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散的宴席》 第1页 [社会文学] 《不散的宴席》作者:一个工作室 【完结】 内容简介 由一个工作室发掘的「新文学最强战队」12位超给力成员,带来了12篇主题各异「真心话+自然美」的精美好文,集结成作品集,讲述了关于亲情、爱情、梦想、童话等精彩的故事,愿美好触动你心灵的每一个角落。同时还有以往与读者互动的问答版块,你问我答,关于情感、生活、事业等方方面面稀奇古怪的问题。 目录 版权页 插pter 1 大冰:不许哭 大冰问所有人 所有人问所有人 / 星空 插pter 2 陈谌:莉莉安公主的烦恼 陈谌问所有人 所有人问所有人 /失明 /逆时针 插pter 3 张皓宸:总要有荒唐的人事, 来完整你的人生 张皓宸问所有人 所有人问所有人 /癌症 /时间 插pter 4 张晓晗:前男友 教给我的二十一件事 张晓晗问所有人 所有人问所有人 /滚 /不合群 插pter 5 耀一:蛋挞的搜奇簿 耀一问所有人 所有人问所有人 /求之不得 /外星人 插pter 6 方慧:后妈 方慧问所有人 所有人问所有人 /精神病 插pter 7 释戒嗔:我以为的人生 释戒嗔问所有人 所有人问所有人 /僧侣 /雅俗 插pter 8 王云超:你像我见过的 那个男孩 王云超问所有人 所有人问所有人 /「吊丝」朋友 /黑社会 插pter 9 荞麦:爸爸 荞麦问所有人 所有人问所有人 /母亲 插pter 10 蔡崇达:张美丽 蔡崇达问所有人 所有人问所有人 /友情 /闯荡 插pter 11 七堇年:brainte 七堇年问所有人 所有人问所有人 /真爱 thest story 韩寒:励志故事 韩寒mook4:不散的宴席 韩寒mook4:不散的宴席 浪荡天涯的孩子,忽晴忽雨的江湖, 祝你有梦为马,永远随处可栖。 by 大冰 不许哭 文 / 大冰 作家 民谣歌手 主持人 @大冰 在遥远的2000年初,我是个流浪歌手。 我走啊走啊走啊走,途经一个个城市一个个村庄。 走到拉萨的时候,我停了下来,心说:就是这儿了。 我留了下来,吃饭,睡觉,喝酒,唱歌。 然后我遇见了一个奇妙的世界。 然后我还遇见了一群族人,一些家人,以及一个故乡。 这篇文章记录的是一群小人物的旧时光。 1 妮可是广东人,长得像蒙奇奇,蛮甜。她高级日语翻译出身,日语说得比普通话要流利,2000年初背包独行西藏,而后定居拉萨当导游,专带外籍客团,同时在拉萨河畔的仙足岛开小客栈,同时在酒吧兼职会计。当年她在我的酒吧当收银员,我在她的客栈当房客。 拉萨仙足岛那时只有四家客栈,妮可的客栈是其中一家。客栈没名,推开院门就是拉萨河,对岸是一堆一堆的雪顶小山包。我和一干兄弟住在妮可客栈的一楼,每天喝她煲的乱七八糟叫不上名字来的广东汤。她喊我哥哥,我常把房间弄得像垃圾场,她也一点都不生气,颠颠儿地跑来跑去帮忙叠被子清桌子,还平趴在地板上从床底下掏我塞进去的酒瓶子和棉袜子。她把我们的衣服盛进大盆里,蹲在院子里吭哧吭哧地洗,我蹲在一旁吭哧吭哧地啃萝蔔。 我边啃萝蔔边问她:妮可妮可,你们客家妹子都这么贤惠吗?妮可龇着牙沖我乐,我也龇着牙沖她乐……真奇怪,我那时候居然一点都不脸红。她说:哥啊,你真是一只大少爷。 妮可把自己搞得蛮忙的,每天的时间都安排得满满当当。她请不起帮工,客栈里的活计自己一肩挑,早上很早就起床洗洗涮涮,一人高的大床单她玩儿似的拧成大麻花沥水,自己一个人甩得啪啪响。 拉萨是日光城,十点钟晒出去满院子的床单,十二点钟就干透了,大白床单随风轻飘,裹在身上贴在脸上全都是阳光的味道,怎么闻也闻不够。 真好闻啊。我每天睁开眼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满院子跑着抱床单闻床单。我一蹿出来,妮可就追着我满院子跑,她压低声音喊:哥啊,你别老穿着底裤跑来跑去好不好?会吓到客人的。我不理她,自顾自地抱床单抱得不亦乐乎。 有一回到底是吓着客人了。那天阳光特别好,飘飘然的白床单像是自己会发光一样,我一个勐子扑上去抱紧,没成想一同抱住的还有一声悦耳的尖叫。太尴尬了,手心里两坨软软的东西……床单背后有人。妮可是拉萨为数不多的日语导游,她的客栈那时候时常会有一些日本背包客往来。好吧,是个日本妹妹。 那时候流行穿超人内裤,日本妹妹掀开床单后被超人吓坏了,一边哆嗦一边叠声地喊:苏菲玛索苏菲玛索。然后刷地给我鞠了一个躬。 我连滚带爬地跑回去穿长裤,然后给她赔罪,请她吃棒棒糖。她估计听不懂我说什么,讪讪地不接茬,我跑去找妮可学简易日语对话,抄了半张a4纸的鬼画符,我也不知道妮可教我的都是些什么,反正我念一句,日本妹妹就笑一声,念一句就笑一声。
第2页 一开始是捂着脸笑,后来是眼睛亮晶晶地盯着我笑,笑得我心里酥酥的。仅限于此了,没下文。语言不通,未遂。 很多年之后,我在香港尖东街头被那个日本妹妹喊住,她的中文明显流利了许多,她向她老公介绍我,说:这位先生曾经抱过我。我想跑,没跑成,她老公捉住我的手特别开心地握着。我请她和她老公以及他们家公子去半岛酒店吃下午茶,她老公点起单来颇具土豪气质,我买的单。 临别,已为人母的日本妹妹大大方方地拥抱了我一下,她说:再见啦,超人先生…… 我想起妮可当年教我的日语,说:瓦达西瓦大冰姨妈死。妮可当年教过我不少日文单词,基本都忘光了,只记得晚安是「空班娃」,早安是「哦哈要狗砸姨妈死」。 我当时二十岁出头,热爱赖床,每天「哦哈要狗砸姨妈死」的时间都是中午。十二点是我固定起床的时间,二彬子是十二点半,赵雷是十三点。 赵雷叫赵雷,歌手,北京后海银锭桥畔来的。他年纪小,妮可疼他,发给他的被子比我和二彬子的要厚半寸,每天赵雷不起床她不开饭。赵雷是回民,吃饭不方便,她每天端出来的盖饭都是素的,偶尔有点牛肉也都在赵雷碗里。我不干,擎着筷子去抢肉丁吃,旁人抬起一根手指羞我,我有肉吃的时候从来不怕羞,照抢不误。赵雷端着碗蛮委屈,妮可就劝他:呦呦呦,乖啦不哭……咱哥还小,你要让着他。赵雷很听话,乖乖让我抢,只是每被叼走一块肉就嘟囔一句:杀死你。 赵雷一到拉萨就起「高反」,一晒太阳就痊癒。大昭寺广场的阳光最充沛,据说晒一个小时的太阳等同于吃两个鸡蛋。我天天带他去大昭寺吃鸡蛋,半个月后他晒出了高原红,黑得像只松花蛋。 妮可也时常跟着我们一起去晒太阳,她怕黑,于是发明了一种新奇的日光浴方式,她每次开晒前先咕嘟咕嘟喝下半暖瓶甜茶,然后用一块大围巾把脑袋蒙起来,往墙根一靠开始打瞌睡。我和赵雷试过一回,蒸得汗流浃背,满头满脸的大汗珠子。妮可说这叫蒸日光桑拿。 蒸完桑拿继续喝甜茶。光明甜茶馆的暖瓶按磅分,可以租赁,象徵性交点儿押金就可以随便拎走。甜茶是大锅煮出来的,大瓢一挥,成袋的奶粉尘土飞扬地往里倒,那些奶粉的外包装极其简陋,也不知是从哪儿进的货。一暖瓶甜茶不过块八毛钱,提供的热量却相当于一顿饭,且味道极佳,我们都抢着喝。现在想想,当年不知吞下了多少三聚氰胺。 赵雷倒茶时很讲礼貌,杯子一空,他先给妮可倒,再给我倒,最后给自己个儿倒。妮可夸他,说,哎呀赵雷真是个好男人。他立马摆一副很受用的表情,谦逊地说dy first, gentlemanst, handsome boy honest.(女士优先,男士垫后,英俊的男孩不说谎。)旁边坐着一个英国老头,人家扭头问:what? 2 那时候大家住在一起,过着一种公社式的生活,我的酒吧老赔本,妮可的客栈也不挣钱,日子偶有拮据,却从未窘迫,大家谁有钱花谁的,天经地义地相互守望着,高高兴兴地同住一个屋檐下,白开水也能喝出可乐味儿,挂面也能吃出义大利面的感觉来。 既是家人,彼此关心是分内的义务,我们那时候最关心的是二彬子,或者说二彬子是最不让人省心的。 二彬子是我酒吧合伙人大彬子的亲弟弟,来自北京通县。他说话一惊一乍的,胡同串子啥样他啥样,性子也急,驴脾气起来了敢和他亲哥摔跤。他亲哥原本在市区租了小房子和他一起住,后来发现根本管不了他,于是塞到我身边儿来近朱者赤。 他和我蛮亲,经常跑到我面前掏口袋。 他说:老大,我搞了些无花果给你吃。 我说:我不吃。 他说:吃吧吃吧吃吧。 然后硬往我嘴里塞,真塞,摁着脑袋塞,塞一个还不够非要塞满,非要把我塞得和只蛤蟆一样。我知道他是好心好意,但嘴塞满了怎么嚼?! 他和妮可也蛮亲,经常夸妮可。 看见妮可吭哧吭哧洗衣服,就夸:啧啧,你和我妈一样贤惠。 妮可偶尔炒菜多放两勺油,就夸:啧啧,你做饭和我妈一样好吃。 看见妮可穿了一件新衣服,就夸:啧啧,你身材和我妈一样苗条。 妮可被他给夸毛了,要来他妈妈五十大寿时的照片瞻仰风采,看完后气得够呛。 二彬子当时谈了个小女朋友,叫小二胡。小二胡读音乐学院,一把二胡走天涯,趁着暑假来拉萨勤工俭学。小姑娘家境很一般,但穷游得很有志气,她在宇拓路立了把阳伞,每天在街头拉四个小时的二胡挣学费。二彬子会两句京剧花脸,天天跑过去喊一嗓子:「蹦蹬淬!」他一「蹦蹬淬」,小二胡立马琴弓一甩西皮流水,两个人四目相对含情脉脉,旁边围观的老外们单眼相机「咔嚓咔嚓」响成一片。 二彬子请小二胡回客栈吃过饭,他一本正经地穿了一件白衬衫,还内扎腰。我们逗他,告诉他头回请人吃饭应该送花送礼物。他二话不说就蹿出门,不一会儿就捧回一大簇漂亮的格桑花,高兴得小二胡眼睛直眨。过了不到半小时,隔壁邻居客气地敲开门,客气地和我们商量:花儿就算了,当我送了,但花盆能不能还给我……小二胡感动坏了,二彬子翻墙给她偷花,太浪漫了,她当场发誓要嫁给二彬子,把我们一家人吓坏了。
第3页 暑假结束后,小二胡和二彬子生离死别了一场,而后一路颠沛沿川藏线返乡。她把二胡上的一个金属配件留给了二彬子做念想。小二胡后来考去了维也纳,远隔万重山水,他俩后来没能再见面。 二彬子麻烦妮可打了根绦子,想把那个金属配件挂在脖子上。妮可问他想不想小二胡,他岔开话题打哈哈,说:妮可,你绦子打得真漂亮,你和我妈一样手巧。妮可手巧,但嘴笨,有心劝慰二彬子却不懂该怎么劝慰,她狠狠心把家里的座机开通了国际长途,但二彬子一次也没打过。二彬子看不出有什么异样,依旧是每天咋咋唿唿地进进出出。他脖子上天天戴着那个奇怪的挂饰。听说,那个二胡金属配件叫千金。 3 秋有凉风夏有月,拉萨的生活简单而惬意,并无闲事挂心头,故而日日都算是好时节。和单纯的旅行者不同,那时常驻拉萨的拉漂们都有份谋生的工作。妮可除了开客栈,还兼职做导游。 当年来拉萨的穷老外太多,一本《孤独星球》走天涯,人人都是铁公鸡,妮可的导游生意常常半年不开张,偶尔接个团都像中了福利彩票一样。每次她一宣布接到了团,整个客栈都一片欢腾,然后大家各种瞎忙活瞎出主意,这个给她套上一件冲锋衣,那个给她挂一个军用水壶,大家都把自己最能拿得出手的物件贡献出来,逼着她往身上挂。我那个时候身上最值钱的家用电器是爱立信三防大鲨鱼手机,也贡献出来给她撑场面。每每她满身披挂地被我们推出门,捯饬得比游客还要游客。她手抠着大门不撒手,笑着喊:不要啊……去个布达拉宫而已啊。 二彬子把她抱起来扔出去,她隔着门缝笑骂:痴线啊……去布达拉宫用不着拿登山杖啊。 布达拉宫门票贵,我们都不捨得花那个钱,妮可是我们当中唯一进过布达拉宫的,她的小导游旗是最特别的,登山杖挑着一只爱立信大鲨鱼手机,后面跟着一堆日本株式会社老大叔。爱立信后来被索尼收购,不知道是否拜妮可所赐。 那时候我们在拉萨的交通工具是两条腿加自行车,偶尔坐三轮,万不得已才打车。拉萨的计程车贵,北京起步价七块五的时候,拉萨早就是十块钱了。大家在各自出身的城市各有各的社会定位,来到拉萨后却都回归到一种低物质需求的生活中,少了攀比心的人不会炫富,也不太会去乱花钱。我印象里大家好像都不怎么打车,再远的路慢慢走过去就是,心绪是慢悠悠的,脚下也就用不着匆忙赶路。 我印象里,妮可只打过一回车。 有一天下午她像只大兔子似的蹦到我面前,摊开手掌问我借钱打车。我说:借多少?她说:快快快,一百五!我吓了一跳,一百五十块钱都可以打车到贡嘎机场了,一问她,果不其然。 妮可带团的客人掉了个单眼相机盖,她必须在一个半小时内赶去机场才来得及交接。我问她是客人要求她去送吗?她说不是。 我说:那客人会报销你打车费吗? 她说:哎呀哥哥呀,这不是钱不钱的事…… 我乐了,好吧这不是钱的事,这是算术的事儿好不好?打车去贡嘎机场一百五,返程回来又是一百五,这还不算过路费……我拗不过她,陪她打车去贡嘎机场,计价器每跳一次我就心痛一下,我算术好,十几斤牛肉没有了。 丢镜头盖的是个大坂大叔,我们隔着安检口把镜头盖飞给了他,机场公安过来撵人,差点把我们扣在派出所。返程的钱不够打车,坐机场大巴也不够,我们走路回拉萨,走了十里地才拦到顺风车。 司机蛮风趣,逗我们说:你们是在散步吗? 我一边敲妮可的脑袋一边回答说:是,啊,吃,饱,了,撑,得,慌,出,来,散,散,步,喽,啊,哈!说一个字敲一下。 那个丢镜头盖的大坂大叔后来邮寄来一只招财猫,算是谢礼,我把那只猫横过来竖过去掏啊掏啊掏了半天也没掏出来我那一百五十块钱。 十几斤牛肉啊。 牛肉啊。 4 我那个时候晚上开酒吧,白天在街头卖唱,卖唱的收入往往好于酒吧的赢利,往往是拿下午卖唱挣来的钱去进酒,晚上酒吧里再赔出去,日日如此,不亦乐乎。 拉萨不流行硬币,琴盒里一堆一堆的毛票,拉萨当地人把毛票叫做毛子,我们把街头卖唱叫做「毛子的干活」。 那时候大昭寺附近好多磕长头的人,路人经过他们身旁都习惯递上一张毛子,以示供养,以敬佛法。藏民乐善好施,布施二字是人家时时刻刻都会去践行的传统价值观,受其影响,混迹在拉萨的拉漂们也都随身常备毛子。朝圣者一般不主动伸手要毛子,主动伸手的是常年混迹在大昭寺周围的一帮小豆丁,这帮孩子算不上是职业的小乞丐,抱大腿不给钱就不走的事是不会做的,他们一般小木头桩子一样栽到你跟前,伸出小爪子用一种很正义的口吻说上一句:「古奇古奇,古奇古奇。」 古奇古奇,是「给一点儿吧」的意思。 你不搭理他他就一直说一直说,直到你直截了当地来上一句:「毛子敏度。」口气和口吻很重要,这帮孩子都是吃软不吃硬的主,惹恼了他们当真骂你。他们骂人只一句:「鸡鸡敏度!」一般人骂人是指着鼻子,他们是指着裤裆开骂,骂得你虎躯一震,菊花一紧。
第4页 敏度,在藏语里是没有的意思。 我属于打死也不受胁迫的天蝎座,当年被「敏度」了不知多少回,时间久了那帮小祖宗一见到我,远远地就高喊「鸡鸡敏度」,搞得我和弦按错鼓点敲乱,搞得身旁刚到拉萨的漂亮妹子一度以为那是我的藏语名字。 高原的空气干燥,街头开工时,如果水喝得少,几首歌就能把嗓子唱干。妮可妹妹心肠很好,每天晚上都跑来给我送水。每次她都抱着瓶子,笑眯眯地坐在我身后,顺便帮我们收卖唱的钱。 她最喜欢听赵雷唱歌。 赵雷是那时拉萨的街头明星,每天他一开唱,成堆的阿佳(大姐)和普木(小妹)脸蛋红扑扑地冲上来围着他听。他脾气倔,刺猬一只,只肯唱自己想唱的歌,谁点歌都不好使。妮可例外,点什么他唱什么,妮可怕他太费嗓子,每天只肯点一首,点一首他唱三首,谁拦都不好使。 赵雷喊妮可姐,在妮可面前他乖得很。 赵雷另外有个姐姐嫁到了国外,那个姐姐对他很好,他曾给姐姐写过一首歌: 姐姐若能看到我这边的月亮该多好 我就住在月亮笑容下面的小街道 姐姐我这边的一切总的来说还算如意 你应该很了解我就是个孩子的脾气 最近我失去了爱情生活一下子变得冷清 可是姐姐你不必为我担心 姐姐你那边的天空是不是总有太阳高照 老外们总是笑着接吻拥抱看上去很友好 你已经是两个小伙子心中最美丽的母亲 在家庭的纷争之后你是先让步的贤妻 姐姐如果感到疲惫的时候去海边静一静 我也特别希望有天你能回来定居在北京 我知道有一些烦恼你不愿在电话里和我讲起 你会说dont worry 傻傻一笑说一切会好 一切会好 一切会好 赵雷打小苦出身,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自己养活自己,高兴了没人分享,委屈了自己消化。北京城太大,世事洞明人情练达,人人都是自了汉,坑他的人多,疼他的人少,故而,他把对他好的人都放在心尖儿上,以及琴弦最深处。 赵雷歌中的那个姐姐应该对他很好吧。 我没见过赵雷歌中的那个姐姐,我只记得他在拉萨街头放声高歌时,一侧身,露出半截脱了线的秋衣,妮可坐在他身后,盯着衣角看上一会儿,偷偷侧过身去,悄悄揩揩眼角的泪花。她和那个远在异国他乡的姐姐一样,都蛮心疼他。会心疼人的姑娘都是好姑娘。 5 下午卖唱,晚上开酒吧。浮游吧藏在亚宾馆隔壁的巷子里,英文名曰:for you bar。因为这个英文名字的缘故,当年很多穷游的老外常来光顾,他们可能觉得这个名字非常浪漫,于是招牌底下时常可以看见小男生向小女生告白,小男生向小男生示爱。 我从小学美术,英语课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烂到姥姥家,英语字母一共是二十四个还是二十六个一直都搞不清楚,为了酒吧的生意不得不拜託妮可帮我搞英文速成。她当真厉害,教了我一句酒吧万能待客英文,那句英文就四个单词:coffee? beer? whiskey? tea? 这句话切入主题,直截了当,百试不爽,当真好使,我一直用到今天。 妮可当年在浮游吧当会计,她长得乖,是我们酒吧的吉祥物,人人都喜欢逗她,一逗她她就乐,一乐,脸上就开出一朵花。 我说:妮可你这样很容易笑出一脸褶子来的,回头嫁不出去砸在手里了可如何是好? 她慌了一下,手捂在脸上,顷刻又笑成一朵花。她说:或许有些人不在乎我有没有褶子呢。 她说的那个「有些人」我们都认识,我不再说什么。好姑娘总会遇见大灰狼,妮可也不例外。她那时候爱上的是一个渣男,脚踩两条船的极品渣。 墨分五色,浪子有良莠,有些人走江湖跑码头浪荡久了,养出一身的习气,张嘴闭嘴江湖道义,转身抹脸怎么下作怎么胡来,这种人往往隐藏得极好,像只蜘蛛一样,慢慢地结网,然后冷不丁地冲出来祸害人。渣男嘴甜,表面功夫做得极好,女孩子的心理他吃得透,他知道小姑娘都期待一个完美的故事,于是给妮可画了一个饼,从追她的第一天起就说打算娶了她,和她举案齐眉一辈子。妮可爱上那枚渣男时并不知他在内地已有女友,渣男也不说,直等到妮可深陷情网时才吐露三分,他解释说内地的女朋友重病在身,现在和人家分手等于雪上加霜。 他说:妮可,我是真的爱你,我想一直和你在一起,为了咱们的将来,你能别去在乎那些不重要的事情吗? 他吃准了妮可不捨得和他分手,逼着妮可默认了自己脚踩两只船的事实,只推说时间可以搞定一切。妮可第一次谈恋爱,莫名其妙成了个小三儿。 渣男和自己内地的女朋友打电话发简讯的时候,不怎么避讳她。妮可单纯,半辈子没和人红过脸吵过架,她可怜巴巴地喜欢着他,憋了一肚子的委屈说不出口。她是客家人,对感情一根筋得很,心火烧得凶了,就冒死喝酒浇愁。她有哮喘,两瓶拉萨啤酒就可以让她喘到死。我们胆战心惊地把她弄活,隔天客人少的时候,她又自己一个人躲到没人的角落抱着瓶子喝到休克。酒醒了以后她什么也不说,只说自己馋酒了不小心喝多了,然后忙忙活活地该洗被单洗被单,该当导游当导游,该当会计当会计。
第5页 这个傻孩子苦水自己一个人咽,并未去烦扰旁人,让他们来当垃圾桶。 那时候我们都只知她感情不顺,具体原因并不清楚。我蛮担心她,有时在唱歌的间隙回头看看她,她独自坐在那里出神……这画面让人心里挺不好受。 我那时年轻,女儿家的心思琢磨不透,劝人也不知该怎么劝,翻来覆去就一句话,我说:妮可,别让自己受委屈。 她脸红了又白,轻声说:这是我第一次谈恋爱,总要努力去试试哦…… 她又说:不要担心我……也没那么委屈啦。 她实在太年轻,以为所有的爱情故事歷经波折后都会拥有一个大团圆的结局。 话说,你我谁人不曾「当局者迷」过呢? 6 那时候我们一堆人几乎二十四小时待在一起,妮可例外,她谈恋爱的那半年,几乎每天都会消失一会儿,不用说,一准儿是约会去了。 爱情和理智是对立关系,恋爱中的女人情商高于智商,她那段时间偷偷买了眉笔粉饼,脸擦得明显比脖子白,我们都发现了就她自己不觉得。 她有一次打电话被我听到了,她两只手抓着话筒,轻轻地说:你不要生气好不好?我只是想和你多待一会儿……我没别的意思……好了,我错了,你不要生气好不好? 她每次约会的时长不等,有时候半个小时,有时候三五个小时。我们摸着一个规律,但凡她半个小时就回来,一准是瘪着嘴闷声不说话的,不用说,约会时又受气了。她回来的时间越晚,心情越好,有时候到了酒吧夜间开始营业时才出现,哼着歌,眼睛弯弯的,嘴角也是弯弯的。 妮可蛮负责任,我印象里,她谈恋爱的那段时间好像从未误过工,每天晚上开工时,她都会准时出现。但有一天妮可消失了很久,晚上也没来上班,她从半下午出门,一直到半夜也没出现。 那天太忙,没顾得上给她打电话,半夜我们回客栈的路上还在猜她会不会夜不归宿,等回到客栈了才发现不对劲。妮可的房间是在大门旁,隐隐约约听到她在房间里哭。我和二彬子跑去敲门,怎么敲也敲不开,二彬子比我性急,一脚踹开小木门,妮可坐在地上闭着眼睛哭,不知道她哭了多久,哭肿的眼睛早已睁不开了。我过去拉她,冷不丁看见耳腮旁半个清晰的掌印。 我气得哆嗦起来,问她:谁打的?! 她已经哭到半昏迷的状态,卜愣着脑袋含含煳煳地说:自己,自己摔的。 自己摔的能摔出个巴掌印吗?! 我问:是他打的吗?!说话! 我怎么问她,她也不肯多说,只是哭,再也不肯多说一句话。我和二彬子搞来湿毛巾给她擦脸,她一动不动地任凭我们摆布,面颊刚擦完又哭湿,红肿得像桃子,折腾了半天才把她抬上床盖上被,不一会儿枕巾又哭湿了。 我咬着后槽牙说:妮可,你先睡,有什么话咱们明天说,需要我们做什么你只管说。 暴力不解决问题,但解气,她只要一句话,我们连夜把渣男打出拉萨。但她死扛着什么也不肯说,只是哗哗地淌眼泪。我关上门之前,她终于肯开口了。 她声音低低地轻喊:哥…… 我说:嗯? 她说:哥……你们屋能不能别关灯? 我们没关灯,一直到天亮,都隐约听得到对面妮可房间里轻轻的抽泣声。 妮可在床上躺了整整两天,街面上的人问她哪儿去了,我们只推说她身体不舒服不想出门。 第三天,渣男找到酒吧来了,他大剌剌地推开门,张嘴就问:哎,那个谁,妮可怎么不接我电话? 又说:一吵架就玩失踪……女人啊,真麻烦。 之前碍着妮可的面子,大家对渣男都还算客气,他来喝酒并不收酒钱,偶尔也称兄道弟一番。渣男知道我们和妮可的关系,很是不把自己当外人,素日里言辞间很是百无禁忌。我们一干人到拉萨是来过日子的,并非来惹事生非的,开酒吧和气生财,遇到说话口气硬的人也都是退一步海阔天空,久而久之,渣男以为遇见的是一群只会弹琴唱歌的文艺青年。他犯了一个错误,错把文氓当文青。氓是流氓的氓。 还没等我从吧檯里跳出去,二彬子已经满脸笑容地迎了上去。渣男是被踹飞出去的,四脚朝天滚到台阶下,然后一路连滚带爬,被一堆他心目中的文艺青年从浮游吧门口打了亚宾馆门口。过程不多讲了,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渣男尿湿了裤子,磕掉了一颗门牙。二彬子是北京通县人,来拉萨前的职业是城管。 我们等着110上门,一直没等到,渣男被打跑后没再出现,事情就此画上句号。 后来知晓,那天渣男和妮可约会时随身带了一份合同,他想要妮可在合同上签字,并说了一个交换条件,他说:你把客栈给我一半,我回去和她断了,全心全意和你在一起。妮可以为自己听错了,这番话出自面前这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之口? 妮可苦笑,问:你爱过我吗? 渣男说:爱啊,一直都爱啊。 妮可接过合同,她说:你如果已经不爱我了,早点告诉我好吗? 渣男说:你胡思乱想什么,我怎么可能不爱你啊……你快点签字吧,亲爱的。 他脚踩两只船,她忍了,她以为他知晓她的隐忍,幻想着能忍到他良心发现的那一天,没曾想他并没有良心。所有的幻想和期待都变成了一个笑话。合同在妮可手中被慢慢地撕成雪花,一扬手撒满了人行道。渣男吃了一惊,一直以来他都以为自己吃定了妮可,惊讶瞬间转化为恼羞成怒,他抬手抽了妮可一个嘴巴。女人容颜逝去要十年,男人贬值不过一瞬间。妮可没哭也没闹,甚至没再多看他一眼,她转身离开,一步一步走回仙足岛,关上房门后才痛哭起来。她第一次爱上一个人,在此之前她的世界一片单纯,并未有过如此汹涌的伤心。
第6页 听说,每个好姑娘总会遇到一只大灰狼,据说只有遇到过后才能拥有免疫力,有免疫力是件好事,可大灰狼曾留下的阴影呢? 事情过后,我们一度很担心妮可的状态,有大半个月的时间,我们带她去踢足球,带她爬色拉乌兹逃票去色拉寺,希望大汗淋漓能代谢走一些东西,诵经声能带来一些东西。她乖乖地跟在我们旁边,看不出有什么太明显的异样,和以前相比,只是话变得很少。 之前那个乐呵呵的妮可去哪儿了?我们想让妮可快点儿好起来。我们满屋子地破四旧,努力销毁一切渣男的痕迹,淘出来的零碎装了半编织袋:妮可给他织了一半的围巾,妮可给他缝的手机套,妮可给他拍的照片……还有他唯一送过妮可的礼物,一只陶瓷杯子,上面印着一行字:我一生向你问过一次路。 问你妈啊问,满世界玩得起的姑娘你不招惹,偏偏来祸害一个傻姑娘。我一脚跺扁了杯子,硌得脚心生痛。 渣男学过两年美术,他追妮可的时候,曾在妮可客栈墙壁上画过一幅金翅大鹏明王。怕妮可睹画伤情,我搞来乳胶漆把那幅画涂刷干净。我在那面崭新的墙上画了一个硕大的卡通小姑娘,红扑扑的脸蛋童花头,还有一对儿笑笑的小对眼。又在卡通小姑娘旁边画了一堆脑袋,众星捧月般围在她周围,有的小人儿龇着牙抠鼻屎,有的小人儿摆出一个黄飞鸿的姿势,有的小人儿抱着吉他嘴张得比脑袋还大,所有的小人儿一水儿的斗眼儿。妮可站在我身后看着我画画。 她问:哥,你画的是什么? 我说:喏,这是你,这是咱们一家人,咱们一起在过林卡,高高兴兴地一直在一起。我说妮可,你是不是很感动,感动也不许哭啊。 她一下子用手捂住眼,脑袋上下点着,带着哭腔说:嗯嗯嗯…… 我说:这才是好姑娘……哥哥请你吃个大苹果吧。我挥手在卡通小姑娘旁边画了一只大苹果。 7 妮可满血復活的速度比我想像的要快,没过多久,每天早上甩床单的啪啪声又重新响起来了。我照例每天穿着底裤冲出去抱床单闻床单。她照例满院子撵我。 我一度想撮合她和安子。 安子也住在仙足岛,他租了房子想开客栈,但不知怎么搞的,开成了一家收留所,他们家连客厅里都睡满了人,全都是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的全国各地的朋友,没一个客人。有些朋友讲情调,直接在客厅里搭帐篷。大部分的穷朋友对物质的要求没那么高,一只睡袋走天涯。安子纯良,对朋友极好,他没什么钱,但从不吝啬给浪荡天涯的游子们提供一个免费的屋檐。他极讲义气,是仙足岛当年的及时雨唿保义。 安子家每天开伙的时候那叫一个壮观,一堆人围着小厨房边咽口水边敲碗。没人交伙食费,也没人具体知道这顿饭要吃什么,每个房客你一把葱我一把面地往回带食材。掌勺大厨是安子,他守着一口咕嘟咕嘟的大锅,拿回来什么都敢往里面放,然后一把一把地往里面撒辣椒面。他是四川人,做菜手艺极好,顿顿麻辣杂烩大锅菜,连汤带水,吃得人直舔碗。我们时常去蹭饭,吃过一系列组合诡异的菜餚:猪肉西红柿炖茄子、花生土豆煮扁豆、牛肉燕麦香菜折耳根面片子汤……我们吃嘛嘛香,他是做嘛嘛香。那么反社会的食材搭配,也只有他能驾驭。 安子高大白净,文质彬彬,典型的阳光男文青。他那时在一家小报社工作,跑社会新闻,也写副刊杂文,靠条数领绩效工资。可拉萨就那么大点儿地方,哪儿来那么多新闻啊,有时候跑一整天,一条也搞不来。安子没辙,就拽着客栈里的人一起编心灵鸡汤人生感悟凑版面。 他客栈里的人普遍仙气太重,张嘴不是马尔克斯就是杰克·凯鲁亚克,于是他经常跑到妮可的客栈来凑臭皮匠。那时大家都年轻,没什么社会阅歷,编出来的文字一派校园文学气息。大家七嘴八舌,安子默默整理笔记。安子是个大孩子,编完了还要大声朗诵,各种文艺范儿,各种陶醉,各种自我肯定。我烟火气重,听不来白衣飘飘的年代,他念他的,我玩儿我的俄罗斯方块。妮可的纯情度比安子有过之而无不及,安子的文艺朗诵是她的最爱,听得高兴了经常一脸崇拜地鼓掌,还颠颠地跑去烧水,问人家要不要喝豆奶。豆奶香喷喷的可好喝了,我也想喝……但她只冲给安子喝。安子喝豆奶的样子很像个大文豪,意气风发一饮而尽。怎么就没烫死他? 我看出点儿苗头,串联了满屋子的人给他俩创造机会。这俩人都还是纯情少男少女,都不是主动型选手,若没点儿外力的推动,八百年也等不来因缘具足的那一刻。 妮可客栈里那时候有辆女式自行车,大家齐心合力把气门芯给拔了,车胎也捅了,车座也卸下藏起来了。那辆自行车是大家共用的交通工具,为了妮可,不得不忍痛自残。 我们的算盘打得精。没了自行车,需用车时就撺掇妮可去向安子借,不是都说借书能借出一段姻缘吗?那借自行车指不定也能借出一段佳话来。 佳话迅速到来了。那天妮可要出门买菜,我们连哄带骗地让她洗干净了脸梳了头并换上一条小碎花裙子,然后成功地忽悠了她去找安子借车。大家挤在门口目送她出门,还冲她深情挥手,搞得妮可一脑袋问号。
第7页 她出门没十五分钟就回来了,我们都好生奇怪:安子没把车借给你? 她傻呵呵地说:是啊,他没借给我…… 哎哟喝!怎么个情况? 妮可傻呵呵地说:安子听说咱家的自行车坏了,就把他家的自行车送给我了。 送? 好吧,送就送吧,我们追问:然后呢?然后你怎么说的。 妮可说:……然后我说我们家还缺打气筒。 我们追问:然后呢?然后他怎么说的? 妮可傻呵呵地说:然后……他把打气筒也送给我了。 你怎么不说你们家还缺个男朋友?! 安子的自行车是老式二十八吋锰钢的,妮可腿短,骑出一百米歪把三四回,我们怕她摔死,一周后替她把车还了回去。 我们还是时常去安子家蹭饭,安子还是经常跑到我们客栈来编人生感悟,编完了就高声朗诵,每回妮可都给他沖一杯豆奶喝。 妮可和安子没发展出什么下文来,他俩之间的缘分,或许只限于一杯纯白色的豆奶。是为一憾。 失去安子的音讯已经很久了。六年?七年?我记不清了。辗转听说,他回到内地后,安居在一个叫丰都的小城,收摄心性娶妻生子,撰文为生。 仙足岛的岁月已成往昔,如安子那般仗义的江湖兄弟如今鲜见。如今是自媒体为王的年代,人们懒得付出和交流,只热衷于引领和表达,微博和微信上每天都可以刷出成堆的心灵鸡汤人生感悟,无数人在转发,却不知有几人能真正做到知行合一。我亦俗人,有时也转发一些人生感悟,有时一边读一边想,箇中某些金句,会否始出自安子的笔端。也不知他现在过得好不好,多年未见了,有些许想念。 8 需要想念的人有好多。月无常满时,世事亦有阴晴圆缺。 2008年3月14日。我的家人散落天涯,我的族人四散。我慌着一颗心从济南赶往拉萨,横穿了半个中国却止步于成都,无法再往前行。很多人撤到了成都,妮可也在其中。 她站在宽巷子的路口,抓住我的胳膊,指甲尖尖,死死地抠在我胳膊上,她哭:哥!家没了。 我说:你哭个屁!不许哭! 我说:人在哪儿,家就在哪儿。 一个月后,新家在成都落成,位置在东门大桥的一座回形商住楼里,名为「天涯往事」。 我帮妮可在墙壁上画画,画了她的卡通像,又画了自己的,然后忽然不知道该再画谁的了。我回头,妮可站在吧檯里擦杯子,葛莎雀吉的吟唱迴荡在诺大的loft里,空旷的屋子里,只剩我们两个人。 我站到门口抽菸,行人慵懒地踱过,胖妈烂火锅的味道飘过,满目林立的店铺,闻不到煨桑的烟气,望不到我的拉萨河。 「天涯往事」开业的第二天,我返程回北方。临行前妮可给我做饭吃,炒了牛肉,炖了牛肉,一桌子的肉,没人和我抢。 她送我到楼梯口,忽然停下脚步。 她问:哥,我们什么时候回拉萨? 我站在楼梯末端,转身,伸手指着她,只说了一句:不许哭。 她使劲憋气使劲憋气,好歹没哭出来。 她站在楼上往下喊:哥,常来成都看看我。 我没能在成都再看到她。一个月后,2008年5·12大地震。 新开业的「天涯往事」没能撑到震后重建的时期,迅速地变为往事,与许多往事一起,被隔离在了过去。震后,妮可背着空空的行囊回了广东,她在nec找到一份日文商务翻译的工作,跻身朝九晚五的白领行列。之后的数年间,她到济南探望过我,我去广东看望过她。 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 除了妮可、二彬子和赵雷等寥寥数人,当年同一屋檐下的家人如今大都杳无音讯了。 二彬子也来济南看过我一次,他回北京后结婚生子挺起了啤酒肚,俨然已是一副中年人的模样。我和他提起小二胡,他借酒遮面打哈哈。 和赵雷见的次数算多的。有时在簋街午夜的粥铺里,有时在南城他的小录音棚里。他一直没放下那副刺猬脾气,也一直没放下吉他,巡演时路过济南,听说也曾路过拉萨。 这个世界奔跑得太快,妮可一直没能再遇见他俩。 9 2013年除夕,妮可来找我过年,我们一起在丽江古城包了饺子,那里有我另外一个世界的另外一群族人。大家都很喜欢妮可,昌宝师弟尤其爱她,包饺子时蹲在她脚旁拿脑袋蹭她。 我们喝酒,弹琴唱歌把嗓子喊哑,十二点钟声敲响时冲到门口放鞭炮,满世界的喜气洋洋满世界的噼里啪啦。我醉了,满世界给人发红包。发到妮可时,我敲敲她脑袋,问她开不开心啊,喜不喜欢丽江啊,要不要留下来啊。 她坐在门槛上, 火光映红面颊,映出岁月修改过的轮廓……妮可妮可,蒙奇奇一样的妮可,你的娃娃脸呢?你的眼角怎么也有皱纹了? 妮可也醉了,她说:哥,我不哭。 我说:乖,不许哭,哭个屁啊。 她抬起一张湿漉漉的脸,闭着眼睛问我: ……哥,我们什么时候回拉萨? 除夕夜里的丽江,烟花开满了天空,我轻轻抱了她一下,拍拍她的背。 妮可你看,好漂亮的烟花。 妮可,我曾悄悄回过一次拉萨。
第8页 2010年三十岁生日当天,一睁开眼,就往死里想念。一刻也不能等了,一刻也不容迟缓,脸都没洗,我冲去机场,辗转三个城市飞抵拉萨贡嘎机场。 再度站在藏医院路口的时候,我哽咽难言,越往里走,大昭寺的法轮金顶就看得越真切。那一刻我是个近乡情怯的孩子,匍匐在滚烫滚烫的广场上,一个长头磕完,委屈得涕泪横流。端着枪的武警过来撵我,他说:走喽走喽,不要在这里躺。 我打车来到仙足岛,客栈林立,没有一个招牌是我熟悉的。我翻手机,挨个打电话。空号、空号、忙音……没了,全没了。很难受,自十七岁浪荡江湖起,十几年来第一次尝到了举目无亲的感觉。没有什么过不去,只是再也回不去了。 两年后,我随缘皈依三宝,做了临济宗在家弟子。皈依的那天跪在准提菩萨法相前我念:往昔所作诸恶业,皆由无始嗔痴贪…… 我想,我是痴还是贪?愿我速知一切法吧,别让我那么驽钝了。大和尚开示我缘起论时,告诉我万法皆空唯因果不空。他说,执念放下一点,智慧就升起一点。 可是师父,我执念重,如缕如麻如十万大山无尽绵延。我根器浅。时至今日,我依旧执着于和拉漂兄弟们共度的那些时光。他们是我的家人、我的族人,我弥足珍贵的旧时光。 若这一世的缘尽于此,若来生復为人身,我期许我能好好的,大家都能好好的,这个世界也是好好的。我期许在弱冠之年能和他们再度结缘于藏地,再度没脸没皮地做一回族人当一回家人,再度彼此陪伴相互守望,再度聚首拉萨。 10 给我一夜的时间吧,让我穿越回九年前的拉萨。让我重回拉萨河畔的午夜。那里的午夜不是黑夜,整个世界都是蓝色的。 天是清透的钴蓝,一伸手就能攥得到。月光是淡蓝,混朴而活泼,温柔又慈悲,不时被云遮住又不时展露真颜。每一片云都是冰蓝,清清楚楚地飘啊飘,移动的轨迹清晰可辨。星星镶在蓝底的天幕上,不是一粒一粒的,是一坨一坨的,漫天的星星足以引发密集恐惧症,漂亮得吓人。星空下是蓝波荡漾的拉萨河,河畔是蓝瓦蓝墙的仙足岛,岛上住着我熟睡的家人和族人,住着当年午夜独坐的我。 我习惯在大家熟睡后一个人爬上房顶,抽抽菸,听听随身听,或者什么也不做,只是仰着头看天。 蓝不止代表忧郁,漫天的蓝色自有其殊胜的加持力,覆在脸上、手上、心上、心性上,覆盖到哪里,哪里便一片清凉。四下里静悄悄的,脚下房间里的唿噜声清晰可辨,这是二彬子的,这是赵雷的,那是妮可的…… 我想喊叫出来,声音一定会沿着拉萨河传得很远。我想翻身爬起来,踩着瓦片爬到屋嵴最高处,用最大的声音喊:我心里很高兴啊,我很喜欢你们啊! 管你们被吵醒后生不生气,反正我就是想喊啊。我想着想着,然后就睡着了。 赵雷有首歌,叫《画》,他唱道: 为寂寞的夜空画上一个月亮 把我画在那月亮下面歌唱 …… 画上有你能用手触到的彩虹 画中有我决定不灭的星空 画上弯曲无际平坦的小路 尽头的人家梦已入 …… 曾经有一个午夜,他和妮可一起,悄悄爬上屋顶,悄悄坐到我旁边。他不说话,从口袋里掏出三根皱皱巴巴的「兰州」,递给妮可一根,自己叼一根,给我点上一根。烟气裊裊,星斗满天。妮可伸出双臂,轻轻揽住我们的肩头。没有人说话,不需要说话。漫天神佛看着呢,漫天遍野的蓝里,忽明忽暗的几点红。 坡 / ckstation王悟空 大冰问所有人 question _ 你多少岁了?你最嚮往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你曾经触碰过吗? 爱女神小莩 十六岁。说起嚮往的生活,大概就是在蓝天白云下放一群听话或不听话的羊吧,没有城市和人类,没有金钱的诱惑。我很嚮往自由和回归自然的生活,哪怕这些并不稳定或者自己随时会暴露于危险之下,我也心甘情愿。未曾触碰。 he_weiguang 十八岁。最嚮往的生活已逝去。高中三年,和最好的朋友逃课看nba,顶着烈日在蝉鸣声下打球,在星空下的溪边喝酒吹水谈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在教室里面看着老师授课,同学们为梦想奋斗,父亲在晚饭后带我去游泳,高考结束后骑行六百公里去厦门。可是都已过去了。现在大一,更多的是对未来的不安和迷茫。 mia咩啊- 十九岁。我是个很平凡而且追求平凡的人。没有大多数人想要的什么出去这个世界看看,没有他们宏伟的梦想。我最想要的生活就是有三五好友,有心爱的人在身旁,家里人身体健康,每天都开心且充实。看似很简单,其实以后很难做到吧。现在我大一,我想我正在享受这样的生活。 屈梦游 二十三岁。想去和顺租一个为期二十年的老宅子,院里栽石榴树,屋外种油菜花。如果生女儿,二十年的青山烟雨也够她长成祸水了;如果生儿子,只要品性端良,行无为之道或造福于民都由他去。清溪,垂杨,落日,书卷,古剎,祠堂,还有令人欣喜的梅花、莲花、茶花、稻花以及使人惧怕的老牛野鸭。胸中有佛,心头有爱。触碰过。
第9页 demon敢敢 二十四岁,嚮往的生活是上班和单纯可爱的小朋友在一起,下班和爱人家人小伙伴们在一起,夜晚和自己在一起,假期和未知的远方在一起,偶尔和书在一起,偶尔和吉他音乐在一起,偶尔和孤独在一起……触碰过,虽然不多,但是满足。 echo-云 二十六岁,我最嚮往的生活就是和我的男神结婚,我做到了。大学恋爱到现在第六年,终于嫁给了我的学长。 颜怿 我二十九岁。我最嚮往的生活是和我现在的女朋友将来的妻子一起开一间琴行,我教唱歌、弹吉他,她教古筝,这就足够了。每每我说起这样的梦想,总有人说我真没出息,我不觉得这叫没出息,如果拥有许多钱拥有很大的权力在你们眼里叫作有出息,那么拥有美丽的妻子温馨的家庭健康活泼的孩子就是我眼里的有出息。 所有人问所有人 / 星空 陈武鑫问 现在我们的祖国还有哪个地方能在夜晚看到满天繁星? 记得小时候的某个夜晚,躺在院子里的卧椅上,看到的天空满是繁星,很明亮也很震撼,让我有种想去探索宇宙奥秘的冲动。但现在的夜晚却总是只有零星的几颗出现,曾几何时我还以为是我近视的原因。 摄影师海盗王基德答陈武鑫 仰望星空,相信这是当今很多都市人的梦想。逃离城市,来到荒野,舒展身体,仰卧着凝望头顶那片深邃的苍穹,自己的心境能得以宁静。 城市中的灯火霓虹和大气污染将我们头顶上的星空完全掩盖住了,以至我们太久太久没有再抬头看过星空,甚至将其遗忘了。其实星空仍然在我们头顶闪耀,离我们也并不遥远,我们只需要远离城市,在60 -100公里外的开阔山区地带,即可抬头看到肉眼清晰可见的瑰丽银河和繁星。就连位于四川大盆地中常年多雾的重庆,天气良好时也能在远郊看见银河。 另外,晴朗的夏夜,大气足够通透,视宁度较高,避开城市方向的光害污染,能让你欣赏到更壮丽的星空,但要注意尽量在农历每月的月初和月末那几天去户外观星,这样就可以避免满月干扰,因为太强烈的月光会掩盖掉很多我们肉眼极限能看到的暗星。如果喜欢观星的朋友具有一些基本的天文知识和足够的耐心,当然还要有一颗热爱天空和执着的心,那就可以尝试一下有趣的星野拍摄,或许能拍出自己心中的那片梦幻星空。需要提醒的是,观星由于大都是在野外进行,所以必须注意安全和夜间保暖问题,最好是两三人同行,以防盗匪和毒虫野兽,确保安全。进入深夜后,气温极低,必须带足御寒的衣物。 最后和大家分享一个我们在2012年末环绕北中国追星之旅中的小故事。那天我们在内蒙古额济纳旗的怪树林里,恰巧当晚又逢象限仪座流星雨极大,就算曾经守候过无数次流星雨,看见过几千颗流星的我们,还是被那一颗颗橘色、黄色、白色带着尾迹霹雳般炸响,缓慢掠过地平线上方的流星给震撼到了。因为进入大气层的入射角度的关系,其他流星雨在空中划过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三秒,但那夜的流星,每颗都在天际停留了六秒左右。整个怪树林里都能听见我们的阵阵尖叫。人生短暂,我们都如星辰,需努力活得璀璨!这不就是我们此行所追寻的至美吗! 韩寒mook4:不散的宴席 或许成年人比孩子们更需要童话, 毕竟在歷尽成长与现实的沖刷后, 他们的梦早已变得苍白,内心也更需要被治癒。 by 陈谌 莉莉安公主的烦恼 文 / 陈谌 90后作者 吉他手 @陈 关于莉莉安公主,正史上没有记载,野史上没有记载,就连民间故事里,都丝毫没有她的影子。 原因很简单,她既没有什么丰功伟绩,也没有长得倾国倾城,更没有什么风流韵事,事实上就连在自己的王国里,她都是一个存在感很低的公主,所以就别提让那些刻薄的作家为她浪费笔墨了。在任何故事里,长相不好永远是个硬伤,就好像对任何唱歌的人而言,跑调是一个硬伤一样。想像一下在一个冬天的夜晚,一家人吃完晚饭,围坐在壁炉前,听长者讲那过去的故事,结果一开场却是:「从前有个公主,她长得很丑,而且看不到任何变美的希望……」听到这里大家估计就已经睡倒一半了。 而我们长相和唱歌都跑调的莉莉安公主殿下对此却毫不在意,她是一个豪放的公主,这点像极了她父亲年轻的时候。她父亲是一个了不起的国王,年轻时凭藉着旺盛的荷尔蒙立下了赫赫战功,后来娶了邻国的一个公主,生下了莉莉安。他俩长得都还算标緻,本以为生个女儿也差不到哪里去, 不曾想莉莉安的相貌在遗传学上却实在是一个奇蹟,所以几乎所有关于她家族的记载都终结在了「从此国王和王后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莉莉安连脚指头都没有被写到。 莉莉安公主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她老爸,也就是老国王殿下懒得管教她,于是她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一般在皇宫里甚至民间四处乱窜,一直到二十六岁该嫁人的年纪她老爸才觉得这是个问题,抓她去各种相亲找对象,但相亲了几次邻国的王子都看不上她,这让老国王很为难。不过她自己倒是心态不错,觉得自己虽然不漂亮,但至少很真实,好歹不像其他国家的公主,虽然长得美,一个个却那么做作,温文尔雅、笑不露齿、一颦一笑搞得那么矜持,脸上还总是写满了岁月静好,鬼知道私下里都是什么德行。自己虽然嗓门大,说粗话,偶尔还在集市上跟人打架,但只有自己知道什么样的才是好姑娘,那些王子的眼睛实在太瞎了。
第10页 不过说到底,女人终归是女人,嘴上说不在意,莉莉安心里却难免犯堵,尤其是当她看到邻国那些看不上自己的王子纷纷娶了自己看不起的那些公主时,那感觉尤其糟糕。其实王子娶公主一般有两种途径:要么就是相亲联姻,两边都觉得好就结婚;要么就得出意外,比如恶魔绑架了公主,王子去救公主,然后两个人结婚,从此以后过着没羞没臊的生活。 后一种情况对于莉莉安来说其实是非常有利的,因为王子救公主之前压根就不知道公主长什么模样,国王只要昭告天下,说谁救了公主谁就能娶她,一定会有缺心眼的王子来救她,救出来后就算不喜欢也没法反悔了,这倒不失为钓金龟婿的一个好手段。她有时候也盼望着哪天被什么恶魔给绑了去,有个王子来救她,这样自己的终身大事就算解决了,但很遗憾的是附近唯一的恶魔是她好朋友,从小玩到大,就住在旁边一座山上的洞里。有一天莉莉安和恶魔聊天,说起了自己的问题,恶魔也表示很为难。 「你说我是不是长得连恶魔都不愿意绑架我?」莉莉安很悲伤地说道。 「恶魔不是白痴的同义词啊,你以为所有恶魔都那么缺心眼,绑个公主等国王派人来杀自己?」 「那你绑架我吧。」 「我没事绑架你干吗?吃饱了撑的。」 「不是,我忽然想到,不如我们俩就演这么一出,然后让我老爸昭告天下,一定会有王子来救我的。」 「你一定是在跟我开玩笑。」 「没,我认真的,你太不够朋友了吧,你一个恶魔不干点坏事,真是太给恶魔丢脸了。」 「谁规定恶魔一定要干坏事啊,『恶』还是多音字呢,况且来救你的人真把我杀了怎么办,你负责啊?」 「哎呀,放心吧,我跟你说说我的计划……」 于是在莉莉安公主的软磨硬泡外加威逼利诱之下,恶魔只好同意跟她演这么一出钓王子的好戏,恶魔其实心里挺不乐意的,觉得这实在是有点不靠谱甚至离谱,跟骗婚的诈骗团伙没什么区别,而且风险也不小:一不小心被哪个愣头青王子一剑刺死那才叫名垂青史,成为史上最搞笑恶魔,演戏演死了,连公主的便宜也没占到。 莉莉安让恶魔给国王写信,自己晚上回了趟皇宫,弄了几套换洗的衣服还有一大堆好吃的东西上了山。恶魔一看吓一跳,说:「你这究竟是被绑架还是来郊游?你带这么多东西来是打算长期住我这儿吗?而且我这信怎么给你老爸啊?该不会让我自己送吧。」 莉莉安拿过信一看,很生气地说:「先不说送信的事,你这写得也太礼貌了吧,还『尊敬的国王殿下您好』,这措辞哪里像是写恐吓信的,更像是提亲的。」 恶魔很委屈地说道:「我以前也没写过嘛……而且你见过哪个恶魔是绑完公主再写信的啊,一般都是冲到皇宫里直接掳走的好吧,你这在逻辑上本来就不通啊。」 「你少啰唆,我说你写,然后我等下自己送去……唉,要你有何用啊,绑架个公主都不会,还要本公主亲自来教。」 然后就跟听写似的,恶魔一字一句把莉莉安说的写成一封蹩脚的信,大意是你的女儿被我绑架了,找个王子单独来救她,不然后果自负。写完后莉莉安得意洋洋地在上面摁了个手印,塞进信封里就带下了山,把信偷偷塞在了国王的枕头下面,又回到了山上。 现在说说我们同样缺心眼的国王,因为莉莉安整天都在外面疯,他自然对女儿失踪的事情完全没在意。至于那封恐吓信的事,也不能怪他,毕竟平常人睡觉的时候,只要睡相不太兇残,谁没事儿会去摸枕头下面呢?因此国王对那封恐吓信的事情也毫不知情,不知不觉一周就这样过去了,国王依然没有发现莉莉安失踪了,也没有发布任何关于救公主的通告。 莉莉安在山上住了几天,觉得事情有点不太对劲了,她问恶魔:「怎么搞的啊,我老爸不会在贴公告的时候把我的画像也给贴出去了吧?」 「你长得只是有点令人嘆惋,还没有到望而生畏的地步,对自己有点信心嘛,肯定会有人看上你的性格。」恶魔安慰她道。 「呸,看画像还能看出性格来啊……你说现在的人都是怎么了呢,救公主这么刺激的事情都没有人干,这可是一场不顾一切的爱情啊。」 「我觉得这更像是一次说没就没的旅行。」恶魔小声地嘟哝道。 「餵……」 「好啦,你放心吧,三天之内一定会有人来救你的。」恶魔拍着胸脯很有信心地对她说道。 果然,三天之后,恶魔兴沖沖地进洞来对莉莉安说,他看见山下有人来啦,是个王子。莉莉安兴奋地从椅子上跳起来,心想老爸终于还是找到来救自己的王子了,然后兴沖沖地跑到镜子前一阵弄头髮整衣服。 恶魔瞪了她一眼道:「人家都快上来了,你还在那儿整什么整?」 「我梳个刘海先,总得给人留一个好的第一印象啊。」 「傻了吧你,你这弄得越整洁越不像被绑来的,而且你好歹也得让我把你绑在柱子上吧,赶紧过来。」 然后恶魔就七手八脚地把莉莉安地绑在了柱子上,临走前还把她的头髮揉得乱七八糟,惹得莉莉安一阵大唿小叫。 不一会儿她听到外面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恶魔,你胆敢绑架公主,我今天就要杀了你救回公主,来吃我一剑!」
第11页 然后外面便是一阵丁零哐啷的乱响,好像交战还很激烈。莉莉安在里面什么也看不见,却等得既揪心又焦心,她心想这恶魔怎么还玩入戏了呢,听这动静好像打上瘾了似的。她一方面怕恶魔伤了王子,也怕不明真相的王子下手没轻重把恶魔给刺死了。 好在十分钟后,外面传来了恶魔的声音:「好的,王子你赢了,我投降,这就带你进去见公主。」 然后莉莉安就看见了她朝思暮想的王子。 怎么说呢,当时的这个场景绝对是用尽世上的语言都无法形容的,空气里除了沉默还是尴尬的沉默。王子见了莉莉安显然是一副世界观崩塌的神情,而莉莉安见了王子也是心里一万句「我了个去」。原来这个王子长得既不高也不帅,和恶魔站一起反而把恶魔衬得有点帅气。 恶魔看场面就快要控制不住了,赶紧过来给莉莉安松绑,顺便在她耳边小声地做思想工作:「我跟你说,你不要有牴触情绪,人家千里迢迢来救你,说明人家有一颗勇敢的心,是个靠谱的男人。你自己不也经常说吗?长相不重要,性格才是最关键的,现在你可不能自扇耳光啊,不管他长得怎么样,先试着相处一下嘛,对不对?说不定两个人相互了解了就有感觉了。而且这主意也是你想出来的,下次再找人救都不一定有人救你了。你看你都二十六了,还挑三拣四的,再不嫁想到多少岁结婚生孩子?想当高龄产妇还是咋的……你不要瞪我,又不是我能决定的,只能说这都是命中注定的……」 然后王子就牵着莉莉安公主的手下山了,一路上两人交谈甚欢,颇有好感。直到回了王宫,莉莉安才觉着有点不对劲,因为竟然都没有人夹道欢迎公主的平安归来。正纳闷呢,国王就从外面走进来,说莉莉安你这几天都跑哪里去了,怎么都没见到你,而且回来还带了个男人。 莉莉安吃惊地说:「父王你竟然没有派人来救我?」 国王很吃惊地说:「救你?你出什么事了?」 原来国王依然没有看到枕头下的那封信。 莉莉安又转头问王子道:「那你怎么会来救我?」 王子沉默了半天才很尴尬地说:「是恶魔找我来的。」 与此同时,恶魔正在山上笑得合不拢嘴。原来趁莉莉安下山送信的时候,他也跑去邻国找了个娶不到公主的王子,告诉他自己过两天会绑架一个公主,只要他来救她,她的父亲就会把女儿许配给他云云,然后他跟恶魔也演了一出假装救公主的好戏,只是在见到莉莉安的时候,王子也有一种受骗上当的感觉。 不过无论怎样,恶魔用他自己的方式撮合了一段好姻缘。结婚那天他也参加了婚礼,作为莉莉安公主和王子的证婚人。而直到现在恶魔依然在世界上不停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无私地帮助着我身边的好朋友们,这也是我之所以能够听说这个故事的原因。 陈谌问所有人 question _ 如果你突然具有了可以随意进入别人梦境的能力,你会做什么?你的生活会发生哪些改变? 半只鲨鱼_ 我会进入那些做噩梦的孩子的梦里,替他们赶走怪兽,找到迷宫的出口,导演一出色彩斑斓的治癒系的香甜美梦,为他们的童年尽可能添点美好。 世上咸鱼跳 爷爷不在了,想去奶奶的梦里,阴天的时候给她画个太阳,下雨的时候给她撑把伞。 藏烟罐头 特别想进入那些杀人狂、抑郁症、孤独症病人的梦境里,然后我肯定是世界上最神奇的心理医生。 凯莉--carrie 进入我第一个喜欢的男孩儿梦里,说:「嘿,好久不见!还记得我吗?我可还记得你哦!我来是对你说声谢谢的,谢谢你在我的青涩岁月里,带给我无与伦比的感觉,虽然并没有剧情,但那却是青春里最美最美的感觉,只要体会过就够了。」 amor小行星 把梦境分门别类整理成各种风格的故事,插上电源就自动放映。再卖给喜欢看故事的人。从此以后,世界上就多了一个类似于电影、电视剧的东西,我们可以叫它「造梦机」。 身体里的小女孩 / 萝蔔莉莉 所有人问所有人 /失明 /逆时针 1_ 三角形的圆问 先天失明者的梦境是什么样子的? 盲人吴光答三角形的圆 我们会做梦,梦里的世界和现实的是一样的,也是看不见的,但是其他的感觉和你们是一样的。我就是先天性失明,后来视力恢復过一段时间,现在我做梦的时候,还是回不到恢復视力时的景象。在梦中,没有画面,眼前是一片朦胧的感觉。也不是说一片黑暗,盲人的世界里没有黑暗。看不见的人,在梦中,眼前是一片朦胧的景象,不是黑色的,就好像早上起来,天空中瀰漫着蒙蒙的薄雾,就是那种感觉。很多人说,盲人的世界是黑暗的,其实这种说法非常地不准确。 2_ 魔王之心问 为什么大家在操场跑步都是按逆时针方向来跑的? 夜跑者蜗牛答魔王之心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这是一个习惯问题。 当然,习惯的养成自有其原因。稍微留意一下就可以发现,在正规的田径比赛中,除了百米比赛,其他项目中运动员都是按照逆时针方向来跑的。这是比赛规则。而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则,主要是因为人的心脏位于身体左侧,所以重心容易偏左,重心也就会偏向左脚,左脚便起到支撑作用,所以向左转弯较容易。因此,在国际田联成立后,把赛跑的方向统一定为以左手为内侧,即左转弯,并沿用至今。因为这一规则的存在,人们的跑步比赛,无论是正式比赛,还是业余比赛,都沿用了这种按逆时针方向跑的方式。哪怕你是在操场上锻鍊身体,也是按照逆时针方向去跑的。其实你在踏上操场准备开始跑的那一刻,你根本没有思考,没有去想,为什么要按照逆时针方向跑,你只是很机械地这样去做了。一切都成了一种习惯,一种模式化的固定思维。
第12页 我上大二时,有天傍晚去操场跑步,那天在操场上跑步的人很多,在跑步过程中,我无意间在心里问「为什么没有人按顺时针方向跑呢」。于是我立即掉头,开始按照顺时针方向跑。在和其他人一样按逆时针跑方向的时候,我只能看见别人的背影,别人也只能看见我的背影,而当我按顺时针方向跑时,我便可以看见每个人的脸,每个人也都能看见我的样子。你可以看见别人大口喘息的样子,别人也可以看见你的,这是一种很有意思的体验,以前从未有过的,你也可以试试。 韩寒mook4:不散的宴席 你一直在练习微笑, 倒不是说变成了自己讨厌的人, 而是在世故中变得沉稳,总不能累了就放弃,痛了就喊疼。 相信别人不如依赖自己, 他人报以伤害,时光会给你温暖。 by 张皓宸 总要有荒唐的人事, 来完整你的人生 文 / 张皓宸 编剧 作家 @张皓宸 这个世界有那么多未知,每一天时间都不够用,只是我们习惯了,把自己活成不了解自己的人,想要什么,想去哪里,就连想爱的人,都不确定。天南地北转啊转,遇见太多人经歷太多事,但都毁在一颗不够坚定的心上。 red说:人的命过一天少一天,爱的人见一面少一面,根本没时间矫情。 我跟red是在大学学生会认识的。凭着我中学画了六年黑板报的傲人战绩,刚进学生会宣传部,就扛下了画活动海报的重任,于是大大小小的活动都要我苦逼地蹲在办公室门口画海报,往往一画就直奔了零点去,当然我不孤单,那时陪我的还有red。 red是个伪文艺妹子,the killers乐队死忠,听歌会跟着抖的那种,但穿的衣服都是素色小清新,看的书是安妮宝贝,最关键是有一头自带柔光的长髮,拿去拍洗髮水广告都不用做后期。她卡通字体写得好,经常就是我排版,她写字。刚认识那会儿,碍于她女神属性太明显,我这等「吊丝」只得站在一旁看着。她蹲在地上,头髮铺满了整个后背,美好得像一幅画。后来熟络了,才了解她骨子里的女神经本色,于是我俩一人一个耳机听摇滚,边画画边玩她的头髮。她头髮从不保养,只用一个绿色瓶子的洗髮水,她说那些发膜啊护髮素啊都是骗人的,她这头髮经不起折腾,每天给它喝杯凉茶就特高兴。我当时就觉得,这头髮跟她人一样,简单,好满足。 大二那年,red在他们摇滚同好会里跟一个外校的好上了,那个男生表面看上去肌肉发达鬍子拉碴身高一米八,实则是个「林黛玉」,隔三岔五地去医院吊点滴,说是家族病,从爷爷那一辈开始身体就不好。刚开始热恋的阶段,red还会常去医院陪他,时间一久,就变成口头慰问,无论对方大病小病,都以「多喝水」搪塞,两人靠着手机联络感情,维繫一个月一次的见面。那个「林黛玉」知道red常跟我在一起,抱怨声不停,为此我也郑重其事地劝过red,她的回答倒是坦荡:两个人谈恋爱,又不是非得活成一个人的样子,各自开心就好,没必要他病我也得跟着病,好爱情不需要乱付出。 我当时不懂,觉得她太狠心,可后来看她博客才知道,她没去医院陪他,是因为不想惯着他的身体,如果想见面,就好好地去见她。 旁人永远不会懂你爱一个人的心情和处理方式。就像我不理解大四那年她放弃了去英国做交换生的机会而跟着男友留守成都的原因,因为在这之前,那「林黛玉」出过轨,跟医院里的一个小护士搞暧昧。小护士是卫校的实习生,长得像张含韵,说话声酸酸甜甜的特腻味,「林黛玉」没忍住,乱了性子。 这事是red自己发现的,她没跟男友说,默默以正房姿态找小护士私下聊过,内容不得而知,但小护士之后再也没有对他们这段感情有半点纠缠。断了念想的「林黛玉」,又重新投入red的怀抱。 所以到了后来,我对「林黛玉」全然失了好感,每天盼着他们分手,但结果不如人意,只能眼睁睁看着red跟「林黛玉」在市中心租了套房过上同居生活,她进了银行工作,每天柜檯来来往往再多人,下班后都会回到一个人的身边。 当初是谁说不要活成一个人的样子,最后却自己露了怯。 毕业后我去了北京,听室友说red成了银行的最美柜员,大家都爱去她的柜檯办业务,她的「林黛玉」还露了真身,原来他老爸是煤老闆,24k纯金富二代。red看似在自己选的路上走得平稳顺利,结果好景不长,她跟「林黛玉」分手了,对方甩的她。 去年the killers在北京开演唱会,red特地飞过来请我去看,全程疯得形象全无,等最后一首歌唱完,她披头散髮满脸是泪,在吵嚷的人群里,她红着眼问我,你知道人怎么个死法是最痛的吗? 作死,她说。 她怪自己太相信看似美好的东西,以为看多了文艺书随便说一两句心灵鸡汤就可以给自己洗涤心灵,但其实所有的鸡汤都是炖给别人喝的。拥有的时候看不见尽头,到头了,才知道曾经的矜持都是白搭。「林黛玉」又出轨了,这次出得很坚定,因为双方父母很满意,门当户对,结婚证都领了。 而后,red又回归正常的银行小柜员生活,继续爱着安妮宝贝,也继续听着摇滚,那一头盘起的长髮把小女人的气质衬托得淋漓尽致,好像不曾受伤,也似乎宣告着,没人能伤得了她。
第13页 故事的高潮是她收到「林黛玉」的喜帖,恭请她两个月后去苏梅岛参加他们的婚礼。这么丧心病狂的事只有极品前任做得出来,更丧心病狂的是她还张罗着去了,免费出国旅行,不去白不去。 身为一起夜以继日画过海报的革命战友,我一想到这个傻姑娘尴尬地祝前任百年好合时脸上的表情,就心里痒痒,为此让成都的几个好友帮忙给她介绍对象,争取在前任的婚礼上也有个保护自己的盔甲。 我大学同寝室的另外三个兄弟都留在成都,一个单身俩有伴,狐朋狗友无数,上到官二代,下到钵钵鸡连锁店老闆,挨个游说他们去red的柜檯办业务。有几个对她挺有好感的,但red却不以为然,全程冰冷地拿着红印章啪啪一顿盖。这其中有一个旅行社的小青年,三天两头来缴签证费,取护照,但他又是唯一一个不主动跟red搭讪的,安分地等着她办好业务,再按下「非常满意」的评价按键,而且银行怎么说也有四五个柜檯,小青年每次来排号都能被她叫了去,冥冥中註定有缘。但red嫌弃对方太娘,一口咬定是个「妹妹」,后来也不了了之。 「林黛玉」的婚礼安排在苏梅岛北边的一个豪华度假酒店,整片私人海滩都弄得喜气洋洋的,几张长桌子上全是各种酒和美食,海风一吹,都是钱票子的味儿。 婚礼很随意,致辞后没多久,大家就纷纷找吃的去了,以至于「林黛玉」一时兴起,竟然举着酒杯操着四川话给自己灌了起来。只身前来的red跟「林黛玉」的几个大学好友坐在一起,那些人见面就叫嫂子的习惯到了现在都没改过来,弄得大家几次陷入尴尬。 等大家在杯盏间有了醉意时,「林黛玉」也拉着新娘子晃悠到了他们面前。「林黛玉」醉了,伸手捋起red的头髮丝,喃喃自语:没想到你会来。red也不客气,长发一甩,举起香槟杯,看着二位新人说:当然,怎么能少得了我?同学一场,好歹要祝你们幸福,希望你们这段婚姻牢牢靠靠的,你骨子里那个爱钓鱼又爱晒网的脾性在我身上实验过就得了,千万别耽误了你媳妇儿。说实在的,真感谢你当初丢了网,不然我真不知道自己还能游到大海里去。话里有话,新娘子脸绿了,「林黛玉」则红着眼圈,打心眼里觉得red过分善良,分手了都还想着他。 略荒唐的酒局过后是更荒唐的麻将局,几个成都麻友竟然带了几副麻将来,招唿服务生把餐桌的残羹一收,立刻打起手搓麻将。red嚷着要加入,头一回在异国他乡吹着海风打牌,别有一番情趣,不知是不是酒精作祟,几圈下来,觉得头有点痛,便一个人悻悻地去一旁休息了。 躺在沙滩椅上,长发被风吹着,假睫毛混乱了视线,有那么一瞬间,她好像看到了大学时跟前男友亲昵的情景,恍惚间想起方才给前男友交了份子钱。口口声声叫对方「老公」,仿佛还是昨天的事。她觉得困,于是眼睛一闭,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次见到red是今年四月。我出版了新书,终于能回成都签售,家人和朋友都来捧场,唯独缺了red。想想从两个月前她去了苏梅岛后似乎就断了联繫,我以为是各自忙碌,但那天才知道,red正在市里的医院躺着,半个月前刚做了手术,脑袋里长了个瘤,让她直接昏倒在了前男友的婚宴上。 事情的荒唐远不止这些,比如这颗瘤让她一睡就睡成重度昏迷,让她爸妈第一次飞去国外居然是去医院签女儿的病危通知书,还因为以为要做开颅手术而剪掉了她留了二十多年的长髮。 不知为什么,知道她的长髮被剪掉比知道她得了这病,还让我难受。 室友说她手术很顺利,微创,没有开颅,但现在走路没有平衡感,左耳听力也有些下降,还需要时间康復。去医院之前,我先给她打了个电话,一听仿佛是个老阿姨接的,便想当然以为是她妈妈,请她找一下red,她粗哑的嗓音却告诉我,她就是。我喉咙一紧,有些犹豫要不要去看她了,怕到时候控制不住情绪。一个当初跟你玩闹的大活人现在病恹恹躺在床上,没发生在自己身上真就体会不到那种听到对方声音都想哭一场的冲动。 见到red的时候,她正在看书,一切都比我想像的好,没瘦,气色也挺好的,只是眼睛里的光淡了些,像是被手术割走了精神。她也没戴帽子,直面自己现在的小寸头,见我来就一个劲儿呛我说现在是个小名人也愿意来看她这等草民。我哭笑不得,埋怨这么大的事居然不跟我说。她倒是又搬出大学时讲心灵鸡汤的架势,说这种事多一个人知道,就只有担心和同情,第二天还得做各自的事,每个人都不容易,她抓紧时间康復,我们抓紧时间生活。 这心灵鸡汤一讲,再看她这光秃秃的脑袋,我只能借说话的当口吞气,把眼泪给憋回去。她说自己醒来的时候头髮就没了,也难过也伤心,枕头都哭湿了好几个,但后来想想,自己也是死过一回的人了,头髮跟这比起来,太微不足道。就像刚失恋那段时间,也觉得天黑过,世界塌过,觉得今后也不会再这么爱谁了,但后来总要学会妥协,因为还是会奋不顾身爱一个人,还是会遇见比今天更糟糕的事。 她之所以落得这步田地还这么想得开,其实还因为一个人。那个在旅行社上班的小青年,成了这段时间照顾red的红旗手,当初流连在red柜檯前闷骚的暗恋,终于变成大方袒露的心声,从出钱到出力,从安慰父母到陪red康復,事无巨细,以至于压力太大弄成面瘫,左脸做不出表情来。颇有些患难夫妻的意味。
第14页 那天在离开的路上,恻隐之心作祟,想起大学时red蹲在我面前,头髮铺满背的样子,就想揉眼睛,越揉指节越湿。她剪去了长发,似乎就没有什么放弃不了的,属于red的青春,好像就在这里结束了。 但想想,应该正在到来。 写故事之前,刚跟她通了电话,说她转了医院,离小青年的家近一些,那边的父母也可以帮忙照顾。我告诉她即将变成这篇故事的主人公,她就让我也给她取个带「小姐」的暱称,我想了想,不如就叫「活得明白小姐」吧。我们每个人,都会经歷生活的不易,但眼泪和抱怨都是用来发泄的,要走的人不会因为你哭一场就留在你身边,让你委屈的事也不会因为你的怨怼就默然消失。生活中总要不时挤出一个微笑,好让自己知道,当我们没有选择权的时候,只有咬牙面对。或许当一切波澜过去,你也在成熟中清醒,自己曾经错误地放弃了什么,而属于你的,是否仍在坚持。 the killers有首歌里这样唱: so happy they found me, love was all around me, stomp my boots before i go back in. (他们带给我快乐,用爱包围我,轻踏脚上的靴子,我愉快地回家。) 我想red一定会感谢那些在她生命里离开和留下的人,已过去和未完成的事,因为有了伤害和荒唐,才完整了她的人生。 在找到属于自己的靴子前,愿你黑夜有灯,梦里有人,坚定并一直美好着。 张皓宸问所有人 question _ 如果童话和虚拟世界里的人都是真的,你最想成为谁? 举个例子来说,比如变成圣诞老人、蜘蛛侠、超人……变成他们之后你打算去做什么事? april陈陈陈陈 圣诞老人,我是学物流的,这可以当实习不? 守株待花 我要变成唐僧,天天等着女妖精来勾引我,来者不拒,哈哈哈哈。 落峦知己有两三 当然是哆啦a梦,一直陪在妈妈爸爸身边,等他们老了就用时间包袱皮把他们变回年轻时候的样子。 我是你流浪过的一个清晨 想变成鸟人啊,可以飞,就算被人骂鸟人也无所谓了。 blueblue请叫我肿肿 我最想成为月老,把我跟他的那根线牵到一起,打个死结。 988默默鱼 大雄,用时光机去看看下一期双色球一等奖号码。 姿点 变成tom猫,给jerry一个大大的拥抱:哥们,这么多年,有你的日子真好。 墨绿夏 超人,看看他除了外穿的内裤,里面有没有穿内裤。 饿坏的饭 当然是海尔兄弟啊,整天只穿裤衩出去逛,还可以不被说流氓。 二次元的球 如果动漫里的也可以的话,我想变成坂田银时,去体验那种羁绊,我的剑所在之处就是我的国家,在危难时刻,可以专注于杀死面前的敌人,而把后背放心地交给别人。我也想成为路飞,那是世界上最自由的男人,在最广阔的海洋里驰骋。如果局限于童话或者小说,我想变成小王子,保留最后一份童心与纯真。 所有人问所有人 /癌症 /时间 1_ 忧伤像一条河提问 如何能让身患癌症的朋友打起精神来,好好配合治疗? 我的好朋友上个月被检查出患了早期乳腺癌,现已住院观察治疗。昨天去看望她时感觉她的精神好像垮了很多,对自己的病情特别悲观。因为没有过类似经歷,对这方面的医学也不了解,我实在不知该怎么更好地劝她。 陆璐答忧伤像一条河 回答问题前,先让我给你讲个故事。十三年前,一位年轻的母亲被诊断得了结肠癌中晚期,那时,全家老少还无一人有过大病经歷。低烧不退、腹痛难耐下,她被推上了手术台。进手术室之前她对丈夫说:「我不怕死,但我不能让孩子这么小就没有妈妈,我得活着出来。」丈夫哭了,而只有9岁的女儿并不知道妈妈要去赴「刑场」,在医院的长廊上兀自玩耍。从手术室出来的时候,她浑身插满各种管子。女人一米六的个头,不到九十斤,所有人都为这个小媳妇感到惋惜,她只是笑笑说:「天底下哪有人遭不了的罪?」化疗期间,副作用让她甚至闻不得一口稀饭,可她从不挑食;刀口癒合期疼痛难忍,但她仍然坚持下床走动。病友们有的以泪洗面,有的愁眉不展,甚至对家属满腹牢骚,每当这时她便会自嘲说:「都不准撒娇,我是这里病情最严重的,我都不怕,你们更要对自己有信心。」 后来,她看着很多人康復、离开,也目睹一些人病逝、哀号,而她一直住在九床,没人见过她流泪、嘆息。每住进一个人,主治医师都会开导她们说:「要向九床学习,癌细胞遇到坏情绪就会繁殖得更猖獗,一个健康人若是终日郁结难解,没病也会得病的。」女人出院时完成了八次化疗,原本一头浓密的头髮也都掉光了,那段时间唯有假髮作陪。在家的时候,丈夫会戴上假髮逗妻子开心,女人仿佛回到当年健康的时候。而两年以后,不幸再次降临,女人在复查期间被检查出乳腺有良性肿瘤,当年的主治医师又再次为她主刀。得知这个消息时,她匆忙地回家打包行李,好像医院是她的另一个家,轻车熟路地又住回去了。如两年前一样,她淡定自若地上了手术台。这次,有女儿在身边,她笑着说:「妈妈第二次手术了,放心,里面的人我都认识。」霎时,女人的嘴角颤抖了一下。由于抗药,第二次的麻醉在手术中途失效,她忍不住跟大夫说:「哎哟,这次怎么有点疼。」然后,就昏睡过去了。作为一个女人,她还是脆弱的。
第15页 你相信吗?她最终又一次战胜了病魔,如今十三年过去了,她还完完整整地活着,像普通妇女一样上下班、做家务、换灯泡、接电源、钉书架,甚至挪几十斤重的衣橱,干纯爷们都不一定得心应手的活。她每天都会看微博,关注《一个》里的每一篇文章,还会用wi-fi下载手机游戏。她不愿视自己为病人,她要做健康人也能做的所有事。 这个人就是我的母亲,我就是当年那不知深浅的女孩。 每当有人对妈妈的坚强难以置信时,她总会说:「身体上的病魔不可怕,可怕的是心魔。有的人纵然身体健全地活着,可是大脑麻木。我虽然经过手术刀和麻醉针三番五次的宰割,但我明白,活出质量,你就是人生的大赢家。」至今,那位主治医师的手机通讯录里还保存着妈妈的全名,他说:「我带过的实习医生全部都听过你的故事。要知道,那时你活过两年的机率是低于五成的。」我相信,妈妈还有很多个十三年去创造奇蹟。抗癌的故事很长,我很乐意你把这其中的一段分享给你患病中的朋友。乐观面对,配合治疗,一併带上我的祝福,告诉她:世间正遭受苦难的人有很多,不要因此错失沿途的美好风景。 2_ 时间牌杀猪刀问 怎么做才能珍惜时间过好每一天呢? 看过世卫组织发布的《2013世界卫生统计报告》,中国人均寿命达到了七十六岁。我今年刚满十八岁,按平均寿命算的话,还有五十八年,58x365=21,170,也就差不多可以醒来两万次。突然好惶恐。 资深非成功人士答时间牌杀猪刀 说实话,大学期间我几乎没有看过早晨的太阳,睁眼就是中午,起床先开电脑。粗略一算,四年已经灭掉一千四百个清晨。工作以后,除加班外每天平均花两小时刷微博,一个小时聊微信,四十五分钟追美剧,跟同事聊天扯淡更是家常便饭,每天早上昏昏沉沉地去挤地铁。直到有一天,心血来潮在便签纸上画了30x30的格子,每个格子代表一个月,然后划掉已经过去的时间,瞬间惊掉了,我的人生已经黑掉那么多块了。不信你们试试,很震惊。然后我觉得必须要正儿八经地生活了,与其熬夜不如早起。我知道自己不是夜猫子,还是早上效率最高。逼自己六点起床,安安静静工作一个小时处理杂事,再吃个早饭,感觉太爽了。每天睡前把很多想做的事情梳理一下然后记下来,虽然会花五六分钟,但第二天会节省更多时间。减少使用社交网络,真的没有那么多非看不可的东西。 我现在做了一个很大的纸板挂在床头,30x30,每过一个月涂黑一个格子,就算告别。提醒自己,抓紧做喜欢的事情,迎接每天的清晨。 韩寒mook4:不散的宴席 总以为爱不过是逢场作戏。 谁都以为自己可以是观众席中的一位, 结果灯光亮起, 还不都是戏假情真落了泪。 by 张晓晗 前男友 教给我的二十一件事 文 / 张晓晗 编剧 作家 @张晓晗oliver 0 他说我写过那么多人的故事,却从来没写过他。我说我从来不写发生着的事,等到咱们什么时候翻篇儿了,我就写你。他说那还是不要把我写在故事里了吧,我更愿意把我们的名字写在一起。我问他写在哪里呢,他说,很多地方吧,比如说去朋友的婚礼签到,我们家的户口本,买房子的合同,小孩的家长签名。 说这些的时候,是在朋友的生日聚会上喝多了,两个人都醉醺醺的,吐过几次,接吻都显得噁心,互相勾着对方走在大街上,路灯一盏盏从我们头顶掠过,没觉得有多爱,就是出现了那么一刻幻觉,觉得对方邋遢骯脏很不完美,却可以这样勾肩搭背,一直走下去。 1 不想细数他是我第几个男朋友,只记得遇到他的时候我正好是分手低潮期,工作也不顺心,新来的主管把大家都搞得焦头烂额,吵了两句直接辞职了。no money no honey,对于都市人来说,正常不过。也不知道有几个姑娘会懦弱得和我一样,坐在咖啡厅的沙发上大哭。那段时间他的境遇也不好,去哪都叼着一根烟,说话含煳不清。他和朋友走进来,看我咬着吸管哭得直抽抽,很自然地把吸管从我嘴里扯出来,说出了跟我讲的第一个道理:哭的时候就别喝东西了,容易呛死。我觉得他挺无聊的,没想过会爱他一阵子。 我哭着回击他:说话的时候就别叼着烟了,你说什么别人听不清。之后又把吸管塞进嘴里。 2 以前没交过穷酸成这样的男朋友,也没潦倒成这样过。我们两个拿着三张卡,把里面的零头刷光,买了两瓶啤酒、几根碎碎冰,跟喝白酒似的,小口嘬着喝,耗一晚上,坐在露台上抬头看星星,被蚊子咬了一身包,还觉得挺高中生挺浪漫的。他向着天上胡乱一指,说那是北斗七星。我很震惊,不知道上海原来还能看到北斗七星。 我问勺子把指着的真是北边吗,他煞有介事地上北下南左西右东一番,说是。后来我下楼看路牌,发现那根本不是北边,再质问他,他傻笑着挠着头,说那就是勺子口指着的方向是北边。 到现在我也没弄明白北斗七星的原理,只是明白了他是一个路痴。他的路痴症状已经发展到令人髮指的地步。一次我们过个好长的马路,有两个红绿灯那种,我们过了一个红绿灯,在安全岛等第二个红灯,聊了两句天,转了个身,他一抬头,义无反顾地朝着来时的路走回去了。本来我也是一个路痴,认识了他之后,激发出了无限潜能,现在变成一个人肉gps,指导朋友认路都能明确到「路口向左走第五棵大树向右转就能找到那个大肠面的店了」这种程度。
第16页 3 后来发现他不仅仅是路痴,而且居然比我更找不到东西。以前我一天的主要内容就是找东西,和他一起生活,多了一项内容,帮他找东西。我多希望他每只左脚的袜子配一部手机,右脚的配一部唿机。 我常常为此苦恼,觉得自己跟了一个傻x。不过他也会记得一些事情,比如记得给阳台上的小植物浇水,每次自己吃到什么好吃的会记得买一份带回来给我,记得在我哭的时候,千万别说什么励志的话,只要不分原则不分立场地骂我正在骂的东西。 有一次,他站在桌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和碰我的桌角交涉了半个小时。我蹲在地上揉着乌青想,这样也挺好的。我的男朋友是个大笨蛋,除了爱我,什么都不会。 4 和他在一起,我才知道没钱应该怎么泡妞。他带我去公园划船,在水果摊买一个柚子,让老闆切好,带到船上,把船划到湖中央,一边吃着柚子,一边看岸上的人,猜测他们的故事。 他很能讲故事的,一讲讲上一天,总能让一张船票发挥最大的价值。坐到夕阳西下,看到有老爷爷老奶奶从岸边走过,根本没像故事里那样,手牵手爱得感人肺腑,反而是吵吵闹闹的,用上海话埋怨对方只顾着看股票,没有早一点动身去超市抢到廉价的鸡蛋,之后他们发现我们在看着,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压低了声音。 他跟我说,别看了,人家很尴尬的。我回头看他,他说我们做一点更尴尬的事,然后他吻了我。第一次接吻,是柚子味的,导致了这段恋爱平淡清新,像是夏天的某种水果,但摆在那里,也註定过期。 5 我们也经常吵架,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几乎都是他装小狗来求饶,有时候也要嘴上占占便宜。有一次我们吵得不可开交,直到王菲和李亚鹏离婚的消息爆出,我们俩震惊地看着娱乐新闻,瞬间豁然开朗了。我拍拍他的肩膀说,嗯,你比亚鹏强。他客套地回答,你不比王菲差。我说,这怎么能比,人家是天后。他冷笑一声说,你是《后天》。 6 我们最大的共同语言是电影。我从九岁起就梦想拍电影,而他呢,是个郁郁不得志的小导演,拍了一堆不入流的广告和mv,还要小心翼翼隐藏着自己色盲的事实。他拍的某条广告被安排在电影开始前播,我们也煞有介事地买票去欣赏他那条一闪而过的广告,激动得好像自己的作品上了院线一样。很可惜,他的广告被分配的那部电影是《巴拉拉小魔仙》,身后坐了一大群挥舞着仙女棒的小女孩,电影中间笑声和哭声夹杂在一起。 电影好像上映了没几天就下档了,不过我还是很开心,和一群穿公主裙的小女孩分享了这个秘密。 7 我们最爱的娱乐活动就是团购电影票去看电影。我们拖着手去看了很多电影,看《少年pi的奇幻漂流》时我攥着他的手,认真地跟他说,如果碰到险境求生的时候,你记得一定要吃了我。过了两天看《1942》,我又攥着他的手,很认真地跟他说,逃荒时一定要卖了我。 他比世界上任何人都明白我面对困难丝毫没有求生意志,我悲观的本性、对事物总是理性刻薄的眼光在他面前暴露无遗。我不知道这种信任是哪来的,但我想像不到会再对任何一个人说出这种话。我们习惯在恋爱中把自己伪装得很漂亮,但是我喜欢在他面前放屁。他却是完全不一样的人,对未来有幻想,对理想有坚持,对生活很乐观,我有时候就在想自己是多么残忍的人,变成了他的一根软肋。 可是世界有时候就是这么不公平,得志的总是我这样的小贱人,而他混到最后,运气才华欠些火候,也没人在乎他是否足够努力这件事。我总觉得,这种不公平不应该出现在我的爱情里,可是没想到,也没能倖免。 8 之前不少男朋友说过我心有勐虎,我承认,这是事实。他肯定也清楚得很,但是他从来不这样说。只是每次我工作到快崩溃的时候,抬起头,他在面前傻笑着,问我要不要出去吃个冰激凌。 9 他有一个笔记本,总会把我日常的小段子写下来,在我不开心的时候编成童话故事讲给我听。我在故事里扮演着小主的角色,而他扮演一只狗奴。搬家那天我看了看他的笔记本,已经记满了大半本。如果不是他,我真的不会记得原来自己无论何时何地听到音乐都会跳樱桃小丸子里那段很白痴的舞。我以为他会写下的是:这件事很丢脸。目光转了一行,他写下的评语是:不要看小主很兇,其实也是个有少女心的人呢。 10 春天的时候,我第一次卖出版权,老闆让我去外地拿现金。我一直以为要被人拐骗去挖肾什么的,他和我同去,拿到钱后我们激动得忘记在那里就先把钱存上,导致一路上惴惴不安,我抱着黑色大包,里面是成捆的现金。 我们两个看谁都好像面带奸笑,上来就能给几刀的样子。我问他,要是有人来抢包怎么办?他说,那我绝对是让他捅死我,你那么爱钱。 后来我们成功地把钱护送回了上海,连地面都不敢出,直接坐地铁到了新天地站,在站内的atm机上把钱存了,一摞摞放进去,存了快半个小时。最后把所有无法识别的现金拿出来,我请他吃了一顿饭,给他买了一个新耳机。
第17页 分手的时候,我们分别把东西一件件装进大纸箱里,他脖子上挂着那副耳机——他用东西很爱惜,皮子还是亮的,摸上去只是比刚开始柔软了些。我有点难过,说我没送过你什么好东西,这是我给你最贵的礼物了吧。一抬头他眼圈红了,说最贵的礼物在我心里。 11 赚到钱那天,我请朋友来家里,开了一瓶香槟,使劲摇摆,浮夸地拉瓶塞,让香槟洒到每个人的头髮上。喝得很醉,最后是他把一个个朋友送走,最后我们两个人坐在窗边,看着夜空。我问他,北斗七星呢?他说,今天有点阴,看不到呢。我很高兴,说以后我们的生活就会不一样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吻了我的眼睛。 后来,我每次完成一项工作,都会去开一瓶香槟。我好像知道了每一种香槟的口味,看遍了各种气泡沉浮,但是除了醉,再也感觉不到快乐。 一年后,我的生日,每个朋友都带来一瓶香槟当礼物,一晚上我们不知道喝了多少酒。我整场寒暄着笑着,拍朋友在高档酒店地板上呕吐的视频,喝到后来什么都不记得了。后来有朋友告诉我,还是他,一直在身后跟着我,怕我碰到桌角,踩到地上的玻璃,在我每次接近危险的时候拉我一把,皱着眉头,不说情话。 12 果然,从那以后,我的生活越来越好,好得都有点不真实。世界又变得太快,和我六岁时候第一次鼓起勇气走出大院,站在门口看到的不太一样。我本来以为,未来的生活就是去面对一马路响着铃声的自行车,等到接受这个现实的时候,大街上已经全是按着喇叭的轿车了。 我的工作越来越忙,我和所有人说,这是我的事业旗舰年,我不能错失任何一个机会。事实证明,我的确是那个心怀勐虎的人。 我们吵架越来越频繁,反而是比拮据的时候吵得更频繁。他还是老样子,拍着没人看的东西,接着零散的工作,每个月交完房租就捉襟见肘。我忍不住对他冷嘲热讽,在朋友面前有时也不留情面。 记得我说过最伤人的一句话,是在一群朋友面前和他吵架,他说了半天,我抬头冷冷看他一眼,说,整个房间里所有东西,我生气想砸了,都能赔得起,你能吗?说完这句话,朋友们都愣了很久。我自己也有些震惊,我怎么会变成这样的人? 搬走的时候,收起柜子里的一只只小碗,印着小兔子的杯子,墙上他收藏的电影海报,沾着一块油渍的环保袋,还有椅子上的毛绒靠垫——还是朋友搬家去北京时我去他家拿的。抱着它们走了两站地,觉得自己终于要有一个家了,心里满是幸福。原来每一样东西,我都是用心添置来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时间滚滚,让我忘了这些。我抚摸着桌子角,感觉它都不再认识我了。 13 我们两个混得最差劲的时候,在atm机里试图把所有卡里的钱转到一张卡上,凑出整数可以提出现金来。转到最后,差了两块钱手续费,我终于崩溃,大哭起来。我一句话不说,走在凛冽的寒风中。他很无奈,跟在我身后走了很远的路。不知道走了多远,好像走到整个城市都睡了。他喊了一声「我爱你」,我默默回头泪汪汪地跟他说了句,我爱钱啊。 他一直记得这句话,后来接了一个活,赚了几千块钱,他把所有钱取出来,用我扎头髮的橡皮筋捆成一捆,放在我枕头下面,故意让我在睡前发现,营造出梦想实现的感觉。 14 没有一个人能像他一样,看到我最糟糕的一面。很奇怪的是,他竟然没有原则地配合我这种坏,陪我一起堕落。 15 我妈不喜欢他,觉得他浪荡漂泊没出息。 第一次把他偷偷带回家,大半夜的,以为爸妈都睡着了,没想到我妈突然出来接水,一开灯,我愣住,吓了一跳。刚想回头找他,发现他弓着腰躲在鞋柜后面。最重要的是,鞋柜根本遮盖不住他,于是我和我妈就这么僵持着,看着鞋柜后面藏得好认真的他。 所以之后每次去我家他都小心翼翼,越是小心翼翼,我妈越是觉得他浪荡漂泊没出息。后来为了去我家,他把自己精心留起来的头髮剪了,耳钉藏好,默默在厨房洗着盘子。我妈还是嘆气,感慨着他浪荡漂泊没出息。 我走到他身边,摸摸他的胳膊。他看出我为难,挤了一点洗洁精,吹了一个泡泡送给我。 16 我们渐渐疏远,再也不一起看电影聊天吃饭。我频繁出差,后来索性回到父母家住。我们很久没有和朋友开酒打牌,已经彻底忘了那些为了出千准备的暗号。我们以前喜欢在每次牌局散场后讨论一些奇怪的暗号,准备下次时使用,可是每到下次,我们都不记得,散场后数数输掉的钱,又开始懊恼,准备新的暗号。 我们不再为小事雀跃,我拼命向前跑着,回头看看他,还站在原地。我既感到安全,又感到难过。 17 出去旅行时,我骑车出过一次事故,当场摔成脑震盪,整个世界天旋地转,有几分钟完全失忆,等缓过来,发现是他骑着车,带我从山上往医院沖。他不停和我说话,说到最后口不择言,自己也哭起来。风唿啸而过,我什么也听不清,想开口说话,却大哭起来。我从未料到,人生中会有诸多狼狈,也从未料到,是他目睹我的诸多狼狈。我说着「你滚」,却狠狠抱住他。
第18页 那么一瞬间,我以为他是到死都在我身边的人。 18 他也有很迷人的时候。我五音不全,他唱歌很好听。他在朋友店里站在台上唱歌,下面的姑娘都眼巴巴地看着,他却从来没忘记过,哪怕在ktv,都要以我们的主题曲结尾。之后对我不好意思地笑笑。 我们把家里零散的东西都整理好,窗台上还放着几枝枯萎掉的小花,黄色的桌球菊,插在酒瓶里,有点可怜。这是他去拍一个广告的道具,一大塑胶袋的向日葵、郁金香,还有桌球菊。他全拎回家,扔在地上,挺高兴地让我数数,看看有没有九十九朵。当时我哭笑不得,说哪有人送菊花的。虽然这么说,我还是找瓶子把它们都插了起来。 我们静静坐着,看着对方,说不出话。天气开始热了,整个房间变得和我们欢天喜地搬进来时一样崭新空荡。之后的住客,再也不会知道之前在房子中发生的令人心碎的故事。可能这些故事,只有桌子会记得。 19 他把脖子上的耳机戴在我耳朵上,里面是果味vc的《超音速列车》: 超音速列车中拼贴,谁说这时你还需要你自己。 当我看着窗外的颜色,看到拼图里曾有过的回忆。 时间逆转到我们相遇的那个下午,我坐在咖啡店的沙发上哭,背景就是这首歌。他说的每一句话,其实我都能听见。他说,第一次见到你,觉得这个姑娘像是一个被世界遗弃的小可怜,可是我也没什么能给的,就坐在旁边陪陪你吧,至少陪你走过这段最艰难的时光吧。 我觉得这段感情走到最终,我们都释然,没想过,自己还是和之前的任何一次失去一样,一时间无所适从。而这一次,我不是被全世界抛弃,而是抛弃了全世界,包括曾经的自己。 其实我们从来不是在一个空间里不断向前,每一次成长都要从一个空间跨向另一个空间。我很想说出,你这么好,为什么不能一起去呢?可是始终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 20 他喜欢拍很多我丑的照片,我看到只有生气,问他为什么不能把我拍美呢。他说化好妆,穿漂亮的衣服,摆出完美假笑的那个不是属于我的你呀。你就是一个在我面前肆无忌惮地放屁,叼着牙刷说话,喜欢翻白眼,对这个世界很不满意的少女。 最后他送了一卷胶片给我,他说,里面都是你美的样子。以前只有吵架的时候他会把p好的照片发在网上,艾特我。他知道,我生气的时候不接电话,但是会一直刷微博。 我当场把那捲胶片拉出来曝光了。我说我不需要了,就留那个真实丑陋的我给你吧。 21 以前小说里写过,到底谈过多少恋爱,我们才能爱得轻松自如?始终没有答案。 可是每段恋爱,都能让我们学到一点什么。初恋带我入行,学会如何和另外一个人相处;在第二个男朋友面前知道了伪装;到了第三个男朋友,我在男女关系中已经驾轻就熟,甚至学会了如何和别人暧昧。可是到了他,这些技巧,我一个都没用上,反而退化到最初,我剪了短髮,再也涂不好指甲油,穿着运动裤上街,在最破的大排档喝扎啤。我以前甚至从来没有这么了解过真实的自己。 我常想,他到底教给了我什么,写到第二十一条,也没想到。他是我最笨的男朋友,除了爱我,一件事都没做好。 张晓晗问所有人 question _ 分手后你最想从对方那里拿回什么? 刚刚leisuretime 我最想拿回的是还没遇见你之前的我。 敏感词少女小猴 像爱他一样再爱别人的能力。 煳煳8663 没有开包装的安全套。 猫耳朵少了一边 记得喜欢的一首歌的歌词:失恋最痛的/ 不是美好变过去/ 是未来草木皆兵的多疑。所以说,要拿的话,想拿回义无反顾的自己。 刘可忆1985 拿回她对我的坏印象。 宝师爷 他记忆中有我的部分。 总得有点遗憾才美好 我的钱! 插插头的插座 艷照。 星际漫游 / 陈渠 所有人问所有人 /滚 /不合群 1_ sars时期的爱情问 当妹子因为生气对我说「滚」时,该怎么办? 相信大家在谈恋爱时都有这样经歷:当女朋友跟你吵架发脾气时,经常会大声地说「滚」!每当此时我都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她这样说是希望我真的滚还是希望去抱紧她呢? 钟晓生答sars时期的爱情 这种现象叫「薛丁格的滚」,即当一个妹子叫你滚的时候,你永远不知道她是在叫你滚还是叫你过去抱紧她。 此时的你应该处于一种又抱又滚的量子力学状态,解出该波函数以得知在平行世界你会被踹翻还是被抱紧的概率关键是:看脸。 2_ pappot girl问 自己好像很不合群,不受欢迎。如何是好?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性格上的原因,身边的人都不愿意接近我,所以我总感到被孤立,真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海螺姑娘杨美味答pappot girl 很久以前,番茄也有和你一样的苦恼。 那时候,番茄也特别不受欢迎,总是被身边的朋友孤立、取笑。樱桃说,水果不像水果的样子,一点骨气都没有,还被人拿来做菜,丢不丢人啊。苦瓜说,蔬菜哪有甜成这个样子的。明明是水果还非要挤上餐桌,不苦的蔬菜都不是好蔬菜。番茄躲在角落,委屈地哭了。一旁的鸡蛋碰了碰她说,别哭了,是什么不重要,好吃才重要。我们俩在一起就是绝配。
第19页 韩寒mook4:不散的宴席 我用文字 把这个世界重新堆砌给你, 你会发现,有些诡异离奇竟然是 柔软的。 by 耀一 蛋挞的搜奇簿 文 / 耀一 编剧 作家 @鞭具蛋挞耀一 >小偷 a子无可奈何地看着对面的男孩。 他是个小偷,精神好像有问题,每次只偷些不值钱的东西。判刑肯定是够不上,不过教育两句还是免不了的。 做完笔录,她给了男孩一些钱和医生朋友的名片。 给,去看看吧,对你会有好处的。 男孩抿着嘴,憨笑着看向她,微微摇了摇头。她无奈地苦笑。之后,男孩还是隔三岔五地被送来,做笔录,离开。实习结束后,她回到了学校,之后被安排在了其他地方工作。 一年以后,a子回到之前实习的派出所,去拜访那些曾经给过她帮助的领导和同事。聊天的时候,一个同事提到了那个男孩:喂,你知道吗?你走了以后,那个男孩就再也没偷过东西。你对他说过什么吗? 她愣了一下,然后脸上渐渐展开了微笑,端起手里的茶,慢慢地喝了一口,全身洋溢着一股暖意。这个夏天的阳光好像也变得温柔了呢。 >一厘米 「把衣橱往床这里靠一点,一厘米就好。」妻子看着衣橱有气无力地说。这句话今天妻子已经说了很多次。 男人点了点头。起床,餵药,做饭,打扫卫生,餵饭,再餵药……忙到现在总算是空下点时间来了,那就按照妻子说的做吧。 男人一面吃力地移动着衣橱,一面回想着和妻子的过往,眼泪止不住悄悄滑落。如果自己能多挣点钱的话,妻子就可以继续在医院接受治疗,不用像现在这样躺在家里等死了。所以,有什么愿望还是尽量满足她好了。 「你哭了?」妻子低声问。 「啊?没有。是汗水而已。移这么大的衣橱可不是轻松的事情呀,呵呵。」男人强挤出笑脸,用手抹了把脸,顺带着擦掉了泪水。 「为什么要移动衣橱呢?」男人问妻子。 「为了活下去呀。」妻子微笑着说,虽然脸色苍白,可依稀还能看出她当年美好的样子。 「嗯,没错,要活下去。」男人吻了一下妻子的额头。 也许她知道什么秘方也不一定,说不定移动衣橱后真的会改变风水,这样妻子的病就会不治而愈了吧。男人做着美好的推测。 妻子失约了,她那句「为了活下去呀」成了没能兑现的诺言。几个月后,她还是离开了这个世界,虽然衣橱已经按照她的要求移动了一厘米。 没有了妻子的家,即便是夏天也还是会感觉到一分寒意,这寒意是从男人心头滋生的,这寒意是思念所幻化的。那衣橱始终放在被移动后的位置上。男人以此表达对妻子的思念。 几年后的一个深夜,大地忽然剧烈抖动起来。被惊醒的男人一下变得手足无措,想起身却又不知该逃往何处。他索性闭起眼躺下,等待着和妻子重逢…… 「先生,先生,听得到吗?你还好吗?」一个救援队员说。男人睁眼,自己置身于一个形同废墟的狭小空间里,救援队员在距离他不远的地方,正通过一条拳头大小的裂缝与他对话。「我还好。」男人回答。很快,救援队员开始搬离男人身边的堆砌物,以达到救他出困境的目的。 「啊,真是幸运呀,这衣橱刚好卡在了对面的墙壁上,形成了一个三角形的保护区。」救援队员看着衣橱感嘆。 男人的心一下被提起。他抬头看向挡在自己身上的衣橱,它斜靠在墙壁上,不多不少,刚好一厘米的距离。 这衣橱现在看来就像是一个奋不顾身的人弯腰撑着墙的样子,衣橱上渐渐浮现出了妻子温柔美丽的脸庞,「亲爱的,请带着我的那份一起活下去吧。要加油哦。」妻子微笑着对男人说。 男人的视线渐渐模煳起来。 >礼物 现在是初冬时分,我窝在咖啡店拐角的沙发里,手里端着热乎乎的咖啡,身体里充满了舒适感。我身边是一块落地玻璃,透过玻璃可以看到大街上行色匆匆的人们,一个个吐着白气,缩手缩脚地赶向他们要去的地方。看着他们,身体里的舒适感变成了说不出的幸福感。我很容易知足,所以我想自己大约是天下最幸福的人了。可事实证明还有比我更幸福的,比如刚刚路过的那一对男女。 男人看起来大约快六十岁的样子,女孩挽着他的胳膊走在一边,看起来也就二十岁出头,他们的脸上洋溢着浅浅的微笑,那是发自内心的微笑,看起来暖暖的,就像我手中的咖啡。从男人唿出白气的频率我可以判断出,他走得似乎有些累了。 女孩同样意识到了这点,拉住男人停下了脚步,并用手一下下温柔地抹着男人的后背。男人微笑着看向女孩,女孩报以同样的微笑。 原本我以为他们是父女,但从刚刚的笑容里我却读出另一个信息,他们应该是一对情侣。 几天以后,在编辑西栋家的楼下,我再次遇见了这对男女,西栋证实了我的推测,他们的确是一对情侣,准确地说,是一对夫妻。 此外西栋还告诉了我这对夫妻的故事,听起来有点匪夷所思。 这对男女因为同岁、同样的家境以及同样的思想,走到了一起。男人疼爱女人,女人体贴男人,他们遵守着婚礼上的誓言,不离不弃地相敬相爱着。有时候幸福是种淡淡的感觉,如同男人和女人的婚后生活,没有偶像剧里缠绵悱恻的浪漫惊喜,有的只是平淡的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从没有人见过男人送女人什么礼物,无论什么日子都没有过。大家都猜测他们的婚姻到底能维持多久。
第20页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男人和女人一如既往地在人们的视线中进进出出,始终一副新婚时的甜蜜模样,即便到了他们的孩子小学即将毕业时,依然如此这般。唯一能看出的变化,就是男人越来越老,而女人却越来越年轻…… 西栋说到这里时停了下来,他让我猜测男人和女人变化的原因。 如大多数人一样,我只能大概地猜测男人变老是因为过度劳累造成的,至于女人越来越年轻的原因,我实在找不到合理的解释。无论怎样高级的化妆品,都不可能让一个人看起来年轻差不多一半的样子,更何况男人和女人都只是普通的工薪阶层。 西栋抽了口烟接着告诉我事情的真相。 其实,男人在每年女人过生日的时候都有送礼物,那不是普通的礼物,一般人是看不见的。这个礼物叫做年龄。每当女人过一次生日,她就会年轻一岁,而这一岁则加到男人头上。于是男人越来越老,而女人越来越年轻。 女人曾经试图阻止男人,可是男人只是微笑着告诉女人,他只是在遵守婚礼上的誓言,他只是希望自己的爱人永远健康美丽。仅此而已。 这是他唯一可以为女人做的事,这也是唯一用钱也做不到的事。女人明白了男人的心意,她也不再阻止男人的爱,同时,她也学着男人,把这份礼物送给了他们的孩子。 岁月是最伟大的礼物,当你突然发现自己的爱人、父母突然变老的时候,记得说声谢谢,是他们成就了你的现在,无怨无悔。 >图书馆 惠儿在图书馆里无意中发现了一本很老的书,就是那种连页面都泛黄的书,但味道闻起来却很亲和的样子。 惠儿从小就喜欢这种味道,可能是因为爸爸的缘故吧。这种味道给她一种说不出的安全感,温暖得如同午后的阳光。所以,惠儿不自觉地拿起这本书,翻开,意外地发现了里面的一张字条,从笔迹上可以看出,是个男生留下的:愿意聊聊吗? 惠儿笑了,浅浅地笑。她感觉到一种说不出的憨厚气息。虽然这也算是一种搭讪,但至少不招人反感,总比一身酒味的帅哥问你要电话来得舒服些。惠儿拿出笔,写下了两个字:好的。 第二天几乎相同的时间,惠儿再次站到书架前,有些紧张地取出那本书,慢慢地打开…… 看笔迹,你是个女孩子吧?谢谢你的回覆呀。 惠儿笑了,那字迹看着如此真诚憨厚,让惠儿忍不住想要接着往下写:对啊。你是男生没错吧?那么,想聊什么呢? 惠儿写完后又有些后悔,自己会不会显得太主动点了呢?算了,反正应该不会看见彼此的样子吧?想到这里,惠儿下意识地看了看四周,除了图书管理员大婶和零零散散埋头做功课的学生外,并没有年纪相仿的男生在附近。惠儿偷偷松了口气,合上书,把它放回了书架。 就这样,图书馆成了惠儿每天都要去的地方。那是一种说不出的牵挂,像是恋爱,又不像,模模煳煳的就像蘑菇浓汤,散发着诱人的气息。 不知不觉,到了学期末,惠儿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了这个没见过面的男生,她决定试探一下对方的态度:如果从今天开始,我们彼此不能再留言了怎么办呢?你……会担心吗? 惠儿红着脸画下问号,然后笑着合上书,小心翼翼地把书放回了书架,就好像生怕它会被摔碎一样。 一天的时间,对于满心期待答案的惠儿来说,太漫长了。好不容易熬到了老师宣布放假,惠儿急急忙忙地赶到图书馆,小心翼翼地取下书,闭上眼,打开,睁开眼…… 什么都没有。哪怕是一个标点符号都没有。 惠儿有种说不出的失落,看着自己写下的最后一句留言,惠儿突然很心疼自己,眼泪也开始在眼眶里打转。就这样,惠儿和那个男生悄悄地开始,悄悄地结束了。 除夕吃年夜饭,惠儿、爸爸、妈妈都喝了不少酒,就像三个朋友一样,无话不谈,包括惠儿爸妈是怎么相识相恋的。 爸爸说,他年轻的时候,因为爱慕妈妈,所以常去妈妈当管理员的图书馆,并且在一本不可能有人看的旧书里留下了字条,内容是:愿意聊聊吗? 惠儿吃惊地看着爸爸,她似乎找到了答案的一部分。 妈妈笑着说:「你爸爸他呀,根本就是耍了很烂的手段呀。我哪有给他留言呀。他给我看的纸条上,明明只有他自己的笔迹,可是却可以编出一大堆,好像对话一样。这点倒是很厉害哦。」 爸爸笑着辩解:「你到现在还是不承认呀。对了,说起来啊,算是你向我表白的哦。你说什么……哦,如果从今天开始,我们彼此不能再留言了怎么办呢?你会担心吗?」 惠儿被一口水呛到,不过还好,忍住了。 「那后来呢?」惠儿问。 「后来我就主动去表白了呀。可是你妈妈她呀,当时根本不承认。不过好在她脾气算是温柔的,禁不住我炙热的爱火,所以最终还是答应了和我交往,哈哈哈。」爸爸边说边模仿动漫里的人物做着滑稽可笑的动作。「所以说,你们之后没有再彼此留言了是吧?」惠儿问。 「这个当然呀。哈哈哈哈。」爸爸大笑。 惠儿点了点头。这时窗外开始放烟火,惠儿走到窗前,笑着看漫天璀璨的烟花。啊,原来是去告白了呀,真是美好呢。
第21页 >蛋挞屋 她看了一眼「yoyi」蛋挞店的招牌,毫不犹豫地走了进去。 店内只有一个店员,年轻而帅气,露出职业化的微笑。「我是来买那种蛋挞的。」她低声说。「那种蛋挞很贵哦。」不知道为什么,店员的笑容突然凝固了。 她掏出一大叠钱,递给了店员,脸上写着坚决。「好吧,我知道了。」店员接过钱,闪进了后堂。 她坐在店里,低着头,想着他。 她和他永别有一年了,这一年,她过得如同一百个世纪那么漫长。三天前,她知道了有这样一种蛋挞,吃下去,就能够见到最想见的人,和他相聚三分钟。 店员端出了一个小小的蛋挞,鲜艷、美丽,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她几乎没有迟疑,把蛋挞放进了嘴里。苦涩,极其苦涩,她费了好大的劲才咽下去。眼泪不自觉地流了下来。就在泪水流出的一刻,他现身了,满脸的惊愕。 她扑了过去,在他的怀里痛哭着,多少想好要说的话,一句也说不出来。他从吃惊转为平静,缓缓地抚摸着她的秀髮,轻轻地吻着她的颈。 三分钟就要到了。 她用手捧着他的脸,眼睛都捨不得眨一下,她要用力地记住他的样子,她不要忘记他。他就这样看着她,眼睛像春天的太阳。 三分钟,到了。 她从座位上惊醒,看着眼前空空的碟子,突然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来这里。 「女士,这是本店加送的。」店员又端来一份蛋挞。她迟疑地尝了一口,真香,真甜,暖暖的,有春天的味道。可是,她依然想不起,自己为什么会泪流满面。 阳光穿过茂盛的枝叶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影子,嫩绿色的青草散发着带着活力的甘香味道。 在这本该万物復甦的季节里,我死了。天和地在我眼前渐渐颠倒,日与夜也混淆了起来。 我想她,我捨不得她,可是我看不见她。我低着头,跟随着她哭泣的节奏,一步步向前走去,漫无目的。天知道,我这样行走了将近一年。直到一个满脸褶皱的老妇人出现在我的面前,在一座凉意几乎可以穿透鞋底的石桥上。 「喝了吧,喝了它一切痛苦都可以忘却了。」老妇人微笑着端上一碗水,一碗清澈见底,却散发着苦味的水。听说过无数次的孟婆汤如今真切地放到了我的面前。 我摇了摇头。「我没有要忘却的痛苦。我还没来得及幸福,不是吗?」 「你可以不喝,但她要喝。为了你,也为了她。」孟婆轻声地说。 看着我眉头紧锁的样子,孟婆从怀中拿出一本小册子,册子的封面上写着我的名字。册子里记录着我的过往,以及与我有关的人的过往。在这些人里,关于她的部分最让我心痛。因为对我的思念,她没有再触碰爱情,直到孤独地在一个寂寥的秋后死去。 「这难道是你想要的结局吗?」孟婆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极其有力地敲打着我冰冷的心窝。 淡蓝色的月光透过窗帘洒在她的身上,清晰地映出她脸上的泪痕。我附在她的耳边轻声地告诉她:「亲爱的,去找一家叫『yoyi』的蛋挞店,那里有一种昂贵的蛋挞,吃了我们就可以见面,虽然只有三分钟的时间。」她的身体微微动了一下,嘴角上翘,笑得有些甜美。 我想,她一定是听见我说的话了。但我没有告诉她全部,三分钟后,她就再也不会记得我了。 我花了两天的时间用孟婆汤当水制作了一个苦涩的忘却蛋挞,然后又用我死去那天的温度、湿度、气味混合着祝福做了一个香甜的祝福蛋挞。我还记得,她每次吃完药以后一定要吃一粒糖果。 然后我在第三天的下午来到了「yoyi」蛋挞店。 「您好,请问需要点什么?」年轻而帅气的店员,露出职业化的微笑。「一会儿会有个女孩来这里吃一种特别的蛋挞,请你把这个给她。」当我把忘却蛋挞递到店员面前的时候,他的表情告诉我,他觉得我一定是个疯子。 「当她吃完这个蛋挞以后,请务必再给她吃这个蛋挞。」我把两种蛋挞的功效告诉了店员,他只是怔怔地看着我,没有做任何反应。 丁零零,蛋挞店门上的小铃响了起来。店员一个激灵,然后习惯性地径直走了过去。 「您好,请问需要点什么?」店员微笑着问。 「我是来买那种蛋挞的。」她低声说。 店员的身体微微抖了一下,我猜店员的笑容那一刻肯定凝固了。当店员返回我面前的时候,我不见了。他肯定以为我悄悄走了。我哪也没去,我只是让他失去看见我的能力,就像是改变电台的频率一样。之后把自己融进忘却蛋挞里,进入了她的身体,完成了三分钟的约定。 当她醒来,品尝完祝福蛋挞时,她已经完全忘却了我。因为,我顺着她的泪水流出了她的身体,在灿烂的阳光下,蒸发了。 亲爱的,再见。 亲爱的,你可以忘记我,但,我永远不要忘记你。 邂逅 / 爻木木 耀一问所有人 question _ 你遇到过哪些无法解释的事? 比如这样的状况:想要找一个东西,几乎把房子拆了都找不到。可不久后,这个东西就出现在你之前找过的地方,而且很显眼。 河豚鱼子 笔掉在地上,然后怎么也找不到了。
第22页 七三 小时候一次晚上睡觉时,闭上眼睛(这一刻是绝对清醒的),然后感觉只过了几秒,再睁开眼睛,居!然!天!亮!了!直接到了第二天。至今觉得惊讶困惑,确定没有感觉自己睡着过,而我也从不是倒头大睡的人。 池也朝歌deep 上课讲题的时候遇到不确定的问题在心里默念不要叫我不要叫我……结果下一个就是自己的名字。信心满满地想得瑟时,从来叫不到啊…… 五五君wuwujun 只找到一只袜子的时候,把找到的这只扔掉,找不到的那只很快就会出现。 马科斯蔬 准备打电话给某人,恰好那人给我打了过来或发了消息。 左手的左 在车上睡着了,梦见一个大坑,然后就被颠醒了,回头看看没有坑啊……几秒后,果然来了一个大坑,狠狠地颠了一下。出现不止一次。 一座筋斗云 上着自习,老老实实在做题。突然想回头看看后门口,居然次次都看见班主任那张和蔼可亲的脸! 卖菊花啲少年 偷偷喜欢一个女孩子,有时候走在街上突然会想:不知道她会不会在附近?然后就看到她出现在前面。 summersunny_蓝云希 不经意的时候觉得当下的地点人物对话很熟悉,像是在哪发生过,仔细想想好像是做过的梦,又或者是梦到的情景会在现实中不经意地再现? 龚小凡要早睡 初中时有一次在心里唱一首歌,唱到一个地方停了,这时旁边的一个男生紧跟着唱了起来,居然跟我在心里唱的那首歌一样,而且还是刚好在我停下来的那个地方继续唱的! 冷雁离殇 整个闹哄哄的教室突然在一瞬间安静下来,大家对视后却发现没有老师,也没有人让我们安静。 所有人问所有人 /求之不得 /外星人 1_ 和summer的500天问 为什么想等的公交车永远不来? 我是杀毒软体大巴司机答和summer的500天 虽然我是个公交车司机,不过说实话,平时我自己等车的时候,也常和你有同样的感觉。除此之外,生活中还常有这样的体会:想找个什么东西时总找不到,不想找时,它老出现在你面前;想着要见一个人的时候,总有各种不巧和错过,不想见时,没准逛个街一天能碰上两三回…… 我觉得,这其实还是心理作用。人总是这样,偶尔的求之不得,会让你介意、挂心,而习以为常的如愿,却不会让你产生同样强烈的记忆。公平地想想,你如果是个每天乘公交车通勤的上班族,你准时乘到车的次数,肯定远比你等不到车的次数要多得多。否则,天下不就大乱了吗?我们公交公司大门口的牌子也肯定早就被砸掉了。 我们做公交车司机的,准时准点一直是上头对我们的要求。我们自己一般也都很有时间观念,尽量做到按时到站,也好少一点乘客的抱怨。所以,还请对我们公交车司机多一点谅解,谢谢。 当然,你如果是在很文艺很抒情地谈这个话题,那就另当别论了。跟你说个故事吧:三年前,我一个长得挺漂亮的高中女同学也这么问过我,她说,每次下班后等车,我想你就是开这条线的,没准能碰上,却为什么总碰不上?于是我对她说,那要不这样,是我的车,进站前提早五分钟拨你电话,你不用接,算好时间上来就行,给你免票。现在回想,我很得意我当初的机灵。而她,在三年后,拿着家属卡,一辈子乘公交车都可以免票了。 2_ 中国犀牛问 地球上真的有外星人吗? 科学传播工作者王丫米答中国犀牛 关于外星人的新闻总是层出不穷,但可信度之低还不如天气预报。可这不能证明外星人并不存在,据我长年观察,有大量外星人生活在我们的周围,他们看起来已经完全融入了地球生活,稍加留意,就会发现他们的踪迹。 1.「xxx枣」连锁店,大概是隐藏得最差的外星人基地了。他们在很多城市的闹市旺街上选址,付着高昂的地租,卖一种叫「枣片」的东西。从来没有人见过有真正的顾客进到里面,带着一包枣片出来,但他们却始终趾高气扬地在闹市区屹立着,从不倒闭。据我在工商局的一个朋友说,他们来自半人马星座,星球上有的是黄金,但红枣里的环磷酸腺苷却是稀缺资源。所以带着黄金来到地球,打着卖枣的幌子和人类交换资源。这个消息未必可靠,因为类似的外星人基地还有卖红薯片的连锁店。在地球上的很多地区,红薯是用来餵猪的,我实在不能相信它是某个星球的稀缺资源。 2.另外一个比较明显的外星人基地是开在闹市区的玉石装饰商店。几乎所有这样的店都会在橱窗上贴着「清仓甩卖」、「搬迁甩卖」的字样,这大概是他们之间的暗语。商店里到处都是一人多高的石头,赭黄,白绿,灰黑,什么颜色都有,被刻成各种惨不忍睹的雕塑戳在地上。小一点的石头则被刻成蟾蜍、帆船、骡马等,配上「一帆风顺」、「马到成功」的文字摆在架上,标价通常是很多8或者很多6。店铺里的空间被这些雕塑分割得弯曲狭窄,人进来之后,不会一点缩骨功,是很难不碰到东西的。如果不小心碰掉了什么,不赔个几万块是出不了门的。据我猜想,这些外星人应该算是未进化好的族群,因为他们掠夺资源的方式实在过于低级。
第23页 3.至于那些均价上千的非品牌服装店,也显得非常可疑。在网购盛行的地球上,不管是什么价位的衣服,都有成千上万个可供挑选和比较的选择,究竟是什么人能走进这些店里,用几千块的价格买下一件品牌无人知晓的衣服?我们有理由相信,地球人不会那么愚蠢。 关于外星人基地,以上所述只是冰山一角,如果你注意观察的话,还能发现很多。另外,有些外星人是独居在地球上的,没有组织基地,但也很好辨认。比如那些穿松糕鞋的姑娘,通常是希望藉此抵抗地球引力;植物大战殭尸的发明人,是想通过游戏来消磨地球人的意志力;至于那些不用智慧型手机的人,很可能提前知道了外星人通过手机征服地球的邪恶计划,也可能和他们是一伙的。 韩寒mook4:不散的宴席 人心是世上最幽深难测又瞬息万变的肉体迷宫。 by 方慧 后妈 文 / 方慧 90后作者 编剧 @方慧 1 那天的事是有原因的,完全不能怪我。 爸爸很早就去上班了,出门前叮嘱阿姨,记得送我去学校,最好给我做点好吃的,那天我期中考试。阿姨是我现在的妈妈,因为她不习惯被叫妈妈,所以我只好叫她阿姨。也许是没做过妈妈的缘故,她对女儿考试这种事情新鲜不已,满脸兴奋地答应了。 但他们俩好像都忽略了一点:阿姨不擅长做饭。当然心情好的时候,她也会做几个家常快手菜,就这几个快手菜,她也能像绣花一样,折腾上两三个小时,结果也只是勉强能吃。 果然,这次也一样,阿姨钻进厨房一个多小时后,「嘭」的一声巨响,一锅肉糜汤爆炸了。去学校的路上,阿姨狂踩电瓶车问后座上的我,待会儿买点什么早餐给我吃,包子还是大饼。要命的是,到了学校门口她就忘了,我刚下车往前走两步,再一转身她就不见了。结果,第一场考试到一半时,我的肚子就开始叫了。 试卷上的题目,我大多不会做。妈妈离开家以后,没有人像她一样每天睡前逼我复述当天上课的内容,也没有人一题不漏地检查我的作业。整整一个暑假,再加上大半个学期,我都陷入一种突获自由的狂喜里,玩得很疯。昨天老师划考试重点,我才发现,那些内容自己是完全陌生的。 原本,我打算蒙头乱填,碰一点分数,但是现在,因为没吃早饭,我连抓笔的力气也没有了,只能绝望地默数着时间,等待考试结束。成绩单第二天就下来了,我脸色惨白,忍着濒死的悲壮回到家。 「怎么搞的,考成这个样子?」爸爸看完试卷,一头雾水。「粗心。」我弱弱地,像以前一样回答。「这次不是粗心的问题,这简直是一落千丈!」他盯着试卷不停摇头,「你这样你妈妈肯定会气死。」我的心马上沉了下来。 说起来,我并不怕爸爸生气,爸爸是那种对什么都无所谓,有点迟钝的成年人。就连他现在批评我的语气、用词,都是跟妈妈学的,只是因为他觉得这么做应该是对的,而不是真生气。我害怕的,正是他告诉妈妈。 妈妈和爸爸离婚以后,就去了别的城市工作,但是临走前她说过,如果我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她很快就会来接我,如果我表现得很差,就不可能了。虽然我挺怕妈妈的,她走了以后,我好几次连做梦也被她的呵斥惊醒,但是现在我更害怕再也见不到她。一想到见不到她,就连她的呵斥也变得让人怀念。 「我明天去单位打电话给你妈妈,问问她怎么办。」爸爸轻描淡写,像在公布一个极其平常的决定,完全没注意到我已经面如死灰。 这个时候,阿姨哼着小曲从我们面前走过。也许是去超市买东西,也许只是下楼熘达熘达,她带上了门,声音轻盈地迴荡在楼梯处。 「爸爸,」我勐然惊醒,「我没考好,是有原因的,完全不能怪我。」我盯着门口方向,「早上阿姨做饭给我吃,锅爆炸了,然后她又忘记买别的早点给我吃,我肚子太饿了,头晕。」我的声音很小,但很冷静,有条不紊。毕竟,我说的都是事实。 「是这样啊,不会吧。」爸爸有点疑惑。「嗯。不然怎么会考得这么差呢,不可能的。」我说。确实,以前我从没考过这么低的分数。这一次,爸爸没有打电话给妈妈。 隔天,班主任把我叫到办公室,责问我为什么退步了这么多。因为以前的每一次家长会,都是妈妈出席的,班主任习惯了我的事都是妈妈负责。这次我考得这么差,如果她把妈妈叫来参加家长会,就什么都完了。 我想告诉她,是因为阿姨忘了给我买早饭,所以我才考得差的。但是马上我就想起来,她平时最喜欢强调的就是凡事要靠自己,我几乎已经听到她打断我的话:「她忘记给你买早点,你自己不记得?连吃饭都能忘记,怎么没忘记把头带来?」 所以我只好告诉她:「我爸爸不在家,阿姨不给我做早饭,也不愿意给我钱,我太饿了,考试的时候差点晕倒。」这样,一切就不是我的问题,她就不能说我什么了。 果然,班主任连连惊嘆:「居然有这种事,难怪!」她看向办公室里其他几个女老师,几个人似乎对我家里的情况很了解了,她们啧啧不已,用眼神隐晦地交流着。很快,她们就让我出去了。
第24页 我知道她们会说什么。「这个小孩的妈妈跑了,爸爸不管她,后妈又这么坏,难怪考得这么差。」但其实我没说错,不是吗?阿姨的确没有给我早饭吃,也并没有给我钱。坏不坏,是她们的理解。 那次考试之后,我在一种侥倖的快乐中,又度过了一段随心所欲的生活。爸爸工作太忙,一天中三分之二的时间都不在家里,他是管不了我的。而阿姨,根本不会在意我。 在家的时候,阿姨会提个小板凳坐在大太阳底下,慢悠悠地剪趾甲;会花一整个下午炖上两只猪蹄(猪蹄扔进一锅清水里,扭开火,她的厨艺仅限于此),等皮肉稀烂,添上点花生红枣银耳;会刮干净自己的腋毛,喷上舒耐香体露,然后挎个自己缝的小布包逛公园去;会歪在床上看一晚上美容杂志,研究保养秘诀。 她虽然也到了中年妇女的年纪,但是和很多中年妇女都不同,她不骂人,不管三管四,无洁癖,对别人的事都不太关心。 那段时间,我很少听课。不听课的时候,我就发呆,眼睛盯着老师说话的嘴,时不时点一下头,「嗯」两声,或者假装拿笔匆匆记上几画,没有人知道我没在听课。我看起来甚至比任何人都听得仔细。做作业更是能不亲自做就不亲自做,头天晚上把诸如抄写生词的机械作业做完,需要思考的题目本来就不多,留着早上抄同桌的就好了。 这种上学的方式完全不用费脑子,就好像每天都在休息。这简直就是天堂了,快乐到头了,还能怎么快乐呢? 只是,每一次课堂小考,我都考得不理想,只有这个时候,我才有一点慌乱。我试过像妈妈以前要求我的一样,一个单元一个单元地复习,但是我已经落下了太多的功课,再怎么补救也无济于事了。 有时候我觉得,如果我真的像班主任说的那样,有一个很坏的后妈就好了。那样的话,考得再差也是有原因的,一切都不能怪我。只是,不诚实是妈妈最讨厌的秉性,我不能撒谎。阿姨只是不很在意我,并不是坏。何况,阿姨来我们家以后,是我最自在、最快活的时光。 那段日子,我经常盯着阿姨,在心里默默遗憾着。但是在我盯着她的日子,我渐渐发现,如果非要说阿姨有点坏,其实也是说得通的。 我想起,阿姨从没给我做过夜宵,从没给我添过一件衣服,也从没给我送过一次雨伞。还有,好多次我问她不会做的作业,她一开始很新鲜,满脸兴奋地朗读题目,一旦发现有点费脑子,就不耐烦了,说她也不会,让我去问爸爸。接着,她就去钻研自己的美容书了。爸爸回家我都该睡着了,于是我只能瞎填一个答案。 如果真要说起来,这些都是很成问题的。这些事情,从前也有过,只是我从没放在眼里。但现在我把它们串联起来想了一下,越想我就越觉得,阿姨也许真的像我跟同学说的那样,是一个很坏的后妈。 这个发现让我暗自高兴了好一会儿。那段时间,考试时间渐渐逼近,每个人都焦虑起来,我也是。我的焦虑并没有表现在别处,而是开始频繁地跟同学提起阿姨的事。 我们经常在体育课上,爬上单槓,盪着双腿开聊。我告诉他们,妈妈走了以后,我就没有人照顾了,我的阿姨自私、冷漠,给自己做好吃的,给我吃的都是最差的,或者不给我吃,饿我,冻我,她对我的学习也不屑一顾,巴不得我学习不好。 可能因为我太焦虑了,我说得咬牙切齿,听得他们直吸冷气。但其实我并没有撒谎,不是吗?那些事情并不是没有事实依据,只是说法不同而已。 「恐怖,这个后妈怎么这么歹毒!」他们纷纷说,「如果是我就哭死了。」「我已经习惯了。」我喃喃地说。有几个软弱一点的女同学,已经向我投来了钦佩的目光。 只有这个时候,我的心里有一些宽慰,不再那么焦虑了。 其实原本我并没有想太多,只是想让心里舒坦些,也让自己别在同学面前死得那么惨而已。但这些话还是传到了班主任耳朵里,也传到了全年级所有老师的耳朵里。 小学毕业考试那天,爸爸领完成绩单,正要冲我发火,班主任看见了,特意把他叫过去,当着很多老师和家长的面讽刺了一番。她说:「你们家长也稍微多关心关心小孩,不要稀里煳涂,小孩在家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都不知道。也该检讨一下自己和爱人为人父母称职不称职!」爸爸满脸愧色,却并没有多想,他只是不停地检讨自己对我关注太少,全然没有听到班主任的弦外之音。 所有的老师、家长,都在窃窃私语,尽管声音很小,我还是听到了。 「这个小孩好惨。听说妈妈不要她了,后妈对她很差。」 「真是不容易,怪不得成绩不好。」 「是啊,真是不容易。」我喃喃地重复着,所有人都这么说,那就肯定没错了。一切都是有原因的,不能怪我。 2 上初中的时候,妈妈每个月都会打一个电话来,询问我的学习情况,并且承诺,如果我痛改前非,在学习上好好表现,暑假就会接我去她那里住一阵子。我忍住激动和欣喜,暗自制订了一套严密的学习计划,打算向尖子生迈进,并且每一天都期待着下次在电话中能有好消息告诉她。 但是很快,我就感觉到事情不像想像中那么简单。长久养成的懒散习惯,让我无法专注于书本,上课也不自觉地从头走神到尾,勉强逼自己坚持五分钟,就吃力万分,身心俱疲。第一次全年级统考并排完名次后,我就撑不下去了,我不敢接电话,但电话又是一定要接的。
第25页 我能怎么办呢?我只得再次搬出阿姨的冷漠和自私,但是我还没提到阿姨,妈妈就打断了我。「妈妈不信,一个外人关心不关心你,有那么重要吗?她只要没伤害你,不会影响到你的学习的。」「嗯嗯,妈妈,我知道。」我的声音小了下去。 我还能怎么办?我应该马上洗心革面,从头开始,严格地按照计划,吃透每门课的每个知识点,不再找什么藉口。可是那太费劲了,太沉重了,我一坐在那堆陌生的知识点面前,就头皮发麻,实在是下不了这个决心。我想,妈妈觉得阿姨不伤害我,就跟我没关系,那如果有伤害呢? 所以,接下来这段时间,我一边与阿姨维持着像往常一样不远也不近的关系,一边捕捉她作为一个歹毒后妈,伤害我的证据。而阿姨,确实有些太不争气了,只要稍微盯她一会儿,就会发现她全身都是漏洞,一切都不能怪我。 她刚刚迈入四十岁,似乎开始疯狂怕老,养颜汤炖得更勤快了些,美容书更是不离手,又总是在卫生间待很久,涂各种水、乳液、面膜,然后狂拍自己巴掌。 早上我赶着去上早自习,起床后卫生间门总是关着,伸头出来探了好几次还没打开,我要等她出来,才能进去洗漱,也就因此迟到了好多次。有时候,我只是稍微起晚了一点,但我索性放慢动作,迟到到底,或者干脆不去了。 放学回来,她又总是在客厅放健美操教程,一个外国女人在电视机里铿锵有力地喊着节拍的声音,我听了也忍不住跟着喊起节拍,心烦意乱。我路过客厅,她必定停下跳跃,笑嘻嘻地问我:「打扰你了吗?」我说不打扰。 我当然说不打扰,我恨不得她再跳得动静大一点,恨不得所有人听到,这样妈妈也会知道了。我不露声色地培养着她的这些不自觉,然后攒起来,在电话里,原原本本地告诉妈妈,告诉她我在这样的环境里,完全学不下去,实在不能怪我。 我理直气壮,因为我并没有撒谎,也没有夸大其词,我说的这些事,确实是阿姨所为。 「真的假的?那你要提意见。」妈妈终于开始相信,「我要跟你爸说,怎么有这样的人!」又说,「但是你其实可以排除这些因素的,这么小的问题你应该能搞定。妈妈工作太辛苦,暂时还不能来接你。」 「噢,噢。」我点头。 「你中考考得好,妈妈就来接你。」好,那我就等着中考。 我在浑浑噩噩中,度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这期间,什么都没有变,爸爸和以前一样回家晚,阿姨和以前一样研究延缓衰老的秘诀,最近又开始练习冥想,香熏蜡烛点着,整个家都是沖人的香味。 只有我,渐渐滑向无助和茫然。我发现自己再也拾不起以前专注做一件事的能力,并且习惯性地逃避任何费劲的事情。我变得软弱,不堪一击,一道稍微有点难度的数学题,就能让我焦虑得抓挠自己,手臂上全是红印。 有一天, 我正坐在客厅,痛苦万分地在一堆习题册面前纠结着,阿姨突然冲出来质问我:「你是不是跟你妈妈说我天天影响你?」我慌了。她一直只关心自己的事,别的什么都蒙在鼓里,像这样当面质问我,还是头一次。 「你过来。」她拉我的胳膊,把我往里屋拽,「你跟你爸说清楚,我是不是每次都先问问你会不会受影响?他怎么能说我不自觉?」 我不想去,那样尴尬的场面,对我来说太麻烦了,太头疼了,我实在是无力面对。但阿姨还是在拽我,我抓住门框拼命抵抗,她有点惊讶和不解,却并没有停手,我只好顺势栽倒在地上。也许是怕爬起来还是要进去面对,我使了点劲,狠狠砸在墙角,一阵眩晕。 这天,这件事,很多人都知道了。妈妈甚至匆忙回来了一趟,和爸爸大吵了一架。妈妈走后,爸爸就很少和阿姨说话了。 所有人都知道了,爸爸娶的第二个老婆,虐待他的女儿,平时就不正经,天天唱歌跳舞吵女儿学习,女儿不满,就把女儿的手臂抓满伤痕,这次居然直接把她推到墙上撞晕了。当然,他们了解得这么清楚细緻,全因为我的转述。谁会不相信我呢?我手臂上的伤痕还在,头上甚至贴着纱布,没有人不信我。 可是,我并没有撒谎,我说的那些事,她统统做了,不是吗?一切都不能怪我。中考,我考到全市最后一百名,考入了最差的高中,这不能怪我。在混混遍地的高中,我依然也是成绩排名最后的一小撮人,这也不能怪我。 全因为我的命运,全因为我歹毒的后妈。在这样的背景下,我能做到这样,就已经不错了,谁还能说我什么呢? 妈妈依然在电话里,叮嘱我好好学习。她说,好高中歹高中都一样,只要有毅力,照样能考上好大学,只要我不断有进步,考上大学了,她就回来接我。 我从哪里不断进步去呢?我已经彻底地,彻底地失去面对一团糟糕、硬着头皮把它变好的能力了。每次接她的电话,我实在是有苦难言。所以,我只能给她看我的新伤。 我借用班里一个同学的手机,不断地发照片到她的邮箱里。有时候是一片瘀青,有时候是红肿的、留着巴掌印的脸,有时候是被扯下的一团团头髮。最严重的一次,我的脸被划开一道深深的口子,它太显眼了,只要是看到我的人,都会第一眼注意到。
第26页 这全是我那个歹毒的后妈做的,她因为恨我揭露了她的为人,所以一天一天,变着法地折磨我。只要我这么说,谁会不相信呢? 爸爸和阿姨离婚了,阿姨走时,眼含恨意地指着我,半天也没说出话来。爸爸挥开她的手,说:行了,够了。妈妈终于回来了,每天监督我备考。高考近在咫尺,她和爸爸虽然早已没了感情,但为了我,还是装着和气的样子,一切都和很久很久以前一样。 但其实什么都不同了。高考一天天逼近,我才知道问题有多严重,我拿起一张高考模拟试卷,发现没有一题会做,一题都没有。只是这时候,阿姨已经走了,我再也没有办法了。 高考的前一天,我彻底病倒了。我的病不是发烧,也不是感冒,而是彻底瘫倒在床上,胡言乱语,怎么都起不来。我不停地重复:「阿姨,我错了,不要再打我了,不要再掐我了,我错了。」 爸爸请来了医生,看了半天也没有头绪,妈妈哭着要背我去医院,但只要一碰我,我就号啕大哭,抽动身体,发出撕心裂肺的喊叫。我已经没有办法了,我不知道走出这扇门,有多少残酷的东西要去面对。 我逃过了那次高考。很多人说,是阿姨害的,是阿姨长时间的虐待,让我那段时间精神出了问题,阿姨害了我一生。我能怎么说呢?确实是这样的。 很久很久以前,我也有过对各种难关应对自如的时候,我也曾是一个成绩很好的小学生,镇定自若地坐在考场上,完成一场场考试。只是阿姨来了以后,我就开始步入找藉口的深渊,然后什么都乱套了,什么都毁了。仔细算起来,我确实没有诬赖她,这一切都是她的错。 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通通不能怪我。 3 高中毕业以后,我进了一所交钱就能上的大专,度过了一段无所事事的时光,又很快被分配进一家小公司做文员,每天打打字。 我喜欢这样的生活。不费吹灰之力,又没有什么需要去争取的东西,更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要应对。我以前从来不知道,长大以后是这么轻松。这应该就是幸福了吧,还能怎么幸福呢,我真想不到。 坐在我对面的姑娘,跟我年龄相仿,却处处跟我天差地别。她每天像打了鸡血一样,第一个到办公室,开窗通风,往地上洒水,然后开始埋头忙碌,晚上也是最后一个离开公司的。开会更是积极万分,抓住一切机会发言。在走廊碰到了,马上咧开嘴露出十颗大牙朝你笑,这个姐那个哥地叫个不停。 后来我还发现,她为了节食不吃晚饭,并且下班以后走三四站路回家,晚上还要做床上瑜伽和面部按摩。平时更是每天三种水果、五种蔬菜,样样不疏忽。 她常常盯着我的脸,满脸真诚地告诉我:「你有一点点胖了,如果能减上五斤肯定会美很多。」或者是,「你的皮肤有点暗沉,敷点薏米水比较好。」 我马上躲开她,「谢谢了,不用。」我想,活成她那样,也太累了,太费劲了吧,倒不如死了算了。 我是有点胖,并且懒于皮肤保养,看起来比我的实际年龄大不少。除此以外,我在公司逗留的时间能少则少,工作勉强完成就可以了,和人迎面相逢,我都是低下头假装找东西,尽量避免正面接触,免得啰唆。但是有什么关系呢,我一点也没觉得比起她,自己损失了什么。我就是喜欢这种惬意的、毫不费劲的生活。 有一天,办公室里新来了一位很帅的男同事。据说,是从大公司过来的,打算在一个新的领域从底层做起,这里就是他的新开始。他实在是很帅,五官像拉过皮的梁朝伟,身高体型也都适中,致命的是,几天接触下来,他的性格也温文尔雅,不紧不慢,一切都是那么无可挑剔。 我们公司的那些男人,不用提了,大多是「锉男」,并且要么猥琐至极,要么成了妇女之友,成天和几个婆婆凑在一起八卦上司的感情问题。他的到来,一下子成了一种醒目的存在。 婆婆们是最先下手的。她们早已结婚生子,并且上了年纪,知道万万没有希望,所以尽管放心大胆地在微信群里合伙调戏这位帅哥同事,语言又黄又烈,说得他不敢开微信。只有对面姑娘和我,从来不参与这些无聊的事,因为我们都抱有期待。 我们都单身,并且年轻,是这间办公室里唯一有希望的两个人。我很快就注意到她的变化:漂亮裙子每天一换,半个月不带重样,并且妆容越来越花心思,说话也开始轻声细语,不再露出牙龈痴笑。 我看了看自己。我竟然从没发觉,我已经长成了一个偏胖的、面容浑浊的成年人,由于懒于打理,我的髮型、眉型、穿着、举止,通通又杂又野,完全没有一个年轻女孩该有的样子。 我暗自挑了条修身的连衣裙,在一个傍晚把它套在身上,又笨拙地把头髮梳成温顺的样子,但是一站到镜子前,我就泄气了。我的那些无法掩饰的赘肉,过于黯淡粗糙的皮肤,都不是一天两天能够解决的问题。 我想,如果换成对面姑娘,她一定会鸡血沖天地制订一个详细无比的改造计划,什么都难不倒她。可是这一切对我来说,远远没有这么简单。我呆呆地站在镜子前,恍惚间,我感觉自己又回到很久以前,面对一场毫无准备的考试时,手足无措。太费劲了,一切都太费劲了。一想到要硬着头皮去改变这个残酷的、失败的现状,我就被惊恐和抗拒压得疲惫不堪。
第27页 没有多想,我打开了微信,点开他的头像。一开始,只是一些同事间的寒暄,我特意派出一件不大不小的公事,来与他讨论。但他实在是太好说话,太容易被打开,我还没费什么力气,就把话题牵到童年往事上了。 他跟我说,他小时候是那种中规中矩的好学生,奥数获过一等奖,跳过级,获得过大大小小的荣誉。他喜欢挑战,很享受在一个新的领域慢慢把自己修炼成高手的过程。只是,他惆怅地说:「只是感觉像失去了童年。」透过微信我能听出,他的抱怨也是那种漫不经心透露着骄傲的抱怨,我听着听着,心就灰了下去。 过了一会儿,我跟他说,你已经很幸福了。他说是吗,我说是的。我说,如果不是那件事,我也会有一个幸福的童年。 我从最早最早,父母的争吵说起,「其实那个时候我就察觉到一切都不对了」,到他们的离婚,「他们根本想也没有想过我的感受」,到后妈进入我的生活,「她看我就像看一颗扎眼的钉子,一只饱受嫌弃的拖鞋,一切多余的东西」。 「她瞒着爸爸,不给我饭吃,经常把我饿得半死。冬天也不给我衣服穿。」「到后来,她就开始打我啦。她把我的手臂掐得青一块紫一块,把我的头髮揪住往墙上撞。还有哦,我脸上其实有个疤你有没有印象?没印象也没有关系,改天你可以留意一下。」「她想方设法把我除掉,但是我没那么容易被除掉啊,我独自忍受,对抗这些东西,我知道都会过去的。」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稳、冷静,我知道微信那头的他在听。他会怎么想呢?我不知道,我管不了那么多了,只能放手一搏。 过了很久,他终于开始说话。他说:「看不出来,完全看不出来。」他的声音有些颤抖,我不知道是不是网络不稳定的原因。「会不会很丢人?」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引他说下去。「不会,当然不会。」他赶紧说,「看外表完全想不到你是这么有故事的人。」 我们每天晚上,都会在微信上聊到深夜,我发现,在说起那段往事的时候,我简直是轻车熟路,信手拈来。到后来,我也分不清哪里是真,哪里是假了。我只知道眼前的一切都是有原因的,通通不能怪我。 我们在一起了,他说,我身上有一种被苦难磨出来的质感,让他深深着迷。我不置可否,只是好好享受恋爱的甜蜜。但这甜蜜并没有持续太久,很快他就对我的故事感到乏味了。在我又一次跟他提起阿姨的时候,他微笑着,尽量委婉地问我:「可不可以说点别的?你没有别的可以说了吗?」我哑口无言。 我们分手的时候,我并没有纠缠和挽留。虽然心里空落落的,但我更多地感到的是松了一口气。我想,何必那么费劲、患得患失地过日子呢?我更适合一个保险的、不费吹灰之力的未来。所以在后来,一个资质平平但小有资产又愿意对我好的男人追我,我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他确实太平庸了。他的年纪比我大将近二十岁,长相算是有点丑陋,甚至,他还拖着一个上小学的女儿。可是他有自知之明,始终把姿态摆得很低,懂得珍惜我,这些缺点又有什么关系呢? 再说这个女儿,因为不是我自己的,省去了很多担惊受怕,又让我暂时免于考虑生孩子的计划,简直太惬意了。我只要在特殊的时间场合,比如逢年过节,做做样子就行了。我可以给这个「女儿」买点新衣服、好吃的零食,或者给她做一次饭,丈夫就会非常开心。别的,我都不用瞎操心。 一天,女儿考试,丈夫临时有事,没空送女儿去学校,让我代劳。我开着车送女儿,一路上跟她聊天,她给我讲班里好玩的事情,讲同学们怎么在愚人节对老师恶作剧,我们都笑得不行。我觉得,这么可爱的女孩,如果是我亲生的,我一定也很喜欢她。 只是当天晚上,丈夫接完女儿,就跑来问我,是不是早上开车开得急了。「没有啊,怎么了?」我完全不记得有这回事,不解地看向他身后的女儿,女儿往后退了退,没有看我。「没有就算啦,哈哈,小孩子嘛。」丈夫开始打圆场,「一个考试也不算什么事。」 我便明白了。我蹲下来问女儿:「可不可以告诉阿姨是怎么回事?」也许是我的语气有点严肃,吓着她了,她哭了起来。「你不要哭啊。」我有点着急,开始掰着她的肩膀催促,「大胆地说出来,是怎么回事?」 「阿姨车开得实在太快,我晕车。」她哇哇大哭,还是不看我,「后来,我就在考场上呕吐,把考试搞砸了。」 再见童年 / 胡曦 方慧问所有人 question _ 有没有某一个瞬间,发现自己身上人性的恶突然觉醒? 比如,你的朋友处处都比你优秀,有天ta面对你坐在书架下看书,头顶正上方一个大花瓶没放稳,掉下来会砸死人,你在那一刻竟想假装没看见。请描述产生类似恶的念头的时刻。 金美丽一点也不美丽 小时候特别讨厌弟弟,有一次他跟着我出去玩,我使劲想把他甩掉,走了很远很远,故意绕了很久还搭了车,在城市的边缘甩掉了他。后来家里人找了很久很久,问我我也不说,心想他死掉就好了。一个月以后弟弟终于在另一个城市被找回来了,回来以后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姐姐我乖,我不惹你生气了。
第28页 卧龙闲人-zjc 我想着我女朋友高考失利,然后不能到外省去读大学,然后就只能来我这里读大专院校,从而结束我们现在的异地恋。这是我现在每天跟她打电话时都会出现的最不可饶恕的想法。 ali家加加加 初中同学、高中同学一毕业就结婚了,现在每天都晒照片之类的,还有生活中的鸡毛蒜皮夫妻争吵什么的。现在还没见过男朋友家长的我,一边羡慕一边蹲在角落说:「你们活该。」 宁采臣宁采臣 妈妈和爷爷关系不好,弄得我和爸爸很尴尬,有时候会想干脆他们之中一个出车祸死掉就好了,还能得到一笔钱。后来我觉得自己真是可怕,因为没有人能比他们更爱我了。 爱吃豆芽的小倪 我有一个发小,是在一个院子里长大的。她的爸爸和我的爸爸都是警察,但她的爸爸文笔很好,所以在我们当地的公安局里混得很开,从小她的吃穿都是我遐想的待遇,从小她的爸爸没有打她一下,从小她的成绩都比我好,高考前已把我甩到望尘莫及的地步。现在她准备出国,却屡次考试失败,我虽然觉得好可惜,却有点暗爽。 没有什么比坑朋友更欢乐了 同年级的一个女生得了白血病,因为是低保家庭,学校组织捐款,动员了半天结果班里只有四五个人捐钱,有的人还很不耐烦……当时我就xxxx,恨不得这种事儿在每个人身上都发生一次。 秋大宝不怕路长 有时候会想像,如果我的家人都因为各种意外不在了,只剩下我一个人的情景。然后又马上觉得不可想像,在脑子里「呸呸呸」! 韩盼盼乖乖 喜欢他的时候,会幻想他突然遭遇车祸或者地震之类的意外,所有人都抛弃他,只有我全心全意爱他、怜悯他、照顾他。这样就没人跟我争了。 所有人问所有人 /精神病 我是非我是问 如何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 最近看电视剧里演到主角不小心得罪了别人,遭到了报復被送进精神病院,这种情况下怎样才能自救? 心理谘询大师头马答我是非我是 一般在这种「不小心」的设定里,事情绝不可能按照一般的想法简单解决。考虑到处于精神病院上级地位的医生们,平时都处在极强的心理防御中,要是企图靠嘴证明,他们一定会告诉你,你是今天第一百零三个这么干的人。你要是非得做一套精神检测题来证明,他们搞不好会认为你是汉尼拔呢。 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先假装你是真的精神病。装也是很有讲究的!别一上来就装什么多重人格障碍这种高级玩意儿,你演不好那个,真的。最主要的是,累。要装就装最低级的那种精神病,人家一眼就知道你有问题的,比如痴呆啦、抑郁啦、狂躁啦。反正既来之则安之,多留心学习,还能收集素材,挺好的。药要配合吃。当然你可以假装吃了。这个视情况而定。要是你装抑郁症,那药吃了也没什么大碍,吃了以后的状态跟嗑药差不多。 总之就是,一定要乖。待个十天半个月,和病友们都打成一片了,就可以考虑出院了。逐渐收敛演技!到这时,医生也觉得你治得差不多了,你自然就变成了一个已经被治癒的社会常见的正常人。 再见童年 / 胡曦 韩寒mook4:不散的宴席 他们缩在史书的一角, 用只字片语书写着一生, 只是他们的故事 註定要比那些感天动地、曲折离奇的戏剧更加精彩动人, 因为这才是不完美但真实的歷史。 by 释戒嗔 我以为的人生 文 / 释戒嗔 神秘小和尚 作家 @释戒嗔 卫伋每次看到卫寿和卫朔的时候,总是很难把他们和「弟弟」这个词联繫起来。因为如果按年龄算,卫寿和卫朔差不多可以当卫伋的儿子了。 卫伋年轻的时候,订过一桩婚事,与卫伋结亲的女子是齐国的公主,齐僖公的女儿宣姜。 对于这桩婚事,卫伋的父亲、卫国的国君卫宣公很是高兴。因为在诸侯林立、国与国之间战争随时爆发的时代,和强大的齐国国君结为儿女亲家,无疑让卫国的安全多了一重保障。对这桩婚事充满期待的还有卫国的百姓,那些百姓从来没有太过分的要求,他们只是希望有一份安宁的生活,而齐国的庇佑显然会让他们的理想更容易变成现实。 在这桩婚事中,最不激动的反而是卫伋,因为卫伋很早便知道,身为卫国的太子,和齐国公主的这场政治婚姻,只是他必须承担的责任。在卫国,卫伋并不是第一个娶齐国公主的人,卫伋的祖父卫庄公便娶过齐国的公主庄姜,而卫伋的母亲夷姜同样是齐国公主。卫伋想,反正是一场註定的政治婚姻,娶一个美貌的齐国公主,总胜过找一个随时随地给自己惊吓的黄脸婆好吧。 卫伋知道,并不是所有人对这种政治婚姻都採取妥协的态度。就在前几年,齐僖公也曾经看中过郑国的太子忽,还想把自己的另一个女儿文姜嫁给他。可是太子忽却说,郑国太小齐国太大,我配不上文姜。 卫伋听说这件事情的时候,还是挺佩服太子忽的,因为郑国的国君郑庄公的几个儿子都有当国君的可能,太子忽如果迎娶了文姜,无疑会让自己的太子之位变得更加稳固,可是太子忽却没有因此妥协。后来太子忽当上了国君后,被弟弟郑厉公篡位,太子忽不得已逃到了卫国。
第29页 卫伋和落难的太子忽一起饮酒的时候,心里挺想问问太子忽,是否后悔过当年说出那句「齐大非偶」的豪言,导致得不到庇护。只是卫伋最终没有问出口,因为卫伋害怕得到肯定的答案。卫伋总是怀揣着希望,希望那个对宿命说不的人存在,虽然自己不是那个说不的人。 宣姜到卫国的那一天,卫伋不在。等卫伋回来后,宣姜已经成了父亲卫宣公的夫人。 卫伋后来听人说,自己的父亲听说宣姜十分美貌,便找了藉口支开自己,直接迎娶了宣姜。 那件事过了许久,卫伋依然不愿意回想自己听到这个消息后的心情。但那种混杂着屈辱的伤感,却一直在那里,久久不散。卫伋知道自那一天后,那个曾经在卫国人心目中,庄重得近乎神圣的太子伋,不再高高在上了。父亲毫不顾及自己感受的行为,让自己成了全卫国的笑料。就连最粗鄙的贩夫走卒都可以在茶余饭后,带着嘲讽和讪笑,对太子伋的婚事评头论足。 卫伋曾经以为亲情是这个有太多虚情假意的生活里最后一方净土,但是这一天之后,卫伋知道,所有的感情在诱惑面前都可能背叛。 卫伋知道,自己和父亲之间,曾经紧密得像最坚固的玉石,无瑕且坚不可摧的关系,终于裂开了一条深深的缝隙。卫伋还知道,这条缝隙还会越来越大,越来越深,直至彻底分离。 宣姜刚刚生下卫寿和卫朔之后的那几年,卫伋每次遇到她的时候,彼此之间都觉得挺尴尬的。卫伋不知道,这位年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庶母对当初的那场婚事是怎么看待的。 卫伋从来没有和宣姜谈过这个话题。 卫伋想,自己和宣姜这一生也许都会这样不冷不热地相处下去,就像我们这一生遇到过的无数人一样。 卫寿和卫朔长大了一点之后,那场有些荒诞离奇的抢婚事件的影响终于开始减退。 卫伋觉得,人生中所有的伤痛,终有一天会像一张记载着故事的书页,翻过去便不再翻回来了,不管那场记忆曾经多么地痛彻心扉。只是卫伋发现,宣姜和自己之间那点原以为可能存在的情分,也随着那场淡去的记忆渐渐消散了。如果不是有位和卫伋要好的内侍告诉自己,宣姜开始在国君面前说卫伋的闲话,卫伋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和宣姜居然变成了对手。 卫伋总觉得,人生的际遇很奇妙,只是在父亲听说宣姜美貌的那个小小瞬间,自己和宣姜的关系便走向了完全相反的地方。 卫伋知道,在这个曾经可能和自己白头偕老的女子眼中,自己已经成为一个很大的障碍,一个阻碍其子卫寿承袭卫国国君之位的人。 卫伋看到父亲与宣姜母子在一起的时候,总会有种孤独感。卫伋觉得在这座宫殿中,自己越来越像一个外人了。虽然卫伋曾经以为,这里会是自己永远的家。 父亲对卫寿的宠爱,常常让卫伋想起当年的自己。那时候母亲还活着,父亲也会这样含着笑意,不声不响地远远地看着自己。而如今卫伋能得到的只是父亲不冷不热的注视。 卫伋一直也没有弄清楚,为什么卫寿和卫朔这对同母同父的兄弟,性格却相差得如此之大。 卫朔跋扈的性格像极了父亲,他从来不掩饰自己对卫伋的嫌恶。当卫伋面对这双带着挑衅的目光,但和自己又有些相似的眼睛时,会忍不住去想,也许自己极其讨厌一个人并愤怒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吧。卫伋总觉得,卫朔对自己的愤怒是没有必要的,因为以卫朔无理骄狂的性格,即便卫伋不是太子,也轮不到他承袭这个位子。 卫寿则是另一个极端。 卫伋觉得,如果卫寿不是有一个同样温和漂亮但满怀心计的母亲,自己一定会被他温和儒雅的外表所欺骗。比起那个常常恶狠狠地盯着自己的卫朔,卫伋觉得卫寿更让自己难受。 对于卫寿每一次客气的问候,每一个仿佛带着善意的微笑,每一句在众人面前道貌岸然的客套,卫伋都不得不一直提醒自己,这一切都是假的、假的、假的。 卫伋知道,如果没有宣姜随时随地看似不经意的煽动,或许卫伋和父亲如今的关系还不致沦落到这步田地。而卫寿只是另一个翻版的宣姜,在明媚的外表下,有一颗阴狠的心。 卫伋用淡淡的微笑回应卫寿的时候,心中总是冷冷地想,你所会的一切伪装,我也会。 当卫寿将成为新太子的传闻,一次又一次地传进卫伋耳朵里的时候,卫伋从紧张渐渐变得麻木了。卫伋常常茫然地去想像自己未来的命运,卫伋知道自己丢掉太子之位,也许只是时间问题。 卫伋听说过许多争权失利后的公子的命运。运气好的是在各国间流亡,余生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而运气不佳的,则是在残酷的宫廷斗争中丢了性命。 卫伋觉得,自己的未来已成定局,不管是向左还是向右,自己都无法走向自己嚮往的人生。 卫伋有时候会遇见卫寿,卫寿总会停下来和他说上几件无关痛痒的小事,态度随意得像一个真正的弟弟。听到卫寿温和、亲近的话语,卫伋常常会恍惚起来,觉得那是兄弟间该有的状态。 卫伋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瓜,那么便可以痴痴呆呆地信任所见到的一切,然后沉浸在虚幻的喜悦中,等待註定悲怆的结局到来。
第30页 卫伋知道,在一个悲剧故事中,最痛苦的不是最傻的那个人,而是向着未来的悲剧结局前行,又无法脱离现实的聪明人。卫伋无奈地发觉自己是一个聪明人。 接到出使齐国使命的时候,卫伋觉得这应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父亲赐给卫伋一根白旄,那是一面缠着氂牛尾的白色军旗,也是这次出使齐国的信物。卫伋不知道这次的使命,会让自己离开多久。但卫伋想,至少在挺长的一段时间里,自己不会在别人的眼前碍事,也不会再见到让自己烦恼的那帮人了。 卫伋临走的时候,有点意外地见到了卫寿。卫寿欲言又止的样子让卫伋觉得有些奇怪。 卫寿后来说:「卫朔和父亲合谋要杀掉你,他们在卫国和齐国的边境线上收买了一些异国的盗匪,只要你一路过就会袭击你。你手中的这根白旄就是标记。」 卫寿的话,让卫伋有些意外,卫伋心中揣摩着卫寿话里的真伪。 卫伋记得那天和逃亡在卫国的太子忽一起喝酒的时候,太子忽说:自己像一块阻挡在别人脚尖前的石头一样,被人远远地踢开了。但事实上,逃亡的结果并不是最糟糕的结局,因为在曾经的岁月里,有挺多流亡的公子,藉助外部的力量回国夺权。所以,对胜利者而言,杀掉曾经的竞争者,才能一劳永逸。 卫伋无法相信,父亲会对自己动了杀机。因为在父亲一手遮天的国度里,卫伋并没有能力和被父亲宠爱的卫寿争夺国君继任者的位置,他不觉得自己已经让父亲忌惮到要杀死自己的地步。卫伋看着卫寿仿佛真诚的脸,忽然明白了卫寿的心思。卫伋想:自己惊慌失措地流亡,对卫寿来说应该是一件太重要的事情吧。因为自那一刻起,卫寿便可以名正言顺地取代自己成为太子。卫伋知道,即便有着必胜的把握,卫寿也不愿意继续等下去了。所以卫伋用最平静的语气对卫寿说:「我不会违背父亲的命令,即便为了保命也不会。」卫伋发觉,原来淡淡的毫无起伏的语气,也能伤人。 卫伋想,如果来报信的不是卫寿,也许自己会犹豫吧。 卫伋和卫寿坐在小船里饮酒的时候,卫伋看到卫寿带着笑,却掩饰不住低沉的样子。卫伋知道,没能成功地阻止自己出使齐国,对卫寿的打击挺大。卫伋发现,自己难过的心情居然远远地超过了幸灾乐祸的喜悦。卫伋觉得,让这场离别的酒喝得如此难过的竟然不是离愁,本身便是悲剧吧。 那种曾经有过的恍惚,在杯中酒的作用下又来了。 卫伋想,在清幽的夜色中,温润的月光下,和自己的亲人共饮的感觉很美好。他觉得自己喜欢这个失去理智的瞬间。非常非常喜欢。 卫伋倒在船舱里的时候,最后看到的,是卫寿有点悲伤的脸。卫伋知道自己的酒量远不止此,但却发现自己的身体沉重得再也无法控制。他所剩下的最后一个念头只是:卫寿,他打算做什么? 卫伋睡醒以后,发现自己依然睡在小船里,身上还盖着毯子。他疑惑地回想着睡去前的场景,能记得的只有卫寿那张有些悲伤的脸。 卫伋走出船舱,外面依然是昨日的场景。这一切都让他困惑,他原以为自己会在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醒来,或者就此不再醒来。可一切仿佛都没有变,就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但卫伋很快便发现自己丢了东西,那根代表着自己使者身份的白旄不见了。 卫伋忽然害怕起来,害怕喝酒前卫寿所说的话都是真的。 卫伋更害怕的是,卫寿曾经对自己说过的话,都是真的。 卫伋赶往边境线的路上,遇到了卫寿所说的那群盗匪。那些普通人打扮的盗匪,卫伋原也不会认出他们的。可是卫伋看到了手中紧握白旄的卫寿,像一个战利品一样,静静地躺在他们的车子里。如果没有衣服上那片殷红的血迹,卫寿的样子确实很像睡着了。 卫伋看着已经不会再醒来的卫寿,心里对自己说,我是怎样一个差劲的哥哥,居然要让自己的弟弟用生命来赢得信任。 卫伋曾经痛恨自己生命中有那么多假的、假的、假的。可原来,那一声关切的问候是真的,那一个带着善意的微笑也是真的。 卫伋看着那群兴高采烈地打算回去復命的盗匪。他知道弟弟卫寿的计划成功了。在那道边境线上不会再有人阻止卫伋逃往自由的人生了。 卫伋向着那群盗匪大喊着「你们杀错人了,我才是太子伋,我才是太子伋」的时候,也知道自己的喊声,会让弟弟的牺牲变得没有意义。 卫伋知道自己欠下了无法偿还的债,因为那个给他最宝贵东西的人已经不在了。 卫伋觉得自己的弟弟原本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国君,因为他知道怎样去爱别人。而自己让这一切变成了不可能。 卫伋站在人生的最后一个路口,向来时的方向望去。他原以为,自己的人生是一个从白昼到暗夜的歷程,就像我们人生中的无数个日日夜夜一样。 我们总是从光彩非凡走向黑暗,直至完全被吞噬。可如今,卫伋发觉自己生命中那段黑色的时光里,原来曾经被点点光亮照耀着。 也许人生中,总有一些光亮不会熄灭,就像夏夜里那漫天飞舞的萤火虫尾翼的亮光一样,永远不会被夜色席捲。 无论多么深沉的夜。
第31页 (参考资料:《史记·卫康叔世家》、《史记·齐太公世家》、《史记·郑世家》) 释戒嗔问所有人 question _ 如果发现自己的名字被记进史书,你会觉得是因为什么? 二大爷哒林夕 歷史书上记载,首位穿越试验员于首次穿越旅途中下落不明。 我是一把小梳子 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女国家领导人。 偷走线圈的贼 除了族谱,我相信不会有更多的其他记载! 发孟陈我叫请 为了世界和平勇敢地与外星人和亲,成了男版王昭君。 木木鱼_时线timeline 三百年女尸容颜不改。 弓长v_ 论优质女大学生为何找不到「男票」的案例。 张剑鸿 学生时代写过的作业本被发现,然后带有我名字的作业本成为文物。 no_zuonodie 明日我就去美国找欧巴马讨债,事成之后,必名留青史。 齐齐齐学康 歷史书作者是我第n代玄孙,书扉页上赫然写着:献给我的n次方祖父齐学康。 c-sky07 在世界盃决赛中打入绝杀进球,帮助中国队歷史上第一次举起大力神杯。 _超爱笑的杨某某有三个酒窝 因为我喜欢的男孩子是要当导演的人,所以我希望我的名字这样出现:当时在世界上具有极大影响力、拥有多部优秀电影作品的xxx导演的宠物的御用兽医。很蠢,但是真的希望是和那货的名字一起出现。 所有人问所有人 /僧侣 /雅俗 1_ 腊梅问 中国寺庙里的僧侣可以看娱乐节目吗? 厦门观音寺僧人化悲答腊梅 有些地方的寺庙比较严格,就不能看。有些寺庙,像在北京、上海这种大城市的,或者旅游景点的,就没有太严格的管制。电视偶尔看一下都没什么,但是也不能沉醉其中。 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修行还是要靠自己的。电视就是万千外相中的一种而已。重点是,我们寺庙都没有电视机。 2_ 长亭更短亭问郭德纲 请问郭德纲老师爱读什么书?您如何看待俗和雅? 郭德纲答长亭更短亭 我平时喜欢看中国古典文学和歷史作品,特别是《二十四史》、《清史稿》等歷史书。读史是为了丰富自己的头脑,了解人生是怎么回事。不管是帝王将相,还是才子佳人,清官也罢贪官也罢,几千年来这些故事几乎是原封不动地反覆发生,宋朝的故事和明朝的故事是一样的。人是不会变化的,无非是朝代不一样。我不敢说自己把世事看透了,但很多事情确实能看得开,也就这点儿事,用不着跟自个儿较真。 至于俗和雅,我觉得,高雅不是装出来的,孙子才是装出来的。高雅和低俗,只是切入点不一样。有人喜欢交响乐,高雅音乐,但有人就不喜欢,整晚都没有包袱没有笑点。比如我带一只小狗去听交响乐,我听得如痴如醉,但小狗可能一直在盯着指挥棒,等着丢过来。铁达尼号沉了,对人类来说是一场巨大的灾难,但对船上餐厅里活着的海鲜来说,那是生命的奇蹟。 高尔基先生教导我们说,喝着咖啡就大蒜,秋水长天共一色。现如今我的心态,已经到了阅遍天下a片而心中无码的境界。 韩寒mook4:不散的宴席 我不知道为什么来北京,现在你要走了。 亲爱的,能走, 就不要回来了。 by 王云超 你像我见过的 那个男孩 文 / 王云超 某酒企主管 @大蛋蛋的外宅 我还会记得京城吗?还会记得永安里站那个姑娘吗? 1 2007年夏,石家庄,我抛下新买的自行车和抓狂的邯郸老闆,揣着五百块钱,提着一床军被和几件衣服走向火车站。我忘乎所以,仿佛远方有我的爱人。 公交车窗外的五环,天空荒凉,地面骯脏,新开张的商场挂满彩旗,一派农贸市场的喧譁。 下车,进村。昌平中滩村,歪曲小街,拥挤小店,货物摆在外面。这村子是外来小生意者的天堂,住满了打工或准备打工的学生、工人、农民。村子房屋密集,最高的不过四层,多是为等待拆迁临时加高。村子深处一户人家,院子也盖成屋舍,通道只够两人并行。 主房是个筒子楼,有深邃通道,通道两侧分布数不清的房门。三楼屋顶,一排房间,出门就是天台,天台拉满绳索,挂满被单,五颜六色,迎风摆动。先期到京的几个大学同学就住这里,康和崔一屋,三楼房间是里外间,亮子屋外间还住着小姨子小贺和男友,就是一张小床,再无其他。 起初,天台帮的人事是这样的:康在上班,大学老师介绍的排版工作,月入两千余;崔在择业,意向3d;我在择业,无明确意向;亮子在择业,意向影视后期;亮子女友做小文员,月入千余;小贺在小单位做设计,月入千余;小贺男友不知道干什么的,只亮了个相就滚蛋了。 外间有煤气罐,村里有菜市场,我掌勺,天台帮生活质量瞬间提高,有时也去亮子家露一手。我颠锅性感、专业,获得「炒王」称号。 天台帮很温暖,晚上各自摆好桌子在天台上吃饭聊天开玩笑,偶尔还能赏月。饭后站在天台边四下张望,灯火点点,人声嘈杂。
第32页 每天上午,我和崔去亮子家上网投简歷。面试电话打来,不管什么地方,都坐公交车过去。那是2007年,还没地铁十号线和四号线,五号线也刚通,地铁站甚至还有打眼票。两个月,我和崔踏遍京城每一处车站,烈日、乌云、卷着冰棍袋子的风。蝴蝶很美,飞不过沧海。 后来有两家广告公司要我,试用了半天就跑出来,想起数月前在石家庄昏天黑地加班改稿的情景。 四个月后,京城进入冬天,我去海淀上班,学做项目。崔万念俱灰,回邢台老家。 2 第一个单位是给几个it巨头做公关活动的小单位,只有我一个男生,同时入职的是大木,坐我旁边。大木小我两岁,江苏人,美女,高个子,吃不胖,说话嗲,真嗲,跟木妈妈打电话也这味儿,勤奋好学,傻。 几乎每一个女人窝都爱八卦,比如哪个妞被包养过,哪个妞爱过傻x,哪个妞说反正也不是处女了干脆婚前多玩几个男人。久而久之你会觉得这公司只有大木一个好人,还傻乎乎的。 大木住着上下铺的廉价合租房,相信爱情。在外地工作的男友来京出差,丑,黑,胖,高,大木笑嘻嘻地在网上订房间,下班后风尘僕僕赶过去。第二天回来噘着嘴说她男人脖子上有印儿,问怎么回事,男人说被拉去按摩了。我劝大木分手,大木没分,几天后笑嘻嘻地在电话里跟男友撒娇。元旦长假,大木风尘僕僕赶到大连会郎君,回来上班时噘着嘴说她男人屋里有女人住过的痕迹,她在空间里带「老公」字眼的留言被故意删除。我劝大木分手,大木没分,几天后笑嘻嘻地在电话里跟男友撒娇。 夏天重新来临,我扔下项目不辞而别,自恃该学的都学到了。我厌倦这里,女主管气炸了在公司骂我,我听不到。 重新找工作。家人得知我失业,急了,他们当初就反对我进京,现在更有了理由。表姐的公公是北京人,联繫了一家生物科技公司。我赴约,是个大肚子男人。他趾高气扬地说,你是谁谁介绍来的吧?下周直接来吧,每月两千三,如果你做得好我会有红包。 我出门就把这公司忘了。家人与我彻底决裂,两月不接电话,当时兜里只剩几百块,交完房租就得借钱吃饭。和我合住的康开始变化,看我的眼神有点厌,只要我说话他便冷嘲热讽。约他谈,他说想一个人住,话一出我心就碎了——他是我大学四年最好的朋友之一。我说我找到新工作后立刻搬走。 缺钱,想到积攒的摇滚dvd,挣扎一夜,还是卖了。见面,是个富二代,我坐进车里,抽名牌香菸,听他和另一个富二代用下流语言聊各自的女人,「这些盘我都有,就是相中你那张九寸钉演唱会了。」 地铁站,我目送车远去,开始恨自己喜欢了十年的音乐,觉得它不过是富人的玩物穷人的辛酸。 那是来京后最艰难的一段时间,众叛亲离,身无分文,几乎一阵风就能把我掀翻。这段时间我对两个人一直心怀感激。一个是借给我一千块的高老师,一个是用浓重湖南口音跟我电话聊天的小夜,我时隔四年再次爱上一个姑娘。 很快,新工作落实,我搬走。 3 灯市口好润大厦,整栋楼在办公,密密麻麻爬满青壮男女。六楼有家保险公司,浩瀚的办公桌和无数台电话,仿佛一座精神煤窑,令无数无学歷或烂学歷的孩儿们喘不过气。孩儿们在楼道里吞云吐雾,两个月后又突然不见。 新单位招兵买马,很快人满为患,我把正在找工作的大木拉过来,她在我跑掉不久后也离开了那家公司,离职时也没忘和男友正式分手。 新单位老闆是个白面微胖的宝岛奸商,他把马来西亚活动交给我和另外一个广西女生,于是我有幸去异国他乡爽了一周。我在云顶给大木买了个布包包,大木没良心,拿着我的布包包转眼就在网上找了个其貌不扬的新男友。 我怕坐飞机,被惊醒,机舱剧烈颤动,播报员说遇强气流大家镇静。我吓蒙,双腿肌肉紧绷,算时间应该在海上,如果是陆地能迫降,海上就是抱团死。返京,首都机场满是参加奥运的各国代表团,坐大巴归,天亮,北京站小雨。我看着眼前一切,仿佛做了场梦,醒了,被拉回现实。 由于前期经营不善,奸商跑到珠海躲起来,工资忘发,谣言四起,年轻人造反,要搬走办公室的电脑和仪器。奸商让隔壁做基金的朋友给大家垫出薪水,一闹而散。奸商归来,蛊惑我跟他去珠海做项目主管,我拒绝。 后来,听说那个奸商被抓了,朋友传来图片。奸商用上衣裹着被铐双手,跟着警察向电梯走去。 住南郊,生活空前解放,是来京后最美好的日子。住了六个月,变一百二十五斤,精神无比。夏天雨大,下班时地下桥水过腰身,我就这么游回来。上班走到地铁站二十五分钟,天桥上排队,经歷全北京最恐怖的挤地铁运动。我很快乐,我从来没这么快乐过,单位老闆赏识,办公室同龄人嬉闹,通惠河桥上看夕阳,和房东儿子玩耍,和对门大姐交流厨艺,熬夜观看欧洲杯,厕所在二百米外大街旁,尿尿归来常被路边野猫吓一跳。 村里有网吧,坐满非主流和杀马特,康在网上给我留言请我原谅,我原谅他,他接着打电话来问候。小夜打电话说咱们结婚吧,我说现在什么都没有拿什么结。小夜说咱们有音乐有书读就行了啊,我说你太幼稚了。
第33页 小夜不说话,我让她失望了,后来小夜找了别的男孩子做男朋友。 4 康换工作,在国贸一家游戏公司上班,他喜欢画画,喜欢这份工作。我和康重新合租,在通州土桥,两室一厅,自此我们各自进入北漂平流层。元宵节,郊区工厂放了一夜烟花,我陪着小区几个正太萝莉观看,欢唿雀跃,康回家说刚才大裤衩着火了比这壮观。 我住北屋,晚上光着上身靠床弹琴唱歌,对面楼上一对男女做爱。我睡前寻思自己是不是该找个女朋友了。 新单位销售经理,四十岁保定男,一口京片子,自恃不凡。很多工作推给我做,傻呵呵摆架子。一年后,销售经理被辞退,这才发现原来公司没人喜欢他,典型的职场小人,小人做不了大生意也容易耽误大生意。小人走,公司业绩翻了十倍,人情味和安逸度也冠绝京城,连前台姑娘都长肉了。 小夜辞掉南方城市的工作,孤注一掷,跟着男友进京,刚来第二天就哭着鼻子来找我,说他们分手了。分手原因不说,只哭鼻子。我心乱如麻,讲一路闲话也不奏效,回到住处我去厨房做饭,她说要回长沙。我送她走,她那时皮肤微黑脸色憔悴,活像个被拐卖的柴火妞。小夜上车,我惦记着巴西队的比赛,急急忙忙往回跑。遭遇情劫的小夜回长沙后很少和我联繫。 2010年春,我梦见传媒大学和通惠河,恍然大悟,决定向小夜求婚。正好她在线,我问她最近好吗,她说嫁了,去年冬天瞒着家人和一个男生领证。她很得意,我脑中一片空白。 小夜是我屈指可数爱过的姑娘,也是唯一一个匆匆一面就诀别的姑娘。我曾幻想有天我老了在最初相遇的地方等她,她来了,她老了,身边跟着一个忧心忡忡的南方老头。 5 康再次换工作,搬走,我留在通州住另一个三居室。隔壁和对门的人都挺好,给我介绍龅牙女一枚。我和龅牙女吃了顿饭,饭后散步,第二天龅牙女把我拉黑,别人说她刚离职要回老家工作,想找个在石家庄有房的,我说噢。 农行有一个兜售理财产品长相酷似张惠妹的河南姑娘,笑起来真好看。两顿饭过后我赶紧和张惠妹说再见。因为我发觉她以交朋友的手法同时处着好几个男人,目的是推销产品。女人喜欢物质如男人好色,这很正常,只是太多正常的女人加入到房子车子票子争夺战中,忘记了最重要的东西,同时也是最危险的东西。 康在新单位附近请我吃饭,言语间很多无奈。奔三了,身边拿父母钱买了房子娶了媳妇并沾沾自喜的人越来越多。 我当初为什么来京城?为了摇滚乐?为了紫禁城?为了钱?为了前途?我爱京城,我在这里住过村子住过楼房交过朋友爱过姑娘,但我的爱里夹杂了悲观。我甚至怀疑明天会有一个小行星坠落,街上的民工、白领、官员、乞丐统统停下脚步,呆傻地望着天空那团光亮,所有是是非非瞬间进入倒计时,接着在冲击波与射线中灰飞烟灭。 6 2009年底,在地铁永安里站看到一个姑娘,我跟着她下车,跟着她出站,目睹她的碎花裙子在灯火处飘散,那一刻我突然恨起京城,仿佛一个煳涂的人走了无数的路后累倒在一个陌生的地方。 过去十年,就是漂泊。我似乎习惯了漂泊,就像我习惯了单身。我一直认为只要我还单身,我就有着不切实际的爱情,只要我还漂泊,我就有着不切实际的理想。但是现在,我想念当年一起成长的小伙伴,想念当年爱过我的姑娘。此时此刻,他们知道我在哪吗?他们记得我是谁吗?他们会不会在异乡同样的灯火璀璨中忘记自己是谁? 崔再没来过京城,他去相亲了。亮子婚后再没被媳妇埋怨,他回家当老师了。康的痔疮再没犯,他回家结婚了。更多的人选择离开京城,留在京城的也不再相见,京城太大,大得你真可以忘了一切。 很快,我也回老家了。在一个安定的小单位,认识一个安静的剩女,结婚,买房,生孩子,每月把工资卡交给一个女人,围着桌子看电视吃晚饭。每周做爱一次,每月家长会两次,每季度出差三次,每年喝醉四次。我可能还会长胖,挺着大肚子与人争吵,滑倒在一个洒满夕阳的街头,手里的酱油瓶子打碎,掺杂着泥土发出阵阵腥味儿。我迅速站起,拍拍尘土若无其事地走掉。 我还会记得京城吗?还会记得永安里站那个姑娘吗?我想我会记起来,我会重新站在那片灯火璀璨中想起自己其实是谁。 7 送给所有北漂和结束北漂的朋友,送给所有爱着京城和爱过京城的朋友。 车站 / 阿四 王云超问所有人 question _ 竞争残酷的大城市和安逸舒适的小城市,你怎么选? 大城市生存条件艰辛,但发达机会很多,小城市竞争较小,但机会较少,两者相比,你会去哪个地方工作? 小赖君看时像 任何一个选择都不会决定一辈子,不论大城小城,可进也可以出,就像爱一个人,会炙热浓烈也会慢慢变淡。与其徘徊不定,不如先尝试,跟环境磨合,自然会知道自己喜不喜欢,合不合适。年轻,好在还有选择的机会,不要用一条路走到黑的思维束缚了自己。当然,我还是会先尝试后者,我从来不欣赏涸泽而渔。
第34页 m_yblues 我现在是后者。我想说的是,因为我害怕陌生的感觉,假如我在大城市出人头地了最好,不然过两年再回老家同样会感到陌生的,你的归属便进退两难。怎样的选择就有怎样的生活,我相信有的人是为梦想而生,很可惜我不是,我就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没有长成参天大树的心。我不是一棵好小草?或许吧。 做手工的风雅爱燕姿 前者,因为江浙沪包邮。 康小白儿 老家当然滋润。环江靠山临岛。走哪都不会迷路,去哪都能步行,空气也好,更少的压力与迷茫。但大都市之于我的迷人之处就在于少了更多的宗族和阶层势力,多了更广阔的施展舞台。大家对不婚、丁克、同性恋也更包容。我能勾勒出我在小城的安逸富足却无法想像我在大城市的拼搏奋斗,前者只有一种,后者充满可能。 赖士榕 我从小山村里来,如果我能扎根福州,相对我的家庭来说就算成功了。我不会考虑北上广那些大城市,就拿房价来说,同样一套房,在福州少花的钱可以让我在选车方面有很大一个空间。我认为选择留在小城市并不意味着寻求安逸。能利用好身边的资源,比如背景、人脉,再依靠自身创造财富,难道这就是安逸? 李大人_v 爱在哪,就在哪;爱在哪就在哪。一个逗号就改变了含义,你说逗吗? 年幼的相炫 身边有一大群可以大半夜拖出来喝酒聊天的朋友,有喜欢的人,有喜欢做的事,有阳光,哪儿都是天堂。 贾海亮only 热爱平淡的生活,喜欢慵懒的节奏,在触手可得的时候,却选择都市,因为说不出的梦想。 肉宝哇 地点不重要,重要的是心态和状态。若是懒怠,蜗居在大城市依旧浑浑噩噩,没有长进;若是守得住梦想,逍遥在小城市也能有所建树,有所改变。内心的力量和追求是改变现状的源泉。 墨兰雪湮 每个阶段的我,会选择不一样的选项。年轻疯狂的我会选前者。可是等到经歷了世事后我想我会选择后者。平平淡淡也是福,「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会变成我的追求。坐看云捲云舒,昼夜交替,是一种简约却不简单的幸福。 楼梯 / 余小雷 所有人问所有人 /「吊丝」朋友 /黑社会 1_ 十三点提问 富二代或官二代会结交「吊丝」朋友吗? rita姑娘答十三点 我曾经有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小时候两个家庭的经济条件差不多,那时在一起特别要好,被爸妈训斥过后,经常跑到对方家里去住,一个杯子喝水,一张被子睡觉,一条路上下学,说着小女生的悄悄话。那时就觉得,经歷过这些青春的小故事以后,到老都会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后来上了中学,我家的经济条件渐渐优越起来,举家搬迁到新房,我和她自然少了联络。约她出来k歌吃饭的时候,我都习惯性地埋单。起先我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但后来发现,每次我付完钱,回家的路上她都会主动要求买点东西给我,一瓶水或者一包薯片什么的,态度很坚决。我当时特别不懂她的意图,直到我们打车回家的路上无话可说,直到下车时我准备付帐但被她抢先一步,直到她用特别客气的语气跟我说:「什么都是你花钱,让我也回请你一次吧。」那个瞬间我突然意识到,我们小时候的感情已经不在了,买水、打车付帐,都是为了偿还「人情」。 我领悟了当时鲁迅和闰土成年后见面的那种尴尬场景,我从「迅哥」变成了「老爷」。这种感觉很失落,在我眼里,她就是我的小伙伴、好朋友,不论过去多少年,我都不会忘记我们的情谊。我从来没有想过,所谓的你请客、我请客会变成我们之间交流的屏障。 这件事让我很伤心,后来再出去和朋友玩,我下意识就没那么主动去付帐了。再后来,别人都会说:富家子弟最爱拉帮结派,暴发户的儿子都喜新厌旧。其实我也很无奈啊,但现在这个时代,替自己辩解是很难的。 2_ 班主任陈老师问十五年前的学生王晓伟 老师想问问你,如何想通不再混黑道的? 前几天听学生说,晓伟你现在做生意当老闆了?很不错啊。你高二退学去混黑道的时候,说实话,我对你这辈子的前途已经不抱幻想了。现在知道你过得不错,真替你高兴。 王晓伟答高中班主任陈老师 我退学之后,一开始,确实是去混黑道了。其实我在退学前夕,手下已经有了七八个兄弟,当起了「老大」。这也是我退学时有恃无恐、自信满满的原因,呵呵。 但后来有两件事情渐渐改变了我原来规划好的「大哥生涯」。 第一件事发生在我退学半年后。有一天我去一个兄弟家找他玩,进门发现还有其他三四个兄弟在。他等我进了门之后,马上把门关上。问他们在干什么,他说他们在吸「好东西」,问我想不想尝尝。当时我立即陷入了慌张,强作镇定地拒绝了,并且很快找了个藉口离开。后来在大街上,我第一次对自己的生存状态感到了恐惧,因为我完全没想到自己会离毒品这么近。要知道,那时我才十八岁,刚摆脱了学校差生的身份,正享受着「老大」的荣耀,觉着人生大好。但吸毒,是那个年纪的我无论怎么大胆也难以想像的。
第35页 我们当时一起混黑道,正如俗话所说,「谁拳头硬就听谁的」。那件事情发生后,虽然兄弟们表面上依然很服从我,并且也检讨了自己私下吸毒的错误,但我自己,出于害怕,有好一阵却陷入了对暴力的过分迷恋,整日都在想如何提高自己的打架能力,好更稳固在兄弟们心目中的地位。后来,我打听到隔壁镇上有个开茶室的老先生,是个练武之人,于是马上骑自行车专程去拜访他。老先生人挺好,让我进门,沏了茶让了座,也不避讳地和我聊他自幼学武的故事,后来还拿出一把金光闪闪的大刀,给我舞了一套刀法。但当我被他传奇般的经歷和高超的武艺所折服,虔诚地说出我想拜他为师的意图之后,他却严词拒绝了,不留任何商量的余地。那天我灰熘熘地出他家门的时候,他跟我说:「你做的事,学武没什么用,再好的武功也没什么用。」——这句似有嘲讽的话,让我无地自容,因为眼前这个人,你心怀尊敬,而这个人对你,却不认可。这是挺伤自尊的事。我想他未必鄙薄我的为人,但肯定鄙薄我的行事。我第一次感觉到混黑道的羞耻。 上面两件事对我直接的影响是,自此我狂热地想当老大、混出头的劲头大为消减,并且开始重新思考自己的未来。我渐渐觉得混黑道似乎不再是我最想干的事情,因为我发觉自己一没当「老大」的胆,二也不像以前那样迷恋这种生活了。趁还来得及,我得去干点正经事。 后来的日子,反而就平淡了。我渐渐疏远了以前的那帮朋友,进厂做过胶鞋,学过修汽车,倒过菸酒,卖过烤鸭,当过汽车驾校的教练……其实有那么十来年,我都混得很差,没挣什么钱。有时候碰上混得好了的以前的兄弟,心里会有后悔。但听到哪个兄弟被砍残废了、哪个兄弟被判了刑的时候,我又会为自己感到庆幸。想想自己的人生,那些年就是在这种后悔和庆幸中一路摇摆着过来。直到五年前,我一个妹夫开服装厂做生意,渐渐发了家,我跟着他做,也赚了点小钱。后来,在他的帮助下,我也接了单子,自立门户,有了自己的生意,慢慢变成现在大家眼里的「小老闆」。没什么很励志的故事,只是一路走得还算相对幸运。 一个工作室把你的问题带给我时,我很惊讶。谢谢陈老师的关心,抽空我一定要到你家来拜访拜访你。你家我还认识,高中时去补过课,有一次打架受处分后,我爸还带我去你家道过歉。 韩寒mook4:不散的宴席 最强烈的爱, 恰巧是混合着亲密和远离的双重欲望。 而最亲密的家庭, 是每个人都在自己的世界,却还彼此遥遥相望。 by 荞麦 爸爸 文 / 荞麦 编剧 作家 @荞麦chen 朋友决定帮我看一下星盘。晚上十一点多,她喝了点酒,说是为了看得更准。没有比这更让人高兴的事情了:我们决定相信某件事,并藉由它来设定自己。 我在家里走来走去,将面膜贴在脸上,听她在微信那头分析关于我的种种,好像在听另一个人的八卦——这个人跟我很熟又不是很亲近。我很高兴能借这种目光更深刻地认识自己,同时也知道这帮不上什么忙。 然后她说:你人生中很重要的一个人是你的父亲,他对你的影响非常大。 我第一反应是:什么?是吗?爸爸? 他满面笑容的形象无需召唤就出现在脑海里,这种笑容最近正慢慢变得勉强和苦涩——仿佛不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他那哀愁而无奈的中年人的形象:渐渐发胖,头髮也油腻了。 我想不出他对我有什么影响。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根本就是他的反面。事实上,前几天我刚刚挂掉他的电话,让他不要再打电话给我讲那一套老调重弹的话。 他试图威胁我:「那就是不要再联繫了?」 「那最好。」 我赌气说。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觉得难过。事实上,我觉得他应该早就习惯了,不对任何事情感到太难过。过几天,他果然又若无其事地打一个电话过来,问我最近好不好。 从小他就不值得信任,我跟他闹过好几次。自行车前面那个儿童座椅有点问题,他都跟我保证说不会有事。但每次,每次,在快到家的路口右拐时,他总是因为座椅卡住车把,而骑着车冲进水渠里。我坐在前槓上,怀着巨大的惊恐冷静地等待那个时刻的到来。 一个大人,还不如五岁的小孩明智。 他从来没有走运过一次。本来有机会去读大学,结果因为一只耳朵不好,没去成;之后当代课教师,一直无法转正;在砖瓦厂拉了很久的砖头,才被调去做技术,跟南京来的一个工程师一起捣鼓了好几年,最终还是失败了;砖瓦厂改制,他充大头表示抗议,自行离开;跟朋友合开一个厂,每天午夜睡,凌晨起,一分钱都没有赚到……但他总是一副无忧无虑的样子,总把手插在裤袋里面,哼着歌。他自认为唱歌像周华健。 更小的时候,他一次次让我觉得新奇,最终又变成失望。 在我很小的时候,他就试图在院子里种草莓。我们那儿从来没长过草莓,他觉得肯定可以卖个好价钱。我每天都去看,爸爸就让我给草莓浇水。盼了很久很久,草莓长了出来,又小又酸。他喜悦地拿给我跟弟弟吃,我们俩皱着眉头吃下了。邻居们好奇地过来尝了尝。当然也不可能拿去卖。
第36页 之后他不知道又从哪里搞来几只野鸡。村里面也从来没人见过野鸡。他幻想可以凭养野鸡、卖野鸡蛋补贴家用。野鸡整天悽厉地叫着,蛋倒生了不少,但根本没有人买。他攒下来送给伯伯,伯伯很勉强地收下了。 再后来他又把家门口的一块地挖成了水塘,养螃蟹。辛辛苦苦养了两年,光饲料都花掉不少钱,但螃蟹根本长不大。懂行的人说,我们那边靠近海,水是咸的,养不大螃蟹。终于还是把水塘又填上,继续种田。 就是这样,什么都干不成。 年轻的时候爸爸穿一件白衬衫,头髮微卷,是村里最帅的男人。他很爱跟村里的女人们调笑。有一度妈妈觉得他跟厂里一个女同事关系过度亲密。插秧的时候,那女同事也来帮忙。妈妈指给我看:「就是她。」我已经很聪明,对妈妈说:「什么嘛,一点都不好看。」妈妈就有点高兴:「我跟你爸说要告诉你,他吓得要死,不让我说。」后来也就不了了之。 爸爸最爱往外走,很喜欢出差。第一次兴高采烈地给我们带了一瓶可乐回来,我跟弟弟面对面坐着,郑重其事地拿出杯子来喝,只觉得味道怪怪的,又不好扫兴。每到一个新地方,他总能迅速辨识出方向,在陌生的地方反而不惧怕。第一次独自坐车到我的新家,我让他下地铁之后打车,结果他拎着一只包,自己坐公交车来了。「有很多公交可以到呢!」他在小区外边转悠了几圈,就把地形弄清楚了。 这本领又有什么用呢?他又没去过什么遥远的地方。他虽然字也写得好,但也没有什么用,只是总在村里办喜事或者丧事的时候,被喊过去记帐。 好奇心旺盛,又天真,孩子气。最喜欢买不中用的东西,花两百元买了号称不用煮就可以做豆浆的机器,还能绞肉……他很高兴地向我们炫耀。我跟弟弟说他被骗了,他便很不高兴,把东西扔在桌上,砸坏了一把勺子。 他就像是仅仅年龄比我们大的小伙伴。我从来没有觉得他是「父亲」,只能是「爸爸」。 他总想着要出去玩玩,要出去玩玩。吃完晚饭,他也要出去玩玩。妈妈让我和弟弟偷偷跟着他,看他到底要去玩什么。月亮好大好亮,我和弟弟偷偷跟在他后面,躲在草垛和麦田的阴影里。过了一会儿,看不到他的背影了,跟丢了。我跟弟弟互相埋怨对方。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爸爸嘹亮的歌声……我和弟弟辨着声音跟上了他。 爸爸什么也没干。他在小路上随意走着走着,自己唱了一首歌,在空旷无人的田野里面。 就是这样一个人。但是啊……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想着朋友的话,眼泪忽然要掉下来。「是的,你说得对。爸爸是对我影响最大的人。他令我变成今天的自己。」 爸爸啊爸爸。 父女间 / 言文娟 荞麦问所有人 question _ 你知道父母的什么小秘密? 凡非杨 爸爸不爱妈妈了,妈妈也不爱爸爸了,但他们没有离婚,因为爸爸爱我,妈妈也爱我。 浅言默翊 有次和妈妈睡,爸爸回来后偷吻妈妈,被我看见了。其实我还醒着,只是不好意思睁眼,他们以为我睡着了。 落落--------- 我不在家的时候爸爸会喊妈妈朵儿。 shrua 小时候我在他们床头柜看到保险套,然后我妈下班回家时,我捏着一盒保险套哭得差点晕厥过去。我妈把我拉到床边问我为什么哭,我生气地说:「你们是不是不想要我了?!」 真不知道我当时咋想的…… 傲慢的上校__王珂珂珂 爸爸的私房钱藏在我的书架第二层《唐诗宋词鑑赏辞典》的第588页! 氮弹莓酱 老爸的朋友当着他面说我妈妈的不是,他只是淡淡地回了句「我不觉得她有什么不好,我觉得她挺好」。老妈偷偷地听见,眼睛就湿了。 叙_秋 妈咪的初恋长得像古巨基,爸比的初恋是一个爱吃小黄鱼的语文老师。 shalli是花呀 小点的时候看到过父亲带有情慾的简讯。长大后,敏感地感知到他和另一个女人的暧昧。他为这个家庭负了责,是世俗缠住他,他不幸福。我完全不介意他和别的女人互相取暖。我甚至感觉,他和她相处时的默契虽无言但很令人心酸。 d调强 有天无意间翻到妈妈的小帐本,字歪歪扭扭的像小孩子写的,但是很用心地记着每天工作的支出和收入,以及谁赊帐了还没给钱,里面还夹有几张假钞票……我哭了。 吴梓楠l 我和皇弟之间,母后更疼我。 所有人问所有人 /母亲 日子很kuso问 想到母亲你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什么? 跟朋友聊天的时候突然发现,当我被问到母亲留给你印象最深的事情时,常常不知道究竟该说哪一件,我想听听别人故事。 企鹅丸子答日子很kuso 小学五年级,六一儿童节那天放学后,我去妈妈工作的地方找她。妈妈先带我在附近吃了冰激凌,然后我们散步返回她上班的地方。 妈妈让我在门口等她把自行车推出来,我说「好」,然后就蹲在门外面玩石头。 过了一会儿,我看到我妈一边和同事打招唿一边朝大门这边骑过来。或许是栅栏太密集,我又蹲着显得更矮小,总之就是,我眼睁睁地看着妈妈从我面前经过而没有停下。
第37页 当时我就愣住了。妈,妈,我在这里,你干吗去?可是妈妈越走越远,我开始急了,狂奔起来,大叫妈妈。 当时正好下班时间,好多人好多车子,尽管我很大声地喊,妈妈还是没有听到,一直骑一直骑。 万幸,妈妈在一个十字路口停下了。 我狂追上去,在妈妈车子旁边大喘气。而妈妈一脸惊恐,好像在问:你怎么在这里?好吧,是妈妈回去取了一趟车子把我给忘了。 尽管这件事已经过去很多年,每次想起还会偷偷地笑。 和妈妈打电话的时候,也少不了拿这件事揶揄她。然而现在,妈妈已经不在了,我自己常常会这样想:这次妈妈应该也是不小心把我忘了,下一个路口我就能追上她了。 韩寒mook4:不散的宴席 愿所有梦见过远方的人,心有惊雷,生似静湖。 by 蔡崇达 张美丽 文 / 蔡崇达 媒体人 @蔡崇达 1 张美丽本人确实很美丽,这是我后来才确认的。在此之前,她的名字是一个传说。 小学时,我每天上课需要经过一条石板路,石板路边有一座石条砌成的房子,每到黄昏,胭脂一般的天色,敷在明晃晃的石板路上,把整条巷子烘托得异常美好。也是每到这个时刻,就会听到一个女人啜泣的声音,凄凄婉婉,曲曲折折。也因此,那座房子在这所学校的学生里,被讲述成一个女鬼居住的地方。女鬼的名字就叫张美丽。 年少的时候,身体和见识阻碍了内心急于扩张的好奇。传奇故事因而成了急需品:关于侠客,关于女鬼,还有关于爱情。张美丽的故事在学校大受欢迎,因为她的故事三者兼有。 据说,她本来是个乖巧美丽的女人;据说,她喜欢上一个跟着轮船来这里进货的外地男人;据说,那男人长得身材魁梧,好打抱不平。在这个小镇,结婚前女人不能破身,她却私自把自己给了那男人。他们曾想私奔,最终被拦下,张美丽因而自杀。 张美丽的故事在当时一下子成了负面典型。在那个时代,身处沿海地带的这个小镇,开始有酒楼的霓虹灯,以及像潮水般涌来的前来贩卖私货的人。 这个小镇的每个人,都在经歷内心激烈的冲击。他们一方面到处打听那些勇敢迈进舞厅的人,打听那白白的大腿和金色的墙面,另一方面又马上摆出一种道貌岸然的神情,严肃地加以批评。但谁都知道,随着沸腾的财富,每个人内心的各种欲求在涌动。财富消除了飢饿感和贫穷感,放松了人心。以前,贫穷像个设置在内心的安全阀门,让每个人都对隐藏在其中的各种欲望不闻不问。然而现在,每个人就要直接面对自己了。 那段时间,似乎男女老少都躁动不安,又愁眉紧锁,老有男人和女人各自聚集在角落,喟嘆:以前穷的时候怎么没那么多烦扰?听完,彼此相对点点头,却一副各有心思的样子。 幸亏有张美丽。张美丽作为一个沦陷的标志,牢牢地立在欲望的悬崖边,被反覆强化、反覆讲述。关于她的细节,成了这个小镇用来教育孩子的最好典型:不准和外地人讲话,不要和男同学私下见面,不能靠近那种漂染头髮的髮廊……说完不准,大人们会用这样的话收尾:要不你就会像张美丽那样,名声臭遍整个小镇。 但小镇没预料到的是,与妖魔化同时进行的,是神化。 关于张美丽的很多据说,后来就变成了更多的据说。关于她与男友约会如何被抓;关于她身上有种香味,能让男人一闻就忘不掉;关于她男人其实是个将军的后代…… 张美丽在我的心中变得栩栩如生却又面目模煳。在过滤掉众多信息之后,唯一烙印在我们这群学生心中的是,据说「张美丽长得好像月历上,那些靠着摩托车摆姿势的女郎」。 那时候,一股莫名的冲动开始在我们这群男同学的内心涌动。而张美丽,一个性感如摩托车女郎的女鬼,总让我们在夜晚提到的时候,血脉偾张。 如果当时小镇让学生评选所谓的性感女神,张美丽必然当选。而我痴迷《红楼梦》的同桌则说,张美丽就是那警幻仙子。 2 那时代太喧闹了,以前只要看到头髮染色、穿稍微艷丽一点的衣服的外地女郎走过,大人就要捂住孩子的眼睛说,妖怪来了小孩不要看。过了不到两年,小镇的妇女也开始竞赛般争着挑染各种时髦的颜色——要不怎么和勾引老公的外地狐狸精比? 路上到处是拿着大哥大、粗着嗓子说话的大老闆,还有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浓妆艷抹的各地姑娘。 张美丽的传说彻底消失了,被那妖娆闪烁的霓虹灯和满街走动的「公主」们的故事彻底淹没。最后连小巷尽头的啜泣声也消失了。 我竟然莫名失落。我想像过太多次张美丽的样子,而现在,她似乎就要完全不见了。实在遏制不住好奇的我,拉上邻居阿猪,决定做一次探险。我们两个人,各自带着手电筒、弹弓和大量的符纸,专业的阿猪还从当师公(为亡灵超度的道士)的爷爷房里偷来了桃木剑。 走到半路,阿猪问:「我们为什么要做这样的探险?」 我愣了很久,「难道你不想看一下张美丽?」 阿猪犹豫了好半天,「很想,但很怕。」 最终还是上路了。越逼近她家门口,我就越感觉一股莫名其妙的热潮在攒动。我意识到这次探险的本质是什么,因而越发亢奋。
第38页 阿猪用桃木剑轻轻推开那木门,两个女人的对话从那稍微张开的门缝飘出来。我的眼光刚钻进门缝,看到一张瘦削苍白的脸,就马上感觉她直直地盯着我看。阿猪显然也感觉到了,大喊了一声「鬼啊」,仓皇而逃。我在那一刻也确信那就是鬼,来不及多想就往家里奔,把自己关在家里,心扑扑地蹿。 这次探险我当然没和家里任何人说起,但那瘦削苍白的脸像烙在心里了,走到哪都不自觉地浮现。那苍白中,脸慢慢清晰,清晰成一对眼睛,扑闪扑闪地看着我。她不再让我感觉恐惧,相反,她让我很愿意在思维被打断后,继续投入冥想中去。 那几天,我老是神情恍惚。甚至吃饭的时候,筷子一不小心就掉了下来。掉到第三次,母亲气到用手敲了一下我的头:「被鬼勾走魂魄了啊?」 她无意的一说,却直直切入我的恐慌——难道这就是被鬼勾魂?接下去那几天,我一想到那张脸就恐慌,背着父母,偷偷到庙里去拜拜,求了一堆符,放在身上,却还是不自觉想起那张脸。到最后,我甚至恐慌地看到,那张脸对我笑了。这样的折磨,几乎让我失眠了,而且让我更羞愧的是,一次次梦遗,身体越发地虚弱。那天下午,我终于鼓起勇气打算向母亲承认,我被女鬼勾了魂。不想,母亲拿着喜帖进了家门,乐呵呵地说:「巷尾那张美丽要结婚了。」 「她不是死了吗?」 「哪有?是她做了丢脸的事情,所有人觉得她应该死了。不过现在也好了,那外地人做生意发了家,来迎娶她了。虽然她父母还是很丢脸,出了这么个女儿,但是,终归是件好事。」 张美丽的婚礼在当时算极铺张,却也异常潦草。 按照老家的风俗要备的彩礼,都翻倍地准备,要送街坊的喜糖包,也是最好的那些品牌,婚宴是在老家最好的酒店举办。然而,作为新娘的张美丽和她那神秘的丈夫,只是在酒席的开始露了一下脸,同大家举了一下杯,就马上躲回那至亲才进得去的包厢。 第二天,张美丽就去东北了——她丈夫的老家。 3 我只知道东北在老家的正北边。我偶尔会站到小镇那条唯一的马路中间,想像就沿着这条路,直直、直直地往北走,应该就可能在哪个路边碰到张美丽。 我一直坚信自己将有一天会到达,所以为了到时候认出她,我反覆想像着那张脸。但时间像水一样,把记忆里的那张脸越泡越模煳,模煳到某一天我突然发觉自己好像忘记张美丽了。我开始惆怅地想,难道这就是人生?为此还写下了几首诗歌。 其实书呆子哪懂青春的事情。张美丽的青春才是青春。 两年后,张美丽突然回来了,她穿着开叉开到大腿的旗袍,头髮烫的是最流行的屏风头,一脖子的项鍊,还有满手的戒指。据说那天她是在一辆豪华轿车里下来的。我没亲眼目睹她回来的盛况——那是上课的时间,但我脑海里反覆想像万人空巷的那个场景。过几天关于她的最新消息是:原来她离婚了。这是她回来的全部原因。但离婚是什么?小镇的人此前似乎从来没有意识到,有离婚这样的事情。 学校对面突然开了一家店。外面是不断滚动的彩条,里面晚上会亮起红色的灯。那是张美丽开的,街坊都那么说。 据说她回来第三天就被家里赶出来,她就搬到这里。我唯一确定的是,红灯亮了三天,小巷的拐弯处贴着一张毛笔字写的声明:特此声明,本家族与张美丽断绝一切关系,以后她的生老病死都与本家族无关。字写得倒很漂亮,一笔一画刚劲有力,显然是很有修为的老人写的。这字,也可见这家人的学养。但围观的人,却都捂着嘴偷偷地笑。 我每天进学校前,都要路过那家店。每天一早七点多,店门总是紧紧关闭着,上面贴满了字条。我好几次想冲上前去看,然而终究没有冒险的胆量。直到第二周,特意五点半起了个大早,才敢走上前去看。店面口贴满了歪歪斜斜的字条,原来是:「不要脸」、「贱人」、「狐狸精去死」。我边看字边观察是否有人经过,远远地看到有人来了,赶紧蹬着自行车往学校里沖。 张美丽开的是什么店?这个疑问让张美丽再次成为传奇。 有人说,那是一片酒池肉林。别看店面小,一开门,里面地下有两层,每层都有美女招待,谁走进去就是一片又亲又摸。有人说,那是一家高级的按摩店。有种国际进口的躺椅,把你按得全身酥麻,爬都爬不起来。每个晚上,男生宿舍一定要讲这个传奇,讲完后,各自窸窸窣窣忙活起来。 4 魁梧哥竟然来了——这是小镇学生送给张美丽前夫的暱称。 一开始没有人信,但渐渐地可以看到,确实有一个男人在傍晚的时候,会拉出一把椅子在外乘凉。然后街坊会在半夜听到吵闹的声音、摔盘子的声音。第二天傍晚,还是看到那男人若无其事地搬椅子出来在那乘凉。 房子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或许连当事者都说不清楚。只是最后,某一天,彩条灯拆了,店门大大方方打开了,门楣上挂了个牌子:美美海鲜酒楼。 从此可以光明正大地看到张美丽了,她总是笑眯眯地站在柜檯前迎客。然而小镇本地人是绝对不去的,捧场的都是随货船从外地来进货的商人。站在学校这边,就可以看到,那确实是张美丽的店,充满着和这个小镇完全不搭的气质:金边的家具,晶莹的玻璃珠帘,皮质的座椅,然后服务员都是外地来的高挑美女。充满着「妖娆的气息」——小镇的人都这么形容。
第39页 张美丽的小店和我们的小镇,就这样充满着这种对立的感觉,而小镇人的口气中,永远仿佛是:张美丽代表一种什么势力,在侵蚀着这个小镇。 如果这是场无声的战争,在结果上,张美丽似乎获胜了。隔壁店面也被盘下来了。渐渐地,一些本地的老闆「不得不进出」美美海鲜酒楼,「没办法,外地的客户都喜欢到那」——进去过的人,在极尽形容后,都这样解释。紧接着有一天,小镇某个大佬的儿子结婚,其中一个场子安排在那。 那个下午,我其实异常紧张,父亲也收到请柬了,他被安排在美美海鲜酒楼。对方特意交代:那个会场邀请的都是各地的商人,去了可以帮着开拓生意。我自告奋勇提出陪父亲去,却被母亲恶狠狠地拒绝了。我只好趴在窗前,看犹豫不决的父亲,踌躇地往那走。 很好吃的餐馆。父亲回来这么说。这是他唯一能说的东西,这也是小镇其他人唯一能评价的方式。事实上,张美丽的店,通过味觉上的正当性,避开种种暧昧和复杂的东西,重新与小镇发生关系了。 学校的一些校舍要翻修了,宗族大佬开始号召每个人响应捐款。开卖场的蔡阿二犹犹豫豫,开电器行的土炮扭扭捏捏,张美丽却激动了,一个人跑到学校,进了校长室说,我捐五万。 在那个时候,五万是很多的钱,可以建一栋小房子。然而校长犹豫着没接过来,说再考虑看看。最终学校公布的捐款名单上没有张美丽。 不久,地方大宗族的祠堂要做一个翻修的小工程,张美丽又跑去认捐了。出来的最终名单依然没有她。直到年底,妈祖庙要拓宽一个小广场,张美丽的名字终于落上去了。 「五万元:信女张美丽」。这是最高的捐款金额,却被刻在最低的位置。但张美丽很高兴,那段时间可以看到,她时常一个人熘达到那,弯着腰,笑眯眯地看着刻在上面的她的名字。而我也时常守在妈祖庙旁边的杂货店,看着她一个人在那笑得像朵花。 5 我考上高中的时候,张美丽的身份已经是镇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她的美美海鲜楼就坐落在入海口,整整五层楼。学校犒劳优秀学生的酒会是她贊助的,坐在金灿灿的大厅里,她拿着演讲稿,说着报效祖国、建设国家这类话。她有了双下巴,厚厚的脂粉掩不住头上开始攀爬的那一条条皱纹,但她依然很美。 其实,宗族大佬们对学校接受张美丽的好意并不是很满意。张美丽现在不仅仅是海鲜楼的老闆,还是隔壁海上娱乐城的老闆。连邻近的几个小镇都知道这海上娱乐城。据说那里有歌厅、舞厅、咖啡厅和ktv包房,还有种种「见不得人的生意」。学生里传得最凶的是,那里有卖毒品。据说前段时间退学的那个学生,就是在那染上的性病。 学校领导三令五申地禁止学生靠近那娱乐城,而父母每晚都要讲那里的罪恶故事。我知道,小镇对张美丽的新一轮讨伐正在酝酿。 沿着一堵墙,美美海鲜楼的旁边就是海上娱乐城。那天饭桌上我不断走到窗边,窥视那个霓虹闪烁的娱乐城。这娱乐城是个巨大的建筑群,中间的主体建筑应该是舞厅,周围围了一圈欧陆风格的别墅。据说每个别墅都有不同主题:有的是抒情的酒吧,有的是迪厅,有的是高雅的咖啡厅。饭局结束后,老师安排作为记者团团长的我,採访「优秀企业代表」张美丽。採访安排在她的办公室。 那天她穿着黑色的丝袜,配上带点商务感觉的套裙,我还没开口就全身是汗——这是我第一次和她说话。在一旁的老师附在耳旁提醒我,这次採访不用写出来,只是对方要求的一个形式。 我知道,那对张美丽是个仪式,获得认同的仪式。我支支吾吾地问了关于对中学生有什么建议这类无聊的话题,她努力按照想像中一个德高望重的女人该使用的语言和动作来表现。 结果她显然很满意,採访中当即表示捐款支持学校成立记者团。老师和她握手庆祝,一切功德圆满。在带上她办公室门的时候,我忍不住转头想再看她一眼,却一不小心看到,她像突然泄掉气一般,后脑勺靠在座椅背上,整个人平铺在那上面,说不出的苍老和憔悴。 6 宗族大佬、家长和学校越禁止的东西,越惹得孩子们想冒险。一拨拨等不及长大的同学,偷偷熘进那个娱乐城,然后兴奋地和大家描述里面让人「爽呆了」的种种。 进或者不进那娱乐城,在学生的小帮派看来,是有种或没种的区别。而在小镇家长们看来,是好孩子或者坏孩子的分界线。 渐渐地,传到我耳朵里的传说越来越多:听说娱乐城里出了「四大天王」,听说他们各自有不同的绝招,领衔不同的生意,听说他们开始在学校发展手下。 我倒一直不相信发展手下是娱乐城管理层推进的。无论从哪个角度考虑,完全没必要,甚至是自讨苦吃的事情。我的猜想是,这是娱乐城的员工为了显摆,而自发组织的。但无论如何,确实是因为娱乐城的存在。 小镇里的怒气正在积蓄,开始有宗族大佬和妇女机构,到每一户人家拜访,要签订什么取缔请愿书。而张美丽的回击是:镇政府大楼修建,她捐助了二十万。 局势就这样僵持着,整个小镇都躁动着。就等着一点火花,把所有事情引爆。
第40页 火花终于在我读高三的第一个假期燃起了。娱乐城里发生了一起恶性的打斗事件,一个人当场被打死了。那人是当地一名大佬的儿子。 那简直是一场围剿。大批大批的小镇居民,围在娱乐城门口扔石头,辱骂,要求娱乐城关闭。那个下午,我以学生记者的身份赶去了现场。老的少的、相干的不相干的,都聚集在那。骂的还是几年前那些话:「不要脸」、「贱人」、「狐狸精去死」…… 张美丽出来了,就站在主楼的屋顶上。她拿着扩音器,对着围观的人喊:「这是一场意外,请乡亲们理解,我会好好处理……」 一句话还没说完,开始有人愤怒地拿起石头,咬牙切齿地往她的位置砸去。但她站得太高了,石头一颗都靠近不了。人流分开了,她的母亲颤颤悠悠走出来,对着楼上的张美丽,哭着喊:「你就是妖孽啊,你为什么那时候不死了算了,你为什么要留下来祸害……」 扩音器旁的张美丽估计很久没看到母亲,哭着喊:「妈,你要相信我,我对天发誓,我以前到现在从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我真的从来没有。」 她的母亲显然已经崩溃:「你就是妖孽,你就是妖孽,我当时应该掐死你。」 魁梧哥到屋顶来,拉着张美丽回屋里去。众人的骂声又持续了一阵,渐渐消停。 那个晚上我没听到声响,是第二天醒来后才知道的。张美丽当晚跪在自己宗族的祠堂门口,大声哭着对天发誓自己没有作孽,「除了一开始追求爱情」。「我没有做娼妓,没有卖毒品,我只是把我觉得美的、对的、我喜欢的,都做成生意,我真没有作孽……」 哭完,她狠狠地往祠堂的墙撞去。 第二天宗族大佬起来才看到,张美丽死在祠堂的门口,流出来的血都凝结了,像沉压已久的香灰。按照宗族的规矩,人死后,要在自家或者宗族祠堂做法事,然后再落葬,最后还要摆一个木牌在祠堂里,这样灵魂才会安息。然而,无论家里还是祠堂都不愿接收,更别说木牌了。按照传说,这无法安息的魂灵,将没处安身,只能四处游荡——这是宗族对一个人最大的惩罚了。 张美丽确实成了孤魂野鬼了。 最终是魁梧哥料理张美丽的后事,他坚持要办一场隆重的葬礼。尽管小镇上没有一个人参加,他还是请来隔壁乡镇几十支哀乐队,咿咿呀呀了三天三夜。哀乐一停,魁梧哥就让所有人散了,一把火烧了整个娱乐城。没有人打救火电话,也没有消防车前来。小镇的人就冷冷地看着娱乐城烧了一天一夜。待烟火散去,开始有人拿鞭炮出来燃放——按照小镇的风俗,谁家病人好了,要放鞭炮。 小镇的人或许以为,小镇的病终于好了。 7 大学都毕业六年了,一个已经成了大老闆的高中同学才组织聚会,说应该纪念一下高中毕业十周年。远在北京的我接到他特意发过来的请柬。请柬是传统的红纸镶金,打开来,聚会的地点竟然是海上娱乐城。 因为后来考上大学我就离开了家乡,实在不清楚,这娱乐城竟然又开张了。 这娱乐城和张美丽的娱乐城完全不一样,原本一走进去正对的主楼,现在变成了一片绿地,不过周围分布的,还是一栋栋别墅。到处都是厚重的低音炮一浪一浪地袭来,而每条路上,一对对打扮入时的男男女女亲密地亲吻。 那天我到得晚,大部分同学已经聚集了。虽然我提醒自己别说这个话题,但终究忍不住问:怎么这娱乐城又建了? 做生意的那同学干笑了两句:「有需求当然就有人做生意,小镇这么有钱,有钱总要有地方花。」 我没问下去了。 「有欲望就有好生意,人民币教我的。」同学不依不饶。 喝了几巡酒,有同学开始调侃我:「对了,张美丽不是你梦中情人吗?」 我脸一红,说不出话。旁边有同学起闹着:「有什么好害羞,我也想像着自己爽了好多次。」 当中有人提议,敬张美丽。那大老闆抢过话去:「我谨代表一代热血青年,敬这位伟大的小镇启蒙运动奠基人,审美运动发起者,性开放革命家……」 众人跟着歇斯底里地喊:「敬伟大的张美丽!」 我一声不吭,拿着酒杯走到一个角落,刚好看到那片绿地。我反覆想起,那石头房子,那苍白的脸。 「她终究是个小镇姑娘,要不她不会自杀的。」我对自己说。 同学们还在起闹,说着这地方曾经淫荡的种种传说。我突然心头冲上一股怒火,把酒杯狠狠往地上一摔,冲出去,一路狂跑,一直狂跑,直到我再也看不见那个噁心的娱乐城。 蔡崇达问所有人 question _ 你的人生有没有被卡在一种不如意的,甚至令人痛苦、绝望的困境,进退两难,无法突围? like某某 对呀,就是现在啊,考研失败,又找不到工作,喜欢的人也不喜欢我。 悠然嘟嘟 现在吧,基层的年轻人应该都是这个状态。 laoshidejia 爱上一个曾经当女神备胎的男人,总在担心,有一天他会为了女神回眸一笑,对我说,我们还是算了吧。 所玺sia-604求成人贺 到现在还记得,中考那年,爸爸把我填好了的艺术生申请表撕掉的那个时候。
第41页 卜小样 在北京的时候确实如此,进退两难,远离父母家人,衣食住行都不满意,每年搬家。现在离开北京,回了老家南京,还是做着喜欢的工作,能常常和家人见面,生活稳定幸福。人是需要改变的,方向不对了就要掉头。 暴个小池 逃离北上广回到家乡,考了个公务员无趣地苟且着。看着北上广的同学们生活得风生水起,后悔自己当时没有坚持,可是回到家看着年迈的父母,的确是不忍心再回归北上广。内心时常挣扎,也许这辈子就这样温水煮青蛙般地老去了。 破茧不是咸鱼 人生最大的矛盾是:父母给的路不想走,自己选的路不好走。 j_teacher 用黄碧云的话说,就是:生命里很多事,沉重婉转至不可说。我想你明白。 vodka远_ 如果非要说的话,除了生离死别,每件事都有突围的办法。 官官不是大脸喵 是你的心还不够静,你还没有做好选择。如果你知道了自己要去哪里,全世界都会为你让路。 ---汪蓉 哇塞,梦想你都敢有了,吃点苦头应该的! 请收起你的优越感 一般这个时候再坚持一下,就离成功不远了。 打伞de鱼_ 卡了很久了,不过感觉快要出去了。真的,有预感,哈哈。 所有人问所有人 /友情 /闯荡 1_ 鲁米问 只能跟优秀的人做朋友吗? 我最好的朋友王凯从小学习成绩就不好,因此我爸妈一直不允许我和他多来往,说他是坏孩子,怕我被带坏。一边是从小玩到大的死党,一边是无微不至「关怀」我的父母,我该怎么办?如何才能改变父母对他的偏见? 明月深山答鲁米 我读初一时,班里有五十二个人,大家按照小升初的考试成绩排学号。我的同桌陈海是五十二号,我是一号。 陈海大我一岁——他小学时就因为成绩差,留过一级。但他的性格很好,老实巴交,而我也比较内向,所以反倒跟他相处得来。很快,我们就成了最好的朋友。 陈海的成绩确实很差,开学后连着几次各科目的摸底测试,他都没有及格。其中分数最高的是数学,五十七分。 我一直有心帮他提高成绩,所以很多时候都会主动和他聊学习。语文、英语,我教他的时候,他基本上就是个木头。但唯独数学,我跟他讲题的时候,他竟能一直跟上我的思路。我很快明白,他的问题,仅仅只是:考试时不知道如何规范地写清解题步骤。 这个问题,不成问题,因为他的同桌,不正是no. 1 的我吗?呵呵。我尽心尽力地教他如何做数学题,他也学得很快。效果显而易见,开学第二个月的第二次数学考试,他考了85分。 除了学习上的交流,我和陈海还有一个共同的爱好:踢足球。几乎所有能够用来踢球的课余时间,我都和他一块儿在球场上奋战。 就在我们两个的友谊不断加深的大好时候,他竟然被换了座位。我的新同桌,是班上成绩最好的一个女生。班主任老师找我到他办公室聊天时,对这个事情给出了三个理由:1. 对陈海和我一直在一起踢足球,他很担心,长此以往,肯定会影响我的学习成绩;2. 他和我爸妈都认识,让一个差生坐在我旁边,只是权宜之计,时间长了,没法向我爸妈交代;3. 和那个女生做同桌,强强竞争,更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我的成绩。班主任说完这三个理由,还问了我一个问题:「数学考试,你有没有给他看答案?」继而又说:「原则问题,你要有是非观念。我把你们调开来坐,看来是对的。」 再说说我那个好朋友陈海,他去了哪里呢?他被安排到了教室最后一排座位。待遇倒是提高了,一个人坐。只是没有人和他一起聊数学题了。 后来,陈海连踢足球都不太跟我一块儿了。我去找他,他也会露出很勉强的神情。我猜想班主任肯定找他谈过话。他怕老师。 升初二后,陈海退学了。因为他前一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太差,全部不及格,他爸觉得他不是块读书的料,就动员他学手艺去了。他自己也这么觉得。我看到过他那些不及格的分数,数学也不再是其中分数最高的一门。 初三的时候,陈海在我们镇上的一家自行车修车摊上做学徒。有时候早上上学,我还碰得到他。其中有一次,半路上我的自行车坏了,我推到他摊上,放学后去取时,已经修好。换了一个内胎、一个外胎,他坚决不肯收我钱。 我说的都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那现在呢?现在的陈海,是我们镇上开发公司的工程部经理。我在镇政府管招商。平时我和他经常混在一块儿,喝酒聊天,踢足球,像是回到了初一时候。 有趣的是,我们初中班主任的儿子,现在在陈海手下工作。当初班主任来找陈海,说能不能帮帮忙时,陈海说:老师开口,肯定要帮。你孩子交给我吧,我会用心关照的。 我家里前年翻盖房子,里外装修,很多建材,都是陈海通过他的渠道,优惠价帮我购进的。我爸妈常叮嘱我,出门交朋友,就是要交像陈海这样老实、讲义气的。 所以,真的不要看不起差生。真的要珍惜你的每一个好朋友,哪怕他是差生。
第42页 2_ 芊芊问 怎样能在小城市过得不平庸呢? 我是一名小学语文老师,在家乡的小县城里待了二十八年,生活安逸,爱好文艺。说不出日子哪里不好,但总觉得自己很平庸。想去大城市闯一闯,却没这个勇气了。 摄影师潇晨答芊芊 我有一个朋友叫崔平。十多年前我拍身份证照片的时候,认识了他。他是我们小镇上一家照相馆的老闆。 这么个小破烂照相馆,竟是当年我们镇派出所指定的居民身份证拍照处,因为只此一家。在那个年代,他应该算得上是我们小镇上唯一一个搞艺术的。因此,镇上人对他刮目相看,送他一个词:不务正业。而且,他既然是个搞艺术的,难免就会有些异于常人之处,比如外表上就很特别:一个大男人,留一头长髮。镇上人因此又送他一个词:流里流气。 大家可能都有这种体会,少年时代,总会有些叛逆,不太愿意接受循规蹈矩的人生,反而会被一些有个性的人吸引。十多年前的我就是这样,初见崔平,就觉得这哥们帅呆了,于是在拍完身份证照片后,经常抽空去他店里帮帮手,打打杂,套套近乎,一来二去,就熟络了。他也乐意把我当成忘年小友,到哪里都带着我玩,教我摆弄相机、拍照片。这恐怕是我后来以摄影为业的最直接的原因吧。 他还会吹笛子。是的,如果你在近二十年间任何时候,曾偶然来过我们小镇,又碰巧住过几晚,那你肯定听到过小镇夜晚的微风里,有清越的笛声传来,那多半是他在演奏——其中也有可能夹杂着我的演奏。作为他的铁桿小友,我自然不客气地把他这项技能也一併学到手了。 在我的印象里,我的朋友崔平几乎从来没有离开过我们这个小镇。他年轻时白天开店,晚上吹笛,后来娶妻生子,家境渐丰,但依然白天开店,晚上吹笛。我去外地上大学后,就和他见得少了。但每逢寒暑假回家,在镇上的公交车站一下车,就会看到车站对面的照相馆里,他里外忙碌的身影。熟悉的情景永如昨日。 如今,外面的社会发展得天翻地覆,我们小镇人的思想观念,较之以前当然也大有开化。具体到崔平,他早已不再像年轻时候那么令人侧目。相反,由于他前几年开始承接婚礼摄像业务,小镇里但凡有谁家办喜事,都有求于他,所以现在的他,竟声誉日隆,颇受镇民尊敬。只是当我们俩在春夏秋冬的夜里一起吹笛时,时间就会回到十多年前,我眼前这个抬头见纹、面容沧桑的崔平,仿佛依然,从来,都是那个曾经吸引我的、搞文艺的、有个性的长髮青年。 不平庸的标准是什么?崔平如今已年过四十,我想他这辈子永远会在小镇里这么平淡如水、波澜不惊地生活下去。岁月曾让他处境尴尬,但生活最终交付给他值得拥有的。 崔平其实有过一次离开小镇的机会,唯一一次。他是1990年的高中毕业生,当年顺利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名牌大学,但家里供不起他。他给我看那张夹在一本高档相册里、歷经数年依然簇新的录取通知书时,说:去不了,就要断掉不切实际的念想,换一种活法去过日子,过得开心。重要的是,得清楚自己想过什么样的日子。这样,对他来说,小镇的空间,加上心灵的空间,也就足够了。 韩寒mook4:不散的宴席 一个人送给爱人最好的礼物,是时间。 by 七堇年 brainte 文 / 七堇年 编剧 作家 @七堇年 在未来世界,人脑将实现相网际网路,可读取、拷贝他人的大脑内存信息,无需通过语言,就能实现精神层面、嗅觉视觉听觉等一切感同身受的交流。恋人结婚时,将交换装有大脑神经元电信号解码器的戒指,完成头脑并联,彼此能读取对方大脑信息,因此被称作brainte(脑网际网路)。 1 「we are man and wife, if ever two people on this earth.」 这是电影的最后一句台词,暗淡的结尾里,裘德朝着挚爱离去的背影发出撕心裂肺的吶喊。乔看上去眼眶湿润,一边用纸巾轻轻擤了擤鼻子,一边轻轻做了向左滑的手势,萤屏自动回放了电影的最后一段。 「你还好吗?」我问她。 「没事,我只是觉得很美。『世上若有最后一对夫妻,那就是我们。』你能想像吗?那时候的婚姻是什么样子?」 我一时不知怎么回答,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就势低头轻轻吻了她。她的额头温暖甜香,「其实现在距离原着问世刚好三百年,听上去时间很短吧,你能想像吗?」 「你确定才三百年?我不相信。」 「那我们打赌吧,如果你输了——」 「输了怎么办?」乔俏皮地望着我,眼神如夜雨一般温柔。 「那我们就结婚,而且并联。你敢吗?」我放下酒杯,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戒指,一粒萤光微微闪着。乔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张口结舌。 她很快又恢復不屑一顾的表情,用极为不服输的语气,反问我:「你是问我敢不敢打赌,还是问我敢不敢和你并联?」 「都是。」我故作镇定地回答,尽管我感到我的心脏都快跳出来了。 乔毫不犹豫地向智能中控系统问询托马斯·哈代《无名的裘德》的出版年代。一个冷漠的自动应答声:公元1895年。我用胜利者得意的眼神望着她,把戒指又举高了一点。它在黑暗里微闪如一粒星光。「你愿意和我结婚吗?乔。」我整理了我的表情,认真向她求婚。乔望着我,显得严肃——那是我一生中度过的最漫长的几秒钟,没有之一。然后她终于笑了,那是我此生最爱的笑容。她轻轻凑到了我的耳边,说:「we are man and wife, if ever two people on this earth.」
第43页 2 我一点也不奇怪——如果来参加我们婚礼的宾客们会一边吃着蛋糕、饮着香槟,一边偷偷打赌:结婚固然勇气可嘉,但在忠诚度暴露无遗的时候,这段婚姻能够维持多久,两个月,七个月?就连我的老朋友也开了一家博彩站,最新的热门业务是猜测稀有已婚者们何时离异。「那帮可怜的傢伙连朋友的离婚日期都不放过。」他亲口对我说。 是的,在脑互联时代,钻石戒指已归为歷史,没有人再玩那种空口无凭的「我愿意」游戏了——还有比那更无聊的吗?如果一个人一边说我想与你结婚,一边却又不敢与你大脑并联,那你也清楚你们的婚姻等于狗屎。当然,避免尴尬的方式也很简单:你们只需保持未联的同居、恋爱、约会或床伴关系就好,不必扯上婚姻。至于生育率骤减、老龄化负担的剧增……那都是政府的麻烦。人们只是抱怨一下税收,然后将一切乱了套的东西,都归咎于脑互联时代就了事。 不得不承认,在婚礼仪式上敢于交换那一枚玩意儿(它其实也不比钻戒便宜)从此头脑并联的夫妻,都是些勇敢的傢伙。想知道为什么还是会有那么一小部分人愿意选择结婚并联吗?那是因为你永远无法体会,你所爱的人能和你心心相印,分享记忆,互相懂得,感同身受……那有多棒,哪怕只是暂时的。尤其当我们必须面临长时间分离的时候。 新婚之后,我被调遣到远东分公司工作,拒绝的代价或许是失业,我没有选择。那里什么都不太一样,日本式的礼貌和拘束比他们的文字和语言更让我倍感陌生。那里又干净,又清静,有时候几乎冷清得让人感到生无可恋。 记得刚到不久,有那么一天清晨,我乘空轨前往公司。像往常一样,车厢里的人们依旧极为礼貌地保持着绝对的安静,没有任何一点声音。突然,一个少妇怀中的婴儿不知为何啼哭起来。少妇惊慌极了,赶紧试图让婴儿安静下来,但似乎毫不奏效。于是她迅速放弃劝哄孩子,立刻站了起来,不断向周围所有乘客鞠躬道歉,一直不停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实在抱歉!车刚一到站,她便抱起婴儿忙不迭地逃下了车——我打赌那一站绝对不是她本来的目的地。 初来乍到,这一幕让我印象深刻,我转身望着少妇下车后匆匆离去的背影……那背影修长,美丽,有些像乔。我不由得想,如果我们有一个孩子,会是怎么样的呢?而如今我们之间隔着一整个大洋,和一片大陆。感谢上帝,要不是因为大脑并联,我简直无法从那种寂寞中存活下来——实在是太寂寞了,在清晨等候买咖啡的队伍中;在中午独自坐在公司餐厅角落吃三明治的时刻;在下班之后的空中快轨里,在走回到公寓的那一段路上……在那么密实的、陌生的、冰冷的、川流不息的人群里——我寂寞得像一个影子,而如影随形的,才是我的肉体。只要我不在工作的时刻,我都会不由自主地走进乔的意识里。那已经不是我的思念,那就是一种生存需求。我需要感知到她在做什么,她看到了什么,她感受到了什么……一阵风吹动了她的头髮,一滴雨掉在了她的皮肤上,一口很香的煎饼,一个很英俊的路人走过来对她吹了口哨,办公桌上堆着太多文件,她对老闆的不近人情生气了……她也在想我了。 她的分分秒秒喜怒哀乐都在我的脑海里,或者这样说更精确:我存在于她分分秒秒的喜怒哀乐里。为此我宁愿不睡觉以抵抗时差。事实上我并未感到这有多难,因为自从分开以来,我已经习惯了失眠,快有一年了。直到有一天,东京时间凌晨五点,她在第十一街的咖啡馆喝下午茶。我依旧失眠未睡,有些昏沉。隔着遥远的时空,我像一只陪伴在主人身边的拉布拉多犬那样,静静蹲在她的意识里,感受着她杯子里咖啡的温度,以及她视野里那一道温黄的斜阳。 在一个昏昏欲睡的时刻,我听着乔对朋友抱怨,「……想念不是藉口……我知道那是因为他想我,可是他无时无刻不走进我的生活……简直如同在监视……太糟糕了这种感觉……」 我愣住了,从未想到她会这样感受这一切。我像一个被当场捉住的偷窥狂,狼狈地退出了她的意识。如果那一刻她低头的话,应该看得见戒指上那一星微光默默熄灭了。五个小时,七个小时,十个小时过去了……我头一次这么长时间没有再尝试与她并联,而那一天我心神不宁,什么都没做,工作一团糟。我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也一直没有亮——无人尝试主动与我并联。我不甘心地反覆查看手机,几乎带着恶意,令它疲于跟随我的眼球运动指令,盲目地一遍又一遍翻查每一款联络软体,无休无止,那块薄薄的透明玩意儿几乎被我折腾得发烫。但没有一丝她的消息,一丝都没有。没有视讯,没有唿叫,没有电话,没有简讯,没有留言,甚至没有邮件。我以为她会想我的,我以为她会主动找我的,我等待着,等待着一个人——等待着乔,愿意走进我。 但没有。 十二个小时之后,我忍无可忍,只能再次硬着头皮尝试主动与她并联。这个时候我才发现,乔已经修改了她的密码,我无法走进她的意识了。 3 老天,我们竟然会沦落到用电话联繫。 我只好自我安慰,幸好她没有屏蔽我的电话和邮件,否则我没法想像我得用纸写一封信,贴上邮票,漂洋过海再寄过去,追问她到底怎么了。她大概是真的不想见我——通话时她未打开远程立体成像,甚至没有打开平面可视窗口,我只能听见她的声音。那声音显得那么遥远而失真,她就用那种声音冷静地承认着:「……是的,我更改了密码。不要再随意侵入我了,比尔,我们现在距离很远,接受现实吧,过好你的生活。我也会想你,我也爱你……但我需要空间。还有,我真的不想再多说一次了,哪怕一次,你听好:我对你是忠诚的,我想我的忠诚理应得到你的信任。比尔,我知道你有过什么记忆,我都看到了,我明白这对你很难,但是……只有你自己能帮你自己,依赖别人没有用。这么说也许很难听,抱歉。」
第44页 我感觉有什么东西戳到我的软肋,令我愤怒而又无力,我辩白着:「我从来没有不想给你空间,我仅仅是想感知到你的存在,想要陪着你,看看你过着怎样的生活……你知道我有多么想你吗?你离我太远了,乔……」乔的声音显得越发不耐烦:「看在上帝的份上,比尔,你想一想吧,当你知道你时刻被一个人看着的时候,你有自由空间可言吗?你吃饭时他看着,你跟朋友喝一杯酒时他看着,你上厕所,你换衣服睡觉,他都看着,你以为这是陪伴吗?告诉你吧,这对我来说简直就是活生生的《一九八四》!」「乔……听我说……对不起,我发誓,我不再这样了,我只是太想你了……我爱你,乔……你不知道我在这里的生活有多寂寞,每一个夜晚我都希望身边有你,伸手就能触得到你的体温,抱得到你……我只是想知道你是不是也在想我……这一切真的都是因为我爱你,乔……如果我有选择,我早就辞掉这份工作回到你身边了,但我没有选择……」我像个无助的孩子那样重复着这些话,不知所措。 电话里传来她长长的嘆气,然后是一种经过努力克制的平静,那平静来之不易,我知道。她并不想吵架,没人喜欢吵架。我怀着侥倖的心态,窃取这一丝平静,忐忑地开口问她:「……你真的爱我吗?乔,你想我吗?」「你为什么一再这样问呢?我爱你,也非常想念你。但是比尔,爱和想念,不是捆绑。在这一点上你必须接受我和你的不同……但我也只是和你方式不同而已,你不能因为我们的方式不同,就认为我不爱你。」 「我知道……」我苦恼地应着,声音很低。 「长距离不是你一个人在面对,难道你以为我就不寂寞吗?我还要说多少遍?爱是信任,爱是一种终极的安全与自由。我相信你,所以我从来无需通过随时并联你来取证你对我的感情……」 「我不是在取证……我只是……」我继续辩解。 「你是。你确实是。比尔,不要迴避这件事了……答应我,去看看心理医生吧。你这样我很担心。」 4 那次争吵之后,我们达成一致:只有周六的时候我才能与乔并联。我想,把一年的时光分割成以周为单位,应该会过得快一些吧。 可我想得太简单了。 每个礼拜的其余六天当中,思念与寂寞像一根绳索的两端,拔河一样割着我的脖子,最后渐渐勒紧。每一次我都觉得周六再不来到,我就要窒息了。然而不知出于何种缘故,我不敢——或者说,我不想——再让乔觉得我像个孩子一样缠着她,让她「没有空间」。 简是我在社交软体上认识的。她说她是波士顿人,但她始终没有告诉我她现在在哪里——我想她应该离我不远,大概也是像我一样被踢到东亚来的倒霉鬼,大坂,首尔或者香港。我们好像没什么时差。平时只要我想说话的时候,她基本上都在——这对我来说,就够了。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找我聊天,我只知道我接受和她聊天,是因为我实在太寂寞了——还有就是:乔也是波士顿人。简总让我想起乔——虽然我不知道简长什么样子。我们连视频、电话都没有通过,我们只是像两百多年前的人们那样,在网络里打字聊天,有一句没一句的。有时候甚至还写邮件。忙起来的时候,也顾不上第一时间回復,但只要她能,她永远耐心地陪我说话。我们什么都聊。 是的,我们什么都聊——关于生活,关于工作,关于乔,关于上周看的那部全维动作电影有多糟糕,关于明天要下雨,关于樱花季的拥堵,关于眼下走钢丝一般的国际核恐怖平衡,关于去年驾驶一辆自排古董轿车时有多笨拙,几乎撞毁了它……当然还有最个人化的话题: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对她这样毫无保留地说起自己的童年——我那从来没见过的父亲,还有神秘、冷漠的,也许是因为憎恨我父亲所以也连带憎恨我的母亲。 简不同意我这样的说法,她说:「没有母亲会憎恨自己的孩子,那是你的错觉。」我告诉她:「不,如果你也经歷我经歷过的,你也许会懂。错觉也是感觉。」 「我的确没有经歷过,我不懂。」 「看,这就是为什么人需要和人并联,这样你们才能感同身受。」 「乔与你并联过,见过你的记忆,你觉得她可以对你感同身受?或者说,并联真的能解决问题,解决你的痛苦吗?」 不知为何,我感觉回答不上来。简占领着我的失语,继续道:「并联只不过是增加了一个人,和你一起分担记忆,或痛苦,怎么说都好。但记忆本身,或痛苦本身,根本没有消失,不是吗?」 简总是这么一针见血,她说话的方式令我又爱又恨。但这并不妨碍我们聊得非常投机,也许和乔都没有这么投机。简是个善于倾听的人,在我没完没了抱怨婚后感情的不顺,抱怨乔不肯与我时时刻刻并联,抱怨我寂寞的时候,简都听得非常耐心,而且更加耐心地安慰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这么有耐心。我没有问过,也许也从未想过问。 我只知道,若不是因为有简的存在,我实在不知道怎么熬过一周当中的其余六天——乔不怎么搭理我的六天。 那是个周六的清晨,07:00am。闹钟将我从一个关于乔的梦境里叫醒。我不睡懒觉,周六对我来讲,是一周当中最期待的一天,不是因为那是周末,而是因为这一天我可以与乔并联。
第45页 关于简的出现,我打算主动告诉乔为好,我可不想有什么误会。就这样我躺在床上,顺着那一股强大而温柔的、梦境般的思念,进入乔的意识。可是当我刚刚进去,我就惊呆了:她的头脑里有着另一个人—— 那个人比我年轻很多,几乎还是一个少年的样子,他正恬不知耻地纠缠着她,吻她,强行抱着她,撕去她的衣服——而乔并没有彻底反抗他的拥抱和亲吻,她只是……半推半就,眼神中带着某种爱怜之意,望着他……迁就着他的情慾。我感觉自己的头一下子爆炸了。 我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乔与那个人拥抱,彼此身体纠缠,他们的前戏显得如此自然,如此投入,犹如一对情侣被密封在一个完全隔音的立方体空间内,正享受二人世界,任凭我怎么剧烈地在外面扑打,叫喊,阻止,大哭,都毫无察觉。突然间,那个密封隔音空间内的少年看到了我——上帝啊,他真的还是一个男孩儿!他赤身裸体,直视着我,带着和我一样的又惊恐又狂怒的神色,仿佛我夺走了他的所爱,有种誓不罢休的决斗之心。我头痛欲裂,一种电锯切割玻璃一般的刺耳声音,生生噼断了我与那个人之间的对峙,他瞬间消失不见了,而我整个人被什么力量勐踢了出来,滚出了乔的意识。 「他是谁!」我咆哮着,不顾一切,忍受着剧烈的头痛,再次勐地闯进了乔的意识。我几乎是冲进去的,像个疯子一样。乔正躺在浴缸里泡澡,赤身裸体,惊呆地望着我。 「什么他是谁?!你怎么了?」 「你知道我在说谁!」我扔下乔,发疯一般去找到那个该死的混蛋,他肯定正脱得精光藏在家里某个角落,我发誓我一定得把他找到,然后拎出来,撕个粉碎。我像红了眼的斗牛一样东闯西撞,乔惊恐地在浴缸里缩成一团,湿漉漉地看着我。我什么也没找到。 我疲惫极了,落下了眼泪,一无所获地回到卫生间,慢慢靠近乔。她惊恐而抗拒地想躲我,又无处可躲。我颓坐在浴缸边上,伸手抚摸她的脸,那触感湿润、柔滑,她一动不动,像一只吓呆了的小动物。我说:「对不起,我离开你太久了……可你怎么能这样?……乔,我原谅你,我真的原谅你,只要你告诉他是谁,你告诉我……」 乔说:「比尔!你在干什么!我已经说过了……我只是在泡澡,我只是在想念你!!你怎么了?!我说过了,没有谁,没有任何人,你为什么不相信我?!」「别逼我对你发怒,乔!告诉我他是谁!」我扑进浴缸摇晃着她裸露的肩膀,水花溅了一地……一切都湿透了。 乔惊叫着,强制与我断联;我瞬间被踢出了她的世界。 5 我躺在床上,胸口沉闷,几乎不能唿吸,头痛欲裂。闹钟显示着08:45am。我试着再与她并联,但我进不去了。打电话,也没有应答,然后很快显示我被屏蔽。我爬起来,疯一样地,给她写了许多电子邮件。写完发送之后,我盯着满屏的字母,几乎不认识它们,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太突然了,我几乎没法想像这是真的。像一切突如其来的噩耗,你的第一反应不是痛苦,你还来不及开始痛苦,你的反应仅仅是——这不是真的。 痛苦是三天之后才来到的。失去乔的联繫已经三天了。我拼命用工作的忙碌来填满自己,一刻都不敢停歇下来。在第三天的深夜,我独自在办公室加班。我不敢停止工作,一旦停止,我便想起乔。无论我之前写了多少封邮件——大约有二十封,她一直没有回覆。我心都碎了。 此刻夜深人静,12916平方英尺的写字楼已经陷入黑暗,布满了一眼望不到尽头的隔板,活像一大片坟墓。太像了……我不寒而慄。 我几乎害怕去查看电子邮箱,如果依然没有乔的消息,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在此刻,我低头看到终端上显示有一条文本信息,仅寥寥数语:「比尔,我们都冷静冷静吧。我不想解释什么,我建议你去看看心理医生,为你自己好。」我盯着她的信息,枯坐在办公桌前,仿佛哀立于墓群中。 「……痛苦有时候会被孤独无限放大,你知道吗?」我在极度绝望中找到简,幸好她在线——我像是抓到了一根稻草,一股脑地向她倾吐,语无伦次。简听得很耐心。她好像一直在,总是在那里等着我似的。这让我心里好受了很多——至少还有人愿意在那儿,为我。 「我感觉糟透了……」我在墓群一般的办公室里独自对着电脑,凌晨三点。 「我知道,我可以想像。」简的回覆很冷静。 我盯着屏幕,心乱如麻,脑中一片空白,打出一行字:「……我打算今天飞回去找她……该死,这几天工作堆积如山……」 「你冷静一下,别急着做决定。」简冷冷地说,「我想你误会她了。」 大概因为极度绝望,我情绪恶劣,忍不住说:「……你为什么一直这么平静?还在替她说话?……该死,难道我还不能得到一个解释吗?我只想与她再并联一次!我只想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屏幕那一端的简,一直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她匆匆说:「抱歉,我现在有点忙,一切都会好的,相信我。」系统提示她下了线。她一走,我烦躁得把桌面上的东西全掀到了一边儿,空出一块地方,双手捧着脑袋。水洒了,一片狼藉。就像我的心。
第46页 这时我的戒指亮了——提示有人在并联。感谢上帝,乔终于,终于找我了。可是当我迫不及待地进入她的意识的时候,我再一次崩溃了。 还是那个少年。乔就这么抱着他,抱得那么紧,就在我们卧室的床上,他看上去颤抖不已,头埋在她的怀里,她静静地、紧紧抱着他。我像个局外人——不,应该是隐形人那样——站在他们的面前,我哭喊乔的名字,但她没有听见,她用那么怜爱而无奈的表情望着怀中的那个人。 我依然还能清晰地感到乔的怀抱多么温暖,多么温柔与深情,可那只是我的幻觉了——她的拥抱再也不属于我。我近乎绝望地喊着:「乔,我爱你,我真的爱你……回来,回到我身边。」而她只是专心吻着怀中的男孩儿,喃喃地说:「我爱你,非常爱你。」——看在上帝的份上,他还只是个男孩儿,乔。这一切都怎么了? 我胸口像被什么钉在了十字架上。再也没法在那里多待一秒了,我静静退了出来,退出了乔的世界。 黑暗中,我取下了戒指,把它扔进办公桌旁边的垃圾桶。随着它掉进去的,竟然还有一颗眼泪,也就一颗。我盯着垃圾桶,犹豫了一下,还是将戒指捡了出来,放回抽屉。此刻办公室的灯控突然自动亮起。白光一层层铺到远处,眼前的办公隔间一片一片亮了起来,好像墓园的日出似的。突如其来的刺眼亮光让我的眼睛又涩又疼。屏幕已自动待机,只在一角显示着06:00am。一夜就这么过去了。 我感觉饿极了。去卫生间狼狈地洗脸,草草漱口。镜子里的自己糟透了,眼圈深黑,憔悴,像个瘾君子,我自己都不想看了,把头扭向一边。一边打呵欠一边烘干了手,我打算下楼买早餐。 自动便利店里面空无一人,进门迎接我的只有那个该死的、佯装热情的女机器人,说着千篇一律的日语:「早上好!欢迎您光临!」我草草选了一杯咖啡、三明治、蛋卷,拿去加热。广告商真是无孔不入,等候加热的两分钟都不放过,与视线平齐的电子屏上全是花花绿绿的滚动广告。亲子自然之旅,轻副作用的癌症疗法,新款磁悬浮车……有蜂鸣器轻轻地响了三声,提示我食物热好了,但我几乎没听见。我走神了,盯着滚动广告,它感应着我的眼球运动,自动停留在我注视着的最后一则广告上:是一个仿古的海报设计,画面上一对白人男女在艾菲尔铁塔下面拥吻(够烂俗的,算了,你懂的,广告),一切都是虚焦的,黑白的,而焦点集中在他们身边的墙壁上,那上面钉着一个鲜红的消防箱,老式的上世纪初的样子,但箱子里面不是锤子或什么消防水管,而是一束鲜艷欲滴的红玫瑰。消防箱的玻璃上写着:「如遇一见钟情的紧急情况,请敲碎玻璃。」海报的最下面分别用英语和日语写着:「为你带来最自然的爱,近藤花艺」。 我还是想起了乔,想起了她的笑容。那是我见过的最自然的风景。像很多年前,樱花都开好了的,华盛顿的春天。 6 向上司请假的时候,他没有为难我,当然这是在我坦然接受扣薪的情况下。他看着我憔悴的面庞,没说什么,然后身子向后一躺,肥硕的身体整个陷在椅子里。他脸上是一种说不清善恶的平淡表情,耸了耸肩,说:「好吧,婚姻很珍贵,不是吗?尤其是现在……年轻人,祝你好运。」 候机厅里,我焦躁而痛苦地等待着航班。我几乎没有带行李。等候的时间里,分分秒秒都很难挨。我找到了简,和她说话。她依旧在,我几乎都要感动了——在乔的缺席中,她总是在。然而她似乎对我突然回去的决定非常吃惊。 她问我:「乔一定盼着你回去,可是你确定回去是最明智的吗?」 「我不觉得乔盼着我回去。我只是想弄明白怎么回事,她怎么可以出轨?!」 「比尔,我不知道你到底怎么了。不过我只是想问,你相信乔吗?」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还能相信谁。」 「那你相信我吗?」 「我相信。」我犹豫了一下,回答她。 「为什么你不相信乔,而相信我?」 我愣住了,一时回答不上来。简没有说话,似乎在用沉默逼迫我给出答案。我想了很久,回答她:「我想,因为你比她更关心我。」 「难道乔不关心你吗?或者,你对于感情的需求,仅仅就是被关心?」 「是人都需要被关心,这并不是错!乔没像你这样关心过我。」我又忍不住暴躁起来。「也许是因为乔希望你能有成熟的感情观念,你不能像依赖母亲那样……依赖她。陪伴永远不解决问题,并联也不能。不论你们如何并联,都不能真的消解你的癥结,并联只像止痛药,并不是真的治疗……」 「说得像个医生似的,」一股无名之火点燃了我,我双手颤抖得几乎无法打字,对着电脑大声吼叫,「出轨!她出轨!就这么简单!……你却还在和我胡扯什么……情结,老天,我都不想说那个词儿……你们简直跟那些只会靠精神分析那一套来骗钱的心理医生一样噁心,一副居高临下的模样……有时候你和乔真的太像了你知道吗?!」 电脑默默地将我的语音识别为文字,发送过去。我吼得太大声了,安静的候机厅里,时间像被暂停了一瞬——所有人都停了下来,望着我,幸好也只是一瞬而已——然后又默默地各走各路。
第47页 「相信我,乔没有出轨。」简在那一端冷静地打出一行字。「我亲眼所见!不止一次!我只想回去弄个明白,这都不能吗?」我一通发火,努力克制不再喊叫出来,打字打得双手颤抖,「说吧,你为什么这么关心我?我们从未见面,我们并不认识,你为的是什么?你喜欢我吧?还是骗子?变态?看到我痛苦你很开心?你到底想怎样?」我狠狠发泄了一通。 我盯着屏幕,唿出一口气,用仅剩的一丝理智制止了自己把它发送出去。头疼胃疼同时侵袭而来,我难受得改变坐姿,想蜷起来一下,可我一不小心碰到了触屏,屏幕显示「已发送」——后悔也来不及了。但是……管他呢。我有点忐忑地面对接下来的那一阵沉默,一时间谁都没有说话。 该登机了,她依然没有说话。就在我烦躁地后悔,打算道歉请她原谅的时候,她打出一行字,还是与乔说的一样:「最后一次建议,你去看看精神科医生吧。我想你的问题不只是心理问题那么简单。还有,你说对了,我的确很关心你,我为你找到了一些书,飞机上你可以读读,就当打发时间吧。比尔,我得走了,再见。很高兴认识你。」系统提示她下线了。我一头雾水,心情更糟糕了。 过了一会儿文件传送过来,是些学术类着作,关于did(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俗称双重人格或多重人格)——看上去就令人头痛。只有一本封面上打着纽约时报销量前十的老古董看上去比较像畅销读物,名字浅显一点,叫《24重人格》。 7 闹钟响了,我被叫醒。睁开眼,一切都是熟悉的,床头的时钟在昏暗中闪着:2199年4月4日07:00am。 我睁开眼睛,对面书架上那本古董珍藏版的《无名的裘德》静静躺着,那是我们从英格兰蜜月旅行带回的结婚纪念物。此刻我躺在床上费力地思索着,要不要还给她。想着想着,我闭上眼睛躺了一会儿,又一次被闹钟吵醒,07:15am。我睁开眼,盯着天花板——是的,人生中总有那么一天,你醒来的那一刻,拥抱你的只有白色的天花板。 算不上一个什么特殊的日子,离婚文件早已准备好了,今天只是要与律师一起去找乔签字,然后销联。我心里出奇地平静,只不过像平时一样,起床小便,洗漱,换衣服,准备喝咖啡,吃早餐。但当我一个人对着镜子默默刷牙的时候,仿佛还是看到乔就站在我身边。 我闭上眼睛,感到一阵微妙的眩晕。这是格外熟悉的感觉——是乔吗?她还想知道什么?我低头看着左手上的戒指,它没有闪光,未显示有人在解读我的神经元电信号。今天是戴着它的最后一天了,我不由得捨不得摘下,就这样站在镜子前,望着我自己,忍不住试图进入她的大脑——然后发现其实乔和我一样,如此平静,什么也没有想。 我惊讶于她还未更改密码。虽然我也没有。 已经请了假,今天没有工作。吃完早餐,时间还早,我忽然想散散步。很久很久没有散步了。走上街头,我感到久违的悠闲。朝霞点燃了东方的天空,红日初升,就像一百年前、五百年前一样。大概因为时间还早,街上人很少。路人默默而匆匆,低头盯着手机,擦身而过。什么时候开始,没有人会再互相点头问好了。 这个世界这么地匆忙,比从前任何时代都要匆忙——通往空中快轨的高速电梯里,几块萤屏在滚动播报新闻,还是老一套:商业大亨的脑信息遭窃,机密泄露引起公司股票波动;评论家们在谈话节目中面红耳赤地争论着,审问嫌疑犯时强制进入其大脑获取犯罪动机和现场证据是否存在道德问题……一刻都不停歇。这是一个根本无法迴避信息灌输的世界。 我尽力躲开无处不在的萤屏,将目光投向空中快轨的窗外。的确是个好天气,清晨的阳光,灿烂而温柔,给茂密林立的摩天大厦镀上了一层金辉,稀薄的云层缭绕在一座座建筑的腰部,看上去竟然很美。十五分钟后我离开快轨下到了地面,拦下一辆无人驾驶的计程车前往圣乔治医院。行至一半,前方马路一片拥挤混乱,警察拉起了警戒线。我问驾驶系统:「怎么回事?」 它花了三秒钟搜索信息,回答我:「很抱歉先生,前方正在进行大规模反脑网际网路游行,警方已到达现场维持秩序,需要等候通过。」 「该死。」我骂道。 「请放松,先生。负面情绪不利于健康。」它居然教训我。 「我的天,是谁把你设计得连脏话都要接?」我有些气急败坏地说。 「请放松,先生,负面情绪不利于健康。我们的设计师是利斯集团的……」 「好了好了,开玩笑的。你可以闭嘴了。」 「需要音乐吗,先生?」 「不需要。」 它的确很聪明地安静了。等候的时候我实在百无聊赖,又不想和系统聊天,不得不就范于信息轰炸,随手翻开座位前方的免费电子报纸,匆匆扫过几条花哨的广告,第一条正文内容是:「东亚国家大幅提高机要人物的大脑机密安防预算」,我扫向下一条内容:「全美适龄结婚率暴跌至0.2%,而离婚率升至87%。」我颇为自嘲地苦笑着,烦躁地关闭了报纸。 在圣乔治医院的门口见到了乔。她显得气色不错,甚至微笑着朝我点头示意。那个若隐若现的笑容,像极了我初次见到她的时候。我内心涌起一阵感伤。
第48页 我到现在都记得,第一次约会的餐厅里,我们聊天的时候,她说起自己童年难忘的,是乡下农场的阳光、河流与草地。我惊讶于如今还会有热爱阳光和草地的姑娘——都市早已密集得让我们看不到自然了。她的笑容是我见过的最自然的东西,我忍不住想要与这笑容相伴下去。那一年我二十七岁,二十七年来我所做的一切选择都和大多数人没有区别,唯独结婚这件事显得和周围不一样。但我从没有想到我们输得这么快——仅仅两年我们便走到尽头,静静地在律师的陪同下签署离婚文件,摘除戒指,修改加密方式,从此切断再感知彼此的可能性。躺在布满精密仪器的伺服器维护室里,我们的头部被连上了复杂的管线。乔问技术员:「会疼吗?」技术员说:「不会,你没有什么感觉,也许会有微微的眩晕,很快就好了,连体表伤口都不会有的,放心吧。」 销联之后,从医院出来的台阶上,风很大,乔的风衣衣摆被吹了起来,头髮显得凌乱。但想到眼前这短短的一段台阶,将是我们同行的最后一段路了,想到这个世界上那个你曾经交付了全部记忆和感受,曾经最懂你、最了解你的人,再也没有了,我便感到像雨水淋透全身一样难过。而这种感受,她也不会再感同身受了。 我一瞬间有泪在即,痛苦突然像操场上不知何处飞来的足球,狠狠砸中我。我忍不住说:「……你原谅我吗?我们重新开始吧,乔,你知道的,那不是我本意,我并不想……」 乔看着我,用一种坚硬的沉默,打断了我的话。那沉默令我明白,我们永远也回不去了。她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在沉默中微微皱眉:无奈的,伤感的,也许也是痛苦的,皱眉。 一片细小的落叶不知从何处飞来。风如一只手,将那片落叶像发卡一样轻轻别在了她凌乱的头髮上。我心碎地伸出手,想要替她取下(我也无比意外,城市里竟然还会有落叶),而乔以敏感而防备的姿态,迅速而坚决地,伸手挡住了我:「别这样,别,比尔……」 「抱歉,我只是……你头上有一片落叶,我只是想帮你摘下来。」我唯恐惊扰了她,解释以求原谅。她这才放下了手。我轻轻摘下落叶,有些不知所措地把它捏在手里。她低头盯着我手里的落叶。 「……谢谢。」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礼节性地,用轻得我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对我道谢。然后她说:「好了,比尔,我得走了。保重,再见。」乔的语气很冷,像……那一年的冬夜。 那个夜晚是几月几日,我有点记不起来了,但是在圣诞节之前,一定是的。因为我清晰记得我请了假从日本赶回来与她对质,我们的争吵那么剧烈,而旁边有一棵翠绿的圣诞树,像一个庸俗的好事者那样一直站在一边凑热闹,亮晶晶的小灯泡们还不断闪着光,令人心烦。 乔转身准备离去,我捨不得放弃这个背影,追问她:「……我只想知道,为什么你要装成简与我联繫?你不信任我吗?」 「你还不懂吗?比尔。我不能以我的身份关心你,那只会让你越陷越深,越来越依赖我,就像依赖你的……算了,我不说了,总之你知道的,那不会是一段正常的伴侣关系。比尔……你需要治疗,答应我……要去治疗。你需要治好你心里那个『小男孩儿』。我知道did的处境很难,但你可以好起来的,我相信你。」 她走了。 我感到往事中那些美好而孤独的夜晚,连同乔的身影,就像十年前的大雪一样,融化在第九年的春天,了无痕迹。一切竟像电影《裘德》的结尾那样——但我没有裘德的勇气向挚爱喊出那句话,我只是站在原地,站在离别的起点,望着乔离去,唇角嚅动着,像做告解一般轻轻默念:「we are man and wife, if ever two people on this earth.」 七堇年问所有人 question _ 你愿意通过脑互联和结婚对象相互读取大脑信息吗? 想像一下,未来世界恋人结婚,交换的不再是钻石戒指而是一个装有大脑神经元电信号解码器的戒指,从此以后你们将完全懂得彼此,心心相印,毫无秘密……你愿意吗? 我是你闷姐姐啊 这样不是婚姻,是两个人的捆绑。 杜拉斯的黑夜 那样私房钱还怎么存? 什么头是雷霆黑 我觉得大部分女人还是更想要钻石戒指的…… bebinnco 恐婚症大概会急剧加重吧。 不明-觉厉 你确定这不是花式作死吗? 欢乐的余小姐 如果可以先进到选择性分享就好了,这样就可以让他了解到痛经比蛋疼更疼。 水若墨晗 夫妻之间要的不是技术上达成的脑互通,而是自然而然由默契得来的懂得。 sleepinnd 会!大概只有这样,他才可以感觉到我为他委屈自己时流下的眼泪有多咸,我也才会知道他为我付出了什么、隐忍了什么。 我是透明饭 我会,这样他就能知道我已经在脑子里跟他过了几辈子了。 trafalgarben 若我为你准备的惊喜你都已知晓,我给你做的料理你都明了了味道,永远这样平淡无奇的话,还是不要了吧。不过想到是与你,我又动摇了。 mosh璐的崔三件 就像紫霞仙子进到了至尊宝的心里,知道了他的真心;至尊宝直到把心掏出来,才知道紫霞仙子在他心里留下的是一滴眼泪。其实我们并不是知道了我们想知道的,就一定会快乐。
第49页 枫子evie 这是一个连亚当都得好好想的问题。 所有人问所有人 /真爱 李翔问 我该如何把握自己在感情上的度呢? 累得够呛追到女神了,整整一个多月来发现自己老主动,而且时常神经质。她却悠闲自在,该吃吃,该喝喝……真的不想再这样下去了…… 香椎由宇小时候答李翔 怎样使自己在感情中不会陷得太深?给你讲个极端的例子吧。我曾经有个闺密,为了分散自己在男朋友身上的注意力,变得不再那么缠人、不再患得患失,而又去找了两个男朋友……她想的是,她和二号男友看电影的夜晚,一号男友就会因为她变得不再那么黏人而有点想她。她和三号男友逛商场的周末,二号男友就会因为她的「若即若离」而越发欲罢不能。以上都是她的设想。实际情况是,她身边的朋友知道她的行为之后都渐渐疏远了她,小孩子脾性的二号男友偷玩她手机的时候察觉了另外两个男友,当即就分手了。二号男友还留了个心眼,把一号和三号的号码都记了下来,不过最后还是于心不忍,隔了一个月,才告诉后来的三号男友他的存在。至于最早的一号男友,二号没告诉三号有这个人。 在感情当中,并没有什么度的问题。你无法释怀的只是她没有回报你同等的爱,但如果你和她在一起只是为了求得她的回报的话,那不是爱,是索取。《圣经》告诉我们:爱是恆久忍耐,爱是恩慈,爱是包容,爱是相信,爱是盼望,爱是永无止息。在这个感情比水还淡的社会,只要做到当中的任何一点,你就离真爱又近了一些。 闺密现在正和一号男友筹备婚事,虽然二号和三号离开后,她也曾试图故技重施,但二号男友最后给她的留言,让她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说:「你骗了我,就算你再骗我千百次,但在真相揭晓之前,我依然愿意相信你,相信你仍旧是我们初次见面时的样子,含笑的眼睛像星辰。我想他也是一样。也许对你来说我和他们没什么不同,我只是你想要得到的宠爱当中的一份,但对我来说,你曾是我在这个世界上看过的最美风景。」 韩寒mook4:不散的宴席 励志故事 文 / 韩寒 作家 赛车手 导演 @韩寒 图 / 李佳鸾 那天晚上突然下起雪来。我很诧异。 走进房间,左边的墙上贴满了电影的分镜画。在开拍前,我们的分镜师王溥(也就是一号手绘海报的作者)把这部电影的重场戏都画好了分镜。他是国内顶级的分镜师之一,被我们临时抓来,友情软禁二十天,完成了大部分的分镜。分镜图是一个电影非常重要的前期部分,有些人认为画分镜会限制想像力,其实反之,导演和摄影师先确认大致分镜,分镜师将其画出,有了分镜画,大家才能在现场有更多的空间和时间去发挥,而且能更合理地分配器材,节约开支。时间虽然仓促,但王溥非常出色,如果把他的分镜画贴在酒店外立面上,跳个楼就能看明白整个故事。 沙发和椅子还是开会时候的摆设。这是一个三星级酒店,靠近车墩影视基地,很多剧组常驻。躺到床上,电话响起,问是否需要按摩。我稍有犹豫,对方马上说,不好意思,我们这里没有特殊服务。 我的犹豫难道还透露着色情味吗?一怒之下,我要了一个颈椎按摩。 按摩技师很快就上楼了。房间里满墙满桌都是电影的核心内容,为了防止泄密,我把灯全关了。 女技师来到我身边,问,先生,你是名人吗? 我一惊,心想这都黑成这样了,你要是不说话我连你性别国籍都不知道,居然还能认出我的脸。果然在黑暗中我都散发着光芒。但我还是故作镇定,问:姑娘何出此言? 女孩说:哦,因为我们这里是剧组酒店,经常有演员住在这里,他们为了不让我们知道是谁,很多都不开灯按摩。你是演员吗? 我笑道:不是,但我不想开灯,因为我懒得再起床关灯。 女孩一笑,说:我眼前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只能听到说话的声音。 说完她在床头按了一个按钮,瞬间房间全亮了。她说:看,一键搞定。 她环顾四周,说:原来你是个画家呀。 技师很年轻,刚来上海不久,充满好奇。窗外就是模仿老上海建造的影视基地,上海滩就是在那里拍的,吊车把巨大的照明灯吊起,想必是某个剧组在拍夜戏。女孩子问我,这就是那个浪奔浪流的地方吗? 按摩完,我对那个女孩子说,我不是画家。女孩子说,我早知道,你是摄影师。她指了指桌子上的相机。我想摄影也好,写也好,画也好,其实差不多,都是记录与想像。我对她说:可是我明天就开始干一份新的工作了。 女孩说:我明天也不错,不用上早班。 第二天的早晨,我拉开窗帘,地已全白。我给导演助理和制片发了一个微信,让他们注意安全,尤其是先行的器材车辆,过桥的时候千万要小心地滑。 坐在车里,我想起十多年前自己的第一场汽车比赛。写书,比赛,电影,这是我小时候给自己规划的三件事情。三十岁,拍电影,不晚,但二十岁,赛车,太晚了。比赛前夜,我睡得很香,为此我还有些自责,觉得自己是不是太不重视了,但发车前被安全带死死绑住的一瞬间,我确信自己还是非常重视的,因为我有些紧张。起步的一瞬间,觉得自己坠入了一个奇异的空间,一个裹满了幻彩和荆棘的隧道在你面前打开了。不敢相信此刻自己居然在一台赛车中,参加全国最高级别的锦标赛。我看了看四周飞快后退的景物,确信自己是在比赛中。
第50页 很快第一个弯道就要来临,我应该是漂移呢,还是稳定地走线入弯呢?我应该用一个很晚的剎车点来显示新车手的魄力呢,还是早一些剎车追求更稳定的发挥呢?我要不要拉手剎甩尾呢?我要不要把路面用到最尽呢?减挡的时候我要不要补油来显得更专业一些呢?带着一万个疑问三百种选择,我错过了剎车点,冲出了赛道。 好在车没有任何损坏,我倒了一把,回到赛道,完成了比赛,最终获得第六名。这是我人生的第一个弯道。在我错过剎车点的一瞬间,我觉得我的职业生涯完蛋了,肯定要在耻辱中度过余生了。我仿佛听见了四面八方涌来的嘲笑。如果那时候有个声音对我说,十年以后,你会赢得七届年度总冠军,我肯定会对那个声音说,闭嘴。 当然,我的运气很好,有几棵大树离我冲出去的地方很近,而且很多观众都在那里。如果再不幸一些,我可能就扫到一堆观众,然后撞在树上。我都能想到我遇难后的新闻标题——《少年作家不自量力参加专业汽车比赛,撞死六人撞树身亡最终一弯未拐》。有时候,励志故事和反面教材之间,只差命运之手的淡淡一翻。 回到那天早上,我居然又有第一次参加比赛的感觉。很快,我找到了原因,因为下雪,地面太滑了。到了拍摄地,已接近中午。大家都很诧异,导演居然没有迟到。 我说:放心,我车队的朋友都知道,不管我试车的时候怎么迟到,发车前我一定会以最好的状态把自己固定在车里。我们开工吧,摄影师呢? 副导演说:还在路上。 我们的摄影师廖拟是一个做事情非常认真而且特别严谨的人,我终于比他先到了现场。 我们的第一个镜头是车戏,冯绍峰和陈柏霖坐在我们的道具车中。当时的景观非常奇幻,棕榈树上居然挂着雪。我坐在后面的跟拍车里,同事们把器材都接好。当监视器里传来前方的无线信号时,我有些恍惚。就这样开始了吗?就这样开始吧。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百分之一百准备好的事情。最充分的准备往往意味着你错过了一切。 录音师郭明帮我戴上耳机,确认有声音。我在对讲机里和演员沟通完,细微调整了一下构图。副导演小涛确认器材和车辆就位,制片确认道路已经安全,摄影师确认已经stand by。我轻轻告诉大家我这里也可以了。场记张悦开始打板。监视器画面里出现我们的场记板,上面写着《后会无期》xx镜一次。绿色的stand by变成了红色,场记报板完毕,action,车辆启动。 我的无线信号就断了。监视器里什么都没有。大家都在各司其职紧张工作,你是最终的定夺者,但你的面前一片幽暗。 我没有喊停。一分钟后,我们到了目的地。 大家都问我怎么样,需要进行哪些调整,我脑中飘过按摩女孩的那句话——我眼前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只能听到说话的声音。真是先知。 我说:检查一下无线信号,我们掉头再来一次。 这是《后会无期》的第一镜第一条。在我的眼前,这是一片黑暗,但事实上,它已经自己长成了。这个镜头会出现在电影的中间部分,两个人开着车,窗外还有雪花在飘。你们看到电影就会记得那个镜头。 那第一条就一直封存在数据保全中心,在场记单上也没有给它打上勾。剪辑时,我觉得我们保留的那几条都不够好。我突然记起了这监视器中画面缺失的第一条。于是我让剪辑师打开了这黑暗中的第一条,它被开启时,天空里有一道闪电掠过。光速总是快过音速那么多,那炫目的几秒以后,伴随着神秘的第一条光影,大地惊雷在我们耳边随后赶到,我知道,这是真命天子出场的方式。 最终,我们使用了第七条。 没有什么励志故事。 韩寒mook4:不散的宴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