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眷Ⅰ·白色死神》 零、王魔骸骨 ?乘风乐园是现今国内最具规模的影视游乐城,它归属于宁州龙头地产商程远集团,是其旗下影视ip重点开发项目之一,周边配有成片的度假村,整座园区的人流量可比北京地铁。 ?七月初,正值暑假,旅游黄金期,乘风乐园人影廖廖,像是闹了鬼。它闭门谢客了,在这个赶迪士尼超环球的重要时间节点,全因一周前发生的地下城堡施工塌方事故。事故详情被园方全面封锁,外界只知道百人施工队鲜有伤亡,地表基本不受影响,但程远集团却反常地火速封锁了整片度假区,宣布闭园抢修地下城堡直至暑期结束。 ?宁州市文旅局局长连夜致电园方,十万火急,却根本撬不动乘风乐园的大门。年迈的局长抹了把脸,只能去求助那位大人--程远集团的大头目、宁州乃至江南地区第一富豪,程致远。可“程半城”阁下这几年就像《射雕英雄传》里的洪七公神龙见首不见尾,除非他老人家肚子饿了要吃鸡屁股,否则谁都联系不上程致远。文旅局上下忙活整整三天,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在外界看来,乘风乐园这运营操作简直抽风,为了一个可有可无的游玩项目放弃半年的流水,那可是上百亿人民币! ?不过人程远集团确实有抽风的资本,家底厚实得不像话,可话又说回来,就算程远集团富可敌国,也不会在乘风乐园这个重点发展项目上作死。 ?乐园闭门当然是有不为人知的内幕--施工队并非遭遇塌方,而是在地下挖掘到了一些东西,一些,难以言表的东西...... ?“长官你说什么!?挖到鬼啦!?”许凝吓傻了,感觉到一阵天摇地动,手都在抖,指间的甜筒直直滑落,丝滑可口的巧克力雪糕砸成一摊丑陋的烂泥。 ?过山车的阴影如龙掠过,人偶乐队弹奏着狂风暴雨般的交响乐,游园列车“南瓜灯”缓缓离开园区驶向无人知晓的检备站,乘风乐园的游乐设施照常运作,它谢绝了世界上所有热切的游客,仅对这两名特殊的客人笑脸相迎。 ?“不是鬼,而是墓。”坐在许凝对面的风衣墨镜长官面不改色,不紧不慢品味着手里的水蓝色海盐甜筒,“确切来说,是魔塚,恶魔的坟场,人类驱魔史上探索到的第一恶魔坟场。” ?“craaaaaaaazy!”许凝惊叹。 ?闭锁园区是“中央驱魔部”下达的死令,这个远超人类认知的特殊机构在第一时间接管乘风乐园和度假区,派出特种部队秘密控制整片宁州地域,并特遣驱魔部王牌精英小队--“特别独立行动队”负责驱魔行动。招见许凝的墨镜女,正是“特立队”队长,mrs.rose。 ?“想不想知道魔塚里面藏着什么?”罗斯队长问。 ?藏着什么?不应该是埋着什么吗?坟里还能有什么,尸体呗,顶天了就是会动的尸体,恶魔馅的粽子,尸王将臣红毛老怪之类的。许凝在心里吐槽的同时一个劲摇头。她可不傻,罗斯告诉自己的情报越机密越可怕就说明自己的任务越艰巨,稍有不慎小命不保啊,她根本不想接收这些情报。 ?罗斯则在许凝那坚定否决并满含乞求的目光注视下一字一句说道: ?“王魔骸骨。” ?“啥?”许凝显然对这个名词没有概念。 ?罗斯咬掉最后的甜筒尖,擦了擦手,取出一个档案袋放在桌上。蜡封上面的驱魔部印章图案是对称的一副西式剑盾,盾面有六翼,剑直立在盾后,剑首是一顶悬浮的天使之环。 ?“恶魔都是反人类的超级罪犯,他们的力量凌驾科学,唯有神学可以勉强剖析。”罗斯把手按在档案袋上,“你知道的,所有的恶魔都由人类变异而成,恶魔在人类的身体里种下‘王魔之血’,一旦这些人类选择出卖灵魂换取力量,‘王魔之血’就会释放恶魔因子,重塑人体生理构造改写基因,将人类彻底魔化。驱魔官与恶魔的战争已经持续几千年之久,没人知道恶魔还存有多少‘王魔之血’,但我们都知道‘魔血’的由来。它源自于最强大、最邪恶、最恐怖的恶魔--王魔,他是恶魔之王,最初的恶魔,万魔之源。” ?“可王魔不是被神明杀掉了吗?一具骸骨而已,很可怕吗?”许凝问。 ?她浏览过的驱魔史破碎而模糊,据许凝所知,不知道多少年前,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被奉为“神明”的生灵和王魔同归于尽了。王魔死后,恶魔溃散,但王魔留下的无数魔血让恶魔如老鼠般杀之不尽,驱魔战争持续了数千年依旧看不到头。 ?“王魔骸骨中封存着属于王魔的力量,单用‘可怕’这个词不足以形容王魔骸骨的危险程度,对恶魔而言它无异于灵丹妙药神器法宝。自古以来王魔骸骨一直由我们中央驱魔部封存,然而......” ?罗斯打开档案袋,从中抽出一张照片,照片拍摄的是一尊沐浴鲜血的人形恶魔,他浑身覆盖一套黑红相间的骨甲,肘肩部位有着狰狞锋利的骨刺,后背的光子血翼收拢成盾,夜色中的双瞳散发着摄人心魄的赤芒。 ?“超s级恶魔,红羽枭。十年前,他一举击杀数十名高阶驱魔官,偷走了王魔骸骨,并销声匿迹。没人能想到他会把王魔骸骨藏在这里。” ?驱魔官根据恶魔的能力与危害程度将其从低到高依次划分为d、c、b、a、s级,超s级灾魔基本与氪星人无异! ?“什么叫偷,分明是抢好吧!”许凝一眼都不敢多看照片上的杀神,“还等什么,赶紧把王魔骸骨送回本部啊!” ?“我们虽然在魔塚里找到了王骨骸骨,但它残缺不全。”罗斯抽出第二张照片,照片里是一具被钉在十字架上的类人骸骨,骸骨大部分都被黑色幕布包裹,看不清全貌,“王骨骸骨一共有四处缺失,分别是左手食指骨、一副獠牙、三对肋骨、整只右手。” ?“这些部位被拿去做什么了,熬汤喝吗?” ?“我说过了,王魔骸骨封存着属于王魔的力量,是恶魔的灵丹妙药,能赋予恶魔超然的能力,甚至让它们进化,哪怕只是一截指骨。” ?“真熬汤喝啊!” ?“根据我们收集的情报,指骨、獠牙、肋骨分别被宁州市境内的三头恶魔掌有。”罗斯面无表情,取出档案袋里的三个文件夹摊开,文件夹的封面分别贴着牌皇、金刚狼、蜘蛛侠三位漫威电影角色的图片,“我们没能取得他们的具体外观情报,先用这些人物形象代替。” ?许凝快速翻阅文件夹。 ?牌皇,代表恶魔“魔术师”,危害等级b,拥有左手食指骨,三天前在本市举办杀人演出虐杀五人,幸存十余名“观众”均已精神失常。 ?金刚狼,代表恶魔“牙狼”,危害等级b,拥有一副獠牙,多次于深夜将人拖至下水道啃食至死。 ?蜘蛛侠,代表恶魔“蜘蛛丸”,危害等级a,拥有三对肋骨,疑似与宁州半年以来发生的所有失踪案有关。 ?“不可能!”许凝攥紧文件,声音颤抖,“我是宁州的守夜人,我的能力没有侦测到任何恶魔的存在!” ?“很显然,你的能力失效了,c级神眷‘特蕾莎’畏惧王魔之力,这并非你的过错,我们推测红羽枭同样逃过你的感知常年潜伏在宁州市,他很有可能已经获得王魔骸骨的右手,那其中蕴含着一种不该存在于世的能力。我们必须将这四头恶魔尽快斩杀,集齐王魔骸骨送回本部,本部将本次任务定为ss级,任务代号‘双管猎枪’,由我担任总指挥官。”罗斯语气凝重,“许凝,我任命你为特级专员协助我们完成任务。” ?“长官你真的不再考虑考虑吗?这可是ss级任务啊!我最多只见过c级恶魔,而且我的神眷不是战斗类级别也低,什么金刚狼蜘蛛侠全是狠茬啊,动动手指头就能戳爆我好吗。”许凝快要哭出来了,“臣妾也想为驱魔伟业尽绵薄之力可臣妾真的做不到啊!” ?“你拥有六年工作经验,协助我们斩杀过四头恶魔,是宁州唯一的守夜人,没有人比你更了解这座城市,我们需要你的力量,特级专员非你莫属。”罗斯并未动容,“除此以外,研究所最近丢失一柄极其特殊的‘使徒十字剑’,可能流失在宁州附近,它被称为‘十字魔剑’,我们绝不能让它落入恶魔手里,尽可能搜寻‘十字魔剑’是我们的额外任务,任务级别为s。” ?“还有s级任务,合着没完了是吧!就不能说点好消息吗!?”许凝下意识说出了心里话。 ?“放心,我们只需要你提供能力范围内的协助,不需要你正面参与战斗,我们会尽可能确保你的生命安全。” ?“长官大人,‘尽可能确保’是病句啊,句意矛盾。”虽说依旧糟心得不行,许凝还是小小松了口气,“我想请问长官,本部这次一共出动多少人马。” ?“我所带领的特别独立队全员集结。共有a级驱魔官一名,代号‘蛇’,职位是狙杀官。” ?“一名?” ?“没错,一名。特立队原有两组三角编阵,其中五人牺牲于上一次任务。‘蛇’是他们当中最优秀的一位,我向你保证。” ?什么意思,合着只有最优秀的能活下来是吧?许凝瞬间从心底抗拒特立队这个在业内名声极其响亮的亡牌小队。 ?“whoelse?”许凝问。 ?“中央直派的斩首官一名,相当年轻,相当出色。” ?一名,依旧是一名。 ?“就仨?算上长官您只有四名驱魔官!?” ?“就仨,我是麻瓜,不具备神眷,非战斗人员。” ?“我操!”许凝忍不住爆粗口了。 ?面对百年难见的ss级任务,驱魔部竟然只派出两名战斗型驱魔官,都凑不齐一组阻截、狙杀、斩首三角编阵!那些用来封锁场地维护治安的特种部队看上去训练有素装备精良,好似能轻易干掉一台霸天虎,但在真正的恶魔面前就像《真?三国无双》里的无名小卒,纯被割草。 ?用血与泪编织的驱魔史时刻警醒世人,唯有“神眷之力”能有效对抗恶魔,经验丰富拥有高级神眷的驱魔官才有资格站在恶魔面前! ?“感情‘双管猎枪’的意思是只有两名战斗人员是吧!人是枪管我算什么,把子?”许凝真要疯了,妈了个把子,她不得不怀疑面前这个戴着墨镜的女碇源堂是假冒的,“长官,你不如直接对我说‘许凝,你去把红羽枭一众除掉!’这样我还能死得明白一点!” ?“放心,一切都在掌控之中。” ?罗斯真的没有表情也没有语气,两只手合在一起纹丝不动地撑着下巴,好像就算基地被使徒打穿都不为所动。那藏在墨镜后的目光不知道在看什么地方,许凝现在生怕她摘掉墨镜后会露出一双智慧的斜眼。 ?冷静了好一会儿,许凝幽幽说道:“长官,我强烈建议我们先把王魔骸骨送回本部,再派大军布下天罗地网把那些恶魔一网打尽,驱魔部人手再不充足也不能对ss级任务敷衍了事吧......” ?“想要除掉红羽枭,王魔骸骨是唯一的诱饵。” ?“长官,我们封锁度假区已经打草惊蛇了,人家未必会以身犯险吧。” ?“我们并非打草惊蛇,而是请君入瓮。阳谋,就是我的计划。” ?许凝有点懂了,驱魔部不是无兵可用,而是必须诱敌至深,如果大批驱魔官涌入宁州,红羽枭绝对会放弃王魔骸骨亡命天涯。 ?“长官,您这不是在引狼入室吗,小红帽怎么可能打得过大灰狼。而且啊,万一红羽枭是个怂炮怎么办,人说不定早就坐上飞机goonvacation了。” ?“这不是你该考虑的问题。”罗斯打断道,“我能告诉你的是红羽枭不会放弃王魔骸骨,因为他已经单刀赴会了。” ?“啥?” ?许凝只听见“轰”的一声,天地再次震动,园内的疏散警报铺天盖地,她正对面远处的童话城堡像是一块被快刀乱斩的漏奶华顷刻倒塌,两个身影冲破废墟,白刃相接。 ?其中一个身影有两米来高,黑红相间的骨甲覆盖全身,那上面长满狰狞的倒刺,后拖的蝎尾鳞次栉比,简直是人间恶魔。 ?而另一个身影无比单薄,短发及肩黑衣修身,左手阔刃剑右手骑士枪,动作快得像一道黑色闪电,好似‘战斗天使’阿丽塔。 ?罗斯伸手把许凝的下巴抬了回去:“容我为你介绍这位有史以来最年轻的s级驱魔官、s级神眷‘布伦希尔德’承袭者、战无不胜的女武神、本次ss行动特派斩首官——江筱末。” ?讲什么?江小白?葱姜末? ?许凝没有听清她的名字,她终于傻了,这是她从未见过的战斗,一人一魔打穿天际,堪比克拉克大战毁灭日、卡卡罗特对决弗利沙,重钢打造的梦幻乐园一如虚浮的泡沫转瞬破灭,她从这一刻才真正开始理解驱魔战争,她意识到这是神与魔在人间的圣战,她一向敬畏,此时崇拜。 ?这场战斗持续了很久很久,直至入目之处满是残垣断壁,恶魔被少女驱魔官无可抗拒的一剑斩断右臂,它只得折断左肩的骨刺,将其掷向战场边的二人,展开骨翼逃离现场。 ?“无需追击,小心敌人设伏。”罗斯下令,墨镜中映出的骨刺杀意凛然一瞬千里。 ?“战斗天使”在接受命令的同时掷出手中骑士枪,这柄名为“刹那”的“使徒十字剑”如流星般飞跃而下,将那一段炮弹般的骨刺自上至下湮灭殆尽。 ?威严的骑士枪没入大地,掀起一阵强劲的气浪,吹得许凝睁不开狗眼。 ?日薄西山,已是黄昏,她身披金光,如天神下凡。 ? ? 一、葬以鲜花 ?「穷其一生,我们不过是在寻求一个长久的陪伴——白石一文《无光之海》」 ?“啊咦,程岁初,你还摘抄那么羞耻的句子。”许凝笑得眼角弯弯。 ?在水吧忙碌的程岁初并未回应。 ?许凝嘟了下嘴,翘着雪白的腿仰躺在沙发上,一页一页继续翻看程岁初的摘录笔记。 ?字迹端正,排列工整,死气沉沉,但是很有趣。 ?「支配我们的道德是被资本主义毒化了的封建时代的道德。除受害以外,我们几乎没得到任何好处--芥川龙之介《侏儒警语》」 ?芥川龙之介,许凝对这个名字有点印象,他是港口黑手党的干部之一,主角中岛敦的劲敌,异能叫“罗生门”,一头能变换形态的黑兽。 ?「人啊,不管是谁,划开皮,都不过是一块肉罢了——《unaturaldeath》」 ?这句话是《非自然死亡》的名台词之一,许凝记得下一句是“死了你就知道了”,虽然许凝一直觉得这段台词过于冰冷,不过对于它的演绎者丑男型帅哥中岛医生完全没有抵抗力。 ?「那些消逝了的岁月,仿佛隔着一块积着灰尘的玻,看得到,抓不着。他一直在怀念着过去的一切。如果他能冲破那块积着灰尘的玻璃,他会走回早已消逝的岁月——《花样年华》王家卫」 ?许凝打了个哈欠,她每次看王家卫的电影都会打哈欠。 ?「我将送你这世上最美的花,我生来就是为了将你用花淹没——《monster》」 ?monster?小说还是电影?算了不管。 ?「人生来孤独,死亦孤独。」 ?这个句子没有标注出处,不知道出自谁人之手。 ?许凝把笔记本轻轻合上,反仰着头,眼中的世界上下颠倒,整块土耳其月亮石铺就的地板变成了平润如镜的天空,天然浪纹如云,“不是我说啊,你摘抄的这些句子写作文的时候真的用得上吗?” ?“作文?我从不写作文。”程岁初的身影穿过斑驳的天空,越过万花筒似的珐琅彩灯走来,摘走笔记本放回到书架上,“便当帮你做好了,一共十二份,有点重,需不需要我叫司机送你去学校?” ?“算了啦,我自己打车去就好了,省得被人看见说闲话。”看见桌上堆放整齐包装精致的一盒盒便当,许凝有点小雀跃,“你看上去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没想到做饭有一手哦。” ?程岁初漫不经心“嗯”了一声。 ?这番情景看上去像一场俗套的玛丽苏言情剧,实际上只是同窗间的互帮互助,或者说是一场交易。 ?明天周六,他们就读的苏黎世中学和隔壁宁州大学有一场篮球友谊赛,现在苏黎世拉拉队在学校练舞,许凝作为学生会新成员承包了拉拉队的伙食,她原以为自己只需要帮忙叫外卖就好,为此还特地开通了外卖会员,没想到这帮千金们还点上菜了。 ?有人说要吃的嘉兴的烧麦五芳斋的粽子,有人说要吃京都的和菓子以及宇治抹茶,最离谱的是赵洛伊,她说要吃今秋在巴伐利亚围猎的马鹿! ?“马路”是什么谁都知道,能吃的马路还真没见过,许凝感觉自己像吗喽。 ?关键许凝还真硬着头皮掏出小本本逐条记下来了,那时候她听见她们说如果你能搞定这至关重要的一餐我们绝对选你当学生会副会长,许凝脑子一热猛拍胸脯说“包在我身上”,后来她在天台上吹着冷风一筹莫展,水塔后面吞云吐雾的程岁初慢慢走出来,告诉她只要你答应我一个小小的请求我可以帮你搞定一切。 ?比起初次见面,他好像成熟了很多,心情似乎也不错,要不是他之后随手把学校后街便利店买来的打火机从十一层楼高的天台扔下绿化带,许凝还真挺开心的。 ?“下周三那天你记得一定要空出来,自己请假,穿的好看点,我亲自开车接你。”程岁初用消毒水喷洒沙发周边,瞥了眼许凝脚上磨的透透的短丝袜,表情冷淡难掩嫌弃。 ?“我们同时请假不太好吧,你知道的,同学们都八卦得很。” ?“怎么会,下周是我的生日周,行程安排的很满,一整周都不会出现在学校。” ?“好一招藏木于林!”许凝直呼牛逼,心想这就是顶级富哥的生活作风吗,羡慕不来羡慕不来。 ?程岁初的小小要求就是让许凝陪他在下周三出行半天,就在宁州本地,具体去哪不清楚,总感觉有点暧昧,甚至有点危险,不过许凝还蛮放心的,直觉告诉自己程岁初不会对她有意思也不会有歹念,许凝的直觉一向很准。 ?程岁初是全班甚至全校最特殊的学生,因为他家实在太有钱了,在宁州市可以说是一手遮天,而他本人,除了成绩差一点孤僻一点,感觉人不坏,但班里人没有人愿意和他做朋友,这让许凝觉得奇怪,据说是因为他脾气不好,以前出过“那件事”,闹得挺严重的,很多人都知道“那件事”,但从不谈论详情,每当许凝刨根问底的时候他们都噤若寒蝉的。 ?根据这十天半个月的亲身观察来看,程岁初脾气是不太好,动不动就给人摆脸色,不过许凝不以为意,有钱人家的孩子谁没点小脾气呢,尤其是像程岁初那么有钱的,许凝想啊,要是自己老爸也叫程致远,自己指不定有多嚣张呢,绝对会和程岁初一样不写作文。 ?没错,程岁初的老爸就是程致远,一手创建了整片华东地区最大的地产商公司程远集团,以资本的力量渗透宁州各行各业,他们所就读的苏黎世贵族中学就是程远集团创办的,这所和世界级名校同名的宁州苏黎世金风玉露学风奢靡,建校十八年,和他们这一届高三学生同龄,据说本校是专供“太子”程岁初读书用的,今年学校还会办十八周年校庆,估计也是为讨太子欢心。 ?“真不要我送你?”程岁初端着一杯热水,看着许凝把便当整齐码进一个登山包,“最近宁州命案很多,要不要我给你安排一车私家保镖,不论怎样,下周三之前你一定不能出事。” ?“用不着的程公子,你自己注意安全吧,你可是集团唯一继承人啊,宁州市的布鲁斯韦恩。”许凝半调侃着,想到那些危险的存在,神色一紧,很快恢复如常,“如果你遇到什么危险,不妨向打我电话求助,我认识一个刑警队的朋友,说不定能帮到你。” ?“好。”程岁初点头道,虽然他并没有存许凝的联系方式。 ?“我是说真的,如果你遇到危险真的可以找我帮忙,还有,最近不要去没有监控的地方不要参加奇怪的聚会不要半夜在街上溜达。”许凝认真说。 ?这些案件背后可不简单,要是真遇上了那些“罪犯”,私家保镖可不管用,如果自己能赶到场,怎么说也会尽力帮他保个全尸吧,毕竟朋友一场...... ?半个多小时后,许凝扒在舞蹈教室的玻璃墙边,脑子被动感的节拍和青春靓丽的躯体填满了,直淌口水。 ?许凝没有报名参加拉拉队,主要是因为她对自己外貌和身材都没有自信,身体协调性也不好,没什么舞蹈天赋。 ?在舞蹈室领舞的人叫江筱末,和许凝一样是本学期的转校新生,许凝在高三三班,江筱末在高三八班,不同于许凝的是,江筱末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成为新晋校花,她是德智体美劳全属性拉满的六边形战神、完美无缺的冰山女神。 ?苏黎世贵族中学聚集着来自全国各地的天之骄女,也只有她才能在心高气傲的凰女们面前掌握话语权。 ?江筱末像一座迷雾缭绕的寒冷孤岛,神秘孤傲,普通人对她的了解仅限于她能在各种形式的比试中轻松取得头筹,让所有竞争者心服口服,以及仿佛亘古不变的冰山容颜,总能令人望而生畏。 ?有人曾凭借偷拍她的生活短视频一时间成为网红,全网坐拥千万粉丝,那个人后来被自发组成的江筱末后援团教训得生活不能自理。 ?可普通人不知道的是,她不仅是校园女神,更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s级驱魔官,多次拯救世界于水深火热之中,剑下亡魂不计其数。 ?可能会有人好奇,身负ss级任务的救世主为什么会在一间贵族学校当拉拉队领舞,这是因为她的任务就是来苏黎世中学“潜伏”,还有许凝自己,也被迫服从组织安排从二中转校来苏黎世当卧底。 ?“暗部”人员搜集了不少有关四大恶魔的线索,情报交织的红线缠住的正是这所大名鼎鼎的贵族中学。 ?可许凝一点都看不出苏黎世哪里有恶魔的踪迹,而且罗斯队长已经好久没给自己下达指令了,另一个代号叫“蛇”的狙杀官同僚则是完全没见过,许凝完全没有ss级任务的紧张感和参与感,甚至怀疑两个月前的那番话是糊弄人的,实际上大批驱魔官已经赶到宁州展开天罗地网,组织只是在顺便测试自己的忠诚度罢了。 ?苏黎世的生活太丰富了,太忙碌了,很多时候许凝会忘了自己是驱魔官,忘了有恶魔的存在,她致力于和新同学打理关系,适应贵族学校的活动,忙于学生会的工作,以及接近心仪的那个他...... ?许凝在学校不太讨人喜欢,和江筱末完全天差地别。 ?其实许凝长得还不错,五官秀气皮肤白嫩,奈何进入这所贵族中学的少男少女们都是俊男靓女,不乏金发碧眼的国外名流,与她一同转校来的江筱末更是被盛赞为“五千年不遇”,原本清纯可人的许凝放在凰女堆里就显得土而贫,像只惹人嫌弃的丑小鸭。 ?许凝抱着温暖的灰色登山包,把头埋进臂弯里,皎洁的眼睛不断对自己诉说烦恼。 ?很快到了休息时间,许凝拍了拍自己的脸蛋,挤出亲切的笑容,低头弯腰走进练舞室。 ?她几乎对所有人都低声下气,可能与生俱来的讨好型人格在作祟,主要是她还需要这些人的支持,支持她当选第二位学生会副会长。 ?她们用完膳后,许凝就给她们端茶倒水揉肩捏腿,听她们分享精致高贵的生活,如听天书。 ?与许凝一般不合群的还有江筱末,她在盘腿打坐,用蓝牙耳机听歌。 ?许凝很快就退场了,自始至终江筱末都没有看许凝一眼。两人必须装作不认识,以免暴露身份。江筱末完全是明牌出现在宁州市的。全世界的恶魔都对她的面孔和名字闻风丧胆。但没有恶魔知道许凝,她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守夜人,一个渺小的隐形守护者。 ?许凝默默离开练舞室,在一个拐角撞见意料之外的人——程岁初。 ?“你怎么来了?”许凝东张西望,生怕被别人发现自己和程岁初有交集。 ?“你自己的便当忘带了。”程岁初把一个保温饭盒递给她。 ?许凝被感动到了,原来程大少的内心也有温柔细腻的一面。 ?“大恩大德没齿难忘!”她的肚子早就饿扁了,但发现程岁初有点心不在焉的样子,狐疑道:“你有那么好心吗,还专程送便当给我......你不是冲着我来的吧?” ?“关你什么事?”他眼神飘忽。 ?许凝看出来了,他分明想去练舞室看看,却举步不定,于是试探性问:“你想用鲜花淹没的人是谁,不会是江筱末吧?” ?“关你什么事?”他不耐烦地又说了一遍。 ?“喜欢江筱末很正常啊,我要是男的我也喜欢江筱末,但不是我打击你啊,你们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不可能在一起的,有再多钱都没用。” ?“呵。” ?程岁初冷哼了一声,不再废话,转身离开了。 ?许凝有点愧疚,但她说的都是实话。 ?没有人能用鲜花淹没江筱末,即便是怪物。 ? 二、预知之梦 ?许凝喜欢夏秋凉。 ?夏秋凉是全校最优秀的男生,学生会主席,联考成绩多次霸榜全市第一,各种理科竞赛国级奖拿到手软,还是校篮球队主力。 ?而且人家长得真的很帅,个头一米八二,一头碎发清爽干净,标准的浓眉大眼高鼻梁,薄唇微翘,百看不厌,睫毛长得叫女生看了都会嫉妒,眼睛如同星空深邃神秘,许凝总能在其中看到一丝忧郁。 ?这一丝忧郁让许凝如获至宝。 ?其她女生总说什么她们从夏秋凉的眼神里看到了情欲,看到了野心,看到了冷漠,而许凝是唯一一个看见忧郁的,这一丝忧郁好像总想对自己倾诉心事,是夏秋凉对自己说的悄悄话,独属于两个人之间的秘密。 ?许凝想这大概是因为夏秋凉童年遭遇的小小不幸吧,在他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了,母离改嫁,和一个公务员组成再生家庭。 ?他全凭自己的努力考进苏黎世,不费吹灰之力将全额助学金收入囊中,并当仁不让地担任学生会主席。 ?夏秋凉家境一般,这在许凝看来是加分项,有哪个青春期少女不喜欢美强惨呢,关键是那么美那么强而且没那么惨。 ?更难能可贵的是夏秋凉没有被资本腐蚀,总是大大方方地穿着朴素廉价的衣装,毫不避讳那些满身名牌的富哥们的鄙夷眼光,他偶尔还会勤工俭学,组织志愿活动。 ?追求夏秋凉的女生手拉着手能绕地球一圈,可他一直没有女朋友,关于他的恋爱绯闻当然不绝如缕。 ?苏黎世有三大女神,全部在高三三班就读,她们分别是甜心偶像孙巧薇、高卢鸢尾赵洛伊、文学少女任雯绮。 ?学校里的人总揣测三大女神是程致远供独子程岁初选妃用的,他特地把这三大女神安排给程大少做同窗培养未来儿媳——也有可能是给程岁初选后妈。 ?不过这三人都对程岁初不感冒,而且前二者都对夏秋凉表达过爱意。 ?赵洛伊是全校女生中追求夏秋凉最凶最来劲的,多次公开示爱,说要把夏秋凉带回法国继承酒庄,要和他生一个足球队的奥古斯都,她总和夏秋凉贴的很近,言行举止间充斥情欲,还在园艺课上对夏秋凉上演过“洛丽塔”式的湿身诱惑,简直下作! ?夏秋凉一向对赵洛伊敬而远之,可他越是清高孤傲,那些羡慕嫉妒恨的人越是看不惯,于是就有谣言说什么会长大人早就被法兰西小女王拿下了,皮鞭啪啪响,前天有人亲眼看见夏秋凉和赵洛伊家养的苏格兰猎狼犬一起睡狗窝呢,这些传谣的简直比赵洛伊还下作! ?而孙巧薇因为工作原因常年请假在外,很少有机会和夏秋凉相处在一起,不过她曾在某次媒体发布会上坦言“我人生的男主角生活在苏黎世中学,他是一个温柔坚韧、有远大理想、有信念的人”,差点引发娱乐圈大地震。 ?和夏秋凉传绯闻最多的还数任雯绮,学生会副主席,总是泡在图书馆的文学少女,戴着一副很常见的黑框眼镜,黑长直古典美人,从不施粉黛,办起事来风行雷利的,不似外表文静,是夏秋凉的得力助手。 ?任雯绮是少见的不痴迷于夏秋凉的女生,甚至对男生都很冷淡,与夏秋凉的交集仅限于学生会工作,至少表象是这样的。 ?有人传言在任雯绮宿舍间一个上锁的抽屉里有她的私密日记,日记本的扉页上写着夏秋凉的名字,文学少女总是比较忸怩的,任雯绮如果对夏秋凉没意思没必要刻意避嫌。 ?他们两人的cp粉很多,有段时间《辉夜大小姐》热播,有人就把夏秋凉和任雯绮带入成白银会长和辉夜副会长,炒他们的cp,其中有磕疯了的写同人文发到网上,那部小说一度登上网站排行榜前几名,气的诸如许凝这样的女友粉咬牙切齿每天都在举报那部小说。 ?任雯绮经常被人追问是否对夏秋凉暗生情愫,她一直予以否认,有一次说两人只是普通朋友,被人发散成任雯绮暗示陶吉吉的同名歌《普通朋友》,意指自己被夏秋凉拒绝。 ?最近则是“江夏”这支新股势头大涨...... ?关于夏秋凉还有一些离谱的传言,和许凝最近新结识的那位朋友关系很大,说夏秋凉是程家安排给“太子爷”的未来的私人秘书,还有人说夏秋凉是程致远的私生子,更有甚者指出夏秋凉和三大女神一样都是太子妃候选人! ?简直不要太离谱! ?而夏秋凉本人面对所有的非议都只是微笑,有时候是尴尬的笑,有时候是敷衍的笑,总之许凝从来没见他生过气,他总能把人际关系和学生会工作处理的很好,他很完美,完美的不像个人。 ?许凝觉得但凡是个正常女生都应该喜欢夏秋凉--江筱末除外,她想竞选学生会副主席就是想争取和夏秋凉有更多相处的机会,毕竟驱魔官是个高危职业,随时可能嗝屁。 ?她想,自己这一辈子啊,一定成不了什么大事,但在有生之年她想尽可能留下一些美好的记忆,死后都忘不了的那种。 ?这个美好的回忆就是作为夏秋凉的舞伴参加校庆舞会! ?许凝并不奢望能和夏秋凉在一起,甚至夏秋凉不认识自己都没有关系,她只想和夏秋凉在最盛大的舞会中跳一支舞,然后自己这辈子就没有遗憾了,哪怕在下一秒被恶魔撕成碎片也没有关系。 ?为此许凝决定立即展开攻势,在这座恶魔潜伏的危城。 ?今天,周末,苏黎世贵族中学和隔壁宁州大学将在晚上举办一场篮球友谊赛,夏秋凉会作为主力上场,许凝好不容易抢到一张前排座位票,还拜托拉拉队的学妹一定要带自己一起去参加庆功宴,为了自己的“最后一舞”,她一定要立即行动,在夏秋凉面前多刷一点存在感,从加入学生会的那一刻她就在谋划这件事了。 ?没错,比赛还没开始,庆功宴已经订好了,虽说是一场友谊赛,但在苏黎世一方的要求下宁州大学将会上场全主力阵容,要知道宁州大学校队可是cuba决赛常客,而苏黎世校队的阵容则以夏秋凉为核心,其余位置的球员都是用重金砸出来的,不乏来自美国的espn五星级高中生。 ?大中午,许凝利用学生会干事的职务之便提前进入体育馆,蹲在更衣室的必经之路,手里捧着一盒蜂蜜腌柠檬,准备送给会长大人。 ?她这次是真豁出去了,心想别人肯定会嘲笑自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过自己可不是普通的癞蛤蟆,怎么着也是蛤蟆文泰,世界的守护者,主角的正义伙伴,怕个球! ?许凝昨天晚上很忙,忙着做学生会的书面工作、课余作业、课题报告,还有形同虚设的ss级任务记录,几乎没有睡觉。 ?她打了个哈欠,抱着那腌柠檬蹲在过道上,昏昏欲睡,渐入梦境...... ?梦境,许凝最害怕的地方。 ?许凝的神眷代号为“特蕾莎”,它能预知恶魔的“杀戮意志”,将恶魔未来犯下“杀人罪”的场景投影在梦境中,这种能力没有办法主动使用,可能发生在任何一场梦香中。 ?每当许凝步入预知梦的梦境,预示又会有人丧生于恶魔之手,仿佛是未来的亡魂向自己发出求救的信号,可许凝没有一次能挽救他们的生命,因为预知梦里的事情是注定会发生的,所以“特蕾莎”的等级评定只有c级,尽管它能预知未来。 ?梦境逐渐成型,依旧和从前一样模糊,天色很暗,四周有高大的影子,分不清是树林、高楼还是人,彩色的逆雨从四面八方升上天空,它们在阴影之后炸开了花,流光四溢,刹那芳华。 ?烟花,绝对是烟花! ?许凝记录下了这条关键信息。 ?会是哪头恶魔,魔术师、蜘蛛丸还是牙狼,也可能是红羽枭......尽管身处梦境,许凝依旧感到害怕,那是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惧。 ?这次的受害人会是谁呢,会有多少人呢?如果可以选择,许凝不想一次又一次预见这种悲伤的事情。 ?她依稀听见声音,好像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她回过头,看见一个扮相成熟的男生向自己跌跌撞撞跑来,惊慌失措,胸膛有一个拳头大小的血洞,鲜红的血不要钱地往外冒。 ?他显然就是受害者。 ?许凝被男生抱住了,她觉得胸口好痛,滚烫的鲜血淋湿了身体,让人同时感受到温暖与冰冷,真奇怪。 ?该死,怎么会是你啊...... ?许凝看清了他的脸。 ?“程岁初......”她吃力地喊出了他的名字。 ?那个脾气不好、眼神总是略带阴森的程岁初,此时哭丧着脸在自己耳边呢喃。 ?许凝听不清他在说什么,试图继续说些什么,却怎么都说不出口,光是抱着他就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喂,许凝!” ?许凝被喊醒了。 ?她发现自己躺在拉拉队更衣室,抱着一个水桶蹭啊蹭。 ?“靠!”许凝跳了起来。 ?“保洁阿姨看见你睡死在地上把你拖过来的。”喊醒许凝的学妹笑着说,她是拉拉队成员,也是学生会同事。 ?“我柠檬呢?”许凝两手空空如也。 ?“什么柠檬,不知道啊,被阿姨扔了吧。”学妹说。 ?“算了先不管了!”许凝一把抹掉脸上的眼泪,摸出手机打电话给程岁初。 ?号码很快拨通了,通话那头的程岁初安然无恙问:“怎么了,你真遇到危险了?” ?许凝急切道:“你不要去有烟花而且有高大建筑物的地方知道吗!” ?“你神经病?” ?“你现在在哪?” ?“我有必要告诉你吗?” ?“算我求你了!” ?“在司机车上,准备去万里大厦。” ?万里大厦,程远集团新盖的写字楼,许凝记得大厦今天竣工,会有无人机方阵表演彩灯节目,原来自己在梦里看见的不是真正的烟花,而是无人机上的灯光秀! ?“别去,程岁初,千万别去那里!” ?“为什么,你怎么神神叨叨的。” ?“我......我梦见你在那里出事了,死了,我做梦一向很准,你相信我一次,真的!” ?“嘟——” ?通话被程岁初切断了。 ?许凝垂头丧气,她没有办法阻止程岁初的行程,神明赐予了她预知未来的能力,却没有赐予她改变未来的力量,这世界还有比这更残忍的事情吗? ?“江筱末呢,江筱末在哪里!?”许凝突然抓着学妹问。 ?自己虽然无能为力,说不定她可以,她可是战无不胜的女武神,连超s级恶魔都不是她的对手,她的神眷说不定强大到足以扭转特蕾莎的预知梦。 ?“她说自己临时有事来不了,让赵洛伊顶替她的位置,怎么都联系不上,真是个怪胎。”学妹被抓的有点痛,皱着眉头推开身上的手,“许凝,你是不是也发神经了?有空记得带江筱末一起去看脑科。” ?许凝推测江筱末必定是去出任务了,她没有权限得知特立队的行动内容,只能主动将预知梦的信息上报给罗斯长官,然后听候指示。 ?她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去救程岁初。 ?而且梦境里发生的事未必是今天,可许凝总有种不好的预感,非常非常不好的预感! ?许凝听见了球馆里的赛前播报,拉拉队要上场了,她心心念念的夏秋凉想必就在场边热身,受万众瞩目。 ?但她离开球馆了,头也不回,去找那个脾气差的人。 三、白色渡鸦 ?程岁初没有什么朋友,在他身边唯一称得上朋友的人叫陆德臣,在苏黎世隔壁的宁州大学读大一。 ?他今天找陆德臣来一家网咖玩《瓦洛兰特》,陆德臣带了一位大学校友,她叫顾韶群,一缕刘海挑染成紫色,穿一件boy烫金套衫,戴着索尼音乐耳机,走路的时候两手插兜,单肩挎一支双肩包。 ?陆德臣说顾韶群打fps游戏很厉害,不仅枪硬还是道具大师,纯手打女超凡,港服红豆姐,可谓是组排大腿。 ?这是陆德臣第一次单独拉一个女生来赴约,之前办轰趴泳池趴陆德臣都是一个群聊一个群聊的叫,虽然吵闹,但不至于冷场,偶尔程岁初还能和某位姐姐有说有笑。 ?程岁初只习惯和陆德臣两个人开黑,现在多出一个第三者,他自然觉得无所适从。 ?程岁初的id叫“宁静致远”,看得出来他有意识地在修身养性,段位超凡三,常用角色是捷风和雷兹,作为一突二突几乎把把负战绩,胜率却接近百分之六十,什么成分不言而喻。 ?今天陆德臣找了两个比较熟络的代练,准备帮程岁初冲神话,可惜战况并不理想,猛猛掉分。 ?最后一把排位,手感冰凉的程岁初依旧秒选择捷风,陆德臣则选出火男作为二突,“你放心飞,背身交给我。” ?两个小代不敢吭声,拿出烟位与哨位绝活英雄,生怕带不动老板。 ?顾韶群转头盯了程岁初一眼,眼神不太友善,但也没多说什么,鼠标在英雄池一阵徘徊,最后补了个斯凯帮捷风丢道具。 ?游戏开始,地图微风岛屿,瓦罗兰特是二十四回合十三胜制,赛点同分加赛,第一回合,手枪局,程岁初一方被对面残局一打三。 ?“可惜,被跑打一颗了。”小代一号自责道。 ?“没事,e一把。”陆德臣安慰道。 ?第二把输得毫无悬念,对方奶妈守点守得很死,枪也准,转点也快,看得出来是货真价实的超凡神话段位高手。 ?程岁初让哨位小代拆把狙给他,他的击杀数太少,没有经济买枪,这种行为俗称“吸血”。 ?“斯凯别他妈闪老子了!”程岁初狠狠砸了下鼠标,他的站位太激进,被对方的ak一枪点头了,刚到手的大狙拱手送人,3500经济打了水漂。 ?一突白给,剩下四名队友进退两难,连包点都没看见就输掉这一小局。 ?微风岛屿是长枪图,作为防守方的对手捡起了程岁初白给的大狙,如虎添翼,再下一城。 ?很快,上半场结束,十三小局己方只拿到两分,一把靠小代残局迂回智力碾压,另一把靠陆德臣火男力挽狂澜。 ?下半场攻防转换,换对面进攻,对手已经拿到十一分,再赢一局就能进入赛点。 ?第十四局,重置经济后的手枪局,程岁初再度被对面大哥点菜,然后目睹队友一个一个丧命。 ?“废物,都是废物!viper会封烟吗,净他妈封自己人,只会开大混烟刷kd!还有你,你他妈选个钱包有什么用你告诉我!?”眼看着对手拿到赛点,程岁初气炸了,狂喷队友。 ?yy聊天频道里的两个小代气都不敢出。 ?“他不选尚博勒怎么养的起你这个经济黑洞?人家战绩二号位你说他有什么脸说他?自己打的什么样心里没数吗!”顾邵群发难了,看得出来她是个暴脾气,而且心直口快,“玩的最差的就是你程岁初!还有脸骂别人!?你就不能等我报完信息再飞?单向烟都不会丢只会往里冲,谁教你这么玩游戏的?没实力就别当枪男,好好选个奶妈混分不行吗!?” ?“能不能把你的臭嘴闭上!你玩的很好吗?战绩还不是和我差不多!”程岁初回以颜色。 ?“韶群少说两句吧。”夹在中间的陆德臣很为难。 ?“他白银理解,你陆德臣还看不懂游戏?他又不是你爹你这么护着他干嘛!”顾邵群冷眼。 ?他们在争吵中毫无抵抗地输掉赛点局,本局游戏结束,对方在游戏房间发出一条信息: ?“妹妹,你们老板枪太软啦,不如跳车,哥哥们带你上神话!” ?顾韶群冷笑:“程岁初,说你枪软呢,不回应吗。” ?对手的跳脸嘲讽如致命火星,彻底点燃引信。 ?程岁初骂人了,几乎是指着顾韶群的鼻子破口大骂,而且骂的很脏。 ?气氛彻底降到冰点。 ?“我没见过你这么恶心的人,陆德臣一直说你人不错,我很失望。”顾韶群起身走人,“我走了,你们自己玩。” ?“我送你吧。”陆德臣连忙跟了出去。 ?“不用送我,去送你爹吧,你可能不知道,你爹有帕金森,手抖得厉害。”顾韶群一字一句警告道,“陆德臣,如果你非要和这种人玩在一起,我们就分手!” ?她头也不回地走了,留他们坐在包厢里听噪音,一向话多的陆德臣此时格外沉默。 ?没一会儿,程岁初叫来私家司机,把他们接上一辆纯黑凯雷德。 ?车外人声鼎沸,车内寂静无声。 ?“送你回学校吧。”程岁初看向窗外,率先打破沉默。 ?“现在才四点多,那么早散场?长夜漫漫啊。”陆德臣语气惋惜,好像刚才无事发生。 ?“我爸又送我一件生日礼物,叫我自己去取。”程岁初笑着说。 ?今早程岁初收到一封信,老爸寄来的,信上说他有一件特殊的生日礼物要送给自己,放在万里大厦顶层,叫自己今天亲自去取,信封里还附上一张万里大厦最高权限的钥匙卡。 ?程岁初本来心情蛮好的,老爸信里提到的这件礼物肯定意义非凡,那可是自己的成人礼。 ?他的手机响铃了,是许凝打来的,那个又土又笨的女孩略带哭腔,火急火燎的,让他千万别去万里大厦。 ?一番对话后,程岁初眉头紧锁,挂断电话,骂了句“白痴”。 ?“谁啊?”陆德臣问。 ?“一个转校生,她说什么梦到我死在万里大厦了,让我不要去那里,真是有病!” ?“这女生挺有趣的不是吗?” ?“介绍给你认识?总好过那个顾韶群。” ?“好啊。”陆德臣轻佻说着,眉宇间有股说不出的怪意。 ?车停在宁州大学附近,临走前,陆德臣特地回头说道:“顾韶群脾气不太好,你别介意,我回头好好和她说道一下。你是寿星,犯不着生气。” ?“没事,我没放在心上。”程岁初笑了笑。 ?送走陆德臣,程岁初马上叫司机刘叔启程去万里大厦,下班高峰,路上很拥挤,至少还要一个小时车程,他慢慢闭上眼睛,想象自己身处蓝天白云下的辽阔草坪,双手空握做出挥杆的动作,振臂一挥,“刘叔,你会不会打高尔夫?” ?“呃,不太会。”刘叔也没想到程岁初冷不丁地会这么问,这位性格古怪的程家大少很少对自己说话。 ?“不会可以学,不学也没关系,会喝酒递烟就行。”程岁初说,“机场旁边有个高尔夫球场,我和公司的人说一声,你就去那边当经理吧。有机会我会带我老爸去球场喝下午茶,备一点西湖龙井。” ?“真的吗小年!?”刘叔非常激动。 ?小年是程岁初的小名,只有他老爸身边的寥寥几位亲信能叫他的小名,司机刘叔就是其中之一。 ?“我会叫人安排好的。你以后不用再给我当司机了,也不用另外找专职司机,我自己开车。” ?“谢谢您,谢谢,也谢谢程总!”刘叔一个劲道谢。 ?程岁初微微笑笑。 ?刘叔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程岁初让他去管高尔夫球场不是报答他多年的犬马之劳,而是因为,那个叫顾韶群的臭婆娘,他老爸就是那家高尔夫球场的经理...... ?时间快到下午六点,他们离万里大厦很近了,程岁初的心思却不在那件特殊的成人礼上,而是飘去了苏黎世中学,那所自己并不喜欢也并不喜欢自己的学校。 ?此时,夏秋凉带领的篮球队已经登场了,肯定有很多姑娘在红着脸呐喊助威。 ?程岁初清楚得很,苏黎世篮球队是很强的,宁州大学队完全不是他们的对手,中场休息的时候,他们会在讨论战术之余会谈论庆功宴的事宜,嘲笑对手的软弱,对观众席上的姑娘露出一个不经意的微笑,显摆自己美光后的牙齿或是棱角分明的肌肉。 ?比起篮球队,他更在意拉拉队员,在意那个叫江筱末的转校生会穿多么性感的队服,在意她的舞姿有多火热,在意她会不会也和其她女生一样钟情夏秋凉。 ?程岁初很讨厌夏秋凉,打心底讨厌。不是因为夏秋凉有多优秀,也不是因为那些和自己家族有关的脑残传言,更不是因为他形象身材好过自己太多总能把一件简单的白衬衫撑得饱满孔武还拥有克里斯埃文斯同款翘臀,而是因为夏秋凉这人很虚假,他总戴耳机听音乐,别人会以为他的播放列表会是古典乐或者英语美文,实际上他听的是2pac幼杀宋岳庭之类,他的微笑也令人作呕,皮囊温文尔雅人见人爱,深沉的心思没人猜的透。 ?程岁初心里明白,自己并不如夏秋凉优秀,甚至差距很大,夏秋凉身边总是人来人往,而自己早就习惯独处。 ?但他并不羡慕夏秋凉。 ?他想起陆德臣养的一只白色渡鸦,他觉得自己就像那只白色渡鸦,天生与众不同,生来孤独,死亦孤独。 四、地狱之门 ?六点,日暮时分,九月的晚霞笼罩了宁州,落日临近地平线,像一只橘红的巨大眼睛,用金色的目光凝视世间万物。 ?万里大厦犹如一座身披金甲的巍峨骑士,屹立在无数蝼蚁的头顶,傲岸、威严,等候着宿命之人的到来。 ?今晚这场无人机编队演出做了不少宣发,市民一股脑涌入附近商圈,方便赶场夜晚的灯光秀,匆忙的脚步挤满街道。 ?一辆黑色凯雷德在一众惊呼中撞倒护栏驶入广场中心,用刺耳的喇叭驱散人群,如恶犬一般肆无忌惮,横冲直撞越过广场,杀进万里大厦未开放的地下车库。 ?程岁初迈着愉快的步伐下车,回头用车窗当镜子整理衣领,看了眼那上面被人砸烂的冰激凌球,随手脱掉身上的夹克,把它轻轻擦掉甩在地上,拍了拍手,遣回刘叔,走入电梯间。 ?程岁初的心情很不错,因为他即将收到老爸送来的成人礼,它一定很特殊,否则老爸不至于搞得那么神秘。 ?程致远送来的礼物放在大厦顶层,从地下停车场上去要走迷宫般七拐八绕,程岁初摸了摸上衣口袋里的那张最高权限的钥匙卡,心想老爸这么安排虽然耗费不少时间,不过还挺让人有成就感的。 ?他在电梯间里打开手机里的一份电子地图,按照地图的指示按下十层,在电梯门即将关拢的一刻,一条纤细白嫩的手臂挤了进来。 ?“累死我了!”她气喘吁吁。 ?“你来干什么?”程岁初的大好心情泄了一半。 ?许凝眼神幽怨,既然劝不动程岁初回头,那就只好一起走下去了呗,那个不靠谱的“特立队”队长就不提了,江筱末如果看见短信肯定会来帮自己的! ?“买一送一,再额外陪你半天咯。”许凝累得快瘫倒了,顺势把手搭在程岁初肩上,却被他毫无绅士风度地一把推开。 ?许凝差点忘了这厮洁癖还挺严重的,于是面带歉意地从包包里摸出香水往他身上来了几下。 ?“这什么味道?”程岁初捂住鼻子,脸色更难看了几分。 ?“香水啊,百合味的。” ?“百合?榴莲还差不多。这种香水是给人用的吗,有可乐贵吗?” ?程岁初的反应像是在杀虫剂里游泳的蚊子痛不欲生。 ?许凝一手撑腰,恶狠狠眯起眼睛,这瓶香水可是自己为了给会长大人留下好印象特地买的,花了一周生活费,许凝还真挺想一巴掌给他拍死,不过想到自己是抛弃心心念念的会长大人大老远跑来救他的,又不得不放下杀心。 ?电梯到了十层,两个人先后走出电梯间,许凝在程岁初身后翻白眼吐舌头做鬼脸,没想到他突然停了下来,于是许凝直愣愣撞了上去,差点没把自己的舌头咬断。 ?一个保安和两人错身而过,他身形高挑瘦削,帽檐压的很低,走路像猫一般寂静无声,暴露在外的下半张脸挺白净的,如风一般步入电梯间。 ?“hey!”他叫住两人,用戴着黑色皮手套的左手敬礼,在电梯门逐渐聚合的缝隙中鲜红的嘴唇越笑越弯,“happybirthday。” ?“谢谢。”程岁初头也不回道。 ?许凝收回目光:“这人谁啊,你认识?” ?程岁初摇头说:“有人认识我不是很正常?” ?大厦里面怪黑的,一个人都没有,消防路标的绿芒更增添了一丝阴森,许凝下意识抓着程岁初的衣角,却被他嫌弃地拍掉。 ?两人跟随指引前进,不断交由楼道与电梯上下穿梭,走过餐吧、泳池、办公区,最后走进一条挂着壁画摆着雕塑的艺术长廊,来到一扇安全门前。 ?许凝拿手机照亮那一幅幅牛鬼蛇神的壁画和扭曲的雕像,心里有一种非常非常不好的预感。 ?程岁初从衬衣口袋里摸出黑色钥匙卡,轻松愉快地吹了口气,抬手放在感应区。 ?error! ?数码屏上显示出错误信息。 ?程岁初皱了皱眉头,换了一面继续刷卡。 ?“error!”一个冰冷的女声报错道。 ?“怎么可能!?”程岁初的两条眉毛都拧在了一起,这张钥匙卡自从收到后就从没离过身,一直放在贴身的口袋里,不可能被掉包,难道是老爹在耍自己?不可能,绝不可能! ?“你是不是刷错卡了,别拿成信用卡了吧。”许凝打开手机自带的手电筒照向程岁初手里的黑卡。 ?原本漆黑光滑的卡面出现一副小丑图案,渗出深红色的血,歪歪扭扭连成一串字符--whysoserious。 ?嘿嘿嘿...... ?好像有一阵阴森诡异的笑声从灵魂深处响起。 ?程岁初赶紧丢掉手里的黑色小丑卡,满脸不可置信,“怎么会这样!?” ?“被偷走了,被那个人......”许凝的表情相当凝重,她回忆起来了,电梯里那个遮盖了面容的保安,他的左手戴着黑色手套,在敬礼的时候手指是在律动的,犹如魔术师表演卡牌魔术,在那时候真正的钥匙卡就在他手上旋转! ?以杀人魔术为“杀人罪”的恶魔,魔术师,绝对是他! ?许凝毛骨悚然,同时十分庆幸,庆幸魔术师在当时没有对自己这两个傻瓜下手。 ?“他妈的!”程岁初咆哮,愤怒,狠狠一脚踩在小丑卡上。 ?“whysoserious?”小丑卡发出一声怪叫,在两人的眼皮子底下“噗”的一声炸成一缕缕黑色的烟。 ?“走。”许凝慌忙拽着程岁初,她预感到非常非常可怕的事情了,“大的要来了。” ?“走什么走?大什么大?我现在就打电话把那人抓回来!”程岁初暴怒,第三次甩开许凝的手。 ?“eliminateinvaders!”冰冷的女声再次响起。 ?似乎是接收了指令,走廊两排闪起红色的灯光,紧接着传来轰隆轰隆的声音,他们面前的大门打开了,不是被谁推开,而是门上面左右两个白色的天使浮雕活了过来,他们痛苦地俯下身体,挣扎地往外爬,下半身依旧连接在门扉上,一点一点打开了厚重的大门,门后恶鬼咆哮,黑雾翻涌,犹如无尽深渊! ?“还不跑啊你!”许凝已经哭出来了,她的脚在往外迈,大脑不断发出“撤退撤退”的命令,手却死死拽住程岁初不放,非要带他一起走,好像上辈子欠他似的。 ?“救命啊!!!”程岁初飞起来了,后知后觉,他被彻底吓破了胆,恐惧让他下意识紧紧拉着许凝的手,夺路狂逃,头也不回。 ?漆黑的雾从门内弥开来,那当中有无数的魔鬼无数的嘶吼,雾中的壁画被融化了,如有生命滚落在地,又攀上每一座雕塑,让这些雕塑也都活了过来,它们拿起手里的武器,或者拔掉自己的肢体当做武器,争先恐后追逐入侵者。 ?程岁初跑疯了,什么老爹生日礼全部抛在脑后,他的大脑右半球在求生本能的驱迫下疯狂运转,平时根本算不动几何题的他此时已经在脑海里展开一副工程级精密的三维地图,他根据脚步声判断后面那些怪物的行动并不快,瞬间规划逃跑路线,坐上应急逃生滑梯连下五层楼,找到通往出口的消防楼道,暂时将怪物们甩在身后。 ?他回头看了一眼,果然,那些畸形的肉坨堵住了滑梯通道,他们虽然长得可怕,但智力不高! ?两个人终于能松一口气了,趴在扶手上顺着楼梯往下走,因为恐惧而牵起的手此时依旧牢牢粘在一起。 ?“那到底是什么东西啊.....”程岁初不得不用手托住自己的小肚腩,他不擅运动,此时脉搏紊乱头晕脑胀,胃部翻江倒海。 ?“他们是恶魔,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许凝下意识摸了下自己随身携带的包包。 ?“废话,我知道是恶魔,但是这世界上怎么真会有恶魔,还养在万里大厦。” ?“你家盖的楼你不清楚?” ?“我怎么会知道?问那些搬砖的去!” ?“别想栽赃给劳动人民,不如打电话问问你老爸!” ?“我爸......对了,我得给老爸打个电话,让他千万别来这里,这里有人在养怪物,恐怕是想谋害我老爸继承程远集团。” ?许凝无语了,没想到他还是这么爸宝,不过她知道这里的怪物并不是真正的恶魔,只能算是“魔物”,真正的恶魔更为可怕,都是人类堕落而成的,那些行尸走肉般的“魔物”都是恶魔的手笔。 ?创造这些魔物的恶魔显然不是魔术师,要不然他也不用特地偷走钥匙卡,恐怕他还会再回到这里,打开那扇门,前往顶楼,达成他的目的。 ?他的目的是什么呢,大厦顶楼有什么呢,除了程致远留给程岁初的礼物以外,还藏着什么令恶魔垂涎的东西吗,还是说,魔术师的目标,就是程岁初的生日礼物!? ?想到这里,许凝愣了一下。 ?那些看门的魔物,会不会就是程致远设下的机关,专门用来保护那件特殊生日礼物的,而且封存着王魔骸骨的魔塚也是在程远集团旗下的宁州乐园发现的,程致远到底和那些魔物有没有关系、有什么样的关系...... ?“我爸他不接我电话!我爸他为什么不接我电话?我爸他总是不接我电话!”程岁初对着手机暴跳如雷,看见许凝用诡异的眼光自己,一把摆开牵在一起的手。 ?楼道震动了,他们头顶响起轰隆轰隆的声音,好像是应急逃生滑梯倒塌了,也许是被撑爆了,也许是被腐蚀了,总之那些魔物很快就会追过来! ?程岁初暂时顾不得给老爸打电话了,继续埋头狂奔,若有所思的许凝牢牢跟在后头。 ?“吱吱吱......” ?一团黑影贴着天花板掠过,刮起一阵腥臭的风,拦住两人的去路。 ?那是魔物,会飞的魔物! ?此时,万里大厦上空三千米处,云层中,一架融合翼运输机悄然飞过,一个苗条纤细的身影从机舱一跃而下,她身配一套立体机动装置,披一件半身军事夹克,内衬的衣服竟然是苏黎世中学的拉拉队服。 ?高空的无人机方阵为她空出一条路径,她笔直下坠,着陆大厦楼顶的直升机坪,双手拔剑,如切豆腐般在顶层割开一个豁口,跃入大厦内。 ?有一道人影紧随其后出现在大厦楼顶,他的身体能够随光线变色,几近透明,他背后长有三对森白的外骨骼蜘蛛矛,他在大厦外壁上蛰伏已久,紧随天降少女悄然潜入大厦。 五、十字魔剑 ?蝙蝠,大蝙蝠,满口尖牙,丑陋至极,四肢细长却有一个极致滚圆的啤酒肚。 ?眼前的蝙蝠魔物让许凝想起不好的回忆--初中思品老师,又老又胖又妖的婆娘,老爱披一条带垂笤的褂肩,对成绩好的和家里有钱的学生总是笑眯眯的,对待自己这种成绩一般家境等同于没有关键还长的贼好看的女生就像魔鬼后妈,因为这个势利的老女人自己的中学时代数不清遭了多少罪,她伸懒腰打哈欠的时候就和眼前的蝙蝠魔物一模一样。 ?肥婆蝙蝠倒挂在天花板上好几秒,盯着面前的两个人类一顿搅舌头,忽然爪子一松重重砸落在地,然后像爬行动物一般手脚并用拖着肥腻的肚腩袭来。 ?程岁初立马把身后的许凝往前一推,“我给你一百万,你去拖住它!我先走!” ?“我给你一千万你能不能别他妈的那么贪生怕死啊,拿漂亮妹妹当挡箭牌不怕被乱拳打死是吧?”许凝一边嚷嚷一边从包包里拿出一个木纹方盒,那是一支卡林巴姆指琴,她飞快弹奏两个音符,触发机关,木盒边缘亮出一圈刀锋,对着面目可憎的肥婆大蝙蝠狠狠砍了上去。 ?那魔物蝙蝠被劈头盖脸一顿猛削,没一会儿就被赶到一边去痛苦蠕动。 ?“我靠有这么好用的东西你不早点拿出来。”暂时摆脱危险的程岁初从许凝背后探出头,依旧惊魂未定,“这到底是什么武器,那么厉害!” ?“难道是巴啦啦魔仙棒吗?见识短就少说话好吗,我没有义务告诉你答案!”许凝没好气道。 ?她想起昨天程岁初的叮咛嘱咐,他说让自己务必注意安全一定要安然无恙活到周三,还问自己要不要配保镖生怕自己出事,怎么现在卖起队友来眼睛都不眨! ?“我再给你一百万,把这武器卖给我。”程岁初看得眼睛都直了,两只手不安分地往前抓。 ?“这是我的‘使徒十字剑’,只有我自己能使用,你拿去也用不了的。”许凝不小心说漏嘴了,不过并没有放在心上,实在不行就使用“月吟”的能力清除记忆就好了,就如之前一样。 ?两人继续往楼底跑路,没想到身后那些魔物好像突然开了窍,分明有腿有脚却选择用团成球的方式滚下楼梯,滚的速度非常之快,其中就包括那头被毁了容的肥婆大蝙蝠,脑袋都只剩半个还张牙舞爪的。 ?“我多给你一百万你留下来殿后吧!”程岁初用力抓牢许凝的手臂,生怕她跑得比自己快。 ?这是程岁初平生第一次如此惧怕一个女人离自己而去。 ?“老说一百万一百万,钱呢,倒是给我啊!”许凝不是在嘲讽,而是真心动啊,驱魔官的体恤金是很低很低的,死十次都拿不到一百万。 ?她摸出手机看了眼时间,显示是七点四十一分,篮球赛已经比完了,不知道战况如何,她看到屏幕右上角竟然显示有一格信号,于是打开微信翻消息,得知苏黎世狂胜宁大十九分,夏秋凉出战三节拿下34分打卡下班。 ?不敢想象球场上的会长大人有多帅...... ?“你说我能赶得上庆功宴吗?”许凝失落说。 ?“什,什么庆功宴?”程岁初愣了。 ?“篮球队的啊,我想和会长大人刷个脸熟拉近关系来着。” ?“死到临头了你怎么还想着这点破事!” ?杀意越来越近,灼热的气息不断腐蚀着自己的后脑勺,程岁初要急死了,庆功宴肯定是吃不上了,不过到了地下可以叫孟婆往汤里放一把面条,吃一碗清汤面。 ?“你起开。” ?眼看着两人就要被撕成碎片,许凝面带决意,回身推开程岁初,独自一人面对魔物大军,再度祭出卡林巴琴,指尖在琴键上舞动,弹奏一首安魂曲。 ?她的使徒十字剑名叫“月吟”,除了能变出一圈“月刃”,还可以利用声波控制生物体的精神,一般用来为遭受恶魔袭击的幸存者进行记忆清除和精神治疗。 ?这种能力并不强大,对高级别恶魔完全没用,不过对付这些魔物效果显著,那些逼近的肉球们迟钝了下来,堆叠在了一起,仿佛喝了大酒再起不能。 ?“你到底是何方神圣?”程岁初再一次震惊了。 ?“关你屁事啊......”许凝放下卡林巴,只感到身体虚弱,站都站不稳,催动使徒十字剑太耗费精力了,她已经没有力气再逃了,“放心吧,你是不会死在这里的,不会死于这些魔物之手,我就不好说啦......” ?程岁初复杂地看向她,突然嘴巴张大大,被吓得动都不敢动,眼睁睁看着一头没被催眠的魔物从肉山中挤了出来,这东西像是一头娜迦海妖,向前伸出四只粗壮的手臂,眼看着就要捏爆少女的单薄身体。 ?而他什么的做不了,无能为力,任尔凋零。 ?危机时刻,利刃破空! ?一截骨刺带着呼啸的风声贯穿海妖魔物,它威力惊人堪比螺旋手里剑,将一整片的魔物全部轰的稀巴烂。 ?那是一尊满身骨铠的猩红恶魔,静立楼道底部,他与暗影相融,让人难以窥其全貌,如神明般令人不敢直视、不敢呼吸。 ?超s级恶魔,红羽枭,再度现身! ?“这又是什么怪物!?”程岁初心惊胆战。 ?“趴下!”许凝及时把他按倒在地上。 ?他们先是听到骨翼振动的声音,下一刻,猩红恶魔冲天而起,强大的气场让人头皮发麻,他撞碎沿途的所有魔物,去往大厦顶层。 ?得救了? ?程岁初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我们太弱鸡了,不是他的目标。”许凝说,恶魔虽然有杀戮意志,会犯下独特的“杀人罪”,但也不是随时随地嗜杀成性,更多时候就像行人与蚂蚁,大家各行其道。 ?“我们现在怎么办?这个红色恶魔也要抢我爸给我的生日礼物?我爸太牛了......” ?“都几点了,菜都凉了吧,凉了也不是不能吃,他没那么精贵,他愿意和我一起吃凉菜的......” ?一个爸宝男一个恋爱脑,死到临头都执迷不悟。 ?那些没死透的魔物又在蠕动了,月吟的催眠效果也即将失效。楼底的安全通道很有可能被红羽枭摧毁,充满障碍,不再是一条明路。 ?似乎陷入死局了...... ?“原路返回,去顶层那个房间,江筱末会接应你们。”一个声音在许凝的手机里响起。 ?罗斯长官!许久未联络,原来您老人家还没死呢! ?这根救命稻草让许凝清醒过来了,原来江筱末出任务的地点就在万里大厦,该死的长官就不能早点告诉自己吗? ?“下次挑男人眼光好点,怂蛋可一点都不顶用。”罗斯又补充道。 ?“到底是谁在说话?”程岁初问。 ?“你别管,我们走回去就对了。”许凝没工夫多做解释,也无力吐槽,翻出笔袋大小的应急医疗包,为自己注射一支肾上腺素,两人互相搀扶,榨干最后的体力,往来时路逃命。 ?返程路上满是破败,如飓风过境,那是红羽枭到过的痕迹。 ?他们再次走进长廊,那扇诡异的大门已经被轰成渣了,里面不再传出地狱之歌,而是刀剑喑鸣之声。 ?门后的房间是一片无比空旷的大殿,顶层天花板被平整切开一个豁口,外面的五彩灯光照了进来,偶尔还有枪线灌射。 ?在空旷大殿里挥刀舞剑的是一人一魔,那人是谁程岁初和许凝再熟悉不过,而恶魔好像穿着一身漆黑夜行衣,也可能是他的外皮,背后有三对白骨蛛矛,好像电影里的蜘蛛侠一样。 ?红羽枭也在现场,他伫立在黑暗的角落,按兵不动。 ?在宁州市潜伏已久的两大恶魔居然都出现在此,再加上已经现身过的魔术师,万里大厦聚集了三头恶魔,许凝不得不为江筱末与程岁初的生命安全担忧。 ?“那是江筱末吧?”程岁初吞了口唾沫,不敢置信。 ?“所以我说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啊。”许凝此时能做的只有相信江筱末,相信这位全人类的救世主。 ?“那是什么?”程岁初的注意力很快转移走了,被大殿中心的东西吸引。 ?大殿中心有一方青铜浇筑的血池,十二根石柱围绕血池屹立,每一根石柱上都用巨型十字长枪钉着一头高大恶魔的尸体,长枪贯穿每一头恶魔的心脏,将它们身体里的血引入血池,而在血池正中央悬浮着一个漆黑的面具,面具上绘有一个刀痕交错般的白色十字形纹路,并有着一对象征恶魔的山羊角,它不断汲取池子里的恶魔之血,宛如活物。 ?在这个大殿唯一能搬动的东西就是那个羊角十字纹面具,老爸留给自己的礼物,应该就是它! ?程岁初心底生出了渴望。 ?而许凝则脸色苍白。 ?她和程岁初这个麻瓜不同,她认得这个浴血的“魔纹面具”,它正是s级任务的目标物,失落的“使徒十字剑”: ?十字魔剑——狂徒! ?它竟然在程远集团手里! 六、骨枪穿心 ?“喂,许凝,给我把那个东西拿过来。”程岁初指向血池中央,着魔了一般,他渴望那个奇形怪状的面具。 ?“别老对我指手画脚的,你想要自己去拿呗,你没手没脚吗?”许凝不敢迈进门槛,远远观望着,“再说了你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吗?那会要了你的命的!” ?那可是十字魔剑,独一无二,在所有的“使徒十字剑”里,恐怕只有江筱末的“刹那”和“咒刃”能与之相提并论。 ?战况很胶着。 ?今天江筱末所携带的使徒十字剑并非当日对付红羽枭的那两把“倚天屠龙”,而是一对剑匣,看似和立体机动装置长得很像,实则只具备收具刀刃的功能。 ?而蜘蛛丸的武器则是一长一短两柄日本刀,太刀和肋差,以及身后的三对蜘蛛矛,他似忍者般佩戴护额,一身轻甲,浑身上下有使不完的暗器忍具,许凝第一次见识到,原来恶魔也会使用道具。 ?一人一魔主以近身交锋,双刀流对拼八刀流,这是只有动漫里才能看到的打斗场面。普通人根本看不清他们每秒钟接刃多少次,人类的肉眼甚至跟不上刀刃折射的白光,一次次刀剑相撞的喑鸣仿佛永远没有尾音,像一曲高歌。 ?江筱末在后退,战无不胜的她此时竟然落入下风。 ?蜘蛛丸的实力远超预期,他的力量虽然不强,破坏力也不足,在a级恶魔属于中下水准,但他的战斗技巧太过高明,动作迅疾如雷,刀法远胜五大流派,仿佛与传说中的剑豪在时间长河中决斗过千年,他修炼出来的战法完全是为了屠戮人族武士,对手的招式越是超凡脱俗,他的刀刃越是致命。 ?比起蜘蛛丸的反人类战法,更具威胁的是他背后的三对白骨蜘蛛矛,它们正是ss级任务的终极目标之一,王魔骸骨的三对肋骨!它们与蜘蛛丸的肉体融合,变成三对骨矛,与生俱来一般灵活凌厉,每一根骨矛都快过蜘蛛丸手中的太刀,每一次刺击都直取要害,把江筱末逼得节节败退。 ?“三笠阿克曼好像打不过彼得帕克啊,艾伦耶格尔呢,救救三笠啊艾伦。”许凝能做到的只有双手拜佛祈求菩萨保佑。 ?许凝的诚心祈祷似乎起到了作用,接连不断的重型狙击弹从楼顶缺口射入大殿,每一发都精准命中蜘蛛丸的身体,虽然这些针对恶魔炼制的秘银弹头都被蜘蛛丸用骨矛挡下,并没有造成实质性伤害,但子弹携带的庞大动量让蜘蛛丸不得不接连退步。 ?那是“特立队”的狙杀官在发力,“双管猎枪”的第二个枪管,a级驱魔官——“蛇”。他的制高点是一架悬停在半空的直升机,直升机伪装成新闻报社民用机,他手中的重型狙击枪在外界看来就是一架长焦摄影机。 ?大厦外,晚风阵阵,无人机方阵看似在表演灯光秀,实则展开光学迷彩,用绚丽的天空剧将几万市民的目光吸引,没人会知道光幕之下的危机。 ?整座城市的命运全部掌握在少年少女手中。 ?背负宁州市民生命安全乃至全世界希望的江筱末得到了一丝喘息的时间,她面无表情,虎口在止不住地发颤,于是她掌心更用力紧握刀柄,十指做了一轮延展拉伸,强行抹除肌肉纤维的不适。 ?然后在有限的时间里,她从战术上衣中摸出一个耳机盒,点开手腕上白陶瓷电子表,放了一首黑尔风暴的《ilikeitheavy》。 ?她竟然有心思听歌! ?情况太危急了,红羽枭虎视眈眈,魔术师踪迹不明,许凝怎么可能不担心害怕,她真的想把江筱末骂醒。 ?蜘蛛丸展开行动了,江筱末的行为在他眼中看来无异是自寻死路,他看到了成千上万条线斩杀线,他有千千万万种方法终结这位恶魔的梦魇! ?他掷出一把烟幕弹,身体在烟雾中隐形。 ?同一时间,许凝看见江筱末卸掉剑柄上的白刃,并解开剑匣,将十六柄奇特剑锋全部抛向天空。 ?烟雾弥漫,刀光剑影。 ?尘埃落定后,蜘蛛丸被十六柄剑锋死死定在地上,那些剑锋都是三仞剑制式,将蜘蛛丸的四肢与背后的每一根骨矛锁死,使其动弹不得。 ?完好无损的江筱末站在蜘蛛丸面前,居高临下,双手手反握最后一对白刃,单膝落地,一剑贯穿头颅,一剑刺穿心脏。 ?战斗结束,江筱末耳机里的音乐还在播放着前奏。 ?帅,太帅了! ?许凝觉得自己要爱上江筱末了,她想到四代目火影波风水门,木叶的金色闪光,在第一次忍界大战时也是用这么拉风的招式轻描淡写地打败敌人! ?“她帅不帅,我问你江筱末她帅不帅!”许凝激动地摇程岁初,却只能摸到空气。 ?人呢? ?许凝傻眼了。 ?然后她发现程岁初匍匐在地上,向血池一点一点地爬过去,他要在众目睽睽之下偷走十字魔剑! ?许凝、江筱末、红羽枭,从三个方向注视这个在地上爬行的男人。 ?红羽枭率先打破平衡,他动身了,目标并非十字魔剑,也非蝼蚁般的程岁初,而是手无寸铁的江筱末! ?江筱末从蜘蛛丸的身体上重新拔出双剑,勉强挡住红羽枭肘部的骨刺。红羽枭展开骨翼,后背喷发出一片血红色的能量,推动身体顶着江筱末横飞出去,撞断一根石柱! ?“还趴着干什么!?站起来跑啊!”许凝大喊。 ?血池边的十二石柱之一被那两人顷刻间破坏,巨型十字枪和枪下恶魔从空中砸落,程岁初意识到情况不对,赶紧从地上跳起来拼命跑,以免被碾成肉泥。 ?红羽枭与江筱末在死斗,所过之处天崩地裂,整座大厦摇摇欲坠。 ?他们又打断一根石柱,那上面的十字枪凌空劈下,如切豆腐一般将血池劈成两半,紫黑色的恶魔之血流淌满地,程岁初的脚被魔血淹没,热流扑面,好像置身火海。 ?魔纹面具顺着血流滚落到地上,刚好,落在程岁初脚下! ?程岁初在打量它,它似乎也在打量程岁初。 ?程岁初把它拿起来了,轻而易举,它不烫手,不冰凉,质感和廉价的塑料玩具没什么差别,没有再继续汲取魔血,白色十字纹黯淡无光,好像死掉了一样。 ?许凝说它是十字魔剑,可它完全没有“剑”样,它是用来做什么的呢,老爸为什么把它送给自己呢? ?程岁初想不明白。 ?“程岁初,别发呆了,快丢了它,那可不是你能掌控的东西!”许凝边跑边喊。 ?她的预感很不好,五彩斑斓的灯照了进来,石柱林立的暗影那么高大,恶魔作乱,一切都在往自己的梦境发展! ?程岁初当然听不进许凝的话,他手里的十字魔剑可能对自己毫无用处,甚至会让自己处境垂危,可他就是不愿意松手,好像小时候老爸买给自己的玩具熊,谈不上喜欢,但怎么都不会丢弃。 ?“小心!” ?这是江筱末的声音。 ?红羽枭打断了江筱末的双剑,将她一拳打退,转身飞向程岁初。 ?糟糕! ?程岁初低下头死死抱住十字魔剑,眼睛闭的很牢。 ?“咚!” ?一口西式十字棺从天而降,拦截红羽枭的进击。 ?它散发金属光泽,上面绘着光环剑盾,正是驱魔部的标志。 ?红羽枭没有继续行动,他很谨慎,他忌惮这个神秘的金属十字棺。 ?许凝大概猜到了,这是后援部队投放给江筱末的使徒十字剑。 ?果然,江筱末一步步向十字棺走去,光环剑盾图徽伴随她的呼吸闪烁白光,内部设置的机关开始运转,箱体内部的栓锁自动往外抽离,外壳一层层脱落,露出一只连接着钢铁手套的长柄。 ?江筱末把左手伸进钢铁手套,金属片甲自动与她的手臂贴合,她用力一提,将武器完整取出。 ?这是一柄两米之长的骑士斧锤,斧刃一头满是锯齿,另一头则是原矿般的不规则重锤,充斥暴力、嗜血的美感。 ?使徒十字剑——凌迟,这是它的名字。 ?江筱末漠视红羽枭,按了按左手肩膀,轻轻一挥,重若千钧的斧锤凌迟在空中划出一道天堑。 ?罗斯的声音再度从许凝手机里响起:“你们带十字魔剑先行撤离,直升机会放下绳梯,放心,江筱末会给你们做好掩护工作的。” ?许凝终于安心了,拉着程岁初往天花板缺口处移动。 ?江筱末则手持斧锤,一步步走近红羽枭。 ?她岂止是做掩护,简直要把红羽枭撕烂! ?那被骨铠覆盖的严严实实的红羽枭竟然主动退步了,他难以直面凌迟的锋芒,振翅倒飞,往黑暗中逃离。 ?“好耶!”许凝开心地跳了起来,蜘蛛丸死了,红羽枭逃了,魔术师估计也被吓得不敢现身,江筱末改变了预知梦的结局,让程岁初逃过死劫,她就知道,未来是可以改变的! ?“什么鬼?”程岁初惊呼了一声。 ?他刚要爬上绳梯,它却着火了,火势迅猛的可怕,太诡异了,烧得太快了,转眼间就把绳梯烧了个干净! ?天空忽然下起一场雨,“哗哗”的雨,那是无数张扑克牌在散落。 ?魔术师,他要展开行动了! ?江筱末神情凝重,赶到两人身边,振臂一挥,将牌雨打散,清扫出一片空地。 ?“啊——”程岁初大叫着丢掉手里的十字魔剑,因为他看见魔纹面具变成了一颗男人的头颅,那个日思夜想的男人,自己的老爸程致远! ?“你丢掉它干什么?这可是s级任务目标!”许凝赶紧弯下腰去捡,但她的手僵在半空,因为她看到的并不是长着羊角的十字纹面具,而是夏秋凉的脑袋! ?江筱末眉头一蹙,用斧锤凌迟去挑起地上的十字魔剑,斧面接触面具的那一刻,它竟然爆炸成一团黑雾,并传出一阵阴森诡笑: ?“嘿嘿,嘿嘿嘿嘿嘿......” ?半空中飘飞着一个身着保安服的小丑脸瘦削男人,他对眼前的三人深深鞠了一躬,然后从上衣口袋里扯出一块方方正正的幕布,盖在空无一物的左手上,撤掉幕布后,十字魔剑凭空出现在手心! ?江筱末的脸色变得格外阴沉。 ?“美丽的小姐,我们有缘再会。”魔术师抛以飞吻,左手打了个响指,身体自发膨胀爆炸,变成满天卡牌纷飞。 ?“他,他......”程岁初语无伦次,愤怒直冲心头,“他妈的!” ?“别发火啦,往好了想,至少命还在。”许凝叹了口气,仍旧后怕。 ?“收队,行动失败。”罗斯通过对讲机传达指令。 ?特别独立行动队今日的任务就是回收十字魔剑,四大恶魔在宁州的布局远比驱魔部更深更细,驱魔部料想到恶魔会来争夺十字魔剑,但没想过行动会失败。 ?毕竟江筱末的败绩屈指可数。 ?苦吞败果的江筱末将斧锤放入十字棺,等待十字棺复位,冷着眼,显然心情并不平静。 ?许凝瘫坐在地上快睡死过去了。 ?而不明所以的程岁初心如乱麻,而且眼皮狂跳不止,他四处张望,正巧看见蜘蛛恶魔的尸体被魔血冲散,那尸身漆黑一团,干瘪扭曲,显然,是一具空壳! ?在一处断裂的石柱上,一对阴暗的目光早已在窥视江筱末,这对目光正是来自蜘蛛丸。 ?他脱身已久,假死与逃遁是忍者的底牌之一。 ?受制于斧锤凌迟的设计,江筱末的左手暂且被固定在臂甲上,需要等待十字棺启动收容程序才能抽出手臂,在这期间她的身体没有办法自由移动,这个过程需要四秒钟时间。 ?蜘蛛丸再一次看到斩杀线,武士之神在指引明路,它硬生生拔断背后的一对骨矛,将它拼在一起,用自身的血肉将它们融合成一柄长枪,以王魔之力,发动致命一击! ?“小心!”程岁初惊呼。 ?许凝被他的声音吓醒了,眼睛瞪得老大,她看见无比惊恐的程岁初推开江筱末,被一柄白色骨枪贯穿了胸膛! ?噩梦重演! 七、王骨附身 ?程岁初经常会做梦,梦里的自己身处一座灰暗的宫殿,宫殿很大,一眼看不到尽头,地面红得发紫,好似平静的血海,穹顶无比的高,石柱错落,上面雕刻着不知名的怪奇魔鬼,悠久诡秘,似乎伫立了千千万万年,犹如一片死寂的森林。 ?每当他梦见这个场景的时候,他永远都是一个人,坐在一个孤零零的王座上。 ?没错,王座,一个中二的名称。 ?程岁初不记得王座长什么样,也许是古代皇帝坐的龙椅,或是用来加冕为王的圣爱德华国王之椅,亦或是是封印巫妖王的冰封王座,他只记得坐在王座上的感觉,静谧、安宁,像是沉溺在羊水中那般温暖,苍茫辽阔的死寂宫殿拥抱着他,通天石柱陪伴着他,心神无视时间法则,肉体挣脱宇宙牢笼,仿佛灵魂超脱。 ?他就是王,所到之处皆是王的领土,所见之人皆是王的权臣,他的言灵无所不能,他的利刃无往不利。 ?从梦里醒来的时候,程岁初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他的领土变成了沾满酒精味的白墙白砖,王座变成发锈的折叠床,权臣是窗外的老大爷老太太,而他手中的利刃则是一缕又油又亮的头发! ?能养出那么油腻头发的人程岁初只见过一个,那就是许凝,只有许凝。 ?她坐在床边的板凳上,睡死过去了,上半身伏在暖烘烘的被子上,还在打鼾,手臂和脸上依稀可见浅浅伤疤。 ?程岁初捏着鼻子把她摇醒。 ?她摇摇晃晃坐直身体,像猫一样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然后很自然地掀起一角被子擦掉嘴边的口水,也不在意程岁初用嫌弃的眼神看自己,热泪盈眶,“你醒啦,我还以为你不会醒过来了。你都不知道我有多高兴!” ?“高兴什么,我和你很熟吗?”程岁初问,“我们这是上天堂了?” ?“让你失望了,并没有哦,谁都没有死。”许凝忍不住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拿了个床头柜上的红富士苹果用床单擦了一下,边嚼边说,“我真的差点以为你就要死翘翘了,真是吓死老娘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程岁初后怕道,他现在脑子晕晕的,记不太清事情,好像经历的一切都只是一场梦。 ?“这世界上怎么真的会有恶魔呢,我大概是喝断片了......”他自嘲地想。 ?刚好电视在放新闻,说前天晚上万里大厦发生煤气泄露导致的大爆炸,所幸无人伤亡,有关部门正在展开调查。 ?程岁初看着电视画面,记忆逐渐清晰,他分明记得自己被一根白色的骨枪贯穿了胸膛,那个蜘蛛侠一样的怪人,是他做的,他要杀掉江筱末,而自己脑子一热为她挡枪,然后就神志不清了...... ?他的脑海再度浮现那柄白色骨枪的模样,仿佛就在眼前,像死神的夺命之镰,随时准备剥开自己的心脏、收割灵魂。 ?程岁初拽开自己的病服,却发现自己的胸膛完好无损,“怎么会这样!?那些东西究竟是什么?人造人,外星人,变种人?” ?“不知道。”许凝眼神闪躲着说。 ?程岁初知道她是知道的,至少知道的比自己多。 ?“我为什么没死?”程岁初伸手指着自己的胸膛,“就是这里,这里不该有一个贯穿伤吗,为什么痊愈了?” ?“你的问题好多啊,你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我怎么会知道?”这回许凝是真不知道了,真的不知道他是怎么活下来的,真不知道那柄骨枪为什么会依附在他的身体上,那可是王魔的一对肋骨,恶魔都不敢轻易触碰的。 ?“我知道你有很多困惑。”一席风衣墨镜遮面的女人推门而入,手里带着一叠文件,“我是驱魔部所属高级官员罗斯,我会为你一一解答。” ?..... ?一个小时后,程岁初靠在床头,有些魂不守舍,喃喃道:“原来这世界上真的有恶魔。” ?“你接受现实了?”许凝比程岁初意外的多,想当年自己可是花了十天半个月才接受事实,那都算快的了,她还听说有人被领进驱魔界后直接疯掉了,那人还拥有高级神眷,本该成为一名预备役驱魔官的。 ?“有什么不能接受的?”程岁初说,“我小时候不知道自己家那么有钱,只知道我爸做生意很忙,经常在外面跑。我有个同学的老爸是律师,家里也开卡宴,我以为我爸和他爸差不多。都后来我才认识到世界的参差,我难以想象,身边有人竟然会为了三千月薪昼夜颠倒,而我一盘水果就能吃掉几万块。他们总说人权至上众生平等,可同样是人,有人只要动动手签署一份文件就能引发战乱,让百万人流离失所。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有很多,你不过是告诉我这世界上有恶魔罢了,又不是告诉我我老爸破产了,有什么不能接受的?” ?“心理素质不错。”罗斯说,“我刚才告诉你的是对于恶魔与神明的认知。现在要告诉你的是你的身体情况。” ?她将程岁初的ct照丢了出来,他胸腔内部的骨骼完好健康,但是第一对肋骨变得漆黑如墨,好像用记号笔画上去的一样。 ?“这是王魔骸骨的其中一对肋骨,你被它寄生了,我们对王魔骸骨缺乏研究,所知甚少。根据推测,它和恶魔之血的性质差不多,以你的血肉生命为食,一但你渴求杀戮渴望力量,不惜出卖灵魂,王魔骸骨就会释放恶魔因子,把你变成恶魔——拥有杀戮意志注定会犯下杀人罪的恶魔。”罗斯说。 ?“听上去情况很严重?”程岁初问。 ?“是很严重,非常严重。”许凝点点头。 ?“那你们还不帮我把这什么蘑菇给摘我出去!?”程岁初怒斥,“你们不是驱魔官吗,不是牛逼的很吗,为普通百姓驱魔是你们的本职工作对吧!” ?罗斯淡淡说道:“对我们来说把你切片研究或者连带王魔之骨轰成渣更省经费。” ?程岁初听到了“经费”二字,立马冷笑道:“不就是要钱吗,我有的是钱,马上让我爸给你们打钱。” ?“程致远?”罗斯意味深长,“我倒是想问程公子,令尊程先生为什么会拥有那柄十字魔剑,我们动用国际驱魔部的资源都没能找到程先生的踪迹。不知道程公子能否给我一个解释?” ?“你觉得我知情吗?”程岁初反问。 ?这个叫罗斯的女人一口一个“程先生”一口一个“程公子”的听着让人很不舒服。 ?“你的情况我已经如实告知,我希望你能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你随时都有可能堕落为恶魔。”罗斯不容分说地抓起程岁初的手臂,将一个黑色的电子手表戴在他的手腕上,“你已经被驱魔部列为c级危险对象,一但发现你堕落为魔,我们将立即对你实行处决,无需再做审判!” ?程岁初吃痛,这手环内圈好像有一副牙齿,疯狗一般地咬住自己的手腕,让人无法挣脱。 ?“这个智能手环装载灵魂检测装置,能检测你的灵魂状态,判断你是否变成恶魔。”罗斯说。 ?程岁初发现这是一个黑色的小米手环,自己一向最为鄙视的电子垃圾,“把它拿走,我要找律师,我要向你们驱魔部提起诉讼!” ?他本身就没有配戴手表的习惯,因为他不喜欢时间、太阳这些用钱买不到的东西,与其让自己戴小米手环不如给自己脖子上套个狗狗项圈,起码那还带点朋克风。 ?“当心,强制摘除手环会触发警报,届时我们同样会将你视做c级恶魔对待,执行处决行动。我希望你能明白,驱魔部没有当场将你斩首回收王魔骸骨,已经是最人道的做法。”罗斯说完,不再废话,风尘仆仆地走了。 ?病房里只剩下许凝和程岁初两个人大眼瞪小眼。 ?“你看我干什么?”许凝问。 ?“你又是哪号人物?”程岁初也问。 ?“驱魔官啊,和江筱末一样,不过我是非战斗人员,我能预感到恶魔会在什么地点产生杀戮意志犯下杀人罪,然后向上级提供情报,通知驱魔部提前部署警备。” ?“都是你的错,如果你和江筱末一样厉害,我至于沦落到现在这个样子吗?” ?“人家好心来救你你怎么还反咬我一口啊。”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我会被恶魔袭击?” ?“我不是通知你了吗?有你这样做人的吗?真是狼心狗肺啊。” ?虽然嘴上不松口,许凝心里难免失落,她和小樱一样拥有预知梦的魔力,但她不是主角,没有小可没有库洛牌没有雪兔更没有李小狼那样的帅气男友,她有的只有一个玩具似的武器,只能让低级恶魔打哈欠让高级恶魔哈哈大笑。 ?可如果有人需要帮助,不管是谁,自己都会伸出援手,就像这次一样。 ?“我给你一百万,你赶紧动用你的人脉关系,找一些厉害的人来,高级的驱魔官什么的,赶紧把我身体里的肋骨取出来,把我治好!”程岁初又在开空头支票。 ?“我哪有什么人脉关系啊,我就只是个打工仔而已啦。” ?“你到底有什么用?” ?“你冲我发脾气就有用了!?” ?两人吵个没完。 ?这时候罗斯又折返回来,交给许凝一条能量灯吊坠手链与一把袖珍的卡片枪,枪里装填着一枚贤者之石子弹,“我们分不出其他人手处理程公子,许凝专员,以后由你来贴身监视这个c级危险对象。这条项链能接受灵魂检测装置的信号,一旦他有入魔迹象,项链会闪烁红光,彻底魔化则是红光常亮。一旦他变成恶魔,请你务必在第一时间用贤者之石将其处决,我们会给你记大功一件。” ?程岁初听傻了,看来自己真的要被人拿枪顶脑袋了,还是被一个又没品又没用的人。 ?许凝更傻,长官要自己贴身监视这白眼狼。 ?贴身?怎么个贴法? ? ? ? ? ? 八、一生挚友 ?大中午,烈阳高照,许凝拖着一只行李箱,驮着一个巨大的织网袋,蜗牛似的在路边蠕动。 ?在十八岁这个如花似月的年纪,她竟然被上司指派去和一个同龄男人同居,十八岁半大不大的高中男生最可怕了,鬼知道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更何况还是那个无数次突破自己认知下限的程岁初,第一次见到的时候只觉得他有点娇有点横,还有点可爱,一段时间接触下来发现他越来越卑劣越来越下作。 ?这该死的全宁州最高档的住宅区坐落临湖风景区,不让陌生车辆进景区的,出租车师傅很无情地把自己丢在路边,而且程岁初这鬼人不知道在干嘛,电话都不接,许凝只能主动出击,在鸟语花香中负重前行。 ?天太热了,许凝被高温烘烤得直吐舌头,全身湿哒哒的,两条玉腿像两条小布丁,热得快融化掉了,一步一个汗印。 ?她身畔豪车如流水,愣是没一个愿意停车帮忙的,许凝寻思就算不懂怜香惜玉也该知道助人为乐积阴德吧,一个劲按喇叭什么意思啊? ?走到一半许凝还想着要不要带个礼物祝程岁初出院什么的,于是在绿化带上摘了几朵花,却被蜜蜂追了一路,逼得许凝差点就掏出月吟大杀特杀了。 ?一个小时过后,许凝来到程岁初所住的中心别墅区,门卫大爷还是上次来拿便当见到的那个,一身戎装挂满勋章,死活不让许凝进去。 ?许凝问他说大爷我以前来过啊你还夸过我力气大旺夫来着,大爷说是啊是啊我是记得你啊你前天来的和程家少爷一起的嘛,但没有业主同意还是不能让你进啊,规矩就是规矩。 ?大爷坐在保安亭里吹着冷空调叼着老烟枪,对许凝上下打量,说像你这样的小姑娘我见的多了,总哭哭啼啼说要搬进去,很多都大着肚子,他说到这特地扫了眼许凝平坦的小腹,叫她也别非要住进去了,想想办法留点福气,至少能住进湖对岸的高档小区,很多大老板的小情人都被安排在那里。 ?许凝要发毛了,他大爷的!我寻思你也不是人上人啊,说难听点就是条看门狗,而我可是警犬,对付的还不是一般的犯罪。好说歹说和老大爷拉扯半天后,程岁初的声音才在传达室响起:“让她进来。” ?“小姑娘行李重不重啊,我帮你吧我帮你吧。”大爷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好像突然发现许凝是她失散多年的亲娘似的。 ?许凝连忙笑眯眯摇摇手说不用不用,往里走一半回头竖了个大大的中指。 ?程岁初站在别墅门口,穿一身西装,打扮的很精神,就是神色疲惫,眼眶的颜色很深。 ?“准备好了吗?”程岁初问。 ?“准备什么?”许凝愣了。 ?“今天周三你忘了吗?”程岁初皱眉,“不是叫你打扮得正常一点吗,怎么和农民工似的?” ?许凝炸毛了。 ?还在农民工还在农民工,那些都是你工人爷爷!!! ?“你也知道今天周三啊,你不是说会亲自来接我吗!?”许凝双手叉腰质问。 ?她确实忘了那个约定,毕竟在这短短的五天时间里发生了太多意料之外的事情。 ?“我没记你的号码,也不知道你住哪。” ?“那你倒是接电话呐!不知道就问啊,每次都要别人来待见你,你就那么娇贵?” ?“手机坏了。” ?“你真的是......”许凝见程岁初不复往日般神气,又瞥了眼他特地藏在袖管下面的小米手环,一时心软,“算了算了,不说你了,你等等我,我进去洗个澡换身衣服。” ?她说着就要带行李进门。 ?虽然程岁初的豪宅过于气派过于豪华,不过如果有的选,许凝是一百万个不愿意搬进去住的,要是被同学发现自己和程大少孤男寡女共住“爱巢”,那自己和会长大人共舞的心愿可怎么办哟。 ?“算了,先别进去了。”程岁初拦住许凝,“跟我来吧。” ?他带着许凝往风景区里面走。 ?这里是湖边湿地公园附近,白鹭纷飞,风景秀丽,如同钢铁沙漠里的绿洲,还属于珍稀动物保护区,一般人都不让进的,许凝觉得光是呼吸这里的空气都能变长寿。 ?程岁初一言不发地走在前面,他这身黑色西装很好看很修身,把他衬的非常挺拔,看上去宽肩阔胸,连小肚子都能掩盖掉,甚至连小肥下巴都变得如刀刻般瘦削,还真是人模狗样。 ?两人徒步徐行二十多分钟,钻进一片竹荫小道,来到一座不为人知的无名坟墓前。 ?“这是?”许凝不解。 ?“我妈,生我的时候难产死了。”程岁初平静说道。 ?程太太,许凝略有耳闻,确实是难产死的,此后程致远终身不娶,没想到葬在这里,离儿子住的地方那么近。 ?程岁初说:“以前我爸经常带我一起来看我妈,最近几年他一直很忙,不在国内,都是我一个人来的。我想在我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带个朋友让我妈见见,同学也行,本来想带陆德臣来的,可是他人不太正经,我妈可能不会喜欢。听我爸说我妈是个很善良的人,一点都不势利,温柔似水,我觉得你很符合我妈眼中儿子朋友的形象,又穷又笨又天真又幼稚,不算太丑。 ?“呵,呵呵。”许凝笑也不是骂也不是。 ?程岁初走上前,也不说什么,拿出一条手帕扫去石板上的泥灰。 ?许凝跟着蹲在地上,捡去一些树枝树叶,然后把从皲裂的石板里爬出来的蚂蚁一只一只轻轻捉走,放到林间去。 ?许凝想了半天开口说:“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问呗。” ?许凝等了等说:“你的其他家人呢,你住院昏迷的两天我们翻了你的通讯录,看见上面只有司机厨师秘书这些联系人,还有一个叫陆德臣的,他来送了个水果篮,不过都被我吃掉了。” ?“亲戚吗,以前他们对我挺热情的,后来发生了那件事。” ?“什么事?”许凝倒是经常听人说起“那件事”,但至今不知道是哪件事,这次终于能洗耳恭听了。 ?“念初二的时候,一个楼盘开发商卷款跑路留下一摊子烂账,他们和我家集团有牵连,有个高二段的家里被烂尾楼套进去很多钱追不回来,就找两个人一起来堵我。” ?“那你岂不是被教训的很惨?” ?“没有,我几乎把他们三个都打死了,所以没有人愿意和我做朋友。” ?许凝惊了,一打三,天生神力么,体育成绩也不好啊,拉个引体向上都费劲,不过看语气表情也不像是在吹牛啊。 ?难道王骨附体和这件事有关系,他程岁初是武曲星下凡还是真武大帝转世怎么的? ?程岁初当然猜不到许凝心里在想什么,继续说:“发生这件事后,我老爸很久都不和我见面,把我安排在这里一个人住,也不让我接触家里的产业。那些高管和亲戚暂时摸不清我老爸对我的态度,至少我老爸没有把我当继承人培养的迹象,于是就不待见我了,他们为了集团股份当然巴不得我被人打死。” ?“原来富二代也不好当啊。”许凝感慨,还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当然不好当,我从小到大见过太多人情冷暖了,所以我的人生规划是听老爹的话去国外留学然后回来继承家产,我老爸肯定不会抛弃我的,他只是在忙他的事情。”程岁初笑了笑,有些事情一旦说出来就会轻松一些,尽管现实不会有丝毫改变。 ?许凝都快哭出来了,真想摸摸程岁初的头安慰他一下。 ?“好了,不用上香祭拜什么的,人来了就行,一切从简。”程岁初把许凝扶了起来,“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个请求。和上次一样,我也会帮你一个忙。” ?“你说吧,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许凝拍拍胸脯保证。 ?“如果我真的变成恶魔了,让我说完遗言,再执行处决,可以吗。我有一些话想对一些人说,我想亲口告诉你,请你帮我代为转达。”程岁初坦然说道。 ?“当然可以。”许凝把能量灯吊坠捏在手心,“你以为我想当你的行刑官啊,杀只鸡我都不忍心的。放心吧,我会让你说完遗言再走的。”“谢谢你,许凝,真的很感谢你。”程岁初笑得很开心,“和上次一样,作为报答,我也会帮你一个忙。我们经历了那么多事情,算得上好朋友了,对吧。” ?“那当然了,我们可是过命的交情,早就是好朋友了,一辈子的好朋友!” ? 九、沧海度蝶 ?许凝如期搬进了大洋房,住在一楼保姆室,保姆室里竟然有独卫有衣帽间还有电脑桌和书架,比她原来的房间大很多,别说保姆室了,宠物间都比她原来的狗窝敞亮得多,许凝觉得程岁初简直暴殄天物,放着大好的宠物间不用,反正他一个人住,养一群猫猫狗狗多好啊,布偶、德文、边牧什么的,抱起来软软香香的,多舒服! ?许凝都想自己出钱养了,可程岁初死活不同意,说他有鼻炎不能接受宠物毛,而且他老爸不喜欢宠物。 ?她以前看过林依晨演的《恶作剧之吻》,讲的是学渣贫女和高富帅学霸的同居恋爱故事,喜欢的很,连夜刷完两部台版包括两部日版,其中最中意的是96年日本原版《一吻定情》,她对那个天生冷颜的大帅哥柏原崇爱到两眼放光,当这种剧情真实发生在自己身上时,许凝难免带入剧本。 ?但程岁初和她不仅人设与男女主完全不同,生活内容也和电视剧里演的不一样。 ?与其说是临时室友,两人更像同住一栋楼的邻居,程岁初家里大的和城堡一样,许凝经常会迷路,平时除了上下学的时候,在别墅里根本见不着几次面。 ?主要是许凝对程岁初没有半点意思,如果有的选,许凝根本不会踏进这临湖别墅区,更别说和程岁初住在一起,朋友归朋友,该嫌弃还是得嫌弃的。 ?当然住在这里也有很多好的地方,空气好风景好,宽敞干净,最让许凝满意的一点就是物业管早饭,每天早上会有一位私人管家送来早餐,他伴随晨曦与湖风而来,推一辆小餐车,欧式宫廷风的瓷盘上摆着一块方正的黄油面包,银制高脚壶里装满羊奶,烘烤过的火腿和肉肠香甜如蜜,许凝总会吃得满嘴流油。 ?程岁初的私人管家是一位精神矍铄的老绅士,和警备室里拴着的那头老流氓一点都不一样,他从不过问私情,精通礼仪人文,了解流行文化,空闲时会教许凝走舞步。 ?几天接触下来,许凝对程岁初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他很宅,如他所说没什么朋友,不过人还挺有趣的,不是那么无聊。 ?他有一箩筐的旧手机,都是名牌手机的各款当家旗舰机型,大概有百八十部,许凝问他攒那么多旧手机干什么,他说高二时候他的化学实验课的自拟实验课题大致是“用手机主板提炼黄金”。 ?许凝问他黄金呢,炼出来了吗,他说炼出来了,放在香多拉,被“怪物海流”冲到空岛上面去了。 ?许凝自己的手机已经用了很久了,刷抖音都卡,于是随便捡了他的一支旧手机用,晚上试手的时候发现手机里面的资料没删干净,还存着一些照片,大多都是和一个看上去就痞坏的男生一起喝酒打游戏,有几张风景照旅行照,宁州乐园的居多,基本都在省内,许凝还翻到他的自拍照,穿睡衣漫步于温泉度假村,还有裸照呢!不着寸缕地在镜子面前凹造型! ?要死! ?许凝赶紧把这些照片删掉,还好发现得早,万一在学校被同学看见自己的手机相册里有这种东西,跳进双氧水都洗不清! ?程岁初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事情就是半夜做夜宵。 ?水开下一把挂面,擓一勺象牙白的猪油搁在碗底,倒一点生抽滴两滴香油,再放上些青葱、蒜苗、白胡椒和盐,用热水化开,下入面条,齐活。 ?他也不开灯,坐在夜色下安安静静地吃。 ?分明不是什么山珍海味,许凝却馋的要死。 ?但程岁初死活不给许凝吃,让她要么喊物业后厨送宵夜要么就吃泡面,说他只给老爸和喜欢的人做饭。 ?两人在学校很少交流。 ?许凝答应程岁初,如果真到了那个时候,她会让程岁初说完遗言再走,相应的程岁初也会帮她一个忙,那个忙当然就是“最后一舞”——邀请夏秋凉在即将到来的校庆上共舞一支。 ?许凝已经计划很久了,但是一直进展缓慢。 ?程岁初是第一个知道许凝恋爱秘密的人,也是她的第一个帮手,但他恰恰是最不适合成为帮手的人。 ?程岁初提出过把许凝打扮成公主,换一身华丽的行头,找车队接送她上下学,红毯鲜花仪仗队一应俱全,来一个丑女大变身,以此吸引夏秋凉注意。 ?许凝说你还不如让我在校门口唱京剧呢,你别再想点子了,离我远一点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了。 ?许凝真的不想和他扯上关系,每天都喷很浓的香水,生怕别人在她身上闻到和程岁初一样的味道,就算同学不传闲话,被夏秋凉看见了也会丢印象分的,但她碍于监视任务又不得不离他很近。 ?程岁初脸黑了,都说用兵不疑,更不能鄙,更何况自己不是兵而是皇帝! ?许凝则越来越坚信程岁初是个倒灶玩意儿,对自己的计划根本没有帮助。 ?他总是伪装成阅女无数看厌浮华的样子,实际上恋爱经历完全空白,母胎单身一个,而且态度极度恶劣,对自己一腔诗意写出来的情书捧腹大笑。 ?但程岁初还是决定帮自己送出那封情书,用纸飞机的形式。 ?他说他找到了一个叫小岛佑太的八班学生,只要纸飞机飞进八班窗户,小岛君就会自然而然地把它捡起来,交给夏秋凉。 ?小岛佑太,许凝对这个名字略有耳闻,他是个小日本,校园百达通,只要钱够多,几乎能拜托他办成任何事。 ?许凝问那要怎样才能把纸飞机扔进八班窗户呢?我们绝对不能被别人看到是我们干的吧,适合扔纸飞机的地方人都很多诶。 ?程岁初嘴角一勾,在许凝脑袋上拔了一根头发用来测试风向,撸起袖管,从天台将那情书折成的纸飞机狠狠甩向对面教学楼的八班窗口。 ?不出意外,坠机了! ?“谁干的!”飞机被教导主任捡到了,他经验老辣嗅觉极其敏锐,从纸张式样和香水味断定这是一封情书。 ?“完蛋了,都怪你啊!”许凝真想把程岁初掐死。 ?“看这!”程岁初则一脸淡定地在天台上向教导主任招手。 ?教导主任看清那人是程岁初后,脸色一阵阴晴变幻,都没敢拆开看,屁颠屁颠跑上楼,把纸飞机送还给程岁初,拍拍他的肩膀说他很有钻研精神,有理科思维和动手能力,以后一定能位列中科院。 ?然后程岁初也很友善地摸了摸他的秃顶。 ?这是他们一起做过的唯一一件像样的事,虽然没做成。 ?许凝也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再把情书送出去。 ?一两天后,班上人看程岁初的眼神突然变得怪怪的,大概是小岛君走漏了风声,校园传出一则程岁初给夏秋凉送纸飞机情书的八卦,连教导主任都是目击证人,关键程岁初不怎么和同学交流,如同一座孤岛消息闭塞,尚不知情! ?许凝也根本不敢告诉他这件事,晚上躺在床上想起来的时候总是“咯咯”地笑。 ?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总会萌发春意的,许凝会,程岁初也会。 ?一天午休时间,程岁初在天台上发呆,任风嘈杂,不远处的球场上街舞社在排演舞蹈节目,青春热闹,但他的目光总是离不开对面的二号教学楼。 ?“你是不是喜欢江筱末?”许凝突然出现在他身边。 ?“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是恋爱脑吗。”程岁初打了个哈欠。 ?“你是不是要用鲜花把她淹没?”这是许凝第二次问出这个问题。 ?程岁初依旧没有回答。 ?许凝觉得八九不离十了,这小伙子就是坠入爱河了,要不然像他这么自私的人怎么会帮别人挡枪。 ?江筱末已经连续失联好几天,那天过后就再没见过,许凝估计她是被罗斯长官派去追回十字魔剑了,去调查追踪那个能力诡异的魔术师。 ?她发现这几天程岁初总是怅然若失的样子。 ?他的座位在后排窗边,他总往窗外看,许凝以前一直觉得他看的是天上的云,路边的树,远处的街,原来他看的是隔壁二号教学楼的八班教室,看的是八班教室里同样坐在窗边的江筱末。 ?她拍了拍程岁初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喜欢就去追呗,怎么,怕被拒绝?被江筱末拒绝不丢人的,我可以帮你。还是说你怕她有对象了?我也不了解她,不确定她是不是单身,不确定她有没有喜欢的人,有可能她连孩子都有了,但那又怎么样呢,只管追就对了,追不到就去骗去偷去抢,去占有她的心,她是人不是神,总会有破绽的。你看人夏秋凉那么优秀有那么多cp,甚至有可能有地下情人,我犹豫过吗我退缩过吗?在乎那么多干嘛。” ?程岁初丝毫不为所动:“你上次不是还说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来着,现在怎么想着来给我动员?” ?“情况有变啊。”许凝说,“某种意义上,我和你处境差不多,驱魔官是一危险的工作,而你又被王魔之骨附身,我们随时都有可能死翘翘,带着遗憾去死岂不是太逊了?” ?“谁说我会死?别老咒我!”程岁初没好气道,他一直觉得既然自己没有当场被骨枪扎死,就说明自己福大命大,况且自己和所有人都不一样,以后的人生一定会很精彩,绝对不会带着遗憾去死。 ?他确实害怕死亡,那个藏在袖子里的小米手环好像又缩紧了几分,勒的手腕好疼,它是一把致命枷锁,警醒着自己,监视着自己,随时准备杀死自己。 ?但他不会死的,他会想尽一切办法活下去,更不会在死前遗憾后悔,他从来都不会因为任何事情遗憾后悔。 ?“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活得像条狗。”程岁初一脸鄙夷。 ?许凝没有生气,眼珠子转的欢快,轻笑说:“你不会是自卑吧,人家江筱末是完美无缺的冰山女神,更是驱魔史上最年轻最强的s级驱魔官,而你除了老爸有钱一无是处,你内心深处也知道这些,所以你不敢爱她,只敢偷偷关注她。你觉得自己是一个富宅怕耽误人家配不上人家,你有没有想过,万一你能为她成为凯撒楚子航那样的人呢,你不是舍命救她了么。你现在虽然真的一无是处,但你可以有勇气,你可以成为更好的人,你有能力创造更好的未来。” ?“放屁,我怎么可能会这么想?”程岁初面红耳赤,“什么凯撒楚子航,小说看多了吧你,我就是我,我绝不会为了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的样子。有空关心别人不如多想想你自己的事吧,你和夏秋凉才是真的没有可能!” ?“是啊,我是配不上夏秋凉,那又怎么样呢,谁会嘲笑一只飞不过沧海的蝴蝶。”许凝莞尔。 ?程岁初不想再和她掰扯,把头埋进臂弯里睡午觉。 ?许凝见他滚刀的样子真是气不打一处来,气鼓鼓道:“你就一辈子缩着吧,傲着吧,你迟早会后悔的,白痴!” ?她看过一部名为《后来的我们》的电影,里面有一句台词是“后来的我们什么都有了,却没有了我们”。许凝才不要这样,她不愿自己的人生变成灰白色,她觉得所有把生活演成悲剧的人都是傻逼。 ?这时候她接到一通电话,是学生会干部打来的,通知学生会成员去办公室开会。 ?“什么会,今天没有例会啊。”许凝疑惑。 ?干部告诉她是安排明天去海洋馆的具体行程。 ?“海洋馆?”许凝不解,“去那干什么,那么突然啊。” ?趴在栏杆上的程岁初打了个响指。 ?“你做的!?”许凝记得自己是和程岁初说过,如果要找机会和夏秋凉拉近关系,最好在校外有氛围感的地方约会,比如水族馆,单独约不出来就用集体活动的名义,原来他听进去了,而且真的做到了! 十、漫漫长廊 ?“叔叔叔叔,你可以帮我和我妈妈拍几张照片吗?”一个穿着“胜利队”队服的小屁孩奶声奶气地问。 ?程岁初把头抬得老高,盯着天花板摇头晃脑,“我耳聋,找别人去。” ?“小光不要麻烦人家啦。”男孩的母亲略带歉意地过来把孩子带走,附在他耳边悄悄说:“乖哦,不要随便找陌生人搭话,万一那个怪叔叔是外星人呢,会被抓走绑架的哟。” ?“外星人叔叔!” ?“嗯?”程岁初听到那个小男孩又在叫自己,阴魂不散的,撸起袖子不耐烦地转身,打算给他一点教训尝尝。 ?“奥特飞踢!” ?快如闪电的助跑,凌厉的腿法,正义至极的呐喊,手术刀般的精准,这一记奥特飞踢命中了怪叔叔腿间最柔软的地方。 ?“啊!”小男孩妈妈下意识尖叫,她用手捂住自己的嘴,不忍直视。 ?而程岁初已经发不出声音了。 ?痛,太痛了! ?他折腰,跪地,缓缓蜷缩成一团,如同被挤干水分的猫眼螺,只能抽搐,痛苦得不能自已。 ?“对不起对不起,我同学给你们添麻烦了,他这里不太正常,一点都不懂礼貌,活该被打,没事没事,犯不着道歉,他命很硬的......”本来在一边看水母的许凝连忙赶了过来,看都没看程岁初一眼,一个劲安慰母子俩,“你们要拍合照是吗,我找个正常点的朋友帮你们拍好了,陆德臣,陆德臣!” ?没一会儿,许凝蹲在他身边幸灾乐祸地笑,“喂,你没事吧,早跟你说了地球人不是好惹的,你非不信,看,被教训了吧......” ?程岁初咬牙切齿,愤怒狰狞,“我要消灭愚蠢的地球人,男女老少一个都不放过!死,给我去死,都给我去死啊!” ?“喂喂喂......”许凝感觉手腕发烫,原来是能量灯吊坠在闪烁红光,发出警告,“红了红了!你快别狗叫了!深呼吸,放轻松,别入魔了!”...... ?十来分钟后,程岁初捂着小腹坐在看台上发呆,许凝和陆德臣凑在前排和小朋友们挤一堆看海豚海豹表演节目,这些动物表演全国各地都大同小异,他们还真能百看不厌。 ?程岁初无法理解。 ?陆德臣最近好像很闲,主动贴了过来,和许凝初次见面就相谈甚欢,大有相见恨晚的意味,决意加入同盟帮许凝实现“最后一舞”的计划。 ?这次他没有再带那个顾韶群来,甚至提都没提,这让程岁初很欣慰。 ?“你要巧克力味的还是草莓味的。”许凝拿着两个用工业奶精制成的冰激凌球来到程岁初面前,很有风度地让他先做选择。 ?但这在程岁初眼里看来无异于一个老巫婆拿着一个毒苹果和一坨狗屎问自己要吃哪个。 ?“这破地方和浪漫沾边吗?”程岁初翻白眼问。 ?“约会三大圣地你不知道吗?你懂不懂浪漫啊。”许凝一脸鄙夷,“水族馆咖啡厅电影院,约会三大圣地,记牢了!” ?“约会三大圣地是吧。”程岁初不以为然,“陆德臣,告诉她什么是真正的约会三大圣地。” ?“夜总会泳池趴hotel!”陆德臣秒答。 ?“呐,这才叫专业!”程岁初说。 ?“你们两个可真是令人作呕啊,难怪能混到一块儿去。”许凝无语了。 ?“适合约会的地方是水族馆,而这里叫‘海洋大世界’,属于亲子游乐圣地。浪漫个球!宁州哪有水族馆。”程岁初说,“而且你不是要在这里发动攻势邀请夏秋凉做你的舞伴吗,你的计划呢你的行动呢长官?” ?许凝手捏两支冰激凌球左一口右一口郁闷道:“学生会在拍摄宣传素材啊,人会长和副会长是主角,拍的比婚纱照还亲密,我能怎么办?” ?在海洋大世界拍摄苏黎世中学宣传片素材是校方下达的临时任务,仿佛全世界都在给夏秋凉和任雯绮送助攻,有时候许凝难免会想这俩真在一起得了。 ?程岁初揉了揉小腹,小心翼翼站了起来,活动活动筋骨,和陆德臣对视一眼,很默契地一前一后往学生会当下的拍摄场地走去。 ?没一会儿,许凝就站在了夏秋凉身边,帮他搬一些摄影设备,其他学生会成员全部被支开了,不知所踪,许凝感激涕零,心想那哥俩还真是仗义,有事真上啊。 ?此时程岁初和任雯绮正漫步于水族箱的海底隧道,色彩斑斓的鱼群在他们头顶飞过,光影荡漾,如梦似幻。 ?整个海洋大世界最有恋爱氛围的地方就数两人现在身处的海底长廊,其次是白鲸馆,经常有情侣来这里打卡,不乏新人拍摄婚纱照。 ?程岁初对良辰美景没有什么兴趣,就是心里有点意外。 ?他刚才和陆德臣用尽各种手段把学生会成员和拍摄团队一个一个赶走,要么用钱收买要么用武力打晕装袋拖走,他原以为任雯绮会是最不好搞定的那个,把她留到最后,结果她看到鬼鬼祟祟的哥俩后,主动离开夏秋凉和自己走到一块儿。 ?任雯绮漫步于海底长廊,把两只手放在背后,压出一丝惹人浮想联翩的臀线,她好像不会正常走路了,在走t台步或花旦台步,扭着扭着又会去踩地上的光圈,有时候跳出一个轻快的旋转舞,白色连衣裙如花绽放,旁若无人。 ?程岁初总觉得怪怪的,放慢了步调,打算不辞而别。 ?“你一定知道那个叫做alice的鲸鱼吧。”任雯绮停下来了。 ?程岁初被逮了个正着,于是蹲下来在布鞋面上找鞋带系,镇定回道:“知道,世界上最孤独的鲸鱼嘛......” ?alice,因为发声频率不同,没有办法和同伴交流,它的声音只有冰冷的仪器能接收,它永远也没有办法把想说的话传达给想告诉的人。 ?“那你知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一只叫dindim的企鹅。”任雯绮接着问。 ?程岁初摇头,他只认识一只叫qq的企鹅,它主要栖息在大陆,常以压岁钱为食,是一只笑里藏刀穷凶极恶的吞金兽。 ?“你最喜欢什么动物,海洋里的。”任雯绮一步一步走了过来,“我最喜欢的就是企鹅。” ?“我不喜欢动物。”程岁初拍了拍裤管上不存在的灰尘,她的裙摆带风,味道很好闻,好像带着阳光的味道,相比之下许凝的榴莲味香水简直是人间剧毒。 ?副会长大人近在咫尺,他再继续蹲着就不礼貌了,于是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扭扭脖子,偏过头去看水箱里游过的海龟。 ?“一定要选一个呢?”她追问,“我很好奇。” ?任雯绮凑得太近了,让程岁初没办法继续闪躲,他这时才发现她已经摘掉了眼镜,正在用那双“千反田爱瑠”般的眼睛凝视自己。 ?“小丑鱼吧,小丑鱼。”程岁初小时候看过《海洋总动员》,觉得小丑鱼和那个笨女孩很像。 ?“小丑鱼吗......”任雯绮得到了回答,若有所思的样子,然后微微一笑。 ?她和程岁初并肩走着,对他讲述麦哲伦企鹅dindim和巴西老人若昂的故事,说一位住在里约热内卢的老人在海岸线上捡到了被石油附着的企鹅,救下它给它取名叫dindim,照顾十一个月后将其放生,后来dindim每年都会游很长很长的距离来看望老人,相处一段时间,次年2月又会回归千里之外的族群。 ?若昂已经七十多岁了,而dindim长途跋涉难免遇到危险,他们的羁绊是一座琉璃高塔,美好却又脆弱,随时都有可能倒塌,徒留一地璀璨碎片,说不定就在今天。 ?她还讲到一只帝企鹅,是纪录片《在世界尽头相遇》里看来的,它不去冰原边缘的觅食地,也不返回栖息地,孤身一鹅向七十公里外的山里走去...... ?程岁初默默地听,他觉得那个“丁米”很蠢,而帝企鹅说不定是被节目组为了效果逼向高山的。不过他并不发表见解,他只想快点结束这段没有意义的对话。 ?他们快走完这条海底隧道了,虽然只有一百米的距离,程岁初却觉得好像过了一个世纪。 ?“程岁初。”在即将离开长廊的时候,她叫住了他。 ? ? 十一、世界之树 ?“程岁初。”任雯绮喊了他的名字,这是他们同窗两年多以来,她第一次喊他的名字,“你是不是有话要对我说?” ?“没有。” ?“那你为什么要让校方安排这一次学生会活动,还刻意把他们都赶走。”她说,“我知道这次活动是你谋划的。” ?“别想多了,我是受人之托,给一个女生和夏秋凉创造独处的机会。” ?“那你呢,你自己就没有话要对我说吗。” ?“没有!” ?“真的没有么?”任雯绮神色黯淡,难掩落寞,不过很快又舒展成笑颜,“没有也无所谓,你没有,我有!” ?话音未落,她拉起他的手走回来时的路。 ?还来!? ?程岁初懵了,她简直是阎罗王,把自己推进油锅地狱备受煎熬,一遍不够,还要再浸炸一遍,搞不好还会被复炸第三遍! ?可她的手柔软温暖,力气不大,却隐约带着一股魔力,让人不忍心松手,不像许凝的手老是有手汗又湿又黏老是会触发自己的洁癖。 ?“你有什么兴趣爱好么,我知道你不喜欢看书,我们就聊点别的......”任雯绮说,“影视剧怎么样,没有人会不喜欢看剧的。” ?她问程岁初喜不喜欢推理剧,《神探爱伦坡》《大侦探波洛》之类,或是日式一点的松本清张横沟正史。 ?“你有没有想过要实施一场完美犯罪,就把这里当做犯案现场,怎么样?”她的模样文静端淑,语气却轻佻暧昧,眼神更是勾人犯罪。 ?“你不喜欢看侦探剧么,成人电影总会看的吧,侯麦这些,《艾曼纽》《本能》《花与蛇》男人都爱看的。你看那些电影的时候会想到谁,赵洛伊?孙巧薇?江筱末?我知道你不会想到我,我是没她们有魅力。”她又说。 ?我想你大爷! ?程岁初麻了,他四处张望,寻找场地里有没有隐藏摄像头,他不确定这是否是一场整蛊节目。 ?水族箱里有一株巨大的珊瑚礁,海洋馆的人给它取名叫鹦鹉桩,任雯绮拉着程岁初站在鹦鹉桩前,眼眸中有脉脉深情。 ?“你一定看过《怦然心动》吧,英语老师在班上放过的,园艺课的时候我种了一棵小树苗,等它长成参天大树,和鹦鹉桩一样好看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和电影里的主人公一样,坐在上面,手牵着手,看太阳燃烧殆尽,看麦田长满金黄的花。” ?她换了一种风格,变得柔情似水,说着一些浪漫的花言巧语。 ?“你病了!?”程岁初忍不下去了,用力甩开任雯绮的手,“你看清楚一点,我是程岁初,不是夏秋凉!姑娘,你上错花轿了!” ?“我当然知道你是程岁初。我为什么要对夏秋凉说这些话呢?我对夏秋凉又没有想法。”任雯绮眼帘低垂,楚楚可怜。 ?“那你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话啊?喜欢我?别搞笑了。你是不是拜金啊!?”程岁初反问。 ?他几乎是在吼着说话了,脱口而出的一瞬间,他在任雯绮那漂亮的不像话的眼睛里看见了委屈与苦楚,这让他有一丝后悔,但是他绝不会认为自己有错,更不会道歉。 ?“你真的,真的对我没有一丝感情么,那你为什么要帮我出头,为什么对我和夏秋凉的谣传那么反感......”她问。 ?程岁初沉思了一会儿,叹了口气,“你说的是那件事吧......” ?高二的时候,班上那个叫董洋的人疯狂追求任雯绮,他是个二世祖,任雯绮当然看不上他,董洋爱而不得因爱生恨,骂任雯绮是“任人骑”,把图书馆里她借阅过的书全部涂上胶水,还找人把印着她照片的小卡片塞进学校附近的宾馆房间,净做一些龌龊的事情欺负羞辱她。 ?董洋的老爸可以说是程远集团的二把手三把手,学校里没什么人治得了他。那天自己看见董洋在班上和一堆同学显摆臭屁,说他参加集团办的模拟炒股大赛拿了头名,程叔叔都夸他厉害,还说什么总有些小贱人不识好歹有眼无珠以后一定要她跪舔自己的鞋,于是自己就走过去把他连人带凳子一起踢翻,一顿毒打。 ?那段时间自己的心情很差,很差很差,因为老爸很久不接电话,正愁没地方出气,刚好董洋最近在班上兴风作浪害,老是吵吵嚷嚷的,害得人在教室睡不好觉,所以才会出手。 ?董洋没有还手,因为他不敢,整个学校里他唯一不敢惹的人就是程远集团的太子。虽然他恨不得把程大少从天台推下去好让他们父子吞并程远集团享尽荣华富贵,但他懂得隐忍,他从小就被训练成一条毒蛇,他会用毒牙咬死猎物,但绝非当下。 ?从那以后董洋就不敢再造次了,也不再纠缠任雯绮,甚至从三班转去别班,一直夹着尾巴做人,今年又转校到国外生活。 ?而程岁初本人没有受到任何惩罚,除了手指因为用力过猛有点脱臼,很快回归平静的生活。 ?至于反感她和夏秋凉的恋爱绯闻,更是无稽之谈,他只是单纯讨厌夏秋凉罢了。 ?程岁初当场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部解释清楚。 ?这显然是误会,天大的误会! ?“我觉得不是误会,是缘分。”任雯绮不依不饶。 ?“你要知道,缘分也分良缘和孽缘,这是段孽缘,我们不会有好结果的。”程岁初不胜其烦。 ?“谁说是孽缘,老天爷?你怎么知道一定是孽缘,你又不了解我,你又没和我交往过。”任雯绮又一次把自己的面孔贴到程岁初眼前,这次她把身体都压上来了,甚至用平时指挥红歌团的手按在他脑侧的玻璃墙上,让他无所遁形。 ?比起身体的压迫感,更让人窒息的是她的眼睛,程岁初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眼睛,胜过无价宝石,比江筱末的都好看,富含魔力,摄人心魄。 ?然而这双夺天造化的眼眸此刻却满是自己的模样,那个人见人恶的怪胎,好似西湖里倒映着一头哥斯拉。 ?“请你走开,我不想对女生动粗!”程岁初面无表情,声音却在颤抖,他已经应激了,冷汗完全打湿后背。 ?“你真的对我一点想法都没有么?”她问。 ?程岁初不敢看她,她这番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质问唐僧“你若两眼空空为何不敢看我一眼”的女儿国国王,他若失守,前方必是无涯苦海。 ?“没有,一点都没有!”程岁初坚决否认。 ?任雯绮紧咬薄唇,毫不退让,这不是她想听到的回答,她用倔强的眼神表达自己的不满。 ?程岁初见过这种眼神。 ?昨天许凝说什么没人会嘲笑要度过沧海的蝴蝶的时候,也是这样的眼神,很有生命力,很有抗争力,是自己从来都不会展现出来的眼神。 ?刺耳的鸣笛声让程岁初暂时摆脱任雯绮的摄魂双眸,这是消防警报,它代表灾害事件正在海洋馆发生,催促游客赶紧撤离场馆。 ?怎么了,火灾,空袭,还是鳄鱼从水箱里跑出来了? ?“好像,是地震......”程岁初感受到了震感,地在摇水在荡,水箱中的生物开始惊慌乱窜。 ?竟然是地震,江南地区竟然会有地震,这比女神副会长暗恋卑劣富二代更罕见。 ?“还杵着干什么,快跑啊!”程岁初真的想动手打人了,因为任雯绮竟然依旧堵着自己不让走。 ?“为什么那么不愿意和我交往呢,就算你一对我一点想法都没有也没关系,我会让你对我有想法的。还是说你已经心有所属了,那个人是谁,她有哪一点好过我?”任雯绮快哭出来了。 ?她平时巡查给班级扣纪律分的时候铁面无情,连年级段长都不放在眼里,现在却像个受欺负的小女生,真是我见犹怜,哪个纯情小男生见了不得乖乖就范。 ?要任雯绮真有那么简单,程岁初可能会一时心软,暂时答应她哄骗搪塞过去再说,日后再随便找个理由分手。 ?可按照她全天的表现来看,她好像是位大病娇啊,还有点精神分裂,要是自己始乱终弃,恐怕会像诚哥一样被一刀做掉。 ?但要是自己执意拒绝她,会不会更危险...... ?况且,地震警报说不定就是她搞出来的鬼,她不是没有可能会对自己实施完美犯罪,就在这个混乱的场合! ?原来她刚才聊到推理小说是在威胁自己! ?但凡是红颜,无一不祸水! ?程岁初不由得想起许凝,还是和许凝相处比较轻松自由,该死,许凝还有这种优点,以前自己怎么没想到呢! ?“难道你不敢爱别人么,你是太宰治、三岛由纪夫那样的男人?”任雯绮痴痴地问。 ?她说自己不敢爱别人,许凝也说自己不敢爱别人,自己有那么胆小吗? ?程岁初扪心自问。 ?自己敢吗? ?凭什么不敢,只要自己勾勾手指头不知道有多少漂亮妹妹愿意投怀送抱,但他知道这不是爱。 ?什么是爱?自己爱过谁吗? ?到底是不爱,还是不敢爱? ?他讨厌用钱买不来的东西,爱情也是其中之一。 ?但他看见至尊宝头戴金箍脚踩祥云去救紫霞仙子的时候,也曾幻想自己是否会在今生邂逅前世情人。 ?水族馆的供电系统瘫痪了,鸣笛声静了下来,照明灯也都熄灭,黑暗中,她的眼睛散发亮光,是一种程岁初不曾见过的光芒,如高悬的明月冬夜的火柴,令人心生向往。 ?程岁初不应激了,如飞蛾被火吸引,他想,好像被这样的魔女俘获也未尝不可。 ?他心房的铁网被灼灼目光融化,空气中弥漫费洛蒙的幽香味,他抬起手,想要感受她肌肤的温度。 ?那动荡的水箱世界突然爆出一团血幕,有怪物在血幕中暴走,向情迷意乱的二人发动突袭! ? ? 十二、苍白魔枪 ?程岁初把任雯绮扑倒在地上,他原先所站的地方被一对诡异的节足击穿,节足的尖端像是锋利的巨型螯肢,整体又似节肢动物的腕足,柔软灵活的同时孔武有力,足以一击致命! ?昏暗的水箱中血雾弥漫,数条蛇形阴影游离,无数红色的光点闪烁,它们之间的距离很近,如同会发光的昆虫复眼,让人不敢直视。 ?恶魔,还是魔物? ?程岁初可不敢耽搁,不容分说地抓起任雯绮的手赶忙逃出海底长廊。 ?用来打造水族箱的双层钢化玻璃至少能承受数百兆帕的压强,但在恶魔的力量面前就和香葱饼干一样脆弱,程岁初可没有信心能在它手底下撑一秒钟,水箱里的怪物远比万里大厦的那些“门童”来的可怕。 ?谁知道它为什么会出现在海洋馆的水箱里!谁知道宁州市还藏有多少怪东西! ?眼见猎物转移位置,怪物也冲破了血雾,它的躯干只有成年人脑袋大小,却有五对数米长的节足,每条都有成年人胳膊一般粗,伸缩自如,像是一头巨大的变异海蜘蛛! ?程岁初很快跑出了海底长廊,那怪物竟然就此罢休,失去动静。 ?“我问你,水里的那个怪物海魔蛛是不是你养的宠物?”程岁初边跑边问。 ?“我从来没有养过宠物。”任雯绮连连摇头,脸色惨白。 ?“那你是不是什么卧底驱魔官,少女特工之类的,你有没有办法对付那个海魔蛛?”程岁初又问,“你不会是什么恶魔吧?” ?“没有构思过,原来你喜欢奇幻类的。”任雯绮竟然笑了,“你看,我们还是可以对上电波的,只是需要一点时间调频。” ?程岁初也觉得自己的想象力过于丰富了,但许凝告诉过自己,恶魔就伪装成普通人潜伏在宁州市,他身边的任何人都有可能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尤其是苏黎世的在校人员! ?他们身后的海魔蛛没动静了,但程岁初丝毫没有放心,脚步加快了几分,直觉告诉他,这次出现的怪物没有那么简单,它绝对会再度来袭的! ?这时候许凝发来一条信息,说海洋馆出现魔物,轻度地震很有可能是恶魔在捣鬼,她正在和夏秋凉一起疏散群众,会在标本馆接应他。 ?标本馆直通大门,许凝的意思貌似是想把魔物阻拦在室内,不能让他们暴露于公众视野引发恐慌。 ?“还不赶快找江筱末来,你来接应我有什么用!?”程岁初赶紧发去一条语音信息。 ?“长官已经派人来对付魔物了,我是没用,你就有用吗!?”许凝立马还以颜色。 ?他身边的任雯绮突然摔了一跤,带着他的身体一起往下倒,也正在此时,他们后方的通风管道里射出一只利箭般的节足,堪堪从他们头顶飞过,凿穿前方的棱柱。 ?那头海魔蛛能像章鱼一般收缩躯体,它把自己拧成长条,正在通风管道中移动! ?运气救了两个人一命! ?“别再摔跤了!”程岁初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他发现任雯绮是被台阶绊倒的,灯光太暗了,她的视野想必一片漆黑,“天冷就开空调,看不清就戴眼镜。怎么,怕别人说你戴眼镜不好看?” ?任雯绮点点头,十分乖巧地把眼镜戴了回去。 ?这一次摔倒是好运,下一次再摔,恐怕就没那么幸运了...... ?程岁初很快赶到标本馆,标本馆有两个篮球场那么大,中间悬架着一具蓝鲸骨架,四周的玻璃柜里陈列着一些海洋动物标本与化石。 ?他和任雯绮踏入标本馆的时候,许凝正好牵着一个人从另一个入口到场,看见程岁初和副会长任雯绮在一起,身上还有些湿漉漉的,明显愣了一下,“你们两个这是?” ?“关你屁事,你的夏秋凉呢?”程岁初反问。 ?“我牵着呢!”许凝说着把身后的人往前一推。 ?这人皮夹克配工装裤,两只耳朵都打着耳钉,卷毛染成黄色,烂头仔一个,哪里会是夏秋凉。 ?“我那么大一个会长大人呢!”许凝惊了,“怎么变无良大学生了?” ?“我那么大一个大波妹呢?”无良大学生本人陆德臣也惊了,“刚搭讪来的啊,微信还没加上呢!” ?程岁初没空和这两个人耍宝,直问道:“别管什么夏秋凉了,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海洋馆怎么会出现魔物!” ?“还用问吗。”许凝说,“那些魔物是从地下出现的,受恶魔指挥,专程来海洋馆寻找猎物,你仔细想一想,我们身上有什么恶魔渴求的东西吗?” ?程岁初按了下自己的胸膛,那里面的一对王魔肋骨好像在发烫,“我?” ?原来自己不仅是潜在入魔者,更是恶魔的盘中餐,那个叫罗斯的臭女人搞不好故意把自己放出来当诱饵的,毕竟他们完全有能力把自己囚禁起来,或者如她当日所言当场斩首! ?程岁初和许凝的对话内容太离奇了,陆德臣完全听不懂的样子,任雯绮却听得津津有味,比听名家讲座都专注。 ?“你明白就好。我在这里看到了非常可怕的魔物,人头蜘蛛身的怪物,很像日本很有名的叫做‘比留子’的妖怪。”许凝哆嗦着说,“你呢,你遇到了什么魔物,危不危险?” ?“兔子精变的女儿国国王,相当危险......”程岁初先是瞥了眼任雯绮,再回望来时的路,看向出口处唯一一条通往外界的甬道,“许凝你殿后吧,我们先走!” ?他说完就迈开腿要带着兄弟和不算他的女人的女人跑路。 ?“你不能走。”许凝横跨一步拦住了他,“你走了魔物会跟出去伤及无辜的!” ?“我就不无辜吗?”程岁初白眼。 ?“他不走,我不走!”任雯绮誓要与君共存亡。 ?“你们都不走?那我走!”陆德臣胆战心惊的样子,他似乎意识到情况不对了。 ?“我看都别走了。”程岁初的脸完全黑了下来。 ?室内回荡起“哒哒哒”的脚步声,清脆,太清脆了,大珠小珠落玉盘一样清脆,随之而来魔物可没有犹抱琵琶半遮面,它们从每一个犄角旮旯出现,黑压压的一片,至少有三十头,有着人头蜘蛛身,就是静止不动都能把人吓死。 ?陆德臣抓起一块死沉的陶塑人鱼,朝最前面的一头比留子砸去。 ?那头比留子猛地跃起,四对步足如抱脸虫般抱紧陶塑,齐齐发力,凌空将陶塑挤成碎渣! ?“wtf!”陆德臣目瞪口呆。 ?许凝把三人护在身后,祭出使徒十字剑月吟,演奏一首安魂曲。 ?好在这些比留子不算太强,轻而易举被月吟催眠,一个个收拢步足停驻下来,人头全部阖眼,格外安详。 ?三十多头比留子暂时被控制住了,但它们满地都是,让人举步维艰,在这种情况下,任雯绮竟然轻声说了句“怪可爱的”。 ?程岁初回头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陆德臣的手像焊在许凝的肩膀上似的,“请指引我们明路吧美少女战士大人!” ?许凝还没来得及得意,就听到程岁初声嘶力竭的警告:“注意上面白痴!” ?海魔蛛出现了,它从天花板游离到蓝鲸骨架上,用它的节足向四人发动狂风骤雨般的攻击。 ?这头魔物明显不是比留子这种徒有其表的货色,堪比真正的恶魔,杀人如麻,逼的地面四人抱头鼠窜。 ?“早听我的去夜总会不就好了吗!?非要来海洋馆!”程岁初推开任雯绮,避免她变成串烧,他看出来了,海魔蛛的攻势一半都集中在自己身上。 ?“你要是有办法把学生会全部弄去夜总会老娘给你开一箱黑桃a!”躲闪之余,许凝一脚踩扁了一头比留子,“再说了这和去哪里有什么关系,人家盯上的是你又不是海绵宝宝!” ?“你的贤者之石子弹呢!你的卡片枪呢!快拿出来用啊!” ?“不行,队长特地嘱咐过贤者之石是专门处决你用的,我没有权限挪用它。” ?“你倒不如现在直接把我毙了,死相还能好看一点!” ?在摧枯拉朽的攻势中,标本馆的一座假树被刺穿,树洞里发出了尖锐的女性惨叫。 ?程岁初怔了一下,因为这女人的声音如此耳熟,好像前不久才听到过。 ?那假树被削去半截,树洞中一对母子蜷缩在一起,瑟瑟发抖,小孩穿着白色的“胜利队”队服,母亲年纪不算很大,拼命将孩子保护在怀里,肩头被划开一道血壑,鲜血直流。 ?魔物的攻击迟缓下来,它转头看向这对母子,复眼中二人的画面破碎扭曲,充满暴虐杀戮的欲望,它收起最前端的一对节足,如弓蓄势,顷刻爆射! ?这对利箭争先恐后刺向树洞,即将茹毛饮血,迫不及待。 ?一幕悲剧即将在眼前上演,一瞬间程岁初想到了很多,想到了素未谋面的老妈,想到小时候自己变成光施展哉佩利敖光线,想到通天石柱和孤独王座。 ?他想,自己必须做点什么,但他无能为力,他愤怒,悲伤,渴望力量,哪怕是恶魔的力量! ?许凝闭上眼睛了,她不敢看那副画面,咬破了嘴唇,身体止不住地颤抖。 ?“啊————” ?惨叫般的怒吼响彻天际。 ?许凝下意识睁开眼睛,看见程岁初挡在那对母子面前,他从胸膛里拔出一柄苍白森然的骸骨长枪,用它悍然折断魔物的利器! ?魔物惨叫,恐慌,逃遁不及。 ?程岁初一跃五米来高,将海魔蛛一枪斩杀! ?许凝看呆了,她的手腕被烫得生疼,手链上的能量灯吊坠散发着刺目的红色光芒,喻示着人类的灵魂彻底堕落为魔! 十三、戮杀魔羽 ?秒杀了,可怕的魔物被自己给秒杀了! ?程岁初跌落在地上,原本穷凶极恶的海魔蛛此时瘫在鲸鱼骨架上无力地抽搐,躯干被洞穿疯狂飙血,他抬起头,依稀记得自己刚才轻轻一跳就差点撞到天花板,比“天武人”元大鹰都夸张。 ?他手中的白色骨枪不沾一丝血迹,温度很暖手,好像自己的肢体一般连接着神经,而拔出骨枪的胸膛完好无损,就是衣服破开了一片。 ?那些比留子似乎被恐怖的气息吓醒,全部四散而逃。 ?程岁初看了眼身后,树洞里的母子因过度惊吓而昏厥了过去,女人肩膀的伤并不算太深,没再失血,应该是没有什么大碍了。 ?“我这是,怎么了?”程岁初看着手中的骨枪喃喃自语。 ?“谢谢你,程岁初。”许凝的声音在他背后传来,“和你相处的这几天我很愉快。” ?程岁初转过身,看见许凝用月吟把陆德臣和任雯绮放倒了,然后她摸出了卡片手枪,将枪口对准他的脑袋,眼神决然,好像随时都会说出一句“对不起,我是警察”。 ?“你有什么遗言吗,我会帮你转达的,这是我们的约定。”许凝哽咽道。 ?程岁初的左手生疼,手腕上的小米手环发出红色警告,程岁初意识到了,自己渴求力量,甚至不惜出卖灵魂,于是变成了恶魔。 ?那个叫罗斯的女人说过,一旦自己变成恶魔,就会让许凝用贤者之石子弹把自己做掉。 ?没想到这一刻会来的那么快。 ?程岁初怅然若失的样子,面带苦涩,“我当然有遗言要交代,首先是留给你的,我有一些心里话想对你说......” ?“我?”许凝讶异,他最先想到的人竟然不是他老爸,不是陆德臣,而是自己! ?“许凝......”他丢了骨枪,把它远远踢到一边,放弃抵抗,认命似的悲戚走来,按住许凝的肩膀,附在她耳边轻声说道:“许凝,你太好骗了!” ?什么!? ?许凝意识到事情不对,但太迟了。 ?程岁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扼住许凝的手腕,一拧一翻把卡片枪夺到手里,用力推开许凝,冷笑着将枪绕在指尖转圈。 ?“你,你你你你你......”许凝指着他的鼻子气到失语。 ?“我什么我,我怎么可能认命?变成恶魔又怎么样,就算变成恶魔我也要活下去,我也要继承程远集团享受万人敬仰的人生!什么特立队,什么驱魔官,谁要杀我我就把他们全部杀光!”程岁初恶狠狠盯着许凝,握住卡片枪,将枪口指向许凝的脑袋。 ?当真是一位盖世枭雄! ?许凝气得直跺脚,她被枪指了,好人竟然被人拿枪指了,好人活该让人拿枪指吗!? ?“别挣扎了程岁初,就算我没法处决你驱魔部也会派人把你斩首的,你躲得了一辈子吗!”她咬牙切齿。 ?“你笨啊,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我变成恶魔了?这个灵魂检测装置是单机的,没有连入云端服务器,手环也没有联网,驱魔部不知道的,不然罗斯也不会让你人肉盯着我。我回头找雷军把这小米手环拆解掉刷机一次不就无事发生了吗,我爸和雷军熟得很,你不是米粉吗,相信雷布斯,他一定有办法解决的!” ?程岁初接着说:“而且你看看,我像有杀人欲望的样子吗?我不还是和以前一样吗?等我真有杀戮意志的时候你再动手也不迟啊。” ?“可你刚刚才说要把驱魔官全部杀光啊!”许凝接连吐槽,“你这是侥幸心理你知道吗,怎么可能瞒得过别人啊,你当驱魔部的人都是白痴吗,这是一个检测程序的问题吗?你怎么没有一点契约精神,恶魔哪有你卑鄙下作啊。话说那真是你妈的坟吗,不会是前一晚上连夜砌起来做旧的吧,就为了骗我?” ?“那当然是我妈的坟,我没那么不择手段好吗!” ?“你在你妈坟前说的话都不算数啊。” ?“那又怎样,就是我妈活着我照样会对她说谎,说谎是男人的天性!” ?“你有什么资格代表全天下男人,你有什么资格代表夏秋凉!” ?“夏秋凉也不意外,你迟早会被夏秋凉骗的,我说的,记住了你!” ?“老娘剁了你!”许凝祭出月吟,她要和这个比恶魔还无耻的男人决一死战! ?程岁初重新捡起骨枪,眼神不善,如有必要,他绝不手软! ?就在两人针锋相对时,一排手里剑破空而出,将两人逼退老远。 ?似乎是看不下去这场闹剧,蜘蛛丸的身形在场馆中出现,原来他一直都在场,就悬在屋顶一处横梁上暗中观察。 ?他无声落地,一步步朝程岁初走去。 ?程岁初下意识往后退,他知道蜘蛛丸的目标是自己手上的王魔骸骨,他看到蜘蛛丸抵在刀锷上的掌心,那是居合斩的起手式,一旦出招自己必定身首异处,他还看见刀镡上的花纹,青面獠牙的恶鬼,活灵活现,好像要把自己捉进地狱。 ?程岁初心里明白,逃是逃不掉的,许凝给自己分享过情报,蜘蛛丸是反人类战术大师,最难斩首的a级恶魔之一,就算是s级驱魔官也不愿意轻易对上蜘蛛丸。 ?如何对付蜘蛛型恶魔呢,程岁初的思维运转得很快,他想起案板上被拆解的螃蟹。这类生物的弱点是什么?不是锋利的刀,不是炽热的高温,而是距离! ?只要保持距离,他就伤害不了自己! ?程岁初顿悟了,他收起装有贤者之石的卡片枪,把手里的骨枪往前用力丢出去,跪在地上埋头求饶:“太君!花姑娘大大的有!我,良民,求放过!” ?蜘蛛丸停下步伐,他握刀的手松懈了力气,他在程岁初身上看到无数条斩杀线,又好像看不到斩杀线。 ?他原地思考了一阵,弯腰去捡地上的骨枪。 ?那骨枪却好像拥有自我意识,不愿意被蜘蛛丸取走,嗖的一下飞进程岁初的身体里。 ?程岁初低头,他胸膛的缺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这破枪来去自如,根本不和自己这个宿主打招呼! ?“这?” ?程岁初傻眼了,他疯狂挠自己的胸口,却根本没法把骨枪再度拔出来。 ?蜘蛛丸又握刀了,他背后剩下的两对王骨蛛矛也尽数展开,好像是在制造声势威胁对手,但该说不说有点狼狈的样子。 ?程岁初的心凉到了海底,他很清楚自己会有什么下场,如果自己没有办法主动把王魔骸骨交出去的话,蜘蛛丸必定会亲自动手,而且是以最简单最粗暴的方法。 ?蜘蛛进食的方式可不雅观! ?一旁的许凝拿起月吟想要做点什么,手机里突然传出罗斯队长的声音:“突发情况,s级单位红羽枭到场。” ?有风吹过,猩红的闪光撕破墙壁,将蜘蛛丸撞进玻璃柜,引发轰鸣。 ?蜘蛛丸怒吼。 ?两头恶魔当场展开厮杀! ?此时程岁初和许凝身后的墙被黏土炸弹爆破,无声无面的狙杀官“蛇”步入标本馆,他笔直走进树洞,把昏厥的母子二人带离场。 ?“什么情况?”程岁初还跪在地上后知后觉。 ?“别管那么多,走就对了!”许凝把陆德臣扔给程岁初,自己抱着任雯绮赶紧撤退。 ?他们重见天日,背后的标本馆摇摇欲坠。 ?对魔特种部队早已赶到现场,他们封锁周边五条街地区,疏散所有群众,带走母子二人与陆德臣任雯绮检查伤势,并把程岁初许凝二人接上一辆战地车,车内的电子屏显示着场内实时战况。 ?由无人机传来的画面显示,红羽枭在手撕蜘蛛丸! ?他背后的光子羽翼猩红诡异,正反持蜘蛛丸飞到半空,用蝎尾卷走蜘蛛丸的两把武士刀,双手抓住蜘蛛丸背后的两对王骨蛛矛,脚踏在背心处,猛然发力,将蜘蛛丸的身体撕扯得稀碎! ?暴虐、残忍,分明那天在面对江筱末时如此的冷静沉着。 ?“内讧了?”程岁初瞳孔颤抖,他听见蜘蛛丸的吼声,他竟然能理解其中的意思,蜘蛛丸在说红羽枭背叛了“誓约”! ?“誓约是什么意思?”程岁初问。 ?“誓约?你指的是‘恶魔誓约’吧,听说恶魔之间的誓约具备绝对效力,违背誓约的恶魔会被王魔之血反噬,被地狱之火烧死什么的。这只是一个传闻,没被证实。”许凝说,“看样子红羽枭是要夺取蜘蛛丸背后的两对王魔肋骨,这对我们来说是好消息,恶魔间的短暂同盟看来已经结束了。” ?许凝说完,想起至关重要的一件事,亮出小臂上的手链,见手链上的能量灯吊坠不再散发红光,她又抓过程岁初的手腕,发现小米手环也恢复如常,灵魂检测装置没有报警。 ?两人面面相觑。 ?程岁初一把捂住许凝的嘴,赤裸裸威胁道:“你要是敢把红灯的事情告诉别人,我就把照片传遍全世界!印在苏黎世校刊上,投屏到纽约时代广场,放进世界杯开场片里,我说到做到!” ?“照片,什么照片?”许凝一时间摸不着头脑。 ?“我们在一起的照片!”程岁初翻开自己的手机相册。 ?相册里有很多两人的同框照,有她在一楼沐浴晨光吃早餐而程岁初身穿睡衣下楼的,有许凝光着脚蜷缩在程岁初的豪车副驾玩手机的,还有一张许凝在保姆室的床上呼呼大睡而程岁初正为她盖被子,他的笑容亲昵眼神宠溺,简直让人反胃! ?许凝在看到照片的第一时间怀疑自己的记忆是不是出了岔子。 ?“卑鄙!”许凝痛骂,“无耻!” ?这些抓拍的甚至摆拍的照片显然是程岁初的手段,他蓄谋已久,这是他制造的把柄! ?“你答应,还是不答应!?”程岁初冷笑,没有什么比毁人清白更具威胁性。 ?“我......”许凝快要哭出声了。 ?“一言为定!”程岁初把卡片手枪还给许凝,他知道这样的女生一向心软脆弱很好糊弄,“祝我们友谊万岁。” ?这时部队人员传讯,说是要许凝对目击恶魔的平民执行记忆清除。 ?“我记得你能修改人的记忆对吧?”程岁初问。 ?许凝捏着卡片枪复杂地盯着他,平复半天心情,慢慢说:“我只能做到删除特定的记忆,比如一段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场景或特定的人。” ?“能不能把任雯绮的记忆额外删掉一点。”程岁初想了想说。 ?“什么样的记忆?”许凝问。 ?程岁初用手指自己:“我。” 十四、记忆影院 ?最近任雯绮成了话题中心,因为她宿舍的抽屉里真有一本日记本,扉页上真有一个人的名字,不过那个名字并不是夏秋凉,也不是什么优质偶像,更不是哪位风度翩翩的年轻男老师,而是程岁初。 ?她的抽屉似乎是忘记上锁了,日记本被舍友“无意”中翻出来,这个消息当晚就传遍整个苏黎世,乃至隔壁宁州大学。 ?第二天早上任雯绮气冲冲找上程岁初,质问程岁初什么时候搞的鬼,问他为什么要那么做。 ?被一群人围住的程岁初面不改色,一把抓走日记本,当众点火烧掉。 ?消防喷淋系统被触发,水里的任雯绮失魂落魄,脸上的水珠一颗一颗的滚,眼镜片上映着的纨绔男生双手插兜,徒留背影。 ?两人当日被请去校长室喝茶,迈出校长室后一个向左一个向右,再没下文。 ?谁也不知道他们在校长室里说了些什么,但据知情者透露,他们真的就坐在那里喝茶,什么话都不说,听校长先生滔滔不绝讲述自己年轻时的风流往事。 ?后来经常有人看到任雯绮对着一对企鹅钥匙扣发呆,可能是一场难忘之旅的纪念品,也可能是没来得及送出去的礼物。 ?程岁初对此默不作声。 ?两人是同班同学,程岁初难免会在学校里遇见任雯绮,每次路过的时候她都微微低头,目光里隐约有杀气,程岁初感觉她随时都会把怀里抱着的英文原版的《悲惨世界》砸他脑袋上。 ?传言夏秋凉因为这件事大动肝火,要和程岁初进八角笼决斗。 ?再结合前段时间程岁初给夏秋凉送纸飞机情书的传闻...... ?这一段缠绵悱恻纠葛不清的三角关系称得上是绝世笑料。 ?有人失意必定有人得意。 ?许凝最近总笑,一方面又是听到有关夏秋凉和程岁初的搞笑绯闻,另一方面则是她当上了学生会第二位副会长! ?这主要归功于她的最大假想情敌任雯绮,因为她最近精神状态很差,总是心不在焉,严重影响学生会的工作事宜,夏秋凉急需另一位得力助手。 ?而许凝在水族馆地基塌方事故时担负起疏散群众的工作,而且做得很好,受到市里的表扬,甚至接受媒体采访,一度成为校园形象代表,在领导层广为人知,被极力推崇。 ?她能成功上任和陆德臣也有关系,陆德臣不愧是交际花,在苏黎世也有不少人脉,拉动很多人给许凝站台。本来反对许凝的声音还挺大的,包括校拉拉队的女生,尽管许凝曾那么卑微地讨好她们。 ?许凝以后就可以在夏秋凉背后听他代表学生会发言,和他走在一起被拍进照片挂在墙上永远记录下来。 ?一个午后,程岁初没有在天台上消磨时光,而是走到园艺林里对着一棵树发呆,这是一株苹果树的树苗,长开了撑死两米来高,蔫了吧唧的。 ?他有想过如果那天下午没有被恶魔袭击现在会怎么样,是不是会和许凝一样,偷偷地看一个人发表演讲,看一个人的头发被风吹乱在光里发亮,看一个人侧脸的弧度和午休时的睡颜。 ?他以前总是看着窗外,现在偶尔也会看看讲台桌,看看黑板,看看那个人,耳朵里总能听到笔尖在纸张上厮磨发出沙沙的声音,她的一笔一划好像写在自己的心上,又痒又疼。 ?他原本只会失眠半个夜晚,那天晚上彻夜未眠。 ?逊,太逊了! ?程岁初伸手摘下一片枯黄的叶子,握在手心碾碎,任风吹过不留痕迹,自嘲地笑了笑。 ?“这位同学,请你不要随便破坏花花草草,你是哪个班的学生,班主任是谁,报上名来!”许凝背着手走过来,有意无意显摆着学生会副会长的袖章。 ?程岁初眼皮都没抬,没心情搭理她。 ?“喂,和你说些正经的。”许凝小声严肃,“如果你被杀戮意志控制精神,想要犯下杀人罪的话,我随时会执行处决的!” ?“嗯。”程岁初不咸不淡道。 ?什么杀戮意志,什么杀人罪,描述得天昏地暗十恶不赦,但他压根儿没有反应,精神正常得不能再正常,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可许凝不那么想,她把程岁初看得更牢了,不让他离开视线范围,连学生会活动都要他跟在后面。 ?这让程岁初心烦意乱的,不过不是烦这位春风得意还非要牵着自己鼻子走的刽子手,而是烦那些遇到的路人,他们看见自己老跟着学生会走动,总在非议。 ?“你知道就好,下次我可不会手软了,我会毫不犹豫扣下扳机的!”许凝威胁完之后,转而变得八卦,“我真的很好奇,你那天在水族馆到底对任雯绮做了什么?你不会非礼人家了吧?” ?“我非礼她?”程岁初冷笑,“你觉得是就是吧。” ?“我跟你说哦,你最好没对她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被我删除的记忆是有可能恢复的。”许凝说道。 ?她介绍起自己的能力,她说“特蕾莎”借由“月吟”发动的记忆删除并非“删除”记忆,而是给人施加“不愿回忆”的催眠。 ?记忆一直存在于人的脑海深处,如果是难以割舍的记忆,很快就会想起来,像许凝平时治愈的那些“恶魔后遗症”的受害者则基本不会回想起与恶魔有关的记忆。 ?与其说是“删除”记忆,不如说是“封存”记忆。 ?人的记忆殿堂就像一家电影院,记忆就像一部部电影,总有烂片,但就算是烂片也有值得留恋的片段。 ?如果有一段记忆被“封存”了,这部电影的排片就空出来了,你知道这里曾经放映过一部电影,你也知道自己忘了,你会觉得无关紧要,你经常会很忙经常会浏览其它的电影,没空理会这个空档。 ?但有时候,你在某时某刻和某个人听着某首歌路过影院门口,忽然之间你瞥见一张不起眼的海报,这张海报没有电影名没有上映日期,但你一下子想起来了,你想起来自己曾看过那部电影,它或好或烂,你或笑或哭。 ?或者你突然发觉自己的人生拼图缺失了一块,这让你寸步难行,你发疯似的往回跑,你跑过无数的时间空间,你回到了那个时候,回到那个放映厅的门口,你找不到那张电影票了,但你会不顾一切地冲进去,一遍又一遍地翻那卷胶片。 ?“就算记忆真的能被删除,过去的经历也真真切切在这个世界上发生过,就算不为人知,我想,在那时,主人公都在用心面对人生的镜头。”许凝说。 ?“听上去挺伤感的。”程岁初挠了挠头,“我太爱这种感觉了,对我来一下吧,帮我把有关于她的记忆删掉。” ?“不要,删除记忆会伤脑的,你脑子本来就不好使。” ?“我一次都没被删除过记忆,来一下怎么了?” ?“别为难我了,我对人类使用月吟是需要向上级请示的。” ?“你昨天可没向上级请示,我叫你额外删点记忆,你直接就对任雯绮动手了,帮人帮到底呗,就当再帮朋友一个忙,把我的记忆片段也封存一下吧。” ?“朋友?你还真有脸说啊,做饭不给我吃,发生什么事不告诉我,一直骗我耍我威胁我,你真的把我当朋友吗?” ?“再帮我这一次我们就是真正的好朋友。” ?“帮个毛,休想!别老说你自己了,万一她想起来了怎么办?你有想过对策没有?” ?“再找你封存一次呗。” ?“二次施法的效果太差了,而且万一到时候我不在了呢?” ?“找别的驱魔官。” ?“驱魔官的神眷都是唯一的,我的特蕾莎虽然级别低,但也是很稀有的好不好,就算其他人有修改记忆的能力也未必好用。” ?“想起来就想起来呗,还能怎么样?”程岁初莫名烦躁。 ?“有些记忆,能永远忘掉是最好了,万一想起来了......”许凝低下头眼神闪躲,“你可要好好解决哦。” ? 十五、浪漫魔法 ?程岁初破天荒地和许凝坐在同一张桌子上,看得出来他昨天晚上睡得非常好,容光焕发的,正照着一张《半生缘》的电影海报摆弄自己的头发。 ?海报中饰演沈世均的黎明内敛深沉儒雅俊逸,笑似清风,脸上的光和煦温暖,对比起来同框的叔惠扮演者黄磊就略显油腻,尽管彼时的黄老师年方二五尚未发福放在当年怎么也算北影一枝花。 ?“月底校庆舞会的时候我就做这个发型,你觉得怎么样?”程岁初向自己的偏分刘海吹了口气,尽量挤出一个温柔的笑容。 ?“苹果树上结西瓜,不合适,真的不合适,你看看你自己,骨相扁,皮相圆,偏分不如爆炸头。”许凝瞥了眼道,她翘着小腿刷着小剧,右手在对付甜品架上的精致茶点,左手娇贵地搭在一边,让管家老先生给她涂藕粉色的指甲油。 ?程岁初笑得更深了,上下眼皮用力地抱在一块儿,眼角的皱纹挤成一堆,让人很容易联想到李狗嗨里故作丑态的雅人叔,他的嘴角咧得很开,好像一座活火山随时都会喷发。 ?许凝低头干咳了两声以表怯意,她已经很收敛了,她原本想说他像电影里的葛优老师饰演的祝鸿才,就是多了顶头发。张爱玲老师对祝鸿才最深刻的描述就是“笑起来像猫不笑像老鼠”,程岁初也是如此,不过他是只富态的肥鼠,并非葛大爷那般尖嘴猴腮。 ?苹果树上的西瓜先生默然离席,上楼换了身便装下来,“准备好了么,今晚一起出门。” ?“今天出门干嘛,婚宴是明晚,又不是今晚。”许凝小心翼翼捏了一块蒙布朗送进嘴里,好吃到鼻尖酸楚眼角含珠。 ?他们明晚要去赴宴,赴婚宴。 ?就在昨天上午,许凝收到了一张电子婚礼请柬,邀请人是许凝初中的英语老师时杳信小姐,许凝最擅长的科目就是英语,深得时老师宠爱。 ?时老师和其他外语老师不大一样,她性格内向,说起话来温声细语柔柔糯糯的,总是戴着“小蜜蜂”上课,给许凝授课的时候还在实习期,今年二十大几,也到了该嫁人的时候。 ?照片上的新郎官五官挺拔,棕发蓝眼,让许凝甚是惊羡,他叫lynchaltman,来自美国加州,中文名就叫林奇,时老师称他为林先生,她说林先生是一位朝气蓬勃心思细腻的人。 ?婚礼场所有舞池,生人较多,时老师建议许凝携男伴到场。 ?许凝最想邀请的男伴当然是夏秋凉,且不论会长大人有没有空愿不愿意,就算他撞邪了答应了下来,碍于监视任务出行是一定要带上程岁初的,请帖最多只有两个名额,三人行成何体统? ?而且许凝想把最初与最后一舞留到校庆,这次就当提前体验舞会氛围,免得校庆时紧张。 ?实际上,许凝只能且必须带程岁初参加婚礼。 ?而程岁初在看见请柬的第一时间就答应陪许凝一同出席,他原本计划的生日周活动都被迫取消了,一系列的突发事件压得人喘不过气,他正需要出门吹吹海风透透气。 ?“你的礼服准备好了没有?”程岁初把袖管扯的很长,完全覆盖手腕上的小米手环。 ?“礼服,什么礼服?”许凝搅着咖啡懵圈道。 ?“你看没看见婚礼地点在哪,这是在豪华游轮上举办的上流婚宴,不是什么农村喜酒,你觉得自己穿一身破烂出席合适不合适?” ?“游轮?嗯......既然是游轮的话,水手服怎么样,应该挺合适的,我刚好有一套水手服,以前cos水兵月的时候用的。”许凝说。 ?听到这里,管家老先生握笔刷的手微微颤抖,他不禁摇头嗟叹,目光略带关怀,好像在看待病号。 ?“怎么说你都是我的女伴,打扮的不好我会觉得很掉价。”程岁初一脸嫌弃,“定制一套怎么样,欧洲师傅、国内老字号、中日韩设计院学生团队,任你选。” ?“没必要定制吧,而且时间也赶不及。” ?“你也知道赶不及,所以我才准备带你出门去买啊白痴!” ?“哦哦。”许凝小鸡啄米似的点点头。 ?“现在还来得及。”程岁初看了眼天边的落日余晖。 ?“来得及什么?” ?“我们随便吃点晚饭,七点出门。”程岁初低头单手发了条短信,然后打了个响指,“你不总说我不懂浪漫吗?仅此一次,带你去穿水晶靴。” ?晚上七点半光景,一辆宁州本地车牌号“1818”的祖母绿色法拉利罗马驰骋街区,发动机音色低沉如闷雷,霓虹灯光在车身流淌不止好似彩旗飘扬。 ?这辆两门四座的旅行跑车是程岁初的第一件生日礼物,在他生日当天凌晨准时出现在家门口,附着一张程致远亲笔所写的贺卡。 ?罗马是法拉利近年推出的新款gt车型,放在一众豪车中并不起眼,不过这正是程岁初心仪的地方,便宜、低调、实用。 ?他并不喜欢超跑,牛马伦都不是很中意,科尼塞克帕加尼勉强能入法眼,他不喜欢用钱买不来的东西,也不喜欢用钱就能轻易买到的东西。 ?晚上七点半正是人潮汹涌的时候,偌大的银座广场却空空荡荡的,灯光依旧通彻,就是看不见半个人影,包括工作人员。 ?“这是?”许凝只敢把目光探进去,止步不前,疑神疑鬼的。 ?“包场咯。”程岁初无声笑了笑,把这怂货轻轻推进商场,“自己挑,任何门店都可以,看上什么拿什么,记得去甜品店帮我带一盒雪糕,朗姆味的,今天有点热。” ?“你,说,什,么?”许凝眼睛都瞪直了。 ?宁州银座有很多国际大牌入驻,奢华度堪比北京skp,什么香奈儿lv古驰卡地亚,大部分店家许凝都叫不上名字,品牌代言人都是国际巨腕,随便一件衣服动辄五位数,哪能让人随便挑随便捡。 ?就算是苏黎世中学家室最煊赫的女生都不会有这种待遇! ?程岁初臭屁地双手插兜,他喜欢许凝对自己五体投地的样子,“愣着干嘛,怎么,你需要一个品味好的人帮你作参考?” ?“不不不。”许凝连忙摇头,“搞那么隆重干嘛,叫人随便送一套礼服来就好了啊,均码就行了。” ?程岁初一脸冷酷,“我说过要帮你邀请夏秋凉参加舞会,当然包括你的行头。客气什么,你救过我的命,我的命只值这么点钱吗?” ?许凝转念一想,自己何止救过他的命啊,简直是饶过他的命,于是心里就不忐忑了,竖起食指,小心翼翼地说:“一套,我选一套就够了!” ?“随便你,记得选最好看的,首饰也选上,嫌珠宝店太贵的话,潮玩店无印良品什么的也行,这里应该有那种店吧,总之切忌买大众货。”程岁初警告说。 ?“原来我们真的是朋友啊!”许凝被感动到了。 ?她以前陪一对情侣同学踩马路,路过一家奢华的女装店,那个男生对女生说我们现在只能在外面逛逛街,以后一定带你进去挑一身最好看的衣服,女生被感动得不要不要的。 ?那男生要是换成程岁初还得了啊,随手发条短信就能让一个班的女生都变成公主,男友力爆棚了好不好。 ?许凝第一次觉得有钱很好,好像魔法一样。 ?她走进第一家店,在衣架上随便取了一件蕾丝边衬衫,式样和苏黎世夏装校服差不多,然而标牌上的价格却比得上音乐教室的一架钢琴。 ?“这也太贵了!什么料做的啊?”许凝觉得标价上的千位分隔符换成小数点还差不多。 ?“不用顾虑价格,说了随你挑,你可以选到十二点,十二点过后他们会来盘货计价,你还有四个钟头时间。”程岁初大方说。 ?许凝逐渐放开了,逛菜市场似的在货柜上摸摸看看,每一个脚步声都在商场回响。 ?“爱马仕铂金包怎么样,你戴着又没事,你不说没人会觉得是正品。” ?“你又不是赵洛伊,身材那么差,套裙就别考虑了,选短款的小礼服。” ?“干嘛呢,这是人纪梵希的试用品,别往口袋里塞!拿柜台里的,我帮你拿个大手袋来装吧。” ?“新款手机怎么样,带一部走,这个够便宜吧?vivo摄像功能不错的,我看很多女生都在用,虽然动态摄影比不上iphone。” ?程岁初不紧不慢地跟在许凝身后,有一句没一句地给出建议。 ?两人在不为人知的世界不知疲倦地逛到十二点。 ?最后许凝穿了一件天青色的新中式旗袍裙,踩一双中跟小凉鞋,整套下来不到五位数,青春温婉,别有一番风味,也算是海里淘金了。 ?许凝十分满意地在一面落地镜前自拍,“如果真的能穿这身衣服和会长大人共舞,我这辈子都没有遗憾了!” ?此情此景,她竟然在为她穿上水晶鞋的王子面前提一个骑士的名字,这让程岁初殿下心里多少有点难受,暗骂了一声“花痴”。 ?“程岁初,校庆舞会的时候你打算邀请谁做舞伴?”许凝冷不丁问。 ?“当然是最雍容华贵的最擅长社交舞会的身材最好的最吸睛的赵洛伊,我们两家有生意上的往来,她不会拒绝我的。”程岁初说。 ?“她不会拒绝你,那谁会拒绝你?”许凝狡黠问。 ?“你咯,还能有谁?”程岁初白眼。 ?“你如果非要邀请我共舞也不是不可以,不过要等我和夏秋凉跳完第一支舞之后咯。”许凝为自己戴上一只古铜色的耳环,镜子里的他腰杆笔挺,眼神却在闪躲。 ?“我可不会排在别人后面,更不会和一个恋爱脑共舞,我怕花痴病会传染。”程岁初面带不屑。 ?“如果你想让你老爸多关注你的话,就选一位特殊的舞伴呗,最好是他没见过的,比赵洛伊更吸引眼球的。”许凝就差把话说明白了。 ?“你们不会当场把我爸抓走吧?我跟你们讲,我老爸最近三四年都在国外,万里大厦的事情准和他没关系。”程岁初答非所问。 ?“放心吧,我们驱魔部也不是无所不能的,特别是对待那种大人物,流程要走很久的,至少会到舞会后再盘问程致远先生。”许凝特地没有用“审问”这个词。 ?分针在刻度线里笃行,十二点钟即将到来,魔法要失效了,许凝换回自己的那一身“破烂”,提着大包小包走入旋转门,恋恋不舍地回眸。 ?“喂。”程岁初忽然说,“如果要送女生礼物,选什么样的比较好。” ?“那得看是送给什么样的女生咯。”许凝明知故问,“你无缘无故送女生礼物干嘛,你想邀请她约会吗,还是想邀请她做别的事情,你不会是想送我礼物吧?” ?程岁初不说话了。 ?许凝的眼睛眨巴得很欢,她难得发现程岁初身上扭拧的一面,这比穿上水晶鞋更让人兴奋。 ?她想了想说:“我觉得吧,不论是什么样的女生,就算她再冷酷再厉害,也会有小女生的一面,也会喜欢可爱的东西。选礼物不一定要贵的,一定要好看的,比如玩偶、兔子什么的。” ?玩偶么? ?程岁初不禁陷入沉思,他一向对这类东西嗤之以鼻。 ?许凝抱着自己的新礼服偷笑,等到江筱末凯旋,不知道会有怎么样的惊喜等着她。 ?半夜,许凝洗完澡裹着浴巾盘腿坐在床上,抱着一个圆滚滚的蓝色海豹玩偶,打开驱魔部配发的笔记本电脑,撰写任务报告。 ?许凝不免觉得报告写得有点像约会日志,程岁初难得那么有耐心,难得那么绅士,他们不仅挑选了礼服,还在电玩城踩跳舞机、抓娃娃、投篮球,他还说“永远不要对淑女吝啬鲜花与微笑”,然后又说“只在今晚,我会把你当淑女对待”。 ?今天最大的收获是说动程岁初了,他绝对是要送江筱末礼物邀请她当舞伴,提到礼物,许凝意识到自己没有给程岁初送生日礼物,虽然日子已经过了,总该补他一件。 ?给这个人挑礼物是一件天大的难事,难过江筱末,难过夏秋凉。 ?“有了!”许凝拿起包包,她想到程岁初经常失眠,自己想到的礼物绝对会对他很有帮助。 ? ? 十六、游轮婚宴 ?宁州市新月湾,晚风阵阵,香车美人遍地,宾客如约而至。 ?一艘堪比水晶宁静号的豪华中型游轮“光影号”停靠在港口,它能同时容纳上千名游客,本次航程的演出团、服务生、海员有五百名之多,今夜的光影号张灯结彩,犹如披上一件红色喜服。 ?在本次的短途航程中,来自加州的林奇奥特曼先生要与宁州二中的中学英语老师时杳信小姐喜结连理,据男方亲友透露,这是林先生的第九十三段爱情,但只是他的第七段婚姻,这段良缘是天作之合,理应受到所有人的祝福。 ?在满天礼炮与遍地鲜花中,车牌号1818的法拉利罗马闪亮登场,迎着惊呼声压线刹车,在迎宾口前摆尾停车。 ?面相阴沉的年轻面孔走下这匹意大利跃马,很有绅士风度地为副驾开门,牵出一位容貌低调的女伴,但他的脸色很快变得难看,并非是因为他的女伴睫毛贴歪了手汗还不少,而是有人在敲他的车门——后备箱车门——从后备箱里面敲后备箱车门。 ?“我靠,颠死我了,你车技也太差了!”陆德臣像条蛇似的从后备箱扭到地上。 ?“你怎么会在这里?”程岁初不可谓不恼火。 ?“你们开车把我送过来的啊。”陆德臣理所当然地回答道。 ?送?许凝无力吐槽,与其说是“送”不如说是“运”好吧! ?“你到底是什么时候钻进去的,你会缩骨功?厉害啊我的陆!”许凝拍拍陆德臣的屁股啧啧称奇。 ?“你没有请帖要怎么入场?”程岁初皱眉说,面色罕见得有点为难,“这场所有点特殊,我不好安排。” ?“你们先进去,不用管我。”陆德臣自信摆手,“我随后就到。” ?不久之后,宾客入席酒宴开场,陆德臣托着服务生的托盘,穿着服务生的衣服,站在一张双人桌边上嚼牛排,渴了就摘下托盘上的利口酒仰天痛饮。 ?他左边的许凝埋头苦吃,腮帮子鼓鼓的,右边的程岁初低头喝茶,尽可能平心定气。 ?许凝一边对付餐盘里香酥肥美的羊排和脆皮乳鸽,一边心想程岁初这厮不是有洁癖而且相当注重礼仪吗?对陆德臣就能那么包容? ?陆德臣把程岁初面前的餐盘端了起来,吸果冻似的将盘子里肥美的金枪鱼霜降大腹吞进肚子里,似乎是看透了许凝的想法,打了个嗝说:“我俩可是铁哥们儿,只要我不用桌布擦嘴,随便我怎么造他都不会嫌弃,不信你自己问。” ?程岁初往茶水上长长吹了口气,面对许凝质疑的目光,放下茶杯,缓缓点头。 ?许凝心想男人的友谊还真是奇葩。 ?她今天穿的是一套白色小吊带,并非昨天选的新中式旗袍裙,她昨晚精挑细选出来的项链手镯耳环加一块儿不到四百块,而今天身上戴着的光彩夺目的家伙们则至少比它们贵一万倍,沉得人抬不起头。 ?这一身行头是程岁初连夜让人送来的,叫许凝今晚务必穿上,说这一身比较配自己的深蓝色西装,小吊带还让老师傅专门改过,许凝的身材平平无奇,披上这件聚会战衣竟然都能显出几分性感。 ?临出门前许凝踌躇问:“这些首饰我就戴这一次,校庆还是用我昨天选的,但我用过以后这些东西会折旧的吧?” ?程岁初说这不是你需要考虑的问题,这些首饰我不打算卖,考虑用来装饰鱼缸,我最近打算养一些好养活的宠物,螃蟹乌龟什么的就不错。 ?他们两人的位置在游轮第三层的观景台,一边是露天剧院,另一边是室内舞池。 ?婚礼的流程很中式,酒席的菜式布置也符合宁州本地风格,到处都是红色剪裁,灯笼气球之类,许凝心想林奇先生果然周到贴心,如此尊重女方本地文化,时老师嫁给他一定会很幸福,然而等新人入场时许凝却大跌眼镜。 ?时老师口中那个蓬勃朝气的帅气老公,林奇奥特曼先生,头发花白大腹便便,与照片上英俊阳光的形象不能说一模一样,真的是毫不相干! ?许凝探出身体用力去拍程岁初的肩膀:“和时老师携手的那个人是谁啊,男方家长吗?” ?程岁初手里的茶水被溅出来不少,他阴沉着脸用手帕拂去衣服上的水滴,往纷闹的人群中瞄了一眼,见怪不怪道:“原来你不认识他?林奇奥特曼,好莱坞著名导演,贵庚57岁,我看他步伐虚浮面色阴翳,生活很淫靡的样子,身体貌似不太健康,快到享年了吧。” ?“这不就是糟老头子吗?你怎么不早跟我说!?”许凝很没礼貌地一个劲遥指新郎官,差点把牙都咬碎了。 ?“我以为你知道。” ?“我如果知道我还会祝福他们羡慕他们吗!?我现在恨不得把这艘游轮掀翻了好不好!” ?“话别这么说,林先生还是很有才华的,拍摄的电影很前卫,挺有意思。”程岁初波澜不惊。 ?林奇奥特曼先生据说最近在筹备翻拍一部经典影片《当幸福来敲门》,打算让一位白人演员来重新演绎威尔史密斯扮演的男主,也就是说他要用白人演员替换黑人演员的经典荧幕形象。 ?他还打算在影片中加入一些黄种人面孔,因此特地跑来中国找演员试镜,演员不知道有没有找到,爱人倒是找着了。 ?“嫁给这样的老男人,你说时老师她会幸福吗?”许凝幽咽愤懑。 ?“你能怎么办呢,难道你冲上去抢走主持人的话筒对林先生大喊说‘老东西你不要娶我老师要娶就娶我吧’。”程岁初说,“拜托,人家郎才女貌天生一对,轮到你这妖怪来反对?” ?“程岁初,算我求求你了,你去抢亲吧,发动你的钞能力把我老师娶走吧,她和你在一起我还好接受一点,至少你更年轻更有钱,长相也还凑合。” ?“我觉得你的思想过于狭隘了,放开一点想,万一人家是真爱呢?” ?“我说顾曼桢和祝鸿是真爱你信不信!?”许凝义愤填膺,“嫦娥可以嫁给天蓬,但绝不能和猪八戒在一起!” ?话一出口她觉得自己有失偏颇了,因为今何在老师的《悟空传》里嫦娥好像真的和猪八戒在一起了,虽然他们的结局是共葬火海,而且人家也确实是真爱。 ?“人家前男友都没意见,你瞎操什么心啊。” ?陆德臣嗦着北极甜虾说。 ?许凝顺着陆德臣的眼神看去,果真在现场看见时老师的前男友,那位仁兄是许凝初中的语文老师,他就凑在男方亲友团边上,和几位前凸后翘的洋妞聊的正欢。 ?“那是新郎官的女儿们,各个都是名媛。”程岁初说,“林先生的儿子也在场,你不妨也去找一个谈谈,我看那个开香槟的就不错,小有名气的演员,不过你要先等他离婚,那个吃鼻涕的也是,八岁左右吧,年龄挺适合你的,以后你可以和你的妈咪时老师一起在大洋彼岸听加州旅馆,祝你们幸福。” ?“我他妈......”许凝把自己的头发抓成鸡窝,她目眦尽裂,眼睛里充斥血丝恐怖得像无数条红线虫。 ?新人入席,游轮启航前往离岸三十海里的人工岛绕岛航行,在人工岛上有新郎官举办的新婚夜场派对,舞会也在此时开场。 ?来自欧洲的著名皇家乐团演奏一首首圆舞曲,男男女女在舞池中交谊。 ?陆德臣吃饱喝足,把半个屁股都放到餐桌上,对着舞池里的佳丽指指点点。 ?许凝没打算去和最爱的时老师打招呼,捏了一片柠檬放在嘴里磨牙齿,把所有不好的情绪都写在脸上。 ?“喂,许凝。”闭目养神好一会儿的程岁初忽然伸出手,“走么?” ?“走?去哪里?”许凝不解。 ?“跳舞咯,难不成邀请你去男厕啊。”陆德臣抢答。 ?“谁要和你跳舞啊,我要把第一支舞留给会长大人的好不好。”许凝摆了摆手果断拒绝。 ?“呵,你可要想清楚,错过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想和我共舞的人多了去了,别不识抬举。”程岁初冷哼。 ?“骗鬼啊你。”许凝才不信程岁初那么有人气,在场的型男帅哥可比天上的星星都多。 ?“我们不妨打个赌,我现在下场,邀我共舞的人要是少于十个我晚上睡保姆间。”程岁初相当自信。 ?睡保姆间?许凝大喊非礼。 ?“谁说我家就一个保姆间?”程岁初白眼道。 ?“那要是多于十个呢?” ?“下礼拜周一升旗,你当着全校人的面去亲夏秋凉一口。” ?许凝一下子脸红心跳,“就算我喜欢人家也不能随便亲人家啊,我的吻也是很宝贵的好嘛......” ?“白痴!”程岁初正了正领带,扣上纽扣下场,全场的目光都被这位年轻贵族掀动了,无数双纤纤玉手不顾矜持地向他搭了过去。 ?而他始终保持着礼貌的微笑,谢绝所有人的邀请,在舞池边上走了一圈,回到三楼席位,端起那杯喝了一个小时的红茶继续凹造型。 ?“你那么快回来干什么,都有那么多美女邀请你了,不露一手吗?”许凝惊讶地问。 ?“我没说过我会跳舞。” ?“那你邀请我干什么!去舞池里走秀啊!?”许凝无语了。 ?赌约的结果显而易见。 ?程岁初单手插兜,端着茶杯远眺夜空与海面,眼神偶尔闪过戏谑。 ?在场的人可不是苏黎世的那帮学生仔,他们精明得像永恒凛冬里求生的松鼠,每个人的华服下都隐藏着一条狐狸尾巴,自己的身份就是宁州市乃至整片江南地区最可口的花蜜,一旦花枝招展,招蜂引蝶轻而易举。 ?许凝表面风平浪静心里波涛汹涌,她想程岁初不会真要让自己当众亲夏秋凉一口吧。自从当上副会长后,许凝每天都痛苦并快乐着,有一次她走在路上差点被天上掉下来的花盆当场砸扁,那绝非意外,肯定是一场谋杀!先不说会长大人会如何作态,自己要是真干了这种事绝对会被那些女生千刀万剐,不带藏的那种。 ?“喂,你看......”程岁初突然拍拍许凝的肩膀,指向舞池一角。 ?“那不是孙巧薇吗?”许凝看见了舞池中一朵绽放的红玫瑰,那正是活在舞台综艺里的三班同学孙巧薇,娱乐圈的顶流花旦,“这是要把戏路开拓到好莱坞呀。” ?“别光顾着看她,你看她的舞伴!”程岁初语气急促。 ?孙巧薇的男伴是一个高挑瘦削的男人,穿着一身紫色西服,脖颈好像涂了粉底似的一片雪白,他脸上戴着一副黑色面具,面具上有刀痕般的白色十字纹,还有一对代表恶魔的山羊角! ?“十字魔剑!”许凝猛地站直身体,“魔术师,必定是魔术师,他竟然会出现在这里!” ?魔术师历来的作案场所都是小型演出,受害者最多二三十人,眼下现场婚宴的来宾可是有千人之多! ?他正被驱魔部全力追杀,一直都在隐匿行踪,专程在这里公开露面,不可能只是来吃个席那么简单,他一定在筹备一场盛大的血腥表演,他的杀戮意志想必已经克制不住了,而且他还带着十字魔剑,鬼知道他会犯下多么恐怖的杀人罪! ?“程岁初,你马上去叫船长返航!”许凝回过头,发现对面的座位空了出来,被反复把玩的茶杯孤零零地翻倒在桌子上。 ?程岁初不见了,连同陆德臣一块儿不见了。 ?许凝傻眼了。 ?人呢?润了!? 十七、致命魔术 ?孙巧薇听见有人在喊她的名字,那是一个陌生的同龄女生,妆画得潦草无比简直不像话,吊带裙还算凑合,满身的珠宝笨重无比,完全糟践了这位女生美好纯洁的青春样貌。 ?“你是?”她问。 ?“苏黎世高三三班许凝,本学期转校来的,同时是学生会副会长。” ?“幸会幸会,久仰大名。”孙巧薇大方地对许凝伸出手,虽然她并没有听说过许凝这个名字,也不知道本学期班上有位转校生,更不关心她在学生会担任什么职务。 ?许凝赶忙把手往裙摆上蹭干净再伸出去握手,甚至忘了说正事,“你好你好,“我才是久仰大名,老听班上同学提起你,没想到你比镜头里的样子更好看。” ?百闻不如一见,许凝现在才认识到什么叫真正的青春美少女,她从没想过有人会以姿色胜过江筱末, ?孙巧薇菀然,“许凝同学找我应该有要紧的事情吧,我看你很匆忙的样子,妆都花了。” ?许凝暗骂自己白痴,赶忙问:“你刚才的舞伴呢,戴面具那个,他是谁人在哪,你认识他吗?” ?“哦,你说他呀,去后台做准备了吧,他说他是一位表演艺术家,今晚婚庆节目的魔术师,邀请我一会儿做他的助手一并登台来着。” ?“你答应他了吗?” ?“当然啊,魔术师先生挺有趣的,我可不想一直和那些臭男人待在一起。他说魔术秀马上开始,让我不要走太远。” ?许凝听得毛骨悚然,要知道魔术师的表演可不是什么马戏团戏法,而是一场惨无人道的虐杀,会对观众的精神造成严重污染,孙巧薇如果真的当了她的助手,就算没被整死,如此近距离观看了杀人演出,她也一定会被吓傻的,什么级别的神眷都救不回来。 ?江筱末呢?她会不会也在船上?她到底是不是去执行追杀魔术师的任务了?该死的罗斯长官,非要委任自己为特级专员,却什么情报都不告诉自己,有机会一定要向中央驱魔部投诉她! ?许凝气得牙痒痒。 ?“叮叮叮,叮叮叮......” ?全船的人都听到了铃声,他们放下手里的酒杯,停止彼此之间的交谈,面带微笑,纷纷往剧院走去。 ?位于船尾的露天剧院是光影号最大的卖点,专门为某些会员制俱乐部提供秀场,剧院的座位不到三百个,此时全船一千多号人都挤在这里,摩肩接踵,一言不发。 ?婚宴流程里确实是有宴会节目的,不过要等酒席结束之后,这个环节现在提前了,没有任何通告,新人都没来得及互换戒指,林先生和时老师夹杂在人群中,对着剧院的幕布投以期待的目光,所有人的眼神都是如此,一致得出奇,瞳孔里的光影如涡流旋转,漩涡深处好像有一张画了小丑妆的笑脸卡牌。 ?“叮叮叮,叮叮叮......” ?舞台的幕布向两侧敞开,一个身着紫色西装的高挑男人走向台前,他脸上有一副魔龙面具,左手戴着一只黑色皮手套,正捏着麦克风贴在嘴角,口中模拟着铃铛的响声,节奏精准,声调与音量没有丝毫变化。 ?他放下麦克风,吹了一声口哨,向观众鞠躬,在场一千多人顿时齐刷刷鼓掌,声波共振,直击灵魂。 ?“欢迎来到我的魔术秀!”魔术师说话了,在场观众不约而同放下双手停止鼓掌。 ?魔术师将左手放在面具上,用力一摁,面具似乎融入了他的面孔,刹那间消失不见。 ?他的头发很短很齐,干练清爽,脸上涂着小丑妆,脸庞瘦削五官端正,似乎是不习惯以貌示人,手一翻变出一顶帽檐很长的圆顶礼帽戴在头上。 ?“今晚的第一个魔术是,空中逃生!” ?剧场响起振奋人心的音乐,游艇上的观景吊臂移动到剧场正上方。五条铁链直直地垂了下来,它们的尾端都有着一副镣铐。 ?魔术师拿出一串钥匙在手里晃的叮当作响,在聚光灯的照射中,他一一解开镣铐,将它们铐住自己的手腕脚腕,最后一个则是套在了脖子上。 ?吊臂向上运转,将魔术师以一个“大”字形架在半空。剧场的地板一分为二,向两边移动,地板下方的升降台运转,抬上来一只巨大的水箱,水箱中两头凶恶的鲨鱼红着眼睛来回游荡。 ?半空中的魔术师张开嘴巴作呕吐状,有一只肥硕的火鸡从他嘴巴里钻了出来,无力地扑腾翅膀,落入水箱。 ?水面瞬间激荡,两头鲨鱼争相啃食火鸡,可怜的火鸡连一根毛都没留下,在瞬息之间就被瓜分殆尽。 ?半空中的魔术师松开手指,任凭那串救命钥匙落入水中。 ?“有没有热情的观众帮我计时?二十秒!不不不!十秒钟就够了,只要十秒钟,我就能从这里逃脱。”魔术师大呼小叫,“anyone?没有吗?一个都没有吗?还真是冷血呢。那只能我自己来啦。” ?“十,九,八......” ?他一边数着数一边在空中扭动四肢。 ?“七,六......” ?时间过去一半,他没有挣脱任何一个镣铐。 ?“五,四......” ?剧场响起清脆的骨折声,魔术师把自己的右手强行抽了出来,那只手形变的厉害,像一根无骨凤爪。 ?“三,二,一!” ?时间到,吊臂如跳楼机般猛得下降,将魔术师狠狠砸入水箱。 ?两头鲨鱼暴走了,他们争先恐后撕扯水里的美味,甚至发出嘶吼的声音。真是见鬼!鲨鱼怎么可能会吼叫...... ?鲜血染红了水箱,在奔腾的浪花中,一袭紫色西服的魔术师手脚并用顺着铁链往上攀,他爬上了吊臂,站在上面向全场观众举起双手展示自己,随后深深鞠躬。 ?战鼓般的掌声再度响起。 ?魔术师的样子已经不足以用狼狈来形容了,他的圆顶礼帽一片一片漂浮在水面上,脸上红白交间,腰间的西服被染成了紫红色,那里的身体缺失了一块,正不停地飙血。 ?他又呕吐似的从嘴里抠出来一把棉花,用手把棉花搓成一团,按在腰间,取了一块方巾,用针将方巾缝在腰间的伤口上。 ?这场外科手术过于简单粗暴。 ?好像他不是有血有肉的人,而是一个无人钟意的玩偶。 ?“接下来是换装时间!”魔术师变出一张“红心五”夹在指尖,对着这张扑克牌吹了口气,红心五被这口气点燃了,轻飘飘的火苗瞬间变成熊熊烈焰,连同魔术师本人一同燃烧。 ?魔术师张开双臂,拥抱炽热。 ?一阵轻微的海风拂过游轮,扭曲的火焰转眼熄灭,魔术师安然无恙站在吊臂上,原本被水打湿的紫色西装变成了一身粉色戏服。 ?剧场恢复了原貌,魔术师站在木地板中央,从背后抓出一顶圆帽,圆帽当中不断鸽子飞出,他抓住最后一只倒霉蛋,把它关进一个铁网笼。 ?“接下来的节目是,birdcage!” ?鸟笼魔术,这是一个比较经典的西方魔术,魔术师会将鸽子关进一个可折叠的铁网笼,再将网笼拍扁,此时的鸽子将会消失不见,魔术师再将鸽子重新变出来,结束这小小的戏法。 ?剧场中央的魔术师动手了,他解开扣锁,将铁网笼拍扁,伴随着一声戛然而止的鸣叫,白鸽在魔术师掌下变成一片模糊,而现场一千多位观众竟然在哈哈大笑! ?“oops!抱歉抱歉,我失误了。一定是鸽子的问题。鸽子可不是人类,一点都不好收买。 ?还是让助手来帮我完成这个魔术吧。助手呢,我的助手小姐,你在哪儿?”魔术师亲切呼唤着。 ?“喂,放开我,你们放开我!” ?一位身着黑色抹胸礼服的少女被人架上了剧场,正是娱乐圈无人不识的顶流女星孙巧薇。 ?魔术师从后台推出一面一人高的铁丝网,将它展开成巨型鸟笼,邀请孙巧薇步入其中。 ?“真是一只美丽的金丝雀呢。”魔术师忍不住伸出手去轻抚这位美丽助手的下巴。 ?“金丝雀?你确定不是红蜘蛛吗?”孙巧薇的职业病犯了,她居然对着现场行尸走肉般的观众招手,翘唇舒展,露出那副被誉为“昙花永现”的迷人微笑。 ?魔术师拉动机关了,巨型鸟笼猛得往内挤压,像一双巨手即将拍碎掌心的小可人儿。 ?“咔!” ?巨人的手掌被一个小木盒阻挡。 ?“放了她,让我来当你的助手!”许凝及时救场,她用月吟卡住巨型鸟笼的一处发条,这才让孙巧薇幸免于难。 ?“美丽勇敢的小姐,我们又见面了。您愿意当我的助手是我莫大的荣幸!”魔术师徒手拆掉了巨型鸟笼,将孙巧薇请到一旁,对许凝投以喜悦的目光,“下一个魔术是大变活人,我想您会非常喜欢。” ?“你需要我做什么?”许凝咬着舌尖问。 ?她心里非常清楚,先前的节目只是魔术师的自娱自乐,真正的杀人魔术会无比残忍。 ?魔术师摸出一张小丑牌,“拿着这张牌。心里默念所想之人的名字。” ?许凝照做了,闭上眼睛,默念了一遍她此刻最想念之人的名字。 ?魔术师拿走这张牌,将它往头顶一飞,卡牌飞入了场边的幕布,那幕布开始无风自动,似乎有什么怪物在幕布里面扭动躯体,左冲右撞。 ?怪物很快挣脱了幕布,从七八米高的地方掉了下来,落在剧场边缘。 ?原来那是一艘救生艇,救生艇上有两个许凝再熟悉不过的男人,也是她此刻最想见到的男人,因为这俩货在发现危险后的第一反应是丢下她跑路! ?魔术师笑着说:“怎么样?助手小姐对这个魔术满意吗?” ?这两个男人正摔得七荤八素,眼冒金星。 ?许凝跳进救生艇,用自己的鞋跟毫不客气地招待他们。 ?“你们两个招呼不打一声就溜了?至少带我一起走啊!”她边踩边质问。 ?“好汉饶命,好汉饶命啊!”陆德臣一个劲求饶。 ?许凝用力踩了程岁初一脚,却被他一把抓住了鞋子。 ?程岁初恢复了神智,用力掰断许宁的鞋跟,整理自己的衣装和发型,跳出游艇,朝魔术师伸出手,鼻孔朝天道:“你就是魔术师,对吧?你偷走了我的东西。是时候该还给我了!” ?许凝心里一紧。 ?她时常看见程岁初在家里练习拔枪的动作,有天晚上他还在阳台放泽野弘之的核爆神曲《alize》猛掏胸膛。 ?他这是要搏命了? ?“不还?不还是吧,不还就不还,你喜欢的话拿去好了。但那可是我老爸送我的成人礼,作为交换你就放我一条小命吧,我认你做义父都成,我觉得我俩特别有缘,义父您觉着呢?”程岁初马上变得一脸谄媚,“来,陆德臣,这是我义父,也是你义父。” ?陆德臣颇有眼力见,反应很快啊,扑通一声就跪在地上了,头磕得震天响,“德臣拜见义父!祝义父龙体安康,吃嘛嘛香!” ?许凝气炸了,一个处男一个畜男,这两个狗男人,都不是好东西!!! ?魔术师没有理会这两人的贼态,用手指清点人头数,““one,two,three,four。嗯,四可是个好数字。既然凑够四个人的话,你们就来玩一局卡牌游戏吧。我来制定规则,赢的人可以立即离开游轮。而输掉的人,会被我当场杀掉哦。” ? ? ? 十八、人性鬼牌 ?“你们都玩过什么卡牌游戏?”牌桌上的许凝忍不住用力抓头发,好像面对着一张地狱级难度的奥数竞赛试卷,她心里估摸了一下,桌上这三个人好像全部都是老江湖啊。 ?陆德臣就别说了,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孙巧薇童星出道,常年受娱乐圈熏陶,想必翻牌比翻书都勤,而程岁初经常梳个大背油头,装模作样地往嘴里塞巧克力,自称“鬼神岁初”,绝非泛泛之辈。 ?“德州扑克咯,全世界都玩。”孙巧薇不愧是见识过大场面的人,性命攸关的时刻竟然没有半点心惊胆战的样子,还拿出化妆镜补妆,好像现场有无数摄像机对着她似的。 ?“德州炸金花牛牛十三点桥牌掼蛋逛三园。”陆德臣报菜名似的说出了一堆许凝闻所未闻的名词。 ?而程岁初则轻松地哼着赌神的bgm,不知道从哪变出一件黑色西服披在肩上,闭着眼睛翘着二郎腿,不断磨着一枚玉扳指。 ?许凝欲哭无泪,她只在电脑课上玩过“蜘蛛纸牌”,再就是上课无聊的时候和同桌玩过“小猫钓鱼”,那是初中的一堂思品课,自己还被面目可憎的思品老师当场逮捕了,她让自己当堂发毒誓“再碰扑克牌亲人一身白”。 ?难不成,就在今天? ?许凝其实还挺相信誓言的。 ?牌桌上的四人刻意避开视线接触,彼此之间相互提防戒备,牌场无人情,感情是赌者大忌! ?更何况这不是一场普通的牌局,他们的筹码独一无二,那可是自己的生命! ?“游戏规则很简单。”魔术师开口了,成千上万的扑克牌从他的粉色礼服中飞了出来,围绕在他的身边飞舞,犹如漆黑的鸦群,“这个游戏的名称叫作‘抓鬼牌’,我想你们对这个游戏并不陌生。” ?“ohmygod!”陆德臣抱头哀嚎,“英雄无用武之地啊!” ?许凝也愣了一下,抓鬼牌?那不就是抓阄吗?毫无游戏性竞技性可言啊,全凭运气。自己岂不是很有机会!? ?“白痴!”程岁初瞬间看透了许凝的想法,“这个游戏怎么可能那么简单。” ?“bingo!”魔术师冲程岁初挤了下眼睛,“这当然不是普通的‘抓鬼牌’......” ?他吹了口气,二十张扑克牌整整齐齐飞到牌桌上,“你们每人拥有五张手牌,其中有一张是鬼牌‘joker’,我会在你们每个人的手牌当中随机抽取一张,如果我抓到鬼牌,那么恭喜你,你输掉了这局游戏。而输掉游戏的人......” ?“知道了知道了,你不是都说过了嘛,输掉的人会被你当场杀掉。”孙巧薇一把抓走自己的手牌不耐烦地说,“这不就是普通的抓鬼牌吗,最重要的规则呢,能不能讲快点!” ?魔术师回以抱歉的目光,继续讲解道:“在我抓牌前,你们拥有一次弃牌机会,可以选择任意一张手牌送进弃牌堆,保留余下四张手牌。注意,是任意一张!” ?许凝小脑瓜转得飞快。 ?任意一张,也就是说玩家完全可以把鬼牌“joker”丢掉!那么无论如何魔术师都抓不到鬼牌,四人岂不是不败之地!? ?“but!” ?魔术师提高了分贝。 ?“你们四人当中只要有一人选择丢弃鬼牌,没有丢弃鬼牌的人将被判为输家。如果你们四个都选择丢弃鬼牌,那么你们所有人都会被判为输家。只有在你们四人全部选择保留鬼牌的情况下,我才会以抓牌的方式选出输家。” ?规则介绍完毕,牌桌上的四人神情不一了,握着手牌面面相觑,一言不发。 ?许凝低头看了眼自己的五张牌,分别是红心2、梅花5、黑桃q、方块a,以及鬼牌小王“joker”。 ?其实他们完全没必要遮遮掩掩的,扑克牌的花色数字没有什么意义,每个人的手牌都是一样的,一张鬼牌“joker”和其它四张普通牌。 ?而弃牌情况总共有五种: ?一个人偷跑,剩下三个人必死。 ?两个人偷跑,剩下两个人必死。 ?三个人偷跑,剩下一个人必死。 ?四个人偷跑,四人全部都得死。 ?没有人偷跑,魔术师分别抓牌,被抓走鬼牌的倒霉蛋小命不保。 ?在这五种情况中,根据排列组合的运算方法简单分析,所有人都不丢弃小丑牌是最明智的选择,只要运气稍微好一点,所有人都能幸免于难。 ?许凝依次瞄了眼三人,她知道在座各位都是聪明人,想必他们对规则的理解都很透彻,一定能做出最佳选择的。 ?魔术师提议:“你们需要时间讨论一下么,我想规则不是很难理解。” ?“不用讨论了,让命运决定吧,我的运气一向很好。”程岁初随意从手牌中选出弃牌,盖在牌桌上推了出去,“四分之一的概率,呵,不足为惧。” ?陆德臣也丢出了一张手牌,对左侧的孙巧薇抛了一个媚眼,“美丽的孙小姐,如果我们有幸存活下来,可否邀请您共进晚餐呢,我们大学城里有一家阿拉伯人开的酒吧,那里的水烟很够味儿。” ?“再说咯,我让经纪人安排一下档期。”孙巧薇拨弄着头发,将一张手牌弹了出去,“没有人能抓走我的鬼牌,正如没有人能俘获我的心一样。” ?只剩许凝没有弃牌了,她觉得自己有些多虑,这些人虽然看上去不太正经的样子,但都是有血有肉有笑有泪的人类啊,十几岁的年纪,怎么可能为了活命害死别人呢...... ?她这么想着,把手牌里的那张“红心2”丢了出去。 ?一切就让命运抉择吧,神明保佑,不要让魔术师得手,一次都不要! ?许凝默默祈祷。 ?牌桌上的四位玩家全部做出了选择,他们纷纷把目光投向魔术师,似乎并不畏惧他的魔爪。 ?魔术师抚摸着下巴说:“没想到你们那么快就完成了弃牌,不需要再多考虑一会儿么,你们当中肯定有人没有丢弃鬼牌哦,我可以给你们一个重新做抉择的机会哦。” ?许凝立马否决:“别蛊惑我们了,快抓牌吧,我们又不傻,我们知道怎么选择对自己最有利!” ?陆德臣跟着点点头:“是啊是啊,怎么想都是所有人都不丢鬼牌更有优势啊,我算算......” ?孙巧薇快速心算道:“所有人都不丢弃鬼牌的情况下,每个人输掉的可能性都是1/4。总共有256种情况,一个输家有108种情况,两个输家有54种情况,三个输家有12种情况,四个输家只有一种情况。而没有输家,是81种情况!” ?程岁初冷峻说:“抽牌吧,魔术师,我知道你有一万种方法看清我的手牌,不过你如果抓走了我的鬼牌,我可不保证我不会反抗。” ?“好好好!”魔术师鼓掌三下,走到桌边,伸出手,一一掀开四张被丢弃的手牌。 ?先是程岁初:joker! ?其次陆德臣:joker! ?再是孙巧薇:joker! ?最后是许凝:红心2! ?这张红心是如此的格格不入。 ?正如魔术师所言,并非所有人都丢掉了鬼牌,这个简单的卡牌游戏无需再进行下去了,游戏的胜负已经揭晓,三个狡诈的人逃出升天,只有那个单纯的姑娘是唯一的输家。 ?许凝输掉了游戏,输掉了唯一的筹码,输掉了自己的性命! ?“bravo!”魔术师用力喝彩,“精彩,太精彩了,真是一场震撼人心、别开生面的游戏!” ?现场的观众也开始鼓掌,仿佛见证了一出精妙绝伦的舞台剧。 ?“你们三个!”许凝掀桌子了,“演得跟真的一样,早就串通好了来坑我是吧!” ?“不对啊,我丢的不是这张啊,选错了?”“啊咧咧,许凝你怎么没有丢鬼牌呀,我以为你和我们一样准备慷慨赴死呢。”“白痴!” ?这三人一个入戏太深一个装傻卖萌还有一个装都懒得装了。 ?许凝气炸了,二,真是二,太二了,自己竟然会选择相信他们,尤其是那个的程岁初,他竟然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还在用手帕擦皮靴! ?程岁初起身扣上西服,急切地问:“我们可以离场了么魔术师先生,这个白痴输了,她会留下来的,要杀要剐随你便。” ?孙巧薇亲切地向这位仅有一面之缘的同学招手。 ?陆德臣唉声叹气的,没有再理会这位结识不久的朋友。 ?而许凝委屈得直接哭了出来。 ?大颗大颗滚烫的泪滴无声滑落,它们每一颗都比任何珠宝瑰丽动人,因为它们美得过于凄惨,举世罕见。 ?魔术师缓缓向许凝走去,他伸出手,用一块魔术方巾拭去许凝脸上的泪珠:“很难过对吧,许凝小姐,你不曾发现吗,这样的剧情每天都在上演啊,随时随地,不知疲倦地重演。我曾像你一样深信人类,结果得到的却是背叛,一次又一次,让我遍体鳞伤,让我堕入深渊。所以我选择成为鬼牌,拥抱恶魔,拥抱真正的人性!” ?“无需悲伤,许凝小姐,您会活下来的,您会继续经历诸如此类的悲剧,只要您深信人类,执迷不悟。”魔术师轻轻拥抱了一下许凝,继而面对三位赢家,大声宣布:“游戏结束了,你们是高贵的欺诈者,背叛者,胜利者!你们本该赢得活命的资格,但我决定将你们三个处死,以魔术为葬!” ? ? 十九、狂暴剧场 ?他说什么? ?乱套了,简直乱套了,奖杯不颁给冠军也就算了,拿去装鸡汤是几个意思,这像话吗? ?程岁初青筋暴起,用力指着魔术师的鼻子,破口大骂:“你个无耻小儿怎么可以言而无信!” ?“娘娘腔你简直欺人太甚!”陆德臣虽然嘴上不饶人,身体却兢兢战战的。 ?“我最不喜欢别人说话的时候夹英文了,你果然很让人讨厌!”孙巧薇的职业微笑都被气没了。 ?魔术师的神情举止再自然不过,好像刚才是在邀请多年旧友共进晚餐,亦或是纵容几个胡闹的晚辈,“说谎可从来都不是人类的专利哟。” ?他打了个响指。 ?成群的扑克牌再度来袭,黑压压的一片,密不透风,遮天蔽月,锋利无比,把沿途一切都切割成碎片,相较于蜂群,它们更似训练有素的猎犬群,将程岁初三人逼到角落,用尖锐的音浪摧毁猎物的意志,一寸一寸伸出魔爪,势必要让猎物在惨死时经历最恐怖的地狱。 ?许凝回过神来,她抹掉脆弱的泪珠,带着红肿的眼睑跑到三人面前,母性泛滥般地将崽种们护在身后,倔强大喊:“我不允许你伤害他们。” ?崽种们被感动到了,如饮爱斯梅拉达之水,如嚼释迦摩尼之肉,就连程岁初都被打动了,凝视面前单薄背影说不出话,不过心里那句“你到底有什么用啊”一直在脑海里回响。 ?魔术师变出一朵玫瑰花,一片一片地摘掉花瓣,用力抛向天空,惋惜说道:“那我只能再度食言,连同您一起埋葬了。许凝小姐,您知道吗,我其实十分讨厌您,就如讨厌曾经身为人类的自己一样......” ?纷飞的扑克牌收到了指令,它们不再收敛锋芒,凶相毕露,势不可挡的千军万马即将把四个无名小卒碾成碎末。 ?许凝认命般地闭上眼睛,一步都不退让,那该死的毒誓居然真的起作用了,她隐约听见天堂的钟声、天使的吟诵。 ?只有程岁初镇定自若,虽然他左手陆德臣右手孙巧薇,把这俩刚在牌桌上心有灵犀的拍档往前推出去挡刀,不过神色并未张皇,他一直在等那个人,那个消失了很久但一定会在场的人! ?一张红心二散发寒芒飞来,在许凝脸上划开了一道细长的血口,它即将把这张俏颜搅烂,却被一道银色的细雨击落。 ?那是一根发丝般的银色细针,悄无声息,毫不起眼,却是许凝的救命稻草! ?剧院上空下起了一阵银色细雨,它们疾如暴雷,密密麻麻,好似满血无名施展的万剑归宗,将成千上万的扑克牌全部击落,无一例外。 ?“一定要出场得那么晚吗?”程岁初暗骂着抬头。 ?剧场上空出现了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那是皇家乐团的大提琴手,她脚踩投光灯,撕碎了长长的裙摆,折断了高高的鞋跟,用一块湿巾往脸上一抹,恢复冷酷绝美的模样。 ?她手中撑着一柄造型奇特的雨伞,伞骨漆黑,伞面铺满银色毫毛,方才的“万剑归宗”就是这柄银伞的杰作。 ?“终于等到您了,美丽的女武神小姐,很高兴能与您再度会面。”魔术师对面前的四个猎物失去了兴趣,踏着满地的银丝与扑克牌,对女武神抛以飞吻,“久别无恙,我想您一定有很多话想同我诉说。” ?江筱末当然不会废话,她是一个冷酷无情的屠魔机器,业界翘楚,她一步跃下,手中的银伞收拢成束,伞尖寒芒森森,好比一杆骑士长枪。 ?这杆银伞是一件特殊的驱魔武装,伞面的银毫是在圣水中浸泡七天七夜的纯银纤维,专门用来克制魔术师的纸牌花招,名为“真理”,可谓一伞能破万法。 ?魔术师从袖子里甩出一柄魔术拐杖,简单抵挡从天而降的一击,一手压着帽檐往后飘去。 ?江筱末的身体没有任何停顿,她轻盈落在舞台上,手持真理飞身追击,好像物理法则对她根本不适用,连矢量都会在这位年轻女神面前晕头转向。 ?“快跑快跑!”陆德臣机灵得很,虽然一脸不明觉厉的样子,脑筋很快转了回来,一把拉起孙巧薇离开剧场,“分头跑!” ?许凝终于放心了。 ?江筱末可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s级驱魔官,战功赫赫的无敌斩首官,驱魔部指不定在哪为她建起了一座功德林,不知道多少s级恶魔葬身其手,对付一个区区b级的魔术师还不是小菜一碟,他们四个留在这里只会碍手碍脚。 ?于是许凝也准备闪人了,她眼疾手快抓住程岁初的手,亡命鸳鸯般地一并跑路。 ?“你拉着我干什么,要拉拉你那个姘头魔术师去!” ?“我姘头就是你啊,我们都住一起了还有谁是我姘头!?” ?魔术师无暇理睬那四只弱鸡,他手中的魔杖换了一柄又一柄,每一柄魔杖都会被一击粉碎,银伞如致命之花多次在眼前绽放,那圣洁的气息总让人无所适从。 ?“看来我该换一种表演方式了,女武神小姐,请您务必用心欣赏,这是我专门为您策划的演出。”魔术师飞向半空,左手捏着一个麦克风放到嘴边,轻轻地温柔地念出魔咒: ?“叮叮叮,叮叮叮......” ?轮船在震动,并非遭遇海浪,而是遭受了上千人的踏步。 ?一千多位着魔的观众向舞台冲了过去,准确来说是向江筱末发起冲锋,如为饥饿蚁后觅食的蚁群,每个人的瞳孔里都有癫狂神色。 ?饶是江筱末也不免神情凝重,她明白魔术师的意图,他要利用人类作为障碍,搭建人肉舞台,打造专属于恶魔的战场,代表正义的驱魔官会在人群中束手束脚,而恶魔则会毫无顾忌地大开杀戒,这是恶魔惯用的把戏,屡试不爽。 ?她挥动“真理”,对天上的魔术师施展出第二场银针暴雨。 ?魔术师十分淡定地左手拂面,在脸上变出那副黑色十字纹面具。 ?他戴上了十字魔剑! ?圣银纤维贯穿了魔术师全身,粉色戏服变得千疮百孔,魔术师留下“嘿嘿嘿”的笑声,身体却消失不见。 ?十字魔剑在漫天碎布中掉落,被冲在最前面的一位疯狂观众捡了起来,戴在自己脸上。 ?江筱末迟疑了,一大群人类蜂拥而至,将她围得水泄不通,她的动作变得僵硬,她的脚步不再灵动,这柄无坚不摧的屠魔利刃变得迷茫。 ?她只能一退再退,飞身跳上剧场,站在索桁架上深思。 ?而那些着魔的人类像猴子一般往上爬,就算跌落也不知疼痛般的继续前进,玻璃帷幕中的人们面色癫狂,歇斯底里,堪比人间恶鬼。 ?戴上面具的观众说话了,她是一个皱纹深刻的中年贵妇,在宴会与人交谈时总会捂嘴微笑,此刻的她语气轻浮,用怪里怪气的腔调说道:“您真漂亮,像橱窗里不会说话的洋娃娃,真想把您做成一座蜡像,背着您去世界各地演出,在夜色下对您讲述我的往事,您一定会捧腹大笑的。您说蜡像会捧腹大笑吗?” ?江筱末使出一记摆腿,试图用鞋尖去勾那副面具。然而它却自动从贵妇脸上脱落了,被后面的人抓走盖在脸上。 ?这是一个中东小孩儿,他用流利的中文说道:“你们驱魔官真是疯子,竟然打造了一柄恶魔能够轻易使用的十字剑。它可比王魔骸骨还要令人兴奋。多亏了它,我能实现很多以往无能为力的构想,我创造了很多很精彩的魔术,我一定能完成有史以来最伟大最震撼的魔术表演。我会在世界各地巡演,成为21世纪最著名的魔术师。我的下一站已经决定好了,就在悉尼歌剧院,我多想邀请您当我的特殊嘉宾,如果您今晚能活下来的话......” ? ? ? ? ? ? 二十、恶魔誓约 ?“闹够了没有!”程岁初忍无可忍了,一把甩开许凝的手,“你到底要纠缠到什么时候。” ?“纠缠什么?谁要纠缠你啊,我是在履行监视你的任务!”许凝早就累成狗了,伏在房间里的一个木马摇摇椅上休息,拍了拍胸脯,“魔术师应该不会追过来了。” ?离开剧院后,两人只管一路狂奔,他们来到的地方是一间奇怪的密室,像一处香艳的私人会所,有着一些稀奇古怪的道具,密室中央有一个小型舞台,舞台中心插着一根笔直的钢管,天花板上有灯球、投影设备,就是没个正经的日光灯。 ?全场大概只有二十多个座位,每个座位上都放着一个名牌,许凝在内圈的一个座位上看到了新郎官“lynchaltman”的名字,最中央的座位上则放着一个特别显眼的名牌:“joysun”。 ?唯有这个名字与众不同,它的字体是红色的,名牌边上放着一枝曼陀罗,不知道代表着什么。 ?程岁初好像对这些座椅格外嫌弃,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扯开衣领扇风,“喂,江筱末她搞得定不?多快能搞定?你打个电话问问。” ?“自己去问......”许凝倦得很,他们也看见了那些被魔术师控制的人发癫似地冲向剧场,江筱末对付恶魔那是手到擒来,有没有办法解决失智的普通人就不得而知了,许凝心里也很没底。 ?“那可是你同事,要我说你就不该离开,你不是有贤者之石子弹吗?你倒是去帮她啊,再不济当炮灰也成,你怎么一点觉悟都没有?” ?“都说了贤者之石是专门用来对付你这个c级危险目标的!不能用作别的地方,我没有权限挪用公物!” ?“你就这么恨我,非要亲手击毙我是吧!?” ?“当然恨得要死,刚才你们可是要合起伙来要把我推进火坑啊,亏我那么信任你,你真的不是人,简直比恶魔还恶魔!” ?“你才不是人,简直是个,是个......白痴!”,程岁初原本想说的是天使,但天使也没许凝那么纯粹——傻得纯粹,“什么合起伙来谋害你,在那种情况下肯定要偷跑啊,魔术师手眼通天,有一万种作弊方法,怎么可能抓不到鬼牌?” ?“那也没必要骗我啊,你们就直接告诉我呗,我怎么可能会丢掉鬼牌啊,就算你们告诉我,要我一个人牺牲我,我也不是不能接受,你们就是在耍我,你们为什么一定要合起伙来欺负我啊!”许凝的声音略带哭腔,泫然欲泣的样子。 ?程岁初语塞了,低头叹了声气,只感叹女人果真是水做的,怎么哭都哭不完,“别整这没用的死出,你不联络江筱末也行,赶紧联系那个叫罗斯的女人,让她赶紧派人来解决魔术师!” ?“我只能单方面发送信息,有情况队长会告诉我的,放心吧,江筱末都出马了,一切尽在掌控。”许凝说。 ?程岁初摆出一副臭脸,鬼知道那个叫罗斯的女人在打什么算盘,她一定知道魔术师会在这艘游轮上现身,也知道他们两个会坐上游轮参加婚宴,她竟然一声不吭,和夏秋凉那个鬼人一样恶心。 ?他把指关节一个一个捏响,如果罗斯现在出现在面前,他估计会直接暴起一拳打碎那副墨镜! ?安静了好一会儿,许凝没由来地发问:“他们两个人在哪里,你说陆德臣不会对孙巧薇动手动脚啊?” ?“他们两个?”程岁初冷哼,“谁是猎人谁是猎物还不一定呢!收起你泛滥的爱心吧,有空不如多关心关心你自己,或者关心一下我。” ?“呵。”许凝趴在木马上对程岁初竖中指,头也不抬,“有没有水,我口好渴......” ?这时一个高脚杯及时塞到许凝手里,杯子里装满芬香扑鼻的鲜橙汁。 ?“谢谢谢谢。”许凝仰头痛饮。 ?“mypleasure。”那个人彬彬有礼。 ?密室安静得出奇,只有吞咽的声音在回响,冰凉鲜甜的橙汁在食道中悬泻,听得人口舌生津。 ?“喂!”程岁初发出一声怪叫。 ?许凝喝干了橙汁,意识到事情不对,迟缓地挪过头,触目之人是一个身着黑色晚礼服的瘦削男人,他将喝空了的高脚杯摘走,放进自己的上衣内口袋,在鼓鼓的布面上拍了拍,礼服立马变得平整如初。 ?魔术师! ?许凝花容失色,在心理作用下,刚才喝下的好像不是可口的鲜橙汁,而是一杯油漆! ?既然魔术师完好无损地出现在这里,那江筱末呢?她怎么了!? ?“calmdown。美丽的许凝小姐,稍安勿躁。”魔术师安抚着说,“女武神小姐正在和观众们亲切握手呢。” ?许凝不得不保持镇定,她十分清楚,魔术师如果要对自己下手,自己早就四分五裂了。而江筱末一时半会儿也脱不了身的样子...... ?“foolslearnnothingfromwiseman,butwisemanlearnmuchfromfools。人们总说不耻下问,对吧。我想向您请教一些事情。”魔术师谦逊说。 ?“你你你你你,你蛮好的英文学的,读书的时候有认真听讲哦.......”许凝胡言乱语,“你问吧......” ?她大脑空空,实在不知道魔术师有什么事情好问自己。他要是问问英语语法那自己还有信心指点一二,可他也不像三好学生啊,谁家三好学生老爱“捉弄”人! ?“您一定知道,恶魔之间的誓约具备绝对的效力,我们必须遵守誓约,否则王魔之血将会反噬我们的肉体和灵魂。”魔术师坦言。 ?许凝懵了,她以前一直以为“恶魔的誓约”是个传说,连驱魔部都不能百分百证实这件事,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但她并没有完全相信魔术师的话,鬼知道他在编排什么剧本! ?“我想弄清楚的是,红羽枭为什么能违背誓约?我可是知道的,他差点就把蜘蛛丸杀死了呢,可他并没有遭受王魔之血的反噬,这是何等高明的魔术啊。”魔术师接着说。 ?“你们,你们立下了同盟的誓约?”许凝问。 ?魔术师微笑着点点头。 ?当日在海洋馆,红羽枭硬生生拆掉了蜘蛛丸背后的两对王魔肋骨,几乎把蜘蛛丸当场做掉。 ?后来蜘蛛丸钻进地下秘道遁走了,他似乎在地底布置了狡兔窟作为蜘蛛巢,海洋馆发生的地陷正是因为他打开了一条通往海洋馆的地下密道,损伤了建筑的地基。 ?驱魔部原以为这只是一场简单的恶魔内斗,毕竟人类尚且尔虞我诈,恶魔又怎会同仇敌忾,没想到这场内斗另有蹊跷。 ?这可是一个重要的情报,也是一个很大的谜团。连恶魔都不知道红羽枭如何能逃过誓约的力量,人类又怎么可能清楚内幕。 ?“看来您并不知情。”魔术师相当失望,“那么一定有其他知情人,对吧?比如您的长官。” ?许凝畏畏缩缩说:“我权限太低,联系不上长官的。要不,您找她本人去问?” ?“s.a.d.”魔术师大失所望地摇摇头,“不知道也没关系,我会如约埋葬你们的。宁州湾是美丽的地方,海景很好,我想你们一定会非常满意的。” ?他摸出两张方块扑克牌,拍拍手,将这两张扑克牌变成两口木方盒,打开盖口,对二人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许凝心乱如麻。 ?这个叫做魔术师的恶魔一会儿失约一会儿守约,刚才还谦逊有礼的样子,一下子又开始翻脸杀人,许凝要神经错乱了,感觉每个人都在程岁初化,都是纯畜! ?而纯畜本人一个劲地瞄大门,脑子里一定在谋划一场惊天动地的逃命行动。 ?魔术师本来还笑嘻嘻的,忽的神色一变,一翻腕变出一副长着山羊角的十字纹面具,正是有着“狂徒”之名的十字魔剑。 ?“看来我们不得不转场了呢。”魔术师掂量了一下十字魔剑,把它收进次礼服内口袋,难得脸色不悦,“您知道吗?我最讨厌别人打断我的演出了!” ?有一股滔天杀意瞬间充斥房间。 ?密室的墙被平整地劈开,满脸杀意的江筱末突入三人的视线,她手持真理,强势横斩,将魔术师打飞了出去。 ?此时的真理只剩下黑色的伞架,伞面的纯银纤维一根不剩,而江筱末香汗淋漓呼吸沉重,一副精疲力尽的样子。 ?“你,你是怎么做到的?”许凝吃惊道。 ?“我用‘圣霖’封了他们的曲泉、血海、中封、箕门。”江筱末竟然说话了,她盯着退到墙外的魔术师甩了甩手,还戴着那副白色的蓝牙耳机,耳机中正播放着皇后乐队的《败者食尘》。 ?她口中的“圣霖”就是浸泡过圣水的纯银纤维,而那四个名词都是人类的腿部穴道,在一场简短的谈话间,她用纯银纤维当作银针,封住了一千多个人的穴道,让他们失去了移动能力! ?“amazing!”许凝直呼女侠好身手,当拜为武林盟主千秋万代独尊江湖! ? ? 二十一、狂暴魔徒 ?“我们冷静一下等待支援吧,‘蛇’前辈一定在坐飞机赶来的路上了。”许凝小声提议。 ?任谁都看得出来江筱末已经体力不支了,她的武器还是半损状态,而魔术师依旧游刃有余,况且船上还有那么多平民,他们虽然失去了移动能力,但依旧会被魔术师挟持为人质。 ?“很不错的建议。”江筱末点了点头,还没等许凝再张口,她就如脱兔一般蹿了出去,狮王似的眼神在幽暗中发亮,她极度渴望撕碎猎物! ?“你确定这样的女生会喜欢玩偶,喜欢可爱的兔子?”程岁初心有余悸,他可是看见江筱末的眼神了,那简直比红羽枭的赤红之瞳更可怕。 ?“你终于承认了啊,你送人家礼物干嘛,想邀请人家当舞伴是吧。” ?“且不论我不会跳舞,谁能跟得上她的步伐啊!” ?魔术师在狭窄的走廊中撤步,身如鬼魅,他们一路缠斗,没一会儿就离开船舱移动到顶层甲板上。 ?今晚的风太缱绻了,海浪迤迤,光影号依旧灯火通明,在平静的波纹上悄然承载无数隐秘,等候终局时刻。 ?江筱末的斩击依旧强劲有力,就算妆发再狼狈,紧握真理的手也不会有丝毫松懈,她像一头不知疲倦的野兽,只要尚存一丝机会,她必定会用獠牙割破猎物的咽喉。 ?“来吧,女武神小姐,我们来共同演绎一场酣畅淋漓的困兽之斗吧!” ?魔术师无比激昂,他十分享受这场厮杀,他屈指弹出上百张纸牌,那些纸牌彼此拼接成一个个方型魔盒,魔盒落在甲板上高高兴兴地蹦蹦跳跳,像是迎接主人的可爱小狗奔向武神女士。 ?江筱末挥手,真理迅猛横扫冲在最前头的魔盒,那盒子被轻而易举地劈成两半,里面弹出一个惊吓小丑,它手里捧着一颗圆形炸弹,炸弹的引线顷刻烧尽瞬间爆炸! ?所有的魔盒都扑向江筱末,一连串的爆破在甲板上交响,光影号被震得东倒西歪,一圈圈涟漪平铺海面。 ?硝烟还未来得及弥漫,忽的被一股旋风搅散,不计其数的金属弹片四射而出,江筱末用真理的伞骨旋转成盾,抵御了所有的冲击,她小臂发力收拢伞骨,身影一闪而逝,向对手施以雷霆一击。 ?快过闪电的直刺贯穿了魔术师的右肩,他不知疼痛似的从容撤步,挥手撒出一把扑克牌。 ?江筱末一脚踏地曲臂拧腰,只要三分之一秒就能挥出一击完美的半月斩,将所有扑克牌都劈成两半,但是江筱末没有下手,她强行散掉了自己的蓄势,因为她看见扑克牌中有一幅幅幼小无辜的面孔,那是数个七八岁的小孩,他们被封印在卡片大小的平面里,每一个人都在用可怜的眼神呼救。 ?这才是魔术师真正的底牌,他拥有玩弄空间的技巧,令人恐惧、惊羡的能力,独属于堕落之人的奖励。 ?一条条稚嫩的手臂从扑克牌里伸了出来,这些小孩全部从小小的卡片里钻出来了,他们抓住江筱末的身体,把她当成玲娜贝儿一样抱住不放。 ?江筱末一动不动,她并没有做出脱身的行为,因为有五个惊吓魔盒分别落在小孩的头顶,它们蹦蹦跳跳的,不断发出嘻嘻嘻的笑声。 ?“您现在的样子美极啦,真的和蜡像一样!”魔术师大踏步往前走,近距离欣赏自己的杰作。 ?江筱末面如千年寒冰一尘不变,狮王般的瞳孔从未熄灭,黑色双眸似有异色幽荧,一边金色,一边铜色。 ?“真是一双美丽的眼睛,和你的父母一模一样。”魔术师说,“我有幸见过那两位美丽的驱魔官,刹那、咒刃的原主人。我知道它们的真名,我见识过它们的全盛姿态,那太美丽了,美得不像话。只可惜,美丽的东西始终是短暂的,就如它们的原主人一样......” ?江筱末动容了,战神竟然会动容,就好像树会说话时间会倒流一样。 ?“不必感到意外,我是那场游戏的幸存者之一,也可能是唯一的幸存者。”魔术师的左眼在翻转,露出眼珠背面,那上面有一个‘恶魔之眼’的烙印,“您一定看得出来,相较于那位大人,我只是个拙劣的模仿者,忠实的拥趸,您知道的,没有什么比那位大人更美丽!” ?魔术师摘掉江筱末的耳机,用手指碾得粉碎,“我听到了哦,您的心在哭泣,何必掩盖悲伤,何不接受脆弱......” ?世界变了。 ?乌云蔽月,群星黯淡,风声呜咽。 ?“他们在说什么啊?”许凝在甲板上探出头来。 ?“风太大听不清。”程岁初说,“情况不妙啊,你还不赶快去帮忙?” ?“你自己怎么不去!?万一江筱末还有后手呢?别妨碍她。” ?“你是真傻还是装糊涂?国破家亡了还在唱《蓝莲花》!你不是有贤者之石子弹吗?快掏枪啊!” ?“你还说我,你不是也有枪啊。你心爱的女人都陷入危机了,你倒是拔枪啊!怎么,你的枪不够硬?” ?“谁说那是我心爱的女人,而且咱俩的枪能一样吗?七步以外明显手枪快!” ?“......” ?魔术师摘掉了左手的黑色皮手套,他的手很好看,骨节分明,五指修长,其中食指与众不同,通体苍白,比中指更长一寸,他用五指抚摸江筱末的发丝,勾勒她的眼线,划过她的脸庞,最后,用食指抵住她的心口。 ?这截手指显然不是魔术师的原生物,而是源自最古老最强大的恶魔,它正是王魔骸骨! ?“愿我们有机会相见。”魔术师轻声道别,他用右手在面前一抹,在脸上变出一副魔龙面具,他再度戴上了十字魔剑! ?一道黑色的光束在魔术师食指尖涌现,刹那间贯穿了江筱末的胸膛,它与《幽游白书》里浦饭幽助的必杀技“灵丸”近乎一样,不过颜色是漆黑的,用“魔丸”来形容最合适不过。 ?魔丸在天地间画出一条分割线,它击穿了女武神的心口,吞噬了最可口的血肉,变得异常亢奋,仿佛要贯穿整个宇宙。 ?江筱末瞳孔涣散,踉跄了几步,孩子头上的五个魔盒被触发,小丑欢笑着送出炸弹,她面带决然,震开抱在自己身上的小人们,旋转真理再度展开屏障。 ?这一次,爆炸发生在屏障内部,密闭的空间将炸弹的威力提升了一个量级,无数弹片在屏障内弹射,最终全部刺入少女的躯体。 ?“轰!” ?乌云过境,月光倾泻在甲板上,四散的尘埃中,江筱末遍体鳞伤,用手中利刃支撑身体,不愿意倒下,但那狮王般的瞳孔已经熄灭,再难重燃。 ?“哈哈哈哈,全世界最强大的驱魔官,输给我了,她输给我了!”魔术师捧腹大笑,笑声里没有喜悦,只有癫狂。 ?他突然又停止了狂笑,用力攥紧心脏,跪下呕血,他的脸在发烫,那是十字魔剑在宣泄力量,尽管恶魔的躯体堪比钢铁,能够承受上千度的高温,但这股灼烧感远胜地狱之火,它在焚烧灵魂,连恶魔的灵魂都能轻易烧成灰烬。 ?“他好像承受不住十字魔剑的力量了。”许凝大胆推测。 ?“喂,你去把那个面具给我抢过来!”程岁初怔怔,“如果说恶魔能够使用十字魔剑,那我也可以!这是我们的机会!” ?“要去你自己去!”许凝抄起月吟向江筱末跑去。 ?“啊!我早已受尽苦难,我对撒旦献上全部的虔诚,我与人性斗争了无数个夜晚,我向王魔之魂献上无数的活祭,为何,为何力量会背叛于我!” ?魔术师痛苦吟咏,他不愿意摘下面具,只得撕扯自己的身体缓解痛苦,他臣服于力量,如饮剧毒美酒。 ?程岁初的心在狂跳,他的视线被十字魔剑吸引住了,那十字形的刀痕像异形眼瞳在注视着他,又仿佛是一座大门敞开的王之宝库,近在咫尺。 ?但他不敢去夺取面具,求生的本能让他抗拒接近危机。 ?甲板上出现了第四个人的身形,他像一只贼鼠,蹑手蹑脚接近魔术师的背后。 ?那是陆德臣,这个二五仔竟然在摸点绕后! ?“谁!”魔术师猛地回头,用沾着黑色魔气的左手迅疾一抓。 ?“你大爷!”陆德臣一个滑步从魔术师胯下钻了过去,他从背后揪住了面具上的山羊角,使出吃奶的劲把它从魔术师脸上拔了下来,用力丢给程岁初,“给你发把大狙,接好!” ?陆德臣疼得直骂娘,他的手心一片焦黑,滋滋的响,隐约传出一阵肉香。 ?“愚蠢!”魔术师从痛苦中脱身,他变出一杆魔杖,将贼眉鼠眼的小偷一击打倒,“那可不是小孩能使用的力量,你的身体承受得住吗!?” ?黑色的面具落在了程岁初的手心,不同于往,它温度滚烫,宛如活物般手舞足蹈喋喋不休,“这可是我的成人礼,我老爸怎么可能会平白无故送我一件没用的东西......” ?魔术师冷笑、嘲笑。 ?抱着江筱末的许凝看呆了,她的预感已经失灵,心里有一股说不出的迷茫。 ?程岁初看了眼倒在一旁生死未卜的陆德臣,他知道身后的江筱末丧失战力但一息尚存,他将面具戴在脸上,不再犹豫! ?“哈哈......”面具下的程岁初笑了,他在狂笑! ?无穷无尽的黑霸占了他的视野,他在一片黑暗中看见无数咆哮的恶魔,它们被十字长枪钉在石柱上,它们的身躯正在腐朽,它们的血液几近干涸,但它们仍在咆哮,愤怒咆哮,灵魂已然寂灭,力量仍在燃烧! ?粘稠暗红的血从面具之下流淌开来,它们覆盖程岁初的身体,冷却凝固,为覆面之人披上一套粗陋狰狞的战甲,让他化身一尊通体暗红的恶魔。 ?魔术师抽出一张鬼牌,他用王魔骸骨的魔气涂满牌面,弹指飞牌。 ?漆黑的鬼牌呼啸破空,它携带着无可匹敌的力量,能够割开世间万物,钢铁、光线、风,甚至是空间! ?许凝心脏一颤,下意识抱着江筱末一块儿往地上扑倒,她的发丝在空中摆动,悄然断成两截,插在地上的真理也被一分为二,断面平整光滑。 ?幽光一闪,鬼牌已经飞至千里之外,一面无形的空间斩将沿途万物切割成两半,包括程岁初的身体。 ?准确来说,是他的残影! ?魔术师错愕,因为他捕捉不到程岁初的去向。 ?“噗!” ?一柄纯白的骨枪贯穿魔术师的心脏,魔术师低头,威严诡秘的面具侵入视线。 ?暗红色的恶魔拔出骨枪,无声伫立。 ?“哈,哈哈......有趣,精彩!”魔术师捂着心脏大笑,他的生命与血液一同在指间流逝,“真是一场盛大的表演,真想见证故事的结局......” ?海浪哗哗。 ?“遗憾地通知各位,我的巡演取消了......”魔术师倒下了,灵魂在宁州湾的晚风中消散。 ?暗红色恶魔抬头望了一眼月色,一并栽倒下去。 二十二、劫后夜话 ?“许凝,我睡不着觉......”程岁初梦呓般说。 ?三更半夜的,狗都不叫了,谁能听到他的说话声呢。偏偏许凝真就听见了,因为她也睡不着。陆德臣的呼噜声实在太响了,和牛叫似的,动不动还翻个身踢个腿,是生怕别人走过去掐死他啊。 ?“我好难过......”程岁初把身体蜷缩在一起,变成一只蜗牛,“我感觉自己要死掉了。” ?许凝充耳不闻。她自己也很难过,这个世界上谁没烦恼呢,谁没有像死一样难受过?与其找人倾诉不如想想自己为什么会那么难过,问问以前的自己都做了些什么! ?“他是我最想亲近的人,我们分开好久好久了,我每天都好想他,好想见他,你一定能理解这种感受的对吗?”程岁初凝噎,“有时候他还会回几条信息,有时候又不搭理我了,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事啊,还是他有什么难言之隐,我真的不知道,一点都不知道......” ?许凝抱着枕头不说话。知情的能听出来,程岁初讲的是他常年出差在外的老爸,不知情的,还以为他在讲他分居的老公!一个大男人像怨妇似的哭哭啼啼嘤嘤作态,成何体统!? ?不理解,难以理解,即便作为妇女同胞也理解不能! ?“许凝,我的心跳不动了,我的脑袋变得好重,我好像真的要死掉了......”程岁初的声音很虚弱,喉咙里好像有蜈蚣在爬。 ?许凝捂住耳朵直呼师父你快别念了,你不是难过的快死掉了,你是真的要死掉了呀!你变成白骨精了你知不知道,你就是猴王结拜的第八个兄弟狮驼岭的第四大妖,不止妖魔鬼怪要吃你的肉,儒释道三教大佬都在商量着怎么把你就地正法,你最忠实的徒儿正在呼呼大睡,唯一可能护着你的女儿国国王还被你赐下了忘情水,你的小白龙陪你出生入死还不够多吗?大半夜的就行行好饶了她吧,她太累了,让她歇一会儿都不成? ?“许凝,我把遗言讲给你听吧,你答应过我会帮我转达的对吧。”程岁初恳求道,他的语气从未如此卑微。 ?“别给我整这死出!”许凝忍无可忍了,她掀开被子全力发飙,“孩子死了知道喂奶了?现在提起约定有什么用?遗言?鬼话还差不多!说给阎王爷听吧!” ?蜷缩在沙发上的程岁初慢慢转向许凝,他的眼神像死人一样一片灰暗,眼圈重的像抹了眼影,真是一脸死相。 ?分明今天凌晨的时候还好端端的,被长官关进这房间的时候还嚷嚷着要叫国际雇佣兵端了驱魔部老巢,生龙活虎的,慢慢就不吭声了,罗斯长官也没威胁他什么,自己把自己整自闭了说是。 ?他也许是太怕死了,太不想死了,有太多未竟之事了。 ?许凝心软了,她一向心软,尽管就在昨晚这个男人还毫不留情地出卖了她,把她当成替死鬼,迫不及待地要带兄弟和不是他女人的女人跑路。 ?许凝真是又恨又怜。 ?她自己会被一并关在这里,关在程岁初家二层楼的小客间,也都是拜他所赐。 ?驱魔部调取了小米手环里的数据,发现灵魂检测装置曾一度发出红色警报,自己隐瞒他入魔的事情已经被组织发现。搞得自己被当成c级危险目标的同党对待。啊,不对,在程岁初使用十字魔剑以后,已经是b级危险目标了。 ?当下唯一值得高兴的事情就是自己的身价飙升了好几十倍,死一次值小几百万,可谓一夜暴富,不是没有可能一夜暴毙。 ?等重伤的江筱末恢复伤势,保不准就会一剑把自己和程岁初串成糖葫芦,吊在城墙上示众。 ?而陆德臣是驱魔部为图省事直接塞进来隔离的。 ?他前不久才被删除过记忆,需要一段时间恢复精神力再作记忆修正,否则他会遭受不可逆的脑损伤,到那时候他的智商估计就要掉地上了。 ?罪魁祸首程岁初一直用幽幽的目光盯着许凝。 ?“不要伤心了啦。”许凝真的是服了,“如果你把花埋葬了,以后你会一直为它伤心,假如你把它别在胸上,或是放进河流里,要么送给别人,每当你想到它的时候,都会是开心的。” ?这是许凝临时编的鸡汤,希望程大少喝的进去。 ?“首先,我想对我老爸说声抱歉......”程岁初嘴嚅嗫着。 ?“停停停!打住!”许凝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显然程岁初对自己潦草熬制的鸡汤并不感冒,而自己对他的遗言更不感冒,“要讲遗言可以,照片删了先!” ?“什么照片?” ?“还能有什么照片?我俩同住屋檐下甜甜蜜蜜如胶似漆的照片!” ?“为什么要删掉它们呢?它们有什么错?我不会把他们删掉的,那是我们珍贵的回忆,是我们用心生活过的证据。说不定我明天就会被处决,我总想在死后留下点什么。”程岁初有点带入进去了,死寂的眼睛里掺了点深情进去,好像确有其事似的。 ?许凝暴跳如雷道:“你真的给我去死吧!那些照片有本事别删,一辈子别删!万一你害得老娘参加不了毕业舞会或是把照片泄露了出去,老娘一定把你从棺材里拉起来鞭尸!” ?她倒下头蒙住被子继续睡觉。 ?一回,哪怕程岁初当一回好人,许凝都不至于那么生气。 ?“好,你不想聊这个,那我们就不聊这个。”程岁初阴魂不散地说,“许凝,我问你,如果你追到夏秋凉,会和他做什么?” ?这个问题让许凝放轻松了不少,她探出头,看向窗外的夜景说:“如果追到夏秋凉的话,我是说如果,我知道只有如果,我要和他去乘风乐园看烟花。” ?“只是这样而已吗。” ?“这样就够了啊,不是每一对情侣都有机会在一起看烟花许愿的,乘风乐园也不是经常有烟花看,我一定要和他一起看一场最盛大的烟花。” ?“我知道了,我一定帮你安排,如果我能活到那个时候的话。” ?“那可真是谢谢您了,如果你是个诚实守信的人的话,我现在一定很开心。”许凝可笑不出来,“那你呢?如果你追到了心仪的女生,你会带她去做什么?一定会去世界各地旅游吧,你想带她去哪?哥斯达黎加?斯里兰卡?” ?“会带她去乘风乐园看烟花吧。”程岁初闭上眼睛说道,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啊?抄我答案?这也太无趣了吧,不符合你的人设啊......”这个回答让许凝很是意外,“除了想去乘风乐园,我还想和会长大人一起去那个地方,那家名叫‘1973’的照相馆。你有没有听说过这个都市传说,相传说只有心存执念的人能找到这家照相馆,而这家照相馆连接着时空隧道,能够穿越时间,让人前往最想去的那个时空。穿越时间诶,不论是恶魔还是驱魔官都做不到的事情,你说世界上真的有那样的能力吗......” ?许凝一脸期待地看向他,却发现这货已经睡死过去了,而且也在打呼噜! ?“两点钟到!夜生活开始啦,香槟美人我来啦!”陆德臣这个鬼人鬼叫着从地上跳起来。 ?许凝震惊地看了眼墙上的时钟,时间果然是凌晨两点整。 ?“生物钟要不要这么准啊?”许凝吐槽,“你俩搁这儿守夜呢,轮流值班是吧,是不是怕老娘对你们做什么啊?” ?陆德臣茫然四顾好一会儿,旺盛的精力像泄气的皮球瘪掉了,慢悠悠披上被子坐了下来,熊猫似的揉眼睛。 ?“他刚睡着吧?”陆德臣说。 ?“你醒的也太是时候了,师父念经你没听到,可惜了。”许凝冷嘲热讽的。 ?陆德臣笑了笑,他聊起了程岁初的事情,这是他第一次对许凝谈起程岁初的事情,他说程岁初像一只白色渡鸦,始终找不到自己的伙伴,于是心甘情愿地被他老爸囚禁在这座金碧辉煌的鸟笼里。 ?鸟笼的门始终是开着的,但他就是不愿飞出去,分明外面的天空很辽阔。就算找不到愿意接纳他的鸦群,也可以和猫猫狗狗什么的做朋友。 ?但他选择与孤独为伴,他在鸟笼里漠视蓝天白云,在身上插满倒刺,长此以往,不容于世。 ?他太傻了,像下雨天飞呀飞呀的鸽子,像喜欢吃米饭的猫。 ?但是啊,在最开始的时候,他不像现在这样,他看见别人淋雨,会把自己的伞也丢掉。 ?你能理解他这样的人,对吧? ?许凝懵懵懂懂的,似懂非懂。 ?为什么要把伞丢掉,把伞给别人或是一起撑伞不是更好吗,非得一起淋雨?有病? ?“和他相处是不是很难?”陆德臣问。 ?“当然啊,我很好奇你们是怎么成为好朋友的,你能容忍他的性格?他真的很差劲诶!”许凝诉苦。 ?这确实是一件奇怪的事情,两个性格迥异身份悬殊的人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程岁初身边有千千万万个过客,唯有陆德臣留了下来。 ?“不难啊,和他相处。”陆德臣说,“就好像和女朋友相处一样。” ?女朋友?要不要这么语出惊人啊! ?许凝愣住了。 ?“就是一定要多哄他多惯他,吃点亏没关系的,多吃点亏也没关系,吃再多亏都没关系,不要等到感情破裂才去补救。他这个人啊,一旦把你当成真正的朋友,会对你非常的好。”陆德臣说。 ?“怎么个好法?”许凝问。 ?“当然是钞票啊,他很慷慨的,本身没有什么社交活动,也没有烧钱的兴趣爱好,平时开销很少,给朋友花钱当然会很大方。”陆德臣一脸得意,“而我是他唯一的朋友,你一定想不到我的校园生活有多爽!” ?“钱?”许凝傻眼了。 ?“不然呢,你觉得我看上他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他除了有钱一无是处啊!他给你花钱的时候难道你不开心吗?”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许凝都懂,也可以理解,钱嘛,谁不喜欢,谁不需要。但她原以为陆德臣不是这样的人。如果程岁初唯一的好朋友只是为了钱待在他身边,那他未免有点太可怜了吧...... ?“至少他身上有我需要的东西,我们的友情牢固的很,我们彼此心知肚明的。”陆德臣说,“你呢?许凝,你是因为什么才和他做朋友的?” ?好简单的问题,却好难回答。 ?许凝被难倒了。 ?“睡吧,美好的明天还在等着我们呢。”陆德臣打了个哈欠,卷起被子重新睡了回去。 ? ? ? ? 二十三、三人电影 ?“大哥,肯定是你更丢人啊。” ?“我丢什么人?我顶多算厚颜无耻,有些人丢人还不自知呢。” ?“原来您老人家知道自己脸皮厚呀,我当您不知道呢,还真是有自知之明呀,和我这种人确实不一样。” ?“别给我阴阳怪气的,来,陆德臣你来评评理,到底谁更丢人!” ?“别争了,行吗?”夹在中间的陆德臣脑子快爆炸了,“国师快被户愚吕弟打死了!你们就没人关心一下老谋子吗?” ?他们在小客房看大半天电影了,一连六七部不带停的。许凝昨天都没发现,小客房里竟然有个219寸的超巨幕电视,就藏在墙壁里面,比投影仪的质感给力得多。 ?巨幕电视连着一个老古董似的碟片机,陆德臣从客房角落拖出一箱电影光盘,挑了好几张出来依次播放。 ?他们现在看的电影叫《古今大战秦俑情》,改编自李碧华的小说《秦俑》,程岁初和陆德臣这两个人爱李碧华胜过张爱玲无数倍。 ?电影名如此直白,又是战斗又是情爱的,不禁让人脑海里浮现“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的狗血剧情,许凝原本笃定这是一部大烂片,没想到这部电影还蛮好看的。 ?影片男主竟然是大导演张艺谋老师,反派则是“常发”于荣光老师,许凝在看见于荣光的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中南海保镖》,她最爱的一部港片,他在那部电影里的形象也是身手不凡的大反派,男主李连杰的劲敌。 ?但其实许凝记混了,李连杰和于荣光的对手戏是在另一部电影《给爸爸的信》当中,而《中南海保镖》的反派是邹兆龙。 ?之前播放的两部电影分别是《梦中人》《神话》,核心剧情和《秦俑情》差不多,讲的都是秦人穿越到现代的故事,一部侧重情爱,另一部侧重动作。 ?程岁初和陆德臣比对起这三部电影,说黄道黑的,说周润发的发型像极了一位故人,成龙的上交给国家领先时代,然后比较三部影片的画面配乐演员表现,聊着聊着,对比着对比着,突然就扯到奇怪的地方去了。 ?“你知道你自己跳的是什么舞吗?你以为亚文化很受欢迎就不会被鄙视是吧。按照他们的品味来看,你的行为就好比是在悉尼歌剧院上讲赵本山的小品,你红鼻子戴那么久自己都没发觉吗?”程岁初一顿数落。 ?“看不起本山大叔啊?刘老根哪里比不上西洋歌剧?你这叫崇洋媚外,你以后不准吃大米饭!”许凝还以颜色。 ?他们在对比谁在那天的表现更丢人。 ?那天,学校找来美院的教授开素质拓展课,发掘学生的艺术天赋什么的。 ?教授让同学轮番上台表演才艺节目,许凝开开心心地跳了一首《极乐净土》,程岁初则是双手插兜走上台面不改色地说了句”我没有才艺”。 ?许凝说你也太逊了,八班的会长大人可是抄上吉他指弹一曲松井佑贵的《君と僕》,程岁初不乐意了,然后就开始了一场无止无休的嘴仗。 ?“你要是跳的好也就算了,你有照照镜子观察过自己的动作吗,你有驯服过自己的四肢吗?就你这舞姿还想在校庆舞会上钓凯子?真是白痴!” ?“轮不到你来说三道四,除了呛我欺负我你还会点啥?全班就数你最没艺术细胞!” ?“总好过你满身的艺术细菌,和你待在一间屋子里我都快被感染了,原来你的长官打算这样处决我,真是太没有人性了!” ?“老娘就不该把你留到今天,早该把你一枪做掉!” ?陆德臣的脑子快爆炸了,他左边是万里长城,战吼连天,右边是美依礼芽,电音灌耳,而他只想静静地看电影,他已经被吵得听不清台词了,女主巩俐的嘴巴过于精巧,又用了后期配音,完全读不出来唇语。 ?电影已经接近尾声,张艺谋和巩俐再度重逢,他们在秦俑间对上视线,一眼万年。 ?程岁初和许凝不争了,他们错过了电影的结局,听着叶蒨文的《焚心以火》看着模样大变的男女主角摸不着头脑,于是叫陆德臣退回去半小时重新看一遍结局。 ?“没得重来,错过就错过了,下一部!”陆德臣难得那么强硬。 ?下一部电影是83年的港片《阴阳错》,谭咏麟谭校长与倪淑君主演的,陆德臣和程岁初已经看过一遍了,依旧看得很认真。 ?他们说他们两个人闲着没事干的时候就会窝在这间小客房里看电影,那一整箱的碟片他们基本都看过一遍,有些电影看过不止一遍,许凝稍微翻了一下光碟,有什么《青蛇》《胭脂扣》《天若有情》《都市情缘》《阿飞正传》,都是些比较小众的港片。 ?许凝把自己没听说过的电影都归类为小众,她也喜欢看港片,她记得自己小时候老蹲在在电视机前面,只看电影频道和江苏卫视,那两个台经常放周星驰和成龙的电影,她原以为这两个狗男人也和她一样,没想到他们的取向那么文艺,喜剧片武侠片都很少看。 ?他们三个有沙发不躺,全部坐在地上,一人卷一床被子,把沙发当靠背用。 ?陆德臣伸出双手搭住两人的肩膀:“我家在东辉路卖碟片,有空带你们一起逛逛,我收藏了不少‘日活映像’,原本是我爸的珍藏,现在都归我了,什么青木佑子青山知可子秋乃樱子赤坂丽大竹一重,老经典老值钱了。到时候你们看上哪部跟我说,我可以白送你们一部,就一部!” ?“音像店现在还开得下去啊。”许凝诧异,“而且你有那么大方吗?” ?“你知道他说的是什么电影吗?净想着贪小便宜,瞧你那点出息!”程岁初冷哼。 ?“其实,在很多时候,如果你不会说话的话,给人的印象会好很多。”许凝忍住动手的冲动诚恳地说,“我说真的,你要是个哑巴就好了。” ?程岁初这回真的闭嘴了,失去发声能力般的用喉咙“嗯嗯嗯”,背地里伸出手在许凝后脑勺上弹了个脑瓜崩。 ?陆德臣像幼儿园老师左安慰右劝解,及时制止一场幼稚的闹剧。 ?下一部电影是陈木胜执导的《新警察故事》,警匪动作片,成龙主演。 ?程岁初和陆德臣又聊起来了,这次许凝没有插嘴,静静地听着。 ?他们说一部好电影要么够劲爆要么有意境,否则都是烂片,都不该被拍成电影,说贾樟柯曹保平什么的都弱爆了,陈木胜徐克才是永远的神! ?他们又说这是一个屁股决定脑袋的时代,要没那么多垃圾观众哪有那么多垃圾电影,影业在倒退,天才被埋没。 ?他们还讲到其它领域,说马克尔斯拾人牙慧!村上春树乏善可陈!莫言余华时代红利! ?许凝听得瑟瑟发抖,都是些离经叛道的言论,这俩货要放到豆瓣绝对活不到下一条评论! ?陆德臣说他实在看不惯现在的烂片了,他要当导演拯救华语影坛。剧本都写好了,演员也敲定了,就让孙巧薇当女主角,他自己演男一号。 ?他说这是他的出道作,一定要够劲爆够大胆,所以床戏必须要够多! ?许凝直言你可真是当导演的料啊,台前幕后的事凑一块儿做,真会管理时间。 ?“第二部也想好了,让你和夏秋凉当主角。”陆德臣兴致勃勃。 ?“怎么个说法?”许凝问。 ?他说他的出道作过于黄暴,第二部就回归青春,模仿岩井俊二,他不是有部电影叫《情书》吗?你们这部就叫《情仇》,讲的是你们两个相爱相杀的故事,用倒叙加插叙的手法逐步揭晓你们的爱恨情仇。 ?“呃......不如叫《夏天的许愿瓶》,普通一点,就拍一些校园恋爱故事,可以加点奇幻元素,怎么样?”许凝提议。 ?“那你得和出资方商量。”陆德臣指了指程岁初。 ?许久没发言的程岁初冷笑道:“不如叫《秋田与你》,剧情是一个女孩救了一条秋田犬,结果被秋田犬反咬一口,得了狂犬病不日暴毙。又有深度又有新意,一定大卖。” ?许凝抄家伙大喊“程狗拿命来”! ?...... ?三人看电影直到深夜,许凝昨晚本就没有休息好,实在熬不过困意,默默卷起被子缩到毛毯上闭眼小憩。 ?两个男人见许凝先行睡去,窃窃私语,鬼鬼祟祟,停了正在看的《投名状》,换了一张更劲爆更大胆的日本光碟。 ?他们把声音调的很低,凑近到屏幕跟前,眼睛里都有亢奋的光。 ?然后许凝就听见音响里传出“嗯嗯啊啊”的声音,两个男人一边贴脸观摩学习一边发出“我去”“我日”“omg”的惊叹! ?这注定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许凝觉得自己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两个狗男人,永远都不会忘记这间小客房。 ?小客房有一张沙发,是程狗的狗窝,作为唯一一位女士,她没有一次是睡在沙发上的,小客房还有一面很大很大的电视机,大到能让三人的倒影同框。 ?他们坐在地上不知疲倦地看一场场电影,靠在一起的身影倒映在屏幕里,共同经历一次次旅程,走遍天南海北,见证人鬼殊途,仰望秦时明月,经常会漫步于上世纪的香港街头。 ?她被他们吵得睡不着觉,抱着枕头听他们说话,大话也好谎话也好,他们的每一个字她都记得很牢,好像脑子里真的有一张光盘似的。 ?许凝不想给这场电影取名字,因为她希望这场电影永远不会有结局,他们能永远聚在一起说着没头没脑的鬼话。 二十四、浴血魔眷 ?程岁初被摘下了头套,眼前的地方不是料想中的刑场,而是富丽堂皇的宁州歌剧院。 ?这是一间隔音包厢,罗斯一个人坐在程岁初面前,依旧一身宽大的风衣,用墨镜遮住半张脸,像一个私家侦探,她正端着一杯红茶,雕塑一样一动不动。 ?“搞什么?”程岁初摸不着头脑,“走错地儿了?” ?“坐,有你的信。”罗斯点了下桌子上的信封。 ?信件来自非洲肯尼亚,而寄信人,正是程岁初日思夜想的那个男人,程远集团大boss程致远。 ?程岁初很快拆开信封,把信纸凑的很近。 ?老爸说自己忙里偷闲,正在坦桑尼亚开皮卡赶狮子,信封里夹了一张照片,内容是他抱娃似的抱着一头刚出生的小角马,他还说自己许久不见亲儿甚是想念,下周回国,月底校庆舞会必定出席,一别多年,期待亲眼见到儿子的成长。 ?“我就知道......”程岁初激动的浑身颤抖,把信贴在胸前,用袖子抹眼泪,“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 ?“不要高兴的太早,你能否活到月底都是个未知数。”罗斯说,“不过,我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对我来说,这不算很好的消息。” ?程岁初很快平复了心情,他清楚的很,自己已经变成恶魔了,拥有令人畏惧的恐怖力量,驱魔部将自己视作极度危险的目标,随时准备处决自己,不过自己一定不会束手就擒,一定会活到舞会那一天!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没有必要再担忧这件事。”罗斯说,“很遗憾,我收到了正式通知,我们驱魔部无权终结你的人生,你自由了,程公子。” ?“你说什么!?”程岁初怎么能不吃惊。 ?这个态度很恶劣、语气很欠揍的女人,非逼自己戴上一个狗都不用的小米手环,还派出一个白痴部下当行刑官贴身监视自己,把自己锁在小房间里备受煎熬,现在依旧用装腔作势的语气告诉自己,你被无罪释放了,他何止吃惊,简直恼火! ?“很想知道原因对么。”罗斯说,“想必你自己也有头绪。你能够轻易使用王魔骸骨的力量,甚至使用十字魔剑,你的灵魂几度堕落成魔,但每次都会恢复成一个人类白痴,你没有产生杀戮意志,不会犯下杀人罪。这说明什么?” ?说明什么? ?程岁初愣了一下,他从没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你的意思是,我拥有特殊的能力,就像刀锋战士那样?” ?“你比‘混血种’更为特殊,举世罕见,仅在驱魔史有过一例记载。”罗斯提高了声调,“你拥有勇气直视恶魔的瞳孔,你手中的利刃能杀死恶魔的灵魂,这说明你觉醒了超自然能力,我们驱魔部将这类能力称作神眷!” ?交响乐团开始演奏乐章,歌剧开场了,这是一出著名的北欧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它的创造者是德国剧作家瓦格纳,其中元素被无数游戏、影视、小说所借鉴。 ?程岁初无心观剧,他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已经从恶魔变成驱魔人了,就在一夜之间! ?况且自己的神眷还不是垃圾货,用恶魔的力量斩杀恶魔,这不是妥妥的主角模板吗!? ?“布伦希尔德,你一定听说过这个名字。”罗斯接着说。 ?程岁初点头,布伦希尔德,北欧神话中的女武神瓦尔基里之一,奥丁之女,平时的工作就是个引路人,负责把英雄的灵魂带去英灵殿瓦尔哈拉。 ?“江筱末的神眷之名正是布伦希尔德,她拥有使用‘英灵十字剑’的能力。而你......”罗斯看向程岁初,“是齐格弗里德。” ?齐格弗里德,《尼伯龙根的指环》的悲剧主角,出生是悲剧,爱情是悲剧,死亡也是悲剧。 ?“你的意思是,我爸妈是同父异母的兄妹?江筱末是我的姑姑?他们都是奥丁的子嗣?而我会和江筱末有一段禁忌之恋?”程岁初表情很难看,“什么破玩意儿!?” ?他很难不这么想,北欧神话本身就是一场狗血伦理剧,主神奥丁堪称种马之神,神话剧中的角色关系多少都会有违人伦。 ?“你的思维太发散了,我的意思是,你的神眷代号为‘齐格弗里德’。它的级别为s,甚至超越s级。”罗斯说,“杀死王魔的神明与任何神话传说都无关,我们驱魔对神眷的命名取自各国神话故事,只是为了方便、形象。” ?程岁初有点懂了。 ?齐格弗里德这个名字在维京语中意为“胜利”,在歌剧中,他用“胜利之剑”杀死恶龙法夫纳,沐浴龙心之血,刀枪不入,连奥丁都不是他的对手。 ?以此为名的神眷,其能力与威力不言而喻。 ?罗斯沉声:“我们驱魔部采集了你的基因样本与灵魂波动,进行深度分析研究,考据一则驱魔秘史,最后由‘圣女’做出判决:你是百分之百的纯粹人类,你能够使用恶魔之力,你是十字魔剑的唯一执剑人!” ?程岁初沉默了。 ?他庆幸自己没有变成恶魔,不用再提心吊胆,可以苟活下去,但是他高兴不起来,他知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个道理,异于常人的能力对他这种人来说不是好东西。 ?“抬起你的头来!”罗斯突然大声说。 ?程岁初抬起眼睛,看见她举起一把手枪,把枪口对准剧场上的一个侏儒角色,扣动了扳机。 ?噗! ?空枪。 ?“如果我把这个叫米梅的角色一枪杀死,故事的走向会怎么样?”罗斯问。 ?在歌剧里,米梅是打造指环的矮人工匠,主角齐格弗里德的养父,重铸胜利之剑的关键角色。 ?在这个剑与魔法的世界中,如果米梅在故事前期任何一个时间节点,被一把0.45英寸口径的手枪射爆脑袋,剧情显然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到底会怎么改变? ?“怎么样?还能怎么样,你会被警察抓走啊大婶!杀人偿命不知道吗?”程岁初翻白眼道。 ?鬼知道会怎么样,关我屁事!程岁初最讨厌别人兜圈子卖关子!就不能有话说话吗!? ?罗斯收枪说:“这正是恶魔的意图,恶魔曾无数次试图干扰人类历史的进程,每一次都被驱魔官阻止。恶魔无比强大、狡猾,但驱魔部更胜一筹,因为我们不计代价,每一次都伤亡惨重。恶魔都是人类堕落成的,他们懂得如何以最聪明的方法毁灭人类——借用人类本身的力量。假如,敦刻尔克在英法联军撤退时发生海啸,古巴导弹危机时有人按下核按钮,尼克松死于访华期间,你觉得历史会变成什么样?现在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 ?“你觉得我历史学得很好吗?” ?“无休止的战乱,无尽的火海废墟。高楼变成炮塔,舞会变成追悼会,在没有驱魔官的时间线,世界会变成炼狱,恶魔在这样的世界里饮血狂欢,杀人作乐,享受人类的恸哭悲鸣,你会在这样的世界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 ?罗斯的墨镜中好像燃起熊熊的地狱之火。 ?程岁初只觉得她口才很好,语言如此生动震撼,富有画面感,她应该当一个剧作家,而不是驱魔部的长官。 ?“驱魔部已经守护人类文明数千年,在这期间,我们成功将恶魔之火一次次扑灭,但现在,局势快要失控了。”罗斯说,“在现代,驱魔行动变得更加困难。因为人类掌握着过于危险的力量,核武、瘟疫、邪教,它们对人类本身的危害甚至凌驾于恶魔,其中不乏有人与恶魔为伍。世界危在旦夕,圣女大人预感到最终的决战即将来临,我们需要你的力量,需要你成为驱魔官,成为人类的英雄!” ?“大婶,您都多少高龄了,中二病还没好啊?”程岁初始终无动于衷,什么圣女大人,什么最终决战,什么人类的英雄,骗骗三岁小孩儿也就罢了,哪个成年人会被这种言论骗去卖命? ?他把信封收好,拍拍屁股准备走人,“既然我不是恶魔,也没兴趣成为驱魔官,那我们就没必要再联系了,我打算办个泳池派对放松一下,敢问罗斯女士是否有兴趣一同参与呢?” ?罗斯又变成了雕塑,一动不动。 ?程岁初故作遗憾地叹了口气,打开门,却被一个高大魁梧的黑影挡住去路。 ?他正是不讲话不露面的“蛇”,穿一身黑色的特种作战服,很像星球大战里的“黑武士”,前两天就是他充当狱卒,在小客间门口站岗,端着一架狙击步枪,让人看了就腿软。 ?罗斯在程岁初背后说道:“我知道你不愿意成为驱魔官,但我们需要你的力量。江筱末的实力很强,但是她太过单纯,缺乏经验,同时不够果决。这项ss级任务的难度远超预期,你是合格的即时战力,并且用十字魔剑击杀了魔术师,我们需要你的帮助,需要齐格弗里德杀死恶龙。” ?“我没有义务帮你们,你以为人人都像那个白痴一样好糊弄吗!?” ?“帮助我们的同时也是在帮你自己。如果没能及时斩杀剩下的三头恶魔,在你父亲回国之前,宁州市会变成人间炼狱。” ?“那就请贵部门加班加点,好好努力,我会给你们送锦旗的。” ?“情况远比你所知道的要危急。魔术师原本只是b级恶魔,拥有王魔骸骨之后,他的危害等级足以被评为a级,牙狼也是如此。蜘蛛丸的恐怖之处并不在于他的战法,而是制造魔物的能力。红羽枭的行动模式过于反常,我们并不知道它在酝酿什么阴谋。王魔骸骨的右手封存着一种令驱魔部畏惧的力量,它的下落至今不明。你拥有恶魔的力量,你比任何人都明白它的可怕之处,唯有你,能化解这场危机!” ?“唯有我,能在一个小时之内叫上一车的美女,用香槟装满泳池,开一场香艳的比基尼派对。” ?“程岁初,你一定会后悔的。”罗斯最后说道。 ?“后悔么?我从不后悔!”程岁初冷笑了一声,推开挡在面前的蛇,扬长而去。 ? ? ? 二十五、白兔白鸦 ?程岁初一个人躺在天台上睡午觉,初秋的天气总是很凉爽,今天的风暖洋洋的,阳光像条被子盖在身上,苏黎世的女生们欢歌笑语,声声入耳,如在亲昵哄睡,比任何安眠药都管用。 ?“哦,勇敢的屠龙勇士,无人不知的齐格弗里德阁下,您的英姿无比潇洒,就连您的睡相都那么令人垂涎。”一个熟悉的声音不合时宜地响起。 ?风被奇怪的味道污染,青春貌美的女生们走远了,难得的完美午休被一双泛黄的白球鞋践踏,程岁初暴怒,想把这位不速之客生吞活剥。 ?“你别这么看我好不好。怪,怪,怪吓人的。”许凝害怕地捂着胸口,她从未见过这种眼神,简直比魔鬼还吓人,“英雄大人,心情好点了没,您现在不会再难过的想死了吧。” ?“难过什么?谁跟你说我很难过?我可没有说过这样的话!”程岁初矢口否认。 ?“是是是,您是没有说过这样的话,是我记错啦。”许凝也不还嘴了,千依百顺的,“英雄大人......” ?“打住打住!”程岁初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谁他妈是英雄?别再鬼叫了!” ?“齐格弗里德!您听听,多么响亮的名字,多么厉害的s级神眷,你不是英雄谁是英雄呀。”许凝满眼崇拜,“你可是吃下橡皮果实的路飞,拔出石中剑的狮心王,驾驶自由高达的基拉,练得九阳神功的张无忌,你是当之无愧的no.1,你得去做主角该做的事情呀。” ?程岁初并不想理睬她,他从来不吃这一套。 ?谁说主角一定要成为英雄拯救世界,在新手村混吃等死不行吗,路飞就留在风车镇当山贼不也挺好?历史上的大英雄哪有什么好下场,像什么霍去病、岳飞,死了都得被改编成烂片圈钱。 ?“你拥有的可是s级神眷啊。”许凝见状,不再装模作样,把话挑明白了讲,“你可以变得和江筱末一样厉害,甚至比她更厉害、更帅气,你不当驱魔官的话,这个世界就完蛋了呀!” ?程岁初可不这么想,这世界少了谁都一样转,就算没有杨过还会有刘过李过艾过南宫过欧阳过,小龙女总会走出古墓的,郭襄总会被一个人误终身的,谁没了谁都一样活着一样会死。 ?至少程岁初现在是这么认为的,他从来没想过,以后的他会因为一个人比死还难过,会因为一个人流干了眼泪仍然在哭,会因为一个人无数次后悔骂自己是傻逼脑残。 ?“你不是喜欢人家江筱末吗?以你的天赋和能力,一定很快就能成为s级驱魔官,到时候你们双剑合璧天下无敌,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小的我就跟在你们后面抛花瓣,那画面太美了,我想都不敢想!”大白天的,许凝眼睛里竟然冒出了星星。 ?“谁喜欢江筱末?有证据吗,我是发过朋友圈还是表过白,我可没说过这种话。”程岁初伸了个懒腰,说谎话都不带喘气的,“我倒是和你说过,我不会为了别人改变,别再浪费口舌了,想劝我当驱魔官?门都没有!” ?“没有这种人,没有不会变的人。”许凝摇摇头,眼神坚毅,“我相信你一定会变的,会变得正义,变得善良,和炭治郎一样,樱木花道原本也只是个不良少年,鸣人才经历了很多才成长为七代火影。” ?程岁初侧到另一边去看远方的篮球场,那里聚集了一堆人,不时爆发出一阵欢呼,因为苏黎世的“流川枫”正在球场上大杀四方,他是无数少女的梦中情人,那才叫真正的英姿飒爽。 ?程岁初很少见地回忆起曾经的自己。 ?人当然是会变的,不一定会变好,更多时候会变得很烂。自从把那三个二货打得半死,身边的一切都变了,自己也变了,变得烂透了。 ?程岁初不愿意回忆过去,所以把过去的很多东西都烧掉了,贴满墙的奖状、翻烂的钢琴谱、校田径队的合照、青涩的情书,他以为自己这么做就能忘掉过去,就能接受现在的自己。但他没有,他记得自己糜烂的每一天,他讨厌夏秋凉,因为他是自己憧憬的样子,他是自己本该成为的样子,他讨厌夏秋凉,正如他讨厌现在的自己。 ?埋在心底的烂事在发烫,它们为非作歹,死而不僵,程岁初觉得心好痛,比那天晚上等候死亡判决的时候还痛。 ?“你为什么不愿意成为驱魔官呢,你人是很坏,脾气差、贪生怕死、卑鄙下作。”许凝说,“但是你可以变好呀,你为什么一定要,一定要那么,那么的......自私......” ?“你到底了解我什么!”程岁初吼得很大声。 ?许凝被吓呆了。 ?他的样子真丑,五官扭曲,而他的眼睛里竟然有悲伤,不同于夏秋凉深藏的忧郁,这股悲伤太鲜艳了,像坠落的星星,像五颜六色的大雪。 ?程岁初闭上眼睛。 ?许凝真的了解自己吗,当然不了解,她一半心思想着驱魔工作,另一半挂念着深爱的夏秋凉。那谁了解自己呢?老爸?陆德臣?我程岁初自己? ?他回忆这些天的遭遇,第一次接触王魔骸骨是为了给江筱末挡刀,第一次拔出骨矛是为了救那对母子,第一次戴上十字魔剑是为了救江筱末和陆德臣。 ?为了老爸学会做菜,为了陆德臣学会打游戏,那时候把董洋打得满地找牙,是因为在那个中午看见任雯绮在天台偷偷抽泣吗? ?这个叫程岁初的男人,自私吗? ?他不应该自私吗? ?程岁初突然好迷茫。 ?“你,你怎么了?”许凝意识到程岁初的状态不对了,“身体不舒服吗?” ?“怎么了?我很好啊,我很清醒,我很有钱,很有主见。”程岁初低头看着面前的娇小女生,一脸鄙夷,“我不像你这种白痴,一辈子都被人骗,被人推着走,半推半就地当上驱魔官,半推半就地成为ss级任务的专员,半推半就地来监视我,真可悲啊,想必死都会死得稀里糊涂。” ?“在你眼里我就那么愚昧吗!?”许凝生气了,她听得出来程岁初又在敷衍了事,他总是会转移话题,总是会把矛头转向自己,说一些让人很伤心的话,“既然你那么厉害,你看得出来他们在骗我,那你就发发善心救救我啊,你把他们的谎言全部拆穿,你来当驱魔官解决我面前的恶魔,你来守护我让我不要死!” ?“白痴!”程岁初挪开视线。 ?她好像一只娇弱的白兔,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心生怜意,他不喜欢白兔,他不想看到那么弱小无助的生物。 ?“你知道吗。”许凝拉住程岁初的手,“我经常会做梦,梦到恶魔犯下杀人罪的场景,每一次我都会在梦里挺身而出,然后被恶魔一并杀掉,经历死亡的痛苦,不是因为我勇敢,而是因为我害怕,害怕自己因为不作为而感到愧疚,害怕亡魂缠身。我其实很胆小,讨厌自己的神眷,讨厌这种感觉,这种宿命感,这种使命感。每个晚上我都不想睡觉,我害怕梦见那些东西。这是我第一次告诉别人这件心事,我没有办法把它讲给其他人听,不论是长官还是夏秋凉,我只告诉你一个人,因为我觉得我们是很好的朋友,我们可以理解彼此,救赎彼此。” ?许凝满眼希冀:“程岁初,我告诉你哦,有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很美好的梦,我梦见你变成帅气的驱魔官了,你身披铠甲,杀光所有的恶魔,成为救世主,成为人类的英雄,成为我的骑士。你能让我不再担惊受怕,不再害怕夜晚,不再害怕梦境。你知道吗,在我的预知梦里,你原本会死在万里大厦的,但是你没有,改变预知梦的不是江筱末,而是你程岁初!相信你自己,也相信我,成为驱魔官吧,好不好?” ?程岁初没有被打动,他用铁网把自己的心房焊死,就是为了不受人蛊惑。 ?杀光所有的恶魔?人类的救世主?谁能做到呢,谁能不被恶魔杀死呢,就连江筱末都自身难保,s级神眷而已,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多少s级驱魔官,多少年过去了,恶魔还不是在肆虐人间。 ?许凝伸出小指头,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程岁初,我们做一个约定吧,你帮我杀光恶魔,作为报答,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情。我们互帮互助怎么样,这是第三次了,你说过的,我们是好朋友,帮我这个忙好不好。” ?程岁初觉得好悲哀。 ?她的眼神太善良了,她的言行太幼稚了,她太容易被欺骗了,太容易被伤害了。 ?程岁初冷眼拍掉许凝的手,他曾无数次甩开许凝的手,“这种话留着对夏秋凉说去吧。我们并不算朋友,你自己也清楚,我只是在利用你罢了,请不要干涉我的人生,明年我就能去读外国大学,没有人会知道我打伤过人,没人会在意这件事,在国外,只要足够有钱就能混的很好,我以后会继承程远集团,成为亚洲首富,我为什么要当驱魔官呢?为了你?这个理由太可笑了。” ?是啊,很可笑,一个最自私的人拥有最强力的神眷,一只孤苦的白兔期望冷漠的白鸦能为它遮风挡雨。 ?“我知道你的想法了......”许凝神色黯淡了。 ?程岁初嗅到了浓浓的悲伤,他看见她的兔耳朵垂了下来,她的心情总是那么显而易见,可他没有心软,他一向不会心软。 ?许凝冲程岁初笑了一下,笑容更加难看了,她拿出那个小米手环,塞到程岁初手里,“我知道你不愿意当驱魔官了,我也不会再劝你了。老实说,我根本没有想过你会为了我去当驱魔官,我只是随口这么一说。我在这个手环里存了一首安眠曲,我亲自录的,就当是我补给你的生日礼物,你眼圈那么黑,一看就是经常睡不好觉,这首安眠曲很有用的,生日快乐哦,虽然说得有点迟。” ?程岁初记的,自己昨天回到家后就把手环摘掉了,随手扔到垃圾桶里,没想到它会被翻出来,再次回到自己手上。 ?“呵。”程岁初冷笑,他拿走手环,把它丢下天台,丢进楼底的花坛里。 ?许凝呆呆地张着嘴,脸上写满复杂。 ?“从我家里滚出去,我已经让人把你的行李打包好丢出去了。”程岁初面无表情。 ?校园里满是欢声笑语,今天的天气很好,风把桂花香铺满校园,很多人在阳光里对视,每一次眨眼都是一个定格,在人心里留下一个难忘的午后。 ?“程岁初!我很讨厌你,非常非常讨厌你!我不想再见到你了!我们绝交!” ?许凝捂着脸离开了,她的心满地破碎。 ?程岁初当然没有挽留,也不会安慰,更不会道歉,他双手插兜,靠在天台边上,闭上眼睛享受和煦的微风,仿佛这场对话无关痛痒,只有未来的他才会明白,在这片蓝天之下,他丢掉了什么,他将承受什么。 二十六、瑞和翊升 ?“翊升,唱歌给我听吧。” ?“瑞瑞,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会唱歌。”苏翊升忙着整理货架,便利店晚班的工作总是枯燥单调的,如果没有她陪在身边的话,苏翊升觉得自己大概会疯掉吧。 ?“哪有人不会唱歌,你又不是哑巴,你的声音那么有磁性,唱歌不会难听的,相信我。”瑞瑞俏皮说,“你就开开金口吧,就算再难听我都愿意听咯。” ?苏翊升为难地摇摇头,他像机械般重复着日常工作,从仓库里搬出一件件货箱,把冰柜里的饮品补齐,逐一挑选出临期速食,并贴上半价的标签,他的动作不疾不徐,一切都那么井然有序。 ?“小气鬼!”瑞瑞气鼓鼓的,“算了算了,真是个无趣的男人,算你运气好遇到了我,我唱歌给你听好了。” ?她清了清嗓子,小手捏成拳头放在面前当话筒,唱的是林忆莲的《纤维》。 ?房里铺叠整齐不太熟悉 ?往事如短丝堆集洒落窗前光线里 ?我可以接受感情已瓦解成雨 ?可以接受你断线会有意义 ?可以却还没勇气 ?有没有足够回忆能编织成棉被 ?有如你臂弯在温暖我的背 ?我只剩下拼凑不了你的纤维 ?苏翊升停下了手头的工作,他把身体半依在墙上,解开发圈,鱼尾似的卷发披散于肩,额前的刘海落成一道缭乱的帘,黑与彩交错的视线里,那个身影如梦似幻。 ?她穿着一件白色开领背心,搭配灰霾色的牛仔裙,杏色的坎肩罩衫随意地披在肩上,系着一条有点显眼的红色围巾。 ?她笑的时候会变出一对浅浅的梨涡,让人深陷其中,轻易失神。 ?“怎么样,好不好听,我打算在宁州体育馆开演唱会,到时候送你一张前场票。”瑞瑞得意地说。 ?“你能开演唱会的话,我把全部座位都包了。”苏翊升宠溺着说。 ?“苏老板霸气呀!那么捧我的场!”瑞瑞笑开了花。 ?苏翊升把头发重新绑起来,继续夜班的工作。 ?下雨了,湿冷的空气钻进门缝,一朵朵光晕在爬满水滴的玻璃墙上盛放,街上的噪音被雨水放大,它们霸道张狂,肆无忌惮地侵占二人世界。 ?苏翊升讨厌这场雨,它让自己变得恍惚,以至于看不清她的模样,听不清她的声音。 ?“苏翊升,苏翊升?苏——翊——升——”瑞瑞喊的很大声,用手在自己面前用力挥,“你是不是有心事?还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没有的。” ?“真的没有吗?可是你最近很奇怪诶。你最近都不敢看我......”瑞瑞一惊一乍的,“你是不是,喜欢上别的女人了?宁州大学的对不对,呃,应该不是,大学城离这里比较远,她们不会经常来这里的。不会是那个胸很大的少妻吧,她好像就住在附近。总不会是苏黎世的女高中生吧?喂喂喂,这可是犯罪呀!” ?苏翊升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伸出手去揉她轻盈的头发,“你想太多了,我只是在烦恼工作的事情。” ?“你又在想换工作啊......”瑞瑞有点不满,也有点低落,“你先等会儿,我把这些过期的肉拿到后门去喂猫,店长不会生气的吧。” ?“新店长人挺不错的。” ?“那就好。” ?瑞瑞离开视线了,苏翊升看着街上的雨,挠了挠头发,为自己点了一支烟。 ?他想在这座城市买一套房子,给瑞瑞一个家。 ?大学城周边的房子是很贵的,苏黎市中学附近一带更是寸土寸金,对他来说,能在中学后街的便利店找到一份兼职工作,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了。 ?他考察过地理位置稍微偏一点的小区、小一点的户型,要么小区太老旧,跟城中村一样,要么不在地铁沿线,不方便通勤,要么楼盘太新价格不菲。 ?总不能一辈子租房子住吧...... ?苏翊升知道,这个梦想很难实现。 ?他无亲无故,学历不高,年纪还不小,照这样平平庸庸地工作下去,恐怕这辈子都攒不够首付的钱。 ?到底怎么样才能赚到很多钱呢? ?苏翊升呆呆地叼着烟,迷茫的瞳孔突然亮了起来。 ?瑞瑞从背后抱住了自己,她紧紧贴住自己的后背,仿佛要融进自己的身体里,像纤维一样温暖,如泡沫一般梦幻。 ?她附在自己耳边轻声说:“翊升,别再那么忧郁啦,有我在呢,你总是闷闷不乐的话,我也会不开心的。” ?她的手穿过了自己的头发,从两边捏他的脸,“来,笑一个给本大爷瞧瞧!” ?苏翊升用力地提起嘴角,强颜欢笑,好像嘴巴被掰开似的,露出一对白森森的犬牙。 ?“我们周末去旅行怎么样,我多请一天假。我们去杭州吧,一起去灵隐寺看梅花走情人洞,我老早就想去那里了。”瑞瑞说。 ?“笨蛋,九月份哪来的梅花,我们来年二月再去吧。”苏翊升精打细算,“这次先选一个近一点的地方吧,乘风乐园之类的,我们可以在网上找特价票,还能省不少机酒钱。” ?“不要,那个地方我都去厌了。”瑞瑞抗议,“我们还不如去宜家,坐地铁转个站就到了,骑单车过去也行,我刚好打算减肥。” ?“我们上个月不是才去过宜家吗。”苏翊升皱着眉头,“那个地方是家居城,又不是旅游景点,没必要再去一趟吧。” ?“我们上次去是去了,但没买什么东西啊。” ?“我记得是买了的。买了一对牙杯,一个上面印着猫,另一个上面印着狗。而且我们也不缺家具,我看那里的东西不便宜的。” ?“你记性好差,我们买的分明是情侣拖鞋好不好!牙杯是在路边摊买的,那个大叔简直是个奸商,瑕疵品都要卖八块钱一个,我砍了半天价砍到五块钱,还差点和他打起来了,你忘了吗?”瑞瑞回忆道,“我们在宜家大食堂吃的饭,点了三明治、意面和肉丸,全部都难吃得要命,提拉米苏还不错,比便利店的好一点,但价格贵了一倍不止。” ?“是啊,你说那里的三明治像压缩饼干,意面不如康师傅,肉丸喂猫猫都不吃,从来没踩过这么响的雷。所以我们再去那个地方干嘛呢。”苏翊升回想起那天发生的事情,她回到家后胃就不舒服了,自己给她泡午时茶喝帮她揉了好久的肚子,他们买的棉拖鞋毛茸茸的,穿起来像踩在沙滩上一样,就是缝线做的不太好,于是她花了一晚上时间编辑文案,在小红书上发帖给差评。 ?瑞瑞失忆似的满不在乎地说:“我们这次没必要去买东西啊,也没必要在那里吃饭,就去逛一逛然后拍点照片好了,我看别人经常在宜家仓储区拍照的,就当是旅游了。” ?苏翊升点点头说:“听你的,就去宜家好了。我们买一只鲨鱼玩偶吧,我好久没有给你送礼物了。” ?瑞瑞捂着红色的围巾,欣然说道:“不用啦,我有这条围巾就够了。” ?这条围巾已经很旧了,是自己送给瑞瑞的第一件礼物。 ?那同样是一个雨天,那场雨比今夜的要磅礴得多,她从银白色的雨幕中登场,躲在便利店门口避雨,被冻得瑟瑟发抖,她全身都被打湿了,不敢走进便利店,怕弄脏人家店面,生怯得像一只落水的猫。 ?苏翊升的注意力完全被她吸引了,他觉得一定会有人给她送伞的,毕竟她那么漂亮,一定有不少人追求她,围着她转,但他还是想为她做点什么,他的理智和怯懦完全被她的魅力冲散了,消失得一干二净,于是他挑了店里最好看的一条围巾,亲手送给她。 ?往事浮现,情愫再生,苏翊升亲昵地贴了过去,用脸去蹭她的肩头。 ?瑞瑞轻轻抱着自己,用青葱指尖梳理自己的头发,抚摸自己的脸庞。 ?雨势又大了一些,隐约传来发动机引擎的轰鸣声,苏翊升抽动了一下鼻子,表情变得十分严肃,甚至有点可怕,“瑞瑞,你先回家等我,我有点私事要解决。” ?瑞瑞乖巧地点点头,“晚饭想吃什么,我做好饭在家等你。” ?“番茄炒蛋吧,记得把蛋壳挑干净。”苏翊升轻声嘱咐,“走夜路小心一点,不要走小道,外面很不安全。” ?瑞瑞垫起脚尖,轻吻自己的额头,“知道了,你一定要早点回来哦。” ?没一会儿,便利店的门铃响了,自动门向两边划开,一个戴着口罩的年轻男人走了进来。 ?苏翊升认得他,他是苏黎市中学的学生,家境很好,每次走进便利店都会戴口罩,好像难以忍受这里的味道。 ?他已经很久没有来这家便利店了,上次来的时候还是在月初,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充满金钱味道的普通人类,而现在...... ?年轻男人拍掉身上的雨水,如往常一般挑了一支防风打火机,然后指向收银台后方的货架,“给我拿一包......” ?“你们终于来了,我等你们很久了。”苏翊升用低沉的声音打断了面前的人,他撕开工作制服,脱掉自己的上衣,浑身骨骼噼啪作响,体表长出一层钢针般的灰色毫毛,变异成一头三米高的人狼魔兽,“来吧!我会杀光你们所有人,就在今夜!” ?“搞什么!?”年轻男人被吓傻了,“帮女生买包湿巾而已,用不着被判死刑吧!” ? ? ? ? ? 二十七、雨夜回响 ?程岁初睡醒了,从课桌上支起沉重的脑袋。 ?教室里一个人都没有,灯都灭了,一片漆黑,黑板报上的伟人披星戴月,他用深邃的目光注视程岁初,伟人边上还配有一列赵洛伊写的正楷大字: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鬼知道赵洛伊的书法为什么会那么好,比任雯绮都好得多,楷书正气凛然,行书如走龙蛇,就好比是吸人阳气的女鬼有大家风范,兴风作浪之余会端坐湖心大弹古琴。 ?这枝高傲的高卢鸢尾出生于浪漫之都巴黎,被米其林法餐喂大,在塞纳河畔听艺术家街演,在香榭丽舍大道晨跑,偶尔骑一匹矮脚马在自家庄园溜圈,但她竟然不崇拜拿破仑、戴高乐,她也不喜欢雨果、玛索苏菲、姆巴佩,她和无数父老乡亲一样崇拜伟人。 ?那天文艺委员在课余时间出黑板报,她没去和小姐妹们喝咖啡,也没接受隔壁大学校草邀请去逛画展,叼着一根棒棒糖回到教室,问文艺委员要了一只白色粉笔,她把粉笔掰断,锉平截面,踩在一张凳子上,气势如虹写下这句名言。 ?三两个同学围在她溜须拍马,后排窗边座位上的程岁初突然惊醒,他被粉笔的碎尘攻击了,十分不像话地打了个大大的喷嚏,一转头看见赵洛伊站在名言下对自己比中指,心里还有点乐呵。 ?他的人生理念和这句话差不多,不过要把“心”换成“钱”: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钱人。” ?这句话看上去就顺眼不少。 ?不过程岁初还是更喜欢那句“天下无名氏,都是有心人”,出自《天涯明月刀》,陆德臣有段时间搞网恋,老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以示自己侠胆柔肠。 ?下雨了,风吹响窗外的白桦林,夹杂雨点的冰凉寒气弥漫了进来,冷得人直打哆嗦。街上的灯光迷蒙,好像在天边一样远,整座校园孤孤寂寂的,被雨完全淹没了一般,千百万年后就会变成水下遗迹。 ?不知道她有没有带伞...... ?程岁初下意识地这么想。 ?“该死!”他骂了自己一句。 ?自己都没有带伞,考虑那个白痴干嘛? ?程岁初已经连续两天没有见到许凝了,她的座位一直空着,被旁边的人拿来下国际象棋,有时候当化妆柜用,现在堆放着杂物。 ?鬼知道她去干嘛了,班级里没有人讨论这件事情,就好像她不是这个班上的学生,学号38、姓“许”单名“凝”的女生似乎从来没有踏入过这间教室。 ?转校来的那天也是如此,她一个人站在讲台上,有点胆小,但满怀期待,扯东扯西地介绍自己,然而班上基本没有人在意她。 ?那时候自己看了很久窗外的风景,颈椎有点僵硬,于是扭了扭脖子,无意间和她对上视线,她俏皮地冲自己吐舌头,眨了一下眼睛。 ?古灵精怪。 ?程岁初第一时间想到了这个词。 ?它常被用来形容诸如“黄蓉”之类的女子,桃花岛出生的盖世女侠,聪明伶俐、动若脱兔,会唱歌会跳舞,武艺高强不说,还非常博学,这么完美的人设只存在于小说中。 ?“古灵精怪”放在许凝身上,可就不是褒义词了,完全可以用神经错乱代替,也就是脑子不正常。 ?笨拙、没眼力见、邋里邋遢、天真幼稚,老爱做白日梦、不长记性、唱歌跑调、舞姿像跳大神、品味差、嗅觉系统大有问题,用的香水难闻的要死,甚至不如洁厕灵。 ?这么愚蠢的人设小说都写不出来。 ?别墅一楼至今留有她的味道,那股廉价的香水味,连着两天,程岁初打着哈欠走下楼,每次都会被那股难闻的气味迷昏脑子,恍惚间,餐桌上坐着一位麻雀般的少女,她把头发随意地扎成马尾,如往常一样大把大把往嘴里塞东西,吃相特别难看。 ?晨风拂面,风铃孤零零的响,家里冷冷清清的,一切都恢复原状,他分辨不出来她常坐的是哪把椅子,她应该不会再回来了。 ?程岁初心里很明白,她搬走了,准确来说是被自己赶走了。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程岁初说不上来,反正不是很好过,大概是弃养了一只宠物,一只小猫?或者兔子? ?他离开教室,顶着雨走进私人车库,一屁股钻进车里,第一时间打开空调。 ?手腕上的勒痕触目惊心,它来自于那个难看得要命的小米手环,曾经程岁初绞尽脑汁想把它摘下来,甚至想过干脆把手锯掉,现在它没了,自己却有些不适应。 ?哪条狗那么傻,会怀念囚禁自己的狗链?斯德哥尔摩犯了? ?程岁初把袖子拉低,点亮车机,打开歌单,看见一水的小暖歌。 ?《夏天的风》《红装》《房间》《云烟成雨》《魔法药水》 ?大概是睡得太久了,程岁初的脑袋昏昏沉沉的,他在她的歌单里翻来覆去,点了一首周杰伦的《暗号》,趴在方向盘上继续瞌睡。 ?副驾的门忽然被打开,程岁初用余光去看,见到一个女生坐了进来,穿着苏黎世制服,头发不长,身上的味道难闻的像榴莲。 ?“呵,你不是说不想再见我了吗?”程岁初笑了,“女人果然口是心非,如果你诚恳道歉的话,我不是不能......” ?“你好像认错人了。”女生面无表情。 ?她的声音很清冷,缥缈空灵,自带修音效果一样神奇,每个音节都像是用音键敲出来的,如听神语。 ?程岁初吓坏了,他惊恐地抬起头,发现副驾的女生不是那个辛德瑞拉,而是狂拽冷酷的狮子王江筱末! ?“你,你的伤痊愈了?”程岁初一时间结巴了。 ?“我身上有她的香水味对么?”江筱末问。 ?她的语气有点波动,她特地用了这种话术,用了香水有毒的歌词,程岁初不确定她是不是在讲冷笑话。 ?“她现在和我住一起,近期在单独执行特殊任务。”江筱末说。 ?“别搞错了,我对她的去向不感兴趣。”程岁初撩了下头发,很臭屁地把领口敞开,喜形于色,哪还有什么低落可言。 ?今天可真是个好日子! ?那个女生姓甚名谁有什么重要?她算老几?谁关心她住哪?她执行什么任务和自己有关系吗?哪个男人那么缺心眼会为她担心?有那个必要嘛? ?拜托,眼前这位江小姐可是万千少男的梦中情人,美食天王阿虏都难以俘获的绝世珍馐,简直是桃花岛黄蓉与古墓小龙女的结合体,但凡自认主角所必须攻略之人。 ?她一出场,路人甲怎么能不靠边站? ?等会儿,江筱末说她和路人甲住在一起? ?该死,她可别被花痴病感染了,还有白痴病、油头病、手汗病,那个女生身上的病毒可太多了,堪称生化母体! ?“离你越近,越能看到千奇百怪的丑态。”江筱末说,“这是许凝的原话。” ?“所以你在我身上看到了什么。”程岁初笑眯眯的,“丑态么,我看未必。” ?他知道江筱末对自己的印象不太好,不过并没有沮丧。 ?只要女生愿意和你聊,那就是好事,不管是损你还是夸你,至少你们有话可聊。 ?这是陆德臣传授给他的泡妞经验之一。 ?他暗叫不好,心想自己大概已经中招了,被许凝的花痴病传染了!病症还不轻! ?江筱末没有回应,她把自己的牛津布双肩包扔到后座上,然后双手抱胸,闭目养神。 ?程岁初愉快地吹着口哨,切掉那个白痴留下的歌单,换了一首动感激情的流行乐《ferrari》。 ?在公路追逐晚霞要听梁博的《日落大道》,任情绪肆意流淌,然后把它们通通抛在脑后,全身心享受片刻美景,直到黑夜来临;假期自驾游要放许巍的《蓝莲花》,把窗户摇到底音量调最高,一边跟着唱一边对生活说去你妈的;但如果你的座驾是世界上最拉风的顶级跑车法拉利,而你副驾刚好有一位美丽动人的妹子,放这首歌就对了,你只管把油门踩到底,直到你和你的跃马合二为一,乃至不在意副驾的人姓甚名谁。 ?程岁初有点后悔,罗马是一台平平无奇的grandtourer,开着它泡妞多少差点意思,早知道就让老爸送自己一台拉法,再不济sf90也成。 ?“看过《穆赫兰道》吗?”程岁初问。 ?“送我去学校后街的便利店。”江筱末闭着眼睛说。 ?眼见妹子不愿意理睬自己,程岁初没有生气,保持着微笑,唤醒手中这台温顺的跃马,在雨中极速驰骋,杀到学校后街。 ?“帮我买一包湿巾。”江筱末依旧闭着眼睛。 ?“很乐意为您效劳,我父亲常说,对淑女永远不要吝啬鲜花与微笑。”程岁初说,“稍等片刻,我马上就回来。” ?他戴上一只口罩,走进便利店,拂去身上的雨水,顺手挑了一支防风打火机。 ?他经常光顾这家便利店,每次都会戴好口罩,因为这里的味道实在太难闻了,关东煮、烤肠、肉串的味道混在一起,尽是些廉价的工业食材,简直令人反胃。 ?现在是夜班时间,店员只有一个人,还挺面熟的,程岁初抛着打火机,用另一只手指向收银台后方的货架,“给我拿一包......” ?程岁初说不下去话了,因为眼前这个眼熟的店员,略带忧郁的长发大叔,狰狞说着“我要把你们全部杀光”,然后当着自己的面变身成一头人狼形态的恶魔! ?b级恶魔,牙狼! ?他的真实身份竟然是一个上夜班的便利店店员! ?“搞什么!?”程岁初吐槽道,“帮女生买包湿巾而已,用不着被判死刑吧!?” ?他转身冲出店门钻进车,发现副驾的江筱末已经失踪了,后座的书包也被带走,而牙狼冲破便利店的玻璃门,凶相毕露,催魂夺命! ? ? 二十八、极速狂飙 ?雨夜,本该灯红酒绿的街道一片死寂,仿若漆黑的角斗场,一车一狼正上演着夺命角逐。 ?深色的法拉利罗马在雨幕中疾驰,或是说奔命,市区的柏油路路湿滑不堪,而它的时速已经超过一百三十公里每小时,随时都有可能失控侧翻,像一匹跌跌撞撞的角马,竭力地跑,哪怕会折断自己的马蹄。 ?一双鬼火般的狼瞳无声闪烁着,它紧随在法拉利之后,冷血无情,杀意弥漫,让人毛骨悚然。 ?驾驶座上的程岁初忍不住去瞄后视镜中的画面,人形狼魔手脚并用追逐而来,他的速度比猎豹都快,一对锋利的犬牙散发着森寒的白光,那个便利店员看上去颓废庸碌,竟然会有这么强烈的野性,竟然是个杀人如麻的恶魔! ?“追我干什么,我又没有急支糖浆!”程岁初握紧方向盘猛踩油门,牙狼的速度又加快了,两者之间的距离已经不足三十米,鬼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摊上这头野兽,“帮女生买包湿巾烟而已,至于追杀我吗!?以前买了那么多学生不能买的东西,也没见你有异议啊!” ?牙狼当然听不见程岁初的质问,它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向前飞扑,伸出锋利的狼爪,在车尾刻下五道深深的爪痕。 ?程岁初的身体感受到车尾的呻吟,后视镜被黑色的恶魔之躯占满了,狼瞳的幽光在车内反射,令人汗毛炸立。 ?他把油门踩到底,他知道自己的座驾会失控,但他顾不得那么多了,他必须加速飚直线,否则会被牙狼连人带车劈成两半! ?“前方三十米有闯红灯测速照相,限速三十公里,您已超速。”一个女人的声音突然从车机里响起,“不过没关系,我们帮你清空了方圆十公里的街区,还为你规划出了一条无人赛道,你暂时不用遵守交规。” ?车机上显示出了当前地图,上面用红色的箭头标注了一条全长十六公里的线路,通往城西的某个地方。 ?程岁初对这个声音深恶痛绝,准确来说,是对这个名叫罗斯的女人深恶痛绝。 ?“你们能清空那么大片的街区,就不能把这匹恶狼一并清理掉吗?把我清理掉也行啊!”程岁初怒吼,他知道自己被算计了,中了这个女人的圈套,他早该想明白的,这个叫“驱魔部”的无良组织不会那么轻易放过自己。 ?他不帮他们去杀恶魔,他们就让恶魔来杀他! ?程岁初只恨自己清醒得太晚。 ?他从学校开到后街,一路上没有看见一辆车,甚至一个人都没遇到,居民楼全部黑着,没有一户是亮灯的,街道静得出奇,所有的店铺都关门了,除了那家便利店! ?今晚分明那么诡异,自己竟然没察觉到! ?美人计,江筱末的美人计让自己失了神,自己竟然会中这么愚蠢的计谋! ?花痴病果然可怕! ?“下次用美人计至少应该穿短裙吧!怎么能一点诚意都没有!”程岁初的眼睛和嘴巴都张的很大,仪表盘上的转速表已经指向红色的危险区,时速突破两百公里每小时。 ?他已经看不清前方的路了,路灯过于昏暗,能见度太低了,他对路面的视觉影像是过去的残影,它们刚成形就会被飞驰的法拉利碾过。 ?“前方十字路口直行,到健民路左转,不要偏离赛道。”罗斯说,“还有,低头。” ?程岁初下意识把头埋了起来。 ?一道利刃般的狼爪从头顶掠过,它把车顶割开了一条天窗,差点把程岁初的脑瓜掀开。 ?牙狼追上来了,他追上了两百公里时速的法拉利,他的身影在车尾徘徊,随时准备再度出手,他的爆发速度目测不低于三百公里每小时,甚至超过了罗马的极速,到底是什么样的生理构造能爆发出如此强劲的机动力,到底是什么样的躯体能承受这么强的负荷! ?冰凉的雨从漏风的飘洒进来,程岁初看了眼车机上显示的线路,他必须沿着罗斯为他的规划的路线行进,在三条街外的十字路口左转,否则会进入开元区,那里是封锁区外,道路十分拥堵,而且街上会有很多的市民! ?“你会在弯道被超车,不妨换成更激烈的驾驶模式。”罗斯提议。 ?“那会关掉防滑的!”程岁初可不想把自己撞死,那样的死法太丑陋了。 ?“你知不知道你的车和标准款罗马不太一样,你的后排地台比标规高十公分,而后备箱空间少了四分之一,我猜测你从来没有打过高尔夫球,因为你的后备箱远小于正常尺寸,放不下高尔夫球包。”罗斯说。 ?“你怎么比我还了解我的车!?”程岁初急问,“所以少掉的空间用到哪儿去了,留给我装骨灰吗?” ?“所以我让你转换驾驶模式,调到x模式。”罗斯说。 ?这辆法拉利罗马拥有六种驾驶模式,除了wetfort、sport、race以及esc-off以外,它的mtino旋钮还能调到“x”模式。 ?程岁初伸出手,把旋钮掰向“x”,他从来没有使用过这种驾驶模式,他习惯用最安静的舒适模式一边驾驶一边听歌。 ?“没反应啊!” ?“在启动键上按指纹。” ?程岁初立马把大拇指按在启动键上。 ?罗马仍在疾驰,发动机的声浪却戛然而止,座舱内的按键灯全部熄灭,再度闪亮时全部散发红色的光! ?在他看不到的地方,车头的法拉利车标一百八十度翻面,从一匹黑色跃马变成了身骑跃马的骑士,车身各处的壳体纷纷脱落,形成数道风洞,车厢盖上的扰流板分段延展抬升,变成一副宽大的鹅颈尾翼。 ?发动机舱潜藏的三台电机被唤醒,他们介入动力系统,向四轮输出更稳定更快速的动力。 ?这台法拉利罗马的马力和峰值扭矩数值都破千,能在雨天路况轻松做到两秒级的零百加速时间。 ?这显然不是一辆普通的中置后驱旅行车,而是一辆拥有超级混动系统的赛道猛兽。就好比是把施瓦辛格的肌肉塞进一套m码的西服,只有疯子才能改造出这么疯狂的跑车。 ?“爱你,老爸!”程岁初吹了一声口哨,他不仅体会到了车的变化,他自身也在变化,不再惧怕恶魔的追杀,这匹疯狂的悍马能给人无与伦比的安全感,他心率飙升,热血在沸腾,头脑却无比冷静,全力飙车,释放激情。 ?在转弯路口,他轻松漂移过弯,激起漫天水花,将牙狼的魔爪远远甩在车后。 ?3.9升v8发动机再次发出声浪,不同与往的是,它的声音变得更加平稳低沉,从一头凶残鲁莽的年轻猛虎变成一匹老练沉着的狮子,它终于学会完美发挥自己的动力。 ?宽大的尾翼为后轮提供了数百公斤的下压力,让后轮拥有更强大的抓地力,代价仅仅是2%的风阻系数提升,三电机不仅纸面数据强大,更有智能化电控系统加持,能做到毫秒级的实时动力分配,稳定极速下的车身动态。 ?程岁初第一次体会到了赛车的魅力,不需要听歌,也不需要有什么人坐在副驾,只需要拥抱方向盘就好,只管享受操控的快感。 ?“别高兴得太早,我们研究过你的车,它的动力结构太过粗糙,在极速驾驶模式下随时有抛锚的风险。”罗斯淡淡提醒。 ?“不会的,它很完美,我感受的出来。”程岁初舔了舔嘴唇,如获至宝,不可谓不兴奋。 ?“走大道,过二桥往北开,不要想着偏离赛道,在复杂地形牙狼的威胁程度会直线上升。”罗斯说。 ?“我说,你到底要让我去什么地方?”程岁初并没有忘记自己深陷圈套,如果不是这个该死的女人,他完全不会被牙狼追杀。 ?“去宁州体育中心,那里是终点线,我们为你准备了成排的赛车女郎,红毯、鲜花和礼炮。”罗斯说,“以及最重要的‘冠军奖杯’。” ?什么女郎红毯奖杯,显然都是扯淡,程岁初的眼皮在狂跳,他看向后视镜,牙狼的身影依旧在雨幕中奔跑,“快把江筱末叫来,我说过我不会帮你们的,我没有理由和恶魔搏命!” ?“祝你好运。”罗斯不再说话。 ?程岁初用力敲了一下车机,拳头握的很死,指尖深嵌在手掌中,却也只能按照地图规划的路线前进。 ?三分钟后,骁勇驰骋的罗马骑士闯进宁州体育馆,这里灯光通明,徒有雨声,不存在什么终点线与颁奖台,仅有的只是绿茵场正中心的一架钢琴,钢琴上摆放着一副长有山羊角的十字纹面具。 ?正是十字魔剑! 二十九、狂徒再现 ?“恭喜你抵达终点,程岁初,捧起你的冠军奖杯吧。”罗斯的声音在体育馆的广播扬声器中响起。 ?对比恶魔牙狼,程岁初更想和这个女人来一场痛快的厮杀,她把所有人都拽到棋盘上,自己深藏在幕后操控全局,她想必正对着显示屏画面冷笑,兴许还在一边嗑瓜子一边看《新闻联播》。 ?大风起,杀意夹杂着雨水灌满体育馆,程岁初感受得到,牙狼快到场了! ?他走向绿茵场中央,没有取走十字魔剑,而是掀开斯坦威钢琴的盖板,他的指尖漫步于琴键之上,此情此景,他兴许该弹奏李斯特或肖邦。 ?他的手指按响琴键了,奏出简单的乐章。 ?1231,1231,345,345...... ?《两只老虎》,倒也应景。 ?程岁初停手,咬咬牙,表情决断,“来吧!” ?他跳上钢琴,握住十字魔剑,摁在脸上。 ?下一个瞬间,一道漆黑的流星划过夜空,他坠落在体育场正中心,毁天灭地般的冲击力摧毁绿茵场的一切,钢琴在瞬间被碾成粉末,如同上百公斤的tnt在球场中心爆炸,半球型气浪如领域般扩张,雨水被挤压成一道道透明的箭,漫天倒射。 ?绿茵场被砸出了一个十余米半径的环形坑,一尊人形恶魔屈膝于环形坑正中,他身披粗糙的紫红色铠甲,漆黑的面具上两道刀痕纵横交错成十字,双臂死死按住狼人恶魔的一双狼爪。 ?刚才的毁灭冲击将他身上的的铠甲震得龟裂,像一座爬满裂痕的嶙峋山峰,然而鲜红的血从面具中不断流淌而下,填满铠甲上的所有裂痕,这些血流在发光发烫,在铠甲形成狂野的光子血脉。 ?“来!”面具下的程岁初疯狂低吼,他身边的雨水被光子血液蒸发,水雾中的声音充斥暴力的战意,“你要杀,我陪你杀!” ?他把牙狼掀翻在地上,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砸拳,模仿拳皇97中的疯狂八神庵,每一拳都惊天动地,让大地痛苦地嚎叫。 ?牙狼双手交叉抵挡攻击,他的怪物体魄竟然受到了沉重的打击,血管里流淌的紫色恶魔之血紊乱溃散,他发出一声嘶吼,八根金刚狼般的骨爪撕裂了指骨关节,放弃防守,暴起直刺。 ?陷入疯狂的程岁初改变了拳路,他并没有失去理智,面具下的脸庞变得和夜叉一样恐怖,一对黑色眼瞳依旧平静正常。 ?覆盖着铠甲的双拳将牙狼的骨爪硬生生砸开,牙狼顺势沉肩撑地,延伸全身的骨骼与肌肉,体长瞬间从三米拉长到五米,他的躯体相当有韧性,把身体变成了一座投石机,左腿旋风般猛扫。 ?程岁初抬起小臂挡在身侧,紧接着失去了重量与方向感,像一个轻飘飘的棒球,被一记威力无穷的全垒打抽飞,七荤八素地飞向天空撞入观众席,身体砸碎混凝土看台,被牢牢嵌在当中。 ?“该死!”程岁初拨开身体上的碎块,把自己从看台里拔出来,半跪在地上咳血。 ?面具下的面孔鲜血淋漓,程岁初知道自己受内伤了,五脏六腑全部搅在了一起,右半身的铠甲破碎不堪,右臂完全暴露在空气中,一片紫黑,右手根本抬不起来,已经失去知觉,甚至感受不到太多疼痛。 ?他的反应已经足够快了,及时用小臂去抵挡,否则恐怕会被这一击踢断脖子。 ?“还清醒吗。”罗斯的声音再次回荡,“拔枪吧,牙狼至少有a级的实力,不要轻敌。” ?“拜托你搞清楚状况,我有资格轻敌吗?大婶!”程岁初咆哮。 ?他把左手按在胸膛上,五指紧握,附身在体内的王魔骸骨受到了召唤,程岁初第一次清晰感受到它的存在,它的力量沉寂已久,它战意昂扬! ?场馆中心的牙狼屈膝弓身,他的下半身骨骼一节一节地压缩,每一根肌肉纤维都是一座动力炉,能够爆发无与伦比的力量。 ?牙狼动了,冲天而起,比流星更快,他的恶魔之力完全爆发,他的杀戮意志雨中高涨。 ?迎接牙狼的是一道纯白的流光。 ?那是同样向天空飞升程岁初,他再度掌握王魔骨枪,它被完全唤醒,通体纯白无瑕,释放着神秘古老的能量,强化程岁初的身体,在呼吸间重塑右臂的骨骼。 ?黑白两道流星正面对撞,王魔骨枪贯穿了牙狼的腹腔,而锐利的狼爪刺进程岁初的胸膛,留下四道血洞。 ?他们从空中掉落到地上,不做片刻停留,再度发起对冲,冷兵交锋,以伤换伤。 ?红色的血与紫色的血徜徉满地,它们仿佛有生命力,一旦相融就会产生剧烈的神学反应,如两方有深仇大恨的兵马扭打拼杀。 ?血雾蒸腾,水汽弥漫。 ?战场中程岁初忘记了时间,他被恶魔的力量与杀意驱使着行动,他知道这股意志不属于自己,就好像是坐上了“x”模式的罗马,他享受此时此刻,为了活,为了杀,他不会有半步退缩。 ?他没有学过任何的招式,根本不懂得战斗技巧,但在恶魔之力的加持下,他的每一次攻击都能轻易杀死一头大象,这是普通人无法估量无法想象的力量。 ?牙狼沉默无比,他的狼瞳时而翻滚着杀意,时而像一潭死水,在下一次交手后,这对狼瞳猛得收缩,因为他的骨爪被雪白的王魔骨枪一击折断。 ?程岁初低吼,面具上的十字纹路被撕裂一般向外扩散,这代表力量在绽放! ?白光在血雾战场闪动,程岁初的残影被雨水冲散,他撞进了牙狼的怀抱,双手紧握白色骨枪,将它刺进牙狼的心脏,贯穿后心! ?这一击,足以致命! ?牙狼仰天长啸,他挥掌把面前的人拍飞,毫不犹豫拔出骨枪! ?紫色的狼血漫天飙洒,牙狼低垂脑袋,丢掉骨枪,变异的躯体缓缓变得低矮,钢针般的狼毫变回细密的汗毛,几乎恢复人形。 ?“他怎么不死!?”程岁初神色凝重。 ?牙狼虽然变得虚弱,但依旧没有倒下,全身的伤口都在愈合,甚至包括贯穿心脏的致命一枪。 ?“他和魔术师不一样。牙狼的心脏不是唯一的弱点,像恐龙一样,他有多个供血泵。”罗斯善意提醒,“他还保存着相当强的战斗力。而你的处境相当危险,因为十字魔剑存储的恶魔之力已经见底了。” ?程岁初没工夫回话,因为牙狼再度来袭。 ?接近人形态的牙狼完全转换了攻击模式,他的动作更加迅速,力量基本没有下滑,他的骨爪已经被折断了,指尖的狼爪仍旧致命,这一双狼爪能轻易割开高强度合金,森幽的光。 ?程岁初接连闪躲,隔空召回骨枪,倾尽全力挥出一道劈斩,破开牙狼铁灰色的皮肤,紫血横流,而牙狼已经化身不知死亡的怪物,他的伤口每每都能快速愈合,他的攻击屡屡得手,即将致命! ?这是程岁初第一次在战斗中直面死亡,它虽然可怕,却又没那么令人抗拒,对人类勇士来说,战死是殊荣,对恶魔来说似乎同样如此。 ?我一定是疯掉了! ?他知道自己的心智被污染了。 ?“嘿,大叔,我们无冤无仇,握手言和不行吗?”程岁初被一爪拍碎胸铠,他能感受到自己的锁骨已经接近折断,剧痛加身,他的战意在退却,“你应该看得出来吧,真正想要杀你的是那个老女人,我们不如强强联手,把她找出来做串烧怎么样?” ?牙狼沉默得可怕。 ?他和那个有表演型人格的魔术师完全不一样,真的就是头人形野兽,难以沟通,程岁初竟然怀念那个话痨魔术师了。 ?“是否需要支援?”回话的人是罗斯。 ?“那不是废话!唇亡齿寒的道理都不懂吗?我死了你们也别想好过!”程岁初急促喘气,他知道这个女人不会这么轻易的让他去死,这不是她的目的。 ?“我们特立队拥有一位最优秀的斩首官,与一位非常优秀的狙杀官,还缺一位优秀的阻截官才能组成一组三角编阵。” ?“这可真是一个令人心动的offer!” ?“并非如此,阻截官是退役率最高的职位,他的任务场合永远在第一战线,阻截官往往需要在第一时间近距离接触恶魔,为队友创造斩首时机。” ?“退役率?死亡率才对吧!不就是人肉沙包吗,我当了!我的斩首官和狙杀官呢,快把他们叫出来!” ?程岁初没有时间思考太多,他的战斗技巧实在太差,王魔骨枪已经难以击中牙狼,而且十字魔剑提供的力量在持续削弱,虚弱与疲惫如潮水般弥漫,他的动作逐渐变得迟缓无力,手中的王魔骨枪也即将失去感应。 ?夺命的狼爪寒芒大放,彻底撕开脆弱的魔血铠甲,牙狼眼中流露出嗜血的光,他竟然笑了,森白的犬牙不知道啃食过多少人的身体,他兴奋地挥舞狼爪,差一点就割开了程岁初侧颈的大动脉。 ?“我队友呢?!”程岁初吹胡子瞪眼。 ?这时候体育场的扩音广播响起一首音乐,程岁初判断这大概这是林忆莲的歌,这首歌并非原唱,演唱者是一个陌生女人,声音很温柔算得上好听,但是气息不稳音调不准,显然不是专业的歌手。 ?牙狼竟然停手了,他抬起头四处张望,迷失在歌声里,好像在寻找什么人的身影。 ? ? 三十、使徒降临 ?“这算什么,四面楚歌吗?”程岁初有点摸不着头脑。 ?杀神一样的狼魔,冷血无情的杀戮机器,竟然会被女人的温柔歌声迷惑。 ?程岁初并非不知情,牙狼的“杀人罪”可是在深夜把人拖到下水道活生生咬死,虽然不如魔术师那么有表现力,但这种杀人手法实在是过于血腥残忍。 ?这颓废大叔平时在便利店工作一丝不苟,有谁能想到他会在不为人知的地方化身恶魔茹毛饮血。 ?“我认得你。”牙狼竟然说话了,他恢复了神智,不再执着于歌声,他的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难以想象这样的嗓音会变成夺命的狼嚎,“你身上有一个女生的味道,我认得她,那是一个很好的女生,和瑞瑞一样善良,你一定对她很好,对吗。” ?程岁初懵了。 ?一个女生?谁?江筱末?瑞瑞又是谁? ?“你他妈又是谁!?”程岁初莫名烦躁,“为什么要问我这种莫名其妙的问题?” ?“我?呵......我是你的噩梦,你将在梦中忏悔,你将在弥留之际追悔自己的罪孽,接受命运的审判吧,愚者!”牙狼张开嘴,狠狠咬向自己的肩膀,一对白森森的犬牙轻而易举刺穿刀枪不入的肌肉组织,深深嵌进肩胛骨中,深紫色的血不断淋漓铁灰色的皮肤。 ?“你们这帮恶魔都在唱诗班进修过吗。”程岁初的心脏在狂跳,他预感到情况不妙,恐惧侵入大脑,虽然嘴上不饶人,身体却在不断后退,“真是一群神经病啊!” ?牙狼松口,他孤傲地抬起头,那对狼牙留在了肩膀上,它们如两条白色的蛇不断扭动身躯钻进牙狼的身体,与牙狼的骨骼融合。 ?牙狼的身躯再度狼化,银白色的狼毫遍布全身,他变异成一匹五米来高的银色人狼,被折断的骨爪重新生长成型,新生的骨爪更强大更致命,通体雪白,白得纯净透彻。 ?这一对狼牙十分诡异,它正是王魔骸骨的一对獠牙,牙狼将它炼制成了自己的犬齿,他显然已经掌控了王魔骸骨之力! ?牙狼行动了! ?他化身银色流星贯穿体育场,闪的人睁不开眼,他摧毁了所有的扩声器,熄灭了温柔的歌声,被压制已久的野性与杀机再次暴涨,身体爆发出更快更强的冲击力,变成一道银白光束轰向场中的唯一猎物。 ?程岁初提起骨枪去挡,他的视野被银白色的光完全覆盖,骨枪正面抗衡牙狼的白色骨爪,连一毫秒都没撑到,无坚不摧的骨枪像一根牙签被轻易折断,断成两截。 ?他的身体被撞飞了,像一个足球不断在草场上翻滚,溅起两条泥泞的雨帘,最后重重撞进场边的围栏。 ?痛! ?腥红的血堵住了喉咙,破碎的骨头像玻璃渣一样刺遍全身,程岁初痛不欲生,近乎休克,甚至意识不到死亡的降临,因为他的神志已经错乱了。 ?十字魔剑的恶魔之力已经被耗尽了,从他的脸上轻轻飘落,掉在地上,断成两截的骨枪重新钻进程岁初的身体里,用恶魔的力量不断修补这具破烂不堪的身体,勉强吊住这条小命。 ?“告诉我!”牙狼来到他面前说。 ?魔音贯耳,程岁初剧烈咳出一地鲜血。 ?“告诉我!”牙狼单手拧住他的脖子,将他提到半空。 ?程岁初无力地挣扎,但在真正的恶魔面前,死亡是如此的不容置疑,人类的力量是如此的渺小。 ?“睁开眼睛!”牙狼怒吼,“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你在忏悔什么!” ?程岁初把眼睛睁开了,他根本看不间眼前有什么东西,他的视野一片黑暗,但在那扭曲翻滚的黑暗中,他看到了一幅很美好的画面。 ?这是一个方形的空间,好像是一个小屋子,屋子左右有两排窗户,彩色的光从两边照了进来,他面前有一个纤细的女孩,她的样子很模糊,很迷人,她蹦蹦跳跳的,短发飘扬,头发上有一个白色的兔子发卡,很可爱,和她人一样可爱。 ?你是谁? ?你叫什么名字? ?程岁初抬起手,只能抓到冰冷的雨水,这副画面越来越远了,失落的感觉却越发清晰。 ?这是走马灯吗? ?程岁初问自己,为什么会看到这幅奇怪的画面?老爸呢,陆德臣呢,你们在哪里...... ?不知不觉,滚烫的泪滴与冰冷的雨水一同划过脸庞。 ?“我闻到了忏悔的味道,很好,我享受这样的味道。”牙狼狞笑。 ?他的杀戮意志正在暴涨,迫不及待地把猎物送到嘴边,用布满倒刺的舌尖舔舐猎物的脸颊,张开血盆大口,开始享用美味。 ?风向变了,雨也是。 ?刹那间,铅灰色的利刃从天而降,以千钧之势劈断牙狼的手臂,手持斧锤的“赛车女郎”降临战场! ?牙狼低吼着退步,他的左手被一击劈断,断面被那柄奇特长斧的锤面二次创伤,血流不止。 ?然而,掉在地上的那一截手臂活物一般蠕动,爬回到牙狼身上,断骨两端长出白色的骨芽,紧密纠缠在一起,迅速愈合伤口。 ?牙狼注视面前的少女,无比谨慎,野兽的直觉告诉他,这位少女是世界上最顶尖的捕猎者,她专门狩猎恶魔! ?“你,你非得从天上掉下来吗......”程岁初扶着墙艰难地站起来,胸腔剧烈起伏,挣脱死亡的威胁以后,身体重新焕发生机,“就不能换一种出场方式吗......” ?她就是罗斯口中的“赛车女郎”,短发披肩,面若冰山,披一身性感皮衣,腰线勾魂,就是身材曲线的起伏不够惹火,好在左手的武器足够劲爆。 ?这是一柄两米多长的战斧,一面是刃另一面是锤,粗犷不堪,但威力无穷,这柄使徒十字剑的代号为“凌迟”,这个代号相当凶残。 ?江筱末单手插兜,她的左手覆盖金属臂铠,钢铁手套与斧柄浑然一体,她随意地挥动了一下手中的斧锤,漫不经心回头说:“抱歉,堵车。” ?牙狼暴起突袭。 ?江筱末冷着脸侧目,用斧锤横挡。 ?雪白的骨爪在坚硬的斧面留下数道爪痕。 ?江筱末的眼神顷刻之间散发寒芒,变成威武的狮王,她并不乐意让恶魔破坏自己的十字剑,她不容许任何人侵犯她的尊严! ?牙狼瞳孔一颤,他看见江筱末用力将武器插进地面,以斧柄撑地,纵身凌空踢出一记横扫。 ?在五米高的巨型狼魔面前,这一记扫腿过于娇小,简直微不足道,可正是这袖珍的攻击,将牙狼硬生生踢得倒飞了出去! ?这是人类拥有的力量吗!? ?程岁初汗颜。 ?这一记横扫似乎比牙狼先前那一下更为强力,程岁初不由得想起无数的少男曾对江筱末的一双美腿垂涎欲滴,他们要是看到了当下的场景,估计这辈子都不会对她的玉足有非分之想。 ?“江筱末能与使徒十字剑共鸣,强化自身能力,凌迟能赋予她无与伦比的力量,这正是s级神眷布伦希尔德的强大之处。”罗斯的声音从程岁初身后响起,她终于现身,撑着一把黑色的雨伞,慢步走来,“一般情况下,我们会根据驱魔官的神眷能力,为他们打造最适用的一柄使徒十字剑,而江筱末能够使用任何一柄“英灵化’的‘使徒十字剑’,她的使徒十字剑也被称为‘英灵十字剑’。” ?程岁初怔了怔,对他来说,“英灵十字剑”完全是一个全新的名词,这个概念显然还有待诠释,而且他总觉得“英灵”这两个字过于晦气,不是什么好词。 ?他大概能理解,“布伦希尔德”的具体能力就像《妖尾》里的s级魔导士,“妖精女王”,艾露莎,她拥有无数套战甲,每套战甲的功能各不相同,有的战甲能让她变成灵动的武士,有的战甲能让她拥有极强的防御力。江筱末也是如此,每一柄“英灵十字剑”都会赋予她一种特殊的能力,理论上,她拥有无限种“可能性”,正是这种千变万化的力量让恶魔闻风丧胆。 ?牙狼在半空中调整姿态,四肢伏地,紧盯三人,异常慎重。 ?江筱末提起斧锤凌迟,冷冷说:“给我降临权限。” ?“批准。”罗斯点头。 ?“降临吧,赫拉克勒斯。”江筱末轻声呼唤。 ?沉睡在斧锤中的“英灵使徒”被唤醒,十二条白色的触手出现在臂铠中,它们刺破江筱末的手臂,钻进血管,痛饮女武神的血液。 ?蜿蜒的金色纹路遍布斧锤,它们富有美感与力量感,像是一副魁梧的肌肉线条。 ?斧刃两面绽开两道白色十字纹,弥漫着圣洁的气息,它是使徒的双眼,神之双眼,来到人间亲眼见证恶魔的死亡。 ?“赫拉克勒斯”,使徒之名,使徒十字剑凌迟的真名,取自古希腊神话中的大力神,神王宙斯与阿尔克墨涅之子。 ?凌迟终于展现出了真正的身姿,以赫拉克勒斯之名,以神明之力,直视恶魔、摧毁恶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