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音乐电台》 第一章 两个穷人 临海城,南城区边缘。 南城区的边缘有一座很有些年头的石桥,这座石桥的那一头坐落着繁华的大厦,拥挤的商场,高耸的大楼,以及富人才有资格住的别墅海房。 丁一去不在那一头。 丁一去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我虽然没有住在石桥的那一头,可好在我也没有住在石桥的这一头。” 石桥的这一头与那一头的光景大相径庭。临海城有两个贫民区,这一头恰是其中之一。 而他不在这一头。 和丁一去住在一起的好朋友王九蛋也常常以此为荣。每逢有人要问王九蛋所居何处时,王九蛋总会扯住自己满是破洞的衣服,把这番话告诉他们。 “我的家不在贫民窟,你们莫要乱说,我住的地方可不是贫民窟。” 丁一去和王九蛋的确不住贫民区。 但他们也没有住在石桥那头的富人区。 他们就住在黑色的石桥底下,漏风的桥洞里面。 这地方的的确确不是贫民区。 但它却比贫民窟更差劲,更糟糕,更难住。 ········· 丁一去又见到了王九蛋。 他们本是好朋友。 但这三个月来,自从丁一去得到一个好机会,去了城东的富人区兼职做工之后,他们见面的时间就变少了许多。 其实他们不但是好朋友,而且是各自在临海城里最好的朋友,没有之一。 因为他们都穷。 因为他们都没地方住。 然而两人的见面通常都是很高兴的——两人往往都会拿出自己这一整天来掏到的新鲜小玩意儿,或是抢到的大超市里快过期的食品,甚至是偶尔在学校边拾到的一些学生少女们抄录好又不知为何被扔掉,记录着的歌词的小纸。 他们将这些东西一起分享出来,使独乐变为众乐。 两个人会一边吃着超市的草莓味面包,一边“品鉴”一些奇奇怪怪的歌词,偶尔还会唱上两句。 唱歌所赋予人们的快乐,是不分穷人与富人的,每个人都很平等。 今天他们没有唱歌。 王九蛋手里握着一份丁一去在“南丁格尔医院”的医疗检测报告。 他没有看,他不认识几个字,但是他已经得知,丁一去患上了肝部癌症,且查出时已经是晚期了。 王九蛋长长地叹息道:“这病在三四十年前据说是绝症,想不到到了今天2049年,这鬼毛病居然还是没法子医。” 丁一去道:“也许还是有些法子的,但那些法子一定不会用在我这样的穷人身上。” 王九蛋默然。 他讲不出什么安慰丁一去的话来。 丁一去又道:“我前些日子经人介绍,去城东的富人区兼职打了一阵工,不但赚了些钱,而且还得了一次免费体检的机会。” 王九蛋道:“他们送你到‘南丁格尔医院’去免费体检?这可真是大手笔。唉.......” 南丁格尔医院是全球连锁,技术顶尖的最好的医院之一。 丁一去道:“我原本没想去体检的,但想着可以见识见识南丁格尔的大场面,又是免费,于是最后还是去了。” 他接着叹道:“想不到我一体检就检出了这个鬼毛病,看来免费的东西果真不好。我实在不该贪便宜的,贪小便宜就要吃大亏。” 似这种黑色幽默的玩笑,换作平常王九蛋一定捧腹大笑,高赞其趣,但是此时王九蛋却一点儿都笑不出来。 王九蛋留恋地打量着他们所一起居住了三年的桥洞。 桥洞边上的水缓缓向东流去,人的生命流逝岂非也正像这流水一样,一去便不会复返了? 王九蛋问:“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丁一去道:“我开始想着让我哥俩最后开一次告别典礼,送一送我最后一程的。” 王九蛋不言。 丁一去道:“可想了想,我们也实在没什么钱来举办典会,所以就算了。” 过了半晌,他才又道:“我曾听人说,大象在临死之前,会为自己找个安静的坟墓,然后独自死去,我也决定去这么做。” 王九蛋道:“你也决定一个人静静地去世?” 他听说过,肝癌的人通常发现得很晚,死得却很快。 丁一去点头道:“所以我来见你最后一面。” 王九蛋想了很久,他没有说“再见”二字,他只说:“等以后我有钱了,一定请人把我们的故事记下来,你英年早逝,非常可惜,到时候就让你当主角吧。” 丁一去笑道:“不用了,现在的读者是不会喜欢我这种每天在桥洞下做垃圾回收,自甘躺平,不求上进的人当主角的。” ········· 丁一去最终走到了南城。 南城区有一片地方是穷人区与富人区的交界之处,若穷小子们想见富家的千金小姐们一面,往往都会到此间来等望着。 这里对于穷人们来说,是购置物件的商城,对于富人们来说,是集采材料的集市。 丁一去的怀里揣着三百块华夏币,这是他才挣来的全部积蓄。 这笔钱用来治病肯定是不够的。 但是他可以买到一款老款的音乐收音机。 ——如果病治好了,他会很高兴;如果在死前用收音机好好地听几首好歌,他也会很高兴。 丁一去自话:“既然都高兴,那么就差不多都是一样的了!” 他果真走到一家叫作“荷花二手市场”的地方,砍过价之后,用二百五十块钱买了一台原价三百四十块的收音机。 这收音机虽然是二手的,年头却不老,看起来还很新,精致小巧,泛着安静的蓝色,按键旁边还镶着一圈塑料做的“小宝石”。 当他提着收音机走在南城的街上的时候,所有认识他的人都以为他疯了。 “他不是桥洞下面那个捡破烂,收垃圾的么?他也要听音乐?” 有个人道:“我晓得,他前几天不知走了什么运,去富人区混了段时候,想必是打工赚了些钱,然后就来买东西了。” 丁一去已然走远,而议论他的两个人还在一路走,一路说。 “我早说过,这些捡破烂的不懂怎么生活。你瞧瞧,他把仅有的钱挥霍在这上面,等以后他要是生了什么病,恐怕窘迫地连看病的钱都拿不出.........” “他这样子生活,真是糟糕透了!” 丁一去从来没有觉得他的生活糟糕过。 尽管除了王九蛋以外,别的人都不这么认为。 丁一去转过条街,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迫不及待地打开收音机,选择了一个频道开始播放音乐。 “您好,这里是‘神奇音乐电台’,由于您的信号不好,请你先向西走一百五十米。” “嗯,这...收音机还能有这样的提示么?这是城里,怎么会信号不好?” 丁一去感到有些奇怪,但还是向西走了。 “您好,请您再往南走三百四十米,接下来将为您播放歌曲‘送你一朵小红花’。” 丁一去愈发觉得这台收音机古怪,但他还是照做了,又往正南方向走了三百多米。 他走到了一条水沟面前。 顺着水沟往东走,那便是靠着海边的富人区,而向西行,则是他所住的“桥洞之家”。 而这一回收音机里总算没有失信,果然已开始播放起音乐来。 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一首歌了。 【送你一朵小红花,开在你昨天新长的枝桠。】 【奖励你有勇气,主动来和我说话。】 【不共戴天的冰水啊、义无反顾的烈酒啊,】 【多么苦难的日子里,你都已战胜了它。】 【·········】 【送你一朵小红花....】 歌声中仿佛带着一段三言两语难以讲明的故事。 而就在这一刻,收音机上忽地传来一股难以抗拒的巨大力量,拉扯着丁一去的双手,使其身形往前倾倒去! 这一倒去,恰好倒进了水沟之中。 奇异的事情发生了,丁一去的身体摔落在水沟之中,向下沉去,而当他的身躯完全没入水中之后,竟奇迹般地消失无踪了。 “欢迎来到神奇音乐电台,正在进入神奇音乐世界。” “根据本人身份,获得个人专属技能‘拾荒者的体质’。” ·········· “拾荒者的体质:c级技能,专属技能。” “技能说明:平常总与垃圾们打交道,过惯了苦日子的您,在各种环境下都更容易生存得多。” 第二章 神奇音乐世界 风沙肆虐四方,荒漠一望无垠,天空雾朦朦的,呈现着一种暗红的死寂色。 没有鲜花,没有绿草,没有树木,没有水泊,只有偶尔能见的孤单的仙人掌矗立着,一日又一日,一夜又一夜,从来无人问津。 除了偶尔从旁经过的骆驼以外,荒漠中几乎再无生机。 只有一座城。 一座很小的城,在荒漠的边缘,极东的边上。 可不知什么原由,这座城也渐渐要被风与沙吞没了。 小城中酒馆的老板常常会对误入此地的人说:“这座城再过几年就要彻底消失了。要想回到人类的世界,只有提起真正的勇气,奋力穿越过这片沙漠才行!” ········· 酒馆的老板叫纳罗,丧妻,鳏居。 纳罗长着满腮的紫色大胡子,身材宽大,手臂有力,整个人显得很是强悍,只是他的一只左眼很早便瞎了。 他虽是个独眼,却从没有人敢因为这点就瞧不起他。 因为他称得上是整座小城里最有“权力”的人。 “权力”的源头便是他掌握了荒漠中稀缺无比,几不可寻的水源! ········· 纳罗正在向面前到来的六位新客人介绍他的“权力”。 他指着身后的酒馆,以及酒馆当中陈列的劣酒与好酒,笑道:“这座城里只有我有办法弄到足够的水,当然还有酒。所以你们最好不要来招惹我,如果惹毛了我,你们离死就不远了。” 这六位新客人大多都还处在发懵的状态里。 他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更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做什么事。 纳罗拖着肥胖的躯体,慢慢走远之后,这六个人里才有一个人突然站出来,对着众人开口。 “五位新人,你们好。首先介绍一下,我叫宋中。” 说话的人眉毛很细,鼻子很挺,手臂比一般人长,脸庞看上去有七分英俊,但眼神中总透露出的一股傲气,却让人不免有些对其生厌。 宋中道:“你们来的时候,想必都知道了,你们现在所处的地方是‘神奇音乐世界’。” “神奇音乐世界.......” 五个人面面相觑,想开口讨论,又被宋中打断。 宋中淡淡地道:“神奇音乐世界,你们可以理解为是一个充满异能与法术的世界,你们在这里可以获得各种各样的机遇,从而进一步获得独特的异能之术。” “异能?” 五个人的心里都掀起疑惑与惊奇的极大波澜。 丁一去也在这五个人之中。 他落入水沟,再醒过来,就发现自己到了这里,来到了另一个奇异的世界。 他再三掐过自己的腿,确认不是在做梦之后,正努力适应着这一现实。 这时,在丁一去身旁的一个二十出头的男生忽然弱弱地问道:“异能世界?是什么....什么意思?” 宋中瞥了一眼他,蔑笑道:“你连异能是什么都不知道?连网络小说都没看过吗?” “没有....我看过网文的,但我不知道,这个地方有什么不一样......” 他含含糊糊地讲,有些表达不清楚自己的意思。 宋中走到他面前,用手拍了拍他的脸,冷笑道:“你可真是个废物啊!” 宋中接着又按着“废物”的脑袋,教训道:“你们最好脑子都放聪明点,不然是很难在这种异能世界存活下去的。这里不但有很多机遇,也有的是危险!” 六个人思索片刻后,总算接受了眼前的事实。 随即大家在宋中的要求下又互相介绍了一番。 除了宋中是“老人”以外,另外五人都是“新人”。 五人之中,两男三女,三名女生分别叫黄秀、周云、纪妙妙,那个被叫作“废物”的男生则叫张欢。 五人互相认识完后,宋中又道:“我是经历过五次‘神奇音乐世界’的老人,这一回由我作为你们的指引者,带你们熟悉这个神奇的世界。” 黄秀是个三十来岁,普普通通的女性,询问宋中道:“我们还能够回到现实世界么?” 宋中平静地道:“当然可以。你甚至还能带着异能回去。” 周云比黄秀还要小几岁,她又问:“要怎么才能回到现实世界?” 宋中又冷笑一声:“活下来,你就能回去。” 他看了众人一眼,手掌摆开,口中念念有词,众人忽觉得温度在不断升高。 再过了几个呼吸,宋中的手里面竟慢慢凝聚出了一个人头大的火球,火焰滚滚,腾空而上,火蛇不断跳动着,炙热的火星扑面而来! 一旁路边横着一个圆木桶,宋中挥手一掷,火球顿出,立即将圆木桶笼罩在火焰之中,使其剧烈地燃烧起来! 嗤!嗤!嗤! 不过一会儿,圆木桶便成了一堆黑色的灰烬。 宋中看着面前的五位新人,尤其是看见三名女子震惊的神情后,不禁相当满意,道:“这就是异能。这是我经历第二个‘神奇音乐世界’时学到的e级技能,火球术。” “e级技能?” 宋中道:“如果真有机缘,你们可以在‘神奇音乐世界’中学得各种技能,技能共分a、b、c、d、e、f、g七个等级,你们能学到一个f级别的技能,那就很走运了!” 他扫视过五人,道:“你们初入神奇音乐世界,应当会获得一个个人技能,你们都报出来吧。” 接着,黄秀先讲,她获得的是级别最低的“g级技能”【打扫术】,可以使她打扫房间的速度加快。 周云获得的也是“g级技能”,是【饮水术】,能让她吸收水分的速度加快,储存更多的水。 而纪妙妙有一个“e级个人专属技能”【妙舞】,加快了她的速度与力道,提升了身体的灵活度与柔韧性,跳舞的资质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提高。 纪妙妙只有二十二岁,五官精致,容貌姣好,身材曼妙,非常美丽。当她说出自己技能的时候,宋中的眼睛在她身上逡巡了几周,口中赞了一个“好”。 这技能虽肯定不如“火球术”般威力不俗,但毕竟是个e级技能。 张欢则是得到了“f级专属技能”【看书】,能提升他阅读书籍的速率,增强记忆能力。 丁一去有些不明白为什么大家获得的技能等级好像都不高,只有自己的专属技能达到了c级级别。 他秉着“从众”的心态,也谎报出自己获得的技能是“f级技能”【拾荒者的体质】。 “拾荒的意思是不是就是捡垃圾的?” 周云问。 问这句话的时候,她和宋中一起都在笑。 丁一去当然明白他们为何发笑,但他没有多解释什么,只点了点头。 笑完之后,宋中道:“好了,我们现在该去了解这座小城的情况了,通常了解情况之后,我们就能够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故事,而我们又可以做些什么,可以获得些什么利益。” 小城之中安安静静的,声响极少,若非偶尔能见到零星几个行人在远处经过,甚至要让人以为这是一座空城。 这样一座寂静可怕的空城当中,会有什么故事等着他们? 宋中突然脸色变得很玩味,话锋一转,道:“可不论有什么故事,你们最好记住一点。” 他扬了扬刚刚发出“火球”的那只手掌,说道:“你们最好都来‘舔’着我,来努力讨好我,否则我可不会给你们提供那么多帮助,你们如果不幸死了,我也不会替你们收尸的。” 宋中大有深意地看了一眼纪妙妙,道:“如果某些人懂得怎么来‘舔’我,那就更好了。” “现在我们分头行动,我和纪妙妙、张欢一组,剩下三个人一组,天黑之前,回到这座酒馆会合。” 丁一去抬头看了看酒馆,上面的招牌写着四个字“善良酒馆”。 第三章 善良酒馆的买卖 天渐渐变黑了。 丁一去、黄秀、周云三人的确从一些老人的口中。了解到了这座城市的一些消息。 这座城就叫荒漠之城,地处在一大片荒漠的深处,在过去几年里尚且会有过往的商队和旅客来到此间,但近些年来因为一些荒漠的异动,人却越来越少了。 城里面,该走的人都已走了,该死的人也都已死掉。 所剩不多的人要么是走不掉,要么是不愿背井离乡,那一家纳罗开设的“善良酒馆”成为了小城里唯一像样的娱乐场所。 城里的人们都亲切地称呼它为“荒漠避难所”。 他们打探到这些消息之后,随即原路返回,回到了“善良酒馆”门口。 而他们到的时候,宋中、纪妙妙、张欢三人已在酒馆门口等着了。 不但他们在等,酒馆老板纳罗也在等。 而且纳罗的脸色还很不好看。 丁一去走近了才发现,纳罗不是在等他们,而是在训斥宋中三人。 “我放在路边晒着的酒桶,谁给你们的胆子,将它一把火烧了?” 纳罗大声呼喝,紫色的大胡子随着张嘴的动作一起一伏,看起来很是生气。 “你们几个小鬼,以为自己很有本事?敢烧我的东西?” 纳罗唾沫几乎快喷到宋中的脸上。 宋中被训着,一股阴怒在心头燃烧,却没有说话。 纳罗又指着他骂道:“你很会玩火吗?你知不知道,荒漠里最不缺的就是火!我随随便便拿一块放大镜,在太阳下都能燃起你脑袋这么大的火球!” 宋中手掌动了动,似想要出手,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他明白,目前在这个地方还不能得罪眼前这个大胡子。 他虽然会一招“火球术”,但不代表他可以在城里为所欲为。 第一,他不知道这个大胡子的实力如何;第二,他也不清楚城里的水源从何而来,这两件事情都不能让他轻举妄动。 但是宋中在心里暗暗决定:等他弄明白这两件事之后,立马就杀了这个大胡子! 反倒是张欢在旁不断地赔礼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老板,我们不知道那是您的酒桶,实在对不起!” 纳罗横着眼,骂咧咧道:“小子,不知道那是我的酒桶?全荒漠城只有我一家酒馆,那不是我的是谁的?!” 张欢急得满头大汗,连连道歉。 小城在训骂与道歉声中进入了夜晚。 当天空完全被黑暗笼罩,被暮色替代的时候,空气中的温度突然下降了很多。 荒漠城本来就冷清,此刻却令人感觉更冷,冷得人轻轻发颤。 张欢被寒风一吹,愣了一阵,终于反应过来,说道:“荒漠里昼夜温差一定很大,这里白天热,晚上却冷,我们得赶紧躲进屋子里去。” 纳罗突然道:“这里真正能避寒的屋子可不多,我这里稍后会生火,你们要不要进,就看你们自己了。” 张欢看向宋中,宋中想了想,走近纳罗的身边,贴着他的耳朵说了些什么话。 纳罗大有深意地看了宋中一眼,点点头,随后居然便将六人请进了他的善良酒馆。 ············ 酒馆里燃着炉火,果然很温暖。 进屋之前,张欢在叫冷,其他人也在缩紧身躯,而奇怪的是,丁一去虽也感受到了气温迅速下降,却并未觉得对自己有太大的影响。 他想了一下,明白过来。 ——这大概是他获得的“c级技能”【拾荒者的体质】在起作用了。 纳罗竟然很好心,又让自己酒馆的两位服务员拿出酒水来招待六人。 两位服务员都是女孩子,年纪都不大,在十八九岁左右。 其中一位叫提亚,身材高挑,胸挺腰细,两条大长腿雪白而紧致,一双手臂也似白莲藕一样,长得更是美极了。 纪妙妙本也算很难得的美女,但是跟她比起来,又差上一些了。 张欢的眼神在她身上差点有些移不开。 另外一位服务员叫阿莉,却与提亚截然相反。她身材有些圆胖,个头也不高,长相本来说不上美,也说不上丑,但是她偏偏站在提亚身边,便太相形见绌了。 两人把酒端过来后,提亚耐心为众人介绍酒馆的历史,酒的种类,怎么开酒等等,与大家笑成一片;阿莉却独自一人默默走开了。 过了不久,酒馆里陆陆续续又来了零散十来个客人,提亚也被纳罗叫走,去招待他们了。 大家开始喝酒,黄秀和纪妙妙原本不太会喝酒,但是宋中告诉大家,必须靠喝酒来补充水分,抵御寒冷,她们也只好喝。 “祝你们都能在神奇音乐世界中找到自己的机缘!” 几杯烈酒入肚,推杯换盏,六个人好似在一恍惚间已成为了很好的朋友,十分熟络。 丁一去喝了几口酒之后,问出了一个问题:“宋哥,这里面的异能,能够消灭人的癌症,让人恢复健康么?” 宋中瞥了他一眼,道:“怎么?你得了癌症?” 丁一去道:“是,肝癌。差不多到晚期了。” 宋中摇头道:“那就没救了。你觉得什么异能能治好你的癌症?” 他扬起手掌,掌心映着蜡烛,隐隐与火光交错,闪灭不定,仿佛随时可以发出一个燃烧一切的火球。 “这个‘火球术’是我拼了命学来的,这技能已算珍稀罕有,你觉得能不能治好你的癌症?” 宋中轻笑一声,不再多说,反而去与纪妙妙喝酒。 酒馆老板纳罗在旁边忽地插了一句:“异能者们拥有的异能通常都是外显的。能改变身躯本质的异能少之又少,这种异能的评级往往都很高。” “至于能治好癌症.......我活了这么大,还不太听说过有。” 丁一去“嗯”了一声,不再言语。 既然治不好癌症,他即便在短时间内获得了一些异能,那也不过是昙花一现而已。 纵使他学到了比宋中更强大的异能,能够释放数个“巨大火球”,在瞬息将酒馆毁灭,但这对于他来说,也没有太大意义了。 何况他的时日本来就所剩无几,他甚至觉得自己能不能坚持到回现实世界的那一天都成问题。 丁一去开始喝酒。 肝不好的人本不该喝酒的,丁一去却已经无所谓。 宋中见他一直不停地喝酒,反而显得有些高兴,拉着五个人开始拼酒,说他作为“老人”,这是老人迎接新人的第一天晚上,一定要不醉不休。 众人其实不愿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喝得太醉,但架不住宋中的苦劝,张欢先在宋中的催促下带头喝了一小瓶酒,随后大家都跟着喝了好几杯。 大家喝得不多,但这酒的后劲却很大,在宋中又多劝了几杯酒后,大家便酩酊而醉,一个接一个地睡在桌上了。 ············ 还未天亮,丁一去便清醒过来,他也是最先醒的,也许是得益于【拾荒者的体质】,他竟连一点醉意都没有了。 他走出酒馆,站在门前,吸一口清晨的冷风,神清气爽,昨夜的醉酒对他来说,仿佛只是一场梦。 他四处望了望,随即回到酒馆。 这时宋中也已醒来,正在和老板纳罗独自交流着,似是达成了什么协定,然后便一一叫醒众人。 “你们过来看看。” 纳罗带着六人来到酒馆的另外一处,拿出一把银色的钥匙,将一扇隐藏的门打开,这边竟还有一个很大的房间。 门刚打开,落入眼中的便是一个陈旧的咖啡色柜台,落了不少灰尘,像是尘封许久了。 纳罗翻过柜台,进到了门里面去,一边道:“荒漠城最热闹的时候,酒馆的任务可是有不少的,只可惜现在不多了。” “这里还有几个未完成的酒馆任务,既然宋中先生说你们是前来帮助荒漠城的勇士,那么我想你们会完成好它们的。” 咖啡色柜台的上方悬挂着五、六块木板牌子,木牌子上正反两面都写着许多字。 柜台灰尘密布,但牌子却擦得很亮。 牌子的正面写着任务的名称与要求,背后写的是任务的奖励与收获。 纳罗笑道:“这些发布任务的人有的虽已死了,但我纳罗最讲信誉,所以任务的奖励品还在我手里保管着,你们只要完成了酒馆任务,我还是会将奖励移交于勇士们。” 宋中点点头,他像是早就打探过了这些信息一样,只是他却从未给其他伙伴说过。 纪妙妙好奇地随手拿过一块牌子来看,顿时惊讶起来,上面写着: “酒馆任务:击杀荒漠中变异的风沙骆驼王,并取得其驼峰。” “任务奖励:c级技能【飞沙走石】。” 令纪妙妙感到惊讶的正是奖励居然是一门“c级技能”。 宋中拍拍她的肩膀,道:“不必想了,这种任务的难度之大,肯定不是我们轻易能完成的,走了,我们接这个任务。” 他取下早就看好的另外一块牌子,交给纳罗。 纳罗笑道:“好的,年轻人们,祝你们五位一路好运!” “是六位,老板,你数错了。” 周云纠正道。 纳罗却正色道:“你们就是五位。” 周云诧异地问道:“怎么会是五位?” 纳罗居然指着黄秀,慢慢道:“她不能走了。” “为什么?!” 黄秀大吃一惊。 纳罗道:“因为你已经被卖给我了,大家伙瞧瞧,这是卖身的契约。” 他从怀中拿出一份文件,共有两张,白纸黑字,一份是华夏的文字,另一份却是外文,两张纸上都有黄秀的签字和手印。 黄秀惊呼道:“我.......我........我什么时候签的这些?” 宋中在旁淡淡地道:“昨天你喝醉的时候。” 黄秀不知所措地叫道:“我怎么会签这些的?!” 纳罗道:“因为你们昨天喝酒要付酒钱,在这里过夜要付过夜费,这位宋中先生没有咱们荒漠里能用上的货币,却说你很会打扫卫生,收拾酒馆,所以就把你卖给我了。” 黄秀神情慌忙,又惊又惧道:“他.....把我卖给你?不....这不算数的!这是不能算数的!我不同意!” 纳罗冷冷道:“我这家善良酒馆,能够让你们用这种方式抵债,已经很善良了。希望你们能信守契约!” 他随即走过去,一把提起黄秀,往酒馆的后面走去了。 “不行!救命!你们救一救我..........” “宋中弟弟,你救救我,我一定好好感谢你,我给你当牛做马都可以!” “········” 宋中道:“你只是在这里做一做服务员而已,比给我当牛做马好得多了,有什么救不救的?” 接下来任黄秀怎么呼救,叫喊,宋中都没有要开口的意思了。 黄秀转即已被纳罗带到了后院。。 纪妙妙震惊着,说道:“黄秀姐姐她......宋大哥,你怎么会把她.......” 宋中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说道:“如果我不这么做,昨天我们都只能在外面活活被冻死!你们最好明白,这个世界是很残酷的!” “再说了,喝酒的可不止我一个人,还有你们都喝了!你们又打算拿什么东西来付这笔账?!” 纪妙妙和周云都说不出话来。 张欢看了一眼远处刚刚起床的两位服务员,圆场道:“没关系,咱们可以做任务,得奖金,将黄姐再赎回来的,是吧,宋大哥?” 宋中不置可否。 张欢见宋中不接话,只好“嘿嘿、嘿嘿”地尬笑。 宋中看了剩下的四人一眼,道:“好了,我们该走了。今天要去城边上,探一探荒漠的虚实。” 丁一去忽然道:“我不去了。” 宋中不悦的目光立即扫到了丁一去的脸上,问道:“你为什么不去?” 丁一去道:“因为我是病人,” 宋中严厉道:“你既知道你是病人,就更应该服从团队,表现出你的价值。像你这种一点团队意识都没有的人,在这里是活不长命的!” 丁一去道:“活不长命?这一点你怕,我倒是不太怕的。” 他本就活不长了。 宋中冷笑着道:“哼,看你这肝癌的病痨好像倒很有脾气。” 丁一去居然笑了:“我现在发现,得这种病也是有好处的。” 宋中道:“什么好处?” 丁一去道:“好处就是我现在看你这个王八蛋很不顺眼,就可以叫你赶紧从我面前滚远!” 他说完,头也不回,往酒馆里面走去了。 第四章 提亚与阿莉 丁一去骂完宋中,转身往酒馆里走去。 宋中铁青着脸,手掌蠢蠢欲动,似是想唤出火球,杀了眼前这个敢于辱骂他的男人! 但是就当他口中默念咒词,火焰的元素凝聚之时,酒馆中又有一个人走了出来。 走出来的那个人竟是老板纳罗。 他手中空空,已不知将黄秀提到哪里去了。 纳罗瞧着宋中的样子,笑道:“宋中先生,你的火球若是不小心砸到我的酒馆里来,那可能只有把你自己卖给我,天天帮我生火做饭才赔偿得起了。” 宋中面色一僵硬,他没想到纳罗居然能感受到他即将释放火球术,并对之提出警告。 纳罗就站在门口,大手挥了挥,道:“几个小子,赶紧走吧,中午是最好察看荒漠情况的时间,若是晚去了,意外也就多咯。” 他浑然不将宋中的“火球术”放在眼里。 旁边的纪妙妙忽地想起来,酒馆中有c级技能的任务奖励,而这个老板到现在说还保留着奖励品,公平公正,既没有中饱私囊,丰厚的奖励也没有被其他人所夺走。这样子推测的话,这个酒馆老板自己的手段恐怕也不低。 纪妙妙扯了扯宋中的衣角,在他耳边说出了自己的推测。 宋中看了纪妙妙一眼,放下手掌,熄去掌心的火元素,道:“我早明白了,我试探试探这酒馆老板而已。” 他不再去看纳罗,而是转身道:“我们走!” ········· 丁一去走进酒馆里,看见黄秀被扔在柜台旁边。 两位服务员提亚和阿莉一左一右,正在对她讲一些话。 黄秀看见丁一去走进来,以为丁一去是良心发现,来帮助她的,于是拼命地想要靠近丁一去,叫道:“我在这里,救我救我!” 丁一去看见她,叹了口气,道:“我救不了你。你自求多福吧。” 黄秀听到这句话,又看见酒馆门口正进来的纳罗,顿时瘫坐在地,像是溺水的人被抢走了最后一根稻草。 纳罗走过来,瞧着黄秀,说道:“你去后院换套衣裳,以后你就是善良酒馆的清洁员了。快去!” 黄秀眼中有泪珠在打转,不断地摇头,口中连连恳求,请纳罗放过她。 纳罗道:“你最好乖乖听话,这样就能免掉一顿毒打。” 纳罗从柜台后面取出一根棒子来,棒子是红色的,上面插着密密麻麻的仙人掌的刺。 黄秀还想挣扎,纳罗一棍子“砰”地打在了她大腿上! “啊!” 黄秀一个激灵,大腿上已有鲜血渗出,她哀嚎了几声,却不敢再有多的动作,老老实实地被提亚领着,往后院走去了。 丁一去找了张桌子坐下来,阿莉走过来,问丁一去需要什么。 纳罗却挡住阿莉,问道:“你有钱喝酒吗?” 丁一去道:“在这里喝酒需要先付钱吗?” 纳罗道:“不用。但是你若喝完了酒却给不出钱来,要么也卖身给我,要么就挨一顿毒打再被丢出去,在外面冻死!” 丁一去道:“你打人打得重不重?” 纳罗冷冷道:“要看你点的酒贵不贵了。” 丁一去道:“好,来两瓶最贵的酒!” 纳罗没有生气,反而笑了,只不过笑得有些狰狞。 纳罗道:“很好,我这家善良酒馆做生意向来善良,即使我知道你没有钱,但是我还是遵守生意的原则,先喝酒,后付账!提亚,给他拿酒!两瓶最好的酒!” 不过一会儿,那位国色天香,美丽动人的提亚便从地下酒窖里拿了两瓶酒来,酒是绿色的,微微黏稠,名字叫“仙女泪”。 据说这是用荒漠里的仙人掌的眼泪酿成的酒,每一滴都很珍贵,常常喝甚至能让人的身躯变得更加适应荒漠。 丁一去坐在酒桌上,一点一点地开始喝。 纳罗没有管他,而是照常做自己的生意。 这家酒馆下午居然生意也还行,有好五、六位男士都来光顾,而且出手阔绰,非常大方。 丁一去在旁边不声不响,听了半晌,才明白过来,这些男士不是“单纯”来喝酒的,而是来看提亚的。 这些还留在荒漠城里的男人每天已没有太多的乐趣,仅有的两种乐趣:一是一醉解千愁,二就是能得到提亚的青睐。 提亚生得确实很美,像她这样的美女,若是生在大城市里,追她的人那不知要排到多远去了。 在荒漠城里,她也是最受欢迎的人。只可惜这些年来,除了偶尔有男人们不明真假的吹牛话说和她上过床,谁也不清楚究竟提亚到底“爱”的是谁。 提亚也很会和这些男人周旋,她流连在酒桌上的风姿往往令这些男人神魂颠倒,既痴又醉。 今天提亚好像也知道丁一去没钱,所以她开了酒过后,没怎么理会丁一去,径直去与那些熟客招呼共饮了。 丁一去看了半天,忽然对着角落里发呆的阿莉招了招手。 阿莉走过来,用围裙擦了擦手,问道:“客人,你有什么事么?” 丁一去道:“你坐下来,陪我喝酒。” 阿莉的脸腾地一下红了。 “就像那个提亚一样。” 丁一去指了指不远处,补充了一句。 阿莉道:“我.....我没陪客人喝过酒,我不会。” 来到酒馆的男人们都从不会让阿莉陪酒,他们要找的只是提亚。 丁一去道:“没事,你坐在这里,听我讲讲话就行了。” 阿莉犹豫了半天,终于坐了下来。 她坐在丁一去的对面,双手不断揉搓着围裙,有些手足无措。 丁一去也没有看她,反而自顾自地讲起自己的生平经历来。 他的确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所以他想最后一次好好找人讲一次话,让生命最后的旅程显得圆满一点。 阿莉虽然感到有些不适应,却真的在很仔细地看着他,很认真地听他讲。 ········· 这一讲就是一下午。 到傍晚时,宋中四人也回来了。 宋中回来的时候颇有些灰头土脸,身上多是黄沙,连美丽的纪妙妙看起来也很狼狈,张欢最惨,他断了一条手臂! 宋中来到酒馆之后,瞧见丁一去居然在悠悠然地喝酒。他想到自己今天遇到的危险,再看看丁一去安逸的样子,心头不禁一阵无名火起。 他走到丁一去身旁的座位坐下,冷嘲热讽道:“喝了一天的酒啊?有钱付账吗?” 丁一去没有理他。 宋中道:“如果你现在趴下,把我的鞋子舔一遍,舔干净,我可以考虑帮你付账。” 昨天“卖掉”黄秀所得的钱,他还剩下不少。 丁一去还是没理他,而是又对阿莉说了几句话。 宋中看见阿莉,嗤笑道:“原来你在跟她喝酒,哈哈哈哈!笑死我了,妙妙,过来帮我捏捏肩膀。” 纪妙妙听了他的话,有些不情愿,但还是过来帮他捏肩捶背。 宋中摸了摸纪妙妙的手,故意对着丁一去嘲弄道:“我万万没有想到,你居然会喜欢这种又胖又难看的女人。哈哈哈哈哈哈.......” 丁一去突然挥手,一巴掌拍在他脸上! 啪! 笑声戛然而止。 他反手又将酒瓶向宋中头上砸去,宋中反应过来,急忙躲闪,最后还是被砸中肩膀! 砰! 玻璃碎了满地,酒馆里所有人的目光都朝这边汇聚过来。 丁一去左手把住宋中的手,不让他释放火球,右手按住宋中另外一只肩膀,一字字地说道:“你看清楚,你面前这个女孩比你妈都好看一百八十倍!” 宋中羞怒交加,气上头顶,立马想还手,却被丁一去紧紧按住! 他的力气本不算小,但却被常年拾荒,做惯苦活,气力极大的丁一去压制了! “谁敢在酒馆里打架闹事?!” 纳罗渐渐走了过来。 第四章 提亚与阿莉 丁一去骂完宋中,转身往酒馆里走去。 宋中铁青着脸,手掌蠢蠢欲动,似是想唤出火球,杀了眼前这个敢于辱骂他的男人! 但是就当他口中默念咒词,火焰的元素凝聚之时,酒馆中又有一个人走了出来。 走出来的那个人竟是老板纳罗。 他手中空空,已不知将黄秀提到哪里去了。 纳罗瞧着宋中的样子,笑道:“宋中先生,你的火球若是不小心砸到我的酒馆里来,那可能只有把你自己卖给我,天天帮我生火做饭才赔偿得起了。” 宋中面色一僵硬,他没想到纳罗居然能感受到他即将释放火球术,并对之提出警告。 纳罗就站在门口,大手挥了挥,道:“几个小子,赶紧走吧,中午是最好察看荒漠情况的时间,若是晚去了,意外也就多咯。” 他浑然不将宋中的“火球术”放在眼里。 旁边的纪妙妙忽地想起来,酒馆中有c级技能的任务奖励,而这个老板到现在说还保留着奖励品,公平公正,既没有中饱私囊,丰厚的奖励也没有被其他人所夺走。这样子推测的话,这个酒馆老板自己的手段恐怕也不低。 纪妙妙扯了扯宋中的衣角,在他耳边说出了自己的推测。 宋中看了纪妙妙一眼,放下手掌,熄去掌心的火元素,道:“我早明白了,我试探试探这酒馆老板而已。” 他不再去看纳罗,而是转身道:“我们走!” ········· 丁一去走进酒馆里,看见黄秀被扔在柜台旁边。 两位服务员提亚和阿莉一左一右,正在对她讲一些话。 黄秀看见丁一去走进来,以为丁一去是良心发现,来帮助她的,于是拼命地想要靠近丁一去,叫道:“我在这里,救我救我!” 丁一去看见她,叹了口气,道:“我救不了你。你自求多福吧。” 黄秀听到这句话,又看见酒馆门口正进来的纳罗,顿时瘫坐在地,像是溺水的人被抢走了最后一根稻草。 纳罗走过来,瞧着黄秀,说道:“你去后院换套衣裳,以后你就是善良酒馆的清洁员了。快去!” 黄秀眼中有泪珠在打转,不断地摇头,口中连连恳求,请纳罗放过她。 纳罗道:“你最好乖乖听话,这样就能免掉一顿毒打。” 纳罗从柜台后面取出一根棒子来,棒子是红色的,上面插着密密麻麻的仙人掌的刺。 黄秀还想挣扎,纳罗一棍子“砰”地打在了她大腿上! “啊!” 黄秀一个激灵,大腿上已有鲜血渗出,她哀嚎了几声,却不敢再有多的动作,老老实实地被提亚领着,往后院走去了。 丁一去找了张桌子坐下来,阿莉走过来,问丁一去需要什么。 纳罗却挡住阿莉,问道:“你有钱喝酒吗?” 丁一去道:“在这里喝酒需要先付钱吗?” 纳罗道:“不用。但是你若喝完了酒却给不出钱来,要么也卖身给我,要么就挨一顿毒打再被丢出去,在外面冻死!” 丁一去道:“你打人打得重不重?” 纳罗冷冷道:“要看你点的酒贵不贵了。” 丁一去道:“好,来两瓶最贵的酒!” 纳罗没有生气,反而笑了,只不过笑得有些狰狞。 纳罗道:“很好,我这家善良酒馆做生意向来善良,即使我知道你没有钱,但是我还是遵守生意的原则,先喝酒,后付账!提亚,给他拿酒!两瓶最好的酒!” 不过一会儿,那位国色天香,美丽动人的提亚便从地下酒窖里拿了两瓶酒来,酒是绿色的,微微黏稠,名字叫“仙女泪”。 据说这是用荒漠里的仙人掌的眼泪酿成的酒,每一滴都很珍贵,常常喝甚至能让人的身躯变得更加适应荒漠。 丁一去坐在酒桌上,一点一点地开始喝。 纳罗没有管他,而是照常做自己的生意。 这家酒馆下午居然生意也还行,有好五、六位男士都来光顾,而且出手阔绰,非常大方。 丁一去在旁边不声不响,听了半晌,才明白过来,这些男士不是“单纯”来喝酒的,而是来看提亚的。 这些还留在荒漠城里的男人每天已没有太多的乐趣,仅有的两种乐趣:一是一醉解千愁,二就是能得到提亚的青睐。 提亚生得确实很美,像她这样的美女,若是生在大城市里,追她的人那不知要排到多远去了。 在荒漠城里,她也是最受欢迎的人。只可惜这些年来,除了偶尔有男人们不明真假的吹牛话说和她上过床,谁也不清楚究竟提亚到底“爱”的是谁。 提亚也很会和这些男人周旋,她流连在酒桌上的风姿往往令这些男人神魂颠倒,既痴又醉。 今天提亚好像也知道丁一去没钱,所以她开了酒过后,没怎么理会丁一去,径直去与那些熟客招呼共饮了。 丁一去看了半天,忽然对着角落里发呆的阿莉招了招手。 阿莉走过来,用围裙擦了擦手,问道:“客人,你有什么事么?” 丁一去道:“你坐下来,陪我喝酒。” 阿莉的脸腾地一下红了。 “就像那个提亚一样。” 丁一去指了指不远处,补充了一句。 阿莉道:“我.....我没陪客人喝过酒,我不会。” 来到酒馆的男人们都从不会让阿莉陪酒,他们要找的只是提亚。 丁一去道:“没事,你坐在这里,听我讲讲话就行了。” 阿莉犹豫了半天,终于坐了下来。 她坐在丁一去的对面,双手不断揉搓着围裙,有些手足无措。 丁一去也没有看她,反而自顾自地讲起自己的生平经历来。 他的确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所以他想最后一次好好找人讲一次话,让生命最后的旅程显得圆满一点。 阿莉虽然感到有些不适应,却真的在很仔细地看着他,很认真地听他讲。 ········· 这一讲就是一下午。 到傍晚时,宋中四人也回来了。 宋中回来的时候颇有些灰头土脸,身上多是黄沙,连美丽的纪妙妙看起来也很狼狈,张欢最惨,他断了一条手臂! 宋中来到酒馆之后,瞧见丁一去居然在悠悠然地喝酒。他想到自己今天遇到的危险,再看看丁一去安逸的样子,心头不禁一阵无名火起。 他走到丁一去身旁的座位坐下,冷嘲热讽道:“喝了一天的酒啊?有钱付账吗?” 丁一去没有理他。 宋中道:“如果你现在趴下,把我的鞋子舔一遍,舔干净,我可以考虑帮你付账。” 昨天“卖掉”黄秀所得的钱,他还剩下不少。 丁一去还是没理他,而是又对阿莉说了几句话。 宋中看见阿莉,嗤笑道:“原来你在跟她喝酒,哈哈哈哈!笑死我了,妙妙,过来帮我捏捏肩膀。” 纪妙妙听了他的话,有些不情愿,但还是过来帮他捏肩捶背。 宋中摸了摸纪妙妙的手,故意对着丁一去嘲弄道:“我万万没有想到,你居然会喜欢这种又胖又难看的女人。哈哈哈哈哈哈.......” 丁一去突然挥手,一巴掌拍在他脸上! 啪! 笑声戛然而止。 他反手又将酒瓶向宋中头上砸去,宋中反应过来,急忙躲闪,最后还是被砸中肩膀! 砰! 玻璃碎了满地,酒馆里所有人的目光都朝这边汇聚过来。 丁一去左手把住宋中的手,不让他释放火球,右手按住宋中另外一只肩膀,一字字地说道:“你看清楚,你面前这个女孩比你妈都好看一百八十倍!” 宋中羞怒交加,气上头顶,立马想还手,却被丁一去紧紧按住! 他的力气本不算小,但却被常年拾荒,做惯苦活,气力极大的丁一去压制了! “谁敢在酒馆里打架闹事?!” 纳罗渐渐走了过来。 第五章 送你一朵小红花 纳罗走过来了。 他看见有人在酒馆里面闹事,眉头紧紧皱起,满脸都是不悦与愤怒。 “你们谁在这里闹事?!” 还没等宋中回答,纳罗从柜台下拿出那根长满仙人掌刺的红色短棍,“霍”地一声掷了出去! 砰! 善良酒馆对面是一间空房子,房子的玻璃霎时便被打碎! 嗖! 红色棍子飞快而去,竟又飞快而回,回到了纳罗的手里! 纳罗语声中带着寒意,道:“这虽然只是一个f级技能【回旋棍】,但是我相信,用来打爆你们任何一个人的脑袋,都绝不成问题!” 宋中回头望了望酒馆对面的空房子,立即说道:“是他!” 他手指着丁一去。 宋中义正词严地道:“就是这个丁一去,他动手闹事,还打伤了我!” 纳罗甩了甩手中的短棍,道:“是么?很好,现在他又罪加一等了。” 他将自己的外衣脱下,接着慢慢道:“丁一去先生,请你先付清酒账,我们再算算在酒馆动手打人的账!” 丁一去很坦然,道:“随便你怎么算,你想怎么算这笔账都可以。反正我都付不起。” 纳罗道:“那我就只有送你去地狱了。” 丁一去道:“我更乐意去天堂。” 他到了现在,居然还开得出玩笑来。 纳罗冲着丁一去扬了扬手,道:“出来吧。酒馆里面不许斗殴,这条规则我也会遵守。” 他示意让丁一去和他出去解决。 宋中清理掉插在肩膀上的酒瓶碎片,很得意地瞧着丁一去。他认为,他虽然负了伤,但他能亲眼看见丁一去被打死,他也还是很开心的。 丁一去毫无所谓的样子,随即便走出酒馆,直面着纳罗。 酒馆的其他客人,还有提亚也都走出来瞧热闹,他们许久都没有瞧过这样子的热闹了。 天色将暮未暮,一片的灰黑,风却已经很冷。 就在两人的战斗一触即发之时,阿莉突然开口了。 “不行!” 她说得很大声,客人们从来也没有见过她能这么大声地讲话。 阿莉说:“老板,你不要打他!他的酒账由我来结清!”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吃惊地看着阿莉。 谁也没有想到阿莉居然会突地说出这种话! 阿莉被这么多人看着,脸又红了,说话的声音也立即变小。 “我来帮他结账。我有钱!” 纳罗也惊讶地盯着阿莉,问:“阿莉,你...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阿莉道:“因为他是第一个请我喝酒的男人!” 她说完,忽地就跑进酒馆里,伏在桌子上,头深深埋进手臂里,又哭又笑,令众人都摸不清她究竟在想什么。 纳罗走过去,拍拍她的后背,道:“你怎么了?是谁欺负了你?” 阿莉抬起头来,擦擦眼角的泪,道:“谁也没有欺负我,我高兴,高兴也可以让人哭的!” 纳罗道:“可是你......” 阿莉道:“我等会儿就把钱给你。” 她顿了顿,又道:“如果说真有人欺负了我的话,那就是他!” 她指的人是宋中。 “正是他先挑衅我们,然后这位丁大哥才帮我出手惩治他的!” 纳罗叫来提亚,问了问事情的前因后果,终于明白过来。 纳罗对着宋中斥道:“你个龟孙很有胆量,挑衅我的客人,侮辱我的属下......你是远来完成任务的勇士,我不会驱逐你,但你以后只能在这里喝到最劣质的酒!” 他怒气冲冲,下了这样一道命令,只提供给宋中最差的酒水。 宋中强作笑脸,表示没有关系。 纳罗又转头来看丁一去:“至于你......虽然有人帮你付完了账,但是你在酒馆里面动手,的确已经坏了规矩,你不能在酒馆里待了,你自己出去找个街边睡吧。” 丁一去点了点头,面不改色,走出了酒馆。 张欢突然说道:“外面这么冷的天气,他在街上过一夜,恐怕不死也得冻出毛病来吧.......” 宋中冷笑道:“你还希望他好好活着么?” 张欢连忙道:“没有没有,像这种没有团队意识的人,我对他毫无同情。” 宋中道:“那就好。” 他找了个靠火炉的位置坐下,包扎肩膀的伤口;而纪妙妙和周云则相互约着,往后院看望黄秀,去安慰她了。 ········· 夜很冷。 这里晚上的温度通常会低到零下十几度,有的时候甚至会到零下二、三十度。 以丁一去来时穿的那两件薄薄的衣服,实在不足以抵御这里的寒冷。 他一开始是在大街上尽量奔跑走动,用运动来增加一些身体的热量。 后来当他跑得气喘吁吁时,忽然觉得自己也没太大的必要再“勉强”这样苟延残喘下去。 ——被冻死街头,与被病魔杀死,区别好像也不大,总之也不差那么几天了。 于是他找了个不错的空屋子,进去扫了扫灰,默默躺下,准备等待死亡的到来。 荒漠城里的空房子不算少,这些空着的房子大多是离开荒漠城,试图闯出荒漠的人留下的。 他们的人去不复返,但是房子却空在了城中。 丁一去躺在空房间里,冰冷的空气不断侵入他的鼻子与喉咙,冻得他不太能睡得着觉。 人在睡不着觉的时候,往往就喜欢开始胡思乱想。 丁一去想到了很多。 “在临海城里,我根本买不起一套房子,而在这里居然在临死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一栋大屋。” “只可惜我要死了,要不然我一定把我的朋友也邀请进来住。” “想不到我最后是被冻死的.....也对,冻死街头这种死法,倒也很符合我的身份,哈哈...咳咳.....” 丁一去一笑起来,被冷空气呛了两口,便开始咳嗽。 最后他想东想西,甚至想到了“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故事。 “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也是这么被冻死的吧。我记得她临死前还对着火柴许愿...嗯...我应该许一个什么愿呢?” “我许愿让我能好好地睡一觉吧,最好是安安静静地没有痛苦地死。” 丁一去考虑再三,最终决定许下这个愿望。 恰在这时,街道上传来一阵阵的呼喊声:“丁一去先生,丁一去先生...你在哪里.....” 这声音由远而近,慢慢来到了屋子门前。 丁一去叹了口气,道:“看来这愿望要想实现,倒真是不太容易。” 他提起身躯,往门外走去,走到大街上才看见是阿莉正在提着灯,四处寻找他。 灯的光亮微弱,仿佛随时有可能熄灭。 丁一去应了一声,道:“我在这儿,你找我做什么?外面冷,你快回去吧。” 阿莉听见声音,欣喜万分,立即赶了过来。她把油灯放在一边的地上,搓手哈了哈气,然后从怀里取出两瓶酒,递给丁一去。 “你这是.......” 阿莉说道:“这是两瓶烈酒,你喝酒可以热热身体。” 她将酒交给丁一去后,又伸出另一只手,胡乱将什么东西塞进了丁一去的手里。 丁一去借着提灯的光亮,隐约看清楚了,那似乎是一朵小红花。 但他什么都没来得及问,阿莉便提着灯,转身远远地跑走了。 就在丁一去还未回过神来时,他突然听到了手中的那朵小红花里发出了什么声音。 “获得a级物品‘小红花’的馈赠。” 声音中又好似是什么东西破碎了一样,随后一股强烈的暖流便席卷入丁一去的身躯,让他全身都热乎乎的。 热流流过四肢百骸,五脏六腑,仿佛在疏通身躯中的经络骨骼器官。 而更多的热流注入了双臂与双手,丁一去忽地感觉到自己手臂的力量在迅速提升,变得强大起来! 第五章 送你一朵小红花 纳罗走过来了。 他看见有人在酒馆里面闹事,眉头紧紧皱起,满脸都是不悦与愤怒。 “你们谁在这里闹事?!” 还没等宋中回答,纳罗从柜台下拿出那根长满仙人掌刺的红色短棍,“霍”地一声掷了出去! 砰! 善良酒馆对面是一间空房子,房子的玻璃霎时便被打碎! 嗖! 红色棍子飞快而去,竟又飞快而回,回到了纳罗的手里! 纳罗语声中带着寒意,道:“这虽然只是一个f级技能【回旋棍】,但是我相信,用来打爆你们任何一个人的脑袋,都绝不成问题!” 宋中回头望了望酒馆对面的空房子,立即说道:“是他!” 他手指着丁一去。 宋中义正词严地道:“就是这个丁一去,他动手闹事,还打伤了我!” 纳罗甩了甩手中的短棍,道:“是么?很好,现在他又罪加一等了。” 他将自己的外衣脱下,接着慢慢道:“丁一去先生,请你先付清酒账,我们再算算在酒馆动手打人的账!” 丁一去很坦然,道:“随便你怎么算,你想怎么算这笔账都可以。反正我都付不起。” 纳罗道:“那我就只有送你去地狱了。” 丁一去道:“我更乐意去天堂。” 他到了现在,居然还开得出玩笑来。 纳罗冲着丁一去扬了扬手,道:“出来吧。酒馆里面不许斗殴,这条规则我也会遵守。” 他示意让丁一去和他出去解决。 宋中清理掉插在肩膀上的酒瓶碎片,很得意地瞧着丁一去。他认为,他虽然负了伤,但他能亲眼看见丁一去被打死,他也还是很开心的。 丁一去毫无所谓的样子,随即便走出酒馆,直面着纳罗。 酒馆的其他客人,还有提亚也都走出来瞧热闹,他们许久都没有瞧过这样子的热闹了。 天色将暮未暮,一片的灰黑,风却已经很冷。 就在两人的战斗一触即发之时,阿莉突然开口了。 “不行!” 她说得很大声,客人们从来也没有见过她能这么大声地讲话。 阿莉说:“老板,你不要打他!他的酒账由我来结清!”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吃惊地看着阿莉。 谁也没有想到阿莉居然会突地说出这种话! 阿莉被这么多人看着,脸又红了,说话的声音也立即变小。 “我来帮他结账。我有钱!” 纳罗也惊讶地盯着阿莉,问:“阿莉,你...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阿莉道:“因为他是第一个请我喝酒的男人!” 她说完,忽地就跑进酒馆里,伏在桌子上,头深深埋进手臂里,又哭又笑,令众人都摸不清她究竟在想什么。 纳罗走过去,拍拍她的后背,道:“你怎么了?是谁欺负了你?” 阿莉抬起头来,擦擦眼角的泪,道:“谁也没有欺负我,我高兴,高兴也可以让人哭的!” 纳罗道:“可是你......” 阿莉道:“我等会儿就把钱给你。” 她顿了顿,又道:“如果说真有人欺负了我的话,那就是他!” 她指的人是宋中。 “正是他先挑衅我们,然后这位丁大哥才帮我出手惩治他的!” 纳罗叫来提亚,问了问事情的前因后果,终于明白过来。 纳罗对着宋中斥道:“你个龟孙很有胆量,挑衅我的客人,侮辱我的属下......你是远来完成任务的勇士,我不会驱逐你,但你以后只能在这里喝到最劣质的酒!” 他怒气冲冲,下了这样一道命令,只提供给宋中最差的酒水。 宋中强作笑脸,表示没有关系。 纳罗又转头来看丁一去:“至于你......虽然有人帮你付完了账,但是你在酒馆里面动手,的确已经坏了规矩,你不能在酒馆里待了,你自己出去找个街边睡吧。” 丁一去点了点头,面不改色,走出了酒馆。 张欢突然说道:“外面这么冷的天气,他在街上过一夜,恐怕不死也得冻出毛病来吧.......” 宋中冷笑道:“你还希望他好好活着么?” 张欢连忙道:“没有没有,像这种没有团队意识的人,我对他毫无同情。” 宋中道:“那就好。” 他找了个靠火炉的位置坐下,包扎肩膀的伤口;而纪妙妙和周云则相互约着,往后院看望黄秀,去安慰她了。 ········· 夜很冷。 这里晚上的温度通常会低到零下十几度,有的时候甚至会到零下二、三十度。 以丁一去来时穿的那两件薄薄的衣服,实在不足以抵御这里的寒冷。 他一开始是在大街上尽量奔跑走动,用运动来增加一些身体的热量。 后来当他跑得气喘吁吁时,忽然觉得自己也没太大的必要再“勉强”这样苟延残喘下去。 ——被冻死街头,与被病魔杀死,区别好像也不大,总之也不差那么几天了。 于是他找了个不错的空屋子,进去扫了扫灰,默默躺下,准备等待死亡的到来。 荒漠城里的空房子不算少,这些空着的房子大多是离开荒漠城,试图闯出荒漠的人留下的。 他们的人去不复返,但是房子却空在了城中。 丁一去躺在空房间里,冰冷的空气不断侵入他的鼻子与喉咙,冻得他不太能睡得着觉。 人在睡不着觉的时候,往往就喜欢开始胡思乱想。 丁一去想到了很多。 “在临海城里,我根本买不起一套房子,而在这里居然在临死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一栋大屋。” “只可惜我要死了,要不然我一定把我的朋友也邀请进来住。” “想不到我最后是被冻死的.....也对,冻死街头这种死法,倒也很符合我的身份,哈哈...咳咳.....” 丁一去一笑起来,被冷空气呛了两口,便开始咳嗽。 最后他想东想西,甚至想到了“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故事。 “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也是这么被冻死的吧。我记得她临死前还对着火柴许愿...嗯...我应该许一个什么愿呢?” “我许愿让我能好好地睡一觉吧,最好是安安静静地没有痛苦地死。” 丁一去考虑再三,最终决定许下这个愿望。 恰在这时,街道上传来一阵阵的呼喊声:“丁一去先生,丁一去先生...你在哪里.....” 这声音由远而近,慢慢来到了屋子门前。 丁一去叹了口气,道:“看来这愿望要想实现,倒真是不太容易。” 他提起身躯,往门外走去,走到大街上才看见是阿莉正在提着灯,四处寻找他。 灯的光亮微弱,仿佛随时有可能熄灭。 丁一去应了一声,道:“我在这儿,你找我做什么?外面冷,你快回去吧。” 阿莉听见声音,欣喜万分,立即赶了过来。她把油灯放在一边的地上,搓手哈了哈气,然后从怀里取出两瓶酒,递给丁一去。 “你这是.......” 阿莉说道:“这是两瓶烈酒,你喝酒可以热热身体。” 她将酒交给丁一去后,又伸出另一只手,胡乱将什么东西塞进了丁一去的手里。 丁一去借着提灯的光亮,隐约看清楚了,那似乎是一朵小红花。 但他什么都没来得及问,阿莉便提着灯,转身远远地跑走了。 就在丁一去还未回过神来时,他突然听到了手中的那朵小红花里发出了什么声音。 “获得a级物品‘小红花’的馈赠。” 声音中又好似是什么东西破碎了一样,随后一股强烈的暖流便席卷入丁一去的身躯,让他全身都热乎乎的。 热流流过四肢百骸,五脏六腑,仿佛在疏通身躯中的经络骨骼器官。 而更多的热流注入了双臂与双手,丁一去忽地感觉到自己手臂的力量在迅速提升,变得强大起来! 第六章 旅馆老板的睡眠术 过了许久,至少有一个多小时,丁一去渐渐从全身发暖的奇异感觉中恢复过来。 他才重新感受到荒漠城夜晚的寒冷。 与之同时,他隐隐感到自己手臂的力量得到了大幅的提升,比起之前多了不止三、四倍的样子。 手臂的力量的提升是一方面,更奇妙的是,他的双手有了一种随心自如,通达流畅的感觉。 这种感觉令他觉得,他现在开始学弹钢琴,拨吉他,或是耍刀弄枪什么的,恐怕都会学得非常之快。 丁一去突然想试一试自己新获得的力量。 他朝着自己先前进入那间屋子的屋门砸了一拳! 砰! 那道木门竟轰地倒下,摔落在地! “我的力气居然这么大了!” 丁一去一边惊讶,一边又想到:“这就是刚才那朵小红花的作用!” 他记得刚刚进入这个“神奇音乐世界”的时候,播放的歌曲正是《送你一朵小红花》。 “这二者之间必定有着某种联系!” 丁一去想了想:“方才小红花碎裂时的声音说,这是a级物品,阿莉怎么会有这么珍贵的东西......” 他在“神奇音乐世界”呆的这段时间,已大概令他明白,“a级物品”这几个字的分量有多重! “不行,我得再去找她。” 丁一去想到这里,知道自己得到了极大的机遇,他决定去找到阿莉,向她好好答谢。 他本来是想静静等死的。 可是在这一瞬间,他忽然又觉得自己暂时还不能死。 ············ 门被砸落的动静立刻引起了附近的居民的注意,丁一去走后不久,有人睡眼朦胧地走了出来,察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却只看见一道被砸倒的门,以及空空无人的屋子。 “不会是闹鬼了吧。” “以前不是只有荒漠里才会闹鬼,出现各种奇怪的遥远的景物,怎么这里也会闹鬼?” 出来察看的人来不及细思,又赶紧往家里面回去了。 ········· 丁一去才在街上走了一会儿,忽然觉得有些饿了。 他才意识到自己从昨天开始就几乎没吃过什么东西。 此时大概刚到后半夜,荒漠城中灯火稀薄,丁一去远远看到一栋四层楼的建筑里亮着灯光,于是走过去,想要讨点食物。 讨食物这种事他是在行的,甚至他觉得若实在不行,他可以在这里重新干上他的“本职工作”——总之不会愁没饭吃的。 咚、咚、咚。 “有人在吗?” 门缓缓被打开,里面走出来一个瘦瘦的人,他嘴边有两撇胡子,说话时一动一动的,看上去很好玩。 “你是外来的人?要住店么?” 丁一去顺着这人与门之间的缝隙往里面一瞧,才看见里面有块很大的招牌,写着“荒漠旅馆”。 “嗯......老板,你这里有没有吃剩下的饭菜?请你施舍一些给我可以吗?” 那老板笑了笑,说道:“这间旅馆早没客人来住了,哪里有什么多余的饭菜。不过我难得遇到一个新来的年轻人,请你进来吧。” 丁一去在老板的邀请下,进了旅馆,在一番谈话后他才知道,这地方原本是荒漠城中最热闹的地方之一,只可惜在荒漠异动,人流减少之后,旅馆便几乎没有生意了。 所以旅馆的招牌也没有再摆出去,白天的时候,这里看起来就如一栋沉寂的死楼一样。 旅馆老板缓缓道:“前几年荒漠发生过一场大异动,那是谁也没有想到的。原先的荒漠,环境虽也恶劣,天气变化也大,但是总归有迹可循,来往的人能够忍耐。” “可是自从我们一向的好伙伴“荒漠之舟”骆驼出现变异之后,荒漠的气候也变得不正常起来,热时极热,冷时极冷,再加上风沙不断地袭侵,荒漠边界也不断扩大,荒漠城变得不宜人居,大家该走的都走了。” 旅馆老板拨弄着火炉中的火,叹了声气,然后将刚刚烤好的两块不知什么动物的肉递给了丁一去。 丁一去沉默着接过来,咬了两口,问道:“你为什么还不走?” 旅馆老板道:“因为曾经有个出去的勇士说,他会想尽办法去请生活在大海里的异能者来拯救这片荒漠。” 丁一去道:“所以你们一直在等?” 旅馆老板道:“是。幸好开酒馆的纳罗不知从什么地方,竟能弄到干净的水,所以我们才能在荒漠城坚持等候!” 丁一去道:“如果等不到呢?” 旅馆老板平静地道:“那我就和荒漠城一起埋葬在沙中吧。” 沉默。 丁一去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发现这个旅馆老板也与他一样,几乎丧失了对生命的信心。 良久的沉默之后,旅馆老板突然说:“只可惜我有一项本领,没能流传于世,这实在太可惜了。” “嗯?” 丁一去觉得自己好像隐隐约约懂了点旅馆老板的意思。 他接着问道:“那是什么本领?” 旅馆老板道:“是一项e级的技能,虽然它只有e级,但是你莫小看了它,对于某些失眠的人来说,它可谓是至宝一样的存在!” 丁一去道:“失眠的人?” 旅馆老板的神情突然变得眉飞色舞,高兴地解释着他的这项技能:“对,我所拥有的技能是e级的【睡眠术】,不但可以让自己定神安眠,而且一定程度还能帮助别人助眠!” 丁一去顺着他的话,试探着说道:“那为了不让这项伟大的技能失传........” 旅馆老板坚决道:“是的!所以我决定传授给你,年轻人,你一定要带着这项技能走出荒漠,将它发扬光大!” 噼啪。 炉中的火焰腾腾地烧着,火星突然跳了一下,似也被旅馆老板的决心所吓到。 丁一去道:“我应该怎么学?” 旅馆老板道:“这技能很容易学,你只要放松就好了。” 丁一去听了旅馆老板的话,慢慢将身体放松下来。 旅馆老板以一种悠长而朦胧,仿佛是从很古老时就传下的语调说道:“你闭上眼睛,就可以看到:沙漠的地平线上,夕阳正在坠下,西边的天际有漫天宁和的紫霞,空气不温不热,格外爽畅。” “安详的美好荡漾在我们的心头,我们要知道,一时感官的满足只是沙漠中出现的海市蜃楼,唯有最单纯的眼睛,与圣洁的心灵才能看见世界内部蕴藏的奇迹色彩........” 说着,旅馆老板握住了丁一去的手掌。 丁一去感到手掌中有阵阵奇特的能量,好似形成了一种神奇的磁场,正在影响着自己的身心。 渐渐地,他果真沉睡了下去,而且睡得很熟,很香。 旅馆老板对着火炉,喃喃道:“唉,这个年轻人真的能够走出荒漠吗?但愿吧.......” 第六章 旅馆老板的睡眠术 过了许久,至少有一个多小时,丁一去渐渐从全身发暖的奇异感觉中恢复过来。 他才重新感受到荒漠城夜晚的寒冷。 与之同时,他隐隐感到自己手臂的力量得到了大幅的提升,比起之前多了不止三、四倍的样子。 手臂的力量的提升是一方面,更奇妙的是,他的双手有了一种随心自如,通达流畅的感觉。 这种感觉令他觉得,他现在开始学弹钢琴,拨吉他,或是耍刀弄枪什么的,恐怕都会学得非常之快。 丁一去突然想试一试自己新获得的力量。 他朝着自己先前进入那间屋子的屋门砸了一拳! 砰! 那道木门竟轰地倒下,摔落在地! “我的力气居然这么大了!” 丁一去一边惊讶,一边又想到:“这就是刚才那朵小红花的作用!” 他记得刚刚进入这个“神奇音乐世界”的时候,播放的歌曲正是《送你一朵小红花》。 “这二者之间必定有着某种联系!” 丁一去想了想:“方才小红花碎裂时的声音说,这是a级物品,阿莉怎么会有这么珍贵的东西......” 他在“神奇音乐世界”呆的这段时间,已大概令他明白,“a级物品”这几个字的分量有多重! “不行,我得再去找她。” 丁一去想到这里,知道自己得到了极大的机遇,他决定去找到阿莉,向她好好答谢。 他本来是想静静等死的。 可是在这一瞬间,他忽然又觉得自己暂时还不能死。 ············ 门被砸落的动静立刻引起了附近的居民的注意,丁一去走后不久,有人睡眼朦胧地走了出来,察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却只看见一道被砸倒的门,以及空空无人的屋子。 “不会是闹鬼了吧。” “以前不是只有荒漠里才会闹鬼,出现各种奇怪的遥远的景物,怎么这里也会闹鬼?” 出来察看的人来不及细思,又赶紧往家里面回去了。 ········· 丁一去才在街上走了一会儿,忽然觉得有些饿了。 他才意识到自己从昨天开始就几乎没吃过什么东西。 此时大概刚到后半夜,荒漠城中灯火稀薄,丁一去远远看到一栋四层楼的建筑里亮着灯光,于是走过去,想要讨点食物。 讨食物这种事他是在行的,甚至他觉得若实在不行,他可以在这里重新干上他的“本职工作”——总之不会愁没饭吃的。 咚、咚、咚。 “有人在吗?” 门缓缓被打开,里面走出来一个瘦瘦的人,他嘴边有两撇胡子,说话时一动一动的,看上去很好玩。 “你是外来的人?要住店么?” 丁一去顺着这人与门之间的缝隙往里面一瞧,才看见里面有块很大的招牌,写着“荒漠旅馆”。 “嗯......老板,你这里有没有吃剩下的饭菜?请你施舍一些给我可以吗?” 那老板笑了笑,说道:“这间旅馆早没客人来住了,哪里有什么多余的饭菜。不过我难得遇到一个新来的年轻人,请你进来吧。” 丁一去在老板的邀请下,进了旅馆,在一番谈话后他才知道,这地方原本是荒漠城中最热闹的地方之一,只可惜在荒漠异动,人流减少之后,旅馆便几乎没有生意了。 所以旅馆的招牌也没有再摆出去,白天的时候,这里看起来就如一栋沉寂的死楼一样。 旅馆老板缓缓道:“前几年荒漠发生过一场大异动,那是谁也没有想到的。原先的荒漠,环境虽也恶劣,天气变化也大,但是总归有迹可循,来往的人能够忍耐。” “可是自从我们一向的好伙伴“荒漠之舟”骆驼出现变异之后,荒漠的气候也变得不正常起来,热时极热,冷时极冷,再加上风沙不断地袭侵,荒漠边界也不断扩大,荒漠城变得不宜人居,大家该走的都走了。” 旅馆老板拨弄着火炉中的火,叹了声气,然后将刚刚烤好的两块不知什么动物的肉递给了丁一去。 丁一去沉默着接过来,咬了两口,问道:“你为什么还不走?” 旅馆老板道:“因为曾经有个出去的勇士说,他会想尽办法去请生活在大海里的异能者来拯救这片荒漠。” 丁一去道:“所以你们一直在等?” 旅馆老板道:“是。幸好开酒馆的纳罗不知从什么地方,竟能弄到干净的水,所以我们才能在荒漠城坚持等候!” 丁一去道:“如果等不到呢?” 旅馆老板平静地道:“那我就和荒漠城一起埋葬在沙中吧。” 沉默。 丁一去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发现这个旅馆老板也与他一样,几乎丧失了对生命的信心。 良久的沉默之后,旅馆老板突然说:“只可惜我有一项本领,没能流传于世,这实在太可惜了。” “嗯?” 丁一去觉得自己好像隐隐约约懂了点旅馆老板的意思。 他接着问道:“那是什么本领?” 旅馆老板道:“是一项e级的技能,虽然它只有e级,但是你莫小看了它,对于某些失眠的人来说,它可谓是至宝一样的存在!” 丁一去道:“失眠的人?” 旅馆老板的神情突然变得眉飞色舞,高兴地解释着他的这项技能:“对,我所拥有的技能是e级的【睡眠术】,不但可以让自己定神安眠,而且一定程度还能帮助别人助眠!” 丁一去顺着他的话,试探着说道:“那为了不让这项伟大的技能失传........” 旅馆老板坚决道:“是的!所以我决定传授给你,年轻人,你一定要带着这项技能走出荒漠,将它发扬光大!” 噼啪。 炉中的火焰腾腾地烧着,火星突然跳了一下,似也被旅馆老板的决心所吓到。 丁一去道:“我应该怎么学?” 旅馆老板道:“这技能很容易学,你只要放松就好了。” 丁一去听了旅馆老板的话,慢慢将身体放松下来。 旅馆老板以一种悠长而朦胧,仿佛是从很古老时就传下的语调说道:“你闭上眼睛,就可以看到:沙漠的地平线上,夕阳正在坠下,西边的天际有漫天宁和的紫霞,空气不温不热,格外爽畅。” “安详的美好荡漾在我们的心头,我们要知道,一时感官的满足只是沙漠中出现的海市蜃楼,唯有最单纯的眼睛,与圣洁的心灵才能看见世界内部蕴藏的奇迹色彩........” 说着,旅馆老板握住了丁一去的手掌。 丁一去感到手掌中有阵阵奇特的能量,好似形成了一种神奇的磁场,正在影响着自己的身心。 渐渐地,他果真沉睡了下去,而且睡得很熟,很香。 旅馆老板对着火炉,喃喃道:“唉,这个年轻人真的能够走出荒漠吗?但愿吧.......” 第七章 仙人掌之棍 一觉醒来,丁一去感到头脑十分清醒,他从没有这么有精神过。 他想了想,一方面是得益于阿莉送给他的那朵“小红花”对他身体的洗礼;另一方面,也必定有旅馆老板的【睡眠术】的作用。 一场好觉,本就能让人第二天脱胎换骨,精神焕发。 他醒来之后,旅馆老板告诉他,他需要连续到旅馆来三个夜晚,旅馆老板会在这时间里将【睡眠术】悉心传授给他。 丁一去答应下来,然后又免费蹭了一顿旅馆老板的早餐,随后便往酒馆走去,他要去答谢阿莉。 仍是清晨,太阳还未出山。 丁一去走到酒馆门前,却惊讶地发现,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善良酒馆”的大门竟是紧闭着的。 “人呢?开开门!” 丁一去敲了半天的门,从里面走出来的居然是黄秀。 黄秀此时怀里揣着个包裹,轻悄悄地推开门,撞见丁一去的时候,她突然吓了一跳,随后看清楚长相才又放心下来。 “怎么是你?纳罗和阿莉他们呢?” 黄秀道:“不在了,阿莉走了一夜,不知去哪里了。纳罗很着急,带着提亚正在满城地搜寻阿莉!” 丁一去顿时明白过来,问道:“所以你打算赶紧逃走?” 黄秀道:“对啊!在关门闭业的时候,宋中他们被赶走了,但过了不久,宋中又去而复返,他们正在后院里翻东西,想找到荒漠城的水源在哪里,还想偷窃纳罗的那些藏宝!” ——荒漠城的水源一直掌握在纳罗手里,这自然是荒漠城最珍贵的。 ——而纳罗还藏有很多酒馆任务的奖励,这对于宋中等人来说,诱惑力还要大得多! 宋中等人想趁这个机会,直接窃取这些珍贵的任务奖励。 丁一去正要闯进去瞧瞧,宋中、纪妙妙两人却已急急忙忙地出来了。 宋中朝着正要离开的黄秀质问道:“不是让你帮我们放风么?你提着包裹这是要去哪儿?” 黄秀慌张答道:“我...打算出去走走。” 宋中摆摆手,道:“算了,不和你计较了。你知不知道纳罗把他的宝物都藏在哪里的?怎么一样我们都没找到?” 黄秀老实地道:“不知道,我没看见过!” 宋中嘴里骂骂咧咧,道:“这么多任务奖励,居然一个也见不着!真是有鬼了!” 他转头,这才看见丁一去也在门口站着,稍稍讶异道:“你还没死呢?” 丁一去笑道:“借你吉言,我一定死在你后面。” 宋中冷笑道:“现在可没有纳罗保护你,我抬手就可以杀了你。” 丁一去道:“你大可以来试试!” 这时,里面的张欢传来一个声音:“宋哥,我找到了这个!” 他冲出来,手里握着一根红色的短棍,叫道:“我拿到这根棍子了,我听到有个声音说这是【仙人掌之棍】,是一件f级的兵器!” 这虽然只是一件f级的兵器,但是“f级战斗兵器”与“f级生活类技能”的价值可是完全不一样的! 宋中拍拍他,笑道:“很不错。这根棍子你打算怎么用?” “我以后也有防身的兵器了!” 张欢看见宋中的脸色有些不对,忙又改口:“我.....我.....这根棍子当然是交给宋哥你,这样才能最大化它的价值。” 宋中满意地点点头,眼神陡地一变,又道:“好,你果然很有团队精神,现在这根棍子先给你用,你拿着它,去杀了丁一去吧。” 张欢大惊,叫道:“啊!?杀了丁一去?他......为什么要杀他?!” 宋中道:“因为他有可能会妨碍我们的计划!” 张欢道:“什么计划?” 宋中道:“他和我们已经不是一路人,如果今天他将我们来酒馆偷窃的事情泄露出去,我们全都没有好果子吃!所以你最好去杀了他!” 张欢为难道:“我.....我不会杀人!而且先前你让我去试探沙漠里的变异蝎子,我又断了一只手......” 宋中温和地对他说道:“没关系,我会在旁边替你看着,随时用火球帮助你的!” “可是......” 宋中打断张欢的话,狠声道:“没有时间给你可是了!如果纳罗他们回来,你自己想一想后果!” 张欢一咬牙,终于狠下心来,道:“丁一去,你别怪我!” 他真的冲了上来,用唯一的一只手臂,握住棍子对着丁一去的头打去! 但他的实战水平着实很差,虽然手里拿的是不错的兵器,但是却毫无招式可言,丁一去往后一退,便躲开了这一击。 张欢又横着挥了一棍,追着丁一去,打他的右腰! 丁一去继续躲开,正准备予以还击,试试自己新获得的力量之时,突然听到一个粗大的声音响起。 “谁在我的酒馆门口闹事?!” ········· 纳罗回来了。 纳罗居然在这个时候回来了。 提亚和阿莉也都在他的身边。 纳罗一只独眼冒出凶光,紧紧地盯着张欢,一字字问道:“你要干什么?你拿着我的棍子要杀谁?!” 张欢偷东西被抓了现行,十分不知所措,于是他回头去看宋中。 他看见,宋中的手里开始凝聚火焰,火焰渐渐集中,凝聚成了一个很大的火球。 火球彤彤冒着红光,散发着慑人的威力! 张欢以为宋中要和纳罗开战,赶紧朝着他那边躲了过去。 谁料宋中这时候做出了一个谁都意想不到的举动。 嗖! 火球发出,“砰”地一声打在张欢的身上! 火花四溅开来! “啊!啊!” “痛!痛死我了!” 火焰触及张欢的身体,熊熊燃烧着,张欢痛得大叫起来。 张欢痛苦地叫道:“你.......宋哥........你怎么........” 宋中却很冷漠,拉过纪妙妙的手臂,站得离张欢远了不少。 张欢自己在地上打着滚,企图使火焰扑灭,但却徒劳无功。 宋中对着纳罗道:“老板,他想要偷你的武器棍子,我一直阻止他,但他还是冥顽不灵,我只好亲手将他清理掉!” 纳罗看了宋中一眼,又盯着张欢,他走过去,将张欢丢在地上的棍子捡了起来。 张欢想去拉住纳罗的大腿,解释说:“不是的,是宋中......他.......” 但他已有些被烧得说不出话。 而纳罗也提着短棍,一棍敲在他伸出的手上,那只手臂立刻被打折了,扭曲成一个奇怪的角度。 张欢还想说:“是宋中......是他.....” 但纳罗已不想再听他说话,而是走进了酒馆的大门。 第七章 仙人掌之棍 一觉醒来,丁一去感到头脑十分清醒,他从没有这么有精神过。 他想了想,一方面是得益于阿莉送给他的那朵“小红花”对他身体的洗礼;另一方面,也必定有旅馆老板的【睡眠术】的作用。 一场好觉,本就能让人第二天脱胎换骨,精神焕发。 他醒来之后,旅馆老板告诉他,他需要连续到旅馆来三个夜晚,旅馆老板会在这时间里将【睡眠术】悉心传授给他。 丁一去答应下来,然后又免费蹭了一顿旅馆老板的早餐,随后便往酒馆走去,他要去答谢阿莉。 仍是清晨,太阳还未出山。 丁一去走到酒馆门前,却惊讶地发现,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善良酒馆”的大门竟是紧闭着的。 “人呢?开开门!” 丁一去敲了半天的门,从里面走出来的居然是黄秀。 黄秀此时怀里揣着个包裹,轻悄悄地推开门,撞见丁一去的时候,她突然吓了一跳,随后看清楚长相才又放心下来。 “怎么是你?纳罗和阿莉他们呢?” 黄秀道:“不在了,阿莉走了一夜,不知去哪里了。纳罗很着急,带着提亚正在满城地搜寻阿莉!” 丁一去顿时明白过来,问道:“所以你打算赶紧逃走?” 黄秀道:“对啊!在关门闭业的时候,宋中他们被赶走了,但过了不久,宋中又去而复返,他们正在后院里翻东西,想找到荒漠城的水源在哪里,还想偷窃纳罗的那些藏宝!” ——荒漠城的水源一直掌握在纳罗手里,这自然是荒漠城最珍贵的。 ——而纳罗还藏有很多酒馆任务的奖励,这对于宋中等人来说,诱惑力还要大得多! 宋中等人想趁这个机会,直接窃取这些珍贵的任务奖励。 丁一去正要闯进去瞧瞧,宋中、纪妙妙两人却已急急忙忙地出来了。 宋中朝着正要离开的黄秀质问道:“不是让你帮我们放风么?你提着包裹这是要去哪儿?” 黄秀慌张答道:“我...打算出去走走。” 宋中摆摆手,道:“算了,不和你计较了。你知不知道纳罗把他的宝物都藏在哪里的?怎么一样我们都没找到?” 黄秀老实地道:“不知道,我没看见过!” 宋中嘴里骂骂咧咧,道:“这么多任务奖励,居然一个也见不着!真是有鬼了!” 他转头,这才看见丁一去也在门口站着,稍稍讶异道:“你还没死呢?” 丁一去笑道:“借你吉言,我一定死在你后面。” 宋中冷笑道:“现在可没有纳罗保护你,我抬手就可以杀了你。” 丁一去道:“你大可以来试试!” 这时,里面的张欢传来一个声音:“宋哥,我找到了这个!” 他冲出来,手里握着一根红色的短棍,叫道:“我拿到这根棍子了,我听到有个声音说这是【仙人掌之棍】,是一件f级的兵器!” 这虽然只是一件f级的兵器,但是“f级战斗兵器”与“f级生活类技能”的价值可是完全不一样的! 宋中拍拍他,笑道:“很不错。这根棍子你打算怎么用?” “我以后也有防身的兵器了!” 张欢看见宋中的脸色有些不对,忙又改口:“我.....我.....这根棍子当然是交给宋哥你,这样才能最大化它的价值。” 宋中满意地点点头,眼神陡地一变,又道:“好,你果然很有团队精神,现在这根棍子先给你用,你拿着它,去杀了丁一去吧。” 张欢大惊,叫道:“啊!?杀了丁一去?他......为什么要杀他?!” 宋中道:“因为他有可能会妨碍我们的计划!” 张欢道:“什么计划?” 宋中道:“他和我们已经不是一路人,如果今天他将我们来酒馆偷窃的事情泄露出去,我们全都没有好果子吃!所以你最好去杀了他!” 张欢为难道:“我.....我不会杀人!而且先前你让我去试探沙漠里的变异蝎子,我又断了一只手......” 宋中温和地对他说道:“没关系,我会在旁边替你看着,随时用火球帮助你的!” “可是......” 宋中打断张欢的话,狠声道:“没有时间给你可是了!如果纳罗他们回来,你自己想一想后果!” 张欢一咬牙,终于狠下心来,道:“丁一去,你别怪我!” 他真的冲了上来,用唯一的一只手臂,握住棍子对着丁一去的头打去! 但他的实战水平着实很差,虽然手里拿的是不错的兵器,但是却毫无招式可言,丁一去往后一退,便躲开了这一击。 张欢又横着挥了一棍,追着丁一去,打他的右腰! 丁一去继续躲开,正准备予以还击,试试自己新获得的力量之时,突然听到一个粗大的声音响起。 “谁在我的酒馆门口闹事?!” ········· 纳罗回来了。 纳罗居然在这个时候回来了。 提亚和阿莉也都在他的身边。 纳罗一只独眼冒出凶光,紧紧地盯着张欢,一字字问道:“你要干什么?你拿着我的棍子要杀谁?!” 张欢偷东西被抓了现行,十分不知所措,于是他回头去看宋中。 他看见,宋中的手里开始凝聚火焰,火焰渐渐集中,凝聚成了一个很大的火球。 火球彤彤冒着红光,散发着慑人的威力! 张欢以为宋中要和纳罗开战,赶紧朝着他那边躲了过去。 谁料宋中这时候做出了一个谁都意想不到的举动。 嗖! 火球发出,“砰”地一声打在张欢的身上! 火花四溅开来! “啊!啊!” “痛!痛死我了!” 火焰触及张欢的身体,熊熊燃烧着,张欢痛得大叫起来。 张欢痛苦地叫道:“你.......宋哥........你怎么........” 宋中却很冷漠,拉过纪妙妙的手臂,站得离张欢远了不少。 张欢自己在地上打着滚,企图使火焰扑灭,但却徒劳无功。 宋中对着纳罗道:“老板,他想要偷你的武器棍子,我一直阻止他,但他还是冥顽不灵,我只好亲手将他清理掉!” 纳罗看了宋中一眼,又盯着张欢,他走过去,将张欢丢在地上的棍子捡了起来。 张欢想去拉住纳罗的大腿,解释说:“不是的,是宋中......他.......” 但他已有些被烧得说不出话。 而纳罗也提着短棍,一棍敲在他伸出的手上,那只手臂立刻被打折了,扭曲成一个奇怪的角度。 张欢还想说:“是宋中......是他.....” 但纳罗已不想再听他说话,而是走进了酒馆的大门。 第八章 酒馆任务 纳罗走进酒馆,先环顾一周,看了看周围的东西还在,随即回头盯着张欢问道:“这小子是怎么进门的?” 宋中不说话,没有人答话。 但是纳罗显然能够猜得到,他看向黄秀,问:“是不是你给他们开的门?” 黄秀只能承认:“是。” 纳罗道:“你为什么要给他们开门?” 黄秀一时半会儿好像想不出个合适的理由来解释,正在支支吾吾时,纪妙妙帮她找了个理由,说:“我们本是朋友,想来探望探望她。” 纳罗眼神锐利,瞥了眼黄秀手里的包裹,道:“那么你拿着包裹是要去哪里?” 黄秀这下是真的说不出话来了。 纳罗冷笑道:“很好,看来你是想在这里留一辈子了。” 他不由分说,扯过黄秀,又从柜台的下面拿出一套铁制镣铐来,紧紧铐在黄秀的双足上。 “以后你的脚上戴上这个做清洁吧,免得你还想逃跑!” 纳罗转过脸来,一一看过众人,他对于有人偷入他的酒馆感到极为生气,对谁都没有好脸色。 “提亚,阿莉,我们回去!” 提亚和阿莉跟在他的身后,也进了酒馆。 丁一去正要跟过去,和阿莉说几句话。 纳罗却回头说道:“你不能进入酒馆,这里不欢迎你来喝酒!你快走!阿莉,你不要跟他说话!” 他说着,右手拉过阿莉,便要往里面走去。 丁一去忽然道:“你不欢迎我进酒馆喝酒,那么我能不能去接酒馆的悬赏任务?” 纳罗听到这句话,突地止住脚步。 他缓缓道:“可以。你是外来的勇士,我可以不卖给你酒,但是不能不让你完成酒馆任务!” 于是丁一去最终还是进入了酒馆。 ········· 纳罗将他领到酒馆任务的发布处,一言不发,看着他挑选任务牌。 丁一去选来选去,发现大部分的酒馆任务都需要到荒漠之中去进行,且均伴有一定的危险性。 “酒馆任务:沙漠蝎毒的解药:杀死变异的荒漠蝎子王,将它的蝎毒带回荒漠城,交给纳罗配制解药。” “任务奖励:e级武器【双头蝎刺】。” “酒馆任务:食人蜥蜴:荒漠中有一只变异蜥蜴王,常常吞食来往的旅人,请勇士们将它斩杀!” “任务奖励:e级武器【蜥蜴之吻】。” “酒馆任务:骆驼王的崛起:击杀荒漠中变异的风沙骆驼王,并取得其驼峰。” “任务奖励:c级技能【飞沙走石】。” “··········” “··········” 丁一去看了半天,这时阿莉与提亚也走了过来,似要向纳罗汇报什么事情。 两人还未开口,丁一去突然转过头,问道:“阿莉,你有没有什么心愿?我可以尽力帮你去完成!” 是否能完成酒馆任务,对于丁一去如今来说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打算好好地利用最后的时间,来“答谢”阿莉的馈赠。 “我...我没什么心愿。” 丁一去笑道:“就当你也发布一个酒馆任务,我帮你完成,我不要报酬的。” 阿莉的脸红了一下,嗫喏了一会儿,不知该说些什么,便用求助的目光看向纳罗。 纳罗虽对丁一去在酒馆的种种行为感到十分不悦,此时却还是道:“阿莉,你讲,他若真有本事帮你完成,那也是一件好事!” 阿莉想了许久,终于道:“我想要荒漠变成绿洲,让大海的气息传递过来。” 提亚摇头道:“阿莉,那不过是个传说罢了,怎么可能有人真能完成?!当初有勇士说他往大海的方向去寻找异能神仙拯救荒漠城,我记得他说三年之后就回来,还说要回来娶我呢,结果呢......结果三年之后,我没等到新郎,只等来了你来酒馆做我的同事。” 荒漠城的人显然都知道那个传说,也就是旅馆老板对丁一去讲过的那个故事。 阿莉嘴唇动了半天,又道:“那......那我的心愿还可以是:带着酒馆的人,带着大家离开荒漠。” 提亚惊讶地问道:“阿莉,这居然也是你的心愿么?我还以为你会打算在荒漠城里孤独终老呢。但这任务他也没能力帮你完成啊!” 纳罗在一旁喃喃自语:“离开荒漠.......若只是我一个人走倒也罢了,要带着大家一起走,谈何容易啊?!谁能做得到?” 纳罗和提亚两人均表示出不看好丁一去能够完成这两个心愿的意思。 阿莉生怕伤了丁一去的自尊心,连忙道:“我相信丁大哥的,他能做到的!” 丁一去仔细思索一番,便道:“以往走出荒漠的人都是怎么出去的?” 纳罗道:“靠命去拼!靠运气去闯!至于他们究竟走的是哪条路,用什么方法走出去的,就不得而知了。” 提亚与阿莉都默然。 丁一去问:“走出这片荒漠预计需要多久?” 纳罗这一次给了肯定的回答:“七天!” “第一天会遇到沙漠毒蝎,第二天进入食人蜥蜴的领地;如果运气不好,第三天碰见的就是骆驼王了。” “但是从第四天起,就不须再担心什么危险生物,唯一需要应付的就是极端恶劣的气候。而根据路程的估算,只要有人能坚持过七天,第八天的时候,就一定能见到绿洲了!” 丁一去没有再问更多的信息,他只说: “好,我去试试。” ········· 丁一去当然不会傻傻地去试一试七天之后是不是真的能走出荒漠。 他要试的是,这片荒漠的天气究竟是怎样的,如果要跨越荒漠,需要准备多少水,多少食物以及荒漠毒蝎、食人蜥蜴这些怪兽的实力又有多强。 所以他在荒漠的外围徘徊了半圈,感受这里的天气。 大概是他的【拾荒者的体质】起了作用,他在这种环境下,不论是风沙,还是干燥,他都并未觉得太难忍受。 丁一去走走停停,在荒漠的外围待了整整一天。 夜晚降临,温度急剧下降,荒漠的气候又从极热变到极冷,丁一去待到差不多凌晨,才打算回到荒漠城去。 他也已有些饿了,准备到旅馆老板那里去继续蹭饭,顺便将【睡眠术】学习。 “我虽在荒漠里见到了几只蝎子,但应该都不是他们所说的变异毒蝎王,就是不知道那只变异过的毒蝎王有多厉害了。” 丁一去一边思考着有什么方法可以走出荒漠,一边来到了荒漠城的旅馆门前。 远远的,他却听到有声音响起,乃是一男一女。 “你来找我,我还想问你!你为什么要杀张欢?” 张欢在酒馆前被烧成了一具焦黑的尸体,已不知被纳罗处理到什么地方去了。 “你别急,听我给你解释。” 丁一去听出这正是纪妙妙和宋中的声音,于是躲在一旁,屏住呼吸,不再动作,静听二人说话。 只听纪妙妙又道:“你先卖了黄秀姐,又排挤丁一去,还把对你最忠心的张欢杀了,现在又把周云灌醉,扔在酒馆里,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宋中解释道:“我还不是为了我们两个!” 纪妙妙又惊又诧:“为了我们两个?” 宋中清了清嗓子,说道:“你们这是第一次进入神奇音乐世界,其实也就是说这是一个通常意义上的‘新手世界’,这里的酒馆任务难度都不大,奖励却很丰厚,那就是‘神奇音乐电台’特意对新人的优待。” 纪妙妙道:“可是你.......” 宋中道:“奖励只有那么多,六个人怎么够分?如果这些奖励都由我们俩来分,不是更好么?” “我今天一个火球术便轻松击杀了变异毒蝎,换了一件新兵器,明天就可以用这件兵器去杀食人蜥蜴!” 丁一去听到此处,明白宋中已把毒蝎王击杀,将对应的酒馆任务完成了。 “到时候再换来的奖励,就交给你,你看我对你好不好?” 纪妙妙有些迟疑了,道:“可是你,你也不必让他们都死的死,卖的卖,沦落到那种地步吧!” 宋中的语气变了变:“在这个世界里,我若不对他们残忍,他们就会来算计我!你看看那个丁一去,一看就不是个省油的灯!现在他若是没死,肯定不知道藏在哪儿准备害我!” 他又接着抛出诱惑:“而等我们将那些酒馆奖励拿完,再从酒馆带上充足的水,然后我就带你离开荒漠,到时候我们两人的实力都一定有一个很大的提升!回到现实世界之后,我再来找你...........” 他们二人的声音到此渐渐转小,丁一去隐约猜到,好像是宋中在对纪妙妙搂搂抱抱,发生一些亲密的肢体动作。 丁一去还是稳住,没有急着出来。 又过一会儿,纪妙妙突然说:“这里越来越冷了,我们回酒馆去吧。” 宋中道:“不用回去,我早就看好了,旁边那间亮着灯的地方就是旅店,我们今天可以住进去。” 纪妙妙道:“住旅店?” 宋中语声中带着一丝丝邪气的笑意:“对,我们一起住进去,我要你来舔我。” 纪妙妙有些嗔怒道:“这些日子来,我们这些新人难道还不够舔你,不够讨好你?” 宋中道:“不是那种舔,是那种........” 声音越低越远,渐不可闻,只知道宋中搂着纪妙妙纤细的腰肢,急急忙忙地进旅馆中去了。 等他们走后几分钟,丁一去才从藏身的黑暗处走出来。 再过了约莫一刻钟,他也走进了旅馆之中。 第八章 酒馆任务 纳罗走进酒馆,先环顾一周,看了看周围的东西还在,随即回头盯着张欢问道:“这小子是怎么进门的?” 宋中不说话,没有人答话。 但是纳罗显然能够猜得到,他看向黄秀,问:“是不是你给他们开的门?” 黄秀只能承认:“是。” 纳罗道:“你为什么要给他们开门?” 黄秀一时半会儿好像想不出个合适的理由来解释,正在支支吾吾时,纪妙妙帮她找了个理由,说:“我们本是朋友,想来探望探望她。” 纳罗眼神锐利,瞥了眼黄秀手里的包裹,道:“那么你拿着包裹是要去哪里?” 黄秀这下是真的说不出话来了。 纳罗冷笑道:“很好,看来你是想在这里留一辈子了。” 他不由分说,扯过黄秀,又从柜台的下面拿出一套铁制镣铐来,紧紧铐在黄秀的双足上。 “以后你的脚上戴上这个做清洁吧,免得你还想逃跑!” 纳罗转过脸来,一一看过众人,他对于有人偷入他的酒馆感到极为生气,对谁都没有好脸色。 “提亚,阿莉,我们回去!” 提亚和阿莉跟在他的身后,也进了酒馆。 丁一去正要跟过去,和阿莉说几句话。 纳罗却回头说道:“你不能进入酒馆,这里不欢迎你来喝酒!你快走!阿莉,你不要跟他说话!” 他说着,右手拉过阿莉,便要往里面走去。 丁一去忽然道:“你不欢迎我进酒馆喝酒,那么我能不能去接酒馆的悬赏任务?” 纳罗听到这句话,突地止住脚步。 他缓缓道:“可以。你是外来的勇士,我可以不卖给你酒,但是不能不让你完成酒馆任务!” 于是丁一去最终还是进入了酒馆。 ········· 纳罗将他领到酒馆任务的发布处,一言不发,看着他挑选任务牌。 丁一去选来选去,发现大部分的酒馆任务都需要到荒漠之中去进行,且均伴有一定的危险性。 “酒馆任务:沙漠蝎毒的解药:杀死变异的荒漠蝎子王,将它的蝎毒带回荒漠城,交给纳罗配制解药。” “任务奖励:e级武器【双头蝎刺】。” “酒馆任务:食人蜥蜴:荒漠中有一只变异蜥蜴王,常常吞食来往的旅人,请勇士们将它斩杀!” “任务奖励:e级武器【蜥蜴之吻】。” “酒馆任务:骆驼王的崛起:击杀荒漠中变异的风沙骆驼王,并取得其驼峰。” “任务奖励:c级技能【飞沙走石】。” “··········” “··········” 丁一去看了半天,这时阿莉与提亚也走了过来,似要向纳罗汇报什么事情。 两人还未开口,丁一去突然转过头,问道:“阿莉,你有没有什么心愿?我可以尽力帮你去完成!” 是否能完成酒馆任务,对于丁一去如今来说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打算好好地利用最后的时间,来“答谢”阿莉的馈赠。 “我...我没什么心愿。” 丁一去笑道:“就当你也发布一个酒馆任务,我帮你完成,我不要报酬的。” 阿莉的脸红了一下,嗫喏了一会儿,不知该说些什么,便用求助的目光看向纳罗。 纳罗虽对丁一去在酒馆的种种行为感到十分不悦,此时却还是道:“阿莉,你讲,他若真有本事帮你完成,那也是一件好事!” 阿莉想了许久,终于道:“我想要荒漠变成绿洲,让大海的气息传递过来。” 提亚摇头道:“阿莉,那不过是个传说罢了,怎么可能有人真能完成?!当初有勇士说他往大海的方向去寻找异能神仙拯救荒漠城,我记得他说三年之后就回来,还说要回来娶我呢,结果呢......结果三年之后,我没等到新郎,只等来了你来酒馆做我的同事。” 荒漠城的人显然都知道那个传说,也就是旅馆老板对丁一去讲过的那个故事。 阿莉嘴唇动了半天,又道:“那......那我的心愿还可以是:带着酒馆的人,带着大家离开荒漠。” 提亚惊讶地问道:“阿莉,这居然也是你的心愿么?我还以为你会打算在荒漠城里孤独终老呢。但这任务他也没能力帮你完成啊!” 纳罗在一旁喃喃自语:“离开荒漠.......若只是我一个人走倒也罢了,要带着大家一起走,谈何容易啊?!谁能做得到?” 纳罗和提亚两人均表示出不看好丁一去能够完成这两个心愿的意思。 阿莉生怕伤了丁一去的自尊心,连忙道:“我相信丁大哥的,他能做到的!” 丁一去仔细思索一番,便道:“以往走出荒漠的人都是怎么出去的?” 纳罗道:“靠命去拼!靠运气去闯!至于他们究竟走的是哪条路,用什么方法走出去的,就不得而知了。” 提亚与阿莉都默然。 丁一去问:“走出这片荒漠预计需要多久?” 纳罗这一次给了肯定的回答:“七天!” “第一天会遇到沙漠毒蝎,第二天进入食人蜥蜴的领地;如果运气不好,第三天碰见的就是骆驼王了。” “但是从第四天起,就不须再担心什么危险生物,唯一需要应付的就是极端恶劣的气候。而根据路程的估算,只要有人能坚持过七天,第八天的时候,就一定能见到绿洲了!” 丁一去没有再问更多的信息,他只说: “好,我去试试。” ········· 丁一去当然不会傻傻地去试一试七天之后是不是真的能走出荒漠。 他要试的是,这片荒漠的天气究竟是怎样的,如果要跨越荒漠,需要准备多少水,多少食物以及荒漠毒蝎、食人蜥蜴这些怪兽的实力又有多强。 所以他在荒漠的外围徘徊了半圈,感受这里的天气。 大概是他的【拾荒者的体质】起了作用,他在这种环境下,不论是风沙,还是干燥,他都并未觉得太难忍受。 丁一去走走停停,在荒漠的外围待了整整一天。 夜晚降临,温度急剧下降,荒漠的气候又从极热变到极冷,丁一去待到差不多凌晨,才打算回到荒漠城去。 他也已有些饿了,准备到旅馆老板那里去继续蹭饭,顺便将【睡眠术】学习。 “我虽在荒漠里见到了几只蝎子,但应该都不是他们所说的变异毒蝎王,就是不知道那只变异过的毒蝎王有多厉害了。” 丁一去一边思考着有什么方法可以走出荒漠,一边来到了荒漠城的旅馆门前。 远远的,他却听到有声音响起,乃是一男一女。 “你来找我,我还想问你!你为什么要杀张欢?” 张欢在酒馆前被烧成了一具焦黑的尸体,已不知被纳罗处理到什么地方去了。 “你别急,听我给你解释。” 丁一去听出这正是纪妙妙和宋中的声音,于是躲在一旁,屏住呼吸,不再动作,静听二人说话。 只听纪妙妙又道:“你先卖了黄秀姐,又排挤丁一去,还把对你最忠心的张欢杀了,现在又把周云灌醉,扔在酒馆里,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宋中解释道:“我还不是为了我们两个!” 纪妙妙又惊又诧:“为了我们两个?” 宋中清了清嗓子,说道:“你们这是第一次进入神奇音乐世界,其实也就是说这是一个通常意义上的‘新手世界’,这里的酒馆任务难度都不大,奖励却很丰厚,那就是‘神奇音乐电台’特意对新人的优待。” 纪妙妙道:“可是你.......” 宋中道:“奖励只有那么多,六个人怎么够分?如果这些奖励都由我们俩来分,不是更好么?” “我今天一个火球术便轻松击杀了变异毒蝎,换了一件新兵器,明天就可以用这件兵器去杀食人蜥蜴!” 丁一去听到此处,明白宋中已把毒蝎王击杀,将对应的酒馆任务完成了。 “到时候再换来的奖励,就交给你,你看我对你好不好?” 纪妙妙有些迟疑了,道:“可是你,你也不必让他们都死的死,卖的卖,沦落到那种地步吧!” 宋中的语气变了变:“在这个世界里,我若不对他们残忍,他们就会来算计我!你看看那个丁一去,一看就不是个省油的灯!现在他若是没死,肯定不知道藏在哪儿准备害我!” 他又接着抛出诱惑:“而等我们将那些酒馆奖励拿完,再从酒馆带上充足的水,然后我就带你离开荒漠,到时候我们两人的实力都一定有一个很大的提升!回到现实世界之后,我再来找你...........” 他们二人的声音到此渐渐转小,丁一去隐约猜到,好像是宋中在对纪妙妙搂搂抱抱,发生一些亲密的肢体动作。 丁一去还是稳住,没有急着出来。 又过一会儿,纪妙妙突然说:“这里越来越冷了,我们回酒馆去吧。” 宋中道:“不用回去,我早就看好了,旁边那间亮着灯的地方就是旅店,我们今天可以住进去。” 纪妙妙道:“住旅店?” 宋中语声中带着一丝丝邪气的笑意:“对,我们一起住进去,我要你来舔我。” 纪妙妙有些嗔怒道:“这些日子来,我们这些新人难道还不够舔你,不够讨好你?” 宋中道:“不是那种舔,是那种........” 声音越低越远,渐不可闻,只知道宋中搂着纪妙妙纤细的腰肢,急急忙忙地进旅馆中去了。 等他们走后几分钟,丁一去才从藏身的黑暗处走出来。 再过了约莫一刻钟,他也走进了旅馆之中。 第九章 旅馆之夜 丁一去走进旅馆,并没有与宋中和纪妙妙撞上。 反而是旅馆老板在椅子上悠悠地坐着,心情相当不错。令他高兴的是,他刚才又遇到了两个新面孔来住店,为他孤独枯燥的生活带来了一丝新鲜感。 旅馆老板瞧见丁一去走过来,更高兴了,道:“快来快来,我教你【睡眠术】。” 丁一去却故意道:“今天不行。” 旅馆老板道:“啊?今天为什么不行?” 丁一去道:“今天有人要害我,我不敢睡!” 旅馆老板惊讶道:“害你?谁要害你?!” 丁一去努了努嘴,指指楼上,道:“刚才是不是进去两个人?一男一女?” 旅馆老板道:“你们认识?” 丁一去道:“他们两个人,男的叫宋中,女的叫纪妙妙。那个宋中刚刚击杀了荒漠的毒蝎王,完成了一个酒馆任务。” 旅馆老板并不惊讶,而是点头道:“的确,我刚看他背上背着的是那柄‘双头蝎刺’,我一眼就看出了,这件武器在荒漠城很出名的。” 丁一去道:“他恐怕要用这柄武器来对付我。” 旅馆老板道:“你和他有仇?” 丁一去道:“我们本是六个人一起进来的,他先把一人卖给了纳罗,然后将我排挤出去,接着又杀了个同伴。我已经和他打过一次了!” 旅馆老板往头顶上瞥了一眼,颇为不屑地道:“这小子居然这么阴险可恶!” 丁一去道:“他们两个已经进房间了?” 旅馆老板道:“嗯,这会儿可能已经开始做他们的‘正事’了。” 丁一去道:“我打算把双头蝎刺拿走。” “拿走?” “说是偷走,那也没什么问题。” 丁一去毫无羞惭的意思,将自己的想法对旅馆老板讲出。 像这种事情本不该让别人知晓的,但是丁一去知道,如果没有旅馆老板的允许与帮助,他很难从宋中的房间里偷走“双头蝎刺”。 旅馆老板义正词严地道:“我怎么能眼睁睁看着你在我的旅馆里偷窃客人?” 丁一去道:“你要知道,我以后是要将你的‘睡眠术’发扬光大的。我如果明天就被宋中杀了,那这项技能可能就永远走不出荒漠了!” “他想杀你,你不会也想杀他吧?” “如果机会合适的话,我也正有此意。” “不行,你不能在我的旅馆里杀人!绝对不行!” “那你至少得帮我把我要的东西拿走!” 两人在讨价还价。 旅馆老板仔细想了想,又叹道:“好吧,我的旅馆反正也不会再来客人了,也不需要顾忌什么声名......” “但是我的人可是正直的!你最多只能趁我没有发现的时候,赶快拿走你要拿的东西,记住,千万不能让我发现,我就当不知道这回事。” 丁一去错愕道:“我怎么才能让你不发现?” 而他的话还没说完,旅馆老板就忽然头一仰,躺在椅子上,双目紧闭,呼呼大睡了。 丁一去愣了愣,又问道:“等等,我还想问一件事,你这里有没有那种药,就是可以让人睡得很熟的药?” 丁一去认为既然旅馆老板精通“睡眠术”,那么他很可能也有一些能具有“安眠”效果的药物。 旅馆老板在打着呼噜。 丁一去道:“你这老板,他们不睡得死死的,我怎么好下手?到时候事迹败露,我可把你也供出来!” 旅馆老板突然在椅子上翻了个身,一只手悬空抬起,食指正好指着柜台的一角。 丁一去挤开他的身体,将身子窝到柜台下,仔细翻找,果然找到了几个小药瓶,药瓶上写有华夏文字与外文的双重说明。 ——有的药瓶上写着“安眠”、有的药瓶上写着“外敷疗伤”、有的药瓶上写的是“内服驱毒”。 丁一去看懂之后,又盯上了柜台上放着的一盆烧的有各种蔬菜、肉类混杂在一起的“乱炖”。 这想必本是旅馆老板的夜宵。 丁一去将其扯过来,放在炉火边加热;接着他又打开药瓶,把里面的白色药片一股脑地倒出,再用指头捻碎,加入到盆中。 他如今的双手力量极大,只用拇指和食指轻轻一捻,白色的药丸便全成粉末,溶入汤汁中了。 丁一去四处搜了搜,找了块头巾,把头包裹起来,又用一块餐布当作面巾,遮住脸庞,防止送饭的时候被宋中认出。 伪装一番后,丁一去觉得还有点不对,于是又把旅馆老板的外衣扒下来,穿在自己身上。 旅馆老板哼哼了两声,还是继续“睡着”。 一切准备妥当之后,丁一去端着那盆“夜宵”,一步一步地往楼上走去。 ········· 宋中和纪妙妙入住的房间很好找,因为整间旅馆里只有他们二人。 哪里有动静,那就一定是他们的房间了。 丁一去停在三楼,门牌号是304的房间前。 里面的动静还没有完全停止。 又过了一会儿,丁一去听不到什么声响之后,才走过去,敲了敲门。 过了一阵,宋中赤裸着上身,很不耐烦地来开门。 丁一去什么话也不说,只躬着身子,低着头,把那盆“大乱炖”高高举起,递给宋中。 他站在门口,虽低着头,眼睛却在左右乱瞟,瞟到了纪妙妙还躺在床上,也瞟到了一柄奇异的铁钩式的武器正放在一旁的桌面。 宋中道:“我没有点饭。” 丁一去还是不说话,只继续举着饭盆。 他担心自己一说话,会被宋中听出来声音来。 而宋中见他依旧坚持要把“夜宵”交予自己,也不再推辞,而是接过饭盆,说道:“好了,回去吧,记住,今天晚上不许再来打扰我们了。” 丁一去弯着腰,连连点头,随即往后退开了。 他不过才退几步,宋中立刻“嘭”地一下把门闭上了! 丁一去隐约听到宋中说:“快来,妙妙,吃夜宵了,吃完这顿,我感觉还可以再来一次..........” 夜渐渐深了。 风更冷。 宋中的房间里没再传来什么动静,也不知道是宋中没办法再来一次,还是饭盆里的安眠药物起了作用,让他们两人都双双睡去。 旅馆老板也还在睡,令人分不清他是真的睡了,还是在装睡。 丁一去在旅馆老板的腰间将“304房间”的钥匙取下来,偷偷到了三楼,小心翼翼地轻轻推开了门。 门里没有点灯,除了呼吸声以外,也没有别的动静了。 丁一去一步一步,轻手轻脚地进了门里,摸到桌子边上,悄悄地扣住了那柄“双头蝎刺”。 这蝎刺的中间部分是金属制的,握起来是冰冷的。 丁一去拿到之后,心跳微微加快,他正要转身,谁知纪妙妙却似还没睡熟,察觉了有人进屋来,轻轻叫唤了一声。 “什么东西?” 纪妙妙撑起身子来看,见到一个人形黑影站在桌边,立刻大叫起来。 “有歹徒!” 宋中被这么一叫还不是太清醒,纪妙妙赶紧又推了他两把,他才有所反应。 丁一去见状,想着既然被抓了现行,便一不做二不休了,心下一横,索性抄起双头蝎刺就往宋中躺着的位置扎去! 哧! 旅馆的棉被为了保暖,捂得极厚,这一刺刺下去,只堪堪穿透被子,刺中了宋中的屁股! “啊!” 宋中痛叫一声,终于完全清醒过来,但想爬起身来,予以还击,却又被安眠的药效作用,觉得四肢无力。 丁一去见一击得手,也不愿在这地方多做纠缠,飞快地一溜烟冲下楼去,冲出旅馆,跑入黑暗中去了。 宋中好半天才提起气力来追,他只穿着一件裤衩,急匆匆地往下赶,追到旅馆门口时,早已看不见丁一去的踪迹。 于是他转过头来大声质问旅馆老板:“有小偷溜进来,又冲出去了,你没看见吗?!” 旅馆老板躺在椅子上,这时才如梦初醒,睁开眼睛,叫道:“怎么了?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 宋中对着旅馆老板怒骂了一通,最终却无可奈何,只好回到房间,气冲冲地发泄了一番。 第九章 旅馆之夜 丁一去走进旅馆,并没有与宋中和纪妙妙撞上。 反而是旅馆老板在椅子上悠悠地坐着,心情相当不错。令他高兴的是,他刚才又遇到了两个新面孔来住店,为他孤独枯燥的生活带来了一丝新鲜感。 旅馆老板瞧见丁一去走过来,更高兴了,道:“快来快来,我教你【睡眠术】。” 丁一去却故意道:“今天不行。” 旅馆老板道:“啊?今天为什么不行?” 丁一去道:“今天有人要害我,我不敢睡!” 旅馆老板惊讶道:“害你?谁要害你?!” 丁一去努了努嘴,指指楼上,道:“刚才是不是进去两个人?一男一女?” 旅馆老板道:“你们认识?” 丁一去道:“他们两个人,男的叫宋中,女的叫纪妙妙。那个宋中刚刚击杀了荒漠的毒蝎王,完成了一个酒馆任务。” 旅馆老板并不惊讶,而是点头道:“的确,我刚看他背上背着的是那柄‘双头蝎刺’,我一眼就看出了,这件武器在荒漠城很出名的。” 丁一去道:“他恐怕要用这柄武器来对付我。” 旅馆老板道:“你和他有仇?” 丁一去道:“我们本是六个人一起进来的,他先把一人卖给了纳罗,然后将我排挤出去,接着又杀了个同伴。我已经和他打过一次了!” 旅馆老板往头顶上瞥了一眼,颇为不屑地道:“这小子居然这么阴险可恶!” 丁一去道:“他们两个已经进房间了?” 旅馆老板道:“嗯,这会儿可能已经开始做他们的‘正事’了。” 丁一去道:“我打算把双头蝎刺拿走。” “拿走?” “说是偷走,那也没什么问题。” 丁一去毫无羞惭的意思,将自己的想法对旅馆老板讲出。 像这种事情本不该让别人知晓的,但是丁一去知道,如果没有旅馆老板的允许与帮助,他很难从宋中的房间里偷走“双头蝎刺”。 旅馆老板义正词严地道:“我怎么能眼睁睁看着你在我的旅馆里偷窃客人?” 丁一去道:“你要知道,我以后是要将你的‘睡眠术’发扬光大的。我如果明天就被宋中杀了,那这项技能可能就永远走不出荒漠了!” “他想杀你,你不会也想杀他吧?” “如果机会合适的话,我也正有此意。” “不行,你不能在我的旅馆里杀人!绝对不行!” “那你至少得帮我把我要的东西拿走!” 两人在讨价还价。 旅馆老板仔细想了想,又叹道:“好吧,我的旅馆反正也不会再来客人了,也不需要顾忌什么声名......” “但是我的人可是正直的!你最多只能趁我没有发现的时候,赶快拿走你要拿的东西,记住,千万不能让我发现,我就当不知道这回事。” 丁一去错愕道:“我怎么才能让你不发现?” 而他的话还没说完,旅馆老板就忽然头一仰,躺在椅子上,双目紧闭,呼呼大睡了。 丁一去愣了愣,又问道:“等等,我还想问一件事,你这里有没有那种药,就是可以让人睡得很熟的药?” 丁一去认为既然旅馆老板精通“睡眠术”,那么他很可能也有一些能具有“安眠”效果的药物。 旅馆老板在打着呼噜。 丁一去道:“你这老板,他们不睡得死死的,我怎么好下手?到时候事迹败露,我可把你也供出来!” 旅馆老板突然在椅子上翻了个身,一只手悬空抬起,食指正好指着柜台的一角。 丁一去挤开他的身体,将身子窝到柜台下,仔细翻找,果然找到了几个小药瓶,药瓶上写有华夏文字与外文的双重说明。 ——有的药瓶上写着“安眠”、有的药瓶上写着“外敷疗伤”、有的药瓶上写的是“内服驱毒”。 丁一去看懂之后,又盯上了柜台上放着的一盆烧的有各种蔬菜、肉类混杂在一起的“乱炖”。 这想必本是旅馆老板的夜宵。 丁一去将其扯过来,放在炉火边加热;接着他又打开药瓶,把里面的白色药片一股脑地倒出,再用指头捻碎,加入到盆中。 他如今的双手力量极大,只用拇指和食指轻轻一捻,白色的药丸便全成粉末,溶入汤汁中了。 丁一去四处搜了搜,找了块头巾,把头包裹起来,又用一块餐布当作面巾,遮住脸庞,防止送饭的时候被宋中认出。 伪装一番后,丁一去觉得还有点不对,于是又把旅馆老板的外衣扒下来,穿在自己身上。 旅馆老板哼哼了两声,还是继续“睡着”。 一切准备妥当之后,丁一去端着那盆“夜宵”,一步一步地往楼上走去。 ········· 宋中和纪妙妙入住的房间很好找,因为整间旅馆里只有他们二人。 哪里有动静,那就一定是他们的房间了。 丁一去停在三楼,门牌号是304的房间前。 里面的动静还没有完全停止。 又过了一会儿,丁一去听不到什么声响之后,才走过去,敲了敲门。 过了一阵,宋中赤裸着上身,很不耐烦地来开门。 丁一去什么话也不说,只躬着身子,低着头,把那盆“大乱炖”高高举起,递给宋中。 他站在门口,虽低着头,眼睛却在左右乱瞟,瞟到了纪妙妙还躺在床上,也瞟到了一柄奇异的铁钩式的武器正放在一旁的桌面。 宋中道:“我没有点饭。” 丁一去还是不说话,只继续举着饭盆。 他担心自己一说话,会被宋中听出来声音来。 而宋中见他依旧坚持要把“夜宵”交予自己,也不再推辞,而是接过饭盆,说道:“好了,回去吧,记住,今天晚上不许再来打扰我们了。” 丁一去弯着腰,连连点头,随即往后退开了。 他不过才退几步,宋中立刻“嘭”地一下把门闭上了! 丁一去隐约听到宋中说:“快来,妙妙,吃夜宵了,吃完这顿,我感觉还可以再来一次..........” 夜渐渐深了。 风更冷。 宋中的房间里没再传来什么动静,也不知道是宋中没办法再来一次,还是饭盆里的安眠药物起了作用,让他们两人都双双睡去。 旅馆老板也还在睡,令人分不清他是真的睡了,还是在装睡。 丁一去在旅馆老板的腰间将“304房间”的钥匙取下来,偷偷到了三楼,小心翼翼地轻轻推开了门。 门里没有点灯,除了呼吸声以外,也没有别的动静了。 丁一去一步一步,轻手轻脚地进了门里,摸到桌子边上,悄悄地扣住了那柄“双头蝎刺”。 这蝎刺的中间部分是金属制的,握起来是冰冷的。 丁一去拿到之后,心跳微微加快,他正要转身,谁知纪妙妙却似还没睡熟,察觉了有人进屋来,轻轻叫唤了一声。 “什么东西?” 纪妙妙撑起身子来看,见到一个人形黑影站在桌边,立刻大叫起来。 “有歹徒!” 宋中被这么一叫还不是太清醒,纪妙妙赶紧又推了他两把,他才有所反应。 丁一去见状,想着既然被抓了现行,便一不做二不休了,心下一横,索性抄起双头蝎刺就往宋中躺着的位置扎去! 哧! 旅馆的棉被为了保暖,捂得极厚,这一刺刺下去,只堪堪穿透被子,刺中了宋中的屁股! “啊!” 宋中痛叫一声,终于完全清醒过来,但想爬起身来,予以还击,却又被安眠的药效作用,觉得四肢无力。 丁一去见一击得手,也不愿在这地方多做纠缠,飞快地一溜烟冲下楼去,冲出旅馆,跑入黑暗中去了。 宋中好半天才提起气力来追,他只穿着一件裤衩,急匆匆地往下赶,追到旅馆门口时,早已看不见丁一去的踪迹。 于是他转过头来大声质问旅馆老板:“有小偷溜进来,又冲出去了,你没看见吗?!” 旅馆老板躺在椅子上,这时才如梦初醒,睁开眼睛,叫道:“怎么了?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 宋中对着旅馆老板怒骂了一通,最终却无可奈何,只好回到房间,气冲冲地发泄了一番。 第十章 荒漠中的猎杀 次日,清晨。 丁一去昨夜虽没怎么睡觉,但精神却很好。 他后背上背着“拿到”的“e级武器”【双头蝎刺】,其上的金属正迎着太阳泛着光芒。 双头蝎刺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部分是中间的长杆,是由坚固的金属制成,还设有一处握手;另一部分则是两头如“铁钩”一样的蝎刺。 据说蝎刺是用荒漠中很早以前的两只雌雄蝎王的蝎尾巴打造的,淬着蝎毒,毒性很强,中毒者往往一天之内便会死去。 “我昨天好像是刺中了宋中的,不知道他会不会中毒而死,若他因此而死,那我是不是也就算杀了第一个人了?” 丁一去从未真正意义上地“杀过人”,但他此时一念及此,却并未太感觉紧张。 ——只因他从小到大,早在贫民区里见过无数的病痛伤死,他自己如今也正在面临死亡,于是对于杀人与死亡便没有那么多敬畏了。 他在大街上走了一圈,试探着荒漠城中还余留着的人们,想要试试能不能从他们身上再获取一些信息。 但很遗憾,他先后问过三个大妈,两个婆婆,一个男人,一个小孩,除了获得了一些关于荒漠城的传说,以及在荒漠的生存技巧以外,并未能得到其它东西了。 他们更没有像旅馆老板一样,要传授什么技能。 稍作休息,等到中午过后,丁一去又来到了荒漠旅馆。 旅馆老板一见到他的模样,便叫道:“你疯了么?你还敢明目张胆地把偷来的东西背在身上?” 丁一去一瞪眼道:“这是我凭本事偷的,谁还敢找我要回来么?” 荒漠城中只有大家约定俗成的规矩,却早已没有什么城主卫士来管理治安了。 而宋中、丁一去等人显然不在“约定俗成的规矩”的约束之内。 丁一去指了指楼上,问道:“人走了吗?” 旅馆老板道:“早走了!他中了蝎刺的毒,发现之后就立即到酒馆去找纳罗解毒了。” 丁一去大笑道:“哈哈哈哈哈,这就叫恶有恶报!最好让他落个后遗症什么的,我下次碰见他,还要继续扎他。” 旅馆老板劝道:“那宋中看起来也不好惹,你小心点吧!” 丁一去道:“知道了。这荒漠里要取我性命的东西可有不少,还轮不到他来!” 旅馆老板叹息一声,随即道:“你今天快来学睡眠术,你还要接受两次我的睡眠术,就能初步学会它了。” 丁一去摇摇头道:“今天有些来不及了,我还要准备去荒漠,用双头蝎刺对付那只食人蜥蜴!对了,我来向你找点吃的,徒弟吃师父的,你总不能向我收钱吧?” 旅馆老板一边拿出几大块干面包与一瓶骆驼奶,一边叫道:“倒霉,倒霉,怎么摊上了你这么个徒弟........” 丁一去将食物打包收好,挎在肩上,便欲出发。 旅馆老板急忙又道:“你昨天晚上没怎么睡觉休息吧?你这样就去杀蜥蜴?” “生前何必久睡,死后自然长眠。” 丁一去已往荒漠城外去了。 ········· ········· 荒漠如画,残阳如血。 黄昏时的荒漠与别的时候都不一样,远远的天边,红云烧成一片,但那种红色却不是鲜红的,而是暗红色。 就好像血快要干涸的那种颜色一样。 大风吹扬。 风沙的边界仍在不断地扩大着,看起来再过些日子,这片浩大的沙尘便一定会将荒漠城掩盖住的。 丁一去正在荒漠中走着。 从昨天进入荒漠开始,他已走了足足一天一夜。 这期间他只在荒漠里睡了五个小时,其余时间一直在搜寻食人蜥蜴的踪迹。 他越在荒漠里行进,就越能感受到,荒漠中仿佛有一种奇异的力量,为荒漠设定了某种界限。 昨天,丁一去还会时不时地碰见几只沙漠中的蝎子,然后再随手用“双头蝎刺”将其刺死;然而走了一天一夜之后,已看不见半只蝎子了。 在荒漠的外围,是蝎子的领地,但到了中间地带的内圈,蝎子仿佛是不敢侵入的。 而这片地带也很少再有别的生物,几乎是完全荒芜的。 黄昏已至,空气渐渐又变得冷了起来。 丁一去站在一座沙丘的高处,向远方眺去,终于见到了他这一行必将遇见的目标——食人蜥蜴。 ········· 这只食人蜥蜴从远处,在夕阳的余晖下慢慢踱步而来。 它走得并不快,像是已吃准了丁一去不可能逃出它的大口。 很久以来,的确也都是这样的。 所以这片地带才会只有它一只蜥蜴,因为自从那场变异,他获得改变之后,所有进入他领地的生物,不论是毒蝎子、沙漠兔、或是蛇,甚至是其它的蜥蜴,都化作了他肚中的美味。 这只食人蜥蜴正是荒漠内圈的一位霸主! 它渐渐走近。它的身躯是黑黄相间的,有两米多长,加上尾巴,整个躯体的长度接近五米。不用想也知道,这副躯体内蕴含的力量必定是极为可怕的。 丁一去暂时没有妄动,他握紧了手中的双头蝎刺。 他心里忽地升起一种直觉,他认为他不会与这只巨型的变异食人蜥蜴战斗很久,纠缠下去。 ——也许真正的死生之分,就在一人一蜥靠近的那一瞬间就会决定! 食人蜥蜴还在前行,他似乎也感受到面前这个人类并不好惹,于是在两人的距离缩短的同时,它也放慢了脚步。 而丁一去却开始后退。 他慢慢地退,从一个沙丘的顶端,退到了沙丘的底部。 当他退到底部时,食人蜥蜴也正好已走来,立在沙丘之顶,所有夕阳的残辉在这一刻好似都聚集在了它的身躯! 一人一蜥均不再动,紧紧对峙着。 夕阳在渐渐消逝。 轰! 就在夕阳落下沙丘,天地瞬息变暗的一瞬间,食人蜥蜴猛然俯冲而下! 它决定要用自己庞大的身躯压制住下面那个人类,再一大口一大口地吞食掉! 丁一去和食人蜥蜴几乎是同时动的。 食人蜥蜴向下俯冲,丁一去不退反进,竟往上奔去! 一人一蜥相遇的一刹那,丁一去以下击上,弯着身子,倏然将“双头蝎刺”刺入了食人蜥蜴的腹部! 嗤! 他右手紧抓着杆身,左手握住另一头蝎刺倒钩的回弯处,两只手臂爆发出巨大的力量,猛然一挑,将食人蜥蜴举在空中,倒摔向后! “砰”的一下重响,在寂静的荒漠里响起! 食人蜥蜴还没能有所动作,已在空中翻转一圈,背部朝下,身躯重重摔在沙丘之下! 它一路携着黄沙,滚下沙丘,红黑色的血液四处洒落,浸入沙土里! 直到滚到沙丘最底部,它才甩了甩尾巴,慢慢站起身子。 它的腹部被双头蝎刺划出了一道长长的口子,不断地流出鲜血,滴在它身下的沙子上。 嘀、嗒。 食人蜥蜴的鲜血在荒漠里滴落的声音极小,却好似极为刺耳! 丁一去又重新立在沙丘上端,居高视下,目光始终盯着食人蜥蜴。 他的目光中虽还有着防备,但他知道,这一战已差不多结束了。 他不须再与这只食人蜥蜴作更多的搏杀,他只需要像一个合格的猎人一样,追踪中毒受伤的猎物,保持合适的距离,然后耐心等待它慢慢死亡。 第十章 荒漠中的猎杀 次日,清晨。 丁一去昨夜虽没怎么睡觉,但精神却很好。 他后背上背着“拿到”的“e级武器”【双头蝎刺】,其上的金属正迎着太阳泛着光芒。 双头蝎刺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部分是中间的长杆,是由坚固的金属制成,还设有一处握手;另一部分则是两头如“铁钩”一样的蝎刺。 据说蝎刺是用荒漠中很早以前的两只雌雄蝎王的蝎尾巴打造的,淬着蝎毒,毒性很强,中毒者往往一天之内便会死去。 “我昨天好像是刺中了宋中的,不知道他会不会中毒而死,若他因此而死,那我是不是也就算杀了第一个人了?” 丁一去从未真正意义上地“杀过人”,但他此时一念及此,却并未太感觉紧张。 ——只因他从小到大,早在贫民区里见过无数的病痛伤死,他自己如今也正在面临死亡,于是对于杀人与死亡便没有那么多敬畏了。 他在大街上走了一圈,试探着荒漠城中还余留着的人们,想要试试能不能从他们身上再获取一些信息。 但很遗憾,他先后问过三个大妈,两个婆婆,一个男人,一个小孩,除了获得了一些关于荒漠城的传说,以及在荒漠的生存技巧以外,并未能得到其它东西了。 他们更没有像旅馆老板一样,要传授什么技能。 稍作休息,等到中午过后,丁一去又来到了荒漠旅馆。 旅馆老板一见到他的模样,便叫道:“你疯了么?你还敢明目张胆地把偷来的东西背在身上?” 丁一去一瞪眼道:“这是我凭本事偷的,谁还敢找我要回来么?” 荒漠城中只有大家约定俗成的规矩,却早已没有什么城主卫士来管理治安了。 而宋中、丁一去等人显然不在“约定俗成的规矩”的约束之内。 丁一去指了指楼上,问道:“人走了吗?” 旅馆老板道:“早走了!他中了蝎刺的毒,发现之后就立即到酒馆去找纳罗解毒了。” 丁一去大笑道:“哈哈哈哈哈,这就叫恶有恶报!最好让他落个后遗症什么的,我下次碰见他,还要继续扎他。” 旅馆老板劝道:“那宋中看起来也不好惹,你小心点吧!” 丁一去道:“知道了。这荒漠里要取我性命的东西可有不少,还轮不到他来!” 旅馆老板叹息一声,随即道:“你今天快来学睡眠术,你还要接受两次我的睡眠术,就能初步学会它了。” 丁一去摇摇头道:“今天有些来不及了,我还要准备去荒漠,用双头蝎刺对付那只食人蜥蜴!对了,我来向你找点吃的,徒弟吃师父的,你总不能向我收钱吧?” 旅馆老板一边拿出几大块干面包与一瓶骆驼奶,一边叫道:“倒霉,倒霉,怎么摊上了你这么个徒弟........” 丁一去将食物打包收好,挎在肩上,便欲出发。 旅馆老板急忙又道:“你昨天晚上没怎么睡觉休息吧?你这样就去杀蜥蜴?” “生前何必久睡,死后自然长眠。” 丁一去已往荒漠城外去了。 ········· ········· 荒漠如画,残阳如血。 黄昏时的荒漠与别的时候都不一样,远远的天边,红云烧成一片,但那种红色却不是鲜红的,而是暗红色。 就好像血快要干涸的那种颜色一样。 大风吹扬。 风沙的边界仍在不断地扩大着,看起来再过些日子,这片浩大的沙尘便一定会将荒漠城掩盖住的。 丁一去正在荒漠中走着。 从昨天进入荒漠开始,他已走了足足一天一夜。 这期间他只在荒漠里睡了五个小时,其余时间一直在搜寻食人蜥蜴的踪迹。 他越在荒漠里行进,就越能感受到,荒漠中仿佛有一种奇异的力量,为荒漠设定了某种界限。 昨天,丁一去还会时不时地碰见几只沙漠中的蝎子,然后再随手用“双头蝎刺”将其刺死;然而走了一天一夜之后,已看不见半只蝎子了。 在荒漠的外围,是蝎子的领地,但到了中间地带的内圈,蝎子仿佛是不敢侵入的。 而这片地带也很少再有别的生物,几乎是完全荒芜的。 黄昏已至,空气渐渐又变得冷了起来。 丁一去站在一座沙丘的高处,向远方眺去,终于见到了他这一行必将遇见的目标——食人蜥蜴。 ········· 这只食人蜥蜴从远处,在夕阳的余晖下慢慢踱步而来。 它走得并不快,像是已吃准了丁一去不可能逃出它的大口。 很久以来,的确也都是这样的。 所以这片地带才会只有它一只蜥蜴,因为自从那场变异,他获得改变之后,所有进入他领地的生物,不论是毒蝎子、沙漠兔、或是蛇,甚至是其它的蜥蜴,都化作了他肚中的美味。 这只食人蜥蜴正是荒漠内圈的一位霸主! 它渐渐走近。它的身躯是黑黄相间的,有两米多长,加上尾巴,整个躯体的长度接近五米。不用想也知道,这副躯体内蕴含的力量必定是极为可怕的。 丁一去暂时没有妄动,他握紧了手中的双头蝎刺。 他心里忽地升起一种直觉,他认为他不会与这只巨型的变异食人蜥蜴战斗很久,纠缠下去。 ——也许真正的死生之分,就在一人一蜥靠近的那一瞬间就会决定! 食人蜥蜴还在前行,他似乎也感受到面前这个人类并不好惹,于是在两人的距离缩短的同时,它也放慢了脚步。 而丁一去却开始后退。 他慢慢地退,从一个沙丘的顶端,退到了沙丘的底部。 当他退到底部时,食人蜥蜴也正好已走来,立在沙丘之顶,所有夕阳的残辉在这一刻好似都聚集在了它的身躯! 一人一蜥均不再动,紧紧对峙着。 夕阳在渐渐消逝。 轰! 就在夕阳落下沙丘,天地瞬息变暗的一瞬间,食人蜥蜴猛然俯冲而下! 它决定要用自己庞大的身躯压制住下面那个人类,再一大口一大口地吞食掉! 丁一去和食人蜥蜴几乎是同时动的。 食人蜥蜴向下俯冲,丁一去不退反进,竟往上奔去! 一人一蜥相遇的一刹那,丁一去以下击上,弯着身子,倏然将“双头蝎刺”刺入了食人蜥蜴的腹部! 嗤! 他右手紧抓着杆身,左手握住另一头蝎刺倒钩的回弯处,两只手臂爆发出巨大的力量,猛然一挑,将食人蜥蜴举在空中,倒摔向后! “砰”的一下重响,在寂静的荒漠里响起! 食人蜥蜴还没能有所动作,已在空中翻转一圈,背部朝下,身躯重重摔在沙丘之下! 它一路携着黄沙,滚下沙丘,红黑色的血液四处洒落,浸入沙土里! 直到滚到沙丘最底部,它才甩了甩尾巴,慢慢站起身子。 它的腹部被双头蝎刺划出了一道长长的口子,不断地流出鲜血,滴在它身下的沙子上。 嘀、嗒。 食人蜥蜴的鲜血在荒漠里滴落的声音极小,却好似极为刺耳! 丁一去又重新立在沙丘上端,居高视下,目光始终盯着食人蜥蜴。 他的目光中虽还有着防备,但他知道,这一战已差不多结束了。 他不须再与这只食人蜥蜴作更多的搏杀,他只需要像一个合格的猎人一样,追踪中毒受伤的猎物,保持合适的距离,然后耐心等待它慢慢死亡。 第十一章 勇士归来 夜。 荒漠城中一片安静,只有少数几处地方还亮着灯火。 其中最热闹的一处,自然是“善良酒馆”。 酒馆里此时又会集了许多客人,这些客人有的是来借酒浇愁的,更多的却是来一睹提亚的风采。 纪妙妙也在酒馆里,她在喝酒,她也有愁思。 自从那一天夜晚,她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宋中之后,却没想到在同一夜,他们刚刚获得的武器“双头蝎刺”被偷走了。 宋中挨了一刺后,原本暴跳如雷,后来发觉自己中毒,连夜就被纪妙妙送到了酒馆里,寻求纳罗的帮助解毒。 纳罗这次倒是完全没有要为难他们的意思,非常仔细地帮宋中清理了伤口,并且祛除了蝎毒。 因为在宋中完成酒馆任务之后,纳罗便认为他的确是一名能够帮助到荒漠城的勇士,因此对待他的态度也有些不同起来。 周云则帮忙在城中打听消息,得知有人曾看见过“双头蝎刺”在丁一去的背上背着,他们稍一合计,便明白,是丁一去“作案”,偷走了这柄武器。 周云去和旅馆老板对质,旅馆老板死不承认,最后还莫名其妙地让周云睡了一觉,把她扔出去了。 后来三人又得知,丁一去似乎也出了荒漠城,去往了荒漠之中。 于是宋中养了一天伤后,便向纳罗要了许多水与食物,独自离开酒馆,也前往了荒漠。 他对纳罗和周云交待的理由是:他要去荒漠之中,击杀食人蜥蜴,再完成一个酒馆任务。 而只有纪妙妙知道,宋中绝对不是去击杀食人蜥蜴,完成酒馆任务;他必定是杀丁一去的! 纪妙妙没有劝阻宋中。 她明白,这两个人的关系发展到现在,显然已经到了不可调和,势同水火的地步,再怎么劝,也是枉然。 只是纪妙妙心里有种不详的预感,她隐隐觉得丁一去绝不会轻易被宋中杀掉的。 他们好像都小觑丁一去这位“拾荒者”了。 正在纪妙妙心不在焉,有所沉思的时候,酒馆外面忽出现一个响亮却又有些沙哑的声音。 “纳罗,我今天能不能进酒馆?!” 那是丁一去的声音。 酒馆里的人听见这声音,全都侧过了头,去注视酒馆外面的丁一去。 丁一去站在酒馆门口,背上插着双头蝎刺,手里提着一个用衣服裹起来的包裹,反复裹了三层,里面不知装的是什么东西, 阿莉匆匆走了出来,见到丁一去,满眼都是欣喜。 纳罗和提亚也紧接着赶到。 纳罗上下打量着丁一去,只见他嘴唇干裂,眼中带着红丝,头发与衣服上到处都是沙子。 但是他眼神中的那种自信与活力,却是什么沙尘都掩盖不住的! 纳罗很难想象,这个人在几天之前,还是一个消沉沮丧,打算等死的年轻人! “你从荒漠回来了?” “是。我这回能进酒馆吗?” 纳罗突然注意到了丁一去手里提着的包裹,问道:“你提的是什么?” 丁一去的手中一提一放,包裹顺势而开,滚下一个黑色的头颅,那是一只巨蜥蜴的头颅! “嘶!” 提亚与一众客人都倒吸一口凉气,惊讶于世上竟有这么大的蜥蜴。 而纳罗一眼便认出它来:“这是那只食人蜥蜴王的脑袋?!” 丁一去道:“是!” 纳罗道:“你把它杀了?” “我重伤了它,然后将它活活熬死了。”丁一去道,“我本打算将它的尸体整具拖回来的,但实在太重了,我便只割下了它的头!” “我现在很口渴,想要喝水!纳罗,我再问一遍,今天我能进酒馆么?” 纳罗看待丁一去的眼神变得不一样了,他道:“当然可以,了不起的勇士!” “提亚,阿莉,准备最好的酒,请勇士进来!” ········· ········· 酒馆里。 纳罗已把“食人蜥蜴”的头颅储存好了。他说那蜥蜴的口腔与血液中都含有毒素,必须好生保管,勿让无心人沾染了毒素。 他保存好之后,又将那件——同样是“e级武器”,但明显品质要比“双头蝎刺”高上一截的酒馆任务奖励“蜥蜴之吻”拿了出来,交给了丁一去。 “【蜥蜴之吻】:e级武器。由一位精擅铸造的大师,以蜥蜴的舌头、沙漠的千年砂石、盐湖的重水、加上从海外传来的寒铁一起锻造而成,可刚可柔,灵活便用,其上还含有微量毒素,可以一定程度上麻痹神经。” “蜥蜴之吻”形状看上去是一把短剑,通体墨黑色,大约有七十公分长,剑锋并不十分平整,有一些细小的弯曲凹凸处,但总体来讲,还是十分地锋利。 丁一去把玩着这柄短剑,爱不释手,最后选择将它用一卷布裹好,插放了在自己的腰间。 这一柄“蜥蜴之吻”,自然使得丁一去成为了酒馆瞩目的焦点。 客人们都用尊敬的目色投向丁一去,提亚也来陪酒,阿莉在旁边站着。 提亚开了两瓶酒馆里最上等的“仙女泪”,为丁一去斟满了一杯。 丁一去笑道:“阿莉,你也坐着和我们一起喝!” 阿莉用围裙擦了擦手,道:“我.....我就不了吧!” 丁一去道:“快来,你是最有资格坐着喝的,要不是你那天送我的那朵珍贵的小红花,我根本不可能杀得了蜥蜴!” 阿莉不好意思地笑道:“那朵小红花吗?我也不知道它珍不珍贵,那是我母亲留给我的,我自然而然地就给你了。” 丁一去啧啧称奇,他知道,那朵小红花可是a级的物品,非常珍稀,却被阿莉这么轻描淡写地就讲过了。 但这里人声嘈杂,他觉得阿莉可能不方便透露太多,所以他也不多问,于是只让阿莉坐下一起品尝美酒。 丁一去与阿莉、提亚等人干杯,喝了两口,觉得不解渴,又让提亚拿了两瓶果酒来,咕咕痛饮,方才舒服起来。 提亚不禁问道:“你去荒漠,没备充足的水么?” 丁一去解释说:“全靠着一大瓶骆驼奶撑着的,不过幸好我是‘拾荒者的体质’,所以坚持得大概能比别人久不少,受环境影响也小些。” 不远处桌边的周云和纪妙妙听见此话,看向丁一去的眼神里充满了各种复杂的神情。 尤其是周云,她当初还曾不合时宜地取笑过丁一去的技能“拾荒者的体质”,然后在宋中排挤丁一去的过程中,她们两人也处于默许的状态。 现在他们最瞧不起的丁一去,却成为了拥有两件e级武器,斩杀食人蜥蜴的强者;而她们追随的宋中人还在荒漠里,生死未卜。 这令她们心中的确不是滋味的很。 周云忽地起身,拉着纪妙妙道:“走,我要去质问他关于‘双头蝎刺’的事情!” 第十二章 酒馆狂欢 周云拉着纪妙妙,想要去质问丁一去关于“双头蝎刺”之事。 而纪妙妙却有些难为情,她了解宋中与丁一去之间的那种仇恨。 她认为在这种仇恨之下,宋中连杀人恐怕都做得出来,丁一去去偷他的武器,那太正常不过了,甚至可以算是“正当防卫”。 所以纪妙妙从没有想过还要与找丁一去理论。 这便好像是“两军交战,一方落败,还要去找敌方理论,你怎能使阴谋胜我”一样可笑。 但是周云已然去了。 周云走到丁一去面前,大声讽刺道:“你是勇士?我看你是拿偷来的武器双头蝎刺去杀的食人蜥蜴,这也能算勇士么?” 丁一去不急不忙,慢悠悠地喝了口“仙女泪”,说道:“你居然能看出来我背后背的是‘双头蝎刺’?” 周云冷笑道:“你当我们都是瞎子么?这都看不出来?” 双头蝎刺在荒漠城中独此一样,再没有多的了。 丁一去反问道:“既然大家都看得出来,大家却都没说什么,你来多什么嘴?” 这一问,立即将周云问住了。 她赫然发现,好像真的是这样,纳罗、阿莉、提亚、纪妙妙等人当然都不会不知道这件“双头蝎刺”原本是宋中的。 可是他们都没说话。 周云依旧硬着头皮道:“他们不说是他们没有正义感,但我看见了,我就一定要讲!你不是勇士,你只不过是个可憎的小偷!” 全酒馆都因周云的大声叱骂而安静下来。 丁一去还是很淡然,他问道:“你看见了,你就一定要讲?你看见了什么?宋中杀掉他的忠实舔狗张欢的时候,你是不是也看见了?” 周云那天当然是看见了的。 丁一去道:“杀人的事,你都没站出来制止,别人偷了件东西,你就大吵大闹,你说的‘正义感’倒是很有意思哈。” 全酒馆的人都似笑非笑地看着周云。 周云道:“宋中杀人......那是为了保全大家......” 她说到这里,突然不敢再往下说了。 因为她看见纳罗的那只独眼正在静静地盯着她。 丁一去哈哈大笑:“看来你也是偷过东西的,只不过你们没偷着,于是来斥责我这个偷着了东西的人,你可真是太有本事了。” 周云被说得满面通红,什么话也不敢再提。 最后还是纪妙妙站出来,将她拉回座位,大家装作相安无事,纳罗也没再追究。 提亚低声笑道:“偷件东西算什么!?只要他能杀了食人蜥蜴,他把我的心偷走那我也是愿意的。” “哈哈哈哈哈哈!谁能将你的心偷走,那可是奇闻了。” “快去偷心,快去啊!” “早知道我也去拼命杀食人蜥蜴了。” “..........” 酒馆里喝醉了的人开始起哄,他们有的人自知已不可能追到提亚,所以跟着起一起哄,在此刻,也是开心的。 等到起哄完了,纳罗慢慢说道:“变异毒蝎已被烧死,食人蜥蜴也已斩杀,现在除了恶劣天气以外,荒漠中唯一的障碍,那就是那只骆驼王了。” “只要能想办法解决掉那只骆驼王,我们荒漠城的人说不定就能够一起走出荒漠,前往新的一片天地!” 说到这里,展望远方,酒馆里反而沉默了起来。 他们中的人在此之前,都抱着得过且过,酒醉眼迷的日子,没谁想过明天会怎样,因为荒漠城根本就没有明天。 但当现在有了选择的时候,他们反而有些不适从,不知该怎样做选择了。 ——是离开荒漠城,冒着死亡的危险,前往新的天地? ——还是继续留在这里,每日喝酒作乐,等待着“海中神仙”的拯救? 提亚最先开口:“我想离开荒漠,我想去见识大城市的样子。” 纳罗也缓缓道:“我也想,但我更想带着大家一起离开。” 酒馆中接着纷纷有人说话,应和着纳罗与提亚。 ——其实又有多少人不愿意离开呢? 人们只是没有勇气去忍受和跨越这片漫长的荒漠罢了。 ········· ········· 隔了一阵,众人正在商讨怎样对付骆驼王,以及怎样走出荒漠的计划时,黄秀走过来了。 黄秀走过来并不是过来与众人商议的,她是来收走喝空的酒瓶子。 她明明也是与丁一去、宋中、纪妙妙等人一起来到这个神奇音乐世界的,很可能将要成为“勇士”的人,但是现在她却只能做一些收收酒瓶,做做清洁的工作。 她做得确然很好,但没谁会因此而高看她几眼。 周云仍在气头上,没有理会她,丁一去则在众人的包围中谈笑,也没与她说什么话,只有纪妙妙看了她一眼,但还是没说什么。 黄秀对众人欲言又止,最后却只默默地将酒瓶收走。 在她将酒瓶收走之后,阿莉突然说:“我.....我其实认识那只沙漠里的骆驼王。” 此话一出,众人都很惊讶。 阿莉道:“我在刚来的时候,碰见过它,它会说话,还和我交流过一次。” 有的客人大惊,一脸地不相信,问道:“骆驼会说话?你不会喝醉酒了吧?” 阿莉的脸的确红彤彤的,却不是因为喝酒,而是有些害羞,不敢在众人面前讲太多话。 “可是.....它,它真的会说话!” 客人道:“你是不是遇到荒漠里的幻境了?在荒漠里走久了的人,常常会遇到幻境的,还有人说那是蜃境,叫它海市蜃楼。” 阿莉辩解道:“不是不是,是真的!骆驼王真的会说话。” 客人们还是有些不信。 这时,纳罗缓缓开口了:“是真的。我与那只骆驼打过交道,它确实会开口说人话。” 提亚问道:“我听说有的动物获得了灵力之后,便会成精,能够口吐人言,这难道是真的?” 纳罗道:“是真的。” “这一类妖精是不是很难对付?” “比变异毒蝎,食人蜥蜴难对付十倍!” 纳罗又道:“可是我们也不一定非要去对付骆驼王,我们完全可以绕过它的地盘,或者向它献上一些贡品,请它放我们过路。” 酒馆里又安静下来,众人心思各异,议论的内容也越来越玄,扯到了许多荒诞古怪的东西。 丁一去听了半晌,也不再喝酒,而是背着武器,向众人告辞,往酒馆外走去了。 他要去找旅馆老板。一方面是答应过要学旅馆老板的睡眠术,另一方面他刚从荒漠里出来,也想要好好地睡个安稳的、舒服的、甜蜜的觉。 第十一章 勇士归来 夜。 荒漠城中一片安静,只有少数几处地方还亮着灯火。 其中最热闹的一处,自然是“善良酒馆”。 酒馆里此时又会集了许多客人,这些客人有的是来借酒浇愁的,更多的却是来一睹提亚的风采。 纪妙妙也在酒馆里,她在喝酒,她也有愁思。 自从那一天夜晚,她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宋中之后,却没想到在同一夜,他们刚刚获得的武器“双头蝎刺”被偷走了。 宋中挨了一刺后,原本暴跳如雷,后来发觉自己中毒,连夜就被纪妙妙送到了酒馆里,寻求纳罗的帮助解毒。 纳罗这次倒是完全没有要为难他们的意思,非常仔细地帮宋中清理了伤口,并且祛除了蝎毒。 因为在宋中完成酒馆任务之后,纳罗便认为他的确是一名能够帮助到荒漠城的勇士,因此对待他的态度也有些不同起来。 周云则帮忙在城中打听消息,得知有人曾看见过“双头蝎刺”在丁一去的背上背着,他们稍一合计,便明白,是丁一去“作案”,偷走了这柄武器。 周云去和旅馆老板对质,旅馆老板死不承认,最后还莫名其妙地让周云睡了一觉,把她扔出去了。 后来三人又得知,丁一去似乎也出了荒漠城,去往了荒漠之中。 于是宋中养了一天伤后,便向纳罗要了许多水与食物,独自离开酒馆,也前往了荒漠。 他对纳罗和周云交待的理由是:他要去荒漠之中,击杀食人蜥蜴,再完成一个酒馆任务。 而只有纪妙妙知道,宋中绝对不是去击杀食人蜥蜴,完成酒馆任务;他必定是杀丁一去的! 纪妙妙没有劝阻宋中。 她明白,这两个人的关系发展到现在,显然已经到了不可调和,势同水火的地步,再怎么劝,也是枉然。 只是纪妙妙心里有种不详的预感,她隐隐觉得丁一去绝不会轻易被宋中杀掉的。 他们好像都小觑丁一去这位“拾荒者”了。 正在纪妙妙心不在焉,有所沉思的时候,酒馆外面忽出现一个响亮却又有些沙哑的声音。 “纳罗,我今天能不能进酒馆?!” 那是丁一去的声音。 酒馆里的人听见这声音,全都侧过了头,去注视酒馆外面的丁一去。 丁一去站在酒馆门口,背上插着双头蝎刺,手里提着一个用衣服裹起来的包裹,反复裹了三层,里面不知装的是什么东西, 阿莉匆匆走了出来,见到丁一去,满眼都是欣喜。 纳罗和提亚也紧接着赶到。 纳罗上下打量着丁一去,只见他嘴唇干裂,眼中带着红丝,头发与衣服上到处都是沙子。 但是他眼神中的那种自信与活力,却是什么沙尘都掩盖不住的! 纳罗很难想象,这个人在几天之前,还是一个消沉沮丧,打算等死的年轻人! “你从荒漠回来了?” “是。我这回能进酒馆吗?” 纳罗突然注意到了丁一去手里提着的包裹,问道:“你提的是什么?” 丁一去的手中一提一放,包裹顺势而开,滚下一个黑色的头颅,那是一只巨蜥蜴的头颅! “嘶!” 提亚与一众客人都倒吸一口凉气,惊讶于世上竟有这么大的蜥蜴。 而纳罗一眼便认出它来:“这是那只食人蜥蜴王的脑袋?!” 丁一去道:“是!” 纳罗道:“你把它杀了?” “我重伤了它,然后将它活活熬死了。”丁一去道,“我本打算将它的尸体整具拖回来的,但实在太重了,我便只割下了它的头!” “我现在很口渴,想要喝水!纳罗,我再问一遍,今天我能进酒馆么?” 纳罗看待丁一去的眼神变得不一样了,他道:“当然可以,了不起的勇士!” “提亚,阿莉,准备最好的酒,请勇士进来!” ········· ········· 酒馆里。 纳罗已把“食人蜥蜴”的头颅储存好了。他说那蜥蜴的口腔与血液中都含有毒素,必须好生保管,勿让无心人沾染了毒素。 他保存好之后,又将那件——同样是“e级武器”,但明显品质要比“双头蝎刺”高上一截的酒馆任务奖励“蜥蜴之吻”拿了出来,交给了丁一去。 “【蜥蜴之吻】:e级武器。由一位精擅铸造的大师,以蜥蜴的舌头、沙漠的千年砂石、盐湖的重水、加上从海外传来的寒铁一起锻造而成,可刚可柔,灵活便用,其上还含有微量毒素,可以一定程度上麻痹神经。” “蜥蜴之吻”形状看上去是一把短剑,通体墨黑色,大约有七十公分长,剑锋并不十分平整,有一些细小的弯曲凹凸处,但总体来讲,还是十分地锋利。 丁一去把玩着这柄短剑,爱不释手,最后选择将它用一卷布裹好,插放了在自己的腰间。 这一柄“蜥蜴之吻”,自然使得丁一去成为了酒馆瞩目的焦点。 客人们都用尊敬的目色投向丁一去,提亚也来陪酒,阿莉在旁边站着。 提亚开了两瓶酒馆里最上等的“仙女泪”,为丁一去斟满了一杯。 丁一去笑道:“阿莉,你也坐着和我们一起喝!” 阿莉用围裙擦了擦手,道:“我.....我就不了吧!” 丁一去道:“快来,你是最有资格坐着喝的,要不是你那天送我的那朵珍贵的小红花,我根本不可能杀得了蜥蜴!” 阿莉不好意思地笑道:“那朵小红花吗?我也不知道它珍不珍贵,那是我母亲留给我的,我自然而然地就给你了。” 丁一去啧啧称奇,他知道,那朵小红花可是a级的物品,非常珍稀,却被阿莉这么轻描淡写地就讲过了。 但这里人声嘈杂,他觉得阿莉可能不方便透露太多,所以他也不多问,于是只让阿莉坐下一起品尝美酒。 丁一去与阿莉、提亚等人干杯,喝了两口,觉得不解渴,又让提亚拿了两瓶果酒来,咕咕痛饮,方才舒服起来。 提亚不禁问道:“你去荒漠,没备充足的水么?” 丁一去解释说:“全靠着一大瓶骆驼奶撑着的,不过幸好我是‘拾荒者的体质’,所以坚持得大概能比别人久不少,受环境影响也小些。” 不远处桌边的周云和纪妙妙听见此话,看向丁一去的眼神里充满了各种复杂的神情。 尤其是周云,她当初还曾不合时宜地取笑过丁一去的技能“拾荒者的体质”,然后在宋中排挤丁一去的过程中,她们两人也处于默许的状态。 现在他们最瞧不起的丁一去,却成为了拥有两件e级武器,斩杀食人蜥蜴的强者;而她们追随的宋中人还在荒漠里,生死未卜。 这令她们心中的确不是滋味的很。 周云忽地起身,拉着纪妙妙道:“走,我要去质问他关于‘双头蝎刺’的事情!” 第十二章 酒馆狂欢 周云拉着纪妙妙,想要去质问丁一去关于“双头蝎刺”之事。 而纪妙妙却有些难为情,她了解宋中与丁一去之间的那种仇恨。 她认为在这种仇恨之下,宋中连杀人恐怕都做得出来,丁一去去偷他的武器,那太正常不过了,甚至可以算是“正当防卫”。 所以纪妙妙从没有想过还要与找丁一去理论。 这便好像是“两军交战,一方落败,还要去找敌方理论,你怎能使阴谋胜我”一样可笑。 但是周云已然去了。 周云走到丁一去面前,大声讽刺道:“你是勇士?我看你是拿偷来的武器双头蝎刺去杀的食人蜥蜴,这也能算勇士么?” 丁一去不急不忙,慢悠悠地喝了口“仙女泪”,说道:“你居然能看出来我背后背的是‘双头蝎刺’?” 周云冷笑道:“你当我们都是瞎子么?这都看不出来?” 双头蝎刺在荒漠城中独此一样,再没有多的了。 丁一去反问道:“既然大家都看得出来,大家却都没说什么,你来多什么嘴?” 这一问,立即将周云问住了。 她赫然发现,好像真的是这样,纳罗、阿莉、提亚、纪妙妙等人当然都不会不知道这件“双头蝎刺”原本是宋中的。 可是他们都没说话。 周云依旧硬着头皮道:“他们不说是他们没有正义感,但我看见了,我就一定要讲!你不是勇士,你只不过是个可憎的小偷!” 全酒馆都因周云的大声叱骂而安静下来。 丁一去还是很淡然,他问道:“你看见了,你就一定要讲?你看见了什么?宋中杀掉他的忠实舔狗张欢的时候,你是不是也看见了?” 周云那天当然是看见了的。 丁一去道:“杀人的事,你都没站出来制止,别人偷了件东西,你就大吵大闹,你说的‘正义感’倒是很有意思哈。” 全酒馆的人都似笑非笑地看着周云。 周云道:“宋中杀人......那是为了保全大家......” 她说到这里,突然不敢再往下说了。 因为她看见纳罗的那只独眼正在静静地盯着她。 丁一去哈哈大笑:“看来你也是偷过东西的,只不过你们没偷着,于是来斥责我这个偷着了东西的人,你可真是太有本事了。” 周云被说得满面通红,什么话也不敢再提。 最后还是纪妙妙站出来,将她拉回座位,大家装作相安无事,纳罗也没再追究。 提亚低声笑道:“偷件东西算什么!?只要他能杀了食人蜥蜴,他把我的心偷走那我也是愿意的。” “哈哈哈哈哈哈!谁能将你的心偷走,那可是奇闻了。” “快去偷心,快去啊!” “早知道我也去拼命杀食人蜥蜴了。” “..........” 酒馆里喝醉了的人开始起哄,他们有的人自知已不可能追到提亚,所以跟着起一起哄,在此刻,也是开心的。 等到起哄完了,纳罗慢慢说道:“变异毒蝎已被烧死,食人蜥蜴也已斩杀,现在除了恶劣天气以外,荒漠中唯一的障碍,那就是那只骆驼王了。” “只要能想办法解决掉那只骆驼王,我们荒漠城的人说不定就能够一起走出荒漠,前往新的一片天地!” 说到这里,展望远方,酒馆里反而沉默了起来。 他们中的人在此之前,都抱着得过且过,酒醉眼迷的日子,没谁想过明天会怎样,因为荒漠城根本就没有明天。 但当现在有了选择的时候,他们反而有些不适从,不知该怎样做选择了。 ——是离开荒漠城,冒着死亡的危险,前往新的天地? ——还是继续留在这里,每日喝酒作乐,等待着“海中神仙”的拯救? 提亚最先开口:“我想离开荒漠,我想去见识大城市的样子。” 纳罗也缓缓道:“我也想,但我更想带着大家一起离开。” 酒馆中接着纷纷有人说话,应和着纳罗与提亚。 ——其实又有多少人不愿意离开呢? 人们只是没有勇气去忍受和跨越这片漫长的荒漠罢了。 ········· ········· 隔了一阵,众人正在商讨怎样对付骆驼王,以及怎样走出荒漠的计划时,黄秀走过来了。 黄秀走过来并不是过来与众人商议的,她是来收走喝空的酒瓶子。 她明明也是与丁一去、宋中、纪妙妙等人一起来到这个神奇音乐世界的,很可能将要成为“勇士”的人,但是现在她却只能做一些收收酒瓶,做做清洁的工作。 她做得确然很好,但没谁会因此而高看她几眼。 周云仍在气头上,没有理会她,丁一去则在众人的包围中谈笑,也没与她说什么话,只有纪妙妙看了她一眼,但还是没说什么。 黄秀对众人欲言又止,最后却只默默地将酒瓶收走。 在她将酒瓶收走之后,阿莉突然说:“我.....我其实认识那只沙漠里的骆驼王。” 此话一出,众人都很惊讶。 阿莉道:“我在刚来的时候,碰见过它,它会说话,还和我交流过一次。” 有的客人大惊,一脸地不相信,问道:“骆驼会说话?你不会喝醉酒了吧?” 阿莉的脸的确红彤彤的,却不是因为喝酒,而是有些害羞,不敢在众人面前讲太多话。 “可是.....它,它真的会说话!” 客人道:“你是不是遇到荒漠里的幻境了?在荒漠里走久了的人,常常会遇到幻境的,还有人说那是蜃境,叫它海市蜃楼。” 阿莉辩解道:“不是不是,是真的!骆驼王真的会说话。” 客人们还是有些不信。 这时,纳罗缓缓开口了:“是真的。我与那只骆驼打过交道,它确实会开口说人话。” 提亚问道:“我听说有的动物获得了灵力之后,便会成精,能够口吐人言,这难道是真的?” 纳罗道:“是真的。” “这一类妖精是不是很难对付?” “比变异毒蝎,食人蜥蜴难对付十倍!” 纳罗又道:“可是我们也不一定非要去对付骆驼王,我们完全可以绕过它的地盘,或者向它献上一些贡品,请它放我们过路。” 酒馆里又安静下来,众人心思各异,议论的内容也越来越玄,扯到了许多荒诞古怪的东西。 丁一去听了半晌,也不再喝酒,而是背着武器,向众人告辞,往酒馆外走去了。 他要去找旅馆老板。一方面是答应过要学旅馆老板的睡眠术,另一方面他刚从荒漠里出来,也想要好好地睡个安稳的、舒服的、甜蜜的觉。 第十三章 阿莉的秘密 旅馆里亮着灯。 旅馆老板仍躺在椅子上,偶尔用铁棍拨弄一下炉子中的火焰,他百无聊赖地又要度过一个夜晚。 他每一个夜晚都这样过的,但他却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还能过多久。 “唉......” 旅馆老板刚刚叹了口气,门外却响起个声音。 “老板,我给你带酒来了。” 话音刚落,丁一去就走了进来。 手里还提着一箱酒,这是他特意从“善良酒馆”里拿来给旅馆老板的。 纳罗在认定丁一去是勇士之后,对待丁一去便非常大方起来,任由他拿取酒水与食物。 旅馆老板瞧见丁一去,一下坐起来,道:“你总算是回来了,我还以为你死在荒漠里了!” 他一脸的高兴,把丁一去带来的酒放在柜台一旁,道:“算你小子有良心!” 丁一去道:“吃了你那么多东西,又喝了你一大瓶骆驼奶,总得给你带点东西回来。” 旅馆老板随即便看向丁一去的腰间,问道:“这是.....” 丁一去道:“这就是那把叫蜥蜴之吻的武器,我已将食人蜥蜴杀了!” 旅馆老板上下打量着丁一去,道:“想不到,你真有这么大的本领!” 丁一去道:“哈哈哈哈哈,这里面还有你的功劳,要不是.......” 他指了指背上的“双头蝎刺”,然后将其取下,放在柜台下面。 旅馆老板忙道:“你可不许说出去是我帮你偷盗客人的。” “自然不会说的。” “好了,我来学习睡眠术,也该好好睡个觉了。” 旅馆老板听到睡眠术,立刻点点头,郑重起来,又开始念一些很长的文段,然后握着丁一去的手,施展着睡眠术,使他慢慢进入了睡乡。 ········· ········· 丁一去睡了一个很沉很沉的觉。 他最后是被纳罗的声音吵醒的。 “丁一去,阿莉到这里来过吗?” 丁一去睁着惺忪的眼睛起来,看着纳罗焦急的样子,不禁道:“怎么了?” 纳罗道:“你看到阿莉没有?” 丁一去道:“没有。我在这里睡了一晚上。” 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发现日正当中,补充道:“再加一个早上。” 纳罗却没心情和他开玩笑,说道:“糟了,阿莉没有来找你,一定就是去荒漠了。” 丁一去瞪大眼睛,问道:“阿莉去荒漠做甚么?” 纳罗道:“她肯定是独身去和那只骆驼求情了。她想帮助你,和我,提亚,还有这里所有的人走出荒漠!” 丁一去道:“所以她就去了荒漠,可是她......” 纳罗叹道:“你不明白,阿莉其实也是......也是一位有灵力的人。” 丁一去道:“阿莉她?” 纳罗道:“全荒漠城的人都知道,我手里有一股神秘的水源,可那水源的源头不是别人,正是阿莉!她本是一位掌握了水元素的灵力者。” “她会的水系魔法虽极少,但有一门魔法却可令她每天制造出大量的纯净的水来,这魔法没有杀伤威力,却供足了我的酒馆!” 丁一去有些吃惊,他从没想过从不起眼的阿莉对荒漠城而言竟这么重要! 纳罗徐徐道:“这件事我从没对别人提起过,只有提亚一人知道这秘密。前几天的那个晚上,阿莉不知到哪里去了,急得我立刻关闭酒馆,带着提亚,满城去找她,找到之后才松了口气,她说她去找你了。” 丁一去点头,那天晚上阿莉是来找了他。 那朵珍贵的a级的小红花也是她那天夜晚的馈赠。 “所以那天回到酒馆,我虽明知宋中、黄秀他们在我的酒馆里搞鬼,但好不容易将阿莉找回来,我也实感庆幸,便没有和他们多计较。” 丁一去若有所思。 “水系魔法,还有那朵小红花,阿莉的身上竟藏有这么多的秘密.......” 丁一去接着说道:“可是阿莉现在去荒漠了,如果她出了什么事,不但你的酒馆开不下去,整座荒漠城很可能也要加速灭亡了,是不是?” 纳罗的独眼认真地看着丁一去,道:“是!所以我们一定不能让阿莉出事。” 丁一去道:“我跟你的理由不太一样,但我也的确不能看着阿莉出事。” 纳罗道:“那么勇士,请你跟我去荒漠走一趟!” 丁一去答应了。 ········· 善良酒馆又紧闭上了门。 纳罗还带上了提亚。他说提亚也有一项独特技能,是【侍从魅力】,对于人和动物都会产生亲和力,这技能见了骆驼王也许也能派上用场。 于是丁一去、纳罗、提亚三人备了充足的水与食物,便朝着荒漠进发。 纳罗对于如何在荒漠中生存极有经验。他懂得看天气,懂得如何避开大风沙,懂得在沙漠中寻找最好的休息地搭帐篷。 他还教丁一去该用什么样的频率喝水,该用什么样的频率进食等等, 丁一去从纳罗身上学到许多,他本就有“拾荒者的体质”,学会这些之后,令他更能适应这片荒漠了。 奇怪的是,三人赶路的速度极快,走了一天多,却一直没有见到阿莉。 纳罗相信他们前进的路径与方向都是差不多的,但此时却还没有找到阿莉,也就是说阿莉前进的速度竟比他们还快。 纳罗作出判断:“除非有骆驼在接送她!” 在荒漠中出现变异的“风沙骆驼王”之前,来往荒漠的行人多会骑着骆驼,往返沙漠。 然而自从骆驼王出现之后,荒漠中的骆驼不再与荒漠城的人类合作,全都集群跑到了荒漠的深处。除了旅馆老板那里还养着一只与他感情很深的年老的母骆驼以外,荒漠城中已没别的骆驼了。 三人继续赶路,由于变异毒蝎和食人蜥蜴都已被斩杀,所以三人没有遇到什么危险。赶了三天多的路,便进入了荒漠的深处。 奇怪的是,这里的天气和温度反而比起外围要好上一些,不再那么恶劣。 遥遥地望去,在晴朗的天空下,三人忽地发现远方有一处很奇特的地形。 ——那是一处深坑,四面黄沙都往下陷落,最中心处离地平线至少有三、四十米。 深坑的四周,零落地生长着一些仙人掌,绿油油的,且比普通的仙人掌硕大很多。 深坑的里面则堆放着许多黄金、白银、以及各种宝石,似乎还有一些武器、铠甲、望远镜之类的东西,均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发光,此地竟似是一处巨大的“荒漠宝藏”一般。 而这些“宝藏”的最中心处还立着一只体型极大,驼峰泛光的骆驼王。 这只骆驼王的对面站的人正是阿莉。 他们仿佛正在交流着什么。 当这样一幅神奇的画面出现在丁一去、纳罗、提亚三人眼前时,三人都大为惊讶,但是三人都没有出声,生怕惊动了骆驼王。 而观察了一会儿,他们发现,深坑的角落中竟还趴着一人,这人口眼欲裂,脸色无血,像是被晒得脱水了。 他正是独入荒漠,不知下落的宋中! 第十三章 阿莉的秘密 旅馆里亮着灯。 旅馆老板仍躺在椅子上,偶尔用铁棍拨弄一下炉子中的火焰,他百无聊赖地又要度过一个夜晚。 他每一个夜晚都这样过的,但他却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还能过多久。 “唉......” 旅馆老板刚刚叹了口气,门外却响起个声音。 “老板,我给你带酒来了。” 话音刚落,丁一去就走了进来。 手里还提着一箱酒,这是他特意从“善良酒馆”里拿来给旅馆老板的。 纳罗在认定丁一去是勇士之后,对待丁一去便非常大方起来,任由他拿取酒水与食物。 旅馆老板瞧见丁一去,一下坐起来,道:“你总算是回来了,我还以为你死在荒漠里了!” 他一脸的高兴,把丁一去带来的酒放在柜台一旁,道:“算你小子有良心!” 丁一去道:“吃了你那么多东西,又喝了你一大瓶骆驼奶,总得给你带点东西回来。” 旅馆老板随即便看向丁一去的腰间,问道:“这是.....” 丁一去道:“这就是那把叫蜥蜴之吻的武器,我已将食人蜥蜴杀了!” 旅馆老板上下打量着丁一去,道:“想不到,你真有这么大的本领!” 丁一去道:“哈哈哈哈哈,这里面还有你的功劳,要不是.......” 他指了指背上的“双头蝎刺”,然后将其取下,放在柜台下面。 旅馆老板忙道:“你可不许说出去是我帮你偷盗客人的。” “自然不会说的。” “好了,我来学习睡眠术,也该好好睡个觉了。” 旅馆老板听到睡眠术,立刻点点头,郑重起来,又开始念一些很长的文段,然后握着丁一去的手,施展着睡眠术,使他慢慢进入了睡乡。 ········· ········· 丁一去睡了一个很沉很沉的觉。 他最后是被纳罗的声音吵醒的。 “丁一去,阿莉到这里来过吗?” 丁一去睁着惺忪的眼睛起来,看着纳罗焦急的样子,不禁道:“怎么了?” 纳罗道:“你看到阿莉没有?” 丁一去道:“没有。我在这里睡了一晚上。” 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发现日正当中,补充道:“再加一个早上。” 纳罗却没心情和他开玩笑,说道:“糟了,阿莉没有来找你,一定就是去荒漠了。” 丁一去瞪大眼睛,问道:“阿莉去荒漠做甚么?” 纳罗道:“她肯定是独身去和那只骆驼求情了。她想帮助你,和我,提亚,还有这里所有的人走出荒漠!” 丁一去道:“所以她就去了荒漠,可是她......” 纳罗叹道:“你不明白,阿莉其实也是......也是一位有灵力的人。” 丁一去道:“阿莉她?” 纳罗道:“全荒漠城的人都知道,我手里有一股神秘的水源,可那水源的源头不是别人,正是阿莉!她本是一位掌握了水元素的灵力者。” “她会的水系魔法虽极少,但有一门魔法却可令她每天制造出大量的纯净的水来,这魔法没有杀伤威力,却供足了我的酒馆!” 丁一去有些吃惊,他从没想过从不起眼的阿莉对荒漠城而言竟这么重要! 纳罗徐徐道:“这件事我从没对别人提起过,只有提亚一人知道这秘密。前几天的那个晚上,阿莉不知到哪里去了,急得我立刻关闭酒馆,带着提亚,满城去找她,找到之后才松了口气,她说她去找你了。” 丁一去点头,那天晚上阿莉是来找了他。 那朵珍贵的a级的小红花也是她那天夜晚的馈赠。 “所以那天回到酒馆,我虽明知宋中、黄秀他们在我的酒馆里搞鬼,但好不容易将阿莉找回来,我也实感庆幸,便没有和他们多计较。” 丁一去若有所思。 “水系魔法,还有那朵小红花,阿莉的身上竟藏有这么多的秘密.......” 丁一去接着说道:“可是阿莉现在去荒漠了,如果她出了什么事,不但你的酒馆开不下去,整座荒漠城很可能也要加速灭亡了,是不是?” 纳罗的独眼认真地看着丁一去,道:“是!所以我们一定不能让阿莉出事。” 丁一去道:“我跟你的理由不太一样,但我也的确不能看着阿莉出事。” 纳罗道:“那么勇士,请你跟我去荒漠走一趟!” 丁一去答应了。 ········· 善良酒馆又紧闭上了门。 纳罗还带上了提亚。他说提亚也有一项独特技能,是【侍从魅力】,对于人和动物都会产生亲和力,这技能见了骆驼王也许也能派上用场。 于是丁一去、纳罗、提亚三人备了充足的水与食物,便朝着荒漠进发。 纳罗对于如何在荒漠中生存极有经验。他懂得看天气,懂得如何避开大风沙,懂得在沙漠中寻找最好的休息地搭帐篷。 他还教丁一去该用什么样的频率喝水,该用什么样的频率进食等等, 丁一去从纳罗身上学到许多,他本就有“拾荒者的体质”,学会这些之后,令他更能适应这片荒漠了。 奇怪的是,三人赶路的速度极快,走了一天多,却一直没有见到阿莉。 纳罗相信他们前进的路径与方向都是差不多的,但此时却还没有找到阿莉,也就是说阿莉前进的速度竟比他们还快。 纳罗作出判断:“除非有骆驼在接送她!” 在荒漠中出现变异的“风沙骆驼王”之前,来往荒漠的行人多会骑着骆驼,往返沙漠。 然而自从骆驼王出现之后,荒漠中的骆驼不再与荒漠城的人类合作,全都集群跑到了荒漠的深处。除了旅馆老板那里还养着一只与他感情很深的年老的母骆驼以外,荒漠城中已没别的骆驼了。 三人继续赶路,由于变异毒蝎和食人蜥蜴都已被斩杀,所以三人没有遇到什么危险。赶了三天多的路,便进入了荒漠的深处。 奇怪的是,这里的天气和温度反而比起外围要好上一些,不再那么恶劣。 遥遥地望去,在晴朗的天空下,三人忽地发现远方有一处很奇特的地形。 ——那是一处深坑,四面黄沙都往下陷落,最中心处离地平线至少有三、四十米。 深坑的四周,零落地生长着一些仙人掌,绿油油的,且比普通的仙人掌硕大很多。 深坑的里面则堆放着许多黄金、白银、以及各种宝石,似乎还有一些武器、铠甲、望远镜之类的东西,均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发光,此地竟似是一处巨大的“荒漠宝藏”一般。 而这些“宝藏”的最中心处还立着一只体型极大,驼峰泛光的骆驼王。 这只骆驼王的对面站的人正是阿莉。 他们仿佛正在交流着什么。 当这样一幅神奇的画面出现在丁一去、纳罗、提亚三人眼前时,三人都大为惊讶,但是三人都没有出声,生怕惊动了骆驼王。 而观察了一会儿,他们发现,深坑的角落中竟还趴着一人,这人口眼欲裂,脸色无血,像是被晒得脱水了。 他正是独入荒漠,不知下落的宋中! 第十四章 第二朵小红花 宋中趴在角落里,神色极为难看,看样子再没有水喝,便撑不了多久了。 而阿莉还在和骆驼王交谈,他们像是在谈什么条件,但一时半会儿还没有谈妥。 丁一去、纳罗、提亚三人在巨坑之外,远远地吊着,也不敢太过靠近,所以他们所说之话也无法听清。 好在过了不久,阿莉像是终于和骆驼王达成了什么协议,骆驼王伸出一只骆驼掌来,与阿莉握了握手,表示友好。 阿莉指了指躺在角落的宋中,说了些什么。 随即骆驼王点点头,从一旁的宝藏中衔起了什么药草,走过去,放在宋中的面前。 宋中连忙努力地动了动头,将之放入嘴里咀嚼。 阿莉也走了过去,双手抱着圆,如同远古部族中的圣女祈雨似的,口中默念咒语,她的手里果真便有一串串的水珠落下,落在宋中的身上、头顶,与嘴里。 宋中连忙张开嘴,接受这一场雨的沐浴。 过了好久,他将口中的药草嚼完了,水也喝足,他整个人好似立刻就恢复了七分精力。 丁一去在远方看得摇了摇头。 他巴不得宋中能死在这片荒漠里,没想到最后却被心地善良的阿莉救了回来。 骆驼王走到宋中身前,似在朝着他说了什么话,说完之后,便转过身去,与阿莉继续交谈。 丁一去、纳罗、提亚瞧见骆驼王对待人类如此友好,想必是阿莉说服了它,于是都放下心来。 他们一齐认为,骆驼王应当会允许他们从荒漠通过了,说不定还会派骆驼护送他们一程。 他们总算能够带着荒漠城的人们离开这片即将枯竭的荒漠了。 然而另外一旁,宋中见骆驼王背对着自己,眼神中竟透露出一丝紧张与疯狂。 他默念着法咒,手里慢慢开始凝聚火元素。 阿莉与骆驼王交谈得相当投入,谁也没发觉宋中的异样。 宋中的手掌倏地一握,一个火球在他手中凝聚成形。 轰! 宋中手一推出,这火球带着极高的温度,并掀起炙热的沙浪,竟是朝着骆驼王猛击而去! 硕大的火球最终落在骆驼王的屁股上面,火光吞去,瞬间炸开! “吼!” 骆驼王受此一击,怒吼连连,双脚猛地一震,无数沙尘扬起! 它屁股燃烧着火焰,飞奔向土坑外面,长叫一声,声音响彻荒漠! 声音刚一响起,便引起许多骆驼的回应。 随即,荒漠里四面八方,有无数的骆驼奔来,交相呼应,蹄声不断,一时之间,四周的世界中全都是骆驼的叫声! 纳罗叫道:“糟了!这宋中不知死活想要偷袭骆驼王,激怒了荒漠中的骆驼群!” 三人所在的位置自然也在骆驼群的包围之中。 这些骆驼真正狂奔起来的时候,跑得极快,不过短短几十秒,已可以从地平线上看见骆驼的身影! 略略一看,这群骆驼没有想象得那么多,但也有三、四十只! 而骆驼王似乎也受了不轻的伤,它的第一反应不是回击宋中,而是衔着一嘴的药草,往土坑外跑去,要与骆驼群会合! 骆驼们一奔过来,自然也发现了丁一去、纳罗、提亚三人的身影。 纳罗连忙高声道:“我们与他不是一伙的,我们是他的仇人!” 他此时此刻,只能期望这样子解释,能够让骆驼群不要“殃及池鱼”,连他们也一起对付。 但是在骆驼们还在奔来时,丁一去却已冲向了巨坑之中! 他右手持着蜥蜴之吻,左手握着双头蝎刺,奔入巨坑,要趁着大乱之前,将阿莉赶紧拉出来! 阿莉转头也瞧见了他,立即跑来与他会合。 “我......我与骆驼王已说好了,但是......但是这个宋中他.....” 阿莉跑得气喘吁吁,指着巨坑里的宋中。 宋中在巨坑里不知找了件什么兽皮衣穿起,手里还拾了一根长约一米,精光闪闪的木杖,仿佛打算要和骆驼群决一死战。 丁一去看了一眼宋中,心知已来不及去杀他了,只是对着阿莉说道:“我们快走!骆驼群已经暴走了,我带你冲出去!” 阿莉道:“你......” 丁一去道:“我和纳罗、提亚一起来的,我们专程来救你!” 阿莉道:“都怪我,我本来可以和骆驼王说好条件的.......” “这件事情不怪你,只怪这个可恨的宋中!等我送你出去,一定回来再杀了他!” 丁一去毫不在意即将到来的危险,他认为自己本就活不长了,便该好好利用这段时光,想做些什么,就做些什么,这才对得起自己! “拿着,拉住我的手!” 丁一去将较短一些的武器蜥蜴之吻交给了阿莉,让她防身,然后又牵着她的手,走到巨坑上方,打算随时冲杀出去! 就在这时,在不停地和骆驼群解释的纳罗似乎发现不能讲通,也拿出了他的武器——一把雪亮的弯刀! 骆驼群朝着丁一去、阿莉、纳罗、提亚、宋中五人扬起蹄子,裹着沙尘,轰然冲来! “喔!” 骆驼们发出愤怒的叫声,决心要用身躯踏碎眼前的五个人类! 有三分之一的骆驼冲向纳罗与提亚,三分之一的骆驼冲向巨坑中的宋中,还有三分之一的骆驼朝着丁一去与阿莉而来! 骆驼王在远处默默疗伤,一双铜铃般的眼睛紧紧盯着战场。 它还没有出手。 它像是在忌惮着什么。 “杀!” 宋中紧握手中木杖,获得了某种加持,竟接连发出三个巨大的火球,攻向骆驼群;纳罗的弯刀亦是上下翻飞,一阵阵白光与红光交错闪过,刀上已沾染上了血! 丁一去也拉着阿莉,往外冲去,他凭借着手中的“双头蝎刺”以及一身大力,对准了骆驼的要害乱扎,将面前阻拦的骆驼一一击退,宛如战魔一般! 三处战局都斗得非常激烈! 正在这乱斗之中,忽地,远方响起“隆隆”的声音。 众人朝远看去。只见不知从何处,荒漠里一片狂暴的大风袭动,刮起了巨大的沙尘,如同一张要吞噬大地的沙幕,朝着此方盖了过来! “是沙尘暴!快走!” 这张沙幕的速度很快,没过多久便到来,立时就要落下! 天空瞬间都暗淡了下来! 沙尘像是要将丁一去、纳罗、宋中、阿莉、提亚五人淹没在荒漠中! 恰在这时,荒漠的另一边也刮起了一阵风,这阵风十分柔和,遥遥吹来,却堪堪抵住了沙尘暴的侵袭。 不久,天空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 雨点将沙尘包裹起来,漫天的狂猛的沙尘暴化作了一场滴滴答答的沙雨! 丁一去、纳罗、宋中、提亚等人都感惊讶。 尤其是提亚,她在荒漠旁生活了这么多年,从没见过这么奇异的天气。 这时,丁一去的耳边传来一个声音: “我用法术阻挡了骆驼王引来的沙尘暴,你...你快跑!” 丁一去回头看去,阿莉竟突地虚弱异常,几乎快站不稳了。 他没有独自逃跑,而是连忙将阿莉负在背上,背稳了她,双手挥舞着双头蝎刺,这才飞快往外杀去。 嗤、嗤、嗤、嗤! “双头蝎刺”在丁一去手中应用自如,他左边一刺划破一只骆驼的脖子,右边一刺又剜在另一只骆驼的脸上。 正当丁一去杀红了眼时,忽然之间,他听到一个声音: “获得a级物品‘小红花’的第二次馈赠。” 又是那股熟悉的强烈的暖流出现了,神奇的暖流不断涌入丁一去的身躯里,为他提供新的力量。 这一次,极多的热流注入到了他的双腿与脚掌之中! 短短一会儿,他奔跑的速度竟猛然提升了三倍还多,而且耐力十足,不费力似的。 丁一去实力大增,更显英勇,一路保护着阿莉且战且退,顶着天上的沙雨,与追来的骆驼相斗,渐渐将战场拉开,离巨坑远去了。 第十五章 酒馆烧毁 荒漠外围。 丁一去是最早冲出来的,而且他背着阿莉,一口气跑了很远的路。 在获得第二朵“小红花”的馈赠之后,他双腿的耐力变得极强,足足跑了一个晚上,才感觉到稍稍有些疲累。 那些骆驼一开始还在追赶他,到了后来,跑得太远,它们不便再追,就回头去对付纳罗和宋中了。 而阿莉似乎因为太过脱力,又接连奔波,昏迷了过去。 丁一去没有吵醒她,而是喂她喝了些水,准备把她送回荒漠城。 他心中其实也有很多疑问想要问阿莉: ——阿莉为何会一个人去荒漠深处,与骆驼王“谈判”? ——她与骆驼王所谈的,到底是一些什么样的内容? ——以及阿莉两次馈赠予丁一去的珍贵小红花,她又是从哪里得来的? ——阿莉所会的水系魔法,又是怎么回事? 这些疑问一路都困扰着丁一去,直到他回到荒漠城的时候,他才暂时将这些疑惑抛到一边。 因为荒漠城中出现了一件更令他惊讶和困惑的事情。 ········· 酒馆被烧毁了。 酒馆里的所有酒,还有储藏的净水在一场熊熊大火中都被烧得没有了。 “善良酒馆”的招牌还剩一小半,横躺在路边,满是焦黑,散发着糊味。 这场大火据说烧得极猛烈,全城的居民都赶来救火。 旅馆老板也赶了过来,他平时有些懒洋洋的,但救火的时候却毫不含糊,两只手都被火燎得脱了皮。 他们找不到充足的水源来救火,就将沙子搬运过来,用沙子将火盖灭,火烧了一天,最后是晚上的时候自荒漠的方向又吹来了一阵雨,这才堪堪使得火势熄灭的。 丁一去走到“善良酒馆”的门口,有人认出了他是之前在酒馆完成任务的“勇士”,于是赶紧向他来求助。 “勇士,善良酒馆烧毁了,纳罗老板也不知去处,我们荒漠城中很快就会面临没有水的局面,请您一定要想想办法。” 丁一去缓慢地点点头。 “我会想办法的,我才从荒漠里回来,我先找个地方帮阿莉疗伤。” 他说话之际,旅馆老板也注意到了他,立马走了过来。 旅馆老板焦急道:“你和纳罗一起出去的,纳罗呢?他不在,全城的水源便没有了啊!” 丁一去看了看身后背着的阿莉,暂时没有在此讲出“阿莉才是全城的水源”,而是回答道:“纳罗他......他不知道还能不能回来。” 确然,丁一去根本不知道纳罗、提亚、以及宋中三人在骆驼王的追捕下,还能不能逃出生天。 旅馆老板呆了呆,喃喃道:“荒漠城的末日终于要到了么.......” 就在这时,人群中爆发出一阵责骂声:“抓住了!” “抓住放火的凶犯了!” “放火的是就是她!” 一群人围拥着一人走过来,把围着的那人推出,让她暴露在所有人的眼前。 丁一去盯着这人,瞪大了眼。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个放火的人居然会是黄秀! “勇士,我听说这放火犯是你认识的,所以我们大伙请你来处置她!” 人们愤怒与怨恨交织在一起的炯炯目光都落在丁一去和黄秀的身上。 丁一去吃惊地问道:“黄秀,你.....你为什么要放火烧了酒馆?” 黄秀垂着头,看着手,双眼中也有泪水在不断打转,带着极大的情绪埋怨道:“我为什么不能烧酒馆?” “你们都走了,宋中走了,你和纳罗也走了,周云和纪妙妙她们也走了!” “你们全都走了,都不想带着我,你们都想把我一个人留在这片荒漠里是不是?” “总之我也回不去了,我一辈子都回不到地球了!我为什么不把这个酒馆烧了?!要死大家就一起死!” 她话中之意,竟是以为丁一去、纳罗、提亚等人一齐离开酒馆,是要打算直接走出去,离开荒漠,再也不回来了! 黄秀一边说,一边抹眼泪,一边指责丁一去:“你是勇士,你们都是勇士,只有我是个清洁工!你们喝最好的酒,连正眼都不会看看我!现在也不带我一起离开.......” “现在你们还能喝吗?哈哈哈哈哈哈,所有的酒我都烧得一干二净了!” 听到这里的时候,旅馆老板怒气上涌,忍不住扇了她一耳光! “你敢打我?!” 黄秀哭骂着,手足抡动,想要和旅馆老板厮打起来,但是被旁边的人制住。 “你们敢打我!我和你们同归于尽,哈哈哈,现在大家都没水喝,你们总归也要渴死的,你们打死我好了!” 黄秀不停地哭叫着,整个人仿佛疯了一样大喊。 丁一去忽然说了一句话,她却立即就不再叫了。 “我们从没有打算抛下你离开荒漠。我们的愿望是带荒漠城里所有的人走出荒漠。” 全场人的目光会聚到血和沙纠缠在一起,铺遍了满身子的丁一去,都安静了下来。 黄秀沉默了半分钟,突然将头埋在地上,痛哭起来! “我不是这么想的!我不是......我没有错.....我不是错的!” “··········” 旅馆老板见到这一幕,竟也不知再说什么才好,只问丁一去:“怎么处置这个罪人?” 丁一去嘴巴动了动,没能说出话来。 最后他想了很久,还是叹道:“你们决定吧。” 他说完,就拉着旅馆老板走了,他要去往荒漠旅馆。 丁一去认为当务之急是让阿莉好好休息,苏醒过来。 ········· ········· 旅馆老板那里有疗伤的药,他为阿莉服了一些,又拿了旅馆里贮藏着的一些水出来,喂阿莉喝了,这才将她送到房间里休息。 丁一去安置好阿莉之后,与旅馆老板道:“我要休息一会儿,请你一定要照顾好阿莉。” 他也有将近两天没合眼了。 旅馆老板叹道:“荒漠城失去了水源,我纵然能照顾好她,可是.......” 丁一去道:“相信我,只要她能好转,水的问题就能解决!” 旅馆老板震惊地看着丁一去,最后郑重地答应了下来。 “我再对你使用一次睡眠术吧,你已熟悉那种能量了,这一次想必你就能掌握了。” 他勉强挤出笑容:“好事多磨,你今天好不容易学会睡眠术,日后它一定能在你手中发扬光大的!” 于是在旅馆老板的“睡眠术”作用下,丁一去沉沉睡去。 “学会e级技能【睡眠术】。” “【睡眠术】:e级技能。你现在不仅仅是一个只会睡觉的人,而且成为了一个擅长睡觉的人。” 第十四章 第二朵小红花 宋中趴在角落里,神色极为难看,看样子再没有水喝,便撑不了多久了。 而阿莉还在和骆驼王交谈,他们像是在谈什么条件,但一时半会儿还没有谈妥。 丁一去、纳罗、提亚三人在巨坑之外,远远地吊着,也不敢太过靠近,所以他们所说之话也无法听清。 好在过了不久,阿莉像是终于和骆驼王达成了什么协议,骆驼王伸出一只骆驼掌来,与阿莉握了握手,表示友好。 阿莉指了指躺在角落的宋中,说了些什么。 随即骆驼王点点头,从一旁的宝藏中衔起了什么药草,走过去,放在宋中的面前。 宋中连忙努力地动了动头,将之放入嘴里咀嚼。 阿莉也走了过去,双手抱着圆,如同远古部族中的圣女祈雨似的,口中默念咒语,她的手里果真便有一串串的水珠落下,落在宋中的身上、头顶,与嘴里。 宋中连忙张开嘴,接受这一场雨的沐浴。 过了好久,他将口中的药草嚼完了,水也喝足,他整个人好似立刻就恢复了七分精力。 丁一去在远方看得摇了摇头。 他巴不得宋中能死在这片荒漠里,没想到最后却被心地善良的阿莉救了回来。 骆驼王走到宋中身前,似在朝着他说了什么话,说完之后,便转过身去,与阿莉继续交谈。 丁一去、纳罗、提亚瞧见骆驼王对待人类如此友好,想必是阿莉说服了它,于是都放下心来。 他们一齐认为,骆驼王应当会允许他们从荒漠通过了,说不定还会派骆驼护送他们一程。 他们总算能够带着荒漠城的人们离开这片即将枯竭的荒漠了。 然而另外一旁,宋中见骆驼王背对着自己,眼神中竟透露出一丝紧张与疯狂。 他默念着法咒,手里慢慢开始凝聚火元素。 阿莉与骆驼王交谈得相当投入,谁也没发觉宋中的异样。 宋中的手掌倏地一握,一个火球在他手中凝聚成形。 轰! 宋中手一推出,这火球带着极高的温度,并掀起炙热的沙浪,竟是朝着骆驼王猛击而去! 硕大的火球最终落在骆驼王的屁股上面,火光吞去,瞬间炸开! “吼!” 骆驼王受此一击,怒吼连连,双脚猛地一震,无数沙尘扬起! 它屁股燃烧着火焰,飞奔向土坑外面,长叫一声,声音响彻荒漠! 声音刚一响起,便引起许多骆驼的回应。 随即,荒漠里四面八方,有无数的骆驼奔来,交相呼应,蹄声不断,一时之间,四周的世界中全都是骆驼的叫声! 纳罗叫道:“糟了!这宋中不知死活想要偷袭骆驼王,激怒了荒漠中的骆驼群!” 三人所在的位置自然也在骆驼群的包围之中。 这些骆驼真正狂奔起来的时候,跑得极快,不过短短几十秒,已可以从地平线上看见骆驼的身影! 略略一看,这群骆驼没有想象得那么多,但也有三、四十只! 而骆驼王似乎也受了不轻的伤,它的第一反应不是回击宋中,而是衔着一嘴的药草,往土坑外跑去,要与骆驼群会合! 骆驼们一奔过来,自然也发现了丁一去、纳罗、提亚三人的身影。 纳罗连忙高声道:“我们与他不是一伙的,我们是他的仇人!” 他此时此刻,只能期望这样子解释,能够让骆驼群不要“殃及池鱼”,连他们也一起对付。 但是在骆驼们还在奔来时,丁一去却已冲向了巨坑之中! 他右手持着蜥蜴之吻,左手握着双头蝎刺,奔入巨坑,要趁着大乱之前,将阿莉赶紧拉出来! 阿莉转头也瞧见了他,立即跑来与他会合。 “我......我与骆驼王已说好了,但是......但是这个宋中他.....” 阿莉跑得气喘吁吁,指着巨坑里的宋中。 宋中在巨坑里不知找了件什么兽皮衣穿起,手里还拾了一根长约一米,精光闪闪的木杖,仿佛打算要和骆驼群决一死战。 丁一去看了一眼宋中,心知已来不及去杀他了,只是对着阿莉说道:“我们快走!骆驼群已经暴走了,我带你冲出去!” 阿莉道:“你......” 丁一去道:“我和纳罗、提亚一起来的,我们专程来救你!” 阿莉道:“都怪我,我本来可以和骆驼王说好条件的.......” “这件事情不怪你,只怪这个可恨的宋中!等我送你出去,一定回来再杀了他!” 丁一去毫不在意即将到来的危险,他认为自己本就活不长了,便该好好利用这段时光,想做些什么,就做些什么,这才对得起自己! “拿着,拉住我的手!” 丁一去将较短一些的武器蜥蜴之吻交给了阿莉,让她防身,然后又牵着她的手,走到巨坑上方,打算随时冲杀出去! 就在这时,在不停地和骆驼群解释的纳罗似乎发现不能讲通,也拿出了他的武器——一把雪亮的弯刀! 骆驼群朝着丁一去、阿莉、纳罗、提亚、宋中五人扬起蹄子,裹着沙尘,轰然冲来! “喔!” 骆驼们发出愤怒的叫声,决心要用身躯踏碎眼前的五个人类! 有三分之一的骆驼冲向纳罗与提亚,三分之一的骆驼冲向巨坑中的宋中,还有三分之一的骆驼朝着丁一去与阿莉而来! 骆驼王在远处默默疗伤,一双铜铃般的眼睛紧紧盯着战场。 它还没有出手。 它像是在忌惮着什么。 “杀!” 宋中紧握手中木杖,获得了某种加持,竟接连发出三个巨大的火球,攻向骆驼群;纳罗的弯刀亦是上下翻飞,一阵阵白光与红光交错闪过,刀上已沾染上了血! 丁一去也拉着阿莉,往外冲去,他凭借着手中的“双头蝎刺”以及一身大力,对准了骆驼的要害乱扎,将面前阻拦的骆驼一一击退,宛如战魔一般! 三处战局都斗得非常激烈! 正在这乱斗之中,忽地,远方响起“隆隆”的声音。 众人朝远看去。只见不知从何处,荒漠里一片狂暴的大风袭动,刮起了巨大的沙尘,如同一张要吞噬大地的沙幕,朝着此方盖了过来! “是沙尘暴!快走!” 这张沙幕的速度很快,没过多久便到来,立时就要落下! 天空瞬间都暗淡了下来! 沙尘像是要将丁一去、纳罗、宋中、阿莉、提亚五人淹没在荒漠中! 恰在这时,荒漠的另一边也刮起了一阵风,这阵风十分柔和,遥遥吹来,却堪堪抵住了沙尘暴的侵袭。 不久,天空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 雨点将沙尘包裹起来,漫天的狂猛的沙尘暴化作了一场滴滴答答的沙雨! 丁一去、纳罗、宋中、提亚等人都感惊讶。 尤其是提亚,她在荒漠旁生活了这么多年,从没见过这么奇异的天气。 这时,丁一去的耳边传来一个声音: “我用法术阻挡了骆驼王引来的沙尘暴,你...你快跑!” 丁一去回头看去,阿莉竟突地虚弱异常,几乎快站不稳了。 他没有独自逃跑,而是连忙将阿莉负在背上,背稳了她,双手挥舞着双头蝎刺,这才飞快往外杀去。 嗤、嗤、嗤、嗤! “双头蝎刺”在丁一去手中应用自如,他左边一刺划破一只骆驼的脖子,右边一刺又剜在另一只骆驼的脸上。 正当丁一去杀红了眼时,忽然之间,他听到一个声音: “获得a级物品‘小红花’的第二次馈赠。” 又是那股熟悉的强烈的暖流出现了,神奇的暖流不断涌入丁一去的身躯里,为他提供新的力量。 这一次,极多的热流注入到了他的双腿与脚掌之中! 短短一会儿,他奔跑的速度竟猛然提升了三倍还多,而且耐力十足,不费力似的。 丁一去实力大增,更显英勇,一路保护着阿莉且战且退,顶着天上的沙雨,与追来的骆驼相斗,渐渐将战场拉开,离巨坑远去了。 第十六章 围城 丁一去一觉醒来的时候,精力又恢复了。 而且在两朵“小红花”的吸收之后,他的力量和速度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让他整个人脱胎换骨,重塑手足一样,变得相当强大! 他现在甚至有信心,只要自己有所防备,甚至可以躲过宋中的所发出“爆裂火球”! 丁一去醒来之后,先找到了旅馆老板,旅馆老板告诉他,阿莉还没有醒,但是脸色已经好很多了。 “嗯。”丁一去看了看天色,正是黑夜。 今夜下过雨后,空气清新,云都散去。 荒漠的月亮很白。 丁一去站在旅馆的楼顶,望了一眼月亮,心中无数滋味涌上心头。 这些日子他经历的冒险,努力与情感的变化,也许是寻常人一辈子也不会遇到的。 旅馆老板这时也走上来,他披着厚厚的衣服,看着丁一去道:“怎么了?你想家了?” 丁一去笑道:“那倒没有。我纵然回去也活不长的了。” 旅馆老板道:“活不长?” 丁一去把自己患有肝癌的事情告诉了旅馆老板。 旅馆老板的反应却和纳罗、宋中等人都不一样,他道:“这种病对于医疗来说,的确很棘手。可对于神奇的灵术来说,还是有得救的!” “神奇的灵术?” “灵术就是魔法、道术、法术、异能等等的统称。” 旅馆老板道:“等一等。” 他忽然下楼,过了不久,他又拿了一块银色的牌子上来。 “这块牌子给你。” 丁一去道:“给我?” 旅馆老板解释道:“你带着这块牌子,日后若有机缘,可以去往一个叫作‘加州旅馆’的地方,那里的主事人是我的亲生哥哥,他的灵术很高明,见到牌子,便会出手救你的!” 丁一去随便看了看,牌子上面刻着一些他不认识的英文字母。他收好牌子,道:“多谢你了!” 旅馆老板拍拍他的肩膀,说道:“这世界上有很多神奇的事,只要你相信神奇的存在,奇迹就会发生的!” “相信神奇么.......” 就在这时,荒漠城外忽然传来“隆隆”的声音,像是铁骑踏城,象兵侵略一样,由远而近,声响越来越大! 远处一股股沙尘扬起,大风从荒漠的方向猛烈地刮来,使得站在屋顶上的旅馆老板都有些吃不消! “什么情况?” 又过不久,一阵阵骆驼的叫声接连响起,震得荒漠城中的人都纷纷从梦中醒来,起床察看动静。 丁一去略微一想,已猜到发生了什么。 他无奈地道:“看来神奇有时确实是会发生的。” ·········· ·········· 城门口。 荒漠城与荒漠之间隔着一堵简单的、四米多高的墙,这面墙长期受风沙的侵蚀,早已不再坚固。 而城门也早就破烂了,除了夜晚的时候会有周围的居民将门合上,平时几乎没人照看。 如今的城门之外,正有一群群的骆驼,在摩掌昂头,蓄势待发。 一双双发光的眼睛在黑暗中紧盯着荒漠城,只要骆驼王一声令下,它们就会撞开城门,冲进城里,与人类决一死战! 丁一去走过来,手脚齐用,攀登上了城墙,一眼望去,至少有上百只的骆驼正在外面结队。 看来骆驼王把荒漠里大部分的骆驼都召集了过来,准备围城而剿,攻克荒漠城了。 丁一去立在城墙上,高声叫道:“骆驼王,我们人类是想要与你和平相处的,那个偷袭你的人类是外来者,仅代表他个人,和荒漠城无关!” 骆驼王缓缓从骆驼群中走出,喉中发出沉闷的声音,吐言道:“你们人类诡计多端,太过狡猾,我不会相信你。” 丁一去道:“那你此行前来,莫非真是要与荒漠城决战么?你要知道,纵然你们能踏平荒漠城,但是骆驼们也必定会因人类的反击而死伤大半的!” 骆驼王咬牙切齿,道:“我早有领会!阿莉破了我的术法,那个纳罗和会发火球的人类屠戮我族群许多,这笔账你们是必须还的!” 丁一去道:“冤有头,债有主,你去找他们两个还,不必也来屠戮荒漠城吧?” 骆驼王道:“我还没有屠戮荒漠城。” 丁一去冷笑一声,道:“看你这架势,倒也不远了。” 骆驼王磨了磨蹄,道:“你们还有的选。” 丁一去道:“哦?怎么选。” 骆驼王道:“有两个选择。” “一是,交出那位阿莉,我就同意放过荒漠城。” 丁一去愣住。 而在城门外听到此言的人们,都纷纷诧异,他们觉得难以理解,为什么骆驼王会要阿莉? 丁一去道:“你要阿莉做什么?” 骆驼王道:“不必与你多说,我知道阿莉被你救走了,你交出她,我不但保荒漠城的平安,而且护送你们出荒漠。” 丁一去自然不能答应,问道:“第二个条件呢?” 骆驼王道:“第二个条件...那个会用火球的人类恩将仇报,击伤了我,还盗走了我宝库中的沙漠权杖和半兽人皮衣。上一次大战我没能杀了他,你若能将他捉回来,把宝物归还,我便带着骆驼群退去。” 丁一去想了想,问道:“那个人叫作宋中,你要活人还是死人?” 骆驼王平淡地道:“对我而言,都没有差别。” 丁一去道:“好,那我答应你这个条件。” 骆驼王道:“我给你七天时间,如果七天之内人类宋中没有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就会下令踏破荒漠城!” 丁一去点头,回身往城中走去了。 他走在城里,有居民不断地询问他:“勇士,这下该怎么办啊?” “勇士,我们要一起逃么?” “勇士大人,你要逃一定要带上我啊!” “勇士,要不......要不我们把阿莉交出去吧!” “········” 丁一去对于这些言论充耳不闻,径直走回到了荒漠旅馆之中。 旅馆老板留在旅馆内在照看阿莉,此时见他回来,立刻问道:“情况怎么样了?” 丁一去将骆驼王提出的两个条件对旅馆老板讲了。 他接着道:“我去荒漠里追杀宋中,把他盗走的宝物带回来。在我离开这段时间,你一定要好好照顾阿莉,以免有人真的将她卖给了骆驼王!” 丁一去将“双头蝎刺”留在了旅馆里,并叮嘱旅馆老板,若有人图谋不轨,便用这蝎刺刺死他! 旅馆老板“嗯”了一声,回身从柜台下拿出一箱果酒。 “这是你上次带给我的,我还没有怎么喝,你若要去荒漠,多带上几瓶。” 这是荒漠城中所剩不多的“水”了。 丁一去道:“好,七天之内,我一定回来!” 第十七章 一只都不能剩 七天之内,要在荒漠里找到一个人,并且将他杀掉,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如果这件事情很容易的话,骆驼王自己就可以把宋中抓起来,然后处决掉了,根本用不着和丁一去谈条件。 丁一去大概明白,应当是宋中在巨坑中取得了“沙漠权杖”和“半兽人皮衣”之后,配合上他的魔法,实力提升了一个档次。 所以骆驼王拿他有些没办法。 ——如果整只骆驼群都去追杀宋中的话,荒漠极大,难以搜寻到其踪迹。 ——而如果骆驼们分开搜索,又容易被实力大增的宋中逐个击破。 于是骆驼王也想到了办法,就是“围魏救赵”,总之将荒漠城围起来,让人类自己去想办法解决好了。 而丁一去真的能在茫茫的荒漠里,寻找到宋中的踪迹吗? 纵然他寻找到了,可是他又怎么有把握在短时间内将他击败,并且带回荒漠城? 荒漠城中的居民们虽然都毫无保留地相信这位“勇士”,但是丁一去真的能做到吗? ········· ········· 丁一去已踏上了荒漠。 这一次他的前进速度比以往快很多很多。 他不过只用了一天多点的时间,就到了荒漠的中心,也就是那个巨坑前。 巨坑的周围还有十多只骆驼,它们在巨坑附近始终盘旋不走,像是奉了骆驼王的命令正在护卫这座“荒漠宝藏”。 丁一去来到这里,并没有着急进入巨坑,而是远远地绕着巨坑,走了一大圈。 走了一圈,他并没发现什么异常,但是在走到第二圈的时候,他果然就遇见了这一行他想要遇见的人。 ——宋中,准确地说,如今应该是“魔法师”宋中! ········· 丁一去笃定宋中一定不会死心,必然还想着打这座巨坑宝藏的主意。 所以他直接走到这里来找宋中。 而宋中也果真就在这里! 他在得到了“沙漠权杖”与“半兽人皮衣”之后,魔法能力获得极大的提升,已可以称得上是位“魔法师”。 这位刚刚得到宝物,实力大增的“魔法师”远远地望见丁一去,目中露出狡猾的眼光,朝着丁一去打了个招呼:“丁一去兄弟,你好。” 丁一去笑道:“兄弟?我爹娘生了我一个就都死了,我哪里来的你这个兄弟?” 宋中道:“我们都是地球来的,也都将回到地球去。在这片要命的荒漠里,咱们是过命的交情,还不算兄弟?” 他走近了几步,笑道:“怎么?还在记恨前些日子我得罪你的事么?这些都是小事,何必挂在心上呢?” 丁一去道:“那什么才算大事?” 宋中道:“骆驼王的巨坑宝藏才算大事!” 他以一种贪婪的语气讲述道:“你或许来去匆忙,没看清楚,但我却明明白白那座巨坑里有多少值得一取的宝物!” 宋中继续道:“我猜想,那只骆驼王一定把千百年来,死在荒漠里的行人所携带的宝物全都收集了起来,聚在巨坑当中。” 丁一去道:“真的?” 宋中道:“绝对是真的!但是那只蠢骆驼又不会使用这些法杖、铠甲、护具,它简直是在暴殄天物!” 丁一去道:“所以你打算再去偷一些宝物?” 宋中道:“不是一些,而是全部!当然,如果你愿意帮助我,我可以和你平分!” 丁一去笑了。 “你知不知道我是来干什么的?” 宋中“哦”了一声。 丁一去道:“骆驼王现在将荒漠城围住了,荒漠城的水源也被断掉,他要我来捉你回去,才肯放弃攻打荒漠城,并且放我们离开荒漠。” 宋中脸上的笑容有些僵住,但还没等他开口,丁一去话锋又转了转。 “但我现在想着,我们如果能把巨坑宝藏占领,获得各种宝物,提升实力,再一起回去杀了骆驼王,救下荒漠城,这好像才是更好的选择!” 丁一去慢慢说道:“我们毕竟是同类,和你打交道,总比和一头骆驼打交道来得好!” 宋中吐了口气,展开面容,开怀笑道:“你果然是聪明人!我发誓,此前我们的恩怨一笔勾销,从此你就是我的兄弟!只要你愿意帮助我,这片宝藏一定就是我们的了!” “你要我怎么帮助你?” 宋中道:“我现在手持沙漠权杖,法术极强,只要你能将这些骆驼一一引过来,我便可以一个一个地将他们全部击杀!” 丁一去正色道:“不行!你要知道,这些骆驼只要有一头跑去和骆驼王报信,骆驼王带着骆驼群们杀回来,我们两个就都不要想活命了!” 宋中道:“你有别的计谋?” 他望了望头顶的烈日,忽又盯着了丁一去背着的包裹,说道:“不管别的什么计谋,你带水了吧?快拿来与我喝一些,我快口渴死了!” 丁一去却摇头道:“我这计谋,正是要你不能喝水才行。” “按照这计谋,我们必须让这十几只骆驼全部死在这里,一只都不能剩!” ········· ········· 烈日高悬,气温炎热。 荒漠中的沙丘起伏不断,远处的一座沙丘中,慢慢走出了两个人的身影。 其中一人脸上全是沙子,眼睛里充满血丝,嘴唇异常干裂,仿佛已失去了气力,被另一个人推着一步一步往前走。 被推着的人是宋中,而推攘他的人,自然就是丁一去了。 远远的,骆驼们就发现了他们的踪迹,慢慢围拢过来。 这些骆驼极有灵性,认出二人之后,有的骆驼绕开二人,已打算去向它们的骆驼王通风报信。 而这时,丁一去却大声道:“我是答应了你们骆驼王的条件,将这人捕捉到这里来,交给你们处置的!” 骆驼们虽不像骆驼王似的能口吐人言,但是却好像听得懂许多,立刻停下脚步,互相嘶叫,似在交流。 丁一去道:“这人就是偷袭你们的王的凶手,但现在他已快渴死了,你们过来把他带给你们的骆驼王去吧,我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骆驼们看到宋中的状态确实很差,于是都渐渐地靠了过来。 丁一去立在一处沙丘上,并不再往前走了,他又道:“这样吧。你们应该也知道,你们的王带领骆驼群围住了我们人类的城池,不如你们派两只骆驼送我回去,给你们的王报信,好让他先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 “另外的骆驼便在这里看守宋中,等你们的王回来处置他,好不好?” 不得不说,丁一去提出的这个建议,也是让骆驼们觉得最满意,最稳妥的方法。 立时有两只骆驼走出来,来到沙丘下方,丁一去也不客气,将宋中丢在沙丘的顶部,一鼓溜地下去,翻身骑在了骆驼的背上, “我们走。” 两只骆驼立刻载着丁一去远去了。 第十五章 酒馆烧毁 荒漠外围。 丁一去是最早冲出来的,而且他背着阿莉,一口气跑了很远的路。 在获得第二朵“小红花”的馈赠之后,他双腿的耐力变得极强,足足跑了一个晚上,才感觉到稍稍有些疲累。 那些骆驼一开始还在追赶他,到了后来,跑得太远,它们不便再追,就回头去对付纳罗和宋中了。 而阿莉似乎因为太过脱力,又接连奔波,昏迷了过去。 丁一去没有吵醒她,而是喂她喝了些水,准备把她送回荒漠城。 他心中其实也有很多疑问想要问阿莉: ——阿莉为何会一个人去荒漠深处,与骆驼王“谈判”? ——她与骆驼王所谈的,到底是一些什么样的内容? ——以及阿莉两次馈赠予丁一去的珍贵小红花,她又是从哪里得来的? ——阿莉所会的水系魔法,又是怎么回事? 这些疑问一路都困扰着丁一去,直到他回到荒漠城的时候,他才暂时将这些疑惑抛到一边。 因为荒漠城中出现了一件更令他惊讶和困惑的事情。 ········· 酒馆被烧毁了。 酒馆里的所有酒,还有储藏的净水在一场熊熊大火中都被烧得没有了。 “善良酒馆”的招牌还剩一小半,横躺在路边,满是焦黑,散发着糊味。 这场大火据说烧得极猛烈,全城的居民都赶来救火。 旅馆老板也赶了过来,他平时有些懒洋洋的,但救火的时候却毫不含糊,两只手都被火燎得脱了皮。 他们找不到充足的水源来救火,就将沙子搬运过来,用沙子将火盖灭,火烧了一天,最后是晚上的时候自荒漠的方向又吹来了一阵雨,这才堪堪使得火势熄灭的。 丁一去走到“善良酒馆”的门口,有人认出了他是之前在酒馆完成任务的“勇士”,于是赶紧向他来求助。 “勇士,善良酒馆烧毁了,纳罗老板也不知去处,我们荒漠城中很快就会面临没有水的局面,请您一定要想想办法。” 丁一去缓慢地点点头。 “我会想办法的,我才从荒漠里回来,我先找个地方帮阿莉疗伤。” 他说话之际,旅馆老板也注意到了他,立马走了过来。 旅馆老板焦急道:“你和纳罗一起出去的,纳罗呢?他不在,全城的水源便没有了啊!” 丁一去看了看身后背着的阿莉,暂时没有在此讲出“阿莉才是全城的水源”,而是回答道:“纳罗他......他不知道还能不能回来。” 确然,丁一去根本不知道纳罗、提亚、以及宋中三人在骆驼王的追捕下,还能不能逃出生天。 旅馆老板呆了呆,喃喃道:“荒漠城的末日终于要到了么.......” 就在这时,人群中爆发出一阵责骂声:“抓住了!” “抓住放火的凶犯了!” “放火的是就是她!” 一群人围拥着一人走过来,把围着的那人推出,让她暴露在所有人的眼前。 丁一去盯着这人,瞪大了眼。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个放火的人居然会是黄秀! “勇士,我听说这放火犯是你认识的,所以我们大伙请你来处置她!” 人们愤怒与怨恨交织在一起的炯炯目光都落在丁一去和黄秀的身上。 丁一去吃惊地问道:“黄秀,你.....你为什么要放火烧了酒馆?” 黄秀垂着头,看着手,双眼中也有泪水在不断打转,带着极大的情绪埋怨道:“我为什么不能烧酒馆?” “你们都走了,宋中走了,你和纳罗也走了,周云和纪妙妙她们也走了!” “你们全都走了,都不想带着我,你们都想把我一个人留在这片荒漠里是不是?” “总之我也回不去了,我一辈子都回不到地球了!我为什么不把这个酒馆烧了?!要死大家就一起死!” 她话中之意,竟是以为丁一去、纳罗、提亚等人一齐离开酒馆,是要打算直接走出去,离开荒漠,再也不回来了! 黄秀一边说,一边抹眼泪,一边指责丁一去:“你是勇士,你们都是勇士,只有我是个清洁工!你们喝最好的酒,连正眼都不会看看我!现在也不带我一起离开.......” “现在你们还能喝吗?哈哈哈哈哈哈,所有的酒我都烧得一干二净了!” 听到这里的时候,旅馆老板怒气上涌,忍不住扇了她一耳光! “你敢打我?!” 黄秀哭骂着,手足抡动,想要和旅馆老板厮打起来,但是被旁边的人制住。 “你们敢打我!我和你们同归于尽,哈哈哈,现在大家都没水喝,你们总归也要渴死的,你们打死我好了!” 黄秀不停地哭叫着,整个人仿佛疯了一样大喊。 丁一去忽然说了一句话,她却立即就不再叫了。 “我们从没有打算抛下你离开荒漠。我们的愿望是带荒漠城里所有的人走出荒漠。” 全场人的目光会聚到血和沙纠缠在一起,铺遍了满身子的丁一去,都安静了下来。 黄秀沉默了半分钟,突然将头埋在地上,痛哭起来! “我不是这么想的!我不是......我没有错.....我不是错的!” “··········” 旅馆老板见到这一幕,竟也不知再说什么才好,只问丁一去:“怎么处置这个罪人?” 丁一去嘴巴动了动,没能说出话来。 最后他想了很久,还是叹道:“你们决定吧。” 他说完,就拉着旅馆老板走了,他要去往荒漠旅馆。 丁一去认为当务之急是让阿莉好好休息,苏醒过来。 ········· ········· 旅馆老板那里有疗伤的药,他为阿莉服了一些,又拿了旅馆里贮藏着的一些水出来,喂阿莉喝了,这才将她送到房间里休息。 丁一去安置好阿莉之后,与旅馆老板道:“我要休息一会儿,请你一定要照顾好阿莉。” 他也有将近两天没合眼了。 旅馆老板叹道:“荒漠城失去了水源,我纵然能照顾好她,可是.......” 丁一去道:“相信我,只要她能好转,水的问题就能解决!” 旅馆老板震惊地看着丁一去,最后郑重地答应了下来。 “我再对你使用一次睡眠术吧,你已熟悉那种能量了,这一次想必你就能掌握了。” 他勉强挤出笑容:“好事多磨,你今天好不容易学会睡眠术,日后它一定能在你手中发扬光大的!” 于是在旅馆老板的“睡眠术”作用下,丁一去沉沉睡去。 “学会e级技能【睡眠术】。” “【睡眠术】:e级技能。你现在不仅仅是一个只会睡觉的人,而且成为了一个擅长睡觉的人。” 第十六章 围城 丁一去一觉醒来的时候,精力又恢复了。 而且在两朵“小红花”的吸收之后,他的力量和速度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让他整个人脱胎换骨,重塑手足一样,变得相当强大! 他现在甚至有信心,只要自己有所防备,甚至可以躲过宋中的所发出“爆裂火球”! 丁一去醒来之后,先找到了旅馆老板,旅馆老板告诉他,阿莉还没有醒,但是脸色已经好很多了。 “嗯。”丁一去看了看天色,正是黑夜。 今夜下过雨后,空气清新,云都散去。 荒漠的月亮很白。 丁一去站在旅馆的楼顶,望了一眼月亮,心中无数滋味涌上心头。 这些日子他经历的冒险,努力与情感的变化,也许是寻常人一辈子也不会遇到的。 旅馆老板这时也走上来,他披着厚厚的衣服,看着丁一去道:“怎么了?你想家了?” 丁一去笑道:“那倒没有。我纵然回去也活不长的了。” 旅馆老板道:“活不长?” 丁一去把自己患有肝癌的事情告诉了旅馆老板。 旅馆老板的反应却和纳罗、宋中等人都不一样,他道:“这种病对于医疗来说,的确很棘手。可对于神奇的灵术来说,还是有得救的!” “神奇的灵术?” “灵术就是魔法、道术、法术、异能等等的统称。” 旅馆老板道:“等一等。” 他忽然下楼,过了不久,他又拿了一块银色的牌子上来。 “这块牌子给你。” 丁一去道:“给我?” 旅馆老板解释道:“你带着这块牌子,日后若有机缘,可以去往一个叫作‘加州旅馆’的地方,那里的主事人是我的亲生哥哥,他的灵术很高明,见到牌子,便会出手救你的!” 丁一去随便看了看,牌子上面刻着一些他不认识的英文字母。他收好牌子,道:“多谢你了!” 旅馆老板拍拍他的肩膀,说道:“这世界上有很多神奇的事,只要你相信神奇的存在,奇迹就会发生的!” “相信神奇么.......” 就在这时,荒漠城外忽然传来“隆隆”的声音,像是铁骑踏城,象兵侵略一样,由远而近,声响越来越大! 远处一股股沙尘扬起,大风从荒漠的方向猛烈地刮来,使得站在屋顶上的旅馆老板都有些吃不消! “什么情况?” 又过不久,一阵阵骆驼的叫声接连响起,震得荒漠城中的人都纷纷从梦中醒来,起床察看动静。 丁一去略微一想,已猜到发生了什么。 他无奈地道:“看来神奇有时确实是会发生的。” ·········· ·········· 城门口。 荒漠城与荒漠之间隔着一堵简单的、四米多高的墙,这面墙长期受风沙的侵蚀,早已不再坚固。 而城门也早就破烂了,除了夜晚的时候会有周围的居民将门合上,平时几乎没人照看。 如今的城门之外,正有一群群的骆驼,在摩掌昂头,蓄势待发。 一双双发光的眼睛在黑暗中紧盯着荒漠城,只要骆驼王一声令下,它们就会撞开城门,冲进城里,与人类决一死战! 丁一去走过来,手脚齐用,攀登上了城墙,一眼望去,至少有上百只的骆驼正在外面结队。 看来骆驼王把荒漠里大部分的骆驼都召集了过来,准备围城而剿,攻克荒漠城了。 丁一去立在城墙上,高声叫道:“骆驼王,我们人类是想要与你和平相处的,那个偷袭你的人类是外来者,仅代表他个人,和荒漠城无关!” 骆驼王缓缓从骆驼群中走出,喉中发出沉闷的声音,吐言道:“你们人类诡计多端,太过狡猾,我不会相信你。” 丁一去道:“那你此行前来,莫非真是要与荒漠城决战么?你要知道,纵然你们能踏平荒漠城,但是骆驼们也必定会因人类的反击而死伤大半的!” 骆驼王咬牙切齿,道:“我早有领会!阿莉破了我的术法,那个纳罗和会发火球的人类屠戮我族群许多,这笔账你们是必须还的!” 丁一去道:“冤有头,债有主,你去找他们两个还,不必也来屠戮荒漠城吧?” 骆驼王道:“我还没有屠戮荒漠城。” 丁一去冷笑一声,道:“看你这架势,倒也不远了。” 骆驼王磨了磨蹄,道:“你们还有的选。” 丁一去道:“哦?怎么选。” 骆驼王道:“有两个选择。” “一是,交出那位阿莉,我就同意放过荒漠城。” 丁一去愣住。 而在城门外听到此言的人们,都纷纷诧异,他们觉得难以理解,为什么骆驼王会要阿莉? 丁一去道:“你要阿莉做什么?” 骆驼王道:“不必与你多说,我知道阿莉被你救走了,你交出她,我不但保荒漠城的平安,而且护送你们出荒漠。” 丁一去自然不能答应,问道:“第二个条件呢?” 骆驼王道:“第二个条件...那个会用火球的人类恩将仇报,击伤了我,还盗走了我宝库中的沙漠权杖和半兽人皮衣。上一次大战我没能杀了他,你若能将他捉回来,把宝物归还,我便带着骆驼群退去。” 丁一去想了想,问道:“那个人叫作宋中,你要活人还是死人?” 骆驼王平淡地道:“对我而言,都没有差别。” 丁一去道:“好,那我答应你这个条件。” 骆驼王道:“我给你七天时间,如果七天之内人类宋中没有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就会下令踏破荒漠城!” 丁一去点头,回身往城中走去了。 他走在城里,有居民不断地询问他:“勇士,这下该怎么办啊?” “勇士,我们要一起逃么?” “勇士大人,你要逃一定要带上我啊!” “勇士,要不......要不我们把阿莉交出去吧!” “········” 丁一去对于这些言论充耳不闻,径直走回到了荒漠旅馆之中。 旅馆老板留在旅馆内在照看阿莉,此时见他回来,立刻问道:“情况怎么样了?” 丁一去将骆驼王提出的两个条件对旅馆老板讲了。 他接着道:“我去荒漠里追杀宋中,把他盗走的宝物带回来。在我离开这段时间,你一定要好好照顾阿莉,以免有人真的将她卖给了骆驼王!” 丁一去将“双头蝎刺”留在了旅馆里,并叮嘱旅馆老板,若有人图谋不轨,便用这蝎刺刺死他! 旅馆老板“嗯”了一声,回身从柜台下拿出一箱果酒。 “这是你上次带给我的,我还没有怎么喝,你若要去荒漠,多带上几瓶。” 这是荒漠城中所剩不多的“水”了。 丁一去道:“好,七天之内,我一定回来!” 第十七章 一只都不能剩 七天之内,要在荒漠里找到一个人,并且将他杀掉,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如果这件事情很容易的话,骆驼王自己就可以把宋中抓起来,然后处决掉了,根本用不着和丁一去谈条件。 丁一去大概明白,应当是宋中在巨坑中取得了“沙漠权杖”和“半兽人皮衣”之后,配合上他的魔法,实力提升了一个档次。 所以骆驼王拿他有些没办法。 ——如果整只骆驼群都去追杀宋中的话,荒漠极大,难以搜寻到其踪迹。 ——而如果骆驼们分开搜索,又容易被实力大增的宋中逐个击破。 于是骆驼王也想到了办法,就是“围魏救赵”,总之将荒漠城围起来,让人类自己去想办法解决好了。 而丁一去真的能在茫茫的荒漠里,寻找到宋中的踪迹吗? 纵然他寻找到了,可是他又怎么有把握在短时间内将他击败,并且带回荒漠城? 荒漠城中的居民们虽然都毫无保留地相信这位“勇士”,但是丁一去真的能做到吗? ········· ········· 丁一去已踏上了荒漠。 这一次他的前进速度比以往快很多很多。 他不过只用了一天多点的时间,就到了荒漠的中心,也就是那个巨坑前。 巨坑的周围还有十多只骆驼,它们在巨坑附近始终盘旋不走,像是奉了骆驼王的命令正在护卫这座“荒漠宝藏”。 丁一去来到这里,并没有着急进入巨坑,而是远远地绕着巨坑,走了一大圈。 走了一圈,他并没发现什么异常,但是在走到第二圈的时候,他果然就遇见了这一行他想要遇见的人。 ——宋中,准确地说,如今应该是“魔法师”宋中! ········· 丁一去笃定宋中一定不会死心,必然还想着打这座巨坑宝藏的主意。 所以他直接走到这里来找宋中。 而宋中也果真就在这里! 他在得到了“沙漠权杖”与“半兽人皮衣”之后,魔法能力获得极大的提升,已可以称得上是位“魔法师”。 这位刚刚得到宝物,实力大增的“魔法师”远远地望见丁一去,目中露出狡猾的眼光,朝着丁一去打了个招呼:“丁一去兄弟,你好。” 丁一去笑道:“兄弟?我爹娘生了我一个就都死了,我哪里来的你这个兄弟?” 宋中道:“我们都是地球来的,也都将回到地球去。在这片要命的荒漠里,咱们是过命的交情,还不算兄弟?” 他走近了几步,笑道:“怎么?还在记恨前些日子我得罪你的事么?这些都是小事,何必挂在心上呢?” 丁一去道:“那什么才算大事?” 宋中道:“骆驼王的巨坑宝藏才算大事!” 他以一种贪婪的语气讲述道:“你或许来去匆忙,没看清楚,但我却明明白白那座巨坑里有多少值得一取的宝物!” 宋中继续道:“我猜想,那只骆驼王一定把千百年来,死在荒漠里的行人所携带的宝物全都收集了起来,聚在巨坑当中。” 丁一去道:“真的?” 宋中道:“绝对是真的!但是那只蠢骆驼又不会使用这些法杖、铠甲、护具,它简直是在暴殄天物!” 丁一去道:“所以你打算再去偷一些宝物?” 宋中道:“不是一些,而是全部!当然,如果你愿意帮助我,我可以和你平分!” 丁一去笑了。 “你知不知道我是来干什么的?” 宋中“哦”了一声。 丁一去道:“骆驼王现在将荒漠城围住了,荒漠城的水源也被断掉,他要我来捉你回去,才肯放弃攻打荒漠城,并且放我们离开荒漠。” 宋中脸上的笑容有些僵住,但还没等他开口,丁一去话锋又转了转。 “但我现在想着,我们如果能把巨坑宝藏占领,获得各种宝物,提升实力,再一起回去杀了骆驼王,救下荒漠城,这好像才是更好的选择!” 丁一去慢慢说道:“我们毕竟是同类,和你打交道,总比和一头骆驼打交道来得好!” 宋中吐了口气,展开面容,开怀笑道:“你果然是聪明人!我发誓,此前我们的恩怨一笔勾销,从此你就是我的兄弟!只要你愿意帮助我,这片宝藏一定就是我们的了!” “你要我怎么帮助你?” 宋中道:“我现在手持沙漠权杖,法术极强,只要你能将这些骆驼一一引过来,我便可以一个一个地将他们全部击杀!” 丁一去正色道:“不行!你要知道,这些骆驼只要有一头跑去和骆驼王报信,骆驼王带着骆驼群们杀回来,我们两个就都不要想活命了!” 宋中道:“你有别的计谋?” 他望了望头顶的烈日,忽又盯着了丁一去背着的包裹,说道:“不管别的什么计谋,你带水了吧?快拿来与我喝一些,我快口渴死了!” 丁一去却摇头道:“我这计谋,正是要你不能喝水才行。” “按照这计谋,我们必须让这十几只骆驼全部死在这里,一只都不能剩!” ········· ········· 烈日高悬,气温炎热。 荒漠中的沙丘起伏不断,远处的一座沙丘中,慢慢走出了两个人的身影。 其中一人脸上全是沙子,眼睛里充满血丝,嘴唇异常干裂,仿佛已失去了气力,被另一个人推着一步一步往前走。 被推着的人是宋中,而推攘他的人,自然就是丁一去了。 远远的,骆驼们就发现了他们的踪迹,慢慢围拢过来。 这些骆驼极有灵性,认出二人之后,有的骆驼绕开二人,已打算去向它们的骆驼王通风报信。 而这时,丁一去却大声道:“我是答应了你们骆驼王的条件,将这人捕捉到这里来,交给你们处置的!” 骆驼们虽不像骆驼王似的能口吐人言,但是却好像听得懂许多,立刻停下脚步,互相嘶叫,似在交流。 丁一去道:“这人就是偷袭你们的王的凶手,但现在他已快渴死了,你们过来把他带给你们的骆驼王去吧,我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骆驼们看到宋中的状态确实很差,于是都渐渐地靠了过来。 丁一去立在一处沙丘上,并不再往前走了,他又道:“这样吧。你们应该也知道,你们的王带领骆驼群围住了我们人类的城池,不如你们派两只骆驼送我回去,给你们的王报信,好让他先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 “另外的骆驼便在这里看守宋中,等你们的王回来处置他,好不好?” 不得不说,丁一去提出的这个建议,也是让骆驼们觉得最满意,最稳妥的方法。 立时有两只骆驼走出来,来到沙丘下方,丁一去也不客气,将宋中丢在沙丘的顶部,一鼓溜地下去,翻身骑在了骆驼的背上, “我们走。” 两只骆驼立刻载着丁一去远去了。 第十八章 巨坑决战 骆驼载着丁一去往荒漠城的方向奔去。 它们的速度并不慢,而且极有耐力,长途跋涉对它们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两只骆驼一前一后,一路飞奔。 刚走出去几里地,忽然,丁一去座下的那只骆驼,没有任何征兆地,猛地就倒了下去! 嘭! 骆驼躺在沙中,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在渐渐失去力气,背上也开始缓缓流出鲜血。 丁一去跟着一起翻滚在地,却又跳起来,叫道:“怎么了?!怎么了?!前面那只骆驼哥,你快来看看,它到底怎么了?!” 走在前方那只骆驼停下脚步,瞧见自己的同伴倒下,立即叫了一声,赶过来察看。 丁一去在一旁一惊一乍,乱叫乱喊,像是很焦急的模样。 而那只骆驼刚过来,低头还没看清它的同伴究竟发生了什么,丁一去手中的蜥蜴之吻已又插入了它的躯体。 丁一去面对着两只骆驼面临死亡的惊恐眼神,不禁感叹道:“我知道,你们是无辜的,我不该杀你们。但是荒漠城中的那么多人何尝不也是无辜的?” “要怪,只能怪你们的骆驼王和宋中了。” 丁一去确认两只骆驼死亡之后,又加速向回跑去! 风沙漫漫,远处已出现了红色的火光! ········· ········· 等到丁一去回到沙丘的时候,宋中还在与五只骆驼游斗! 剩下的五、六只骆驼均已倒在了黄沙中,死的死,残的残,躯体上很多地方都被烤成了焦炭,如同枯萎后的茎叶一样。 这五只骆驼显然是方才宋中靠着伪装偷袭,出其不意击杀掉的。 丁一去眼底默默收下这一切,心头也在惊讶,这宋中拿到“沙漠权杖”之后,果真厉害了很多,他所释放的“爆裂火球”的威力提升了不止一次档次。 不过宋中连续使用魔法,也显得有些疲倦,他利用沙丘的顶端优势,不断腾挪着,躲避骆驼的追击,偶时还用沙漠权杖去敲骆驼的脑袋。 丁一去在旁仔细观察,发现那三只骆驼每每靠近宋中一米半左右的范围内时,便会发起攻击,然而它们有时冲撞在宋中身上,甚至都不能将其撞倒。 有骆驼想去咬住宋中,但一口咬在兽皮衣上,牙齿便被挡住,也是徒劳无功。 丁一去明白,那多半就是那件“半兽人皮衣”宝物的防护作用了。 五只骆驼在一番围攻之后,又付出了一名同伴的生命的代价,终于再次接近了宋中,将他前后夹击。 这时,丁一去飞快奔了过去,对骆驼群们叫道:“我来帮你们对付他!” 骆驼们对丁一去并不是全无防备的,因此都纷纷有所避让。 但是有一只骆驼避让不及,却还是从身后被丁一去一剑划破了屁股!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是想杀宋中来着!” 丁一去口中虽这么道歉,但是身子高高跃起,手里的蜥蜴之吻又刺向了那只骆驼! 血花飞溅而出! 骆驼吃痛惊呼! 骆驼们大怒,它们终于明白过来,这两个人类才是一伙儿的,演了一出戏,将它们都骗了! 宋中趁着骆驼大怒之际,法杖的顶端聚好了灵力,又“嗖、嗖”发出三个火球,两个火球击在两只骆驼身上,轰然燃烧,火光腾起三、四米高! 而另外一只火球,却有意无意地朝着丁一去而来。 丁一去一直盯着宋中的法杖,早就预判到了火球的轨迹,立即一个“驴打滚”,从沙丘滚下,凭借敏捷的身手闪开。 最后那个火球与丁一去擦肩而过,最终击在了原本被丁一去刺伤的那只骆驼身上。 “呜!” 三只骆驼同时发出痛苦的叫声,躯体渐渐烧焦,没挣扎两下就倒地而亡了。 还剩下的两只仍有活动能力的骆驼渐渐后退,打算逃跑。 然而它们逃跑的速度却赶不上宋中火球的速度。 嘭、嘭! 又是两声闷响,最后两只骆驼也倒下了。 守护巨坑宝藏的骆驼们全都被歼灭,果真如丁一去计划的那般,一只都没有剩下! 丁一去在一旁轻松地拍了拍掌,宋中却累得气喘吁吁,浑身脱力。 丁一去看出来,他和当初阿莉昏迷的状态很像,大概都是使用法术,力量耗竭过多,导致人有些虚脱。 宋中一边喘气,一边道:“快.....快......给我些水喝!” 丁一去悠悠地道:“等一等,等咱们俩分好了宝藏再说嘛。免得你精力恢复了,一个爆裂火球将我烧死怎么办?” 宋中目中含着怒意,却不便发作,而是好言说道:“我怎么会干这种畜生才能做的事呢?你先与我喝点水,不然我都走不动了。” 丁一去笑道:“没事,我来扶你走。” 他走过去,扶住宋中的一只手,又顺势打算将他的“沙漠权杖”接过来。 “我帮你拿,你好好休息吧。” 宋中赶紧甩开丁一去的手,说道:“不用不用,你先去巨坑里吧。你不愿意分我水,我自己找点骆驼的血来喝。” 他四处一望,却发现周围的骆驼都被烧得不成样子,根本没法取血。 宋中又问:“你杀的那两只骆驼呢?” 丁一去道:“就在不远处,你要喝它们的血吗?我帮你去取血。” 宋中欣喜道:“好,好,你快去!” 丁一去又道:“只不过那两只骆驼是我用‘蜥蜴之吻’刺死的,血里面应当早混杂了蜥蜴毒素,你如果不介意的话,可以先喝下,等回荒漠城再找纳罗解毒。” 宋中脸色难看至极,拒绝了这个提议:“算了,我们先去看宝藏吧。” 丁一去笑道:“这就是了。我们分了宝藏之后,我自然会把我携带的酒分给你的,你为什么要急这一时呢?难道.......” “难道你想先喝水,然后一个火球打在我身上杀我灭口吗?” 宋中连忙道:“我绝没有这个意思。我们是兄弟,怎么能自相残杀呢?” 他不要丁一去的扶帮,自己强撑着法杖,一步一步往巨坑走去。 如今虽是炎炎烈日,可宋中的头上却没有太多的汗珠,状态似乎没他自己说的那么糟糕。 他身上的兽皮衣正在发出隐隐转光,帮助他抵挡着一部分热量。 丁一去也不着急,不紧不慢地跟在宋中的身后,走入了巨坑。 巨坑中宝物无数,大多是金子、银子、珠宝、玉石等等,还有少量的才是武器、铠甲、药材、以及一些其它的奇特宝物。 如今这些宝物全都是丁一去和宋中的了。 宋中在巨坑中向下走了十几步,忽然道:“你先下去吧,我实在没法走了,就在这儿等你。” 丁一去道:“我先下去取宝物么?” 宋中点头道:“对,你先去,这些宝物这么多,我们能带走的也有限,不如你先选几件宝物,然后把水给我喝了,我再去挑剩下的。” 丁一去却微笑道:“不了不了,我们还是一起下去吧,免得不公平。” 宋中叹气道:“可我真的走不动了。” 丁一去道:“我来背你。” 宋中考虑一下,故作无奈道:“那只好辛苦你了。” 丁一去走到他身边,俯下身子,让他上背。 谁知宋中刚刚才被丁一去托住,丁一去的脚下仿佛便踩了个大滑,连带着宋中一起摔了个人仰马翻。 “喂,你在干嘛!哎呦,我的脖子.......” 宋中跌倒在地,口中大叫着。 而丁一去一只手还抓着宋中的腿,拉扯着他,不肯松手;两个人你压着我,我压着你,捏成一团最终朝着巨坑最底部滚了下去! ········· 两人一直滚到最底部,宋中摔得七荤八素,手里却还紧握着权杖。 丁一去倒是跟没事儿人一样站起来,拍拍身上的黄沙,又赶忙道歉:“对不起,我一脚踩空了。来来,我帮你清清沙子!” 他趁着宋中摔得头晕眼花,还没反应过来之时,竟一把将他披在身上的半兽人皮衣扯了下来。 宋中伸手去夺,叫道:“还给我!” 宋中虽会魔法,但他的力量与速度却早已无法与丁一去相比较了。 丁一去轻轻地一个转身,便使得宋中的手不能再碰到半兽人皮衣,他抖了抖上面的沙子,笑道:“这个半身披衣倒挺别致的,不如借我穿一穿。” “不行!快还来!” “哎呀,我们本就是兄弟,这还讲究什么你的我的!” 丁一去穿上半兽人皮衣,又一把打落宋中想要抢回衣服的左手,说道:“这地方宝物那么多,你借我一两件,也没什么吧。” 宋中眼神中的愤怒与狠毒几乎已遮掩不住,但是他强压着愤怒,道:“好,好,那你先挑宝物吧。” 丁一去四周看了一圈,说道:“我也不知道哪些宝物最好啊......呀,你这根法杖是怎么找到的?” 宋中“哼”了一声,道:“这根法杖独此一把,可没有再多的了!” 丁一去道:“这法杖有什么作用?” 宋中仔细看着手中的“沙漠权杖”,通体是木质的,权杖上缠绕着古朴的木条,权杖的最顶端刻画着淡淡的黄色的奇异符文。 “这法杖可以提升我的法术释放速度,以及法术威力,使得我的火球也带上了一种荒芜的力量!” 丁一去道:“哦?可以为我展示一二吗?” 宋中先是一愣,随即不经意地冷笑一声,道:“你真的想看?” 丁一去道:“你现在的法力还行吗?我是真的想看!” 宋中道:“我现在状态虽差,但是兄弟你想看看我法杖的威力,我自然还是要为你展示的!谁让你是我的兄弟呢?” “太好了!” 丁一去从包裹中拿出瓶酒,倒进嘴里,像是要很悠闲地欣赏接下来的“表演”。 他口中默念,法杖上果真立即聚集起火元素的能量来,很快火球便迅速成形,比起宋中的最开始的施法速度确实快了太多! 火球在法杖上空悬着,逐渐变得大了起来。 宋中的眼色也倏地变狠! 但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丁一去“噗”地一下突然将口中含满的酒朝他喷了出来! 同时,他还将手中的酒瓶子往他的火球上扔去! 哗! 酒水洒了满空! 这时候宋中惊了一大跳,先是头一偏,想躲过酒水;然后又将法杖挥舞到另一侧,避开酒瓶,不让它点爆酒精,伤及自己! 可是他稍稍一变,未能完成这个爆裂火球的施法,那柄黑色的“蜥蜴之吻”便已出现在了他的腹部。 哧! 利如切腐,穿肚而过! ········· 丁一去手里正握着那柄“蜥蜴之吻”,而宋中已没有办法打出他法杖上渐渐熄灭的火球。 “宋中,我担心你的半兽人皮衣能挡住我的剑,又担心你的火球会伤到我,所以刻意弄了这么一出,看来你还是不行啊!” 宋中捂着腹部,却止不住血:“丁一去,你居然敢偷袭我!?” 丁一去微笑道:“我这一招声东击西,用得是不是很妙?” 宋中道:“我以为你.....不给我水喝,只是想报复一下我,没想到你是动了杀我的心!” 丁一去道:“我不杀你,等着你来杀我,然后独吞宝藏么?” 宋中问道:“你早就想杀我了?!” 他没有想到一个新人刚刚进入神奇音乐世界,就有了这样的决心。 丁一去淡淡道:“在你想杀我的时候,我也就想杀你了。” “你刚才故意装作很缺水的狼狈样子,不也是想让我对你放松警惕,好趁机对我下手吗?” 宋中若真的到了那种油尽灯枯的地步,根本不可能还能释放出火球来。 噗嗤! 蜥蜴之吻猛然抽出,鲜血染红了黄沙。 宋中一个踉跄,倒在地上,还想最后拾起酒瓶去砸丁一去,却没什么力气了。 丁一去随脚将流干了的酒瓶一踢,又道:“这是果酒,不容易被点燃的,其实你根本用不着躲避。” 宋中听到这话,更是差点被直接气死。 他恨恨地咬着牙:“丁一去.....你.....你....” 丁一去问道:“我?我怎么样?我杀了你,拿你的人头交给骆驼王,这样能救下整个荒漠城。我是不是很有团队精神?” “你作为团队的老人,难道不应该夸奖我这种‘团队精神’么?” 宋中已说不出话来。 丁一去笑道:“好了,你好好安息吧。我会替你好好使用这些宝物的。” 他说罢,走上前去,又补了一剑,插在宋中的心口。 宋中躺在巨坑里,睁大眼睛,死死地望着无尽的天空,再无气息了。 第十九章 海市蜃楼 丁一去确定宋中死了之后,便扳开他的手指,将他手中的“沙漠权杖”也夺了过来。 “这两件宝物果真是好东西,只可惜要还给骆驼王。不过......” 丁一去四下一打量,巨坑之中还有数之不尽的金银珠玉和各种宝物,仿佛在向他招手。 “不过其它的小物件我拿几样走,骆驼王应该也察觉不了吧。” 丁一去想了想,决定就这么做。 “若是被发现宝物丢失,到时候就说是宋中拿的,反正死无对证!” 丁一去开始探寻起这座宝藏来。 他一步一步地走过巨坑底部,搜寻一些像样点的宝物。 他首先排除的是金子与银子,那些金条和银石又粗又重,根本无法携带。 其次他又把一些笨重的铠甲和武器也排除掉了。 因为这些东西太过显眼,如果他要带在身上,很难不被骆驼王发现。 于是最后丁一去找了半天,捡了一块看起来很清新、很干净的玉,拿了一块天蓝色的珠子,最后还将巨坑里唯一的一本书给拿走了。 这三样东西体积都不大,方便带,也方便藏。 “一只骆驼居然还收藏书,它平常无聊也看书么?” 丁一去打开那本书,上面写着《坚土之盾》,后面还有许多文字,似乎是一本技能书,但是丁一去还不知道该怎么使用它。 “先带着吧。” 丁一去的目光扫过巨坑中的各种物件,心里有些感慨:“要是这些金条银石出现在临海城里,那不知有多少人要为它抢得头破血流,现在我却嫌它们太重,懒得携带。” “有了这些金子.......我回去之后,是不是就能有钱治我的肝癌了?” 丁一去又低头看了看自己拿着的一块绿玉和一颗宝珠,他觉得这两样东西也价值不菲,不会逊色于那些金银。 他收好自己捡的三样东西,又把宋中的头颅割下来,装进包裹,走出巨坑,摇了摇头:“哎,人生果真是变化无常。” 接着,他找到先前骆驼的尸体,把他用“蜥蜴之吻”刺中的那三只骆驼分尸割肉,捣得一塌糊涂,确定让骆驼王无法看出其致死伤痕,这才放心。 “这里的骆驼全是宋中杀的,跟我可一点儿关系没有。” 做完这一切,天色已很黑了。 荒漠中的气温也急剧下降。 好在丁一去如今已比较适应这种天气的强烈变化,他休息了一会儿,便接着上路了。 荒漠中暗淡的天色下,此间便只留下了快干涸的血迹,十几只死去的骆驼,以及巨坑中一具无头尸身。 ········· ········· 第二天,又是烈阳照耀,丁一去背着包裹,在荒漠中飞快地走着。 他获得第二朵小红花后,赶路的脚程很快,预计最多明天凌晨就能回到荒漠城中。 可不知是不是这一回走的路径稍微有些不同,他行进的途中,突然看到一个怪异的小黑点在远方摇晃,那竟仿佛有着其他的人。 “难道是纳罗和提亚?” 他在荒漠城外看骆驼王的态度和反应,应当是最后没有追捕到宋中、纳罗、提亚三人,让他们都逃走了的。 丁一去急忙走近过去,看见的人果然是纳罗和提亚。 但是此时,纳罗和提亚都换了一身衣裳,变得很不像他们本人。 纳罗戴着一个绿黄相间的眼罩遮住瞎掉的那只眼睛,上半身穿着大衬衫,下半身则是沙滩裤,相当悠闲。 而提亚则更迷人。 提亚穿的是一身比基尼,浑圆的胸膛,修长的大腿,纤细的腰肢,曼妙身材尽彰显无遗,她微微一笑,几乎能将男人的魂儿都勾走。 她见到丁一去来,躬着腰,对他道:“欢迎勇士丁一去您的到来。” 纳罗在旁微笑。 丁一去惊讶道:“你们,你们这是怎么回事?” 提亚走过来,挽着丁一去的手臂,笑道:“您完成了荒漠中的考验,成为了这片荒漠里最勇敢的勇士,所以您可以回家了。” 丁一去道:“回家?” 提亚甜甜地一笑,说道:“是的,我可以作为您的女伴,和您一起回地球。” 丁一去有些懵,不明白这一切到底是什么情况。 这时候,纳罗向他解释了一番:荒漠中的这些东西都是考验,而丁一去就是顺利完成考验的那个人,他可以带着宝物,直接选择回到地球了。 纳罗解释完之后,眼前的荒漠果真渐渐变化,变成了一片阳光与海滩,海中有许许多多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在戏水,也有帅气强壮的男孩子在追逐她们,还有人在冲浪。 而沙滩上,有人撑着遮阳伞在喝柠檬汁,有人在试图和美女搭讪,有人带着小孩在玩海沙,有人在推销自家的海边酒店。 丁一去并不清楚这片沙滩是怎么出现的,但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临海城”东边的那个海边度假区。 他真的一下子就回到地球了? 提亚挽住他的手,朝着沙滩走去,说道:“我们一起回去吧,勇士。你现在再也不是那个穷人了,你可以凭你的异能住进富人区。” 丁一去默默将手臂抽出,忽地说道:“可是我还要回去救阿莉和荒漠城。” 提亚微微一惊,柳眉轻挑,说道:“阿莉?就是那个丑女人吗?你还管她?和我在一起,一起住海边的别墅不好吗?” 丁一去望了望周围,看见了沙滩、海水、冲浪、游泳、美女、酒店.......最后他却还是摇头说道:“我这人住惯了桥洞,住不到这里来的。” 纳罗和提亚闻言都很吃惊,他们说尽了好话来挽留丁一去,提亚甚至开始解脖子后面的扣带。 然而丁一去说着,真的握紧自己的包裹,往回路走去。 他对于身后的事物不再多看一眼,而是默默埋头走着。 走了约莫有半个小时,转过一个沙丘,丁一去听见有人在喊他名字,一抬头,忽又瞧见了纳罗和提亚二人。 “你们怎么还在?” 但是丁一去揉揉眼睛,又发现眼前的纳罗和提亚并不是刚才那副样子,而是与他们在荒漠城中的打扮一样。 提亚道:“什么我们还在?我和纳罗躲了几天了,可算是遇到你了!” 纳罗的衣服上满是干涸的血迹,他的弯刀也随时握在手里,他冲着丁一去笑了笑:“还好,我们都没事。” 丁一去稍微一愣,赶紧把包裹打开,将剩下的果酒拿出来分与两人喝。 然后他又把自己刚才奇特的所见所闻告诉了两人。 纳罗“咕咕”喝了半瓶酒,便忍住不再多喝,说道:“那是咱们荒漠里的沙漠幻境,海市蜃楼,许多人都遇到过!不过通常海市蜃楼没你说得那么逼真才对......” 丁一去又告诉他们荒漠城面临的危机,将同在包裹里放着的宋中的人头摆了出来,提亚一开始还没发现那颗人头,此时看见,顿时没心思再喝那瓶果酒了。 “我还偷了骆驼王的几样东西。纳罗老板,你知道这本书该怎么学吗?” 纳罗眼睛一亮,道:“让我来瞧瞧,我以前可是荒漠城里有名的宝物鉴定师!” 第十八章 巨坑决战 骆驼载着丁一去往荒漠城的方向奔去。 它们的速度并不慢,而且极有耐力,长途跋涉对它们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两只骆驼一前一后,一路飞奔。 刚走出去几里地,忽然,丁一去座下的那只骆驼,没有任何征兆地,猛地就倒了下去! 嘭! 骆驼躺在沙中,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在渐渐失去力气,背上也开始缓缓流出鲜血。 丁一去跟着一起翻滚在地,却又跳起来,叫道:“怎么了?!怎么了?!前面那只骆驼哥,你快来看看,它到底怎么了?!” 走在前方那只骆驼停下脚步,瞧见自己的同伴倒下,立即叫了一声,赶过来察看。 丁一去在一旁一惊一乍,乱叫乱喊,像是很焦急的模样。 而那只骆驼刚过来,低头还没看清它的同伴究竟发生了什么,丁一去手中的蜥蜴之吻已又插入了它的躯体。 丁一去面对着两只骆驼面临死亡的惊恐眼神,不禁感叹道:“我知道,你们是无辜的,我不该杀你们。但是荒漠城中的那么多人何尝不也是无辜的?” “要怪,只能怪你们的骆驼王和宋中了。” 丁一去确认两只骆驼死亡之后,又加速向回跑去! 风沙漫漫,远处已出现了红色的火光! ········· ········· 等到丁一去回到沙丘的时候,宋中还在与五只骆驼游斗! 剩下的五、六只骆驼均已倒在了黄沙中,死的死,残的残,躯体上很多地方都被烤成了焦炭,如同枯萎后的茎叶一样。 这五只骆驼显然是方才宋中靠着伪装偷袭,出其不意击杀掉的。 丁一去眼底默默收下这一切,心头也在惊讶,这宋中拿到“沙漠权杖”之后,果真厉害了很多,他所释放的“爆裂火球”的威力提升了不止一次档次。 不过宋中连续使用魔法,也显得有些疲倦,他利用沙丘的顶端优势,不断腾挪着,躲避骆驼的追击,偶时还用沙漠权杖去敲骆驼的脑袋。 丁一去在旁仔细观察,发现那三只骆驼每每靠近宋中一米半左右的范围内时,便会发起攻击,然而它们有时冲撞在宋中身上,甚至都不能将其撞倒。 有骆驼想去咬住宋中,但一口咬在兽皮衣上,牙齿便被挡住,也是徒劳无功。 丁一去明白,那多半就是那件“半兽人皮衣”宝物的防护作用了。 五只骆驼在一番围攻之后,又付出了一名同伴的生命的代价,终于再次接近了宋中,将他前后夹击。 这时,丁一去飞快奔了过去,对骆驼群们叫道:“我来帮你们对付他!” 骆驼们对丁一去并不是全无防备的,因此都纷纷有所避让。 但是有一只骆驼避让不及,却还是从身后被丁一去一剑划破了屁股!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是想杀宋中来着!” 丁一去口中虽这么道歉,但是身子高高跃起,手里的蜥蜴之吻又刺向了那只骆驼! 血花飞溅而出! 骆驼吃痛惊呼! 骆驼们大怒,它们终于明白过来,这两个人类才是一伙儿的,演了一出戏,将它们都骗了! 宋中趁着骆驼大怒之际,法杖的顶端聚好了灵力,又“嗖、嗖”发出三个火球,两个火球击在两只骆驼身上,轰然燃烧,火光腾起三、四米高! 而另外一只火球,却有意无意地朝着丁一去而来。 丁一去一直盯着宋中的法杖,早就预判到了火球的轨迹,立即一个“驴打滚”,从沙丘滚下,凭借敏捷的身手闪开。 最后那个火球与丁一去擦肩而过,最终击在了原本被丁一去刺伤的那只骆驼身上。 “呜!” 三只骆驼同时发出痛苦的叫声,躯体渐渐烧焦,没挣扎两下就倒地而亡了。 还剩下的两只仍有活动能力的骆驼渐渐后退,打算逃跑。 然而它们逃跑的速度却赶不上宋中火球的速度。 嘭、嘭! 又是两声闷响,最后两只骆驼也倒下了。 守护巨坑宝藏的骆驼们全都被歼灭,果真如丁一去计划的那般,一只都没有剩下! 丁一去在一旁轻松地拍了拍掌,宋中却累得气喘吁吁,浑身脱力。 丁一去看出来,他和当初阿莉昏迷的状态很像,大概都是使用法术,力量耗竭过多,导致人有些虚脱。 宋中一边喘气,一边道:“快.....快......给我些水喝!” 丁一去悠悠地道:“等一等,等咱们俩分好了宝藏再说嘛。免得你精力恢复了,一个爆裂火球将我烧死怎么办?” 宋中目中含着怒意,却不便发作,而是好言说道:“我怎么会干这种畜生才能做的事呢?你先与我喝点水,不然我都走不动了。” 丁一去笑道:“没事,我来扶你走。” 他走过去,扶住宋中的一只手,又顺势打算将他的“沙漠权杖”接过来。 “我帮你拿,你好好休息吧。” 宋中赶紧甩开丁一去的手,说道:“不用不用,你先去巨坑里吧。你不愿意分我水,我自己找点骆驼的血来喝。” 他四处一望,却发现周围的骆驼都被烧得不成样子,根本没法取血。 宋中又问:“你杀的那两只骆驼呢?” 丁一去道:“就在不远处,你要喝它们的血吗?我帮你去取血。” 宋中欣喜道:“好,好,你快去!” 丁一去又道:“只不过那两只骆驼是我用‘蜥蜴之吻’刺死的,血里面应当早混杂了蜥蜴毒素,你如果不介意的话,可以先喝下,等回荒漠城再找纳罗解毒。” 宋中脸色难看至极,拒绝了这个提议:“算了,我们先去看宝藏吧。” 丁一去笑道:“这就是了。我们分了宝藏之后,我自然会把我携带的酒分给你的,你为什么要急这一时呢?难道.......” “难道你想先喝水,然后一个火球打在我身上杀我灭口吗?” 宋中连忙道:“我绝没有这个意思。我们是兄弟,怎么能自相残杀呢?” 他不要丁一去的扶帮,自己强撑着法杖,一步一步往巨坑走去。 如今虽是炎炎烈日,可宋中的头上却没有太多的汗珠,状态似乎没他自己说的那么糟糕。 他身上的兽皮衣正在发出隐隐转光,帮助他抵挡着一部分热量。 丁一去也不着急,不紧不慢地跟在宋中的身后,走入了巨坑。 巨坑中宝物无数,大多是金子、银子、珠宝、玉石等等,还有少量的才是武器、铠甲、药材、以及一些其它的奇特宝物。 如今这些宝物全都是丁一去和宋中的了。 宋中在巨坑中向下走了十几步,忽然道:“你先下去吧,我实在没法走了,就在这儿等你。” 丁一去道:“我先下去取宝物么?” 宋中点头道:“对,你先去,这些宝物这么多,我们能带走的也有限,不如你先选几件宝物,然后把水给我喝了,我再去挑剩下的。” 丁一去却微笑道:“不了不了,我们还是一起下去吧,免得不公平。” 宋中叹气道:“可我真的走不动了。” 丁一去道:“我来背你。” 宋中考虑一下,故作无奈道:“那只好辛苦你了。” 丁一去走到他身边,俯下身子,让他上背。 谁知宋中刚刚才被丁一去托住,丁一去的脚下仿佛便踩了个大滑,连带着宋中一起摔了个人仰马翻。 “喂,你在干嘛!哎呦,我的脖子.......” 宋中跌倒在地,口中大叫着。 而丁一去一只手还抓着宋中的腿,拉扯着他,不肯松手;两个人你压着我,我压着你,捏成一团最终朝着巨坑最底部滚了下去! ········· 两人一直滚到最底部,宋中摔得七荤八素,手里却还紧握着权杖。 丁一去倒是跟没事儿人一样站起来,拍拍身上的黄沙,又赶忙道歉:“对不起,我一脚踩空了。来来,我帮你清清沙子!” 他趁着宋中摔得头晕眼花,还没反应过来之时,竟一把将他披在身上的半兽人皮衣扯了下来。 宋中伸手去夺,叫道:“还给我!” 宋中虽会魔法,但他的力量与速度却早已无法与丁一去相比较了。 丁一去轻轻地一个转身,便使得宋中的手不能再碰到半兽人皮衣,他抖了抖上面的沙子,笑道:“这个半身披衣倒挺别致的,不如借我穿一穿。” “不行!快还来!” “哎呀,我们本就是兄弟,这还讲究什么你的我的!” 丁一去穿上半兽人皮衣,又一把打落宋中想要抢回衣服的左手,说道:“这地方宝物那么多,你借我一两件,也没什么吧。” 宋中眼神中的愤怒与狠毒几乎已遮掩不住,但是他强压着愤怒,道:“好,好,那你先挑宝物吧。” 丁一去四周看了一圈,说道:“我也不知道哪些宝物最好啊......呀,你这根法杖是怎么找到的?” 宋中“哼”了一声,道:“这根法杖独此一把,可没有再多的了!” 丁一去道:“这法杖有什么作用?” 宋中仔细看着手中的“沙漠权杖”,通体是木质的,权杖上缠绕着古朴的木条,权杖的最顶端刻画着淡淡的黄色的奇异符文。 “这法杖可以提升我的法术释放速度,以及法术威力,使得我的火球也带上了一种荒芜的力量!” 丁一去道:“哦?可以为我展示一二吗?” 宋中先是一愣,随即不经意地冷笑一声,道:“你真的想看?” 丁一去道:“你现在的法力还行吗?我是真的想看!” 宋中道:“我现在状态虽差,但是兄弟你想看看我法杖的威力,我自然还是要为你展示的!谁让你是我的兄弟呢?” “太好了!” 丁一去从包裹中拿出瓶酒,倒进嘴里,像是要很悠闲地欣赏接下来的“表演”。 他口中默念,法杖上果真立即聚集起火元素的能量来,很快火球便迅速成形,比起宋中的最开始的施法速度确实快了太多! 火球在法杖上空悬着,逐渐变得大了起来。 宋中的眼色也倏地变狠! 但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丁一去“噗”地一下突然将口中含满的酒朝他喷了出来! 同时,他还将手中的酒瓶子往他的火球上扔去! 哗! 酒水洒了满空! 这时候宋中惊了一大跳,先是头一偏,想躲过酒水;然后又将法杖挥舞到另一侧,避开酒瓶,不让它点爆酒精,伤及自己! 可是他稍稍一变,未能完成这个爆裂火球的施法,那柄黑色的“蜥蜴之吻”便已出现在了他的腹部。 哧! 利如切腐,穿肚而过! ········· 丁一去手里正握着那柄“蜥蜴之吻”,而宋中已没有办法打出他法杖上渐渐熄灭的火球。 “宋中,我担心你的半兽人皮衣能挡住我的剑,又担心你的火球会伤到我,所以刻意弄了这么一出,看来你还是不行啊!” 宋中捂着腹部,却止不住血:“丁一去,你居然敢偷袭我!?” 丁一去微笑道:“我这一招声东击西,用得是不是很妙?” 宋中道:“我以为你.....不给我水喝,只是想报复一下我,没想到你是动了杀我的心!” 丁一去道:“我不杀你,等着你来杀我,然后独吞宝藏么?” 宋中问道:“你早就想杀我了?!” 他没有想到一个新人刚刚进入神奇音乐世界,就有了这样的决心。 丁一去淡淡道:“在你想杀我的时候,我也就想杀你了。” “你刚才故意装作很缺水的狼狈样子,不也是想让我对你放松警惕,好趁机对我下手吗?” 宋中若真的到了那种油尽灯枯的地步,根本不可能还能释放出火球来。 噗嗤! 蜥蜴之吻猛然抽出,鲜血染红了黄沙。 宋中一个踉跄,倒在地上,还想最后拾起酒瓶去砸丁一去,却没什么力气了。 丁一去随脚将流干了的酒瓶一踢,又道:“这是果酒,不容易被点燃的,其实你根本用不着躲避。” 宋中听到这话,更是差点被直接气死。 他恨恨地咬着牙:“丁一去.....你.....你....” 丁一去问道:“我?我怎么样?我杀了你,拿你的人头交给骆驼王,这样能救下整个荒漠城。我是不是很有团队精神?” “你作为团队的老人,难道不应该夸奖我这种‘团队精神’么?” 宋中已说不出话来。 丁一去笑道:“好了,你好好安息吧。我会替你好好使用这些宝物的。” 他说罢,走上前去,又补了一剑,插在宋中的心口。 宋中躺在巨坑里,睁大眼睛,死死地望着无尽的天空,再无气息了。 第二十章 泥沼束缚 丁一去将一块玉、一颗珠子、以及那本技能书都交给纳罗。 纳罗接过三样东西,仔细端详着,过了一会儿,便开口:“这块玉叫‘避沙玉’,是f级物品,级别虽不高,却可以避沙避尘,卖给富豪人家能值不少钱。” “这颗珠子么........是罕见的d级物品‘海市蜃楼珠’,用处就是顾名思义了,可以令人看到海市蜃楼。” 纳罗一拍脑袋,说:“难怪你刚才描述的幻境那么逼真,里面恐怕正有了它的作用,和荒漠里本身出现的海市蜃楼交互在一起了。” 丁一去恍然。 提亚则道:“那本技能书呢?我可好久没看见技能书了,快看看是什么技能的学习?” 纳罗笑道:“这本技能书,来头可不小,是d级的土系术法‘泥沼束缚’!” 纵然以纳罗的见识,平日里见过的d级法术也不多,至于再往上的技能,那都是以一当千,独当一面的高级技能了。 丁一去问道:“这本技能书该怎么使用?” 这才是他关心的最重要的点。 纳罗道:“这很好用。你把技能书打开,一个字一个字的读出声来,朗读三遍之后,你自然就学会了。” 丁一去道:“有这么神奇?” 纳罗道:“你试试就知。” 丁一去将三件东西都收好,道:“还是回荒漠城再读吧。” 他这一次得到三件宝物,f级【避沙玉】、d级【海市蜃楼珠】、d级土系法术技能书【泥沼束缚】,亦算是一场大丰收了。 纳罗也道:“回去吧,回去吧。” 逃亡了好几天,他神色中满是疲倦之意。 提亚忽道:“骆驼王要是不遵守和丁一去勇士的约定怎么办?” 纳罗遥望向荒漠城的方向,道:“据我所知,骆驼王是讲求信义的,它不会违背约定。看来和平马上就要到来了。” “和平虽要来了,但是.......” 丁一去不知该不该告诉纳罗这件事。 纳罗道:“什么?” 丁一去道:“你的酒馆被烧光了。” 纳罗的脸上顿时失去了光采。 ········· ········· 荒漠城外。 骆驼王还在等候着,这已是第四天了,在接下来的三天里如果丁一去再不回来,那么它就会下令让骆驼群们冲破荒漠城。 天上的太阳晒得人睁不开眼。 荒漠城中的一部分人越来越恐慌,有的人想要劫走阿莉,献给骆驼王,但却都被旅馆老板挡住了。 旅馆老板也只有一边用“双头蝎刺”威吓,一边好言相劝,让他们再等一等,等到七天之后再来动手也不迟。 旅馆老板看着还在沉睡的阿莉,叹道:“其实死就死了,反正咱们荒漠城本也存活不了多久了,何必在一座城的最后时刻出卖朋友,让人瞧不起我们?!” 他是这么想的,但是别的人不会这么想。 有的人觉得,哪怕再让他多活两、三天,苟延残喘一阵,也值得让他去做任何事。 这天中午,旅馆老板将门窗都紧锁,一个人提着双头蝎刺在大厅里坐着,仿佛一位睁目的守卫雕像。 奇怪的是,今天旅馆的周围格外得安静,没有人敲门,更没有人在外面大喊,让他交出阿莉。 旅馆老板正觉诧异时,忽听到门外有声音大喊:“勇士回来了,勇士回来了!” 他喜出望外,又仔细想了想,会不会是外面人诱他开门的诡计,于是稳了一稳,没有立即出去。 又过了许久,终于听见敲门声。 “谁?” “是我!我回来了!” 旅馆老板听出这是丁一去的声音,大喜着去开门,他也没料到丁一去竟能回来得这么快。 “骆驼王离开了?” “嗯。” 丁一去点点头,又问道:“阿莉呢?她还好吧。” 旅馆老板道:“很好,只是没醒,但脸色越发红润了。” 丁一去道:“我上去看看她。” 旅馆二楼的房间里,阿莉的确还在沉睡。 但她看起来已不是那么虚弱,像是在慢慢恢复着。 “也不知道你怎么了.....等纳罗回来再看看你的情况吧。他见多识广,想必能帮到你的。” 丁一去为了先赶回荒漠城,所以抛下了纳罗和提亚,是自己一个人飞奔着回来的。 他看完阿莉之后,便坐在旁边,自顾自地读起了那本《泥沼束缚》的技能书。 与其说这是一本书,倒不如说是一篇篇奇怪的诗歌: —————————————————— 哦,沼泽,你多么像我的母亲。 你既可以束缚人,又可以吞噬人; 可以治愈人,也可以托起人。 我的母亲也和你一样, 如此包容,而又残忍。 我希望泥沼不要束缚我的脚步,而是托起我的身体。 我希望泥沼不要吞噬我的躯壳,而是治愈我的灵魂。 .............. —————————————————— 丁一去一直声情并茂地朗诵下去,直到夜里,堪堪把第一遍读完。 他歇了口气,又看了眼阿莉,见她还是没有醒转的迹象。 “怪了,难道我这么振奋人心,情绪强烈的朗诵竟也无法唤醒她吗.......” 丁一去喃喃两句,便下楼去找旅馆老板吃饭了。 旅馆老板早做好了饭,他自己已吃完,还剩下的又热过之后,端到了桌上。 丁一去简单地吃了一些,说了句今天的面包太干了。 旅馆老板道:“你给我带的果酒还有好一些,拿去喝吧。只是全城的水都不多了,纵然骆驼王不攻进来,我们大概也坚持不了几天了。” 丁一去终于讲明了阿莉真正的身份,道:“想必你也有所猜测了,阿莉是一位水系魔法师,只有她苏醒过来,才能靠着她的魔法制造出水来。” “纳罗从没有掌握过什么水源,荒漠城的水全靠的是阿莉的魔法。” 纳罗曾特地提醒过丁一去,若阿莉的“水源”身份泄露,将会引来许多麻烦,他最担心的是荒漠城中有人会挟持阿莉,从而控制水源,以达到主宰全城的目的。 但此时,丁一去还是将这个秘密讲出来了。 旅馆老板喃喃道:“原来如此么........难怪你当初告诉我她苏醒过来,水的问题就能解决,我那时只以为她知晓纳罗取水的位置,没考虑过她就是位尊贵的水系魔法师。” 丁一去拍了拍旅馆老板,道:“所以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等。” “在这漫长的等待里,我可能也会成为一位土系魔法师了。” “你?” 旅馆老板瞪大了眼。 丁一去喝了两口果酒,又走上楼去,继续在房间里朗读那些奇怪的诗歌。 这场单人的朗读大会一直开到了第二天早晨。 直到丁一去读完第三遍的最后一句“泥沼,伟大的泥沼。”之后,手中的魔法技能书的字迹突然奇异地变淡了。 一个个文字都在渐渐消失! 准确地说,并不是消失,而是飞走! 而是上面的一个个文字全都化作了一点点神奇的能量光点,如同一只只可爱的小精灵般,飞翔在房间的每一处角落。 而后光点渐渐靠拢,它们都一群一群地飞着,飞入到了丁一去的躯体里去! 这幅景象不但神奇,而且美好,瑰丽;光是看着,竟也让人有了一种奇妙的治愈感。 “学会d级技能【泥沼束缚】。” “【泥沼束缚】:d级技能。颜值普通,并不美丽的你想要吸引观众,留住别人,只能靠召唤一片淤泥沼泽,用以束缚他人的双足。” 第十九章 海市蜃楼 丁一去确定宋中死了之后,便扳开他的手指,将他手中的“沙漠权杖”也夺了过来。 “这两件宝物果真是好东西,只可惜要还给骆驼王。不过......” 丁一去四下一打量,巨坑之中还有数之不尽的金银珠玉和各种宝物,仿佛在向他招手。 “不过其它的小物件我拿几样走,骆驼王应该也察觉不了吧。” 丁一去想了想,决定就这么做。 “若是被发现宝物丢失,到时候就说是宋中拿的,反正死无对证!” 丁一去开始探寻起这座宝藏来。 他一步一步地走过巨坑底部,搜寻一些像样点的宝物。 他首先排除的是金子与银子,那些金条和银石又粗又重,根本无法携带。 其次他又把一些笨重的铠甲和武器也排除掉了。 因为这些东西太过显眼,如果他要带在身上,很难不被骆驼王发现。 于是最后丁一去找了半天,捡了一块看起来很清新、很干净的玉,拿了一块天蓝色的珠子,最后还将巨坑里唯一的一本书给拿走了。 这三样东西体积都不大,方便带,也方便藏。 “一只骆驼居然还收藏书,它平常无聊也看书么?” 丁一去打开那本书,上面写着《坚土之盾》,后面还有许多文字,似乎是一本技能书,但是丁一去还不知道该怎么使用它。 “先带着吧。” 丁一去的目光扫过巨坑中的各种物件,心里有些感慨:“要是这些金条银石出现在临海城里,那不知有多少人要为它抢得头破血流,现在我却嫌它们太重,懒得携带。” “有了这些金子.......我回去之后,是不是就能有钱治我的肝癌了?” 丁一去又低头看了看自己拿着的一块绿玉和一颗宝珠,他觉得这两样东西也价值不菲,不会逊色于那些金银。 他收好自己捡的三样东西,又把宋中的头颅割下来,装进包裹,走出巨坑,摇了摇头:“哎,人生果真是变化无常。” 接着,他找到先前骆驼的尸体,把他用“蜥蜴之吻”刺中的那三只骆驼分尸割肉,捣得一塌糊涂,确定让骆驼王无法看出其致死伤痕,这才放心。 “这里的骆驼全是宋中杀的,跟我可一点儿关系没有。” 做完这一切,天色已很黑了。 荒漠中的气温也急剧下降。 好在丁一去如今已比较适应这种天气的强烈变化,他休息了一会儿,便接着上路了。 荒漠中暗淡的天色下,此间便只留下了快干涸的血迹,十几只死去的骆驼,以及巨坑中一具无头尸身。 ········· ········· 第二天,又是烈阳照耀,丁一去背着包裹,在荒漠中飞快地走着。 他获得第二朵小红花后,赶路的脚程很快,预计最多明天凌晨就能回到荒漠城中。 可不知是不是这一回走的路径稍微有些不同,他行进的途中,突然看到一个怪异的小黑点在远方摇晃,那竟仿佛有着其他的人。 “难道是纳罗和提亚?” 他在荒漠城外看骆驼王的态度和反应,应当是最后没有追捕到宋中、纳罗、提亚三人,让他们都逃走了的。 丁一去急忙走近过去,看见的人果然是纳罗和提亚。 但是此时,纳罗和提亚都换了一身衣裳,变得很不像他们本人。 纳罗戴着一个绿黄相间的眼罩遮住瞎掉的那只眼睛,上半身穿着大衬衫,下半身则是沙滩裤,相当悠闲。 而提亚则更迷人。 提亚穿的是一身比基尼,浑圆的胸膛,修长的大腿,纤细的腰肢,曼妙身材尽彰显无遗,她微微一笑,几乎能将男人的魂儿都勾走。 她见到丁一去来,躬着腰,对他道:“欢迎勇士丁一去您的到来。” 纳罗在旁微笑。 丁一去惊讶道:“你们,你们这是怎么回事?” 提亚走过来,挽着丁一去的手臂,笑道:“您完成了荒漠中的考验,成为了这片荒漠里最勇敢的勇士,所以您可以回家了。” 丁一去道:“回家?” 提亚甜甜地一笑,说道:“是的,我可以作为您的女伴,和您一起回地球。” 丁一去有些懵,不明白这一切到底是什么情况。 这时候,纳罗向他解释了一番:荒漠中的这些东西都是考验,而丁一去就是顺利完成考验的那个人,他可以带着宝物,直接选择回到地球了。 纳罗解释完之后,眼前的荒漠果真渐渐变化,变成了一片阳光与海滩,海中有许许多多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在戏水,也有帅气强壮的男孩子在追逐她们,还有人在冲浪。 而沙滩上,有人撑着遮阳伞在喝柠檬汁,有人在试图和美女搭讪,有人带着小孩在玩海沙,有人在推销自家的海边酒店。 丁一去并不清楚这片沙滩是怎么出现的,但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临海城”东边的那个海边度假区。 他真的一下子就回到地球了? 提亚挽住他的手,朝着沙滩走去,说道:“我们一起回去吧,勇士。你现在再也不是那个穷人了,你可以凭你的异能住进富人区。” 丁一去默默将手臂抽出,忽地说道:“可是我还要回去救阿莉和荒漠城。” 提亚微微一惊,柳眉轻挑,说道:“阿莉?就是那个丑女人吗?你还管她?和我在一起,一起住海边的别墅不好吗?” 丁一去望了望周围,看见了沙滩、海水、冲浪、游泳、美女、酒店.......最后他却还是摇头说道:“我这人住惯了桥洞,住不到这里来的。” 纳罗和提亚闻言都很吃惊,他们说尽了好话来挽留丁一去,提亚甚至开始解脖子后面的扣带。 然而丁一去说着,真的握紧自己的包裹,往回路走去。 他对于身后的事物不再多看一眼,而是默默埋头走着。 走了约莫有半个小时,转过一个沙丘,丁一去听见有人在喊他名字,一抬头,忽又瞧见了纳罗和提亚二人。 “你们怎么还在?” 但是丁一去揉揉眼睛,又发现眼前的纳罗和提亚并不是刚才那副样子,而是与他们在荒漠城中的打扮一样。 提亚道:“什么我们还在?我和纳罗躲了几天了,可算是遇到你了!” 纳罗的衣服上满是干涸的血迹,他的弯刀也随时握在手里,他冲着丁一去笑了笑:“还好,我们都没事。” 丁一去稍微一愣,赶紧把包裹打开,将剩下的果酒拿出来分与两人喝。 然后他又把自己刚才奇特的所见所闻告诉了两人。 纳罗“咕咕”喝了半瓶酒,便忍住不再多喝,说道:“那是咱们荒漠里的沙漠幻境,海市蜃楼,许多人都遇到过!不过通常海市蜃楼没你说得那么逼真才对......” 丁一去又告诉他们荒漠城面临的危机,将同在包裹里放着的宋中的人头摆了出来,提亚一开始还没发现那颗人头,此时看见,顿时没心思再喝那瓶果酒了。 “我还偷了骆驼王的几样东西。纳罗老板,你知道这本书该怎么学吗?” 纳罗眼睛一亮,道:“让我来瞧瞧,我以前可是荒漠城里有名的宝物鉴定师!” 第二十一章 第三朵小红花 当那些技能书上的文字从书上消失,化作一个个能量光点进入丁一去的身体之后,这个d级技能瞬息就被丁一去掌握了。 这种感觉非常奇妙,就好像古代修士中传说的“高人传功,醍醐灌顶”一样。 丁一去从椅子上坐起来,双手抚摩着地面,他感受到,他需要碰触着地面,才能够使用出这个法术。 “泥沼束缚!” 丁一去大喝一声,双手猛然往下一按。 什么都没有发生。 房间中的一切安静如初,场面有些尴尬。 “嗯?!” 丁一去有些愣住,看着自己的双手和地面:“这个法术为什么不起作用?” “因为你掌握了灵术,却没有相应的灵力。” 这句话是从阿莉口中说出来的。 她缓缓睁开眼睛,清醒了过来。 丁一去高兴道:“你醒了?” 阿莉的神情与以往有些不一样,她直起身子,开口为丁一去解惑道:“你掌握了一门很厉害的法术,但是你却没有法力来支持你使用法术。” “法力的支持?” 阿莉道:“想要成为一位魔法师,还需要拥有法力。而法力来自于冥想,通过冥想才能获得能量,提升法力,从而施放法术。” 她下了床,在房间里走了走,又道:“冥想的方法大同小异,但是冥想时会出现的内容对于每位魔法师确都是不同的,这是根据每一位魔法师自身的条件来决定的,只能以后靠你自己慢慢探索了。” 丁一去了解到这些关于魔法的知识后,点头道:“嗯,你醒了就好,荒漠城已快没水了。” 阿莉忽又道:“能对我讲一讲,这些天来发生了什么吗?” 丁一去总感觉阿莉有一点不对,和往常的状态不像。 但他也没在意,随即便把阿莉昏迷后,骆驼王追杀围城,然后自己与宋中在巨坑中决战,回来时遇到纳罗和提亚等一系列事情对阿莉讲了。 阿莉听了这些后,竟都不太关心,反而问道:“你真的遇见了那处海市蜃楼?” 丁一去从包裹中翻出“海市蜃楼珠”,拿给阿莉,道:“难道还会有假?” 阿莉抚摸着海市蜃楼珠,将灵力慢慢注入其中,它忽然发光,出现了一片高楼大厦在空气中飘浮着,一旁还有宽阔的街道,栩栩如生,仿佛是真的一般。 “果真是海市蜃楼珠。” 阿莉又将宝珠放下,然后忧郁地道:“我想仔细听一听当时发生的事,可以么?” 丁一去这回是的的确确察觉到阿莉有些不对劲了。 他非常能够共情到阿莉此刻所表现出来的心境。 ——因为当时宋中和纳罗说肝癌无法治好之后,他在酒馆里喝闷酒,让阿莉陪着说话的时候,也是与现在差不多的气氛。 “你......你怎么了?” 阿莉摇摇头,认真地道:“请勇士你把海市蜃楼的事讲清楚吧。” 于是丁一去一五一十,把事件全都还原了一遍,所有细节都没落下。 当然,这样一讲,他自然也就讲出了自己的家乡是地球,在另外一个时空里,自己是失落至此等等。 阿莉听完之后,怅然望向窗外,看着街道上,荒漠城的居民们:有的人在庆幸骆驼王的退去,有的人在苦恼水的匮乏,有的人在担心明天会怎样......... 她收回目光时,忽然变得异常坚定。 他对丁一去道:“我猜,你很快就可以回到你的家乡了。” “嗯?” 阿莉道:“我会去与骆驼王谈一笔交易。” “什么交易?” 阿莉道:“你救出了我,我很感激你。但是我还是会选择到荒漠中去。” “为什么?” 阿莉缓缓讲出了一个故事。 ········· ········· 几年前,荒漠发生异变,有勇士去大海处求神仙帮忙。 可是他到了大海之后才发现,大海茫茫,海外异人无数,可是他怎么才能请得到人去帮忙? 那勇士一天在觅食时,与一只海鲨搏斗,就快要死去,最终被同在大海游历的阿莉救下,勇士临终时恳求阿莉去帮一帮荒漠城,随后便一命呜呼了。 心地善良,又是水系魔法师的阿莉认为自己可能帮得上荒漠城,于是独身前往。 到了这里之后,她才发现,这里的干旱根本不是她浅薄的水系魔法造诣能够拯救的。 她不想让荒漠城人们心中的希望破灭,所以她对自己的来历只字不提,只隐姓埋名,在酒馆里打杂,同时也用魔法帮助荒漠城中的人更好地活下去。 过了一、两年,她一次进入荒漠时,却被骆驼王发现了踪迹,与她展开了一场交谈。 交谈中,骆驼王提出,它有一种方法祭祀,可以让阿莉成为这片荒漠的神女,为整片荒漠带来生机,可是成为神女的代价是阿莉将终生困在荒漠之中,从此失去人类的身份,以及珍贵的自由。 阿莉一直犹豫不决,没有下定决心去做这样一个交易。 这对于她来说,牺牲实在太大了。 房间里,在丁一去面前的阿莉讲述完这一切,便说道:“现在我决定去成为荒漠的神女了。” 丁一去听完之后,还有些回不过神。他万万没有想到,原来阿莉就是传说之中勇士会请回来拯救荒漠城的那位神仙。 他瞪大眼睛,问道:“你真的要去?” 阿莉道:“是的,因为现在已有人真的愿意为我而牺牲,所以我也愿意为了别人而牺牲了。” ——牺牲! ——有人真的愿意为她牺牲,所以她也愿意为荒漠城牺牲! 她口中的“有人”显然指的正是丁一去。 丁一去看着阿莉,迟疑着,他很想说:他愿意为阿莉而牺牲,那是因为他本就已经活不久了,反正都是个要死的人,他当然不怕什么牺牲的。 阿莉微笑着看着他,像是知道他心里面讲的话:“不是的,牺牲就是牺牲!有人愿意这样对我,我已经很知足了。” 她忽然伸出手,贴在了丁一去的右胸膛上,然后掌心慢慢向下滑去,落在了肋骨的位置。 “我还有一朵小红花。这是我没落家族的最后传承,是我最宝贵的东西,我现在把它都交给你了!” 那股奇异的暖流,全都涌入丁一去的躯体之中。 这一次丁一去感受得真切,那感觉就像阳光的海水,又像高山上的温泉,又像接吻时女孩的舌腔,又像情人之间牵着的手。 这感觉很微妙。 丁一去在这样的感觉之后,躯体起了种奇异的变化,他感到自己变得健康、温暖、强壮、平衡。 同时,他的右肋处的皮肤上竟出现了一朵可爱的小红花的图案,精致小巧,十分奇异。 “获得a级物品‘小红花’的馈赠。” 第一次,小红花强化的是手臂的力量。 第二次,小红花增加的是大腿的速度。 第三次,小红花作用却是躯干,让他的五脏六腑,各大器官都受到了洗涤与增强! 阿莉道:“你的病......大概已好了。不出意外的话,你活到一百二十岁也没问题。” 丁一去垂头看了看自己皮肤上多出来的“小红花”图案。 很难想象,这朵小红花竟帮他治好了他的绝症! 阿莉道:“这三朵小红花会成为你日后修行灵术时最有力的助力,最上好的根基,最坚实的底子的。” 这三朵位列的“a级”的小红花不止是力量、速度、体魄这么简单的,它们能让丁一去从此的法力修炼也变得极其顺畅。 甚至可能会让丁一去成为一位天赋绝佳,举世难寻的魔法师天才。 她转即出了门,叹了口气:“走吧。陪我去荒漠,然后世界就都会变好了。” 第二十章 泥沼束缚 丁一去将一块玉、一颗珠子、以及那本技能书都交给纳罗。 纳罗接过三样东西,仔细端详着,过了一会儿,便开口:“这块玉叫‘避沙玉’,是f级物品,级别虽不高,却可以避沙避尘,卖给富豪人家能值不少钱。” “这颗珠子么........是罕见的d级物品‘海市蜃楼珠’,用处就是顾名思义了,可以令人看到海市蜃楼。” 纳罗一拍脑袋,说:“难怪你刚才描述的幻境那么逼真,里面恐怕正有了它的作用,和荒漠里本身出现的海市蜃楼交互在一起了。” 丁一去恍然。 提亚则道:“那本技能书呢?我可好久没看见技能书了,快看看是什么技能的学习?” 纳罗笑道:“这本技能书,来头可不小,是d级的土系术法‘泥沼束缚’!” 纵然以纳罗的见识,平日里见过的d级法术也不多,至于再往上的技能,那都是以一当千,独当一面的高级技能了。 丁一去问道:“这本技能书该怎么使用?” 这才是他关心的最重要的点。 纳罗道:“这很好用。你把技能书打开,一个字一个字的读出声来,朗读三遍之后,你自然就学会了。” 丁一去道:“有这么神奇?” 纳罗道:“你试试就知。” 丁一去将三件东西都收好,道:“还是回荒漠城再读吧。” 他这一次得到三件宝物,f级【避沙玉】、d级【海市蜃楼珠】、d级土系法术技能书【泥沼束缚】,亦算是一场大丰收了。 纳罗也道:“回去吧,回去吧。” 逃亡了好几天,他神色中满是疲倦之意。 提亚忽道:“骆驼王要是不遵守和丁一去勇士的约定怎么办?” 纳罗遥望向荒漠城的方向,道:“据我所知,骆驼王是讲求信义的,它不会违背约定。看来和平马上就要到来了。” “和平虽要来了,但是.......” 丁一去不知该不该告诉纳罗这件事。 纳罗道:“什么?” 丁一去道:“你的酒馆被烧光了。” 纳罗的脸上顿时失去了光采。 ········· ········· 荒漠城外。 骆驼王还在等候着,这已是第四天了,在接下来的三天里如果丁一去再不回来,那么它就会下令让骆驼群们冲破荒漠城。 天上的太阳晒得人睁不开眼。 荒漠城中的一部分人越来越恐慌,有的人想要劫走阿莉,献给骆驼王,但却都被旅馆老板挡住了。 旅馆老板也只有一边用“双头蝎刺”威吓,一边好言相劝,让他们再等一等,等到七天之后再来动手也不迟。 旅馆老板看着还在沉睡的阿莉,叹道:“其实死就死了,反正咱们荒漠城本也存活不了多久了,何必在一座城的最后时刻出卖朋友,让人瞧不起我们?!” 他是这么想的,但是别的人不会这么想。 有的人觉得,哪怕再让他多活两、三天,苟延残喘一阵,也值得让他去做任何事。 这天中午,旅馆老板将门窗都紧锁,一个人提着双头蝎刺在大厅里坐着,仿佛一位睁目的守卫雕像。 奇怪的是,今天旅馆的周围格外得安静,没有人敲门,更没有人在外面大喊,让他交出阿莉。 旅馆老板正觉诧异时,忽听到门外有声音大喊:“勇士回来了,勇士回来了!” 他喜出望外,又仔细想了想,会不会是外面人诱他开门的诡计,于是稳了一稳,没有立即出去。 又过了许久,终于听见敲门声。 “谁?” “是我!我回来了!” 旅馆老板听出这是丁一去的声音,大喜着去开门,他也没料到丁一去竟能回来得这么快。 “骆驼王离开了?” “嗯。” 丁一去点点头,又问道:“阿莉呢?她还好吧。” 旅馆老板道:“很好,只是没醒,但脸色越发红润了。” 丁一去道:“我上去看看她。” 旅馆二楼的房间里,阿莉的确还在沉睡。 但她看起来已不是那么虚弱,像是在慢慢恢复着。 “也不知道你怎么了.....等纳罗回来再看看你的情况吧。他见多识广,想必能帮到你的。” 丁一去为了先赶回荒漠城,所以抛下了纳罗和提亚,是自己一个人飞奔着回来的。 他看完阿莉之后,便坐在旁边,自顾自地读起了那本《泥沼束缚》的技能书。 与其说这是一本书,倒不如说是一篇篇奇怪的诗歌: —————————————————— 哦,沼泽,你多么像我的母亲。 你既可以束缚人,又可以吞噬人; 可以治愈人,也可以托起人。 我的母亲也和你一样, 如此包容,而又残忍。 我希望泥沼不要束缚我的脚步,而是托起我的身体。 我希望泥沼不要吞噬我的躯壳,而是治愈我的灵魂。 .............. —————————————————— 丁一去一直声情并茂地朗诵下去,直到夜里,堪堪把第一遍读完。 他歇了口气,又看了眼阿莉,见她还是没有醒转的迹象。 “怪了,难道我这么振奋人心,情绪强烈的朗诵竟也无法唤醒她吗.......” 丁一去喃喃两句,便下楼去找旅馆老板吃饭了。 旅馆老板早做好了饭,他自己已吃完,还剩下的又热过之后,端到了桌上。 丁一去简单地吃了一些,说了句今天的面包太干了。 旅馆老板道:“你给我带的果酒还有好一些,拿去喝吧。只是全城的水都不多了,纵然骆驼王不攻进来,我们大概也坚持不了几天了。” 丁一去终于讲明了阿莉真正的身份,道:“想必你也有所猜测了,阿莉是一位水系魔法师,只有她苏醒过来,才能靠着她的魔法制造出水来。” “纳罗从没有掌握过什么水源,荒漠城的水全靠的是阿莉的魔法。” 纳罗曾特地提醒过丁一去,若阿莉的“水源”身份泄露,将会引来许多麻烦,他最担心的是荒漠城中有人会挟持阿莉,从而控制水源,以达到主宰全城的目的。 但此时,丁一去还是将这个秘密讲出来了。 旅馆老板喃喃道:“原来如此么........难怪你当初告诉我她苏醒过来,水的问题就能解决,我那时只以为她知晓纳罗取水的位置,没考虑过她就是位尊贵的水系魔法师。” 丁一去拍了拍旅馆老板,道:“所以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等。” “在这漫长的等待里,我可能也会成为一位土系魔法师了。” “你?” 旅馆老板瞪大了眼。 丁一去喝了两口果酒,又走上楼去,继续在房间里朗读那些奇怪的诗歌。 这场单人的朗读大会一直开到了第二天早晨。 直到丁一去读完第三遍的最后一句“泥沼,伟大的泥沼。”之后,手中的魔法技能书的字迹突然奇异地变淡了。 一个个文字都在渐渐消失! 准确地说,并不是消失,而是飞走! 而是上面的一个个文字全都化作了一点点神奇的能量光点,如同一只只可爱的小精灵般,飞翔在房间的每一处角落。 而后光点渐渐靠拢,它们都一群一群地飞着,飞入到了丁一去的躯体里去! 这幅景象不但神奇,而且美好,瑰丽;光是看着,竟也让人有了一种奇妙的治愈感。 “学会d级技能【泥沼束缚】。” “【泥沼束缚】:d级技能。颜值普通,并不美丽的你想要吸引观众,留住别人,只能靠召唤一片淤泥沼泽,用以束缚他人的双足。” 第二十一章 第三朵小红花 当那些技能书上的文字从书上消失,化作一个个能量光点进入丁一去的身体之后,这个d级技能瞬息就被丁一去掌握了。 这种感觉非常奇妙,就好像古代修士中传说的“高人传功,醍醐灌顶”一样。 丁一去从椅子上坐起来,双手抚摩着地面,他感受到,他需要碰触着地面,才能够使用出这个法术。 “泥沼束缚!” 丁一去大喝一声,双手猛然往下一按。 什么都没有发生。 房间中的一切安静如初,场面有些尴尬。 “嗯?!” 丁一去有些愣住,看着自己的双手和地面:“这个法术为什么不起作用?” “因为你掌握了灵术,却没有相应的灵力。” 这句话是从阿莉口中说出来的。 她缓缓睁开眼睛,清醒了过来。 丁一去高兴道:“你醒了?” 阿莉的神情与以往有些不一样,她直起身子,开口为丁一去解惑道:“你掌握了一门很厉害的法术,但是你却没有法力来支持你使用法术。” “法力的支持?” 阿莉道:“想要成为一位魔法师,还需要拥有法力。而法力来自于冥想,通过冥想才能获得能量,提升法力,从而施放法术。” 她下了床,在房间里走了走,又道:“冥想的方法大同小异,但是冥想时会出现的内容对于每位魔法师确都是不同的,这是根据每一位魔法师自身的条件来决定的,只能以后靠你自己慢慢探索了。” 丁一去了解到这些关于魔法的知识后,点头道:“嗯,你醒了就好,荒漠城已快没水了。” 阿莉忽又道:“能对我讲一讲,这些天来发生了什么吗?” 丁一去总感觉阿莉有一点不对,和往常的状态不像。 但他也没在意,随即便把阿莉昏迷后,骆驼王追杀围城,然后自己与宋中在巨坑中决战,回来时遇到纳罗和提亚等一系列事情对阿莉讲了。 阿莉听了这些后,竟都不太关心,反而问道:“你真的遇见了那处海市蜃楼?” 丁一去从包裹中翻出“海市蜃楼珠”,拿给阿莉,道:“难道还会有假?” 阿莉抚摸着海市蜃楼珠,将灵力慢慢注入其中,它忽然发光,出现了一片高楼大厦在空气中飘浮着,一旁还有宽阔的街道,栩栩如生,仿佛是真的一般。 “果真是海市蜃楼珠。” 阿莉又将宝珠放下,然后忧郁地道:“我想仔细听一听当时发生的事,可以么?” 丁一去这回是的的确确察觉到阿莉有些不对劲了。 他非常能够共情到阿莉此刻所表现出来的心境。 ——因为当时宋中和纳罗说肝癌无法治好之后,他在酒馆里喝闷酒,让阿莉陪着说话的时候,也是与现在差不多的气氛。 “你......你怎么了?” 阿莉摇摇头,认真地道:“请勇士你把海市蜃楼的事讲清楚吧。” 于是丁一去一五一十,把事件全都还原了一遍,所有细节都没落下。 当然,这样一讲,他自然也就讲出了自己的家乡是地球,在另外一个时空里,自己是失落至此等等。 阿莉听完之后,怅然望向窗外,看着街道上,荒漠城的居民们:有的人在庆幸骆驼王的退去,有的人在苦恼水的匮乏,有的人在担心明天会怎样......... 她收回目光时,忽然变得异常坚定。 他对丁一去道:“我猜,你很快就可以回到你的家乡了。” “嗯?” 阿莉道:“我会去与骆驼王谈一笔交易。” “什么交易?” 阿莉道:“你救出了我,我很感激你。但是我还是会选择到荒漠中去。” “为什么?” 阿莉缓缓讲出了一个故事。 ········· ········· 几年前,荒漠发生异变,有勇士去大海处求神仙帮忙。 可是他到了大海之后才发现,大海茫茫,海外异人无数,可是他怎么才能请得到人去帮忙? 那勇士一天在觅食时,与一只海鲨搏斗,就快要死去,最终被同在大海游历的阿莉救下,勇士临终时恳求阿莉去帮一帮荒漠城,随后便一命呜呼了。 心地善良,又是水系魔法师的阿莉认为自己可能帮得上荒漠城,于是独身前往。 到了这里之后,她才发现,这里的干旱根本不是她浅薄的水系魔法造诣能够拯救的。 她不想让荒漠城人们心中的希望破灭,所以她对自己的来历只字不提,只隐姓埋名,在酒馆里打杂,同时也用魔法帮助荒漠城中的人更好地活下去。 过了一、两年,她一次进入荒漠时,却被骆驼王发现了踪迹,与她展开了一场交谈。 交谈中,骆驼王提出,它有一种方法祭祀,可以让阿莉成为这片荒漠的神女,为整片荒漠带来生机,可是成为神女的代价是阿莉将终生困在荒漠之中,从此失去人类的身份,以及珍贵的自由。 阿莉一直犹豫不决,没有下定决心去做这样一个交易。 这对于她来说,牺牲实在太大了。 房间里,在丁一去面前的阿莉讲述完这一切,便说道:“现在我决定去成为荒漠的神女了。” 丁一去听完之后,还有些回不过神。他万万没有想到,原来阿莉就是传说之中勇士会请回来拯救荒漠城的那位神仙。 他瞪大眼睛,问道:“你真的要去?” 阿莉道:“是的,因为现在已有人真的愿意为我而牺牲,所以我也愿意为了别人而牺牲了。” ——牺牲! ——有人真的愿意为她牺牲,所以她也愿意为荒漠城牺牲! 她口中的“有人”显然指的正是丁一去。 丁一去看着阿莉,迟疑着,他很想说:他愿意为阿莉而牺牲,那是因为他本就已经活不久了,反正都是个要死的人,他当然不怕什么牺牲的。 阿莉微笑着看着他,像是知道他心里面讲的话:“不是的,牺牲就是牺牲!有人愿意这样对我,我已经很知足了。” 她忽然伸出手,贴在了丁一去的右胸膛上,然后掌心慢慢向下滑去,落在了肋骨的位置。 “我还有一朵小红花。这是我没落家族的最后传承,是我最宝贵的东西,我现在把它都交给你了!” 那股奇异的暖流,全都涌入丁一去的躯体之中。 这一次丁一去感受得真切,那感觉就像阳光的海水,又像高山上的温泉,又像接吻时女孩的舌腔,又像情人之间牵着的手。 这感觉很微妙。 丁一去在这样的感觉之后,躯体起了种奇异的变化,他感到自己变得健康、温暖、强壮、平衡。 同时,他的右肋处的皮肤上竟出现了一朵可爱的小红花的图案,精致小巧,十分奇异。 “获得a级物品‘小红花’的馈赠。” 第一次,小红花强化的是手臂的力量。 第二次,小红花增加的是大腿的速度。 第三次,小红花作用却是躯干,让他的五脏六腑,各大器官都受到了洗涤与增强! 阿莉道:“你的病......大概已好了。不出意外的话,你活到一百二十岁也没问题。” 丁一去垂头看了看自己皮肤上多出来的“小红花”图案。 很难想象,这朵小红花竟帮他治好了他的绝症! 阿莉道:“这三朵小红花会成为你日后修行灵术时最有力的助力,最上好的根基,最坚实的底子的。” 这三朵位列的“a级”的小红花不止是力量、速度、体魄这么简单的,它们能让丁一去从此的法力修炼也变得极其顺畅。 甚至可能会让丁一去成为一位天赋绝佳,举世难寻的魔法师天才。 她转即出了门,叹了口气:“走吧。陪我去荒漠,然后世界就都会变好了。” 第二十二章 神音洗礼 阿莉走下楼,对着旅馆老板打了个招呼,并且向他致谢。 旅馆老板问阿莉:水的问题是不是能解决了;阿莉只让旅馆老板跟在她的身后。 阿莉走出了街,丁一去和旅馆老板都紧随其后。 走着走着,阿莉的两只手忽然变化了。 她的双手变得晶莹剔透,美丽无双,随风招摇,就像鱼鳍一样,在空气中上下飘浮。 在这种飘动中,竟不断地有一股一股的清新可口的洁净的水从中流淌出来。 哗、哗、哗....... 水缓缓流出,如同清泉灌溉,流在街道里,巷子中,道路上,流进有人无人的房间里,流在整座荒漠城中。 荒漠城里的居民们都看得呆了。 他们纷纷从房子中走出来,瞻仰这一幅神奇莫测,闻所未闻,却又令人感到神圣、庄严的罕见场面。 “水!有水了!” “怎么这么多的水?” “上帝,耶稣,您开眼了吗?!” “···········” 众人竟全都跪了下来,贪婪地吮吸着地面上流淌的水。 他们一边喝水,一边向着阿莉叩首磕头。 磕完头后,又有人拿出杯子,盆子,锅碗,水桶,以及一切能储水的器皿来装水储备。 阿莉就如同泉眼,在源源不断地为荒漠城输送水流。 “水神!这是水神啊!” “海的圣女,请您留下来,多赐予我们一些水吧!” “··········” 阿莉被称作“海之圣女”,而丁一去和旅馆老板两人仿佛就是圣女的左右护法。 他们一路走到城外,走进荒漠中。 他们的身后还有许许多多的荒漠城居民在一路跟随着,跪拜着,祈祷着,像是尊崇阿莉的虔诚信徒。 阿莉的双手仍然不断流出汩汩的水流,流向荒漠的土地,滋润四面八方。 这些清水仿佛是从天上来,从海边来,从山中来,从湖水里来,从大河里来,从小溪里来.......全都是水,水充满了人们的视野。 荒漠城边的温度仿佛都有所下降。 但是阿莉的脸色已变得无比苍白。 这是灵力透支的结果。 “神秘而伟大的荒漠,请允许我成为您的神女吧!” 阿莉轻轻开口。 远方,荒漠中缓缓出现了一大批骆驼,为首的正是骆驼之王。 它们像是得到了什么指令,正朝着此处狂奔而来。 到了荒漠城外,居民们纷纷退散,骆驼们将阿莉围住,围成了一个圈。 骆驼王口中衔一根树枝,在沙子上划动着,像是要完成什么特殊的仪式。 阿莉不再说话。 周围都变得很安静。 过了许久,荒漠之中突地升起一道沙暴,狂猛汹涌,滚滚而来。 而丁一去仔细感应后,才发觉这一道“沙暴”并不是真的沙尘暴,而完全是由灵力组成的, 灵力沙暴冲天而起,又迅速落地,强大而狂暴的灵力全都灌输入阿莉的身躯里。 阿莉的脸色瞬息变化,双臂中涌出的水流不减反增,源源不断! 她在这一刻,好似拥有了无穷无尽的灵力,根本不会用尽一般! 沙暴席卷了阿莉,连带着也将丁一去、旅馆老板,以及一干骆驼都卷入进去。 等到沙暴消失,阿莉与骆驼们都已不见了。 只剩下丁一去和旅馆老板两人。 旅馆老板喃喃道:“阿莉不见了?我好像听到有个声音,她去荒漠深处成为神女了。” 丁一去也点点头,道:“是的。” 旅馆老板道:“那么你也该走了。” 丁一去道:“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出荒漠?” 虽然丁一去也不知晓荒漠之外到底会是什么地方,但是他还是邀请了这位对他很不错的旅馆老板一起。 旅馆老板摇头:“我就不去了。我的家就在这里,我也会最终死在这里的。” 丁一去不再苦劝,而是转头对着荒漠城的全体居民说:“你们都回去吧!从今以后,荒漠城不会再缺水了。你们只要向荒漠神女求水,她就会赐下雨来的!” 在众人的目送下,丁一去一步一步地往荒漠外走去。 ········· ········· 荒漠依旧是荒漠。 但是当丁一去再次路过那一处荒漠中心的“巨坑”时,发现那里已变了。 巨坑变成了一座美丽的湖泊。 湖泊旁边虽还没有茂密的植物生长,但相信很快就会有的。 丁一去路过这里时,他用旅馆老板送他的水囊装满了水。 一个人影忽然缓缓从湖泊中升起,正是阿莉。 但是阿莉却有了些变化。 她的耳朵变得更长了些,鼻子变得更尖了些,眼睛变得更朦胧,身体也瘦了一些,她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一股神秘。 阿莉问道:“你现在还认得我么?” 丁一去道:“认得的。” 阿莉笑道:“你现在还认得我,再过几个月,也许我就完全变了。” 她在渐渐改变,荒漠也在渐渐改变。 丁一去也笑了笑,说道:“变得漂亮了。” 阿莉道:“如果我变得不再是我了,你还会记得我吗?” 丁一去还没说话,阿莉已轻轻地道:“好了,你走吧。这个问题不需要回答。” 随即,阿莉又消失在了水中。 丁一去绕过湖泊,继续踏上穿越荒漠的路途。 又走了半天,在一片黄沙中,他竟见到了久违的两个“朋友”。 ——纪妙妙和周云。 她们两人自从在丁一去出城去追杀宋中之后,就再也没现过身。 如今看来,她们是偷偷收集了一些水,想要凭自己走出荒漠,抵达另一端。 然而并没有荒漠生存经验的她们显而易见地失败了。 纪妙妙原本姣好的面容已干得变形,头发也乱糟糟的,全无美女风采。 周云同样脸色苍白,四肢无力,在荒漠的最后一段路程中,已无力再走了。 甚至丁一去认为,若不是阿莉成为了荒漠神女,使得荒漠的气候有所改变,恐怕她们早被炎热的太阳晒死了。 “救救我们!” “丁一去,求你救救我们,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两个女人在此刻见到丁一去,拼了最后的力气,不停地向丁一去求救。 她们恳求丁一去分她们一些水,并且能够带上她们离开这荒漠。 丁一去思考了很久。 他沉默着。 大风扬起沙,朝着远方吹拂而去。 沙子中已带着一丝新鲜的水的气息。 丁一去最后还是将自己的水分给了纪妙妙和周云。 她们虽没有帮助过丁一去,但至少也没有对丁一去造成太多实质的损害。 而就在丁一去将水分给纪妙妙和周云的一瞬间。 天空中,荒漠里,竟响起了奇妙的歌声。 歌声从云霄而下,直达荒漠深处。 它仿佛是在记录这一段丁一去的勇士故事,又好似是阿莉在述说心声: —————————————————— 送你一朵小红花,开在你昨天新长的枝桠 奖励你有勇气,主动来和我说话 不共戴天的冰水啊 义无反顾的烈酒啊 多么苦难的日子里,你都已战胜了它 ······ 送你一朵小红花,遮住你今天新添的伤疤 奖励你在下雨天,还愿意送我回家 科罗拉多的风雪啊 喜马拉雅的骤雨啊 只要你相信我,闭上眼就能到达 ······ 送你一朵小红花,开在那牛羊遍野的天涯 奖励你走到哪儿,都不会忘记我啊 洁白如雪的沙滩啊 风平浪静的湖水啊 那些真实的幻影啊,是我给你的牵挂 ······ 送你一朵小红花,开在你心底最深的泥沙 奖励你能感受,每个命运的挣扎 是谁挥霍的时光啊 是谁苦苦的奢望啊 这不是一个问题,也不需要你的回答 送你一朵小红花 啊.....啊..... —————————————————— 这是丁一去录音机中未放完的歌。 但在此时听来,这首歌对于丁一去和荒漠的意义已然大不相同,令人慨然! 这歌声不只丁一去能听到,纪妙妙也能听到,周云也能听到,荒漠中的骆驼也能听到。荒漠城中的居民也能听到。 仍在荒漠中行走,已望见荒漠城轮廓的纳罗和提亚,他们也听到了歌声。 提亚问:“这是什么?” 纳罗痴痴地望着天空,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惊叹道:“这是......这是‘神音洗礼’!” “神音洗礼?” “神音洗礼,也叫神音赐福,传说中,只有了不起的勇士完美地获得了上天的认可,上天才会降下来的赐福。” 提亚问:“这有什么用处?” 纳罗答道:“用处各不相同,我不能确定,各个神话传说中的说法也是各异:带来的,也许会是一件宝物,也许会是一门技能,也许会是武器与防具,也许会是灵力的提升,也许老天爷赐下来一个仙女女友,那也是说不准的。” “总之机缘极大,而且是极罕见的。纵然是史书中的那些最顶尖的勇士们,也没有几个能获得‘神音洗礼’的!” 而丁一去只看见,天空中一朵闪着光芒的小红花降下,晃晃悠悠,飘飘荡荡,直奔他而来。 最后“小红花”落在他的天灵盖上,融进了他的头里去。 纪妙妙和周云也将这画面看在眼里,她们却什么都不敢多问,只是默默地跟在丁一去的身后。 走出荒漠,便是绿洲。 三人的身影也分别在绿洲之中消失了。 第二十二章 神音洗礼 阿莉走下楼,对着旅馆老板打了个招呼,并且向他致谢。 旅馆老板问阿莉:水的问题是不是能解决了;阿莉只让旅馆老板跟在她的身后。 阿莉走出了街,丁一去和旅馆老板都紧随其后。 走着走着,阿莉的两只手忽然变化了。 她的双手变得晶莹剔透,美丽无双,随风招摇,就像鱼鳍一样,在空气中上下飘浮。 在这种飘动中,竟不断地有一股一股的清新可口的洁净的水从中流淌出来。 哗、哗、哗....... 水缓缓流出,如同清泉灌溉,流在街道里,巷子中,道路上,流进有人无人的房间里,流在整座荒漠城中。 荒漠城里的居民们都看得呆了。 他们纷纷从房子中走出来,瞻仰这一幅神奇莫测,闻所未闻,却又令人感到神圣、庄严的罕见场面。 “水!有水了!” “怎么这么多的水?” “上帝,耶稣,您开眼了吗?!” “···········” 众人竟全都跪了下来,贪婪地吮吸着地面上流淌的水。 他们一边喝水,一边向着阿莉叩首磕头。 磕完头后,又有人拿出杯子,盆子,锅碗,水桶,以及一切能储水的器皿来装水储备。 阿莉就如同泉眼,在源源不断地为荒漠城输送水流。 “水神!这是水神啊!” “海的圣女,请您留下来,多赐予我们一些水吧!” “··········” 阿莉被称作“海之圣女”,而丁一去和旅馆老板两人仿佛就是圣女的左右护法。 他们一路走到城外,走进荒漠中。 他们的身后还有许许多多的荒漠城居民在一路跟随着,跪拜着,祈祷着,像是尊崇阿莉的虔诚信徒。 阿莉的双手仍然不断流出汩汩的水流,流向荒漠的土地,滋润四面八方。 这些清水仿佛是从天上来,从海边来,从山中来,从湖水里来,从大河里来,从小溪里来.......全都是水,水充满了人们的视野。 荒漠城边的温度仿佛都有所下降。 但是阿莉的脸色已变得无比苍白。 这是灵力透支的结果。 “神秘而伟大的荒漠,请允许我成为您的神女吧!” 阿莉轻轻开口。 远方,荒漠中缓缓出现了一大批骆驼,为首的正是骆驼之王。 它们像是得到了什么指令,正朝着此处狂奔而来。 到了荒漠城外,居民们纷纷退散,骆驼们将阿莉围住,围成了一个圈。 骆驼王口中衔一根树枝,在沙子上划动着,像是要完成什么特殊的仪式。 阿莉不再说话。 周围都变得很安静。 过了许久,荒漠之中突地升起一道沙暴,狂猛汹涌,滚滚而来。 而丁一去仔细感应后,才发觉这一道“沙暴”并不是真的沙尘暴,而完全是由灵力组成的, 灵力沙暴冲天而起,又迅速落地,强大而狂暴的灵力全都灌输入阿莉的身躯里。 阿莉的脸色瞬息变化,双臂中涌出的水流不减反增,源源不断! 她在这一刻,好似拥有了无穷无尽的灵力,根本不会用尽一般! 沙暴席卷了阿莉,连带着也将丁一去、旅馆老板,以及一干骆驼都卷入进去。 等到沙暴消失,阿莉与骆驼们都已不见了。 只剩下丁一去和旅馆老板两人。 旅馆老板喃喃道:“阿莉不见了?我好像听到有个声音,她去荒漠深处成为神女了。” 丁一去也点点头,道:“是的。” 旅馆老板道:“那么你也该走了。” 丁一去道:“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出荒漠?” 虽然丁一去也不知晓荒漠之外到底会是什么地方,但是他还是邀请了这位对他很不错的旅馆老板一起。 旅馆老板摇头:“我就不去了。我的家就在这里,我也会最终死在这里的。” 丁一去不再苦劝,而是转头对着荒漠城的全体居民说:“你们都回去吧!从今以后,荒漠城不会再缺水了。你们只要向荒漠神女求水,她就会赐下雨来的!” 在众人的目送下,丁一去一步一步地往荒漠外走去。 ········· ········· 荒漠依旧是荒漠。 但是当丁一去再次路过那一处荒漠中心的“巨坑”时,发现那里已变了。 巨坑变成了一座美丽的湖泊。 湖泊旁边虽还没有茂密的植物生长,但相信很快就会有的。 丁一去路过这里时,他用旅馆老板送他的水囊装满了水。 一个人影忽然缓缓从湖泊中升起,正是阿莉。 但是阿莉却有了些变化。 她的耳朵变得更长了些,鼻子变得更尖了些,眼睛变得更朦胧,身体也瘦了一些,她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一股神秘。 阿莉问道:“你现在还认得我么?” 丁一去道:“认得的。” 阿莉笑道:“你现在还认得我,再过几个月,也许我就完全变了。” 她在渐渐改变,荒漠也在渐渐改变。 丁一去也笑了笑,说道:“变得漂亮了。” 阿莉道:“如果我变得不再是我了,你还会记得我吗?” 丁一去还没说话,阿莉已轻轻地道:“好了,你走吧。这个问题不需要回答。” 随即,阿莉又消失在了水中。 丁一去绕过湖泊,继续踏上穿越荒漠的路途。 又走了半天,在一片黄沙中,他竟见到了久违的两个“朋友”。 ——纪妙妙和周云。 她们两人自从在丁一去出城去追杀宋中之后,就再也没现过身。 如今看来,她们是偷偷收集了一些水,想要凭自己走出荒漠,抵达另一端。 然而并没有荒漠生存经验的她们显而易见地失败了。 纪妙妙原本姣好的面容已干得变形,头发也乱糟糟的,全无美女风采。 周云同样脸色苍白,四肢无力,在荒漠的最后一段路程中,已无力再走了。 甚至丁一去认为,若不是阿莉成为了荒漠神女,使得荒漠的气候有所改变,恐怕她们早被炎热的太阳晒死了。 “救救我们!” “丁一去,求你救救我们,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两个女人在此刻见到丁一去,拼了最后的力气,不停地向丁一去求救。 她们恳求丁一去分她们一些水,并且能够带上她们离开这荒漠。 丁一去思考了很久。 他沉默着。 大风扬起沙,朝着远方吹拂而去。 沙子中已带着一丝新鲜的水的气息。 丁一去最后还是将自己的水分给了纪妙妙和周云。 她们虽没有帮助过丁一去,但至少也没有对丁一去造成太多实质的损害。 而就在丁一去将水分给纪妙妙和周云的一瞬间。 天空中,荒漠里,竟响起了奇妙的歌声。 歌声从云霄而下,直达荒漠深处。 它仿佛是在记录这一段丁一去的勇士故事,又好似是阿莉在述说心声: —————————————————— 送你一朵小红花,开在你昨天新长的枝桠 奖励你有勇气,主动来和我说话 不共戴天的冰水啊 义无反顾的烈酒啊 多么苦难的日子里,你都已战胜了它 ······ 送你一朵小红花,遮住你今天新添的伤疤 奖励你在下雨天,还愿意送我回家 科罗拉多的风雪啊 喜马拉雅的骤雨啊 只要你相信我,闭上眼就能到达 ······ 送你一朵小红花,开在那牛羊遍野的天涯 奖励你走到哪儿,都不会忘记我啊 洁白如雪的沙滩啊 风平浪静的湖水啊 那些真实的幻影啊,是我给你的牵挂 ······ 送你一朵小红花,开在你心底最深的泥沙 奖励你能感受,每个命运的挣扎 是谁挥霍的时光啊 是谁苦苦的奢望啊 这不是一个问题,也不需要你的回答 送你一朵小红花 啊.....啊..... —————————————————— 这是丁一去录音机中未放完的歌。 但在此时听来,这首歌对于丁一去和荒漠的意义已然大不相同,令人慨然! 这歌声不只丁一去能听到,纪妙妙也能听到,周云也能听到,荒漠中的骆驼也能听到。荒漠城中的居民也能听到。 仍在荒漠中行走,已望见荒漠城轮廓的纳罗和提亚,他们也听到了歌声。 提亚问:“这是什么?” 纳罗痴痴地望着天空,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惊叹道:“这是......这是‘神音洗礼’!” “神音洗礼?” “神音洗礼,也叫神音赐福,传说中,只有了不起的勇士完美地获得了上天的认可,上天才会降下来的赐福。” 提亚问:“这有什么用处?” 纳罗答道:“用处各不相同,我不能确定,各个神话传说中的说法也是各异:带来的,也许会是一件宝物,也许会是一门技能,也许会是武器与防具,也许会是灵力的提升,也许老天爷赐下来一个仙女女友,那也是说不准的。” “总之机缘极大,而且是极罕见的。纵然是史书中的那些最顶尖的勇士们,也没有几个能获得‘神音洗礼’的!” 而丁一去只看见,天空中一朵闪着光芒的小红花降下,晃晃悠悠,飘飘荡荡,直奔他而来。 最后“小红花”落在他的天灵盖上,融进了他的头里去。 纪妙妙和周云也将这画面看在眼里,她们却什么都不敢多问,只是默默地跟在丁一去的身后。 走出荒漠,便是绿洲。 三人的身影也分别在绿洲之中消失了。 第二十三章 重回尘世 丁一去醒来时,是从水中苏醒过来的。 只不过不是在那条臭水沟里,而是在桥洞下面,他的“家”旁边的那条河里。 河水并不急,他急忙起身爬了上来。 丁一去到了桥洞里,却发现这里大变了样。 他和王九蛋所居住的桥洞里本来有不少物事,捡来的纸笔、完整的木桶、防身的铁棍、竹筒做的垫枕、抄歌词的本子、学生们不要的海报、以及两个精致的瓷饭碗.......... 但现在却变得空空荡荡的,除了他的脚下还放着那台带着他去往了异世界的、老牌的“神奇收音机”,其它什么东西都没有了。 丁一去第一反应是遭贼了。 “这年头太难活了!我才不在半个月时间,我的家居然被小偷光顾了!” 丁一去一边起身环顾四周,一边将行人偶尔扔到桥洞下的垃圾打理出去:“这些小偷也不积点德,在桥洞底下来偷了!别被我逮着!” 他将垃圾打理出去,又呼吸了一口河水送来的新鲜空气,从荒漠中回到这里来,感觉一切好似梦境一般。 丁一去试了试身手,他轻轻一跃,立即便从桥洞跃到了桥边! 随即他又轻松跳了回来。 这一股惊人的弹跳力,正在向他说明,他去往“神奇音乐世界”后发生的一切,并不是在做梦! “我这身手去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拿个金牌,应该是绰绰有余的了。” 丁一去心里明白,今后自己不论怎样,都不必为生计而担忧了。 他坐在桥洞底下,好好地回味着这些日子来发生的故事,心里回想着宋中最开始告诉他们的话。 “按照宋中所讲,也就是说,这个世界还存在着一大批人,都会不固定地前往‘神奇音乐世界’,也都各自拥有神奇的异能?” 丁一去仔细想了想,心里道:难怪以前听一位很诚实的老人说起过,说修仙成道,异术大能都是真的,只是不会在我们普通人面前显露。 “对了,我最后获得的那朵小红花,好像......好像极大地增加了我的灵力!” 丁一去临走时,听到了整个世界都在响起《送你一朵小红花》的歌曲,当一朵小红花飘落在自身上时,丁一去就突然感到体内多了一股神秘的力量。 “这就是灵力么?” 丁一去双手撑着地面,心念所动,体内的神秘力量自然而然地开始以一种玄妙的轨迹运转,最后聚集在他的手中,迸发而出! “泥沼束缚!” 桥洞底下,轰然凭空出现了一大片黑色的淤泥,淤泥至少有半米之深,贴在桥洞的地面上,若有人来踩进来,必定是寸步难行! 眼见着泥沼还要越扩越大,丁一去已将法术停止了。 他隐隐感到,这片泥沼的大小以及深浅,取决于自己使用灵力的多少。 所以他立即停了法术,不想在这里将灵力耗完。 丁一去欣赏着自己的“杰作”,很是满意。他还伸出手,仔细摸了摸地上的黏泥,的确与真的别无差别。 满桥洞都是这样的淤泥,只有他的脚下有一块空间得以幸免。 他想了想,抱起一堆黏泥,糊在桥洞的墙上,抹出各种形状来。 “我这么有天赋,不搞建筑真是可惜了。” 丁一去自己一个人玩得不亦乐乎。 正在这时,桥洞外面来了人,远远地望着就大叫道:“谁!你是谁!怎么敢乱动这个桥洞!” 说话那人匆匆赶来,大叫道:“我的天!我的桥洞怎么多了这么多黏泥,完了,什么都完了,我的泳池!” 丁一去还在面对着桥洞的石壁设计泥团,有人已狠狠地怒骂道:“你在干嘛!?你知不知道这是我家,我立即起诉你擅闯民宅,并且破坏环境风貌,两罪并罚,我看你不........” 那人骂骂咧咧,正说着,忽然从侧脸看见丁一去的脸,吓了一大跳。 “一去,怎么是你?!” 丁一去回头看着走来的“老熟人”王九蛋,哈哈笑道:“九蛋,怎么回事?我一回来就看见咱们的桥洞之家被搬空了!又是哪家的贼动的手,我们两个去报复他!” 王九蛋愣愣的,还没回过神来,道:“哪家的贼,没有贼.......你,丁一去,你诈尸了?!” 丁一去笑吟吟地,慈眉善目地盯着他看。 王九蛋心里更是发毛:“老丁啊,我以往可没有对不起你的地方!你就算死了,也不要把我带走!我保证,五十年后我就来陪你,现在还不是时候啊!” “冤有头,债有主,是南丁格尔那群医生把你检测出肝癌的,你要不去他们医院坐坐........” 丁一去一团泥巴丢在王九蛋的胸上,道:“我是活的!没有死!” 王九蛋惊讶得跳了起来,叫道:“怎么会?!!隔壁贫民区的泼皮林四,说亲眼看见你死掉的啊!?” 丁一去道:“他嘴里的话也能信?他上次说捡到大明星唐诗昕的裙子了,嚷嚷着要卖大价钱,难道你也信!” 王九蛋凑上来,摸了摸丁一去的脸,又捏了捏他的手,道:“你真的没死?” 转即,他又跳起来道:“你现在还能活几天?我告诉你,我有办法治你的病了!你要坚持住!” “什么办法?” 丁一去很好奇王九蛋能想出什么“馊主意”来救他。 王九蛋看着满桥洞的淤泥,脸色又苦了下来,道:“只是...只是这满桥的淤泥,这办法不能管用了!该死,这些泥是哪里来的?!” 他弯下腰察看,一脚不小心踩了进去,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拔出腿来。 “要是教我知道是谁干的,我非得堵在他家门口,骂他七天七夜才罢休!” 王九蛋又转头过来问丁一去:“你知道是谁干的不?这临海城敢惹我们两个,真是嫌他祖宗十八代没被骂够了!” 丁一去默默走出桥洞,想了想,决定暂时不暴露自己拥有“异能”的事情告诉王九蛋。 他编了个理由道:“我看见了,是个白胡子老人,用了种法术,这里就突然都全是泥了!我都怀疑我眼睛花了,所以才下来看看这滩烂泥巴。” 王九蛋惊了一惊,悄悄拉过丁一去,低声道:“我告诉你个秘密,你别宣张出去.......你没看花眼,这世上真的有一种人,叫灵术师,也叫异能者!他们真的拥有常人难以企及的力量!” 这回轮到丁一去有些吃惊了。 “你怎么知道的?” 王九蛋嘿嘿笑道:“我现在的身份可不一般了。你知道我攀上了谁?” 丁一去道:“谁?” 王九蛋道:“我认识了市长家的千金小姐,是她告诉我这些秘密的!” 丁一去瞪大了眼道:“你能高攀上市长千金?” 王九蛋道:“这事儿说来也奇怪!你走之后,我心情很郁闷,无聊地在街上闲逛,见一个人不顺眼,我就骂他,见一家铺子不地道,我又骂他!” “这些人的老底子我都知道,他们干过的坏事我门儿清。所以我骂得都是有理有据,他们怎么骂得过我?!” 丁一去道:“他们没打你?” 王九蛋道:“我怕?打就打,谁怕他们?” 丁一去道:“然后呢?” 王九蛋道:“然后被路过的市长家的三小姐看见了,她说我有趣的很,骂人很厉害,她要跟我学学。” “你说这些有钱人的爱好奇不奇怪?谁能想到市长三小姐不学语文、外语、物理、科学,偏偏想找我学骂架,哈哈哈哈哈!” 丁一去也啧啧感慨:“这的确是谁也想不到的。” 王九蛋道:“后来我让她交学费,她果真随手就给了我两万元钱!” “我心想这是个小富婆,可得哄着点她。过了几天,她又说她想挖个专属于自己的,很独特的游泳池,让我帮她做,事成之后,可以答应我一个要求。” “我又没地,又没钱,又没人手,思来想去,只有把我们家这桥洞搬空,挖个深坑,然后将河水引进来,灌一个游泳池出来!” 王九蛋得意道:“你说我这法子绝不绝?!事成之后,她会答应我一个要求,我就一定让她帮你治病,治好你的肝癌!这就是我说治病的办法!” 丁一去看着自己的“老兄弟”,心里尤其感动。 他本可以凭这个一个“要求”,在市长千金那里得到很多东西的,从此飞黄腾达,荣华富贵。 但他居然想的是帮忙治病。 这不得不令丁一去大感其情。 王九蛋像是看出了这点,拍拍他道:“你可千万别感动哭了!哈哈哈,哎呀,你知道的,我们这种人过不惯那些有钱人的好日子,不如天天这样赖活着,那也很好!” 丁一去道:“哈哈哈哈,那是很好。” “可是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我的病已好了!” 王九蛋惊道:“你的病好了?怎么可能?” 丁一去道:“还是刚才那位白胡子老人。我刚回来,就碰见了他,他说我与他很有缘,于是手一挥,就召唤出这片淤泥,让我躺在淤泥里,然后就说我的病好了。” 王九蛋左看看,右看看,问道:“你躺在淤泥里,身上怎么没有泥巴的痕迹?” 丁一去道:“还是他,他手一挥,又让我全身洁净了。” 王九蛋对此竟没有提出质疑,而是道:“可以,可以,你很可以.........我遇见了市长千金,本以为运气够好了,你却遇见了个神仙老头帮你!” 他拉着丁一去,便往街上跑去。 “我带你去检查,看看你的病是不是真的好了!” 第二十四章 来信 南丁格尔医院。 这家医院有十七栋楼,其中有十一栋都超过了三十层,场地也极大,在医院的康复健身设置里甚至有一个完整的足球场。 医院的楼全都是纯白色的,外面的瓷砖每天都有人清洗,任由风吹日晒,一点瑕疵都没有;地面也十分干净整洁,随时都有智能机器人在来回打扫。 丁一去和王九蛋两个穷人,从里面不合时宜地走了出来。 像这种医院里面,根本不应该走出来他们这样的人。 丁一去手里拿着最新的“检查报告”,脸上满是高兴。 王九蛋走在他旁边,竟比他更高兴。 丁一去的肝脏检测出来十分健康,没有任何问题。不止是肝,五脏六腑全都非常健康,功能强大。 这与他此前的检测结果完全不一致,南丁格尔医院为此,不但将体检的费用悉数退回,还赔偿了丁一去一万元钱,并叮嘱他不要对外说出此事。 ——检测结果出了这么大的错误,对于南丁格尔医院的名声来讲,自然不是一件好事。所以这笔钱算是“封口费”了。 “你果真遇到老神仙了。你应该向他学几招仙术的,他说不定会教你。” 丁一去笑道:“他以后兴许还会来找我的。” 他决定用这个理由,来合理解释之后不经意间展现出的超乎常人的能力。 王九蛋还不知道他真实的改变。 他还大声笑着道:“就是南丁格尔医院太抠门了,这么大的医院居然才赔咱们一万.......幸好它不是真的出错,否则我一定要和他闹一闹!” 两个人走在街上,吊儿郎当,太阳晒着,却都乐滋滋的。 王九蛋道:“咱们去吃顿好的。” 丁一去道:“去哪里吃?” 王九蛋道:“我得了两万块,吃吃喝喝穿穿玩玩花了七千,买手机用了三千,我还有一万华夏币,你也有一万,够咱们随便去哪儿吃了!” 他正说着,忽然,他的手机响了。 王九蛋接了电话:“是洛小新?” “是我。你的独家天然游泳池建得怎么样了?我还准备过几天邀请我两位姐姐一起举办一个盛大的‘游泳派对’呢!” 电话的另一头传来一个少女的声音。 她正是临海城市长家的三女儿,洛小新。 王九蛋道:“举办游泳派对....现在...有点困难了。” 他瞟了眼丁一去,丁一去捂着头,心里想:幸好自己用淤泥填了桥洞,要不然那地方能给市长的三位千金开游泳派对? 幸好王九蛋也机灵,他改口道:“是这样的,游泳派对要不还是夏天再开吧,现在都十二月了,游泳没意思的。” “不行,临海城冬天也不冷,游泳派对一样可以开!” 王九蛋道:“可是我想到一个更好的点子。” “什么点子?” “圣诞节要到了,我决定做一颗世界上最高最大的圣诞树!而且我们是用真的树来做,不作人工的假树!” “真的树做圣诞树?那要多高的树?” “至少四、五十米吧!然后我们把它放在院子里,挂上圣诞袜、圣诞帽子、圣诞铃铛、圣诞麋鹿玩偶、会发光的星星、月亮等等,到时候一定会成为全城最引人注目的一处景点!” 电话那头的少女洛小新有些心动了。 “这主意不错!” 王九蛋道:“我们还可以站在圣诞树的最顶端,用滑翔伞滑下来,到时候全城的人都会把眼光聚集在你身上的!” “好,很好,游泳派对的事先放一放。你先去找树吧,你砍到树后,我会让人帮你运进城的!” 王九蛋一边应和了两声,一边朝着丁一去挤眉弄眼地笑,似在表述洛小新的少女的天真与幼稚。 “还有,你什么时候把那本你说的《骂遍祖宗十八代,绝无人能还口,不慈不悲骂架秘笈》交给我?” 王九蛋应付道:“快了快了,我还在改,还在改。” “记住,一定要快点!我要派上用场的!” 随即,王九蛋再敷衍了两句,便将电话挂了。 丁一去道:“那就是洛小新,市长的三千金?” 王九蛋嘿嘿笑道:“不错,正是她!她心眼不坏,就是年纪太小,很容易被哄。我用那本随口编的骂人秘笈哄住她,想来够拖很久了。” 丁一去道:“那你打算到哪儿去找一颗四十米的古树,砍下来做‘圣诞树’用?” 王九蛋不以为意地道:“随便看看就得了,要是实在找不到,我就再换个花样来哄她!” 就在两人说了两句话后,王九蛋的手机又响起来。 “喂,我刚刚去查了,四十米的树不好找,但离临海城三百多公里的那座‘浮屠山’的森林里也许有,你赶车往那边去找找吧。我给你出差补助!” 王九蛋本来打算一口回绝,听到最后四个字“出差补助”的时候,又连忙改口,答应下来:“行,我跟我兄弟吃个饭,晚上就出发。” 他将电话一挂,道:“挣钱了,我们先去吃饭,然后我去挣钱了。回来再请你吃顿大餐,顺便带你见见洛小新!” “这些贵族小姐,平常里连正眼都不会瞧咱们一眼的,现在还不是被我哄得团团转!” 王九蛋和丁一去嬉笑着。 两人又去一家富人区的“京都烤鸭店”吃了顿饭,吃得油肉满肚,腻得不行了才出来。 走在街上,饭后散步过后,王九蛋随即与丁一去辞别:“我要赶车走了,等回来我再找你。” 丁一去拉着他,道:“等一等,你把这个东西拿着。” 他从怀里把那块“避尘玉”给了王九蛋。 王九蛋眼睛一亮,道:“这是什么玉,看起来很亮啊,你哪里捡到的?” 丁一去道:“你别管了。要是最后你哄洛小新的骗局被揭穿,人家要拿你是问,你就赶紧把这块玉献给她,她多半就会饶了你的。” 王九蛋将避尘玉揣进兜里,道:“放心,这块玉我好好保管,我不会有事的。” “对了,你要不也去买个手机,弄个电话,这样子咱哥俩以后也方便联系,不必再像以前那样子凭缘分见面了。” 丁一去笑道:“好。我也正有此意。” ········· 丁一去将王九蛋送走,自己便用南丁格尔医院赔偿的钱去买了手机。 他将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录入手机中,手机自动便生成了一个新的,专属于他自己的电话号码。 这电话信息刚刚刚刚生成,便有两条短信一前一后显示在他的手机上。 第一条信息是网络运营厅给他发送的。 —————————————————— “恭喜您开通华夏电话,请您保管好自己的手机,提防境外电话诈骗。祝您生活愉快!” —————————————————— 这一条信息很正常,但是第二条信息便令丁一去大吃一惊了。 —————————————————— 你好,丁一去先生。 欢迎你成为神奇音乐电台的一员。 在地球时,请你妥善使用自己的灵术与异能,不要胡作非为,妄害无辜,不要过多扰乱社会秩序。 下一次的神奇音乐之旅,会以短信的形式告知你。 如果你已有了灵力,可在适当的时间催动灵力,在无人的地方进入神奇音乐世界。 如果你还没有灵力,可手持原本使你进入神奇音乐世界的物品,按照其指示行动。 如果该物品遗失,请联系此号码,申请别的方法。 (注:本信息完全保密,请看完后删除。) 神奇音乐电台、华夏、女娲 —————————————————— 丁一去看着这个信息,陷入深思,过了不久,他将此信息删除。 他看了看天色,已很晚了。 “当务之急,还是先找个地方睡下来。” 第二十三章 重回尘世 丁一去醒来时,是从水中苏醒过来的。 只不过不是在那条臭水沟里,而是在桥洞下面,他的“家”旁边的那条河里。 河水并不急,他急忙起身爬了上来。 丁一去到了桥洞里,却发现这里大变了样。 他和王九蛋所居住的桥洞里本来有不少物事,捡来的纸笔、完整的木桶、防身的铁棍、竹筒做的垫枕、抄歌词的本子、学生们不要的海报、以及两个精致的瓷饭碗.......... 但现在却变得空空荡荡的,除了他的脚下还放着那台带着他去往了异世界的、老牌的“神奇收音机”,其它什么东西都没有了。 丁一去第一反应是遭贼了。 “这年头太难活了!我才不在半个月时间,我的家居然被小偷光顾了!” 丁一去一边起身环顾四周,一边将行人偶尔扔到桥洞下的垃圾打理出去:“这些小偷也不积点德,在桥洞底下来偷了!别被我逮着!” 他将垃圾打理出去,又呼吸了一口河水送来的新鲜空气,从荒漠中回到这里来,感觉一切好似梦境一般。 丁一去试了试身手,他轻轻一跃,立即便从桥洞跃到了桥边! 随即他又轻松跳了回来。 这一股惊人的弹跳力,正在向他说明,他去往“神奇音乐世界”后发生的一切,并不是在做梦! “我这身手去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拿个金牌,应该是绰绰有余的了。” 丁一去心里明白,今后自己不论怎样,都不必为生计而担忧了。 他坐在桥洞底下,好好地回味着这些日子来发生的故事,心里回想着宋中最开始告诉他们的话。 “按照宋中所讲,也就是说,这个世界还存在着一大批人,都会不固定地前往‘神奇音乐世界’,也都各自拥有神奇的异能?” 丁一去仔细想了想,心里道:难怪以前听一位很诚实的老人说起过,说修仙成道,异术大能都是真的,只是不会在我们普通人面前显露。 “对了,我最后获得的那朵小红花,好像......好像极大地增加了我的灵力!” 丁一去临走时,听到了整个世界都在响起《送你一朵小红花》的歌曲,当一朵小红花飘落在自身上时,丁一去就突然感到体内多了一股神秘的力量。 “这就是灵力么?” 丁一去双手撑着地面,心念所动,体内的神秘力量自然而然地开始以一种玄妙的轨迹运转,最后聚集在他的手中,迸发而出! “泥沼束缚!” 桥洞底下,轰然凭空出现了一大片黑色的淤泥,淤泥至少有半米之深,贴在桥洞的地面上,若有人来踩进来,必定是寸步难行! 眼见着泥沼还要越扩越大,丁一去已将法术停止了。 他隐隐感到,这片泥沼的大小以及深浅,取决于自己使用灵力的多少。 所以他立即停了法术,不想在这里将灵力耗完。 丁一去欣赏着自己的“杰作”,很是满意。他还伸出手,仔细摸了摸地上的黏泥,的确与真的别无差别。 满桥洞都是这样的淤泥,只有他的脚下有一块空间得以幸免。 他想了想,抱起一堆黏泥,糊在桥洞的墙上,抹出各种形状来。 “我这么有天赋,不搞建筑真是可惜了。” 丁一去自己一个人玩得不亦乐乎。 正在这时,桥洞外面来了人,远远地望着就大叫道:“谁!你是谁!怎么敢乱动这个桥洞!” 说话那人匆匆赶来,大叫道:“我的天!我的桥洞怎么多了这么多黏泥,完了,什么都完了,我的泳池!” 丁一去还在面对着桥洞的石壁设计泥团,有人已狠狠地怒骂道:“你在干嘛!?你知不知道这是我家,我立即起诉你擅闯民宅,并且破坏环境风貌,两罪并罚,我看你不........” 那人骂骂咧咧,正说着,忽然从侧脸看见丁一去的脸,吓了一大跳。 “一去,怎么是你?!” 丁一去回头看着走来的“老熟人”王九蛋,哈哈笑道:“九蛋,怎么回事?我一回来就看见咱们的桥洞之家被搬空了!又是哪家的贼动的手,我们两个去报复他!” 王九蛋愣愣的,还没回过神来,道:“哪家的贼,没有贼.......你,丁一去,你诈尸了?!” 丁一去笑吟吟地,慈眉善目地盯着他看。 王九蛋心里更是发毛:“老丁啊,我以往可没有对不起你的地方!你就算死了,也不要把我带走!我保证,五十年后我就来陪你,现在还不是时候啊!” “冤有头,债有主,是南丁格尔那群医生把你检测出肝癌的,你要不去他们医院坐坐........” 丁一去一团泥巴丢在王九蛋的胸上,道:“我是活的!没有死!” 王九蛋惊讶得跳了起来,叫道:“怎么会?!!隔壁贫民区的泼皮林四,说亲眼看见你死掉的啊!?” 丁一去道:“他嘴里的话也能信?他上次说捡到大明星唐诗昕的裙子了,嚷嚷着要卖大价钱,难道你也信!” 王九蛋凑上来,摸了摸丁一去的脸,又捏了捏他的手,道:“你真的没死?” 转即,他又跳起来道:“你现在还能活几天?我告诉你,我有办法治你的病了!你要坚持住!” “什么办法?” 丁一去很好奇王九蛋能想出什么“馊主意”来救他。 王九蛋看着满桥洞的淤泥,脸色又苦了下来,道:“只是...只是这满桥的淤泥,这办法不能管用了!该死,这些泥是哪里来的?!” 他弯下腰察看,一脚不小心踩了进去,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拔出腿来。 “要是教我知道是谁干的,我非得堵在他家门口,骂他七天七夜才罢休!” 王九蛋又转头过来问丁一去:“你知道是谁干的不?这临海城敢惹我们两个,真是嫌他祖宗十八代没被骂够了!” 丁一去默默走出桥洞,想了想,决定暂时不暴露自己拥有“异能”的事情告诉王九蛋。 他编了个理由道:“我看见了,是个白胡子老人,用了种法术,这里就突然都全是泥了!我都怀疑我眼睛花了,所以才下来看看这滩烂泥巴。” 王九蛋惊了一惊,悄悄拉过丁一去,低声道:“我告诉你个秘密,你别宣张出去.......你没看花眼,这世上真的有一种人,叫灵术师,也叫异能者!他们真的拥有常人难以企及的力量!” 这回轮到丁一去有些吃惊了。 “你怎么知道的?” 王九蛋嘿嘿笑道:“我现在的身份可不一般了。你知道我攀上了谁?” 丁一去道:“谁?” 王九蛋道:“我认识了市长家的千金小姐,是她告诉我这些秘密的!” 丁一去瞪大了眼道:“你能高攀上市长千金?” 王九蛋道:“这事儿说来也奇怪!你走之后,我心情很郁闷,无聊地在街上闲逛,见一个人不顺眼,我就骂他,见一家铺子不地道,我又骂他!” “这些人的老底子我都知道,他们干过的坏事我门儿清。所以我骂得都是有理有据,他们怎么骂得过我?!” 丁一去道:“他们没打你?” 王九蛋道:“我怕?打就打,谁怕他们?” 丁一去道:“然后呢?” 王九蛋道:“然后被路过的市长家的三小姐看见了,她说我有趣的很,骂人很厉害,她要跟我学学。” “你说这些有钱人的爱好奇不奇怪?谁能想到市长三小姐不学语文、外语、物理、科学,偏偏想找我学骂架,哈哈哈哈哈!” 丁一去也啧啧感慨:“这的确是谁也想不到的。” 王九蛋道:“后来我让她交学费,她果真随手就给了我两万元钱!” “我心想这是个小富婆,可得哄着点她。过了几天,她又说她想挖个专属于自己的,很独特的游泳池,让我帮她做,事成之后,可以答应我一个要求。” “我又没地,又没钱,又没人手,思来想去,只有把我们家这桥洞搬空,挖个深坑,然后将河水引进来,灌一个游泳池出来!” 王九蛋得意道:“你说我这法子绝不绝?!事成之后,她会答应我一个要求,我就一定让她帮你治病,治好你的肝癌!这就是我说治病的办法!” 丁一去看着自己的“老兄弟”,心里尤其感动。 他本可以凭这个一个“要求”,在市长千金那里得到很多东西的,从此飞黄腾达,荣华富贵。 但他居然想的是帮忙治病。 这不得不令丁一去大感其情。 王九蛋像是看出了这点,拍拍他道:“你可千万别感动哭了!哈哈哈,哎呀,你知道的,我们这种人过不惯那些有钱人的好日子,不如天天这样赖活着,那也很好!” 丁一去道:“哈哈哈哈,那是很好。” “可是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我的病已好了!” 王九蛋惊道:“你的病好了?怎么可能?” 丁一去道:“还是刚才那位白胡子老人。我刚回来,就碰见了他,他说我与他很有缘,于是手一挥,就召唤出这片淤泥,让我躺在淤泥里,然后就说我的病好了。” 王九蛋左看看,右看看,问道:“你躺在淤泥里,身上怎么没有泥巴的痕迹?” 丁一去道:“还是他,他手一挥,又让我全身洁净了。” 王九蛋对此竟没有提出质疑,而是道:“可以,可以,你很可以.........我遇见了市长千金,本以为运气够好了,你却遇见了个神仙老头帮你!” 他拉着丁一去,便往街上跑去。 “我带你去检查,看看你的病是不是真的好了!” 第二十五章 同行本质 吃饭是个大问题,睡觉也是。 丁一去晚上吃得酒足饭饱,在街上逛了许久,他没有再回桥洞底下住,因为那里已全是淤泥,没法躺人了。 最后兜兜转转,他找了个公园的长椅躺下,决定在这里睡一晚。 像他这种人,本是哪里都可以睡得着的,更何况他还学了“睡眠术”。 他先将装着“蜥蜴之吻”的挂在腰间的包取了下来,放在肚皮上,双手环抱着,免得硌着腰,然后这才舒舒服服地躺下。 丁一去从荒漠里带出来的东西有三样,f级避尘玉、d级蜃楼珠、和e级蜥蜴之吻。 至于那柄双头蝎刺,被他嫌带着太不方便,于是索性留在旅馆老板那里了。 他还在旅馆老板要了一个小包,用来装“蜥蜴之吻”。 “这样子的短剑,一定算是管制刀具类的了,得想个办法让它合法才行。” 丁一去想着想着,便睡着了。 ········· 第二天,天朗气清。 正如洛小新所说,临海城在冬天的时候也不算寒冷,气候一向很好。 所以临海城虽然只是一个二线城市,但是有些时候,却拥有着不下于一线城市的热闹和人气。 丁一去走在街上,来到集市,听见人们热闹的对谈。 一会儿有人说歌手唐诗昕明年要到临海城开演唱会,一会儿人们又议论蔬菜价格要上涨了,一会儿又听见有人在海边看到了稀奇古怪的大鱼。 他现在听到这些,心里不知作何感想。 他仿佛感到这里还是他熟悉的那个“临海城”,但是又感觉好像有些不一样了。 也许不一样的不是临海城,而是他自身。 丁一去适应了一下自己的新状态,走到一处“五馅儿”包子店,打算买点早餐吃。 早餐店烟火很足,人也多,丁一去排了五分钟的队,总算该他买时,旁边有个人却挤了过来。 “来四个卤肉包子!” 那人目无旁人地挤过来,对着老板招了招手,便径自拿出手机扫账。 丁一去没有吭声,他后面的人却忍不住。 “你这人怎么插队呀?” “什么插队?” 那人长着一脸肥肉,朝着身后若无其事地看了眼,又转头拿包子去了。 他浑然没觉得他插队有什么问题。 丁一去随口对后面的人说道:“没关系,我们往后的时日还很长,他不一样,就等他先买吧。” 那人笑道:“对嘛,你瞧这位说得在理,谁先买不一样呢?” 他提着包子就要走,却突然觉得不对劲,于是捏起拳头,一副狠状,回头来叱道:“你说谁的时间不长了?” 丁一去笑道:“林四,怎么了?都是老对手了,还要在这里较量较量么?” 林四定睛一瞧,瞧面前的人是丁一去,吃了一惊:“你不是得肝癌死了么?怎么又活过来了?” 说话的这人正是王九蛋口中所讲的,说亲眼看见丁一去死了的泼皮林四。 丁一去点头道:“对啊,我是死了,但舍不得你,就变成鬼再来看看你。” 他回头对着身后排队的人问:“不信你问问他们,谁能看得见我?” 没有人答话。 林四扯着丁一去后面的人问:“你看不见他?” 那人不耐烦地道:“什么看得见看不见,你走不走啊?买个包子,话这么多!” 这可把林四吓了一大跳,往后退了两步:“你.....丁一去你.....” 丁一去道:“我怎么?我变成鬼不能找你算账么?” 旁边的人神情各异,有的忍不住笑起来,林四这才明白自己上当了。 他勃然大怒,一把要来揪丁一去的衣领。 丁一去站在原地,任由他动作,口中淡淡地道:“你要是动手,我就报警了!” 手机已出现在了丁一去的手里。 林四悻悻将手收回,他前不久才犯过事,不敢再去与“华夏执法署”打交道。 但是他转即想起了什么,又嘚瑟起来:“诶,我不是见你被确诊肝癌晚期了吗?怎么?还能活几天?” 丁一去故意道:“你放心,我死之前一定拉你垫背的!到时候拿刀来找你拼命!总比白白病死好,是吧?” 林四脸色僵硬住了。 他转即大喊:“你们听到没有?听到没有?这个人威胁恐吓我,到时候‘执法者大人’们来了,你们可得为我作证!” 没有人理会他。 丁一去将包子买好,一边付款,一边对着他道:“你想想,你都知道我肝癌晚期了,我现在连死都不怕,还怕什么执法者大人?” 林四瞧了瞧他那个崭新的超薄智能手机,眼珠一转,岔开新话,道:“哟,你临死之前还发了笔横财?” 丁一去道:“发了点小财。死人发财,活人遭灾。我发财,说明你要遭灾了!” 林四“呸、呸”两声:“说什么浑话,我可不会遭灾!” 丁一去见他“呸呸”,连忙把自己刚买的包子护住,然后打算离开。 林四却拦住丁一去,腆着脸笑道:“嘿嘿,别急着走,你既然发了财......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怎么样?” 丁一去道:“什么好地方?” 林四道:“一个很好的地方就是了。你既然有钱,又活不了几天了,不如去潇洒潇洒,快活快活!” ········· ········· 夜晚,九点钟左右。 丁一去跟着林四,穿过集市,走了许久,来到一条巷子口。 这里既不是富人区,也不是穷人区,仍属于两区中间地带的集市范围内。 巷子里亮着绿色的灯,闪着红色的招牌,漾着紫色的光,一首一首声响极大的舞曲正从深处传来。 来来往往,进进出出的,大多是穿着热裤吊带的年轻女孩,打扮时尚潮流的青年小哥。 外面没有音乐,但他们每个人走进去时,仿佛浑身都是带着节奏的。 欢快、开心、愉悦、诱惑的气氛弥漫在其中。 丁一去道:“你要带我来的地方就是这里?” 他知道,里面是一家酒吧,名字叫“七彩酒吧”,夜里常有些年轻的俊哥美女来这里喝酒调情。 林四道:“对啊!咱们进去点两杯酒,坐着就是了,等到半夜,保准让你爽!不过我的那杯酒,可得你请客!” 丁一去是本着没什么事做的想法跟着林四来看一看新鲜的,没想到他把自己引到了这里来。 “你打算去酒吧泡妞?” “不是......”林四摇了摇头,然后低声在丁一去耳边,“你知道‘捡尸’吗......” 丁一去向他投去鄙夷的目光,道:“就是趁着别人喝醉了酒,不省人事,将人家悄悄带去酒店?” “看来你很懂嘛?那不用我教你了,你到时候自己物色人选。”林四越说越兴奋,“找妓女咱们没钱,做这个却花不了那许多。重要的是有耐心,而且要有嗅觉.......” 丁一去打断他道:“你平常的钱都花到这儿上面来了?” 林四神情罕见地扭捏了一下:“那可不是吗?点杯最普通的酒,加上去一趟酒店得花两、三百呢!我的钱都是靠赵祖宗偶尔赏的,凑够钱可不容易。你若嫌花钱多了,我俩到时候开一间房也行。” 赵家是临海城里有名的大财阀,赵家夫人向来喜欢施舍穷人,赏赐钱银下来,所以许多人都尊她一声“赵祖宗”。 丁一去冷笑一声:“她要是知道你用钱做这些勾当,那可好玩的很了。” 林四左右看了看,道:“你没必要去揭发我的,你反正都要死了,不如和我一起爽爽!” “我以前虽和你还有王九蛋不太对头,但是我们本质上都是无业游民混混,同行嘛,也该互相帮衬着点。咱们以前被人瞧不起,被人藐视,每天过着流浪狗一样的生活,但攒点钱,到了这里,那就该我们爽了不是!” 丁一去忙摆手,道:“别骂人,我跟你可不是同行。我也懒得和你一起进去。” 走到这里时,他明白,他、王九蛋和林四看起来是一类人——都是浑浑噩噩过日子,自甘躺平生活。但本质上却是不一样的。 林四道:“你.......” 丁一去道:“嘿嘿,你说我是假清高也好,总之我装也装得比你高尚些!今天就该我鄙视你,这种事我可不干!” 丁一去转身便走,林四恼羞成怒,探出手来,想去兜里夺他的手机! 啪! 丁一去打落林四的手,又反手一巴掌扇在他脸上,一脚踢中他的大腿,把他踹出了两、三米远! 林四怒叫道:“我草,你打人这么痛!你等着,总有一天我会报复回来的!” 丁一去作势欲打,林四不敢再逞嘴,赶紧起身往巷子深处跑去了。 林四走到酒吧前,恨恨地看了眼丁一去,他揉了揉脸,还是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疼。 “哼,肝癌丁,等你死了,我就把你的尸体丢到贫民窟里去喂黑狗.......” 他又在酒吧外面的玻璃上照了照,见到没有让他毁容,这才对着丁一去竖了个中指,骂咧咧地独自走进酒吧了。 “混子林,下次再见你,小心把你中指扳断!” 丁一去哂笑一声,便悠悠离开。 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忽然响了。 拿起来看,是一条新的短信: —————————————————— 你好,神奇音乐电台来信: 你的新音乐将在2049年12月7日凌晨1点30分响起,届时你将进入新的“神奇音乐世界”,请做好准备。 (注:本信息完全保密,请看完后删除。) —————————————————— “这么快么......” 丁一去吃了一惊。他看看时间,今天已是12月6日了,也就是说,还有几个小时他就又要被传送往另一个世界。 第二十四章 来信 南丁格尔医院。 这家医院有十七栋楼,其中有十一栋都超过了三十层,场地也极大,在医院的康复健身设置里甚至有一个完整的足球场。 医院的楼全都是纯白色的,外面的瓷砖每天都有人清洗,任由风吹日晒,一点瑕疵都没有;地面也十分干净整洁,随时都有智能机器人在来回打扫。 丁一去和王九蛋两个穷人,从里面不合时宜地走了出来。 像这种医院里面,根本不应该走出来他们这样的人。 丁一去手里拿着最新的“检查报告”,脸上满是高兴。 王九蛋走在他旁边,竟比他更高兴。 丁一去的肝脏检测出来十分健康,没有任何问题。不止是肝,五脏六腑全都非常健康,功能强大。 这与他此前的检测结果完全不一致,南丁格尔医院为此,不但将体检的费用悉数退回,还赔偿了丁一去一万元钱,并叮嘱他不要对外说出此事。 ——检测结果出了这么大的错误,对于南丁格尔医院的名声来讲,自然不是一件好事。所以这笔钱算是“封口费”了。 “你果真遇到老神仙了。你应该向他学几招仙术的,他说不定会教你。” 丁一去笑道:“他以后兴许还会来找我的。” 他决定用这个理由,来合理解释之后不经意间展现出的超乎常人的能力。 王九蛋还不知道他真实的改变。 他还大声笑着道:“就是南丁格尔医院太抠门了,这么大的医院居然才赔咱们一万.......幸好它不是真的出错,否则我一定要和他闹一闹!” 两个人走在街上,吊儿郎当,太阳晒着,却都乐滋滋的。 王九蛋道:“咱们去吃顿好的。” 丁一去道:“去哪里吃?” 王九蛋道:“我得了两万块,吃吃喝喝穿穿玩玩花了七千,买手机用了三千,我还有一万华夏币,你也有一万,够咱们随便去哪儿吃了!” 他正说着,忽然,他的手机响了。 王九蛋接了电话:“是洛小新?” “是我。你的独家天然游泳池建得怎么样了?我还准备过几天邀请我两位姐姐一起举办一个盛大的‘游泳派对’呢!” 电话的另一头传来一个少女的声音。 她正是临海城市长家的三女儿,洛小新。 王九蛋道:“举办游泳派对....现在...有点困难了。” 他瞟了眼丁一去,丁一去捂着头,心里想:幸好自己用淤泥填了桥洞,要不然那地方能给市长的三位千金开游泳派对? 幸好王九蛋也机灵,他改口道:“是这样的,游泳派对要不还是夏天再开吧,现在都十二月了,游泳没意思的。” “不行,临海城冬天也不冷,游泳派对一样可以开!” 王九蛋道:“可是我想到一个更好的点子。” “什么点子?” “圣诞节要到了,我决定做一颗世界上最高最大的圣诞树!而且我们是用真的树来做,不作人工的假树!” “真的树做圣诞树?那要多高的树?” “至少四、五十米吧!然后我们把它放在院子里,挂上圣诞袜、圣诞帽子、圣诞铃铛、圣诞麋鹿玩偶、会发光的星星、月亮等等,到时候一定会成为全城最引人注目的一处景点!” 电话那头的少女洛小新有些心动了。 “这主意不错!” 王九蛋道:“我们还可以站在圣诞树的最顶端,用滑翔伞滑下来,到时候全城的人都会把眼光聚集在你身上的!” “好,很好,游泳派对的事先放一放。你先去找树吧,你砍到树后,我会让人帮你运进城的!” 王九蛋一边应和了两声,一边朝着丁一去挤眉弄眼地笑,似在表述洛小新的少女的天真与幼稚。 “还有,你什么时候把那本你说的《骂遍祖宗十八代,绝无人能还口,不慈不悲骂架秘笈》交给我?” 王九蛋应付道:“快了快了,我还在改,还在改。” “记住,一定要快点!我要派上用场的!” 随即,王九蛋再敷衍了两句,便将电话挂了。 丁一去道:“那就是洛小新,市长的三千金?” 王九蛋嘿嘿笑道:“不错,正是她!她心眼不坏,就是年纪太小,很容易被哄。我用那本随口编的骂人秘笈哄住她,想来够拖很久了。” 丁一去道:“那你打算到哪儿去找一颗四十米的古树,砍下来做‘圣诞树’用?” 王九蛋不以为意地道:“随便看看就得了,要是实在找不到,我就再换个花样来哄她!” 就在两人说了两句话后,王九蛋的手机又响起来。 “喂,我刚刚去查了,四十米的树不好找,但离临海城三百多公里的那座‘浮屠山’的森林里也许有,你赶车往那边去找找吧。我给你出差补助!” 王九蛋本来打算一口回绝,听到最后四个字“出差补助”的时候,又连忙改口,答应下来:“行,我跟我兄弟吃个饭,晚上就出发。” 他将电话一挂,道:“挣钱了,我们先去吃饭,然后我去挣钱了。回来再请你吃顿大餐,顺便带你见见洛小新!” “这些贵族小姐,平常里连正眼都不会瞧咱们一眼的,现在还不是被我哄得团团转!” 王九蛋和丁一去嬉笑着。 两人又去一家富人区的“京都烤鸭店”吃了顿饭,吃得油肉满肚,腻得不行了才出来。 走在街上,饭后散步过后,王九蛋随即与丁一去辞别:“我要赶车走了,等回来我再找你。” 丁一去拉着他,道:“等一等,你把这个东西拿着。” 他从怀里把那块“避尘玉”给了王九蛋。 王九蛋眼睛一亮,道:“这是什么玉,看起来很亮啊,你哪里捡到的?” 丁一去道:“你别管了。要是最后你哄洛小新的骗局被揭穿,人家要拿你是问,你就赶紧把这块玉献给她,她多半就会饶了你的。” 王九蛋将避尘玉揣进兜里,道:“放心,这块玉我好好保管,我不会有事的。” “对了,你要不也去买个手机,弄个电话,这样子咱哥俩以后也方便联系,不必再像以前那样子凭缘分见面了。” 丁一去笑道:“好。我也正有此意。” ········· 丁一去将王九蛋送走,自己便用南丁格尔医院赔偿的钱去买了手机。 他将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录入手机中,手机自动便生成了一个新的,专属于他自己的电话号码。 这电话信息刚刚刚刚生成,便有两条短信一前一后显示在他的手机上。 第一条信息是网络运营厅给他发送的。 —————————————————— “恭喜您开通华夏电话,请您保管好自己的手机,提防境外电话诈骗。祝您生活愉快!” —————————————————— 这一条信息很正常,但是第二条信息便令丁一去大吃一惊了。 —————————————————— 你好,丁一去先生。 欢迎你成为神奇音乐电台的一员。 在地球时,请你妥善使用自己的灵术与异能,不要胡作非为,妄害无辜,不要过多扰乱社会秩序。 下一次的神奇音乐之旅,会以短信的形式告知你。 如果你已有了灵力,可在适当的时间催动灵力,在无人的地方进入神奇音乐世界。 如果你还没有灵力,可手持原本使你进入神奇音乐世界的物品,按照其指示行动。 如果该物品遗失,请联系此号码,申请别的方法。 (注:本信息完全保密,请看完后删除。) 神奇音乐电台、华夏、女娲 —————————————————— 丁一去看着这个信息,陷入深思,过了不久,他将此信息删除。 他看了看天色,已很晚了。 “当务之急,还是先找个地方睡下来。” 第二十六章 开到荼靡 丁一去还没完全从上一个“神奇音乐世界”中缓过来,便又收到了信息,通知他即将开始另一段“神奇音乐之旅”。 夜色朦胧,临海城的整座集市都很安静,只有这条巷子还吵闹着。 巷子里酒吧里传来的dj舞曲,男女调笑,以及所有的欢愉之声,与四周的安静格格不入,却显得更加吸引人。 巷子口的丁一去却完全没有要被这些吸引的意思,他走过了这条巷子,途中还遇到了两个女生,三个男生,都要前往酒吧。 三个男生的手臂上都纹有文身,一个纹着龙,一个纹着青画,一个纹的是个虎头。 两个女孩中的其中一个也有文身。那女孩穿着露肩装,左边肩上纹着一个红色的爱心。 她走过来时,还专门用肩头有意无意地碰了下丁一去,交汇的眼神中露出隐约的暧昧之意。 丁一去没有在意,往前走去,与她们擦肩而过。 两个女孩子顿时弯着腰嬉笑,似在轻笑丁一去的不解风情。 走过巷子,世界立刻变得安静了很多,酒吧的音乐,人们的喧闹全都远去。 丁一去四面环顾,随便拾了一条无人的路走了下去。 夜风很轻,令人清醒。 丁一去漫无目的地散着步,走走停停,在行走中调节着自己的状态。 一直走到凌晨1点30分0秒的时候,果然又有一条信息发送过来。 —————————————————— 你好,神奇音乐电台来信,即将进入神奇音乐世界。 请丁一去先生接收。 (注:本信息完全保密,请看完后删除。) —————————————————— 文末没有多余的话,信息的后面是一个附件。 附件内容是一首歌曲。 丁一去将其点开,手机便开始播放音乐,也是一首老歌,叫《开到荼靡》。 —————————————————— 每只蚂蚁,都有眼睛鼻子,它美不美丽 偏差有没有一毫厘,有何关系 每一个人,伤心了就哭泣,饿了就要吃 相差大不过天地有何刺激 ········· 太多太多魔力、太少道理 太多太多游戏,只是为了好奇 还有什么值得歇斯底里,对什么东西死心塌地 一个一个偶像,都不外如此 沉迷过的偶像,一个个消失 谁曾伤天害理,谁又是上帝 我们在等待什么奇迹 ········· 最后剩下自己,舍不得挑剔 最后对着自己,也不大看得起 谁给我全世界,我都会怀疑 心花怒放,却开到荼蘼 ·········· 每只蚂蚁,和谁擦身而过 都那么整齐,有何关系 每一个人,碰见所爱的人 却心有余悸 —————————————————— 歌声朦胧而迷幻奇异,歌词颓废而引人深思。 在这歌声之中,丁一去体内灵力涌动,似是连结到了某个不知名的空间节点,一瞬便消失在了原地。 ········· ········· 爱豆之城。 城口挂着一块巨大的海报,海报上男女交错而照,每一位男生和女生都拥有着极高的颜值,绝佳的身材,傲人的气质。 每一位都仿佛是这里最闪耀的明星! 略略一看,海报上至少有四、五十位这样的男男女女,构成了一幅赏心悦目,极其华丽的,他们的中间是六个字: “爱豆之城欢迎您!” 七个字的下面还有一句用很飘逸可爱的笔记写出的话:“我只喜欢你。” 海报后面是一座城。 远远望去,这座城宛如一座梦幻中的城堡,整座城都是彩色的。 城边挂着各种彩带、煌灯、玩偶、有卡通人物的雕刻,也有偶像歌手的立牌,有历史英雄的塑像,还有世界名家的油画。 丁一去出现在了城门口。 与他一起出现的,还有另外三个人,两男一女。 四个人应当都不是第一次进入“神奇音乐世界”的新人,他们互相看看,神色中没有茫然,反而都有一些防备。 他们彼此明白,他们四位都是从地球而来的“同伴”。 最后是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人先开口:“我叫朱志忠,志向远大的志,精忠报国的忠,是一位教语文的人民教师,这是第二次来到音乐世界,你们好。希望能和你们合作愉快。” 另外三人互看了一眼,其中那位女子平淡道:“我叫洛斐。” 她长相极美,身子苗条,但气质却有些冷,只说了四个字,便闭嘴了。 丁一去也道:“我叫丁一去,无业游民。” 最后剩下那个男孩年纪比丁一去还小些,个子一米六多点,笑道:“我是范佑,大家好,我很愿意和你们合作。” 那位朱志忠老师笑道:“像你这年纪,当我学生倒也合适,你读高中还是大学?” “高中。” “那你应该是咱们里面最年轻的了。对了,你知道爱豆之城的‘爱豆’是什么意思吗?” “爱豆指的就是偶像艺人。” “.....................” 范佑正要跟朱志忠聊起来,四人中唯一的女性洛斐已往城门口走去了。 这里的城门很宽,门是天蓝色的,门口一左一右坐着两个人,有些像是守城的守卫,却更像是景点的售票员。 “你们从哪里来的?我们爱豆之城周一到周四都不开放。” “只有周五到周天会开放,到时候各地的人都会来这里欣赏演出,也欢迎你们到时候来。” 范佑这时跟了过来,问道:“演出?什么演出?” 其中一名“售票员”笑道:“你们是外地人吧?怎么会连最大的明星聚集地‘爱豆之城’都不知道呢?” 范佑这时过去说了实话:“我们是外来的,请你帮我们介绍一下这座‘爱豆之城’可以吗?” 售票员很有耐心:“爱豆之城是一座演出之城,里面有方圆一千里最大最热闹的剧场,有造星最快的舞台,有人气最火的节目!周末的场次从早到晚全都是爆满的,许多粉丝会从很远的地方赶过来看表演的。” “要是你能在这里成为一位明星,那你就可以有别人一辈子都挣不到的钱了!” 洛斐忽然问道:“有钱能进城么?” 丁一去随眼一看,才发现她左手腕上戴着墨绿的玉镯,右手拇指上有一枚黄金扳指,头顶的发卡上镶嵌的竟似是真的钻石。 她的确有钱。 纵然没有这个世界的货币,但是这里如果能够通认黄金、钻石,那么她也可一举走到上等阶层去。 但是那两位售票员都笑着摇摇头:“不行。周一到周四是演员们、歌手们、明星们的排练时间,我们不能放人进去,以避免演出内容泄露。” “您可以周五再来,用您的财富支持您喜爱的爱豆。” 洛斐又问:“一点都没有例外?” 售票员想了想,答道:“也有。但你必须满足一个条件。” ········· ········· ps:文中歌词引自王菲1999年发行的专辑《只爱陌生人》中的《开到荼靡》。 第二十七章 爱豆之城 “也有。但你必须满足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售票员道:“你必须要有文身才行。” “文身?” 朱志忠和范佑凑上来,听到这两个字,都愣了愣。 售票员解释道:“对,我们里面有一个剧目,与年轻和彰显个性有关,有一场戏里正需要不少有文身的群众演员,现在还缺人。如果你们有文身的话,就可以进去应聘临时演员。” 朱志忠先皱着眉,摇头道:“文身,那不成二流子了,我一个堂堂的老师,怎么可能有文身!” “你才念高中,肯定也没有文身吧?” 这位老师看向范佑,那表情严肃得好像但凡范佑说自己有文身,他立即就要提出批评一样。 另一位没说话的售票员带着讥讽的笑意地看着朱志忠,似在嘲弄他不懂现在的潮流风气。 范佑道:“我也没有。” 四人心里其实都明白:此时如果能优先进城,获得更多的关于这个“世界”的信息,肯定比在城外无聊打转来得好。 先进城,也就意味着抢占了先机。 丁一去突然想起了什么,他脱下外套,掀开自己的衣服,露出肚子上面的一部分。 他的右肋上有一朵精美细腻,活灵活现的小红花图案。 “这算么?” 售票员眼前一亮:“这朵红色的花纹得太好看了,你在哪家店做的?” 丁一去道:“忘了,这个可以进城么?” 售票员道:“自然可以,你到时候穿半身t恤,把那朵花露出就是了。你可以进去。我来帮你带路,到时候你要去剧组面试一下。” 丁一去嘿嘿一笑,将衣服穿好;售票员站起身来,准备带他进去。 这时,洛斐突然说:“我也有文身。” 售票员道:“哦?你也有?能给我看看么?” 洛斐却道:“不能。” 售票员问:“为什么?” 洛斐淡淡道:“因为那文身纹在我的私处。” 售票员道:“私处?哪里?” 洛斐用冷冷的目光一扫售票员:“私处就是私处,难道还要我说的更清楚吗?” 售票员很为难,他是男性,自然不能轻易去察看:“这......可你去了,也不方便露出文身来演吧。” 洛斐道:“为什么不能演?真正的艺术表演,什么地方都可以露出来。” 售票员正要拒绝洛斐,城头上却有个人出声道:“让她进来吧。” 众人应声向上望去,城头上站着一位穿着中世纪绅士服,戴着古典波乐帽的男士,他右手握着根手杖,正对着大家微笑。 谁也没发觉他是什么时候上去的,好像他从头到尾都在上面站着一样。 可是丁一去、洛斐、范佑、朱志忠四人来的时候,明明没有看见城头上有人。 售票员见到这人,神色变得相当恭敬,微微低下头,道:“大人,要请这位女士进来么?” 那位“大人”点点头,道:“对,让他们两位都进来吧。” “两位”指的自然是丁一去和洛斐了。 售票员又恭敬地道:“是。” 他对着丁一去与洛斐二人示意,然后走在前面,将城门打开,带着两人进了城。 而范佑和朱志忠则被落在外面。 朱志忠拍拍范佑的后背,鼓励道:“不怕,他们先进去未必是好事。我们在外面正好可以好好交流沟通,之后可以更好地合作。” 范佑嘴里嘀咕:“谁愿意和你这老掉牙的人交流,和刚刚那个洛大美女交流我还有兴趣........你.......唉,真是麻烦.....” 他表面上应付着这位好像随身携带自己“教师身份”的朱志忠,心里却在暗暗打主意,想要混进“爱豆之城”中去。 ········· ········· 丁一去和洛斐被领进城后,迎面而来的一片不一样的气息。 爱豆之城中,各个建筑都充满着青春、活力、年轻、自由的风格,每一个来往的人都打扮奇异,审美独特,自有气质。 左边的商店是阳光色的,右边的玩具店是粉红色的;不远处的拉面馆是金黄色的,一家馄饨店是米白色的;杂货铺是海蓝色的,蔬菜店是鲜绿色的........ 五颜六色的建筑如同彩色的河流向着眼球冲击而来,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这就是爱豆之城。 丁一去和洛斐尚在打量面前的城市时,先前在城头上的那位绅士也走了下来。 售票员立刻道:“大人好。” 绅士笑了笑,道:“你回去吧,我来领他们。” 售票员道:“这......您要亲自领他们去剧场么?” 绅士笑道:“嗯。” 售票员瞟了一眼丁一去和洛斐,眼神奇异,随即退回去了。 绅士来到二人面前,介绍道:“我叫查尔德,算是爱豆之城里资历最老的人之一了,很欢迎你们来到爱豆之城。” “谢谢。” 丁一去和洛斐同时开口。 查尔德又笑道:“你们很有默契嘛,我看你们很适合做搭档。” “搭档?” 查尔德道:“是,搭档,好的演员往往都有自己的搭档,正如绿叶衬托红花,二者相辅相成,才能互相成就。” “我可以知道你们的名字么?” “丁一去。” “洛斐。” 查尔德拄着手杖,思索着道:“丁一去....洛斐.....两个名字都很好啊,不需要改别的艺名了。” 洛斐听他这番话,有些察觉到了什么,忽然问道:“您到底是什么人?是导演么?还是剧场的负责人?” 查尔德笑道:“年轻的漂亮女孩洛斐,你很敏锐。我就是这里‘明星剧场’的老板。我十年前也是导演,当然,现在不是了。” 他用他的手杖指了指远方,那里有一座灯塔一般的高楼,拔地而起,高高在上,矗立在爱豆之城的最中心处。它的最上方,托举着一个巨大的椭圆球型的建筑,仿佛是整座城的“掌上明珠”,极为壮观好看, 查尔德道:“那里就是‘明星剧场’,但它不只属于我,它属于每一位观众!” 洛斐道:“我们接下来要去参加里面的表演么?” 查尔德笑道:“当然可以。我认为你很有成为明星的潜质!” 看起来,查尔德很看好洛斐。 毕竟洛斐的颜值极高,身材也很好,尤其是她身上那一股冷冽的气质,那是别人模仿不来的。 “你们既然是来应聘临时演员的,那就让我这位老板来考虑怎么分配你们吧,哈哈!你们以前做过什么工作,或者学过些什么?” 查尔德问。 洛斐回答道:“经商、格斗、钢琴、声乐。”她顿了顿,又道:“舞蹈也学过,但不精通。” 查尔德道:“很好,很不错!你呢?这位年轻俊朗的帅哥,丁一去先生。” 丁一去道:“我以前是做垃圾回收的。” “垃圾回收?” “就是四处捡捡东西,回去废物利用。” 查尔德居然道:“也很好,这是一份很有趣的工作,也很能提升人的创意。” 查尔德的身上带着一股很强的亲和力,他在说这些话的时候,绝没有人会觉得他是在讽刺,或是敷衍,又或是恭维。 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充满了诚恳与尊重。 查尔德道:“这样,洛斐小姐做演员是再好不过的了。而丁一去先生不如做幕后的道具师,怎么样?” “你们这样就能发挥各自的长处,我很看好你们的!” 第二十五章 同行本质 吃饭是个大问题,睡觉也是。 丁一去晚上吃得酒足饭饱,在街上逛了许久,他没有再回桥洞底下住,因为那里已全是淤泥,没法躺人了。 最后兜兜转转,他找了个公园的长椅躺下,决定在这里睡一晚。 像他这种人,本是哪里都可以睡得着的,更何况他还学了“睡眠术”。 他先将装着“蜥蜴之吻”的挂在腰间的包取了下来,放在肚皮上,双手环抱着,免得硌着腰,然后这才舒舒服服地躺下。 丁一去从荒漠里带出来的东西有三样,f级避尘玉、d级蜃楼珠、和e级蜥蜴之吻。 至于那柄双头蝎刺,被他嫌带着太不方便,于是索性留在旅馆老板那里了。 他还在旅馆老板要了一个小包,用来装“蜥蜴之吻”。 “这样子的短剑,一定算是管制刀具类的了,得想个办法让它合法才行。” 丁一去想着想着,便睡着了。 ········· 第二天,天朗气清。 正如洛小新所说,临海城在冬天的时候也不算寒冷,气候一向很好。 所以临海城虽然只是一个二线城市,但是有些时候,却拥有着不下于一线城市的热闹和人气。 丁一去走在街上,来到集市,听见人们热闹的对谈。 一会儿有人说歌手唐诗昕明年要到临海城开演唱会,一会儿人们又议论蔬菜价格要上涨了,一会儿又听见有人在海边看到了稀奇古怪的大鱼。 他现在听到这些,心里不知作何感想。 他仿佛感到这里还是他熟悉的那个“临海城”,但是又感觉好像有些不一样了。 也许不一样的不是临海城,而是他自身。 丁一去适应了一下自己的新状态,走到一处“五馅儿”包子店,打算买点早餐吃。 早餐店烟火很足,人也多,丁一去排了五分钟的队,总算该他买时,旁边有个人却挤了过来。 “来四个卤肉包子!” 那人目无旁人地挤过来,对着老板招了招手,便径自拿出手机扫账。 丁一去没有吭声,他后面的人却忍不住。 “你这人怎么插队呀?” “什么插队?” 那人长着一脸肥肉,朝着身后若无其事地看了眼,又转头拿包子去了。 他浑然没觉得他插队有什么问题。 丁一去随口对后面的人说道:“没关系,我们往后的时日还很长,他不一样,就等他先买吧。” 那人笑道:“对嘛,你瞧这位说得在理,谁先买不一样呢?” 他提着包子就要走,却突然觉得不对劲,于是捏起拳头,一副狠状,回头来叱道:“你说谁的时间不长了?” 丁一去笑道:“林四,怎么了?都是老对手了,还要在这里较量较量么?” 林四定睛一瞧,瞧面前的人是丁一去,吃了一惊:“你不是得肝癌死了么?怎么又活过来了?” 说话的这人正是王九蛋口中所讲的,说亲眼看见丁一去死了的泼皮林四。 丁一去点头道:“对啊,我是死了,但舍不得你,就变成鬼再来看看你。” 他回头对着身后排队的人问:“不信你问问他们,谁能看得见我?” 没有人答话。 林四扯着丁一去后面的人问:“你看不见他?” 那人不耐烦地道:“什么看得见看不见,你走不走啊?买个包子,话这么多!” 这可把林四吓了一大跳,往后退了两步:“你.....丁一去你.....” 丁一去道:“我怎么?我变成鬼不能找你算账么?” 旁边的人神情各异,有的忍不住笑起来,林四这才明白自己上当了。 他勃然大怒,一把要来揪丁一去的衣领。 丁一去站在原地,任由他动作,口中淡淡地道:“你要是动手,我就报警了!” 手机已出现在了丁一去的手里。 林四悻悻将手收回,他前不久才犯过事,不敢再去与“华夏执法署”打交道。 但是他转即想起了什么,又嘚瑟起来:“诶,我不是见你被确诊肝癌晚期了吗?怎么?还能活几天?” 丁一去故意道:“你放心,我死之前一定拉你垫背的!到时候拿刀来找你拼命!总比白白病死好,是吧?” 林四脸色僵硬住了。 他转即大喊:“你们听到没有?听到没有?这个人威胁恐吓我,到时候‘执法者大人’们来了,你们可得为我作证!” 没有人理会他。 丁一去将包子买好,一边付款,一边对着他道:“你想想,你都知道我肝癌晚期了,我现在连死都不怕,还怕什么执法者大人?” 林四瞧了瞧他那个崭新的超薄智能手机,眼珠一转,岔开新话,道:“哟,你临死之前还发了笔横财?” 丁一去道:“发了点小财。死人发财,活人遭灾。我发财,说明你要遭灾了!” 林四“呸、呸”两声:“说什么浑话,我可不会遭灾!” 丁一去见他“呸呸”,连忙把自己刚买的包子护住,然后打算离开。 林四却拦住丁一去,腆着脸笑道:“嘿嘿,别急着走,你既然发了财......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怎么样?” 丁一去道:“什么好地方?” 林四道:“一个很好的地方就是了。你既然有钱,又活不了几天了,不如去潇洒潇洒,快活快活!” ········· ········· 夜晚,九点钟左右。 丁一去跟着林四,穿过集市,走了许久,来到一条巷子口。 这里既不是富人区,也不是穷人区,仍属于两区中间地带的集市范围内。 巷子里亮着绿色的灯,闪着红色的招牌,漾着紫色的光,一首一首声响极大的舞曲正从深处传来。 来来往往,进进出出的,大多是穿着热裤吊带的年轻女孩,打扮时尚潮流的青年小哥。 外面没有音乐,但他们每个人走进去时,仿佛浑身都是带着节奏的。 欢快、开心、愉悦、诱惑的气氛弥漫在其中。 丁一去道:“你要带我来的地方就是这里?” 他知道,里面是一家酒吧,名字叫“七彩酒吧”,夜里常有些年轻的俊哥美女来这里喝酒调情。 林四道:“对啊!咱们进去点两杯酒,坐着就是了,等到半夜,保准让你爽!不过我的那杯酒,可得你请客!” 丁一去是本着没什么事做的想法跟着林四来看一看新鲜的,没想到他把自己引到了这里来。 “你打算去酒吧泡妞?” “不是......”林四摇了摇头,然后低声在丁一去耳边,“你知道‘捡尸’吗......” 丁一去向他投去鄙夷的目光,道:“就是趁着别人喝醉了酒,不省人事,将人家悄悄带去酒店?” “看来你很懂嘛?那不用我教你了,你到时候自己物色人选。”林四越说越兴奋,“找妓女咱们没钱,做这个却花不了那许多。重要的是有耐心,而且要有嗅觉.......” 丁一去打断他道:“你平常的钱都花到这儿上面来了?” 林四神情罕见地扭捏了一下:“那可不是吗?点杯最普通的酒,加上去一趟酒店得花两、三百呢!我的钱都是靠赵祖宗偶尔赏的,凑够钱可不容易。你若嫌花钱多了,我俩到时候开一间房也行。” 赵家是临海城里有名的大财阀,赵家夫人向来喜欢施舍穷人,赏赐钱银下来,所以许多人都尊她一声“赵祖宗”。 丁一去冷笑一声:“她要是知道你用钱做这些勾当,那可好玩的很了。” 林四左右看了看,道:“你没必要去揭发我的,你反正都要死了,不如和我一起爽爽!” “我以前虽和你还有王九蛋不太对头,但是我们本质上都是无业游民混混,同行嘛,也该互相帮衬着点。咱们以前被人瞧不起,被人藐视,每天过着流浪狗一样的生活,但攒点钱,到了这里,那就该我们爽了不是!” 丁一去忙摆手,道:“别骂人,我跟你可不是同行。我也懒得和你一起进去。” 走到这里时,他明白,他、王九蛋和林四看起来是一类人——都是浑浑噩噩过日子,自甘躺平生活。但本质上却是不一样的。 林四道:“你.......” 丁一去道:“嘿嘿,你说我是假清高也好,总之我装也装得比你高尚些!今天就该我鄙视你,这种事我可不干!” 丁一去转身便走,林四恼羞成怒,探出手来,想去兜里夺他的手机! 啪! 丁一去打落林四的手,又反手一巴掌扇在他脸上,一脚踢中他的大腿,把他踹出了两、三米远! 林四怒叫道:“我草,你打人这么痛!你等着,总有一天我会报复回来的!” 丁一去作势欲打,林四不敢再逞嘴,赶紧起身往巷子深处跑去了。 林四走到酒吧前,恨恨地看了眼丁一去,他揉了揉脸,还是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疼。 “哼,肝癌丁,等你死了,我就把你的尸体丢到贫民窟里去喂黑狗.......” 他又在酒吧外面的玻璃上照了照,见到没有让他毁容,这才对着丁一去竖了个中指,骂咧咧地独自走进酒吧了。 “混子林,下次再见你,小心把你中指扳断!” 丁一去哂笑一声,便悠悠离开。 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忽然响了。 拿起来看,是一条新的短信: —————————————————— 你好,神奇音乐电台来信: 你的新音乐将在2049年12月7日凌晨1点30分响起,届时你将进入新的“神奇音乐世界”,请做好准备。 (注:本信息完全保密,请看完后删除。) —————————————————— “这么快么......” 丁一去吃了一惊。他看看时间,今天已是12月6日了,也就是说,还有几个小时他就又要被传送往另一个世界。 第二十八章 卖技能书的第十六层楼 面对查尔德的工作提议,洛斐沉默思索一会,点头同意了。 丁一去想了想,也同意下来。 他们都是初来乍到,摸不准情形,但很明显这个世界是一个以“剧场和爱豆”为主题的世界。剧场的工作职位,当然是一个很好的试水石,能让他们更好地了解这个世界。 查尔德接着道:“那场需要文身演员的演出你们也都去,你们暂时作搭档吧。” 丁一去和洛斐互视了一眼。 “好。” 查尔德笑道:“接下来,我会和你们谈谈工资薪酬与职业发展的问题。” “请你们和我一起去‘明星剧场’吧。” ········· ········· 明星楼。 这座楼叫作明星楼,共有十七层,像是一座大型的商场楼。大楼的每一层都很高,加起来共高九十九米。而最上方的便是远近驰名,热度火爆的“明星剧场”了。 明星楼从第一层到第九层都是餐饮美食,各种小吃,以及美酒美饮,从第十层起,才不一样起来。 查尔德领着丁一去、洛斐两人乘坐电梯,直接来到了第十层。 查尔德为二人介绍:“这里是休息区,有很多空房间,也有一些照相馆、文具店。” 他又带着二人上了第十一层。 查尔德接着介绍:“十一层和十二层都是卖服装潮鞋的,许多时尚品牌都在这里驻扎。有的时装店还会赞助演出。” 接下来是十三层。 十三层是玩具与各种角色扮演类的道具、服饰。 第十四层是棋牌休闲,还有一个专门的台球室。 第十五层是运动主题的楼层,有瑜伽馆,武术馆,空手道馆,也有篮球场、排球场与乒乓球桌。 丁一去与洛斐两人一一将这些看在眼里。 洛斐忽然对着丁一去说了句:“这里看起来和我们那里也差不太多。” 丁一去有些惊讶这位冷艳美女居然主动和自己多说了话,嘴上“嗯”了一声,表示应和。 但到了第十六层的时候,两人不能再说这里和地球的商场一样了。 因为第十六层卖的是技能书。 第十六层里的展柜摆放着许多技能书,不过其中大部分都是g级的技能,偶尔能看到f级的技能书,e级的技能书少之又少,只有三本。 而且这些技能大多是与“歌唱”、“乐器”、“表演”、“舞蹈”、“魔术”这样的类别相关,还有一部分是生活类的技能。 能真正用于战斗类的技能,如宋中的“爆裂火球”,丁一去的“泥沼束缚”,这些是根本没有的。 饶是如此,也让丁一去和洛斐有些吃惊。 ——这毕竟是能让人直接学会一项“异能”的书籍。 上面的标价便宜的是3000爱豆币、其余的往往是5000爱豆币,贵的可以达到10000爱豆币,最贵的有30000爱豆币。 查尔德带领丁一去和洛斐走到第十七层楼时,终于停了下来:“这一层楼是我们明星剧场人员的办公楼。我们的行政会议、剧本讨论、演员化妆、工作沟通都是在这一层楼进行的。” 第十七层楼里面设有前台,只有出示“明星剧场”工作证的人员才能入内。 查尔德不需要。 因为没有人会不认识他。 查尔德走过这层楼,两旁遇见的人都向他问好,同时用好奇的眼神打量丁一去和洛斐两位新人。 查尔德走到最里面的一间工作室,室内没有想象的文件堆积如山,反而是完全空旷而宁静的。 地面用灰白相间的地毯铺着,除了一张小桌子,就只有嵌在四面墙上,装满了书的书柜,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阳光从窗外直射进来,照着房间的每一个角落。 查尔德从桌子下面拿出三个蒲团,自己盘腿而坐,将另外两个递给丁一去和洛斐。 “好了,我们现在谈一谈薪资。你们作为刚来的演员和道具师,我们这样安排。” 查尔德拿出一张纸,在上面一边写,一边念: “洛斐,演员,每月工资20爱豆币。” “丁一去,道具师,每月工资12爱豆币。” 查尔德写完之后,交给丁一去与洛斐看,笑道:“这工资应该还算可以,应当超过普通人薪水中位数的30%了。以后工资还有得涨的。” 丁一去暗暗咋舌。 也就是说,他得不吃不喝,工作二十年,才能买到一本最便宜的g级技能书。 而查尔德说,他的工资在这里已超过普通人许多了。 洛斐则面无表情,看了两眼,便推给了丁一去。 丁一去象征性瞄了一眼,推回给了查尔德。 “我没有意见。” “我也没有。” 查尔德道:“你们吃住都会有剧场的安排,不会花钱,如果你想偶尔吃点好吃的,我推荐九楼的那家‘万罗餐厅’。” “你们只有周末有演出的时候是忙碌的,平时有排练就排练,没有排练就休息。这样的工作时间可以么?” “完全可以。” 查尔德道:“好的,我非常期待你们的表现,我相信你们不会让我失望的。” 他将丁一去和洛斐带出门,又道:“你们以后在旁边的那个房间排练吧。” 查尔德指了指一个外面是米黄色的门的房间,随后叫了人来,取了房间的钥匙交给了丁一去和洛斐,一人一把。 “我还有事,你们慢聊。剧组明天到时候会来联系你们去试演的,那将是你们的第一场戏。等你们演完,我们再讨论后续的安排。” 等到查尔德走后,丁一去和洛斐回到了属于他们自己的“工作间”里。 米黄色的门打开之后,可以看见,里面还算宽敞,有一个方桌,四张椅子,从窗子往下望,可以俯瞰整座爱豆之城的风光。 丁一去坐在椅子上,不知要怎么开口和这位“冷美人”讲话。 反倒是洛斐先开了口:“你看出这个‘神奇音乐世界’的主线了吗?” “主线?什么主线?” “每个神奇音乐世界都有一个主线,也可以理解为这个世界的核心世界观,只有找到主线,弄明白了这个世界是怎样的一个世界,我们才能获得更高的收益,更大的收获。” 洛斐奇怪地问道:“你第一次‘音乐冒险’的指引者没有告诉过你这些?” 丁一去“嗯嗯”两声,敷衍过去。 ——他总不能说他一来就让“指引者”滚出视线,最后“指引者”还被他一剑杀死在荒漠里了吧。 洛斐却像看出了什么,说道:“也是,许多指引者想要谋取自己的利益,所以对新人隐瞒信息,甚至刻意误导新人的也有。” 她接着坐在丁一去的对面,讲道:“我们现在既然上了同一条船,成为搭档,那么我就来说说我的想法。” “首先,这里叫爱豆之城,明星剧场,那么主题一定是跟爱豆,偶像,明星有关系的。” “那么主线也许是要我们成为爱豆,也许是要我们培养爱豆,也许还有其他的途径。我们目前不得而知。” 洛斐说话很有条理:“第二,我看见在第十六层有很多技能书卖,以我们的工资暂时还买不起,所以赚钱也是一项很值得在意的事.......” 她欲言又止,却被丁一去接过口来:“而且既然敢在人来人往的地方摆出来这么多技能书,就一定还有更高品质的技能书在别的地方收藏着。” 洛斐看了丁一去一眼,正好与其目光对视,她又低下头,道:“是。” 她本不想将后面的分析说给丁一去听的,谁知丁一去自己也猜得到。 洛斐接着道:“第三,门口的售票员说,每周都会有许多外来的人赶来看剧,所以这个世界除了爱豆之城,还有别的城市,这一点我们也可以关注。” 她讲完之后,问丁一去:“你还有别的要补充吗?” 丁一去道:“第四,这位查尔德随随便便就把我们招进了剧场,若不是看出我们和别的人不一样,那就是对我们有什么歹意了。” “我是捡破烂的,随便做什么工作都算升职。可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可得当心着被人卖咯。” 丁一去说完,一推椅子,就起身往门外走去:“走,先去吃饭。” 第二十六章 开到荼靡 丁一去还没完全从上一个“神奇音乐世界”中缓过来,便又收到了信息,通知他即将开始另一段“神奇音乐之旅”。 夜色朦胧,临海城的整座集市都很安静,只有这条巷子还吵闹着。 巷子里酒吧里传来的dj舞曲,男女调笑,以及所有的欢愉之声,与四周的安静格格不入,却显得更加吸引人。 巷子口的丁一去却完全没有要被这些吸引的意思,他走过了这条巷子,途中还遇到了两个女生,三个男生,都要前往酒吧。 三个男生的手臂上都纹有文身,一个纹着龙,一个纹着青画,一个纹的是个虎头。 两个女孩中的其中一个也有文身。那女孩穿着露肩装,左边肩上纹着一个红色的爱心。 她走过来时,还专门用肩头有意无意地碰了下丁一去,交汇的眼神中露出隐约的暧昧之意。 丁一去没有在意,往前走去,与她们擦肩而过。 两个女孩子顿时弯着腰嬉笑,似在轻笑丁一去的不解风情。 走过巷子,世界立刻变得安静了很多,酒吧的音乐,人们的喧闹全都远去。 丁一去四面环顾,随便拾了一条无人的路走了下去。 夜风很轻,令人清醒。 丁一去漫无目的地散着步,走走停停,在行走中调节着自己的状态。 一直走到凌晨1点30分0秒的时候,果然又有一条信息发送过来。 —————————————————— 你好,神奇音乐电台来信,即将进入神奇音乐世界。 请丁一去先生接收。 (注:本信息完全保密,请看完后删除。) —————————————————— 文末没有多余的话,信息的后面是一个附件。 附件内容是一首歌曲。 丁一去将其点开,手机便开始播放音乐,也是一首老歌,叫《开到荼靡》。 —————————————————— 每只蚂蚁,都有眼睛鼻子,它美不美丽 偏差有没有一毫厘,有何关系 每一个人,伤心了就哭泣,饿了就要吃 相差大不过天地有何刺激 ········· 太多太多魔力、太少道理 太多太多游戏,只是为了好奇 还有什么值得歇斯底里,对什么东西死心塌地 一个一个偶像,都不外如此 沉迷过的偶像,一个个消失 谁曾伤天害理,谁又是上帝 我们在等待什么奇迹 ········· 最后剩下自己,舍不得挑剔 最后对着自己,也不大看得起 谁给我全世界,我都会怀疑 心花怒放,却开到荼蘼 ·········· 每只蚂蚁,和谁擦身而过 都那么整齐,有何关系 每一个人,碰见所爱的人 却心有余悸 —————————————————— 歌声朦胧而迷幻奇异,歌词颓废而引人深思。 在这歌声之中,丁一去体内灵力涌动,似是连结到了某个不知名的空间节点,一瞬便消失在了原地。 ········· ········· 爱豆之城。 城口挂着一块巨大的海报,海报上男女交错而照,每一位男生和女生都拥有着极高的颜值,绝佳的身材,傲人的气质。 每一位都仿佛是这里最闪耀的明星! 略略一看,海报上至少有四、五十位这样的男男女女,构成了一幅赏心悦目,极其华丽的,他们的中间是六个字: “爱豆之城欢迎您!” 七个字的下面还有一句用很飘逸可爱的笔记写出的话:“我只喜欢你。” 海报后面是一座城。 远远望去,这座城宛如一座梦幻中的城堡,整座城都是彩色的。 城边挂着各种彩带、煌灯、玩偶、有卡通人物的雕刻,也有偶像歌手的立牌,有历史英雄的塑像,还有世界名家的油画。 丁一去出现在了城门口。 与他一起出现的,还有另外三个人,两男一女。 四个人应当都不是第一次进入“神奇音乐世界”的新人,他们互相看看,神色中没有茫然,反而都有一些防备。 他们彼此明白,他们四位都是从地球而来的“同伴”。 最后是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人先开口:“我叫朱志忠,志向远大的志,精忠报国的忠,是一位教语文的人民教师,这是第二次来到音乐世界,你们好。希望能和你们合作愉快。” 另外三人互看了一眼,其中那位女子平淡道:“我叫洛斐。” 她长相极美,身子苗条,但气质却有些冷,只说了四个字,便闭嘴了。 丁一去也道:“我叫丁一去,无业游民。” 最后剩下那个男孩年纪比丁一去还小些,个子一米六多点,笑道:“我是范佑,大家好,我很愿意和你们合作。” 那位朱志忠老师笑道:“像你这年纪,当我学生倒也合适,你读高中还是大学?” “高中。” “那你应该是咱们里面最年轻的了。对了,你知道爱豆之城的‘爱豆’是什么意思吗?” “爱豆指的就是偶像艺人。” “.....................” 范佑正要跟朱志忠聊起来,四人中唯一的女性洛斐已往城门口走去了。 这里的城门很宽,门是天蓝色的,门口一左一右坐着两个人,有些像是守城的守卫,却更像是景点的售票员。 “你们从哪里来的?我们爱豆之城周一到周四都不开放。” “只有周五到周天会开放,到时候各地的人都会来这里欣赏演出,也欢迎你们到时候来。” 范佑这时跟了过来,问道:“演出?什么演出?” 其中一名“售票员”笑道:“你们是外地人吧?怎么会连最大的明星聚集地‘爱豆之城’都不知道呢?” 范佑这时过去说了实话:“我们是外来的,请你帮我们介绍一下这座‘爱豆之城’可以吗?” 售票员很有耐心:“爱豆之城是一座演出之城,里面有方圆一千里最大最热闹的剧场,有造星最快的舞台,有人气最火的节目!周末的场次从早到晚全都是爆满的,许多粉丝会从很远的地方赶过来看表演的。” “要是你能在这里成为一位明星,那你就可以有别人一辈子都挣不到的钱了!” 洛斐忽然问道:“有钱能进城么?” 丁一去随眼一看,才发现她左手腕上戴着墨绿的玉镯,右手拇指上有一枚黄金扳指,头顶的发卡上镶嵌的竟似是真的钻石。 她的确有钱。 纵然没有这个世界的货币,但是这里如果能够通认黄金、钻石,那么她也可一举走到上等阶层去。 但是那两位售票员都笑着摇摇头:“不行。周一到周四是演员们、歌手们、明星们的排练时间,我们不能放人进去,以避免演出内容泄露。” “您可以周五再来,用您的财富支持您喜爱的爱豆。” 洛斐又问:“一点都没有例外?” 售票员想了想,答道:“也有。但你必须满足一个条件。” ········· ········· ps:文中歌词引自王菲1999年发行的专辑《只爱陌生人》中的《开到荼靡》。 第二十九章 魔法搭档 当丁一去告诉十七楼的工作人员,他想要吃饭的时候,工作人员相当通情达理,将他与洛斐这个月的工资预支给了他们。 丁一去与洛斐来到了二楼餐厅。 他们随便点了些东西,发现这里便宜的套餐只需要2分钱的“爱豆币”。 一个爱豆币足可以吃上五十顿了。 丁一去和洛斐在一张双人桌相对坐下,都各自吃起各自碗里的饭菜。 两个人此时没有再交流什么。 洛斐是个很冷漠的美女,通常她对谁都没有好脸色,但因为丁一去成为了她的搭档,所以她不得不和丁一去多说几句话。 她独立而高傲,但是来到这个陌生的环境时,她依旧想要和丁一去抱团。 她一方面不想理睬陌生人,一方面又必须与眼前这个刚认识的搭档合作,这种矛盾的态度使得两人之间的气氛颇有些微妙。 丁一去也不说话。 他摸不准这个“冷美人”的心思,为了避免主动碰钉子,所以索性不说,而是细致地观察四周,留意周围不一样的事物和人。 吃完饭后,到了晚上,又有工作人员来安排他们的住宿。 两个人竟被分到同一间宿舍,宿舍很精致,面积也不小,设备一应俱全,只可惜只有一张上下铺的床,两个人并不能隔开。 “这是查尔德大人安排的,我们无权更改。” 这是工作人员对两人说的话。 洛斐挑了下铺,丁一去当然无所谓,自己睡在上铺去了。 而洛斐在得知两个人是同睡一间宿舍之后,就再也没有跟丁一去说过一句话。 直到睡觉之前,她才冷冷地道:“你只要敢往下悄悄偷窥一眼,我一定杀了你!” 丁一去道:“放心,我要看,一定是光明正大地看。” 他说完,就动用“睡眠术”,让自己睡下了。 丁一去的技能“睡眠术”会使自己睡得很香、很好,但却不会让自己睡得很死,很沉。 相反,只要他身边有什么异常动静,他立刻就会从睡眠中清醒。 一夜过去。 丁一去隐隐感觉到,这位冷美人洛斐一晚上好像都没怎么睡着过觉。 她一直翻来覆去,就好像身上有很多虫子在爬一样,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但她不说。 ········ ········ 第二天,果然有剧组的人来找到丁一去和洛斐。 丁一去精神很好,洛斐的样子也还行,不怎么看得出她昨夜失眠,两个人来到剧组所在的休息室,便有专人给他们化妆。 这是一场共有六小时时长,将分为三次演出的舞台剧,名字叫作《青年人的私奔》。 其中有一幕戏是女主角受黑帮追杀,而男主角带着女主角,四处奔逃,逃到街上,逃进舞厅,最后逃到一个剧院里,两人假装是演戏的演员,才侥幸逃过一劫。 经过紧张刺激的这一夜,男女主角这才彻底确定关系。 这幕戏涉及到男女主角的恋爱关系确定,算是比较重要的一幕。 而丁一去和洛斐就是出演其中黑帮中的一男一女,两个青年混混,身上文着身,至于戏份怎样,还没有为他们设计好。 洛斐一边和化妆师讨论妆容,一边在看剧本,询问剧情。 而丁一去则闭着眼睛,任由化妆师施为,总之他从来也不懂怎么化妆,那全听专业的就是了。 丁一去不过十几分钟妆便化好了,而洛斐足足用了一个小时。 他们重新碰头之后,洛斐果真又漂亮了很多,脸蛋变得无比精致。 那种美丽配合上她独特的气质,几乎足以艳压休息室的所有女孩。 许多男演员将目光都投放在了她的身上。 这时候剧组的副导演走过来,看见洛斐也有些讶异,带着笑容询问丁一去和洛斐各自有什么特长,打算怎么设计自己的戏份。 ——因为黑帮的戏里会加入打戏,所以需要考虑演员本身的身体素质与动作能力。 洛斐道:“我学过格斗,我先和丁一去去对一对戏吧。稍后邀请您来看。” 副导演欣然同意。 随即,丁一去和洛斐回到了自己的排练室。 洛斐开门见山地道:“我们平常地演戏,想要出名,肯定是需要很长时间的。所以我们要凭借这一幕戏,弄一些让人印象深刻的点,然后轰动剧场才行。” 她来来回回地翻阅剧本,问道:“你有没有什么好主意?” 丁一去想了想,道:“好主意倒是有两个。” “请讲。” 丁一去道:“第一个好主意,就是在戏份里面加入魔法。” 洛斐挑眉道:“你也会魔法?” 丁一去道:“我会,你也会?” 洛斐沉默地点了点头。 “这既然是黑帮的打戏,我们若能加入魔法,那么看点一定就很足了。” 洛斐道:“嗯,这里魔法似乎并不普及。” 这一点两个人都看了出来。 如果魔法真的普及,一本区区的g级技能书,也不至于要3000、5000爱豆币的天价了。 丁一去点头。 洛斐仔细思索了一会儿,道:“可以,我擅长风系的魔法,有一门魔法可以将风凝聚成刀形,你呢?” 丁一去道:“我可以用土系的魔法,在地面制造出淤泥。如果在舞台上的话,有些不好打扫,不过那也不是我们的事了。” 洛斐道:“很好。” 她手中轻轻一动,嘴上默念咒语,突然,一道青色的风刃从她手间急速飞掠而出! 嗖! 那张方桌的一个桌角一震,倏然断裂开来! 桌角落地,切口十分平滑。 这记“风刀”,非常锋利,一斩便将桌子斩裂! 丁一去眼神微微一动,他看出这个魔法的杀伤力不小。 洛斐拍拍手,道:“到时候我会将‘风刀’的速度刻意放慢,让观众看得更清楚。” “还有一个好主意呢?” 丁一去道:“还有一个好主意.......” “这幕戏有一个剧场是在舞厅,如果我们能一边随着音乐翩翩起舞,一边轻描淡写地打斗,这样子的场景或许比较出奇。” 洛斐认可道:“这样子的演出如果演好了,的确会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 “但是......你会跳舞吗?” 洛斐看着丁一去问道。 丁一去坦然道:“跳舞我不会,但是搂着你的腰,摇一摇步伐,我还是可以的。” 洛斐的脸色立即变得冰冷。 丁一去立马道:“当我没说。” 洛斐道:“为什么当你没说?这主意很好,你搂着我的腰,我到时候一定用‘风刀’真的来斩你!” 丁一去道:“我不搂了,你不愿意就算了。” 洛斐却很认真地道:“我愿意。为什么不愿意?只要这个画面能让观众记住,让你碰我的腰,那也没什么。” “但是,你搂我的腰,和我要用风刀斩你,这是两件事,并不冲突!” 丁一去和洛斐对视了许久,终于他叹道:“可以。那就这么演吧。” 第二十七章 爱豆之城 “也有。但你必须满足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售票员道:“你必须要有文身才行。” “文身?” 朱志忠和范佑凑上来,听到这两个字,都愣了愣。 售票员解释道:“对,我们里面有一个剧目,与年轻和彰显个性有关,有一场戏里正需要不少有文身的群众演员,现在还缺人。如果你们有文身的话,就可以进去应聘临时演员。” 朱志忠先皱着眉,摇头道:“文身,那不成二流子了,我一个堂堂的老师,怎么可能有文身!” “你才念高中,肯定也没有文身吧?” 这位老师看向范佑,那表情严肃得好像但凡范佑说自己有文身,他立即就要提出批评一样。 另一位没说话的售票员带着讥讽的笑意地看着朱志忠,似在嘲弄他不懂现在的潮流风气。 范佑道:“我也没有。” 四人心里其实都明白:此时如果能优先进城,获得更多的关于这个“世界”的信息,肯定比在城外无聊打转来得好。 先进城,也就意味着抢占了先机。 丁一去突然想起了什么,他脱下外套,掀开自己的衣服,露出肚子上面的一部分。 他的右肋上有一朵精美细腻,活灵活现的小红花图案。 “这算么?” 售票员眼前一亮:“这朵红色的花纹得太好看了,你在哪家店做的?” 丁一去道:“忘了,这个可以进城么?” 售票员道:“自然可以,你到时候穿半身t恤,把那朵花露出就是了。你可以进去。我来帮你带路,到时候你要去剧组面试一下。” 丁一去嘿嘿一笑,将衣服穿好;售票员站起身来,准备带他进去。 这时,洛斐突然说:“我也有文身。” 售票员道:“哦?你也有?能给我看看么?” 洛斐却道:“不能。” 售票员问:“为什么?” 洛斐淡淡道:“因为那文身纹在我的私处。” 售票员道:“私处?哪里?” 洛斐用冷冷的目光一扫售票员:“私处就是私处,难道还要我说的更清楚吗?” 售票员很为难,他是男性,自然不能轻易去察看:“这......可你去了,也不方便露出文身来演吧。” 洛斐道:“为什么不能演?真正的艺术表演,什么地方都可以露出来。” 售票员正要拒绝洛斐,城头上却有个人出声道:“让她进来吧。” 众人应声向上望去,城头上站着一位穿着中世纪绅士服,戴着古典波乐帽的男士,他右手握着根手杖,正对着大家微笑。 谁也没发觉他是什么时候上去的,好像他从头到尾都在上面站着一样。 可是丁一去、洛斐、范佑、朱志忠四人来的时候,明明没有看见城头上有人。 售票员见到这人,神色变得相当恭敬,微微低下头,道:“大人,要请这位女士进来么?” 那位“大人”点点头,道:“对,让他们两位都进来吧。” “两位”指的自然是丁一去和洛斐了。 售票员又恭敬地道:“是。” 他对着丁一去与洛斐二人示意,然后走在前面,将城门打开,带着两人进了城。 而范佑和朱志忠则被落在外面。 朱志忠拍拍范佑的后背,鼓励道:“不怕,他们先进去未必是好事。我们在外面正好可以好好交流沟通,之后可以更好地合作。” 范佑嘴里嘀咕:“谁愿意和你这老掉牙的人交流,和刚刚那个洛大美女交流我还有兴趣........你.......唉,真是麻烦.....” 他表面上应付着这位好像随身携带自己“教师身份”的朱志忠,心里却在暗暗打主意,想要混进“爱豆之城”中去。 ········· ········· 丁一去和洛斐被领进城后,迎面而来的一片不一样的气息。 爱豆之城中,各个建筑都充满着青春、活力、年轻、自由的风格,每一个来往的人都打扮奇异,审美独特,自有气质。 左边的商店是阳光色的,右边的玩具店是粉红色的;不远处的拉面馆是金黄色的,一家馄饨店是米白色的;杂货铺是海蓝色的,蔬菜店是鲜绿色的........ 五颜六色的建筑如同彩色的河流向着眼球冲击而来,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这就是爱豆之城。 丁一去和洛斐尚在打量面前的城市时,先前在城头上的那位绅士也走了下来。 售票员立刻道:“大人好。” 绅士笑了笑,道:“你回去吧,我来领他们。” 售票员道:“这......您要亲自领他们去剧场么?” 绅士笑道:“嗯。” 售票员瞟了一眼丁一去和洛斐,眼神奇异,随即退回去了。 绅士来到二人面前,介绍道:“我叫查尔德,算是爱豆之城里资历最老的人之一了,很欢迎你们来到爱豆之城。” “谢谢。” 丁一去和洛斐同时开口。 查尔德又笑道:“你们很有默契嘛,我看你们很适合做搭档。” “搭档?” 查尔德道:“是,搭档,好的演员往往都有自己的搭档,正如绿叶衬托红花,二者相辅相成,才能互相成就。” “我可以知道你们的名字么?” “丁一去。” “洛斐。” 查尔德拄着手杖,思索着道:“丁一去....洛斐.....两个名字都很好啊,不需要改别的艺名了。” 洛斐听他这番话,有些察觉到了什么,忽然问道:“您到底是什么人?是导演么?还是剧场的负责人?” 查尔德笑道:“年轻的漂亮女孩洛斐,你很敏锐。我就是这里‘明星剧场’的老板。我十年前也是导演,当然,现在不是了。” 他用他的手杖指了指远方,那里有一座灯塔一般的高楼,拔地而起,高高在上,矗立在爱豆之城的最中心处。它的最上方,托举着一个巨大的椭圆球型的建筑,仿佛是整座城的“掌上明珠”,极为壮观好看, 查尔德道:“那里就是‘明星剧场’,但它不只属于我,它属于每一位观众!” 洛斐道:“我们接下来要去参加里面的表演么?” 查尔德笑道:“当然可以。我认为你很有成为明星的潜质!” 看起来,查尔德很看好洛斐。 毕竟洛斐的颜值极高,身材也很好,尤其是她身上那一股冷冽的气质,那是别人模仿不来的。 “你们既然是来应聘临时演员的,那就让我这位老板来考虑怎么分配你们吧,哈哈!你们以前做过什么工作,或者学过些什么?” 查尔德问。 洛斐回答道:“经商、格斗、钢琴、声乐。”她顿了顿,又道:“舞蹈也学过,但不精通。” 查尔德道:“很好,很不错!你呢?这位年轻俊朗的帅哥,丁一去先生。” 丁一去道:“我以前是做垃圾回收的。” “垃圾回收?” “就是四处捡捡东西,回去废物利用。” 查尔德居然道:“也很好,这是一份很有趣的工作,也很能提升人的创意。” 查尔德的身上带着一股很强的亲和力,他在说这些话的时候,绝没有人会觉得他是在讽刺,或是敷衍,又或是恭维。 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充满了诚恳与尊重。 查尔德道:“这样,洛斐小姐做演员是再好不过的了。而丁一去先生不如做幕后的道具师,怎么样?” “你们这样就能发挥各自的长处,我很看好你们的!” 第三十章 饭圈爱豆 丁一去和洛斐在工作室里排练了一个小时,总算将他们两个不到三分钟的戏份敲定。 副导演应邀进入房间观看了他们自己设计的表演。 又过了十分钟,副导演再走出来的时候,神情有些呆滞,回过神来时,再看丁一去和洛斐的眼神完全不一样了。 “原来您们二位都是尊贵的魔法师,难怪.......难怪查尔德大人交代我要好好照顾你们的戏份。” “但是请您们允许我提出一个我个人的小小建议:就是丁先生在搂着洛小姐跳舞的时候,手掌可以贴上去,不用总是悬在空中,这样显得逼真些。” 丁一去和洛斐都没接话。 副导演有些尴尬,低头看了看表,发现时间已经到中午了,于是道:“我请您们去吃饭,可以么?” 洛斐很自然地拒绝道:“不用了。我自己吃。” 丁一去却笑道:“我用,我用!让她自己吃,你请我吃就行。” 洛斐冷哼一声,独自离开了。 副导演将丁一去请到八楼的餐厅,点了许多独特的美食,请他好好吃了一顿。 在交谈中,丁一去又了解到了这个世界的许多信息。 这个世界最发达的便是剧院行业,每一周的明星剧场开演,都会引起万人空巷,人人抢着观看。 明星剧场在现场表演的同时,也会电视直播向千千万万的观众,收视率极高,几乎垄断了周五、周六、周天三天晚上的电视节目行业。 所以明星剧场是名副其实地培养明星的地方,所有演员都以能进入明星剧场表演而为荣。 副导演道:“明星剧场这些年来,培养出了许多有名的‘爱豆’。爱豆是最赚钱的,比那些老牌的实力派演员来钱快得多。因为他们有独特的‘饭圈’粉丝,肯为他们花钱。” 丁一去道:“哦?意思是实力派演员是不如爱豆的?” 副导演道:“市场需要这些,咱们就制造这些。嘿嘿,赚钱嘛,不丢人!” 丁一去道:“那想要成为爱豆的条件是什么?” 副导演道:“长得好看的,颜值高的,然后背后要有专业的团队帮忙运作,差不多就可以了!会不会表演,唱歌,跳舞其实都不重要,那些只能算是附加分,是粉丝们为喜欢爱豆的长相和颜值,所找的借口而已。” 丁一去道:“借口?” 副导演嘿嘿一笑:“当然是借口!他们只不过为了掩盖自己的肤浅,而找一个合适的理由,用来自欺欺人,使自己对爱豆的喜欢显得高尚与体面一点罢了。” “做个假设,要是这些饭圈粉丝喜欢的爱豆都是长成我这样子,唱歌再好听,跳舞再好看,演技再动人,他们会喜欢么?” 丁一去看了看副导演的长相,默然不言。 这问题的答案明目张胆地刻在副导演的脸上。 副导演一笑,丝毫不觉难堪,接着又道:“不过您们二位不一样!您们是魔法师,靠的是尊贵稀有的魔法吃饭,无论怎样,都是前途不可限量的!” 丁一去道:“多谢你的吉言!” 副导演道:“这可不是吉言,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对了,咱们晚上有一场总彩排,明天周五八点钟,咱们的戏就要正式开演了,您二位今晚要来参加排练么?” 丁一去知道,副导演这么问的意思,就是在副导演的眼里,他和洛斐现在已经可以“耍大牌”,晚上不去参加排练了。 丁一去想到这里,觉得有趣,刚笑了笑,副导演便又道:“今天晚上不去也没关系的,明天下午还有一场彩排,可以那时候再来。” 丁一去听到副导演都这样说了,便顺口道:“好,那我们明天下午再去吧。我去和洛斐说说。” ········· ········· 丁一去回到自己与洛斐的排练室时,见到房间中竟不只一个人。 除了洛斐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十分英俊的男士,他正坐在原本丁一去的座位上,热切地向洛斐讲话。 丁一去走进来,只听见洛斐平静地说了一句:“他是我的男搭档,你想要取代他的位置,应该去找他谈谈。” 男子走过来,轻轻微笑,和丁一去握了握手:“你好,我叫卫扬,是《青年人的私奔》这部戏的男主角。” 他不等丁一去说话,便道:“是这样的,我很看好洛斐小姐的发展,所以想要为她加一些戏,但是你可能就不能再和她搭档了,可以么?你应该同意的,我想你不能为了你的一己私欲,而耽误了洛小姐的前程。” 他开口一顶“大帽子”就朝着丁一去扣来。 紧接着,他好像意识到了什么,道:“对了,你还是介绍一下自己吧。” 丁一去回答道:“你好,我叫丁一去,是《青年人的私奔》这部戏的男群众,但是不愿意把戏份让出来,并且还要请你赶快滚出我房间的演员。” 卫扬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 洛斐听到丁一去说的话,竟也罕见地笑了笑。 丁一去回到自己的位置坐下,淡淡地问道:“还要我介绍第二遍吗?该滚出去的男主角先生?” 卫扬面色转冷,指着丁一去道:“我打听过了,你只是个新手道具师,过来串戏的罢了,你这种‘职业态度’,我会让你永远做不了演员!” 丁一去摸了摸腰间放着“蜥蜴之吻”的包,道:“你再不出去,我可能会让你永远做不了男人。” 卫扬怒斥道:“你敢!” 丁一去慢慢走到他的面前,伸出手来,示意和他握手。 “不好意思,刚才我有些冲动,说了点错话。我以握手礼向你道歉。” 卫扬对丁一去转变的“态度”有些怔住,愣了一下,这才露出笑容,整了整衣领,然后稍稍抬头,满意地道:“这才是了。你一个群众演员,何必非要得罪我呢?我......” 两个人的手握在一起,突然传来“咔嚓、咔嚓”的响声。 卫扬的脸涨红得说不出话来,只能咬着牙忍住不让自己疼得叫出声。 丁一去的手掌的力量惊人,紧紧捏住卫扬的掌骨挤压,便不松手。 过了两分钟,丁一去才忽地松开手,卫扬立刻捂住手,大口喘着气,赶紧一鼓溜地逃出房间去了。 洛斐道:“你的力气很大,以前也练过?” 丁一去道:“没练过,只是比这个卫扬稍微厉害点而已。” 洛斐道:“看来副导演并没有将我们是魔法师的身份告诉他。” 丁一去道:“嗯,但是副导演说,我们晚上不用去排练了,明天下午再去。” 洛斐点了点头。 丁一去道:“今天我们各自去做各自的事吧,希望明晚合作愉快。” 第三十一章 突发火灾 当天下午一点半左右,丁一去便愉快地下班出公司了。 他决定先搜集一些资讯来深入了解这个世界的组成。 丁一去发现自己的手机还能用,只不过需要新办理一张“爱豆之城”的电话卡。 他花了一角钱的爱豆币,办理了电话卡,并且支付了当月的话费之后,替代自己原本的电话卡,获得了新的电话号码。 他找了个茶厅,点上杯茶,慢慢一边喝茶,一边用手机察看各类资讯。 尤其是关于“魔法师”记载的这一部分讯息,正被丁一去大量地浏览着。 丁一去发现,在这个世界中,“魔法师”的地位很高。 爱豆之城中有一个由十三位魔法师组成的圆桌会议组,他们负责着爱豆之城的治安问题。 爱豆之城人来人往,鱼龙混杂,每一周都会从各地涌来大批大批的观众,治安原本就是一个大问题。 但是在十三位魔法师的治理下,爱豆之城的治安却一向都很好。 丁一去看了一些关于他们的视频,确定他们的确有一些法术修为,都掌握了部分元素的魔法,是货真价实的魔法师。 ——“魔法师”可不是指那些仅仅会一些“生活类技能”的人。 比如说丁一去所会的“睡眠术”,如果仅仅只会这门“技能”的话,那便不足以使他被人称作一位魔法师。 真正的魔法师需要掌握灵力,要至少精通一种元素,如“水”、“火”、“土”、“风”等等元素类的魔法。 这才能被称作是“魔法师”。 丁一去看了一下午,觉得眼睛有些累了,于是放下手机,往远方看了看。 今天是星期四,爱豆之城街上的人还不算很多。 他随眼一看,竟看到了一个眼熟的人,那人是与丁一去、洛斐一同来的“范佑”。 范佑蹦蹦跳跳,在街道上四处游走,转眼就消失不见了。 他溜达的速度相当之快,也像是拥有着某种与“速度”有关的异能。 丁一去道:“他怎么混进来了?” 要知道,城外的售票员本来是不允许范佑和朱志忠在周中进城的。 丁一去没有太在意,而是继续浏览一些别的信息。 到了晚上,他回到宿舍,发现洛斐并不在这里。 丁一去等到晚上十点钟左右,明白洛斐昨夜和自己一起同睡上下铺,没有睡好,今夜大概是不会再回来休息了。 于是他躺在床上,自在而睡,一夜无话。 ········· ········· 第二天早上,丁一去来到明星楼的第十七层的排练室。 洛斐早早地就在那里坐着,正对着镜子在化妆,她的精神很不错,昨夜显然是睡了个好觉。 丁一去问候了一句:“早上好。” 洛斐应了一声。 丁一去道:“我们早上再排两次戏,然后下午去总彩排,晚上就上台表演了。” 洛斐道:“嗯,我们.......” 恰在这时,镜子前的化妆灯突然熄了。 洛斐按了按开关,发现灯光还是没有动静。 “停电了?” 丁一去往门外看了看,周围的同事们也都纷纷走了出来,每一间工作室都停电了。 “怎么会停电呢?” “这可是周五啊!人最多的时候,现在怎么能停电?” “.........” 同事们纷纷抱怨起来。 而后一位大楼经理样子的人出来,安抚大家,并表示他会立即去察看停电原因。 又过了十五分钟左右,电还没有来,反而是丁一去闻到了一股焦臭的味道。 “什么东西烧焦了?” 丁一去在房间里看了看,并没有任何东西燃烧。 他与洛斐互视一眼,一齐走出房间,便听到外面有人在大喊:“着火了,着火了!大家快跑!” 洛斐皱眉道:“起火了?” 一缕缕黑色的烟雾从下方升起,飘到了窗户的上方。 洛斐贴着窗户低头一看,果真是起火了,而且看样子火势还不小。 看见起火,一股股焦味上冲,明星楼中的人都乱成一团,电梯停止运行,有的想要走楼梯下楼逃生,才走到十五楼,便被浓烟熏了回来。 洛斐脸色还是很平静,但语气中已没有那么坚定,问丁一去道:“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丁一去道:“等。” 洛斐道:“等什么?” 丁一去道:“等人来灭火呀。” “这里是明星楼,又是全爱豆之城最重要的明星剧场在这里,失火这么大的事情不可能没有人管。” 丁一去认为,这场火必定会以最高的效率被扑灭下去的。 洛斐听到丁一去这样对她解释,心态放缓了不少,道:“要是等不到人呢?” 丁一去笑道:“那咱们就各凭本事逃生了。” 他在听到火起的第一时间,其实已在思索逃生的办法。 他可以使用“泥沼束缚”召唤出柔软的淤泥,使其铺满楼道,然后再用大量淤泥包裹住自己身躯,再凭借惊人的速度,一口气冲到楼下去。 他甚至还可以利用自己矫健的力量与敏捷,利用一层层的窗台往下跳,再用手臂的大力撑住下一层的窗台;其间也能利用蜥蜴之吻的锋利,插入大楼的楼面,来稳住下跳时自己的身体。 那样的话,他的受伤概率也会减低不少。 但是丁一去认为,并不需要他来完成这些“高难度操作”。 他相信,这场火灾,只要不是有人设计刻意为之,火势很快就会被扑灭下去的。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 火势没有被灭,反而更严重了。 浓烟弥漫在十三楼到十六楼之间,应急救援队在抢入火中救人。 救火的车子也驶到了楼下。 天上的直升机盘旋,正在寻找降落点,打算空陆两条线同时救援。 这时候,有人忽然叫道:“十六楼也起火了!明星大人们号召大家去扑救十六楼的火,那里的宝书极其重要!” 十六楼是售卖许多“技能书”的地方,十六楼所有的技能书加起来的价值之大,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众人有些想要往楼下去救火的,但是却被浓烟熏了回来。 更何况,众人手里也没有太多可以救火的工具! 丁一去突然开始脱衣服。 洛斐惊问道:“你干什么?” 丁一去道:“快死了,最后打算和你快活快活!” 洛斐眼神一变,杀机毕露,口中默念咒语,已打算防卫自身。 但是丁一去已放下外衣,一言不发,飞快地走出了门去。 洛斐望着窗外滚滚升起的烟雾,又想了想丁一去离去的背影,竟也出了门。 两人一前一后,目标竟都是一样的,都是第十六层楼。 第二十八章 卖技能书的第十六层楼 面对查尔德的工作提议,洛斐沉默思索一会,点头同意了。 丁一去想了想,也同意下来。 他们都是初来乍到,摸不准情形,但很明显这个世界是一个以“剧场和爱豆”为主题的世界。剧场的工作职位,当然是一个很好的试水石,能让他们更好地了解这个世界。 查尔德接着道:“那场需要文身演员的演出你们也都去,你们暂时作搭档吧。” 丁一去和洛斐互视了一眼。 “好。” 查尔德笑道:“接下来,我会和你们谈谈工资薪酬与职业发展的问题。” “请你们和我一起去‘明星剧场’吧。” ········· ········· 明星楼。 这座楼叫作明星楼,共有十七层,像是一座大型的商场楼。大楼的每一层都很高,加起来共高九十九米。而最上方的便是远近驰名,热度火爆的“明星剧场”了。 明星楼从第一层到第九层都是餐饮美食,各种小吃,以及美酒美饮,从第十层起,才不一样起来。 查尔德领着丁一去、洛斐两人乘坐电梯,直接来到了第十层。 查尔德为二人介绍:“这里是休息区,有很多空房间,也有一些照相馆、文具店。” 他又带着二人上了第十一层。 查尔德接着介绍:“十一层和十二层都是卖服装潮鞋的,许多时尚品牌都在这里驻扎。有的时装店还会赞助演出。” 接下来是十三层。 十三层是玩具与各种角色扮演类的道具、服饰。 第十四层是棋牌休闲,还有一个专门的台球室。 第十五层是运动主题的楼层,有瑜伽馆,武术馆,空手道馆,也有篮球场、排球场与乒乓球桌。 丁一去与洛斐两人一一将这些看在眼里。 洛斐忽然对着丁一去说了句:“这里看起来和我们那里也差不太多。” 丁一去有些惊讶这位冷艳美女居然主动和自己多说了话,嘴上“嗯”了一声,表示应和。 但到了第十六层的时候,两人不能再说这里和地球的商场一样了。 因为第十六层卖的是技能书。 第十六层里的展柜摆放着许多技能书,不过其中大部分都是g级的技能,偶尔能看到f级的技能书,e级的技能书少之又少,只有三本。 而且这些技能大多是与“歌唱”、“乐器”、“表演”、“舞蹈”、“魔术”这样的类别相关,还有一部分是生活类的技能。 能真正用于战斗类的技能,如宋中的“爆裂火球”,丁一去的“泥沼束缚”,这些是根本没有的。 饶是如此,也让丁一去和洛斐有些吃惊。 ——这毕竟是能让人直接学会一项“异能”的书籍。 上面的标价便宜的是3000爱豆币、其余的往往是5000爱豆币,贵的可以达到10000爱豆币,最贵的有30000爱豆币。 查尔德带领丁一去和洛斐走到第十七层楼时,终于停了下来:“这一层楼是我们明星剧场人员的办公楼。我们的行政会议、剧本讨论、演员化妆、工作沟通都是在这一层楼进行的。” 第十七层楼里面设有前台,只有出示“明星剧场”工作证的人员才能入内。 查尔德不需要。 因为没有人会不认识他。 查尔德走过这层楼,两旁遇见的人都向他问好,同时用好奇的眼神打量丁一去和洛斐两位新人。 查尔德走到最里面的一间工作室,室内没有想象的文件堆积如山,反而是完全空旷而宁静的。 地面用灰白相间的地毯铺着,除了一张小桌子,就只有嵌在四面墙上,装满了书的书柜,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阳光从窗外直射进来,照着房间的每一个角落。 查尔德从桌子下面拿出三个蒲团,自己盘腿而坐,将另外两个递给丁一去和洛斐。 “好了,我们现在谈一谈薪资。你们作为刚来的演员和道具师,我们这样安排。” 查尔德拿出一张纸,在上面一边写,一边念: “洛斐,演员,每月工资20爱豆币。” “丁一去,道具师,每月工资12爱豆币。” 查尔德写完之后,交给丁一去与洛斐看,笑道:“这工资应该还算可以,应当超过普通人薪水中位数的30%了。以后工资还有得涨的。” 丁一去暗暗咋舌。 也就是说,他得不吃不喝,工作二十年,才能买到一本最便宜的g级技能书。 而查尔德说,他的工资在这里已超过普通人许多了。 洛斐则面无表情,看了两眼,便推给了丁一去。 丁一去象征性瞄了一眼,推回给了查尔德。 “我没有意见。” “我也没有。” 查尔德道:“你们吃住都会有剧场的安排,不会花钱,如果你想偶尔吃点好吃的,我推荐九楼的那家‘万罗餐厅’。” “你们只有周末有演出的时候是忙碌的,平时有排练就排练,没有排练就休息。这样的工作时间可以么?” “完全可以。” 查尔德道:“好的,我非常期待你们的表现,我相信你们不会让我失望的。” 他将丁一去和洛斐带出门,又道:“你们以后在旁边的那个房间排练吧。” 查尔德指了指一个外面是米黄色的门的房间,随后叫了人来,取了房间的钥匙交给了丁一去和洛斐,一人一把。 “我还有事,你们慢聊。剧组明天到时候会来联系你们去试演的,那将是你们的第一场戏。等你们演完,我们再讨论后续的安排。” 等到查尔德走后,丁一去和洛斐回到了属于他们自己的“工作间”里。 米黄色的门打开之后,可以看见,里面还算宽敞,有一个方桌,四张椅子,从窗子往下望,可以俯瞰整座爱豆之城的风光。 丁一去坐在椅子上,不知要怎么开口和这位“冷美人”讲话。 反倒是洛斐先开了口:“你看出这个‘神奇音乐世界’的主线了吗?” “主线?什么主线?” “每个神奇音乐世界都有一个主线,也可以理解为这个世界的核心世界观,只有找到主线,弄明白了这个世界是怎样的一个世界,我们才能获得更高的收益,更大的收获。” 洛斐奇怪地问道:“你第一次‘音乐冒险’的指引者没有告诉过你这些?” 丁一去“嗯嗯”两声,敷衍过去。 ——他总不能说他一来就让“指引者”滚出视线,最后“指引者”还被他一剑杀死在荒漠里了吧。 洛斐却像看出了什么,说道:“也是,许多指引者想要谋取自己的利益,所以对新人隐瞒信息,甚至刻意误导新人的也有。” 她接着坐在丁一去的对面,讲道:“我们现在既然上了同一条船,成为搭档,那么我就来说说我的想法。” “首先,这里叫爱豆之城,明星剧场,那么主题一定是跟爱豆,偶像,明星有关系的。” “那么主线也许是要我们成为爱豆,也许是要我们培养爱豆,也许还有其他的途径。我们目前不得而知。” 洛斐说话很有条理:“第二,我看见在第十六层有很多技能书卖,以我们的工资暂时还买不起,所以赚钱也是一项很值得在意的事.......” 她欲言又止,却被丁一去接过口来:“而且既然敢在人来人往的地方摆出来这么多技能书,就一定还有更高品质的技能书在别的地方收藏着。” 洛斐看了丁一去一眼,正好与其目光对视,她又低下头,道:“是。” 她本不想将后面的分析说给丁一去听的,谁知丁一去自己也猜得到。 洛斐接着道:“第三,门口的售票员说,每周都会有许多外来的人赶来看剧,所以这个世界除了爱豆之城,还有别的城市,这一点我们也可以关注。” 她讲完之后,问丁一去:“你还有别的要补充吗?” 丁一去道:“第四,这位查尔德随随便便就把我们招进了剧场,若不是看出我们和别的人不一样,那就是对我们有什么歹意了。” “我是捡破烂的,随便做什么工作都算升职。可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可得当心着被人卖咯。” 丁一去说完,一推椅子,就起身往门外走去:“走,先去吃饭。” 第三十二章 提前消费技能书 第十六层楼口。 丁一去来到这里之后,他严重怀疑,这才是真正起火的地方。 因为这里的火烧得实在太凶猛。 滚滚的黑烟从十六楼下直涌进楼道口,往十七层楼钻了进来。 十七楼的楼口并没有关闭,因为人们担心还会有幸存者从十六楼逃到十七楼来。 丁一去来到这里时,身后有人叫住了他:“别下去,下面危险!” 他一回头,看见有个穿着制服的男人在叫他。 而他还发现,洛斐像是一道风一样地,也跟在他身后。 男人又道:“你们别下去,下面火势很大!” 丁一去立即应说道:“我们去救火!” “你们.......” 丁一去不等那人拦阻,便冲了下去。 他一口气冲到十六楼的楼口,发现里面火焰滚滚,烧得正烈。 黑烟打在人的脸上,让人口鼻受呛,呼吸困难。 丁一去停在这里,往旁边一看,正好迎上了洛斐的眼神。 她仍然紧跟着丁一去的。 “你也来了?” 洛斐问道:“你来这里,是想趁机窃取十六楼的技能书?” 丁一去摇头道:“看你有文化的样子,却不会说话,这怎么叫窃取?这叫提前消费,等我以后成了明星,有钱了,再把这些钱付给他们就是。” 他站在火海之外,视线逡巡,正在寻找一条抢入远方火中的最佳路线。 丁一去忽问道:“你也是来拿技能书的?” 洛斐手掌心发出阵阵冰冷的气息,然后捂住口鼻,说道:“是又怎样?你准备怎么去拿?就这么冲进火海里?” 丁一去笑道:“所以我说,各凭本事。” 丁一去的手往地上一按,口中念出魔法咒语,一层层淤泥在地面涌现出来。 随即他心意一动,使淤泥往自己的身躯缠绕而上,不过多久,他的整副躯体便被厚厚的淤泥所包裹着,只露出眼睛处两点亮光。 洛斐在一旁看呆了眼:“魔法还能这么用么........” “你这样子又怎么行动呢?” 她的话没问完,丁一去已急速冲了出去,其身手之矫健,一点儿没有受到淤泥的影响! 洛斐冷哼一声,也念出魔法咒语,手掌心发出的寒冷气息越来越重,包裹住了她绝美的脸庞,又往下蔓延,渐至全身。 她不止会风系的魔法,竟也会用水系的冰魔法! 她腿上带风,观望了一阵,一咬牙,也冲进了火海去! ········· ········· 第十六层楼很安静,已没有一个活人了。 所有原本在十六楼的人,要么被被烧得躺在地上不知生死,要么往十七楼上走了,要么往十五楼下跑了。 丁一去用淤泥完全包裹住了身体,但还是能感受到外面熊熊火焰燃烧时腾起的温度。 他已屏住呼吸。 他获得的“第三朵小红花”极大强化了他的五脏六腑,其中也包括肺与呼吸系统。 所以如果是让他打坐憋气,坚持二十分钟都没有任何问题。 而一边运动,一边屏住呼吸的难度虽然更大,但丁一去自认为在十分钟之内,自己应该也能拿到想要的技能书了。 丁一去凭借自己昨天在这里看到的技能书的记忆,直奔十六楼的中心处而去,他的目标是那三本e级的技能书! 哗! 外面的火焰越烧越旺,幸好明星楼的房屋结构还算稳定,一时之间没有发生什么坍塌。 丁一去飞快地往技能书的售卖大厅的中心冲去。 但当他越往深处走,越惊奇地发现,里面的火势居然要比外面小上不少! 丁一去心里隐隐觉得不对,暗暗猜想:难道是里面太空旷,没有燃火之物,所以火势很小?还是说其他魔法师盯上了里面的技能书,所以提前扑灭了火? 盛放三本e级技能书的柜台前确实空旷,这三本技能书是独尊于此地,不与别的技能书摆在一起的。 除了有个多余的人已经在那里站着,其余什么东西都没有。 那是个身穿黑衣,用斗篷将自己浑身都笼罩起来,脸上还戴着防毒面罩,看不清样子的人。 丁一去唯一能看出的是他个头不高,身材也不胖。 他正在用一块铁锤敲打着坚硬的防弹玻璃,试图将玻璃敲碎,取出里面摆放的技能书! 三个柜台,三块防弹玻璃,里面静静躺着三本e级技能书。 丁一去不声不响地走过去,走到另一面玻璃前,掏出“蜥蜴之吻”,用力插进了另一块玻璃中。 哧! 蜥蜴之吻的确锋利! 只一下,便将玻璃切开一个口子。 丁一去继续连切了四刀,划破一个正方形的口子,将手伸进去,立把技能书抢了出来,一眼也不看,径直揣进了口袋里! 这时,那黑袍人用大锤,也将玻璃砸碎,取得了一本技能书。 黑袍人取了技能书,抬起头来,乍然见到一身泥巴的丁一去,也吓了一大跳。 随即,他定下神来,脸上的防毒面具一动一动,瓮声瓮气地道:“朋友,电闸是我关的,这把火也是我放的,你半路拦胡,取一本就够了,让我取两本走,怎么样?” 丁一去不说话。 他正憋着气,口鼻都被淤泥敷住,当然不肯开口说话。 “不行。剩下一本我要了!” 一个女声响起。 这时候,洛斐赶了过来,一记风刀打在玻璃上,击得玻璃支离破碎,凹陷下去一大块! 黑袍人忽然叫道:“是你!?” 洛斐看向黑袍人,冷冷道:“你认得我?” 她一只手捂着口鼻,却将凝聚成形的“风刀”附在另一只手上,和黑袍人过起了招。 黑袍人抡起大锤,一顿乱敲,却居然有些不是洛斐的对手! 丁一去看了他们一眼,心知这最后一本技能书必定不好争抢,于是把目光投向了其他柜台。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 丁一去认为,与其三人苦争这仅剩下的一本e级技能书,倒不如多拿几本f级的技能书好。 洛斐和黑袍人尚在打斗,丁一去却赶忙奔向了远处的其他柜台。 他依旧用蜥蜴之吻快速切割玻璃,动作很快,在柜台之间来回奔走,几乎是十几秒钟便取走一本技能书。 同样,他仍是看都不看到底是什么技能书,直接便往腰间的包里塞。 过了半分钟,他拿到第三本技能书的时候,突然听见明星楼下有一个巨大响亮的声音,借助话筒扩音,传入明星楼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魔法师大人来了。大家不必害怕了!” “魔法师大人来了。大家不必害怕了!” “魔法师大人来了。大家不必害怕了!” 这句话连响起了三遍。 所有吵闹的声音果然都渐渐安静下来。 这时候,只听下面有个温和的老妇声音道:“地泉喷涌!起!” 明星楼的最底部,从八个方向,分别直冲起一股水柱。 水柱笔直冲天,升至高空,水流清澈而有力! 八道水柱从各个不同的方向,弯曲着往明星楼上浇灌,水流不断涌来,就像是在灌溉一株巨大的植物。 哗啦啦! 这是水系魔法。 火势在这种强势的水流浇盖下,迅速得到了压制! 由上至下,阵阵烟雾扑起,火势为之一减。 在火势大减之下,十七楼果真有勇敢的救火者,端着水盆水桶朝十六楼来察看情况。 丁一去心知做这种“提前消费”的事,绝不能被人发现,于是摸摸包里的四本技能书,也不管洛斐两人,赶紧朝另一个出口溜去,回到十七楼了。 第二十九章 魔法搭档 当丁一去告诉十七楼的工作人员,他想要吃饭的时候,工作人员相当通情达理,将他与洛斐这个月的工资预支给了他们。 丁一去与洛斐来到了二楼餐厅。 他们随便点了些东西,发现这里便宜的套餐只需要2分钱的“爱豆币”。 一个爱豆币足可以吃上五十顿了。 丁一去和洛斐在一张双人桌相对坐下,都各自吃起各自碗里的饭菜。 两个人此时没有再交流什么。 洛斐是个很冷漠的美女,通常她对谁都没有好脸色,但因为丁一去成为了她的搭档,所以她不得不和丁一去多说几句话。 她独立而高傲,但是来到这个陌生的环境时,她依旧想要和丁一去抱团。 她一方面不想理睬陌生人,一方面又必须与眼前这个刚认识的搭档合作,这种矛盾的态度使得两人之间的气氛颇有些微妙。 丁一去也不说话。 他摸不准这个“冷美人”的心思,为了避免主动碰钉子,所以索性不说,而是细致地观察四周,留意周围不一样的事物和人。 吃完饭后,到了晚上,又有工作人员来安排他们的住宿。 两个人竟被分到同一间宿舍,宿舍很精致,面积也不小,设备一应俱全,只可惜只有一张上下铺的床,两个人并不能隔开。 “这是查尔德大人安排的,我们无权更改。” 这是工作人员对两人说的话。 洛斐挑了下铺,丁一去当然无所谓,自己睡在上铺去了。 而洛斐在得知两个人是同睡一间宿舍之后,就再也没有跟丁一去说过一句话。 直到睡觉之前,她才冷冷地道:“你只要敢往下悄悄偷窥一眼,我一定杀了你!” 丁一去道:“放心,我要看,一定是光明正大地看。” 他说完,就动用“睡眠术”,让自己睡下了。 丁一去的技能“睡眠术”会使自己睡得很香、很好,但却不会让自己睡得很死,很沉。 相反,只要他身边有什么异常动静,他立刻就会从睡眠中清醒。 一夜过去。 丁一去隐隐感觉到,这位冷美人洛斐一晚上好像都没怎么睡着过觉。 她一直翻来覆去,就好像身上有很多虫子在爬一样,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但她不说。 ········ ········ 第二天,果然有剧组的人来找到丁一去和洛斐。 丁一去精神很好,洛斐的样子也还行,不怎么看得出她昨夜失眠,两个人来到剧组所在的休息室,便有专人给他们化妆。 这是一场共有六小时时长,将分为三次演出的舞台剧,名字叫作《青年人的私奔》。 其中有一幕戏是女主角受黑帮追杀,而男主角带着女主角,四处奔逃,逃到街上,逃进舞厅,最后逃到一个剧院里,两人假装是演戏的演员,才侥幸逃过一劫。 经过紧张刺激的这一夜,男女主角这才彻底确定关系。 这幕戏涉及到男女主角的恋爱关系确定,算是比较重要的一幕。 而丁一去和洛斐就是出演其中黑帮中的一男一女,两个青年混混,身上文着身,至于戏份怎样,还没有为他们设计好。 洛斐一边和化妆师讨论妆容,一边在看剧本,询问剧情。 而丁一去则闭着眼睛,任由化妆师施为,总之他从来也不懂怎么化妆,那全听专业的就是了。 丁一去不过十几分钟妆便化好了,而洛斐足足用了一个小时。 他们重新碰头之后,洛斐果真又漂亮了很多,脸蛋变得无比精致。 那种美丽配合上她独特的气质,几乎足以艳压休息室的所有女孩。 许多男演员将目光都投放在了她的身上。 这时候剧组的副导演走过来,看见洛斐也有些讶异,带着笑容询问丁一去和洛斐各自有什么特长,打算怎么设计自己的戏份。 ——因为黑帮的戏里会加入打戏,所以需要考虑演员本身的身体素质与动作能力。 洛斐道:“我学过格斗,我先和丁一去去对一对戏吧。稍后邀请您来看。” 副导演欣然同意。 随即,丁一去和洛斐回到了自己的排练室。 洛斐开门见山地道:“我们平常地演戏,想要出名,肯定是需要很长时间的。所以我们要凭借这一幕戏,弄一些让人印象深刻的点,然后轰动剧场才行。” 她来来回回地翻阅剧本,问道:“你有没有什么好主意?” 丁一去想了想,道:“好主意倒是有两个。” “请讲。” 丁一去道:“第一个好主意,就是在戏份里面加入魔法。” 洛斐挑眉道:“你也会魔法?” 丁一去道:“我会,你也会?” 洛斐沉默地点了点头。 “这既然是黑帮的打戏,我们若能加入魔法,那么看点一定就很足了。” 洛斐道:“嗯,这里魔法似乎并不普及。” 这一点两个人都看了出来。 如果魔法真的普及,一本区区的g级技能书,也不至于要3000、5000爱豆币的天价了。 丁一去点头。 洛斐仔细思索了一会儿,道:“可以,我擅长风系的魔法,有一门魔法可以将风凝聚成刀形,你呢?” 丁一去道:“我可以用土系的魔法,在地面制造出淤泥。如果在舞台上的话,有些不好打扫,不过那也不是我们的事了。” 洛斐道:“很好。” 她手中轻轻一动,嘴上默念咒语,突然,一道青色的风刃从她手间急速飞掠而出! 嗖! 那张方桌的一个桌角一震,倏然断裂开来! 桌角落地,切口十分平滑。 这记“风刀”,非常锋利,一斩便将桌子斩裂! 丁一去眼神微微一动,他看出这个魔法的杀伤力不小。 洛斐拍拍手,道:“到时候我会将‘风刀’的速度刻意放慢,让观众看得更清楚。” “还有一个好主意呢?” 丁一去道:“还有一个好主意.......” “这幕戏有一个剧场是在舞厅,如果我们能一边随着音乐翩翩起舞,一边轻描淡写地打斗,这样子的场景或许比较出奇。” 洛斐认可道:“这样子的演出如果演好了,的确会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 “但是......你会跳舞吗?” 洛斐看着丁一去问道。 丁一去坦然道:“跳舞我不会,但是搂着你的腰,摇一摇步伐,我还是可以的。” 洛斐的脸色立即变得冰冷。 丁一去立马道:“当我没说。” 洛斐道:“为什么当你没说?这主意很好,你搂着我的腰,我到时候一定用‘风刀’真的来斩你!” 丁一去道:“我不搂了,你不愿意就算了。” 洛斐却很认真地道:“我愿意。为什么不愿意?只要这个画面能让观众记住,让你碰我的腰,那也没什么。” “但是,你搂我的腰,和我要用风刀斩你,这是两件事,并不冲突!” 丁一去和洛斐对视了许久,终于他叹道:“可以。那就这么演吧。” 第三十章 饭圈爱豆 丁一去和洛斐在工作室里排练了一个小时,总算将他们两个不到三分钟的戏份敲定。 副导演应邀进入房间观看了他们自己设计的表演。 又过了十分钟,副导演再走出来的时候,神情有些呆滞,回过神来时,再看丁一去和洛斐的眼神完全不一样了。 “原来您们二位都是尊贵的魔法师,难怪.......难怪查尔德大人交代我要好好照顾你们的戏份。” “但是请您们允许我提出一个我个人的小小建议:就是丁先生在搂着洛小姐跳舞的时候,手掌可以贴上去,不用总是悬在空中,这样显得逼真些。” 丁一去和洛斐都没接话。 副导演有些尴尬,低头看了看表,发现时间已经到中午了,于是道:“我请您们去吃饭,可以么?” 洛斐很自然地拒绝道:“不用了。我自己吃。” 丁一去却笑道:“我用,我用!让她自己吃,你请我吃就行。” 洛斐冷哼一声,独自离开了。 副导演将丁一去请到八楼的餐厅,点了许多独特的美食,请他好好吃了一顿。 在交谈中,丁一去又了解到了这个世界的许多信息。 这个世界最发达的便是剧院行业,每一周的明星剧场开演,都会引起万人空巷,人人抢着观看。 明星剧场在现场表演的同时,也会电视直播向千千万万的观众,收视率极高,几乎垄断了周五、周六、周天三天晚上的电视节目行业。 所以明星剧场是名副其实地培养明星的地方,所有演员都以能进入明星剧场表演而为荣。 副导演道:“明星剧场这些年来,培养出了许多有名的‘爱豆’。爱豆是最赚钱的,比那些老牌的实力派演员来钱快得多。因为他们有独特的‘饭圈’粉丝,肯为他们花钱。” 丁一去道:“哦?意思是实力派演员是不如爱豆的?” 副导演道:“市场需要这些,咱们就制造这些。嘿嘿,赚钱嘛,不丢人!” 丁一去道:“那想要成为爱豆的条件是什么?” 副导演道:“长得好看的,颜值高的,然后背后要有专业的团队帮忙运作,差不多就可以了!会不会表演,唱歌,跳舞其实都不重要,那些只能算是附加分,是粉丝们为喜欢爱豆的长相和颜值,所找的借口而已。” 丁一去道:“借口?” 副导演嘿嘿一笑:“当然是借口!他们只不过为了掩盖自己的肤浅,而找一个合适的理由,用来自欺欺人,使自己对爱豆的喜欢显得高尚与体面一点罢了。” “做个假设,要是这些饭圈粉丝喜欢的爱豆都是长成我这样子,唱歌再好听,跳舞再好看,演技再动人,他们会喜欢么?” 丁一去看了看副导演的长相,默然不言。 这问题的答案明目张胆地刻在副导演的脸上。 副导演一笑,丝毫不觉难堪,接着又道:“不过您们二位不一样!您们是魔法师,靠的是尊贵稀有的魔法吃饭,无论怎样,都是前途不可限量的!” 丁一去道:“多谢你的吉言!” 副导演道:“这可不是吉言,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对了,咱们晚上有一场总彩排,明天周五八点钟,咱们的戏就要正式开演了,您二位今晚要来参加排练么?” 丁一去知道,副导演这么问的意思,就是在副导演的眼里,他和洛斐现在已经可以“耍大牌”,晚上不去参加排练了。 丁一去想到这里,觉得有趣,刚笑了笑,副导演便又道:“今天晚上不去也没关系的,明天下午还有一场彩排,可以那时候再来。” 丁一去听到副导演都这样说了,便顺口道:“好,那我们明天下午再去吧。我去和洛斐说说。” ········· ········· 丁一去回到自己与洛斐的排练室时,见到房间中竟不只一个人。 除了洛斐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十分英俊的男士,他正坐在原本丁一去的座位上,热切地向洛斐讲话。 丁一去走进来,只听见洛斐平静地说了一句:“他是我的男搭档,你想要取代他的位置,应该去找他谈谈。” 男子走过来,轻轻微笑,和丁一去握了握手:“你好,我叫卫扬,是《青年人的私奔》这部戏的男主角。” 他不等丁一去说话,便道:“是这样的,我很看好洛斐小姐的发展,所以想要为她加一些戏,但是你可能就不能再和她搭档了,可以么?你应该同意的,我想你不能为了你的一己私欲,而耽误了洛小姐的前程。” 他开口一顶“大帽子”就朝着丁一去扣来。 紧接着,他好像意识到了什么,道:“对了,你还是介绍一下自己吧。” 丁一去回答道:“你好,我叫丁一去,是《青年人的私奔》这部戏的男群众,但是不愿意把戏份让出来,并且还要请你赶快滚出我房间的演员。” 卫扬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 洛斐听到丁一去说的话,竟也罕见地笑了笑。 丁一去回到自己的位置坐下,淡淡地问道:“还要我介绍第二遍吗?该滚出去的男主角先生?” 卫扬面色转冷,指着丁一去道:“我打听过了,你只是个新手道具师,过来串戏的罢了,你这种‘职业态度’,我会让你永远做不了演员!” 丁一去摸了摸腰间放着“蜥蜴之吻”的包,道:“你再不出去,我可能会让你永远做不了男人。” 卫扬怒斥道:“你敢!” 丁一去慢慢走到他的面前,伸出手来,示意和他握手。 “不好意思,刚才我有些冲动,说了点错话。我以握手礼向你道歉。” 卫扬对丁一去转变的“态度”有些怔住,愣了一下,这才露出笑容,整了整衣领,然后稍稍抬头,满意地道:“这才是了。你一个群众演员,何必非要得罪我呢?我......” 两个人的手握在一起,突然传来“咔嚓、咔嚓”的响声。 卫扬的脸涨红得说不出话来,只能咬着牙忍住不让自己疼得叫出声。 丁一去的手掌的力量惊人,紧紧捏住卫扬的掌骨挤压,便不松手。 过了两分钟,丁一去才忽地松开手,卫扬立刻捂住手,大口喘着气,赶紧一鼓溜地逃出房间去了。 洛斐道:“你的力气很大,以前也练过?” 丁一去道:“没练过,只是比这个卫扬稍微厉害点而已。” 洛斐道:“看来副导演并没有将我们是魔法师的身份告诉他。” 丁一去道:“嗯,但是副导演说,我们晚上不用去排练了,明天下午再去。” 洛斐点了点头。 丁一去道:“今天我们各自去做各自的事吧,希望明晚合作愉快。” 第三十三章 魔法师的亲和元素 丁一去浑身泥泞,飞速奔跑,一气跑到十七楼的楼口,楼道口有人看见这样一个浑身泥巴的“怪物”,不禁惊吓不已。 “你......你是什么人?” 丁一去吐了一口嘴上的泥,闷声说着:“我刚是去救火的,结果快被烧干了,麻烦让一让。” 几个人急急忙忙让开,由丁一去往十七楼的工作室跑去了。 丁一去到工作室时,洛斐还没有回来。 丁一去随便找了块毛巾,把脸上,鼻口,与眼睛附近的淤泥擦拭干净,身上的泥巴则不再管了。 他蹲在个角落里,把技能书拿出来,察看今天自己的收获。 他的收获颇丰,包里有一本e级技能书,两本f级技能书,一本g级技能书。 e级技能书是:一本水系魔法的技能书,叫【水元素精灵】。 两本f级技能书分别是:一本【约德尔之王】与一本【音准精通】 最后一本g级技能书是:【上镜秘诀】。 丁一去看到最后一本的时候,心里还相当高兴。 他一看名字,还以为是什么上古的道家仙人,方士大贤留下的修炼法典。 “没道理啊,这种级别的法典怎么会是g级的?难道真正的高人都低调至斯,深藏不露?” 丁一去打开看过之后,才发现,原来这是一本让演员更好在“镜头”面前“上镜”的秘诀,跟道家一点儿关系都无。 “白欢喜一场。” 他又打开【水元素精灵】看了看,发现这本技能书虽是一本水系魔法技能书,然而却并不拥有什么杀伤威力。 其作用是:利用水之元素,召唤出一个能够帮忙端茶递水、捶腿揉肩、跑路送物,传递信息的水元素精灵。 而【音准精通】就很容易理解了,顾名思义,它能够让人唱歌与听歌的音准水平都提升很多。 【约德尔之王】则是能够让人很顺畅地演唱“约德尔唱法”歌曲的一本技能书。 ——约德尔唱法,原名是yodeling,是源自瑞士阿尔卑斯山区的一种特殊唱法,生动而有趣,带给人的欢乐极多,但如果唱得不好,也会被人说成鬼叫。 丁一去看了看【约德尔之王】、【音准精通】与【上镜秘诀】,认为这三本技能书倒是会对目前自己的“演艺道路”产生很大的帮助,自己不但可以演一些简单的戏,还可以转型歌手。 嚓嚓...... 门外传来有人用钥匙开门的声音。 丁一去心知应该是洛斐回来了,于是将技能书收进包里,感慨道:“爱豆之城果然是爱豆之城,出品的技能书几乎都是为了培养爱豆和明星而用的。” 门被打开,又被飞快地关上。 果然是洛斐回来了。 洛斐的样子并不轻松,她的脸还算整洁,但衣服上便有不少黑灰,右腿从大腿到脚踝一截的裤子更是被撕扯了下来,露出内里光滑的皮肤。 她进门之后,第一时间是将外衣脱去,从腋下的位置拿出一本闪着灰光的技能书来。 丁一去笑道:“最后那本e级技能书还是被你抢到了?” 洛斐道:“侥幸,但没有你收获大。” 她瞧着丁一去的一身泥泞:“你这身防火服的确很管用。” 丁一去道:“惭愧惭愧,我也只是运气好而已。” 洛斐道:“如果我没记错,你拿到的那本技能书应该是三本e级技能中的水系魔法‘水元素精灵’是不是?” 丁一去眉头一挑,道:“看来你把那三本e级技能书都记得很清楚!” 洛斐想了想,道:“嗯........你应该是亲和土系魔法的魔法师,你拿了水系魔法技能书也学不了的。你不如将它给我,我用我手里的技能书跟你作交换。” 丁一去皱着眉头,问道:“亲和土系魔法?什么意思?” “你不知道?” “嗯,你仔细说一说呢。” 洛斐解释道:“每位魔法师都有与自己亲和的元素,如果没有亲和元素的人便无法成为魔法师。” “但是一位魔法师不可能对每一种元素都能亲和,所以魔法师们会早早地就挑选好自己的道路,专注地修炼某一系的魔法。” 洛斐说完这些,又好奇地道:“你的魔法老师究竟是谁?他连这些都没告诉过你?” 她不知道的是,丁一去根本没什么魔法老师,最多有的话算一个阿莉,但是阿莉也没教他什么东西。 丁一去体内的魔法力,也就是灵力,完全是靠着“神音洗礼”而来的。 “明星楼”的火势渐渐被扑灭了下去,黑烟慢慢消散,专业的人员开始进入大楼,维修电路,检查隐患。 大楼中一片嘈杂议论,谁也没有顾及到这里的丁一去与洛斐。 丁一去思索了一会,忽然道:“你既会水系魔法,也会风系魔法?” 洛斐淡淡道:“我是可以同时与两种元素亲和的魔法师。” 她没有讲明的是,同时与两种元素亲和的魔法师是很稀少的,这也正是她当初遇到的魔法老师会收她为徒,传授她魔法的原因之一。 丁一去道:“那么你拿到的技能书是什么?” 洛斐道:“是机械精通,你换不换?” 丁一去道:“我学了之后,就可以去帮人修车了?” 洛斐看着丁一去,眼神中露出玩味之意,似在审量丁一去的无知,她慢慢说道:“你不妨先试试你能不能学会你那本水系魔法,然后再来决定要不要和我换。” 丁一去却不说话了。 他只是看着洛斐裸露出的右腿。 洛斐被这眼神盯得有些受不了,缩了缩腿,语气提高了些:“你什么意思?” 丁一去学着洛斐的口气,也慢慢地道:“你不妨先去换条裤子,然后再来和我好好谈交易,免得待会儿有人进来,以为我对你做了什么事。” 洛斐冷哼一声,将腿收到了方桌下面。 过了约莫半个小时,终于有人敲开门,通知他们可以疏散下楼,回自己的住处了。 而晚上的演出自然也取消了,暂时延迟到明天的下午。 丁一去下了楼,带着一身泥泞走在街上,途中吸引了很多的注意力,人们纷纷当他作“怪人”。 他倒是一点儿不尴尬,随口说:“这是我刚花完的妆,是为了演戏用的。” 众人这才了然,不再讶异。 洛斐则使用了风系魔法,让自己的速度变快,飞速回到了宿舍中。 丁一去抵达宿舍时,她已刚洗完了澡,换好衣服,坐在下铺的床上,用手机观看着今天那位水系魔法师使用魔法“地泉喷涌”,唤出泉流,以水浇楼,扑灭大火的路人录制的视频。 丁一去见到她,打了个招呼,也进卫生间洗澡去了。 第三十一章 突发火灾 当天下午一点半左右,丁一去便愉快地下班出公司了。 他决定先搜集一些资讯来深入了解这个世界的组成。 丁一去发现自己的手机还能用,只不过需要新办理一张“爱豆之城”的电话卡。 他花了一角钱的爱豆币,办理了电话卡,并且支付了当月的话费之后,替代自己原本的电话卡,获得了新的电话号码。 他找了个茶厅,点上杯茶,慢慢一边喝茶,一边用手机察看各类资讯。 尤其是关于“魔法师”记载的这一部分讯息,正被丁一去大量地浏览着。 丁一去发现,在这个世界中,“魔法师”的地位很高。 爱豆之城中有一个由十三位魔法师组成的圆桌会议组,他们负责着爱豆之城的治安问题。 爱豆之城人来人往,鱼龙混杂,每一周都会从各地涌来大批大批的观众,治安原本就是一个大问题。 但是在十三位魔法师的治理下,爱豆之城的治安却一向都很好。 丁一去看了一些关于他们的视频,确定他们的确有一些法术修为,都掌握了部分元素的魔法,是货真价实的魔法师。 ——“魔法师”可不是指那些仅仅会一些“生活类技能”的人。 比如说丁一去所会的“睡眠术”,如果仅仅只会这门“技能”的话,那便不足以使他被人称作一位魔法师。 真正的魔法师需要掌握灵力,要至少精通一种元素,如“水”、“火”、“土”、“风”等等元素类的魔法。 这才能被称作是“魔法师”。 丁一去看了一下午,觉得眼睛有些累了,于是放下手机,往远方看了看。 今天是星期四,爱豆之城街上的人还不算很多。 他随眼一看,竟看到了一个眼熟的人,那人是与丁一去、洛斐一同来的“范佑”。 范佑蹦蹦跳跳,在街道上四处游走,转眼就消失不见了。 他溜达的速度相当之快,也像是拥有着某种与“速度”有关的异能。 丁一去道:“他怎么混进来了?” 要知道,城外的售票员本来是不允许范佑和朱志忠在周中进城的。 丁一去没有太在意,而是继续浏览一些别的信息。 到了晚上,他回到宿舍,发现洛斐并不在这里。 丁一去等到晚上十点钟左右,明白洛斐昨夜和自己一起同睡上下铺,没有睡好,今夜大概是不会再回来休息了。 于是他躺在床上,自在而睡,一夜无话。 ········· ········· 第二天早上,丁一去来到明星楼的第十七层的排练室。 洛斐早早地就在那里坐着,正对着镜子在化妆,她的精神很不错,昨夜显然是睡了个好觉。 丁一去问候了一句:“早上好。” 洛斐应了一声。 丁一去道:“我们早上再排两次戏,然后下午去总彩排,晚上就上台表演了。” 洛斐道:“嗯,我们.......” 恰在这时,镜子前的化妆灯突然熄了。 洛斐按了按开关,发现灯光还是没有动静。 “停电了?” 丁一去往门外看了看,周围的同事们也都纷纷走了出来,每一间工作室都停电了。 “怎么会停电呢?” “这可是周五啊!人最多的时候,现在怎么能停电?” “.........” 同事们纷纷抱怨起来。 而后一位大楼经理样子的人出来,安抚大家,并表示他会立即去察看停电原因。 又过了十五分钟左右,电还没有来,反而是丁一去闻到了一股焦臭的味道。 “什么东西烧焦了?” 丁一去在房间里看了看,并没有任何东西燃烧。 他与洛斐互视一眼,一齐走出房间,便听到外面有人在大喊:“着火了,着火了!大家快跑!” 洛斐皱眉道:“起火了?” 一缕缕黑色的烟雾从下方升起,飘到了窗户的上方。 洛斐贴着窗户低头一看,果真是起火了,而且看样子火势还不小。 看见起火,一股股焦味上冲,明星楼中的人都乱成一团,电梯停止运行,有的想要走楼梯下楼逃生,才走到十五楼,便被浓烟熏了回来。 洛斐脸色还是很平静,但语气中已没有那么坚定,问丁一去道:“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丁一去道:“等。” 洛斐道:“等什么?” 丁一去道:“等人来灭火呀。” “这里是明星楼,又是全爱豆之城最重要的明星剧场在这里,失火这么大的事情不可能没有人管。” 丁一去认为,这场火必定会以最高的效率被扑灭下去的。 洛斐听到丁一去这样对她解释,心态放缓了不少,道:“要是等不到人呢?” 丁一去笑道:“那咱们就各凭本事逃生了。” 他在听到火起的第一时间,其实已在思索逃生的办法。 他可以使用“泥沼束缚”召唤出柔软的淤泥,使其铺满楼道,然后再用大量淤泥包裹住自己身躯,再凭借惊人的速度,一口气冲到楼下去。 他甚至还可以利用自己矫健的力量与敏捷,利用一层层的窗台往下跳,再用手臂的大力撑住下一层的窗台;其间也能利用蜥蜴之吻的锋利,插入大楼的楼面,来稳住下跳时自己的身体。 那样的话,他的受伤概率也会减低不少。 但是丁一去认为,并不需要他来完成这些“高难度操作”。 他相信,这场火灾,只要不是有人设计刻意为之,火势很快就会被扑灭下去的。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 火势没有被灭,反而更严重了。 浓烟弥漫在十三楼到十六楼之间,应急救援队在抢入火中救人。 救火的车子也驶到了楼下。 天上的直升机盘旋,正在寻找降落点,打算空陆两条线同时救援。 这时候,有人忽然叫道:“十六楼也起火了!明星大人们号召大家去扑救十六楼的火,那里的宝书极其重要!” 十六楼是售卖许多“技能书”的地方,十六楼所有的技能书加起来的价值之大,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众人有些想要往楼下去救火的,但是却被浓烟熏了回来。 更何况,众人手里也没有太多可以救火的工具! 丁一去突然开始脱衣服。 洛斐惊问道:“你干什么?” 丁一去道:“快死了,最后打算和你快活快活!” 洛斐眼神一变,杀机毕露,口中默念咒语,已打算防卫自身。 但是丁一去已放下外衣,一言不发,飞快地走出了门去。 洛斐望着窗外滚滚升起的烟雾,又想了想丁一去离去的背影,竟也出了门。 两人一前一后,目标竟都是一样的,都是第十六层楼。 第三十四章 水元素精灵 丁一去从卫生间出来之后,擦干头发,走到床边,沿着梯子攀上去。 在丁一去抬脚攀上去的一瞬间,洛斐已从床上坐起来,到了另一边的椅子上靠着。 “你满身泥巴,能忍到现在才洗,也是厉害。” 洛斐随口说道。 丁一去道:“这算什么,以前我还有更脏的时候,那也不算什么。” 洛斐看着丁一去,奇道:“你真是捡破烂的?” “如假包换。可惜就算你想换,恐怕也换不掉我这个室友了。” 丁一去坐在床上,微笑看着洛斐。 洛斐摇头道:“我待会儿要出去,晚上也不在这里留宿了。” 丁一去道:“好的。” 他没有问洛斐出去是干什么的。 但是洛斐仍说道:“你应该和我一起去的,我出门去看看今天的监控有没有把我们两个的行径拍下来。” 丁一去也点头,他也考虑到了这是个隐患。当时虽然火势很大,虽然满屋子都烟雾缭绕,但若是调出监控,多半还是能辨别得了他们的身影。 洛斐道:“只是这需要动用一些特殊手段了。” 丁一去道:“不必。你就说你丢了东西,要调监控找一找。如果它因为断电,火灾或其它原因,没有监控可调,那我们就暂时安全。” “如果它的监控画面很清晰,那么我们就可以果断跑路了。” 洛斐道:“这方法很不错!但是如果我去的时候,他们已经调出了监控,看到了人,我岂不是就自投罗网?” 丁一去笑道:“那你就可以马上交出你拿的‘技能书’,说你是来自首的。” 洛斐白了他一眼。 丁一去叹了口气,下了床,说道:“我和你一起去吧。你行动,我接应。谁叫我们是好搭档呢?” ········· ········· 两个人往明星楼跑了一趟,这时候明星楼已经被封锁,站在外面的有执法的人,也有那位使用水系魔法灭掉大火的魔法师。 那是一位老妪,有将近七十岁的年纪了,满头白发用一团绯红色的发圈扎起,穿着白色的大长袍,看起来慈祥温和,正与执法的人在交流沟通。 “我想报案!” 洛斐走过去,向封锁大楼的执法人说在大火之后,发现自己很重要的物品丢失了,想要取调监控察看。 执法人很强硬地告诉她,现在不能为她处理这件案子,因为他们有更重要的事情正在商议。 这时,那位魔法师老妪看见洛斐,却笑着朝她招了招手。 “孩子,你有什么困难吗?” 洛斐学着别人的称呼,也道:“魔法师大人,我一件很重要的物品遗失在了大火之中,很可能是在第十六层楼丢的,我想看看监控,能不能找到一些线索。” 魔法师老妪道:“可惜十三楼到十六楼的监控都在大火中被人破坏了,现在谁也看不见监控画面。” 洛斐假装露出难色,道:“啊......这样吗?这个人太可恶了,请你们一定要抓住他!” 魔法师老妪笑道:“不但我会出手,其他的魔法师也会赶来的,放心,放火的那人跑不掉的。” 洛斐点了点头,又说了几句称赞的话,这才走回来,回到丁一去旁边。 丁一去赞道:“看来我们安全了。你刚才的表演很不错嘛,活生生把冰山冷美人演成了一个娇柔可爱的小姑娘。” 洛斐听到这话,又立即恢复了那种冷淡的语调,道:“看来我们可以回去了。” 丁一去笑道:“你真适合当爱豆。” 两个人一路往回走,途中,丁一去忽然问洛斐:“你与那个黑袍人交过了手,他什么水准?” 洛斐用了简单的八个字评价:“灵活有余,力量不足。” “但是......” “但是什么?” 洛斐有些犹豫,又道:“我觉得他很像和我们一同进来的范佑。” 丁一去惊讶道:“范佑?” 他突然想起了昨天下午在喝茶的时候,曾看见过这个人——范佑的确用办法混入了爱豆之城之中。 “你这样说好像有些道理......他当时的表现是认得你一样的。而爱豆之城中能认得我们的人屈指可数。” 洛斐道:“更重要的是他的眼神。” “眼神?” 洛斐道:“他的眼神和范佑看我的眼神几乎一样!” 丁一去道:“什么眼神?” 洛斐淡淡道:“就是表面上对我有些淡淡的畏惧,但心底却极想和我上床的那种眼神。” 丁一去道:“这你也看得出来?” 洛斐道:“不是看出来的,是感觉出来的。” “那你说说,我对你是什么眼神? 洛斐不再说话了。 她朝着与丁一去不同的另一个方向走去:“我不回宿舍去,你自己回去吧。” ········· ········· 幸好洛斐没有回来,因为这一夜,整间宿舍都充满了丁一去大声朗读的声音。 ——他本着不学对的,先学贵的,第一本先读的是e级技能【水元素精灵】。 他也想看一看,是否真如洛斐所说,魔法师对于元素有所亲和,有的魔法能学,有的则不能学。 依然是念出那些技能书上的文字: —————————————————— 啊,一滴水 我是一滴水 来自大海,流遍四方 我是一滴水 我很渺小 但是,我的同胞和我一起,汇成了大海 不要问我从那里来 也不要问我到哪里去 我是一滴水 渺小的水,精灵一般的水。 —————————————————— 丁一去花了一晚上的时间,读到半夜,才堪堪将这本技能书读完。 读完之后,技能书中的文字化作点点蓝色的光点,如同清水一般涌入他的脑袋与身体,使熬夜的他变得清醒。 “学会e级技能【水元素精灵】。” “【水元素精灵】:e级技能。可以帮你捶背揉肩,端茶倒水,甚至洗澡。观赏性极高,实用性不强。拥有了它,你就可以成为一个懒惰的人。” 丁一去在学习水系魔法上面,并没有遇到任何阻碍。 他还是学会了。 接着,他心意一动,念出法咒,水元素不断聚集,一个蹦蹦跳跳,活泼可爱的水元素精灵立刻出现在了身边。 这个水元素精灵只有半米多高,十分小巧,拥有双手,却没有脚,也没有眼睛嘴巴。 它朝着丁一去鞠了个躬,然后便候在一边,等待丁一去给他命令。 丁一去道:“你将那个杯子帮我递过来。” 水元素精灵挪动着自己的水流躯体,挪动的速度还不算慢,不过几秒钟就把一个杯子稳稳当当地托了回来。 丁一去接过杯子,杯口上还微微有些湿润。 他喝了口水,自语道:“难道我也是双系魔法元素的亲和者,水土皆服,还是说........” 第三十二章 提前消费技能书 第十六层楼口。 丁一去来到这里之后,他严重怀疑,这才是真正起火的地方。 因为这里的火烧得实在太凶猛。 滚滚的黑烟从十六楼下直涌进楼道口,往十七层楼钻了进来。 十七楼的楼口并没有关闭,因为人们担心还会有幸存者从十六楼逃到十七楼来。 丁一去来到这里时,身后有人叫住了他:“别下去,下面危险!” 他一回头,看见有个穿着制服的男人在叫他。 而他还发现,洛斐像是一道风一样地,也跟在他身后。 男人又道:“你们别下去,下面火势很大!” 丁一去立即应说道:“我们去救火!” “你们.......” 丁一去不等那人拦阻,便冲了下去。 他一口气冲到十六楼的楼口,发现里面火焰滚滚,烧得正烈。 黑烟打在人的脸上,让人口鼻受呛,呼吸困难。 丁一去停在这里,往旁边一看,正好迎上了洛斐的眼神。 她仍然紧跟着丁一去的。 “你也来了?” 洛斐问道:“你来这里,是想趁机窃取十六楼的技能书?” 丁一去摇头道:“看你有文化的样子,却不会说话,这怎么叫窃取?这叫提前消费,等我以后成了明星,有钱了,再把这些钱付给他们就是。” 他站在火海之外,视线逡巡,正在寻找一条抢入远方火中的最佳路线。 丁一去忽问道:“你也是来拿技能书的?” 洛斐手掌心发出阵阵冰冷的气息,然后捂住口鼻,说道:“是又怎样?你准备怎么去拿?就这么冲进火海里?” 丁一去笑道:“所以我说,各凭本事。” 丁一去的手往地上一按,口中念出魔法咒语,一层层淤泥在地面涌现出来。 随即他心意一动,使淤泥往自己的身躯缠绕而上,不过多久,他的整副躯体便被厚厚的淤泥所包裹着,只露出眼睛处两点亮光。 洛斐在一旁看呆了眼:“魔法还能这么用么........” “你这样子又怎么行动呢?” 她的话没问完,丁一去已急速冲了出去,其身手之矫健,一点儿没有受到淤泥的影响! 洛斐冷哼一声,也念出魔法咒语,手掌心发出的寒冷气息越来越重,包裹住了她绝美的脸庞,又往下蔓延,渐至全身。 她不止会风系的魔法,竟也会用水系的冰魔法! 她腿上带风,观望了一阵,一咬牙,也冲进了火海去! ········· ········· 第十六层楼很安静,已没有一个活人了。 所有原本在十六楼的人,要么被被烧得躺在地上不知生死,要么往十七楼上走了,要么往十五楼下跑了。 丁一去用淤泥完全包裹住了身体,但还是能感受到外面熊熊火焰燃烧时腾起的温度。 他已屏住呼吸。 他获得的“第三朵小红花”极大强化了他的五脏六腑,其中也包括肺与呼吸系统。 所以如果是让他打坐憋气,坚持二十分钟都没有任何问题。 而一边运动,一边屏住呼吸的难度虽然更大,但丁一去自认为在十分钟之内,自己应该也能拿到想要的技能书了。 丁一去凭借自己昨天在这里看到的技能书的记忆,直奔十六楼的中心处而去,他的目标是那三本e级的技能书! 哗! 外面的火焰越烧越旺,幸好明星楼的房屋结构还算稳定,一时之间没有发生什么坍塌。 丁一去飞快地往技能书的售卖大厅的中心冲去。 但当他越往深处走,越惊奇地发现,里面的火势居然要比外面小上不少! 丁一去心里隐隐觉得不对,暗暗猜想:难道是里面太空旷,没有燃火之物,所以火势很小?还是说其他魔法师盯上了里面的技能书,所以提前扑灭了火? 盛放三本e级技能书的柜台前确实空旷,这三本技能书是独尊于此地,不与别的技能书摆在一起的。 除了有个多余的人已经在那里站着,其余什么东西都没有。 那是个身穿黑衣,用斗篷将自己浑身都笼罩起来,脸上还戴着防毒面罩,看不清样子的人。 丁一去唯一能看出的是他个头不高,身材也不胖。 他正在用一块铁锤敲打着坚硬的防弹玻璃,试图将玻璃敲碎,取出里面摆放的技能书! 三个柜台,三块防弹玻璃,里面静静躺着三本e级技能书。 丁一去不声不响地走过去,走到另一面玻璃前,掏出“蜥蜴之吻”,用力插进了另一块玻璃中。 哧! 蜥蜴之吻的确锋利! 只一下,便将玻璃切开一个口子。 丁一去继续连切了四刀,划破一个正方形的口子,将手伸进去,立把技能书抢了出来,一眼也不看,径直揣进了口袋里! 这时,那黑袍人用大锤,也将玻璃砸碎,取得了一本技能书。 黑袍人取了技能书,抬起头来,乍然见到一身泥巴的丁一去,也吓了一大跳。 随即,他定下神来,脸上的防毒面具一动一动,瓮声瓮气地道:“朋友,电闸是我关的,这把火也是我放的,你半路拦胡,取一本就够了,让我取两本走,怎么样?” 丁一去不说话。 他正憋着气,口鼻都被淤泥敷住,当然不肯开口说话。 “不行。剩下一本我要了!” 一个女声响起。 这时候,洛斐赶了过来,一记风刀打在玻璃上,击得玻璃支离破碎,凹陷下去一大块! 黑袍人忽然叫道:“是你!?” 洛斐看向黑袍人,冷冷道:“你认得我?” 她一只手捂着口鼻,却将凝聚成形的“风刀”附在另一只手上,和黑袍人过起了招。 黑袍人抡起大锤,一顿乱敲,却居然有些不是洛斐的对手! 丁一去看了他们一眼,心知这最后一本技能书必定不好争抢,于是把目光投向了其他柜台。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 丁一去认为,与其三人苦争这仅剩下的一本e级技能书,倒不如多拿几本f级的技能书好。 洛斐和黑袍人尚在打斗,丁一去却赶忙奔向了远处的其他柜台。 他依旧用蜥蜴之吻快速切割玻璃,动作很快,在柜台之间来回奔走,几乎是十几秒钟便取走一本技能书。 同样,他仍是看都不看到底是什么技能书,直接便往腰间的包里塞。 过了半分钟,他拿到第三本技能书的时候,突然听见明星楼下有一个巨大响亮的声音,借助话筒扩音,传入明星楼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魔法师大人来了。大家不必害怕了!” “魔法师大人来了。大家不必害怕了!” “魔法师大人来了。大家不必害怕了!” 这句话连响起了三遍。 所有吵闹的声音果然都渐渐安静下来。 这时候,只听下面有个温和的老妇声音道:“地泉喷涌!起!” 明星楼的最底部,从八个方向,分别直冲起一股水柱。 水柱笔直冲天,升至高空,水流清澈而有力! 八道水柱从各个不同的方向,弯曲着往明星楼上浇灌,水流不断涌来,就像是在灌溉一株巨大的植物。 哗啦啦! 这是水系魔法。 火势在这种强势的水流浇盖下,迅速得到了压制! 由上至下,阵阵烟雾扑起,火势为之一减。 在火势大减之下,十七楼果真有勇敢的救火者,端着水盆水桶朝十六楼来察看情况。 丁一去心知做这种“提前消费”的事,绝不能被人发现,于是摸摸包里的四本技能书,也不管洛斐两人,赶紧朝另一个出口溜去,回到十七楼了。 第三十五章 风魔法与舞 又是一夜过去。 明星楼发生火灾的事情传遍了大街小巷,登上了版面头条,人人皆知。 所有从外地赶来观剧的游客们大都滞留在爱豆之城中,等待明星剧场的通知。 “怎么办?我见不到我的爱豆哥哥了吗?” “啊,女神今天不演出?” “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剧目的表演啊?” “···········” 在纷纭的议论之下,明星剧场终于给出了答复——演出继续。 周五晚上黄金档的演出将挪到周六的下午;而周六下午的演出则挪到本来没有剧演的周日的早上。 这样的日程变化是为了照顾到演出的热度与精彩度,刻意将精彩的演出留到较好的时间里,而提出的没有办法的办法。 丁一去和洛斐也接到了下午去演出的通知。 但是他们两个还没有参加过一次完整的总彩排。 二人早上赶到明星剧场,更多的人是在做安全的排查工作,副导演请他们赶快化妆,然后准备下午的演出。 “两位魔法师大人,我暂且还没有公开您们的魔法师身份,是为了到时候给所有人一个惊喜,请您们尽情使用你们的魔法,让整个明星剧场沸腾起来吧。” 丁一去和洛斐点头。 化妆花了不少时间,重新协调演员也很费功夫,并且剧组还要配合严格的安检工作。 不一会儿已到了中午。 中午休息的时光反倒是令人最焦虑的时刻,所有的演员都有些紧张,尤其是《青年人的私奔》剧组,下午场一共安排了两个剧,他们是第一个。 丁一去倒是一点儿不紧张。 他随处乱逛着,走到剧场中,欣赏着这个万人剧场的恢弘大气。 明星剧场能坐下一万位观众,舞台顶上设置的灯光有一百二十多种,各种需要的道具,只要你提前给道具组讲,几乎没有他们做不出来的。 此时观众还未入场,剧场十分空旷。 在这时,一个戴眼镜的男人叫住丁一去,问道:“你是丁一去先生吗?是查尔德先生安排做道具师的那位?” 丁一去道:“是。” “哦,你好,我是道具组的总负责人,也是明星剧场理事会成员之一,我叫房博。” 丁一去上前与他握手:“你好你好。” 房博微笑道:“你马上要演出了是不是?等你演出完,你再到我们道具组报到吧。” 丁一去道:“嗯,好的。” 房博道:“你以后是我们道具组的人,待会儿你表演的时候,我会叮嘱他们给你最完美的灯光与最佳镜头的。” 丁一去失笑:“多谢多谢。” 两人聊了一阵,丁一去随即离开。 到了下午,观众们提前进场,主持人拉开帷幕,演出还是顺利开始了。 ········· ········· 丁一去和洛斐候在后台。 现在还没有到他们出场的时候。 他们的戏几乎都是他们两个人自己演的,只有最后几秒钟,男女主角也会出场一下,但和两人没有任何的对戏。 所以虽然没有参加总彩排,但是无伤大雅,仍可演出。 丁一去和洛斐坐在后台,听见前台不断有掌声与惊呼响起。 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轮到他们出场了。 洛斐抹着鲜艳的唇红,化着紫色的眼影,眼角勾画,仿若一双翅膀,虽是浓妆,仍掩盖不住她五官本来的冷艳与美。 她穿一身红色的连衣裙,踏着高跟鞋,当台上的灯光聚焦在她身上时。她已立在舞台中央。 她在独舞。 洛斐的美丽立即迎来了全场的瞩目。 她的舞蹈动作虽然简单,并不华丽,然而配合上音乐与灯光,使她仿佛化作一位带着诱惑的天使,让看见她的人都忍不住要爱上她! 在音乐声中,丁一去也出场了。 丁一去出场之时,舞台的灯光立即变换,变成海蓝色,偏淡一些,没有此前那样浓烈。 “美丽的女孩,我可以邀请你跳一支舞吗?” 这是丁一去的台词。 洛斐则道:“卡尔派你来追杀杰克,你怎么还不去?” “不急,他逃不掉的。跳完这支舞,我再去杀他。” 丁一去已伴着音乐,搂住了洛斐的腰。 他这一次听了副导演的指导,手掌贴得很紧,能感受到洛斐柔软的肌肤。 洛斐忽轻佻地笑了一声。 她手掌凌空一旋,一阵风突然从她手间出现,就好似一把刀的诞生。 哗。 她看起来是要去勾住丁一去的脖子,但这把青色的“风刀”也如影随形,掠了上去。 “哇!” 观众一阵惊呼,他们没有人看清楚那把刀是怎么出现的,这时大家还以为这是“魔术”。 而丁一去轻轻挽住洛斐的手,将她的手往下方移去。 “怎么了?你不想我搭你的脖子么?” 于是洛斐的刀又往丁一去的腰间划去。 丁一去又牵住她的手腕,使她的身躯旋转了一圈,那把风刀自然也没能落在丁一去的身上。 “不要调皮。” 咔! 风刀反而斩在一旁的酒桌上,将其斩出了一个大缺口! “这是......” 这时候有眼尖的观众已看出,这不是道具刀,而是真的刀,可远远地望去,这青色的刀又似透明的一样,很难捉摸。 洛斐身子转了一圈后,挥着风刀,又朝丁一去斩来。 丁一去灵活地躲开,风刀劈在他身后的道具墙上,竟将其一击而穿。 “哇,效果很逼真啊!” “是啊!” 观众们认为这舞台的打戏设计得很好。 但是丁一去瞧见这一幕,心里却在暗骂:“这女人为了我搂了一下她的腰,就真的开始对我动真格了么?” 丁一去表面上不动声色,仍和洛斐继续这一场“惊险”的演出。 这支舞跳了一分钟左右后,丁一去忽从怀中掏出三朵玫瑰花,送到洛斐的面前。 洛斐接过玫瑰,将花瓣一朵一朵撕下,随手丢开,表示不爱。 可是神奇的是,这些玫瑰花瓣并不下落,反而一朵一朵排列着,飘浮在了洛斐的裙摆附近。 有些观众觉得不对劲了。 因为他们看不出任何魔术的痕迹。 当三朵玫瑰撕完,花瓣飘零,洛斐一动,所有的红色花瓣都随着她的裙子舞动了起来,如同一群欢快的花瓣精灵! 玫瑰随风而舞,旋转起来,飞扬在洛斐身周。 这同样是洛斐的风系魔法:“旋风术”。 丁一去伸手去触碰花瓣,却被那魔法的边缘割到,手掌被划破一道口子,滴下鲜血。 洛斐轻声叮嘱:“玫瑰有刺,你可要小心了。” 随着这一声音的响起,全场的观众都深深地被洛斐所吸引住了。 什么有没有文身,什么黑帮不黑帮,什么追杀不追杀,火并不火并,都已不重要了。甚至男女主角的光芒都完全被掩盖了下来! 音乐渐到尾声,洛斐一支舞也将跳罢。 她顺手将身边的玫瑰一送,那些玫瑰全都化作一枚枚可以伤人的“飞花”,朝着丁一去涌去。 丁一去哼了一声,高高跳起,腾在空中,躲开飞花,然后又半蹲着落地,落在洛斐面前。 “你想要伤我,我也整一整你。” 按照原本的剧情,本应该是丁一去使用“泥沼束缚”,将自己和洛斐的脚都束缚住,纠缠在一起,示意他们永不分离。 但也就因此错过了追杀男主角“杰克”的好时机。 然后男主女角的身影出现,在舞台后方奔跑离去,完成逃脱。 丁一去此时却偏偏改了剧情。 落地之时,他的手按住地面,洛斐的脚下立刻出现了一团泥沼,但丁一去自己的脚下却没有。 泥沼紧紧缠住洛斐的高跟鞋,令她动弹不得,无法行动。 丁一去慢慢走过去,牵起洛斐的手,轻轻一拉。 洛斐身子一倾,整个人立即倒去,丁一去顺势一把将她的娇躯接入怀中! “铿!”的一下,音乐这时也响起了最后几个音,他们的戏就此结束! 观众中爆发出巨大的掌声与欢呼,同时还有人高叫: “魔法!这不是魔术!是魔法!” “绝没有魔术可以凭空在舞台上变出淤泥的!” “我的魔法师爱豆大人!” 第三十三章 魔法师的亲和元素 丁一去浑身泥泞,飞速奔跑,一气跑到十七楼的楼口,楼道口有人看见这样一个浑身泥巴的“怪物”,不禁惊吓不已。 “你......你是什么人?” 丁一去吐了一口嘴上的泥,闷声说着:“我刚是去救火的,结果快被烧干了,麻烦让一让。” 几个人急急忙忙让开,由丁一去往十七楼的工作室跑去了。 丁一去到工作室时,洛斐还没有回来。 丁一去随便找了块毛巾,把脸上,鼻口,与眼睛附近的淤泥擦拭干净,身上的泥巴则不再管了。 他蹲在个角落里,把技能书拿出来,察看今天自己的收获。 他的收获颇丰,包里有一本e级技能书,两本f级技能书,一本g级技能书。 e级技能书是:一本水系魔法的技能书,叫【水元素精灵】。 两本f级技能书分别是:一本【约德尔之王】与一本【音准精通】 最后一本g级技能书是:【上镜秘诀】。 丁一去看到最后一本的时候,心里还相当高兴。 他一看名字,还以为是什么上古的道家仙人,方士大贤留下的修炼法典。 “没道理啊,这种级别的法典怎么会是g级的?难道真正的高人都低调至斯,深藏不露?” 丁一去打开看过之后,才发现,原来这是一本让演员更好在“镜头”面前“上镜”的秘诀,跟道家一点儿关系都无。 “白欢喜一场。” 他又打开【水元素精灵】看了看,发现这本技能书虽是一本水系魔法技能书,然而却并不拥有什么杀伤威力。 其作用是:利用水之元素,召唤出一个能够帮忙端茶递水、捶腿揉肩、跑路送物,传递信息的水元素精灵。 而【音准精通】就很容易理解了,顾名思义,它能够让人唱歌与听歌的音准水平都提升很多。 【约德尔之王】则是能够让人很顺畅地演唱“约德尔唱法”歌曲的一本技能书。 ——约德尔唱法,原名是yodeling,是源自瑞士阿尔卑斯山区的一种特殊唱法,生动而有趣,带给人的欢乐极多,但如果唱得不好,也会被人说成鬼叫。 丁一去看了看【约德尔之王】、【音准精通】与【上镜秘诀】,认为这三本技能书倒是会对目前自己的“演艺道路”产生很大的帮助,自己不但可以演一些简单的戏,还可以转型歌手。 嚓嚓...... 门外传来有人用钥匙开门的声音。 丁一去心知应该是洛斐回来了,于是将技能书收进包里,感慨道:“爱豆之城果然是爱豆之城,出品的技能书几乎都是为了培养爱豆和明星而用的。” 门被打开,又被飞快地关上。 果然是洛斐回来了。 洛斐的样子并不轻松,她的脸还算整洁,但衣服上便有不少黑灰,右腿从大腿到脚踝一截的裤子更是被撕扯了下来,露出内里光滑的皮肤。 她进门之后,第一时间是将外衣脱去,从腋下的位置拿出一本闪着灰光的技能书来。 丁一去笑道:“最后那本e级技能书还是被你抢到了?” 洛斐道:“侥幸,但没有你收获大。” 她瞧着丁一去的一身泥泞:“你这身防火服的确很管用。” 丁一去道:“惭愧惭愧,我也只是运气好而已。” 洛斐道:“如果我没记错,你拿到的那本技能书应该是三本e级技能中的水系魔法‘水元素精灵’是不是?” 丁一去眉头一挑,道:“看来你把那三本e级技能书都记得很清楚!” 洛斐想了想,道:“嗯........你应该是亲和土系魔法的魔法师,你拿了水系魔法技能书也学不了的。你不如将它给我,我用我手里的技能书跟你作交换。” 丁一去皱着眉头,问道:“亲和土系魔法?什么意思?” “你不知道?” “嗯,你仔细说一说呢。” 洛斐解释道:“每位魔法师都有与自己亲和的元素,如果没有亲和元素的人便无法成为魔法师。” “但是一位魔法师不可能对每一种元素都能亲和,所以魔法师们会早早地就挑选好自己的道路,专注地修炼某一系的魔法。” 洛斐说完这些,又好奇地道:“你的魔法老师究竟是谁?他连这些都没告诉过你?” 她不知道的是,丁一去根本没什么魔法老师,最多有的话算一个阿莉,但是阿莉也没教他什么东西。 丁一去体内的魔法力,也就是灵力,完全是靠着“神音洗礼”而来的。 “明星楼”的火势渐渐被扑灭了下去,黑烟慢慢消散,专业的人员开始进入大楼,维修电路,检查隐患。 大楼中一片嘈杂议论,谁也没有顾及到这里的丁一去与洛斐。 丁一去思索了一会,忽然道:“你既会水系魔法,也会风系魔法?” 洛斐淡淡道:“我是可以同时与两种元素亲和的魔法师。” 她没有讲明的是,同时与两种元素亲和的魔法师是很稀少的,这也正是她当初遇到的魔法老师会收她为徒,传授她魔法的原因之一。 丁一去道:“那么你拿到的技能书是什么?” 洛斐道:“是机械精通,你换不换?” 丁一去道:“我学了之后,就可以去帮人修车了?” 洛斐看着丁一去,眼神中露出玩味之意,似在审量丁一去的无知,她慢慢说道:“你不妨先试试你能不能学会你那本水系魔法,然后再来决定要不要和我换。” 丁一去却不说话了。 他只是看着洛斐裸露出的右腿。 洛斐被这眼神盯得有些受不了,缩了缩腿,语气提高了些:“你什么意思?” 丁一去学着洛斐的口气,也慢慢地道:“你不妨先去换条裤子,然后再来和我好好谈交易,免得待会儿有人进来,以为我对你做了什么事。” 洛斐冷哼一声,将腿收到了方桌下面。 过了约莫半个小时,终于有人敲开门,通知他们可以疏散下楼,回自己的住处了。 而晚上的演出自然也取消了,暂时延迟到明天的下午。 丁一去下了楼,带着一身泥泞走在街上,途中吸引了很多的注意力,人们纷纷当他作“怪人”。 他倒是一点儿不尴尬,随口说:“这是我刚花完的妆,是为了演戏用的。” 众人这才了然,不再讶异。 洛斐则使用了风系魔法,让自己的速度变快,飞速回到了宿舍中。 丁一去抵达宿舍时,她已刚洗完了澡,换好衣服,坐在下铺的床上,用手机观看着今天那位水系魔法师使用魔法“地泉喷涌”,唤出泉流,以水浇楼,扑灭大火的路人录制的视频。 丁一去见到她,打了个招呼,也进卫生间洗澡去了。 第三十六章 泥男神与风美人 演出落幕时,已没有人在乎男女主角是谁,他们的位置在哪儿,他们的故事如何发展。 所有人的议论中心都集中在丁一去与洛斐身上。 他们讨论着魔法是多么多么神奇、多么多么美丽、多么多么炫目、多么多么精彩、多么多么了不起。 有的人甚至已经给洛斐取了昵称,叫“风美人”,叫丁一去“泥男神”。 丁一去演完之后,就下了楼,坐在十六楼的座位上,听着这个称呼,怎么看怎么别扭。 “泥男神,泥中的男神......怎么搞了个这名字?早知道我把水元素精灵召唤出来了,还能混个好听点的。” 但是他也知道,若立即动用“水元素精灵”的魔法,那么很可能会被人发现自己参与过大火中的“十六楼失窃案”。 这个案子同样热度也很高,在丁一去与洛斐演出之前,这场大火与技能书失窃案一直在热搜的顶端。 导演在十七楼明星剧场的休息区接受媒体的采访。 他满口胡言地解释这场戏的魔法设计,说他们的戏目与魔法师的配合完美无缺。 而在明星剧场的后台,那位《青年人的私奔》戏的男主角卫扬很生气,将剧本摔到副导演的面前。 “这是抢戏,搅戏,他们明明是两个配角,凭什么把我的风头全都抢光了?这样一来,观众就都看他们,不看我了!” 副导演淡淡地道:“你管得了戏怎么演,你还管得了观众爱看谁吗?” 卫扬道:“那这后面的剧情怎么说?!他们擅改剧情,这个丁一去的脚要是没被泥水缠住,他为什么不来追杀我?后面的戏怎么圆回来?” 他知道这一块的设计,只是不知道丁一去竟是用“魔法”来完成的! 副导演道:“怎么圆?不需要圆!因为人家是真正的高贵的魔法师,不屑于杀你罢了。这理由太好找了。反正现在的观众不会管剧情如何的,他们看颜值和魔法就够了!” 他站起身来,拍拍卫扬的肩头:“小卫啊,我知道你有情绪,也知道你偷偷找过洛斐小姐。但是你要知道,你和人家之间的差距!” “人家两位都是尊贵的魔法师,前途不可限量。你不过是个二线的爱豆,怎么比得过人家?” 卫扬听了这话,冷笑道:“魔法师,也不过如此。魔法师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爱豆的时代,所以这座城才会在七年前改名叫‘爱豆之城’!” 副导演闻言,竟觉得有些耸然:“你这是什么意思?魔法师大人可不是我们应该冒犯的!” 卫扬反问他道:“魔法师在城中供职能赚多少钱?成为爱豆能赚多少钱?!这年头,有钱才能为所欲为!” 副导演冷冷地看了他一眼,道:“今天的对话我会保密。我劝你好自为之,不要误入歧途!” 卫扬“哼”了一声,走出了后台去。 ········· ·········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明星剧场出现两名“魔法师爱豆”的话题仍然火热,在爱豆之城的大街小巷中流传。 而且很快就流传到了其它的各个城镇中去。 “这魔法师不止会魔法,而且演戏还好,跳舞也好看,长得这么美丽,实在太难得了吧。” “是啊!就是和他搭档的男魔法师好像就比较一般。” 丁一去看到这条评论,气不打一处来。 他又接着往下看。 “他长得虽然一般,但是气质好啊!你看看这缕随风扬起的发丝!” “还有他的腿,也很长!” “对对,还有他眼睛.......” 丁一去看得这里才算满意。 虽然他知道,这不过是所谓的“爱豆滤镜”而已。 只要你被认定成别人的爱豆,无论你做什么事情,那都是好的了。任何有敢攻击你的人,都会受到严厉的谴责。 连他的评论下面都是这样,洛斐便更是了。 洛斐已被捧成了万里挑一的女神。 她的热度一窜而爆,一时之间,不亚于爱豆之城的一线爱豆。 爱豆之城,南城的边缘处。 房博正在向查尔德汇报一些事情。 房博不但是道具组的总负责人,而且也是查尔德的得力干将,最初是负责明星剧场的媒体运作,吸引流量的。 “您安排过来的一男一女竟是两位魔法师,他们在表演中展露出了魔法,现在已在剧场爆火了。我们是不是该让他们去魔法师圆桌会注册登记?” 魔法师圆桌会,正是爱豆之城中由十三位魔法师组成的顶尖治理团队。 查尔德平静地走在城头上,望着远方,说道:“可以,让他们去注册吧。我知道他们是魔法师,否则也不会轻易将他们带进明星剧场。” 房博道:“那您的用意是?” 查尔德道:“我没看错的话,他们都是初学魔法的魔法师,但是两人已都有着很不错的魔法水准,看看他们能走到哪一步吧。” 房博错愕了一下:“什么哪一步?” 查尔德神秘地微笑道:“我也不知道。” 他说着,就沿着城墙独自继续走了下去。 夕阳西下。 城中还很热闹,讨论着今天的举目,讨论着新诞生的两位魔法师,讨论着各家的爱豆,讨论着剧场中即将升起的冉冉新星。 城里热火朝天,城边却只有来来往往的车马行人,如流水般流来流去。 站在城墙上行走的查尔德仿佛已与这一切无关,他像是个垂暮的老人。 过了一会儿,房博才想起什么似的,跟了上去,问道:“我听理事会的人说,这个夏天过完,您就要退位了?” 查尔德道:“是。” 房博道:“您.....您打算将位置让给谁?” 查尔德笑了笑:“还没想好。” “不过......” “不过什么?” 查尔德道:“不过你可以把这个消息公开出去了。” 房博惊讶道:“公开?那样的话,爱豆城里一定会有很多有心人蠢蠢欲动的!” 查尔德道:“没有关系。迟早是要公开的,让他们公平竞争,选举投票就好了。投票选出明星剧场的下一位总负责人!” 房博犹豫着:“选举投票.......这.........” 他脸上的表情显示着他不太同意这个方案。 查尔德笑道:“我特立独行了这些多年,也该尊重一回大家的意见嘛!哈哈哈哈哈!” 他说完,就在城墙上越走越快,一个人逐渐远去了。 只留下房博在后面望着他的背影,目光闪烁不定。 第三十四章 水元素精灵 丁一去从卫生间出来之后,擦干头发,走到床边,沿着梯子攀上去。 在丁一去抬脚攀上去的一瞬间,洛斐已从床上坐起来,到了另一边的椅子上靠着。 “你满身泥巴,能忍到现在才洗,也是厉害。” 洛斐随口说道。 丁一去道:“这算什么,以前我还有更脏的时候,那也不算什么。” 洛斐看着丁一去,奇道:“你真是捡破烂的?” “如假包换。可惜就算你想换,恐怕也换不掉我这个室友了。” 丁一去坐在床上,微笑看着洛斐。 洛斐摇头道:“我待会儿要出去,晚上也不在这里留宿了。” 丁一去道:“好的。” 他没有问洛斐出去是干什么的。 但是洛斐仍说道:“你应该和我一起去的,我出门去看看今天的监控有没有把我们两个的行径拍下来。” 丁一去也点头,他也考虑到了这是个隐患。当时虽然火势很大,虽然满屋子都烟雾缭绕,但若是调出监控,多半还是能辨别得了他们的身影。 洛斐道:“只是这需要动用一些特殊手段了。” 丁一去道:“不必。你就说你丢了东西,要调监控找一找。如果它因为断电,火灾或其它原因,没有监控可调,那我们就暂时安全。” “如果它的监控画面很清晰,那么我们就可以果断跑路了。” 洛斐道:“这方法很不错!但是如果我去的时候,他们已经调出了监控,看到了人,我岂不是就自投罗网?” 丁一去笑道:“那你就可以马上交出你拿的‘技能书’,说你是来自首的。” 洛斐白了他一眼。 丁一去叹了口气,下了床,说道:“我和你一起去吧。你行动,我接应。谁叫我们是好搭档呢?” ········· ········· 两个人往明星楼跑了一趟,这时候明星楼已经被封锁,站在外面的有执法的人,也有那位使用水系魔法灭掉大火的魔法师。 那是一位老妪,有将近七十岁的年纪了,满头白发用一团绯红色的发圈扎起,穿着白色的大长袍,看起来慈祥温和,正与执法的人在交流沟通。 “我想报案!” 洛斐走过去,向封锁大楼的执法人说在大火之后,发现自己很重要的物品丢失了,想要取调监控察看。 执法人很强硬地告诉她,现在不能为她处理这件案子,因为他们有更重要的事情正在商议。 这时,那位魔法师老妪看见洛斐,却笑着朝她招了招手。 “孩子,你有什么困难吗?” 洛斐学着别人的称呼,也道:“魔法师大人,我一件很重要的物品遗失在了大火之中,很可能是在第十六层楼丢的,我想看看监控,能不能找到一些线索。” 魔法师老妪道:“可惜十三楼到十六楼的监控都在大火中被人破坏了,现在谁也看不见监控画面。” 洛斐假装露出难色,道:“啊......这样吗?这个人太可恶了,请你们一定要抓住他!” 魔法师老妪笑道:“不但我会出手,其他的魔法师也会赶来的,放心,放火的那人跑不掉的。” 洛斐点了点头,又说了几句称赞的话,这才走回来,回到丁一去旁边。 丁一去赞道:“看来我们安全了。你刚才的表演很不错嘛,活生生把冰山冷美人演成了一个娇柔可爱的小姑娘。” 洛斐听到这话,又立即恢复了那种冷淡的语调,道:“看来我们可以回去了。” 丁一去笑道:“你真适合当爱豆。” 两个人一路往回走,途中,丁一去忽然问洛斐:“你与那个黑袍人交过了手,他什么水准?” 洛斐用了简单的八个字评价:“灵活有余,力量不足。” “但是......” “但是什么?” 洛斐有些犹豫,又道:“我觉得他很像和我们一同进来的范佑。” 丁一去惊讶道:“范佑?” 他突然想起了昨天下午在喝茶的时候,曾看见过这个人——范佑的确用办法混入了爱豆之城之中。 “你这样说好像有些道理......他当时的表现是认得你一样的。而爱豆之城中能认得我们的人屈指可数。” 洛斐道:“更重要的是他的眼神。” “眼神?” 洛斐道:“他的眼神和范佑看我的眼神几乎一样!” 丁一去道:“什么眼神?” 洛斐淡淡道:“就是表面上对我有些淡淡的畏惧,但心底却极想和我上床的那种眼神。” 丁一去道:“这你也看得出来?” 洛斐道:“不是看出来的,是感觉出来的。” “那你说说,我对你是什么眼神? 洛斐不再说话了。 她朝着与丁一去不同的另一个方向走去:“我不回宿舍去,你自己回去吧。” ········· ········· 幸好洛斐没有回来,因为这一夜,整间宿舍都充满了丁一去大声朗读的声音。 ——他本着不学对的,先学贵的,第一本先读的是e级技能【水元素精灵】。 他也想看一看,是否真如洛斐所说,魔法师对于元素有所亲和,有的魔法能学,有的则不能学。 依然是念出那些技能书上的文字: —————————————————— 啊,一滴水 我是一滴水 来自大海,流遍四方 我是一滴水 我很渺小 但是,我的同胞和我一起,汇成了大海 不要问我从那里来 也不要问我到哪里去 我是一滴水 渺小的水,精灵一般的水。 —————————————————— 丁一去花了一晚上的时间,读到半夜,才堪堪将这本技能书读完。 读完之后,技能书中的文字化作点点蓝色的光点,如同清水一般涌入他的脑袋与身体,使熬夜的他变得清醒。 “学会e级技能【水元素精灵】。” “【水元素精灵】:e级技能。可以帮你捶背揉肩,端茶倒水,甚至洗澡。观赏性极高,实用性不强。拥有了它,你就可以成为一个懒惰的人。” 丁一去在学习水系魔法上面,并没有遇到任何阻碍。 他还是学会了。 接着,他心意一动,念出法咒,水元素不断聚集,一个蹦蹦跳跳,活泼可爱的水元素精灵立刻出现在了身边。 这个水元素精灵只有半米多高,十分小巧,拥有双手,却没有脚,也没有眼睛嘴巴。 它朝着丁一去鞠了个躬,然后便候在一边,等待丁一去给他命令。 丁一去道:“你将那个杯子帮我递过来。” 水元素精灵挪动着自己的水流躯体,挪动的速度还不算慢,不过几秒钟就把一个杯子稳稳当当地托了回来。 丁一去接过杯子,杯口上还微微有些湿润。 他喝了口水,自语道:“难道我也是双系魔法元素的亲和者,水土皆服,还是说........” 第三十七章 爱豆的天价片酬 周日,夜。 “呼。” 洛斐终于从明星剧场里走了出来,神色十分疲惫。 她从昨天下午演完戏之后,就在不断地应酬,接受采访,与各个导演谈话,商量她接下来要拍的戏。 而丁一去则将各种采访能推则推,有的导演打来电话也只是敷衍几句。 他一整天,都在房间里认真地读《音准之王》的技能书。 读到下午,堪堪读完三遍,总算将“音准之王”的技能学会。 “学会f级技能【音准之王】。” “【音准之王】:f级技能。拥有绝对音准的你,唱歌永远都在调上。但是如果你不懂得节奏、律动、唱法、共鸣与情感,你便是一位唱歌绝不跑调,但仍很难听的歌手。” 丁一去在房间里试着唱了几句《开到荼靡》,发现自己的调果然很准,就像是录音室里修出来的音准一样。 但果然也不怎么好听。 这首歌不适合他唱。 丁一去转而思考起这首歌的歌词,细细品味,觉得大有深意。 “每只蚂蚁,都有眼睛鼻子。它美不美丽.......” 他转念又一想:上一个“神奇音乐世界”是“送你一朵小红花”,后来剧情果真按照歌词发展着。 “这一个世界会不会也一样呢?” “蚂蚁......蚂蚁的眼睛鼻子......难道是要我去地里找蚂蚁?” “每一个人,伤心了就哭泣,饿了就要吃......” 丁一去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来这歌词能怎么发展出一段剧情,索性最后不去深思了。 反倒是在这过程中,他想到一首小时候很喜欢听的歌,是一首摇滚乐,叫《蚂蚁蚂蚁》。 这首歌欢快活泼,乐观幽默,是丁一去尤其钟爱的一首歌。 “咳....咳......” 丁一去清了清嗓子:“今天,让我亲自用绝对音准来唱一唱这首歌。” 当他迫不及待地要试一试自己的“音准”水平大进之后,唱这首极喜欢的歌是什么感觉时,屋外有人来了。 钥匙入孔,响了两声,门便被人打开。 洛斐走了进来。 丁一去才刚唱完一句,歌声就戛然而止。 洛斐瞧着他,有些没好气地道:“我的好搭档,我在外面应付导演,接采访接得快要累死,你居然在屋子里面蹦蹦跳跳地唱歌?!” 她将手中的一大捧粉丝送的鲜花和各种小礼物全都抛在床边。 “有好几个导演希望我们再次合作,要和我们两个商量演戏的事。下次请你也去接一些应酬,别在屋子里自己没事干好吗?” 丁一去嘀咕道:“这说得我好像吃了你的软饭。” 他说得虽小声,但洛斐还是听见了。 洛斐的脸竟有些微微红了,她不敢接话,自顾自地走进了卫生间打算好好洗个澡。 洗完澡后,洛斐再出来时,已提前换好了简单的t恤。 她坐到床上,忽然开口道:“明天我要搬出去了。” 丁一去放下手机,问道:“你终于打算结束和我的同居生活了吗?” 洛斐冷哼了声,道:“不止我会搬出去。你应该也要搬出去,换个更好的地方住了。” 丁一去立刻明白了洛斐的意思:“怎么样?我们要发财了吗?那些导演给我们的戏开出了什么价格?” 洛斐道:“拍一场戏,我能拿一千五爱豆币,你能拿一千爱豆币。接一个广告五百爱豆币。这还只是暂时的价格,以后必定还会上升的。” 丁一去有些咂舌。 他原本的工资是一个月12爱豆币,据查尔德所说,他的薪资水平已超过了薪酬的中位数。 也就是说,他现在演一场戏的1000爱豆币,相当于是普通人不吃不喝,工作七年才能拿到的报酬。 丁一去道:“这就是爱豆么.......来钱也太容易了吧?难怪那么多人争着抢着要去做。” 洛斐道:“我们完全可以在爱豆之城买房子住了。不过那当然没有必要,我们迟早是要离开的,租一间好的房子就行了。” 丁一去听到“离开”二字,想起了自己上一次穿越荒漠,才回到地球的事情。 他不禁问道:“要离开每个神奇音乐世界,回到地球的方法是不是都不大一样?” 洛斐道:“是的。有的需要我们去冒险探索,有的需要我们去寻找传送法阵,有的需要我们抵达特定的地点,有的需要我们找到专门的物品,都不会太一样。” “不过回到地球的方法,往往都会有明显的指示,不会让我们太难发现的。” 丁一去道:“那你现在发现了什么指示吗?” 洛斐道:“没有。我猜想可能是需要我们成为爱豆,或者大明星之后,才会得到指示。现在我们才刚进入这世界几天而已。” “嗯。”丁一去点点头,若有所思。 两人就这么坐着,沉默了好一阵。 随后,洛斐将自己在爱豆之城的新电话号码留给了丁一去,表示有戏就联系。 “对了,你的《水元素精灵》技能书打算与我交换了吗?” 丁一去笑道:“不好意思,那本书已经没了。” 洛斐道:“没了?” 丁一去道:“我已经使用完了。” 洛斐惊奇地看了丁一去两眼,道:“想不到,你很厉害。” 接着她就将自己不多的东西收拾了一下,告别丁一去,离开了宿舍。 丁一去等她走后,又将那本《约德尔之王》技能书拿出来读。 他现在还算比较有空,要是等之后真接了不少戏,那多半时间就很少了,所以他这两天要赶紧把这些技能书都读完。 ········· ········· 第二天是周一,从各地而来的观众都回去了,明星剧场也基本歇剧。 周一是大部分爱豆之城工作者的休息日。 丁一去在宿舍里好好地躺了一天,又把《上镜秘诀》拿出来读了三遍,这本书是g级的技能,所以很薄,不一会儿他就读完了。 将所有技能书都学习完的丁一去开始睡觉。 睡到第二天,丁一去便去明星剧场的“道具组”报到。 他现在虽已是出名的人了,但最先分配的工作职位还是剧组的“道具师”。他认为形式还是要走一走的,不论后面怎么安排,至少先去报个到。 来到道具组,组里的人好像没有不认识他的,有好几个人都找他合了影。 房博见到他,笑着道:“我请示过查尔德大人了,你和我先到魔法师圆桌会去登记一下你的魔法师身份吧,也叫上洛斐小姐。” 于是丁一去打电话给洛斐,同房博一起来到了城东的一处塔楼前。 第三十五章 风魔法与舞 又是一夜过去。 明星楼发生火灾的事情传遍了大街小巷,登上了版面头条,人人皆知。 所有从外地赶来观剧的游客们大都滞留在爱豆之城中,等待明星剧场的通知。 “怎么办?我见不到我的爱豆哥哥了吗?” “啊,女神今天不演出?” “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剧目的表演啊?” “···········” 在纷纭的议论之下,明星剧场终于给出了答复——演出继续。 周五晚上黄金档的演出将挪到周六的下午;而周六下午的演出则挪到本来没有剧演的周日的早上。 这样的日程变化是为了照顾到演出的热度与精彩度,刻意将精彩的演出留到较好的时间里,而提出的没有办法的办法。 丁一去和洛斐也接到了下午去演出的通知。 但是他们两个还没有参加过一次完整的总彩排。 二人早上赶到明星剧场,更多的人是在做安全的排查工作,副导演请他们赶快化妆,然后准备下午的演出。 “两位魔法师大人,我暂且还没有公开您们的魔法师身份,是为了到时候给所有人一个惊喜,请您们尽情使用你们的魔法,让整个明星剧场沸腾起来吧。” 丁一去和洛斐点头。 化妆花了不少时间,重新协调演员也很费功夫,并且剧组还要配合严格的安检工作。 不一会儿已到了中午。 中午休息的时光反倒是令人最焦虑的时刻,所有的演员都有些紧张,尤其是《青年人的私奔》剧组,下午场一共安排了两个剧,他们是第一个。 丁一去倒是一点儿不紧张。 他随处乱逛着,走到剧场中,欣赏着这个万人剧场的恢弘大气。 明星剧场能坐下一万位观众,舞台顶上设置的灯光有一百二十多种,各种需要的道具,只要你提前给道具组讲,几乎没有他们做不出来的。 此时观众还未入场,剧场十分空旷。 在这时,一个戴眼镜的男人叫住丁一去,问道:“你是丁一去先生吗?是查尔德先生安排做道具师的那位?” 丁一去道:“是。” “哦,你好,我是道具组的总负责人,也是明星剧场理事会成员之一,我叫房博。” 丁一去上前与他握手:“你好你好。” 房博微笑道:“你马上要演出了是不是?等你演出完,你再到我们道具组报到吧。” 丁一去道:“嗯,好的。” 房博道:“你以后是我们道具组的人,待会儿你表演的时候,我会叮嘱他们给你最完美的灯光与最佳镜头的。” 丁一去失笑:“多谢多谢。” 两人聊了一阵,丁一去随即离开。 到了下午,观众们提前进场,主持人拉开帷幕,演出还是顺利开始了。 ········· ········· 丁一去和洛斐候在后台。 现在还没有到他们出场的时候。 他们的戏几乎都是他们两个人自己演的,只有最后几秒钟,男女主角也会出场一下,但和两人没有任何的对戏。 所以虽然没有参加总彩排,但是无伤大雅,仍可演出。 丁一去和洛斐坐在后台,听见前台不断有掌声与惊呼响起。 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轮到他们出场了。 洛斐抹着鲜艳的唇红,化着紫色的眼影,眼角勾画,仿若一双翅膀,虽是浓妆,仍掩盖不住她五官本来的冷艳与美。 她穿一身红色的连衣裙,踏着高跟鞋,当台上的灯光聚焦在她身上时。她已立在舞台中央。 她在独舞。 洛斐的美丽立即迎来了全场的瞩目。 她的舞蹈动作虽然简单,并不华丽,然而配合上音乐与灯光,使她仿佛化作一位带着诱惑的天使,让看见她的人都忍不住要爱上她! 在音乐声中,丁一去也出场了。 丁一去出场之时,舞台的灯光立即变换,变成海蓝色,偏淡一些,没有此前那样浓烈。 “美丽的女孩,我可以邀请你跳一支舞吗?” 这是丁一去的台词。 洛斐则道:“卡尔派你来追杀杰克,你怎么还不去?” “不急,他逃不掉的。跳完这支舞,我再去杀他。” 丁一去已伴着音乐,搂住了洛斐的腰。 他这一次听了副导演的指导,手掌贴得很紧,能感受到洛斐柔软的肌肤。 洛斐忽轻佻地笑了一声。 她手掌凌空一旋,一阵风突然从她手间出现,就好似一把刀的诞生。 哗。 她看起来是要去勾住丁一去的脖子,但这把青色的“风刀”也如影随形,掠了上去。 “哇!” 观众一阵惊呼,他们没有人看清楚那把刀是怎么出现的,这时大家还以为这是“魔术”。 而丁一去轻轻挽住洛斐的手,将她的手往下方移去。 “怎么了?你不想我搭你的脖子么?” 于是洛斐的刀又往丁一去的腰间划去。 丁一去又牵住她的手腕,使她的身躯旋转了一圈,那把风刀自然也没能落在丁一去的身上。 “不要调皮。” 咔! 风刀反而斩在一旁的酒桌上,将其斩出了一个大缺口! “这是......” 这时候有眼尖的观众已看出,这不是道具刀,而是真的刀,可远远地望去,这青色的刀又似透明的一样,很难捉摸。 洛斐身子转了一圈后,挥着风刀,又朝丁一去斩来。 丁一去灵活地躲开,风刀劈在他身后的道具墙上,竟将其一击而穿。 “哇,效果很逼真啊!” “是啊!” 观众们认为这舞台的打戏设计得很好。 但是丁一去瞧见这一幕,心里却在暗骂:“这女人为了我搂了一下她的腰,就真的开始对我动真格了么?” 丁一去表面上不动声色,仍和洛斐继续这一场“惊险”的演出。 这支舞跳了一分钟左右后,丁一去忽从怀中掏出三朵玫瑰花,送到洛斐的面前。 洛斐接过玫瑰,将花瓣一朵一朵撕下,随手丢开,表示不爱。 可是神奇的是,这些玫瑰花瓣并不下落,反而一朵一朵排列着,飘浮在了洛斐的裙摆附近。 有些观众觉得不对劲了。 因为他们看不出任何魔术的痕迹。 当三朵玫瑰撕完,花瓣飘零,洛斐一动,所有的红色花瓣都随着她的裙子舞动了起来,如同一群欢快的花瓣精灵! 玫瑰随风而舞,旋转起来,飞扬在洛斐身周。 这同样是洛斐的风系魔法:“旋风术”。 丁一去伸手去触碰花瓣,却被那魔法的边缘割到,手掌被划破一道口子,滴下鲜血。 洛斐轻声叮嘱:“玫瑰有刺,你可要小心了。” 随着这一声音的响起,全场的观众都深深地被洛斐所吸引住了。 什么有没有文身,什么黑帮不黑帮,什么追杀不追杀,火并不火并,都已不重要了。甚至男女主角的光芒都完全被掩盖了下来! 音乐渐到尾声,洛斐一支舞也将跳罢。 她顺手将身边的玫瑰一送,那些玫瑰全都化作一枚枚可以伤人的“飞花”,朝着丁一去涌去。 丁一去哼了一声,高高跳起,腾在空中,躲开飞花,然后又半蹲着落地,落在洛斐面前。 “你想要伤我,我也整一整你。” 按照原本的剧情,本应该是丁一去使用“泥沼束缚”,将自己和洛斐的脚都束缚住,纠缠在一起,示意他们永不分离。 但也就因此错过了追杀男主角“杰克”的好时机。 然后男主女角的身影出现,在舞台后方奔跑离去,完成逃脱。 丁一去此时却偏偏改了剧情。 落地之时,他的手按住地面,洛斐的脚下立刻出现了一团泥沼,但丁一去自己的脚下却没有。 泥沼紧紧缠住洛斐的高跟鞋,令她动弹不得,无法行动。 丁一去慢慢走过去,牵起洛斐的手,轻轻一拉。 洛斐身子一倾,整个人立即倒去,丁一去顺势一把将她的娇躯接入怀中! “铿!”的一下,音乐这时也响起了最后几个音,他们的戏就此结束! 观众中爆发出巨大的掌声与欢呼,同时还有人高叫: “魔法!这不是魔术!是魔法!” “绝没有魔术可以凭空在舞台上变出淤泥的!” “我的魔法师爱豆大人!” 第三十八章 七系魔法师 “这里就是魔法师的圆桌会?” 房博望着约有三十米高,用黑色砖石砌成的一座高塔楼,点头道:“这就是了。” 面前这座高塔楼从下至上,全都是繁复的魔法花纹,条条而上,直至顶端, 丁一去和房博在这里等待洛斐。 等了不久,洛斐穿着长裙,一边接着电话,一边匆匆地赶了过来。 房博朝着她挥挥手,她才急忙说了几句,挂掉了电话。 洛斐走到近前,丁一去调侃道:“你又在接哪位大导演的电话?” 洛斐的神情显得有些奇怪,说道:“不是导演,是另外一个人的。” 她没说是谁,却更引得丁一去好奇。 因为在这座爱豆之城里,他们几乎是不认识旁人的。 房博这时道:“我们上去吧。去见一见魔法师们。” 他们两人从门进去,沿着一条蜿蜒向上的阶梯攀去,来到了一个巨大的会议厅里。 会议厅里有一张圆桌,桌子边上摆着十三张椅子,四面的墙上还挂着十三张画像。 此时坐在圆桌椅子上的只有三个人。 一位是查尔德,一位是丁一去和洛斐都在明星楼下见过的那位“灭火”的老妪魔法师,还有一位是位头发稀疏,眼圈黑重的老人。 查尔德最先开口:“欢迎你们!新的魔法师!” “谢谢。” 查尔德道:“你们请坐吧。” 丁一去与洛斐两人落座,坐在了查尔德的对面。 查尔德道:“由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水系魔法师埃尔莎前辈,她成为魔法师的年头可比我们都久得多。” 埃尔莎就是那位老妪,她笑道:“可我也比你们老得多,你们年轻人的魔法,尤其是你,查尔德,你应该早就超越我了吧。” 查尔德笑了笑,不置可否,转而介绍另一位老人:“这是戈曼,他是咱们魔法实验室的主人,每天沉醉于炼金实验与魔力器具,我总是叫他多睡睡觉,他却不肯。” 戈曼叹口气道:“我什么都没研究出来,怎么敢睡觉呢?” 查尔德失笑:“您太谦虚了。待会儿我们还要使用您发明的‘魔力试纸’呢。” 戈曼道:“好的。我也想瞧瞧你推崇的两位年轻人到底是怎样的魔法师!” 查尔德转即朝着丁一去二人道:“这就是丁一去先生、洛斐小姐。” “嗯......” 查尔德的神情变得有些严肃,说道:“你们两位做好了要成为爱豆之城的魔法师圆桌成员之一的觉悟了吗?” 房博接着他的话,郑重地说道:“成为爱豆之城的魔法师,要遵守爱豆之城的规则,也要在爱豆之城有危难时出手相助,并且帮助爱豆之城欣欣向荣,发展下去。” “同时,你们当时也可以享有爱豆之城未向外人开放的魔法技能库。” 洛斐没有犹豫:“我愿意。” 丁一去却慢慢地问道:“我想知道,爱豆之城一共有十位魔法师,另外的十位......” 查尔德笑道:“他们有的去周游世界,有的在闭关修炼,有的在外地感悟,有的不知所踪。” 丁一去愣了一下:“那他们也都.......” 查尔德道:“所以这个圆桌会的约束对于魔法师们实在不强,我只能要你们保证,在爱豆之城一天,就帮爱豆之城一天,仅此而已了。” 这才是真话。 房博所说的那一套誓言,不过是口头上的荣光罢了。 丁一去才道:“那我可以。” 查尔德冲着他笑着点头,很欣赏他这种真实而不避讳的态度。 然后他又对着房博道:“你先出去吧。” 房博便自己退出。 于是魔法圆桌旁便只剩下五位魔法师。 “戈曼大人,请用一用您的魔法试纸。” 戈曼慢吞吞地从怀里掏出两片崭新的魔法试纸,试纸是白色的,上面刻画着从一到九,九个不同的等级。 试纸摆在桌面上,戈曼说道:“请二位魔法师往里面注入灵力吧。” 洛斐走过来,问道:“只要往里面注入灵力,这张魔力试纸就会显示些什么吗?” 戈曼道:“是的。” 洛斐手握魔法试纸,轻轻朝着里面注入了自己的灵力。 咝、咝。 一声轻响,魔力试纸上面变了颜色,一种蓝色与青色交织的颜色出现在了试纸上。 然后这种颜色不断蔓延向后,走到第3个等级时,堪堪停了下来。 查尔德拍手赞叹道:“好,风系魔法与水系魔法亲和,年纪轻轻,已是三级魔法师了。很厉害!” 青色象征的是风系魔法,蓝色象征的是水系魔法。 而颜色走到第三格,便意味着这是三级魔法师。 这张魔法试纸既能测出魔法师的魔力等级,也能测出魔法师对于元素的亲和属性。 洛斐退了回来。 查尔德对着丁一去道:“请。” 于是丁一去缓缓上前,将自身的灵力输入了另一张魔法试纸。 试纸上先是出现了一抹土黄色,接着又晕着水蓝色。 查尔德眼睛一亮:“你也是双系魔法师?” 从他的神色中可以看出,双系魔法师是罕见的。 可是查尔德的话刚刚说完,魔法试纸上又出现了新的颜色,这次是风青色。 “三系?” 戈曼和埃尔莎都动容不已。 再接着,试纸上又出现了火红色! “四系魔法师么?” 戈曼瞪大了眼睛。 再然后,他已说不出话来,因为试纸上又出现了雷紫色! 丁一去竟拥有“风、雷、水、火、土”五系魔法的元素亲和,这代表着,他可以修炼五种不同元素的法术! 查尔德神情激动,紧紧地盯着魔法试纸。 直到魔法试纸上出现了第六种颜色,他终于忍不住叫出声来! 第六种颜色是暗黑色! “黑暗魔法他也可以修炼么?” 再接下来,魔法试纸上终于没有再出现别的颜色。 洛斐不可思议地道:“六系魔法师,天哪?怎么会有这种天才?你若是真去到一个魔法师鼎盛的世界,所有的大魔法师都会抢着收你为徒的!” 丁一去挠挠头,也不明白自己居然有这么好的天赋? 魔力试纸上的等级则走到了将近第五格的位置,才慢慢停下。 他是一位四级魔法师巅峰,已接近第五级的魔法师。 戈曼看傻了眼。 “一定是我的魔法试纸出了问题,不然不可能......” 戈曼的手颤抖着,颤颤巍巍又从怀里取出一张魔力试纸,放到了桌子上。 “请您再试一试呢?” 在所有人的凝视下,丁一去又将灵力注了进去。 结果仍然一样。 六种颜色,交织在一起,显得神秘而美好。 戈曼道:“他可能不是六系元素亲和,他甚至可能是七系的全系元素魔法师!” 洛斐惊问道:“为什么?” 戈曼道:“因为我这张试纸当初设计得并不好,导致它制造出来时本身就是白色的,所以显示不出光系的白色。” 七种元素,七系魔法。 风、雷、水、火、土、光、暗。 丁一去竟然可能拥有着修炼七系魔法的天赋,这种惊人的天资几乎只在古老的传说中才能听到! 就算他没有最后一种光属性的元素亲和,而是一位六元素的魔法师,那也是在史诗中的魔法大神们才能见到的! 查尔德忽然变得很严肃,一字一字地道:“今天的事,谁也不许说出去!” 第三十六章 泥男神与风美人 演出落幕时,已没有人在乎男女主角是谁,他们的位置在哪儿,他们的故事如何发展。 所有人的议论中心都集中在丁一去与洛斐身上。 他们讨论着魔法是多么多么神奇、多么多么美丽、多么多么炫目、多么多么精彩、多么多么了不起。 有的人甚至已经给洛斐取了昵称,叫“风美人”,叫丁一去“泥男神”。 丁一去演完之后,就下了楼,坐在十六楼的座位上,听着这个称呼,怎么看怎么别扭。 “泥男神,泥中的男神......怎么搞了个这名字?早知道我把水元素精灵召唤出来了,还能混个好听点的。” 但是他也知道,若立即动用“水元素精灵”的魔法,那么很可能会被人发现自己参与过大火中的“十六楼失窃案”。 这个案子同样热度也很高,在丁一去与洛斐演出之前,这场大火与技能书失窃案一直在热搜的顶端。 导演在十七楼明星剧场的休息区接受媒体的采访。 他满口胡言地解释这场戏的魔法设计,说他们的戏目与魔法师的配合完美无缺。 而在明星剧场的后台,那位《青年人的私奔》戏的男主角卫扬很生气,将剧本摔到副导演的面前。 “这是抢戏,搅戏,他们明明是两个配角,凭什么把我的风头全都抢光了?这样一来,观众就都看他们,不看我了!” 副导演淡淡地道:“你管得了戏怎么演,你还管得了观众爱看谁吗?” 卫扬道:“那这后面的剧情怎么说?!他们擅改剧情,这个丁一去的脚要是没被泥水缠住,他为什么不来追杀我?后面的戏怎么圆回来?” 他知道这一块的设计,只是不知道丁一去竟是用“魔法”来完成的! 副导演道:“怎么圆?不需要圆!因为人家是真正的高贵的魔法师,不屑于杀你罢了。这理由太好找了。反正现在的观众不会管剧情如何的,他们看颜值和魔法就够了!” 他站起身来,拍拍卫扬的肩头:“小卫啊,我知道你有情绪,也知道你偷偷找过洛斐小姐。但是你要知道,你和人家之间的差距!” “人家两位都是尊贵的魔法师,前途不可限量。你不过是个二线的爱豆,怎么比得过人家?” 卫扬听了这话,冷笑道:“魔法师,也不过如此。魔法师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爱豆的时代,所以这座城才会在七年前改名叫‘爱豆之城’!” 副导演闻言,竟觉得有些耸然:“你这是什么意思?魔法师大人可不是我们应该冒犯的!” 卫扬反问他道:“魔法师在城中供职能赚多少钱?成为爱豆能赚多少钱?!这年头,有钱才能为所欲为!” 副导演冷冷地看了他一眼,道:“今天的对话我会保密。我劝你好自为之,不要误入歧途!” 卫扬“哼”了一声,走出了后台去。 ········· ·········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明星剧场出现两名“魔法师爱豆”的话题仍然火热,在爱豆之城的大街小巷中流传。 而且很快就流传到了其它的各个城镇中去。 “这魔法师不止会魔法,而且演戏还好,跳舞也好看,长得这么美丽,实在太难得了吧。” “是啊!就是和他搭档的男魔法师好像就比较一般。” 丁一去看到这条评论,气不打一处来。 他又接着往下看。 “他长得虽然一般,但是气质好啊!你看看这缕随风扬起的发丝!” “还有他的腿,也很长!” “对对,还有他眼睛.......” 丁一去看得这里才算满意。 虽然他知道,这不过是所谓的“爱豆滤镜”而已。 只要你被认定成别人的爱豆,无论你做什么事情,那都是好的了。任何有敢攻击你的人,都会受到严厉的谴责。 连他的评论下面都是这样,洛斐便更是了。 洛斐已被捧成了万里挑一的女神。 她的热度一窜而爆,一时之间,不亚于爱豆之城的一线爱豆。 爱豆之城,南城的边缘处。 房博正在向查尔德汇报一些事情。 房博不但是道具组的总负责人,而且也是查尔德的得力干将,最初是负责明星剧场的媒体运作,吸引流量的。 “您安排过来的一男一女竟是两位魔法师,他们在表演中展露出了魔法,现在已在剧场爆火了。我们是不是该让他们去魔法师圆桌会注册登记?” 魔法师圆桌会,正是爱豆之城中由十三位魔法师组成的顶尖治理团队。 查尔德平静地走在城头上,望着远方,说道:“可以,让他们去注册吧。我知道他们是魔法师,否则也不会轻易将他们带进明星剧场。” 房博道:“那您的用意是?” 查尔德道:“我没看错的话,他们都是初学魔法的魔法师,但是两人已都有着很不错的魔法水准,看看他们能走到哪一步吧。” 房博错愕了一下:“什么哪一步?” 查尔德神秘地微笑道:“我也不知道。” 他说着,就沿着城墙独自继续走了下去。 夕阳西下。 城中还很热闹,讨论着今天的举目,讨论着新诞生的两位魔法师,讨论着各家的爱豆,讨论着剧场中即将升起的冉冉新星。 城里热火朝天,城边却只有来来往往的车马行人,如流水般流来流去。 站在城墙上行走的查尔德仿佛已与这一切无关,他像是个垂暮的老人。 过了一会儿,房博才想起什么似的,跟了上去,问道:“我听理事会的人说,这个夏天过完,您就要退位了?” 查尔德道:“是。” 房博道:“您.....您打算将位置让给谁?” 查尔德笑了笑:“还没想好。” “不过......” “不过什么?” 查尔德道:“不过你可以把这个消息公开出去了。” 房博惊讶道:“公开?那样的话,爱豆城里一定会有很多有心人蠢蠢欲动的!” 查尔德道:“没有关系。迟早是要公开的,让他们公平竞争,选举投票就好了。投票选出明星剧场的下一位总负责人!” 房博犹豫着:“选举投票.......这.........” 他脸上的表情显示着他不太同意这个方案。 查尔德笑道:“我特立独行了这些多年,也该尊重一回大家的意见嘛!哈哈哈哈哈!” 他说完,就在城墙上越走越快,一个人逐渐远去了。 只留下房博在后面望着他的背影,目光闪烁不定。 第三十七章 爱豆的天价片酬 周日,夜。 “呼。” 洛斐终于从明星剧场里走了出来,神色十分疲惫。 她从昨天下午演完戏之后,就在不断地应酬,接受采访,与各个导演谈话,商量她接下来要拍的戏。 而丁一去则将各种采访能推则推,有的导演打来电话也只是敷衍几句。 他一整天,都在房间里认真地读《音准之王》的技能书。 读到下午,堪堪读完三遍,总算将“音准之王”的技能学会。 “学会f级技能【音准之王】。” “【音准之王】:f级技能。拥有绝对音准的你,唱歌永远都在调上。但是如果你不懂得节奏、律动、唱法、共鸣与情感,你便是一位唱歌绝不跑调,但仍很难听的歌手。” 丁一去在房间里试着唱了几句《开到荼靡》,发现自己的调果然很准,就像是录音室里修出来的音准一样。 但果然也不怎么好听。 这首歌不适合他唱。 丁一去转而思考起这首歌的歌词,细细品味,觉得大有深意。 “每只蚂蚁,都有眼睛鼻子。它美不美丽.......” 他转念又一想:上一个“神奇音乐世界”是“送你一朵小红花”,后来剧情果真按照歌词发展着。 “这一个世界会不会也一样呢?” “蚂蚁......蚂蚁的眼睛鼻子......难道是要我去地里找蚂蚁?” “每一个人,伤心了就哭泣,饿了就要吃......” 丁一去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来这歌词能怎么发展出一段剧情,索性最后不去深思了。 反倒是在这过程中,他想到一首小时候很喜欢听的歌,是一首摇滚乐,叫《蚂蚁蚂蚁》。 这首歌欢快活泼,乐观幽默,是丁一去尤其钟爱的一首歌。 “咳....咳......” 丁一去清了清嗓子:“今天,让我亲自用绝对音准来唱一唱这首歌。” 当他迫不及待地要试一试自己的“音准”水平大进之后,唱这首极喜欢的歌是什么感觉时,屋外有人来了。 钥匙入孔,响了两声,门便被人打开。 洛斐走了进来。 丁一去才刚唱完一句,歌声就戛然而止。 洛斐瞧着他,有些没好气地道:“我的好搭档,我在外面应付导演,接采访接得快要累死,你居然在屋子里面蹦蹦跳跳地唱歌?!” 她将手中的一大捧粉丝送的鲜花和各种小礼物全都抛在床边。 “有好几个导演希望我们再次合作,要和我们两个商量演戏的事。下次请你也去接一些应酬,别在屋子里自己没事干好吗?” 丁一去嘀咕道:“这说得我好像吃了你的软饭。” 他说得虽小声,但洛斐还是听见了。 洛斐的脸竟有些微微红了,她不敢接话,自顾自地走进了卫生间打算好好洗个澡。 洗完澡后,洛斐再出来时,已提前换好了简单的t恤。 她坐到床上,忽然开口道:“明天我要搬出去了。” 丁一去放下手机,问道:“你终于打算结束和我的同居生活了吗?” 洛斐冷哼了声,道:“不止我会搬出去。你应该也要搬出去,换个更好的地方住了。” 丁一去立刻明白了洛斐的意思:“怎么样?我们要发财了吗?那些导演给我们的戏开出了什么价格?” 洛斐道:“拍一场戏,我能拿一千五爱豆币,你能拿一千爱豆币。接一个广告五百爱豆币。这还只是暂时的价格,以后必定还会上升的。” 丁一去有些咂舌。 他原本的工资是一个月12爱豆币,据查尔德所说,他的薪资水平已超过了薪酬的中位数。 也就是说,他现在演一场戏的1000爱豆币,相当于是普通人不吃不喝,工作七年才能拿到的报酬。 丁一去道:“这就是爱豆么.......来钱也太容易了吧?难怪那么多人争着抢着要去做。” 洛斐道:“我们完全可以在爱豆之城买房子住了。不过那当然没有必要,我们迟早是要离开的,租一间好的房子就行了。” 丁一去听到“离开”二字,想起了自己上一次穿越荒漠,才回到地球的事情。 他不禁问道:“要离开每个神奇音乐世界,回到地球的方法是不是都不大一样?” 洛斐道:“是的。有的需要我们去冒险探索,有的需要我们去寻找传送法阵,有的需要我们抵达特定的地点,有的需要我们找到专门的物品,都不会太一样。” “不过回到地球的方法,往往都会有明显的指示,不会让我们太难发现的。” 丁一去道:“那你现在发现了什么指示吗?” 洛斐道:“没有。我猜想可能是需要我们成为爱豆,或者大明星之后,才会得到指示。现在我们才刚进入这世界几天而已。” “嗯。”丁一去点点头,若有所思。 两人就这么坐着,沉默了好一阵。 随后,洛斐将自己在爱豆之城的新电话号码留给了丁一去,表示有戏就联系。 “对了,你的《水元素精灵》技能书打算与我交换了吗?” 丁一去笑道:“不好意思,那本书已经没了。” 洛斐道:“没了?” 丁一去道:“我已经使用完了。” 洛斐惊奇地看了丁一去两眼,道:“想不到,你很厉害。” 接着她就将自己不多的东西收拾了一下,告别丁一去,离开了宿舍。 丁一去等她走后,又将那本《约德尔之王》技能书拿出来读。 他现在还算比较有空,要是等之后真接了不少戏,那多半时间就很少了,所以他这两天要赶紧把这些技能书都读完。 ········· ········· 第二天是周一,从各地而来的观众都回去了,明星剧场也基本歇剧。 周一是大部分爱豆之城工作者的休息日。 丁一去在宿舍里好好地躺了一天,又把《上镜秘诀》拿出来读了三遍,这本书是g级的技能,所以很薄,不一会儿他就读完了。 将所有技能书都学习完的丁一去开始睡觉。 睡到第二天,丁一去便去明星剧场的“道具组”报到。 他现在虽已是出名的人了,但最先分配的工作职位还是剧组的“道具师”。他认为形式还是要走一走的,不论后面怎么安排,至少先去报个到。 来到道具组,组里的人好像没有不认识他的,有好几个人都找他合了影。 房博见到他,笑着道:“我请示过查尔德大人了,你和我先到魔法师圆桌会去登记一下你的魔法师身份吧,也叫上洛斐小姐。” 于是丁一去打电话给洛斐,同房博一起来到了城东的一处塔楼前。 第三十九章 荼蘼花 查尔德非常严肃。 他明白,这样子的一个天才,如果他的天赋被宣扬出去,会遭到多少的忌妒、嫉恨与陷害。 埃尔莎缓缓道:“是的,我也认为此事不宜宣扬。” 戈曼颤抖着手,将三张魔法试纸都收了起来,将其当场撕碎。 然后他的手里缓缓燃起一团火焰。 也许是他太过紧张,这团火燃得很不容易,熄灭了两次,才终于化成了一堆烈火。 嗤、嗤..... 魔法试纸随即被焚烧殆尽。 查尔德深吸了口气,道:“我们上楼去吧。” ········· ········· 大部分人从外面看去,都以为塔楼只有两层,第一层会有人接待群众,听他们的意见。 丁一去等人目前就在塔楼的第二层:大会议厅。 地下室则是戈曼的魔法实验室。 但是塔楼还有第三层。 第三层就是塔楼最顶端的明珠。 查尔德带着丁一去、洛斐走入这颗“明珠”之中,“明珠”所用的玻璃材质很特殊,从里面能看到外面,但从外面却完全看不清里面有什么东西。 明珠四面都是书架,中心处还有一位魔法师正在静坐。 “查尔德大人,你来了?” 那位魔法师听见脚步声,睁开眼睛,看着三人。 查尔德道:“是,很抱歉,打扰了你的清修。” 那位魔法师道:“没有关系。你们请。” 他也不问丁一去与洛斐到底是什么人,只是让他们做自己的事情。 查尔德道:“他是我们原先的十三位魔法师中,最年轻的一位魔法师,他只有三十七岁。” 比起这些人的年纪,丁一去和洛斐的年纪确实小了许多。 丁一去道:“都是前辈。” 查尔德笑道:“所以只有你们两位适合才当爱豆魔法师,别的人都不合适。” 丁一去不禁失笑。 查尔德指着周围的柜子,然后走到一个屏幕前,道:“这里有我们爱豆之城珍藏的所有的技能书,明星楼第十六层的那些技能书也都在这里的记录之中。” 洛斐随手在屏幕上划了划,许多技能书的名称接连出现,里面的技能书被分门别类。 不但有风、雷、水、火、土、光、暗七种元素的分类,还有另外两大类,是生命魔法和死亡魔法。 但是这两种魔法类型的里面是空的。 这里没有任何储存这样的技能书。 丁一去道:“生命魔法和死亡魔法是元素魔法之外的另外两种类型的魔法?” 查尔德道:“是的,除了元素魔法以外,还有两种神秘而罕有的魔法,生命魔法和死亡魔法。” “然而这两种类型的魔法实在太罕见,我除了在北方见过一次据说是死亡魔法留下的痕迹的地方,便再没见过这两种魔法了,更不要提生命与死亡的魔法技能书。” 查尔德大有深意地道:“没关系,就是这些元素魔法书,都足够你学很久的了。” 丁一去道:“哈哈哈,我看到这些魔法书旁边都有标价,这是什么,是爱豆币吗?” 每一本的魔法书的后面都有标价,从少到多,一一不等。 查尔德道:“不是。这些标价是为爱豆之城做出的贡献点,你们每做出些什么好事,我都会为你们记录下来的。当然,你们如果成为爱豆,拥有极大的财富,也可以随处捐钱,获得贡献,来换取它们,这对你们来说并不困难。” 丁一去和洛斐都明白了查尔德的意思。 他们二人沿着四面的书柜逛着,走过一面又一面的书柜,发现这里最高等级的技能书是一本c级的火系技能书【一炬焦土】,其他便大多是d级、e级的技能书了。 这里的技能书的总体品质与战力要比明星楼第十六层楼的高出不少。 查尔德道:“c级的技能书很难学会,魔法师们往往读上十遍百遍也不行,只有超越九级魔法师,达到大魔法师的境界,才能熟练地掌握c级技能。” 他解释之后,又走到一边,打了些水,来浇灌书柜旁边的白色的花。 洛斐在看技能书,丁一去随口问道:“这是什么花,养在这里面,能活吗?” 查尔德笑道:“能活。它叫‘荼蘼花’,这座塔楼刚建立起来的时候,它就在这里开放了。” 丁一去神色一动,道:“荼蘼花?” 洛斐听到这三个字,也立刻转过身来。 他们两个都想起了什么。 带着他们来到这个“神奇音乐世界”的曲目正是叫《开到荼蘼》。 这二者之间,是不是有着某种奇妙的联系? 二人环顾一周,发现这颗“明珠”里面,荼蘼花时不时地便会出现一盆,零落散放在书柜的旁边。 盆中往往有架,荼蘼花攀延而上,白皙如雪,朵朵成趣;仔细看去,花茎上又有一些小刺,让人不便触碰。 洛斐马上问:“这些荼蘼花有什么故事吗?” 她认为从这里面也许能够探听到一些关于这世界的秘密。 这时,坐在中间的那位魔法师道:“没什么故事。就是开得比一般的花要晚些。现在已过了春季,是夏天了,它才开放。” 丁一去所在的地球世界是十二月,但这里却是刚刚入夏,时间季节是不一样的。 荼蘼花不在春天开,在夏天才开。 查尔德只给几株“荼蘼花”浇了一点点水,随即便放下了水壶。 他缓缓说道:“荼蘼花唯一的故事,就是它们是被我从那一片拥有死亡魔法痕迹的土地上取得花种,然后带回来的。” 丁一去问道:“所以它也带有死亡魔法的气息吗?” 查尔德摇头道:“完全没有。它开得不是很好么?” “只是......只是据东方的那片土地上的人们说,这种花不太吉利。” 丁一去皱眉道:“不太吉利?” 查尔德道:“他们有一句话,叫‘开到荼蘼花事了’。也就是说,这种花是最后的时节才会开放的,它的花语也就象征着美好事物的终结。” “它还意味着‘不合时宜’。” “哦?” 查尔德正了正花架,解释说:“因为在那片东方的土地上,花都是春天开的,它却偏偏夏天才开,便是不合时宜。” “那时候有人调侃当地一个叫枯空的闲散文人,说他就是因为最喜欢此花,日日与荼蘼花相处,所以他写出来的东西也是满文章的不合时宜,没什么人看。最后据说和花一起烧死了。” 丁一去叹道:“为何偏要将人的不幸,归结在花上?” 查尔德点头道:“是!人就是人,人的命运怎会被花所左右呢?讲实话,我为此事,还特意找过那人写的文章来看,写的是一个人学了门什么血刀法,然后满世界乱跑,的确写得不怎么样。” 他转过头来,瞧着丁一去与洛斐两人,说:“不过你们不一样!你们正合时宜,我相信你们的芳华,会在这个热情的夏天盛开到极点的!” 查尔德望了望头顶,平淡地道:“我打算再演一部戏,就退位让贤,专心修炼魔法了。接下来谁能成为明星剧场的场主,我们会让大家投票来决定。” 丁一去与洛斐互视一眼,盘坐在中间打坐的那位魔法师也是满脸惊讶。 “我希望你们和我一起出演那一部剧,然后你们凭借热度去参加竞选,可以吗?” 第四十章 《圣梦》 “参加竞选的意思是?” 两人都有些怔住。 查尔德笑道:“就是我要退出明星剧场的理事会了,我希望有人能接替我的位置,到时候我们会用选举的方式,请所有爱豆之城的居民们投票选择出那位理事人。” 洛斐喃喃道:“原来如此。” 她的眼睛里露出一丝锋利的光芒,带着种女性少有的野心。 丁一去看了她一眼,他立马明白,她一定会全力争夺这理事人的位置。 远的不说,只说近的,丁一去或者洛斐只要争取到了这个位置,那不知可以获得多少贡献点来兑换这技能书库里的技能书了。 查尔德讲完这一切,不知怎么的,竟莫名其妙地叹了口气。然后他和守护魔法书库的那位魔法师打了个招呼,随即离开了。 丁一去和洛斐两人也跟着他离开。 出了魔法塔楼,查尔德去了明星剧场,而洛斐和丁一去则各自回家。 洛斐对着丁一去道:“想不到你竟然是六系魔法师,你可真行,你有过什么奇遇吗?还是你的魔法天赋原本就这么好?” 丁一去道:“我也不知道,运气吧。” 他嘴里虽这么回答,但在他自己心里,其实是隐隐有一些猜测的。 他认为很可能是在荒漠里面,听到的最后的那一曲“神音洗礼”后,从天而降,落入他头颅里的第四朵小红花所起到的作用。 前三朵小红花分别有不同的作用,强化了他的力量、速度、体魄。 第四朵小红花,那朵最重要的小红花,很可能不但带给了他一部分基础灵力,而且还改造了他的魔法灵力天赋。 丁一去虽然只测出六系的天赋,但他隐隐感到,他很可能就是查尔德口中说的拥有七系完整元素天赋的“全系魔法师”。 想到这里,丁一去忽地变得惆怅。 “这样一算,以后我得读多少魔法书?读书真累人啊!” 洛斐当然不知道这些他心里所想的,他们两人简单聊了一阵,然后分道扬镳,各回各家了。 ········· ········· 丁一去从魔法塔楼回来的第三天,他便接到了新的通告。 这通告是《青年人的私奔》剧组发来的,邀请他和洛斐参加最后的谢幕。 而后,在丁一去还在屋里欢快地练习“约德尔歌曲”的时候,他又接到了一份通告。 这份通告是查尔德专门发送给他的。 查尔德要自导自演一部戏,戏的名字叫《圣梦》。 这部戏一共有七场,分别排在这个夏天的七个星期的周六晚上演出。 《圣梦》的剧情主要改编了七个“圣经”中的有名故事,以舞台剧的形式进行重新的演绎。 查尔德自导自演,既作导演,也作演员,在其中饰演的角色正是创世的至高者“上帝”。 而查尔德作为明星剧场场主,爱豆之城的风云人物,自然人脉极广,一张通告,便引来无数的顶级明星、一线爱豆前来参演。 而查尔德邀请丁一去与洛斐出演的是里面其中一场《伊甸园》中的男女主人公——“亚当”和“夏娃”。 这两个角色的分量绝不算轻。 丁一去欣然同意,洛斐更是立即开始阅读“圣经”知识,揣摩人物性格,以及妆容。 这部《圣梦》在选定了一些演员之后,便已开始造势。 广播里,电视里,新闻里,媒体记者的笔里,几乎全都是“圣梦”的各种消息。 戏还没有开始,就已经让人无比期待。 到了周五,丁一去收拾好衣装,去参加《青年人的私奔》的谢幕表演。 还在台下坐着的时候,他身边是那位胖胖的副导演,也聊起了《圣梦》。 副导演说:“查尔德大人可是很多年都没有拍戏了,更别说是自己上场演了。他做导演的时候拿过所有有关导演的奖项,但后来便不导戏,去做评委了。我还真很期待他现在的表演会是怎样的!” 丁一去随意翻了翻手机,说道:“圣梦现在连故事都没有成型,大家就这么激动吗?” 副导演道:“诶,你不知道。很多粉丝们只要看见他们的爱豆能够出演,那就会疯狂了。至于演的是什么,演的好不好,那不重要的。” 丁一去道:“是吗?” 副导演低声道:“其实咱们大家行内都懂的,哪有那么多人懂艺术,看得懂圣经故事?他们只不过是为了自己的爱豆,愿意多花钱罢了。” 丁一去若有所思点点头。 副导演道:“做咱们这行的,就得赚这些昧良心的钱,赚钱这件事怎么说都不丢人的!你不赚这些钱,别人自然会有来赚的。我认识个导演,拍了二十年的艺术片,拍得是细腻,结果怎么样,还不是没名气,没人买账......”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句地说着。 过不多时,台上传来舞台剧结束的声音,主持人便请主演团队留下,然后又请导演与其它的演员上台。 一个剧组所有人员都上了台,人很多,挤来挤去,但主持人特地给丁一去与洛斐安排了两个第一排的位置。 与他们站在一起的正是导演与男女主角。 粉丝们一阵喝彩,叫好之后,导演和男女主角分别上前发言。 到了男主角卫扬的时候,他先是感谢了粉丝和观众的支持,随即便道:“这部剧经历了许多波折,先是在找群演上遇到了困难。” 他的话中带着阴阳怪气的意思:“后来遇到的群众演员上台之后,擅自改戏,给演出带来了极大的麻烦。幸好,我们剧组的演员凭借丰富的临场经验和编剧指导,将这部剧总算顺利结束了。” “现在,让我们一一感谢他们。” 卫扬一个一个点到主演与导演的名字,以及许多群演和幕后的工作人员。 在线上观看的他的粉丝不断在发送评论吹捧。 “哇,卫男神真有爱啊!” “他照顾到了每一个人诶!” “我家爱豆就是不一样!” “···········” 但丁一去敏锐地发现,卫扬点到洛斐的名字之后,跳过了自己。 全场的人卫扬都几乎点到了,唯独不提丁一去的名字。 丁一去笑了笑。 他其实并不在意这些事。 反倒是旁边的副导演对他讲:“丁先生,您现在别动怒使用魔法,免得舆论对您不利,等我们下台之后,再去买媒体的版面搞他。” 丁一去道:“这件事会发酵吗?” 副导演冷笑道:“这卫扬不知天高地厚,要在明星剧场玩小把戏,他会知道后果的。” 众人下台之后,网络上自然有有心人注意到了卫扬刻意不提“丁一去”名字的事。 有人说这是疏忽,有人说着是嫉妒,还有人猜测到了丁一去就是卫扬口中所说的那个破坏戏份,擅自改戏的人........ 丁一去与一干人走在回后台的路上,还没作出什么反应,副导演已凑过来,有些激动地问道:“丁先生,您是不是要出演接下来查尔德大人的《圣梦》?!” “是啊,怎么了?” 副导演道:“那就不必我来帮您了。查尔德大人会出手处理卫扬的,我刚刚收到了查尔德大人的短信。” 他望着远处卫扬得意的样子,像是在看一个已经快要死掉的人:“查尔德大人既然邀请你出演《圣梦》的剧,当然不会让你在这个时候陷入任何不利舆论的风波里。” “而且,要造势的话,我们正好可以踏着卫扬的名头上去,也算是查尔德大人提前帮你作宣传了。” 第三十八章 七系魔法师 “这里就是魔法师的圆桌会?” 房博望着约有三十米高,用黑色砖石砌成的一座高塔楼,点头道:“这就是了。” 面前这座高塔楼从下至上,全都是繁复的魔法花纹,条条而上,直至顶端, 丁一去和房博在这里等待洛斐。 等了不久,洛斐穿着长裙,一边接着电话,一边匆匆地赶了过来。 房博朝着她挥挥手,她才急忙说了几句,挂掉了电话。 洛斐走到近前,丁一去调侃道:“你又在接哪位大导演的电话?” 洛斐的神情显得有些奇怪,说道:“不是导演,是另外一个人的。” 她没说是谁,却更引得丁一去好奇。 因为在这座爱豆之城里,他们几乎是不认识旁人的。 房博这时道:“我们上去吧。去见一见魔法师们。” 他们两人从门进去,沿着一条蜿蜒向上的阶梯攀去,来到了一个巨大的会议厅里。 会议厅里有一张圆桌,桌子边上摆着十三张椅子,四面的墙上还挂着十三张画像。 此时坐在圆桌椅子上的只有三个人。 一位是查尔德,一位是丁一去和洛斐都在明星楼下见过的那位“灭火”的老妪魔法师,还有一位是位头发稀疏,眼圈黑重的老人。 查尔德最先开口:“欢迎你们!新的魔法师!” “谢谢。” 查尔德道:“你们请坐吧。” 丁一去与洛斐两人落座,坐在了查尔德的对面。 查尔德道:“由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水系魔法师埃尔莎前辈,她成为魔法师的年头可比我们都久得多。” 埃尔莎就是那位老妪,她笑道:“可我也比你们老得多,你们年轻人的魔法,尤其是你,查尔德,你应该早就超越我了吧。” 查尔德笑了笑,不置可否,转而介绍另一位老人:“这是戈曼,他是咱们魔法实验室的主人,每天沉醉于炼金实验与魔力器具,我总是叫他多睡睡觉,他却不肯。” 戈曼叹口气道:“我什么都没研究出来,怎么敢睡觉呢?” 查尔德失笑:“您太谦虚了。待会儿我们还要使用您发明的‘魔力试纸’呢。” 戈曼道:“好的。我也想瞧瞧你推崇的两位年轻人到底是怎样的魔法师!” 查尔德转即朝着丁一去二人道:“这就是丁一去先生、洛斐小姐。” “嗯......” 查尔德的神情变得有些严肃,说道:“你们两位做好了要成为爱豆之城的魔法师圆桌成员之一的觉悟了吗?” 房博接着他的话,郑重地说道:“成为爱豆之城的魔法师,要遵守爱豆之城的规则,也要在爱豆之城有危难时出手相助,并且帮助爱豆之城欣欣向荣,发展下去。” “同时,你们当时也可以享有爱豆之城未向外人开放的魔法技能库。” 洛斐没有犹豫:“我愿意。” 丁一去却慢慢地问道:“我想知道,爱豆之城一共有十位魔法师,另外的十位......” 查尔德笑道:“他们有的去周游世界,有的在闭关修炼,有的在外地感悟,有的不知所踪。” 丁一去愣了一下:“那他们也都.......” 查尔德道:“所以这个圆桌会的约束对于魔法师们实在不强,我只能要你们保证,在爱豆之城一天,就帮爱豆之城一天,仅此而已了。” 这才是真话。 房博所说的那一套誓言,不过是口头上的荣光罢了。 丁一去才道:“那我可以。” 查尔德冲着他笑着点头,很欣赏他这种真实而不避讳的态度。 然后他又对着房博道:“你先出去吧。” 房博便自己退出。 于是魔法圆桌旁便只剩下五位魔法师。 “戈曼大人,请用一用您的魔法试纸。” 戈曼慢吞吞地从怀里掏出两片崭新的魔法试纸,试纸是白色的,上面刻画着从一到九,九个不同的等级。 试纸摆在桌面上,戈曼说道:“请二位魔法师往里面注入灵力吧。” 洛斐走过来,问道:“只要往里面注入灵力,这张魔力试纸就会显示些什么吗?” 戈曼道:“是的。” 洛斐手握魔法试纸,轻轻朝着里面注入了自己的灵力。 咝、咝。 一声轻响,魔力试纸上面变了颜色,一种蓝色与青色交织的颜色出现在了试纸上。 然后这种颜色不断蔓延向后,走到第3个等级时,堪堪停了下来。 查尔德拍手赞叹道:“好,风系魔法与水系魔法亲和,年纪轻轻,已是三级魔法师了。很厉害!” 青色象征的是风系魔法,蓝色象征的是水系魔法。 而颜色走到第三格,便意味着这是三级魔法师。 这张魔法试纸既能测出魔法师的魔力等级,也能测出魔法师对于元素的亲和属性。 洛斐退了回来。 查尔德对着丁一去道:“请。” 于是丁一去缓缓上前,将自身的灵力输入了另一张魔法试纸。 试纸上先是出现了一抹土黄色,接着又晕着水蓝色。 查尔德眼睛一亮:“你也是双系魔法师?” 从他的神色中可以看出,双系魔法师是罕见的。 可是查尔德的话刚刚说完,魔法试纸上又出现了新的颜色,这次是风青色。 “三系?” 戈曼和埃尔莎都动容不已。 再接着,试纸上又出现了火红色! “四系魔法师么?” 戈曼瞪大了眼睛。 再然后,他已说不出话来,因为试纸上又出现了雷紫色! 丁一去竟拥有“风、雷、水、火、土”五系魔法的元素亲和,这代表着,他可以修炼五种不同元素的法术! 查尔德神情激动,紧紧地盯着魔法试纸。 直到魔法试纸上出现了第六种颜色,他终于忍不住叫出声来! 第六种颜色是暗黑色! “黑暗魔法他也可以修炼么?” 再接下来,魔法试纸上终于没有再出现别的颜色。 洛斐不可思议地道:“六系魔法师,天哪?怎么会有这种天才?你若是真去到一个魔法师鼎盛的世界,所有的大魔法师都会抢着收你为徒的!” 丁一去挠挠头,也不明白自己居然有这么好的天赋? 魔力试纸上的等级则走到了将近第五格的位置,才慢慢停下。 他是一位四级魔法师巅峰,已接近第五级的魔法师。 戈曼看傻了眼。 “一定是我的魔法试纸出了问题,不然不可能......” 戈曼的手颤抖着,颤颤巍巍又从怀里取出一张魔力试纸,放到了桌子上。 “请您再试一试呢?” 在所有人的凝视下,丁一去又将灵力注了进去。 结果仍然一样。 六种颜色,交织在一起,显得神秘而美好。 戈曼道:“他可能不是六系元素亲和,他甚至可能是七系的全系元素魔法师!” 洛斐惊问道:“为什么?” 戈曼道:“因为我这张试纸当初设计得并不好,导致它制造出来时本身就是白色的,所以显示不出光系的白色。” 七种元素,七系魔法。 风、雷、水、火、土、光、暗。 丁一去竟然可能拥有着修炼七系魔法的天赋,这种惊人的天资几乎只在古老的传说中才能听到! 就算他没有最后一种光属性的元素亲和,而是一位六元素的魔法师,那也是在史诗中的魔法大神们才能见到的! 查尔德忽然变得很严肃,一字一字地道:“今天的事,谁也不许说出去!” 第四十一章 舆论之战 第二天,网络上的舆论便开始激烈起来。 一是开始有人指责丁一去利用魔法师的身份走后门,拉关系,才进的剧组;后面又有人开喷丁一去毫无演员精神。 人们虽然尊敬魔法师这样一个职业,但同样反对“靠关系进组”的行为。 接下来,不知从何处流出一份《青年人的私奔》的原剧本,网上的吃瓜群众们核对了剧本之后,确定丁一去的确修改了剧本。 而且更有人质疑,丁一去在舞台上私改戏份,是为了趁机揩油。 ——因为他最后让洛斐落进了他的怀里。 一石激起千层浪,丁一去一下子在网络上成了人人声讨的对象,许多维护洛斐的女权主义者也站出来,批评丁一去下流无耻,没有人品,极不尊重女性! 丁一去起床后,随便看了一眼网上的评论,吓了一大跳。 说实在的,他从来还没有接受过这么剧烈的舆论攻击。 不过丁一去想起了副导演给他说的话“查尔德会处理这一切”。 因此他也很稳得住,决定这几天也不出门了,就在宿舍里开开嗓,练习约德尔调。 “iwentacrosstoswitzend.(我来到瑞士)” “wherealltheyodellersbe.(到处弥漫着约德尔歌)” “totrytolearntoyodelwithmyyodel-oh-ee-dee.(我试着学习约德尔调)” “··········” 丁一去在手机上搜了一首约德尔的歌曲来练习,但发现大多是英文歌曲,他的英文实在不怎么样,唱了几句,便只哼哼调了。 “在这世界里,我们华夏的约德尔歌曲好像都没有啊!” 严格地讲,这个世界里面的歌库,有一部分是与地球的曲库重合的,因为丁一去能搜索到一部分他知道名字的歌曲。 但还有一部分丁一去在地球听过的歌就搜索不到。 丁一去在这里琢磨歌库,突然一个电话打断了他的音乐。 “喂,哪位?” “房博。” 电话那头,房博开门见山:“你好像是被卫扬雇的水军给刷评了,你和他有什么恩怨吗?” 丁一去想了想,道:“他之前想替代我的位置,和洛斐组成搭档,被我警告跑了,就是这个恩怨吧。” 房博沉默了一阵,道:“他多少有点不知死活了。” “查尔德大人把这件事交给我负责了,在《圣梦》此剧结束之前,我会保障你的网络安全以及名誉。但是我需要一定程度上你的配合。” 丁一去道:“怎么配合你?” 房博道:“你先打一个电话,请导演澄清剧本改戏的事情,再请洛斐小姐出来说一下,你并没有对她进行戏中的性骚扰。那些设计是你们提前商议好的。” 丁一去记了下来,道:“好的。还有什么?” 房博淡淡道:“还有就不用了。我手里有卫扬的不少新闻,等你们澄清完,我就开始一条一条地放消息了。” ········· ········· 当天晚上。 洛斐先出面,讲明了当时在《青年人的私奔》的戏中,她与丁一去的动作都是两人一起设计好的,并无任何不妥。 当事人都站出来这么说,其他的网友自然不能再议论什么。 接着,剧组的导演和副导演都出面澄清,说明网上流传的剧本都是很早的剧本,后来的剧本是改过的,至于改成什么样,他们也并未说得太清楚详尽,留有了余地。 但话中之意,就是说:丁一去演的戏并没有乱改剧本。 副导演更是以巧妙的理由掩饰了戏份的一些缺漏:“剧本本身是有调整的,丁一去先生与洛斐小姐的戏份也是比原先有改动的。然而因为剧情演出前一天,明星楼遭遇大火,所以剧组协调不当。” “或许是这致使某些演员误以为丁一去先生改了剧本,在这一点上,我作为副导演,是会义不容辞地支持丁一去先生的。” 这些话在网上声名之后,网络舆论渐渐平息下来。 紧接着,房博出手了。 不知是从哪一天起,网络上每隔一天,就会曝出来卫扬的一条黑料。 最开始的黑料有些捕风捉影,既没有明显的证据,也没有实锤。 所以卫扬的粉丝们吵得不可开交,声称要“抓造谣者去判刑”,而卫扬方也紧急发出了律师函,对着几个网络自媒体有所警告。 但是从第四天起,所有关于卫扬的黑料,全都是有确凿证据的了。 第四天曝光了卫扬“耍大牌”,欺凌演员,辱骂道具组人员的视频; 有他的粉丝帮忙解围,说:那是卫扬太爱戏了,太过投入,所以才会与别人因戏而起冲突; 第六天又曝出了卫扬好色成性,睡女无数,还配上了好几张卫扬“睡粉”的照片; 又有女粉丝站出来说:能被偶像睡一夜,那是她们的荣幸。 第九天,更是曝出卫扬曾聚众吸食“罂乐丸”,“罂乐丸”是一种违禁的毒品。 目前爱豆之城的执法方正在调查取证,一旦行为属实,将对卫扬进行拘捕。 这回没人再能解释了。 卫扬的粉丝们有许多脱粉,剩下的唯一能说的,就是“他其实还是个孩子,请大家再给他一次机会”。 房博的确再给了卫扬一次机会。 房博适可而止,并未将卫扬赶尽杀绝,而是停止了引导网上矛头对准卫扬的舆论,转头花钱雇佣水军,开始捧丁一去。 并且,他将丁一去、洛斐、卫扬三人在排练室发生的恩怨添油加醋,传了出去。 这段故事添油加醋之后,变成了丁一去知道卫扬劣迹斑斑,所以为了保护洛斐,驱退了卫扬。 而丁一去之所以在戏里和洛斐擅自改了动作,故作亲密的原因,正是为了让卫扬明白名花有主,让他知难而退。 那其实是丁一去英雄救美,保护洛斐的姿态。 这段故事一经改写,舆论立刻一边倒地向着丁一去方倒去。 一下子有许多人笑称要向丁一去道歉。 处理好这一切之后,房博打电话给丁一去。 而此时,丁一去在自己的宿舍里,足不出户,也没有再练歌了,只是安静地盘坐着。 他正在想方设法地进入魔法师的冥想状态。 第四十二章 第一次冥想 魔法师的冥想是极为重要的基本功课。 阿莉曾告诉丁一去,对于每一位魔法师来说,冥想的感觉都是不一样的。 丁一去在这几天内,专程请教过查尔德。 查尔德也是同样的说法。 查尔德一方面很惊讶于丁一去居然还从没有进入过冥想状态;另一方面,他又仔细地告诉丁一去,冥想分为很多种,他建议丁一去这样的多系元素魔法师使用自然冥想的策略。 自然冥想,是需要这位魔法师脑中空无一物,只留一点灵光;而后用这点灵光去感应自己所亲和的各种元素。 只要达到了这两点,那些元素会自然而然地会出现,从远方汇聚而来,朝着魔法师靠近,一点一点地增加魔法师的灵力。 这就是自然冥想。 与其它的一些冥想方法不同,其它的冥想方法是使自己主动靠近元素,汲取灵力;而自然冥想是让元素来贴近自己。 自然冥想的难度更大些。 在舆论战的这些天里,丁一去一直在尝试自然冥想,但他发现一个问题,就是他只要尝试放空自己,心无旁骛,不自觉地便会很“自然”地睡着了。 所以他练了十天左右,都没能够进入过一次冥想的状态。 但他也不着急,他知道,只要进入过一次冥想的状态,以后就很容易再次进入冥想了。 “滴滴滴.....” 丁一去的电话铃声响起。 他接过电话,正是房博打来的。 房博道:“这件事情总的来说,已经处理完毕了。卫扬已不可能再成为偶像了。接下来你好好准备《圣梦》的戏吧。” 丁一去答应下来。 他抛开此事之后,身心放松,静静地打坐。 不知怎么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了他即将出演的戏中“亚当”与“夏娃”的人物,又想起了上帝创世,以及洪水泛滥等等传说。 紧接着,他又想起了华夏文明的古老传说:盘古开天辟地,女娲补天造人....... 恍惚之间,神入虚无,他渐渐地进入了一种仿佛天地未开的混沌状态里。 宿舍之外,狂风乍然刮起。 一阵阵灵力忽地朝着丁一去所在的位置从四面八方疯狂涌来! 无论是风元素、雷元素、水元素、火元素、土元素,还是光元素与暗元素,全都如同赛跑一样,拼命地往此处奔来! 它们的目标都是丁一去的身躯。 而这一阵灵力好似还不够,丁一去胸膛下方的那朵小红花也有所异动。 若有人仔细地看,便会发现,他右肋的那朵小红花正在闪动着灵力的光芒,然后再渐渐变淡,似乎是化作了浓郁的灵力,飘散在半空之中。 这股灵力与周围形成的灵力风暴一起,都齐齐卷来,争先恐后地进入了丁一去的身体里。 而丁一去的脑海中感受到的情景是另外一幅壮观的画面。 ········· ········· 在一片原始的混沌中,他一个人茕茕独立,只感迷茫。 混沌的意思不是完全黑暗。 而是没有光明,也没有黑暗,没有风,没有雷,没有水,没有火,也没有土,没有生命,也没有死亡。 什么都没有,不知怎样形容。 这才是混沌。 然而当外界的各种元素,全都涌入丁一去体内的时候,他看到的景象便不同了。 天地开始划分开来,风开始出现,于是清气上浮为天。 土开始出现,于是浊气下沉为地。 水开始出现,于是地面上形成了道道溪流,江河,海洋。 火开始出现,所以天上有了太阳。 雷开始出现,震震不休,演化出不同的天气与四季。 最后是光与暗同时出现,化为白天和黑夜。 丁一去就仿佛观看了一次演化世界的过程一样。 随即,他的“世界”由白天进入黑夜,思绪飞转,停留在了山泽湖水之前。 夜,繁星点点,虽遥远,却不冰冷。 夜静无声。 丁一去的面前是一片深沉的湖水,湖水深不可寻,不知下面是否潜有蛟龙。 而四周则是山川连绵,寂静无音。 这里完全的静寂着,仿佛是太古年间,万物都还没有出现的时候。 丁一去在此地盘坐下来冥想着,各种元素都涌入他的身体之中,那朵小红花也完全消散,化作灵力,进入了他的身体。 也不知过了好久,突然之间,他感到一切圆融,自己好似饱和了一样。 这时候,丁一去才醒来。 ········· ········· 丁一去醒来,发现已是深夜。 他虽只是静坐着,却出了一身大汗。 丁一去感受了一下自己的灵力等级,发现他的灵力一下子上升了一大截,顿时破关,来到了“第五级魔法师”的境界,将近第六级。 他立刻跑去卫生间洗了个热水澡,觉得毛孔舒张,精神振作,非常舒服。 随即,丁一去躺在床上,开始翻看手机。 他打算好好欣赏一下,经过房博的努力之后,自己现在网络上的风评有多么优秀。 结果打开网络一看,他有些傻眼。 卫扬像是知道了他身后有很硬的后台,他已经无法与之对敌,而且身败名裂。 所以,他索性将自己花钱搜集到的最劲爆的一条新闻放了出来,企图与丁一去同归于尽! 他最后放出的那条消息是:丁一去身上有文身,洛斐也有。而且洛斐的文身在她的私处! 在爱豆之城之中,为了剧情需要,作为群众演员,拥有文身,那没人会说什么。 ——但是你若想成为一名合格的爱豆,便绝不能有“文身”了,爱豆在享受了更多的社会利益后,也必须要为青少年树立光辉的形象榜样! 而这消息一出,受影响最大,反不是丁一去,而是洛斐! 洛斐竟然在私处有文身! 这一信息,让网上的人蠢蠢欲动,开始调侃洛斐。 “她真的私处有文身吗?没想到她表面上看起来是女神,私底下却是这样子犯贱的人!” “要证明清白很简单啊,把她私处的照片发出来看看就知道了啊!” “不可能,洛斐女神!” “卫扬一定想女人疯了!” “···········” 不论大家信与不信,总之这个舆论都把洛斐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大家反倒不怎么关注丁一去了。 第三十九章 荼蘼花 查尔德非常严肃。 他明白,这样子的一个天才,如果他的天赋被宣扬出去,会遭到多少的忌妒、嫉恨与陷害。 埃尔莎缓缓道:“是的,我也认为此事不宜宣扬。” 戈曼颤抖着手,将三张魔法试纸都收了起来,将其当场撕碎。 然后他的手里缓缓燃起一团火焰。 也许是他太过紧张,这团火燃得很不容易,熄灭了两次,才终于化成了一堆烈火。 嗤、嗤..... 魔法试纸随即被焚烧殆尽。 查尔德深吸了口气,道:“我们上楼去吧。” ········· ········· 大部分人从外面看去,都以为塔楼只有两层,第一层会有人接待群众,听他们的意见。 丁一去等人目前就在塔楼的第二层:大会议厅。 地下室则是戈曼的魔法实验室。 但是塔楼还有第三层。 第三层就是塔楼最顶端的明珠。 查尔德带着丁一去、洛斐走入这颗“明珠”之中,“明珠”所用的玻璃材质很特殊,从里面能看到外面,但从外面却完全看不清里面有什么东西。 明珠四面都是书架,中心处还有一位魔法师正在静坐。 “查尔德大人,你来了?” 那位魔法师听见脚步声,睁开眼睛,看着三人。 查尔德道:“是,很抱歉,打扰了你的清修。” 那位魔法师道:“没有关系。你们请。” 他也不问丁一去与洛斐到底是什么人,只是让他们做自己的事情。 查尔德道:“他是我们原先的十三位魔法师中,最年轻的一位魔法师,他只有三十七岁。” 比起这些人的年纪,丁一去和洛斐的年纪确实小了许多。 丁一去道:“都是前辈。” 查尔德笑道:“所以只有你们两位适合才当爱豆魔法师,别的人都不合适。” 丁一去不禁失笑。 查尔德指着周围的柜子,然后走到一个屏幕前,道:“这里有我们爱豆之城珍藏的所有的技能书,明星楼第十六层的那些技能书也都在这里的记录之中。” 洛斐随手在屏幕上划了划,许多技能书的名称接连出现,里面的技能书被分门别类。 不但有风、雷、水、火、土、光、暗七种元素的分类,还有另外两大类,是生命魔法和死亡魔法。 但是这两种魔法类型的里面是空的。 这里没有任何储存这样的技能书。 丁一去道:“生命魔法和死亡魔法是元素魔法之外的另外两种类型的魔法?” 查尔德道:“是的,除了元素魔法以外,还有两种神秘而罕有的魔法,生命魔法和死亡魔法。” “然而这两种类型的魔法实在太罕见,我除了在北方见过一次据说是死亡魔法留下的痕迹的地方,便再没见过这两种魔法了,更不要提生命与死亡的魔法技能书。” 查尔德大有深意地道:“没关系,就是这些元素魔法书,都足够你学很久的了。” 丁一去道:“哈哈哈,我看到这些魔法书旁边都有标价,这是什么,是爱豆币吗?” 每一本的魔法书的后面都有标价,从少到多,一一不等。 查尔德道:“不是。这些标价是为爱豆之城做出的贡献点,你们每做出些什么好事,我都会为你们记录下来的。当然,你们如果成为爱豆,拥有极大的财富,也可以随处捐钱,获得贡献,来换取它们,这对你们来说并不困难。” 丁一去和洛斐都明白了查尔德的意思。 他们二人沿着四面的书柜逛着,走过一面又一面的书柜,发现这里最高等级的技能书是一本c级的火系技能书【一炬焦土】,其他便大多是d级、e级的技能书了。 这里的技能书的总体品质与战力要比明星楼第十六层楼的高出不少。 查尔德道:“c级的技能书很难学会,魔法师们往往读上十遍百遍也不行,只有超越九级魔法师,达到大魔法师的境界,才能熟练地掌握c级技能。” 他解释之后,又走到一边,打了些水,来浇灌书柜旁边的白色的花。 洛斐在看技能书,丁一去随口问道:“这是什么花,养在这里面,能活吗?” 查尔德笑道:“能活。它叫‘荼蘼花’,这座塔楼刚建立起来的时候,它就在这里开放了。” 丁一去神色一动,道:“荼蘼花?” 洛斐听到这三个字,也立刻转过身来。 他们两个都想起了什么。 带着他们来到这个“神奇音乐世界”的曲目正是叫《开到荼蘼》。 这二者之间,是不是有着某种奇妙的联系? 二人环顾一周,发现这颗“明珠”里面,荼蘼花时不时地便会出现一盆,零落散放在书柜的旁边。 盆中往往有架,荼蘼花攀延而上,白皙如雪,朵朵成趣;仔细看去,花茎上又有一些小刺,让人不便触碰。 洛斐马上问:“这些荼蘼花有什么故事吗?” 她认为从这里面也许能够探听到一些关于这世界的秘密。 这时,坐在中间的那位魔法师道:“没什么故事。就是开得比一般的花要晚些。现在已过了春季,是夏天了,它才开放。” 丁一去所在的地球世界是十二月,但这里却是刚刚入夏,时间季节是不一样的。 荼蘼花不在春天开,在夏天才开。 查尔德只给几株“荼蘼花”浇了一点点水,随即便放下了水壶。 他缓缓说道:“荼蘼花唯一的故事,就是它们是被我从那一片拥有死亡魔法痕迹的土地上取得花种,然后带回来的。” 丁一去问道:“所以它也带有死亡魔法的气息吗?” 查尔德摇头道:“完全没有。它开得不是很好么?” “只是......只是据东方的那片土地上的人们说,这种花不太吉利。” 丁一去皱眉道:“不太吉利?” 查尔德道:“他们有一句话,叫‘开到荼蘼花事了’。也就是说,这种花是最后的时节才会开放的,它的花语也就象征着美好事物的终结。” “它还意味着‘不合时宜’。” “哦?” 查尔德正了正花架,解释说:“因为在那片东方的土地上,花都是春天开的,它却偏偏夏天才开,便是不合时宜。” “那时候有人调侃当地一个叫枯空的闲散文人,说他就是因为最喜欢此花,日日与荼蘼花相处,所以他写出来的东西也是满文章的不合时宜,没什么人看。最后据说和花一起烧死了。” 丁一去叹道:“为何偏要将人的不幸,归结在花上?” 查尔德点头道:“是!人就是人,人的命运怎会被花所左右呢?讲实话,我为此事,还特意找过那人写的文章来看,写的是一个人学了门什么血刀法,然后满世界乱跑,的确写得不怎么样。” 他转过头来,瞧着丁一去与洛斐两人,说:“不过你们不一样!你们正合时宜,我相信你们的芳华,会在这个热情的夏天盛开到极点的!” 查尔德望了望头顶,平淡地道:“我打算再演一部戏,就退位让贤,专心修炼魔法了。接下来谁能成为明星剧场的场主,我们会让大家投票来决定。” 丁一去与洛斐互视一眼,盘坐在中间打坐的那位魔法师也是满脸惊讶。 “我希望你们和我一起出演那一部剧,然后你们凭借热度去参加竞选,可以吗?” 第四十三章 身败名裂 丁一去没有管太多,他相信查尔德不但能处理关于他的舆论,更会照料好洛斐。 所以他天天都在宿舍里练习冥想。 他现在能够确保自己进入冥想的状态,每一次冥想都令他身心舒畅,心境松弛。 那种感觉很奇妙。 原本来说,若不是成了魔法师,需要从自然元素中汲取灵力,丁一去更宁愿将“冥想”的时间用来娱乐,享受。 但是从丁一去真正学会冥想之后,他发现,哪怕是抛开获得的灵力不谈,单单从心境上讲,冥想带给他的平和与愉悦的感受,比起娱乐带来的快乐更加长久与充实。 这种感觉非常奇异,令他不自觉地想要坚持冥想下去。 当然,与此同时,他的灵力也在飞速增长着。 丁一去请教了查尔德与埃尔莎两位“老魔法师”之后,他隐隐发现,自己不但拥有多系元素的亲和,而且在冥想时提升灵力的速度也比普通魔法师快很多。 他第一次冥想,打开心灵之门,便一举将灵力提升到五级魔法师的境界。 后面的冥想效果虽没有第一次那么明显,但是也十分之快,提升速度远远超过了查尔德所描述的魔法师的正常修炼。 丁一去不过再冥想了几天,他的灵力又明显涨了一截,离“六级魔法师”更近了一步。 他在宿舍里冥想,洛斐却在外面忙着辟谣。 只是这种事,洛斐并不能拿出“充分的事实证据”来辟谣,所以怎么辟谣都显得有些无力。 时间临近《圣梦》的开演越来越近,查尔德已经通知了丁一去与洛斐,过两天就去开始排练。 洛斐这时和丁一去打来了电话。 “你最近过得怎么样?搬家了吗?” 洛斐先寒暄了一句。 丁一去笑道:“没搬家,还住在宿舍里的。自你走了之后,我这套就成单人宿舍了,住得很舒服,不必搬。” 洛斐道:“看来你对我搬走很满意喽?” 丁一去道:“也不是。这就像是在地球的都市里买房一样,只要你忍受得了和别人同住一室,不要先去买自己的房,自然就能熬得出头了。” 洛斐道:“看不出来你还操心在地球买房?” 丁一去道:“像我这种人,操心的反而是国家大事,什么‘华夏国’与‘自由联邦’的关系紧张,什么房价即将大跌等等。操心这种事是最有趣的,毕竟和我没啥关系,房价跌不跌,我也买不起。” “和你没关系,你还觉得有趣?” “和我有关系,那就一点儿都不有趣了。我就得时时关注着消息,生怕错过什么,劳神竭虑,焦虑难眠。那种日子实在难过!” 洛斐冷哼了声,决定和丁一去终止这无意义的谈话,而是道:“你若想在华夏国买房,帮我解决一个问题,等出去之后,我可以送你一套。” 丁一去道:“哦?是你文身的事?” 洛斐道:“不错!这件事知道的人本来不多,但是被卫扬放出来消息之后,就变得极其麻烦!我现在说都说不清楚!” 丁一去问道:“你要不要请那位埃尔莎魔法师出来替你作证,就说她知道你那里......没有文身?她德高望重,名誉很好,想必能压下很大一部分舆论的。” 洛斐思考了许久,道:“这方法可行,但是.......” 丁一去道:“但是什么?” 洛斐道:“没什么?你还有别的办法吗?” 丁一去又想了想,道:“我还有个简单的办法,帮你证明一下。” 随即,丁一去挂掉电话之后,联系了一些媒体,表示卫扬所说的话全都是假的,他和洛斐都没有任何文身。 那些媒体第一时间来到丁一去家里,取得了他上半身的“健美照”,并发布到了新闻上。 照片中,丁一去的上半身的确是干干净净,没有文身;照片中还有他右肋的特写,除了肉与皮,并无半点多余刺青。 ——卫扬爆料出的丁一去在右肋的“小红花文身”竟完全看不出痕迹! 这是因为丁一去在冥想之后,他右肋的那朵“小红花”化作了灵力,融入了他的体内,自然地消失了。 丁一去发言:“卫扬所说的‘文身’完全是假的。他与我和洛斐不过见过一两次面而已,怎么可能知道我们有没有文身?” “卫扬此人,在自己身败名裂之后,非但不知悔改,反而抹黑别人,企图将别人变得和他一样,这等用心,真不配作爱豆之城的公民!” 卫扬原本凭借着“爱豆”的身份,找关系在爱豆之城落了户,但丁一去这样一说,是想让他连这个户籍身份都丢掉。 而丁一去站出来说了这番话之后,确实帮洛斐缓解了一些压力。 但偏偏又有一些人站出来传丁一去与洛斐的绯闻,认为他们应该是一对真情侣。 丁一去和洛斐又开始辟谣,丁一去还笑称:爱豆不能谈恋爱。 又接着有人说:丁一去和洛斐一定有过“亲密接触”,否则丁一去才知道洛斐私处有没有文身........ ············· 等到一系列的辟谣结束之后,丁一去累得瘫倒在床上,把手机一关,再也不准备打开了。 他这才明白,为什么爱豆都要有经纪人,更要有背后的公司帮忙运作。 因为如果单靠爱豆来操这个心的话,精力根本不够用;再加上有些爱豆在自己的死忠粉丝里被捧得久了,脑子不太好用,再说错两句话,就更麻烦了。 丁一去好好睡了一觉之后,醒来打开手机,发现多了几条短信。 是房博和副导演发给他的。 两人发的信息内容是差不多的:卫扬落网了! 卫扬被执法队抓住,以“涉嫌造谣诽谤”的罪名被拘留,等待之后的审判。 爱豆之城的城墙上。 查尔德又在这片坚固的城墙上慢慢行走着。 他身边站的人是房博。 房博道:“卫扬的事情已解决了,他的言论引起了不小的风波。” 查尔德道:“《圣梦》这部经典要出世,自然会有些风波!传闻东方的古人造字之时,鬼哭神嚎,三千游魂都来干扰!恶在善先,这是正常的。” 房博道:“好,看来卫扬就是那方游鬼了,那我再去给卫扬加些罪名。” 查尔德道:“公正便好。” 房博想了想,点了点头。 查尔德又道:“圣梦的演员已经召齐,这周排练,下周末便开始第一幕戏吧。” 房博道:“那我去令人将宣传的力度加大。” 查尔德道:“好。” 他默默地绕着城墙,又继续走去了。 而房博回去之后,立即让人加大了《圣梦》的宣传力度,通知了各路演员准备排练。 而当天夜里,房博进过一次执法队之后,卫扬的罪名竟又多了一条。 ——引发明星楼大火,偷窃珍藏技能书! 第四十章 《圣梦》 “参加竞选的意思是?” 两人都有些怔住。 查尔德笑道:“就是我要退出明星剧场的理事会了,我希望有人能接替我的位置,到时候我们会用选举的方式,请所有爱豆之城的居民们投票选择出那位理事人。” 洛斐喃喃道:“原来如此。” 她的眼睛里露出一丝锋利的光芒,带着种女性少有的野心。 丁一去看了她一眼,他立马明白,她一定会全力争夺这理事人的位置。 远的不说,只说近的,丁一去或者洛斐只要争取到了这个位置,那不知可以获得多少贡献点来兑换这技能书库里的技能书了。 查尔德讲完这一切,不知怎么的,竟莫名其妙地叹了口气。然后他和守护魔法书库的那位魔法师打了个招呼,随即离开了。 丁一去和洛斐两人也跟着他离开。 出了魔法塔楼,查尔德去了明星剧场,而洛斐和丁一去则各自回家。 洛斐对着丁一去道:“想不到你竟然是六系魔法师,你可真行,你有过什么奇遇吗?还是你的魔法天赋原本就这么好?” 丁一去道:“我也不知道,运气吧。” 他嘴里虽这么回答,但在他自己心里,其实是隐隐有一些猜测的。 他认为很可能是在荒漠里面,听到的最后的那一曲“神音洗礼”后,从天而降,落入他头颅里的第四朵小红花所起到的作用。 前三朵小红花分别有不同的作用,强化了他的力量、速度、体魄。 第四朵小红花,那朵最重要的小红花,很可能不但带给了他一部分基础灵力,而且还改造了他的魔法灵力天赋。 丁一去虽然只测出六系的天赋,但他隐隐感到,他很可能就是查尔德口中说的拥有七系完整元素天赋的“全系魔法师”。 想到这里,丁一去忽地变得惆怅。 “这样一算,以后我得读多少魔法书?读书真累人啊!” 洛斐当然不知道这些他心里所想的,他们两人简单聊了一阵,然后分道扬镳,各回各家了。 ········· ········· 丁一去从魔法塔楼回来的第三天,他便接到了新的通告。 这通告是《青年人的私奔》剧组发来的,邀请他和洛斐参加最后的谢幕。 而后,在丁一去还在屋里欢快地练习“约德尔歌曲”的时候,他又接到了一份通告。 这份通告是查尔德专门发送给他的。 查尔德要自导自演一部戏,戏的名字叫《圣梦》。 这部戏一共有七场,分别排在这个夏天的七个星期的周六晚上演出。 《圣梦》的剧情主要改编了七个“圣经”中的有名故事,以舞台剧的形式进行重新的演绎。 查尔德自导自演,既作导演,也作演员,在其中饰演的角色正是创世的至高者“上帝”。 而查尔德作为明星剧场场主,爱豆之城的风云人物,自然人脉极广,一张通告,便引来无数的顶级明星、一线爱豆前来参演。 而查尔德邀请丁一去与洛斐出演的是里面其中一场《伊甸园》中的男女主人公——“亚当”和“夏娃”。 这两个角色的分量绝不算轻。 丁一去欣然同意,洛斐更是立即开始阅读“圣经”知识,揣摩人物性格,以及妆容。 这部《圣梦》在选定了一些演员之后,便已开始造势。 广播里,电视里,新闻里,媒体记者的笔里,几乎全都是“圣梦”的各种消息。 戏还没有开始,就已经让人无比期待。 到了周五,丁一去收拾好衣装,去参加《青年人的私奔》的谢幕表演。 还在台下坐着的时候,他身边是那位胖胖的副导演,也聊起了《圣梦》。 副导演说:“查尔德大人可是很多年都没有拍戏了,更别说是自己上场演了。他做导演的时候拿过所有有关导演的奖项,但后来便不导戏,去做评委了。我还真很期待他现在的表演会是怎样的!” 丁一去随意翻了翻手机,说道:“圣梦现在连故事都没有成型,大家就这么激动吗?” 副导演道:“诶,你不知道。很多粉丝们只要看见他们的爱豆能够出演,那就会疯狂了。至于演的是什么,演的好不好,那不重要的。” 丁一去道:“是吗?” 副导演低声道:“其实咱们大家行内都懂的,哪有那么多人懂艺术,看得懂圣经故事?他们只不过是为了自己的爱豆,愿意多花钱罢了。” 丁一去若有所思点点头。 副导演道:“做咱们这行的,就得赚这些昧良心的钱,赚钱这件事怎么说都不丢人的!你不赚这些钱,别人自然会有来赚的。我认识个导演,拍了二十年的艺术片,拍得是细腻,结果怎么样,还不是没名气,没人买账......”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句地说着。 过不多时,台上传来舞台剧结束的声音,主持人便请主演团队留下,然后又请导演与其它的演员上台。 一个剧组所有人员都上了台,人很多,挤来挤去,但主持人特地给丁一去与洛斐安排了两个第一排的位置。 与他们站在一起的正是导演与男女主角。 粉丝们一阵喝彩,叫好之后,导演和男女主角分别上前发言。 到了男主角卫扬的时候,他先是感谢了粉丝和观众的支持,随即便道:“这部剧经历了许多波折,先是在找群演上遇到了困难。” 他的话中带着阴阳怪气的意思:“后来遇到的群众演员上台之后,擅自改戏,给演出带来了极大的麻烦。幸好,我们剧组的演员凭借丰富的临场经验和编剧指导,将这部剧总算顺利结束了。” “现在,让我们一一感谢他们。” 卫扬一个一个点到主演与导演的名字,以及许多群演和幕后的工作人员。 在线上观看的他的粉丝不断在发送评论吹捧。 “哇,卫男神真有爱啊!” “他照顾到了每一个人诶!” “我家爱豆就是不一样!” “···········” 但丁一去敏锐地发现,卫扬点到洛斐的名字之后,跳过了自己。 全场的人卫扬都几乎点到了,唯独不提丁一去的名字。 丁一去笑了笑。 他其实并不在意这些事。 反倒是旁边的副导演对他讲:“丁先生,您现在别动怒使用魔法,免得舆论对您不利,等我们下台之后,再去买媒体的版面搞他。” 丁一去道:“这件事会发酵吗?” 副导演冷笑道:“这卫扬不知天高地厚,要在明星剧场玩小把戏,他会知道后果的。” 众人下台之后,网络上自然有有心人注意到了卫扬刻意不提“丁一去”名字的事。 有人说这是疏忽,有人说着是嫉妒,还有人猜测到了丁一去就是卫扬口中所说的那个破坏戏份,擅自改戏的人........ 丁一去与一干人走在回后台的路上,还没作出什么反应,副导演已凑过来,有些激动地问道:“丁先生,您是不是要出演接下来查尔德大人的《圣梦》?!” “是啊,怎么了?” 副导演道:“那就不必我来帮您了。查尔德大人会出手处理卫扬的,我刚刚收到了查尔德大人的短信。” 他望着远处卫扬得意的样子,像是在看一个已经快要死掉的人:“查尔德大人既然邀请你出演《圣梦》的剧,当然不会让你在这个时候陷入任何不利舆论的风波里。” “而且,要造势的话,我们正好可以踏着卫扬的名头上去,也算是查尔德大人提前帮你作宣传了。” 第四十一章 舆论之战 第二天,网络上的舆论便开始激烈起来。 一是开始有人指责丁一去利用魔法师的身份走后门,拉关系,才进的剧组;后面又有人开喷丁一去毫无演员精神。 人们虽然尊敬魔法师这样一个职业,但同样反对“靠关系进组”的行为。 接下来,不知从何处流出一份《青年人的私奔》的原剧本,网上的吃瓜群众们核对了剧本之后,确定丁一去的确修改了剧本。 而且更有人质疑,丁一去在舞台上私改戏份,是为了趁机揩油。 ——因为他最后让洛斐落进了他的怀里。 一石激起千层浪,丁一去一下子在网络上成了人人声讨的对象,许多维护洛斐的女权主义者也站出来,批评丁一去下流无耻,没有人品,极不尊重女性! 丁一去起床后,随便看了一眼网上的评论,吓了一大跳。 说实在的,他从来还没有接受过这么剧烈的舆论攻击。 不过丁一去想起了副导演给他说的话“查尔德会处理这一切”。 因此他也很稳得住,决定这几天也不出门了,就在宿舍里开开嗓,练习约德尔调。 “iwentacrosstoswitzend.(我来到瑞士)” “wherealltheyodellersbe.(到处弥漫着约德尔歌)” “totrytolearntoyodelwithmyyodel-oh-ee-dee.(我试着学习约德尔调)” “··········” 丁一去在手机上搜了一首约德尔的歌曲来练习,但发现大多是英文歌曲,他的英文实在不怎么样,唱了几句,便只哼哼调了。 “在这世界里,我们华夏的约德尔歌曲好像都没有啊!” 严格地讲,这个世界里面的歌库,有一部分是与地球的曲库重合的,因为丁一去能搜索到一部分他知道名字的歌曲。 但还有一部分丁一去在地球听过的歌就搜索不到。 丁一去在这里琢磨歌库,突然一个电话打断了他的音乐。 “喂,哪位?” “房博。” 电话那头,房博开门见山:“你好像是被卫扬雇的水军给刷评了,你和他有什么恩怨吗?” 丁一去想了想,道:“他之前想替代我的位置,和洛斐组成搭档,被我警告跑了,就是这个恩怨吧。” 房博沉默了一阵,道:“他多少有点不知死活了。” “查尔德大人把这件事交给我负责了,在《圣梦》此剧结束之前,我会保障你的网络安全以及名誉。但是我需要一定程度上你的配合。” 丁一去道:“怎么配合你?” 房博道:“你先打一个电话,请导演澄清剧本改戏的事情,再请洛斐小姐出来说一下,你并没有对她进行戏中的性骚扰。那些设计是你们提前商议好的。” 丁一去记了下来,道:“好的。还有什么?” 房博淡淡道:“还有就不用了。我手里有卫扬的不少新闻,等你们澄清完,我就开始一条一条地放消息了。” ········· ········· 当天晚上。 洛斐先出面,讲明了当时在《青年人的私奔》的戏中,她与丁一去的动作都是两人一起设计好的,并无任何不妥。 当事人都站出来这么说,其他的网友自然不能再议论什么。 接着,剧组的导演和副导演都出面澄清,说明网上流传的剧本都是很早的剧本,后来的剧本是改过的,至于改成什么样,他们也并未说得太清楚详尽,留有了余地。 但话中之意,就是说:丁一去演的戏并没有乱改剧本。 副导演更是以巧妙的理由掩饰了戏份的一些缺漏:“剧本本身是有调整的,丁一去先生与洛斐小姐的戏份也是比原先有改动的。然而因为剧情演出前一天,明星楼遭遇大火,所以剧组协调不当。” “或许是这致使某些演员误以为丁一去先生改了剧本,在这一点上,我作为副导演,是会义不容辞地支持丁一去先生的。” 这些话在网上声名之后,网络舆论渐渐平息下来。 紧接着,房博出手了。 不知是从哪一天起,网络上每隔一天,就会曝出来卫扬的一条黑料。 最开始的黑料有些捕风捉影,既没有明显的证据,也没有实锤。 所以卫扬的粉丝们吵得不可开交,声称要“抓造谣者去判刑”,而卫扬方也紧急发出了律师函,对着几个网络自媒体有所警告。 但是从第四天起,所有关于卫扬的黑料,全都是有确凿证据的了。 第四天曝光了卫扬“耍大牌”,欺凌演员,辱骂道具组人员的视频; 有他的粉丝帮忙解围,说:那是卫扬太爱戏了,太过投入,所以才会与别人因戏而起冲突; 第六天又曝出了卫扬好色成性,睡女无数,还配上了好几张卫扬“睡粉”的照片; 又有女粉丝站出来说:能被偶像睡一夜,那是她们的荣幸。 第九天,更是曝出卫扬曾聚众吸食“罂乐丸”,“罂乐丸”是一种违禁的毒品。 目前爱豆之城的执法方正在调查取证,一旦行为属实,将对卫扬进行拘捕。 这回没人再能解释了。 卫扬的粉丝们有许多脱粉,剩下的唯一能说的,就是“他其实还是个孩子,请大家再给他一次机会”。 房博的确再给了卫扬一次机会。 房博适可而止,并未将卫扬赶尽杀绝,而是停止了引导网上矛头对准卫扬的舆论,转头花钱雇佣水军,开始捧丁一去。 并且,他将丁一去、洛斐、卫扬三人在排练室发生的恩怨添油加醋,传了出去。 这段故事添油加醋之后,变成了丁一去知道卫扬劣迹斑斑,所以为了保护洛斐,驱退了卫扬。 而丁一去之所以在戏里和洛斐擅自改了动作,故作亲密的原因,正是为了让卫扬明白名花有主,让他知难而退。 那其实是丁一去英雄救美,保护洛斐的姿态。 这段故事一经改写,舆论立刻一边倒地向着丁一去方倒去。 一下子有许多人笑称要向丁一去道歉。 处理好这一切之后,房博打电话给丁一去。 而此时,丁一去在自己的宿舍里,足不出户,也没有再练歌了,只是安静地盘坐着。 他正在想方设法地进入魔法师的冥想状态。 第四十四章 刺杀计划 丁一去是心知肚明的,明星楼失火是谁干的好事他不知道;但十六楼技能书失窃的事一定不是卫扬做的。 这一点丁一去最有发言权。 因为技能书是他拿走的,并且已经被他学完了。 那么卫扬被定罪如此,就必定是房博用了某种不可说的手段了。 丁一去叹道:“看来权力在每一个世界都是适用的。” 他又开始看《圣梦》的剧本。 他和洛斐要出演的戏是其中的一幕“伊甸园”。 伊甸园的故事许多人都耳熟能详。 ———————————— 上帝造出了第一个人类,也是第一个男人,亚当。 而亚当一个人在伊甸园中十分寂寞,于是上帝又取出他的肋骨,造出了另一个人,也是第一个女人,夏娃。 亚当和夏娃无忧无虑地生活在伊甸园中。 可是有一天,一条蛇引诱亚当吃下“知善恶树”上的禁果,从此开启了人类的智慧。 亚当和夏娃开启智慧之后,发现自己赤身裸体,于是觉得很羞耻,便找来树叶树藤编织成简单的外衣蔽体。 上帝发现此事之后,勃然大怒,将亚当和夏娃放逐人间,作为惩罚。 从此人类也繁衍开来。 这就是圣经中关于亚当和夏娃的故事。 ———————————— 故事情节很简单,要演出来也并不复杂,比起其它的戏,这一幕戏对演技的要求低上许多,也是查尔德考虑到了丁一去与洛斐的情况,才特地安排的角色。 丁一去把剧本大致浏览完毕,明白这出戏中只有四个角色。 上帝、亚当、夏娃、蛇。 上帝由查尔德出演,亚当由丁一去出演,夏娃由洛斐出演,而蛇则是用道具控制,由一名知名的配音演员在台后配音。 总的来说,这一幕戏不难。 而在丁一去熟悉剧本,对着镜子练了练台词时,有人敲起了门。 “谁啊?” 知道丁一去住在这里的人不多,丁一去觉得没谁可能在此刻上门找自己。 门被打开,门外是位意想不到的朋友。 “是你?” “对,丁一去先生,是我!” ········· ········· 门外站着的人居然是范佑。 范佑此时穿着一身西部牛仔服,戴着一顶大草帽,看起来放荡不羁,唯独是他身材不高,显得有些别扭。 “你来找我?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 范佑微笑道:“我学的就是追踪与隐匿,找个人还是轻轻松松的。” 丁一去面不改色,说道:“那请进吧。” 范佑走了进屋,丝毫不拿自己当外人,径直往里面走,坐在了下铺的床。 他拍拍床位:“听说这里是洛斐大美女以前睡的地方?” 丁一去道:“是,怎么了?” 范佑犹豫了一下,忽然扑倒在床上,鼻子与嘴巴贪婪地吮吸着上面的味道。 过了一会儿,他才抬起头来:“真香啊。” 丁一去就在旁边静静地看着他。 范佑又将身体横挪上床,躺了一阵,才起身道:“我这次来找你,是有人让我给你通个信的。” 丁一去道:“通什么信?” 范佑道:“他要请你在《圣梦》的戏上帮一个忙。” 丁一去道:“什么忙?” 范佑道:“杀掉查尔德!” 丁一去双目睁大,相当震惊。 “是谁派你来,让我杀掉查尔德?” 范佑笑道:“这我当然不能告诉你!总之那人开出了不菲的价格,看你肯不肯接了。” 丁一去道:“什么价格?” 范佑道:“你只要能杀了查尔德,爱豆之城魔法塔上面的技能书任你挑选!” 丁一去道:“哦?他还知道这个?” 范佑道:“我知道,你是魔法师,对技能书很有需求的。上次去偷十六楼的技能书,也只偷到一本《水精灵元素》吧?这回可不一样了,你想挑什么技能书都行!” 丁一去淡淡地问道:“那天和我们一起进十六楼的人果然是你?” 范佑嘿嘿笑了两声,坦然承认:“我本来打算独吞的,却杀出你们两人来截胡,实在不讲江湖道义!” 丁一去道:“所以那一次失火,也是你和你背后的人一起策划的?” 他敏锐地猜测出,那一场大火不是范佑一个人能完成的,必定有人在暗中相助他。 范佑道:“你猜得很对!不过多的话我就不能说了。你如果同意的话,到了演出那天,会有人与你接头的。你同意的话,可以拨打我的电话。” 他留下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个电话号码。 丁一去收好纸条,范佑又在洛斐的床上深深吸了两口,意犹未尽地同丁一去道别。 “可惜了,这么好的美人,怎么是和你同居,不是和我呢?不过我马上也可以见到她了........” 丁一去道:“你接下来要去找洛斐?也要说服她刺杀查尔德?” 范佑道:“爱豆之城中只有你们两个是最有可能杀掉查尔德的!” 他说完,打了个响指,便从窗户跳下,随风飞掠,转眼就不见人影了。 丁一去对此事思考了很久,最后将那张纸条放在了抽屉里。 他没有急着决定要不要答应“刺杀”,而是开始每日的常规冥想。 ········· ········· 冥想过后,丁一去走到窗边深吸几口清新的空气,这才慢慢思索起“刺杀”的利弊来。 “查尔德的魔法造诣绝对不低,他的势力也很大,我刺杀他,肯定是有风险的。” “但是如果真能杀掉他,我得到的好处也一定很多。” “关键是范佑背后的人是谁呢?谁有这么大的魄力,敢刺杀‘上帝’?” “·········” 丁一去想了很久,还是打算保留这个电话号码。 他甚至觉得,这一电话号码留着,可以使他进可攻,退可守。 进,可以完成刺杀,获得利益; 退,则可以反手将范佑后面的大势力摸出来,然后举报给查尔德,获得贡献点,去技能书库里兑换技能书。 丁一去认为只要他足够谨慎小心,总之他是不会亏的。 “刺杀查尔德.......查尔德的实力.......” 在丁一去看来,查尔德的魔法水平深不可测,恐怕达到了八级魔法师,甚至九级魔法师的水准。 他绝不是容易刺杀的人物。 “是谁要杀查尔德呢.......” 在爱豆之城的西北方,一座精品公寓中,洛斐面对着潜入她屋中的范佑,同样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第四十二章 第一次冥想 魔法师的冥想是极为重要的基本功课。 阿莉曾告诉丁一去,对于每一位魔法师来说,冥想的感觉都是不一样的。 丁一去在这几天内,专程请教过查尔德。 查尔德也是同样的说法。 查尔德一方面很惊讶于丁一去居然还从没有进入过冥想状态;另一方面,他又仔细地告诉丁一去,冥想分为很多种,他建议丁一去这样的多系元素魔法师使用自然冥想的策略。 自然冥想,是需要这位魔法师脑中空无一物,只留一点灵光;而后用这点灵光去感应自己所亲和的各种元素。 只要达到了这两点,那些元素会自然而然地会出现,从远方汇聚而来,朝着魔法师靠近,一点一点地增加魔法师的灵力。 这就是自然冥想。 与其它的一些冥想方法不同,其它的冥想方法是使自己主动靠近元素,汲取灵力;而自然冥想是让元素来贴近自己。 自然冥想的难度更大些。 在舆论战的这些天里,丁一去一直在尝试自然冥想,但他发现一个问题,就是他只要尝试放空自己,心无旁骛,不自觉地便会很“自然”地睡着了。 所以他练了十天左右,都没能够进入过一次冥想的状态。 但他也不着急,他知道,只要进入过一次冥想的状态,以后就很容易再次进入冥想了。 “滴滴滴.....” 丁一去的电话铃声响起。 他接过电话,正是房博打来的。 房博道:“这件事情总的来说,已经处理完毕了。卫扬已不可能再成为偶像了。接下来你好好准备《圣梦》的戏吧。” 丁一去答应下来。 他抛开此事之后,身心放松,静静地打坐。 不知怎么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了他即将出演的戏中“亚当”与“夏娃”的人物,又想起了上帝创世,以及洪水泛滥等等传说。 紧接着,他又想起了华夏文明的古老传说:盘古开天辟地,女娲补天造人....... 恍惚之间,神入虚无,他渐渐地进入了一种仿佛天地未开的混沌状态里。 宿舍之外,狂风乍然刮起。 一阵阵灵力忽地朝着丁一去所在的位置从四面八方疯狂涌来! 无论是风元素、雷元素、水元素、火元素、土元素,还是光元素与暗元素,全都如同赛跑一样,拼命地往此处奔来! 它们的目标都是丁一去的身躯。 而这一阵灵力好似还不够,丁一去胸膛下方的那朵小红花也有所异动。 若有人仔细地看,便会发现,他右肋的那朵小红花正在闪动着灵力的光芒,然后再渐渐变淡,似乎是化作了浓郁的灵力,飘散在半空之中。 这股灵力与周围形成的灵力风暴一起,都齐齐卷来,争先恐后地进入了丁一去的身体里。 而丁一去的脑海中感受到的情景是另外一幅壮观的画面。 ········· ········· 在一片原始的混沌中,他一个人茕茕独立,只感迷茫。 混沌的意思不是完全黑暗。 而是没有光明,也没有黑暗,没有风,没有雷,没有水,没有火,也没有土,没有生命,也没有死亡。 什么都没有,不知怎样形容。 这才是混沌。 然而当外界的各种元素,全都涌入丁一去体内的时候,他看到的景象便不同了。 天地开始划分开来,风开始出现,于是清气上浮为天。 土开始出现,于是浊气下沉为地。 水开始出现,于是地面上形成了道道溪流,江河,海洋。 火开始出现,所以天上有了太阳。 雷开始出现,震震不休,演化出不同的天气与四季。 最后是光与暗同时出现,化为白天和黑夜。 丁一去就仿佛观看了一次演化世界的过程一样。 随即,他的“世界”由白天进入黑夜,思绪飞转,停留在了山泽湖水之前。 夜,繁星点点,虽遥远,却不冰冷。 夜静无声。 丁一去的面前是一片深沉的湖水,湖水深不可寻,不知下面是否潜有蛟龙。 而四周则是山川连绵,寂静无音。 这里完全的静寂着,仿佛是太古年间,万物都还没有出现的时候。 丁一去在此地盘坐下来冥想着,各种元素都涌入他的身体之中,那朵小红花也完全消散,化作灵力,进入了他的身体。 也不知过了好久,突然之间,他感到一切圆融,自己好似饱和了一样。 这时候,丁一去才醒来。 ········· ········· 丁一去醒来,发现已是深夜。 他虽只是静坐着,却出了一身大汗。 丁一去感受了一下自己的灵力等级,发现他的灵力一下子上升了一大截,顿时破关,来到了“第五级魔法师”的境界,将近第六级。 他立刻跑去卫生间洗了个热水澡,觉得毛孔舒张,精神振作,非常舒服。 随即,丁一去躺在床上,开始翻看手机。 他打算好好欣赏一下,经过房博的努力之后,自己现在网络上的风评有多么优秀。 结果打开网络一看,他有些傻眼。 卫扬像是知道了他身后有很硬的后台,他已经无法与之对敌,而且身败名裂。 所以,他索性将自己花钱搜集到的最劲爆的一条新闻放了出来,企图与丁一去同归于尽! 他最后放出的那条消息是:丁一去身上有文身,洛斐也有。而且洛斐的文身在她的私处! 在爱豆之城之中,为了剧情需要,作为群众演员,拥有文身,那没人会说什么。 ——但是你若想成为一名合格的爱豆,便绝不能有“文身”了,爱豆在享受了更多的社会利益后,也必须要为青少年树立光辉的形象榜样! 而这消息一出,受影响最大,反不是丁一去,而是洛斐! 洛斐竟然在私处有文身! 这一信息,让网上的人蠢蠢欲动,开始调侃洛斐。 “她真的私处有文身吗?没想到她表面上看起来是女神,私底下却是这样子犯贱的人!” “要证明清白很简单啊,把她私处的照片发出来看看就知道了啊!” “不可能,洛斐女神!” “卫扬一定想女人疯了!” “···········” 不论大家信与不信,总之这个舆论都把洛斐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大家反倒不怎么关注丁一去了。 第四十五章 秘密文身 洛斐面对着眼前的范佑,思考着范佑所说的刺杀查尔德一事。 她也同样在想,若是真的刺杀成功,好处必定数之不尽,但是风险一定也很大。 “你告诉我你背后的人到底是谁,我在考虑要不要答应你。” 洛斐淡淡地道。 范佑道:“这当然是个秘密,我怎么能告诉你?” 洛斐道:“可是你若不把这秘密告诉我,我怎么能信得过你们的手段?你要知道,这如果被查尔德知道了,我们谁都跑不了!” 范佑道:“你的选择不多。你要知道,我还掌握着你在明星楼偷窃的证据,如果你不答应我们........这条消息放出,想必对你不是件好事。” 很奇妙,范佑没有用这一点胁迫丁一去,却打算用它来胁迫洛斐。其中心理中的微妙变化,恐怕只有他自己才能清楚了。 洛斐一字字道:“你在威胁我?” 范佑道:“是。我在威胁你。” 洛斐道:“还是那句话,你把你幕后人的身份告诉我,我才会考虑,否则一切都免谈!” 范佑摇头道:“这秘密如果告诉了你,我们就难免会暴露了。除非........” 洛斐道:“除非什么?” 范佑道:“除非你也用一个秘密交换给我。” 洛斐坐在沙发上,怔了怔。 “你要我用什么秘密交换给你?” 范佑慢慢地说道:“很简单,就是最近传闻的你的那个秘密。” 他的眼色里流露出兴奋和好奇,还有一丝色光。 毫无疑问,他说的正是关于洛斐“文身”的那个秘密。 洛斐洛斐按捺住愤怒,整个人忽又变得平静。 她淡淡地问道:“你想知道?” 范佑笑道:“我当然想。每个男人都想!丁一去一定也想的,难道他没有问过你?” “他没有问过。” 洛斐顿了顿,道:“但是我可以回答你这个问题。我没有!这个答案你满意了吗?” 这个答案显然不会让范佑满意的。 当人们在网络上寻找关于“爱豆”是非的答案时,其实心中早已有个预想的答案了。 如果那个预想的答案不作为最终答案出现的话,那么人们始终都是不会满意的。 所以范佑说:“我不满意。” 洛斐问:“那你还要怎样?” 范佑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洛斐道:“你眼见为实之后,就真的会把你背后的人告诉我?” 范佑道:“是!绝对如此!” 洛斐道:“你怎么保证呢?否则若我白白给你看了,最后却什么都得不到,岂非赔了夫人又折兵?” 范佑道:“不会的。你可以事先给我下毒,然后等你给我看了,我对你讲了幕后指使是谁之后,再把解药给我!” 范佑越说越是兴奋,他看着洛斐的脸,目光又移向她的大腿,来来回回地扫视了好几遍,那眼中充满的是一个少年的渴望。 洛斐对着他微微一笑:“这个方法很好。可是我现在手边没有威胁人的毒药怎么办?” 范佑道:“你也可以用刀架在我身上,效果也是一样的。” 洛斐道:“很好,很好。你既然这样讲了,那我也相信你的诚意了!你过来吧。” 洛斐将翘着的二郎腿放了下来,她因为今天晚上要出门,所以穿的是一套蓬松的淡红色长裙。 她双手一动,便从裙下,将最后的“隐私”褪了下来。 “就在里面,你看吧。” 洛斐坐在沙发上,仍端坐着不动,但是房间里的气氛已然变了。 气氛变得朦胧而迷幻。 空气里充斥着说不出的诱惑气息。 ——正如在伊甸园中,夏娃偷吃禁果时一样。 ——难道人生真的如戏? 范佑紧张得有些颤动,脚步渐渐朝着洛斐走过去。 洛斐道:“你最好快些说出那个幕后人是谁。否则你的脖子就会被我剪断!” 范佑舔了舔嘴唇,一种贪婪的神色出现在他那还未完全成熟的脸蛋上:“我会快些的,很快!很快就好!” 洛斐问道:“你看清楚了吗?” 范佑叫道:“原来你这里真的有文身?!丁一去肋下的花消失了,你这里却有一朵更妖艳的......” 洛斐凌厉地打断他道:“那个人是谁?” “那个人就是......房博......据说在那座魔法塔楼里也有人,是谁我就不知道........” 范佑刚刚说到这里,语声戛然而息! 他连惨叫都没能叫出来,人便不动了。 他的头颅和脖子倏地分离开,从裙子里掉了下来! 砰。 沙发下的地毯沾满了鲜血! 范佑背后的桌子也跟着碎裂,如同被人用利剑斩断的一样! 如果丁一去在这里就一定很熟悉,这正是“风刃”魔法! “我的腿不杀人,是风杀了你。” 洛斐冷青着脸站起来,抽了张纸,擦了擦腿上的血,又走到浴室之中,脱下裙子,打开了热水。 她反复冲洗着身体,就像是要洗去大腿上沾染的肮脏,洗掉那一片很早以前便有,象征着她的屈辱的文身。 ········· ········· 《圣梦》即将开演。 第一场戏,是上帝创世,丁一去与洛斐不必出场。 在这场戏中,明星剧场用到了大量的舞台特效,以及查尔德展露出的一些元素魔法,使得戏剧的“华丽水平”拉满。 而为了让这场戏并不只是查尔德来唱独角,所以戏中还是引入了一些名演员的配音。 他们配音的是大山、江河、海洋等说话等等。 这些配音的演员都是当红一时的爱豆,他们的声音一出来,便引得全场的欢呼。 罢场之后,粉丝们还在讨论着,查尔德的魔法术多么神奇,也在讨论着他们各自喜欢的爱豆哪一位的配音功底最深。 “那一定是我家坤坤最厉害了,他的声音深沉有力,多么完美啊!” “不是,是我的宇哥哥最棒,他.......” “···········” 所有人都讨论着,期待着下一场的演出。 这场演出究竟是什么意义,故事是否吸引人,对于粉丝们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喜欢的偶像将会出演,那便足够了。 他们看的是人,不是戏。 而下一场戏的演出便是上帝造人之后,亚当与夏娃的故事。 丁一去与洛斐已然碰头,他们俩在明星楼第十七层的工作室里排演。 二人简单对了一场戏,合了下台词,各自都有些心不在焉。 最后丁一去先开口:“范佑来找过你吗?” 洛斐道:“来过。他也找你了?” 丁一去道:“是。” 洛斐道:“你答应没有?” 丁一去道:“暂时没有。” 洛斐道:“暂时?” 丁一去不继续回答了。 两个人都知道对方说的是什么事,但在这座明星楼里,绝不能挑明了说。 洛斐道:“如果我们能得到魔法塔楼里的所有技能书.......” 对于一位没有师承的魔法师来说,那不亚于得到了一座巨大的宝库。 丁一去道:“还是先排练吧。查尔德大人对我们毕竟很好,我们争取一些贡献点,也能获得不少技能了。” “至少比起一同进来的范佑和朱志忠,我们两个人已经算是很得天独厚了。” 洛斐犹豫了下,终于还是没有将“她已把范佑杀死”的事说出来。 两个人开始排戏。 戏还是那出戏,魔法搭档也还是魔法搭档。 但是他们两人之间,仿佛突然产生了一道以往不曾有过的隔阂。 第四十三章 身败名裂 丁一去没有管太多,他相信查尔德不但能处理关于他的舆论,更会照料好洛斐。 所以他天天都在宿舍里练习冥想。 他现在能够确保自己进入冥想的状态,每一次冥想都令他身心舒畅,心境松弛。 那种感觉很奇妙。 原本来说,若不是成了魔法师,需要从自然元素中汲取灵力,丁一去更宁愿将“冥想”的时间用来娱乐,享受。 但是从丁一去真正学会冥想之后,他发现,哪怕是抛开获得的灵力不谈,单单从心境上讲,冥想带给他的平和与愉悦的感受,比起娱乐带来的快乐更加长久与充实。 这种感觉非常奇异,令他不自觉地想要坚持冥想下去。 当然,与此同时,他的灵力也在飞速增长着。 丁一去请教了查尔德与埃尔莎两位“老魔法师”之后,他隐隐发现,自己不但拥有多系元素的亲和,而且在冥想时提升灵力的速度也比普通魔法师快很多。 他第一次冥想,打开心灵之门,便一举将灵力提升到五级魔法师的境界。 后面的冥想效果虽没有第一次那么明显,但是也十分之快,提升速度远远超过了查尔德所描述的魔法师的正常修炼。 丁一去不过再冥想了几天,他的灵力又明显涨了一截,离“六级魔法师”更近了一步。 他在宿舍里冥想,洛斐却在外面忙着辟谣。 只是这种事,洛斐并不能拿出“充分的事实证据”来辟谣,所以怎么辟谣都显得有些无力。 时间临近《圣梦》的开演越来越近,查尔德已经通知了丁一去与洛斐,过两天就去开始排练。 洛斐这时和丁一去打来了电话。 “你最近过得怎么样?搬家了吗?” 洛斐先寒暄了一句。 丁一去笑道:“没搬家,还住在宿舍里的。自你走了之后,我这套就成单人宿舍了,住得很舒服,不必搬。” 洛斐道:“看来你对我搬走很满意喽?” 丁一去道:“也不是。这就像是在地球的都市里买房一样,只要你忍受得了和别人同住一室,不要先去买自己的房,自然就能熬得出头了。” 洛斐道:“看不出来你还操心在地球买房?” 丁一去道:“像我这种人,操心的反而是国家大事,什么‘华夏国’与‘自由联邦’的关系紧张,什么房价即将大跌等等。操心这种事是最有趣的,毕竟和我没啥关系,房价跌不跌,我也买不起。” “和你没关系,你还觉得有趣?” “和我有关系,那就一点儿都不有趣了。我就得时时关注着消息,生怕错过什么,劳神竭虑,焦虑难眠。那种日子实在难过!” 洛斐冷哼了声,决定和丁一去终止这无意义的谈话,而是道:“你若想在华夏国买房,帮我解决一个问题,等出去之后,我可以送你一套。” 丁一去道:“哦?是你文身的事?” 洛斐道:“不错!这件事知道的人本来不多,但是被卫扬放出来消息之后,就变得极其麻烦!我现在说都说不清楚!” 丁一去问道:“你要不要请那位埃尔莎魔法师出来替你作证,就说她知道你那里......没有文身?她德高望重,名誉很好,想必能压下很大一部分舆论的。” 洛斐思考了许久,道:“这方法可行,但是.......” 丁一去道:“但是什么?” 洛斐道:“没什么?你还有别的办法吗?” 丁一去又想了想,道:“我还有个简单的办法,帮你证明一下。” 随即,丁一去挂掉电话之后,联系了一些媒体,表示卫扬所说的话全都是假的,他和洛斐都没有任何文身。 那些媒体第一时间来到丁一去家里,取得了他上半身的“健美照”,并发布到了新闻上。 照片中,丁一去的上半身的确是干干净净,没有文身;照片中还有他右肋的特写,除了肉与皮,并无半点多余刺青。 ——卫扬爆料出的丁一去在右肋的“小红花文身”竟完全看不出痕迹! 这是因为丁一去在冥想之后,他右肋的那朵“小红花”化作了灵力,融入了他的体内,自然地消失了。 丁一去发言:“卫扬所说的‘文身’完全是假的。他与我和洛斐不过见过一两次面而已,怎么可能知道我们有没有文身?” “卫扬此人,在自己身败名裂之后,非但不知悔改,反而抹黑别人,企图将别人变得和他一样,这等用心,真不配作爱豆之城的公民!” 卫扬原本凭借着“爱豆”的身份,找关系在爱豆之城落了户,但丁一去这样一说,是想让他连这个户籍身份都丢掉。 而丁一去站出来说了这番话之后,确实帮洛斐缓解了一些压力。 但偏偏又有一些人站出来传丁一去与洛斐的绯闻,认为他们应该是一对真情侣。 丁一去和洛斐又开始辟谣,丁一去还笑称:爱豆不能谈恋爱。 又接着有人说:丁一去和洛斐一定有过“亲密接触”,否则丁一去才知道洛斐私处有没有文身........ ············· 等到一系列的辟谣结束之后,丁一去累得瘫倒在床上,把手机一关,再也不准备打开了。 他这才明白,为什么爱豆都要有经纪人,更要有背后的公司帮忙运作。 因为如果单靠爱豆来操这个心的话,精力根本不够用;再加上有些爱豆在自己的死忠粉丝里被捧得久了,脑子不太好用,再说错两句话,就更麻烦了。 丁一去好好睡了一觉之后,醒来打开手机,发现多了几条短信。 是房博和副导演发给他的。 两人发的信息内容是差不多的:卫扬落网了! 卫扬被执法队抓住,以“涉嫌造谣诽谤”的罪名被拘留,等待之后的审判。 爱豆之城的城墙上。 查尔德又在这片坚固的城墙上慢慢行走着。 他身边站的人是房博。 房博道:“卫扬的事情已解决了,他的言论引起了不小的风波。” 查尔德道:“《圣梦》这部经典要出世,自然会有些风波!传闻东方的古人造字之时,鬼哭神嚎,三千游魂都来干扰!恶在善先,这是正常的。” 房博道:“好,看来卫扬就是那方游鬼了,那我再去给卫扬加些罪名。” 查尔德道:“公正便好。” 房博想了想,点了点头。 查尔德又道:“圣梦的演员已经召齐,这周排练,下周末便开始第一幕戏吧。” 房博道:“那我去令人将宣传的力度加大。” 查尔德道:“好。” 他默默地绕着城墙,又继续走去了。 而房博回去之后,立即让人加大了《圣梦》的宣传力度,通知了各路演员准备排练。 而当天夜里,房博进过一次执法队之后,卫扬的罪名竟又多了一条。 ——引发明星楼大火,偷窃珍藏技能书! 第四十四章 刺杀计划 丁一去是心知肚明的,明星楼失火是谁干的好事他不知道;但十六楼技能书失窃的事一定不是卫扬做的。 这一点丁一去最有发言权。 因为技能书是他拿走的,并且已经被他学完了。 那么卫扬被定罪如此,就必定是房博用了某种不可说的手段了。 丁一去叹道:“看来权力在每一个世界都是适用的。” 他又开始看《圣梦》的剧本。 他和洛斐要出演的戏是其中的一幕“伊甸园”。 伊甸园的故事许多人都耳熟能详。 ———————————— 上帝造出了第一个人类,也是第一个男人,亚当。 而亚当一个人在伊甸园中十分寂寞,于是上帝又取出他的肋骨,造出了另一个人,也是第一个女人,夏娃。 亚当和夏娃无忧无虑地生活在伊甸园中。 可是有一天,一条蛇引诱亚当吃下“知善恶树”上的禁果,从此开启了人类的智慧。 亚当和夏娃开启智慧之后,发现自己赤身裸体,于是觉得很羞耻,便找来树叶树藤编织成简单的外衣蔽体。 上帝发现此事之后,勃然大怒,将亚当和夏娃放逐人间,作为惩罚。 从此人类也繁衍开来。 这就是圣经中关于亚当和夏娃的故事。 ———————————— 故事情节很简单,要演出来也并不复杂,比起其它的戏,这一幕戏对演技的要求低上许多,也是查尔德考虑到了丁一去与洛斐的情况,才特地安排的角色。 丁一去把剧本大致浏览完毕,明白这出戏中只有四个角色。 上帝、亚当、夏娃、蛇。 上帝由查尔德出演,亚当由丁一去出演,夏娃由洛斐出演,而蛇则是用道具控制,由一名知名的配音演员在台后配音。 总的来说,这一幕戏不难。 而在丁一去熟悉剧本,对着镜子练了练台词时,有人敲起了门。 “谁啊?” 知道丁一去住在这里的人不多,丁一去觉得没谁可能在此刻上门找自己。 门被打开,门外是位意想不到的朋友。 “是你?” “对,丁一去先生,是我!” ········· ········· 门外站着的人居然是范佑。 范佑此时穿着一身西部牛仔服,戴着一顶大草帽,看起来放荡不羁,唯独是他身材不高,显得有些别扭。 “你来找我?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 范佑微笑道:“我学的就是追踪与隐匿,找个人还是轻轻松松的。” 丁一去面不改色,说道:“那请进吧。” 范佑走了进屋,丝毫不拿自己当外人,径直往里面走,坐在了下铺的床。 他拍拍床位:“听说这里是洛斐大美女以前睡的地方?” 丁一去道:“是,怎么了?” 范佑犹豫了一下,忽然扑倒在床上,鼻子与嘴巴贪婪地吮吸着上面的味道。 过了一会儿,他才抬起头来:“真香啊。” 丁一去就在旁边静静地看着他。 范佑又将身体横挪上床,躺了一阵,才起身道:“我这次来找你,是有人让我给你通个信的。” 丁一去道:“通什么信?” 范佑道:“他要请你在《圣梦》的戏上帮一个忙。” 丁一去道:“什么忙?” 范佑道:“杀掉查尔德!” 丁一去双目睁大,相当震惊。 “是谁派你来,让我杀掉查尔德?” 范佑笑道:“这我当然不能告诉你!总之那人开出了不菲的价格,看你肯不肯接了。” 丁一去道:“什么价格?” 范佑道:“你只要能杀了查尔德,爱豆之城魔法塔上面的技能书任你挑选!” 丁一去道:“哦?他还知道这个?” 范佑道:“我知道,你是魔法师,对技能书很有需求的。上次去偷十六楼的技能书,也只偷到一本《水精灵元素》吧?这回可不一样了,你想挑什么技能书都行!” 丁一去淡淡地问道:“那天和我们一起进十六楼的人果然是你?” 范佑嘿嘿笑了两声,坦然承认:“我本来打算独吞的,却杀出你们两人来截胡,实在不讲江湖道义!” 丁一去道:“所以那一次失火,也是你和你背后的人一起策划的?” 他敏锐地猜测出,那一场大火不是范佑一个人能完成的,必定有人在暗中相助他。 范佑道:“你猜得很对!不过多的话我就不能说了。你如果同意的话,到了演出那天,会有人与你接头的。你同意的话,可以拨打我的电话。” 他留下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个电话号码。 丁一去收好纸条,范佑又在洛斐的床上深深吸了两口,意犹未尽地同丁一去道别。 “可惜了,这么好的美人,怎么是和你同居,不是和我呢?不过我马上也可以见到她了........” 丁一去道:“你接下来要去找洛斐?也要说服她刺杀查尔德?” 范佑道:“爱豆之城中只有你们两个是最有可能杀掉查尔德的!” 他说完,打了个响指,便从窗户跳下,随风飞掠,转眼就不见人影了。 丁一去对此事思考了很久,最后将那张纸条放在了抽屉里。 他没有急着决定要不要答应“刺杀”,而是开始每日的常规冥想。 ········· ········· 冥想过后,丁一去走到窗边深吸几口清新的空气,这才慢慢思索起“刺杀”的利弊来。 “查尔德的魔法造诣绝对不低,他的势力也很大,我刺杀他,肯定是有风险的。” “但是如果真能杀掉他,我得到的好处也一定很多。” “关键是范佑背后的人是谁呢?谁有这么大的魄力,敢刺杀‘上帝’?” “·········” 丁一去想了很久,还是打算保留这个电话号码。 他甚至觉得,这一电话号码留着,可以使他进可攻,退可守。 进,可以完成刺杀,获得利益; 退,则可以反手将范佑后面的大势力摸出来,然后举报给查尔德,获得贡献点,去技能书库里兑换技能书。 丁一去认为只要他足够谨慎小心,总之他是不会亏的。 “刺杀查尔德.......查尔德的实力.......” 在丁一去看来,查尔德的魔法水平深不可测,恐怕达到了八级魔法师,甚至九级魔法师的水准。 他绝不是容易刺杀的人物。 “是谁要杀查尔德呢.......” 在爱豆之城的西北方,一座精品公寓中,洛斐面对着潜入她屋中的范佑,同样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第四十六章 大戏前夕 两个人排戏排到晚上,然后便下楼去吃饭。 以他们现在的身份,自然不会再去二楼的餐厅,吃几分钱一顿的套餐了。 他们到了九楼,进了很豪华的一家餐厅,开了最里面的包间。 服务员还是认出了他们二人,请求同两人合影之后,便不再来打扰。 丁一去坐在包间中,笑道:“我还是第一次当明星,还会在餐厅里被人认出来,请求合影。” 洛斐将墨镜摘下,道:“嗯。我倒不是头一次走在街上被认出了。” 言外之意,在地球上,洛斐的身份也很不一般。 丁一去接着道:“以前在地球上的时候,我去好点的餐厅吃饭的时候,生怕被人认出来。” 洛斐问道:“哦?为什么?” 丁一去道:“因为要是被认出来,他们多半便不准我在他家的餐厅吃了。” “有一家餐厅说我影响了他们餐厅的光鲜形象。” 洛斐笑了一笑。 他想起丁一去原本是个捡垃圾的。 菜一盘一盘地端了上来,每一样菜的价格都足以抵去普通人半个月的工资。 菜是洛斐点的。 以“奢侈”二字来形容这一桌菜,实是再适合不过的了。 丁一去看着满桌的美食,却道:“我们两人大概是吃不完这么多的。” 洛斐道:“吃不完就算了。” 丁一去道:“未免有些浪费。” 洛斐道:“浪费就浪费吧,我若不点这么贵的菜,餐厅难免会觉得我们小气。我们如今是名人,不一样了。” 丁一去哈哈笑道:“谁若敢说我小气,我便在他们门口铺满泥沼,让他们瞧瞧大地的泥沼有多么大气!” 洛斐道:“那样你就当不成爱豆了。” 两人你一筷子,我一筷子地开始夹菜,时不时地谈论一些魔法与爱豆的事。 丁一去感慨道:“没想到我有一天也能和你这种贵族小姐一起吃饭聊天。这就是神奇音乐电台带给人们的神奇之处么?” 洛斐忽然道:“希望我们回到地球之后,还能做朋友。” 她语气稍稍落寞。 看得出来,她的朋友一定很少很少。 丁一去道:“希望如此。” 这一次饭桌上的气氛,比起丁一去第一次和洛斐一同吃饭的“冷漠”要好上太多。 但是丁一去却隐隐有种不一样的预感。 他忽地感觉到他与洛斐的“魔法搭档”组合,恐怕很快就要分道扬镳,各自为己了。 于是他又补充了一句:“希望我们演完《圣梦》之后,还能做朋友。” 洛斐闻言,脸色微微一僵,没有再说话。 ········· ········· 两人照常排练,到了周六这天,《圣梦》终于要开演。 在开眼前夕,周五的晚上,丁一去还真试探性地给范佑留的那个号码打了个电话去。 但是没有人接。 “哦?难道出事了?” 丁一去略略一想,没有再管什么,而是专心准备第二天的演出。 然而他第二天早上还没有起床,竟有人来敲他宿舍的门了。 丁一去打开门,门外站着一个小孩。 小孩讲:“有人让我给叔叔你送一张纸条来。” 他摊开手,手里放着张折叠了许多次的小纸条。 丁一去问道:“是谁啊?这么不礼貌,让你叫我叔叔?” 小孩天真地笑了笑,说道:“我也不知道!我是跟着我哥哥进城来玩的,但是碰见了他,他让我来送信,然后给我一个爱豆币呢!” 丁一去摸了摸孩子的头,从屋里拿了一袋零食给他,这才关上门,打开那张纸条。 纸条上只有一句话: “武器在蛇吻里,你见到那条蛇,就可以动手!” 丁一去瞬息就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 《圣梦》里,与他们一起演出的有一条蛇。 “武器在蛇吻里”——意思是不是就是说刺杀查尔德的武器已准备好了,放在蛇的嘴里。 丁一去喃喃道:“这人真是大胆啊,居然敢派个小孩子这样来送信.......不对,一定是计划的某一环出了什么问题,幕后的人着急了,所以才会出此下策!” 他打开窗户,望向窗外,那个送信的小孩突然倒在了地上。 丁一去见此,立即冲出去,拨打了急救电话,将小男孩送上救护车,自己也跟着到了医院。 “这位幕后黑手看来极是歹毒!” 丁一去本想在医院中陪着送信小孩,但是他晚上还有极重要的演出,于是他垫付过医疗费用后,匆匆赶回了屋。 随即他换了一身衣服,往明星楼赶去。 明星楼里的化妆团队与道具组早在等候着了。 今夜《圣梦》第二场的角色虽然不多,但化妆团队仍很庞大。 他们务求要让每一个演员都表现出最佳的状态。 丁一去一边化妆,一边通过自己面前的大镜子观察着周围的来来往往的人。 他知道,刺杀计划里绝不可能只有他和洛斐二人而已,在明星楼里一定还有人,甚至还有好几个人都是这次计划的行动者。 过不多时,几个人走来,打断了丁一去的思索。 其中有两位是知名的明星,其余的则是三、四线的爱豆,有男有女,他们过来,是想认识丁一去的。 旁边有化妆师认出几人,连忙打招呼:“伍哥,力哥,你们好。” 那位“伍哥”是混血,长得极帅,按住丁一去的肩膀,笑道:“丁魔法师,我们想和你交个朋友,以后方便交流演技,谈谈戏剧什么的。” 化妆师表面上虽对这几人恭敬,心里却在暗想:你那点演技还需要和别人交流? 几人认识一番,最后那位“伍爱豆”留了丁一去的电话号码,以后想要与他联系。 “听说你们魔法师大人来做爱豆的,一般过上几年就会潜心修炼,退出影坛了,我们可得抓紧时间和你一起演一演戏。” 这几人也是今天《圣梦》的观众,丁一去敷衍走他们后,下午开始总彩排。 总彩排时,丁一去与查尔德、洛斐三人有说有笑,各自将各自的戏份都拿捏得很到位。 而当那一条引诱亚当夏娃吃禁果的蛇上台时,丁一去忍不住仔细凝视着这条蛇。 蛇有翅膀,制造得相当灵敏,蛇头做得也很逼真。 但蛇嘴里面什么东西都没有。 蛇摇摆着翅膀,与洛斐饰演的夏娃对话几句后,便又摇摆着离开了。 “这么精致的机器蛇,是谁在后台操控?” 查尔德笑道:“是房博。按照圣经中记载,这条蛇本是人身蛇口,但他却非要做成蛇身蛇口的,说这样才能体现出蛇的邪恶。不过他的手艺的确很巧。” 丁一去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排完戏后,便急匆匆地往后台赶了过去。 后台的总监控室里,正有丁一去想见的那个人——房博。 第四十七章 试探与芥蒂 房博瞧着丁一去过来,问道:“丁先生,有什么事么?” 他满脸的疑惑,像是不知丁一去为何要走到这里来。 丁一去随口道:“道具组里最近有什么可疑的人或事么?” 房博笑道:“没有。怎么了?你担心晚上的演出?” 他的笑容还是很正常。 丁一去却道:“不担心,我只担心晚上怎么逃出明星剧场。” 房博神色一愣,说道:“什么意思?” 丁一去不说话,只是笑看着房博。 房博被这眼神看了足足五分钟,终于忍不住了,拉着丁一去在周围人诧异的目光下走向了别处。 当房博来拉着丁一去到别处的时候,丁一去已知道,那个要刺杀查尔德的“幕后主使”必定就是他了。 丁一去之所以猜测是他,是因为丁一去实在想不出别人来了。 ——能够帮助范佑,使得明星楼失火,监控全都失灵! ——能够派人找到丁一去的住处。 ——能够操纵道具,擅动手脚,让丁一去在戏中拿到武器! ——这人身份地位还得足够地高,能拥有一部分明星剧场的权力。 房博将丁一去带至僻静处,说道:“你昨天是不是给范佑打了电话?” 丁一去道:“是。” 房博面无表情,道:“所以我今天才会派那个小孩去找你。” 丁一去道:“你的心肠够毒,连小孩子都不放过!” 房博淡淡地道:“欲成大事者,手段不狠一点怎么行?” “可是我要告诉你,范佑已经联系不上了。我认为他大概率死在了洛斐的手里。” 丁一去惊讶道:“哦?” 房博道:“洛斐如果想要邀功,一定已经向查尔德报告了刺杀的阴谋。” 丁一去道:“所以我是刺杀人选之一的事,查尔德也多半知道的了?” 房博道:“不错!所以这次刺杀就更加困难了。” 丁一去道:“那怎么办?我只能出卖你了。刚才我们的对话我一直用手机录着音的。” 房博顿时愣住。 丁一去道:“开玩笑的,我就算要出卖你,至少也得等到魔法塔楼里面的那位魔法师出现才行。那才叫一锅端嘛!” 房博不知道怎么接话。 丁一去忽然道:“说实在的,如果你只有这个水平,就敢计划刺杀查尔德的话,我觉得实在有些儿戏了。” 房博道:“儿戏?” 丁一去道:“就是现在还在医院里住院的那个小孩子,他们喜欢玩的游戏。” 房博听懂了丁一去的冷笑话。 但是他笑不出来。 丁一去道:“你给我准备的是什么武器?” 房博道:“一把枪。” 丁一去道:“你知道我会枪法?” 房博道:“你会当然更好。” 丁一去道:“我目前的最好成绩是:在地摊上打碎过二十三个气球。” 房博更笑不出来。 丁一去一字字地问道:“你真的想刺杀查尔德大人?” 在丁一去看来,这完全不能算是一次有预谋的刺杀,更像是一场简陋的戏剧。 房博推了推他的眼镜,终于道:“好吧,瞒不过你。这是查尔德大人要我做的。” 丁一去听到这个消息,竟不觉得多么惊讶。 “嗯,难怪那个孩子没有立刻死亡,还能被我送到医院。” 按照丁一去所推想的:这种严密的计划,如果真的派一个孩子来送信,那么送完之后,他必定就要立即死去,是不会还有活口的。 房博苦笑道:“我也只是听令行事。等《圣梦》演出过后,想必查尔德大人就会向你解释这些了。” ········· ········· 圣梦的戏照常演出。 演出进行的相当完美。 丁一去所饰演的亚当与洛斐所饰演的夏娃,他们是除查尔德外,在《圣梦》剧中第一次出现的人类。 而且两人的着装也极性感美丽,在舞台上引人注目。 用“性感美丽”来描述丁一去当然不太合适了,但用来形容洛斐,却一点儿也不为过。 两个人穿的都是树叶与藤条编织成的衣服,充满了原始野性的力量,与人类原初的肌体之美。 洛斐的身材自不必说,丁一去的身材居然也很完美,吸引了一大批女观众的视线。 丁一去自己心底明白,那是四朵小红花的作用,使得他的皮肤、肌肉、筋骨、线条都发生了质的变化,所以看起来才如此亮眼。 途中,那条蛇终于上场。 丁一去朝着它的嘴中一瞧,里面果真还放着一把手枪。 这把手枪只有丁一去的角度才能看得到,洛斐与查尔德都浑然不知。 丁一去没有去拿。 他在搜集信息的时候就已发现,这个世界的媒体、戏剧与电设备都很发达,但是枪械武器等等却相当滞后,手枪的威力并不多么大。 甚至丁一去觉得在他有所防备的情形下,这把手枪杀他都很有难度。 戏剧继续演出,在“亚当”与“夏娃”被贬出“伊甸园”,蛇也受到惩罚,终生只能用肚子走路后,演出便落幕了。 一出戏没有演太长的时间。 接下来的时间便是另一部小短剧。 查尔德、丁一去、洛斐三人回到后台,房博也在那里等候。 查尔德笑道:“让我们去庆祝演出成功吧。” 他们都换了衣裳,来到了第九层,其中有两家餐厅都是查尔德的产业,其中有一家是他提过的“万罗餐厅”。 万罗餐厅,顾名思义,包罗万象,什么菜肴都有。 查尔德点了几种食材很奇怪的菜,说道:“我该怎么开口呢?” 丁一去和洛斐都看向查尔德。 查尔德道:“你们都猜到了,那个子虚乌有的刺杀计划是我做出来的。” 他转头道:“洛斐小姐先把范佑杀了,然后向我提醒有人会刺杀我;而丁一去先生则看破了这个局。” 丁一去深深地看了洛斐一眼。 “那也不能怪房博,他的强项是电脑黑客与道具设计,让他来串联一个隐秘的刺杀计划,的确有些为难他了。” 房博坐在最旁边,尴尬地笑了笑。 查尔德又道:“我这样做是为了什么呢.......嗯.......也许说这是一个试炼来说会比较好。就好像古时候的皇帝要传位下去时,总会有一个考验。” 他叹息道:“毕竟这是万人之上的位置啊!” 洛斐忽然问:“您究竟是什么意思?” 查尔德道:“我想看看你们对于我的态度,以及对于爱豆之城的态度是怎样的。然后我才能放心地让你们参加接下来的这场竞选。” “所以你们可以理解为这是我在试探你们。” 这也很正常。 任何人都能够理解。 查尔德不可能完全信任这么两个突然出现的陌生魔法师。 丁一去摇了摇头,开门见山地道:“那么通过试探的好处是什么呢?有魔法技能书吗?” 查尔德只得点头:“你既都提出来了,自然是有的!等你们看完这个,我们就去塔楼吧。” 他说着,又拿出一份厚厚的文件来,分给丁一去与洛斐观看。 第四十五章 秘密文身 洛斐面对着眼前的范佑,思考着范佑所说的刺杀查尔德一事。 她也同样在想,若是真的刺杀成功,好处必定数之不尽,但是风险一定也很大。 “你告诉我你背后的人到底是谁,我在考虑要不要答应你。” 洛斐淡淡地道。 范佑道:“这当然是个秘密,我怎么能告诉你?” 洛斐道:“可是你若不把这秘密告诉我,我怎么能信得过你们的手段?你要知道,这如果被查尔德知道了,我们谁都跑不了!” 范佑道:“你的选择不多。你要知道,我还掌握着你在明星楼偷窃的证据,如果你不答应我们........这条消息放出,想必对你不是件好事。” 很奇妙,范佑没有用这一点胁迫丁一去,却打算用它来胁迫洛斐。其中心理中的微妙变化,恐怕只有他自己才能清楚了。 洛斐一字字道:“你在威胁我?” 范佑道:“是。我在威胁你。” 洛斐道:“还是那句话,你把你幕后人的身份告诉我,我才会考虑,否则一切都免谈!” 范佑摇头道:“这秘密如果告诉了你,我们就难免会暴露了。除非........” 洛斐道:“除非什么?” 范佑道:“除非你也用一个秘密交换给我。” 洛斐坐在沙发上,怔了怔。 “你要我用什么秘密交换给你?” 范佑慢慢地说道:“很简单,就是最近传闻的你的那个秘密。” 他的眼色里流露出兴奋和好奇,还有一丝色光。 毫无疑问,他说的正是关于洛斐“文身”的那个秘密。 洛斐洛斐按捺住愤怒,整个人忽又变得平静。 她淡淡地问道:“你想知道?” 范佑笑道:“我当然想。每个男人都想!丁一去一定也想的,难道他没有问过你?” “他没有问过。” 洛斐顿了顿,道:“但是我可以回答你这个问题。我没有!这个答案你满意了吗?” 这个答案显然不会让范佑满意的。 当人们在网络上寻找关于“爱豆”是非的答案时,其实心中早已有个预想的答案了。 如果那个预想的答案不作为最终答案出现的话,那么人们始终都是不会满意的。 所以范佑说:“我不满意。” 洛斐问:“那你还要怎样?” 范佑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洛斐道:“你眼见为实之后,就真的会把你背后的人告诉我?” 范佑道:“是!绝对如此!” 洛斐道:“你怎么保证呢?否则若我白白给你看了,最后却什么都得不到,岂非赔了夫人又折兵?” 范佑道:“不会的。你可以事先给我下毒,然后等你给我看了,我对你讲了幕后指使是谁之后,再把解药给我!” 范佑越说越是兴奋,他看着洛斐的脸,目光又移向她的大腿,来来回回地扫视了好几遍,那眼中充满的是一个少年的渴望。 洛斐对着他微微一笑:“这个方法很好。可是我现在手边没有威胁人的毒药怎么办?” 范佑道:“你也可以用刀架在我身上,效果也是一样的。” 洛斐道:“很好,很好。你既然这样讲了,那我也相信你的诚意了!你过来吧。” 洛斐将翘着的二郎腿放了下来,她因为今天晚上要出门,所以穿的是一套蓬松的淡红色长裙。 她双手一动,便从裙下,将最后的“隐私”褪了下来。 “就在里面,你看吧。” 洛斐坐在沙发上,仍端坐着不动,但是房间里的气氛已然变了。 气氛变得朦胧而迷幻。 空气里充斥着说不出的诱惑气息。 ——正如在伊甸园中,夏娃偷吃禁果时一样。 ——难道人生真的如戏? 范佑紧张得有些颤动,脚步渐渐朝着洛斐走过去。 洛斐道:“你最好快些说出那个幕后人是谁。否则你的脖子就会被我剪断!” 范佑舔了舔嘴唇,一种贪婪的神色出现在他那还未完全成熟的脸蛋上:“我会快些的,很快!很快就好!” 洛斐问道:“你看清楚了吗?” 范佑叫道:“原来你这里真的有文身?!丁一去肋下的花消失了,你这里却有一朵更妖艳的......” 洛斐凌厉地打断他道:“那个人是谁?” “那个人就是......房博......据说在那座魔法塔楼里也有人,是谁我就不知道........” 范佑刚刚说到这里,语声戛然而息! 他连惨叫都没能叫出来,人便不动了。 他的头颅和脖子倏地分离开,从裙子里掉了下来! 砰。 沙发下的地毯沾满了鲜血! 范佑背后的桌子也跟着碎裂,如同被人用利剑斩断的一样! 如果丁一去在这里就一定很熟悉,这正是“风刃”魔法! “我的腿不杀人,是风杀了你。” 洛斐冷青着脸站起来,抽了张纸,擦了擦腿上的血,又走到浴室之中,脱下裙子,打开了热水。 她反复冲洗着身体,就像是要洗去大腿上沾染的肮脏,洗掉那一片很早以前便有,象征着她的屈辱的文身。 ········· ········· 《圣梦》即将开演。 第一场戏,是上帝创世,丁一去与洛斐不必出场。 在这场戏中,明星剧场用到了大量的舞台特效,以及查尔德展露出的一些元素魔法,使得戏剧的“华丽水平”拉满。 而为了让这场戏并不只是查尔德来唱独角,所以戏中还是引入了一些名演员的配音。 他们配音的是大山、江河、海洋等说话等等。 这些配音的演员都是当红一时的爱豆,他们的声音一出来,便引得全场的欢呼。 罢场之后,粉丝们还在讨论着,查尔德的魔法术多么神奇,也在讨论着他们各自喜欢的爱豆哪一位的配音功底最深。 “那一定是我家坤坤最厉害了,他的声音深沉有力,多么完美啊!” “不是,是我的宇哥哥最棒,他.......” “···········” 所有人都讨论着,期待着下一场的演出。 这场演出究竟是什么意义,故事是否吸引人,对于粉丝们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喜欢的偶像将会出演,那便足够了。 他们看的是人,不是戏。 而下一场戏的演出便是上帝造人之后,亚当与夏娃的故事。 丁一去与洛斐已然碰头,他们俩在明星楼第十七层的工作室里排演。 二人简单对了一场戏,合了下台词,各自都有些心不在焉。 最后丁一去先开口:“范佑来找过你吗?” 洛斐道:“来过。他也找你了?” 丁一去道:“是。” 洛斐道:“你答应没有?” 丁一去道:“暂时没有。” 洛斐道:“暂时?” 丁一去不继续回答了。 两个人都知道对方说的是什么事,但在这座明星楼里,绝不能挑明了说。 洛斐道:“如果我们能得到魔法塔楼里的所有技能书.......” 对于一位没有师承的魔法师来说,那不亚于得到了一座巨大的宝库。 丁一去道:“还是先排练吧。查尔德大人对我们毕竟很好,我们争取一些贡献点,也能获得不少技能了。” “至少比起一同进来的范佑和朱志忠,我们两个人已经算是很得天独厚了。” 洛斐犹豫了下,终于还是没有将“她已把范佑杀死”的事说出来。 两个人开始排戏。 戏还是那出戏,魔法搭档也还是魔法搭档。 但是他们两人之间,仿佛突然产生了一道以往不曾有过的隔阂。 第四十八章 掌心雷 那些文件交到丁一去与洛斐手里之后,两人交换着看。 其中一部分,是查尔德在爱豆之城的实际产业的详细情况。 查尔德在爱豆之城中掌握了30%的电力,掌握了40%的水力,以及60%的执法队伍,他个人名下共有五栋大楼,三十七处商铺,以及一条街道的修筑权。 而挂在明星剧场名下的产业,那便更不可计数了,几乎遍布了整座爱豆之城。 丁一去与洛斐越看越觉得吃惊。 他们虽知道查尔德的势力肯定很大,但没有想到大到了这种可怕的程度。 这已不是简简单单的明星剧场的老板,而可以算是爱豆之城的“城主”! 房博适时地说了一句:“在《圣梦》的戏中,查尔德大人饰演的是上帝。而在爱豆之城中,他就是名副其实的上帝。” 丁一去点头。 他在看了这些文件之后,完全认同这一点。 查尔德接下来说出了一句更令人惊骇的话:“到时候,成为明星剧场场主的人,我会将这些‘权力’也全都移交给他,或她。” 洛斐不禁动容,眼中露出异色。 而另外一部分文件,则是爱豆之城中的各种爱豆组成的“团体”情况。 这个“团体”指的并不是三、五个爱豆一起,组成的组合唱跳团体;而是指他们一部分人常常会聚在一起,所形成的一个私密的圈子。 在这个圈子里面的人,会经常一起聚会,他们的关系自然会更紧密一些,互相共同进退也更多些。 ——当他们遇到某些不良舆论,或是需要网上发声站队的时候,这一点就体现得很明显了。 房博道:“这种圈子里的人,你们可以多接触。因为当你们参加竞选的时候,如果他们愿意为你号票,他们的粉丝很可能就会将手里的票投给你们。” 丁一去皱着眉头,一一浏览着这些人的介绍。 房博又道:“选圈子的时候,你一定要注意了,不要让圈子把自己的名声弄脏。” 丁一去与洛斐都点头。 丁一去大致看完后,了解到,爱豆之城有两个“团体”是最大的,一个叫作“游戏god”,一个叫作“好奇boyandgirl”。 这两个团体简称为“游戏组”和“好奇组”,是爱豆之城里最具影响力的两个私密圈子。 圈子里的成员大多是名震一时,炙手可热的一线明星与爱豆,普通的爱豆想要进入他们的圈子非常困难。 丁一去还在里面看到了先前来结识他的那两位爱豆的名字。 两人正是“好奇组”的主要成员。 房博道:“等到查尔德大人宣布退位,要让大家竞选明星剧场场主的地位时,一定会有很多人要参选,但是我们会有报名条件的限制,不会让每个爱豆都进来捣乱的。” 丁一去和洛斐自然是会被安排在“限制条件”之内的。 四人一边吃,一边看文件,过了半小时,差不多一顿饭快结束。 查尔德突然道:“好了,房博,你先离开吧。我等下就带他们去塔楼了。” 房博道:“好的。” 他立即起身便离去了。 等他走后,查尔德忽然说:“这一次刺杀计划,还有一个目的,是为了试探房博。你们不要小觑了他的阴险。” 两人皆默然无言。 ········· ········· 魔法塔楼。 查尔德带着丁一去与洛斐来到了塔楼。 塔楼里很安静,这一次他们只见到了第三层的那位苦修魔法师,以及开得越来越繁盛的“荼蘼花”。 查尔德道:“你们通过了试炼。我在我的本子上,为你们记录10000贡献点,这是你们的成果。也可以说我对你们的歉意,因为这次试炼并没有提前通知你们。” 在这座魔法塔楼中,那本c级的《一炬焦土》需要30000贡献点,而d级的魔法需要10000贡献点,e级的魔法则需要5000贡献点。 洛斐并不太犹豫,她选择了一本水系的e级魔法《清水之盾》,能为她提供一定的防御能力。 而丁一去则挑了很久。 因为他可以学的魔法实在太多。 查尔德在旁静静地站着,没有给出太多建议,任凭丁一去自己去挑选。 《灰尘》、《照明》、《水波术》、《爆裂火球》、《火墙术》、《土壁术》、《黑暗遮挡》、《风刃术》.............. 在诸多技能之中,丁一去最终选定了一本d级的雷系魔法,这也是这座塔楼里唯一的一本雷系魔法。 d级技能《掌心雷》。 查尔德眼神中露出高兴:“这本雷系魔法,是我去东方游历的时候,偶尔所得。这些年来我从没有遇到过雷系魔法师,今天它总算有主。” 三人走出塔楼。 查尔德道:“我也没见过这‘掌心雷’的威力到底如何,不过我知道雷系法术的杀伤威力往往比其它系的法术威力大得多。” 雷霆一震,四海皆惊。 自古以来,雷霆就是慑服群魔的神圣之力! 丁一去道:“那么我正缺一样这样的技能。” 他之所以选择《掌心雷》,一是可以将贡献点全部用完变现,二则是他也认为,这门技能可能是他现缺的一种强大杀伤力的魔法。 查尔德道:“好了,我要去散步了。你们现在就可以开始笼络自己的关系了,因为马上我们的竞选就要开始了。” 他动了动手,示意让丁一去与洛斐先离开。 丁一去便向着自己的宿舍回去,而洛斐则打车要回她住的小别墅。 查尔德朝着二人告别,又道:“丁一去先生,你不送送你的搭档洛斐小姐吗?” 丁一去道:“她大概不会需要我送吧?” 洛斐也有些诧异地望向查尔德,惊讶于他会说这样的话。 查尔德却很坦然地道:“也是,你们如今已经是竞争对手了,不比从前了。” 丁一去与洛斐互视了眼,洛斐却立即转过头去,似在回避丁一去的眼睛。 “再见。” “再见!” 查尔德在夜色的笼罩下,朝着城墙边上走去,进行着他孤独的漫步。 而丁一去则回去宿舍,开始学习他的d级技能“掌心雷”魔法了。 第四十六章 大戏前夕 两个人排戏排到晚上,然后便下楼去吃饭。 以他们现在的身份,自然不会再去二楼的餐厅,吃几分钱一顿的套餐了。 他们到了九楼,进了很豪华的一家餐厅,开了最里面的包间。 服务员还是认出了他们二人,请求同两人合影之后,便不再来打扰。 丁一去坐在包间中,笑道:“我还是第一次当明星,还会在餐厅里被人认出来,请求合影。” 洛斐将墨镜摘下,道:“嗯。我倒不是头一次走在街上被认出了。” 言外之意,在地球上,洛斐的身份也很不一般。 丁一去接着道:“以前在地球上的时候,我去好点的餐厅吃饭的时候,生怕被人认出来。” 洛斐问道:“哦?为什么?” 丁一去道:“因为要是被认出来,他们多半便不准我在他家的餐厅吃了。” “有一家餐厅说我影响了他们餐厅的光鲜形象。” 洛斐笑了一笑。 他想起丁一去原本是个捡垃圾的。 菜一盘一盘地端了上来,每一样菜的价格都足以抵去普通人半个月的工资。 菜是洛斐点的。 以“奢侈”二字来形容这一桌菜,实是再适合不过的了。 丁一去看着满桌的美食,却道:“我们两人大概是吃不完这么多的。” 洛斐道:“吃不完就算了。” 丁一去道:“未免有些浪费。” 洛斐道:“浪费就浪费吧,我若不点这么贵的菜,餐厅难免会觉得我们小气。我们如今是名人,不一样了。” 丁一去哈哈笑道:“谁若敢说我小气,我便在他们门口铺满泥沼,让他们瞧瞧大地的泥沼有多么大气!” 洛斐道:“那样你就当不成爱豆了。” 两人你一筷子,我一筷子地开始夹菜,时不时地谈论一些魔法与爱豆的事。 丁一去感慨道:“没想到我有一天也能和你这种贵族小姐一起吃饭聊天。这就是神奇音乐电台带给人们的神奇之处么?” 洛斐忽然道:“希望我们回到地球之后,还能做朋友。” 她语气稍稍落寞。 看得出来,她的朋友一定很少很少。 丁一去道:“希望如此。” 这一次饭桌上的气氛,比起丁一去第一次和洛斐一同吃饭的“冷漠”要好上太多。 但是丁一去却隐隐有种不一样的预感。 他忽地感觉到他与洛斐的“魔法搭档”组合,恐怕很快就要分道扬镳,各自为己了。 于是他又补充了一句:“希望我们演完《圣梦》之后,还能做朋友。” 洛斐闻言,脸色微微一僵,没有再说话。 ········· ········· 两人照常排练,到了周六这天,《圣梦》终于要开演。 在开眼前夕,周五的晚上,丁一去还真试探性地给范佑留的那个号码打了个电话去。 但是没有人接。 “哦?难道出事了?” 丁一去略略一想,没有再管什么,而是专心准备第二天的演出。 然而他第二天早上还没有起床,竟有人来敲他宿舍的门了。 丁一去打开门,门外站着一个小孩。 小孩讲:“有人让我给叔叔你送一张纸条来。” 他摊开手,手里放着张折叠了许多次的小纸条。 丁一去问道:“是谁啊?这么不礼貌,让你叫我叔叔?” 小孩天真地笑了笑,说道:“我也不知道!我是跟着我哥哥进城来玩的,但是碰见了他,他让我来送信,然后给我一个爱豆币呢!” 丁一去摸了摸孩子的头,从屋里拿了一袋零食给他,这才关上门,打开那张纸条。 纸条上只有一句话: “武器在蛇吻里,你见到那条蛇,就可以动手!” 丁一去瞬息就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 《圣梦》里,与他们一起演出的有一条蛇。 “武器在蛇吻里”——意思是不是就是说刺杀查尔德的武器已准备好了,放在蛇的嘴里。 丁一去喃喃道:“这人真是大胆啊,居然敢派个小孩子这样来送信.......不对,一定是计划的某一环出了什么问题,幕后的人着急了,所以才会出此下策!” 他打开窗户,望向窗外,那个送信的小孩突然倒在了地上。 丁一去见此,立即冲出去,拨打了急救电话,将小男孩送上救护车,自己也跟着到了医院。 “这位幕后黑手看来极是歹毒!” 丁一去本想在医院中陪着送信小孩,但是他晚上还有极重要的演出,于是他垫付过医疗费用后,匆匆赶回了屋。 随即他换了一身衣服,往明星楼赶去。 明星楼里的化妆团队与道具组早在等候着了。 今夜《圣梦》第二场的角色虽然不多,但化妆团队仍很庞大。 他们务求要让每一个演员都表现出最佳的状态。 丁一去一边化妆,一边通过自己面前的大镜子观察着周围的来来往往的人。 他知道,刺杀计划里绝不可能只有他和洛斐二人而已,在明星楼里一定还有人,甚至还有好几个人都是这次计划的行动者。 过不多时,几个人走来,打断了丁一去的思索。 其中有两位是知名的明星,其余的则是三、四线的爱豆,有男有女,他们过来,是想认识丁一去的。 旁边有化妆师认出几人,连忙打招呼:“伍哥,力哥,你们好。” 那位“伍哥”是混血,长得极帅,按住丁一去的肩膀,笑道:“丁魔法师,我们想和你交个朋友,以后方便交流演技,谈谈戏剧什么的。” 化妆师表面上虽对这几人恭敬,心里却在暗想:你那点演技还需要和别人交流? 几人认识一番,最后那位“伍爱豆”留了丁一去的电话号码,以后想要与他联系。 “听说你们魔法师大人来做爱豆的,一般过上几年就会潜心修炼,退出影坛了,我们可得抓紧时间和你一起演一演戏。” 这几人也是今天《圣梦》的观众,丁一去敷衍走他们后,下午开始总彩排。 总彩排时,丁一去与查尔德、洛斐三人有说有笑,各自将各自的戏份都拿捏得很到位。 而当那一条引诱亚当夏娃吃禁果的蛇上台时,丁一去忍不住仔细凝视着这条蛇。 蛇有翅膀,制造得相当灵敏,蛇头做得也很逼真。 但蛇嘴里面什么东西都没有。 蛇摇摆着翅膀,与洛斐饰演的夏娃对话几句后,便又摇摆着离开了。 “这么精致的机器蛇,是谁在后台操控?” 查尔德笑道:“是房博。按照圣经中记载,这条蛇本是人身蛇口,但他却非要做成蛇身蛇口的,说这样才能体现出蛇的邪恶。不过他的手艺的确很巧。” 丁一去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排完戏后,便急匆匆地往后台赶了过去。 后台的总监控室里,正有丁一去想见的那个人——房博。 第四十九章 竞选开始 “一夕轻雷落万丝,霁光浮瓦碧参差。” “一夕轻雷落万丝,霁光浮瓦碧参差。” “一夕轻雷落万丝,霁光浮瓦碧参差。” “··············” 丁一去回到宿舍之后,翻开技能书,发现只有这么一句话。 来来回回,反反复复,翻来覆去都是这么一句话。 这是一句诗,是华夏的古诗词。 如果丁一去博学的话,还可以看出这是秦观的诗,但是他并不知道。 这也无所谓,他不需要知道这是谁的诗,他只需要知道一直读下去就行了。 丁一去一边读,一边心里想着:咱们东方的文化和西方文化果然不太一样,讲究的是言简意赅,一句通神。 他不断地读着,不断地读,读到最后,他几乎进入了一种半冥想的状态,嘴上在读着技能书,脑海中却进入了那个冥想的世界。 在他冥想的世界里,仍是黑夜,湖水无波,周围是连绵的山峦。 与此前不同的是,此刻的天空中响起了阵阵惊雷,电光闪闪。 雷光落下,劈中山峰! 轰! 山峰炸起一片,碎石激飞,大块大块的石头往湖中落去! 嗡! 丁一去的脑海中也似惊雷一炸,灵力蕴于掌心,突然也发出一道雷霆! 雷霆不偏不倚,正好击在宿舍床的下铺! “嘭”的一声,床铺被击得粉碎,那张洛斐曾睡过的床,连被子带床板都一起被彻底毁去! 好在丁一去的上铺摇了一阵,最终坚挺住了,没有跟着一起坍塌。 “掌心雷!一夕轻雷落万丝!” 丁一去掌中雷霆丝丝而放,电光轻轻颤动着,像是一条张牙舞爪,威严精神的雷龙。 他已练成了掌心雷! 这是d级技能,威力强大,同样也极消耗灵力,丁一去敛去掌中雷霆,仔细体察自身灵力,发觉大约用去了十一、二分之一。 也就是说,他差不多用到第十道掌心雷的时候,便会面临灵力消耗过多的局面。 丁一去自语道:“看来这是杀人的绝技,不可轻易动用啊。” 他回过神来,肚子突然“咕咕”地叫了起来。 恍然之间,他拿起手机才发现,时间飞转,居然已是他回到家的第三天了。 他这两天里完全沉浸在冥想世界与雷霆里,竟全然忘记了时间。 “学会d级技能【掌心雷】。” “【掌心雷】:d级技能。古代仙法,流传至今,威力已大减。若修炼得当,或许可重现古仙风采!” 在丁一去学会“掌心雷”之后,脑海中自动响起了这样一番介绍。 丁一去啧啧称奇:“瞧瞧,咱们东方传下来的术法,连介绍都如此的不一样!” 他赶紧找了些东西填了填肚子,然后又一边给手机充电,一边看这些天来的消息。 这两天,除了那位“吴姓”爱豆给他打了个电话以外,其余都没有人找他。 倒是他看到新闻头条上,洛斐占据了一席版面。 洛斐参加了其他一些剧,并且还参与了一个唱歌的节目,热度很高。 正在丁一去饶有兴趣地刷着新闻时,一条置顶的新闻忽然出现。 “查尔德大人在《圣梦》戏后,即将退出明星剧场。是时,大家可根据条件参与报名竞选下一任明星剧场的场主,最终将以公民投票的方式选出!” 此消息一出,下方的评论密密麻麻地增加着,瞬息便上千条。 大都是粉丝们为自己的爱豆摇旗助威,呐喊捧场的。 但后面的条件层层罗列,粉丝们发现自家的爱豆很多都不太满足,转而开始发掘满足报名条件的人。 报名条件中有一条最有趣:如果你是演员,那必须参演过《圣梦》,并在其中拥有角色。 这一条件,便将许多二、三线,无缘受邀演出的爱豆限制牢了。 而其它对于各行各业的参选者的条件就更是苛刻了。 报名时间为三天,丁一去立即通过房博完成了报名。 ········· ········· 三天过后。 最后报名成功的人有不少,共有一百二十七位。 其中七十六位是明星演员,这些演员大多是实力派,有着良好的社会形象,以及沉稳的性格;还有五十一位则是各行各界的人。 其中有教师、有律师、有执法队员、有商铺摊主、有车行老板......... 他们的资格也是经过严格审核,最后从千万人中挑选出来的佼佼者。 丁一去看完名单之后,发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朱志忠”。 他是跟着丁一去、洛斐、范佑一起进来的“地球同伴”,但是自打丁一去进城之后,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想不到他此时又出现在了名单上面。 丁一去还看到了一个“朱志忠演讲”的视频,视频中,他号召抵制不良爱豆,提高影圈素质等等....... 他居然还有一批支持者,在下面狂热地拥护他。 丁一去隐隐感到这位“朱老师”的演讲怪怪的,但又说不上哪里奇怪。 “他的演讲......仿佛带着一种奇异的蛊惑性!” 丁一去得到四朵小红花的洗礼,尤其是又开始冥想,拥有自己的冥想世界之后,他的觉知力与洞察力提升了很多。 “这朱志忠.......不会是学了什么蛊惑术的技能吧?” 丁一去再继续看,目前已经开始投票。 他凭借前些日子的热度,票数排名处在二十多名的位置,不算很低。 而洛斐则是第二名,除了一位拥有巨大粉丝体量,叫“昆”的爱豆在他之前,其余人都被她甩在身后。 这两人的票数遥遥领先,比后面的人多出不少。 丁一去叹了口气,道:“这种竞选,完全看人气。毫无半点真正的技术含量可言啊!” 他看过这位“昆”的一些新闻和视频。他实在不相信,这位叫“昆”的歌手上台后,能怎样治理好“爱豆之城”与“明星剧场”。 他忽地想起了地球上的“音乐排行榜”。 “不知道那些被唱歌“年轻爱豆”们甩在后面的实力歌手,又是什么心态了。” 叮、叮、叮。 电话铃声响起,是一个音乐节目打来的电话。 那音乐节目正是洛斐参加的那个音乐节目,节目的策划人打电话来,想邀请丁一去也去参加,作为“补位歌手”。 面对邀请,丁一去回答道:“我唱歌水准很一般啊。” 策划人道:“没关系。我们只安排您上一期,然后就是突围赛了,您只需要准备两首歌就行。” “唱的不好也没事儿,我们后期会帮您修音修得很好的,就是比赛现场的观众投票低点儿而已。” 丁一去想了想,便同意了。 ············ ············ ps:没想到之前的一些讽刺的段落被404了,才知道原来这是不能写的。只能回头去慢慢改了。这本书总的来说,还是写得很开心的。 第四十七章 试探与芥蒂 房博瞧着丁一去过来,问道:“丁先生,有什么事么?” 他满脸的疑惑,像是不知丁一去为何要走到这里来。 丁一去随口道:“道具组里最近有什么可疑的人或事么?” 房博笑道:“没有。怎么了?你担心晚上的演出?” 他的笑容还是很正常。 丁一去却道:“不担心,我只担心晚上怎么逃出明星剧场。” 房博神色一愣,说道:“什么意思?” 丁一去不说话,只是笑看着房博。 房博被这眼神看了足足五分钟,终于忍不住了,拉着丁一去在周围人诧异的目光下走向了别处。 当房博来拉着丁一去到别处的时候,丁一去已知道,那个要刺杀查尔德的“幕后主使”必定就是他了。 丁一去之所以猜测是他,是因为丁一去实在想不出别人来了。 ——能够帮助范佑,使得明星楼失火,监控全都失灵! ——能够派人找到丁一去的住处。 ——能够操纵道具,擅动手脚,让丁一去在戏中拿到武器! ——这人身份地位还得足够地高,能拥有一部分明星剧场的权力。 房博将丁一去带至僻静处,说道:“你昨天是不是给范佑打了电话?” 丁一去道:“是。” 房博面无表情,道:“所以我今天才会派那个小孩去找你。” 丁一去道:“你的心肠够毒,连小孩子都不放过!” 房博淡淡地道:“欲成大事者,手段不狠一点怎么行?” “可是我要告诉你,范佑已经联系不上了。我认为他大概率死在了洛斐的手里。” 丁一去惊讶道:“哦?” 房博道:“洛斐如果想要邀功,一定已经向查尔德报告了刺杀的阴谋。” 丁一去道:“所以我是刺杀人选之一的事,查尔德也多半知道的了?” 房博道:“不错!所以这次刺杀就更加困难了。” 丁一去道:“那怎么办?我只能出卖你了。刚才我们的对话我一直用手机录着音的。” 房博顿时愣住。 丁一去道:“开玩笑的,我就算要出卖你,至少也得等到魔法塔楼里面的那位魔法师出现才行。那才叫一锅端嘛!” 房博不知道怎么接话。 丁一去忽然道:“说实在的,如果你只有这个水平,就敢计划刺杀查尔德的话,我觉得实在有些儿戏了。” 房博道:“儿戏?” 丁一去道:“就是现在还在医院里住院的那个小孩子,他们喜欢玩的游戏。” 房博听懂了丁一去的冷笑话。 但是他笑不出来。 丁一去道:“你给我准备的是什么武器?” 房博道:“一把枪。” 丁一去道:“你知道我会枪法?” 房博道:“你会当然更好。” 丁一去道:“我目前的最好成绩是:在地摊上打碎过二十三个气球。” 房博更笑不出来。 丁一去一字字地问道:“你真的想刺杀查尔德大人?” 在丁一去看来,这完全不能算是一次有预谋的刺杀,更像是一场简陋的戏剧。 房博推了推他的眼镜,终于道:“好吧,瞒不过你。这是查尔德大人要我做的。” 丁一去听到这个消息,竟不觉得多么惊讶。 “嗯,难怪那个孩子没有立刻死亡,还能被我送到医院。” 按照丁一去所推想的:这种严密的计划,如果真的派一个孩子来送信,那么送完之后,他必定就要立即死去,是不会还有活口的。 房博苦笑道:“我也只是听令行事。等《圣梦》演出过后,想必查尔德大人就会向你解释这些了。” ········· ········· 圣梦的戏照常演出。 演出进行的相当完美。 丁一去所饰演的亚当与洛斐所饰演的夏娃,他们是除查尔德外,在《圣梦》剧中第一次出现的人类。 而且两人的着装也极性感美丽,在舞台上引人注目。 用“性感美丽”来描述丁一去当然不太合适了,但用来形容洛斐,却一点儿也不为过。 两个人穿的都是树叶与藤条编织成的衣服,充满了原始野性的力量,与人类原初的肌体之美。 洛斐的身材自不必说,丁一去的身材居然也很完美,吸引了一大批女观众的视线。 丁一去自己心底明白,那是四朵小红花的作用,使得他的皮肤、肌肉、筋骨、线条都发生了质的变化,所以看起来才如此亮眼。 途中,那条蛇终于上场。 丁一去朝着它的嘴中一瞧,里面果真还放着一把手枪。 这把手枪只有丁一去的角度才能看得到,洛斐与查尔德都浑然不知。 丁一去没有去拿。 他在搜集信息的时候就已发现,这个世界的媒体、戏剧与电设备都很发达,但是枪械武器等等却相当滞后,手枪的威力并不多么大。 甚至丁一去觉得在他有所防备的情形下,这把手枪杀他都很有难度。 戏剧继续演出,在“亚当”与“夏娃”被贬出“伊甸园”,蛇也受到惩罚,终生只能用肚子走路后,演出便落幕了。 一出戏没有演太长的时间。 接下来的时间便是另一部小短剧。 查尔德、丁一去、洛斐三人回到后台,房博也在那里等候。 查尔德笑道:“让我们去庆祝演出成功吧。” 他们都换了衣裳,来到了第九层,其中有两家餐厅都是查尔德的产业,其中有一家是他提过的“万罗餐厅”。 万罗餐厅,顾名思义,包罗万象,什么菜肴都有。 查尔德点了几种食材很奇怪的菜,说道:“我该怎么开口呢?” 丁一去和洛斐都看向查尔德。 查尔德道:“你们都猜到了,那个子虚乌有的刺杀计划是我做出来的。” 他转头道:“洛斐小姐先把范佑杀了,然后向我提醒有人会刺杀我;而丁一去先生则看破了这个局。” 丁一去深深地看了洛斐一眼。 “那也不能怪房博,他的强项是电脑黑客与道具设计,让他来串联一个隐秘的刺杀计划,的确有些为难他了。” 房博坐在最旁边,尴尬地笑了笑。 查尔德又道:“我这样做是为了什么呢.......嗯.......也许说这是一个试炼来说会比较好。就好像古时候的皇帝要传位下去时,总会有一个考验。” 他叹息道:“毕竟这是万人之上的位置啊!” 洛斐忽然问:“您究竟是什么意思?” 查尔德道:“我想看看你们对于我的态度,以及对于爱豆之城的态度是怎样的。然后我才能放心地让你们参加接下来的这场竞选。” “所以你们可以理解为这是我在试探你们。” 这也很正常。 任何人都能够理解。 查尔德不可能完全信任这么两个突然出现的陌生魔法师。 丁一去摇了摇头,开门见山地道:“那么通过试探的好处是什么呢?有魔法技能书吗?” 查尔德只得点头:“你既都提出来了,自然是有的!等你们看完这个,我们就去塔楼吧。” 他说着,又拿出一份厚厚的文件来,分给丁一去与洛斐观看。 第五十章 粉丝的支持 唱歌节目每周都要举行一次,一共有十期,没过几天,便要轮到丁一去上场。 丁一去提前在编导的带领下,来到录音棚试音,因为他并非专业歌手,所以需要录音师来听一听他的声线如何,为他量身打造配乐伴奏等等。 丁一去随便唱了几首歌,让专业的录音师听,看看他适合什么样的风格的歌曲。 “丁先生,您是不是学过某种关于‘音准’的技能,您的音准很准,但是唱出来,好像不尽完美。” “比如刚才那个‘窗’字的尾音,您如果能声往上走,用弱混来唱,加一点点小颤音,会更好听很多的。” 专业的果然专业,一下便听出丁一去唱歌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给予指点。 录音结束后,录音师想了很久,道:“很多爱豆歌手都花大价钱买过类似的音准技能,这其实唱出来和修音假唱的效果差不多........不过既然您的音准很准,那我们就选一首简单抒情的歌曲,这样表现力会好很多。” 录音师说到这里,本来便打算让丁一去再试另一首新歌。 但最后一首,丁一去却主动提出要选一曲约德尔调。 他找了半天,把歌曲确定了下来。 这是一首很老的约德尔,叫《孤独的牧羊人》,既有英文版,也有华夏的版本。 这首歌在这个世界也是存在的。 录音师问道:“约德尔调很难唱,您学习过约德尔调方面的技艺么?” 丁一去点头。 录音师笑道:“这种唱法有些少见了,我依稀记得明星楼十六层那里好像有一本技能书关于这种唱法的,但一直没人买,也很难从别处寻到相同的货。毕竟这种歌,可能不是爱豆们喜欢呈现的形象与风格。” 丁一去很想说,他学的就是明星楼十六层的那本。 伴奏开始了,是很简单的小提琴伴奏。 “孤独的牧羊人在山顶上,嘞呜嘞、嘞呜嘞、嘞咿哦!” “孤独的牧羊人歌声嘹亮,嘞呜喽、嘞呜喽、喽!” “···········” 一连串“怪声”从丁一去口中发出,但是组合起来,偏偏让人听起来觉得欢快,有趣。 录音师听得摇头晃脑,带丁一去的编导也伸头缩肩的,都不自觉地带上了节奏。 一首歌唱完,丁一去头上竟微微有些汗珠。 丁一去唱完之后,摘下耳机,等待录音师对他的评价。 录音师道:“丁先生,您唱得很好,很好,非常好!调很准,节奏也没问题,这首歌实在很适合您!” “因为您的身上自带着那种孤独,但是又能自娱自乐,活泼有趣的那种气息。” 录音师给予了很高的赞同! 一方面是丁一去有“约德尔之王”的技能,在约德尔调的技巧上非常娴熟;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录音师认为是丁一去的人格与这种约德尔调的气质所相契合了起来。 丁一去道:“那我们就选这首歌了吧。” 编导有些犹豫:“这首歌恐怕没有什么市场。” 丁一去道:“没关系,我不怕丢人。” 编导想了想,认为反正丁一去来也只是客串一下,互相蹭蹭人气,唱什么歌都一样,不如由着他。 “那就这么定了吧!” ········· ········· 很快,来到了周末。 这正是节目录制的日子。 丁一去作为补位歌手,最后一个登上节目,演唱了这首约德尔调,现场的反应平平。 在经过前面几轮狂轰乱炸的高音歌曲后,这首约德尔调并没有点燃观众太大的激情。 丁一去也不在乎,他认认真真将一首歌演唱完,而后就回到了后台,与众歌手一起等待宣布排名。 在后台,他看到了一身蓝色盛装,如同绝世歌姬一般的洛斐。 他听了洛斐的歌声,的确很美妙,毕竟人家是从小专业学习过声乐的,感情与技巧,乃至有颜值与身材加成的舞台呈现效果,全都好之又好。 节目组刻意将丁一去的座位与洛斐安排在一起。 洛斐看到丁一去很是惊讶,在出场之前,她也不知道今天的补位歌手会是谁。 “你也来了?” “嗯,我来唱两首歌,涨涨热度就走。” 洛斐道:“我想不到你这么懒的人也会来参加节目。” 丁一去道:“懒人看见利益,也会起早的。” 洛斐不说话了。 确如查尔德所说,她与丁一去现在已成为竞争对手,他们之间的关系已发生了十分微妙的变化。 此时此刻,一提及“利益”二字,那便更是敏感词汇了。 一众歌手到齐,等到宣布本场名次。 不出意外,丁一去落后了许多,在八位歌手之中,排到了本场的最后一名,直接被淘汰。 而洛斐则是本场第一。 洛斐起身,一一与众歌手拥抱,口中说着一些客套的感谢的话。 最后节目也采访了丁一去,让他讲述这一次来到节目的心路历程。 丁一去随口说了几句,算是录制结束。 录制结束,已是凌晨了。 洛斐披了一件外套,与她的新经纪人与众歌手一同离场。 到了门口,丁一去问道:“这么晚,要我送你么?” 洛斐看了眼丁一去,思考了下,道:“不用了。现在特殊时期,我怕和你传什么不好的新闻。” 丁一去也不觉得尴尬,他本来也只是客套地问问。 “好的,一路顺风。” 洛斐打了车早早回去,她要抓紧时间睡觉,因为第二天还有广告要拍。 而丁一去则自己一个人,漫步在街头,在夜色中慢慢地走了回去。 他走在路上,竟碰到了一位年轻的男粉丝。 那男粉丝跑上前来,冲着丁一去打招呼,说道:“你是丁一去魔法师大人吗?!我是你的粉丝,我居然有幸在这里遇见你!” 丁一去笑着道:“你好。我也很高兴在这里遇见你。” 男粉丝道:“我听了你唱的那首《孤独的牧羊人》了,那是我小时候听的歌曲,我很喜欢!他们不投票给你,是他们不带眼睛,哦,不对,是不长耳朵!” “哈哈哈哈,没事儿的,观众们各有所爱,这很正常。” 男粉丝道:“偶像,你的歌一定会大火的!” “一定会火的!” “·······” 丁一去第一次感受到了粉丝对于偶像的支持的力量。 因此,他虽得了最后一名,但心里还是感到了高兴。 回到屋中,每日冥想,然后也出去参与一些活动,他的票数也在上升着,来到了十七名的位置。 这一天,他在街边见到了朱志忠,朱志忠正在演说他的宏才大业。 第四十八章 掌心雷 那些文件交到丁一去与洛斐手里之后,两人交换着看。 其中一部分,是查尔德在爱豆之城的实际产业的详细情况。 查尔德在爱豆之城中掌握了30%的电力,掌握了40%的水力,以及60%的执法队伍,他个人名下共有五栋大楼,三十七处商铺,以及一条街道的修筑权。 而挂在明星剧场名下的产业,那便更不可计数了,几乎遍布了整座爱豆之城。 丁一去与洛斐越看越觉得吃惊。 他们虽知道查尔德的势力肯定很大,但没有想到大到了这种可怕的程度。 这已不是简简单单的明星剧场的老板,而可以算是爱豆之城的“城主”! 房博适时地说了一句:“在《圣梦》的戏中,查尔德大人饰演的是上帝。而在爱豆之城中,他就是名副其实的上帝。” 丁一去点头。 他在看了这些文件之后,完全认同这一点。 查尔德接下来说出了一句更令人惊骇的话:“到时候,成为明星剧场场主的人,我会将这些‘权力’也全都移交给他,或她。” 洛斐不禁动容,眼中露出异色。 而另外一部分文件,则是爱豆之城中的各种爱豆组成的“团体”情况。 这个“团体”指的并不是三、五个爱豆一起,组成的组合唱跳团体;而是指他们一部分人常常会聚在一起,所形成的一个私密的圈子。 在这个圈子里面的人,会经常一起聚会,他们的关系自然会更紧密一些,互相共同进退也更多些。 ——当他们遇到某些不良舆论,或是需要网上发声站队的时候,这一点就体现得很明显了。 房博道:“这种圈子里的人,你们可以多接触。因为当你们参加竞选的时候,如果他们愿意为你号票,他们的粉丝很可能就会将手里的票投给你们。” 丁一去皱着眉头,一一浏览着这些人的介绍。 房博又道:“选圈子的时候,你一定要注意了,不要让圈子把自己的名声弄脏。” 丁一去与洛斐都点头。 丁一去大致看完后,了解到,爱豆之城有两个“团体”是最大的,一个叫作“游戏god”,一个叫作“好奇boyandgirl”。 这两个团体简称为“游戏组”和“好奇组”,是爱豆之城里最具影响力的两个私密圈子。 圈子里的成员大多是名震一时,炙手可热的一线明星与爱豆,普通的爱豆想要进入他们的圈子非常困难。 丁一去还在里面看到了先前来结识他的那两位爱豆的名字。 两人正是“好奇组”的主要成员。 房博道:“等到查尔德大人宣布退位,要让大家竞选明星剧场场主的地位时,一定会有很多人要参选,但是我们会有报名条件的限制,不会让每个爱豆都进来捣乱的。” 丁一去和洛斐自然是会被安排在“限制条件”之内的。 四人一边吃,一边看文件,过了半小时,差不多一顿饭快结束。 查尔德突然道:“好了,房博,你先离开吧。我等下就带他们去塔楼了。” 房博道:“好的。” 他立即起身便离去了。 等他走后,查尔德忽然说:“这一次刺杀计划,还有一个目的,是为了试探房博。你们不要小觑了他的阴险。” 两人皆默然无言。 ········· ········· 魔法塔楼。 查尔德带着丁一去与洛斐来到了塔楼。 塔楼里很安静,这一次他们只见到了第三层的那位苦修魔法师,以及开得越来越繁盛的“荼蘼花”。 查尔德道:“你们通过了试炼。我在我的本子上,为你们记录10000贡献点,这是你们的成果。也可以说我对你们的歉意,因为这次试炼并没有提前通知你们。” 在这座魔法塔楼中,那本c级的《一炬焦土》需要30000贡献点,而d级的魔法需要10000贡献点,e级的魔法则需要5000贡献点。 洛斐并不太犹豫,她选择了一本水系的e级魔法《清水之盾》,能为她提供一定的防御能力。 而丁一去则挑了很久。 因为他可以学的魔法实在太多。 查尔德在旁静静地站着,没有给出太多建议,任凭丁一去自己去挑选。 《灰尘》、《照明》、《水波术》、《爆裂火球》、《火墙术》、《土壁术》、《黑暗遮挡》、《风刃术》.............. 在诸多技能之中,丁一去最终选定了一本d级的雷系魔法,这也是这座塔楼里唯一的一本雷系魔法。 d级技能《掌心雷》。 查尔德眼神中露出高兴:“这本雷系魔法,是我去东方游历的时候,偶尔所得。这些年来我从没有遇到过雷系魔法师,今天它总算有主。” 三人走出塔楼。 查尔德道:“我也没见过这‘掌心雷’的威力到底如何,不过我知道雷系法术的杀伤威力往往比其它系的法术威力大得多。” 雷霆一震,四海皆惊。 自古以来,雷霆就是慑服群魔的神圣之力! 丁一去道:“那么我正缺一样这样的技能。” 他之所以选择《掌心雷》,一是可以将贡献点全部用完变现,二则是他也认为,这门技能可能是他现缺的一种强大杀伤力的魔法。 查尔德道:“好了,我要去散步了。你们现在就可以开始笼络自己的关系了,因为马上我们的竞选就要开始了。” 他动了动手,示意让丁一去与洛斐先离开。 丁一去便向着自己的宿舍回去,而洛斐则打车要回她住的小别墅。 查尔德朝着二人告别,又道:“丁一去先生,你不送送你的搭档洛斐小姐吗?” 丁一去道:“她大概不会需要我送吧?” 洛斐也有些诧异地望向查尔德,惊讶于他会说这样的话。 查尔德却很坦然地道:“也是,你们如今已经是竞争对手了,不比从前了。” 丁一去与洛斐互视了眼,洛斐却立即转过头去,似在回避丁一去的眼睛。 “再见。” “再见!” 查尔德在夜色的笼罩下,朝着城墙边上走去,进行着他孤独的漫步。 而丁一去则回去宿舍,开始学习他的d级技能“掌心雷”魔法了。 第五十一章 朱志忠的演讲 “那些文着身的青年演员,他们不会变好!” “他们只会带坏你们的孩子!让你们的孩子堕落到罪恶的深渊!” 朱志忠激情飞扬:“你们仔细想想,你们现在虽然崇拜他们,但是如果你们的女儿去文身,去钉脐钉,去夜店喝酒,喝醉之后,无缘无故被别的男人带走,第二天衣衫褴褛地醒来,你们会高兴吗?” 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其中尤其是中年夫妇为盛,他们似从朱志忠的话语中得到了极大的共鸣。 “所以,我请求你们支持我!我一旦成为明星剧场的领导,我会严格限制爱豆们的形象,严格审核他们的歌曲,严格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 “如果有道德不端的爱豆,禁止他演戏;如果有违法违纪的爱豆,禁止他登场;如果有身不正,行不正的爱豆,禁止他出现在公众视野!” “这样,爱豆们作为榜样,就绝不会误人子弟!” 朱志忠捧着胸口,热血地说道:“我是一名老师,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所以,我如果登场,我最注重的就是道德,我一定会将此点放在第一位!” 丁一去听到朱志忠的这番演讲,脑袋有些懵。 他甚至感觉这位老师不是老师,而是一位影响力极大的专业演说家。 “这些观点倒是也没啥问题,但为什么我总是感觉怪怪的?” 丁一去走到旁边,戴着口罩,饶有兴趣地观看着这场“表演”。 朱志忠看到了他,向他挥了挥手致意,但并未中断自己的演讲。 “可是,我们现在看到,爱豆们赚了无数的金钱之后,不是用来买房,就是用来买车!我们扪心自问,他们为社会所做出的贡献真的有那么大吗?” “你们辛苦在一线,我知道。你们有许多都是电力工人,饭馆厨师,你们为这个城市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没有你们,就不会有爱豆之城!但是没有那些爱豆们,这个城市依然会运转如初,只是改个名字而已。也许叫神圣之城,也许叫光明之城,也许......叫朱志忠之城呢?” “哈哈哈哈哈,当然,我只是开个玩笑。” 朱志忠说到这里,笑了起来,众人也跟着他一起笑。 但是朱志忠的脸色陡然一变。 “但,现在,你们好好看看!你们的孩子,在家里不会尊重你们!却会拿你们辛辛苦苦挣得的钱去崇拜那些爱豆,你们真的觉得这样很好吗?!” 他忽然走向丁一去,一把去抓他的肩膀,道:“你们瞧,这就是你们的孩子们喜欢的爱豆!” 朱志忠道:“我和他一起进的城,他身上一定有文身!然而先前的报道却说他没有!他一定撒了谎!那张图是p图p出来的!” “他们以后就会引导你们的孩子学会撒谎!” 朱志忠大喝一声,一把掀开丁一去的衣服! 丁一去没有躲避,任由他掀起。 他感觉得到,朱志忠的实力很弱,身上几乎没有灵力的波动,不论是身体的力量速度,还是魔法的精妙都不如他。 但是丁一去刻意不躲。 衣服掀开,露出丁一去精致的肌肉曲线,那是经过小红花强化之后所得到的。 许多观众们在观看《圣梦》的时候,曾看到过这一幕,此刻亲眼瞧见,更觉猎奇。 朱志忠大声叫道:“你们看,他的右肋........” 人们顺着他的话一看,那一处什么文身都没有。 朱志忠突然有些愣,他亲眼看见丁一去依靠着这文身进的城,没想到现在怎会没有了? 丁一去按下他的手,问道:“看够了么?” 朱志忠道:“你....你的文身哪里去了?” 丁一去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如果你是想要踩着我的名气上位,那么你就算错了。” 朱志忠道:“你......胡说八道,我是在为爱豆之城的民众揭穿你!” 丁一去道:“那你现在来好好揭穿我吧。” 朱志忠叫道:“你.....你和洛斐都有文身,你们是一丘之貉!等我当上明星剧场的场主,一定会封杀你们的!” 他说得怒气冲冲,引得周围的人都吓得有些后退。 丁一去忽然转头对着众人道:“你们看见了吧!这个人只是想要掌握明星剧场,然后利用权力来为自己谋私利而已!到时候他想封杀谁就封杀谁,想处置什么就处置什么!” “他口口声声说你们的孩子怎样怎样,说不定到时候被处置的就会包括你们的孩子!” 丁一去说完之后,也不管众人反应如何,径直便离开了。 朱志忠满腹气无处洒,对着身后的助理道:“走,我们换个地方,继续演讲!” ········· ········· 在朱志忠不懈努力的演讲下,他拿到了很多中老年年龄阶层的投票,打动了许多为人父母的人,他的竞选排名不断向上升着,没过多久,竟冲进了前十! 丁一去的排名随着他参加的演出多一些后,排名也来到了十三名,还要落后于朱志忠一些。 而洛斐则与第一名的“昆”的票数咬得很紧,几乎不分上下。 丁一去在家里,他心里一直都认为:自己成为人气第一名,夺得明星剧场场主的可能性不大。 他只不过是现在要多做一些事情,为以后去获得魔法塔楼里的技能书做准备而已。 “我现在赚到的爱豆币,可以捐给电厂,听说最近电力紧张;然后还可以拿出一部分捐给学校.......这样应该能获得至少6000贡献点。足够兑换一些e级技能了。” “这个世界,我拿到的东西也足够了。至少我还有拥有了一大部分歌迷!哈哈!” 丁一去正在乐观地计算着,想着用什么方法接更多的广告,突然间一个电话打了过来。 是先前认识他的“伍”姓爱豆打来的电话。 “喂,丁哥,你有空吗?” “怎么了?” “我们有个舞会,打算请你一起参加。这个舞会也会商量一些关于最近选举投票的事情。我们希望你能来。” “嗯.....好,我会来的。” “你一定要来。我们都很看好你!” 伍爱豆说完这句话,就道了再见。 丁一去喃喃道:“都很看好我?什么意思?” 他没有想太多,而是洗漱睡觉。 过了两天,他拍完一个广告,便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来到了爱豆之城东南方的一处别墅当中。 舞会正会在这里进行。 第四十九章 竞选开始 “一夕轻雷落万丝,霁光浮瓦碧参差。” “一夕轻雷落万丝,霁光浮瓦碧参差。” “一夕轻雷落万丝,霁光浮瓦碧参差。” “··············” 丁一去回到宿舍之后,翻开技能书,发现只有这么一句话。 来来回回,反反复复,翻来覆去都是这么一句话。 这是一句诗,是华夏的古诗词。 如果丁一去博学的话,还可以看出这是秦观的诗,但是他并不知道。 这也无所谓,他不需要知道这是谁的诗,他只需要知道一直读下去就行了。 丁一去一边读,一边心里想着:咱们东方的文化和西方文化果然不太一样,讲究的是言简意赅,一句通神。 他不断地读着,不断地读,读到最后,他几乎进入了一种半冥想的状态,嘴上在读着技能书,脑海中却进入了那个冥想的世界。 在他冥想的世界里,仍是黑夜,湖水无波,周围是连绵的山峦。 与此前不同的是,此刻的天空中响起了阵阵惊雷,电光闪闪。 雷光落下,劈中山峰! 轰! 山峰炸起一片,碎石激飞,大块大块的石头往湖中落去! 嗡! 丁一去的脑海中也似惊雷一炸,灵力蕴于掌心,突然也发出一道雷霆! 雷霆不偏不倚,正好击在宿舍床的下铺! “嘭”的一声,床铺被击得粉碎,那张洛斐曾睡过的床,连被子带床板都一起被彻底毁去! 好在丁一去的上铺摇了一阵,最终坚挺住了,没有跟着一起坍塌。 “掌心雷!一夕轻雷落万丝!” 丁一去掌中雷霆丝丝而放,电光轻轻颤动着,像是一条张牙舞爪,威严精神的雷龙。 他已练成了掌心雷! 这是d级技能,威力强大,同样也极消耗灵力,丁一去敛去掌中雷霆,仔细体察自身灵力,发觉大约用去了十一、二分之一。 也就是说,他差不多用到第十道掌心雷的时候,便会面临灵力消耗过多的局面。 丁一去自语道:“看来这是杀人的绝技,不可轻易动用啊。” 他回过神来,肚子突然“咕咕”地叫了起来。 恍然之间,他拿起手机才发现,时间飞转,居然已是他回到家的第三天了。 他这两天里完全沉浸在冥想世界与雷霆里,竟全然忘记了时间。 “学会d级技能【掌心雷】。” “【掌心雷】:d级技能。古代仙法,流传至今,威力已大减。若修炼得当,或许可重现古仙风采!” 在丁一去学会“掌心雷”之后,脑海中自动响起了这样一番介绍。 丁一去啧啧称奇:“瞧瞧,咱们东方传下来的术法,连介绍都如此的不一样!” 他赶紧找了些东西填了填肚子,然后又一边给手机充电,一边看这些天来的消息。 这两天,除了那位“吴姓”爱豆给他打了个电话以外,其余都没有人找他。 倒是他看到新闻头条上,洛斐占据了一席版面。 洛斐参加了其他一些剧,并且还参与了一个唱歌的节目,热度很高。 正在丁一去饶有兴趣地刷着新闻时,一条置顶的新闻忽然出现。 “查尔德大人在《圣梦》戏后,即将退出明星剧场。是时,大家可根据条件参与报名竞选下一任明星剧场的场主,最终将以公民投票的方式选出!” 此消息一出,下方的评论密密麻麻地增加着,瞬息便上千条。 大都是粉丝们为自己的爱豆摇旗助威,呐喊捧场的。 但后面的条件层层罗列,粉丝们发现自家的爱豆很多都不太满足,转而开始发掘满足报名条件的人。 报名条件中有一条最有趣:如果你是演员,那必须参演过《圣梦》,并在其中拥有角色。 这一条件,便将许多二、三线,无缘受邀演出的爱豆限制牢了。 而其它对于各行各业的参选者的条件就更是苛刻了。 报名时间为三天,丁一去立即通过房博完成了报名。 ········· ········· 三天过后。 最后报名成功的人有不少,共有一百二十七位。 其中七十六位是明星演员,这些演员大多是实力派,有着良好的社会形象,以及沉稳的性格;还有五十一位则是各行各界的人。 其中有教师、有律师、有执法队员、有商铺摊主、有车行老板......... 他们的资格也是经过严格审核,最后从千万人中挑选出来的佼佼者。 丁一去看完名单之后,发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朱志忠”。 他是跟着丁一去、洛斐、范佑一起进来的“地球同伴”,但是自打丁一去进城之后,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想不到他此时又出现在了名单上面。 丁一去还看到了一个“朱志忠演讲”的视频,视频中,他号召抵制不良爱豆,提高影圈素质等等....... 他居然还有一批支持者,在下面狂热地拥护他。 丁一去隐隐感到这位“朱老师”的演讲怪怪的,但又说不上哪里奇怪。 “他的演讲......仿佛带着一种奇异的蛊惑性!” 丁一去得到四朵小红花的洗礼,尤其是又开始冥想,拥有自己的冥想世界之后,他的觉知力与洞察力提升了很多。 “这朱志忠.......不会是学了什么蛊惑术的技能吧?” 丁一去再继续看,目前已经开始投票。 他凭借前些日子的热度,票数排名处在二十多名的位置,不算很低。 而洛斐则是第二名,除了一位拥有巨大粉丝体量,叫“昆”的爱豆在他之前,其余人都被她甩在身后。 这两人的票数遥遥领先,比后面的人多出不少。 丁一去叹了口气,道:“这种竞选,完全看人气。毫无半点真正的技术含量可言啊!” 他看过这位“昆”的一些新闻和视频。他实在不相信,这位叫“昆”的歌手上台后,能怎样治理好“爱豆之城”与“明星剧场”。 他忽地想起了地球上的“音乐排行榜”。 “不知道那些被唱歌“年轻爱豆”们甩在后面的实力歌手,又是什么心态了。” 叮、叮、叮。 电话铃声响起,是一个音乐节目打来的电话。 那音乐节目正是洛斐参加的那个音乐节目,节目的策划人打电话来,想邀请丁一去也去参加,作为“补位歌手”。 面对邀请,丁一去回答道:“我唱歌水准很一般啊。” 策划人道:“没关系。我们只安排您上一期,然后就是突围赛了,您只需要准备两首歌就行。” “唱的不好也没事儿,我们后期会帮您修音修得很好的,就是比赛现场的观众投票低点儿而已。” 丁一去想了想,便同意了。 ············ ············ ps:没想到之前的一些讽刺的段落被404了,才知道原来这是不能写的。只能回头去慢慢改了。这本书总的来说,还是写得很开心的。 第五十二章 好奇与游戏(一) 别墅。 这座别墅有一片很大的庄园,庄园中种着许多花和植物,靠墙边的一排树都生得极粗壮,枝叶极繁茂。 越往里面走,里面像这种大树便没有了。更多的是零零散散的草和鲜花。 平坦的草地,散落四周的花朵,铺成了庄园华丽的外衣。 丁一去一到门口,便有佣人领着他往里面走。 走到里面,站在门口的一位男士高高大大,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看上去很有气质。 只是他的脸上戴着个黑色的镂空面具,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迷人的眼睛、高挺的鼻子,还有一张嘴。 他见到丁一去来,开口道:“你终于来了,丁先生。” 丁一去道:“是,我来了。” 他听出那声音是那位姓“伍”的爱豆。 那人说道:“这一次的舞会是面具舞会,我们都以代号相称。你可以叫我‘伍’。” 丁一去道:“你叫伍?” 伍道:“是,你就这么叫我吧。你也可以为你想一个代号。” 丁一去道:“那我就叫六吧。” 伍错愕了一下,道:“六?” 丁一去道:“是,六。” 伍微微一笑,道:“六,请进吧。” 他驱退旁边的佣人,亲自带着丁一去走进了屋子。 ········· ········· 屋子进去是大厅,途中还要经过一条长长的走廊。 走廊两边挂着的大多是名画,也有一些经典的剧院剧照,还有一些是作的人体素描。 两人走到大厅,大厅中有十二根凳子,围成一圈,中间留出了一大片空地,最角落处还有沙发。 丁一去对于这种布局感到奇怪。 而伍已经开始给他介绍成员。 “这是大哥‘波’,他演戏获奖成名的时候,我们还在玩泥巴呢!” 波有一头飘逸的发型和胡子,坐在凳子上一动不动。 “这是我们好奇组的二哥,‘力’,你见过的。” 力也戴着面具,他冲着丁一去微笑点头。 “这是四哥‘活’,五妹‘白’,六妹‘马鹿’。” 他们的团队核心成员共有六人,有男有女,都戴着各式各样的面具,穿着各式各样的衣裳,看上去隐藏在面具下的脸孔绝对是帅气而美丽的。 丁一去瞧着他们都有些眼熟,想必是在新闻上常常会见到的明星爱豆,所以才能让他这种初来乍到的外来人都觉得熟悉。 “我排行老三。” 伍笑了笑。 “这是你们都知道的,六。” 那位“白”开口道:“他是魔法师?看起来不太像嘛。” 伍道:“可是他真会魔法。我亲眼在舞台下见过的。” 白道:“他的魔法能怎样?” 伍随口调戏了她一句:“能让你欲仙欲死。” 白轻笑一声,像是对丁一去产生了兴趣。 那位“力”则道:“我想我们要先讨论正事才行。” 众人坐在凳子上,都不再开口。 力接着道:“明星剧场的查尔德大人要退位,‘波’大哥本来有资格参加竞选的,但是他没有去报名。” “而我们都没资格参加。” 马鹿问道:“现在有力的候选人们是谁?” 力说道:“有昆、有洛斐,有尚云,还有最近不知道哪儿冒出来的一个传销家伙朱志忠。” 马鹿听着名字,不禁皱眉。 伍道:“尚云不是你前前男友吗?你应该替他高兴才对。” 马鹿冷笑道:“别在我面前提他的名字!” 丁一去打断了二人的对话,问道:“这几人你们看着都不顺眼?” 他像是知道了这些人的心思,这一个“好奇组”竟似想要扶持自己去竞选,帮自己拉票。 力摇摇头,接着道:“昆和我们向来不对付,他是‘游戏god组’的人。” “洛斐呢?” 力失笑道:“如果是洛斐是男人也就算了..........我可不会让一个陌生又冷冰冰的女人坐在我的头上,管理我们!” 白作为团队中的女性,立即道:“你什么意思?你瞧不起我们女人?” 力道:“我绝没有这个意思。” 白道:“那你是什么意思?你知不知道,如果我把你这段话发到网络上去,你一定会被女孩儿喷死,喷到你身败名裂!” “你那些破事儿要是发到网络上去,也一定...........” 眼见两人还要争论,波忽然开口:“别争了!继续说。” 两人果然偃旗息鼓,伍接过话来说:“那位看上去脑袋有些问题的朱志忠就更不行了!如果让他上任,我们谁都没有好果子吃!” 力道:“所以我推荐我们的‘六’先生。” “六,只要你愿意加入我们好奇组,我们在外面会尽全力帮你拉票,让你功成名就的!” 白微微笑道:“论魔法,我们都不会。但是要说人气和选票,我们的水平可就很高了。我们的大部分粉丝可都还在等着我们号票的!” 波多说了一个字:“是!” “所以六愿意加入我们吗?” 丁一去斟酌了一下词句,说道:“在加入你们之前,我首先要弄明白,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 伍笑道:“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组织,它能够满足人类很多的好奇心!” “好奇心?” 力道:“你不妨为他讲一讲。” 伍道:“人类对于大自然是好奇的,所以不断地探索着外界。但是许多人压抑着对自己的欲望,我们对于人体本身岂非也是好奇的吗?” “所以我们会去无人的山脉里裸体露营,去攀岩悬崖的过程中舌吻长时,去热闹的酒吧偷偷秘爱........” 力忽然道:“你上周找的那个网红呢?” 伍一拍脑袋道:“哦,对了,我今天只记得约六了,忘了约她过来。” 她立即拿了电话,约人过来。 在等待的过程中,他们接着讨论怎么拉票,怎么操控选举,以及丁一去上任之后需要做什么。 丁一去静静地听着他们讲,仿佛已不存在于这里。 过了不久,网红女孩就到了。 伍道:“上周我塞进去的钢珠,还在里面吗?” 网红女孩长得很乖巧好看,上身是夏天的短衬衫,下半身穿着超短裙,她甜甜一笑说道:“还在。等你来取。” 伍道:“我现在就帮你取出来。用嘴可以吗?” 他让网红女孩坐在凳子上,他蹲了下来,蹲在女孩的裙边。 所有人都饶有兴趣地盯着伍和那个女孩。 女孩全力配合着伍。 丁一去却只觉得想吐。 他慢慢走了出去,过了半天,力来邀请他回去。 他回来的时候,那个网红女孩的秀发有些乱了,伍也像是刚穿好衣服的样子。 伍居然对他笑道:“你刚才走了?你真是一点儿好奇心都没有!” 丁一去道:“好奇什么?” 伍得意地道:“刚才我展示了一个我的独门技能,叫青龙戏珠!” 他说出这几个字的时候,丁一去仿佛感到一层厚厚的油从他身上流到了自己的身上。 伍又道:“但是这技能也不算什么。以后你能体验到更多的,神奇的技能的。尤其是在攀岩上接吻的时候,最要小心.......” 丁一去道:“可是你以上说的这些技能,我都不会。” 马鹿笑了:“那你会什么?” 丁一去道:“我会唱约德尔调。” “哟嘚嘞咿嘀,哟嘚嘞咿嘀,哟嘚呤呜噜咿嘀!” “就是这样。” 大厅中顿时笑成一团。 丁一去却道:“这不好笑。” 众人看着丁一去严肃的样子,才知道他是认真的。 “这为什么不好笑?” 丁一去道:“你介绍你的技能的时候,你们为什么不笑?” 众人突然愣住,看向丁一去的眼神变得不知所谓。 丁一去继续唱着约德尔调。 “孤独的牧羊人在山顶上” “嘞呜嘞、嘞呜嘞、嘞咿哦!” 唱着这种怪腔怪调,他头也不回,边唱边就走了出去。 第五十章 粉丝的支持 唱歌节目每周都要举行一次,一共有十期,没过几天,便要轮到丁一去上场。 丁一去提前在编导的带领下,来到录音棚试音,因为他并非专业歌手,所以需要录音师来听一听他的声线如何,为他量身打造配乐伴奏等等。 丁一去随便唱了几首歌,让专业的录音师听,看看他适合什么样的风格的歌曲。 “丁先生,您是不是学过某种关于‘音准’的技能,您的音准很准,但是唱出来,好像不尽完美。” “比如刚才那个‘窗’字的尾音,您如果能声往上走,用弱混来唱,加一点点小颤音,会更好听很多的。” 专业的果然专业,一下便听出丁一去唱歌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给予指点。 录音结束后,录音师想了很久,道:“很多爱豆歌手都花大价钱买过类似的音准技能,这其实唱出来和修音假唱的效果差不多........不过既然您的音准很准,那我们就选一首简单抒情的歌曲,这样表现力会好很多。” 录音师说到这里,本来便打算让丁一去再试另一首新歌。 但最后一首,丁一去却主动提出要选一曲约德尔调。 他找了半天,把歌曲确定了下来。 这是一首很老的约德尔,叫《孤独的牧羊人》,既有英文版,也有华夏的版本。 这首歌在这个世界也是存在的。 录音师问道:“约德尔调很难唱,您学习过约德尔调方面的技艺么?” 丁一去点头。 录音师笑道:“这种唱法有些少见了,我依稀记得明星楼十六层那里好像有一本技能书关于这种唱法的,但一直没人买,也很难从别处寻到相同的货。毕竟这种歌,可能不是爱豆们喜欢呈现的形象与风格。” 丁一去很想说,他学的就是明星楼十六层的那本。 伴奏开始了,是很简单的小提琴伴奏。 “孤独的牧羊人在山顶上,嘞呜嘞、嘞呜嘞、嘞咿哦!” “孤独的牧羊人歌声嘹亮,嘞呜喽、嘞呜喽、喽!” “···········” 一连串“怪声”从丁一去口中发出,但是组合起来,偏偏让人听起来觉得欢快,有趣。 录音师听得摇头晃脑,带丁一去的编导也伸头缩肩的,都不自觉地带上了节奏。 一首歌唱完,丁一去头上竟微微有些汗珠。 丁一去唱完之后,摘下耳机,等待录音师对他的评价。 录音师道:“丁先生,您唱得很好,很好,非常好!调很准,节奏也没问题,这首歌实在很适合您!” “因为您的身上自带着那种孤独,但是又能自娱自乐,活泼有趣的那种气息。” 录音师给予了很高的赞同! 一方面是丁一去有“约德尔之王”的技能,在约德尔调的技巧上非常娴熟;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录音师认为是丁一去的人格与这种约德尔调的气质所相契合了起来。 丁一去道:“那我们就选这首歌了吧。” 编导有些犹豫:“这首歌恐怕没有什么市场。” 丁一去道:“没关系,我不怕丢人。” 编导想了想,认为反正丁一去来也只是客串一下,互相蹭蹭人气,唱什么歌都一样,不如由着他。 “那就这么定了吧!” ········· ········· 很快,来到了周末。 这正是节目录制的日子。 丁一去作为补位歌手,最后一个登上节目,演唱了这首约德尔调,现场的反应平平。 在经过前面几轮狂轰乱炸的高音歌曲后,这首约德尔调并没有点燃观众太大的激情。 丁一去也不在乎,他认认真真将一首歌演唱完,而后就回到了后台,与众歌手一起等待宣布排名。 在后台,他看到了一身蓝色盛装,如同绝世歌姬一般的洛斐。 他听了洛斐的歌声,的确很美妙,毕竟人家是从小专业学习过声乐的,感情与技巧,乃至有颜值与身材加成的舞台呈现效果,全都好之又好。 节目组刻意将丁一去的座位与洛斐安排在一起。 洛斐看到丁一去很是惊讶,在出场之前,她也不知道今天的补位歌手会是谁。 “你也来了?” “嗯,我来唱两首歌,涨涨热度就走。” 洛斐道:“我想不到你这么懒的人也会来参加节目。” 丁一去道:“懒人看见利益,也会起早的。” 洛斐不说话了。 确如查尔德所说,她与丁一去现在已成为竞争对手,他们之间的关系已发生了十分微妙的变化。 此时此刻,一提及“利益”二字,那便更是敏感词汇了。 一众歌手到齐,等到宣布本场名次。 不出意外,丁一去落后了许多,在八位歌手之中,排到了本场的最后一名,直接被淘汰。 而洛斐则是本场第一。 洛斐起身,一一与众歌手拥抱,口中说着一些客套的感谢的话。 最后节目也采访了丁一去,让他讲述这一次来到节目的心路历程。 丁一去随口说了几句,算是录制结束。 录制结束,已是凌晨了。 洛斐披了一件外套,与她的新经纪人与众歌手一同离场。 到了门口,丁一去问道:“这么晚,要我送你么?” 洛斐看了眼丁一去,思考了下,道:“不用了。现在特殊时期,我怕和你传什么不好的新闻。” 丁一去也不觉得尴尬,他本来也只是客套地问问。 “好的,一路顺风。” 洛斐打了车早早回去,她要抓紧时间睡觉,因为第二天还有广告要拍。 而丁一去则自己一个人,漫步在街头,在夜色中慢慢地走了回去。 他走在路上,竟碰到了一位年轻的男粉丝。 那男粉丝跑上前来,冲着丁一去打招呼,说道:“你是丁一去魔法师大人吗?!我是你的粉丝,我居然有幸在这里遇见你!” 丁一去笑着道:“你好。我也很高兴在这里遇见你。” 男粉丝道:“我听了你唱的那首《孤独的牧羊人》了,那是我小时候听的歌曲,我很喜欢!他们不投票给你,是他们不带眼睛,哦,不对,是不长耳朵!” “哈哈哈哈,没事儿的,观众们各有所爱,这很正常。” 男粉丝道:“偶像,你的歌一定会大火的!” “一定会火的!” “·······” 丁一去第一次感受到了粉丝对于偶像的支持的力量。 因此,他虽得了最后一名,但心里还是感到了高兴。 回到屋中,每日冥想,然后也出去参与一些活动,他的票数也在上升着,来到了十七名的位置。 这一天,他在街边见到了朱志忠,朱志忠正在演说他的宏才大业。 第五十一章 朱志忠的演讲 “那些文着身的青年演员,他们不会变好!” “他们只会带坏你们的孩子!让你们的孩子堕落到罪恶的深渊!” 朱志忠激情飞扬:“你们仔细想想,你们现在虽然崇拜他们,但是如果你们的女儿去文身,去钉脐钉,去夜店喝酒,喝醉之后,无缘无故被别的男人带走,第二天衣衫褴褛地醒来,你们会高兴吗?” 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其中尤其是中年夫妇为盛,他们似从朱志忠的话语中得到了极大的共鸣。 “所以,我请求你们支持我!我一旦成为明星剧场的领导,我会严格限制爱豆们的形象,严格审核他们的歌曲,严格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 “如果有道德不端的爱豆,禁止他演戏;如果有违法违纪的爱豆,禁止他登场;如果有身不正,行不正的爱豆,禁止他出现在公众视野!” “这样,爱豆们作为榜样,就绝不会误人子弟!” 朱志忠捧着胸口,热血地说道:“我是一名老师,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所以,我如果登场,我最注重的就是道德,我一定会将此点放在第一位!” 丁一去听到朱志忠的这番演讲,脑袋有些懵。 他甚至感觉这位老师不是老师,而是一位影响力极大的专业演说家。 “这些观点倒是也没啥问题,但为什么我总是感觉怪怪的?” 丁一去走到旁边,戴着口罩,饶有兴趣地观看着这场“表演”。 朱志忠看到了他,向他挥了挥手致意,但并未中断自己的演讲。 “可是,我们现在看到,爱豆们赚了无数的金钱之后,不是用来买房,就是用来买车!我们扪心自问,他们为社会所做出的贡献真的有那么大吗?” “你们辛苦在一线,我知道。你们有许多都是电力工人,饭馆厨师,你们为这个城市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没有你们,就不会有爱豆之城!但是没有那些爱豆们,这个城市依然会运转如初,只是改个名字而已。也许叫神圣之城,也许叫光明之城,也许......叫朱志忠之城呢?” “哈哈哈哈哈,当然,我只是开个玩笑。” 朱志忠说到这里,笑了起来,众人也跟着他一起笑。 但是朱志忠的脸色陡然一变。 “但,现在,你们好好看看!你们的孩子,在家里不会尊重你们!却会拿你们辛辛苦苦挣得的钱去崇拜那些爱豆,你们真的觉得这样很好吗?!” 他忽然走向丁一去,一把去抓他的肩膀,道:“你们瞧,这就是你们的孩子们喜欢的爱豆!” 朱志忠道:“我和他一起进的城,他身上一定有文身!然而先前的报道却说他没有!他一定撒了谎!那张图是p图p出来的!” “他们以后就会引导你们的孩子学会撒谎!” 朱志忠大喝一声,一把掀开丁一去的衣服! 丁一去没有躲避,任由他掀起。 他感觉得到,朱志忠的实力很弱,身上几乎没有灵力的波动,不论是身体的力量速度,还是魔法的精妙都不如他。 但是丁一去刻意不躲。 衣服掀开,露出丁一去精致的肌肉曲线,那是经过小红花强化之后所得到的。 许多观众们在观看《圣梦》的时候,曾看到过这一幕,此刻亲眼瞧见,更觉猎奇。 朱志忠大声叫道:“你们看,他的右肋........” 人们顺着他的话一看,那一处什么文身都没有。 朱志忠突然有些愣,他亲眼看见丁一去依靠着这文身进的城,没想到现在怎会没有了? 丁一去按下他的手,问道:“看够了么?” 朱志忠道:“你....你的文身哪里去了?” 丁一去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如果你是想要踩着我的名气上位,那么你就算错了。” 朱志忠道:“你......胡说八道,我是在为爱豆之城的民众揭穿你!” 丁一去道:“那你现在来好好揭穿我吧。” 朱志忠叫道:“你.....你和洛斐都有文身,你们是一丘之貉!等我当上明星剧场的场主,一定会封杀你们的!” 他说得怒气冲冲,引得周围的人都吓得有些后退。 丁一去忽然转头对着众人道:“你们看见了吧!这个人只是想要掌握明星剧场,然后利用权力来为自己谋私利而已!到时候他想封杀谁就封杀谁,想处置什么就处置什么!” “他口口声声说你们的孩子怎样怎样,说不定到时候被处置的就会包括你们的孩子!” 丁一去说完之后,也不管众人反应如何,径直便离开了。 朱志忠满腹气无处洒,对着身后的助理道:“走,我们换个地方,继续演讲!” ········· ········· 在朱志忠不懈努力的演讲下,他拿到了很多中老年年龄阶层的投票,打动了许多为人父母的人,他的竞选排名不断向上升着,没过多久,竟冲进了前十! 丁一去的排名随着他参加的演出多一些后,排名也来到了十三名,还要落后于朱志忠一些。 而洛斐则与第一名的“昆”的票数咬得很紧,几乎不分上下。 丁一去在家里,他心里一直都认为:自己成为人气第一名,夺得明星剧场场主的可能性不大。 他只不过是现在要多做一些事情,为以后去获得魔法塔楼里的技能书做准备而已。 “我现在赚到的爱豆币,可以捐给电厂,听说最近电力紧张;然后还可以拿出一部分捐给学校.......这样应该能获得至少6000贡献点。足够兑换一些e级技能了。” “这个世界,我拿到的东西也足够了。至少我还有拥有了一大部分歌迷!哈哈!” 丁一去正在乐观地计算着,想着用什么方法接更多的广告,突然间一个电话打了过来。 是先前认识他的“伍”姓爱豆打来的电话。 “喂,丁哥,你有空吗?” “怎么了?” “我们有个舞会,打算请你一起参加。这个舞会也会商量一些关于最近选举投票的事情。我们希望你能来。” “嗯.....好,我会来的。” “你一定要来。我们都很看好你!” 伍爱豆说完这句话,就道了再见。 丁一去喃喃道:“都很看好我?什么意思?” 他没有想太多,而是洗漱睡觉。 过了两天,他拍完一个广告,便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来到了爱豆之城东南方的一处别墅当中。 舞会正会在这里进行。 第五十三章 好奇与游戏(二) 等到丁一去走出去后,伍、力等人才反应过来。 马鹿骂道:“他简直.......简直就是个神经病!” 伍道:“这人看起来挺正常,没想到真不识抬举!” 波道:“这年头精神障碍患者越来越多了。” 众人一阵沉默。 立在伍身旁的网红少女更是一口大气都不敢喘。 白却说:“我倒是觉得他很有趣。” 伍道:“有趣?难道你看上他了?” 白傲然地道:“怎么样?不行?我喜欢谁用得着你管吗?” 伍道:“我当然没资格管,但是你上个月在海滩泡到的那个阳光男孩难道不比他帅?” 白道:“他只是皮囊好看,而他却是灵魂有趣。” 伍语中带刺:“呵呵,我觉得你也很‘有趣’。” 力道:“别说了,想想我们下一个该扶持谁吧!” 白突然起身:“不管了,我去号召我的粉丝为他投票。” “他.....他是谁?” “他就是六,就是丁一去!” 力质问道:“你不与我们共同进退了?” 白道:“那又怎样?” 她说着,就直接走出去了。 伍紧紧捏着那位网红女孩,想破口骂人,最后还是忍了下来。 “波,你怎么看?” 波道:“我们让‘活’来说一句话吧。” 一直没有开口,只是在旁边静静看戏的“活”,此时一一扫视过众人,说道:“白既然决定自己去帮六,我也决定了要帮一个人。” “你要帮谁?” “我是洛斐的粉丝。” “你要帮那个女人?你打算帮她上位?她给了你什么好处?她陪你上床了?你不一向是个gay吗?” 伍有些气急败坏。 活道:“我看得出来,她其实是个自私的女人。她如果上位,在没有充足的利益下,是不会来动我们的。所以伍,我认为你有一些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伍和力都看向波。 波也不再说话。 ········· ········· 丁一去出了别墅之后,已是中午,他往城市的中心走,在一家“拉面馆”吃了碗羊肉拉面,当作午餐, 在途中,已有很多路人认得出他,向他打招呼,要签名。 丁一去一一回应他们后发现,原来满足一个个粉丝们的愿望,的确需要花费很多时间。 这场附带签名的“拍照大会”一直持续到下午2点钟,随后丁一去打算回宿舍休息,做冥想的功课,便找了个理由脱身而去。 回到宿舍,做完冥想后,已是下午4点过。 丁一去用剩余的菜,在家自己做了晚餐,吃过晚饭,到了6点。 他晚上不准备出门了,而是在宿舍里观看即将播出的电视节目。 也就是他上的那一期唱歌的音乐类节目。 丁一去本就是个热爱唱歌的人,他演的戏,他可以不看;但是他第一次上台唱歌,而且配合了极豪华的乐队与制作,他觉得一定要好好听一听。 节目准时播出。 他是最后一个出场的,所以他耐着性子看完了前六个歌手的表演。 等到他出场,电视里便放出了那种奇怪的约德尔调的声音。 这种声线欢快而富有节奏感,听起来怪怪的,但让人感到开心,不自觉地想要起舞。 丁一去看着电视,哈哈自己笑出了声。 他以往从未想到过,他第一次上电视节目唱歌,居然会唱这样一首约德尔风格的歌。 看完一期节目,宣布排名的环节尤被剪辑得引人心弦,悬念迭起,但是丁一去早已知道了排名顺序,因此便没有再看下去。 他任由电视节目播放着,自己却打开了手机,上网浏览热搜新闻。 不出意外,洛斐演唱的歌曲在短短半个小时内就冲上了热搜。 据洛斐自称,她演唱的是“由她自己创作,作词作曲都是本人”的歌曲。 但是丁一去知道,洛斐是改编了一首地球上有,而这里没有的金曲,因此此歌一出,受到了极高的好评。 过了不久,丁一去看见,自己演唱的约德尔调也上了热搜。 他起初没有在意,但到了后来,那首《孤独的牧羊人》的约德尔调在热搜榜上的排名却越来越高起来。 丁一去有些惊讶:“咦,是谁帮我花钱买了热搜和水军吗?” 他的约德尔调下方的评论全都是好评,说这种歌曲让人欢快振奋,听这首歌能使人心情轻松等等等等......... 对于他这首歌,可谓是好评如潮。 还有很多的评论是在替他打抱不平:“这首歌居然是最后一名?” “现场的500位听众的耳朵聋了吧?” “真是世纪惨案.......” “反对内卷,我们一起去牧羊吧!” “···········” 一连串的称赞声音涌来,让丁一去全然没有想到。 不止是他没有想到,连节目导演组与策划组也没有想到。 他们本来只是请丁一去上来营销热度。一场淘汰,一场突围,就直接结束的,没想到他唱的歌却真的火了。 导演组和策划组在连夜疯狂加班开会,决定要不要安排丁一去在突围赛晋级总决赛。 洛斐在自己家里看着手机上丁一去渐渐超过自己的热搜,连夜又通知经纪人,明天自己要去录音棚再录三首新歌。 而另外一处别墅中,白也在惊奇:“嗯?我只是帮他买了点水军推波助澜,还没放大招呢,怎么效果这么好?” 显然,这一首约德尔调歌曲的火爆,并不完全是白的幕后炒作,而是这首歌曲的确有击中了爱豆之城以及各地观众的内心之处。 丁一去看着手机上的热搜,不禁发笑。 节目的导演组连忙又给他发信息:请他明天前来录音棚,他们打算好好再制作一首精良的歌曲,助他突围赛突围成功。 距离突围赛的录制已没有几天,时间上很赶,所以丁一去答应明天就过去。 而丁一去正打算休息之时,又有一个电话打了过来。 “喂,你好,是丁一去先生吗?” 这是一个陌生的号码,也是一个陌生的声音。 丁一去道:“你是哪位?” “我是游戏god组的成员,明天想邀请您过来一趟,您觉得如何?” 丁一去想了想,道:“好,我去。” 那人立刻告诉了丁一去时间和地点。 丁一去表示会赴约后,便去睡觉了。 而这一晚上,爱豆之城的无数人都在播放那一首大多数人很少听到,甚至从未听过的约德尔调歌曲,整个城市充满着别样的欢乐气息。 “哈哈哈哈哈哈············” 第五十二章 好奇与游戏(一) 别墅。 这座别墅有一片很大的庄园,庄园中种着许多花和植物,靠墙边的一排树都生得极粗壮,枝叶极繁茂。 越往里面走,里面像这种大树便没有了。更多的是零零散散的草和鲜花。 平坦的草地,散落四周的花朵,铺成了庄园华丽的外衣。 丁一去一到门口,便有佣人领着他往里面走。 走到里面,站在门口的一位男士高高大大,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看上去很有气质。 只是他的脸上戴着个黑色的镂空面具,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迷人的眼睛、高挺的鼻子,还有一张嘴。 他见到丁一去来,开口道:“你终于来了,丁先生。” 丁一去道:“是,我来了。” 他听出那声音是那位姓“伍”的爱豆。 那人说道:“这一次的舞会是面具舞会,我们都以代号相称。你可以叫我‘伍’。” 丁一去道:“你叫伍?” 伍道:“是,你就这么叫我吧。你也可以为你想一个代号。” 丁一去道:“那我就叫六吧。” 伍错愕了一下,道:“六?” 丁一去道:“是,六。” 伍微微一笑,道:“六,请进吧。” 他驱退旁边的佣人,亲自带着丁一去走进了屋子。 ········· ········· 屋子进去是大厅,途中还要经过一条长长的走廊。 走廊两边挂着的大多是名画,也有一些经典的剧院剧照,还有一些是作的人体素描。 两人走到大厅,大厅中有十二根凳子,围成一圈,中间留出了一大片空地,最角落处还有沙发。 丁一去对于这种布局感到奇怪。 而伍已经开始给他介绍成员。 “这是大哥‘波’,他演戏获奖成名的时候,我们还在玩泥巴呢!” 波有一头飘逸的发型和胡子,坐在凳子上一动不动。 “这是我们好奇组的二哥,‘力’,你见过的。” 力也戴着面具,他冲着丁一去微笑点头。 “这是四哥‘活’,五妹‘白’,六妹‘马鹿’。” 他们的团队核心成员共有六人,有男有女,都戴着各式各样的面具,穿着各式各样的衣裳,看上去隐藏在面具下的脸孔绝对是帅气而美丽的。 丁一去瞧着他们都有些眼熟,想必是在新闻上常常会见到的明星爱豆,所以才能让他这种初来乍到的外来人都觉得熟悉。 “我排行老三。” 伍笑了笑。 “这是你们都知道的,六。” 那位“白”开口道:“他是魔法师?看起来不太像嘛。” 伍道:“可是他真会魔法。我亲眼在舞台下见过的。” 白道:“他的魔法能怎样?” 伍随口调戏了她一句:“能让你欲仙欲死。” 白轻笑一声,像是对丁一去产生了兴趣。 那位“力”则道:“我想我们要先讨论正事才行。” 众人坐在凳子上,都不再开口。 力接着道:“明星剧场的查尔德大人要退位,‘波’大哥本来有资格参加竞选的,但是他没有去报名。” “而我们都没资格参加。” 马鹿问道:“现在有力的候选人们是谁?” 力说道:“有昆、有洛斐,有尚云,还有最近不知道哪儿冒出来的一个传销家伙朱志忠。” 马鹿听着名字,不禁皱眉。 伍道:“尚云不是你前前男友吗?你应该替他高兴才对。” 马鹿冷笑道:“别在我面前提他的名字!” 丁一去打断了二人的对话,问道:“这几人你们看着都不顺眼?” 他像是知道了这些人的心思,这一个“好奇组”竟似想要扶持自己去竞选,帮自己拉票。 力摇摇头,接着道:“昆和我们向来不对付,他是‘游戏god组’的人。” “洛斐呢?” 力失笑道:“如果是洛斐是男人也就算了..........我可不会让一个陌生又冷冰冰的女人坐在我的头上,管理我们!” 白作为团队中的女性,立即道:“你什么意思?你瞧不起我们女人?” 力道:“我绝没有这个意思。” 白道:“那你是什么意思?你知不知道,如果我把你这段话发到网络上去,你一定会被女孩儿喷死,喷到你身败名裂!” “你那些破事儿要是发到网络上去,也一定...........” 眼见两人还要争论,波忽然开口:“别争了!继续说。” 两人果然偃旗息鼓,伍接过话来说:“那位看上去脑袋有些问题的朱志忠就更不行了!如果让他上任,我们谁都没有好果子吃!” 力道:“所以我推荐我们的‘六’先生。” “六,只要你愿意加入我们好奇组,我们在外面会尽全力帮你拉票,让你功成名就的!” 白微微笑道:“论魔法,我们都不会。但是要说人气和选票,我们的水平可就很高了。我们的大部分粉丝可都还在等着我们号票的!” 波多说了一个字:“是!” “所以六愿意加入我们吗?” 丁一去斟酌了一下词句,说道:“在加入你们之前,我首先要弄明白,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 伍笑道:“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组织,它能够满足人类很多的好奇心!” “好奇心?” 力道:“你不妨为他讲一讲。” 伍道:“人类对于大自然是好奇的,所以不断地探索着外界。但是许多人压抑着对自己的欲望,我们对于人体本身岂非也是好奇的吗?” “所以我们会去无人的山脉里裸体露营,去攀岩悬崖的过程中舌吻长时,去热闹的酒吧偷偷秘爱........” 力忽然道:“你上周找的那个网红呢?” 伍一拍脑袋道:“哦,对了,我今天只记得约六了,忘了约她过来。” 她立即拿了电话,约人过来。 在等待的过程中,他们接着讨论怎么拉票,怎么操控选举,以及丁一去上任之后需要做什么。 丁一去静静地听着他们讲,仿佛已不存在于这里。 过了不久,网红女孩就到了。 伍道:“上周我塞进去的钢珠,还在里面吗?” 网红女孩长得很乖巧好看,上身是夏天的短衬衫,下半身穿着超短裙,她甜甜一笑说道:“还在。等你来取。” 伍道:“我现在就帮你取出来。用嘴可以吗?” 他让网红女孩坐在凳子上,他蹲了下来,蹲在女孩的裙边。 所有人都饶有兴趣地盯着伍和那个女孩。 女孩全力配合着伍。 丁一去却只觉得想吐。 他慢慢走了出去,过了半天,力来邀请他回去。 他回来的时候,那个网红女孩的秀发有些乱了,伍也像是刚穿好衣服的样子。 伍居然对他笑道:“你刚才走了?你真是一点儿好奇心都没有!” 丁一去道:“好奇什么?” 伍得意地道:“刚才我展示了一个我的独门技能,叫青龙戏珠!” 他说出这几个字的时候,丁一去仿佛感到一层厚厚的油从他身上流到了自己的身上。 伍又道:“但是这技能也不算什么。以后你能体验到更多的,神奇的技能的。尤其是在攀岩上接吻的时候,最要小心.......” 丁一去道:“可是你以上说的这些技能,我都不会。” 马鹿笑了:“那你会什么?” 丁一去道:“我会唱约德尔调。” “哟嘚嘞咿嘀,哟嘚嘞咿嘀,哟嘚呤呜噜咿嘀!” “就是这样。” 大厅中顿时笑成一团。 丁一去却道:“这不好笑。” 众人看着丁一去严肃的样子,才知道他是认真的。 “这为什么不好笑?” 丁一去道:“你介绍你的技能的时候,你们为什么不笑?” 众人突然愣住,看向丁一去的眼神变得不知所谓。 丁一去继续唱着约德尔调。 “孤独的牧羊人在山顶上” “嘞呜嘞、嘞呜嘞、嘞咿哦!” 唱着这种怪腔怪调,他头也不回,边唱边就走了出去。 第五十三章 好奇与游戏(二) 等到丁一去走出去后,伍、力等人才反应过来。 马鹿骂道:“他简直.......简直就是个神经病!” 伍道:“这人看起来挺正常,没想到真不识抬举!” 波道:“这年头精神障碍患者越来越多了。” 众人一阵沉默。 立在伍身旁的网红少女更是一口大气都不敢喘。 白却说:“我倒是觉得他很有趣。” 伍道:“有趣?难道你看上他了?” 白傲然地道:“怎么样?不行?我喜欢谁用得着你管吗?” 伍道:“我当然没资格管,但是你上个月在海滩泡到的那个阳光男孩难道不比他帅?” 白道:“他只是皮囊好看,而他却是灵魂有趣。” 伍语中带刺:“呵呵,我觉得你也很‘有趣’。” 力道:“别说了,想想我们下一个该扶持谁吧!” 白突然起身:“不管了,我去号召我的粉丝为他投票。” “他.....他是谁?” “他就是六,就是丁一去!” 力质问道:“你不与我们共同进退了?” 白道:“那又怎样?” 她说着,就直接走出去了。 伍紧紧捏着那位网红女孩,想破口骂人,最后还是忍了下来。 “波,你怎么看?” 波道:“我们让‘活’来说一句话吧。” 一直没有开口,只是在旁边静静看戏的“活”,此时一一扫视过众人,说道:“白既然决定自己去帮六,我也决定了要帮一个人。” “你要帮谁?” “我是洛斐的粉丝。” “你要帮那个女人?你打算帮她上位?她给了你什么好处?她陪你上床了?你不一向是个gay吗?” 伍有些气急败坏。 活道:“我看得出来,她其实是个自私的女人。她如果上位,在没有充足的利益下,是不会来动我们的。所以伍,我认为你有一些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伍和力都看向波。 波也不再说话。 ········· ········· 丁一去出了别墅之后,已是中午,他往城市的中心走,在一家“拉面馆”吃了碗羊肉拉面,当作午餐, 在途中,已有很多路人认得出他,向他打招呼,要签名。 丁一去一一回应他们后发现,原来满足一个个粉丝们的愿望,的确需要花费很多时间。 这场附带签名的“拍照大会”一直持续到下午2点钟,随后丁一去打算回宿舍休息,做冥想的功课,便找了个理由脱身而去。 回到宿舍,做完冥想后,已是下午4点过。 丁一去用剩余的菜,在家自己做了晚餐,吃过晚饭,到了6点。 他晚上不准备出门了,而是在宿舍里观看即将播出的电视节目。 也就是他上的那一期唱歌的音乐类节目。 丁一去本就是个热爱唱歌的人,他演的戏,他可以不看;但是他第一次上台唱歌,而且配合了极豪华的乐队与制作,他觉得一定要好好听一听。 节目准时播出。 他是最后一个出场的,所以他耐着性子看完了前六个歌手的表演。 等到他出场,电视里便放出了那种奇怪的约德尔调的声音。 这种声线欢快而富有节奏感,听起来怪怪的,但让人感到开心,不自觉地想要起舞。 丁一去看着电视,哈哈自己笑出了声。 他以往从未想到过,他第一次上电视节目唱歌,居然会唱这样一首约德尔风格的歌。 看完一期节目,宣布排名的环节尤被剪辑得引人心弦,悬念迭起,但是丁一去早已知道了排名顺序,因此便没有再看下去。 他任由电视节目播放着,自己却打开了手机,上网浏览热搜新闻。 不出意外,洛斐演唱的歌曲在短短半个小时内就冲上了热搜。 据洛斐自称,她演唱的是“由她自己创作,作词作曲都是本人”的歌曲。 但是丁一去知道,洛斐是改编了一首地球上有,而这里没有的金曲,因此此歌一出,受到了极高的好评。 过了不久,丁一去看见,自己演唱的约德尔调也上了热搜。 他起初没有在意,但到了后来,那首《孤独的牧羊人》的约德尔调在热搜榜上的排名却越来越高起来。 丁一去有些惊讶:“咦,是谁帮我花钱买了热搜和水军吗?” 他的约德尔调下方的评论全都是好评,说这种歌曲让人欢快振奋,听这首歌能使人心情轻松等等等等......... 对于他这首歌,可谓是好评如潮。 还有很多的评论是在替他打抱不平:“这首歌居然是最后一名?” “现场的500位听众的耳朵聋了吧?” “真是世纪惨案.......” “反对内卷,我们一起去牧羊吧!” “···········” 一连串的称赞声音涌来,让丁一去全然没有想到。 不止是他没有想到,连节目导演组与策划组也没有想到。 他们本来只是请丁一去上来营销热度。一场淘汰,一场突围,就直接结束的,没想到他唱的歌却真的火了。 导演组和策划组在连夜疯狂加班开会,决定要不要安排丁一去在突围赛晋级总决赛。 洛斐在自己家里看着手机上丁一去渐渐超过自己的热搜,连夜又通知经纪人,明天自己要去录音棚再录三首新歌。 而另外一处别墅中,白也在惊奇:“嗯?我只是帮他买了点水军推波助澜,还没放大招呢,怎么效果这么好?” 显然,这一首约德尔调歌曲的火爆,并不完全是白的幕后炒作,而是这首歌曲的确有击中了爱豆之城以及各地观众的内心之处。 丁一去看着手机上的热搜,不禁发笑。 节目的导演组连忙又给他发信息:请他明天前来录音棚,他们打算好好再制作一首精良的歌曲,助他突围赛突围成功。 距离突围赛的录制已没有几天,时间上很赶,所以丁一去答应明天就过去。 而丁一去正打算休息之时,又有一个电话打了过来。 “喂,你好,是丁一去先生吗?” 这是一个陌生的号码,也是一个陌生的声音。 丁一去道:“你是哪位?” “我是游戏god组的成员,明天想邀请您过来一趟,您觉得如何?” 丁一去想了想,道:“好,我去。” 那人立刻告诉了丁一去时间和地点。 丁一去表示会赴约后,便去睡觉了。 而这一晚上,爱豆之城的无数人都在播放那一首大多数人很少听到,甚至从未听过的约德尔调歌曲,整个城市充满着别样的欢乐气息。 “哈哈哈哈哈哈············” 第五十四章 好奇与游戏(三) “好奇boyandgirl”与“游戏god”爱豆之城最大的两个团体。 丁一去明白,自己亲眼见到的好奇组核心成员虽只有6个,但是他们的内围成员,外围成员,便不知有许多人了。 他们的成员当中有网红、有模特、有演员、有歌手、有爱豆............身份各不相同,但大多是娱乐圈的人。 甚至据说一些一线爱豆都只是他们的内围成员,而非核心。 可见这组织在爱豆之城的爱豆圈中的地位。 好奇组已邀请过丁一去。 丁一去也已见识过“好奇”。 如今游戏组的人又邀请丁一去,丁一去赴约而去,打算看看他们到底是什么意图,与好奇组又有什么区别。 “游戏god.......又是什么游戏?” ········· ········· 中午。 丁一去如约来到了约定地点。 这里地处爱豆之城的西北方位,与东南的“好奇组”遥遥相对。 他们约定的地点是一处cosy的服装店。 正在里面挑衣服的是一位中年男子。 这位男子虽已到中年,但保养得还很好,并且完全没有中年人的严厉与刻板的气质,甚至带着一些少年的童稚气。 “你来了?” 丁一去道:“你是?” 男子出店便戴上了口罩,说道:“我是来和您接头的人。您可以叫我‘小刃’。我在这里挑了一件衣服,想送给您,不知道是否合您的心意。” “小刃”也是个代号。 不过这个男子的知名度大概比较低,丁一去并未觉得他有多眼熟。 他从包装好的盒子取出件衣服,那衣服大概是一件东瀛风格的衣服。 衣服有着漆黑的颜色,古怪的花纹,妖异的图案,长袍盖过小腿,袖袍非常宽大。 丁一去摇头道:“我不太喜欢。你还是送给别人吧。” 小刃也不多劝,便将衣服收起来,一边说道:“其实您换上这件衣服,之后就好玩游戏了。” 丁一去道:“游戏?” 小刃笑道:“是,好奇组的理念是什么要保持好奇,探索人体,那说实在的,玩的虽刺激,但太危险,也太低级。而我们的游戏,则比他们高级许多了。” 丁一去失笑道:“好奇组很低级,你们又是怎么个高级法?” 小刃指着那家cosy的服装店,说道:“比如我知道,好奇组有外围成员在这家服装店的试衣间里,装了很隐蔽的摄像头,那也是他们的‘好奇’!” 丁一去看了看这家店,它卖的衣服价格稍微贵一些,但来往的少女、少男还是络绎不绝。 他们浑然不知,自己换衣服时,全身都被拍摄得清清楚楚。 小刃道:“这种作法难道不低级吗?” 丁一去道:“的确低级!这在爱豆之城不违法吗?” 小刃笑道:“当然违法!但是这种事情太多了。” “比如你看那家酒店,”他指着一家远处的粉红色的酒店说,“除了明星楼的酒店绝对干净以外,其余的酒店房间里,多多少少都有不少隐蔽的摄像头,这些摄像头的主人想拍什么,大家自然都一清二楚。” 小刃道:“但是摄像头实在太多了,怎么管的过来呢?而且咱们也不能说那就全都是‘好奇组’的人干的。爱豆之城的执法者想抓,也很难抓到嫌疑人。” 丁一去点头。 小刃摇头道:“这些都太低级了。我们游戏组玩的都是高级的东西。” 他的言语谈吐之间,无不充斥着一种比别的东西更“高级”的优越感。 丁一去道:“所以今天你们到底要邀请我做什么?我要去见你们的核心成员吗?” 小刃却嘿嘿一笑:“我们听说了,好奇组的人想要拉拢你,但是您却与他们闹翻了。” 丁一去道:“你们的消息倒很灵通。” 小刃道:“干咱们这行的,消息不能不灵通。否则什么时候出事都不知道逃。” 丁一去道:“你们和好奇组不对头,听说我和他们闹翻后,便来邀请我去你们那里作客,是么?” 小刃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对头的对头就是伙伴。您是我们的伙伴,我们当然要邀请您和我们一起玩一玩。” 丁一去道:“玩什么?” 小刃道:“您跟我来,我带您玩一些高级的游戏。” 他走在前面,丁一去跟在后面。 两个人一路走,走了没多久,就来到了一个公交车的站台。 这一路公交车开往爱豆之城的中心,是全爱豆之城最拥挤的一路公交车,这一站还好,如果到了下两个站,等人上车,几乎就没有落脚之地了。 小刃很友好地提醒丁一去,道:“您最好把口罩摘下,然后换一张面具。” 他从他宽大的袖子里已拿出了一张鬼脸面具。 丁一去道:“你带我来挤公交车,然后让我带面具?” 小刃道:“您接下来就知道了。” 他带着丁一去上车。 随即,便有一个上身套着白衬衫校服外衣,下半身则是短裙的少女走上了车,停在他们的不远处。 这时候车还不算很拥挤,至少各自还有落脚之处。 小刃这时候悄悄贴着丁一去的耳朵,以极小的声音道:“您现在可以过去摸那个少女了。怎么摸她都可以。” 丁一去道:“她?” 小刃道:“她是我们的人,是一位校园模特。” 那个少女正眺望着窗外,挺着胸膛,一只手挎着半肩书包,一只手轻轻摇摆着自己的米黄色裙摆。 她的手臂纤细,长发披肩,双腿笔直地并在一起,脸蛋很清纯美丽,表情无辜,一如所有少男们的梦中初恋。 她对正在发生的谈话似是毫无预感。 丁一去道:“然后呢?这一车的人都是你们的演员?” 小刃道:“不是。” 丁一去道:“那岂不是会被人发现抓住?” 小刃笑道:“这岂非正是这个游戏的乐趣所在?!若不这么玩,怎么体现得出我们‘游戏god’的高级?” “您现在换上这件日式长袍,这样子您动手的时候,便不太容易被看见。待会儿等到人都挤上来的时候,就更........” 丁一去打断了他,问道:“她会发出那种怪声吗?” 小刃道:“怪声?哦,您说的是...不会的,但如果您想的话,也可以,只不过要让她小声点才行......” 丁一去却严肃道:“不能小声!” 小刃惊愕道:“不能小声?您要玩这么大么?您......” 丁一去道:“我说的是这种怪声。” “哟嘚嘞,哟嘚嘞,哟嘚嘞,咿!哟哟哟哟哟嘚嘞咿!” “这么好听的怪声,声音怎么能小?” 丁一去突然就唱了起来。 全公交车的人都向他看了过来。 “孤独的牧羊人在山顶上......嘞呜嘞、嘞呜嘞、嘞咿哦.......” 有人通过这种独特的唱法和声线,立刻认出了他。 “你是......是丁一去!” “他是丁一去,大家快来看啊!” “偶像,你和我合个照吧!” “我想要签名,就签在我的衣服上!” “签在我的书包上!” “·········” 公交车许多人都围了过来。 只有那位校服少女还站在原处,依然眺望远方,像是完全对这里的事没有注意。 丁一去问小刃:“她为什么不过来?” 小刃虽脾气很好,但此刻还是铁青着脸:“因为她很敬业,只做这个游戏里她的角色该做的事!” 丁一去道:“很好,我也该去做我的事了。” “孤独的牧羊人歌声嘹亮......嘞呜嘞、嘞呜嘞、嘞哦哦.......” 公交车到站,丁一去唱着歌,就走下了车。 只留小刃在那里强忍愤怒。 第五十五章 好奇与游戏(四) 丁一去下车之后,乘了辆快车,来到了节目的录音棚。 还没到约定时间,录音棚没有太多人,但他总之也是没事,便提前先到了。 到了之后,他与录音棚的一个工作人员闲聊着天。 “诶,对了,你知道‘好奇boyandgirl’和‘游戏god’吗?” “略有所闻,听说那是爱豆之城最厉害,最奢侈,最豪华,最精彩,最高端的团体。” 丁一去道:“哦?你知道他们一般做些什么事吗?” 工作人员道:“据说里面的人会经常一起吃饭聊天,到酒吧喝酒,玩玩游戏,投资节目什么的,有时候他们还会一起做慈善。” 他脸上露出羡慕和向往的神情,说道:“他们是顶级的爱豆嘛,他们也是人,也要和人交往。但是呢,当然就不会和我们这种普通人交往了,他们有他们自己的圈子。” 丁一去点头:“是,他们有他们自己的圈子。” 他意识到,“好奇组”和“游戏组”的那些明星爱豆,他们在公众,甚至是这种和娱乐圈的爱豆有不少接触的工作人员心中,都很干净,都是偶像,都是值得人羡慕的上层人物。 这些明星们人前人后全然不同,他们在背后所做的那些事情,从没有被大多数观众所发现过。 工作人员接着又道:“您知道吗?最近有一位大明星站出来支持您参加选举了!” 丁一去道:“哦?是谁?” 工作人员神情有些激动起来,道:“您不知道?!是慕容白啊!” “慕容白?” 丁一去对这个名字有所耳闻,他打开手机搜索了一下,这是位极美丽,极优雅的女子,她十四岁便进入娱乐圈,如今还不到三十岁,已是最顶级的爱豆。 丁一去敏锐地看出,这位慕容白,与他在别墅中见到的那位“白”的身材体型都很像。 她们几乎便是同一个人。 工作人员凑过来:“那可是真正的偶像啊!我十几岁的时候就在看她的戏,我和她差不多同龄,但......但她一直是我的完美偶像!” “我家里的墙上都贴满了她的海报!” 丁一去听到这番真诚的话,百感交集。 过了很久,丁一去才道:“我如果说出我心里想说的话,你可能会要打我,也可能会痛哭一场,但更可能的是趴在地上呕吐。” 工作人员有些不明白丁一去话中的意义,他还急着问道:“什么意思?难道你.......你和慕容白谈了恋爱?她才这样支持你?” 看着手足无措的工作人员,丁一去回答道:“那倒没有。” 工作人员立刻松了口气,道:“你说的.....不过就算你跟她恋爱,我怎么又会呕吐?你到底想说什么?” 丁一去道:“没什么。” 录音棚里不再对话,安静了下来。 工作人员也有些尴尬,不知该再起一个什么话题。 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来到电脑前,悄悄地打开了一首歌。 录音棚中顿时回荡着一个动听的歌声。 “每只蚂蚁,都有眼睛鼻子,它美不美丽?” “··········” “一个一个偶像,都不外如此。” “沉迷过的偶像,一个个消失。” “谁曾伤天害理?” “谁又是上帝?” “我们在等待什么奇迹?!” “··········” 丁一去从恍神中乍然惊醒,问道:“这是.......” 工作人员道:“这是洛斐小姐的新歌,她打算在总决赛里演唱的!” 丁一去明白,洛斐又将地球上的歌“搬运”过来了一首。 只是他没有想到,洛斐这次“搬”过来的正是这个“神奇音乐世界”的“主题曲”——《开到荼蘼》。 丁一去听见歌曲之后,叹息那歌词:“一个一个偶像,都不外如此啊!” 工作人员道:“这首歌还没发行,但是我已经偷偷自己循环好几天了。这歌词写得真好啊!洛斐小姐太有才华了!” 丁一去笑了笑。 他知道洛斐在利用这种手段来为自己增加名气和热度,但他并没有什么嫉妒的心理,也不须去揭破。 洛斐从小就学过音乐,她可以把这些歌曲轻易地搬抄过来,这也是她的本事。 丁一去忽然想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 他对着工作人员,道:“来,闲着也是闲着,我也来录一首歌。” 工作人员道:“你也要录歌?是约德尔调吗?你那首《孤独的牧羊人》我也很喜欢!” 丁一去道:“今天不唱约德尔调了,唱个其它的。” 工作人员道:“要唱其它的吗?可是乐队老师晚上才到。” 丁一去道:“没事儿,我先清唱,录个样,等乐队老师来了再编曲。” 他按照记忆中的歌曲调子,把主旋律唱出来,录了七遍,他总算觉得差不多。 “这首歌我没有听过诶,它叫什么名字?” 丁一去道:“这首歌叫《蚂蚁蚂蚁》。” 工作人员喃喃道:“你也写蚂蚁?洛斐小姐也写蚂蚁?难道你们之间关于‘蚂蚁’还有什么故事?” “蚂蚁....蚂蚁那么小......能有什么故事呢?” 他心里面胡乱地猜想着,听完歌曲,思绪飞到了天外。 ········· ········· 晚上。 丁一去还在与编导争论。 节目导演组的意思是要坚持让丁一去再唱一首“约德尔调”的歌曲,继续保持风格,然后他们会安排丁一去在突围赛中突围成功,进入总决赛。 但是丁一去坚持想唱那首新录好的《蚂蚁蚂蚁》。 双方争论了许久,最后丁一去落下一句:“就这样吧,我唱我想唱的歌,不然就退赛了。” 编导听到这句话之后,只能妥协,请乐队老师帮忙编曲。 争论完毕过后,已是晚上9点多,洛斐在此时竟也来到了录音棚中。 洛斐看见丁一去等人,也有些意想不到,解释道:“我想来提前练练歌,熟悉一下的。没想到你们还在这里,你们先排,不用管我。” 乐队老师们还在商议编曲,丁一去走到洛斐身边。 “你有信心拿下选票第一名吗?” 洛斐看着丁一去的眼睛,沉默了一阵,才道:“有。” 丁一去道:“我听说‘昆’的票数是游戏组的人帮忙冲上去的,他们一个那么大的团体要号票必定比个人容易。” 洛斐道:“是。我接触过游戏组了。不过你的票最近涨得也挺厉害。” 在丁一去演唱的“约德尔调”火了之后,他的票数一路飙升,再加上背后有人推波助澜,他的票数来到了第四名的位置。 丁一去道:“你接触过游戏组?他们邀请你玩他们的游戏了吗?” 洛斐没有回答,而是说道:“他们和好奇boyandgirl都是一丘之貉,里面浑水很多,但是我们可以利用他们。” 丁一去道:“利用吗?我小时候的确有捡起屎,当武器,去丢那些欺负我的人的经验,但后来就没怎么用过了。” 洛斐脸色还是很平淡,她道:“你举的例子有些恶心了。” 丁一去道:“都差不多吧。” 两人同时陷入沉默。 第五十六章 好奇与游戏(五) 沉默许久。 一直到了11点钟,乐队老师们终于将《蚂蚁蚂蚁》的曲编好,请丁一去去合一下。 丁一去只唱了两遍,便全部敲定,他说:对新的编曲非常满意。 ——而实际的情况是,就算他不满意,他也不知道该怎么改。 丁一去感谢过乐队老师之后,便要离开;洛斐这时候才去录音棚,与乐队老师继续讨论《开到荼蘼》的总决赛现场编曲。 她因为没有被淘汰,所以不用参加突围赛,直接进入总决赛。 而丁一去则与洛斐打过招呼之后,径直离去了。 当洛斐再次演唱完《开到荼蘼》之后,录音棚的那位工作人员才反应过来。 “他们.......他们唱的虽然都是蚂蚁.......” “但是两只蚂蚁好像不是一路人啊........” ········· ········· 丁一去离开录音棚之后,没有回宿舍,他反而是给查尔德打了个电话。 他在电话中本来说很抱歉这么晚打扰查尔德。 查尔德却说:“我还没睡,你可别把我当作老年人了。我在西边的城头散步,你要找我就过来吧。” 丁一去想了想,便打了个车,往西边而去。 西边城头。 无星无月。 有的只是漫漫的乌云笼罩,压在远处,让你觉得很远,却又很冷。 查尔德果然在城墙上散步。 他很喜欢在城墙上散步。 那种感觉就好像是一位年迈的狮子,每天都要巡视自己的领地一样;又好像是一位哲人,每天都要在独自行走中思索人类的课题。 他见到丁一去的第一句话是:“我最得意的一件事不是创立了明星剧场,而是修建了这四道城墙。” 丁一去不禁笑了。 他发现这位查尔德虽位高权重,身份高高在上,但是毕竟还是有趣的。 查尔德道:“你这么晚了,还来找我,一定有重要的事。” 丁一去道:“也不算很重要,只是想来问问。” 查尔德一边走,一边道:“你问。” 丁一去道:“我想问问,你知不知道好奇组与游戏组?” 查尔德道:“你说的是‘好奇boyandgirl’和‘游戏god’对吗?” 丁一去道:“对。” 查尔德道:“他们是一些明星爱豆搞的一些小团体,拉帮结派的组织,看似庞大,实则不成气候。我当然是知道的。” 丁一去道:“那你知道,好奇组对什么好奇,游戏组玩的是什么游戏吗?” 查尔德大有深意地看了丁一去一眼,说道:“我也知道。” 丁一去徐徐道:“但是你却放任了他们。” 好奇组与游戏组所做的事情,有一部分是他们的自由,但至少还有一部分可以被判定是违法的行为,也许不是全部,但的确有一部分。 查尔德不说话了。 查尔德不说话,丁一去也不说话。 他就这么跟着查尔德走。 他们一直从西边的城墙走到了南边的城墙。 查尔德终于道:“是,我放任了他们。” “你一定会问我为什么放任他们,我想我需要一些解释的时间。” “他们都是从爱豆之初,一步一步爬上来,爬到顶的,许多人都和我搭过戏。” 查尔德露出回忆的神色:“他们和我搭戏的时候,都还很单纯,很可爱。前两天公开支持你的那位慕容白小姐,她当时被称为第一校园女神,她那时的确配得上这个称号。” 查尔德显然是知道很多事情的。 丁一去不言,继续默默听着他讲。 查尔德接着道:“可是一个爱豆,要成为爱豆,有时候也不太容易。因为他们必须学会压抑自己。如果不能压抑自己,那就必须隐藏起自己。那其实和压抑也没太大区别。” “如果骂脏话,会掉粉,如果在公共场合抽烟喝酒,也会掉粉,这些不提,可恨的是,如果她去谈一个恋爱,居然也会掉很多粉。” 丁一去道:“他们没有私人生活。但我想这是他们挣了足够多的钱所需要付出的代价!” 查尔德道:“不错!说得很对!他们站在那个位置上,就应当承担他们本应承担的公共形象的责任!” “可是后来的发展中,爱豆渐渐成为了一种工具,或是一种商品。” 丁一去道:“商品?” 查尔德道:“演员不是工具,但那些被称作爱豆的人却是的。他们的作用便是负责承接别人的投射。” “换句话说,有些人因为自己不完美,便将完美的倾向投射到这些爱豆身上,让他们来替代自己满足幻想。” 查尔德笑了:“所以爱豆们当然不能是谈恋爱的,因为他们一旦谈恋爱,在粉丝的心目中,他便不只属于那位粉丝了,而是真正地属于另一个人。粉丝们也就不能再放心地再将投射与幻想投在他的身上!” “这种心情,就好像巫师不能让黑天鹅公主嫁给王子一样。” 查尔德道:“这种饭圈文化实在令人头疼。可偏偏就是要营造出这样子的爱豆,才最能赚足流量,最能赚到钱!市场是需要这些的。” 丁一去懂得查尔德所说的意思。 “喜欢演员歌手”和“疯狂的崇拜爱豆”完全是两种心态。 当一个人到了“脑残粉级别”的时候,差不多就像是查尔德口中所说的那种粉丝了。 但恰恰这样的粉丝的钱是最好赚的。 查尔德道:“所以爱豆的身上的‘人’的属性越来越少,‘商品’和‘工具’的属性却越来越浓厚。” “当他们出现在公众视野时,有时候,更多体现的是一种商品的价值。” 查尔德叹道:“一个人若成为了一种商品,凡事都由不得自己,每时每刻还会被狗仔偷拍私生活,被粉丝要求怎么做,那种感受想必是不太愉快的。” 丁一去道:“所以他们就需要寻找更加刺激的方式来发泄,来表达不满?以更优越的姿态,来凌辱别人,以彰显自己不一样的高贵?” 查尔德深吸了口气,才说话。 “爱豆之城就这么大,如果我不放任他们拥有一些黑暗的空间,好奇组和游戏组中的一部分人,大概已经疯了。” 查尔德走到城墙的角上,脚步停了下来。 远处乌云晕满了天空,随时仿佛都要砸落下来一般。 “有的网红想出名,就去加入他们;有的模特想赚钱,就去加入他们;有的小爱豆想找靠山,也去加入他们.......他们各取所需,我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丁一去道:“为了钱,然后去出卖自己的身体,这好像和嫖娼也差不太多。” 查尔德只慢慢地说:“嫖娼是违法的。前几天还有个人因此而被抓了。” 丁一去道:“无论这种事是否违法,但我想那已不仅仅是违法的问题。” 查尔德道:“那是什么?” 丁一去道:“我偷过东西,也违法,但我事后会补钱进去,算作一点弥补。” 查尔德点头:“那听起来还不错。” 丁一去道:“但是这件事无法弥补。” 查尔德道:“什么无法弥补?” 丁一去道:“人性的尊严!” “在其中,人性的尊严已荡然无存!这是永远无法弥补的了!” 查尔德忽然浑身一震! 他默然。 他无言以对。 过了很久,乌云中响起一声惊雷时,查尔德才道:“受教。” 然后他又继续沿着城墙,继续走了下去。 这一次,丁一去没有再跟着他,而是独自离去。 第五十七章 好奇与游戏(六) 回到宿舍,已是深夜。 丁一去仍坚持做完冥想,然后再行睡去。 第二天醒来,他看了看自己在网上竞选的票数,已来到了第三名的位置。 在他前面的只有“昆”和“洛斐”。 “看来爱豆之城的观众们对于约德尔调的热爱很浓厚啊。” 而朱志忠竟也激流勇进,冲到了第五名。 而丁一去打开热搜,热搜上竟全是朱志忠的名字。 标题全是: “朱志忠爆料“游戏组”秘密团体,他们玩的游戏竟是?” “知名影星华落沙被揭秘,他在外面竟保养了三个老婆?” “歌坛常青树在朱志忠的口中竟如此肮脏?” “著名歌手.........” “··········” 诸如此类,一连好十几个热搜,全是与朱志忠有关的。 丁一去一一浏览下去,朱志忠竟不知从哪里获取了关于“好奇组”与“游戏组”的许多秘辛,在公众之前爆料出了许多不为人知的“爱豆的故事”。 某某爱豆养了小三,某某明星喜欢嫖娼,某某演员出轨,某某歌手潜规则......... 这一类的消息全都被朱志忠爆料出来,而且很多都有充足的证据,如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等。 也不知他是从哪里弄来这些劲爆的消息与证据的。 一时之间,热搜上面尽是血雨腥风,无数粉丝哭着塌房,还有更疯狂的粉丝集合起来,声称要去暗杀朱志忠。 丁一去喃喃道:“这个朱志忠,倒是很有本事啊。” 朱志忠又趁热打铁,在网上发布了一篇叫作《肃清爱豆之城,引领公众形象》的小作文。 在小作文中,他将如今的爱豆文化一顿痛批,并且呼吁大家将手中剩下的票全都投给他,支持他。 他将会为大家带来一个新的爱豆之城,会还爱豆之城一片光明。 丁一去看完上面各种乌七八糟的恶劣热搜,再看过朱志忠的小作文之后,甚至都有一种要把自己手里的票投给他的冲动。 “这个人煽动人心,是有一套的。” 可是,此刻,丁一去也不禁在思考。 如果真的让他成为了明星剧场的场主,“爱豆之城”新一代的“城主”,那么他会怎么样来管理爱豆之城呢? ——肃清所有? ——还是放任自流? ——亦或是市场为王? ——再或是坚持艺术? 丁一去也很难从中得到一个鲜明的答案来。 他唯一知道的答案是:他的目的乃是拿到更多的贡献点,然后把那座“魔法塔楼技能库”给掏空! 说到底,他还是为了自己。 “我来到这个神奇音乐世界,难道不应该为了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吗?” 丁一去忽然发现自己有些太“入戏”,把这个“神奇音乐世界”当作真实的世界了。 也许是由于他经历的第一个世界,在那里所遇到的“阿莉”、“旅馆老板”等人给他的印象实在太过真实和温暖,所以他很难仅仅把这里当作是一个所谓的“无限流游戏世界”。 或者说,有时候他又觉得,这个世界就像是那个“冥想时”会出现的世界一样。 这个世界感觉很遥远,但其实又很近。 这里不论虚假或真实,仍是每一个人的内心世界。 丁一去突然道:“是了。这就是我作为人的意义。我把别人都看作真正的人,所以我自己也是一个真正的人。” “所以我不必像好奇组与游戏组那样,在践踏人性中获得快乐,在以人为宠中驱逐无趣。” 他在此刻好似明白了什么真理一样。 不知不觉,丁一去再次进入了冥想的状态。 这一次在冥想的状态里,他几乎不知年月,朦朦胧胧地过了许久。 等到他醒来,已是夜晚。 而他乍然发现,他的魔法水平在刚才的冥想中,竟已提升到了“魔法师第六层”的境界。 “这就是顿悟的状态吗?” 丁一去感受了下自己的魔力,在刚才的冥想中提升了很多,远远超出了一次普通冥想所带来的效果。 他洗了个热水澡,随即躺在沙发上,打开手机,手机里有几十条信息朝他涌来。 “怎么这么多消息?” 丁一去一一往下看去,竟全都是好奇组中的人发来的消息。 其中有“伍”的消息,有“力”的消息,也有“白”的消息。 “你看到朱志忠的事件没有,他该死!听说你和游戏组也闹翻了?你还打算和我们合作不?” 这是“力”的消息。 “我们好奇组准备全力支持你选举,条件是你帮我们对付那个朱志忠,ok请回信!” 这是“伍”的消息。 “我们在帮你冲票,你最近小心,继续保持营销,加油!” 这是“白”的消息。 “...........” “急,速回消息!” “你在生气?所以不回消息?” “快,不然我们去支持洛斐了!” “别让朱志忠把爱豆之城毁掉!” “大哥,回消息啊!” “···········” 后面的消息便全是催促丁一去回信的。 丁一去看得出来,好奇组的人真的很着急! 好奇组的爱豆们可能因此已经损失惨重,这些丑闻一旦曝光,许多曾参与过“好奇旅行”的爱豆,都在临近被封杀的边缘。 而好奇组的大哥“波”则被爆出“吸麻”,已被执法者请去喝茶了。 丁一去再打开榜单,一看自己的排名,来到了第二名的位置。 第一名是洛斐,第三是朱志忠。 而那位“昆”的选票则突然被清零,大概也是出了什么大事。 洛斐与丁一去票数相差已不太多。 洛斐正在加紧时间号票。 而朱志忠也在疯狂地曝光猛料,甚至放出来话:他的票数每增加300票,他就再放一条大明星的劲爆猛料。 所以朱志忠票数的攀升速度比起第一名的洛斐和第二名的丁一去都要快得多。 丁一去叹道:“可惜我已没有想要争第一名的想法了。” 在外界腥风血雨之际,他打了辆车,来到明星楼,悄悄上了第十六层。 而后他告诉这里的店长,他曾在这里偷过三本技能书,现在他来赔钱。 店长看见丁一去非常惊讶,道:“您......您是丁一去魔法师大人,可是您......怎么会.......那种事怎么可能是您干的?!”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您一定是在开玩笑吧!” 店长打死也不相信,因为他甚至也是丁一去的歌迷,他非常喜欢那一首《孤独的牧羊人》。 “嗯,这件事很难解释。麻烦你把你们的收款机拿过来,我刷卡将钱付给你们。” 店长犹豫很久,才道:“我要请示一下老板。” 丁一去道:“你的老板是谁?” 店长道:“是查尔德大人。” 丁一去早已料到,也不讶异,而是道:“不必请示他了。这样吧,我正好再买一本技能书,然后付款给你。赔钱的事我们此后再说,好不好?” 店长想了想,说道:“这没问题。” 丁一去在十六层楼随眼一看,抽了一本f级的技能《种植术》。 这本技能是教人怎么种地的,价格是10000爱豆币。 店长介绍道:“这本技能算是店里的‘元老’了,因为从来不会有人花钱买这东西的。” “有钱的人不会去种地,种地的人不会这么有钱。” 丁一去道:“嗯,我就要它了。我用手机支付给你。” 店长将收款条码亮出来,丁一去随即转完了账。 “手机到账,100000爱豆币!” 店长看了看记录,觉得不对,立即道:“丁一去大人,您多输了一个零!” “那是赔你们的钱。” 但是等店长打算拦住丁一去的时候,他已飞快消失在了店长的视野里,并且离开了明星楼,不知所踪。 第五十八章 好奇与游戏(七) 爱豆之城,城外,东南边。 这里除了公路以外,公路两旁都是大片未开垦的土地。 土地的土质很好,但是却没有人在这里播种。 因为这个地方是爱豆之城,爱豆之城宁愿将土地闲置着,种一些观赏性强的花卉,也不愿意把这里交给农民种地。 在土地上种什么玉米、土豆、芹菜,当然不如在这里开玫瑰、百合、月季好看。 爱豆之城需要好看。 曾有人站在这片大好的土地上面质问过:“好看有什么用?好看能当饭吃吗?” 好看当然有用。 好看不但有用,而且非常有用。 如果那些爱豆们不是生了一副好看的脸的话,他们绝不能够成为爱豆。 好看的确不能当饭吃,但是人们却能以“好看”赚到一辈子都吃不完的钱。 太阳底下。 丁一去正坐在土地上。 他出了爱豆之城后,围着城走了一圈后,便一个人来到了这里。 他拿出刚刚买到的《种植术》技能书,大声朗读着。 “民以食为天,不可饥老,不可饥幼...........” 一句句话飘扬上天,充斥在无人开垦的田野之间。 公路上一辆辆车行驶而过,丁一去皆背对他们。 车上的人看待丁一去的目光仿佛是在看待一个疯子,有的也像是在看待一位隐士,还有人以为他是个行为艺术家。 有孩子停下来驻足拍照留念,然后发送朋友圈。 “我今天遇到了一位奇怪的大哥哥。” 他们只看得到丁一去的背影,并不知晓这位就是爱豆之城中正火热的明星魔法师。 夜色降临,田野间的飞鸟都朝着天际散去。 一朵朵云由白转黑,风开始轻轻地刮着炎热,夏日的炎气上浮,土地的气息浓郁地升起,荡漾在天地间。 公路上的车辆渐渐稀少起来。 人们也只顾着赶紧进入爱豆之城,免得错过了晚饭时间,订不到酒店房间。 他们的眼里不再有别的人和风景。 ········· ········· 丁一去终于读完《种植术》时,学得了新的技能时,查尔德忽然来了。 他是从远处的城墙上走下,然后一步一步地走过来的。 夜更深。 “你在这里读书?” “是。” “读书是个好习惯。只不过要读些有用的书才好。” “种植术有用吗?” 查尔德犹豫了很久,才回答:“我不知道。” 丁一去道:“我觉得很有用。” 查尔德道:“哦?” 丁一去道:“这是我们的祖先赖以为生的技能,是我们文明中不可割弃的一部分。当我们看到生活多么肮脏不堪,多么令人失望的时候,在土地之中却仍然隐藏着最干净、最鲜活的生命力!” 他遥望远方,黑夜掩盖不住他的目色。 在田野的尽头里生长着无数的植物,有的能叫出名字来,有的叫不出名字,但无论是哪种植物,都让人感到充盈。 月亮升起,萤火乱扑。 一株株植物永远都向上而生,亘古至今,从未改变。 人会变,它们却不会变。 查尔德道:“你打算在这里种地?” 丁一去道:“如果可以的话,我就把这片土地买下来。” 查尔德忽然道:“我打算将明星剧场场主的位置交给你的。” 丁一去问道:“我的票超过洛斐了?” 查尔德答道:“暂时还没有。但你若愿意的话,用一些手段,超过洛斐大概是很容易的。” “你们作为爱豆和魔法师的双重身份去参加竞争,本就有优势,你们其实还有一个号票的方法没有用,就是魔法!” “当你们在公众面前展示魔法的时候,会吸引很多少女的目光,更重要的是,这样的魔法给人以安全感。” 查尔德道:“你的魔法比洛斐更强!大家如果认为你能够保护他们,他们就都很愿意为你投票了!” 丁一去却叹道:“这是人心的弱点。” 查尔德道:“是的,但若要作为一个领导者,便要学会去利用这些人心的弱点。比如说洛斐就很懂。” 丁一去道:“她利用了好奇组和游戏组?” 查尔德道:“是,她没有付出太多代价,轻而易举地就拉到了许多选票。只是现在随着好奇组和游戏组的崩塌,她的处境有些岌岌可危。” 丁一去道:“这也是人心的弱点。” 他说的是洛斐的野心。 查尔德道:“就看朱志忠手里有没有洛斐的把柄了。” 据丁一去所知,洛斐有三处把柄可抓:一是他们一起在明星楼偷技能书;二是洛斐与好奇组和游戏组的联系;三是洛斐在爱豆之城杀过人,她杀了范佑! “如果朱志忠能拿到证据,洛斐就会败在你手下。” 丁一去道:“哦?” 查尔德道:“因为你没有把柄!你把十万爱豆币交到明星楼第十六层的时候,你就变成了一个没有把柄的人了。” 丁一去笑道:“哈哈。” 查尔德缓缓道:“这样的人,才是最厉害的。” 在大自然的田野间,丁一去又唱起了那首歌: “孤独的牧羊人在山顶上,嘞呜嘞、嘞呜嘞、嘞咿哦!” “孤独的牧羊人歌声嘹亮,嘞呜嘞、嘞呜嘞、哦!” “约得尔,约得约得嘞.........” 这首歌在田野的上空响起,仍如以往,在爱豆之城一般的欢乐。 但是歌声中又多了种孤独。 查尔德道;“我听说你在一款唱歌节目当中,要与洛斐争夺最终的冠军?” 丁一去道:“今天我没有去参加录制。” 节目突围赛录制的时间正是今天。 查尔德道:“放心,那款节目会让你去总决赛的。” 他似是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因为参加节目的三位歌手都因为朱志忠,而名声大坏,没办法继续参赛了。” 丁一去也笑了:“所以他们还必须得让我补进总决赛。” 查尔德道:“是。这就是世事的玄奇。总决赛的地点定在了明星剧场,我将场地租给他们了。总之《圣梦》定的演员也垮了一大片,没法再演下去了。” 丁一去道:“朱志忠到底从哪里来的这么多爱豆的把柄和证据?” 查尔德道:“是房博。他与房博合作了。” 丁一去道:“原来是他。” 丁一去记起来,当初卫扬与他撕破脸,也是房博出手,将卫扬的黑料全部曝光,使他身败名裂的。 房博手里像是早就搜集了无数的资料,为这一天作了很久的准备了。 查尔德道:“我早说过,要提防房博这个人。可惜洛斐好像没太听进去。” 丁一去道:“嗯。但我还是希望能把这片土地承包一块下来,让我种些东西。” 查尔德点头,同时他又说道:“我也还是希望你能去总决赛,我想听你最后会唱出怎样的歌。” “我会去的。” 第五十九章 总决赛 查尔德果真把爱豆之城外面的这块徒地批给了丁一去。 查尔德在爱豆之城本就是手眼通天,批一块土地出来,也是言出地定。当初的房博称他为爱豆之城城主是一点儿都不为过的。 而丁一去也果真就在这块地上种起了各种杂粮作物。 爱豆之城,在他们的“爱豆圈”里正在刮起一场腥风血雨,而丁一去却在土地上热火朝天地种豆子,种蔬菜,种花生......... 烈日炎炎,天空的云朵像是被太阳光抹开了一样,白散柔和,仿佛母亲的怀抱。 丁一去来到这里之后,宛若换了一个新鲜的世界生活。 这里的世界完全与爱豆之城的那种日子所隔绝着。 这个世界更加贴近自然,更加令人感到真实。 丁一去在这里种地的消息自然很快就有人得知,随即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 爱豆之城中很快就全都知道了这消息。 于是从城中又涌出许多人来围观,看看丁一去到底想要做什么。 人们瞧见他种地的样子,纷纷议论: “他在干嘛呀?” “肯定是在故意做作,引人注目吧?不然他一个明星怎么会来种地?” “我看未必,或许是在修行呢?我记得他是个很厉害的魔法师!这可能是他修行的方式!” “是在忏悔吧?这段时间,爱豆们一个接着一个地‘陨落’,他大概也做过什么错事,想要忏悔,所以来这里受苦了!” “谁说这就是受苦呢?” “·············” 人们一句接着一句讨论着,猜度着丁一去为何来到此处种田垦地。 这些句子落进田野间,最终化作了一片片蝴蝶,在花丛间纷飞远去,入丁一去之眼,却未曾入得其耳。 而所有试图靠近他的人,脚下都会出现一片泥沼,束缚住他们,使他们动弹不得。要花很大的力气才能挣脱,然后回去。 所有想要踏入这片土地的人都无功而返。 过了一周,终于有人来到了这片土地上。 “丁大人,节目今晚要开始直播,请你回去唱歌了。” 丁一去抛下手中的锄头,三步两步地往外跑。 他口中应道:“好,我这就去了。” 他拍拍身上的灰,一路小跑,跑上了编导开来的车,系好安全带,便朝着爱豆之城里面驶去。 到了明星楼楼下,车门打开,人都走出。 进门按下电梯,直达十七层,丁一去在自己那间工作室里换好衣服,随便洗了个脸,便往明星剧场走去。 剧场的化妆间里早有化妆师在等候,立即替他打整起头发,妆容。 一切收拾妥当后,丁一去穿着崭新的演出服,走上舞台,进行彩排。 他站在舞台上时,光鲜亮丽,一身精致的演出服将他衬得如同神灵;绝没有人能将这个人与先前在土地里劳作的丁一去再联系起来。 “one、two、three、four。” 第一声响起的是一个鼓点,随即吉他、摇铃、口琴等等乐器也加入其中。 丁一去开口演唱。 “蚂蚁蚂蚁,蚂蚁蚂蚁,蝗虫的大腿........” “蚂蚁蚂蚁,蚂蚁蚂蚁,蜻蜓的眼睛........” “蚂蚁蚂蚁,蚂蚁蚂蚁,蝴蝶的翅膀........” ········· ········· 第一次彩排顺利结束。 彩排过后,丁一去便回到后台候场,等待晚上的正式演出。 他听了乐队指挥的建议,晚上没有吃太多食物,以免影响状态。 晚上8点钟,演出终于开始。 那群观众熟悉的歌手换了好几个,都是因为不良事迹败露,无法再于公众场合出现。 饶是如此,剧场仍旧座无虚席。 内围的观众共有五百位,他们拥有投票权。 外围的观众则坐满了其他所有的位置。 朱志忠也在台下,他是内围的观众。 他穿着笔挺的西装,打着鲜艳的领带,却双目冷冷地望着台上的主持人与歌手。 他那副样子,仿佛是随时准备冲上台去,将上面的人扒光定罪的监察卫兵! 他已是监察卫兵! 这段时间的“爱豆风波”完全就是因他而刮起来的! 慕容白戴着严密的口罩,也在下面坐着。 她受到的舆论波及没有特别严重,也就是曝出了她不是单身,而且换男朋友换得很快的私人作风。 虽然这让她人设崩塌,掉粉很多,但是她仍保全了自身,还可出现在公众视野。 查尔德也在,他在第一排的最中心。 主持人开始介绍众歌手。 本来他们会有一个邀请别的歌手的帮唱环节。 然而由于这场“爱豆风波”波及的人实在太多,节目组担心邀请的爱豆越多,临时生变的可能性就越大,所以他们索性去掉了这个环节。 一番开场白后,在第一位歌手登上舞台之前,主持人突然收到了一张纸条。 “哦,等一等。” 主持人看完纸条上的内容后,神色变得有些激动:“查尔德大人为了使比赛更加的精彩好看,所以又加了点彩头。” 观众席里哗声不断。 大家都知道查尔德的身份,他出手加的彩头,必定非同小可。 “查尔德大人加的彩头,已不可用价值来衡量。” 主持人故意顿了顿,吊足了观众的胃口:“想必大家都去过明星楼的第十六层吧?” 大多数人都去过,就算没有亲自去过的,也知道明星楼第十六层卖的是什么。 主持人道:“我记得,那里一本g级的技能书的价格,差不多可以在爱豆之城的西城买一套房子了。” “而这一个彩头........” “是一本c级的元素类技能书,专属于魔法师的王牌,可焚烧大地的可怕武器——火系魔法【一炬焦土】!” “c级?” “我没听错吧?!” “查尔德大人居然拿出了c级的技能书?” “不会吧?这得多贵啊?!” “这本c级技能书是不是可以在城中心买下一栋楼了?!!” “··········” 观众们沸腾了起来! 连坐在后台,正对着面对的直播电视看的丁一去也没想到,查尔德居然把魔法塔楼上的镇楼之宝给拿了出来,用c级的技能书,当作总决赛的彩头。 洛斐也在后台的另一个房间,她见此也有些兴奋。 但转而她又考虑到:查尔德将这本火系技能书拿出来,虽显郑重,但火系魔法也只有丁一去能学............莫非查尔德心目中早就选好了人了? 转即,她甩开了这个“不吉利的念头”。 “只要我拿到技能书,就算我自己不学,拿回地球去,也有很多人愿意和我交易的!” 洛斐对于这场比赛势在必得! 第一位歌手开始登台演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