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兰迪》 第一章 特困生兰迪 “叽叽”,随着野兔的一声惨叫,兰迪收回大剑,跑上前去,掏出腰间的匕首,熟练地割出晶核,又跑回去交给队长瑞元。 瑞元笑眯眯地接过小得可怜的晶核,晶核瞬间消失,已经进了腰带型储物空间。 法师苏美美看看已经被双手剑轰得不成样子的野兔,撇撇嘴,“兰迪,咱们应该加快速度,全力前进,争取拿到信物才是正经,这种没有威胁的魔兽你打它干什么?” 兰迪挠挠脑袋,憨厚地笑笑,没有说话。旁边的光明祭司邵山打了句圆场,“美美你家资豪富,当然不在乎这么个小晶核。 对普通学员来说,这后山的试炼之地一年才开一次,每一颗晶核都够普通老百姓一家一个月的收入了。” 瑞元也帮腔,“美美,咱们是一个临时团队,必须照顾每个成员的利益。 再说,虽然咱们这个团队能打能抗,论战斗力是最强的。但取得信物最重要是比速度,那些以侠客和盗贼为主的团队比我们有优势得多,咱们获得优胜的机会微乎其微。 这后山的魔兽一年可以收获一次。学院组织这次试炼活动,主要是给即将毕业的学员们一个补充资源的福利。队伍有五十支,信物只有一个,随机传送的机会只是个彩头而已。 与其白跑一趟,多打点儿晶核是应该的。美美你放心,后面的魔兽越来越强,有你这个大法师出手的机会的。 只要有一线机会,咱们还是要争取获胜的,加速前进!” 兰迪前出,苏美美和邵山靠后,将瑞元这个没有战斗力的阵法师护在中间,这支四人小队重新排好阵型,加快了速度。 虽然只有四个人,瑞元这个队长依旧指挥得很认真,仿佛在指挥千军万马。 苏美美看着瑞元挺拔的后背,神色变得柔和得多。瑞元不愧是曾山长最得意的弟子,对兰迪这样苦哈哈的剑士也能礼贤下士。 看着兰迪兴致勃勃地又劈死一只野狐,颠颠儿地跑去割晶核,苏美美摇摇头。一边摆弄着镶嵌着蓝宝石的小巧的白色法杖,一边回头看向身后远处。 树丛上方,高大的剑丘只露出一个圆顶,两柄高大的大剑型装饰倒还是清晰可见,那下面就是随机传送的地方。 获胜的团队可以参与剑丘一年一度的随机传送,有机会获得宝物。 不过太值钱的宝物会轮到这些刚要毕业的学生?得到的宝物能有自己的圣级法杖高级?她想获得信物也不过是基于好胜心罢了。 只有兰迪这样的穷人才会选大剑士这种肉盾职业,看中那几个不值钱的魔兽晶核。瑞元和邵山出身中产之家,随机获得宝物的机会对他们想必是有诱惑力的。 她这个出身豪商之家的院花儿之所以参与这个团队,和优秀的队长瑞元并肩战斗的机会才是主要原因。 苏美美眨眨大眼睛,“瑞元哥哥,就要毕业了,你想好去哪儿了没有?我爸爸和李省心总督有点儿交情,要不要他给你推荐一下?” “嘿嘿,我无意走朝廷的仕途,要去魔市找义兄英士。” “太可惜了。不过我知道你们是要干大事,要是需要资助的话,去琼岛找我,我会央求爸爸的。” “苏氏是前朝选帝侯,一定会支持我们的正义事业。我到魔市安顿下来,会去琼岛拜访的。” “嘘!”苏美美看向兰迪和邵山,瑞元哥哥也太不小心了。 瑞元一挥手,“无妨,他们虽然不是我的同志,但也是相交莫逆四年的朋友……” “不好,你们看天上!” 说话的是光明祭司邵山。兰迪背着大剑,一门心思地寻找值钱的魔兽,瑞元和美美勾勾搭搭,只有邵山机警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发现了天空的异象。 试炼从凌晨四点就开始了,现在是六点,太阳还没有升起,东方已经露出晨光。东方天上金星的旁边,突然出现了一个明亮的大星,发出白色的四角光芒。 “哇,超新星爆发,真是太美了。” 苏美美在来剑丘进修之前,就在黑暗大陆的术士办的学校念过书,天文还是懂点儿的。 瑞元一脸严肃,他这个阵法师对星象才是最有研究的。“客星每次出现,都会引起天地灵气的大量增加,美美你没感受到么?” 连兰迪这个剑士都感受到了体内灵力的加强,敏感的法师怎么会感受不到。美美随手搓出一个小火球,“哇,比平时大了不少,我的攻击力加强了,欧耶!” 邵山剑眉微皱,英俊的脸上带着点儿担心,“但魔兽的能力会得到更大的加强,还会狂暴,咱们往后不好打了啊。” “这是咱们的机会。” 瑞元作为领头人开始分析,“魔兽一旦狂暴,那些仅仅是身法快的侠客和盗贼们未必打得过,咱们这个攻防皆强的队伍的机会不就来了么?” 兰迪深邃的眼睛立刻露出兴奋的光芒,他这个特困生可是太想获得宝物了。举起双臂,展示了下胳膊上隆起的肌肉,从背后拔出双手剑,挥舞了一下,“太好了,加油!” “魔兽们一旦狂暴,参加这次试炼的同学没准儿会有折损,都是我大夏的精英啊。”邵山开始担心。 “邵山你就是太顾全大局了,管他们干什么,我们胜利才是最重要的。” 在美美的眼中,这位比瑞元哥哥还帅的光明祭司什么都好,就是做事考虑得太多,优柔寡断,没有瑞哥哥的领袖气质。 瑞元拍拍邵山的肩膀,“老弟,咱们大夏的精英,可不是要娇气地养起来的。他们马上就要离开剑丘学院,步入江湖了。 江湖上可没有老师们遮风挡雨,不经过铁血的锻炼,怎么能担起复兴我大夏的大任?” 邵山对队长还是服气的,一伸手,一枚古朴的黑铁火焰勋章出现在手里。瑞元手里也出现了一个古旧的黑铁星盘,艰苦的战斗就要来了,大家一起打起精神。 从天空客星出现开始,这个精英小队的反应异常迅速,然而魔兽的反应更迅速,森林里很快出现了各种恐怖的嚎叫声音。 队伍小心翼翼地前行,兰迪手持大剑开路,棱角分明的脸上洋溢着兴奋的表情。 方才队长瑞元说毕业生要经过铁血的锻炼才能成材,他这个冲锋在前的大剑士最有共鸣了。 兰迪心思相对单纯,瑞元的几句忽悠让他热血沸腾。他苦练大剑四年,一点儿也不怕战斗。 清晨的山风凛冽,还带点儿山那边大湖的腥味儿。 兰迪伸手抹开挡在眼前的齐肩乱发,深蓝色披风在身后飞舞,双手持剑,感受着剑柄上的花纹和皮肤的摩擦,心情激荡,渴望来一场痛快淋漓的浴血奋战。 天上的客星散发着妖异的光芒,大量的灵力汹涌而来,队员们都感到浑身充满了力量,一边前进,一边警惕地望着四周。 身后的远处,天地灵力源源不断地被剑丘旁两支几十丈高的大剑装饰吸收了进去,悄无声息,没人注意。 前方突然出现了大批魔狼呜呜的嚎叫声。爬上一个缓坡,前方出现了一个战斗现场。一群狂化的魔狼正在围攻一个侠客,几十双凶狠的眼睛在晨曦中放出绿光。 被围攻的侠客手持青锋剑,剑芒闪烁,身法迅捷,身姿婀娜,地上已经躺了三只魔狼的尸体。不过侠客寡不敌众,披头散发,正在连连后退。 有一只狡猾的魔狼悄悄绕到了女侠的身后,纵身扑了上去。 第二章 报告,左面五米是个水坑 看前面的同学有危机,兰迪一个健步冲上去。 持双手剑行动相对缓慢,应该是来不及援救的。不过兰迪对队友很有信心,果然一道白光准时地落在兰迪身上,这是邵山的敏捷术,同时一个神圣佑护落在了女侠身上。 女侠只觉身体一热,知道来了支援,信心大增。 轻吐一口气,青锋剑在身前画了一个半圆,剑芒吞吐,冲上来的三只魔狼知道厉害,纷纷一个跟头翻了回去,落在后面冲上来的狼身上。狼群堆在一起,发生了小规模的混乱。 女侠回过头,正看到兰迪大剑一挥,将身后跃到空中的魔狼一剑劈到了地上。魔狼的大嘴离自己的脖子不到一尺,真是惊险万分。 兰迪的大剑力气很大,但没有剑芒。魔狼几乎是铜皮铁骨,狂化后防御更高,只是受到重击落地,身上被砍了一道白印,狼毛漫天飞舞。 兰迪毫不停留,往前一个突刺,正中魔狼的脖子,一下子从魔狼的脆弱罩门儿刺了进去,魔狼终于翻身完蛋了。 方才情况万分紧急,本来苏美美用闪电术解围是最便捷的。不过苏美美认识这位叫玉姑的女侠,是学院里唯一比自己名声大的女性,平时就是引为平生大敌,并不想帮忙。 邵山深谙人性,就没把希望寄托在她身上,而是直接给了兰迪一个敏捷术,这个小伙子的品性他还是非常了解的。 同时女侠身上有了神圣佑护,即使兰迪援救不及时,玉姑最多是重伤,不会被魔狼一击而挂。 苏美美看向瑞元,“哼,她不是大名鼎鼎,平时牛得不行,号称什么剑湖女侠么?让她顶住这些魔狼,咱们从旁边绕过去,赶紧去抢信物。” 瑞元本来也是这么想的,不过没经自己命令,兰迪和邵山已经出手帮忙了。现在自己要下命令,两人虽然会执行,但大损自己名声。 看狼群在玉姑刚才一字电剑的威力下聚成一堆,邵山已经看准时机,把圣谕折磨扔到了狼群里。魔狼那贫瘠的大脑里,立刻响起了来自远古光明神使的谆谆教导。 唐僧般的教导即使人类也会心烦意乱,魔狼的智慧相当于人类五六岁的小孩子,正是讨厌被教导的时候,一个个被折磨得欲仙欲死,头痛无比,防御大降。 瑞元心念电转,立刻作出了最优选择,“邵山,神圣之光。美美,连珠火球。” 邵山是团队里最靠谱儿的,瑞元发布命令的同时,神圣之光已经落在了美美身上。 听到瑞元的命令,美美毫不犹豫,法杖顶端的宝石一亮,经过神圣之光加强的硕大的连珠火球打到了狼群中。 真正的战斗中,法师才是这个团队中的核心攻击力量,看上去娇弱美艳的美美此时化身人形炮台,十几头已经很烦躁的魔狼立马被放翻,浑身焦黑,躺在地上奄奄一息。 兰迪不用队长吩咐,冲上去一剑一个。玉姑也反应迅速,她的青锋剑比兰迪的双手剑快得多,身形飘忽,十几头魔狼瞬间毙命。 兰迪消灭一只魔狼要两剑,玉姑对上三只魔狼的联手攻击就要被逼出保命绝招。美美一个大招出去,魔狼群一下子损失了一半儿,溅射伤害更是让其他狼也集体掉血。 苏美美骄傲地仰起脸,鄙视地看了一眼玉姑。随手打出一个魔法印记,一个大火球向狼群后面的狼王飘去。 谁知狼王白毛一抖,不知道使了什么天赋魔法,魔法印记竟然掉落了,身形闪电般一转,就躲过了慢悠悠的大火球。 大火球掉到狼王身后的草地上,附在叶子上烧了会儿,很快灵力散尽,灭掉了。早晨的雾气和露水的滋润下,草叶都是湿透的,大火球连草都没点着。 狼群损失了一半,狂化效果似乎减弱了许多,都退到了头狼身边。头狼并不甘心失败,仰天长啸,周围的森林里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显然更多的小弟正在赶来。 众人望向瑞元,狼群要来援兵,是战是逃,等着他决定。 瑞元并不犹豫,“列阵迎敌!大家站好位。” 手中的黑铁星盘中间镶嵌的水晶一亮,地面上浮现出若干淡淡的白色光圈。 剑丘学院的学生都认得,这是著名的玄武阵,乃是山长曾子成的成名绝技。 曾山长年轻的时候,就以擅长结硬寨,打呆仗成名。一个玄武大阵,不知道耗死了多少造反的异教徒。 如今他的得意弟子使出来,虽然规模缩小了千万倍,威力可一点儿不小。 即使兰迪这样的剑士,也知道该怎么配合队长的阵法,这就是剑丘学院这种科班儿出身的优势了,邵山、美美、兰迪迅速站好了位。 玄武阵至少要五个人主持,玉姑心领神会,也站了进来。 瑞元布阵,这是准备和狼群死磕到底了。狼这种动物最是记仇,不把它们打服了,即使能暂时逃走,它们也会缀在后面不死不休。 要是玉姑一个人,凭身法可以甩开狼群。这个团队里有瑞元和美美两个累赘,兰迪也相对而言慢腾腾地,要摆脱狼群非常困难。 相对而言,队伍的战斗力反而比较强,与其被狼群不停追赶,还不如一次把它们打败。 大家站到了节点上,瑞元正要启动阵法,忽然发现不对,“玉姑,向左移动五米。” 布玄武阵五人起,人越多越好。玉姑站的节点也能布成阵,但不是五人阵的最佳效果,大名鼎鼎的剑湖女侠会不懂这个? “报告,左面五米是个水坑。” 额,瑞元在小队里一直一言九鼎,可是玉姑不是队员,以前也没有合作过,竟然不服从调遣。瑞元拍拍脑门儿,嗯瑞元二十多岁正当年,头发还是不少的。 大家正不知道怎么办,兰迪飞身过去,站进了水坑中。 玉姑感激地望了兰迪一眼,站到了兰迪刚才的位置。 看大家站好,瑞元发动了阵法,黑铁星盘光芒大盛,白色光芒如流水搬连接了五个人,地面的白色光圈儿一下子明亮起来。 此时狼王的身边已经又聚集了四十多只魔狼,狼王连声长啸中,狼群向这个五人小阵压了过来。 兰迪站在半尺深的水坑里,盯着冲过来的狼群,突然感觉,水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咬自己的小腿。 这个关键时刻不能破坏阵型,而且生命的流失很缓慢,也不值得向邵山请求治疗术。兰迪没有惊动大家,轻轻碰触了下右手上的枯藤戒指。 第三章 黑色药剂 这个枯藤戒指是兰迪唯一的辅助装备,本来是德鲁伊职业的标配。不过因为戒指级别很低,对佩戴的要求也低,剑士也是可以装备的。 这个可怜的戒指只能发两个法术,枯藤缠绕和萌芽,附赠一个格的储物空间。 现在储物空间里放着三个小血瓶,都留了好几年了,也舍不得用。储物腰带什么的是买不起的,兰迪的大剑一直背在背上。 对此兰迪倒是不介意,这柄大剑很高级,是二年级期末,剑士比武夺冠的时候的奖品,背在身上很威风,很有荣誉感。 现在兰迪就启动了“萌芽”的法术。这个法术是德鲁伊们栽树种花儿时候用的,不过同时能缓慢地恢复生命力。 戒指能自动吸收灵气慢慢充能,以前兰迪负伤,都是靠这个慢慢治疗,一银币一个的小血瓶太贵,不到关键时刻是舍不得喝的。 兰迪的生命值得到了平衡,那边狼群已经扑了上来。 头狼年纪大,经历过好几次学员试炼的考验了。知道像连珠火球这种中级法术,对于这些学员的等级来说,冷却时间是比较长的,因此催动部下,发动快速进攻。 十几只狼从各个方向向五个人围攻而来,五人一动不动,笑眯眯地看着狼群,包括后方对物理攻击没什么抵抗力的美美。 魔狼们张牙舞爪,跳跃起来,看上去就要扑到人了,突然撞到了空气中一层不可见的薄膜,一个个鼻头一酸,泪如雨下,顺着薄膜滑到了地面上。 这就是玄武阵的奥妙了。周围这层无形薄膜可是圣级武士才能发动的“领域”,魔狼级别低得多,是攻不破的。 五个人即使级别最高的玉姑也还离圣级远得很,但借助阵法,却能基本达到圣级的效果。稀有的阵法师们毫无武力,却能得到大家的尊重,靠的就是这手绝活儿。 玄武就是乌龟嘛,这个领域的防御力尤其地高。 魔狼们贫瘠的大脑立刻宕机了。以前几届的学员可没有能布玄武阵的高手,它们哪见过这个。 如果头狼知道玄武阵的来历,一定会大叫不公平。拿人类大军对垒的阵法欺负这种试炼之地养的魔狼,你们真的好意思么? 头狼反应迅速,马上观察出了这五个人周围也不全无懈可击,正面还是有两只狼攻进去了的。 不过那个缺口其实是阵法故意留出的死门,正在兰迪和玉姑的中间位置,兰迪和玉姑利落地手起剑落,两匹狼就被放翻了。 两人站在光圈儿里,身上自动加持了各种加强光环,不仅攻防加强,攻击还附加了魔法。 而且死门外面,地面上有非常微弱的黑色暗圈,魔狼从那里经过,就被套上了虚弱光环。此消彼长,攻进来的魔狼兰迪和玉姑这两个近战就解决了,都不需要美美出手。 作为文盲,魔狼对阵法一无所知,在头狼的指挥下,开始疯狂地从死门涌入。 兰迪的买卖来了,大剑不断劈刺,还不需要考虑防御,一剑一头魔狼,杀得这个过瘾。 不过论杀狼效率,玉姑可比兰迪高。她的青锋剑虽然攻击力远逊兰迪的双手剑,可是人家带剑芒,刺中了虚弱的魔狼后,跟兰迪的双手剑一样一剑一个,可是频率快多了。 维持剑芒消耗魔力很快,玉姑伸手从储物腰带摸出一个蓝瓶灌到了嘴里。兰迪看着五银币一个的蓝瓶这么霍霍,觉得一阵心疼。 玉姑喝蓝瓶的功夫,手上就放慢了速度,一头魔狼突破了两人的联手封锁,冲了进来。兰迪百忙中一碰枯藤戒指,几条枯藤捆在了突进来的魔狼身上。 戒指级别太低,这几条枯藤强度有限,强壮的狂化魔狼浑身一发力,枯藤立刻被绷断了。 不过这么一耽误,玉姑已经反应过来,一剑刺在魔狼的屁股上,魔狼应声而倒。 玉姑向兰迪微笑,点头致谢,兰迪回以憨厚一笑。后面手里捏了个小火球准备消灭漏网之鱼的美美哼了一声,嘴唇轻动,似乎说的是“狗男女”。 玄武阵对付四十几头魔狼有点儿大材小用。这个小队绝对是这届毕业生里最精英的小队,队长是学院山长的亲传弟子,才能掌握这么复杂的阵法。 其余四位都是各职业里的翘楚,就是朴实的兰迪,也一直是剑士比武的头名。 玄武阵一出,两名近战就能堵截住所有的魔狼,邵山站在后位,就比较清闲了。 他心细如发,对美美和玉姑的龃龉了解得明镜儿似的,美美的唇语也没有逃过他的观察。要说狗男女,瑞元和美美才算。 玉姑剑湖女侠的美名传遍整个学院,和特困生兰迪就不是一个圈子的,两人此前都没有说过话。 魔狼们从死门进攻,添油战术,一会儿的功夫就死掉了十几头。 头狼发觉了不对,这个小队不是自己和小弟们能拿下的,当机立断,呼啸一声,带着剩下的魔狼逃走了。 魔狼逃走,危机解除,瑞元撤了阵法。 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一颗高级魔晶的能量已经用光了,发动玄武阵根本就是赔本儿买卖。不过瑞元并不心疼,虽然一颗高级魔晶对现在的他说也不便宜。 就要毕业了,瑞元可是胸怀大志。这几位队友都是精英中的精英,将来都是要争取拉拢到自己手下的,自己必须在这个时候表现出自己的能力。 和事业比,钱不算什么。有了势力和忠诚有能力的部下,钱会源源不断地自己跑过来的。 瑞元对玉姑反而没有拉拢的必要,她名气太大,不会投奔自己的。不过现在团队有了获得信物的机会,还是要争取留住她。 瑞元一抱拳,“玉姑师姐怎么落单了?” 玉姑拿出一枚簪子,拢住了凌乱的头发,一下子又变得英姿飒爽,“我们小队速度是最快的,结果碰到了这批狂化的魔狼。 我们的战斗力可不行,为了避免伤亡,我让他们先撤退,自己断后,结果被狼群包围了。” “师姐义气深重,瑞某深表佩服。”瑞元这样夸赞着,心里却大不以为然。剑湖女侠偌大的名声,却一来逞匹夫之勇,二来优先牺牲自己,怎么能成大事? “谢谢你们的救援,我们小队任务已经失败,我这就准备回去了。对了,兰迪,你过来。” 兰迪正在拍打附在小腿上吸血的几条魔力水蛭,这玩意他小时候在稻田里就经常遇到。要不是刚才正在战斗,他连萌芽都舍不得用。见玉姑召唤自己,过来行礼,“见过师姐。” “谢谢你刚才救了我……” 兰迪连忙解释,“这主要是邵山的功劳,不然我援救来不及的。”兰迪诚朴求实,可不像美美那样喜欢独占功劳。 玉姑瞥了一眼邵山,“我和邵山是同乡,早就认识,我也帮不上他什么。 你武艺精熟,不过还没有修炼出剑芒,攻击力大打折扣。我感受你的魔力,就差一点点而已,这方面我倒是能帮帮你。” 说罢,玉姑从储物空间拿出了一个瓶子,这下连美美这个富豪都吃惊地捂住了嘴巴,天啊,黑色药剂! 第四章 晋级 美美对黑色药剂并不陌生,她自己就喝过好几瓶。她这个法师,就是她爸爸用海量的金币堆出来的。 法师是所有职业中最费钱的,这一职业非富即贵。昂贵的蓝色药剂根本不算什么,法杖、法师袍、手链、指环,各种装备都是最贵的。 不过和昂贵的装备比,黑色药剂更加难得。这种药剂甚至没有固定的配方,是大师级以上的药剂师们非常偶然才能配制成功的,能永久增加身体属性。 最便宜的黑色药剂黑市上也卖到两千金币,不过一般情况下根本没有货。 美美的法杖价值一万金币,是她爸爸托人从黑暗大陆买的。不过如果可能,她宁愿用来交换一瓶黑色药剂。因为法杖只要有钱,还能买到,黑色药剂则可遇而不可求。 玉姑家里可没有美美家有钱,不过她交游广阔,弄到一瓶黑色药剂并不稀奇,可是看样子竟然要送给兰迪这个土鳖。 增加魔力基础属性法师才是最需要的好吗?美美有点儿后悔刚才没有出手救援玉姑了,救她命的机会让兰迪捡漏儿了。 要知道玉姑这么豪爽,黑色药剂都往出送,向她低一回头又如何? 瑞元内心也是不断翻腾,盯着黑色药剂,甚至冒出抢过来的念头儿,不过想想自己武力,还是作罢。他控制住了自己的贪念,又恢复了队长的风度。 只有邵山眼神平静。他生性大公无私,乐于助人,对兰迪能有晋级的机会,真诚地感到高兴。 玉姑小心地将黑色药剂递到兰迪手里,“这是我来剑丘前,在半兽人国都江口漫游的时候偶然得到的。 我魔法方面的天赋好些,没有卡在瓶颈上,一直也没用上。这东西你最需要,赶紧喝了吧。” 没吃过肥猪肉,也看到过肥猪跑。兰迪是穷人,也知道黑色药剂的难得。这玩意的价值是自己现在全部身家的一百倍,要是不算背后的大剑,是一千倍,再去掉枯藤戒指,是一万倍。 不过自己确实非常需要,他接过瓶子,在美美羡慕妒忌的眼神中,一口喝掉。瑞元干脆闭上了眼睛,随即睁开,又望向了别处。 黑色药剂喝下去,兰迪并没有太特殊的感受,只是经脉似乎被拓宽了一点点,魔力在经脉中运行的似乎更顺畅了些。 然而就是这一点点,让兰迪的魔力总量达到了及格线。似乎某种枷锁被打开,兰迪调动魔力,尝试着挥舞大剑,剑尖儿上终于出现了闪亮的剑芒。 “恭喜兰迪,你终于可以被称呼为剑师兰迪了。”共处四年的同学晋级了,最高兴的是邵山。 剑芒一出,不但攻击力提高了好几倍,而且这玩意还附带魔法攻击,兰迪以后不仅仅是个肉盾,也可以向突击剑士方向发展,可以成为战场上的人形坦克。 剑丘这届的毕业生二百人,里面有九十多个剑士,全是给其他高级职业打下手的。如今终于出了一个剑师,可以和其他高级职业平起平坐,甚至可以留校当老师了。 剑士这个职业其实一点儿也不低级,要是能晋级到剑圣,那就是能被整个儿大陆敬仰的人物。不过,谁让这个职业人太多呢,人多了就不值钱。 那么多的人愿意当剑士,而不是报考其他高尚的职业,仅有一个原因,穷。 兰迪弯腰向玉姑行礼,“谢谢师姐的帮助,以后师姐但有差遣,万里之外,兰迪也必会赶到。” 玉姑豪爽地摆摆手,“你刚才可是救了我的命,命要是没了,药剂再稀有有什么用?我的生命可是要献给复兴大夏的事业的,死在狼群里就太不合算了。” 兰迪说万里之外赶到,可不是夸张。当今世界的三块大陆上,有六个上古留下来的大型传送阵,再配合高级传送符,单人几乎可以瞬间到达任何地方。 当然,跨洲际的传送阵昂贵到普通人坐不起,高级传送符也要上百金币。哪怕是美美这样的富豪,没有急事,也不会使用。 不过兰迪虽然穷,有恩必报是一定的。都晋级剑师了,金币迟早能赚到。他已经下定决心,有了钱一定要先买个高级传送符,随时等候师姐的召唤。 至于为啥大家都管玉姑叫师姐……剑丘的招生是不论年纪的,因此大家虽然是同届毕业生,年龄差距其实挺大。玉姑在入学前就已经在江湖闯荡很久了,是众人公认的大师姐。 兰迪并没有成为剑师的自觉,感谢了玉姑后,又颠颠儿地去挖魔狼的晶核去了。这次收获了三十多头魔狼,队伍里的成员都发了一笔小财。 玉姑向众人一抱拳,想交代几句告辞,瑞元忽然走上一步,“师姐且慢,地振高冈,一派溪山千古秀。” 玉姑一愣,随即回应,“门朝大海,三河合水万年流。瑞元,没想到……” “小弟入门不久,而且咱们不是一个堂口,师姐当然不知道小弟的事,不过师姐这个白纸扇小弟可是在堂口里久仰大名啊。” 玉姑眼珠儿一转,当时就明白了瑞元的意思。“既然是天地会的同志,你要是信得过师姐,我就帮你们一把,把这次试炼打到关底。” 瑞元带的这个小队最大的劣势就是速度,玉姑的本事正好弥补这个缺欠。但玉姑一直没有帮助他们打下去的意思,不是玉姑无情,这里面有利益牵扯。 玉姑自己可是一个小队的首领,身法又极快,若是大家合作到终点,玉姑率先抢到信物,那成功的就成了玉姑的小队,瑞元的小队就白干了。 为了避免这种嫌疑,玉姑才要告辞的。不过既然是可以信任的同志,那就另当别论了。 瑞元野心勃勃,最得意的本事不是阵法,而是对人心的操弄。 玉姑虽然能力超群,也有获得信物的目标,但重义的名声播于四海,是绝干不出抢信物这种龌龊的事情的。瑞元看透了这一点,才想办法拉近双方的关系,邀请对方加入帮忙。 兰迪捧着三十多个魔核跑了过来,瑞元顺手收进储物空间,拍拍兰迪的肩膀,“老弟,你晋级剑师固然可喜可贺,不过你的品性才是我最欣赏的。 刚才你主动站到水坑里,被魔蛭咬了也不吭声,有这种团队精神,将来必成大器,大夏的复兴需要你这种人才。 若是愿意加入天地会,我可以当你的引荐人,保你以后成为威震天下的名将。” 兰迪发现,自己一晋级,这待遇立刻就不同了,马上得到了队长瑞元的看重。 瑞元可是被曾山长点评为大夏几十年来最优秀的人才,前途不可限量,将来一定会名标青史。自己当了他的左膀右臂,成为威震天下的名将是很可能的,内心不禁蠢蠢欲动。 兰迪回头,玉姑师姐也用鼓励的眼神看着自己。因为瑞元的原因,高傲的美美看向他的眼光也变得充满善意,邵山却是面无表情,眼神中带点儿迷茫。 第五章 疾风之狼 瑞元公然拉人造反,在场的其他人却没有一个奇怪的。这里的人可都是大夏的精英,原来只有兰迪一个人不够格。如今兰迪一晋级,瑞元立刻开始拉拢。 兰迪眨眨眼睛,憨厚一笑,“跟你和玉姑师姐比,我可能还不够格,再历练历练再说吧。而且我还急着回家照顾母亲和弟弟,他们为了培养我,陷入困境太久了。” 瑞元点点头,“曾老师常教导我们,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你先尽孝道,把家里安顿好,这是人之常情,我等着你成为成熟的人才的那一天。” 其实兰迪虽然憨厚,却不傻,平时对他帮助最大的人其实是身后不言不语的邵山。邵山是玉姑师姐的同乡,本事也足够大,却一直没有加入天地会,这里面肯定是有原因的。 兰迪限于出身,文化低些,懂的大道理不多,但认准了跟着邵山这样纯粹的好人干才是正道,照顾家里不过是个托词罢了。 瑞元初步拉拢失败,并没有气馁,“兰迪啊,你晋级得正是时候,下面的战斗咱们就更有信心了。不过维持剑芒可需要足够的魔力,你想必没有准备吧,这个送给你。” 瑞元拿出一捆十二个蓝瓶,交到兰迪手中。 这十二瓶魔法药剂值六十银币,几乎是兰迪现在身家的好几倍。兰迪并没有拒绝,这是战斗的需要,兰迪只是穷,一点儿也不抠门儿。 “队长,这蓝瓶我就收下了,等咱们分魔核的时候,从我那份儿里扣。” 瑞元不由瞥了一眼邵山,兰迪这小子平时跟他走得近,也学了邵山古怪的性格,别看穷,却不是物质能拉拢的。 这样也好,太贪心的人虽然好驾驭,却往往没本事,以后对兰迪,可以动之以义气。这小子不是说玉姑有事,万里之外也会赶来么?将来也可以利用玉姑…… 兰迪可没有储物腰带,只有枯藤戒指附带的一个储物空间。他把里面可怜的三个红瓶拿出来,放进背后的背囊里,一打蓝药剂装了进去。 其实储物空间里还有地方,但因为某种炼金术原理,蓝药和红瓶不能装进同一个次元空间。 看兰迪准备完毕,战场也打扫完了,瑞元挥手,大家继续前进。多了玉姑这个外援,可以采用的战术就丰富多了。 根据往期学员传下来的经验,后面的对手是豹子和华南虎,瑞元开始在心里制定合适的战术,这是瑞元这个队长的职责。 前方传来豹子的吼声,这种动物咆哮起来和老虎差不多。以往的经验,本来豹子是独行的,可是由于狂化的原因,听声音却聚集了好几只,难度大大增加。 在场的人除了兰迪,都是志在天下的,岂会在一个小小的毕业试炼中退缩。兰迪暂时想不了那么远,但勇气是一个合格剑士最基本的素质,因此五人没有害怕的,都是兴奋地摩拳擦掌。 瑞元这次摆了个简易的鱼鳞阵。兰迪是鱼头,瑞元居中,邵山是鱼尾,玉姑和美美则成了左右翼。 鱼鳞阵不像玄武阵那样复杂,每个阵法师都会,而且对魔晶的消耗相当的小。 眼看要战斗了,瑞元嘱咐,“玉姑师姐,这次与玄武阵不同,你不要拘泥于阵中,作为斥候出击,限制豹群左右方向的行动。” 豹子本来以速度见长,玉姑不在阵中,得不到阵法光环的加强,还要照顾到两面,一个人靠速度把豹子包围限制,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但出于对瑞元的信任,玉姑也不问原因,慨然应允。阵法是固定的,但运用就要看阵法师的本事。这种几个人布阵,简易到极点的小阵,瑞元应该不可能出错。 眼看四只豹子咆哮着冲了过来,瑞元大喝一声,“邵山,疾风之狼。” 疾风之狼是大祭司才能学会的法术,邵山这个祭司本来是不会的。瑞元也没说给谁加状态,但邵山是最擅长打配合的,根本用不着详细嘱咐。 他一按黑铁火焰勋章,一道耀眼的白光闪过,玉姑的身影都变得飘忽,若隐若现,感觉自己似乎越级进入了剑仙的境界。 这只是一种幻觉,实际上提高的只是身法而已,不过玉姑信心大增。 邵山这个小老乡平时非常低调,没想到还有这种绝技。当即手持青锋剑冲了上去,身形一晃,快得如同有了分身术,一个人两面包夹了四头豹子。 邵山的绝技来源于那个不起眼儿的黝黑的火焰勋章。刚才瑞元吹捧苏家是前朝选帝侯,这没错,苏氏的先祖甚至当过光明神使。 可是邵氏却也是选帝侯之一,在前朝的势力更大,大夏这个名称就是出自邵氏最初的领地。 美美手里拿了个价值一万金币的法杖就洋洋自得,邵山这个光明祭司不拿常规祭司的法杖,却拿这个不起眼儿的火焰勋章,看不出任何级别。 实际上这个火焰勋章是当初光明神使亲手送给邵氏的先祖邵树德的,乃是真正的神器。神物自晦,表面反而看不出高级。 火焰勋章里封印了全部的光明魔法,只不过限于邵山现在的能力,还不能都激活而已。 四头狂化魔豹两侧遭到攻击,虽然攻击力不足以让豹子重伤,却持续掉血。 玉姑身法太快,豹子想反击还锁定不了目标,让豹子们非常难受,都不自觉地向中间靠拢,去攻击挡在前面的兰迪。 兰迪并不进攻,一柄大剑使用的全是格挡的招数。现在双手剑的剑芒闪烁,豹子们冲上来一伸爪,吃了兰迪的剑芒,可比被玉姑的青锋剑砍痛多了,都是赶紧缩了回去。 豹子被三面限制了行动,美美在侧面,法术越过兰迪,连珠火球完事是冰箭雨,接着是闪电链,不停切换各种最强中级法术,免得浪费冷却的时间。 还没等使出巨石轰,干挨打还不了手的豹子们就受不了了,由咆哮换成了吼叫,飞也似地逃跑了。 豹子咆哮的声音很威风,吼叫起来却比奶猫还稚嫩,看着喵喵叫着逃走的豹子,玉姑和美美都是爱心泛滥,恨不得追上去撸两下。 只有兰迪大为失望。豹子太机警,见势不妙就逃走了,一个魔晶都没打到。自己开了半天剑芒,反而要喝掉一个蓝瓶补充魔力,真是亏大了。 试炼之地并没有多大,这就快到山顶了,前方传来老虎的啸声,最严峻的考验要来了。 第六章 暴走的阿花 作为剑丘学院的试炼之地,是锻炼学生们的实战经验的,不是为了把学生喂到魔兽的嘴里。 因此这个山林里,平时是没有老虎的,那几只豹子就是最高端的战力了。 现在的老虎是临时放到这里来的,大家都熟悉,是学院曾山长的私人宠物。每到毕业试炼,这只叫阿花的华南虎就被派到这里坐镇,看守信物,为试炼增加点儿难度。 没错,阿花是一只华南虎,这增加的难度也高不了哪儿去。要是东北虎,连学院的老师都未必打得过,哪敢放到这儿来。 即使是华南虎,毕竟是高级魔兽,一般的学员也打不过。不过阿花可是宠物,跟了曾山长好几十年了,非常通人性,在这里基本是做个样子,总不能让学员们轻易得手吧? 要是它看来挑战的学员已经很尽力了,水平还过得去,基本会放放水,差一不二就自己跑回山长家里交差了。 往届还曾有过伶俐的学员,带了烤得香喷喷的黄羊贿赂阿花成功的。阿花吃得满意,假装打瞌睡,身手快的学员拿起信物就跑,心情好的阿花也不怎么追。 不过现在客星出现,听虎啸声似乎阿花也狂化了,这就得认真对待。毕竟是畜生,现在它心情不好,狂暴的时候咬人也是很可能的,因此瑞元做了很充分的准备。 “砰!”身后远处的剑丘那里放起了一束烟花,这是情况有变,召唤试炼学员们回去的讯号。想来学院终于发现了客星对魔兽的刺激作用,担心学员损失,准备临时取消试炼。 邵山最是遵纪守法,看向瑞元,“队长,山长召唤咱们回去……” 兰迪也是听话的好学生,立刻收起了大剑,看向队长。 瑞元摇摇头,“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咱们都打到这里了,马上就能拿到信物,不可功亏一篑,全体都有,上!” 美美对瑞元无条件支持,玉姑也是个胆大包天的。邵山和兰迪当然胆子也不小,学院的原则,直接领导的命令优先执行,瑞元既然愿意担当这个责任,他们两个也没有意见。 众人各持家伙,上了山顶,只见阿花正暴躁地在信物前面溜来溜去,双眼通红,正处在暴走的边缘。 客星爆发,产生的充沛妖异的灵力的刺激,让阿花基本丧失了理智,连主人曾山长传音召唤它回去的信息都没有注意到。 唯一残存的记忆告诉它,它得在这里看着信物,不能让人轻易拿走,这才没有冲下山,给学员们造成生命损失。 狂暴的老虎不去咬人已经是光明神保佑了,竟然有人打了上来,阿花体内兽中之王的骄傲勃发,张牙舞爪就扑了过去。 玉姑第一时间从储物空间抛出了香喷喷的黄羊,然而这个以往一直有效的献祭完全没起作用,暴走的老虎优先考虑的是给挑战者个厉害看看,已经顾不得美食了。 瑞元储物空间里也准备了烤黄羊,看玉姑已经扔出去一只了,他采用了另一种战术,高声喊了声,“阿花!” 瑞元是山长的得意弟子,平时和阿花关系是不错的,经常投喂,瑞元想试试能不能沟通。谁知阿花只是一呆,连饲养员的面子也不给了,直接扑了过来。 瑞元的喊声其实起了作用,阿花感觉眼前的挑战者似乎和自己有关系。 不过记忆的些微恢复反而起到了反作用,它忽然记起了来的时候,主人吩咐的,这次守护信物,要多使两分力气,不要轻易放水。 其实曾山长的这个吩咐是藏了点儿私心。以往获得信物的,多半是侠客、盗贼一类轻功高强的队伍。这次自己的得意弟子参赛,队伍的特点是攻防强大,速度偏低。 一般情况下,瑞元的队伍很难获胜。曾山长让阿花多出点儿力气,拦住实力稍差的队伍,瑞元这只战斗力最强的队伍获胜的机会就增大了。 阿花哪里知道主人的小心思,能听懂表面的意思就已经是个很聪明的宠物了。 瑞元喊了一声,阿花反而更凶恶了,兰迪责无旁贷,手持大剑就拦了上去。 同伴还是值得信赖的,兰迪冲上去的同时,没用瑞元吩咐,邵山手一挥,一个“钢铁防御”及时地落到了兰迪头上。 兰迪身上浮现出一层虚拟的铠甲装饰,防御力增加了百分之二十,大剑迎上了阿花的爪子。 兰迪的大剑是开了刃的,要是普通的老虎,爪子就要被切掉了。然而阿花不但是魔兽,还是高级魔兽,跟着曾山长几十年,早就练得钢筋铁骨。 虎爪和大剑相交,一声令人牙酸的巨响,阿花的攻势被阻挡住了,爪子和大剑都完好无损,兰迪却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一个“救赎”落在兰迪头上,兰迪毫不抠门儿地从背囊里拿出一个红瓶喝下,半空的血槽总算被拉了回来。 兰迪抹抹嘴边的血,举剑再上,一剑向阿花刺去。 这边同伴们并没有闲着,玉姑跳到阿花的侧面进行牵制攻击,邵山一个虚弱术扔到了阿花的身上,瑞元一挥手,阿花身边出现了一只“真实之眼”。 阿花对玉姑的攻击视若不见,这个时候侠客攻击力弱的缺点暴露无遗,即使带了剑芒,玉姑的攻击也像给阿花挠痒痒。 阿花倒是对真实之眼很警惕,用爪子攻击了一下。然而这东西是个没有攻击力的虚拟之物,阿花的爪子从虚幻的大眼珠上穿了过去,并没有打坏这个奇怪的东西。 阿花的级别比挑战者们高,瑞元在真实之眼的帮助下,才能观察到阿花的血槽。 发现狂暴的阿花防御力大增,在兰迪和玉姑的攻击下,下降得很慢。美美一个连珠火球过去,不过打掉了阿花百分之五的血。 这样不行啊,这现在不是保留后手的时候了,瑞元当机立断,大喝一声,“美美,炎爆!” 邵山这个辅助现在是最忙的,刚又给了兰迪一个中级治疗术维持他的血量,又给玉姑加了个敏捷术,瑞元这边一声炎爆刚出口,神圣之光已经落在美美头上。 手里正捏了圣光击准备放出去,这是光明祭司为数不多的攻击手段,对攻击高级魔兽只是聊胜于无,美美已经一捏法杖,一道燿目的火焰喷到了阿花的身上。 炎爆是高级法师才会的法术,美美能发是因为这是刻在圣级法杖上的保命绝招儿。圣级法杖还能发火焰领域,但要求施法者至少是中级法师,美美还不行。 邵山的火焰勋章是神器,发出一个疾风之狼毫无变化。美美的圣级法杖发完炎爆,蓝宝石立时黯淡了不少,要两天后才能吸取够足够的灵气再来一发。 炎爆果然威力十足,阿花身上顿时一片焦黑,胡子都烧没了,血槽一下子空了一半。 美美得意洋洋,邵山看了一眼阿花的血槽却是大惊失色,连忙切换掉还没发出去的圣光击,一个群发的“驱散魔法”总算及时扔了出去。 果然,阿花血槽空了一半,触发了“怒气”,虽然已经暴走,攻击力无法再提升,但大嘴一张,一个“猛虎怒吼”发了出来。 立刻,除了神圣之光效果还在的美美没事,其他四个人同时被定身了。 也就是邵山反应快,驱散魔法正在此时落到众人头上,众人都恢复了自由。 美美朝邵山伸了个大拇指,正要夸奖一下他,顶在第一线的兰迪刚刚从定身中恢复,反应迟钝,狂暴的阿花抬起爪子拍向兰迪的头,眼看格挡已经来不及了。 第七章 发生意外的随机传送 万分危机中,唯一能快速反应的美美一个闪电术打在阿花的爪子上,阿花的爪子停顿了一下,还是一掌拍在了兰迪的头上。 兰迪的血槽急速下降,亏得被闪电术影响了一下,还保留了一丝血皮。兰迪立时又动不了了,进入了眩晕状态。 头一个反应过来的玉姑挺身而出,挡在了兰迪前面,邵山的救赎还在冷却中,不得已一按火焰勋章,一发“绝望祈祷”打到兰迪身上。 这个高级法术对兰迪有点儿浪费,兰迪的血槽被拉满,实际上还浪费了不少,而且短期内不能用了。 那边玉姑已经抗住了阿花的一爪,虽然格挡成功,血薄的她还是掉了一半的血,邵山手忙脚乱地给她加了个中级治疗术, 五秒钟过去,兰迪终于恢复了行动,连忙顶到了前面,这个时候功夫最弱的瑞元才恢复过来,叹了口气。 看来迅速打败阿花是不可能的,普通阵法对高级魔兽无效,玄武阵又还在冷却中,拿起星盘,肉痛地塞了一颗高级魔晶进去,“结五行阵!” 没别的办法,只能靠阵法慢慢磨了,但愿同伴不要有损伤才好,和山长的宠物两败俱伤,都没地方告状去。 星盘刚刚亮起,众人还没有站好位,阿花突然停止了进攻。通红的眼睛也变成了黑色,竟然意外地从狂暴中恢复了。 阿花一恢复,立刻看到了脑海中主人发来的信息,抬头又认出了瑞元,伸出大舌头,冲众人来了个难看的“虎之微笑”。 人性化地用爪子摸了摸脸,发现胡子没有了,非常愤怒地冲美美咆哮了一声。 这一声咆哮纯是发泄怒火,却没有任何攻击力,随即一转身,逃走了,临走还没忘叼走地上香喷喷的黄羊。 正常状况下,守护信物的阿花血槽掉了四分之一就会逃走,犯不上和主人的学生们拼命,而且也绝对没有狂暴下翻好几倍的攻击力。 否则那些由见习法师、见习光明祭司、见习盗贼、剑士等普通毕业生组成的队伍到了这儿不是没活路了? 剑丘学院里,联系不上阿花的曾山长已经急得团团转,阿花一旦狂暴,即使是这只精英小队应该也抵挡不住。 老人家是不知道兰迪晋级的事,关键时刻的晋级救了兰迪的命,不然就死在阿花的爪下了。 兰迪跑到祭坛上,拿过信物,不过是曾山长致仕前带的朝珠而已,交给了瑞元。邵山抬头看向天空,找到了阿花恢复的原因,客星已经消失,这次的超新星爆发结束了。 没有了妖异的客星,天空变得正常,朝阳已经升上天空,大地一片晴朗。众人在山顶稍事休息,向山下走去。 在半路上遇到了来救援的教师团队,见众人无事,还拿到了信物,皆大欢喜,一起下山而去。 回到熟悉的剑丘下,剑湖边,曾山长见最后的五名学生安然归来,挨个看看,安心了不少。 旁边的阿花转了出来,嘴里还叼着一块黄羊骨头。一眼见到了美美,把嘴里的骨头吐出来,单爪指着美美,呜呜吼叫。用爪子指着自己烧到了根的胡子,朝曾山长喵喵地撒娇诉苦。 曾山长摸着阿花的头,“阿花啊,听说你差点儿把兰迪拍死,人家没打死你就不错了。已经有中级德鲁伊给你加持了‘万物生长’,胡子很快会长出来的。 这次客星出现实在是太突然了,人算不如天算啊,下次再试炼,我一定要在山顶跟在你身边。” 见过了老师,瑞元给队伍分配了试炼的收获。这次的主要收获就是三十枚魔狼的晶核,被瑞元分成了六份。 玉姑因为不能参与随机传送获得宝物,拿了两份,兰迪分到了五颗中级晶核,乐得合不拢嘴。每枚中级魔晶值十几枚金币,自己的身家暴涨了好几十倍。 开始的时候打的一些来自野兔啊、狐狸啊等小动物的低级晶核虽然多,却不怎么值钱,基本都是兰迪自己出力气打的。按瑞元的意思,就直接给兰迪了,大家也没什么意见。 只有兰迪坚决不同意,最后还是分成了四份。玉姑没有参与开始的战斗,说什么也不要。 除了兰迪和玉姑,这次试炼另三个法系职业基本都是亏本儿的。激战中美美和邵山不要钱似的喝蓝药,瑞元损失了一枚高级魔晶,一枚中级魔晶,亏得更多。 只能寄希望于下午的随机传送奖励,要是运气好,开出高级法宝,就赚大了。 大家回自己的宿舍休息,下午一点,又聚集到了剑丘下,这次试炼的彩头要出现了,为获胜队伍颁发随机传送的奖励。 这种赌博式的奖励方法最是吸引人,不但二百名毕业生来观礼,全校师生都到了现场,剑湖里的千人石上坐满了观众。 剑丘学院以身后著名的剑丘得名。这是上古大灾变以后,少数保存完整的上古奇迹,据说本来是探索其他位面高能物质的量子探测器。 上古的科技发展到了非常先进的地步,人类已经走向星辰大海,甚至开始运用量子技术,探测其他位面的高能资源为己用。 大灾变后科技断层,几乎全部失传。不过由于灵气复苏,几百年来运用魔力的炼金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这个上古奇迹的核聚变能量池已经损坏,现在的技术根本无法修复。 曾山长在这里建立了剑丘学院后,特意高薪聘请黑暗大陆的圣级炼金术士普朗克带队,将这个废弃的奇迹改造成了随机传送装置。 借助奇迹原来探测高能物质的功能,配上炼金术士的位面传送阵,可以将人传送到发出高能的宝物旁边。 传送阵的能源来自上古奇迹原有的宇宙能量吸取装置,那两个剑型的天线。一年吸取的能量,大约只能传送四个人,这就是试炼队伍四人一组的原因。 这个随机传送看似不负责任,实际上并无太大危险。因为目前的技术,只能将人传送到灵力水平比本位面低的地方。 每个传送的学员又配备了可以瞬间使用的高级跨位面回城券,随机奖励搞了四十多年,只有一个手脚慢又贪心的学员牺牲。后来的学员都学了乖,已经三十多年没有出现伤亡了。 至于人到了地方,能不能获得宝物,怎么获得宝物,完全得看运气。有的宝物有高级魔兽看守,去的人被揍了一顿,有的是有主的,搞不到手。 让人津津乐道的是二十年前,有个学员被传送到了异世界的龙窟,在守卫的黄金龙没反应过来之前,抢到了巨龙守护的重宝,神级法宝光明之心,迅速捏碎回城券跑了回来。 当然运气爆棚的学员就那么一个而已,大多数拿回来的宝物很一般,很少有达到圣级的,不过白来的奖励嘛,有就好。 瑞元为首,四个人站在传送台下。副院长蒋千里给每人发了一张高级回城符,又仔细嘱咐了一遍不要贪心,保命第一后,瑞元第一个走上了传送台。 旁边的传送闸上面有三个刻度,蒋千里亲自搬动到第一个刻度,从两支大剑顶端剑柄上的宝石上射下两道白光,将瑞元笼罩在其中,瑞元瞬间消失了。 第二个上台传送的是美美,蒋千里将传送闸搬到了第二个刻度。美美传送完毕,邵山和兰迪发生了争执,邵山想让兰迪先上,兰迪坚决不肯。 根据往年的经验,前三个传送的能保证足够的能量,第四个没有刻度,剩下多少算多少,往往探测到的宝物能量水平比较低。 兰迪虽然非常想得到宝物,但认为自己在团队中的贡献最少,肉盾剑士一抓一大把嘛,自己能加入这个团队就很幸运了,坚决不肯先上。 最终邵山还是第三个传送走了,兰迪站上去后,蒋千里将传送闸一拉到底,意外出现了。 这次由于客星出现,传送阵吸收的能量大大多于往年。两支大剑顶端射下的白光像瀑布一样流下,在场的所有人都短暂失明,等大家睁开眼恢复视力,兰迪已经消失不见。 第八章 圣火令出世 四位优胜者传送走了,众人并没有离开。 虽然明天下午才举行毕业典礼,事先的约定是探宝的学员必须在一天内回来。 但大多数的学员获得宝物的时间并不需要这么久,大家都对这种赌博很好奇,反正天气晴好,大家都等着,看看是不是会有人很快有结果。 果然,不到二十分钟,美美就出现在了传送台上,手里骄傲地拿着个戒指。 几个闺蜜冲上去,传看了一下,立刻大惊小怪地嚷嚷,“大师级的戒指哎,魔力源泉,赚大了哎。” 苏美美得意地戴上戒指,“我只花了五百金币就买下来了。” 连忙有闺蜜请教是怎么捡到这个漏儿的,美美立刻兴奋地回答。 实际上苏美美又不缺钱,储物空间里准备的金币以万计,魔晶币也有好几千,不过她最喜欢的就是这种当众被采访的感觉。 “我传送到了一个低魔位面,当地时间是深夜两点。 那里的科技跟咱们差不多,不过不像咱们这里全球通用大夏语。他们那里的唐朝不像我们这边这样强大,一统了全球,我去的地方,居然是说拉丁土语。 不过幸亏我会说拉丁语,跟身边的人一沟通,那里叫波尔多,是个大航海时代的海港城市,半夜两点是商店卖黑市货物的时间。 那里没有懂魔法的,这个‘魔力源泉’被当做普通蓝宝石戒指出售,被我五百金币就捞到了。 幸亏我能跟他们交流,黄金又是各位面通用,哼,我要是拿出魔晶币来,他们那帮土鳖都不认识。” 要不说幸运的人会接连幸运呢,美美找到的宝物没有魔兽守护,没有主人,只需要钱就能买到,而美美最不缺的就是钱。 美美强调的都不是自己买便宜了,强调的是她懂拉丁语。 这个世界由于美美的先祖,一位姓苏的光明神使的出现,华夏在唐朝的时候就一统了天下,大夏语成为世界通用语,其他的语言都成了非常小众的方言。 美美以十九岁的年纪,除了大夏语,还懂五种方言,这智商没得说。能当法师的人智商上都是天才,不仅仅需要家里有钱。她借这个机会秀一下智商,大家都是服气的。 魔力源泉能增加佩戴者的基础法力属性2点,相当于喝了两瓶黑色药剂。美美刚才还羡慕兰迪的好运气,现在自己马上就获得了更好的东西。 更重要的是,这个戒指能够源源不断地为佩戴者提供魔力,在不用的时候自动从空气里吸收,构造上和剑丘的两个大剑装饰差不多,当然法力不是一个量级的。 能给法师们省下不少蓝药都是次要优点,当法师的都不差那点儿蓝药。但能省去补充魔法的操作过程,极大地缩短施法时间,战场上时间就是生命,这是不可多得的宝物。 即使晋级到了圣级法师,魔力源泉也是很有用的。美美下了传送台,还在不停地摆弄她的戒指,爱不释手。 美美的幸运让大家开了眼界,这个异时空捡漏儿的故事够大家吹好几年了。只有很少的人有事离开,剩下的人依旧等在这里。 又过了四十分钟,不负大家的等待,邵山一嘴酒气出现在了传送台上。 邵山生性不喜欢炫耀。他拥有一件神器火焰勋章的事情,除了队长瑞元因为要了解每个成员的详细实力便于指挥,兰迪是他同宿舍的室友,别人都不知道。 但这次获得什么宝物是瞒不住的,学院要将每个人的收获详细记录,最终大家都会知道的。而且这么多人等在这里,邵山也不好让大家失望。 邵山一扬手,一个色泽晦暗,非金非木的令牌出现在手里,“我得到了一件神器……” 没等邵山往下说,众人“轰”的一下子就炸锅了。这可是随机传送实行了四十年,获得的第二件神器。那个光明之心现在不知所踪,这个神器的主人可就在眼前。 得到神器,意味着主人晋级圣级的机会大增,轻轻松松就能成为世间的顶级高手,是修炼人士梦寐以求的机会。 邵山苦笑了一下,“这件神器叫圣火令,我得到的是不完整的,是其中最长的一枚,也就是最弱的一个而已。” 这个其实不用邵山解释。圣火令在大夏大陆大名鼎鼎,乃是上古时代光明神使亲自打造的。 圣火令一共有六枚,合在一起才是神器的完全体,是当年光明神使赠给光明左使白斯文调动祆教高手的信物。 后来白斯文进入圣火堂当长老,不再管教务,圣火令又传给了光明右使陆危楼。 不完整的神器那也是神器啊,上古时代的传说太久远,大家只听到过名字。 据考古学家得到的上古资料片段,上古时代大夏大陆属于低魔位面,并没有灵气复苏的事情。 圣火令在当时只是个信物,并没有记载对魔法有什么助益,这玩意到底有什么功能才是大家关心的。 “这枚圣火令可以增加基础法力二十点,每隔一周,可以召唤一个高级英灵助战一个时辰,另外它的第二任主人光明右使陆危楼在上面封印了乾坤大挪移的前两层功法。” 不愧是神器,比美美那个大师级的戒指高两个层次,基础法力一下子就增加二十点,邵山这法力是不能缺了,而且以后晋级,法力根骨方面就不是问题了,可以一路畅行。 邵山这个职业是个辅助,很有缺欠,只有加入团队才能发挥作用。现在邵山不过是个普通祭司而已,能越两级召唤高级战力助战,一下子战力大增,已经可以独立行走江湖了。 而且乾坤大挪移那可是半神级的武术。目前大夏大陆最高端的战力就是圣级,半神级别的人历史上据说只出现过三位,都是在上古时期。 陆危楼据说就是晋级到半神后,才悟出了乾坤大挪移的功夫。另两位一位叫叶法善,一位叫贾达,分别是大唐李姓选帝侯和小国勃律的国师。 邵山这个祭司近战是短板,掌握了乾坤大挪移,哪怕只是两层,也立刻成了大师级的拳师,比他的正行职业级别都高了。 当然这个大师级拳师没有再晋级的机会,除非再得到其他的圣火令,邵山的正行可是能晋升圣级祭司的。 但从此不再惧怕克星贴身,可以成为传说中的近战祭司了,直追上古时代大夏中兴时期的重要人物张三丰。 众人只是从个人能力增强的方面羡慕邵山,台下的苏美美想得可更多。 邵山可是姓邵的,是前朝的三姓选帝侯之一。他得到圣火令这种东西,是不是意味着大夏复兴的天命在他呢? 第九章 非天下雄主不嫁 苏美美出身名门,家资豪富,天赋聪颖,人又长得美艳无双,因此眼光高得一塌糊涂。一般的富家公子都看不上,曾声称非天下雄主不嫁。 四年前她来剑丘学艺的时候,刚刚十六岁,一眼就看中了同一期入学的帅哥邵山。 邵山是这一期学生里长得最帅的,而且邵氏、苏氏同为前朝选帝侯,金童玉女,可谓天作之合。 然而苏美美落花有意,邵山流水无情,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对苏美美毫无感觉。 苏美美多次暗示后,没有收到回应,自尊心受到了打击,就死了追求邵山的心思。 火热的心情凉下来,苏美美发现了邵山的弱点。他虽然能力高超,但是个烂好人,和每个同学关系都不错,谁的忙都帮,连那个特困生兰迪,他都当兄弟处。 而且对底层老百姓过度关心,那些泥腿子连灵气都无法入体,对大业能有什么帮助? 根据美美家传的秘史,即使是当年上古时期辅助大唐一统天下的光明神使先祖,也是借助贵族们的力量打天下。 在天下一统后,还特意设立了贵族院,作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选帝侯当了皇帝,都没有了行政的权力。 即使后来的“乡民之乱”,大唐灭亡,邵氏的中兴之祖平定关氏叛乱之后,改国号为大夏,也还是延续了光明神使定下的制度,重新恢复了选帝侯制。 只不过在打开了光明神使留下的第一个锦囊后,设立了下议院,给了追随野心家关乡民造反的商人和大资本家参政的资格,但改名为上议院的贵族院还是有很大的权力。 大夏靠这个制度延续了六百年,建立了辉煌的人类文明。甚至在没有魔力的情况下,仅仅靠科学技术,航行到星辰大海,还开始探测其他位面。 所以贵族说了算的制度有什么不好么?泥腿子什么时候有用了? 直到大灾变发生,大夏才分崩离析,不过那是人力不可控制的天灾。 大夏灭亡后,大陆进入一千年的黑暗时代,又经过了自称后夏的蛮族统治的这四百年。 现在整个大夏人心思变,都怀念上古时代兴旺发达的科技,朝廷的统治摇摇欲坠,正是英雄用武的时候。 这个时候,你邵山作为前朝的统治者的后代,不想着结交贵族富商,重建大夏,这不是没出息么? 后来优秀的瑞元进入了美美的视线。瑞元没有邵山长得帅,可也算英气勃勃。重要的是他有雄心壮志,明快决断。 在学校结交的都是优秀的精英人士,对自己这个富家女也是频抛橄榄枝。曾山长夸他是百年难遇的人才,有精于易数的前辈说他头角峥嵘,有枭雄之姿。 现在美美和瑞元打得火热,瑞元在单独和她相处的时候,点评过邵山。 说邵山个人能力没说的,有宰辅之才。但优柔寡断,不擅取舍,总是想照顾到所有人的利益,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自己将来若得了天下,可以让邵山作为自己的副手,当个大管家。 瑞元曾表示,前朝什么都好,就是这个选帝侯制度没必要一直坚持。 当初苏氏先祖确定这个制度,是为了协调当时的贵族势力。现在经过大灾变后人类社会重新洗牌,再复兴大夏,由一个强人统治世界不是发展得更快? 时局已经不同,何必要人为地搞分裂呢? 美美对瑞元很崇拜,认定了他就是自己等待的那个天下雄主,已经不再考虑邵山。 现在邵山得到了神器,是不是未来的天下格局会发生变化啊?自己的先祖创建的选帝侯制度难道真的有特殊的用处? 要是大夏复兴,邵山作为选帝侯当了虚君,不是不怎么需要决断力了?爱民如子反而是虚君的美德。那自己怎么办?要不要再向邵山靠拢呢? 苏美美在这里想着自己的心事,邵山已经开始给同学们讲获得神器的经过了。 原来邵山并没有穿越到其他位面,而是穿越到了本位面遥远星系的其他一个有人类居住的星球。 那是一个低魔星球,根本没有懂魔法的。邵山以一身光明祭司的打扮从天而降,立刻获得了当地居民的热烈欢迎。 族长立刻来拜见邵山这位“天降神使”,亲手将这枚圣火令献给了邵山。 邵山很过意不去,不好白拿人家的神器。 族长表示,这枚圣火令是一千多年前,光明右使陆危楼临时交给自己的先祖的,交代以后会派人取回。他相信,邵山就是这个天命取回圣火令的人。 当初光明神使出山的时候,是靠和六个兄弟结拜发家。 大唐一统天下后,神使大人从光明神界获得了一种叫“百花蜜酿”的神液,因此除了创业半路牺牲的徐浩,剩下的六兄弟的寿命都得到了极大的延长。 六兄弟守护了大唐一百年,天下稳定富裕后,他们终于归隐了。 乘坐当时最先进的飞船,进行亚光速跳跃,去星辰大海探险,曾路过这个星球,给当时还是原始部落的原住民带来了文明。 陆危楼当时已经达到半神境界,追随神使探险,在这个星球传下祆教的一支就跟着队伍走了,把这枚圣火令作为信物留下。 这个星球没有魔法,圣火令除了作为信物,没有其他作用,按照当初光明右使的吩咐还给后来人,并没什么损失。 当听说邵山是当初六兄弟的老四邵树德的后代的时候,族长就更坚信了这种想法儿。 邵山可没接到过什么取圣火令的指示。不过先祖六兄弟多半已经早就过世了,即使真的像传说中成仙去了仙界,也和人间没有关系了。 这个圣火令放这也是浪费,人家一片心意送给自己,只好却之不恭了。 邵山急于回来,族长却不肯放邵山走,一定要请这位恩人的后代喝酒。邵山酒量甚豪,四十分钟里和陪酒的几十人每人都碰了一大杯,这才赶回来,现在还是一嘴酒气。 众人皆是摇头慨叹,这邵山的命也太好了。苏美美得的法器虽然占了便宜,毕竟是花了钱,他这个神器居然白送。 我怎么就不姓苏姓邵?要不姓李、姓田、姓范,实在不行姓关也行啊。 当年神使七兄弟的后代,现在还在享受先祖的余荫。 嗯,即使关开闰的后人造反,灭了大唐,那只是贵族间的冲突,关氏在民间还是受到普遍的膜拜。尤其是商人和大资本家,更是把关氏当成了自己的代言人。 众人慨叹了半天邵山的好运,等着下一个传送者回来,谁知到了晚饭时间,瑞元和兰迪还是没有动静,只好散去。 第二天上午,又有好几百人来剑丘下面等候,到了上午十点,瑞元终于出现了,额,居然也是一嘴酒气。 第十章 五行旗 现在世道变了么?宝物都这么容易得到了?已经开始比谁的酒量大了? 往年随机传送回来的毕业学员,大多数都是受伤挂彩。要想异时空夺宝,经历一番恶战几乎是难免的。 学院唯一的圣级光明祭司傅日新一直就守在传送台的旁边,昨天夜里都没有回去,就是为了给可能负伤的传送者及时的治疗。灵力一直保持满值,以便关键时刻可以施展复活术。 然而四个传送者回来了三个,一个个活蹦乱跳什么事也没有,看上去还有人请喝酒。 瑞元总算是需要帮助的,他的酒量不高,似乎喝了不少,在台上一出现,扶着头来回直晃。 不过醉酒这种事难道要圣级祭司出手么?旁边等候已久的邵山顺手一个冰清术,瑞元就清醒了过来。 邵山在这里也守了一宿,主要是担心兰迪。这小伙子心思单纯,不像瑞元那样一肚子鬼主意,智取的机会不大。剑士一般都是靠背上的大剑说话,这么久没回来,是不是陷入了苦战? 瑞元这个阵法师那肯定是靠智取,看神色还是已经得手了。瑞元酒一醒,从储物空间掏出一堆东西,“啪”地一声插在地上,原来是青、红、黄、白、黑五把小旗。 瑞元是位优秀的阵法师,五把小旗扔出去,插得规规矩矩,形成一个正五边形。瑞元掏出星盘,按了几下,一个五行阵布了出来。 五行阵在场的都见过,不过瑞元这次布阵,随着星盘亮起,五把小旗跟着放出五色光芒,一看就不简单。 瑞元这才介绍,“我这次得到一套圣级法器,五行旗,可以加倍阵法的效果,同时,增加阵中成员百分之五十的物理、法术攻击能力。” 这下台下的观众反应不一。普通学员不明白五行旗是啥玩意,先前被邵山的神器吊高了胃口,听说是圣级,也不甚惊讶。 但老师们和美美、邵山这样懂得多的都是倒吸了口冷气,阵法师得了这种东西,简直如虎添翼。 五行旗用在江湖斗殴、探险夺宝上,效果已经很惊人了。阵法效果和攻击能力同时增加的叠加效果,阵中成员的攻防能力几乎可以加倍。 要是用在大规模的战阵上,一支精锐部队的战力加倍是什么概念?几乎可以左右战争结局,影响国运。 美美原来的心里活动的小心思一下子消失了。果然瑞元才是天命之子,这简直是为大军统帅量身定做的玩意。 邵氏和苏氏家族底蕴深厚,对上古历史的了解比普通人多得多。美美和邵山都知道,这五行旗乃是光明神使的贴身侍卫统领,有“铁壁”之称的缪拉制作的。 最初做出来,是作为调动光明神使近卫军的信物。不过几十年后,光明神使似乎神力大增,对五行旗进行了神力加持,五行旗才成了圣级物品。 邵山获得的神器是调动少数武林高手的,只能用来奇袭,精锐小部队作战。五行旗可是调动大军的,更具有政治上的意义。 得天下主要还是要靠枪杆子,很少听说那个势力靠暗杀、突袭一类的手段得天下的。美美虽然是女子,这个道理也知道得很清楚。 而且,瑞元得的五行旗虽然只是圣级,但是完整的一套。邵山的神器只是六分之一,还是其中最弱那个。所以瑞元和邵山谁得的宝物价值高,还真的很难说。 据说短些的三个圣火令可以召唤大师级英灵,六枚合一,可以召唤圣级英灵。不过神器难得,凑齐六枚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被问到传送到哪里,瑞元来了句粗话,“娘希匹,我被传送到了一个强盗的山寨里,一过去,就被强盗绑起来了。” 现在瑞元好好地站在这里,显然最后化险为夷了,不过瑞元的经历比前两个危险得多啊。 这就是阵法师的缺欠了,只适合做指挥官,会的东西几乎全是群体增益的,这种职业非常不适合探险。 不过凡是成功的阵法师都是香饽饽,一般都被朝廷的军队吸收走了,很少会在江湖上游荡。平时即使出去探宝,也是前呼后拥的,这种单独探宝的机会绝无仅有。 当然,瑞元要是事先和一个高级魔兽签了宠物契约,走召唤流的路子,单独探险的话,还是可以有个人护卫力量的。 不过高级魔兽很难以驯服,需要花费极大的精力和资源。 阵法师有的是有能力的剑士啊、法师啊追随,费劲巴力搞宠物完全是浪费。为了一次毕业试炼的彩头,不值得费这么大力气。 “我的传送符就捏在手里,被绑了也没有惊慌,尝试着和他们沟通。最后他们听信了我的话,让我指挥山寨里的喽啰试试。” 能说服山寨里的强盗头子,这就是能耐,过程瑞元没说,说了众人也学不会。这首先要会察言观色,说话要说到点子上,这种能耐完全看天赋。 即使告诉你全部过程,换一个对手,换一个环境,这套说辞也根本就不好使,因此大家也只关心结果。 “看到我指挥喽啰们布的五行阵,战斗力直线提高,这帮土著立刻给我松了绑,请我做他们的军师。 我和几个为首的强盗拜了把子,喝了血酒,他们放心地把偶然得到的五行旗送给了我,准备去攻打官府,造反当皇帝。” 然后瑞元就拿着五行旗跑回来了?似乎有点儿不地道啊。不过和强盗讲信用似乎也用不着…… “我没跑回来,跟他们聊了一宿,发现那里的官府极端腐败,搞得民不聊生,这几位好汉才占山为王的。 今天早上我又和他们好好喝了一顿,他们已经对我非常信任,支持我先回来处理未了之事,等适当的时机,我会去帮助他们得天下。” 瑞元能不能回去呢?反正靠这个随机传送的装置是回不去的。 不过装置已经记录了对方的时空坐标,若是将来瑞元掌握了大量资源……这是大概率事件,斥巨资到德尔菲的神谕之地,还是可以利用那里唯一的巨型传送阵回去那个位面的。 巨型传送阵的技术并不保密,为啥全大陆只有一个?是因为跨位面精确传送消耗的能量巨大,没人搞得起,且只能传送到灵能水平比这个位面低的地方。 花巨资传送到低魔位面,抢不到什么值钱的东西,得不偿失,所以不存在跨位面征服这种想象中的事情。 瑞元会不会兑现他的承诺谁也不关心,谁去管那些异空间的强盗头子呢? 现在就剩下兰迪一个人没回来了,眼看下午一点的约定时间就要到了,兰迪不会有事吧?这里唯一真正担心兰迪的,就只是邵山而已。 兰迪个人武艺比瑞元高得多,又去的是魔力水平比本位面低的地方,按理不会立刻陷入困境。就算真的进了龙窟,也有先辈快速逃跑的经验。 是不是他碰到的宝物比较难以得到,正在血战呢? 邵山心目中有了无数可怕场景的出现,不知道他的想象完全是错误的。兰迪现在爽得很,正在陪美女逛街。 第十一章 低魔世界的超级高手 兰迪眼前白光一闪,睁开眼睛的时候,适应了好半天,才看向周围。 首先,这是一个低魔位面,以兰迪比较粗疏的魔力感应能力,空气里几乎感受不到任何灵能。 不过,这里的科技比大夏大陆高很多的样子。眼前是一个体量巨大的四层建筑,宽达几百米,身边人来人往,热闹异常。 自己站在二层门前的平台上,眼前的建筑表面由铝板和玻璃构成,外表密密麻麻构造复杂的的钢杆支撑了个巨大的棚子,罩住了四层的大阳台。 脚下的平台和一层的路面都是平整的混凝土,平台栏杆边上是一排高大的黑色灯柱,装着白色的柱状灯。 回过头,身后不远处是大片的树林,近处球状的绿植修剪得十分整齐,隔出一个停车场,里面整齐地停着各式的汽车,边上一个蓝底白字的大牌子“出口”。 这些和家乡迥然而异的东西并没有让兰迪困惑,大夏大陆可也是有汽车和电灯的,不过相对还比较简陋,数量也少些而已。 剑丘学院的学生家族都有些背景,兰迪家里虽然穷困,有同学们整天向他安利,这些达官贵人的玩物还是了解了了不少的。 曼海姆来的魔族使者曾向朝廷的老佛爷进献汽车,老佛爷嫌弃自己居然要坐在后面被御者挡着,使者还特意让工人将驾驶座位改到了后面。 他高兴的是看到了汉字,大大的出口两个字摆在那儿嘛,说明这里的人能沟通。 兰迪的目光十分敏锐,再仔细看,即使离得远,也能看到汽车前面悬挂的牌子上写着“苏axxxx”之类的文字。 北面远处的天际,耸立着好多几十层的摩天大楼,显然比大夏大陆任何一个地方的建筑都先进。 不过兰迪作为大夏大陆的人,有着自己的骄傲。虽然大夏大陆现在科技落后,但在一千四百年前,就有了几百层的摩天大楼。 天上布满了防止工人怠工造反的观测卫星,人类已经在月球和火星上建立了殖民据点儿,甚至去木星的卫星上去开采氦三。 光明神使甚至是坐着能亚光速跳跃的碟状飞船隐退的,不过那个不是大夏大陆的科技,据说来源于他在光明神界的堂弟。 不过大夏大陆辉煌的文明在那场宇宙大灾变中都毁灭了。现在大批的炼金术士和学者们,正在努力地发掘上古遗迹,寻找科技知识,希望恢复前人曾达到的科技高度, 这里的科技比大夏大陆现在高些,要是能把完整技术搞回去,一定很有用。可惜兰迪只有一天时间,还有着寻找宝物的任务,而且,科技他也不大懂。 兰迪作为一个剑士,在寻宝的时候武力上是很有优势的,不过也有劣势。他对灵力的感应力要弱许多,发出魔力的宝物超过十米之外他就探测不到了。 本来这不是什么问题,一般随机传送到有宝物的地方,不是山洞就是密室,宝物放的地方一般都比较显眼,至少需要搜寻的范围是很小的。 可是这里明显是个公共场所,放眼四周,哪儿也不像是藏宝的地方,难道在这个大楼里? 也许兰迪所处的位置不是正门,这么一栋大楼上,却没有任何的汉字标志,只有眼前宽大的入口上有一个字母“b”,旁边不远处的入口上标着“c”。 周围匆匆来去的人以十几岁的年轻人居多,男孩子大多数都是短发,裤子,羊毛衫加上夹克一类的短衫。 兰迪这身打扮应该很异类,背后还背着一柄大剑,在众人中很突出。可是竟然没有一个人露出奇怪的表情,反而把兰迪搞糊涂了,晃了晃手,难道你们都没看到我这个奇怪的人么? 兰迪正想拦一个人问问,终于有人注意到他了,一个穿着短款连衣裙的女孩子打量了打量他,“大叔,你这cos的是哪个游戏的人物?我能和你合个影么?” 女孩说的每个字兰迪都能听懂,可是连起来……,cos是什么意思?游戏是啥?不过合影兰迪倒是明白的,昨天大家刚刚照完毕业照,那种一按镁光灯一股烟的相机剑丘学院还是有的。 兰迪一直对自己这身剑士打扮很自豪。妈妈为了把自己培养成剑士,把家里仅有的五十亩地都卖了,领着弟弟过着清苦的生活。现在自己成了剑师了,一定要多赚钱回报母亲。 这个小女孩儿显然也很崇拜自己这套行头,虽然比较旧了,那是跟富贵的同学们比,在江湖上应该还是很受尊重的,在这里显然也很受欢迎。 兰迪微笑着点点头,小女孩蹦跳着过来,抱着兰迪粗壮的胳膊,偏过头,摆了一个可爱的姿势,后面陪着她的妇人应该是她的母亲,拿着个手机“咔嚓”一声。 兰迪一点儿也不土鳖,虽然不认识手机,也知道那是照相的玩意。既然这里的科技暂时比家乡高些,相机做得更精致也不出预料。 兰迪没有回答小女孩的话,她母亲倒是代替回答了,“我知道他cos的是谁,是很早以前一个叫风云2的游戏里的步惊云,你们这一代的孩子都不知道了吧? 小伙子,你长得好像年轻时候的郭富城啊,四大天王可是我的偶像,能不能和我也合个影?” 看兰迪不反对,母亲过来拉住兰迪的袖子,孩子自己掏出个手机给他们拍照,兰迪脸上微笑,心里有点儿糊涂。 四大天王?难道是这个世界的武林高手么?这个位面灵气水平如此的低,想必高手的水平也是有限的。这样的地方,能有什么被探测到的法宝呢?自己会不会白来一趟? 兰迪愣神的功夫,母女二人已经照完相和兰迪挥挥手要告辞了,兰迪正想拦住她们问问这里的情况,忽然脸色大变,一下子从背后拔出大剑,摆了一个防御的姿势。 没走的小女孩兴奋地跳起来拍手,“大叔你这个pose摆得太帅了,是不是真的练过啊?” 兰迪没空和她说话,他此刻感受到了极大的危险。就在身后十米之内,出现了一股具有强大压迫力的灵力源。 这股灵力高到汹涌澎湃,兰迪平生从未见过。大夏大陆东半部唯一的剑圣于承惠来剑丘学院讲学,展示功夫的时候,爆发的灵力感觉也不到这股灵力的十分之一。 而且一般来说,连那些普通剑士都懂得收敛灵力的方法,谁也不会开着灵力满街跑,这不纯是耗散魔法的浪费行为么?如果谁爆发出如此规模的灵力,只有一个可能,他要发大招了。 是这个星球的超级高手发现了自己这个闯入者了么?他是怎么在这个低魔星球练到这个地步的?这么高的高手,自己根本一招都不可能接下来,被打得粉身碎骨一点儿也不奇怪。 心念一动,枯藤戒指里面的高级回城符捏到了兰迪的手心里,按理说他应该马上捏碎逃跑,但他不甘心啊。 这样的高手应该不至于不问青红皂白就打死自己吧?兰迪赌自己有个交流的时间,一定要看看这个高手长什么样。手里紧握着大剑,兰迪回过身来。 第十二章 公主殿下 兰迪回过身,很是惊奇,视线范围内没有任何对自己有敌意的人,也没有谁要向自己发大招儿。 倒是兰迪紧张的模样吸引了一个过路的小姑娘,回过头来看见兰迪的样子,笑道,“你不在里面表演,怎么跑到外面来了?咦?不对……” 小姑娘似乎发现了什么,感兴趣地走了过来。兰迪终于明白了,这股强大的威压就来自这股小姑娘。可是小姑娘只是一脸的好奇,似乎根本没有攻击自己的意图。 兰迪不好意思地收起大剑,弯腰,右拳捶向左胸行礼,“大夏大陆剑士兰迪,见过前辈。” 这个小姑娘和周围黄皮肤黑头发的人不一样,一头红发,皮肤白皙,鼻子却不是很高,面孔布局一副东方人的模样,似乎是混血儿。 眉眼中和苏美美有几分相似,看上去天真烂漫,也就十四五岁的样子。 可是人不可貌相,有这样的威压的高手,一百岁也可能,人家可能只是会某种养颜秘术。十几岁修炼到这种程度,在兰迪的概念里,完全是不可能的。 兰迪朝她行礼,还自报家门姓名,连大夏大陆什么的都出来了,倒是把小姑娘搞紧张了。左右看了看,见刚才求合影的母女二人已经远去,没人注意到这里,才松了一口气。 小姑娘朝兰迪挤挤眼睛,“你要是不想被捉去切片儿研究,就不要总是这样自报家门。我哪里老得像前辈了?我叫苏可可,今年才十四岁,是南外仙林附中初二的学生。” 看苏可可向自己伸出右手,兰迪单膝跪下,右手轻握住苏可可的手,亲吻了下苏可可的指尖儿。 这是大夏大陆参见贵族女子的标准剑士礼。苏可可如果真的只有十四岁,那这一身强大的魔法肯定是像苏美美那样用天材地宝喂出来的,必须是大贵族无疑,说是这个位面的公主兰迪也信。 普通人会有这么高深的魔法?打死兰迪也不认可。旁边那么多人走来走去,都是没有灵气的麻瓜,哪个有苏可可这样的了? 不过,公主出行,难道没有十个八个骑士护卫么?兰迪左右看了看,嗯,想必是因为公主魔法高得没边儿,这里治安又非常好,大概护卫为了不打扰公主的自由,在远处跟随呢。 兰迪向苏可可行剑士礼,立刻有周围的人围观,有好事的开始拍掌高呼,“在一起!在一起!” 还有小女孩捅捅身边的男朋友,一脸迷醉,“看人家求爱的方式多么新奇,你学着点儿。” 苏可可有点儿尴尬,不过转了转眼珠儿,随即就释然了。 一副大大咧咧,满不在乎的样子,把兰迪拉了起来,小声嘱咐,“这里没人知道我是渴石县主,不必行这个礼的,免得招来围观。” 县主?果然是大贵族出身。大夏大陆也有渴石这个地方的,在大陆中央康居废墟的附近。 兰迪站起来,“公主殿下出行,都没有护卫的么?” 还没等苏可可回答,兰迪身后传来一个油腔滑调的声音,“呦嚯,苏女魔居然有男朋友了,真是意外之喜。我们总算解脱了,我看看是哪个不怕死的敢招惹苏大魔王啊?” 苏可可一跺脚,“哼!谁说一定要从你们三个人中选男朋友了?不过是林伯伯、邵伯伯和吴阿姨一厢情愿罢了。” 苏可可假装熟悉的一手抱住兰迪的胳膊,小声嘀咕,“他们都不知道我的事情,不要跟他们行什么礼。” 其实不用苏可可嘱咐,兰迪看起来憨厚,又不傻。苏可可说过这里没人知道她的身份了,虽然不知道具体缘由,也不可能见个人就行剑士礼的。 苏可可年纪虽然小,但自幼营养全面,发育得很好。这么抱住兰迪的胳膊,兰迪感觉到胳膊上软乎乎的,立刻十分拘谨,借着回身观看的机会,摆脱了苏可可的双手,看向身后。 身后并肩站着三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互相搂脖子抱腰的十分亲密,说话的长得油头粉面,帅得有点儿妖异,看兰迪看过来,上下打量了两下。 “嗯,这体格还行,还够苏魔王折腾几天的。兄弟你保重啊,苏女魔可是个酒鬼,说不定哪天喝醉了,一不小心把你电成烤猪。” 苏可可一叉腰,“林煌上你是不是又欠扁了啊?还想被电一下是吧?我可以满足你。” 林煌上一下子躲到两个兄弟身后,“别,我怕了你了。苏贵妃平身,多叫几声皇上来听。” “哼,不二伯伯也不是好人,给你起这个名字就没安好心。兰迪,这个坏小子叫小林子,是我的同学,他爸爸和我父亲倒是过命的交情。” 兰迪一抱拳,“见过林老弟。” 林煌上见兰迪抱拳,倒是正经地抱拳还礼,“没想到兰兄还是江湖上的朋友,哪天咱们约约,去东南亚一起闯荡闯荡。” 苏可可一下子蹿过去,揪住林煌上的耳朵,“小林子你又想找死了是吧?要不要我告诉熊阿姨你正计划去东南亚冒险啊?” “我再也不敢了苏妹妹,你要想看见我明天还活着,千万别向母上大人告状。” 旁边的另一个男孩子年纪轻轻,一脸的沉稳,仔细打量了下兰迪,似乎明白了什么,“我叫孙霞客,能见到兰兄这样的英雄人物,幸会幸会。” 兰迪冲孙霞客一抱拳,孙霞客躬身还了个礼,朝兰迪眨眨眼睛,“今天就不打扰你们了。哪天有空了,我央求爸爸,领你去一个好地方,一定能让你大展身手。” 这个孙霞客似乎看破了兰迪的身份,却是城府颇深,公主殿下的玩伴看来都不简单啊。 苏可可看向兰迪,“孙霞客是吴梦莎阿姨的儿子,吴阿姨是我爸爸公司的总裁,我们自小一起玩儿大的。” 一指剩下的男孩子,“这位邵无极是我邵学海伯伯的儿子,邵伯伯是我父亲最要好的同学,他忠厚老实,才是我真正的大哥哥。” 邵无极拘谨地向兰迪点点头,露出憨厚的笑容。兰迪对邵无极好感大增,这一看就是性格相似的同类。 林煌上在后面阴阳怪气地,“哪天让邵无极领你去学海叔叔开的会所去逛逛,你就知道他是不是忠厚老实了。 表面越是忠厚,骨子里就越骚,我看兰迪你也是个不老实的,不然能把我苏妹妹泡到手?” 苏可可对小林子的阴阳怪气早已经习惯,朝哥儿三个挥挥手,“你们先回去吧,我和兰迪约了再去里面逛逛,兰迪哥哥,咱们走。” 苏可可又自来熟地抱住兰迪的右胳膊,兰迪不好意思公然地抽出手来,左手跟三个小弟弟挥手告别,回头问,“殿下,你的身份为什么要保密?还有,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啊,是南京国展中心c馆,里面正举行a3国际动漫游戏展,走,我领你进去看看,咱们边走边聊。” 第十三章 十万金币 进漫展是要票的。可是兰迪这身打扮,一看就是里面的表演者。苏可可的红头发在这里很少见,似乎也是为了表演染的或者戴的假发。 看门儿的迟疑了一下,正琢磨着是不是看看苏可可有没有票,苏可可抱着兰迪的胳膊已经大大方方地走进去了。看苏可可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门卫摇摇头,没有再多事。 苏可可调皮地朝兰迪眨眨眼睛,深为能成功地混进来得意。兰迪相信她只有十四岁了,公主殿下不可能缺钱,这种孩童心态,绝对不是能装出来的。 兰迪漫不经心地看着五光十色的漫展,那些表演者的武器都比自己的大剑华丽得多,不过一看就是表演用的假货,似乎没有自己要找的真正的宝物。 苏可可指着一个台上一排穿着暴露,正在扭动跳舞的coser,“兰迪哥哥,你们男生是不是最喜欢看这个?” 兰迪摇摇头,“我同学可能喜欢,我是不看的。我出身湖广的农村,家境贫寒,最近几年一直在学院苦练剑术,可不敢有贵族们的爱好。” “是不敢不是不喜欢是吧?你这个傻子,假话都不会说,你得像邵无极那样,憨厚地说从来不喜欢看才对。” “她们的妆太浓了,我真的不喜欢。要是美美来表演,一定更受欢迎。” 可可一下子抓住了重点,“美美?是不是你们班的漂亮女同学?你老实交代,她是不是你的梦中情人?” “美美是法师专业的,家资巨富,从来都不正眼看我的。我练剑很刻苦,也根本没有那个念头。” “哇,法师?你们那里果然是有魔法的地方么?怪不得你身上有灵力波动呢,你们那个世界是什么样儿的?你是怎么来的?能不能带我去你们的世界看看?” 可可连珠炮般的问题一个接一个,兰迪一时不知道从何说起,反而问了一个一直疑惑的问题,“殿下,你一直这么外放灵力,损失不是太大了么?怎么不收敛起来?” “啊?灵力还能收敛?怎么弄的?快教给我?” 身上的灵力超过剑圣,却不会简单的收敛灵气的法门,兰迪真是大涨见识。当下随口教了几句,“你将灵气逆行一个小周天,在丹田里再转一圈,就不会耗散了。 这么简单的法术都没人教你的么?那你是怎么练得这么厉害的?” “我有一个修仙的堂叔啊。在我十岁的时候回来过一次,很快就走了,和我一共在一起也没呆半小时,什么也没教过我,就是给了我一壶酒。” 苏可可从身后的背包里摸出一个带着复杂花纹的银酒壶,拧开盖子,豪迈地喝了一口,顺手又放了回去。 酒香传到兰迪鼻孔里,兰迪立刻震惊了,这一闻就是顶级的魔法灵液,比黑色药剂还牛很多的玩意,大夏大陆从来没有见过这东西,公主殿下就这么随便喝? 而且……这壶酒能喝四年?应该是个次元存储的法器,可是兰迪却感受不到上面有一点儿灵力波动。 神物自晦,这个酒壶至少是神器。苏可可的堂叔是修仙者,那酒壶甚至可能是更高级的仙器。看来随机传送装置没有失误,也许标定的就是这个酒壶。 不过,要是从这个一派天真的公主殿下手里抢神器,以兰迪的为人,是无论如何下不去手的,看来这次是真的白来了。 可可喝了口酒,满嘴酒气,眼神变得迷离。可是一转眼的功夫就恢复了正常。又问经脉逆行是怎么回事,小周天是怎么回事,丹田是怎么回事,竟然对修炼完全不懂。 兰迪简单地讲解了下,苏可可闭上眼睛,只是几秒钟,身上巨大的灵力威压一下子全部消失了。 兰迪再一次被震惊,已经无话可说。自己打通小周天花了三年时间,还是喝了玉姑给的黑色药剂,才拓展经脉,达到了剑师水准。 就刚才可可喝酒的一瞬间,兰迪粗略判断,那一口酒蕴含的魔力,足以发出一个禁咒,可可不但瞬间吸收,并且经脉似乎都不需要打通,直接就运用自己教的法门成功收敛了灵力。 这只有一个解释,公主殿下是那种传说中的修炼奇才,纯灵之体,和灵力有最强的亲和力。 即使没有神酒的帮助,即使是在这个灵力稀薄的低魔位面,只要掌握了正确的修炼方法,一样可以迅速修炼成功。 兰迪说话都磕巴了,“公、公主殿下,你这和灵力的亲和力是怎么办到的呢?真的有天生灵体?老师说这对人类来说是不可能的,难道你的双亲里有仙人么?” “我的父母都是普通人啊,堂叔还说我父亲没有修仙的资质呢。不过我刚出生一个月,爸爸就用一个仙器背包把我穿越到了这个世界,也许是小时候穿越位面造成的吧?” 从小装在仙器里穿越位面,这个经历果然是无人能效仿,兰迪只能表示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已经发现了宝物在哪里,兰迪对这个漫展再无兴趣。兰迪又下不去手抢可可的宝物酒壶,当下就准备回去了。到这个世界能结识这样一个天真烂漫的公主,倒是个美好的回忆。 可可却对兰迪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刚学会了收敛灵力,也不想看漫展了,拉着兰迪的手,“兰迪哥哥,我和这个世界的人大不相同,身怀灵力的事情除了家人,和谁都没法儿说。 好不容易碰到你这个同类,走,跟我到我家去,好好地多教我点儿法术。我宁可请假,你和我多玩儿几天,要是能领我去你那个世界就更好了。” “可是……我来这里是有任务的,只能呆一天,然后回城券就会自动发动……” 回城券自动发动是来的时候学院强制设置的,防止寻宝者没有时间捏碎回城券滞留异时空,三十年前那个牺牲了的学员的尸体就是这么被传送回去的。 “啊?只有一天啊。”可可露出非常失望的表情。 兰迪不忍心让这个刚结识的朋友失望,可不得不再次打击她,“而且,回城券只有一个,是带不了你走的。” 兰迪正想着安慰安慰可可,他不大了解女生,可是见过美美经常向瑞元撒娇,瑞元总是要各种安慰。 瑞元舌绽莲花,能说得美美高兴,还会送各种小礼物。兰迪嘴比较笨,又不会讨好女人,觉得自己恐怕难以胜任安慰小姑娘的责任,一时心头惴惴。 然而可可大异常人,只是失望了一下,立刻又元气满满了,“有一天总比没有强。而且你能来一次,一定可以再来第二次。 再来的时候,带两个回城券不就得了?事不宜迟,咱们这就走。” 可可回手拉住兰迪的手,转身向外走去。 兰迪一句话堵在嗓子里,没有说出去。再来,除非去德尔菲的巨型传送阵,那要十万金币,对兰迪来说是个天文数字。而且,高级回城券也价格不菲…… 抓着可可温暖的小手,兰迪内心深处的某根弦忽然动了一下,一股无比的豪气突然从心头涌现。十万金币?我一定能搞到的! 第十四章 我们不一样 跟着可可走出漫展,兰迪回头看了半天,疑惑地问,“殿下,你真的没有护卫跟随么?” “这个国家,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而且,一般人也打不过我,我要护卫干什么? 爸爸的公司倒是有几个忠诚的保镖,不过派去保护李叔叔和武婶婶了,我用不到的。” 兰迪也没问李叔叔和武婶婶是谁,“这里这么多的贵族,难道都是没有护卫的?” “啊?他们哪里是贵族了,都是普通老百姓。 我这个贵族身份在这里也是没用的,是在我出生的位面获得的。爸爸在那里是全球帝国的摄政王,我有一个弟弟在那里当皇帝。 我跟你说,我可是爸爸众多子女中的老大呢。十几个弟弟妹妹除了苏隆基是皇帝,剩下的不是王爷就是公主,最差也是公爵,见了我都得行礼,我牛不牛?” 可可在那里自豪,不过看表情一点儿也没有把自己出身皇室放在心上。兰迪也是内心毫无波动,可可既然是公主,兄弟们当然都是大贵族。 让兰迪奇怪的是参加漫展的观众,一个个穿着时尚,表情轻松,脸上都洋溢着幸福,他们居然都不是贵族?这在大夏大陆是不可能的。 兰迪见过的老百姓,一个个都是一脸沧桑,愁眉苦脸,整天为温饱劳作,一旦受了灾,卖儿卖女都是常事。 “这个世界我看科技水平比我们那儿也高不了太多啊,普通百姓都日子过得这么好?那贵族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 “我们国家是没有贵族的,大家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当然有钱人的日子过得要好些,不过我们现在正在推行共同富裕。” 没有贵族?普通人还能和有钱人共同富裕?大夏大陆上可没有过这种事,即使上古辉煌时代,穷人也依旧是穷人。 “我们国家是特例,其他国家有的还是有贵族的,有的是有钱人说了算,我们不一样。这就是我爱呆在这,不愿意回去当公主的原因。 爸爸统治的那个世界不但落后,还阶级分明,我已经习惯了这里自由自在的生活。” 其实苏可可看到的也不是全部的事实。她爸爸在这个世界是有钱的大老板,她的生活当然无忧无虑。不过普通老百姓虽然也有很多烦恼,比兰迪那个世界的穷人日子过得好倒是真的。 兰迪倒是平添了一些担心,“我的那个世界不但比这里落后,而且也是有皇帝和贵族的,你是不是就不想去了啊?” “那不一样啊,那里有魔法啊。” “对对。”兰迪一下子找到了自信,卖力地推销,“那里不但有魔法,还有精灵、半精灵、兽人、半兽人、魔族、蜥蜴人、地精、各种魔兽,对了,还有龙。” 可可的眼睛里果然出现了渴望的光芒,“我太想去那个世界冒险了。兰迪你都有资格穿越到这里,想必是那里的精英,一定能想办法把我带过去的。” “那当然,天下英雄出剑丘嘛。连著名的李省心总督,都是我们曾山长的弟子。” 兰迪还想再吹几句,可可已经领着他来到排成一溜的出租车前面,拉开了车门。兰迪抱着大剑坐了进去,就不再言语。不能在普通人面前泄露公主殿下的身份,兰迪可是个靠谱儿的人。 这也就是在漫展外面,兰迪才没有被司机怀疑携带管制刀具。 兰迪还是头一回坐汽车,大夏大陆,可只有贵族才坐得起的。不过现在自己是剑师了,只要自己努力,还是有机会当上贵族的。而且,兰迪可有着成为圣剑士的理想,那就能飞行了。 汽车转出了国展中心,飞驶在玄武大道上。兰迪好奇地看着平整整洁的国道,路边修剪得整齐的绿植和高楼工厂,并不是太羡慕。 大夏大陆迟早也能达到这个水平,甚至更好,毕竟上古阔过嘛。不过大夏大陆什么时候才能像这里,彻底没有贫困人口呢?兰迪以前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国展中心离苏可可的家帝豪花园不过十分钟的车程,转瞬即至。眼前的别墅,倒是符合可可住的“公主府邸”的样子。就要到了,兰迪忽然有点儿慌。 “殿下,摄政王是不是在里面啊?我可没有准备礼物。” “我爸爸很少住在这里,大部分时间都在那边统治世界。现在连爷爷奶奶都不在,就只有我一个人而已。” “啊?你一个人,都没有仆人的么?”忽然想起来,可可说过,这里是人人平等的,当然不会有什么仆人。 “爸爸那边的首都是君士坦丁堡,爸爸在于斯屈达尔有一块地,在那里建了我家和邵伯伯的王宫、李叔叔的太上皇宫。已经建了四年,前天完工了,爷爷奶奶被请去住两天。 那里还给我留了房间呢,等我放假会去看看的。” 说话间,两人进了院子,一群渡渡鸟立刻围了过来。爷爷奶奶没在家,苏可可一个人跑出去看漫展,这些家伙已经饿了。 苏可可忙活着喂这些笨鸟,兰迪饶有兴趣地看着。这种动物大夏大陆原来也是有的,是一种很可爱的魔兽。不过在人类把猪带到那个岛上去以后,很快就灭绝了,猪非常喜欢吃渡渡鸟的蛋。 眼前的这些渡渡鸟不是魔兽,只是苏可可的宠物而已。能给公主殿下当宠物,应该也比较稀有。兰迪不知道的是,渡渡鸟在这个世界,也只有两家有,还都是苏可可的爸爸带过来的。 苏可可喂完渡渡鸟,把兰迪让进屋内,泡上红茶。拿出手机点了几下,一会儿的功夫,身披黄袍的使者就把丰盛的外卖晚餐送了过来。 兰迪对这一切都感到好奇,这个世界没有魔法,但服务已经做到了这个地步,难怪像公主殿下这样的有钱人都不需要仆人呢。 其实可可家也是特例,其他有钱人还是有专门的服务人员的,不过不叫仆人,叫家政服务。 可可叫的晚餐并不算豪华,不过数量是足够的,她看兰迪这身板儿,也知道是个能吃的。 兰迪还以为公主吃饭会比较讲究,结果可可和兰迪一样,拿着一条鸡腿吃得满嘴是油。 可可的爸爸是摄政王,弟弟是皇帝,却是一点儿架子也没有。对比下,美美家里不过是个富商而已,却讲究得要命,从来不跟兰迪这种穷人一起吃食堂。 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公主,兰迪在可可身边感到分外地轻松。可可生性豪迈,油腻的手抓着银酒壶递给向兰迪,“要不要喝一口?” 这可是神器以上级别的宝贝,就这样递给我?要是瑞元在这里,没准儿抢了就跑了。 兰迪有个虽然贫穷还没文化,但严厉正义的母亲,打劫好人和朋友的念头儿都不会出现,把递过来的酒壶推开了。 “我可不像你是纯灵之体,我要是喝一口,直接醉倒了,明天中午都醒不过来,咱们就什么都聊不了了。” 兰迪剑丘科班毕业,比当初苏可可的爸爸、爷爷这方面专业得多。苏可可的爷爷当年可是喝了一口睡了一天,耽误了不少事。 其实他要是喝一口,即使睡到明天中午强制传送回去,也是赚的,经脉会拓展不少。 不过他已经过了剑师的瓶颈,离中级剑师还远,作为剑士,暂时对魔法能力的需求不是很迫切。 在他心目中,能和可可聊天,比拓宽经脉要重要得多。不知不觉中,这个性格爽朗的红发公主,在兰迪心中已经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 吃过了晚饭,兰迪和可可一起收拾餐盒,扔到了外面的垃圾箱里,兰迪观察了一会儿,已经基本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可惜只有不到一天了。 别墅里温暖如春,可可脱去了风衣和毛衫,上身只穿了一件白衬衫,胸前鼓鼓的。 下身的牛仔裤绷在浑圆的大腿上,趴在了沙发上,双手拄着下巴,仰起小脸,看着挺拔壮硕的兰迪,“兰迪哥哥,你还会什么法术,能不能教给我?” 兰迪有点儿走神儿,感觉屋内忽然安静,醒悟过来,“唔,这个……”,说到法术,兰迪不由尴尬起来。 第十五章 菜刀女魔王 大夏大陆作为高魔位面,即使像剑士这种职业,也是要会一点儿魔法的,否则不是浪费了一身的灵力? 不过,剑士一般要晋级到剑师,才有学魔法的资质。兰迪倒是晋级到剑师了,可是是刚刚晋级的,还没有到剑士工会去认证,并学习相应级别的魔法。 踌躇了半天,兰迪才期期艾艾地表示,自己除了会使用剑芒,其他的魔法都还没有学会。 那也行啊,苏可可兴奋地领着兰迪回到院子里。兰迪先用大剑演示了一下,教了可可调动灵力发出剑芒的法门,把大剑交到可可手里。 可可一身浑厚的灵力,可是肌肉力气并不大,双手抱着大剑非常地费力,也不会什么招式,只是按照兰迪的教导调动灵力抱着大剑横扫了一下。 这下惹祸了,大剑发出耀眼的长长的剑芒,几米外的一棵树被扫倒了,三只好奇地凑过来的渡渡鸟被一劈两半。 就没见过徒弟第一次发剑芒比师傅还厉害好几倍的。而且这样不行啊,虽然威力绝伦,但是其实毫无攻击力啊。不会剑术,敌人哪里会站在那里让你打。 苏可可这条件,即使到了大夏大陆,一看也是个学法系的好苗子,绝不可能去当什么剑士。刚才兰迪踌躇也是因为这个,可可学剑芒根本就没有用嘛。 渡渡鸟是自家偷偷养的,还有好多,死了也就死了。那棵树可是在环境部门有登记的,苏可可一招“大剑伐木”,好几万就没有了。 好在可可的几百万零花钱倒是足够赔的,也不是很在意。 兰迪不知道树的价值,开始教可可怎么控制剑芒的长度,可可在魔法方面的天赋无比强大,三下两下就已经控制得不错了。 这把大剑太不顺手,家里又没有什么兵刃,可可跑进屋,从厨房里拿出了一把菜刀,这个趁手多了。 可可手持菜刀,摆出个架势,抬头一看,渡渡鸟全跑到后院儿去了。在它们眼中,主人有了小林子给起的外号一样的形象,女魔王。 女魔王可可离其他树远远的,调动灵气,菜刀一挥……“咔嚓!” 菜刀的“刀芒”倒是发出去了,可是又出乱子了。菜刀经不住大量魔力的注入,折为两段。 菜刀的属性和兰迪的大剑完全不同,这次“刀芒”又没控制好,花圃的栅栏被削倒一段,一大片花草被理发了。 这次的损失总算没有刚才伐木的损失大,可可终于玩儿够了,拎着半把菜刀回了客厅。兰迪跟在可可身后,心中惴惴,不知道可可学习剑芒失败,会不会生气。 然而可可不但一点儿没生气,还开心了不少。自己不适合当剑士,不用兰迪说也知道。她已经证实了兰迪不是一个仅仅是身上有灵力波动的骗子,是真正的剑术高手。 仅仅从外表行为上看兰迪忠厚老实可是不够的,焉知他不是个表演大师?兰迪口中的大夏大陆,焉知不是他瞎编出来的? 可可性格开朗率性,可一点儿也不粗疏。她把一个刚认识不久的陌生男人带回家,家里还只有她一个人,没有底牌怎么敢?她能被小林子称为女魔王,那是有原因的,她的底牌还没出。 现在兰迪不但教了自己收敛灵力的办法,还把如何发剑芒倾囊相授。听兰迪的意思,这玩意在大夏大陆也是只有在什么非常高级的“剑丘学院”才能学到。 看来兰迪真的是和自己意气相投,没有哪句话是欺骗自己的,可可眼珠儿转了转,露出得意、欣慰的笑容。 兰迪丝毫不知道苏可可在试探自己。他都二十了,看苏可可这个小丫头天真烂漫,贸然就把自己这个陌生人带回家,十分为可可担心。 觉得自己这个剑士有义务保护公主,让公主能永远有颗纯洁赤诚的心,永远相信光。 他是没听说过一句话,美女都会骗人。可可是十足的美女,当然是不缺心机的,不过因为实力强大,平时懒得使用而已。 学剑失败,菜刀功夫也没练成,其他法术兰迪又不会,可可很没形象地往沙发上一靠,“兰迪哥哥,给我讲讲你们大夏大陆的故事吧。” “我出生在湖广省一个叫石兰冲的村子,村里的人不是姓石就是姓兰。村边有条小河叫石兰溪,自小家里种了五十亩水田……” 兰迪开始讲他的故事,原来家里情况还是不错的,六岁的时候,父亲上山被魔兽咬了去世,家里一下子就不行了。 妈妈一个人种不了那么多的地,租出去了大部分,自己自小就体格强健,后来…… 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叫石永,比自己聪明得多,家里也富裕些,自己跟他学着认了些字,后来母亲卖了水田送自己去剑丘学艺,自己在剑丘如何努力……巴拉巴拉。 兰迪即使和好同学邵山,也没讲过这么多。兰迪的声音很有磁性,可可拄着下巴,听得津津有味。她一个生下来就是公主的人,想象不到,兰迪为了能上学,竟然要倾家荡产。 她自己大概因为有灵力的原因,头脑要比同学好得多,轻轻松松就能学得很好,没觉得学习有多么难,也从来没上过什么补习班。 她的同学却有很多痛恨学习的,仿佛是世间最可恨的事情,跟兰迪比,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兰迪的母亲也是一个真正值得尊敬的人。 “我弟弟叫兰祚,长得瘦弱,不过比我聪明得多,应该也去上学的。不过家里的钱都供我了,他现在还在村子里给人打长工。他那个体格……真应该他去上学,我给人当长工的……” 今天是正月十五,月亮渐渐从东方升起来,开始是金黄色的,后来变成了玉盘。银色的月光洒满大地,从客厅的落地玻璃窗照了进来。 看月光明亮,可可跑去拿了个瑜伽垫,放在落地窗前,熄了灯,拉了兰迪过去,两人盘腿坐在窗前。 月光照在两人身上,窗外的树上是除夕的时候爷爷拉的彩灯,一闪一闪的。风轻轻吹过,树梢晃动。红发的小姑娘大眼睛忽闪忽闪地,听着身边的剑士讲异世界的故事。 等兰迪讲到试炼结束,自己最后一个传送,随机传到了可可身边的时候,月亮已经升到了天顶。 第十六章 say you say me 两个人来自不同的异世界,在这个时空相见,一见投缘,又只有半天相聚的时间了,谁也没提睡觉的事情。 可可腿坐麻了,趴在了瑜伽垫儿上,小腿顽皮地弹动,手撑着头,抬头望着窗外,“我给你讲我的故事吧。 我爸爸获得了一个大机缘,最初是从这里穿越到一个异世界的。我妈妈是爸爸的侍女,怀我的时候,爸爸在那个位面的事业才刚刚开始,远征千里,打下了一个小国的首都。 妈妈大着肚子,坐着马车去千里外的地方和爸爸相会。可能是一路劳累,我生下来体质就不大好。 有回我发烧,那里的医疗条件不好,大家都急坏了。那个时候爸爸穿越带东西的仙器还是个背包,妈妈就做主把我放进背包里送到这里来治病。怕病情有反复,我就在这里留下了。 等我再长大点儿,背包装不下,可就回不去了。我一直到十岁,才再次见到妈妈,那个时候爸爸找到了另一种更好的穿越办法……” 相对兰迪,可可十四年的生活按理要简单得的多,不过兰迪有四年时间基本在每天重复地练习使用大剑的技巧,两耳不闻窗外事,可可在学校的生活可就丰富多彩多了。 可可和兰迪一样,讲完自己的故事,又讲起了现在这个位面的种种,不知不觉中,天已经大亮了,两人就在窗前这么呆了一宿。 一宿下来,兰迪正人君子的表现让可可已经充分信任了他。两个人年轻力壮,熬了一个通宵,都没感到困倦,可可拉住兰迪的手,“兰迪哥哥,走,我领你到外面吃早餐去。” 兰迪长这么大,除了母亲,从来就没碰过其他女孩子的手。可可已经不是第一次拉他,他还是有点儿拘谨,找个机会放开了。 别墅里有两辆车,一辆爷爷的卡宴,一辆爸爸的旧奔驰老爷车,但可可年纪不够,兰迪这个黑户没有票,可可这次叫了个专车。 这次车开了将近半小时,到了夫子庙。这里的秦淮小吃不下二百种,两人一路吃了个饱,断断续续吃了两个小时,当然主力是兰迪。 兰迪一辈子也没吃过这么多好吃的,大夏大陆也有类似的地方,不过兰迪一直吃不起罢了。 可可有机会就拉着兰迪自拍,然后给兰迪看两个人的合影。一路都是可可刷手机花钱,兰迪感到很不好意思。 他虽然是剑丘这样的高级学院的优秀毕业生,由于家境贫寒,从来没约过女生。 听那些恋爱过的同学们谈他们约女生的经历,都是要男士花钱的。自己和可可刚认识一天,离恋爱还远,不过这,应该算是约会吧? 从夫子庙回来,已经十点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两个人都觉得时间太短。 看兰迪又背上了留在别墅的大剑,拿出了回城符,准备回去了,可可拦住了他。 “先别急,不是还有三个小时嘛。” 可可把兰迪按在沙发上,“听你讲的故事,你本来是来寻宝的。结果你这个烂好人啊真让人担心,昨晚那么好的机会你都不下手抢我的酒壶,就这么走了你不后悔么?” 兰迪傻笑了下,“我怎么能抢好人的东西,那我不成了强盗了么?我可是正义的剑士。” “好好好,你是好人,好人有好报,你等着啊。” 可可跑到储藏间,一会儿拿了一个空酒瓶回来了。“我那个修仙的堂叔给了爸爸和爷爷二十箱百花蜜酿,不过那些酒爷爷看得紧,是有数儿的,不能送给你。 这空酒瓶就没关系了。我的酒壶里的酒啊,反正是喝不完的。酒壶不能给你,酒呢,离开了酒壶,灵气很快就会散掉。这个酒瓶是专门装百花蜜酿的,我给你倒一瓶。” 看着可可将琥珀色的百花蜜酿倒了满满一瓷瓶给自己,兰迪直眼晕。这可是仙酒,自己全喝了的话,估计魔法能力就没啥障碍了,甚至可以转职为法师。 自己得了一瓶仙酒回去,这价值恐怕超过几十瓶黑色药剂,一定会招来同学们的妒忌的。 看兰迪手里的酒壶瞬间消失,这是装进了枯藤戒指的空间里。可可眨了眨眼睛,“兰迪哥哥,临走你就不送我一件礼物么?” 兰迪尴尬了,自己在落后的大夏大陆都是穷人,全部身家都在身上,哪里有值钱的东西?对方又是个富得一塌糊涂的公主,自己哪里有人家能看上的东西? “兰迪哥哥你不懂女孩子,礼物不一定要很值钱的,重要的是纪念意义。” 兰迪手里其实还是有值钱的东西的,背上的大剑就是。这把大剑虽然不是名剑,却也是大夏军方的制式武器,管代以上军官才佩戴得起的。 兰迪剑术方面的天赋并不是顶级的,只是最刻苦。除了毕业试炼,兰迪参加了三次年末剑术比赛。 一年级末的比赛没有获奖,二年级的时候,长期的努力显现出来,得了冠军,奖品就是这把大剑。 三年级又得了一柄,被他换成钱交学费了。他平时还给高年级的同学陪练打下手,这四年昂贵的学费除了第一年是家里交的,都是自己靠挨揍赚的。 不过可可要这个大剑完全没用啊,兰迪把戒指空间里的东西全倒了出来,堆在客厅的地面,看来看去也没有哪个是适合当礼物的。 九枚银币和六个铜币是兰迪原来全部的身家。五个中级魔晶、三个低级魔晶是试炼刚得的,里面的灵力加起来没有可可一口仙酒的百分之一多。 瑞元送的一打蓝药还有八瓶,就更不值钱,背后背囊里的红瓶兰迪干脆没好意思拿出来。 可可对银币铜币完全无爱,倒是对魔晶和蓝瓶很感兴趣。看着这些只有魔法世界才有的东西,拿起一个魔狼的晶核玩赏了会儿,忽然盯上了兰迪手上的枯藤戒指。 “兰迪哥哥,你不是说过,你身上最贵的是这柄大剑,然后就是这个戒指么?把戒指送我吧。” 第十七章 四年之约(为书友泪痕点点寄相思加更) 在任何一个位面,男人送给女孩子戒指,都代表着特殊的含义。 和可可在一起的这一天时间,是兰迪有生以来最幸福的一天。轻松地聊天,无忧无虑地和红发公主逛街吃小吃,特困生兰迪从来没过过这种生活。 刚才在夫子庙和可可合影的时候,兰迪曾经想过,将来有了钱,一定要买一个附带魔法的红宝石戒指送给可可,才和可可公主的身份相配。 现在,自己和可可的关系到了可以送戒指的地步了么? 而且……“殿下,这个戒指太普通了,是那边所有魔法装饰里最便宜的,只值十金币而已,到处都买得到……” “你个傻瓜,就不会说一句谎话讨人欢喜么?我就是不愿意老听人跟我叫殿下,才在这个位面上学的,你叫我可可就行了。 你啊,是不懂做生意的道理。在你们那个位面便宜的东西,在这里可能很值钱哦。这方面我爸爸可是专家,他就是靠两个位面间的差价发家的。” 兰迪迟疑地从食指退下戒指,交给了可可。他不是不舍得,就是觉得太便宜的戒指配不上可可。 以前为了买这个戒指花了家里全部的现金。现在兰迪已经有本事了,回头把那些魔晶卖了,可以买好几个这种戒指。 可可把枯藤戒指戴在中指上,来回观赏着。兰迪担心可可年纪小不懂戴戒指的规矩,出去被人笑话,连忙提醒,“殿……可可啊,戒指不能随便戴在中指上的……” 可可看了一眼兰迪,生涩地冲他抛了个媚眼,仰起头,小巧的鼻子“哼”了一声,“我乐意,谁也管不着。” 可可第一次朝人抛媚眼,属于菜鸟水平。兰迪看过美美跟瑞元抛媚眼,美艳无双的美美勾引起男人来那才叫得心应手,可可这个傻妞儿这方面可差多了。 然而可可媚眼的攻击力再弱,对兰迪可是专杀。兰迪比中了光明祭祀的“精神冲击”反应还要强烈,脑袋里隆隆作响。忽然推门走了出去,在院子里连续打了三个空翻。 可可看兰迪傻乎乎的样子咯咯直笑,忽然招手,“兰迪哥哥,你不是说这个戒指有储物空间么?我戴上了怎么什么效果都没有?” 额,兰迪一兴奋忘了,赶紧跑回了屋,发动法术,解除自己的灵魂绑定,将戒指的管辖权让了出来。然后又教了可可如何调动灵力,绑定和解除戒指的所有权。 这在大夏大陆不说人尽皆知,至少最低级的修行人士都是懂的,可可却是全然不知。 随着修行者水平的提高,资金的充裕,难免要更换更好的法宝。一个人能绑定的法宝是有限的,要是绑定了不能解除,早年绑定的低级法宝不成了鸡肋? 可可学会了绑定法宝的法术,立刻感受到了戒指的用法。一挥手,茶几上的茶碗茶壶不见了,一下子又回到了原位,玩儿得不亦乐乎。 “哈哈哈,我也有随身空间啦。兰迪哥哥我跟你说,这东西在这个世界可没多少,我以后逛街血拼,终于不担心拎不动了。 咦?这个戒指还能发法术,超级赞啊,这两个法术是干什么的?” 兰迪颇感不好意思,“这个戒指太低级,附带的法术都没什么大用。那个‘枯藤缠绕’能绑住对手,我用它绑过魔狼,一下子就被挣断了。 那个‘萌芽’是种花种草用的,也能缓慢恢复生命力,效果还不如一个红瓶,你的仙酒一滴就能顶好几百个‘萌芽’同时发动……” 可可却一点儿也不嫌法术低级,这毕竟是法术耶,兴冲冲地跑到院子里,没找到对手。到了后院,终于发现了瑟缩在一起的渡渡鸟们。 昨天可可大展神威,一举屠杀了三只渡渡鸟,现在尸体还扔在垃圾箱里没有运走。渡渡鸟们对主人已经不再信任,饿了也不敢跑来要食,都躲了起来。 额,今天可可兴奋地跟兰迪出去逛夫子庙,忘了喂宠物了,赶紧拿了食盆放到渡渡鸟面前。毕竟饿坏了,看主人手里又没拿刀,渡渡鸟们大着胆子,探头探脑地来吃食了。 可可摸了下戒指,指着一只最肥壮的渡渡鸟,“给我绑了它!” 几条枯藤凭空出现,渡渡鸟一下子被绑成了粽子。其他渡渡鸟四散奔逃,乖乖,主人能耐大了,没有刀也能欺负鸟。 可可威风凛凛地拎着渡渡鸟回到前院,“兰迪哥哥,这个世界可没有魔兽,这个藤条足够用了。 你看渡渡鸟被绑得多结实,估计就是狼也挣不脱,老虎嘛,不好说,这下我可有了新武器了,嘿嘿嘿。” 看着被绑得紧紧的渡渡鸟,可可脸上突然浮现出魔鬼般的笑容。 市中心的钟山国际高尔夫别墅里,林煌上的妈妈熊妹坐在一个加宽加固的椅子上,正在监督儿子练武。 小林子都扎了半个小时的马步了,母上大人还没有放手让他走的意思。 “娘啊,现在是和谐社会,你让我练武有什么用啊?我将来要去英国读书的,又不用像你一样负责安保工作……” “少废话,我还不了解你?跟你老子一个德行,将来非得到江湖上到处惹事不可。要是不练一练,跟人打架少了关键零件儿,你林家不就断后了么?” 小林子向旁边伺候夫人给夫人倒水的林不二投去求助的目光,林不二连连摇手,“你看到没有,我就是打不过夫人当牛做马的反面典型,你将来要想在家里说了算,还是好好练吧。” 林煌上绝望地继续练功,忽然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心里涌现出一股不祥的预感,这是谁惦记我呢?准没好事儿,这几天得小心点儿。 小林子不知道,他就是再小心,也难逃一绑。苏女魔有了新玩具,哪会不找人试试的?谁让可可的几个朋友里,他最欠揍呢? 帝豪花园的苏府,可可已经用“萌芽”修复了昨天用“刀芒”切割的花草,伐掉的树靠这个法术修复失败。又拿了个花籽,按到花盆里,看嫩芽迅速破土而出,玩儿得很欢乐。 她的仙酒能量太高,用来浇花花马上就枯死了,这个萌芽正合适,真是太有意思了。 研究明白了枯藤戒指的用法,又到处试了半天,都已经快十二点了。兰迪反而不急着走了,看可可跟自己玩儿得这么快乐,他已经决意呆到最晚,被强制传送回去。 “兰迪哥哥,我跟爸爸和堂叔有过约定,十八岁前会一直在这里读书。十八岁后我就要被送到英国念大学,你再来就找不到我了。 所以四年内你一定要来接我啊,四年后的今天,我到国展中心门口等你。如果你提前来了,这是我的电话号码,你求人用手机打给我。” 兰迪接过字条,充满豪情壮志,“我一定会来的。” 苏可可对钱没什么概念,虽然昨晚听兰迪说过十万金币什么的,也没放在心上,四年时间,兰迪一定能赚到的。倒是对兰迪的安全很担忧。 “听你说,你的剑师级别在大夏大陆还处在底层,混江湖一定很危险,为了保证你能来接我,我送你一件保命的仙器吧。” “啥?仙器?!” 第十八章 牵挂 苏可可的仙器不是那个酒壶么?那玩意又没有攻击力,还能保命? 别人要知道兰迪有一个近乎无限仙酒的酒壶,兰迪肯定会遭到大批贼人的追杀。这玩意皇室都得看着眼热,派大内高手来抢,强制要求进贡都是可能的。 除非兰迪晋级到剑圣,否则拥有这种东西万一被人发现干脆就是要命的。 苏可可笑眯眯地从脖子上解下一个银锁,递给兰迪,“这是我两岁的时候,堂叔第一次到我家,送我的礼物。我收了你的戒指,这是回礼,给,送你了。” 兰迪下意识地接过银锁。这明显是个给小孩子戴的玩意,上面有个凤凰的浮雕,栩栩如生。用灵力探测了一下,发现可可现学现卖,已经解除了对这个仙器的控制权。 等兰迪尝试着绑定这个仙器,立刻脸色大变,连连摇手,“可可,这个礼物太贵重,你这样的女孩子最需要它保命,我不能要。” 绑定的瞬间,兰迪就得到了这个银锁的全部信息,果然是如假包换的仙器。 神器只是能收敛灵力,不发出灵力波动。可是内行一见到你戴着没有灵力波动的玩意,就能猜出可能是神器。 仙器比神器高一档,威力太大,根本就不是人间应该有的玩意。 为了掩盖作为仙器的本质,这个银锁可以伪装成从枯藤戒指那种最低级的法器一直到神器的各种品级。除了真正的仙人,凡人谁也鉴定不出来。 这个银锁不但平时可以自动吸收灵气充实自己,里面封印的仙力浩荡无比,甚至可以发出禁咒级别的闪电术。 当然禁咒发完了,一年内就用不了了。普通的闪电术,连发一个月也不会枯竭。 而且,发射的闪电术的级别也是可以控制的,从低级的电棍级别到禁咒随意调节。 怪不得可可的同学说她是苏女魔呢,又提醒兰迪小心不要被电成烤猪,原来可可有这样一个护身宝贝。 自己要真是坏人,看可可孤身一人住在别墅里,想抢夺她的酒壶或者有别的坏念头儿,估计现在已经是一堆冒着烟的黑灰了,想成为烤猪都是奢望。 现在可可把关乎她自己性命的东西给了自己,兰迪感动得鼻子有点儿发酸。连忙取消了绑定,把银锁塞了回去,“我武艺不错的。你没学过法术,就靠这东西保命,还是你拿着好。” “兰迪哥哥,你也看到了,这里是低魔世界,这个国家是最安全的国家,我还有爸爸保护,在这里很安全的。 我们这里,只有极少数天分极高的人,才能靠稀薄的灵气修炼,由于他们素质高得没谱,有一个是一个,都是超级高手。 前年有个叫梅先生的仙人来看望我爸爸,说过,这种人,几亿人里面才出一个,全世界也没几个,互相都是认识的。 原来就算有坏人,也被梅先生他们联手打跑了。那些仙人哪里会跟我这个小孩子过不去?他们真的要打我,我有这个银锁也没用的。 我需要防备的就是普通的坏人而已,你给我的戒指已经足够用了。我以前电过好几个地痞流氓,因为威力太大,警察叔叔都开始怀疑我非法持有警用电棍了。 所以啊,那个枯藤缠绕最合我用了。你那边法治不健全,你要是被魔兽咬死了,四年后我等不到你,该多伤心啊。” 一只白头翁飞到可可家的院子里,叽叽喳喳地叫着,似乎在同意可可的说法儿。 兰迪想起被魔兽咬死的父亲,脸上露出悲哀的神色,接过可可又塞回来的银锁,点点头,“行,我暂时收下了,算借的。而且要在短时间内搞到十万金币,这东西也能帮上忙。 我一定会如约来接你的,到时候还给你就是了。” 离一点钟还有二十分钟了,兰迪开始收拾家伙事儿。他的戒指给了可可,没有了储物空间,银币铜币啊、魔晶核啊、可可给的一瓶酒啊都装进了背囊。 八瓶蓝药装不进去了,可可找了个牛仔包把蓝药装了进去,让兰迪右肩斜挎着,又仰起头,仔细地把银锁套在兰迪的脖子上。 可可一头红发,蹭得兰迪鼻子有点儿发痒,兰迪一低头,这个角度又看到了不该看的地方,浑身立刻一紧。 可可感受到了兰迪的紧张,这次却没有嘲笑兰迪“傻样儿”之类的话,只是有点儿哀伤的口气,“时间为什么过得这么快啊。” 兰迪全副装备坐在沙发上,大剑斜靠在旁边,随时准备出发。 一看时间还有十分钟,两人一时无话可说。可可打开了音响,音乐从里面流淌出来,可可走过去,抓住兰迪的左胳膊,靠在兰迪的肩膀上。 兰迪感受着靠在胳膊上的柔软,红发垂在自己的肩膀上,这次没有往回缩,两人并肩看着墙上挂钟的秒针一圈一圈地转,可可小声跟着音响里的歌儿唱。 音响里放的不是汉语,兰迪听不大懂,不过哀伤的情绪感受到了。 “oh,mylove,mydarling. i’vehungeredforyourtouch. along,longlytime. andtimegoesbysoslowly. andtimecandosomuch. areyoustillmine……” 美美偶尔会给大家秀几句她懂的五国方言,喜欢跟瑞元叫什么“darling”之类的,兰迪听出来了,这是个爱情歌曲。 可可跟自己结识时间太短,两人应该还算不上情侣。可可不好意思说什么情话,用外语唱情歌已经是极限了。 兰迪顿时觉得肩上压上了很重的担子,除了母亲和弟弟,头一次有了别的牵挂。 眼看还有两分钟,可可突然跳了起来,一下子关了音响,跑去照镜子,还拿出小剪子修剪了下红发。等回来的时候,似乎已经从哀伤的情绪里摆脱出来,恢复了元气。 “兰迪哥哥,不要伤心,四年而已,你一定能成功的来接我的。” 可可挥起右拳,“努力吧,我相信你,干巴爹!” 这最后一句似乎是大夏大陆东边岛上半兽人的土语啊,兰迪站起身来,把大剑挂在背上,向可可微笑了一下,学着可可挥舞了一下左拳,“干巴爹!” 眼看秒针和分针即将重合,可可突然扑上去,把一绺头发塞进兰迪手里,又在兰迪的脸颊上亲了一下,迅速退了回去。 兰迪一愣,手摸在脸颊上,一时呆住了。右手心的传送符自动破裂,白光闪起,兰迪身体渐渐虚化,嗖的一下消失了。 刚刚还信心满满的可可突然带了哭腔,“兰迪,你一定要回来啊!” 第十九章 说谎 随着兰迪的离去,窗外那只白头翁忽然从枝头掉了下来,快到地面又飞了起来,眨眨眼睛,看看周围,有点儿蒙,不知道自己怎么飞到这里来了。 两千五百米外,钟山藏经楼前的长椅上,坐着一男一女。男的看上去三十多岁,身穿运动服,却是一身儒雅的气质,正是可可提到过的梅先生,此刻刚刚从沉思中睁开眼睛。 旁边的美女看上去二十岁都不到,穿着一身唐装,清丽脱俗,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 梅先生分出神魂附身白头翁侦查,美女已经在旁边等了好半天。见梅先生睁眼,推推他的后背,打了个哈欠,“怎么样?是哪儿来的妖魔鬼怪,用不用你出手?” 梅先生摇摇头,“唉,看了一场小情侣令人感动的生别离。” “快给我讲讲。”说起这个她可就不困了。 “算了,偷窥人家隐私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儿。”梅先生拿出手机,拨了一个位数很奇怪的号,居然拨通了。 “喂,陈领导啊,苏家小丫头的事情解决了,不用你们操心了,那个偶然闯进来的穿越者已经回去了。 我就说嘛,我们地球护卫组织在太阳系边缘设置的保护膜哪有那么脆弱,那可是能防四级以下文明的窥伺,保护咱们文明的成长的。 发生这种事纯属偶然,原来是一场超新星爆发引起的意外。 为了调查他的来历,我特意发动了时光回溯,这耗能可大了,领导你得给我们组织多分配点儿天材地宝资源啊。” 对面的声音十分响亮,连旁边的美女都听到了,“去去去,我们的份额可是给足了的,你先去米帝那边把他们拖欠的要来了再说。” “我跟你说陈领导,你们多出点儿可不亏,我这回可给你们带来一个好消息。 苏丫头手里的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已经被刚才的穿越者带走了,祸害外星人去了,就是把天炸塌了也不关咱们事了。你们负责监控苏丫头的龙组的人可以撤了,这资源不就省下了? 还有啊,我们可得加强那个保护膜,避免类似事件发生,要求点儿拨款不过分吧?” 两个人又在电话里打了一阵嘴仗,也不知道最后梅先生要到资源没有。 关了手机,梅先生站起来,伸了个懒腰,“牡丹,既然咱们到这儿了,我领你去太平南路的苏氏珠宝国际买个正经唐朝的簪子,让你回忆下过去,想好封印什么法术了么?” “我要十级美颜滤镜。” “你还要美颜?让别的美女怎么活?” 梅先生背着手,叹了口气,“那个傻小子四年后很可能再来。他们离别时候那个样子啊,真让人不忍。算了,我加强保护膜的时候给他们开个后门,下不为例。” 两人唠唠叨叨,渐渐远去。 ………… 大夏大陆,剑丘学院,剑丘下,剑湖边。 时间眼看就到下午一点了,千人石上已经坐满了学员,毕业典礼马上就要开始了,兰迪还没回来。 在湖边等了一天一宿的邵山心情非常沉重。兰迪是一定能回来的,就怕回来的是一具尸体。 一百四十多岁的曾山长在蒋千里副院长的搀扶下已经到了现场,就等一点整典礼开始,白光一闪,兰迪终于出现在了台上。 邵山终于松了一口气,兰迪是站着回来的,还活着。 不过兰迪在那儿站了半天没说话,手捂着腮帮子,一脸痴呆的样子,还带着诡异的笑容。不会是中了什么奇毒,或者精神失常了吧? 邵山英俊潇洒,二十多了,可是一直专注事业,现在也没有找女朋友,所以对兰迪中的这种叫“爱情”的奇毒是没什么深刻了解的。 显然兰迪对这种毒药还有些抗性,终于醒悟了过来,把手里的什么红色的东西塞进背囊,向大家挥挥手。 “对不起,我回来晚了,让大家担心了。我得到了一个中级法宝,可以瞬发闪电术,并且佩戴的要求非常低,连剑士都可以装备,还是很运气的。” 看兰迪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台下的学员们忍不住要嘘他。人家不是神器就是圣器,最差的也是大师级的。你得个中级法器就乐成这样,还用了这么长时间,不应该感到羞愧么? 实际上中级法宝就不错了,已经超过了随机传送得宝的平均水平,没有几百金币下不来。以兰迪的家底,是万万买不起的。 这是兰迪临回来时想好的瞎话。自己这次幸运爆棚,得了两件仙级物品,在大夏大陆独占鳌头,这可是招人嫉恨的。 仙酒是一定不能拿出来的,暴露了就得被追杀。这个银锁可以伪装,自己现在是剑师,得到高一级的法宝算幸运,却也不至于让人起抢夺的念头儿。 为了把戏做足,兰迪嘚瑟地一摸银锁,一道闪电击在远处山上的一棵树上,闪电中还有个微弱的凤凰虚影。 然而兰迪法术方面是菜鸟,过高地估计了中级闪电术的威力,选的树过于粗大,居然没劈倒。 法师专业的同学们发出一阵哄笑,美美摸了摸自己的圣级法杖,撇了撇嘴。 兰迪一副恼羞成怒的样子,又来了一发,大树终于倒了。 这里满山满谷都是大树,不像可可家那里伐倒要罚款。兰迪伐倒了大树,举起双手,一副得意的样子。然而预料中的欢呼没有来,只有邵山和玉姑带头,响起了几声稀疏的掌声。 看兰迪有点儿沮丧,邵山跳上台去拍拍他的肩膀,“恭喜你,作为剑士能发闪电术,已经很牛了。到了江湖上,一旦发生战斗,会占据很大的优势。 我们前面三个比较幸运,得了好东西,大家胃口才被吊高的。等过后我会讲给你听,快给大家讲讲得宝的经过吧。” 兰迪平时从来没有编过瞎话,这次为了保命说谎,大家都立刻相信了。兰迪心里不由涌起一股内疚,下面的就都是真话了。 “这宝物是属于当地一位公主的,我不忍心下手抢夺公主的宝物,跟她如实坦白了探宝的目的。 陪她逛了一天的街,说了半宿的话,取得了她的信任,最后用枯藤戒指换了这件宝物。” 兰迪这个傻子居然跟人坦白目的?同学们都会心一笑,这果然是兰迪能干出的事情。 这个平时拙嘴笨腮的剑士居然要陪人说半宿的话,而且,逛街?这可是男生最烦恼的事情。兰迪这真是不容易啊,对他来说,可能拿大剑砍半天更容易吧? 众人都纷纷对兰迪表示同情,至于拿枯藤戒指换中级法宝这种便宜,对方既然是公主,想必不会在乎的。 大夏大陆的公主哪个不是圣级法宝戴满身?会在乎区区一个中级法宝?多半是看兰迪可怜赏给他的。 那个枯藤戒指啊,人家公主可能回头随手就扔了,也就兰迪这个穷人当个宝,用了四年。 同学们并不知道,那个兰迪口中的红发公主,已经将枯藤戒指戴在了中指上,此刻正紧紧攥着戒指,泪如泉涌。 第二十章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兰迪平安归来,这就是好事。四个优胜者都有了不错的收获,这次的毕业试炼圆满成功。 学院的鉴定师过来看了看兰迪的银锁,在玉简里录了影,记录了兰迪说的得宝过程,就算完了。 以后这个混在玉简四百多条记录里的“毕业试炼中级法宝获得过程”,能不能在图书馆里被人哪怕阅读一次,都是很可疑的事。 接下来就是蒋千里副院长宣布毕业仪式开始,由曾山长讲话。 下面立刻响起了暴风雨般的掌声。本来应该叫曾院长的,不过曾山长是老一辈的人,愿意用过去的叫法儿,大家就都哄着他,随他的意。 法师专业的系主任,美美的老师,大法师李文涛亲自设置好了扩音魔法,将曾山长搀到了座位上。 曾山长今天穿戴非常正式,一身后夏王朝侯爵的正装,戴上了许久不带的朝珠,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让大家有种不祥的预感。 老人家双手扶在桌子上,白胡子都在颤抖,不过发出的声音依旧中气十足,毕竟人家是圣级阵法师。 “同学们,自我创立了剑丘学院以来,这里已经走出了四十多届毕业生,个个都是国家的栋梁,这是老朽平生最得意的事。 然而咱们大夏的时局,这些年来江河日下。老朽培养出的八千子弟,依旧没有挽救朝廷的颓局,可叹啊可叹。” 周围的老师们噤若寒蝉,没有一个敢鼓掌的,这可是公然非议朝政。曾山长为朝廷立下过汗马功劳,位列圣级,如今都已经一百四十多岁了,风烛残年,无论说什么,也没人收拾他。 在座的老师们可都是前程远大,要是不小心附和了一句,将来被人举报了,就可能是抄家灭门的祸事。 “人老啦,身体日衰,最近我已经感受到了光明神的召唤,你们可能是我教的最后一届学生了,也是人才水平最高的一届,我寄予厚望啊。” 这个时候旁边的蒋副院长插言了,“山长,您可是圣级,再活个一百岁是没问题的。” 蒋千里这不是拍马屁。这个世界的普通人寿命也就是六七十岁,但一旦晋级圣级,寿命会得到极大的提高。 后夏王朝的寿命记录是一位叫李庆元的老人,活了二百五十六岁,是位中医圣手。 据魔族的大贤者阿尔伯特分析,这位医圣达到了人类寿命的极限。人类寿命据说受基因的制约,只能用八位二进制存储,最长寿者死于数据溢出。 当然也有极少数修炼者后天返先天,解开基因锁,获得更长的寿命,那已经不属于人类的范畴,另有一个称呼“仙”。 曾山长在六十岁的时候就达到了圣级,当即卸下了直隶总督的担子,回乡隐居四十年。一百岁的时候静极思动,创立了剑丘学院。 兰迪曾跟苏可可说过什么“天下英雄出剑丘”的话,并不是吹牛。曾山长桃李满天下,八千弟子个个有出息,大家都是真心希望这个老人健康长寿的。 听了蒋千里的安慰,曾山长摇摇手,“我自己的事情自己清楚。早年打仗的时候杀戮过甚,大损阳寿,他们给我起外号叫‘曾剃头’我会不知道? 能活到六十岁我就该满足了,如今多浪费了这么多粮食,于国无补,深感惭愧。” 台下一片寂静,山长的外号除了他自己,谁敢说出来?难道要鼓掌称赞外号起得好么? “自大灾变以来,一千年黑暗时代过去,本朝奋发鹰扬,一统天下,恢复了除了黑暗大陆和澳洲以外所有的大夏疆土,本来大夏复兴有望的。 之所以到了今天这个地步,跟本朝没有沿用大唐和大夏的选帝侯制度很有关系。 太祖把广阔的土地分封给孛儿只斤氏的皇族,四百年过去,那些当年被大夏征服的魔族啊、精灵啊、矮人啊、兽人啊这些藩国都不再服管。 堂堂中央王朝,海战竟然输给了半兽人藩属,李省心无能啊!” 说到后夏这件窝心事,老爷子须发皆张,强烈地咳了起来。 蒋千里连忙给老爷子捶背,小声提醒,“山长慎言啊。” 老爷子骂自己的学生什么事都没有,公开指责朝廷的分封制度,还公然提到孛儿只斤这个皇族姓氏,可能遭来大祸。 老爷子一拍桌子,“我都这个年纪,风一吹就要倒。不用他们来抓,也活不了几天了。 老朽的话句句都是为了大夏的江山,我谨慎了一辈子,这个时候要不把话说出来,难道要带到棺材里去吗?” 老爷子一口一个大夏,还是愿意尊重朝廷的。朝廷虽然自称大夏的正宗嫡传,但也没有把邵氏请回去当皇帝,民间私下里都是叫后夏的。 “你们这一届学生人才济济,我把复兴大夏的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 我老了,看不到你们建功立业的时候了,只希望大夏重新恢复荣光的那一天,你们到坟前告诉我一声,我就满意了。” 在大家的提心吊胆中,老头子终于完成了简短的讲话,老师们都生怕老爷子再说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东西来。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老爷子一辈子忠诚谨慎,今天突然性情大变,什么都敢说,恐怕真的要玄。 瑞元、玉姑这些朝廷眼中的不安定人士则是欢欣鼓舞,拼命地给山长鼓掌。 下面就是给学生颁发毕业证书。瑞元这一组的优等生站到了第一排,由山长亲自鼓励,做个样子,其余的就由年轻力壮的蒋千里代行了。 结果本来例行公事的玩意,山长又整出了幺蛾子。 瑞元意气风发地第一个接受毕业证书,曾山长拉着他的手,居然还要发表点儿感言。 “瑞元啊,你是我的关门弟子。除了李省心,你从我这学到的东西是最多的。 不过小李学了我的本事,也学了我早年的谨慎,他这辈子没啥出息,也就那样儿了,干不了大事,就是个裱糊匠的命。” 众人都是轻轻叹息,这话也就曾山长能说。李省心权倾朝野,现在贵为文华殿大学士,一等肃毅伯,两广总督。在曾山长嘴里的评价居然是“没啥大出息”,别人还怎么活? “你不一样,我活了这么大年纪,总算能看出你胸怀大志。前途不可限量,不可限量啊。所以啊,除了这个毕业证书,今天我还要传你我这几十年心血之所集。” 一伸手,一个玉简出现在了曾山长手里。 第二十一章 剑丘大阵 曾山长把毕业证书和玉简一起交到瑞元手里,拍怕他的肩膀。 “我对你的评价很高,你不要骄傲。阵法的精髓,要在战场上才能真正掌握。你没经过战阵的磨练,现在能真正指挥好的,不过一个营而已。 当然刚毕业就能指挥一个营,已经超过你绝大多数的师兄了。毕业后要继续锻炼自己,争取在阵法上不断进步。 这玉简里,是我专门为复兴大夏研究出来的新阵法,暂时命名为剑丘大阵。 以前的阵法,即使玄武阵,能布个万人大阵就顶天了。 这个阵法是我晋级到圣级阵法师以后,精研了八十年的玩意。不受人数的限制,六十万、八十万人都能布阵,乃是可以纵横天下的东西。” 圣级阵法师自创阵法是常有的事,但能布八十万人的大阵,这简直是前无古人。曾山长研究这个是要干什么?除了造反,干什么需要有六十万、八十万人的会战? “这个阵法,有可能学会的目前只有李省心和你两个人。 李省心都眼看七十了,又没有晋级圣级,已经和我一样时日无多,我只能把它传给你。你手里有五行旗,更能为这个大阵添加威力。 所以你毕业后一定要继续更上一层楼,争取至少追上你李师兄,成为大师级的阵法师,学会这个阵法,我的后继就有人了。” 瑞元单膝跪倒,“承蒙恩师寄予厚望,弟子定当不负所托,努力精进。即使弟子资质有限,学不会这个阵法,也一定不会敝帚自珍。 以后谁是我的同志,我都会择其有缘者,将阵法相授。天下英才甚多,恩师的心血一定能传承下去的。” 曾山长浑浊的老眼突然转了转,露出精光。自己这个弟子拉拢人心方面,可是超过了自己啊。 自己传授阵法,只是出于传承考虑。他能利用这个阵法,在这个公众场合说出这番话来,以后有实力、想进步的阵法师还不争相投奔他?后生可畏啊。 罢罢罢,自己时日无多,不如再助他一臂之力。 曾山长看向众人,“你们可以到处传扬,就说我说的,瑞元是我的传人。以后他要有为难之处,我的八千弟子,求到哪个,希望能看在老朽的面子上帮帮他。” 这个面子可大了。剑丘八千子弟,得有七千多在朝廷担当重任,大部分都在各省督抚下面编练新军,像李省心这样的,干脆直接就是封疆大吏。 瑞元要是造反,振臂一呼,那结果,不敢想,不敢想啊。 瑞元这下子双膝跪倒,给曾山长磕了个头,“多谢恩师栽培。” 其实瑞元对老师的嘱托心里颇不以为然。老师就是过于耿直了,只是一心想着阵法。这玩意到了自己手里,招揽部下的功能才是主要的。 瑞元毕业后根本就不想再钻研什么阵法了,那个什么剑丘大阵估计是学不会了。 借助学院的关系,联络江湖义士,取得贵族、富商、藩国势力的支持才是需要投入精力的。 老师倒是阵法圣级宗师,但只是会打仗。当年剿灭了异教徒造反后,居然主动裁军。朝廷看他老实,答应的剿灭匪徒后王爵赏之的话吞了回去,只给了个侯爵。 我要是老师,早就勾结藩国,提兵打到大都去了,还能老老实实隐退? 那些皇帝、亲王、公爵们,哪个是阵法宗师了?还不是尸位素餐,指挥千军万马?只要有了权势,多大本事的阵法师招不来?让他们用这个阵法给我打工倒是可以。 不过这次老师临老居然奋发了,动用他的影响力给我造势。将来干大事,除了贵族、富商、藩国势力,自己又多了众多师兄们的助力,这个头磕得可是值得。 心满意足的曾山长,要是知道这个得意弟子现在心里就打着勾结藩国的算盘,估计马上就得把他逐出门墙。 瑞元在众多同学的羡慕中退下去了,曾山长的目光看向站在第二位的苏美美。 “美美啊,你所从事的职业咱们大夏是弱项,那些不服王化的精灵啊、魔族啊,这方面天赋能力都比咱们强,更别说龙族了。 除了矮人和兽人,连南方沼泽的蜥蜴人法师都比咱们多,嘿嘿,蜥蜴人算人么?” 这个涉及到政治正确的话题美美没敢接口。本来在上古时代,这个大陆的人都是差不多的,最多是肤色、发色有差异。大唐一统全球,人口流动增加,更是差别越来越小。 然而大灾变后,各地的人类为了适应变异的环境,好多都发生了变异。后夏的游牧民族靠武力统一大夏大陆,开始的时候,对这些变异人很是歧视,看成和魔兽差不多的四等人。 然而人家脑筋不差的,为了适应环境的变异更是有突出的优势。后夏在藩国的统治只持续了八十年,那些变异种族就纷纷崛起,虽然表面上还承认大都是天下中心,已经不再纳贡了。 后夏皇族为了维持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局面,又在核心领地采取了愚民政策。现在那些名义上的藩国反而实力上反超,欺负到宗主国头上来了。 老派的大夏至上主义者如曾山长,一直对此耿耿于怀。实际上现在连朝廷都被迫承认各种族平等,都是人类的一部分,歧视变异人被认为是政治不正确。 美美一直以懂五种藩国方言为荣,怎么会附和曾山长的种族主义观点?心里还对这个老顽固的不合时宜多有看不起。 现在啊,人家精灵族才是日不落帝国,高卢和米兰才是艺术的中心,人家还看不起咱们,认为咱们愚昧落后呢。 不过美美表面上一直是非常懂礼貌的好孩子,曾山长哪里知道她心里在鄙视自己? 老爷子慈祥地看着美美,“你是难得的魔法苗子,家里又供得起这种靡费的职业。希望你能更进一步,让咱们正经的人族也出一个圣级魔法师。 这几年你的成绩不错,刚毕业就晋级到了法师。不过我看你靠天赋和资源多了点儿,刻苦努力方面少了点儿。 法师也是要经过战斗才能进步的,我这里有个偶然得到的上古神器,能对你将来的进步有所帮助,就送给你了。” 美美最讨厌老年人的说教了,硬着头皮就等着山长发完证书赶紧下去。 一听说老家伙居然要送给自己神器当礼物,立刻笑得像一朵花儿一样,来了个老年人最喜欢的老式万福礼,“谢谢曾爷爷。” 第二十二章 邵氏祖训(为书友珠曼罗沙加更) 这次的毕业典礼,山长居然给试炼优胜者发礼物,以前可没有这个节目。 瑞元是你的亲学生也就罢了,看这个架势四个人都有。你早说啊,早说我们拼命也不回来,一定争这个第一啊。 旁观的下届学生都是摇头叹息。看老爷子风烛残年的样子,估计是觉着自己不行了,宝物留着也没啥用,开始散财了,明年我们毕业估计就赶不上了。 在众人嫉妒的眼神中,曾山长手里出现了一个造型非常现代前卫的头盔。 “这是从上古遗迹中挖掘出来的元宇宙试炼模拟器,产自大夏晚期,大灾变快到来的时代,名字叫做魔兽位面。 戴上它,可以进入各种难度的试炼副本,进行非常拟真的实战练习。有了这东西,你安全地呆在家里,就可以快速增加战斗经验,迅速晋级。” 曾山长仰头叹息,“上古时代真是我人族的黄金时代啊,在没有预知大灾变和灵气复苏的时候,就能造出这样的神器。 这个神器的无线充电部分已经老化损坏了,现在的科技修复不了。我特意请了大师级的炼金术士改装成了魔晶驱动,也只有美美你家有这个经济实力使用这玩意,希望你善用之。” 美美下意识地撇撇嘴,随即改成了笑脸,“谢谢山长的恩赐。” 美美抱着头盔和毕业证下去了,一回座位,头盔立刻被收进了储物空间,她是不打算碰了。 苏氏是前朝选帝侯,美美的老祖宗可是在当着皇帝没到期的时候,就主动退位,将帝位让给了邵氏选帝侯,带着家人跑到山里隐居的。 当时没人理解,然而不久后大灾变发生,苏家在深山里,居然完整地保存了下来,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苏氏末代皇帝并不知道大灾变即将发生,隐居另有原因,这纯是幸运。但苏家因此完整地保存了大量上古时代的资料,这也是苏家后人现在还是超级富豪的原因。 苏美美读过大量上古文献资料,知道这种头盔在研发的时候,可是给当时的宅男们玩游戏用的。 男生痴迷游戏,不免冷落了女生,因此这玩意被称为女人的天敌。 苏美美最大的兴趣是把自己打扮得美美的、香喷喷的,出头露面,在酒会、舞会上穿梭,秀她的五国外语,接受男人的恭维和女人羡慕的目光。 绝没有兴趣宅在家里,天天在虚幻的世界里和魔兽搏斗。即使这能让她晋级圣级,也没有兴趣。 女人宝贵的时间就这么二三十年,一定要尽情享受。要是年轻的时候一直奋战,就算像曾山长一样六十岁成圣又有什么用? 想象自己在年轻的时候没有风光到,天天挨累,到老迈的状态下反而能再活八十年,那简直是受罪。 美美的目标是嫁给纵横天下的英雄,享受英雄带给自己的荣光,而不是靠自己努力成为女英雄。 她这一点和瑞元一样,有了剑丘学院毕业这个金字招牌已经够用了。瑞元是用这个招牌作为敲门砖,实现野心,美美是用来钓个金龟婿。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她和瑞元确实般配。 她毕业后可不打算继续在魔法方面辛苦地继续进修了。以苏家的实力,圣级雇不来,雇个魔法大师当跟班儿的跟玩儿似的,自己为啥要亲自修炼? 这玩意一定得想办法送出去。要是留在自己手里,不小心被瑞元看上了,非要在元宇宙里修炼阵法,向圣级阵法师努力,对自己来说,绝对是个悲剧。 当然美美的担心是多余的,瑞元野心勃勃,对掌握人心才是成功的核心很清楚,根本不会为了修炼放弃理想,沉迷游戏。 可怜一身正气的曾山长,还在满意他的头两件宝物都有了合适的传人。不知道都被接受者心中弃如敝履,否则可能马上就得气死在台上。 曾山长的目光看向站在第三位的邵山。年轻的邵山剑眉星目,气度沉稳,一看就是不可多得的青年才俊。然而邵山的目光平和,温润如玉,里面看不出丝毫的野心。 “邵山啊,你的才气是众所周知的,然而我却看不透你。邵氏是前朝选帝侯,你却没有任何想要夺回帝位的举动和意图,难道是为了避免朝廷对邵家的猜忌么? 朝廷因为继承了大夏的国号,为了收取民心,对邵氏和苏氏都是不错的,并没有刻意打压。 苏氏是光明神使的后代,家资豪富,影响力太大,因此韬光养晦,一心经商,不涉及政坛,还可以理解。 邵氏现在并无太大的影响力,不会引起猜忌的。你身负如此才具,就没有为大夏的复兴贡献一份力量的想法儿么? 我很好奇,你的志向究竟是什么?” 邵山抱拳躬身,“先祖邵树德曾经有言,‘我曾经有个理想,让孩童长得健壮,让妇人免遭凌辱,让老人能得善终。我想登高望远,看到的是万家灯火,我想游览山河,看到的是田园牧歌’。 邵氏祖训,某无时或忘。” 曾山长双手鼓掌,“当年苏氏、邵氏协助李氏,一统寰宇,立大唐、大夏千年之基,名标青史,曾某也是十分敬仰的。邵公有后如此,当可欣慰。 今时局动荡,邵山你就没有复兴大夏,重新执掌天下,实现先祖志愿,恢复大夏上古时代繁荣的想法儿么?” 邵山摇摇头,“大夏末年,资本横行,天上布满防止人民造反的观测卫星。大夏的繁荣,得益的是资本巨商,老百姓被压榨甚苦,民心思变。即使没有大灾变的发生,大夏朝也时日无多。 若是复兴大夏,只为了恢复我邵氏一家一姓的荣光,无益百姓,某不为也。某的志向,是寻找让天下百姓不再被剥削压迫,都能幸福的方法。” “那你找到了么?” “还没有,但我愿为之奋斗终生。” “好!佩服佩服,这是圣人之志啊,曾某远远不如。既然如此,我这第三件宝物,或者正好可以给你帮助。” 第二十三章 我就是单纯地想发个财 曾山长手里抚摸着一卷羊皮纸,感叹了一会儿,连同毕业证书交给了邵山。 “这份藏宝图并不是古物,是二十年前,剑圣于承惠来拜访我的时候送给我的,乃是他亲手所绘。 据上古传言,光明神使协助大唐一统天下,亲手制定了选帝侯制度后,佑护了大唐一百年。在归隐前,给子孙留下了两道锦囊。 说是在天下有变,无法解决的时候,打开锦囊,或者能找到办法。 第一道锦囊已经被你邵氏先祖打开了。那是大唐末年,乡民之乱,商人和资本势力追随开国定远郡王关开闰的后人关乡民造反,关乡民自称大护国公,李氏大唐嫡系灭亡。 你邵氏出了个中兴之主,驱逐了关氏逆贼,率大夏军迅速重新一统天下,重新恢复了邵氏和苏氏轮流执政的选帝侯制度。因邵氏功劳卓著,群臣共议,中兴后改国号为大夏。 邵文叔虽然出手平定了叛乱,但当时祸乱的根基并未解决。他亲自去里海的小岛上,拜祭光明神使遗迹,打开了第一道锦囊。” 曾山长讲的这段历史在座的学生们都很熟悉,并不是因为大家都是上古历史专家,而是得益于评书先生们的传播。 邵文叔中兴,三棒定江山,一年复国,大唐变大夏的故事充满了传奇,被到处传唱。 邵文叔被后世的说书人起了个“邵三棒”的外号,这位中兴皇帝在传说中,已成了神仙一样的人物。 光明神使第一道锦囊里写的什么别人不知道,邵三棒看完之后,作出了个惊人的决定。 不但赦免了关氏家族,还将支持造反的富商、工厂主们全部赦免,组建了以商人资本家代表组成的下议院,任命关乡民的儿子为议长,允许商人和工厂主参与国家政治。 贵族们大多反对,但邵三棒借助光明神使的名义,加上自己的个人威望强行推行了这个重大的改制。 “光明神使第一道锦囊的效果众所周知,砥定了大夏六百年江山。 邵山你既然觉得现在又到了需要改变的时候,光明神使的第二个锦囊没准儿能指引你,这个藏宝图就是通向里海中光明神使遗迹的地图。” “山长,既然于剑圣能画出这个地图,他一定是去找过了,没有把第二个锦囊拿出来么?” “大灾变后,那里现在已经彻底荒废了,一路上的魔兽什么的,并不能阻挡剑圣的脚步。但到了最后一道关口,他却发现,光明神使当年设置了取得锦囊的条件。 只有苏、邵、李三家选帝侯的嫡系子孙才有资格拿到锦囊。慑于光明神使的威名,于剑圣未敢轻动,空手而归。你是嫡传的邵氏子孙,自然是有这个资格的,不妨去试试。” 邵山内心并不以为然。这个传说他早就知道,然而他一直认为,人们往往对上古的事情进行神化。 光明神使要是有什么话告诉子孙,直接说不就得了,搞得这么神神秘秘的,从来不是治国正道。自己是邵氏嫡传,从来没听说过光明神使有话留下来。 自己的先祖邵文叔早就看清了时局,知道必须给资本势力参政的权力,才能解决当时的社会矛盾。去那里求取锦囊,多半是借用光明神使的威名,来压制贵族的反对而已。 那两个锦囊即使真有,多半也是光明神使留给后世子孙改制的借口,用自己的威名帮帮后代。光明神使也是人,邵山才不相信他能预知一千年后的形势,写出对策放进锦囊里。 邵山最是反对唯血统论了。贵族的儿子永远是贵族,老百姓不是没有了出头之日?什么嫡系子孙才有资格拿锦囊,难道不就是为了维护三姓轮流当皇帝的制度么? 光明神使的锦囊肯定是为了维护皇室、贵族的利益才搞的,不管里面有没有干货,和自己追求的造福大众的目标一定是背道而驰,自己应该是不需要的。 不过曾山长一番好意,邵山善解人意,绝不会把这种不相信表现出来。单膝跪倒,“多蒙山长照拂,祝山长身体康健,一直能照拂学弟学妹们。” 看邵山下去了,曾山长十分满意。这孩子知道关心下自己,老人家最是看中这个。至于他的三件礼物其实都不为弟子认可,他可是不知道的。 轮到兰迪了,兰迪激动得不得了。剑士是最普通的职业,自己只是因为幸运进入了瑞元的小组,才获得了曾山长亲自接见,颁发毕业证书的荣耀。 平时曾山长高高在上,自己几乎没有接近的机会。今天曾山长亲自接见勉励,这是兰迪的一个夙愿。兰迪刚得了两件仙器,倒是也对曾山长可能送给自己的礼物没有多大奢求。 曾山长端量了一下兰迪,“小伙子年轻力壮,如朝阳般的年纪,真是让人羡慕啊。 你出身贫寒,能知道不断进步的重要,散尽家财到这里来求学,是新一代年轻人的榜样。 我对剑道不是很精通,没什么能教你的,咱们平时很少见面,不过你的进步我一直在关注。 我以一个老人家的身份告诉你,穷人出身的要想在社会上立足,一定要将一门艺业练到精熟,有了立业之本,才能有所造就。 你一直刻苦用功,我很满意,不知道你的志向是什么啊?” 曾山长挨个问弟子的志向,颇有点儿论语中《子路、曾晳、冉有、公西华侍坐》的派头儿,他本人正是曾子的后代嘛。 兰迪眨眨眼睛,“我现在就是单纯地想发个财,赚点钱,让母亲和弟弟过上好日子,然后赚更多的钱……” 台下苏美美忍不住噗嗤地笑了出来,瑞元也是摇头叹息。除了邵山,将近一千个各届的同学交头接耳,都在笑话兰迪这个土包子。人穷志短看来不是瞎说的,俗语都是经验的总结啊。 曾山长威严地用目光巡视了一圈,大家都静了下来。“你们不要笑话兰迪的志向,你们未必有他的高尚。” 回过头来和蔼地看向兰迪,“小伙子,你能第一个想到赚钱给母亲弟弟花,这深符孝悌之道,上古我华夏几千年传承不衰,靠的就是忠孝之道。 大灾变后,咱们大夏能够迅速恢复元气,也是因为我们有祖先的传承,这很好。 不过赚了钱后,就要放开眼光,有更高的追求才是。” 兰迪并不是财迷。他本来的意思,是赚更多的钱,去德尔菲启动巨型传送阵,把可可接过来,兑现自己的诺言。 不过话说到一半儿,忽然觉得把可可的事情说出来非常不妥,就停在了那里,给众人造成了误会。 同学们大多数都出身富贵之家,尤其苏美美这个超级富姐,自己的起点就是兰迪追求的终点,立刻产生了很大的优越感。 兰迪想了想,“更高的追求……如果可能,我想像于承惠前辈那样,成为一位光荣的剑圣。” “这很好,不过还不够啊孩子。能不能成为剑圣,除了努力,还要看天赋。这只是个人能力方面的追求,我的弟子,能不能成为剑圣不是必须的,但一定要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 我看你的资质,很难成为光明神使、邵树德亲王那样的领袖。不过,当年大夏联邦的名将田星、范河、蔡南山、关开闰都是出身贫寒,当为你的榜样。 你要成为那样的名将,名传后世,得跟对一个英明的指引者。就像你这次加入了瑞元的小组,就获得了优胜一样啊。” 瑞元在台下内心窃喜,老师这是在为我拉人啊。兰迪这小子没心没肺,功夫是没说的。要是跟了我,那可是我成大事的一大臂助,将来肯定是一员虎将。 指引者?兰迪摸了摸脑袋,“山长,平时邵山最是照顾我。我家里穷,他说想找到让穷人都幸福的办法,我是很赞成的。他要是让我帮忙,我一定会追随的。” 美美在台下撇了撇嘴,在她看来,兰迪愿意追随邵山,一定是因为邵氏是前朝选帝侯。邵山不就是姓邵么?我还姓苏,是光明神使的后代呢。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大夏都亡了一千四百年了。这小子拘泥于邵山平时的小恩小惠,看不到跟着瑞元的远大前程,真是傻透腔了。 瑞元反而毫不在意。邵山自己都承认,他还没什么准主意呢。在瑞元看来,邵山的志向过于理想化,根本就没有实现的可能。 既然邵山对他好,他就愿意追随,给人好处的事情我瑞元可是更拿手的。就是邵山,等他进入社会,多碰几次壁,我也有信心招揽过来,为自己做事。 没有得到自己预期的答案,曾山长并没有失望,“年轻人有理想是好事,成不成要看天意。你心思单纯,愿意努力,将来一定能有所造就,我这最后一件礼物就拜托给你了。” 第二十四章 圣级宠物徽章 曾山长的前三个礼物至少在同学们看来,都是很符合弟子的气质和追求的,这第四个礼物会是什么?什么适合兰迪?一套高级铠甲? 这回礼物没有直接出现在曾山长的手里,也就是说,不是放在储物空间里的。 曾山长颤抖的手从怀中摸出了一个红色的六芒星,递给了兰迪。 大家从来没见过曾山长的这东西,这是个什么玩意? 曾山长一招手,宠物阿花颠颠儿地跑到曾山长身边,曾山长抚摸着阿花的顶瓜皮,阿花一副享受的样子。 “阿花跟了我四十多年了。它是高级魔兽,寿命很长,至少能活一百多岁,我就要撒手而去,阿花没人照顾,我很担心。 我的儿孙们都先我而去,后代们没有太成器的。 我的书都传给了他们,他们能好好读书,做个富家翁就不错了,没有哪个擅长战斗的。 阿花是战斗用的魔兽,阿花托他们照顾,实在是浪费了阿花的一身本事。 这个圣级宠物徽章是当年我镇压异教徒造反,率兵来支援宗主国的魔族贤者卡尔送给我的,出自魔族的顶级炼金术士尤斯图斯之手。 不过我只擅长阵法,从来没有机会亲自拼杀,对收养宠物一直没有兴趣,直到晚年才因缘际会,收了阿花。 阿花跟着我的时候我已经致仕很久了,一直也没发挥它的力量。兰迪你将来一定是要上阵杀敌的,它能跟着你血战疆场,才对得起它兽中之王的身份啊。 这个宠物徽章里面还有很大空间,高级魔兽的话,还能住好几个,我把它转让给你,希望对你以后的战斗能有所帮助。 我只有一个要求,善待阿花,万一它受伤了要及时治疗,它喜欢吃烤黄羊……” 老爷子一代人杰,圣级阵法师,贵为一等毅勇侯,为人师表,桃李满天下,谈到自己心爱的宠物,和其他老人没啥区别,都变得絮絮叨叨,兰迪不由鼻子有点儿酸。 头脑中接受到了曾山长发来的转让信息,兰迪小心地选择了接受。能直接向对方头脑中发信息,是圣级的能力,圣级才能将宠物徽章转让。 其他人要干同样的事,先要跟宠物解除契约,然后解除徽章的灵魂绑定,对方再绑定徽章。 被主人强制解除契约的宠物会降一级,恢复成无主的魔兽,不但损失巨大,而且不一定是接受徽章者能收服的。 兰迪现在只是个剑师,比阿花还低两级,要收服阿花几乎完全不可能。 瑞元、美美甚至邵山都觉得,曾山长这个礼物给自己才正合适啊,实在是太羡慕兰迪了。 这相当于送给兰迪一个高级保镖。由于魔兽都比人类具有更高的战斗天赋,高级魔兽宠物甚至比一个高级剑士或高级法师的战斗力更强,还更忠心。 兰迪把红色六芒星徽章戴在胸前,试验了一下,用手摸了摸,正跟曾山长腻歪的阿花突然不见了,瞬间又放了出来。 阿花对曾山长的忠诚度早已满值,曾山长几乎从来不将它收入宠物空间。阿花自由散漫惯了,突然发现主人竟然把它送人了,这个新主人一见面就把自己收到了黑暗的空间里。 阿花十分不解,一下子扑到曾山长怀里,发出娃娃一样的哭叫。 曾山长摸着阿花的头,“孩子,我老得不行了,以后是兰迪照顾你了,你要好好听话。” 阿花回头看看兰迪,忽然认出他来了,这个家伙不久前还用大剑砍过自己,而且居然这么弱。 阿花人立起来,两个前爪在空中挥舞,冲着兰迪不满地吼叫,显然和新主人的亲密度还差得远。回头看向曾山长,用一只爪子指着兰迪,露出鄙夷的神色。 阿花的胡子已经迅速地长出来了,德鲁伊中级法术“万物生长”效果还是不错的。它回头又看向兰迪,两只爪子揪着胡子,做了个鬼脸,显然根本没看上这个新主人。 “阿花,你不要瞧不起兰迪,他能不能成为剑圣还不确定,但靠努力成为大剑师是板上钉钉的事,你跟了他并不亏。而且心地纯洁,忠孝之人,才能真心待你……” 阿花一脸不情愿,不过它智慧甚高,知道兰迪可没有本事把宠物徽章转让回去。 解除契约的话,自己会降级的。叹了口气,忽然不见了。原来是主动钻进宠物空间睡觉,眼不见心不烦。 …………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 时间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剑丘学院旁边的大湖上,一艘游船里,五名剑丘学院的应届毕业生在这里聚会喝酒。 酒到酣处,大家一起用筷子击打酒碗,咏唱起上古大唐灭亡,大夏初立的时代,著名词人苏东坡的名句。 大夏文明辉煌,群星闪耀,大灾变并没有断掉文明的传承。虽然需要群体力量的高级科技失落了,躲进山里的大夏遗民顽固地传承了大夏的文化,一千年的黑暗时代也没有消失。 苏美美对这种大夏传统文化的“糟粕”并不喜欢。玉姑师姐跟男人一样,大碗喝黄酒,疯疯癫癫地敲着盘子唱歌,更是缺乏淑女的风度。 还有那个幸运地混进来的兰迪,唱得荒腔走板,一看就是没文化的,不过,嗯,他的嗓音倒真的是富有磁性。 现在时髦的观念,代表海洋优势的精灵族蓝色文化才是未来的希望,黑暗大陆涂成洁白色的蒸汽船才是先进技术的代表,而不是这种古旧的游船。 按激进文人的观点,传统文化是大夏落后于世界的罪魁,就应该被彻底抛弃。 不过这次聚会是美美请客,游船也是她包的。这帮土包子虽然不够时髦,但得承认都很有本事,她得替瑞元拉拢拉拢。 兰迪正慷慨激昂地和同学们合唱,他胸前的红色六芒星徽章旁边,悄悄出现了一个很小的空间旋涡,支棱出几根白色的老虎胡子,然后是一个粉红色的鼻头露了出来。 第二十五章 大师兄醉酒 宠物空间是一个单独开辟出来的次元空间,宠物要是受了伤,不治疗的话,在里面睡觉也会缓慢恢复。 阿花郁闷之下跑回宠物空间睡了一天,终于感到无聊了,从宠物空间开个小洞想往外看看,先闻到了烤肉的香气。 关于宠物能不能自己主动从宠物空间跑出来,这个主人是可以设置的。曾山长对阿花很宠溺,一直是来去自由。 兰迪本来就和阿花亲密度不够,不敢得罪它。亲密度低到一定程度宠物可是会叛逃的,也就没敢改设置。这宠物空间就依旧是阿花的房子,随便来去,兰迪相当于养了个大爷。 老虎一顿饭可以吃四十公斤肉,然后六天不吃。阿花昨天刚吃了一只黄羊,并不饿,但它馋啊。 曾山长已经把阿花的口味养刁了,一般的食物可吸引不了它。它这次闻到了顶级酱汁肉的味道,终于忍不住了。 游船上做肉的师傅可是美美从老店陆稿荐请来的,阿花蹭地一下子蹿了出来,一屁股把兰迪挤到一边,大摇大摆地蹲坐在了椅子上。伸出前爪,扒拉了一下兰迪,指了指比较远的那盘肉。 兰迪正唱得兴起,回头一看,这个祖宗居然肯出来了,还支使自己办事,丝毫没有作为主人的觉悟,屁颠屁颠地把肉给阿花大人端了过来。 这可是山长托付给自己养的宠物,要是因为亲密度不够叛逃了,兰迪决不能原谅自己。有了讨好阿花大爷的机会,兰迪表现得很踊跃。 阿花并不饿,很斯文地用带倒刺的大舌头舔着粉红色的酱汁肉,吃得非常陶醉。 看阿花人模虎样地蹲坐在那里吃肉,美美爱心泛滥,忍不住上去撸了一下阿花的脖子。 老虎的毛很硬,撸起来一点儿也不舒服。阿花回头一看,是烧了自己胡子的恶女人,很不满,朝美美低声地咆哮了一声,摇头抖了下脖子,美美的手被甩到了一旁。 老虎的审美和人可不一样,美美的美貌对阿花完全无用。要是美美长得五大三粗,虎背熊腰,没准儿还能获得阿花的认可。 兰迪这小子作为自己的主人虽然弱了一点儿,但一身腱子肉,一副雄壮的样子,阿花在这方面还是比较满意的。 阿花吃得再斯文,它也是一头老虎,一盘子酱汁肉迅速就见底了。美美被老虎无视了,一点也没有气馁,女人对宠物可是很有耐心的。 美美壕气地朝后面喊了声,“再给我上二十盘酱汁肉。” 二十盘没有,得现做,第二盘倒是迅速端上来了。阿花表示满意,对美美点点头,美美再撸它的时候,就不怎么躲了。 旁边的兰迪找到了增加和阿花亲密度的捷径,毕竟是动物,一盘肉就能搞定。自己做的红烧肉可是一绝,兰迪立刻信心大增。 众人唱完歌,继续喝酒。兰迪的座位被阿花抢了,去旁边搬了个椅子,坐到阿花旁边,准备随时伺候虎大爷。 阿花闷头吃肉,忽然看见同席的几个弱鸡在那儿倒酒,立刻大喇喇地指了指酒碗。兰迪连忙找了个碗,给阿花也倒了一碗。 话说阿花在给曾山长当宠物的时候,可从来没有这么牛过。曾山长虽然对它宠溺,但从不让它上桌,更是禁止它喝酒的。 阿花也有五六岁小孩的智力,对和大人同桌吃肉喝酒什么的,很是向往。 如今到了这里,没人敢惹自己,阿花忽然感觉这也不错啊,立刻放肆了起来。也学着大家的样子,两只爪子扶着酒碗,低头一口就将一大碗黄酒干了。 在座的同学没有觉得和宠物同席有什么不妥,那得看是谁的宠物。曾山长一直把阿花当孩子看待的,算起来和同学们算是一辈。阿花都四十多岁了,在这里坐首席都是有资格的。 看阿花喝得豪迈,邵山凑趣,“大师兄好酒量。” 阿花可是能听懂人话的,就是不会说而已。除非哪天它晋级到圣级,化去横骨,那不但会说话,还能化人形呢。 一句大师兄,叫得阿花得意洋洋。看兰迪狗腿地又给自己满上,阿花威严地向五位“师弟师妹”看了一圈,一口又闷掉了一大碗。 老虎喝酒,众人皆感有趣。大家端起酒碗,陪着阿花干了一碗,玉姑赶紧拍阿花的虎屁,“大师兄海量。” 然后……这位“海量”的“大师兄”就头晕目眩,晃了两下虎头,出溜到桌子底下去了。 原来大师兄的酒量不行,大家一起哈哈大笑。 阿花在桌子下面鼾声大作,给进来上菜的伙计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虽然伙计们都知道这只老虎是剑丘曾山长的宠物,可毕竟是猛兽,谁知道会不会咬人?他们可不像几个同学跟阿花比较熟,一个个走路蹑手蹑脚,胆战心惊的样子。 兰迪不得已,将阿花收进了宠物空间。 武力强大,但思虑幼稚的“大师兄”醒酒去了,大家继续刚才的话题。 美美看了眼瑞元,“我毕业后要先回琼岛家里住上一段时间,可能还会去黑暗大陆进修一段时间魔法,你们都有什么打算啊?” 美美去黑暗大陆,是想去那里全球顶级的法师学院镀镀金,体会一下先进国家的上流社交而已,进修魔法?反正美美是不打算挨累了。 玉姑端起酒碗,“我要回老家,徐伯荪师兄在那里建了一个大通学堂,邀请我去主持教务,培养会党的军事骨干。闲暇时联络军学两届,扩大天地会的影响力。 胡虏占我大夏江山久矣,我要为恢复大夏正统奔走。” 瑞元向玉姑拱拱手,“师姐高义,瑞元佩服。不过我看,咱们自己的力量还是太弱,光是军学两界的精英未必够用。 我准备去魔市,联络半兽人、精灵族、魔族、新法兰克、黑暗大陆法师炼金术士联盟的力量,求得藩国先进势力的支持。” 看美美白了他一眼,瑞元赶紧补充,“国内的贵族、富商势力也是要尽量拉拢到咱们天地会这一边来的,等我安顿下来,一定会去琼州拜访苏老前辈。” 美美这下子眉花眼笑了,看向了邵山。 邵山摇摇头,“公平地说,现在的朝廷并不算胡虏。早在两千四百年前,大唐就统一了全球,草原民族也是大唐的一部分。 四百年前孛儿只斤氏统一天下,自称大夏的传人,也没有让咱们改变衣冠,他们自己反而努力地融入大夏。实行的也是当年大唐早期的制度,只是没有选帝侯而已。 朝廷唯一的缺点,是倒退到了大唐时代,没有给商人和工厂主权力。不过那个时候大灾变和黑暗时代刚过去,也没有什么像样的工商业,咱们也不能强求古人。 现在朝廷腐败,推翻朝廷建立新王朝我是不反对的,我敬佩师姐、师兄的选择,但这不是我的理想。 我要东渡扶桑,到那里看看,然后去新法兰克考察学习一下,那里或许有实现我理想的办法。” 邵山这个前朝选帝侯居然不愿意为恢复大夏努力,真的是很奇葩。要知道恢复大夏正统,最有可能当皇帝的可是苏氏和邵氏。 不过他要去西方考察学习,美美是很赞同的,没准从新法兰克回来,他就认可自己和瑞元借助藩国势力的想法儿了呢。 众人看向兰迪,兰迪别看社会上的能量比师兄师姐们小得多,却有自己的主意,“我……我要先赚钱养家,然后去江湖上闯荡一段时间,磨练自己的本事,剑师还是太弱了。” 玉姑、瑞元走上层路线,意图改朝换代的理想吸引不了兰迪,邵山自己还没找到方向,兰迪的选择无可厚非。 瑞元眼珠转了转,提出了对兰迪的建议,“你可以直接去官府求职嘛,当官可是能发财的,军队里磨练剑术也正好。 你要是能掌握一部分新军,等我们起事的时候响应,我保你一个开国元勋。” “我想过,不过四年内我不能去官府。我四年内需要一大笔钱,只有去探求宝藏什么的,才可能够用。去官府,或者帮玉姑师姐、邵山师兄的忙,四年后再说罢。” 美美撇了撇嘴,兰迪依旧是个财迷,真是不可救药。 邵山却听出点儿门道,他了解兰迪,这小伙子虽然穷,却不是财迷,一定是有什么对他真正重要的事情要办。 “既然兰迪你要闯荡江湖,我给你的建议是,不要逞个人英雄,一定要组建团队。我正好有件事求你办,算是你的团队在江湖上获得的第一笔委托吧。” 邵山给了兰迪一个靠谱的建议,随即手伸向了怀中。 第二十六章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邵山掏出来的是昨天曾山长送给他的藏宝图,递给了兰迪。 “里海岛上的光明神殿遗迹里,据说有传说中光明神使的第二道锦囊。 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千四百年,要说光明神使在当初,就能对今天世界面临的问题开出药方,我是不相信的,不过这终究是一线希望。 我不愿意将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事情上,兰迪你却可以去探索探索。即使得不到什么,也能增加团队经验。 去那里的路上魔兽聚集,至少能打怪获得资源。要是在遗迹里获得财宝,都归你。要是真的发现了锦囊,回来交给我,不管有没有用,我都会竭尽所能给你的团队报酬的。” “曾山长不是说,只有苏氏、邵氏和李氏的嫡传弟子才有资格去么?” “于剑圣不是去了?只不过剑圣太老实,非得遵守光明神使的什么规矩。你不要理那个规矩,两千四百年过去了,规矩该变了。而且你是我委托的,算是合规矩了吧?” 兰迪点点头,“藏宝图是你的,如果有宝藏,我一定和你平分。如果锦囊有效,能救天下人,我怎么会要你的钱?要是没用,我就更不能要报酬了,我一定会走一趟里海的。” 苏美美笑吟吟地看着邵山将藏宝图给了兰迪,什么也没有说。 她可是苏氏后人,光明神使的后代,对所谓“里海宝藏”知之甚详,那里哪有什么宝藏?锦囊是有的,可是一定没什么用。 苏氏故老相传,大夏末期,苏氏选帝侯当皇帝的时候,看到社会矛盾就要爆发,大夏朝廷如同坐在火山口上,当时的苏氏皇帝可是偷偷去了里海遗迹,读了第二道锦囊的。 不过苏氏皇帝回来后,什么也没说,立刻辞职不干,将帝位让给了邵氏,自己带着家人隐居到了琼岛深山。 老祖宗光明神使的锦囊要是有效,当时的大夏会不采纳?不过第二道锦囊被打开过,并且无效的事情,涉及到光明神使的威望,除了苏氏嫡传子孙,谁也不知道。 于剑圣显然是个老顽固,尊重光明神使的规矩。这也好,倒是保存了苏氏先祖的名声。现在兰迪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让他去碰壁也好,谁让他只认邵山不认瑞元呢? 等兰迪碰了壁,邵山死了心,这两位人才就能投靠瑞元了吧?说不得现在还得拉拢他们。 “兰迪啊,于承惠能去里海遗迹,人家是剑圣。那里现在人烟罕至,魔兽密布,还是很危险的,你要是去可得做足准备。” 美美拿出曾山长送的神器头盔,“你闯荡江湖,最是危险。我以后走到哪里都有家族的保镖护着,拿这个没什么用,送给你了。” 啊?兰迪万万没想到美美会对自己这么好,这可是上古神器。连忙推拒,“这个礼物太贵重,我一定不能要。” 瑞元知道美美拉拢兰迪的意图,甚至能猜出她把神器送出去是怕自己要了,沉迷游戏。 不过他也不解释自己不可能沉迷那玩意的,反而劝说兰迪,“美美给你你就拿着,咱们同学一场,将来都是要互相帮扶的。你既然最需要这东西,也不用谦让。 我们几个都是准备献身事业的,并不打算在各自的专业继续深造。兰迪你有志成为剑圣,大家帮帮你,等你出息了,回馈一下同学们不就得了? 作为师兄,我也要尽力帮帮你的。” 邵山和美美都把曾山长的馈赠给了自己,瑞元也要帮忙,那个什么剑丘大阵自己是绝对没用的,兰迪正想拒绝,瑞元拿出的却是一袋子金币。 “曾山长将阿花送给了你,我经常喂它,可是知道,这家伙是个大肚汉,而且只吃肉,你暂时恐怕养不起。 我作为学生,得替老师查缺补漏,这一千金币送给你,你晋级、喂宠物、买装备都用得上。” “师兄我不能要你的钱……” “朋友有通财之义,兰迪你不用推脱。东西和钱你都拿着就行。你现在虽然没钱,可不要妄自菲薄,剑丘出去的剑师哪里有赚不到钱的?而且他们也不差这点儿钱的。” 说这话的是玉姑,她性格爽直,一句话让瑞元有点儿难堪。一千金币对自己也是一大笔钱,他千金赠兰迪可是希望兰迪将来投靠自己的,让玉姑这么一说一下子恩情似乎贬值了。 要不说平台很重要呢。兰迪要是不入剑丘学艺,不可能认识这么多高层精英,临别每人帮一把,兰迪的起步就高了不少。 这还是次要的,将来这些人多半大有前途,兰迪要想升官发财,不论跟着谁干,都大概是前途光明。 兰迪见玉姑也这么说,他倒并不迂腐,抱抱拳,“几位师兄师姐真是太关照我了,以后不论谁有什么事情需要办的,我一定都会尽力。” 羊皮纸的藏宝图兰迪顺手就揣进了怀里,兰迪的两个背包都满了,金币和头盔却是没地方放了,正在想辙,好几个小二进来,苏美美要的二十盘酱汁肉上齐了。 这就比较囧,本来能消灭这些肉的大师兄醉倒了,这剩下的十九盘肉大家可吃不动了。 再说大家也喝得差不多了,玉姑照顾兰迪这个小师弟,“来来来,兰迪你把这些肉打包,留着做宠物的饲料。” 忽然发现兰迪的窘状,一拍脑门儿,“我忘了,兰迪你还没有储物空间,这个玉佩送给你了。” 玉佩递给兰迪,地面上出现了一大堆蓝药红药,玉姑一挥手又不见了,显然她还有其他储物装备。不过像储物腰带什么的,玉姑的女式装备显然不能送给兰迪。 一个储物玉佩一百金币而已,跟瑞元、苏美美送的不能比,不过玉姑先前送过一瓶黑色药剂了,而且就在两天前,兰迪的全部身家还不到一个金币。 兰迪这两天拿了不少同学的东西,心中暗暗发誓,将来一定要好好回报这些够意思的同学。 游船靠岸,同学们互道珍重,这就要各奔前程了。现在这些刚毕业的学生一个个指点江山,兰迪不觉得他们在吹牛。 剑丘可是后夏精英荟萃的地方,这里的优秀毕业生几乎个个出人头地,几十年后,这些同学能发展到什么程度,谁也无法预料。 这些怀揣着梦想的师兄师姐们追求的都是高大上的目标。具体执行起来,恐怕都要克服千难万险,谁以后的路都不好走。 只有兰迪的目标很具体,赚到十万金币,将可可接来,以后的事情再说。这可能是剑丘子弟里,最没出息的目标。 大家都喝了不少的酒,离开的时候都是摇摇晃晃的,连一直严肃内敛的邵山都是意气风发。兰迪转过身,走了两步,就听到远去的邵山难得地引吭高歌,“大江歌罢掉头东……” 第二十七章 心印 兰迪并没有马上离开剑丘,他还有事情要办,今天喝得太多,回宿舍就一头倒在了床上。 第二天一早,他收拾好行装,简单的行李也打包好,装进了储物玉佩,只有大剑还背在身上。 兰迪虽然已经是剑师了,到了江湖上,已经不算是小白。但他的级别是在学院里提升的,并没有真的行走过江湖。武艺已经练得不错,却只最多杀过魔狼。 江湖险恶,人心叵测,随时都有危险,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兰迪要独自行走江湖,内心还是有点儿不安的。 大剑是他最好的朋友,贴在背上的感觉,让兰迪莫名地安心。背着这把军方营级军官,管代标配的大剑出去,可以震慑大多数不怀好意的宵小,而且,比较帅不是? 兰迪来到剑丘的剑士工会,准备进行剑师的晋级。 剑士工会这玩意不是哪里都有,必须得有大师以上级别的剑士主持才行,因此只有比较大的城市才有。 剑丘这里作为培训修炼人才的学院,教师团队里高手云集,自然是开得起剑士工会的。这地方平时也没什么人来,就是在剑士专业教室的背面设了一个办公室而已。 在这里主持工作的就是兰迪的授业恩师,剑术大师李景林。剑士工会门虽然开着,里面却没人,兰迪还是熟门熟路地到教师办公室把正在喝茶的李大师找了过来。 “兰迪啊,你怎么才来啊,昨天干什么去了?哪里有你这么不着急晋级的?” “昨天苏美美组织了个同学聚会,和几个要好的同学喝酒去了。” 兰迪回答得非常老实。其实他没来还有个原因,交不起晋级的钱,现在手里有了一千金币,这底气就足多了。 要是没有瑞元的临别馈赠,兰迪是打算先把几个魔晶卖了,再来晋级。那样钱不够学全所有晋级技能的,只能挑要紧的学了。 李大师不大关心兰迪的经济状况,让兰迪演示了一下剑芒,马上就表示兰迪通过了剑师的考核。 至于剑法的经验,李大师作为老师对兰迪的水平比谁都了解,这一环节免试,随即顺手把六个玉简扔给了兰迪。 这是成为剑师后,可以学习的全部技能。“过来吧兰迪,剑士能没离开学院就成为剑师的可不多,你是我的骄傲啊。” 兰迪见过老师给人传授技能,当即走过去闭目站好。李大师手放在兰迪的头顶,一会儿的功夫,六门技能就全部传授完毕。 这种类似灌顶的技能传授办法,只有大师级以上的剑士才能掌握,这就是剑士工会不能到处开的原因。 也只有体内的灵气达到一定的程度,剑术经验也有足够的积累,才能接受并理解老师传授的玩意。 当然这样学来的技能需要不断的练习和实战,才能增加熟练度。老师只是传授每个技能的标准动作、调动灵力的方法和做对了时候的感受,这叫“心印”。 有了心印,并不能保证你的每个动作都能准确,但在不断练习和实战中,就有了参考。当你每次动作都能完美地符合心印的时候,恭喜你,你的熟练度已经满级,可以晋升下一级了。 所以刻苦不是剑士唯一的晋级途径,天赋好的人,很快就能掌握技能,晋级就快,就是所谓的每次练习和实战获得的经验值多。 剑士这个职业尽管普通,要晋级到高阶,主要也是要看根骨的。 那六个玉简是对六门技能的详细解说,阅读后可以对心印有更全面的理解。 但是没有老师直指人心的心印传授,你就是有直到圣级的所有解说也没用。按书自己瞎练,基本没啥效果,还有可能走火入魔,除非你具有当初创立剑道的天生圣级剑士的悟性。 灵气复苏一千四百年了,真正自己摸索到圣级的,不过是剑道的创始人独孤求败一个人而已,反正兰迪是没这个本事的。 六门手艺包括初级匕首术、初级武器掌握、初级健身术、皮甲掌握、奋发术、激励术。 其中武器掌握和健身术对剑士来说是最重要的,这两门技能满级了,就可以晋升中级剑士了。现在兰迪钱够用了,当然是全学。 不学皮甲术,当然也可以穿皮甲,也有防护作用,你愿意穿大师级的钢甲也没人拦着你,只要你买得起。 但有了这门技术,知道怎么往皮甲里灌注少量的灵气,就能极大地增加防护力,比你没技术穿钢甲的效果还要好。这可是个高魔位面,不会灵气的运用,绝对成不了高手。 没有老师的传授,你自己往皮甲里灌灵气试试?不是撑破了,就是起不到效果。修行为什么要讲师承?老师的经验积累比你自己瞎搞要省事得多,否则你一辈子也不一定摸到门槛。 匕首术、武器掌握和健身术都是一直可以升到大师级的,奋发术和激励术则不能再升级。 奋发术可以迅速提高剑士的各项能力指标,比野蛮人狂战士的狂化效果差些,但没有虚弱的后遗症。 激励则可以提高全体队友的攻防敏捷能力。激励只是这个技巧的名称,可不是忽悠两句就行的,要有灵气的调动,和队友产生共振才行,不仅仅是纸面的意思。 成为剑师后,就可以在江湖冒险的时候组建团队,就是因为有这个群发的增益本事。 江湖上基本见不到瑞元这样的阵法师。他们起点太高,基本都入军队当指挥官,根本不需要浪迹江湖。大多数江湖冒险的队伍,都是由剑师以上级别的剑士领头的。 兰迪六门本事学全,李大师笑呵呵地把三百金币揣进怀里。 这玩意完全不是平民能学的,三百金币可以买一百五十亩好田,当初兰迪来上学,家里的五十亩地全卖了,才凑了一百金币而已。 兰迪要是没有瑞元的资助,完全花不起,少不得要先去打魔兽、当保镖、给人送信、给贵族当陪练、到遗迹探险赚钱,那就不知要什么时候攒够了。 兰迪给老师磕了个头,感谢老师四年的教导之恩,转身要走,李大师叫住了他,“小子你回来,公事办完了,我问你点私事,你想好去哪求职了么?” “我想先回趟老家,然后去江湖上闯荡。” “这就不对了,你见过几个咱们剑丘毕业的高材生去浪迹江湖的?你回老家没问题,以你剑师的水平,至少能在潭州府谋个公差的职位,什么时候给官府当差不都比当老百姓强?” “我短期内需要很多钱,当公差的薪水是不够的,只能出去探险。” “想不到你还是个财迷。我跟你说,男人啊,爱钱不是坏事,你要真缺钱,跟着我干吧,保证你十年内发大财。” 啊?跟着老师干?是留校当助教么?那也赚不了多少啊。 “老师我可是要辞职喽。襄平总督张宇庭编练新军,许了我一镇统制的官儿,管十二个新军营,我正缺心腹呢。 你要是跟了我,我直接给你个管代当,不比你在江湖上游荡靠谱儿得多? 现在天下的形势谁不知道?眼见就是天下大乱。手里有兵,将来大炮一响,黄金万两,要多少钱财没有?” 管代?兰迪可真是动心了。剑丘学院的阵法师,初到新军也只能当个排长,就是瑞元那样的优秀学生,最多当个队官管三个排。 老师直接许了自己一个管代,指挥一个营,这可是天上掉下来的机遇。自己作为老师的心腹,恐怕管的还是最精锐的部队,以后升为标统应该是很迅速的。 管代可是协参领才能当的,正四品,这可是青云直上的捷径啊。跟着老师干,升官发财的路就在眼前。 三年清知县,十万雪花银,区区一个七品县官都这么赚,自己当了正四品的管代,还有老师做靠山,四年内搞到十万金币似乎也不是不可能,要不要同意呢? 第二十八章 江湖,我来了 选择职业这么重大的事情,兰迪一时决定不下来,不过他马上发出了疑问。 “老师啊,在我印象里,当军官不是得懂阵法么?我直接当管代合适么?” “没有的事。军官也是官,官是管人的,懂不懂阵法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得下级爱戴。 朝廷要在襄平编练两镇新军,你当张总督为什么要请我去管一镇?还不是老师我是剑丘最厉害的剑术大师,有威望,能让大头兵信服么? 朝廷要编练三十六镇新军,五十万人,现在已经编成了十四镇,哪里有那么多的阵法高手?就算有,刚毕业的小孩子谁敢直接用? 就算你想打胜仗,只要你拢住手下的兵,打仗的时候需要布阵,可以支使懂的人干嘛。 我这次就把咱们这届毕业生里,阵法水平仅次于瑞元的郭延龄带走了,我任命他为军师兼标统,不就有人指挥布阵了? 阵法是死的,人是活的,你得懂掌兵者的心思,属下能力排第二位,忠诚才是最重要的。” “我懂了老师,这么大的事我得仔细考虑下。” “你可得快点儿,我明天就出发了,过了这个村可就没了这个店了。你以后去我也欢迎,可是就没那么合适的职位安排了。” 从剑士工会出来,天上飘起了雪花。今年的冬天格外地冷啊,剑丘已经十几年没下过雪了。 兰迪体格强健,虽然只披了一件单披风,却也丝毫不觉得冷。漫步在校园里,感受着雪花掉在身上的凉意,兰迪的心思非常恍惚。 要是别人,有这么好的升官发财机会,根本就不会犹豫,兰迪也差点当场答应。不过他忽然想到,比自己初始条件好得多的玉姑、瑞元、邵山,实际上选择的也是浪迹江湖。 除了苏美美是因为家里有钱,选择去黑暗大陆进修,跟自己要好的同学竟然一个都没有选择到朝廷当官的。 曾山长一直是朝廷的忠臣,剑丘早期的毕业生几乎全部进入官场。 不过,四十年来,朝廷威望每况愈下,曾山长终于也对朝廷失望了,现在只谈振兴大夏,至于是哪个大夏,就语焉不详了。 现在剑丘的学生里,新思想流行,都是要恢复上古大夏的两院制度的,曾山长应该知道,只是假装没看见。连曾山长都开始装糊涂了,这朝廷啊,应该是确实药丸。 所以朝廷的正四品什么的,真的没啥意思,不定哪天就不算数了。不过李大师说得也对,只要手里有兵,就能升官发财,改朝换代跟大头兵关系不大。 自己只是想赚钱而已,所以这管代……当得? 一抬头,正看到郭延龄师兄匆匆而过,应该是去找老师,兰迪一个健步冲过去,拦住了他。 “郭师兄,听说你要跟老师去襄平,老师也找了我,你说我应不应该去呢?” “啊?你个傻子,这还用考虑?当然去啊。” “可是我见你以前经常跟玉姑师姐他们在一起探讨革命,去给朝廷当军官合适么?” 郭延龄英俊的脸上露出邪魅的笑容,让兰迪想起了可可的同学林煌上,“你啊,真是个实在人。你跟瑞元关系那么近,想必入了天地会了吧?是不是觉得给朝廷当官就背叛会党了啊?” “啊,还没有,不过瑞元师兄对我有恩,他要有事我一定会帮忙的。” “我跟你说,要干大事,手里得有兵。手里掌握了新军,等时机到了,跟谁干,打谁,还不是你自己说了算?你赶紧答应,到时候咱们合伙掌握新军,干一票大的。” “啊?这样啊,谢谢师兄指点,我再考虑考虑。” “你真是个榆木脑袋,算了,你爱干不干,没见过这么不开窍的。” 郭师兄匆匆而去。兰迪找了个长椅坐了下来,陷入了沉思。 没人能帮他做决定,兰迪忽然想起了毕业典礼上,曾山长教导的话。 自己是个纯粹的人,没有瑞师兄、郭师兄那样一转眼珠七八个鬼主意的本事。要想有所造就,最要紧的是追随一个英明的指引者,告诉自己怎么干,自己只要挥舞大剑砍就是了。 李大师是英明的指引者么?他是自己的老师,教导了自己四年,当然可以指引自己,走上升官发财的光明大道。 可是他是个老派的人,一定不会和瑞师兄、郭师兄有同样的想法的。 听郭师兄的意思,他是要替天地会去新军当卧底,掌握军队后造反。其实瑞元也对自己表露过这个意思,自己也不反对。 如果自己接了可可来后,去官府当差,上级是腐败的朝廷官员,自己造反响应瑞师兄是没有心理障碍的。可是李老师对自己一片诚心,自己能做出将来造他反的事情么? 郭师兄外号郭鬼子,他能做出这种事,兰迪可做不到。难道自己将来要跟着张宇庭和老师跟瑞师兄、郭师兄作对? 想到这里,兰迪终于想明白了,一下子站起来,去找李大师了。 “老师,我已经答应了邵山去里海探索光明神殿遗迹,而且你知道,玉姑师姐和瑞元师兄于我有恩……” “唉,你这个傻小子,我明白了。要不是我教了你四年,知道你的心性,真想揍你一顿,把你打开窍。 去吧去吧,要是你以后在江湖上混得不好,还可以去找我。管代的位置没有了,给我当个亲兵队长还是可以的。” “老师对我真是太好了,无论如何,以后我一定会去看望老师的。” 推却了突然而至的四品管代诱惑,兰迪没有丝毫的后悔,反而一身轻松,出了剑丘学院。 回头看了看高大的剑丘,自己以后就要离开学院,走向社会了,就算兰迪这个性格豪迈的糙老爷们儿,也有一丝留恋。 自己走出校园,面对的可是个乱世。不过,剑士会怕乱世?兰迪摸了摸背后的大剑,我只要护住我的家人,乱世,正是我大显身手的时候。 四年了,娘啊,小弟,我要回去看你们了。江湖、魔兽,我背着大剑来了。可可,你要等着我,我会去接你的。 北风把兰迪的披风吹得在雪花中飞舞,整了整行装,兰迪大踏步地走了出去。 第二十九章 一掷千金 剑丘学院的对门是一排为学院教师学生服务的店铺,别看招牌和门脸都不起眼,里面可是不乏高手。 学院的弟子除了极少数兰迪这样的,基本都是非富即贵,消费能力是很高的。 “李大锤”铁匠铺里,大师级铁匠李大锤正把三个魔狼晶核仔细地镶嵌到兰迪的大剑上。 这可是个精细活儿,不但铁匠手艺要过关,还得懂魔法。 “李大锤”铁匠铺开遍世界,里面的铁匠统统都叫李大锤,一个个拍着胸脯表示自己是纯正的黠嘎斯人,祖先是上古大唐工程院的第一届院士李大锤。 也没人考证这件事的真假,反正剑丘学院门口这位铁匠可是真正的大师,手里出过无数精品武器。 “成了!” 用高级魔法焊接和大师级镶嵌技术搞定魔晶镶嵌,又小心地打磨掉毛刺之后,大剑表面似乎凭空增加了一层淡淡的光华。 李大锤将大剑握在手中,用力劈出,一片冰刃随着剑风出现,打到了通红的炉火里,随即化为一缕轻雾。 “小伙子你赚了,这次镶嵌大获成功。大剑攻击速度提高百分之二十,有百分之五的机会发出冰刃助攻,你这把剑现在成了高级武器了。” 在铁匠铺给武器镶嵌魔核进行提升是基操,只不过兰迪以前没钱而已。既然手里有了金币,兰迪可一点儿也不抠门儿,魔晶也不卖了,镶嵌到大剑上增加攻击力才是正经。 原来这把中级大剑值一百五十金币,镶嵌了三个魔核后升级为高级武器,至少值五百。当然加工费也不便宜,一百金币进了李大锤的腰包。 值不值钱不重要,武器是剑士的半条命,越厉害越好。这东西对兰迪来说是刚需,是不可能卖出去的。 兰迪接过大剑,挥舞了一下,果然速度快了不少,却没有冰刃发出,直到挥了二十多次,才打出了一片冰刃。 看来兰迪的幸运值一般。为啥李大锤一次就能发出冰刃?人家除了是大师级铁匠,还是是中级剑师、中级魔法师,更重要的,为了增加锻造的成功率,身上加了无数增加幸运值的零碎儿。 什么四叶草的香囊、灌铅骰子、埃及幸运符、傻子的发饰,扫烟囱工人的手链、不死鸟的头盔、魔法的皮手套、奇迹的炸弹项链、天佑的手镯……应有尽有。 人家就是靠这个吃饭的,这些玩意加在一起,李大锤要是跟人干仗,几乎每次都能发出致命一击。 当然,人家靠手艺可比战斗挣得多。你看这么一会儿,一百金币到手,比抢钱都快。 兰迪扛着大剑到了旁边的装备店,这里可比铁匠铺干净多了,三十多岁,温柔和气的半兽人女店主一身唐装,兰迪一进门就鞠躬欢迎。 兰迪以前从来不敢进这里,就店主这个服务态度,你不扔下俩钱儿都不好意思出门。 兰迪背着手浏览琳琅满目的商品,不管买不买,店主先把茶水端了上来。 兰迪一眼看中了速度加百分之二十的疾风靴,一看价格,一千二百金币。 半身轻甲、锁子甲、钢甲统统略过,增加魔法的帽子对兰迪毫无用处,避雷针头盔样式太丑,嗯,主要是价格也不便宜,最后兰迪还是选了一款中档的附魔皮甲。 防御力中规中矩,上面用朱砂画了防御魔法阵,可以减少百分之二十的魔法伤害。 那些镶嵌了高级魔核的华贵皮甲固然性能更好,价格动辄八九百金币,还有两千多的,都是给美美那种富豪穿的,其实性价比非常低。 这款一百五十金币的中档皮甲虽然外观比较粗糙,但性能并没降低太多,算是最物有所值的了。 店主一直笑容满面,完全没有嫌弃兰迪是穷鬼的意思。兰迪付了钱,直接把皮甲穿在身上,披上原来的蓝色披风。 回头看了看增加百分之五十速度的急速披风,满怀遗憾地出了店,也听不懂店主说的“一挖一麻袋”什么的话,那个镶嵌了超级魔兽美洲豹晶核的披风价格是三千金币。 旁边的“泪痕”连锁杂货店兰迪就比较熟了,枯藤戒指就是在这里买的。 这里的物品价格档次差距非常大,既有几十个银币的枯藤戒指,也有五千金币的“泰坦之眼”,魔法药水也是在这里代买的。 据说在西方,有专门的药剂店,那边炼金术士比较多,人才汇集。连临时增加属性的白色药剂都是有卖的,偶尔还会在夜里高价买黑色药剂。 后夏本土这边就不行了,都是进口的制式蓝药红药,最贵的才是临时增加耐力的橙色药剂。 兰迪有更好的百花蜜酿,还没空喝,对高级药剂也没有需求。只是顺手买了两打中红和中蓝这种常用的玩意。原来的几瓶低红低兰也没舍得扔。 兰迪到这里来主要是奔着高级定向传送符来的,虽然贵到一百五十金币一张,都顶一套中档皮甲的价了,但是必须要买一张备着。 自己可是答应玉姑师姐有事即招即到,言出必践是兰迪的原则,涉及到原则的事情不能计较成本。 几年前来买枯藤戒指的穷鬼现在阔了,居然一出手就是一百五十金币的高级定向传送符。 埋头看书的油腻中年男店主立刻满脸笑容,拿出一张纸条,兰迪接过来看了一眼,9527颜泪痕。 “这是我们的魔法通讯码,我们提供全球连锁快递业务,为所有的冒险者解决麻烦。” 只要在制式的魔法通讯符输入通讯码,写上要求,捏碎它,就能将信息瞬间传到对方手中。 泪痕连锁店可以用最近的店铺的猎鹰,给冒险者送去及时的补给,这可是冒险者的福音。当然快递费贵得惊人,不过救命的东西你跟我谈价儿? 想起苏可可那里快递外卖的速度和价格,兰迪深刻地感受到了大夏大陆的落后。 最后兰迪花了五个金币买了五个魔法通讯符,又花了一百金币买了个魔法通讯接收器。 同学们临走的时候,都留了号码便于联系,兰迪原来没有,定好的号码是早就告诉同学的了。兰迪不大会搞这玩意,让店主帮忙将通讯器接收器绑定了号码。 这一番消费,兰迪手里的金币剩下不足三百了,凡是涉及到魔法的玩意,就没有便宜的。 好在必须的事情都已经办完了,现在兰迪也是有魔法通讯器的人了,这是进入上流社会的标志。 用十个铜元搭上了去往暨阳的马车,一天后,兰迪已经出现在了从魔市开往山城的精灵国籍的“敬业”号客轮上。 第三十章 初见亨利 “呜!呜!” 兰迪在敬业号客轮的特等舱里醒来的时候,依旧一嘴酒气。他昨晚临睡前尝试着喝了一口百花蜜酿,醒来果然神清气爽,魔力属性增长了一大块。 看了看天色,刚刚清晨而已,客轮已经过了金陵,冒着黑烟,向大江上游继续出发。 看来兰迪的身体素质比预料中要好,只是睡了一宿而已。据可可说,她的爷爷和爸爸是普通人,喝一口这玩意,可是要睡上一整天的。 兰迪之所以住特等舱,不仅仅是怕喝了仙酒睡死了不安全,也不是有了钱腐败了,而是他宠物徽章里,有一个不安定因素。 阿花在里面醒酒,说不定什么时候跑出来。要是和穷人挤在底舱的大通铺里,半夜阿花突然出现,一定会引起骚乱。 话说能拥有高级魔兽做宠物的人都是高层人士,大半都是要包下整条船的。兰迪这样的,已经是相当节俭了。 这种烧煤的客轮不需要魔法驱动,虽然加工里面发动机最精密构件时,还需要魔法刻刀的辅助,但那是一次性的投资,而且一般是由炼金术士的地精仆人们完成的,成本并不高。 因此这年月船票相当的便宜。当年来的时候,兰迪就睡的通铺,从巴陵到暨阳的船票不过五个银币而已。如今回程坐特等舱,也不过两个金币,还是花得起的。 住特等舱还有个好处,可以免费去餐厅就餐。以兰迪的食量,估计能把船票吃回一少半。 特等舱在上层,从舷窗往外看能直接看到沿途的风景,舱里面还配有留声机和唱片。 兰迪对留声机里的魔族名曲毫无感觉,摆弄明白了就不再感兴趣,肚子倒是咕噜噜地饿了。顺手背起大剑,去餐厅吃饭。 餐厅的门口装饰着复杂的花纹,还有青藤爬在门边,非常地有精灵族特色,两个身着豪华制服的天竺仆人在门口朝兰迪鞠躬。 这里的仆人相当地专业,认识所有特等舱的顾客,根本不用兰迪出示船票什么的。天竺仆人看上去彬彬有礼,如果有穷人试图混进去,那就是另一个样子了。 餐厅里面窗明几净,温暖如春,几棵真树从地板直长到舱顶,食物都摆在中间的长桌上让客人自取,几个胖胖的蜥蜴人女佣头戴白帽,端着盘子走来走去,不时地补充被取走的食物。 看着她们从白纱裙后面露出的长尾巴,兰迪对精灵族表示十分的钦佩。能把这种奇怪的种族训练成合格的女佣,难度应该挺高,不知道怎么办到的。 兰迪还是头一次进这种高档的餐厅,不过他多次听美美讲过高档餐厅的规矩,并没有表现得多么土鳖。 实际上美美对精灵菜是嗤之以鼻的,精灵族再强大,简陋的食物一直是被各国贵族富商嘲笑的焦点,出现在多种场合的段子里。 美美自诩是世界时尚界的弄潮儿,在她口中,只有新罗马帝国和新法兰克的菜才是最好的。 不过兰迪一直表示怀疑,他觉得跟可可吃的夫子庙美食才是天下第一。 美美说的什么新罗马帝国披萨饼会比鸭油烧饼好吃?鹅肝、牡蛎真的能作出美味?蜗牛能吃得下去?未必比得上自己做的辣子红烧肉。 闲时听吃过那些玩意的邵山说,美美其实喜欢的是高雅讲究的进餐过程。要真讲味道,美美推崇的松茸不过是种蘑菇,卖那么贵应该是因为稀有,不一定有大煮干丝符合兰迪的口味。 兰迪现在对这方面没有发言权,不过啊,有了钱,学会奢侈的生活方式很容易,倒是富人要回归穷人的日子,可就难了。 兰迪只扫了一眼就看明白了这里吃饭的规矩,拿了盘子,看了看摆满食物的长条桌,这也不像美美说的那么困难啊。 没有传说中的仰望星空,也没有被吐槽的土豆泥,也许是早餐不提供那些玩意吧。 桌上摆满了各种蛋品、麦片粥、咸肉、火腿、香肠、黄油、果酱、面包、牛奶、果汁、咖啡等。虽然都是兰迪吃不惯的玩意,但可比剑丘食堂丰富多了。 兰迪没有那么讲究,拿了几个煮鸡蛋,一堆火腿、香肠和面包,几杯牛奶,把盘子摞得满满的,走向旁边的卡座。 卡座上的人并不多,几个西装革履的精灵坐在那里,高高的帽子放在旁边的架子上,文明棍立在旁边。似乎已经吃完了,喝着咖啡,看着江景,低声聊着天。 天竺人啊,蜥蜴人啊精灵啊,兰迪平时很少看到,仔细观察了下,似乎除了一对尖尖的耳朵和金发,和后夏人也没啥大的区别。 几个穿西装的后夏年轻人聚在一起,他们没有高帽和文明棍,黑色的手提包放在架子上,似乎是什么公司的职员。 一边吃一边兴奋地聊着精灵都城敬业市和魔市的橡胶股票又创新高,大家都发财了,一副天下我有,见多识广的样子。 大概是声音有点儿高,旁边的几位精灵绅士不停地皱眉。 两个身穿游牧服装,脑后编着碎辫的贵族子弟相对而坐,用匕首切着火腿大嚼,还不时拿起自带的酒壶灌两口。 这一看就是低级贵族。故意打扮成游牧民族的样子,是为了显示他们贵族的身份,好让人高看一眼。 事实上,后夏真正的贵族都是穿唐装的,皇室甚至穿一种叫中山装的服饰,名字来历不详,据说是上古时期光明神使的打扮。 大贵族们一直自诩大夏正朔,生怕被人说成是胡虏,打扮上比老百姓更追求大夏的上古传统。反倒是后夏的老百姓,因为生活拮据,穿啥的都有。 这里是不可能出现后夏大贵族的,他们要出行,一定是有自己专用的船只, 兰迪这个异类和这里的三伙人都没有共同语言,找了个空的卡座自己坐了下来,把大剑立在旁边,准备专心对付早餐。 “管代大人,我能坐在这里吗?” 身后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和兰迪的声音有点儿像。兰迪回头一看,一个黑发男子端着盘子走了过来。 男子看上去二十多岁,比兰迪大几岁的样子,虽然是一头黑发,但高鼻深目,穿着西装打着领结,唇上留着八字胡,修剪得整整齐齐,一看就是藩国来的。 兰迪嘴里正嚼着火腿,用手比划了一下,“随便,我不是什么管代,只是回家的旅客而已。” 来人晃着身子,一屁股坐在兰迪的对面,把盘子放在桌上,却不忙吃,带着玩世不恭的眼神看着兰迪,“就凭这把高级双手剑,你不是管代,只能是更高级的贵族。 你瞒不了我,我的先祖可是正宗的大夏人。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亨利.诺曼.白,乃是大唐全球帝国第一位宰相白斯文的后人。” 第三十一章 带上我吧(为书友表请回尘加更) 兰迪抬头看了看这位自来熟。托光明神使助大唐一统天下的福,全球都通行汉语普通话。不过你汉语说得再好,也不能乱认祖宗啊。 欺负我没念过书,没读过上古历史是吧?但我听过评书啊,你虎我可不成。 “我叫兰迪,刚从剑丘学院毕业,正准备回家。据我所知,白宰相只有一个女儿白若溪。 白若溪和骆宾王骆公子两人琴诗双绝,伊赛克湖畔相逢,一见钟情的故事可是家喻户晓。哪里会有姓白的后代?听你的名字构成,应该是新法兰克人才对。”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白若溪先祖给骆公子生了四个儿子,长子就姓白,继承白氏家业,传下了我们白氏一门,后来大唐大诗人白居易都是我的先祖。” 好家伙,连白居易都出来了,反正这都两千多年过去,也没人能考证对质,你爱怎么说怎么说吧。 看兰迪一副不相信的样子,亨利也不再辩解,“我这次来故乡,就是想去龟兹祭祀先祖。我准备从江夏下船,沿汉水到均州,一路还有很远。” “那你可得小心了,西边可正在打仗。浩罕汗国的阿古柏趁朝廷软弱,兵力空虚,入侵西陲,甘陕总督左朴存正率兵剿灭阿古柏建立的伪洪福汗国。 那里现在战火纷飞,可不是游客去的地方,就是我去都得小心,躲着大部队。” 亨利漫不经心地喝了口牛奶,“这我早就知道,阿古柏那帮野蛮人是打不过左朴存的。 不过阿古柏身后有精灵联邦和兽人王国的暗中支持,我作为精灵联邦的臣民,怎么会不清楚这个事情。” 啊?兰迪仔细看了看亨利的耳朵,这家伙是说谎成性了么?“你不是新法兰克人?我怎么也看不出你是精灵啊。” “你看什么看?精灵族不过四百万人口,统治的精灵联邦可有五千万人。” 亨利指了指门口的天竺仆人,“他们就是精灵联邦的,长了尖耳朵么? 我祖父那辈就从新法兰克移民到了黑暗大陆的枫叶国,我现在当然是精灵联邦的,不过我个人对精灵族对宗主国下手是持反对态度的……卧槽,光明神保佑!” 亨利突然来了句非常标准的后夏土话,兰迪有点儿相信他真的是白宰相的后人了,可是你这么害怕干什么? 随即兰迪就知道答案了,他自己被挤到了靠窗的一边,阿花大喇喇地坐到了自己刚才的位置。 这位大师兄终于醒酒了,晃着大虎脑袋左右看了看,低头嗅了嗅桌上的火腿和香肠,露出鄙夷的神色,表示不感兴趣。 看来在吃方面,阿花和美美有共同语言啊,兰迪赶紧安慰亨利,“这是我的宠物,不咬人的。” 老虎的出现把蜥蜴人女仆吓得尖叫狂奔,随即就招来了天竺仆人。 天竺仆人可是见过大场面的,见阿花老老实实地蹲坐在兰迪身边,立刻对兰迪尊敬了不少,弯腰给兰迪行礼的时候,几乎达到了半兽人的标准,眼神里全是讨好。 “阁下,虽然餐厅禁止普通的宠物进入,但像阁下这样尊贵的客人自然是例外的。不过限于规定,宠物是不能免费食用这里的食物的。” “放心,阿花吃东西可挑拣得很,是看不上这里的东西的。” 兰迪一伸手,一盘酱汁肉出现在了手里,还冒着热气,这是在大湖的游船上连盘子一起打包的。 次元空间里时间是停顿的,是保存食物的好地方,完全不会腐败损坏。因此炼金术士们虽然已经从挖掘出的上古科技里掌握了冰箱的制作技术,却没有进行生产制造。 上古没有灵气,自然也没有次元存储法器,冰箱当然是需要的。现在但凡有点钱的贵族富商都有次元储物装置,普通老百姓又用不起冰箱。 因此灵气复苏后,炼金术士们对上古科技是有选择地复刻的。 阿花傲慢地用爪子指指餐巾,兰迪狗腿地给阿花戴上。老虎的脖子很粗,戴餐巾的样子很滑稽,但阿花大爷要的就是个范儿,很优雅地开始用大舌头舔起了酱汁肉。 见这位贵族自带的宠物粮居然是这么精致的食物,自己显然是吃不起的,天竺仆人羡慕地摇摇头。 这头老虎居然知道吃饭戴餐巾,比那两个朝廷贵族都文明,天竺仆人悄悄地退了下去,带了点儿遗憾的神色。 亨利早就恢复了正常,坐在阿花的对面凛然不惧,把香肠夹在面包片里吃了一口,笑眯眯地看向兰迪,“看来你真是刚毕业的学生。 一般的贵族会赏仆人几个金币,他会把你的宠物领过去好好照顾,洗澡刷毛,还能专门给它烤肉吃,不过看样子这头老虎未必爱**灵族的烤肉。” 想得美,这两个金币的船票还是咬牙买的呢,兰迪摇摇头。 这头老虎一出现,连那几个精灵绅士都露出尊敬的神色,站起来向这边鞠躬。几个职员高谈阔论的声音小了不少,两个低级贵族干脆走了过来,右手抚胸,向兰迪行了个标准的游牧民族礼。 “请问您是大都哪个王府的贝勒?怎么没有护卫跟随?” 这是误会了啊,兰迪站起来躬身还礼,“我不是什么贝勒,我叫兰迪,是剑丘的毕业生,这头宠物是曾山长送我的。” “原来是曾侯爷的高足,失敬失敬。我们是左总督的部下,在新军当差,以后可能要多蒙兰大人照顾。 我叫马格特.孟根宝力高,汉名马银泉,您叫我孟根就行。他叫吴图布信,以后兰大人见到左总督,一定要多多为我们两兄弟美言。” 曾子成和左朴存并称“曾左”,曾子成的名气还要更大一些。要不兰迪的母亲为啥散尽家财也要送兰迪去剑丘呢,这有了名师做靠山,走到哪里,都被人高看一眼。 两个新军的低级军官回去了,亨利吃了几口就饱了,看兰迪从储物空间又拿出一盘酱汁肉,又瞥了一眼放在旁边的高级双手剑,眼珠转了转。 “你刚才说你也要去西域?” “我接受了一个师兄的委托,要去里海的光明神殿遗迹走一趟,不过那得是我回家探亲以后的事。” “带上我吧。” 第三十二章 三毛 兰迪又上下打量了一下亨利,“你也要委托我顺路当你的保镖么?我是准备建立我自己的冒险队伍,不过可是要收费的。” “不不不,我可以加入你的冒险队伍,我是一位祖传的合格的光明祭司,绝对有资格的。” 看兰迪一副嘲讽的眼光,亨利挺了挺胸脯,一伸手,手里出现了一把手术刀,“对不起,我拿错了。” 再一伸手,手里终于出现了一柄绿色的法杖。“看到没有,这可是龙血树制成的法杖。” 亨利把法杖收了起来,朝天空拱拱手,“我的先祖白斯文出身龟兹王族,可是龟兹的祆教大萨宝,后来当了光明左使,圣火堂长老,大唐全球帝国宰相。 我白家世代都是祆教的重要人物,要不是大灾变,我能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光明祭司?” 那根龙血树法杖兰迪认识,是光明祭司的高级法器。这就是师出名门的好处了,剑丘这届毕业的光明祭司有二十多个,这种高级法杖有好几根。兰迪自己穷,好东西可是见过的。 不过,兰迪有幸跟邵山一个宿舍,平时见的都是邵山的火焰勋章神器。想起试炼战斗时候,玉姑师姐加了疾风之狼后,宛若剑仙的身手,不由摇头叹息。 兰迪叹息的是,自己将来组建冒险队伍,规格要大大下降。 像瑞元领导的试炼小队那样,又有会玄武阵的阵法师,又有拥有神器的光明祭祀,还有拿着圣器法杖的法师,玉姑师姐这样的中级侠客,这种豪华阵容是再也看不见了。 能有亨利这样拥有高级法杖的光明祭祀相助,就已经不错了,兰迪心里已经准备答应亨利加入的请求了。 然而看兰迪摇头叹息,亨利误会了,以为兰迪这个名门弟子看不上自己这个普通祭司,左右看了看,压低了声音。 “兰队长,我是白氏子弟的事情可不是吹牛,我有祖传的神器的。” 亨利把身形往阿花那里靠了靠,挡住了餐厅众人的视线,左手放在靠里的座椅上,一张手,这回没有拿错,一根黑色令牌出现在手里。 兰迪的眼睛立刻直了,这玩意他恰好认识,邵山刚得了一枚,“圣……” “嘘!” 亨利赶紧将圣火令收了起来,左右看看没人发现,长出了一口气,声音压到极低。 “当年先祖入圣火堂后,把圣火令都交给了光明右使陆危楼。我这枚,是先祖的子孙在祆教担当重要职务,从陆右使那里获得的。 你既然认识,应该知道我这个白氏后人不是冒牌的了吧?” “这玩意可是能召唤英灵,你还用我保护你干什么?” “唉,你是没用过不知道,这召唤英灵的法术不是很靠谱,每次召唤的英灵职业是随机的。要是被一群野蛮人包围,我召唤出个祭司来,我们两个近战弱鸡不是给人送菜?” “那上面不是有乾坤大挪移的功法么?你就没学会?” “我这个是第二枚,上面刻的是第三重功法,没有第一枚上的前两重做底子是学不会的。” “嘿嘿,我知道第一枚在哪里,你就跟着我走吧。” 啊?没想到跟着兰迪还有这种好处,“行了老大,我就是你忠实的小弟了,你一定要帮我找到第一枚啊。 我倒不想找齐六枚圣火令,咱们交换上面刻的功法,我就是近战祭司,走到哪儿都不怕了。” 两个人鬼鬼祟祟地小声唠了这么两句,兰迪就收了一个忠心的小弟,虽然亨利比自己年纪大,管自己叫老大不是? 邵山是要到新法兰克去的。如果自己去里海神殿的事情顺利,肯定要去一趟新法兰克找邵山交货完成委托,这两个圣火令的持有者不就见面了么? 兰迪又吃了好一会儿,阿花也吃了六盘酱汁肉,这点儿肉远远不够阿花吃的,不过阿花两天前吃了一只烤黄羊,现在还没饿,只是馋了而已。 兰迪背起大剑,走出了餐厅,身后跟着新收的小弟亨利,阿花溜达着跟在身旁。 见到领着高级魔兽散步消食的兰迪,甲板上有一个是一个地给兰迪鞠躬行礼,兰迪只是微笑点头,回礼是回不过来的。亨利跟在后面,与有荣焉,走得昂首阔步。 前面忽然发生了骚乱,一个秃头少年不知从哪儿钻了出来,疯狂地奔跑,后面两个天竺人拿者棍子紧追。甲板上能有多大地方?然而少年身法灵便,左拐右拐,天竺人总是捉不到他。 餐厅看门的两个天竺侍者加入了围堵,这下少年跑不了了。 少年看了看船栏杆,想要跳江,却没敢。回头看到兰迪,这显然是个大人物,上来抱住兰迪的大腿,“老爷,救救我,我会被打死的。” 少年衣衫褴褛,个子矮小,头特别大,仔细看上面还是有几根头发的,显然是生活贫苦,营养不良所致。 兰迪自己就是穷人,之所以长这么壮硕,是父亲冒着生命危险上山打魔兽补贴生活,小时候才能有肉吃。 后来父亲终于还是死在了魔兽嘴下。看到这个少年的样子,过得还不如小时候的自己,不由起了恻隐之心。他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一定是没钱的穷人,逃票蹭船的。 这种事常有,兰迪把少年拉起来,拍拍他的肩膀,“没事的,他们最多把你吊起来打两下,把身上的钱全收走,到了下一个港口就把你推上岸了事,不至于出人命的。” 少年晃了两下,“老爷你有所不知,我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他们不会放过我的。我都两天没吃饭了,轻轻打也禁不起的。” 兰迪叹了口气,看这个孩子的脸色不像说谎,还是帮帮他吧。穷人是救不过来的,按美美的说法,穷人都是自己不努力工作造成的。 不过兰迪认为自己家的人都很努力,依旧穷,这就想不明白了。邵山想要找到让天下人都能过得好的办法,但愿他能找到。 苏可可那里就没有穷人,也不知道怎么办到的,去接可可的时候,可得想着问问。 反正后夏的穷人太多,自己虽然现在有点儿钱了,也管不过来。不过谁让自己碰上这个可怜的孩子了呢?救一个算一个吧。 兰迪看向追来的天竺侍者,“这孩子欠了多少船费?” “从魔市到这儿算,得四个银币。” 兰迪摸出四个银币,“船钱给你,不要打他了,下个港口把他赶下去就是了。” “大人你不要被这个小瘪三骗了,我在魔市警局见过他,是个偷东西的贼。” 说话的是刚从餐厅出来的一个魔市来的职员,看见少年,下意识地紧紧抱住了自己的皮包。 “不是的大人,偷东西的是和我在一起的吴四宝,我是被冤枉的。我要是愿意偷东西,会饿到现在?” 看他刚才逃脱天竺侍者追赶时灵便的身手,要是在下面的大通铺偷点儿铜元或者食物什么的,应该不难,兰迪倒是对他的话信了几分。 “算了,救人救到底,跟我到舱里来,吃点儿东西吧。” “老爷你太好了,你就是我的救命恩人。” 少年狗腿地左右看了看,没看到有什么东西要帮忙拎的,跟在兰迪的身后,打蛇随棍上,“老爷你收了我做跟班吧,我什么都能做的,对了,我叫三毛。” 第三十三章 见习盗贼 兰迪的特等舱里,三毛端着一盘酱汁肉吃得满手满嘴都是油。 卧在旁边的阿花往远处让了让,回过头去,表示我不认识旁边这个人。 这一副没吃过饭的样子,太没牌面儿了。 三毛是真的两天没吃饭了,而且长这么大,也没吃过酱汁肉。一盘肉风卷残云般就吃光了,兰迪却不再给他。 “这就差不多了,吃撑了对胃不好,等中午我领你去餐厅再慢慢吃。而且这东西是阿花的口粮,我都不敢跟它抢。” “老爷,我以前从来没吃过这么香的东西。有段时间,没有米,饿得不行,我只能天天自己去湖里捞大闸蟹吃。” 接过亨利递过来的纸巾擦了擦手,三毛热切地望着兰迪,“老爷,您这么大的人物,连跟班拎包的都没有。 这个鬼佬随从一看就不是会伺候人的,收了我当跟班吧。我不要钱,只要吃饭管饱就行。” 亨利火儿了,感情白给你递纸巾了是吧?“谁是鬼佬?我是正经的大夏后代,我姓白,知道吗?我先跟的兰迪老大,信不信我一句话,老大就不要你?” “三毛啊,我不是老爷,也是穷人,亨利也不是我的随从,是我的战友。我自己正要组建队伍,靠冒险跟人拼命赚钱,是雇不起跟班的。” 三毛摸了摸墙上的高级皮革装饰,又撸了下阿花,阿花嫌弃地转过头去。 “我才不信坐特等舱养老虎的老爷没有钱,我烂命一条,就怕挨饿,让我跟着你干吧。” “我很快要到西域的战场去冒险的,你一个小孩子跟着很危险。不要在外面流浪了,还是回家去。你家在哪里?我可以给你点儿路费。” “我从小就没有家,记事起就跟着一群孩子在魔市街头流浪,一直没吃过饱饭。我刚刚得罪了青帮,才从魔市跑出来,是万万不敢回去的。 老大你要去冒险,我能帮上忙的。我会侦查,跑得快,会开锁,懂机关,还会使匕首和弩箭,是个合格的见习盗贼,我的本事冒险很有用的。” “谎话说露底了吧?还说你没偷过东西,那你学开锁干什么?你有这样的本事还要饭?老大,这小子不老实,不能要。” 兰迪朝亨利摆摆手,倒是感了兴趣,“盗贼不是小偷,这是这边对掌握机关师和斥候本事的高手的称呼。剑丘也有这门专业的,毕业生到了军队,马上就能当斥候排长。 你既然没有钱,从哪儿学的这种本事?要知道见习盗贼可是要考核的,不是自己吹的。你要真是见习盗贼,会找不到工作?” 三毛站起来,推了舱门出去,“老大你从里面把门锁上。” 看三毛不到五秒就打开了锁好的舱门走了进来,手里的一根铁丝一晃,不知道藏到了哪里,兰迪若有所思。 三毛赶紧解释,“我的本事是青帮的杜镛老大教的。 我和吴四宝在魔市的街头要饭,给人推车,擦鞋,什么都干,有一天青帮大姐头林桂生把我们这些闲散人员都招了去,我俩很幸运地通过了测试,说是有成为盗贼的资质。 大姐头让我和吴四宝白天跟着杜老大学艺,晚上在杜老大开的烟馆里打杂,一学就是两年。 这两年总算是有了口饭吃,虽然也是不管饱。大姐头说了,要想吃饱饭,得自己靠手艺赚,因此我学得特别刻苦。 本来我学成了后,是准备派出去跟着帮里的团队探险,寻找财宝的。不过杜老大说了,要交投名状才能放心放我们出去。 投名状就是去有钱人家里偷东西,身上有了案底,才不会叛帮。我虽然是乞丐出身,可是有良心的。跟着吴四宝到了现场,良心发现,说什么也不愿意下手。 吴四宝的本事不如我,被人抓住了,把我也招了出去。等我从局子里一出来,就被帮里抓了回去,狠狠打了一顿,关在屋子里不给饭吃。 恰好天地会的陈英士来帮里拜码头,说是要以个人身份加入青帮,大佬们都去迎接,我趁机撬开门锁跑了出来。 魔市是不敢呆了,我借给人拎东西混上了船。金陵离得太近也不行,我原来就是打算跑得远一点儿后,找一个冒险队伍加入进去。老大你是这样的好人,跟着你干不是正好?” 这小子有良心,宁可饿死也不当贼,非常对兰迪的脾气。 而且兰迪可是知道,这门手艺,剑丘的同学可是要学四年。三毛两年就出师,成为见习盗贼,根骨好是次要的,那是为了避免饿肚子学得玩儿命。 穷人的孩子面临饿死的危机,学习动力要比有钱人大得多。兰迪自己就是因此两次在双手剑比赛中夺冠的,非常地感同身受,对三毛立刻好感大增。 “那好……” 亨利一下子拦住了兰迪,围着三毛转了一圈,“嘿嘿,老大,你可不能听他的一面之词。万一他趁咱们睡着了偷了东西逃跑,咱们可没地方找他去。” 三毛急了,“怎么可能呢?这么好的老大上哪儿找去?” 兰迪摇摇手,“等我组建队伍,是要到官府下属的佣兵行会去正式注册的,也便于接受委托。 到时候咱们有了佣兵令牌,我作为队长,就能知道每个队员的位置了,我看这小伙子不会有问题。” “这个老大你说了算,现在没有佣兵令牌的时候,我可不放心。不过老大,我有办法暂时把这小子帮你看住。” 亨利看向三毛,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一伸手,手里出现了一把手术刀。 三毛看亨利拿出了一把非常锋利的刀子,大恐,这是要卸自己的什么零件?一转身逃到了阿花的身后。 然而不是那么回事,亨利哭笑不得地把刀收了回去,换成了龙血法杖,念动咒语,一发魔法印记打到了三毛的身上。 “我是个专业的外科医生,光明祭司不过是家传的副业,所以…...” 亨利收回了法杖,朝兰迪耸耸肩膀,摊开双手,解释了自己连续两次失误的原因。 第三十四章 潇湘子弟满天山 魔法印记从法杖飞出,掠过阿花身上的时候,阿花动都没动。眼睛斜楞着鄙视了下亨利。 剑丘试炼之地的魔狼首领,区区一个中级魔兽,都能驱除美美的魔法印记,阿花作为高级魔兽,根本看不上这种小伎俩。 亨利可是正牌的光明祭祀,和法师一样,都会打魔法印记。中级魔兽不怕这玩意,三毛一个区区见习盗贼,当然是没法抹掉的。 “成了,这下你就是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追到你。你要是有本事把这个印记搞掉,那我认栽。” 只要不是要把自己大卸八块就好办,三毛也没想着偷东西叛逃,对自己身上被打了个魔法印记毫不在意。 “老大,你这里的投名状可是太高级了,青帮那里哪有亨利大叔这么高级的光明祭祀?” 三毛虽然不是坏人,但在魔市孤身混了十几年,油嘴滑舌讨人喜欢的本事倒是学了个全,两句话就把亨利也哄得十分高兴。 亨利假装生气,“我很老么?必须叫大哥。而且亨利是我的名字,不是姓。” “白大哥好。” “这就对了。” “三毛啊,你姓啥啊。” “我也不知道啊,不过我的养父姓张,早就不在了。张三这个名字还不如三毛好听呢,要不老大你给我起个名字吧。” 兰迪摇摇头,“我和我弟弟的名字还是村里的徐夫子给起的呢。 我文化不高,可起不出好听的名字。我同宿舍的师兄很有学问,等见了他让他帮帮忙,现在还是先叫三毛吧。” “那我得先谢谢老大的师兄了,就等着他给我起个响亮的名字了,这事儿我可得一直记着。” 看三毛一副真心欢喜的样子,兰迪心头有点儿酸,“亨利啊,你看后夏这里,三毛这样的穷人千千万万,吃不上饭,连个像样的名字都没有。 你老家可是新法兰克,我师兄都准备去那里游学,想找到让老百姓都摆脱贫困的办法。你老家那里,是不是情况好得多啊?” “没有的事,天下哪里都有穷人。” “那精灵国呢?他们统治世界,你都是他们的臣民,想必精灵们的生活都很幸福了吧?我在餐厅看到精灵绅士们都又有钱又彬彬有礼,很是羡慕呢。” “嘿嘿,能到这里被你看到的当然都是有钱人。精灵国的穷人小孩子十岁就进工厂做工,整天见不到太阳,十七岁就去见光明神的有的是,都是为那帮绅士们做工累死的。” “啊?精灵们对自己的族人都这么狠?那精灵联邦统治世界,好像也不是什么好事啊。” 三个人随意谈了几句,亨利就回自己的船舱去了。三毛则在兰迪的舱里打了个地铺。 他这两天在船上东躲xz,又饿肚子,一直没有休息好。刚刚吃了点儿东西,困劲儿上来了。 终于到了安全的地方,有了老大罩着,立刻没心没肺地搂着阿花,很快就睡着了。 两天后,敬业号客轮到了江夏,亨利并没有按计划下船,而是补交了到巴陵的船票。 这两天三毛不停地讨好他,他连三毛剩余路程的船票也给交了。 这年头儿一位专业的外科医生可是非常赚钱的,比当光明祭祀要强得多,兰迪觉得,亨利可能比自己这个队长要有钱得多。 当船到巴陵,终于到了该下船的时候。兰迪领着两人一虎刚走下舷梯,就看见一队队身穿灰色军服,头戴大盖帽,身背水连珠的新军,背着行李,正排队上船。 “兰大人,兰大人!” 兰迪一回头,看到两个低级贵族也从身后跟了下来。两人换上了新军的军装,腰挎指挥刀,武装带上别着二十响魔族产毛瑟镜面盒子炮,显然是队长、排长之流。 两人没带行李空着手,显然也有储物装备,孟根一并脚给兰迪敬了个礼,“我们要跟着队伍去西北前线打阿古柏了。兰大人既然也要去西北,没准能再见。 百年修得同船渡,兰大人见了左总督,别忘了提起我们,我们兄弟都是敢战的。” 这两位显然是官迷,在餐厅里偷听到了兰迪和亨利的对话。看兰迪的老师和左总督有旧,能巴结就巴结。 兰迪冲两位一抱拳,“两位兄台身为贵族,能上前线为国征战,兰某十分钦佩,能帮一定会帮的。” 看两个低级贵族意气昂扬地转身而去,兰迪一声轻叹,“潇湘子弟满天山,都是为国效力的英雄啊。我要不是自己有必须办的事情,也一定会参军去西北保家卫国的。” 亨利点点头,“新军的装备精良,士气高昂,西北的战争一定能赢的。朝廷的贵族要是都像这两位,何至于到现在这个地步? 可惜左总督这样的官员太少了,左大人年纪也大了。听说左总督抬棺出战,誓要为朝廷保住西北。 我们白家的老家龟兹就在那里,老家要是归了阿古柏,我还怎么好意思称大夏人?” 显然亨利对自己正宗大夏人的身份很是看重。朝廷的事情,兰迪是不懂的,不管瑞元、玉姑他们怎么反对朝廷的统治,兰迪都觉得,朝廷这次西北作战,自己是一定要支持的。 “咱们这个小队是没法跟正规军作战的,不过到了西北,要是碰到阿古柏蛮人的小股部队,咱们不妨为朝廷效点儿力。” 谈论着三人找到了去潭州的船,这就是古旧的木船轮渡了,船票更便宜,也没有特等舱。不过这已经没多远了,一白天就到。 兰迪三人在船上还是享受了特等舱的待遇,因为大家都离老虎远远的。 往来的商贩穷人指指点点,这位有钱人不包船,跟我们这些穷人挤轮渡,真是奇葩,谁见过带高级魔兽的老爷坐这种船的? 兰迪毫不在意。船到湘江,耳边全是亲切的乡音。兰迪已经听了四年的吴侬软语,听到家乡的土话十分感慨。 如今自己虽然没当官,也算衣锦还乡了吧?自己还有二百多金币,应该能让娘和弟弟过上好日子了。 好朋友石永的书念得不知道怎么样了,他会参加科考么?徐夫子是隐居乡里的大才,一直看好他的。 李二斤那个大个子家里有钱,他不爱读书也没关系,不知道是不是还整天摆弄脚踏机床做奇怪的玩意,好朋友们都四年没见了啊。 南风微微吹来,兰迪一手扶着栏杆,一手撸着阿花的顶瓜皮,望着宽阔的江面,两岸平整的原野,哼起了家乡的小调,“石兰溪,转过了几道弯?几十里水路到湘江……” 第三十五章 奇怪的委托 潭州城,佣兵工会。 兰迪身后跟着两个跟班和一头老虎一走进来,工会的办事人员就热情地迎了上来。 “这位大侠,是要成立镖局么?您是哪位朝廷大佬支持的?我们一定给您最优惠的服务。” 佣兵工会里非常热闹。大厅宽敞明亮,不过味道欠佳,背着各种武器的彪形大汉到处都是,仰头看着黑板上的雇佣需求。各色的商人在大厅里和佣兵们砍着价,大部分都能很快成交。 这个世界野外魔兽横行,治安又非常不好,拥兵这一行业非常发达,是各级官府的一个重要收入来源。 当初朝廷初立,曾想过收缴民间的武器,最激进的想法是好几家才能共同拥有一把菜刀。 然而由于这个世界的现状需求,这个规定遭到强烈的抵制,最后不了了之,官府也只能加强军队的制式武器的规格来保证统治而已。 不过兰迪来的角落是申请成立拥兵组织的地方,这就没几个人了,不是经常有队伍成立的。办事员出于对自己收入的渴望,极力怂恿兰迪搞把大的。 兰迪摆摆手,“我只是要申请成立一个冒险小队而已,没那么多钱开镖局。” “大侠您可太会说笑话了,养高级魔兽的人会没钱没背景?一个冒险小队才五个成员,能干多大买卖? 三级镖局可以有五十个人。就您这经济实力和武力依仗,最少得开个五百人的二级镖局。只要有了业绩,升级到五千人的行走天下的一级镖局我给您打八折。” 兰迪也不愿意跟办事员解释自己只是想冒险搞大钱,不想进入保镖行业。只是说话的声音更坚决了,“我要成立一个冒险小队。” 办事员的热情一下子没了,扔了一摞子材料让兰迪填,“五十金币。” 五十金币其实也是笔巨款,但冒险队令牌也是有成本的。剩下的上上下下一分,落到办事员手里的就没多少了。 办事员嘴里咕哝着,“这不定是哪家亲王贝勒的孩子要玩票,直接在大都注册就得了呗,跑这么远。” 兰迪一路上已经被误会好多次了,也不在乎这一次,坐下来,拿起柜台上的毛笔,认真地填写。 兰迪虽然学问不高,但天生地写字好,铁画银钩,力透纸背,写出的毛笔字大气纵横,大多数练了好多年字的秀才也没他的笔力。 佣兵工会当然有玉简,但这份资料是要存档的,必须由队长本人亲自填写。 这是兰迪留下的为数不多的亲笔书法,现在懒洋洋十分不满的办事员并不知道,他的后代会因为发现这份兼有文物和书法价值的资料发财。 兰迪交了五十金币,办事员又验看了兰迪的身份证明,扔出一个令牌给他,兰迪的冒险小队就算成立了。 拥兵令牌是一件低级法器,兰迪运用了灵魂绑定,“滴”的一声,兰迪的灵魂频率被瞬间同步到了拥兵公会的类似服务器的圣级法器里。 以后兰迪手里的令牌到了哪里,拥兵公会都能查到,兰迪每年是要向公会缴纳一定数量的费用的。万一兰迪阵亡,公会留存的本命法力印记就会消失,这个小队的资格就被注销了。 亨利笑眯眯地看着这一切,然后第一个在令牌上按下了大拇指,三毛随后,令牌上的小屏幕上立刻出现了三个亮点,现在是聚在一起的。 阿花很想在上面按指纹,然而想到它还得升两级才能化人形,十分不满,咆哮了一声。我明明比这两个弱鸡更强,却没有成为队员的资格,强烈反对对魔兽的种族歧视! 兰迪对阿花的心思门儿清,他也想阿花早点晋级圣级。阿花可是自己团队的最高端武力,是他敢去西北冒险的底气之一。 阿花要是化成人形,肯定是一个比自己还壮的彪形大汉。人说虎胆龙威,阿花肯定是胆气最壮的……咦? 这位拥有一颗真正虎胆的大师兄正一副恼怒的样子,突然“嗖”地一下不见了,兰迪转了一圈没找到,反观内视,大师兄正躲在宠物空间里瑟瑟发抖。 大师兄这是怎么了?还没等兰迪想明白,身后传来一声哈哈大笑,“终于又有了新佣兵队伍了么?我有笔大买卖,要不要接?” 一回头,一个光头出现在面前。身材高大,比兰迪还高半个头,相貌……那个清奇,淡金色的瞳孔,太阳穴隆起,浑身肌肉累累,一看就是个练家子,武林高手。 兰迪看不出这位大汉的级别来,肯定比自己这个剑师要高,这样的高手来找自己当保镖?确定不是同行? “小兄弟,你算赶上了,我有一批货要运,正在到处找护卫,我看你武艺高超,人品忠厚,就你了。二百金币,预付一百,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赶紧接了吧。” 兰迪可不是傻子,初次见面,怎么就能看出自己人品忠厚了?他之前可了解过行情,普通佣兵队伍的话,近距离护卫一两个金币,远的二十个金币就算多的了。 兰迪并不是真的要当保镖,他是想去探险。有了佣兵令牌,可以基本保证属下的忠诚,顺路的话接个保镖的活儿,还能维持个日常花销而已。 “大哥,你要找佣兵不是应该在黑板上挂需求么?你这价儿可以雇二级镖局了,我一个小队现在才三个人,你确信信得过我?” 兰迪是想去黑板那边看看,有没有顺道去长安的,这边给的钱再多,不顺路也不去。要纯为了挣钱,去李大师那里当管代多好?何必当雇佣兵刀头舔血? “我挂了,这帮人都嫌道远不去,你这边还没生意,走个远道应该没事吧?” “多远啊?” 大汉摸了摸光头,支吾起来,“这个……九千里地左右吧。” “九千里?你是要出海么?不去。” “不是,是去西域,伊赛克湖边的寻龙村。” 西域?伊赛克湖?怪不得这位大哥的委托没人敢接呢。那边儿伪洪福汗国和左总督的大军打得昏天黑地,谁敢去战场上找死?钱给得再多也得有命花不是? 不过自己要去里海的话,倒是正好顺路。 “大哥,我呢先要回家一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出发。要是来得及的话,还是可以接你这个活儿的。” 大汉已经被拒绝好多次了,听兰迪说先要回家,露出失望的神色,“果然还是不行么?……什么?你答应了?成交!” 第三十五章 奇怪的委托 潭州城,佣兵工会。 兰迪身后跟着两个跟班和一头老虎一走进来,工会的办事人员就热情地迎了上来。 “这位大侠,是要成立镖局么?您是哪位朝廷大佬支持的?我们一定给您最优惠的服务。” 佣兵工会里非常热闹。大厅宽敞明亮,不过味道欠佳,背着各种武器的彪形大汉到处都是,仰头看着黑板上的雇佣需求。各色的商人在大厅里和佣兵们砍着价,大部分都能很快成交。 这个世界野外魔兽横行,治安又非常不好,拥兵这一行业非常发达,是各级官府的一个重要收入来源。 当初朝廷初立,曾想过收缴民间的武器,最激进的想法是好几家才能共同拥有一把菜刀。 然而由于这个世界的现状需求,这个规定遭到强烈的抵制,最后不了了之,官府也只能加强军队的制式武器的规格来保证统治而已。 不过兰迪来的角落是申请成立拥兵组织的地方,这就没几个人了,不是经常有队伍成立的。办事员出于对自己收入的渴望,极力怂恿兰迪搞把大的。 兰迪摆摆手,“我只是要申请成立一个冒险小队而已,没那么多钱开镖局。” “大侠您可太会说笑话了,养高级魔兽的人会没钱没背景?一个冒险小队才五个成员,能干多大买卖? 三级镖局可以有五十个人。就您这经济实力和武力依仗,最少得开个五百人的二级镖局。只要有了业绩,升级到五千人的行走天下的一级镖局我给您打八折。” 兰迪也不愿意跟办事员解释自己只是想冒险搞大钱,不想进入保镖行业。只是说话的声音更坚决了,“我要成立一个冒险小队。” 办事员的热情一下子没了,扔了一摞子材料让兰迪填,“五十金币。” 五十金币其实也是笔巨款,但冒险队令牌也是有成本的。剩下的上上下下一分,落到办事员手里的就没多少了。 办事员嘴里咕哝着,“这不定是哪家亲王贝勒的孩子要玩票,直接在大都注册就得了呗,跑这么远。” 兰迪一路上已经被误会好多次了,也不在乎这一次,坐下来,拿起柜台上的毛笔,认真地填写。 兰迪虽然学问不高,但天生地写字好,铁画银钩,力透纸背,写出的毛笔字大气纵横,大多数练了好多年字的秀才也没他的笔力。 佣兵工会当然有玉简,但这份资料是要存档的,必须由队长本人亲自填写。 这是兰迪留下的为数不多的亲笔书法,现在懒洋洋十分不满的办事员并不知道,他的后代会因为发现这份兼有文物和书法价值的资料发财。 兰迪交了五十金币,办事员又验看了兰迪的身份证明,扔出一个令牌给他,兰迪的冒险小队就算成立了。 拥兵令牌是一件低级法器,兰迪运用了灵魂绑定,“滴”的一声,兰迪的灵魂频率被瞬间同步到了拥兵公会的类似服务器的圣级法器里。 以后兰迪手里的令牌到了哪里,拥兵公会都能查到,兰迪每年是要向公会缴纳一定数量的费用的。万一兰迪阵亡,公会留存的本命法力印记就会消失,这个小队的资格就被注销了。 亨利笑眯眯地看着这一切,然后第一个在令牌上按下了大拇指,三毛随后,令牌上的小屏幕上立刻出现了三个亮点,现在是聚在一起的。 阿花很想在上面按指纹,然而想到它还得升两级才能化人形,十分不满,咆哮了一声。我明明比这两个弱鸡更强,却没有成为队员的资格,强烈反对对魔兽的种族歧视! 兰迪对阿花的心思门儿清,他也想阿花早点晋级圣级。阿花可是自己团队的最高端武力,是他敢去西北冒险的底气之一。 阿花要是化成人形,肯定是一个比自己还壮的彪形大汉。人说虎胆龙威,阿花肯定是胆气最壮的……咦? 这位拥有一颗真正虎胆的大师兄正一副恼怒的样子,突然“嗖”地一下不见了,兰迪转了一圈没找到,反观内视,大师兄正躲在宠物空间里瑟瑟发抖。 大师兄这是怎么了?还没等兰迪想明白,身后传来一声哈哈大笑,“终于又有了新佣兵队伍了么?我有笔大买卖,要不要接?” 一回头,一个光头出现在面前。身材高大,比兰迪还高半个头,相貌……那个清奇,淡金色的瞳孔,太阳穴隆起,浑身肌肉累累,一看就是个练家子,武林高手。 兰迪看不出这位大汉的级别来,肯定比自己这个剑师要高,这样的高手来找自己当保镖?确定不是同行? “小兄弟,你算赶上了,我有一批货要运,正在到处找护卫,我看你武艺高超,人品忠厚,就你了。二百金币,预付一百,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赶紧接了吧。” 兰迪可不是傻子,初次见面,怎么就能看出自己人品忠厚了?他之前可了解过行情,普通佣兵队伍的话,近距离护卫一两个金币,远的二十个金币就算多的了。 兰迪并不是真的要当保镖,他是想去探险。有了佣兵令牌,可以基本保证属下的忠诚,顺路的话接个保镖的活儿,还能维持个日常花销而已。 “大哥,你要找佣兵不是应该在黑板上挂需求么?你这价儿可以雇二级镖局了,我一个小队现在才三个人,你确信信得过我?” 兰迪是想去黑板那边看看,有没有顺道去长安的,这边给的钱再多,不顺路也不去。要纯为了挣钱,去李大师那里当管代多好?何必当雇佣兵刀头舔血? “我挂了,这帮人都嫌道远不去,你这边还没生意,走个远道应该没事吧?” “多远啊?” 大汉摸了摸光头,支吾起来,“这个……九千里地左右吧。” “九千里?你是要出海么?不去。” “不是,是去西域,伊赛克湖边的寻龙村。” 西域?伊赛克湖?怪不得这位大哥的委托没人敢接呢。那边儿伪洪福汗国和左总督的大军打得昏天黑地,谁敢去战场上找死?钱给得再多也得有命花不是? 不过自己要去里海的话,倒是正好顺路。 “大哥,我呢先要回家一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出发。要是来得及的话,还是可以接你这个活儿的。” 大汉已经被拒绝好多次了,听兰迪说先要回家,露出失望的神色,“果然还是不行么?……什么?你答应了?成交!” 第三十六章 故乡 大汉一挥手,一袋子金币出现在手里,直接塞给了兰迪。 “预付的钱给你,我五天后才出发,要是你有事,可以再等你几天。” 这个雇主居然这么好说话,兰迪深感莫名其妙,“大哥,你这么有钱,多买几个储物空间,还用得着雇保镖运货?” 光头大汉长叹一声,拍了拍腰带,展示了下手镯、玉佩、指环,“能带的我都带了,不够啊,差远了。 我们那边并不缺钱,对中原的物品需求还很多,可是距离太过遥远。十年才出来采购这么一次,那些可恶的长老一个个的贼挑拣,什么都要,我能怎么办? 我就算功夫再好,一个人能照顾得过来这么多货物?你放心,要是真有高手打劫,我亲自对付。你们帮我看好货物,对付对付喽啰就行。 对了,我叫龙五,五天后咱们在这门口集合。” “那个龙五大哥,我们要去龟兹办点事……” “没事,那也绕不了多少路。我来的时候走的庭州,那边可打得热乎呢,咱们在高昌就转向龟兹,正好可以避开北疆的大规模决战。” 龙五爽快地付了定金,转身而去,他还有很多货物要在附近采购。雇主倒是不必担心兰迪携定金潜逃,这个是有佣兵协会担保的。 办事员看兰迪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死人。龙五在这都转悠两天了,一直没人肯接他的委托,今天终于碰上了一个傻子。你老虎都养得起,真非得这么为了挣钱不要命? 兰迪哼着小曲走出了佣兵协会。对他来讲,西域反正要去,顺路挣二百金币,遇到高手有壮得一塌糊涂的龙五顶在前面,还有商队的车坐,美滴很。 刚刚注册冒险团队花了五十金币,转眼一百金币到手,手里的钱又超过三百金币了,这可是能买一百五十亩水田的巨款。 领着三毛逛了逛武器和装备店,给他买了件十金币的普通皮甲,五金币的手弩,三金币的匕首。作为斥候和机关师,基本上是不用他顶在前面拼命的,这个装备基本就够了。 这次委托能赚二百金币,里面最少有二十要归三毛,在兰迪这里预支一下,还是够用的。 在亨利的强烈建议下,三毛又从里到外买了一套新衣服,只花了两个金币。 普通衣服要比战斗用品便宜得多,人却一下子不一样了,看这小伙子虽然个子不高,头有点儿大,还是挺精神的。 散步在潭州的街头,亨利很是感慨,“这里很繁荣整洁啊,后夏要都是这个样子,怎么会被藩国欺负?” 这个事兰迪知道,“俞巡抚在当布政使的时候,就追随陈宝箴巡抚支持维新变法,推行新政,禁绝烟馆,开启民智,发展工商。 所以啊,咱们湘南是后夏风气最好的地方之一,一定能出很多人杰的。你看那个岛叫橘子洲,我以前经常和朋友们上去玩儿,他们都是很厉害的人。” 亨利却没看什么江上的岛屿,“哇,湘妹子都很漂亮啊。” 回头看了一眼街边很多美女招手的青楼,“潭州果然是个好地方!” 亨利看着美女依依不舍,看兰迪直往前走了,才赶紧跟了上去。 到了潭州,兰迪就相当熟悉了,七拐八拐,就找到了可以租用马匹的地方。 亨利骑马的姿势很优雅,兰迪在学院里培训过,只有三毛没骑过马,马噌地一下窜出去,他就往后一栽。不过他身手敏捷,迅速就翻了回去,像在演杂技。 兰迪的家乡石兰冲距离潭州一百里,以前来潭州城都是搭进城的马车,天不亮就出发。现在骑马,三个人都是功夫在身,又没有行李,达到斥候的速度没问题,半天就能到家。 骑出二十里,三毛就开始抱怨,“哇,我的屁股快颠成四瓣啦。” “你不要坐实在马背上,要用两脚夹住马肚子……” 亨利耐心地教着三毛骑马,兰迪的心却已经飞到了家乡。 ………… 石兰冲,兰迪家的老宅。 兰迪的父亲当年也是身强力壮,能上山打魔兽补贴家用。加上那个时候家里有五十亩水田,兰迪小时候的家境在村里还算是中上。 因此兰迪的祖屋还是修得很不错的,房前屋后有两亩地,一副小康之家的派头。 此时兰迪家来了客人,是兰迪小时候的玩伴李二斤。 二斤年纪和兰迪差不多,身材高大。不过皮肤白皙,胖乎乎的,年纪轻轻就有了肚子,显然生活条件很好。 李家是石兰冲唯一的外来户,是前几年闹倭寇的时候,从遥远的东海之滨搬过来的。 开始的时候,这个外来户受到石兰两姓的排挤。不过李家有钱,还会做人,很快就融入了当地。 李家并没有在村里大肆买地,反而出去经商,很快发了大财,在附近的湘南县城里置办了大量的地产,有“李半城”的美名。 李家的家主已经搬到了城里,倒是把唯一的儿子二斤留在了老宅,跟村里的徐夫子读书。 徐夫子也是外人,家却不在这里,是村里集体出钱请来教书的。 谁知二斤却不喜读书,整天琢磨工匠的手艺,兰迪去剑丘后,终于还是被家里叫去了县城,今天是专程来兰迪家拜访的。 “婶娘,这二十个银币是我攒下的零花钱,您一定要收下。” “我怎么能要你的钱?赶紧拿回去。” “兰迪不在家,婶娘你家里的情况这么困难,我和石永是兰迪最好的朋友,我们不帮忙谁能帮你们?等兰迪回来就好了。” “唉,那我就收下了。这几天兰霸天总来催债,婶子我确实有点撑不住了,就厚着老脸拿你小孩子的钱了。等兰迪赚了钱,一定还你。” “我和兰迪什么关系,这钱您老就放心用,要是不够,我再找爸妈要。婶子您先忙着,我找兰祚唠唠去了啊。” 兰母望向二斤高大的背影,“兰迪交了两个好朋友啊,多亏他们俩一直照应,兰迪,应该快回来了吧?” 兰祚已经十四了,身形瘦弱,正在院子里蹲着,聚精会神,二斤来了都没注意。 二斤凑过去一看,兰祚手里拿着一本书,正是自己送的“阵法基础”,地上摆着两堆石子,靠兰祚这边,赫然是个五行阵的模样。 “兰祚,这玩意自己是鼓捣不明白的,你将来还是得去专业的学院去学才行。” 兰祚并不搭言,看二斤来了,也没有起来,“二斤哥你看,书里说五行阵可破倭寇的刀阵,可我看现在好像不适用了。 现在士兵都用火枪,武器变了,若是加一个人,组成两个三才阵,进行短促突击,应该能更好。” 二斤摇摇头,“我哪懂这个?等兰迪回来当了差,有了钱,你不用当长工了,正应该先把私塾读完,研究这个有什么用?” “我就是喜欢啊。而且我自从两年前生了病,下不了地当长工,成了个废人,也没有其他事情可做……” “砰砰砰!” 有人砸兰家大院的门。 “快开门,你个老不死的穷鬼,钱都欠了两年了,早就该还了,现在我们来收房子了,准备搬家吧!” 第三十六章 故乡 大汉一挥手,一袋子金币出现在手里,直接塞给了兰迪。 “预付的钱给你,我五天后才出发,要是你有事,可以再等你几天。” 这个雇主居然这么好说话,兰迪深感莫名其妙,“大哥,你这么有钱,多买几个储物空间,还用得着雇保镖运货?” 光头大汉长叹一声,拍了拍腰带,展示了下手镯、玉佩、指环,“能带的我都带了,不够啊,差远了。 我们那边并不缺钱,对中原的物品需求还很多,可是距离太过遥远。十年才出来采购这么一次,那些可恶的长老一个个的贼挑拣,什么都要,我能怎么办? 我就算功夫再好,一个人能照顾得过来这么多货物?你放心,要是真有高手打劫,我亲自对付。你们帮我看好货物,对付对付喽啰就行。 对了,我叫龙五,五天后咱们在这门口集合。” “那个龙五大哥,我们要去龟兹办点事……” “没事,那也绕不了多少路。我来的时候走的庭州,那边可打得热乎呢,咱们在高昌就转向龟兹,正好可以避开北疆的大规模决战。” 龙五爽快地付了定金,转身而去,他还有很多货物要在附近采购。雇主倒是不必担心兰迪携定金潜逃,这个是有佣兵协会担保的。 办事员看兰迪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死人。龙五在这都转悠两天了,一直没人肯接他的委托,今天终于碰上了一个傻子。你老虎都养得起,真非得这么为了挣钱不要命? 兰迪哼着小曲走出了佣兵协会。对他来讲,西域反正要去,顺路挣二百金币,遇到高手有壮得一塌糊涂的龙五顶在前面,还有商队的车坐,美滴很。 刚刚注册冒险团队花了五十金币,转眼一百金币到手,手里的钱又超过三百金币了,这可是能买一百五十亩水田的巨款。 领着三毛逛了逛武器和装备店,给他买了件十金币的普通皮甲,五金币的手弩,三金币的匕首。作为斥候和机关师,基本上是不用他顶在前面拼命的,这个装备基本就够了。 这次委托能赚二百金币,里面最少有二十要归三毛,在兰迪这里预支一下,还是够用的。 在亨利的强烈建议下,三毛又从里到外买了一套新衣服,只花了两个金币。 普通衣服要比战斗用品便宜得多,人却一下子不一样了,看这小伙子虽然个子不高,头有点儿大,还是挺精神的。 散步在潭州的街头,亨利很是感慨,“这里很繁荣整洁啊,后夏要都是这个样子,怎么会被藩国欺负?” 这个事兰迪知道,“俞巡抚在当布政使的时候,就追随陈宝箴巡抚支持维新变法,推行新政,禁绝烟馆,开启民智,发展工商。 所以啊,咱们湘南是后夏风气最好的地方之一,一定能出很多人杰的。你看那个岛叫橘子洲,我以前经常和朋友们上去玩儿,他们都是很厉害的人。” 亨利却没看什么江上的岛屿,“哇,湘妹子都很漂亮啊。” 回头看了一眼街边很多美女招手的青楼,“潭州果然是个好地方!” 亨利看着美女依依不舍,看兰迪直往前走了,才赶紧跟了上去。 到了潭州,兰迪就相当熟悉了,七拐八拐,就找到了可以租用马匹的地方。 亨利骑马的姿势很优雅,兰迪在学院里培训过,只有三毛没骑过马,马噌地一下窜出去,他就往后一栽。不过他身手敏捷,迅速就翻了回去,像在演杂技。 兰迪的家乡石兰冲距离潭州一百里,以前来潭州城都是搭进城的马车,天不亮就出发。现在骑马,三个人都是功夫在身,又没有行李,达到斥候的速度没问题,半天就能到家。 骑出二十里,三毛就开始抱怨,“哇,我的屁股快颠成四瓣啦。” “你不要坐实在马背上,要用两脚夹住马肚子……” 亨利耐心地教着三毛骑马,兰迪的心却已经飞到了家乡。 ………… 石兰冲,兰迪家的老宅。 兰迪的父亲当年也是身强力壮,能上山打魔兽补贴家用。加上那个时候家里有五十亩水田,兰迪小时候的家境在村里还算是中上。 因此兰迪的祖屋还是修得很不错的,房前屋后有两亩地,一副小康之家的派头。 此时兰迪家来了客人,是兰迪小时候的玩伴李二斤。 二斤年纪和兰迪差不多,身材高大。不过皮肤白皙,胖乎乎的,年纪轻轻就有了肚子,显然生活条件很好。 李家是石兰冲唯一的外来户,是前几年闹倭寇的时候,从遥远的东海之滨搬过来的。 开始的时候,这个外来户受到石兰两姓的排挤。不过李家有钱,还会做人,很快就融入了当地。 李家并没有在村里大肆买地,反而出去经商,很快发了大财,在附近的湘南县城里置办了大量的地产,有“李半城”的美名。 李家的家主已经搬到了城里,倒是把唯一的儿子二斤留在了老宅,跟村里的徐夫子读书。 徐夫子也是外人,家却不在这里,是村里集体出钱请来教书的。 谁知二斤却不喜读书,整天琢磨工匠的手艺,兰迪去剑丘后,终于还是被家里叫去了县城,今天是专程来兰迪家拜访的。 “婶娘,这二十个银币是我攒下的零花钱,您一定要收下。” “我怎么能要你的钱?赶紧拿回去。” “兰迪不在家,婶娘你家里的情况这么困难,我和石永是兰迪最好的朋友,我们不帮忙谁能帮你们?等兰迪回来就好了。” “唉,那我就收下了。这几天兰霸天总来催债,婶子我确实有点撑不住了,就厚着老脸拿你小孩子的钱了。等兰迪赚了钱,一定还你。” “我和兰迪什么关系,这钱您老就放心用,要是不够,我再找爸妈要。婶子您先忙着,我找兰祚唠唠去了啊。” 兰母望向二斤高大的背影,“兰迪交了两个好朋友啊,多亏他们俩一直照应,兰迪,应该快回来了吧?” 兰祚已经十四了,身形瘦弱,正在院子里蹲着,聚精会神,二斤来了都没注意。 二斤凑过去一看,兰祚手里拿着一本书,正是自己送的“阵法基础”,地上摆着两堆石子,靠兰祚这边,赫然是个五行阵的模样。 “兰祚,这玩意自己是鼓捣不明白的,你将来还是得去专业的学院去学才行。” 兰祚并不搭言,看二斤来了,也没有起来,“二斤哥你看,书里说五行阵可破倭寇的刀阵,可我看现在好像不适用了。 现在士兵都用火枪,武器变了,若是加一个人,组成两个三才阵,进行短促突击,应该能更好。” 二斤摇摇头,“我哪懂这个?等兰迪回来当了差,有了钱,你不用当长工了,正应该先把私塾读完,研究这个有什么用?” “我就是喜欢啊。而且我自从两年前生了病,下不了地当长工,成了个废人,也没有其他事情可做……” “砰砰砰!” 有人砸兰家大院的门。 “快开门,你个老不死的穷鬼,钱都欠了两年了,早就该还了,现在我们来收房子了,准备搬家吧!” 第三十七章 塞拉炯 兰妈要去开门应对来人,兰祚一下子站起来,顺手拎了个铁锹,走在了前面,从门缝向外望去。 “娘,你赶紧回屋去。兰霸天家来了五六个狗腿子,拿着棍棒呢,我来对付。” 兰祚年少瘦弱,可是作为家里现在唯一的男丁,无论如何也要顶上去,不能让人欺负母亲。 李二斤昂然而起,“私闯民宅,反了他们了。” 几个狗腿子正在卖力的砸门,门忽然开了,李二斤胖大的身形堵在门里,“我看你们谁敢进来。” 一个人其实堵不住大门,但二斤是富家少爷,家里有钱就威风,狗腿子们一下子都怂了。 带头的管家站了出来,“那个,李少爷,这是我们兰氏内部的事情,您还是不要插手的好。” “兰迪是我的兄弟,这是我婶子家,你们胆敢欺负我婶子么?” “这话可不对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李少爷也不能不讲理不是?” 二斤回头看向兰祚,兰祚盯住管家,“不到两年前借了十个金币给我治病,讲好了两年后我哥回来后还,现在还没到时间。” “那也差不了几天了,兰迪回来就有钱了么?当初可是借的高利贷,驴打滚的利息,四十金币你们拿得出来么?” “不对,十个金币就算九出十三回,两年也才不到二十一金币。” 二斤是商人世家,算账都不用经过大脑,“只要我在这,就不能让你们不讲理欺负人。” 管家回头嘀咕了几句,一个狗腿子飞奔而去。回过头来,“李少爷,就算二十一金币他们家一样还不起,当初可是拿房子和前后院的地抵押的。 马上要春耕了,我们可要开始种地了。” 实际上兰霸天就是看上这块地和房子了,放高利贷赚钱不是目的。 石兰冲五千亩地,兰霸天家就有两千二百亩,这块地归了他家,地就连成一片了,地主老财对拥有土地那是相当执着。 兰霸天也怕兰迪回来,万一在县里当了差,有了身份,找二斤的父母或者有钱的同学拆借,把债还上了,这地就弄不来了。 本来兰霸天也担心兰迪毕业后有出息,放高利贷谋夺土地也只是试试。不过最近儿子发达了,就是兰迪回来也不怕,立刻就开始动手了。 管家在这里跟二斤磨叽,一会儿的功夫,四个身穿新军军装的大兵身背水连珠,跑步到了门口。 兰祚本来在二斤的身后,远远看见大兵来了,眼珠转了转,转身就跑,跑到堂屋后面,很快消失不见了。 二斤听到兰祚的脚步声,还以为十四岁的孩子看到大兵害怕,也没在意。自己作为兰迪的朋友,这个时候决不能退。 四个大兵跑到门前,立正,两个枪上肩,分别向左右转,监视四周。另两个端起枪,一言不发,显然训练得甚为精锐。 一个公子哥缓步从大兵后面走了过来,身穿白色西装,留着大背头,戴着白色礼帽,背着手看向二斤。 二斤认识,这是兰霸天的儿子兰之,小时候打过架的。 致仕教书育人的曾侯爷和李省心总督在十年前联合上奏,派幼童前往黑暗大陆学习那里的炼金术士们复刻的上古科技,其中有八个转到了西点军校,兰之就是其中之一。 现在兰之这是学成回国了?看样子发达了啊。 看公子来了,管家连忙退后,弯着腰狗腿地站到了公子身后。 兰之摘下礼帽,左手拿着,右手往后梳了梳大背头,“二斤啊,咱们是旧相识,我得照顾你。你可不能阻碍俞巡抚的征兵剿匪大计啊,那我也保不了你。” 兰之一到场,一顶大帽子就扣到了二斤头上。二斤冷笑,“我怎么就阻碍巡抚老爷的事了?” “左总督在西北作战,调湘军上前线,咱们潭州的防务可就空虚了,会党乱匪贝胡子趁机作乱。俞巡抚奉张总督之命,效曾侯爷故事,在乡间组建民团,协助剿匪。 某不才,从黑暗大陆学成归来,蒙俞巡抚委以军务帮办之职,负责组建团练。 如今家父作为乡贤,已经被任命为湘南县的团练首领,出资一千金币招募乡勇。 如今有人欠我家的钱不还。虽然还没到期,国难当头,这耽误组建民团的罪过,你李家可担得起啊?” “你组建民团差这二十个金币么?我就是不让了,这官司打到总督府去,你也没理。” “谁跟你打官司?我有巡抚大人的手令,便宜行事。你要是不让,我可要强制执行了。” 兰之一挥手,两个端枪的士兵拉动枪栓,抬起枪口,对准了二斤。 “没理要耍横是吧?我李二斤会怕你?” 二斤把手伸向腰间,一抬手,一条又粗、又黑、又长的家伙出现在了二斤手里。 一看二斤的家伙,兰之大恐,一转身,就躲到了两个望风的士兵身后,一伸手,一把驳壳枪出现在了手里。 兰之在西点学的是工兵科,对器械可是行家。二斤手里的东西一看就制作精良,外观看应该是一把霰弹枪,不过个头比普通霰弹枪大得多,更应该称之为手炮。 手炮看那粗大的管子,里面的弹丸就小不了。这要是打到身上,虽然兰之西装里面穿了黑暗大陆的附魔金丝软甲,估计一样要受伤。 而且,霰弹枪一次打出的弹丸很多,自己这身骚包的黑暗大陆产白西装可就要满是洞了。 军用霰弹枪不超过十斤,二斤这把手炮有将近二十斤,也就是二斤一米八六的个头,一百九十斤的体重能端得动它,这其实是二斤给自己量身定做的重武器。 立刻四杆水连珠,一把驳壳枪同时指向了二斤。 二斤端着手炮,凛然不惧。 “李二斤你是要造反么?” “是谁仗着手里有兵,强闯民宅,要抢人家的房屋土地来着?这就是土匪行为,吃我一塞拉炯。” 两边谁也不敢开枪,管家已经领着狗腿子退得远远的,兰母倒是从屋里出来了,“二斤,不要跟他们硬抗,大不了把房子给他们。” “婶子你回去,今天我李二斤在,绝不能让他们跨过这道门,除非从我尸体上踩过去。” 周围一时寂静,二斤以一敌五,双方的手都放在扳机上,随时可能走火。 兰母拿出了一把剪子。如果二斤和对方两败俱伤,自己也要冲上去,拼死也要扎对方一下。 满脸风霜的兰母一脸坚毅,内心却牵挂着兰迪。 兰祚刚才不见了,应该是求救兵去了,自己的孩子自己知道,他绝不可能临阵脱逃。这孩子虽然体弱,向来机灵,自己反而不大担心。 兰迪到底怎么样了?还能不能见着?两滴泪水噙在眼角,说啥也控制不住。 两个原来负责警戒的大兵忽然回头,把枪口转向了东面,村口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接着,一声虎啸传来。 第三十七章 塞拉炯 兰妈要去开门应对来人,兰祚一下子站起来,顺手拎了个铁锹,走在了前面,从门缝向外望去。 “娘,你赶紧回屋去。兰霸天家来了五六个狗腿子,拿着棍棒呢,我来对付。” 兰祚年少瘦弱,可是作为家里现在唯一的男丁,无论如何也要顶上去,不能让人欺负母亲。 李二斤昂然而起,“私闯民宅,反了他们了。” 几个狗腿子正在卖力的砸门,门忽然开了,李二斤胖大的身形堵在门里,“我看你们谁敢进来。” 一个人其实堵不住大门,但二斤是富家少爷,家里有钱就威风,狗腿子们一下子都怂了。 带头的管家站了出来,“那个,李少爷,这是我们兰氏内部的事情,您还是不要插手的好。” “兰迪是我的兄弟,这是我婶子家,你们胆敢欺负我婶子么?” “这话可不对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李少爷也不能不讲理不是?” 二斤回头看向兰祚,兰祚盯住管家,“不到两年前借了十个金币给我治病,讲好了两年后我哥回来后还,现在还没到时间。” “那也差不了几天了,兰迪回来就有钱了么?当初可是借的高利贷,驴打滚的利息,四十金币你们拿得出来么?” “不对,十个金币就算九出十三回,两年也才不到二十一金币。” 二斤是商人世家,算账都不用经过大脑,“只要我在这,就不能让你们不讲理欺负人。” 管家回头嘀咕了几句,一个狗腿子飞奔而去。回过头来,“李少爷,就算二十一金币他们家一样还不起,当初可是拿房子和前后院的地抵押的。 马上要春耕了,我们可要开始种地了。” 实际上兰霸天就是看上这块地和房子了,放高利贷赚钱不是目的。 石兰冲五千亩地,兰霸天家就有两千二百亩,这块地归了他家,地就连成一片了,地主老财对拥有土地那是相当执着。 兰霸天也怕兰迪回来,万一在县里当了差,有了身份,找二斤的父母或者有钱的同学拆借,把债还上了,这地就弄不来了。 本来兰霸天也担心兰迪毕业后有出息,放高利贷谋夺土地也只是试试。不过最近儿子发达了,就是兰迪回来也不怕,立刻就开始动手了。 管家在这里跟二斤磨叽,一会儿的功夫,四个身穿新军军装的大兵身背水连珠,跑步到了门口。 兰祚本来在二斤的身后,远远看见大兵来了,眼珠转了转,转身就跑,跑到堂屋后面,很快消失不见了。 二斤听到兰祚的脚步声,还以为十四岁的孩子看到大兵害怕,也没在意。自己作为兰迪的朋友,这个时候决不能退。 四个大兵跑到门前,立正,两个枪上肩,分别向左右转,监视四周。另两个端起枪,一言不发,显然训练得甚为精锐。 一个公子哥缓步从大兵后面走了过来,身穿白色西装,留着大背头,戴着白色礼帽,背着手看向二斤。 二斤认识,这是兰霸天的儿子兰之,小时候打过架的。 致仕教书育人的曾侯爷和李省心总督在十年前联合上奏,派幼童前往黑暗大陆学习那里的炼金术士们复刻的上古科技,其中有八个转到了西点军校,兰之就是其中之一。 现在兰之这是学成回国了?看样子发达了啊。 看公子来了,管家连忙退后,弯着腰狗腿地站到了公子身后。 兰之摘下礼帽,左手拿着,右手往后梳了梳大背头,“二斤啊,咱们是旧相识,我得照顾你。你可不能阻碍俞巡抚的征兵剿匪大计啊,那我也保不了你。” 兰之一到场,一顶大帽子就扣到了二斤头上。二斤冷笑,“我怎么就阻碍巡抚老爷的事了?” “左总督在西北作战,调湘军上前线,咱们潭州的防务可就空虚了,会党乱匪贝胡子趁机作乱。俞巡抚奉张总督之命,效曾侯爷故事,在乡间组建民团,协助剿匪。 某不才,从黑暗大陆学成归来,蒙俞巡抚委以军务帮办之职,负责组建团练。 如今家父作为乡贤,已经被任命为湘南县的团练首领,出资一千金币招募乡勇。 如今有人欠我家的钱不还。虽然还没到期,国难当头,这耽误组建民团的罪过,你李家可担得起啊?” “你组建民团差这二十个金币么?我就是不让了,这官司打到总督府去,你也没理。” “谁跟你打官司?我有巡抚大人的手令,便宜行事。你要是不让,我可要强制执行了。” 兰之一挥手,两个端枪的士兵拉动枪栓,抬起枪口,对准了二斤。 “没理要耍横是吧?我李二斤会怕你?” 二斤把手伸向腰间,一抬手,一条又粗、又黑、又长的家伙出现在了二斤手里。 一看二斤的家伙,兰之大恐,一转身,就躲到了两个望风的士兵身后,一伸手,一把驳壳枪出现在了手里。 兰之在西点学的是工兵科,对器械可是行家。二斤手里的东西一看就制作精良,外观看应该是一把霰弹枪,不过个头比普通霰弹枪大得多,更应该称之为手炮。 手炮看那粗大的管子,里面的弹丸就小不了。这要是打到身上,虽然兰之西装里面穿了黑暗大陆的附魔金丝软甲,估计一样要受伤。 而且,霰弹枪一次打出的弹丸很多,自己这身骚包的黑暗大陆产白西装可就要满是洞了。 军用霰弹枪不超过十斤,二斤这把手炮有将近二十斤,也就是二斤一米八六的个头,一百九十斤的体重能端得动它,这其实是二斤给自己量身定做的重武器。 立刻四杆水连珠,一把驳壳枪同时指向了二斤。 二斤端着手炮,凛然不惧。 “李二斤你是要造反么?” “是谁仗着手里有兵,强闯民宅,要抢人家的房屋土地来着?这就是土匪行为,吃我一塞拉炯。” 两边谁也不敢开枪,管家已经领着狗腿子退得远远的,兰母倒是从屋里出来了,“二斤,不要跟他们硬抗,大不了把房子给他们。” “婶子你回去,今天我李二斤在,绝不能让他们跨过这道门,除非从我尸体上踩过去。” 周围一时寂静,二斤以一敌五,双方的手都放在扳机上,随时可能走火。 兰母拿出了一把剪子。如果二斤和对方两败俱伤,自己也要冲上去,拼死也要扎对方一下。 满脸风霜的兰母一脸坚毅,内心却牵挂着兰迪。 兰祚刚才不见了,应该是求救兵去了,自己的孩子自己知道,他绝不可能临阵脱逃。这孩子虽然体弱,向来机灵,自己反而不大担心。 兰迪到底怎么样了?还能不能见着?两滴泪水噙在眼角,说啥也控制不住。 两个原来负责警戒的大兵忽然回头,把枪口转向了东面,村口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接着,一声虎啸传来。 第三十八章 初试锋芒 兰迪骑着马正悠闲地沿着石兰溪前行。 “亨利啊,我小时候没事就在这溪里面洗澡捉鱼。那边的几座小山上,能打到魔兽。爹长得壮,总是能打到野兔和狐狸回来,有时候陷阱还能捉到魔狼。 魔晶卖了换钱,魔兽肉就自己吃了。我娘做的红烧魔兽肉可是一绝,我也自小学到了这个手艺,看我长得多壮,就是小时候魔兽肉吃得多。等到了家,我给你露一手。 后来爹在最远那座山上被一只豹子咬伤了,没治好。我有个夙愿……” “老大,那边村口是你家吧?情况好像不大妙。” 三毛非常伶俐,这么一段路程,已经搞定了骑马。作为斥候,三毛具有天生的敏感性,远远地就见到了兰宅门口的对峙。 兰迪在这个距离还看不大清,三毛一挥手,一个鹰眼术扔了出去,马上汇报,“门口有四个拿长枪的,一个拿短枪的堵住了门,拿长枪的穿着新军的军服。 那个拿短枪的身上灵力波动比较厉害,应该是中级枪炮师,比咱们三个级别都高。 有个胖子堵在门口,看上去也是位枪炮师,嗯,只是初级枪炮师,应该干不过对方的。慢着,他的武器很厉害,哇,好大!” 自己家有麻烦了?看样子自己没回来晚,可是哪儿冒出来的枪炮师帮自己呢? 兰迪顾不得想这些,一挥手,“上,欺负到我头上来了?干他娘的。” 三人立刻加速。亨利毕竟年纪大些,“对方是新军,最好不要搞出人命,不然咱们就要被通缉了。” 兰迪一头热血被亨利的劝谏浇清醒了点,“那也得给他们个深刻教训。 亨利你是不知道,湘南这里民风彪悍,两个村抢水源,抢土地,械斗起来,死人是常事,必须得镇住他们才行,不然这事就没完了。” “我懂,要不然湘军为什么那么能打?” 两个人嘴里说着话,已经开始为战斗做准备。 兰迪“激励”、“奋发”相继发出,一点手把一直因为不明原因躲在宠物空间的阿花召唤了出来。阿花平时是大爷,这个时候总得出来干活儿吧? 阿花出来的时候还是两爪抱着脑袋的怂样儿,左右嗅了嗅,发现方圆两千米自己的势力范围内,自己最厉害,立刻恢复了兽中之王的骄傲,大吼了一声。 这下坏了,敌人害没害怕不知道,兰迪三人的马立刻吓堆了,纷纷马失前蹄,就要摔倒。好在三人的身手都不错,立刻跳下马来,前面已经离门口不远了。 亨利手里已经出现了龙血法杖,一个风之盾先套到了三毛的身上。然后是自己,最后才是兰迪,阿花直接被忽略了。 风之盾会在人身前形成一个压缩空气组成的盾牌,普通的子弹根本打不透,直接被偏转了。就是兰之那样的枪炮师手里的特种枪,威力也会被大大减弱。 亨利加防护的顺序是很有讲究的,三毛级别低,防御力最弱,亨利自己里面穿的光明祭司绸甲虽然附魔有阵法,能抗子弹,毕竟比较薄。 兰迪这家伙会皮甲术这个被动技能,灵气加持的皮甲,除非被马克沁的子弹打中,或者被炮弹砸中,基本上对火器攻击是免疫的。 这就是灵气复苏后,枪炮出现了,传统武艺也没有没落的原因。剑丘毕业的剑士,至少能在军队里成为精锐的决胜力量,或者被派出去执行危险的特种任务。 至于阿花,这家伙是高级魔兽,铜皮铁骨不说,龙行云虎行风,作战的时候是自带风之盾的。 亨利忙着加辅助,兰迪也不可能闲着,一摸脖子上的银锁,一个凤凰的虚影出现,咔嚓一声,晴天霹雳,一个闪电锁链发了出去。 三毛说了,兰之这个小时候打架的对手是中级枪炮师,所以兰迪的闪电链是对着兰之手里的驳壳枪放的。 兰迪已经看到了保护自己家门的是好朋友二斤,正被三支枪指着。兰迪第一反应,一定要先保证二斤的安全。 好在兰迪虽然热血,却不鲁莽,听了亨利的劝谏,没有下死手,闪电链瞄准的是兰之手里的枪。 闪电链这个法术不能随便使用,这是个大威力的群攻法术。除了被选中的目标,还会在目标身边随机选择三个人进行打击。 要是敌人比较少,闪电链很可能会误伤自己人。好在兰之和四个新军大兵聚在一起,倒是正合用。 闪电链一出,三支水连珠和一把驳壳枪被打落到了地上。 大兵手碰的是木制枪托,绝缘,本人倒是没什么事。兰之最倒霉,他的驳壳枪是全铁的,立刻被电得头发竖起,满脸焦黑,白西装也被电煳了,人蜷缩到了地上。 毕竟是正规军,剩下的一个大兵并没被吓到,抬起枪一枪打向阿花。 兰之带的随从是新军里的精锐,虽然达不到见习剑士的水平,至少也是灵气入体,武艺入了门的。士兵感受灵气,瞬间判断,对面来的三人一虎,老虎是级别最高的,威胁最大嘛。 这边士兵开枪,那边三毛已经举起了手弩,一箭射向了手里有枪的大兵。 三毛没有实战经验,头一次开打,出手就稍慢了点儿。大兵身手灵活,一下子闪避开来,弩箭打到了躺在地上的兰之身上。 兰之已经破烂的西装被又打了个洞,不过他里面穿着金丝软甲,三毛的弩箭完全不能破防。 大兵闪避三毛的弩箭,这第二枪就没打出来,兰迪弓步前出,一剑劈了下去。 大兵持枪横挡,竟然格挡住了,不过兰迪力大无穷,大兵手里的水连珠一下子被砸弯,成了烧火棍。 大兵格挡住了兰迪的大剑,剑芒离脸三寸,没有伤到他,正暗叫好险,兰迪人品爆发,大剑里一片冰刃发出,大兵立刻被放翻,蜷缩在地上打哆嗦,他这是冻的。 阿花脸上露着嘲讽的笑容,看着子弹被自己的天赋风之盾带偏,根本就没看上大兵这个对手。往前一扑,擒贼擒王,兰之在地上刚刚恢复,还没站起来,就被虎爪按住。 兰之躺在地上抬头,看见的是老虎的一张大嘴,冲自己笑眯眯地伸着舌头,一滴口水落在兰之脸上,还带着酱汁肉的香味。 一斜眼,看到三个士兵从地上捡起枪,组成了一个微型三才阵,准备和兰迪拼刺刀,忽听远处传来砰砰的爆炸声,似乎哪里在交火。 随即听到同村的石廉的喊声,“不好了,快跑!贝胡子领着大股会党匪兵打过来了。” 第三十八章 初试锋芒 兰迪骑着马正悠闲地沿着石兰溪前行。 “亨利啊,我小时候没事就在这溪里面洗澡捉鱼。那边的几座小山上,能打到魔兽。爹长得壮,总是能打到野兔和狐狸回来,有时候陷阱还能捉到魔狼。 魔晶卖了换钱,魔兽肉就自己吃了。我娘做的红烧魔兽肉可是一绝,我也自小学到了这个手艺,看我长得多壮,就是小时候魔兽肉吃得多。等到了家,我给你露一手。 后来爹在最远那座山上被一只豹子咬伤了,没治好。我有个夙愿……” “老大,那边村口是你家吧?情况好像不大妙。” 三毛非常伶俐,这么一段路程,已经搞定了骑马。作为斥候,三毛具有天生的敏感性,远远地就见到了兰宅门口的对峙。 兰迪在这个距离还看不大清,三毛一挥手,一个鹰眼术扔了出去,马上汇报,“门口有四个拿长枪的,一个拿短枪的堵住了门,拿长枪的穿着新军的军服。 那个拿短枪的身上灵力波动比较厉害,应该是中级枪炮师,比咱们三个级别都高。 有个胖子堵在门口,看上去也是位枪炮师,嗯,只是初级枪炮师,应该干不过对方的。慢着,他的武器很厉害,哇,好大!” 自己家有麻烦了?看样子自己没回来晚,可是哪儿冒出来的枪炮师帮自己呢? 兰迪顾不得想这些,一挥手,“上,欺负到我头上来了?干他娘的。” 三人立刻加速。亨利毕竟年纪大些,“对方是新军,最好不要搞出人命,不然咱们就要被通缉了。” 兰迪一头热血被亨利的劝谏浇清醒了点,“那也得给他们个深刻教训。 亨利你是不知道,湘南这里民风彪悍,两个村抢水源,抢土地,械斗起来,死人是常事,必须得镇住他们才行,不然这事就没完了。” “我懂,要不然湘军为什么那么能打?” 两个人嘴里说着话,已经开始为战斗做准备。 兰迪“激励”、“奋发”相继发出,一点手把一直因为不明原因躲在宠物空间的阿花召唤了出来。阿花平时是大爷,这个时候总得出来干活儿吧? 阿花出来的时候还是两爪抱着脑袋的怂样儿,左右嗅了嗅,发现方圆两千米自己的势力范围内,自己最厉害,立刻恢复了兽中之王的骄傲,大吼了一声。 这下坏了,敌人害没害怕不知道,兰迪三人的马立刻吓堆了,纷纷马失前蹄,就要摔倒。好在三人的身手都不错,立刻跳下马来,前面已经离门口不远了。 亨利手里已经出现了龙血法杖,一个风之盾先套到了三毛的身上。然后是自己,最后才是兰迪,阿花直接被忽略了。 风之盾会在人身前形成一个压缩空气组成的盾牌,普通的子弹根本打不透,直接被偏转了。就是兰之那样的枪炮师手里的特种枪,威力也会被大大减弱。 亨利加防护的顺序是很有讲究的,三毛级别低,防御力最弱,亨利自己里面穿的光明祭司绸甲虽然附魔有阵法,能抗子弹,毕竟比较薄。 兰迪这家伙会皮甲术这个被动技能,灵气加持的皮甲,除非被马克沁的子弹打中,或者被炮弹砸中,基本上对火器攻击是免疫的。 这就是灵气复苏后,枪炮出现了,传统武艺也没有没落的原因。剑丘毕业的剑士,至少能在军队里成为精锐的决胜力量,或者被派出去执行危险的特种任务。 至于阿花,这家伙是高级魔兽,铜皮铁骨不说,龙行云虎行风,作战的时候是自带风之盾的。 亨利忙着加辅助,兰迪也不可能闲着,一摸脖子上的银锁,一个凤凰的虚影出现,咔嚓一声,晴天霹雳,一个闪电锁链发了出去。 三毛说了,兰之这个小时候打架的对手是中级枪炮师,所以兰迪的闪电链是对着兰之手里的驳壳枪放的。 兰迪已经看到了保护自己家门的是好朋友二斤,正被三支枪指着。兰迪第一反应,一定要先保证二斤的安全。 好在兰迪虽然热血,却不鲁莽,听了亨利的劝谏,没有下死手,闪电链瞄准的是兰之手里的枪。 闪电链这个法术不能随便使用,这是个大威力的群攻法术。除了被选中的目标,还会在目标身边随机选择三个人进行打击。 要是敌人比较少,闪电链很可能会误伤自己人。好在兰之和四个新军大兵聚在一起,倒是正合用。 闪电链一出,三支水连珠和一把驳壳枪被打落到了地上。 大兵手碰的是木制枪托,绝缘,本人倒是没什么事。兰之最倒霉,他的驳壳枪是全铁的,立刻被电得头发竖起,满脸焦黑,白西装也被电煳了,人蜷缩到了地上。 毕竟是正规军,剩下的一个大兵并没被吓到,抬起枪一枪打向阿花。 兰之带的随从是新军里的精锐,虽然达不到见习剑士的水平,至少也是灵气入体,武艺入了门的。士兵感受灵气,瞬间判断,对面来的三人一虎,老虎是级别最高的,威胁最大嘛。 这边士兵开枪,那边三毛已经举起了手弩,一箭射向了手里有枪的大兵。 三毛没有实战经验,头一次开打,出手就稍慢了点儿。大兵身手灵活,一下子闪避开来,弩箭打到了躺在地上的兰之身上。 兰之已经破烂的西装被又打了个洞,不过他里面穿着金丝软甲,三毛的弩箭完全不能破防。 大兵闪避三毛的弩箭,这第二枪就没打出来,兰迪弓步前出,一剑劈了下去。 大兵持枪横挡,竟然格挡住了,不过兰迪力大无穷,大兵手里的水连珠一下子被砸弯,成了烧火棍。 大兵格挡住了兰迪的大剑,剑芒离脸三寸,没有伤到他,正暗叫好险,兰迪人品爆发,大剑里一片冰刃发出,大兵立刻被放翻,蜷缩在地上打哆嗦,他这是冻的。 阿花脸上露着嘲讽的笑容,看着子弹被自己的天赋风之盾带偏,根本就没看上大兵这个对手。往前一扑,擒贼擒王,兰之在地上刚刚恢复,还没站起来,就被虎爪按住。 兰之躺在地上抬头,看见的是老虎的一张大嘴,冲自己笑眯眯地伸着舌头,一滴口水落在兰之脸上,还带着酱汁肉的香味。 一斜眼,看到三个士兵从地上捡起枪,组成了一个微型三才阵,准备和兰迪拼刺刀,忽听远处传来砰砰的爆炸声,似乎哪里在交火。 随即听到同村的石廉的喊声,“不好了,快跑!贝胡子领着大股会党匪兵打过来了。” 第三十九章 震慑 听到石廉的喊声,兰之连忙高喊,“停,别打了,咱们认输。” 兰之倒不是胆小怕被老虎咬了,看这头老虎的样子就是智慧很高的高级魔兽,根本没有伤自己的意思,否则早就下嘴了。 自己和兰迪家的冲突只是为了争地,贝胡子来了可是要杀人的。 “兰迪,快跑吧,贝胡子的乱党匪兵连巡抚衙门都头疼,你们这个小队再厉害也打不过的。到我家的坞堡去躲一躲,咱们一起抗击乱匪。” 看三个持枪士兵服从兰之的命令放下了枪,兰迪打了声呼哨,阿花这个懂人语的老虎知道对方认输了,放开了兰之, 兰之站起身来,被电的还是有点打颤。 会党?兰迪因为玉姑和瑞元的原因,对会党很有好感。 虽然瑞元在魔市的那个什么“英士兄”加入了青帮,和地痞流氓混在一起,让兰迪对会党的好感减弱。不过会党既然要造反,联络江湖人士,似乎也可以谅解。 兰迪才不会去托庇在兰霸天的门下呢。他走到门口,朝目瞪口呆中的二斤微微一笑,举起大剑,朝着地面劈了下去。 这一下子兰迪用了全部的魔力,一道长长的剑芒发出,地面立刻被劈出了一道深沟。 兰迪把大剑插回后背,顺手摸了摸脖子上的银锁,一股圣级的威压释放了出来,笑眯眯地看着兰之。 “你们回去吧。我不怕会党。不过如果你们谁以后越过这道线,别怪我不客气。” 兰之的眼睛都瞪圆了,嘴巴张开,说什么也闭不上。兰迪这一剑之威简直惊人,看来刚才格斗根本就没使力气。兰迪这是四年就达到了剑术大师的水准么?怎么可能? 还有他居然有圣器,圣器啊,兰之嫉妒得发狂,一定是那个老不死的曾子成送他的。剑丘的福利这么好?西点都比不上。 这还有什么说的?别说自己,巡抚大人的亲卫队全来了也干不过兰迪这个小队,他们当然不怕什么贝胡子。 兰之也羞于接受兰迪的庇护,心里念叨着还是应该赶紧回去守卫自家的坞堡,朝兰迪稍微拱拱手,便转身,低着头,急匆匆离去。没走两步,忽然在地上绊了一下,摔倒在地。 两名士兵急忙向前,一左一右弯腰把他扶起。 兰之惊恐地望向后方,手臂哆嗦的指着三人,似乎在寻找,心想,好强的威压。 只见亨利口里吹着口哨,手里漫不经心地摆弄着一个乌黑的令牌。兰之一挥手,“快走。” 这个鬼佬手里居然有神器,一般来说,那可是能放禁咒的玩意。 有神器的鬼佬居然会跟着兰迪,这小子到底走了什么狗屎运? 兰之领着手下狼狈地逃走了,白西装上面全是破洞,还挂着一支弩箭。手下的四只枪只有三支是完好的,抱着弯枪那位冻得还在打哆嗦。 兰之西裤屁股上一块电煳了的布突然掉了下来,慢慢飘落到地上。 双方这几下交手就是瞬间的事,强弱立判,站在门口的李二斤目睹了全过程。看到兰迪终于及时赶到,兰之狼狈逃走,胸口一股气一下子就泄了,扑通一声坐在地上。 “兰迪你可回来了,刚才五支枪指着我,差点儿把我吓尿了。” 李二斤个子挺大,胆子却非常小,小时候和兰之为首的一伙人打架,都是跟在兰迪和石远的身后。 现在为了保护自己家,一个人敢面对五条枪,兰迪非常感动,把二斤拉起来,和他碰了碰肩膀,手在二斤背上拍了拍,“现在没事了,二斤你什么时候成为枪炮师的?看不出来啊。” “这个不忙说,贝胡子要来了,咱们还是赶紧跑吧。” 二斤可没有兰之的见识,刚才虽然也感受到了威压,却分辨不出神器、圣器什么的。 “没事,咱们真的不用怕什么土匪。” 这个时候亨利已经把圣火令收了起来。刚才他见兰迪外放圣器的威压,心领神会,也把圣火令的威压放了出来,打算一次把兰之吓个够。 以后兰迪的小队可不能留在家乡。要保证家眷不被欺负,得让对方完全屈服才行。 兰迪的小队其实并没有兰之表面看到的那么厉害。兰迪一路上喝了四口仙酒,魔力已经达到了剑术大师的水平。 但他的剑术水平还是普通剑师,所以战斗中并不敢用太大的剑芒,否则难免出现苏可可“大剑伐木”的囧事,也只能对着地面劈吓唬人而已。 亨利的神器又不是完整的,不但不能发禁咒,连圣级英灵都召唤不出来,只能召唤出高级英灵,还不定是什么职业的。 不过兰迪的银锁真的可以发狂雷天灾这种禁咒的,还是超大规模的,远胜普通禁咒。还可以发圣级的雷电领域,就是来个大师级的雷暴估计土匪也受不了,所以土匪什么的倒不怕。 至于拿下潭州城?超级禁咒一出,江夏城也能消灭,但伏尸百万,玉石俱焚,拿下也没什么意义了,兰迪不可能这么干。 亨利看兰迪除了阿花,居然还有圣级物品,心中暗暗佩服,队长这个人外表粗豪,其实心思挺缜密啊,指不定还有什么后手呢。他是万万想不到,其实兰迪还特意把银锁的威压降了两级。 咦?这都这么半天了,土匪在哪儿?亨利四处张望,忽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在街边探头探脑地看向这边。 他不认识,兰迪可认识,正是兰迪的好朋友石远的弟弟石廉。 石廉往后面一招手,“没事了,兰之那个家伙被吓跑了,出来吧。” 兰祚从石廉的身后闪了出来。他生性不善表达,看着哥哥回来很激动,却没什么表示,只是叫了声,“哥。” 兰迪点点头,弟弟还是那么瘦弱,而且看脸色不大好,好像病了啊。正想问问,一口浓重的湘音飘过来。 “哈哈哈,兰之不是咱们吓跑的,原来是被兰迪打跑的。兰之这个家伙头脑不简单,咱们的计策不一定能骗过他。 要想彻底收拾他们这些地主老财,还是得靠兰迪手里的枪杆子啊。” 来人身材高大,身穿长衫,手里拎着个铁桶,里面有鞭炮的碎屑。顺手把铁桶放在地上,张开双臂向兰迪走了过来,正是兰迪的好朋友石远。 阿花晃着虎头打量着主人的这个朋友,忽然感到一阵心悸。它在潭州城被龙五的威压吓着了,那是真的武力差距巨大。 这个大个子明明没有任何武艺的样子,为什么会发出让自己害怕的气势?阿花的虎脑子想不明白,外面的世界真可怕,我要回剑丘,“嗖”的一下又逃回了宠物空间。 第三十九章 震慑 听到石廉的喊声,兰之连忙高喊,“停,别打了,咱们认输。” 兰之倒不是胆小怕被老虎咬了,看这头老虎的样子就是智慧很高的高级魔兽,根本没有伤自己的意思,否则早就下嘴了。 自己和兰迪家的冲突只是为了争地,贝胡子来了可是要杀人的。 “兰迪,快跑吧,贝胡子的乱党匪兵连巡抚衙门都头疼,你们这个小队再厉害也打不过的。到我家的坞堡去躲一躲,咱们一起抗击乱匪。” 看三个持枪士兵服从兰之的命令放下了枪,兰迪打了声呼哨,阿花这个懂人语的老虎知道对方认输了,放开了兰之, 兰之站起身来,被电的还是有点打颤。 会党?兰迪因为玉姑和瑞元的原因,对会党很有好感。 虽然瑞元在魔市的那个什么“英士兄”加入了青帮,和地痞流氓混在一起,让兰迪对会党的好感减弱。不过会党既然要造反,联络江湖人士,似乎也可以谅解。 兰迪才不会去托庇在兰霸天的门下呢。他走到门口,朝目瞪口呆中的二斤微微一笑,举起大剑,朝着地面劈了下去。 这一下子兰迪用了全部的魔力,一道长长的剑芒发出,地面立刻被劈出了一道深沟。 兰迪把大剑插回后背,顺手摸了摸脖子上的银锁,一股圣级的威压释放了出来,笑眯眯地看着兰之。 “你们回去吧。我不怕会党。不过如果你们谁以后越过这道线,别怪我不客气。” 兰之的眼睛都瞪圆了,嘴巴张开,说什么也闭不上。兰迪这一剑之威简直惊人,看来刚才格斗根本就没使力气。兰迪这是四年就达到了剑术大师的水准么?怎么可能? 还有他居然有圣器,圣器啊,兰之嫉妒得发狂,一定是那个老不死的曾子成送他的。剑丘的福利这么好?西点都比不上。 这还有什么说的?别说自己,巡抚大人的亲卫队全来了也干不过兰迪这个小队,他们当然不怕什么贝胡子。 兰之也羞于接受兰迪的庇护,心里念叨着还是应该赶紧回去守卫自家的坞堡,朝兰迪稍微拱拱手,便转身,低着头,急匆匆离去。没走两步,忽然在地上绊了一下,摔倒在地。 两名士兵急忙向前,一左一右弯腰把他扶起。 兰之惊恐地望向后方,手臂哆嗦的指着三人,似乎在寻找,心想,好强的威压。 只见亨利口里吹着口哨,手里漫不经心地摆弄着一个乌黑的令牌。兰之一挥手,“快走。” 这个鬼佬手里居然有神器,一般来说,那可是能放禁咒的玩意。 有神器的鬼佬居然会跟着兰迪,这小子到底走了什么狗屎运? 兰之领着手下狼狈地逃走了,白西装上面全是破洞,还挂着一支弩箭。手下的四只枪只有三支是完好的,抱着弯枪那位冻得还在打哆嗦。 兰之西裤屁股上一块电煳了的布突然掉了下来,慢慢飘落到地上。 双方这几下交手就是瞬间的事,强弱立判,站在门口的李二斤目睹了全过程。看到兰迪终于及时赶到,兰之狼狈逃走,胸口一股气一下子就泄了,扑通一声坐在地上。 “兰迪你可回来了,刚才五支枪指着我,差点儿把我吓尿了。” 李二斤个子挺大,胆子却非常小,小时候和兰之为首的一伙人打架,都是跟在兰迪和石远的身后。 现在为了保护自己家,一个人敢面对五条枪,兰迪非常感动,把二斤拉起来,和他碰了碰肩膀,手在二斤背上拍了拍,“现在没事了,二斤你什么时候成为枪炮师的?看不出来啊。” “这个不忙说,贝胡子要来了,咱们还是赶紧跑吧。” 二斤可没有兰之的见识,刚才虽然也感受到了威压,却分辨不出神器、圣器什么的。 “没事,咱们真的不用怕什么土匪。” 这个时候亨利已经把圣火令收了起来。刚才他见兰迪外放圣器的威压,心领神会,也把圣火令的威压放了出来,打算一次把兰之吓个够。 以后兰迪的小队可不能留在家乡。要保证家眷不被欺负,得让对方完全屈服才行。 兰迪的小队其实并没有兰之表面看到的那么厉害。兰迪一路上喝了四口仙酒,魔力已经达到了剑术大师的水平。 但他的剑术水平还是普通剑师,所以战斗中并不敢用太大的剑芒,否则难免出现苏可可“大剑伐木”的囧事,也只能对着地面劈吓唬人而已。 亨利的神器又不是完整的,不但不能发禁咒,连圣级英灵都召唤不出来,只能召唤出高级英灵,还不定是什么职业的。 不过兰迪的银锁真的可以发狂雷天灾这种禁咒的,还是超大规模的,远胜普通禁咒。还可以发圣级的雷电领域,就是来个大师级的雷暴估计土匪也受不了,所以土匪什么的倒不怕。 至于拿下潭州城?超级禁咒一出,江夏城也能消灭,但伏尸百万,玉石俱焚,拿下也没什么意义了,兰迪不可能这么干。 亨利看兰迪除了阿花,居然还有圣级物品,心中暗暗佩服,队长这个人外表粗豪,其实心思挺缜密啊,指不定还有什么后手呢。他是万万想不到,其实兰迪还特意把银锁的威压降了两级。 咦?这都这么半天了,土匪在哪儿?亨利四处张望,忽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在街边探头探脑地看向这边。 他不认识,兰迪可认识,正是兰迪的好朋友石远的弟弟石廉。 石廉往后面一招手,“没事了,兰之那个家伙被吓跑了,出来吧。” 兰祚从石廉的身后闪了出来。他生性不善表达,看着哥哥回来很激动,却没什么表示,只是叫了声,“哥。” 兰迪点点头,弟弟还是那么瘦弱,而且看脸色不大好,好像病了啊。正想问问,一口浓重的湘音飘过来。 “哈哈哈,兰之不是咱们吓跑的,原来是被兰迪打跑的。兰之这个家伙头脑不简单,咱们的计策不一定能骗过他。 要想彻底收拾他们这些地主老财,还是得靠兰迪手里的枪杆子啊。” 来人身材高大,身穿长衫,手里拎着个铁桶,里面有鞭炮的碎屑。顺手把铁桶放在地上,张开双臂向兰迪走了过来,正是兰迪的好朋友石远。 阿花晃着虎头打量着主人的这个朋友,忽然感到一阵心悸。它在潭州城被龙五的威压吓着了,那是真的武力差距巨大。 这个大个子明明没有任何武艺的样子,为什么会发出让自己害怕的气势?阿花的虎脑子想不明白,外面的世界真可怕,我要回剑丘,“嗖”的一下又逃回了宠物空间。 第四十章 顶梁柱 石远和兰迪拥抱了一下,两手拍了拍兰迪的肩膀,“兄弟,四年没见,又长壮了不少。怎么你这么厉害,是万中无一的武学天才?都已经晋级到剑术大师了?” “没有,我就是魔力高了些,其实剑术水平还是普通剑师。我划这么条线是吓唬兰之的。” “哈哈哈,魔力也是实力的一部分嘛。兰迪你居然会用计了,将来妥妥的名将。 幸亏你及时赶回来了,绝对的实力才是震慑敌人的法宝嘛。兰祚跑到我那去求援,我一个鸡都没杀过的书生能帮什么忙?只能行险尝试骗骗兰之罢了。” 兰祚眨眨眼睛,“要讲头脑,石远大哥比兰之可强多了。根据我对兰之的了解,他现在对贝胡子一帮人怕得要死,草木皆兵,所以石大哥的计谋,多半可以吓走他。 但他应该很快就能回过味来,要是大哥没回来,我们至少可以先把二斤和娘带到石远家暂时躲起来,免得吃眼前亏。” 石远意味深长地看着兰祚,“兰迪啊,你这个弟弟头脑可不简单。能审时度势跑出来求援,能分析敌我的优势劣势。你现在经济不紧张了,让他好好念念书,将来可是帅才。 好了,你几年没回家,跟家里人肯定有许多话要说,咱们就不打扰你们了。” 说罢拉着二斤,叫上石廉,昂然而去。 远处,村私塾里走出一位老者,背着手远远看向这边,看兰迪正送三人离开,显然兰家已经安全了。 老者捋捋胡子,点点头,“看来不用我暴露身份去帮忙了,兰之也是我的学生,我隐居在这里,也不好太得罪兰霸天不是? 刚才是谁祭出了神器吓唬人?天下即将大乱,神器纷纷出世,正是英雄用武之时,这个小小的山村,能人可不少呢。” 刚才这边打得激烈,石远兄弟又出现,兰妈妈虽然走了出来,却没有打断兰迪和旧友叙话。 如今走上前去,两手摸着兰迪壮硕的肩膀,眼前一下子恍惚了一下。 兰迪去剑丘学艺的时候才十六岁,如今二十了,长高长壮了不少,已经仿佛当年兰爸的体型,兰妈一瞬间似乎看到了死去的丈夫。 兰妈黯然,老倌你撒手而去,我一个人带两个儿子有多么不容易你知道吗? 这些年兰妈一直是个坚毅的形象,从来没有显示过自己的软弱。 散尽家财供兰迪,两年前兰祚瘦弱的身躯当长工累病了,下不了地,只能在家养病。 为了给兰祚治病,又欠下了兰霸天的高利贷,所有的压力都担在了一个女人身上,早已是心力交瘁。 如今儿子终于出息了,兰家有救了,家里有了可以顶门立户的顶梁柱,自己的一切付出都值了。 以后到了下面,见了老倌也终于可以对他说,我对得住你,对得住你们兰家。 儿子长得这么壮硕,家里的一切压力有人担了,兰妈心底突然放松,一时间觉得心头空空荡荡的,两行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再也止不住。 眼前一黑,突然向后栽倒。 自父亲去世后,兰迪从来没见过母亲流泪,鼻子也有点儿发酸。正想安慰下母亲,以后一切交给自己。见母亲突然晕倒,连忙扶住。 兰迪将母亲抱回堂屋,这里的椅子都比较硬,又抱进了卧房,放在床上,急得跺脚,马上就要去找医生。 亨利跟了进来,手里瞬间出现了一个手提箱,打开,拿出听诊器。 兰迪忽然反应过来,亨利不是一直自称医生么?果然带着家伙。看这个箱子里面的家伙事,比湘南县城里的医生专业多了。 亨利给兰妈检查了下,松了口气。拿出龙血法杖,发了一个安魂咒。兰妈昏迷中紧闭的眉头一下子舒展开来,呼吸也不再急促。 亨利这个时候充分展现了医生的权威,拿薄被将兰妈盖好,轻声嘱咐,“都给我出去,让病人好好休息。” 兰迪、兰祚、三毛赶紧听话地退出,亨利自己也出来了,轻轻关上门,大家回到堂屋坐下。 看大家眼巴巴望向自己,都不敢出声,亨利咳了一下,“伯母只是心力交瘁,又比较激动晕倒了,并无大碍。 这个时候要是马上救醒了,对身体并无益处。我已经用安魂咒将昏迷状态转成了睡眠状态,让伯母好好睡一觉就好了。” 亨利又看向兰祚,“倒是你老弟的身体堪忧啊。他这是一直营养不良,又过于劳苦,元气损失过甚。这需要慢慢将养,非药石之力可以快速改变。 好在老大你现在有钱了,以后慢慢养吧。” 兰祚一岁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家里的经济条件瞬间变差,当然一直营养不良。不像兰迪自小吃魔兽肉长到六岁,身体的底子极好。 兰迪点点头表示知道了,似乎一点儿也没放在心上。药石之力无法改变弟弟的身体,嘿嘿,我可有别的东西。 暂时不提这个事儿,兰迪把大剑放在桌上,指着不远处的群山,气愤难平。 “我从小就发过誓,要杀尽这山上的魔兽,为父亲报仇,咱们明天就开干。” 兰迪跑到街上,把被老虎吓趴的三匹马拉了回来,拴在院子里。在家里找了一圈,兰妈和兰祚平时吃的粗粮黑豆什么的被兰迪拿了出来,变成了饲料,以后不用吃这玩意了。 拿出几枚金币给兰祚,“你明天牵着马去镇上多买点儿细粮和盐巴、调料什么的,肉就不用买了。我明天上山打魔兽,晚上回来咱们烤肉吃。” 兰祚很久没摸过金币了,上次还是家里卖了地送兰迪上学才见过金币。不过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兰祚相当地早熟,并没有大惊小怪,很小心地把金币揣了起来。 兰迪拿出了最后六盘酱汁肉,兰祚将剩下的糠米饭蒸了,又煮了点竹笋,这就是众人的晚餐了。 说来奇怪,以前兰迪只要拿出酱汁肉,阿花一定会出来。这次居然一点儿动静都没有。显然阿花把向外窥伺的窗口关死了,躲在了宠物空间里,这是怎么了? 不出来拉倒,兰迪跑去灶间又拿了一串辣子,放在灶灰里焙得焦胡,晚餐开始了。 三毛和兰祚一直极其地缺肉食,专心对付酱汁肉,其他什么也不吃。亨利对鲜嫩的竹笋很感兴趣,这玩意十一月到三月可以挖,现在正月,正当时令。 糠米饭这种粗粮三毛和兰祚已经吃腻了,亨利反而觉得是非常好的“绿色食品”。 看兰迪抓着几颗烤黑的辣椒吃得享受,这玩意散发出很强烈的香气,亨利也学着兰迪拿了一个,一下扔进了嘴里…… 第四十章 顶梁柱 石远和兰迪拥抱了一下,两手拍了拍兰迪的肩膀,“兄弟,四年没见,又长壮了不少。怎么你这么厉害,是万中无一的武学天才?都已经晋级到剑术大师了?” “没有,我就是魔力高了些,其实剑术水平还是普通剑师。我划这么条线是吓唬兰之的。” “哈哈哈,魔力也是实力的一部分嘛。兰迪你居然会用计了,将来妥妥的名将。 幸亏你及时赶回来了,绝对的实力才是震慑敌人的法宝嘛。兰祚跑到我那去求援,我一个鸡都没杀过的书生能帮什么忙?只能行险尝试骗骗兰之罢了。” 兰祚眨眨眼睛,“要讲头脑,石远大哥比兰之可强多了。根据我对兰之的了解,他现在对贝胡子一帮人怕得要死,草木皆兵,所以石大哥的计谋,多半可以吓走他。 但他应该很快就能回过味来,要是大哥没回来,我们至少可以先把二斤和娘带到石远家暂时躲起来,免得吃眼前亏。” 石远意味深长地看着兰祚,“兰迪啊,你这个弟弟头脑可不简单。能审时度势跑出来求援,能分析敌我的优势劣势。你现在经济不紧张了,让他好好念念书,将来可是帅才。 好了,你几年没回家,跟家里人肯定有许多话要说,咱们就不打扰你们了。” 说罢拉着二斤,叫上石廉,昂然而去。 远处,村私塾里走出一位老者,背着手远远看向这边,看兰迪正送三人离开,显然兰家已经安全了。 老者捋捋胡子,点点头,“看来不用我暴露身份去帮忙了,兰之也是我的学生,我隐居在这里,也不好太得罪兰霸天不是? 刚才是谁祭出了神器吓唬人?天下即将大乱,神器纷纷出世,正是英雄用武之时,这个小小的山村,能人可不少呢。” 刚才这边打得激烈,石远兄弟又出现,兰妈妈虽然走了出来,却没有打断兰迪和旧友叙话。 如今走上前去,两手摸着兰迪壮硕的肩膀,眼前一下子恍惚了一下。 兰迪去剑丘学艺的时候才十六岁,如今二十了,长高长壮了不少,已经仿佛当年兰爸的体型,兰妈一瞬间似乎看到了死去的丈夫。 兰妈黯然,老倌你撒手而去,我一个人带两个儿子有多么不容易你知道吗? 这些年兰妈一直是个坚毅的形象,从来没有显示过自己的软弱。 散尽家财供兰迪,两年前兰祚瘦弱的身躯当长工累病了,下不了地,只能在家养病。 为了给兰祚治病,又欠下了兰霸天的高利贷,所有的压力都担在了一个女人身上,早已是心力交瘁。 如今儿子终于出息了,兰家有救了,家里有了可以顶门立户的顶梁柱,自己的一切付出都值了。 以后到了下面,见了老倌也终于可以对他说,我对得住你,对得住你们兰家。 儿子长得这么壮硕,家里的一切压力有人担了,兰妈心底突然放松,一时间觉得心头空空荡荡的,两行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再也止不住。 眼前一黑,突然向后栽倒。 自父亲去世后,兰迪从来没见过母亲流泪,鼻子也有点儿发酸。正想安慰下母亲,以后一切交给自己。见母亲突然晕倒,连忙扶住。 兰迪将母亲抱回堂屋,这里的椅子都比较硬,又抱进了卧房,放在床上,急得跺脚,马上就要去找医生。 亨利跟了进来,手里瞬间出现了一个手提箱,打开,拿出听诊器。 兰迪忽然反应过来,亨利不是一直自称医生么?果然带着家伙。看这个箱子里面的家伙事,比湘南县城里的医生专业多了。 亨利给兰妈检查了下,松了口气。拿出龙血法杖,发了一个安魂咒。兰妈昏迷中紧闭的眉头一下子舒展开来,呼吸也不再急促。 亨利这个时候充分展现了医生的权威,拿薄被将兰妈盖好,轻声嘱咐,“都给我出去,让病人好好休息。” 兰迪、兰祚、三毛赶紧听话地退出,亨利自己也出来了,轻轻关上门,大家回到堂屋坐下。 看大家眼巴巴望向自己,都不敢出声,亨利咳了一下,“伯母只是心力交瘁,又比较激动晕倒了,并无大碍。 这个时候要是马上救醒了,对身体并无益处。我已经用安魂咒将昏迷状态转成了睡眠状态,让伯母好好睡一觉就好了。” 亨利又看向兰祚,“倒是你老弟的身体堪忧啊。他这是一直营养不良,又过于劳苦,元气损失过甚。这需要慢慢将养,非药石之力可以快速改变。 好在老大你现在有钱了,以后慢慢养吧。” 兰祚一岁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家里的经济条件瞬间变差,当然一直营养不良。不像兰迪自小吃魔兽肉长到六岁,身体的底子极好。 兰迪点点头表示知道了,似乎一点儿也没放在心上。药石之力无法改变弟弟的身体,嘿嘿,我可有别的东西。 暂时不提这个事儿,兰迪把大剑放在桌上,指着不远处的群山,气愤难平。 “我从小就发过誓,要杀尽这山上的魔兽,为父亲报仇,咱们明天就开干。” 兰迪跑到街上,把被老虎吓趴的三匹马拉了回来,拴在院子里。在家里找了一圈,兰妈和兰祚平时吃的粗粮黑豆什么的被兰迪拿了出来,变成了饲料,以后不用吃这玩意了。 拿出几枚金币给兰祚,“你明天牵着马去镇上多买点儿细粮和盐巴、调料什么的,肉就不用买了。我明天上山打魔兽,晚上回来咱们烤肉吃。” 兰祚很久没摸过金币了,上次还是家里卖了地送兰迪上学才见过金币。不过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兰祚相当地早熟,并没有大惊小怪,很小心地把金币揣了起来。 兰迪拿出了最后六盘酱汁肉,兰祚将剩下的糠米饭蒸了,又煮了点竹笋,这就是众人的晚餐了。 说来奇怪,以前兰迪只要拿出酱汁肉,阿花一定会出来。这次居然一点儿动静都没有。显然阿花把向外窥伺的窗口关死了,躲在了宠物空间里,这是怎么了? 不出来拉倒,兰迪跑去灶间又拿了一串辣子,放在灶灰里焙得焦胡,晚餐开始了。 三毛和兰祚一直极其地缺肉食,专心对付酱汁肉,其他什么也不吃。亨利对鲜嫩的竹笋很感兴趣,这玩意十一月到三月可以挖,现在正月,正当时令。 糠米饭这种粗粮三毛和兰祚已经吃腻了,亨利反而觉得是非常好的“绿色食品”。 看兰迪抓着几颗烤黑的辣椒吃得享受,这玩意散发出很强烈的香气,亨利也学着兰迪拿了一个,一下扔进了嘴里…… 第四十一章 收礼 四人正在安静地吃饭,亨利一下子站起身,面孔憋得通红,跑到了院子里,发出了剧烈的咳嗽声。 看到亨利在院子里抓耳挠腮地跳起了怪异的“现代舞”,兰祚十分疑惑,拿起大哥碗里的辣子吃了一口,这也没啥啊? 亨利掏出法杖,“清凉咒”、“解毒术”、“驱除魔法”各种招数轮番使出,一点也不起作用。 亨利嘴里在碎碎念,“娘的,只是一种食物,既不是毒药,也没附魔,为啥会这么害人?” 倒是三毛很有眼色,很快找到了一桶凉水拎了出去。亨利抱着桶喝了半天,肚子都微微鼓起,才好些了,只不过依旧还是呲牙咧嘴地。 三毛又递过饭碗给亨利,亨利大口地嚼着,喘着粗气。 “白大哥你还说你是大夏人呢,阿拉我这个魔市人都知道,湘南的辣子外地人吃不得。” 亨利其实并不鲁莽,他以前吃过黑暗大陆墨西哥产的长辣椒,觉得自己很行。 看湘南这里的辣子跟墨西哥原产似乎不是一个品种,个头小得多,不免有点儿轻敌,这洋相可出大了。 兰迪家的房子算是不错的,东西两个卧房原来就有四张床。吃过饭,兰祚去东屋陪母亲,兰迪和亨利睡在西屋原来兄弟俩的房间。 三毛习惯性地想打地铺,还是兰迪从后院找到一些毛竹,临时给三毛做了个简陋的竹床。 兰迪的手艺不错,现在有了匕首术,灵力发出,削毛竹如切豆腐,一个小床很快就做了出来。 第二天早上,兰母还在熟睡,以安魂咒的效果,恐怕会睡到晚上。 兰祚早早地牵着马去镇上赶早市去了,兰迪三人已经没有了饭可吃。干脆准备等兰祚回来后直接上山,就不做饭耽误时间了,做的打算是在山上休息期间搞个野外魔兽肉烧烤。 “老大,如果没有那么多魔兽,我们饿肚子怎么办?” 亨利直接代替兰迪回答了,“老弟看来你是饿怕了,你一直在魔市没出去过吧?我跟你说,现在这年头,野外魔兽有的是,就怕你打不过或者捉不到。” 门外忽然传来喧闹声,开门一看,兰之领着管家和一大群狗腿子,呼啦啦地正向兰迪家走来。 亨利前出一步,“呦嚯,这是昨天被吓跑了不服气,回来找场子来了?” 兰迪下意识地摸了摸背后的大剑,立刻发现不对。 昨天的新军没跟过来,狗腿子们也没拿武器,而是牵着两匹马,驮了大量的东西,走到兰迪昨天划的沟前就停下了,不敢迈过来。 兰之换上了一身长衫,看上去不大合身,有点儿短且宽松,应该是兰霸天的。 见兰迪出来,兰之刚才还带点郁闷的脸上瞬间绽放出笑容,抱了抱拳,“兰迪兄弟,昨天被管家这个蠢货骗来你家要债,实在是太冒昧了。 昨天惊吓到了伯母,为了表示我的歉意,特备了点儿薄礼来道歉。” 兰之一挥手,手下把两匹马往前牵了牵,却不敢迈过剑沟,一时有点儿尴尬。 三毛抬头看了看兰迪,见兰迪微微点头,跑上去将马牵进了院子。三毛和亨利合力,将马上驮的礼物都卸了下来。 兰迪回头一看,这礼物还挺全,新晃腊牛肉、保靖黄金茶、石兰溪小曲、盐巴、香料、米面什么都有,都是脱贫致富后急需的东西。 要知道这样就不用派兰祚去早市了,显然兰霸天对自己家的情况非常了解,缺啥都知道。 尤其那一匹素库缎,还是很值钱的,送得非常贴心。卖了地后,兰妈一直靠湘绣养活自己和兰祚,一手“乱插针”绝技是远近有名的。 以前买不起硬缎,只能在软缎上锈,不免耽误了一手好功夫,等她醒来看见这匹素库缎,一定非常欢喜。 这恶霸地主要是讨好起人来,还是很有水平的。 兰迪不是贪图兰之这些礼物,这代表了兰霸天家对自己的态度,是一定要收下的。 兰之看亨利一个标准的鬼佬,居然一点也没有架子,和三毛一样在给兰迪当力工,抱着那匹缎子往堂屋送,更坚信了自己讨好兰迪的做法。 鬼佬在大夏这边地位还是很高的,一般人不敢惹。 兰之拿出一张借条,给兰迪看了看,顺手给撕了。 “兰迪兄弟,咱们一笔写不出两个兰字,都是一家人。兄弟你从剑丘以优异成绩毕业,眼看前程远大,这十个金币的借款微不足道,就当我送你高升的一点贺礼了。 不知兄弟你找好高就之处没有?若是没有,我可以向俞巡抚举荐你,到时候咱们一起为国效力,光宗耀祖,光大咱们老兰家的门楣。” “礼物我收下了,钱还是要还的。我恩师李景林大师去襄平张总督那里当了统制,许了我一个管代的职位,我暂时没去。 曾山长把于剑圣的一张藏宝图送给了我师兄,师兄去新法兰克了,辗转这件事交到了我手里办,我最近要去趟西域。我很担心家里的安全,以后还是要经常回来的。” 兰迪拿出二十一个金币,三毛狗腿地跑过来,接过钱,塞进了兰府管家的手里。管家手里捧着钱,不知道怎么办,看向兰之,很是进退两难。 兰之经多见广,倒是没有尴尬,挥挥手叫管家收下。 心里琢磨的是,兰迪还高利贷,不给自己面子,那是对自己昨天做的事还耿耿于怀,不能原谅。不过好歹礼物收了,应该不会报复自己家了。 看兰迪没有请自己进堂屋的意思,兰之讪讪地一拱手,“兄弟你尽管放心去西域。以后咱们兰氏两门互相照应,我可以确保伯母和兰祚的安全。 伯母有什么需要,尽管到我府里找管家。管家,记住了没有?以后要照顾好伯母和兰祚老弟。” 管家点头哈腰地答应,兰迪家眼看也要变成豪门了,公子都一口一个伯母、老弟的,管家是绝不敢敷衍的。 兰之带着人走了,不一会儿兰祚牵着马也回来了,兰迪一挥手,“走,上山。” 第四十一章 收礼 四人正在安静地吃饭,亨利一下子站起身,面孔憋得通红,跑到了院子里,发出了剧烈的咳嗽声。 看到亨利在院子里抓耳挠腮地跳起了怪异的“现代舞”,兰祚十分疑惑,拿起大哥碗里的辣子吃了一口,这也没啥啊? 亨利掏出法杖,“清凉咒”、“解毒术”、“驱除魔法”各种招数轮番使出,一点也不起作用。 亨利嘴里在碎碎念,“娘的,只是一种食物,既不是毒药,也没附魔,为啥会这么害人?” 倒是三毛很有眼色,很快找到了一桶凉水拎了出去。亨利抱着桶喝了半天,肚子都微微鼓起,才好些了,只不过依旧还是呲牙咧嘴地。 三毛又递过饭碗给亨利,亨利大口地嚼着,喘着粗气。 “白大哥你还说你是大夏人呢,阿拉我这个魔市人都知道,湘南的辣子外地人吃不得。” 亨利其实并不鲁莽,他以前吃过黑暗大陆墨西哥产的长辣椒,觉得自己很行。 看湘南这里的辣子跟墨西哥原产似乎不是一个品种,个头小得多,不免有点儿轻敌,这洋相可出大了。 兰迪家的房子算是不错的,东西两个卧房原来就有四张床。吃过饭,兰祚去东屋陪母亲,兰迪和亨利睡在西屋原来兄弟俩的房间。 三毛习惯性地想打地铺,还是兰迪从后院找到一些毛竹,临时给三毛做了个简陋的竹床。 兰迪的手艺不错,现在有了匕首术,灵力发出,削毛竹如切豆腐,一个小床很快就做了出来。 第二天早上,兰母还在熟睡,以安魂咒的效果,恐怕会睡到晚上。 兰祚早早地牵着马去镇上赶早市去了,兰迪三人已经没有了饭可吃。干脆准备等兰祚回来后直接上山,就不做饭耽误时间了,做的打算是在山上休息期间搞个野外魔兽肉烧烤。 “老大,如果没有那么多魔兽,我们饿肚子怎么办?” 亨利直接代替兰迪回答了,“老弟看来你是饿怕了,你一直在魔市没出去过吧?我跟你说,现在这年头,野外魔兽有的是,就怕你打不过或者捉不到。” 门外忽然传来喧闹声,开门一看,兰之领着管家和一大群狗腿子,呼啦啦地正向兰迪家走来。 亨利前出一步,“呦嚯,这是昨天被吓跑了不服气,回来找场子来了?” 兰迪下意识地摸了摸背后的大剑,立刻发现不对。 昨天的新军没跟过来,狗腿子们也没拿武器,而是牵着两匹马,驮了大量的东西,走到兰迪昨天划的沟前就停下了,不敢迈过来。 兰之换上了一身长衫,看上去不大合身,有点儿短且宽松,应该是兰霸天的。 见兰迪出来,兰之刚才还带点郁闷的脸上瞬间绽放出笑容,抱了抱拳,“兰迪兄弟,昨天被管家这个蠢货骗来你家要债,实在是太冒昧了。 昨天惊吓到了伯母,为了表示我的歉意,特备了点儿薄礼来道歉。” 兰之一挥手,手下把两匹马往前牵了牵,却不敢迈过剑沟,一时有点儿尴尬。 三毛抬头看了看兰迪,见兰迪微微点头,跑上去将马牵进了院子。三毛和亨利合力,将马上驮的礼物都卸了下来。 兰迪回头一看,这礼物还挺全,新晃腊牛肉、保靖黄金茶、石兰溪小曲、盐巴、香料、米面什么都有,都是脱贫致富后急需的东西。 要知道这样就不用派兰祚去早市了,显然兰霸天对自己家的情况非常了解,缺啥都知道。 尤其那一匹素库缎,还是很值钱的,送得非常贴心。卖了地后,兰妈一直靠湘绣养活自己和兰祚,一手“乱插针”绝技是远近有名的。 以前买不起硬缎,只能在软缎上锈,不免耽误了一手好功夫,等她醒来看见这匹素库缎,一定非常欢喜。 这恶霸地主要是讨好起人来,还是很有水平的。 兰迪不是贪图兰之这些礼物,这代表了兰霸天家对自己的态度,是一定要收下的。 兰之看亨利一个标准的鬼佬,居然一点也没有架子,和三毛一样在给兰迪当力工,抱着那匹缎子往堂屋送,更坚信了自己讨好兰迪的做法。 鬼佬在大夏这边地位还是很高的,一般人不敢惹。 兰之拿出一张借条,给兰迪看了看,顺手给撕了。 “兰迪兄弟,咱们一笔写不出两个兰字,都是一家人。兄弟你从剑丘以优异成绩毕业,眼看前程远大,这十个金币的借款微不足道,就当我送你高升的一点贺礼了。 不知兄弟你找好高就之处没有?若是没有,我可以向俞巡抚举荐你,到时候咱们一起为国效力,光宗耀祖,光大咱们老兰家的门楣。” “礼物我收下了,钱还是要还的。我恩师李景林大师去襄平张总督那里当了统制,许了我一个管代的职位,我暂时没去。 曾山长把于剑圣的一张藏宝图送给了我师兄,师兄去新法兰克了,辗转这件事交到了我手里办,我最近要去趟西域。我很担心家里的安全,以后还是要经常回来的。” 兰迪拿出二十一个金币,三毛狗腿地跑过来,接过钱,塞进了兰府管家的手里。管家手里捧着钱,不知道怎么办,看向兰之,很是进退两难。 兰之经多见广,倒是没有尴尬,挥挥手叫管家收下。 心里琢磨的是,兰迪还高利贷,不给自己面子,那是对自己昨天做的事还耿耿于怀,不能原谅。不过好歹礼物收了,应该不会报复自己家了。 看兰迪没有请自己进堂屋的意思,兰之讪讪地一拱手,“兄弟你尽管放心去西域。以后咱们兰氏两门互相照应,我可以确保伯母和兰祚的安全。 伯母有什么需要,尽管到我府里找管家。管家,记住了没有?以后要照顾好伯母和兰祚老弟。” 管家点头哈腰地答应,兰迪家眼看也要变成豪门了,公子都一口一个伯母、老弟的,管家是绝不敢敷衍的。 兰之带着人走了,不一会儿兰祚牵着马也回来了,兰迪一挥手,“走,上山。” 第四十二章 性命相托 离村子最近的小山顶,正举行着一场野外烧烤。 这一上午的收获怎么说呢,要从猎人的角度看还是很成功的。 爬了半个山头,捉了十几只野兔,四只狐狸,还幸运地消灭了一个野猪家庭,为保卫石兰冲老百姓的地不被祸害作出了贡献,石兰冲最大的地主兰霸天应该感谢大家。 作为离村最近的一座山,半天能有这么多收获已经不错了。 小山并没有多大,兰迪的计划是一路平推过去,速战速决。 不过计划并不总能被完美执行,一上午的功夫才搜索了半座山。 不是对手强大,只有在对付最凶狠的成年野猪的时候,兰迪才放了一次闪电术,狐狸基本一剑一个,至于野兔,那是三毛练手的机会。 亨利则不紧不慢地给兰迪和三毛加状态,连蓝药都不用喝,西装都没弄皱,基本是他在新法兰克的时候和贵族们出去打猎散心的样子。 问题出在三毛这个斥候身上。兰迪的执念是消灭所有的魔兽,所以三毛的侦查能力就被充分利用了。 初级鹰眼术用来打猎效果尚可,但三毛的实践经验非常少,侦查速度就慢一些,更糟心的是三毛的魔力不高,用了几次鹰眼术就见底了。 这么一上午的功夫,当初瑞元在试炼的时候送的小蓝瓶都被三毛喝光了。大家早上没吃饭,虽然打猎进展缓慢,兰迪也不得不宣布举行野餐。 野猪一家五口被收进了存储空间。魔兽野猪的肉味道有点儿腥,用酒处理下做红烧肉才是最佳。狐狸也收起来了,狐狸肉难吃,要是以前穷不讲究的时候是要吃的,现在可以送人。 现在烧烤用的是野兔肉。不用兰迪支使,三毛就主动拿着匕首去泉眼那边剥洗野兔,亨利负责架火搜集枯枝,兰迪干的是最有技术含量的活儿,烤肉。 看兰迪专注的样子,亨利大为赞叹,“老大你不当厨师真是可惜了,闻着就这么香,你没事在烤肉上下这么大功夫干什么?” “小时候我家可没有咱们现在的武力,爹每次上山打魔兽都要冒生命危险。 魔兽肉得来不易,不认真做成美食不是浪费了?我烤肉的本事一般般,等回去我给你做红烧野猪肉……三毛你疯了?” 正在挖魔兔晶核的三毛一脸愕然,“老大我怎么了?” 兰迪忽然被人挤到了一边,差点儿摔下山去。亨利在对面,那就是三毛了。等回头看才发现不对,“大师兄”终于从宠物空间出来了,一屁股坐到了兰迪坐着烤肉的石头上。 大师兄毫不客气,摆了个标准的“虎踞”姿势,兰迪刚才同时烤的三只兔子很快全进了肚,一点儿也没给师弟们留。大舌头舔了舔,表示差远了,还没吃饱。 美食家阿花表示,兰迪烤肉的手艺“尚可”,虽然没有酱汁肉的精美,也还下得去肚。 用爪子轻轻拍了拍兰迪的后背,不是表扬他,是让铲屎官赶紧接着干活儿。 直到吃光第十二只野兔,阿花才表示饱了,上旁边溜达去了。 老虎吃饱了一般要睡觉。阿花都睡了一天了,气闷得要命,发现现在是在山上,周围的环境非常舒适,深感朕心甚慰。 跑到泉眼喝了点水,然后开始转着圈到处尿尿,表示这个地盘本大王占了。 野兔只剩下了三只,一人一只吃完也就差不多了。 那边阿花转了一圈回来,对自己的新地盘表示很满意。老虎是最喜欢占山为王的动物,立于山巅,来了个非常威武的造型,一张嘴,兴奋地大吼了一声。 这一声虎啸声震好几里,山脚下石兰冲所有的居民都听见了。好在昨天阿花已经亮过一次相了,大家都知道这是兰迪发达了回乡带的宠物,倒是没人害怕。 只是给村里的鸡鸭牛马什么的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惊得四处乱飞乱跑,坞堡里的兰霸天和兰之父子相对无言,嫉妒地摇头叹息。 另一个郁闷的人是兰迪,无奈地看了看得意洋洋的阿花,“走吧,收队,今天就到这里了。” 三毛奇怪,“今天下午不干活儿了?” “唉,阿花这一声吼,这小山包里的魔兽还能有留下的?肯定全吓跑了。另几座山要大得多,一下午还搜不了半座山。这么下去,五天时间屠了这五座山的目标是实现不了的。” “老大我拖你的后腿了。” “要没有你这个斥候在,我都不会制定这个目标。我已经想出了办法,咱们回去再说。” 回到兰家大院,亨利把这次的猎物全扔了出来,四只狐狸五只野猪堆在院子里。他的储物装备比兰迪多多了,就顺便负责运输。 三毛颠颠儿地要去处理猎物,兰迪拦住了他,“这个活儿让兰祚干,你跟我来。” 三毛跟着兰迪来到堂屋,不知道老大要干什么。兰迪给他倒了杯酒,“喝了它。” “老大,我不会喝酒……咦?” 三毛马上发现了百花蜜酿的神奇,瞪大了眼睛,“老大,这真的是给我的?” “让你喝你就喝。” 酒杯嗖地一下就不见了,三毛以平生最快的速度端起来,一口就闷了下去,生怕老大突然改主意。还没等对老大表示感谢,就趴在桌子上进入昏睡状态。 这一切并没有背着亨利,亨利一屁股坐到椅子上,已经无话可说。 这一杯酒,就是把五座山上所有的魔兽全打光也换不来一滴,要是拿到黑市上去卖,标价五万金币瞬间就得被买走。 拿这个可以雇百八十个高手当护卫了,就这么给三毛这个见习盗贼喝了?兰迪这个老大可真敞亮。 兰迪朝亨利一笑,“这玩意不能卖的。今天我卖了一杯,明天就得被全江湖的黑道追杀,还得上各国权贵的黑名单。” 亨利点点头,兰迪对自己这是无比的信任了。 亨利有圣火令在手,魔力是完全不缺的,并不需要百花蜜酿。一个忠诚的、可以性命相托的队友要比一百个雇来的高手有用得多,亨利很快就想明白了。 三毛被弄到竹床上去睡觉了,兰迪之所以急着回来,就是怕三毛一觉睡的时间过长,耽误明天上山。现在喝了酒,最多也就睡到明天中午。 两人出门,背着手看兰祚卖力地收割魔晶,剥下狐狸皮。兰祚本来就体弱,干了这么会儿活,累得直喘,脸上泛起了不正常的潮红。 “吱扭”一声,兰妈终于醒了,推开堂屋门走了出来。 第四十二章 性命相托 离村子最近的小山顶,正举行着一场野外烧烤。 这一上午的收获怎么说呢,要从猎人的角度看还是很成功的。 爬了半个山头,捉了十几只野兔,四只狐狸,还幸运地消灭了一个野猪家庭,为保卫石兰冲老百姓的地不被祸害作出了贡献,石兰冲最大的地主兰霸天应该感谢大家。 作为离村最近的一座山,半天能有这么多收获已经不错了。 小山并没有多大,兰迪的计划是一路平推过去,速战速决。 不过计划并不总能被完美执行,一上午的功夫才搜索了半座山。 不是对手强大,只有在对付最凶狠的成年野猪的时候,兰迪才放了一次闪电术,狐狸基本一剑一个,至于野兔,那是三毛练手的机会。 亨利则不紧不慢地给兰迪和三毛加状态,连蓝药都不用喝,西装都没弄皱,基本是他在新法兰克的时候和贵族们出去打猎散心的样子。 问题出在三毛这个斥候身上。兰迪的执念是消灭所有的魔兽,所以三毛的侦查能力就被充分利用了。 初级鹰眼术用来打猎效果尚可,但三毛的实践经验非常少,侦查速度就慢一些,更糟心的是三毛的魔力不高,用了几次鹰眼术就见底了。 这么一上午的功夫,当初瑞元在试炼的时候送的小蓝瓶都被三毛喝光了。大家早上没吃饭,虽然打猎进展缓慢,兰迪也不得不宣布举行野餐。 野猪一家五口被收进了存储空间。魔兽野猪的肉味道有点儿腥,用酒处理下做红烧肉才是最佳。狐狸也收起来了,狐狸肉难吃,要是以前穷不讲究的时候是要吃的,现在可以送人。 现在烧烤用的是野兔肉。不用兰迪支使,三毛就主动拿着匕首去泉眼那边剥洗野兔,亨利负责架火搜集枯枝,兰迪干的是最有技术含量的活儿,烤肉。 看兰迪专注的样子,亨利大为赞叹,“老大你不当厨师真是可惜了,闻着就这么香,你没事在烤肉上下这么大功夫干什么?” “小时候我家可没有咱们现在的武力,爹每次上山打魔兽都要冒生命危险。 魔兽肉得来不易,不认真做成美食不是浪费了?我烤肉的本事一般般,等回去我给你做红烧野猪肉……三毛你疯了?” 正在挖魔兔晶核的三毛一脸愕然,“老大我怎么了?” 兰迪忽然被人挤到了一边,差点儿摔下山去。亨利在对面,那就是三毛了。等回头看才发现不对,“大师兄”终于从宠物空间出来了,一屁股坐到了兰迪坐着烤肉的石头上。 大师兄毫不客气,摆了个标准的“虎踞”姿势,兰迪刚才同时烤的三只兔子很快全进了肚,一点儿也没给师弟们留。大舌头舔了舔,表示差远了,还没吃饱。 美食家阿花表示,兰迪烤肉的手艺“尚可”,虽然没有酱汁肉的精美,也还下得去肚。 用爪子轻轻拍了拍兰迪的后背,不是表扬他,是让铲屎官赶紧接着干活儿。 直到吃光第十二只野兔,阿花才表示饱了,上旁边溜达去了。 老虎吃饱了一般要睡觉。阿花都睡了一天了,气闷得要命,发现现在是在山上,周围的环境非常舒适,深感朕心甚慰。 跑到泉眼喝了点水,然后开始转着圈到处尿尿,表示这个地盘本大王占了。 野兔只剩下了三只,一人一只吃完也就差不多了。 那边阿花转了一圈回来,对自己的新地盘表示很满意。老虎是最喜欢占山为王的动物,立于山巅,来了个非常威武的造型,一张嘴,兴奋地大吼了一声。 这一声虎啸声震好几里,山脚下石兰冲所有的居民都听见了。好在昨天阿花已经亮过一次相了,大家都知道这是兰迪发达了回乡带的宠物,倒是没人害怕。 只是给村里的鸡鸭牛马什么的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惊得四处乱飞乱跑,坞堡里的兰霸天和兰之父子相对无言,嫉妒地摇头叹息。 另一个郁闷的人是兰迪,无奈地看了看得意洋洋的阿花,“走吧,收队,今天就到这里了。” 三毛奇怪,“今天下午不干活儿了?” “唉,阿花这一声吼,这小山包里的魔兽还能有留下的?肯定全吓跑了。另几座山要大得多,一下午还搜不了半座山。这么下去,五天时间屠了这五座山的目标是实现不了的。” “老大我拖你的后腿了。” “要没有你这个斥候在,我都不会制定这个目标。我已经想出了办法,咱们回去再说。” 回到兰家大院,亨利把这次的猎物全扔了出来,四只狐狸五只野猪堆在院子里。他的储物装备比兰迪多多了,就顺便负责运输。 三毛颠颠儿地要去处理猎物,兰迪拦住了他,“这个活儿让兰祚干,你跟我来。” 三毛跟着兰迪来到堂屋,不知道老大要干什么。兰迪给他倒了杯酒,“喝了它。” “老大,我不会喝酒……咦?” 三毛马上发现了百花蜜酿的神奇,瞪大了眼睛,“老大,这真的是给我的?” “让你喝你就喝。” 酒杯嗖地一下就不见了,三毛以平生最快的速度端起来,一口就闷了下去,生怕老大突然改主意。还没等对老大表示感谢,就趴在桌子上进入昏睡状态。 这一切并没有背着亨利,亨利一屁股坐到椅子上,已经无话可说。 这一杯酒,就是把五座山上所有的魔兽全打光也换不来一滴,要是拿到黑市上去卖,标价五万金币瞬间就得被买走。 拿这个可以雇百八十个高手当护卫了,就这么给三毛这个见习盗贼喝了?兰迪这个老大可真敞亮。 兰迪朝亨利一笑,“这玩意不能卖的。今天我卖了一杯,明天就得被全江湖的黑道追杀,还得上各国权贵的黑名单。” 亨利点点头,兰迪对自己这是无比的信任了。 亨利有圣火令在手,魔力是完全不缺的,并不需要百花蜜酿。一个忠诚的、可以性命相托的队友要比一百个雇来的高手有用得多,亨利很快就想明白了。 三毛被弄到竹床上去睡觉了,兰迪之所以急着回来,就是怕三毛一觉睡的时间过长,耽误明天上山。现在喝了酒,最多也就睡到明天中午。 两人出门,背着手看兰祚卖力地收割魔晶,剥下狐狸皮。兰祚本来就体弱,干了这么会儿活,累得直喘,脸上泛起了不正常的潮红。 “吱扭”一声,兰妈终于醒了,推开堂屋门走了出来。 第四十三章 饥渴难耐的二斤 兰妈一出门,一眼看到兰迪那高大的背影站在院子里,蓝色的披风随风飘动,大剑斜背在背上,侧着头,正在听旁边的亨利说着什么。 兰妈觉得格外地踏实,自她的丈夫走了后,这种感觉很久没有出现过了。。 兰妈不过四十多岁,因为艰苦岁月的侵蚀,脸上过早地爬满了皱纹。安心地睡了一整天,气色好了很多,早已逝去的青春和生命力又回到了她身上。 院子里弥漫着血腥味,四张狐狸皮挂在桂花树的枝上,地上是剥好皮的狐狸“白条”。兰祚拿着尖刀,正在将野猪大卸八块。 旁边的石桌上,整整齐齐放着九个魔兽晶核,有大有小。兰祚做事十分仔细,晶核已经被擦得干干净净。 作为一位猎人的妻子,对这种血腥场景见得多了,毫不在意,以前这种活计其实大多是自己做的。不过,已经十多年没有见到这熟悉的场景了。 “兰祚,别勉强自己,剩下的活计我来干吧。” 兰妈没有责怪兰迪让兰祚干活,男子汉冒了生命危险出去和魔兽搏斗,这些零碎活计自然是在家的妇人和孩子干。她心疼小儿子的身体,准备自己下场。 “娘,没事的。让兰祚干点儿活活活血脉,一会儿给他治病的时候,效果更好。” 兰迪还会治病?兰妈倒是对儿子迷信地充分信任。抬头望了望天,“哎呦,我这一觉睡到下午,你们都饿了吧?我去做饭去。” 说着话兰妈已经快步地走到灶间。这里是她的地盘,立刻就发现了巨大的变化。 缸里是精米细面,旁边摆满了腊肉、鲜笋,还有晒干的黄花菜。各种调料、盐巴什么的也都俱全,还有久违的米酒,兰家厨房已经焕然一新了。 “娘,我们中午在山上吃过了,现在还不饿,你昨天刚刚晕倒,先歇歇,我给你熬点儿粥吧。” 兰迪跟了进来,找了点早上兰祚刚买的小米,准备给娘熬粥。 这是孩子的一番孝心,兰妈没拦着,不过她闲不住,“我已经完全好了,我先去把猪肉腌上,晚上我给你们做红烧肉。” 灶间有点儿黑,灶里的枯枝噼噼啪啪地烧着,忽明忽暗,照在兰迪的脸上。披风放在了堂屋,大剑立在身旁。兰妈在旁边麻利地处理这猪肉,切了后,用米酒、作料泡好。 娘俩聊着天,兰迪简单说了在剑丘的求学经过。其实也非常单调,基本是一直在刻苦地练习,隐去了给人当陪练挨揍挣学费的事情。 “娘,这点儿肉不够,阿花自己就能吃半头野猪。” 兰迪出去拎了半扇猪肉进屋,要下手收拾,被兰妈阻止了,干这个活计她可比兰迪更拿手。 “你是怎么收服老虎的?幸亏伢子现在厉害了,能打到野猪,不然咱们真养不起它。” “娘,这是我毕业试炼获得头名,山长给的礼物。 对了,我在毕业试炼的时候,偶然得了一瓶仙酒,给兰祚喝了,肯定可以让他恢复元气。他现在干活,活活血脉,更有利于仙酒更好地发挥作用。 这种酒喝一口要睡一整天,得有人在旁边照顾。我就等着娘你醒来后看着他呢,我明天还要上山去打魔兽。等他喝完,娘你也喝一口。” “既然是仙酒能治病,给兰祚喝就行了。娘没病,你自己留着吧。” “百花蜜酿喝第一口可以百病全消,恢复元气,以后就只能增加魔力了,娘肯定要喝一口的。 我是剑士,现在的魔力已经够了,多了也没什么用。 我会多留点酒给兰祚,以后兰祚要是也去剑丘学艺,会需要的。他的身体,即使治好了,也不是剑士的料,恐怕要往法系之类的方向发展。” 看兰迪对弟弟关心,小儿子的病也有治了,兰妈感觉心满意足,看着兰迪壮硕的身形,“对了,你都这么大了……” “兰迪,兰迪!”院子里传来二斤的喊声。 “你去见二斤吧,你不在的时候,他和石远可没少照顾我们娘儿俩,锅我看着。” 兰迪一见二斤,就被二斤怼了一拳,“好家伙,长这么壮了,不像我,个子挺大,身上都是肥肉。 听说你上午上山打魔兽去了?怎么不告诉我,叫上我一起去啊。” “你不怕魔兽?小时候连打架都怕的。” “怕是有点儿怕,不过有你们在就没事了。我是枪炮师,又不用冲在前面,可以躲在这头老虎的身后。” 趴在院子里晒太阳的阿花鄙视地看了一眼二斤,又回过头去向厨房张望。 一路上兰迪吹嘘了很久他家的红烧肉,阿花刚见兰迪拎了半头猪进去,显然是给自己准备的,很是期待,口水不知不觉已经流出来了。 兰迪把二斤拉到堂屋坐下,亨利则去村中央的大井打水去了,准备帮兰祚收拾猪下水。他是外科医生,收拾内脏什么的,还是很拿手的。 “二斤,我走的时候你不是在徐夫子那里念书么?怎么成了枪炮师了?” “别提了,我虽然爱看书,看的都是闲书,而且超级喜欢手工,念了四书五经就想睡觉。 徐夫子拿戒尺打过我好几次,说我是粪土之墙不可圬也。爹娘看我实在不是科考的料,你走后没多久,终于把我接回镇里,准备让我学着帮家里做生意。 做生意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不过我不喜欢。” 二斤又掏出他那把巨大的手炮,温柔地摩挲着炮管。 “听说张总督在江夏建立了枪械制造所,造新军需要的水连珠。我就拿了零花钱做路费,跑到江夏去,在制造所里当了个学徒。 半年后爹娘总算在江夏找到了我,把我打了一顿。不过制造所里有洋人,爹听张总督高薪聘请的兽人族枪械大师莫辛也夸我有天赋,就改了主意,把我送进了张总督开办的工艺学堂。 我在工艺学堂一学三年,半年前才回到湘南城里。现在我家的工厂给江夏的枪械厂做配件,已经发了大财。 实际上完整的枪也能做的,就怕引起官府的猜忌而已。我自己就偷偷做了一把,就是这把塞拉炯。 我家不缺钱,我的手艺又给家里赚了钱,看我想当枪炮师,爹就给我买了两瓶黑色药剂,补充我的灵力。现在我是高级枪械师,初级枪炮师。 兰之那小子当了个巡抚衙门的军务帮办就牛得不行,我可在张总督那里有路子,所以昨天才敢跟他们放对啊。” 二斤居然另辟蹊径,攀上了张总督的高枝,自己的朋友可都不简单啊。 怪不得易学大师林庚白偶然路过这里的时候,大为赞叹,说石兰冲的风水好,会出一大批英雄人物。就连小时候调皮捣蛋,不务正业,到处给他老子惹事的兰之,现在都相当有出息。 “兰迪,明天你再上山,一定要带上我,我都是初级枪炮师了,一直没有战斗过,我的塞拉炯已经饥渴难耐了。” 第四十三章 饥渴难耐的二斤 兰妈一出门,一眼看到兰迪那高大的背影站在院子里,蓝色的披风随风飘动,大剑斜背在背上,侧着头,正在听旁边的亨利说着什么。 兰妈觉得格外地踏实,自她的丈夫走了后,这种感觉很久没有出现过了。。 兰妈不过四十多岁,因为艰苦岁月的侵蚀,脸上过早地爬满了皱纹。安心地睡了一整天,气色好了很多,早已逝去的青春和生命力又回到了她身上。 院子里弥漫着血腥味,四张狐狸皮挂在桂花树的枝上,地上是剥好皮的狐狸“白条”。兰祚拿着尖刀,正在将野猪大卸八块。 旁边的石桌上,整整齐齐放着九个魔兽晶核,有大有小。兰祚做事十分仔细,晶核已经被擦得干干净净。 作为一位猎人的妻子,对这种血腥场景见得多了,毫不在意,以前这种活计其实大多是自己做的。不过,已经十多年没有见到这熟悉的场景了。 “兰祚,别勉强自己,剩下的活计我来干吧。” 兰妈没有责怪兰迪让兰祚干活,男子汉冒了生命危险出去和魔兽搏斗,这些零碎活计自然是在家的妇人和孩子干。她心疼小儿子的身体,准备自己下场。 “娘,没事的。让兰祚干点儿活活活血脉,一会儿给他治病的时候,效果更好。” 兰迪还会治病?兰妈倒是对儿子迷信地充分信任。抬头望了望天,“哎呦,我这一觉睡到下午,你们都饿了吧?我去做饭去。” 说着话兰妈已经快步地走到灶间。这里是她的地盘,立刻就发现了巨大的变化。 缸里是精米细面,旁边摆满了腊肉、鲜笋,还有晒干的黄花菜。各种调料、盐巴什么的也都俱全,还有久违的米酒,兰家厨房已经焕然一新了。 “娘,我们中午在山上吃过了,现在还不饿,你昨天刚刚晕倒,先歇歇,我给你熬点儿粥吧。” 兰迪跟了进来,找了点早上兰祚刚买的小米,准备给娘熬粥。 这是孩子的一番孝心,兰妈没拦着,不过她闲不住,“我已经完全好了,我先去把猪肉腌上,晚上我给你们做红烧肉。” 灶间有点儿黑,灶里的枯枝噼噼啪啪地烧着,忽明忽暗,照在兰迪的脸上。披风放在了堂屋,大剑立在身旁。兰妈在旁边麻利地处理这猪肉,切了后,用米酒、作料泡好。 娘俩聊着天,兰迪简单说了在剑丘的求学经过。其实也非常单调,基本是一直在刻苦地练习,隐去了给人当陪练挨揍挣学费的事情。 “娘,这点儿肉不够,阿花自己就能吃半头野猪。” 兰迪出去拎了半扇猪肉进屋,要下手收拾,被兰妈阻止了,干这个活计她可比兰迪更拿手。 “你是怎么收服老虎的?幸亏伢子现在厉害了,能打到野猪,不然咱们真养不起它。” “娘,这是我毕业试炼获得头名,山长给的礼物。 对了,我在毕业试炼的时候,偶然得了一瓶仙酒,给兰祚喝了,肯定可以让他恢复元气。他现在干活,活活血脉,更有利于仙酒更好地发挥作用。 这种酒喝一口要睡一整天,得有人在旁边照顾。我就等着娘你醒来后看着他呢,我明天还要上山去打魔兽。等他喝完,娘你也喝一口。” “既然是仙酒能治病,给兰祚喝就行了。娘没病,你自己留着吧。” “百花蜜酿喝第一口可以百病全消,恢复元气,以后就只能增加魔力了,娘肯定要喝一口的。 我是剑士,现在的魔力已经够了,多了也没什么用。 我会多留点酒给兰祚,以后兰祚要是也去剑丘学艺,会需要的。他的身体,即使治好了,也不是剑士的料,恐怕要往法系之类的方向发展。” 看兰迪对弟弟关心,小儿子的病也有治了,兰妈感觉心满意足,看着兰迪壮硕的身形,“对了,你都这么大了……” “兰迪,兰迪!”院子里传来二斤的喊声。 “你去见二斤吧,你不在的时候,他和石远可没少照顾我们娘儿俩,锅我看着。” 兰迪一见二斤,就被二斤怼了一拳,“好家伙,长这么壮了,不像我,个子挺大,身上都是肥肉。 听说你上午上山打魔兽去了?怎么不告诉我,叫上我一起去啊。” “你不怕魔兽?小时候连打架都怕的。” “怕是有点儿怕,不过有你们在就没事了。我是枪炮师,又不用冲在前面,可以躲在这头老虎的身后。” 趴在院子里晒太阳的阿花鄙视地看了一眼二斤,又回过头去向厨房张望。 一路上兰迪吹嘘了很久他家的红烧肉,阿花刚见兰迪拎了半头猪进去,显然是给自己准备的,很是期待,口水不知不觉已经流出来了。 兰迪把二斤拉到堂屋坐下,亨利则去村中央的大井打水去了,准备帮兰祚收拾猪下水。他是外科医生,收拾内脏什么的,还是很拿手的。 “二斤,我走的时候你不是在徐夫子那里念书么?怎么成了枪炮师了?” “别提了,我虽然爱看书,看的都是闲书,而且超级喜欢手工,念了四书五经就想睡觉。 徐夫子拿戒尺打过我好几次,说我是粪土之墙不可圬也。爹娘看我实在不是科考的料,你走后没多久,终于把我接回镇里,准备让我学着帮家里做生意。 做生意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不过我不喜欢。” 二斤又掏出他那把巨大的手炮,温柔地摩挲着炮管。 “听说张总督在江夏建立了枪械制造所,造新军需要的水连珠。我就拿了零花钱做路费,跑到江夏去,在制造所里当了个学徒。 半年后爹娘总算在江夏找到了我,把我打了一顿。不过制造所里有洋人,爹听张总督高薪聘请的兽人族枪械大师莫辛也夸我有天赋,就改了主意,把我送进了张总督开办的工艺学堂。 我在工艺学堂一学三年,半年前才回到湘南城里。现在我家的工厂给江夏的枪械厂做配件,已经发了大财。 实际上完整的枪也能做的,就怕引起官府的猜忌而已。我自己就偷偷做了一把,就是这把塞拉炯。 我家不缺钱,我的手艺又给家里赚了钱,看我想当枪炮师,爹就给我买了两瓶黑色药剂,补充我的灵力。现在我是高级枪械师,初级枪炮师。 兰之那小子当了个巡抚衙门的军务帮办就牛得不行,我可在张总督那里有路子,所以昨天才敢跟他们放对啊。” 二斤居然另辟蹊径,攀上了张总督的高枝,自己的朋友可都不简单啊。 怪不得易学大师林庚白偶然路过这里的时候,大为赞叹,说石兰冲的风水好,会出一大批英雄人物。就连小时候调皮捣蛋,不务正业,到处给他老子惹事的兰之,现在都相当有出息。 “兰迪,明天你再上山,一定要带上我,我都是初级枪炮师了,一直没有战斗过,我的塞拉炯已经饥渴难耐了。” 第四十四章 辣猪手事件(为盟主江西胖哥加更) 两人说话的功夫,兰妈已经煮熟了粥,抽空过来给二斤泡上黄金茶,又麻利地收拾猪肉去了。阿花的食量太大,够忙活一阵的了。 两人四年没见面了,要说的话很多。兰迪讲他在剑丘的事情,二斤讲他在江夏的工艺学堂的经历。 有时候还讲到小时候捉鱼打鸟,和兰之一伙人打群架的事情,不知不觉天就要黑了。 “哥,那些肉吃不了容易放坏,要不要晒成腊肉?” 兰祚和亨利已经收拾完了四只狐狸五只野猪,兰祚跑进来请示。 兰迪皱着眉头想了下,“先让亨利收进储物空间吧。等打完了山上的魔兽我要请客,把兰之对咱们的态度架起来,让他不好轻易反悔。” “咦?兰迪你怎么这么懂人情世故了,剑丘还教这个?” “二斤啊,我跟你说的那个邵山师兄,就是人情世故的行家。我有幸跟他一个宿舍,能学到的,不及人家的十分之一。” 兰祚和兰妈把菜端上了堂屋的大桌,除了兰氏红烧肉,还有冬笋炒腊肉、黄花菜焖猪肚、潇湘猪手,除了兰之送的腊肉,主材全取材自野猪。 二斤不跟兰迪客气,“我可好久没吃过婶子做的红烧肉了。” 二斤和亨利要去帮忙,被兰妈劝住了,“你们喝酒,我和兰祚来就行。” 饭菜上齐,摆好了石兰溪小曲,兰祚被兰妈也推上了桌。 “婶子一起吃吧。” “我刚喝了点粥,做菜的时候已经尝饱了,不饿。” 兰迪若有所思,娘其实是遵守传统的规矩,女人不能上桌。可这真是对的么?自己将来要是把可可娶回家,也不让她上桌? 兰迪一时想不明白,发现堂屋里一暗,西下的太阳最后一点余光被挡住了,阿花昂首阔步地踱了进来。 它在外面闻到红烧肉的香味,早就馋得抓耳挠腮。不过自己好歹是“大师兄”,兽中之王,不能跟猴子似的。忍了好久,居然没人招呼自己,还是拿着架子自己走进了堂屋。 晃动虎脑袋左右看了看,兰妈这个长辈没上桌,那我就最大了?于是毫不客气地从二斤身边挤过,向主位走去。 二斤比较胖,往那一坐确实后面的空隙就比较窄了。 记起自己明天参加兰迪的小队上山,还要躲在这头老虎身后呢,赶紧将椅子向前挪,肚子紧紧贴在桌子上,桌子面都微微抬起。 阿花费力地从二斤身后挤过,黑黄的圆桌随之摇摇晃晃。 阿花大摇大摆的蹲坐在主位上,虎爪随意的拍了拍二斤的肩膀,点点头,似乎是嘉许。 然而二斤却身体一僵,脸色煞白,咬紧牙关,双手双腿止不住的颤动,丝毫感受不到阿花的善意。 兰柞见阿花入座,准备起身,被兰迪按住。 兰迪赶紧跑出去从灶间端来了一大盆红烧肉,殷勤地放在阿花面前。 阿花对二斤的恭敬非常满意,铲屎官的这个朋友很好,比那个大个子和蔼多了,铲屎官也挺勤快,嗯,这是他应该做的。 兰迪单手示意了一下,大家开吃,几双筷子不约而同的指向桌子中心的红烧肉。 兰迪和兰祚对这玩意是想念已久,亨利已经被兰迪安利无数次了。果然,这种肥而不腻,入口即化的玩意,一口就征服了众人的味蕾。 兰祚虽然也很久没吃肉了,好歹吃相还算斯文,兰迪在剑丘吃味道寡淡甜腻的淮扬菜四年,对家乡的红烧肉望眼欲穿,立刻风卷残云。 亨利一直保持着贵族的风度,不过偷偷给自己加了个疾风术,加快了伸筷子的速度。 这一切阿花都看在眼里,它还没开始吃呢。本大王可是给曾侯爷当了四十年的宠物,什么场面没见过? 作为一个资深美食家,先要看看菜的外形,然后仔细闻闻味道,陶醉一番,然后慢慢品尝,才不能让好东西浪费了。你们这些没见识的,还需要本大师兄教导么? 嗯,本大师兄暂时还没到圣级,说不了话。 阿花看完,闻完,用舌头轻轻卷了几块肉入口,立刻虎眼圆睁,一低头,脑袋埋进了盆里。 狼吞虎咽说的就是这个时候的阿花,师弟们一人还没吃三块,阿花的一盆肉已经没有了。 兰迪早有准备,直接从桌子底下拿出了第二盆。 这里吃相最文雅的还是二斤,毕竟是富家公子,而且高端湘菜是常吃的。 吃了两口红烧肉,又尝了尝冬笋和黄花菜,开始对付猪手。这个时候兰迪站了起来,笑容满面地向阿花敬酒。 阿花虎头连摇,自己酒量不行,得在师弟面前维护自己大师兄的面子。而且万一喝醉,耽误了吃红烧肉万万不可。 大师兄戒酒了,众人一齐举杯。 这次亨利吃菜很小心,仔细观察了下,除了红烧肉,另三个菜都放了辣子,尝的时候就很小口,自觉尚可忍受。 旁边的兰祚给自己倒酒的时候,亨利却是撇撇嘴。 大夏这边的酒他喝过几次了,都是用碗。这里居然用这么小的盅,太小气了。 看来湘南这里,菜很可怕,人的酒量却小,那几瓶石兰溪小曲,真的够四个人喝的? 看兰迪和二斤互相亮了亮杯底,兰祚身体欠佳,不敢多喝,只是抿了一口,亨利豪迈地一口将杯中酒干了下去。 亨利突然眼睛圆睁,脸再次憋得通红,转过身去,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总算酒的刺激比辣椒要轻得多,亨利很快就好了。回过身来,别人都没什么表示,只有阿花眯着眼睛看着他,嘴角上翘,露出“虎之微笑。” 自己被一只魔兽嘲笑了,亨利非常不服气,“这不是酒,是酒精。我是没料到这玩意度数这么高,比兽人的伏特加还厉害,否则也完全没事的。” 二斤想打破尴尬,夹了一个猪手给阿花,“你尝尝,这个很好吃。” 阿花对二斤的讨好非常满意,等明天战场上,本大王可以护着你,允许你躲在身后。 优雅地用大舌头舔了一下,忽然又是虎眼圆睁。这次不是觉得好吃,是辣的。 一个标准的“虎跃”,越过长长的桌子,直接跳到了门口。 兰迪赶紧捧了句,“大师兄好俊的功夫!” 阿花可没空听奉承了,在院子里跳来跳去,大声咆哮。石兰冲的鸡鸭牛马又是纷纷发抖,一夜无眠。 第四十四章 辣猪手事件(为盟主江西胖哥加更) 两人说话的功夫,兰妈已经煮熟了粥,抽空过来给二斤泡上黄金茶,又麻利地收拾猪肉去了。阿花的食量太大,够忙活一阵的了。 两人四年没见面了,要说的话很多。兰迪讲他在剑丘的事情,二斤讲他在江夏的工艺学堂的经历。 有时候还讲到小时候捉鱼打鸟,和兰之一伙人打群架的事情,不知不觉天就要黑了。 “哥,那些肉吃不了容易放坏,要不要晒成腊肉?” 兰祚和亨利已经收拾完了四只狐狸五只野猪,兰祚跑进来请示。 兰迪皱着眉头想了下,“先让亨利收进储物空间吧。等打完了山上的魔兽我要请客,把兰之对咱们的态度架起来,让他不好轻易反悔。” “咦?兰迪你怎么这么懂人情世故了,剑丘还教这个?” “二斤啊,我跟你说的那个邵山师兄,就是人情世故的行家。我有幸跟他一个宿舍,能学到的,不及人家的十分之一。” 兰祚和兰妈把菜端上了堂屋的大桌,除了兰氏红烧肉,还有冬笋炒腊肉、黄花菜焖猪肚、潇湘猪手,除了兰之送的腊肉,主材全取材自野猪。 二斤不跟兰迪客气,“我可好久没吃过婶子做的红烧肉了。” 二斤和亨利要去帮忙,被兰妈劝住了,“你们喝酒,我和兰祚来就行。” 饭菜上齐,摆好了石兰溪小曲,兰祚被兰妈也推上了桌。 “婶子一起吃吧。” “我刚喝了点粥,做菜的时候已经尝饱了,不饿。” 兰迪若有所思,娘其实是遵守传统的规矩,女人不能上桌。可这真是对的么?自己将来要是把可可娶回家,也不让她上桌? 兰迪一时想不明白,发现堂屋里一暗,西下的太阳最后一点余光被挡住了,阿花昂首阔步地踱了进来。 它在外面闻到红烧肉的香味,早就馋得抓耳挠腮。不过自己好歹是“大师兄”,兽中之王,不能跟猴子似的。忍了好久,居然没人招呼自己,还是拿着架子自己走进了堂屋。 晃动虎脑袋左右看了看,兰妈这个长辈没上桌,那我就最大了?于是毫不客气地从二斤身边挤过,向主位走去。 二斤比较胖,往那一坐确实后面的空隙就比较窄了。 记起自己明天参加兰迪的小队上山,还要躲在这头老虎身后呢,赶紧将椅子向前挪,肚子紧紧贴在桌子上,桌子面都微微抬起。 阿花费力地从二斤身后挤过,黑黄的圆桌随之摇摇晃晃。 阿花大摇大摆的蹲坐在主位上,虎爪随意的拍了拍二斤的肩膀,点点头,似乎是嘉许。 然而二斤却身体一僵,脸色煞白,咬紧牙关,双手双腿止不住的颤动,丝毫感受不到阿花的善意。 兰柞见阿花入座,准备起身,被兰迪按住。 兰迪赶紧跑出去从灶间端来了一大盆红烧肉,殷勤地放在阿花面前。 阿花对二斤的恭敬非常满意,铲屎官的这个朋友很好,比那个大个子和蔼多了,铲屎官也挺勤快,嗯,这是他应该做的。 兰迪单手示意了一下,大家开吃,几双筷子不约而同的指向桌子中心的红烧肉。 兰迪和兰祚对这玩意是想念已久,亨利已经被兰迪安利无数次了。果然,这种肥而不腻,入口即化的玩意,一口就征服了众人的味蕾。 兰祚虽然也很久没吃肉了,好歹吃相还算斯文,兰迪在剑丘吃味道寡淡甜腻的淮扬菜四年,对家乡的红烧肉望眼欲穿,立刻风卷残云。 亨利一直保持着贵族的风度,不过偷偷给自己加了个疾风术,加快了伸筷子的速度。 这一切阿花都看在眼里,它还没开始吃呢。本大王可是给曾侯爷当了四十年的宠物,什么场面没见过? 作为一个资深美食家,先要看看菜的外形,然后仔细闻闻味道,陶醉一番,然后慢慢品尝,才不能让好东西浪费了。你们这些没见识的,还需要本大师兄教导么? 嗯,本大师兄暂时还没到圣级,说不了话。 阿花看完,闻完,用舌头轻轻卷了几块肉入口,立刻虎眼圆睁,一低头,脑袋埋进了盆里。 狼吞虎咽说的就是这个时候的阿花,师弟们一人还没吃三块,阿花的一盆肉已经没有了。 兰迪早有准备,直接从桌子底下拿出了第二盆。 这里吃相最文雅的还是二斤,毕竟是富家公子,而且高端湘菜是常吃的。 吃了两口红烧肉,又尝了尝冬笋和黄花菜,开始对付猪手。这个时候兰迪站了起来,笑容满面地向阿花敬酒。 阿花虎头连摇,自己酒量不行,得在师弟面前维护自己大师兄的面子。而且万一喝醉,耽误了吃红烧肉万万不可。 大师兄戒酒了,众人一齐举杯。 这次亨利吃菜很小心,仔细观察了下,除了红烧肉,另三个菜都放了辣子,尝的时候就很小口,自觉尚可忍受。 旁边的兰祚给自己倒酒的时候,亨利却是撇撇嘴。 大夏这边的酒他喝过几次了,都是用碗。这里居然用这么小的盅,太小气了。 看来湘南这里,菜很可怕,人的酒量却小,那几瓶石兰溪小曲,真的够四个人喝的? 看兰迪和二斤互相亮了亮杯底,兰祚身体欠佳,不敢多喝,只是抿了一口,亨利豪迈地一口将杯中酒干了下去。 亨利突然眼睛圆睁,脸再次憋得通红,转过身去,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总算酒的刺激比辣椒要轻得多,亨利很快就好了。回过身来,别人都没什么表示,只有阿花眯着眼睛看着他,嘴角上翘,露出“虎之微笑。” 自己被一只魔兽嘲笑了,亨利非常不服气,“这不是酒,是酒精。我是没料到这玩意度数这么高,比兽人的伏特加还厉害,否则也完全没事的。” 二斤想打破尴尬,夹了一个猪手给阿花,“你尝尝,这个很好吃。” 阿花对二斤的讨好非常满意,等明天战场上,本大王可以护着你,允许你躲在身后。 优雅地用大舌头舔了一下,忽然又是虎眼圆睁。这次不是觉得好吃,是辣的。 一个标准的“虎跃”,越过长长的桌子,直接跳到了门口。 兰迪赶紧捧了句,“大师兄好俊的功夫!” 阿花可没空听奉承了,在院子里跳来跳去,大声咆哮。石兰冲的鸡鸭牛马又是纷纷发抖,一夜无眠。 第四十五章 吾乃上将邢道荣,谁敢与我一战! 第二天早上,三毛早早地起来了,闭目感受了一下自己的魔力,又扔了一个鹰眼术,立刻欢喜地跳了起来。 等兰迪一起床,三毛立刻跪倒在地,连磕了好几个头。 “老大,你就是我再造的恩人,我这辈子就跟着你鞍前马后了。” “起来,起来,不用这样。” 兰迪拉起三毛,“咱们是性命相托的战友,给你增加实力,保的是全体队员的命。仙酒再珍贵,哪有命重要?” “我一辈子也还不起老大的仙酒。” “那你可说错了。曾山长教导过我,好男儿志在四方,当以天下心为心。谁知道你将来能有多大成就?不要妄自菲薄。 你要真感谢我,在队伍里好好干就是了。以后你水平高了,哪里更适合你,你就去哪儿。 我跟邵师兄待了四年,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人人应该平等。封建的人身依附制度,是对人的摧残。咱们做一辈子的好战友就是了。” 三毛的眼睛忽然明亮了,挺胸抬头。 “还有这种说法儿?那我就是老大你一辈子的好战友了!” 兰妈早已做好了早餐,自己都吃完了。兰迪三人去堂屋喝粥,兰妈则到卧房再去看兰祚。 这回轮到兰祚睡不醒了,兰妈看着兰祚明显变得好多了的脸色,脸色充满了慈爱。 兰祚昨晚临睡前喝了一口仙酒,效果果然不错。自己现在所有的心病都没有了,没喝仙酒呢,就已经觉得身轻体健了。 兰迪找到兰妈,拿出二百金币交给她,“娘,咱们现在有钱了,你就不要再操劳了,好好养一养身子。” “娘不累,等兰祚醒了,娘也喝了仙酒,身体就更好了。 人哪能不干活儿呢?娘昨天看到兰霸天家送来的素库缎,就已经想好了,你要出去干大事,娘在家里啊,就开个小作坊。 咱们石兰冲的姑娘们啊,心灵手巧着呢。娘把她们招来,学娘的手艺,做成湘绣,卖给潭州城里的‘吴彩霞绣坊’,让乡亲们都能有点收入。 娘自己慢慢琢磨着,用硬缎绣几件能传世的玩意。对了,你都这么大了,有空一定要回家,到时候咱们石兰冲里,姓石的姑娘任你挑,好早给我生个孙子。” 堂屋里的三毛听见了,插了句话,“老妈妈,兰迪老大现在身份高了,要结婚也得娶贵族千金,至少也得是富商家的女儿。” 兰妈乐得合不拢嘴,“倒也是,不过兰迪你得抓紧,差不多的人品好的就行,难道咱家还能娶公主么?” 兰妈说者无意,兰迪却是脸一下子红了,正考虑要不要跟娘说可可的事,院子里传来二斤的声音,“兰迪,我来了,咱们出发吧。” ………… 两天后的中午,兰迪的冒险小队已经推进到了最后一座山的山头。 三毛又扔出一个鹰眼术,瞪着大眼睛仔细侦查,还不时侧耳倾听。 “老大,这庙嘴山可和其他几座山不一样,我总觉得阴森森的,里面肯定有猛兽。” 兰迪叹了口气,“我爹就是在这座山上被豹子咬伤的,但愿那只豹子还在。” 阿花漫不经心地跟在后面走着,虎嘴上戴了个大大的黑色口罩。 上次它在第一个山包上吼了一嗓子,把魔兽都吓跑了。后来上山的时候,兰迪反复嘱咐它,千万别吼了,还特意给它做了个大号口罩戴上。 实际上阿花很聪明,此后再也没有犯过同类错误。昨天兰迪就表示,大师兄已经可以把口罩摘了。 然而阿花不肯,带着口罩觉得分外地威风。 自从它在潭州的佣兵工会受到挫折,没有办法成为队员之后,它就发誓要早日成圣,好化成人形。 成圣还早,但能像人一样戴口罩,阿花与有荣焉,兰迪不知道阿花的心思,没办法只好由它。 阿花的耳朵忽然动了动,尾巴竖了起来,眼睛也睁大了不少,三毛随即压低声音汇报,“老大,前面二百米,有高级魔兽的灵力波动。” “再前进一百米,准备出手!” 兰迪下了命令。这多半是那只著名的钻山豹,已经咬死了方圆几百里不少的人,偷走了大量的牲畜。 村民们也曾合伙出资请高手抓捕,然而豹子不但狡猾,还来去如风,一直没有落网。 “这次一定要弄死它。”兰迪最终的目标就是这只豹子,前面的都是练手。 离目标一百米,大家不再前进。魔豹要是主动侦查,能发现几百米以内的敌人。 但这里是它的老巢,已经十多年没人敢来了,不免有点放松,被动感知的话,人要靠近五十米就一定会被发现。 这里的地形兰迪大概知道,后面是一个悬崖,只要形成一个半圆形的包围圈,豹子就无路可逃。 山上密密麻麻全是毛竹,靠近猛兽的地方,连鸟叫都没有。 毛竹密的地方,豹子也是不能穿行的,中间形成了好几个兽径。 二斤一挥手,地上出现了好几个纯钢的大型捕兽夹。这是他这两天按照三毛画的图纸,在自己家工厂加工的,为此特意晚上骑马跑了趟湘南县城。 这两天消灭的魔兽足有七八十只,亨利和兰迪的储物空间都满了。好在二斤作为富家公子,储物装备是齐备的,捕兽夹就放到了他那里。 三毛小心翼翼地在几个兽径上放好了捕兽夹,还爬到毛竹上拉了细丝,确保豹子不能通过。全队人分成了三组,从剩下的三个兽径向目标小心翼翼地前进。 由于辣猪手事件,阿花一直对二斤带搭不理,二斤藏在老虎背后的计划失败。现在二斤藏在了最壮的兰迪身后,端着塞拉炯胆战心惊。 阿花自己守一个兽径,三毛则跟在了亨利身后。 三组队员慢慢向前靠近,快到五十米的时候,前面豁然开朗,出现一个山洞。亨利一碰手里攥得紧紧的圣火令,一员顶盔掼甲的大将突然出现在亨利身旁。 大将手拿一柄硕大的开山斧,一看就是能打的,亨利心中欢喜。 不过召唤来的这个高级英灵似乎脑子不大好用,左右看了看,不知道敌人在哪里,突然一声大吼,“吾乃上将邢道荣,谁敢与我一战!” 第四十五章 吾乃上将邢道荣,谁敢与我一战! 第二天早上,三毛早早地起来了,闭目感受了一下自己的魔力,又扔了一个鹰眼术,立刻欢喜地跳了起来。 等兰迪一起床,三毛立刻跪倒在地,连磕了好几个头。 “老大,你就是我再造的恩人,我这辈子就跟着你鞍前马后了。” “起来,起来,不用这样。” 兰迪拉起三毛,“咱们是性命相托的战友,给你增加实力,保的是全体队员的命。仙酒再珍贵,哪有命重要?” “我一辈子也还不起老大的仙酒。” “那你可说错了。曾山长教导过我,好男儿志在四方,当以天下心为心。谁知道你将来能有多大成就?不要妄自菲薄。 你要真感谢我,在队伍里好好干就是了。以后你水平高了,哪里更适合你,你就去哪儿。 我跟邵师兄待了四年,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人人应该平等。封建的人身依附制度,是对人的摧残。咱们做一辈子的好战友就是了。” 三毛的眼睛忽然明亮了,挺胸抬头。 “还有这种说法儿?那我就是老大你一辈子的好战友了!” 兰妈早已做好了早餐,自己都吃完了。兰迪三人去堂屋喝粥,兰妈则到卧房再去看兰祚。 这回轮到兰祚睡不醒了,兰妈看着兰祚明显变得好多了的脸色,脸色充满了慈爱。 兰祚昨晚临睡前喝了一口仙酒,效果果然不错。自己现在所有的心病都没有了,没喝仙酒呢,就已经觉得身轻体健了。 兰迪找到兰妈,拿出二百金币交给她,“娘,咱们现在有钱了,你就不要再操劳了,好好养一养身子。” “娘不累,等兰祚醒了,娘也喝了仙酒,身体就更好了。 人哪能不干活儿呢?娘昨天看到兰霸天家送来的素库缎,就已经想好了,你要出去干大事,娘在家里啊,就开个小作坊。 咱们石兰冲的姑娘们啊,心灵手巧着呢。娘把她们招来,学娘的手艺,做成湘绣,卖给潭州城里的‘吴彩霞绣坊’,让乡亲们都能有点收入。 娘自己慢慢琢磨着,用硬缎绣几件能传世的玩意。对了,你都这么大了,有空一定要回家,到时候咱们石兰冲里,姓石的姑娘任你挑,好早给我生个孙子。” 堂屋里的三毛听见了,插了句话,“老妈妈,兰迪老大现在身份高了,要结婚也得娶贵族千金,至少也得是富商家的女儿。” 兰妈乐得合不拢嘴,“倒也是,不过兰迪你得抓紧,差不多的人品好的就行,难道咱家还能娶公主么?” 兰妈说者无意,兰迪却是脸一下子红了,正考虑要不要跟娘说可可的事,院子里传来二斤的声音,“兰迪,我来了,咱们出发吧。” ………… 两天后的中午,兰迪的冒险小队已经推进到了最后一座山的山头。 三毛又扔出一个鹰眼术,瞪着大眼睛仔细侦查,还不时侧耳倾听。 “老大,这庙嘴山可和其他几座山不一样,我总觉得阴森森的,里面肯定有猛兽。” 兰迪叹了口气,“我爹就是在这座山上被豹子咬伤的,但愿那只豹子还在。” 阿花漫不经心地跟在后面走着,虎嘴上戴了个大大的黑色口罩。 上次它在第一个山包上吼了一嗓子,把魔兽都吓跑了。后来上山的时候,兰迪反复嘱咐它,千万别吼了,还特意给它做了个大号口罩戴上。 实际上阿花很聪明,此后再也没有犯过同类错误。昨天兰迪就表示,大师兄已经可以把口罩摘了。 然而阿花不肯,带着口罩觉得分外地威风。 自从它在潭州的佣兵工会受到挫折,没有办法成为队员之后,它就发誓要早日成圣,好化成人形。 成圣还早,但能像人一样戴口罩,阿花与有荣焉,兰迪不知道阿花的心思,没办法只好由它。 阿花的耳朵忽然动了动,尾巴竖了起来,眼睛也睁大了不少,三毛随即压低声音汇报,“老大,前面二百米,有高级魔兽的灵力波动。” “再前进一百米,准备出手!” 兰迪下了命令。这多半是那只著名的钻山豹,已经咬死了方圆几百里不少的人,偷走了大量的牲畜。 村民们也曾合伙出资请高手抓捕,然而豹子不但狡猾,还来去如风,一直没有落网。 “这次一定要弄死它。”兰迪最终的目标就是这只豹子,前面的都是练手。 离目标一百米,大家不再前进。魔豹要是主动侦查,能发现几百米以内的敌人。 但这里是它的老巢,已经十多年没人敢来了,不免有点放松,被动感知的话,人要靠近五十米就一定会被发现。 这里的地形兰迪大概知道,后面是一个悬崖,只要形成一个半圆形的包围圈,豹子就无路可逃。 山上密密麻麻全是毛竹,靠近猛兽的地方,连鸟叫都没有。 毛竹密的地方,豹子也是不能穿行的,中间形成了好几个兽径。 二斤一挥手,地上出现了好几个纯钢的大型捕兽夹。这是他这两天按照三毛画的图纸,在自己家工厂加工的,为此特意晚上骑马跑了趟湘南县城。 这两天消灭的魔兽足有七八十只,亨利和兰迪的储物空间都满了。好在二斤作为富家公子,储物装备是齐备的,捕兽夹就放到了他那里。 三毛小心翼翼地在几个兽径上放好了捕兽夹,还爬到毛竹上拉了细丝,确保豹子不能通过。全队人分成了三组,从剩下的三个兽径向目标小心翼翼地前进。 由于辣猪手事件,阿花一直对二斤带搭不理,二斤藏在老虎背后的计划失败。现在二斤藏在了最壮的兰迪身后,端着塞拉炯胆战心惊。 阿花自己守一个兽径,三毛则跟在了亨利身后。 三组队员慢慢向前靠近,快到五十米的时候,前面豁然开朗,出现一个山洞。亨利一碰手里攥得紧紧的圣火令,一员顶盔掼甲的大将突然出现在亨利身旁。 大将手拿一柄硕大的开山斧,一看就是能打的,亨利心中欢喜。 不过召唤来的这个高级英灵似乎脑子不大好用,左右看了看,不知道敌人在哪里,突然一声大吼,“吾乃上将邢道荣,谁敢与我一战!” 第四十六章 百兽宴 邢道荣这一嗓子喊出,本来在山洞里睡觉的魔豹立刻蹿了出来,原本计划最好将它堵在洞里的可能性消失。 魔豹左右看了看,敌人从三个方向逼近,看上去都不好惹。右面倒是空了一大块,似乎是逃跑的好去处。 但这只魔豹的年龄也不小了,智慧已开,多次见过猎人的陷阱,立刻意识到看上去安全的那面肯定是有埋伏。 它用鼻子嗅了嗅,立刻发现,兰迪那边是实力最弱的。不过兰迪身后那个拿手炮的家伙正在瞄自己,魔豹以前吃过亏,知道那种粗大的管状武器很危险,避之为妙。 直接忽略了和老虎pk,魔豹瞬间作出判断,朝那个拿斧子高级武士扑了过去。 邢道荣举起大斧,“来将通名!” 亨利惭愧得就差捂上脸了,一个迟滞术扔到了豹子身上。 魔豹快如闪电,迟滞术对它影响甚微。邢道荣急忙把大斧抡的和风车一样,将亨利和三毛挡在了身后。 魔豹飞身跃起,要从邢道荣的头顶攻击。 旁观的三毛一声惊叫,邢道荣却大笑道,“别怕,看某一个滑铲!”,说罢,便蟹步举斧,迎向空中的豹子。 豹子身形柔软,在空中一扭身,堪堪避过斧子,一丛豹毛从空中飘落。豹子从空中落下,一口咬在邢道荣的胳膊上。 阿花和兰迪正快速赶来,兰迪远远一个闪电术先劈到了魔豹身上。然而这头魔豹就是闪电系的,挨了一下,毫发无伤。 邢道荣怒吼一声,扔了大斧,一手掐住豹子的喉咙,一人一豹在地上翻滚。三毛拿着手弩比了好几下,看着滚来滚去的二者,手足无措。 英灵不能加状态,也不能加血,战死拉倒,下次还能召唤。亨利只能给豹子加虚弱术,一个初级光明祭司的虚弱术扔到高级魔兽身上,效果很弱,只是聊胜于无。 眼看豹子占了上风,一口咬向邢道荣的脖子,忽然惊恐地跳了起来,回头就跑。 原来亨利急中生智,打开了神器的威压。魔兽对魔力的感受最为敏感,无可匹敌的神器威压汹涌而来,豹子想都没想就跑了,亨利的空城计大获成功。 阿花已经到了近前,豹子哪里敢跟老虎放对,跃向空中,阿花速度弹跳力都比不上魔豹,气得大吼了一声,口罩都掉到了地上。 这个时候,二斤终于找到了好时机,“砰”的一声,塞拉炯发威,九颗铁弹丸一个不落全打在了空中的豹子身上。 豹子铜皮铁骨,并没有受伤,不过弹丸冲击力很大,豹子一下子从空中掉了下来。 阿花看到便宜,扑上去一口咬住了豹子的脖子,得意地看向兰迪,关键时刻还得靠大师兄吧? 兰迪并不想要活的,看豹子被阿花按住了,举起双手剑,“嘿”的一声,全力劈下。 欺负不会动的豹子,兰迪大师级的魔力用上了。长长的剑芒落地,豹子被一劈两半,内脏洒了一地,地上又出现了和兰府门前一样的深沟。 三毛肉痛地摇摇头,这一身漂亮的魔豹皮很值钱的,劈两半就要大打折扣。 兰迪挖出魔豹的硕大的晶核,攥在手里,鲜血顺着指缝流出,久久不语。 邢道荣捂着肩膀站了起来,哈哈大笑,指着豹子的尸身,“我让你咬我,手下败将,哈哈哈哈!” 还想再吹几句牛,亨利一摸圣火令,邢道荣身体渐渐虚化,慢慢消失,空气中还回荡着豪迈的笑声。 三毛探头探脑地爬进山洞,一会功夫,里面传出三毛惊喜的声音,“发财了,发财了。” 三毛捧着一大堆晶核跑了出来,交给兰迪,也不知豹子是从哪儿弄的。 魔兽包括龙都喜欢在一大堆晶核旁边睡觉,可以更多地吸取魔力,加快进化。兰迪看着这些晶核,微微点头,杀厉害的魔兽能迅速发财致富,前提是你有那个本事。 晶核堆里露出丝绸的一角,兰迪拽了出来,是一个湘绣荷包,一看就出自母亲的手。里面装着几个狐狸、兔子的小魔核,应该是父亲当年失落的。 大脑深处关于父亲的记忆一下子闪电般涌出,雄壮的背影、豪爽的笑声、粗糙大手抚摸自己脸颊的触感…… 兰迪双手颤抖,高大的身躯晃了两晃,双手剑拄在地上,堪堪没有摔倒。泪水模糊了双眼,顺着脸颊淌下,仰天长啸,“爹,我给你报仇了!” 声音在前面的两个峭壁间回荡,久久不息。 正月二十八,兰家大院举行了百兽宴。 院里支起了大锅,邻居们一大早就来帮忙,剥皮切肉,收拾内脏,帮着干活儿的都有狐狸白条相送。 身体恢复,容光焕发的兰妈坐镇指挥,还亲自操刀兰氏红烧肉,其余的菜是由从镇上请来的厨师做的。 石兰冲五百多个男人全部到齐,包括兰霸天父子和村里的文化人徐夫子。各家凑的桌椅从院子里摆到了大门外,桌上摆的石兰溪小曲是兰霸天送的,这酒厂就是他家开的。 院墙上八十多只魔兽的皮依次排开,蔚为壮观。劈成两半的魔豹皮最为亮眼。 等乡亲们入座后,乡贤兰霸天站起身,清清嗓子,众人的目光瞬间围住他,喜庆的喧嚣声戛然而止。 兰霸天端起酒杯,“兰迪大侄子是我看着长大的。如今艺成回乡,造福桑梓,为我石兰冲除去魔兽大害,后生可畏啊。咱们干了这杯,庆祝咱们村又出了个人物。” 男人们轰然干杯,酒席开始。兰之端着酒杯,若有所思地望着墙上挂的一溜魔兽皮,撇撇嘴,心中咒骂。 “小人得志,睚眦必报,用这个就能吓唬老子?菜园子,就你也配办酒席?” 琢磨了会报复菜园子的方式,痛苦地发现无计可施,兰之叹了口气,一扬手,还是把整杯酒闷了下去。 “咳咳”,兰之满脸通红,对递手巾的仆人吼道,“你tm的快给老子端碗清水!” 兰霸天父子坐在堂屋前的首席,徐夫子、石老爷等一干长辈陪着他们。 兰迪这桌坐着他小队的三个人,还有兰祚和二斤。 阿花本来也坐在兰迪旁边,看村民们对自己指指点点,洋洋自得。 不远处传来爽朗的笑声,“对不起,兰老弟,我来迟了”,石远领着弟弟石廉走了过来,拉过凳子坐到了这桌。 起身招呼完石远,兰迪一回头,阿花的座位忽然空了,桌上的阿花特供红烧肉还剩下一半。 石远酒量不行,喝了两杯就脸色通红。就着辣子吃了几口最爱吃的红烧肉,点了支纸烟,看向兰迪。 “恭喜你报了杀父之仇。不过啊,你真正的仇人其实不是魔豹。” 第四十六章 百兽宴 邢道荣这一嗓子喊出,本来在山洞里睡觉的魔豹立刻蹿了出来,原本计划最好将它堵在洞里的可能性消失。 魔豹左右看了看,敌人从三个方向逼近,看上去都不好惹。右面倒是空了一大块,似乎是逃跑的好去处。 但这只魔豹的年龄也不小了,智慧已开,多次见过猎人的陷阱,立刻意识到看上去安全的那面肯定是有埋伏。 它用鼻子嗅了嗅,立刻发现,兰迪那边是实力最弱的。不过兰迪身后那个拿手炮的家伙正在瞄自己,魔豹以前吃过亏,知道那种粗大的管状武器很危险,避之为妙。 直接忽略了和老虎pk,魔豹瞬间作出判断,朝那个拿斧子高级武士扑了过去。 邢道荣举起大斧,“来将通名!” 亨利惭愧得就差捂上脸了,一个迟滞术扔到了豹子身上。 魔豹快如闪电,迟滞术对它影响甚微。邢道荣急忙把大斧抡的和风车一样,将亨利和三毛挡在了身后。 魔豹飞身跃起,要从邢道荣的头顶攻击。 旁观的三毛一声惊叫,邢道荣却大笑道,“别怕,看某一个滑铲!”,说罢,便蟹步举斧,迎向空中的豹子。 豹子身形柔软,在空中一扭身,堪堪避过斧子,一丛豹毛从空中飘落。豹子从空中落下,一口咬在邢道荣的胳膊上。 阿花和兰迪正快速赶来,兰迪远远一个闪电术先劈到了魔豹身上。然而这头魔豹就是闪电系的,挨了一下,毫发无伤。 邢道荣怒吼一声,扔了大斧,一手掐住豹子的喉咙,一人一豹在地上翻滚。三毛拿着手弩比了好几下,看着滚来滚去的二者,手足无措。 英灵不能加状态,也不能加血,战死拉倒,下次还能召唤。亨利只能给豹子加虚弱术,一个初级光明祭司的虚弱术扔到高级魔兽身上,效果很弱,只是聊胜于无。 眼看豹子占了上风,一口咬向邢道荣的脖子,忽然惊恐地跳了起来,回头就跑。 原来亨利急中生智,打开了神器的威压。魔兽对魔力的感受最为敏感,无可匹敌的神器威压汹涌而来,豹子想都没想就跑了,亨利的空城计大获成功。 阿花已经到了近前,豹子哪里敢跟老虎放对,跃向空中,阿花速度弹跳力都比不上魔豹,气得大吼了一声,口罩都掉到了地上。 这个时候,二斤终于找到了好时机,“砰”的一声,塞拉炯发威,九颗铁弹丸一个不落全打在了空中的豹子身上。 豹子铜皮铁骨,并没有受伤,不过弹丸冲击力很大,豹子一下子从空中掉了下来。 阿花看到便宜,扑上去一口咬住了豹子的脖子,得意地看向兰迪,关键时刻还得靠大师兄吧? 兰迪并不想要活的,看豹子被阿花按住了,举起双手剑,“嘿”的一声,全力劈下。 欺负不会动的豹子,兰迪大师级的魔力用上了。长长的剑芒落地,豹子被一劈两半,内脏洒了一地,地上又出现了和兰府门前一样的深沟。 三毛肉痛地摇摇头,这一身漂亮的魔豹皮很值钱的,劈两半就要大打折扣。 兰迪挖出魔豹的硕大的晶核,攥在手里,鲜血顺着指缝流出,久久不语。 邢道荣捂着肩膀站了起来,哈哈大笑,指着豹子的尸身,“我让你咬我,手下败将,哈哈哈哈!” 还想再吹几句牛,亨利一摸圣火令,邢道荣身体渐渐虚化,慢慢消失,空气中还回荡着豪迈的笑声。 三毛探头探脑地爬进山洞,一会功夫,里面传出三毛惊喜的声音,“发财了,发财了。” 三毛捧着一大堆晶核跑了出来,交给兰迪,也不知豹子是从哪儿弄的。 魔兽包括龙都喜欢在一大堆晶核旁边睡觉,可以更多地吸取魔力,加快进化。兰迪看着这些晶核,微微点头,杀厉害的魔兽能迅速发财致富,前提是你有那个本事。 晶核堆里露出丝绸的一角,兰迪拽了出来,是一个湘绣荷包,一看就出自母亲的手。里面装着几个狐狸、兔子的小魔核,应该是父亲当年失落的。 大脑深处关于父亲的记忆一下子闪电般涌出,雄壮的背影、豪爽的笑声、粗糙大手抚摸自己脸颊的触感…… 兰迪双手颤抖,高大的身躯晃了两晃,双手剑拄在地上,堪堪没有摔倒。泪水模糊了双眼,顺着脸颊淌下,仰天长啸,“爹,我给你报仇了!” 声音在前面的两个峭壁间回荡,久久不息。 正月二十八,兰家大院举行了百兽宴。 院里支起了大锅,邻居们一大早就来帮忙,剥皮切肉,收拾内脏,帮着干活儿的都有狐狸白条相送。 身体恢复,容光焕发的兰妈坐镇指挥,还亲自操刀兰氏红烧肉,其余的菜是由从镇上请来的厨师做的。 石兰冲五百多个男人全部到齐,包括兰霸天父子和村里的文化人徐夫子。各家凑的桌椅从院子里摆到了大门外,桌上摆的石兰溪小曲是兰霸天送的,这酒厂就是他家开的。 院墙上八十多只魔兽的皮依次排开,蔚为壮观。劈成两半的魔豹皮最为亮眼。 等乡亲们入座后,乡贤兰霸天站起身,清清嗓子,众人的目光瞬间围住他,喜庆的喧嚣声戛然而止。 兰霸天端起酒杯,“兰迪大侄子是我看着长大的。如今艺成回乡,造福桑梓,为我石兰冲除去魔兽大害,后生可畏啊。咱们干了这杯,庆祝咱们村又出了个人物。” 男人们轰然干杯,酒席开始。兰之端着酒杯,若有所思地望着墙上挂的一溜魔兽皮,撇撇嘴,心中咒骂。 “小人得志,睚眦必报,用这个就能吓唬老子?菜园子,就你也配办酒席?” 琢磨了会报复菜园子的方式,痛苦地发现无计可施,兰之叹了口气,一扬手,还是把整杯酒闷了下去。 “咳咳”,兰之满脸通红,对递手巾的仆人吼道,“你tm的快给老子端碗清水!” 兰霸天父子坐在堂屋前的首席,徐夫子、石老爷等一干长辈陪着他们。 兰迪这桌坐着他小队的三个人,还有兰祚和二斤。 阿花本来也坐在兰迪旁边,看村民们对自己指指点点,洋洋自得。 不远处传来爽朗的笑声,“对不起,兰老弟,我来迟了”,石远领着弟弟石廉走了过来,拉过凳子坐到了这桌。 起身招呼完石远,兰迪一回头,阿花的座位忽然空了,桌上的阿花特供红烧肉还剩下一半。 石远酒量不行,喝了两杯就脸色通红。就着辣子吃了几口最爱吃的红烧肉,点了支纸烟,看向兰迪。 “恭喜你报了杀父之仇。不过啊,你真正的仇人其实不是魔豹。” 第四十七章 第三枚圣火令(为盟主垒鸡窝大湿加更) 这话兰迪听不明白了,“爹明明是被魔豹咬死的。” “你想想,兰叔为什么要冒着生命危险上山打魔兽?” “因为种地的钱只能温饱,不够送我去上学的。” “你家原来有五十亩水田,是小康之家,尚且如此。你看这普通老百姓,能吃上一口魔兽肉,喝上一次石兰溪小曲,都欢喜成什么样子? 你去上学后,短短四年,咱们石兰冲又有好几户农民破产,跳河的,上吊的,卖儿卖女的,凄惨得不得了。 是咱们石兰溪的小伙子不够勤劳么?是姑娘们不够心灵手巧么?” 兰迪放下酒杯,陷入沉思。 “咱们后夏啊,已经烂透了。臣子腐败,胥吏贪污,乡里恶霸横行。土地都集中在少数人手里,他们的子弟有功名,地还不用缴税,税都摊在了穷人身上,老百姓还能有出路? 所以像兰叔那样有能力的人只能铤而走险,最后葬身兽口。” 兰迪转转眼珠,看向正在和徐夫子碰杯的兰霸天,“这么说,我的仇人应该是兰霸天?” 石远摇摇头,“没有了兰霸天,也会有石霸天。只要贵族豪绅说了算的祖制不改,老百姓是不可能有幸福可言的。” “你跟徐夫子读了那么多的书,找到办法了么?” 石远摇摇头,“还没有,不过,我愿意为解决这个问题奋斗终生。” “咦?你这话和我同室的邵师兄说得很像啊,你们一定有共同语言。” “是么?那我倒想见见。” “可惜他去新法兰克了。” “喝洋墨水去了?没准真能从西天取回真经呢。” “我在剑丘的同学玉姑师姐和瑞元师兄说得也和你们一样。他们加入了天地会,准备推翻后夏,恢复上古大夏的两院制。” 兰迪摸了摸立在桌旁的大剑,“既然后夏不行了,咱们加入天地会,一起砸烂他,恢复大夏正统是不是情况就能好得多?” “大夏朝老百姓去工厂里工作,情况和现在的精灵族、魔族那里差不多。他们失去了仅有的一点田地,情况就更加糟糕。” 兰迪一时灰心丧气,“难道这千千万万的受苦人,就永远没有出头之日了么?” “谁说的?我看你手里的大剑就挺管用,兰霸天不是都怕了你?砸烂旧世界,真得靠手里有大剑。不过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新世界,嘿嘿。” 石远将烟蒂拧灭,敲敲脑袋,“要是没有目标,先把家当砸烂了,可连原来的糠米饭也没得吃喽。” “你和邵山都是我的朋友,你们都是有学问的人,这件事只能拜托你们去想了。哪天你知道了怎么办,叫上我,我一定帮你的忙。” “好,一言为定。” 两个酒杯碰在一起,石兰溪小曲溅得满桌子都是。 不小心跟兰迪多喝了两杯,石远头有点儿晕,摇晃着往回走,石廉在旁边照应着,生怕哥哥摔倒。 路过私塾的时候,徐夫子朝这边招手,“石远啊,你过来。” 老师相招,石远的酒立刻醒了大半,走路也不飘了,规规矩矩进了私塾。 徐夫子酒量很大,毫无醉意,看石远规规矩矩站着,一指椅子,“坐下吧。 兰迪可是员虎将啊,你三言两语就能收服他,这能耐又长了啊。” 石远嘿嘿而笑,“我们是从小的好朋友……” 徐夫子不再提兰迪,“你跟我学这么久了,天赋又好,经史子集、诸子百家早已融会贯通。以你的天赋,立地成圣并不难,可是你并没有跨过最后那一步,为什么你想过没有啊?” “弟子心中尚有疑惑,孔夫子的教导并不能解决大夏今天的问题。” “年轻人就是心比天高,恢复大夏上古繁荣,周公之治还不能让你满意。 不然你心无滞涩,立地成圣,早就学会了收敛气息。现在你这半步圣人,浩然之气外放,把人家的宠物都吓到了,你是不是觉得挺威风啊?” “哪里哪里。” “也罢,反正朝廷把科考都停了。唉,停科考我不反对,新式学校却没有普及。朝廷主少国疑,牝鸡司晨,想一出是一出,让莘莘学子没有出路,这是取祸之道啊。 你在我这已经学不到什么东西了,你的疑惑我也解不了,我推荐你去潭州的大贤者包华生那里去进修。 他少年时远游扶桑、精灵国,喝的洋墨水多,或者能为你解惑。” “包华生?那不是孛儿只斤氏的皇族么?” “人家现在可改了汉姓姓包。不要看不起皇族,以为都是腐败的纨绔子弟。人家三代太学生,诗书传家,不去做官。到他这辈学贯中西,已经到了大贤者的境界,还教不了你?” “那我就听老师的话。” “这就对了。” 徐夫子眼睛望着屋顶,目光似乎穿越到了遥远的地方。 “当年我和曾子成一起出师,意气风发,年少轻狂。因为批评了几句朝廷,上了朝廷的黑名单,永不录用,还不许我发表文章,就此仕途断绝。 曾子成谨慎小心,倒是封侯拜相,要讲事业,我是远远不如喽。 不过我徐海彦平生,最得意的事,就是教出了你这么个弟子。他曾子成名满天下,弟子八千,我看未必比我一个弟子有出息。可惜你没有当皇帝的想法,不然我可就是帝师喽。” 石远并没有自谦,而是躬身一揖,“老师授业之恩,弟子永不敢忘。” “你有这份尊师重道之心,我就没白教你。咱们儒家啊,就有这么个缺点,只有到了圣级,开了领域,才能保护自己。 你虽胸怀天下,现在却还没有到圣级。魔兽怕你的浩然正气,江湖宵小却不怕。为了不让大才丧于宵小之手,我送你一件保命的神器吧。” 老师这个孱弱的夫子居然有什么保命的神器?石远大感怪异。 徐夫子一伸手,一个黝黑的令牌出现在了手里。 “我祖上出过一个英雄人物,乃是和光明神使结拜的老七徐浩。徐浩年纪轻轻,就为了救邵树德亲王命丧歹人之手。 后来大唐全球帝国建立,光明神使感念徐浩当初的功劳和手足恩义,选拔徐氏族人,当了祆教的高级人物,传下了这枚最短的圣火令。 这东西我现在拿着没有什么用了,送给你了。” 第四十七章 第三枚圣火令(为盟主垒鸡窝大湿加更) 这话兰迪听不明白了,“爹明明是被魔豹咬死的。” “你想想,兰叔为什么要冒着生命危险上山打魔兽?” “因为种地的钱只能温饱,不够送我去上学的。” “你家原来有五十亩水田,是小康之家,尚且如此。你看这普通老百姓,能吃上一口魔兽肉,喝上一次石兰溪小曲,都欢喜成什么样子? 你去上学后,短短四年,咱们石兰冲又有好几户农民破产,跳河的,上吊的,卖儿卖女的,凄惨得不得了。 是咱们石兰溪的小伙子不够勤劳么?是姑娘们不够心灵手巧么?” 兰迪放下酒杯,陷入沉思。 “咱们后夏啊,已经烂透了。臣子腐败,胥吏贪污,乡里恶霸横行。土地都集中在少数人手里,他们的子弟有功名,地还不用缴税,税都摊在了穷人身上,老百姓还能有出路? 所以像兰叔那样有能力的人只能铤而走险,最后葬身兽口。” 兰迪转转眼珠,看向正在和徐夫子碰杯的兰霸天,“这么说,我的仇人应该是兰霸天?” 石远摇摇头,“没有了兰霸天,也会有石霸天。只要贵族豪绅说了算的祖制不改,老百姓是不可能有幸福可言的。” “你跟徐夫子读了那么多的书,找到办法了么?” 石远摇摇头,“还没有,不过,我愿意为解决这个问题奋斗终生。” “咦?你这话和我同室的邵师兄说得很像啊,你们一定有共同语言。” “是么?那我倒想见见。” “可惜他去新法兰克了。” “喝洋墨水去了?没准真能从西天取回真经呢。” “我在剑丘的同学玉姑师姐和瑞元师兄说得也和你们一样。他们加入了天地会,准备推翻后夏,恢复上古大夏的两院制。” 兰迪摸了摸立在桌旁的大剑,“既然后夏不行了,咱们加入天地会,一起砸烂他,恢复大夏正统是不是情况就能好得多?” “大夏朝老百姓去工厂里工作,情况和现在的精灵族、魔族那里差不多。他们失去了仅有的一点田地,情况就更加糟糕。” 兰迪一时灰心丧气,“难道这千千万万的受苦人,就永远没有出头之日了么?” “谁说的?我看你手里的大剑就挺管用,兰霸天不是都怕了你?砸烂旧世界,真得靠手里有大剑。不过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新世界,嘿嘿。” 石远将烟蒂拧灭,敲敲脑袋,“要是没有目标,先把家当砸烂了,可连原来的糠米饭也没得吃喽。” “你和邵山都是我的朋友,你们都是有学问的人,这件事只能拜托你们去想了。哪天你知道了怎么办,叫上我,我一定帮你的忙。” “好,一言为定。” 两个酒杯碰在一起,石兰溪小曲溅得满桌子都是。 不小心跟兰迪多喝了两杯,石远头有点儿晕,摇晃着往回走,石廉在旁边照应着,生怕哥哥摔倒。 路过私塾的时候,徐夫子朝这边招手,“石远啊,你过来。” 老师相招,石远的酒立刻醒了大半,走路也不飘了,规规矩矩进了私塾。 徐夫子酒量很大,毫无醉意,看石远规规矩矩站着,一指椅子,“坐下吧。 兰迪可是员虎将啊,你三言两语就能收服他,这能耐又长了啊。” 石远嘿嘿而笑,“我们是从小的好朋友……” 徐夫子不再提兰迪,“你跟我学这么久了,天赋又好,经史子集、诸子百家早已融会贯通。以你的天赋,立地成圣并不难,可是你并没有跨过最后那一步,为什么你想过没有啊?” “弟子心中尚有疑惑,孔夫子的教导并不能解决大夏今天的问题。” “年轻人就是心比天高,恢复大夏上古繁荣,周公之治还不能让你满意。 不然你心无滞涩,立地成圣,早就学会了收敛气息。现在你这半步圣人,浩然之气外放,把人家的宠物都吓到了,你是不是觉得挺威风啊?” “哪里哪里。” “也罢,反正朝廷把科考都停了。唉,停科考我不反对,新式学校却没有普及。朝廷主少国疑,牝鸡司晨,想一出是一出,让莘莘学子没有出路,这是取祸之道啊。 你在我这已经学不到什么东西了,你的疑惑我也解不了,我推荐你去潭州的大贤者包华生那里去进修。 他少年时远游扶桑、精灵国,喝的洋墨水多,或者能为你解惑。” “包华生?那不是孛儿只斤氏的皇族么?” “人家现在可改了汉姓姓包。不要看不起皇族,以为都是腐败的纨绔子弟。人家三代太学生,诗书传家,不去做官。到他这辈学贯中西,已经到了大贤者的境界,还教不了你?” “那我就听老师的话。” “这就对了。” 徐夫子眼睛望着屋顶,目光似乎穿越到了遥远的地方。 “当年我和曾子成一起出师,意气风发,年少轻狂。因为批评了几句朝廷,上了朝廷的黑名单,永不录用,还不许我发表文章,就此仕途断绝。 曾子成谨慎小心,倒是封侯拜相,要讲事业,我是远远不如喽。 不过我徐海彦平生,最得意的事,就是教出了你这么个弟子。他曾子成名满天下,弟子八千,我看未必比我一个弟子有出息。可惜你没有当皇帝的想法,不然我可就是帝师喽。” 石远并没有自谦,而是躬身一揖,“老师授业之恩,弟子永不敢忘。” “你有这份尊师重道之心,我就没白教你。咱们儒家啊,就有这么个缺点,只有到了圣级,开了领域,才能保护自己。 你虽胸怀天下,现在却还没有到圣级。魔兽怕你的浩然正气,江湖宵小却不怕。为了不让大才丧于宵小之手,我送你一件保命的神器吧。” 老师这个孱弱的夫子居然有什么保命的神器?石远大感怪异。 徐夫子一伸手,一个黝黑的令牌出现在了手里。 “我祖上出过一个英雄人物,乃是和光明神使结拜的老七徐浩。徐浩年纪轻轻,就为了救邵树德亲王命丧歹人之手。 后来大唐全球帝国建立,光明神使感念徐浩当初的功劳和手足恩义,选拔徐氏族人,当了祆教的高级人物,传下了这枚最短的圣火令。 这东西我现在拿着没有什么用了,送给你了。” 第四十八章 仗义援手 第二天清早,兰迪带着亨利和三毛,牵着马,走出了兰家大院,准备出发去潭州了。 兰妈大异常人,没有唠唠叨叨地嘱咐儿子注意安全什么的。 儿子从事的本来就是个拼命的职业,不危险是不可能的。兰妈要是普通胆小没见识的村妇,也不可能散尽家财送兰迪去剑丘。 石兰溪的水,养育出的都是敢打敢冲的汉子,刚强自立的女人。 只是兰迪牵着马,都快走到石兰溪边了,回头还看见兰妈站在村口自家门前,向这边张望。 弟弟已经一大早就被送到徐夫子那里读私塾了,兰迪没让他送自己。娘要送自己也就罢了,男人嘛,没必要那么婆婆妈妈的。 兰迪遗憾的是离开的时候没见到二斤和石永。两个好朋友肯定是有事,不然一定会来相送。 算了,兰迪这样的壮汉,也不太适合多愁善感。刚要上马,回过头来的时候,却看见石永正站在石兰溪边,笑吟吟地望着自己。 好朋友还是来了,嗯?石永背着个包袱,右手提着雨伞,这是也要出门? “兰迪呀,我一直在这里等你,要不早就出发喽。” “你不读书了?” “徐夫子不要我喽,把我推荐到了潭州城包大贤者那里,我走水路,要是凑巧,咱们潭州城还能见面。” “你到潭州城读书,以后估计回石兰溪的机会也少了,你不像我有武艺,以后要小心。” 石远拍拍兰迪的肩膀,“人总是要走出去的嘛,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咱们此地一别,希望再见的时候,能够联手打出个新天地来。” 两只大手紧紧握在了一起。 男人的别离比较爽快,见也见了,石远转身登船而去。 小船上,石远的长衫在晨风中飘动,高大的背影随着小船渐渐远去。 目送小船驶远,兰迪回身上了马。 那只小船是石老爷自己家往潭州城送货的,石家在石兰冲这个小地方也算个富户。石远和邵山一样,家里不太缺钱,不为自己升官发财努力,却都想着解救穷人。 有这样不计自己利益,单纯为了理想而奋斗的人,应该是后夏之幸,劳苦百姓之幸。大夏文明历经千年的黑暗时代没有断绝,他们这样的人应该是不可或缺的吧? 物以类聚,兰迪能和这样的人交朋友,当然也是心思纯粹的。兰迪觉得,冥冥之中,自己未来的命运,很可能会一直和这两位朋友联系在一起。 兰迪纵马前行,阿花在宠物空间沉睡,亨利在侧,三毛跟在后面。 亨利摇头感叹,“你们石兰冲可能真是块宝地。我在枫叶国、新法兰克老家都没有见过如此多的精英人物聚在一个村,难道红烧肉、辣椒和烈酒会产生特殊的化学作用?” 兰迪抬头不语,望向前方。天光已经见亮,一轮红红的太阳,已经在朝霞中冒出了头。 ………… 前行二十里,过了老虎冲,仙女岭下,有一个岔路,东北面是潭州城,东南面是湘南县城,离潭州还有三十里。 三人正慢悠悠地经过仙女岭,一老一小两个矮壮的汉子突然从山上跳下,手持梭镖,拦住了去路。 这是要打劫?新鲜!没看见我马背上的双手剑? “天地会办事,闲人回避。”其中的后生大喊。 年纪大的赶紧的把后生拉到后面,向兰迪一抱拳,“这位英雄,请在此稍候片刻。前面就要打仗,过去了很危险。要是有所误伤,不免伤了江湖和气。” 打仗?“你们天地会和谁打仗?官军么?” “这个……”老者表情很为难。 “地振高冈,一派溪山千古秀。” 老者一惊,“门朝大海,三河合水万年流。英雄你会咱们的切口,是哪个堂口的?” “我有两个好朋友是天地会的,你们要干什么?要是打劫客商,我可就不念旧情,要帮助官府剿匪了。” 年轻的立刻不服气,“我们贝胡子的队伍从来没有打劫过客商,劫富济贫,杀的都是贪官污吏和为富不仁的土豪恶霸。” 这一点兰迪在家里倒是听二斤绘声绘色地讲过。二斤家的货物遇到土匪,还曾得过恰好路过的贝胡子的援手,所以他才关心一下。 “那你们不让人走大路,是什么意思啊?真要跟官军打?” 老者转了转眼睛,不肯说话。 兰迪一挥手,阿花嗖地出现在马前。 阿花睡得正香,被召唤出来还以为要打架了,迷迷糊糊一抬头,看前面不过是两个普通人,长得黑乎乎的,一看就是本地土著,灵气波动非常微弱。 这你叫本大王出来干什么?阿花不满地呼噜了一声,嗖地一下自己又回去了,一点儿也不给铲屎官面子。 兰迪也没再管阿花,倒是冲着老者微笑。 老者立刻躬身施礼,“没想到英雄这么厉害,老朽有眼不识泰山。要是得英雄相助,这事就十拿九稳了。来,这边请。” 兰迪把马拴在路边树上,跟着老者上了山。三毛现在是兰迪的死忠,毫不犹豫地相随。 亨利一把把三毛拉住,“这是掉脑袋的事情,你先不要参合进去,在这里看马。外国人在后夏有治外法权,得罪官府屁事没有,让我跟老大去。” 在山上刚走了二十米,就看见林子里藏了六七十个汉子。穿什么的都有,一看都是穷苦人,大部分拿着梭镖、红缨枪,有五六个背着缴获的水连珠。 兰迪扫了一眼,一个高手都没有,兰迪没说话,亨利撇了撇嘴,“你们这群乌合之众能干什么大事?” “英雄您有所不知,我们是实在没办法。前天我们的首领贝胡子失手被官府抓了,要押去潭州城问斩。 我们要是不能把人救出来,队伍就解散了,恢复大夏正统的理想就实现不了了。” 兰迪重新打量了这个老者,这个土著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来,贝胡子不简单啊。看来不是单纯地活不下去,冒充天地会出来打劫。 “官府押重犯,一定会派高手,就你们这些人,我看悬,搞不好都得折进去。”亨利忍不住要打击他们。 老者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请两位英雄一定要仗义援手。” 第四十八章 仗义援手 第二天清早,兰迪带着亨利和三毛,牵着马,走出了兰家大院,准备出发去潭州了。 兰妈大异常人,没有唠唠叨叨地嘱咐儿子注意安全什么的。 儿子从事的本来就是个拼命的职业,不危险是不可能的。兰妈要是普通胆小没见识的村妇,也不可能散尽家财送兰迪去剑丘。 石兰溪的水,养育出的都是敢打敢冲的汉子,刚强自立的女人。 只是兰迪牵着马,都快走到石兰溪边了,回头还看见兰妈站在村口自家门前,向这边张望。 弟弟已经一大早就被送到徐夫子那里读私塾了,兰迪没让他送自己。娘要送自己也就罢了,男人嘛,没必要那么婆婆妈妈的。 兰迪遗憾的是离开的时候没见到二斤和石永。两个好朋友肯定是有事,不然一定会来相送。 算了,兰迪这样的壮汉,也不太适合多愁善感。刚要上马,回过头来的时候,却看见石永正站在石兰溪边,笑吟吟地望着自己。 好朋友还是来了,嗯?石永背着个包袱,右手提着雨伞,这是也要出门? “兰迪呀,我一直在这里等你,要不早就出发喽。” “你不读书了?” “徐夫子不要我喽,把我推荐到了潭州城包大贤者那里,我走水路,要是凑巧,咱们潭州城还能见面。” “你到潭州城读书,以后估计回石兰溪的机会也少了,你不像我有武艺,以后要小心。” 石远拍拍兰迪的肩膀,“人总是要走出去的嘛,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咱们此地一别,希望再见的时候,能够联手打出个新天地来。” 两只大手紧紧握在了一起。 男人的别离比较爽快,见也见了,石远转身登船而去。 小船上,石远的长衫在晨风中飘动,高大的背影随着小船渐渐远去。 目送小船驶远,兰迪回身上了马。 那只小船是石老爷自己家往潭州城送货的,石家在石兰冲这个小地方也算个富户。石远和邵山一样,家里不太缺钱,不为自己升官发财努力,却都想着解救穷人。 有这样不计自己利益,单纯为了理想而奋斗的人,应该是后夏之幸,劳苦百姓之幸。大夏文明历经千年的黑暗时代没有断绝,他们这样的人应该是不可或缺的吧? 物以类聚,兰迪能和这样的人交朋友,当然也是心思纯粹的。兰迪觉得,冥冥之中,自己未来的命运,很可能会一直和这两位朋友联系在一起。 兰迪纵马前行,阿花在宠物空间沉睡,亨利在侧,三毛跟在后面。 亨利摇头感叹,“你们石兰冲可能真是块宝地。我在枫叶国、新法兰克老家都没有见过如此多的精英人物聚在一个村,难道红烧肉、辣椒和烈酒会产生特殊的化学作用?” 兰迪抬头不语,望向前方。天光已经见亮,一轮红红的太阳,已经在朝霞中冒出了头。 ………… 前行二十里,过了老虎冲,仙女岭下,有一个岔路,东北面是潭州城,东南面是湘南县城,离潭州还有三十里。 三人正慢悠悠地经过仙女岭,一老一小两个矮壮的汉子突然从山上跳下,手持梭镖,拦住了去路。 这是要打劫?新鲜!没看见我马背上的双手剑? “天地会办事,闲人回避。”其中的后生大喊。 年纪大的赶紧的把后生拉到后面,向兰迪一抱拳,“这位英雄,请在此稍候片刻。前面就要打仗,过去了很危险。要是有所误伤,不免伤了江湖和气。” 打仗?“你们天地会和谁打仗?官军么?” “这个……”老者表情很为难。 “地振高冈,一派溪山千古秀。” 老者一惊,“门朝大海,三河合水万年流。英雄你会咱们的切口,是哪个堂口的?” “我有两个好朋友是天地会的,你们要干什么?要是打劫客商,我可就不念旧情,要帮助官府剿匪了。” 年轻的立刻不服气,“我们贝胡子的队伍从来没有打劫过客商,劫富济贫,杀的都是贪官污吏和为富不仁的土豪恶霸。” 这一点兰迪在家里倒是听二斤绘声绘色地讲过。二斤家的货物遇到土匪,还曾得过恰好路过的贝胡子的援手,所以他才关心一下。 “那你们不让人走大路,是什么意思啊?真要跟官军打?” 老者转了转眼睛,不肯说话。 兰迪一挥手,阿花嗖地出现在马前。 阿花睡得正香,被召唤出来还以为要打架了,迷迷糊糊一抬头,看前面不过是两个普通人,长得黑乎乎的,一看就是本地土著,灵气波动非常微弱。 这你叫本大王出来干什么?阿花不满地呼噜了一声,嗖地一下自己又回去了,一点儿也不给铲屎官面子。 兰迪也没再管阿花,倒是冲着老者微笑。 老者立刻躬身施礼,“没想到英雄这么厉害,老朽有眼不识泰山。要是得英雄相助,这事就十拿九稳了。来,这边请。” 兰迪把马拴在路边树上,跟着老者上了山。三毛现在是兰迪的死忠,毫不犹豫地相随。 亨利一把把三毛拉住,“这是掉脑袋的事情,你先不要参合进去,在这里看马。外国人在后夏有治外法权,得罪官府屁事没有,让我跟老大去。” 在山上刚走了二十米,就看见林子里藏了六七十个汉子。穿什么的都有,一看都是穷苦人,大部分拿着梭镖、红缨枪,有五六个背着缴获的水连珠。 兰迪扫了一眼,一个高手都没有,兰迪没说话,亨利撇了撇嘴,“你们这群乌合之众能干什么大事?” “英雄您有所不知,我们是实在没办法。前天我们的首领贝胡子失手被官府抓了,要押去潭州城问斩。 我们要是不能把人救出来,队伍就解散了,恢复大夏正统的理想就实现不了了。” 兰迪重新打量了这个老者,这个土著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来,贝胡子不简单啊。看来不是单纯地活不下去,冒充天地会出来打劫。 “官府押重犯,一定会派高手,就你们这些人,我看悬,搞不好都得折进去。”亨利忍不住要打击他们。 老者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请两位英雄一定要仗义援手。” 第四十九章 手弩骑脸 兰迪正要答应,亨利一把拉住了他,回头笑眯眯地看向老者。 “我们老大要是帮你们,肯定是能成功的。不过完事你们拍拍屁股走人,占山为王去了,我们可就要被官府通缉了,此事恕我们无能为力。” 兰迪正要跟亨利说点儿什么,见亨利朝自己眨眨眼,立刻止住。亨利也不管老者极力哀求,拉了兰迪下山,回头喊了句,“我们不会报告官府的,这事儿我们两不相帮。” 下了山,兰迪望向亨利,知道他肯定有话说。 亨利压低了声音,“这些会党分子成分复杂,什么人都有。咱们要是公然参与营救贝胡子,消息一定会传出去。老大你可是要干正行的,而且,在石兰冲还有家有业。 咱们又不需要这些苦哈哈的感激,老大你要是真有意帮忙,咱们可以另想主意。” 两人密谋了一番,三毛也跟着掺和了两句,三人随即上马而去,天地会的人也没有再拦着。 大路上尘土飞扬,二十个民团练勇扛着水连珠,押着一辆囚车从南面而来,一位剑士骑着高头大马,双手剑挂在马鞍上,在后压阵。 囚车里的贝胡子头发凌乱,唇上两撇八字胡,这是他外号的由来。 这位死囚现在双手双脚都上了镣铐,看着仙女山险峻的地形,嘴里在念叨,“老陈啊,你可千万不要在这里劫囚车啊。 这个骑马的家伙是中级剑师,我贝胡子死就死了,咱们那点人,都是天地会夺取天下的种子,可不能折在这里啊。” 贝胡子了解他的战友,看这个地形就觉得不好,心中在暗暗祈祷。 然而事与愿违,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当一个蛋糕掉向地毯,奶油朝下的概率几乎是百分之百。 队伍走到山脚下路最窄的地方,山上突然响起号角,几十个天地会的好汉冲了下来。 押解贝胡子的团练虽然比不上正规新军精锐,却也算训练有素,领队一挥手,团练们拉动枪栓,向冲下来的天地会好汉射击。 好汉们没啥阵型,几十个人一窝蜂冲下来,按理说攻击力不足。 不过由于山地的限制,大家跑得十分分散,正好克制了火器。团练们一次射击,只有两个好汉中枪倒地,还不是重伤。 天地会选择在这里劫囚车,就是因为这里地势险要,从山上冲下来用不了多长时间。 一看再打枪来不及了,团练们端起枪准备肉搏拼刺刀。 天地会好汉们大部分拿的是冷兵器,肉搏吃亏要少些。双方很快短兵相接,一方人多,一方训练好,一时势均力敌,乒乒乓乓打得十分激烈。 天地会为首的老者却拿了一把驳壳枪,一边游走一边射击,枪法还不错,已经有三个团练中枪倒地。 老者十分油滑,知道这位中级剑师会半身轻甲术,子弹根本打不透,就挑着普通团练打,争取自己这方面加大优势。 为首的剑士看情况不对,大喝一声,跳下马来,拿起双手剑,冲向老者,准备擒贼擒王。 老者转身就跑,和剑士绕起了圈子,为战友争取时间。 剑士离开了亲自看守的囚车,一个矮小的黑影突然从另一边山上的树丛里冲了出来,身法极快,是被亨利加持了“疾风术”的三毛。 三毛脸上蒙着黑布,头上包了个头巾,掩盖掉了所有突出特征。三步两步抢到囚车前,在囚车上扭了两下,车门就开了。 又是三五秒的功夫,贝胡子的手铐脚镣全部脱落。 三毛扶着贝胡子走出囚车,终于被正在追赶老者的剑士发现了。见匪首要跑,剑士弃了老者,回身冲向三毛和贝胡子。 贝胡子手脚尚在发麻,他江湖经验老道,一看三毛的身手就知道他只是个见习盗贼,最多到了瓶颈,肯定没达到正式盗贼的水准。 见习盗贼无论如何也打不过中级剑师,贝胡子一声喊,“英雄快跑,不要管我。” 三毛没听贝胡子的话,反而掏出了手弩。 剑士理都没理三毛,举着双手剑砍向贝胡子。盗贼的手弩要是能破我的防,我名字倒写。先把匪首就地处决,免得多生事端。 贝胡子手脚还没恢复,双眼一闭,完了,我的理想只能下辈子实现了。 剑士的双手剑眼看砍下,山上突然传来一声虎啸。 这可不是普通的咆哮,是阿花作为高级魔兽的天赋神通“猛虎怒吼。” 这一吼出来,战场上几乎所有人都立刻进入眩晕状态,中级剑师也不行。剑士大剑落地,身体晃了两下,终于摔倒。 只有三毛傲然独立。嗯,他临出来被亨利套上了神圣之光,眩晕免疫。 三毛没管倒在地上的贝胡子,跑到剑士身前,离剑士的脸一尺,扣动了手弩的扳机。 三毛的战斗经验再不足,手弩骑脸也不至于射不中。 中级剑师的轻甲术再厉害,也练不到眼睛上。剑士眼睛中箭,惨叫一声,反而从眩晕中恢复。不敢逗留,爬起来捡起双手剑,转身就跑。 马已经被虎啸吓倒,骑不得了,剑士给自己加了个“耐力术”,这是中级剑师的本事,迈开双腿,一路狂奔而去,眼睛上的箭是不敢拔的。 三毛回身扶起贝胡子,贝胡子是中级拳师,恢复也很快,当即去和陈姓老者汇合。 其他人也纷纷站起身,团练们看主心骨已经跑了,贝胡子已经逃脱,不敢恋战,跑得四处都是。 天地会好汉们志在救人,也不追赶,簇拥着贝胡子和三毛逃上了山。 到了刚才的隐蔽临时营地,老者拿出一个烟斗,装上烟丝,递给贝胡子,又给贝胡子点上。 贝胡子抽了一口,手里握着烟斗,“还是老伙计你了解我啊。” 回头看向三毛,“多蒙英雄相救,英雄的恩情贝某终生不忘,英雄可方便留下名号?” 三毛摇摇头。那个见过三毛的年轻后生脱口而出,“你不是......”当即被旁边的老者一把捂住了嘴。 老者附着贝胡子的耳朵嘀咕了几句,贝胡子点点头,瞪了年轻后生一眼,朝三毛一抱拳,“英雄不想留名,贝某却不能知恩不报。 兄弟你是个职业盗贼,我正好有一口兵刃适合你,请恩人万勿嫌弃。” 贝胡子朝老者一点手,老者把后背的包袱放在地上,在里掏摸了一阵,拿出了两把雪亮的……菜刀。 第四十九章 手弩骑脸 兰迪正要答应,亨利一把拉住了他,回头笑眯眯地看向老者。 “我们老大要是帮你们,肯定是能成功的。不过完事你们拍拍屁股走人,占山为王去了,我们可就要被官府通缉了,此事恕我们无能为力。” 兰迪正要跟亨利说点儿什么,见亨利朝自己眨眨眼,立刻止住。亨利也不管老者极力哀求,拉了兰迪下山,回头喊了句,“我们不会报告官府的,这事儿我们两不相帮。” 下了山,兰迪望向亨利,知道他肯定有话说。 亨利压低了声音,“这些会党分子成分复杂,什么人都有。咱们要是公然参与营救贝胡子,消息一定会传出去。老大你可是要干正行的,而且,在石兰冲还有家有业。 咱们又不需要这些苦哈哈的感激,老大你要是真有意帮忙,咱们可以另想主意。” 两人密谋了一番,三毛也跟着掺和了两句,三人随即上马而去,天地会的人也没有再拦着。 大路上尘土飞扬,二十个民团练勇扛着水连珠,押着一辆囚车从南面而来,一位剑士骑着高头大马,双手剑挂在马鞍上,在后压阵。 囚车里的贝胡子头发凌乱,唇上两撇八字胡,这是他外号的由来。 这位死囚现在双手双脚都上了镣铐,看着仙女山险峻的地形,嘴里在念叨,“老陈啊,你可千万不要在这里劫囚车啊。 这个骑马的家伙是中级剑师,我贝胡子死就死了,咱们那点人,都是天地会夺取天下的种子,可不能折在这里啊。” 贝胡子了解他的战友,看这个地形就觉得不好,心中在暗暗祈祷。 然而事与愿违,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当一个蛋糕掉向地毯,奶油朝下的概率几乎是百分之百。 队伍走到山脚下路最窄的地方,山上突然响起号角,几十个天地会的好汉冲了下来。 押解贝胡子的团练虽然比不上正规新军精锐,却也算训练有素,领队一挥手,团练们拉动枪栓,向冲下来的天地会好汉射击。 好汉们没啥阵型,几十个人一窝蜂冲下来,按理说攻击力不足。 不过由于山地的限制,大家跑得十分分散,正好克制了火器。团练们一次射击,只有两个好汉中枪倒地,还不是重伤。 天地会选择在这里劫囚车,就是因为这里地势险要,从山上冲下来用不了多长时间。 一看再打枪来不及了,团练们端起枪准备肉搏拼刺刀。 天地会好汉们大部分拿的是冷兵器,肉搏吃亏要少些。双方很快短兵相接,一方人多,一方训练好,一时势均力敌,乒乒乓乓打得十分激烈。 天地会为首的老者却拿了一把驳壳枪,一边游走一边射击,枪法还不错,已经有三个团练中枪倒地。 老者十分油滑,知道这位中级剑师会半身轻甲术,子弹根本打不透,就挑着普通团练打,争取自己这方面加大优势。 为首的剑士看情况不对,大喝一声,跳下马来,拿起双手剑,冲向老者,准备擒贼擒王。 老者转身就跑,和剑士绕起了圈子,为战友争取时间。 剑士离开了亲自看守的囚车,一个矮小的黑影突然从另一边山上的树丛里冲了出来,身法极快,是被亨利加持了“疾风术”的三毛。 三毛脸上蒙着黑布,头上包了个头巾,掩盖掉了所有突出特征。三步两步抢到囚车前,在囚车上扭了两下,车门就开了。 又是三五秒的功夫,贝胡子的手铐脚镣全部脱落。 三毛扶着贝胡子走出囚车,终于被正在追赶老者的剑士发现了。见匪首要跑,剑士弃了老者,回身冲向三毛和贝胡子。 贝胡子手脚尚在发麻,他江湖经验老道,一看三毛的身手就知道他只是个见习盗贼,最多到了瓶颈,肯定没达到正式盗贼的水准。 见习盗贼无论如何也打不过中级剑师,贝胡子一声喊,“英雄快跑,不要管我。” 三毛没听贝胡子的话,反而掏出了手弩。 剑士理都没理三毛,举着双手剑砍向贝胡子。盗贼的手弩要是能破我的防,我名字倒写。先把匪首就地处决,免得多生事端。 贝胡子手脚还没恢复,双眼一闭,完了,我的理想只能下辈子实现了。 剑士的双手剑眼看砍下,山上突然传来一声虎啸。 这可不是普通的咆哮,是阿花作为高级魔兽的天赋神通“猛虎怒吼。” 这一吼出来,战场上几乎所有人都立刻进入眩晕状态,中级剑师也不行。剑士大剑落地,身体晃了两下,终于摔倒。 只有三毛傲然独立。嗯,他临出来被亨利套上了神圣之光,眩晕免疫。 三毛没管倒在地上的贝胡子,跑到剑士身前,离剑士的脸一尺,扣动了手弩的扳机。 三毛的战斗经验再不足,手弩骑脸也不至于射不中。 中级剑师的轻甲术再厉害,也练不到眼睛上。剑士眼睛中箭,惨叫一声,反而从眩晕中恢复。不敢逗留,爬起来捡起双手剑,转身就跑。 马已经被虎啸吓倒,骑不得了,剑士给自己加了个“耐力术”,这是中级剑师的本事,迈开双腿,一路狂奔而去,眼睛上的箭是不敢拔的。 三毛回身扶起贝胡子,贝胡子是中级拳师,恢复也很快,当即去和陈姓老者汇合。 其他人也纷纷站起身,团练们看主心骨已经跑了,贝胡子已经逃脱,不敢恋战,跑得四处都是。 天地会好汉们志在救人,也不追赶,簇拥着贝胡子和三毛逃上了山。 到了刚才的隐蔽临时营地,老者拿出一个烟斗,装上烟丝,递给贝胡子,又给贝胡子点上。 贝胡子抽了一口,手里握着烟斗,“还是老伙计你了解我啊。” 回头看向三毛,“多蒙英雄相救,英雄的恩情贝某终生不忘,英雄可方便留下名号?” 三毛摇摇头。那个见过三毛的年轻后生脱口而出,“你不是......”当即被旁边的老者一把捂住了嘴。 老者附着贝胡子的耳朵嘀咕了几句,贝胡子点点头,瞪了年轻后生一眼,朝三毛一抱拳,“英雄不想留名,贝某却不能知恩不报。 兄弟你是个职业盗贼,我正好有一口兵刃适合你,请恩人万勿嫌弃。” 贝胡子朝老者一点手,老者把后背的包袱放在地上,在里掏摸了一阵,拿出了两把雪亮的……菜刀。 第五十章 信物 “后夏胡虏立国之初,曾有过在民间禁绝武器的想法。我的先祖就请高手匠人打造了这两把菜刀,准备作为兵刃防身。 后来禁绝武器的提案不了了之,这菜刀也没用上。不过由于这毕竟是中级兵刃,就成了我家传的宝物。 我们二十一兄弟起事造反,攻打芭茅溪盐税局,靠的就是这两把家伙。 现在我们有了枪,这兵刃也不适合我这个拳师,我送给兄弟你一把。” 三毛连连摇手,“我怎么能要你这么贵重的东西?既然贝老大没事了,我就告辞了。” “哎,这可不仅仅是给你当兵刃的,这可是贝某的信物,上面刻了某的姓。 你们救了贝某,以后但凡有事,叫人持此信物而来,两把刀对得上,就是千难万险,贝某也必定会去相助。” 三毛转了转眼珠,他鬼精鬼灵,贝胡子没说“你”,而是“你们”,还故意加重了“们”字,显然是个上道的人。知道自己没有马上走,而是跟了他到营地来的用意。 三毛一拱手,“那我就不客气,谢过贝爷了。” 接过菜刀,和老者手里那把并在一起。三毛手里的是个“贝”字,老者手里的却不是。原来贝胡子并不姓贝,他造反当然不能用真名。 ………… 往潭州去的大路上,兰迪和亨利两人牵着三匹马,立于路旁。 阿花又回去睡觉了。倒不是它有多困,老虎不擅长途奔跑,还是呆在宠物空间里舒服。刚才的战斗它都没露面,就是出来帮忙吼了一嗓子而已。 看兰迪有点儿担心的样子,亨利劝解,“三毛很机灵的,而且敌人都已经跑了。贝胡子既然传说中很重义气,咱们又救了他,三毛能有什么事?” “我就是担心小孩子单独行动不靠谱嘛。” “老大,我回来了!” 三毛兴冲冲地从山林里跳了出来,“看,贝胡子送了我这个。” 中级武器?贝胡子挺大方啊。“亨利你这招支得不好,显得咱们施恩图报。” “不过这把刀我拿着真的挺趁手啊。” “算了,既然收下了,就不提了,咱们出发。” 这次帮忙解救贝胡子也没花多长时间,听三毛在马上兴奋地比比划划,说贝胡子答应以后随叫随到的事。 兰迪往自己的储物空间里看了看,高级定向传送符还好好地躺在里面。自己答应玉姑师姐随叫随到,贝胡子又这样欠了自己的人情。 一入江湖深似海,各种恩怨纠缠是躲不掉的,多结善缘总是好事。 三毛的骑术进展神速,双腿控马,两手摆弄着新得的武器,玩儿得不亦乐乎。 兰迪心里突然浮现出可可拿着菜刀发“刀芒”的形象。这也没几天,怎么好像过了很久似的? 在对红发公主的思念中,不知不觉已到中午,前面就是高大的潭州城了。 刚到佣兵工会门口,兰迪擦了擦眼睛,咦?我看到了谁? 高大强壮,不对,高大……那个富态的二斤跑了过来,一拳砸在兰迪肩膀上,“总算等到你了。行了,兰迪,以后我就跟着你混了,赶紧拿出拥兵令牌来。” “啊?你要跟着我混冒险队?能行么?” “怎么?看不起我这个初级枪炮师?” “不是,大伯大娘能答应么?回头说我拐了你走,我可担不起责任,你好好在家当少东家不好么?” “别以为就你和石远有远大志向,我李二斤也有一颗建功立业的心。 爹娘本来不同意,不过听说你有阿花那样的高级魔兽,在你身边很安全。阿花还是曾侯爷送的,立刻同意了,曾侯爷的大名在咱们湘南可管用啊。” 原来二斤是连夜回湘南说服爹妈去了。能和好朋友并肩战斗当然是好事,兰迪掏出佣兵令牌,二斤研究了一下,开始在上面录指纹。 “兰迪哥哥。” 嗯?好像是熟人的声音,兰迪一抬头,在二斤高大的身后,转出一个小姑娘,认识,这不是家乡石兰冲的同乡石圆圆么? “你怎么来了?这么巧?是到潭州城买东西么?” 石圆圆今年十五了,比兰祚大一岁,长得圆脸,胖嘟嘟的非常招人喜欢。 小姑娘瞥了一眼二斤,满眼深情的样子,“我,我是跟着二斤家的货船,来送二斤的。” 湘南县到潭州城有水路,所以二斤才能比兰迪先到,在这等着。 呦嚯,二斤这动作挺快啊,怎么没跟自己提起? 接过佣兵令牌顺手扔进空间,兰迪朝二斤挤挤眼睛,“什么时候勾搭上我们石妹妹的?怪不得你前几天不在县城呆着跑石兰冲来了。” “天地良心,我到石兰冲真的是等你来着。圆圆现在我家的铺子里帮忙,根本没在石兰冲。” “是不是你借工作之便,拿少东家的身份以权谋私,欺负我石妹妹啊?” “没有的事,我表哥娶了圆圆的堂姐,是表嫂做的媒给我们订的婚。好在我和圆圆自小认识,我还是挺满意的。” 嗯,包办婚姻也不全是悲剧,至少自己爹娘是一直很恩爱的,二斤和圆圆这一对看起来也很幸福。 “你都订婚了,赶紧回去结婚生孩子,李大娘盼孙子很久了吧?我不能要你。” “别,我可是在工艺学堂读过书的,圆圆的年龄还小,不能这么早结婚。 再说我现在一事无成,总得跟你混出点儿事业来才行啊。” 回头看向圆圆,“佣兵工会里不适合你去,你赶紧回船上吧,我这就跟兰迪走了。” 圆圆从怀里掏出一个湘绣荷包,荷包上绣的是并蒂莲。兰迪看着刺绣手法很眼熟,这手艺一看就是跟兰妈学的,绣得还是不错的。 把荷包塞给二斤,圆圆脸突然红了,抬起头,闭上了眼睛。 三毛在旁边添油加醋,“二斤哥,加油!” 亨利看着这一对情侣,忽然回头看向兰迪,“老大,咱们一定要早点去新法兰克啊,我怀念在康拂城的妻子法兰西丝了。嗯,还有伊莎贝尔、玛丽安、玛格丽特、卡加萨、帕拉斯科娃……” 这个,新法兰克人是非常浪漫的,兰迪理解不了这个,他的心都被可可一个人占满了。 抬头看向二斤,只见二斤向圆圆靠了过去,圆圆鲜红的嘴唇正微微颤抖。 第五十章 信物 “后夏胡虏立国之初,曾有过在民间禁绝武器的想法。我的先祖就请高手匠人打造了这两把菜刀,准备作为兵刃防身。 后来禁绝武器的提案不了了之,这菜刀也没用上。不过由于这毕竟是中级兵刃,就成了我家传的宝物。 我们二十一兄弟起事造反,攻打芭茅溪盐税局,靠的就是这两把家伙。 现在我们有了枪,这兵刃也不适合我这个拳师,我送给兄弟你一把。” 三毛连连摇手,“我怎么能要你这么贵重的东西?既然贝老大没事了,我就告辞了。” “哎,这可不仅仅是给你当兵刃的,这可是贝某的信物,上面刻了某的姓。 你们救了贝某,以后但凡有事,叫人持此信物而来,两把刀对得上,就是千难万险,贝某也必定会去相助。” 三毛转了转眼珠,他鬼精鬼灵,贝胡子没说“你”,而是“你们”,还故意加重了“们”字,显然是个上道的人。知道自己没有马上走,而是跟了他到营地来的用意。 三毛一拱手,“那我就不客气,谢过贝爷了。” 接过菜刀,和老者手里那把并在一起。三毛手里的是个“贝”字,老者手里的却不是。原来贝胡子并不姓贝,他造反当然不能用真名。 ………… 往潭州去的大路上,兰迪和亨利两人牵着三匹马,立于路旁。 阿花又回去睡觉了。倒不是它有多困,老虎不擅长途奔跑,还是呆在宠物空间里舒服。刚才的战斗它都没露面,就是出来帮忙吼了一嗓子而已。 看兰迪有点儿担心的样子,亨利劝解,“三毛很机灵的,而且敌人都已经跑了。贝胡子既然传说中很重义气,咱们又救了他,三毛能有什么事?” “我就是担心小孩子单独行动不靠谱嘛。” “老大,我回来了!” 三毛兴冲冲地从山林里跳了出来,“看,贝胡子送了我这个。” 中级武器?贝胡子挺大方啊。“亨利你这招支得不好,显得咱们施恩图报。” “不过这把刀我拿着真的挺趁手啊。” “算了,既然收下了,就不提了,咱们出发。” 这次帮忙解救贝胡子也没花多长时间,听三毛在马上兴奋地比比划划,说贝胡子答应以后随叫随到的事。 兰迪往自己的储物空间里看了看,高级定向传送符还好好地躺在里面。自己答应玉姑师姐随叫随到,贝胡子又这样欠了自己的人情。 一入江湖深似海,各种恩怨纠缠是躲不掉的,多结善缘总是好事。 三毛的骑术进展神速,双腿控马,两手摆弄着新得的武器,玩儿得不亦乐乎。 兰迪心里突然浮现出可可拿着菜刀发“刀芒”的形象。这也没几天,怎么好像过了很久似的? 在对红发公主的思念中,不知不觉已到中午,前面就是高大的潭州城了。 刚到佣兵工会门口,兰迪擦了擦眼睛,咦?我看到了谁? 高大强壮,不对,高大……那个富态的二斤跑了过来,一拳砸在兰迪肩膀上,“总算等到你了。行了,兰迪,以后我就跟着你混了,赶紧拿出拥兵令牌来。” “啊?你要跟着我混冒险队?能行么?” “怎么?看不起我这个初级枪炮师?” “不是,大伯大娘能答应么?回头说我拐了你走,我可担不起责任,你好好在家当少东家不好么?” “别以为就你和石远有远大志向,我李二斤也有一颗建功立业的心。 爹娘本来不同意,不过听说你有阿花那样的高级魔兽,在你身边很安全。阿花还是曾侯爷送的,立刻同意了,曾侯爷的大名在咱们湘南可管用啊。” 原来二斤是连夜回湘南说服爹妈去了。能和好朋友并肩战斗当然是好事,兰迪掏出佣兵令牌,二斤研究了一下,开始在上面录指纹。 “兰迪哥哥。” 嗯?好像是熟人的声音,兰迪一抬头,在二斤高大的身后,转出一个小姑娘,认识,这不是家乡石兰冲的同乡石圆圆么? “你怎么来了?这么巧?是到潭州城买东西么?” 石圆圆今年十五了,比兰祚大一岁,长得圆脸,胖嘟嘟的非常招人喜欢。 小姑娘瞥了一眼二斤,满眼深情的样子,“我,我是跟着二斤家的货船,来送二斤的。” 湘南县到潭州城有水路,所以二斤才能比兰迪先到,在这等着。 呦嚯,二斤这动作挺快啊,怎么没跟自己提起? 接过佣兵令牌顺手扔进空间,兰迪朝二斤挤挤眼睛,“什么时候勾搭上我们石妹妹的?怪不得你前几天不在县城呆着跑石兰冲来了。” “天地良心,我到石兰冲真的是等你来着。圆圆现在我家的铺子里帮忙,根本没在石兰冲。” “是不是你借工作之便,拿少东家的身份以权谋私,欺负我石妹妹啊?” “没有的事,我表哥娶了圆圆的堂姐,是表嫂做的媒给我们订的婚。好在我和圆圆自小认识,我还是挺满意的。” 嗯,包办婚姻也不全是悲剧,至少自己爹娘是一直很恩爱的,二斤和圆圆这一对看起来也很幸福。 “你都订婚了,赶紧回去结婚生孩子,李大娘盼孙子很久了吧?我不能要你。” “别,我可是在工艺学堂读过书的,圆圆的年龄还小,不能这么早结婚。 再说我现在一事无成,总得跟你混出点儿事业来才行啊。” 回头看向圆圆,“佣兵工会里不适合你去,你赶紧回船上吧,我这就跟兰迪走了。” 圆圆从怀里掏出一个湘绣荷包,荷包上绣的是并蒂莲。兰迪看着刺绣手法很眼熟,这手艺一看就是跟兰妈学的,绣得还是不错的。 把荷包塞给二斤,圆圆脸突然红了,抬起头,闭上了眼睛。 三毛在旁边添油加醋,“二斤哥,加油!” 亨利看着这一对情侣,忽然回头看向兰迪,“老大,咱们一定要早点去新法兰克啊,我怀念在康拂城的妻子法兰西丝了。嗯,还有伊莎贝尔、玛丽安、玛格丽特、卡加萨、帕拉斯科娃……” 这个,新法兰克人是非常浪漫的,兰迪理解不了这个,他的心都被可可一个人占满了。 抬头看向二斤,只见二斤向圆圆靠了过去,圆圆鲜红的嘴唇正微微颤抖。 第五十一章 被诅咒的菜刀 二斤温柔地靠近圆圆,温暖的大手在圆圆的背上轻轻一推。 “赶紧走吧,船上的曹嗲嗲看你久不回去,该着急了,说好的送我到佣兵工会门口就回去嘛。” 圆圆差点儿被推了个踉跄,狠狠瞪了二斤一眼。看这么多人在,没说什么,转身奔码头而去,走出几步,又使劲跺了下脚。 三毛大声的“嘘”了一下,比了个拇指向下的手势,“二斤哥你真是只缺西!” 亨利微笑,“好怀念我那纯纯的、青涩的青春岁月啊。” 二斤憨厚地笑笑,“女人真麻烦。咱们赶紧进去吧,我刚才看见有个很壮的家伙在里面焦急地溜了很久了,想必是兰迪说的龙五,大概等急了。” “啊喂呀,你可算来了,我的货都已经备齐了,正在码头装船。咱们明天早上六点在码头集合,现在,你们可以在潭州城寻点儿乐子了,哈哈哈哈!” 龙五中气十足,声音轰然作响,拍着兰迪的肩膀,以兰迪的块头都晃了两晃。 兰迪觉得有这个客户自己很安全啊,看这外形至少是大师级拳师,圣级?圣级拳师会给人当跑腿买东西? 从佣兵公会出来,亨利建议,“咱们要不要回公会里面再招一个伙伴?把冒险小队的名额用完?” “我看不用,咱们要去西域,太危险,估计也没人愿意去。” 四人一边聊着,来到客栈,开了个四人间。亨利拍拍二斤的肩膀,“小伙子,恋爱不是你那么搞的。也就是后夏这里包办婚姻,否则你得打光棍。 现在还有半天时间,你赶紧去码头把女朋友叫回来,陪人逛街、买买东西什么的,否则等你冒险结束回家,女朋友没准儿被伶俐的小伙子勾走喽。” “不会的,圆圆不是那样的人。”二斤这样说着,心中惴惴,还是动身去码头了。 三毛在后面喊,“你们可以直接开个房,二斤哥你先留个后,就保险了。” 兰迪瞪了一眼三毛,这家伙在魔市跟一帮地痞混混流浪,小小年纪就一副流氓习气,跟了自己,可得多改造改造他。 “老大,我的储物空间里现在装满了兽皮,咱们得清空下,否则以后的收获就装不下了。” 额,原来以为可以休息了,当队长还有这么多事儿? 兰迪领着亨利和三毛来到杂货铺,把魔兽皮和晶核一股脑地卖了出去。晶核卖了二百金币,兽皮卖了五十金币,兰迪的手里又有了三百多金币了,要不说冒险来钱快呢。 “老大,现在我一身轻松,要出去逛逛,晚上就不要等我了。”亨利整整西装,迈着潇洒的步子,吹着口哨,溜溜达达走了,一转眼就消失在了人潮里。 兰迪手里攥着钻山豹的高级晶核,刚才没舍得卖,要不然又有一百金币到手了。 现在就剩自己和三毛了,兰迪想了想,“走,帮你升级下武器去。” 找到了“李大锤铁匠铺”,这个潭州版的李大锤也是个子矮小,浑身肌肉,满脸大胡子。 接过三毛的菜刀和兰迪递过去的晶核,鉴定了一下,“不错不错,好久没镶嵌过高级晶核了,你们就瞧好儿吧。” 卸下刀柄,用车床把菜刀接近柄的地方铣出一个凹槽,再用钻石刻刀小心地在刀面上刻上阵法,扔到炉子里烧了会儿,拿出来用朱砂填补纹路,又用细砂纸仔细打磨好。 将晶核仔细清洗、烘干,擦了又擦。然后拿出一小瓶魔法粘剂,肉痛地往菜刀的凹槽里挤了一点儿,将晶核仔细安放好,最后举起大锤,就要进行镶嵌的最后一步了。 李大锤左手举起大锤,忽然转过身来,朝兰迪挤挤眼睛,露出猥琐的笑容,伸出了右手,“一百金币。” 额,原来这里的规矩是这样的,剑丘那边因为都是熟人,就没这个规矩。 兰迪摸出一袋金币放在李大锤手里,李大锤一翻手,金币就进了储物空间。 脸上的猥琐笑容突然不见,李大锤双手举锤,深吸了一口气,身上隐隐放出白光,一锤砸向了晶核。 兰迪紧张地望着菜刀,生怕李大锤把晶核砸碎了。 然而李大锤的铁锤看着威风巨大,使起来却像照顾婴儿般温柔,一锤下去,晶核稳稳地嵌进了菜刀,只露出一个弧面。 菜刀表面开始放射出光华,从晶核沿着朱砂线路向四周蔓延,过了会儿,光芒才渐渐黯淡下来。 李大锤放下大锤,小心地捧着菜刀,迷醉地欣赏自己的杰作,口中吐出一句精灵语,嗓音充满了磁性,“is’tanart?” 一发鉴定术使出,李大锤粗豪的脸上自豪无比,拿出一个玉简,“不行,我得把这把刀的属性拍下来,这可是我的得意之作。” 李大锤得意洋洋地欣赏了会儿,又把玉简递给兰迪,“你们大赚了。现在这把刀成了高级武器,而且是其中的极品,差点儿就成了超级武器,没一千金币下不来。” 兰迪往玉简里输入了一丝魔力,马上读到了新版高级菜刀的属性。 “被诅咒的菜刀:攻击力减少50%,攻击速度提升100%,5%的几率发出致命一击,5%的几率发出风刃术,5%的几率发出闪电术,5%的几率让敌人陷入恐惧,丧失攻击能力。” “你那个高级晶核来自的魔兽恐怕伤了不少的人吧?受到诅咒是难免的,不过也能让人感到恐惧。 有这么多附加属性的高级武器我还是头回做出来,你们谁使用这把刀,我建议多装备增加幸运的装备,能顶个小神器用啊。” 三毛抢过玉简,看完后,一把就把菜刀抢了过来,拿在手里稀罕得要命。 以自己的力气,攻击力减少什么的根本不在乎,本来也没多少,这附加的魔法要是使出来,自己做梦都会笑醒。 只有兰迪摇头叹息,他逛过两个卖装备的杂货店了,加幸运的装备是最贵的。动辄几千金币,还买不着,三毛只有成了富豪之后,这把菜刀才能变成小神器。 从铁匠铺出来,见三毛小心地把菜刀放进包袱里,里面还有手弩、弩箭、零钱和换洗的衣物,这要是丢了可糟了。咬咬牙,又肉痛地去杂货店给三毛买了个储物腰带。 三毛系上皮带,身上一下子轻松了,跑去威风地照镜子。只有兰迪攥着还剩一百多金币的袋子黯然神伤,顺手扔进了空间。 回到客栈,天色还早,还能干点什么呢?兰迪正在琢磨,三毛探头探脑地凑过来,“老大,佣兵令牌让我看下。” “你看那玩意干什么?” “我是想看看李二斤和圆圆姐在哪儿,是不是真去开房了。我看他们两个郎情妾意的样子,不好说啊。” “去去去,小孩子不学好,不能窥探人的隐私。” “老大你作为队长,有义务保证队员的安全。咱们路上可干了件掉脑袋的买卖,要是二斤被牵连进了衙门,咱们得救不是?” “瞎说,二斤又没参与,再说衙门怎么能知道是咱们干的?不过潭州城龙蛇混杂,亨利江湖阅历多肯定没事,二斤别傻乎乎地惹出点儿事来,要不,看看?” 兰迪为自己找着理由,佣兵令牌已经出现在了手里。 第五十一章 被诅咒的菜刀 二斤温柔地靠近圆圆,温暖的大手在圆圆的背上轻轻一推。 “赶紧走吧,船上的曹嗲嗲看你久不回去,该着急了,说好的送我到佣兵工会门口就回去嘛。” 圆圆差点儿被推了个踉跄,狠狠瞪了二斤一眼。看这么多人在,没说什么,转身奔码头而去,走出几步,又使劲跺了下脚。 三毛大声的“嘘”了一下,比了个拇指向下的手势,“二斤哥你真是只缺西!” 亨利微笑,“好怀念我那纯纯的、青涩的青春岁月啊。” 二斤憨厚地笑笑,“女人真麻烦。咱们赶紧进去吧,我刚才看见有个很壮的家伙在里面焦急地溜了很久了,想必是兰迪说的龙五,大概等急了。” “啊喂呀,你可算来了,我的货都已经备齐了,正在码头装船。咱们明天早上六点在码头集合,现在,你们可以在潭州城寻点儿乐子了,哈哈哈哈!” 龙五中气十足,声音轰然作响,拍着兰迪的肩膀,以兰迪的块头都晃了两晃。 兰迪觉得有这个客户自己很安全啊,看这外形至少是大师级拳师,圣级?圣级拳师会给人当跑腿买东西? 从佣兵公会出来,亨利建议,“咱们要不要回公会里面再招一个伙伴?把冒险小队的名额用完?” “我看不用,咱们要去西域,太危险,估计也没人愿意去。” 四人一边聊着,来到客栈,开了个四人间。亨利拍拍二斤的肩膀,“小伙子,恋爱不是你那么搞的。也就是后夏这里包办婚姻,否则你得打光棍。 现在还有半天时间,你赶紧去码头把女朋友叫回来,陪人逛街、买买东西什么的,否则等你冒险结束回家,女朋友没准儿被伶俐的小伙子勾走喽。” “不会的,圆圆不是那样的人。”二斤这样说着,心中惴惴,还是动身去码头了。 三毛在后面喊,“你们可以直接开个房,二斤哥你先留个后,就保险了。” 兰迪瞪了一眼三毛,这家伙在魔市跟一帮地痞混混流浪,小小年纪就一副流氓习气,跟了自己,可得多改造改造他。 “老大,我的储物空间里现在装满了兽皮,咱们得清空下,否则以后的收获就装不下了。” 额,原来以为可以休息了,当队长还有这么多事儿? 兰迪领着亨利和三毛来到杂货铺,把魔兽皮和晶核一股脑地卖了出去。晶核卖了二百金币,兽皮卖了五十金币,兰迪的手里又有了三百多金币了,要不说冒险来钱快呢。 “老大,现在我一身轻松,要出去逛逛,晚上就不要等我了。”亨利整整西装,迈着潇洒的步子,吹着口哨,溜溜达达走了,一转眼就消失在了人潮里。 兰迪手里攥着钻山豹的高级晶核,刚才没舍得卖,要不然又有一百金币到手了。 现在就剩自己和三毛了,兰迪想了想,“走,帮你升级下武器去。” 找到了“李大锤铁匠铺”,这个潭州版的李大锤也是个子矮小,浑身肌肉,满脸大胡子。 接过三毛的菜刀和兰迪递过去的晶核,鉴定了一下,“不错不错,好久没镶嵌过高级晶核了,你们就瞧好儿吧。” 卸下刀柄,用车床把菜刀接近柄的地方铣出一个凹槽,再用钻石刻刀小心地在刀面上刻上阵法,扔到炉子里烧了会儿,拿出来用朱砂填补纹路,又用细砂纸仔细打磨好。 将晶核仔细清洗、烘干,擦了又擦。然后拿出一小瓶魔法粘剂,肉痛地往菜刀的凹槽里挤了一点儿,将晶核仔细安放好,最后举起大锤,就要进行镶嵌的最后一步了。 李大锤左手举起大锤,忽然转过身来,朝兰迪挤挤眼睛,露出猥琐的笑容,伸出了右手,“一百金币。” 额,原来这里的规矩是这样的,剑丘那边因为都是熟人,就没这个规矩。 兰迪摸出一袋金币放在李大锤手里,李大锤一翻手,金币就进了储物空间。 脸上的猥琐笑容突然不见,李大锤双手举锤,深吸了一口气,身上隐隐放出白光,一锤砸向了晶核。 兰迪紧张地望着菜刀,生怕李大锤把晶核砸碎了。 然而李大锤的铁锤看着威风巨大,使起来却像照顾婴儿般温柔,一锤下去,晶核稳稳地嵌进了菜刀,只露出一个弧面。 菜刀表面开始放射出光华,从晶核沿着朱砂线路向四周蔓延,过了会儿,光芒才渐渐黯淡下来。 李大锤放下大锤,小心地捧着菜刀,迷醉地欣赏自己的杰作,口中吐出一句精灵语,嗓音充满了磁性,“is’tanart?” 一发鉴定术使出,李大锤粗豪的脸上自豪无比,拿出一个玉简,“不行,我得把这把刀的属性拍下来,这可是我的得意之作。” 李大锤得意洋洋地欣赏了会儿,又把玉简递给兰迪,“你们大赚了。现在这把刀成了高级武器,而且是其中的极品,差点儿就成了超级武器,没一千金币下不来。” 兰迪往玉简里输入了一丝魔力,马上读到了新版高级菜刀的属性。 “被诅咒的菜刀:攻击力减少50%,攻击速度提升100%,5%的几率发出致命一击,5%的几率发出风刃术,5%的几率发出闪电术,5%的几率让敌人陷入恐惧,丧失攻击能力。” “你那个高级晶核来自的魔兽恐怕伤了不少的人吧?受到诅咒是难免的,不过也能让人感到恐惧。 有这么多附加属性的高级武器我还是头回做出来,你们谁使用这把刀,我建议多装备增加幸运的装备,能顶个小神器用啊。” 三毛抢过玉简,看完后,一把就把菜刀抢了过来,拿在手里稀罕得要命。 以自己的力气,攻击力减少什么的根本不在乎,本来也没多少,这附加的魔法要是使出来,自己做梦都会笑醒。 只有兰迪摇头叹息,他逛过两个卖装备的杂货店了,加幸运的装备是最贵的。动辄几千金币,还买不着,三毛只有成了富豪之后,这把菜刀才能变成小神器。 从铁匠铺出来,见三毛小心地把菜刀放进包袱里,里面还有手弩、弩箭、零钱和换洗的衣物,这要是丢了可糟了。咬咬牙,又肉痛地去杂货店给三毛买了个储物腰带。 三毛系上皮带,身上一下子轻松了,跑去威风地照镜子。只有兰迪攥着还剩一百多金币的袋子黯然神伤,顺手扔进了空间。 回到客栈,天色还早,还能干点什么呢?兰迪正在琢磨,三毛探头探脑地凑过来,“老大,佣兵令牌让我看下。” “你看那玩意干什么?” “我是想看看李二斤和圆圆姐在哪儿,是不是真去开房了。我看他们两个郎情妾意的样子,不好说啊。” “去去去,小孩子不学好,不能窥探人的隐私。” “老大你作为队长,有义务保证队员的安全。咱们路上可干了件掉脑袋的买卖,要是二斤被牵连进了衙门,咱们得救不是?” “瞎说,二斤又没参与,再说衙门怎么能知道是咱们干的?不过潭州城龙蛇混杂,亨利江湖阅历多肯定没事,二斤别傻乎乎地惹出点儿事来,要不,看看?” 兰迪为自己找着理由,佣兵令牌已经出现在了手里。 第五十二章 巨星陨落 兰迪和三毛趴在桌子上,头顶着头,看着佣兵令牌。 三毛指点着,“这个最亮的是老大,旁边这个弱的是我,那另一个弱的肯定就是二斤哥了。 嗯,这个地方嘛,我想想,不是商业街,不是吃饭的地方,唉,也不是旅馆。二斤哥真没出息,活该当大龄处男。咦?我想起来了,那边咱们刚才路过,好像是个电影院。 我特意看了,放的卓别林的电影,我在魔市已经溜进电影院去看过了。” “我就说嘛,我最了解二斤了,人家是正经地看电影去了。” “老大这你就不懂了,看电影和看电影不一样。全家去看电影肯定是正经地坐前排,搞对象看电影是要进包厢的。 最顶上一排还有豪华的单间,我在魔市和吴四宝扒过单间的墙头,嘿嘿嘿。” “滚!二斤能像你想的那么开放?小小年纪不学好,一肚子花花肠子。” “老大你别不信,要不咱俩去看看?都不用花钱,我可有混进去的经验了。” “那好……不对!娘的我没教育好你,差点儿被你给带坏了。我已经想好了,咱们现在没事了,我要去包大贤者的府邸再见见石远。 你得跟着我去,不许去街上鬼混学坏。” 三毛垂头丧气地出去,找客栈小二问了包华生的住处。 包大贤者是潭州城的名人,一打听就知道了。两人骑着马,半小时才到了潭州城外东北二十里的包府。 包府是个农家小院,依地势分为三进,黄砖青瓦白门楼。 门前两颗大树,门上一个横匾,上书“板仓”两字,门两边一副对联,“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 院内遍植杨柳,时闻鸟鸣,端的是个清净读书的好地方。 三毛上前叩门,年老的门房走出来,一看也是个有书卷气的。 宰相门前七品官,能给大贤者看门,那也是不简单的。 “两位英雄是要见包老爷么?” 兰迪上前拱手,“哪敢打扰大贤者?我们是新到这里来求学的石远的朋友,要远行了,再来见见他。” “好,好,你们等着啊。” 老爷子一边走一边唠叨,“怪不得老爷一见面就说石远有圣人之姿,亲自收为入室弟子呢,果然连朋友都是这样的英雄人物。” 这话连兰迪一起夸了,三毛也跟着感觉颇为荣耀,胸脯挺起来不少。 不一会儿,院子里传来噔噔噔的跑步声,听起来不像石远啊。 “吱扭”门一响,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从里面跑出来了。 小姑娘也是圆脸,留着齐肩的短发。身穿短款旗袍学生装,配了黑长裙。一双大眼睛非常灵动,上下打量着兰迪。 “你就是石远师兄那个叫兰迪的朋友?” “你是……”大贤者还收女弟子?没听说啊,而且石远刚入门,排名肯定最小,哪儿来的师妹? “石远是我父亲的学生啊,那些学生都是我的师兄。我叫孛儿只斤.乌云格日勒,汉名叫包慧明,不过师兄们都叫我乌云。” 原来是大贤者的女儿,听说大贤者去扶桑和精灵国留过学,一点儿也不守旧,怪不得女儿打扮这么现代呢。 “师兄刚来,我父亲正给他们上课,你们先到门房等等。” 三毛麻利地把马拴在大树上,跟着兰迪往门房里走,就听身后有人笑,“乌云妹妹怎么亲自跑出来了?这是哪里的贵客?” 兰迪一回头,身后走来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西装领带,带着金丝眼镜,一看也是文质彬彬。 “堂兄回来啦,爹要的徽墨和宣纸买回来了么?” “我不但买回了纸墨,还带来了最新的轰动消息,我得赶紧见堂叔。” “爹教书的时候谁也不能打扰,你还是在这等会儿吧。这两位是我新来师兄石远的朋友,我得亲自招待。” 乌云回过头来,“兰兄,这位是我的堂兄包开明。爹只有我一个女儿,不好出头露面,出去采购重要东西,一直是堂兄帮忙奔走的。” 包开明伸出右手,兰迪和他握了握手,“欢迎欢迎,贵客来了,怎么不进去?” “我们有事要马上去西域,就是来见见石远,主要是认认门。我们再回来可能得几年后了,再来见石远好知道地方。要是石远实在出不来,我们的目的也达到了,这就走也行。” “那好,兰老弟,请。” 四人进了门房,看门的老者奉上茶来。包开明喝了一口,笑眯眯地看向乌云,“乌云妹妹,你其他师兄的朋友来了,我可没见你亲自迎出来。老实跟哥哥说,石远是不是个帅哥?” 乌云大大方方地,一点儿也不羞涩,“石远当然是帅的,不过,跟堂哥你也差不多。 主要是他那一身气势,爹说一看就是胸怀天下,有圣人之姿,能收他当弟子,爹会跟着流芳千古,我当然要另眼相看了。” “什么叫另眼相看?我看这叫青眼有加,一见钟情。没想到咱们包家的千金,居然动了春心了。” “也不知道石远能不能看上我呢。别说这个了,堂哥你刚才说有大事发生,是不是朝廷终于出事了? 爹说他那些远亲胡搞乱搞,说要顺应民意恢复上古两院制,却又搞出什么皇族内阁,让天下人灰心,早晚要出事。” “那倒不是,还没到那步,不过这事确实和朝廷有关。我大夏果然是流年不利,巨星陨落,剑丘的曾侯爷过世了。” 兰迪一下子“蹭”地站了起来,“什么?此话当真?” 包开明回过头来,看兰迪如此激动,心里有了点儿数,“莫非……” “我是剑丘弟子,刚刚辞别了曾山长回乡,没想到他老人家这么快就过世了。我还想着将来能有点儿成绩,回去向他老人家汇报呢。” 看兰迪虎目含泪,包开明拍了拍他的肩膀,“曾侯爷位列圣级,活到一百四十多岁,寿终正寝,也算是喜丧了,兰老弟你要节哀。 而且朝廷给了曾侯爷身后极大的哀荣。朝廷辍朝三日,追赠太傅,谥号“文正”,祀京师昭忠、贤良祠,各省建立专祠。 现在曾侯爷的灵柩正朝潭州运过来,俞巡抚已经开始在南门外金盆岭给曾文正公修陵了。” 包开明一伸手,手里出现一张邸报,兰迪看上面果然登载着曾文正公的讣告。 随即眼睛圆睁,底下是另一条消息,大号黑字,“朝廷下旨,解散剑丘学院,通缉会党分子瑞元。” 第五十二章 巨星陨落 兰迪和三毛趴在桌子上,头顶着头,看着佣兵令牌。 三毛指点着,“这个最亮的是老大,旁边这个弱的是我,那另一个弱的肯定就是二斤哥了。 嗯,这个地方嘛,我想想,不是商业街,不是吃饭的地方,唉,也不是旅馆。二斤哥真没出息,活该当大龄处男。咦?我想起来了,那边咱们刚才路过,好像是个电影院。 我特意看了,放的卓别林的电影,我在魔市已经溜进电影院去看过了。” “我就说嘛,我最了解二斤了,人家是正经地看电影去了。” “老大这你就不懂了,看电影和看电影不一样。全家去看电影肯定是正经地坐前排,搞对象看电影是要进包厢的。 最顶上一排还有豪华的单间,我在魔市和吴四宝扒过单间的墙头,嘿嘿嘿。” “滚!二斤能像你想的那么开放?小小年纪不学好,一肚子花花肠子。” “老大你别不信,要不咱俩去看看?都不用花钱,我可有混进去的经验了。” “那好……不对!娘的我没教育好你,差点儿被你给带坏了。我已经想好了,咱们现在没事了,我要去包大贤者的府邸再见见石远。 你得跟着我去,不许去街上鬼混学坏。” 三毛垂头丧气地出去,找客栈小二问了包华生的住处。 包大贤者是潭州城的名人,一打听就知道了。两人骑着马,半小时才到了潭州城外东北二十里的包府。 包府是个农家小院,依地势分为三进,黄砖青瓦白门楼。 门前两颗大树,门上一个横匾,上书“板仓”两字,门两边一副对联,“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 院内遍植杨柳,时闻鸟鸣,端的是个清净读书的好地方。 三毛上前叩门,年老的门房走出来,一看也是个有书卷气的。 宰相门前七品官,能给大贤者看门,那也是不简单的。 “两位英雄是要见包老爷么?” 兰迪上前拱手,“哪敢打扰大贤者?我们是新到这里来求学的石远的朋友,要远行了,再来见见他。” “好,好,你们等着啊。” 老爷子一边走一边唠叨,“怪不得老爷一见面就说石远有圣人之姿,亲自收为入室弟子呢,果然连朋友都是这样的英雄人物。” 这话连兰迪一起夸了,三毛也跟着感觉颇为荣耀,胸脯挺起来不少。 不一会儿,院子里传来噔噔噔的跑步声,听起来不像石远啊。 “吱扭”门一响,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从里面跑出来了。 小姑娘也是圆脸,留着齐肩的短发。身穿短款旗袍学生装,配了黑长裙。一双大眼睛非常灵动,上下打量着兰迪。 “你就是石远师兄那个叫兰迪的朋友?” “你是……”大贤者还收女弟子?没听说啊,而且石远刚入门,排名肯定最小,哪儿来的师妹? “石远是我父亲的学生啊,那些学生都是我的师兄。我叫孛儿只斤.乌云格日勒,汉名叫包慧明,不过师兄们都叫我乌云。” 原来是大贤者的女儿,听说大贤者去扶桑和精灵国留过学,一点儿也不守旧,怪不得女儿打扮这么现代呢。 “师兄刚来,我父亲正给他们上课,你们先到门房等等。” 三毛麻利地把马拴在大树上,跟着兰迪往门房里走,就听身后有人笑,“乌云妹妹怎么亲自跑出来了?这是哪里的贵客?” 兰迪一回头,身后走来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西装领带,带着金丝眼镜,一看也是文质彬彬。 “堂兄回来啦,爹要的徽墨和宣纸买回来了么?” “我不但买回了纸墨,还带来了最新的轰动消息,我得赶紧见堂叔。” “爹教书的时候谁也不能打扰,你还是在这等会儿吧。这两位是我新来师兄石远的朋友,我得亲自招待。” 乌云回过头来,“兰兄,这位是我的堂兄包开明。爹只有我一个女儿,不好出头露面,出去采购重要东西,一直是堂兄帮忙奔走的。” 包开明伸出右手,兰迪和他握了握手,“欢迎欢迎,贵客来了,怎么不进去?” “我们有事要马上去西域,就是来见见石远,主要是认认门。我们再回来可能得几年后了,再来见石远好知道地方。要是石远实在出不来,我们的目的也达到了,这就走也行。” “那好,兰老弟,请。” 四人进了门房,看门的老者奉上茶来。包开明喝了一口,笑眯眯地看向乌云,“乌云妹妹,你其他师兄的朋友来了,我可没见你亲自迎出来。老实跟哥哥说,石远是不是个帅哥?” 乌云大大方方地,一点儿也不羞涩,“石远当然是帅的,不过,跟堂哥你也差不多。 主要是他那一身气势,爹说一看就是胸怀天下,有圣人之姿,能收他当弟子,爹会跟着流芳千古,我当然要另眼相看了。” “什么叫另眼相看?我看这叫青眼有加,一见钟情。没想到咱们包家的千金,居然动了春心了。” “也不知道石远能不能看上我呢。别说这个了,堂哥你刚才说有大事发生,是不是朝廷终于出事了? 爹说他那些远亲胡搞乱搞,说要顺应民意恢复上古两院制,却又搞出什么皇族内阁,让天下人灰心,早晚要出事。” “那倒不是,还没到那步,不过这事确实和朝廷有关。我大夏果然是流年不利,巨星陨落,剑丘的曾侯爷过世了。” 兰迪一下子“蹭”地站了起来,“什么?此话当真?” 包开明回过头来,看兰迪如此激动,心里有了点儿数,“莫非……” “我是剑丘弟子,刚刚辞别了曾山长回乡,没想到他老人家这么快就过世了。我还想着将来能有点儿成绩,回去向他老人家汇报呢。” 看兰迪虎目含泪,包开明拍了拍他的肩膀,“曾侯爷位列圣级,活到一百四十多岁,寿终正寝,也算是喜丧了,兰老弟你要节哀。 而且朝廷给了曾侯爷身后极大的哀荣。朝廷辍朝三日,追赠太傅,谥号“文正”,祀京师昭忠、贤良祠,各省建立专祠。 现在曾侯爷的灵柩正朝潭州运过来,俞巡抚已经开始在南门外金盆岭给曾文正公修陵了。” 包开明一伸手,手里出现一张邸报,兰迪看上面果然登载着曾文正公的讣告。 随即眼睛圆睁,底下是另一条消息,大号黑字,“朝廷下旨,解散剑丘学院,通缉会党分子瑞元。” 第五十三章 醉卧沙场君莫笑 潭州城内,吴大茂百货商店。 这里是卖普通人用品的地方,跟冒险者毫无关系。兰迪到这里,是买白布来的。 三毛帮忙,给兰迪的胳膊系上白布,兰迪这是给曾山长戴孝。 来到街上,兰迪把阿花召唤了出来。阿花小心地左右看了看,没见到龙五,两爪前伸,撅着屁股伸了个大懒腰,总算可以轻松地溜达溜达了。 见铲屎官要往自己右前腿上缠白布,阿花一爪把兰迪推开。我喜欢戴口罩,不喜欢这玩意。难道你还敢拴本大师兄么?这里可没有溜虎牵绳的规矩,想束缚本王,没门儿。 随即耳边响起铲屎官低沉的声音,“阿花啊,曾山长过世了。” 潭州最繁荣的大街上,一只威猛的成年老虎忽然跃上天空,发出了一声吓人的咆哮,一条街的窗户都震得直晃。 一时间,女人和孩子吓得到处乱跑,男人都顺手抄起了身边的家伙。 阿花落了地,乖乖地将右前爪伸了出来,兰迪把白布系在上面。阿花忽然把大大的虎头埋到兰迪怀里,发出哇哇的哭声,仿佛一个三百斤的孩子。 兰迪拍着阿花的顶瓜皮,不知道怎么安慰这头老虎,他的圣级宠物徽章突然一震,提示,“你的宠物和你的亲密度达到‘友善’级别。” 兰迪一点儿也没高兴。阿花失去了多年的老主人,自己失去了慈祥的师长。 曾山长在,后夏似乎还有人撑住天,这个退休八十年的老人看似啥都不管,但老百姓因此对后夏还有着莫名的信心。 一旦曾山长不在了,后夏风雨飘摇,再无能稳定民心的人物。 四个衙役手拿棍棒跑了过来,头戴大盖帽,身穿类似新军的军服,不过是黑色的。 为首的给兰迪敬了个礼,“这位老爷,不管您是哪儿的贝勒爷还是哪位王公大臣的公子,请不要在大街上放出猛兽宠物。俞巡抚法纪严明,不会给您面子的,请不要让我们这些下人为难。” 兰迪摇摇头,“我不是什么贵族,不过这头老虎是曾文正公的宠物,刚刚得知了曾侯爷过世的消息,有点儿激动。” 四个衙役突然一起向阿花鞠躬,“小的有眼不识泰山,虎大爷您随意,谁有不满我们去收拾他。”看都没看兰迪,转身而去。 曾侯爷在潭州城的威望无可比拟,深植民心,兰迪鼻子又是一酸。 兰迪领着三毛,牵着马回客栈,阿花低着头跟在后面。客栈老板看这屋的客人居然带回一头老虎,腿肚子哆嗦了会儿,赶紧面带笑容地前来讨好,不停地递水敬烟。 等和三毛唠了两句出来后,老板大为骄傲,吩咐伙计,“地字三号的客人要小心伺候,传出去,曾文正公的宠物住过咱家的店。” 三毛牵着三匹马去了趟骡马行,拿回了押金,回客栈的时候,看到二斤已经回来了,兰迪正在和他聊天。 “我们最终也没再见到石远,包大贤者和这个新来的学生一见投缘,讲课不知不觉压堂,我和三毛看时间来不及就回来了。 剑丘居然就这么被解散了,我还想着让兰祚学完私塾后,去那里学阵法呢,这不是没希望了?” “那些老师都还在嘛,你又和他们有香火之情,到时候找个名师还不容易?” 兰迪稍感安慰,“也不知道瑞元师兄怎么样,他在毕业典礼上锋芒太露,终于被朝廷盯上了,岂不是很危险?” “我看没事,他不是有你的魔法通讯器号码嘛,要是有危险会不喊人帮忙?” “也对,我担心玉姑师姐脾气太倔,遇到危险也不找我。瑞元师兄嘛,是一定会喊支援的。” 看兰迪说话有气无力的样子,屋中的气氛比较沉闷。三毛转了转眼珠,打断了他们的话,“二斤哥,你交代,这次去电影院是不是干了什么坏事了?” 二斤立刻满脸通红,支吾了起来,“哪,哪有的事。本来我想坐前排看得清楚来着,是圆圆非坚持要买包厢票的。” 三毛得意地看向兰迪,“老大,怎么样?我料的没错吧?就说二斤哥不能真那么老实。二斤哥,你啊,至少摸……唔唔。” 三毛的嘴被二斤的大手一下子捂住了。 兰迪这个时候却没心思调侃老朋友,“算了,早点儿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六点就要开船了。” 阿花没回宠物空间,那里太漆黑孤独。兰迪和二斤都是大块头,一个人就把单人床占得满满的。亨利的床空着,阿花却没去,而是爬上了三毛的床,和三毛挤在了一起。 痛失老主人的阿花这时候十分脆弱,当初在“敬业号”的特等舱里,三毛在地毯上搂着它睡,它还嫌弃来着,现在它十分需要人的安慰。 第二天凌晨四点,三人一虎就都醒了。由于有储物空间,也没什么需要收拾的。 三毛跑去结了账,大家坐等到五点,亨利居然还没回来。没想到看上去经验老道的他,却表现得最不靠谱。 再晚就来不及了,不得已,兰迪领人去寻亨利。 佣兵令牌这时候就是个导航仪,亨利的亮点还在,那至少人没事。兰迪低头拿着佣兵令牌,顺着街边走,一抬头,咦?这里自己从来没来过。 飞檐斗拱,琉璃瓦红柱子,装潢得美伦美央,横匾三个大字,“春湘楼”。 老鸨见有带着老虎宠物的贵人来,以为来了大买卖,亲自相迎,结果一问是找人的。 “那个鬼佬啊,厉害厉害,叫了四个姑娘,现在肯定没醒。” 亨利光膀子躺在床上,一嘴酒气,被推醒了还是眼神涣散,清醒不了。 这要是别人这个状况,亨利一发“冰清术”就解决了。结果队里的光明祭司本人迷糊了,兰迪一时有点憷头。 处理这个情况三毛很有经验,要了一碗凉水,含在嘴里一口,“噗”地喷了亨利一脸。 亨利打了个哆嗦,眼神终于清明了。立刻给自己来了个冰清术、解毒术套装,总算爬了起来。 四个姑娘服侍他穿好衣服,亨利恋恋不舍地每人亲了一下,“亲爱的,我会想念你们的。” 走在通往码头的路上,兰迪不好批评亨利,二斤当起了坏人,“大哥,你怎么搞成这个样子?” “佣兵临出发不都是这个样子么?我不过是加了点儿大麻助兴而已,这在我们枫叶国可是合法的。谁让你和圆圆卿卿我我,让我想念我的妻子和情人们了呢? 你放心,一旦开始工作,我不会再碰那玩意误事的。” 一边说着,亨利脚步还是有点摇晃,“咱们到西域可是要拼命的,临行就不能放松一下?” 说着还哼起了歌,“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第五十三章 醉卧沙场君莫笑 潭州城内,吴大茂百货商店。 这里是卖普通人用品的地方,跟冒险者毫无关系。兰迪到这里,是买白布来的。 三毛帮忙,给兰迪的胳膊系上白布,兰迪这是给曾山长戴孝。 来到街上,兰迪把阿花召唤了出来。阿花小心地左右看了看,没见到龙五,两爪前伸,撅着屁股伸了个大懒腰,总算可以轻松地溜达溜达了。 见铲屎官要往自己右前腿上缠白布,阿花一爪把兰迪推开。我喜欢戴口罩,不喜欢这玩意。难道你还敢拴本大师兄么?这里可没有溜虎牵绳的规矩,想束缚本王,没门儿。 随即耳边响起铲屎官低沉的声音,“阿花啊,曾山长过世了。” 潭州最繁荣的大街上,一只威猛的成年老虎忽然跃上天空,发出了一声吓人的咆哮,一条街的窗户都震得直晃。 一时间,女人和孩子吓得到处乱跑,男人都顺手抄起了身边的家伙。 阿花落了地,乖乖地将右前爪伸了出来,兰迪把白布系在上面。阿花忽然把大大的虎头埋到兰迪怀里,发出哇哇的哭声,仿佛一个三百斤的孩子。 兰迪拍着阿花的顶瓜皮,不知道怎么安慰这头老虎,他的圣级宠物徽章突然一震,提示,“你的宠物和你的亲密度达到‘友善’级别。” 兰迪一点儿也没高兴。阿花失去了多年的老主人,自己失去了慈祥的师长。 曾山长在,后夏似乎还有人撑住天,这个退休八十年的老人看似啥都不管,但老百姓因此对后夏还有着莫名的信心。 一旦曾山长不在了,后夏风雨飘摇,再无能稳定民心的人物。 四个衙役手拿棍棒跑了过来,头戴大盖帽,身穿类似新军的军服,不过是黑色的。 为首的给兰迪敬了个礼,“这位老爷,不管您是哪儿的贝勒爷还是哪位王公大臣的公子,请不要在大街上放出猛兽宠物。俞巡抚法纪严明,不会给您面子的,请不要让我们这些下人为难。” 兰迪摇摇头,“我不是什么贵族,不过这头老虎是曾文正公的宠物,刚刚得知了曾侯爷过世的消息,有点儿激动。” 四个衙役突然一起向阿花鞠躬,“小的有眼不识泰山,虎大爷您随意,谁有不满我们去收拾他。”看都没看兰迪,转身而去。 曾侯爷在潭州城的威望无可比拟,深植民心,兰迪鼻子又是一酸。 兰迪领着三毛,牵着马回客栈,阿花低着头跟在后面。客栈老板看这屋的客人居然带回一头老虎,腿肚子哆嗦了会儿,赶紧面带笑容地前来讨好,不停地递水敬烟。 等和三毛唠了两句出来后,老板大为骄傲,吩咐伙计,“地字三号的客人要小心伺候,传出去,曾文正公的宠物住过咱家的店。” 三毛牵着三匹马去了趟骡马行,拿回了押金,回客栈的时候,看到二斤已经回来了,兰迪正在和他聊天。 “我们最终也没再见到石远,包大贤者和这个新来的学生一见投缘,讲课不知不觉压堂,我和三毛看时间来不及就回来了。 剑丘居然就这么被解散了,我还想着让兰祚学完私塾后,去那里学阵法呢,这不是没希望了?” “那些老师都还在嘛,你又和他们有香火之情,到时候找个名师还不容易?” 兰迪稍感安慰,“也不知道瑞元师兄怎么样,他在毕业典礼上锋芒太露,终于被朝廷盯上了,岂不是很危险?” “我看没事,他不是有你的魔法通讯器号码嘛,要是有危险会不喊人帮忙?” “也对,我担心玉姑师姐脾气太倔,遇到危险也不找我。瑞元师兄嘛,是一定会喊支援的。” 看兰迪说话有气无力的样子,屋中的气氛比较沉闷。三毛转了转眼珠,打断了他们的话,“二斤哥,你交代,这次去电影院是不是干了什么坏事了?” 二斤立刻满脸通红,支吾了起来,“哪,哪有的事。本来我想坐前排看得清楚来着,是圆圆非坚持要买包厢票的。” 三毛得意地看向兰迪,“老大,怎么样?我料的没错吧?就说二斤哥不能真那么老实。二斤哥,你啊,至少摸……唔唔。” 三毛的嘴被二斤的大手一下子捂住了。 兰迪这个时候却没心思调侃老朋友,“算了,早点儿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六点就要开船了。” 阿花没回宠物空间,那里太漆黑孤独。兰迪和二斤都是大块头,一个人就把单人床占得满满的。亨利的床空着,阿花却没去,而是爬上了三毛的床,和三毛挤在了一起。 痛失老主人的阿花这时候十分脆弱,当初在“敬业号”的特等舱里,三毛在地毯上搂着它睡,它还嫌弃来着,现在它十分需要人的安慰。 第二天凌晨四点,三人一虎就都醒了。由于有储物空间,也没什么需要收拾的。 三毛跑去结了账,大家坐等到五点,亨利居然还没回来。没想到看上去经验老道的他,却表现得最不靠谱。 再晚就来不及了,不得已,兰迪领人去寻亨利。 佣兵令牌这时候就是个导航仪,亨利的亮点还在,那至少人没事。兰迪低头拿着佣兵令牌,顺着街边走,一抬头,咦?这里自己从来没来过。 飞檐斗拱,琉璃瓦红柱子,装潢得美伦美央,横匾三个大字,“春湘楼”。 老鸨见有带着老虎宠物的贵人来,以为来了大买卖,亲自相迎,结果一问是找人的。 “那个鬼佬啊,厉害厉害,叫了四个姑娘,现在肯定没醒。” 亨利光膀子躺在床上,一嘴酒气,被推醒了还是眼神涣散,清醒不了。 这要是别人这个状况,亨利一发“冰清术”就解决了。结果队里的光明祭司本人迷糊了,兰迪一时有点憷头。 处理这个情况三毛很有经验,要了一碗凉水,含在嘴里一口,“噗”地喷了亨利一脸。 亨利打了个哆嗦,眼神终于清明了。立刻给自己来了个冰清术、解毒术套装,总算爬了起来。 四个姑娘服侍他穿好衣服,亨利恋恋不舍地每人亲了一下,“亲爱的,我会想念你们的。” 走在通往码头的路上,兰迪不好批评亨利,二斤当起了坏人,“大哥,你怎么搞成这个样子?” “佣兵临出发不都是这个样子么?我不过是加了点儿大麻助兴而已,这在我们枫叶国可是合法的。谁让你和圆圆卿卿我我,让我想念我的妻子和情人们了呢? 你放心,一旦开始工作,我不会再碰那玩意误事的。” 一边说着,亨利脚步还是有点摇晃,“咱们到西域可是要拼命的,临行就不能放松一下?” 说着还哼起了歌,“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第五十四章 龙五的秘密 阿花低头跟在众人身后慢慢走,腿上绑着白布,还是闷闷不乐。 到了码头,感受到了龙五的威压,这次没有藏起来,反而白了龙五一眼。它是心情不好,破罐子破摔,爱咋咋地了。 龙五看得很有趣,“小家伙,你区区一个高级魔兽,连人形都没化,竟敢跟我翻白眼,胆子不小啊。” “龙五哥你别生它的气,阿花是老主人曾文正公过世,还处在悲痛之中。” “嗯?曾子成那小子终于死了么?” 看兰迪脸色有点不好,阿花居然开始胆大包天地冲自己呲牙,龙五一拍光头。曾子成的宠物在这小子手里,这个冒险队长肯定是剑丘出身。 害怕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这个节骨眼上敢去西域送死的佣兵跑了,龙五讪笑了下,赶紧改口。 “那个,那个,我和曾子成还是喝过酒的。他虽然性格过于古板,不过阵法真的厉害,嗯,好厉害,嘿嘿,当年……走,上船出发了。” 龙五的货物足足装了两大船,龙五自己在第一艘船上,兰迪的小队被安排负责押运第二船。 看船工扯起风帆,船队顺着湘江而下,兰迪站在船头,还在琢磨刚才龙五的话。 龙五似乎和曾山长有过过节,不过后来应该和好了。 兰迪见到曾山长的时候,曾山长就已经是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了。年轻的时候事迹都是听人传说,曾山长自己从来没讲过。 龙五肯定不能是长毛异教徒,没听说过长毛有这样一员战将啊,那就是曾山长在江湖上认识的了。 他管曾山长叫“那小子”,显然年纪更大,莫非真是圣级拳师?兰迪也不便问雇主的秘密,你是半神才好呢,所向无敌,我的二百金币就不费力白赚到手了。 船到江夏,又有两艘船加入了队伍,船队的规模变大了。江夏这两艘船上的货物是龙五在别处买的,存在这里。 兰迪看了看,有龙井茶、jdz的瓷器、徽墨、宣纸、丝绸、黄酒,甚至还有剑丘附近的苏绣,龙五这是把江南特产一网打尽了啊。 遥远的伊赛克湖边居然有个如此富裕的地方,要消费这么多名贵的玩意,自己怎么没听说过?是谁雇得起龙五这个疑似圣级拳师的家伙,还采购这么多贵重物品的? 二斤对江夏很熟悉,站在码头指指点点,“那边是总督府,那边就是我最初打工的枪械制造所。那边的汉阳兵工厂是后来建立的,我在工艺学堂念三年级的时候,在那里实习过。 我最初的师傅可是枪械大师莫辛,你猜怎么着?咱们管他们叫兽人,他们是不承认的。 兽人里面懂艺术的、懂炼金的、懂器械的高手层出不穷,脑筋一点也不必咱们人类差。 不过是为了适应大灾变时候的气候,长得粗壮了些,身上的毛多了些而已。 兽人这个名字不是咱们起的,新法兰克和魔族那边,和兽人打仗,败多胜少,就管不怕死的兽人大军叫灰色牲口。人家兽人族自己称呼自己叫露西亚的,很好听的名字。” “朝廷不是早就承认兽人也是人类了么?连蜥蜴人都算人,何况跟咱们长得差不多的兽人呢。” 亨利插嘴,“嘿嘿,那边的风水很奇怪,男人一身毛,女人还是很漂亮的,那身材,啧啧。” 三毛怂恿兰迪,“老大,咱们去兽人国,老大你娶个露西亚公主回来。” 兰迪微笑不语,哪里的公主能有可可那个红发公主漂亮? “不行的,当情人可以,不能娶回家。露西亚美女平时吃的都是牛肉土豆大列巴那种高热量食物,一过二十,尤其是嫁人后,身材立刻变形,没法看了。 三毛我跟你说,我游遍各国,品鉴各族女人的本事和阿花品鉴美食的本事有得一拼。” 二斤一拍脑门儿,“兰迪,你那些晶核和兽皮呢?不如在江夏这里卖了。” “在潭州就已经卖完了,除了魔豹晶核,卖了二百五十金币。” “兰迪你可亏大了。这帮奸商我最了解了,跟他们砍砍价,你那些东西在潭州少说能卖三百金币,在这江夏,运气好碰到远道来的商人能卖四百。 兰迪你就不是做生意的料,以后这种事交给我。咱们流血牺牲,好不容易弄的东西,不能让奸商占了便宜。” “嘿嘿,二斤哥你家就是这样的奸商吧?” 二斤傻笑,兰迪拍怕二斤的肩膀,“以后跟人交易二斤你就做主了。我看啊,等将来你闯出名头,要是咱们的国家太平了,你还是干家里的老本行最好。” 在江夏住了一宿,船队已经换成了四艘襄阳楸子,兰迪溜达到船舱里,跟运货的苦力聊天。 “你们是龙五在潭州雇的么?” “不是,我们是跟龙五爷一路从伊赛克湖边过来的。” “龙五爷看上去很厉害,是大师级还是圣级啊?” “我们就是伊赛克湖畔寻龙村的普通村民而已,哪里懂武艺? 不过龙五爷确实厉害,所向无敌,还没见他打过败仗。我们一路东来,遇到过不少土匪强盗,没一个是龙五爷一合之敌。” “龙五就住在寻龙村么?是不是很富裕?” “他住在更深的山里,十年才来中原一回,不过倒是经常到寻龙村和西域的客商交易,我们也不知道他住在哪儿。我们村里的人,都靠跟龙五爷的买卖活着呢。” “我看你们长得和李大锤铁匠铺里的大师差不多,是不是传说中的矮人族啊?” “呸!这是魔族和新法兰克人、新罗马帝国人污蔑我们。我们哪里矮了?就是长得比较壮而已。 我们可是黠嘎斯人的后代,正宗的人类。我们的祖先,出过小太阳公主那样的美女,可是光明神使的侧妃。我们要不是人类,光明神使会娶我们族的美女? 我们的族长可是光明神使的儿子李平西的后代,我们族人一直住在伊赛克湖畔,出去世界各地打铁的,不过是少数不成器的子弟而已。 我们族里可是有圣级铁匠,连圣级武器都造出来过的。” “我相信你们是人类,大家明明长得一样嘛。” 兰迪恭维了两句,回到了甲板上。嘿嘿,黠嘎斯人为了适应大灾变,身形和上古时候已经大不相同,现在要是光明神使见到了,肯定不会娶他们族人的“美女”。 为了适应环境变异不丢人,非不承认自己是矮人。人家精灵、魔族乃至半兽人、地精,甚至蜥蜴人都以自己的新名字自豪,就你们矮人和兽人非要自称人类,这明明是不自信。 兰迪嘱咐好三个战友和阿花,轮流放哨。 船越往北走,两岸就就越荒凉。既然收了人的金币,就要负责,“大家精神着点儿,没准儿会有山贼和土匪、水匪什么的出现,咱们得随时准备战斗。” 第五十四章 龙五的秘密 阿花低头跟在众人身后慢慢走,腿上绑着白布,还是闷闷不乐。 到了码头,感受到了龙五的威压,这次没有藏起来,反而白了龙五一眼。它是心情不好,破罐子破摔,爱咋咋地了。 龙五看得很有趣,“小家伙,你区区一个高级魔兽,连人形都没化,竟敢跟我翻白眼,胆子不小啊。” “龙五哥你别生它的气,阿花是老主人曾文正公过世,还处在悲痛之中。” “嗯?曾子成那小子终于死了么?” 看兰迪脸色有点不好,阿花居然开始胆大包天地冲自己呲牙,龙五一拍光头。曾子成的宠物在这小子手里,这个冒险队长肯定是剑丘出身。 害怕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这个节骨眼上敢去西域送死的佣兵跑了,龙五讪笑了下,赶紧改口。 “那个,那个,我和曾子成还是喝过酒的。他虽然性格过于古板,不过阵法真的厉害,嗯,好厉害,嘿嘿,当年……走,上船出发了。” 龙五的货物足足装了两大船,龙五自己在第一艘船上,兰迪的小队被安排负责押运第二船。 看船工扯起风帆,船队顺着湘江而下,兰迪站在船头,还在琢磨刚才龙五的话。 龙五似乎和曾山长有过过节,不过后来应该和好了。 兰迪见到曾山长的时候,曾山长就已经是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了。年轻的时候事迹都是听人传说,曾山长自己从来没讲过。 龙五肯定不能是长毛异教徒,没听说过长毛有这样一员战将啊,那就是曾山长在江湖上认识的了。 他管曾山长叫“那小子”,显然年纪更大,莫非真是圣级拳师?兰迪也不便问雇主的秘密,你是半神才好呢,所向无敌,我的二百金币就不费力白赚到手了。 船到江夏,又有两艘船加入了队伍,船队的规模变大了。江夏这两艘船上的货物是龙五在别处买的,存在这里。 兰迪看了看,有龙井茶、jdz的瓷器、徽墨、宣纸、丝绸、黄酒,甚至还有剑丘附近的苏绣,龙五这是把江南特产一网打尽了啊。 遥远的伊赛克湖边居然有个如此富裕的地方,要消费这么多名贵的玩意,自己怎么没听说过?是谁雇得起龙五这个疑似圣级拳师的家伙,还采购这么多贵重物品的? 二斤对江夏很熟悉,站在码头指指点点,“那边是总督府,那边就是我最初打工的枪械制造所。那边的汉阳兵工厂是后来建立的,我在工艺学堂念三年级的时候,在那里实习过。 我最初的师傅可是枪械大师莫辛,你猜怎么着?咱们管他们叫兽人,他们是不承认的。 兽人里面懂艺术的、懂炼金的、懂器械的高手层出不穷,脑筋一点也不必咱们人类差。 不过是为了适应大灾变时候的气候,长得粗壮了些,身上的毛多了些而已。 兽人这个名字不是咱们起的,新法兰克和魔族那边,和兽人打仗,败多胜少,就管不怕死的兽人大军叫灰色牲口。人家兽人族自己称呼自己叫露西亚的,很好听的名字。” “朝廷不是早就承认兽人也是人类了么?连蜥蜴人都算人,何况跟咱们长得差不多的兽人呢。” 亨利插嘴,“嘿嘿,那边的风水很奇怪,男人一身毛,女人还是很漂亮的,那身材,啧啧。” 三毛怂恿兰迪,“老大,咱们去兽人国,老大你娶个露西亚公主回来。” 兰迪微笑不语,哪里的公主能有可可那个红发公主漂亮? “不行的,当情人可以,不能娶回家。露西亚美女平时吃的都是牛肉土豆大列巴那种高热量食物,一过二十,尤其是嫁人后,身材立刻变形,没法看了。 三毛我跟你说,我游遍各国,品鉴各族女人的本事和阿花品鉴美食的本事有得一拼。” 二斤一拍脑门儿,“兰迪,你那些晶核和兽皮呢?不如在江夏这里卖了。” “在潭州就已经卖完了,除了魔豹晶核,卖了二百五十金币。” “兰迪你可亏大了。这帮奸商我最了解了,跟他们砍砍价,你那些东西在潭州少说能卖三百金币,在这江夏,运气好碰到远道来的商人能卖四百。 兰迪你就不是做生意的料,以后这种事交给我。咱们流血牺牲,好不容易弄的东西,不能让奸商占了便宜。” “嘿嘿,二斤哥你家就是这样的奸商吧?” 二斤傻笑,兰迪拍怕二斤的肩膀,“以后跟人交易二斤你就做主了。我看啊,等将来你闯出名头,要是咱们的国家太平了,你还是干家里的老本行最好。” 在江夏住了一宿,船队已经换成了四艘襄阳楸子,兰迪溜达到船舱里,跟运货的苦力聊天。 “你们是龙五在潭州雇的么?” “不是,我们是跟龙五爷一路从伊赛克湖边过来的。” “龙五爷看上去很厉害,是大师级还是圣级啊?” “我们就是伊赛克湖畔寻龙村的普通村民而已,哪里懂武艺? 不过龙五爷确实厉害,所向无敌,还没见他打过败仗。我们一路东来,遇到过不少土匪强盗,没一个是龙五爷一合之敌。” “龙五就住在寻龙村么?是不是很富裕?” “他住在更深的山里,十年才来中原一回,不过倒是经常到寻龙村和西域的客商交易,我们也不知道他住在哪儿。我们村里的人,都靠跟龙五爷的买卖活着呢。” “我看你们长得和李大锤铁匠铺里的大师差不多,是不是传说中的矮人族啊?” “呸!这是魔族和新法兰克人、新罗马帝国人污蔑我们。我们哪里矮了?就是长得比较壮而已。 我们可是黠嘎斯人的后代,正宗的人类。我们的祖先,出过小太阳公主那样的美女,可是光明神使的侧妃。我们要不是人类,光明神使会娶我们族的美女? 我们的族长可是光明神使的儿子李平西的后代,我们族人一直住在伊赛克湖畔,出去世界各地打铁的,不过是少数不成器的子弟而已。 我们族里可是有圣级铁匠,连圣级武器都造出来过的。” “我相信你们是人类,大家明明长得一样嘛。” 兰迪恭维了两句,回到了甲板上。嘿嘿,黠嘎斯人为了适应大灾变,身形和上古时候已经大不相同,现在要是光明神使见到了,肯定不会娶他们族人的“美女”。 为了适应环境变异不丢人,非不承认自己是矮人。人家精灵、魔族乃至半兽人、地精,甚至蜥蜴人都以自己的新名字自豪,就你们矮人和兽人非要自称人类,这明明是不自信。 兰迪嘱咐好三个战友和阿花,轮流放哨。 船越往北走,两岸就就越荒凉。既然收了人的金币,就要负责,“大家精神着点儿,没准儿会有山贼和土匪、水匪什么的出现,咱们得随时准备战斗。” 第五十五章 应驮白练到安西 凌晨两点,月黑风高。 船队在汉江上静静地行驶,周围寂静无声,只有船工们摇浆的声音整齐、单调地响着。三十吨货船的硬帆张开,适应着微弱的东南风。 兰迪蹭地爬起来,看了看怀表,系了系披风,走出船舱,来到船头。 阿花严肃地蹲在船头,两眼烁烁放光,正警惕地盯着两岸。 兰迪眼中,两岸黑乎乎地什么都看不清,阿花长于夜视的双眼穿透夜色,正扫描着黑暗中的两岸平原。 兰迪轻轻拍拍阿花的后背,“辛苦了,你去休息吧,轮到我值班了。” 阿花一点也不困,凌晨正是它这个夜猫子最精神的时候。不过兰迪来换岗,正式地来和它交接班,让它产生了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阿花非常听话地起身,摇摇爪子,表示没有事发生,将站岗的位置让给了兰迪。 曾山长对阿花很好,不过一直把它当小孩子宠溺,有时候也威严地管一管。 兰迪这个铲屎官虽然弱鸡,却一直把自己当战友对待,还给自己分配工作。阿花身上肩负了责任,立刻产生了不一样的感觉,干得比谁都积极。 看兰迪站在船头,披风在微风中飘动,背着大剑的身影,阿花突然觉得,跟着这样一个不光尊重自己,还认可自己努力的主人……啊呸,呸,铲屎官。不管叫什么,好像挺不错啊。 这就是成为人的感觉么?果然和当魔兽和宠物的时候有很大的不同。自己的智慧和武力并没有增加,可是阿花觉得,自己长大了。 轻轻地走过去,带肉垫的爪子悄无声息,阿花轻轻地靠在了兰迪身边,虎头在兰迪身上蹭了一下,安静地卧在兰迪旁边。 兰迪随意地撸着阿花的顶瓜皮,胸前的宠物徽章突然又震了下,一条信息出现在脑子里,“您的宠物和您的关系度达到‘亲密’。” 嗯?兰迪很奇怪。这两天自己好像没干什么啊?因为船上的条件所限,自己都没怎么投喂宠物,还总让阿花值夜班干活,这亲密度怎么涨得这么快? 第一条船上,高大壮硕的龙五背手站在船尾,淡金色的眸子精光一闪。 在自己的领域里,那只小猫好像在快速地进化啊。 曾子成果然充满了自己不能理解的神奇本事。魔兽不经过战斗,居然也能以这种速度进化么?那只弱猫离成为超级魔兽不远了啊,这是剑丘的什么秘术? 果然人的形状才是进化的终极,最适合修炼么?跟人类呆在一起,才能迅速成长进步么? 那长老们一直以来坚持的决定是不是错误的?回去得把这个重要的发现正式向长老们汇报,这很可能关乎龙族的未来。 ………… 逆水行舟,船队二十天才到襄阳,又过了八天,终于到了终点均州。 一路上兰迪十分警惕,生怕第一次委托干砸了。然而不但没碰到什么强盗,汉江两岸,连魔兽的踪迹都见不到,就这么平平安安到了均州。 龙五在这里留了驼队,苦力们将货物运上驼背,十七头一队,三十个苦力赶了五百多头骆驼,向西北长安而去。 “无数铃声遥过碛,应驮白练到安西”,亨利骑在马上,秀着他的唐诗。“看到驼队,仿佛看到先祖白公爵追随光明神使,骑着骆驼,辗转沙漠,艰辛创业,最后一统天下。 不能生在那个伟大的年代,遥想先辈英风遗烈,也是令人神往啊。” “亨利你又吹牛了,我听评书可不是这样的。 光明神使确实在西域漫游了一年,不过评书先生说的可是,最早追随光明神使的是六个吐火罗贴身侍女,然后是十三太保和八公主,波斯玫瑰的首领王晓芸,最后才是李仁军亲王和吴子仪军师。 光明神使到了伊赛克湖畔,立下事业的根基,才亲自去龟兹接白斯文宰相到平西城主政的。” 自己不熟悉历史,牛皮被二斤戳破,亨利的脸涨得通红,“评书说的能准么?能有我这个白氏后代清楚?” 随即顾左右而言他,“这骆驼真是好东西,当年光明神使就是靠这个横行西域。万里丝绸路,大唐正是靠骆驼连通西域,打下万里江山。” “白大哥,我怎么听说大唐初年,光明神使主持下,就在长安到安西修了铁路呢?要是靠骆驼得走到猴年马月去?还怎么统治世界。” 额,三毛也这么不给面子,亨利再次转移话题,看向兰迪,“你说光明神使都得亲自去龟兹请白斯文先祖出山,我们白氏是不是很厉害?” 兰迪也不和他争执,“你说这一路上怎么这么安全?不是说咱们后夏魔兽横行,地面不靖么?” “这个我知道。”身边的矮人……额,咳咳,黠嘎斯人答话,“六个营的新军刚刚从咱们通过的地方一路走过,更早的时候,三万湘军由此开赴西域。 大军过境,魔兽和强盗都吓跑了,一时半会儿不敢回来。” 原来是这么回事。 三毛奇怪地观察着骆驼,从魔市出来,一下子要到西域,看什么都新鲜,“大叔,你们这个驼队怎么驼铃是挂在最后一只骆驼身上的? 我还以为,为了怕驼队走散,驼铃要挂在第一只骆驼身上呢。” “骆驼怎么会走散?就是遇到沙暴走散,驼铃也没什么用,这驼铃是吓唬沙漠里缀在驼队后面的魔狼用的,当然要挂后面。” 这下连亨利和兰迪都是涨了学问。听说有魔狼,兰迪不但没害怕,还很兴奋。 自己包里可就剩一百多金币了。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在襄阳的时候,给阿花买黄羊就花了不少钱。 魔狼在兰迪眼里不是可怕的魔兽,是一颗颗晶核,一匹匹行走的金币。 “谢谢大叔了,跟大叔长了不少的见识。”三毛就是嘴甜,把矮人同伴哄得特别高兴。 矮人捋着胡子,“跟小兄弟同行真是有趣,不过你别看我胡子多,不比你大几岁,跟我叫大哥就行。” 众人一路并不寂寞,驼铃声声,十天后,前方出现了高大的城墙,长安到了。 第五十五章 应驮白练到安西 凌晨两点,月黑风高。 船队在汉江上静静地行驶,周围寂静无声,只有船工们摇浆的声音整齐、单调地响着。三十吨货船的硬帆张开,适应着微弱的东南风。 兰迪蹭地爬起来,看了看怀表,系了系披风,走出船舱,来到船头。 阿花严肃地蹲在船头,两眼烁烁放光,正警惕地盯着两岸。 兰迪眼中,两岸黑乎乎地什么都看不清,阿花长于夜视的双眼穿透夜色,正扫描着黑暗中的两岸平原。 兰迪轻轻拍拍阿花的后背,“辛苦了,你去休息吧,轮到我值班了。” 阿花一点也不困,凌晨正是它这个夜猫子最精神的时候。不过兰迪来换岗,正式地来和它交接班,让它产生了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阿花非常听话地起身,摇摇爪子,表示没有事发生,将站岗的位置让给了兰迪。 曾山长对阿花很好,不过一直把它当小孩子宠溺,有时候也威严地管一管。 兰迪这个铲屎官虽然弱鸡,却一直把自己当战友对待,还给自己分配工作。阿花身上肩负了责任,立刻产生了不一样的感觉,干得比谁都积极。 看兰迪站在船头,披风在微风中飘动,背着大剑的身影,阿花突然觉得,跟着这样一个不光尊重自己,还认可自己努力的主人……啊呸,呸,铲屎官。不管叫什么,好像挺不错啊。 这就是成为人的感觉么?果然和当魔兽和宠物的时候有很大的不同。自己的智慧和武力并没有增加,可是阿花觉得,自己长大了。 轻轻地走过去,带肉垫的爪子悄无声息,阿花轻轻地靠在了兰迪身边,虎头在兰迪身上蹭了一下,安静地卧在兰迪旁边。 兰迪随意地撸着阿花的顶瓜皮,胸前的宠物徽章突然又震了下,一条信息出现在脑子里,“您的宠物和您的关系度达到‘亲密’。” 嗯?兰迪很奇怪。这两天自己好像没干什么啊?因为船上的条件所限,自己都没怎么投喂宠物,还总让阿花值夜班干活,这亲密度怎么涨得这么快? 第一条船上,高大壮硕的龙五背手站在船尾,淡金色的眸子精光一闪。 在自己的领域里,那只小猫好像在快速地进化啊。 曾子成果然充满了自己不能理解的神奇本事。魔兽不经过战斗,居然也能以这种速度进化么?那只弱猫离成为超级魔兽不远了啊,这是剑丘的什么秘术? 果然人的形状才是进化的终极,最适合修炼么?跟人类呆在一起,才能迅速成长进步么? 那长老们一直以来坚持的决定是不是错误的?回去得把这个重要的发现正式向长老们汇报,这很可能关乎龙族的未来。 ………… 逆水行舟,船队二十天才到襄阳,又过了八天,终于到了终点均州。 一路上兰迪十分警惕,生怕第一次委托干砸了。然而不但没碰到什么强盗,汉江两岸,连魔兽的踪迹都见不到,就这么平平安安到了均州。 龙五在这里留了驼队,苦力们将货物运上驼背,十七头一队,三十个苦力赶了五百多头骆驼,向西北长安而去。 “无数铃声遥过碛,应驮白练到安西”,亨利骑在马上,秀着他的唐诗。“看到驼队,仿佛看到先祖白公爵追随光明神使,骑着骆驼,辗转沙漠,艰辛创业,最后一统天下。 不能生在那个伟大的年代,遥想先辈英风遗烈,也是令人神往啊。” “亨利你又吹牛了,我听评书可不是这样的。 光明神使确实在西域漫游了一年,不过评书先生说的可是,最早追随光明神使的是六个吐火罗贴身侍女,然后是十三太保和八公主,波斯玫瑰的首领王晓芸,最后才是李仁军亲王和吴子仪军师。 光明神使到了伊赛克湖畔,立下事业的根基,才亲自去龟兹接白斯文宰相到平西城主政的。” 自己不熟悉历史,牛皮被二斤戳破,亨利的脸涨得通红,“评书说的能准么?能有我这个白氏后代清楚?” 随即顾左右而言他,“这骆驼真是好东西,当年光明神使就是靠这个横行西域。万里丝绸路,大唐正是靠骆驼连通西域,打下万里江山。” “白大哥,我怎么听说大唐初年,光明神使主持下,就在长安到安西修了铁路呢?要是靠骆驼得走到猴年马月去?还怎么统治世界。” 额,三毛也这么不给面子,亨利再次转移话题,看向兰迪,“你说光明神使都得亲自去龟兹请白斯文先祖出山,我们白氏是不是很厉害?” 兰迪也不和他争执,“你说这一路上怎么这么安全?不是说咱们后夏魔兽横行,地面不靖么?” “这个我知道。”身边的矮人……额,咳咳,黠嘎斯人答话,“六个营的新军刚刚从咱们通过的地方一路走过,更早的时候,三万湘军由此开赴西域。 大军过境,魔兽和强盗都吓跑了,一时半会儿不敢回来。” 原来是这么回事。 三毛奇怪地观察着骆驼,从魔市出来,一下子要到西域,看什么都新鲜,“大叔,你们这个驼队怎么驼铃是挂在最后一只骆驼身上的? 我还以为,为了怕驼队走散,驼铃要挂在第一只骆驼身上呢。” “骆驼怎么会走散?就是遇到沙暴走散,驼铃也没什么用,这驼铃是吓唬沙漠里缀在驼队后面的魔狼用的,当然要挂后面。” 这下连亨利和兰迪都是涨了学问。听说有魔狼,兰迪不但没害怕,还很兴奋。 自己包里可就剩一百多金币了。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在襄阳的时候,给阿花买黄羊就花了不少钱。 魔狼在兰迪眼里不是可怕的魔兽,是一颗颗晶核,一匹匹行走的金币。 “谢谢大叔了,跟大叔长了不少的见识。”三毛就是嘴甜,把矮人同伴哄得特别高兴。 矮人捋着胡子,“跟小兄弟同行真是有趣,不过你别看我胡子多,不比你大几岁,跟我叫大哥就行。” 众人一路并不寂寞,驼铃声声,十天后,前方出现了高大的城墙,长安到了。 第五十六章 算我一个! 驼队缓缓而行,远远见到了城墙,却没有入城,往西走了一段,在一个破败的村子边停下了。 “兰队长,大队驼队进城很不方便,咱们今天就领着驼队在这里扎营了。这里靠近城墙,非常安全,我一个人就应该照顾得过来。 你们紧张一个月了,可以去长安城逛逛,放松放松哦,明早来这里汇合我就行。” 看龙五对自己挤挤眼睛,兰迪没明白他的意思,只是觉得豪迈的龙五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猥琐? 一拍胸脯,“不用,我们陪着龙五爷看护驼队就好,长安也没什么可逛的。” 忽然身后有人拉他的衣襟,亨利吞吞吐吐地小声提醒,“老、老大,兄弟们都很累了,还是接受龙五爷的好意吧。” 龙五哈哈大笑,“兰队长,哪有你这么正经的佣兵?你还没讨过婆姨呢吧?不懂这个。你也得为队员着想,就这么定了。” 兰迪恍然大悟,队员确实需要放松,这是正当要求。不能按自己的标准要求队员,尤其是亨利。 “那好,等我们帮你把驼队安置好就走。” 驼队进了村子,兰迪很诧异。这里满目疮痍,到处是房屋倒塌、烧毁的痕迹,墙上、地上还有可疑的暗黑红色污渍,显然经过一场浩劫。 好歹村里还是有人的,一个胖乎乎的老头领着十几个后生帮忙安顿驼队,给众人提供食水。从龙五手里接过几枚金币,老者千恩万谢地给龙五行礼。 看上去老者比龙五老得多,龙五却坦然受了老者的礼,拍拍他的肩膀,“小闫啊,你有六十多了吧?我以前见你好几次了,这次来的时候怎么没见着你?” “龙五爷您十年才来中原一趟,还能记住小老儿,真是太不容易了。您来的时候,我还躲在长安城里不敢出来呢。 白彦虎响应阿古柏,领着蛮人造反。路过这里的时候,我正带着这几个后生在长安城里办事,躲过了匪灾。可怜我们全村老小,被白匪军封住村口,全部杀害。 后来左总督上任,剿了白彦虎,又去征讨阿古柏,我们才敢出来。” 蛮人竟然如此凶残,兰迪摸摸背后的大剑,“哼,兽人、蜥蜴人都可以算人,蛮人决不能算,让我碰见,有一个杀一个。” “对,这位英雄说得对,左总督也对白彦虎的部下下了格杀令,不接受投降。白彦虎甚至要去掘黄帝陵,是个大夏儿女都不能答应。” 这下连亨利也火儿了,“杀蛮人算我一个。” “算我一个!” “算我一个!” “呜嗷!” 跟着老者帮忙一起扎帐篷,兰迪问这位老闫头儿,“龙五爷每次来中原都住你们这里么?跟你们认识?” “那是,龙五爷说了,我们边家村这里风水好,住着舒服。” 三毛奇怪了,“龙五爷,我一直以为只有白胡子的道长才会看风水呢,你这种壮汉还懂八卦?” “哈哈,我哪儿懂八卦?不过看哪里的地势好,是我们族人的天赋技能。” “就是说这里将来能出王侯将相喽?” “我感觉,这里是文昌位,将来能出文曲星的地方。” 三毛看向二斤,“二斤哥,你以后和圆圆姐结了婚,搬到这里来,没准儿你儿子能中状元呢。” 龙五摇摇头,“山川形胜,孕育灵气是个长期的过程。这里的气势刚刚形成,要出人杰,还得一百多年,这位兄弟的儿子是赶不上了。” 扎完帐篷,兰迪回头问龙五,“我们走真的行么?这里晚上会不会有白彦虎的残部出现什么的?” 龙五略一沉吟,他还真不敢保证。 二斤昂然而出,“我不需要什么放松,可以留下帮忙照顾驼队。不过……要真来敌人,龙五爷和匪首作战,我一个人对付喽啰不大敢,谁留下陪我?” 亨利赶紧转过脸去。三毛非常喜欢热闹,想去逛街,“二斤哥,我的武艺也不行,咱俩一起还是不靠谱。” 兰迪不好拦着三毛,但怕三毛学坏,要跟着看着,看向阿花,“阿花你留下陪二斤吧。咱们俩有契约,要是来了敌人,你吼一声给我传讯,我们会尽快赶来的。” 阿花点点头,它对进城毫无兴趣,突然望向兰迪,用大舌头舔了一圈嘴唇。 “对了,黄羊吃光了,我进城再给你买一只,我给你好好烤。” 阿花一抬爪子,向兰迪比了下。兰迪连连点头,“对,一定买一只。”转身带着三毛和亨利往城门而去。 阿花忽然转身,用爪子挠墙。 二斤拍拍阿花,“你怎么了?” 阿花双爪抱住脑袋,趴在地上,一言不发。 自己明明已经很努力地把几个指头分开了,这个笨蛋铲屎官还是看不出自己表达的是“五”,我一定要早日晋圣级。 兰迪三人骑马入城,兰迪看守门的官军在验看行人身份,还拿了佣兵令牌出来。 谁知守城兵直接放他们进去了,还朝这边一躬身。 三毛朝亨利一挑大指,“我们可都是沾了白大哥的光了。在魔市,精灵们建了个公园,不准我们大夏人和宠物进去,我有一回就是跟在一伙半兽人身后混进去的。” 亨利长叹一声,“我是大夏白氏后人,可不想因为这张脸要这种特殊待遇。我希望有一天,我们大夏子孙,都可以在全世界挺胸抬头地走路。” 长安城早已不是大唐的长安,现在的城墙是后夏修的,倒是保持了长安街道四通八达的格局。 长安城墙坚固,白彦虎匪帮没敢打,城里还是保持了繁华的。 三人从南门进城,走到钟楼,看东大街那边比较热闹,信步走了过去。 前面有客栈挂着红灯笼,亨利一指客栈,“你们就住那里吧,别给我留位置了。这次我一定不会耽误事,明早来这里跟你们汇合。” 也不管兰迪答不答应,亨利一转身,就消失在了人丛中。他的嗅觉灵敏,自己要去的地方不用打听,很快就能找到。 兰迪领着三毛正要进客栈,人群忽然大乱,一群衣着破烂的老百姓忽然来到客栈前面,一起跪倒,“我们要见曾大人!” 第五十六章 算我一个! 驼队缓缓而行,远远见到了城墙,却没有入城,往西走了一段,在一个破败的村子边停下了。 “兰队长,大队驼队进城很不方便,咱们今天就领着驼队在这里扎营了。这里靠近城墙,非常安全,我一个人就应该照顾得过来。 你们紧张一个月了,可以去长安城逛逛,放松放松哦,明早来这里汇合我就行。” 看龙五对自己挤挤眼睛,兰迪没明白他的意思,只是觉得豪迈的龙五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猥琐? 一拍胸脯,“不用,我们陪着龙五爷看护驼队就好,长安也没什么可逛的。” 忽然身后有人拉他的衣襟,亨利吞吞吐吐地小声提醒,“老、老大,兄弟们都很累了,还是接受龙五爷的好意吧。” 龙五哈哈大笑,“兰队长,哪有你这么正经的佣兵?你还没讨过婆姨呢吧?不懂这个。你也得为队员着想,就这么定了。” 兰迪恍然大悟,队员确实需要放松,这是正当要求。不能按自己的标准要求队员,尤其是亨利。 “那好,等我们帮你把驼队安置好就走。” 驼队进了村子,兰迪很诧异。这里满目疮痍,到处是房屋倒塌、烧毁的痕迹,墙上、地上还有可疑的暗黑红色污渍,显然经过一场浩劫。 好歹村里还是有人的,一个胖乎乎的老头领着十几个后生帮忙安顿驼队,给众人提供食水。从龙五手里接过几枚金币,老者千恩万谢地给龙五行礼。 看上去老者比龙五老得多,龙五却坦然受了老者的礼,拍拍他的肩膀,“小闫啊,你有六十多了吧?我以前见你好几次了,这次来的时候怎么没见着你?” “龙五爷您十年才来中原一趟,还能记住小老儿,真是太不容易了。您来的时候,我还躲在长安城里不敢出来呢。 白彦虎响应阿古柏,领着蛮人造反。路过这里的时候,我正带着这几个后生在长安城里办事,躲过了匪灾。可怜我们全村老小,被白匪军封住村口,全部杀害。 后来左总督上任,剿了白彦虎,又去征讨阿古柏,我们才敢出来。” 蛮人竟然如此凶残,兰迪摸摸背后的大剑,“哼,兽人、蜥蜴人都可以算人,蛮人决不能算,让我碰见,有一个杀一个。” “对,这位英雄说得对,左总督也对白彦虎的部下下了格杀令,不接受投降。白彦虎甚至要去掘黄帝陵,是个大夏儿女都不能答应。” 这下连亨利也火儿了,“杀蛮人算我一个。” “算我一个!” “算我一个!” “呜嗷!” 跟着老者帮忙一起扎帐篷,兰迪问这位老闫头儿,“龙五爷每次来中原都住你们这里么?跟你们认识?” “那是,龙五爷说了,我们边家村这里风水好,住着舒服。” 三毛奇怪了,“龙五爷,我一直以为只有白胡子的道长才会看风水呢,你这种壮汉还懂八卦?” “哈哈,我哪儿懂八卦?不过看哪里的地势好,是我们族人的天赋技能。” “就是说这里将来能出王侯将相喽?” “我感觉,这里是文昌位,将来能出文曲星的地方。” 三毛看向二斤,“二斤哥,你以后和圆圆姐结了婚,搬到这里来,没准儿你儿子能中状元呢。” 龙五摇摇头,“山川形胜,孕育灵气是个长期的过程。这里的气势刚刚形成,要出人杰,还得一百多年,这位兄弟的儿子是赶不上了。” 扎完帐篷,兰迪回头问龙五,“我们走真的行么?这里晚上会不会有白彦虎的残部出现什么的?” 龙五略一沉吟,他还真不敢保证。 二斤昂然而出,“我不需要什么放松,可以留下帮忙照顾驼队。不过……要真来敌人,龙五爷和匪首作战,我一个人对付喽啰不大敢,谁留下陪我?” 亨利赶紧转过脸去。三毛非常喜欢热闹,想去逛街,“二斤哥,我的武艺也不行,咱俩一起还是不靠谱。” 兰迪不好拦着三毛,但怕三毛学坏,要跟着看着,看向阿花,“阿花你留下陪二斤吧。咱们俩有契约,要是来了敌人,你吼一声给我传讯,我们会尽快赶来的。” 阿花点点头,它对进城毫无兴趣,突然望向兰迪,用大舌头舔了一圈嘴唇。 “对了,黄羊吃光了,我进城再给你买一只,我给你好好烤。” 阿花一抬爪子,向兰迪比了下。兰迪连连点头,“对,一定买一只。”转身带着三毛和亨利往城门而去。 阿花忽然转身,用爪子挠墙。 二斤拍拍阿花,“你怎么了?” 阿花双爪抱住脑袋,趴在地上,一言不发。 自己明明已经很努力地把几个指头分开了,这个笨蛋铲屎官还是看不出自己表达的是“五”,我一定要早日晋圣级。 兰迪三人骑马入城,兰迪看守门的官军在验看行人身份,还拿了佣兵令牌出来。 谁知守城兵直接放他们进去了,还朝这边一躬身。 三毛朝亨利一挑大指,“我们可都是沾了白大哥的光了。在魔市,精灵们建了个公园,不准我们大夏人和宠物进去,我有一回就是跟在一伙半兽人身后混进去的。” 亨利长叹一声,“我是大夏白氏后人,可不想因为这张脸要这种特殊待遇。我希望有一天,我们大夏子孙,都可以在全世界挺胸抬头地走路。” 长安城早已不是大唐的长安,现在的城墙是后夏修的,倒是保持了长安街道四通八达的格局。 长安城墙坚固,白彦虎匪帮没敢打,城里还是保持了繁华的。 三人从南门进城,走到钟楼,看东大街那边比较热闹,信步走了过去。 前面有客栈挂着红灯笼,亨利一指客栈,“你们就住那里吧,别给我留位置了。这次我一定不会耽误事,明早来这里跟你们汇合。” 也不管兰迪答不答应,亨利一转身,就消失在了人丛中。他的嗅觉灵敏,自己要去的地方不用打听,很快就能找到。 兰迪领着三毛正要进客栈,人群忽然大乱,一群衣着破烂的老百姓忽然来到客栈前面,一起跪倒,“我们要见曾大人!” 第五十七章 落难王子 “曾大人?哪个曾大人?这帮老百姓找官员怎么找到客栈来了?” 兰迪正疑惑间,客栈中走出了一个年轻人,没穿官服,西装革履,臂上缠着黑纱,腰杆挺拔,一副青年才俊的样子。 身后两个随从倒是一身公差的制服,挎着腰刀,手握刀柄,紧张地望着跪在地上的老百姓,生怕其中藏有暴民。 兰迪意外地认识这位新潮的官员,这是朝廷驻精灵国、新法兰克大使,曾山长的曾孙曾佳益。 曾佳益对老百姓们突然的打扰毫无不满,一脸关切,“乡亲们找曾某有什么事啊?” 一位老者膝行两步,越众而出,“曾大人,听说你要去和兽人国谈判,请一定要让兽人国交出潜逃到那里的白彦虎。” 曾佳益面有难色,“这次去和露西亚谈判,主要是解决双方的领土争端问题,伊犁还在人家的手上啊。 我大夏东有半兽人的海上威胁,西面要是再和露西亚交恶,两面受敌,国力一定撑不住。露西亚要是一定不交白彦虎,我作为外交官,手里没有筹码啊。” “大人,小民不懂国家大事,只知道白彦虎无恶不作,杀人无数。我们这些人,都是村子被屠,亲友尽丧的可怜人,大人一定要给我们报仇啊。” 众人一起磕头,齐声哀求,不肯起来。 曾佳益毕竟年轻,为众人情绪所激,一咬牙,“乡亲们,曾某一定在谈判中加入这个条件,据理力争。 我不能保证一定成功,若是有负父老所托,曾某这个官帽子不要了,辞职回乡,以谢天下。” 看曾大使答应尽力,众人一起磕头致谢,“曾大人是个好官,尽力就行。” 看众人站起,渐渐散去,曾佳益一回头,忽然看到了这边的兰迪。紧走两步,一躬到地,“曾佳益见过师叔祖。” 兰迪连忙把曾大使扶起来,“曾大人,咱们年纪相当,不能这么算辈数。你这么大的官,怎么能给我这个草民行礼?” “那我就僭越一下,叫你一声兰老弟了,怎么这么巧?到长安来了?” 兰迪正要解释,曾佳益拉住兰迪的手,“咱们兄弟也两年没见了,走,进去聊聊去。” 三毛没跟着进去。他去客栈开了个双人间,然后跑出去,找到肉铺,想了想,多买了几头黄羊,扔进了储物腰带,又去杂货店,买了一堆蓝药红药。 等三毛回到客栈,正看到曾佳益把兰迪送出来,两人紧握着手,曾佳益一副感激的样子,“那就麻烦老弟了,咱们明早不见不散。” 第二天早上,亨利终于没有掉链子,如约而归,嘴里还哼着秦腔,“额就是额,额是白亨利,额是白亨利”,不知道跟哪个场子的姑娘学的。 三人聚齐,兰迪却没下令出发。过了一会儿,五六个帮办、随员之类的小官从驿站赶来,身后跟着二十几个官兵,牵着马在客栈门口等候。 一位随员牵过三匹马,“这是大使送给三位的,感谢三位的照顾。” 又等了好一会儿,曾佳益才收拾得光彩照人,领着两个随从上房出来,路过三毛身边的时候,三毛闻到一股檀香的味儿。 曾佳益一挥手,“出发。” 兰迪和亨利、三毛骑马头前带路,曾佳益前呼后拥,跟在后面。 三毛很是得意。老大这个旧识现在是持使节的高官,兼朝廷驻露西亚公使,自己借光也可以在大街纵马了,真是前所未有的待遇。 兰迪却苦笑摇头,这个山长的重孙辈一副公子哥的派头,嫌驿站条件不好,任性到住客栈。曾山长说后辈没有杰出人才,大概就是看不惯这点。 来到边家村营地,兰迪向龙五解释,有位官员同行,龙五欣然同意。瞥了一眼曾佳益,丝毫没把这位朝廷大员看在眼里。 一路西行,晓行夜宿,天气渐渐暖和,驿路两侧的荒山也开始带上了浅绿色。 甘陕境内,平乱比较早,倒是没碰到什么乱匪。沿途十室九空,千里无鸡鸣,白骨露於野,能当乱匪的,都被杀光了。 两边时有魔狼的踪影出现,阿花一顿咆哮就都吓跑了。顾客和官员都急着赶路,兰迪也不好意思打什么晶核搞钱,耽误行程。 不过,魔狼性格很坚韧,好不容易看到这些食物,一直远远地缀在更远的后面,越聚越多。众人中只有龙五发现了,却只是蔑视地一笑。 时间已经到了五月二十,过了伊吾,前面不远就是高昌了,众人都习惯了单调的旅行。 曾佳益在马上打着哈欠,西装上布满了灰尘,正在昏昏欲睡,前方突然出现马铃的声音,一匹高大神骏的阿拉伯马飞驶而来。 马上一位骑士,戴着头巾,身披白纱,不停地回头看,再后面一群黑衣人骑马紧追。 白衣人的马相对要好得多,不过后面的追兵马比人多,可以换乘,长途追击,眼看就要追上了。 白衣人看逃不脱,忽然下马,手中出现了一根金光灿灿的法杖,口中念咒,一发连珠火球打向了追兵,赫然是一位法师。 追兵早有准备,齐齐下马,聚在一起,每人手中出现一个小圆盾,构成了一个盾阵。 慢悠悠的火球打到盾阵上,圆盾表面泛起一层白光。火球碎裂,白光只是一暗,盾后的黑衣人毫发无伤。 黑衣人手中的圆盾整齐消失,每人手中出现了一把手弩,十几只弩箭齐向白衣人射来。 白衣人只是阻挡一下追兵的速度,发完连珠火球看都没看,马上跳上马,身后立刻出现了一个风之盾,伏在马上,直奔驼队而来。 十几只弩箭从他耳边飞过,有两支瞄的准的也被风之盾带偏。 黑衣人见目标逃跑,又上马不依不饶地追了过来。 白衣人跑到驼队近前,连滚带爬的跳下马,朝曾佳益跪倒,“大人,大人救命。” 龙五胳膊抱在胸前,不打算管这件事,兰迪也摸不清这是个什么门道,看向曾大使。 曾佳益一挥手,“大胆,官道上杀人,给我拿下。” 二十个官兵绕过白衣人,拔出腰刀,拦住了追兵。 追兵见是官军,未敢妄动,一名为首的出来,立正,给曾佳益敬了个礼,“这位长官,我们追捕是的我国的逃犯,请不要阻止。” 曾佳益嘿嘿一笑,“哪国的兵敢到大夏的地界来抓人啊?” “报告,我们是受左总督邀请的奥斯曼帝国穆斯塔法少校的卫队。” 奥斯曼的?曾佳益犹豫了。这可是左总督为了牵制露西亚,拉来的临时盟友,是他这次和露西亚谈判的重要砝码。 白衣人看这位大夏官员有把自己卖了的可能,立刻急了,“大人,我不是什么逃犯,穆斯塔法是奥斯曼的野心家,我发现了他们的阴谋,我是被冤枉的。 奥斯曼帝国苏丹第六顺位继承人,奥斯曼四世,请求大夏的政治庇护。” 第五十七章 落难王子 “曾大人?哪个曾大人?这帮老百姓找官员怎么找到客栈来了?” 兰迪正疑惑间,客栈中走出了一个年轻人,没穿官服,西装革履,臂上缠着黑纱,腰杆挺拔,一副青年才俊的样子。 身后两个随从倒是一身公差的制服,挎着腰刀,手握刀柄,紧张地望着跪在地上的老百姓,生怕其中藏有暴民。 兰迪意外地认识这位新潮的官员,这是朝廷驻精灵国、新法兰克大使,曾山长的曾孙曾佳益。 曾佳益对老百姓们突然的打扰毫无不满,一脸关切,“乡亲们找曾某有什么事啊?” 一位老者膝行两步,越众而出,“曾大人,听说你要去和兽人国谈判,请一定要让兽人国交出潜逃到那里的白彦虎。” 曾佳益面有难色,“这次去和露西亚谈判,主要是解决双方的领土争端问题,伊犁还在人家的手上啊。 我大夏东有半兽人的海上威胁,西面要是再和露西亚交恶,两面受敌,国力一定撑不住。露西亚要是一定不交白彦虎,我作为外交官,手里没有筹码啊。” “大人,小民不懂国家大事,只知道白彦虎无恶不作,杀人无数。我们这些人,都是村子被屠,亲友尽丧的可怜人,大人一定要给我们报仇啊。” 众人一起磕头,齐声哀求,不肯起来。 曾佳益毕竟年轻,为众人情绪所激,一咬牙,“乡亲们,曾某一定在谈判中加入这个条件,据理力争。 我不能保证一定成功,若是有负父老所托,曾某这个官帽子不要了,辞职回乡,以谢天下。” 看曾大使答应尽力,众人一起磕头致谢,“曾大人是个好官,尽力就行。” 看众人站起,渐渐散去,曾佳益一回头,忽然看到了这边的兰迪。紧走两步,一躬到地,“曾佳益见过师叔祖。” 兰迪连忙把曾大使扶起来,“曾大人,咱们年纪相当,不能这么算辈数。你这么大的官,怎么能给我这个草民行礼?” “那我就僭越一下,叫你一声兰老弟了,怎么这么巧?到长安来了?” 兰迪正要解释,曾佳益拉住兰迪的手,“咱们兄弟也两年没见了,走,进去聊聊去。” 三毛没跟着进去。他去客栈开了个双人间,然后跑出去,找到肉铺,想了想,多买了几头黄羊,扔进了储物腰带,又去杂货店,买了一堆蓝药红药。 等三毛回到客栈,正看到曾佳益把兰迪送出来,两人紧握着手,曾佳益一副感激的样子,“那就麻烦老弟了,咱们明早不见不散。” 第二天早上,亨利终于没有掉链子,如约而归,嘴里还哼着秦腔,“额就是额,额是白亨利,额是白亨利”,不知道跟哪个场子的姑娘学的。 三人聚齐,兰迪却没下令出发。过了一会儿,五六个帮办、随员之类的小官从驿站赶来,身后跟着二十几个官兵,牵着马在客栈门口等候。 一位随员牵过三匹马,“这是大使送给三位的,感谢三位的照顾。” 又等了好一会儿,曾佳益才收拾得光彩照人,领着两个随从上房出来,路过三毛身边的时候,三毛闻到一股檀香的味儿。 曾佳益一挥手,“出发。” 兰迪和亨利、三毛骑马头前带路,曾佳益前呼后拥,跟在后面。 三毛很是得意。老大这个旧识现在是持使节的高官,兼朝廷驻露西亚公使,自己借光也可以在大街纵马了,真是前所未有的待遇。 兰迪却苦笑摇头,这个山长的重孙辈一副公子哥的派头,嫌驿站条件不好,任性到住客栈。曾山长说后辈没有杰出人才,大概就是看不惯这点。 来到边家村营地,兰迪向龙五解释,有位官员同行,龙五欣然同意。瞥了一眼曾佳益,丝毫没把这位朝廷大员看在眼里。 一路西行,晓行夜宿,天气渐渐暖和,驿路两侧的荒山也开始带上了浅绿色。 甘陕境内,平乱比较早,倒是没碰到什么乱匪。沿途十室九空,千里无鸡鸣,白骨露於野,能当乱匪的,都被杀光了。 两边时有魔狼的踪影出现,阿花一顿咆哮就都吓跑了。顾客和官员都急着赶路,兰迪也不好意思打什么晶核搞钱,耽误行程。 不过,魔狼性格很坚韧,好不容易看到这些食物,一直远远地缀在更远的后面,越聚越多。众人中只有龙五发现了,却只是蔑视地一笑。 时间已经到了五月二十,过了伊吾,前面不远就是高昌了,众人都习惯了单调的旅行。 曾佳益在马上打着哈欠,西装上布满了灰尘,正在昏昏欲睡,前方突然出现马铃的声音,一匹高大神骏的阿拉伯马飞驶而来。 马上一位骑士,戴着头巾,身披白纱,不停地回头看,再后面一群黑衣人骑马紧追。 白衣人的马相对要好得多,不过后面的追兵马比人多,可以换乘,长途追击,眼看就要追上了。 白衣人看逃不脱,忽然下马,手中出现了一根金光灿灿的法杖,口中念咒,一发连珠火球打向了追兵,赫然是一位法师。 追兵早有准备,齐齐下马,聚在一起,每人手中出现一个小圆盾,构成了一个盾阵。 慢悠悠的火球打到盾阵上,圆盾表面泛起一层白光。火球碎裂,白光只是一暗,盾后的黑衣人毫发无伤。 黑衣人手中的圆盾整齐消失,每人手中出现了一把手弩,十几只弩箭齐向白衣人射来。 白衣人只是阻挡一下追兵的速度,发完连珠火球看都没看,马上跳上马,身后立刻出现了一个风之盾,伏在马上,直奔驼队而来。 十几只弩箭从他耳边飞过,有两支瞄的准的也被风之盾带偏。 黑衣人见目标逃跑,又上马不依不饶地追了过来。 白衣人跑到驼队近前,连滚带爬的跳下马,朝曾佳益跪倒,“大人,大人救命。” 龙五胳膊抱在胸前,不打算管这件事,兰迪也摸不清这是个什么门道,看向曾大使。 曾佳益一挥手,“大胆,官道上杀人,给我拿下。” 二十个官兵绕过白衣人,拔出腰刀,拦住了追兵。 追兵见是官军,未敢妄动,一名为首的出来,立正,给曾佳益敬了个礼,“这位长官,我们追捕是的我国的逃犯,请不要阻止。” 曾佳益嘿嘿一笑,“哪国的兵敢到大夏的地界来抓人啊?” “报告,我们是受左总督邀请的奥斯曼帝国穆斯塔法少校的卫队。” 奥斯曼的?曾佳益犹豫了。这可是左总督为了牵制露西亚,拉来的临时盟友,是他这次和露西亚谈判的重要砝码。 白衣人看这位大夏官员有把自己卖了的可能,立刻急了,“大人,我不是什么逃犯,穆斯塔法是奥斯曼的野心家,我发现了他们的阴谋,我是被冤枉的。 奥斯曼帝国苏丹第六顺位继承人,奥斯曼四世,请求大夏的政治庇护。” 第五十八章 奥斯曼中计 曾佳益踌躇了一下,这特么是个烫手的山芋啊。 眼珠转了转,“你既来投天朝上国,本官身为持使节的大理寺少卿,按理应该代天子收留你。 不过你们现在自说自话,本官要找左总督验证一下你们的说法,你们都先跟着我吧。” 自己至少暂时没事了,奥斯曼站起来,右手抚胸鞠躬,“我有奥斯曼苏丹世系的贵族血统证明,现在就可以拿出来。他们这些穆斯塔法手下的盗贼不可靠,我要求一路上特殊保护。” 看曾佳益一副嘲讽的样子,转头看了一眼凶神恶煞的追兵盗贼团队,奥斯曼一咬牙,“我愿意以个人身份,向大夏捐赠两万金币,支持大夏在西域的军事行动。” “哼!”曾佳益反而一副不满的样子,“你要捐钱,到了地方,捐给左总督就是,不必跟本官谈。” 咦?这竟然是个不爱钱的官,跟我了解的大夏不大一样啊。奥斯曼正心中惴惴,曾佳益背着手,“出发吧,奥斯曼你就跟着我的护卫在一起暂时接受看管吧。” 不收钱,却用亲卫保护我,奥斯曼脑袋有点糊涂,不知道这位后夏官员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迷迷糊糊跟着曾佳益的卫兵走了。 夜间宿营,奥斯曼坐在帐篷里,满怀愁绪。次元空间里拿出来的开胃菜竹笋鲜嫩依旧,瓦罐炖肉还是热气腾腾的,奥斯曼却是一点食欲也没有,顺手又扔回了空间。 荒凉的古道上夜色降临,万籁俱寂,帐篷外忽然传来喧闹的声音,几个卫兵烤肉喝酒,聊天的声音特别大,清晰地传进了帐篷。 “我说老吴,听说奥斯曼人和露西亚正在打仗,咱们要从兽人口中夺食,把他们占的伊犁要回来,和奥斯曼人搞好关系很重要,公使大人正在请那十几个盗贼吃饭呢。” 奥斯曼心中就是一沉。 “就是,这个奥斯曼王族要投靠天朝,大人绷不住天朝大国的面子暂时收留了他。不过,到了左总督那里,我看啊,这家伙的脑袋悬。” “来来来,喝酒,这些番邦的人关咱们什么事?你得再来一大碗。” “呼,呼。”外面的几个卫兵似乎喝醉了,很快鼾声如雷。 奥斯曼鬼鬼祟祟地把头探出帐篷,见几个卫兵横躺竖卧,满嘴酒气,睡的很死,自己的骏马就随便拴在帐篷旁边。 奥斯曼犹疑了半天,试探着出了帐篷。见没人注意到自己,高抬腿轻落步,刚向拴马的地方迈出一步,忽听一声虎啸,接着远处锣响,有人大喊,“不好啦,魔狼大举进攻!” 一时间营地一下子明亮,各处的火把都打了起来。 一声凄厉的哨声响起,几个醉倒在地上的卫兵噌地爬了起来,往集合处跑去,一边跑,那个叫老吴的嘟囔了一声,“呸!倒霉,魔狼这个时候来。” 这个时候逃跑,多半在野地里喂了魔狼,奥斯曼叹了口气,走向营地东面卫兵集合的地方。魔狼是整个营地的敌人,自己这个见习法师也得出点力气。 终于有魔狼出现了,兰迪从帐篷里爬起来,跑出帐篷。见阿花正严肃地盯着东面,双目烁烁放光。 老虎都认真起来,显然这次来的魔狼不少。身后出来的亨利掏出法杖,砰砰砰三发照明术扔到了远方。 黑暗的原野一下子明亮起来,几十匹魔狼的身影显现出来,眼睛在照明术的作用下反出绿光。 后面影影绰绰,魔狼的身影还有很多,恐怕有一百只以上。 三十名矮人苦力不慌不忙地安抚着骆驼,看顾着货物,对大批的魔狼视若罔闻。龙五从帐篷里慢腾腾地走出来,伸了个懒腰,背着手看热闹。 十几个黑衣盗贼聚在一起,手里拿着手弩,有点慌乱。二十名官军摘下身背的长弓,首领发一声喊,齐射了出去。 这些官军都是湘军的精锐,老曾家的子弟兵。二十支附了魔的破甲锥疾飞而去,射程极远,几乎达到了精灵长弓兵的射程,冲在前面的五匹魔狼立刻噗通倒地。 两个亲随手里出现了驳壳枪,护卫在曾大人身边。曾佳益看兰迪极力吹捧的超级高手龙五在那闲着,皱了皱眉头。 没人理奥斯曼,奥斯曼离那些盗贼远远的,靠近了兰迪。这边有头老虎宠物,一看就实力比较强大。 谁知兰迪拍怕老虎的后背,低头耳语了两句,老虎竟然向南方纵越而走,消失在了黑暗中。 奥斯曼暗暗埋怨,这个时候老虎这头主力不用,反而放走了,这帮人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 奥斯曼拿出金灿灿的圣级法杖,上面的红宝石光芒四射,营地这边就自己一个法师,火力输出偏弱啊。等魔狼冲得近些自己怎么也得出手,尽力而为吧,搞不好这回自己要变狼粪。 忽觉身体一热,一发神圣之光套到了自己身上。奥斯曼回头向那个光明祭司点头致谢,这个营地好像就这么一个靠谱的人。 官军弓箭齐射,又是五匹魔狼倒下。魔狼眼看已经冲近,官兵们拔出腰刀。奥斯曼攥着法杖的手心已经出汗,一发连珠火球打了出去。 他发动的时机过早,火球攻击范围有限,只有冲在最前面的两头魔狼受到波及,一头栽倒。奥斯曼正在懊悔,那个光明祭司这个时候才不紧不慢地对狼群发动了圣谕折磨。 盗贼们手弩齐射,弩箭射在魔狼身上,竟然毫无效果。眼看打先锋的接近五十匹魔狼还有三十多只,那个剑士你倒是往前冲顶住啊,还有剑士身后那个傻大个手里的手炮是烧火的吗? 连龙五都站直了身,拧了拧拳头,指关节发出噼噼啪啪的爆响,似乎想试试身手了。 突然天空变得明亮,一只火红硕大的凤凰影子出现,长鸣了一声。接着晴空霹雳,一发雷暴从天而降。 三十几头魔狼齐齐摔倒,一个个浑身焦黑,奄奄一息。奥斯曼欣喜若狂,四处张望,己方的闪电系法术大师在哪里? 没找到法术大师,倒是看见那个壮硕的大个子龙五脸上诧异的神色一闪而逝,随即变得放松,两手抱在胸前,竟然哼起了怪异的西域小调。 再回头时,兰迪已经冲了上去,手持双手剑,接连劈砍,濒死的魔狼一剑一个。旁边的光头见习盗贼手持菜刀,砍了魔狼一刀没砍死,第二刀菜刀发出一发冰刃,魔狼终于咽气了。 大个子枪炮师手端塞拉炯,砰砰砰砰枪声大作,魔狼也是一枪一个。奥斯曼终于反应过来,一个闪电术,总算干掉了一匹魔狼。 官军见己方已然大胜,没有加入屠戮魔狼的序列,二十名士兵重新拿起长弓,注视着后方的魔狼。十几个盗贼掏出匕首,准备帮忙,却发现魔狼已经被迅速杀光了。 魔狼后阵发出头狼的啸声,这次冲过来的魔狼有七八十匹,蜂拥而来,向营地发动了总攻。 第五十八章 奥斯曼中计 曾佳益踌躇了一下,这特么是个烫手的山芋啊。 眼珠转了转,“你既来投天朝上国,本官身为持使节的大理寺少卿,按理应该代天子收留你。 不过你们现在自说自话,本官要找左总督验证一下你们的说法,你们都先跟着我吧。” 自己至少暂时没事了,奥斯曼站起来,右手抚胸鞠躬,“我有奥斯曼苏丹世系的贵族血统证明,现在就可以拿出来。他们这些穆斯塔法手下的盗贼不可靠,我要求一路上特殊保护。” 看曾佳益一副嘲讽的样子,转头看了一眼凶神恶煞的追兵盗贼团队,奥斯曼一咬牙,“我愿意以个人身份,向大夏捐赠两万金币,支持大夏在西域的军事行动。” “哼!”曾佳益反而一副不满的样子,“你要捐钱,到了地方,捐给左总督就是,不必跟本官谈。” 咦?这竟然是个不爱钱的官,跟我了解的大夏不大一样啊。奥斯曼正心中惴惴,曾佳益背着手,“出发吧,奥斯曼你就跟着我的护卫在一起暂时接受看管吧。” 不收钱,却用亲卫保护我,奥斯曼脑袋有点糊涂,不知道这位后夏官员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迷迷糊糊跟着曾佳益的卫兵走了。 夜间宿营,奥斯曼坐在帐篷里,满怀愁绪。次元空间里拿出来的开胃菜竹笋鲜嫩依旧,瓦罐炖肉还是热气腾腾的,奥斯曼却是一点食欲也没有,顺手又扔回了空间。 荒凉的古道上夜色降临,万籁俱寂,帐篷外忽然传来喧闹的声音,几个卫兵烤肉喝酒,聊天的声音特别大,清晰地传进了帐篷。 “我说老吴,听说奥斯曼人和露西亚正在打仗,咱们要从兽人口中夺食,把他们占的伊犁要回来,和奥斯曼人搞好关系很重要,公使大人正在请那十几个盗贼吃饭呢。” 奥斯曼心中就是一沉。 “就是,这个奥斯曼王族要投靠天朝,大人绷不住天朝大国的面子暂时收留了他。不过,到了左总督那里,我看啊,这家伙的脑袋悬。” “来来来,喝酒,这些番邦的人关咱们什么事?你得再来一大碗。” “呼,呼。”外面的几个卫兵似乎喝醉了,很快鼾声如雷。 奥斯曼鬼鬼祟祟地把头探出帐篷,见几个卫兵横躺竖卧,满嘴酒气,睡的很死,自己的骏马就随便拴在帐篷旁边。 奥斯曼犹疑了半天,试探着出了帐篷。见没人注意到自己,高抬腿轻落步,刚向拴马的地方迈出一步,忽听一声虎啸,接着远处锣响,有人大喊,“不好啦,魔狼大举进攻!” 一时间营地一下子明亮,各处的火把都打了起来。 一声凄厉的哨声响起,几个醉倒在地上的卫兵噌地爬了起来,往集合处跑去,一边跑,那个叫老吴的嘟囔了一声,“呸!倒霉,魔狼这个时候来。” 这个时候逃跑,多半在野地里喂了魔狼,奥斯曼叹了口气,走向营地东面卫兵集合的地方。魔狼是整个营地的敌人,自己这个见习法师也得出点力气。 终于有魔狼出现了,兰迪从帐篷里爬起来,跑出帐篷。见阿花正严肃地盯着东面,双目烁烁放光。 老虎都认真起来,显然这次来的魔狼不少。身后出来的亨利掏出法杖,砰砰砰三发照明术扔到了远方。 黑暗的原野一下子明亮起来,几十匹魔狼的身影显现出来,眼睛在照明术的作用下反出绿光。 后面影影绰绰,魔狼的身影还有很多,恐怕有一百只以上。 三十名矮人苦力不慌不忙地安抚着骆驼,看顾着货物,对大批的魔狼视若罔闻。龙五从帐篷里慢腾腾地走出来,伸了个懒腰,背着手看热闹。 十几个黑衣盗贼聚在一起,手里拿着手弩,有点慌乱。二十名官军摘下身背的长弓,首领发一声喊,齐射了出去。 这些官军都是湘军的精锐,老曾家的子弟兵。二十支附了魔的破甲锥疾飞而去,射程极远,几乎达到了精灵长弓兵的射程,冲在前面的五匹魔狼立刻噗通倒地。 两个亲随手里出现了驳壳枪,护卫在曾大人身边。曾佳益看兰迪极力吹捧的超级高手龙五在那闲着,皱了皱眉头。 没人理奥斯曼,奥斯曼离那些盗贼远远的,靠近了兰迪。这边有头老虎宠物,一看就实力比较强大。 谁知兰迪拍怕老虎的后背,低头耳语了两句,老虎竟然向南方纵越而走,消失在了黑暗中。 奥斯曼暗暗埋怨,这个时候老虎这头主力不用,反而放走了,这帮人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 奥斯曼拿出金灿灿的圣级法杖,上面的红宝石光芒四射,营地这边就自己一个法师,火力输出偏弱啊。等魔狼冲得近些自己怎么也得出手,尽力而为吧,搞不好这回自己要变狼粪。 忽觉身体一热,一发神圣之光套到了自己身上。奥斯曼回头向那个光明祭司点头致谢,这个营地好像就这么一个靠谱的人。 官军弓箭齐射,又是五匹魔狼倒下。魔狼眼看已经冲近,官兵们拔出腰刀。奥斯曼攥着法杖的手心已经出汗,一发连珠火球打了出去。 他发动的时机过早,火球攻击范围有限,只有冲在最前面的两头魔狼受到波及,一头栽倒。奥斯曼正在懊悔,那个光明祭司这个时候才不紧不慢地对狼群发动了圣谕折磨。 盗贼们手弩齐射,弩箭射在魔狼身上,竟然毫无效果。眼看打先锋的接近五十匹魔狼还有三十多只,那个剑士你倒是往前冲顶住啊,还有剑士身后那个傻大个手里的手炮是烧火的吗? 连龙五都站直了身,拧了拧拳头,指关节发出噼噼啪啪的爆响,似乎想试试身手了。 突然天空变得明亮,一只火红硕大的凤凰影子出现,长鸣了一声。接着晴空霹雳,一发雷暴从天而降。 三十几头魔狼齐齐摔倒,一个个浑身焦黑,奄奄一息。奥斯曼欣喜若狂,四处张望,己方的闪电系法术大师在哪里? 没找到法术大师,倒是看见那个壮硕的大个子龙五脸上诧异的神色一闪而逝,随即变得放松,两手抱在胸前,竟然哼起了怪异的西域小调。 再回头时,兰迪已经冲了上去,手持双手剑,接连劈砍,濒死的魔狼一剑一个。旁边的光头见习盗贼手持菜刀,砍了魔狼一刀没砍死,第二刀菜刀发出一发冰刃,魔狼终于咽气了。 大个子枪炮师手端塞拉炯,砰砰砰砰枪声大作,魔狼也是一枪一个。奥斯曼终于反应过来,一个闪电术,总算干掉了一匹魔狼。 官军见己方已然大胜,没有加入屠戮魔狼的序列,二十名士兵重新拿起长弓,注视着后方的魔狼。十几个盗贼掏出匕首,准备帮忙,却发现魔狼已经被迅速杀光了。 魔狼后阵发出头狼的啸声,这次冲过来的魔狼有七八十匹,蜂拥而来,向营地发动了总攻。 第五十九章 全军覆没(为盟主陈医生加更) 奥斯曼内心又开始打鼓。能利落地瓦解刚才魔狼第一波攻击,全靠一发大师级闪电术雷暴。 雷暴的冷却时间非常长,肯定是来不了第二发了。显然头狼也懂这个,所以马上发动了第二波总攻,现在怎么办? 官军训练有素,不管别的,弓箭依旧搞了两次齐射。这次狼群的密度更大,十二头狼倒在了冲锋的路上。 亨利积极地给兰迪加了个“坚韧”的光环,接着对冲过来的狼群发动圣谕折磨,兰迪则“激励”“奋发”连出,抄起大剑,跃跃欲试。 三毛跑到官军指挥面前,不知道说了什么,指挥露出奇怪的神色,吩咐了几句,官兵们拔出腰刀,却摆了个防御的阵型。 二斤的塞拉炯这次先发威,一头魔狼被放翻,旁边几个也受了伤,渐渐落后,然后,一发闪电链炸在了狼群中央。 奥斯曼得意地点头,深感自己有先见之明。这次他看清楚了,没有闪电系大师,是兰迪发动了自己的某种闪电系法宝。 闪电链的威力相对要小得多,只有四匹魔狼被电翻,奥斯曼正在苦笑,忽见兰迪纵身而出,跃入了狼群中。 这是不要命了么?你剑士应该在前面顶住才行。你这么干,勇则勇矣,不是要陷入包围喂了狼? 奥斯曼光顾着担心兰迪,都忘了发法术助攻,等想起来的时候,手捏了一个巨石轰还没等发出,突然张大了嘴巴,目瞪口呆。 只见兰迪跃入狼群,大剑一个回环劈,长长的剑芒燿目,在兰迪周围形成了一个光环。光环的威力向四周扩散,兰迪身边的七八匹狼被一劈两半,再外面一圈十几匹狼同时受伤倒地。 兰迪毫不停留,不断跃入狼群密集的地方,回环劈连续发出,魔狼被迅速大面积清空,魔力竟然毫无匮乏之兆。 “我靠!”奥斯曼来了句正宗的大夏粗话,这家伙竟然是位剑术大师。这么年轻的剑术大师闻所未闻,今天真是长见识了。 龙五的能耐比奥斯曼这个见习法师大得多,他一眼就瞧出,兰迪的回环劈是假货。无论手法、角度、速度和精确度,都和大师级剑术相距甚远。 不过这小子的魔力是真充沛,楞是拿普通剑师的水准,打出了剑术大师的效果。 “嘿嘿,要是和高手对敌,你这个假剑术大师立马露馅。但打魔狼喽啰,还真挺合适,我这二百金币没白花。” 这人啊,就禁不起夸,兰迪一个回环劈没控制好,劈得高了点,被两匹漏网的魔狼近了身。 亨利在后面查缺补漏,一个“精神冲击”,一匹魔狼翻倒在地,两爪抱头痛苦地呻吟。虽然没有肉体伤害,一时半会是咬不了人了。 三毛远远一手弩射向另一只魔狼,运气不错射中了,然后魔狼……毫发无伤,张嘴咬向兰迪。 魔狼太多,兰迪没空单独对付近身的家伙,正准备发下一个回环劈,硬抗这一咬。一个闪电术劈在魔狼身上,魔狼一个跟斗栽倒,正是奥斯曼关键时刻帮了一把。 奥斯曼的闪电术给魔狼的只是轻伤,魔狼翻身爬起,兰迪已经前跳了一大步,又一个回环劈发出,这只幸存的魔狼终于被劈成了两半。 兰迪的杀伤力太大,瞬间消灭了三十多只魔狼,魔狼只剩下一半,相顾胆怯,已经有了退意。 忽然一个雄壮的身影从黑暗中跳出,跳到中央的战场上。阿花回来了,嘴里叼着一匹毛色纯白的巨狼。 阿花一晃虎头,巨狼被抛到地上,一动不动,显然已经被咬死了。 阿花得兰迪命令前去偷袭头狼。本来头狼身边小弟环绕,一时无法得手。 后来头狼下了全军出击的命令,身边一下子就清净了。老虎单挑头狼,结果毫无悬念。 阿花咬死头狼,立了首功,面对狼群,得意地一张嘴。 阿花一张嘴亨利就知道不好,危机中一发神圣佑护打在了兰迪身上,接着就是阿花的“猛虎怒吼”。 这种天赋神通一天只能用一次,肯定要留到关键时刻。阿花一看狼群就剩这三十多只了,这时候不用,过期作废,不管不顾地就吼了一嗓子。 这个群攻法术敌我不分,一下子全场生灵噼里啪啦几乎全部倒地,包括离得近的几十匹骆驼。 只有龙五背着手微笑,看着这只小猫发威,还有兰迪站在一群倒地的魔狼中间。 兰迪抓住时机,一剑一个,眩晕的魔狼纷纷毙命。 亨利眩晕抗性比较高,第一个恢复,颠颠儿地赶到曾大人身边,一个神圣佑护,先把领导救了起来。 亨利成了最忙的人,神圣佑护一个接一个,百忙中顺手灌了瓶中蓝药剂,圣火令的浑厚法力支撑都不够用了。 没人理奥斯曼,他毕竟是法系的,过了会,自己慢悠悠地站了起来。 看那十几个盗贼死仇还躺在地上,非常想趁机结果了他们。看看官军已经都被救醒,遗憾地叹了口气。 这次战斗,一百多匹魔狼竟然全军覆没,连头狼都没跑掉。 曾大人虽然晕倒,失了面子,但亨利第一个救自己,他还是很满意的。若是自己的队伍独行,碰到这么大规模的魔狼群,后果不堪设想。 存在感极弱的奥斯曼收起了自己的私人订制豪华版圣级黄金法杖,站在黑暗的角落里,望着兰迪的小队,若有所思。 曾大人的帐篷里,曾佳益和兰迪对坐饮茶。 桌子上燃着天竺老山檀香,曾大人西装上的土已经不见了,笑眯眯地看着兰迪。 “没想到兰老弟功夫居然这么好。” “全赖曾山长栽培。” 这话曾大人爱听,“那个龙五那么厉害,怎么不出手呢?” “人家是雇主,有活儿当然是我们这些拥兵干。再说,我们有过约定,碰到高手他对付,这些魔狼喽啰,人家看不上,圣级高手哪能那么轻易出手。” “唉,我这次出使露西亚,身边缺乏高手坐镇啊,可惜那个龙五不能为国效力,兰老弟你又有事办。 兰迪,你的魔法通讯器号码告诉我,关键时刻,可能需要你帮忙镇场子。放心,到时候高级定向传送符的钱我给你出。” 兰迪一抱拳,“为国出力,兰某义不容辞。” “老大!”帐篷外传来三毛兴奋的声音。 “你的队友么?”曾大人看向兰迪,“进来吧!” 三毛噌地蹿了进来,手里拿着个大袋子,打开袋子,鲸油蜡烛下满眼光芒闪耀,是一百多个中级魔狼晶核。 第五十九章 全军覆没(为盟主陈医生加更) 奥斯曼内心又开始打鼓。能利落地瓦解刚才魔狼第一波攻击,全靠一发大师级闪电术雷暴。 雷暴的冷却时间非常长,肯定是来不了第二发了。显然头狼也懂这个,所以马上发动了第二波总攻,现在怎么办? 官军训练有素,不管别的,弓箭依旧搞了两次齐射。这次狼群的密度更大,十二头狼倒在了冲锋的路上。 亨利积极地给兰迪加了个“坚韧”的光环,接着对冲过来的狼群发动圣谕折磨,兰迪则“激励”“奋发”连出,抄起大剑,跃跃欲试。 三毛跑到官军指挥面前,不知道说了什么,指挥露出奇怪的神色,吩咐了几句,官兵们拔出腰刀,却摆了个防御的阵型。 二斤的塞拉炯这次先发威,一头魔狼被放翻,旁边几个也受了伤,渐渐落后,然后,一发闪电链炸在了狼群中央。 奥斯曼得意地点头,深感自己有先见之明。这次他看清楚了,没有闪电系大师,是兰迪发动了自己的某种闪电系法宝。 闪电链的威力相对要小得多,只有四匹魔狼被电翻,奥斯曼正在苦笑,忽见兰迪纵身而出,跃入了狼群中。 这是不要命了么?你剑士应该在前面顶住才行。你这么干,勇则勇矣,不是要陷入包围喂了狼? 奥斯曼光顾着担心兰迪,都忘了发法术助攻,等想起来的时候,手捏了一个巨石轰还没等发出,突然张大了嘴巴,目瞪口呆。 只见兰迪跃入狼群,大剑一个回环劈,长长的剑芒燿目,在兰迪周围形成了一个光环。光环的威力向四周扩散,兰迪身边的七八匹狼被一劈两半,再外面一圈十几匹狼同时受伤倒地。 兰迪毫不停留,不断跃入狼群密集的地方,回环劈连续发出,魔狼被迅速大面积清空,魔力竟然毫无匮乏之兆。 “我靠!”奥斯曼来了句正宗的大夏粗话,这家伙竟然是位剑术大师。这么年轻的剑术大师闻所未闻,今天真是长见识了。 龙五的能耐比奥斯曼这个见习法师大得多,他一眼就瞧出,兰迪的回环劈是假货。无论手法、角度、速度和精确度,都和大师级剑术相距甚远。 不过这小子的魔力是真充沛,楞是拿普通剑师的水准,打出了剑术大师的效果。 “嘿嘿,要是和高手对敌,你这个假剑术大师立马露馅。但打魔狼喽啰,还真挺合适,我这二百金币没白花。” 这人啊,就禁不起夸,兰迪一个回环劈没控制好,劈得高了点,被两匹漏网的魔狼近了身。 亨利在后面查缺补漏,一个“精神冲击”,一匹魔狼翻倒在地,两爪抱头痛苦地呻吟。虽然没有肉体伤害,一时半会是咬不了人了。 三毛远远一手弩射向另一只魔狼,运气不错射中了,然后魔狼……毫发无伤,张嘴咬向兰迪。 魔狼太多,兰迪没空单独对付近身的家伙,正准备发下一个回环劈,硬抗这一咬。一个闪电术劈在魔狼身上,魔狼一个跟斗栽倒,正是奥斯曼关键时刻帮了一把。 奥斯曼的闪电术给魔狼的只是轻伤,魔狼翻身爬起,兰迪已经前跳了一大步,又一个回环劈发出,这只幸存的魔狼终于被劈成了两半。 兰迪的杀伤力太大,瞬间消灭了三十多只魔狼,魔狼只剩下一半,相顾胆怯,已经有了退意。 忽然一个雄壮的身影从黑暗中跳出,跳到中央的战场上。阿花回来了,嘴里叼着一匹毛色纯白的巨狼。 阿花一晃虎头,巨狼被抛到地上,一动不动,显然已经被咬死了。 阿花得兰迪命令前去偷袭头狼。本来头狼身边小弟环绕,一时无法得手。 后来头狼下了全军出击的命令,身边一下子就清净了。老虎单挑头狼,结果毫无悬念。 阿花咬死头狼,立了首功,面对狼群,得意地一张嘴。 阿花一张嘴亨利就知道不好,危机中一发神圣佑护打在了兰迪身上,接着就是阿花的“猛虎怒吼”。 这种天赋神通一天只能用一次,肯定要留到关键时刻。阿花一看狼群就剩这三十多只了,这时候不用,过期作废,不管不顾地就吼了一嗓子。 这个群攻法术敌我不分,一下子全场生灵噼里啪啦几乎全部倒地,包括离得近的几十匹骆驼。 只有龙五背着手微笑,看着这只小猫发威,还有兰迪站在一群倒地的魔狼中间。 兰迪抓住时机,一剑一个,眩晕的魔狼纷纷毙命。 亨利眩晕抗性比较高,第一个恢复,颠颠儿地赶到曾大人身边,一个神圣佑护,先把领导救了起来。 亨利成了最忙的人,神圣佑护一个接一个,百忙中顺手灌了瓶中蓝药剂,圣火令的浑厚法力支撑都不够用了。 没人理奥斯曼,他毕竟是法系的,过了会,自己慢悠悠地站了起来。 看那十几个盗贼死仇还躺在地上,非常想趁机结果了他们。看看官军已经都被救醒,遗憾地叹了口气。 这次战斗,一百多匹魔狼竟然全军覆没,连头狼都没跑掉。 曾大人虽然晕倒,失了面子,但亨利第一个救自己,他还是很满意的。若是自己的队伍独行,碰到这么大规模的魔狼群,后果不堪设想。 存在感极弱的奥斯曼收起了自己的私人订制豪华版圣级黄金法杖,站在黑暗的角落里,望着兰迪的小队,若有所思。 曾大人的帐篷里,曾佳益和兰迪对坐饮茶。 桌子上燃着天竺老山檀香,曾大人西装上的土已经不见了,笑眯眯地看着兰迪。 “没想到兰老弟功夫居然这么好。” “全赖曾山长栽培。” 这话曾大人爱听,“那个龙五那么厉害,怎么不出手呢?” “人家是雇主,有活儿当然是我们这些拥兵干。再说,我们有过约定,碰到高手他对付,这些魔狼喽啰,人家看不上,圣级高手哪能那么轻易出手。” “唉,我这次出使露西亚,身边缺乏高手坐镇啊,可惜那个龙五不能为国效力,兰老弟你又有事办。 兰迪,你的魔法通讯器号码告诉我,关键时刻,可能需要你帮忙镇场子。放心,到时候高级定向传送符的钱我给你出。” 兰迪一抱拳,“为国出力,兰某义不容辞。” “老大!”帐篷外传来三毛兴奋的声音。 “你的队友么?”曾大人看向兰迪,“进来吧!” 三毛噌地蹿了进来,手里拿着个大袋子,打开袋子,鲸油蜡烛下满眼光芒闪耀,是一百多个中级魔狼晶核。 第六十章 真正的艺术 “请大人分配战利品。” 唔?怎么让我分配战利品? 曾佳益忽然想起,这次出手抗击魔狼的人成分复杂,除了龙五和驼队的人没动手,各方力量都出力了,似乎也只有自己这个上官才有权威分配战利品。 这是要把麻烦推给我? 若有所思的看了兰迪一眼,却发现对方也正满脸诚挚的注视着自己。 兰迪这个曾祖的学生肯定想不出这个主意,这个见习盗贼一定是那个鬼佬支使来的。 当下也不客气,分给官军二十二颗,奥斯曼四世三颗,奥斯曼苏丹国的盗贼小队也分了一颗。 盗贼小队虽然没有杀死魔狼,毕竟分散了魔狼的攻击力,给一颗算安慰奖,剩下的一股脑塞回了三毛手里。 三毛和兰迪出了帐篷,从怀里又掏出一颗高级魔核,献宝似的交给兰迪。 兰迪哈哈一笑,拍拍三毛的肩膀,“一肚子鬼心眼,曾山长家风甚严,曾大人又不缺钱,能差咱们这些苦哈哈这点玩意?” 三毛支支吾吾,“我听说,朝廷的官员要钱都挺厉害的,没想到……白担心了。” 回头看了眼曾佳益的帐篷,吐了吐舌头。 第二天继续出发,后面再无魔狼的踪影,这一次就把附近因为缺乏食物聚集到一起的魔狼一网打尽了。 两天后到了高昌,驼队在往来客商专用的广场上扎营,曾大人则住到了馆驿里。 兰迪在旁边的市场溜达,身后跟着亨利和三毛。市场看着很繁荣,到处都是买东西的军人。 旁边的半掩门无烟工业生意也异常地好。市场的一角,竖立着一排排临时棚屋,里面传来一阵阵不可描述的声音,门外徘徊等待的大兵们个个一副抓耳挠腮的样子。 亨利笑眯眯地指点着简陋的棚子,“左总督的兵军纪很好啊,大兵们居然是给钱的,在欧洲,嘿嘿,嘿嘿嘿……” 兰迪逛了半天,除了又买了几头黄羊,没发现有什么自己需要的东西,倒是三毛捅捅亨利,“白大哥,你这回怎么不自己出去溜达了?” 亨利一拍胸脯,“你以为我是什么档次都好的色中饿鬼么?” 三毛认真地点点头,“我看你是。” “呸!”亨利一巴掌拍向三毛光溜溜的后脑勺,三毛灵活地一低头躲过。 “我找的都是懂才艺的姑娘,进行感情的交流,哪里有你想得那么龌龊?你没听说过‘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这是艺术,你不懂。” “我看都差不多。” 亨利也不跟三毛这个小混混讲什么叫真正的艺术,“要说这高昌,最有名的传说就是光明神使和吴子仪军师的高昌对。 光明神使启用吴军师于微末,自此事业一路上升,君臣一生互相信任。先祖白公爵和吴军师一文一武,辅佐明主,传为千古佳话。” “白大哥这回总算讲对了,是不是在长安的时候跟姑娘听评书了?” “我早就知道好吗?我在长安学的是秦腔,你听着啊,‘他大舅他二舅都是他舅,高桌子低板凳都是木头’……” “我这也听不出什么艺术啊?跟魔市流行的剑丘评弹差远了。” “这你就不懂了,这叫真正的土味艺术,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我觉得白大哥你在瞎掰,你就是看上唱秦腔的姑娘了。” 兰迪漫不经心地听着两人斗嘴,看着满市场的人。不是本地的白皮肤土著,就是正宗的大夏汉人,一个红头发的都没有。 “亨利啊,听说上古大唐时代,这里住满了红头发的吐火罗人,如今都到哪儿去了呢?” “这个我这个医生可知道,红头发是隐性基因,一旦和外族通婚,后代红头发就大概率没了。我可就是龟兹吐火罗人的后代,你看还不是变成了黑头发?” “这样啊。”兰迪学到了新的科学知识,心里却不由自主的在想,可可就是一头红发,将来要是和自己结了婚…… “兰迪,咱们发财了。”二斤拎着一袋子金币兴冲冲地回来了。 “这里军人顾客特别多,给兵器镶嵌魔核的需求也多,晶核大涨价。 我跟他们砍完价,八十个中级晶核卖了一千八百金币。加上狼皮、狼肉,一共两千金币,其中那张完好的白狼皮我单独卖给了一个行商,一百八。 要不要把那个狼王的高级魔核也出手了?我有信心讲到一千金币。” 果然专业商业人士就是不一样,要是兰迪自己卖,按中原的价出手,晶核估计得被人宰到一千二,白狼皮也卖不出价。 兰迪顺手将金币扔进空间,摇摇头,“高级晶核难得,多少钱也不卖,留着咱们自己将来用。” 走出市场,虽然天还亮着,兰迪也打算回去休息了,没走两步,前面传来整齐的脚步声,一队新军背着长枪,正向馆驿方向而去。 “给兰大人请安。” 兰迪一回头,在这里居然碰上了熟人,一个在敬业号客轮上碰到的贵族军官,叫吴.图布信的。 图布信体格魁梧,双脚一并,给兰迪敬了个新式军礼,“终于在西域碰到兰大人了,这是要跟曾大人一起去庭州么?这下可以见到左总督了。” 兰迪摆摆手,“我们要往南,经焉耆去龟兹办事,在这里就要和曾大人分开了。” 图布信脸上露出黯然的神色,“唉,我是左总督派了迎接曾大人的,兰大人不同去,真是太可惜了。” 兰迪在心里补了一句,不能帮忙让左总督提拔你是吧? “吴队长,怎么不见孟根?” “老孟你别看体格弱,有学问,懂阵法,已经被左总督提拔到身边参赞军机,青云直上了。我这个大老粗只能靠作战肯拼命升官,结果到了西域,仗已经打完了,真是晦气。” “我听曾大人说,不是还要整治军队,吓唬兽人国,装出一副不惜一战的姿态么?你们肯定会去伊犁前线的。” “那也没仗打。大人您是不知道,这一仗已经消耗了咱们大夏朝四千万两白银,咱们打不下去了,就得靠曾大人忽悠那些兽人老毛子了,我这是听孟根说的。” 兰迪拍怕图布信宽阔的肩膀,“孟根都高升了,肯定能照顾你,我看你肯定也能升官。” “借大人吉言了。” 第二天早上,兰迪辞别了曾佳益和图布信,随驼队往南而去。 南走五十里,在天山县宿营。兰迪安排三毛值夜,阿花睡不着也陪着三毛。 兰迪正要去休息,好后半夜接班,北面大路上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到得近前,一个白影翻身下马,直奔兰迪而来,这不是那位什么王族的奥斯曼四世么? 奥斯曼躬身给兰迪行礼,“兰迪老大,我要加入你们的冒险队,收下我吧。” 第六十章 真正的艺术 “请大人分配战利品。” 唔?怎么让我分配战利品? 曾佳益忽然想起,这次出手抗击魔狼的人成分复杂,除了龙五和驼队的人没动手,各方力量都出力了,似乎也只有自己这个上官才有权威分配战利品。 这是要把麻烦推给我? 若有所思的看了兰迪一眼,却发现对方也正满脸诚挚的注视着自己。 兰迪这个曾祖的学生肯定想不出这个主意,这个见习盗贼一定是那个鬼佬支使来的。 当下也不客气,分给官军二十二颗,奥斯曼四世三颗,奥斯曼苏丹国的盗贼小队也分了一颗。 盗贼小队虽然没有杀死魔狼,毕竟分散了魔狼的攻击力,给一颗算安慰奖,剩下的一股脑塞回了三毛手里。 三毛和兰迪出了帐篷,从怀里又掏出一颗高级魔核,献宝似的交给兰迪。 兰迪哈哈一笑,拍拍三毛的肩膀,“一肚子鬼心眼,曾山长家风甚严,曾大人又不缺钱,能差咱们这些苦哈哈这点玩意?” 三毛支支吾吾,“我听说,朝廷的官员要钱都挺厉害的,没想到……白担心了。” 回头看了眼曾佳益的帐篷,吐了吐舌头。 第二天继续出发,后面再无魔狼的踪影,这一次就把附近因为缺乏食物聚集到一起的魔狼一网打尽了。 两天后到了高昌,驼队在往来客商专用的广场上扎营,曾大人则住到了馆驿里。 兰迪在旁边的市场溜达,身后跟着亨利和三毛。市场看着很繁荣,到处都是买东西的军人。 旁边的半掩门无烟工业生意也异常地好。市场的一角,竖立着一排排临时棚屋,里面传来一阵阵不可描述的声音,门外徘徊等待的大兵们个个一副抓耳挠腮的样子。 亨利笑眯眯地指点着简陋的棚子,“左总督的兵军纪很好啊,大兵们居然是给钱的,在欧洲,嘿嘿,嘿嘿嘿……” 兰迪逛了半天,除了又买了几头黄羊,没发现有什么自己需要的东西,倒是三毛捅捅亨利,“白大哥,你这回怎么不自己出去溜达了?” 亨利一拍胸脯,“你以为我是什么档次都好的色中饿鬼么?” 三毛认真地点点头,“我看你是。” “呸!”亨利一巴掌拍向三毛光溜溜的后脑勺,三毛灵活地一低头躲过。 “我找的都是懂才艺的姑娘,进行感情的交流,哪里有你想得那么龌龊?你没听说过‘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这是艺术,你不懂。” “我看都差不多。” 亨利也不跟三毛这个小混混讲什么叫真正的艺术,“要说这高昌,最有名的传说就是光明神使和吴子仪军师的高昌对。 光明神使启用吴军师于微末,自此事业一路上升,君臣一生互相信任。先祖白公爵和吴军师一文一武,辅佐明主,传为千古佳话。” “白大哥这回总算讲对了,是不是在长安的时候跟姑娘听评书了?” “我早就知道好吗?我在长安学的是秦腔,你听着啊,‘他大舅他二舅都是他舅,高桌子低板凳都是木头’……” “我这也听不出什么艺术啊?跟魔市流行的剑丘评弹差远了。” “这你就不懂了,这叫真正的土味艺术,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我觉得白大哥你在瞎掰,你就是看上唱秦腔的姑娘了。” 兰迪漫不经心地听着两人斗嘴,看着满市场的人。不是本地的白皮肤土著,就是正宗的大夏汉人,一个红头发的都没有。 “亨利啊,听说上古大唐时代,这里住满了红头发的吐火罗人,如今都到哪儿去了呢?” “这个我这个医生可知道,红头发是隐性基因,一旦和外族通婚,后代红头发就大概率没了。我可就是龟兹吐火罗人的后代,你看还不是变成了黑头发?” “这样啊。”兰迪学到了新的科学知识,心里却不由自主的在想,可可就是一头红发,将来要是和自己结了婚…… “兰迪,咱们发财了。”二斤拎着一袋子金币兴冲冲地回来了。 “这里军人顾客特别多,给兵器镶嵌魔核的需求也多,晶核大涨价。 我跟他们砍完价,八十个中级晶核卖了一千八百金币。加上狼皮、狼肉,一共两千金币,其中那张完好的白狼皮我单独卖给了一个行商,一百八。 要不要把那个狼王的高级魔核也出手了?我有信心讲到一千金币。” 果然专业商业人士就是不一样,要是兰迪自己卖,按中原的价出手,晶核估计得被人宰到一千二,白狼皮也卖不出价。 兰迪顺手将金币扔进空间,摇摇头,“高级晶核难得,多少钱也不卖,留着咱们自己将来用。” 走出市场,虽然天还亮着,兰迪也打算回去休息了,没走两步,前面传来整齐的脚步声,一队新军背着长枪,正向馆驿方向而去。 “给兰大人请安。” 兰迪一回头,在这里居然碰上了熟人,一个在敬业号客轮上碰到的贵族军官,叫吴.图布信的。 图布信体格魁梧,双脚一并,给兰迪敬了个新式军礼,“终于在西域碰到兰大人了,这是要跟曾大人一起去庭州么?这下可以见到左总督了。” 兰迪摆摆手,“我们要往南,经焉耆去龟兹办事,在这里就要和曾大人分开了。” 图布信脸上露出黯然的神色,“唉,我是左总督派了迎接曾大人的,兰大人不同去,真是太可惜了。” 兰迪在心里补了一句,不能帮忙让左总督提拔你是吧? “吴队长,怎么不见孟根?” “老孟你别看体格弱,有学问,懂阵法,已经被左总督提拔到身边参赞军机,青云直上了。我这个大老粗只能靠作战肯拼命升官,结果到了西域,仗已经打完了,真是晦气。” “我听曾大人说,不是还要整治军队,吓唬兽人国,装出一副不惜一战的姿态么?你们肯定会去伊犁前线的。” “那也没仗打。大人您是不知道,这一仗已经消耗了咱们大夏朝四千万两白银,咱们打不下去了,就得靠曾大人忽悠那些兽人老毛子了,我这是听孟根说的。” 兰迪拍怕图布信宽阔的肩膀,“孟根都高升了,肯定能照顾你,我看你肯定也能升官。” “借大人吉言了。” 第二天早上,兰迪辞别了曾佳益和图布信,随驼队往南而去。 南走五十里,在天山县宿营。兰迪安排三毛值夜,阿花睡不着也陪着三毛。 兰迪正要去休息,好后半夜接班,北面大路上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到得近前,一个白影翻身下马,直奔兰迪而来,这不是那位什么王族的奥斯曼四世么? 奥斯曼躬身给兰迪行礼,“兰迪老大,我要加入你们的冒险队,收下我吧。” 第六十一章 试用期 兰迪仔细看了看这位奥斯曼四世,戴着白头巾,披着白纱,一副沙漠民族的打扮。 黑眼黑发,却是一副白人面孔,大眼睛,眼窝深陷,五官立体,一个十足的帅哥。 “那个……老奥啊。” “老大我不姓奥,我有个汉姓姓彭,不过你就叫我奥斯曼就行了。” “先别叫我老大。奥斯曼啊,我可亲眼看见了,曾大人要带你去庭州见左总督,你是不是偷着跑出来的啊?我要是收了你,岂不是惹了一身的麻烦?” “我确实是偷着跑出来的。不过一路上我已经想明白了,曾大人的湘军精锐部下怎么可能那么大意,不守军纪,根本就不管我。 我看曾大人鬼着呢,我到了庭州才是他的麻烦,所以故意放我逃走。” 三毛瞪了奥斯曼一眼,“我们又不认识你。” 奥斯曼连忙陪笑,“咱们不是都并肩作战过了?我还给老大解过围呢。” “我反对,这家伙长得太帅了,把我比下去了。” 奥斯曼赶紧从地上抓起一把土,揉在脸上,“我宣布,队伍里最帅的绝对是白大哥,我排倒数第一,要不我在脸上划一刀也行。” 这哥们儿为了加入也太拼了,二斤看不过去了,“我看他被人追杀,怪可怜的,还是收了吧,咱们正好缺一个法师。” “对对对,二斤哥,我不但是法师,我在哈拜参谋学院毕业,还懂阵法,是合格的见习阵法师。 我听说你在队伍里管钱,我可以给小队捐献两万金币。而且加入后,我可以不跟队友们分钱。” “二斤哥你就是个烂好人,什么人都往咱们队里拉。奥斯曼你也太无耻了,明明比二斤哥大,还跟他叫哥?哎?两万金币!?老大,这个买卖做得。” 三毛的眼睛里立刻闪出金光,有向龙五族人进化的趋势。 兰迪摇摇头,“我们怎么可能要你的钱?我们的冒险队很危险,为什么非要跟着我呢?” 奥斯曼立刻挤出几滴眼泪,“老大,天地之大,我已经无处可去了。我被穆斯塔法诬陷为叛国罪,家已经回不去了。 到大都去做寓公?那帮盗贼整天盯着我,我一个孱弱的法师,迟早得被他们暗杀了。就老大你这里武力强大,能保护我,我从此就永远效忠老大,跟着老大浪迹江湖了。” 兰迪沉吟了一下,队伍确实缺个法师这样的远程输出。而且培养一个法师需要大量的金币堆,要不是这种特殊情况,自己这样的小队不可能招得起法师。 而且,哈拜参谋学院?虽然自己没听说过,应该水平不怎么样。 但懂阵法的可个个是香饽饽,就算不如瑞元和郭延龄师兄,也总能很大地增强队伍的战斗力,这可是个宝啊。 招奥斯曼这个土豪法师兼阵法师唯一的麻烦,就是可能得罪奥斯曼苏丹国。不过自己跟这个国家毫无交集,那个盗贼小队很弱鸡,问题也不大。 “这样吧,咱们先互相试用一下……” 奥斯曼满是沙土的脸笑得跟花儿一样,“好嘞老大,我一定努力通过试用期,我不要工资的。老大,佣兵令牌在哪里?” 十天后,驼队经过浩瀚的博斯腾湖,到达了焉耆。 左总督在高昌和焉耆都驻有重兵,两地之间早已被军队梳理过好几次了,既没有强盗,也没有魔兽,队伍平平安安到了焉耆。 第二天队伍出了焉耆,转而向西,穿过铁门关,走在一个狭窄的山谷里。 时值五月中旬,山谷里鸟语花香,玄鹤飞舞,清澈的孔雀河从山路旁流过,很有点儿人间仙境的味道。 兰迪却是万分小心,这个山谷过分险要,很容易中埋伏。 光三毛的侦查术他还不放心,把白天在宠物空间睡觉的阿花也招了出来,利用它魔兽的敏锐感知力,布了双斥候。 阿花刚出来的时候打了个哈欠,正要表示不满,一看到了山里,立刻兴奋了。 一会儿跳到南面的林子里,一会儿跑到孔雀河边喝水,还向休息得好好的玄鹤群做鬼脸,吓得玄鹤漫天飞舞。 奥斯曼看着来回蹿蹦的阿花,内心充满了安全感。盗贼们你们来追啊,敢来追本埃米尔叫你们喂老虎。 阿花不但不吃人,除了客星出现的时候狂化过一次,以前甚至从来没有伤过人,这个奥斯曼是不知道的。 三毛不停地往远处扔鹰眼术,大眼睛四处观察。奥斯曼看亨利没有事,跑上去卖力地搭讪讨好,没话找话。 “咱们刚过去的焉耆,可是光明神使起家的地方之一。光明神使的侍卫长铁壁缪拉就是那里的吐火罗佣兵,当初跟咱们一个职业的。 还有个叫华尔的,是光明神使手下第一个火枪队的队长,后来阵亡在巴格达之战。” “奥斯曼你这个鬼佬还知道这个?” 奥斯曼心里嘟囔了一句,“你才是真正的鬼佬。” 脸上一片笑容,“我可不是纯粹的沙漠民族,我的祖先是光明神使正妃新城长公主的女侍卫,叫赵嬷嬷的,正宗的大唐女将军。” “你就吹吧。” “我有证据的,我的先祖奥斯曼一世可是大食苏丹国的苏丹,你看……” 奥斯曼手里出现了一个绿色的手链,“这是珍贵的尼沙普尔绿松石做的圣级法宝,是当年光明神使的东西,新城长公主拿了送给先祖赵嬷嬷的。 这玩意可以加百分之百的幸运。祖先赵嬷嬷带了这个,幸运地在战场上活捉了先祖奥斯曼一世,两人后来成了夫妻。不然,就没有我们这一支后代了。 加幸运的东西,我这个法师和阵法师用不上,就一直没想起来。” 奥斯曼屁颠屁颠跑到兰迪身前,“老大,这个手链你用正合适,每次都能发出致命一击,上交给老大了,让我转正吧。” 这可是圣器,而且是加幸运的,价值连城,兰迪摇摇手,“这是你的传家宝,我怎么可能要?不过你暂时用不上的话,可以借给队友,什么时候想走了,一定还给你。” “我绝不会走,老大你就随便用。” 兰迪接过手链。自己的手腕太粗,这个女式手链戴不上。而且,也非常不符合自己的气质。 自己魔力过剩,剑芒一开,比致命一击的威力还大,这东西对自己其实没啥用。 “三毛你过来,这个你先用吧。” 三毛支棱着耳朵听半天了,嗖地一下就把手链抢了过去,赶紧绑定。有这个圣器配合,自己的小神器菜刀就变真神器了。 三毛立刻对奥斯曼印象大好,“老大,我四脚朝天地赞成让奥斯曼转正。” 三毛这边乐颠馅儿了,没注意侦查,忽听前面一声虎啸,一群蛮人手持弯刀,从南面的山上冲下来,拦住了去路。 第六十一章 试用期 兰迪仔细看了看这位奥斯曼四世,戴着白头巾,披着白纱,一副沙漠民族的打扮。 黑眼黑发,却是一副白人面孔,大眼睛,眼窝深陷,五官立体,一个十足的帅哥。 “那个……老奥啊。” “老大我不姓奥,我有个汉姓姓彭,不过你就叫我奥斯曼就行了。” “先别叫我老大。奥斯曼啊,我可亲眼看见了,曾大人要带你去庭州见左总督,你是不是偷着跑出来的啊?我要是收了你,岂不是惹了一身的麻烦?” “我确实是偷着跑出来的。不过一路上我已经想明白了,曾大人的湘军精锐部下怎么可能那么大意,不守军纪,根本就不管我。 我看曾大人鬼着呢,我到了庭州才是他的麻烦,所以故意放我逃走。” 三毛瞪了奥斯曼一眼,“我们又不认识你。” 奥斯曼连忙陪笑,“咱们不是都并肩作战过了?我还给老大解过围呢。” “我反对,这家伙长得太帅了,把我比下去了。” 奥斯曼赶紧从地上抓起一把土,揉在脸上,“我宣布,队伍里最帅的绝对是白大哥,我排倒数第一,要不我在脸上划一刀也行。” 这哥们儿为了加入也太拼了,二斤看不过去了,“我看他被人追杀,怪可怜的,还是收了吧,咱们正好缺一个法师。” “对对对,二斤哥,我不但是法师,我在哈拜参谋学院毕业,还懂阵法,是合格的见习阵法师。 我听说你在队伍里管钱,我可以给小队捐献两万金币。而且加入后,我可以不跟队友们分钱。” “二斤哥你就是个烂好人,什么人都往咱们队里拉。奥斯曼你也太无耻了,明明比二斤哥大,还跟他叫哥?哎?两万金币!?老大,这个买卖做得。” 三毛的眼睛里立刻闪出金光,有向龙五族人进化的趋势。 兰迪摇摇头,“我们怎么可能要你的钱?我们的冒险队很危险,为什么非要跟着我呢?” 奥斯曼立刻挤出几滴眼泪,“老大,天地之大,我已经无处可去了。我被穆斯塔法诬陷为叛国罪,家已经回不去了。 到大都去做寓公?那帮盗贼整天盯着我,我一个孱弱的法师,迟早得被他们暗杀了。就老大你这里武力强大,能保护我,我从此就永远效忠老大,跟着老大浪迹江湖了。” 兰迪沉吟了一下,队伍确实缺个法师这样的远程输出。而且培养一个法师需要大量的金币堆,要不是这种特殊情况,自己这样的小队不可能招得起法师。 而且,哈拜参谋学院?虽然自己没听说过,应该水平不怎么样。 但懂阵法的可个个是香饽饽,就算不如瑞元和郭延龄师兄,也总能很大地增强队伍的战斗力,这可是个宝啊。 招奥斯曼这个土豪法师兼阵法师唯一的麻烦,就是可能得罪奥斯曼苏丹国。不过自己跟这个国家毫无交集,那个盗贼小队很弱鸡,问题也不大。 “这样吧,咱们先互相试用一下……” 奥斯曼满是沙土的脸笑得跟花儿一样,“好嘞老大,我一定努力通过试用期,我不要工资的。老大,佣兵令牌在哪里?” 十天后,驼队经过浩瀚的博斯腾湖,到达了焉耆。 左总督在高昌和焉耆都驻有重兵,两地之间早已被军队梳理过好几次了,既没有强盗,也没有魔兽,队伍平平安安到了焉耆。 第二天队伍出了焉耆,转而向西,穿过铁门关,走在一个狭窄的山谷里。 时值五月中旬,山谷里鸟语花香,玄鹤飞舞,清澈的孔雀河从山路旁流过,很有点儿人间仙境的味道。 兰迪却是万分小心,这个山谷过分险要,很容易中埋伏。 光三毛的侦查术他还不放心,把白天在宠物空间睡觉的阿花也招了出来,利用它魔兽的敏锐感知力,布了双斥候。 阿花刚出来的时候打了个哈欠,正要表示不满,一看到了山里,立刻兴奋了。 一会儿跳到南面的林子里,一会儿跑到孔雀河边喝水,还向休息得好好的玄鹤群做鬼脸,吓得玄鹤漫天飞舞。 奥斯曼看着来回蹿蹦的阿花,内心充满了安全感。盗贼们你们来追啊,敢来追本埃米尔叫你们喂老虎。 阿花不但不吃人,除了客星出现的时候狂化过一次,以前甚至从来没有伤过人,这个奥斯曼是不知道的。 三毛不停地往远处扔鹰眼术,大眼睛四处观察。奥斯曼看亨利没有事,跑上去卖力地搭讪讨好,没话找话。 “咱们刚过去的焉耆,可是光明神使起家的地方之一。光明神使的侍卫长铁壁缪拉就是那里的吐火罗佣兵,当初跟咱们一个职业的。 还有个叫华尔的,是光明神使手下第一个火枪队的队长,后来阵亡在巴格达之战。” “奥斯曼你这个鬼佬还知道这个?” 奥斯曼心里嘟囔了一句,“你才是真正的鬼佬。” 脸上一片笑容,“我可不是纯粹的沙漠民族,我的祖先是光明神使正妃新城长公主的女侍卫,叫赵嬷嬷的,正宗的大唐女将军。” “你就吹吧。” “我有证据的,我的先祖奥斯曼一世可是大食苏丹国的苏丹,你看……” 奥斯曼手里出现了一个绿色的手链,“这是珍贵的尼沙普尔绿松石做的圣级法宝,是当年光明神使的东西,新城长公主拿了送给先祖赵嬷嬷的。 这玩意可以加百分之百的幸运。祖先赵嬷嬷带了这个,幸运地在战场上活捉了先祖奥斯曼一世,两人后来成了夫妻。不然,就没有我们这一支后代了。 加幸运的东西,我这个法师和阵法师用不上,就一直没想起来。” 奥斯曼屁颠屁颠跑到兰迪身前,“老大,这个手链你用正合适,每次都能发出致命一击,上交给老大了,让我转正吧。” 这可是圣器,而且是加幸运的,价值连城,兰迪摇摇手,“这是你的传家宝,我怎么可能要?不过你暂时用不上的话,可以借给队友,什么时候想走了,一定还给你。” “我绝不会走,老大你就随便用。” 兰迪接过手链。自己的手腕太粗,这个女式手链戴不上。而且,也非常不符合自己的气质。 自己魔力过剩,剑芒一开,比致命一击的威力还大,这东西对自己其实没啥用。 “三毛你过来,这个你先用吧。” 三毛支棱着耳朵听半天了,嗖地一下就把手链抢了过去,赶紧绑定。有这个圣器配合,自己的小神器菜刀就变真神器了。 三毛立刻对奥斯曼印象大好,“老大,我四脚朝天地赞成让奥斯曼转正。” 三毛这边乐颠馅儿了,没注意侦查,忽听前面一声虎啸,一群蛮人手持弯刀,从南面的山上冲下来,拦住了去路。 第六十二章 超级乌龟壳 后队的骆驼都停住了,龙五放开领域,扫描了下路左的山上,发现没人。 敌人都在前面,有兰迪小队挡着。龙五放下心来,在路边靠着一颗大树坐了下来。顺手揪了个草棍儿叼在嘴里,活动了下脖子,嘴里嘟嘟囔囔。 “这铁门关外的土匪就没断过,费力杀这些低段位的家伙根本不涨经验值,幸亏雇了兰迪这傻小子,这金币啊,真是好东西。” 兰迪却完全没有雇主的悠闲。他听到虎啸声甚急,立刻开了宠物视野共享,马上头脑发晕,赶紧关了,紧跑两步,靠近战斗现场,一个闪电术劈了过去。 前方阿花被三个肌肉累累的蛮人包围,左冲右突,无法逃走,身上中了好几刀,鲜血淋漓,已经面临绝境。 兰迪透过视野共享看到的,就是周围全是刀光,阿花身子来回转动,避开要害的场景。 阿花的速度快得要命,兰迪一个初级剑师突然享受高级魔兽的转弯速度,立刻晕了。 宠物视野共享这个法术兰迪没学过,是宠物徽章自带的。兰迪头回使用,立刻充分体会到了武艺比宠物低的尴尬。 围攻阿花的三个蛮人都是高级武士。蛮人本来就擅长打猎,级别又和阿花一样高,潜伏在路边很久了。阿花贪玩,不专心侦查,仅靠被动感知,竟然没有发现,一下子陷入了包围圈。 兰迪的闪电术劈到了一个蛮人身上。高级蛮人对初级法术免疫,根本没受伤,不过往后一个趔趄,密不透风的包围圈立刻出现了空隙。 阿花瞅准时机,噌地一下蹿了出去,一躬身,跳进了路右的孔雀河。 蛮人都是旱鸭子,三个武士追到河边,眼看着阿花滑动四肢,逆流而上,回头向他们做了个鬼脸,突然牵动伤口,又愤怒地咆哮了一声。 兰迪看阿花逃脱,可以放手干了,马上来了个连锁闪电。 三个蛮人武士被劈得晃了两下,疼得呲牙咧嘴,身上的汗衫变成了焦煳的布片,露出遒劲宛如岩石的肌肉。 蛮人武士身上无甲,闪电链竟然还伤不得他们。闪电链的第四根在附近找不到目标,晃了两晃,终于劈在了一个跟上来的蛮人喽啰身上。 喽啰弯刀“当啷”掉到地上,翻身跌倒,弓着腰抽搐,身上青烟直冒。 兰迪放下心来,估计是蛮人的高级武士觉醒了什么对法术高抗性的天赋,闪电术劈喽啰还是很给力的。 阿花壮硕的身形从孔雀河跳出,轻盈地落在兰迪身边。脑袋一晃,浑身一抖,刚刚跟上来的亨利立刻被溅了一身水。 亨利以德报怨,一个初级治疗术加到了阿花身上。阿花身上的血立刻止住了,伤口开始愈合。 阿花身手灵活,单挑一个蛮人武士应该能获胜,即使被三人围攻,也避开了所有要害。看上去好几处虎毛脱落,鲜血淋漓,其实受伤不重。 兰迪关心了下阿花,拔出大剑,回头看向蛮人队伍,准备肉搏。卧槽,蛮人居然没马上冲过来。 一个瘦弱的老头从后面转出来,左手拿着一根骷髅杖,右手拿着个星盘,双眼望天,口中正在念念有词。 老头光着膀子,露出一条条肋骨,身上用油漆画得五颜六色,头发乱蓬蓬地,用一个金箍束住,插着鲜艳的鸟羽,应该是个蛮人的萨满。 萨满念了两句,突然声音转高,唱出苍凉的曲调。蛮人们每人摸出一个黑色药丸,吞进了口中,萨满唱一句,喽啰们一起“嗬!嗬!地应和。” 奥斯曼气喘吁吁地终于跟了上来,一举黄金法杖,“搞什么古怪,吃我一记连珠火球。” 三个高级蛮人武士并未参与萨满和喽啰的行动,纵身挡在了前面,连珠火球打在三人身上碎裂,三人晃了晃,哈哈大笑,已然护住了身后的手下。 蛮人喽啰唱了几句,药力发作,眼色渐渐疯狂,萨满高举骷髅杖,大喝一声,“光明神保佑。” 一道绿油油阴森森的光芒从骷髅的口中射出,分成三十几道,射到了喽啰们身上。 喽啰们一起纵声高呼,“光明神万胜!”每人头顶冒出一股绿光,在天空汇合,形成了一个绿色的防护罩,将蛮人队伍罩了起来。 萨满右手星盘上的绿宝石大亮,蛮人喽啰脚下出现了一个个绿色的小亮点。狂化的蛮人手举弯刀,荷荷而叫。 三毛扔出个鹰眼术,大惊失色,“卧槽,都变成中级武士了!” 亨利“呸!”了一声,“邪魔外道,也敢拜光明神。” 亨利是光明祭司,并不表明他信教。和邵山一样,他相信的是科学。 实际上在大唐初年,光明神使就已经将祆教改造完毕,祆教几乎可以和科学画等号,称呼为“科学神教”更合适。 光明神使一统全球,光明神顺理成章地成了众神之王。这些蛮人对光明神的信仰显然和光明神使当初的努力大相径庭,已经属于狂热的迷信。 亨利虽然对这些邪魔外道表示了鄙视,说出话来却满是沉重,“这帮蛮人居然有懂阵法的,绝不是普通的土匪,应该是阿古柏或者白彦虎的残部,这仗不好打。” 看蛮人聚集在一起,兰迪嘿嘿而笑,一发雷暴劈了出去。 凤鸣天上,银蛇乱窜,雷暴从天空劈下,蛮人绿色的防护罩一下被压扁,却是坚韧地挺住了。凤凰的影像渐渐虚化,雷暴停止,蛮人们一起欢呼。 兰迪一愣,雷暴不管用,这些喽啰狂热的信念汇聚在一起,竟然效果如此拔群。 反应最慢的二斤终于到位,“吃我一记塞拉炯!” 弹丸速度比连珠火球快得多,前排的三个高级蛮人武士来不及阻挡,一个蛮人喽啰应声而倒,周围几个也是东倒西歪。 奥斯曼看明白了,“原来这个保护罩防的只是法术。蛮人原来肯定准备直接冲锋,挨了老大两记闪电吃了亏,才祭出这个招数。 哈哈,原来蛮人只能躲在乌龟壳里挨打。” 奥斯曼笑话蛮人,可是立刻囧了,自己这个法师不是没用了? 二斤塞拉炯连发,又打倒了四个蛮人喽啰。兰迪小队士气大振。五发子弹打完,二斤正在换弹药,前排的蛮人喽啰发一声喊,手中齐齐出现了一把大盾。 前排蛮人喽啰竟然有储物装置,这个匪帮挺富裕啊。二斤塞拉炯再发,打在大盾上,火星直冒,无法破防。 三毛两个食指在脸上连刮,吐出舌头,“略略略,超级乌龟壳,只能干挨打。”随即惊呼,“不好!” 十几个身穿伪洪福汗国军服的士兵从后排钻了出来。他们眼神清明,手持水连珠,将枪架在了大盾上,指向了兰迪冒险队。 第六十二章 超级乌龟壳 后队的骆驼都停住了,龙五放开领域,扫描了下路左的山上,发现没人。 敌人都在前面,有兰迪小队挡着。龙五放下心来,在路边靠着一颗大树坐了下来。顺手揪了个草棍儿叼在嘴里,活动了下脖子,嘴里嘟嘟囔囔。 “这铁门关外的土匪就没断过,费力杀这些低段位的家伙根本不涨经验值,幸亏雇了兰迪这傻小子,这金币啊,真是好东西。” 兰迪却完全没有雇主的悠闲。他听到虎啸声甚急,立刻开了宠物视野共享,马上头脑发晕,赶紧关了,紧跑两步,靠近战斗现场,一个闪电术劈了过去。 前方阿花被三个肌肉累累的蛮人包围,左冲右突,无法逃走,身上中了好几刀,鲜血淋漓,已经面临绝境。 兰迪透过视野共享看到的,就是周围全是刀光,阿花身子来回转动,避开要害的场景。 阿花的速度快得要命,兰迪一个初级剑师突然享受高级魔兽的转弯速度,立刻晕了。 宠物视野共享这个法术兰迪没学过,是宠物徽章自带的。兰迪头回使用,立刻充分体会到了武艺比宠物低的尴尬。 围攻阿花的三个蛮人都是高级武士。蛮人本来就擅长打猎,级别又和阿花一样高,潜伏在路边很久了。阿花贪玩,不专心侦查,仅靠被动感知,竟然没有发现,一下子陷入了包围圈。 兰迪的闪电术劈到了一个蛮人身上。高级蛮人对初级法术免疫,根本没受伤,不过往后一个趔趄,密不透风的包围圈立刻出现了空隙。 阿花瞅准时机,噌地一下蹿了出去,一躬身,跳进了路右的孔雀河。 蛮人都是旱鸭子,三个武士追到河边,眼看着阿花滑动四肢,逆流而上,回头向他们做了个鬼脸,突然牵动伤口,又愤怒地咆哮了一声。 兰迪看阿花逃脱,可以放手干了,马上来了个连锁闪电。 三个蛮人武士被劈得晃了两下,疼得呲牙咧嘴,身上的汗衫变成了焦煳的布片,露出遒劲宛如岩石的肌肉。 蛮人武士身上无甲,闪电链竟然还伤不得他们。闪电链的第四根在附近找不到目标,晃了两晃,终于劈在了一个跟上来的蛮人喽啰身上。 喽啰弯刀“当啷”掉到地上,翻身跌倒,弓着腰抽搐,身上青烟直冒。 兰迪放下心来,估计是蛮人的高级武士觉醒了什么对法术高抗性的天赋,闪电术劈喽啰还是很给力的。 阿花壮硕的身形从孔雀河跳出,轻盈地落在兰迪身边。脑袋一晃,浑身一抖,刚刚跟上来的亨利立刻被溅了一身水。 亨利以德报怨,一个初级治疗术加到了阿花身上。阿花身上的血立刻止住了,伤口开始愈合。 阿花身手灵活,单挑一个蛮人武士应该能获胜,即使被三人围攻,也避开了所有要害。看上去好几处虎毛脱落,鲜血淋漓,其实受伤不重。 兰迪关心了下阿花,拔出大剑,回头看向蛮人队伍,准备肉搏。卧槽,蛮人居然没马上冲过来。 一个瘦弱的老头从后面转出来,左手拿着一根骷髅杖,右手拿着个星盘,双眼望天,口中正在念念有词。 老头光着膀子,露出一条条肋骨,身上用油漆画得五颜六色,头发乱蓬蓬地,用一个金箍束住,插着鲜艳的鸟羽,应该是个蛮人的萨满。 萨满念了两句,突然声音转高,唱出苍凉的曲调。蛮人们每人摸出一个黑色药丸,吞进了口中,萨满唱一句,喽啰们一起“嗬!嗬!地应和。” 奥斯曼气喘吁吁地终于跟了上来,一举黄金法杖,“搞什么古怪,吃我一记连珠火球。” 三个高级蛮人武士并未参与萨满和喽啰的行动,纵身挡在了前面,连珠火球打在三人身上碎裂,三人晃了晃,哈哈大笑,已然护住了身后的手下。 蛮人喽啰唱了几句,药力发作,眼色渐渐疯狂,萨满高举骷髅杖,大喝一声,“光明神保佑。” 一道绿油油阴森森的光芒从骷髅的口中射出,分成三十几道,射到了喽啰们身上。 喽啰们一起纵声高呼,“光明神万胜!”每人头顶冒出一股绿光,在天空汇合,形成了一个绿色的防护罩,将蛮人队伍罩了起来。 萨满右手星盘上的绿宝石大亮,蛮人喽啰脚下出现了一个个绿色的小亮点。狂化的蛮人手举弯刀,荷荷而叫。 三毛扔出个鹰眼术,大惊失色,“卧槽,都变成中级武士了!” 亨利“呸!”了一声,“邪魔外道,也敢拜光明神。” 亨利是光明祭司,并不表明他信教。和邵山一样,他相信的是科学。 实际上在大唐初年,光明神使就已经将祆教改造完毕,祆教几乎可以和科学画等号,称呼为“科学神教”更合适。 光明神使一统全球,光明神顺理成章地成了众神之王。这些蛮人对光明神的信仰显然和光明神使当初的努力大相径庭,已经属于狂热的迷信。 亨利虽然对这些邪魔外道表示了鄙视,说出话来却满是沉重,“这帮蛮人居然有懂阵法的,绝不是普通的土匪,应该是阿古柏或者白彦虎的残部,这仗不好打。” 看蛮人聚集在一起,兰迪嘿嘿而笑,一发雷暴劈了出去。 凤鸣天上,银蛇乱窜,雷暴从天空劈下,蛮人绿色的防护罩一下被压扁,却是坚韧地挺住了。凤凰的影像渐渐虚化,雷暴停止,蛮人们一起欢呼。 兰迪一愣,雷暴不管用,这些喽啰狂热的信念汇聚在一起,竟然效果如此拔群。 反应最慢的二斤终于到位,“吃我一记塞拉炯!” 弹丸速度比连珠火球快得多,前排的三个高级蛮人武士来不及阻挡,一个蛮人喽啰应声而倒,周围几个也是东倒西歪。 奥斯曼看明白了,“原来这个保护罩防的只是法术。蛮人原来肯定准备直接冲锋,挨了老大两记闪电吃了亏,才祭出这个招数。 哈哈,原来蛮人只能躲在乌龟壳里挨打。” 奥斯曼笑话蛮人,可是立刻囧了,自己这个法师不是没用了? 二斤塞拉炯连发,又打倒了四个蛮人喽啰。兰迪小队士气大振。五发子弹打完,二斤正在换弹药,前排的蛮人喽啰发一声喊,手中齐齐出现了一把大盾。 前排蛮人喽啰竟然有储物装置,这个匪帮挺富裕啊。二斤塞拉炯再发,打在大盾上,火星直冒,无法破防。 三毛两个食指在脸上连刮,吐出舌头,“略略略,超级乌龟壳,只能干挨打。”随即惊呼,“不好!” 十几个身穿伪洪福汗国军服的士兵从后排钻了出来。他们眼神清明,手持水连珠,将枪架在了大盾上,指向了兰迪冒险队。 第六十三章 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三毛反应最快,对方火枪一出,他立刻一个闪身躲到了兰迪身后。 奥斯曼最是怕死,一个风之盾先加到了自己身上,随即飞速地掏出一个古旧的巴比伦星盘,高喊,“站位!” 亨利一个风之盾套在了毫无防护力的二斤身上,阿花反应急速,看亨利没管他自己,一个虎跃跳到了亨利身前。 对方一排枪终于射出,二斤、三毛、奥斯曼安然无恙,兰迪大剑竖起,挡住了头脸,五六发子弹打在身上。 兰迪只是身形晃了晃,子弹被皮甲术形成的保护膜偏转,掉在了地上。 阿花傲然而立,子弹对它毫无作用。亨利的下半身被阿花挡住,上半身挨了四颗子弹,向后栽倒。 兰迪回头看时,亨利已然站了起来,西装被打烂,露出了里面的高级祭司绸甲,三颗子弹嵌在绸甲上,没有造成太大伤害。 一颗打在胳膊上,那里没有绸甲防护,鲜血冒了出来。 奥斯曼一按手里星盘上的宝石,地面上出现了一个淡淡的六芒星。其他四名队员先前已经听到他的喊声,反应都挺快,迅速站到了六芒星角上。 额,还差一个。阿花纵身而至,六芒星立刻大亮,一个透明保护罩瞬间撑了起来。 蛮人第二排子弹马上就到,亨利一抬手,给从兰迪身后出来站位的三毛套上了风之盾,还是没顾自己。 然而这个风之盾白套了,子弹打在六芒星阵的防护罩上,顺着一个看不见的半球偏转,飞到了后面不见了。 亨利的两次表现兰迪都看在眼里,看着亨利那张鬼佬的脸,内心有点惭愧。 本来自己还有点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想法。谁知亨利虽然放浪形骸,私德有待商榷,对战友是真够意思。 兰迪的心中莫名其妙冒出几句话,“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国际主义战士”,亨利这个朋友交得。 三毛对亨利一挑大拇指,“白大哥,你是这个,我以后再也不埋汰你了。” 这个时候亨利才给自己加了个治疗术,然后右手法杖不见,手里出现了个精巧的小钳子,将打进左胳膊上的子弹头小心地取出,治疗术下,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痊愈。 奥斯曼看向对方阵中的萨满,自豪地拍怕自己的星盘,“牛什么牛?我也是阵法师,额,见习阵法师。” 回头看向兰迪,“老大,我这个星盘是圣级法宝,里面魔力充沛着呢。他们就是打上一天,也破不了咱们的防护罩。 我看他们的乌龟壳全靠喽啰的狂化撑着,等狂化结束,他们陷入虚弱,老大你再来个雷暴,他们就完逑了。反正他们的火枪伤不了咱们了,咱们耗死他们。” 兰迪也是这个意思,看向奥斯曼手里的星盘。他见过瑞元的星盘,不过是个高级法器而已,已经很值钱了,上面画的八卦什么的。 奥斯曼这个巴比伦星盘要古旧得多,上面布满楔形文字,一看就是更遥远上古的宝物。上面镶金嵌玉,加了周边加了不少豪华宝石装饰。 三毛又朝奥斯曼一挑大指,“奥斯曼你真土豪,浑身圣级宝贝,不愧是苏丹世家埃米尔什么的,手里是不是还有其他法宝没出啊?” 奥斯曼假装傻笑不回应。 “不过你的审美太渣了。就算我这个不懂阵法的,也知道这个星盘啊,只有中间那个大红宝石有用,剩下的装饰都是为了摆阔。 白大哥总说我不懂艺术,我看我比你强。那些财宝镶在这个古物上,算是把它给糟蹋了。” 亨利微微点头,表示嘉许。三毛跟自己抬了几天杠,这艺术水平见涨,听下面的话就不对了。 “为了提高你的艺术修养,我建议你把那些狗尾续貂的宝石、玉石什么的敲下来,没什么用送给我就行了。” 兰迪微笑,知道三毛是在瞎扯。不过三毛居然知道狗尾续貂这个成语,还用对了,太令人吃惊了,是不是跟亨利学的? 这边气氛一片轻松,兰迪内视了下,雷暴的冷却条正在稳步推进。银锁作为仙器,里面刻画的法术冷却速度非常快,估计等对面蛮人的狂化结束,肯定来得及再来一发。 然而虽然在兰迪的认知中,蛮人野蛮嗜血,杀人不眨眼,不能算人,但他们毕竟长着人形的脑袋。 剑术大师李景林跟兰迪说过,阵法是死的,人是活的,果不其然。 看火枪已经对兰迪小队无效,萨满先是一挥法杖,原来被二斤打倒的喽啰竟然站了起来,举起弯刀,重新加入了阵型。 他们身上的弹孔还流着血,脸色惨白,目光呆滞,宛如行尸,在毒品药丸和萨满的精神控制下,对伤痛浑然不觉。 萨满发一声喊,以萨满为核心,蛮人一起迈步,整个乌龟阵缓缓向兰迪小队这边压了过来。 三个高级武士手举弯刀,在保护罩外面形成了锋矢,十几个士兵上了刺刀,把枪端在手中,跟在后面。 三毛用手捂住嘴,眼睛大睁,“哇塞,这乌龟竟然是会走的。” 随即拍了拍自己的光头,“废话,乌龟当然会走。” 奥斯曼不再牛气,“老,老大,要是这么多人对防护罩劈砍,咱们可坚持不了太久。” “那也得打,咱们换地方。” 兰迪和阿花站到了六芒星的前方两角,把众人挡在了身后。兰迪手举大剑,阿花舔了舔爪子,身子扭了扭。三毛拽出了菜刀,摸了摸手上的尼沙普尔绿松石手串。 二斤端起塞拉炯,试着给保护罩外面的蛮人高级武士来了一发,果然没用,愁眉苦脸。 奥斯曼端着星盘的手有点哆嗦,自己要不要逃走? 亨利看大家要陷入血战,情况十分危急,拿出了圣火令。 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召唤来一个高级战力,总能是个帮手。虽然对方的高级武士有三人之多,还有三十多个狂化而成的中级武士,十几个火枪手,召唤来的英灵未必顶什么大用。 白光一闪,亨利身边多出个人来。亨利一看,立刻闭上了眼睛,狠抽了圣火令一下。 这玩意关键时刻果然不顶用。 召唤出来的这位高级英灵身材不高,身穿大夏位面从未出现过的官服。腰横玉带,头戴乌纱帽,两个帽翅出奇地长,这特么看样子是个文官啊。 英灵气度倒是很沉稳,双手向亨利抱拳,“在下呼保义宋江。” 第六十三章 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三毛反应最快,对方火枪一出,他立刻一个闪身躲到了兰迪身后。 奥斯曼最是怕死,一个风之盾先加到了自己身上,随即飞速地掏出一个古旧的巴比伦星盘,高喊,“站位!” 亨利一个风之盾套在了毫无防护力的二斤身上,阿花反应急速,看亨利没管他自己,一个虎跃跳到了亨利身前。 对方一排枪终于射出,二斤、三毛、奥斯曼安然无恙,兰迪大剑竖起,挡住了头脸,五六发子弹打在身上。 兰迪只是身形晃了晃,子弹被皮甲术形成的保护膜偏转,掉在了地上。 阿花傲然而立,子弹对它毫无作用。亨利的下半身被阿花挡住,上半身挨了四颗子弹,向后栽倒。 兰迪回头看时,亨利已然站了起来,西装被打烂,露出了里面的高级祭司绸甲,三颗子弹嵌在绸甲上,没有造成太大伤害。 一颗打在胳膊上,那里没有绸甲防护,鲜血冒了出来。 奥斯曼一按手里星盘上的宝石,地面上出现了一个淡淡的六芒星。其他四名队员先前已经听到他的喊声,反应都挺快,迅速站到了六芒星角上。 额,还差一个。阿花纵身而至,六芒星立刻大亮,一个透明保护罩瞬间撑了起来。 蛮人第二排子弹马上就到,亨利一抬手,给从兰迪身后出来站位的三毛套上了风之盾,还是没顾自己。 然而这个风之盾白套了,子弹打在六芒星阵的防护罩上,顺着一个看不见的半球偏转,飞到了后面不见了。 亨利的两次表现兰迪都看在眼里,看着亨利那张鬼佬的脸,内心有点惭愧。 本来自己还有点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想法。谁知亨利虽然放浪形骸,私德有待商榷,对战友是真够意思。 兰迪的心中莫名其妙冒出几句话,“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国际主义战士”,亨利这个朋友交得。 三毛对亨利一挑大拇指,“白大哥,你是这个,我以后再也不埋汰你了。” 这个时候亨利才给自己加了个治疗术,然后右手法杖不见,手里出现了个精巧的小钳子,将打进左胳膊上的子弹头小心地取出,治疗术下,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痊愈。 奥斯曼看向对方阵中的萨满,自豪地拍怕自己的星盘,“牛什么牛?我也是阵法师,额,见习阵法师。” 回头看向兰迪,“老大,我这个星盘是圣级法宝,里面魔力充沛着呢。他们就是打上一天,也破不了咱们的防护罩。 我看他们的乌龟壳全靠喽啰的狂化撑着,等狂化结束,他们陷入虚弱,老大你再来个雷暴,他们就完逑了。反正他们的火枪伤不了咱们了,咱们耗死他们。” 兰迪也是这个意思,看向奥斯曼手里的星盘。他见过瑞元的星盘,不过是个高级法器而已,已经很值钱了,上面画的八卦什么的。 奥斯曼这个巴比伦星盘要古旧得多,上面布满楔形文字,一看就是更遥远上古的宝物。上面镶金嵌玉,加了周边加了不少豪华宝石装饰。 三毛又朝奥斯曼一挑大指,“奥斯曼你真土豪,浑身圣级宝贝,不愧是苏丹世家埃米尔什么的,手里是不是还有其他法宝没出啊?” 奥斯曼假装傻笑不回应。 “不过你的审美太渣了。就算我这个不懂阵法的,也知道这个星盘啊,只有中间那个大红宝石有用,剩下的装饰都是为了摆阔。 白大哥总说我不懂艺术,我看我比你强。那些财宝镶在这个古物上,算是把它给糟蹋了。” 亨利微微点头,表示嘉许。三毛跟自己抬了几天杠,这艺术水平见涨,听下面的话就不对了。 “为了提高你的艺术修养,我建议你把那些狗尾续貂的宝石、玉石什么的敲下来,没什么用送给我就行了。” 兰迪微笑,知道三毛是在瞎扯。不过三毛居然知道狗尾续貂这个成语,还用对了,太令人吃惊了,是不是跟亨利学的? 这边气氛一片轻松,兰迪内视了下,雷暴的冷却条正在稳步推进。银锁作为仙器,里面刻画的法术冷却速度非常快,估计等对面蛮人的狂化结束,肯定来得及再来一发。 然而虽然在兰迪的认知中,蛮人野蛮嗜血,杀人不眨眼,不能算人,但他们毕竟长着人形的脑袋。 剑术大师李景林跟兰迪说过,阵法是死的,人是活的,果不其然。 看火枪已经对兰迪小队无效,萨满先是一挥法杖,原来被二斤打倒的喽啰竟然站了起来,举起弯刀,重新加入了阵型。 他们身上的弹孔还流着血,脸色惨白,目光呆滞,宛如行尸,在毒品药丸和萨满的精神控制下,对伤痛浑然不觉。 萨满发一声喊,以萨满为核心,蛮人一起迈步,整个乌龟阵缓缓向兰迪小队这边压了过来。 三个高级武士手举弯刀,在保护罩外面形成了锋矢,十几个士兵上了刺刀,把枪端在手中,跟在后面。 三毛用手捂住嘴,眼睛大睁,“哇塞,这乌龟竟然是会走的。” 随即拍了拍自己的光头,“废话,乌龟当然会走。” 奥斯曼不再牛气,“老,老大,要是这么多人对防护罩劈砍,咱们可坚持不了太久。” “那也得打,咱们换地方。” 兰迪和阿花站到了六芒星的前方两角,把众人挡在了身后。兰迪手举大剑,阿花舔了舔爪子,身子扭了扭。三毛拽出了菜刀,摸了摸手上的尼沙普尔绿松石手串。 二斤端起塞拉炯,试着给保护罩外面的蛮人高级武士来了一发,果然没用,愁眉苦脸。 奥斯曼端着星盘的手有点哆嗦,自己要不要逃走? 亨利看大家要陷入血战,情况十分危急,拿出了圣火令。 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召唤来一个高级战力,总能是个帮手。虽然对方的高级武士有三人之多,还有三十多个狂化而成的中级武士,十几个火枪手,召唤来的英灵未必顶什么大用。 白光一闪,亨利身边多出个人来。亨利一看,立刻闭上了眼睛,狠抽了圣火令一下。 这玩意关键时刻果然不顶用。 召唤出来的这位高级英灵身材不高,身穿大夏位面从未出现过的官服。腰横玉带,头戴乌纱帽,两个帽翅出奇地长,这特么看样子是个文官啊。 英灵气度倒是很沉稳,双手向亨利抱拳,“在下呼保义宋江。” 第六十四章 招安 宋江是谁?这里的大夏人没一个认识的。 亨利睁开眼睛,看向这个一看打扮就知道是从异时空召唤来的英灵苦笑,“大哥,这里是战场,你来错地方了。” 宋江右手捻须,“没错,没错。不就是几个蛮人么?好对付。” 啊?难道自己召唤出的英灵都有爱吹牛的毛病? 人家邢道荣爱吹牛,好歹真能打。“大哥,你是阵法师还是法师?对面的蛮人可是法术免疫,阵法师咱们已经有一个了。” “阵法在下略懂,不过跟军师比差远了,对付区区几个蛮人也根本不需要,你们都闪开,看我的。” 宋江左手往背后一伸,手里奇怪地多了一杆杏黄旗,右手一挥,一个接近透明的光球飞向了冲锋在前的高级蛮人武士。 蛮人武士前进的步伐突然停顿,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突然回身大呼,“我不想当反贼了,我要受朝廷招安。”一刀向跟在身后的一个同伴劈去。 同伴毫无准备,硕大的头颅一下子飞起,一腔子血喷在地上,场面血腥得一塌糊涂。 反正的蛮人首领又瞄向另一个同伴,此时宋江的第二发精神攻击已经打到了他的同伴身上,同伴当即高呼,“我也反正了。”举刀劈向身后狂化的喽啰。 萨满发现了不对,一个冰清术扔在一个蛮人首领头上,首领一阵迷糊,突然清醒,“我怎么犯糊涂了?”又持刀转向兰迪这边。 另一个高级武士已经劈死了两个狂化喽啰,萨满又手忙脚乱地解除他的异常状态。 宋江哈哈大笑,一咬舌尖,喷出一口鲜血,十几道精神攻击同时攻向那十几个伪洪福汗国的士兵。 士兵的意志比首领薄弱得多,虽然每道精神攻击的量都很小,还是集体转向,端着刺刀冲进防护罩,向萨满冲去。 萨满毫无武艺,一个一个点冰清术已经来不及,他水平又不够能群发的级别,急忙命令狂化的喽啰攻击叛乱的士兵,绿色防护罩里立时大乱。 宋江右手连挥,两个刚清醒的高级武士又立刻犯了糊涂。 刚刚冲向萨满没两步,又被萨满的冰清术拉了回来。 两人一时明白一时糊涂,本来就没多少的脑浆已经成了糨糊,突然狂吼一声,齐齐栽倒,晕了过去。 防护罩里狂化的喽啰和叛乱的士兵互相攻击,士兵快被杀光了,喽啰也越来越少,大部分负伤,防护罩没有足够的信仰之力支撑,越来越黯淡,终于“啪”地一声破碎了。 宋江大吼一声,“还傻站着干什么!” 目瞪口呆的兰迪一下子反应过来,一个雷暴砸向了聚在一起乱得一塌糊涂的蛮人。 包括萨满在内,不论癫狂到不可理喻的喽啰,还是临时反正的伪洪福汗国士兵,全体焦煳,躺在地上抽搐,奄奄一息。 雷暴是大师级法术,击在两个昏倒的蛮人高级武士身上,即使他们魔法抗性高,还是造成了伤害,两位倒霉蛋身上也变得焦煳。 不过这倒是把他们弄清醒了。他们战斗力尚在,一下子跳起来,看情况已经不可收拾,转身逃进了南面的山林。 阿花相当记仇,这两个家伙刚刚把自己砍得鲜血淋漓的,一定不能让他们就这么跑了,一纵身追了过去。 阿花不一定是两个人的对手,兰迪持剑要去帮忙,回头看了看悠闲的驼队,停下脚步,看向亨利,“老白你去帮帮阿花。” 亨利战斗力低微,但有宋江跟着。这位不知道什么职业的文官的天赋技能“招安”对头脑简单的蛮人有奇效。 亨利耸耸肩,“我轻功不行,追不上阿花。” 三毛挺身而出,“我能追踪阿花,白大哥你跟我来。” 三毛跟着阿花的痕迹而去,亨利全力跟在三毛的身后,给自己加了疾风术,还是跑得气喘吁吁。 宋江不紧不慢跟在亨利后面,也没见他怎么发力,走得轻轻松松,不愧是高级英灵。 一边走还一边跟亨利吹牛,“别看我级别一般,当年手下好几个圣级拳师,大师级武士无数,还不是都被我忽悠招安了?收拾这几个蛮人一点挑战也没有。” 兰迪对宋江相当佩服,人家有这手绝活,那就不是吹牛。看看躺在地上的伪洪福汗国士兵们,嗯,被他招安的人可就不那么幸运了。 看到了亨利的神器发威,本来对自己满身圣器很自豪的奥斯曼立刻谦虚了起来,主动跑过去,来了个土系法术“掘地术”。 这是最低级的土系法术,其实主要是战场上挖战壕做掩体什么用的。 这里奥斯曼临时转职了墓地工作人员,在地上挖了个大坑,把一个蛮人高级无头武士和十几个死掉的士兵、喽啰拖出来,准备埋了。 二斤连忙跑上去,“慢着,还没打扫战场呢。” 二斤还没杀过人,看见被砍得血肉模糊的士兵尸体,弯腰捂着胃干呕了两下。 不过作为商人世家子弟,浪费可耻那是刻在骨子里的。忍着喉咙的不适,搜索了一下,找出了三十多个金币。在高级武士身上搜到了一个储物腰带,颠颠儿地送到兰迪的面前。 兰迪拍拍脑袋想了下,二斤和亨利的储物装置是齐备的,奥斯曼配的更是豪华版圣级储物装备。有他这个大型移动仓库,以后的收获是不愁装了。 就连原来一无所有的三毛,都已经有储物腰带了。兰迪就不再客气,把腰带系在了自己身上。 腰带的原主已死,灵魂涣散,绑定自动失效。兰迪绑定了腰带,里面的东西倒到地上,立刻双眼喷火,“把俘虏都给我干掉!” 兰迪怎么变得这么残暴了?二斤凑过去一看,地上除了两千多金币外,还有一大堆各种首饰,是那种普通人戴的,没有附加功能的。 首饰上基本都带有血迹,有的还是新鲜的,粗鲁的蛮人也不予擦拭。 这不知道是杀了多少平民攒的,显然这些蛮人都血债累累。 二斤也立刻怒气勃发,抄起塞拉炯,走到奄奄一息的俘虏那边,“砰砰砰砰”地开始处决俘虏。 奥斯曼也掏出来一把黄金匕首,去执行兰迪的处决令。他并不会匕首术,不过圣级黄金匕首锋利无比,拿着割脖子还是没问题的。 奥斯曼显然杀过人,处决俘虏毫无不适,二斤则全凭着一股怒气。杀完了俘虏,回来还愤愤不平,并没有大开杀戒的觉悟。 “兰迪你果然没说错,这帮蛮人就不能算人,有一个杀一个没有冤枉的。” “那是,咱们一路过来,见过的被屠光的村子有多少?曾大人说这次咱们后夏损失了两千万人口,把蛮人全部杀光,也抵不了罪。” 二斤去搜索蛮人喽啰的尸体,除了搜出一些毒品药丸,竟然一无所获,显然这些喽啰就是炮灰。 就是在前排的喽啰手里发现了十个枯藤戒指,兰迪绑定了一个。里面除了药丸,只有一把大盾牌,这些枯藤戒指应该是上级配发给这些喽啰作战用的。 奥斯曼拿起萨满的星盘和白骨法杖,又在身上搜了搜,找到了一枚白骨戒指,兴奋地给兰迪送来,“老大,这个萨满似乎地位最高,里面应该有好东西。” 第六十四章 招安 宋江是谁?这里的大夏人没一个认识的。 亨利睁开眼睛,看向这个一看打扮就知道是从异时空召唤来的英灵苦笑,“大哥,这里是战场,你来错地方了。” 宋江右手捻须,“没错,没错。不就是几个蛮人么?好对付。” 啊?难道自己召唤出的英灵都有爱吹牛的毛病? 人家邢道荣爱吹牛,好歹真能打。“大哥,你是阵法师还是法师?对面的蛮人可是法术免疫,阵法师咱们已经有一个了。” “阵法在下略懂,不过跟军师比差远了,对付区区几个蛮人也根本不需要,你们都闪开,看我的。” 宋江左手往背后一伸,手里奇怪地多了一杆杏黄旗,右手一挥,一个接近透明的光球飞向了冲锋在前的高级蛮人武士。 蛮人武士前进的步伐突然停顿,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突然回身大呼,“我不想当反贼了,我要受朝廷招安。”一刀向跟在身后的一个同伴劈去。 同伴毫无准备,硕大的头颅一下子飞起,一腔子血喷在地上,场面血腥得一塌糊涂。 反正的蛮人首领又瞄向另一个同伴,此时宋江的第二发精神攻击已经打到了他的同伴身上,同伴当即高呼,“我也反正了。”举刀劈向身后狂化的喽啰。 萨满发现了不对,一个冰清术扔在一个蛮人首领头上,首领一阵迷糊,突然清醒,“我怎么犯糊涂了?”又持刀转向兰迪这边。 另一个高级武士已经劈死了两个狂化喽啰,萨满又手忙脚乱地解除他的异常状态。 宋江哈哈大笑,一咬舌尖,喷出一口鲜血,十几道精神攻击同时攻向那十几个伪洪福汗国的士兵。 士兵的意志比首领薄弱得多,虽然每道精神攻击的量都很小,还是集体转向,端着刺刀冲进防护罩,向萨满冲去。 萨满毫无武艺,一个一个点冰清术已经来不及,他水平又不够能群发的级别,急忙命令狂化的喽啰攻击叛乱的士兵,绿色防护罩里立时大乱。 宋江右手连挥,两个刚清醒的高级武士又立刻犯了糊涂。 刚刚冲向萨满没两步,又被萨满的冰清术拉了回来。 两人一时明白一时糊涂,本来就没多少的脑浆已经成了糨糊,突然狂吼一声,齐齐栽倒,晕了过去。 防护罩里狂化的喽啰和叛乱的士兵互相攻击,士兵快被杀光了,喽啰也越来越少,大部分负伤,防护罩没有足够的信仰之力支撑,越来越黯淡,终于“啪”地一声破碎了。 宋江大吼一声,“还傻站着干什么!” 目瞪口呆的兰迪一下子反应过来,一个雷暴砸向了聚在一起乱得一塌糊涂的蛮人。 包括萨满在内,不论癫狂到不可理喻的喽啰,还是临时反正的伪洪福汗国士兵,全体焦煳,躺在地上抽搐,奄奄一息。 雷暴是大师级法术,击在两个昏倒的蛮人高级武士身上,即使他们魔法抗性高,还是造成了伤害,两位倒霉蛋身上也变得焦煳。 不过这倒是把他们弄清醒了。他们战斗力尚在,一下子跳起来,看情况已经不可收拾,转身逃进了南面的山林。 阿花相当记仇,这两个家伙刚刚把自己砍得鲜血淋漓的,一定不能让他们就这么跑了,一纵身追了过去。 阿花不一定是两个人的对手,兰迪持剑要去帮忙,回头看了看悠闲的驼队,停下脚步,看向亨利,“老白你去帮帮阿花。” 亨利战斗力低微,但有宋江跟着。这位不知道什么职业的文官的天赋技能“招安”对头脑简单的蛮人有奇效。 亨利耸耸肩,“我轻功不行,追不上阿花。” 三毛挺身而出,“我能追踪阿花,白大哥你跟我来。” 三毛跟着阿花的痕迹而去,亨利全力跟在三毛的身后,给自己加了疾风术,还是跑得气喘吁吁。 宋江不紧不慢跟在亨利后面,也没见他怎么发力,走得轻轻松松,不愧是高级英灵。 一边走还一边跟亨利吹牛,“别看我级别一般,当年手下好几个圣级拳师,大师级武士无数,还不是都被我忽悠招安了?收拾这几个蛮人一点挑战也没有。” 兰迪对宋江相当佩服,人家有这手绝活,那就不是吹牛。看看躺在地上的伪洪福汗国士兵们,嗯,被他招安的人可就不那么幸运了。 看到了亨利的神器发威,本来对自己满身圣器很自豪的奥斯曼立刻谦虚了起来,主动跑过去,来了个土系法术“掘地术”。 这是最低级的土系法术,其实主要是战场上挖战壕做掩体什么用的。 这里奥斯曼临时转职了墓地工作人员,在地上挖了个大坑,把一个蛮人高级无头武士和十几个死掉的士兵、喽啰拖出来,准备埋了。 二斤连忙跑上去,“慢着,还没打扫战场呢。” 二斤还没杀过人,看见被砍得血肉模糊的士兵尸体,弯腰捂着胃干呕了两下。 不过作为商人世家子弟,浪费可耻那是刻在骨子里的。忍着喉咙的不适,搜索了一下,找出了三十多个金币。在高级武士身上搜到了一个储物腰带,颠颠儿地送到兰迪的面前。 兰迪拍拍脑袋想了下,二斤和亨利的储物装置是齐备的,奥斯曼配的更是豪华版圣级储物装备。有他这个大型移动仓库,以后的收获是不愁装了。 就连原来一无所有的三毛,都已经有储物腰带了。兰迪就不再客气,把腰带系在了自己身上。 腰带的原主已死,灵魂涣散,绑定自动失效。兰迪绑定了腰带,里面的东西倒到地上,立刻双眼喷火,“把俘虏都给我干掉!” 兰迪怎么变得这么残暴了?二斤凑过去一看,地上除了两千多金币外,还有一大堆各种首饰,是那种普通人戴的,没有附加功能的。 首饰上基本都带有血迹,有的还是新鲜的,粗鲁的蛮人也不予擦拭。 这不知道是杀了多少平民攒的,显然这些蛮人都血债累累。 二斤也立刻怒气勃发,抄起塞拉炯,走到奄奄一息的俘虏那边,“砰砰砰砰”地开始处决俘虏。 奥斯曼也掏出来一把黄金匕首,去执行兰迪的处决令。他并不会匕首术,不过圣级黄金匕首锋利无比,拿着割脖子还是没问题的。 奥斯曼显然杀过人,处决俘虏毫无不适,二斤则全凭着一股怒气。杀完了俘虏,回来还愤愤不平,并没有大开杀戒的觉悟。 “兰迪你果然没说错,这帮蛮人就不能算人,有一个杀一个没有冤枉的。” “那是,咱们一路过来,见过的被屠光的村子有多少?曾大人说这次咱们后夏损失了两千万人口,把蛮人全部杀光,也抵不了罪。” 二斤去搜索蛮人喽啰的尸体,除了搜出一些毒品药丸,竟然一无所获,显然这些喽啰就是炮灰。 就是在前排的喽啰手里发现了十个枯藤戒指,兰迪绑定了一个。里面除了药丸,只有一把大盾牌,这些枯藤戒指应该是上级配发给这些喽啰作战用的。 奥斯曼拿起萨满的星盘和白骨法杖,又在身上搜了搜,找到了一枚白骨戒指,兴奋地给兰迪送来,“老大,这个萨满似乎地位最高,里面应该有好东西。” 第六十五章 思念 兰迪解除了枯藤戒指的绑定,戴上了白骨戒指,往里面内视了一下,立刻走上前去,挥起大剑,在萨满的尸体上一顿砍。直到萨满的尸体被剁成了碎块,才住了手。 是什么事让兰迪对尸体都不放过?二斤和奥斯曼看向兰迪。 兰迪一言不发,把白骨戒指里的东西都倒了出来。 里面意外的没有钱,倒出来的是好几十具尸体,看模样都是汉人,看身量都比较强壮。有的缺胳膊少腿,有的内脏被挖掉,看样子是这个邪恶萨满进行法术“研究”的材料。 奥斯曼摇摇头,又在路边掘了几十个小坑,和二斤合力将这些死难者单独埋了。 搜索完的蛮人尸体则被一起扔进了大坑,刚刚埋好,山上传来三毛兴奋的声音,“老大,我们回来啦,我发现了宝贝了。” 阿花第一个跳了出来,看上去什么事也没有。后面跟着三毛,最后是气喘吁吁的亨利,宋江已经不见了。 三毛跑到兰迪近前,“我们在两个高级武士身上发现了两个储物腰带,已经被我清空了,发现了这个。” 三毛的缴获放到了地上。两个空了的腰带是三毛在山上就轮换绑定搜索过的。地上堆了四千多金币,一大堆染血首饰,还有两个魔法宝箱。 三毛最欢喜的就是两个中级魔法宝箱,“老大,我的活儿来了,让我试试打开吧。” 二斤连忙阻止,“三毛你一个见习盗贼,尝试打开中级宝箱非常不靠谱,打开失误宝箱就自毁了。兰迪,咱们应该到大城市后,找到盗贼工会,让他们帮忙打开,免得造成经济损失。” 三毛可怜巴巴地看向兰迪,“可是老大,一旦打开成功,对我的开锁术的升级很有帮助。我有百分百加幸运的手链,安全打开宝箱的机会很大的,让我试试吧。” “先不忙说这个,你们怎么消灭那两个高级蛮人武士的?” “阿花追上并缠住了他们,然后那个宋江让他们自己打了起来,他们同归于尽了。” 三毛忽然四处嗅了嗅,“好香,老大你们烤肉吃了?我也饿了。” 忽然想明白了香味的来源,三毛捂着肚子干呕了两下,“我发誓,一个月……三天不吃烤肉了。” “还是先处理其他战利品吧,宝箱的事情我考虑考虑。” 兰迪看了看一地的战利品,拿了个枯藤戒指给三毛。白骨戒指自己已经绑定,虽然这玩意挺渗人,却是个中级法宝,里面的地方挺大,兰迪也不怎么在乎吓人的造型。 星盘和白骨法杖是适合奥斯曼的装备,不过中级法器他看不上。三十几把弯刀和十个大盾牌没人能用,都被二斤收进了空间,连同一大堆首饰一起,准备卖掉。 二斤拿起一把缴获的水连珠,研究了下,“这是兽人国的原装货,刺刀是可以拆卸的,比咱们大夏的仿造版先进,我要留一把备用。 嘿嘿,兽人国果然在背后支持阿古柏。阿古柏被左总督灭了,兽人国可亏大了。” 挑了一把状况最好的水连珠,又把子弹全搜集起来单独存放,成了二斤的备用武器。剩下的都收了起来,这个可以捐献给左总督的军队。 金币兰迪都收了起来,有六千多,即使要五个人分,这也不少了。兰迪手里的公共财产已经达到八千多,还有缴获没算呢。 果然乱世有武力的人能迅速发财,兰迪信心大增,十万金币的目标虽然远,却也似乎不是那么遥不可及了。 两条储物腰带和九个枯藤戒指不能装进储物空间,二斤拿出个包袱皮,把这几个法器包了,准备背着,三毛抢过了这个活儿。 三毛拍拍身上的包袱,忽然脑洞大开,“二斤哥你说龙五要是背上几百个戒指,干嘛还费力搞驼队?” “枯藤戒指空间很小,用处不大。圣级戒指动辄上万金币,估计龙五也花不起这个钱。” 最后地上就剩了一堆毒品药丸,三毛灵机一动,“我在青帮的时候,一直在杜老板的烟馆打杂,可以把这些东西卖给杜老板。” 兰迪一脚踢在三毛的屁股上,“不要打邪魔歪道的主意,这东西害人害己,还是一把火烧了。” 亨利连忙上去护住了药丸,一挥手收进了空间,“这东西我拿了。” 三毛赶紧劝谏,“我看魔市那些抽福寿膏的,一个个人不人鬼不鬼,白大哥你可不能好上这个啊。” “去去去,我作为一个医生,还不知道毒品的害处?这东西在外科手术的时候,可以作为麻醉剂,还是相当有用的。” 驼队继续前进,天快黑的时候终于走出了山谷,前面一片开阔。 孔雀河北面是连绵高大的天山,南面是碎石荒漠,再远处是一望无际的沙漠。 驼队在这里宿营。亨利看向身后的孔雀河谷,摇头叹息,“唉,这里又成了土匪的乐园。 当年,邵树德亲王戍守铁门关的时候,这个山谷可是匪踪全无。” 这个三毛懂,他没事就在魔市混书场来着,“邵树德亲王别人能比么?当年追随邵亲王的铁门关三百将士,后来都成了大唐全球帝国的名将,一个个战功彪炳。 其中有个叫田星的,手使一把钢锏,有万夫不挡之勇……” 沙漠边缘的夜晚凉爽宜人,晴空万里,悬着一轮弯月,伴随偶尔几缕清风,驼铃声隐约传来,旁边是孔雀河奔腾的流水声。 孤独的营地在旷野里显得十分的渺小,火堆边,亨利、二斤、三毛轮番讲着上古大唐全球帝国英雄的传说,奥斯曼也不时插两句。 阿花卧在火堆旁边,轻轻甩着尾巴,嘴里小口嚼着烤黄羊,静静地听听着故事。 兰迪抬头看向天上的月亮,这月亮不够圆啊。 兰迪的脑海里,出现了异时空正月十五那一轮满月。清辉洒向大地,从可可家别墅的落地窗照进来。 别墅外的院子里树上还有闪烁的彩灯,偶尔能听到白头翁的鸣叫。 在这寂静的夜里,一切的景象在记忆中又变得清晰。那是怎样一个幸福的世界啊,和自己所在这个土匪横行,老百姓灾难深重的世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明明和那个世界的人同文同种,大夏大陆的老百姓为什么这么倒霉?兰迪摸了摸背后的大剑,大剑熟悉的冰凉感觉是那么令人踏实。 记得石远说过,自己的大剑是很管用的。将来接来了可可,自己一定要和可可并肩战斗,让大夏千千万万的受苦人,都能过上可可那个世界一样的幸福生活。 那个夜晚可可就躺在自己身旁,穿着白衬衫和牛仔裤,和自己讲了一宿的故事,可可的腿真好看,还有,她的白衬衫鼓鼓的…… 兰迪忽然有点理解亨利了,一缕红发出现在了兰迪手中,兰迪把红发攥得紧紧的,贴在了胸口上。 第六十五章 思念 兰迪解除了枯藤戒指的绑定,戴上了白骨戒指,往里面内视了一下,立刻走上前去,挥起大剑,在萨满的尸体上一顿砍。直到萨满的尸体被剁成了碎块,才住了手。 是什么事让兰迪对尸体都不放过?二斤和奥斯曼看向兰迪。 兰迪一言不发,把白骨戒指里的东西都倒了出来。 里面意外的没有钱,倒出来的是好几十具尸体,看模样都是汉人,看身量都比较强壮。有的缺胳膊少腿,有的内脏被挖掉,看样子是这个邪恶萨满进行法术“研究”的材料。 奥斯曼摇摇头,又在路边掘了几十个小坑,和二斤合力将这些死难者单独埋了。 搜索完的蛮人尸体则被一起扔进了大坑,刚刚埋好,山上传来三毛兴奋的声音,“老大,我们回来啦,我发现了宝贝了。” 阿花第一个跳了出来,看上去什么事也没有。后面跟着三毛,最后是气喘吁吁的亨利,宋江已经不见了。 三毛跑到兰迪近前,“我们在两个高级武士身上发现了两个储物腰带,已经被我清空了,发现了这个。” 三毛的缴获放到了地上。两个空了的腰带是三毛在山上就轮换绑定搜索过的。地上堆了四千多金币,一大堆染血首饰,还有两个魔法宝箱。 三毛最欢喜的就是两个中级魔法宝箱,“老大,我的活儿来了,让我试试打开吧。” 二斤连忙阻止,“三毛你一个见习盗贼,尝试打开中级宝箱非常不靠谱,打开失误宝箱就自毁了。兰迪,咱们应该到大城市后,找到盗贼工会,让他们帮忙打开,免得造成经济损失。” 三毛可怜巴巴地看向兰迪,“可是老大,一旦打开成功,对我的开锁术的升级很有帮助。我有百分百加幸运的手链,安全打开宝箱的机会很大的,让我试试吧。” “先不忙说这个,你们怎么消灭那两个高级蛮人武士的?” “阿花追上并缠住了他们,然后那个宋江让他们自己打了起来,他们同归于尽了。” 三毛忽然四处嗅了嗅,“好香,老大你们烤肉吃了?我也饿了。” 忽然想明白了香味的来源,三毛捂着肚子干呕了两下,“我发誓,一个月……三天不吃烤肉了。” “还是先处理其他战利品吧,宝箱的事情我考虑考虑。” 兰迪看了看一地的战利品,拿了个枯藤戒指给三毛。白骨戒指自己已经绑定,虽然这玩意挺渗人,却是个中级法宝,里面的地方挺大,兰迪也不怎么在乎吓人的造型。 星盘和白骨法杖是适合奥斯曼的装备,不过中级法器他看不上。三十几把弯刀和十个大盾牌没人能用,都被二斤收进了空间,连同一大堆首饰一起,准备卖掉。 二斤拿起一把缴获的水连珠,研究了下,“这是兽人国的原装货,刺刀是可以拆卸的,比咱们大夏的仿造版先进,我要留一把备用。 嘿嘿,兽人国果然在背后支持阿古柏。阿古柏被左总督灭了,兽人国可亏大了。” 挑了一把状况最好的水连珠,又把子弹全搜集起来单独存放,成了二斤的备用武器。剩下的都收了起来,这个可以捐献给左总督的军队。 金币兰迪都收了起来,有六千多,即使要五个人分,这也不少了。兰迪手里的公共财产已经达到八千多,还有缴获没算呢。 果然乱世有武力的人能迅速发财,兰迪信心大增,十万金币的目标虽然远,却也似乎不是那么遥不可及了。 两条储物腰带和九个枯藤戒指不能装进储物空间,二斤拿出个包袱皮,把这几个法器包了,准备背着,三毛抢过了这个活儿。 三毛拍拍身上的包袱,忽然脑洞大开,“二斤哥你说龙五要是背上几百个戒指,干嘛还费力搞驼队?” “枯藤戒指空间很小,用处不大。圣级戒指动辄上万金币,估计龙五也花不起这个钱。” 最后地上就剩了一堆毒品药丸,三毛灵机一动,“我在青帮的时候,一直在杜老板的烟馆打杂,可以把这些东西卖给杜老板。” 兰迪一脚踢在三毛的屁股上,“不要打邪魔歪道的主意,这东西害人害己,还是一把火烧了。” 亨利连忙上去护住了药丸,一挥手收进了空间,“这东西我拿了。” 三毛赶紧劝谏,“我看魔市那些抽福寿膏的,一个个人不人鬼不鬼,白大哥你可不能好上这个啊。” “去去去,我作为一个医生,还不知道毒品的害处?这东西在外科手术的时候,可以作为麻醉剂,还是相当有用的。” 驼队继续前进,天快黑的时候终于走出了山谷,前面一片开阔。 孔雀河北面是连绵高大的天山,南面是碎石荒漠,再远处是一望无际的沙漠。 驼队在这里宿营。亨利看向身后的孔雀河谷,摇头叹息,“唉,这里又成了土匪的乐园。 当年,邵树德亲王戍守铁门关的时候,这个山谷可是匪踪全无。” 这个三毛懂,他没事就在魔市混书场来着,“邵树德亲王别人能比么?当年追随邵亲王的铁门关三百将士,后来都成了大唐全球帝国的名将,一个个战功彪炳。 其中有个叫田星的,手使一把钢锏,有万夫不挡之勇……” 沙漠边缘的夜晚凉爽宜人,晴空万里,悬着一轮弯月,伴随偶尔几缕清风,驼铃声隐约传来,旁边是孔雀河奔腾的流水声。 孤独的营地在旷野里显得十分的渺小,火堆边,亨利、二斤、三毛轮番讲着上古大唐全球帝国英雄的传说,奥斯曼也不时插两句。 阿花卧在火堆旁边,轻轻甩着尾巴,嘴里小口嚼着烤黄羊,静静地听听着故事。 兰迪抬头看向天上的月亮,这月亮不够圆啊。 兰迪的脑海里,出现了异时空正月十五那一轮满月。清辉洒向大地,从可可家别墅的落地窗照进来。 别墅外的院子里树上还有闪烁的彩灯,偶尔能听到白头翁的鸣叫。 在这寂静的夜里,一切的景象在记忆中又变得清晰。那是怎样一个幸福的世界啊,和自己所在这个土匪横行,老百姓灾难深重的世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明明和那个世界的人同文同种,大夏大陆的老百姓为什么这么倒霉?兰迪摸了摸背后的大剑,大剑熟悉的冰凉感觉是那么令人踏实。 记得石远说过,自己的大剑是很管用的。将来接来了可可,自己一定要和可可并肩战斗,让大夏千千万万的受苦人,都能过上可可那个世界一样的幸福生活。 那个夜晚可可就躺在自己身旁,穿着白衬衫和牛仔裤,和自己讲了一宿的故事,可可的腿真好看,还有,她的白衬衫鼓鼓的…… 兰迪忽然有点理解亨利了,一缕红发出现在了兰迪手中,兰迪把红发攥得紧紧的,贴在了胸口上。 第六十六章 宝箱 第二天早上,兰迪小队起得很早,驼队的苦力和龙五还在吃早餐。 兰迪拿出两个宝箱,一点手,“三毛你过来。我想好了,你的升级是最重要的。这两个宝箱里不管有什么东西,都可以舍弃。来,你试着开启一下吧。” “老大你真好。” 三毛兴奋异常,盘坐在一个宝箱前,手里出现了一个前端弯曲成奇怪样式的黑铁丝。 没有主人的魔力波动开启,只能用这种暴力破解的办法。 伙伴们都围了过来,阿花也用虎爪拍拍三毛的后背,给他加油。 三毛撸了下阿花,“你往后点,你大嘴喷出的热气还有烤黄羊的味道,影响我了,我有点恶心。我说过三天不吃烤肉了,闻都不想闻。” 三毛将铁丝插进宝箱的缝隙,轻轻移动。 专注的样子,一点也没有平时的嬉皮笑脸。手里转动着铁丝,耳朵贴在宝箱上,仔细听着动静。 一阵清风吹过,远处沙漠的几粒细沙飘来,钻进了阿花的鼻孔,阿花忍不住打了个喷嚏。三毛手一哆嗦,宝箱“砰”地就炸了开来。 宝箱爆炸的威力并不大,主要是用来自毁的,不然哪个主人也不敢拎着宝箱到处走了。 围观的众人都是什么事也没有,只有三毛离得太近,被炸得满脸发黑,仅有的几根头发都变成卷发了,好像去理发店特意烫的。 亨利掏出法杖,三毛摇了摇手,表示没事,不需要治疗。跑到孔雀河边,洗了把脸。 破损的宝箱盖子已经被炸开了,二斤在里面掏了几下,拿出了一沓花花绿绿的纸,上面印着复杂的花纹,已经大部分被炸得焦黑,“这是什么玩意?值钱么?为什么要放在宝箱里?” 奥斯曼瞥了一眼,“这是精灵国敬业股票交易所发行的橡胶股票,嗯,还是值点儿钱的。” 亨利一脸痛惜的样子,“谁像你这个土豪,有的是钱,看不上这些股票。橡胶股现在大涨,这些股票弄好了,卖几万金币都是可能的。” 二斤摇摇头,“股票我懂,就是不认识精灵国的股票而已。这东西没有固定价值,现在值钱,没准咱们想卖了,又价格大降,变成了废纸,三毛你不用太过自责。” 三毛用毛巾擦着脸,“反正现在橡胶股票是很火的,魔市的股票交易所里一天一个价,连扫地的阿婆都知道这东西赚钱。 听说魔市好几家钱庄,像正元啊、谦余啊、兆康啊,都加入了炒橡胶股票的行列。 格兰志的股票最初卖一百两,现在都升到了一千六百多两。可惜我没钱,一股也买不起,不然早就发财了。 这下我可闯祸了,老大,第二个箱子还要不要开?” 兰迪虽然不懂股票,但知道,一个买卖,如果连扫地的阿婆都知道是赚大钱的,那基本上是个骗局。 要是钱那么好赚,自己这帮人还用得着刀头舔血,跟魔兽和蛮人拼命? 看三毛非常想练手艺,又担心给大家造成损失,进退两难的样子,兰迪摆摆手。 “三毛,我看啊,这些股票多半是废纸,还是沉甸甸的金币靠谱。头脑简单的蛮人被人忽悠了,拿它当宝,咱们不用在乎。 我看这箱子里未必有啥好东西,你接着开第二个箱子,不用想那么多。” 得了兰迪的鼓励,三毛把第二个箱子搬到了面前。众人都立刻离得远远的,不是怕被炸,是担心影响三毛。 虽然没有人埋怨阿花打喷嚏,阿花还是十分自责,羞愧地钻到帐篷里不出来,还找到了当初在石兰冲山上用过的大黑口罩戴上了。 三毛摸了摸手腕上的尼沙普尔绿松石手链,两手在胸前比了个火焰的形状,向光明神祈祷。然后深吸了一口气,把铁丝伸进箱子的缝隙,又把耳朵贴在了箱子上。 时间过得似乎特别慢,兰迪远远地看着,三毛人在那里几乎一动不动,手里的铁丝很久才微微动一下,整个人专注得似乎进入了忘我的境界。 “咔嚓”一声轻响,三毛小心地两手扶着箱子盖,往上轻轻一抬,没有爆炸,箱子顺利地开开了。 兰迪脸上露出笑容,还以为三毛会跳起来欢呼。谁知三毛一脸的迷醉,一副沉浸其中的样子,嘴里溜出了一句精灵土语,“is’tanart?” 兰迪似乎听过这句精灵语,只不过想不起来在哪儿听的了。 亨利走过去,拍了下三毛的光脑壳,“行啊小子,有点儿大师的风范了。咱们看看,这里装的什么宝贝。” 亨利往箱子里瞟了一眼,随即大喊了一声,“二斤,二斤,你的运气来了。” 远处的二斤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事,腾腾腾跑过去,从箱子里面拽出了一个做工非常精美的马甲。 兰迪凑过去一看,难得地认识,在兰之身上看见过,枪炮师的专用高级铠甲,金丝软甲。 二斤拍拍自己的肚子,“其实以我的体格,拿塞拉炯这种手炮的话,穿链甲都行。不过要是拿水连珠打狙击,对灵活性和轻便性要求就高了。既然是我的专业装备,就不客气了。” 高级玩意奥斯曼最了解,“二斤你走运了,这可是一件大师级铠甲,不但防弹,还免疫高级以下的元素魔法。 你们枪炮师不会铠甲术,全靠铠甲本身的防护力,这种金丝软甲最合适了。 这东西用的是高级合金,金丝里面融了秘银。虽然精灵国、魔族和黑暗大陆的炼金术都很发达,也只有精灵国才会把铠甲做得这么精美。 兽人国也学会了这门手艺,作出的东西能用,就是傻大黑粗。 嘿嘿,精灵国的玩意出现在蛮人手里,绝对不可能是蛮人远渡重洋去买的。精灵国不但欺负我们奥斯曼苏丹国,背后还支持阿古柏蚕食后夏宗主,这下实锤了。” 金丝软甲是叠在箱子里的,有点儿褶皱,二斤也不管,扒下长衫,直接胡乱穿在了身上。 亨利摇摇头,“你看兰之那么穿,才是精灵族艺术的穿法儿,枪炮师在黑暗大陆则是要配牛仔服的。你这胡乱套在长衫里,焚琴煮鹤啊。” “会影响防弹效果么?” “那倒不会。” 二斤傻笑,“那不就得了,我一端手炮的搞那么讲究干嘛。对了亨利,以后碰到对手用火器,你先给自己加风之盾,不用管我了。” 第六十六章 宝箱 第二天早上,兰迪小队起得很早,驼队的苦力和龙五还在吃早餐。 兰迪拿出两个宝箱,一点手,“三毛你过来。我想好了,你的升级是最重要的。这两个宝箱里不管有什么东西,都可以舍弃。来,你试着开启一下吧。” “老大你真好。” 三毛兴奋异常,盘坐在一个宝箱前,手里出现了一个前端弯曲成奇怪样式的黑铁丝。 没有主人的魔力波动开启,只能用这种暴力破解的办法。 伙伴们都围了过来,阿花也用虎爪拍拍三毛的后背,给他加油。 三毛撸了下阿花,“你往后点,你大嘴喷出的热气还有烤黄羊的味道,影响我了,我有点恶心。我说过三天不吃烤肉了,闻都不想闻。” 三毛将铁丝插进宝箱的缝隙,轻轻移动。 专注的样子,一点也没有平时的嬉皮笑脸。手里转动着铁丝,耳朵贴在宝箱上,仔细听着动静。 一阵清风吹过,远处沙漠的几粒细沙飘来,钻进了阿花的鼻孔,阿花忍不住打了个喷嚏。三毛手一哆嗦,宝箱“砰”地就炸了开来。 宝箱爆炸的威力并不大,主要是用来自毁的,不然哪个主人也不敢拎着宝箱到处走了。 围观的众人都是什么事也没有,只有三毛离得太近,被炸得满脸发黑,仅有的几根头发都变成卷发了,好像去理发店特意烫的。 亨利掏出法杖,三毛摇了摇手,表示没事,不需要治疗。跑到孔雀河边,洗了把脸。 破损的宝箱盖子已经被炸开了,二斤在里面掏了几下,拿出了一沓花花绿绿的纸,上面印着复杂的花纹,已经大部分被炸得焦黑,“这是什么玩意?值钱么?为什么要放在宝箱里?” 奥斯曼瞥了一眼,“这是精灵国敬业股票交易所发行的橡胶股票,嗯,还是值点儿钱的。” 亨利一脸痛惜的样子,“谁像你这个土豪,有的是钱,看不上这些股票。橡胶股现在大涨,这些股票弄好了,卖几万金币都是可能的。” 二斤摇摇头,“股票我懂,就是不认识精灵国的股票而已。这东西没有固定价值,现在值钱,没准咱们想卖了,又价格大降,变成了废纸,三毛你不用太过自责。” 三毛用毛巾擦着脸,“反正现在橡胶股票是很火的,魔市的股票交易所里一天一个价,连扫地的阿婆都知道这东西赚钱。 听说魔市好几家钱庄,像正元啊、谦余啊、兆康啊,都加入了炒橡胶股票的行列。 格兰志的股票最初卖一百两,现在都升到了一千六百多两。可惜我没钱,一股也买不起,不然早就发财了。 这下我可闯祸了,老大,第二个箱子还要不要开?” 兰迪虽然不懂股票,但知道,一个买卖,如果连扫地的阿婆都知道是赚大钱的,那基本上是个骗局。 要是钱那么好赚,自己这帮人还用得着刀头舔血,跟魔兽和蛮人拼命? 看三毛非常想练手艺,又担心给大家造成损失,进退两难的样子,兰迪摆摆手。 “三毛,我看啊,这些股票多半是废纸,还是沉甸甸的金币靠谱。头脑简单的蛮人被人忽悠了,拿它当宝,咱们不用在乎。 我看这箱子里未必有啥好东西,你接着开第二个箱子,不用想那么多。” 得了兰迪的鼓励,三毛把第二个箱子搬到了面前。众人都立刻离得远远的,不是怕被炸,是担心影响三毛。 虽然没有人埋怨阿花打喷嚏,阿花还是十分自责,羞愧地钻到帐篷里不出来,还找到了当初在石兰冲山上用过的大黑口罩戴上了。 三毛摸了摸手腕上的尼沙普尔绿松石手链,两手在胸前比了个火焰的形状,向光明神祈祷。然后深吸了一口气,把铁丝伸进箱子的缝隙,又把耳朵贴在了箱子上。 时间过得似乎特别慢,兰迪远远地看着,三毛人在那里几乎一动不动,手里的铁丝很久才微微动一下,整个人专注得似乎进入了忘我的境界。 “咔嚓”一声轻响,三毛小心地两手扶着箱子盖,往上轻轻一抬,没有爆炸,箱子顺利地开开了。 兰迪脸上露出笑容,还以为三毛会跳起来欢呼。谁知三毛一脸的迷醉,一副沉浸其中的样子,嘴里溜出了一句精灵土语,“is’tanart?” 兰迪似乎听过这句精灵语,只不过想不起来在哪儿听的了。 亨利走过去,拍了下三毛的光脑壳,“行啊小子,有点儿大师的风范了。咱们看看,这里装的什么宝贝。” 亨利往箱子里瞟了一眼,随即大喊了一声,“二斤,二斤,你的运气来了。” 远处的二斤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事,腾腾腾跑过去,从箱子里面拽出了一个做工非常精美的马甲。 兰迪凑过去一看,难得地认识,在兰之身上看见过,枪炮师的专用高级铠甲,金丝软甲。 二斤拍拍自己的肚子,“其实以我的体格,拿塞拉炯这种手炮的话,穿链甲都行。不过要是拿水连珠打狙击,对灵活性和轻便性要求就高了。既然是我的专业装备,就不客气了。” 高级玩意奥斯曼最了解,“二斤你走运了,这可是一件大师级铠甲,不但防弹,还免疫高级以下的元素魔法。 你们枪炮师不会铠甲术,全靠铠甲本身的防护力,这种金丝软甲最合适了。 这东西用的是高级合金,金丝里面融了秘银。虽然精灵国、魔族和黑暗大陆的炼金术都很发达,也只有精灵国才会把铠甲做得这么精美。 兽人国也学会了这门手艺,作出的东西能用,就是傻大黑粗。 嘿嘿,精灵国的玩意出现在蛮人手里,绝对不可能是蛮人远渡重洋去买的。精灵国不但欺负我们奥斯曼苏丹国,背后还支持阿古柏蚕食后夏宗主,这下实锤了。” 金丝软甲是叠在箱子里的,有点儿褶皱,二斤也不管,扒下长衫,直接胡乱穿在了身上。 亨利摇摇头,“你看兰之那么穿,才是精灵族艺术的穿法儿,枪炮师在黑暗大陆则是要配牛仔服的。你这胡乱套在长衫里,焚琴煮鹤啊。” “会影响防弹效果么?” “那倒不会。” 二斤傻笑,“那不就得了,我一端手炮的搞那么讲究干嘛。对了亨利,以后碰到对手用火器,你先给自己加风之盾,不用管我了。” 第六十七章 明志 驼队沿着天山脚下的古道继续前进。古道破损严重,地面上偶尔还会有锈迹出现。 三毛骑在马上,望着荒凉的古道,昏昏欲睡。这里和魔市的繁荣相比,差距实在是太大了。要不是有一群有趣的战友,他才不愿意到这个鬼地方来。 “白大哥,不是说这里是丝绸之路么?怎么只有咱们一伙驼队?一个商队都没看到?” “三毛你听的说法都是过去的事了,自从精灵国复刻了蒸汽轮船技术,货物都走海运了。 没有了欧罗巴那边的需求,光是西域,要不了那么多货的。现在一打仗,商队更是完全断绝。 要不然咱们这么大规模的驼队,肯定有高手压阵,土匪为啥还敢来抢?他们不是不知道危险,是实在没得抢了。” “听说西域也有很多宝贝,既有矿,又有羊毛,龟兹那种地方还是绿洲,就富裕不起来么?” “要富裕,肯定先得和平。而且,得有交通。” 亨利一指地上的锈迹,“你看,这是上古时代铁路的遗迹。当年太上皇李治和光明神使合作,在西域修了这条铁路,当年大唐全球帝国时期,康居就成了最繁荣的城市。 现在就剩遗迹了,康居也埋在了火山灰下,唉,沧海桑田啊。” “说到铁路,咱们后夏也开始修了。川渝总督锡良就在筹办川汉铁路,听说从老百姓手里筹集了三百五十万两白银,现在都被总收支施典章存到了我前面说的魔市那几家钱庄里。” “啊?那几家钱庄不是在投机橡胶股票?万一股市崩盘,川渝老百姓的钱不是打了水漂?” 二斤对经济最是敏感,马上就想到了关键问题。 “二斤你就不要忧国忧民了,反正大家都知道后夏要完,也不差这一件事。” “亨利你到时候拍拍屁股回枫叶国或者新法兰克了,受罪的可是后夏的老百姓。战乱一起,我家的买卖肯定第一个受影响。” “你家不是造枪么?到时候肯定会发大财。” “我宁愿不发财,也不愿意老百姓流离失所。” 兰迪听着众人没事瞎聊,聊着聊着气氛就压抑起来。 兰迪摸摸背后的大剑,跳下了马。“兄弟们,跟你们说个严肃的事。若是大夏真的天下大乱,我一定要参与进去,为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战斗。 到时候,咱们这个小队就要解散了,你们可以各去自己愿意去的地方。” “没有的事,我三毛这辈子就跟兰迪老大干了。我虽然不懂什么为国为民,也不想大夏以后的小孩子都像我一样流浪。 兰迪老大不管投哪边,甚至建立自己的势力,我一定会追随兰迪老大的。” “兰迪你可不要小看我二斤,石远跟你在百兽宴上的话我都听见了,到时候为了老百姓打天下,算我一个。” “好,咱们一言为定。” 兰迪伸出大剑,二斤下马,把塞拉炯搭在了大剑上。 三毛一个空翻下马,菜刀搭了上去。 “二斤你小瞧我了,我亨利可是姓白,正宗的大夏人,这种事情怎么能少了我?再说,我在后夏认识了那么多温柔漂亮的女朋友,怎么能让她们一直受苦? 我就是战死在后夏,也不会跑回枫叶国的。” 一根龙血法杖搭到了兰迪的大剑上,又加上了一支圣火令。 奥斯曼犹豫了一会儿,“奥斯曼苏丹国早就是大唐的藩国,我的先祖赵嬷嬷更是正宗的唐人。要是知道我怕死不敢为故国出力,一定会骂我是不肖子孙。” 一根黄金法杖搭了上去。 “呜嗷!” 最后搭在兰迪大剑上的,是一只虎爪。 龙五的位置离这帮打先锋的佣兵很远。不过,龙族有句谚语,圣级以下皆蝼蚁,龙五可以清晰地感知到这帮人在干什么。 龙五突然对蝼蚁们做的事感兴趣了,不是无聊,是想到了龙族的命运。 “龙族没有祖国,只有这么一个部落而已。这个世界就要大乱了,一旦要站队,龙族何去何从? 等将来世界大同,科技飞速发展,龙族要是还像现在这样置身事外,一定会落后被灭族的。 龙族就是丁口太少了,一旦站错队,个体再强大也无济于事。 那些蝼蚁能众志成城,后夏人自称龙的传人,我们要不要帮后夏?” 龙五不像那些闭塞的,整天抱着能量晶石睡觉的长老们。他经常出来了解世界,想的东西要多得多。 上天给了龙族强大的武力,却没有给太多的智慧,龙五想到脑袋疼,也没想出什么主意。 “算了,还是再看看吧。兰迪宁可血战,也要遵守契约,不来求我,这个小家伙倒是很合我的口味。 不过要获得我们龙族的效忠,乃至成为龙骑士,可不是那么容易呢。 兰迪你这个弱鸡至少要成为圣级,最好是半神,才能获得那些顽固的长老们的认可,我可帮不了你啊。” 黄昏的时候,前方出现了一个坍塌的神殿,驼队在这里宿营。 亨利脸色严肃,走向神殿,战友们也溜达着跟了过去。 穿过空空的大门,迈过倒塌的石柱,来到斑驳的大殿。抬头望望神坛上七尊塑像,亨利虔诚地跪了下去。 亨利身穿西装,风度翩翩,一直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新法兰克贵族的样子。 洋人都是不下跪的,当年精灵藩国来大都朝觐,为了跪不跪皇上的问题,还产生了很大的外交争执。 亨利虽然一直自称白氏后人,毕竟外貌看起来是个纯粹的鬼佬,如今竟然双膝下跪,兰迪非常诧异。 这里应该是一个光明神殿吧?可是光明神使定下的祆教规矩,不崇尚跪拜。即使是亨利这样的光明祭司,见光明神塑像,只要弯腰鞠躬即可。 信神如神在,不信神不怪,祆教一直坚持的是这个传统。 有的教派声称不拜他的神,就要全家受到灾祸什么的。跟祆教的规矩一比,光明神就显得大度多了,因此也更受崇尚自力更生的后夏人的爱戴。 亨利双手放在胸前,作出一个火焰的形状,口中喃喃自语,不知道在祈祷什么。 光明神殿兰迪见过很多,抬眼朝神坛上望去,咦?神坛上供奉的,竟然不是大家熟悉的光明神。 第六十七章 明志 驼队沿着天山脚下的古道继续前进。古道破损严重,地面上偶尔还会有锈迹出现。 三毛骑在马上,望着荒凉的古道,昏昏欲睡。这里和魔市的繁荣相比,差距实在是太大了。要不是有一群有趣的战友,他才不愿意到这个鬼地方来。 “白大哥,不是说这里是丝绸之路么?怎么只有咱们一伙驼队?一个商队都没看到?” “三毛你听的说法都是过去的事了,自从精灵国复刻了蒸汽轮船技术,货物都走海运了。 没有了欧罗巴那边的需求,光是西域,要不了那么多货的。现在一打仗,商队更是完全断绝。 要不然咱们这么大规模的驼队,肯定有高手压阵,土匪为啥还敢来抢?他们不是不知道危险,是实在没得抢了。” “听说西域也有很多宝贝,既有矿,又有羊毛,龟兹那种地方还是绿洲,就富裕不起来么?” “要富裕,肯定先得和平。而且,得有交通。” 亨利一指地上的锈迹,“你看,这是上古时代铁路的遗迹。当年太上皇李治和光明神使合作,在西域修了这条铁路,当年大唐全球帝国时期,康居就成了最繁荣的城市。 现在就剩遗迹了,康居也埋在了火山灰下,唉,沧海桑田啊。” “说到铁路,咱们后夏也开始修了。川渝总督锡良就在筹办川汉铁路,听说从老百姓手里筹集了三百五十万两白银,现在都被总收支施典章存到了我前面说的魔市那几家钱庄里。” “啊?那几家钱庄不是在投机橡胶股票?万一股市崩盘,川渝老百姓的钱不是打了水漂?” 二斤对经济最是敏感,马上就想到了关键问题。 “二斤你就不要忧国忧民了,反正大家都知道后夏要完,也不差这一件事。” “亨利你到时候拍拍屁股回枫叶国或者新法兰克了,受罪的可是后夏的老百姓。战乱一起,我家的买卖肯定第一个受影响。” “你家不是造枪么?到时候肯定会发大财。” “我宁愿不发财,也不愿意老百姓流离失所。” 兰迪听着众人没事瞎聊,聊着聊着气氛就压抑起来。 兰迪摸摸背后的大剑,跳下了马。“兄弟们,跟你们说个严肃的事。若是大夏真的天下大乱,我一定要参与进去,为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战斗。 到时候,咱们这个小队就要解散了,你们可以各去自己愿意去的地方。” “没有的事,我三毛这辈子就跟兰迪老大干了。我虽然不懂什么为国为民,也不想大夏以后的小孩子都像我一样流浪。 兰迪老大不管投哪边,甚至建立自己的势力,我一定会追随兰迪老大的。” “兰迪你可不要小看我二斤,石远跟你在百兽宴上的话我都听见了,到时候为了老百姓打天下,算我一个。” “好,咱们一言为定。” 兰迪伸出大剑,二斤下马,把塞拉炯搭在了大剑上。 三毛一个空翻下马,菜刀搭了上去。 “二斤你小瞧我了,我亨利可是姓白,正宗的大夏人,这种事情怎么能少了我?再说,我在后夏认识了那么多温柔漂亮的女朋友,怎么能让她们一直受苦? 我就是战死在后夏,也不会跑回枫叶国的。” 一根龙血法杖搭到了兰迪的大剑上,又加上了一支圣火令。 奥斯曼犹豫了一会儿,“奥斯曼苏丹国早就是大唐的藩国,我的先祖赵嬷嬷更是正宗的唐人。要是知道我怕死不敢为故国出力,一定会骂我是不肖子孙。” 一根黄金法杖搭了上去。 “呜嗷!” 最后搭在兰迪大剑上的,是一只虎爪。 龙五的位置离这帮打先锋的佣兵很远。不过,龙族有句谚语,圣级以下皆蝼蚁,龙五可以清晰地感知到这帮人在干什么。 龙五突然对蝼蚁们做的事感兴趣了,不是无聊,是想到了龙族的命运。 “龙族没有祖国,只有这么一个部落而已。这个世界就要大乱了,一旦要站队,龙族何去何从? 等将来世界大同,科技飞速发展,龙族要是还像现在这样置身事外,一定会落后被灭族的。 龙族就是丁口太少了,一旦站错队,个体再强大也无济于事。 那些蝼蚁能众志成城,后夏人自称龙的传人,我们要不要帮后夏?” 龙五不像那些闭塞的,整天抱着能量晶石睡觉的长老们。他经常出来了解世界,想的东西要多得多。 上天给了龙族强大的武力,却没有给太多的智慧,龙五想到脑袋疼,也没想出什么主意。 “算了,还是再看看吧。兰迪宁可血战,也要遵守契约,不来求我,这个小家伙倒是很合我的口味。 不过要获得我们龙族的效忠,乃至成为龙骑士,可不是那么容易呢。 兰迪你这个弱鸡至少要成为圣级,最好是半神,才能获得那些顽固的长老们的认可,我可帮不了你啊。” 黄昏的时候,前方出现了一个坍塌的神殿,驼队在这里宿营。 亨利脸色严肃,走向神殿,战友们也溜达着跟了过去。 穿过空空的大门,迈过倒塌的石柱,来到斑驳的大殿。抬头望望神坛上七尊塑像,亨利虔诚地跪了下去。 亨利身穿西装,风度翩翩,一直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新法兰克贵族的样子。 洋人都是不下跪的,当年精灵藩国来大都朝觐,为了跪不跪皇上的问题,还产生了很大的外交争执。 亨利虽然一直自称白氏后人,毕竟外貌看起来是个纯粹的鬼佬,如今竟然双膝下跪,兰迪非常诧异。 这里应该是一个光明神殿吧?可是光明神使定下的祆教规矩,不崇尚跪拜。即使是亨利这样的光明祭司,见光明神塑像,只要弯腰鞠躬即可。 信神如神在,不信神不怪,祆教一直坚持的是这个传统。 有的教派声称不拜他的神,就要全家受到灾祸什么的。跟祆教的规矩一比,光明神就显得大度多了,因此也更受崇尚自力更生的后夏人的爱戴。 亨利双手放在胸前,作出一个火焰的形状,口中喃喃自语,不知道在祈祷什么。 光明神殿兰迪见过很多,抬眼朝神坛上望去,咦?神坛上供奉的,竟然不是大家熟悉的光明神。 第六十八章 一定会有那么一天 岁月是把杀猪刀,即使石头雕成的神像,也会被岁月侵蚀。 神坛上供奉的神像竟然有七尊之多。不对,要是算上那两只动物的话,是九尊。 雕像非常具有神韵,显然出自名匠之手。虽然两千多年过去,依旧栩栩如生。只不过原来应该有色彩的地方,现在已经挥发殆尽,成了素色的。 中央站立的,是一位年轻人,看上去二十三四岁的样子。身披夹克衫,腿穿牛仔裤,里面是一件圆领衫,上面有四个字,“南京加油。” 那四个字原来应该是鲜红的,现在油漆都已经剥落,只能看到一点红色的痕迹。 大夏大陆只有金陵,没有南京。倒是可可所在的城市叫这个名字。 这个神像的打扮,也和大夏人不一样,却和兰迪去过的南京国展中心里面的小伙子们差不多。 兰迪曾听可可说过,她小的时候,全世界流行过一种非常厉害的瘟疫,“南京加油”是那个时期的口号。 如果不意外的话,这个上古神殿应该是两千多年前的建筑,怎么会有这样四个字? 年轻人的左脚下,趴着一只年纪不大的狗,看模样应该是一只几个月大的哈士奇,萌萌的十分可爱。 右边是一只狮子,不过更加幼小,比那条狗还小,正人立起来,踮起后腿,前爪去抓年轻人的膝盖,很努力却够不到,神态活灵活现。 年轻人身后,是六个美丽高挑的侍女,成一个弧形,众星捧月,站在年轻人的身后。 侍女们身着纱裙,上面的褶皱都雕刻得十分精细,一头短发,上面的红漆已然剥落。 兰迪忽然擦了擦眼睛,那个最靠近年轻人的侍女,难道不是可可? 再仔细看,发现了不同。虽然面貌极为酷似,雕像却比可可要成熟些,却也不是太多,大概十六七岁的样子。 兰迪脑袋里轰隆轰隆作响,眼前有点发黑,被这个奇怪的发现震惊得有点迷糊。 耳边听到亨利的声音,似乎是从极远的地方飘来,“我这次来后夏拜谒先祖,除了龟兹老家,这个神殿是我要拜谒的第二个地方。” 兰迪从背后抽出大剑,拄在地上,双手扶住,深吸了一口气。 眼前的黑暗渐渐消失,亨利的声音也清晰起来。 “咱们脚下,是光明神使第一次出现在这个世界的地方。传说光明神使从沙漠深处而来,带着六个侍女和一条狗出现在这里。 这六个侍女和我白家大有渊源,乃是先祖白斯文公爵的义女,公爵夫人的弟子。她们怎么和光明神使结缘,自己不说,却是谁也不知道。” “白大哥,神坛上明明还有一只狮子。” “那只狮子叫雷欧,因为毛色雪白,是当时康国商队准备献给天可汗的祥瑞。 康国商队在这里遇到了光明神使一行七人,带队的商人康福见光明神使身边只有六个侍女相随,就起了歹念,半夜派人袭击。 结果光明神使身上有从光明神界带来的先进武器,消灭了袭击者,白狮子雷欧就追随了光明神使,也跟着名垂后世。” “这个我知道,后面的故事被评书先生到处传扬。” 说到先进武器,二斤比较权威,“那不过是一种叫冲锋枪的自动武器而已,后来在大唐后期就已经批量生产。现在也有出土的,不过咱们现在的技术还仿造不了。 现在魔族生产的马克沁已经可以实现自动送弹。直隶提督聂士成手下的八个襄平老营,是咱们后夏最精锐的新军,就装备了马克沁。 可惜马克沁太过沉重,要是我手里有那种冲锋枪,咱们的小队战斗力可就大增了。” “光明神界,真是令人神往啊。” 看亨利一副向往的样子,兰迪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荒谬的念头,“难道我去的地方,就是传说中的光明神界?” “白大哥,我听的评书里面,光明神使在这里还解救了十三太保、八公主,还有后来执掌波斯玫瑰的王晓芸,怎么没有把他们雕刻上?” “原来有的,是立在神坛下面的左右两边。后来效力于精灵族的匈人斯坦因到这里探险,偷走了那些神像。 现在那些神像被运到了精灵联邦博物馆,我和法兰西丝去敬业市旅游的时候见到过。” “精灵们真不是东西,匈人也很坏。他们怎么没把神坛上的像也偷走?” “光明神使在世界各地受到广泛的膜拜,他要是敢偷光明神使的雕像,就成了世界公敌。 十三太保后来封到了法兰克,新法兰克政府还曾经向精灵联邦索要过十三太保的雕像请去供奉,被拒绝了。” “评书先生可是说,后来八公主也都嫁给了光明神使。每次讲到那段,评书先生都是口沫横飞,十分向往,啧啧。” “我看是你十分向往吧?人家光明神使有神力加持,就你这小体格,还要娶八个?两天你就呜呼哀哉了。” 亨利打击三毛一直不遗余力,三毛倒是毫不在乎,对传说中金发碧眼,貌美而有商业才华的八公主的雕像被精灵们偷走耿耿于怀。 “十三太保什么的我不管,咱们将来要是去敬业市,我一定要去博物馆看看。 要是有机会,我就把八公主的雕像偷回来。兰迪老大,你不让我偷东西,**灵们抢走的东西没事吧?” “得了吧,精灵联邦博物馆有圣级高手坐镇看护,你就是晋升到圣级盗贼,也不一定能成功。” “那我出钱,把那些雕像卖回来?” 说话的是土豪奥斯曼,对他来说,钱能解决的问题,那就不是问题。 “我反对!” 兰迪终于稳住了心神,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哼哼,被偷走的东西还要咱们花钱自己买回来?就是有钱也不给他们这些小偷强盗。 我在这里发誓,将来一定要建立一只强大的武装,打得精灵们屁滚尿流。所有他们偷走、抢走的东西,我要叫他们主动乖乖地地交回来。” “新安县现在还在精灵人手里,将来也能收回来么?” 三毛有点儿信心不足。他在魔市,可是见过太多精灵联邦的强大之处了。 “我确信,一定会有那么一天。” 兰迪拍拍插在地上的大剑,面容坚毅,身上的热血在翻滚沸腾。 “我同意!”二斤端起了塞拉炯。 “呜嗷!” 第六十八章 一定会有那么一天 岁月是把杀猪刀,即使石头雕成的神像,也会被岁月侵蚀。 神坛上供奉的神像竟然有七尊之多。不对,要是算上那两只动物的话,是九尊。 雕像非常具有神韵,显然出自名匠之手。虽然两千多年过去,依旧栩栩如生。只不过原来应该有色彩的地方,现在已经挥发殆尽,成了素色的。 中央站立的,是一位年轻人,看上去二十三四岁的样子。身披夹克衫,腿穿牛仔裤,里面是一件圆领衫,上面有四个字,“南京加油。” 那四个字原来应该是鲜红的,现在油漆都已经剥落,只能看到一点红色的痕迹。 大夏大陆只有金陵,没有南京。倒是可可所在的城市叫这个名字。 这个神像的打扮,也和大夏人不一样,却和兰迪去过的南京国展中心里面的小伙子们差不多。 兰迪曾听可可说过,她小的时候,全世界流行过一种非常厉害的瘟疫,“南京加油”是那个时期的口号。 如果不意外的话,这个上古神殿应该是两千多年前的建筑,怎么会有这样四个字? 年轻人的左脚下,趴着一只年纪不大的狗,看模样应该是一只几个月大的哈士奇,萌萌的十分可爱。 右边是一只狮子,不过更加幼小,比那条狗还小,正人立起来,踮起后腿,前爪去抓年轻人的膝盖,很努力却够不到,神态活灵活现。 年轻人身后,是六个美丽高挑的侍女,成一个弧形,众星捧月,站在年轻人的身后。 侍女们身着纱裙,上面的褶皱都雕刻得十分精细,一头短发,上面的红漆已然剥落。 兰迪忽然擦了擦眼睛,那个最靠近年轻人的侍女,难道不是可可? 再仔细看,发现了不同。虽然面貌极为酷似,雕像却比可可要成熟些,却也不是太多,大概十六七岁的样子。 兰迪脑袋里轰隆轰隆作响,眼前有点发黑,被这个奇怪的发现震惊得有点迷糊。 耳边听到亨利的声音,似乎是从极远的地方飘来,“我这次来后夏拜谒先祖,除了龟兹老家,这个神殿是我要拜谒的第二个地方。” 兰迪从背后抽出大剑,拄在地上,双手扶住,深吸了一口气。 眼前的黑暗渐渐消失,亨利的声音也清晰起来。 “咱们脚下,是光明神使第一次出现在这个世界的地方。传说光明神使从沙漠深处而来,带着六个侍女和一条狗出现在这里。 这六个侍女和我白家大有渊源,乃是先祖白斯文公爵的义女,公爵夫人的弟子。她们怎么和光明神使结缘,自己不说,却是谁也不知道。” “白大哥,神坛上明明还有一只狮子。” “那只狮子叫雷欧,因为毛色雪白,是当时康国商队准备献给天可汗的祥瑞。 康国商队在这里遇到了光明神使一行七人,带队的商人康福见光明神使身边只有六个侍女相随,就起了歹念,半夜派人袭击。 结果光明神使身上有从光明神界带来的先进武器,消灭了袭击者,白狮子雷欧就追随了光明神使,也跟着名垂后世。” “这个我知道,后面的故事被评书先生到处传扬。” 说到先进武器,二斤比较权威,“那不过是一种叫冲锋枪的自动武器而已,后来在大唐后期就已经批量生产。现在也有出土的,不过咱们现在的技术还仿造不了。 现在魔族生产的马克沁已经可以实现自动送弹。直隶提督聂士成手下的八个襄平老营,是咱们后夏最精锐的新军,就装备了马克沁。 可惜马克沁太过沉重,要是我手里有那种冲锋枪,咱们的小队战斗力可就大增了。” “光明神界,真是令人神往啊。” 看亨利一副向往的样子,兰迪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荒谬的念头,“难道我去的地方,就是传说中的光明神界?” “白大哥,我听的评书里面,光明神使在这里还解救了十三太保、八公主,还有后来执掌波斯玫瑰的王晓芸,怎么没有把他们雕刻上?” “原来有的,是立在神坛下面的左右两边。后来效力于精灵族的匈人斯坦因到这里探险,偷走了那些神像。 现在那些神像被运到了精灵联邦博物馆,我和法兰西丝去敬业市旅游的时候见到过。” “精灵们真不是东西,匈人也很坏。他们怎么没把神坛上的像也偷走?” “光明神使在世界各地受到广泛的膜拜,他要是敢偷光明神使的雕像,就成了世界公敌。 十三太保后来封到了法兰克,新法兰克政府还曾经向精灵联邦索要过十三太保的雕像请去供奉,被拒绝了。” “评书先生可是说,后来八公主也都嫁给了光明神使。每次讲到那段,评书先生都是口沫横飞,十分向往,啧啧。” “我看是你十分向往吧?人家光明神使有神力加持,就你这小体格,还要娶八个?两天你就呜呼哀哉了。” 亨利打击三毛一直不遗余力,三毛倒是毫不在乎,对传说中金发碧眼,貌美而有商业才华的八公主的雕像被精灵们偷走耿耿于怀。 “十三太保什么的我不管,咱们将来要是去敬业市,我一定要去博物馆看看。 要是有机会,我就把八公主的雕像偷回来。兰迪老大,你不让我偷东西,**灵们抢走的东西没事吧?” “得了吧,精灵联邦博物馆有圣级高手坐镇看护,你就是晋升到圣级盗贼,也不一定能成功。” “那我出钱,把那些雕像卖回来?” 说话的是土豪奥斯曼,对他来说,钱能解决的问题,那就不是问题。 “我反对!” 兰迪终于稳住了心神,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哼哼,被偷走的东西还要咱们花钱自己买回来?就是有钱也不给他们这些小偷强盗。 我在这里发誓,将来一定要建立一只强大的武装,打得精灵们屁滚尿流。所有他们偷走、抢走的东西,我要叫他们主动乖乖地地交回来。” “新安县现在还在精灵人手里,将来也能收回来么?” 三毛有点儿信心不足。他在魔市,可是见过太多精灵联邦的强大之处了。 “我确信,一定会有那么一天。” 兰迪拍拍插在地上的大剑,面容坚毅,身上的热血在翻滚沸腾。 “我同意!”二斤端起了塞拉炯。 “呜嗷!” 第六十九章 龙骑士契约 天山脚下,坍塌的神殿废墟旁,夕阳将遗迹残余石柱的影子拉得长长的。 远处的沙漠吹来干燥的风,北面的孔雀河浪花激荡,又在风里加入了一丝湿润和清凉。 阿花安静地卧在神殿废墟里,头高高地昂着,表情十分严肃。 废墟外,三毛和亨利在合伙扎帐篷,奥斯曼的阿拉伯马、二斤骑的驼队提供的驽马和三匹曾大人赠送的青海骢栓在一颗胡杨上,悠闲地吃着黑豆。 方才兰迪发誓要建立一只强大的队伍,打败精灵联邦,二斤和他观点一致,自己也表达了对铲屎官的支持。 兰迪当时看向自己,对自己的支持很感动的样子,阿花感到十分自豪。 一路上,阿花跟着兰迪,接受了不少的“爱国主义教育”,现在跟着兰迪一起发出了要干掉精灵霸权,复兴大夏的誓言,立刻觉得身上又增加了沉甸甸的责任。 现在冒险队员们在神殿废墟逛够了,出去扎营,准备晚餐,阿花没有跟出去,它觉得脑袋里正在发生奇怪的变化,身体静静地卧在这里,却有一种要狂吼的冲动。 原来单纯的虎脑袋里,突然多出了一种叫“责任”和“使命感”的东西,让阿花感觉又新奇,又骄傲。自己不再是那只懵懂的魔兽了,自己长大了。 这种长大成熟的感觉,让阿花兴奋得抑制不住。但“大师兄”的面子让它不愿意表现得那么肤浅,其实“面子”也不是魔兽该有的东西。 头脑内激烈升腾的感觉不断冲击,节节升高,却好像被自己的脑子限制住了,左冲右突。 阿花感到烦闷的不可抑制,突然一下子高高地跃了起来,发出了一声巨吼。身体内的某种枷锁一下子打开,一股丰沛的威压从阿花的身体里散发了出来。 阿花的吼声队员们早已习惯,五匹同行的马也已经不怕了,包括远处同行的骆驼都毫不在意,安静地反刍。 不过随之而来的巨大威压,让五匹马差点摔倒,两条前腿一下子跪了下来。 远处的骆驼本来安静地卧在地上,此时都浑身颤抖,全体朝阿花的方向深深地地下了头。 人类没有动物对魔兽威压的敏感,兰迪看马被阿花的吼声吓到了,露出苦恼的表情,走进废墟,打算劝劝大师兄,别没事乱吼,放过可怜的马吧。 兰迪见到刚落到地面上的阿花,一下子愣住了,这是阿花? 看模样还是,可是阿花的两肋上,突然出现了一对由魔力构成的翅膀,正在由虚变实,这是……进化了? 果然,再看向阿花的时候,已经看不清它的级别了,说明阿花已经高出了自己两级以上。 兰迪怔了一下,一下子狂喜,朝外面大喊,“兄弟们,阿花晋级了!” 三毛、二斤、亨利、奥斯曼一起涌进来,奇怪地打量阿花的新造型。 奥斯曼扔出一个真实之眼,果然,阿花已经进化成了超级魔兽。 见铲屎官和队友一副大惊小怪的样子,阿花有点鄙视他们,本大王晋级不是很正常么? 不过身上突然出现的两个翅膀让阿花不大习惯,难道自己能飞了? 阿花再次跃了起来,额,还是不能飞。不过由于多了一对翅膀,自己成了“飞虎”,能在空中滑翔,这跳的可就远多了。 阿花刚刚晋级,对新技能不太熟悉,滑翔的距离没控制好,直接飞出了废墟,扑通一声,掉进了孔雀河。 阿花四腿忙乱,在河里呛了一口水。忽然想起自己会游泳,狼狈地游到岸边,爬上了岸,身上的水滴把干燥的古道弄湿了一大片。 队友们发出一阵哄笑,阿花恼火地看了队友们一眼,收回了双翅,一下子又变成了原来的样子,身上的威压也瞬间消失。 阿花威严地迈着“虎步”,回到废墟里,朝众人咆哮了一声,甩掉了身上的水珠。不许笑,本大王现在身上有了真正的“虎威”,这可是一项有用的技能。 以前阿花会的“猛虎怒吼”,只能把魔兽们都吓跑,让级别比自己低的人眩晕,一天只能用一次,攻击还不分敌我。 现在的虎威则能区分敌我,让敌人恐惧,丧失战斗力,让其他魔兽对自己臣服,自己现在是超级魔兽,真正的王者了。 不过魔法虚拟出的双翅和虎威的散发,会不停地消耗魔力,平时还是要收起来的。 原来阿花的翅膀是一种技能,不是真的长出来的。众人赞叹了一番,又出去干活。阿花晋级,众人一路上的安全更有保证,今天要加餐庆祝,多喝两杯。 虎威消失,战马们又站了起来,骆驼们不再颤抖,不过大大的眼睛望向阿花那边,还是充满了敬畏。 另一个心怀敬畏的,是龙五。 阿花认为自己晋级很正常,龙五可不这么认为。魔兽不像人类有完整的修炼体系,晋级是非常困难的。高级魔兽进化成超级魔兽的万中无一,都是有特殊的机缘。 龙五背着手,感受着远处那头小猫的虎威出现又消失,这对他来说当然是微不足道。 作为一条圣级的黄金龙,杀过的超级魔兽不知道多少。这只小猫晋级了,不过是成为一只大猫,战斗力距离龙五的水平还远得很。 龙五敬畏的对象不是阿花,而是比阿花弱鸡得多的兰迪。 自己一直以为,阿花快速进化,是曾子成的什么“剑丘秘术”。 可是现在想来,阿花跟着曾子成四十年了,也没有进化,跟着兰迪短短这么一段时间,能力却是进展神速,现在居然成了超级魔兽了。 看来问题出在兰迪身上,他似乎就是龙族传说中的“天选之子”,对促进魔兽的进化有着特殊的天赋,是龙族选择龙骑士的最佳对象。 骄傲的龙族肯让弱鸡的人类骑在背上,可不是天生犯贱。 龙骑士都是特殊的,他们不一定很强大,但和龙是战友。双方的契约关系,一定得对龙族的进化非常有帮助才行。 普通的人类再强大,即使能把龙打死,龙族也不会低下骄傲的头,成为坐骑的。 龙族出现在这个世界一千四百年,成为龙骑士的人类不超过十个。如今那些龙骑士大部分都已经去世了,作为坐骑的龙却都进化到了更高的层次,成为了神龙,飞升仙界。 因此龙骑士契约和普通的魔兽契约完全不同,龙族才是其中最主要的受益者。 难道自己又发现了一个几百年才能出一个的具有龙骑士资质的奇才?要不要马上和他签订契约,免得他被其他的龙抢走? 压制住了心头的冲动,龙五摇了摇头。圣级黄金龙和一位初级剑师签订龙骑士契约,会成为龙族的笑话的。 龙族对龙骑士的级别要求虽然降低,那至少也得是大剑师才行,圣级更佳。 好在龙族现在都隐居了,傻乎乎地在龙之山谷里等着龙骑士去找它们。自己这个唯一了解人类世界,被派出来采购的黄金龙签订龙骑士契约的机会大增。 自己以后得多关注兰迪,每次出山都去看看他的修行进展。不出意外的话,这个弱鸡二十年内应该能晋级到大剑师,到时候再考虑签约的事。 龙五正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忽然打了个冷战,这对一个圣级来说十分意外。 龙五感受到附近出现了一丝对自己的威胁,难道有圣级敌人出现? 放开领域,仔细搜索了一下,嗯?威胁竟然来自那只刚进化的小猫,额,现在算大猫。 那头小老虎不是刚晋级么?区区一个超级魔兽能有什么威胁? 龙五侧着脑袋,耳朵动了动,奇怪,阿花的进化并没有停止,层次还在急速提高,这是个什么情况? 第六十九章 龙骑士契约 天山脚下,坍塌的神殿废墟旁,夕阳将遗迹残余石柱的影子拉得长长的。 远处的沙漠吹来干燥的风,北面的孔雀河浪花激荡,又在风里加入了一丝湿润和清凉。 阿花安静地卧在神殿废墟里,头高高地昂着,表情十分严肃。 废墟外,三毛和亨利在合伙扎帐篷,奥斯曼的阿拉伯马、二斤骑的驼队提供的驽马和三匹曾大人赠送的青海骢栓在一颗胡杨上,悠闲地吃着黑豆。 方才兰迪发誓要建立一只强大的队伍,打败精灵联邦,二斤和他观点一致,自己也表达了对铲屎官的支持。 兰迪当时看向自己,对自己的支持很感动的样子,阿花感到十分自豪。 一路上,阿花跟着兰迪,接受了不少的“爱国主义教育”,现在跟着兰迪一起发出了要干掉精灵霸权,复兴大夏的誓言,立刻觉得身上又增加了沉甸甸的责任。 现在冒险队员们在神殿废墟逛够了,出去扎营,准备晚餐,阿花没有跟出去,它觉得脑袋里正在发生奇怪的变化,身体静静地卧在这里,却有一种要狂吼的冲动。 原来单纯的虎脑袋里,突然多出了一种叫“责任”和“使命感”的东西,让阿花感觉又新奇,又骄傲。自己不再是那只懵懂的魔兽了,自己长大了。 这种长大成熟的感觉,让阿花兴奋得抑制不住。但“大师兄”的面子让它不愿意表现得那么肤浅,其实“面子”也不是魔兽该有的东西。 头脑内激烈升腾的感觉不断冲击,节节升高,却好像被自己的脑子限制住了,左冲右突。 阿花感到烦闷的不可抑制,突然一下子高高地跃了起来,发出了一声巨吼。身体内的某种枷锁一下子打开,一股丰沛的威压从阿花的身体里散发了出来。 阿花的吼声队员们早已习惯,五匹同行的马也已经不怕了,包括远处同行的骆驼都毫不在意,安静地反刍。 不过随之而来的巨大威压,让五匹马差点摔倒,两条前腿一下子跪了下来。 远处的骆驼本来安静地卧在地上,此时都浑身颤抖,全体朝阿花的方向深深地地下了头。 人类没有动物对魔兽威压的敏感,兰迪看马被阿花的吼声吓到了,露出苦恼的表情,走进废墟,打算劝劝大师兄,别没事乱吼,放过可怜的马吧。 兰迪见到刚落到地面上的阿花,一下子愣住了,这是阿花? 看模样还是,可是阿花的两肋上,突然出现了一对由魔力构成的翅膀,正在由虚变实,这是……进化了? 果然,再看向阿花的时候,已经看不清它的级别了,说明阿花已经高出了自己两级以上。 兰迪怔了一下,一下子狂喜,朝外面大喊,“兄弟们,阿花晋级了!” 三毛、二斤、亨利、奥斯曼一起涌进来,奇怪地打量阿花的新造型。 奥斯曼扔出一个真实之眼,果然,阿花已经进化成了超级魔兽。 见铲屎官和队友一副大惊小怪的样子,阿花有点鄙视他们,本大王晋级不是很正常么? 不过身上突然出现的两个翅膀让阿花不大习惯,难道自己能飞了? 阿花再次跃了起来,额,还是不能飞。不过由于多了一对翅膀,自己成了“飞虎”,能在空中滑翔,这跳的可就远多了。 阿花刚刚晋级,对新技能不太熟悉,滑翔的距离没控制好,直接飞出了废墟,扑通一声,掉进了孔雀河。 阿花四腿忙乱,在河里呛了一口水。忽然想起自己会游泳,狼狈地游到岸边,爬上了岸,身上的水滴把干燥的古道弄湿了一大片。 队友们发出一阵哄笑,阿花恼火地看了队友们一眼,收回了双翅,一下子又变成了原来的样子,身上的威压也瞬间消失。 阿花威严地迈着“虎步”,回到废墟里,朝众人咆哮了一声,甩掉了身上的水珠。不许笑,本大王现在身上有了真正的“虎威”,这可是一项有用的技能。 以前阿花会的“猛虎怒吼”,只能把魔兽们都吓跑,让级别比自己低的人眩晕,一天只能用一次,攻击还不分敌我。 现在的虎威则能区分敌我,让敌人恐惧,丧失战斗力,让其他魔兽对自己臣服,自己现在是超级魔兽,真正的王者了。 不过魔法虚拟出的双翅和虎威的散发,会不停地消耗魔力,平时还是要收起来的。 原来阿花的翅膀是一种技能,不是真的长出来的。众人赞叹了一番,又出去干活。阿花晋级,众人一路上的安全更有保证,今天要加餐庆祝,多喝两杯。 虎威消失,战马们又站了起来,骆驼们不再颤抖,不过大大的眼睛望向阿花那边,还是充满了敬畏。 另一个心怀敬畏的,是龙五。 阿花认为自己晋级很正常,龙五可不这么认为。魔兽不像人类有完整的修炼体系,晋级是非常困难的。高级魔兽进化成超级魔兽的万中无一,都是有特殊的机缘。 龙五背着手,感受着远处那头小猫的虎威出现又消失,这对他来说当然是微不足道。 作为一条圣级的黄金龙,杀过的超级魔兽不知道多少。这只小猫晋级了,不过是成为一只大猫,战斗力距离龙五的水平还远得很。 龙五敬畏的对象不是阿花,而是比阿花弱鸡得多的兰迪。 自己一直以为,阿花快速进化,是曾子成的什么“剑丘秘术”。 可是现在想来,阿花跟着曾子成四十年了,也没有进化,跟着兰迪短短这么一段时间,能力却是进展神速,现在居然成了超级魔兽了。 看来问题出在兰迪身上,他似乎就是龙族传说中的“天选之子”,对促进魔兽的进化有着特殊的天赋,是龙族选择龙骑士的最佳对象。 骄傲的龙族肯让弱鸡的人类骑在背上,可不是天生犯贱。 龙骑士都是特殊的,他们不一定很强大,但和龙是战友。双方的契约关系,一定得对龙族的进化非常有帮助才行。 普通的人类再强大,即使能把龙打死,龙族也不会低下骄傲的头,成为坐骑的。 龙族出现在这个世界一千四百年,成为龙骑士的人类不超过十个。如今那些龙骑士大部分都已经去世了,作为坐骑的龙却都进化到了更高的层次,成为了神龙,飞升仙界。 因此龙骑士契约和普通的魔兽契约完全不同,龙族才是其中最主要的受益者。 难道自己又发现了一个几百年才能出一个的具有龙骑士资质的奇才?要不要马上和他签订契约,免得他被其他的龙抢走? 压制住了心头的冲动,龙五摇了摇头。圣级黄金龙和一位初级剑师签订龙骑士契约,会成为龙族的笑话的。 龙族对龙骑士的级别要求虽然降低,那至少也得是大剑师才行,圣级更佳。 好在龙族现在都隐居了,傻乎乎地在龙之山谷里等着龙骑士去找它们。自己这个唯一了解人类世界,被派出来采购的黄金龙签订龙骑士契约的机会大增。 自己以后得多关注兰迪,每次出山都去看看他的修行进展。不出意外的话,这个弱鸡二十年内应该能晋级到大剑师,到时候再考虑签约的事。 龙五正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忽然打了个冷战,这对一个圣级来说十分意外。 龙五感受到附近出现了一丝对自己的威胁,难道有圣级敌人出现? 放开领域,仔细搜索了一下,嗯?威胁竟然来自那只刚进化的小猫,额,现在算大猫。 那头小老虎不是刚晋级么?区区一个超级魔兽能有什么威胁? 龙五侧着脑袋,耳朵动了动,奇怪,阿花的进化并没有停止,层次还在急速提高,这是个什么情况? 第七十章 向来枉费推移力,此日中游自在行 超级魔兽阿花威严地走出神殿废墟,准备体验一下自己的王者风范。 溜达到五匹马跟前,嗯?大胆,见了本王因何不跪? 刚才阿花晋级的时候,还卑躬屈膝的五匹马,现在已经悠然自得地吃起了草料,阿花在旁边走过,头都没抬。 太不给面子了,阿花想放个虎威把他们吓倒。回头看了看兰迪,做了个鬼脸,吐了吐舌头,没好意思。 那几匹马刚加入小队的时候,见到自己总是哆嗦。现在自己升级了,反而不怕自己了,这是什么原因呢?阿花卧到一匹青海骢的身边,尾巴来回甩动,又陷入了沉思。 这几匹马应该是在自己身边时间长了,有点习惯了自己的气息,所以自己偶尔咆哮两声,也无动于衷。 就像龙五,自己刚见到的时候,身上强大的威压让自己怕得要命。现在习惯了,也就是那么回事。反正他再厉害,也不来打我。 阿花这头魔兽开始思考了,它自己并没意识到,这是魔兽进化成人形必须经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过程。 烤肉的香味飘进了阿花的鼻子。阿花一抬头,旁边铲屎官支起了烧烤架子,那个土豪奥斯曼拿着锋利的圣级黄金匕首,正在分解一只黄羊,把割出的肉条送给兰迪。 黄羊肉在架子上发出滋滋的响声,兰迪认真地翻动,在羊肉上面刷着香料,神色专注。 旁边扎帐篷的三毛鼻子在动,显然是馋了。那家伙曾经发誓三天不吃烤肉,阿花嘴角上翘,露出笑意。它觉得,三毛一定会违背自己的誓言。 阿花的口水也滴到了地上,不过,它遏制住了自己的食欲,觉得现在思考比吃肉重要。 奥斯曼手里那柄匕首释放出圣级的威压,阿花跟着曾山长见多识广,可从来没见过谁用圣器干割羊肉这种低级的活儿。 兰迪这个小队很奇怪,圣级的匕首也可以用来割羊肉,尊贵的埃米尔也可以和一个佣兵头子合伙烤一只香喷喷的黄羊。 人和人合作,就可以办成一件事,最后的成果,是让阿花垂涎欲滴的烤羊肉。 看来要想成为人,合作很重要,阿花大王得出了一个简单的结论。 魔兽之间的关系是丛林法则,一切靠爪牙的强大说话。人类则进行分工,互相合作,即使强大如龙五,也需要铲屎官这个弱鸡的帮助。 一旦互相有了需要帮助的地方,那么弱鸡的铲屎官对强大的龙五也有了价值,铲屎官就不用怕龙五。成为人后,单纯的武力,已经不是决定生死的唯一条件。 想到这里,阿花忽然觉得,现在就是石远再出现在自己身边,只要他没有杀自己的理由,自己也不必害怕了。 阿花突然对吃烤黄羊没了兴趣,对这个世界全新的认知冲击着他的大脑。 其他的主人都是把宠物看成战斗机器,不用了就收回空间。曾山长好些,将阿花看成子侄宠溺。 兰迪对阿花放养,把它当成真正的大师兄。阿花洋洋自得之余,就开始以“大师兄”的身份考虑问题,代入了“人”的身份,学会了思考。 阿花觉得,自己能够成为魔兽中的哲学家,弱鸡铲屎官功不可没,于是轻轻地走过去,悄无声息,爪子在兰迪的背上拍了拍。 兰迪虽然没听见声音,凭背上的感受就知道是阿花来了,回手递过一块烤好的羊肉,“大师兄你别急,很快就都烤完了。” 阿花朝兰迪微笑了一下,把兰迪搞得莫名其妙,今天阿花很古怪啊。 阿花突然用大舌头舔了一下兰迪的脸,兰迪的宠物徽章又震动了一下,头脑中传来徽章的提示,“您的宠物和您的关系升级为最高级别‘信赖’,恭喜你。” 兰迪挠了挠脑袋,惊喜的同时,觉得很诧异。 江湖传言,主人和宠物的关系提升是很令人烦恼的事,弄不好宠物叛逃,损失巨大的情况经常发生。 为此兰迪一直战战兢兢,生怕辜负了曾山长的托付。 可是在自己这里,为什么情况和传说非常不一样呢?莫非阿花是史上绝无仅有、空前绝后的吃货,以至于自己进献的美食起到了超凡的效果? 阿花没有接受羊肉,是不是嫌热?赶紧又拿回来吹了吹,讨好地递给阿花。 阿花伸爪把烤羊肉推了回去,它现在一点也不想吃。转身跑进了神殿废墟,对着光明神使的神像做了个揖,趴在地上陷入了长考。 龙五怀疑兰迪有某种“天赋”,这是真实存在的。兰迪的天赋就是一个非常平凡的词——“平等”。 以往合格的龙骑士也是因为具有这个天赋,才能让龙坐骑学会独立思考,快速进化。这个天赋对光明神界的大多数人来说,平常至极,在大夏这个等级社会,就变得凤毛麟角。 圣级阵法师的资源是相当充足的,阿花给曾山长当了四十年宠物,天材地宝吃了无数,晋级超级魔兽的魔法储备早就超额了。 因此当境界一到,晋级是立马的事。 即使是人类,不跪拜权威,不盲从流行,独立思考的人也非常少。阿花作为一头魔兽,学会了独立思考,已经具有了成圣的境界条件。 随着阿花境界的稳固,在曾山长那里四十年积攒的能量迅速找到了前进的方向。 “向来枉费推移力,此日中游自在行。” 阿花在光明神使神殿悟道。有了境界的指引,体内澎湃的魔力走在了正确的道路上,在体内往复循环,迅速被淬炼,凝聚在晶核上。 晶核并没有变大,但上面魔兽的天生符文开始变得复杂,越来越像人类大脑的神经元构造,阿花正一路往圣级狂飙而去。 第二天早上,三毛负责做早餐,煮了一大锅的粥,配点腊肉和咸菜。在西域这个大战后混乱又荒凉的地方,已经相当丰盛了。 兰迪伸伸懒腰,刚要到孔雀河边洗脸,看到阿花从神殿废墟了走了出来,一个真正的“饿虎扑食”,跳到了三毛身边。 阿花往锅里看了看,摇摇头,走到兰迪身边,用虎头蹭蹭兰迪的披风,轻轻地呼噜了一声。 兰迪秒懂,一挥手,几乎一整只黄羊烤的肉出现在了临时支起的饭桌上,。 托次元储物空间的福,肉还是热的,香味还没散。这位大师兄没吃晚餐,难得地跑到神殿里静坐修炼,兰迪这个合格的饲养员当然得把食物留好,自己和战友们都没舍得多吃。 一只烤黄羊风卷残云就被阿花吃光了,看样子根本没吃饱。 难道晋级后阿花的食量也增大了?兰迪非常尴尬。很快就要出发了,现烤肉已经来不及,腊肉阿花又看不上,这可怎么办? 阿花疑惑地晃晃虎头,他并不饿,可是体内对能量的饥渴感觉一点也没缓解。 伸出舌头绕着嘴巴舔了一圈,朝兰迪摇摇虎爪,表示不吃了。看兰迪放松的神情,阿花四周逡巡了一圈,一纵身,跳到了孔雀河边一块巨石上。 朝阳初升,阿花卧在巨石上,抬起虎头,摆了个苍狼拜月的姿势,面朝朝阳,一动不动,瞬间好像变成了雕像。 众人吃完早餐,收拾完毕,驼队都开始行动,阿花还是卧在那里一动不动。 兰迪着急了,既不敢打扰大师兄怪异的练功,又不想耽误雇主的行程,正为难间,身后传来龙五轰然的大笑声,“恭喜恭喜,你到底有什么诀窍?作为你的宠物,真是有福啊。” 兰迪回头看向雇主,龙五并没有因为佣兵迟迟不出发而恼怒,看向阿花,神色竟然是……羡慕? 龙五拍拍兰迪的肩膀,“不要打扰这个小家伙,这是魔兽吸取日月精华的天赋技能。我宣布,以后咱们驼队出发的时辰,以阿花早上练功结束时间为准。” 这个雇主一如既往地体贴,好说话,兰迪向龙五深深一躬。 龙五若有深意地看向兰迪,“你这个培养宠物的天赋可太有用了,人才难得啊。你这样的人才要是死于江湖争斗,可太可惜了。 一路上你们给我减少了不少的麻烦,我这个雇主要赏你。你这个保镖强大了,我这个雇主也更省心不是?” 给自己找到了理由,龙五的手伸向自己的储物腰带。 第七十章 向来枉费推移力,此日中游自在行 超级魔兽阿花威严地走出神殿废墟,准备体验一下自己的王者风范。 溜达到五匹马跟前,嗯?大胆,见了本王因何不跪? 刚才阿花晋级的时候,还卑躬屈膝的五匹马,现在已经悠然自得地吃起了草料,阿花在旁边走过,头都没抬。 太不给面子了,阿花想放个虎威把他们吓倒。回头看了看兰迪,做了个鬼脸,吐了吐舌头,没好意思。 那几匹马刚加入小队的时候,见到自己总是哆嗦。现在自己升级了,反而不怕自己了,这是什么原因呢?阿花卧到一匹青海骢的身边,尾巴来回甩动,又陷入了沉思。 这几匹马应该是在自己身边时间长了,有点习惯了自己的气息,所以自己偶尔咆哮两声,也无动于衷。 就像龙五,自己刚见到的时候,身上强大的威压让自己怕得要命。现在习惯了,也就是那么回事。反正他再厉害,也不来打我。 阿花这头魔兽开始思考了,它自己并没意识到,这是魔兽进化成人形必须经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过程。 烤肉的香味飘进了阿花的鼻子。阿花一抬头,旁边铲屎官支起了烧烤架子,那个土豪奥斯曼拿着锋利的圣级黄金匕首,正在分解一只黄羊,把割出的肉条送给兰迪。 黄羊肉在架子上发出滋滋的响声,兰迪认真地翻动,在羊肉上面刷着香料,神色专注。 旁边扎帐篷的三毛鼻子在动,显然是馋了。那家伙曾经发誓三天不吃烤肉,阿花嘴角上翘,露出笑意。它觉得,三毛一定会违背自己的誓言。 阿花的口水也滴到了地上,不过,它遏制住了自己的食欲,觉得现在思考比吃肉重要。 奥斯曼手里那柄匕首释放出圣级的威压,阿花跟着曾山长见多识广,可从来没见过谁用圣器干割羊肉这种低级的活儿。 兰迪这个小队很奇怪,圣级的匕首也可以用来割羊肉,尊贵的埃米尔也可以和一个佣兵头子合伙烤一只香喷喷的黄羊。 人和人合作,就可以办成一件事,最后的成果,是让阿花垂涎欲滴的烤羊肉。 看来要想成为人,合作很重要,阿花大王得出了一个简单的结论。 魔兽之间的关系是丛林法则,一切靠爪牙的强大说话。人类则进行分工,互相合作,即使强大如龙五,也需要铲屎官这个弱鸡的帮助。 一旦互相有了需要帮助的地方,那么弱鸡的铲屎官对强大的龙五也有了价值,铲屎官就不用怕龙五。成为人后,单纯的武力,已经不是决定生死的唯一条件。 想到这里,阿花忽然觉得,现在就是石远再出现在自己身边,只要他没有杀自己的理由,自己也不必害怕了。 阿花突然对吃烤黄羊没了兴趣,对这个世界全新的认知冲击着他的大脑。 其他的主人都是把宠物看成战斗机器,不用了就收回空间。曾山长好些,将阿花看成子侄宠溺。 兰迪对阿花放养,把它当成真正的大师兄。阿花洋洋自得之余,就开始以“大师兄”的身份考虑问题,代入了“人”的身份,学会了思考。 阿花觉得,自己能够成为魔兽中的哲学家,弱鸡铲屎官功不可没,于是轻轻地走过去,悄无声息,爪子在兰迪的背上拍了拍。 兰迪虽然没听见声音,凭背上的感受就知道是阿花来了,回手递过一块烤好的羊肉,“大师兄你别急,很快就都烤完了。” 阿花朝兰迪微笑了一下,把兰迪搞得莫名其妙,今天阿花很古怪啊。 阿花突然用大舌头舔了一下兰迪的脸,兰迪的宠物徽章又震动了一下,头脑中传来徽章的提示,“您的宠物和您的关系升级为最高级别‘信赖’,恭喜你。” 兰迪挠了挠脑袋,惊喜的同时,觉得很诧异。 江湖传言,主人和宠物的关系提升是很令人烦恼的事,弄不好宠物叛逃,损失巨大的情况经常发生。 为此兰迪一直战战兢兢,生怕辜负了曾山长的托付。 可是在自己这里,为什么情况和传说非常不一样呢?莫非阿花是史上绝无仅有、空前绝后的吃货,以至于自己进献的美食起到了超凡的效果? 阿花没有接受羊肉,是不是嫌热?赶紧又拿回来吹了吹,讨好地递给阿花。 阿花伸爪把烤羊肉推了回去,它现在一点也不想吃。转身跑进了神殿废墟,对着光明神使的神像做了个揖,趴在地上陷入了长考。 龙五怀疑兰迪有某种“天赋”,这是真实存在的。兰迪的天赋就是一个非常平凡的词——“平等”。 以往合格的龙骑士也是因为具有这个天赋,才能让龙坐骑学会独立思考,快速进化。这个天赋对光明神界的大多数人来说,平常至极,在大夏这个等级社会,就变得凤毛麟角。 圣级阵法师的资源是相当充足的,阿花给曾山长当了四十年宠物,天材地宝吃了无数,晋级超级魔兽的魔法储备早就超额了。 因此当境界一到,晋级是立马的事。 即使是人类,不跪拜权威,不盲从流行,独立思考的人也非常少。阿花作为一头魔兽,学会了独立思考,已经具有了成圣的境界条件。 随着阿花境界的稳固,在曾山长那里四十年积攒的能量迅速找到了前进的方向。 “向来枉费推移力,此日中游自在行。” 阿花在光明神使神殿悟道。有了境界的指引,体内澎湃的魔力走在了正确的道路上,在体内往复循环,迅速被淬炼,凝聚在晶核上。 晶核并没有变大,但上面魔兽的天生符文开始变得复杂,越来越像人类大脑的神经元构造,阿花正一路往圣级狂飙而去。 第二天早上,三毛负责做早餐,煮了一大锅的粥,配点腊肉和咸菜。在西域这个大战后混乱又荒凉的地方,已经相当丰盛了。 兰迪伸伸懒腰,刚要到孔雀河边洗脸,看到阿花从神殿废墟了走了出来,一个真正的“饿虎扑食”,跳到了三毛身边。 阿花往锅里看了看,摇摇头,走到兰迪身边,用虎头蹭蹭兰迪的披风,轻轻地呼噜了一声。 兰迪秒懂,一挥手,几乎一整只黄羊烤的肉出现在了临时支起的饭桌上,。 托次元储物空间的福,肉还是热的,香味还没散。这位大师兄没吃晚餐,难得地跑到神殿里静坐修炼,兰迪这个合格的饲养员当然得把食物留好,自己和战友们都没舍得多吃。 一只烤黄羊风卷残云就被阿花吃光了,看样子根本没吃饱。 难道晋级后阿花的食量也增大了?兰迪非常尴尬。很快就要出发了,现烤肉已经来不及,腊肉阿花又看不上,这可怎么办? 阿花疑惑地晃晃虎头,他并不饿,可是体内对能量的饥渴感觉一点也没缓解。 伸出舌头绕着嘴巴舔了一圈,朝兰迪摇摇虎爪,表示不吃了。看兰迪放松的神情,阿花四周逡巡了一圈,一纵身,跳到了孔雀河边一块巨石上。 朝阳初升,阿花卧在巨石上,抬起虎头,摆了个苍狼拜月的姿势,面朝朝阳,一动不动,瞬间好像变成了雕像。 众人吃完早餐,收拾完毕,驼队都开始行动,阿花还是卧在那里一动不动。 兰迪着急了,既不敢打扰大师兄怪异的练功,又不想耽误雇主的行程,正为难间,身后传来龙五轰然的大笑声,“恭喜恭喜,你到底有什么诀窍?作为你的宠物,真是有福啊。” 兰迪回头看向雇主,龙五并没有因为佣兵迟迟不出发而恼怒,看向阿花,神色竟然是……羡慕? 龙五拍拍兰迪的肩膀,“不要打扰这个小家伙,这是魔兽吸取日月精华的天赋技能。我宣布,以后咱们驼队出发的时辰,以阿花早上练功结束时间为准。” 这个雇主一如既往地体贴,好说话,兰迪向龙五深深一躬。 龙五若有深意地看向兰迪,“你这个培养宠物的天赋可太有用了,人才难得啊。你这样的人才要是死于江湖争斗,可太可惜了。 一路上你们给我减少了不少的麻烦,我这个雇主要赏你。你这个保镖强大了,我这个雇主也更省心不是?” 给自己找到了理由,龙五的手伸向自己的储物腰带。 第七十一章 祖师爷的剑 兰迪一脑袋问号,这个龙五对保镖也太好了吧?没道理啊。 自己为雇主拼命,那是收了钱的,应该应分。然后你一句我干得好,还要给我奖赏? 阿花都晋级超级魔兽了,龙五还是称之为“小家伙”,那龙五至少是圣级。圣级要送人礼物,太差肯定拿不出手,可是自己凭啥要人东西? “龙五爷,无功不受禄,兰某不能要你的东西。” 龙五已经把东西拿出来了,手里多了一柄黑沉沉的大剑。“哎,就当我这个武林前辈看好你的发展,提携你这个后辈不就得了。 咱俩互加下魔法通讯器号码。你要是过意不去,将来我有事再找你办,你尽力点就是了。放心,我找你办的事,既不会让你为难,又不会有啥生命危险,我给你东西,你尽管收下。” 人情不是那么好欠的,兰迪正待拒绝,随即就被龙五拿出的大剑吸引住了。 这柄剑并不花俏,没有任何装饰,连刃都没开,也没镶嵌什么晶核。通体黝黑,看卖相还不如兰迪现在背的管代制式双手剑。 不过让兰迪注目的是,这个剑的材质和邵山、亨利手里的圣火令非常像,难道竟然是神器?除了当时时日无多的曾山长,谁会往外送神器?应该不可能。 “不用瞎猜了小子,我知道你是个剑师而已,不会鉴定术的话看不出这把武器级别的。这不过是我偶然得到的,区区一把大师级重剑而已。 我这个拳师又用不上,送你没啥损失,对你作用可就大了。这把剑威力是次要的,可以增加使用者每次战斗获得的经验值,让你快速成长,对剑士来说,几乎相当于神器。” 经验值?兰迪手里有个增加经验值的神器,苏美美送的,不过那玩意吃晶核,暂时用不起。 神器头盔用虚拟战斗增加经验,这把剑用什么方法能增加经验值呢? “你拿着剑练两招就知道了。” 兰迪止不住好奇,接过重剑。重剑入手甚为沉重,好在兰迪力气大,双手握住,分量正合适。 劈砍,刺杀,格挡,回旋,兰迪这个剑士科班专业毕业的正宗剑师立刻就发现了这把剑的神奇之处。 这把剑的分量、重量的分布,简直就是为兰迪所练剑法量身打造的。 每个招式用这把剑使用起来,和老师李景林大师灌顶的标准动作符合起来比用原来的双手剑容易得多。 这样每用这把剑攻击或防守一次,果然会迅速增加经验,早日达到中级剑师的标准。 看兰迪一脸惊愕的表情,龙五得意一笑,“知道这把剑为什么用起来这么顺手么?这可是你们剑道的创始人剑魔独孤求败用过的剑。” 卧槽,竟然是祖师爷的剑,这就好解释了。现在剑术的招式,都是祖师爷用这把大剑创造出来的。那使用这把剑,当然更容易让招式变得标准。 “我听说祖师爷已经成仙而去了,他用的剑竟然只是大师级的?” “这是独孤求败在达到大师级水准的时候用的剑,当他独自摸索成剑圣后,草木竹石皆可为剑,已经改用木剑了,这把剑就被他埋到了剑冢里。 后来他的一位隔世弟子得到了这把剑,在江湖上闯下了偌大的名头,还成了龙骑士。 和他签订契约的雌性白龙当时还是超级魔兽,在升到圣级以后化成人形,和龙骑士结为了夫妇,二人后来双双成仙而去。 白龙飞升之前,把这把剑留在了龙之山谷,才到了我的手里。” 这句话几乎已经透露了龙五龙族的身份,兰迪却一点也不介意。圣级以下皆蝼蚁,在他看来,圣级的人和圣级的龙族有什么区别呢?自己那位先辈甚至娶了一条龙。 祖师爷的重剑对一位剑士来说,是梦寐以求的东西。兰迪本来正气凛然地要拒绝的话,堵在嘴里,说啥也没说出去。 所以兰迪不讲究地一抱拳,“那就谢谢龙五爷的眷顾了,以后但有所差,兰某一定竭尽全力。” 完,这又欠下一份人情。自己到了龟兹,是不是多买一份高级定向传送符备着? “你不用先这么着急许愿,你区区一个初级剑师也帮不上我的忙,就算你有圣级的法宝也用处不大。 不要有了祖师爷的剑就觉得自己行了,还差得远。你双手才能拿动这把重剑,当年你那位前辈龙骑士可是单手使用这把剑的。所以你啊,还是尽早晋级到大剑师是正经。” 兰迪对那位前辈龙骑士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么重的剑居然用单手就能挥舞,比自己可强多了。 龙五一挥手回到了驼队,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他并没有告诉兰迪,那位龙骑士是位独臂大侠,不是不想双手持剑…… 日上三竿,阿花终于结束了练功,从石头上跳了下来。 回头看向已经升高,提供的日月精华大为减少的太阳,阿花还是恋恋不舍。自己都已经摸到了圣级的门槛,差的就是能量而已。 这要是高级魔兽越级一日成圣,不是创造了记录?绝后不一定,空前是肯定了,可惜没有那样的好事。 奥斯曼看向旁边的神殿遗迹,据说光明神使最初不过是光明神界来的普通人而已,现在都已经受人膜拜,成了传说,焉知自己这帮人将来不会青史留名? 奥斯曼来到刚才阿花练功的巨石下,掏出圣级匕首,切岩石如切豆腐,石屑纷纷而下,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刻在了巨石上,“卧虎石”。 阿花练功结束,队伍出发。三毛骑在一匹青海骢上,不停地往远处扔鹰眼术。 “三毛你这么浪费魔力干什么?昨晚烤肉吃多了么?我就没见这么快就违背自己誓言的人。” “白大哥你不要打击我,奥斯曼不是说过,他们族里的规矩,对敌人发的誓言可以不算数,我是对着那些蛮人的尸体发的誓,当然不能算。” “你要加入我们沙漠族?欢迎欢迎,这样你就可以讨四个老婆了。” “奥斯曼你也埋汰我,亏得我赞成你加入队伍呢。话说老大可没答应你转正呢,要不要我跟老大说你几句坏话? 白大哥,我现在魔力足着呢,不算浪费,经常使用可以快速提升鹰眼术的熟练度,有助于晋级。我就是奇怪,前面怎么就没有蛮人强盗了呢?” “你黑吃黑赚钱上瘾了是吧?强盗和魔兽一样,都有自己的地盘,不然只能互相抢。这一片的强盗,估计昨天一仗被咱们灭光了。” 众人说说笑笑中,龟兹到了。 第七十一章 祖师爷的剑 兰迪一脑袋问号,这个龙五对保镖也太好了吧?没道理啊。 自己为雇主拼命,那是收了钱的,应该应分。然后你一句我干得好,还要给我奖赏? 阿花都晋级超级魔兽了,龙五还是称之为“小家伙”,那龙五至少是圣级。圣级要送人礼物,太差肯定拿不出手,可是自己凭啥要人东西? “龙五爷,无功不受禄,兰某不能要你的东西。” 龙五已经把东西拿出来了,手里多了一柄黑沉沉的大剑。“哎,就当我这个武林前辈看好你的发展,提携你这个后辈不就得了。 咱俩互加下魔法通讯器号码。你要是过意不去,将来我有事再找你办,你尽力点就是了。放心,我找你办的事,既不会让你为难,又不会有啥生命危险,我给你东西,你尽管收下。” 人情不是那么好欠的,兰迪正待拒绝,随即就被龙五拿出的大剑吸引住了。 这柄剑并不花俏,没有任何装饰,连刃都没开,也没镶嵌什么晶核。通体黝黑,看卖相还不如兰迪现在背的管代制式双手剑。 不过让兰迪注目的是,这个剑的材质和邵山、亨利手里的圣火令非常像,难道竟然是神器?除了当时时日无多的曾山长,谁会往外送神器?应该不可能。 “不用瞎猜了小子,我知道你是个剑师而已,不会鉴定术的话看不出这把武器级别的。这不过是我偶然得到的,区区一把大师级重剑而已。 我这个拳师又用不上,送你没啥损失,对你作用可就大了。这把剑威力是次要的,可以增加使用者每次战斗获得的经验值,让你快速成长,对剑士来说,几乎相当于神器。” 经验值?兰迪手里有个增加经验值的神器,苏美美送的,不过那玩意吃晶核,暂时用不起。 神器头盔用虚拟战斗增加经验,这把剑用什么方法能增加经验值呢? “你拿着剑练两招就知道了。” 兰迪止不住好奇,接过重剑。重剑入手甚为沉重,好在兰迪力气大,双手握住,分量正合适。 劈砍,刺杀,格挡,回旋,兰迪这个剑士科班专业毕业的正宗剑师立刻就发现了这把剑的神奇之处。 这把剑的分量、重量的分布,简直就是为兰迪所练剑法量身打造的。 每个招式用这把剑使用起来,和老师李景林大师灌顶的标准动作符合起来比用原来的双手剑容易得多。 这样每用这把剑攻击或防守一次,果然会迅速增加经验,早日达到中级剑师的标准。 看兰迪一脸惊愕的表情,龙五得意一笑,“知道这把剑为什么用起来这么顺手么?这可是你们剑道的创始人剑魔独孤求败用过的剑。” 卧槽,竟然是祖师爷的剑,这就好解释了。现在剑术的招式,都是祖师爷用这把大剑创造出来的。那使用这把剑,当然更容易让招式变得标准。 “我听说祖师爷已经成仙而去了,他用的剑竟然只是大师级的?” “这是独孤求败在达到大师级水准的时候用的剑,当他独自摸索成剑圣后,草木竹石皆可为剑,已经改用木剑了,这把剑就被他埋到了剑冢里。 后来他的一位隔世弟子得到了这把剑,在江湖上闯下了偌大的名头,还成了龙骑士。 和他签订契约的雌性白龙当时还是超级魔兽,在升到圣级以后化成人形,和龙骑士结为了夫妇,二人后来双双成仙而去。 白龙飞升之前,把这把剑留在了龙之山谷,才到了我的手里。” 这句话几乎已经透露了龙五龙族的身份,兰迪却一点也不介意。圣级以下皆蝼蚁,在他看来,圣级的人和圣级的龙族有什么区别呢?自己那位先辈甚至娶了一条龙。 祖师爷的重剑对一位剑士来说,是梦寐以求的东西。兰迪本来正气凛然地要拒绝的话,堵在嘴里,说啥也没说出去。 所以兰迪不讲究地一抱拳,“那就谢谢龙五爷的眷顾了,以后但有所差,兰某一定竭尽全力。” 完,这又欠下一份人情。自己到了龟兹,是不是多买一份高级定向传送符备着? “你不用先这么着急许愿,你区区一个初级剑师也帮不上我的忙,就算你有圣级的法宝也用处不大。 不要有了祖师爷的剑就觉得自己行了,还差得远。你双手才能拿动这把重剑,当年你那位前辈龙骑士可是单手使用这把剑的。所以你啊,还是尽早晋级到大剑师是正经。” 兰迪对那位前辈龙骑士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么重的剑居然用单手就能挥舞,比自己可强多了。 龙五一挥手回到了驼队,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他并没有告诉兰迪,那位龙骑士是位独臂大侠,不是不想双手持剑…… 日上三竿,阿花终于结束了练功,从石头上跳了下来。 回头看向已经升高,提供的日月精华大为减少的太阳,阿花还是恋恋不舍。自己都已经摸到了圣级的门槛,差的就是能量而已。 这要是高级魔兽越级一日成圣,不是创造了记录?绝后不一定,空前是肯定了,可惜没有那样的好事。 奥斯曼看向旁边的神殿遗迹,据说光明神使最初不过是光明神界来的普通人而已,现在都已经受人膜拜,成了传说,焉知自己这帮人将来不会青史留名? 奥斯曼来到刚才阿花练功的巨石下,掏出圣级匕首,切岩石如切豆腐,石屑纷纷而下,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刻在了巨石上,“卧虎石”。 阿花练功结束,队伍出发。三毛骑在一匹青海骢上,不停地往远处扔鹰眼术。 “三毛你这么浪费魔力干什么?昨晚烤肉吃多了么?我就没见这么快就违背自己誓言的人。” “白大哥你不要打击我,奥斯曼不是说过,他们族里的规矩,对敌人发的誓言可以不算数,我是对着那些蛮人的尸体发的誓,当然不能算。” “你要加入我们沙漠族?欢迎欢迎,这样你就可以讨四个老婆了。” “奥斯曼你也埋汰我,亏得我赞成你加入队伍呢。话说老大可没答应你转正呢,要不要我跟老大说你几句坏话? 白大哥,我现在魔力足着呢,不算浪费,经常使用可以快速提升鹰眼术的熟练度,有助于晋级。我就是奇怪,前面怎么就没有蛮人强盗了呢?” “你黑吃黑赚钱上瘾了是吧?强盗和魔兽一样,都有自己的地盘,不然只能互相抢。这一片的强盗,估计昨天一仗被咱们灭光了。” 众人说说笑笑中,龟兹到了。 第七十二章 白斯文故居 库车琼萨依和渭干河流过龟兹,形成一个冲积平原。 时值六月中旬,正是库车琼萨依流量最大的时候。两条河奔腾流过,灌溉出了库车盆地的一大片绿洲。 一进龟兹,亨利的眼睛就忙不过来了。街上来来往往,都是肤白貌美的龟兹土著美女。头戴圆帽,脑后编着好几根长辫。 兰迪从她们的长相上,依稀还能看出可可的长相特点,不过红头发的已经没有了。 亨利放开缰绳,两手向天,“我们老白家的老家果然是个好地方,龟兹的美女们,我来了!” “白大哥,醒醒,你是来祭奠先祖的,不是来泡妞的。” “这两件事并不矛盾。我就是奇怪,这城里都是吐火罗人和准噶尔人的混血后代。我来的时候可听说,这城里住着不少汉人和蛮人呢。” “汉人都被蛮人屠光了,蛮人……嘿嘿嘿,左总督的大军偏师可刚从这里扫过去。” 兰迪是从曾大人那里得到这个消息的。蛮人丧心病狂,要杀光汉人,建什么洪福汗国,最后自己也几乎被灭族。 一场战争,两千万汉人丧生,四百万蛮人被报复屠杀,四千万两军费白银灰飞烟灭。人类在自相残杀方面,可不比魔兽差到哪儿去啊。 驼队在龟兹的商业广场扎营,立刻有不少商贩上来搭讪。 兰迪反复向搭讪的商贩解释,这是个私人货运队伍,驼队的东西是不卖的。 看商贩们失望的表情,兰迪拦住一个询问,“你们难道预料到会有驼队来这里?怎么齐齐在这里等候?” “伪洪福汗国统治这里的时候,因为和中原交通断绝,这里的物资缺少到了不可忍受的地步。 左总督大军经过,大夏恢复了这里的统治。朝廷在这里建立了库车直隶厅,同知大人给关内发了电报,请求物资支援。 回电说大批商队和移民的汉人已经在路上,我们还以为你们就是呢。” 大夏在西域建省,对这里的统治由自治的伯克制改成了直辖的直隶厅,还移民实边,看来是准备长久稳固统治西域了。 兰迪觉得,大夏的政策要都是像现在这样,老百姓为什么要造反?唉,亨利说得对,左总督这样的好官太少了啊。 看亨利一路上东张西望的样子,兰迪还以为今晚他一定又会跑出去学习本地的艺术呢。 谁知扎完营,亨利意外地留在了营地。而且晚上没吃烤肉,斋戒沐浴,向光明神虔诚祈祷,一副祆教的虔诚信徒的样子。 第二天早上,因为和兰迪事先的约定,龙五宣布驼队在龟兹休息一天。兰迪小队陪着亨利,到他的先祖白斯文公爵的故居祭拜。 白斯文故居就在直隶厅治所旁边,现在已经成了祆教的圣地。 前面是一座高大的祆教寺庙,故居位于祆寺后部,是寺庙的一部分,听说光明左使白公爵的后人来访,主持祆寺的萨宝亲自迎了出来。 萨宝是一位中级光明祭司,见到亨利拿出来的白氏家谱和圣火令,扑通一声就给亨利跪下了,“见过白大人。” 亨利手忙脚乱地把萨宝扶起来,“您这么大年纪了,又是中级祭司前辈,怎么能给我这个普通祭司行此大礼呢?” “我拜的不是你,是这枚圣火令。当年光明左使为建立大唐全球帝国立下汗马功劳,同时让祆教大兴。这座祆寺能香火旺盛,也全赖神使故居的存在。 你手持圣火令,祆教的圣级高手也能调动,我拜一拜是应该的。” 人家拜自己的祖宗,亨利不好阻拦,而且颇为自豪。 “我还以为这里也只是个遗迹了呢?怎么先祖故居竟然还在?” “龟兹这座城市也在大灾变中毁灭过。不过大灾变中汹涌的火山岩浆竟然止步于光明左使故居,一百多个躲在这里的祆教信徒逃得了性命。 可见光明左使得天下祆教信徒崇拜,故居自有神明佑护。白左使故居虽然历代修缮多次,却还是原来的格局,我领你们进去拜谒一下吧。” 亨利四周打量了一下地势。这里是全城最高的地方,旁边的直隶厅治所就是在原来上古龟兹王宫,后来的大唐安西大都护府的遗迹上建立的,这里是龟兹的中心。 大灾变时地磁偏转,遍地火山喷发,库车绿洲的地质比较稳定,火山岩浆肯定是从周围而来,到这里止步符合科学道理。 不过人家往自己先祖身上套神圣光环,亨利当然不会跟人讲什么科学道理,反而非常赞同地附和。 一行人穿过祆寺前面的大厅,光明左使故居出现在面前。平顶石头房屋,建筑也不是很宏大,门前一块牌匾,写着“安国侯府”。 到了这里亨利内行了,他虽然没来过,可是祖上传下来的故事不知听过了多少遍,指着那块牌匾跟兰迪讲述祖先的英雄事迹。 “先祖原来是大唐属国龟兹国的王族,爵加安国侯,位次仅仅在龟兹王白诃黎布失毕、国王的弟弟白叶护和辅国侯之下,负责主管王国的内政。 后来龟兹王被大唐捉到了长安,白叶护主政。先祖因为串联贵族,意图趁高宗李治继位,大赦天下的机会,迎回龟兹王。这引起了已经权柄在手的白叶护的嫉恨,派人刺杀先祖。 光明神使恰好跟着先祖的弟子,就是神使的那几个侍女赶到,在刺客手中救下了先祖。 从此先祖追随光明神使,为神使治理他打下的万里江山。直到成为光明左使、大唐全球帝国的第一任宰相,全球帝国的实际统治者。 我今天混到这个份儿上,只是一个小小的光明祭司。遥想先祖英风遗烈,真是惭愧,愧对先祖啊。” 三毛对兰迪最是有迷之信心,“白大哥你可不要谦虚,跟着兰迪老大干,以后你一定能名扬天下,让所有的大夏人都知道。” “我和先祖的志向不一样。我没有政治才能,此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当好一个医生,救死扶伤,连在光明祭司的晋级方面都不是太热心。 我只擅长胸外科手术,不可能达到扁鹊、华佗、孙思邈那种境界。在专业领域里让一部分人知道就挺厉害了,我一个地处偏僻的枫叶国人,让大夏人都知道我的名字?哪有那种机会?” “白大哥,我看你行,咱们走着瞧。” 第七十二章 白斯文故居 库车琼萨依和渭干河流过龟兹,形成一个冲积平原。 时值六月中旬,正是库车琼萨依流量最大的时候。两条河奔腾流过,灌溉出了库车盆地的一大片绿洲。 一进龟兹,亨利的眼睛就忙不过来了。街上来来往往,都是肤白貌美的龟兹土著美女。头戴圆帽,脑后编着好几根长辫。 兰迪从她们的长相上,依稀还能看出可可的长相特点,不过红头发的已经没有了。 亨利放开缰绳,两手向天,“我们老白家的老家果然是个好地方,龟兹的美女们,我来了!” “白大哥,醒醒,你是来祭奠先祖的,不是来泡妞的。” “这两件事并不矛盾。我就是奇怪,这城里都是吐火罗人和准噶尔人的混血后代。我来的时候可听说,这城里住着不少汉人和蛮人呢。” “汉人都被蛮人屠光了,蛮人……嘿嘿嘿,左总督的大军偏师可刚从这里扫过去。” 兰迪是从曾大人那里得到这个消息的。蛮人丧心病狂,要杀光汉人,建什么洪福汗国,最后自己也几乎被灭族。 一场战争,两千万汉人丧生,四百万蛮人被报复屠杀,四千万两军费白银灰飞烟灭。人类在自相残杀方面,可不比魔兽差到哪儿去啊。 驼队在龟兹的商业广场扎营,立刻有不少商贩上来搭讪。 兰迪反复向搭讪的商贩解释,这是个私人货运队伍,驼队的东西是不卖的。 看商贩们失望的表情,兰迪拦住一个询问,“你们难道预料到会有驼队来这里?怎么齐齐在这里等候?” “伪洪福汗国统治这里的时候,因为和中原交通断绝,这里的物资缺少到了不可忍受的地步。 左总督大军经过,大夏恢复了这里的统治。朝廷在这里建立了库车直隶厅,同知大人给关内发了电报,请求物资支援。 回电说大批商队和移民的汉人已经在路上,我们还以为你们就是呢。” 大夏在西域建省,对这里的统治由自治的伯克制改成了直辖的直隶厅,还移民实边,看来是准备长久稳固统治西域了。 兰迪觉得,大夏的政策要都是像现在这样,老百姓为什么要造反?唉,亨利说得对,左总督这样的好官太少了啊。 看亨利一路上东张西望的样子,兰迪还以为今晚他一定又会跑出去学习本地的艺术呢。 谁知扎完营,亨利意外地留在了营地。而且晚上没吃烤肉,斋戒沐浴,向光明神虔诚祈祷,一副祆教的虔诚信徒的样子。 第二天早上,因为和兰迪事先的约定,龙五宣布驼队在龟兹休息一天。兰迪小队陪着亨利,到他的先祖白斯文公爵的故居祭拜。 白斯文故居就在直隶厅治所旁边,现在已经成了祆教的圣地。 前面是一座高大的祆教寺庙,故居位于祆寺后部,是寺庙的一部分,听说光明左使白公爵的后人来访,主持祆寺的萨宝亲自迎了出来。 萨宝是一位中级光明祭司,见到亨利拿出来的白氏家谱和圣火令,扑通一声就给亨利跪下了,“见过白大人。” 亨利手忙脚乱地把萨宝扶起来,“您这么大年纪了,又是中级祭司前辈,怎么能给我这个普通祭司行此大礼呢?” “我拜的不是你,是这枚圣火令。当年光明左使为建立大唐全球帝国立下汗马功劳,同时让祆教大兴。这座祆寺能香火旺盛,也全赖神使故居的存在。 你手持圣火令,祆教的圣级高手也能调动,我拜一拜是应该的。” 人家拜自己的祖宗,亨利不好阻拦,而且颇为自豪。 “我还以为这里也只是个遗迹了呢?怎么先祖故居竟然还在?” “龟兹这座城市也在大灾变中毁灭过。不过大灾变中汹涌的火山岩浆竟然止步于光明左使故居,一百多个躲在这里的祆教信徒逃得了性命。 可见光明左使得天下祆教信徒崇拜,故居自有神明佑护。白左使故居虽然历代修缮多次,却还是原来的格局,我领你们进去拜谒一下吧。” 亨利四周打量了一下地势。这里是全城最高的地方,旁边的直隶厅治所就是在原来上古龟兹王宫,后来的大唐安西大都护府的遗迹上建立的,这里是龟兹的中心。 大灾变时地磁偏转,遍地火山喷发,库车绿洲的地质比较稳定,火山岩浆肯定是从周围而来,到这里止步符合科学道理。 不过人家往自己先祖身上套神圣光环,亨利当然不会跟人讲什么科学道理,反而非常赞同地附和。 一行人穿过祆寺前面的大厅,光明左使故居出现在面前。平顶石头房屋,建筑也不是很宏大,门前一块牌匾,写着“安国侯府”。 到了这里亨利内行了,他虽然没来过,可是祖上传下来的故事不知听过了多少遍,指着那块牌匾跟兰迪讲述祖先的英雄事迹。 “先祖原来是大唐属国龟兹国的王族,爵加安国侯,位次仅仅在龟兹王白诃黎布失毕、国王的弟弟白叶护和辅国侯之下,负责主管王国的内政。 后来龟兹王被大唐捉到了长安,白叶护主政。先祖因为串联贵族,意图趁高宗李治继位,大赦天下的机会,迎回龟兹王。这引起了已经权柄在手的白叶护的嫉恨,派人刺杀先祖。 光明神使恰好跟着先祖的弟子,就是神使的那几个侍女赶到,在刺客手中救下了先祖。 从此先祖追随光明神使,为神使治理他打下的万里江山。直到成为光明左使、大唐全球帝国的第一任宰相,全球帝国的实际统治者。 我今天混到这个份儿上,只是一个小小的光明祭司。遥想先祖英风遗烈,真是惭愧,愧对先祖啊。” 三毛对兰迪最是有迷之信心,“白大哥你可不要谦虚,跟着兰迪老大干,以后你一定能名扬天下,让所有的大夏人都知道。” “我和先祖的志向不一样。我没有政治才能,此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当好一个医生,救死扶伤,连在光明祭司的晋级方面都不是太热心。 我只擅长胸外科手术,不可能达到扁鹊、华佗、孙思邈那种境界。在专业领域里让一部分人知道就挺厉害了,我一个地处偏僻的枫叶国人,让大夏人都知道我的名字?哪有那种机会?” “白大哥,我看你行,咱们走着瞧。” 第七十三章 失败的教育 进了安国侯府大门,第一进是门房和仆人住的地方,第二进是当年白侯爷接待客人,看龟兹乐舞,宴饮赋诗的地方。 普通的信徒到二进而止,这里现在香火旺盛,拜祭的信徒不绝。 西域小国的侯爵不比中原,规格自降一等,府邸三进而止,最里面就是主人休息、读书的内宅。 这里平时是不让人进的,如今萨宝亲自引领亨利一行人走了进去。 兰迪小队里既有鬼佬,又有奥斯曼这样满身黄金珠宝的土豪,还跟着一头老虎,被萨宝引入内宅,来上香的祆教信徒却没有人惊讶。 即使过了两千四百年,光明左使依旧名满天下。不论多大的官,到了龟兹,来拜会白公爵故居那是必须的,不然肯定要被老百姓戳脊梁骨。 亨利是突然而至,这里没进行什么准备,但纤尘不染,平时维护得很好。 萨宝将众人引至西墙,指着石墙上已经模糊的弹坑介绍,“当年白叶护派的众刺客被光明神使带的人杀败后想翻墙逃走,被十三太保的老大苏全忠射杀于此。” “我知道,苏全忠后来当了维也纳公爵,还娶了巴伐利亚大公阿芝诺芬的女儿。” “三毛啊,你怎么就盯着谁娶了谁呢?人家的公爵是一枪一弹打出来的,现在那里成了魔族的地盘。魔族现在的首领还是姓苏,自称是苏全忠的后代呢。” 亨利对欧罗巴的形势要了解得多,不像三毛,只能听评书里的故事。 不过他有他的道理,“苏全忠当年不过是个被卖成奴隶的波斯战争孤儿,是追随了光明神使后,才名扬千古的。我三毛追随兰迪老大,将来肯定也有发达的一天。” “我认识魔族的一位容克贵族……的女儿,要不要到时候给你介绍个姓苏的魔族公主啊?” 三毛连连摇头,“魔族我在魔市见过,那些魔族女人金发碧眼,倒是很漂亮,可是一个个那块头,我这个小身板可吃不消。” 亨利将白氏在新法兰克直到现在在枫叶国的传承家谱交给萨宝,萨宝领着众人回到二进院落,将家谱供奉在白公爵雕像的身后,亨利这次来龟兹认祖归宗的目的就算完成了。 拿出在新法兰克就准备好的祭品,给白公爵塑像磕了几个头,众人包括阿花一起拜了拜,准备告辞。 亨利给祆寺捐献了一千金币,感谢萨宝对自己祖宅一直以来的维护。 听说众人要往北穿过天山小路,经伊犁去伊赛克湖,萨宝摇摇头,“那条路不安全,朝廷还没空清理小路,天山里还散布了不少的蛮人土匪,还是等一等的好。” 三毛和二斤眼睛一下子都亮了,相对看了一眼,“终于又有蛮人土匪了么?太好了。” 萨宝看了一眼阿花,没再规劝,他的级别正好可以认出超级魔兽。 第二天,队伍往北进入了天山,进入了戈壁区,气候一下子凉爽起来。 站在高坡往下看,是繁荣的龟兹,遍植绿树,周围的库车绿洲阡陌纵横,南面极远处是炎热的沙漠边缘的草场。看不到的尽头,塔里木河横穿而过。 回头向北,再往前走就进了山,远远地还可以看到积雪的山顶。 队伍沿着山脚下的路缓行,亨利骑在马上,头不停地左右摇晃,嘴里哼着龟兹小调,“我们西域好地方啊,天山南北好牧场,戈壁沙滩变良田,积雪溶化灌农庄……” 三毛羡慕地看着亨利,回头看向兰迪,“老大,什么时候你能允许我跟亨利出去学习艺术啊?” “什么时候也不许去!” “老大——” “至少也得等你十八岁以后。” 兰迪叹了口气,有亨利这个坏榜样,自己对三毛的教育看来有失败的趋势。 这里离龟兹还很近,尽管三毛不停地扔鹰眼术,阿花也不时兴奋地窜上山坡远眺,还是找不到传说中的土匪。 沿着山路先往西北走,又折向东北,第二天的傍晚,前方听到了水声,终于又和库车琼萨依的上游汇合了。 阿花两天没洗澡了,远远见到水,一个虎跃,高高跳上了天空。肋下两个翅膀嗖地长了出来,向河水滑翔而去。 两天来阿花在山路上习练滑翔好多次了,自觉功夫很厉害,平稳降落在河边应该毫无问题。 它跳得太高,在空中忽然不知道看见了什么,光往远看了,没注意脚下,扑通一声,掉进了库车琼萨依。 这已经是阿花学会滑翔后第二次掉进河里了,众人一阵哄笑。河水很凉,以阿花的体格倒是毫不在意,在河里扑腾了几下,没洗澡,爬上了岸。 听到众人的哄笑没有恼火,反而伸出爪子,在嘴边比了个“嘘”的姿势,又用爪指了指前方。 这是终于看见土匪了?众人齐齐下马,二斤抄起塞拉炯,眼睛里放出金币的光芒。 兰迪手里出现了重剑,他原来的大剑还好好背在背上。那个已经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习惯了。倒是重剑放到了储物戒指里,战斗的时候瞬间在手,比从背后拔剑还快。 嗯,可能要打仗了,背后的大剑反而被收进了空间,免得身手不够灵便。 奥斯曼和亨利掏出了法杖。三毛往前急蹿了一段,到了转弯的地方,扔出了鹰眼术,回头压低声音报告,“老大,前面左侧有个小山谷,似乎有个营地,太远还看不清,也许是土匪的窝。” 众人都有点小兴奋,阿花更是跃跃欲试。它刚晋级,非常想试试身手。 兰迪打手势让后面的驼队停下,让苦力们帮忙照顾马匹,领着队员小心地向前摸去,准备打土匪一个措手不及。 离得近了些,小山谷里果然是个简陋的营地,天色擦黑,还有火把出现。还没等靠近,营地里突然传出两声清脆的枪响。 这是被发现了?还没等兰迪想出对策,营地里的枪声一下子密集起来,显然不是向小队这边打的。 众人对视疑惑,亨利拍拍后脑勺,“难道是土匪内讧?” 枪声很快平息,营地里突然传出一声尖叫,声音带点稚气,似乎是女声。 第七十三章 失败的教育 进了安国侯府大门,第一进是门房和仆人住的地方,第二进是当年白侯爷接待客人,看龟兹乐舞,宴饮赋诗的地方。 普通的信徒到二进而止,这里现在香火旺盛,拜祭的信徒不绝。 西域小国的侯爵不比中原,规格自降一等,府邸三进而止,最里面就是主人休息、读书的内宅。 这里平时是不让人进的,如今萨宝亲自引领亨利一行人走了进去。 兰迪小队里既有鬼佬,又有奥斯曼这样满身黄金珠宝的土豪,还跟着一头老虎,被萨宝引入内宅,来上香的祆教信徒却没有人惊讶。 即使过了两千四百年,光明左使依旧名满天下。不论多大的官,到了龟兹,来拜会白公爵故居那是必须的,不然肯定要被老百姓戳脊梁骨。 亨利是突然而至,这里没进行什么准备,但纤尘不染,平时维护得很好。 萨宝将众人引至西墙,指着石墙上已经模糊的弹坑介绍,“当年白叶护派的众刺客被光明神使带的人杀败后想翻墙逃走,被十三太保的老大苏全忠射杀于此。” “我知道,苏全忠后来当了维也纳公爵,还娶了巴伐利亚大公阿芝诺芬的女儿。” “三毛啊,你怎么就盯着谁娶了谁呢?人家的公爵是一枪一弹打出来的,现在那里成了魔族的地盘。魔族现在的首领还是姓苏,自称是苏全忠的后代呢。” 亨利对欧罗巴的形势要了解得多,不像三毛,只能听评书里的故事。 不过他有他的道理,“苏全忠当年不过是个被卖成奴隶的波斯战争孤儿,是追随了光明神使后,才名扬千古的。我三毛追随兰迪老大,将来肯定也有发达的一天。” “我认识魔族的一位容克贵族……的女儿,要不要到时候给你介绍个姓苏的魔族公主啊?” 三毛连连摇头,“魔族我在魔市见过,那些魔族女人金发碧眼,倒是很漂亮,可是一个个那块头,我这个小身板可吃不消。” 亨利将白氏在新法兰克直到现在在枫叶国的传承家谱交给萨宝,萨宝领着众人回到二进院落,将家谱供奉在白公爵雕像的身后,亨利这次来龟兹认祖归宗的目的就算完成了。 拿出在新法兰克就准备好的祭品,给白公爵塑像磕了几个头,众人包括阿花一起拜了拜,准备告辞。 亨利给祆寺捐献了一千金币,感谢萨宝对自己祖宅一直以来的维护。 听说众人要往北穿过天山小路,经伊犁去伊赛克湖,萨宝摇摇头,“那条路不安全,朝廷还没空清理小路,天山里还散布了不少的蛮人土匪,还是等一等的好。” 三毛和二斤眼睛一下子都亮了,相对看了一眼,“终于又有蛮人土匪了么?太好了。” 萨宝看了一眼阿花,没再规劝,他的级别正好可以认出超级魔兽。 第二天,队伍往北进入了天山,进入了戈壁区,气候一下子凉爽起来。 站在高坡往下看,是繁荣的龟兹,遍植绿树,周围的库车绿洲阡陌纵横,南面极远处是炎热的沙漠边缘的草场。看不到的尽头,塔里木河横穿而过。 回头向北,再往前走就进了山,远远地还可以看到积雪的山顶。 队伍沿着山脚下的路缓行,亨利骑在马上,头不停地左右摇晃,嘴里哼着龟兹小调,“我们西域好地方啊,天山南北好牧场,戈壁沙滩变良田,积雪溶化灌农庄……” 三毛羡慕地看着亨利,回头看向兰迪,“老大,什么时候你能允许我跟亨利出去学习艺术啊?” “什么时候也不许去!” “老大——” “至少也得等你十八岁以后。” 兰迪叹了口气,有亨利这个坏榜样,自己对三毛的教育看来有失败的趋势。 这里离龟兹还很近,尽管三毛不停地扔鹰眼术,阿花也不时兴奋地窜上山坡远眺,还是找不到传说中的土匪。 沿着山路先往西北走,又折向东北,第二天的傍晚,前方听到了水声,终于又和库车琼萨依的上游汇合了。 阿花两天没洗澡了,远远见到水,一个虎跃,高高跳上了天空。肋下两个翅膀嗖地长了出来,向河水滑翔而去。 两天来阿花在山路上习练滑翔好多次了,自觉功夫很厉害,平稳降落在河边应该毫无问题。 它跳得太高,在空中忽然不知道看见了什么,光往远看了,没注意脚下,扑通一声,掉进了库车琼萨依。 这已经是阿花学会滑翔后第二次掉进河里了,众人一阵哄笑。河水很凉,以阿花的体格倒是毫不在意,在河里扑腾了几下,没洗澡,爬上了岸。 听到众人的哄笑没有恼火,反而伸出爪子,在嘴边比了个“嘘”的姿势,又用爪指了指前方。 这是终于看见土匪了?众人齐齐下马,二斤抄起塞拉炯,眼睛里放出金币的光芒。 兰迪手里出现了重剑,他原来的大剑还好好背在背上。那个已经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习惯了。倒是重剑放到了储物戒指里,战斗的时候瞬间在手,比从背后拔剑还快。 嗯,可能要打仗了,背后的大剑反而被收进了空间,免得身手不够灵便。 奥斯曼和亨利掏出了法杖。三毛往前急蹿了一段,到了转弯的地方,扔出了鹰眼术,回头压低声音报告,“老大,前面左侧有个小山谷,似乎有个营地,太远还看不清,也许是土匪的窝。” 众人都有点小兴奋,阿花更是跃跃欲试。它刚晋级,非常想试试身手。 兰迪打手势让后面的驼队停下,让苦力们帮忙照顾马匹,领着队员小心地向前摸去,准备打土匪一个措手不及。 离得近了些,小山谷里果然是个简陋的营地,天色擦黑,还有火把出现。还没等靠近,营地里突然传出两声清脆的枪响。 这是被发现了?还没等兰迪想出对策,营地里的枪声一下子密集起来,显然不是向小队这边打的。 众人对视疑惑,亨利拍拍后脑勺,“难道是土匪内讧?” 枪声很快平息,营地里突然传出一声尖叫,声音带点稚气,似乎是女声。 第七十四章 一条顶天立地的汉子 兰迪毫不犹豫,一挥手,“正面进攻,上!” 亨利举起法杖,一发照明术打了出去。 现在天还没黑,照明术不是为了照明,是为了通知敌人,我们来杀你们了,请停止暴行。 兰迪一马当先冲了出去。这么个小营地最多住二十个人,应该比铁门关外孔雀河边的大股土匪弱。 反正正面对决也不惧,听声音似乎是土匪在打劫行人,那还是应该先救人。 二斤迈开大步,腾腾腾跟在兰迪身后,亨利和奥斯曼跑得慢,落在后面。三毛本来速度很快,不过战斗力弱鸡,不敢往前冲,也控制着脚步跟在兰迪身旁。 兰迪一个激励术,全队士气立刻增加,亨利手速加快,先给三毛套上了风之盾,然后是自己。 加完二斤后,发现奥斯曼已经给他自己和兰迪加好了,手里捏了个神圣佑护,没发出来。根据以往的经验,对战蛮人好像不需要这玩意。 兰迪跑步中刚给自己来了个奋发,头上一个黑影,阿花从天上飞过,远远超过了众人,独自冲进了营地,随即就听到一声震耳的虎啸。 兰迪冲进营地的时候,见十几个蛮人被阿花的虎威吓瘫在那里,一个壮硕的蛮人首领双眼发红,手持弯刀,正在和阿花激烈搏斗。 还有没被阿花吓倒的,兰迪低估了对手,这个小营地里竟然有一位蛮人刀术大师。 蛮人眼角的余光瞥了下来的五个人,轻蔑一笑,继续专心对付阿花。 同级对打,魔兽武力要强只是泛指。 阿花刚刚晋级,还不太适应短期增加的力量和敏捷,蛮人又狂化增强了能力,此消彼长,打了个棋逢对手。 阿花扑不到蛮人,蛮人的刀劈出,也总是能被阿花快速闪过。 兰迪毫不犹豫冲上去,一剑劈向了蛮人。 蛮人不擅长穿铠甲,刀术大师也只是穿了半身轻甲而已。但蛮人天赋具有“直觉闪避”的能力,大师级更是将这种能力升到了精通。 这是蛮人不惧夹击的底气,兰迪一剑劈到,蛮人不经大脑,也不需要回头看,原始直觉发动,自动就闪了过去。 随即一支弩箭,一个闪电术同时招呼到了蛮人身上,蛮人闪都没闪,安然无恙。二斤端着塞拉炯,看着蛮人和阿花快如闪电的身形,根本无法瞄准目标。 亨利赶到,一个圣光术,miss。接着一个“精神冲击”,蛮人终于晃了一晃。 受到精神冲击的干扰,蛮人身手稍滞,被阿花一爪子在挠在胳膊上,挠出一道血印。 兰迪当即下令,“二斤、三毛和奥斯曼不要参与围攻了,去消灭喽啰,亨利继续干扰。” 兰迪摸了摸脖子上的银锁,犹豫要不要来一发雷电领域。 圣级法术是一定能伤了这个刀术大师的,不过发过后银锁要很久才能再储满能,就暂时不能发狂雷天灾这种超级禁咒了。 禁咒可以威胁一个国家,是很有用的一张底牌,不能轻易失去。现在有了亨利的干扰,己方处于优势,暂时不必。 蛮人里大师级的人物并不多见,这应该是位伪洪福汗国的重要人物,一定不能放走。关键时刻他如果逃走,迫不得已,雷电领域也是可以用的。 兰迪心里琢磨事,手上并没停,重剑还是不停地往蛮人身上招呼。 兰迪的重剑还是能给蛮人造成伤害的。虽然蛮人能直觉闪避,可是总是闪来闪去,和阿花周旋的动作难免变形,总能帮上一点忙。 要不是怕误伤了阿花,兰迪其实非常想来个“伪-大师级回旋劈”。 自己的回旋劈不标准,毕竟根本没学过,只是个样子货。但蛮人的直觉闪避要是按标准回旋劈来躲,这个假货可能收到奇效,乱拳打死老师傅。毕竟假货只是劈不准,威力可不小。 蛮人喽啰已经被阿花的虎威吓瘫在地上,一时半会儿恢复不了,二斤、三毛和奥斯曼执行的是处决命令。 亨利右手举着龙血法杖,一发一发不紧不慢地发着精神冲击,左手掏出了圣火令,嘴里祈祷着,“宋江,宋江”。 事与愿违,一个中年和尚出现在亨利身边。 和尚也行啊,少林寺武僧可是大大有名。要是能像当年追随光明神使的龙卷风大师一样武艺高超,灭了这个蛮人刀客岂不如履平地? 亨利想法是好的,但他只能召唤高级英灵而已。 中年和尚居然也是使刀的,倒是勇气可嘉。面对刀术大师毫不畏惧,举刀合身扑上,刀砍出去了,才大喝一声,“吃我一记狂风刀法,不可不戒来也。” 这位和尚的刀法快如狂风,刀光霍霍,看上去威力十足。然而蛮人刀术大师不接受围攻,精通级直觉闪避发威,总是能在关键时刻躲过去。 级别不够的攻击,对大师级人物影响甚微。蛮人还是专心对付阿花,看都不看新加入战团的和尚。 二斤、三毛和奥斯曼已经将喽啰全部处决,他们的攻击对这个重量级敌人毫无效果,只能围观看热闹。三毛看了会儿,看出门道了。 “亨利,你这次召唤出来的和尚是个怂货,水平和宋江差远了。这个和尚叫什么?不可不戒?这家伙不行啊。”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和尚对“不行”两个字特别敏感,脸上突然浮现出悲愤的表情,一甩手竟然把刀扔向了蛮人。 蛮人自动闪身躲过,和尚扔刀时已经有了计较,蛮人向右闪避,和尚晃动身形,一把就抱在了蛮人的双腿上。 这种类似摔跤的攻击按理蛮人也能闪避,可是这位和尚的综合评价是“高级”,他可有一项特长几乎达到了圣级。 他绰号“万里独行”,轻功天下无双。不过轻功一般只能用来逃命,在计算战斗力的时候占比就相当少。 此时和尚突然拼命,轻功方面的造诣大放光彩,一下子就把蛮人抱住了。 蛮人一挣没挣脱,大怒,回身一刀,和尚一动不动任他砍,死不撒手。这一刀从右肩砍到左胯,和尚胸口伤口喷出鲜血,肠子流了出来。 阿花哪能放过这么好的机会,一个虎扑,三百多斤的分量加上冲击力,一下子把蛮人扑倒在地,死死按住。 兰迪对付躺在地上不动的对手相当有经验,想都没想,一个力劈,长长的剑芒发出,地上被犁出一条深沟,蛮人身首两处。 这事实上是兰迪第一次杀人,他来不及感慨,看向倒在地上的和尚。 和尚面如金纸,奄奄一息,马上就要归西。 三毛十分愧疚,跑过去对和尚躬身一揖,抬手打了自己一个嘴巴,“对不起,我错了,大和尚你很行,是真英雄。” 和尚微微摇头,“我没了那活儿,活着也没啥意思,不过老子确实是一条顶天立地的汉子。” 和尚面带微笑,身体渐渐虚化,回了英灵空间。 第七十四章 一条顶天立地的汉子 兰迪毫不犹豫,一挥手,“正面进攻,上!” 亨利举起法杖,一发照明术打了出去。 现在天还没黑,照明术不是为了照明,是为了通知敌人,我们来杀你们了,请停止暴行。 兰迪一马当先冲了出去。这么个小营地最多住二十个人,应该比铁门关外孔雀河边的大股土匪弱。 反正正面对决也不惧,听声音似乎是土匪在打劫行人,那还是应该先救人。 二斤迈开大步,腾腾腾跟在兰迪身后,亨利和奥斯曼跑得慢,落在后面。三毛本来速度很快,不过战斗力弱鸡,不敢往前冲,也控制着脚步跟在兰迪身旁。 兰迪一个激励术,全队士气立刻增加,亨利手速加快,先给三毛套上了风之盾,然后是自己。 加完二斤后,发现奥斯曼已经给他自己和兰迪加好了,手里捏了个神圣佑护,没发出来。根据以往的经验,对战蛮人好像不需要这玩意。 兰迪跑步中刚给自己来了个奋发,头上一个黑影,阿花从天上飞过,远远超过了众人,独自冲进了营地,随即就听到一声震耳的虎啸。 兰迪冲进营地的时候,见十几个蛮人被阿花的虎威吓瘫在那里,一个壮硕的蛮人首领双眼发红,手持弯刀,正在和阿花激烈搏斗。 还有没被阿花吓倒的,兰迪低估了对手,这个小营地里竟然有一位蛮人刀术大师。 蛮人眼角的余光瞥了下来的五个人,轻蔑一笑,继续专心对付阿花。 同级对打,魔兽武力要强只是泛指。 阿花刚刚晋级,还不太适应短期增加的力量和敏捷,蛮人又狂化增强了能力,此消彼长,打了个棋逢对手。 阿花扑不到蛮人,蛮人的刀劈出,也总是能被阿花快速闪过。 兰迪毫不犹豫冲上去,一剑劈向了蛮人。 蛮人不擅长穿铠甲,刀术大师也只是穿了半身轻甲而已。但蛮人天赋具有“直觉闪避”的能力,大师级更是将这种能力升到了精通。 这是蛮人不惧夹击的底气,兰迪一剑劈到,蛮人不经大脑,也不需要回头看,原始直觉发动,自动就闪了过去。 随即一支弩箭,一个闪电术同时招呼到了蛮人身上,蛮人闪都没闪,安然无恙。二斤端着塞拉炯,看着蛮人和阿花快如闪电的身形,根本无法瞄准目标。 亨利赶到,一个圣光术,miss。接着一个“精神冲击”,蛮人终于晃了一晃。 受到精神冲击的干扰,蛮人身手稍滞,被阿花一爪子在挠在胳膊上,挠出一道血印。 兰迪当即下令,“二斤、三毛和奥斯曼不要参与围攻了,去消灭喽啰,亨利继续干扰。” 兰迪摸了摸脖子上的银锁,犹豫要不要来一发雷电领域。 圣级法术是一定能伤了这个刀术大师的,不过发过后银锁要很久才能再储满能,就暂时不能发狂雷天灾这种超级禁咒了。 禁咒可以威胁一个国家,是很有用的一张底牌,不能轻易失去。现在有了亨利的干扰,己方处于优势,暂时不必。 蛮人里大师级的人物并不多见,这应该是位伪洪福汗国的重要人物,一定不能放走。关键时刻他如果逃走,迫不得已,雷电领域也是可以用的。 兰迪心里琢磨事,手上并没停,重剑还是不停地往蛮人身上招呼。 兰迪的重剑还是能给蛮人造成伤害的。虽然蛮人能直觉闪避,可是总是闪来闪去,和阿花周旋的动作难免变形,总能帮上一点忙。 要不是怕误伤了阿花,兰迪其实非常想来个“伪-大师级回旋劈”。 自己的回旋劈不标准,毕竟根本没学过,只是个样子货。但蛮人的直觉闪避要是按标准回旋劈来躲,这个假货可能收到奇效,乱拳打死老师傅。毕竟假货只是劈不准,威力可不小。 蛮人喽啰已经被阿花的虎威吓瘫在地上,一时半会儿恢复不了,二斤、三毛和奥斯曼执行的是处决命令。 亨利右手举着龙血法杖,一发一发不紧不慢地发着精神冲击,左手掏出了圣火令,嘴里祈祷着,“宋江,宋江”。 事与愿违,一个中年和尚出现在亨利身边。 和尚也行啊,少林寺武僧可是大大有名。要是能像当年追随光明神使的龙卷风大师一样武艺高超,灭了这个蛮人刀客岂不如履平地? 亨利想法是好的,但他只能召唤高级英灵而已。 中年和尚居然也是使刀的,倒是勇气可嘉。面对刀术大师毫不畏惧,举刀合身扑上,刀砍出去了,才大喝一声,“吃我一记狂风刀法,不可不戒来也。” 这位和尚的刀法快如狂风,刀光霍霍,看上去威力十足。然而蛮人刀术大师不接受围攻,精通级直觉闪避发威,总是能在关键时刻躲过去。 级别不够的攻击,对大师级人物影响甚微。蛮人还是专心对付阿花,看都不看新加入战团的和尚。 二斤、三毛和奥斯曼已经将喽啰全部处决,他们的攻击对这个重量级敌人毫无效果,只能围观看热闹。三毛看了会儿,看出门道了。 “亨利,你这次召唤出来的和尚是个怂货,水平和宋江差远了。这个和尚叫什么?不可不戒?这家伙不行啊。”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和尚对“不行”两个字特别敏感,脸上突然浮现出悲愤的表情,一甩手竟然把刀扔向了蛮人。 蛮人自动闪身躲过,和尚扔刀时已经有了计较,蛮人向右闪避,和尚晃动身形,一把就抱在了蛮人的双腿上。 这种类似摔跤的攻击按理蛮人也能闪避,可是这位和尚的综合评价是“高级”,他可有一项特长几乎达到了圣级。 他绰号“万里独行”,轻功天下无双。不过轻功一般只能用来逃命,在计算战斗力的时候占比就相当少。 此时和尚突然拼命,轻功方面的造诣大放光彩,一下子就把蛮人抱住了。 蛮人一挣没挣脱,大怒,回身一刀,和尚一动不动任他砍,死不撒手。这一刀从右肩砍到左胯,和尚胸口伤口喷出鲜血,肠子流了出来。 阿花哪能放过这么好的机会,一个虎扑,三百多斤的分量加上冲击力,一下子把蛮人扑倒在地,死死按住。 兰迪对付躺在地上不动的对手相当有经验,想都没想,一个力劈,长长的剑芒发出,地上被犁出一条深沟,蛮人身首两处。 这事实上是兰迪第一次杀人,他来不及感慨,看向倒在地上的和尚。 和尚面如金纸,奄奄一息,马上就要归西。 三毛十分愧疚,跑过去对和尚躬身一揖,抬手打了自己一个嘴巴,“对不起,我错了,大和尚你很行,是真英雄。” 和尚微微摇头,“我没了那活儿,活着也没啥意思,不过老子确实是一条顶天立地的汉子。” 和尚面带微笑,身体渐渐虚化,回了英灵空间。 第七十五章 暗夜精灵 消灭了大敌,三毛小心翼翼地向营地里面搜索,看有没有残余敌人,突然高声招呼,“哇,我看到了什么?精灵!” 众人跟了过去,额,果然有四个耳朵尖尖的金发精灵,不过都已经死了,倒在营地的一个角落,是被乱刀劈死的,情况很凄惨,旁边还躺着两个蛮人喽啰,身上布满弹痕。 死去的精灵里一个西装革履,坐姿靠在营地的栅栏,手里紧紧握着把短枪,另一只手的手指被剁掉了一根,掉在地上,手指上套着储物戒指。 另三个人身穿土黄色精灵军服,头戴钢盔,脚穿马靴。手里握着驳壳枪,成扇形护卫在穿西装的精灵前方,三人军服上都有一道非常深的刀痕。 军服里穿着金丝软甲,也被劈得破碎。这种威力的一劈,应该出自那位现在没了脑袋的刀术大师的手笔。 三毛挠着光光的脑袋,“精灵不是蛮人的幕后金主么?怎么他们自己打起来了?” 亨利优雅地捡起地上那只血肉模糊的断指,外科医生技能生效,眼都不眨。 摘下储物戒指,轻轻吹了吹,“蛮人和精灵火并,应该是打算抢这个戒指。 不过咱们来得太快,蛮人着急迎战,戒指都来不及拿。 能调动三位枪炮师护卫,这个穿西装的身份不简单啊。他手里肯定有蛮人要抢的东西,没准咱们又发财了。” 想到刚才蛮人刀术大师的威力,这里还有四个精灵,这个小营地隐藏的肯定是重要人物。二斤和三毛盯着亨利手里的戒指,眼睛里放出光辉,只有奥斯曼表情无动于衷。 亨利解除了自己戒指的绑定,正想绑上新戒指,把东西倒出来看看,耳朵忽然竖了起来,“有动静。” 三毛比他反应快得多,迅速把所有的帐篷巡视一遍,“在这里了!” 众人冲进最大的帐篷,见地上躺着一个瘦小的身影,身体弯得像只大虾,双手被反绑在背后,双脚也绑着绳子,嘴里堵着块破布,正在地上扭动,旁边地上一滩鲜血,还有一小截断指。 身上有几道鞭痕,长款休闲马裤和黑色圆领汗衫被打得破烂,露出雪白的肌肤,一件米色夹克衫扔在旁边。 看服装应该是男人,但黑色头发齐肩,脸上皮肤细嫩,面目如画,又似乎是女子。 三毛跑上去,要解开绳索,突然看到了这个家伙两只小巧粉嫩的尖耳朵,立刻停了手,“精灵?怎么是黑头发的?” “没见识了吧?这是暗夜精灵,你看她的眼睛是不是暗红色的?我的妻子法兰西丝就是个精灵,这个问题我权威。” 亨利走过去,先拿掉了暗夜精灵嘴里的破布,精灵立刻讨好地高喊,“多谢几位大侠救了我,我会好好感谢你们的。” 声音清脆,不过还是看不出这个精灵的男女,没有变声的男孩子也是这种声音。倒是判断出,刚才营地里的尖叫是她发出的。 “先别感谢,你们精灵啊,是蛮人作恶的帮凶,我们可不一定救你。”三毛莫名地对这个暗夜精灵没有好感。 “我不是来帮蛮人的军人啊,我只是路过的旅游者,有我这个年纪的军人么? 再说我和我哥哥都是反对精灵在世界上搞霸权的,欧尼酱在剑桥上学,还因为反战被抓起来过。” 亨利点点头,“法兰西丝也是反战的,为此在精灵国待不下去。等我回新法兰克,要和我一起去底特律开诊所呢,精灵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 兰迪听到剑桥两个字,立刻想起了可可说过,她将来要被送到剑桥去读书。虽然两个剑桥不在一个时空,倒是立刻对这个暗夜精灵好感大增。 “三毛,把她的绳子解开吧,她的灵力波动很弱,就是坏人,咱们这么多人,也做不了恶。” 三毛不情愿地解开绳子,精灵赶紧讨好兰迪,“这位大叔最好了,背大剑的样子真帅。” 亨利看向地上那滩血和那截断指,手里出现了卷纱布,“你的手指掉了么?赶紧包扎一下,不对,不是你的手指。” 精灵的手很小,白嫩细腻,完好无损。 “哼!”精灵粉嫩的耳朵一红,张嘴露出尖尖的牙齿,上面还带着血迹,“刚才那个来抓我的蛮人要干坏事,被我咬掉了手指,我的嘴才被堵上的。” “坏事?”三毛上下打量了一下刚站起来的精灵,“你是女人?我怎么看不出来呢?” “呸!”精灵举手要打三毛,却没敢,一挺平平的胸脯,“没看到我没有喉结么?有我这么漂亮的男精灵?” “那可不一定,精灵好像都挺漂亮的。我听说精灵发育缓慢,寿命很长,精灵女王李丽莎已经快一百岁了,李查理王子七十四岁,王储都当了六十多年。 你年纪没到,喉结还没长也说不好。” 精灵一跺脚,“我要换衣服,有什么要问的一会儿再说。” 精灵身材矮小,身高和三毛差不多,跺脚生气的样子秀眉微颦,十足女人的样子。 兰迪对这个精灵是男是女也不大关心,“咱们出去吧,先打扫战场,等会再盘问这个精灵。” 阿花主动蹲到了帐篷口,超级魔兽的感知能力很强,精灵要是从后面掀帐篷逃跑,基本不可能。 五人打扫了下战场,蛮人等级森严,喽啰身上穷得很,只有一些散碎银币和少数私藏起来的染血首饰。 蛮人刀术大师身上搜到了一个黑玉储物手环,轻甲也被扒了下来,三位精灵枪炮师每人身上搜到一条储物腰带。 三把驳壳枪,一把手枪被搜集过来,还有三件“破碎的金丝软甲”,三个制式钢盔。 二斤过日子仔细,精灵枪炮师们的三双马靴,西装男的一双皮鞋也被扒下,这也值好几个金币呢。可惜那身西装已经被砍烂了,精灵军服也买不了钱。 打扫战场花了不少的时间,看天色已经完全黑了,兰迪挥挥手,“二斤你先把东西收起来,咱们一会再看战利品。亨利,发照明术。” 两发照明术接连升上天空,这也不是照明用的,营地里已经有火把了,是给驼队的信号。 其实龙五不用这边发信号也知道战斗结束了,驼队已经缓缓而来。 驼队在山谷里其他地方扎营,这个小营地就归了兰迪小队。奥斯曼已经挖坑在掩埋蛮人尸体,那个暗夜精灵才收拾停当,从帐篷里走了出来。 三毛撇撇嘴,“这个穿衣服的速度倒挺像女人的。” 精灵已经换上了女装,一身公主黑色连衣裙,脑后扎了个绿色的发带,走到兰迪近前,两手提着裙边,行了个精灵淑女半屈膝礼。 “队长你好,感谢你救了我。自我介绍下,我叫桂.巴波热娜比莉。” 第七十五章 暗夜精灵 消灭了大敌,三毛小心翼翼地向营地里面搜索,看有没有残余敌人,突然高声招呼,“哇,我看到了什么?精灵!” 众人跟了过去,额,果然有四个耳朵尖尖的金发精灵,不过都已经死了,倒在营地的一个角落,是被乱刀劈死的,情况很凄惨,旁边还躺着两个蛮人喽啰,身上布满弹痕。 死去的精灵里一个西装革履,坐姿靠在营地的栅栏,手里紧紧握着把短枪,另一只手的手指被剁掉了一根,掉在地上,手指上套着储物戒指。 另三个人身穿土黄色精灵军服,头戴钢盔,脚穿马靴。手里握着驳壳枪,成扇形护卫在穿西装的精灵前方,三人军服上都有一道非常深的刀痕。 军服里穿着金丝软甲,也被劈得破碎。这种威力的一劈,应该出自那位现在没了脑袋的刀术大师的手笔。 三毛挠着光光的脑袋,“精灵不是蛮人的幕后金主么?怎么他们自己打起来了?” 亨利优雅地捡起地上那只血肉模糊的断指,外科医生技能生效,眼都不眨。 摘下储物戒指,轻轻吹了吹,“蛮人和精灵火并,应该是打算抢这个戒指。 不过咱们来得太快,蛮人着急迎战,戒指都来不及拿。 能调动三位枪炮师护卫,这个穿西装的身份不简单啊。他手里肯定有蛮人要抢的东西,没准咱们又发财了。” 想到刚才蛮人刀术大师的威力,这里还有四个精灵,这个小营地隐藏的肯定是重要人物。二斤和三毛盯着亨利手里的戒指,眼睛里放出光辉,只有奥斯曼表情无动于衷。 亨利解除了自己戒指的绑定,正想绑上新戒指,把东西倒出来看看,耳朵忽然竖了起来,“有动静。” 三毛比他反应快得多,迅速把所有的帐篷巡视一遍,“在这里了!” 众人冲进最大的帐篷,见地上躺着一个瘦小的身影,身体弯得像只大虾,双手被反绑在背后,双脚也绑着绳子,嘴里堵着块破布,正在地上扭动,旁边地上一滩鲜血,还有一小截断指。 身上有几道鞭痕,长款休闲马裤和黑色圆领汗衫被打得破烂,露出雪白的肌肤,一件米色夹克衫扔在旁边。 看服装应该是男人,但黑色头发齐肩,脸上皮肤细嫩,面目如画,又似乎是女子。 三毛跑上去,要解开绳索,突然看到了这个家伙两只小巧粉嫩的尖耳朵,立刻停了手,“精灵?怎么是黑头发的?” “没见识了吧?这是暗夜精灵,你看她的眼睛是不是暗红色的?我的妻子法兰西丝就是个精灵,这个问题我权威。” 亨利走过去,先拿掉了暗夜精灵嘴里的破布,精灵立刻讨好地高喊,“多谢几位大侠救了我,我会好好感谢你们的。” 声音清脆,不过还是看不出这个精灵的男女,没有变声的男孩子也是这种声音。倒是判断出,刚才营地里的尖叫是她发出的。 “先别感谢,你们精灵啊,是蛮人作恶的帮凶,我们可不一定救你。”三毛莫名地对这个暗夜精灵没有好感。 “我不是来帮蛮人的军人啊,我只是路过的旅游者,有我这个年纪的军人么? 再说我和我哥哥都是反对精灵在世界上搞霸权的,欧尼酱在剑桥上学,还因为反战被抓起来过。” 亨利点点头,“法兰西丝也是反战的,为此在精灵国待不下去。等我回新法兰克,要和我一起去底特律开诊所呢,精灵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 兰迪听到剑桥两个字,立刻想起了可可说过,她将来要被送到剑桥去读书。虽然两个剑桥不在一个时空,倒是立刻对这个暗夜精灵好感大增。 “三毛,把她的绳子解开吧,她的灵力波动很弱,就是坏人,咱们这么多人,也做不了恶。” 三毛不情愿地解开绳子,精灵赶紧讨好兰迪,“这位大叔最好了,背大剑的样子真帅。” 亨利看向地上那滩血和那截断指,手里出现了卷纱布,“你的手指掉了么?赶紧包扎一下,不对,不是你的手指。” 精灵的手很小,白嫩细腻,完好无损。 “哼!”精灵粉嫩的耳朵一红,张嘴露出尖尖的牙齿,上面还带着血迹,“刚才那个来抓我的蛮人要干坏事,被我咬掉了手指,我的嘴才被堵上的。” “坏事?”三毛上下打量了一下刚站起来的精灵,“你是女人?我怎么看不出来呢?” “呸!”精灵举手要打三毛,却没敢,一挺平平的胸脯,“没看到我没有喉结么?有我这么漂亮的男精灵?” “那可不一定,精灵好像都挺漂亮的。我听说精灵发育缓慢,寿命很长,精灵女王李丽莎已经快一百岁了,李查理王子七十四岁,王储都当了六十多年。 你年纪没到,喉结还没长也说不好。” 精灵一跺脚,“我要换衣服,有什么要问的一会儿再说。” 精灵身材矮小,身高和三毛差不多,跺脚生气的样子秀眉微颦,十足女人的样子。 兰迪对这个精灵是男是女也不大关心,“咱们出去吧,先打扫战场,等会再盘问这个精灵。” 阿花主动蹲到了帐篷口,超级魔兽的感知能力很强,精灵要是从后面掀帐篷逃跑,基本不可能。 五人打扫了下战场,蛮人等级森严,喽啰身上穷得很,只有一些散碎银币和少数私藏起来的染血首饰。 蛮人刀术大师身上搜到了一个黑玉储物手环,轻甲也被扒了下来,三位精灵枪炮师每人身上搜到一条储物腰带。 三把驳壳枪,一把手枪被搜集过来,还有三件“破碎的金丝软甲”,三个制式钢盔。 二斤过日子仔细,精灵枪炮师们的三双马靴,西装男的一双皮鞋也被扒下,这也值好几个金币呢。可惜那身西装已经被砍烂了,精灵军服也买不了钱。 打扫战场花了不少的时间,看天色已经完全黑了,兰迪挥挥手,“二斤你先把东西收起来,咱们一会再看战利品。亨利,发照明术。” 两发照明术接连升上天空,这也不是照明用的,营地里已经有火把了,是给驼队的信号。 其实龙五不用这边发信号也知道战斗结束了,驼队已经缓缓而来。 驼队在山谷里其他地方扎营,这个小营地就归了兰迪小队。奥斯曼已经挖坑在掩埋蛮人尸体,那个暗夜精灵才收拾停当,从帐篷里走了出来。 三毛撇撇嘴,“这个穿衣服的速度倒挺像女人的。” 精灵已经换上了女装,一身公主黑色连衣裙,脑后扎了个绿色的发带,走到兰迪近前,两手提着裙边,行了个精灵淑女半屈膝礼。 “队长你好,感谢你救了我。自我介绍下,我叫桂.巴波热娜比莉。” 第七十六章 巴波兔 “桂”这个名字在精灵族里很常见,精灵们都喜欢用植物当名字,不过这“巴波热娜比莉”一出,众人立刻都楞了。 最激动的是二斤,“你竟然是上古西域小国安国王族的后代?不对吧? 据我所知,安国王族当年被突厥和康国联手屠灭了,唯一幸存的最后一任女王安眷明.巴波后来嫁给了李仁军亲王,后代都姓李,怎么可能有安国王族的直系后裔传下来?” 精灵抬头仔细看了眼一直站在后排,存在感非常弱的大个子,露出奇怪的神色,“我们暗夜精灵族的历史,一般人都不知道,你怎么可能知道得这么清楚?” 二斤嘿嘿傻笑了两声,“那个,我家就是李仁军亲王的后裔,临出来的时候爹催婚,还说,等我和圆圆成婚,就把祖传的宝贝传给我。” 卧槽,精灵没有什么反应,兰迪震惊了,“二斤,你有这么牛的祖宗,怎么没跟我说过呢?这也太不够朋友了。” “我也是爹催婚的时候才知道的。实际上,先祖李亲王和光明神使是儿女亲家,我们家还有光明神使的血脉……” “二斤哥,那你怎么没有和圆圆姐成婚就跑出来了?两家超级祖宗传下来的宝物不就到了你手里?随便分我点我不就发财了?” “反正爹就我这么一个儿子,娘也不能生了,我急什么。” “那可不一定,你要是一直不回家完婚,老爷子急了,找个通房丫头生个二胎三胎,废了你的太子位,你不就抓瞎了? 二斤哥你快别跟着我们混了,赶紧回家去跟圆圆姐给老爷子生孙子。事情紧急,我建议你用高级定向传送符直接回家,找到圆圆姐,马上就脱……” 三毛的嘴再次被二斤捂上,这小子就没正经话。 精灵眼中立刻放出暗红色的光芒。她孤身一人在这里,随时有生命危险,居然发现了二斤这个靠山,一下子跳过去,双手抱住二斤的胳膊。 “你叫李二斤?二斤哥哥,咱们可是亲戚,你得罩着我啊。” 三毛从二斤的另一只手里挣脱出来,撇撇嘴,“两千四百年前的亲戚?我们还都是炎黄子孙呢。反正啊,这年头阿猫阿狗都自称是光明神使的后代,骗子太多了。 二斤哥是好人,你是光明神使和李亲王的后代我信。这个红红眼睛的小子,一看就像个骗子,二斤哥你不要上他的当。” 有了二斤做靠山,精灵一下子胆子大了起来,“你个小秃头,谁是小子,我明明是美丽的精灵公主。 你知道什么。我们暗夜精灵一族,是光明神使和他的义女、波斯玫瑰大当家的王晓芸传下的后代。黑头发、红眼睛是我们传自王晓芸先祖的遗传特征。 我们暗夜精灵族三大姓,苏、王、巴波,巴波这一脉是王晓芸先祖的后代和巴波女王的后代联姻而来,延续了安国王族的姓氏,后来继承了安国郡王的爵位。 可惜光明神使的传承信物在苏姓那里,王晓芸先祖的传承信物在王姓那里,不过我手里有巴波一脉的传承信物巴波兔。” 桂巴波一扬手,手里出现了一个绿宝石项链,底端用绿玉雕了个吊坠,是一只小兔子,扬着头活灵活现。 项链一出,就带出一股淡淡的圣器威压。桂巴波得意地将项链系在脖子上。 奥斯曼对珠宝最有研究,打量了一下,“这些绿宝石是上古波斯皇室专供的,小兔子更是珍贵的正宗尼沙普尔绿松石雕成,这两样珠宝都已经绝版了。 单是在珠宝上的价值,都已经价值连城,更别说还是圣器,这个项链应该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是单身旅行,怕圣器被人惦记上,才没敢带的。现在有了二斤哥保护我,当然不怕了,是吧二斤哥哥。那个小秃头总欺负我,二斤哥你帮我打他。” 桂巴波看准了二斤是个烂好人,死死咬住两人的亲戚关系,双手又抱住二斤的胳膊摇啊摇的。 二斤很喜欢这个新认的精灵远亲妹妹,摸摸桂巴波的头,“小桂子,三毛还是有几根头发的,不要叫他秃子,这样不礼貌。他是职业盗贼,轻功很好,我打不到他的。” “二斤哥你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要是能追上我还真的要揍我? 别看这小子长得像个女人,我非常怀疑他不是。二斤哥你不要被他的长相骗了,没准掏出……” 看兰迪正威严地瞪着自己,三毛吐了吐舌头,没敢往下胡诌。离得二斤远了点,躲到了阿花的身后。 “小桂子,根据我跟白大哥学的艺术搭配,那个项链啊,小兔子埋进山峰里露出个头才是最佳效果。 你个男人带这玩意,一看就是偷来的。还有你没有货,抱着二斤哥的胳膊蹭也没有用,会把二斤哥硌到的。二斤哥,我要找圆圆姐告你的状。” 三毛口齿伶俐,看到亨利微笑点头,赞同自己的艺术进步,更是得意洋洋。 这几句击中了小桂子的要害,她难过地看着整只的小兔子,避重就轻,转移话题,不再理三毛,转头看向兰迪。 “队长,让我跟着你们吧。我们暗夜精灵都是神射手,很有用的。” 一摸胸前的巴波兔吊坠,“这个吊坠加百分之百的命中,我可以成为队伍的远程攻击力量,还有我们暗夜精灵都是很好的黑夜斥候。” “略略略,吹牛不上税,还要抢我斥候的饭碗。” 小桂子一仰头,“哼,让你见识见识,你们等一分钟。” 身子一晃,像一股青烟,没看清她怎么动作,小桂子就站到了高大的兰迪在火把下形成的影子下,在那里一动不动。众人都不知道她要干什么,只有亨利在那里微笑。 一分钟很快就到,小桂子在众人眼前忽然消失了。阿花晃晃虎头,粉红的鼻头动了动,竟然气息也消失了,超级魔兽都闻不到。 小桂子的身形突然又出现,朝三毛得意一笑,“这叫‘影遁’,厉害吧。从王晓芸先祖开始,我们暗夜精灵族可个顶个是黑暗中的超级刺客。” 小桂子手里又出现了一把长弓,几乎和她的身体一样高,抬头看了看黑洞洞的天空,一箭射了出去。 箭带着一只天山夜莺从天上掉了下来。小桂子的长弓转眼不见,拿起夜莺,“怎么样?我们都不用鹰眼术,夜里的视力比白天还好。 我们的弓术甚至超过赫赫有名的精灵长弓兵,尤其是有了这个巴波兔,只要我目光锁定的,就一定能射中。 这叫‘牵引箭’,传承的可是古代效力过安国的神射手箭神裴远的功夫。唉,我们就是人数太少了,不然能让什么区区精灵长弓兵扬名?” “你也就是晚上能耐……”说到一半感到底气不足,三毛担心地望向兰迪,自己不会失业了吧? 小桂子发动夜视能力,左右看了一圈,一眼就看到远处奥斯曼刚施工了一半的墓地工程,蛮人的尸体已经被扔到里面,四具精灵的死尸也放在坑边。 “队长,蛮人喽啰埋也就埋了,那个刀术大师可值钱得很,左总督悬赏一万金币要他的人头呢。” “一万金币!?” 三毛双眼放光,忘记了失业的顾虑,“他是谁?” 第七十六章 巴波兔 “桂”这个名字在精灵族里很常见,精灵们都喜欢用植物当名字,不过这“巴波热娜比莉”一出,众人立刻都楞了。 最激动的是二斤,“你竟然是上古西域小国安国王族的后代?不对吧? 据我所知,安国王族当年被突厥和康国联手屠灭了,唯一幸存的最后一任女王安眷明.巴波后来嫁给了李仁军亲王,后代都姓李,怎么可能有安国王族的直系后裔传下来?” 精灵抬头仔细看了眼一直站在后排,存在感非常弱的大个子,露出奇怪的神色,“我们暗夜精灵族的历史,一般人都不知道,你怎么可能知道得这么清楚?” 二斤嘿嘿傻笑了两声,“那个,我家就是李仁军亲王的后裔,临出来的时候爹催婚,还说,等我和圆圆成婚,就把祖传的宝贝传给我。” 卧槽,精灵没有什么反应,兰迪震惊了,“二斤,你有这么牛的祖宗,怎么没跟我说过呢?这也太不够朋友了。” “我也是爹催婚的时候才知道的。实际上,先祖李亲王和光明神使是儿女亲家,我们家还有光明神使的血脉……” “二斤哥,那你怎么没有和圆圆姐成婚就跑出来了?两家超级祖宗传下来的宝物不就到了你手里?随便分我点我不就发财了?” “反正爹就我这么一个儿子,娘也不能生了,我急什么。” “那可不一定,你要是一直不回家完婚,老爷子急了,找个通房丫头生个二胎三胎,废了你的太子位,你不就抓瞎了? 二斤哥你快别跟着我们混了,赶紧回家去跟圆圆姐给老爷子生孙子。事情紧急,我建议你用高级定向传送符直接回家,找到圆圆姐,马上就脱……” 三毛的嘴再次被二斤捂上,这小子就没正经话。 精灵眼中立刻放出暗红色的光芒。她孤身一人在这里,随时有生命危险,居然发现了二斤这个靠山,一下子跳过去,双手抱住二斤的胳膊。 “你叫李二斤?二斤哥哥,咱们可是亲戚,你得罩着我啊。” 三毛从二斤的另一只手里挣脱出来,撇撇嘴,“两千四百年前的亲戚?我们还都是炎黄子孙呢。反正啊,这年头阿猫阿狗都自称是光明神使的后代,骗子太多了。 二斤哥是好人,你是光明神使和李亲王的后代我信。这个红红眼睛的小子,一看就像个骗子,二斤哥你不要上他的当。” 有了二斤做靠山,精灵一下子胆子大了起来,“你个小秃头,谁是小子,我明明是美丽的精灵公主。 你知道什么。我们暗夜精灵一族,是光明神使和他的义女、波斯玫瑰大当家的王晓芸传下的后代。黑头发、红眼睛是我们传自王晓芸先祖的遗传特征。 我们暗夜精灵族三大姓,苏、王、巴波,巴波这一脉是王晓芸先祖的后代和巴波女王的后代联姻而来,延续了安国王族的姓氏,后来继承了安国郡王的爵位。 可惜光明神使的传承信物在苏姓那里,王晓芸先祖的传承信物在王姓那里,不过我手里有巴波一脉的传承信物巴波兔。” 桂巴波一扬手,手里出现了一个绿宝石项链,底端用绿玉雕了个吊坠,是一只小兔子,扬着头活灵活现。 项链一出,就带出一股淡淡的圣器威压。桂巴波得意地将项链系在脖子上。 奥斯曼对珠宝最有研究,打量了一下,“这些绿宝石是上古波斯皇室专供的,小兔子更是珍贵的正宗尼沙普尔绿松石雕成,这两样珠宝都已经绝版了。 单是在珠宝上的价值,都已经价值连城,更别说还是圣器,这个项链应该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是单身旅行,怕圣器被人惦记上,才没敢带的。现在有了二斤哥保护我,当然不怕了,是吧二斤哥哥。那个小秃头总欺负我,二斤哥你帮我打他。” 桂巴波看准了二斤是个烂好人,死死咬住两人的亲戚关系,双手又抱住二斤的胳膊摇啊摇的。 二斤很喜欢这个新认的精灵远亲妹妹,摸摸桂巴波的头,“小桂子,三毛还是有几根头发的,不要叫他秃子,这样不礼貌。他是职业盗贼,轻功很好,我打不到他的。” “二斤哥你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要是能追上我还真的要揍我? 别看这小子长得像个女人,我非常怀疑他不是。二斤哥你不要被他的长相骗了,没准掏出……” 看兰迪正威严地瞪着自己,三毛吐了吐舌头,没敢往下胡诌。离得二斤远了点,躲到了阿花的身后。 “小桂子,根据我跟白大哥学的艺术搭配,那个项链啊,小兔子埋进山峰里露出个头才是最佳效果。 你个男人带这玩意,一看就是偷来的。还有你没有货,抱着二斤哥的胳膊蹭也没有用,会把二斤哥硌到的。二斤哥,我要找圆圆姐告你的状。” 三毛口齿伶俐,看到亨利微笑点头,赞同自己的艺术进步,更是得意洋洋。 这几句击中了小桂子的要害,她难过地看着整只的小兔子,避重就轻,转移话题,不再理三毛,转头看向兰迪。 “队长,让我跟着你们吧。我们暗夜精灵都是神射手,很有用的。” 一摸胸前的巴波兔吊坠,“这个吊坠加百分之百的命中,我可以成为队伍的远程攻击力量,还有我们暗夜精灵都是很好的黑夜斥候。” “略略略,吹牛不上税,还要抢我斥候的饭碗。” 小桂子一仰头,“哼,让你见识见识,你们等一分钟。” 身子一晃,像一股青烟,没看清她怎么动作,小桂子就站到了高大的兰迪在火把下形成的影子下,在那里一动不动。众人都不知道她要干什么,只有亨利在那里微笑。 一分钟很快就到,小桂子在众人眼前忽然消失了。阿花晃晃虎头,粉红的鼻头动了动,竟然气息也消失了,超级魔兽都闻不到。 小桂子的身形突然又出现,朝三毛得意一笑,“这叫‘影遁’,厉害吧。从王晓芸先祖开始,我们暗夜精灵族可个顶个是黑暗中的超级刺客。” 小桂子手里又出现了一把长弓,几乎和她的身体一样高,抬头看了看黑洞洞的天空,一箭射了出去。 箭带着一只天山夜莺从天上掉了下来。小桂子的长弓转眼不见,拿起夜莺,“怎么样?我们都不用鹰眼术,夜里的视力比白天还好。 我们的弓术甚至超过赫赫有名的精灵长弓兵,尤其是有了这个巴波兔,只要我目光锁定的,就一定能射中。 这叫‘牵引箭’,传承的可是古代效力过安国的神射手箭神裴远的功夫。唉,我们就是人数太少了,不然能让什么区区精灵长弓兵扬名?” “你也就是晚上能耐……”说到一半感到底气不足,三毛担心地望向兰迪,自己不会失业了吧? 小桂子发动夜视能力,左右看了一圈,一眼就看到远处奥斯曼刚施工了一半的墓地工程,蛮人的尸体已经被扔到里面,四具精灵的死尸也放在坑边。 “队长,蛮人喽啰埋也就埋了,那个刀术大师可值钱得很,左总督悬赏一万金币要他的人头呢。” “一万金币!?” 三毛双眼放光,忘记了失业的顾虑,“他是谁?” 第七十七章 枭雄末路 奥斯曼飞步跑出,跑到大坑里把蛮人刀术大师的头提了回来,就听到三毛正拍手欢呼。 “太好了,咱们干掉了阿古柏的次子,这下兰迪老大要大大扬名了。” “他不仅仅是阿古柏的次子呢。阿古柏兵败,在焉耆喀拉沙尔暴毙,哈克继承了他的位置,他现在是阿古柏残余势力的头子,他的脑袋值一万金币。” 一万金币对土豪奥斯曼来说也是个大数目,奥斯曼小心地把“哈克的头颅”这一个左总督发布的“任务物品”交给了兰迪。 兰迪顺手把将来的“一万金币”扔进了储物腰带,小桂子还没说完。 “我是在龟兹加入他们的队伍的。” 一指远处那个穿西装的精灵尸体,“他是阿古柏的精灵军事顾问,据他说,哈克准备将他父亲的尸体运回疏勒安葬。 反正我也没见到过,你们搜一搜他们的储物装备,没准会有更大的收获。” 二斤把刀术大师哈克的黑玉手环递了过来,兰迪接过绑定,发现竟然是个圣级储物空间。 圣级物品一万金币起,这个黑玉手环又是伪洪福汗国头子的定制宝物,本身就得值好几万金币。 兰迪把里面的东西倒到地上,立刻金光耀眼,一大堆金币,看样子得有五六万。 再一倒,一具缠满白布的尸体被倒了出来。 “阿古柏!”众人都是一阵惊叹。 亨利上前,扯开缠在尸体脸上的白布,尸体一脸大胡子,符合传说中对阿古柏的描述,到底是不是阿古柏,这里也没人认识。 既然这具尸体在哈克的储物空间里,那是阿古柏的概率就很大了。 三毛观察力比较强,仔细打量了下阿古柏,“这个蛮人头子长得蛮清秀的啊。要是剃掉大胡子,明显是个老帅哥。这个哈克长得那么壮,这根本不像阿古柏的儿子啊。” 小桂子也不清楚这个事,“听说阿古柏的长子伯克.胡里长得很帅,和阿古柏长得像,和哈克估计不是一个妈生的吧,听说胡里现在人在疏勒。” “阿古柏的事情我了解。” 亨利笑眯眯地,“他小时候在浩罕汗国当过贵人的娈童,当然得长得清秀才行。” “白大哥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些奇怪的消息啊。” 回头看了一眼小桂子,“二斤哥,可见长得像女人啊,未必是女人。二斤哥你一个直男,可别被人骗了,走上邪路,那你家的祖传宝贝你就永远也得不到了。” “嘣!”三毛被弹了个超响的脑崩,后脑起了个大包。小桂子终于忍无可忍,化成一股青烟,又嗖地出现在二斤身后,躲了起来。这轻功,三毛是赶不上了。 “兰迪老大,这个精灵攻击咱们的队员,赶紧把他拿下。” “活该,三毛啊,你以后要留点口德,否则我可不罩着你。” 三毛不肯罢休,“小桂子,你跟哈克这帮人混在一起,也一定不是好人。” “我是坐船到远东来旅游的啊。先去了我们精灵族的盟友半兽人那里转了一圈,又在沿大江而上,在后夏好好溜达了溜达。 到西域来,是为了拜谒铁门关西面的光明神使神殿遗迹,那里可是光明神使和王晓芸先祖初遇的地方。本来在龟兹拜谒了光明左使故居后,想往西去祭拜康居遗迹来着。 谁知道赶上了战争,滞留在了龟兹。 哈克派白彦虎当先锋,往疏勒探路,想逃回去。然而左总督用兵如神,白彦虎部在龟兹被击溃逃走,哈克率领的主力被包围消灭,哈克仗着自己的功夫,和几个精灵顾问逃了出来。 我是在龟兹郊区碰见的他们。 那个顾问跟我说,精灵现在在西域被认为是阿古柏的同伙,左总督的大军和愤怒的民众不会听我的解释的。我一个孤身女子非常危险,我才跟着他们一起逃的。 那十几个蛮人喽啰都是哈克一路上收拢的溃兵,不是哈克的亲卫,亲卫都被哈克派去阻挡追兵损失了。不然哈克身边有两个刀术大师,一群高级蛮人,你们不可能打过的。” 兰迪微笑不语,也不跟小桂子说自己都准备放雷电领域了。亨利倒是刨根问底,“那哈克怎么和精灵火并了呢?” 小桂子指指地上的金币和阿古柏尸体,“哈克作为蛮人头子,手里只拿了重要的资金和他父亲的尸体,食物什么的都是他手下管理。 在被追杀的途中,手下伤亡殆尽,逃亡小队的食物见底了。老百姓见到蛮人就拼命,一路上根本得不到补给,附近的魔兽也因为大军经过被打光了。 蛮人没了吃的,几个精灵顾问吃不惯本地食物,却是带了大量的食物在储物戒指里。逃亡路上他们甚至还有牛排吃,有红酒喝……” 明白了,这就是枭雄末路,两伙人竟然是为了食物火并。要是不是兰迪恰巧这个时候到来,哈克多半能追上白彦虎的先头部队残部,一起逃走。 兰迪把阿古柏的尸体收起来,这在左总督那里应该是更大的功劳。指着地上的金币,“二斤,先把金币和其他缴获收起来,明天再说,今天有点晚了,三毛你去做饭,咱们得休息了。” 回头看向小桂子,这个暗夜精灵知无不言,显然应该没有说谎,而且和二斤认了远亲,她要加入队伍,按理应该收下,可是…… “小桂子啊,我们这个小队的名额已经满了,不能再收人了,你看……” “奥斯曼的试用还没有结果……”二斤插了一句。 “二斤哥,我哪里得罪你了,你可不能这样重色轻友啊。” 兰迪也不在乎奥斯曼舔着脸管比他小的二斤叫哥,“奥斯曼的事我疏忽了,他都在佣兵令牌上按了指纹了,一路一起出生入死,早就是咱们的战友,试用的事情不用提了。” “名额不就是能用令牌知道位置,防止队员走失么?我只是想跟着你们保命而已,又不用参与分钱。那头老虎都能跟着你们,我为什么不能?” 正在烧火的三毛抬起头,“阿花是老大的宠物,你又不是宠物。” 小桂子左右看了看,跑过去靠在二斤身上,“我可以当二斤哥的宠物,一直跟二斤哥在一起,就不会走失了,不按指纹也没事。” 小桂子身材瘦小,头才到二斤的胸口,偎依在二斤身边,故意瑟瑟发抖,装出可怜的样子,仰头望着二斤,果然像个宠物。 二斤怜悯之心大起,“兰迪,就让她跟着咱们吧。咱们不是要去新法兰克么,那里离精灵国就不远了,到时候让她哥哥把他接走就是了。” 二斤看小桂子可怜,大手摸着她的头,顺手就摸到了她尖尖的耳朵。 小桂子忽然仰头呻吟了一声,粉嫩的耳朵瞬间红到了耳根。 第七十七章 枭雄末路 奥斯曼飞步跑出,跑到大坑里把蛮人刀术大师的头提了回来,就听到三毛正拍手欢呼。 “太好了,咱们干掉了阿古柏的次子,这下兰迪老大要大大扬名了。” “他不仅仅是阿古柏的次子呢。阿古柏兵败,在焉耆喀拉沙尔暴毙,哈克继承了他的位置,他现在是阿古柏残余势力的头子,他的脑袋值一万金币。” 一万金币对土豪奥斯曼来说也是个大数目,奥斯曼小心地把“哈克的头颅”这一个左总督发布的“任务物品”交给了兰迪。 兰迪顺手把将来的“一万金币”扔进了储物腰带,小桂子还没说完。 “我是在龟兹加入他们的队伍的。” 一指远处那个穿西装的精灵尸体,“他是阿古柏的精灵军事顾问,据他说,哈克准备将他父亲的尸体运回疏勒安葬。 反正我也没见到过,你们搜一搜他们的储物装备,没准会有更大的收获。” 二斤把刀术大师哈克的黑玉手环递了过来,兰迪接过绑定,发现竟然是个圣级储物空间。 圣级物品一万金币起,这个黑玉手环又是伪洪福汗国头子的定制宝物,本身就得值好几万金币。 兰迪把里面的东西倒到地上,立刻金光耀眼,一大堆金币,看样子得有五六万。 再一倒,一具缠满白布的尸体被倒了出来。 “阿古柏!”众人都是一阵惊叹。 亨利上前,扯开缠在尸体脸上的白布,尸体一脸大胡子,符合传说中对阿古柏的描述,到底是不是阿古柏,这里也没人认识。 既然这具尸体在哈克的储物空间里,那是阿古柏的概率就很大了。 三毛观察力比较强,仔细打量了下阿古柏,“这个蛮人头子长得蛮清秀的啊。要是剃掉大胡子,明显是个老帅哥。这个哈克长得那么壮,这根本不像阿古柏的儿子啊。” 小桂子也不清楚这个事,“听说阿古柏的长子伯克.胡里长得很帅,和阿古柏长得像,和哈克估计不是一个妈生的吧,听说胡里现在人在疏勒。” “阿古柏的事情我了解。” 亨利笑眯眯地,“他小时候在浩罕汗国当过贵人的娈童,当然得长得清秀才行。” “白大哥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些奇怪的消息啊。” 回头看了一眼小桂子,“二斤哥,可见长得像女人啊,未必是女人。二斤哥你一个直男,可别被人骗了,走上邪路,那你家的祖传宝贝你就永远也得不到了。” “嘣!”三毛被弹了个超响的脑崩,后脑起了个大包。小桂子终于忍无可忍,化成一股青烟,又嗖地出现在二斤身后,躲了起来。这轻功,三毛是赶不上了。 “兰迪老大,这个精灵攻击咱们的队员,赶紧把他拿下。” “活该,三毛啊,你以后要留点口德,否则我可不罩着你。” 三毛不肯罢休,“小桂子,你跟哈克这帮人混在一起,也一定不是好人。” “我是坐船到远东来旅游的啊。先去了我们精灵族的盟友半兽人那里转了一圈,又在沿大江而上,在后夏好好溜达了溜达。 到西域来,是为了拜谒铁门关西面的光明神使神殿遗迹,那里可是光明神使和王晓芸先祖初遇的地方。本来在龟兹拜谒了光明左使故居后,想往西去祭拜康居遗迹来着。 谁知道赶上了战争,滞留在了龟兹。 哈克派白彦虎当先锋,往疏勒探路,想逃回去。然而左总督用兵如神,白彦虎部在龟兹被击溃逃走,哈克率领的主力被包围消灭,哈克仗着自己的功夫,和几个精灵顾问逃了出来。 我是在龟兹郊区碰见的他们。 那个顾问跟我说,精灵现在在西域被认为是阿古柏的同伙,左总督的大军和愤怒的民众不会听我的解释的。我一个孤身女子非常危险,我才跟着他们一起逃的。 那十几个蛮人喽啰都是哈克一路上收拢的溃兵,不是哈克的亲卫,亲卫都被哈克派去阻挡追兵损失了。不然哈克身边有两个刀术大师,一群高级蛮人,你们不可能打过的。” 兰迪微笑不语,也不跟小桂子说自己都准备放雷电领域了。亨利倒是刨根问底,“那哈克怎么和精灵火并了呢?” 小桂子指指地上的金币和阿古柏尸体,“哈克作为蛮人头子,手里只拿了重要的资金和他父亲的尸体,食物什么的都是他手下管理。 在被追杀的途中,手下伤亡殆尽,逃亡小队的食物见底了。老百姓见到蛮人就拼命,一路上根本得不到补给,附近的魔兽也因为大军经过被打光了。 蛮人没了吃的,几个精灵顾问吃不惯本地食物,却是带了大量的食物在储物戒指里。逃亡路上他们甚至还有牛排吃,有红酒喝……” 明白了,这就是枭雄末路,两伙人竟然是为了食物火并。要是不是兰迪恰巧这个时候到来,哈克多半能追上白彦虎的先头部队残部,一起逃走。 兰迪把阿古柏的尸体收起来,这在左总督那里应该是更大的功劳。指着地上的金币,“二斤,先把金币和其他缴获收起来,明天再说,今天有点晚了,三毛你去做饭,咱们得休息了。” 回头看向小桂子,这个暗夜精灵知无不言,显然应该没有说谎,而且和二斤认了远亲,她要加入队伍,按理应该收下,可是…… “小桂子啊,我们这个小队的名额已经满了,不能再收人了,你看……” “奥斯曼的试用还没有结果……”二斤插了一句。 “二斤哥,我哪里得罪你了,你可不能这样重色轻友啊。” 兰迪也不在乎奥斯曼舔着脸管比他小的二斤叫哥,“奥斯曼的事我疏忽了,他都在佣兵令牌上按了指纹了,一路一起出生入死,早就是咱们的战友,试用的事情不用提了。” “名额不就是能用令牌知道位置,防止队员走失么?我只是想跟着你们保命而已,又不用参与分钱。那头老虎都能跟着你们,我为什么不能?” 正在烧火的三毛抬起头,“阿花是老大的宠物,你又不是宠物。” 小桂子左右看了看,跑过去靠在二斤身上,“我可以当二斤哥的宠物,一直跟二斤哥在一起,就不会走失了,不按指纹也没事。” 小桂子身材瘦小,头才到二斤的胸口,偎依在二斤身边,故意瑟瑟发抖,装出可怜的样子,仰头望着二斤,果然像个宠物。 二斤怜悯之心大起,“兰迪,就让她跟着咱们吧。咱们不是要去新法兰克么,那里离精灵国就不远了,到时候让她哥哥把他接走就是了。” 二斤看小桂子可怜,大手摸着她的头,顺手就摸到了她尖尖的耳朵。 小桂子忽然仰头呻吟了一声,粉嫩的耳朵瞬间红到了耳根。 第七十八章 兔女郎 “那个,二斤啊,精灵的耳朵很敏感,不能随便摸的。我当年就是摸了法兰西丝的耳朵,后来不得不娶了她。” 泡妞泡成老公的亨利一脸沮丧的样子,不过他的警告已经晚了,二斤哪里知道这种事,一时不知所措。 小桂子迷离地看了二斤一眼,“唧唧”学了声兔子叫,“我是二斤哥的宠物,就没关系啦。” “我们是佣兵队伍,龙五爷让我们保护到寻龙村,给了二百金币,你要我们保护到新法兰克的康拂城,至少得给五百。” “小秃头,我是二斤哥的宠物,哪有跟宠物要钱的?二斤哥你会投喂我,不让你的宠物饿死的,是吧?” 兰迪哪里会在意两个小孩子抬杠,队伍也不差小桂子这么一口饭,“留下吧,二斤你多照顾照顾她。咱们又不是真的要做保镖,跟小孩子要什么钱,吃饭,早点休息吧。” 第二天早上,早餐后阿花照常练功。二斤和三毛每人顶着个熊猫眼来找兰迪,神色都很兴奋。 “老大,我和二斤哥数了半宿,从哈克手里缴获的金币一共有五万五千二百八十枚,咱们发大财了。” “这东西哪里需要连夜数?” “我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数着高兴啊。二斤哥肯定见过,不过啊,他也非常喜欢数钱。” 奥斯曼溜达了过来,“老大,昨天晚上小桂子把那四个精灵的尸体要走了,说是念在一路上照顾过她的份儿上,要带回精灵国,安葬在精灵树下,你看……” “这是人之常情。而且咱们后夏现在可没有能力同时对抗精灵和兽人,现在的大局是要尽力从兽人手里要回被占领的土地,精灵的尸体并没有用。 精灵国欺负咱们的地方多了去了,以后咱们要打回去,也不差这一个借口。” “老大,借口在这里,用不着什么尸体。” 亨利笑眯眯地走过来,精灵军事顾问的储物戒指还在他手里,顺手拿出了一份文件。 兰迪接过来一看,是世界通用的汉语和精灵土语双语的,表示精灵国与洪福汗国友好,还要互派大使,结尾署名签得花里胡哨,是精灵女王李丽莎。 “这封信本来是要送给阿古柏的,没想到阿古柏灭亡得这么快,信还没送出去。有精灵女王的这封亲笔信,还需要什么其他证据。” “亨利,我就不明白了,精灵王族那帮金发尖耳朵的家伙不是自称李绩的后代么? 当年英国公何等的忠于大唐,怎么传到了现在,竟然作出这样悖逆的事情?” “人家精灵族认可的祖先其实是李敬业。 大唐在光明神使的帮助下一统全球后,虽然李绩在不列颠坐镇了一段时间,真正和当地土著女桂妮维亚联姻,并开始统治那里的,其实是李敬业这个孙子。 精灵族认为,作为英国公的后人,他们更有资格当大夏正统,统治世界。大都的孛儿只斤氏当年只是大夏下属的一个落后部落,窃据大夏故土,最多只能叫后夏。 李敬业当年就有据英伦三岛自立叛乱之举,借口是选帝侯制把大唐皇族李氏的权力分走了。当时光明神使尚在,李敬业叛乱很快被镇压,本人不知所踪。 后夏的历史学家们引经据典,声称其实桂妮维亚是红头发的凯尔特人,是现在精灵三岛上凯尔特德鲁伊们的先祖。 李敬业本人很可能死在乱军中了,这帮黄头发的其实是后移民到那里的日耳曼人的后代,大灾变后变异成了精灵,认李敬业当先祖其实是他们往自己脸上贴金。 不过不管你怎么说,现在人家强大,你打不过,后夏的学者们也只能痛快一下嘴罢了。” “怪不得咱们来时候坐的船都叫什么‘敬业’号呢。” “现在精灵国野心勃勃地想代替后夏统治世界,倒是和李敬业当年有得一拼,精灵王族真有英国公血脉那也说不定。 其实咱们后夏并不弱,经济力量占全世界的百分之二十,要是整合好了,还是能继续当世界霸主的。可惜的就是朝廷不倡导科学,怕老百姓聪明了,造朝廷的反。” 朝廷的事情就不能聊,每次聊都窝心。亨利把精灵军事顾问的戒指倒空,解除绑定,“我的储物戒指是高级的,不需要这个,谁要?” 兰迪的白骨戒指已经是中级的了,而且附加了好几个邪恶法术,没准将来用得上。奥斯曼、二斤都摇摇头,三毛取下枯藤戒指,乐颠颠戴上了中级货。 地上倒出来的东西大部分是食物,只有二百多金币的零用钱,让本来对这枚戒指期望甚高的众人有点失望。亨利从里面拿了几瓶红酒,“这个我喜欢,吃的三毛你收起来吧。” 二斤把昨天的缴获都拿了过来,那三个精灵枪炮师的储物腰带里加起来也才几百金币的零钱,倒是有不少的附魔子弹。 二斤首先在三把驳壳枪里挑了一把,子弹全搜走,又拿了军事顾问的勃朗宁短枪和弹夹,现在二斤有三把备用武器了。 “这把大师级的弯刀兰迪你拿着吧,咱们没人用刀,干脆和哈克的人头一起上交换悬赏。 剩下的什么三副‘破碎的金丝软甲’,马靴,皮鞋,十几把劣质弯刀,两把驳壳枪,军事顾问的怀表,营地的帐篷,我都收起来,留着到下个城市卖掉。 对了,这是哈克的轻甲,不要上交,兰迪你晋级中级就能用得上。 营地还有五匹马,咱们留下两匹,我的马就可以还给驼队了,剩下的龙五说驼队要了,护卫任务结束一起算钱。 还有,在龟兹,我把缴获的弯刀、盾牌、首饰、储物腰带、枯藤戒指都卖了,一共获得了三千三百七十金币。其中枯藤戒指卖了九十,储物腰带……” “得了吧二斤,我听这个脑袋就疼,我这里的八千三百金币的公款也给你,你统一管着,谁需要花钱可以找你预支,等龙五的委托完成,就把钱分了。” 二斤计算了下,“现在不算没卖掉的缴获,公款总数是六万七千七百五十金币。兰迪你那里最安全,六万整数你保管,剩下的我先拿着,反正大多数都是你这个队长的。” “我又不是剥削你们的黑心老财,不能拿那么多。咱们都是生死相托的战友,我看大家就均分。” “我说过我不参与分钱的。”奥斯曼表示他不缺钱。 “我很想多要,可是贡献没那么多。奥斯曼你那份一定要收下,要是你看不上,收完可以赠送给我。”三毛也拒绝平分。 “哪有均分的道理?你就不是队长,瑞士雇佣兵里的规矩,拿大剑冲在前面的都是要拿双薪的。而且阿花作出了很大贡献,你至少应该再多拿一份。” “呜嗷”,阿花已经结束了练功,对亨利的公正表示十分赞赏。 “唧唧,我是二斤哥的宠物,等我作出贡献,二斤哥也应该多拿一份。” 小桂子终于梳妆完毕,走出了帐篷,众人眼前就是一亮。 第七十八章 兔女郎 “那个,二斤啊,精灵的耳朵很敏感,不能随便摸的。我当年就是摸了法兰西丝的耳朵,后来不得不娶了她。” 泡妞泡成老公的亨利一脸沮丧的样子,不过他的警告已经晚了,二斤哪里知道这种事,一时不知所措。 小桂子迷离地看了二斤一眼,“唧唧”学了声兔子叫,“我是二斤哥的宠物,就没关系啦。” “我们是佣兵队伍,龙五爷让我们保护到寻龙村,给了二百金币,你要我们保护到新法兰克的康拂城,至少得给五百。” “小秃头,我是二斤哥的宠物,哪有跟宠物要钱的?二斤哥你会投喂我,不让你的宠物饿死的,是吧?” 兰迪哪里会在意两个小孩子抬杠,队伍也不差小桂子这么一口饭,“留下吧,二斤你多照顾照顾她。咱们又不是真的要做保镖,跟小孩子要什么钱,吃饭,早点休息吧。” 第二天早上,早餐后阿花照常练功。二斤和三毛每人顶着个熊猫眼来找兰迪,神色都很兴奋。 “老大,我和二斤哥数了半宿,从哈克手里缴获的金币一共有五万五千二百八十枚,咱们发大财了。” “这东西哪里需要连夜数?” “我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数着高兴啊。二斤哥肯定见过,不过啊,他也非常喜欢数钱。” 奥斯曼溜达了过来,“老大,昨天晚上小桂子把那四个精灵的尸体要走了,说是念在一路上照顾过她的份儿上,要带回精灵国,安葬在精灵树下,你看……” “这是人之常情。而且咱们后夏现在可没有能力同时对抗精灵和兽人,现在的大局是要尽力从兽人手里要回被占领的土地,精灵的尸体并没有用。 精灵国欺负咱们的地方多了去了,以后咱们要打回去,也不差这一个借口。” “老大,借口在这里,用不着什么尸体。” 亨利笑眯眯地走过来,精灵军事顾问的储物戒指还在他手里,顺手拿出了一份文件。 兰迪接过来一看,是世界通用的汉语和精灵土语双语的,表示精灵国与洪福汗国友好,还要互派大使,结尾署名签得花里胡哨,是精灵女王李丽莎。 “这封信本来是要送给阿古柏的,没想到阿古柏灭亡得这么快,信还没送出去。有精灵女王的这封亲笔信,还需要什么其他证据。” “亨利,我就不明白了,精灵王族那帮金发尖耳朵的家伙不是自称李绩的后代么? 当年英国公何等的忠于大唐,怎么传到了现在,竟然作出这样悖逆的事情?” “人家精灵族认可的祖先其实是李敬业。 大唐在光明神使的帮助下一统全球后,虽然李绩在不列颠坐镇了一段时间,真正和当地土著女桂妮维亚联姻,并开始统治那里的,其实是李敬业这个孙子。 精灵族认为,作为英国公的后人,他们更有资格当大夏正统,统治世界。大都的孛儿只斤氏当年只是大夏下属的一个落后部落,窃据大夏故土,最多只能叫后夏。 李敬业当年就有据英伦三岛自立叛乱之举,借口是选帝侯制把大唐皇族李氏的权力分走了。当时光明神使尚在,李敬业叛乱很快被镇压,本人不知所踪。 后夏的历史学家们引经据典,声称其实桂妮维亚是红头发的凯尔特人,是现在精灵三岛上凯尔特德鲁伊们的先祖。 李敬业本人很可能死在乱军中了,这帮黄头发的其实是后移民到那里的日耳曼人的后代,大灾变后变异成了精灵,认李敬业当先祖其实是他们往自己脸上贴金。 不过不管你怎么说,现在人家强大,你打不过,后夏的学者们也只能痛快一下嘴罢了。” “怪不得咱们来时候坐的船都叫什么‘敬业’号呢。” “现在精灵国野心勃勃地想代替后夏统治世界,倒是和李敬业当年有得一拼,精灵王族真有英国公血脉那也说不定。 其实咱们后夏并不弱,经济力量占全世界的百分之二十,要是整合好了,还是能继续当世界霸主的。可惜的就是朝廷不倡导科学,怕老百姓聪明了,造朝廷的反。” 朝廷的事情就不能聊,每次聊都窝心。亨利把精灵军事顾问的戒指倒空,解除绑定,“我的储物戒指是高级的,不需要这个,谁要?” 兰迪的白骨戒指已经是中级的了,而且附加了好几个邪恶法术,没准将来用得上。奥斯曼、二斤都摇摇头,三毛取下枯藤戒指,乐颠颠戴上了中级货。 地上倒出来的东西大部分是食物,只有二百多金币的零用钱,让本来对这枚戒指期望甚高的众人有点失望。亨利从里面拿了几瓶红酒,“这个我喜欢,吃的三毛你收起来吧。” 二斤把昨天的缴获都拿了过来,那三个精灵枪炮师的储物腰带里加起来也才几百金币的零钱,倒是有不少的附魔子弹。 二斤首先在三把驳壳枪里挑了一把,子弹全搜走,又拿了军事顾问的勃朗宁短枪和弹夹,现在二斤有三把备用武器了。 “这把大师级的弯刀兰迪你拿着吧,咱们没人用刀,干脆和哈克的人头一起上交换悬赏。 剩下的什么三副‘破碎的金丝软甲’,马靴,皮鞋,十几把劣质弯刀,两把驳壳枪,军事顾问的怀表,营地的帐篷,我都收起来,留着到下个城市卖掉。 对了,这是哈克的轻甲,不要上交,兰迪你晋级中级就能用得上。 营地还有五匹马,咱们留下两匹,我的马就可以还给驼队了,剩下的龙五说驼队要了,护卫任务结束一起算钱。 还有,在龟兹,我把缴获的弯刀、盾牌、首饰、储物腰带、枯藤戒指都卖了,一共获得了三千三百七十金币。其中枯藤戒指卖了九十,储物腰带……” “得了吧二斤,我听这个脑袋就疼,我这里的八千三百金币的公款也给你,你统一管着,谁需要花钱可以找你预支,等龙五的委托完成,就把钱分了。” 二斤计算了下,“现在不算没卖掉的缴获,公款总数是六万七千七百五十金币。兰迪你那里最安全,六万整数你保管,剩下的我先拿着,反正大多数都是你这个队长的。” “我又不是剥削你们的黑心老财,不能拿那么多。咱们都是生死相托的战友,我看大家就均分。” “我说过我不参与分钱的。”奥斯曼表示他不缺钱。 “我很想多要,可是贡献没那么多。奥斯曼你那份一定要收下,要是你看不上,收完可以赠送给我。”三毛也拒绝平分。 “哪有均分的道理?你就不是队长,瑞士雇佣兵里的规矩,拿大剑冲在前面的都是要拿双薪的。而且阿花作出了很大贡献,你至少应该再多拿一份。” “呜嗷”,阿花已经结束了练功,对亨利的公正表示十分赞赏。 “唧唧,我是二斤哥的宠物,等我作出贡献,二斤哥也应该多拿一份。” 小桂子终于梳妆完毕,走出了帐篷,众人眼前就是一亮。 第七十九章 代夏者猿 小桂子穿了双精灵款黑色绣花疾风靴,做工极尽繁复之能事,肯定比兰迪在剑丘门口见到的普通款贵得多。 大概为了赶路方便,连衣裙不见了,换成了一条深色的牛仔裤,把腿型勾勒得十分窈窕,兰迪不由想起了可可。 上身穿了件黑色的衬衫,胸口平平,配上牛仔裤,小桂子俨然一个秀气的小伙子。 不过黑衬衫上绣了好多艳红的不知名花朵,齐耳短发后面扎了个绿色的发带,耳垂上戴了一对绿宝石耳坠,白皙的脸庞明**人,总算像个小姑娘了。 可可的白衬衫可是鼓鼓的,这一点完胜小桂子,兰迪看着小桂子也有点若有所思。三毛嘴快,“小桂子你交代,到底是男的女的?” “我打死你!” 并没有真的去打三毛,从帐篷里出来,天山里凉爽的风吹过,小桂子打了个喷嚏,随即拿了件墨绿色的披风披在身上,这是暗夜精灵射手标准的打扮,非常地英姿飒爽。 小桂子忽然又掏出一对黑色的兔耳装饰,戴在了头上,跑到二斤身边,歪着头,“我是一只黑色的小兔子,二斤哥你看我的耳朵好看不?” 兔耳装饰一下子把小桂子的外表年龄拉低了十岁,一副洋娃娃的样子。 二斤忍不住抬起手,想要摸一摸,看众人都看着自己,尴尬地咳了下,“那个,阿花练功都结束了,咱们该出发了。” 兰迪新得了个圣级黑玉手环,里面基本还是空的,顺手把帐篷都整个收了起来。下次扎营,就不用扎帐篷了,这大概是圣级储物手环最浪费的用法。 和二斤推让了几次,最后兰迪骑上了哈克的大宛马。 二斤则骑了精灵顾问的吉普赛马,这种马四只粗壮,二斤一百九十多斤的体重也驮得轻松。 兰迪原来的青海骢归了小桂子,她身形在高大的战马上显得更加瘦小,不过骑术倒是不错。 “二斤哥,我在精灵国家乡的马是一匹斑点马,可好看了,而且体型小,我骑着正合适。你要不要跟我回精灵国?欧尼酱最喜欢跟人喝酒了,你们一定谈得来。” “‘欧尼酱’是哥哥的意思?是精灵土语么?我听你说过一次了。” “是我在半兽人那里学的土语,我觉得很好听。” 大家最后也没决定将来怎么分钱,反正还早,兰迪决定到时候再说。 兰迪和亨利并辔而行,亨利指着远处的雪山,“听说天山上的雪山里有一种白毛的雪人,可惜咱们没空去看看,要是我自己走,一定要去见识见识。” 三毛从后面搭言,“白大哥你见不到了,雪人都被朝廷消灭光了。” “啊?听说雪人也有智慧,属于人类的分支,他们竟敢招惹朝廷么?” “这个……我知道这个事情。” 兰迪叹了口气,“先皇孛儿只斤.海山在位的时候,因为贸易原因,精灵国和新法兰克两个藩国的联军进攻大都。 后夏在八里桥战败,先皇逃到热河,宗主国的面子全无,被迫签订了屈辱的条约。 朝廷答应了两个藩国大批苛刻条件,就包括大江的航运利益。咱们到巴陵只能坐精灵国的船,就是这个原因。后夏的航运其实也行的,现在就剩到半兽人江户那边的航线了。 朝廷从此威望就不行了。看后夏的形势江河日下,先皇不反思自己的政策,反而找了个跳大神的萨满算卦。 那个萨满据说是位游牧民族通灵的圣级萨满,还是有点古怪的。胡乱跳了一气,说是得到了什么神谕,只有四个字,‘代夏者猿’。 当时雪人一族很兴旺,用山上采的灵石和雪莲跟山下的土著交易粮食和武器,还要请教书先生教他们文化,表现出要融入大夏的意图。 当时的奸臣伯颜说雪人就是猿,他们购买武器,学习文化,就是心怀僭越,意图不轨,领人灭了雪人一族,回来汇报皇帝说这回就天下太平了。 最后的结果是伯颜霸占了雪人的灵石矿脉,发了大财。 曾山长听到这个消息,大骂了一顿奸臣,从此就对朝廷彻底失望。剑丘学院里再有人串联搞会党,他也不怎么管了,我是听往届的师兄们说的这个事。” 亨利摇摇头,“谶语这种事历来都是扯淡,即使准确,也是后人附会的。 雪人一族虽然可怜,其实也不冤,他们武力不行,却据有珍贵的矿脉,还暴露了,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就是取祸之道,他们还是脑子差劲啊。” 三天后,驼队走出了山谷,前面出现了一个群山间的平原,本来以为这下子好走了,前出十里,地面忽然变得泥泞,前面变成了沼泽。 看前锋停下,龙五骑马赶了上来,看了看情况,挠了挠光头,“咦?这条路我以前走过好几次,怎么变成沼泽了?” 驼队只好先扎营,三毛自告奋勇去探路。出去跑了一圈,一个时辰后,带了一个牧羊人回来。 “这里叫bygl,小人是这里的牧羊人。几位老爷,我知道这沼泽是怎么回事。 上个月白彦虎的败兵从这里逃过去,把我的羊都抢走了。他们为了逃避左总督大军的追赶,掘了东面的开都河,大水泛滥一百多里。 左总督的追兵只好绕道追击,还是小人带的路,虽然可以绕过沼泽,估计是追不上白彦虎了。” 四天后,在向导的带领下,绕了一大圈,总算走过了沼泽,来到了天山的一个山口。 一路上掘开都河的白彦虎收获了队伍所有人的诅咒,最后亨利都听腻了,“算啦,骂白彦虎的人少说有几千万。听说他可是圣级,咱们就算是巫师,也咒不死他。 不过啊,掘河抗敌这个祸害老百姓的损招,谁用谁失民心,我看白彦虎以后在西域是站不住脚了。” 向导拿了两个金币的报酬,千恩万谢地走了。 队伍在山路里又走了一天,前面霍然开朗,天山向两边分开,一片丰美的草原出现。绿草如茵,繁花似锦,巩乃斯河从东而来,如一条晶莹的项链穿过草原,往西而去,那拉提到了。 终于走出了难走的沼泽和山路,众人都是心怀爽朗,矮人苦力们拉着骆驼到巩乃斯河边喝水,三毛忽然色变,伏地听了听,“老大,有大队的骑兵从西边来了。” 一百多匹战马从西边冒出头来,像一片黑云瞬息而至。马上的战士一个个身形彪悍,穿着新军的服装,身背水连珠,远远勒马站定。 为首的一副新军军官打扮,胯下大宛马,头戴大盖帽,腰跨指挥刀,武装带上别着一把驳壳枪,面貌清秀,兰迪心中一动,这张脸似乎在哪儿见过,不过自己又确定不认识他。 军官没下马,两个手下越众而出,下马来到兰迪近前,面带凶恶之色,“你们谁是这个驼队的管事的?伊犁现在是前线,缺少军资,你们的驼队被征用了。” 第七十九章 代夏者猿 小桂子穿了双精灵款黑色绣花疾风靴,做工极尽繁复之能事,肯定比兰迪在剑丘门口见到的普通款贵得多。 大概为了赶路方便,连衣裙不见了,换成了一条深色的牛仔裤,把腿型勾勒得十分窈窕,兰迪不由想起了可可。 上身穿了件黑色的衬衫,胸口平平,配上牛仔裤,小桂子俨然一个秀气的小伙子。 不过黑衬衫上绣了好多艳红的不知名花朵,齐耳短发后面扎了个绿色的发带,耳垂上戴了一对绿宝石耳坠,白皙的脸庞明**人,总算像个小姑娘了。 可可的白衬衫可是鼓鼓的,这一点完胜小桂子,兰迪看着小桂子也有点若有所思。三毛嘴快,“小桂子你交代,到底是男的女的?” “我打死你!” 并没有真的去打三毛,从帐篷里出来,天山里凉爽的风吹过,小桂子打了个喷嚏,随即拿了件墨绿色的披风披在身上,这是暗夜精灵射手标准的打扮,非常地英姿飒爽。 小桂子忽然又掏出一对黑色的兔耳装饰,戴在了头上,跑到二斤身边,歪着头,“我是一只黑色的小兔子,二斤哥你看我的耳朵好看不?” 兔耳装饰一下子把小桂子的外表年龄拉低了十岁,一副洋娃娃的样子。 二斤忍不住抬起手,想要摸一摸,看众人都看着自己,尴尬地咳了下,“那个,阿花练功都结束了,咱们该出发了。” 兰迪新得了个圣级黑玉手环,里面基本还是空的,顺手把帐篷都整个收了起来。下次扎营,就不用扎帐篷了,这大概是圣级储物手环最浪费的用法。 和二斤推让了几次,最后兰迪骑上了哈克的大宛马。 二斤则骑了精灵顾问的吉普赛马,这种马四只粗壮,二斤一百九十多斤的体重也驮得轻松。 兰迪原来的青海骢归了小桂子,她身形在高大的战马上显得更加瘦小,不过骑术倒是不错。 “二斤哥,我在精灵国家乡的马是一匹斑点马,可好看了,而且体型小,我骑着正合适。你要不要跟我回精灵国?欧尼酱最喜欢跟人喝酒了,你们一定谈得来。” “‘欧尼酱’是哥哥的意思?是精灵土语么?我听你说过一次了。” “是我在半兽人那里学的土语,我觉得很好听。” 大家最后也没决定将来怎么分钱,反正还早,兰迪决定到时候再说。 兰迪和亨利并辔而行,亨利指着远处的雪山,“听说天山上的雪山里有一种白毛的雪人,可惜咱们没空去看看,要是我自己走,一定要去见识见识。” 三毛从后面搭言,“白大哥你见不到了,雪人都被朝廷消灭光了。” “啊?听说雪人也有智慧,属于人类的分支,他们竟敢招惹朝廷么?” “这个……我知道这个事情。” 兰迪叹了口气,“先皇孛儿只斤.海山在位的时候,因为贸易原因,精灵国和新法兰克两个藩国的联军进攻大都。 后夏在八里桥战败,先皇逃到热河,宗主国的面子全无,被迫签订了屈辱的条约。 朝廷答应了两个藩国大批苛刻条件,就包括大江的航运利益。咱们到巴陵只能坐精灵国的船,就是这个原因。后夏的航运其实也行的,现在就剩到半兽人江户那边的航线了。 朝廷从此威望就不行了。看后夏的形势江河日下,先皇不反思自己的政策,反而找了个跳大神的萨满算卦。 那个萨满据说是位游牧民族通灵的圣级萨满,还是有点古怪的。胡乱跳了一气,说是得到了什么神谕,只有四个字,‘代夏者猿’。 当时雪人一族很兴旺,用山上采的灵石和雪莲跟山下的土著交易粮食和武器,还要请教书先生教他们文化,表现出要融入大夏的意图。 当时的奸臣伯颜说雪人就是猿,他们购买武器,学习文化,就是心怀僭越,意图不轨,领人灭了雪人一族,回来汇报皇帝说这回就天下太平了。 最后的结果是伯颜霸占了雪人的灵石矿脉,发了大财。 曾山长听到这个消息,大骂了一顿奸臣,从此就对朝廷彻底失望。剑丘学院里再有人串联搞会党,他也不怎么管了,我是听往届的师兄们说的这个事。” 亨利摇摇头,“谶语这种事历来都是扯淡,即使准确,也是后人附会的。 雪人一族虽然可怜,其实也不冤,他们武力不行,却据有珍贵的矿脉,还暴露了,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就是取祸之道,他们还是脑子差劲啊。” 三天后,驼队走出了山谷,前面出现了一个群山间的平原,本来以为这下子好走了,前出十里,地面忽然变得泥泞,前面变成了沼泽。 看前锋停下,龙五骑马赶了上来,看了看情况,挠了挠光头,“咦?这条路我以前走过好几次,怎么变成沼泽了?” 驼队只好先扎营,三毛自告奋勇去探路。出去跑了一圈,一个时辰后,带了一个牧羊人回来。 “这里叫bygl,小人是这里的牧羊人。几位老爷,我知道这沼泽是怎么回事。 上个月白彦虎的败兵从这里逃过去,把我的羊都抢走了。他们为了逃避左总督大军的追赶,掘了东面的开都河,大水泛滥一百多里。 左总督的追兵只好绕道追击,还是小人带的路,虽然可以绕过沼泽,估计是追不上白彦虎了。” 四天后,在向导的带领下,绕了一大圈,总算走过了沼泽,来到了天山的一个山口。 一路上掘开都河的白彦虎收获了队伍所有人的诅咒,最后亨利都听腻了,“算啦,骂白彦虎的人少说有几千万。听说他可是圣级,咱们就算是巫师,也咒不死他。 不过啊,掘河抗敌这个祸害老百姓的损招,谁用谁失民心,我看白彦虎以后在西域是站不住脚了。” 向导拿了两个金币的报酬,千恩万谢地走了。 队伍在山路里又走了一天,前面霍然开朗,天山向两边分开,一片丰美的草原出现。绿草如茵,繁花似锦,巩乃斯河从东而来,如一条晶莹的项链穿过草原,往西而去,那拉提到了。 终于走出了难走的沼泽和山路,众人都是心怀爽朗,矮人苦力们拉着骆驼到巩乃斯河边喝水,三毛忽然色变,伏地听了听,“老大,有大队的骑兵从西边来了。” 一百多匹战马从西边冒出头来,像一片黑云瞬息而至。马上的战士一个个身形彪悍,穿着新军的服装,身背水连珠,远远勒马站定。 为首的一副新军军官打扮,胯下大宛马,头戴大盖帽,腰跨指挥刀,武装带上别着一把驳壳枪,面貌清秀,兰迪心中一动,这张脸似乎在哪儿见过,不过自己又确定不认识他。 军官没下马,两个手下越众而出,下马来到兰迪近前,面带凶恶之色,“你们谁是这个驼队的管事的?伊犁现在是前线,缺少军资,你们的驼队被征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