果汁,也不是村口作坊的粗制滥造。葡萄美酒夜光杯,妖怪不讲究,懒得起啥好听的名字。野生的葡萄采来醇酿,非谷中风霜覆过日头暴晒的果子不取,所得酒液极少! 都说葡萄酒的起源不详,无一例外是西方之物。 其实什么不详啊,不外乎得自妖怪的传授,与人说不得!而人之酒与我们妖怪的所谓野葡萄汁相比,又不可同日而语了。借用某些人的评价,简直就是尿! “说得好像你喝过尿似的。”我白了大哥一眼。 “嘿,我有什么没喝过?”大哥话出口后恍觉不妥,“啊呸,你才喝过呢!” 跟低智商的人说话真是其乐无穷! (3) 这还是我第一次来妖怪大街。 虽然很多面孔都熟,一些店铺也早有耳闻,可作为一坨没手没脚的太岁,我当真从未曾涉足过此间这般活色生香的商业街。 把我这么一大坨搬运过来绝非易事。 阿布硬是从自家老仓库里翻出辆牛车来。诚然这年头没人用牛车了,妖怪更不用。这车少说得有千年歷史,轿厢都烂了,光剩个车轱辘架子。 “正好,省得老子拆了。” 阿布三下五除二把轿厢卸了,将车子洗净,上过油紧过栓,使了个驭术,乘着这已成了板车的老牛车来了我家。 看见那车的剎那,我以为他起意要去当板儿爷拉砖。 阿布差点没从车上翻下来:“你就不能盼我点儿好?” 我实话实说:“我觉得你干啥都比游手好闲泡妞好!” 阿布对我亮了亮尖牙。 “呀,这车真不错!哪儿买的?不便宜吧?真威风,帅!” 大丈夫能屈能伸!况肉肉乎? 然后我就被阿布召集来的一群逆贼们用撬棍撬上了车,还是个龟背朝天的姿势。 “我说你好歹扶我坐起来呀!”我趴着用力抖动唯一的脚趾头以示抗议。 阿布大概是没看到吧! 因为他只是把我翻了个个儿,变成肚皮朝天。 这逆贼,果然听不得一句数落! “去哪儿啊?” 车行在半道,阿布终于大发慈悲把我扶正了。眼望四周的景色,我一边兴奋地探奇,一边无所谓地问他。 “玩儿去。” “玩儿也有个地方吧!” “妖怪大街。” “嗳嗳嗳?真哒?”我要是有脚一定跳起来了,“我们这是去妖怪大街?真的带我去吗?” 阿布坐在车头伸手打了下我的脑门儿:“废话!我骗你个肉墩子有啥好处啊?” 第一,我虽然不太会疼但讨厌别人打我! 第二,你才肉墩子呢!你全家肉墩子! (4) 直到日暮西山,迎着茶楼外金粉橙光的夕阳,阿布他们才告诉我今天有好戏看。 戏台子就是这“角落”酒吧。 我问唱啥戏?哪个是角儿哪个是看客? 阿布尽是神秘地笑笑,关照我仔细看着便是。 把我搬进酒吧最暗的位子里,预先给了酒钱,阿布就把我拜託给大哥,一个人先走了。 我四下打眼一瞧,居然看到老白醉醺醺趴在靠近厕所的桌子上;小歪远远坐在吧檯另一侧,举了举杯子跟我示意,身边没有宫宫;虎娘娘阿苗最豪气,一手烟一手酒,两腿搁在桌案上,下身一条包臀小皮裤,总觉得随时能撑爆了春光乍泄。
第17页 最闪瞎眼的,我居然看到小井仙子跟阿苗坐在一起。 她倒是一脸素淡,衣着打扮也与平日无差,结果我一看她手上拿着的登时崇拜之情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整整一坛烧刀子,端起来就嘴喝。 酒吧真是个好地方,扒皮露骨,不跌破眼镜不要钱! 待我收拾心情的旧山河,从头越入“酒吧”幽谧的氛围中,又一个不得了的人物从厕所款款行出。 “妈呀,大祭……”大哥用一把花生米堵住我的嘴。我被噎得只能用眼神表示惶恐。 “嘘,安静点儿!知道是狸猫教皇,不是他还不来了。” 我努力咽下花生米,吸口梅酒缓了缓,一脸惊悚压着声音问他:“你们说的好戏是指他?” “嗯哼!” “阿布是围观党还是参与了?” 大哥咧嘴一笑,剥了颗花生米丢进嘴里,含混不清地告诉我:“就是那小子策划的。” 亲娘祖奶奶,我要回家! (5) 我在考虑这次撕身上的哪一块,撕多少下来比较合适。 都说为兄弟讲义气,两肋插刀。可为了阿布这朋友我不单得挨插,还得流血割肉。上回咬破大祭司的脑袋搭上我一桶太岁水,哭得我都缩了一圈。这次算计人家,不知道赔肉给人家会不会管用啊! 话说回来,阿布的计划到底是啥?他打算怎么以牙还牙?也去冒充大祭司招摇撞骗?那这个大祭司也可能是阿布变身的? “怎么可能?”大哥喝下今晚第三瓶啤酒,“阿布那小子精神洁癖那么严重,才不会搞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咧!” “算计别人本身就很下三滥好吗?”我很无力。 “有仇不报非君子。” “他都咬了人家一大口还要怎么报仇啊?” “皮肉之苦算个屁!大丈夫,名誉重千金!” “他本来名声就没好到哪里去。” 大哥突然默了默,看我的眼神充满悲悯:“我以为你们是好朋友。” 我一身正气:“我勇于大义灭亲!” 虽然离得吧檯很远又在幽暗的角落里,狸猫教皇应该不会留意到我们。但我已经开始紧张得浑身流水了,说话不自觉涨调门,所以我开始跟大哥全程用眼神交流。 对,这些对话都是我理解了他理解我的意思并作出回答后整理出来的! “不就是瞎猜吗?”事后看见我笔书,大哥欲哭无泪。因为事实当时他醉得把脑袋掉到了桌子底下,别说保护我,连他自己都感觉要跟着酒精挥发了。 也就是那时候,我在紧张之余发现原来可以跟自己的灵魂对话! 我的精分又上升了一个境界。 而因为最可能给我在事前做讲解的大哥已完全失去战斗力,我又没有脚,所以我只能死心塌地在酒吧见证阿布的报復。 别说,真的绝望后,我有一种灵魂出窍得道成佛的解脱感!我仿佛看见了死神的镰刀和冥王的酷刑一起像我招手,血色的天空上飘扬着赤色的狐狸毛,梦幻又绮丽。 ——妈蛋,谁说自欺欺人可以消除紧张感哒? (6) 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听到了我内心的□□和控诉,或者他被我跟阿布学来的骂娘本事给震撼,果真派了个天使样的人来到我身边救我于危难。 从来没觉得宫宫的形象这么高大伟岸给人以安全感。诚然,他今天娘得还是那么风骚外露! 我好奇都没看见他进来。 “我在吧檯里面啊!”宫宫朝吧檯后头垂着门帘的小隔间努了努嘴。 我又被震惊了:“你是这儿老闆?” 宫宫一甩帕子:“打工的,帐房!” 这精细鬼倒适合管帐! “那你,其实今天本来就上班的,噢?”我小心翼翼确认了一下这只小白兔的清白度。 可现实,我还是太天真了! “不挑着我在岗,谁给他当託儿?” “託儿?”我越来越觉得阿布的復仇计划不靠谱了,“托什么?” 宫宫把醉成一滩泥的大哥推到地上,在位子上坐下身子微微侧倾向我靠过来,媚眼往吧檯春波荡漾地一瞟:“那位,今晚儿的正角儿!” 我又看了眼那张浮世绘上扒下来似的墙灰脸,好奇问宫宫:“那人谁呀?你们到底计划着什么?” 我错了,压根就不该问。 宫宫什么人啊?天上地下见过世面,花花肠子弯弯绕,骂人不带脏字儿还能捎上人祖宗十八代,口风紧得拿□□都炸不开。高兴了不搭理你,不高兴了给你一假情报还说得跟真的似的,谁要是能听出他话里的虚实来,妖怪大街第一情报屋的位子就不是他了。 温凉这辈子极少夸人,连妖王她都吐槽过,就对宫宫,她能说出上头那一长串说溢美又有那么些尖酸的评价来,可见宫宫是个人物。 也可见温凉没少在他这儿听八卦! 我一直觉得吧,温凉本质上是个好听墙根的狗仔!反正没她不知道的。 今儿见了酒吧里的宫宫,我觉得温凉什么都知道是因为宫宫什么都知道。 换言之,这俩才是有□□! “满口饭可以吃,满口话不好乱说哟,肉肉!” 宫宫从来不打人,他的手段比打人狠。 感觉尖尖的指甲划过厚厚的表皮,痒得我浑身一哆嗦。 宫宫的绝世美颜凑在我眼前,眼笑得眯成一线,露出一口唇红齿白。 “我喜欢的人,是不会轻易让人知道的。” 我咽下嘴巴里溢出的太岁水,补补胆子,讪笑:“嘿,嘿嘿,明、明白了!” 他摸了下我的脸,温柔极了:“乖!” 我恍惚感觉自己尿了! 低头一看,满地太岁水。 第十六天、你做初一我做十五(后篇) (7) 或许是错觉,酒吧里的灯光较之前暗了许多。每个酒客的脸都显得暧昧不明,似乎蒙了一层橙黄色的薄纱。 点唱机里的戏文不知何时停了。隐约间,却又听得低低的吟唱。 吧檯前,久坐的女子抚弄着面前的酒杯口,余辉无多的光似都聚在她身上,玲珑身材愈加曲折宛如潋滟微波,起伏有致。说不出来的,这人妩媚得诡艷! 她在哼唱方才的那一折。 宫宫已抱臂站在料理台前,隔着张吧檯饶有兴致地将女客打量。 “不如唱一回?” 女子并不抬头:“太久了,记不得词。再说,也没有与我演柔情蜜意的郎君。” “都好办,词我给你提,人现成有一个。嗳,”宫宫一扬帕子,指着窗边独坐的酒客,“丢下架子,来过过瘾!” 其实也不曾仔细瞧清楚过大祭司的身形样貌。此番他依言站起来行到光里,我始觉,原来这人丁点儿的恶形恶状都没有。中等的个头,背厚肩阔,方脸盘上稜角分明,与阿布这小白脸不同,倒是个硬朗正派的面相。
第18页 真不敢信,这样的人会行下流之道,戏弄一个晚辈! 总归是人不可貌相啊!妖怪亦然! 大祭司站在女子边上,不坐也不邀酒,只是沉静地凝望着身边垂头不语的女子,眼神里有太多的说不清道不明。 突然我没来由想起这个人的名字,阿布喜欢叫他老不死,但依稀温凉提过。 “他叫塔鲁,狸王和外藩狸女生的庶出。他没有继承权,只能待在宗祠里护法。歷来狸族的大祭司都是族内术法至高,却也最寂寞的人。他们不得婚配繁衍。失去了阿布的娘,塔鲁便自愿当了祭司。教皇这称唿,也是这百年来底下人吹了西洋风,胡乱叫着罢了!” 所以他是不甘心了吗? 为了一份得不到的爱情放弃了此后所有可以得到爱的机会,孑然一身走过千百年,他终于厌倦了孤独和冷清,可又卸不下身上的枷锁了。 所以微不足道也好,想至少小小的报復一下这命运,用一场无伤大雅的玩笑结束自己的痴恋与执着,从此枯心以待吗? 如果真是这样的,这个人,哪里可恶呀? 阿布你去哪里了? 可不可以,不要伤害这头怪兽了? (8) 鼓乐声响了起来。 “角落”酒吧的老唱机里连伴奏母带都可以找到,老旧的胶片在探针的刺痛下咿呀旋转,把收藏的岁月从音符里释放,缓缓流淌。 店铺的中心被清出一块小小的空场,酒桌环伺合围住两个孤立无援的身影。 郎君的声音在哀诉。 那不是陶学士,不是任何哪个谁,那是塔鲁,狸族的孤高之人。 “小娘子但与小官成其夫妇,终身不敢忘也。” “学士不弃妾身,残床陋质,愿奉箕帚之欢。” “小娘子请坐,异日必娶你为正室夫人。” “你见我心先顺随了,你可不气长。有句话须索商量:你休将容易恩情,等闲撇漾。” “他日你做夫人县君哩。” “我等驷马车为把定物,五花诰是撞门羊。你明日北去人千里,早变做南柯梦一场。” 都只是男的说,女的唱。本作春宵里逗引的佻薄,鬼样的女子声声撩人,大祭司声调里全是离情。一齣戏两样心,他二人直如背靠背站在两处里粉墨登场,对着两样的看客各作各戏,两不相干。 “他早把绣帏儿簌簌的塞了纱窗,款款的背转银缸,早把我腰款抱搵残妆。羞答答懒弃罗裳,袖稍儿遮了面上。可曾经这般情况?怀儿中把学士再端详,全无那古憋心肠。” 可场上的人各自面貌冷情,不见欢好,倒像了冤家。 “昨日在尊席上那模样,便这般和气春风满画堂,全不见脸似冰霜。” 塔鲁脸上不似冰霜,一边作出了痛,一边看出了悔,两汪深瞳覆了珠光,凝结了一滴落下。 这戏,终究是唱不下去的! (9) “你是谁?”塔鲁俯瞰着眼前面具一样的脸,喜也不露出来,伤更不露出来。 “对你来说,谁都不是。” “你像她。” “为何不是她像我?” 我觉得其实女子识得大祭司,她知道他问什么,知道该答什么。 塔鲁显得很困惑。 于是他问:“跟我走好吗?” 女子没有迟疑:“不好。” “为什么?” “这该是我的问题。” 塔鲁已经彻底混乱了,他眼里只看得见面前的人。他想有一次交谈,但不是在这里。 “要怎样你才跟我走?钱吗?还是权力的交换?” “你弄错了问题的顺序。先给我理由,再来问可否。” 女子冷得我都怀疑她其实只是尊石膏像,面白心硬。 “我、我,”塔鲁的神情都是涣散的,“我带不走你对吗?无论那时候还是现在。你依然不爱我!” 女子忽然嘆了声:“唉,你醉了!” 我确实见到塔鲁一杯接一杯将这夜在酒气里浸满,我以为他不会醉。 响指叫醒了满室的灯火,我恍惚看见宫宫的手扬起又落下,再回顾,场中竟只剩了大祭司一人。 那人孤零零站在空荡的酒桌包围中,好像从没有人来过,始终只得他一人分饰,演了场春宵不尽的独角戏。 (10) 曲终人散,我还坐着。 奇怪酒吧并不打烊,可方才坐着的一干酒客顷刻走了干净。 塔鲁大祭司浑浑噩噩走出去的时候,我仿佛看见他手中丝线一晃,一缕乌髮摆盪出幽蓝的光。 谁都不在了。醒着的醉过的都起身离场,莫非,他们也做了场旁观者的戏? 我低头看看桌子底下的大哥,什么也想不了。 “回家吗?” 我抬头看见温凉素淡的面孔,青丝高束,长辫及腰。 真好看,比盖着粉白的妆容好看千万倍! “认出来了?” 温凉背着我往外走,她一贯天生神力。 我看着她左边衣袖:“我认得你胳膊上的疤。” “是吗?还以为那么暗不会被看到。” “如玉微瑕,怎么会看不到?或者,你不想我看到?” “是啊!这么无聊恶毒的样子,唯独不想被肉肉看到。”温凉居然轻轻笑起来,“可如果是肉肉的话,又怎么可能看不到?” 我宁愿今晚上什么都没有看到。 原来听故事真的没有看来得痛呀! (11) 宫宫拖着大哥的脚把他甩上板车,温凉坐在车头略一颔首。 “晚安!” “希望能安。”宫宫牵起一边嘴角的样子看着坏坏的,比阿布还坏。 温凉两手揣在袖里,神情泰然:“这话你送与阿布甚好!我是石头,没有心。” 车子嘎叽嘎叽行出去老远,远得看不到小巷,却仍错觉,宫宫含义未明的眼神在追索着,一路跟随。 路上夜长,大哥睡得了无生气,我还是张口跟温凉问因由。 “没什么,”温凉自嘲,“真的就是无聊!觉得阿布说的人不犯我的道理通顺,况且他求人的样子的确有趣。” “他求你的?”我回头得拿纸笔记上,“怎么求的?” 温凉抬头望星空,似在追忆:“弯腰低头,夸我道行高深,说自己过往冒犯,保证给我扫三个月的庭院外加送我一套琉璃茶盏,嗯,是个诚心孝顺的样子!” “温和恭谦地说的?” “咬牙切齿说的!” 哈哈哈哈哈哈 我心情好多了! 回头这个也得记上,好好记,一字不能漏! “我录影了,回头刻个盘送你。” 我一脑门汗:“博物馆监控给你派这用场,还真是大材小用。” “那你要不要?”
第19页 “要!” 这辈子没有这么斩钉截铁过。 就算我没有放映机,也要把阿布的把柄牢牢捏在手里,以备不时之需。 未雨绸缪,我果然是聪明的妖怪! 正得意,勐听得头顶爆喝。 “呀————” 什么东西从天而降重重砸在板车上。 大哥被震得整个儿身体弹起来又落下,真佩服他,这样都没醒! 我重,就脚趾头抖了抖。突然发现身似千斤顶也挺好的。 要说温凉真是淡定从容,被弹起来时是啥样,落下来还是啥样,盘腿坐着纹丝不动。 我稳稳心神,打量来人。 那边先炸了锅。 “谁让你中止计划哒?” 是阿布!雷霆暴怒,毛都不掉了,全竖着,像个蓬松处理过的毛球。 温凉等闲瞥了他一眼:“旧伤口已经裂得鲜血淋漓,没必要再撕!” “老子就是要他痛不欲生死去活来!” “那你躲什么?” 阿布一脸尴尬,逞强:“谁躲了?” “你不一直在帘子后头的小间里?散场的时候你在哪儿?” “尿急,不行啊?” “尿完也没见你回来,倒跑半道上候着截我们,你这一趟尿得真够远!” 哎哟,我怎么那么爱听温凉挖苦人!一股雪洗前耻的快感啊! 大半夜的,就着月光我都能瞧见阿布脸上的潮红,透着那么喜庆! 他还顾着耍赖:“老子可以撤,你不行!你收了我的好处,就特么得把戏唱下去!” 结果,温凉比他还无赖。 “我是角儿,戏台上的事儿我说了算。该收场就收场,不乐意找别人唱去!” “你大爷的,琉璃盏还我!” “定金概不退还!” “你讲不讲理?” 温凉眉一挑:“我可唱了半场!” 我觉得,阿布这财破得该呀! (12) 过去凡人男女交好,爱送个信物表表决心。因为是个念想的东西,所以送啥都有。珠宝首饰金钿绢罗的是大户,寻常百姓家编个同心结刻个小人像也算难得。狠一些的,恨不能剖心挖肝对天赌誓,总不好真拿命去明志,就绞缕头髮下来缝在荷包里,以示此生结髮不离不弃。 可落在狐狸这一族,正相反! 割发断义!谁得了至爱亲朋一缕断髮,那妥妥地就是恩断义绝老死不相往来啊! 那晚上我没看错,塔鲁大祭司手上真的捏着一缕乌髮。 阿布的娘是银狐与蓝狐的混血,黑色的毛尖上有一层淡淡的幽蓝。 “那不就是单相思啊?”我又开始有点儿不同情大祭司了。 阿布嗤鼻:“就是!我家老头子那么正直,才不会撬人墙角呢!” 我瞅了瞅阿布:“可惜了你没有继承这美德。” 阿布勐扑上来掐我的肉:“老子什么时候挖人墙角啦?” “你什么时候正直啦?” “老子哪里不正直啦?” “欺负没手没脚不能反击的肉肉就是不正直!” 于是阿布放开了我!他觉得既然我都承认自己是肉肉了,他也该有气度坚持正直。 没关系,让他逆贼着吧!我有录像带,我赢了! 接着我又好奇—— “当初你娘为什么拒绝塔鲁啊?” “废话,跨物种恋爱是没有好结果哒!” 原来如此! “那好好说得了呗!做不成恋人大家还是朋友,何必那么绝?” “噢!”阿布突然十分索然,“因为老不死的当着我爹面说我娘卸了妆黑得跟炭似的,指责我爹好美色皮相不是真心对我娘!” 我彻底觉得大祭司不值得同情了。 阿布挖着鼻屎:“是吧?你也觉得过分吧!真是的,我娘哪里像炭了?她最多就是麦芽金。居然当着我爹面造谣,多阴险啊!” 我终于知道阿布为什么泡不到妞了! “那你为什么非要找温凉打扮成你娘的模样?” 阿布不假思索:“她漂亮啊,扮我娘最像!” “喔喔喔喔……” 他一下子琢磨过来,捂住我嘴:“警告你,敢告诉温凉,我咬死你!” 你咬啊,我把录像带拿去妖怪大街中心广场循环播放一百天! 我只是腹诽! 不能让阿布知道我有录像带,温凉说狗急跳墙,不能让这小子时刻防我们一手。 所以此生决不可与温凉为敌啊! “他其实真的喜欢你娘。” 闹过一阵,我还是想跟阿布说出心里的想法。 阿布勾着我:“所以咧?” “我站在温凉一边。各人的伤心只有各人自己知道,我们隔着一层血肉看到的喜怒哀乐,不过是我们擅自揣度。昨天晚上他那么难过,我看得出来,所以这伤口就别再撕得更大了吧?揭人疮疤一点儿也不开心!” 阿布笑起来,下巴颏抵着我的脑门儿,摩呀摩! “今儿一早,我家老头子拎了坛酒出门去了。你猜他去哪儿?” 阿布不等我回答,顾自说下去。 “他去找妖王。他说狸族那些个老八股的规矩落伍了,得找妖王商量商量下道指令给废了。狸族本来式微,再封建下去就得灭种了。你说他一仙族,住在妖王的地界还管起妖怪的家务事儿来了,他是不是闲得犯贱?” “不是。你爹真帅!” “嗯,老子也这么想!老头子死帅死帅的。” 第十七天、宝宝贝贝 (1) 每次看到宝宝,她都在吃树叶,要么就是睡觉。 我当然知道这是树袋熊的天然习性,我也没有贬低嘲讽反对嗤鼻的意思,毋宁说,我其实挺羡慕的。 宝宝一家住在山那边的桉树林子里。 以前我一直觉得吃素的动物挺好养活的,反正到处都是树叶和草地。遇见宝宝以后才知道,原来这一家素食主义者挑起食儿来可不是吃素的。他们只吃桉树叶子。我是没看出来这种味儿大得能熏死人的树叶子有啥好吃的。不过听说这树挺霸道的,长哪儿其他的树啊草的就活不成了,连好好的沃土都能变贫瘠,简直就是吸血鬼! 原先这些外来户扎根在界山上,搞得山土稀松,一下雨就泥石流,妖王的神宫都岌岌可危。王一拍大腿,谈判,让他们搬! 听说当年因为迁移细则,妖王跟桉树精大家长谈判了好久,差点儿打起来。 要我说桉树精再聚众,怎么可能打得赢咱王?他属火哒!桉树油重,那真是星星之火足以燎原,咱王打个响指就横扫一大片了。 最后自然是桉树们全林迁移去了山那头的平原,大家两不相侵。 可到底不能长久。 很快他们栖息的平原也快赶上荒原了。沙漠一旦蔓延,界山和这头的森林草场,还有妖怪们的妖怪大街都得变成塔克拉玛干。
第20页 又不能赶尽杀绝。毕竟也是妖怪,树精们又纯良无害,都是造物神作弄,做出这么个讨债的树种,走到哪儿都不招人待见。 最可恨就是凡人!智商欠奉,想钱想疯了非从海那头引进这么个物种回来,费水又奢肥,种不好又不管了,你好歹给人送回原产地去呀! 唉,愁啊!愁得咱王雨天轰云,晴天霹雳,总之天□□天上开炮! 后来有个人给王建议,养考拉吧!就是树袋熊。 我是不知道这人是谁啦!但我想感谢他,简直聪明睿智大气神武,妖怪的典范,众臣的楷模。 “嗨,什么呀!”宝宝坐在我跟前嚼着叶子,嬉皮笑脸,“是我们村长给妖王写了封言辞恳切的信,请求王救我们脱离动物园的囹圄危困,我等必为王解桉树之忧。” 这世上的事物相生相剋,没有什么是天下无敌的,一旦登上顶峰,那必然是灭绝的前兆。 啊,也不尽然,我漏了人类! 有时候我会想,到底我们这些离开了天地自然就没有活路的妖怪是非凡?还是那些站在物种至高顶上睥睨苍生,擅于破坏,无敌又暴力的人类,才是真正的妖怪呢? 没完全修炼成人形的宝宝露着圆圆的毛耳朵,叼着半张叶子伏案睡着了。 也许不去想,才是活得长远吧! (2) 往事不堪回首! 主要是往事里的人变得太全非。 我知道动物和我们植物不一样,成亲生娃是一生必经之路。况且宝宝的喜酒我也去喝了,托阿布和温凉的福,我这辈子也能到山那边去见识了一回。 不过说心里话,那边干巴巴光秃秃的,除了桉树就是桉树,着实没有咱自家地界风景秀丽。 唉,树袋熊们也不容易啊! 另外,为什么树袋熊都长得一模一样啊? 婚礼的游戏环节,宝宝恢復原形混在一群考拉中间让新郎猜哪个是自己的新娘。她们牛到脸都不蒙啊!我和阿布当场就疯了,觉得这份姻缘要玩儿完。温凉甚至已经准备好要去把礼金抢回来。 可最后,新郎居然猜对了,我们不禁觉得世界很神奇! 阿布是个行动派,于是暗搓搓去隔壁桌找了个喝大了的树袋熊大叔解惑。 很明显,这个答案因为缺乏想像力和美感,让阿布大失所望。 “闻味道,他居然是闻出来的!” 温凉倒恍然:“确是个妙方!他们吃桉树叶,体味重。” “妙个毛啊?有人放屁不全瞎了?” 后来温凉就坐到别桌去了。 我觉得阿布说温凉没气度是错怪她了。她只是不想亲口说出“屁的味道也是不一样的”的事实,这样阿布就不能吐槽她“你闻过很多人的屁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3) 婚礼后隔了好久,等我再见到宝宝时,她已经当妈了。 人类妈妈们喜欢宠溺地管自家娃娃叫“树袋熊”,因为他们挂在妈妈怀里就跟树袋熊挂在树上一样,一副依赖后的慵懒恬适。 看着育儿袋里熟睡的小熊,宝宝坦言,自己现在是树,不是熊。 刚认识那会儿,宝宝成天跟我畅想未来的计划,说要去週游世界,要看天有多高海有多深。最终她哪儿也没去,每天抱着个孩子,仿佛抱紧整个世界。 我问她:“不后悔吗?” 她偏着头想了想:“有点儿!”随后笑得那样幸福,“后悔没有早点生个娃。” 也许我习惯了孤身一人即是所有的生活,对于家人和血脉一点儿切身的实感都没有。看着宝宝,我只是困惑和可惜。 她很宽厚! “肉肉,我家小贝认你当干哥哥好不好?” 我犹豫了一下自己的性别,好奇为什么不是干姐姐? 然后,突然间意识到—— “屁咧,你怎么不让它喊我干爷爷?” “哈哈哈……”这货居然好意思笑,“爷爷过年给红包噢!” “咱这儿的规矩,没成亲都是小,不封红包!快叫!” 当然,最后我也没当成宝宝的干爹。 因为我们又在我的性别问题上争论到月上柳梢头! (4) 恍惚几百年前有谁问过我:“太岁太岁,有没有什么东西是你愿意豁出一切去保有,千金不换的?” 当时我说:“自由和未来啊!” 阿布说:“爱情和钱!” 温凉说:“志气!” 遇到宝宝后我也问过她。 曾经她的答案和我一样。 后来她的答案是:“现在我所有的一切。” 几百年里,有很多人的坚持从未动摇过,也有些人不復初心。 奇怪,我觉得都没错,挺好的! 第十八天、伐开心 (1) 如果活着是一场悲喜交加的演绎,那天上的神一定是不小心把所有人都在这个月里编排进了怨气里。 不下雨的天,乌云罩顶! (2) 谁都知道蛋蛋是个好学生。 她最喜欢的老师是紫衫教授。 因为教授病假,私塾里觉得耽误什么不能耽误教育,于是麻利儿又给找了个代课的。 巧了!紫衫教授因一身紫衣而得人如其名,这带班的则钟爱粉色,从上到下,连裤腰带都是粉的,学生们便打趣儿地喊他“粉衫先生”。 然后先生伐开心了! “一天到头不想着学习,给先生起外号倒起劲得来!” 摊开成绩单,全班最差九十五分。 “现在的孩子都不懂得尊师重道,敢给先生起外号。” 讲台上一捧常开不败的花,花枝上系的纸扎寄语情真:祝紫衫教授早日康復! “那么喜欢自己的老师,就不要来上我的课了。” 结果,学生们很听话就不来上课了。 妖怪们一贯没有学习的概念。他们可以家传,可以天成,可以一辈子只是妖怪,只有极少数的精英们才会想通过学习和修炼走上仙神之道。每一个来妖怪私塾的妖怪都是家族里的骄傲和荣光,他们热爱身为妖怪的自己,也尊崇高高在上的权威。 所以他们拒绝盲从和挑衅,蔑视无礼与自大。 他们不上课,因为有人让他们的学习生活伐开心。 学生们不上课,校长也伐开心。 校长伐开心,粉衫先生就比原来更伐开心了! 于是学生们总算开心了! (3) 自己原本迷恋、推崇、喜爱至极的,无论是人或东西,一旦变质了,那真是感觉世界观都崩塌了的痛啊! 这几天小歪日子很不好过。 他不明白,知道了宫宫是男的之后,那些泡酒吧的小女生干嘛成天追着他哭天抢地? “还不是你自己嘴快喜欢揭露真相?”我心惊胆战地看着他脸上的油彩成块成块地掉,真怕他秃了。 “我只是说明事实啊!”
第21页 “你不知道美梦是经不起拆穿的吗?” “那她们怎么不怨宫宫?他才是那个男扮女装的假相!” 我扫了小歪一眼,诚实地表示:“这个世界是认脸的。” 于是小歪就伐开心了! (4) 黑猫波波是格格家的管家。胖嘟嘟圆滚滚的身材一点儿不影响她行动和智慧上的机敏,谁都喜欢她。 可身为占星师的管家,波波也有她的烦恼。 管家的工作是二十四小时年中无休的。 “我家格格又离家出走了。” “这次好像是有计划的旅游吧!” “都一样,就是玩儿。” “你们很担心吗?” “我很羡慕!” 过了几天—— “阿苗这傢伙,抽中了杂货铺的店庆大奖,去扶桑七天游。” “运气真好呀!” “可以带个伴儿,她问我去不去。” “哇,好棒!去呀去呀!” “太狼刚请了年假,他三十年没休假了。” 太狼是占星师家的警卫队长,一条大白狗,跟波波合称黑白双煞! 还过了几天—— “‘角落’歇业了!” “嗯!听说了,小歪被人泼了油,脸都花了,宫宫请假带他去天津找最好的画师勾脸。啧,多大仇啊?现在的女孩子真狠,动不动毁人家容。” “天津,真好啊!” 波波伐开心,很伐开心! (5) 我不是太岁! 我是阿布用尾巴上的毛做的替身。 太岁没有手和脚,不能去上学。 太岁没有手和脚,不能去泡吧。 太岁没有手和脚,不能去旅行。 太岁每天听人家吐苦水,满腹糟粕,都是负能量。 太岁不好意思传播八卦。 太岁伐开心了! 第十九天、花事难了 (1) 四季有常,花期苦短,即便盛开后迎来的是凋落,仍要一夕绽放。 “百花向阳,这便是花的嚮往,纵使一死,也要在青天白日下开一回,活一回!” (2) 每年他都在江边流放一盏荷花灯。 必然是白色的! 黄色的蕊芯里盛一豆磷辉,那是萤火虫尾上採集的微光,用三合花露交换得来,不会在随水逐流的途中湮灭于风浪的浇灌。 连他都不知道,这灯终于能否到达预期的港湾。他只是每年流放着,像流放自己的心。 七月半灯河汇流! 他的灯却早已去往下一个江口。 每年他都早来一天,提前守候! 蕊爷的故事我从没听他自己讲述过! 只有这一个花妖的过往,由别人的口中向我流传。 花名“合欢”,瓣如绪,根根都似蕊。 花语如花名:恩爱相对,夫妻好合! 而蕊爷,已独自在江边站过了七百个盂兰盆节。 伐木造器,偏拆了合欢! “那船就是自这河上起航,一去未回还。” 所以蕊爷每年都来!等一条船,等变成了船的妻! (3) 没想过蕊爷会来我这里。 他一身绯衣,腰上系条浅黄色的细带,春情盎然的着装却暖不了脸上冷冷清清的神情。 猜测莫非他下决心要跟我说一版他自己的感悟,可他来了寒暄,之后就只是坐着,默默看着隔在我们中间的树墩子。 那是阿布不知从哪里寻来的一节锯木剩下的根结,表面平整,与我做个桌子正好。 突然我想到蕊爷的妻子就是被人砍了做成船漂流而去,这树墩子岂非叫他睹物思人? 我不由暗暗揣摩蕊爷的神情,越看越觉得他要发飙! 这时候最恨自己没有脚了。情急正欲大喊“好汉且慢”,那边厢居然幽幽然开了腔。 “你的水……” “要多少尽管拿去!” “呃?”蕊爷为我的慷慨所惊绝,略略愣怔后撇了撇嘴角算是个笑,“谢谢!我是问,你的水能治病吧?” 我忙不迭用眨眼代替点头:“有病治病,无病强身,疗效显着,童叟无欺。您来几斤?” 蕊爷抚了抚额。 我似乎看到他眉头轻轻皱了下。 的确,剂量是个比较头疼的问题! “能叫人忘记么?” 这不是治病,这是害病! “忘记痛苦!” 蕊爷,麻烦出门左拐!请沿着狐狸脚印走,麻沸散一家住阿布隔壁。 “因为忘不掉,所以我难过了七百年。” 对不起蕊爷,我是灵药,可我治不了心碎! 我看着身上不由自主渗出来的太岁水,身体开始一点点缩起来好像怯懦的胆小鬼。 “喝一点儿吧!”我邀请蕊爷,“它也许不能让你真的忘却,但起码它挺好喝的,喝多了,也不会让你更难过。” 蕊爷掬了一捧太岁水,浅浅地嘬下。 (4) 傍晚,温凉来的时候,我告诉了他蕊爷来过的事。 温凉点点头。 “是我让他来的。” 我有些意外:“为什么?你应该知道……” 温凉又点头:“嗯,太岁水帮不了他!哪怕把你整个儿吃了都无济于事。” 太好了,不用死了! “那你还?” “他找到我打听博物馆方面有没有古蹟开发水下探秘的打算,或者过去是否有过类似的活动和发现。” “他是怀疑……” “嗯,大约他也觉出来了!七百年,妖怪都长生,即便原身迁移相隔两地,只要精元不灭,总有机会遇到。何况,蕊爷放了七百年的河灯了!” “荷花灯是托给亡灵的,川鬼拿了荷花灯就可登彼岸入轮迴。蕊爷七百年来一直知道世上没有他的妻子了,他是在招魂。可树妖,有魂吗?” 温凉嘆了声:“唉,他也是个痴妄!听说那株合欢被砍伐后,树墩也被连根拔了,不知道拿去做成了啥。那时候他们夫妇成妖都不久,精元不稳,原身又遭分裂,恐怕是拼凑不成完整的虚像了。无非,灰飞烟灭!蕊爷望着,至少这精元够补成一缕幽魂,可以在轮迴中修成凡胎,再返世间。可那又谈何容易啊?!” “所以那荷花灯其实……” “其实他包进萤火里的都是自己的精元吶!跟凡人的心是一样的。” 我低下头来。 “你应该也看出他的肉身不稳,虚像明灭了吧?” 我头低得更低了,整个身体佝偻着,又变成了蜷缩起来的一团肉疙瘩。 “他喝了太岁水,总归是好的。” “但太岁水不能阻止他消失。我不会补心!”
第22页 “很好了!”温凉拍拍我,很轻很柔,“你做得很好了,肉肉!比我们都好。我们连给他一杯喝下去会舒服点的水都做不到!” 我以为傍晚的山风将脸吹凉,后来发现,那是因为脸上早已经湿润。 我不知道流出的算水,还是泪! (5) 今年的盂兰盆节尚早,我家门前却妖魔鬼怪各路英豪频出。 先是小井仙子“嗖——”的一下落在我身边的巨石上,把蛋蛋吓得不由分说扔下尾巴就跑,叫都叫不听。大哥更丢人,堂堂断头鬼,大白天尖叫着“鬼呀”,活活把身子都缩进脑袋里,滚着就走了。 老白仰天摔得翻了白眼;之之挂在树上的鸟笼里,歇斯底里地叫着勐撞栏杆。只有小歪坐如钟,和号称“鬼见愁”的宫宫一起,两人端坐着下棋,连眉头都没皱过。 嗯,日后有难,我知道得靠谁了! “肉肉,你又尿了!” 宫宫跟温凉一样,从来不浪费,上我这儿总随身备好锅碗瓢盆,等着接水回去煮茶。 “是尿你还喝?”我揶揄宫宫。 他摆摆帕子,一脸无谓:“给客人喝,哪个晓得这是哪儿出来的?” 奸商! 趁宫宫忙着接尿,啊不是,接水,小歪抬起自己新勾的鲜亮无比的油彩脸问小井仙子:“有事儿?” 小井仙子一成不变地冷艷高贵:“见过小蕊?” 小井仙子妖龄一千两百岁,叫谁都带个“小”字。 小歪怪笑:“嘿嘿,找人上家去,问我们干啥?” “不在家。” “那找去呀!” “不是找你们问问嘛!” “求人问事儿不敲门啊?” 小井仙子双睑半垂,扫了眼我这坦天露地的小空场:“不好意思,没找到门!” 嘭—— 说时迟那时快,一扇门擦着小井仙子鼻尖直剌剌落在她面前。 小歪袖子一挽,沖她扬了扬下巴:“敲吧!” 要说小井仙子是场面上的人呢,有见识!就不敲,抬脚就把门踹开了。 沖我一挑眉:“王有要事相告,见着小蕊让他赶紧上界山。” 说完,小井仙子就“嗖——”一声,又消失了。 于是小歪接着和宫宫下棋,我则担心着横在巨石上的门板,期盼它摇摇晃晃的可千万别掉下来砸我脑门儿上。 然后它就真掉下来了。还好,没砸到我。 阿布老爹一脚踢飞了掉下来的木门,稳稳落地,一抖襟袍,老帅老帅了! 我一眼认出那是阿布的爹! 因为他跟阿布一样,完全不会藏尾巴。而且他有九根,每根都比阿布的粗壮,每根剪下来都够我给柏柏做条毯子寄过去。 算了,南方热不需要毯子! 阿布老爹踢飞门后说的第一句话是:“见着我家傻小子没?” 谁都知道他问的是阿布。他家小子就阿布一个没事儿上我这儿来。 只是这“傻”…… 阿布你确定自己是亲生的么?不是说老爷子要把族长位子传给你吗?可他说你傻! 宫宫很谦逊有礼地问老狐狸:“老族长子孙兴旺,确不知您问哪位公子?” 老狐狸手往腰上一放:“就最傻那个!” 我相信阿布是亲生的了。 得知阿布今天还没出现过,老狐狸留下一句:“见着了让他快去找小蕊,我有话带给他。” 说完就跳上云头箭一样飞走了。 这下大家都没心思下棋了,纷纷琢磨起来人话里的意味。 “怎么谁都找蕊爷啊?” 才想了个开头,乖乖,格格家的太狼队长猪突勐进地跑来,急剎后冲起一场飞沙走石。他居然也找蕊爷。 后来后来,竹林里的水哥、虎娘娘阿苗、仙鹤烁儿妈、蛋蛋他们学校的紫衫教授,等等,好多人,相继过来问询蕊爷的下落。 奇怪为什么所有人都觉得蕊爷不在家就一定会来我这儿呢? 我是太岁,又不是失踪人口招领处! 然而问题是,蕊爷居然真的在我这儿。 很早就在了!早得宫宫和小歪还没摆上棋盘。 我们却都没有看到他。 他一声不响地靠坐在巨石的阴影里,妖气稀薄,身体正在变得透明! (6) 宫宫一个人就可以抬起虚弱的蕊爷。他用术将树墩子拉长,好像张平坦的木床。蕊爷躺在上面,皮肤下可以看见木头的年轮。 小歪负责召集人来。 我以为他要风驰电掣地跑起来。可他只是对着草地上一指,凭空化出一尊礼炮。 “那是什么?” “礼炮啊!” “我知道,我是说,你变个礼炮出来干嘛?” “放啊!” 我感到对话很难继续下去了。 小歪也不多说,从怀里不知怎么掏出根一人多长的火柴,耍枪似的在巨石上擦着了火,稳稳端着,隔得老远点燃了礼炮的引信。 “很响!捂着点儿耳朵。” 我没有耳朵,也没有捂耳朵的手。 宫宫善意的提醒无端戳了我两刀,真想咬他一口! 轰—— 脚下的土地震颤。 我全身抖抖抖的抬头看天上,就看见一行硕大无朋的焰火大字——蕊爷在大山肉家! “靠啊!你什么半吊子的术法啊?放个礼花还能缺字少笔画!大山肉是啥?除了蕊爷两个字,其他都是错误信息好吗?鬼知道你说什么呀!” 但所有看到焰火的人都来了我家,他们都看懂了那句话的原意是“蕊爷在太岁肉肉家”。 他们都比鬼强! 跑最快的是温凉和阿布,气喘吁吁满头大汗的样子。原来他们这半天一直在外面奔波,寻找蕊爷的下落。 “君切珍重,妾当归来!” 温凉手里拿着一沓纸札,厚厚的,比柏柏寄给我的叶子还厚。 阿布手里也有一沓,每一枚上都有短短的一列小字。 字里行间有别离的相思,有依依的情深,有幽怨,更多的是安慰和规劝。 他们一枚接一枚念着纸上的话语,念完一枚就将纸札放在蕊爷心口。 纸札顷刻幻灭,化作一缕光脉钻入蕊爷胸膛里。 我依稀听见有心跳声铿锵着渐强。 (7) 鬼族的冥王跟界山上的妖王是酒友。 见面偶尔聊起来,冥王告诉妖王,几百年来有个魂魄很轴,明明可以转世做人,偏要回回变成一朵合欢花在世间盘桓数月,败了就回来等下一个花季,投往另一个枝头。 每年,这个魂魄都会收到一盏荷花灯,里头带着十分纯然的精元。她可以凭着这些精元把破破烂烂的魂魄修补好,做个很好的人。 可她只是将精元小心收藏好,编织成一枚枚信笺纸札,投下凡世前就在纸上书一笔,藏在一个合欢木的盒子里托冥王代为保管。
第23页 “她说自己是妖,不想做人把自己弄脏了。花开向阳终须落,可她宁愿生是花,死也作花。不用去记忆世间种种,把心都腾干净,只记得那一个人。记得自己必须回到他身边去!” 冥王微酣,似借酒抒发,摸出了一方木匣子推到妖王跟前。 “七七轮迴,有个痴痴的花妖每年投世四十九天,朝生暮合。如今,她歷世七百年,功德满啦!该来处来,去处去了!” 今年的盂兰盆节,蕊爷不会再来投放荷花灯了。 听说,他的植株旁,又长出了一株小嫩苗。 合欢树的苗! 第二十天、此树是我栽 (1) 真是说出来都没人信啊,小井仙子嫁人了! 真是不说都没人知道啊,小井仙子要嫁给自己的下属! 真是说多都是泪啊,小井仙子决心嫁人后就跟咱王辞职,愁得妖王紧急张榜告示招新人,可十天了,面试那么多人一个合适的都没有! 王不止轰云,连黑夜都轰了,妖界这几天极昼,艷阳! (2) 格格不算稀客,但她这几天的确比以前更闲。 占星师家歷来受王器重,虽然招聘这种事儿远远不至于要动用占星术,但帮忙做个面试陪审还是很靠得住的。 老家主不在家,格格没人管,乐得天天在外头晃。 大家也都在。 天太热了,温凉的茶一下成了世间绝品! 我就着麦秆嘬大碗凉茶,漫不经心地问阿布:“你爹这回怎么没去?他跟咱王交情那么好,帮忙看个人出个主意也是举手之劳嘛!” 阿布蔫头巴脑地趴在树墩子上,耷拉着半条舌头懒洋洋喘了口气。 “玩儿归玩儿,妖界的事儿,咱仙族不掺和!” “切,鸡贼!” 温凉提着个大铜壶转了一圈挨个儿给大伙续上水,回来在我边上坐下,阴不阴阳不阳地补了一句:“要不怎么是狐狸呢!” 阿布是真热伤了,斗志全无,仅仅了无生趣地瞟了眼温凉。 “你行你上,不行别逼!” 哗啦—— 温凉把支在树墩边的大荷叶伞给收了起来,太阳直剌剌照在阿布的小白脸上,给他刺激得嗷一声跳起来,越过桌面双手抱住温凉的腰。 “祖宗,我错了!行行好,行行好啊!” 事实证明,温凉不说话也挺行的! 所以说还是当石头最好了,冬天不怕冷,夏天不怕热。 无论如何不要做狐狸,毛厚,招眼,齁热,切忌祸从口出! (3) 其实我觉得温凉这细緻劲儿倒挺适合接小井仙子的班,给王当个小秘。 加上她那么八卦,知道好多事儿呢! “对呀!我还知道王很多秘辛,你要听吗?” 温凉玩转着手中的空杯,眼神专注地盯着杯上的花纹。 我呛了口茶,忙不迭说:“不不不,咳咳,不用了!” 因我起了话头,大家竟饶有兴致地讨论起了小秘书的合适人选。 温凉把我的话堵了,自然没人再敢提她。于是有人就戏嚯起阿布,撺掇他去应徵。 这狐狸犹自半死不活地趴着,竖起一根手指给温凉看。 “一颗海珠子,说定了,给爷揍丫的!” 二话不说,温凉就把大哥的脑袋打飞了,远得都看不清抛物线的轨迹。 这断头鬼,永远招惹最不该惹的人! 又一壶茶凉,温凉起身先给宫宫添上,顺便问他:“你不试试?” 宫宫一杯茶都打翻在小歪裤裆里。 从没见宫宫这样失态过,必有八卦! 他还张皇着,嘴角抽搐:“你认真的?” 温凉正替小歪擦拭,还好他新画的油彩不惧水。 “省得你老觉得欠他的,也算以身抵债,两清!” 我的八卦心啊!改明儿一定得跟温凉好好打听打听这笔“债”。 却听那边宫宫幽幽然道:“得了吧!我宁愿慢慢还,那位喜怒无常的主可伺候不起。” “莫非你实是不耐烦着官服?” 温凉一语中的,宫宫双颊微红,十分刻意地扭过头去:“讨厌!他不许见我抹胭脂。” 原来如此! 所有人都换过一副深以为意、渴求一见的神情盯着宫宫,羞得他一跺脚拽了把边上的小歪。 “这货去最好了,他祖上侍奉过皇帝!” 这话托大!小歪祖上确然进过皇宫,不过是作为玩意儿摆件,远远谈不上侍奉。 对于这种出卖朋友的行为,小歪貌似有些惯了,并不着恼,就是淡淡递上自己的茶给宫宫:“润润嗓子吧!上火口干。” 我开始理解了朋友并不总是志同道合,有时也是水火相容。 (4) 几乎每个人最后都被人提名了。 当然,除了我!因为我没有手,也没有脚,去神宫只能给王当吉祥物。 而且如果是吉祥物的话,香帅远比我更合适。招财猫多喜庆! 结果香帅立即就哭了。 “我也不想当招财猫的,我原来是佛的大腿啊!” 他哭着走了,仿佛承载了世上所有的悲哀。 为了缓和尴尬气氛,蛋蛋玩笑让老白去当吉祥物。 “一只会吐金子会拉钻石的金蟾,摆门口多有脸面。” “嗝……”老白居然喝茶都喝醉了,咧着大嘴双眼迷离地笑起来,“我才不去呢!嘿嘿,神宫在山上,我腿脚不好,上下班太要命了!嗝,你们让牙牙去吧!反正他本来也是公务员。” 貔貅牙牙在财神爷坐下当金库保管员。据说财神爷每年给他三个月年休,停工不停薪,食宿全免,退休后给封“神兽”,所以我们都推测牙牙是不会愿意去给妖王当吉祥物的。因为妖王这里,貌似没工钱。 “嗳,等等!”我突然意识到,“不是找小秘么?怎么变成吉祥物了?” “无所谓啦!”阿布把鞋甩了光着脚卷着裤管,两条大白腿贴在我身上蹭凉,死相得不能再死了,“反正这里没有人会去应聘的。” 阿布道出了一个真相! 作为妖怪,自由无拘束远高于权力和地位。 (5) 星星出来了,黑夜重新笼罩了妖怪大街,每个人都恢復了安逸自在。 谢天谢地,妖王找到了小秘! 不过其实用“找到”这个词并不合适,因为人还是旧人,小井仙子不辞职了。 “她不嫁人啦?” 阿布敲了下我头:“别瞎说!人家夫妻恩爱,好着呢!” “那她怎么一会儿走一会儿留的?” 温凉揉着我的脚趾头,正经说话似的告诉我:“原本他家夫君要调去关外另一个王那儿任职,小井理当随他过去。如今人家不走了,官职还涨了一阶,小井自然不用忙着远行了。”
第24页 我听出话里蹊跷,嬉皮笑脸凑过去:“她夫君为啥没给调走啊?” “你以为这么多天的极昼,就是王闹闹脾气耍个性子?” “咱王又不是第一次看天气不顺眼。” “布云施雨都是天上管着的,日月交替都有值日官监督着,王这么一闹,人家的活还怎么干?” 我不服气:“妖怪活在地上,凭什么下雨晴天还得受天上管啊?” 温凉抬了抬眉:“王也是这意思。我这里急得火上房,人员调配你们插手不经我过问,既如此,我们究竟颳风落雨还是多云转晴,你们也少掺和。” “咦?这调令不是咱王下哒?” 说起这个阿布就来劲:“当然不是。咱王几千年王做下来,从来就没正经考虑过官员配属上的事儿。小井仙子来之前他连文书都没有,跟天上有事儿说直接一炮轰上去,冒白烟是平安,红烟是商量,黑烟是求救。天上看到烟色,就会派个人下来过问一下。” “咱王这么霸气?” “那是!不然怎么能统辖我们几千年?不过他老轰炮,天上就有些受不了,生怕有一天打偏了轰塌了大殿。思来想去,得了,指一个文书给咱王帮忙料理料理案头工作。咱王又不要天上下来的,觉着这是越界安插内奸。正好雪山上新结了个精魄,没入籍,就索性放在妖界吧!这才有了小井仙子这个小秘。” 我听得晕头转向,不过对咱王是越来越敬佩了! “也就是说,这回是天上自说自话把小井仙子的夫婿调走,咱王不乐意了,故意天天轰炮表示不满对吧?” “是!所以你看,他面试到地老天荒都不会有人合适的。因为他压根儿没想换个新小秘。” “这折腾劲儿的!王直接说不同意就完了嘛!” “也不是啊!”温凉擦了擦手,又来推着我滚滚,晒月光,“起码叫天上知道咱这里有说话算数的人。王就是王,不管事只是不想管,却也轮不上外边的人随意插手。说话恐怕听不见,炮总够振聋发聩吧!先礼后兵,下不为例!” 咱王真帅,比阿布老爹都帅! 帅爆了! 第二十一天、完璧 (1) 别看阿布成天“咱王、咱王”的,事实他一次都没正经去界山上觐见过妖王,更别提他本来就是仙族,不需得拜谒。 原先我以为他是地仙,打小跟妖怪们混得熟,叫顺口。 最近才知道,敢情狐狸跟蛇一样,是修炼出来的仙神。一根尾巴的狐狸,就是狐狸精。 狐狸的最高境界是九尾,代表九种神识,一说是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赖耶识和阿摩罗识,一说为喜、怒、哀、乐、贪、嗔、痴、命,加上一个“情”字。 然而无论神道佛教,狐狸们的每一根尾巴都代表了一千年的修行,每一次获得,都是一道清规戒律的加持。 阿布有五根,原来,他活了那么久! 不知道他与生俱来的那根尾巴先种下了哪个字在一千年里,才会让他如今这样渴求做一个凡人。 当然今天,这个故事不是阿布的。 他只是,身在其中。 (2) 一千年前,天地间还没有我,阿布的朋友里也没有温凉、大哥和如今那些会围坐在巨石旁喝茶的妖怪。 大家都习惯了对爱惹是生非的狐族长家的九太子小十二避而远之,甚至连“角落”这样一个供人买醉怀想的酒吧都没有,阿布成天除了去人间泡妞,剩下的,就是去找一只比他小很多也低级许多的狐狸。 小狐狸有两根尾巴,已经是个像样的妖怪了。她的毛色灰黄,远远看着似一蓬枯草,混在石头堆里便能浑然一体,难分彼此。 在狐狸的世界里等级分明,毛色是区分种族和阶层的最佳标识。灰黄色的荒原野狐,善战,但终身只得为卒侍奉其他的狐族,也不被允许升上仙台。 阿布太喜欢一切的离经叛道,所以他跟这只小狐狸做朋友,带她去凡间游歷,在妖怪们面前给予她平等的对待。 他还给这无父无母的野狐狸起了名字。 “就叫琰吧!” 在阿布眼里,这孩子跟玉一样美,完璧无暇! (3) 两千岁的狐狸变身成人后不过少女模样。琰受了阿布的影响,爱去山涧河川边奔跑,看日出和萤火,也流连人间的市井繁华。 夜晚的集市灯火阑珊,成双成对的有情人在小贩的摊子前嬉笑弄情,琰看着觉得很有趣。她知道自己的大朋友阿布憧憬人类的情感,而她不懂,便只觉得一场演绎,喜怒哀乐都是戏。 卖面具的爷爷手很巧,雕得各种脸谱,也有动物。琰在里头看见了狐狸,不禁捧腹,觉得那副挤眉弄眼的样子像极了阿布。 她想买回去逗逗朋友,一摸腰上,才想起来自己没有人类使的钱。 瞥眼瞧见个小哥在卖金鱼,火红的尾鳍似纱裙摇曳,特别招人喜欢。不刻的工夫便售出大半。 “切,这样丑的也能卖钱,待我去捉几条好看的来!” 琰捏了个闪身诀来到山中,一轮明月在顶上作了照路的青灯,银白色的光投在漆黑的深潭上凑了一个镜像,復刻了一个圆与天交辉。 这是人类不能到达的密林,潭水深处卧着一尾孔雀尾羽般绚烂的大鱼,他是此处水主,名唤冉,只小妖精们是不敢直唿其名的,惯了尊一声“青王”! 今日琰不求他,便无须扰人清梦。化个钵子轻轻舀起碗潭水,就着月光可见钵底粼光明灭。这是此处淡水里精养的孔雀鱼,受青王的气泽福及,夜里头闪起光来不亚于萤火之辉,如在水中铺设了星辰,煞是好看! 一二三四五六七…… 琰数了数,约有十余条,心里定了个稳妥的价,高高兴兴捧着钵子回了市集。 果不其然,俗世中人未见过这样的彩鱼,直觉稀罕,一时间趋之若鹜,竟自哄抢起来,把价格抬得老高。 可把琰吓了一跳!她只存心弄点小钱,好去换狐狸面具,没想过在人间招摇。万一闹将开去,孔雀鱼的事儿引动贪念,大家都往深山去寻,莫说妖王不能轻饶了自己,便是青王这一关怕已不能全身而退。 于是琰死咬着牙关,就说这是自己无意间在江里捞的,决口不提山上,更不敢言及深潭和青王。 围观的人见套不出话,又捨不得这些罕见的鱼,只得有钱的出钱,瓜分了鱼再作计较。 掂着满满一袋子铜钱走在街上,琰心里得意岂止十分。若非她尾巴藏得好,此刻恐怕早翘至天上去了! 眼看着做面具的爷爷就在前头不远,琰心都飞过去了。蓦地,恍惚听得几声啜泣。 狐狸非但鼻子灵,耳朵还尖,仔细分辨觉着哭声应是不远。打眼四下里一寻摸,瞧见方才来路上十步远外蹲着个女娃子,正在哭。边上站的男孩儿不是兄长就是玩伴,怎么哄都不听,也正愁得抓耳挠腮。
第25页 琰是只很有爱心也很有计划性的狐狸,所以她飞快跑去买好了面具,然后再飞快跑回来找那两个孩子。 她戴着面具蹲下问女娃子:“哭什么?” 女娃子只管哭,不搭理人。男孩儿纠结地说:“你方才在那儿卖的鱼,她想要。” “噢……”琰恍然,“好办,等着!” 说着话就要遁,男孩儿又叫住她。 “等等,我们没、没有钱!” 琰掀起面具不明所以地望着羞赧的男孩儿:“谁说要你钱啦?” (4) 是否真的没有了功利,人心便可向善?欲望便可消磨? 奇怪琰高价卖掉的鱼一条都没有给她带来麻烦,白送出去的鱼,却最终惹来了灾祸。 最后的那天,阿布去送行,问琰:“悔吗?” 她还是天真懵懂地歪着头:“你指什么?是交了堃宝和啾啾这两个朋友,还是禁不住恳求带他们去了青王的深潭?或者用一千年的修行换青王放贪婪的村民一条生路?可是这些,哪里错了吗?” 阿布抚着手里的狐狸皮,好似当年抚摸被打回原形的小狐狸那样轻柔。 “她什么都没有做错,却受到了天罚!” 琰被遗忘了! 她的朋友、所有的村民都被青王大赦,付出的代价仅仅是关于琰和深潭的一切记忆。 而对琰的惩罚,除了失去尾巴和情感,她还要交出皮毛,去人间做十世的凡人。尝疾苦,知冷暖,经无常,歷生死,染尽尘埃再来成妖,不放下,不成仁! 只有阿布觉得这是不公平的。他知道琰是心灵最干净的狐狸,惟其至纯至净,才能不防备,不怨恨。 阿布去争过,他逼自己的父亲去争!狐族长托妖王去争! 妖界每个人都尽了最大的努力去挽留这只狐狸。 唯有那一次,大家没有避开阿布!整个妖界在他身后,庞大巍峨得可以撼动天! “后来呢?” 我急得要命!已经一千年了,人世一甲子,小狐狸早该归来。 阿布笑笑,抬头远远眺向门前小径的前方。 “吶,我还有个吃奶的弟弟,记得吗?” 记得,那小狐狸是族长的么儿,一身火红的狐狸毛光亮鲜艷,唯有头顶上,掺着一撮灰黄的毛。 我还记得,他也叫琰,今天刚满一百岁! 第二十二天、每天 (1) 其实今天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事情过去好几个小时了,我还沉浸在深深的悲伤里。 我不明白,我这么与世无争畜生无害的一只肉肉,居然被狗咬了! 想说这真是条有福气的狗,因为阿布惦记那么久了都没捨得真的咬我一口,偏偏被它叼了块肉去,阿布都替我不值! “早知道老子先咬了。便宜它还不如我先享用呢!” 我被贴上灵芝草的伤口又开始流水了。 温凉踹了阿布一脚:“你行了!肉肉够糟心的了。” 少见地,阿布这次没有反驳,就是重重嘆了声,不时摸摸我头,给我擦擦眼泪。 说真的,我还真觉得不如让阿布咬一口呢! (2) 论起来,这事儿还是得怪阿布。 谁让他去找格格的? 虽说事出有因,他纯粹好心去替小榭求一个平安符,保佑她下个月去西域採风顺顺利利。 占星师不单算命准,做符咒也极为灵验。只是这多少在颠倒星运,所以轻易人家不肯出。 阿布这人脸皮多厚!又是个二世祖。星运变不变他从来不关心,只要是朋友的事儿,定当全力以赴。 照他那霸道劲儿,满心以为格格能卖自己个人情。可格格这么刁钻傲娇的大小姐,又许久以前在阿布手里吃过亏受过教,纵使阿布擎了当初她许下的一个卜愿,人家还偏不就范了。 这求人办事儿,甭管原来多得意,但凡碰上个真主,即便以死相胁,未必你真敢弄死了人家。毕竟少了这个人自己的事儿也就黄了!再委屈都只好低声下气装孙子! 可阿布哪能当孙子?几千年里他连儿子都当得很不称职咧! 结果,人家不答应他就吵!吵不过他就打!人家打不过了就放狗咬! 格格家的卫队长太狼看着温顺,□□出的看门狗却都凶得跟吃了“龙筋虎骨丸”似的,不吵不叫唤,离开链子扑上来就咬,满嘴流涎,没咬着蹭一下都够人噁心半年的。 阿布不惜命,可他惜毛,更惜尾巴!两条大黑狗冲上来就要撕他那条伤过、瘸了、拿尾巴填补的大腿,那他哪儿干吶?硬拼不得,撒腿就跑。 可你往哪儿跑不好啊?你不是还会腾云驾雾吗?虎娘娘这么凶狂追三十里都没撵上你,你倒是怎么让两条恶犬追得慌不择路,愣跑我这儿来啊? 唉,都是命! (3) 大约是觉得良心过意不去,当晚上阿布也没走,跟温凉一起留下来陪我。 两条恶犬早被太狼队长牵走了,格格还特意留下了百草霜给我疗伤。 我知道她是故意端着,不肯在阿布面前低头,纵然觉得对我不起,嘴上却无论如何不肯说。倒是太狼队长一个劲儿致歉,说没□□好畜生,误伤了旁人。 “是误伤吗?”被咬以后我突然脑筋子转得特别快,抽抽嗒嗒斜睨了太狼一眼,“一路跑过来这么多障碍物,它怎么不咬树不啃石头啊?就我这儿那嘴就合不起来了?一咬还咬那么大块,够你们全家拿去延年益寿了!你们是打算生啖呀,还是清蒸红烧盐烤啊?” 太狼队长笑容一僵,格格扭向一边的脸扭得更极端了,都快一百八十度了。 诚然,掉一块肉我且死不了,原则上也没什么损失。按重量算,更是连阿布从我这儿白嫖去的太岁水的零头都不够。可我就是不服气啊!凭什么谁都来算计我啊?肉肉的肉不是肉啊,吃一口不用给钱啊?我长那么厚我容易吗? “呜呜呜——”想想我就悲从中来,没爹没娘的孩子没人做主啊! 我在阿布衣襟上蹭鼻涕,蹭得他身上没一处干的,被太岁水泡得又白又嫩! 我乐意! 反正都被咬了,让亲生朋友洗洗太岁水浴又有什么不可以! 我破罐破摔起来不是一般的慷慨! 百草霜我也不稀罕! 哼!我另一个亲生的朋友温凉有灵芝草,都捨得拿出来给我用! 我金贵起来也不是二般的土豪! 我被狗咬了,一只还没修炼成精的大黑狗,我有权力悲愤! (4) 整整一个月,格格没脸来见我。 道理上的罪魁祸首阿布来得却勤。来便来了,每次还变戏法样的摸出些新奇玩意儿来逗我开心。有时是块彩色石头,有时是把罕见的花草,反正不重样。 我本心里也没怪过阿布。反而他每天来,我挺高兴的。可我就是笑不出来,我伐开心! 这天,阿布如约而至。不过他没有翻着跟头跑跑颠颠的,而是把家里那辆被拆成板车的牛车又驾了出来。
第26页 他哼哧哼哧把我搬上去,稳稳地坐好,脚边还有一大桶豆芽娘子做的酸梅汤,插着麦秆,随我享用。 阿布自己爬上车头:“肉肉,今天我们散步得远一些。” 阳光暖暖地照在我头上,酸梅汤真好喝! “就我们俩?” “温凉去取定好的糕,她跟宫宫和小歪在妖怪大街市口跟我们汇合。” 我感觉自己的嘴一定咧得很大。 “去哪儿呢?” “你说了算!想停下就停下,想回家就回家。” “这算郊游吗?” “不是!”阿布回过头来嬉皮笑脸,“说了散步嘛!这车轮就是你的脚,我们跟着你。陪朋友散步,这可是每天都要做的事。” 每天! 这个词儿我最喜欢! 第二十三天、恶党 (1) 讨伐开始了! 已经没有退路。面对叛军,我们节节败退,成王败寇,如今,他们是兵,我们是匪! 长长的阵线从遥远的距离外缓慢推进,我们看见的只是一道黑雾在蔓延,像微风起时山那头铺过来的乌云。他们不着急!此时此刻,用压迫感窒息我们,让恐惧随他们的步伐一点一点渗透进我们身体每一寸,才是他们最好的享受。 可事到如今,我们又有什么好惧怕呢? 击溃意志的是惨败,拯救野性的也是惨败! 存心赴死的人,怎么还会畏惧死亡? 我们的领袖是阿布! 整个狐族只来了他一人。他说妖界的事仙族没有义务插手,朋友的事他也没有理由袖手旁观。 然而这个朋友来了,更多的朋友在对面,那道黑雾里。他们的主将是小井! 战争中的壁垒分明,即是背叛和决裂! 再看不到彼此冷淡着却总一同出现的宫宫和小歪了,留下来的只有油彩剥落、被打掉一只泥耳朵的兔儿爷。 “还好,”小歪捏碎掌中的玉簪,“换他一只眼,不亏!” 蛋蛋在哭,她的手脚和尾巴正经歷再生。 “对不起教授,对不起!我必须跟朋友在一起,所以我一定会打败你!” 这孩子说狠话都像在讨饶! 小榭坐在她身边,冷峻的面容上被刮下一层皮。此刻她半边脸黑半边脸白,却没人觉得她好笑。 喜欢白衣青衫的温凉今天却换了一身铁绀色的劲装,不知被泼了几遍血污泥沙,瞧着愈显浓重发墨。 之之阵亡!和潇潇一道留在了前次的战场上。都被温凉手刃。 我以为她下不了手,就像当初我以为她必然不会同阿布并肩杀敌,对于这个朋友,我错估了太多! 老白只剩两条腿了,还是一顺边儿,被头破血流的牙牙搀扶着。他们终于不互相插刀了,决心一起找虎娘娘阿苗讨还血债。 大哥躺在远处的草地上,现在他真的是一具尸体了。没有头! 他的头在那道黑雾里,被挂在水哥的竹枪尖上示众。头一刻不停在痛骂,我们一直都听到! “恶党们,”阿布从巨石上站起来,风吹起他赤色的战袍,似一面舒展的旌旗,“爪子磨好了吗?牙齿够尖了吗?原形毕露了吗?” 他在笑,露着一贯的尖牙,尾巴竖起在身后,每一条都是一道火。 每个人都在笑!眼瞳在燃烧。 “等等,”格格从阿布给我准备的板车上挣扎起身,肩头的伤又渗出血来,染红了白色的毛,“太狼还没……” 阿布一扬手:“他回不回来我们都要迎战啊!何况,”阿布顿了顿,“阻挡他的是波波。” 我们都知道阿布的言下之意。整个家族分裂成两派,太狼率领的援军是我们的希望,但他必须先战胜波波。 没有消息,代表最坏的消息! “走啊,教教他们什么才叫‘不是人’!” 所有人都站起来,迎向既定的命运。 (2) 身体被咬噬。 我不会疼。但即便疼,我也不说。咬我的都是我的同伴,我一无是处,只能以这样的方式加入。 板车成了中军大帐,每个受伤的朋友都被放到我面前,车前一片菏泽。 可惜了,我不是运筹帷幄的谋士! 第一次,我为自己是灵药而自豪!也为自己只是灵药而懊丧! 原来妖怪的战斗是这样的! 阿布手中的长剑一直就藏在尾巴里。我甚至不确定该不该称它为“剑”!它是活的,由赤色的火焰组成。它更像是一柄自天际折下的闪电,噼得开阴霾,也噼得开光。 将碰帅,阿布却没有对上小井。 “女人自然由女人解决,咱大老爷们儿来过过招!” 小井的对手是温凉,阿布拦住了她的夫君——妖王座下一个门卫,从了小井后被大家尊为“二掌柜”。 那人持剑很稳,脸上一个劲儿地苦笑:“我也不想啊!老婆的话不能不听啊!真是对不起大家!” 他是真的对不起我们!这个满脸谦逊的妻管严一夫当关,横扫我们一万精骑,倒着歉将我们逼成了匪寇。 他才是对方真正的战将,阿布眼中的“杀无赦”! 剑与剑撞在一起,力量邂逅力量,势均力敌后在空间里震盪起波纹,方圆百米之内,谁也近不了他们的身。 温凉扭扭肩甩甩胳膊,将长辫捋到前头叼住,朝小井勾了勾手指。 冷若冰霜的美人也不说话,吹灰样唿出一口寒气,在二人周边化了一圈冰晶的围栏。 我们在扩散的寒气中冷颤,看着温凉自如地挥出一记重拳。 她是石头,自诩心冷的石头!所以她从不畏寒。 冰与火的合奏,阴阳相交,一方的热烈越界遭遇另一方的冷彻,立时水汽蒸腾。薄雾氤氲,远观如仙气缭绕,生与死在这里混淆。 决战!死斗! (3) 喊杀声渐止了。 只有那两团极致的热与冷还在碰撞厮杀,周边一切的拼死博弈都有了分晓。 大多数人躺在地上,我分辨不出他们是死了还是活着。 我的战友和我曾经的朋友,以前我们在一起,现在,依然在一起。 宫宫的头髮散乱,像被蚜虫啃食过的叶苗,长长短短参差不齐。脸上的绷带松脱挂在脖子上,右眼一道触目的伤疤,自眉中直划到颧骨。他合着受伤的眼,用一只眼斜着看躺在侧边的小歪,样子有些狰狞,也有些滑稽。 很少见的,小歪在笑,大笑! “这下,不像娘娘腔了!” 宫宫视线扫过旧友粉碎的手,合眼淡淡地嘆了声:“还真的咬过来了!” 武器都是术法,妖怪的野性就是一无所有。所以我们像阿布召唤的那样,用牙齿,用爪子,用我们与生俱来的生存本能去战斗,直到粉身碎骨。 香帅被埋在了老白吐出的金币钻石里;牙牙和阿苗互相咬住对方的肩头,失去意识都没有松口;蛋蛋跑不掉了,她的脑袋卡在紫衫教授的胳肢窝里,紫衫教授的半边身子被小榭的匣盖子夹住,三人滚在一起像露天里野营;大哥的脑袋骂不动了,挂在杆子上虚影飘渺,身子则附在了水哥身上,冲进阿布所在的战圈,被热气撩得发了黄。
第27页 我躺在身前的菏泽里,想尝试滚一滚,去格格身边。她匍匐在一群狸猫中间,爪子折断了,满手的血。 “阿布……” 模煳的视线里我看到一只五尾的火狐,颈上鬃毛竖立,似一头怒火里淬生的凶兽。 我的朋友,可怕得好陌生! 我想找温凉,从来只有她能阻止阿布。为什么这次她居然附和了?我一直想不明白。可该结束了!杀戮,该结束了。 “回家,好不好……” 我看不到温凉了,眼前的世界只是模煳。远远的那团白色冰栏里,仿佛静了好久! 顶上,有阴影降落! (4) “你个小王八蛋——” 咦?这声音好耳熟! 随后我听见了阿布的惨叫:“啊——靠,死老头子,我是不是你亲生哒?” “我打死你个不争气的!” “爷爷的,你还来……哎哟……慢着……你别过来啊,还手啦……啊,我告诉娘你打我哦……妈呀……” 阿布忙着躲闪自己老爹的鞭子,还不忘骂骂咧咧。我依稀看见他脸正中有个硕大的鞋底印。 “走吧!” 感到身上一轻,我已被温凉背上了肩。 “等等,其他人……” 不等我说完,就见温凉抬脚踢了下格格:“还不走?老狐狸来了,你家老法师会不知道?” 格格勐地跳起来,一派生龙活虎,双目生辉:“我看起来怎么样?” 能怎么样?她一直泡在我的太岁水里,滋润得都肤如凝脂了。 “改天再玩儿啊!”格格窜出去几步又想起什么,退回来远远冲着阿布喊,“说好哒,下回我是主帅!” 说完,一熘烟跑远了。 地上的“尸体”们都爬了起来,聚到板车前的菏泽里浸泡,顺便旁观老子教训儿子。 阿布绕着圈跑,指着那帮妖怪们骂:“没义气!当初老子提议的时候一个个蹦跶老高,比老子都起劲儿!特么这会儿见死不救!你们还是人吗?” 大家面面相觑,随后异口同声:“不是!” “卧槽!” 唉,妖怪们的游戏,这次好像玩过火了! 可怜的阿布! 第二十四天、我是妖怪 (1) 我一直好奇真正的战争是什么样的。 听阿布说,远古时代,曾经,妖怪们也整日在战火硝烟中看不到未来。与天斗,与鬼斗,与一切妖魔鬼怪自相残杀,他们甚至说不出战争的具体理由,只是一天一天在杀伐中跋涉,不许自己失败。 然后有了神,有了阶层。大家都觉得推举最强者统治天地各道,才是避免战争最好的手段。权力的顶端是威慑,也是目标!从此野心勃勃的妖怪们只需挑战王与神就可以了,谁胜了,谁就是统治者。 所以在妖怪的世界里,王是最厉害的,也是最危险的。 “得到与失去并存,这才是公平!” 阿布难得说一句像样的话。 我则有些明白,他为什么不想继任族长了! (2) 今天特别想念那只聒噪的狐狸。有一个星期没看见他了。 阿布被禁足了!因为那场声势浩大的阵地战游戏。 素日里,狐族长是位嗓门很大豪气干云却又十分好说话的仙。头顶飞过只老鸹在他脑门上投泡粪都不见他生气。唯独在阿布这个儿子的管教问题上,一贯严厉得堪称斯巴达。 “斯巴达是啥?”刺猬幽幽瞪着乌熘滚圆的双眼天真地望着我。 “呃……”我使劲儿回忆温凉给我普及的知识,“这是个番邦词,意思是残酷冷血不留情面,简直把人当牲口。” 大概是这样吧! 幽幽一脸愤青:“怎么这样?还是不是他亲生的?” 强烈觉得阿布能跟幽幽成为莫逆之交! 幽幽没见过阿布,她们全家两天前才搬家到妖怪大街,新环境新气象。 因为上同一间妖怪私塾,幽幽和蛋蛋交上了朋友。于是我也得以认识了她。 意外的是,阿布这人平时看着人缘不怎样,谁见了他都恨不得绕道走,可真不见了这几日,街面上流传的却尽是他的一些“丰功伟绩”。 妖怪们像缅怀一个传说一样谈论着阿布,语气里充溢着感慨。 于是幽幽今天来问起阿布时,开口第一句是这么说的:“他怎么死的?” 死你妹啊!——我很义气地替阿布吐了个大槽! 我很确定,待阿布出关,妖怪大街将从此不得安生! (3) 有时候真感觉自己该出摊测字,卖卖因缘,说什么来什么,妖怪大街还真出大事儿了。 看着气喘吁吁跑来的老白,温凉连脚趾头都没挪动过,犹自泰然自若地递过一杯凉茶去。 老白一口喝干,打个嗝,喊温凉:“走啊!” 温凉百无聊赖地望着天:“干嘛去?” “你不管吶?” “我又不是巡街的差役,与我何干?” “可除了你,谁还压得住那小子?” 温凉指节轻轻叩响树墩桌面:“话说清楚,狐狸仙龄五千有余,我只八百年道行,谁压过谁呀?纵然我技艺超群胜得了,又凭什么非得去管这闲事?笑话!” 老白眨么眨么□□眼,觉得温凉的话颇为有理。于是索性也坐下,笃姗姗喝起茶来。 过了会儿,老远看见小径上疾步走来了气急败坏的宫宫。 他的尖嗓子比平时足足高了三个八度:“还有没有人管啦?臭狐狸都快把我那酒窖喝空啦!” 温凉依旧不咸不淡递过杯茶去。 宫宫气哼哼的,不接。 我却好奇:“你不是说,酒吧不是你的么?” 宫宫凤眼怒睁,一下给瞪成杏仁圆:“就因为不是我的,他这么糟践,酒吧倒闭了我喝西北风去啊?莫莫还欠我一个月工钱没给吶!” 莫莫是“角落”酒吧真正的老闆,一只蜜獾,少年白头,长得十分沧桑! “可这跟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反正我不会喝酒。 反正温凉不爱去酒吧。 宫宫气结,一声不响看看我又看看温凉。随后也跟老白一样坐了下来,喝茶! (4) “其实,也可以理解他的愤怒!”喝过几泡,宫宫终于平復了情绪,“再过几天,他们家就要搬去宝盖山了。” 那是一处仙山,在海的那头,一座站在界山顶上眺望都找不到的岛上。 狐族长活了几万岁了,神觉得这么德高望重的狐仙居然没有封地,成天泡在妖界太寒酸太委屈了,于是很体恤地下了道谕旨,直接拨了座岛给阿布老爹。 阿布不想去。 他讨厌搬家,讨厌做仙族,更讨厌离开朋友们。
第28页 狐狸阿布喜欢当妖怪! 因为太了解儿子的脾性,狐族长借题发挥关了阿布七天。今天他被释放,可一切已经无可挽回。 妖怪大街好似被龙捲风肆虐过!喝醉的阿布到处赊帐,他背着完全不需要的绸缎首饰木工铁器,在街头见女孩子就亲吻,喝光了酒吧的酒,顺走了药铺的镇店之宝千年山参,所有的欠条加起来,够他还到一千年以后。 可这一个一千年,他不在妖怪大街了。他宁愿欠大家一千年! 阿布真的醉了。他踏着月光满载而来,将所有的东西都扔在我脚边。 “给你!这么多年太岁水的钱。我们两清了!” 我最好的朋友,抢劫了妖怪大街欠了一屁股债,却来跟我两清。 一整个晚上,阿布都坐在石头下嚎啕大哭,像个丢失了宝贝玩具的小屁孩儿。 (5) “臭小子,居然夜不归宿!” 狐族长看样子是很喜欢用鞋底跟儿子说话。 阿布捂着屁股开始绕着我和石头跑。他不嚷嚷了,闷声不响就是跑,不愿停下来。 “打不得你了是吧?还敢跑?!” 我追着阿布的身影看得眼发花,一回头,温凉已经煮好了新一壶的茶。 “小王八蛋不学好,欠那么一屁股债,特么你拿什么还?” 温凉帮着我清点脚下的货品,分开用布幅包好,标记上店铺名称。 “不回家,睡懒觉,你大哥在码头等你一个多时辰了,你小子好意思不去告别?!” 阿布勐地剎住脚步,紧紧追赶的老狐狸猝不及防一头撞上去。 阿布扶住老爹,直不楞登问他:“死老头儿你说啥?谁要走?” 狐族长一下勒住阿布脖子:“不是说了吗?你大哥啊!从小把你驮在肩上带着到处玩儿的大哥啊!他要去宝盖山替父上任,你小子还有良心就赶紧去送他!” 阿布憋得脸通红,咬牙切齿:“你不走吗?” “走你奶奶个腿儿啊!老子一把年纪在这里过得好好的,没事儿搞什么背井离乡啊?倒不如让儿子出去自立门户!” “可,为什么是大哥?” “还不都是因为老子有你这么个不听话的笨蛋傻儿子,放着神仙不当非要当妖怪嘛?你不滚,只能让你大哥去啦!” “老不死的……” 阿布挣开了老爹的钳制,召了朵云来跳上就跑,快得飞沙走石。 老族长骂骂咧咧在树墩旁坐下,接过温凉递来的茶,慢悠悠嘬饮。 “麻烦你们了!” 温凉微微摇了摇头,浅笑:“阿布跟您真像。” 老狐狸顿了顿,眼神闪烁。 的确,阿布跟他老爹,真像! 第二十五天、羞言 (1) 很难说清楚小蚩给我的印象。她跟大麦不一样,大麦只是喜欢旅行,所以即使不在身边,也一定告诉我们她的方向。小蚩则一直都在,可又好像从来不在,神出鬼没,虚虚实实。 所有人都知道小蚩,所有人都不认识她! (2) 真是一件巧夺天工的霓裳! 小蚩每次来都着同一件唐衣,隆重的紫金色上点缀着金丝绣线的蝶恋花纹样,鬓间簪一挂纯白的槐花。同每一位养在深宅大院里的闺秀一样,举止有度,含蓄温厚。 我猜测她是闺秀,她一次都没有提过身世,关于她的一切结论都是我从那件唐衣上推断得来。 这不客观,但我不敢问! 迄今为止,小蚩一句话也没有同我说过。 其实,大多数时候我甚至不确定小蚩长什么样子。我相信自己亲眼看到了她,也相信她确实存在,可印象里的任何细节都可以描绘,唯独她的样貌,只是乌墨长发下一团白光,干净得跟鬓间的槐花一样。 每次我都告诉自己要用心记下那张脸,然而当她起身离去,记忆便重复与我开起了乐此不疲的玩笑。 我问过温凉,博学如她对妖怪们如数家珍,可就连她心里也只得一个解不开的疑团。仿佛在妖怪的史册里,小蚩的名字旁只用“神秘”来註解。 当然我们本不必依靠书籍,每个活着的妖怪都是一部活字典。然而关于小蚩,每个年长的妖怪都默契地三缄其口。即便阿布这样直率的人,都会满含深意地笑笑,故弄玄虚。 春将尽,小蚩偶尔又来拜访,头上的槐花失了饱满,略有些暗淡。 我蓦地有个预感,这或是今年最后的见面了吧! (3) 眼泪落在袖上。小蚩的眼泪是白色的,像融化了的脂粉。 我从没见她哭过。 “我问了,你也不会告诉我的,是吧?” 应该没想到我会这样问,垂首默然啜泣的小蚩微微一顿,随即抬起头来望着我。 她的眸子躲在额发后头,袖袍掩口,让人分不清她究竟有没有脸。 这让我感到侷促。 “前前后后也有两百年了吧!我始终不确定我们是不是朋友,你看,一直是我在说,你从来不跟我讲话,没有‘你好’,也没有‘再见’。我们这样,算认识吗?” 小蚩点了下头,很坚定。 我讪笑:“嘿,又是这样!好吧,既然你认可了,那我也可以理解为我们就是认识,不是朋友,对吗?” 小蚩摇头也很坚定。 “摇头是否定我说的话,还是承认我们不是朋友?” 小蚩一个劲儿摇头,我终于用一个问题将她逼得进退维谷。 这是温凉教我的。不要提那些可以简单用“是”或“不是”来回答的问题,语言是用来说的,不是听。 “如果不想说又为什么要来?如果是朋友为什么那么陌生?的确我不能离开,没有手脚就活该我当个听众,那你倒是说啊!我只是太岁,不像小井仙子那样会读心术。你们展示给我看各自的喜怒哀乐,左右我的情绪,那最起码尊重一下我这个听众,给我声音或者文字好吗?你这么期期艾艾地来了又去,留给我两百年的困惑,我很难过的,不能安慰你的难过让我很难过呀!双倍的难过!” 我一句一句地吐露心声,小蚩一遍一遍地摇头。白色的眼泪把紫金色的广袖浸染,我却无法从她的摇头里读出这究竟是否认还是哀求。 “你到底是不知道,还是让我闭嘴?告诉我好不好啊?” 我沖这个“老”朋友吼叫。她长发散乱譬如疯女,突然扑过来紧紧搂住我。 眼泪落在我背上,我感觉得到。有些凉啊! (4) 小蚩的确不会说话。 这是我和温凉早就料到的。 “她身上的香味,被槐花遮盖了不少,但那是墨彩的香,绝不会错。” 温凉很早就知道小蚩不是花妖,她是付丧神,一种附在静物上的保护神。 说是神,也不过是妖怪罢了。 我们并非恶意揭人疮疤,交流也不一定要语言,我们还有文字的。妖怪也可以书写,只要不是像我一样没长出手来的话。
第29页 “没想到,因缘如此!”温凉阅过小蚩留下的笔谈,不由深深感慨。 “难怪她总是穿那一件衣服啦!” 我挺心虚的!探人私隐,还那么振振有词,我真不要脸! 温凉斜睨了我一眼:“你是说我也不要脸了?” 我噎住:“呃……不、不是,怎么会?呵、呵呵……” “总之,今后大家好好相处!” 这话说得,好像我欺负过谁似的。 “就是说!”阿布不知几时来的,一把夺过温凉手里的笔谈,团了团,在手心里化个火球将纸烧成片片灰烬,“肉肉没有手脚,想欺负人也欺负不了啊!” 逆贼!什么不好学,学温凉腹黑爱插刀! 我用力撞了阿布一下:“还好意思说!什么都不告诉我们,还是不是朋友?” 阿布搂着我咯咯笑:“我以为这种风花雪月的事温凉一定知道嘛!谁晓得她那么没用,居然查了两百年!” 温凉面上瞧着不愠不怒:“神宫里挂的古画,岂可造次?” “噢,敢情你知道是神宫里的物件!自己不敢过问,倒会利用咱肉肉。” 明知阿布在挑拨,可我这次站在他这边。 “呜——”我装哭。 温凉轻轻嘆口气,过来摸摸我:“真出了纰漏,你觉得我会扔下你不管吗?” 不会! 于是我不生温凉的气了。 “嗳,你们说,这美人图是谁画的?” 阿布摸着下巴,诚实道:“不知道!” 我也很诚实地回应他:“去!” 温凉收拾了地上的纸灰,过来推我晒月光。 “无论作画人是谁,人是真的,情是真的,王既将画挂起来而非收在库中,必然也是确信她无害。我们又何需追究过深?” 嗯!今晚的月光真美。白白亮亮的,跟小蚩头上的槐花一样! 第二十六天、啦啦啦 (1) 早上醒来伸了个懒腰,居然手抽筋了。 等等,手? 我睡眼惺忪瞟了眼身体左侧,立刻清醒了。 那里真的有一只手,我的手! “欧,我有手啦!我长出手来啦!” 一整个上午我见人就嚷嚷,咧着嘴笑,一刻也没合上过。 阿布受不了,过来捏我脸:“我说你不累啊?” 我还乐:“呵呵,呵呵,不累!” 阿布翻了个白眼,决定随我去。 我笑一会儿,就低头欣赏自己的左手。 它真完美! 虽然只有小臂,没有肘关节的情况下我不能使它弯曲过来,所以依旧不能自己刷牙洗脸穿衣服—— “你几时穿过衣服啊?” 我不理阿布的打岔,继续沉浸。 ——但五指分明,每个指节都生得毫无缺憾。我可以用这只手抓住任何东西,我可以握手和拥抱,也可以执笔书写。 我是妖怪,我无所谓当个左撇子! 温凉正在做木工活。她说要打一副滑板,让我坐在上头,她牵着我的手一起散步奔跑。 想想都觉得很酷! 削木楔子是个精细活,温凉看了看手里的小刀,又看看一旁闲坐打风的阿布,转手将小木料递过去。 阿布瞪她:“干嘛?” “懒得削!” “你怎么说得出口?” “为肉肉做点儿贡献。” 听温凉这样说,阿布居然乖乖听话接过了木料。我才发现,原来我面子这么大!我很欣慰! 阿布并没有将小刀也接在手里,只是把小木料捏在指间左右打量了一下,随即张口“唿——”喷出团极小的火球,轻易把木料给点着了。 天喽喂!你不乐意干活也别放火啊! 满以为温凉能揍死阿布,可她当没看见似的,只管忙手上的叮铛锤。 所幸这火就是在阿布掌心盘旋,未见丁点火星子溅出来,烧的时间也不长。阿布把火攒熄了,拿手指捻了捻焦黑的木块,吹掉外面的灰烬,居然露出打磨过似的一节木楔子,光滑均匀。 他将木楔子递还给温凉。温凉拿了也不看合不合适,转手又给他一块小木料。这两人自始至终一句交流都没有,却默契得仿佛合作演练了千百遍。 “想什么吶,肉肉?” 察觉到我的凝视,阿布撇过头来问我。 我啧啧嘴:“我觉得吧,温凉你干脆定下来做个女儿身得了!嫁给阿布,你俩多配!” 温凉手上一顿,旋即抬头看着我,眸光深邃,却含义未明。 接着—— “扑——” “哧——” 温凉一记手刀噼在我脑门儿中央,阿布则一口咬在我新生的手臂上。 都他妈好疼! 我发誓,阿布和温凉没有□□,更没有基情! (2) 听说我长出了手,小歪特意跟窑厂请了假,又顺路去私塾接上蛋蛋,拎了果子来祝贺我。 没见到宫宫,我很好奇。 “那小子说要给你开个庆贺宴,约了豆芽娘子筹备酒水去了。晚上过来!” 没想到朋友们将我的事看得如此隆重盛大,感动得我一盆一盆往外泛太岁水。 阿布可高兴了!他早热得扒了上衣光着膀子,恨不得把自己剃成个光头,这会儿甩了鞋子踩在沁凉的太岁水里,脸上洋溢着已登极乐无欲无求的超脱。 “死相!” 格格嘴上鄙视着阿布,做的事儿不比阿布高尚,她贴着我后背坐在大木盆里,好像沖凉一样。 所以其实你们这群人到底干嘛来了?是祝贺我呀,还是乘机来避暑纳凉的? “啊——混蛋!”我简直义愤填膺,“温凉,给我纸笔!” 要么说密友呢!温凉都不问我要纸笔干嘛用,只是遵从我的要求,在我手里塞了一支豪笔。 没有纸,她直接拿起地上的废木牌搁在我眼前。 “写吧!这样看得比较清楚。” 她竟仿佛知道我心所想。 于是我毫不犹豫在木牌上走笔如飞,挥毫写下: “独家销售太岁水,一杯三钱,概不还价!六亲不认!” 言辞准确,文理通顺! “就是字丑了点儿。” 阿布一边嘟囔着,一边慢吞吞在数钱袋里的珍珠。 (3) 太阳渐渐沉到了山后头,最后的夕阳铺满天际,流云披霞,天上地下一片绯色,美得热烈而张扬。 朋友们陆续到来。他们挂起了灯笼,在草地里洒下一把把萤石,将黑夜杜绝在热闹之外。 我的左手被每个人抚摸鑑赏过,他们一致同意这是真正具象化的肉身上的一部分,我终于用六百年修炼出了一只手,可喜可贺。 可我听着这话真有点儿像骂人啊!
第30页 六百年,久得足够让我的朋友们为一条不完整的手臂额手称庆,太悲壮了! 潇潇看出我的低落,贴心地转移了话题。 “那你的脚趾头又是怎么回事呢?” 对呀,我身上还有个已经长得鹅蛋大小的肉疙瘩呢!所有人,包括我在内,一直以为那是我进化出右脚的契机。 可是我的脚没有长出来,反倒先生出了左手。而且它出来得这样直观利落,完全不劳烦大家发挥想像力。 蛋蛋过来揉搓着我的疑似脚趾头,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它可能,就是你身上多出来的一个肉疙瘩,好像痣一样!” 真是颗随性不羁的痣啊!它非长在我脚底板的位置上。 “这种现象在菌类植物上是很普遍的。同一个菌丝体分裂,不断形成分枝蔓延。养分贮藏情况决定了孢子是否会发育成正常的子实体。就好比你去采蘑菇,大蘑菇旁边总会有小蘑菇的。” 说实话,紫衫教授的学术性补充一点儿没让我觉得好受。我宁愿自己长了颗痣,也不想承认我是发育太好的一朵蘑菇! “其实,你们有没有想过这就是肉肉的脚?” 阿布摸着下巴,作沉思状。 难怪说人比人得死呢!紫衫教授托腮那叫个知识分子的颔首沉吟,换了阿布,他越摸下巴越看似奸商。 我在考虑要不要劝他放弃摸下巴,就见他左摸摸右找找,从怀里掏出本漫画,指着封面给我看:“你看这哆啦a梦,脚就是圆的一坨。” 人家手还是圆的一坨咧!我的手多完美,有手指,五根;有手臂,雪白。我还可以玩儿石头剪刀布,哆啦a梦只能出石头,我哪里像他了,哪里像? 算了,我也不多说了!争辩来争辩去显得我小气。 摸出木牌子,举在手上,我哭! 太岁水价格不菲,他们不敢浪费,更不敢碰。 于是这晚上再没人惹我不高兴了。 (4) 酒爽人酣,只需一个小小的理由,妖怪们就可以热烈地狂欢。也许是生命太长久,也或者在歷史里见证太多,我们快乐起来比凡人更认真尽兴,更珍惜! 起初还计算着酒钱的宫宫,被借醉忘我的妖怪们硬迫着演舞助兴。不知道是不是碍着我的面子,素来冷情高傲的宫宫这回却没有拒绝,半推半就地来到场中,配合着小歪的二胡、温凉的笛子,翩然起舞。 原本有潇潇的琴声相和便是更好了。不过我们谁也不敢冒险,去欣赏一曲勾魂入虚无的魔音。 潇潇很沮丧,很快就喝醉了,靠在小榭身上唿唿大睡。 我想起来曾经梦见过骑着老白旅行,于是趁他喝多了蹲在地上吐泡泡,暗搓搓挪过去勐地跳到他背上。 金蟾身形那样巨大,后背坚实宽广,就是疙疙瘩瘩多了些。 老白感觉到了身上的重量,醉眼迷离地把眼珠转了一百八十度,向上看清了是我,便憨憨地笑了。 “嘿嘿,怎么样?□□皮凉快吧!” 我也咧开嘴笑,左手抡起来把他的脑袋拍得啪啪响:“哈哈,驾,驾!” “唔?”老白有些困惑,“我又不是马。” “可我驾驭过你,在梦里。你驮着我在旷野上跳跃,鸟都追不上我们,可威风了!” “这么有意思啊!可惜那只是梦。抱歉啊,肉肉!”老白打了个嗝,脸上更添一抹红,“你看,我只有三条腿,跑不开。” 我不介意:“我都长出手来了,老白也一定可以得到你的另一条腿的。那个时候你真的驮着我去旅行,好不好?” 老白没有马上回答我。他犹豫的时间那样长,我甚至误会他已经醉得睡着了。 然而他终于说话了,向上的大眼珠亮晶晶的。 “如果你比我先长出脚来,就别等了,一个人先走吧!” 我扑在老白顶上,笑得眼泪流出来。 “我不!我要骑着金蟾旅行,威风凛凛哒!” 我大约是醉了。大家都醉了。说着平时不会说出口的话,时喜时闹,哭哭笑笑,像一群神经病。 都说妖怪是没有烦恼的,可有时候,大家一起疯癫玩闹的时候,我又觉得妖怪其实烦恼得要命。不会死亡,很幸福吗?人生的痛苦可以用死亡作终结,苦乐酸甜都有了退路,不过重来一场。而我们则什么都堆积在心里。岁月有多长,记忆就多远。生离死别我们也有,只是我们不叫死,叫消失,叫灰飞烟灭。 妖怪死了就真的死了,也没有从来一次的机会。 我们活得极致,死更极致! 多奇怪的一对矛盾啊! 我倒伏在老白背上,眼前人影婆娑。 恍惚又到了梦里,脸上拂过和煦的风。远远的山顶上矗立着一株苍柏,针叶扎起来好像一丛挺拔的绿色刺猬。 我知道那是柏柏。他挥舞着双手,看起来像欢迎,又像在告别! 我也应该朝他挥挥手吧! 我有手了。 这,并不是梦! 第二十七天、好热啊 (1) 没想到天气会热到这个程度。 以前总说四季有常,天现异象,祸必将至。如若不是咱妖王对太阳爱得过于极端,那这端阳节前便连番晴热酷暑的日子,约摸真的是要世界末日了。 “别胡说,二货!”阿布软绵绵地呵斥我,“世界哪儿那么容易毁灭?” 这话从一只本来火属耐热,这会儿却扒得只剩一条大裤衩,拿尾巴当风扇使的狐狸嘴里说出来,真是一点儿说服力都没有啊! 阿布岂止是失仪啊,简直就不要脸! “喂,别以为天热我不敢咬你噢!” 我瞥了眼巨石背阴下蔫头巴脑的阿布,他两条腿泡在放满水的木盆里,一点儿迈出来的意思都没有。 “我好怕哟!你咬我呀!” 阿布不响了。 他刚刚花三颗海珠子买走那一盆太岁水,穷得没钱来咬我了。 没想到开始自主创业的第一个夏天,我会以这种形式挣到第一笔钱。还是大钱。太岁水比普通的水更能有效缓解中暑,妖怪们都来买,我发财了! 只是我担心,等不到挥霍财产,我也已经翘辫子了! 太岁,蒸发! (2) 不愧是温凉,这样的天气里还能裹着长衫,鼻头上一滴汗珠都看不到,果然是清心寡欲自然凉么?! “我是石头,没有心的。” 托她的福,用葛藤给我搭了个凉棚,不必暴晒在日光下枯焦。 这会儿我快活地摇着蒲扇,隔着藤蔓间的缝隙看外头阳光下的巨石,感触深刻。 “那也是石头,千年了,阿布现在都不敢碰它,怕烫掉皮!” 也许没想到我会吐槽她,温凉居然默了许久。 然后她偏过头,不解地问我:“那你想表达什么呢?不怕热,不好吗?” 在逻辑思维领域,我永远不要想跟温凉较劲!
第31页 (3) 自从有了凉棚,我的生意额顺势降了下来。 虽然我觉得这样挺好的,生产任务太重啊! 可阿布却显得比我还不忿。 “这棚子也是你的,也该收纳凉费。” 我舒服地在阴凉里打滚:“无所谓啦!又不是我搭的。这都是温凉对我的爱呀……” 阿布一个屁股蹲重重坐在我身上。 “地是你的,这上面的一切就都是你的。懂不?” “懂、懂了!我说,你能不能先起来?好重!” “再说,你挣到钱了可以分给温凉嘛!算是她的劳务费,这样多好!” “知道啦,我会跟温凉商量出租凉棚的事儿,所以你起来好不好?” “不能太便宜,一定要比太岁水贵!” 阿布忘我地建议着,完全无视被压得翻白眼的我。 至于吗?不就是比别人买了多几倍的太岁水嘛!是你自己说要拿回去泡澡的,又不是我强卖! ——以后坚决不跟穷鬼做生意了! (4) 妖王万岁! 小井仙子万万岁! 为了应对酷热,妖王命令小井仙子每天正午在界山上布霜冻川,造福妖界。 于是凡经界山过路的风都变得清爽,山上流下的溪水也不再温热。 尽管大多数时候我的凉棚里还是挤满了妖怪朋友们,但明显的,大家脸上的神情都不似前几日一般萎靡了。 最开心大概就是小歪了。他那层才翻新过的油彩防水防尘,可不防高温。这几天让太阳晒得,褪了鲜亮不说,还有点儿融化的样子,眉毛都垂下来了,搞得他出门必打伞。 奈何他往日不曾有备无患,紧要关头只能跟宫宫借伞。 二十四骨竹撑的大伞,绢面,画了美女扑蝶,梨花如雨。 “你就没有不娘娘腔的伞吗?” “没有。要还是不要?” 宫宫的伞都是特别定制。织伞面的九姑娘在每根丝上都倾注了妖力,甭管落雨下雪掉冰雹,就是天打雷噼下刀子都能被伞面挡住,可说是绝佳的防御武器。故而,价格不菲! 小歪需要这样的伞来保护脸上的油彩不融化,因为他的油彩一样价格不菲! 当娘娘腔不花钱,于是小歪硬着头皮接过了那把漂亮的大伞。 说实话,我觉得小歪跟那把伞挺配的,刚柔并济嘛! (5) 柏柏的信来得有些迟。 他说南方暑热尚可。只是山变了模样,过往的风都不得不改换路径,所以信会到得迟些。 是呀,怎么忘了?天地的主人是人类!这些看似弱小短命的生物会利用火和炸药,他们会制作武器,不用抓子也可以撕碎物体,不用牙齿也可以咬断骨头,他们没有妖法,但他们有足够的力量炸开山脉,填海筑路。 说不清天地间的改变好还是不好,毕竟活着和生活是两回事儿。 妖怪们从来不会去想生活,我们从自然中来,活着本身就是对自然的顺从,我们遵循优胜劣汰。 人类不同。他们的生命有时限,在活着的每一个清醒时刻都想做些什么来留住生命。如果不能改变它的长度,那就增加它的愉悦度。没有比改天换地更能带来成就感了,成功后的喜悦甚至可以载入史册。 妖怪们千百年来看过人类的战争,也见识过他们的执着,改变和存续,困扰着妖怪,更困扰着人类。 我们不想消失,可山林河川正在消失。 人类惧怕死亡,可凡人从没能做到万寿无疆。 人与妖,谁,赢了? 我不知道。 没人知道! 第二十八天、天上的月亮圆又圆 (1) 又到月圆时。 每个月十五,宫宫都需回一次月宫述职。诚然作为一只月兔,他基本没有完成过什么本职工作。他不住在月亮上,也不同神仙打交道。他领着仙官的俸禄,却只是做妖怪。 所以我一直好奇宫宫的述职能述什么呢?其实,他是去领工资的吧! 毕竟“不是人”的傢伙们,没有银行转帐这种业务。 (2) 完全是无意的,想起了与宫宫相关的那件事。 小歪不会向我透露任何消息,除了为什么扮女装,他对宫宫的事从来守口如瓶。只是世上的风太多了,载得动流言。 在“角落”酒吧开业之初,全部的职务都只是老闆莫莫一个人担当。酒吧也不是酒吧,只是一间普通的小酒肆。生意清淡的时候莫莫总是一个人一丝不苟地在柜上擦洗杯盘,听窗边女声清亮,哼唱古老的戏文。 那当然不是温凉。这辈子,我只那一次见她在捉弄狸猫大祭司时唱过,她那样骄傲的人,是绝不会闲来无事在小店里哼曲唱戏的。 女子叫小艾,是一管豪笔化出的妖精。 推荐宫宫去莫莫处作帐房的是小艾,很早以前他们就是朋友。 很难想像宫宫这样别扭的性格,除了小歪,竟然还能和其他人交上朋友。 “别这样说!他也不是生来的刻薄。原本便喜好写写画画,小艾被大文豪用来写过许多文章,也有戏文,他俩是志同道合。” 即便小歪这样维护宫宫,人前却仍是各不相干的样子,这么看来,他同宫宫之间朋友关系的维繫才更难想像吧! 扯远了! (3) 奇怪今天开不出玩笑来了。 也许,觉得太不尊重了吧! 小艾的远走一直是大家闭口不谈的禁忌。如果不是老白那次喝醉了,提了一句“世上的曲调,都及不上小艾随口的一句哼唱来得传神啊”,我可能永远不会去探知这一段被小心掩藏的过往。 认识宫宫几百年,比温凉还久,可我甚至不知道他数百年前失去了一个朋友。如今回想起那段相关的年岁,我只记得宫宫一度很少露面,小歪也不来。我离不开,妖怪们又来去无常,所以我压根不曾在意。我喜欢热闹,也习惯孤单。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是没有烦恼的。 的确,我没有烦恼过自己,也不会去烦恼他人。 又扯远了! (4) 是在人间传承太久了吧!小艾骨子里很有凡间文人的书生情怀,轻易伤春悲秋,也懂得爱恨痴缠。 小艾迷恋上了一份凡人的爱情。上一任主人去世后,她曾誓言好好为妖,不再涉足人间沾染七情六慾。她了解永恒生命同生老病死的极端差异,每一次离别都那样痛彻,她以为够了,不想再经歷。 然而她克制不住去人间窥探的慾念。她太喜欢人类了,喜欢那些美好的诗词歌赋和儿女情长,骨子里,她跟阿布一样,十分渴望做一回人。 如此,她的沉沦或许只是註定罢! 遇见那个凡间女子,为她书写相思的情话,鸿雁传书至远方,落在沙场小将的心上。小艾书写的每个字仿佛都是她自己的心声,她爱上了书写的感觉,更爱上了这样执着守候的爱情。 可战争啊,死亡是无法避免的!
第32页 小将阵亡,军报递送到了那边府上,却没人敢来告诉日夜思念的女子。 家人试探着问女子:“将军百战死,你可否想过,他,或将战死?” 女子执笔书情思,嘴角一抹嫣然:“怎会想不到?只是心给了这个人,大不了,随他去便是了。” 不要啊!这么美好的人和心,不能就这样死去了。 某种意义上的自私吧!小艾不能忍受憧憬的爱情随着肉身的消失不復存在。她想留住这样的女子,留住这份心。于是她做了妖怪最不该做的事——仿照小将的笔迹和口吻,继续与女子通着信。 凡人的寿运是在生死簿上落笔成契的,每个人每一世都牵连着种种因缘,极小的改动都可能造成歷史剧变,即使是仙神都不得擅做改动。小艾给原当殉情的女子一个虚妄的幻想,将她的寿命延长哪怕一天,都是欺君罔上的大罪。 然而最讽刺的是,天上地下都没有发觉的时间里,一个月,凡间的女子竟然灵犀地觉出了异样。 “因为信来得太勤了,边关遥遥,战事又紧,怎会两天一封家书?何况,他的信里从不会有‘落日黄沙,亦作景致’这样矫作的话。他说过,厌恶战争和杀戮!” 女子没有想到以死相迫引来的竟是非凡的妖精,她忐忑不安的心情忽然平静了,眼神温暖柔和。 “能遇见你真好!谢谢你这般守护,若有来生,定好好地与你做个知己。” 女子终究自刎而去,颈间的血喷落在信札上,似一朵朵腥色的梅花。 她如何想到,没有来生了! 触犯天条的小艾连妖怪都做不了。她被流放去了天地的边界,承受天火和罡风的侵蚀锤鍊,当一块五百年不动如山的界碑。 而这,已是宫宫跪在天宫前七天七夜,低声下气求来的最好结果了。 那之后,宫宫再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仙官。 从此,他只是妖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妖怪! (5) “还有六十九年!” 宫宫下了月宫径直来我的凉棚喝茶,温凉的茶,不要钱。 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愣了片刻恍然他话里所指。 我挺为他高兴的。 “对妖怪来说,不是很长啊!” 宫宫点点头:“唔,的确不长了!” 活得久就是这点好,时间吶,算个屁! 第二十九天、情。雨。火(前篇) (1) 雨季来临之前,我们作了一次远行。 就阿布、温凉、和我。 起初我很忐忑!毕竟受到邀请的只是温凉而已。一个久远的“熟人”,一场盛大的婚礼,我们有幸去见证。 妖怪的姻缘本不必如此大费周章,听说是新娘执意如此。可是她却只请了温凉去参加,并且欢迎携带家眷。 温凉也本没有家眷的,然而她执意带上我。阿布的同行纯是他自己硬加入进来,温凉竟也没有拒绝。 于是偌大的场面上只有一对夫妻,宾客三人。 感觉真不好啊! (2) 路上走了三天。 因为要穿过凡人的城市街道,大都会夜不眠,无论做什么都可能被目击,我们不能轻易腾云驾雾。 阿布的板车同样是惹眼的。多亏温凉为我做了滑板。两人将我装扮成一只趴伏在主人滑板上的宠物狗,堂而皇之地走街串巷。 不过还是引起了一些围观,大多是喜欢动物的人们。他们觉得一只狗狗坐滑板太逗趣神奇了,纷纷过来照相留念。 我十分担心自己在闪光灯下会暴露,照相时表情僵硬。 “哇,小狗狗好酷啊!” “这表情碉堡了,十分淡定啊!” “这么听话,不叫动就不动的喏!你们怎么训练哒?” “所谓别人家的狗啊!” “嗅,嗅——汪!” 不知道该说人类聪明还是愚蠢,他们还没有一条狗明辨是非。 一路上有很多狗狗企图扑上来咬我一口。太岁是灵药,这太有诱惑力了。我是说,关于唐僧走在取经路上的心情,我想我已深有体会! 自从我长出左手后,阿布每次来推我晒太阳的时候便会顺便教我些简单的术法。他知道我有一个週游四海的梦想,同时也明白,离开了妖界的肉肉只是太岁,营养丰富,价值千金。而且,易捕捉! 所以说温凉和阿布真是太可靠了!他们保护我毫髮无伤。 “那你说我们谁是大师兄?”阿布搂着我嘻嘻笑,样子甭提有多天真。 他这么诚心诚意地问,我当然,不可以大发慈悲告诉他喽! 就俩人,一个是大师兄,另一个不就自动变成二师兄了?猪八戒是真傻,阿布和温凉可一个都不傻。 我也不傻!虽然也不十分聪明。 于是答案只有一个—— “什么大师兄小师弟的?我又不是唐三藏。” 没有尸体就没有兇案,没有师父就没有师兄。我简直太机智了! 然后那天晚上我们夜宿旷野,我被一只有福气的田鼠咬了。 没有人值夜,我的朋友们都躺得比平时更远,他们打了赌,我叫救命先喊了谁的名字,谁就是大师兄。 他们没有告诉我这个赌约。 他们没想到,我惊慌之余只喊得出两个字:“妈呀——” 太岁水淌了一地,我的悲伤逆流成河。 我泪眼婆娑望着温凉:“原来你也喜欢角色扮演啊!” 温凉啥也没说,抡起脚将田鼠踢上了天。 那惨叫声,飘得真远! (3) 距离目的地十里之外,我们遇见了迎接的仪仗。 那些都是凡人,我完全确信。 细想起来,温凉似乎没有说过那个“熟人”是谁,我们甚至不知道她是不是人。而她居然排遣了一支凡人的仪仗队来接待婚礼唯一的嘉宾,这场远行的匪夷远远超出了我的想像力。 很庆幸婚礼允许宠物参加。 “庆幸你妹啊!”我在豪华酒店套房发飙,“早说这是在凡界举行的婚礼,我就不来了!温凉你故意哒!不带这么欺负人的,你安的什么心吶?” 第一次对朋友这样言辞激烈,连阿布都吓了一跳。他迅速窜到门边,透过猫眼窥探了一下走廊上的情形,又小心将门拉开一点点,只伸个脑袋出去左右张望了片刻,随后轻轻关上房门,落锁,蹑手蹑脚跑回来。 “嘘——”阿布紧张地捂住我的嘴,“咱们这是在人间,肉肉你小点儿声!” 我瞪他。 “哟,真生气啦?不至于!”阿布乐呵呵摸我的头,“就是扮小狗嘛,我还装过黄鼠狼呢!” 我一愣,不可思议地继续瞪他。 “真的呀!老子是狐狸好不好?总吃人间的饭食会折寿的。不定时偷点儿鸡蛋补补,怎么顶得住?” 那也不能偷啊!
第33页 “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没给钱。” 你哪儿来钱? “偷哒!” 滚开啊你! “我偷我爹的,不行啊?” 败家子! “你敢骂我?” 好奇怪,我就是拿眼睛瞪阿布,他居然同我沟通得这般从善如流,几时学会的读心术? “你不要随便在窗玻璃上写字行不行啊?会被看到!” 我被阿布赏了个爆栗。 咦?我们原来说啥来着? (4) 新娘子真漂亮! 很奇怪接风宴上只来了她一人。整个晚上,我们都没有见到新郎的面。 更惊奇的是,酒席被放在了室外。辽阔的草场小丘之上,一株槐树孤独挺立,树荫下美人席地,清风入酒,灯火星辉。 一个侍者都没有。放眼四周除了花草,只有天与地,她和我们。 矜持稳重的古衫在草地上铺展,衣摆如花盛开在夜色下,远看错觉有磷蝶在这片衣裙上翩跹。 墨色的发绾成了硕大的髮髻,却没有任何华丽的饰物点缀其间,一支斜插的海棠花枝固住了所有的髮丝,红白交叠的重瓣冷一半艷一半。 这人是妖怪无疑,同类一眼可辨之。 我们从容迎上去。 “好久不见了,阿凉!” 温凉颔首作寒暄,一声不吭,顾自在草地上坐下。那人也不恼,还抬眼笑望。 “这位是狐族九太子吧!幸会!” 阿布咧嘴笑起来:“叫我阿布就行了。这是肉肉!” 美人向我欠了欠身:“第一次看见太岁呢!路上很辛苦吧?” 我想到这些天扮宠物的经歷,想到那些企图咬我的动物们,想到在天上化成繁星的田鼠,不由悲从中来。 “哎呀,怎么哭了呢?” 美人起身来到我跟前,温柔地抚摸我的头。 “别碰他!” 温凉声音压得极低,近乎咆哮,怒气显而易见。 我有点儿害怕这样的温凉,转眼看阿布。他只是端着水杯,不说喝也不说放下,眼神专注地凝视着杯中的液体。 他在看什么?温凉怎么了?这个美人是谁?我们,究竟为什么要来这里? “这么怕我会吃了他么?”美人回到自己的位子上,若无其事提筷夹起盘中小食,“那就不要带来嘛!” 她咽下了小食,都没有咀嚼一下。 我看见小食上沾有褐红色的汁水,软绵绵的肉食,似乎是生的。 “话不能这么说呀!”阿布转动着水杯,视线依旧专注,“越是要紧的人越要放在身边,因为自信有足够的力量去保护。温凉对肉肉很好,白远夫人请放心!” 阿布竟然认识美人,这是我完全没有料到的。 看来我的朋友又隐瞒我许多。他们习惯保护我。但懵然未知,让我觉得自己像个白痴。 小丑一样的白痴! “我要回家!” 我扔下狗皮伪装,坐在滑板车上冷冷地看着我的朋友们! 第三十天、情。雨。火(后篇) (5) 世上有些妖怪是永远不能离开人间的。 确切说,他们不能离开凡人。 因为他们的根扎在人心里,脱胎于幻想和祈愿,靠信仰存在。他们跟幽灵不一样,幽灵是魂体,需要肉身作为容器,他们则是彻头彻尾的影子,一如镜中花水中月。 比风还难以掌握的形态,所以这些妖怪被称为“蜃气”,是真实的幻影! 被唤作白远的女子坐在我面前,肤白胜雪,美得不像真的! 我已经失去客观评判! 无论如何,在知道她的身份前,我仅仅觉得她美而已。 只是现在,我眼里看到的不过一阵烟。 我告诉自己,白远是一阵烟! 厌恶,如此不分青红皂白! (6) “坐会儿吧,肉肉!”温凉开口说出今晚的第一句话,“不想吃东西就不吃,坐着,一会儿我们一起走。” 温凉没有徵询我好或者不好,这不是要求,她在指示我。 不得不承认,没有温凉和阿布的帮助,我依旧无法独自移动身体。左手太短,缺少必要的关节无法弯曲,更不可能支撑身体向前行进,我能做的最多就是翻个身,滚几圈,像个肉球一样。 废物肉球! 即使这样,即使我是废物,我说了要回家,就一定要离开这里。 世界的秘密太多太多,你不想说,我也不想知道! 我抓过几上的竹筷捏在掌心,念力催动它们生长,化作一股粗壮的竹节。这是阿布教我的“转生术”,并不能真的起死回生,但可以恢復物材本来的模样。 竹节为杖,滑板是我的座驾,我可以旱地行舟。 我瞥了眼温凉:“是我自己同意来的,我也可以自己决定离开。” 竹节用力戳进土里,滑板慢悠悠倒退着滑向坡下。也许就这样掉下去人仰马翻,但我宁愿趴在下面的草地上。曾经苦守几百年换来十公分的疏离,“离开”二字对于我,一步也是遥远。 踏出去,即是胜利! 白色的身影极快晃过眼前,感觉背后一股坚实的阻力。滑板停下了,我仰头看顶上,阿布正俯视着我,圆圆的眼珠像两颗饱满的提子。 “嘻——”阿布笑了,牙齿白白的,看不到尖利,“你走我也走,我是陪肉肉来的。” 阿布将我扶好坐稳,随后把滑板掉转了方向,自己也跳上来站在我身后,好似一桿旗桅。 “走喽!”他双手搭在我身体两侧,蹬地的脚拔起来之前忽的伏低凑在我耳边,“今天晚上你做什么决定都没有错,只是这么走了,温凉会不会被欺负呀?” 太过明显的激将法,我却不能轻易否决。 人尽皆知温凉很厉害,她可以一拳击倒十人合抱的老树。 但白远的实力我没有见识过。她是靠脸吃饭的泛泛还是妖法超群的悍敌,我无从判断。 阿布可以不用走,他和温凉联手绝不会输。 他说跟我走,他在逼我! 狡猾的臭狐狸! (7) 意外地,接风宴风平浪静地结束了。 夜深清寂,不见迎送的侍者出现。我们三个跟在白远身后,默默走向草场尽头的古老宅邸。 穿过□□迴廊,眼前豁然开朗。假山石凳,竹林小泉,仿佛一步错落了时空,踏进了世外桃源。 “请!” 檐廊下的门扇左右推开,摺叠着靠向各自的终点。壁垒消失了,眼前呈现一方硕大的浴池。池水青碧,蒸汽氤氲,一室青砖古朴延伸至房间那头的落地窗边。头顶的天棚在机械低鸣声中缓缓绽开,纳了一方无与伦比的星月妆点景色。作法很奢华,心思却婉约,绸缪出一场美轮美奂。 阿布坦率地吹起了口哨。 “嚯……你倒是嫁得好啊!”
第34页 白远笑笑,未见得多高兴:“羡慕?” “当然!这样的生活谁不想要?” “是么?奴家倒以为,九太子这样活着才是最好。” “老子穷得没钱泡妞,你还觉得我好?那你嫁我呗!” 白远睨了眼一旁久不作声的温凉,独自来至池边,指尖轻抚水面。 “你们得的少,却总是自己挣来的,别人拿不走。我所有都是别人给的,现下由我使着,无非凭他高兴。哪天倦了我,随时可收回去,又岂可长长久久?” 我恍惚看见温凉眸光一闪,随即人便向着白远移了过去,又越过她,沿着池沿儿走向那片透明的落地窗。 “纵然你都明白,可还是要嫁给凡人,一次又一次。” 白远垂着头,望着手中的死水微澜。 “不然呢?我不像你们,没有原身。” “你要的只是一个身体吗?”温凉突然一跃入水,溅起的温水冲上半天又力竭而衰,如雨泼洒在白远身上。 她站在池中,与蹲伏的白远比肩。 透过水幕,我看见温凉眉眼间的戾气,一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痛彻,冲冠一怒! 猝不及防间,白远已被她拖下水。 “看呀!看看你自己。”池水激盪,任何倒影都变成了褶皱,“这里有什么?笑还是泪?幸福还是痛苦?这里头有吗?你都看见了什么?” 怎么可能看得清楚?有形的影子也好,无形的幸福也罢,在这一池温水里都显不了形。 可温凉还是逼迫白远凝视水面。白远也真的在凝视,神情专注。 须臾,白远笑了,嘴角延展的弧度刻满无奈。 “对呀,看不到啊!什么都看不到。连我自己都是看不到不存在的,呵呵呵呵,我算个什么东西?我不是东西!” 白远仰天大笑,听起来像哭。 我的厌恶,在笑声里柔化成同情。妖怪的无奈,大于心碎! 水声炸响。我还在思绪里哀悼,眼前,电光火石。 幻影的蝴蝶撞上了白色的光! (8) “哟哟哟,突然就攻过来,有失待客之道吧!” 阿布的尾巴火红耀眼,宛如地狱採撷的彼岸花在眼前绽放,燃烧的火焰将白衣染红。 透过尾巴间的空隙我看见,白远夫人绝世的容颜正在崩坏,裂纹如汝窑瓷器上的蟹爪纹蜿蜒布满整张脸。 除了老白,我没见过谁的嘴可以撕裂般开至耳部,口中密布的是鲨鱼般的锯齿。 白远的武器便是自己的手。肌肉硬化成骨骼,凝脂般的光泽褪色成石膏白,整条手臂俨然一把森然的白骨。 婉转音色已消弭,她的喉间似被火烧灼过,烟嗓沙哑。 “让我吃一口,我要吃!为什么带到我面前又阻止我?把他给我!” 水柱沖天而起,温凉自温泉池中跃出,凌空飞踢。 白远一只手还死死抵着阿布的火剑,另一条白骨胳膊挥向半空,格住温凉。 冷硬对抗着冷硬,温凉咆哮:“我说过了,别碰他!” 骨头的碎屑淅淅沥沥落下,白远咬牙撤走,退到了池子的另一边。 温凉和阿布立在我身前,一左一右,似两尊威仪的门神。 “为、为什么?”我的思维还在空转,“她要吃我?” 阿布看看温凉,笑得那叫幸灾乐祸:“你说还是我说?” 我已经开始哭了。不是怕,我委屈啊! 温凉咬着下唇,眼神中杀气腾腾。 “对不起肉肉,我知道她要吃你,还是把你带来了。” “所以啦,你为什么要把我送羊入虎口啊?”太岁水流得我自己都心疼了,可我还是不能停止嚎啕,“我们不是朋友吗?” 温凉背对我,一声不吭。我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不知道她在生气还是难过。 滴沥滴沥—— 许多亮闪闪的水晶珠子掉落在青砖石上,从温凉脚边四散滚去。 阿布望了眼温凉,转而过来抱抱我。 “别难过,肉肉!温凉不是背叛你。她是相信自己可以保护你。也只相信,这个世上唯有她可以保护你。” 所以明知喜帖是调虎离山,温凉索性将我带在身边,慷慨赴宴。她不敢将我放在视线之外,怕别人无法尽心。 我认识的温凉从来如此,自信又自负,骄傲而孤独。 我才不会原谅这块倔强的石头!但我也绝不会讨厌她。 “太岁水一杯三钱,我今天亏大了!”我拽着温凉衣摆吸吸鼻子,感到她身形一震,“揍扁了她,要回钱来同你平分,说好了!” 温凉依旧没有说话,只是用力地点了下头,随即顿足,向着白远冲击过去。 凡她过处,青石砖踩碎一地。 (9) 我不善描绘战斗,脑海中充塞的画面里只是两道身影,水雾中博弈。 曾经,我困惑过温凉的拳头有多硬。初识那日,她无力击碎我身旁千年的巨石,但更多的时候,我见过她蚍蜉撼树,单掌断刃。 可以切割钻石的,只能是钻石! 也许温凉真正的敌人就是她自己——我一直这样想着,直到遇见白远。 “蜃气”是幻象,却映照现实。战斗结束后许多天以来,我一度无法理解白远的强悍。我以为那些骨骼化的身躯不过是虚假,终归不堪一击。 然而温凉战胜了她,却差点儿玉石俱焚。 “说到底,幻想也是要基于现实的。就像飞机的原型是鸟,没有见识过飞翔,又怎么会梦想翅膀?!” 这次的事儿之后,我觉得阿布也开始变得跟温凉一样神神叨叨,讲话很玄。 我在考虑,要不要问他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 我认真地看着他,他也认真地看着我。 终于,他额上爆出了青筋:“你丫到底懂还是没懂?” 这才对嘛!这才是我认识的阿布。 “说实话,没懂!” 阿布捂住了眼睛:“好吧,我说简单点儿!‘蜃气’这种妖怪的能力,基本上可以概括为复制和模仿,也就是说把自己见过的物体形态进行融合再加工。这么说有没有明白一点儿?” 我恍然:“你的意思,温凉其实是自己跟自己打。” “唔——”阿布皱着鼻子拧着眉,“可以,这么说吧!” “哇,战胜自己这么伟大的事儿温凉居然也能做到,太厉害了!” “也不算是完全的能力复制,就是,那个……”阿布的表达能力被打回原形,随即他暴躁了,“哎呀,总之,白远固化后的骨骼跟温凉的拳头比还是差了一大截儿!” “而且温凉碎了可以復原,她碎了就成垃圾了。” “对对对,就是这样!一个有根儿一个没有,归元与否是决定胜败的关键。”
第35页 结果还是我给归纳总结了,我很自豪! 阿布还在嚷嚷,他对我的志得意满十分不忿。然而任凭他如何跳脚,我都不打算让话题继续下去了。 回来后,温凉一次都没有来过。 起初我以为她心怀歉疚,故意迴避。 方才却想起那天破壁残垣内,破碎的女子浮在已凉的水面,心口上一截断臂穿胸而过。温凉站在齐腰深的水中,冷冷地注视着自己的断臂和奄奄一息的故友。 碎脸莞尔,并不丑恶。 “呵呵,好像从来就没有赢过你呀!不过也好。”白远合上了眼,“本来也没有什么是我自己的,赢了,又如何?” 温凉垂着头,髮丝湿漉漉的,盖在眼睛上。 “你应该知道,太岁可长生助成仙,却无起死回生之效,不能肉白骨生精魄,他帮不了你。” “我知道啊!只是传说这种事,不亲自试试,总是不甘心的。” 女子的声音渐弱,说完后便再无别言。 一个妖怪就这样消失了。没有致歉或者忏悔,也没有诉说愿望和诅咒。 我觉得这样,好极了! 温凉应该也觉得好极了,所以才需要时间去悼念怀想。 有风从藤蔓的缝隙钻进来,我听见外头树叶的沙响。 要下雨了,雨季即将开始! 而我则在风里嗅到了熟悉的味道。 阿布抬头望向门外小径,他也闻到了。 淡淡的,却悠远沉静的沉香,是温凉惯用的味道! 第三十一天、啥是啥 (1) 没有谁真正了解一个人的喜怒哀乐。 ——老白曾经这样跟我说。 他也许是我认识年岁最大的妖怪,比阿布还老,比温凉见得还多,比小井还熟悉妖王, 比妖王还爱整个妖界。 原本我以为,他也好,或者牙牙,都是瑞兽,早年间为财神爷差遣,凡人都爱极了他们,无论如何不会是妖怪。 然而他们都是妖怪。 “你想过成仙吗?” “年轻的时候想。”老白肚子越来越大了,躺下来像个小丘,蛋蛋舒服地趴在上头打瞌睡。 “现在呢?”我追寻究极的答案。 没有回答。空间里迴荡着老白的鼾声,唿噜唿噜,像烧开的水。 我可以看见老白的笑,但我从来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快乐。 的确,我不了解他! (2) “肉肉,你听说过忘忧草吗?” “听说过。温凉说那是凡人瞎编的!忘却是没有选择的,要么都放弃,要么都记着。世上只有忘川水可以将记忆抹得彻彻底底,而忘记了的人,就必须成为另一个人了。” 听完我的话,刺猬幽幽高高兴兴走了。 紫衫教授给学生们布置了一篇作业,研究怎样才叫“无忧”。 其实干嘛忘却这么麻烦?水哥喝醉以后比任何时候都开心。他敢骂天骂神,还敢骂老婆,简直勇往直前,天下无敌! 豆芽娘子会酿一种酒,叫“猫的一天”。这是虎娘娘给起的。因为她是大猫,猫的一天就是睡二十二个小时,玩儿一个小时,再发一个小时的呆。喝过“猫的一天”,必然倒头睡一天,醒来后煳涂一阵,傻乐一阵,跟猫一样。 多无忧! (3) “角落”的老闆莫莫难得到我这儿来。我以为他是找宫宫,可他来了尽是坐着,靠在凉棚一角,望着顶上的藤蔓情绪低落,嘆气跟喘气一个频率。 这样子不能不让我怀疑,酒吧要倒闭了! 当然我不好直接这样问,太戳刀了!于是我很婉转地问他:“要借钱吗?” 莫莫木瞪瞪地转过脸来看了我一下,又仰着头继续看顶棚。 “内个,我钱不多,不过老白跟我关系不错,我可以跟他说说少算你点儿利息!” 莫莫嘆得更用力了,两眼直往上翻。 完了,他生气了!这是生气吧?他会不会冲过来揍我一顿出气?我该怎么办。 我下意识伸手摸墙边的滑板,打算趴上去逃跑。 就听“呃、嗝——”,莫莫打了好大一个响嗝,跟打雷似的。随后他摸摸肚子,心满意足地笑起来。 “哎呀,终于打出嗝来了!撑死了,以后不敢吃这么饱了。” 我还是默默趴上了滑板,快速离开了凉棚。 他大爷的,臭死了!这货是吃大蒜撑着了吧! (4) 仿佛身体里安了闹钟,总是恰好日暮时分,天光还未全暗,老白自己会醒过来。喝上一杯温凉沖好的凉茶,伸伸腿,然后独自离去。 每次他来我这儿,都是这样子。 蛋蛋已经回家了,爱夜游的朋友们还未出动,只有温凉早早过来牵着我绕着巨石遛弯儿。 我总觉得这画面像是遛狗! 今天老白喝完茶没有如常马上走,而是收收肚子、捏个变身术,化作人形陪在我们身边。金蟾的时候他是三条腿,变成人他缺的就是一条胳膊。巧了,他也是左撇子! 走了几圈,我们仨都不说话,感觉有点儿微妙。 温凉一贯沉默,可就连她也觉出异样,不时拿眼瞟老白。 这大嘴巴,平时挺话痨啊! “你来拖肉肉吧!” 温凉突然把滑板的牵引绳交在老白手里,他愣了愣,居然什么也没说,就这么拖着我又开始走了。 我坐在滑板上望着他光熘熘的后脑勺,很不合时宜地在研究为什么他的大脑袋可以缩得这么小。 “合不来!” 老白冷不防开腔,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他的声音和金蟾时候那样不同,少了大肚子的共鸣腔,听着有些许清丽。原来他变成人以后,讲话竟有些娘! ——我胡思乱想着,嘴上有一搭没一搭问:“跟谁合不来?” “神仙们!” “哦,合不来就不要合嘛!让他们去。” “嗯!” 老白将绳子在腕上绕了几道收短许多,与我并肩走着。 我抬头可以看见他侧颜。 我滴个乖乖,变成人嘴还是那么大,眼睛还是那么圆! 不过嘛,看着还挺开心的样子吶! 第三十二天、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上) (1) 自从可以坐在滑板上被拖着到处去以后,每个来我这儿的妖怪朋友们都约定俗成般,不自觉要拾起绳子牵我出门遛遛。我也从不拒绝! 作为朋友,这点儿信任还是有的。 哪怕阿布和温凉不提出“少一块皮打折一条腿”这样的警告! 嗯,友情真是纯洁美好的感情啊! 所以今天“角落”的酒保二呆过来说奉“总裁”之命领我去庙会碰头时,我完全没有就去或不去产生质疑,只是困惑—— “哪个总裁?” “宫宫啊!”
第36页 “他是总裁?他不是个帐房吗?” “是啊!财物总管嘛,简称总财!” “这么个总财啊?”我可算是搞明白了,不禁翻了个白眼,“这花名叫得,得亏他不是卖凉蓆的!” 二呆眨么眨么眼,问我:“为什么?” “不然不得叫主席啊!” 二呆歪着头想了想,深以为意! (2) 一路上风平浪静。要我说二呆的牵引术真是极好的,我坐在板车上四平八稳,连个小坑都没轧到过。忍不住要赞赏一下这么个细緻用心的人。 结果二呆回我:“我也得有命送给九爷揍啊!” 九爷是阿布,他在家里行十二,也是老族长第九个儿子,父母兄姐叫他十二,外头人不敢造次,给面子唤一声“九爷”。 就这阿布还不乐意呢!一直嚷嚷:“老子是大爷!” 于是后来大傢伙又喊他“九大爷”!听着跟骂人似的! 说起来,其实每个人都有些花名外号,不过当面谁也不提,渐渐就成了暗语一样的存在。或者后世的妖怪们,只能在史书外传里才能看到了。 我记得,比如温凉,头两年总执拗自己是玉,大家迁就她就尊称为“玉少”。 小歪为人一身正气,大家索性喊他正正。 老白会吐金子,一肚子宝藏,又是个嗜酒如命的大嘴巴,就被叫佛爷,或者惹千愁。 小井仙子别名半夏。这跟药草没关系,只因为她性子冷淡,一不高兴就下雪,界山上从来都是一半像冬天一半像夏天,故名半夏。 蛋蛋的外号是我给起的。她白叫火蝾螈,胆小如鼠,一紧张就掉尾巴,我便管她叫“宝驹”,音同“保车”,意思就是她总“丢卒保车”。 宫宫管自己老闆蜜獾莫莫叫“千堆雪”,意指他少年白头;老白偷偷叫牙牙是“杜仲”,谐音肚肿,暗讽他只吃不拉;水哥出了名的怕老婆,人送雅号“嫌内住”;虎娘娘阿苗女汉子一个,也就阿布不怕死敢叫她“小肉圆”,表示她手上的肉垫柔软有弹性。 凡上种种不胜枚举,甚至我听说,咱妖王也有外号。 虽然已经不可考据究竟是谁如此威武神勇,啊不是,如此大逆不道敢犯上给咱王起外号,不过看起来咱王对这件事儿倒似并不怎么生气,从来也没禁令说不让大家私底下议论甚或唿唤。唯有一次,同私交甚好的冥王大人饮酒喝高了,对方随性狂放起来,当着咱王面儿直唤了出来,当下被一炮轰出神宫,至今脖子上还有块焦黑的疤。 对这件事我是肯定好奇万分的,尝问阿布:“究竟咱王外号是啥呀?” 阿布大白天背上一凛,打了个寒噤,发出一身鸡皮后神情古怪地瞅瞅我,神秘地问我:“你,真想知道?” 我很严肃认真地点点头。 “听故事最希望的就是,求别坑!” 阿布嘆口气,一脸破釜沉舟的决意。 “伸手过来。” 那是两百年前,我还没有手,连身体右侧疑似脚趾头的肉疙瘩都没有,于是我横眉冷对朝阿布怒吼。 “伸你九大爷啊!” 阿布一脸的唾沫星子啊!都是太岁水。他满足地把水抹匀,嘻嘻一乐,蘸点儿茶水在树墩桌面上写了几个字。 “哈哈哈哈哈哈——” 至今耳畔仍清晰迴荡着当时自己的爆笑声! “你笑啥呀?快说嘛!” 饶是年轻的妖怪譬如蛋蛋、幽幽她们日后如何问起,我尽是笑。 实在是太可乐了,一想起就笑得停不下来。 不过我才不会说呢!可不能让小孩子们知道咱王外号叫“萌大奶”。 (3) 见我一个人突然莫名其妙笑起来,二呆边走边问:“想什么呢?说出来一起乐乐!” 我还在乐,摇晃着身体:“没什么!期待一会儿的庙会呢!” “哦!对了,听说这次有游方的妖怪旅团说书咧!” 我一听就来劲了:“真哒真哒?场子搭哪儿了?说啥?” “就在豆芽娘子的酒坊里,演三天,说异国的见闻编的段子。都是新的,没听过呢!” “嗷……二呆快快,走快点儿!” 二呆其实已经走得很快了,还要顾及不能颠着我,也真难为他。 “知道啦!天热,白天歇着,要晚上才演吶!总财已经留好位子了,放心吧!” 放心,宫宫办事我很放心! 听故事,我最喜欢啦! (4) 平日里大家说笑谈天没少提到豆芽娘子,也不是没见过她,不过我不会喝酒,她的酒坊我还真是没来过。 印象里,酒坊应该是门前酒幡随风招展,酒香十里醺人,门内门外方桌几张,浅酌豪饮,快意江湖的。来了却只看见一个棚子,比我那凉棚宽敞些,竹篱围的墙,顶棚上仔细铺了层油毡,又盖上稻草,遮阳防雨四面透风,真是个不算简陋的,简陋棚子。 唯有,酒香是真的飘散辽远吶! “喔喔,原来这就是酒香啊!有粮食的味道啊!”我嗅着风里的气息,陶醉怡然,“还有果香。啊……像活着一样,酒麴和泉水,酒液感觉是活的呀!跟它一比,‘角落’的味道就是殭尸了!” 前头的二呆抖了一下,幽幽然回头瞥了我一眼:“你可别当着我家老闆面说呀!” 我瞧他一头黑线、满目凶光的样子,自知失言,只得讪笑两声搪塞过去。 因了酒坊的格局,于是这书场说是搭在酒坊里,其实就是把桌椅板凳归置归置,空出中间位置摆上书台子,因陋就简地凑活个场子。正面前两排错落搁上方桌扶手椅,算得上席,后头的一律就是长凳子了。除了座位得出钱买,酒水也不是白给的。凉白开倒是管够,瓜子随便吃,蜜饯干果特惠九折。细算起来真是没啥便宜!可光这样,位子还一早给抢完了。 宫宫使了怎样手段我是不知道,总之十分管用。我们一行连莫莫,三个上席,就在第一排,贵宾待遇! 坐定后正自得意,一转头—— “啊啊啊——”我叫得在场所有人侧目。 左手边桌子上的阿布勾指掏了掏耳朵:“至于嘛?我是鬼呀?” 我受惊不小:“为什么你会在这里?” “废话,来听书啊!” “没说这个!你哪儿来的钱?你还欠我二两太岁水钱吶!” 不顾我的质疑,狐狸兀自掏着耳朵,脸上挂着副索然的表情:“没什么啊!我家老头子喜欢听书嘛!订好了位子突然又被‘萌大奶’找去魔界看什么艷舞大会。魔王还放话,号称此番堪比殷商昏君的‘酒池肉林’。老头子心痒想去又捨不得浪费位子,就命令我过来听书,回去原样说给他听。切,”阿布啐了口唾沫在地上,“臭老头,真能差遣人!”
第37页 我深表同情! “唉,你这猴子屁股还真是难为了!其实你大可以拜託温凉来看,她记性好,过目不忘!” 听我这么说,阿布索然的脸上愈加索然了,抬手一指凉棚里边搁柜檯的地方。 “你说那傢伙?她来啦!内席。” 我唯二的好朋友温凉双腿交错坐在柜檯上,一只手捧着酒盏,一只手正从身边小碟里摸盐梅。约摸是察觉了我灼灼的视线,温凉的头直直转向我们,瞧见我便笑了,举了举手里的杯子算是寒暄。看样子她是不准备过来! 其时,豆芽娘子从凉棚后头走进来,经过柜檯边同温凉说了几句。应该提到了我们,就见豆芽娘子刻意扭过头来往这边扫了一眼。她倒是有架子,啥表示没有,径直又把头扭回去了。 说实话我挺受伤的! 这以前我没想过,原来对朋友也是有占有欲的。我的朋友希望跟我最要好,如果有谁显得比我更亲密会吃味儿,我都不知道的秘密别人却知道会失落,这样子的感觉还真是微妙啊! 不过意识到后,反而释然了。我的朋友,我比谁都在乎,但也尊重他们的社交。自私和大度,一点儿都不矛盾! 才自我总结告一段落,一抬头,竟是豆芽娘子站在跟前。 她放下手上的罈子,郑重地拍拍我手,说:“菊花露,给你一个人的!” 我瞥了眼那头的温凉,心知肚明是她请我。 以前我会欣然接受,心安理得吃独食。 然而今时不同往日啦! “我有钱哒!”我摸出鼓鼓囊囊的荷包,里头是我这些日子卖太岁水租凉棚攒的钱,好多钱,“我想请朋友一起喝!” 豆芽娘子看看钱又看看我,面上纹丝未动,转身前淡淡留下一句:“随便你!” 我嘻嘻笑着,沖豆芽娘子,也沖温凉。 “哼哼哼……”宫宫半张脸掩在摺扇下暗自轻笑,“豆芽的菊花露比酒还金贵,这次沾肉肉的光,有口福了!” 说完先斟了一杯,插上麦秆递在我嘴边。 “尝尝!” 我不客气叼住麦秆一头嘬了一口,唇齿留香,丝丝甘甜瞬间沁入心里,简直是幸福! 那边阿布也已顾自酙饮起来,嘴上用力吧唧吧唧:“哈啊……太凉快了!土豪肉肉,以后常带我一起玩儿啊!” 那是,必须的! 喝着,笑着,书场开了幕,醒木拍案,惊四座! 第三十三天、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下) (5) 这是一场没有被史书纪录下的战争。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说书人方开口说一句,底下就有个懒洋洋的声音吐槽。场中顿时笑声一片。说书人环顾四野未曾确认发声的是何人,清了清喉咙兀自继续。 荒漠的风雪天,沙子裹着雪子铺天盖地,将最后的战场掩埋。尸体们无分敌我交叠着,变成了一个个白色的隆起。尚未干涸的血在雪下渗透,鲜艷如荒漠里绽开的石榴花。 不分胜败的结局,将帅兵卒都在拼杀中阵亡,万古枯朽无人功成。 ——“说得好像你亲眼看见了似的。” 底下又一阵爆笑。 说书人再忍不下去,一拍桌子站起来指着场下大喝:“谁?给我出来?还让不让人演啦?” “不演就下去换别人嘛!” 这回大家都听得清楚,那话音竟似还由说书人自己而来。 他仿佛也意识到了,低头看自己的肚子。 “喂!”说书人抖嚯嚯地叫了声。 “你才叫餵呢!”肚子回復道。 不止说书人,在场听众都惊了。因这分明是两个不同的声音,说书人是青年男子装扮,腹语者完全就是个少不更事的女娃娃,尚带着几分稚气。 好戏正式上演! 每个人心知肚明,这演出只是以说书作个开场的引子,真正的噱头是这一人双声的腹语术。不过如此背道而驰的两个声音,即便是擅变化的妖怪们也不免啧啧称奇,甚而猜测,莫非那肚子里还真住了个小人?! 我揪着阿布不停问:“嗳嗳,是怎么回事儿?这是什么妖怪?说嘛说嘛,告诉我嘛!” 阿布被我扯得摇来晃去,衣裳都从快从肩头滑下来了,就是不说。笑起张莫测高深的面孔,尽是望着台上的艺人。 两个声音吵得不可开交。 青年斥责:“你啥时候住进来的?” 女娃反唇相讥:“关你什么事啊?” “这是我的身体,我的!” “关我什么事啊?” “你占着我的身体不给我打招唿还有理啦?” “关你什么事啊?” “怎么不关我事了?听清楚没?这是我的身体,我说了算,你得听我的。” “关我什么事啊?” 青年疯了。 “你会说点儿别的么?” “关你什么事啊?” 青年脸都黑了,咬牙切齿。 “有种你给我出来!” “有本事你进来呀!” “你出不出来?” “不!” “行!”青年不知从哪儿变了把匕首出来,刀尖冲着自己腹部,恶狠狠叫嚣,“我扎死你!” “你这样自己不也死了吗?” “对呀!” 底下闹笑! 青年扔了匕首,又摸出一个小净瓶,拔了瓶塞子放在肚子前,“我毒死你!” “那这样你不也会中毒吗?” 这回青年可得意了:“哈,哈,哈,无知小儿,没想到吧,我是不怕毒物的!” 言罢,青年仰头,将小净瓶中的液体一饮而尽。 场中一片静默,原先还玩笑着看这一场闹剧的观众们都震惊了。没人想到这或许是一场真实的争吵,更料不到青年真就将□□饮下。我们侥倖地希望那仅仅不过是虚张,一切都只是预设的戏码。 然而,惨烈的唿救声在此刻传来。 啊啊啊啊———— 青年腹中的女娃在痛苦□□,那样的沙哑,仿佛咽喉正被火灼烧。 青年的肚皮伴着那喊声抽动、起伏。 作为妖怪我见过各种匪夷所思,更见过世间很多极致的丑陋和恐怖,我从没有过“吓死了”的体会。死,是人类才会有的程度副词。妖怪长生不死,我们的极致不是死,而是生不如死。 可现在,我却微妙地感觉到了“吓死了”的状态。谋杀并不新鲜,但其实,我听过那么多故事,战争和杀戮,背叛和坚守,文字幻化成画面在心中重演,可真实的死亡,活生生的消失,除了温凉与白远的战斗,我并不曾有如此直观的接触。甚至,白远的死对我来说更像是一场宿命的结束,将她从红尘无妄中解脱。 恨与仇视,争锋相对你死我活,原来,我竟从来当作是故事,而非真实。
第38页 不知不觉,我死死攥住阿布的衣袖。棉麻布的料子,轻易起了褶皱。我看到他也不笑眯眯的了,眼神中满是困惑。终于连他也看不懂台上发生的一切了。 “那个,是真的,吧?” 也许是我吞口水的声音太大了惊醒了阿布,他慢慢转过头看着我,表情好像吃了半个苍蝇。 对,半个!比吞了整只更噁心。 “这特妈什么情况?”阿布五官纠结,“我是不是该上去把丫绑了送执法队去?” 我不置可否,神经无比紧张。 “内个,啥罪名?杀人?那个人在哪儿?我们只是听见一个声音,不是吗?” 那声音还在嘶喊,一声悽厉过一声,也渐渐微弱了下去。仿佛,她真的在死去,在我们看不见的皮囊中,消失! “喂喂,没动静了!”宫宫算是见多识广了,可我看着他脸上扑的粉掉得就没停下来过,下雪一样。 我好心提醒他:“妆花了!” 他一摆手:“现在谁还操心这个?” 我操心! 宫宫这会儿看起来跟碎脸的鬼似的,也属于吓人的范畴。 底下开始悉悉索索讨论起来,妖怪们交头接耳,商量对策。大家都很拿捏不定,多数人说着话,眼风却不时往酒坊里头瞟。柜檯边豆芽娘子和温凉都还坐着,不喝茶不吃果,警惕地盯着台上。显然她们也不能确定眼前的情状,选择了择机而动。 这一个瞬间,真漫长! (6) 笑声恣意狂放! 哇哈哈—— 嗯哼哼—— 咦? 青年的笑声竟突兀地转成了阴柔的女腔。不似宫宫捏着嗓子的做作,是如假包换的女声。 台下骚动了! “喔——果然是演戏呀!” “小丫头没死,那个不是□□!” “恐怖腹语术嘛!拜託大白天别吓唬人啊!” “你是人吗?” “对,都不是!所以死不掉啊,哈哈哈……” 掌声雷动! 能骗住妖怪的表演都不是正经人。妖怪们喜欢不正经的傢伙,为此不吝溢美。 我只有一只手,于是一个劲儿拍阿布肩膀。 “哈哈哈,原来还是演戏,吓死了!不过演得真棒,好玩儿!” 阿布反手一抄捏住我的手腕,长舒口气横我一眼:“你拍桌子不行么?” “会疼!” “特么我不疼啊?” 我嘿嘿一笑:“回头送你一杯水。” 阿布抬起下巴,眼珠子在眶里转了几转。 “成交!” 随后他放开了我,不过我已经没兴趣拍他了。 因为台上,异事还在横出。 (7) 六百多年了,纵然我实际没有看过什么书,但我有博闻强记的朋友,有游歷四方的哥们儿,有歷经世事的死党,他们都是活着的记录,告诉我未知的神奇与瑰丽。 我以为,对世界对妖怪已经足够了解了。我连‘蜃气’这样存在于传说中的妖怪都遇见过,阿布是仙族,大哥是死去的人类,没有什么是我不能理解的了。 ——今天以前,我一直这样认为! 我会惊喜,但不会惊吓! 现在我吓死了!不是微妙的感觉,是真的吓死了。 说书的年轻人,那个把自己变成人类的年轻人模样在台上说书的游方妖怪,他现在,变成了一个,女的! “怎么啦?!”阿布比我还抓狂,“这,这,这,女的?” 阿布冲着我吼。我很理解他的心情。一个人,面貌五官都没变,高矮胖瘦都是原来的样子,唯有性别,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没有烟雾和灯光,连转个圈拿手绢挡挡脸都不需要,只是仰头笑了一会儿,随后,就由男变女了。 一开始,宫宫就把扇子掉到地上了。他张着嘴完全忘了合起来。 我想这傢伙的心情我也很能理解的。毕竟嘛,宫宫最骄傲的就是变装!他自诩做女人一直很成功。确实,女装的宫宫比真的女子还美。无论薄施粉黛抑或浓妆艷抹,这只仙兔都能驾驭。 但这一切有个不可或缺的前提——化妆! 少了脂粉的掩饰,宫宫是个男人,毋庸置疑,无可辩驳。 台上的年轻人却省略了这个步骤,不是变身更不是变装,他成了女人。 无论这是术法还是技艺,成为女人这件事儿上,他赢了!宫宫完败! “一定是那瓶水!”石化了良久的宫宫勐然醒悟,指着掉在年轻人脚边的小净瓶大喊,“他喝的药有问题!” 不管今天预定的表演是什么,我觉得都不重要了。 弄清楚台上的傢伙是怎么回事,已经变成了在场妖怪们共同的主题。 全民推理秀开始了! (8) 推理的过程太啰嗦,此处就不赘述了。 我来发表一下各方讨论的结果。 阿布和宫宫抢过小净瓶研究一番后断定,年轻人喝了传说中妖怪传授给凡人的一种变身药水,名“木兰羞”,取民间传说“木兰从军”的典故而来。 我觉得有些靠谱!这药在妖怪中都是只闻其名未见其真,假使得以在凡间秘传,倒是我们今日有幸,开了眼界。 不过也有人不信传说,坚持这是番邦的一类特异妖怪。每日里白天是男晚上变女,有时这个月是男下个月是女,还有冷了就是男热了就成女,变身所需要素不明,总之便如冬虫夏草,虫是它枝也是它,故名“冬夏”。 “还有这种妖怪?”我好奇问阿布。 “唔!”他点点头,手指摩挲着下巴,“我在老头子的故纸堆里仿佛瞧见过记载,不过……” 宫宫探过身去:“不过什么?” “不过我记得画上的妞胸可大,相比这个就……” 阿布若有所思望向台上,冷不防被我一巴掌甩在脑门上。 “想什么吶?臭流氓!” 阿布炸毛:“大爷的!书上就这么画着,老子又没干什么!” “想都不行!” 宫宫附和:“对,想都不行!你个流氓!” 阿布气死了,扭过头去不理我们。 至于其他人,又有其他各式推论。 撇去药物、妖怪种类的争论,还有一路人另闢蹊径,说这是观世音菩萨转世,看见的人想他是男的他就是男的,我们想他是女的那就变成女的。 于是一部分人起闹,让大家在脑中冥想,默念“男、男、男”,相信一睁眼这人又能变回男儿身。 不知道别的人怎么想,反正我觉得十分扯淡! 一转头,看见阿布居然闭着眼睛正在冥想。 口中还念念有词“□□、□□、□□”—— 这没羞没臊的花痴,我和宫宫联手揍了他一顿!
第39页 闹过一阵后,我蓦地想起,我们好像好久没有搭理台上的艺人了。 转头看去,他—— “娃娃!” 听我惊唿,所有人都放下了争执,纷纷往台上瞧去。 说书的桌案正中,坐着一只硕大的人面木偶,没手没脚,上窄下宽,宛如一只加了盖子的,宝瓶。 (9) “谁?谁干的?” 看见台上的说书人突然消失变成了木偶娃娃,阿布第一个跳起来。 这是今天第二次,变数在自己眼前发生,而他没有注意到了。 作为有五根尾巴的狐仙,阿布自尊心极度受挫! 而之所以我们确信那娃娃就是说书人,原因无他,跟变身不换貌一样,人成了娃娃,可画上的面相仍旧一般无二,就是说书人无疑。 经阿布一嚷嚷,却听得桌案后有声音回道:“喊什么?” 这人我熟啊!温凉嘛! 就见她从半人多高的娃娃后头探出身子,一只手拍在娃娃顶上,全没有慌乱。 阿布指着她鼻子:“你干嘛给人打回原形?” 温凉眉一挑:“你哪只眼睛瞧见是我?” “不是你你在那儿干嘛?” “我站这儿犯法么?” 阿布语塞。 “再者,你如何就说这是打回的原形?” 阿布一愣。 “啊?你什么意思?” 温凉摸了摸娃娃的脑袋,语气柔缓:“玛蒂,自己说!” 套娃左右晃了晃,跟不倒翁似的,彩绘勾勒的眉眼抹出一方笑容。 “大家好,我叫玛蒂,名字翻译成你们的语言就叫套娃,你们也可以叫我娃娃。” 底下有见识的妖怪马上叫起来:“啊,你是套娃?罗剎国的套娃!” 罗剎国,斗战强国,毗邻华夏,跨领亚欧,是个地方很大歷史很久的古国。 对这个国家我也就知道这些了。关于套娃的来歷,还靠阿布普及给我听。 原来那就是木头做的空心娃娃,由中间一分为二,图案相同的大娃娃套小娃娃,最多的,一组可以套十多个。 所以—— “他肚子里真藏了个小人啊?” 我明白过来,指着玛蒂大唿小叫。 温凉笑笑,叫过豆芽娘子,二人合力抱住玛蒂的上半身往上一提,好傢伙,真的打开了。 取下的盖子里赫然出现一个小一号的玛蒂。 我眼珠子差点没弹出来。 温凉问我:“还要看吗?” 我哑了一般,只管点头。 温凉哭笑不得,和豆芽娘子一起,一个接一个抱出大玛蒂里的小玛蒂。 每个一分为二的玛蒂都是一样的,都在笑。 “博物馆里也有一套,是清代的宫廷摆件。那个已经没有灵气了,想必是战乱中失却了嚮往就此隐遁消失了吧!我几乎忘记了,一时才没想起来。” 温凉摸着最小的玛蒂。她只有巴掌大小,可以随意放在手中把玩。 “真好啊!并没有彻底消失。”温凉看着玛蒂,就像看自己的孩子,“只要人类还活着,哪怕只有一个人,妖怪就不会消失。永远!” 对立又共生,妖怪和人类,真是很奇怪的伙伴吶! 看样子,我以后要学的东西,还有好多好多。 我要去认识的妖怪,也有好多好多。 真是想想都开心! 第三十四天、狩人 (1) 想像一下,火焰的河流在脚下蜿蜒,将途经的一切吞噬进高温中融化成自己的血液,壮大蓬勃。沸腾的液体不时爆裂,喷吐出炽热的岩浆在半空化成火焰瀑布落下,远远看着美得忘记了它们可以杀死一切。热蒸汽扑面而来,将置身的空间压缩成了真空,无论怎样贪婪地唿吸都只能嗅到水分的湿重,思维想逃离,胸腔在窒息,身体,无处可去! 很绮丽,也很恐怖呀! 这就是我现在看到的、感受到的世界! 尽管那只是一场文字的重演,却吓得我死去活来。 我是太岁,是妖怪,我不会死。但刚才,我死了一次! (2) 书页被合上后的三个小时里,我们,我、蛋蛋、大哥和格格,我们都只是靠在千年的巨石上苟延残喘神情涣散,仿佛真的经歷一场亿万年前神对世界的血洗! “那时候,有妖怪吗?” 我望着顶上的蓝天碧洗,强烈感受到“活着”的愉悦。 阿布剥着书封上的烫金文字,托腮无谓道:“有的吧!” 这只狐狸的家族成为仙也有千万年了,我以为必然有远古的传说经他们口口相传,事实却是这样模稜两可。 我又瞥一眼那本带给我们震撼的古老史书:“有人记录就代表有人活下来的,是吧?” 阿布点点头:“不错!不过这本书究竟是谁写的,不止在我们族里是个巨大的迷,连资格最老、跟咱王关系最铁的冥王都不知道。我问过老白,他说神族对那场灭世始终三缄其口,甚至既不承认也不否认。以致于这本书里记载的究竟是不是真实,现在仍有很多不同意见的争论。” 蛋蛋□□一声,泪流满面。她还沉浸在那场身临其境中难以自拔。 “好可怕!如果一切都灭绝了,那我们是什么?这个世界又是什么?是新生还是神造的幻境?” 这个爱分析的孩子又给自己的逻辑挖坑,钻进哲学的牛角尖里去了。 我很笨!所以我决定暂时不去搭理蛋蛋,由得她难过会儿。 午后的风掠过,带着暑气,让人联想起方才的幻象。 无论是谁出于何种目的写了这本书,不可否认,他的术法已远非寻常仙鬼妖魔可及。他可能是贤者,也可能是某位帝尊。 我们被文字引领走进过去的时空,春夏秋冬在眼前流走,岁月更迭的漫长都浓缩为我们脚下随意的一小步。开端和创造,新生和争夺,各种没有见过的生物,人类尚未进化,世界团结在海中央,这些,我都是头一次看到。那样直观又磅礴,绝对不是假的! 喟嘆中,听见格格声冷莫名。 “最后,却是人类君临了天下!”我看见她眼风似刀扫过身旁的大哥,起身从背阴处走进正午的艷阳。刺眼的日光披挂在她身上,却晒不化她的冰凉。 “真是出人意料的毁灭啊!神的任性,果然叫人读不透!” 我不知道这妖界的占星师在愤怒什么,她走了,仅仅留下了这份愤怒。 死鬼大哥捡起脑袋也默默站起来,我看见他的眼神,是同样读不懂的深邃。 “肉肉,你听说过狩人吗?” 他突然这样问,让我很困惑。下意识摇头否认,转而去向阿布求教,却看到他眼底闪过的一丝冷冽。 歷史,水好深! (3) “狩”是个动词,所以顾名思义我以为所谓“狩人”是狩猎人类的意思。
第40页 问题是:“谁呀?干嘛狩猎人类?什么时候的事儿?” 阿布忍不住笑起来:“哪儿跟哪儿啊?狩人是人,当然,也不是人!” 我一头雾水:“怎么是人又不是人?我就知道鬼是死人魂灵头。” 大哥在一边表明:“我死了也是个人!” “对呀,死人嘛!” 发现话题又朝着奇怪的歧路发展,阿布赶紧阻止我们:“停!肉肉别打岔!” 我嘴一瘪,不说话! 随后阿布说:“狩人是妖怪和人类的混血,天生拥有妖力,是隐藏在人类中间的义军,专门除魔卫道的。” 新鲜! “那他们是人类的保护者了?” “算是吧!曾经。” 我彻底煳涂了。 “什么叫算是啊?还有这过去式是怎么回事儿?你别告诉我狩人灭绝喽!他们不是有妖怪的血统么?难道不得长生?” 我问的有些多,还密集式轰炸,阿布直接举手投降了。 “等等等等,肉肉,你听我一点一点给你说,行不?别急,我捋捋!” 这时候—— “我见过!” 大哥这话让阿布都愣了一下。 “不是现在。我是说,我还没变成鬼,活着的时候,遇见过狩人。” 本来我以为一个鬼都听说过的种族我居然不知道,实在丢人。敢情他是亲身经歷,我就释怀了! “这是你感嘆的时候吗?不是,”阿布吐我一个槽嫌不够,还连环出击,“你活了六百多年啥都不知道,还好意思啦?” 我甩甩唯一的左手:“好意思!” (4) 年轻时候的大哥也挺爱玩儿的,一群本不相熟的人被募集在一支旅行者队伍里,背起行囊就进了崇山峻岭。 时运不济,下了几天雾,他们就陷在丛林中迷路了。 几十年前,通信技术也不算发达,进了山更是没信号,高科技都成废铁。要碰上个磁场怪异的区域,指南针也变摆设。很快队伍便弹尽粮绝。起初大家尝试捕鱼打鸟摘野果,奈何战果稀少,总不得饱腹。就这么飢一顿饱一顿的,又走不出去,没几天就几乎全员崩溃。 女孩子总是最先陷入悲观,泪水、争执、互相埋怨,渐渐地人与人在一起都成了折磨。相看两厌却不离开,只为孤身一人更可怕! 每个人都随时会倒下,脚下的路仿佛是一汪泥沼,多走一步无非是越陷越深。 即便这样,也只能漫无目的地走下去! “一共六天,我记着。”大哥的沉郁是我从未见过的,像个浸染百年风霜的老者,“我们有水,但是没有食物,已经有人开始出现幻觉。我们只知道一直在向上,老人告诉过我们,在山里没有路的时候就往上走,到顶峰去,那里可以看见一切真相!” 于是他们终于碰见了人。或者说,有人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他的穿着就像个少数民族的猎户,身上没有火器,只腰上别了一把砍刀。 “他说他是山里原住民,做护林员。他把我们领到自己的木屋,给我们食物,然后告诉了我们下山的路。” 长时间的疲劳和精神折磨让每个人都变得虚弱不堪,护林员自然不会立即赶他们走。这些人留在简单却坚固的小木屋里休整调养。 生活并非城里方便,甚至比不上山下的农家乐。可是有床有屋顶,有热水和食物,从来没觉得这能算是幸福,直到此刻。 留在小木屋的日子里,出于感谢,女孩子们会勤劳能干地为护林员收拾好屋子、负担起炊洗。男人们就去附近挑水、捡柴,尝试捕捉野味回来补充食物。 很奇怪,护林员这里有很多适合储存的干肉、腌鱼,他并非素食者,只是大家一次都没见他出去打猎过。他也不参与男人们一切的狩猎活动,不教习狩猎技巧。 好几次,男人们带回了山兔野鸡等,他们还捉到过一只狐狸。女孩子们见血尖叫,谴责食用野生动物的行径,最后却都服从生存的本能,默默接过了男人们递上来的碗。 然而护林员一次都没有接受过!他只是看一眼地上死去的生物,然后走开去屋后生火起灶,在大家开饭的时间里一个人坐到篝火旁点一支烟,抽完,再起身出去把一地的皮毛内脏敛起来,认真掩埋。 “我问他,是怕血腥气招来野兽么?”大哥又把脑袋捧在膝盖上,无意识地扯着自己的头髮,“他摇摇头,指指地下,说入土为安,六道轮迴。” 大哥笑他活得老朽,年轻轻的竟信这些个佛理。 可他说自己不信佛—— “谁都没有死过,不知道死后究竟是什么样子。因为不知道,所以会怕,怕死,怕得要死!如果有死后的世界,我希望去的时候可以坦然些。——他这么跟我说,可笑我当时只是一味觉得无稽。” 如今大哥自己死了,变成鬼以后愈加惧怕那个全是死灵的世界,宁愿变成妖怪留在红尘做孤魂,也不想清功过入轮迴。 “那时候天不怕地不怕,不知道敬畏。我们队里一个小子还说,那些猎物应该感到高兴。因为作为食物,它们活在这个世上便有了可衡量的价值,生命的意义得到了具象的体现。人类在食物链的顶端,弱肉强食,它们被吃掉只是因为自己在对抗中败北了,这就是力量和权威的现实。死后的世界什么样他管不着,这个世界里,人权高于一切。人类为了生存而进行的杀戮都是合理的。” 所有人听完都鼓掌叫好,唯有护林员,看着篝火,一言不发。 那一夜,山风勐烈,云追着月影星辉,天光明灭。 (5) “我们没见过真正的山魈,那种猴子一样的动物在我们的印象里,就应该是动画片里老态龙钟慈眉善目的样子。” 我猜大哥说的是《狮子王》,里头那只贤者样的老狒狒将幼小的狮子举过头顶,宣告他是新的王位继承人。 动画片里连狮子都是谦逊有礼的,疣猪的獠牙就像两根高贵的摆设。 然而当真实还原,狮子疣猪都是勐兽,狒狒,可以撕裂豹子。 “我们甚至以为它们就是猴子,到有人的地方偷东西吃,好像峨眉山的猕猴一样。” 旅行者们驱赶山魈,企图夺回自己的食物。他们没有想到,武力威吓为自己招致了那样惨烈的攻击。 漫山遍野的唿啸声,山魈的啼叫似极了婴儿的哭声,尖利刺耳。每个种群都有王者,人们看见了那只至尊的猴子,它蹲坐在木屋顶上居高临下,魁伟狰狞得像一尊鬼神像。 “山魈成群结队地过来,很快就把我们赶出了屋子。这是个下策,我们都慌了,忘记了暴露在野外对我们来说更加致命。你相信吗?一只山魈的臂力可以把我这样的成年人一拳打飞出去,我爬起来摸自己的脸,一手血。女孩子的衣服被撕烂,我们手里的棍子也被夺走了,一切的武器,都被夺走了。”
第41页 这个时候,护林员只是站着,在小屋后向上的小径上,看着山魈,也看着人。 他没有逃跑的意思,更没有加入战局的样子。就是按着腰上的砍刀,孤独又凛冽地旁观一场杀戮。 “那些山魈好像看不到他一样,从他身边跑过看都不看他一眼。我以为山魈其实是他训练的,他把我们诓到这间小屋,然后利用猴子杀死我们,好抢夺我们身上的财物。” 大哥想错了。他挣扎着冲刺迂迴,残破不堪摇摇欲坠地来到护林员面前,才发现自己跟他之间隔着一堵看不到的墙。 “你究竟是什么人?” 护林员没有回答,望了眼大哥身后,似乎下定决心,一伸手将他拽进了墙里来。 一只山魈重重撞击上透明墙体,落地疼得龇牙尖叫,随后愣了愣,便跑开了。 “你……” “我不是人。” 这就是护林员留给大哥唯一的解释。 “我是成了鬼以后特意打听,才知道世上有狩人的存在。而那个时候,我只觉得那是某种宿命的劫难。我求他把结界扩大救救其他人。我以为他是某个神明,应该大慈大悲救苦救难。” 护林员垂目看了跌坐在地上的大哥一眼,极其平淡幽邃。 “神的话,人也好猴子也罢,在他眼里都是一样的。” “不,猴子怎么可以和人比呢?它们没有语言没有信仰,它们不会供奉神明。” “那你这一生,信仰过神吗?” 大哥哑然。 “弱肉强食,沦为食物只是因为自己不够强大。所以如果你们输了,也只是遵循了自然的法则,我为什么要帮你们?” 那一刻,大哥突然明白了这就是一场轮迴,掠食者与食物的轮迴。 “我求他至少把砍刀借给我,让我去救自己的伙伴。就是这样的要求,他也不答应。“ 护林员的理由让大哥不寒而慄。 “世上的所谓权力其实就是极端的暴力,而在肉体的对抗上人类根本无法站上食物链的顶端。于是你们想尽办法活下来,先于肉体进化了大脑产生了超越一切物种的智慧,这让你们学会了使用工具制造武器。甚至因为有了工具的辅助你们不再需要个体生存力的强化,你们不需要翅膀和腮,也不需要獠牙和利爪。你们可以不必强于奔跑日行千里,也不必依靠血液的免疫力来中和食物中的毒性,不用驼峰来储存食物以备枯草期的来临,你们钝化身体一切的机能反应只专注于大脑。拜智慧所赐你们终于成为世间的至高,但那不是因为你们强大,相反,”护林员蹲下来审视着大哥身上累累的创口,“因为太弱小了,人类才需要智慧的保佑!而那些仅凭自身能力就可以轻易杀死其他生物的野兽们,它们不需要智慧和工具,它们需要的,只是你们说的,弱肉强食。没有善意,没有怜悯,只为了活下去!” 于是那一夜,大哥坐在生死线的这一侧,眼看着一场杀戮发生又结束。队员们两死其余皆伤,有人回去以后就疯了。也有人想过要回来报復,可是法律却说山魈是保护动物,猎杀是不被允许的。 整件事儿最后成为了一场没有结论的轶闻传说,唯有那个山中的护林员,被活下来的人掩盖起来,成为无人知晓的秘密。 (6) “说起来,他一半也是人吧!”我感到唏嘘,不知该同情人还是可怜世间的生灵。 很多妖怪和动物们不一样,他们依附于人,困顿在十丈红尘的七情六慾里,靠人心的念力存在于世。离开了人,他们会消失。比如老白和牙牙,比如潇潇和香帅,比如温凉和阿布。 “关我什么事啊?老子是仙。” 阿布叫嚣着。 “可你喜欢人啊!你想变成人,一直。” 阿布看看大哥,又看看手上的史书,突然很颓丧。 “我就是喜欢作人啊!”阿布低着头,“会笑会哭会唱会跳,有七情六慾,有时聪明睿智有时蠢得天打雷噼,爱恨贪嗔痴一个都逃不掉,不高尚,却有血有肉地活着。比起做神仙,这样活色生香的人生才最有活头,最好玩儿,不是吗?” 大哥揪头髮的手顿了顿,脑袋夹在胳膊底下起身要走。 我叫住他:“明天夏至的茶会,虎娘娘家,别忘啦!” 大哥没回头,轻轻“唔”了下,便离开了。 于是我们还是朋友。 至于讲道理的事儿,就留给时间自己去辩证好了! 第三十五天、恋爱去 (1) 雨在下着。 不是雨下起来了、会下雨、或者下过雨了,就是下着,以一种平稳有序的节奏持续不断地下着。这是我这一整天的收穫。 温凉无心烹茶,开始在我的凉棚边上搭另一座凉棚。更大,更高,更坚固,以不输于奥运精神的标准要求! 可能这世上,再也没有比妖怪更讨厌下雨的了。 我坐在棚子口伸出头去望了望天色,猜想阿布是不会来了。 这只狐狸又陷入了一段恋情中。 不用说,又是跟凡人。 乐此不疲地开始与受伤,对于千百年来一直热情饱满地奔向爱情的阿布,除了一如既往的无法理解以外,其实心里还挺佩服他的。毕竟他活得太长,坚持便显得愈加执拗而不朽。有时候我甚至觉得他不是爱上了人类,而是爱上人类这件事儿让他倍感喜爱。只是无论怎样的心情,他都没有停下来过。 阿布停不下来! (2) “你说,这么多年来,阿布有一次是真心的吗?” 听我这么问,温凉绑麻绳的动作不由得顿了顿,回过头淡淡看我一眼。 “怎么你觉得他一直是闹着玩儿的?” 我点点头:“我不知道爱上一个人是怎么样的。可我见过蕊爷,见过小井仙子和二掌柜,还有这几百年听来的许多故事,谁也不是他那样的。失恋了回来哭一场,转回头又去拈花惹草,哪怕腿还瘸着,毛都是焦的。以前我总以为他是越挫越勇傻人傻福,现在却觉得他也许并不真的伤心。不喜欢自己的人离开了,仅此而已。我甚至想,他不是在恋爱,他就是想让别人喜欢自己!跟自己喜不喜欢,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温凉停下来走回我的凉棚。因为带着避雨罩的关系,身上一点儿没沾湿。 她俯身直视我的眼睛,忽莞尔,问我:“肉肉,给你讲个故事好不好?” 我眨了眨眼,直接问她:“是关于阿布的吗?” 这可不是少女漫画,我这个主角不傻。刚才为止我们一直在聊阿布。 温凉坐下开始在屋子中间架小煤炉。 “那你听不听呢?” “听!” 不听更傻 (3) 狐族长有八个儿子,个个都是才俊,比姑娘还美。他还有三个女儿,个个都赛天仙,比八个儿子还美。可他还是不满足!龙有九个儿子,他只有八个。龙是神,狐是仙,级别上输了,生儿子可不能再输了。于是他一加油,又跟夫人造了个仙胎。
第42页 足足三年六个月,老头子等瓜熟蒂落阴阳分明的一天等得都快得痔疮了。还好,这一回真是个儿子。他有了九个儿子,跟龙一样,他骄傲得要命。夫人让给起个名儿,他大笔一挥,写了个——布! 坤为布,即是大地! 神族在天上,天界的事儿自己是惦记不上了。至少这地界之上自家最大,自己的儿子以后就是地上之主。所以阿布必须一定当然就是下任狐族族长! 既然当族长,配偶也是不可以将就的。阿布还在吃奶呢,老族长就开始到处给他物色娃娃亲了。结果还真被他物色到了无论家世样貌年龄都很符合的姑娘! 阿布他娘娘家表哥大舅子的二姑奶奶家的小儿子的媳妇儿跟阿布的娘前后脚,同一天里差了三个时辰并一刻,生了个闺女。起名叫桑嫬! 虽说和火狐狸一族的尊贵不能比,可好歹也是狐狸。况且赤狐同白狐、蓝狐并称三大家,是仅次于王族的贵族,血统上与火狐还颇有渊源咧! 于是两家一拍即合。老族长对自己挑的这么亲那是相当满意,从小到大,看准儿媳也是一百个顺眼,常藉故将姑娘接来家里“小住”。理所当然阿布要全程作陪。 因为一直喜欢窥探凡人的七情六慾,阿布打小没少领着桑嫬去人间玩儿。那时候他们就一根尾巴,作狐狸的头一千年里连个人形都变不出来,一身兽皮毛绒绒的,十分可爱。他们自然十分小心不叫人轻易发现了,狡猾又开心地在街市中穿行。 少不更事,青葱岁月,真是纯真美好! (4) “那是阿布的初恋了?他一定十分喜欢桑嫬。” 我忍不住插嘴。 温凉笑笑,提起铜壶沖茶。 “他若是知道喜欢,桑嫬也不会嫁了别人。” “啊——?”我有脚一定跳起来,“阿布被人挖了墙角?” “倒也不是。” 温凉告诉我,那是第二个一千年里的一天,已经可以化作美少年、少女的两人又手拉手在森林里玩儿。突然桑嫬问阿布:“咱们真的要成亲吗?” 阿布倒挂在树杈上晃啊晃,漫不经心地笑说:“定好了的,不成亲,你想干啥?” 桑嫬没有回答,编了个花环戴在自己头上,抬头问阿布:“好看吗?” 阿布毫不犹豫:“好看!” “那你亲我一下。” “嗳?”阿布就那么挂着愣住了,在天地倒置的视界中看桑嫬。这时候他才发现,倒着看一个人,根本看不出美丑来。 对于桑嫬的美丽,他已经习惯成了自然。 “不想亲吗?” 阿布摇摇头。 “讨厌我?” 阿布勐烈摇摇头。 “那为什么不亲呢?我们是夫妻呀,迟早是!” 阿布翻身跃下地,认真地看着桑嫬。女子也在深深凝望着他。 这种对视更像是一种拷问,无言,却又心有灵犀。 “阿布的喜欢,是怎样的?” 这个问题把阿布将死了!他从来没有想过喜欢还可以分的。他喜欢爹和娘,喜欢大哥三姐,喜欢地上的花鸟走兽,他像喜欢其他所有一切一样喜欢桑嫬。他觉得除了喜欢就是讨厌,没有多喜欢一点儿,或者少喜欢。 桑嫬笑得那样甜美,将头上的花环摘下来给阿布戴上,告诉他:“我呀,最喜欢阿布了!跟喜欢祖母一样喜欢。” “嗳?” “我是说,我不能嫁给阿布了。我想找一个我喜欢他比喜欢任何人都重要,见不到会想,离开了会难过,生生死死都不愿意分开的人,和他成亲,在一起一辈子!” 阿布听见心中有个声音在炸裂,轰鸣得耳朵里听不见世间其他的声响。 唯有桑嫬的话语一字一句清晰传达:“阿布就像我的亲人,那种永远不会离开我,无条件爱我保护我的亲人。我喜欢阿布,所以再见了!阿布也要幸福哦!一定要找到那个你很喜欢很喜欢,也很喜欢很喜欢你的人,在一起!” 桑嫬走了。一百年后嫁给了一只毛像枯麦秆似的流浪草原狐,从此远走他乡,浪迹天涯! (5) 我的妖怪朋友们大多数时候睿智从容,面对人世种种总是嗤笑睥睨,不抱一丝怜悯。 可有时候他们又笨拙得好像个孩子,摇摇学步,在情感的暗路上摸索,看不清前路跌倒又爬起,满身泥泞伤痕累累,却不放弃寻找真相。 阿布最后一遍将这个故事说给他人听,那个人是温凉。 “他说自己始终看不懂人类的情感。仙与人的爱情是否不同,他想找个人来教他。所以他去亲近每一个他不讨厌的人类女孩儿,想她们爱上自己,然后教会他什么是爱。这种做法在某种程度上很自私,他也知道,所以被背叛伤害也从来没怨恨过,只将这一切当作代价。” 傻阿布! 我觉得自己仿佛哭了,低头看了看,果然一地太岁水。温凉早已在我身边摆好了锅碗瓢盆。 “吶,我觉得吧,”我沖温凉撇撇嘴,“卖给阿布的太岁水应该算个友情价,毕竟自己人嘛!” 温凉执杯嘬茶,眉眼带笑,不置可否。 第三十六天、爱死不死 (1) 蛋蛋趴在凉棚里。 她连地上都呆不住了,非得趴到我的树墩桌子上才安生。两栖动物都是冷血的,我实在没想到火蝾螈能怕热到这个程度。 蛋蛋自己说,她要化了。 “这么热下去我会不会死啊?” 我摸了摸她身上的黄色花纹,湿湿滑滑水分充足。 “至少不会死于脱水。” “呜——” 格格摊在长凳上,恹恹打着扇,有气无力问我:“你们说,妖怪究竟会不会死?” “这得分。”我抖抖脚趾头,老气横秋地显摆从温凉那儿听来的知识,“咱们都是活物成的精,理论上有生就有死。你看阿布成了仙还能叫人砍个鲜血淋漓呢!哪天你把他尾巴都毁了,再把心挖了,我估计他也就完了。” 蛋蛋趴着抖了抖。连见惯世面的格格听完我这番无所谓似的言论也是眼皮跳三跳,眼珠子瞪起老大。 “别说得好像砍瓜切菜一样好吗?那可是阿布,能不能表现出点儿心疼和哀悼?” 我白她一眼:“他又没有真的死,我也没要去砍他,哀悼毛线啊?” 格格想了想点点头,可又觉得不妥,死死拧起了眉毛。 唉,执着呀!不开窍的都是笨蛋! 还好蛋蛋是学霸,轻易就释怀了,还饶有兴致拓展话题。 “妖怪会自杀吗?” “不知道。”这是个值得探究的问题,“首先得搞清楚,作为妖怪什么情况下会不想活。” “难过的时候呗!” “不对!”我坚决否定,“阿布哪回失恋不难过?妖怪大街都被他毁过,从来也没见他说要去死。”
第43页 格格一举扇子:“那是他伤心得不够!” 蛋蛋抬起头来又问:“怎么样算伤心得要死?” 格格:“就是想死呗!” 我:“说了等于白说!” 于是我们陷入了问答的死循环。 生命啊,果然是道无解的课题! (2) “干嘛总拿我说事儿?” 晚上阿布和温凉风雨无阻又来我这儿纳凉。我将白天的讨论一提,本是想博学的温凉给我一个解答,话才说了一半,阿布先跳脚了。 我一点儿不憷这狐狸。 “就是打个比方!” 阿布掐我的脖子——当然也可以算是腰,反正我上下一般粗。 “你怎么不拿自己比方?” “我又没有失恋过,也没有掉进陷阱里夹断腿,体会不够深刻!” 阿布顿了顿,张嘴咬住我脑袋。 “啊啊啊——一口肉三两!” 太岁水像血一样流了我一脸,温凉顺手就把茶杯伸过来候在我下巴边接着。 这一刻我确信,世上无真情啊! “你松口!” 阿布不理我的抗议,换了一边接着咬。 不出杀手锏不行了! “呕——” 阿布翻着白眼口吐白沫倒在地上,手不停地挠自己的嗓子。 温凉连水带杯子一起扔到了凉棚外头。 “火蝾螈的毒液,”我得意洋洋甩甩手上的汁液,“毒瞎你们这些逆贼!” 植物都会吸水,毒液经过左手流遍我全身。回头我再坐清水里泡泡,毒液就能析出来,而且对我是无害的,我没有血液内脏。真是防身灭口的佳品! 好在阿布总是吓唬我,并不趁机占我太岁水的便宜,入喉不多。吐了一会儿,便晃晃悠悠爬起来攀上桌沿儿。温凉好心将茶水递在他手里,他一饮而尽。 “老子瞎了就让你养!” 我愉快地抖抖脚趾头:“好啊!跟我一起晒太阳晒月亮,有光就饱。” 阿布咳了两声,歪在桌上苟延残喘,一脸痛心疾首。 “完了!妖怪里最后一个善良人也被污染了。从此世间无道德!” 我鼻头里哼一声:“妖怪哪来的道德?” 狐狸哭了。 “连肉肉都能欺负我了,老子不要活了。” 于是我其实是妖怪里最后一个可以被他欺负的人。 感谢神赐予我左手! 忽然温凉站了起来,闷声不响往外走。 我以为她要回去。 “天儿还早吶!” 温凉在门口站了站。 “肉肉变了,我不喜欢。” “嗳?” 不顾我的错愕,温凉迳自离开了。 (3) 我哭了半个时辰了。 凉棚内外一片菏泽。 “这不公平!”我看着蹲到树墩桌案上避水的阿布,“凭什么谁都能欺负我?活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就许你们没事儿逗着我玩儿吗?” 我太难过了!难过得要死! 真的想死!没有朋友,毋宁死! 阿布也劝了我半个时辰了。能说的话他都说了,此刻词穷,急得他一个劲儿挠头。 “好肉肉,别哭了!” 这话他说了不下一百遍。 “温凉逗你吶!” 这句的重复率跟上一句持平。 “你还有我呢!” 这句他最爱说,重点强调。 可没有用。真正的伤心不会因为任何温和的辞藻而有所消减,就像没有药可以令死者復生。太岁没有血和心,但肉肉知道难过! 阿布倾身抱住我。 “肉肉,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知道,认识第一天开始阿布就给我们的友情下了定义。 “所以不是你需要我,而是我需要你!” 嗳?我感觉心上一凛,忘记了啼哭。 “我不像你,跟谁都和和气气的。也许你觉得自己弱小无能,但对我们来说你就是最好的听众。不会离开,也不会听过后嘲笑,因为自卑,你觉得谁都比你强,谁也都是特别的,这让你心里没有等级和市侩。对不起我总是欺负你!我没有想让你不开心,只是我狡猾地知道你不会不理我。你永远在这里!” 阿布的脸埋在我背上,感觉有温热在流淌。 “我,我们,包括温凉,我们只是习惯了。自私地以为你不会改变,自说自话给你定了前程。几千年了,我们经歷了天地间许多沧桑巨变,于是在你身上期待不变。我们只是厌倦了呀,这长得乏味又无奈的生命!” 我感到了莫大的矛盾。 “因为乏味,不更应该追求改变吗?” “呵,”阿布笑,“改变得太多了,记忆就远啦!” 我想我有些明白了。阿布和温凉,前辈妖怪们不是在求不变,他们渴望的,是不朽! 我是太岁,从千年的石头上生长出来。石头千年来没有移动过,我六百年只移动了十公分,长出一只左手。 没有朋友们的帮助,我会发霉。我永远不可能不朽。 如果没有朋友的话! 我用左手拥抱阿布。 “就算有天我长出脚,比温凉聪明百倍;就算我实现梦想踏上旅途去远方,肉肉还是肉肉,我一定会回来在这里等你们。那时候,我来讲故事给你们听!” 阿布手臂勐地勒紧。 “所以你们一定要好好活着呀!妖怪还死,太丢人了!” 门外流光忽暗,藤篱间似乎有白衣拂过。 温凉这傢伙! 第三十七天、路漫漫其修远兮 (1) 潇潇要去旅游了。博物馆跟外邦联合搞了一个传统乐器国之瑰宝的全球巡迴展览,八个月的时间里要去十个国家,每个地方待三周,完全的公费旅游啊! 我很生气! 不是因为我心眼儿小爱羡慕嫉妒恨,而是在我真诚地表达了也想去环游世界的愿望之后,潇潇无奈地嘆息道:“太岁不具备文化产业宣传的意义,要说灵药,一般也没有多少人出得起价钱来吃一口吧!不能带上肉肉也是没有办法的呀!” 什么叫不具备宣传意义啊?我怎么就不是文化啦?我是灵药啊,可以延年益寿啊,千百年来被国人奉为至宝简直是传奇生物,冬虫夏草还入了高档礼品名录,我怎么就不能冲出国门走向世界耀武扬威啊?! 就算是美食展,我也要去! 许是为我的气势所震慑,潇潇直到离开我的凉棚都一直在打嗝。 自始至终温凉都没有说话,由着我开心到失落,任潇潇独自离开。她只是熬着深褐色的苦凉茶,一颗冰清玉洁的石头心静得整个人都沁凉凉的。 晚上阿布过来,我迫不及待给他诉说委屈。即便这时候温凉也还是默着,给阿布递过凉茶去,看他喝下去又吐出来,咂着嘴骂娘:“奶奶滴,简直药一样!”
第44页 可最后,阿布还是把凉茶喝完了。他说温凉做的东西,味道再差都是好的! 把我感动得,差点就忘了抱怨。 当然,后来我还是想起了自己的抱怨,继续跟阿布喋喋不休。 听到最后,阿布既没有一贯欺负人吐我槽,也没挺身维护我,只是龇牙咧嘴笑着,问我:“肉肉,等月底开完族中年会,我领你去看海好不好?” 我愣了好一会儿,心里头嚮往却说不出来。 温凉搭了把腔:“怎么?不喜欢海?那去高原避暑如何?” 我又愣了下,坐在地上斜着眼睛,视线在两个好朋友的脸上移来移去,心里有奇怪的情感涌出来。 “我想想!” 这是我这晚上最后的决定。 阿布和温凉什么都没再追问,上更后便一道离开了。 草地上萤火星点,我熄了灯坐在凉棚门口,目送他们的背影融入夜色中。 (2) 仔细考虑过,这些日子我从阿布那儿学会了替身术、转生术、驭术,跟温凉学会了张简单的结界和保命三剑,用太岁水和蛋蛋换了好多毒液,还向宫宫讨教了不少化妆技巧,我觉得如果是一次短途旅行的话,我一个人应该可以应付。 于是我爬上了温凉给我做的滑板,夤夜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就在阿布和温凉提议带我去旅行的当夜! 作为太岁我没有需要随身携带的衣物财帛,孑然一身慨然赴征程,我差点为自己的潇洒击节叫好。 左手的竹杖一下一下在地面上留下大小深浅的坑,支撑着我的滑板向前推移。 月光在头顶迎来一个圆满之期,美好得连云都不敢来打扰。 没有尝试过领略夜晚的山林。风的歌声比白天更凛冽些,树影婆娑处似有无数双眼睛在暗处窥探,除了飞禽走兽鱼鸟蛇虫,除了天上的星与月,我其实并不孤独。 树林的泥土比我栖息的草地更有一种腐败的腥气,非是血肉分解的恶臭。叶落归根花谢成泥,轮迴的宿命所特有的死而后已的绝境重生,树林的泥土每一寸都焕发着如此蠢蠢欲动的生的气息! 六百多年了,这片树林就在草地的边缘,安静宁和地矗立在门前小径的尽头,我却从不曾这样用心体会它的活色生香。 因为习惯,便以为理所当然。 我擅自叫嚣着厌倦,却第一次发现身边的不同凡响。 (3) 小树林的纵深不长,尽管我划出来的时候已经累得气喘吁吁。 早前,应该是之之吧,问过我体重的问题。彼时,我当了六百年的太岁,连个人身都没修出来,上下一般粗,哪会在意体型?从来也没称过自己的分量。而且我自觉,就我这只有温凉天生神力才能轻易背上肩、每回阿布拖着我走不到二十分钟就唿哧带喘的体格,估摸没有多少体重秤可以经得起我泰山压顶的。 为了不自取其辱,所以我坚决不称重。 这会儿我自个儿滑着小滑板,靠一只左手势单力孤地扒拉,始是体会到了阿布对我的情深意重。 ——他大爷的,老子要是抽刀放水指定能把“角落”酒吧淹成水帘洞! 我后悔啊!早知道把自己晒成太岁干再出门就好了。 谁说青春需要一场冲动的? 冲动它压根儿就是魔鬼啊! (4) 人生最绝望的不是前途多舛,而是当喘过一口气后紧接着又喘。以为小树林是我离开栖息的草地后最大的挑战了,现在我望着面前向上的小丘,理解了自己究竟有多傻多天真。 “哈……哈……”我狗一样地张嘴吐舌头,仰望满天星辉和那坨白白胖胖的月亮,心中默念,“天上的神仙你们是瞎了眼吗?唐僧取经还有个外援相助,你们就不能派个人下来拯救一下没有脚的肉肉吗?你们的仁慈吶?普渡众生还有歧视太岁的吗?种族偏见啊!” 我顾不得敬不敬的礼义廉耻了,光坐在滑板上把天上地下我知道的神仙都数落个遍,连宫宫这月宫里下凡的兔子都被顺带捎上。唯独阿布这狐狸我没敢骂。一则我从没当他是仙,一直将他看作是妖怪;二则,狐狸耳朵尖,我怕顺风被他听见了,追上来揍我一顿就太划不来了。 骂了一场歇过一阵,意气风发的旅程总不能就此折戟在起跑线上,我咬咬牙,抡起竹竿向着小丘进发了。 可嘆,出门前盘算好的那些术法竟无一个能在此刻救急。驭术虽可驱使任何道具前进后退,可目前我只学会驱使活物,比如要是有只老龟驮着,我定可以叫它健步如飞快过兔子。奈何如今我乘的是块木板,叫它一声都不会搭理我,无法驾驭啊! 早知道该骗老白出来,骑□□旅行想想都威风凛凛的! 我一路爬一路胡思乱想,尽全力不让自己的心思落在这艰难的路程上。身下的滑板轮子叽叽呀呀□□,居然也不知不觉爬到了半坡之上。小丘的另一边坡度较此处平缓许多,我已经可以依稀望见那头的风景,有花有草,月光下粼光闪耀,不知是更深露重凝结的荧辉,还是草原上兀自涌出的绿洲清潭。 未知的世界在想像中被勾勒得美轮美奂。 即便最后打破幻想,我也无论如何要翻越这小丘。 打破,也是一种开始! (5) 天际的光刺破白色的幕布直照向地面,在扩展中耀眼夺目。 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黎明将开的时辰里天空就是维持着夜晚那样丝绒般端庄从容的墨色。我第一次看到了黑色被洗礼成幽蓝,渐渐青白,直至终于抵达的日光将最后的屏障撕开,将天空铺展得不可直视。 我在最美的蓝色中登上丘顶,俯瞰眼前燎原的千日红和横亘的清溪,风拨弄草叶莎莎,一波追着一波,如浪浮沉。 真美呀! 精疲力尽后换来天高地阔,没有比这更合适的赞美和喟嘆! 我笑着,从黎明笑到清晨! “傻肉肉,你要坐到几时啊?再不走就晒死你啦!” 咦?这声音怎么这么像阿布? 我茫然转头,丘顶的一株松树下坐着个人,盘腿支颐,吊儿郎当。细看—— “啊啊啊——” 阿布伸个懒腰站起来掏掏耳朵。 “喊什么呀?见鬼了似的。” “为什么你会在这里?” 阿布指指树上:“她能在这儿,为什么我不能?” 我举目向上,看见了温凉。 “为什么?你们怎么知道我往这儿走的?我走了这么远,你们怎么能这么快追上来?!” 我简直在咆哮,喊声惊得饮水的鸟雀群起高飞,场面蔚为壮观。 温凉从树梢上跳下来,扭头看看我来的方向,不解地问:“你走得,远吗?” 我心里咯噔一下,赶忙转身。坡下树林缩影成一排防护林,我看见出生的千年巨石在树林不远处静静候着。 对于没有脚的肉肉来说,花费一夜挪动的距离,我的朋友却只用了一个时辰走过。
第45页 他们甚至早早在小丘顶上等着我,看我艰难执着地划着名滑板爬上来,像一支背着窝的蜗牛,笨重而缓慢。 没有办法不失落! 所谓实力的差距,对于我来说就是一条腿几百年的等待。耐得过寂寞,仍不甘心蹉跎! “有什么关系?”阿布过来搂着我肩,指点坡下的辽阔,“这是你自己得到的风景,跟六百年来你看过的都不同。你可以把它放在回忆里,作为故事讲给任何人听。肉肉自己的故事,没有别的人助演,你是唯一的主角,多棒!” 我不太确定。 “真的?” 阿布龇牙笑:“不信你问温凉。” 我扭头看向温凉,她也走过来在我身边坐下,淡然的眉目间看不出情绪。 “还走吗?” 我很意外,也有些犹豫,一时不知如何回答。 “往前不代表勇敢,回头也不意味着放弃。你走过一段行程,距离只是别人衡量的数字,跟你的心无关。” 听温凉讲道理,听不懂都觉得自己身份高贵了。 千日红将草原染成一片绯色,红红的都是希望。 所以我想我可以泰然返航! 等一个万事俱备的日子,再出发! 第三十八天、有朋自远方来,畏尔弗然至 (1) 熄灭灯火准备进入沉睡,闭上眼睛,耳朵里却突然听见了世上所有的声音。黑夜来临前,我是聋的。 (2) 一直以为“守株待兔”就是个单纯的预言故事,没想到今天真有兔子猪突勐进撞了。只不过他撞的不是树,而是石头。 撞在我出生的千年巨石上的,是宫宫。 我从没见这只月兔如此狼狈过。妆容花了不算,连头髮都没梳好,蓬头垢面还只一只脚套着袜子,宫宫看起来仿佛刚结束了一场泼妇间的大战。 这也许就是他慌不择路一头撞晕在石头上的原因吧! “我觉得他只是天黑没看清路。” 小榭很客官地指正我。她的脸也没好看到哪儿去。 听到外头一声巨大的闷响时,我正给小榭扑粉呢!也是宫宫教我的化妆术。小榭劫后余生被烟火燻黑的脸一直使她很自卑,于是作为朋友我有义务帮助她快乐美丽。 白天人来人往,唯有夜晚可以遮掩住不欲人知的羞怯。四方灯火将息,小榭才孤身前来。 我依着宫宫教授的方法描摹女子的眉眼,却又对初次的执笔不太自信,于是先为小榭涂了个半面妆。瞧着最后的半边妆成,我感嘆着自己的手艺,也是醉了。更忘不了小榭盯着镜中均匀白皙的面容,由愕转喜的丝丝神情。 “她真漂亮!” 我纠正小榭:“是你真漂亮!” 有了成功后的自信,正待补上剩余半边脸上的妆粉,宫宫便撞晕在外头了。 多亏小榭在,不然靠我是无论如何不能把宫宫搬进凉棚来的。 现在我们看着失去意识的宫宫,对接下来该怎么办完全没有头绪。 “大晚上的,他干嘛上这儿来?”小榭先提出了自己的困惑。 “不不,等等,”我的想法略有不同,“首先我们是不是应该先弄清楚他干嘛大晚上要出门呢?而且还衣冠不整……” 说起这四个字,我俩不约而同低头去看宫宫。 不得不说,这娘娘腔闭着眼睛昏睡都非常美。而且并非是脂粉的衬托,此刻的宫宫素颜寡淡,一脸一头的汗,几缕碎发粘在颊上,当真楚楚动人。 ——我被自己最后的想法吓得打了个冷战,就见身边的小榭也是一抖,脸上的粉雪似的往下掉。 我想她大概想了跟我一样的事。 这年头妖怪也没有纯洁的啦! 小榭吞了吞口水,扭头就走:“我去找温凉来,她总是有主意的。” 我叫住她:“你就打算顶着这张脸出门?” 小榭勐地站下,想了想道:“天黑,没事儿。” 说完就跑了。 唉,这火急火燎的人!我不是担心你路上被人看见,而是怕温凉把你当鬼暴打啊! (3) 温凉来的时候宫宫已经醒了。 他一醒来就开始陷入惊恐,跳起来抓着头髮歇斯底里嘟囔:“快把我藏起来!不要让他们找到我!我要藏起来!” 原来那样一个阴柔从容倨傲自持的人,仿佛一夜之间被鬼上身。我不禁怀疑:“你是宫宫吗?” 他兜兜转转的身体突然停下,痴痴笑望着我:“不是啊!呵呵呵,我不是宫宫,从现在开始。对,我不是!” 我有股冲动,想找根棍子对着他脑袋狠狠敲一下。 “你是做噩梦了吗?” “不,我没做梦,我很好!我要躲起来,就是躲起来。” “你躲谁?” “嘘——”宫宫冲到我面前对着我竖起食指,眼神惊恐极了,“他们会听到!” 我眼看着他又开始在室内兜圈子,找寻可以躲藏的角落,愈加相信这傢伙是撞到头,撞傻了。 于是温凉和小榭回来以前,我一直担心宫宫会突然发疯咬死我。 看见温凉的剎那,我飞扑过去,没想到一下被弹开。宫宫抢在我前头。 “他们来了,来了!” 宫宫捉着温凉手臂又是笑又是叫,真的疯了一样。 温凉平静地反握住他双手,声音很柔很慢:“我知道,你先坐下来。” 奇怪,宫宫居然顺从地在凳子上坐下了。 我好奇问温凉:“你真清楚他说的啥?” 温凉都没看我,兀自开始生火煮茶了。 什么时候看见温凉,她总是煮茶,酷爱操纵水与火的平衡。 小榭也好奇。我看她上过粉的半边脸上一个拳印,果不其然温凉没饶了她。约摸是尴尬,她回来后一直也不怎么同我说话,这会儿巴巴追着温凉问:“怎么回事儿?你知道什么?” 温凉手上半点没停,只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大概知道。” 我急了:“知道就说嘛!大半夜的,你们不困我可困了。折腾什么呀?” 小火炉上坐着的铜壶咕咚咕咚烧开了。温凉这傢伙,煮的是我的太岁水! 她居然也没有搁茶叶,只是在杯子里放上一粒海凉珠——是真正的海珠子,有凡人指甲盖那么大——注满水递给宫宫,嘱咐他慢慢喝,但最后一定要把海凉珠也吞下去。 我滴个乖乖,这一杯水也太奢侈了!搞得我直眼馋,刚想跟温凉讨一杯,就听外头“嘭——”的一声,似乎又有什么大傢伙撞到石头上了。 还没等我们出去查看,门口冲进来了阿布。灰头土脸鼻孔下挂着两条血迹,也是蓬头乱髮光着脚,比宫宫还破相,上衣都没穿,光着膀子就来了。 进门便喊:“快让我躲躲!” 我不禁怀疑世界末日要来了。
第46页 随后阿布看见了宫宫,宫宫手里端着海凉珠泡太岁水,他抢过来就一饮而尽。 转头问温凉:“还有吗?” 温凉自腰带上摸出一颗:“你吃得起,我便给得起。” 狐狸一低头,发现身上值钱的只有一条裤子了。他抬头朝我伸手:“借我点儿钱。” 我挥舞起左手怒斥:“借你妹啊!你喝了宫宫的茶,那是温凉给他压惊哒!” 阿布一脸无辜转向宫宫,就见他大方摆手道:“没关系,你喝吧,我没事儿!” 宫宫居然不疯了,说话有条有理,就是这大方劲儿跟原来那个锱铢必较的娘娘腔相去甚远。 我脑子里一团乱。 “你们谁行行好,告诉我们一下这到底怎么回事儿?” 温凉过来一把将我抱上滑板,慢条斯理道:“今儿妖怪大街来了俩旅人,设赌局,无一人是他们敌手。好多人输得连裤子都扒了!” 我和小榭不约而同扭头看阿布。 他眼一瞪,揪住裤腰嚷嚷:“老子死都不会把裤子给他们哒!” 看来他果然输掉了裤子! (4) 这晚上的妖怪大街安静得可怕! 名字叫大街,但其实这里是一座市集样的小镇。活到至今,我从没有一天敢想像街上所有的店铺都停止营业,妖怪出没的黑夜却没有任何光怪陆离的夜不眠。这就像河水逆流四季停摆一样匪夷所思!妖怪们惧怕起了黑夜,争相去躲藏。 滑板在台格路上碾过,小小的轮子承载着我厚重的体魄,温凉牵着拖绳一步一步稳稳走在前头。 就在街心中央小广场,日晷下正对着我们来往的中心大道,是一张简单的八仙桌。桌下,财物拢起一座小丘。 最简单的掷骰子赌大小,两个旅人却赢走了整个妖怪大街的夜晚和繁华。 我以为温凉是要来替大家夺回已失去的。毕竟她是我见过打架最厉害的妖怪,绝不输与阿布。 然而她却将我推到赌桌对面,跟那两个人说:“他来跟你们赌一局。” 那是两个长相奇特的傢伙!都是光头,连眉毛都没有,眼眶里没有眼白,只有两粒乌熘晶亮的瞳仁,额头上的皮皱得可以叠出一块千层酥。身上的旧西装一人少一条袖子,正好一个在左一个在右。他们并不是双胞胎,可是每个动作都必然整齐划一,完全不需要口令。我猜想他们应该是妖怪,如若不然,他们不可能走得进妖怪大街来。可这样的妖怪,陌生得太过可怕! 对于温凉的意图我毫无头绪,她事先也不曾与我商量一二,我一头雾水望望温凉,又忐忑地瞟一眼面前的对手。 他们也正打量着我。没有眼白的瞳仁仿佛人偶脸上的点缀,都是假的。 但他们在笑。比人偶要自然温驯,不像假的! “客人当先。” 他们礼貌地将骰盅推到我跟前。我没有碰,仰头继续看着温凉。 她面上不带情绪,只是告诉我:“摇吧!” 然后呢?我从没有摇过骰子,也不知道怎样才能摇出最大的点数。我们的赌注又是什么? 我揣着许多疑问拾起骰盅,左手上下挥了一下,又将它轻轻搁下。 盖子打开,三个骰子分别是一三四,八点。 完了!——我感觉自己正在沉进一汪深潭,身体在黑暗中止不住地下坠,再下坠。 随后对面两人一道把手覆在骰盅上,一道举起来,一道用力摇晃。两只手始终交叠在一起,动作自然流畅地就像同一个人的两只手。 手落手又起,打开的骰盅里我看到整齐划一的三个六。十八,最大点数。 我脑子里嗡嗡作响,整个人懵了。 我甚至不敢抬头去看温凉脸上的表情,害怕她会失望,又害怕,不仅是失望。 “好了,”我听见温凉说,“我们赢了!这些东西我要全部带走。” 啊?没听错吧?温凉你傻了吗?他们十八点呀,比我大太多,是他们赢了! 然而我听见对面衣裾摩挲,旅人们站起来向我们微微欠身施礼。 “是我们输了,原物奉还!” 我瞠目结舌。 温凉也欠了欠身回礼:“很荣幸能陪二位玩一局。” “喔,哪里哪里,是我们该说谢谢!” “那么,尽兴了吗?” “是的是的,非常愉快!” “那很好。” “真是太好了!很高兴今天能认识这么多朋友。可惜该走啦!” “欢迎下次再来!” “嚯嚯嚯,下次啊?”两人默契地对视一眼,和煦微笑,“好想下次再来呀!就不知道又得等到什么时候喽!” 就这么笑着说着,两位旅人竟渐渐从我眼前隐去,消失了。 (5) 凡人有一种殡葬仪式,叫作“天葬”。 在高海拔地区,人们会将死去的亲人放置到一般人难以到达的险峻偏荒的高崖之上。那里有食腐的兀鹫,是连接死者与天堂的媒介,他们啄食死者的肉体,然后将他的灵魂送往神之所在。兀鹫是清道夫,也是神圣的送葬者,是信徒们心中不可取代的图腾。 而在妖怪的世界里,兀鹫是神使,乃天上至高无上的祭司,统领阴司鬼道。灵魂来来往往,兀鹫的忙碌永不止歇。这是一份没有告老、休假、竞选的工作!兀鹫生来就是使者,容不得逃避和选择。 只是每年七月半鬼门开,天界之门会暂时关闭一天,指引灵魂的领路人们才能得以稍作休息。然而也不是每位兀鹫使者都能得到这一年一度的机会。使者太多了,也需要忍耐住等候的漫长。每次,只有两名搭档可以得到名额! “可我还是不懂。”我坐在滑板车上盯着温凉的后脑勺,“刚刚的骰子,怎么就是我赢了?” “很简单啊!”温凉回头沖我笑,“开赌之前你又没说比大比小,摇出来之后你小就比小,你大就比大,输赢我们说了算。” 我惊唿:“那不是作弊吗?” “没规定不准作弊啊!” “可……” 这赢得也太简单随意了!之前那么多人参赌,竟无一人想过?另外,兀鹫们居然也能这样宽容地接纳作弊的结果。我百思不得其解。 “其实,那两位我是见过的。” “嗳?什么时候?” “你出生之前,我也还小,七百多年了。那年七月半,我陪他们掷了一下午的骰子。他们除了三个六,掷不出别的点数来。” 我不明白。 “他们是灵魂引路人,手中掌握的一切都是命运的註定,没有运气和意外。所以骰子到了他们手里,永远只能得到最大数值。这不是他们作弊,而是另一种不可违逆的註定。” 所以唯一打破僵局的方法就是放弃对“大”这个顶点的渴望!只是对妖怪来说,好胜心也不是轻易可以放下的。
第47页 每个人来了都想能掷出更大的点数,哪怕是平局。没有人告诉他们“大”才能赢,却都义无反顾默认“大”的权威。固性思维,究竟是缺乏一点变通,还是执着太深? 回家的一路,我一直在想着,无法停止。 忽然又觉得头顶有东西轻轻搔痒,让我无法集中注意力思考。 抬起左手够着那东西,取下来看清,却是一枚灰白色的羽毛。 “这?” 温凉回过头来瞥了一眼,不由莞尔:“你发财了肉肉!兀鹫使者的信物,可是能达天听哦!你又交了两个不得了的朋友啦!” 我倒是觉得,这样高大上的朋友,我还是敬而远之的好啊! 第三十九天、玩儿心吗? (1) 人类难过了可以喊“伤心”,那么妖怪呢? 心就是个器官,还是一个抽象意义上的代名词? 心,在哪儿?胸口左边,还是哪个人的手上? 凡人的伤刻在心上,妖怪的伤,又该刻在哪里? (2) “我有心哒!” 我差点儿忘了,阿布是狐狸!他跟蛋蛋、格格、阿苗一样,都是动物,没有妖力也依然是活着的。 活着的,都有心。 太岁也是活着的! 我在千年的巨石上成长,也许缓慢不可察,但我确确实实变得巨大而敦实。不像陪伴我的巨石,千年来受风蚀水洗,一点一点被打磨。死了一样的巨石只会变小,用更漫长的时间在岁月中消失。 可是我没有心。我的身体里,没有代表生命的搏动。 “你的话说反了,肉肉!”温凉的髮辫在风里飘荡起来,好像一把临江的垂柳,“有心的都活着,活着,却未必需要用心!” 我想了想。 “那我们因为什么活着?” “为了想清楚这个‘为什么’!” 跟温凉说话越来越费脑子了。 (3) 温凉的心被挖了出来。 我不明白为什么成天强调自己没有心的寿山石会突然长出一颗心。我更不明白,为什么她的心会被挖出来。 这里我不应该再用“她”了。石头没有性别,我就是觉得温凉那么好看,那么善良,对我那么温柔,好似我的姐姐。我喜欢有姐姐的感觉! 可现在他同阿布一样裸了半身,衣袖无力垂挂在腰际,胸口一马平川,无论如何都是个男人。 男人温凉心口上有好大一个洞,光从前面射到后面,又从后面穿透到前边。 没有血。寿山石的心也是石头的! “是你输了!” 阿布的一条尾巴尖上挂着温凉的心。 这是我第二次看见狐狸的五条尾巴变成火焰的扇屏张开在身后,它们宛如五柄旷古的神剑,随时准备开天闢地! 可他却用它们撕开温凉的胸膛。 我没有阻止这场打斗。因为它的起因是完全没有挑衅不带恶意的。就是一个朋友说 “好像从来没有打过”,于是另一个就说“那打一场出出汗吧”,于是我最好的两个朋友便褪下上衫打了起来。 温凉真白啊!跟玉一样。 阿布真壮啊!跟山一样。 我真蠢啊!跟平时一样。 (4) “那是一个匠人送给我的!”温凉平静地将胸口的洞抹平,“一块真正的崑崙白玉。他把石头雕成心的形状,起名‘玲珑’,镶进我胸口。” 温凉的眼泪滴滴答答,水晶珠子滚落一地。 “他说这样我就不会哭了,因为玉比寿山石冷,比我硬!” 噗—— 肉体被刺穿的声音。 我们都看着温凉哭,看得忘记了这是一场打斗。 石手自前而后从阿布的背上穿透出来,满臂鲜血淋漓,掌中却空无一物。 “嘿!”阿布啐出一口污血,咧嘴笑,“巧了,我也碰到一个人,是个魔族!跟我说狐狸的心是炼药的引子,最容易被偷走,放到肚子里才最安全。他说,这叫‘搪心’!” 难怪阿布不会爱,却爱! 就像温凉不爱哭,却哭! 妖怪的人生跌宕起来,理还乱,刀斧难断! (5) 从今以后,我再也不问“心”了! 第四十天、祭 (1) 很多时候我想抒发,想饱引诗词歌赋作一篇文来歌颂美景与生活。生命的树枝拉升出蕊心朝阳的嚮往,岁月则横展着铺陈出一片燎原的足迹,前头青草离离,身后荒草凄凄。欣荣与枯败,骄傲与失落,好的与坏的交织在一起,眼泪和着笑,这便是人生。 然而我不是人,妖怪的一生无论向上还是向左向右都是无尽。我看见光在顶上,雷就在身边炸响,凡人的神奇就是我的日常,这样的日子我过了六百多年。 终于我想要记录,却突然忘记了六百年来最深刻记忆的风景。眼前的花草树木都不是我的,那只是转述,我拥有的,只是别人的故事。 就连记忆,都不许我主役! (2) 一百年时间于我快得只如朝夕。 一百年前我有过一个朋友。 一百年了,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那时候世界正在混乱,人类的文明空前繁荣,战争也空前繁荣。 那些原是制造出来改变生活方式的器械,最终改变的是人类的命运,以及世界的格局。 然而代价剧烈得就连妖怪都无法理解。 很多生命消失,山在震颤,河流浑浊,哪里都是鲜血和尸体,世界脏得连妖怪都无处容身。树精花妖,阿布说即便是狐族也难以倖免,那时候每天晚上萤火成片地升上天空,宛如星河回流。凡人不会知道,那些不是萤火虫,他们都是妖怪,是活体的灵魂,死物的精魄。 人失去生命叫“死”,妖怪失去生命就是“消失”,魂飞魄散,灰飞烟灭! 遇见清明的时候我以为他也是升天的魂魄。他的一双眼睛闪着晶亮的萤光,比任何妖怪的灵体都要夺目。他身体又是那样漆黑,如夜幕一般,以致于飞到近前了我才看清原来那不是萤火,而是一个会飞的人形。 他轻轻落在千年的石头上,问我是不是太岁,我吓死了,以为又是一个乘火打劫想走捷径修炼的妖怪。 我骗他说我不是太岁,我是蘑菇,一朵毒蘑菇。 他歪着脑袋打量我片刻,然后笑起来。 “是嘛,那太遗憾了!” 我抖嚯嚯问一句:“你找太岁是要拿来修炼吗?” 他摸着下巴想了一下:“是,也不是。” “我不明白。” “这么说吧!不可否认,我的确是要拿来吃的。” 我打了个噎。 “不过不是给我吃。” 我更惊吓了,敢情这还是个懂得分享的妖怪。看来我要尸骨无存! 接着他问了我一个世上最恐怖的问题:“你就是太岁吧?”
第48页 我连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这个时候否认就是最大程度的承认。何况我的外形怎么看都不像朵蘑菇,如此低等的谎话连蛋蛋都不会相信。 噢,那时候蛋蛋还在蛋里! 清明并不落下来,索性在石头顶上盘腿坐着,身上的披风裹住单薄的身体,只剩了一个头。 如今回想起来,他那时候看起来累极了,眼底的疲倦沉重地仿佛只有长眠才能治癒。 可长眠,也许就是不醒! 即使这样,他还是对我笑。友好得像是分别很久的老朋友! “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我只是,”他笑得有些凄凉,“听说你是灵药,可以治病延年的灵药。就和,”他眸光黯淡了下去,“和我一样!” 我惊讶:“你也是太岁?” 这可太不像了。我都没有手脚咧!他已经可以在天空御风而行,这得是修炼了几万年吶? 于是我以为清明是太岁祖宗。 我毕恭毕敬地唤了声:“祖宗!” 清明愣了下,失笑:“不不,你误会了,我不是太岁,不是植物。” 我混乱了:“可你说自己和我一样。” “我指的是功能。你看,我有一千三百岁了!” 我打量他几眼,觉得还是肯定他一下。 “恭喜你长生!” 他扶额:“你没认出我来?” 我摇摇头,诚恳地表示:“晚辈没出过远门,见识浅薄,不识前辈庐山真面目,还望不吝赐教!” 他倒也爽气,站起来一展披风,露出两排尖牙又问:“这下认识了?” 我张大嘴:“天吶,翼手天鼠!福王!” 蝙蝠是五福祥瑞,地位不在阿布他们狐族之下,慢说我一个没成人形的小妖怪,就是老白、牙牙那些跟着财神爷领俸禄的上古神兽见着福王,那也是要正装拜谒的。如此高尚的大人物驾临,我要有腿保证立马跪下。可惜那时候也只得前摇后晃以为见礼。 清明坐在石头上有种欲哭无泪的悲凉,他揉着眉心摆摆手道:“我是翼手族,但不是王。话说回来,你不必见着翼手的都称王。王只有一个,不是谁都能做的!” 我不管:“反正你是翼手族,半魔半仙,了不得,顶厉害了!” 我那时不知他心中牵挂,一味拍马屁。结果还没拍响! 清明垂目颓然,告诉我:“厉害什么呀?结果也只是看着这劫难频频的世界,无能为力罢了!” 我想到了他之前说过的话。 “您说功能跟我一样,难不成您也是……” “嗯!”清明点了下头,“飞鼠自古可入药,清热火,明双目。凡间传说千年的蝙蝠研末服之,可得万寿长生。” “哇——”我打心底里惊嘆,可嘆来嘆去也只能说出一句,“哇,好厉害!” 真是白费了温凉许久以来教我读书识字! 可就这么贫乏的赞美居然也没贊到点上。 清明又一摆手:“那是胡说的!先不说千年的翼手族凡人捉不到,若真有效,那普天下的蝙蝠早死绝了。不过清火明目倒是确有其效,而且用的也不是肉身。”他拍拍腚,“夜明砂,就从这里出来,就是屎。” 连屎都能入药,简直灵得太有效率了。 我不禁对眼前这位翼手族崇敬得五体投地! 清明瞥了我一眼,无奈到快哭了。 “我们说正题吧!” 正题?我们说的难道不正吗?我努力思考了一下,终于想起了我们之前的话题。 “您来找我究竟是?” “我需要你的帮助,太岁!”清明看我的眼神肃穆得吓人,“给我太岁水,越多越好!” 登时,我心头一松,尿了! 太岁水涓涓,一泻千里。 (3) 清明将身子泡在如沼的太岁水里,和衣仰卧。 他望着漫天的星辰告诉我,他叫清明。跟节气无关,但愿风调雨顺天下清明,这是他名字的由来。 我第一次遇见这样入世的妖怪!他一生的抱负被镌刻在了名字里,却只为了红尘凡间的平安顺遂。 在此之前,我问过阿布,人类信仰神仙,究竟是先有的神,还是先有的信仰? 那是我第一次将阿布问倒!他转而去问温凉,竟连她都无解。 妖怪有史书,我们说上古神祗亿万时光,可似乎歷史的缝隙里总能将人类一笔带过。我有时也困惑,我们这些非凡的存在究竟是真是幻?一如庄周梦蝶,蝶的梦也好人的梦也罢,前提都是实体的存在。如果是人梦蝶,那蝶就是想像;如果蝶梦人,那人就是虚无。 可故事里蝶和人都活着,妖怪和人类也都活着。最终连妖怪都分不清,是谁制造了谁?谁也分不清,包括神! 所以我一直最羡慕鬼族。他们是生的背面,红尘世界的阴影,从来跟世界息息相关。对于他们来说存在本身就是理所当然的,一切皆合理。有生有死,轮迴反而成就了生生不息。 冥王也曾托小鬼带话,说:“若有天妖怪做得烦了,随时可来地府。魂魄来去是天定,一朵灵药天生地养,本王纵无福消受,一个安身之地还是管得起的。” 彼时我不懂话里厚意,如今想来,冥王或预见了妖怪的矛盾,保我个长存罢! 遇见清明,看到他浸在水中遍体鳞伤的身体,我无需探问也能明白,这场人类世界旷日持久的所谓革命撕裂了他的祝福。他活着每一天都被破碎的祈祷反噬鞭挞。人类的贪婪杀伐铸成不可填满的欲壑,将所有美好的嚮往都咀嚼成磨难,辜负了祥瑞,更将他们杀死! 从这里离开的清明,也许很快就会消失了,变成每天都升上天空的萤火。他的决意和他的伤痕一样无需确认。 一个急于疗伤的人,必然也急于回归。清明的归宿在凡间,他是祥瑞,他要去继续耗尽精元守护与祈祷,直到那个“风调雨顺天下清明”的世界再度降临。 他真傻! 他面前的我,是太岁。他可以轻易将我肢解带往人间散播,或者索性将我吃下得到永恆的健康。只要牺牲我这个无能无为的小妖怪就能得到解脱。然而他只是在我这里泡了个澡,洗去一身风尘与疲惫,裹好披风又上征程。 我忍不住提醒他:“哪怕一小片我的肉便抵过你三百年的修行!” 他的眼瞳在夜色至浓的黎明时分显得尤其明亮,认真而有力地望着我。 “不要有这样蠢的想法!”清明笑着,“妖怪也有妖怪的使命,我的使命是守护和祈祷,但那不是你的使命。傻孩子,你还不到我一半的年纪,牺牲这种事儿轮不到你来思考。妖怪也会死的,而且很多的妖怪正在消失,所以我们更需要传承。如果你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那就从记忆开始吧!记住我,就像五百年来记住南来北往的故事一样,我也是你的一个故事。如果有机会,日后我回来,一定要听你讲一遍当年。你会讲给我听吧?”
第49页 太岁水从我每一个表皮细胞渗透出来,我的眼泪可以流淌出一条河。 (4) 怎样才算风调雨顺天下清明? 阿布可以成天自由地去人间泡妞算不算? 温凉住在博物馆,虽非本意但不再流离失所,算不算? 老白和牙牙吃香火吃到反胃,算不算? 大哥在凡人小孩身上收穫的笑容算不算? 大麦驮着玮爷海阔天空去游歷不用担心炮火与流弹,这又算不算? 我不知道! 我只是想着一个叫清明的朋友,他生不在清明,死不祭清明。 我一直记得他说日后要回来听我讲他的故事,我等了一百年,他还没有回来。 太岁命很长。所以我会一直等下去! 等不到,就想下去! 一直! 第四十一天、穿越这回事儿 (1) 说起来,求道修仙都有个歷劫的过程,一般平安度过去了纵使不能升官发财,其后几百上千年的安逸顺遂还是有保障的。 我问过阿布,他为了自己的五根尾巴还真歷过劫。 “天打雷噼吗?” 阿布不屑地哼了声:“老子属火哒!天雷勾地火,会爆炸!” 我深以为意:“噢噢噢,是的呢!那你干嘛去了?” “下凡做人去了。” 我惊喜:“哇,你一直想着做人,岂非心愿达成?” “屁咧!”阿布的表情跟踩了狗屎似的,万分嫌弃,“老子是下凡,可不是投胎。大爷的,就去三个月,要我给七对命中无缘的男女凑姻缘,还夺我肉身封印我修为,叫我仙魂附凡胎,太他娘的阴险了!” “咦?那不就是魂穿?” 阿布斜睨我一眼:“你小说看太多了。” 我讪笑:“哈、哈哈,是格格的书,她喜欢!” 阿布用表情告诉我他不信。 罢了,不讨论这个! “后来你怎么办啊?看你这活蹦乱跳的样子应该是圆满完成任务,满血復活了,想必过程很精彩,快说说!唉,对了……” “你到底要不要听我说?” 阿布咆哮着打断我的喋喋不休,我望着他抓狂的脸眨眨眼,弱弱把话说完:“你附身的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阿布狠狠捂住了眼睛! (2) 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笑了足有半个时辰,太岁水都笑出来了,还停不下来。 笑得阿布坐到外头另一顶凉棚下去不要理我了。笑得来找我玩儿的蛋蛋、之之和小榭不明所以。 于是我告诉他们,阿布歷过劫,他是魂穿去的,附身在一个老乞婆的躯壳里。老乞婆快七十了,只有上下两颗牙,讲话漏风,还有狐臭,哈哈哈,狐臭! 于是后来就变成我们四个一起笑了。 阿布终于恼羞成怒,跳进我的凉棚来指着我鼻子大骂。 “没义气!大嘴巴!友尽啊!” 我挑挑眉毛:“有种你走啊!” 阿布抬脚就走。 “我问温凉也是一样的,她什么都知道!” 阿布很有种,所以他没走,回到我面前抱拳一鞠躬:“大爷,您要听啥,尽管问!” 狐狸此生有两件事不能容忍,一个是被人说丑,另一个就是被温凉揭老底。 (3) 讲故事之前,阿布兀自把天上那些个仙官神尊骂了个遍。大抵说投胎有风险穿越需谨慎,但好歹自己人,不说走个后门,网开一面总行吧?居然如此落井下石!枉费那些个凡人小说里描绘穿越不是王公就是显贵,最不济颜正,在任何世道上都是吃得开的。 偏生他这个神风俊朗武艺卓绝气死潘安羞臊美人——这都是阿布原话——的狐族九公子居然被派了个孬胎。老也就算了,丑也就算了,臭也就算了,居然还是个女的,又老又丑还很臭的女人啊! 当时阿布就咆哮了。那个气贯山河,吓得乞丐窝里的叫花子撒丫子全跑了!都以为断了气的老乞婆诈尸! 听到这一段,我们四个又笑得滚作一堆! 阿布擦擦额上冷汗,决定无视我们。 因为形象和身份的限制,阿布的媒婆生涯从一开头就註定了命运多舛。 很简单,谁会愿意听一个连饭都吃不饱臭烘烘的乞丐保媒拉縴呢? 如此过了两天,阿布彻底崩溃了。 不是因为任务的艰难程度,而是身上那股子臭味儿,已经把他熏得无法正常思考了。 时值深秋,风卷枯叶满地黄,无边萧索。 阿布不愧是下代狐王,顶着冰凉刺骨的水温就跳下护城河去了,连衣服都没扒。 “可你没有换洗的衣裳了!”蛋蛋很务实。 “废话!”阿布眼一瞪,“不连臭衣服一起洗了,这澡不白洗?” 简直太有说服力! “你不是被封印了法力?不冷吗?” 之之的提问让阿布情不自禁打了个哆嗦,直戳他痛脚。 岂止冷?阿布一下水就冻得腿抽筋儿了,扑腾几下没浮上来直接沉底。 当然明摆着,他肯定没死成。 我特鸡贼地问他:“是帅哥还是美女捞的你啊?” 阿布一脸怆然:“是船工的篙子。他每隔一天就在河里捞垃圾,疏通河道。他捞我上来打了我一棍子,指给我看河堤上的告示牌,那上头写着严禁投河自杀,违者罚做苦役一月。嗳,你们说说,死人要怎么做苦役?啊?” 回忆着的阿布眼中万念俱灰,有一种看破红尘的超然。 (4) 温凉教我看书写字,背成语“否极泰来”、“因祸得福”,很多词语我记忆深刻却理解肤浅。直到阿布用他的经歷展示给我看,什么叫运气! 谁能想到一个洗澡差点儿淹死的老乞婆居然被船工认作了干娘? 要说阿布聪明呢!不是人的时候法术高强,做起人来演技精湛,被船工一棍子敲在腿上,当即嗷嗷叫着在小舢板上哭着打滚。 “哎呀哎呀断了呀!” 船工拿着棍子一下懵了,岸上围观者指指点点,谴责声顿时沸腾起来。 最后没办法,船工只得硬着头皮领阿布去看大夫。 腿自然没事。不过乞丐嘛,营养不良身子弱又被秋天的河水激了一下,病怏怏的德性是个有良心的大夫都会动恻隐。于是立即张罗煮姜茶开补药,要船工买帐。 人家哪里肯?可架不住人言可畏,只当自己晦气,破财免灾。 却不料乞丐阿布竟拒绝了大夫的好意,直言:“先生有□□么?赐老妇一口便是。” 大夫跳起来,阿布就哭。诉说怎样天灾误农背井离乡,怎样儿女离散老伴饿死,怎样生无可恋只求速死,说得见者流泪闻者伤心。 一干人唏嘘感慨之际,乞丐阿布不忘补一句:“我儿若有幸还在人世,也有你这般年纪了。”
第50页 他这话是望着船工说的,登时就把人说跪下了,张嘴喊娘,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地表白自己年幼丧母,人生未尽天伦,愿以老乞婆为母,发誓给她养老送终。 “后来呢?”小榭问。 阿布挖挖鼻子,改换了索然的面孔。 “后来我就每隔一天跟儿子出去捞垃圾,中午休息时候就在岸上看过路的男男女女。瞧顺眼一对就跑去跟女的说她红鸾星动姻缘将至,然后再跑去跟男的说他印堂发黑年内必有大祸需借婚庆沖喜,并且马上在哪条街哪个路口会遇到真命天女。” 我嘴张老大:“这能成吗?” “把‘吗’字去喽!老子最后还给儿子说了个媳妇,七断姻缘两个月就搞定,蹬腿闭眼回来了。” “真不知说你聪明,还是凡人太天真?!” “噢,也不是啊!”阿布把挖出来的鼻屎在指尖搓成团,“我说了三十七对呢!被六个人骂神经病,十一个妹子问我那个命中注定的人是不是石崇,还有七个混小子吐过我口水。所以说,成功是个概率学!” 蛋蛋歪着头:“石崇?那个铺了五十里锦步障富可敌国的石崇?你去了西晋?” 阿布点点头,忽化出自己的五根尾巴,指着其中一条道:“一根尾巴是狐狸,两根尾巴是狐妖,老子为了得到第三根升格作狐仙,真是歷经坎坷啊!” 我点头附和:“是啊!早知道你就要饭去石崇门口,然后跟他说街上妹子都是他的婢妾,娶了就可以长命百岁,一了百了多省心。” 眼前衣袂晃过,我抬头,看见阿布张大眼睛定定望着我。 “干嘛?” “啊啊啊啊啊——”阿布捧着我脑袋拼命摇晃,“我怎么没想到?我应该去给石崇说媒。既然都命中无缘,他娶几个娶谁都无所谓啊!他有钱可以包圆天下美人啊!为什么我这么蠢啊啊啊啊啊……” 我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候没节操没下限的阿布脑子变钝,我只晓得自己这辈子绝对不要修什么仙。歷劫这种事儿,敬谢不敏! 我嘛,当妖怪就好了! 第四十二天、我们的传统 (1) 我们不老不死,我们纵横古今,我们目睹歷史,我们是妖怪! 但,除了自己,我们,还保留下了些什么呢? 世界变了! 活下的我们究竟是变过,还是从不曾改变? (2) 人群在缓慢移动,推着队列踽踽前行。没有催促和推搡,每个人都低着头,只专註脚下的路,前头的人留下足印,被后面的人覆上,一步一步,将泥泞踩出坦途。 我伏在温凉背上。豪雨之后的林间满是水塘泥沼,滑板车很难顺利前进。温凉便背着我走。 他们不能将我丢下。每个妖怪都必须出席,正装肃穆,去送一个平凡又不凡的妖怪最后一程! 葬礼!对于妖怪,是一出盛大的祭祀! 严格说起来,这不能算是死亡。妖怪的死亡是湮灭,在三界五行六道轮迴中彻底消失。肉体腐坏灵魂不朽,这不叫死亡,是羽化飞升。 但从此我们熟悉的形象将永不再来。脱胎换骨后的重生,即便记忆长存,不是那个人,不在一个世界,他去了天上,从此我们需得仰望。 我们发自内心崇敬,也坦诚面对疏离。 今天,我们失去了一只相亲相爱的妖怪!今天,我们盛礼送别! 高高的山丘顶上堆起梯形的薪柴,托起一方高台,上头坐着失去了生命的肉体躯壳。 他似一座禅定的佛,面容沉静安详。洁白的袍子轻柔如羽衣,随着晚风徐徐飘动,感觉随时能托着那具身体飞起来,奔向天上。 “他多美啊!”我听见前头的人群里响起喟嘆,“十七年来他一直是漆黑而丑陋的,终于得到他要的蜕变了,可惜这样短暂!” 前来的妖怪们自觉围成一圈,以薪台为中心层层叠叠,宛如行星外的星环。我在温凉背上撑起身子,极力仰头去眺望那即将功德圆满的妖怪,只觉他美得超然不可侵犯。 “嘤嘤嘤——”是蛋蛋,她和刺猬幽幽在一起,两个人抱头痛哭。 我隔着人墙压低声音唤她:“那是你们的朋友吗?” 她们摇头:“不认识的。” “那为什么哭得这么伤心?” 幽幽抬起晶莹的泪眼:“太矮了,看不到!” 温凉背着我往边上挪了好大一步,离得她们更远了。 我想让她们跳我背上来的阴谋破产了。 “这是葬礼,”温凉掐着我胳膊上的肉,“别太胡闹!” 这个一本正经的傢伙,说得好像她认识薪台上的傢伙似的。 “我的确不认识,王认识。” 我望着薪台边高举火把、身披玄色大氅的伟岸身影,不由自主打了个寒噤。 (3) 小井仙子宣读的悼文情义拳拳,痛惜中递上祝福,甚为感人。是王为逝者撰写! “他哪份案头文件不是小井代笔?” 阿布没有随着老爹站到贵宾席去,硬从人群里挤过来,挨着我扒衣服脱鞋子。 他讨厌穿正装,黑色的丧服长摆广袖,前襟掖得严丝合缝不透气,这七月里的末伏天把他闷够呛,不止贴身的亵衣,连中衣都湿得能拧出水来。 一身火红皮毛的狐狸一边出汗,一边掉毛,前后左右喷嚏连连。 我捂着鼻子:“行了你,别扇啦,这可是正经场合!” 阿布袒胸露背吐着舌头甩着大袖子:“再正经下去老子就得坐那台子上去了。” 一直不理睬阿布的温凉忽的把我放下,侧身递过来一个皮囊:“说来说去不就是讨这个吗?喝完了把嘴闭上!” 阿布高兴了:“知我者,温凉也!” 上哪儿都带着凉茶的温凉真是救了阿布一命!他接过皮囊一饮而尽,一滴都没给我留。没义气!那还是我的太岁水煮的吶! “你自己憋点儿水出来喝不就完啦?” 想得美!我这边哭,你那边就嘴喝,才不便宜狡猾的狐狸! 插科打诨的工夫,前头的人突然回过身来嘘我们:“开始啦!” 火被点了起来! 助燃的火油瞬时将橙色的热流扩大了声势,沖天而起。迸裂的火星在天空瞬亮瞬灭,让我想起百年前夜夜升天的萤火,是死无生。 我不认识高台上面目清俊的人,但我想起了我的朋友,我哭了。 阿布下巴抵着我的脑袋,声音自上而下落在我心里:“福神即便破碎了希望失去了辉光,也可以化身为晦暗的瓦当挂在屋前房下,几十年几百年或者上千年,无论如何,他们一定会再回来。红尘俗世多灾多厄,也多情,想升天,没那么容易!” 温凉斜睨了阿布一眼,却没说什么。 随即人群便动了,自里向外,由近及远,一圈一圈开始螺旋着走向火台。
第51页 最后的瞻仰和告别,开始了! (4) 我不知道怎样形容,不是伤感更没有难捨,撇开了触景生情的感慨,对这一场近在咫尺的火葬我激动得浑身颤抖。阿布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温凉瞪大双眼专注地凝望,连他们都无法不惊嘆。 白色的轻衫被烈焰产生的上升气流卷得飞腾起来,火光将近处的一切染作橙红,衣袂不断被烧灼熔断成破碎的残帛,翩然如蝶,在空中旋舞着飘向顶上。 这才当称为羽化吧! 每一寸身体都化作轻盈的烟、纤薄的灰,却载得起最重的梦想与嚮往,飞到天上去。 “这是最后的玉鸣了!”温凉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串晶石佛珠,她合掌默诵,十分认真虔诚。 我转头看阿布。 他衣冠周正,眼往天上,抬手摸摸我的头。 “下一任的出现,又得等十七年吧!也许更久。” 蛋蛋给我看过她私塾的教科书,上头记载:“玉鸣,蝉也!地精,依树为生,养在土下,寿十七。破而出,尽欢后死,长不过月余。” 人类说蝉象徵永生,还有復活。 其实没有復活这回事儿,连妖怪都不能做到。 他们只是安分于等待,用十七年的时间在地底蛰伏。 至今连妖怪也无法解释为什么是十七年?为什么用十七年的暗无天日只能换来一个月的朗朗天青?为什么要用这样极致的生与死换取种族的存续? 为什么? 他们也是妖怪呀! 原本长生而非凡,却走到了比人类更短暂的生命轨迹里。 甚至不是每一只蝉都可以成为玉鸣! 他是独一无二的,如王者的推举,等同蜂群的奉养,又仿佛落在同一株树上越冬的王蝶,众为一,一为众! 所以玉鸣是一只妖怪,也是一群妖怪! (5) 王的神宫前有一株古桑,每年夏天蝉鸣喧闹,今年忽然悄无声息了。 夜晚的界山上静得能听见树精的鼾声,王疑惑,踱步出来,却见月光下一个黑衣黑面的人影站在树荫里。 王笑起来:“原来如此!倒是本座之幸了!” 他在树下摆案,夜夜备足酒饮果蔬,让界山上的月轮满了整整一个月。 昨夜里,他提壶捉杯又来,树下却没有黑影了。白衣的书生俊颜皓齿,望着他盈盈笑着。 “是嘛?已经一个月啦!” 白衣人颔首欠身:“承蒙王之厚爱!” 王摆摆手:“月晕光华,夜露甘香,皆是自然天成,本座什么都没做!” “是!”白衣书生伏地跪拜,“为妖一月,无有建树,愧对王!小的告罪!” 王轻轻摇晃杯子,望着里头映月的佳酿,徐徐道:“怎说无有建树?你不是很好的酒友吗?” 王饮尽杯中玉液,又斟满,矮身蹲下,将杯递在书生眼前。 他大胆抬起头来,认真望着王的面容。终于他双手捧过杯子,笑着:“与王结友,万世之荣!” (6) 燃烧的身体一点一点变得稀薄透明。 这场盛大的典礼终将接近尾声。 我在人群中翘首,远远看见王将硕大的酒罈高举过顶,悉数倾倒。 风里带来隐隐的道白:“要当个快乐的仙子啊!” 寻欢作乐,这是妖怪最引以为傲的传统! 第四十三天、过节?过劫! (1) 眼看着暑假到了头,妖怪精英私塾里念书的蛋蛋和幽幽这几天可愁死了。尽顾着玩儿,作业落下好多。 我听大哥说过人类小孩儿很多有此顽疾,不到最后一天火烧屁股想不起来写作业。可蛋蛋是优等生,妖生目标直指龙神的学员典范,她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实在有些让人跌破眼镜。 “那你可错怪她了。”幽幽一边往盆栽里撒百年草木灰,一边严肃地给我解释,“蛋蛋很用功的!假期还帮着教授整理学校档案馆的资料。盂兰盆节的祭典呀□□还有酒会,她都是志愿者。每天早出晚归开会筹备,忙得恨不能托生成哪咤。” 哪咤只有一个身体,托生他没用。得托生成蚯蚓,断体□□。 我瞅瞅蛋蛋,她兀自奋笔疾书,显是没打算加入对话。额头上一块淡淡的褐色,是乌青见好的徵兆。 说起这块乌青,也是盂兰盆节的一个纪念啊! (2) 七月一整个月都是妖怪和鬼灵的节日。故人们纷纷返回人间去收纳孝子贤孙们的供奉,我们这些妖怪的活动则丰富多了,河灯、庙会,还有盛大的百鬼夜行。 本来咱王和鬼君就是酒友,每年借这由头更是疯得肆无忌惮。地界的醇酿就不必说了,还能死缠烂打威逼利诱从天上搬来琼浆玉液,真是过年都没这么热闹! 也因此,盂兰盆节实际上就成了妖怪们的新年。一年一度,是必须要狂欢放纵的。 许是这些年天下太平,盂兰盆节的规模也变得一年比一年盛大,到了今次,妖怪大街西侧的斗兽场已经容不下所有人观礼了。小井仙子往上一报,咱王掏了掏耳朵抬手一挥:“改!去沅水滩头。” 沅水是条淡水大江,下游有一处平缓的转弯口,经年沖刷上的泥沙堆积,变成了一片偌大的滩头。夏日里野草茂盛,风吹翠波荡漾,候鸟驻足,风景绝好。 那地方,慢说召开盂兰盆节,起个大战都绰绰有余。 要说我这算命手乌鸦嘴呢!当初我不过随便一想,没料到真能打起来,还是不分敌我的混战。 起先,也是正经开心过节的。集会上妖怪们载歌载舞,各式摊贩吃的喝的玩儿的都有。 惯例的,我同阿布和温凉一起出发,约了宫宫和小歪在豆芽娘子的摊位前碰头。 今次因嫌道远不便运送,也是户外不利保存,豆芽娘子酒带的不多,倒是搬来好多存乌梅的罈子,卖现成的乌梅汁。豆芽娘子的手艺有口皆碑,我们到那儿时顾客队伍已经排起老长,宫宫和小歪正被硬拖着在棚子里打下手呢!小歪装盛,宫宫收钱。 一眼可辨,客人女多男少。 我对着阿布嘻嘻笑:“豆芽娘子真懂人尽其用!” 阿布挑挑眉毛,笑得更坏:“打赌,让温凉扯身碎花裙子去换小歪,保证阴阳平衡!” 温凉凉凉瞥了我们一眼,跨前一步大喊:“宫宫,阿布说你卖脸!” 登时我只觉身旁嗖嗖两道风过,定睛细看,阿布和宫宫一前一后从我边上跑了过去,宫宫手里还操着根捣药杵。 宫宫边追边骂:“骚狐狸,我撕烂你的嘴!” 阿布边逃边嚷:“温凉,你给我记住!” 二人追逐着远去,唯留一道烟尘记叙传奇! “啊呀!”我顺着脸上的拉扯转过头,看见温凉隐隐含笑的明眸,问我:“乌梅汁大杯小杯?” 我觉得这应该算一笑泯恩仇了,憨憨一笑,口齿不清回道:“我要超大杯!装葫芦,背着。”
第52页 (3) 一个时辰后,狐狸和兔子共同躺在滩头北侧的小丘上,远处的喧闹缥缈浮幻,顶上的流云沾染了夕阳,一片丹霞。 我坐在滑板车上吸着乌梅汁抖着脚趾头,觉得幸福乐无边。 温凉站在二人中间,捧着两杯饮料居高临下。 “打不打了?” 阿布一个打挺跃起来,拿过杯子啐她一声:“也不知道谁搞的事儿?”端起杯子一口喝下去半杯,大大舒了口气。 宫宫则咯咯笑,躺着一指阿布:“今儿到此为止,下回一定跟你分胜负!” 阿布一瞪眼:“来呀,谁怕谁?!” 宫宫翻身坐起:“说好了!” “耍赖的是孙子!” “肉肉见证!” 我正美呢,冷不丁听见有人叫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阿布的手就拍上了我的肩。 “成!” “等会儿,”我眨着无辜的双眼,“有我什么事儿啊?干嘛不让温凉做中人?” 阿布嗤之以鼻:“切,我才不要!” 我知道,他这回气温凉气得有点儿大。 “是你先调侃她哒!” 我尝试给两人说和。宫宫也过来了,坐我另一侧,把温凉隔在最边上。 “就让肉肉和温凉一起做见证,我跟你总有一天决出个高低来。” 阿布还是不乐意。温凉倒不显得在意,喝着乌梅汁望着天空,口中似自言自语:“五十坛乌梅,卖到天黑也卖不完吧?” 宫宫“扑哧”一声笑出来:“委屈了小歪!” 阿布也是明白的,可嘴上不饶人,白了温凉一眼道:“就你鬼点子多!那么本事怎么不把小歪也带出来呀?” “那豆芽得跟我翻脸。” “你这样她就不翻脸啦?”阿布隔着我伸长胳膊一指宫宫的脸,“活招牌都没了,你这是毁她生意!” 宫宫张嘴去咬阿布的手指头。他收得快,没咬着。 温凉迎着凉风微微合上眼。 “没关系,有小榭和之之在,她们想跟豆芽学手艺,以后开连锁专卖店。” 人才! 可—— “就小榭那张黑脸?”阿布黑提子样的眼珠子感觉快掉下来了,“跟那粉彩脸的小歪站一块儿,不成黑白双煞啦?” 我不服气:“小榭也没那么黑哇!再说她都学会化妆了,化完了可好看了。再再说,还有之之在呢!她长得可秀气。” 阿布嘴角抽笑:“呵呵,之之?她站起来就比桌子高一个头,是秀气,美得很袖珍!” 今天的阿布毒舌指数乘以二! 我和宫宫都不由担心起豆芽娘子的生意来。 却听温凉在一边不咸不淡地哼了声:“不放心,你去啊!” 阿布一时间愣住,旋即笑起来。 就是啊!我们出来玩儿的,人家生意好不好关我们什么事哦?又不是正经的伙计,也没工钱拿。 温凉一语惊醒梦中人。 这年头做个清醒的人不容易,做个思路清晰的妖怪也是难能可贵啊! 还好我们有温凉! 就这样,我们的美好夏夜,开始了! 说实话,我真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我真不想写“请看下回”。 不过,还是要说——请看下回! 第四十四天、过节?过劫!(下) (4) 沿着滩涂追随大江转过那个最平缓也最豪迈的大弯角,看水面无波顺滑如镜地流淌向远方,那样从容优雅,仿佛乘坐在轿撵上缓步行过街市的贵族,宠辱不惊。 唯有水声在诉说平静下的汹涌,那是奔腾的起源,蓄势待发。 英雄问鼎江湖! 一直以来我觉得“江湖”就是个衍生的词义,泛指广大。此刻我亲眼见证这条江的广大,载得起无数英雄的浮沉,可以将一切传说吞没,浩瀚得令人心生畏惧。 我们还在走着。阿布的足底沾着厚厚的泥沙,一步便是一个铸模的足坑,每一次提脚又落下都显得深重。 温凉虽然没有落下,但她牵着我和滑板车终于也显得吃力起来。我回头望向来路,那里没有追随者,只是两道蜿蜒的车辙,夹住了两行足迹。 宫宫说想放灯,但不是在那些人流聚集的上游。渐暗的天光泛出深海的青色,而我们却背离人群,追随江水,渐行渐远。 仿佛能去到尽头!水天交接的尽头! (5) 路渐渐有了下坡的趋势,我能感觉目力所及显得遥远无穷,那些江水开始加快奔跑的速度,越往前,越翻腾出更多的水沫。 终于,我看见了一个收窄的葫芦口,江水们互相推搡挤压,前头的来不及通过,被后来的力量迫得向上而起。这里的浪能翻涌沖天,降下灭顶的灾! “就是这儿!” 我恍惚听见宫宫这样说,他在如雷的轰鸣中声嘶力竭。 开玩笑!这里怎么放荷灯?入水就得翻,直接沉底啊! 阿布一早跳在离葫芦口最近的大礁石上零距离观赏“瀑布倒挂”的奇景,被水汽打湿了全身。他倒兴高采烈的,尾巴都露出来了,五根大扫把顷刻湿了毛黏在一起,变成了五根烧火棍。他跑回来,用力一抖,尾巴立即又蓬松了,却把水甩了温凉和我一身。跟下了场过云雨似的! 望着阿布一脸的嬉笑,温凉淡然抹了把脸,突然发动,移形换影到了他跟前。他还没反应过来,人已飞起在半空,炮弹一样冲着葫芦口上的水柱奔去。 “喔唿唿,呀哈!”阿布被力达千钧的水墙生生托起,一个人在上头翻跟头打滚,不亦乐乎。 “知我者,世间只得温凉一人耳!哈哈,快哉!” 被人踢屁股还那么高兴,二缺至此,世间也只得九太子一人耳! 终于等他疯够了,悠悠飘下来,温凉和宫宫已经把荷灯都做好了,点上蜡烛正准备放下水。 “啧,手艺真棒!” 阿布很少夸人,今次也被温凉的手艺惊艷到了。 完整的荷花盏被罩上了球形的透明罩子,托在手上却丝毫觉不出重量,宛如包裹在轻巧的肥皂泡里。 更奇的是,无论怎样抛丢翻转,气泡里的荷花盏都不会倾斜甚至翻覆,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在里头稳稳托着。 我好奇又仔细看了看,隐约觉得大气泡里头,好像还有一层小气泡。 “这是什么法术啊?”我忍不住问温凉。 “不是法术。科学!” 我晴天霹雳:“你不是最抵制人类的科技发明吗?” “没有啊!”温凉泰然自若,“自然科学是天地法则,谁都可以採用。” 真是很有道理,我无法反驳! 于是我决定还是先弄清楚:“那这到底是什么原理?” 没等温凉给我解惑,阿布先大唿小叫:“不是吧,肉肉?我上回不是给过你一个灌了一半水的水晶小球吗?就里头有小星星那个!”
第53页 我想起来:“喔喔喔,两层的水晶球,小星星在里面那层!因为有水托着,外头那层怎么转,里头的小球都不会动的,所以小星星一直是正面朝着我。” “你总算明白了!” 仔细看去,两层球中间还真有薄薄的水层,只是球体贴得太近了,水又澄澈如镜,所以这样子的光线下我一时难以分辨。 这样子的荷灯下水,即便浪头再高再勐烈,也不怕会打翻了。 答疑解惑,又学了知识,我很高兴。 瞧我雀跃不已,宫宫直觉好笑,过来摸着我脑袋半开玩笑道:“懒肉肉,我们认识几百年了,怎么尽长个儿,这里一点儿没长进呢?” 我理直气壮:“我又没进过私塾念过书!” 阿布指着温凉:“她也没少教你啊!蛋蛋的书还老借你看呢!” “看不懂啊!” “嘶——”阿布眯起眼,“你是不是觉得自己这么不学无术的还挺有理啊?你不想得道啦?不想修炼出手脚了?” “想啊!”我完全不沮丧,“可六百年了,我只得到了一只手,说明再急也是没有用的。而且不是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吗?嘿嘿,”我冲着大傢伙一咧嘴,“回头你们捎上我不就结了?” 笑完一睁眼,我看见温凉捂着脸,宫宫捂心口单膝跪着,阿布则索性脸朝下趴在了地上。 我不解:“你们怎么了?” 温凉:“画面太美!” 宫宫:“心悦诚服!” 阿布:“五体投地!” 我觉得他们在骂我! (6) 望着荷灯在江水中浮沉隐现,顺流远去,我们几个十分满足地返回了沅水滩头的集市。 偷偷绕到豆芽娘子的摊位去瞧了一眼,好傢伙,依旧是门庭若市,队伍都拉升出了蛇形折了五层。之之叠着高脚凳收钱,小歪和小榭忙着盛乌梅汁,每个人额头上都布满汗水,闪烁着勤劳质朴的光芒。 于是我们觉得不该打扰人家发财,遂去了另一家糖水店歇脚喝凉茶。 要我说,煮凉茶这门手艺还得是温凉一级棒,外头卖的真没法跟她比。不过这家绿豆汤确实沁甜,我便把凉茶给了阿布,一人喝了三碗汤。 “那我怎么办?”阿布的脸跟手里的两杯凉茶一样苦。 “我不管,这是你选的,就得你负责!” “我点凉茶又没让你点。” “我不管,我相信你,得你负责!” “我哪儿知道它这么难喝?” “我不管,谁叫你不问清楚,得你负责!” 总而言之,我不管,阿布负责! 阿布气死了,端起杯子要泼。温凉一把按住他,往两个杯子里分别丢进去一粒乌梅。 “试试!” 阿布将信将疑端起来嘬了口:“吓,还是苦!”又咂咂嘴,“不过不苦嗓子眼儿了,还有点儿甜咧!” 他高兴了,端起杯子几口喝干,打个嗝长舒一口:“啊——得救啦!” 言罢,就见宫宫不怀好意地递上了自己的杯子。 “既如此,我这个也劳驾你处理一下吧?” 阿布脸都绿了,拖着凳子逃到我后头,扒着我肩头恶狠狠龇牙:“警告你啊!别让老子闻见那味儿,不然我咬你。” 宫宫大笑。 如此,在这糖水铺子里笑笑闹闹地,歇了不少时候。不知不觉就近了亥时,外头的喧闹愈加热烈。夜行的妖怪们真正狂欢了起来。 原定了是有灯会,还有盛大的演舞歌会,我们算算时间,正准备起身去滩头东侧的戏台子,宫宫却定住了似的,坐在位子上全身绷紧了。 我们顺着他的目光往去,铺子靠近门口的一张桌子旁坐着几个生面孔。青面獠牙的样子,约摸是鬼差。平日里两位主子爷走得虽近,妖界和鬼界还是有来往限制的,轻易我们不去,小鬼儿们也不越界过来。故此不怎么识得。 还以为宫宫认识,可瞧他的神情,可不像他乡遇旧识。狐狸耳朵尖,竖起来细听,却连他也一时怒了。 “妈的,我们的荷灯,好似被他们几个捞去玩儿了!” 我揉揉眼睛使劲看去,恍惚那些人宽大的袖子下若隐若现的物什确是我们的灯球。 温凉蹙眉:“怎么被他们得去了?” “说是在江里竞游,偶尔看见,觉得好玩就拿走了。” “那岂是玩儿的?鬼族的人焉能不知其意?” 阿布虎牙露出了唇外:“大爷的,说玩儿两天再放回去!” 说着,阿布就窜了起来,大喝:“那能一样吗?!” 唿——地颳起阵大风!我还以为棚子被掀了,不然哪儿来如此强劲的穿堂风。甩甩头望去,乖乖,居然是宫宫! 兔子跑起来果然快如疾风! 人到拳到,宫宫剎住的同时,对方一人已经仰面从门口飞了出去,重重跌在地上,下巴颏上好大一个拳坑,登时没了知觉。 他手一扬,远远抛过来个东西。 我下意识接住,是荷花灯球。我们四个的灯用了不同颜色的蜡烛,阿布是红的,温凉是白的,宫宫选了黄色,我要了支银光闪闪的。这盏灯里的蜡烛是银的,是我的灯。 “上啊!”阿布撸起袖子奔了出去,“打完了我们再去放灯。” 他这话是招唿温凉的。我没有脚,不会打架。 我看着我的朋友们为了保护我的祈愿跟别人大打出手,心里感动得想骂娘! 没有脚,有什么关系?我有朋友,好多吶! (7) 很多妖怪和小鬼儿到现在都没弄明白盂兰盆节的沅水滩头混战是因为什么打起来的,他们可能只是在街上走着,突然飞过来的锅碗瓢盆甚至一具身体就掉在自己或身边人头上,于是他们要打回去。 这就是非人们的逻辑:你打我一拳,我打死你! 小贩的棚子们塌了,灯火被纷杂的足迹踩碎,酒醉的傢伙们举着酒瓶在天空中大笑尖叫。没有了我族和外邦,没有了朋友或敌人,大家为了打架而打架,用暴力庆祝这一年一度的盛会。 我看见小歪一手夹着之之、肩头扛着小榭,纵身轻盈踩过无数人头,飞掠向我们。我笑着朝他挥手,可下一秒他就被飞过来的水哥砸个正着,四人挤在一起摔到了人堆里。而踢了水哥的豆芽娘子则被格格一爪子撩在肩上,格格又吃了莫莫一头槌,莫莫被香帅抱住了大腿。香帅身上满是不知道谁踩的脚印子,鼻子都歪了,哭得眼泪鼻涕一大把。 这世界疯了!疯得好好玩儿! “住手!” 我看见战圈外蛋蛋和她那些治安志愿队的伙伴们手执戒棍列成一排,他们个个身着紫色劲装,腰上扎着锦带,左手臂上别着金黄明亮的臂章。 我以为这场狂欢是到头了。 紧接着一只空酒瓶翻滚着,以优美的抛物线正砸在蛋蛋脑门上,她一个倒仰栽了下去。治安队的伙伴们瞬时被点燃了怒火,抡起棍子嘶吼着冲进了人群,加入了混战。
第54页 “哈哈哈” 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可乐的,可就是抑制不住想笑。开心地笑! “怎么样肉肉?”阿布隔着人群跟我喊话,他脸上也在笑着,“这个节过得痛不痛快?” 我用力回应:“痛快!” “要不要一直这样下去?” “要!” “喜不喜欢疯狂?” “喜欢!” “上啊!” “上啊!” 上啊!冲破这生活,快乐到发疯! 做妖怪,棒透了! 第四十五天、走啊! (1) 好像从来没有描述过咱王和鬼君长啥模样吧? 其实猜也知道,一群“死伐忒”的非人,固然万寿无疆青春常驻,横竖那张脸也不能拿到俗世上去供人品评鑑赏,性格又都洒脱随性,因而样貌也就长得比较洒脱随性了。 “咦——哈!” 阿布一记飞踹把我从桌案旁踢飞。我在夏末秋初的草甸上咕噜噜,滚得好远好远。 “呃哼,哼哼哼——”我趴在地上泪流满面,“干嘛打人啦?” “你这么写迟早也是个死!” “记录故事应该实事求是!” “啊呸!你这分明是戏说!” 我用左手撑起身子,头一昂:“艺术加工懂不啦?” 阿布抓起我的记事本,指着上头粗糙的毛笔画给我看:“你管这叫艺术?!” 的确,纸上那个牛眼炸毛、宽肩窄腰、腿细得跟火柴棍似的妖王肖像的还原度是差了点儿。那我没学过画画嘛!温凉画那么好又不肯帮忙,说尊者真颜,下笔惶恐。 再恐能恐过我这笔法?用阿布的话说,我这就是个抽象派,再说白些:“鬼知道你画了个什么鬼!” 切,人家画的明明是咱王,不是鬼君! (2) 并非我突然起意要当史官,不过盂兰盆节那天发生了诸多事情,实在是我活了六百年来过得最好玩儿最难忘的一天。我一定要好好记下来,以后去旅行或者继续坐在这千年的石头旁迎接旅人时,一字一句一点一滴,慢慢讲给别人听! 话说当日,本来乱成那副样子,在场的一个都没跑,全得挨罚。我们几个起事儿的更得重惩。只是我头前也说了,咱王和鬼君都是洒脱随性的人,一贯不拘小节,他们觉得大过节的,底下人闹过头也是很平常的。高兴嘛! 奈何总归惊动了天上的一干神仙,人家既然“不辞辛劳”遣了小仙官来过问,好歹两位地上的君主要做做样子应付一下。 鬼君还是更圆滑的,晃着酒葫芦一脸半醉的酣态歪歪斜斜挂在咱王肩头,睁一眼闭一眼笑道:“小孩子打架,打一顿长记性就好了。来呀,”鬼君手指了指那几个捞了我荷灯的小鬼,“给这几个拖一边去,各抽三鞭子!” 小鬼们登时腿一软跪在地上了。 温凉给我解释:“鬼族的所谓抽鞭子就是骨鞭,也叫‘鬼鞭’,是拿黑绳大地狱中受刑罪人的嵴骨串起的,有很重的怨气。素日专门打鬼,十鞭子可致鬼灵魂飞魄散万劫不復,又称‘消魂鞭’,乃酷刑之首!” 我听得一身冷汗,很没骨气地开始往外泛太岁水。 阿布瞥我一眼,一边把乌青的眼睛往我身上蹭,一边安慰我:“放心啦!你没出一拳一脚,王不会罚你的。” “可可可可可可,”我浑身抖抖抖,“鬼君都动了鬼鞭了,咱王下手不会轻哒!呜——”我扽住温凉衣袖,“我们跑吧!” 阿布一把按住我头,嘻嘻笑:“傻肉肉,别忘了老子是仙族!”狐狸又沖边上的宫宫扬了扬眉,“他也是!老子犯浑,看谁敢动?” 嗖—— 天空中飞来一只硕大的短靴,黑色缎面,靴头镶铜皮。它翻滚着落向这边的人群,携风带劲,如一枚远程发射过来的炮弹,不偏不倚砸在阿布面盘上。 狐狸连惨叫都没有,直挺挺仰面摔在地上,四肢抽搐,鼻血淌了一脸。 我认得那鞋,是阿布老爹狐族长的。 气贯山河的咆哮在人群外响彻寰宇:“小王八蛋,尽给老子丢人,给我死过来!” 阿布清醒过来,勐地从地上蹦起,抓下鞋子狠狠扔回去,嘴上还击:“死老头子,我是你亲生哒!我是王八蛋,你就是老不死的千年大王八!” 人墙外响起一阵压抑的嘘声,随即向内分散开来,我望向分流处的尽头,不由倒吸一口冷气。 “你!说!什!么!”老族长眉间插着鞋头,一步一步重重从外头踏进来,浑身的毛都扎了起来,头髮熊熊燃烧着,释放出夺目的炽烈。 阿布抱头惊叫:“卧槽!”转身就跑。 “还想跑?”老族长太了解阿布的弱点了,抬手揪住他永远藏不好的大尾巴,还转动手腕饶了两圈,仅用一只手就把他当空抡了起来。 “孽子,照打!”随着老族长一声爆喝,阿布唿啸着砸在了地面上,脸朝下活活给嵌了进去。 老族长直起腰拍拍手掸掸衣服上的灰,沖小仙官一抬下巴:“嗳,法不责众!祸首教训完了,回去復命吧!” 对亲儿子能下此毒手,对别人又当如何?——这念头在心里转过一圈,是个人都懂得明哲保身见好就收了。那小仙官正眼都不敢瞧一下老族长,躬身作揖点头哈腰着告辞了。我看见那片腾起的云飘得好远了,他还伏在云头上不敢直起身。 低头看脚下,宫宫正蹲在阿布旁边,拿树枝在他身上胡乱捅着。 我也试探性地唤他:“阿布,你死了没?” 他没应我,兀自严丝合缝地趴着。 “哼!”老族长直走过来照着阿布屁股又是一脚,“装什么装?想老子再砸你一脚?” 阿布蠕动了一下,用力拔出脸来,吐吐嘴里的灰沖他爹翻了个白眼:“又揪尾巴,回家我一定告诉娘!” 老族长眼角抽了抽,故作镇定地望着天,揉了揉鼻子。 阿布有个习惯,尴尬起来就揉鼻子。揉得跟草莓一样红! (3) 因了狐族长的大义灭亲,盂兰盆节当夜,妖界和鬼族的“百鬼夜行”得以顺利展开。 这次的掌旗手是宫宫,咱王钦点的! “这是变相处罚!” 宫宫气急败坏地在豆芽娘子的摊棚里更换礼服,口中抱怨连连。 百鬼夜行的队列是看似无序实则等级分明的阵列。王必然在中心领首的位置,身后无论是谁都不得越过王足下半步。箭矢一般的推进,近臣们在王的身边拱立,如此一层一层排列下去,仿佛是硕大金字塔横亘在大地上,千军万马,声势壮阔! 如此的阵列张扬起大旗,必然是卷得起风云令得了山河的。旌旗飞扬处,要让整片大陆都看到!
第55页 那是足足三丈三的玄色布幅,云月暗纹在月光下隐约又深沉。正中硕大的锦绣“魍”字,每一缕银线都缠绕着腥色的丝线。大旗招展,绣字在风中忽而白,忽而血。 这样的大旗是王座的炫耀,是非人的信仰!它巍峨挺拔地立在王的身后,撑起妖鬼界共同的绸缪! 所以掌旗者一定是妖界最有力量的勇士,因为他必须有足够的臂力将旗子抖擞在风里;他也必定是深受王之信赖的,因为他就站在王身后,比臣子们更近,寸步不离。 “多光荣啊!”我望着一身铁色轻甲的宫宫,觉得他英武帅气得没边儿了。 “所以我才不要当这个旗手啊!” 我们都理解宫宫的咆哮。 作为旗手,他必须披挂专有的铠甲。这意味着他不能穿上最喜欢的罗裙,更不能涂脂抹粉了。 卸下铅华的宫宫面目清秀,被厚粉遮掩的剑眉露出峥嵘,狭目去了眼角的勾画不再含媚,反透露出冷冽。垂挂腮边的鬓髮拢起在脑后绾成高高的髮髻,加紫金冠虎头簪,发尾一羽白翎,显示他旗手的身份。 那一刻的宫宫英姿飒爽,好一副铮铮铁骨男儿汉! “他绝对就是故意的,挟私报復!” 宫宫还在抱怨,却无奈地被我们推着走出棚子,迎向他新的使命。 “我是月宫司药,不是妖族的小卒!” 妖王一顶马凳坐在月下,身后的“魍”字旗稳稳扎在土里,布绸无力垂挂着。 “这次做完,两不相欠!” 王收起烟杆,起身走到一边挽住看似醉醺醺的鬼君的胳膊,将他拎起来。 “喂,跟你说话吶!”宫宫手扶旗杆咬牙切齿,“两不相欠啦!” 王挽着鬼君披起一身月色,豪迈跨出君王的一步。 “废话真多!”他仰头望着月色笑容恣意,“走了,小的们!” 成千上万的非人们在大旗下聚集,汇成浩瀚的波浪,潮涌向未知目的的前方。 那里不是未来,也远离过去。妖怪们走在山间月下,无声却无法忽视。 仔细听吧!那是脚步声踏出的誓言,震盪着山脉河川。我们说我们是自由的,我们说我们是非凡的,我们说这世界不是我们的但我们爱它,我们是这里的子民,占据脚下的土地生长成不同凡响的存在。生命是什么?永恆是什么?我们同凡人一样不知道答案,也一直在思索! “如果不知道,那就走下去亲眼看一看!” 我们的王这样教导我们。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真理,但在找到更好的方法以前我默认这句话的正确性。 时光悠长,我们活得太久了,久得以为活着就是理所当然。也许思考也不能帮助妖怪们理解生命的意义,就像人类有那么多歷史却仍旧没有找到让所有人都满意的制度。 活着的本义就是追寻吧? 短生者追求永恆! 妖怪们追求生活! 而六百岁的我在那一夜只记得月光下的行走,和朋友们在一起,夜色撩人山风沁凉,热闹又痛快! 走啊,想什么从前以后? 走啊,走下去就看到! 第四十六天、大爷啊! (1) 月是中秋明,虽然在我看来每个月十五的月亮都是一样的圆。 宫宫不在,他每年这时候得回去月宫一趟。问他做什么,却总是一句公干含煳过去,没来由鬼鬼祟祟的。 “你也不知道么?” 成了孤家寡人的小歪已经在我这儿耗了一天,啥事儿没干,喝茶听风,从清晨坐到月上枝头。 我以为他也许是因为寂寞,可一天里来来往往许多妖怪,傍晚时朋友们接踵而至,阿布那么热闹地领着大傢伙说笑谈天做游戏,却也不见小歪有过片刻的加入。 泥兔子挂着一脸粉饰的油彩,好像真的泥塑一样不声不响独自坐在凉棚的角落里,连风都不能将他打扰。 听我问,他眼神都没动过,兀自摇了下头。 第三百六十七次提问,自我们结识以来我每年中秋都问一遍小歪这问题;第三百六十七次,小歪对我摇头。 有时候我真的无法理解“友情”的含义。有些人譬如我同阿布和温凉,会彼此协助,偶尔也互相拆台,成天打打闹闹,但在一起更多的是信任与扶持;有些人则好似蛋蛋和幽幽,无论发生什么事都必然站在同一阵线,错的也是对的;有些人如小井仙子同虎娘娘阿苗,既是髮小又都太过强大了,需要相同的气度和实力才能坐在一起不感到战慄;还有些好像老白和牙牙,喝酒逗闷子泡妞的时候好得仿佛穿一条裤子,一到职场上就掐得你死我活,可哪个不在了,另一个就能浑身不得劲。 宫宫和小歪,这些模式里头他们一个也不像。 小歪说过:“我同他不是朋友。”无论什么时候他都这样强调,即便作游戏也一定要在对立的阵营。可是一旦有人对宫宫不利,他总是第一个冲出去的,维护不问情由,不计代价。 “也许他们只是彼此认可。”温凉曾经如此阐述她对两只兔子间关系的理解,“这个世上唯有此一人堪与我为敌,唯有这个人有资格同我比肩,打败他的是我,我也只允许自己败在这一人之手。不止是实力,灵魂、精神、从内到外的认同感,好像在彼此身上找到了归宿一样。其他人不是不行,而是不配!” 不管配不配,反正我不想跟两只兔子里的任何一个为敌。 肉肉没有脚,我可打不过他们! (2) “嗷嗷,你输了,喝!” 阿布开了赌局摇色子,谁输了就喝一大碗豆芽娘子酒坊里做坏的酸糟。那滋味,又涩又苦,果子发酵后果香彻底被馊味儿取代,别提多倒牙了! 也就阿布这二世祖想得出如此恶毒的歪点子来玩儿,还有温凉起闹给他去豆芽娘子那儿弄酸糟来,简直一对儿祸害! “这俩祸害!咯——”老白道出了我的心声。他已经醉得十分厉害。跟阿布才抗了三局,每次都输,□□肚子里灌饱了酸水,脸都绿了,打出咯来一股子泔水味儿。 亏得他是醉了,不然大实话往外蹦,阿布和温凉一定饶不了他。 我看着他四仰八叉躺在石头旁的,不由得把滑板车往相反的方向拨了拨,免得被他的酒气熏到。 这一挪,反更靠近了小歪。 他那样不动如山,我心里挺不安的。 “这么下去,没人吃得住阿布了。” 听我起话头,小歪只是抿了口茶,淡淡地:“唔!” “今儿这伙人里头大概只有你的酒量够那小子抖三抖,去撂翻他!” 小歪没吭声,兀自喝茶。 我索性冲着外头挥手,用力喊:“嗳嗳,狐狸别嚣张啊!咱们还有小歪吶!” 小歪瞥了我一眼,瞳仁里墨色深邃。 这傢伙,还是一句话不说,连反驳我都没有。 外头的阿布原本只是阴晴不定地盯着我们看,忽而“咯咯”笑起来,扬起胳膊把赌桌旁的小妖怪们都挥扫开去,一拍桌子,干脆响亮地吆喝了声:“来呀!”
第56页 所有人都看着小歪了,包括温凉。 她一直坐在凉棚外头照顾拜月的香塔,小榭和潇潇陪在她身边剥柑子赏清光。 我看见温凉站了起来,手里头掂着个绿皮的柚子,一步一悠然,走进凉棚来。 “既然来了不妨跟他赌,未必你还怕输?” 好朋友,有默契! 我忙顺着温凉的话再激将:“就是!要是宫宫在,一定跟阿布拼了。” 小歪低眉垂目,嘴角微微上翘:“呵,我不喝糟酒!”雪白的兔子脸抬起来,眸色清亮,“要赌,换好酒来!赢了得酒,输了给酒钱。如何?” 阿布抬脚踢破了酸糟缸子,惹得妖怪们四散躲避,生怕被那臭味儿沾上。 “温凉,要酒去!” 不待温凉作答,小路上车轮吱呀行来。 “不用不用,要好酒,这里有的是!”白象牵拉的大车上酒缸有一人半高,十人合抱的肚量,豆芽娘子翘着腿坐在缸沿儿,巧笑倩兮,“过节应个景,十年陈的‘金桂留兰’,不是什么稀罕的珍品,也就一粒河珠换二两。” 我清楚听见自己喉咙里饥渴的吞咽声。边上躺着的老白鲤鱼打挺跃起,一丝醉意都无,还化了人形,用共鸣腔万分英武持重地说道:“我赌兔子赢!” 妖怪们沸腾了,欢唿着站好了阵营! 月光下,酒缸表面浮起一层琉璃光,美得宛如一粒硕大的黑珍珠。 (3) 以巨石为中心,我栖身的草甸上妖怪们倒了一片。风里的桂花酒香遥遥飘散出五里外,把这夜的秋虫们也醺醉了,静了风月。 没想到是阿布赢了。我以为他定然成全小歪一缸醇香! “大爷啊!你倒大方,老子可没钱!” 我忘了,九太子不爱跟老族长讨零花钱,一直很穷! 但也无所谓了。 赢了酒的阿布趁人不备将小歪提到酒缸边,按着脑袋揿在酒液中灌了个饱。豆芽娘子的酒啊,焉不醉人? 随后大家便狂欢了! 桂花酒在空中抛洒,洒满罗衫襟袖,流进口中蔓到心里,唿吸都是香。 好多人现了原形,老白的宽皮大肚成了女孩子们歇凉的港湾。金蟾躺下来,雄伟得比巨石还要大。 温凉被豆芽娘子噱了好多酒,她的自持也崩溃了,双颊飞红,眉目顾盼间都是明艷妩媚。果然她还是适合做个女子! 醉眼迷离中我看见了月上沟壑,似有人形影绰。 我高兴地举起杯来:“是宫宫啊,来,干杯!” 一杯酒全倒在脑门上,淌了一脸。 阿布一直挨着坐我旁边,先愣了愣,随即哈哈大笑。那笑声听起来真爽朗,跟这晚上的凉风一样。 “喂,就剩我们了吧?” 是阿布在问。 “唔!” 回答的声音是小歪的。 “还能喝不?” “唔!” “你牛啊?唔唔唔的。” “哞!” “哈?” “牛叫起来是哞,不是唔!” “呃……噗——哈哈哈哈——” “跟你喝酒,挺痛快!” “听你讲笑话,老子也痛快!” 嘿嘿,我也痛快!虽然我舌头大了,什么也说不出来。 “哦哟!”阿布托住了我的脑袋,把我慢慢放平。 啊,凉棚在转啊!阿布的脸有两个呢! “嗳!”阿布仿佛舔了舔嘴,“你说我现在咬一口肉肉,他能记得不?” 轻轻的笑声响起。 “酒糟太岁应该不怎么好吃吧!” “啧,也是!” 臭狐狸,居然嫌弃我! 我一伸手,抓住了眼前最大的一团毛绒绒。 “啊啊啊——”阿布的惨叫声里透着彻骨的寒意,“别拽尾巴……” 狐狸一声一抖,调门高得跟公鸡似的。哈哈,真逗! 感觉有温暖的手在掰我的手指,不是很用力,柔柔软软的。 我松开了手。头顶月光朦胧得想个大白糯米糰子。我突然很想睡,可是—— “啊,还没吃月饼吶!椰蓉馅儿的。” 意识沉醉前仿佛听见狐狸咕哝了声:“笨蛋,豆沙馅儿才最好吃!” (4) “他大爷啊!” 睡梦中就听见阿布的咆哮,喊得惊天动地。我努力睁开眼,看见温凉额头笼着一片黑气,正给我头上换凉手巾。 宿醉!草地上的每个人都戴着一副痛不欲生的神情。 “阿布,怎么啦?”我嘶哑着嗓子问。 这里只有狐狸还无事一样上蹿下跳,尽管他骂几声就跑去边上吐一会儿。 “小歪跑了。” “跑就跑了呗!” “他没给酒钱。” “……” “豆芽管阿布要帐。” 我慢慢偏过头,同情地望向阿布。 “他大爷啊——”阿布指着天上,“兔子,我跟你势不两立!” 我开始觉得,小歪和阿布大概也要开创一种新的“友情”模式了。 第四十七天、忠犬与傲娇 (1) 秋天来临的日子,我们身边迎来了一场爱情。 那甜蜜就仿佛风里瀰漫的桂花幽香,不浓烈,却一直在所有人心头绕啊,绕啊,不会轻易消散。 尽管爱情里没有我们,可每个见证的人都高兴着。 妖怪的爱情,不要房子不要车,没有门第和种族,只是突然地,走了心! (2) “可,不是说跨物种恋爱是没有好结果的吗?” 格格趴在巨石上,言语中与其说不解,莫不如说是羡慕更多些。 爱情啊,让有心的妖怪们也都染上了粉色! 阿布对此总结得很透彻:“那是豪门大家为了延续香火定出来的规矩,两个孑然一身的人,没有那许多讲究。” 我们都觉得这狐狸不愧是情场上的“常败将军”,实在言之有理。 然而还是有人表示了另外的疑惑。 小榭说:“我一直以为他们是水火不容的。” 香帅说:“他们俩用拳头沟通的时候比说话多。” 豆芽说:“我听说上次休假,也是他知道她要顺便去参加猫妖界的职业管家资格考试,怕她考了证书高自己一级,故意插档摆了她一道。” 宫宫说:“这个我也听说了。所以那次搞对战游戏,我们玩儿假的,他们俩却差点儿把占星师家的宅院给拆了,结果都被老家主惩罚了。” 于是其实大家心里真正不解的是:为什么一向不合的白狗太狼和黑猫波波最后不是同归于尽,而是携手白头约了呢? 为了弄清楚来龙去脉,我们不约而同又望向石头上趴着的格格。她下巴搁在胳膊上,眼神45度向上仰望,神情中洋溢着一股文艺气息的淡淡忧伤。
第57页 “啊……”,占星屋的传人幽幽长嘆,“冤家!” 书场醒木拍下,故事开讲了! (3) 在格格还是一只毛绒绒的小奶猫时,占星师家为了缓解人手不足的忙碌,特别去猫妖界的家政协会聘请了一位有良好口碑、专业技能齐备又年轻活泼的保姆。她就是如今格格家的女管家波波了。 黑猫是猫界的神秘精灵,关于她们的传说在人间分化为善恶两个极端。有的说遇见黑猫可驱邪避祸,有的却说他们是勾魂的使者,引领灵魂前往幽冥地府。更有甚者,还说黑猫是恶魔的化身,专为给人们带去灾厄。 而对于妖怪来说,黑色是暗夜的至纯,是无邪的至臻,没有什么可以将她们玷污。她们是阴阳两界的通灵者,可以穿越生死,追踪邪灵,终结罪恶。 从来,黑猫就是灵探,生而为妖,行鬼差职,却奉魔君令,真正的百无禁忌。 可如此难能可贵的血统,波波却宁愿放弃灵探的优渥,甘以九命之身屈居人下,做一名辛劳勤勉的佣人。 没有人敢过问她此举的真意,大家只是看见她挂着白色围裙脚踩黑色高跟鞋,骄傲地行走在宅院各处,严谨认真地打扫侍奉,不卑又不亢。在对上格格的小脸时,睥睨的眼神中偶尔浮出浅浅的笑意,举止轻柔而高贵。 整座宅院上下,从老家主至厨房的洗碗工都对波波十分满意,老管家甚至把仓库的钥匙交给波波保管,足见信任与重视。 那时候,太狼还是个小小的门童,整天就是站在大门边站岗卫戍,身姿笔直坚毅得好似一座石刻的雕像。 那时候,每天忙完了既定的工作,波波就在院子里随意转悠,不用担心会有人阻拦打扰。她总要路过太狼面前,停下,转身,走回去又走回来,循环走上好几遍。或者就那样面对面站下,双眼一眨不眨,黄绿色的瞳仁直勾勾盯住太狼乌墨晶亮的眼睛,专注执着。 太狼从来不受她影响,真的将自己当作雕像一样,纵然泰山崩于前也能岿然不动。 瞪眼瞪累了,波波也会调皮地作尽各种各样的鬼脸。那自然是平日里决计看不到的。除了格格,恐怕宅院里再没有人看到过一本正经以外的波波是个什么样子。她那些扭曲丑陋惹人发噱的表情这世上大约只有两个人知道,一个格格,一个就是太狼。 即便这样,太狼的表情依旧不曾崩坏过。这让波波的行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尽是为了赌气而为。可直到最后挑衅升级为菜刀砍落头顶,波波还是没能让太狼的眼皮眨一下。 她都快怀疑太狼的真实性了。不止一次将手指直接戳上对方的脸颊,凭指尖的触感来确认那是个活物,而非雕塑。她也试过“挠痒痒”这样幼稚的行为,那还是格格提醒的。于是一大一小两只猫曾经在无人留意时乐此不疲地用尾巴去瘙痒太狼,脸颊、脖子、鼻下,凡是露在制服外头的皮肤无一倖免。奈何,仍然不奏效! 后来,波波接受了老家主的邀请,留在占星师家接任了女管家的职务。再后来,太狼也不做门童了,升职成为宅院卫队长,不会每天站在门边好似一座雕像。 “我以为,她会像欺负太狼一样去欺负别的门童。可那之后,她却再也不去门前熘达了。只有我一个人继续想尽办法要让门童们动一动。一个人玩儿,真的很没意思!” 格格的眼神还挂在45度的仰角上,高高地,望向过去。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波波突然什么事儿都针对太狼,一个家里的佣人,硬是被分成了犬派和猫派。连爷爷都控制不住局势,很多时候就是和事老和稀泥,由得他们去争。” 老家主应该是察觉了端倪吧!所以才将感情交给岁月去辨明,放任底下人粗暴地在懵懂中摸索追寻。 “可我们谁都没料到,波波有一天会想离开。她去考试,取得资格证后可以申请去猫族的役所当公务员,从此离开我们家,再也不是普通的管家了。我捨不得她,跟她大吵。爷爷也捨不得她,可反过来劝我,不要阻碍别人的前程。波波在我们家屈就了几十年了,她有权力选择属于自己的未来。” 最后波波也没有走,因为一次迟到了三十年的休假插在了自己的前头。太狼也为占星师家辛苦守卫了几十年,他也有权力得到一次属于自己的悠长假期。只是这假期长得超过了申请表上的既定期限整整十天,待他归来,波波已经永远失去了那次考试的机会。下一场选拔,将跨过漫长的等待,落在六十年后。 也许,并非逾期未归!而是,不能回来吧! (4) 秘密的心意不需说破,它始于一次眉眼的相触,瞭然在下意识的举手投足。 阿布领军的那次对战游戏,太狼名义上回宅院去搬救援,迎接他的却只是一座肃清了的空园子,还有面前褪下了围裙的波波。 也许她只是藉故发泄,也许是跟阿布一样太过投入,谁知道呢?她的每一次攻击都实实在在没有虚晃,太狼一让再让,最终不得不反击。 “天吶,九命猫的妖化真可怕!波波的猫形跟我家宅子一样大,比太狼足足高出半个头。” 然而波波没有赢,当然太狼也同样没有取得最后的胜利,两败俱伤的结果说不清究竟算不算最好。只是落在随后回来的众人眼中的,是残破凌乱的院子,还有倒伏在血泊中的黑猫和白狗。 波波伤了一条左腿,太狼胸口抓痕深深。 “爷爷真生气了,我长这么大从没见他摔过杯子。”格格大约仰望得有些累,于是索性躺下来,手枕在脑后,“他把波波和太狼一起降了级,还让他们去做女僕和门童。” 第二天,原本一心想要安慰波波的格格却意外发现,波波踩着那双旧时酷爱的黑色高跟鞋,一瘸一拐地熘达去了门前。她走得十分慢,但格格觉得那些踢踢踏踏的足音里有难以名状的雀跃。它们和着波波摇曳的毛尾巴的节奏,轻快地迴荡在宽广的宅邸内。 “我又看见波波笑了。啊,其实也不算笑!就是眼睛很亮,那种有星星在眼底闪耀的感觉。” 莫非那就是知足后的幸福? 所以波波才会忘我徘徊着宛若起舞,却在迴旋时因腿伤踉跄失衡,跌倒下去。 “嗳?” 波波有些意外地望着托在腰际的手臂,稳稳的,十分有力。 太狼的眼神自上而下俯视着,满目温柔尽数落在波波眼里。 彼此的凝望不过数秒,却似倾诉了半生。 站稳后的波波整整衣衫缓步离开,高昂起头颅,如初来时一般骄傲。 但她在笑,唇畔至眼角都是向上的喜悦。 那些眸光中流淌的缱绻,她懂了,他懂了,彼此都不再猜测,也不曾错过! (5) “简直太美了!”我感动得几乎落泪,在阿布衣袖上揩了下鼻子,无限感慨,“这才是真爱!阿布你好好学学。” 阿布顿了顿,勐地抽回袖子,一把掐住我脖子:“别哪壶不开提哪壶行不行啊?”
第58页 “我只是就事论事。” “我看你是故意插刀!” 这时,温凉在旁边凉凉补了一句:“肉肉也没说错。你屡战屡败多少回,人家一场就盪气迴肠还善始善终,你真得学!” 阿布恶狠狠瞪她。 “是,阿布你得学!”宫宫笑吟吟附和。 “得学!”小榭也贊成。 “得学!”蛋蛋说。 “要学!”小歪说。 “学!”老白说。 所有人都在起闹,阿布脸上显露出众叛亲离的悲怆。 我看格格坐起来伸了个懒腰,以为她也要给阿布补一刀。 然而她瞥了眼阿布后,却摆摆手道:“唉,我瞧他学也是学不会的,这叫命!” 那天里,整个妖界就见一只火狐狸追着只白色的波斯猫,疯了一样跑着。 看来格格的嘴和阿布的恋爱一样,都是绝症,没治! 第四十八天、大侠饶命 (1) “角落”酒吧来了个外乡人。 蜜獾莫莫是个十分温柔好客的老闆,于是他允许这个无依无靠的流浪妖在酒吧里暂宿,一住竟过了半个月。 几乎整条妖怪大街的妖怪都被这个外乡人结交,他健谈且爽朗,有说不完的旅途中的见闻。而我是人尽皆知的故事宅,所以我的朋友们不约而同想起来要把我运到酒吧去听故事。 就这样朝来夕去,我也在莫莫这儿消磨了十天了。 真有意思!原来在山的那边海的那边,不止人不同,连妖怪都跟这里不一样。我说的不单指种类,不单是语言,也包括妖怪们对自己的定位认知。 他们有些地方神也是妖,鬼也是怪,人也能成魔神;有的地方曾经把巫女驱魔人诬陷为恶魔;有的地方却又信奉魔鬼崇拜。他们把不老不死的妖怪称为鬼,又将花妖树精当作仙子,他们说龙不是神,而是世界的劫难,手持利刃屠龙的勇士将是救世的明主,永垂不朽。 我听得盪气迴肠,也心惊胆战! 如果山外有山天外有天,最终是将我熟知的观念推倒洗牌,那我还是窝囊地留在我的巨石旁吧! 六百多年了,我惧怕改变。 翻天覆地,鬼才想要! (2) “我也不要!”大哥跳起来的时候脑袋又不小心掉落下来,顺着不平的地面咕噜噜滚到了墙角里。 我看着一只无头的鬼横冲直撞摸索自己的头,而头上的嘴兀自喋喋不休。 “十殿阎罗管着鬼域刑罚,鬼君一贯不拘小节,我这个孤魂野鬼才能在妖界跟你们厮混了几十年,快乐得不得了。我才不要变来变去的。一只鬼吃不了穿不下有钱都不能花,我啥也不求,更不会去害人,我只要自在。” 终于他摸到了自己的脑袋,正想办法拿别针将上下两层皮别在一起。 莫莫送酒路过,便帮了把手。 大哥顺嘴问他:“老莫,你说说,是不是这个理?” 莫莫笑笑:“我这儿原来也不是酒吧呀!” 大哥愣了下,一时无言以对。 我搁下酸梅汁抬头望住莫莫:“无论这里曾经经营着什么,都是你在这里迎来送往,那究竟是变过,还是没有?” 换莫莫愣住了。 其实说出这番话前我也没有想好,就是下意识去反驳了。我想难得有人贊同了我的立场,我想维护他的胜利,更是维护我自己的。然而话出口,我也不得不开始思考了。 我是太岁肉肉,我六百多岁了,有过一次失败的离家出走,除此以外从没有凭自己的力量离开栖身的千年巨石超过一米。 从前我没有手脚,现在我有一只左手,右侧身体有一个脚趾头。 我不变地倚靠着巨石,看着四季和自己每年一点点一点点,微不可查地变化着。 我问别人变与不变,答案却不在我心里! (3) “那就去推翻吧!” 人缘极好的外乡人在酒吧正中的桌子上站立起来,身姿挺拔如一座高耸的伟人像。 游戏喧闹的妖怪们都受到了震慑,他们围拢过来,询问自己要去推翻什么。 “体制啊!一切不合理的、不公平的、□□不民主的统治,都该顺应民意被时代洪流沖刷进过去的腐朽中,让新的更完美的制度来为所有人造福。” 喔—— 人群一阵譁然。 随即我看到吧檯后小间的布帘抖动起来,里头走出了提着笔的宫宫。他寒着脸问:“什么是完美?” 妖怪们噤声了。 外乡人回头,依旧兴致高昂:“当然是让每个人都感到幸福啊!” “所以你告诉我啊,怎么样才能让每个人都幸福?要怎么做,才能让所有人都满意?” 外乡人被问住了,但也仅仅是一小会儿,随后他继续愉快地告诉大家:“等打碎旧日的枷锁,大家一起,就一定能找到真理之路!” “你吃甜粽子还是咸粽子?” 我没看到阿布进来,他白天很少来酒吧。阿布很爱笑,可现在他跟宫宫一样,面无表情。 突如其来的打断,问题也风马牛不相及很是突兀,外乡人错愕之余讷讷地回了句:“都行,我都喜欢吃。” 阿布说:“我哪种都不吃,糯米黏嘴,不消化。” 宫宫说:“我吃甜的。” 莫莫说:“我吃肉的。“ 老白说:“我要白米的。” 大哥说:“我没法吃,我是鬼。” 妖怪们一个接一个发表自己的饮食爱好,外乡人听得一脸不解。他不明白阿布提问的意图,更不明白为什么一群妖怪会对吃的话题如此踊跃。 “好了,快解决吧,旅行者!”阿布不愧是狐族九太子,只是一个抬手便叫一室静默。他向着外乡人慨然地张开双臂,要求他:“告诉我怎么才能让这一屋子的人对粽子的口味达成一致?要怎么做,才能用一种粽子让所有人满意?告诉我你的真理!” 无数双眼睛目光如炬落在外乡人身上,他似被千刀凌迟,自信不再。 我看见他嘴角的笑抽搐着,嘴唇里落下的每一字都透露着深深的不确定。 “这个,跟革命,没有什么关系吧?” 宫宫嗤笑:“呵呵,粽子的问题都不能解决,世上的欲望何其多,有人不满意就要去革命,那我们就别指望有太平日子过了。” “你这是诡辩!所谓的自由民主,其实是符合利益的最大化,就是少数服从多数。无论政治经济还是法律,都不会偏离社会的普世价值而一意孤行,这才叫公平。” “权力是金字塔形的,总有一个人站在制高点上,他是不是少数者?多数人推举了少数人占有最多的权力,这就是真正的自由民主。财富也是一样。政治的本质是统治和操控,就权力而言没有民主,一言九鼎令行禁止,谁都会想做这个天下第一。那么你告诉我,上帝和佛祖还有我们的神族究竟有什么区别?我们为什么要用别的信仰去替换我们遵循了上万年的追随?”
第59页 我看着宫宫,觉得他从来没有这么爷们儿过。我恍然,原来这只背离月宫不做仙官做妖怪的兔子,恨的只是自己的无力无能,却从没有过叛逆之心。 我想我的问题,也许已经有了解答。 (4) 外乡人走了。悄悄地,没有一个妖怪看见了相送。 或者我该说,他其实是逃走了吧! 被那样凛冽地驳斥后,他太不解了,悲天悯人地表达:“为什么你们这么迂腐蒙昧?阶级註定了你们只能是妖怪,仙族神族始终高高在上,你们甚至连人间都不能随便去,谈何自在?各种天条戒律千万年来压着你们,为什么不去改变?真是愚蠢!你们被表象的安逸洗脑了!你们的王跟你们一样蠢!” 啪—— 是莫莫一掌浑厚地拍响了吧檯的台面。 蜜獾花白的头髮整齐向后梳,在发尾处松松扎成一缕小辫。 我没见过莫莫冷起脸的样子,这是第一次。 也是第一次,我听他说出信仰:“没有一种制度是完美的,我们存在的这个世界还有很多缺陷。另外妖怪与各族的和谐或对立,包括和人类的相处,总是生出很多问题,有些也许酿成灾祸,但我们还活着。千万年的生命教会我们忍耐,也是守望!错与对,值不值得,一个人一张嘴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只是我活到现在一直是这片山水,这个王。如果说这个制度是不好的,我不会反驳。但请不要非议我们的王!我所追随和信任的,从来不是抽象的制度和道理。只要我们的王在界山神宫里坐一天,我就是这里的老闆,我是妖怪!” 每个人都站立起来,脱出人形还原本来的面目。 那一张张龇牙咧嘴野性狰狞的面容,我都熟悉,此刻却陌生。 “你真的不了解我们,旅行者!”宫宫的眼睛红得似两颗宝石,晶亮无瑕,“每一片土地上都有过抗争和妥协,如果有什么是从来没有改变过的,那即便不是真理,却也是我们最热爱的生活。你无权否定!” 我看着面前的妖怪们,跟他们一起点头,觉得自己心里从此有了虔诚。 我要和我的朋友在一起,一直。 我想这件事会和我们都不是人一样,永远不变下去! 第四十九天、迈开腿管住嘴 (1) 虽说大多数妖怪不吃饭也不会死,可我还是对女性朋友们如此大规模的节食行为感到十分困惑。 格格说,这是为了减肥。 我上下左右把格格打量个遍,得出结论:“你哪儿胖了?” 她一脸惊恐:“我哪儿都胖了呀!” 于是我明白了,一个女人的眼里,自己的一生只有胖、很胖、胖死了三个阶段,而没有瘦。 这种行为的流行始于何人已不可考,总之如今蛋蛋、小榭、潇潇、豆芽娘子,就连小井仙子和虎娘娘阿苗都全情加入。不论原来是小萝莉、淑女、御姐还是女汉子,一个个都变成了林黛玉样,小口细咀嚼,少食减餐, 唯一例外的是温凉。当然,她从来也没承认过自己是姑娘。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如就由得她们去吧!——初初,我确实如此天真地以为着! 直到…… “阿布,你脸色好差呀!” “噢,我娘逼着全家吃素,我三天没见荤腥儿了!” “咦?老白,你肚子怎么一直咕噜噜叫啊?没吃饭吗?” “吃了,没饱!媳妇儿做菜不放油。” “二掌柜当心!你脚软啊?” “啊哈哈,没事没事,低血糖,适应适应就好了!” “水哥你住手,那是肉肉!” “我要吃肉!” 嘭—— 幸好阿布眼疾手快,一拳将饿到两眼发绿的水哥打飞出去,我才没有被咬着。 不过这一拳对这个时期的阿布来说消耗量太大了,他需要缓缓。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于是我慷慨地送了阿布三大杯太岁水。 他喝得泪流满面,搂着我肩头表示:“要是排骨味的就更好了!” 我要涨价! (2) 一大早就乱闹闹的。 我不明白怎么不管出什么事儿大家都爱往我这儿靠拢?千年巨石前的草甸被常来常往的妖怪们塑造成了一处茶棚,闲话里没有秘密。 无需多打听,我一眼就看清了喧闹的缘由——宫宫和小歪要决斗了! 这一对冤家一样的朋友,朋友一样的冤家终究要有一场了结,输赢之后是敌是友或将分明。 说实话,我虽然难过,但觉得这样子的决定未尝不是好的。有时候我们需要一个结果,无论它是不是残酷,也无论它是否存在意义。结果,就是解脱,是踌躇之人的生路! 当然,有一件事我还是十分好奇的。 “他们怎么想通的?” 不知道为什么,温凉今天不煮茶了,她在熬粥。一大锅香喷喷的栗子枣泥小米粥,稠得能拉出丝来,看着就叫人发馋。 我抽着鼻子咽着口水问温凉:“要钱不?” 温凉抬睑瞥了我一眼,默默伸过手来,手上的大勺就着我的下巴接了不少口水。太岁身上淌出的液体,无论来自哪个部位都是太岁水,都是仙药。 她把满满一勺子口水加进锅里,搅和几下后跟我说:“现在你喝就不要钱了。” 说实话,我不想喝了! 说实话,一会儿不管谁进来喝粥我都不打算告诉他里头的配料! 说实话,温凉是个狠角色! (3) 终于,宫宫和小歪没能打起来。 因为观众都跑凉棚里喝粥了。 秋天的凉风燎原,拂乱了一世界的花木。我远远看着小歪打了个寒噤,瞪了宫宫一眼后扭头就跑,直奔进凉棚来,沖温凉一点头。仿佛暗号似的,温凉舀了碗粥就递了过去,还体贴地问一句:“要糖么?” 小歪摇摇头,就着碗沿迫不及待吸熘了一口稠粥,整张脸上瞬间洋溢出幸福感。 真不是吹!别的不敢说,全妖界论厨艺,温凉要是认了第二,那第一绝对会被大家群殴致死。 食物是对灵魂最高的治癒,温饱是一切欲望的基础,饿着肚子的人是不会有心情追寻其他梦想的。 人类说食色性也,妖怪也一样! 温凉的香粥宛如佛祖普济救世的甘霖,叫许多天里食不知味的一干妖怪们趋之若鹜。大家抢夺食器,抢夺大勺,抢夺锅底最后的一口焦香,不放过唇畔挂上的哪怕一小滴。 “肉肉,你怎么不吃啊?” 阿布把头埋在海碗里忙里偷闲问了我一声,我忙不迭表示:“我是谁呀?你们进来之前我早吃饱了。” “切,温凉就是惯着你!” 我偷眼瞧温凉,觉得今天被嫉妒得有些冤! (4) 吃饱了的妖怪们横七竖八摊倒在草甸上满足地打着咯,这个秋天的风月在他们眼中重新活色生香起来。
第60页 阿布说:“原来全素也可以这么好吃啊!” 老白说:“原来喝粥也管饱啊!” 二掌柜说:“甜粥就是比清粥白馍可口啊!” 水哥说……他啥也没说,吃饱了就跳起来跑林子里打栗子去了。 一想到那锅粥里添进的我的口水,虽然还是怪噁心的,我仍然为这一地的欣慰而倍感骄傲。 肉肉真棒! ——我独自沉浸在不为人知的喜悦中,视线一一扫过我的朋友们,想像他们的笑容里充斥着对我的赞美。 突然我的骄傲停顿了,清醒的视线中只看到默默站立的小歪,和他手中端着的仅剩的半碗栗子粥。 “你不喝啊?”阿布这个没够的,眼睛里放射出毫不掩饰的贪婪之光,“喝不下给我!” 伸出的手被灵巧避开,小歪摇了下头,依旧不说话,端着半碗粥走开去。 我看见他步履的前方,是宫宫。 “干嘛?” 宫宫一张惨白的面容,虚脱得厉害,只嘴上还不饶人。 小歪没说话,径直把碗递到了他唇边。 “不用你做好人!” 小歪坚持:“喝下去!” 意外地,宫宫没再倔强下去,粗鲁地拿过碗去仰脖倒进嘴里,三两口就喝完了。 咽下最后一口食物,宫宫将碗一丢,又摆架势:“来呀,接着打!” 小歪突然半合了睑,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你都破戒吃东西了,还有什么可打的?” “你——” 宫宫嘴又气成四瓣儿。 我则目瞪口呆指着那对冤家问温凉:“他们就为这个要打架?” 温凉翘着腿两手笼在袖里十分闲在:“就为这个!宫宫跟格格在拼减肥纪录,已经绝食两天了。” “格格呢?” “在医院吊营养液。” “你说大姑娘小媳妇们这是为什么呀?” “为了美!” “我们是妖怪啊!妖怪会术法,会变身哒!” “所以她们大约只是太闲。” 真庆幸我是太岁! 太岁要水灵,不能减肥! (5) 自从温凉施粥之后,那股盛行的减肥之风如骤起时一样,突然又毫无预兆地偃旗息鼓了。 阿布叼着条鸡腿蹦蹦跳跳地出现在凉棚里,得意的样子让我几乎以为是过年了。 “失去过后才知道拥有的可贵啊!” 阿布吃一口感慨一声,吃得极度细緻,每一口都像在嚼山珍海味。 我不屑地表示:“希望你这领悟不仅限于对鸡腿。” 阿布一脸严肃:“就是对鸡腿!鸡腿是我的命!“ 食色性也,狐狸对此全身心的作出了解释! 第五十天、歌我 (1) 不要教条,不要框架,不要循循善诱谆谆不倦; 不要否定,不要指摘,不要咄咄逼人喋喋不休; 不要圈子,不要人情,不要苦苦求全惺惺作态; 不要改变,不要永恆,不要和而不同! 不要看低我,不要妄议我,不要轻浮地笑着说懂我! 我心里有伤,所以脑子不正常! (2) 吟游诗人走了,带走了所有的行囊和骤来骤去的邂逅,却将诗歌遗落。 被失意人捡去,绣字在绢帛,填补空缺了的心。 可是心日日復诵苍凉的歌,慢慢忘记如何变回温暖。 失意人便也走了,将破碎的心整个留下,去远方寻找另一颗完整的心。 戏子收藏了失意人的心,将绣满诗歌的绢帛小心剥落,编进戏文。 台上苦乐演绎,台下戏也当真。 痴迷人问戏子要戏里的真情,戏子笑他痴,怪他迷,就是不爱他一场痴迷。 “那就放下你的架子卸下你的胭脂,别再装扮我爱的人!给我你的诗,我要去找它真正的下阕。” 于是痴迷人吟唱着诗歌走上了旅途,将歌声洒进每一个足迹里。 这世上,便又多了一个吟游的诗人。 (3) 阿布说这故事太宿命了,轮迴周而復始,没有尽头,看不到结局和希望。 温凉说她不喜情节的卖弄,刻意省略了来往的人情与瓜葛,显得寡淡又做作。 “可这就是故事的真相。你们不信,却不能否定。讲故事的人已经是我的朋友,他走了,顺水去远方!” 他只是忘记了,忘记旅途中自己曾留下诗歌,忘记绕了世界一圈圈,他无数次回来又离开。 我的新朋友是一条记忆不超过十年的人鱼,每隔十年他就来见我一次,为了在忘记我之前再一次记住我,记得他有一个朋友会一直在这里等他。 他的歌声与生俱来,美得惹人迷醉。他在海岸线的城市间游走,吟诵了千万年。 (4) 水中鱼,岸上人,人鱼不是鱼也不是人,却既是鱼也是人。 离开水的人鱼依旧可以自由唿吸,但他们不可离水太远。不然终有一天他们会干涸枯萎。 我的朋友离开前皮肤已经开始皲裂,他离开海岸线三个月,终于决定在回到绀蓝的咸涩里之前来见我。 “我找不到下阕了,肉肉,找不到了!”人鱼溟洸沮丧地垂着头,告诉我,“没有人知道这诗的下阕,也没有人记得那个诗人。我必须回海里去了,希望下次见面的时候,我能有答案。” 溟洸忘了,这样完全相同的表达,他跟我说了九次。 他忘了,他就是最初的诗人,是诗的开始,也该为它作结。 九十年里,他唯一记得的事,是回海里前来与我告别。 千年巨石的背面有两个“正”字,一个已经完成,一个,还缺最后的一个笔画。 (5) “你该告诉他一切。”阿布并非埋怨我,只是淡淡的有些忧伤地表达。 狐狸其实很感性。 天凉了,温凉的茶汤里散出一股淡淡的药香。 但我不想饮茶。 温暖闲适,于现时现刻,不符我的心境。 阿布说得对,我其实早该对溟洸和盘托出一切。妖怪的记录都是可窥的,只要我愿意,溟洸可以看清这九十年里他故事里点滴的细节。 但我依旧选择缄默。 “知道了也会忘记的呀!”我靠在寒凉的石头上,仿佛背倚着那九道刻痕,“他会连自己已经知道真相这件事,连同这十年的经歷一同忘记。也许轮迴,就是他的宿命。” 我是妖怪,妖怪长生,本不信命! 我终于开始对自己加以欺骗。 (6) 一个月后,我收到一枚来自远方的贝壳。细密的砂砾组成了累累书行,都是溟洸在与我传递:“肉肉,我遇到了一个会唱歌的姑娘。她唱我的诗歌,比我自己唱的还好听。爱情,比诗歌更让我满足!” 我想这一个十年的顺序已经开始改变,溟洸为爱停留,这世上,便将少一个吟游的诗人。
第61页 “他找的,真的是下阕诗吗?” 温凉对着炉火轻喃,似洞悉天地的玄机。 人说轮迴,是为了修一场相遇。 妖怪的轮迴,何尝不是? 有时候忘记,就是开始。 第五十一天、得失之间 (1) 这么多年来,终于第一次被人问起。 “肉肉,你好容易才有一只左手。那没有手的日子里,你是怎么写故事的咧?” 身边的朋友基本都是相处了几百年的,能这样问的必然是最新的小朋友。 我似隐居山林心中深藏功与名的古剎扫地僧,用尽毕生演技让自己沉静从容,对着刺猬幽幽笑起来,故作高深。 “你猜!” 随后幽幽便转过头去,问蛋蛋:“你告诉我吧!” 于是蛋蛋很热心地告诉她:“他用嘴叼着笔的,可厉害了!” 于是在这个世上,肉肉没有秘密。 (2) 阿布推我滚来滚去的时候突然咂咂嘴道:“啧,肉肉,你有了左手后怎么就停止生长了?” 我向前滚着,没心没肺回答:“我长了好多肉啊,你没见我腰粗了一圈吗?” 阿布一脚踩住我:“我是说四肢啊,四肢,还有你的脖子!” 这真戳我痛脚! “我也想长出来啊!可我没办法心想事成啊!你问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啊!” 我在地上撒泼打滚,哭天抢地。 阿布蹲下来捧住我脑袋蹭了自己一脸太岁水化作的眼泪,一边不紧不慢道:“我给你做两条腿吧!” 我立即不哭了,也不计较他趁机蹭我太岁水的无耻行径了,一双眼十分期待地望住他。 “怎么做?” “戳俩木棍呗!” 我横眉竖目:“滚!” “哎呀,你听我说完!”阿布把我扶起来,费吃扒拉地抱上滑板车,“嘿哟,真沉!嗳,我意思啊,给你戳俩木棍,施个替身术,让它们代替你的腿,这样你就可以自己走啦!” “就跟你的尾巴似的?” “差不多!当然了,我的尾巴是仙物,跟木棍肯定不是一个级别的。” 我抽抽鼻子,垂下眼睑斜睨着他:“我也好想要狐狸尾巴变成的腿啊!” 阿布迅雷不及掩耳地退出去五十公尺远,死死抱住自己五根尾巴失声尖叫:“一根要花一千年修炼吶,一千年!” 我当然知道狐狸尾巴的意义,可我就是要欺负欺负阿布! 谁让他哪壶不开提哪壶? 所谓好朋友,就是有事时两肋插刀,太平时互相插刀! (3) 有日子没见着阿布,我寻思着,他不惜命但从来惜尾巴,故而是怕了我故意躲着。 我也不在大家面前有意提及,反而人都散了,剩温凉独自收拾火炉茶具,她淡淡劝我:“你也别怨他,修行千年真的不容易!” 我嘻嘻乐:“我才没有怨他咧!他个闯祸精,五尾又怎样?受了伤还不得来求我的太岁水?破破烂烂的一个人,连心都是缝补过的,日子过得比我凄凉多了,我再惦记他的,就太坏良心了。我们是朋友!” 温凉抬头朝我笑笑,烛光里瞧着暖暖的,可美了。 像姐姐! 少见! 今晚,温凉真怪! (4) 青天白日的,我几乎怀疑自己见鬼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 每个来凉棚的人都笑,我的草地前一片欢声笑语。 “阿布你头髮吶?” 阿布摸着自己油光锃亮的光头,云淡风轻地表示:“剃了!” 我开始控制不住嘴角向上裂的弧度:“呵、呵呵……咳咳……为什么,要剃了?” “不为什么,想试试另一种画风。” “噢……噗——”我终于没忍住,笑得眼泪横飞。 阿布随我笑得打滚,兀自过来,在我身上摆弄什么。 我停下来努力抬起头看去,他手里居然有两条腿。 我是说,木头做的,有关节能弯曲,还有脚趾头的仿真义肢。 阿布这纨绔,他绝不会有这样的手艺。 整个妖界,这样的手艺也绝无仅有。 “你哪儿来的?” 阿布认真仔细地给我安着义肢,头也顾不得抬,轻描淡写地回了句:“买的。” “跟谁买的?” 阿布顿了顿:“你难道不是该关心买这东西花了多少钱么?” “我就想知道谁做的!” 阿布停了手,索性一屁股坐在草地上,挠挠头讪笑。 “肉肉,你一直浑浑噩噩挺好的!” 所以咧? “不要突然活得这么明白嘛!” 然后? “以后我都不敢欺负你啦!” 欺负我不出门什么所以不会知道妖界鼎鼎有名的傀儡师程少一刀千金,封技两百年潜心闭关生人勿扰吗?那个寡言少语的刀灵从嗜血杀人的兇刀顿悟成一柄创造生命的雕刻刀,用千年去赎洗自己的愧悔,一年只做一具偶人,每一具偶人都是命,都有魂。 传说程少做生意从来不收钱,他要的代价钱财支付不起。 我看着阿布的光头,一瞬间什么都明白了。 “火狐狸毛是辟火哒!” 听我嚷嚷,阿布歪着头,笑得特别无辜。 “我知道啊!” “那你还拿它换这两条木头腿?!人间古有争战,就是为了夺一领火狐裘,可谓天下至宝,你真大方!” “就是头髮!” “你从生下来就没剃过的头髮,养了五千多年的火狐毛!”我气急败坏,仿佛那头髮是我自己的,“就为这两条腿,你却捨去一头精皮毛,叫我拿什么还?” “我又不要你还。” 阿布是认真的。 我知道他是认真的。 可我不想他这么认真,我不知道怎么报答。 “呜——” 太岁肉肉咧着嘴哭得可丑可丑。 温凉什么时候来的,我不知道。她不声不响从袖里掏出一领红色假髮并犀角梳子,沾着我的眼泪把髮丝顺得平滑透亮,随后戴在了阿布的光脑袋上。 “唔?” 阿布好奇地抚了抚假髮,将它正了正,笑嘻嘻问我:“帅不?” 我哭到一半,嘴还没合上,泪眼模煳看了阿布一眼,点点头,接着哭。 温凉接过剩下的另一条腿给我接上,言语里淡淡的温柔。 “都是真的狐狸毛哟!这些年褪下来的,我全收着,找九姑娘织了三天的。” 我一时愣住,止了哭。 就听见阿布突然跳脚:“好你个温凉,这些年你顺了我多少毛?老实交代!” 温凉不理她,反而心情甚好地哼起了怡情的小调。
第62页 我看着跳脚的阿布、哼歌的温凉,还有周围嘻嘻哈哈哈的朋友们,觉得这日子真是棒透了! 最好的生活里有最好的朋友,我爱这一切! 还有,我有脚啦! 第五十二天、啊~~~~~~~~~ (1) 文化的气息如一夜吹绿大地的春风,无声无息传染了整个妖界。 我的意思是,莫名其妙的,朋友们最近都流行写诗了。 现代体,十分简洁明了。 简洁到我差点不以为那是诗。 我好奇,想找个人答疑解惑。可就连最跟文学沾不上边的阿布都开始叼着笔望天构思,我觉得要么是我傻了,要么,是妖怪们都疯了。 抽疯! (2) 阿布的诗。 《唉》 晴朗的天气里 我又遇见了美丽的姑娘 们 有的高 有的矮 有的胖 有的瘦 有美有丑 但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点 那就是 都不爱我 好难过啊 我好难过 (3) 蛋蛋的诗。 《伏案》 今天紫衫教授念了我的作文 当众 抑扬顿挫 声情并茂 我要加油学习 今天加刷一百题 (4) 老白的诗。 《喝酒》 咕咚咕咚咕咚咚 呃 嗝 哈 过瘾 (5) 小榭的诗。 《对镜》 再多的妆粉都盖不住 过去 我也不想盖住 (6) 小歪的诗。 《打》 路过酒吧 无事 找兔子打架 他换毛 心情不好 输了 (7) 宫宫的诗。 《靠》 谁输了? 谁输了? 谁输了? 谁! 输! 了! 山水有相逢 明天再打 不来是孙砸 (8) 小井仙子的诗。 《午后》 正是秋色最好时候 阳光暖着 枫叶红着 一日无事 不如小憩 老公烤茶点的手艺 真不错 (9) 豆芽娘子的诗。 《爱来不来》 老娘的酒是最好的 概不还价 从不打折 识货你就喝 喝不起就滚 (10) 之之的诗。 《哈哈哈》 看大家都写诗 我也来凑数 其实我不会 但是 好有趣的样子啊 (11) 格格的诗。 《无聊》 好茶 好酒 好食 好穿 我什么都不缺 高贵的生命 必然也得承受 相应的 索然 (12) 我在凉棚里摊作一堆,深深觉得了无生趣。 一日繁华散尽,幸得只有温凉留了下来。她跟我一样,听了一天的诗歌朗诵会。我万念俱灰,她倒尚自镇定泰然。 小炉中的炭火尚红,我瞧她还在专注地煎一壶茶,不由得好奇。 “不累?” 温凉未曾抬头:“还好。” “你说他们明天还来吗?” “不知道。” “我想跑。” “随你啊!现在你有脚的,可以跑去任何地方,只要你想。” 我觉得这对话没有主题也缺乏意义,终于还是问了出来:“你怎么不写诗?” 温凉淡淡笑了下:“肉肉不也没有写?” 我撇撇嘴:“我不会!”说完后觉得不妥,又补一句,“他们那种我也不想学会。” “为什么?” “都是琐碎的废话。” “生活本来就是琐碎的!” 温凉舀起一勺茶汤盛在茶碗里,凉棚里弥散起一阵清甜的果香。我望着茶,她望着炉子,彼此都不抬头。 “将一切的琐碎拼凑起来,”温凉的声音如那果香,淡淡的温暖,“便是完整的我们了。” 我依旧望着茶汤,而茶碗已放在我手里。 “每个人的废话,也都不一样啊!” 听温凉前言不搭后语地慨嘆着,我不禁又将视线落在树墩子上。那里堆放着朋友们思虑后落笔的字句。白纸黑字,都是真实! 重看那些词句,在心头默诵,突然觉得它们有趣了。 我依然不想承认那是诗。 不过正如温凉所言,生活啊,不是诗,却也有诗意! 第五十三天、父母之命 (1) 阿布这几天愁死了。 “我不要相亲啊啊啊——” 见面咆哮,已经成为了他最近说话的固定模式。 为了躲避狐族主母,也就是他娘一天三巡的相亲轰炸,阿布索性打了个背包离家出走,搬来我的棚子里暂住。 我劝他:“你应该找个没人找得到的地方躲起来!” 他懒洋洋躺着,死样怪气儿摆了摆手:“别天真了!这世上还有他们找不到的地方吗?” 我不解:“那你爹你娘怎么不来逮你回去?” 阿布答得更万念俱灰了:“因为我娘得休息休息,再去挑一批姑娘来给我选。” 我诚心赞嘆:“伯母辛苦!” 阿布白眼一翻,头一歪,暴毙——当然不是真的! (2) 有时候我觉得人生的际遇就好像老白的肠胃,不知道他今天会拉钻石、珍珠、金币,还是就一坨□□屎。 宫宫横我一眼:“你的比喻能不噁心么?” 我端着温凉煮的甜汤喝得十分幸福:“我觉得形容得非常形象而贴切。” 蛋蛋点头:“我也觉得肉肉比喻得太好了!” 我们仨坐成一排,各自捧着大小不一的碗,脸浮在热蒸汽里,一样的佛光普照。 “喔嚯嚯,看样子很合你们的口味,太好了!” 娇媚的贵妇人以手掩口,笑得风情万种。 那是阿布的娘,地位崇高的狐族主母,芸笙夫人。 “我头一次看见跟牛眼一样大的龙眼啊!” 我盯着筷子上插着的鹅蛋大小的肉龙眼,脸上洋溢着粉红色的满足感。 突然脑袋被打了一下。 啊呀—— 我浑浑噩噩抬头,看见阿布一脸怒其不争的忿然。 “你不吃吗”我觊觎着他碗里一口未动的甜汤,口水淌了半碗,“不吃就给我吧!反正你在家吃惯了,一定很腻啦……” 此刻我的眼中,除了龙眼,别无他物。 吃货的自尊,我身体力行地维护着!
第63页 脑袋又被打了一下。 啊呀—— 咦,我的碗呢? 咦?碗在飘,越来越高,我够不到了。 不对,有人拿着我的碗,将它搁置在高处。谁?谁的手? 终于我看清了—— “还给我,还、还……”我整个人几乎挂在阿布身上,努力伸长唯一的左手去抢自己的汤碗。 为什么?太岁口中夺食,太惨无人道了呀! “呜——”我哭给温凉看,“他不给我吃!” 不等温凉给我撑腰,主母先发话了:“十二,不许欺负肉肉!快把碗给他。” 阿布一瞪眼:“不行!”转头把每个人都狠狠瞪了一遍,“都给我放下!不许吃!” 蛋蛋胆小,一说就听,立即把碗放下了。 宫宫是仙兔,不买帐,妖娆地挑了挑眼角,兀自端着碗喝了一口,再喝一口。 把阿布气得,直走过去一把抢住他的碗。宫宫捉得牢,没夺走,便成拉锯。 “说了不许吃!” “你管不着!” “我娘带来的。” “她请我们哒!” “就不能吃。” “就吃!” 我看着碗在二人之间推来推去,觉得场面十分滑稽。 这时温凉起身过来,举起手里的汤勺给两人头上一人来了一下,顺手把碗抄在手里。 阿布不服气:“凭什么打我?” 宫宫也不爽:“有我什么事儿?” 温凉回来将碗用力往案上一放——幸亏是木头的,不会碎——朝主母那边扬了扬下颚,淡淡道:“要么光吃不说,要么说完再吃。” 主母笑眯眯点点头,对温凉很是赏识。 于是阿布悻悻然坐下来,不吃,说! (3) 又只剩我跟温凉两个人了。 阿布依然没有回家去,不过也不在我这儿呆了。他被狐老爹抓差,去宝盖山给他大哥送土产。 大家都知道,这都是藉口。狐族长其实挺疼宝贝儿子的! 深秋的夜里风卷着落叶,光看着身上便凉。我躲在覆了毛毡的棚子里,透过灯火看窗外星空,突然很想念阿布。 “吶,总有一天要变的吧?” 温凉看顾着暖炉里的炭火,无意反问:“什么要变?” “我们!” 我从窗边回过身来,正对上温凉晶亮的眸光。 “阿布会成为族长,你会成为王臣,而我,终究要离开这里,去我嚮往的远方。这里的一切终将改变,我们不再在一起。” 温凉哭了,眼泪掉出来变成透明的水晶珠子,嘴角却划出一个最美的上翘弧度。 “也有不变的。” 我理解那样的泪,也理解笑容。 坐下来,靠近炭火,明知故问:“比如?” 只因我想多听一句那样好听的声音说话。听温凉说那样的话。 而她果不其然告诉我说:“比如阿布是阿布,温凉是温凉,肉肉,还是肉肉。” 预见了改变,却还迎向前去,并非由于坚强勇敢,只是能确信,回身时,最珍视的人,他们始终还在。 (4) 阿布在冬天来临前回到了妖怪们酷爱聚集的草甸,分别月余,看上去没有任何改变。 格格问他:“不用相亲了?” 阿布枕着胳膊睡在风里,很是平淡:“相啊!” “你想通了?” “没有。她们我一个都不会娶!我喜欢人,想做人。这一点我不会改变!” 我好奇:“那你打算怎么应付芸笙夫人的安排?” “接受啊!”阿布的红髮在风里扬起来,看着火一样暖,“我会跟每一个女孩子见面,告诉他们我喜欢人,喜欢做人。而且我要一辈子在妖界生活,用妖怪的身份去喜欢人。她们可以跟我来这里,可以认识我所有的朋友,但那不代表什么。我只是把自己摊给他们看,全部,所有,真正的我。至于要不要接受这样的我,那就是她们的事儿了。” 宫宫嗤笑:“你这是困兽犹斗。最终,你必然会娶一个妻子,生几个孩子,让这血脉和生活一起延续。” 今天阿布真怪,那样冷的天那样寒彻的风,他依旧睡在千年的巨石上,合着眼,安逸于天地间。 我听见风扬起他的话,说:“既然是终究要成就的结果,那过程漫长些也未尝不可了。就这样维持原状继续下去,无限的生命不就该让改变成为微不可查的渺小么?我喜欢一成不变!” 在开始旅程前,如此平常的一成不变,恰也是我最喜欢的! 第五十四天、我不想长大 (1) 天突然就冷了。西北风卷着落叶拼命跑,仿佛要将它们驱赶到温暖的南方。 这样的季节里万物都不再生息,四野一片寂静。我坐在自己的小窝棚里,除了火炉里木炭爆裂的噼啪,便只有自己的唿吸和心跳陪伴这一季的晨昏。 就在这样的日子里,豆儿发芽了! 我不明白怎样的契机能让一粒种子迫不及待在隆冬时节破土,我看着那朵小苗,青绿鲜亮,长在萧条的草地里宛如玉石上的点翠。寒风吹过,它岌岌可危地摇晃着,仰起头来看向我,仅有的两瓣叶苗激动地颤抖着,跟我问好:“肉肉,我们又见面啦!” 我很高兴:“早啊,豆儿!真冷呢!” “是冷呢!吶,肉肉,”小豆苗有些伤感,“我想,我记起来自己是谁了。” 我的小朋友这样告诉我,我却一时间无言以对。 因为小小的叶瓣上结着露珠,那是豆儿的泪。 (2) 妖怪的日子太闲了,于是实在不乏八卦之辈。 这几天,我的小窝棚又热闹了起来。 阿布、温凉、宫宫、小歪这老几位自不必说,连嚷嚷着要冬眠的老白和拖家带口去南方度假的宝宝都来凑热闹,叫我不得不相信“八卦”早就不是风俗,而是品德。 一群缺了大德的妖怪们啊! “阿嚏——” 穿了一身狼毫大氅又裹一床羊毛厚毯的格格蹲在炭炉边,十分响亮地打了个喷嚏。我寻思着,又不是说她一个,那么在意干什么呢?真是的! 阿布捧着碗芝麻煳凑到我边上:“想什么吶?笑得贼头贼脑的!” 我白了眼他嘴唇上的一圈黑煳煳,晃着腿告诉他:“秘密!” 阿布抬手打了下我的头:“活不耐烦啦?说!” 我委屈地揉揉脑袋,极小声地说:“我笑格格穿得熊样。嘘,你别告诉她噢!我怕太狼又放狗咬我。” 阿布乐了,摸着我的头表示:“放心吧!小爷在,看谁敢咬你!” 我心说:“这辈子你小子咬我最多了,还好意思说咧!切!”
第64页 这次我很小心,没有在脸上显露出任何表情。 喝过一碗芝麻煳,身心都暖了,阿布决定该正式跟大伙们合计一下主意了。 他敲敲碗,吆喝道:“嗳嗳嗳,都听我说啊!” 就见着所有人齐刷刷转头看他,还真有点一唿百应呢! 他便继续陈词:“关于要不要把豆儿——的苗,□□移栽的问题,我们统一一下意见吧!贊同也好反对也罢,都必须给出理由。我起头啊,不同意移栽。俗话说人挪活树挪死,虽然豆儿现在就是根草,那也是绿色的,是植物,我们应该维护它们的生长习性。” 宝宝反对:“你知道它不是入侵物种哟?回头把这里的草都逼死了,你叫肉肉住沙漠吗?” 小榭贊成阿布:“不管是什么物种,目前来讲都不宜随便挪动。” 蛋蛋却担心:“只是这大冬天的,它在外头会不会冻死啊?” 小歪一拍大腿:“造个暖棚不就结了?” 宫宫吸了吸快滴下来的大鼻涕,打了个摆子抖着声冷哼一下:“棚子里晒不到太阳,两天就蔫儿了好不?” 小歪不疾不徐回了一句:“透明暖房,玻璃的。” 宫宫一下吃瘪,遂默不作声。我觉得凭他的伶牙俐齿,能败给小歪完全是天冷,智商冻上了。唉,人无完人,兔子也一样! 一听造暖房,一直打瞌睡的老白突然醒了会儿,蹦出一句:“暖房万岁!”然后又垂下头,睡着了。 水叔嘬了嘬旱菸,掂量了下实际情况,诚恳道:“玻璃得是钢化的,现成的没有,不过我可以跟山那头的琉璃作坊订。他们掌炉的阿伸是我远房侄子,价钱绝对好说。” 格格也来了劲头:“我能弄到热带植物,做装饰一级棒。” 豆芽娘子踹了下虎娘娘阿苗:“你出把力气没问题吧?” 阿苗平白啸了一嗓子,震得小窝棚里起了场小旋风般,随即一竖拇指,沖我眨了记眼:“包在我身上!” 我刚想贊一句:“虎娘娘真巾帼女汉子!”转念一想:“不对呀!你们岔哪儿去了?我们是要讨论豆儿此后的去处,到底要不要把它□□啊?”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却都没了主张。 笃、笃—— 循声望去,温凉垂首坐在炉子边守着熬芝麻煳的大锅,手上的勺子一下一下看似无意地敲着锅沿儿。 阿布咧嘴笑起来,叫她:“喂,玉少,想到啥了?说说!” 温凉抬眼不瘟不火地看着狐狸:“谁让你们来的?” 屋里一下子又噤声。好一会儿,就听见潇潇壮着胆子细声道:“我下午路过学堂,听见蛋蛋和幽幽说晚上要来这里看肉肉,顺便吃芝麻煳。” 幽幽立即指着香帅:“他说格格得了件大氅要显摆,我想看看,顺便来吃芝麻煳。” 格格一梗脖子:“我是来陪肉肉的,顺便吃个芝麻煳。” 香帅忙澄清:“我是伺候格格的,顺便尝尝芝麻煳。” 宫宫和小歪互相指责:“是他说来见见新朋友,我纯粹是为了芝麻煳。” 老白睡得叫都叫不醒。小榭抱着之之发誓:“我就是路过进来打个酱油,芝麻煳不吃白不吃。” 阿布扔下碗,跳起来大骂:“一帮没出息的吃货,就没一个真心帮忙的,都是馋着温凉的芝麻煳。” 众人又齐刷刷抬手指着阿布,异口同声:“你小子喝得最多!” 我的朋友不止缺德八卦还贪吃,我觉得他们大概没救了! 想着,不由难过地端起碗喝了口芝麻煳。 欧,我收回刚才的话! 温凉的芝麻煳,好吃得没救了! (3) 鑑于温饱之后容易有惰性,于是温凉很干脆地把锅连带里头还剩下的半锅芝麻煳都封了起来,回到窝棚后横眼环顾,凉凉道:“既然都来了,就依九爷的话,大家好好合计一下。关于豆儿的去留,今后的归属,总要有个定数。” 看看没人有异议,她接着补一句:“什么时候出结果,什么时候吃芝麻煳。” 大伙儿一下子炸了锅,纷纷热烈地发表意见。 最后综合梳理,举手表决,大家决定,还是去问豆儿自己的意见。 我咆哮:“这不跟没说一样吗?你们这些无聊的傢伙,统统滚!” 阿布亲昵地搂着我,嘴里头啧啧:“话可不能这么说呀,肉肉!虽说豆儿也是妖怪,但毕竟不是我们这一处土生土长的,算个外来户。它愿意走或者留是一方面,也得看咱这一大群容不容得下它。如今我们这边出个结论,也就是给它一个方便,说明我们是大度的,开放的,十分友善的一群妖怪嘛!这不是很有意义吗?” 我歪着头想了想,居然觉得他说得也挺有道理。这狐狸,果然适合当政客! 于是一致通过,大家浩浩荡荡跟我去了巨石后头那一片空荡荡的草地,看望豆儿。 话说重逢以来,这豆苗菜三天两头哭哭啼啼的,要么望着远方哀声嘆气。我寻思着:就你那高度能看多远啊?不免觉得它想得有些多,愁得有些蠢。 大概是从没见过这么声势浩大的场面,豆儿径直被我们一大帮人给吓软了,头低得几乎碰到地上,浑身一个劲儿抖。 我过去安慰它:“别怕,豆儿!他们都是我的朋友,都是好人,来跟你打个招唿。” 豆儿战战兢兢抬头,就见狐狸笑出两排尖牙,吓得索性瘫在地上。 宫宫还咋唿:“完喽完喽,它要枯萎了!” 温凉过来,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抚了抚豆儿的叶瓣。眼见着豆苗菜抖了抖,又醒过来。她便柔声问它:“听肉肉说,你是苦豆子?” 豆儿点点头。 “旱地生的,道远,难为你这一遭了!” 豆儿顿了顿,还点了下头。 “夏天会开花呢!一簇一簇的,很漂亮。” 豆儿看似点了下头,却再没有直起身来,显得颓唐。 “苦豆子苦,可是苦口良药,利于病!”温凉看了豆儿一下,继续道,“苦豆子也有毒,不过是药三分毒,更不乏以毒攻毒。” 豆儿抬起头来望着温凉——我觉得那个应该是望吧!虽然它没有眼睛鼻子,说话全靠叶子捲成哨子通过风来表述。显然它对温凉的话感到困惑,它不明白—— “你究竟想说什么?” 温凉浅浅地笑起来:“耐沙抗风,可以固土,那是多了不起的植物呀!你随风走了那么远来到这里,也许我们的土地丰饶,也许这里没有你当初雄心壮志出发时想像的能够供你施展抱负,但你来了,生了根,那么何妨重新看待自己的价值?药理和处事做人的道理一样,无非都是物尽其用,妥善而为。话说到这里,我想你应该明白的。” 豆儿明不明白我不知道,我明白了。
第65页 就像在凡人眼里我是仙药,在朋友眼里我却只是个肉唿唿的妖怪,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方面对不同的人,我们虽然都是我们,但也不是单一又单调的我们。说使命太高远,只说价值,作为太岁,我既有药的价值,在朋友眼里,我也有相处相交相亲相爱的价值。 这一点,谁都是一样的,当然也包括豆儿。 很多时候我很庆幸,有一个总是欺负我又保护我的狐狸朋友,也有一个总是教育我又依赖我的石头朋友,还有一群总是强过我又弱过我的妖怪朋友。妖怪们很少跟我讲大道理,但他们讲出的道理,总是那么有道理。 恍惚间,听见小歪的声音响起,云淡风轻地说着:“好了,明天来修暖棚!” 我的朋友,也是很霸道又很温柔的呀! (4) 豆儿最终被挖了出来移植到一个花盆里。因为水哥的那个远房侄子来信说,钢化玻璃定做起码要三个月,理由是作坊生意太好,工期排不下来了。 三个月,春天都来了好吗?那时候豆儿早在野外的寒风和数九的冬雪中给活活冻死了。 为这,水哥整整一个星期没在妖怪大街露面,自觉愧对众乡亲。 还是温凉淡定,找个铲子直接把豆儿连根铲起来搁在陶盆里,端去了蛋蛋的私塾。 “学堂里每天有值日生,大家一定会好好照顾豆儿的。” 蛋蛋如此胸有成竹地保证,我很放心。 不过说实话,搁我的窝棚里不行吗?我有手有脚,也能照顾豆儿啊! “不可能!”阿布挖了挖鼻子,懒洋洋表示,“你太懒,生活没规律,会把豆儿养死的。” 知道吗?还有很多时候,我只想一件事儿——把狐狸的嘴一针一针,细密地缝起来,打死结! 第五十五天、闹起来啊! (1) 日头越来越短了。妖怪们却不似往常聚在黑夜里狂欢。凛冽的西北风将寒冷吹过了山头,无声无息降临在这萧条的年末。 再大的欢娱都无法继续惊醒冬眠的心跳,鸟尽弓藏,山兽迹绝,整座界山都静得似一座沉睡的城堡,容不下任何喧嚣的打扰。 (2) 我拖着两条义肢气喘吁吁跋涉在陡峭的小径上,前头只隔三格台阶的阿布远得叫人高不可攀。 我停下来吐舌头,佝偻着腰哈出团团白雾。 “不、不行了!”我沖回过头来的阿布摆摆手,“我走不动了。”说完,就一屁股跌坐在冰冷的石阶上。 阿布怪叫一声:“我们五分钟前刚歇过!” 我才不理他的抓狂,无赖坐着:“反正我不走,累死了。” 阿布冲下来蹲在我跟前,求我:“兄弟,朋友,宝贝,我叫你祖宗行吗?咱走吧!时候不早啦!” 我摘下一条腿来给他看衔接处的窝槽,那里的皮肉已经磨破,正在往外渗水。 狐狸趁机揩了一把抹在干涸的嘴唇上,在我生气前嘿嘿一笑,拖起我唯一的左手搭在自己肩头。 我问他:“你干嘛?” 他用尽全力企图把我扛到背上,面红耳赤地憋出回答:“都叫祖宗了,我这当孝子贤孙的只能把您老背上去啦!哎哟,妈呀!”尝试了几次都没成功,阿布自己倒累得跟我坐到了一起,皱着鼻子臭我:“你个吃素的玩意儿怎么死沉啊?该减肥了啊!” 我咆哮:“老子不是胖,是水!肿!太岁水很值钱!我不减!” 阿布又笑,舔了舔嘴唇露出两颗尖尖的犬牙:“我有个很好的排水减重法哦!” 我一巴掌拍他脸上,鼻头里哼出一声不屑:“切,自己没本事还怨我重。温凉比你瘦,扛我走二里地气都不喘。我看你还是先跟她练练功夫吧!” 阿布最经不起激将,一听这话果然就炸毛了,“啪啪”两声卸了我两条假腿,蹲步俯身抱住我腰,丹田运气一声吼,居然真的硬生生把我抱起来放到了肩上。 我瞧他喘得牛似的,另手却一指上头,与我放话:“走着!上不去这山头,爷是你孙子!” 我心说:“你小子刚才不是喊我祖宗么?” (3) 不知道该算亏了还是赚了,为了给当真一口气把我背上山的阿布恢復元气,我无私贡献了三大碗太岁水。可三碗下肚了,阿布还是翻着白眼口吐白沫,两条腿跟打摆子一样不停抽搐,完全没有缓过来的迹象。看来阿布是真的累虚脱! 这回连温凉都不向着我了。 “肉肉,你真懒!” 我已经羞愧地蹲在一边画了几十朵蘑菇,听这话,不由抬起头来泪流满面:“呜呜呜,我不是故意的!呜呜呜,我真的走不动了!呜呜呜,他嫌我胖!呜呜呜,肉肉也不是自己想当太岁的!” 温凉一手一只酒瓮把在我两腮下,眼泪跟水龙头似的哗哗放进瓮里。等盛满了,她放下瓮来搂住我拍拍背,安慰:“好了好了,没事的。阿布会好的,没人怪你,乖!” 等的就是这话,我自然立即不哭了。 不过想想,我好像又中了圈套! 顾不得细究,就看见温凉叫大傢伙把阿布抬起来,连衣服鞋子都没脱,囫囵整个儿给塞进一只瓮里去。 她说,太岁水内服外敷都有健体功效,让阿布泡着,一会儿就好。 可一会儿是多久,她却没说。我看着阿布沉在太岁水里,起初还有好多气泡从底下咕嘟咕嘟浮上来,没多久就剩几圈渐渐平息的波纹了。 太岁水也是水,所以—— “应该会淹死人吧?” 听我弱弱地问一声,温凉很爽快地表示:“会啊!是液体都会淹死人。” “啊啊啊啊——”我尖叫着冲到瓮边,左手伸进去不管揪住什么,一把拽出水面。细看下,手指里绕着的居然是阿布的头髮。 水不住从狐狸脸上流淌下来,我看见他睁开的眼睛,以及恶作剧的坏笑。 “噗——” 一道水柱从阿布嘴里喷出来,全扑在我脸上。 “哈哈哈哈哈哈” 我听见狐狸的笑声,还有他一贯兴高采烈的尖嗓子:“傻肉肉,上当了吧?哈哈,胖墩儿,减肥啦!” 没事儿,让他嘴上得意一会儿。帐单我会直接寄到他家去的。 两大瓮,一滴不少,不二价! (4) 说起来,今天我原没打算上界山来。虽然成天缩在窝棚里抱火炉确实无聊,但事实我的确身宽体胖,有脚走路不费事儿,登高观景可是要命。 可这是咱王抽不冷子想出来的全民寻宝游戏,温凉他们都劝我,最好别找託词缺席。不然得罪了王,说不定哪天想起来就给我个小鞋穿。 我一最最底层的小妖怪,连个人身都没修出来,两条腿还是阿布拿自己的头毛跟人换来的高级货,妖王恐怕连我是谁都不记得咧!遑论跟我计较这些细枝末节。不过我生来胆小,又听阿布一再保证会罩着我,于是觉得难得大冷天大家一起热闹热闹也挺好的,便过来了。
第66页 没想到说寻宝,抽籤分组猜谜题过关,最后宝贝居然在界山顶上。爬上去只有一座妖王坐镇的神宫,摆明了是叫妖怪们上山陪他玩儿嘛!居然还规定不许用术法必须徒步。我的个乖乖!用术法我自己都未必爬得上去,素来都是朋友们尤其温凉带我上去,要我靠两条腿把这一身水灵灵的肉给运上去,光想想都很壮烈。 可惜了大家没料到有登山这一出,分组的时候作弊把我跟阿布分在一起,还很高兴地觉得做了一件十分靠谱贴心的好事。直到看见最后的谜题提示纸条上写的目的地,我和阿布才真正傻眼了。 裁判是小井仙子,她可以允许我们在她眼皮底下作弊,但完全不接受任何通融,死活不同意我换组去跟温凉一道。 而且温凉其实也没轻松到哪儿去,她的队友是老白和大哥。听说,老白那老寒腿蹦到半山腰就废了,是温凉几拳头把他揍飞上来的。场面极其血腥惨烈!相较之下,阿布真的够朋友,讲义气! 如此权衡一番,我决定还是给阿布友情价,打七折。 (5) 唿啦一阵旋风席捲而过,大小妖怪们纷纷拉紧衣领缩起脖子,冷得一哆嗦。 所有小组都已经顺利抵达界山神宫上。妖怪们捏着各自的纸条,在门口横列成一线,只等大门打开,冲进去进行最后的争夺。 没人知道所谓宝贝是什么,但经歷过脑力和体力的角逐,大家全力拼搏着登上这顶峰,胜负突然变得十分重要了。每个人都想用一个冠军来庆贺这一日的努力与辛劳! 而我只想着怎么把流失的太岁水给补回来。 阿布弹了我一个脑瓜崩儿,自信骄傲地跟我保证:“有你九爷在,冠军没跑,我一定把宝贝拿来送你。” 我举目四顾,每个朋友的脸上都浮现出光彩。是期盼与希望,是坚持与热情,大家都从冬日的蛰伏中脱胎出来,如沐春风。 “嗯!阿布最棒,加油!”我忍不住在后面给他、给所有人声援欢唿,“温凉加油!宫宫加油!小歪加油!莫莫、蛋蛋、小榭加油啊!格格、豆芽、苗姐加油加油!大家都加油,不要输啊!” 所有人回头啐我一声:“去!冠军只有一个!” 门开了,宫殿的山门轰隆隆,如雷鸣般震撼。里头走出了高高在上的妖王,握住一壶白瓷,慵慵懒懒靠在门柱上,就着壶嘴饮尽最后一滴甘醇,摔壶以令。 “这座神殿,现在,是你们的了!” 妖怪们欢唿喊叫着沖了上去,迫不及待越过那道古朴陈旧的高门,奔向前方。 我们的王在后面喝出一声壮阔:“尽情放肆啊,我的混蛋们!” 混世捣蛋的妖怪们,又开始狂欢了! 第五十六天、回家喽 (1) 我和温凉对坐着哭。 这真是别开生面的场景。 我是说,太岁肉肉细胞水分含量充足,又是个胆小孬种酷爱撒娇的哭泣包,脑袋上掉个独角仙都能吓半死哭得泪流成河,哪天不找个理由哭掉些太岁水换钱创收,顺便减减重,简直就是天星异象。 可温凉这个玉石玲珑心的双重人格除非遇上极大的伤心,不然决不至于哭得水晶珠子化成的眼泪掉到了桌上,又滚落在地,铺了一窝棚。满室生辉,简直奢靡! “不就是换个地方嘛?又不是关门歇张。”阿布满不在乎地往嘴里丢新摘下的草莓,连蒂都懒得摘,吃得顺着嘴角淌汁,唇上跟抹了胭脂似的娇艷。 他说的是博物馆暂停营业的事。 温凉栖身的博物馆年代太久远了,建筑物主体需要整体修葺翻新。虽说人类政府和馆方表示一定会修旧如旧,维持原来的歷史风貌,但也表示所有馆藏将重新分类编号,增加更新型完备的安保系统,并积极收纳流失在民间、海外的珍贵文物以充盈馆藏。如此一来,现存所有的文物们势必面临暂时的搬迁,甚至永久性地展柜更替。很不走运,温凉就是后面那一类的。 其实也就是从二楼换到顶楼,从朝代馆换到珍宝馆而已。可对于不喜欢改变的温凉来说,柜子不是原来的柜子,邻居不是原来的邻居,家,便不是原来的家了。 我想我很能理解温凉的心情。就拿我来说,如果有一天,身边那块千年巨石不见了,只剩我一个人留在这片草地上,纵使朋友们依旧不分朝夕来与我相欢,可这里已不是生我养我之地。我从石上来,石头才是我的归宿和根源。没有石头,就好像没有了家,我会难过。 当然我也挺理解阿布的。他太喜欢看到这世间哪怕一点点的改变了,因为他是我们三个里活得最长的。他爱过很多人,去过许多地方,看过凡人交替更迭的歷史变迁,在他眼里除了天和地,世间压根不存在永恆。 在一起太久了,以致于我们时常忘记,即便都是妖怪,阿布同我们却存在本质的差别。这不仅仅指他可以修炼成仙,还因为他的本体是动物,哺乳类,这註定了他来到这个世界的要素里必然包括了家族,必须有一个父亲和一个母亲。而家人和家,这些,我和温凉都不会有。 我是太岁,温凉是寿山石,我们都是没有血脉的。 生来孤独,这就是一部分妖怪的宿命。也是我和温凉的宿命! 小小的窝棚已塞不下眼泪化成的水晶珠子,它们顺着门前的斜坡流淌去外头的草地,将冬日荒草萋萋的残景点缀出了诗意。耐寒的鸟雀们被闪光吸引,争先恐后来啄珠子,将它们带往空中,送到天上。光在更高的地方将温凉的泪珠点亮,美得好像烟花爆裂的瞬间铺满在空中的星火。 阿布踱出去,站在门前的阳光下仰头看天上的珠光,伸了个懒腰,十分随意道:“我去把你偷出来吧?” 温凉愣得忘了哭。 “差不多该回妖界来住了。毕竟,你不再仅仅是块石头。” 温凉沉吟,不置可否。我抢着说:“离开博物馆,她去哪儿呀?”回头冲着温凉殷勤地笑:“嘻嘻,我倒是不介意你来我这儿,反正窝棚也是你给搭的。” 温凉还是决定不下,阿布就有点儿急了。 “就那破馆子你有什么捨不得的?统共也就住了不到百年,咱认识几百年了,还没一个柜子跟你亲哦?” 温凉摇摇头,抬眸时又恢復成了那个腹黑高冷的温凉。她冷冷睨了阿布一眼,反问:“你要怎么偷?” 阿布没理解温凉的意思:“还能怎么偷?进去搬了石头就走呗!” 听这话,连我都不淡定了:“咳咳,阿布啊,你是不是忘了温凉的原身是个摆件儿?高近一米,重达十公斤咧!” ——高近一米的仕女像,面慈如菩萨。所以我才一直觉得温凉是女的,尽管她死活都不承认。 而经我一番提醒,阿布终于恍然了他的提议里最难完成的部分,不由的,傻了眼! (2) 刚从石头上剥离那会儿,我曾经跟温凉还有阿布探讨过妖怪的分类和成因。 比如说同样作为生物,为什么阿布生来有手有脚,而我只是坨肉肉?再比如同样都是天生地养,为什么我是跟原身联成一体的,而温凉只能化出一个精像,却不能带着原身四处走?
第67页 啧,要说九爷活得长见识广咧!在自己压根也没想过这些问题的前提下,他立即想到回去问他爹。结果老族长特别轻描淡写地告诉他:“这么简单的事儿都不知道,自个儿查书去!” 于是阿布就去狐族的大藏书阁翻书,才进去就冲出来,对着家的方向咆哮:“倒是告诉我查哪本书啊!大爷的,这里有二十万册古卷啊!” 至今为止,阿布都深深觉得:“老头子肯定是想要我趁机帮他整理藏书阁,绝对是!” 我没好意思告诉他,也许老族长只是跟他一样,不知道罢了。 儿子对父亲的崇拜,我们就不要去拆穿啦! 当然,最后我们还是对问题有了一个大抵的解答。这多亏了小井仙子。她是妖王的小秘,啊不对,是书记官,书记官!见识和学识都很高。 她告诉我们:“肉肉没有脚,是因为植物没有骨头;温凉不能魂体合一,是因为石头太重了,带着走累。” 实话说,我觉得这答案很扯! “噢!那我们可以从盘古开天地,远古上神们造万物开始说起,包括他们的思想、理念,以及政治抱负和未来设想。然后再从物体的构成,包括分子结构、化学元素、生物遗传特性等方面进行阐述。也不是很复杂,大概相当于人类考状元的程度,你们就能融会贯通了。” 然后我们一致通过,十分欣然地接受了她的第一种简洁明了又好记的解释! 如今,鑑于进博物馆偷温凉原身的计划面临物品体积和重量的双重考验,我们这一班朋友聚在一起商量着,面上都有些犯难。 蛋蛋提议:“要不然把石头砸碎了分批带?” 阿布飞起一脚将她踹倒:“你书读傻啦?原身破了精像就灭了,你要弄死温凉啊?” 我看着蛋蛋眼底的乌青,心想:这妖怪私塾的期末考也是很折磨人啊! 宫宫扶起蛋蛋,兰花指一摇,特别不当事儿:“把那馆子里的安保系统毁了不就完了?再不济拆了那破房子,搞个天打雷噼地陷火烧,趁乱进去把东西一背,齐活。” 歪歪冷笑:“带出来以后呢?明目张胆背着个国宝招摇过市,等着警察来捉是吧?” 宫宫凤眼一瞪:“大晚上的,鬼才瞧得见!” “一线城市,国际大都会,又是国家级博物馆,大晚上的烧了,新闻媒体早把地方给围了,我看你出去!” “爷用飞的!” “呵呵,恭喜你暴露自己不是人!” 宫宫抿着嘴,气哼哼却不再反驳了。 随后又有老白说假扮安保人员监守自盗,又有格格提出找人匿名跟博物馆高价收购,更有大哥异想天开来制造一个博物馆幽灵传说把那地方变成恐怖禁地,叫谁都不敢靠近,然后我们就能进去搬运了——这些听起来就不靠谱的建议,毫无疑问都被大家给否决了。 正当一筹莫展之际,忽听角落里一个幽幽的声音响起:“用三千镜传送一下呗!” 三千镜,顾名思义是面镜子,不过也不是普通的镜子。既名三千,便通三千世界,简而言之它就是个空间传送门,可以把人送去任何地点、任何时间,纵横天下,贯通古今。 阿布一拍桌子:“废话!老子不知道三千镜啊?你管咱王借……妈呀!”扭头看清那人面容,阿布惊得差点没跪下。而其他人包括我,则无一例外齐齐跪下了。 “参见王!” 阿布是仙族,又是狐族太子,本可以不跪。但我看他膝盖打弯,显然很想跪。 遗憾,没能看见阿布跪下! 咱王一摆手,让大家都平身了。随后上前两步,站下,翘起拇指指了指身后,大方道:“给你们送来了,用完了自己放回宝阁。噢,对了,”王出门前停了停,回头望着阿布懒洋洋嘱咐,“若敢滥用,乱了古往今来的秩序,唯你全族是问!” 闻此言,阿布扑通一下,终于跪在了地上。 (3) 真高兴温凉不用继续留在人间做一件玩物。 可惜,她终究没有搬进我的窝棚来。也没有接受其他朋友的邀请住到各家去,更完全不理睬阿布要把她摆在自己老爹博古架上的提议。她一个人,带着三千镜去了界山神宫,从此和那面镜子一起,留在了妖王的宝阁里。 当然,只是原身而已。 “是王要求的吗?”我好奇问过温凉。她却摇摇头,煮着得意的果茶,在氤氲的蒸气里浅浅笑着:“我想留在那里。” 我觉得回来安定下来后的温凉比以前爱笑了,尽管她说起话来还是如常犀利。起初我以为是喜悦,因为终于不再居无定所在凡间漂泊,但现在我觉得不止如此。那是笃定,还有,希望。 “阿布说得不对,除了天与地,妖怪也是永恆的。不是说我们的生命,而是妖怪这种形态,我们成为妖怪的可能性,这些都跟神仙们一样,是永恆的。妖怪这个名词,永远不会消失。所以界山也好,还有那座守护妖怪们千万年的神宫,都将永远矗立在那个地方。我回家来了,肉肉,真的回家了。” 我垂头想了想,拖着小竹凳一点一点挪去温凉身边,坐得离她近一些,再近些。 她好笑地看着我一步一挪,问我:“干嘛呀?” “回家呀!”我终于贴在了温凉手边,仰起脸来笑给她看,“温凉,我从那个刚刚坐的地方回到你身边了。以后我会从更远的地方一步一步走回来,你也还是在这里的,对不对?有了家,就得有家人吶!你当肉肉的家人好不好?” 温凉愕了一下,笑容旋即绽开,越来越大,越来越美。我们头碰头,肩靠肩,听见她说:“傻肉肉,我们早就是一家人啦!” 家人,这个词真棒! 第五十七天、说多了都是泪 (1) 晚上散步的时候阿布突然想起来问我:“那天温凉因为要搬家哭得伤心,你又是为了什么?” 叫阿布提醒,我自己也才想起来这么一出。本来事情过去十来天,忘了就忘了,偏他又来勾起我惨痛的回忆,不由悲从中来,于是我当场就泪崩。 阿布愣了:“喂喂喂,你丢钱啦?” 我甩他一脸鼻涕:“啊呸!我的钱藏得可好了。” “你要死啦?” 我还甩他一脸鼻涕:“你才死呢!你死一百遍我都不会死。” “你失恋啦?” 我不哭了,横了阿布一眼,幽幽道:“失恋是你的专利,跟我没关系。” 阿布一巴掌打我脑袋上,顺便揩了好多眼泪过去抹脸。 “其实,我去参加了一次面试。”闹过一会儿,我终于还是跟阿布坦白了,“就是水哥那个客户,搞仙境旅游的蚌壳精,他们公司开发了海外邮轮项目,招水手。” 阿布想了想,恍然:“噢……是不是那个胸比女人还大,肉嘟嘟软趴趴,人称‘碰哭精’的珠德富啊?”
第68页 瞧瞧人家这名字,爹妈就是有先见之明,晓得他将来能靠珍珠养殖发财,走上人生巅峰啊! 没等我感慨完,阿布就急着想知道下文:“怎么样?成功没啊?人家怎么说?” 真是说过往又掬一把泪,我甚低落地告诉他:“还能怎么样?人家不要我呗!” 阿布顿了顿,居然不先安慰我一下,追问:“为什么?” 我皱了皱鼻子,尴尬道:“岗位要求的,我都不会啊!” 见了鬼了今天,阿布铁了心要打破砂锅问到底,完全不理解一下我的表情,还要问:“他们都要求些啥呀?” 我在心里将他捅了千百遍,现实里却没好气地回答他:“当场测试,看海图、打绳结、升帆摇橹,还要会看云识天气、嗅风知潮来,我一样都不懂。交了白卷!” 这下阿布没话说了,眼睛瞪起好大,仿佛刚听了个天方夜谭。 过了好久他才有些抓狂地说道:“你都会了,还要大副和船长干嘛?他们是招水手还是招全职海盗?” 我倒是还向着人家公司的,心平气和地表示:“话不能这样说。这年头讲究复合型人才,一工多能是大趋势。招一个船长不如提拔一个水手,这叫内部升迁,也是一种激励机制。有了上升空间,员工才会对企业抱有期待甚至感恩,从长远来讲是双赢的。” 听我这番话阿布都傻了,那表情已经不是听到天方夜谭,简直就是出门撞邪了一样,张着嘴呈石化状。 我扬起唯一的左手在阿布眼前晃了晃:“喂,喂喂,阿布你飞升啦?” 狐狸爪子迅雷不及掩耳拍了我脑门一下。 我揉揉头,瘪瘪嘴:“莫名其妙!” 他又打我一下。 “干嘛呀你?” 他用力打了我头一下。 我真的火了:“臭阿布,你够了!开不起玩笑直说,再打我跟你绝交哦!” 阿布却很是稀奇:“噢哟,不傻嘛!” 我愣了愣,吼他:“你才傻!你全家都傻!” “不傻你被人坑了还自个儿往身上盖土?不傻你面试失败哭得跟死了爹娘似的?” “嗨,有你这么比喻的吗?”我气不打一处来,“欺负我没爹没娘是不是?我告诉温凉去!” 狐狸赶忙跳起来抱住我,亲亲热热嘻嘻哈哈:“肉肉啊,亲朋友,我认识你比她早,有事儿跟小布说。来来来,接着聊,好好说!” 可我不想说了。因为我看见路那头温凉已经来了。我没告诉阿布,说好了温凉今天要来教我地理。 (2) 陪着上了一个时辰的课,我固然已经晕头转向,阿布这猴子屁股坐不住的逍遥狐仙则感觉要气绝了,整个人瘫倒在地上,翻着白眼,仿佛灵魂出了窍。 我不敢去救一下阿布。一来我也很累,更重要的是,开启了严师模式的温凉真是堪比界山上的小井仙子,岂止铁面无私?简直辣手摧花! “唉哟!”我摸摸额头,心虚地觑了觑温凉。她手执教鞭站在桌旁,居高临下道:“以后心里想的话千万不要再小声说出来。” 瞧我这张万恶的嘴! 绕开我,温凉走到阿布身边抬脚轻轻踢了踢。见没反应,说时迟那时快,教鞭高高扬起重重落下,照着阿布肚子上就是一鞭,登时把他抽得“嗷”一声惨叫,从地上弹了起来。 “大爷的,你想弄死我啊?” 温凉淡淡道:“哦,我在给肉肉示范成语,杀一儆百!”说完,转身回到了黑板边。 阿布撩起上衣检查伤情,我看见他没毛的白肚子上赫然一道肿起的鞭痕,足有两指宽。想像了一下它落在自己身上的痛感,我觉得温凉的讲解真是简单粗暴、直观有效。我不敢不服! 理好衣服,阿布跳起来一指温凉,叫骂道:“不讲理的石头,走,出去单挑!” 温凉可淡定了:“是你自己要来听课的。” “那又怎样?老子没给肉肉捣乱。睡觉不行啊?” “不行!” “为什么?” “你影响到我了。” 阿布噎了噎:“啊呸!老子睡觉能影响你个鬼!” 温凉还是不慌不忙,说话语速极快:“你躺在那儿体积太大,不断提醒我的课太无聊,导致我自信心受挫无法集中精神指导肉肉。简而言之,碍眼!” 这次我觉得是温凉过分了,大家都是朋友,她怎么可以说阿布碍眼呢?应该说他醒目嘛! 阿布瞪我一眼,露出两粒尖尖的犬牙。 我抖了抖,便听见黑板前的温凉无奈嘆道:“唉,肉肉,你嘀咕出声就算了!何必还笑出来?” 瞧我这张万恶的嘴加万恶的脸! (3) 一直以来我没敢告诉朋友们,其实我挺爱起闹看温凉跟阿布打架的,只要他们不像上次那样你掏我心,我撕你胸膛。 宫宫笑过我:“你还真不嫌事儿大!” 我乐呵呵:“不是不嫌,是太闲!每天都一样的,多单调。他们打一打,我热闹热闹,多好。就像你和小歪。” 于是那次以后宫宫和小歪只要打架就准上我这儿来,够朋友! 不过今天温凉和阿布最后没有打起来,因为温凉虽然不喜欢阿布上课不专心带坏我——他不承认带坏我,但也觉得靠这样的方式增加我的知识和技术能力确实有些事倍功半。 最关键—— “为什么肉肉非得去当水手呢?”温凉的总结总是一针见血。 少见地,阿布完全站在她一边。 “你又不是没钱。要旅行买张船票就走了,干嘛屈尊给人家打工去?真笨!” 我忧伤地表示:“太岁水是命啊!我卖命你还觉得挺划算的是不是?” 阿布语塞,挠挠头讪笑:“嘿嘿,老喝老喝的,忘了这茬了!” 喝那么多水也没给他补脑,我更忧伤了! “即便这样,你也不必非去珠德富那儿。你就一只手,怎么给缆绳打结?要打工容易,妖怪大街上那么多朋友,你愿意,我给豆芽打个招唿让你去当个吉祥物好了。” 我一惊:“为什么是吉祥物?” 温凉脸上显出了嫌弃之色:“欧,豆芽太抠!伙计打碎杯子盘子直接扣工钱,收错钱也要挨罚,客人投诉不管三七二十一都是伙计的错,还得罚。你去太受罪了,当吉祥物比较轻松。” 我发誓,以后看见豆芽娘子绕道走! 阿布一拨我脑袋,认真问我:“先别说打工。肉肉,你到底怎么想的?干嘛对面试失败这么介意?我和温凉教你术法呀歷史都几百年了,从来没见你有多上心。就一份工作,不去就不去呗!多大的事儿啊?” 我垂着头,还是很失落。 “不一样啊!我跟你们什么交情?我懒死了你们也不会瞧不起我。那个珠德富不知皮不知肉的,他未必能宽容我。再说这份工作是水哥介绍的。我丢人不要紧,不想人家埋怨水哥不靠谱,介绍了半瓶水的傢伙去应聘。人情债欠着拿钱还不了,不为自己只为给水哥把面子找回来,我也得努力一下嘛!不然以后没脸见水哥了。”
第69页 听我这样说,阿布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就坐过来搂住我肩,摸摸我的头。 好奇怪!回来以后,我并没有受到过批评或指责。无论是水哥,还是现在的阿布和温凉。 我当然不喜欢挨说,但就这件事而言,其实被训斥一下可能我心里会好过一些。毕竟我活了六百多岁了,走不出去见识少还可以用没手没脚来当藉口,可没人不让我学习知识。仗着阿布的地位和温凉的迁就,我这个妖怪一直做得浑浑噩噩挺自在的,一点儿没有对自己的懒惰和无志感到羞愧。写故事说远行,显得浪漫又高远,但其实都是虚无缥缈。没有生存技能的支撑,我连走出这个窝棚都做不到。 面试以前,我所有的生活就是这片草地,和妖怪大街上来来往往的妖怪们。他们都是我的朋友,每个时候都在包容我,以致于我将活着这件事错误地理解为了理所当然。仿佛我生来就是被照顾的,所有的妖怪都该敬我是一朵不凡的仙药。可一旦生而为妖,又有谁是平凡的? 如今我接触了以外的人,珠德富也是妖怪的一员,然而他不是这里的妖怪,不久居妖怪大街,也不曾与我诉说故事。他来来往往穿梭各地,见识过海那边的世界,认识许多异域的妖怪。他本身也就成了陌生和不可捉摸的。 我不知道大家怎么想,在我心里,其实从来没有当这个妖怪是我们的一员。他是过客,因为总在告别,所以无法交心。 但这不是我失败的理由。我的失败只是因为我的无能和怠惰。也恰恰是这样一个不亲的妖怪,才终于让我意识到了自尊,还有自卑。 “你能这么想是挺好的。”温凉的话里深深透露出她接下来要说可是、但是、不过、然而,她笑笑,果然就说,“不过也不要想得太多,陷得太深了。打击让你懂得反省和怀疑,却未必就说明是你错了,或者你过往的生活方式错了。” 我不明白:“你是说我面试不成功还有理了?” 温凉更笑,挪过来坐在我另一边,和阿布一起搂着我。 “傻肉肉,这世上有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各样的性格和能力。也许你永远成不了那些比你强的人,因为他们所掌握的你都不懂不会。同样的,他们也不能成为你,因为他们不是肉肉。” 我貌似懂了又不太懂。看阿布,他笑得贼兮兮的,显然很懂。这狐狸,总是在意外的时候有着惊人的领悟力。 于是我问他:“啥意思?” 他又拍我头,很温柔那种,眨眨眼笑说:“意思就是有手有脚会做饭洗衣服飞檐遁地的妖怪满大街都是,而你只要做你的肉肉就好啦!” 我想我明白了。 我最好的朋友刚刚提醒我:我手脚不全不会做饭洗衣服飞檐遁地,只是一只太岁肉肉! 不过我居然,不怎么生气! 第五十八天、悲欢 (1) 牙牙这几天无精打采的,都不跟老白斗嘴了。 看他爬到巨石上恹恹卧在风里,阿布搡了搡我:“嗳,去问问怎么了!” 我瞪他:“你自己怎么不去?” “客随主便,这是你的地盘他不敢打你。” “也是!嗳,不对,”我恍然过来,“他为什么要打我?就是去问问怎么了,竟然要冒生命危险吗?我不去了!” 狐狸意识到自己的失言,继续死皮赖脸缠着我:“不会啦!其实也就是昨天,在豆芽那儿,老白关心去问了声,不知道怎么就打起来了,好傢伙,□□眼睛现在还肿的。” 我反问:“□□眼不一直是肿的么?” 阿布顿了顿,摆摆手:“不讨论这个。我想说,他们是老冤家,打起来才是常理。你这么人见人爱,怎么能挨打呢?” 我垂睑乜斜:“你跟牙牙也没仇呀!何况你是狐族九太子,未来的族长,神兽也不敢打你的。” 不知怎么,阿布居然面有惧色,不自然地咽了口唾沫。 哼,这狐狸,果然非奸即盗! “内什么,我吧,昨天吧,拉架去了。你懂的,拉架嘛,拳脚无眼的,难免,嘿嘿,难免。” “你直说打了牙牙,怕他记仇呗!” 阿布跳起来:“谁打他啦?那叫误伤!” “噢——”我拖长尾音,心如明镜,“误伤!” 阿布抬手捂脸:“我喝醉睡着了,一个木头杯子飞过来掉我脑门上,吓一跳。我眼都没睁开,顺手把杯子扔出去,哪儿知道正好砸他鼻子上。” 我不由抬眼仔细看了看牙牙的鼻樑,青黑色的表皮下果然微微隆起,有些肿。 不过这算个误会,男子汉大丈夫,一笑泯恩仇嘛! 我劝阿布:“你给人赔个礼不就完了?再说他跟老白打架牵连你在先,都不对。” 阿布脸微红:“赔礼大概不够。” 我意识到事情还有后续,立即八卦心起:“你们到底干什么了?” “呃,这,其实,就是……”狐狸一结巴,必然跟钱有关,果然,“在豆芽店里打起来,砸坏不少东西。我看苗头不对就跑了,老白也跑了。牙牙被我砸了一下躺地上晕菜,慢了一步,被豆芽逮个正着,就,叫他一个人赔的。” 我狠狠拧了下阿布的胳膊,疼得他龇牙咧嘴。 “你们真是大丈夫,爷们儿,英雄气概啊!” “死肉肉,放手,我咬你喽!” 我把头伸过去:“你咬,咬咬咬,水三钱一杯,肉一两一口,你咬!帐单我寄给你爹!” 狐狸没钱咬我,他还赊着一粒海珠子的帐呢!我都没告诉他爹。 这年头,有钱是爷!没钱的是九爷! 阿布扑上来,不咬我,改勒脖子。我还没喊救命,突然他就飞出去了。我定睛看看,温凉正站在他方才所在的位置,摸着拳头,神情一如既往凉薄。 事实验证,温凉是我亲朋友! (2) “我没有生气。”牙牙还是趴着,并不抬头,合起眼来拒绝这草甸上的风景。我顺着扶梯爬上来,他并没有拒绝。 “下去吧,年才过完,天还冷着呢!”我缩了缩脖子——尽管我没有,呵出一口白气。 牙牙转头看了我一眼,劝我:“回去吧!我没什么。” 我偷眼瞧一下躲在窝棚后头的温凉和阿布,坚持道:“不,你不下去我也不下去。我陪着你。” 牙牙忽而极快地笑了下:“傻肉肉!去告诉阿布,我没生气,也不要他还钱。事儿都过去了,翻篇儿了。走吧!这里凉。” 一直看貔貅和金蟾争锋相对,睚眦必报,我从来没见过这样温驯礼谦的牙牙。直觉伸手过去摸他额头。 “嗯?”他疑惑地看着我。 “没发烧啊!你是牙牙不?” 牙牙愣了下,又笑笑:“肉肉,你为什么总这么高兴?”
第70页 我也愣了下,翻着眼睛想想,回答他:“我为什么要不高兴呢?” “也对,”牙牙笑得有些涩然,重复着,“也对!” 我索性也趴下来,凑在他脑袋边上说话。 “牙牙,我们做朋友也很久了呀!跟我说说好不好?虽然我是个收集故事的,但朋友们的故事我不会听过就算。纵然我解决不了什么,但我可以陪你一起高兴和难过。这样至少不会寂寞了,对不对?” 我真觉得自己这话挺有道理的,把我自己都说服了。 ——蓦地背上一阵电流打过,我怯怯撇头看底下,就见阿布一双狭目寒光逼人,分明是警告我莫要得意忘形。这狐狸,把温凉的一拳算我头上了。真是柿子挑软的捏呀! “唉——” 收纳一声嘆息,我忙回神看向牙牙。他正坐起来,收敛了青面獠牙的形态,化出了人形,鼻樑上好大一片青。啧啧,阿布下手委实狠! “你会笑我吧!”他没头没脑说了句,我赶忙表示:“不会!我成天犯蠢,大家也不笑话我。” 牙牙摇头苦笑:“我们不一样。你会因为年过完了而感到沮丧吗?” 当然不会,我都活了六百多年了,过年都过乏了。 然而:“我喜欢过年啊!最喜欢了。热热闹闹的,每天吃好多好吃的,从除夕狂欢到十五,做什么都能被原谅。王还给我们放礼花炮,大大的,在夜空里开花,比星星还亮。我最好每天都过年。” “我也想。可毕竟不能每天都像过年的。”牙牙垂头黯然,“我活了很久了,久得什么开心的事都做过了。日子周而復始,喜怒哀乐也周而復始,已经完全没有新鲜感了。除了过年。” 很奇怪这一年一度的节日,我过了六百多年,牙牙过了千万年,可我们还是乐此不疲地期待着并庆祝。 牙牙说:“我就是喜欢那个气氛。很难说清楚的感觉。或者我其实只是给自己一个理由去高兴,我在这个理由之下暗示自己必须去快乐度过每一天。可年过完了,我的理由没有了。我不得不去找一个新的理由说服自己快乐,我找不到。肉肉,我想不出来。”貔貅失落地看着我,眼中空空的,“我难过不是因为年过完了,而是怕到下一个年到来前,我将一直想不出快乐的理由。我怕,从此以后,一年只能快乐这一次。我难过自己这么不快乐!” 头一次,我知道难过的本身,是因为难过! 牙牙的烦恼,让我不知所措。 (3) 盛大的礼花又一次绽放在夜空。妖怪们聚在草甸前欢唿,举杯相庆,宛如又一场新年。 王很任性!他说今天是自己做王第三万八千九百六十一年零两个月又四天,他要记住这个日子,邀普天同庆。 阿布吐槽:“这他妈什么鬼日子?长得老子都记不住!” 我觉得这话由他说太不合适。因为两天前他刚刚在妖怪大街办了一场节日庆典,而节日的名字叫“庆祝我弟弟阿琰第一百零一次褪毛成功酒会”。王好歹是自己的纪念日,比他那个牵强附会的褪毛酒会名正言顺多了。狐狸褪毛叫个事儿吗?阿布生气掉的毛都够织几条毛披肩了。 不过阿布还不算最扯淡的。这一个星期以来,各路妖怪都跟集体吃错药似的,纷纷找名目狂欢。今天这个捡了五块钱要请客,明天那个摔一跤要破秽热闹热闹,一转头豆芽推新酒品鑑会,全场七折,酒客蜂拥差点儿没把她店门给挤破了。这晚上更好了,王都出马掺和,我看妖怪们的祭典综合症短时间内是痊癒不了了,且呈现扩散趋势。 “牙牙又喝醉了!”温凉端着酒杯,如玉般安静从容地坐着,似仙似佛。 顺着她目光看去,不远处一群玩疯了的傢伙们,笑着叫着,且歌且舞,时不常还挥拳相向,但没有人不快乐,没有人脸上不带着愉悦与尽兴。 我扶额:“这么成天酒醉金迷的好吗?” 温凉转动酒杯,琼光在她眼底流转:“不是挺好吗?妖怪嘛,既然长生,就要用力去寻欢吶!不然,都用来哀悼寂寞了,还要这生命派什么用场呢?” 阿布自说自话撞了下温凉的酒杯,敬她:“大哲学家,谢谢你的道理!”仰头喝干又抬脚踹过来,被温凉避开,他抹嘴龇牙笑着:“不过也请收起你的道理,高兴就高兴了,不要道理的!” 我看着最好的朋友们打打闹闹融入人群中,狐狸的张狂清晰飘来:“我们是妖怪啊,妖怪没道理!” 就沖这一句,我认回阿布这个亲朋友! 第五十九天、大胶布 二十九、大胶布 (1) 一天,我突然想起来问阿布:“咱王的原身是个啥呀?” 阿布正春困,枕臂躺在樱树下熏熏然,咕哝了声:“萌大奶!” 我有些急:“我知道王的外号,我问,他到底是什么妖怪呀?” 等了一会儿没反应,我费力地扭了扭几乎没有的脖子,看见他已然睡着了,脸上带着登徒子般放荡的笑容。 淫贼,做梦都不正经! 我恨恨在当天的日记里记下一笔:“九爷发春梦!” 然后合上本子,起身走进午后的阳光里。过了惊蛰去了料峭,几场雨润开了芳华处处,就连空气里都带上了温暖的诗意,嗅一口,花香草新的气味自行在脑海中组了三两句。 “难解花间意,羞言落语迟。” ——我正陶醉,脑袋上蓦地凉飕飕。睁开眼,差点儿没吓死。 “哎哟,妈呀!” 我这一惊,外加一退,反把大哥带得一屁股跌在地上,脑袋都掉了,滴熘熘滚到别处。 我追着去把大哥的脑袋捡回来,捧在手里数落:“大白天你出来闹什么鬼?” 大哥的脑袋在我手里辩解:“我就拍拍你头,是你自己一惊一乍。” “你是鬼嗳!没有肉身拍个毛啊?我就感到一股寒气好吗?” 大哥的头安回脖子后一瞬暴起,抗议:“我拍个毛?拍你个大肉肉!” 就是他给我起的名叫肉肉,现在完全就是人身攻击了。 我真的生气了:“太岁水涨两倍价。” 大哥顿了顿,有种石化的钝感。俄而,喜笑颜开地蹭过来:“好太岁,亲太岁,清明节快到了,给鬼一个洗心革面的机会啊!” 他死了几十年了,就没见哪年清明他革面过。这个暴死的鬼连成佛都不肯,不做鬼做妖,没遇见个道士降了他真是造化。 我是不信他过了清明就不叫我肉肉了。他不叫别人也会叫,阿布会叫。如今“肉肉”这个名字深入人心,今昔非昨了。虽然我恨死了这个伤自尊的名字! “那你想叫啥?” “就叫太岁!谁都不敢在我头上动土的太岁。” 大哥捻起一撮灰撒在我脑袋上,表情装得很傻很天真:“你脑袋有土耶!”
第71页 看,还没过清明呢,他就已经食言不想改好了! 于是我决定回去在窝棚前的看板上添一笔:大哥购买,一律三倍价!代买,四倍! (2) 凡人不知道,“阴魂不散”不是个形容词,而是真实的鬼咒术。一旦施展,那么被黏上的人除非满足鬼的愿望,否则他就得一直挂在你肩头,到东到西吃饭睡觉就连上厕所都跟着。 还好我是植物,不用上厕所。 “肉肉,你们这是唱的哪出啊?”柏柏特意趁着春暖花开北归来看我,就见着一只头总要掉下来的鬼吊在我背后,阴魂不散。 我无谓摊摊手:“欠债的穷鬼,不用在意。” 柏柏又看了大哥一眼,瘪瘪嘴便不再多问。 这时候我想起来,南来北往的,柏柏定然见多识广,赶忙跟他打听:“你知道咱王的原身是什么吗?” 柏柏一托下巴:“嘶,你这么一提我倒是想起来,嗳,从没在意过呢!不过,”他似有灵感,“好像以前听在我胳膊上做窝的松鼠说到过,王,肯定不是植物!” 废话! 王那一双手十指长长尖尖的指甲,铁定就是爪子啊!还有他生气时那一排鲨鱼齿的尖牙,三岁小孩子都看出来他是食肉动物。 “那动物也分好多种咧!”柏柏分析,“你见着王有尾巴没?” 我摇摇头。 “嗳,说明他多半不会上树!尾巴保持平衡的,没有尾巴爬上爬下容易摔。” 我半垂睑:“宝宝就没尾巴。” 宝宝是移民,外邦来的考拉熊,成天吊在树上。 柏柏噎了下,眼珠子一转,又说:“王没有鳞,肯定不是水里的。” “老白也没长鳞,□□皮倒是每年蜕。” “那那那……” 我抬抬仅有的左手打断他:“你到底有谱没谱?” 柏柏抿起嘴,望着我老实地摇了摇头。 于是两个植物在一起,商量不出一只动物的结论。 (3) “王身披铠甲的样子可帅啦!他一定是无敌铁金刚那种的妖怪。” 大哥在我肩头吊烦了,自说自话加入我和朋友们的讨论。 我拿日记本扇他一阵风:“你在凡界电影看多了,王不是变形金刚。” “万一呢!机械时间长了也能成妖。你看温凉住的博物馆里这个钟那个表的,还有纺车、舂米的石臼,不都是妖怪么?” 这回不等我反驳,立志当学霸的好孩子蛋蛋先忍不住了,一翻白眼:“王都几万岁了,那时候你们人类还在穿兽皮吃野果子吶!” 大哥挠头赔笑:“嘿嘿,活着时候书没念好,见笑见笑!” 不知道为什么,听他说活着死了,总觉得凄凉。也许作为妖怪的长生不死,和作为鬼的死后不灭,终究是不同的形态吧! 我是说,我们是热的,大哥是冷的。 我意思,我有肉,大哥没有。 “对嘛,所以你才是肉肉嘛!”大哥欣慰地表达了对我的赞许。 我觉得自己今天真是智商欠奉! (4) 如常的,有我在的地方,朋友们就会聚集起来。 说这话显得挺自大自恋自我感觉良好的。但事实是,六百多年里,从最初对不能移动的我产生同情,常藉口相陪,到如今,大家已经习惯了在漫长妖生无所事事的时光里跑来跟我闲磕牙。每只妖怪都有几百上千年的见闻可以讲给我听,有时那些故事甚至需要在某些特定的日子里才能从深壑般的记忆库中被灵感触及,悠悠地落进话语中。 好像阿布和温凉,又好像做鬼才几十年的大哥。 很巧,温凉来的时候阿布也醒了。并非刻意等着她,只是温凉每次来都不会空手,春茶正香,该到她煮茶的时候了。 温凉的茶虽好,她带来的茶果才是阿布的狐狸鼻子在睡梦中也不会放过的香甜。 吃好喝好,心头满足,我乐么颠颠地又跟温凉说起方才大家的讨论。彼时,朋友们七嘴八舌,已经连齐天大圣美猴王这种凡人小说里杜撰的人物都掰扯出来了。其他诸如豺狼虎豹龙子仙胎,更是无责任无节操脑洞大开。 而听我问起,温凉仅是慢悠悠地撇着茶汤,神情总那样淡淡的。 “知道了,想怎样呢?” 我没明白:“嗳?什么怎样?” 温凉抬睑瞥了我一眼:“知道王是谁,对你来说有什么意义吗?或者,他是什么,对你,对大家来说,很重要吗?” 不得不说,温凉把我问住了。我一直以来只是好奇,却从没想过为什么要去好奇。 人要吃饭是因为会饿,要穿衣是因为会冷,要眼泪是因为会疼,要声音是因为会吶喊。世上很多理所当然的事,在成为必然之前总有一个理由。佛法里讲因果,神说世间有轮迴,而妖怪们活了许多年,我不闻不问看过许多岁月,早已忘了所以然,却想知其然。 “即便如此,还是会好奇是么?” 温凉又猜中了我的踌躇。没有理由,不问因为,我还是会对自己未知的事充满好奇。即便,我听过了许多道理。 “其实我也不知道。”温凉忽莞尔,偏头看向阿布,“九太子比我活得长久,知也不知?” 阿布馋茶果,吃得满嘴豆泥,任凭我们说得热烈,就没插过嘴,真是少有的专注。听温凉喊他,才嘬嘬手指,意兴阑珊地回我们:“我说啦,萌大奶嘛!” 我额头汗了汗:“这个外号你要说几遍啊?当心王听见拿雷噼你。” 阿布眨眨眼,笑得有些狡猾:“没说不是外号啊!但萌大奶就是萌大奶,你问我,我回答你,王是萌大奶,明白了没?” 我堪堪回过味儿来,转念又一想:“萌大奶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嘿嘿!”阿布舔舔牙,咧嘴笑起来,“萌大奶,就是大胶布,大胶布写成汉字就是大丈夫。大丈夫,懂吗?” 我知道阿布总往凡间跑,也知道他爱跑人类的妞,但这种日语梗都懂,我几乎怀疑他是个阿宅了。 “你不宅,你知道我说啥?分明自己也是个二次元。” 我嘴一瘪,泫然欲泣:“还不是你们带坏的?一个你,一个大哥,还有老白、格格、香帅、小歪和宫宫,没一个正经的,瞧你们一年到头都给我普及些什么?” 被我点名的朋友无一例外都扭头或望天,要么开始拨弄指甲,用行动诠释他们心里有鬼。 唯有温凉递过来一碗香茶,笑吟吟道:“总算谜题解开了,挺好啊!” 解开了?没解开? 说实话,我依然好奇王是个啥变的。但,阿布说得好!管他是谁,我们的王就是大丈夫。 有王在,做个妖怪都萌大奶啦! ps:萌大奶,问题ない,中文就是没问题的意思。 大胶布,だいじょうぶ,写成汉字就是大丈夫,发音接近中文的“大胶布”,也是没有关系、没问题的意思。
第72页 第六十天、以吾之名 那个翻山越岭追着风跑的樵夫又来了。 他总是背着成捆成捆卖不掉的树枝,斗篷的帽子遮挡住面容,一身风尘,双足裹在泥泞的草鞋中辨不出原来的模样。 每次来先也不说话,默默在小路边放下背上的柴垛,脱下鞋轻柔地踩上通往我窝棚的草甸,像初访友人装修考究的新家时小心翼翼珍惜每一寸踏过的毛毯。然而他的足底也是泥泞的,一脚一个足印,清晰烙在柔软的草叶上。 我也总不寒暄,取一只木桶,里头盛起半桶清澈的太岁水,在他面前搁下。他举起手臂,低垂的兜帽下看不出面容,手中落下的是攥得温热的卵石子。 每颗都不一样,天成的花纹在石头表面绘制出谜样的图案,似山水,若星河。 妖怪们有自己的货币,更有自己的价值衡量标准。多数时候我收取海珠子作为出售太岁水的报酬,然而也有例外。就像温凉的泪凝结成了水晶一样,我也将樵夫的卵石子当做珍宝。 不止因为它们每一块的纹理都绝无仅有,不止因为它们光滑圆润得好似打磨过的玉石,不止因为,它们是石头。 太岁水自桶底泛上来浑浊的泥色,一点点弥散,直到将整桶水都污染。 我好声问他:“换吗?” 有时候他会换新的,有时候不会。我不觉得这跟他带的卵石多少有关,绝对不是! “能洗个脸吗?” 我很意外,他从来没有这样直接提出额外的要求。当然我不会拒绝。 木盆里是清可见底的太岁水,他俯首望着水面黑黢黢的倒影,突然一动不动。 时间似有形的,在我们身边静静流淌。我几乎能看清它的脉络,比如衣袂在威风下的掠动,比如手背上渐渐变深的皴,比如他后背佝偻的幅度。 水声清冽,滑落的兜帽下露出一头枯败干黄的鬃毛,头顶两侧的角都已磨圆,左侧角上还有好长好深的一道裂缝。 这不是我第一次看见樵夫的样貌,却仍感受到不小的震惊。 “你的角?!” 清水下焕发了洁净的面庞挂着晶莹水珠,樵夫没有用毛巾擦脸,迳自勐一甩头,将满脸的水珠溅了我一身。抬起头,慢慢笑起来,露出尖尖的又可爱的獠牙。 “跟我走好不好?” 我愣了下,有些木然却又肯定地摇头。 “为什么?” 我指了指他丢在路边的柴。它们都枯萎着,被阳光和风掠夺了水分,轻轻一掰就碎了。 他望着被自己千里迢迢背负而来的柴,眼神中竟满是陌生与茫然。 “你追赶了三百年,”我说,“还记得自己究竟在追赶什么?又为什么要追赶?” 他回眸,依旧懵懂:“是四季的风。” 我摇摇头:“不是风,你在追四季,追永不凋零的春。” “永不凋零……”他呢喃呓语,“春?” 我捧一杯太岁水缓缓淋在他残缺的角上。 “三百年了,还记得我是谁吗?” 他讷讷点头:“听故事的人。” 我轻笑:“那么你是谁?” “我,”他顿了顿,似斟酌,“讲故事的。” “听故事的人叫肉肉,讲故事的人,又是谁?” “谁?是谁?”樵夫转头又望门外,口中絮絮叨叨,蓦地起身,走了出去。 死去的枝桠空得没有重量,经不起时间的抚摸。樵夫看着在掌心散成灰末的枯枝,眸光一点点自浑噩中亮了起来。 哭泣般的嚎叫响彻旷野,随着燎原的山风去向远方,翻卷着奔到天上。 我单膝跪下,向眼前人献上合适的敬意与膜拜。 “该回家了,山神大人!” 阳光自深重的云幕中刺透,直射下来,宛如舞台的聚光灯,只笼住中心的身影,熠熠生辉。 我看到那破落的满是伤痕的断角如经年的墙漆剥落,蜕壳皲裂一片片飘落,新生的角如沐雨的笋尖焕发生机,自皮肉下缓缓钻了出来。 生光的新角如玉温润,含着透明的质感。 “回家?!”仰头向上的身姿挺拔又孤冷,有泪自眼角无声滑落,“山没有了呀!我的山,我所有守护的生灵,都已涂炭。归去何方?” 人类的文明向自然索取了几百上千年,这一个山神终于失去了他的栖身之所。四散的精灵失去了庇佑,一点点湮灭在尘世间。 妖怪,也害怕失去根源! “我名为神,却无神权。” 山神的眼泪滴在枯枝上,碎成一片小雾。 所有的山神都因信仰而生,他们是没有单一而固定的肉体的。他们有的长着牛角,有的生着剑齿,有的羽翅招展,有的头面覆鳞,他们是所有生灵的集合体,是念力,也是希望。所以他们都是守护者!守护花草山水,也守护其间的生老病死。 没有一个山神不是天生地养,他们与生俱来知道感恩,缺少必要的戾气。 正如他自己所言,他们不是神,山神只是妖怪,又不是妖怪。他们是唯一被人类承认的非凡,比神更亲近,比妖更善良,比其他的信仰更纯粹。直到,毁灭降临! 这是我遇到过的第一百零七个忘记自己的山神 对于山神来说,遗忘即是消亡。不再祈祷的山神面临的只能是消失! 讽刺的是,我可以治疗他们身体的裂痕,却无法阻止消失。 妖怪没有灵魂,我留不住他们的绝望。 “我追了三百年,最终只是捡回他们的尸骨。” 他们,山神的子民们,那些脱离了根源的精灵,一个个在世间里枯萎。而山神像樵夫一样在风里寻找他们的踪迹,将他们的残骸捡拾,统统放在了背上。 他背着整座山的遗骸追逐流年,跑了三百年。 “该停下了!”山神说,眼睛望着天上,“我的故事结束了,谢谢你一直等我。” 指尖穿过渐渐透明的皮肤,我虚虚地握住山神的手,忍着不落下泪来。 “不是我在等待,”我笑,用尽全力让它看起来灿烂,“我只是不能离开。因为我是肉肉,是太岁!” 他不无惊讶地睁大了眼,旋即笑开去。 “那就不要离开,永远不要!”光线穿过了山神的身体落在我足尖,“至少,有一个地方我们知道可以回来,回来看看老朋友。” 今天,我又送走了一个老朋友。 他的名字叫神! 第六十一天、因为爱情 (1) 皓子是公认的娘娘腔。 皓子娘的程度是连被我们同样公认为娘娘腔的宫宫都会耸起一身鸡皮,不顾脸上扑的水粉扑索索往地上抖落,也要跳脚大骂:“你丫是个爷们儿,不许扭!” 但我们所有人会嫌弃宫宫的娘,却没有一个容不下皓子的娘。 因为他是蛞蝓,没有骨头。而且,雌雄同体。
第73页 纵然我们是妖怪,也无法要求一个没有骨头的人挺直腰杆。同样的,我们也不能逼迫一条随时可以变成女性的蛞蝓必须成为汉子。 关于这一点,宫宫比较悲愤。 “你们歧视我!” 阿布拍拍他肩,石破天惊般说了一句很有道理的话:“像女人,和是女人,这是一个体质的问题。兔子,你认命吧!” 宫宫气得又去跟格格的人间代购店败了十条罗裙。 (2) 即使作为妖怪也很难理解大部分蚕的短命。 我是说,他们从生到死,最可爱的时间里都在吃,然后织个茧困死自己,最后花三五天时间求欢产卵,就死了。 不得不说作为生物来说这是很有效率的一生,成本低廉,副业产值很高,很能为人类创收。但作为妖怪来说,这样短暂的时间甚至来不及让他们学会说话,更遑论变成精修得人形了。他们跟善于蛰伏的蝉不同,没有足够长的时间来为孵化后的一生打下伏笔,可以喋喋不休地炫耀在黑暗中孤独的坚守,或者用与生俱来的聒噪为夏天留下难以磨灭的标记符。这些他们都没有。一只蚕一辈子,就是吃尽眼前能够到的所有桑叶,然后静静等待破茧成蛾。活得极尽单纯! 于是当一条白胖圆润的蚕宝宝成了精,并且还成了几十年拒不织茧,我们这些老妖怪们一度以为这个种族终于出了一个开窍的,要弃暗投明加入我们,一起在漫长的妖生里思考生命的壮美以及享乐的重要性了。 事实忒残酷啊! 他竟然仅仅为了爱情。 “这不科学!”孤家寡人五千年不得真爱的狐族九太子阿布咆哮着抖落一片火红的狐狸毛,“还没有修炼成人形之前就贪上了俗世的爱恋,这是违反修炼进程反妖伦反妖道的,他怎么可以用毛毛虫的外壳包裹了一颗人心?这是赤果果的歧视!是挑衅!是对广大潜心修炼的妖怪们的一次丧心病狂地插刀!” 我觉得最后一句才是阿布想要表达的重点,简而言之就是:羡慕嫉妒那个恨! 毕竟论外形作为一只没手没脚只能蠕动说话声音细微柔软的蚕宝宝,要跟阿布拼玉树临风妥妥地是要输。他的外貌值也就够呛跟我一争高下。 我拍案而起,指着阿布鼻子:“老子现在有手有脚!” 阿布乜斜着将我上下打量:“有手有脚但没腰的一个肉墩子。” 这逆贼,自从上次被咱王一道雷噼焦了毛皮,整个儿就成了一负能量扩散器,逮着谁刻薄谁。 可那能怪谁呀?今年的酷夏热得跟太上老君的炼丹炉似的,我这种天生水分饱满的半植物体尚且躲在窝棚里萎靡,对披了一身厚毛的兽类们来说简直就是炼狱。阿布成天把自己剥得跟个沙皮狗一样赖在我这里蹭太岁水,狐狸毛就手扔在门外草甸上紫外线杀菌。今年不同往日,小井仙子告假跟夫君去了北国度假,美其名曰公务员福利,咱王都闷声吃瘪。界山上没有雪风暴降温,咱王扛起酒罈子二话不说就去了冥王家避暑,撂下我们这一窝大小妖怪们只能各想各招。 阿布想到的招就是来我这儿泡冰水浴,一边指天怒骂:“萌大奶你个鳖孙儿,自己痛快了不管底下,没义气!” 我不止一次告诫他要有敬畏之心,何况他压根儿不是妖怪,也该适当考虑仙妖的团结与和谐。 他横眉竖目:“老子没给你水钱啊?” 没等我反唇相讥,蓦地天空降落一道雷,正噼在我窝棚前的草甸上。我摇晃到门口抻着脖子往外一瞧,转过脸来无比悲痛地告诉阿布:“这个冬天你恐怕只能穿树皮了!” 阿布坐在浴桶里,张着嘴瞪着眼,指天的手臂高高戳着,慢慢从食指切换成了中指。 那天之后,九太子就成了九太岁,没人敢跟他动土,更不敢跟他动毛。 温凉说:“至少在没毛这件事上你可以跟蚕宝宝平起平坐了。” 闻言,阿布支棱起了五根光秃秃的尾巴条。 (3) 到底架没打起来。 一则,温凉一贯不稀得跟阿布一般见识;二则,没毛的阿布灵力受损,能少打架就少打,免得伤元气;三则,因为他嘲笑我的身材被我涨了水钱,伤了元气补不起。 诸多不利加身,意气风发的九太子也难得消沉起来。 是蚕宝宝小黑安慰了他。 “男子汉的伤疤就是他们的军功章。” 我是没觉出来这句硬气的话跟阿布被雷噼又被大傢伙奚落有什么关系,但也许男性之间存在一种我们普通妖怪难以理解的默契,总之阿布深以为意,迅速将小黑引为了知己。 甚至都忘了,“小黑”这名字就是他给起的,专门指人家大白脑袋上顶着的一对儿乌熘滚圆的黑眼珠。 我们又一致公认,虽然是男性,小黑的属性依然归结为一个字:萌! 不过对于他的恋人来说,并不这样认为。 小黑的恋人就是皓子。 不但跨物种,而且有些同性相吸的一对儿。 “不过,至少他们都没骨头。”小歪说。 “吃的也差不多。”蛋蛋说。 “妖怪很多无分男女吧!再说皓子也不是不能变成女的。”小榭说。 “一个慢性子一个急性子,互补挺好的。”宫宫说。 “所以其实为什么你们需要寻找理由?”温凉从来平淡如水,“他们想在一起,就在一起了。很奇怪吗?” 大家面面相觑,一时都无话。 我想我理解大家的困惑,也很理解温凉的不惑。 曾经,我有过一次无聊无稽的尝试。 一直以来,在阿布眼中,温凉是个男子。 一直以来,在我的眼中,温凉是个女子。 那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俩必然以不同的方式对待这个相处了几百年的老朋友。于是我端详着温凉化作人形后始终姣好的面容,出人意料地提议:“不如你嫁给阿布吧!这样阿布就不跑了,我们三个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永远做好朋友。” 温凉单手支颐,笑容不温不火:“你跟阿布在一起,我们三个也可以永远做好朋友的。” 我想像了一下那幅画面,和阿布一道打了个寒战。 “可是你看起来比较像女孩子啊!”我还想坚持。 “我外表是什么样子,和我内心是什么样子没有关系,和我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也没有关系。”温凉声音柔缓,好像抚弄湖面的微风。 那一次之后我再没玩笑要把两个最好的朋友凑成一对。这无关他们是男是女,也无关身份地位或者妖怪的属性,朋友就是朋友,就像父子总是父子。爱情是一场你情我愿的执手贪看,用心里划定了亲、友、爱。 所以阿布、温凉和我,我们是朋友,最好的。 所以皓子和小黑是恋人,最衬的。 “说到底就是王八看绿豆,对眼儿。” 大家望了望腻歪在一起的皓子和小黑,望住他们的眼睛,觉得这回宫宫话里头真的不是酸。
第74页 第六十二天、旗个隆咚呛 (1) 捲云的风迷乱人眼,集市的人声鼎沸中有翩然的身影乘着飞花落叶自高楼上降落,轻盈似一羽扶摇在风里的蝶。那人回眸挑衅又顽劣地一笑,嘴里,叼起一只窝窝头。 ——这就是阿布初出茅庐闯荡妖怪大街时留在大家心中的第一印象,画面充满严重的冲突感,让人不知道该先吐槽他没出息吃霸王餐,还是做坏事不忘耍帅,或者吃也不挑好的居然连窝头都要赊。 “难道最大的槽点不是如此骚情的画面里他嘴上应该叼一枝花才更符合‘流氓’二字吗?” 我跟宫宫提出异议,立即遭到阿布惨无妖道的爆栗攻击。 “谁流氓?你流氓!你全家流氓!” 我捂着额头往温凉身边挪了挪,点头附和:“是是是,九爷不是流氓!你如此丰神俊逸,分明天生一朵採花贼!”说完再蹭蹭温凉,“我说的对吧?” 温凉乜斜了阿布一眼,点点头:“肉肉的用词还是很精确的。” 阿布不是打不过温凉,但也打不赢,而且温凉舌毒腹黑,嘴皮上开仗阿布就没占过上风。于是有了温凉的声援,他气得七窍生烟也不好再对我的言论自由加以干涉。 “成!”狐狸沖我遥遥一指,“姓肉的,你给我记着!” 人家什么时候姓肉了?人家是太岁好不好?人家天父地母啊! 臭阿布,被他扳回一城! (2) 之所以大傢伙儿聚在一起聊到了阿布的首次登场,只因为妖怪大街今年开业有六千六百六十六年了,各位商会长老们坐到一块合计着,如此顺熘吉利的日子不庆祝一下委实亏待了这漫长的妖生。于是乎搞了一个“我与妖怪大街不得不说的缘分”故事大赛,面向广大妖怪们徵集各类充满回忆的故事。截止日期是后天,所有投稿将交由专业评审团初选一百篇公示,再由大家自行至中心广场的投票台投下选票,选出最受妖怪们欢迎的故事,头奖将得到妖怪大街商会提供的“销魂天宫往返四天五夜豪华游”。 其实去天宫这件事对妖怪们来说吸引力并不是很大,我们眼里红尘俗世才是娱乐天堂。关键在于“销魂”二字,实在太引人遐想无比期待了。 阿布这好色的自然而然想到美女伴游上去了。因此活了五千多岁作文水平仍跟弟弟一样停留在幼儿园阶段的他,这回当真拼了老命,成天窝在我这儿鼻子下夹支笔冥思苦想,誓要作出一篇声情并茂的绝世好文来。然而五天过去了,他统共就憋出两百个字。 我劝他:“阿布啊,你就跟老白他们一样,出钱找个笔录师吧!你口述他写稿,只要原创,规则是允许的。” 阿布脖子一梗:“文人当有风骨,岂可只为利益便投机取巧?!” 这些天阿布说话都变得拽文了,恨不能一袭青衫一壶浊酒,披头散髮地结庐在人间。 连温凉都看不下去了,丢过去一篇字帖,讥讽道:“先练练字吧!日字画个圈,白也画个圈,纵然被你作出篇旷绝古今的美文来也没有几个人能看懂的。” 阿布不服,拿起自己写好的那两百个字远近上下仔细观瞧,又看我:“这字儿,你看不懂?” 我诚实地告诉他:“你的字我看得懂,因为我看你的字几百年了,训练出了破译密码的能力。” 阿布瞪了我一会儿,随后懊丧地垂下头去:“好吧,你们是对的,我字很丑!”他顿了顿,又说,“我文笔也很烂,这故事我写不出来。” 温凉折了一把秸秆丢进灶里。她惯常在我这儿煮甜汤。 “写不出来就录一段语音或者视频,也可以参赛。” 阿布霍然起身:“什么?你确定?” 我扬了扬皱巴巴的大赛宣传单:“细则里写着啊!故事大赛不是作文大赛,大家只要把故事讲出来就可以了,形式不限。格格土豪,直接拍了一部微电影上交咧!从演员到布景、特效,美轮美奂,绝对不止五毛。” 阿布一把抢过宣传单看一眼,再用力掼到地上:“你们都知道为什么不早告诉老子?!” 温凉掂掂手里的拨火棍:“看你抓耳挠腮比较有趣!” 我则摇了摇手上的布兜:“我正好捡你掉的毛给柏柏织围脖。” 阿布宣布自己是世上一名孤独的旅者,没有朋友。半个都没有! (3) 对于新鲜出炉的“故事大赛终极票选百名入围者名单”,朋友们聚在一起讨论过后一致同意:“阿布这厮必然贿赂评委了。” 嘭—— 一柄汤勺穿越人群远远砸进来正落在树桩磨的矮桌上,把我的矮桌砸了个坑。 众人抬头,就见阿布气势汹汹地站在灶台前,而温凉一手端着木碗一手空空如也,好像定格了一样站在阿布边上。 宫宫抹着脸尖叫:“要死啦,溅我一脸紫米粥!” 小歪捏下耳朵上的米粒搁进嘴里尝了尝:“可以再放点儿糖。” 蛋蛋捧着书哭:“我的复习题册!” 小榭看着前襟:“我的新褂子!” 温凉斜睨阿布:“我的勺子!” 我捧住脸:“我的桌子!” 而大哥则把脑袋揪下来,满场飞奔上蹿下跳:“啊啊啊,进脖子了,烫死啦烫死啦!” 虎娘娘伸腿绊倒了大哥,大家一起啐他:“你是鬼,断头鬼,烫个毛!” 大哥从地上爬起来,安好脑袋,特憨厚地笑笑。 我捡起勺子指向阿布:“破坏我的家具,你赔!” 阿布抢一样接过温凉手里的碗,当着我的面儿大大吸了一口。 我瞪眼:“粥也是我哒,我哒!” 阿布挑眉:“吃的就是你的。” 我跟温凉哭诉:“说好头一碗给我的,嘤……” 温凉把锅盖扣上,站到一个安全的距离,沖我一摇头:“没事儿,那是我撇出来的沫子,本来准备倒掉的。” 就听“噗——”的一声,天女散花般,阿布将一口粥沫统统喷了出来。老白和牙牙首当其冲英勇献身,为大家挡下了所有的飞沫。 阿布再次宣布,跟温凉友尽! (4) 吵归吵,毕竟盛事难得,妖怪们又都是爱凑热闹的,熟人出阵理当襄助。更何况阿布是狐族九太子,又是下一届族长继任者,无论拍马也好蹭脸熟也罢,还有我们这些真心实意的好朋友们,最后关头总会去现场投票声援的。 要说妖怪大街的商会也真是与时俱进!广场正中竖起好大一面幕墙,术法编程每天滚动播出入围者的语音和视频故事。幕墙前还有一方长桌,全部百篇投稿的文字版印刷成册,册底附选票一枚,以每册两枚海贝的价格出售。贵倒是不贵,不过这么多妖怪一人买一册,收入也是相当可观了。
第75页 于是大家又一致同意:“商会那帮老奸巨猾的守财奴,趁机捞金!” 然后一人投下两枚海贝,拿了册子走人。 不看不知道,阿布的故事其实挺逗趣的。口语化直白又亲切,间或夹杂些俚语切口和粗话,娓娓道来,就似白髮苍苍的老者坐在屋前,蝉鸣声里与儿孙忆往昔道情怀,满满的都是温暖。便是这样的语言文字,方才叫人恍觉,这只从来不肯停歇的狐狸真的已经很老很老了。 “哎呀!” 我的脑袋上赫然多出两排牙印,阿布又咬我。 “谁老了?” 阿布四颗犬齿尖尖地露在唇外,我当然得说:“不不不,九爷不老!你青春永驻!” 他摸摸我头上冒水的洞,舔舔手,十分饱足地表示:“行了,原谅你了!” 逆贼,又蹭我的太岁水。记帐! (5) 场中寂静。 妖怪大街的中心广场上从来没有一次聚集起如此庞大的人众,而妖怪们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默契统一,不需要号令不存在服从,只是莫衷一是的沉默,如排演好的一出壮观的默剧。 我们都在观看。看一位老者讲述自己在妖怪大街上的守望! 淮钺老人是一桿经年復岁无论风霜雨雪天都矗立在街头的灯旗,桿头是一只青铜铸就的鹰头,远远望去,灯杆好像一柄傲然的斧钺,等待破阵杀敌。 如今,已没有战争了。老人说,不打仗了太平了,这样很好。宣告主权的军旗残破后不再悬挂,自己便仅仅成了夜空下一盏指路的灯,橙光温暖,安定。再后来,灯油烧完了,最后的守夜人迁移去远方,便再没有人每夜来将高悬的路灯点亮。 但灯却从来没有熄灭过。 这一盏中心广场上久久矗立的灯,一次都没有辜负过此处的热闹与繁华,湮灭在彻夜的鼓譟中。 “我喜欢这条街上的一切。”画面中的老人鬚髮皆白,面容是异样的铜红色,似被烈日烧灼,“当不再有妖兵从面前经过,第一家商铺挂起招牌,我就发誓,要永远看着这里的一切,替那些死去的妖怪们记住那场旷世的天地大战,也替他们看护好眼前千万年的太平盛世。只要我还存在着!” 所以淮钺可以夜夜燃烧自己的精元,将旗杆上的青铜鹰头烧红,红得如炭火一般明亮,让远方的人一眼就能看到。 他已燃烧了几千年。久得我们都忘了,妖怪可以是无处不在的,也可以是各种形态的。而妖怪大街的灯旗杆一直就在那儿,从最初到现在,旗杆下日日坐着一位老人,含笑望着白日的宁静,夜晚便离去。 然而他没有离去。他只是在晚上回到旗杆上,用力点亮着生命。 老人说,他还将这样继续燃烧下去! 他是挡住无愧的故事之王。 这是在场所有妖怪的决定!全票通过! (6) 有时候生活会充满惊喜,乐于用意外点亮我们的眼睛和心情。 而有时候生活又乏味得毫无新意,叫人失去猜想的欲望。 于是我失望啊!堂堂妖怪大街商会的富豪大佬们,销魂的天宫游啊,这“销魂”二字居然真应了阿布那厮毫无创意的脑补,就是指美女伴游啊! 这群无耻之徒! ——朋友们纷纷怒摔故事小册来发泄怨气。 而阿布则仰天咆哮:“早知道真的是美女,老子就不弃权,不把票投给老爷子啦!啊啊啊,还我的一等奖!!” 其实我很想告诉他:即便没有淮钺老人,他也不可能得奖的。 不过看在这一个礼拜轮到狐狸值日去妖怪大街点灯的份儿上,我还是不要多刺激他比较好! 嗯,今天温凉煮的红豆汤一如既往好吃! 第六十三天、一件丑闻 (1) 活了几百年,我头一次知道素来消息灵通的妖界居然还有八卦小报这种浪费纸墨资源的东西,当然这都不重要,最令我弹眼落睛的是,这世上居然有人,啊不是,有妖怪敢登咱王的八卦。私以为那压根儿不能叫胆儿肥,委实就是个硕大的脂肪肝吶! “别说还真有可能!”阿布把能收集到的小报都买来堆在我家门前草地上,操着剪刀剪得不亦乐乎,讲话头也不抬,“强子那傢伙一天三顿都吃肉汁拌饭,肚子比屁股大,一定有脂肪肝。” 强子就是小报的社长兼总编兼记者兼杂务——是的,我其实想说那小报社就他一个人。 强子不是小强,所以他当然不是蟑螂精。强子也没有光头,因此不会没事儿去招惹个熊。强子就是熊,一头不爱吃蜂蜜只喜欢肉汁拌饭的月熊。 强子的胸前天生有个月牙标记,然而他并没有给自己起一个听起来稍微优雅些的名字,比如小月、银钩什么的,偏偏要叫强子。事实他虽然是熊,可他一点儿不强,人如其种,是很熊的一个妖怪。 这不,闯了祸没地儿躲,居然跑到阿布家找庇护! “个蠢货,人家给他钱就什么都往报上登!那是咱王的不雅照好不好?这么多年小报社没被取缔不是因为萌大奶脾气好,只是因为他懒得管而已呀!活该遭报应!” 我觉得比起强子登王的不雅照,阿布这么天天背地里喊王的绰号才更应该遭报应。他把登了不雅照的报纸买来一张张将照片剪下在自己的卧室贴满一整面墙,才更更可能遭报应。 ——啊呀,阿布咬我! “放开肉肉,别欺负他!” 亲生朋友温凉总是帮我的。 可阿布不听她的,因为这回他的尖牙不巧卡住了拔不下来。 于是阿布嘴也合不上了,口水滴了我一脖子。 于是我脑袋上顶着个狐狸头,泪流满面。 于是我发现温凉偶尔也会不爱我,因为她居然不想着把阿布的牙敲掉解救我,却第一时间在我脸下接了只杯子。 我的太岁水—— (2) 为了把对我的伤害减到最低,温凉最后选择用把阿布下巴掰脱臼的强硬方式,来让我们牙肉分离。基于此,我十分迅速地原谅了她顺我一杯太岁水的鸡贼行为。而阿布则在下巴被安回去后,仍旧维持张开嘴静坐的形式,向温凉以示抗议。 哼,谁理他呀?! 我摸一摸脑门儿上好大一张创可贴,无视狐狸的怒目,捏起他的剪贴问温凉:“你说跟王一起被拍到的这妞是谁呀?” 说是妞,也不过单纯从表面形象判断。毕竟非生物类的妖怪本身性别就是忽略不计的,好像温凉这样,变男变女完全凭心情。而照片里看,王身边这位当时的女体变化得无疑十分火辣,丰乳细腰翘臀外加大长腿,咱王一脸醉态靠在她胸上,果然应了那个外号,名符其实“萌大奶”。 ——啊呀,这回换温凉打我! “噗——”阿布的嘴终于不再张着了,撇过脸去嘿嘿贱笑,“肉肉这心里头琢磨什么就要小声嘀咕的毛病不改掉,迟早死得比我还快。”
第76页 我想了想,觉得这话有些不对劲:“比你还快?换言之,你承认自己会糟报应的啦!” 阿布瞪起眼,被自己的语死早反噎得无言以对。 温凉则摸摸我脑袋上的大皮膏,默默地给我竖了个大拇哥。 自忖打嘴炮从来没有赢过温凉,如今连我偶尔也能反击一下,咱俩站一边妥妥就是一个半的战斗力。阿布觉得自己胜算无几,遂放弃抵抗,还回来与我们坐到一起晒晒太阳,欢乐地剪报纸。 我忽略只被看作半个战力的悲愤,转移话题问阿布:“你把这个贴墙上是预备干嘛?王的脸都挤成一堆了,不好看。” 阿布白我一眼:“我看他干嘛?这身材啊,身材!!” 说着话,他指了指照片上女子醒目的身体部位,一脸毫不掩饰的心嚮往之。 我想起来,阿布跟我和温凉不一样,是纯雄性。直男! 可我还是纳闷:“照片上妹子的脸都没有拍进去,有什么意思啊?” “要脸干嘛?脖子以下就够了。” “那万一她长得跟老白一样呢?” 我指金蟾的原身,那张大嘴突眼疙瘩满布的脸。 阿布顿了顿,脸上的表情不停在噁心和从容之间来回切换,最后一摸鼻子,干咳一声:“我信萌大奶的审美!” 唉,男人啊! (3) 认识阿布这么久,从前我只道他消息灵通是因为狐族子孙多耳目多,天上地下好联通,故此常能互通有无。今次出了这样大场风波我才明白,敢情他都是从强子这狗仔队那儿听来的第一手资料。尽管我知道狐狸素喜交友,三教九流都有结识并不稀奇,我也并不认识他所有的朋友,但还是对他居然跟这么个职业操守令人存疑的小报记者打得火热颇为意外。 阿布眉一挑:“谁跟他热?是我家老头子认识他!” 我更惊讶了:“这太不符合老族长的画风了。” 阿布用一种“说来话长”的腔调幽幽嘆了声,告诉我说别看现在强子熊兮兮挺窝囊,几百年前好歹也是妖军里一员勐将。那一套惊涛拍岸的熊式铁砂掌出马,简直所向披靡势如破竹,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三界兵勇都敬畏地尊称他一声“唿脸大将”。传说被他的熊掌唿过,脸绝对肿得亲妈都不认识。 我不禁心下生忌,不自觉捂住了自己的脸。然后我勐地想起自己没有脖子,等于也不算有脑袋,因此严格意义上都不算有脸,我只是身体正面长了五官而已。 我很气馁!我连被熊唿脸的资格都没有。 阿布的表情有些懵,不知道该安慰我没有脸,还是骂我脑抽居然羡慕被熊掌唿脸。 而温凉明显往边上挪了挪,乜斜我们:“你俩别把蠢气过给我!” 阿布怒了:“干嘛带上我?” 听他怒了我也怒:“明明是你过给我的!” 阿布龇了龇牙,显然又想咬我。 不过到底,他没敢咬! (4) “也就这一百年,他开始印报纸了,以前他当过一阵子山神,还办过果园开过剧场,其实就是闲的。退伍名将有补贴,咱王对底下人都不错,不会搞卸磨杀驴那一套。” 阿布说着这话,是真感慨了。 不说不知道,原来强子妖龄都有两千多岁了,比温凉还老。诚然阿布有五千岁,又是狐族九太子,无论身份和资歷都压强子一头。不过狐狸修炼周期长,长得慢,因此阿布第一回见着强子的时候还是个中二病少年的样子,强子则虎背熊腰已是一代名将了。强子奉妖王的命来给狐族长送礼,大人们说话,阿布作陪已经是很有面子,哪里允许插嘴?也就谈不上与强子有交情。倒是狐族长豪爽磊落,跟妖王是知交,同强子这等武将自然迅速成为莫逆,关系很是铁瓷。 再后来,三部不打仗了,咱王左手拉着鬼君右手扽住魔君,只说一句:“画押,盖印!” 就跟犯人自首结口供似的,那两位君主十分不情愿地在和平友好契结书上落了君印,从此地上地下相安无事。 既然不打仗了,军队也就减编撤番各种整合。本来论军功,强子还能捞个闲职悠哉当名现役公务员,只是他素性耿直不愿吃空饷,索性打报告自动让贤。咱王瞟一眼辞职书想都没想提笔画了个大大的红叉,硃批:转! 于是强子就转业到了妖怪大街商会任主席。可他自己不耐当官,就脱岗跑去各种做副业。妖怪们念旧都卖他面子,基本是干一样火一样,生意从来没差过。他又不乐意,一来二去,最后办起了八卦小报。 “这一行可不耿直啊!”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吐槽这位酷爱折腾妖生的老熊了,“而且他现在怎么这么熊啊?” 对此阿布也很无奈,一手托着下巴,语气中流露出悲凉:“就是因为耿直,才会对不再耿直这件事感到自惭形秽啊!” “我还是不懂,为什么呢?” 温凉蓦地凉凉插一句:“因为耳朵边太清净了。” (5) 话说回来,这小报刊登咱王的不雅照其实有许多天了。坊间固然一片譁然,强子也自觉大祸临头匿到了阿布家,但细想想,咱王那儿却一点儿动静都没有。按说以小井仙子的雷厉风行,兹要是王一声令下,强子就算躲天界去她都有办法在规定时限内给人揪出来法办。毕竟,她也是上头有人的妖! “当然是萌大奶不想理啊!”阿布懒洋洋地把剪完的报纸叠起来摞好,拿绳子捆上。这可不是他自觉自愿,是强迫症的温凉逼他就范。我的草地啊,终于恢復了清新宽敞! 我坐在滑板上百无聊赖地左右晃悠,依旧不太明白:“王气量再大,这种照片登出来总要解释一下吧?” 阿布撇嘴:“解释啥?公开道歉说他醉后失态,还是公布这个酒伴儿的身份?” 我歪着头想一想,觉得确实没啥必要。 “那照片是谁拍的王都不追究吗?” “老强说不知道,还问谁去?” “况且照片的角度看起来——”温凉捏起一枚剪报语带深意,“王未必猜不到幕后之人是谁。” 我凑过去细看那照片,发现视角相当正面,人脸辨识度非常高,距离应该并不远。不过又一想,人类世界且有各种黑科技,妖怪拍照更是各种术法叠加,距离实在不是个事儿。一时间便还不确定了。 温凉则浅浅莞尔,指尖戳住咱王的手:“王在推她呢!” 我一看,果然王一手按着桌面,一手撑在女子腰膝头,确像个推挡起身的动作。依王好色的尿性,该当是来者不拒才对。 温凉又道:“这女子的手,不眼熟么?” 这下连阿布都好奇凑过来看了,我们俩头碰着头一起眯眼去看照片上的女人。她一手环抱牢牢搂住王的胳膊,一手端着酒樽,玉指纤纤未染蔻丹,食指上套着一枚嵌宝戒环。 那颗红宝石可真大!椭圆形镶嵌在乌铜的金属底座上,红得血一样,又剔透晶亮,表面隐约似见有花纹浮现。
第77页 “星月?!”我大唿,“那不是鬼君的令戒么?” 阿布骂了声娘:“熬鹰的叫鹰啄了眼!我怎么忘了这货有一世化女身渡劫?啊啊啊,我瞎了!” 心灵受到严重冲击的阿布转头就把剪报全撕得粉碎。可怜我的草地,顷刻间铺满了碎纸屑。 而不用说,拍照和给强子高额报酬让将照片登报,全是鬼君授意底下人做的。咱王不予理睬,完全就是在鄙视鬼君的无聊。 不得不说,咱王实在是智慧淡定!比某只狐狸强太多了。 ——哎呀,阿布撒了我一脑袋纸屑! “你又没有头!因为你没脖子。”阿布成功地插了我一刀。 (7) 八卦这东西总是一代新卦替旧卦,不出三五天就换了头条。 奇怪坊间不再议论咱王的不雅照了,强子的小报社却关了张。 “我以为王不会计较的。”我有些同情老熊。 “是不计较啊!”阿布笃悠悠啃着苹果,说得云淡风轻。 “那强子为啥关了报社?” “他当老师去啦!” 我愣了下:“你说啥?老师?” “唔!妖怪子弟学校。” “教啥?体育?” “不!”阿布表情猥琐,“教德育。” 我又愣一下。 阿布接着补充:“那学校全军事化管理,德育首重武德。听说小子们成天□□练得嗷嗷叫,还要搞对抗演练。” 我明白了,便跟着笑:“十分合适的再就业啊!” 温凉不痛不痒丢过来一句:“王给安排的。” “想来也是,毕竟是子弟学校。啥叫子弟?就是官二代呗!” 温凉望着我,眸光黠慧:“一开始老熊可不愿意去咧!” 阿布嘿嘿笑:“熊大爷怕弄不过熊孩子!” “结果熊孩子全被收拾服帖了,熊家长还不敢出头。” 阿布幸灾乐祸:“那可是战场名宿,唿脸大将啊!” 啧,咱王啊,就是知人善任! 至于造谣的鬼君,有天我听来串门的大哥讲,鬼君不知道吃了啥不干净的吐得脸都绿了,魂体差点儿从天灵盖脱出来。 事后我问过温凉,她抿唇一笑,只冲我摇摇手指。那意思,就是:“不可说!不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