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君的相亲小记》 第1章 第一次相亲1 第1章第一次相亲1 m君已经三十岁了。 他的婚姻问题早在三年前就成了父母的心头病。为了给父母治这个病,他三年来一直积极努力去相亲。 很遗憾,三年了,他还没看到,这个顽疾有被治愈的苗头。可以这样说,一点儿苗头都没有。 经过三年的不断相亲,m君见了不少姑娘。他的心态也在不断发生变化。 说实话,开始的时候,他认为相亲很老土。后来,他觉得相亲也是可以接受的。再后来,他发现一可怕的事情。婚姻问题不光是爸妈的一块的心病,也变成了自己的一块病。 他有点不明白,那些看起来不着四六的男人,女朋友都换了一个加强连了。他怎么一个相亲对象都没谈成呢? 说起来,他不是嗜酒如命的酒鬼,也不是烟不离手的烟鬼,还从来不去酒吧之类的地方鬼混。怎么就没有哪个好姑娘看上他呢? 当然,这几年也不全是别人拒绝他。他也婉拒了不少姑娘。 跟网络上经常出现的小故事不一样。他没有因为屡战屡败丧失了相亲的勇气,也没有因为相亲中的不愉快,对这种事产生任何抵触情绪。 今天,他站在离家半小时步行路程的小公园里等人。 介绍人给他大致介绍过这个姑娘的基本情况。父母都是做生意的,有一个已婚的姐姐。这个女孩本人是研究生学历,在一个公立大学的二级学院当外语老师。 介绍人还特别强调说,这个女孩长得非常漂亮,在大学的时候是她们学校的校花。大概是怕m君有什么误会。介绍人还补偿了一句,这个女孩没谈过恋爱,是一个特别保守的人。 他向来不相信介绍人对相亲对象的外貌描述。根据他的相亲经验,这种描述多半是非常主观的,极其不符合对方的实际情况。曾经有一次,介绍人告诉他对方长得像明星,特别漂亮。他见到之后发现,这女的确实长得像一位知名的女明星。只是很可惜,这位女明星是一个肥胖的搞笑女艺人。或许,这个明星瘦下来能好看一些。他当时就自我安慰,介绍人说得一定是对方瘦下来以后的样子。不过,经过简单的交谈,他了解到,对方的体重从小到大一直都保持的很稳定。 至于,介绍人说对方是校花这件事。他并没有往心里去。听惯了介绍人的夸大其词,他断定这个女孩一定没当过校花。当然,介绍人是把校花当成了一种溢美之词。而他并不是这么认为的。 在他的印象里,校花和漂亮是不能划等号的。特别是外语学院的校花。他在大学学的是建筑设计,不过,他常去外语学院上公共课。可能很多人在大学时代都有过这样一种经历。为了去外语学院找漂亮的女孩们搭讪,专门跑到外语学院去听难懂的西班牙语,或者德语的公共课。 m君和同宿舍的小伙伴们就专门去听过半个学期。直到有人把所有听课的外学院的人都举报了。现在想起来,外语学院的男生们真的是小肚鸡肠,一点都不如外语学院的女生们可爱。 也就是这半年的听课经历,让他明白了什么样的女孩才能被称为校花,或者系花。 校花当然一定长得挺漂亮。但是,长得最漂亮的那个女孩不一定就是校花。 以外语学院的系花为例。在外语学院同年级的女生里,这位系花的外貌最多排到前十之内,前五之外。 如果把外语学院的研究生,本科生,所有年级的学生都算进去这位校花的容貌怕是要跌出前二十名了。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她远不是最漂亮的那一个,那么为什么她会被选为校花呢? 原因很简单。她在外语学院之外的追求者,比其他人要多。换句话说,就是她在外语学院之外的名气比别人大。 她的名气到底有多大呢?m君的宿舍里有六个人,其中有两个人慕名去追求过她。这俩人为了追求她,分别在早,晚陪她去学校的操场跑步。 至于结果,m君不敢妄自揣测。他只知道,这俩人都说自己成功了。至于怎么个成功,就一个表述,各自理解吧。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一位室友还介绍了他自己在外校的朋友认识这个系花。 据说,这位外校的朋友还约这个系花去外校参加过一些活动。以至于,外校都知道他们学校外语学院有这样一位大美女。 试想,那些比她好看的美女们如果秉持一种敝帚自珍的态度,怎么可能比她更为人所知呢? 而所谓的系花也好,校花也好,实际都是外学院的男生在宿舍的晚间夜话里品评出来的。 这样看来,当然是谁在其它学院名气大,知道的人多,谁就能被大家推举为校花了。 m君胡思乱想了半个多小时了,相亲对象还没出现。他觉得奇怪,就拨通了电话。 他问道,你到哪里了呢? 对方满怀歉意的说,你稍等我一会,马上就到了。 他说道,好的。不用着急。我就在公园东门这里等你。 对方说道,你还是去西门等我吧,我等会直接到西门。这个公园挺大的,从西门穿到东门好一会儿的。要不然,你还得多等我十几分钟。 他一时没反应过来,就随口说道,好啊。我去西门等你。 等放下电话,他才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这女孩分明是不愿意多走那两步路。 不过,他不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他总是觉得,男人嘛,总得让着女孩一点儿的。而且,现在不过是多等了半个小时,又多走二十分钟的路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等到了西门,他等了十分钟,女孩还是没到。这时候,他心里有些不舒服了。 这都一个小时过去了,女孩就是走路过来的,也该走到了。于是,他又拨通了女孩的电话,问道,我到公园西门了,你在什么位置呢?怎么看不到你啊。 那女孩急急忙忙地回到道,不好意思啊,让你久等了。我再过十分钟就到了。 m君已经有点生气了,但是都经等了一个小时了,现在甩袖子就走,那一个小时可就白等了。想到这里,他在旁边小卖部买了瓶冰水,一边给自己的火气降降温,一边继续等这个迟到的女人。 终于,在又等了二十分钟之后,这个姗姗来迟的相亲对象现身了。 经过三年的相亲磨炼,m君对女方的外貌已经没有什么高要求了。他觉得,只要看起来不是特别恶心,都可以勉强接受。 这个相亲对象相貌算是平常,不丑,但是也不能算漂亮。她皮肤有点黑,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穿了一身土褐色的连衣裙。m觉得,从外表看,她还挺像一个老师的。 简单的打过招呼之后,女孩也没有解释一下为什么迟到,就自顾自的开始说话了。 m君虽然觉得直接问迟到原因有点不礼貌,但是他等了一个多小时已经有些火气了。 不过,他还是绕了个圈子,尽量委婉地问了一句:你家住什么地方啊?我家就住在离这里不远的竹林小区。 女孩说:我家住金鱼小区,离这里也不远呢。 他一听这个,心里就不高兴了。金鱼小区到公园,步行最多半小时。这说明,他第一次打电话的时候,这个女孩还没有出门。也就是说,她是等m君到了西门之后,才从家里走过来的。 他有点不高兴地说道:你是从家里走过来的啊? 女孩似乎没听出来他声音里带着的情绪。 她说道:对啊。我放假的啥时候每天都是这个点来这里散步。平时晚上也会过来。你离这里也不远,平时也可以来散散步。这里晚上人挺多的。还有跳广场舞的。 他心想,你不会是专门等到散步的点儿,随便来见我一下的吧? 虽然心里是这么想的。他嘴上倒是没这么说。 稍微收拾了一下心情,他笑着问道:现在不光是大妈们,好多年轻人也都爱跳广场舞了。你也会跟着跳几下吗? 她回答:我不会啊。不过这边还真有一些年轻的小伙子跟着跳的。我一看有小伙子,就离跳广场舞的老远,在远处看别人跳。 他奇怪道:为什么呢?在这里跳广场舞的小伙子们衣冠不整吗?有光膀子的啊?还是都是身上满是海鲜的精神小伙啊? 她看着远处道:没有。这里晚上灯不是很亮。男人都坏的很,得躲远点儿。 她这句话一出口,他找不到话来接了。两个人才刚刚见面,他实在搞不清楚,她这么说是一句玩笑话呢;还是要表明她已经冰清玉洁到了见不得男人的地步;又或者她在生活中遭受过什么伤害。 他正为找不到适当措辞,可能会造成谈话的突然中断,而局促不安,满脑袋流汗的时候,却突然发现了一件让他啼笑皆非的事情。 这个刚才还口口声声说男人都不是好东西的女人,居然正在死死盯着远处的一个男人走神儿。 其实,确切的说,远处那个也不能算是一个大男人,或者应该说是一个还没长成老爷们的大男孩。 更具体的说,那是一个穿着紧身运动短袖和裤衩的,洋溢着青春和活力的运动男孩。大概也就十七岁,或者十八岁? 他突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自己今天可能是踩到狗屎了。 (本章完) 第2章 第一次相亲2 第2章第一次相亲2 虽然心里有些别扭,但他还是决定再聊几句。或许是自己误会对方了呢?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m君决定找个话题。 还好他在大学的时候总去外语学院,对这些外院学生的事还算了解。 他奔着让对方自我吹嘘一下的目的,问道:你专业是英语。那你的二外是什么呢? 万没想到,这样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问题,竟然让对方手足无措了。 m君分明看到,黄豆大的汗珠一颗,一颗,又一颗,争先恐后的从脑袋里挤出来,跑到额头上,再顺着脸颊流到了脖子上,一路滑进衣服里。 他甚至看到,这人的褐色连衣裙的背部湿了一大片。也不知道是脸上流下的汗太多,打湿了她的衣服。还是她后背上出了一身的冷汗,浸透了她自己的衣服。 不管是什么原因,他都觉得挺奇怪的。普普通通一句话就产生了这么大的威力,实在是超出了他的想象力。 他疑惑不解地看着这个女孩等着她的答复。 这个女孩扶了扶眼睛,深吸了一口气,非常犹豫的说道,我二外是日语。 这让他觉得更奇怪了。 首先,二外是日语,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其实,就算是第一外语是日语,也不是丢人的事情。 其次,这个女孩回答的时候,口气特别的犹豫。这种事情需要斟酌着回答吗?难道毕业才没几年,连大学自己是是什么专业都忘记了吗? 他又接着说道:学日语好啊,看日本的好多小说,就可以直接看原版的了。像鲁迅,郁达夫这些人都受到过日本文学家的影响。也不光是小说。看好多日本电视剧,电影什么的,也都不用看字幕了。 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突然发现这个女孩的脸红了。红得就像是刚被人踢过的猴屁股一样。 这不是重点。要命的是,这女的用很小的声音,自言自语了一句,男人都好坏啊。 一时间,m君没反应过来,这女的是在发什么神经病。 好像是发现了m君看向自己的眼神有些异样。这女孩红着脸,用特别害羞的语气,低声说了一句:我不看日本电影的。我们宿舍的女孩也都不看的。大学的时候,班上的男孩子们爱看。 直到这个时候,m君才反应过来,为什么这女的会脸红。原来,她听到自己说日本电影,就想到某些特殊电影了。 他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脸也不自觉的红了起来。同时,一个念头在他脑子里面闪过,这得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才会随时联想到那种电影呢? 明白了她脸红的原因,他也就明白了,她不愿意说出二外是什么的原因。 这是一个大奇葩吗?他在心里暗暗说道。 说实话,这种女孩,他还真是第一次遇到。 气氛突然变得有些尴尬。 他想了想说道:我原来也认识不少外语专业的同学。我看他们经常在学校里夹着一本外国原版名著溜达。我还专门问过他们。说是老师安排的作业,需要翻译一定字数的外文原版。他们当中的有些人为了显示自己的水平高,专门找爱伦坡,大江健三郎这种不会太热门的作家的作品来翻译。 出人意料的沉默出现了。气氛更尴尬了。 这个女孩瞪大了眼睛望着他,一句话都不说,只是在头上一直像流水一样冒汗。 他实在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搞不明白自己刚才这番话踩了什么雷点。莫非爱伦坡或者大江健三郎写过什么违禁书籍?或者,就是这个女孩根本就不知道要翻译原著这回事。 不应该啊。外语专业的人不都要翻译一本原著的吗?他楞了一下,转而一想,或许,只有自己学校的外语学院有这个规定,其它学校没有这个规矩。 想到这里,他赶紧对目瞪口呆的她说:你们学校不用翻译原著吗?我还以为所有的外语学院都会留这种作业呢。 这女孩马上说:我们学校也是这样的,不过时间太久了,我忘记都翻译过什么外文书了。 他觉得女孩似乎有点紧张了,就想缓和一下气氛,让女孩聊点她比较得意的事情。 于是,他问道:你大学的毕业设计是翻译的什么啊?是一本专业论述,还是一本中篇小说啊?我们学校的外院同学一般都是翻译小说。也有想挑战自己的,专门去翻译一些国外的专业著作。比如,关于金融方面的,关于哲学方面的,还有关于最新科技的。对了,我认识一个人,他翻译的是一部关于兔子的各种传说的民俗考证研究。 这个女孩又沉默了。 他不知道:这次自己又问了什么不该问的。只看手见这女低着头,孩用手指勾着自己的头发打结,然后再把结打开。 她不回话。 他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俩人就这样不言不语地往前走了有两分钟。 这女孩不用手勾头发了。她抬起头来,说道:我忘记了。 他说了句:额。 大概是察觉到了m君的情绪变化。她又赶紧补充了一句:都这么多年过去了,谁还记得当初的毕业设计是什么啊。我只记得,我翻译了半本书,有半本字典那么厚。加班加点大半年才翻译出来。 m君已经懒得再爱翻译这件事上纠缠了。他觉得,还是直接进行下一个话题比较好。或者,还是让她说个话题吧,省得自己一问,她又卡壳。好像是自己故意在给她出难题一样。 他问道:你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她很认真得想了想,说道,没有。 说完,她摘下了粘上了汗水的眼镜,从兜里掏出一块眼镜布,擦拭了起来。 他说道:你的眼镜是多大度数的啊?我的是六百多度的,摘下来跟个瞎子也差不了多少。呵呵。 这次,这女孩倒是回答的很干脆:我这是平镜,没度数的。我从小就不爱看书,所以就没有近视。 他笑道:其实,我觉得近视跟看书多少关系不大。我主。小时候经常躺着看书,书还没看几页,人就已经躺着睡着了。 她说道:应该是的。我高中班上好多男同学都喜欢像你说的那样看书。 说到这里,她停顿了一下,又补充道:我也是听我们班女生说的。我也没亲眼见过。 他突然觉得,她补充的这句实在是没有必要说出来。 他俩正在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身边走过了一个捧着手机的小孩。手机里不时传出某聊天工具的消息提醒声。 他笑道:小孩子还是不要沉迷聊天的好。毕竟网络是虚拟的,生活是现实的。 她也笑道:对呀。我就不爱聊天。上网的时候,都是查查资料什么的。 说到上网,他突然想起来了企鹅,就随口说道:把企鹅当标志的企业也挺有意思的。世界上这么多鸟,怎么救看中企鹅了?是觉得企鹅走路比较滑稽吗? 那个女孩打断了他,道:企鹅可不是鸟。它是一种鱼。你别看画出来都是站着的。其实它跟海豹,海狮这些鱼一样,都是趴着走路的。 m君听她这么一说,第一反应是毛骨悚然。他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个女孩不会是个神经病吧? (本章完) 第3章 第一次相亲3 第3章第一次相亲3 m君纠正道:企鹅是一种鸟,虽然它可能看起来像海豹,但是它真的是一种鸟。你看,它的嘴是像鸟一样的喙。 女孩用一种看乡巴佬的眼神看着m君,认认真真地教育他道:鸟会长胡子吗?嘴长得长点儿就是鸟嘴吗?你呀,得多长长知识啦。 m君突然觉得自己很好笑。好好一个人为什么要跟一个傻子讲道理呢? 他刚想敷衍她两句。 女孩又说话了。她拿出手机,搜出了几张企鹅地图片,指着里面的企鹅对他说道:你看,这不就是和海豹一样吗?就是一种鱼啊! m君心想,第一,企鹅和海豹不一样;第二,海豹也不是鱼啊! 他实在忍不住了,想反驳她几句,却在张口前不经意间想起来一件往事。 那是很多年之前的事,他跟着一个亲戚去过一趟精神病院。 在那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精神病人。 有的一大把年纪了,男扮女装,疯疯癫癫到处跑;有的明明是个人,非要爬到树上去下蛋;有的长得像李逵一样,却追着小护士问:我漂亮不啊? 还有的病人是恐怖的武疯子。靠近这些病人是很危险的事情。他们中的有些人虽然看起来很安静,其实随时都有可能会失控。一旦发起疯来,谁也不知道他们会毁掉什么。被破坏的有可能是一张桌子,有可能是整个精神病医院。甚至于,他们还可能杀死大夫和护士。 不过,他觉得最恐怖的不是武疯子。他到现在都记得一个患病的小女孩。她比武疯子可怕一千倍,一万倍,一千万倍! 她其实也没做什么,只是非常认真地问了一个问题! “你为什么穿着我的小白鞋呢?” “你为什么穿着我的小白鞋呢?” “你为什么穿着我的小白鞋呢?” 她追着m君,瞪大毛茸茸的黑眼睛,用天真无邪地口吻,一个劲问着这个问题。 可实际上,m君当天穿的是一双黑色的凉鞋。 这个小女孩真地吓到m君了。 在她第六次问那句话的时候,m君被她吓得扭头就跑。 小女孩没有追他。 她扭头去问另一个精神病人“你为什么穿着我地小白鞋呢?” 那人当然没有回答她。而且他的病显然得比她要重。这个铁塔一样的中年人只是一个劲地傻笑。 m君可能永远都忘不掉那个诡异地画面: 一个认真提问的小女孩,一个看着虚空傻笑的中年人。 m君觉得,眼前这女人和那个小女孩很像。当然她们的脸长得并不相像。可是她们像说真事一样,胡说八道的神情就像打印机打出来同一幅画一样。 想到这里,m君浑身的寒毛都立起来了。他有点后悔来见这个人了。 谁能想到相亲会见到神经病呢? 看到m君不说话。 那女孩大概以为,m君以沉默承认了自身的孤陋寡闻。 她换了一个话题,道:你刚才说,你总去外语学院?你又不是学外语的,总去外语学院做什么呢? m君回了回神,说道:我们学校的男生,都喜欢往外语学院跑。不是都说外院美女多嘛。我也跟着大伙去过几次。 她撇了撇嘴,说道:男人都好坏的。 m君觉得自己有点跟不上她飞奔地思绪。自己只是跟着别的男生去外语学院看女生,并不是像大诗人徐志摩一样去风月场所,怎么就又跟“男人都好坏的”联系上了? 这句“男人都好坏的”是她的口头禅吗? 得是什么样的人,才会把这句话挂在嘴边,时不时蹦两句出来呢? m君道:你们学校的男生不往外语学院跑吗? 她把头一昂,道:我们学院的女生都不搭理那些男生。我们都埋头看书了。 m君心道,你都埋头看书了,还连爱伦坡都不知道? 她又说道:有些来我们学院上公共课的男生还是喝了酒来的。你坐他身边都能闻到酒气。 m君道:都喝酒了还来听公共课啊?他就是来听,不会坐到没人的角落里吗?公共课一般不都是在大教室上吗? 她道:就是在角落里啊。 m君心道,在角落里,你怎么闻到的?你们坐一起啊? 这句话,他没说出口,只是问道:你会喝酒吗? 她甩了甩头发,道:我不会喝。有一次,我和我室友和俩男生一起吃饭。她们三个都喝醉了,我一滴酒也没喝。 m君随口问道:男同学啊? 她道:不是。不认识。 m君奇道:不认识在一起吃饭啊? 她想了想,道:他们和我同学认识。我不认识。 突然,m君觉得她撒谎的频率就像是人们眨眼睛一样频繁。 俩人又瞎聊了一会儿。 m君确定了一件事,这个人应该没有精神病。 他找了个理由,就结束了这次见面。 说实话,他不想再见这个人第二次了。 但是,到家之后,父母轮番上阵做工作。好像错过了这个怪异的人,他就再也找不着媳妇了。迫于沉重的家庭内部舆论压力,他决定再约见女孩一次。 或许,真如父母所言,这个女孩只是见了陌生人心生紧张,所以才语无伦次的呢? (本章完) 第4章 第一次相亲4 第4章第一次相亲4 m君勉为其难又约见了这女孩第二次。 还是上次见面的地点,还是上次见面的时间,还是他先到了打电话催她。 让他有点生气的是。电话那头说道:等我一会儿。马上就到。 他意识到,可能又要等半个小时。 因为从金鱼花园走过来,最快二十分钟,最慢半小时。 显然,这女的一定是还没出门,而且一定会慢慢悠悠地走过来。 说实话,他当时就想扭头回去。 不过,一想到回去又要给父母解释半天,他的头瞬间就大了不少。 一阵踌躇后,他又打了第二个电话,问道:你在哪啊?我到了公园西门了。 她道:我就到了。你等我一会儿。那边应该有跳广场舞的了。你先看一会。 m君实在无聊,就真的去看别人跳广场舞了。 他看到了两个比现在的他还无聊的人。 这是两个二十左右的女孩。 她俩应该是在修鞋。也不知道这俩人在想什么。 两个正处花季的女孩像木偶一样坐着,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看着修鞋的师傅。那神情像极了永远定格在小佛洛依德画面上的形形色色的美国人。 m君还以为是修鞋的人相貌可能有些奇怪。他仔细看了看,那人就是长着很正常脸的一个普通修车师傅。这个师傅埋头修鞋,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被人盯着。 那么,这两个女孩到底在发什么呆呢?她们在想什么呢? 或许,只有她们自己知道。就像“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他突然想到,每一个人都不可能真的被别人理解。人们总说要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可实际上,有谁能真正了解别人的难处,体谅别人的苦楚呢。 就好比牙疼,只有自己才能真正体会到,那到底有多疼。这样一想,那位犹太人只顾自己牙疼,不关心耶稣的行为,似乎也没有那么不可饶恕。 这时候,电话响了。 他赶紧接听。 电话那头道:“你再等我一会儿。我可能要稍微晚一点儿。” 他没脾气地“嗯”了一声。 这时候,他已经等了半个小时了。又过了二十分钟,那女孩终于出现了。 这次,他就直接问了:是我打了电话,你才从家里出来的吧? 女孩脸一红,道:对啊。我出门的时候忘记擦防晒了,就又返回去擦了一遍。不好意思啊。 他道:没事。 这次见面,她显然事先做了功课。 她道:你喜欢外国文学吗? 他道:其实不太喜欢。我看的都是译文,感觉看不到原文的精髓。比如,中国的唐诗要是翻译成英文,诗文间的味道就没了。文学是需要文字间的那股韵味的。你看,顾城到了北欧,就没有用外文写出过好的诗。 她楞了半天道:顾城? 他道:对啊。就是写“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的那个。 她睁大眼睛,歪了歪脖子,好像是在努力思考。 他赶紧说:就是经常带着一顶帽子的那个人。 她还是瞪着眼睛不说话,好像是想起来了,又好像还是不知道。 他觉得,这样下去太尴尬了,就想换个话题。 于是,他笑着说:顾城这种现代诗诗人知道的人确实不多。大家从小学的都是古诗,再加上朦胧诗又势微了,顾城的名字就更不响亮了。海子之类的诗人,也是知道的人越来越少了。这可能跟现代诗缺少优秀的后继者有关。不像古代格律诗,从诗的大繁荣,到诗的落寞,从盛唐到晚清经历了这么多年,涌现了大量的优秀诗人。除了职业诗人,很多皇帝,士大夫都是优秀的诗人。比如,朱熹的诗就很好。朱熹的诗歌流传下来的不算多。我最喜欢他的“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未觉池塘春草梦,阶前梧叶已秋声。” 她有点失神的眼睛,总算有了几丝光彩,说道:我知道这首。我们大学的时候,老师讲过。不过时间太长了,我忘记了。 他突发奇想道:老师给翻译成英文了吗? 她摇摇头,说道:没有啊。 他道:诗不好翻译。我觉得,诗翻译成外文,就失去原有的味道了。 她想了想,道:泰戈尔的诗不是有很多被翻译成中文的吗? 他笑道:是有很多的。不过,我总觉得,那些未必真正反应了诗歌的原意,也不一定达到了诗本身的水准。毕竟,译文的水平,反应的是翻译家的水平,而不是原作者的水平。越是优秀的诗,越难被翻译还原。你知道日本有一首著名的俳句吧?就是“池边有只青蛙,扑通,跳进了水里”。不管中文怎么翻译,看起来都平淡无奇。在日本却被推崇为千古佳作。 她想了想说:或许是日本人文学水平低呢? 他认真地说道:日本诗人的文学水平并不低,在文学创作上有他们独到的地方。当然,日本人的汉文诗水平并不高。他们的汉文诗大概也就是清末文坛魁首郑孝胥的水准。 她的眼神又放空了,说道:郑什么?没听过啊。 他道:前清官员。大节有亏的一个人。 看到她对诗歌实在不在行,他笑着说:大学的时候,我们学院男多女少。女生都跟宝贝儿一样。每次放假买火车票,都是我们这些男的去排队。只有极个别的情况下,才会有女生跟着去的。我们一般都是头一天晚上十一点多,就到售票口等着。一直等到第二天放票。 她有些不屑地说道:我们都是女生自己去买票。从来不让男生代买票。也有个别有男朋友的,是让男朋友去。我一直没有谈男女朋友,就总是和一大群女生去等火车票。 他对女孩这样的回答,感到十分的诧异。这个女孩一定是在说谎。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她为什么要在这种小事上说谎呢?就是为了强调她没谈过朋友吗? 他有点搞不清楚这女孩的想法。 他接着说道:后来我们知道了还有票贩子这回事,就开始找票贩子买火车票了。每次买票都跟和地下工作者接头一样,神神秘秘,紧紧张张的。 她惊讶道:我们怎么没找过票贩子啊? 他心道,都是男生在操心买票的事。你从来没买过,自然是不知道了。 他道:这么多年不用挤春运的火车,也不知道现在还有这些票贩子没。 她道:应该还有。现在还有要挤的人呢。 他突然想起来刚才看到的那两个人。于是,他笑着跟她讲了一遍。 她听完后,第一反应是:这俩人好看吗? 他想,女孩就是爱臭美。最先想到的是好看不。 他还没来及回答。 她又补充了一句,道:男人就是太坏了。 他下意识问了一句:哪里坏? 她低头开始用手指扭头发梢玩儿了。 他好奇地问道:你怎么总是说男人好坏呢? 她并不答话,只是一味和头发梢玩耍。 他突然觉得,这场面看起来好像是自己在挑逗她,可是自己并无此意。他不敢说自己是个圣人,也不想说自己有多么伟大、光辉、正义,但是至少自己不会在相亲的时候主动挑逗别人。 他觉得自己得说点什么,却一时间想不出来。 突然,他脑子里灵光一闪,为什么不聊聊她的工作呢?关于教学,或者学生的事。这些事,她总是在行的吧? 不过,还没等他开口。 女孩忽然说道:我中午得回家帮妈妈包饺子。我先回去了。咱们明天再见吧? 说完,她不等他有所回应,一甩头发,就轻快地离开了。只留下m君傻乎乎立在那里。 (本章完) 第5章 第一次相亲5 第5章第一次相亲5 两天之后,m君约见了这个女孩第三次。 见面之前,m君就对自己讲:如果这次她还是迟到半小时就算了。这种故意迟到的行为,是对人极大的不尊重。而且这女孩怪兮兮的。言谈举止透出了一股子不正常! 还是在那个公园,还是在公园西门,同样的,他还是在到了之后,打电话催女孩。女孩承袭并发扬了她上两次见面的风格。 这次见面,她整整迟到了五十分钟。 m君以最大的善意来揣测,如果有第四次见面,她应该会迟到一个小时。 他问她:你怎么迟到了五十分钟啊? 她理直气壮地回答:男的不就该多等一会儿吗? 他开始疑心,这女孩是出于无聊在耍人了。 他正想着找个什么体面点的理由,迅速结束这场荒唐的见面。 她突然说道:我昨天回去查了查,谢灵运还是一个玄学家啊? 听她这么一说,他又觉得,她不像是在消遣人,或许,这人就是这种古怪的性子? 他说道:对啊。他还是一个门阀。好像最后造反了,而且失败了。 她说道:我不太关注历史方面的内容。对这方面知道的很少。 他突然觉得,她这样坦诚自我缺陷,人看起来正常多了。在m君的意识里,谁也不是全知全能的。人总会有自己不知道的知识。所以,有认知盲区不可耻。但是不懂装懂,文过饰非就是无聊,而且可耻,又好笑的。就好像,有人明明不懂西班牙文,却当着西语专业学生,讲一知半解的中文化西语一样。那感觉活脱脱是一只小丑。 他想起来上次没聊完的话题,说道:你在大学教英语课啊? 她说道:对啊。 他问道:教大学比教高中轻松很多吧? 她说道:我觉得,小学最累。那些小屁孩要是不听话,我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他问道:那要是高中生不听话,你怎么办呢? 她笑道:叫家长呗! 他继续问道:你们学校有不听话的学生吗? 她说道:有啊。上学期就出了个事儿。 他道:啥事啊。 她有点懊恼地说道:我的同事的班。让学生们自己选班长。谁知道,选出来之后,这个男学生把班长让给一个女学生当了。这事在学生之间引起矛盾了。 他第一反应是,那个老师在作什么?怎么会允许这种情况发生呢? 于是,他问道:你同事怎么解决这个事情的呢? 她道:我同事把全班学生教育了一顿。后来,大家都礼节了,就没人闹腾了。 他奇道:理解什么啊? 她道:理解让出班长那人的心情啊。 他问道:那么,最后班长由谁来当的呢? 她道:那个女学生。 他皱眉道:这是你同事授意那个男学生干的吗? 她说道:当然不是。就是那男学生自己想让出来。 他问道:这就奇怪了啊。他不想当,为什么要参加竞选呢? 她道:可能一开始就是为了让给这个女的。 他道:你同事没批评这个男的吗? 她道:没啊。我们觉得他挺仗义的! 他突然觉得,这个女人的三观确实有很大问题。 他道:你不觉得,那男的这样做。往俗了说,叫耍弄了全班同学。往文雅了说,叫藐视学校纪律吗? 她歪了歪脑袋,茫然道:不觉得啊。 他差点背过气去,说道:你不觉得,他这是违纪行为吗?他有什么资格把班长让给别人来当呢?比如,现在美国选了汤姆当总统。汤姆在大选结束以后,能把总统送给杰瑞来坐吗?这部是一个道理吗? 她说道:不能啊。汤姆和杰瑞是同性。这俩是一男一女,不一样吧?可是这个男生不当班长了啊。他让给这个女生了。不让女生当,让谁当呢? 他又好气又好笑,道:顺位递补啊!他是选票第一对吧?既然他不想当,就等于自动放弃了。应该让选票第二多的那个来当。 她一脸惊奇地说道:为什么要让选票第二多的来当啊?他不是让给那女的了? 他道:他没有资格让给别人。只有放弃的权利。他不当就是放弃了。这个班长的位置为什么要大家来选?是不是因为这个位置是一个应该由大家来决定谁当的位置? 她道:对啊。 他道:既然要大家决定。他有什么资格私下让给别人呢?大家都同意了吗? 她想了想道:要是重选呢? 他道:当然也可以啊。 说到这里,他笑道:是你那个同事不想让选票第二多的来当,所以才会有这种怪事吧? 她道:怎么会呢。 他笑道:这种事要是发生在我们学校。大概率是让选票第二多的直接当选。或者直接重选。你同事那种做法,一定会被投诉! 她有点不服气,道:我觉得,他做的挺对。那男的为了女的多仗义啊。 他诧异道:仗义?也不能拿属于别人的东西仗义啊。这人要是真的不想自己当了,就是把本属于第二名的东西送人了。关键是他没有资格这样做。你那个同事还真是个大奇葩。居然还帮这人压别的学生。 她道:关键是他让出的是自己的位置啊! 他突然想起一句话,不要与愚者辩论。 于是,他换了个话题,说道:你们学校师生关系都很好的啊? 她说道:对啊。我特别负责,和我们班学生关系特别好。晚上常去男生宿舍找他们谈班里的事。 听到这里,他奇道:你一个英语老师去男生宿舍做什么?你又不是辅导员?我们的辅导员都没这么尽心。 她道:抓学习啊!我还常叫学生去我办公室呢。 他就觉得更奇怪了。 大学老师有常叫学生去自己办公室的吗?至少,他没遇到过。或许因为他是男生,而老师大多是男的? 他故意问她道:你都叫他们去办公室做什么啊?我大学四年,除了给老师做助理那一年,很少到老师办公室去。而且,我说的这个老师是管学生工作的老师,不是讲课的大学讲师。在我的印象里,讲师们很少跟学生有课下的接触。 她不以为意地回答道:我关心学生的学习呗。你们学校的老师不负责呗。 他觉得,这好像不是负责不负责的事情。在他的印象里,从高中开始,女班主任就没有进过男生宿舍楼。就连跑操,去抓藏宿舍睡懒觉的人这种事,女班主任都是通过男班长,还有男班干部来完成的。为啥她自己不去男生宿舍抓人呢?男女有别呗! 两个人又胡乱聊聊一些有的没的。 (本章完) 第6章 第二次相亲1 第6章第二次相亲1 此次相亲之后,很长时间都没有人给m君介绍新的相亲对象。 家里催的一天比一天着急。他百般无奈之下,想起来上级单位的l姐。 有一次,有同事还笑话m君:你怎么叫她姐啊? m君笑道:不叫姐,叫什么呢?总不能叫阿姨吧?直接叫职务,又显得生分。 那人想了想,道:也对。哈哈。 其实,在怎么称呼别人这方面,m君是有过前车之鉴的。或者,也可以说他目睹过惨烈的车祸现场。 那时他刚刚毕业才两个月,和两个要好的同学一起去bj找工作。下来火车,三人就按照之前在网上查到的地址,去了一家青年旅社。 在bj漂过的人,应该都知道那种私人开的小旅馆。说是小旅馆,其实也就是隐藏在居民楼里的出租屋。只不过,这些出租屋都是由二房东来打理的群租房。一般情况下,老板都是东北来的外地人。 给他们登记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东北女人,长得特别胖,有点像被武松踹翻的孙二娘。当时的m君等人也就二十二,二十三岁的样子。 三人中最爱说话的那个,上来就叫了人家一句“阿姨”。 那个女人翻了翻白眼,说道:比你没大多少。以后得叫姐。 当时,m君心里觉得,这女人真矫情。你都四十多了,让我们喊你姐姐。当晚,同学三人还私下笑话这个东北女人装嫩。 后来,那俩人去别处找工作,m君在这个青年旅社住下了。住久了,他就和这个东北大姐混熟了,知道她姓f。 f姐的性格有点像歌里的东北人,喜欢吃酸菜,喝啤酒,有时候还会领着旅馆里常住的小伙子们出去烧烤。她老公五大三粗的,性格反倒是没她豪爽,体格也没她健壮。 m君亲眼见过f姐一个背摔,把她老公摔地上,再扑上去给了两拳,一下子就把这东北老爷们打躺地下了。那天要不是一众住户使劲拉着,她老公真能被她就此打废了。 至于打架的原因,说起来很好笑,就像是一个笑话。这东北爷们一喝醉了就叽叽歪歪讲他的初恋。也不是讲当初的那些花前月下,而是絮絮叨叨初恋过得好不好之类的事情。那天,他两口子煮了鱼,肉,还整了几个素菜。m君等几个住户准备的酒。一伙人一喝高兴就喝高了。 这家伙又说起初恋来了。大概是讲初恋生孩子了,想去给随个礼。就为这个,两口子先是言语冲突,接着是肢体冲突,最后f姐把他老公打趴在地。 有一次,大家一起吃饭的时候。f姐说起这帮老住户第一来的时候。说到m君的时候,特别提起来那个叫她阿姨的同学。 这时候,m君已经工作有一年了。f姐拿这段往事当笑话讲的时候,m君只是摇了摇手,故作成熟,道:那时候刚从学校出来,都还拿自己当小孩呢。咱不说别的,我也想叫阿姨来着。结果啊,他嘴快,先叫了。 这句话是实话。不过从那以后,m君从没有叫过需要平辈相处的女性阿姨。如果对方确实年龄很大,他一般都是称呼对方的职务。 单位的这个l姐是个有名的热心肠。据说,她从年青的时候起,就喜欢撮合别人,是单位有名的红娘。几十年来,她牵出的红线不计其数。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鼓起勇气请l姐多给留意。 几天之后,l姐来回信了。她给m君介绍了一个刚刚毕业的福建某知名大学的研究生。 m君对l姐千谢万谢之后,就拨通了对方的电话。 第一感觉,对方的声音很好听,而且很热情,像是一只叽叽喳喳的小麻雀。 m君还在心里念叨,福建的学生就是和河北的学生不一样,一点儿都不认生。 聊了没几句,他就听见电话那头传来一个中年女人的声音。 和谁说话呢?说这么热闹。 那女孩说道:和m君打电话呢。 m君听她介绍的时候,没有说是介绍人介绍的谁谁,而是直接说和m君。那语气很热络,就像是和自己的父母介绍一位老同学。 他突然觉得,没准这会是自己最后一次相亲了。 不过呢,希望和失望就像孪生兄弟总是形影不离。俩人又聊了没几句。原本和谐的谈话氛围里,出现了一丝不那么和谐的声音。 她突然说道:跟你聊的挺开心的。不过,我有一件事得先给你坦白一下。如果你要是十分介意,可以明确告诉我。 他心想,俩人面都没见,又是第一次通电话,对方能坦白出什么惊天大秘密吗? 于是,他随口说道:你说吧。 结果,他万万没想到,对方一上来,就直接投下了一颗重磅炸弹。这颗炸弹当时就把m君炸得晕头转向,不知所措。 她说:我觉得很有必要跟你坦白。我不是处女,你介意吗? m君的脑袋当时就嗡地响了一声。这个她自爆的隐私虽然没有让他感到天旋地转,却也让他瞠目结舌,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说实话,他没想到,对方竟然能如此坦白。总有人会觉得,南方的学生比北方的学生要放的开一些。其实这不可一概而论。在南方沿海地区的学校,可能校风确实比北方的学校相对开放一些。这一状况并不适用于南方的内陆省份。或许是海边豪放的风吹不到五湖以西的地方。南方内陆地区学校校风比沿海保守不少。 以m君本人来说。他也是在南方上的大学。他的母校就在长沙的分野cs市。那个有白沙,有橘子洲头,有岳麓书院的南方古城。那里的学生比河北的大学学生们还要保守很多。至少,m君所看的情况是这样的。 举个例子,大学四年,他们整个学院只出现过一个意外怀孕的女同学。这位体型偏胖的师妹上体育课的时候,疼倒在了跑道上。事后,大家都心照不宣的说她是阑尾炎。因为在大家的认知里,这种谈恋爱,生孩的事是不能拿到桌面上来讲的。可以不避讳的说,虽然大部分辖区不靠海,河北的各大高校都没有这么保守的。m君就是河北人,家就住在河北某大学附近。他从小到大,听了太多这所学校里的桃色新闻。 在长沙那种保守的氛围下,m君是一个连别人未婚生子这种事,都觉得应该作为一种禁忌话题的人。可以想见,突然有一个女孩站在他面前,大胆的告诉他:我不是处女。你要不要和我谈恋爱呢?这种事对他的思想冲击有多大。 他的脑子真的就像是被人给了一记暴击。不过还好,他只是第一次和这个人通电话。目前,俩人还算是陌生人。对于思想相对保守的他来说,现在就是一个可以选择进退的最佳时机。 想到这里,他还有点感谢这个女孩的坦诚。以他对于沿海城市的浅薄认知,沿海一带的女孩也未必个个能像她这样,大方到自爆隐私。特别是面对一个陌生人,而且还是一个可能把秘密反馈回介绍人,最终把秘密传到父母那里的陌生人。 那么,他该怎么回答她呢?直接回答介意吗?还是说不介意呢? 事实上,真的有人会不介意吗?他不确定。至少,他本人在刚听到对方大方承认这种事的时候,还多少觉得自己有些被冒犯到了。 这还是俩人根本就不认识的情况下。要是俩人是恋人关系,他对这种事能做到丝毫不介意吗? m君自问做不到。 (本章完) 第7章 第二次相亲2 第7章第二次相亲2 m君实在是有些踌躇。 大概沉默了有十几秒钟,电话那头,用一种撒娇的语气,叹息道:你特别在意这种事啊? 他想了想说道:不管谁都会多少有些在意的吧?不过,以你我的年龄来说,这也不算是什么大问题。 电话那头一副哑然失笑的语调:这和年龄有什关系吗?我一直觉得,这是男生们对女生的偏见。延续了几千年的偏见。 m君说道:没有几千来这么久吧。这种观念最远也就两千年左右。在西周的时候,人们是不讲这些的。 她笑道:西周的时候人们讲什么呢? 他说道:西周的时候人们对于贞洁不是特别重视。那时候,人们通常不要头胎的孩子。 她奇怪道:这是为什么呢? 他说:因为那个年代人们没有可靠的亲子鉴定技术。人们没法确定第一胎是不是自己的孩子。 她说道:怎么会这样呢? 他说道:你知道那首关诗经里关于鲫鱼的诗吗?原文我忘记了,只记得它是讲述西周时期男女群婚的事情。 她笑道:那后来怎么又有处女情结了呢? 他说道:西周时期为什么会有群婚,我不太了解。这方面的事情,很多历史学者都讳莫如深。不过,我还真琢磨过整个封建时代都要求新娘落红的原因。 她笑着问道:原因是什么呢? 他说道:是年龄。 她奇怪道:年龄吗? 他道:对,就是年龄。 她道:年龄有什么特别的吗? 他道:封建时代,新娘子一般都多大年纪呢? 她道:大概十五岁,或者十六岁吧?可能还有十二岁,或者十三岁的吧? 他说道:东南沿海地区应该比内陆地区在思想上要放飞一些。即便如此,在咱们这个年代,十二岁,或者十三岁就发生关系,也是一件挺骇人听闻的事情吧 她略微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是这样的。 他接着说道: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古人并没有多么食古不化。他们的认知基本上是符合了现实的。 她笑道:那你觉得早婚好吗? 他想了想说道:如果人类没有现代文明,还是猿人的生活状态。女孩在十三、四岁结婚,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因为那时候,人活三十以上,就是高寿了。现在随便一个人都能活八十以上了。你的寿命延长了,变相等于人的壮年时间延长了。那么,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在十几岁就开始生孩子,不就太早了吗? 她笑道:你想的还真多呢。对了,你去过厦门吗?我大学就是在厦门上的。 他说道:我还真去过啊。 她问道:你觉得厦门怎么样呢? 他认真地说道:干净。就一个印象,特别干净。 她笑道:有这么干净啊? 他道:有啊。特别跟sjz比,就更显干净了。我第一次去厦门,一进到城市里,还以为xm市每个小时都有人在打扫街道的。 她笑道:那你可能是没去过其它沿海城市。厦门不算最干净的。 他道:可能吧。我印象里,青岛,qhd这些海滨城市确实都很干净。我听厦门当地人说,在厦门穿白衬衣,一个礼拜领子都不会黑。在sjz,咱们可是轻易不穿白衬衣。最多两天,领子就黑了。 她道:那是。海边空气比内陆好很多。我们在学校的时候,就喜欢去海边吹海风,去学校附近的小吃街逛街。 他道:好像全国的大学附近,都有这样一条小吃街。我们大学后面的那条,被我们叫做是堕落街。因为里面的小吃太好吃了,一到晚上大家就蜂拥而至的。 她笑道:我们也差不多的。你到厦门来过。那你有没有记住厦门的什么美食啊? 他想了想道:这个还真是没有。感觉厦门没有什么特殊的美食。也就是一些贝壳,鱼,虾蟹之类的。在做法上和河北没有什么大的区别。 她奇道:不会啊。我觉得差别还是很大的啊。 他说道: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一种汤。 她问道:什么汤啊? 他说道:就是一碗清汤。里面放一条干瘪的小鱼。我喝的时候,还得注意别把小鱼尸体直接喝下去。 她笑道:那种汤很好喝的呢。我常喝的。 说罢,电话那头就传来一阵大笑声。 这让他脸色一红,幸好是在电话里,对方根本看不见。 他为了缓解尴尬,转移话题说道:那边的人好像信佛的很多啊? 她想了想道:好像也不多。这边信妈祖的还多一些。其实,也不一定真的有多信。就是求着心安而已。 他道:我觉得他们也不是真的信佛。那天一起吃饭的那个人,酒肉不忌,还一个劲说自己拜佛特别虔诚。 她笑道:没准人家是在学济公呢。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了。 听她这么一说,他也笑了。 她又接着问道:那人说得自己有多虔诚啊?四时贡品不断吗?还是每天早晚都按时叩拜呢? 他道:这人说他在家里修了一个佛堂。里面供奉着五尊不同的立身佛。 她惊道:家里有能装下五尊立身佛的佛堂吗?在厦门那个寸土寸金的地方?我的天啊。他这不是在吹嘘自己有多虔诚,这是赤裸裸的炫富吧? 她顿了一顿,又问道:这人是干什么的啊?多大岁数啊? 他道:有四十多岁,快五十了。好像是做跟直升飞机相关的业务的。我也没问是不是卖飞机的。那天我就是跟着同事去蹭饭的。 她道:厦门海鲜不错的,新鲜。 他道:还行吧。我对吃的,不怎么挑。 她笑道:那你觉得sjz有什么好吃的吗? 他笑道:炒饼,炒面,还有焖子。好像外省人不知道世界上有焖子这种东西。他们一般认为这是一种香肠。 她也笑了,说道:我在厦门的同学们还真是不知道。我给她们带过一些。大概是我妈妈做咸了。她们觉得,这就是一种咸菜。 没等m君再说什么。 她突然说道:你约我见面吃个饭吧。 m君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就老老实实说道:好。 说完了,他突然有点后悔。可是已经答应了,他又不好意思反悔,就问道:去哪里去吃啊? 她道:就去你们单位附近的那家烤鸭店吧。我家离那里不远,去过几次。他家的鸭子烤的不错,皮脆,肉很嫩。 他说道:好。那明晚见吗? 她说道:好的。我洗漱洗漱就睡觉了。明天见吧。 刚放下电话,他突然觉得,心里不大舒服。 (本章完) 第8章 第二次相亲 3 第8章第二次相亲3 m君特意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 他一直觉得,白色的衣服能让人显得更白一些。当然,他本身长得就不黑。从上幼儿园开始,他就是男孩群里比较白的那一个。这可能跟他一出生就没断过牛奶有关。 他提前二十分钟就到了那家烤鸭店门口。 让他颇感讶异的是,这个女孩比他来的还早。 上一个相亲对象当然是一个奇葩,没人会像她一样总迟到。但是,很少有女孩会这么早就等着男方的。 她和m君简单打了个招呼之后,就毫不客气地说道:咱们进去点菜吧。一会儿到了饭点儿,人该多了。他家算是这附近比较火爆的。 听她这么说,他心里掠过了一丝不痛快。不过,他转而一想。尽然来都来了,就当面聊聊吧。万一真的有缘呢?当然,事后他痛定思痛,才明白过来,当一个女人事先就决定只是宰你一顿饭的时候,你所说的一切在她耳朵里都是风。 哪种风呢? 不是春风,也不是秋风,而是动物排气的时候吹出的那种风。这种风除了打扰对方吃饭的雅兴,起不到任何其它作用。 这是他在这次相亲之后,才明白的一个真理。当然,如果男方的外貌能惊艳到女方就另当别论了。可惜的是,m君从外貌来讲只是泯然众人的普通人。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 此刻,他还是想努力试一试的。因为,他原本就想找一个研究生做对象,到并不是一定要名牌大学毕业。他受所受教育的影响,总觉得女孩子还是学历高一些的好。这倒不是出于社会上暴发户因为自身早年没机会上大学就附庸风雅的心态。首先,他裤兜里没几个钱,不敢自称暴发户。其次,他本人也是名牌大学毕业生。 坐下来之后,她轻车熟路地点了半只鸭子,要服务员把鸭架做成汤,又点了几个开胃小菜。 他暗自算了一下,一百多块钱,还不算过分。 她开口说道:他们家的锦鲤挺大个的。 他说道:是挺大的。主要是挺肥的。 她笑道:有些庙里的鱼比这个还肥呢。 他想了想道:还真是。我在南方一个寺里见过像小肥猪一样胖的锦鲤。感觉每一条都要被肥肉撑爆了。有时候,我觉得它们像在水里游来游去的五颜六色的大香肠。 她笑了,说道:还能有那么肥吗?不过,寺庙放生池里的鱼一般长势都不错的。我记得,那种池子里的乌龟个头都比较大的。 他问道:你常去寺庙吗? 她道:不常去。也就去过几次。 他问道:你一直在厦门上大学吗?本科也是在厦门吗? 她说道:不是啊。我大学的时候也在长沙的。考研究生的时候才考试到厦门来的。 他惊奇道:这倒是奇怪了。咱们都在长沙上的大学,待了四年,谁也没见过谁。反倒是在河北遇到了。这算是一种缘分吗? 她眼睛滴溜溜一转,咧着嘴一笑,道:要是真有缘分,怎么在长沙没遇到呢? 他一时语塞。 不是没有可以搪塞的语言,而是突然间,他不知道该不该接这句话。因为到此刻为止,他还不确定,这个女孩提出来见面吃个饭是什么意思。但是,刚才的这句话,让他有了不好的预感。或者说,直到此时他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事情确实不对劲了。 她似乎没有意识到那句话出口后气氛一时间略显尴尬。 他停顿了几秒钟,说道:你在长沙的时候,是在哪个大学呢? 她说道:就是女子学院附近的那个。可不是学校里有人工湖的那个额。 他笑了,道:有人工湖的那个是一所职业技术学院吧? 她道:嗯。他们学校的湖,面积挺大的。 他说道:我听说,女子学院每个学年都会招收一、两个男生的? 她笑道:这肯定是谣言。我们学校的还说,女子学院里连厨子和保安的都是女的。可能除了个别男老师,全都是女的。 他笑了,说道:这个传说肯定不对。我去女子学院看过一场学生话剧。在舞台上明明有几个男同学的。他们应该不是借来的其它学校的演员。 她说道:你说的是演到一半,就被叫停的那场话剧吗? 他惊讶道:你也知道这件事啊? 她说道:知道的啊。 他说道:我当时就在下面看,那个话剧刚开头就被一个老师叫停了。 她说道:据说,还有个女生使劲喊,让他们演完吧。 他道:是的啊。确实有人喊了这么一句。后来那个老师就让我们都走了。那个老师好像是她们学校管学生工作的。 她说道:当天,你是女子学院的嘉宾啊? 他说道:也不算是嘉宾吧。就是女子学院的剧社邀请了全市各大学的剧社来观礼的。我是代表我们学校的剧社来的。 她道:剧社总会有观礼吗? 他道:那几年各个剧社是互相观礼过几回。话剧社本就比较小众。不过,那几年长沙话剧社比较火。有些同学想着趁这个东风,干点事业出来。 她笑道:干什么事业?你也是那么想的吗? 他认真说道:想出名呗。我没有这种想法。我就是把演演话剧,写写剧本当成是一种经历。毕业以后,说起来,咱在大学时代还有一些美好回忆。毕竟,毕业以后环境不一样了,也没有那么纯粹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了。 她打断他,说道:没想到今天上菜这么慢啊? 他道:平时也是这么慢的吧。 她道:你常来这里吃吗?我上次来,上菜挺快的呀。 他说道:我来过几次。这里离单位近,我们同事聚餐常在这里。 她忽道:你觉得锦鲤能吃吗? 他说道:不能吧?这个应该不好吃。要是真好吃,它们也成不了观赏鱼了。 她说道:或许是因为好看,舍不得吃。 这时候,服务员把鸭子端上来了。 他说道:我听说,有人夏欢吃金龙鱼。据说,金龙鱼和螃蟹是一个味道。也不知道真假。 她打断他,说道:咱们吃饭吧。我妈妈说,食不言寝不语。 听了这句话,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猜测是对的。她只不过是要宰陌生人一顿饭而已。想到这里,他只觉得嗓子眼里像是飞进去了一只苍蝇,想吐又吐不出来,咽下去又实在觉得恶心。 (本章完) 第9章 第二次相亲4 第9章第二次相亲4 这家店的鸭子不错,称得上是远近驰名。 烤好的鸭子表层泛起晶莹的油脂光泽,却丝毫不会让人觉得腻,外边的皮焦脆赤黄飘散出一股肉香味儿,里面的肉嫩、滑、软、爽入口即化。 薄饼很薄儿,几乎可以看见饼另一侧的手指。能把饼做这么地道的店,并不是很多见。 他听说,在四川有一道传统菜,叫灯影牛肉。这特立独行的名字得自它的薄。据说,这种肉可以像窗户纸一样呈半透明状。做比成样,他手中这一张饼,大概可以叫做灯影饼了。 鸭肉的片儿不算太薄,分量也不是太大,恰到好处的装满那个不大的碟子。这一碟子平时也就够m君一个人吃,还不一定管饱。 m君本是很爱吃烤鸭的。他吃烤鸭从来不卷饼,也不用蘸酱,更不会就着蔬菜来吃,都是直接吃甜香可口的鸭肉。 他总觉得,牙齿咀嚼着香脆的鸭肉,等那肥滋滋的鸭油直接顺着嘴巴流进肚肠里,才叫真正的爽快。 不过,他今天一丁点儿胃口都没有。不完全是因为那句话,而是因为他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他自己可能成了一种他总在同事们面前笑话的人:凯子。 过去,他把凯子说得有多不堪,现在他的心里就有多难受。他清楚记得,有个同事说:你怎么把当凯子的人说得像是一坨狗屎一样呢? 对方倒是心无旁骛,吃得很香甜,三下两下就把那一碟鸭肉消灭的差不多了。 看到她嘴边残留的鸭油。他突然觉得,她沾着鸭肉渣的脸很恶心。 她吃了一会儿,有点吃不动了,就直起腰,坐好了喘喘气儿。这一抬头,她就看到他不怎么动筷子,笑道:既然你不爱吃。我就都吃了吧。 他点头道:我今天胃口不是太好。要是不够,你可以再多点一点儿。 她笑道:不用。我饭量不大的。再点,那就太不厚道了。 说罢,她就再次专心致志,埋头吃起鸭子来。 他心道,厚道?你要真的是个厚道人,会专门坑老实人一顿饭? 等了好一会儿,她终于真的吃的饱了,一张小脸红扑扑的。 他猜想,看这样子,等一会儿,她把嘴擦干净,就要走人了。我是不是该再争取一下呢?不然,就这么平白请个陌生人吃了顿饭? 于是,他打定了主意,再试着和这人聊一聊。 回家之后,他才发现,自己的这个决定有多愚蠢。痛定思痛,他彻底反思了自己这个幼稚的想法。人们总说万事靠争取,可是很多事情,不是争取就能有结果的。特别是男女之间的感情问题。这种事必须两个人都有意,才能有结果的。如果只是单方面努力,在对方和外人的眼里,这就叫没脸没皮、死缠烂打! 所谓凤求凰,那得是在对方认可的基础上。要不然,就会变成那句俗话: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在男女交往中,谁是癞蛤蟆?通常这个角色是由男人来扮演。可事实上,癞蛤蟆不一定就是男的。应该说,谁被另一方瞧不起,谁就是癞蛤蟆。 而现在,m君就是那只癞蛤蟆。不管他自己怎么想,事实上,此刻他就是充当了癞蛤蟆的角色。相应的,那个女孩把她自己当成了天鹅。如果当时就能想到这些,m君就更吃不下去了,甚至有可能当场就恶心吐了。 他看到她在擦嘴了,感觉对方是准备要走,就赶紧说道:刘海是湖南一带的人吧? 她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说道:哪个刘海?你是在说我的头发吗? 他认真地说道:刘海戏金蟾的刘海啊。 她想了一下道:好像是常德的吧?我还以为你是要说发型呢。 他笑道:本来也是想说发型的。你今天不就是留着刘海吗。据说刘海是刘海的专属发型。 她笑了,道:对啊。不过,我觉得,男孩子留刘海应该不好看。除非,这个男孩子长得特别好看。刘海本人一定很帅。湖南的男孩子长相秀气的很多,特别清秀的那种。这肯定和湖南的水土好有关。 他说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呗。北方人是长得比南方人粗糙一些。不过,湖南的男孩子平均身高要比河北低一些。 她突然打断他,问道:你的身高是多高呢?我感觉,你个子不高呢。 他被她问尴尬了,勉强回答道:我的个子确实不算高,在河北算是矮的,不穿鞋也就175厘米。 她笑道:可不是嘛。湖南也有不少177厘米以上的男生呢。 他突然意识到,这女的很可能在湖南有过男朋友。自己说了一句,南方人矮,她就不乐意了。 既然对方没有继续谈的意思,他觉得也没必要委曲求全了。 于是,他正儿八经地说道:我说的是平均身高。南方人平均身高比北方人要低。我在北方属于矮的,但是这个身高在南方算是中等身高。这不是矮化南方人,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她心不在焉地说道:你说的也对。 说完,她就开始专心整理衣裙,低着头说道:咱们出去走走吧? 他说道:好。 话虽如此。 从餐桌到门口这段路,不长,也不太短,足够两人再聊几句。可是,她一心想快点出门,没有再理会m君的任何一句问话。两人刚走出饭店的门,她就像不认识m君一样,一扭头就快步向前走了两步,那步态就像是要马上逃离地狱。这让m君感到很讶异,难道这女孩误以为她的美貌足以让m君死缠烂打?她显然高估了她自己的容貌、谈吐,也低估了m君作为一个人的自尊、自爱、自律。 m君就静静看着这人像个小丑一样快步离开。在她迈出第三步的时候,m君就准备扭头朝自己家的方向走了。 大概是她没想到,她疾行之后,m君既没有追上来,也没有喊住她。出于好奇,她回头看了看,正好看见,m君扭身要走。 她反倒把m君喊住,说道:我知道了,你是个文艺青年。咱们今天就到这里吧。 他说道:好。 显然,这个女孩是不喜欢有文艺属性的青年的。 再者,这个女孩有一种拒绝必须出自我口的威望欲。 低欲望的m君对此向来是不屑一顾的。在他的认知里,如果两个人不想在一起,谁先说出来不重要。只是自己绝对不能做跪地祈求的那一个。 别说是一场相亲,就算是一场恋爱,甚至一场婚姻,只要对方说分手,他也绝不会从牙缝里蹦出一个字来挽留。 说实话,他平生最瞧不上的,就是毫无原则的拜服在女人脚下的男人。 (本章完) 第10章 第三次相亲1 第10章第三次相亲1 大概一个月之后,有同事给m君介绍了一个对象。 据同事说,这个人的家庭条件很是优越。 这一点对m君这种清心寡欲的人,倒没有太大的吸引力。 当然,他也不是对钱完全没有概念。以他个人的标准而言,只要对方家庭不会给双方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就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约见的地点是连锁超市里面的一家外国的连锁咖啡厅。就像大多数连锁洋快餐店一样,他从来没在里面看到外国服务员。事实上,他也从来没在里面见过任何一个外国人。 后来,他才知道,这个咖啡店基本上就是相亲对象们见面的首选地点。 至于原因,也非常的简单。 不是因为这里的环境或者服务比别处要好,而是因为很多相亲的人不愿意一见面就直奔餐厅去吃饭。一杯普通的咖啡在这里要三十左右,听起来也不便宜,但是比吃顿饭可要便宜太多了。 毕竟,谁也不能保证相亲能一次成功。大多数相亲的双方匆匆一瞥也就再无联系了。所以,通常情况下谁也不愿意多花这份儿冤枉钱。 当然,m君没想到选在这个常规地点见面,会成为之后相亲不欢而散的重要原因之一。可以说,选择这个约见的地点,被对方当成了是这场见面的原罪。 如果提前知道了这一点,他会改变约见的地点吗? 不会。 m君只会感到庆幸。 原来想看懂一个人其实非常简单。 在网络上不时爆出因为吃饭,两个相亲的人互揭老底儿的新闻。一般情况下,都是女方带着闺蜜点了一大桌子菜。男方见事不妙落荒而逃的新闻。总会有那么几个旁观的人站出来说男方小气。 就像那句笑话“你不知道我经历了什么,就跳出来劝我大度?” m君觉得,这和小气、大气无关。不论男女,谁都不愿意当“冤大头”。不过,无论男女都会喜欢“袁大头”。这一字之差,可谓是有天壤之别了。 其实,m君自己也遇到过那种要一桌子菜的女孩。这个女孩可不是上一场相亲的主人公。她是另外一个人。 那女孩倒是没有带着闺蜜一起来。但是她点菜也真是没有客气。仔细说起来,她好像也没有点什么几千块钱一盘的土豪菜。无非就是煮年糕、韩国炸年糕、蒸年糕、炒芝士年糕、猪排骨炸年糕、鸡脯扒年糕、油炸小香鱼、鲫鱼干、白水煮大虾、蒸鲥鱼,再加柑桔、柿饼之类果品。说实话,看到她点了六种年糕,m君的心里已经有一万头神兽在策马奔腾了。 虽然只有两个人,但她还是一副生怕人多嘴多的样子。这家伙几乎是把头扎进盘子里在吃年糕。她的上嘴唇上有稀稀拉拉的几根软毛。其实很多女孩都有这种类似胡须的长汗毛。这本无伤大雅的。但是,她吃空了那几盘年糕之后,稀稀拉拉的“胡子”上沾着年糕星儿。这就让m君觉得有点恶心了。她的尊容就像是一只胡子上沾着牛奶的老鼠! 她发现m君在盯着她的“胡子”,就用巴掌抹了一把,自言自语地说道:这里的年糕很好吃的。你怎么不吃呢? m君对于她的所有记忆也就到此为止了。至于,那天这个见面是怎么结束的,最后是谁来结账,m君都不记得了。 他只记得,那个女孩“胡子”上的年糕让他感到想吐。 而对于这个在咖啡馆见面的女孩,m君只记得,她提出过三个问题。可以说那是三个能活活气死一头老耕牛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奇葩问题。 除了这三个问题,他印象最深的,应该是这个女人走进咖啡馆的样子了。 直到现在,他还清楚记得她是怎么走进来的。那女人迈着一种视万物为刍狗的步伐,昂首挺胸,大摇大摆地就走进来了。 她把下巴抬得很高,几乎要翘到鼻子上去,就这样仰着头落座了。 他当时被吓了一条,一时间真的以为她能用鼻孔看人! 这地方本来是没什么钱的男女们见面的地方,也就是说,这儿本应该是充满浓情蜜意的花前月下之处。但是,这女人让m君感到了一股诡异的肃杀之气。 她绷着脸坐下后,先是一边打量着m君,一边说了几句无关紧要的话。 m君也将就着对付了几句。 他说道:听说你在…… 她把手一摆打断了他。 紧接着,她话锋一转,不再有任何废话,以急行军的气势,很正式的直接问了三个”大奇葩“问题。这让m君想起来一句话“求敌若求亡子,击敌若救溺人”。她突然抛出的这几个问题,仿佛是对他发动了一连串的精准斩首行动,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他突然觉得:对方不像是来相亲的,而是来商谈国与国之间的战和大计的。面对对方的“突袭”式的不宣而战!这个被打蒙的人先是自我安慰了一番。“夫民无两畏也。畏我侮敌,畏敌侮我,见侮者败,立威者胜。” 稳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之后,他觉得又好气又好笑:这是相亲,不是面试下属,更不是考察一场交易的合作伙伴。你上来就把气氛搞到这样紧张,是几个意思呢?就算是一场低俗的交易,以你这种态度来谈判,也多半会搅黄了吧? 想到这里,有一个念头在他脑海里闪过! 这女孩不会是被家长逼着来相亲的吧? m君听说过这种事情,不过没有亲眼见到过。或许世界上的事情,都是活得久了,才会遇到的。根据传闻,这些被逼着来相亲的女孩,大概分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她们有自己的对象。但是,这个对象因为各种原因,不被家长所接受。一部分是因为经济条件,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上了年纪的人能慧眼识人; 第二种,这些女孩觉得,自己还年轻,还有选择的本钱。她们瞧不上父母请托人找来的对象。在她们的心里,能配得上她们的人应该更帅气、更优秀、更成功。那些平凡的人,配不上不平凡的她们! 还有第三种,这些女孩只是很纯粹的不想结婚。至于,她们认为的单身的乐趣是什么。m君向来是抱着一种“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既然理解不了,也就懒得去想了! 那么,这个女孩是哪一种呢? m君实在有点儿懒得想了。 被对方当头给了一记“杀威棒”之后, 他现在只有一个念头:怎么样才能一记“窝心脚”痛快地踢回去! 至于,今天这场相亲!让它见鬼去吧! (本章完) 第11章 第三次相亲2 第11章第三次相亲2 那个女人提出的三个奇葩问题是什么呢? 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个问题:“你谈过几次恋爱?” 这句话,她是直视着他的眼睛说得。 那些多情的诗人总把异性的眼神,描述地像是一汪春水,天边的一抹云霞,或者耀眼的阳光之类的东西。总之,都是能给人心理上带来温暖感受的美丽事物。 但是,他觉得,眼前这对眼睛和温暖毫无关系,它们透出的只有毫无情感的冷漠,以及在冷漠中包含着的无尽戏虐。 或许,这对冰冷的眼睛透露出太多威胁的意味儿,让他觉得自己像是一只湿透了的耗子,在冻得瑟瑟发抖之际,还要狼狈的面对一只龇牙咧嘴的老猫! 她的语气和眼神是高度匹配的,就像手表里的一对齿轮,完美契合。两者都是那么的冰冷,毫无人情味儿。她吐出的每一个字都像带着冰碴子,让人只是听着就觉得脊背发凉。 说实话,听到她这第一个问题的时候,m君就已经想起身离开了。 第二个问题。 “如果咱们交往了,你能保证每两周就给我卖个包吗?我这个人,也不是那种奢侈的人。不用太贵,一、两千那种的就行。大家都是工薪阶层,这样负担不会太重。” 这句话,在m君听来非常刺耳,近乎是一种赤裸裸的挑衅。因为m君本人今天背着一个磨旧衣了的包。这个包的原价是八百人民币。这女人特意强调是一、两的包。这不是在嘲笑自己穷吗? 更可气的是,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每一个字都充满了恶意的戏虐! 说这话的时候,这位女士的两只眼睛一直直勾勾的看着上方,盯着那空无一物的开始掉漆的天花板。 那神情就仿佛是她的目光穿透了天花板直接到达了更深邃的夜空。而夜空里的繁星太美丽了,纠缠住了她的目光。所以,她就那样一直不眨眼的盯着天花板,把对面的m君当成是在咖啡馆外面流动的空气一样! 有那么一瞬间,m君觉得,这位女士长着的可能不是人的眼睛,而是一对儿长在脑袋瓜子顶上的丑陋大鼻孔。大概是眼睛变成了黑洞洞的鼻孔的原因,那些戏虐之情就从眼睛里转移到了语气上。 第三个问题。 “我结婚以后呢,是不打算做饭的。你看啊,我从小在家不做饭,也从来没学过做饭,更没想过做饭。这么说吧,我在家,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以后结婚了呢,我也不想为了别人去学做饭。毕竟,我长这么大,都没给我父母做过一顿饭。要我为了别人做饭,那就更不可能了。“ 说到这里,她话锋一转“你们单位早、中饭都有食堂的吧?能接受每天晚饭都去饭馆吃吗?” 问这句话的时候,这位女士也没有再看m君一眼,只是她的眼睛终于不再盯着天花板了。她开始用眼角瞟旁边一位女孩的漂亮裙子。 大概是那条裙子太好看了。她那双偷瞄的眼睛似乎冒出了异常热切的火光。就像是贼看到了别人落在地上的钱包,眼睛里才会呈现的那种贼光。 或许是那条裙子转移了她大部分的注意力。注意力的涣散,导致了她看起来似乎突然虚弱了。于是乎,语气里就透出了一股子六神无主的味道。 这让m君心里产生了无以言表的厌恶感。他想,你能不能稍微尊重一下坐在对面的人呢? 他想起来一个笑话。有个负责人力资源的去面试新来的小姑娘。俩人的面试一共持续了不到十五分钟,这位人力干事悄悄打开门出来,对大家说:那人睡着了! 这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也不知道,那女孩是觉得对面的提问有多枯燥,竟然能乏味到昏昏欲睡,并且还真的睡着了。 在今天以前,m君都是拿这个当笑话。他没少拿这个来打趣那位同事。 特别是在那个同事吹嘘自己长得帅的时候。 m君总会说:对!特别帅!帅到女孩看了你都打瞌睡。哈哈。 不过,现在,他有了不一样的感悟。那个女孩的做法是对面试官的藐视,是极大的不尊重。正如现在对面的这个女人一样! m君耐着性子听完她这”三板斧“一样的问题,一口气憋在嗓子眼儿里上不来下不去。 毫不夸张地说,m君差点憋得背过气去。他发自本能的第一感觉:这位大姐是哪个妖魔鬼怪派来玩儿我的吧? 先不说这三个问题都能气死一头大象了,老大姐!你那对乌溜溜的小眼睛,一个劲提溜提溜乱转个什么劲儿呢?这是有多动症还是椅子上有针啊?还是说你饿了,要现原形啊? 其实,在这”三板斧“抛出来之前,m君已经意识到自己出门前犯了一系列常识性错误。 比如:他不应该没有打扮就跑来相亲的。其实,以往的相亲他也没有刻意打扮过。顶多就是吧胡子刮干净,打理一下头发,穿得干干净净的。显然,这些是不够的。他从来没想到,有人会挑那个背包的毛病。今天,经过这人这么一说。他才发现,包虽然没坏,但确实旧了。 他不是一个注重外表的人。不过他也承认,这个包不能加分,只能减分。毕竟,注重外表的人,在见到你的第一刻,就会先把你的衣着打量仔仔细细。在对你周身衣物的价格有了初步判断之后,她们才会再来决定和你说话的态度、语气。 m君没有丝毫讨好这种人的欲望。他也不想找一个这样浅薄的女人做老婆。但是,他也不想因为外表的问题,再遭到今天这样突如其来的羞辱! 记得,大学时代,有个老师问下面的同学:你们知道,为什么外国电影里富人区之外的人,衣服总是各种牌子的混搭吗? 当时,m君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那是因为他太穷了。 现在回想这句话来,再看看今天的自己。今天自己的衣服、裤子、鞋子也都不是一个牌子。事实上,不只今天,他从小到大很少有衣服和裤子是一个牌子的时候。 恐怕,在这个女人毒辣的眼光里,自己就是一直住”贫民区“的穷人呗? m君不是一个特别有物质追求的人,所以,他从来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今天,他第一次,或者可以说,他自成为一个人以来,第一次意识到一个问题:自己是一个穷人! 蓦然间,他还有了几分羞怯! (本章完) 第12章 第三次相亲3 第12章第三次相亲3 羞怯之余,他突然觉得,对面这个女人真可怜。 像她这样的人,一定会像那些中世纪的女巫一样,经常被魔鬼的小伎俩所欺骗。 因为任何一个正直、善良、有底线的人,都不会和她这种人有过多纠缠! 只有寻找感官刺激的人,才会花心思用甜言蜜语,以及假象诱惑她这种人! 看着眼前这个女人,m君想起来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 那是他原来所在公司的一个前台小姐。 话说起来,已经是几年之前的事情了。但是这件往事对他的思想触动很大! 那位漂亮的前台咨询小姐,叫d小姐。她长得像一位扮演公主的女明星。特别是那一对硕大有神,闪闪发亮的眼睛,简直是复刻那位明星的一对大眸子。 年青、漂亮的女孩周围总会围着一群“苍蝇”。这些“苍蝇”想做的无非是每一只绿豆蝇时刻想做的事情。m君还真的见过其中一位一边像苍蝇一样搓手,一边咽着唾沫星子,来谈论这位d小姐。 不过,d小姐是一位洁身自好的人。这些“苍蝇”虽然整天围着她嗡嗡叫,却始终没有找到产下蛆虫的缝隙! d小姐还真是一个冰清玉洁的人啊! 直到那件事发生之前,m君都是真心这样认为的。 不过,现实总是不经意间露出一些异样的色彩。通常情况下,这些隐匿起来的色彩,一旦被人看到,会引起人类呕吐的欲望。 m君意外知道了,这位d小姐更为真实的一面。那天他没有吐,反倒觉得自己又成熟了一点儿。 事情呢,是这样的: m君有一位富二代同学,u君。u君的爸爸是一个矿业老板。在他们当地上算得上是一个成功人士。这位老板出售很是阔绰。他第一次见m君,就随手给了他一支一千块钱的钢笔做见面礼。 m君曾经把这件事,当成是奇闻异事讲给同事们听过。他记得,当时d小姐还拿过那支笔仔细看过。结论是,这不是赝品,是真的。 u君在性格上很是随他的父亲。 有时候,他会觉得,可能u君并不是性格随父,只是手里的钱来得太容易了,所以,才会视金钱如粪土,花起钱来就像在沙子里撒金子。 不过呢,在u君和d小姐的短暂相处中。m君又看到了他作为一个正常人来讲,应该具有的勤俭节约的一面。当然,这对于那些想获得金钱的女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那两个人的相遇很偶然。 那天u君来公司找m君玩,中午一起在公司食堂吃饭。 恰巧,d小姐就坐在他们对面。 u君用指头捅了捅m君,说道:这个大美女是谁啊?你也不给介绍一下啊? m君笑道:那我得隆重介绍一下。 他指着d小姐,说道:这位是我们公司的第一大美女,d小姐。 接着,他又指着u君,说道:这是我跟你说过的,我同学,有钱人,富二代u君。 说实话,他没想到,d小姐听到这句介绍,眼睛会发光! 那感觉怎么说呢? 就像是他在她面前展示了一座金山! 之后,就是d小姐非常热情地和u君搭话。 这两个初次见面的人,就像是久别重逢的恋人一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完全把m君晾在了一旁。 第二天早上,d小姐上班的时候容光焕发。 大家都在猜,她是不是中了一大笔彩票,或者有哪个盖世英雄踏着云来找她了。 中午,m君接到了u君的告别电话,说是:我在bj玩了一个礼拜了,中午就做火车回家了。有空去我那玩儿啊! 在电话里,俩人说起了d小姐。原来,昨天下班以后,这俩人去咖啡馆喝了一杯柠檬水,然后就去附近的酒店开房了。一直到凌晨五点,u君困了,想要睡觉了,才让她离开。他一觉睡到中午,要赶火车了,这才给m君打了电话。 m君对此感到难以置信。 他问道:你就请她喝了一杯柠檬水,就去开房了?这个大美女在我们这里可是有名的冰美人啊!对任何人都是冷若冰霜的,凛然不可侵犯! 对方笑道:那是对你们。我就是啥都不请她吃,她也会去的。 他惊奇道:你就吹牛吧!你肯定是拿钱砸她了!我还不知道你啊!你是不是拿钱砸她了? 对方气道:瞧不起人啊!凭我的魅力,用得着砸钱啊?我都是以德服人! m君心道:你的德,也就那么回事吧。 心里虽然这么想,嘴上确实不能这么说。 他好奇道:你俩总共认识不到半天,聊天不过俩小时,她就去跟你开房了?她这是图什么啊?你让我知道,知道。长长见识啊! 对方得意道:因为我长得帅呗! 他一下子没管住嘴,说道:帅?哪里帅啊?一米七的个头,一脸“大红枣”啊? 对方说道:我呸!你就不会说点儿好听的啊? 他自觉失言,笑道:我这不是想听点实话啊。你净说虚的。 对方说道:那就说点儿实在的。我跟她讲了讲我们家,讲了讲我爸的丰功伟绩。 他笑道:她这是要去给你发当后妈啊? 对方说道:我呸!当佣人都不要她! 聊到这里,事情是怎么回事,他已经完全了然了。 大美女之所以一直像冰雕一样冷心冷面,并不是因为她秉持“一片冰心在玉壶”的道德准则,只是因为公司的这些人没有能照亮冰容的“灯”。 u同学不费吹灰之力,就做到了“苍蝇”们在梦里才能做到的事情,并不是因为他有出众的容貌,惊人的才学,优秀的沟通能力,只是因为他的一件俗物比别人多。也就是他有很多的阿堵物。或者,直白一点儿来说,只是因为他的爸爸有钱罢了。 想到这里,m君突然觉得,那位美女前台很可悲、可怜、可笑。 她或许把昨晚的事,当成是自己向上攀登所付出的代价。可是,实际上,对方根本没想为这种事买单。 也许,知道结果后,她会懊恼自己的一腔热情错付了人。但是在u同学这些人的眼里,这位美女不过是一个痴心妄想的小丑,是一只披着美女皮囊的癞蛤蟆。 说起来,真是可笑呢。那些平时围在美女周围的“苍蝇”里,有好几个人都比这位u同学高大、帅气。 m君还知道,其中一个人,曾经在大冬天抱着一大捧玫瑰花,站在美女家的楼下,整整等了她三个小时。直到最后,雪都停下来了,美女都没有下楼去看看这个仰慕者。 事后,同事们问起这件事来。 美女只是淡淡地回答:天冷,不愿意动。 据m君所知,这个人连美女的手都没有拉过一下。 他突然为这些追求美女的失败者感到庆幸。 这或许是上天对他们的一种慈悲。 (本章完) 第13章 第三次相亲4 第13章第三次相亲4 回到那个女人提出的三个问题。 首先,第一个问题是根本没有正确答案的。 这就像那个“母亲和老婆一起掉水里,你先救谁?”的弱智问题一样,只是烟花气太重的女人用来调侃别人的疯话。 对此,m君心里清楚的就像一块明镜一样。 这个女人第一次见面就这么问,表明了她压根儿就没有相亲的诚意。 一般情况下,不管是否有意往下谈谈,只要这个人还想给对方留下好印象,她绝对不会问这种让人无法回答,又暴露了自身智商的问题。 但是,她显然不是那种想让自己有个好风评的人。 就冲着她这种急不可待抛出三大奇葩问题的做法,他也能看出来她绝对不是一个会顾及他人感受,在乎他人对自身看法的人。 而且,看她这高人一等的架势,如果他说“以前只交过一个女朋友。”这女的一定会追问“什么时候分的手?” 如果,他接着说“分手很久了。”她就一定要问“这么长时间,你一个人是怎么过的?” 如果他说是“最近才分手。”她一定会接着问“你怎么可以刚分手就相亲啊?你怎么这么不念旧呢?” 如果,他回答“前任女友有两个以上。”这个女的很有可能会直接说“你这人感情经历太复杂了,我从来没谈过恋爱,是一个很单纯的人。” m君甚至觉得,就她这灵活转动地大眼珠子,没准还会顺便翻个大大的白眼。 如果,他说“没有谈过,从来没有女朋友。”她一定会问“你这么大岁数了,怎么会没有谈过恋爱呢?大学的时候也没有谈过吗?是没有女孩看得上你吗?还是因为身体有什么问题吗?还是说你有什么特殊喜好?这个时代怎么会有男的没谈过对象呢?” 想到这里,m君不禁深深叹出一口气。为什么要让自己碰到这种怪物呢? 第二个和第三个问题,看起来分别是关于穿和吃的,其实不然,二者实际上则可以归结为一个终极问题:钱。 不过,并不是关于对方有没有钱的问题,而是对于钱的支配权归属于谁的问题。如果用一句大白话来总结,也可以就归结为:你肯给我花钱,把挣的钱都给我!我才跟你谈恋爱,不然,免谈!如果要结婚,你必须养着我,顺着我,拿钱哄着我,还得用你的钱把我养得高高兴兴才行。做不到,咱们就免谈! 这让m君想起来一个男人。 一个让他鄙夷了很多年的男人。他一向觉得,这个男人对老婆的态度,是一种极其明显的病态!那是种过于卑贱的无耻讨好,近乎古代贱籍倡优对于地主老爷的巴结。 那人是m君的同事,叫大马,一个来自碧草连天的草原,却丝毫没有套马汉子的英雄气概的人。 这人有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子,看起来像是名副其实的高头大马。他和他的老婆是m君等同事们眼里的可笑另类。 并不是因为大马怕老婆,虽然他确实是怕老婆的。但是在这个普遍阴盛阳衰的时代里,这实在是算不上什么新闻。自从毕业以后,m君就很少见到有谁笑话别人怕老婆了。在这时代,男人怕老婆已经属于非常正常的现象了。 大马和他老婆之间的奇葩关系是:他老婆把她自己的钱全部存起来,一分钱都不许他动。但是,家里的花销,哪怕一分钱,也必须是从他的工资里出。比这更奇葩的是,大马总用折辱他自己亲娘的办法,来取悦他老婆。 比如:他本身工资微薄,也就是三千多块钱一个月的工资水平。他老婆每月去两次美容院,就能花他一两万人民币。这还没有算上她每月买化妆品的花销,相对于他的收入来说,这可真就算是花钱如流水了。 比较可笑的是,大马同志还把这种事,当成是一种光荣到处吹嘘! 还比如:大马老婆要和他的丈母娘一起去越南旅游,要他出旅游费用。因为种种原因他拿不出钱来,他只好找自己的妈妈拿钱。向自己的妈妈要钱,去供老婆带着丈母娘出去“周游列国”。 这种事听着都有点新鲜。 更好笑的是,因为要领着丈母娘出去旅游,所以大马的孩子被交给他的妈妈带着。 再比如:他亲娘和丈母娘吵架了。大马把他亲娘从家里赶出了,让他亲娘连夜从城里打车回乡下的家里去住。为了讨老婆欢心,从那天开始,他还每月给丈母娘一千块钱,来表达对他娘和丈母娘吵架这件事的歉意! 所以,同事们在一起喝酒的时候,聊到他和他老婆的事情。 大家一致觉得,这婆娘没打算跟他过日子,一定是个随时准备跟他离婚的主儿。还有人喊出过“要是我老婆,早跟她离婚了。”这样的豪言壮语。不过,喊这句话的人在自己家里的地位,也未必真就比大马同志高到哪里去! 其实呢,m君一直觉得,男人挣钱就是要给老婆,孩子花的。男人养家,这是一件在他看来天经地义、亘古不变的真理。这种事没有任何可抱怨的。 但是,为了讨女人开心,作践自己的亲人,实属没有必要。那女人要是心里真有你,必然不会让你太为难,也必然能做到“爱屋及乌”。 她心里要是压根就没你,和你在一起,只是因为鱼饵在水里泡久了,快没味道了。那么,你就是能狠下心来学易牙,烹熟了自己的孩子给她吃,她也未必会正眼瞧一瞧你!因为,在她的心里,你永远配不上她!她下嫁给你,只是因为那个配得上她的人不娶她! 当然,大多人不会像大马两口子这么没底线,没有人性。 以现在的社会风气而言,男人怕老婆不算什么。就算回到古代,男人挣钱、养家、宠着老婆也是天经地义的不变真理! 但是,突然有一天,一个陌生女人站在他面前,理直气壮地表达出“你m君必须养着我,还得用你的钱把我养得高高兴兴的才行。做不到,咱们就免谈!”这种意思,并且把这当成是一种两人交往的前提条件,目中无人地说出来的时候。 他突然觉得,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真真正正的暴击。 就像有个暴徒突然跳出来拿一把大锤子重重砸在他的心上,让他捂着胸口疼得在地上翻来覆去打滚。而那个施暴者还在一边如无其事的斜着眼睛撇嘴冷笑。 难道,我m君是一个找不到老婆,需要跪求别人下嫁的废人吗? 难道,我也要像那个小马一样,通过作践自己的亲属,来讨女人的欢心吗? 我不能! 这是几乎马上就浮现在他脑子的答案! 对于第一个近乎挑衅的愚蠢问题,他懒得回答,也没有回答。 因为不光是他,没有人会回答这种问题。不论男女,不论答案,只要回答了,就是一个傻瓜!愚不可及的笨蛋! 他在心里默念了三遍六字真言,尽量稳定了一下情绪。 还别说,真的管用,三遍过后,他已经可以用尽可能平静的语调反问她了 他问道:今天之前,你谈过几次恋爱了呢? (本章完) 第14章 第三次相亲5 第14章第三次相亲5 这个女人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他。 一对眼睛里带着一种古怪的嘲讽色彩。 以颜色来比喻,就像是谁打翻了情绪的调色板,把各种各样稀奇古怪情绪都像”大杂烩“一样掺合在了一起。 而且,她绷紧的脸上没有了任何人类应有的表情,就像是戴了一副蜡质的意大利“死亡面具”。 俩人就这样相对无言坐了一分多钟。 明明有很多人,m君却觉得这个咖啡厅安静的像是一座坟墓。 这死一样的寂静,让他不禁自问,我在这里做什么呢? 突然,她使劲昂起下巴说:我没谈过。因为我一门心思都在考研、找工作、提升自己上,没时间考虑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 她在说”杂七杂八“的时候,还特别加重了一下语气。 这句话从她嘴里说出来不带一丝感情色彩。 这让他觉得就像是在听一个机械人读稿子,每一个字都透着冷冰冰的金属味道。 听完她的话,他不光是倒吸了一口凉气,他甚至觉得自己全身的血液都冻伤了。 当时,他真心觉得,这女的真是盖了帽儿了! 这样的回答以及这种没教养的态度,这不就是老话儿里的耍无赖吗?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想怼回去“既然这是杂七杂八的事情,你今天来这儿是干什么来了?”或者“你刚才那么问是闲着没事干套话呢?还是过得太无聊了,专门跑来逗我玩呢?” 但是话到嘴边,他又噎回去了。 他觉得,不管怎么样回怼,都会显得自己有点不大气。 尽管她表现得很没教养,但是自己得保持最基本的风度。同时,他又暗自窃喜,幸亏刚才没看走眼。如果直接回答她的那些问题,他就真是“千里迢迢”过来自取其辱了。 他觉得,这个女人很没有教养。 一个人长大了没教养,首先是为人父母的没教育好子女。 所谓没教养,从表象说是为人低俗,对人没有基本礼貌;往本质说,就是毫不掩饰地通过漠视他人权利来满足自己的利益。 这没教养的家伙小时候一定是个“熊孩子”。 很多人都遇到过这种人类社会里的异类。也许有人会觉得“异类”俩字是言重了。在古代,人们叫这种人是“顽劣之徒”。 他觉得,古人比今人有文化,他们对一件事物的命名特别考究。 “顽劣之徒”比“熊孩子”更贴近这种害虫的本质。 因为汉语语意后置的原因,“熊孩子”三子容易让人把理解重点放在“孩子”俩字上。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旦这些“顽劣之徒”闯了祸,害了人。 他们那些“披着人皮”的爹娘就会马上站出来哭诉“她/他还是个孩子。” 有时候,这些人也会迫于舆论表面上骂两句,做些样子给外人看看。 但回家之后,一家子定会为逃脱了惩罚而心里美滋滋的。 没准他们还会在心里想“别人死活关我鸟事!我家这么聪明可爱的小宝贝儿,我怎么舍得管教太严厉呢?” 这些“熊孩子”的所作所为,根本无法用“孩子”俩字作为挡箭牌。 据他所知,熊会在猎物还活着的时候就开始进食。这些野兽会大快朵颐享受猎物的肢体。它们丝毫不会顾及到受害者的撕心裂肺的痛苦。 这些“熊孩子”残害受害者的手段与此如出一辙。 他们的所作所为真的像“熊”一样残忍暴虐且无所顾忌。 在这个意义上,称呼他们是“熊孩子”也算合适。其实,他觉得可以直接叫他们“小恶魔”。 《清稗类钞》里就记叙过这种年纪还小的恶人。清代某地有一顽童,遭到先生的责骂。他当面总是装出一副心悦诚服的样子。实则这个坏人已经下了决心要害死老师。他递交了一篇文章给塾师,请先生代为修改润饰。塾师还以为他学好了,很为他高兴。谁知道这是皇帝的御作。顽童回过头就拿着修改过的文章到官府状告塾师。塾师因此被判了篡改皇帝御撰的死罪。 这哪里还像是孩子的行为?分明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恶棍。 千古奇冤《窦娥冤》里,恶棍张驴儿父子的所作所为与之相比,也不过如此而已了。特别需要提到的是,那个故事的最后教师免于一死,这个恶人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虽然《清稗类钞》没有描写这个小童的父母充当了什么角色,但是其父母的丑恶形象已经影影绰绰于字里行间了。 那么,后天的教育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他觉得教育存在的意义和法律存在的意义一样。它们都是通过人为手段来约束那些人性中的恶,进而发扬人性中的善。 他看过一本书,里面讲述了一个很有趣的遗传学方面的知识。说是,一个女性体内的卵子并不是她本人产生出来的。实际上是在她还是婴儿的时候,在自己母亲的体内就形成了的。 换句话说,就是形成一个小女孩的那颗卵子,是在这个女孩的姥姥体内产生的。她的妈妈只是执行了一项继续培育的工作。那么,从纯生物学的角度来说,这颗卵子的母体是这个小女孩的姥姥。她的妈妈只是承担了“培养器皿”的工作部分。 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对很多遗传上的事,就一目了然了。如果说没教养也可以遗传,那么至少在这个女孩的姥姥那一辈就开始没教养了。 以此往上类推,他甚至能反推出一棵枝繁叶茂的“没教养家族树”来。 一时间思维过于发散,神游在外收不回来了。 m君大概就楞了那么十几秒。 那女的开始不耐烦地翻起白眼来了。 和一般人的翻白眼不同,她把整个眼瞳等翻到眼皮下面去了,两只眼睛只剩下了有些发灰的眼白。 以m君的视角来看,这个场景多少有点恐怖。这让他有一种置身于哥特风格恐怖片里的感觉。要不是这里到处都是人,他恐怕早就拔腿跑开了。 这女人看起来像是一个马上要被恶鬼附身的灵媒巫婆。 他都有点担心,再过一会她会不会一边浑身打着哆嗦,一边胡言乱语起来。就像他在那些南方庙会上看到过的扶乩童子一样。 不过,那些孩子召唤来的是各种地方神灵。这个“翻白眼女”召唤来的一定是地狱魔王之类的牛鬼蛇神。由于灯光太亮,他清楚地看到了她眼白里面的一根根暗红的血丝。这个时候,他觉得这种脸相像是在哪个恐怖电影里出现过。 迟疑了几秒钟,他想起来了。这是一种韩国电影里的僵尸的面相。就是跌跌撞撞摔倒了,还忘不了咬人几口的那种可怖的家伙。 他印象最深的,是在这些僵尸在韩国一个火车站连滚带爬追着人乱咬的场景。 她大概翻了四、五秒白眼,就慢慢恢复了正常。 他猛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就她这眼部动作,一般人还真就做不出来。或许,是自己过于俗气了,有眼不识泰山。莫非,这就是已变成传说的“青白眼”? (本章完) 第15章 第三次相亲6 第15章第三次相亲6 这可真是百闻不如一见,他猛然间看到还觉得非常吓人。 可阮籍毕竟是个男人,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要做出这种丑态呢? 女孩子不都是很注重自己的仪表的吗?据说,汉武帝有位宠妃,为了不破坏她在皇帝心里的印象,甚至不愿意让来探病的皇帝看到她的病容。 更何况,她不是阮籍那种不染红尘气的高人。自己也不是沉迷于功名利禄的嵇喜。 而且,这个女人恐怕不知道“青白眼”这回事。 在他胡思乱想时,对面这个女人不翻白眼了,又开始低着头玩起手机来。 m君真的是又好气又好笑:她摆出这种丑态。 这是真把我当成跪求“接盘”的“超级无敌接盘侠”了吗? 第一个问题,他没有正面回答,也没觉得有任何必要回答。 特别是听了对方的回答之后,他就更觉得没必要回答了! 但是,对于第二个和第三个问题,他觉得,没有必要含含糊糊,要向这位女士表明自己的立场。 于是他就毫不客气地直接怼回去了。 鉴于她的恶劣态度,m君本没有打算给她什么好脸色。 但是考虑到还要顾及一下介绍人的面子,他竭尽全力压抑着想要喷发出来的心中怒火。 他紧绷着脸以一种很平淡的语气说道:首先呢,你说的那种包,我倒是买得起。但是,你不觉得两三周买一个是种浪费吗?那玩意儿又没有什么收藏价值,那就是一种拿来炫耀的,标准的快速消耗品。 他话还没说完,那个女人的眼睛又开始运动了。 这回他可是看清楚了。 这个女人的翻白眼方式真是天下一绝,绝无仅有,惊世骇俗! 她是左、右眼球分别向着左、右两边来翻转的,而且动作非常流畅,一下子就把眼睛变成了两颗白球。 这使她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大号的会转动眼球的傀儡娃娃。 他看着这有几分诡异的一幕,先是感到惊愕,继而觉得有点儿恶心。 说实话,当时,他有一巴掌抽过去的冲动。 还好理智来了个急刹车,他深吸了几口气之后,反复告诉自己要冷静、冷静、冷静、再冷静。 他为了尽快冷静下来,不再看着这个可怖的女人,而是垂下眼睛盯了几秒桌布,情绪这才稍微稳定下来。 他继续说道:我自己用的就是巴黎世家的包。可能你没有注意看啊。 说完,他顿了顿,抬眼看了看这个女人。 大概是刚才那句话打断了她翻白眼的动作。 她的眼睛已经恢复正常状态,眼黑和眼白都回到了正常人眼睛的样子了。 他指了指自己挂在椅背的背包。 那个女人瞟了一眼,又略微翻了翻白眼,接着夸张地扭了扭脖子,并未言语。 他马上读懂了她这一连串的肢体语言。 她以为m君是买过季产品来充数的。 那个包确实不是今年的当季新品。但是,m君不是一个会用二手货来充门面的人。 因为他根本不懂充门面这种事情。 那包是在几年前刚出来一个月的时候买的。因为它确实很结实、很耐用,所以他就背了好几年。 他挑选东西不论贵贱,都是以实用为首选条件。所以,他身边的很多物品,都是多年之前购买的。 在日本有一种说法,器物被使用久了,会带来特别的手感。 m君觉得,这大概是一种“物哀”思想的延续。 但他用旧物和这种思想没有一点关系。他并没有觉得旧物会变得更美,只单纯喜欢使用“用习惯了”的物品。 以他给自己制订的消费标准而言,东西可以买的稍微贵一点,但是不可以大手大脚,不可以浪费。 可是,他觉得这些话没必要跟这个“翻白眼女”细讲。 他现在只有一个念头,赶紧结束这场充满了黑色幽默气氛的相亲。 于是,他说道:你刚才说晚饭必须去饭店吃那事儿。其实,去饭店吃饭没有问题。我自己晚上懒得做饭,也常一个人在饭店吃饭。但是,你不觉饭店的饭菜不太卫生吗? 这女人从牙缝里挤出来几个字:那是一种高雅的生活品味。你不懂! 冲着她这种从头到尾的无理态度,他觉得真的是“是可忍,熟不可忍”。 他说道:这叫生活品味吗?我觉得,你刚才说的,听起来才是真的挺没品的,也不是一个正常婚姻该有的生活状态。 说到这里,m君顿了一下。他心里琢磨着:大概是这个女人看自己穿着太朴素了,心存轻视才如此傲慢无礼,无言不逊吧。 但是,她脱口而出的绝对是真心话。 那种在婚姻里奴役他人的生活,确实是她非常想要获得的生活。 当然,这个世界上确实存在大部分时间不在家吃饭,而在饭店吃饭的人。 比如:古代在茶马古道上奔波忙碌的马帮小伙子们。 他们很少在家吃饭,虽然家里有老婆,这些人却是常年在外边跑跑颠颠的。他们的家更像是旅人的旅店,而不是船的港湾。这并不是说这些人不顾家。他们是为了讨生活,不得不如此。 而在婚姻的一开始,就主动抛弃家庭生活,不打算有正经家庭生活的人,还是非常罕见的。 再比如:一些在外地跑单帮的业务员。 他们总在饭店吃饭,大致上是因为这么三个原因: 第一,他们身处异地他乡,和自己的老婆不在一起,没有办法回家做饭,也没必要自己一个人回去忙活。 第二,他们的食宿费用是有地方给报销的。这种情况没人会坚持自己做饭。就算是他们的老婆特别爱做饭,也不会要求他们必须在家吃饭的。 第三,他们经常穿梭在各种客户之间,需要通过酒菜作为和客户拉关系的润滑剂。换言之,请客吃饭是他们工作的一部分。 但是,没有人会在家庭生活里有这种“每天晚饭都去饭馆吃”的奇葩要求。 到目前为止,m君没听说过,有哪个正常人会把天天在饭店吃饭当成是一种正常需求,更没有听说过谁会以此为荣的。 以他个人为例,不管饭馆的饭菜有多好吃,他每次吃完之后都会担心卫生问题。 有一次,他吃了一顿醉蟹后,害怕了两个多月,生怕这些螃蟹的残渣会在肚子里孕育出铁线虫来。科普片里的铁线虫太可怕了,就像是一团难看的细条儿意大利通心粉。 最恶心的是,这些“通心粉”还会使劲蠕动,就像蛆虫一样! 自从在上网查了生吃醉蟹的危害,他直到现在都再也没有吃过这道让人食指大动的菜。 (本章完) 第16章 第三次相亲7 第16章第三次相亲7 那个女人听他这么一说,眼皮一耷拉,嘴角往下一撇,张了张嘴,像是想要说点什么。 m君心道:不能等她再说出来什么奇谈怪论。 于是,他紧继续说:我不是没见过有钱人。我在bj待过几年,也见过一些所谓的成功人士。这些人凸显自己品味的法子,好像和你的有点儿区别。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这次“翻白眼女”倒是没有做出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来。 他接着说道:我亲眼见过一个人专门请国家一级作曲家给谱了首曲子。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双胞胎女儿作为生日礼物。说实话,这个未必比买包花钱多。我觉得,这样花钱叫有档次、有品味。 说到这里,他停了一下。 大概是这种比较“豪”的事情很对她的胃口。 她瞪着两只“体面眼”仔细看着m君。 这种生着“一颗富贵心”的人,他倒也不是没见过。 只是其他人没有她这么不加掩饰。也没人愿意赤裸裸暴露出对于物质的贪婪渴求。 m君已经打心底里瞧不起这个女人了。 他说道:就拿他当例子来说吧。他晚上在bj请客,能让客人们吃到当天早上从xj的湖里捕捞过来的活鱼。 这样牛的一个人,最喜欢吃的不是山珍海味,而是他太太给他做的茶泡饭。在bj的时候,有段时间,我每个礼拜都会见到他们夫妇几次。据我个人观察,他太太也不是每个星期就换一个新奢侈品包背的。 这都是实话,那位成功人士平时上班中午都是吃最普通的工作餐。m君还亲眼见过他把白开水倒进饭盒里,搅拌一下就着水把剩下的米粒都喝掉。 这个女人大概觉得,m君是在进行沉闷的说教。 她做出了一件让他大跌眼镜的行为。 这个大奇葩开始左右摇晃身体了。 尽管摇晃的幅度不大,但是她还是带动着椅子一起晃起来了。 他实在不想看到她一不留神整个人晃到地板上去。 眼瞅着这次见面就要彻底变成一场闹剧。 他赶紧加快了说话的语速,以便尽快结束这场可耻、可笑、可怕的相亲。 他说道:类似他这样的成功人士很多。可我从没见过谁是像你说的那样过日子的。根据你刚才说的那些话,我觉得你特别没品位。我看你还没准备好谈婚论嫁。咱们今天就到这吧。 说这些不光是为了反驳这个无礼、无知的女人。 这些话也真的他是发自内心的实话实说。 m君不信奉任何宗教,绝对不是什么清教徒,不会把追求享受当成一种罪恶。 当然,在很多宗教里,贪图享乐是一种必须要下地狱的大罪。 他不信这些,甚至也没有觉得凡人追求享受是一种低俗的表现。 实际上,他从来都不认可那些通过自我惩罚来修行的苦行僧。 比如:那些靠吃树叶和果子生存的印度修行者们。 有一种说法,他们是在用苦行来消解自己的罪孽。 但是,以他对佛经的理解,这种方法是不能化解罪孽的。事实上,根据佛教理论,业力是不可撤销的。就算是佛祖也撤销不了业力。 在他个人的观念里,人虽然不是生来就能享福的,但是也绝对不是为了受苦才来到这个世界上。 西绪福斯在地狱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推大石头,那是诸神对他的惩罚。 奥丁的英灵殿里,那些凡间的英雄享受美酒、美食,这是诸神对英雄的奖励。可见世界各地没有谁会觉得苦难是一种幸福。但是,他对于过于“货币拜物教”信众过于粗鄙的行为很不屑。 如果,把拥有物质享受的权利看作是一种“福分”,那么这份“福分”是需要自己用心呵护的。哪怕是“含着金汤勺出生”的人也没资格挥霍它。 在盛唐时代发生过这样一件小事。大唐皇帝李亨做太子的时候,有一次给兄弟们分羊肉吃,分完之后手上全部是油渍。于是他便用旁边的大饼来擦拭手,接着将擦过油渍的大饼放进了嘴里吃了。 唐玄宗当场高度赞扬了他“福当如是爱惜!” 据说,此前李隆基一直在琢磨废除李亨,换上自己更喜欢的皇子。这件事让李隆基下定决心把皇位传给李亨。 作为中国封建时代最富强的王朝,堂堂大唐皇帝还能缺那一块大饼吃吗?李隆基真正称赞的,是李亨节俭的高尚品格。 在李隆基心里,大唐未来的皇帝就应该身作则,推崇节俭,不可以宣扬铺张浪费。 如果李亨用大饼擦拭了餐刀,之后直接把饼丢弃了。那么,他丢弃的不是一块胡饼,而是本应属于他的整个锦绣天下。可以看到,连富有四海的大唐天子都没有一丝一毫挥霍“福分”的资本。 历史上有挥霍“福分”的天子吗?当然有,而且大部分都是亡国之君。比如:“酒池肉林”的商纣王,“烽火戏诸侯”的西周幽王,“卖官鬻爵”的东汉灵帝等等。 贵为天子尚且不可以大肆挥霍,我们这些升斗小民哪里有奢靡的资本呢? 至于说两口子都不做饭,天天在饭店吃饭。那这俩人到底是两口子过日子呢?还是各自找了一个饭友或者说酒友呢? 他总觉得,她所描述的婚后生活像是一种居无定所、四处飘零的人的生活状态。 那种生活方式有点像是常年没法回家做饭,四处赶场子的横店“群演”小演员。 很多人都爱说”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人生如戏,全凭演技”。可是真把人生的一切都变成是一出”戏“,又有几个人能真正受得了? 退一万步讲,如果说婚姻就是演给别人看得一出”戏“,那么,我又凭什么要陪你这种人来演这出”戏“呢? 尽管肚子里有千言万语,他觉得还是点到为止,也实在没必要和这种人罗嗦太多。 说完以上那番话之后,他就礼貌性地点了个头,示意自己要走了。然后他起身快步离开了这里。 (本章完) 第17章 第四次相亲1 第17章第四次相亲1 他憋着一肚子闷气从那里走出来。 等走到大街上,他才发现一件更古怪的事情。 当晚不知什么原因,街边的路灯仿佛都在同一时间下岗了。在这个电灯缺席的城市里,一切都笼罩在无边的黑暗里。 大城市变得像是一个晚上伸手不见五指的小山村一样。 这种情况下,月亮就成了城市的主光源。 可惜“水路疑霜雪,林栖见羽毛”这种天光只能出现在古人的诗歌里。 这天晚上月亮的光芒并不耀眼。可以说它是空有了一副银盘般的身姿。 虽然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但是他在这种暗淡的光里东南西北都分辨不出来了。 他慕然觉得,笼罩着整个城市的黑暗正是那头黑色”巨兽“。 这片黑影并非均匀的漆黑一片。里面不时出现深深浅浅的不同颜色的区域。这些黑暗中颜色的深浅变化就像是它在眨动长满全身的眼睛。 这些大大小小的眼睛无孔不入,佣有摄人心魄的力量。周周只是看到它们就觉得一股寒意扑面袭来。而那些悉悉索索的微弱声音,则像是它在偷偷地磨砺尖牙的声响,又像是它在石板路上悄悄地摩擦爪子的声音。 这个巨大的黑影平时隐藏在霓虹灯下,藏在灯红酒绿里,藏在人们相互间的虚情假意里。就像那些秦代监狱里怨气化身的虫子一样,它是都市里地各种欲望的化身。 那些虫子可以被酒溶解。而这只巨兽却没有这种克制物。它唯一厌恶的是光,所以它总是潜伏在黑暗里。 它随时都在渴求饮用人们的鲜血以浇灌那条饥渴的肚肠。很少有人会注意到它,甚至大部分人都没有听说过它的名字。 他很早就知道这只怪兽的存在,却也不知道它的确切名字。他只知道,它是城市里一切正面和反面欲望的混合体。 不过,外面的夜风吹走了方才的所有不快。 他觉得自己的呼吸顺畅了很多! 下一次的相亲是在几天之后。 介绍人还是那位热心肠的l姐。 这次的相亲对象据说是一个世界级国外企业的高管。 说实话,m君对这种事不敏感。 在他的认知里,人们经常会犯一种低级错误。他们通常会在潜意识里,把一个人和其供职的平台在属性上等同起来。具体表现就是,介绍一个人的时候,习惯性的把某人和某个机构,单位绑定在一起来介绍。 比如:这是某某单位的某某。 不可否认,这种介绍人的方式很是简洁、高效,能让人在第一时间对对方有个初步的概念。 但是,在相亲这件事上,这种介绍方式就暴露出了其短板。 比如:在电科院上班的人未必是一个科学家,也可能是一个会计。或者说,在著名的餐厅上班的也许不是厨子,而是一个大堂经理。 同理,声名显赫的工作单位,不能代表这个人一定很优秀。就像威震天下的秦国军队里也会出现郑安平一样。 话虽如此,m君还是对这次的相亲充满期待。事实上,他对每一次相亲都是满心期待。那种感觉就像是在几天阴霾之后,人对阳光透过深厚云层那一瞬的渴望。 不过,这些年来,他从没等到过这一刻的到来。 心头的云层越积越厚,已经从浅灰色变成了青黑,不知道哪天就会变成大雨泼下来了。 他反思了这几次的相亲,或许自己应该更有耐心一点儿,不要挑剔对方认知上的小瑕疵,只要对方不像上一个人那么奇葩就好! 相亲的地点是在一家快餐店。 这天阳光是金色的,似乎预兆了此次会是一次胜利、成功、圆满的相亲。 当然,这不过是m君的一厢情愿而已。 就像我们每一个人,谁都无法预知自己会遇到什么事情。 m君也无法提前知道,他那未谋面的相亲对象是什么样的人。 他从来没想到过,有一天他会和一个一头金发的姑娘相亲。 不可否认,他的小脑袋里残存了不少腐朽封建残余思想。 在他的认知里:学校里只有考不上正经大学的女孩才会顶着一头金黄的毛儿。 这是他高中班主任教育学生时的原话。 那天这位女班主任站在讲台上,指着一位染成金毛的女孩,喊出了这句话。 他清楚记得,班主任说这话的时候,浑身都在打哆嗦。他一度以为,她会一不小心就背过气去!可惜,这个美好的愿望没有变成现实。 不过,据介绍人说,这个女孩是研究生学历。他认为,这应该不是谎话。听说,那家外企只招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许,这女孩是为了和同事打成一片,所以才弄了这种头发? 打了个招呼,俩人就落座了。 几句寒暄之后,她道:你好像挺喜欢古典文学的啊?我听l姐说,你很喜欢看书。还喜欢写写诗什么的。 他谦虚道:随便写写。都是没地方发表的拙作。对古典文学,算是有些涉猎吧。其实,不光是古典文学。我就是喜欢看书。各种书都会看一点儿。 她道:那你怎么看秦淮文化呢? 他有点儿没反应过来,说道:秦淮文化? 她道:对啊。秦淮文化。 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迟疑道:秦淮河的文化?还是徐州文化? 她道:有徐州文化吗? 他老实说道:没有。你一说秦淮文化,我就想到徐州了。毕竟,那是古代著名的战场。有很多和文化相关的故事。 她笑道:我说得是和秦淮河有关的文化。 他想了想,说道:是淮北文化吗?听说,淮南人把淮北人当成是北方人。以经济来讲,淮南似乎真的比淮北发达一些。不过,他们也没必要瞧不起穷地方的人。自古以来“守江必守淮,守淮必守徐”。南唐这些政权都是先丢了江北军镇,接着就再也无力对抗北方政权了。这几乎成了一条定律。 他几乎是自说自话的,絮絮叨叨地说了半天。 女孩却不发一言,只是嘴角渐渐露出了笑意。但是,显然这不是嘉许的意思,他所说的并不是女孩心中的“秦淮文化”。 他突然觉得,知识就像浩瀚的大海,自己不过是在其上飞过的海鸟。海太广阔了,鸟难以窥视到它的全貌。 他突然有点儿后悔。或许,自己不该嘲笑那个把企鹅当鱼的人。毕竟谁都可能有不知道的事情,没准她在m君的知识盲区里有广博的见识。 就在这个时候,女孩很认真地说道:秦淮河的文化,你不知道啊?秦淮八艳,你总听过吧?这就是秦淮文化的代表啊! 秦淮八艳? 这四个字一出口。 他马上就发现,自己后悔的有点儿早了。 (本章完) 第18章 第四次相亲2 第18章第四次相亲2 他转念一想,莫非她是想说她像柳如是一样,心怀家国大义,巾帼不让须眉吗? 于是,他说道:你说的是以柳如是为首的秦淮八艳吗? 她笑道:就是这个秦淮八艳。不过八艳之首,可不是柳如是。 他说道:以家国情怀,各人操守而言,柳如是算是一位女中豪杰。她老公虽然大节有亏,但是在她的鼓励下,这位钱大才子还是做了一些暗中反抗满清的好事的。要是郑成功等人反清复明成功了。这位柳如是完全可以和南宋的梁红玉比肩了。这样一位奇女子不算是八艳之首吗? 她笑道:我没觉得她有多奇啊。 他想了想,说道:那八艳之首是陈圆圆了吗?她一个弱女子和两个王朝的兴亡盛衰有关。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也算是千古奇事一件了。 她笑了笑,没接话茬。 他以为,她是对这种家国亡于女子的言论不屑一顾。 于是他赶忙找补,说道:后来,也有不少文人替陈圆圆说话的。其实,没有陈圆圆,吴三桂也会领满清入关的。李自成在bj的政策,把这些明朝遗老完全推到对立面了。他们要么另投新主,要么被李自成,刘宗敏酷刑折磨死。像吴三桂这种尚有实力的人,总得为了活命拼一拼的。只是他这一拼,把锦绣山河送给满清了。这比石敬瑭罪过大多了。 她还是没说话,只是在微笑。 他觉得,她是觉得石敬瑭不是汉人,所以出卖燕云十六州不算是汉奸吗? 他说道:当然了,石敬瑭不是汉人。丢汉人的土地,他不用心疼,也没有什么心里负担。 他顿了一顿道:据说,陈圆圆的入幕之宾中有许多明末豪杰。有人说,还有李自成。不过,根据正史来看,有证据的只是吴三桂和刘宗敏。 这时,她才说道:我觉得,陈圆圆也不配当八艳之首。 他想了想,大概这女孩是想说温柔可人的小家碧玉董小宛吧? 他说道:那应该是董小宛了?以才华和美貌闻名于世,又以温柔贤惠作为人生注脚的女人。她大概是八艳之中结局最好的一个了。上两位在男主人公死后,一个为了保护丈夫的财产上吊自杀了。一个在那位君王死后投湖自尽了。 相比她们,董小宛死在夫君之前,被深爱自己的丈夫永远怀念,应该算是有了一个很完美的结局。 可是说是美丽的来,漂漂亮亮的走。 她摇头道:我不喜欢董小宛这种太柔弱的女人。 其实,在m君心里,董小宛这种女人并不柔弱。一个真正内心软弱的人,是不可能在秦淮河畔那种地方活出名堂的。 如果她真的是一只柔软漂亮小鸟,等待她的要么是在韶华不再时的孤独寂寥死,要么是在暴雨狂风的摧残中雨打风吹去。 当然,他不会反驳她,毕竟这是相亲,不是辩论比赛。 他笑道:也不是董小宛。那应该是李香君了吧? 她笑道:为什么是李香君呢? 他道:经过《桃花扇》的描写,这位李香君算是古代恋爱女性的代表人物了。 中国人一般都是通过成语和故事来了解历史的。 通常谁的故事名气大,谁的名气就大。 比如:五代十国时期的豪杰们没有三国时代的大人物有名气,很大原因是没人给他们量身订做好故事。 这个李香君没有柳如是的民族气节,也没有陈圆圆的传奇经历,更没有董小宛那般好福气,但是,从《桃花扇》里的故事来看,她比以上三位都更有烟火气,也更接近真实生活中的人一些。 相比以上三位,她更像是那些风光一时的秦淮名媛们的一个缩影。 她笑道:她怎么算是缩影呢?哪里能代表秦淮诸艳呢。 他想了想道:那就是恩义分明,为人洒脱的寇白门。这人虽是女人,确有一般男人都没有的豪气。 或者是年轻时以艳闻名,后来却终成持戒甚严道姑的卞玉京。这位玉京道姑也算是有名的知恩图报的人物了。 要不然,就是以才华跻身八艳的马湘兰。她的经历虽然相对平淡,不过个人才艺应是八艳之首。算得上是名副其实的女诗人,女画家。 她一直在摇头。 他说道:那我可不知道还有谁能代表秦淮八艳了。 她睁大眼睛说道:你说到了七个人的名字。怎么单单不提爵位最显赫的顾横波呢? 顾横波? m君知道这个人。 只是这位南曲第一的横波夫人实在是乏善可陈。 这人丝毫不顾及个人名节,和她那个三姓家奴的丈夫一模一样。 陈圆圆虽被推为明亡祸首,却在大明亡后放弃荣华富贵,投身寺庙。这对满清入关这一事实,固然是于事无补。但是,这至少表达了她坚决不同流合污的态度。 柳如是有一个怕水冷,不殉国的才子丈夫。但她本人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尽力说服钱谦益与抗清义士们暗中联络,提供支持。 且不说这两个在乱世风云中坚守底线的奇女子。顾横波就是和她奴才老公的正妻比,也是颇有不如的。 她本人以获得满清的一品高铭夫人头衔为荣耀,并以此洋洋自得,招摇过市。 那位正牌妻子则以自身有明朝敕封在身,拒绝了满清朝廷颁发的一品诰命夫人头衔。 仅在这一件事情上,一个认可的是明朝敕封,一个追捧的是清廷赏赐,两者品格高下立判,无用赘言。 可以这样说,以气节论,她远不如柳如是,陈圆圆;以才华论,她远不及马湘兰;以人格魅力,她比诸玉京道姑,寇白门,又太过平淡,无趣。以痴情论,她远不足以和把自己献给爱情的李香兰比肩。 或许,会有人觉得,她得到了世间最难得的有情郎。 可是在m君眼里,那个满清赏赐的一品诰命头衔,远比不上董小宛夫君那一句:和小碗在一起的九年,是我一生的福气。小碗走了,我的福气也就用光了。 能让一个男人发自肺腑说出这种感慨,才是真正得到了这个男人的心。 而像三姓家奴对横波夫人表现出的宠爱,在真情实感面前是一文不名的。 就算无耻之徒请主子给横波再多封号,送给她金山银山,也不过是一个客人付给倡优的小费罢了。 横波夫人虽身处豪宅深巷之中,却与仍在勾栏之内无异。 说的夸张一点,给夜壶镶上金边,这夜壶就能拿来当酒壶用吗? 显然不能。 这就是横波夫人看似奢华的一生的本质。 八艳中的其他人在人生落幕之际,都完成了出自淤泥,却洗尽铅华的蜕变。 比如::柳如是活成了乱世里的巾帼英雄,文化符号。 再比如:陈圆圆活成了一个千古传奇,成为中国历史的一部分。 还比如:李香兰活成了一部关于爱情的书。 唯独这位横波夫人自始至终不改一身秦淮河里的风尘俗气。她从烂泥里来,又回到烂泥里去,以一个穿金戴银的风尘女子形象亮相,又以一个锦衣玉食的汉奸姬妾的形象落幕。 她确实是八艳中爵位最高的一个,有满清赏赐的一品诰命夫人爵位。但是,她也是秦淮八艳中唯一一个,在心理上自始至终仍是倡优的女人。 她没有玉京道姑的克己守礼,没有白门的自尊自爱,没有董小宛对夫君的倾心付出。 她真正有的只是一副好看的皮囊,以及在才艺上对马湘兰的模仿。 或许她从没意识到,她也许只是那些花花公子眼中马湘兰的替代品。一个比马湘兰好看,又能模仿其诗文,画作的赝品。 想到这里,他笑道:为什么横波夫人应该是八艳之首呢? (本章完) 第19章 第四次相亲3 第19章第四次相亲3 她笑道:因为横波是为了自己而活,只为自己活,活成了她自己,一个独一无二的顾横波。 他一时语塞。 她以为他被折服了,接着说道:那个陈圆圆算是个传奇。可是她的一切,都是身不由主。就连最后的死也是。她能不死吗? 你觉得,她要真是不投湖,会是个什么下场? 他想了想,道:大概和郑芝龙的日本太太一个下场。满清贵族对待没有利用价值的人,向来心狠手辣,手段极其歹毒。 被处决的郑芝龙,死的不明不白的孙可望,还有他们惨死的家属。 她笑道:对啊。所以,陈圆圆这个奇女子是要打折扣的。她的一切传说,都是依附在别人身上的。从这点来说,顾横波比她独立。 他笑道:这倒是。我就不知道顾横波老公姓什么。 她说道:柳如是的传说,多半也是被夸大了。南明灭亡的时候,钱谦益怕水凉,不自杀。柳如是不怕凉为什么没死?一个人铁了心要殉国,难道是能被永远阻止的吗? 至于说这两口子后来暗中支持反清复明的活动。依我看就是政治投机。她们看起来像是为了反清复明,实际上品格不比横波夫妇更高贵。 古话说的好,忠臣不事二主,好女不嫁二夫。这两口子已经当了冯道,还暗中出卖新主。可见人品也高不到哪里去,还不如安心当满洲家奴的横波夫妇。至少横波夫妇没有反叛过任何一任主子,每一次都是主子被灭了才投降的。投降之后就忠心事主。 他心想:依你的观点,八艳之首该是一条有奶就是娘的癞皮狗。 不过,想归想,他嘴上可没这么说。 他淡淡地说道:你的观点还是蛮新颖的。 她以为这是在夸她,就接着说道:那个李香兰的真实经历和书里不一样吧?她或许真的是把自己献祭给了爱情。 但是爱情没有响应她的虔诚。在这一点上,横波夫人是得到了丈夫百分百的宠爱。她不是正妻,却得到了丈夫超越正妻的待遇。 就连清廷都给了她一品诰命夫人的头衔,这等于是当时的执政政府正式以官方身份承认了她的家庭地位。 他心道:一个自称继承了明朝,自称继承了华夏文明,自称天下正朔的政权,居然给一个靠无视礼法,艳名远播立足世间的倡优,颁发了一个一品诰命夫人的正式任命。 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笑话,就像是一场满清政权自己抹黑自己的行为艺术! 试想,一个自认是合法政权的朝廷把原本只能颁发给勋贵夫人,或者贞洁烈女的最高荣誉,轻易给了一个作为三姓家奴老婆的青楼女子。 可以说,这是一品诰命夫人这个词被发明以来,遇到的最大尴尬! 他笑了笑,说道:她确实是有清一代,爵位最高的青楼女子。 她说道:对啊。这就最能说明问题了啊。证明她站到了她那个行业的顶点。 她顿了顿道:再说那个马湘兰。她姿色平庸。既然叫八艳,就必须是容貌艳丽的。我觉得,这个人最多算个才女,不能算八艳之一。 他哑然失笑,心道:马湘兰泉下有知,恐怕要感谢那只变成你祖先的猴子。感谢一千遍,一万遍。 你以为她愿意被人叫成八艳之一?莫非,你还真以为秦淮八艳是什么美誉了吗? 马湘兰恐怕终其一生,都在懊恼她自己的不堪经历。如果不是出身秦楼楚馆,她或许可以在文学上和李清照之流一较高下的。 可惜,她是青楼女子,只能被人们列在秦淮八艳里。这是她个人的悲哀。 他说道:马湘兰诗,画都很好。 她说道:横波夫人画的也不错。最主要长得比马湘兰好看。属于才貌双全的。 还有那个玉京道姑。你为什么总说她知恩图报呢? 他认真道:她为了给恩人祈福,用自己舌尖的血写了一整整本经书。 这本书大概写了有两年。 也就是说,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她经常咬破舌头,忍着疼痛用血写经。 这很定是一种迷信。 但是,就她的这种觉得自己无以为报,用自残来换取恩人福报的做法。 不是很令人肃然起敬的吗? 她破不以为然,说道:她恐怕是觉得那个人太老了,不想以身回报,就换了这个法子吧? 而且,她这算是一种痴吧?横波比她洒脱多了。 他心道:对。是洒脱。顾横波为了仨瓜俩枣,去败坏道学先生的声誉,确实是太洒脱了。 他说道:在佛教教义里,痴确实是一种毒。只是不知道执着于打坐,参禅,算不算痴。 她笑道:没准算的。 他笑道:你觉得寇白门差在哪里呢? 她道:差在不能从一而终。 他逗她道:秦淮八艳都不算是从一而终吧? 她道:横波夫人跟了她丈夫以后,就没再跟过别人。 他道:寇白门是因为要被自己的丈夫卖掉,才从操就业的。 尽管如此,她还是救了这个负心汉。她也因此成了文人墨客诗文里的侠女。 她笑着打断他,说道:你对寇白门印象最深的是什么? 他略一思考,说道:是两件事。一件,她为了救负心汉重新跳进火坑。救出丈夫后,她又洒脱的飘然而去。这份豪情,义气很像是唐代传奇里的侠客。另一件,她在场秦淮河畔,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婚礼。实际上,仅凭这场奢华无双的婚礼,她就可以跻身到秦淮河的传奇人物之列。 她笑道:那你觉得,她过得比顾横波好吗? 他很干脆地说道:不好。 她道:对啊。顾横波有完整的家庭,有丰厚的家产,有朝廷的爵位,有衣食无忧的生活,有众多低三下四的奴仆。这个寇白门呢?救了丈夫之后,负气回到秦淮河,重操旧业,直到上年纪,被一个年轻的负心汉气死。 从对生命的享受这个角度来看,寇白门就算是能在诗文里当一千年女侠,也是完败给顾横波了。 毕竟诗歌是给别人看的,生活是自己的啊。 话说到这里,他对她有点儿改观。本以为她说秦淮文化是出于无知,没想到她是有自己独特的见解。 不过,他能接受一个只顾自己享受,不顾及世俗观念的当代顾横波吗? 他还没想明白,就被对方的一句话说懵了。 彻彻底底懵了。 她说道:我有时候梦到自己身出秦淮河畔,自己就是那秦淮河上船里的人。 他心道:这人怕是把八艳当成那个时代的演员了吧? 非常有可能,这人根本没理解,到底什么是秦淮河,还有秦淮八艳吧? (本章完) 第20章 第四次相亲4 第20章第四次相亲4 他说道:你怎么会想成为秦淮河畔的人呢? 她说道:我觉得,她们的生活特别美好。 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说实话,他的第一反应,这人是不是像聊斋里的傻书生。 那个傻书生和狐仙住在一起很多天。 他问狐仙,说道:怎么咱们没生出孩子来呢?书上说男女之间在一起会生孩子。这都好几天了啊。 狐仙笑话他,说道:因为咱们没做书上没写的事情。 回到这个秦淮八艳。 或许,这个女人把她们当成是陆小曼之类的民国名媛了吧? 唐英,陆小曼号称民国时代南北交际花的魁首。但是,这种交际花和青楼女子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区别有多大呢? 就像黑猩猩和长臂猿。 看起来两者都算是猩猩,但绝对不是同一物种。 文人墨客的诗文里,很少出现对秦淮八艳实际生活状态的描写,大都是采用了写意的手法来描绘。或许,就是因此,让这女人对秦淮八艳的认知产生了可笑的偏差。 他定了定神,深深缓了一口气,说道: 你真的确定,你知道秦淮河那些人是做什么的吗?bj的大大胡同知道吧?秦淮八艳所做的事和八大胡同里的人是一样的。 她笑道:我知道啊。不就是青楼嘛。 他有点儿疑惑了。 看着皱眉的他,她笑道:你在思考什么?思考人生啊? 他说道:很少有人会说自己想成为顾横波那种人的。 她笑道:我觉得她那样的生活很好。一生都像生活在五光十色的梦里。 听到这句话,他突然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冒犯。 以他的认知,这不是封建与保守的问题。 很难想象一个明知道顾横波是谁,又大胆说出来想成为她的人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 在这个瞬间,他有点儿讨厌这个女人了。 他想了想说道:大多数时候,人们很难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她笑道:对啊。世俗的眼光太俗了,总会把人生的光彩看暗淡了。 他笑道:别人的眼光并不重要,可以直接无视的, 她惊讶道:你也是这么想的吗? 他心道:我是这么说的,但不是你理解的意思。 这个世界上的男人,可以不用在乎老婆不是处女,可以不在乎女方有过几段恋爱。但是任何男人都不可能轻易忽视自己女人的过去。除非男人一点儿不在乎这个女人,或者他非常在乎这个女人。 在民国时期的上海,有一位犹太大亨哈同做到了不计较老婆的过去。 当然,他是属于后者。 他能做到别人看来不可思议的大度是有原因的。 以哈同夫人来说,她做到了两件事。 这两件事是很多出身比她清白的女人也很难做到的。 第一件事,她不求回报的资助了穷困潦倒的哈同。 仅这一项,她就比当下的很多女性要出色。现在的中国,有太多女人会因为男人出不起高昂的礼金,就直接大方、干脆、毫无留恋地放弃他。 最重要的,哈同夫人的那个时代,还是一个公开宣扬男权的时代。她能做到对于一个看中的男人倾囊相助。这在那个时代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第二,婚后,她始终如一的全心对待哈同。 她对这段婚姻是全心全意的。 相比和她同时代的上海大亨的女人,她简直是一枝独秀,鹤立鸡群般的存在。 同一个时代里,上海大亨杜月笙有一个老婆出轨了。另一个大亨黄金荣被自己的戏子老婆敲诈了一大笔钱。 还是在那个时代里,不只一个女明星为了权势、地位、金钱、靓仔抛弃了自己或穷困潦倒、或大腹便便的丈夫。 在那样一个乌七八糟的世界里,她和哈同的婚姻像极了美丽的童话。其实何止是在那个时代,就算放在m君的时代里,她的婚姻也足以被当成是一场人人称道的传奇。 他笑道:是这么想的。我觉得,人生是自己的,不是活给别人看的。也没有必要活给别人看。 她道:对嘛。不用在意别人的想法。 他笑道:对的。你听说过,在日本有一种特别的啃老族吗? 她好奇道:哪种啊? 他说道:可能说是一种特殊的宅男更合适一些。 她笑道:宅男不都是一样的啊?躲在家里,天天看动漫美女,社交能力严重退化的那些人。 他说道:宅男也不都是平成男儿的样子。有的比这个更特殊一些。 她笑道:长成河马那么胖吗?出门要直升飞机吊出去的? 他认真地说道:如果一个人真的几十年都当宅男。那么,在最初他可能会是个大胖子,当宅男的时间越久,他应该会越瘦。直到变成睡在垃圾堆里的干巴瘦老头。 她奇怪道:这是怎么回事呢? 他道:很少有谁能不工作,完全靠父母的积蓄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大多数一辈子不工作的人,最终都会品尝一下贫穷的味道。当然了,极其个别的人,也能依靠丰厚的遗产泡女星,周游世界。咱们现在说的是普遍情况。 她笑道:那这些人不就是废物一样的吗?只是吃饭睡觉,浑浑噩噩活几十年,一点儿质量都没有啊? 他正色道:如果咱们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些人其实也是贯彻了他们自己的一种生活态度。 她笑道:什么态度?不工作的态度? 他摇了摇头,说道:他们贯彻了做真实的自己的态度。 她颇不服气,说道:那就是纯粹的懒吧? 他笑道:可以说是懒,也可以说是一种人的自然状态。 你看啊,没有人天生就是喜欢工作的。而且人也不是生来就会工作的。所谓工作,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产生的谋生手段。 她道:你说的也对。可那也不能不工作啊。不工作哪来钱,什么时候才能财务自由呢? 他道:人们为什么会想成为财务自由的人呢? 她道:财务自由可以实现人自身的各种自由,包括精神自由。 他说道:一个人如果把对物质的需求降到最低。那么,在某种程度上来讲,他是不是实现了精神上的自由呢? 她笑道:怎么会啊?两回事啊? 他说道:比如,一只鹤有精神世界。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它的精神世界是自由的? 她道:为什么会这样认为?因为鹤在物质上一无所有吗? 他道:不是。因为对于鹤而言,森林、高山、大海、甚至整个宇宙,都只是用来寄存它小小躯体的物质空间而已。 如果世界上没有人类的私有制,世界上的一切其实是属于所有生物的。每一个生物都是拥有整个世界的合法所有者。 如果整个世界都属于一只鹤,那么,这些东西对就它没有任何意义。就像那只金马桶。当世界铺满了黄金,金子也就不再是贵金属了。 它活着就是饿了吃饭,困了睡觉,有风雨了,找个遮蔽之所。这是一个生命最朴素的状态。说句玩笑话,这就是佛教“见山是山”的思想境界。那些贯彻“宅”为一生目标的人,实际上在最后都会达到鹤的这种状态。 也就是把自己回归到了生命最本源的生活状态。 她努了努嘴道:这是歪理啊。这种人怎么能和极尽奢华过一生的顾横波比? 他笑道:如果以贯彻个人生活主张而言,这些人可能比顾横波要更勇敢一些。 (本章完) 第21章 第四次相亲5 第21章第四次相亲5 她笑道:这些懒虫就跟鸵鸟一样,把头扎在被子里活着。他们怎么会配比横波勇敢啊? 他说道:你觉得,横波夫人做过的最勇敢的是什么事情呢? 她昂头说道:不惧怕流言蜚语,按照自己想要的样子活下去。 他说:就是在这一点上比她勇敢。 像横波夫人这样的人,在一个笑贫不笑娼的时代里,有可能被仰慕者们吹捧为独立女性、敢爱敢恨的人、贯彻拜金主义到死的勇士! 没准哪一天,哪个下流的导演会拍部片子,把她炒作成天下、古今、中外第一情圣。 但是,这些极致的宅男永远不会被人所理解。他们不但在自己活着的国家、时代里受尽白眼。就算是死了,这些人仍然会被外国人、其它时代的人尽情嘲讽。 他们永远不会被任何人理解。 这些人的人生,就像你刚才说得,会被刻在类人猿进化历史的耻辱柱上。 他们自己很明白这些后果,仍然义无反顾,勇往直前的沿着既定道路走下去了。 这难道不是他们拥有极大勇气的表现吗? 她的表情甚是精彩,有点怒极而笑的意思,说道:歪理!这是在不要脸的道路上发足狂奔吧? 他悠然道:那横波夫的勇敢和他们的勇敢有啥区别? 她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说道:你这是为了讽刺我,专门绕了一个大圈子吗? 他不想和这个人翻脸。 事实上,他不想和任何相亲对象不体面的结束见面。 虽然他从不指望有可能“买卖不成情谊在”,但是多一个让自己打喷嚏的人还是没必要的。 他笑了笑,说道:你误会了。我只是想证明,人要追求的个人生活,不一定能得到别人的理解。不管是古代的名媛,还是日本的宅男,或者是其他的什么人。谁都不必为了别人的评价而活着。因为人们对同一件事的评价标准,差别会很大。 她点了点头,说道:大概也就是这么回事吧. 他本想就此结束这次见面,又觉得现在说走,时机上并不是很合适。 于是,他笑着问道:除了横波夫人那种生活。你还喜欢什么样的呢? 她想了想,道:爱情小说里的女主角的样子。 他笑道:任何一本吗? 她说道:不是。我喜欢那些描写豪门千金的爱情故事。 接着,她问道:你呢?你想过什么样的生活?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他想了想,说道:我小时候想成为一个科学家。在很小的时候,我看过一本画着恐龙的绘本。从那时候起,我就经常幻想自己是一个科学家。 她说道:幻想制造出来恐龙吗? 他说道:不是的。是幻想自己能制造时间机械,然后回到恐龙还在的时代。 她说道:我也想过。想哪一天用什么法子回到过去。 他打趣道:回到哪里去呢? 这次,她倒是正经说道:回到小时候。我要是从头活一遍,一定能比现在活得精彩,没准还真能嫁给一个白马王子之类的。 他叹了口气。 她道:为什么叹气?觉得不可能吗?你要是重新活一遍,会怎么样? 这个问题,他曾经想过无数遍。 甚至于,他还在无数个不眠之夜里,自己给自己设想过几百种可能地活法。 非常遗憾,他发现,美欧一种可能,能让他比现在活得更好。 他说道:如果,我仍然以现在的身份重生,那么,我不会比现在过得更好。就算我提前预知了将要遇到的困难,应该要攻克的难关,我也没有太多办法改变它们。 她沉默了几秒钟,道:你还挺悲观的啊?既然知道了将要发生的一切,为什么不能改变它们呢? 他很认真地问道:知道了,就一定能改变吗? 她扬了扬眉,说道:对啊。 他摇了摇,说道:不是这样的。 她说道:怎么不是? 他说道:比如,买房子。其实这几年,很多人都知道房子是要涨价的,而且一定会涨得很快。但是,真正大量购买房子的人是极少数。是因为大部分人不明白房子能升值吗? 她说道:当然不是。那是因为他们没钱。 他说道:对的啊。人生当中的很多事,都像买房子一样。不是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做,而是有些事超出了我们的能力范围。 她说道:除了像房子这种事,我们可以改变的有很多啊。 他笑道:我只是觉得,用房子举例子比较直白。 她笑道:比如学习成绩。一个学习成绩不好的人,在重生之后痛定思痛,发奋图强呢? 他说道:理论上是可以的。不过也是因人而异吧。 她说道:你不会想说,万一这人天生基因不好,脑子根本不好使呢。 他笑了,说道:我是想这么说的。也有其它情况。 她有点儿不屑地说道:除了脑子不好,懒,还有什么能造成一个人没法提高成绩呢? 他说道:有很多。比如:穷。有很大一部分人小时候成绩不好是因为贫穷。 她有点儿不服气,说道:古代不是有很多寒门学子终有所成的吗?就像凿壁偷光那个。 他说道:没有成功的穷人的孩子,肯定比功成名就的寒门学子多。 比如那个有名的神童仲永。如果他出生在一个富足的家庭,或者干脆出生在一个士大夫家里。那么,他的结局绝不会是泯然众人。他就算成不了张神童那样的政府首脑,至少也能获得功名,衣食无忧。 她说道:你除了悲观,还有点愤世嫉俗啊? 他连忙摆手道:我可不是愤青。早过了那个年纪了。 她笑道:那你这算是宿命论啊?总觉得再活一次,还是什么也改变不了。 他想了想,说道:不是宿命论。宿命论是一种迷信。我只是觉得,人对于社会而言,太渺小了,就像是大海里的一滴水。 她说道:那海水的运动不是水滴决定的啊? 他肯定地说道:不是。 她奇道:那是由什么决定的? 他道:是有所有水滴的无意识,加有意识运动一起决定的。没有任何单独的一粒水滴能对大海产生作用。就算这水滴戴着王冠也是没用的。 我们所有人,就像是这些水滴,在强大的惯性下自以为是的活着。人如果重新活一遍,就能有全新的生活吗?不会的。我们就像是随时会遇到狼群的羔羊。 狼来了怎么办?老、弱、病、残、反应慢的、胆子大过头的都会提前谢幕。 我们对现实的选择,与上一次比,能有多大可活动余地呢? 事实上是没有的。 我们只是随波逐流的水,跟着奔腾的大海,漫无目的的从起点到终点。 (本章完) 第22章 第五次相亲1 第22章第五次相亲1 过了几天,介绍人反馈回来一个信息。 这句貌似轻描淡写的话,差点儿噎死了宠辱不惊的m君。 原话是:对方觉得m君思路太古怪,说了一大堆奇谈怪论。俩人三观不合,不合适! m君真是忍出了内伤,才没蹦出那句话: 一个想当青楼女子的人,说我三观不正?她也配!她也配谈三观? 他终究没脱口而出。 不是他想给女孩留点体面。 而是,他觉得,这样说出来,会显得自己太小气。 而且,介绍人可能会误以为,他是吃不到葡萄,在说葡萄酸。 话没出口,这口气倒是憋在嗓子眼儿里了。 一连好几天,他都是一天长一个嘴泡,一个比一个更疼! 又过了几天,有位同事给他介绍一个对象。 据同事讲,这个女孩是一个公立幼儿园的老师,在大学里的专业是弹钢琴。 m君自己也会弹钢琴,只是乐感不强,虽然能弹曲子,但只能自娱自乐,难登大雅之堂。 大概,人都是自己缺什么,就想要得到什么。 他听说,有一个民国时期的军阀特别尊重文化人。 所有的武官见了他,只能做椅子的三分之一。而文人可以坐整张椅子。 至于原因,好事者总说,这是那人敬重学者,敬畏文化,尊重别人。 其实,m君心里跟明镜一样,这人要是真的懂得尊重别人,就不会让武人只坐三分之一的椅子。 就像很多大城市的人,会羡慕工业落后地区云遮雾罩的山里生活一样。他们并不是真的喜欢自然,也不是真的厌恶了现代文明,只是喜欢追求自己所没有的东西。 那位花生先生也是一样。m君自己也是一样。 他本人弹不好钢琴,所以就特别羡慕那些能弹好的人。 还是在上初中的时候,他就特别崇拜一个弹琴的高手。 不过,直到现在,他能清楚记得她的样子,却仍不知道她叫什么。 那女孩比他大几岁,当时上高中了,一副三七分的头发,一身相当中性的打扮,还有一辆很是拉风的哈雷。 现在回想起来,在那个年代有哈雷骑,她的家庭条件应该不错。 也是在长大之后,他才意识到另一个问题。 这个女孩的交友倾向,和一般女孩似乎不一样。 在他的印象里,这个女孩身边总是有不同的漂亮女孩。 每次她载着那些女孩呼啸而过,身后都会有人指指点点的。 他对这次响起,一如既往,充满了期待。 不过,见面之后,他发现这位同事不太靠谱。 他问道:你是钢琴老师啊?我也喜欢弹钢琴的,就是弹不好。 她摇头道:我不是钢琴老师。我只是最近报了个音乐班。 他说道:学钢琴吗? 她摇头道:不是。我是去学声乐的。 他又问道:你是幼儿园老师? 她摇头道:不是啊。我最讨厌小孩了。闹闹呼呼的。 他突然开始怀疑,自己是见错了对象了吗? 于是,他赶紧确定了一下,问道:你是张某某吧? 她还是摇了摇头,说道:不是。我叫朱某某。 他尴尬道:不好意思啊。我认错人了。不好意思啊。 她居然再次摇了摇,说道:你是m君吧? 他惊讶道:对啊。 她笑道:那你没有认错人。 他奇怪道:介绍人说得是叫张某某啊。 她撇了撇嘴,说道:她说错名字了。 他说道:这都能说错啊? 对方的眼睛里出现了那么一丝淡淡的轻蔑。 他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受。 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个演员误入了一场滑稽戏。 没人给自己提供剧本,也没人过来讲述剧情,这一上来,就被要求迅速进入角色,开始精彩的表演。最尴尬的是,来演对手戏的演员,还是一副见怪不怪,云淡风轻的样子。 m君突然觉得,自己在对方的眼睛里,像是初入大观园的刘姥姥。 她笑道:介绍人说错了名字,你需要再跟她确认一下不啊? 他想了想,说道:不用了。 这时候,他突然觉得,事有蹊跷。 或许,根本不是介绍人说错了。 而是,当初她介绍的,根本不是这个人。 这个人或许是替别人来相亲的。 他听说过那么一种怪人。 这类人的思路很是清奇。 她们会用一些奇怪的方式来处理相亲。 比如:她们甚至会雇佣一些陌生人,来替她们相亲。 对于这种事,他实在无法理解。 既然不想去相亲,直接拒绝就可以了,何必浪费钱呢? 还有一种人,会让自己的闺蜜,来代替自己相亲。 更奇葩的是,这些闺蜜还真的愿意替她们来相亲。 或许,只有两个思维频道相近的人,才能成为所谓的闺蜜。 凭直觉来说,他觉得,面前这个人应该是替闺蜜来相亲的。 这种事情,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闺蜜是《俊友》里的那种人。 第二种,闺蜜自身条件比本尊差。本尊通过这种方式帮她找对象。 看起来,这是两种情况,实际上,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是一回事儿。 简单来说就是:来相亲的这个女孩,有一个脑子不大灵光的闺蜜。不论那种情况,她的闺蜜都被她利用了。 随便尬聊了几句。 之前的尴尬气氛缓解了不少。 她问道:你觉得,女孩在结婚之前交男朋友好不好呢? 他说道:这个不是好不好的事情吧?好像,大部分女孩婚前都会谈过一段,两段的恋爱吧? 她笑道:我说得不是这个意思。 他明白了她的意思,笑了笑,说道:听说在西周有一个传统。结婚以后的头胎会被杀死。一般是被投河,或者扔到山谷里。 她说道:为什么呢?是怕这个孩子不是亲生的? 他说道:对的。 她笑道:西周的人不会算出生日期的吗?掰手指头,就能算出来孩子是谁的。 他说道:大概不是不会算日子。 她说道:一算就知道,不用这么血腥的。 他笑道:或许,他们当时就有了更时髦的观点。 她奇道:什么时髦的观点呢? 他笑道:先父遗传效应。 她问道:那是什么?我第一次听说。 他说道:一种认为男人没有让女人怀孕,一样能把自己的基因片段,留在女人身体里的学说。 她红着脸道:那是什么啊? 他道:就是说,一对夫妻生下一个孩子。即使这个孩子确实是这个丈夫的。他身上仍然可能印刻着前男友的基因。 她眨了眨眼,说道:怎么可能。那这个孩子长得会像前男友吗? 他道:就是有一些外国人发现一件怪事。有的婴儿会像女孩的前男友。但是,亲子鉴定的结果是,这个孩子绝对是这对夫妻的孩子。他们因此就发展出了先父遗传效应这种说法。 她道:你觉得,西周人因为知道这个,才会有杀死头胎的习惯? 他道:不是。实际上,西周人是不是真有这种习俗,都还存在着争议。不过,我觉得先父遗传效应有可能是正确的。 她尬笑道:如果这个女孩有过很多男朋友呢? 他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换了一个话题,说道:你知道吗?卵子是在母亲的母亲的体内就已经存在的。也就是形成婴儿的这枚卵子,不是自己的母亲孕育出来的,而是自己的姥姥孕育出来的。 (本章完) 第23章 第五次相亲2 第23章第五次相亲2 她惊愕道:什么?这有科学根据吗? 他道:这可不是奇谈怪论。有外国科学家专门研究过。女人的卵子是在她还是婴儿的时候就存在的。也就是说,卵子是在这个女人还在她自己母体里的时候形成的。简单来说,就是卵子是在姥姥身体里就有的。 她笑道:那这个孩子不是应该叫她姥姥是妈妈了? 笑完,她又说道:不对。她应该喊她的爸爸叫做姥爷。 她这么一说,倒是弄了m君一个大红脸。 他说道:不是你理解的这个意思。 她笑道:不拿这个开玩笑了。就算这是真的,跟先父效应有什么关系呢? 他说道:这个理论本身和先父效应没关系的。我只是想说明,我们对很多事情的理解,与事情的真相存在一些差别, 她笑道:如果先父效应是真的。那么那个生理学上的父亲,应该是前男友,还是现在的丈夫呢?怎么分辨呢?看dna所占的比例? 还是说,亲子鉴定实际上只能检测到站大比例的那个人的dna呢? 他想了想,说道:这就太专业了。说实话,我都不知道dna是怎么比对出来的。 她笑了笑,说道:咱们聊聊你个人的情况吧? 他看得出来,她虽然还在笑,实际上心里已经有点不耐烦了。 他说道:可以啊。你有什么想了解的吗? 她问了几个很常规的问题。 他一一做了回答。 或许是出于男人的敏感。 他觉得,这个女孩的态度在一点儿,一点儿的冷淡下去。 这种冷淡还是呈现出了阶梯性特征。 以他的个人感受而言,对方对于m君的学校名称颇不以为然。对于他在学校里的一些经历不屑一顾。 说实话,m君对自己的学校很自豪。这种自豪感,在他没毕业的时候不存在。学校里流行过一句话:今日我以学校为荣,明天学校以我为荣。当时,他只记住了后半句。直到毕业之后,经历了社会的毒打,他拾起了前半句,在脑子里抹去了后半句。 就像被压制了五百年的孙猴子,他更清楚地认清了自身的实际处境。 当然,这种认识不是一蹴而就的。他经常在单位里负责拍照的工作,就那样认认真真拍了好多年。直到有一天,他去参加其它单位的会议。看到一个小伙子跑前跑后地拍会议照片。 突然间,他觉得,那个小伙子好卑微,推而广之,自己好卑微啊。 就好像,都坐在同一个圆桌吃饭。为什么别人安心吃饭,自己只能坐靠近门口的位置呢? 就在那个瞬间,他的脑子里闪过了一个从未出现过的念头:我真的给母校丢脸了,给优秀的校友们拉后腿了。 从那天开始,他发现了一个残酷的事实,大学学校的名字才是自己人生色彩中的最高光。 从那以后,他在介绍自己的时候,总会先报出学校。就像武侠小说里,那些名门正派弟子总会第一时间报上名派名字,而不是喊出自己的外号,名字。 在这种认知的基础上,他总爱和别人聊一聊校园里的往事。 他也认识到,这不太好。毕竟,毕业时间太长了。在学校里的风光往日,既没能延续到现在的生活里,也不会对未来产生任何积极影响了。 对于实用主义者而言,这些不过就是一些无效经历,虚度光阴。那些话也就成了毫无意义的废话,没有任何营养,只是被人嚼碎了的甘蔗。 只是之前的相亲的对象素质相对较好,她们没有没有特别明确地表现出厌恶。 于是乎,他也就由着性子讲下去了。 直到,这次这位女孩明确露出了鄙夷。 第二个鄙视的阶梯,是他对于家庭的介绍。除了学校,他最自豪的家庭。 在他的认知里,自己的父母不是权贵,不是富豪,不是社会名流。但是,他们是生养自己,把最好的一切都给了孩子的父母。 他总忍不住向别人夸耀父母对自己的好。当然,也没多少人会较真反驳。 直到这次,他才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幼稚。 说直白一点儿,你的爹娘只是你自己的爹娘。 就像那些孩子在父母眼中是龙是凤一样。或许,这些孩子在他人眼中,不过是菜青虫,小草鸡。 对于自己喜欢的人,我们总会不自觉地在意识中美化他们。就像是我们在看镜中的自己。只是别人看到的是客观存在的那个我们。 就好像是人们看名片的习惯一样。人们总是先看职务,再看公司名,最后才看人的名字。 同样的,女孩听到对方的父母不是高官,不是大老板,也不是明星之类的人。她已经没有兴趣再了解对方的父母了。 冷静下来,想一想,有谁会很在意陌生人的善良,勤劳,友善,坚韧等等一切人格特质吗? 最后的自我介绍让对方彻底失望了。他最后介绍的是自己的工作。从表面来看,他的工作也还说得过去,绝对不是拿不出手的那种。 但是,有见识的女人一听,就能掂量出男人的分量来。 曾经有一个女人对他说道: 以我对你们这种单位的了解。你的升迁空间很小,如果没有奇遇,你可能一辈子也就这样了。我不想找一个没有变化的人。现在就已经看到人生尽头。这样的人生太无趣了。 他听明白了她的意思。 人们总爱说,不喜欢一眼就能看到头的几十年没变化的生活。 其实,他们不喜欢的不是没变化。而是在委婉表达这样一个意思:你永远不可能出人头地。 试想,如果这人是皇帝,并且可以一辈子高高在上当皇帝。还有人会嫌弃他的人生没变化吗? 恐怕,这些人只会马上跪下,高呼:万岁,万岁,万万岁! 看着对方黯淡无光的眼神,他甚至为耽误对方的宝贵时间而愧疚。 他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介绍完自己了。你也介绍一下自己吧? 她简单地说道:我的经历很简单。我专科毕业,现在在家待业,父母已经退休了。我觉得,你的条件还不够吸引我。 他倒吸了一口冷气,现在女方的自信已经膨胀到这种地步了吗? 不过几天没相亲,中国的男女比例失衡,已经到了极端变态的程度了吗? 我的天啊! (本章完) 第24章 第五次相亲3 第24章第五次相亲3 他有点儿迟疑地问道:你的眼光挺高啊。 她抬头看了看天上变化的云,悠然吐出一句:眼光不高啊。我找对象都没什么条件的。 他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接这句话。 于是他也抬头看了看天上浪荡的云朵。 那云像什么? 像鱼? 还是虾米? 或许是感受到了气氛的尴尬。 她换了一个话题,说道:你觉得,真的有缘的两个人需要相亲吗?真正有缘的人都是不期而遇的,或者青梅竹马的。我没听过有人会通过相亲在一起的。 他当时在脑海里闪过了一群奔腾的外国小动物。 就是那种长着长脖子,浑身毛绒绒,小鼻子小眼睛的小东西。 这些家伙是美洲的特产,既不能像马一样驮着人奔驰,又不能像牛一样帮人耕地,还不能像驴子一样替人负重。 它们存在的唯一价值,是帮助人们缓解心里的压力。 特别是在人心中不爽快的时候。 它们就会跑到人的脑海里,在思想的大草原上撒丫子使劲跑! m君用心数了数,这次大概有一万只在疯跑! 说来奇怪。 每次只要它们跑一遍,人的心情就会好很多! 在它们奔跑的时候,他脑子里的天空上飘着很多大字,像是风筝一样在上面飘着。 既然你觉得有缘不用来相亲,你干嘛要来? 是为了应付你心急如焚的家长? 还是为了堵住你那些爱八卦的同事的嘴巴? 或者,你是已经有心上人了? 或者,你根本就是一个不婚主义者? 又或者,你根本就是妖魔鬼怪派来消遣我的! 不过,这些“风筝”在天上飘不了一会儿。 很快,它们就被那些异域生物践踏在脚下,眨眼之间,就被深深踩进泥土里了。 说实话,他懒得想为什么,也不想知道为什么。 突然间一个奇怪的念头从他脑子里冒了出来。 这个女人好像是在用瞪大的鼻孔看他。 就像是一个日本漫画里的胖猪妖怪,极力伸长大大的鼻孔,嗅着陌生人的味道。 它们通过空气里的味道,来决定谁会成为不幸的人。 如果手边有一棵葱,他很可能会抓起来直接赛进她鼻孔里。 让这个女人正儿八经装一次大鼻子大象! 他深吸了两口气,吐故纳新赶走了戾气,然后尽量淡淡地说道:既然不相信相亲会有结果。你何必要来呢?是你家里人逼着你来相亲吗? 那女人假笑了一下,说道:确实我家里人给安排的相亲。家里人知道我不凑合,每次都嘱咐我要多忍耐。我虽然不相信相亲能遇真爱,但还有抱着一丝希望。万一能遇到自己看得上的人呢? 他心道:你以为你是谁?泰国的公主吗?还是希腊船王的女儿?以你自身的条件,还想挑别人?哪里来的勇气?从歌词里得来的? 你现在这样说话,是觉得我的身高,最多只能够到你的大脚趾指甲盖吗?你哪里看出来,你能在我面前,摆出高人一等的姿态了? 想的虽多,但他只是咧了咧嘴,说道:我很好奇,你想找什么样的人呢? 那女人认真地说道:我要是一个愿意凑合的人。我早就结婚了。等了这么多年,就是要等到让我满意的那个人。我找男朋友是绝对不会凑合的。不然,这么多年,我就是白白的等了! 他暗道:你确实在等。只是你不是在等心上人。你只是在等那只已经不知死活的死耗子! 她接着说道:我要找的男朋友,不一定要大富大贵,但是人一定要高大、阳光、帅气。要会扣篮的那种!我对男方的家庭情况没有要求。要是男方家里只有一个人最好。我结婚了,绝对不可以和公公,婆婆住一起。 他插嘴道:如果公公、婆婆老了,实在需要照顾呢? 她撇着嘴道:送养老院啊。这还用想啊。以后都会住养老院。我自己的父母,我都准备好送养老院了。 接着,她又说道:还有,我不喜欢有固定工作的男人。我喜欢的男人应该是闯荡四方,吃遍全世界,结交不同地方的人,能一个人浪迹天涯,走遍天下的那种。 他早就没了迎合她的意思,脱口而出一句话:你描述的这种人,是茶马古道上马帮,或者盐帮里的刀客吧? 她冷笑了一声道:你想象力真丰富!我说得是现在的成功人士。 他不客气地说道:现在的成功人士都没有固定工作的吗?都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人吗?这我倒是孤陋寡闻了。 她不屑地说道:固定待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种生活里的人,怎么可能会是成功人士?真正的成功人士都是四处闯荡、四海为家的大人物! 他实在不想忍受对方的奚落了,就生硬地说道:四海为家?你怕是不知道什么叫四海为家吧?像成吉思汗那样挥着马鞭敲打世界岛的,那才叫四处闯荡、四海为家!至于其他为了散碎银两,满世界跑跑哒哒的人,那不过是四处溜达,顶多只能叫到处觅食。 她哼了一声道:人总躲在办公室里,不经历风风雨雨,不沧桑,没沉淀。 他笑了两声,说道:咱们假设一下。如果,我是一名乞丐。您会来见我吗? 她撇了一下嘴,道:你觉得我会见吗? 他道:你肯定不会。任何人都不会! 我想说的是,乞丐没有经历过风雨吗?不能算是沧桑的男人吗?实际上,一名乞丐经常会经历真正的风雨,而不只是抽象意义上的风雨。他们脸上留下的一样是岁月的沉淀。 你觉得,岁月的沉淀在不同的人脸上,其价值是不一样的吧? 她冷哼了一声,不愿意搭理他了。 他觉得,是时候结束这种难受的见面了。 于是,他说道:其实我知道,你所谓的桑沧是什么。也知道你想说的沉淀是什么。 无非就是经过大量时间,积累起来的财富、人脉、权力、地位。 乞丐一无所有。 因此岁月留在他们身上的痕迹也就不值一文了。 就跟现在网络上有些女人口口声声要找大叔一样。她们要找的是那些计较一根葱应该几毛钱的大爷吗? 当然不是。 她们要找的是能给她们提供优越物质生活的老男人。 其实,也不一定是非得老男人。 只不过那些年少多金的人一般不会为她们花多大价钱。 她气鼓鼓地想张嘴说话。 他没给她说话的机会,摆了摆手,说道:我年龄大了,长得也不帅,又不是成功人士,没有钱。就不耽误你时间了。 再见! (本章完) 第25章 第六次相亲1 第25章第六次相亲1 m君对相亲一直抱有希望。 当然,他最初的那些幻想,都随雨打风吹去了。 他从没想过通过相亲找到一位倾国倾城的佳人,也从没想过以这种方式结交一位戴着金山当嫁妆的女人。 前几年,他总会巴望着遇到一位各方面都胜过普通人的女孩。比如:长得比普通人好看一点儿;学历比普通人高一点儿;工作比普通人优越一点儿;对待丈夫,能比一般妻子贤惠一点儿等等。 不过,他没遇到过这种凡事多一点儿的女孩。或许,她们在遇到他之前都结婚了。或许,他自身的条件配不上这些女孩。 在接连几年的相亲生涯里,他一直鼓足勇气,屡败屡战,又屡战屡败。 痛定思痛之后,他调整了自己的交友标准。从找多一点儿的女孩,变成了找少一点儿的女孩。 什么叫少一点儿女孩呢? 其实就是,与普通人比少了一点儿什么。 比如:相貌可能比普通人差了一点儿;家庭经济条件可能略低于普通人;工作可能不太稳定等等。 但是,有两点是不能少的。其中一点是学历。这是m君坚持的红线。另一条红线是人品。 其它的一切,都可以打折扣,只有这两点绝对不可以含糊。 m君坚持这两点,和那些上了新闻的家庭刑事案件无关。 他觉得,这两点决定了一个人的基本素质。 有的人会觉得,家庭情况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内核。 m君并不认同。 中国有句古话:富不过三代。 为什么会有这句话? 显然,古人发现了一个规律。那些富贵家族的子弟总比不上家族的创业者。 不是说富贵真的不能延及第三代,而是说富家子弟们很难再创祖上的辉煌。 而且,就实际而言,大多数大富之家总会败落在不肖子孙手里。 比如:民国时代,那些只知道追女性,泡名媛,挥金如土的红顶商人后代们。 如果细心观察,你会发现在这些没落的家族里,总会有那么几个异类,能够再次发出些微弱的光芒。或许,这些光远不足以恢复家族的辉煌,却也足够笑傲同族了。 比如:那位宁可摆地摊讨生活,也决不当汉奸的满清王爷。 再比如:败落豪门出身的,靠写作走红的张爱玲。 前者靠的是品格,后者依仗的是才华。 这两样是普通人的宝。也是普通人有可能咸鱼翻身的两株救命稻草。 好多人羡慕大奸大恶的曹操这种奸雄。他们觉得,这些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使用那么几个阴谋诡计就登上了天。 可是这些人忘记了。曹操本身就是接近权力核心的人。本姓夏侯的他,父亲是十常侍的干儿子。没有这个前提条件,他的阴谋诡计对谁去使?有谁会听? 有一个残酷的现实是,许多人自诩智谋天下第一,却根本没有展示的舞台。他们在社会的底层,纵横捭阖,看似如鱼得水。实际上,在段位比他们高,位置比他们显耀的人眼中,他们不过是一群小丑。 这种情况放在曹操身上也适用。与皇亲国戚,世家大族比,他就是权力阶层里的穷人。 当初何进不听曹,而听袁,招董卓来威吓宦官。只是因为何进见识不够吗? m君看来,曹操那个宦官干孙子的身份,才是何进不听谏言的根本原因。 没有哪个官僚会在心里真正瞧得起宦官,更别提太监的干孙子。更别说,何进还会怀疑,曹操是害怕废尽十常侍动了曹家的根基。 这就是小人物的悲哀和无奈。 那么,小人物就没有改善自身生活的希望了吗? 有的。只能靠才华和品格。 仍然以曹操为例子。他最后的成功,靠的不是那些著名的阴谋诡计,而是他卓越的执政能力,是能把领地治理的一切井井有条,使辖区内物阜民丰的政治才华。 也有以品格名震四海的人。比如:千金一诺的季布。 他可谓是上闻达于诸侯,下名布于四野。一句:千金,不如季布一诺。就是对他成功人生的最佳总结,足以让季布的名声再流传几千年。 当然,要看清一个人的真实品格和才华,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尤其是品格。 不然也不会有那句:王莽谦恭未篡时。流传下来了。 学历低的人,总喜欢把才华和能力分开说。 m君觉得,这是没必要的。其实才华和能力一种事。 换种说法,学历能等同于能力吗? 人们通常会觉得不等于。 他们会举很多例子来证明,能力有很多种,而且很多能力无法被学历体现。 比如:张作霖是东北胡子出身。可是他没有什么学历。 在这里,人们强调的是张作霖本人的人际协调能力。 那么,除了人际协调能力,其它能力就不是能力了吗? 比如: 粉末冶金学的本科生,这个身份本身就说明该人在粉末冶金这个专业领域,比其它专业毕业的人懂得多,更精通。 实际上,就是这人在粉末冶金这个领域比其它专业的人更有能力。 张作霖之类的人,再会搞人际关系,他本人也发明不出来新的导弹材料的。 而且,强调搞人际关系的能力高于其它一切的人,总会选择性的忽视一个最要的问题。 绝大多数人搞人际关系的能力,并不会出现阶层差距。也就是说,这是一个所有人都普遍具有的能力。虽然有强弱的分别,但是一般不会大到隔行如隔山的程度。 换句话说,一个人只擅长摆弄人际关系。那不论在哪,他都不会是不可替代的。 就好比,一个奢侈品品牌店。金牌销售可以多卖出去一些货,但是平庸的销售也一样可以卖出去货。顾客是在为品牌买单,而不是为了销售付款。 有一天,这家店换了销售人员,顾客就没有购买需求了吗?只要新的销售不是故意砸店子的招牌,没人会在意今天的销售和昨天的销售是不是同一个人的。 但是,专业学历不一样。学考古学的人干不了学桥梁建筑设计专业的工作。学平面设计的人,也做不好该由工业设计专业的人来做的事情。 大学的专业本身就代表了一种能力。而那张大学本科毕业证,就是这些各个专业的人才能力的证明。 那些不具备这些能力的人,要么考不进这个专业,要么根本就毕不了业。m君就有一个毕不了业的大学同学。 而且,在高中时代,他还很清楚的看到过一些事情。 那些落榜的人,都是因为什么落榜的呢? 除去意外,报名失误,家庭剧变,以及确实学不会。 大部分人是因为一种原因:放纵。 相信很多人都见过这样的同学:总是上课时间睡大觉的;总是逃课去网吧的,总是跑出跟着社会人员溜达的,总是半夜翻墙出去会小女友或大哥哥的,总是骗父母血汗钱去外地挥霍的。 这些人不可能考上名牌大学的。其实遑论名牌,如果世界上没有私立大学这种地方,他们是不可能有大学上的。 更有甚者,是花大价钱连原来的本三也去不了的。 网络上一直有一个段子:放纵的女孩,在外放浪几年,回家乡找个老实人接盘。 m君也是老实人。 但是,他想喊出来:老实人不接盘! (本章完) 第26章 第六次相亲2 第26章第六次相亲2 他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好像没有女孩会找少一点儿的男孩。 至少,没有哪个女孩会在相亲的头几年这样找。 女孩们总会制定一些虚高的相亲标准,并且坚持以此为风向标找对象,一找就是找很多年,直到自己人老珠黄,韶华不再。 其中一些人是遵从了自己对某些隐秘的内心渴望的追求。诸如:金钱,权力,地位,男色,空虚等等。 另一些人,则是出于对以上这些人的模仿,或者说是追随社会风潮。这后一种人是可悲,可怜,又可笑的。 她们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只是盲目的一路狂奔,追随别人的价值观,时不时吐出几句别人的话,咀嚼着别人嘴里吐出来的渣子,还以为这是紧跟着时尚。 她们就像是被花迷了眼的粉蝶,狂蜂,也像是钻进田地里掰棒子的狗熊,最终会把青春和人生都葬送在愚昧无知里。 和她们相比,那些被模仿的人,大都是可以及时止损,全身而退的,能有一个较好的结果。 反倒是她们,盲人骑瞎马,直到有一天,像泡在水里已经快松散的鱼饵,失去了诱惑贪嘴鱼的资本,才会放弃那些幻想出来的事情。 通常,这些女孩最后找到的归宿,和她们最初想象出来的人天差地别。 说实话,她们有点儿像那些追随潮流蜂拥到大都市里的人。乍一看,她们像是自立,自强,个性十足,想着去大城市寻找机会,成就一番大事业。 或许,她们自己也觉得,自己去大城市拼搏,奋斗,是出于对自我奋斗的独立选择。 可是,只要我们稍微客观点儿,就能发现这些想法都不过是掩耳盗铃式的自欺欺人。 她们的选择不是出于自我判断,只是在社会已有的浪潮里失去了判断力,放弃了独立的人格,扔掉了脑子去随波逐流,把自己变成了激流中不会思考的呆鱼。 m君自己就曾是这些呆鱼中的一条。他甚至在那些呆鱼自己给自己,以及互相之间编织出的美梦气泡里,惬意地徜徉了好多年。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鲸不是从小鱼成长出来的。小鱼在海里,永远长不出这种海中巨兽的庞大体格。鲸之所以是鲸,是因为它生下来就是鲸。 有些事,不是努力就能做到的,就像是数学题。在逻辑思维上没天赋的人,就算累死也答不出高分数学卷的。 就在m君萌生退意的时候。 他适时的遇到一位来自西部的朋友。听到了一句,他一辈子忘不了的肺腑之言:人在哪个城市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哪个层次。 这是一个非常浅显,直白的道理。 可惜很多去相亲的女孩不懂,不想懂,装不懂。 一线大都市霓虹闪烁,高楼林立,灯红酒绿,歌舞喧嚣。 这些对于大多数涌入城市的外地人而言,通常只是可以看看,或者也能获得短暂的体验感受,但是要真正拥有这一切,变成这个城市的一部分,就千难万难了。 以m君的看法,即便是有金山银山摆在面前,但是自己无法拥有它们,只能入宝山而空回。那么,这些金山,银山对于自己有什么意义呢? 只是为了看一看?或者,只是为了以后向别人吹嘘:我见过! 那何必真的千里迢迢,风尘仆仆的呢?打开电视,打开手机,里面什么样千奇百怪的景致都有的。 当然,有人真的是可以拥有那些另人艳羡的都市生活的。这些能活出名堂来的,往往不是空怀对都市生活向往的小白。他们要么是已经在他乡小有成就的人,要么是厚积薄发,早就有充分准备的人。 换一种表述来说,他们在都市的成功,只是对他们已有一切的一种变现。 看起来,他们的成功就像是炼金术一样,忽然就点石成金了。可实际上,炼金术有一条铁律,叫做:等价交换。 也就是说,魔法师变出来的黄金,是由等价的其它物品置换出来的。 这当然是封建迷信。 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连古代的欧洲人都知道,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我们得来的一切,都不能纯靠侥幸和幻想。 说得更现实一点儿,王子的妻子通常都是公主。像亨利八世那样喜欢娶女仆的成功人士是罕见的。 有些女孩总幻想自己能成为灰姑娘。可她们有意识的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灰姑娘本就是贵族,她生下来就有和和王子结婚的资格。 从法律上讲,她不是一个穷姑娘。只是她的合法财产,被继母等人非法霸占着。 也就是说,其实灰姑娘不是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小鸟。她本来就是一只货真价实的凤凰。 可惜,很多去相亲的女孩不愿意正视这些朴素的真理。 她们瞧不起和自己条件同水平的小伙子,把眼光瞄向那些一切都远高于自己的人。 美其名曰:喜欢更优秀的男生。 其实呢?不过是想得到更优越的生活。 想过得更好,有错吗? 没有错。 m君一直坚持这样一个观点:没人是为了受苦,才专门降生的。 就好比,如果不用工作,就能有花不完的钱,受不尽的尊容,还能一言九鼎。那么还有人愿意勤勤恳恳上班吗? 肯定不会有。 很简单,上班是为了什么? 简而言之,不就是为了活下去,并且尽可能活得更好一点儿吗? 那女人找丈夫是为了什么? 往俗了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 所以,女孩对男方有物质要求,是合情合理,天经地义的。 但是,女孩对男方的物质要求要比照自身条件。 比如:一个女孩自己月工资三,四千,要求男方必须要月工资一万以上。这就有些好高骛远,不切实际了。 因为,大多数情况下男方对物质也是有需求的。一个男人只要不是财务完全自由,一定会希望对方能多少能分担一些经济压力。 那么,分担多少合适呢? 当然是韩信带兵越多越好了。 除收入外,大体条件相当的话。一个月入一万的男生,会选择月入八千的女孩呢?还是月入三千的女孩呢? 用脚后根儿来思考都能知道,他一定会追求月入八千的那个。 其实谁不想有一个能带给自己一切的佳偶呢? 这种不想努力的念头,谁都会有。不论男女,概莫能外。 比如:大唐的张易之兄弟。 只不过,想成为她们那样的人,得先审视一下,自己真的有能让别人惊为天人的容貌吗? (本章完) 第27章 第六次相亲3 第27章第六次相亲3 说了一大堆女人的问题。 m君本人就没有任何问题吗? 肯定是有的。 如果他是一个非常完美的人,怎么会过了三十还没结婚呢? 当然,结婚不等同于优秀。 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劳燕分飞的事情发生。 世界上也没有完美的人。 但是,不完美的人,就不配有老婆了吗? 显然,答案是否定的。 世界上不完美的人比比皆是。其中的绝大多数都是能有老婆的。 有时候,m君很羡慕活得像玻璃猴子一样的人。这些人八面玲珑的,能很轻易就能把姑娘哄回家当老婆了。大多数时候,很多姑娘甚至还没来得及认清这个人,就心甘情愿,飞蛾扑火一般和这些人结婚了。 显然,m君一丁点儿这种本事都没有。 有时候,他总安慰自己,找姑娘不能靠坑蒙拐骗,自己完全不需要这方面的本是,只要自己是优秀的,总会有女孩慧眼识人的! 那么,事实上他真的很优秀吗? 如果这不是盲目乐观,过高估计了自己,而是一件事实。 那么,那些相亲对象对他的横挑鼻子竖挑眼是为了什么? 是因为她们都瞎了眼,所以才会把他从优秀的名单里给遗漏了吗? 当然不是。 就好比,一道菜的美味程度,不是由厨师自己说了算的,是需要食客们的认可的。 因为,真正需要这道菜的不是厨子,而是客人们。 他们才是真正有评判权的人。 所以,他一定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优秀。 很可能,长期以来,他看到的只是镜中的自己。 这是最让他感到懊恼的事情。 在他的认知里,只有先有了梧桐树,才会招引来美丽的大凤凰。 虽然历史上出现过一个引来人中凤凰的闹剧、惨剧、悲剧、荒诞剧! 但是,梧桐树仍然是拥有凤凰的必备条件—凤凰只能在梧桐上搭窝。 现在没有梧桐树。 这就意味着他永远引不来凤凰! 这可该怎么办啊? 说实话,一想到这个,他就失去了相亲的勇气。 m君有一个天天睡不着的男同事。 这位男同事有三样m君所没有的:老婆,孩子,失眠。 这人失眠达到了什么严重程度呢? 每天只睡三个小时! 这家伙睡不着的原因,看似荒诞,却很现实。 就是因为:不能飞黄腾达。 这人毫不掩饰地告诉别人:一想到我都三十多了,还是活得连条狗都不如,我就睡不着啊! m君问道:那你睡不着的时候都想什么呢? 那人回答道:每天发生的每一件事情,我都会躺床上捋顺一遍!特别是一想到未来,我就后悔今天又多吃了一粒米,多喝了一口水! m君本是拿这人当笑话看待的。 屡屡相亲受挫之后,他痛定思痛地发现一个可怕的事情。 他可能和他的同事一样,活得像是一条狗,而且还不是一般的狗,是流浪狗。 为什么说像流浪狗呢? 因为,他们只是活着而已。除此之外,一无所成,一无所有! 实际上,仔细想一想,他还远远不如他的同事。那家伙至少还是一个有老婆,有孩子的人。 这样一想,m君也睡不着了。 就像是故事里,第一次思考胡子应该放进被子里,还是放被子外面的人一样,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失眠了,彻彻底底睡不着了! 窗户外面是漆黑的天。天上挂着稀稀拉拉几个星星,蔫头耷脑的,就像现在的m君一样。m君数着一巴掌就能数清的小眼睛们,更是翻来覆去睡不着了。 怎么,刚过三十岁,中年危机就来临了?一想到自己可能一辈子就这样了。m君的眼泪就止不住地淌下来,顺着脸颊流到枕巾上,殷湿了一大片。 有那么两年,他觉得,一眼望到头的人生挺好。 踏实! 后来,他明白了一件事,踏步不前和脚踏实地是两回事儿。人当然都是不会飞的,都必须脚踏实地的活着。但是,只有失败者才会一直停步不前。 自己是被生活抛弃,被别人屡次打败的失败者吗? 他使劲转动地脑子。 往事一桩桩,一件件在脑海立飞速闪现。 最终得出了结论: 是的! 眼泪再次夺眶而出。 有那么一个瞬间,他觉得,自己的眼泪像是两道迸射出来的喷泉。 上次这样不节制的流泪,还是m君上小学的时候。 那天,他被疯牛一样的农民伯伯追着打! 和他一起偷摘棒子的狐朋狗友们早就跑没影了。只有慢了半拍的他,被玉米地的主人穷追不舍。逃出生天之后,他丢了一只鞋,腿上也被打了一条血道子! 那次,他仰头看着天,嚎啕大哭了很久。 不过,现在他是个大人了,不能那样哭了。 还用那个姿势哭,一定会被别人误认为是个大傻子! 突然,电话铃响起。 他拿起电话。原来是给他介绍对象的。这像是灵丹妙药一样堵住了漏水的眼睛。 对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女孩的家是和m君一个地方的。父亲在当地教育部门上班。母亲退休了,在家歇着。她本人在市里有一份比较稳定的工作。另外,她还有一个弟弟。 至于其他更具体地情况,介绍人没有说,m君也没有问。就已知情况而言,他觉得可以见一见。 现在好多人在相亲之前一定要看一看照片。 m君从来没有要过对方的照片。一方面,他不太注重人的长相。另一方面,他始终觉得,人的精神面貌比基本长相重要。 有一种学说曾盛行在二战之前,又衰落于大战之后。该学说有句名言,直译过来就是:人的外貌是内在精神力量的体现。人们通常认为,这句话是说人的长相会反应内心的真实。 实际上,这句话用中文来意译,应该是:相由心生。这里的相,不是指的皮相,而是指精神状态。一个人的精神状态不一样了,样貌看起来就会有恨大的差别。 m君就见过一个看起来前后变化很大的女孩。 第一次见是在两年前,她研究生刚毕业,看起来很青涩,还有一股子书卷气,说话的时候轻声细语。 再见,是在半年前,她看起来苍老了很多,总是弯着腰,说话的时候粗声粗气,眼睛冒着寒光,还滴溜乱转,像是一个杀过人的土匪婆子。 他不知道,这人经历了什么,突然会变成这种样子。但他看得出来,这人再也不是刚毕业时的那个小女孩了。她的神情,动作,分分钟让他联想到西天路上吃人的妖精。 (本章完) 第28章 第六次相亲4 第28章第六次相亲4 m君通过网络联系方式加上了对方。 他说道:你好。我是m君。 她说道:你好。介绍人说过你的基本情况了。我的情况,你应该也知道了。我想了解一下,你想找什么样子的呢? m君想过很多遍这个问题,但是真有人问起来,又觉得不知从何说起。 他犹豫着问道:你想找什么样子的呢? 她以一种小女孩和亲爸爸在撒娇的语气,嗲声嗲气地说道:人家先问的你。应该你先回答! 他很无奈的老实答道:我没有什么固定标准的。主要是人好就行。 她不依不饶地问道:什么叫人好就行呢?人家是女生,问你话,你不能这么敷衍的。 他实在不擅长应付女孩,只好说道:确实没什么具体要求。就是工作稳定一点儿,年龄比我小一点儿的就行。其它的看缘分呗。 她说道:就这么简单啊? 他说道:对。 她突然问道:我能问你一个很冒昧的问题吗? 尽管心里生出了一种不详的预感,但他还是仗着胆子说道:什么问题? 果然,她问出了一句无法正确回答的话来。 她问到:你怎么到现在都没结婚?有什么特殊原因呢? 他在心里暗想:我该怎么回答呢?怎么总有人问这种蠢问题呢? 除了极其个别的人,有谁不结婚是因为自己不想吗? 特殊原因?这种事会有什么特殊原因? 如果真是什么隐秘的事情。有谁会张着大嘴巴,到处胡咧咧,说给一个陌生人听吗? 想到这里,他在心里叹了口气。 由于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他干脆地说道:没遇到合适的,就一直耽搁下来了。 她显然不满意这种回答,继续问道:什么叫没遇到合适的呀?这么多年都没遇到啊? 他有点不耐烦了,心里暗道:什么叫这么多年?感情你是一出生就开始找对象啊?找了三十年? 他克制着不快,说道:也没多少年。确实没遇到合适的。你呢?你怎么也拖到现在了? 她马上回复道:不能这么问我的。因为我是女孩子。这样问我不合适的。 他在心里冷笑了一下:你问我可以,等到我问你就不行。这和性别有什么关系?只不过是你有些以自我为中心罢了。 他说道:你想找个什么样子的男朋友呢? 她很干脆地回复道:年轻有为,高大帅气,做事勇往直前,义无反顾的。 他倒吸了一口凉气,说道:我可能一样也不符合。 她倒也爽快,直接说道:我也知道,这个标准有点高了。全符合的确实少见。不过,你承认一样也不符合,我还是挺吃惊的。 他说道:我第一眼看到你说得这些条件,脑子里出现的是一位古人。 她好奇地问道:哪位古人?赵云吗? 他说道:不是。 她说道:那是谁?你不会想说吕布吧? 他觉得心里好笑,说道:我想到的是刺客荆轲。 她说道:荆轲死的时候得三十多吧? 他说道:他成名的时候应该也就十几岁。因为有名气,才会被燕丹重金聘请的。 她道:我相亲过几次。你是第一个直接说自己一样都不符合的。 他说道:也许,我不是第一全不符合的。我只是第一个敢于说实话的。 她带着嘲讽地说道:你还挺自豪啊? 他说道:不自豪。只是实话实说。我总觉得,没必要夸大自己。 她说道:我好像知道你为什么一直未婚了。 他想了想,说道:我自己好像也有点儿明白了。 她说道:男孩们总会吹嘘自己有多勇敢。我还是第一次见公开承认自己不勇敢的人。 他认真地说道:你说的是勇往直前,不是勇敢。 她颇有几分轻蔑地说道:有区别吗? 他说道:有区别的。 她问到:区别在哪里? 他说道:所谓勇往直前是在强调往前冲的冲劲儿。 而勇敢是指面对某些事不退缩。 她说道:你解释了半天。我没听出区别啊? 他说道:这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主动性的,后者是被动性,防御性的。 她说道:你是想说,你是一个勇敢,但是没了拼搏劲儿头的人吗? 他说道:其实也算不上多勇敢。不过,为了必须坚守和保护的,我能做到宁死不后退一步。 确实,我没有为了某个目的压上身价性命的那种狠劲儿。 她说道:我大概知道,你是哪种人了。你一定没怎么打过架。而且不怎么能喝酒。 他奇怪道:你是怎么知道的呢? 她说道:感觉你像提前进入老年状态了。你自己说,是不是从小到大,都没有打过架? 他说道:怎么可能活这么大从来没打过架呢。 她问道:你上一次打架是在什么时候? 他说道:幼儿园大班。 她惊讶道:在幼儿园里打架,也算是打架吗? 他说道:以成年人的眼光看,可能不算。其实幼儿园里打架,也可以很残酷,甚至可能闹出人命的。 她说道:有这么严重吗? 他说道:有的。我最后一次在幼儿园打架,一个人打伤了十个小朋友。 她说道:你不会想吹自己是幼儿园扛把子吧? 他说道:不是啊。不管是小屁孩,还是成年人。所谓的扛把子都不用自己动手打架的。他们之所以被称为扛把子,是因为有一群人替他们去打。 她说道:那你就是想说你自己很能打了? 他说道:也没有多能打的。 她道:不能打,你在幼儿园一打十啊? 他纠正道:不是一打十。实际上是我一个人打七十个人。也就是说,我一个小孩儿对抗整个幼儿园的孩子。最后,我一个人打伤了十个。 她很惊讶地说道:你在讲故事吗?一个人能做到吗? 他说道:能。有句中国古语,用白话来讲,就是一个疯汉持刀乱窜,可以吓退几百人。不是这个疯汉真有什么高深厉害的刀法,而是谁都爱惜自己的生命。 疯汉自己不要命了,别人却还是要命的。在要命和不要命之间,大多数人会选择暂时退却。 她说道:你那么小年纪拿着刀追着砍人啊? 他说道:怎么可能。是用的半截砖头。我是转园生,又不是本地人。那些孩子集体欺负我。在忍到第五天的时候,我决定不忍了。 她问道:那些孩子就白被打伤了? 他道:怎么会。这件事给家里惹了天大的麻烦。从这儿以后,我再也没有打过架。 我觉得,不能给家人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本章完) 第29章 第六次相亲5 第29章第六次相亲5 话聊到一半,外面下起大雨来。 m君赶紧跑去关上窗户。 他看过预报,说是小雨到中雨。 不过,现在这场雨就像几百个人接着劲儿往玻璃上泼水一样。 这种程度的雨算是中雨,还是大雨呢?他不知道。 或许真是秋风,秋雨惹人愁,他本就不高的情绪,又达到了新低。 他说道:雨太大了,我刚才关了一下窗户。 她说道:雨?我这边没有下雨。 他奇怪道:这么大的雨,只有我这边在下吗? 她说道:多大的雨呢?你那边下,我这边也得下啊? 他说道:名副其实的大雨。我现在看玻璃外面,就好像看水族馆的玻璃柜子,外面全是水。 她说道:雨再大,也不可能把全中国都覆盖了。 他楞了一下,说道:咱们不在同一个城市吗? 她说道:不在啊。 他叹了口气,说道:你在哪里呢? 她说道:我在海南。你不知道我在外地的啊? 他说道:不知道。 她说道:现在知道了,有什么新想法吗? 他说道:我是觉得,异地谈恋爱怎么谈呢? 她说道:我们大学的时候,有很多同学都是异地恋爱,到最后坚持下来的都结婚了。 他说道:我们大学的时候也有。其中一对还是我同宿舍的。他和女朋友异地了五年,最后结婚了。 她说道:所以呢? 他说道:我觉得,他们最后能修成正果,是因为他们之前就有很深的感情。 她说道:你的意思是不谈了? 他说道:也不是。你大概什么时候回来呢? 她说道:一年以后可以。 他说道:这一年之间呢?是一个月回来一次,还是几周回来一次呢? 她说道:我近期回不来,两个月以后会回去一趟。你要是想见我,可以自己过来。你是男生嘛,见女生多走几步,不算什么吧? 想到这里,他有点儿后悔讲幼儿园的事情了。没准这人会把这些陈年旧事抖出去当笑料。 就在他不知道怎么接话的时候,按在桌子上的手上传来了桌面的潮湿气息。 因为在南方那几年受够了潮湿的天气,他对潮气有一种出自本能的排斥。不过,就像他无法阻止大雨倾盆而下一样,他也无法制止室外的水汽感染到室内的桌子。 好像,人生里有太多的事让人不愿见到,又无可奈何。 就好比网络那头的这个人。 他很是怀疑她是在套路自己,却又没有任何依据。 当然,随便怀疑别人是不好的。可是过于轻信别人一定是危险的。那么,相信这个人会丢失什么吗?钱?房子? 似乎都不会。 最大的可能,也只是丢人。 不过,丢人这种事,m君已经不是特别在乎了。 毕竟,他不是还没毕业的小孩子。 丢人比起丢其它更实实在在一些的东西,似乎算不上是什么太大的损失。 而且,有些人是乐于丢人的。当然,乐于丢人的人,一般不会因此获得太多好处。 比如:那些在大街上下跪求婚的男人。 在中国,通常情况下,这些人都不是成功人士。 那些成功人士为什么不会这么做呢? 很简单。没有必要。 那些下跪的男人,为什么要跪求女孩下嫁呢? 因为他们不能带给对方可观的金钱、优越的婚后生活、让人愉悦的生活状态、令人羡慕的社会地位、以及五光十色的梦。 他们仅有的是诚意和尊严。 所以,他们献上了自己最后剩下的两样东西。 诚意和尊严珍贵吗? 很珍贵。 有些时候,它们比生命本身还宝贵! 但是,这只是对拥有者本人而言。 在被求婚的女孩看来,男人的诚意和尊严,显然不如面包和钱包更真实。 这让m君想起来一个外国的预言故事: 有一天,乌鸦没有粮食吃了。 狮子给乌鸦吃的是残羹剩饭。 松鼠把自己珍藏的过冬储备都喂给乌鸦吃。 到最后,乌鸦到处夸耀狮子的慷慨,却只字不提松鼠的恩惠。 小的时候,m君觉得乌鸦很卑鄙。 长大之后,他发现,这不是一个关于卑鄙的预言,而是一个讲述悲哀和无奈的故事。 狮子的残羹剩饭是乌鸦孜孜以求,求而不得的美味。 松鼠的珍品是乌鸦自己也能获得的普通物品。 以现实来做一个类比。 有一天一个贵妇送给穷女孩一个爱马仕的限量款包。尽管这个包是二手的,没准还有些许磨损。但是,穷女孩只靠自己的经济实力怕是永远消费不起。 如果这个女孩逢人就说,贵妇太小气了,给自己二手名牌包。 大家是不是会觉得这个女孩有点儿没良心呢? 松鼠对乌鸦好吗? 从情感上来说,肯定是比狮子付出了更多真情实感。 但是,乌鸦是要吃肉的。 它最需要的,不是松鼠的松籽、蘑菇,而是狮子吃剩下的骨头、肉渣。 有些时候,我们遭人嫌弃,不是因为我们对人不好,只是因为我们的好太廉价了。 换一个角度来看,乌鸦和松鼠在一起,天天吃松籽,两只小动物能活下去吗? m君觉得,麻雀可以靠吃各种草籽活着,乌鸦应该也是可以的。但是,它这样凑合着活下去,势必会过得很辛苦。 窗外的街道上水流成了河,让他想起来一句话:与其相濡以沫,实在不如相忘于江湖! 雨,一个劲儿拍打窗户,像是要闯进屋子里找出点儿什么。 “嘭嘭嘭”的声音,让m君把思路收了回来。 他没情没绪地说道:你没空回来,我可能也没空过去。我觉得,咱们这样就在网络上谈,有点儿不真实。 她那边沉默了一会儿,说道:你考虑得也对。 他说道:那咱们就聊到这里吧,很高兴认识你。 她忽然说道:你能帮我个忙吗? 他说道:什么忙呢? 她说道:你跟介绍人说得时候,能强调一下,是因为你觉得是异地,所以才不谈了吗? 一个大大的问号竖了起来,在他的脑海里扬帆破浪,往来驱驰。 他有些迟疑地问道:为什么要强调这个呢? 她说道:我不想让我父母觉得又是我在瞎挑。 听到这里,他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依这个意思,如果自己没嫌两地,这人就会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干耗下去了。直到有一天,她在那边有对象了,再一脚把自己这个网络陪聊踹开。 不过,相亲这几年来,他的火气被消磨掉不少。 既然都是承受着几重山重的相亲压力,陷入没对象怪圈,又冲杀不出去的可怜虫,那就多几分大度,能帮就帮帮她吧。 他很干脆地说道:可以。我会跟介绍人说得。 说完之后,他又觉得心里不舒服。 不论怎么美化,实际上自己等于是被人耍了。 女孩那些没营养的谎言,让他觉得心里很冷。整个心都湿透了,就像外面的雨踹开了心门,放肆地在他心里撒欢儿一样。 (本章完) 第30章 第七次相亲1 第30章第七次相亲1 早上起床,m君看了看镜子,里面是自己越来越高的发际线。 他不禁有些心慌:现在颜值更低了,怕是更不好找对象了。 “叮铃”一声,一条短信来了。是l姐的短信,说给他介绍一个相亲对象。 他仔细看了看女孩的情况。 l姐特别强调,女孩的爸爸有家厂子,家里还有三套要拆迁的房子。 看起来,这是一个拆二代。 说实话,m君还是挺羡慕这些人的。 不过,媒体对这些人一直不太友善。 报纸上总会有新闻是讲拆二代的。他们通常可以神奇地快速把拆迁款变没。 一般情况下,这些人实现钱从有到无也就需要短短几年。 那速度直追外国福彩中奖人员的烧钱速度。 很多外地人也很喜欢揶揄拆二代们。 在bj的那几年,他看到过很多年轻男女在小区里悠闲地溜达。这些人似乎是永远都不用上班的。一周七天,他们几乎每天都是遛狗、遛鸟、漫无目的地溜达。外地人拼尽全力,终其一生的追求,这些人没有付出任何努力奋斗全实现了。 房东告诉m君:你看,这些闲人就是一些拆二代,年纪轻轻就不用上班了。 m君刚有点羡慕他们。 房东又补上来了一句:这些本地人真要上班,也找不到好工作。他们一般都没学历。 m君突然觉得自己更可怜了,有学历又怎么样?奋斗几十年,最后也不一定能达到这些人的生活水平。 从那时候开始,他就特别羡慕大城市里的拆二代。 自己努力要看到的风景,不过是他们从小就看惯的。 一想到这些,他就没了做事的兴头。 l姐的第二条短信发来了。 内容是:这个女孩家教特别好,从来没有谈过恋爱。这是她的电话号码。 m君皱了皱眉。 什么时候家教和恋爱扯上关系了? 的确,小时候,家长们总告诫孩子不要早恋。 不过,他很少听到,有人会说谈恋爱的小孩没家教。大人们只会唠叨:这样太耽误学习了。很少有人会把早恋和没家教联系起来。除非,早恋的女孩怀孕了。 这时候,七大姑八大姨,认识或者不认识的街坊邻居,就会开始在背后指指点点,说这个女孩家教不好。 突然间,他脑子里灵光一闪:l姐是想强调这个女孩没生过孩子吗?天啊!没生过孩子已经能成为一个未婚女孩的亮点了吗? 人们的观念变化真的挺有意思的。 就像封建时代,我们以三寸金莲为美,现在又把那种脚视为是丑陋、愚昧、变态的象征。 一百年前,有人会因为未婚先孕被游街示众,浸猪笼,甚至丧命。 五十年前,有人会因为这种事被视不检点,甚至被当作流氓,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到了现在,未婚女性没有生过孩子反倒可以自我夸耀了。 他不禁感叹:我的观念大概停留在了五十年前。 转而,他又一想,恐怕l姐的思想也是陈旧的。 不然,她就不会强调那句话了。 这么一想,他发现,很多介绍人都爱强调同一件事:女孩没有谈过恋爱。 是这些人的思想都腐朽陈旧吗? 好像也不是。 那为什么,大家都要强调这件事呢? 或许,在潜意识里,大家都在心照不宣的认可着五十年前的道德准则。 既然认可,为什么现在没人坚持不发生婚前性行为了呢? 大概是因为放纵能比自律让人更快乐吧。 他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拨通了那个电话。 对方接通了电话,说道:喂?你是哪位? 他说道:我是l姐给介绍的。她没把我的电话给你啊? 她有点儿不快地说道:她给我发了条短信。我还没有看。这个事,我大概知道。 他想可能是这人还没睡醒,或者着急上厕所什么的。 于是,他就说道:大早晨都急着上班呢,我先挂了,那就先这样。 对方很干脆地回答:好。 放下电话,m君突然反应过来,今天可是礼拜天啊! 这女人是有起床气吗? 还是大清早便秘了,所以心情不好? 或者,这又是一个被逼着来相亲的人? 他想起来之前的一段对话。 m君问同事道:感觉现在好多被逼着相亲的。 同事道:也不一定。女孩要是过了三十岁就没准了。 m君奇道:为什么过了三十岁就没准了呢? 同事道:你仔细想啊。女孩过了三十还没结婚的,也就两种人。一种是各方面条件太差了。另一种就是不想结婚的。 m君说道:不想结婚的是什么心态呢? 同事诧异地看着他道:你一直不结婚是怎么回事呢? m君赶忙说道:我可不是不结婚,就是一直没遇到合适的。 说完之后,m君心里并不是很舒服。 刚才说得是女青年,但他听出来了,同事们觉得大龄未婚青年都是不正常的。就好像这些人都是从非正常人类疾病救治中心跑出来的病人。 突然发现自己被视为异类,不是一件让人容易接受的事情。 可能郁闷是一种特殊的开胃菜。 那天中午,m君比平时多吃了很多,直到食物填满了胃,拥挤在嗓子里,以至于他晚上吃不下任何东西。 过了一会儿,他再次拨通了那个电话。 他说道:刚才我睡觉睡迷糊了。今天不是礼拜天吗? 她说道:对啊。 他说道:l姐把我的情况告诉你了吧? 她说道:你的情况我知道了。我的情况,你也知道了吧? 他说道:我对你的情况还不是特别了解。l姐只是说了个大概。 她说道:你想要知道什么呢? 他说道:比如,你多大了?哪个学校毕业的呢?现在在做什么工作呢? 她说道:我不习惯还没见面就聊这些。 他一时语塞,不先聊这些,聊什么呢? 换句话说,不先把这些事搞清楚,他怎么知道该不该继续往下聊呢? 他懵懂着说道:那咱们先聊点儿什么呢? 她说道:你平时下了班喜欢做什么呢? 他说道:画画儿、写诗、看书之类的。 电话那头似乎传过来一个很轻微的“哼”声。 她说道:我喜欢运动,不太喜欢安静的待在一个地方。 他问道:你是喜欢旅游吗?我也喜欢旅游的。 她有点不屑地说道:我喜欢潜水。 他吃了一惊,这人果然是有钱人。她是想说,她常去瓦努阿图之类的地方潜水吗? 他问道:都是去哪里潜水呢? 她说道:就是去咱们这里的商场里。 他有点儿反应不过来。 本地的商场里确实有游泳池,但大都是儿童泳池,也有成人的,最多不过两米深。 两米深的池子怎么玩潜水? 他好奇地问道:都很浅的。怎么潜水啊? 她说道:就是捏住鼻子,蹲在水里,比谁憋气时间长。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相亲真是能让人大开眼界,这个人是在潜水吗?这叫精力过剩,无处发泄吧? (本章完) 第31章 第七次相亲2 第31章第七次相亲2 尽管在电话里聊得不愉快,俩人还是约了时间见面。 见面地点在一家价格稍高的咖啡馆,幸好m君倒还承受得起。 这家店的私密性较好,座位都设置在有门的隔间里。 坐下后,m君摇铃叫来了服务员,点了两杯冷饮,两份松饼。 进来的是一个男服务员,个子很高,至少有一米八,皮肤粗糙,且黑黢黢的,长了一张像格斗运动员一样的硬汉脸。 他真正引起m君注意的是纹身。露在西装外面的脖子和手臂上满是红翠相间的花纹。 m君心道:这是碰见当代的浪子燕青了?不过燕青是赤黛拥玉柱。这位实在是太黑,像是菲律宾人一样,算是黑石生青苔吧。 女孩倒是没注意服务员的纹身。 她问道:你住的离这里很远吗? m君赶忙抱歉地说道:不远。不好意思啊。我有点事所以迟到了。 其实,他没什么事。只是在半路围观一个酒鬼打老婆。那醉鬼居然耍着太极拳追得老婆满街跑。这一看就把时间耽搁了。 她说道:没事的。 他没话找话地说道:最近有部热播的都市爱情电视剧看了没?就是那个有关都市拜金女的。 她说道:看了几集。 他就说了几句那剧里拜金女的不好。诸如:太拜金了之类。 女孩没有搭腔。 他感到自己可能说错了什么,就往回找补道:你也住附近吗? 她说道:我住的挺远。这是专门选了个离你近的地方。 她这么一说,m君觉得更不好意思了。 突然,她问出一个让m君厌烦的问题:你怎么这么大岁数了还没结婚呢? 如果不是迟到这件事挫了m君的锐气,他可能不会给对方一个正经答复。 不过,现在他对迟到这事有点歉意,也就没有像回答别人那样答复。 他认真想了想说道:我也说不上来。其实,我也没有太挑剔的,一直是很认真的在相亲的。不知道什么原因,就是没能结婚。大概是缘分没到吧。我们单位好多同事也问过我这个问题。我还真的认真想过几次。总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她笑道:或许是缘分没到吧。 他颇有同感地说道:缘分。可能就是缘分没到。有缘的,很有可能见一面就结婚了。 她道:有缘也没那么快吧?就见一面,谁都不了解谁呢。 他道:我真见过这么有缘的一对人。我之前有个同事。他和他媳妇就是第一次见面,就决定结婚了。见面之后的第七天就领证了,简直是快如闪电。 她奇道:怎么这么快的啊? 他说道:对啊。我还专门找他取经。他告诉我,年纪大了,俩人都觉得该结婚。就直接,干脆了一点儿。 她道:我还以为一见钟情只在小说里有呢。你也信缘分吗? 他道:信的。 她又问道:你信算命吗?好多人都会找人给算算婚姻什么的。 他笑道:我有个大学同学特别信。她专门去庙里找老和尚算过婚姻。老和尚告诉她,当年的下半年可以结婚。她当时还没对象呢,就将信将疑的。 她问道:后来呢? 他说道:后来结婚了啊。就是下半年结婚的。 她眼睛闪动了一下,笑道:没准是接受了老和尚的心理暗示。 他笑道:有可能。其实她本来也决定三十岁一定要结婚的。那年她正好是三十岁。 她问道:你没算算哪? 他问道:算什么呢? 她说道:什么时候结婚呢? 他笑道:如果我去算了,结果出来是没有婚姻。我就一辈子不找了吗?或者,算出来,卦象显示,我五十岁结婚,这前五十年我就静候佳人啊? 她也笑了,说道:那倒是。你信算卦这套吗? 他道:谈不上信不信。我自己就会算,不用专门找人来算。 她奇道:你还会这个? 他说道:对啊。 这时,有人敲门。 那个男服务员端着饮料和松饼进来了。 m君下意识的看了一下表,已经过了半个小时了。 他心道:真够慢的。 服务员离开的时候,他又瞄了一眼那纹身。原来纹的是玫瑰花和卷草。 很难想象,一个糙老爷们纹满一身玫瑰花是个什么景象。这位小哥是想给他的女朋友献上一种反差萌吗? 她道:你真会算命啊?怎么算啊? 他逗她道:我算得特别准。 她问道:有多准呢? 他说道:我从同事的八字看出来,他本质上就是一个匹诺曹。 她楞了一下,说道:鼻子长吗?这还用算啊? 他笑道:不是鼻子长,是他爱说谎。 她道:这个能算出来的吗? 他笑道:能的。要是不信,你把你的生日告诉我。我给你看看。告诉年月日就行,不用说具体时间。 她说了一个日期。 他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这个人是一点儿都不信算命这一套鬼话的。 他直接说道:我从八字看出来了。你一点儿都不信算命的。 她笑道:你是看面部表情看出来的吧? 他也笑了,说道:也参考了面部表情。 她换了个话题,说道:刚才你说那个拜金女不好。我倒是觉得,她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他奇道:什么可取之处呢? 她认真地说道:她有向往美好生活的野心。 他脱口而出:这个心是个人都有吧? 她说道:在剧情里,她望着远处的山,说想去山的那边看看。看一下山那边的景色。或许山那边的景色更美呢。 他明白她的意思,但是不能认同。 说实话,他在bj那几年,见过太多有这种想法的女孩。 她们被光怪陆离的都市世界震撼到,进而对想象中的生活产生了无限向往,就像被火焰迷惑了的飞蛾,奋不顾身的扑进火里。 但是,她们不明白,眼中的一切不过是幻觉,是一种假象,是用来麻醉自己的自我欺骗。就像蛾子不明白火是木头牺牲自我的产出物。那些女孩一样不明白,一切光鲜背后都需要血和汗的付出来作为支持。 回到那个电视剧,女主角看到了山那边的好,想去看看。听起来很有志气。但是,去看了又能怎么样呢? 他淡淡地说道:山那边的景色可能更美,但那始终都是别人的山。如果翻山越岭,最后的结果只是看看。何必呢? (本章完) 第32章 第七次相亲3 第32章第七次相亲3 女孩的反应倒也云淡风轻。 她看着窗外说道:你平时都做什么?下班以后,没事的时候。 他答道:画画,看书,写诗。 显然,她对这些丝毫没兴趣。 她说道:没有其它的? 他说道:没了。你呢? 她说道:逛街,看电影之类的。没什么特别喜好。 他也不知道该问什么,就随口说道:你大学在哪上的? 她说道:幼师毕业。 他不大知道幼师这回事,就继续问道:哪里? 她说道:幼师。 这时候,他才意识到,幼师可能不是大学专业的一种。 为了缓解尴尬,他问道:哪里的幼师呢? 她道:一直在本地。 于是乎,他明白,为什么她也想看看山那边了。 他说道:在本地挺好的。 她说道:有些同学去了bj,上海。她们说那边挺好。 他道:北上广深的前两个不好立足的。我在bj待过几年。 她的眼里闪过了一丝不屑。 m君明白对方的意思:你自己立不住,别人也立不住吗? 他笑道:我在bj这几年,只亲眼见过一个靠自己的本事扎下根的。 她问道:哪个? 他说道:一个长得很丑的女孩。 她笑道:为什么要强调她丑啊?男生真是的,说起女孩来,总把外貌排第一位。 他笑着回答道:我必须得强调一下她丑。其实,有不少人,特别是女孩留在bj了。方法也很古老。就是嫁给本地人。很多bj开出租的当地人,都能娶一个脸蛋漂亮的外地大学女生。 也有一些外地漂浪的小伙子,为了留在bj,娶了在bj扎下根的中年妇女,或者bj本地丑姑娘的。 但是,我要说的这个女孩不是靠出卖自己留下的。 她好奇道:她有什么过人之处吗? 他想了想,道:其实,我也没看出来她有什么与众不同。 一开始,她给一些书法家当经纪人。后来,混熟了,就跟他们学写字。再后来,她本人成书法家了。 如果以后她真成了知名大家,她的经历就真是像潘玉良一样传奇,又比潘更让人敬佩。 她楞了一下,道:为什么比潘强呢? 他说道:毕竟她是完全靠自己努力,没有靠有地位的丈夫,或者情人。 她并不认同,但也没有反驳只是有些慵懒地说道:你为什么从bj回来了呢?我看很多人都在那里坚持着。 他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问。 我为什么要回来呢? 他在心里反复问了自己几句。 看了看窗外川流的人群,他觉得自己想出了答案。 他指着窗外的街道,说道:你看,每天都有这么多人为了生活奔波。他们的勤苦,操劳一定是有回报的吗? 不一定的。 那些坚持留在bj的人,大多数人就和这些人一样。看起来是在拼搏,努力,实际上最后是没结果,留不下来的。 她有点不服气地说道:那他们都在坚持什么呢? 他说道:他们在幻想能融入大城市,成为大都市的一分子。实际上,这对大多数外地人而言不可能的。 表面看起来,都市里有许多机会。这些机会就像是鲸鱼漏吃的磷虾,可以养活很多小鱼。外地人可以捕获这些夹缝里的机遇,或许有一天,小鱼可以长成大鱼,大到可以像条鲸一样,在海里自由游弋,无所畏惧。 但是,他们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鲸确实会漏掉很多小鱼,小虾米。但是,那些个头次于鲸的鲨鱼,旗鱼,金枪鱼之类的鱼。它们是怎么长大的? 难道不是通过不断进食小鱼吗? 一条希望通过吃小虾米来长大的小鱼,突然闯进了到处都会遇到大型食肉鱼的环境里。 那么,等待它的是什么结局,已经不言而喻了。 很难长大的。 那些原本就在海洋里的小鱼,可以通过集体出游,以群体数目为掩护,尽可能多少降低风险。 外来的小鱼有这种血缘,或者地域带来的天然保护吗?显然是没有的。 就我个人经验来说,我在bj那几年的同事大部分最后都回家了。 要么是撞到南墙,灰头土脸的回去了。要么是看到了前车之鉴,乖乖自己回去了。 她笑道:那个女艺术家不就没回去吗? 他认真地说道:所以,像她这样的人才很难得。 大部分最后留下的人在外地本来就小有成就。他们去大都会的时候带着已有的资源,在那里不过是和其他成功人士进行等价交换。其中幸运的能使原有的资本得到增幅式的增长。也有一些倒霉蛋会被骗子折腾到倾家荡产。 大都会只适合已经成功的人,不太适合完全白手起家。特别是不适合幻想能空手套白狼,从一无所有变成个大富豪的。 民国时期的上海或许可以,现在的大都会绝对不行。 她笑道:我记得有一个南方小城市的地产大亨就是白手起家的。现在已经富可敌国了。 他说道:我知道你说的是哪个。他如果不是娶了一个有钱的亲戚做老婆。恐怕现在只是一个穷老头。 她眯了眯眼,说道:你不觉得,这也是一种本事吗? 他笑了,说道:这不算是什么本事。 她笑道:能让富家千金甘愿下嫁,不算是一种本事吗? 他说道:这是一种运气。不可否认,他能让一个女孩不顾一切嫁给他,肯定很有哄女孩的手段。 但是,他能捕猎到这个倒霉蛋儿,有两个先天条件。这俩条件缺一不可。 她好奇道:什么先决条件,这么重要呢? 他说道:第一个就是长相。如果他只是长我这个样子。任他口吐莲花,说出的每一句都是宇宙的真理,那位豪门糊涂虫也没兴趣听的。 她笑道:看起来,你对豪门千金很不屑啊? 他也笑了,说道:我可不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人。我只是瞧不起过于好色的人。 咱们先不说这个大老板的表妹。就说那些鸳鸯蝴蝶,花前月下的才子佳人小说。 先不说是前宰相的女儿,还是尚书家的小姐。这些豪门女子一见到一个可心的男人,就把父母忘在脑后了,礼义廉耻也都不要了,一心想着跟这个野男人跑。其中有一些本有婚约的,连未婚夫也不要了。 在小说的语境里,看起来这是为了爱放弃了一切。 可事实上,不就是因为色迷心窍,对一切不管不顾了吗? 这不就是为了片刻欢愉,丝毫不顾及他人,只要自己满意,哪怕世界洪水滔天也无所谓的极度自私吗? 她说道:你要说的第一个条件是很自私? 他说道:不是。我想说的第一个条件是,女方得是一个毫无底线的好色之徒。 (本章完) 第33章 第七次相亲4 第33章第七次相亲4 她笑道:你这是不尊重女性吧? 他赶忙说道:没有不尊重的意思。女孩也不都是好色之徒吧? 她点头道:那倒是。一般男的比较好色。这就是男女最大的差别。 他摇头道:不是男的比较好色,而是社会对男人的容忍度比较大。这种情况下,男人更容易把爱慕美色的情绪表现出来。 她道:你是想说,女孩子们都是故作矜持啊? 他笑道:不是的。我一直相信世界上真有贞烈女子,那些贞洁牌坊也不全是假的。 她说道:你还挺封建啊?我还是觉得,男的比女的更贪图美色。 他想了想说:虽然没人统计过这种事情。我还是觉得,在这件事上,男女都一样。只不过,女孩更注意社会风评而已。 她笑道:才不是嘞! 他说:那我举一个例子啊。在bj有一个非常有名的连锁理发店,叫扶桑方向的玉米地造型店。这家店在理发界算是航空母舰级别的大企业了。 她说道:我知道这家店。咱们这里也有几家连锁的。他家的收费很高,但是每天去理发的人很多。听说好多女明星都爱去他家的。 他说道:那你知道他家生意火爆的原因吗? 她说道:这我倒是不知道。也没觉得他家的造型比别家好在哪里。 他说道:我倒是知道一个原因。 她奇道:说说。 他说道:他们家不是通过那些理发技术等噱头,而是通过小理发师来吸引顾客。你注意到没?这家店的顾客基本都是女顾客。 她说道:用小理发师吸引女顾客? 他说道:你不觉得,他们家的理发师普遍比别家的要好看啊?而且平均个头儿,也是业内最高的。 她回忆了一下,说道:确实都是高个子的小帅哥儿。 他道:我认识他们的一个总监。这人告诉我,他们有一个规矩。凡是理发师都必须是二十五岁以下,身高一米七五以上,相貌姣好,能说会道的男孩儿。 她笑道:这样招理发师就是为了吸引女顾客啊?听着有些下流啊。 他正色道:这其实是一种营销手段。他们没有提供非法服务,只是把理发师和推销员的角色合二为一了。当然,从本质上说,确实是利用了某些女性贪图美色的小心思。不过,这也是愿者上钩。明明有更便宜的理发店,可这些女的为了看帅哥,心甘情愿被这家店宰。比如这家咖啡馆,要是多请几个小帅哥儿,没准女顾客能再多一点儿。 她好像有些不好意思了,就更换了一个话题,说道:你说得第二个条件是什么呢? 他说道:第二个条件,就是这个女的喜新厌旧的速度要慢。 她哑然失笑,说道:喜新厌旧一般都是男人干的事情吧?女的才不会呢。 他说道:这可不分男女。现在抛弃男朋友,或者丈夫的挺多的。 她想了想,说道:你是想着过去的三从四德,反对现在的男女平等吧? 他急忙摇头,说道:可不是啊。我最赞成男女平等了。 她说道:女的从一而终,一生只跟一个男人,那是封建社会才有的吧? 他说道:这和封建社会关系不大。在古代有的女人获得了优势地位,一样会像狗熊掰棒子一样,摘了新的,扔掉旧的。这个主要看个人的价值观,和年代没太大关系。 她说道:怎么会!古代能谈好几个男朋友啊? 他说道:古代也可以的啊。虽然比较少见。比如第一个奉旨养男宠的山阴公主。 她一头雾水,说道:哪个公主?我没听过。 他道:南北朝时期,刘宋的山阴公主啊。就是向她的皇帝弟弟要了三十个面首的那个。 她说道:这种人骄奢淫逸,世界观都坍塌了。她的所作所为跟性别无关吧? 他说道:这倒是。这人完全是被父母宠坏了。那再举一个例子。武则天算是雄才大略吧? 她说道:你是要说她也有一大堆面首吗? 他说道:不是,不是。我只是想说,她在喜新厌旧方面,巾帼不让须眉。先是薛怀义,接着是老御医,然后又是张氏兄弟。 她笑道:皇帝不都是三宫六院的吗?男皇帝可以,女皇帝为什么就不行呢? 他说道:没说不行啊。所以说,男女在这种事情上没有太大差别的。像薛怀义就是色衰而爱迟,最终就被武则天活活处死了。 她说道:这就是你说的第二个条件的重要性啊? 他说道:对啊。咱们说两个没有喜新厌旧的。夫差和西施,还有李隆基和杨玉环。 她笑道:有没有男女角色互换的例子? 他认真想了想,道:古代好像没有这样的例子。 他顿了顿,说道:其实现代也没有。占据优势的女孩很难像夫差那样不变初心的。 她笑着呸一下,说道:净瞎说!那个南方的房地产大亨不就靠着妻子飞黄腾达了啊? 他说道:但是,他发达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夺走了家里的经济大权。他的妻子沦为了他攀登的梯子,而不再是攀附的大树。这种情况下,女方想变心也晚了。她就算认清了男方的真面目,也无济于事了。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富豪千金不多。所以,通过娶老婆打赢翻身仗的男人也很少。 她笑道:我听你说得,这比一个灰姑娘嫁入豪门还难了。 他认真地回答道:难度级别是一样的。很少有男人娶老婆只看长相的。 她笑道:没有吗? 他肯定的说道:除非这男人已经成功到唯我独尊的地步,或者这人已经颓废到“孙卖爷田不心疼”的程度。 她说道:男的也需要看女方的身家吗? 他说道:看啊。就跟相亲一样。不都是要提前问问大概情况吗?要是只看脸,大家直接见面,不就可以了?不说咱们平头百姓,就算是古代皇帝立皇后,不也得看看女方的家庭吗? (本章完) 第34章 第七次相亲5 第34章第七次相亲5 她突然问道:你是哪年的呢? 他马上意识到,这女的是要以他年龄大为借口,来说俩人不合适了。 不过,他对此无所谓,回答道:我是属虎的。你呢? 她说道:我属狗的。 看到m君有接着问下去。 她以为对方没理解她的意思,就又问道:你对年龄有要求吗? 他很干脆地说道:没有。 说完,他觉得这样说似乎不妥,又补充了一句,道:也不是一点儿要求都没。比我小就想行。 她听完张了张嘴,但没说话,像是欲言又止。 他以为,她是想说,你倒是不怕别人嫌你大啊。 于是,他赶忙解释了一句:我都这么大岁数了,要是女孩比我还大,那就真的是年龄太大了。 如果我才二十四五,倒是不介意女孩比我大一两岁。 说完,他尬笑了两声。 她说道:我对年龄是有要求的。 他说道:什么要求。 她说道:男的大我五岁以内。 其实,在理解了什么是幼师毕业的时候,他就已经不想和这个女孩谈对象了。 所以,这句话,对他的情绪没有太大影响。 所谓,没有太大影响,就是多少还是产生了一些影响。 他心想:怎么?我连一个长相普通的幼师毕业的女孩都配不上了啊?难道,我还得降低相亲标准? 不可以! 不可以!! 不可以!!! 不能向这些人的恶趣味妥协。 想到这里,他笑了笑说道:我有一个同事,女的,三十一岁了。前几年,她二十多岁的时候,我给她介绍过一个年轻有为的男孩。 她问道:怎么叫年轻有为呢? 他说道:那个男孩当时刚三十出头,已经是副处级别的公务员了。 她只是:呃。 似乎她对职级没有什么概念。 不过,话说了一半,也没必要噎回去。 他接着说道:那男的条件不错,我同事却看不上他。说实话,以职务来看,是我的同事高攀了。结果,她嫌对方矮。 她说道:那男的多矮? 他说道:有一米七七高。但是这个女孩想找个一米八以上的。 她问道:女孩多高? 她问出这句话的时候,m君就从心底里瞧不起她了。 在她看来,或许女孩要有一米七以上,当然要找个一米八以上的男孩。 但是,人早就不是在地上撒欢的野猴子了。几十万年以前,人类就越过凭身高找配偶的阶段了。 说句极端的话,如果约瑟芬像挑马匹一样找丈夫,她永远不会嫁给法国皇帝,小矮个子拿破仑。 他突然觉得,应该提醒她一下,那个服务生有点硬汉风,个子也高,算是一个型男吧。不过,这女孩连正眼都没看那服务生一眼,想必在她心里是不会考虑这个纹身男孩的。 这就是一种矛盾了。就好像大学时代,总有一些女孩想在中南,湖大,湖师大里,找几个长得像运动员或者模特的高大男孩做男朋友。 可实际上。长成那样的男孩大多数都在专业的体育院校或者模特团体里。她们未免找错了地方。 就好比男的去清华数学系找美若天仙的小姐姐一样。不是说那里一定没有美女。只是智慧与美貌并存的清华女才子不是一般人配得上的。 他叹了口气,说道:其实不是身高的问题。她不矮,有一米六五左右。女孩这个身高还可以的了。 她一时间没理解他要说什么,就没有接茬,等着他说下去。 他说道:这女孩现在已经找不到这样的相亲对象了。她不再要求非得一米八以上了。不过那种条件的男生不会再找她了。 她明白了他的意思,笑道:为什么不会再找她了? 他说道:那个男的前两年才结婚。他老婆二十多岁。这女的当时三十了。同等条件,男的一般会选择更年轻一些的。 她说道:女的也可以选的。 他说道:都可以选的。不过,选来选去,标准会越来越低。 她不服气道:我才二十九。我家里生怕我嫁不出去。其实不用怕的。实在找不到,就一直单身。这种事不可以将就。 他觉得她挺好笑,心道:你有什么可将就的?我又没看上你。 他说道:我二十多岁的时候,给自己订下的相亲标准,和现在的都不一样。相亲失败几次,标准自然就下调了。 说到这里他觉得实在没什么可说的了。 之后,俩人又少盐没醋的瞎聊了几句,也就散了。 (本章完) 第35章 第七次相亲6 第35章第七次相亲6 过了几天,他见到l姐。 l姐问他道:你相亲的时候还算命了啊? 他忙说道:没有啊。 l姐问道:你们谈了多久啊? 他说道:也就半个小时吧。 l姐说道:年轻人应该多接触接触的,哪有一见钟情的啊。多接触几回没准就看对眼了。 他笑道:也对。不过,我俩应该确实是没缘分。 l姐笑道:她也是这么说的。 本来是随口一说的事情,结果m君还会算命这事,就不胫而走了。 有个同事还专门让m君给他算算。 m君第一眼到那个八字,还真的被吓了一跳。 这八字怎么和乾隆皇帝的一模一样啊? 很快,他就反应过来了,这不过是个恶作剧。 他当时就笑道:你和乾隆一天生的啊?你是老妖怪啊?活了这么久,不累啊? 其实,这人要是拿别人的八字来充数,m君还真就看不出来。 主要是乾隆的八字特征太明显了。 乾隆皇帝八字的四个地支是“子、午、卯、酉”,最纯正的东、南、西、北四正地支。 他的八字等于是有了全部的桃花种类,从画面感来看,就是漫山遍野都是桃花。 按照老迷信来讲,就是说这个人一辈子能有数不清的女人。说起来好笑,清代的算命先生们据此断言,爱新觉罗氏的弘历一定可以当皇帝。 他们理论的出发点是,帝制时代只有皇帝才有可能享有数不尽的女人。 的确,在那个年代,光有钱是不行的。 现在人们去山西旅游,总会惊叹于所谓的民间豪宅。有人甚至把那些乔家大院、王家大院之类的民间财主的院落称作是:民间故宫。在很多人的想象里,这些巨商富贾一定是过着纸醉金迷、醉生梦死的奢华生活。 实际上并不是。 在满清之前的历朝历代,正统的朝廷都对商人的吃穿用度有非常明确,以及严格的规定。商人们超出规定的消费是违法的,会受到极其严厉的制裁。只有极个别的商人敢仗着钱给的胆子炫耀财富,逾越法令,藐视皇权。通常他们的下场都很悲惨。比如那个被称为天下第一富豪的沈万三。 也就是说,在满清之前商贾就算真的富可敌国,也不敢大张旗鼓的拥有多少女人。因为那是违法的,用封建词汇来描述,就是:僭越。即使在乾隆朝政治腐败之前,满清帝国内的商贾们也都是夹起尾巴做人的。 所以,那些算命的才会笃定,集齐了四正地支的,一定只能是有无上权势的人。作为皇室中人,又能有极大的权势,这个人自然很有可能是下一任皇帝了。 假设,他们的命理学依据是真的。那么,现在有全部四正地支的人,会当皇帝吗?或者说,会成为像皇帝一样有权势的大人物吗? 显然不会。 毕竟,所谓的四正全有,最多也就表示这个人会有很多女朋友。 这种事,那些有钱人完全可以用钱来实现。比如:那些包养女明星的大老板们。 帝制时代结束之后,世界各地被君主压制了几千年的商贾们也就都爬起来了。在这个没有皇帝的时代里,他们手中有可以媲美帝制时代权力的新法宝—金钱。 这种被王谢高门视为阿堵物的脏东西威力惊人。一旦失去强力的压制,这玩意儿就能释放出摄人心魄的致命诱惑力,就像是恶魔的低语一样,诱惑着那些意志薄弱的女性。 在中世纪的欧洲,流传过一种说法:女人更容易受到魔鬼的支配。这句话成立各地宗教裁判所大肆搜捕女巫,烧死她们的理论依据。 实际上,何止是女人。大多数男人在魔鬼面前,又能保持气节多久呢? m君见到过不止一位禁不住诱惑的男人。作为乙方对甲方爸爸,无底线,无原则,毫无廉耻之心的讨好、吹捧、奴颜卑膝。这是因为他们心怀“顾客是上帝”的崇高职业道德心吗?当然不是。让他们跪下的,只是甲方爸爸手里的钱而已。 想到这里,m君不禁感慨:钱这种东西,说起来是粪土,可是真的很养人。 那个相亲女给介绍人说他会算命。 这让他心里特别不舒服。关键不在算命这事情,虽然他根本也没给对方算,也真的不会算。而在于这女的是在故意诋毁他。这是要把他描绘成一个神棍,以此来增加相亲失败,责任在他的说服力! 这回是l姐提起了,他才知道。 以往那些相亲女背后就没有污蔑他吗? 恐怕和这个女人大同小异。 他本想说服自己,这些经历都是对自己的锻炼,是非常有价值的经验,是自己以后成长道路上的阶梯! 可事实上呢? 他心里明镜一样。 这都是自欺欺人的鬼话! 有谁需要失败的经验吗?失败真是成功之母吗? 诺贝尔成为世界名人是因为他之前的失败吗? 恰恰相反,是因为他最终的成功! 人们总会有很多无效的经历,虚度一些无用的光阴。所谓,虚度光阴。在m君看来,不是只有漫无目的的发呆才叫虚度光阴。一切对人生没有补益的经历,都是在虚度光阴,都是在慢慢扼杀着宝贵的生命。 有些让人作呕的专家,总会给懵懂的少年,还有冥顽不灵的中年人,灌下同一种有毒的心灵鸡汤:你们遭受的挫折、苦难,都是将来的财富。你们过往的经历,都会对将来大有裨益。 这些恶心、糟糕的家伙很少给老年人灌鸡汤。因为能活到老年的人,都会明白一个真相:苦难只是苦难,除此之外,对受难者而言没有任何其它意义。 人们从生到死的大多数经历,都是无效经历,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就好像,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每天都在和不同的人说话。这些话都有重大意义吗?都能影响今后的人生吗?显然不是的。 那些人熬制出毒鸡汤是为了赚钱。把这些有毒的思想喝下去,又甘之若醴的人一定是愚蠢的。我们需要用啊q精神来帮助我们舔舐伤口,却不能真的把自己一直浸泡在毒鸡汤里。毕竟,谁都不想成为圣诞节餐桌上的那一盘火鸡。 (本章完) 第36章 第八次相亲1 第36章第八次相亲1 m君已经好久没有自己在家做饭,甚至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打开橱柜了。 大概是橱柜的密闭有些问题,里面的碗筷上都有一层灰。 最脏的是那把纯不锈钢的菜刀。 他最后一次用它,是砍排骨,之后,没有清洗就收起来了。 现在刀身上多出一层黏糊糊的东西,就像刀分泌出了油脂,看起来很是恶心。 他赶紧把餐具们收拾出来。 在清洗菜刀的时候,他不小心划伤了手指,手一疼就抖了一下,刀在橱柜上划了一道不太深的刮痕。 这让他很沮丧,突然之间,特别想像个孩子一样大哭,就是仰着头使劲哇哇大哭那种。 有一个词叫“悲从中来”。 他现在就是这种心情,说不上哪里不舒服,也可以说哪里都不舒服。 一股悲伤猛然间就从心里迸射出来。 好像憋屈了几十年的伤心、难过、痛苦一下子全冒出来了! 又好像连未来的悲苦也一起挤出来了! 一时间,他无法控制泪腺,眼泪就真的涌了出来! 他的手疼吗? 疼! 但他绝不是因为手被切伤而哭。 他心疼橱柜吗? 心疼! 可他也不是为了橱柜而哭! 他是为了自己在哭。 为了自己的什么而痛苦泪涕呢? 他自己也说不好! 好像是为了自出生以来的一切苦难。 又好像是为了自己一点点儿小事都做不好的自责! 还像是对未知一切的恐惧! 一堆剪不断理还乱的情绪交织在一起! 他捂着仍在流血的手指,看着橱柜上的划痕,恨不能抽自己一耳光。 怎么什么都做不好呢? 他无力地坐到了地上,就那样呆坐着,任凭泪水流淌! 新闻上总会出现一些突然崩溃的成年人。 例如: 一个小伙子开车闯红绿灯被警察拦住了。他下车之后的第一反应是抱住警察痛哭起来! 一个中年妇女追公交车,结果没追上。她蹲在地上抱着双腿就放声痛哭。 有个醉汉原本在马路牙子上乖乖坐着。他看到来接自己的媳妇,就抱着她的大腿,一个劲痛哭流涕地说:我怎么什么都做不好!我怎么什么都做不好! 还有:有的成年人坐在地铁上,吃着吃着手里的面包,眼泪就不受控制地点下来了。其他乘客不知道他为什么哭。也没人想起来上前询问。而他只是盯着手里的面包,默默地痛哭着。 今天之前,m君也不理解这些人在哭什么。 现在他知道了,他们不是在为任何一件具体事情哭泣,而是在为自己糟糕的人生悲伤。这种悲伤难以用言语来描述,只能化为奔涌而出的泪河。 有人觉得,哭哭啼啼没有出息。 但是,在真正悲伤的时候,有几个人能把泪水硬生生憋回肚子里呢? 或许,当着别人的时候,为了保存仅有地一点体面,很多人可以假装不悲伤。但背过脸去,有哪个伤心人不会偷偷抹泪的? 他在地上坐了有半个小时,好像身体被泪水掏空了,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 这时候,一条短信来了。 又是相亲的事情。 他看到女孩的名字,多少有点儿惊讶。 这个人之前和他交流过。俩人最终并没有见面。 为什么没见面呢? 因为,这个女孩做了一件比迟到半小时,更让人恶心的事情。其恶心程度,就像是你要了一支冰淇凌,却突然发现它看起来像是一坨咖啡色的大便! 他实在没想到,这人会再次和自己相亲,以至于,他还专门和媒人确认了一件事情:这女孩知道这次要相亲的对象是m君吗? 媒人的答复是肯定的。 m君倒也不反对再见见。 有的人从不会再见已经见过的相亲对象。这并不是因为“好马不吃回头草”这种虚无的理由,而是因为一些很现实的原因。 比如:当初,被对方看不上的事情,至今并没有任何改观。这种情况下,再见不如不见。就像女孩一定要找一个大帅哥。这个男孩不帅。女孩没有改变思想里的预定标准。她俩无论见多少次,都是瞎耽误工夫。 m君也遇到过很多类似的情况。其中一个女孩是嫌弃m君当不了官。以他的职业来讲,可能这辈子也成不了政府部门的领导。所以,他永远入不了这女人的法眼。这种情况下,俩人是没有任何必要再接触的。 坦率来讲,m君在这女人的眼中是残次品。她不必下嫁,他也不用自取其辱。老死不相往来,是他们对彼此最大的善意,以及尊重! 对于短信里提到的女人,m君有点好奇,因此想要见见。虽然决定要约见,但他心里多少还是有一点别扭。当初,她的所作所为实在有点儿奇葩。话说起来,已经是几年之前的陈谷子烂芝麻了。 当时,m君到了相亲地点给这女人打电话,说道:我到了。你在哪里啊? 女方很抱歉地说道:我跟我闺蜜逛街呢。你稍微等我一会儿,得晚点到了。 m君一听对方在别处逛街,心里就老大不高兴,不过嘴里仍假大方道:没事。那你几点能到呢? 女方也是不客气,直接说道:你先自己转转。等我逛完了,就给你打电话。大概一小时以后吧,我还得先把闺蜜送回家。 m君就是再有涵养,这时候也憋不住了,一股怒气在他肚子里往来驱驰,整个人简直要活生生炸裂开来。 他恼火地说道:你逛街吧,不用见了!就这样。再见! 对方没有言语就挂断了电话。 m君气鼓鼓地就从见面地点直接回家了。 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他刚吃过晚饭,正躺在床上生闷气,突然接到了对方打来地电话。 她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好整以暇地说道:我逛完街了。你在哪啊?咱们见见吧? 他没好气地说道:不见。 接着,对方说出了一句能气死一万头牛的怪话! 简直是奇谈怪论!咄咄怪事!脑回路别样清奇! 这个女人居然恬不知耻地,悠然说道:见见吧。要不我没法跟我父母交代。成不成没关系,见见啊! 他也就是年纪大了,火气不如早年旺盛,这要是再往前推几年,肺能给这女人气炸了!饶是如此,他还是觉得眼前一黑,满天金星乱晃,差点背过气去! 听他一时没言语,对方又自顾自地说道:那咱们还在约定的地方见。你快过来吧。快点啊。半个小时能到吗?我晚上还要找闺蜜玩去呢。 他默念了三遍“唵、嘛、呢、叭、咪、吽”,又深吸了三口气,尽可能地降低肺里火气的温度,强忍着心里喷薄欲出的怒火,从牙缝里挤出来几个字,说道:你跟你父母没法交代,关我什么事! 说完,他直接把这个奇葩拉黑了! (本章完) 第37章 第八次相亲2 第37章第八次相亲2 几个小时以后,媒人又发过来了一条短信。 他打开手机一看,上面写着:女孩出差去外地了。以后再联系吧。 显然,这是很标准的托辞。 他猜测是这样的:开始的时候媒人应该没有和女孩说,不过女孩的决定还算正常。毕竟,他上次已经给对方吃瘪了。 不用见这个奇葩,倒让他心里有点轻松。他躺在床上想着这样一个问题: 什么情况下,女孩会特别想嫁给一个男人呢? 是这个男人特别有钱?还是特别有权势?或者干脆就是非常好看呢? 把时间再往前推进一些。在人类还是猴子的时候,公猴子怎么吸引母猴子呢? 靠水果吗? 凭借高大的树吗? 送给母猴子鲜活的小动物吗?或者送漂亮的石头? 他看过《动物世界》里猴子们争夺交配权的打斗场面。那些猴子就像是蛊盆里的毒虫,胜利者会成为猴王,拥有交配生孩子的权利。那些失败者就失去了交配权,直到它们可以打败猴王的那一天。猴子的世界里,没有谁会觉得这种选择方式不对,胜利者,失败者,母猴子都认可这种方式。 为什么母猴子会选择那个最凶猛的猴子呢? 道理很简单。因为这只猴能够带给母猴子水果、领地、肉食、漂亮的石头和羽毛。 这种选择模式没能延续到人类的部落社会时期,但是这种择偶的精神内核像个幽灵一样流传了下来。在国家产生之前,人们已经不是通过直接打死、打伤对手来夺取配偶了。在那个以物易物的年代,女孩们开始通过男人的配饰来了解一个人了。那些配饰,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最早的图腾,或者某种信用卡。 比如:身上带着老虎的牙齿,证明这个人能打死老虎。这牙齿项链或者手环就表明他比老虎还强壮、勇猛。女孩跟着他就有机会吃到更多猛兽的肉; 身上披着猴子的皮毛,表示这个人能爬上树梢捉住猴子。这些猴子的毛、皮就意味着这人比猴子还灵活、敏捷。女孩和他结婚,能得到很多树顶上才有的小东西; 如果身上有鹰、白鹭等大鸟羽毛做成的羽冠,那么这人一定是会制作弓箭的猎人。女孩有这样的男人,一定会得到比别人更多的野味,而且能最大程度降低狩猎风险。 在货币这种东西产生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奴隶、土地、贵金属等东西成为了老虎的牙齿、猴子皮毛以及鹰的羽毛。 这么一看,似乎从猴子开始,母猴子就不大看公猴子的长相。其实不是的。母猴子的审美是另一种标准。 就好比减肥。 中国自从出现国家机构到现在,有人说有上万年了,也有人保守的的估计至少四千年了。不论实际上是存在了多少年,减肥这个词都是近几十年才冒出来的新词汇。就算是离我们最近的满清时代,还没有所谓的减肥,大腹便便还被美化为将军肚。胖虽然没有被认为是美的,但至少不等同于丑。 这与现在的情况是截然不同的。现在很多女孩在见对方之前,问媒人的第一句话,往往是:这个人很胖吗? 她们把胖作为一种丑的标志。 这情况就算在m君小的时候都还是不存在的。那时候人们评价一个人的美丑,更多是考虑这个人的五官,而不是身材。特别是对于男人而言。很少有人会夸一个身材纤细,五官不精致的人是帅哥。人们的审美标准是先看脸,再看身材。 现在则完全相反,是先看身材,后看脸。 m君甚至亲耳听到一个女孩这样说:你们给我介绍对象的时候,一定要介绍一米八以上的。身高一定要够,脸丑点没关系的。 他稍带恶地意思考了她的话,就觉得这个女人很是恶心。当然,她这属于是极端情况。但是,人们越来越不喜欢偏胖的身材是一个既成事实。 有的学者觉得这是受到了西方审美观点的影响。 其实,与西方审美无关。 我们可以假设一下,世界上出现了连续几十年的饥荒。那么,这个时候,胖就成了一种美。因为胖意味着这个人能得到足够的食物和水。 在生存面前,八块腹肌和面包相比,实在是不值一提。 想到这里,他想起当年在大学宿舍里的一次夜谈。 当时是情人节,宿舍只剩下他和上铺的兄弟俩人。别人都出去和女朋友,或者别人的女朋友欢度佳节去了。 受节日气氛感召,他俩翻来覆去睡不着,就瞎聊了起来。 上铺说道:就剩咱俩了。 他道:对啊。 上铺道:我啥时候能发达啊。 他笑道:找女朋友要靠发达啊? 上铺道:女孩都嫌弃我矮。我得发达了才行。 他故意逗道:你发达了就长个儿了啊? 上铺道:等我有钱了金钱能垫出我的身高! 他笑道:有道理。 当时,他是随口调笑。现在,经过了社会生活的毒打,他发现上铺的兄弟很是有点先见之明。 他问道:他们也没钱,咋都有女朋友啊? 上铺叹气道:他们几个要么生的好看,人高马大的像大野马一样。要么嘴儿甜,能把女孩哄成大傻子! 他也叹了口气,说道:就剩咱俩这两头儿都不站的了。 上铺沉默了一会儿,说道:你说,人一旦成功了,是不是就自带光环了? 他笑道:脑袋顶上顶一个圈啊? 上铺笑道:我是说,人成功了就有魅力了。气质就跟别人不一样了。 他想了想,道:有魅力谈不上。就是腰杆硬了,牛气了呗。 上铺说道:你不觉得,那些成功人士看起来都特有魅力啊? 他说道:这完全是心理作用吧?那不是人有魅力,是金子的魅力。朱元璋这么牛,当乞丐的时候,也没人见了他就磕头喊万岁的。 上铺道:也对。我要是亿万富翁,估计谁看我都是妥妥大帅哥一枚。 他笑道:那可不一定。 上铺问道:怎么不一定。有谁会觉得钱难看吗? 他道:比你有钱的那些人呗。他们肯定不会觉得你变好看了。哈哈哈哈。 上铺再次叹了口气,说道:你说得总是那么对。哎…… (本章完) 第38章 第九次相亲1 第38章第九次相亲1 他发现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有些人看起来像是一个正常人,可她们的脑子已经坏掉很久了。 通常情况下,这种人可以与人正常交流。但是,她们总会不时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来。 之前,他有一个女同事的所作所为就明显适用于这种情况。 有一段时间,这个丑陋的女孩天天拿着一本《金瓶梅》招摇过市。 有的时候,m君会疑心,这女人根本没有看过这本书的内容。 说人丑陋,实在是不礼貌。可m君找不出其它词汇来总结这个人的特征。 那么,这女孩有多丑呢? 那是一个把脑袋直接安在圆滚滚的身体上的人。 也就是说,她没有脖子,或者可以这样说,她的脖子隐藏在下巴的三层肥肉里。她不光是下巴上肥肉量惊人,胳膊和腿也是膨胀如莲藕。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一个大号的气球,或者皮球。 有一回上楼,m君看到前面有一只肉球在上下蹦跶。他被吓了一跳,再仔细一看,原来是这个女人在上楼。 就是这样一个人,整天在胳膊下夹着一本《金瓶梅》,到处瞎溜达。 他很想问问这个女人:你是想表达什么呢?怕别人不知道你是一个好色之徒吗? 有一天,这个女的和别人高谈阔论书里的内容被他撞到。他明确听到了,这人在复述书里所说的男人要闲那断文字。 直到这时,他才完全确信,这人的脑子是真的完全坏掉了。她已经分不出好赖话了,估计也分不出好歹人。这人已经沦为被地摊文学,或者网络垃圾鸡汤文洗脑的怪胎了。 什么叫网络垃圾鸡汤文?就是那种从风尘女子的角度来分析社会的鸡汤文。 被这种毒鸡汤毒害的不是只有她一个。 m君参加过一次五百人的大型相亲活动。 那次活动的主办方把关比较严格。凡是进入会场参加相亲活动的人,都是相对来说工作单位比较不错的人士。就是在这样的一次相亲活动现场,飞进来一只绿豆蝇,把一场原本比较正式的活动,弄成了一场闹剧。m君甚至觉得,现场的这个大笑话,他能讲一辈子! 事情是这样的。主办方邀请所有的人上台表演才艺。所谓表演才艺,无非就是唱唱歌,跳跳舞,再不济,就朗诵诗歌。说白了,就是增加个人的曝光度,让更多的人记住自己,以便提高相亲的成功率。 就是这样一个环节,闹出了大笑话。 有一个在律师事务所上班的女孩主动要求上台表演。m君事后猜测,这人肯定不是律师,没有哪个律师会做出这么出格的事情。她要真是律师,估计以后也没人找她辩护。实在是看起来太不靠谱了。用土话来说,就是这人一点儿都不着调! 这个五短身材的女孩在表演之前还去厕所换演出服了。什么叫五短身材呢?就是这个人脖子短、腿儿短、胳膊短、手短,然后身高更是短。简直是要多短,就有多短的一个短女孩儿。 这位短女孩儿一从厕所出来,就迎来了第一个满堂彩!她居然是穿着一套金光闪闪的,露着大半截肚子的舞蹈服出来的。大家一看就明白,她这是要跳艳舞了。 别看这人腿儿不长,步子可一点儿都不小,三步两步就奔到舞台上。不等音乐响起来,她就开始扭动大胯骨轴子,跳起了波斯人的传统舞蹈—肚皮舞。 一时间,掌声雷动,还不时有人吹着口哨,甚至有坐在后排的人站到桌子上来看她。一群男人为她疯狂叫喊,场面一度几近失控! 大概,在她眼中,这是对她的优美舞姿,甚至对她本人的高度认可。好家伙,这么一个矮矮小小的短女孩儿,愣是像一只被人狠命抽打的疯老婆,闭着眼睛疯狂扭动着大屁股旋转了半个小时! 配合着灯光,还有音乐,她那不太长的头发像萝卜缨子一样旋转、飞舞着。m君突然觉得,这家伙活像一根成了精的老胡萝卜! 说实话,m君鼓掌了,不光是鼓掌,还叫好了。就像其他庸俗的看客一样,他一连喊了三个“再来一个!”“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这人跳得好吗? m君不是舞蹈评论家,没法从专业领域进行分析。但是,作为一名普通观众,他可以很负责任地给出一个评价:很难看。 一个四肢短小,没什么身材的女人本就不适合跳舞,更何况跳这种需要好身材的舞蹈。既然跳出来一点儿都不好看,那这么多老爷们干嘛疯狂鼓掌、围观呢?或许,这是因为围观新奇之物,是人类根深蒂固的顽疾。 其实,当时如果不是她在跳舞,而是一只猴子在上蹿下跳,围观的人恐怕只会更多。 不过,那个短女孩儿显然没有这些感悟。她还以为这些男人都被她妖艳的舞姿征服了,全部都巴望着成为她的入幕之宾。事实上,她这二百五样子的一扭,把所有潜在的追求者都给吓跑了。 毕竟,到场的大多数人都有相对体面的正当职业,谁也不想自己从此沦为别人眼里的笑柄。更有甚者,大家为了表明自己是一个正经人,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无视这个人。 这种结果恐怕不是女孩想要的,也不是她能够预想到的。就像那个丑女手里的《金瓶梅》一样,肚皮舞也不是不能跳。只是这种东西就跟金夜壶一样,可以在半夜起床的时候用,却绝对不能放在餐桌上。 这让m君想起来那句调侃:找个老实人嫁了。 要实现这句话,必须做到一件事。就是不能让老实人知道这女孩以前干过什么。事实上,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迟早都会知道的。所谓,找个老实人嫁掉。不过是一些人自以为是的自我安慰而已。也可能是和她们鬼混的人,灌给她们的有毒迷魂汤罢了。 那位丑女,还有这个短女孩,就是这种迷魂汤的受害者。 (本章完) 第39章 第九次相亲2 第39章第九次相亲2 这天单位里组织了一次摄影学习培训。 m君早早就来到了会场,坐到了小小的角落里。 一个长得像大面包的中年男子已经坐到了主讲位置。看样子这人就是此次摄影课的讲师。 他说了几句大实话:会议,现场摄影给摄影师的压力是很大的。因为这种场景的拍摄是临时性的,对人物的捕捉机会是稍纵即逝的。 一次没抓住,就算是任务失败了。比如拍领导发言。领导讲了没两句就走了。你没拍上,你的拍摄任务就算是失败了。 m君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 这位面包师父给出了几个建议,其中一个。摄影师可以多参加婚礼,去婚礼上捕捉镜头。在婚礼上的很多嘉宾,特别是要发言的父母双方。他们在发言时的紧张状态就像是某些领导的发言状态一样。 面包师父提出了一个新观点。如果拍大场景,可以拍三百个军人,但是最多拍两百个非军人。原因就是军人可以站得特别紧密。 m君倒是觉得可能是另一个原因:军人普遍比一般人瘦。以同事们的身体状况来看,身材比这个师父还像面包的大有人在。甚至于,m君还有一个像是大河马一样的大学同学。 在这时候,m君的同事发来一条讯息,是一个女孩子的信息。 m君赶紧在网络上加了女孩,并告诉了对方:我们现在正在开会呢,咱们回聊。 他没想到,女孩立马回复过来一条信息:我也在忙。一会联系挺好。 他说不上来具体感觉,只是觉得有点儿不舒服。 记得有一个心理学家说过:如果你觉得一件事情有古怪,却说不上来哪里古怪。这就表明这件事一定是有问题的。 m君仔细思考过这句话。所谓古怪,其实来自我们观察到的一些细节。或者说,这种细节是我们在无意中摄入脑海,又在不知不觉中印入了我们的认知体系。 因为不是我们主动观察得来的,所以这些信息并不是清晰明确的。 就像是一张照片上的所有信息。这些信息未必全是我们想要拍摄进去的。但这不妨碍它们存在于照片之内。或许,某一天,我们会猛然发现这些本就存在的信息。 忘记从哪里看到这样一句话:如果你感觉到自己陷入了危险之中,那么你就真的是面临了巨大危机。 这句话所说的,就是我们的直觉比理性要敏感。很多情况下,理性无法从浩瀚如烟海的细节信息梳理出逻辑链条。而感性思维已经敏锐嗅到了危险的气息! 其实,m君并不认同对思维的理性和感性的分类。在他的认知里,思维不分感性和理性。任何思维都是在拥有大量已知信息的基础上,运用逻辑分析能力将之简化为各种结论。 所谓理性思维就是通过分析得出了一个明晰结论。而感性思维就是已知信息不足以得出明确结论。 为什么得不出明确结论呢?一般情况下,不是因为所得信息太少,而是无法正确认知这些信息。 这种情况,简单来说就像是听西班牙语。上高中的时候,m君的英语老师常说,你们天天不好好听课。等你们上大学了,听英语课就会像听西班牙语一样。 这个预言没有成为事实。m君还是勉强能听懂几句英语的。他倒是觉得,听高等数学课就像是在听古匈奴语课,一点儿都听不懂,又不知道这玩意儿有啥现实意义。 那些数学公式就大大咧咧趴在书本上。他却一道也看不明白,只是觉得考试的时候一定要糟糕! 所谓,第六感大致上与此类似。 不过,m君觉得不用过分担忧。相亲遇到大奇葩已经算不得是什么新鲜事了。 正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面包老师问了一个有趣的问题。 他说道:你们知道为什么证件照上的人都很难看吗? 有人举手说道:因为证件照都是大正面。人得稍微侧一点儿才会好看。 面包老师笑着问道:我再问一个事儿。大家知道为什么照镜子的时候,镜子里的自己看起来比证件照里的好看呢? 有人说道:因为镜子里的自己会被大脑美化。 m君也知道这个说法。 在坊间一直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我们的大脑会自动美化镜子里的影像。因此我们看到的镜中自己,比别人眼中的我们好看了百分之三十。据说,这也是自恋病的来源。 不过,m君突然发现了这种说法的一个漏洞。 大脑只能美化镜子里的影像,不会美化证件照吗?为什么证件照里的那个比镜子里的我们丑呢? 对于眼睛来说,证件照和镜子里的光有什么不同吗? 咦?难道面包老师有什么高见吗? 果然,面包老师得意地看着那个人说道:您说得不全对。这事儿主要还是和光有关。 他停顿了一下,说道:大家得明白一件事儿。证件照里的那个绝对是咱们最真实的样子。虽然看来难看,但那是最接近咱们本来样子的。 不知道有人注意过没。照证件照的时候,镜头是和人的胸口的平齐的。 也就是说,这时候光的入射角度低。 m君等听众谁也没注意到过这一点,猛一听这说法,都觉得很新鲜。有几个一直在打盹的也睁开了眼睛。 面包老师看大家都支棱起了耳朵,也就来了兴致。 他笑着问道:大家知道照肖像的时候,镜头要和人的哪里平齐吗? 这个m君知道,需要和人的眉齐平。 老师接着说道:要跟人的眉持平。这样拍出来的人,就会比较好看。 m君心道:这和照镜子有什么关系吗? 老师又说道:大家想一想。咱们照镜子的时候,眼睛是和哪里对齐的?是不是正好就是自己眼睛的位置啊? 所以啊,咱们照镜子的时候,光进入眼睛的角度,就和照艺术照的时候,光进入镜头的角度是一样的。 咱们等于是自己给自己照了个艺术照。能不好看吗? (本章完) 第40章 第九次相亲3 第40章第九次相亲3 晚上,m君在网络上和那女孩聊了几句。 他问道:你平时都有啥业余爱好呢? 对方沉默了十五分钟,回复道:你把我问住了。我都是从家到单位,再从单位到家这样两点一线的单调生活。实在是没什么业余爱好。 她这样一说,m君觉得自己无言以对了。 原本,他对知道别人的业余爱好没有一丁点儿兴致。之所以会问那句话,无非是想多一个聊天的话题。 以前问这个,有的女孩会借此赤裸裸的炫富。诸如:只在特定几个月去滑雪的;只喜欢下潜到三十米左右水里的;只喜欢骑自己认领的那匹赛马的。 种种炫富,不一而足。 当然,也有其它回答。比如:没有业余爱好;想不起来有什么爱好;你怎么爱打听别人的事儿啊? 他突然想起来一个更奇葩的。 有一次,他问对方:你父母是做什么的呢? 对方竟然暴跳如雷了。 她看着一头雾水的他说道:相亲就相亲,你问家长做什么的是什么意思?怎么见个面还问东问西的? m君当时是真的懵了。 他心道:相亲可不就是问东问西啊?问父母,问家庭,问工作,问学历,问收入等等。不问清楚,如何了解对方呢? 对方气鼓鼓地等着眼睛看着他。 他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大约过了半分钟,他才慢慢缓过神来,心道:这人恐怕是娱乐场所去多了吧?此人定是一堆人渣无疑。 其实,他见过比这人更奇葩的两个人。 俩人中男的是m君在bj时候的同事,叫r君。 r君是一名生物高分子专业的研究生。据他自己说,有一个小叔叔在美洲某国的一个国立研究中心当主任。 想当年这位叔叔出国没钱,是r君的亲娘砸锅卖铁凑足的钱。等人家在外国混出了名堂,就回国来报恩来了,给r君带来一个出国机会。 r君在bj上班是假,等国外的审批手续批下来是真。 世界上总是不乏崇洋媚外之徒。就是这么一件蒙了祖荫的事情,引来了不少无知少女的无脑追捧。 有段时间,总有那么几个人妄图借和外国人结婚为名,以达到出国变外国人的目的。这些人像绿豆蝇一样围在r君身边,投怀送抱,无耻谄媚,无所不用其极。 看她们自荐枕席的丑态,会让人觉得她们在争取的不是出国机会,而是在争夺通向天堂的机票! 后来,r君选了其中一个长得最好看的做女朋友。这女孩一头大波浪,一双大长腿,一对大眼睛眨巴眨巴地像是会说话。这人算是m君所在公司的公司之花吧。 俩人一同居就是四个多月。 这并不是这件事的最奇葩之处。在r君去国外的头一天晚上。m君等几个人给他送行。 菜过五味之后,m君问道:我们还不知道你女朋友真名叫什么呢。从来也没听你说起过啊。 r君一愣,随即说道:她不是叫榴莲吗? 他这么一说,大家都楞住了。在场所有人都知道,榴莲是这个女孩在公司里的名字,而不是她本人真正的名字。 那些年bj的小白领都会给自己取一个特别的假名在公司里用。这不是为了赶时髦,而是出于那些公司老总的引导。 他们的意思大概是怕这些员工有了真正的友谊。试想,一群连对方真名都不知道的人,相互之间的交往能有多走心呢?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员工集体糊弄老板的情况发生。 小白领们多半没有领会到老狐狸们的真实意图。他们都会顺从安排,给自己起一些稀奇古怪的名号。大多数这种名字都带着浓重的粉笔末味道。 诸如:菠萝,樱桃,可乐,咖啡,小熊等。 甚至于,m君还遇到过一个叫大猫的。 说起来,大猫真的算是一个奇人。 有一回公司聚餐,大家众口一词调侃九零后不靠谱。 就在人们越说越起劲的时候,大猫愤愤不平地站起来,大声说道:我就是九零后! 场面一下子就变得很尴尬。 说实话,m君一点儿也没看出来这人是九零后。他一直以为大猫有四十多了。 公司里的人也都是一直喊大猫:大猫哥。 大猫自己从没纠正过别人,感情他把这声哥当成是敬称了。 r君一边保持着犯迷糊的表情,一边大口喝着啤酒。 m君说道:别光喝酒啊!问你女朋友的真名呢。 r君很认真地想了半天,最后摇了摇头说道:我真的不知道啊。 m君问道:那她知道你叫什么吗? r君道:知道啊。她知道我叫james。 m君呸了一声,说道:你俩在一起都住了这好几个月了。怎么连对方的真名都不知道啊?你们在被窝里也一直都是叫在公司用的化名啊? 这时,r君才感到有些不好意思,期期艾艾地说道:她也没问过我本名啊。 见此,众人一阵起哄道:james可真是遇到到一个乐善好施的好女人! 话虽这么说,可从那天之后,公司这些同事都非常鄙夷r君和榴莲女士的为人。 m君猜,r君应该不会和榴莲结婚的。哪怕只是假结婚也不会。她连r君的真实姓名都没想过问一问。由此可见,她心里根本没有r君这个人。 好在r君心里也不是真的有她。他们这就算是互不伤害吧。 再者,两个人恐怕不止是不知道对方真名,恐怕对于对方的一切都一无所知。 难以想象,这俩人就心安理得,无所畏惧地和一个陌生人在一张床上住了好几个月。 说实话,m君觉得,这位榴莲女士的所作所为一旦被公开,她一定就再也嫁不出去了。 不过仔细想想,这俩货住在一起好几个月,可能少祸害了不少无辜的路人张三,李四。或许,这就算是这俩害人精在行善积德了。 想到这里,m君不得不感慨:原来不理解好人要修行,一定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而坏人们只要放下屠刀就立地成佛了。 总是质疑坏人成佛太容易了。可是仔细一想,他们不干坏事,就算是造福一方了。当真是善莫大焉。 话说回来,我们对坏人总是不像对好人那么严苛! (本章完) 第41章 第九次相亲4 第41章第九次相亲4 第二天,同事们问起来m君有对象了没。 m君说道:刚有人给说了一个。聊了几天了。 有人问道:这人是哪个单位的啊?多大岁数了啊? m君说道:比我小一岁。 然后,他又说了一下这人的单位。 这时,有个大姐说道:这条件可不如我几年前给你说的那个女孩。 m君点了点头,有点儿悲伤的说道:确实不如,差远了。 他是真的有些难过。南唐后主李煜有首词:落花流水春去也,天上人间。 他现在的心情与此类似。 有个男同事接口说道:有些事情错过就错过了,世界上可是没有后悔药呢。 m君深深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倒不是后悔。就是觉得有点儿可惜。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这是m君的肺腑之言,一丁点儿水分也没有。 那个大姐给介绍的女孩,现在已经是某机关单位的大领导了。自己这些年兜兜转转,在原地晃悠着,就像是忘记了出发一样,还是老地方,老事情,老样子,再过几年就真的是变成老人了。 当初嫌弃人家大自己一岁,现在才发现是自己配不上人家。说破了天,不过才大了一岁而已。不论怎么看,也算不上不愿意努力,而找了个老阿姨吧? 哎,时不我待,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要不是当着这么多人,m君都能临风落泪了。 现在这个人不咸不淡的和他聊着天。以m君的经验来判断,这人也没多大诚意和他谈对象。 这样一想,他更后悔当初的选择了。 不过才大了一岁而已啊。 有多少明星为了名利找个大自己十几岁,甚至几十岁的导演,制片人的啊。 有一回,在一个酒局上,m君听说了一条秽不可闻的桃色艳闻。 话是从一个四十多岁的女制片人嘴里喷出来的。 这个制片人叫桃姐。 桃姐喝高了,趁着酒兴,在酒桌上说道:你们都知道新近红起来的大鲸鱼吧? m君知道这个男明星。这是一个以清爽硬汉形象示人的新星。在这个小鲜肉大行其道,男明星比女明星还阴柔的诡异艺时代里,大鲸鱼以欧美肌肉型男的姿态横空出世,可谓是当世中国鲜肉界里的一股清流。 同在一个酒桌的苹果姐笑道:我们知道这个大帅哥。怎么?姐,你近水楼台先得月了吗? 有一个人打趣道:应该叫春江水暖鸭先知。 另一人打断他,说道:瞎说什么呢?这叫春江鸭暖水先知。 众人一阵调笑。 桃姐笑道:我可没有啊。这个大帅哥是真帅。可我没上手。 苹果姐笑道:多帅啊?这是。 桃姐笑道:大鲸鱼原来是做模特的。他那几块腹肌就跟搓衣板一样,棱角分明的。 苹果姐打趣道:你摸过啊? 桃姐连忙摆手,说道:没有,没有。 顿了一顿,她又说道:大鲸鱼在上海有一个服装店。店里的小伙子们个个都是花朵一样的人儿。圈子里的导演,制片人总去他店里。 她这么一说,大伙就心领神会了。 m君倒是有点儿质疑。哪有那么多女导演,女制片人啊? 果然,有人问道:上海女导演很多吗? 桃姐笑道:不多。全世界都是男导演多。 那人不解道:那他该多准备些女店员啊? 他这句话一出口,大家又都懂了,他本人也瞬间懂了。 苹果姐好奇地问道:这大鲸鱼上过老麻的电视节目吧?就是他还不红的时候。我要是没记错,老麻专门给他弄了一个专题。直接让这小子上了一个礼拜的晚间明星采访。这可是给一线国际大明星的待遇啊。 m君看过那个节目,也知道她们嘴里的这个老麻。 老麻是一个不为观众熟知的大导演。之所以不为观众熟知,是因为这家伙确实没拍出过既叫好,又叫座的电影或者电视剧。 但是老麻确实是在娱乐界算得上是一个人物的大导演。在某些地方,老麻是影视界里扛山抜鼎的大人物。在他的一亩三分地里,他有权力决定一部影视作品的生与死。 这听起来似乎不算什么,只是决定作品的生死,而不是决定人的生死。 可实际上,对影视圈里蜉蝣着的小鱼,小虾而言,老麻就等同于可以决定他们生死的庞然大物。 一个演员,不论他是有演技的老戏骨,还是没演技的小鲜肉,不管他是凭作品稳扎稳打的实力派,还是靠脸蛋,身材迷惑观众的花瓶。所有这些人都必须要通过作品才能得到酬金。 如果没人能看到他们的作品,就算他们的演技做到了千人千面,颜值是倾国倾城,又能荡起多大的水花呢? 因此在圈外人看来并不起眼的老麻,实际上有扼住这些人命运脖颈的能力。 m君听说,非洲鬣狗敢于攻击雄狮,河马,长颈鹿,甚至是伟岸雄壮的非洲大象。它们算是仅次于非洲平头哥的无畏者,不仅无所无惧,而且勇猛善战,颇有几分恨天无把,恨地无环的霸气。 但是,这些野兽被非洲猎人制服,被铁棍挟制住命运后,是什么状态呢? 这些家伙会向着主人谄媚地笑,更有甚至,它们会在主人抄起铁棒的时候,露出一截盲肠,以示对主人的无上尊重。 这真可谓是卑微到了极点。 这样一对比,有些人对老麻的屈服倒也算不上什么了。毕竟,他们没有硬生生扣出盲肠来给老麻欣赏。 苹果问道:老麻也去那家店啊? 桃姐道:去啊。他早就和大鲸鱼很熟悉了。 苹果道:不能吧?看不出来啊。再说了,老麻嘴严着呢。他合作过这么多女明星,也没见他声张过一次。你怎么知道的啊。 桃姐说道:前段时间喝酒。老麻喝高兴了,说出来的。有人提到大鲸鱼了,他就说谁想上他的节目,就得付出点儿代价。假清高可以,别上节目。还说,他从没看见过谁真的假清高了。 m君见过几次老麻导演。老麻这老家伙,人如其名,一张大脸坑坑洼洼,像是晒干了的橘子皮一样。 至于那条大鲸鱼,m君只是在电视里看到过几次。说实话,这个男明星长得阳光,健壮,英俊,刚强之中略带柔美,整体看起来有点神似西方经典的男性美石雕:青年的大卫王。 m君实在没有办法脑补出这俩人到底有多熟悉。 (本章完) 第42章 第九次相亲5 第42章第九次相亲5 这两天m君被一些工作上的事情弄得焦头烂额的。 他原本打算尽快约见相亲对象的计划只好推迟了。这会儿,他打了一辆出租车去火车站接一位记者。临出发的时候,领导还特别嘱咐他:对记者说话要客气。一定要安排好记者同志的食宿。 领导怕他不能完全领会,还特意加了一句话:这些记者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咱们忙活了半天了,可别让他们不高兴。不然,咱们这半个月的辛苦就白费了。 m君像吃米的小鸡一样连连点头。 一转身,他就在心里想道:这家伙把记者说得跟一**诈小人一样。说得好听,安排好食宿。记者出门住宿都是有报销的吧?又没有给他们准备什么礼物,怎么让他们高兴啊?怎么不给派个大美女去接这个记者啊? 他实在不愿意大半夜跑到火车站去,没好气地翻开本子,看上面的记者信息。 这个记者朋友居然叫一盒苏。 一盒苏?干嘛不叫一人一口啊?这货的爸爸是杨修的粉丝吗?m君在心里暗笑。 好在司机师父比较健谈,缓解了不少m君心里的怨气。 司机师父问道:你的眼镜是多少度的啊? m君笑道:六百多度的。你的是多少度的啊? 司机师父说道:我的是散光眼睛,不是近视眼镜。 m君说道:我的也有散光,大概有一百多度。 司机笑道:我的三百多度呢。 m君说道:三百度的散光是什么感觉啊?看月牙儿会散成一团圆吗? 司机笑道:没这么严重呢。 等见到了记者,m君发现这位一盒苏好年轻啊。这人看起来圆头梆脑的,给人的感觉干净、利索。m君莫名觉得这人像是一只被剥光了的鸡蛋。 两人简单客套了几句,就坐上了计程车。 司机说道:这段路上总有小动物横穿马路。 m君说道:最近环境改善到这么好了吗?我记得,还就是小时候见过野兔了呢。 一盒苏笑道:确实是环境好啊。我在全国转了这么多年了,从来没在市区见过野兔。 司机道:前两天,我还在路上见过一只野鸡。红鸡冠子,一身黑毛,绿色的鸡尾巴。 m君心里嘀咕道:我怎么没见过?这家伙是在瞎编吧? 一盒苏好奇道:这边的环境真的这么好吗? 司机说道:哎!我不是这个意思。 正在这时候,司机突然说道:你们看到那排横在路中间的栏杆没?就那一排红白相间的栏杆。 m君吃了一惊,心道:这里哪有什么栏杆啊。一跳笔直的大道干干净净的,连纸片儿都没有一张。 司机又问了一句,说道:你们没看到那个栏杆吗? m君一下子神色紧张起来,说道:没有栏杆啊?什么都没有啊! 他是真没看到任何栏杆。 难道这是遇到传说里的“鬼打墙”吗?有些民间科学家曾煞有介事地解释,这不是迷信现象。而是一种时空碎片现象。 按照这些人的说法。现实世界是由许多不同的时空交织、组合出来的。有些偶发事件,比如:拖着尾巴的彗星经过地球附近;太阳系几大行星排成一线;苍白的月亮靠近了地球等等。这些都会造成原本严密的系统出现某些无法预知的瑕疵。 在这种瑕疵通常的表象是一些特殊的时空。人们走进这些时空,要么就此永远消失。 也就是所谓的“鬼打墙”。人一旦误入其中,就会在这个时空的夹缝里徘徊,短时间内无法走出来,要么过了许多年才闯出来! m君看到过一个国外的报道。有一架民航客机在消失八十年之后,再次从云层里出现,并安全降落在停机坪上。记者们经过求证,发现这些乘客根本不知道自己失踪了八十年。 最奇怪的不是他们的茫然无所知,而是这些人手表上出现的时间异常现象。与消失的那一刻相比,所有的手表都只过去了五分钟。也就是说,对于我们而言漫长的八十年,相对于这些乘客只是短暂的五分钟而已。他觉得,如果这件事情是真的。那么,这些乘客一定是遇到“鬼打墙”了。 在网络上还流传着许多类似的怪异趣闻。诸如:有人开着车正常行驶。他的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头驴子。然后,车祸就发生了。事后,交警调出监控来。大家发现,那个时间段,根本就没有驴子出现在公路上。一些民科专家就跳出来说:这就是时间的夹缝现像! 刚才这个司机说总会在公路上看到小动物! 想到这里,m君的脸都白了。 司机看到m君的脸色,连忙非常不好意思地说道:我这可不是在说鬼啊,神啊的。可能是我眼花了。 m君故作镇静地说道:我可没瞎想。肯定是你眼花了。 说着,他笑着回头看了一眼一盒苏。不看还好,这一看,他心里更紧张了。这位一记者虽然在随声附和m君,但是脸色铁青,眉头紧锁。那神情就像是他们真的遇到了凭空出现,又凭空消失的什么东西! 三个人就这样各自忐忑着到达了目的地。 第二天,m君约见了那个女孩。 他总是能遇到奇葩,而且每次都是很新鲜的,见所未见的。 他和这个女孩约好了晚六点半见。 她说道:你是几点下班的呢? 他莫名其妙地说道:我五点半下班啊。 她又问道:你是几点下班? 他一头雾水地说道:五点半啊。有什么问题吗? 她笑道:我的意思是,你五点半下班,为什么不能六点见?而是要六点半见呢? 他一时语塞。 沉默了半分钟,他心道:我又不在见面地点的边儿上。从我单位过去,路上不要时间的吗?你以为,我会飞吗? 他说道:对。六点半见。六点可能到不了。 她说道:好的。 他突然觉得,这个女孩有点儿不通情达理。或许,这是现在一些独生子女的通病。以自我位中心,完全不考虑他人的感受。 说实话,他不喜欢这种人。 (本章完) 第43章 第九次相亲6 第43章第九次相亲6 约见的地点是一个荒草横生,中间横着一条臭水沟的老旧公园。见面的时间又是晚上六点半,蚊虫们全部从潜伏地大摇大摆飞了出来,乱草丛里还有野耗子出没。 夕阳给萧条的公园抹上了一道暗红色,让这个地方看起来像是《旧约》里描述的末日世界。 他正点到了见面的地方,给那个女孩打电话。 在电话里,他说道:我已经到了。 电话那头,女孩说道:你得等我一会儿了。我需要加班,等会过去找你。 他条件反射似地说道:没关系。不着急。 后来,他才意识到,自己应该挂掉电话直接走开的。不过,谁也没有先知先觉的能力。很多事情都是无法规避的。比如:你永远无法预知,在你漫无目的散步的时候,路边的草丛里会突然窜出一条野狗,还是一只野猫。更无法判断,这些畜牲会不会追着抓咬你! 他就安安静静站在臭水沟边等着。等了这个女人多久呢?整整半个小时。一直等到月亮取代太阳,成为了天幕的主宰。 那条墨绿色的臭水沟在月光下闪耀着寒光。这场景像是在哪个法制节目里出现过。他甚至担心里面会突然浮上来一具无名的大体老师。水沟两旁狂乱生长的树丛被随意摆布在地上,就像是流浪汉常年未经修剪的毛发。不止是看起来像,味道也很近似。空气里弥散着食物腐败之后飘荡出来的酸臭味儿! 二十分钟以后,他开始怀疑这个女人是故意让他久等了。 在七点整的时候,女人打来了电话。 她说:我在公园西门。你在哪里? 他说道:我在公园北门。 她打断他,说道:我在公园西门。 他忽然意识到,这是让他过去找她。 说实话,此时他多少有点不高兴了。不是因为要再多走几步路,而是这个女人的态度让人心里不爽气。感觉上,对方是一个颐指气使的奴隶主,而他像是一名卑微到尘土里的奴隶! 尽管如此,他还是说道:我过去找你吧。 她很干脆地说道:好。 这个事情到目前为止,m君还没有特别的生气。他只是觉得,这女孩有点儿大小姐脾气,多少有些缺乏教养。 大概走了五分钟,他终于见到了这女的。 这女人说出了一句非常罕见的话。他从来没有想到有人会这样说话。 她面无表情,张口第一句是:你等了我一会儿,我也等了你。咱们就算是扯平了。 m君心道:什么扯平?扯平了什么?我等了你半个小时。你说你等我了?你等我什么了?就算你等了,也才五分钟啊! 事后,他和几名男同事们复述了这件事情。 这几名同事们的一致反应是:这是女孩子的幽默。你太小气了。 说实话,m君没觉得这是幽默。他对此有另一番理解。 女方原本是提出要六点见面的。而m君怕时间太紧张,改为了六点半。当时女方是同意的。那么,为什么这女的一上来就要口喷怪话呢? 大概按照女方的逻辑,见面时间以六点半与六点半比,就是她在单位里多等了m君半小时。所以,她就故意让他在公园里多站了半个小时。 但是,这女的怎么就不想一下。这是m君大老远跑过去见她,而她只用走从单位到公园的几步路呢?这本身就是男士对女人的一种照顾呢?她不说别人照顾了她,只觉得所有人都欠她的! 单凭这些不通情理来看,这女的就是一个自私透顶、人格卑劣的人。 当然,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只是凭空猜测。 不过,很快,女方的问话证实了这些猜测。 她问道:你怎么一定要六点半见呢?你下班以后要加班吗?不能一下班就马上过来吗? m君突然明白了,那不是猜测,而是事实。 而且,这女人还很偏执。 他突然觉得有点儿生气,可又不能就此拂袖而去,毕竟因为这么一句无耻之言就走,会显得自己多少有点小气。更重要的是,这个女人一定会添油加醋来诋毁自己。他得找个合适的时机抽身离开。 于是,他就说道:从我单位到这个公园,定六点见面,稍微遇到两个红绿灯,就有可能会晚到几分钟。定六点半见时间上就会比较宽裕,就不会出现约会迟到的情况。 她冷不丁来了一句:这就是你的生活态度吗? 他蓦然间一愣,心道:这跟生活态度有什么关系呢?怎么一上来就送了一顶这么大的帽子呢?她这是要干嘛?这是要从一条狗的嘴里翻出两颗象牙出来吗? 捋顺了一下思路,他冷静地说道:这和生活态度有什么关系呢?这就跟赶火车一样。赶火车的时候后,大家都会多少留出一点儿时间余量吧? 她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不说话。 他也不指望这人有回应,继续说道:我记得有些日本电影里总有这样地镜头。一个人手里提着便当盒,在公交车后面顿足狂奔。这些就是喜欢卡着点儿上公交的人。这是公交,还可以追着跑。要是换成火车不就错过了吗? 她说道:这不就是生活态度吗? 他猛然想到一件事情。再继续下去有点儿危险。自己和这个人的约会应该马上结束。而且要在自己没说出什么把柄之前结束谈话。 俗话说“言多必失”。他可不想被这个奇葩女子揪住什么三观不正、思想偏激、思维幼稚之类的小尾巴。这场见面已经是一场毫无意义的闹剧。他跑这么远来见她,这行为已经很傻了。要是再被这女人套住话,就真成一个大傻子啦! 他急忙说道:这不是生活态度。 她似乎没有在听他的话,只是昂首挺胸,甩着胳膊,大踏步走着! 他感觉这个人过来见面只是为了应付差事。比如:为了给自己父母一个交代;敷衍一下热心的介绍人们;掩饰自己是不婚主义这事。 事实上,任何人都知道有诚意相亲的人也不会专门在鸡蛋里挑骨头。 就好比一个真正喜欢吃鱼的人不会嫌弃鱼有刺。喜欢一个人,就会“情人眼里出西施”。那么讨厌一个人呢? 以前,m君不知道。现在他知道了。 这个女人在他眼里就像是一支顶着鞋拔子脸的圆规。 奇形怪状,又令人厌烦! (本章完) 第44章 第十次相亲1 第44章第十次相亲1 今天是周六,m君起了一个大早。他要到城南去见相亲对象。据媒人介绍,这人是一个妇产科的大夫,比m君小一岁。 小时候,m君觉得,医生、护士都特别讲究卫生,都有点小洁癖。这种刻板印象一直存在了好久。直到他交上一位当护士的女朋友。他眼睁睁看着,那女孩的长发披散到了碗里。她熟视无睹的一扬脖子喝光了碗里的糯米粥,头发上甚至沾上了几颗糯米粒。 其实,m君算不上是特别讲究卫生的人。他在家会往沙发上乱扔袜子和内裤。在单位会光着脚丫子翘二郎腿。但是,他不会把头发垂到碗里喝粥。当然,这可能是因为他的头发长不到那么长。 m君像往常一样,提前就来到了见面的地点。 这是一家和风餐馆。这里的蔬菜寿司很有名,也很便宜。除了寿司,这家店里的天妇罗也很好吃,特别是那道土豆天妇罗。据说,天妇罗是红毛蛮带到出云国来的。这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种食品只有幕府的将军们才能吃到。 店子里的墙上有很多见立绘风格的壁画。店老板显然是对东边岛国的文化有一定研究。这些见立绘上都特意标识出了大、小月。据他所知,在江户时期,人们把是三十日的阴历月叫做“大月”,而把二十九日的月份称为“小月”。 在他的认知里,最著名的见立绘画家是铃木春信。这位大师的作品赢得了众多武士的喜爱。这些人对于中原文化的向往影响了铃木春信的画作内容,也深深影响了浮世绘的早期风格。 这家店挂着的大部分画就是铃木风格的浮世绘。m君看到了《水浒》、《三国》里的许多著名场景。在商人们终于可以用钱来平衡自己和武士的地位的时候,浮世绘里的中原英雄人物和宗教人物就被岛国的青楼女子,歌舞伎等等人物取代。 m君就看着这些异国风情的画思考了大概半小时的人生。 说实话,屡次遇到女方有意迟到的情况,m君对这种事有了自己的判断。大多数人会把这种事归结为女孩的“娇气”,也有人称之为“作”。不过,他想到的就是一幅日本的名画《万福和合神》。那些女人的脑子里一定有这幅画。她们或许没见过它,但是一定会在脑子里有这幅画里的画面。 在m君的认知里,《万福和合神》本身是一幅充满了哲学意味的画,丝毫不粗鄙,一点儿都不猥琐。不过,很少有人能像看佛经一样,以心静如水的态度来欣赏这幅画。以低俗的眼睛来看它,人的心里就会只看到男女生殖系统的差别,并由此衍生出许多龌龊、阴暗的想法。 这不是无由猜测。 他经常见到这样的见面对象。 两人约定见面地点,他定了一个双方去都近的地方。对方却要改成一个离他很远,离她很近的地方。比如:她单位楼下的餐馆,或者她单位对面的咖啡馆。 她们给他的回答通常是:我是女的。你得让着我。 一般情况下,他会假装大度满足她们的要求。不过,这些人一定会抛出其它很多类似的观点。 比如: 她们会说:我问你可以。你不能对我问东问西的。因为我是女的,你是男的。 有时候,她们会说:我是女的,不用买房子,不用考虑钱。我的主要任务就是负责漂亮。 还有的时候,她们会说:我不爱上班。因为我是女的。 这些基于生理差别的论调听多了会让人心生厌烦。甚至会让他产生一种错觉。这些人不像是有正规工作的女孩,更像是在滚滚红尘了摸爬滚很多年的风尘女子。 有的时候,他会把这些事当作笑话讲出来。非常可惜的是,能够感同身受的人并不多。听众们要么把这些辛酸史当成耳边风,要么觉得他对女人不够宽容,太小题大做了。 人们总是这样,永远无法对他人的痛苦感同身受。时间久了,他也不再指望听众们能有什么正向反馈。只要听众还在听就好。有很多话,真的是不吐不快,使劲憋着有可能会长出驴子的耳朵! 他看了看表,已经过去半个多小时了。于是,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又把气吐了出来,打了一个电话给对方。 他说道:你好。我已经到了。你在哪呢? 对方回了一句古怪的话。既在意料之外,又在预料之中。意料之外,是因为她的回答太过无耻。预料之中,就是总会有人不断突破他的固有认知。 她回答道:我临时有点事。现在在替别人值班。她们出去逛街了。等她们回来了,我就可以走了。 他有点生气,心里想着:你不能打个电话过来吗?恐怕我不打电话,你都忘记了见面这事了吧? 虽然这样想,他还是尽量以平静的语气说道:既然你临时有事,那咱们改天再见吧。我先回去了。 她立马接口,以非常诚恳的语气说道:别。你再等我一会儿。她们一会儿就能回来了。等她们回来,我就能过去了。 听她这么一说,他又有些犹豫了。似乎这次真的只是一件意外情况引起的迟到。 他说道:那你大概什么时候能过来呢? 她说道:这个我真不知道,你等我临时通知吧。等她们回来,就通知你。 他一时无语。 对方就默认他是同意了。似乎不给他反悔的机会,她急急忙忙就要挂断了电话。 他赶紧说道:既然这样,还是改天见吧。 这时候,她嘴里竟然蹦出一句更奇特的话。 她风风火火地说道:你是有事吗?要是你有事,就别见了。 他不是一个特别敏感的人,仍然觉得自己脑袋里“嗡”了一声。这话是什么意思呢?明明是你自己要替别人加班,怎么成了是我有事情了呢? 他赶忙说了一句道:不是你要加班吗? 她没有接他的话茬,只是自顾自地说道:那你就等着我吧。等一会儿,我有空了就通知你。我应该有时间过去见你。 他心道:“应该有时间“是什么意思呢?怎么觉得像是在耍人呢? (本章完) 第45章 第十次相亲2 第45章第十次相亲2 他意识了到这一点,情绪变得非常低落。尽管他是一名纯粹的不饮酒主义者,但如果此刻有人直视他的眼睛,应该可以看到里面多了一汪浊酒。 不等他再有任何回复,对方就急忙挂断了电话。 等她?还是不等? 思考了两秒钟,他对自己说道:没必要。 不过只迈开了一步,他就停住了。 又想了几秒种,他对自己说道:现在就回去吗?好像也必要。还是先吃点东西吧。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不少红男绿女传说食物可以消除焦虑。实际上,食物的功效似乎不止于此,甚至还可以驱赶走沮丧。 这家店在网络上有点名气,有不少铁杆粉丝,菜品也很好吃。美中不足,这里上菜的速度一如既往的慢。根据他以往的经验,那一碟蔬菜天妇罗,至少要等二十分钟才能吃到嘴里。 还好,店里有免费的味增汤,以及很有特色的开胃小菜,可以供客人边吃边等主菜。 所谓开胃小菜,其实就是一些腌渍蔬菜。这些看似普通的咸菜很符合m君的胃口。在咸味中透着微甜,明明是腌制品,却透着难得的鲜香。 m君就一边等着天妇罗,一边看着那些壁画打发时间。 他惊讶地发现,其中一幅画上有熊泽藩山对《易经》的一小段注解。熊泽藩山是江户时期阳明学的著名思想家。这位岛国人对中原文化有很深的研究。他对于《易经》的理解较之陆地上的我们有很大不同。 比如:在中原文化里,“九五”用来指代至高无上的皇帝。但是在熊泽氏的理解里,“九五”在岛国应该对应的是征夷大将军。即便我们都知道,将军是幕府时代的真正日本首脑。依照儒家的观点,“九五”也不会被用来指代将军,仍会被用来象征那个虚位君主。 熊泽氏对《易经》的独到理解不在于此。 在中原文化里,一般都是采用了“易本为占卜而作”的传统观点。这个观点来自宋代儒学家朱熹。就是那个被政敌攻击为假道学的道学先生。这位大儒对后世儒家文化的影响非常大。 熊泽氏则另有看法。他认为《易经》是用来“用于国家天下时言治道”的一门学问,而不是类似巫术百科全书的占卜学辞海。 m君觉得,熊泽氏把《易经》视为了道,而朱氏把《易经》贬低为了术。以此而言,熊泽氏的认知更接近《易经》的本来面目。或许,这和熊泽氏阳明学家的身份有关。 大概是阳明学天然就带着否定理学的基因,岛国的阳明学家们与同时代的中原学者相比,能不受程朱理学的思想束缚,以本真去追求《易经》这种文化的本来面目。 其实,《易经》自身的文字就非常清楚的表明了一个事实。这本书是用来解释国家政治的政治哲学著作,而不是一本用来查询算命知识的命理工具书。 比如:“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所谓“见龙在田”是指,在五、六月的时间段里,有雨适时的来润泽田地。 “利见大人”则是一个纯粹的社会学概念。在《易经》里“九二”代表处士,也就是没有功名的学子。“见大人”也就是见到能重用处士的当权者。这句话其实就是描述了一种良性的政治生态。寒门学子遇到了伯乐,得到了重用,有了施展自己才华的舞台。这种情况就像是深埋着种子的田地遇到了白雨。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这种情况当然是有利于国家发展进步的。 熊泽氏的理解与此类似,只不过他从中原“天地人”的概念里,衍生出了一个全新的理论,叫做“时处位”。严格来讲,“时处位”不是熊泽氏的自创,而是他的老师创造出来的。但是,用这个来解释《易经》是熊泽氏的首创。所谓“时处位”,简而言之,就是“居九五之位,非贤君而不能行大事。时未至于也。” 我们通过“时处位”就可以清晰看到熊泽氏对《易经》的基本态度。很显然,这位岛国学问家把《易经》当成是一种政治学说,而非神秘主义的词典。m君真心觉得这才是《易经》这本书的本来面目,就像被人们曲解了几千年的《道德经》一样。 现在有人说,根据考古新发现,《道德经》应该叫《德道经》。这种说法未必对。但是,《道德经》绝对和神秘主义无关。这实际上就是一本政治哲学书,就像《易经》一样。 胡思乱想了一会儿,他看了看时间,又过去半个小时了。 难不成真要在这里傻等着吗? 他突然觉得自己很可怜。 还好天妇罗上来了。m君弹了弹心里的灰尘,品尝起这让他久等的美食。味道还是原来的味道,只是感觉上缺了点儿什么。记得之前,他吃这个会有种在烈日下喝冰啤酒的畅快感。 吃第一口的时候,他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一定要在那个女的真的过来之前吃完。他已经完全不想见到这个人了。甚至于,他有点儿担心对方会突然出现,打扰到他吃饭。 实际情况是天真的m君误判了形势。事后的情况证明,这个女的根本就没打算出现。如果m君能未卜先知,他一定会吃得慢一点儿。 走出餐馆,他抬头看了看太阳。不出意料,太阳像人的心思一样,根本无法直视。既然窥视它们令人难以忍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执着于盯着它们呢? 想到这里,他释然了,那女的是出于什么心理,他实在没有兴趣去了解。其实,每一种古怪的行为都有它合乎逻辑的解释。但是,对于我们而言,没必要知晓大多数怪事背后的原因。 毕竟,大多数人只是我们人生路上的过客。我们没有必要去了解所有人。就像那些我们在火车上看到的疯狂向后退去的电线杆。它们对于我们而言有什么现实意义吗?实际上,它们也真的对我们毫无意义,就像这个已经注定不会见面的女孩。 (本章完) 第46章 第十次相亲3 第46章第十次相亲3 他到家之后,洗了个澡,换了件睡衣,就躺在沙发上看肥皂剧,看了一会儿,就迷迷糊糊睡着了。一阵刺耳的电话铃声,把他从深眠里拉回了现实世界。 他看了看手机,正是那个女人打来的。时间已经是约定见面的两个半小时之后。 电话接通了,那头传来一个很平淡的声音,说道:我现在没事了,你还在吗? 他打了个哈欠,说道:我已经回家了。 她说道:我现在没事了,你过来吧。 他说道:不见了。 电话那头还想再说句什么。 他挂断了电话。 电话铃马上又响起来! 还是这个女人的电话号码。 他白了一眼电话,就把它顺手塞到沙发垫子下面。 这个时候,电视里开始播放说唱节目了。 m君不大欣赏得了这种舶来的音乐形式。在他的认知里,歌手可以不会乐理,可以不认识五线谱,甚至可以不会任何乐器,但是至少得会唱歌。就像一个田径运动员总得会跑步吧?而这个著名说唱节目里的说唱歌手们居然真的就是在说歌词。 除了极个别的选手,其中的大部分人真的只是在怪腔怪调的念歌词。那些会唱歌的说唱歌手,要么被其他歌手嘲笑为唱山歌,要么被讽刺为流行歌手。不过,m君的观点与他们相反。他觉得,这些真正会唱歌的歌手才算是歌手。 说实话,m君听不清大部分说唱歌手在念什么。他甚至觉得,如果歌词是要被人念出来的,那么,找一个相声演员,或者播音员来念,或会比这些人念得更清楚一些。毕竟,口齿清楚是对相声演员和播音员的最基本要求。 人们看到新奇之物,总会在已知事物中寻找近似者。m君惊奇的发现,尽管隔了一个太平洋的距离,数来宝和说唱却特别近似。他没有研究过说唱的历史,不知道它是否也是一种起源于乞丐要钱的手段。不过至少有一点可以确认。说唱绝对不会是发源自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应该是来自于街头巷尾的游吟歌手的嘴里。 或许因为都是从路旁烟尘里产生出来的曲艺形势,所以两者的常用句式看起来非常接近。数来宝实际就是用“三﹑三“六字句和“四﹑三“七字句来念词。基本上两句﹑四句或六句就可换韵。这跟那些说唱艺人推崇的什么“单押”、“双押”非常类似。简而言之,就是念起来要朗朗上口。 仔细想一想,也不光是数来宝的念白,世界上绝大多数的歌词都是押韵的。所以,他实在理解不了,那些说唱歌手的粉丝所欣赏的是什么。 有些人说,他们喜欢这些歌手是因为他们非常真实。可实际上,说唱歌手以及他们的歌词能有多真实呢?我们看到的所有电视节目,都是被无数幕后英雄千锤百炼之后,才能呈现在那个小小的荧幕上。实际情况不是这些歌手真的真实,而是电视工作人员让我们感觉他们很真实。所谓的真实,不过是一种虚假的感官体验。 m君听一位电视台的朋友说:电视节目都是经过专业策划的,都是节目,只是演出。里面没有一丁点儿的真实情感。明星的飙泪,乃至微笑,全部都是表演。 说不客气一点。我们看到的一切,都是别人想要展示给我们的。这不限于电视节目。比如:我们看到了一个让我们心情舒畅的人;或者,我们遇到了一个让我们厌烦的人。通常第一种情况是因为对方想向我们示好;第二种情况是由于对方对我们不屑一顾。 也就是说,只有当对方想让我们愉悦的时候,我们才能从对方的言行里感受到喜悦。这样一想,我们的现实世界和电视节目一样虚伪。可能这个念头是他屡次相亲失利的重要原因。 亲戚、朋友、同事们总会把女方的各种奇葩举动理解为“作”。他们觉得,那些无礼之举都是娇生惯养之类的原因引起的。也就是说,他们把种种侮辱人的行为视为了无心之举。 m君和他们看待这些事的观点完全不同。他觉得,那些不是无意的,是诚心的、故意的。要区分无心和故意,有一个很简单的办法。也就是看,这些举动是在什么情境下发生的。 相亲是一个既定行为。一次相亲活动,一般情况下是一两天前就约定好的,有时候是一个礼拜之前就定下的事情。也就是说,相亲的两个人不是不期而遇。他们的见面、交谈、互动是经过了很多前期准备的。至少俩人在思想上是有准备的。也就是说,见面之后,大家大致上要说什么作什么在见面之前就有腹稿。 比如:我喜欢这个人要怎么说,或者我不喜欢这个人又该怎么讲。 这不是无由猜测,m君就见过不少背台词的相亲对象。那种情形很诡异。你明明打断了话头,另起了一个话题,她却会依旧强行把原来那句话补充完整。这就导致两个人的谈话看起来像是鸡同鸭讲话。而且,通常的情况是女方会一直把这种谈话风格延续到见面结束。给人的感觉对面坐的不是来相亲的人,而是一个只会背台词的i无演技三流小演员。 或许有人会嘲讽这种人没有''应变能力。m君更在意的是这些人对相亲的毫无诚意。试想,有谁会以例行公事地态度来处理重要的事。事实上,这些人也不是没有应变能力,而是懒得为对方开动脑筋。 可以大胆假设一下。这些人对面坐着的是一位倾国倾城的俊俏佳人,就像那些影视剧里经常出现的花美男一样。她们还会一如既往地背那些陈词滥调吗?显然不会。她们或许会结巴,或许会流口水,或许会张大嘴巴任由下巴在空气里松弛,但是绝对不会干干巴巴背那些假话、空话、套话。因为这时候,她们想到的不是敷衍、不是搪塞,而是吸引对方。 (本章完) 第47章 第十一次相亲1 第47章第十一次相亲1 家里人总在催。他自己也很着急。毕竟,身边的同龄人孩子都有上小学的了。 这天有同事说:我有个战友一米八大个子,长得跟电影明星一样。现在三十多了也不结婚。 m君脱口而出,说道:这人怕不是有毛病吧?要不就是心理有问题。 话音没落,办公室里嘘声一片。 那同事笑道:你说他是有毛病才不结婚。那你这么大岁数不结婚是咋回事呢? m君老脸一红,半天说不上话来。缓了好一阵,他故作轻松道:我这不是一直相亲都没遇到合适的嘛。 好在这些人没有穷追猛打,否则,他真不知道再说点什么。 不过说实话,他是真心觉得那个一米八的兄弟有问题。当然,m君不是一个低俗下流的人,不会把事情往脐下三寸去推想。 他听说过这样两件事情。其中一件事是发生在高中同学k君和z君身上。这事曾是一件在当地轰动一时的大案。 z君是m君的同班女同学。k君是他们隔壁班的学生。这俩人在初中时代就早恋了。 有一回晨跑,m君就看到这俩人从路边的玉米地里钻出来了。也不只是m君,很多人都撞见过这俩人的私会。他们的恋情在当时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这俩人一直保持恋人关系很多年。 原本同学们都认为他俩会结婚的。可是大学毕业之后,k君很快就结婚了,而新娘不是z。据说,他上门求婚,被z那个有些地位的父亲羞辱了。 z君一直单身。很多人给z君说媒。她每次见对象都不冷不热的,也就从没和谁谈成过。就这样一直拖着,就拖到了三十岁。 如果不是发生了那件事。大家谁都不知道她和k君竟然暗通曲款。k君的老婆在高速公路的收费站上班。这俩人就趁那个女人上夜班的时候在k君家里相会。 都说恋爱里的人智商是负数。这句话绝对是有道理的。不然有谁会在自己家里偷见情人的吗? 这两只扑火的飞蛾最终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终于有一天,k君的老婆撞破了他们的丑事。然后就发生了那件可怕的事情。 这是女孩一直不结婚的例子。另一个是男生的例子。这个事情的结局比上一个要圆满,可谓是皆大欢喜。 有一个人叫o君。o君快四十了还不结婚。好多喜欢嚼舌根的人在背后说他不长胡子。 不长胡子这四个字在河北就等于东北话的二椅子。这是很侮辱人格的一句评论。可别小看这四个字。在重视名誉的年代,这短短四个字足以引发一场血溅五步的惨案。 o君的亲戚们觉得自己都抬不起头来,为此没少打骂他,逼着他去相亲。可他就是不去,就这样硬拖着不结婚。 直到有一天,他宣布要结婚了。所有人才明白过来这家伙一直不结婚的原因。事情看似扑朔迷离,实则简单明了。 他一直不公布恋情,是因为这段恋情不光彩,是一起插足他人家庭的婚外恋。 在那个年代,这也是足以诱发血案的大事。不仅如此,搞婚外恋的女人还会被等同于女流氓。为了生命的安全,也为了女方的名誉,他只好和恋人做地下情人,一切都秘而不宣。现在受西方思潮影响,人们看淡了男女关系之间的道德伦理价值,这种事倒是大可不必如此处理了。 他的新娘是与他同一个办公室的女同事。这个女人是有家庭的。她的老公不知道婚外情这事,以为是遇到了七年之痒,一直不肯离婚,还变着法子要挽回女方的心。 这俩人就只能偷偷摸摸,不让别人发现,也没法正式结婚。 那女人离婚一个月之后,o君就迎娶了她。至此一切才真相大白。毕竟是离婚之后,这女的才承认爱上了别人。算是给了前夫一个台阶。此事也就算是和平解决了。 尽管俩人恋情的开始为人不齿,但是最后他们真的结婚了,算是多少挽回了一点儿双方亲友的颜面。 有了这两件事。m君就觉得,那个高大的帅哥很可能是有地下恋情。在当今社会的风气之下,美男和美女一样是不会真正剩下来的。有太多食髓知味的饮食男女想像苍蝇一样去叮这些蛋了。 想到这里,他不禁感叹:我要是生得好看一点,就不用爸妈担心婚姻问题了。 这倒不全是他自己的胡思乱想。他还真认识一个大帅哥。这人姓邵,被朋友们戏称为风流少庄主。少庄主的称号里虽有庄主俩字,实际上并没有什么钱,但是有一身好看的皮囊。 这位少庄主就凭着这身皮相招蜂引蝶,引不少美女拜倒在了他脚下。 m君跟少庄主开玩笑,说道:武则天一定后悔自己早死了这么多年。你要是和五郎,六郎站一起,一定能把他们比下去。 少庄主笑道:都说他俩比桃花美,我比他们还美呗。哈哈哈哈哈。 m君还顺口绉了两句打油诗,说道:都说桃花不如五郎美,我看庄主更比五郎艳。 少庄主倒不是不婚主义。他结过婚,又离了。据他自己讲,只是觉得老婆不如结婚前好看了。 就在半年之前,m君还把自己的女同事介绍给少庄主。而少庄主知道对方年龄后,就拒不见面了。 他的理由是:女孩岁数太大了。 实际上,少庄主三十有一了。那女孩才二十七岁。 在m君眼里,二十七正是像水葱一样的年纪。可在阅人无数的少庄主眼里,这个年纪的女孩已经是人老珠黄了,就像被人吧咂过的甘蔗沫子,柴而无味。 m君听说,这几个月,少庄主同时交了两个还没毕业的女大学生做朋友。他从来不会隐瞒自己对一个女人的好感,哪怕正牌女友就在身边。m君真的见过这家伙当着女朋友的面和另一个女人玩暧昧。 这俩女学生为了争谁是渣男的最爱,就当着少庄主的面放开手脚大打了一架。而少庄主本人就手抄着兜,歪着脖子,很潇洒地看着她俩打,就像是在看两只母狗争骨头,直到俩人分出胜负。 朋友们都为这俩女的不值。他们的原话是:为了他打什么架?最后都是被抛弃的命。少庄主就没有能睡过一百天的女朋友。 m君对这俩女的倒是没有丝毫惋惜的意思。在他看来,愿意和少庄主在一起的女人都是一些没有道德追求的好色之徒,不过是几只被肉欲控制大脑的雌性哺乳动物。 (本章完) 第48章 第十一次相亲2 第48章第十一次相亲2 他换了个频道。 这个电视台正在播放一个cg电影。这部电影制作的效果很是逼真。足足看了十分钟,他才发现这实际上是一部电脑建模的动画片。 里面有一段情节给他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大致上是这样的: 一位年轻的贵公子收留了一个可怜的少年为仆人。 在一座富丽堂皇的酒店里,贵公子对自己的仆从交代了一些事,让仆人出去帮他完成。随后他说了一句:我会在这里一直等你。 然而,仆人离开后,俩人都发生了一系列的意外。这些意外比较俗套,无非也就是一些为了争权夺利诱发的犯罪。随后,这俩人就永远分开了,直到死再也没有见过面。 在经历了各种变故后,的二人身份发生了转变。贵公子成了流浪在江湖里的卑微风尘客。那个仆人则翻身成了显赫的贵族老爷。 很多年之后,已经是老爷的仆人在那个物是人非的酒店里望着如酒的斜阳,身边回响起贵公子说那句话时的音乐。 如果m君还年轻,没准会被这场面感动到落泪。 不过,现在不会了。 人上了点儿年纪,不光是不容易激动,还很会难被感动。 在他还十五,六岁的时候总会幻想一些未来的场景。其中有一些和那个电影里的场景很接近。 比如:多年之后,在异国他乡遇到了自己的初恋。那时节,她未嫁,我没娶。两个有情人在家乡不能结合,却在遥远的海外终成了眷属。 再比如:自己是一位举世闻名的,攻无不胜,战无不克的大将军。麾下数万铁骑横扫天下,无人能敌。 在耄耋之年,将军痴望着满天星斗。那浩瀚的天河里映射出一些故人的身影。其中既有并肩作战的好兄弟,也有惺惺相惜的对手。 又或者: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镇子里,有一个中年人在看着几页泛黄的纸发呆,回忆着他在大都市里度过的短暂而难忘的时光。 回忆中的是鲜衣怒马的少年而在回忆的是卑微平庸的中年。 这个默默怀念过去的人就是m君自己。 现在回头来看,这些想法无一不是幼稚可笑的。可是在当时,他真的为这些妄想留下过青涩的泪水。甚至到现在,他还清楚记得,泪留在嘴里的味道。 泪水是苦的。 不知道这是一种主观感觉,还是泪水真的有产生苦的化学成分。他尝过的泪水真的是苦的。 少年时的泪是苦的。青年时的泪是苦的。前几天,他落泪了,那泪依旧是苦的。 苦似乎就是泪的本质属性。所不同者,少年时代的泪是清澈的,就像刚打开瓶盖的冰矿泉水,清冽,纯净。 而年纪越长,泪水就越是浑浊。他总觉得有一天泪水会粘稠如清米粥,或者说像米酒更贴切。就他前几天的经验来看,泪水是滚烫的。那感觉,这泪不是从眼眶里流出来的,而是从心里直接喷出来的,就像被火热的心血先行烫过。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这句话就像有人自称从来不说谎话一样虚伪。 就m君亲眼所见,身边没有哪个男的从小到大比女孩少哭了。 这些人有被老师训斥哭的;有被别的男孩打哭的;有因为考试成绩不佳哭的;有因为被别人孤立而哭的;还有因为不小心摔倒疼哭的。 种种哭法不一而足。 当然,这说得都是他们小时候。m君的确很少见到成年男人当着别人的面哭泣。 这并不能说明他们有泪不轻弹。就好比我们很少看到鸟的尸体。这并不代表鸟儿不会死。只是说明它们死在了我们的视线之外。 同理,他们不是不轻易哭,只是哭的时候躲起来了而已。 有的人会蒙上被子偷着抹泪;有的人会躲到卫生间,打开水龙头小声哭;还有的人会跑到没人的地方放声大哭。 m君看过一本武侠小说。里面有一个武林高手哭法很是别致。这人为了不被别人看到泪水,竟然专门凌空打了个跟头。 所谓男儿有泪不轻弹,也就不过是如此了。 天马行空想了一大圈。 m君又开始为相亲的事发愁了。 他掰着手指头算了算。身边的同事平均每人都给他找过两个对象了。 这些年,为了找对象,他甭管认不认识对方,只要是能说上两句话,都会请人家给介绍个对象。 算下来,相亲对象没有一百个,也得有八十几个了。但是,大部分都是一面之缘。也就是只见一次。这当中,有的是他看不上别人,也有的是对方看不上他。 这些相亲对象真的是千奇百怪,无所不有。有时候他都佩服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见了这么多妖魔鬼怪,自己的心态居然仍旧是平静如常。 他甚至都想去看看心理医生。不过也仅限于想想。在他的认知里,心理医生和精神病大夫没什么区别。所谓心理疾病不过是症状较轻的精神病。 他谈过一个当精神病大夫的女朋友x君。 据她讲,她们医院收治过一个不爱学习,满嘴谎话的男孩。据家属讲,他最严重的症状是不可抑制的上网。 她和其他大夫劝说病人家属说道:这个可不算是精神病。我们治疗不了。 家属仍然坚持让他们试着治疗一下。 她回忆,那个小男孩住院之后一直不爱说话,天天愁眉苦脸。 她们怕这人真的抑郁出精神病来,就反复劝说家属把这人接走。 后来,家属把这人送到bj一个治疗网瘾的基地去进行戒断治疗。 据她了解,所谓治疗就是用电丝来电他。 网瘾算是精神病吗? 如果网瘾算是,那么有酒瘾呢? 有人健身成癖,也算是一种精神病吗? m君专门和她讨论过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是精神病呢? 别看这女孩是科班出身的大夫。她引经据典说了一大堆,却没办法用一句话来归纳自己的观点。 说白了,这位精神病大夫自己也不是太理解精神病到底是什么。 有一种极端的说法。 精神病才是看到了真实世界的人。而我们这些正常人,只是被幻象迷惑住双眼的糊涂虫。 (本章完) 第49章 第十一次相亲3 第49章第十一次相亲3 有人说要给m君介绍一个特别漂亮的姑娘。 m君在心里嘀咕:怎么算是特别漂亮呢? 根据他相亲多年的经验,媒人的话向来不靠谱。大多数时候,媒人并不是很了解将要见面的双方。她们描述中的女孩总是十分完美。事实上,对方却总是其实难付。仔细想想,她们要是一开始就说出双方的缺点。相亲的双方恐怕根本就不会相见。或许,她们的不靠谱就是人们常说的“善意的谎言”吧。 那人还问m君,说道:你觉得什么样子的人好看呢?比如你觉得哪个女明星特别好看呢? m君想了想,说道:女明星的盛世容颜都是靠化妆、打扮伪装出来的。谁知道她们卸了妆是什么鬼样子啊? 那人大笑着表示深以为然。 几个同事正在瞎聊天。 突然有人说:听说最近要有新人来单位。 m君说道:不愿意来新人。 别人笑问:为啥啊? m君叹口气说道:一堆老人儿在一块习惯了。别管这些人是好还是不好,长得好看还是难看。在一个单位这么长时间,习惯了。突然来新人不太习惯。 有一位大哥意味深长的说道:新人未必不好。老人儿也不一定好。 m君知道这大哥的意思。这帮所谓的老人儿表面上风平浪静,实际上背地里有各种纠葛。如果杀人不犯法,这里早就血流成河了。 实际上,他不是因为觉得这些人在一起很好,才不愿意看到新人过来的。他讨厌的不是新人,而是变革,是未来的不确定性。 m君笑着对那个大哥说:万一来的是一个事儿精,可咋办呢? 旁边一位大姐笑道:应该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一般不会有多事儿的。 m君心道:喜欢兴风作浪的人可不是长到中年才会作妖的。 到了晚上,m君躺在沙发上静下心来想了想相亲的事。自己是恐婚一族吗?倒也没有。虽然他不喜欢面对未知的情景,但是他对婚姻生活并不讨厌。 当然,他并没有觉得婚姻有多么神圣。就他所知的婚姻,大多数整天都是一些鸡零狗碎的杂事。也许正是因此,他才对婚姻没有太多的期待。很可能,缺乏内驱动力才是他屡次相亲失利的根本原因。 人们总说恋爱中的人智商是零。他却从来没有这种被爱冲昏头脑的感觉。作为一个三十岁的人再谈爱情颇显幼稚。爱情是什么呢?归根到底不过是一种大脑得到放电反应。这样一想。我们眼中的世界是什么呢?也许,只是眼睛和大脑共同创造出来的虚幻景象。 小时候,他就听过一句老话“胡思乱想最伤神”。这句话还真有几分道理。只是神游了不到二十分钟,他就觉得困意袭来,眼皮变得异常沉重。似乎只要一闭眼,他就能呼呼大睡到天亮了。 不过,在一项重要工作完成之前,他还不可以安心去睡觉。 “要尽快约女孩见面,否则会被别人捷足先登。” 这是他从漫长相亲岁月里总结出来的一项金科玉律。通常相亲的女孩都不是只见一个人。她们可能在同一时间段会见很多人。相亲有时候就像是一群棕熊在河边逮鲑鱼。对于同一条鲑鱼而言,它自己也决定不了谁能捕获它,只能是早出手者早得。相亲的男女双方就是那一头头笨拙、贪吃、不可爱的大棕熊。所谓的姻缘就是那一条条在水里跃动的鱼。 他拨通了那位漂亮女孩的电话。从听到对方的第一句话开始,他就确定这女孩一定美若天仙。并不是因为这句话的内容,而是对方的声音及其难听。怎么形容呢?就像是猫在用爪子挠门板的那种声调。 很多年前,m君和朋友去一位巴西人开的烤肉店吃饭。这人曾经在大学当生物学教授。 巴西人曾告诉m君道:鸟的叫声越难听,羽毛就越艳丽。反之,羽毛黯然无光。 m君惊奇道:真的是这样吗? 巴西人笑道:不信?你看这只画眉。你再想想孔雀是怎么叫的? 后来,他按照这个方法观察过很多人。说来奇怪,真的有好多人符合了这条鸟类的规律。 大概是有了先入为主的好感,他觉得和这个女孩的聊天非常愉快。实际上,他们也没有聊什么特别的内容,不过是一些关于日本文化的肤浅见识。 关于日本的话题是从“伟大”俩字开始的。 他说:伟大在古代不是现在的意思。一般是用来形容事物高大、庞大的。 她说:对的。伟大变成现在的意思是清末的事情。 她能知道这种生僻知识,让他有些另眼看待。 他说道:据说第一个使用这新意思的人是梁启超。 她笑道:不是的。梁启超也是引用的别人的说法。 他奇道:这我倒是孤陋寡闻了。第一个这么用的是谁啊? 她说道:一个在历史上没留下名字的日本记者。最早出现“伟大”现代用法的文章是一篇日本新闻稿。而且还是出现在这篇稿件引用的其它新闻的段落里。所以,最早这样用的那个人没能留下名字。 他笑道:对那人来说有点可惜啊。 她说道:其实也不可惜。咱们现在使用的每个词都有它的创造者。但是,咱们不知道他们大多数人的名字。 他突然觉得,自己想找的人找到了。 他说道:你知道《本朝文萃》吗? 她说道:知道。那是一本仿照《唐文粹》编撰的日本汉文经典选集。这本文集失落了很多。其第一卷仅存于称名寺本中。 这么偏门的知识她都知道,他很是吃了一惊。说实话,在他的预想中,别说是一个年轻女孩了,就是一个上岁数的语言学老教授都未必知道这些。并不是瞧不起教授,只是因为《本朝文萃》在中国实在没什么名气。 他心中暗想道:她不会连“若乃风冷林中,日沉西海”这些句子都能背下来吧? (本章完) 第50章 第十一次相亲4 第50章第十一次相亲4 这是他第二次感觉有女生在知识储备量上能压他一头。 上一次有这种感觉还是他在bj漂泊的时候。 那是一个从英国留学回来的bj本地女孩。她的家境很好,父母都是在bj当地小有名气的律师。像很多bj女孩一样,她从不做作,说话做事总是落落大方。有时候,他觉得这些bj女孩可能在潜意识里把自己当男的。 比如:她们会毫不扭捏地谈论自己以往的感情的经历。 据她自己讲,她在欧洲的这几年交过几个外国男朋友。她曾经和其中的一个逛遍了所有欧洲国家,睡过上百座中世纪遗留下来的城堡。 说实话,他不确定欧洲是否真有上百座中世纪留下来的古堡,也不知道这些地方是否有深夜徘徊的幽灵。 在她述说留学往事的时候,他脑海里浮现的不是说着纯正伦敦腔的老管家,也不是种满奇花异草的异国花园,更不是城堡窄小阴暗的卧室。每次看到她,他的脑袋里浮现的都是那句俗话“胸大无脑”。 然而,事实证明,“人不可貌相”。所谓“胸大无脑”大概是出于女性之间的嫉妒。 那天,他随口说道:世界上有人真的信风水啊? 女孩道:对啊。不光在中国,在英国连很多金发碧眼的老外都挺信这个的。那边还有很多人推崇老子的《道德经》。 他道:英国人也信风水吗?他们知道“迎风而散,遇水而止”这个风水的基本道理吗? 她笑道:当然知道了。有些英国人对这些传统知识比一般的中国人还了解。他们还知道“环山抱水”呢。 他略有不屑地说道:那他们知道,这个环山抱水留住的是什么不? 她笑道:他们应该不是特别明白。其实好多中国人自己也不明白的。 他也笑了,说道:确实。很多人不知道的。他们要是知道,有些广场就不会只图面积广大了。 她笑道:早期的欧洲人不懂这些的。广场大概是在古罗马时代就有了。以风水而言,欧洲的很多广场建的都不太好。 他很赞同地说道:我也就是浮皮潦草的知道一点儿啊。说的不一定对。比如美国白宫正对着的那片绿地。这就很不合风水学。要是完全按照风水来讲,美国总统总换人就和这个有关。 她颇感意外地说道:你还真是懂不少。这可不是略通皮毛了。你很喜欢看和这些相关的书啊? 他说道:其实,也就是略有涉猎吧。我就是看书比较杂。不管什么书,总爱多瞅几眼。比如我还爱看《易经》。 她惊奇道:你也爱看《易经》啊。我特别喜欢这本书。我有好多英国同学也很喜欢里面的内容。我觉得书里隐藏着很多中国独有的东方智慧。 他说道:那确实。这本书里的知识自成体系,又包罗万象。我觉得,专家们应该推广一下这本书本来的名字《周易》。不然,总让人觉得怪怪的。 不等他说完,她就接口道:嗯,对的,“名不正,则言不顺”。应该特别指出这是周朝人的《周易》。毕竟还有夏朝的《易经》和商代的《易经》。三本《易经》所使用的基本理论是一致的。但是《夏易》的首卦是连山。《商易》的首卦是不动。只有《周易》的首卦才是乾卦。这首卦一变,里面的推导顺序就完全不同了。 他心里一惊:女孩的知识如此渊博。“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接下来,这个女孩又讲了一大堆《易经》的原文原句。他就一句也没接上来。 倒不是他没听过这些句子。单拿出任何一句来,他都仔细研读过,也能对之发出一番独到见解。只是他没有这个女孩几乎把整本书都完整背下来的本事。 女孩如数家珍地成段说出那些晦涩的句子,以及历代名人做出的各种解释。 他第一次觉得自己被别人知识闪耀出的光芒刺到眼睛了。 震惊之余,他的脑子瞬间停摆,脑壳里几乎是一片空白,只剩下对对方的钦佩在脑海里晃荡着。 (本章完) 第51章 第十一次相亲5 第51章第十一次相亲5 说实话,m君打心底里就喜欢有知识的女孩。他总觉得,广博的知识是人生命旅程里的太阳。那些没有知识的人只是在无边的黑夜里稀里糊涂地活着。 当然,有很多人不认同他这种想法。人们,特别是中国人更偏重于实用主义。古代流传下来一句话“百无一用是书生”。这句话看似在嘲笑书生,实际上是在鄙视无法转化为财富的知识。自古以来,中国人都是实用主义者。我们比西方世界更早的知道勾股定理等实用主义数学。但是,真正把数学发展成一门严肃科学的却是西方人。我们只是把数术当成是一种计算工具而已。 虽然在漫长的历史进程里也出现过精通深奥数学的朱明王爷等人,但是这些伟大的数学家都只是单兵作战的学术独行者。就整体而言,我国古代的数学仍然是偏重实用主义的。 不单是数学,其它的科学在中国亦是如此。事实上,遑论科学,在我们这里连迷信都是奉行实用主义的。我们的神仙信仰和我们之外的大多数国家不同。比如:在西方国家,他们信仰的是上帝。大多数的愿望都是向这个最高神来祈祷。我们则不同。想考学了,可以去庙里拜文曲星。想发财了,需要在店铺里摆上财神。想要孩子了,有的去寺庙里拜送子观音,还有的去道观里拜泰山碧霞元君。这些年对外交流频繁了,有些人有事的时候开始向上帝祈祷了。 那么,什么也不想做的时候他们会坚持礼拜吗?当然不会。一切风平浪静的时候,这些人是谁也不拜的。就像民国时代曾在国内广布的龙王庙,只有需要下雨的时候才会熙熙攘攘,风调雨顺的时候一定是一副门可罗雀的景象。 在生活中坚持实用主义不好吗?倒也谈不上有多不好。只是人们过于讲究实用主义,很难把碎片化的知识总结,整理出一套体系完整的学科理论,也就很难发展出西方那种成套的现代科学知识理论。这大概就是我们肥沃的古代知识土壤里没有生出现代科学之花的原因。 也许有人会举出中医来作为反例。中医是现有成套理论,后有大量医学著述的独特生长模式。据考证后世的绝大多数中医学理论都是从那本《黄帝内经》里发展出来的。以至于《黄帝内经》的里医学思想深入到了所有的中医文化里面。 比如:《红楼梦》里薛宝钗吃的那种“冷香丸”。 其药方如下:首先是秃头和尚给的一包异香异气的药末子,作为药引子;其次是春天开的白牡丹花蕊十二两,夏天开的白荷花蕊十二两,秋天的白芙蓉蕊十二两,冬天的白梅花蕊十二两。将这四样花蕊,于次年春分这日晒干,和在药末子一处,一齐研好。又要雨水这日的雨水十二钱,白露这日的露水十二钱,霜降这日的霜十二钱,小雪这日的雪十二钱。把这四样水调匀,和了药,再加十二钱蜂蜜,十二钱白糖,丸成龙眼大的丸子。 这稀奇古怪的小说家言里,就透出了《黄帝内经》中阴阳调和,五行转换,人体和天地互为表里的医学理念。 何止是区区“冷香丸”,在鲁迅还在世的年代里,还有人会去争抢带血的馒头。事实上,就在十几年前,m君还见过有上岁数的老太太吃香灰治病的。 如此看来,中医不光是中国传统学问里自成体系的异类,还有庞大的,根深蒂固的追随者。 实际则不然,我们可以去医院里亲身体验一下。在这个时代,真正有人得了需要开刀的病,或者需要打吊瓶的病,绝对没有几个会只吃砂锅熬制出来的中药的。 其实人们对中医的态度,和对西医的态度是完全一样的。在没病的时候,总有一些人大谈中医的好处,抨击西医治病时候的“简单”“粗暴“。别看这些人明面上对西医深恶痛绝,可私底下他们一样会吃西药来治病。也有一些人对中西不屑一顾,可这丝毫不妨碍他们尝试去体验拔罐、刮痧、针灸。 看起来很矛盾,实际上很好解释,归结为一句话,就是“实用主义”。 m君并不是对“实用主义”有心理洁癖式的反感,也不是说有知识的女孩就没有“实用主义”心理。他只是觉得,过于“实用主义”会让一个人看起来像是被嚼过的甘蔗渣儿,干干巴巴的没有滋味。而知识能让一个人“腹有诗书气自华”。知识不能让人富有,也不能让人飞黄腾达,但是它能滋养一个人的灵魂。比起外在的皮囊,一个有趣的灵魂更能吸引他的注意。 宋仁宗赵恒的名言“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有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欲遂平生志,勤向窗前读六经。” 有的人把这个视为古代对“知识就是财富”这句话的认可。这可真的有点张冠李戴了。据说中国最会做皇帝的人就是赵恒。这位皇帝里的高人所强调的是“读六经”,而不是学习知识。 六经和知识的关系就像“白马非马”一样。一定要说“白马”就是“马”的人,如果不是逻辑思维有欠缺,就是揣着明白当糊涂。 赵恒要表达的是科举的重要性,而非知识的重要性。面对社会现实,把二者混淆了的人难免会发出“读书无用”的感叹。殊不知,知识和发达本就是在两条路上奔跑的马车,之间没有任何必然联系的。 言归正传,m君和那个女孩聊了大概一个多小时,直到把电话费打光。他非常抱歉地对女孩说:我手机欠费了。明天再打给你吧。 女孩很爽快地说:好的。 过了半个小时,他收到了一条短信。那个女孩帮他充上了花费。这让他突然觉得,爱情似乎终于降临在头上了。 (本章完) 第52章 第十一次相亲6 第52章第十一次相亲6 爱情真的来了? m君有点不敢相信,又怀有一些期待,心里蛰伏的小路还吃扑通扑通地跳跃起来。 人们单身久了就不再敢相信爱情吗?就像久旱的土地不再指望能见到甘霖。 答案当然是:不是的。 否则,就不会有那句近乎无赖的“偷不如偷不着”在大地上流传开来。 真实的情况是,人们往往越得不到什么就越想要什么。越是求而不得的在人们的眼中就越是最好的。比如:所谓的名菜“龙肝、凤髓、豹胎、鲤尾”。这些奇珍异物真比常见的猪牛羊驴肉要好吃吗?说实话,也未见得。 以“龙肝”来说。有人说实际上就是用的马肝。在汉代的时候,汉武帝把马肝当成是毒药。可见至少在这位帝王的眼中,这不是什么珍贵的美食。 那么,后来这种汉代的“毒药”怎么就成了八珍之一了呢? m君觉得大概是因为宋代丢失了马场导致了马成为稀有物品。因此,马肝就由人不吃的东西,变成了宴席上的贵客。 说起帝王,他就觉得很好笑。古代的穷困贫民总是向往帝王之家的赫赫权势,富有四海。而与之产生强烈对比的是,总会有皇室中人会发出“愿来世不复生于帝王之家”的撕心裂肺的呼喊。 人真的是很奇怪的生物,有的人终生只能像软体动物一样匍匐吃泥,有的人却可以像蜻蜓一样凭借羽翼横绝四海。但是就像在地上乱跑的麻雀迟早会被野兽袭击,翱翔在高空的雄鹰也终会遇到无法飞跃的山峰。 所有人都会遇到烦恼,都会由求而不得之物。 求而不得的一定是好的吗? 这倒未必。 秦帝国丞相李斯在临死的时候非常怀念牵狗逐兔的时光。但是,那种日子不正是他要功名事业就必须鄙弃的吗?如果那种日子真是美好的,当初他又为什么会对其弃如敝履呢?显然,在最后的时刻到来之前,这位大人所追求的不是那种仰人鼻息,忙碌终年,偶得牵狗游乐闲暇的平民生活。说到底,他最后的感叹不是出于对平民生活的向往,只是在人生的终结时刻对“求之不得”的渴望而已。 世界上有很多人对爱情求之若渴。颇有几分“若求亡子”的急迫。这些人有的是出于李斯这种“求之不得”。比如那些年轻时过于放浪形骸的男女。也有些人是把爱情当成了圣洁的救命神药。 m君对爱情的态度与他们截然此不同。 他一直是个按部就班过活的人,而且毕竟是三十岁了,也不会幼稚到把爱情想象成一位闪耀着洁白光辉的天使。 大家都是在土地上生活着的芸芸众生中的普通一员。每个人的喜、怒、哀、乐都无法是纯粹的。就好像在满月酒的宴席上,每个人都会笑着说些讨人喜欢的吉祥话。诸如:这孩子一看就聪明伶俐;这孩子一看就是个美人胚子;小家伙一定是个福气满满的宝贝儿。但是,有几个人会真的确信自己说的是实话呢? 一切,一切的纯度都太低了。 他对爱情的纯度没有太高的要求,只要求这份感情是真实的。在他的认知里,爱情不是飘渺武侠的空中楼阁,而是一朵需要精心呵护的小花。我们需要不断为它遮风避雨,细心浇水,修剪枝叶,才能保证这朵花在花期内是盛开的。 不是每一朵花整个花期内都能盛开。对此产生影响的因素有很多。比如:花所处的环境。一朵玫瑰被置身大沙漠里,人们再怎么精心照料,这朵花都很难正常生长、绽放。再比如:养花人的种植技术水平。如果这个人根本没有养花的知识和能力,那么他的所有努力都可能会产生“南辕北辙”的不良效果。 这些年来,他的相亲就像是在寻找一颗种子。一颗已经被埋在适宜长花环境的种子。这样一来,花的后期生长、养护相对会容易一些。 屡屡遭受挫折,有的时候他也会产生疑惑,或许这样的种子根本就不可能存在。也许,人是永远没办法在一开始就规划好一切的。本想轻装上阵,没准坚持到最后,他还是得像一些熟人一样“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那些明知一段感情中存在极大隐患,却固执地强行进入婚姻的人后来都怎么样了呢? 就m君有限的所知所见而言,这些人的婚姻结局都不太美妙。 这看起来就像是一种对不自量力者的诅咒。 过于自信地想改变一个人,或者拯救一个人基本上就是在绘制风中的宫殿。偏偏总有人盲目乐观,以为自己足以影响别人改变旧习,或者能够凭一己之力改变固有的一切。 这可能就是这些人婚姻不幸的根源。 他们总是过于自信,以至于像是活在酸腐恋爱幻觉中的盲人。 比如:总有女孩相信,她们的男友会为了她们真正的戒烟。但是,任何心智成熟的人都明白,这是根本不可能的。所谓烟瘾就是一种毒瘾。只不过烟这种毒不如其它毒品致命速度快而已。真正能让人戒毒的办法是去戒毒所,而不是花前月下的你侬我侬。 再比如:总有女孩坚信,那些相貌俊俏的浪荡子会为了她们“浪子回头”。似乎世界上真的有“浪子回头”这件事。但是,没有一个先例能证明,这些习惯了莺歌燕舞的人是因为女人才上岸的。大多数人是因为韶华不再,年老体衰被江湖风浪自然的送回了岸。也有一些是经历了生死绝境,不得不涅槃重生,另寻生路。就像那位谋害嫡兄,算计公主的蒙古贝勒最终成了一代得道高僧。在m君看来,不是他真的放弃了旧我,只是形势比人强。 m君坚持了这么久,无非就是想在一开始就解决这种问题,而不是在结婚后再去修修补补。他总觉得,裁缝技术再高超,也没办法把破损的衣服修复如初。 (本章完) 第53章 第十一次相亲7 第53章第十一次相亲7 第二天,m君突然发现办公室的门锁坏了。那把黄铜色的钥匙根本就插不进孔里去。他向单位主管后勤事宜的同事反应了情况。 大概过了四十分钟,就有两个开锁公司的小伙子拿着工具来开门了。 他不是一个以貌取人的人,也不是爱嘲笑别人的淘气男孩。但是他看到这俩人后还是在心里笑开了花。这俩人就像是两个没有面目的人。并不是真的没有脸,而是他们居然都用头发帘儿把眼睛遮住了,只有鼻子以下的部分是露出来的。 他暗想:如果不是要出气儿,这俩货没准得把鼻孔也遮住。这是突出俩人都有一张嫩花生色的樱桃小口吗? 在这二位忙活了一个小时之后。m君大概明白这俩人为啥一副没脸见人的造型风格了。他们的手艺实在是没法儿见人。就那么一个小破锁,俩人吭哧吭哧弄了一个半小时,换了六套开锁工具,楞是没打开。 m君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让这俩小伙子让一让,上去一脚就把门踹开了。相比开锁技术,他俩安锁倒是很麻利,两分钟就搞定。接着,俩人就长发铺面的来,又脸藏发后的走了。 自始至终,m君都没看到这俩人到底长啥样。他自嘲地想:这要是晚上叫他俩来修锁,就这一副无脸人的造型,能把胆子小的人给活活吓死。 后来他跟同事们说起这俩人的造型。有人对m君的看法提出了反对意见。这人觉得,那可能是一种来自东洋岛国原宿的新风尚,是一种属于哈日年轻人的独特二次元审美。 说实话,m君实在欣赏不了所谓的二次元审美。 他觉得,动漫是动漫,现实是现实。二次元的东西拿到三次元里来,就会不伦不类,怪里怪气的。就像现实世界里,任何国家的美女都长不出日漫美女那一对过分夸张的大眼睛。 就在不久前,也就是在见那个不认识企鹅的女人之前,他去商场见相亲对象时就看到过一个从二次元里出来的怪人。 这个怪人是一位年龄三十五岁以上,面容姣好,身材凹凸有致的高个儿美女。她竟然穿着美少女战士同款的水兵短裙服面无表情的逛街。 这女人身边还跟着一个形容猥琐的干巴瘦眼镜男。这男人一会儿挽着女人的手,一脸得意的并排走,一会儿走在女人后面,色眯眯的看着女人的背影。 m君怀疑,他俩不是正常的男女朋友关系,而是有金钱的交易,或者其它的利益纠葛。而且,那个男人的三观多半是坍塌的。 很难想象,一个脑子正常的男人会让自己的女人打扮成这种样子溜大街。就算这男人有无法抑制的宅男情节,也不可能用这种公开处刑的方式对待女朋友。正常情况下,男人总是把女人视为自己的私产。女人丢了脸面,就等于男人丧失了自己的尊严。 更何况,也没有哪个女人会为了满足男友的低级趣味丝毫不顾及个人脸面。 他们这一对稀奇逛街组合的出现只能有一个合理解释。这女人在某些方面需要依仗这个龌龊的男人。或者是需要从这男人手里得到一大笔金钱,或者是获取别的什么帮助。而这个心理变态的男人只是把这个女人当成了随时可以丢弃的玩物,就像在垃圾场里游荡的阿猫,阿狗一样。 活到m君这岁数的人都会明白“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一个女人在一个男人面前毫无尊严,绝对不会是因为这个男人道德高尚。这种情况的出现,或者是因为这男人长得太好看,或者是因为这男人非常有钱,又或者是因为这人能带来地位的改变。总之,她绝不会是因为那男人有一颗纯洁,高尚的心,或者有一副活泼,幽默的灵魂。 这对怪异的男女吸引了不少人的眼光。除了不经世事的小孩子,大部分人都一脸不屑的偷着撇嘴。当然,其中一些男人的眼睛里是有火苗的。 在m君而言,这俩人的出现,缓解了他的思维疲劳。 当时,他已经坐在那里等相亲对象试鞋,等了足足半个小时了。 在他的脑海里,已经有十万只南美羊驼在大西洋彼岸的草原上撒欢儿奔跑了。 这实在是一场极其糟糕的见面。他一开始以为,这女人试一两双鞋之后,他们就该随便走走,然后找个地方坐下来聊聊。 可是他等了十分钟之后,这女人拿起了第三双鞋。 这个时候,他已经拔腿要走了。 这女人抬起头来,很抱歉地说道:你稍等我一下。我得试试这双鞋。 他不想显得太小气,就大度的说道:没事。不着急。 或许是他说话的态度过于真诚了。这女人马上又开始闷头试穿鞋子,并且在两分钟后,拿起来另一双鞋。 时间又过去了十分钟。 m君觉得自己有点进退维谷。一开始就走还表示自己很有个性。现在等了二十分钟才走,反倒坐实了自己没耐心,小心眼儿。 再者,已经试了二十分钟鞋了,这女人大概就要选出心仪的鞋了。 这样一想,他就又等了十分钟。 但是,很快,他发现判断失误了。这女人一直试穿不同的鞋子,和售货员有一搭没一搭的尬聊,期间还用聊天软件接了一个语音。 m君突然意识到,这女人是故意的。他猛然间想到自己像个傻子一样被这女人耍了,像是没脑子的稻草人一样傻站了半个小时,看一个不漂亮的陌生女人试鞋子。 他心想:要是早一点意识到这一点,跟到那对怪人屁股后面,多看几眼水兵服美女,也比看这女人和那几双鞋有趣。 想到这里,他决定不再跟这可恶的女人说一句话,扭头就离开这个空气里都弥漫着傻里傻气的地方。 就在他刚一扭身的瞬间。 那个试鞋女又开口说话了道:我试好了。这些鞋都不合适。咱们聊聊吧。 m君心里一乐,嘴角上扬,很快乐地说出一句话,道:继续试试别家的鞋。我没空和你聊。再见。 说完这句话,他轻巧地一转身,迈开步子,浑身轻快地走出了这家百货大楼。 (本章完) 第54章 第十一次相亲8 第54章第十一次相亲8 m君正在专心致志收拾办公桌上的公文。 他是一个做事很专注的人。 虽然还达不到能数清楚吃下的每一粒米,但他能清楚感知到每页纸的曲度变化。 人在高度专注的时候,周围的时空都会像是静止了一样,或者说一切都不存在,除了自己,这个宇宙里再也别无他物。 突然,门开了。 外边闪进来一个一身黑衣的女人,仿佛是一道提着提包的黑色闪电。 他心里一惊就把公文错装进了放稿纸的袋子里。 这让他觉得很难受,就像是一个人在一心一意吃面条,猛然间受到惊吓,结果把面条吃到鼻孔里去了一样。 就在他失神的瞬间,那个黑衣人说话了,道:我结婚了。 此时,他才反应过来,这个不速之客是那个新来单位不到两年的女同事。 这个女孩高高瘦瘦的,脸藏在夹脸的长发后面,戴一副玳瑁色眼镜,平时很少穿黑色的衣服。今天这是要用一身黑色来显示是已婚吗?m君一时想不起来哪里有这种习俗。他只听说南美政治强人贝隆夫人以这种颜色彰显过继承权。好像全世界仅此一例。 他对这位同事知之甚少,从没听说过关于她恋爱的事情,于是好奇地问道:什么时候的事情? 她干脆地说道:一个月以前。 他心里想着是谁呢?这句话就差点脱口而出了。 他定了定神,迟疑着说道:呃,好快啊! 她脸深藏在头发后边,没有说话,好像是不知道怎么回答,又像是有点误会了他的意思。 当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他的舌头开始打结,一时之间没法再说出一句话来。 俩人就这样尴尬的站着,相对无言,空气似乎凝固了果冻之类的东西。 大概过了一分钟,他才挤尽脑汁说出一句:新婚快乐啊。 这句话一出口,原本僵住的时空得以再度流转起来。 她笑着从提兜里拿出一个糖盒递给他,说道:请吃喜糖。 那是一个印着金色蝴蝶的红色糖盒,蝴蝶很逼真,颇有几分要振翅高飞的意象。 可惜这只蝴蝶是别人婚姻的象征物,与身为单身汉的自己无关。 他叹了口气,由衷赞叹道:好漂亮的糖果盒子。 她笑了笑,就扭头出去,到别的办公室发糖去了。 女同事走后,m君看着喜糖盒子发起呆。 这是第几次吃同事的喜糖了呢? 大概是第六次了。 他虽比这些人岁数都大,倒并没有觉得太尴尬,只是在发愁什么时候能看到回头钱儿。这些年不是婚礼,就是生孩子,要不就是满月酒,到处都是花钱的项目,从来没有挣钱的新建设。 什么时候把钱都收拢回来呢?这似乎变成一个深奥的哲学问题。最关键的是发问的人很难预知答案。有这样一个笑话:女性缘喜欢扎堆。它们总会聚集在女性缘多的地方。就像钱少的人身边的钱会越来越少一样。女性缘少的人身边仅剩的几个女性缘也会被成堆、抱团的女性缘吸引走。 盒子里有五块不同的糖果,有奶糖,有巧克力,还有水果糖。记得有一个朋友说过,在婚礼上的花生,瓜子,糖果的品种和数量都是有特殊含义的, 当然,比起琢磨糖果品种是否另有深意,他更在意的是自己什么时候能请别人吃上喜糖。 十分钟后,这些可爱的小家伙全部进了m君的五脏庙。 特别喜欢吃糖吗? 不是的。 只是不想多看喜糖一眼。 甚至不想感受到它们的存在。 心情不好的时候,有人喜欢独自抽闷烟,有人喜欢结伴四处溜达,还有的人会蒙头大睡一觉。 现代人更普遍的选择是躺沙发里默默无言刷朋友圈。m君向来被视为落后于时代的道学先生却也不能免俗。 结果,他意外的刷到了十几条秀恩爱的让人愁更愁的消息。 其中一条是一位女孩在晒她的新娘礼服。说实话,这是他见过的真人里长得最白的女孩。 该怎么形容这个人呢? 她白的就像是从浮世绘里直接走出来的日本艺伎一样,一对黑色的眉毛在脸上看起来对比过于强烈,以至于显得有些突兀。最难的是这张脸上天然的没有一丁点儿雀斑之类的东西。 她在照片里看起来很娇小,实际上比一些男人还高,足足有一米七五以上。如果可以把女人比作是器物的话,别的女人顶多是茶几,桌案上摆放的小摆件,她则是一只落地的大梅瓶,粗壮,高大又不失精致。 这使得一般的男人很难从外观上与之匹配。大多数男人可以像桌子、椅子、凳子、水缸、甚至翠竹、苍松。但是极少有男人会在形象上像一张波斯地毯,或者古雅的枯梅枝条。 m君对于人的外在形象不是特别上心。他更在乎人的内在气质和性格。这个女孩的性格也像她的体型一样,落落大方中透着女孩子特有的温柔细腻。可以说,这正是他喜欢的性格特征。 在夜深人静时,m君常会反思,为什么当初没有追求她呢? 为什么呢? 为什么没有追求她呢? 到底是为什么呢? 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合理解释。 年轻。 那个时候太年轻。 这似乎是唯一的正解。 先不考虑她能否接受m君。 m君没有追求这位美女只是因为“年轻”二字吗? 事实上就是因为太年轻。 他记得看过这样一部电影。 两个崇洋媚外的青年和一位老教授发生了激烈争论。 口齿伶俐的年轻人把不善言辞的老师驳倒了。 老师心有不服,却收拾不出完整的句子驳斥他们,只能一句又一句的重复着“太年轻” “太年轻”“太年轻”。 当时,他只觉得这场面太搞笑。 现在回头来看,这俩傻孩子真的是太年轻了。 好多错误真的可以归结到“太年轻”。 太年轻,所以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太年轻,所以错过了那个对的人;太年轻,所以认为前面的路会是金灿灿的;太年轻,所以…… (本章完) 第55章 第十一次相亲9 第55章第十一次相亲9 他枯坐在办公室里,百无聊赖中想起一件往事。 小的时候,他认识一个当代小仲永。这位小神童在十岁左右的时候就能口算出六位数的加减乘除,而且计算结果百分之百正确。 大人们都夸这孩子是数学小神童,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一定可以成为像华罗庚,陈景润一样的大数学家。 结果,神童长大了只是成了一个个子不矮的武大郎。他或许还有那种超人的计算能力,不过已经没人在乎了。恐怕就连他自己也都视而不见了。 有时他会想为什么神童总是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呢? 当然,也有长大后仍有作为的神童。 比如:张神童,张居正。能够和大明天子在对联里平起平坐的一代权臣。他自称不是辅政,而是摄政。 能以摄政自居的非皇亲国戚并不多。蜀汉的诸葛亮算是一个。董卓这个假皇亲也算一个。其余王莽,曹操,霍光之流虽是靠自己的实力主宰天下,但都多少要借助一点儿天潢贵胄的贵气。 像山岳相公一样全凭政治手腕宰御九州的实在是屈指可数。而能在壮年之后执天下牛耳的神童五千年来也只有张神童一人而已,绝对再无另一人。 与张神童一比,其他神童似乎多是赝品,要么经不起时间的打磨,要么熬不过人的漫长成长过程,不是像甘罗一样聪明命不久,就是就像仲永一样终会泯然众人。 仲永们是怎么产生的? 看似原因多样,实则大同小异。 烧饼神童没能飞离尘埃的原因就非常简单明了。只是因为他的父母就是卖烧饼的。 并没有小看人卖烧饼的意思。可是,钢琴家可以教会自己的孩子弹钢琴;舞蹈家能教导自己的孩子跳舞;围棋世家出身的或许能成为新一代棋圣。 卖烧饼的父母能为自己的孩子提供什么发达的途径呢?这对夫妻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举世闻名的数学家吗?不知道这孩子有远超凡人的计算能力吗?不知道要帮孩子谋求辉煌的未来吗? 他们当然都知道。有谁能比父母更了解孩子的呢? 对于那个神童而言,他的父母缺乏的不是对他的了解。而是没有成就他不凡人生的能力。 事实上,总有人对这种观点嗤之以鼻。这些人有的是因为浑浑噩噩活着,所以对一切真相视而不见。有的是因为有既得利益,所以不愿意被人戳破皇帝的新衣。 很少有人会关心古代的仲永有一个怎样的家庭。人们更多的是嘲讽耽误了仲永的家长。 在m君想来,仲永绝对不会是官宦家庭出身,也不会有富甲一方的父母。他一定是出生在一个不过是刚能解决温饱的普通底层家庭。否则,他的父母也不用靠小孩子的诗赚散碎银两,最终因此耽误了孩子的前程。 当然,小门小户的仲永即使坚持学习,头悬梁锥刺股,也未必能成为国之栋梁。 不是m君小瞧人的自身能量。他敢打赌,如果甘罗的父亲不是虎狼之秦的卿相,这孩子绝对无法名震列国,也不能流传下少年拜相的千古美谈,更不可能以三尺童子吓住强赵之王。赵王怕的是甘罗吗?当然不是。他害怕的是甘罗背后吕不韦把持下的暴秦。所谓甘罗使赵的成功,不过是一次时势造英雄罢了。 甘罗可谓是少年得志的代表了。这种人获得了得天独厚的先天条件。拥有强盛的家族,背靠强大的国家,拥抱着辉煌的时代。 那些先天不足的人则更像是命运的弃儿。比较著名的有三个。有句俗话,一句话里就囊括了俩。“冯唐易老,李广难封”。这两位还不算是完全意义上的倒霉蛋儿。 世界上不知道有多少金子因为被黄沙淹没,终有一日变成了真正的沙砾。也不知道有多少绿柱石在地下终于腐烂变质成了铀岩玉。 另一位先天不足的代表就是兵法之宗,阴谋之祖,武圣姜子牙。很少有人关注他的家庭出身。人们更津津乐道的是他八十岁才出山,一出手就是改天换地的大手笔,推翻了殷商,当上了吕氏齐国的立国祖宗。 可事实上,吕飞熊是老了之后才成为有翅之虎的吗?他在那漫长的八十年岁月里在干什么?是在等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吗? 八十年不是一段短暂的时间。说的不尊重一点,要是姜尚没能熬过时间,在被姬昌发掘之前就与世长辞了呢? 那可是两千多年之前,人们的平均寿命很低,能活到八十岁绝对是老寿星一样的高寿,即便不能称之为奇迹,也绝对可以算得上少见。 一旦出现这种结局。千百年后,还有谁能知道那位湖畔直钩钓鱼的老者是有经天纬地之才的兵家师祖。 如果他出生在殷商宫廷里,或者生下来就是西岐的王子,那他还用白白耗费八十年光阴等贵人的赏识吗? 当然不用。 那些王侯子弟近水楼台先得月,更容易获得成功。上等人才可以像唐太宗,唐玄宗一样成为一代帝王。中等人才至少也能像杨玄感,徐敬业一样向帝位发起冲锋。下等人才大可以做一个富贵闲人。 比如,一个满清贝勒。他一出生的起点,就是大多数人终极一生达不到的高度。 他无需奋斗,就得到了别人牺牲一切也换不来的荣华富贵。 说实话,m君特别羡慕遛鸟逗狗,无所事事的满清八旗子弟。 总有同事会夸m君对人彬彬有礼,生活有节制,很自律。 实际上,世界上真的有人不喜欢放纵天性的活着吗? 恐怕是没有的。 他不止一次在梦里变成一匹脱缰的野马,在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上撒欢儿地奔腾,跳跃,放声呼喊。 有的时候,他会梦见自己是一只翱翔的雨燕,在大海上,在群山巅,在万丈云台之上,振翅高飞,直上九重天。 还有的时候,他梦到自己是一个暴饮暴食的古罗马贵族,趴在象牙床上,尽情喝着希腊的牛奶,高卢的葡萄酒,大口咀嚼着马其顿的烤羊腿,爱琴海里的生蚝,还有各种水果。身边还有无数西西里的美女轻摇羽扇伺候着。 他不止一次幻想过,有朝一日,他有了无可匹敌的神威,一定要无所顾忌,做一切自己想做的事情,完全按照心中所想,心中所愿,心中所喜去活着,不用顾及任何人都看法,不必在乎任何人的目光,真真正正,完完全全为自己而活,做一个实际意义上的真人,而不是像芸芸众生一样,一辈子都只是拟人。 (本章完) 第56章 第十一次相亲10 第56章第十一次相亲10 m君给女孩打了个电话,约好了周末见面吃个饭。 这是他第一次主动约相亲女孩吃饭。之前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女孩提出来的。 之所以这次与以往不同,并不是出于对她的爱慕,而是因为她帮他充了话费。 他不是一个喜欢占便宜的人,尤其不爱占女孩的便宜。 有鉴于对方的知识水平较高,他想在见面之前做点功课,以免在大才女面前露怯。 他思前想后,决定多谈谈中国传统文化,比如:《易经》《道德经》之类的,少聊些日本的历史风物。这女孩好像对东瀛文化了若指掌,但对中国本土文化未必有多深涉猎。 说到《易经》。 他就想起来算命这回事了。 很多人到底信不信算命,恐怕他们自己也不是很确定。有些时候,我们很难想象到底有多少人相信算命,命运,神灵,长生不老这些怪力乱神的事情。 以向鬼神求长生这件事来说,很多著名的君主都无法免俗。 比如:唐朝最有名的皇帝。那位名副其实的东亚各政权共主天可汗李世民。这位雄才大略的千古一帝,年青的时候经常亲自冲锋陷阵,不信鬼神,不惧死亡,向死而生。谁能想到,他最后会死于天竺僧人进献的长生不老药。 还有那位创造了汉朝盛世的汉文帝。他精明强干,一生兢兢业业忙于政务,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燃,为后世反击北方强权匈奴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就是这样一位实干家也留下了“不问苍生,问鬼神”的小小污点。 再有列国的噩梦,一代天骄成吉思汗铁木真。这位戎马一生,攻城灭国无数,斩杀百万敌军的无敌统帅,竟然会为了长生不老接见全真教长春真人。 当然,铁木真毕竟是睿智,有王者气度的,面对长春真人对长生之术的诚实回答,并没有表现出太多失望,而是豁达的接受了。 在帝王将相里,也有一些迷信主义的另类。最另类的应该就是以滥杀无辜著称的北齐皇帝高洋了。 据说,他心念一动,就必须马上杀人。亲贵大臣们为了少死几个无辜的人,就每天送些死刑犯到他身边,以备不时之需。 这人和他的整个家族都是一种极其怪异,让人无法理解的存在。有人说,这一大家子从高欢开始就有家族性精神病。 这种说法多少有抹黑北齐皇室的嫌疑。客观而言,如果高欢和他的家族真的都有精神病,他绝不可有能力能推翻尔朱家族的统治,更不可能和宇文泰,萧衍鼎足而三。 先不说宇文泰,萧衍都是帝王之材。就算被高欢打败的尔朱家最懦弱无能的尔朱世隆都是能执北方牛耳的枭雄。 高欢的天下是一刀一枪打出来。偌大的东魏政权绝不是一个失去理性的人能建立起来的。 但是不可否认,从高洋开始,高家的类精神病行为秀就肆无忌惮的展现出来了。高洋匪夷所思的种种行为,堪比世界岛西方海边的古罗马皇帝卡里古拉。而他的残暴程度,可能还要胜出这个意大利人不少。 不过就是这样一个人居然精通命理推测。甚至有一个说法,他的种种如同精神错乱的行为,都是因为他已经精确测算出了自己的命运,以及北齐,乃至西魏,柔然,南梁等等华夷各个政权的国运。 之所以会有这种说法,是因为高洋在建立北齐之初曾以明君 的面目出现,执政后期才变得喜怒无常,不可理喻,难以捉摸。 但是,不论他如何嗜好杀人,那些可以稳定统治的大臣都好好的活到了他死。这些大臣甚至为了保证北齐皇位继承的法统,为了维护年幼的新皇帝,被篡位者集体屠杀。 由此可见,至少在这些亲贵大臣眼中,高洋不是大脑坏掉的疯子。因为世界上没有人会向真正的疯子宣誓效忠。比如:卡里古拉被发现是真的疯了,很快就被贵族们轻易清算了。那些深受他宠信的禁卫军将领们无一挺身而出保护他。甚至于,这些人还参与了针对罗马疯王的谋杀。 在这个意义上,就有些人认为他的疯狂不是精神疾病的表现而是另有原因。根据历史记载,这位皇帝成功预言了自己的执政年限,以及将来的篡位者会是谁。 特别是成功预言高演会篡位并杀死皇太子一事,简直是神乎其神,让人拍案惊奇。而高洋没有杀死高演的唯一理由就是反迹未显,骤然诛杀无法服众。这样一看,高洋的大脑是十分清醒和理智的。m君甚至怀疑,他是因为推演出了高演会是一代明君,才没有痛下杀手。当然,也有可能是他深信命运不可更改。 有了他预言成功的事件,一些好事之徒就开始宣扬一件未经证实的事。即,高洋推算出了华夏列国的国运,知道天下终究是东魏杨家的囊中之位。此时名扬天下的宇文泰,侯景,萧绎,王僧辩,陈霸先包括他自己都不过是走马灯一样的过度人物,这些政治强人,乱世枭雄都是在替杨虎一族做嫁衣。 既然天下终究是别人,自己能称霸天下十年又是天定的,那么,他又何必在兢兢业业,谨小慎微的治理国家呢? 一切都是定好的,如履薄冰可以统御天下十年,放浪形骸也能称霸列国十年。既然不论怎么做,都是威震寰宇的大皇帝。如此一来,高洋在执政后期的种种怪举也就在逻辑上自洽了。 想到这里,m君不禁自问,如果高洋真的能未卜先知,那么他的种种近乎妖魔所为的恶行也是注定的吗? 莫非他和那些被随意杀死的人,都有如佛经所说的五百强盗与旅人一样的,前世今生的生死纠葛吗? 当然,还有另一种解释。就是高洋的未卜先知能力是后人附会上去的。本就是子虚乌有的事。 但是,高洋临终时嘱托高演,篡位可以,别杀小皇帝。这件事又是后来的篡位者高演亲自承认的。思来想去,高演似乎没必要说谎。 想到这里,m君突然想起了《推背图》的作者,袁天罡,李淳风。据说他们成功预言了武则天可以建立周朝。 历史上总是记录着一些匪夷所思的奇闻异事,让人禁不住多看神秘主义几眼。 m君自己倒还真的研究过四柱算命一类的占卜术,或许是心不够诚所以不灵光,也可能是学艺不精导致演算失误。 就个人经验而言,拿它们来推算过去,往往可以按图索骥,很神奇的一一对应。但用这些来预测未来,就似是而非,云里雾里了。莫非,这是道对未来的一种保护吗? 就这事,他还和同事交流过。其中一位资深的佛门居士说,哪天带他见见真正的国学大师,给他辅导辅导命理知识。这句话一说就是两年,直到现在m君也没见到那位所谓的大师。 (本章完) 第57章 第十一次相亲11 第57章第十一次相亲11 当晚,m君没有打电话,在网络上和那个女孩交流了一会儿。俩人聊了几句日常的见闻,话题就转移到龙的来历上来。 她说:你觉得甲骨文里的那个龙是什么动物呢? 他说:很难看出来到底是什么。甲骨文里的动物形象是抽象化之后的图形,线条太简练了。 她说:确实是抽象之后的。不过古人尽可能抓住了动物的独有特征。比如:牛和羊的特征就很明显。 他表示同意,说道:是的。牛和羊的甲骨文算是特征很明显的了。 她说道:所以,你觉得从甲骨文来看,最初的龙是什么动物呢? 他想了想,说道:这可真看不出来。古人虽然尽可能在图形上标示出了动物的特征。但是,如果我们不曾见过牛,是没法从牛这个甲骨文图形推断出牛的真实样貌的。 她说道:你是想说,龙这种生物已经灭绝了。或者,龙其实就是恐龙吗? 他说道:那倒不是的。我就是觉得,从对实物形态提炼精简之后的抽象图样很难反推物体本来的样子。 她有点不服气似的说道:燕子、马还有鱼的甲骨文不就能反推出动物本来大致的样子吗? 他说道:也有很多无法反推的。比如:狗、狼、猪、兔子、豹子这些动物。 她略微停顿,说道:豹子那个却是有些表现主义了。狗、猪这些很容易就看出来吧? 他说道:咱们能根据甲骨文能反推出猪狗的样子,是因为咱们对这些动物太熟悉了。如果单看狗和猪的甲骨文,狗就是一只瘦版的猪。猪在图形上只是比狗肚子大了一些。而狼与狗的区别就更小了。在甲骨文里,狼只是尾巴更长一点的狗。虽然,古人确实精准描述了它们的特征。但是,如果我们从来没有见过狗,是看不来那个甲骨文道弟描述了一种什么动物的。 她顿了顿,赞同道:有道理。其实,古人的思维和现代人的有点差别。他们认为的特征和咱们通常认为的也有点差异。就像兔子。现代人不论东方人,还是西方人画兔子都会强调兔子的长耳朵。可是古人却是突出了兔子的门牙。 他没想到她注意到了这一点,笑道:这可能就是很多人把《山海经》里的动物全部都当成是古人臆想出来的怪物的原因了。 她说道:你也觉得《山海经》里的动物大部分都是真实存在的吗? 他说道:对啊。我觉得,现在的人和古人在思维上有隔膜,所以不能理解古人对动物的描述。我记得,《山海经》里描述过一种海种生物,有十个身体,一个脑袋。很多人在复原这个动物的时候,总是把它画成八歧大蛇一样的稀奇古怪的摸样。可是在我看来,这不就是鱿鱼吗? 她说道:为什么不是章鱼吗? 他笑道:不是章鱼,是鱿鱼啊。因为章鱼是八只触手,而鱿鱼是十只触手。把触手看成十身体的话,鱿鱼可不就是一个大脑袋,十个身体吗? 她也来了兴致,说道:那你觉得“有兽焉,其状如豚,有距,其音如狗吠,其名曰狸力”这个又是什么动物呢? 他说道:这不就是土豚吗?身体肥壮长得像是猪,但是脚上长着的不是蹄子十爪子。 她问道:你这么一说,倒真是挺像的。土豚需要挖土吃蚂蚁,可不就是“见则其县多土功”呗。那你能猜出来甲骨文那个龙字是怎么回事呢? 他说道:那个龙字的下半部分比较好解释。看起来像是一条大蛇,也可能是一条鳄鱼,或者是一张象征野兽的大嘴。 她说道:我觉得象征是一张大嘴可能性更大一些。你觉得上部是什么呢? 他说道:那应该是一个“辛苦”的“辛”字。这个就比较难理解了。 她说道:有人说那是王冠的意思。我觉得这种说法太牵强。还是应该取这个字的本义,就是刑罚的意思。 他说道:我也觉得是当刑罚讲。但是,这样一来,就没法解释猛兽头上戴着刑罚是什么意思。 她道:也许,龙在一开始就是虚构的。是出于人们对野兽的恐惧。 他完全赞成她的观点,说道:你说得太好了。我一直觉得有些专家说龙是雷的具象化是胡扯。 她继续说道:我觉得,可能是先有龙这个形象,后有的龙能兴云布雨的能力。就像先有的用来砍头的斧钺,后来才有人把它们视为王权象征。 说到这里,他忽然想起来在天竺流传的一个说法,说道:咱们这边都知道天竺地区的娜迦实际上是对蟒蛇和眼镜蛇的夸张性描述。狮蝎是古希腊人对希腊远征军对亚洲老虎文字描述的曲解。在天竺有一种说法,中国的龙实际上是咱们误会了古人对鳄鱼的描述。 她想了想说道:我也听过这种说法。好像藏传佛教里有一种龙的形象真的是来自鳄鱼。 他说道:是象鼻龙。这种龙的形象在唐代的中原地区也出现过。而且有人找到了它在古天竺的原型。 她说道:是吗?这倒是不知道了。是佛教传入xz的时候,那些僧侣把鳄鱼的形象画错了吗? 他笑道:他们没有画错。在天竺的一些古代庙宇里,鳄鱼的形象就是长着鱼鳞、鱼鳍、象鼻、血盆大口的猛兽形象。 她说道:他们是用鱼的特征来表现鳄鱼生活在水里,用象鼻来象征它拥有强大的力量吗? 他叹服道:就是这个样子。所以有时候,我觉得,中国龙可能就是古人对鳄鱼的夸张描述。比如:鹰爪是形容它爪子锐利;鱼鳞是表示它善于游泳;蛇形身体是描述它蜿蜒的体态。自然界里除了古代的恐龙,就只有鳄鱼最接近龙的形象了。 她说道:你不会觉得,周处除三害杀掉的蛟就是大鳄鱼吧? 他道:我觉得很有可能啊。 她说道:我注意到,你说古代的恐龙。平时大家不都是说灭绝了的恐龙吗?你觉得恐龙没有灭绝吗?还有现代的恐龙吗? 他说道:恐龙没有灭绝啊。只是变了样子。天上飞着的鸟不都是恐龙吗?它们应该是放弃了大地,转而去征服天空了。 (本章完) 第58章 第十一次相亲 12 第58章第十一次相亲12 她说道:你觉得古人所说的蛟就是大个的鳄鱼吗?我倒是有不同看法。 他问道:你觉得是什么呢? 她说道:在江河里的可能是大蟒蛇。在大海里的有可能是指鲨鱼。在古代传说里,一直都是龙蛇不分家的。再有,我记得,鲨鱼也被称作鲛鱼。古代蛟和鲛是一个意思。 他说道:是有这样一种说法。真没想到女孩子会对这些感兴趣。 她问道:你觉得女孩子都是对什么感兴趣呢? 他不假思索脱口而出道:包,化妆品,漂亮衣服,精致的美食,还有那些花样美男明星。 她一连发了三个“哈哈哈。” 这让他感到窘迫。 于是,他赶紧挽回找补,道:我是不是说错话了?我可不是物化女性啊。 她大度的说道:不算物化女性。确实有很多女孩是那样子的。 他赶紧找了个话题,来缓解尴尬,道:你觉得日本那些天守阁房顶的那种虎头鱼身的动物是什么呢?原型又是什么? 她略一停顿后说道:那个大概是中国鳌鱼的变种。鳌鱼就是龙头鱼身的样子,日本这个怪鱼是虎头鱼身,两者看起来很像的。那里的人特别喜欢借用中国的神话形象。像青龙,白虎,朱雀,玄武什么的。再比如:水虎从河东游到东洋就成了当地的河童。妲己逃到平安京成了大妖怪玉藻前等等。至于原型,大概就是鲨鱼之类的吧? 他说道:我倒是觉得这个虎鱼是这个岛国民族的独创。中国古代对海兽的描述不多。这可能跟古代政权的注意力一直在北方和西方内陆有关。说到海里的精怪,除了蛟、龙就是虾兵蟹将,还有鳌龟鳖鼋,蚌贝螺鲍之类。其实这些动物不是一定要去大海里看,就在大江大河里就有的。从物种上来说,并没有太鲜明的海洋色彩。 她说道:我倒是没注意过这些。那你觉得那个鱼虎是什么的变形呢? 他说道:应该是鲸鱼或者其它海洋哺乳动物吧。大概是古代扶桑人觉得水中的野兽们像丛林里的老虎一样强大。为了强调这一点,他们就给海中巨兽异化了一颗虎头。 她说道:你觉得古人真的知道鲸鱼不是鱼吗? 他肯定的说:知道。古人还是很有智慧的。他们对世界的观察还是很细致的。比如:海豚。海豚这个名字就是海猪的意思。并不是说海豚长得像猪,而是古人发现海豚的内脏和猪很近似。也就是说,古人很早就发现海豚不是鱼类,而是一种海兽。扶桑人生长在海边,自古就捕鲸鱼,吃鲸鱼,熬鲸鱼油。长期与这种巨兽接触,怎么可能不知道鲸不是鱼呢。 她说道:也许吧。古人既然能分别出海豹,海象,海马,海兔,海狗,也没准真的知道这些都不是鱼类。 他换了一个话题,说道:我觉得,你对日本的历史和文化都特别了解呢。是去那里待过吗?还是学习过相关的专业啊? 她说道:谈不上多了解。也就是小的时候喜欢看日本动画片,就觉得长大了要去日本当地看看。后来去京都旅游过几次,发现当地保存了不少唐代的风物,就想多认识。我觉得,你好像对日本的文化知道的不少。 他谦虚的回道:略知一二吧。 她说道:你觉得,寿司是从中国宋代的酢发展而来的呢?还是从专家说得古代的脍演变而来的呢? 他想了想,说道:应该都不是吧。虽然日本文化大部分都是通过先移植,再本土化中原文化得来的,但是寿司这玩意儿和中国饮食文化没什么直接关系,应该是日本的自创。 她道:我也觉得没关系。不过,那些专家一直言之凿凿。他们还举例,现在中国东南沿海一代还有人吃脍。好像福建那边真的有人吃这个。 他说道:确实有人吃。但是咱们应该看到,寿司和脍在做法上区别很大,根本就是两种食物。 所谓脍,其实就是生切的细肉。不限于鱼肉,可以切猪肉,羊肉,牛肉,马肉。一般来说,好的脍都是切鲤鱼,鲈鱼。春秋时代以鲤鱼为尊,到了隋唐就是以鲈鱼为贵了。具体做法就是把鲈鱼肉切成细条,沾上姜、醋、盐来吃。要的就是肉的鲜,腥,嫩。 而寿司是在米饭上加上鱼生,有时也可以加熟牛肉,鸡蛋等等。寿司追求的是菜和米饭混合出来的旨味,不是单单吃生肉得来的鲜味。 她说道:旨味这个词用的好。 他赶忙说:过奖过奖。 她道:如果做法上的区别只是加没加米饭,那么专家似乎也没说错。 很有可能是在流传的过程中,日本人改良了脍的吃法。 这样一看,脍确实比酢更像是寿司的原型啊。 他说道:不是的。那些专家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区别。寿司 的米饭里是加入了白醋的。有的寿司米饭里也会加入适量的盐。这盐和醋才是寿司真正的身份密码,也是寿司和脍的本质区别。 她有点不明白,说道:这能说明什么呢? 他说道:说明寿司最早其实是一种腌制,发酵食物,而不是像脍一样完全是追求食物新鲜度的食物。古代人吃黄河鲤鱼,江东鲈鱼都讲究现杀现吃,就是要吃那一口鲜腥气。 真正讲究的寿司,食物是有一定熟度的,并不是全生的。 而且,从口味上来看,它应该更接近宋代蔡京最爱吃的酢而不是汉代陈登酷爱的脍。 我猜,古日本人作为海上民族,常年在海里捕鱼,一天大部分时间在船上,不方便开火做饭,为了随时取食,也为了储藏鱼类,就把鱼鲜腌制起来。 在东南亚一代就有把鱼放在米里腌制储存的法子。其实中国东南沿海的渔民也用过这种方法。 再后来,醋从中国流传到日本,日本人就发展出了用醋来代替鱼自身发酵味道的做法。寿司应该就是这样诞生的。 (本章完) 第59章 第十一次相亲13 第59章第十一次相亲13 这天俩人一直聊了好久,直到m君的手机快没电了。 m君越发觉得,缘分到了。他开始像思春期的小女孩一样,幻想起对方的样子来。 他觉得对方一定是身材苗条,挺拔,容貌姣好,目光里透着睿智的文静女孩。 当然,他也不断提醒自己,不要太理想主义,或许她就是一个外貌普普通通的女孩。 不过,外貌这种事,他一向不太在意。“只要长得不丑就好。”就是他对自己未来妻子相貌的要求。 他躺在床上,一时间思绪翻腾,实在是睡不着。于是他开始无目的的翻看网站。 这天有好多新闻都是关于一个普通人的。这人不是明星,也不是其他的名人,而是一位平凡无奇的牧民。确切来说,这是一个二十来岁的牧民小伙子。 m君很是好奇,这样一个普通人怎么突然就引起了这么多媒体关注呢?他翻看了大约十几条报道之后,大致明白了事情的原委。原来这是由几秒钟的短视频引发的一场网络狂欢。 m君还仔细看了看原视频。说实话,第一眼看过去,视频里的那个携着太阳的光辉,蓝天的气息,草原的风,以及泥土的颜色的小伙子不像是现实生活里的真实的人。他更像是从大草原里,骏马群中被草原之神幻化出来的人们幻想中的阳光美少年。 m君的第一感觉是,这人像是历史写实主义油画家笔下创作出来的一幅画,是经过艺术提炼的艺术形象,而不是一个和我们一样的凡人,给人一种如梦似幻的不真实感。 不可否认,画面很有美感。最难得的是,这是一种不掺杂任何情欲,杂念的视觉呈现。视频只是展示了一个看起来很真实,实则对于虚假的世界而言太虚幻的人。除此之外,再无其它。 那个视频作者的配乐也很用心,和青年的形象非常符合。空灵的音乐像是飞天在拨动琴弦抚平人们躁动不安的心。 有那么一瞬间,m君甚至觉得,听到了来自宇宙深处传来的禅音。 就视频本身而言,实在是难得一见的上乘之作。但是,围绕视频出现了太多杂音。不断有人爆料小伙子的所谓黑历史。 事实上,那些所谓的黑料,最多只能证明小伙子不是一个摆脱了世俗影响,不染红尘的桃花源式人物。 当然,这就是那些质疑者要达到的目的。他们很清楚,这段视频的最大买点在哪里。 这段视频最能抓人眼球的不是小伙子的颜值,而是整个视频营造出来的远离人间烟火,超凡入圣的氛围,会让人不自觉的把视频中人视为一个纯真,朴素,抽象的少年形象载体。 换而言之,就是这个视频为大家观念中的朴素,真实的阳光少年提供了一个完美的现实形象。这也是这段视频,以及这个小伙子最大的商业价值所在。 而那些爆料的人所攻击的也正是这一点。他们要做的就是把端坐在人们理想国云端的少年拉下来。让他重新变回那个和普罗大众一样有各种私心杂念的凡人。 这些人没有造谣,没有虚构,没有无由猜想,好像只是在老老实实,原原本本恢复一个人的本来真实面目。他们所做的一切似乎是正当,正义,正常的。 可事实上,m君非常不屑这些人的所作所为。先撇开他们的动机不谈。也不用深究那个小伙子的人品。看客们会围观他本就是出于感官刺激,并不是因为他道德高尚,品质难得,是一位德艺双馨的楷模。 就他们在做的事情而言,本质上就是一群有备而来的人抱团欺负弱者。很多年前,中国有一个靠调侃自己出名的女网红。在一次演出活动中,有几个大老爷们朝她扔臭鸡蛋。据说原因是看不惯这人满嘴胡说八道。当然,这女网红的很言论确实惹人厌烦。比如:她其貌不扬,却扬言非美国总统不嫁。其言论大都是这种风格,除语不惊人死不休之外,空洞再无一物。 事实上,他们真的单纯出于对她的厌恶吗?或许他们是真的不喜欢这个女网红的营销方式,想替被她恶心到的人出气。但是更真实的原因是,他们只敢向靠埋汰自己来生存的无依无靠,树不大根不深的弱女子呐喊,示威,甚至暴力相向。 m君可以断言,这些扔鸡蛋的男人从来没有做过见义勇为的事情。恐怕遇到了持刀歹徒比幼儿园的孩子跑得都迅速。 那些对着视频中小伙子大放厥词,肆无忌惮揭露对方所谓黑历史的人也大体如此。 这些人既然有闲暇时间翻找一个网红的前世今生,怎么没时间去翻翻那些当红大明星的过往呢? m君发现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以影视明星而言,这个人越是红,越是有票房号召力,能对他或她造成毁灭打击的丑闻,爆料越是稀少,罕见。 这种新闻即便有,也会出现很多泡沫剧里的剧情反转情节。或者有人出来宣布那是假消息,或者有人站出来说那是明星迫不得已,或者会突然出现莫名其妙的事情,在热度上超过这件丑闻。总之,这种事会被迅速处理,并且很快在公众视线里消失。 但是,当这个明星不太红了,或者说过气了。他或她就总会被扒出一些陈谷子烂芝麻。也许这些事根本就不算是什么大不了的丑闻,却一定会被一些媒体抓住不放,成篇累牍的循环报道,直到大众开始质疑这人的人品,直到这人在所谓的娱乐圈里销声匿迹。 那些刚要出名,又没有什么背景的人总会遇到第二种情况。有的时候,他们因为机缘巧合熬过去,挺过去,闯过去了,就成了所谓的影视常青树,不老松。更多的人则是折戟沉沙,就此回到原点。 这种事看起来似乎完全靠运气。 不过,m君觉得,运气有时候实际就是实力的一部分。很多事看似是靠运气,实际只是靠实力。 有一段动物世界的影像让他印象深刻。许多年过去了,他还是觉得历历在目。 一只艾叶花斑,铜头麻杆腰的豹子追几只长着长毛扭角,颔下一把大胡子的山羊。这几只山羊在山前无路,生逢绝境的情况下,竟然跳到悬崖峭壁上躲避天敌。其中一只从峭壁上滑下来被豹子叼走了。 这看起来是运气。因为任何一只山羊都有可能掉下来。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为什么是这一只掉下来了。而不是另外一只。 道理很简单。其它几只山羊或者技巧比它纯熟,或者力量比它大,或者耐力比它好。总之,它掉下去,不能完全归咎于不小心。 同样是被豹子追逐,同样是换慌不择路的绝地求生,为什么别的山羊没有不小心,偏偏是这只山羊一不小心脚滑了呢? (本章完) 第60章 第十一次相亲14 第60章第十一次相亲14 第二天,m君有一场考试。 他原本打算早点起床,争取在开考前一个半小时就赶到。结果,当晚睡眠质量太好了,等他睁开眼的时候离开考正好还有一个半小时。 他只得急急忙忙穿上衣服,往嘴里塞了两片面包,就冲到大街上去打车。 总算司机师傅有一副好耳朵。m君嗓子里卡着面包,说出来的话自己都听不清楚。司机竟然听明白了。不光是耳朵好,车技也不错,只用了二十分钟就把他送到了。 进入考场之前,他发现许多人都在临阵磨枪,以期不快也光。一个个煞有架势的捧着厚厚的资料书,有的是低头聚精会神看书,有的仰头嘴里念念有词,还有的闭着眼睛摇头晃脑在背诵。 这也算是考场里经常能见到的一道风景。不论哪种考试,你总会看到一些在开考前的人。要说他们完全是在找心里安慰,从他们看书的认真劲儿来说,似乎对这些人有失公道。 m君也搞不清楚,他们这到底算不算努力、刻苦、勤奋。俗话说,平时多用一点儿功,哪用“三更眠,五更起。”还有不到一小时就开考了,这么短的时间能记住几个考点?别突然记住几条新知识,再把原来记住的那些又给覆盖了。更糟的是,新的没记住,老的也忘了。那就真是得不偿失了。 这次的考试比较严格,不允许带手机进考场。所有的手机都必须放在进门的一个工具挂篮里。 同一个考场里分了不同的区域,每个区域有一个指定的老师负责监考。 他发现,自己这个区域的监考是一个帅气的小伙子。邻区的监考老师是一个水灵灵的大姑娘。这俩人会不时交换眼神,似乎相互的目光里藏着小火苗。 没准这是一对情侣。m暗自猜测。 就在离他不远处,有两个考生似乎原本就熟识,正在旁若无人的高谈阔论。 m君随便听了两耳朵,就不想再听了。他心里暗叹了一口气:哪里都能遇到自吹自擂的吹牛达人。 这俩人都很胖。其中一个尤其胖,堪称胖子界的横岗。另一个稍瘦,却也称得上是大关级胖子。 暂且称最胖的叫大胖,另一个叫二胖。 大胖说:我从小学开始考试都是第一名。就是关键的时候爱掉链子。也不知道是时运不济,还是怎么回事。高考那年,我是情场失意,考场更失利。本来模拟考试是能报本一的大学的,结果才考了我们那个本三的学校。我家里人都说我该找个庙去拜拜。 二胖说:谁不是呢。我成绩也不错的。这么些年了,哪门儿考试咱不是一次就过啊。也就是这种考试,我一直没当回事,才多考了两年。今天这考试我是没时间备考。不然过它跟玩一样,分分钟搞定。这种小考,咱都不放眼里。 m君在心里撇了撇嘴:你这么厉害怎么一直没考过呢? 大胖忽然说道:我记得你当初是考了个专科的吧? 二胖急忙摆手道:我现在有研究生学历,是研究生。 m君心道:就你这半瓶子晃荡的样子,这个研究生应该是在职研究生吧?或者是脱产的专业硕士。总归不会是正经研究生。 果然,大胖接着问道:你后来专升本了? 二胖含糊应对道:我上班以后又考的研究生。 人们总会把胖和憨直联系在一起。这绝对是对体型与心理关系的一种常识性误解。 唐代安禄山就是罕见的大胖子。可这胖子城府深沉,把雄才大略,克敌无数的唐玄宗玩弄于股掌之中。 汉代雄心万丈,睚眦必报的董卓也是大胖子。这位以暴力著称的军头肚子里的油脂能支持灯芯发光一个月。他到底有多胖可想而知。 宋代大文豪苏轼心思灵巧,胸怀锦绣文章,身形却也堪称肥大。算是又一个在历史上留下名字的大胖子。 眼前这大胖也是个通透的人,深谙“看破不说破,还有朋友做”这一俚语。他没纠结研究生的事,顿了一顿,又开始自吹道:我是一开始没重视这考试。要不我也早就考过了。咱有的是证儿。这证儿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我今天差点懒得来。 二胖问道:那是。咱哥们还能缺个证儿嘛。对了,你考几次了啊? 大胖神情略显尴尬,支吾道:考了两年了。 二胖追问:过了几科了? 大胖道:嗨,一次过一科多麻烦啊。我想着一次全过呢。一次过一科,也显不出咱的本事啊。 二胖附和道:一次过一科真的是太麻烦。也不知道谁想出来的。考试哪用这么麻烦。要过就是一次全过。我也是打算着一次全都过的呢。 m君心想:就你俩这态度要是能考过,那可真是老天爷不开眼。估计,这俩货大概率是接着名落孙山。 考试结束之后,m君和一群考生挤在电梯里。电梯关门前,大胖也走过来,勉强挤进来。 这时电梯的警报铃响起。大胖是最后上来的,倒是很自觉的下去了。 这时,三个女孩走进来填补了大胖挤出的位置。 m心想:这仨女孩看起来是苗条型的,可个子都不算矮啊。最矮的那个也得有一米六五以上。她们每个人最轻也得有八十斤吧,不可能比这再轻了。大胖兄虽胖,也不至于胖到二百四十斤吧? 事实是,三女孩上来后,电梯立刻轻易如常的关上门下行了。 整个电梯的人都对此惊讶到合不上嘴巴。所有人都没想到能遇到一个二百四十斤以上的大活人。这简直堪称是一次奇遇。 m君甚至想拿出手机把这人拍下来,回单位了邀同事们一起奇人共赏。就在关门的瞬间,他看到大胖兄的脸涨成了猪肝红,满脑袋都是豆大的汗珠子。这人上眼皮垂下来遮住眼睛,耷拉着脑袋,皮肤似乎都羞皱了。整个人看起来都不好了。 关门之后,电梯里爆起一阵欢快的哄笑声。还有好事之徒使劲喊了一嗓子“真胖!” (本章完) 第61章 第十一次相亲15 第61章第十一次相亲15 m君回家以后和那个女孩聊起了那位大胖子。 对方也觉得很是好笑。 m君说道:人还真是不能太胖了。我大学的时候有个同学外号大河马,比今天这人还高,更胖。 女孩说道:他有多胖啊?能被叫大河马?有两百多斤吗? 他道:他体重在260斤以上。因为秤测不出他的真实体重。大家都传说他有320斤。 她说:那他还走得动吗?那不就是一座肉山吗? 他道:当然能走啊,还能跑呢。就是走不快。别看一身都是大肥肉。这人可是一个灵活的胖子。还能打篮球呢。除了不能扣篮,别的篮球技术都是一流的,是有名的三分投篮达人。打篮球都爱跟他一队,胜率很高。 她说:那他那么胖不会三高吧?脂肪肝,血脂高,血糖高之类的。 他道:那没跑儿,肯定三高的啊。他低压比我高压都高十个数。 她说:谈听着很危险啊。他运动的时候不怕爆血管啊?他不想减肥吗? 他道:其实这人运动量不小。长得胖就是吃得太多了。一个人一天吃下去的顶我好几天。 她道:吃得有多多啊? 他道:他的饭量在我们系是出了名的大。只是早饭就能吃一大碗热干面,再加十五个小包子,两碗玉米粥,两根烤肠。 她说:确实不小。再加一碗面条就顶我一天的量了。其实不加那碗面条也够了。 他道:可不。就算是男的一天只吃那么多。也够吃个八分饱了。他才只够一顿早餐。 她说:那他那么胖,也做不了多少运动吧?跑步之类的他肯定不行。那膝盖恐怕承受不住。 他道:他可以游泳啊。他游泳可棒了。要不怎么叫大河马呢。他是我们系有用最快的,也是姿势最标准的。在水里就跟浪里白条一样,一点不夸张,真的像是水里飘着一大坨水生物,动作轻快、轻便、轻灵、优美。 她说:能有多优美?像水里的一只肥天鹅吗?还是一朵出水大芙蓉? 他道:那确实没有。就是像水里的大河马嘛。芙蓉什么都可是没有。 她换了一个话题,说:你们大学的时候学校里谈恋爱的多吗?我们学校是听挺多的。 他道:这个的比例都很高吧。我们那里大概百分之八十都谈恋爱吧。不过最后真正能结婚的很少。整个学校最后真正结婚的也没几对。 她说:你反对大学谈恋爱吗? 他道:我不反对。 她说:你觉得婚前谈过几个男朋友这种事好吗? 他想了想道:不好。至少对女孩自己不好。没有哪个男的会鼓励自己在乎的女孩多谈恋爱的。 她说:为什么呢?是因为占有欲吗? 他道:不是。是因为在乎。 她说:在乎? 他道:对。在乎。如果有男的鼓励一个女孩多去夜店,多找男朋友,多纹身。那么这男的不是故意要拉女孩下水,就是想对女孩行不轨之事。凡是诱导别人放纵的,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她说:你说的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他谦虚道:过奖啦。 她说:你们学校的也都是毕业就分手吗? 他道:差不多吧。基本上是毕业就分手。大部分人分手之后,也就断了联系。估计都是老死不相往来那种。毕竟很多人都不是一个省的。在学校的时候,大家都是学生,是平等的。等毕业了,各自回家,各找各妈。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一样。很容易就会自然而然分出个三六九等了。这样一来,原本亲密无间的恋爱关系可能瞬间就不那么甜蜜了。 她说:确实是这样的。有时候,我觉得,大学里的恋爱可能是世界上最浪费生命的事情。 他奇怪道:为什么会这么觉得呢? 她说:你看,初中时候的人不懂感情。所谓恋爱,无非就是看谁长得好看。高中时候的人在压抑感情。因为有一件关系一生前途的大事需要完成。到了大学,人可以正正式式,轰轰烈烈谈一场有血有肉的恋爱了。可是这场恋爱总是敌不过毕业俩字。毕业就像是一面照妖镜。大学恋情只要被它一照,马上就会被打回原形。 他道:你感触很深的样子啊!在大学谈过一场刻骨铭心的恋爱吗? 她说:千万别误会啊。我在大学没谈过恋爱。只是见证过不少人的高光时刻。有很多人真的是谈个恋爱弄出地动山摇的动静。 他道:确实,我们学校也有不少可以流传很多年的恋爱故事。 她说:你们学校有在操场上跪着,大声喊着“某某我爱你的吗?” 他有些反感地道:女生都喜欢这样的求爱方式吗?女生会觉得这是一种浪漫吗? 她说:嗯。不敢说所有。至少一大半女生会被这种方式感动。 他道:可能男人的视角和女人的视角不同。没有多少男的会赞赏这种行为。 她说:是因为这样有损男人的尊严吗?觉得向女人低三下四了? 他道:不是的。不是谁向谁低头的事。感情的双方,只要是自愿的,别说在操场跪着喊“我爱你了。”就算为爱殉情都没什么意外的。 她说:那你对那种方式的不以为然是为什么呢?你不觉得他们是为了爱情在做勇敢的事情吗? 他道:我只是觉得,女孩们好像就没有想过这样一个浅显的道理。找那种男人不等于是在向全世界大喊“某某找了一个很不要脸的男人当男朋友”吗? 她说:这有点言重了吧? 他道:至少这种人脸皮很厚。 她说:那倒是。脸皮太薄的人确实做不出来。 他道:以我个人的眼光来说。这种人应该是做人底线比较低的那些人。 她说:你的意思是,他们能为了追求某人不要脸皮。也能在以后为了摆脱某人做出没有下限的事? 他道:对的。就像易牙把自己的孩子煮熟了献给齐桓公。单就这一件事来说,易牙对齐桓公的尊重、体贴、无私奉献是无人能及的。但是反过来看,他为了讨好一个有用的人,连自己都亲生孩子都能做成一道蒸菜。这个世界上还有谁是他下不了手的呢? 她说:这倒是。所谓轻诺者寡信。大概也是与此类似吧。 他道:嗯是这样的。 (本章完) 第62章 第十一次相亲16 第62章第十一次相亲16 终于要见到对方了,m君还有点激动。他觉得,自己的终身大事就在今天这一次了,成败在此一举。要是如此这样有意相见的女孩都没有和自己谈成。那别人就更不可能和自己有啥结果了。 他坐上公交车兴冲冲向着约定地点出发了。万万没想到,这趟车上居然出现了一场意外事件。这件事差点把m君送上社会新闻的版面,也差点把全车人都送进人民公墓。 事情发生的很突然,也很无聊。真的就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差点就引发一场轰动全国的大案。 说来可笑。就在几天之前,m君还在网络上看到类似的事件。在西南某地,一个中年妇女辱骂公交车司机。在经受了长时间谩骂,又无任何乘客站出来仗义执言的情况下,公交车司机做出了最极端的选择。 当时,m君还和同事讨论过这事。 m君说:这司机是精神崩溃了吗? 同事a说:司机崩溃可以理解。但是带走全车人就太过分了!太自私!太不为他人考虑! m君想了想说:这人要是火冒三丈,气冲斗牛的时候,还能顾得上别人?要是还能考虑到别人,说明还有理智。 同事b插嘴,说出了一句老生常谈,但是还挺有辩证思维精神的话: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此刻,坐在公车上的m君忽然觉得自己就像是一片不无辜的雪花。 而正在向着公交司机狂叫不止的一对老年夫妇就像是在召唤雪崩的恶毒妖怪。 他们嘴里喋喋不休念叨着不堪入耳的咒语,想唤醒休眠在司机心底里的无边怒火,并引发这些心里的地火迸发,进而在这个公交车里制造一次足以震撼全国的雪崩。 当时,m君觉得,那位司机随时有能被骂到精神失常。坐在车上的几十名乘客,很快就要变成社会新闻豆腐块里的几行数字。或许,大家的黑白照片还能出现在法制周刊的封面上。这些雪花对妖怪的无视,最终导致的无法挽回的悲剧,会变成无聊的闲汉们茶钱便后的一点谈资。 一想到这里,m君的心底里就涌上来一句话:今天做沉默的雪花,可真的就有可能见到雪崩啦! 他刚要张站起来嘴呵斥那对老夫妇。 一位年近七十的老大爷已经先于所有人一个箭步冲向这对夫妻。用自己的身体做墙把这俩人和司机师傅分割开。 那俩人显然不满足于隔着人辱骂司机。他们试图拉开这位老大爷,然后冲到驾驶位置揪打司机。 这时,全车的雪花都瞬间觉醒了。生死就在眨眼之间,一旦他们推开了老大爷,上去抢夺方向盘,后果不问自知! 做一片无声的雪花等待雪山崩塌?还是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活下去?大部分思维正常的人都会选择后者。 又有两个人冲上去拦住了那对像着了魔一样的夫妻。全车人都开始大声斥责这俩人。他们已经像魔鬼一样威胁到所有人生命。 俩人中的男人在群众强大的舆论压力之下,乖乖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不再试图去殴打,羞辱司机。 而那个女人面对前面由那个老大爷等人组成的人墙,以及身后几十名乘客的叫骂声,毫无惧色,越战越勇,斗志高昂,誓要与众雪片斗争到底,斗中做乐,比一比世上谁更强! 她一边狂怒地咒骂司机!一边奋力辱骂其他乘客,尤其是那个七十来岁的老大爷。 那老大爷怒道:我要不是退伍军人,今天我非抽你! 此言一出,那女人的丈夫突然就蹦出来,要和老大爷当下就手上见真章,分个雌雄,见个高低。 说实话,m君认为:老大爷一拳一个就能撂倒这俩妖魔鬼怪。 但是,被唤醒了正义感的群众岂能眼看着恶人如此猖狂而无动于衷? 这俩人大概没想到,他们对司机的羞辱,人身攻击没有引来全车的毁灭,反倒激起了人们灵魂深处最美好的美德–正义! 在几十名有正义感的群众面前,区区两个坏人掀不起多大风浪! 眼瞅着攻击不了司机,想转而殴打退伍老军人的两口子再次被群众制止。 那个男的多少还知道形势比人强,现在不是螳臂当车的时候,再次乖乖坐回自己的位置。 而那个妇女则不依不饶地向着老军人不断狂吼乱叫,大有砸烂公交车,把所有人一起送进臭水沟里之劲头! 她的无理取闹,无耻谩骂,无法无天没有压服老军人。 受到过军队严格训练锻炼的老军人没把这只狂吠的雌性哺乳动物放在眼里。 全车有正义感的群众也没有被她吓住!有一个抱着孩子的年轻少妇甚至义愤填膺站到此人身前与之争论起来。 那老妇女被大家说到无可辩驳之际,又满嘴喷溅着污言秽语,想要揪住那个抱孩子的少妇。 此刻,车里所有人被点燃的就不仅仅是正义感了,还有压抑不住的怒火。 不知道谁带头大喊一声:打! 车里的所有人,包括m君都向着那只张牙舞爪的雌性生物怒吼道:打! 在善良的人团结起来时,那些横行霸道的家伙就变成了弹簧。善良的人弱小,退让,这些恶棍就咄咄逼人,无限强硬!当全世界善良的好人都团结起来,要向这些人类世界的败类挥拳的时候,这些披着人皮的家伙就会像非洲被驯服的鬣狗一样,挤出盲肠,向人们摇肠乞怜! 此时,那个狂叫不止的老妇女被一声声断喝叫懵了。 她不再向着司机,以及其他乘客吼叫,转而吼向自己的丈夫,指使他向老军人动武,以图达到敲山震虎,威慑全车人的目的! 可是全车人的自我意识已经觉醒,这车人不再是普通的,麻木的,一盘散沙各自为政的孤立的人,而是一群有正义感,守望相助,共同对抗邪恶势力的善良公众。 老妇女或许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她的那个同恶为济的丈夫显然比她有更好的嗅觉能力。 这个恶党不断向他那无法无天的老婆施颜色,发暗号,甚至明确告知要安静一会儿。 可是,被群众接连三次挫伤锐气的家伙,已经被恼火冲昏了头脑,她现在只想用尽一切办法压服众人,丝毫不考虑任何可能产生的后果! 她一边叫喊着:都怨你!一边再次冲向司机! 眼见得一场大祸在弹指之间就要变成现实! 还是那名老军人第一时间挡住了此人对司机的进攻! 群情激奋的人们在短暂愣神之后,情绪大爆发,大家纷纷离开座位要冲上去群殴这个女魔鬼! 还是那名老军人制止了暴怒的人群。 他像是一根中流砥柱,保证了司机不被这对夫妻无理由的戕害,又保护了群众不因情绪失控沾染上不应有的脏血! (本章完) 第63章 第十一次相亲17 第63章第十一次相亲17 m君兴冲冲地来到了见面地点,在看到那个女孩第一眼的那个瞬间明白了一句古语。 他打心底里知道了,什么叫“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归。” 这句机锋是晋朝大贤者嵇康和权臣钟会共同完成的。 问的人像雪山顶上千年不化的莹白雪一样高贵不凡,答的人如同深山里混迹多年的老狐一般足智多谋。两个几乎算是命运相冲,不能共存于同一片天空下的人共同打造出了这千古佳句。 仅以句子本身而言。嵇康对钟会的答复应该是认可的。钟会对自己的应答是满意的。 句子之外,则是后起之秀对持才傲物前辈的无限愤恨! 当然,m君绝无愤恨之意。 他对这句话有自己的理解。 如果没有后来的嵇康惨死。这句话可以看是钟会对前辈的恭维。即,他夸赞嵇康是名副其实的圣贤。 但是,联系到后续的事件。这句话实际是钟会对这位玄学大家的否定。因为“闻所闻”和“见所见”并不一定是相等的关系。可以见如所闻,也可以见所未闻,更可以见不如闻。总之,如何解释全在钟会本心。 嵇康或许是了解对方这些许小心思的。不过,作为能与猪共饮美酒的阮籍的同路人,他大概是不把钟会这种世俗气过重人看在眼里,也不会对那些市井阴暗心理多瞟上一眼。 此刻,m君要引用的就是这句话:闻名不如见面的意思。 他实在不该把对方臆想得太过漂亮。其实,他早就应该想到的,那个墨西哥人要真是一个研究鸟的人才,又怎么会放弃所热爱的研究事业,转而去开餐馆烤鸟肉给大家吃呢? 至于这个女孩的相貌。 m君觉得不适宜做过多描述。他对她的印象很好,不想去丑化她。 只能说这位女士的脸很大,很平,像是一张四方形的盘子。她的五官很小,全部集中在脸中央,就像是上帝在创造她的时候墨笔没墨了,所以就潦草,又迅速的点了几笔。 说实话,这是m君见过的对象里相貌最无法恭维的一位。当然,她的气质很好。这大概就叫做“腹有诗书气自华”。不论她的皮相如何黯淡无光,都无法掩映住其内在精神的光芒。 曾经,他见过一个外在很漂亮,但内核苍白的女孩。那是一个满脑子都是物质的姑娘。 他在看到那人第一眼后,就感到奇怪:这人的眼睛里怎么像是在随时冒出寒光呢?看人的时候,眼睛里会射出很凶残的欲望。给人的感觉,对面坐着的不是一个美女,而是一头饥不择食的母狼,或者是一个茹毛饮血,随时都要摄人的妖魔。 经过简单交谈后,他明白了会出现这些奇怪感觉的原因。那姑娘真的像是一只追逐猎物的猛兽,随时准备着扑倒猎物大快朵颐。 她和他一共讲了不到十句话。每句话都和两件事有关。一件事是m君到底有多少钱,几套房子,几辆车。另一件事手这些东西的归属权。这些是他本人的,还是和父母共有的。那些共有的物品,又有几分之几是能归属他本人的。 她问得直接、清楚、干脆、绝不拖泥带水。那次会面不像是在相亲,就像是两个人在谈生意,分利益。而且其中一个还没有投入任何本钱。或许,称之为一场抢劫的预演更贴切一些。 他没有见过真正的土匪,或许建国之前,那些隐匿在湘西的土匪见到金银就是她那种眼神。怎么形容呢?就是恨不得用眼睛直接把钱财变成自己的。就好像那热切,贪婪的眼神能使财物产生奇妙的化学反应。狠狠盯一会儿,那些东西就随他们的姓了。 拥有一双土匪眼的女孩长得不错,抛开那吓人的目光,算得上是有一张精致可人的脸。 但是,漂亮的外在形象无法抵消她内在的可怖气质。他觉得,除了占山为王的山大王们没人愿意娶一个土匪婆回家。 不过,山大王们好像更钟意找女学生,或者富家小姐当老婆,而不是找那些女土匪。毕竟,就算土匪们见惯了刀头舔血的事,也不想半夜一睁眼就看到一个磨牙吮血的土匪婆。 那个女孩就和m君见过一次。那次见面大概是所有相亲见面里最短的一次。大概只有十五分钟,m君就坚持不住,找了个借口,迅速结束了这场见面。 当然,这并不是他是一个完全脱离了积极趣味的人。毋庸讳言,他也只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凡夫俗子,一个会在大街上拿眼的余光偷瞄美女的普通人,远没有达到看人只看心灵,不看皮相的心灵极为纯净的境界。所以,他绝对不会找眼前这位姑娘当老婆,不管她的内在有多么惊艳都不行。 但是,他也绝对没有庸俗到以色识人,不问其他。这女孩的学识还是能让他为之倾倒的。他决定主动请女孩吃顿饭。 这不是他第一次主动请女孩吃饭。但是,他主动请相亲对象吃饭次数确实是屈指可数。通常都是他对对方一见倾心的时候才请客。 这回是例外。因为女孩帮他代为支付了花费。在他的道德标准里,不欠人情,特别是不要欠女人的人情是为人原则之一。如果直接把钱还回去。一来显得生分。二来怕女孩误会。 他觉得还是请女孩吃顿饭的好。正好,旁边就是一家当地知名的烤鱼店。这家店的菜都很有特点。最有人气的不是烤鱼,而是作为开胃小菜的秘制腌渍小菜,还有醉虾,醉蟹。 m君倒是没尝出它们的独到之处。他钟意的是另两道特色菜。一道是红烧鲽鱼划水,也就是红烧鱼尾巴。另一道菜是该店的招牌菜烤鱼。 红烧划水选用的鱼尾一定是现做的活鱼的,而不是冷鲜柜里冻久的冷鲜鱼的。那种让人一口下去,能感到划水充满活力的感觉,绝不是刚解冻的鱼生所能有的。 m君最喜欢的是他家的烤鱼。就个人喜好而言,烤鱼最好吃的不是那秘制酱料入味的鱼肉。而是被烤至焦黄,微有糊味的酸和包菜。渗入了鱼肉鲜香的这两样东西比鱼本身更有嚼头。 (本章完) 第64章 第十一次相亲18 第64章第十一次相亲18 俩人坐下后,m君觉得气氛略显尴尬,就说道:我最近看了一个采访节目。有个男青年对着一尊两千年前的雕塑和古人谈了一场恋爱。 她笑道:你说的那个节目我也看了。那孩子有点过于多愁善感了。 他说道:你相信他是真的和那个古人谈了一场跨越时空的恋爱吗? 她说:你信吗?我不信。或许他是真的在大脑里和一个不存在的人谈了一场恋爱。不过这个最多叫暗恋吧? 他道:我也不信。虽然科学家说恋爱不过是大脑的一种放点反应。不过单方面的放点总有点自娱自乐的意味。 她笑道:算是一种自我欺骗吧。 他也笑了,说道:不过。他讲得那个雕塑面颊上的指纹印还真是听起来挺玄乎的。 她道:我也觉得玄而又玄。不过,我不信那是那个古代女人给他留下的信息。 他道:那肯定是他自己臆想出来的。毕竟,他是先看到了那个指纹印,才想到这是那古人留给他的讯息。 她道:那人就是一个中二少年。不过,应该也没有人会不看到留言,就知道有留言吧? 他想了想,道:我不见花,所以花不在吗? 她道:你觉得这句话对不对呢? 他道:看怎么理解了。 她道:你怎么理解的呢? 他道:我是这样理解的。如果我不知道山里有一朵小花,那么对于我而言,这朵花就是不存在的。 她道:这不是纯粹的唯心主义吗?即使你没看到花,可实际上那花是在山谷里真是存在的。 他道:应该不是唯心吧?你看,如果我不知道世界上有仙人掌这种东西。那么,在我的认知里,世界上就没有仙人掌。仙人掌对于我而言就是不存在的。这不唯心,很唯物。如果说一个人明明不知道世界上有仙人掌,却又知道仙人掌是存在。这就不是唯心,唯物的问题。而是逻辑混乱了。 她道:原来你是这么理解的啊?咱们换个例子。比如:一只鸟的翅膀没有问题。它可以飞,但是从来没有飞过,也不知道自己会飞。那么,以你的观点,飞行这个技能对它而言是不存在的吗? 他道:当然不存在。 她惊奇道:为什么不存在?它虽然不飞,也没飞过,但不等于这项本能没有了。 他道:如果,它根本不知道自己会飞。那么,遇到危险的时候,它自然也不会飞走。 她点头道:对。 他接着说道:假设它被一只猫追到悬崖边。正常的情况下,鸟会拍拍翅膀飞走。猫只能望空兴叹。 但是,这只鸟面对的则是前有悬崖,后有追兵的绝境。它只有死路一条。 因为,它不知道自己能飞,所以根本不知道飞走。 飞行这本事对于它而言就是不存在。 她道:但是它实际是会飞的。怎么能说飞行本领不存在呢? 他道:对于这只鸟而言就是不存在的啊。不论它实际的飞行本领多高超。只要它不知道自己会飞,又从来没有飞过,那么这项技能对它而言有与无有区别吗? 她想了一下,道:那确实没区别。但是这有点太唯心主义了吧? 他笑道:这不是唯心主义。真正的唯心主义是否定了飞和鸟的关系,以及飞对鸟的影响。 她道:这个怎么讲? 他道:比如:否定了飞行这件事可以影响鸟的生死,却只强调不知道等于无。这才是唯心主义。承认不知道等于不存在。但不否认物体之间的实际影响,就不是唯心主义。 她笑道:好绕口啊。 他道:咱们拿战争举个例子吧? 她道:好。 他拿手比划着说道:世界上真的有人不知道曾经有一个伟人叫秦始皇的。这人从没听过有秦始皇,在他的脑子里就没有关于这个人的所有信息。咱们可以说,对他而言,秦始皇是不存在的。 然而,尽管他不知道秦始皇这个人,但是秦始皇的丰功伟绩却无一不在深深影响着他。 比如:没有秦始皇统一六国,或许就不会有后来汉唐宋明,整个中国没准会像欧洲一样分裂成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国家。 她道:你觉得,欧洲不能变成一个国家是缺一个秦始皇吗? 他道:欧洲缺的不是一个秦始皇,而是缺一批战国君主。战国时代有许多优秀的君主。这些人都在向着一统天下努力。 她道:我对战国的历史不太了解。感觉上,一直是秦国在不断征服别的国家。 他道:不是的。简单来说,战国前期的最强国是魏国。三晋同盟压制住了列国。中期是秦齐并立。这一时期楚国的态度最重要。它支持谁,谁就能压倒对方。但是,楚怀王把局势彻底破坏了,结果成了齐秦韩魏轮番攻打楚国。后期是秦赵军事争霸。谁赢了,谁就能统一华夏。 虽然大体如此,但事实上列国君主都想消灭其它所有国家。 就连那个大笑饼楚怀王也吞并了南方大国越国。这个壮举一度震惊了整个华夏。也使得楚国成了众矢之的。 被现代影视作品严重丑化的魏惠王也曾几度对列国称王,一度君临天下。他实际上是被齐秦楚赵联合起来拉下马的。 还有赵武灵王,赵惠文王,齐威王,齐宣王,齐闵王,以及历代秦国君主都在朝着统一列国的方向努力。 正是因为所有的君主都在努力消灭别人。纵横家的合纵策略才有市场。 试想,列国若只有秦国有吞并天下的野心。东方六国都只想图存。哪里还有纵横外交的空间。大家一致抗秦不就行了? 就像欧洲列国想均势,只有拿破仑要统一欧洲。大家一起打败他,不就天下太平了? 战国是所有国家都想统一天下。所以,最后才会出现一位秦始皇。 她道:你好像挺喜欢战国历史,如数家珍一样。 他不好意思地说道:大概男生多少都有一些英雄主义情怀,有那么一点权力崇拜思想。战国是一个波澜壮阔的时代,是出英雄的年代。 她道:就像小女孩都喜欢布娃娃。小男孩都喜欢小汽车,机械人一样吗? 他赞同道:大概就是这样吧。 她道:我有个亲戚总觉得他有经天纬地的才华,总想有一天能天下大乱。你信乱世出豪杰这种事吗? 他斩钉截铁地道:不信。 她笑着打趣道:我看你说得起劲,以为你也怀着能生逢乱世闯出一片天地的念头呢。 他道:我可没那种念头。俗话说“乱世人不如太平狗”。天下大乱不是简单四个字,是要死很多人的。再有,我总觉得,一个人要是真的有本事。和平年代就能成功,不用非遇到乱世。豪杰不是乱世里才会有的,是平时就存在的,就像一只猎豹,在还是小豹崽子的时候,身上就流淌着要捕食羚羊的野性血脉了。猎豹并不是长到足够大才叫猎豹。它一生下来,只有大拇指大小的时候就已经是猎豹了。 (本章完) 第65章 第十一次相亲19 第65章第十一次相亲19 女孩换了个话题,说道:你觉得,在没有雨的天打伞是为了什么呢? 他说道:是遮阳吧?现在不光女的,好多男的也遮阳的。 她道:要是现在打着伞呢? 他奇怪道:今天?现在? 说着,他不由自主向着窗外探了探头,道:太阳都快下山了。这个时间点儿打伞?又没有雨,也不热。这是得多怕太阳啊?这是个吸血鬼吗?怕被太阳烧死啊? 她笑了,说道:就是觉得奇怪呢。还好现在还有太阳。要是一会儿太阳下山了,这人还打着伞,就吓人了。 m君想象了一下,那场面应该像是鬼片里的百鬼出行一样。 他笑问道:这个人是男是女啊?怎么这样另类呢? 她道:看不清楚啊。大白天跟做贼一样,包裹得特别严实,还带着黑墨镜。 他一听这人裹得这么严实,恍然大悟道:这人是在用伞挡风吧? 她一愣,说道:挡风? 他道:对啊。合理又科学的解释只有这一条了。有的人天生是怕风体质,一点风也禁受不住。 她道:就像林黛玉吗? 他道:林黛玉是体质太羸弱,倒不是怕风体质吧? 她道:那不合理,不科学的解释是什么呢? 他笑道:看过那个拍隐形人的电影吗? 她想了想,会心一笑道:看过。你说得是那个摘下墨镜来就吓哭小孩子的隐形人吗? 他道:对啊。就是那个摘下墨镜来,严严实实裹着头的围巾里面是一个空洞的那部电影。 她道:你还挺会联想。 他道:瞎想呗。 她顿了一顿,若有所思地看了看窗外由嫣红转变成琥珀色的云朵,深深吸了口气,又重重吐了出来,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似地说道:你觉得人的样貌很重要吗?是不是男生都特别在乎女孩的脸呢? 他暗想:“正题来了。”便直言不讳地说道:很重要。不一定是特别在乎,但是肯定是在乎的。要是简单地说“食色性也”听起来有点俗。但是,这是大实话。没有人会一点也不在乎外貌的。完全不在乎对方外貌地人非常稀少。算是一种稀有动物。 她接着问道:那你呢?在乎吗?是这种珍稀动物吗?对女孩外貌要求高吗? 他面对这一连串问题,略一沉吟,就直白地说道:我也在乎的,可能不像别人对女孩的样貌有太多幻想,但是也不是对样貌一点要求都没有的。只是要求不是太高。一般人就行。 说到这里,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有些失言了。如果一会儿离开这里,给女孩发消息说“不太合适。”不就等于说女孩太丑吗?这就太不礼貌了。 他实在不想贬低任何人。 当然,有很多人是不会在乎他人感受的。她们或者他们总是以践踏别人的尊严为乐事。经常有人会在相亲之后把对方贬低得像是一坨野屎。仿佛只有将对方比喻成一文不名的垃圾、渣滓、废品、低能儿,才可以彰显自己的品质不凡,血统高贵,万里挑一,人间难得机会见,此人只应天上有。 m君是很反感这种不道德行为的。在他的世界观里,任何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任何人都有喜欢别人,以及拒绝他人的权利。不论这个人本身的样貌、学识、家境、工作等等个人情况是一种什么实际状况。他或她都有拒绝别人的权利。不应该有任何人因说不而被他人中伤、污蔑,甚至是污名化。他们不应该如此被对待。世界也不应该是这种样子。 那些因为被拒绝就向对方大泼脏水的人,无非是为了两种不可为外人道也的原因。简单来说,一种是不服气,另一种则是不甘心。 所谓不服气。就是他或她觉得对方明明某些条件不如自己,竟然敢斗胆首先拒绝,大是伤了自己高不可攀的自尊。出于挑衅必自我开的威望欲,这些人一定会费尽心机,绞尽脑汁,从嘴里喷出肮脏的毒液。就算不能毒死对方,也要弄脏对方洁白的羽毛。总之,就是谁让自己一时不痛快,绝对要让对方更长时间高兴不起来。 而不甘心与之大同小异。实质也是出于这种极端自我的扭曲心理作怪。所不同者,在于这些人不是直看到自己的好,而是真真切切看到了对方的好,并且为之着迷。但是,爱而不得,反成恨!这些人,姑且暂称之为人。实际上不过是些长得像人的人形禽兽。这些禽兽秉承着得不到就毁掉的邪恶信条。一旦对方拒绝,这些人就会无所不用其极丑化对方,以发泄自己心中那些龌龊不堪,无法展示在阳光下的丑陋邪念! 他正在快速开动脑子,让它极速旋转,寻找合适的词汇来矫正方才的错误。非常可惜,脑袋都发烫了,也没能想出一个能用的词来。 好在,她换了一个话题,说道:你信食补吗? 他暗暗松了一口气,道:不太信。我一直感觉以形补形这套说法不太靠谱。 她用筷子夹起一块猪耳朵,笑道:你不觉得吃猪耳朵补耳朵挺有道理的啊? 他笑道:如果吃猪耳朵补耳朵。那吃花胶补什么呢? 她道:花椒?花胶?是鱼鳔? 他道:对啊。人身上都没有这个器官。怎么补啊? 她道:具体补什么我也不知道。不过,我有个姐姐坐月子吃过这个。据说伤口恢复得特别快。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 他指了指桌子上那份乱炖里的猪蹄,笑道:多半是心理作用吧。花胶主要含的是胶原蛋白吧?我觉得猪蹄里就含着很多胶原蛋白吧? 她道:也对。都说吃猪蹄能美容。人们总是觉得稀有的东西一定好。就像那些古董。人们一说就是,着可是几千年,几万年前遗留下来的。 他道:可不。这些人在强调时间的时候,就没有想到过,咱们脚底下的每一粒沙子都可能是几亿年之前。吞吐的每一克空气都可能是恐龙呼吸过的。 她道:那你觉得卖古董不强调时间久,应该把买点放在哪里呢? 他道:品质。应该把买点放在品质和稀缺性上。比如:几百年前老百姓家里用的瓷碗。即便存世,也不值钱的。如果是明朝皇帝祭祀用的釉里红,那自然就是极为珍贵的。因为这件东西在当时也是珍品。 她道:说到釉里红。我想起来用人来炼制瓷器,会让瓷器更完美的传说。 (本章完) 第66章 第十一次相亲20 第66章第十一次相亲20 他说道:用人炼制瓷器应该是谣传。大概率是小说家言,不足为信的。古代那些小说家就跟现在的小报记者一样,专门会搞一切吸引眼球的奇闻怪谈。其实就跟现在的一些三流作家一样,总得搞些噱头吸引观众嘛。不然没人看啊。倒不是说三流作家一定写不出好东西。只是他们不弄出点标新立异的东西,作品就没法被别人看到。 她有点不服气地说道:男生都爱看武侠吧?那个写武侠小说像是在写电影对白的作家没出名前也是为了标新立异啊? 他不想和人产生争论。因为他深知,任何争论都不会有结果。真正能结束争论的不是观点的正确无误,而是争论双方地位的悬殊程度。因此,大多数争论都是不欢而散。毕竟,社会地位太悬殊的人之间很少发生争论。大多时候只会产生服从与被服从。 他想找点儿适当的措辞,既避免继续争论,又完整表达出自己的意思。 就在思考的时候,他发现女孩眉宇之间闪过一丝得意的神情。 这激起了他没来由的胜负欲。 于是乎,他来不及斟酌词句,说道:那个武侠小说家写作的最大特点倒不是内容形式的对白化。而是他把侦探小说写成了武侠。他最有名的几个系列,其实都是披着武侠外衣的侦探小说。即使去除其中的武侠成分,也会是不错的悬疑推理小说。他写武侠,可能就跟马克吐温不得不成了一个幽默大师一样,只是生活所迫。 她道:你不觉得,他的成名全拜这种奇特的文风所致吗? 他道:与其说是因为文风。倒不如说是另一位武侠小说家刻意成就了他。 她道:哪个? 他道:就是那个自己办报纸连载自己的小说,把自己捧红成一代武侠小说巨匠的那个。他用同样的方式捧红了这位侦探武侠小说家。 她道:如果他本身写得不好。能被一份报纸捧红成武侠小说的新贵宗师吗? 他道:当然不行。但是在像流水线一样进行作业的文字工作者领域里,有功底,有才华,有想法的绝不是只有他一个。在那个年代,小说在一份畅销报纸上连载,就等于现在每天出现在咱们刷动的娱乐视频小方块里。这是当时最有效,最快速,受众最广大的传播方式。他能脱颖而出,那份报纸功不可没。你看过他成名之前的作品吗? 她摇头道:不知道他成名前写了些什么。有违禁作品吗? 他道:那倒没有。他成名前作品风格和那些老武侠作家是一样的。虽然写作功底扎实,但看不到特殊的才气。给人的感觉,就和其它流水线上出来的小说一样,顶多算是一件品相不错的量产货。 说到这里,他不禁长出了一口气,道:有的时候,人的成功是要靠机遇,凭贵人的。靠自己单打独斗,成功的很少。 她似乎听出了他对现实的不满,微微一笑说道:难道就没有完全靠自己的努力成功的吗?远的不说。现在这么多商业上的巨子就没有完全靠自己成功的吗? 他道:依靠机遇,凭借他人帮助,和自我奋斗并不矛盾。古语不是说“江海不择小助故能成其大”吗? 她不置可否的笑了笑。 他接着说道:听说安第斯山脉里的大秃鹫是世界上最大的会飞鸟类。可是它们的起飞不像麻雀那样轻巧,必须借助有利的地形,还要有适合的风向。虽然起飞困难,可它们一旦飞起来,就能摸到天空的脊梁。这些鸟中的巨人是世界上飞翔高度最高的鸟之一。但是没法起飞的时候,在地上会笨拙的像是一个摇摇晃晃的酒鬼。 她似乎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拾起了上一个话题,说道:我觉得挺奇怪的。人身上又没有什么特殊元素。把人当劈柴烧了,瓷器就能更好了? 他也觉得有些事说多了就太像祥林嫂了。更何况一个一事无成的人做事最大的忌讳就是“和别人谈论鸿鹄之志” 有个词叫人微言轻。没人会在乎一只虫豸的想法。包括m君自己。他也不会花心思去体会,理解一只蚂蚁的思想。 所以,女孩一变话题,他就急忙回应道: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一件事情。可能用人烧制瓷器是对这种事的以讹传讹。 她道:什么事呢? 他道:古代会在烧制瓷器的炉火里加入动物脂肪以提高炉温。 她奇道:加什么? 他道:动物的脂肪。有时候为了省事,也会用活兔,活猪之类的。加上这些动物的脂肪,可以明显提高炉温。据说能烧出更精美的瓷器。 大概是有些外行看到炉工这样做,就臆想把人扔进去会得到更好的瓷器。 其实并不会。人虽然比别的动物聪明,但是身上的脂肪远没有一头大肥猪的多。肯定是用大肥猪更能提高炉温。 她道:这倒是。我小时候还看过一本连环画。专门画一个孝女为了父亲,跳进火坑帮父亲烧制瓷器的。那时候小,爱激动,看得我眼圈都红了。 他道:我也看过一个类似的连环画。我记得,那个老师傅烧制的是一面八开扇的彩色瓷屏风。 她道:对的。就是瓷屏风。看来,咱们看的是同一本连环画了。我记得,故事的最后,人们用船载着屏风过海。结果船沉了。 他道:对对就是这个。 人真的是很奇怪的生物。他一听到俩人看过同一个版本的连环画,就觉得俩人之间的关系似乎更近了那么一点儿。 他道:古代好像特别喜欢传说拿人炼东西这种事。干将莫邪在传说里就是用人炼制而成的。 她道:关于这俩剑的传说挺多的。 他道:好像最后一个关于它们的传说是西晋时期的。这两把剑被剑的精神化为龙取走了。 她道:剑的精神?剑要是真有类似自我意识的东西。这东西不应该就在剑上吗? 他道:古人所谓剑的精神就是指剑的气,也就是紫气耀星华的紫气。它因剑而生却并不是完全依附于剑。 她道:像是手电筒照着的灯光吗?虽然是手电筒发出来的,但是和手电筒完全是两种东西。 他道:我觉得,可能比喻成星光更贴切些。 她道:差别不大啊。 他道:差别还是很大的。 她道:差别在哪呢?都是像烛光一样,只是烛火的附属物。烛火灭了,烛光也就没有了。 他道:正是在这里有区别。 她笑道:明白了。你是在说时间。 他道:对啊。虽然都是像烛光一样,烛火灭,光线没。但是手电筒关闭后,手电光几乎是同时消失。但是星光则不会。咱们现在看到的星光,都是群星几亿年,甚至几百亿年前发射出来的。这些星星中的大多数早就不存在了。可是咱们还是能看到它们。可能在未来的几百万年,甚至几亿年里,咱们能一直看到这些星星的影像。尽管它们早就消失在无边黑暗的宇宙里。 尽管星光的本体是星星,但是它们又是能脱离了星星独自存在的。 她道:这也不算独自存在吧?毕竟星星已经没了。这些光迟早也会没有的。 他道:以时间而言,对于咱们来说,它们应该算是独立存在的吧?相对于人类短暂的生命周期,光源消失之后的几百亿年后,那些光的行程造就的轨迹幻象还在宇宙间传播着。咱们现在看到的大多数星光和安娜看到的差不多。 她道:你这么一说,这些星光到还真像是独立的存在了。也不知道有没人看着星光会和安娜产生心电感应,谈一场柏拉图式的恋爱。 他笑道:安娜应该还算是猿吧?就算有人能跟它有心电感应,最多也就是驯兽师和野兽的关系,还远达不到恋人的关系。 她开玩笑道:这样称呼世界上第一位女性不好。安娜至少也是猿人了吧。再说了,谁说人和动物不能谈恋爱的啊? 他道:人和动物怎么谈呢?语言都不通。思维方式也不一样。 她道:我看过一个新闻报道。一个外国的男孩和海豚谈过恋爱。后来,海豚在男孩离开后自杀了。 他道:它觉得自己被抛弃了吗? 她道:大概是这样吧。 (本章完) 第67章 第十一次相亲21 第67章第十一次相亲21 又说了一会儿话,俩人都感觉到,双方的心里距离越聊越远,就不约而同的在十五分钟后结束谈话,离开了见面地点。 m君到家后赶紧给她发了一条信息:很高兴认识你。我觉得咱们可能不太合适。希望还能做朋友。 他之所以马上就发这条信息,是出于成年人要对双方负责的心理。在他的认知里,那些明明不喜欢对方却扭扭捏捏不言明,一味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既不拒绝又不继续,当断而不断的行为是可耻的。 那样做的人无非是因为两种原因。第一,想要骑驴找马。也就是把对方当备胎。第二个原因,就是这人脑子不好使,不知道自己喜欢不喜欢对方。 第一种人是道德有瑕疵。第二种则是智力有缺陷。他不想成为其中任何一种人。 对方倒是个很干脆的。 她几乎是在受到信息的瞬间做了回复:收到。 m君看到这两个字,心头略微一凉,随即就明白俩人以后做不成朋友了。 其实掰开手指头算算,相亲见了许多人,相亲失败后还能做朋友的,真的是寥寥无几。 有一些人在最初约定,做不成恋人,可以做普通朋友。不过,说要做普通朋友的人大到最后都会遗忘彼此。 通常开始时,俩人会隔三差五的有一搭没一搭聊几句。之后慢慢就互相不再打电话,不再发信息,不再想起对方。时间一久,双方就会把对彼此的记忆扔到脑袋之外的垃圾桶里。 彼此就像是人生的铁轨边飞速后退的树,一眨眼就远在脑后千里之外,很难再有什么交集。这一眨眼,或许是几年,十几年,也可能就是一辈子。 有时候他会想:为什么人们总会成为他人旅途中一闪即逝的风景呢? 可以说,任何人在生命进程的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充当他人生活的背景布。不论这个人是彪炳史册的大人物,还是默默无闻的小角色,自古以来概莫能外。 比如:站在南北朝的大人物高欢或者宇文泰的立场来看,天下只是他们与对手一决雌雄,决定王冠归属谁家的舞台。这个舞台说大不大,说小不小,顶多也就容得下他自己,北方的对手,以及南方的梁武帝三人而已。其他人不过就是一些没有台词的龙套,或者充当舞台布景的假山,画布之类物品罢了。 可实际情况是,如果我们以其他豪杰的视角来看待那段历史。这两位几度在北方角逐天下归属的枭雄也不过是他人进行表演时的背景布而已。 比如:那个以一人之力搅动了天下局势,并最终改变了三国力量对比的侯景。 如果以他的视角来看待那段历史,似乎只有他本人才是当时真正的大豪杰。毕竟他是当时唯一一个能在东西两魏同时进攻下全身而退的人。而且,他成功的以区区几百人打败了梁国百万之众,彻底战胜了与魏国分庭抗礼几十年的梁武帝,沉重打击了门阀大族势力。 由于他胡人的身份,以及靠诈术渡河的不光彩手段。很少有人提及他对中国结束门阀政治的重大贡献。 事实上,他的老上级尔朱荣沉重打击了北魏的门阀贵族。他本人则差点彻底结束了南梁的门阀政治。当然,他们采用的手段过于简单粗暴。不过,侯景不是单纯屠杀门阀贵族,还用了解放豪门奴仆这个杀手锏来毁灭门阀,算是刨到了门阀政治的根儿。若名将王僧辩,以及后来的陈国皇帝陈霸先没有连兵打败他。中国的门阀政治很可能提前几百年消失。 如果以这位天生反骨,不断造反的人为主角来描述那段历史。高欢,宇文泰,萧衍,尔朱荣,高洋这些大名鼎鼎的政治强人,不可一世的窃国大盗,执一方牛耳的雄才霸主,看似都短暂的成为过这匹桀骜不驯的烈马的主人,可实际上不过是其波澜壮阔人生里的一些普通注脚而已。 这样一看,人生似乎有些荒诞,又很无趣。每一个自以为是人生主角的人,都不过是他人旅途的街角风景,或者是一根电线杆子,或者是一片云,或者是一阵雨。 不过,反过来想想,所有看起来毫不起眼,一事无成,百无所用,一辈子都是或唯唯诺诺,或随波逐流,或懵懵懂懂只是活着,与英雄豪杰牵扯不上丝毫关系的人也都是他们自己生命的主角。 这倒真是一件令人惊奇的事情。 那些如夜空中绽放的烟花一样绚丽夺目的生命,和那些灰暗,没有光泽,活着没有存在感,死了又没人会记得的生命,统统都是自己生命旅程的主人。 以世俗眼光看来,二者的价值有云泥高下之别,前者高贵荣耀,后者卑微黯淡。可是,如果世界上真的有造物主,这两种生命有可能会是等价的吗? m君斗胆猜测,在宇宙的终极真理面前,这两者是平等的。就好比人们面对死亡。不论他是帝王将相,才子佳人,贩夫走卒,一切人在死亡面前都是平等的。 他倒不是在抬高那些看起来过于平庸的生命,只是觉得若真有可以俯视众生的存在,凡人所追求的一切,在这个终极存在面前必定是毫无意义的。 就好像我们看待渺小的蚂蚁。如果把蚂蚁看成是和人一样的等价生命。在蚂蚁的世界里,必然会有英雄好汉,美人俊才,也会有自甘堕落之辈,庸碌无成之徒。在蚂蚁眼中会有广厦千间锦衣玉食,也会有茅屋草棚粗茶淡饭。 但是,这些蚂蚁世界的事情在人类的眼睛里会有什么意义吗? 恐怕是没有的。 说实话,m君甚至觉得所有的蚂蚁都长一副模样。事实上,不同的蚂蚁绝对不会长得一模一样。但是,有谁会在意一只蚂蚁的审美标准吗? 同样的道理。如果有一个自身能力超越人类能力千倍,万倍,甚至无数亿倍的存在。在这个存在的观念里,人类只怕连蚂蚁都不如。我们的人生轨迹,在这位伟大存在的认知中,只怕不会比蚂蚁爬过的痕迹在我们的眼中的地位高多少。只怕就算高,也高贵不出一个纳米。 有谁能看出来哪只蚂蚁的爬行轨迹比其它蚂蚁更漂亮吗?就算有人能看出不同爬行轨迹存在了怎样的些许不同。 这种细微的差别对我们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呢?有花时间去辨别的价值吗? 多半是没有的。 (本章完) 第68章 第十二次相亲1 第68章第十二次相亲1 m君的相亲再次失败了。 他会把不论双方是谁没看上对方,都算为相亲活动的失败。这和有些自负从骨子里渗透到汗毛尖的人很是不同。 这些人总会把自己看不上别人这种事,算成是在相亲道路上的一种成功。是怎么样的一种成功呢? 简而言之,就是一种虚妄的自我肯定,一种扭曲的自我优越感,一种虚假的自我认知。 当然,这些人会固执的认为,这就是成功。因为他们居高临下的拒绝了别人。 在他们的小脑袋里,自己拒绝了别人,就等同于自己比对方高贵、优秀、睿智甚至更漂亮。他们不关心对方的心理活动只着眼于自己心里的那一点点儿小算盘,那一丁丁儿微不足道的自尊心。 m君觉得,这些天方夜谭式的错误认知很可笑。 其实,相亲这事不是自己不愿意和对方谈,就是对方有更好的人选,最多再多出一种情况,就是双方对彼此都不满意。除此之外,不会再有其它情况了。 而相亲的目的是找到可以结婚的那个人。以上三种状况,不论是哪一种,都意味着结婚这个终极目标是没影的事情了。 从没有达到目的这一点来说,这项事业无论如何都是彻底失败了。 那种因为自己拒绝了对方,而沾沾自喜的可笑虚荣心,就和拿破仑三世要抢先发动战争的滑稽威望欲一样,不过是给看客们徒增笑柄。 人们只会记住胜利者是威廉皇帝,是俾斯曼宰相,而失败者是法王拿破仑。没有人会在乎,究竟是谁像一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士一样,冲向了狡诈的铁血宰相布下的陷阱。 人们只会记住是拿破仑一世的亲侄子弄丢了洛林等地,只会在茶前饭后笑话这位国王被敌人一战成擒,不但割地赔款,还丢了来之不易的王位。没人会欣赏一位失败者的男子气概。好好的一位继承了叔父遗志的天才,转眼就成了被全欧洲嘲笑的蠢材。不仅如此,他还作为丢失领土的罪人,被钉在了法国历史的耻辱柱上。 其实,以胜败论英雄是所有中国人都懂的道理。几千年来,中国只有两个失败的英雄,一个是不肯过江东的项羽。另一个是水淹七军的关羽。除了他们,再无任何一个最终失败的豪杰会被公认为英雄。 就像那个成就了白起战神之名的赵括。不管有多少人想否定纸上谈兵这句成语,还给这个骷髅庙里的骷髅大王神一个英武的本来面目。事实上都是枉费心机,绝无成功的可能。 给失败者以正面评价,就算在几乎给战国大名都送上美誉的日本也做不到。那个被尾张大傻瓜轻易斩杀的今川义元不一样被认为是蠢人吗? 不论他之前如何步步为营,使得治下的藩国如何强盛,以至列国大名何等畏惧他。一旦他被人轻易打败,肝脑涂地,再也无法翻身,一样会被所有人当成是一个笑话。那个尾张来的大傻瓜就成了英明神武,绝顶聪明的厉害角色。原本被人们嘲笑的种种怪异举动统统不再被提起,往日的缺点反倒衬出了他卧薪尝胆的高贵品格。这一切的一切只是因为他赢了。 而赵括恰恰与之相反。有一个铁一样的事实摆在那里,他输了,而且输得实在太不体面。一场大战输光了赵国几十年积攒起来的全部实力,让这个本可与秦国争夺天下归属的超级强国沦为二等强国。毫不夸张的说,这场大败不光是在整个战国时代,放眼整个中国的历史,都绝对算得上是一场史诗级的大败仗,可谓是战争史上空前绝后的绝笔之作。 就算是章邯被项羽破釜沉舟一举击败,导致了秦帝国最终崩溃,都不能与赵括之败相提并论。像苻坚的肥水之败,完颜亮的采石矶之败,都算得上是身死国灭之败,却也都无法与赵括之败比肩。 长平之战后,历代战败者们在所损失的士兵数量这一点上,唯有新朝王寻的八十万大军是超过了四十万赵卒。但是,王寻之败并未导致八十万人被屠杀。这不是因为对手的仁慈,而是无法做到。以传统兵法而言,要想全歼对手,非要五倍以上兵力不可。 赵括统领有四十万之众,白起的兵力与之大体相当。几十万之众竟然被敌人活活围住,以至饥渴之下突围被降服,最终被尽数消灭。以这个结果而言,赵括万死不能辞其咎。他最后杀敌阵亡的表现只能说明,他是一位品格高尚,宁死不屈的真正战士,绝对无法证明他是一名优秀的指战员。 对军队而言,将军最需要的是指挥战斗的能力,而不是优秀的个人品德。就像那个杀妻求官的吴起。没人瞧得起他异于常人的品行,但是也没人能否定他是当时最伟大的将军。三万魏武卒就可横行天下,横扫列国,大败秦国五十万军队。这种壮举可谓震古烁今,整个战国时代再无一人可与之比肩。 相亲也和战争类似。其实人们的绝大多数活动都和战争类似。无非都是成功或失败二者选其一,并没有中间选项。 在相亲活动中,不管自己的姿态有多高,也不管这只是自以为,还是真的就是事实。没有成功,就是失败。 已经失败了,还沉浸在虚无缈缈,毫无实在意义的自我麻醉中,这即便不能直接被称为是种愚蠢,至少也是不明智,不理智,缺乏理性的表现。 m君就这样斜倚在沙发里胡思乱想着。眼泪不知不觉就流下来了。他并非多愁善感的人,也从不无病呻吟。 就在刚刚,他发现了一件从来没有意识到的事实。 之前,有不少女孩在见面前和他聊得火热,大有一见钟情之态势,可一旦见面了,就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即便勉为其难回复几句话,也都是冷冰冰的,瞬间就能拒人于千里之外。 今天之前,他一直不明白个中原因。就在方才,就在他满脑子胡思乱想的时候,一个让他心疼的想法,像是哪个毒妇投射过来的标枪一样插在了心头,稳、准、狠。 此刻,他的心是在滴血的。 滴答,滴答,一滴又一滴血滴在心里,汇流成一句言简意赅的话: 你太丑了! (本章完) 第69章 第十二次相亲2 第69章第十二次相亲2 丑吗? 不丑吧? 他犹豫了。 丑,还是不丑? 这个问题在心里徘徊了很久。 即使算不上漂亮,至少还没沦落到丑吧? 他面向镜子默默想着。 突然,他想起来一个笑话。为什么有的女同事会买能问答的小机械人呢?据说,答案是这样的。这些机械人能很得体的回答两个问题。这是它们每天都要经历两次灵魂拷问。一次是早上她们梳洗完毕。另一次是晚上这些人卸妆之后。 问题就和白雪公主的后妈问魔镜的一样,就是那个千百年来,许多女人终极一生都想得到肯定答复的那句话: 我是不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 通常,小机械人都会勉为其难屈从主人的意志。有按照真实情况回答的吗?肯定是没有的。 判断的依据就是这些小机械人到目前为止仍是大受女粉丝追捧的。 当然,它们的回答可能都是那些程序员事先设计好的。这倒是说明了一个问题。女人爱听阿谀奉承已经是人所共知的事情。 其实,何止是女人,男人一样是喜欢听吹捧的。总有人会跳出来说男人比女人更理性。 是否更理性不得而知。 但是在爱听别人扭曲事实的瞎话这件事上,男女没有质的区别。不然就无法解释历史上那些大奸大恶之徒是如何成功的。 昏君宠信奸臣,自然不会是希望奸臣能提供给他什么好处,无非是喜谀而已。当然,董贤,邓通之流不在此列。事实上,也没人真的把他们当成是大奸臣。这类人最多算是佞臣。其实,他们很难当的起一个臣字。毕竟,这些人除了能满足帝王个人的一点小癖好,别无所长。不要说和梁冀,贾似道这种能废立皇帝,影响国家兴衰的大奸臣比,就是和乐工刺史郭从谦这种才能饱受争议的人比也颇有不如。 郭从谦确是乐工出身,但是他能被唐庄宗赏识,并不是靠音乐,而是依仗克敌制胜的军功。 后人反复强调他的乐工出身,不过是为了强化唐庄宗贪图享乐,导致身死国灭的昏君形象。真实的历史是这位景州刺史的官爵是拼了命,用真刀真枪杀出来的,包括他后来发动兵变射杀了唐庄宗的“壮举”。 与他相比,被大臣,新皇帝轻易除灭的董贤之流实在不值一哂,顶多算是老皇帝身边的仆役。如果以满清时代奴婢的自称来称呼他们,可以称之为奴才。 m君的情绪很低落,什么也不想做。为此,他特别向单位请了年休假,要去山东泰山散散心。 有同事建议他去曲阜转转,说那里是孔子的家乡,儒家思想的发源地。他琢磨了琢磨,还是决定去爬泰山。 东岳泰山,五岳之首,道教神话里东岳大帝的人间治所。他小时候听到过太多关于泰山的传说,早就想过去哪里亲眼看看。 在出发之前,有人给他介绍了一个对象。他犹豫再三,还是决定从泰山回来再见面。 俩人通过网络简单了解了一下。 这个女孩的年纪有点大。她比m君小了一岁。m君已经过了三十岁,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孩,放在早些年就算是老姑娘了。有的地方会歧视性的直呼这些人为老姑婆。 现在没人会在嘴上这样叫。但不代表他们心里不这样想。这说起来像是臆想出来的事情。却就像酷吏们发明的腹诽罪一样。猛一看就像是凭空捏造出来的罪名。实际上,把真的这个罪名放在一些具体的人身上,还是非常符合实际情况的。比如:第一个因此丧命的名人:西汉功臣窦婴。平心而论,他的死有些冤枉,是政敌有心迫害。但腹诽皇帝,希望天下有事这些念头,他绝对是有过的。只不过以没有犯罪行动,甚至没有实际谋划的事而被杀头,他确实是可以喊冤的。毕竟,在心里骂皇帝,希冀天下有乱,自己渔翁得利的人绝对不是只有他窦婴一人。当时的满朝文武百官哪个敢发誓自己从没动过歪心思?那个给他安插罪名的田国舅就没有在心里诅咒过汉武帝吗?这位国舅不单是腹诽这么简单。他比窦婴走得更远,甚至接受了淮南王的贿赂,参与了刘安那个未能施行的谋反计划。 事实证明,腹诽这种事,是不分亲属远近的,也是没法掌控的。 那么,三十多的未婚女被称为老姑娘,三十多的未婚男该被叫什么呢?他不知道。想来也不会比老姑娘三字好听到哪里去。 他对大龄女生并无成见,毕竟他本人就是一个大龄男青年,稍微再晃荡几年就要进入大龄中年行列里了,早就失去了笑话别人的资格。 但是,他还是感受到了这位姑娘的些许不同寻常。简而言之,就是某些举动有些怪异。 通常情况下,像相亲这种目的极为明确的活动,双方对对方的态度都是很坦诚的。喜欢,厌恶基本一目了然。 就像人们所熟知的,相亲双方只要第一次见面不合适就绝不会有第二次约会。 有些时候,俩人只是网络上聊聊,就觉得不合适,进而决定不见面。大多数情况下,只是在网络上聊天,双方就能大概知道对方对己方硬条件是否满意。而所谓的见面,不过是实际观察一下对方所说事项是否属实,以及亲眼看看对方的长相,谈吐等必须到现场感受的事情。 但是,他在和这女孩的交谈中,根本拿捏不出来女孩的态度。其态度极其不明朗,且千变万化。 说不上来是冷淡,还是热情。基本上就是上一刻像烈日般酷热,下一秒就如朔风样凛冽。或者,一会像竹筒倒豆子一样,知无不言。一会又像闷嘴的葫芦一样,一言不发。 他给同事很是倒了些苦水。同事安慰道:老姑娘都是这样的。不这样不早就结婚了?还会变成老姑娘啊?看人要看大局,别总抓小细节。 他想了想也对:谁还没有一点小怪癖呢?十全十美的人绝对是不存在的。就算真的有,那人也早被别人抢着娶走了。自己年岁渐长,差不多就行了。挑来挑去,年纪越来越大。有句话叫“人老珠黄”还有一句话是同事说得,叫“越到最后,越没好的”。话粗理不糙啊。 (本章完) 第70章 第十二次相亲3 第70章第十二次相亲3 其实,他决定去泰山,不光是因为小时候听过很多关于它的传说。更多的是因为一张外国友人于二战时代拍摄的风景照。 照片应该是在飞机上俯视岱岳拍摄出来的。画中景物还算清晰。照片中泰山东侧是一处陡峭的断崖。大约在画面中间位置,有一处地方在骄阳下显得阴暗深沉,从方位看应该是日观峰,以及峰下的峡谷。泰山主神之一的碧霞元君的道场就在被月观峰和玉皇顶合拱的山顶平坦之处。泰山闻名于世的十八盘登山路在云霞中若隐若现。而泰山顶岱顶鹤立鸡群,大有压倒群峰之势,分外雄奇。 可以想象,在平地上观望巍峨屹立在齐鲁大地上的泰山,一定会给人以此山上顶天,下立地宛若天之柱石的雄伟壮观之感。 他坐了几个小时的火车,终于到了ta市。举世闻名的岱宗坊就在该市的北部。 从岱宗坊出发,过了传说中的孔子登临处,就是著名的红宫门了。据说,这个景点的名字来自与一处天然红色石崖。穿过红宫门就会抵达万仙楼。这个地方又叫望仙楼。他觉得这个叫法可能更贴切一点。 过了这里就是斗母宫。这位斗母就是大名鼎鼎的斗姆元君,也就是传说里通天教主的嫡传弟子金灵圣母,也是后来的雷神闻仲的师父。她的坐骑很奇特,是七只金色的小猪。 这座庙已经被整修为游客休息之处,不再是单纯的神仙道场。人们对于过去神话的记忆已经相当模糊。其实上有很多游客根本就意识不到斗姆元君在道教众神中的崇高地位。所谓斗姆,就是众星之领袖的意思,也是北斗九星之母。而游客们知道她,大多是通过封神榜这种小说,先知道金灵圣母,后知道斗姆元君。 再往前,过快活三里还有供奉洞神的洞穴。据说祭祀洞神需要焚烧马蹄形的纸钱。他问身边的其他游客,洞神是什么神,有什么典故。没人能描述清楚。以他个人的理解,洞神大概就是一种住在山洞里的山神。他听说,在湘西也有一种洞神。不知道和泰山的洞神是否为同一种神。 洞神洞口边就是名扬四海的泰山迎客松,又叫五大夫松。据说这还是秦始皇帝亲自敕封的。本来五大夫是正式的官职名称,可是以讹传讹后,就变成是这里有五棵被封为大夫的松。于是,都谣传这里有五棵松。想来好笑,随着人对传统文化的日渐淡忘,或许再过些年,真的有人会把著名铸剑大师徐夫人认为是徐姓人的夫人。 泰山十八盘山路九曲回肠,值得每个人都去走一走。 碧霞宫和传说中一样雄伟瑰丽。在碧霞宫和太皇顶之间有一块无字石碑。有人说这是秦始皇帝所立。也有人说这是西汉武帝所立。总之,这是一位古代的伟人所立。大概正是由于石碑是伟人所立,所以,这石碑也就沾上了些许伟大的气息,在一些泰安本地人口中就有几分神异之气。据这些人讲,阳光明媚,天高云淡的时候,可以在ta市里看到这座石碑熠熠发光。 在m君看来,这纯属无稽之谈。 泰山的主神本叫泰山府君,也就是东岳大帝,神灵世界的王者。在道教神话谱系里,这位神王统治着整个人间。他坐镇泰山,向人间派出无数使者,去程善罚恶,匡扶正义,维护着世间善恶力量的平衡。他的神威随着历代皇帝的加封不断增长。在元代被皇帝敕封为“天齐大生仁圣帝”达至最高点。 泰山府君看似是东岳大帝的下属,实际上是他的分身,专门管理泰山领域内的幽冥世界。 在古代五岳帝君各有分工,五岳看似是山,实际各自代表一种领域。东岳所代表就是相当于佛教地狱一样的地方。而泰山府君就是这个地下世界的管理者。这在习惯于佛教地狱观的现代人看来很是不可思议。 碧霞元君则是东岳大帝的儿子炳灵公的女儿。她占据泰山朝拜信仰的中心地位起自宋代。确切来说,是从不类父亲的宋真宗时代开始的。 宋真宗远比不上他雄心万丈的伯父,也逊色于他志大才疏的父亲。他一生做过最出名的事,也最被后人诟病的,就是明明打赢了还要签订澶渊之盟。就连他的宠臣,大名鼎鼎的北宋五鬼之首,佞臣之最王钦若都直言不讳地告诉他: 澶渊之盟是城下之盟,春秋时代小国国君都会以此为耻。 人都是知耻而后勇,可真宗皇帝偏偏反其道而行之。他再没挑战过契丹人,反而一心一意搞封禅。他作为最后一个封禅的皇帝,并没有前几位封禅者的丰功伟绩。因为他不够资格强行封禅,导致封禅不再能作为一件正面事件出现在历史上,以至于在他之后,远比他伟大的朱元璋等皇帝不再封禅。这些伟人耻于与其为伍。 这位皇帝在山顶古池中发现一个石人,洗净后发现这是一位自然而成的玉女。他认为这是泰山神灵降下的一种神示,因为这个石人有些破损,后另用玉石雕刻玉女形象建祠供奉,号“碧霞元君”。 碧霞元君能够有众多信徒,并不完全是出于宋真宗的推崇,更多的是因为她特殊的神职。她是能赐予信徒孩子,影响生育的神。或许,自古以来希望能有龙子,凤女,希望孩子能过得更好,是大多数普通中国人的普遍愿望。也正是这种类似民族记忆般的共同意识使得碧霞元君的香火在元朝短暂微凉之后,很快就在明清两代重新旺盛起来。 碧霞宫颇为壮观,环绕着宫庙的是大红色院墙,主体建筑顶着金黄色的琉璃瓦。这在古代寺庙建筑里是少见的。以bj为例,能用黄顶子的寺庙很罕见。大明鼎鼎的雍和宫算是一座。除了这座王府改造成的喇嘛庙,大部分寺庙即便是红墙,也一定是灰顶子。 (本章完) 第71章 第十二次相亲4 第71章第十二次相亲4 m君暗自把这里和雍和宫做了个比较。二者在建筑风格上的区别还是很大的。除佛、道宗教因素外,雍和宫在外观上有很明显的藏地建筑风格。而碧霞宫则是完全的汉地建筑风格,从视觉上更接近武当山金顶。 也就是那个海马吐烟,雷火炼殿的全铜打造的金顶。据说,碧霞宫里也有一座明朝打造的金顶,也是纯黄铜的。m君倒是没有看到,听其他游客讲,这个金顶被当做文物移到山下的博物馆保护起来了。 他像是初进大观园的刘姥姥一样,看着泰山的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就这样睁大好奇的眼睛流连忘返了整整两天。 他总觉得,人们喜欢一个地方是没理由的,绝对不会是出于理性。对于湖南,四川等地的人是为了除湿才吃辣椒这种说法。他向来是嗤之以鼻。很简单的一个道理。在种植辣椒以前,几万年来这些地方的人有专门用来除湿的食物吗?显然没有。 人们喜欢一个地方就像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那原因往往是难以形成文字,甚至根本就说不清,道不明。 有时候,他会觉得,人们喜欢一件事情,一样物件,一个人或许都是冥冥之中注定的。 这个注定和神秘主义无关。他觉得注定这一切的可能是类似弓形虫的某种微生物。 记得有一篇外国人写得文章里提到弓形虫的神奇作用。这玩意能让老鼠不害怕猫,让这些天生机警,多疑的小家伙一下子变得无比勇敢。目的就是把更多老鼠送进猫的嘴里。据说,这些怪异的虫子只能在猫的体内才可以大量繁殖。 说实话,他甚至疑心,那些热衷寻找外星人的科学家们也感染了某种类似的微生物。他们不计后果寻找地外来客的行为,像极了对猫毫无敬畏的小老鼠。 或许还有一种动物和他们类似。科教节目里介绍过一种被虫子寄生的蜗牛。 这种蜗牛为了把寄生虫传播出去,会爬到显眼的地方不断变幻色彩,以求引起鸟儿的注意,达到被鸟吞噬的目的,进而完成 送寄宿者乘坐鸟飞向远方的任务。 有人把这种状态的蜗牛称为僵尸蜗牛。可实际上它们并不是真的成可僵尸,只是被寄生虫操控了大脑。 就像那些妄图找到外星人的,鬼迷心窍的科学家。不只一本科幻小说预言般描述过莽撞接触外星人的灾难性后果。 假设世界上真的有外星人。如果那些外星人先于我们到达外星,来到了地球。这就表明外星人的科技水平远在我们之上。 那么,我们会遭遇到什么呢?不用看科幻小说,只要听说过阿兹特克人,你就能想到人类的命运前景。 在石器时代与青铜时代交界位置徘徊的阿兹特克人遇到了火器时代的西班牙人。他们的结局是,一个号称强盛的,拥兵近十万,在其所属世界内横行无忌的原始帝国,被一支几百人的队伍轻易摧毁了。 西班牙人能击垮人数百倍于自己的阿兹特克军队,完全是依靠自身远高出对方的军事科技水平。 比如:阿兹特克人没见过骑兵,不知道人可以骑马。他们把西班牙骑兵看成了半人马一样的神话生物。 再比如:他们把西班牙人手中的火枪看成了神的武器。把坐着大船来的不速之客当成了天神冒烟镜子。 先不说阿兹特克人在军事工具,以及军事素养上的落后。单单是他们把对方视为神鬼,就已经在心理上完全处于下风。 试想,有谁敢和他认为的神较量吗?单凭这一点,阿兹特克人就从思维意志本身输掉了整场战争。 西班牙人自己给出的灭亡阿兹特克的理由是该帝国野蛮暴力,嗜血成性,极端血腥。该国人常年拿活人祭祀太阳,毫无人性可言。 实际上谁都知道,真正的原因是探险队发现看似人多势众的敌人,实际上只是一群外强中干的原始人。而且,这群不堪一击的人手里还有大量黄金。整个欧洲发动大航海就是为了去中国,印度这些东方黄金国找金子。现在眼前就有唾手可得的黄金,不用费心费力和中国人,印度人做生意,不用担心土耳其人横生枝节,只要伸手就能抢到大批黄金。结果众所周知。这不是道德因素,不是先进战胜了野蛮,完全是出自实力的强弱对比,只是强胜了弱罢了。 所有中国人都明白一句血淋淋的教训:落后就要挨打。 这是百年前的满清政府用一次又一次对外抗击侵略失败带来的耻辱,换回来的一句亘古不变的真理。 一旦外星人来到了地球。相对于地外生命而言,没有星际旅行能力的我们就成了对方眼中的原始人。 而这些星际探险家对我们而言,就像是没见过大船的阿兹特克人看到了横海而来的西班牙冒险家披萨罗。到那时,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一切都悔之晚矣。 有人可能会假设有那么一种像天使一样友好的先进文明。这些外星文明不但不会伤害我们,反而会尽心尽力帮助我们。 在m君看来,这种情况绝对不会发生。纵观人类历史,先进者从来不会无缘由的帮助落后者。通常他们只会毫无借口的疯狂攻打那些落后者。 弱者一旦无力反抗,连口头抗议都做不出来。比如:近代被欧洲列强无视自身意志,强行瓜分掉的几乎全部弱国。不是说这些国家的民众不会抗议,而是没有哪个强国会去倾听弱者的申诉。扶弱济贫,古道热肠的侠义之士要么存在于武侠小说家的书里,要么活在信陵君窃符救赵的旧时代,再有在欧洲中世纪的骑士小说里也屡有提及。不过,西班牙小说家刻画出了一位挑战风车的疯子,终结了小说里欧洲骑士的江湖世界。 那么,他为什么这么喜欢泰山呢? 他也说不上来,仿佛是源自童年的记忆,又好像是来自无意中受到的某些暗示。 这种暗示可能是不经意间看到的路边广告栏,也可能是无意中听到的街边广告宣传广播,还有可能是我们和别人交谈时听到的某句话。 总之,任何我们没注意到,却记在心里的信息,都可以称之为心理暗示。 当然暗示也不一定都是语言,文字,也可以是形态。 比如:酒爵。它的形态就是一种完美的暗示。即使我们根本不知道这是一件给神灵用的酒器,是祭祀神以求天地交泰的礼器。单从其形态也可以知道这是一件饮器。 可是明明是饮器,却并不方便实际使用,还有导出烟雾的烟道,这就暗示了它的真实用途:并不是给活人使用的。 或许有人会这叫造型设计,不叫心理暗示。实则非也。设计通常意义上是指那些需要明示的部分。比如:电饭煲上的各个按键都有什么功能。这些需要明确标示出来。 再比如:不同口径,深度的葡萄酒杯。使用者可清楚地根据这些选用其盛哪种酒。 而爵的功能是隐晦的,或者可说是一种隐喻。其造型隐含的意思就是人与神通过酒香进行精神交流,是对天人感应思想的一种特殊理解。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就很难领会到其用途。 因此这是一种暗示,而非明示。正因为表达过于隐晦,所以很多年来,在很多影视剧里,有许多演员拿着爵喝酒。 (本章完) 第72章 第十二次相亲5 第72章第十二次相亲5 他在泰山逛了两天,因为实在不想起早,就没能一睹日出泰山顶的奇观。 不过,这两天他从各地游客和当地人嘴里听到不少有关泰山的奇闻异事。 比如:在当地流传着一个故事,说是汉武帝曾到泰山来求问寿命。 作为像秦始皇帝一样追求长生不老的知名人物,这位大皇帝在全国不少地方都留下了求药拜仙的传说。在名山泰山一代有他的事迹本不足为奇。但是,其他版本的故事里他都是无功而返,在这里他终于成功改变了自身寿命。这倒真是一件奇事。 据说,当时在山顶上有一个金盒,里面放着一枚玉简。求签人只要在心中默念所想,玉简上就能显现出该人的真实寿命。 汉武帝依法行事,果然玉简上浮现出了他的寿命年限,上书两个字“十八”。大皇帝临危不乱,灵机一动,倒过来大声念“八十”。由此,他顺利活到了八十岁。 为了证实这是真事。还有人说,这件事是东汉献帝时期的泰山郡守所做正式记录。 这件事或许真是泰山郡守记录下来的,但是这人和汉武帝生活的时代差了几百年,怕也只是忠实记录了一件道听途说罢了。 不过,这件传闻说明,最晚在东汉末年,泰山就成为人们传说中的灵场,也就是所谓灵魂集合地了。 据m君了解,最早在理论上把泰山列为灵魂归宿的是张华。这位晋代大才子身上有不少怪力乱神的传闻。他是第一个在著作中说泰山作为天尊,其职责是“主召人魂魄”。他称统治泰山的是天帝的孙子,名讳是天尊。 不过,从东汉人流传出来的汉武帝的故事看,把泰山看作是人间灵场的观点绝非张华首创。他顶多是继承发扬了前人的观点。 m君对五岳的历史知之甚少。泰山的导游们也说不清楚,泰山到底从何时起成为五岳之首,以及五岳这一说法起自何朝何代。据他们说,早在春秋就有五岳这个说法。 m君对此说法不甚了解,不过自信于五岳比导游们知道的多一些。他至少知道一件导游不知道的事,五岳中最后一个被列入天下五岳行列的山是湖南的南岳衡山。 南岳衡山在道教经典里可是一座大大有名的灵山,有无数关于求仙问道,得道飞升的传说。其名气直追被人们所熟知的大道场茅山。 其实五岳不只在道教观念里,就算是在少谈鬼神的儒家思想里也是有特殊意义的山。 比如:著名的泰山封禅。当然秦始皇帝和汉武帝真正的目的是通过祭祀名山,祈求长生不老。 当地人还告诉m君,在解放以前,每年农历三月二十八日碧霞元君圣诞日,这里都会举行规模盛大的庙会,山上山下人山人海,热闹非凡。 除了泰安本地居民,sd省各个市县的人,甚至远自河南,山西,江苏,浙江,湖南,湖北,河北的人都会赶来参加这一盛会。其中大多数是各地的农民,以及小手工业从业者。 那时节,这些人会由各自选出的香头引领,背着各种贡品,一路念着碧霞元君的圣号,虔诚的礼拜上山。其中不乏在头一夜打着灯笼上山的,就为了能在黎明时分赶到碧霞宫,赢一个好彩头。 m君心想:在旧时代,恐怕只有海上的妈祖,行雨的龙王才有如此广泛的宗教号召力吧? 中国人是最实际的民族,不光是体现在我们的知识文化都是实用性的。 比如:文人画能卖高价钱的时候,不少中国画画家集体放弃工笔山水,转而大力发展或枯笔瘦墨,或浓墨皴法,或红竹,或妖梅,或怪石,或奇云,但就是不再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画写实主义的工笔花鸟,山水。 就好像宋徽宗,崔白等画院派大家在画坛地位远低于苏轼,米芾等人一样。并不是这些画家真的不识货,原因无他,只是目下观众更喜欢抽象的文人画罢了。 不仅是在艺术上,在民间信仰上,中国人也是极为现实的。这在地球上应该是绝无仅有的。 在中国,神话里的神都是人们创造出来的,是要服务于人的需求的。人们祭祀神,崇拜神,相应的神也得施惠于人。只有这样被崇拜者才能永远享受人间无尽的香火。 在解放前,有些地方甚至会在求雨无效的时候,把庙里的龙王神像扔到河里,用鞭子来抽打神像,并呵斥其失职。这在西方世界把上帝奉为绝对主宰的宗教氛围里是大逆不道的,也绝对是不可思议的怪异之事。 这种极端事件恰恰表明了东西方对待神话,宗教的根本区别。东方的那些看起来很迷信的人也不是真的全身心信仰迷信本身。他或她所迷信的是迷信能带来的好处,而不是迷信本身。也许正是因此,我们这里才极少发生宗教战争。即便有打着宗教旗号的队伍,喊口号的,听口号的,敌对方,所有人心里都清楚:吸引人的不是宗教旗号,而是旗号下带来的现实利益。 比如:白莲教历次起义。真正激发参加者积极性的不是虚无缥缈的半佛半道理论,而是反抗压迫者能带来的自身境遇的改变。 而一旦人们都关注的点改变了,原来全身心迷信的,也就像翻书一样成为过去。 以此而言,碧霞元君在旧时代能有数量众多的信徒实属不易。这大概与中国人自古到今都对孩子有超乎一般人的都关爱有关。 即便现在,我们走在大街上也会发现,有的家长衣着很朴素,身边的小孩子却是一身昂贵的外国名牌衣服。让人感觉父母和孩子走在一起极其不协调,不像是父母与孩子,倒像是少爷,小姐和男仆,老妈子。前几年,还有过这样的新闻。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在洋快餐里吃炸鸡,陪着她的姥姥在一边啃面头榨菜。国人对孩子的好,总是胜过对其他所有人。姑且不论这样做是好,还是坏。至少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几千年来中国人一直都是疼爱自己的孩子,胜过爱他们自己。 (本章完) 第73章 第十二次相亲6 第73章第十二次相亲6 在回来的火车上,m君通过网络和对方简单聊了几句。 m君说:听说你是一所电力科学研究单位的科研人员啊? 她说:嗯。 他道:你算是科学家吧? 她道:不算。就是普通研究员。 他问道:那你们平时都研究什么呢?研究电流的频率改变,或者电流周围的磁场变化吗? 她说道:不研究。 他问道:那研究什么高深的电力科学呢? 她道:研究具体的。 他问道:具体的什么呢? 她道:研究怎样能省电。 他好奇道:这个算是一项研究课题吗? 她道:对。这是我们的主研课题。 他顺口问道:那有什么研究成果吗? 她道:没有。 他觉得好笑,就继续问道:那你们单位研究这个课题多少年了呢? 她似有不快地回答道:研究了大几十年了。 他心道:研究了几十年,都忙活了点什么呀? 他心里这么想,嘴上却不可直接这样说,只是敷衍地问道:这个课题很难吧? 她回道:不难。 他心想:不难?那你们研究了几十年研究不出来? 后来,他跟一个同事说起这件事。 同事笑道:你觉得,电路省一度电是小课题啊? 他道:不算是小课题,也算不上需要研究几十年,还研究不出个所以然的大课题吧?别人都研究出载人航天,把国人送上月亮了。省电不就是电阻,电容那点子事嘛。她们单位几十年来一直研究怎么省一度电,而且还没省下来。这不是大笑话啊。 同事大笑道:看来你是不懂电上的事情。 他心道:我确实是不懂。难道你就真的懂了? 同事似乎看出了他的不服气,说道:那是她没跟你讲清楚。研究电路省电这个事,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说起来简单,就是研究怎么节省一度电,减少浪费,节约能源。实际上是一件涉及很多单位,很多人的庞大大工程。 他听得有点懵,奇道:这能涉及谁?多大的工程呢? 同事道:她们研究的应该是用电线路的省电问题。也就是怎么在运送电的过程中节省电。这和节能空调一天节省一度电是两码事,俩概念。 他恍然道:对啊。我一直当成是研究家用电器怎么省电了。 同事道:这种线路省电问题,涉及很多具体问题的。比如:线路自身的材质,线路的铺设方法,电线经过地区的自然环境,用电单位器械的特性。 诸如这些的一系列庞杂的事项需要仔细研究思考。这里面好多事是需要和外单位协调沟通的。还有,这可不是今年研究出来方案,明年继续沿用就可以的。基本上是每年都要出新方案的。那可不就是一研究就是几十年嘛。因为每年都要用新方案啊。 他听明白后,赧然笑问:你怎么这么清楚这方面的事情啊? 同事道:我爸爸就是搞电力研究的啊。 那天,m君对电力研究的误解算是被同彻底事消除了。但一个新的问题又在他的脑子里浮现。 那女孩是真的不善言语表达呢?还是不爱搭理对方,懒得多做解释呢?或者就是出于大龄女青年的古怪脾气呢? 他稍作思索之后,认定是第三个原因。这在他从泰山回来之后的那次见面可以得到印证。 他看着车窗外飞速后退的风景,想到一件事:人们总把人生比喻成一次旅行。过往的事则被类比为路边的风景。 把往日的经历比喻成被火车飞速甩在身后的电线杆,或者树算是很常见的说法。 第一个这样来形容人生的人一定是个天才。这人就算不是大文豪,也一定是一个心思细腻敏感的人。 此刻,m君就觉得,人生旅程真的就像是一场火车奔驰在铁轨上的旅程。 每个人的生活看起来,都是人们用众多无目的的,有目的的,被迫的,自愿的,种种杂乱无章的行为堆积起来的不可预测的活动总和。 实际上,我们虽然无法预测未来,却常常可以清晰整理过去,并且总能发现过去和现在的些许联系,并将这些联系归纳整理成如同铁轨一样的人生痕迹。 比如:一个人能考上名牌大学。通常他本人一定聪明,勤奋,很少逃课。他的家庭一般情况下不一定富贵,但至少并不会贫穷。 不可否认,每年都会有来自极度贫困家庭考的优秀考生。但是,我们得明白,这些考生需要花费比别人多出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才能取得那些傲人的学习成绩。这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大多数人是坚持不下来的。 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会知道,大多数成绩好的孩子不会出自赤贫家庭。贫穷并非原罪,但是它一定会深刻影响人的前途。 有位名人喜欢把学历比喻成车票。在他的理论里,所有人都要上火车的。虽然在火车上有软卧,硬座,站票之分,但是下了火车之后,大家不论学历如何,都是要找工作,挣钱吃饭的。进而推论出来,人在上火车时不一样,下火车时是一样的。 这个推论当然是错的。以火车票来举例子并不明显。以飞机票来举例子,就可以清晰看出不同持票人的差别。 比如:一个坐大航空公司商务舱去欧洲旅行的人,和一个坐小航空公司经济舱去欧洲旅行的人。二者最显著的区别是什么呢? 不是他们在飞机上的不同舱位,而是下飞机之后所住的不同旅馆。坐商务舱的人大概率不会住星级以下的旅馆。而坐经济舱的通常也不会住价格太高的酒店。 这实际上不是由飞机票决定的,而是在他们买飞机票之前就注定的。决定下飞机后旅馆级别的不是舱位,而是这个人自身的经济实力。 放在学历问题上也是同理。在名牌大学生考上重点大学的时候,其就业方向就已经大体确定了。同理,名校落榜生的就业方向也是早就大致一定的。并不存在下车后被同等看待找工作的情况。 虽然看起来他们同在大学这火车上,但是毕业时的终点却绝非同一个。真实情况是,拿什么票上的车,下车就找对应的车站,对应的出站口。大家的终点并不一样。如果有人要强行在别人的车站下车出站,那么一定是要以某种方式补足差价的。 (本章完) 第74章 第十二次相亲7 第74章第十二次相亲7 还没下火车的时候,m君问对方道:你对未来的另一半有什么要求吗? 这当然是一句没有营养的废话。没人会把真实的答案说出来。也不会有人把这句话当真。 m君本人就多次被人这样问过。他从没说出过自己最真实的想法。绝不是因为真实想法有多么不堪,而是实在没有必要对一个可能平生只见一次,永不再相见的人掏心掏肺。 他也问过不少人这个问题。同样的也没有人真的会认真回答。通常的回答大概是“我也没有什么具体标准。随缘吧。” 当然也有人为了表达对m君这个人的认可,而故意说出一些善意的谎言的。 比如:曾有一个大学女老师和m君相亲。俩人聊了一会儿,话题就从最近的电影到了大学里的运动会。 m君说道:我们大学的时候,有些练体育的在方阵走到主席台的时候,使劲秀那些肱二头肌,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胳膊粗。 女方笑道:这不算什么。我们大一的时候搞运动会,体育学院方队清一色是男的。这些男生都光着膀子走方阵。好多男生还真是有六块腹肌。引得好多女的尖叫。 m君听她这么一说,也来了兴致,道:这算是让你们学校的女生都大饱眼福了吗? 女孩微微一笑,道:才没有。 m君奇道:女孩们不都喜欢身材健美的男孩吗? 女孩道:才不会。我就觉得那样子挺恶心的。 这倒大出m君的意外。 说实话,他一直觉得,男人们是为了吸引异性才会去健身房撕裂肌肉的。就像女孩们是为了吸引异性才花空心思保持苗条身材一样。 试想一下,如果女孩子们真的都不喜欢看到肌肉男。那么,那些在健身房里天天和铁疙瘩较劲,把自己浑身上下都弄出肉疙瘩,恨不能跑太阳地里晒成酱油色的男人们岂不是成了一群白费心机,瞎耽误功夫的癞蛤蟆吗? 他猜测,女孩是不想显得自己是只看男生外表,而不注重他人的内涵的人,才违心这样说的。 于是,他换了个话题,问道:一直没问,你喜欢什么样子的男生啊? 女孩干脆地说道:看起来斯文的,不要一看就是浑身肌肉的。 听她这么一说,m君才回过神来,女孩方才的回答是按照他的外在特征说的。她并不是在陈述对某事的观点,而是在表达对相亲对象的态度。 不过,现在正在聊天的这个女孩可真不是一般人,也绝不走寻常路。她直接且明确的回答了这个非必答可加分题。答案很简单粗暴,散发着浓烈的故意给人难堪的意味。 她的回答是:我不喜欢不爱说话的男生。 m君心道:那你可知道,我还不喜欢不爱说话的女孩呢?明明是你惜字如金,半天问不出一句整话。怎么反倒挑起我的毛病?我就是再爱说,也扛不住你一问一答式的说话方式啊。要不是我年岁大了点儿,真想现在就抢白你几句。 他吐纳了三次,定了定神道:你什么时候有空?见见啊? 她道:周末吧。 他道:好。 说完这句,俩人的聊天就算是结束了。 他了解这种人,如果他不主动说话,对方是绝对不会主动说话的。正好,他一时间也想不起有什么要和她说的。 他看了看时间,还有半个小时就该到站了,就随手抽出前边座椅后背兜子里的杂志。 杂志的封皮是一张韩国人活吃鱿鱼的海报。他觉得这很残忍,非人道,简直是令人发指。当然,他不是素食主义者,也不是伪善的道学先生。在他的认知里,吃肉本身并没有错。吃肉和吃蔬菜以对生物的残忍程度而言,二者没有本质区别。 人们都知道植物也有生命,却对吃水果,蔬菜没有太多心里负担。究其原因,只不过是植物无法用声音和动作与人进行交流。 如果人们可以听到植物发出的悲鸣,想来我们在苹果身上咬下的每一口,都能让它发出足以刺破人类耳膜的尖叫声。 既然吃植物的时候不会抱有歉意,那么,一视同仁之下,吃动物的时候当然也大可不必为此忏悔。 不论我们吃动物,还是植物,从本质出发点来说,都是为了活下去。就像羊吃草,狼吃羊一样。这种事残忍吗?绝对残忍,但是,没有对错可言。 不过,活吃鱿鱼是例外。这种吃法不但不是为了糊口,甚至都算不上是满足新奇的口腹之欲。只不过是在满足一些人虐杀动物的扭曲心理。 他很难想象,当被砍掉触手和半截脑袋的鱿鱼挥舞着断臂残肢的时候,那些饕鬄怎么能食欲大开,心安理得的大快朵颐。 得是有一颗怎样冷酷无情的铁石心肠,才能当着被残害者的面,无视对方临死的挣扎,觥筹交错间欢声笑语,品尝对方还留着些许温度的残肢。 湖南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据说岳阳一带有个道人喜欢吃新鲜的团鱼。他经常到当地的一座知名临江酒楼里亲手蒸团鱼吃。其做法极其特殊,也极为残忍。 他倒没有像现在的人吃鱿鱼一样活吃,可是吃法的残忍程度比之活吃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先把活团鱼放在一个蒸笼里,再在蒸笼上留出一个小洞然后生火加热蒸笼。蒸笼不断升温,团鱼越来越渴,就会从孔里探出头透气。这时候,他就用勺子把调好的酱料递过去。团鱼五内俱焚,正需要饮料解渴,就会大口大口喝下去。 不一会儿,这可怜的家伙就会被活活蒸熟,酱料也就完全浸透其五脏六腑,这时候就可以正式开吃了。 他常年如此焖杀团鱼,以至于他本人都成了江边一景。每次现场操作,还会引来不少闲汉围观。 终于有一天,他又如法炮制残杀江团,突然酒楼起火,别人都顺利逃出去,偏偏这道士被倒塌的梁柱压住,头伸出了门外,身子却半分也移动不得,就以这姿态被大火活活烧死。 不少人都说他这死法就和被他吃掉的那些江团一模一样。 这当然只是一个民间传说,并不是说人间真的发生过这件事。但是,就像童谣往往代表了民心所向。比如:关于董卓的“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出不得生”。就是因为他杀戮过重,引起公愤。 传说也是如此。这则道人终被烧死的故事,实际上也反应了古人对无端虐杀者的厌恶。为满足自身不可告人恶趣味而虐杀动物,从古至今都是不被大众认可的可耻行为。 (本章完) 第75章 第十二次相亲8 第75章第十二次相亲8 在泰山的时候,他看到很多石头被当地人取了有趣的名字。 通过其名字,游客们能知道,它们或者是被秦始皇帝,汉武帝这类帝王在当年见到过。或者是和哪个神话里的神仙有缘分。总之,这些石头一定与普通的石头不一样,有些不同寻常的来历。 这让他想起来另外一些石头,一些古天竺地区的特殊石头。这些石头出现在唐朝玄奘大师,也就是《西游记》里的唐僧长老所著佛教名著《大唐西域记》里。 在这本书里,玄奘法师曾多次描述一种西方的磐石。并把这种看起来大而平的石头和佛陀联系起来。 根据玄奘的记载,佛陀常在磐石上为众人说法。光是佛陀在磐石上留下足迹的记录,在《大唐西域记》里就有八处之多。这是很不寻常的。 玄奘法师会详细描述每一块磐石的形态特征。诸如:“面广二尺余,色带黄,状如海蛤。”等等不一而足。似乎这位高僧把磐石视为佛迹的重要载体,故而对它们颇为重视。而且在古天竺也确实有佛会在石头上留下足迹的传说。早期的佛教偶像就有很多是雕刻着足印的石头。 玄奘还记载了一件从没出现在其它任何典籍里的事项:帝释天,梵王在大磐石边给佛陀用檀香树粉末涂抹身体。 这几乎是一处孤例,只存在于《大唐西域记》里,不见于该书之前的任何佛教经典。 即便在该书问世之后的千年里,也只有极其个别的日本僧人会引用这段记载。而别国佛教徒少有知道这段典故的。这或许跟这本书最早的手抄本藏于日本京都兴圣寺,日本高僧们有幸拜读其原著有关。 m君一度疑心这段记载出自玄奘法师本人的杜撰。不过,法师不远千里,横渡流沙就为了求取真经,想来行文不会如此不严谨。或许是后世学者太过孤陋寡闻,反倒误以为此事没有出处。 据有人考证,佛陀的遗迹数北天竺苏婆河河边为多。那里有足印的磐石也是全天竺地区最多的。m君对这方面的事知之甚少,没法妄下结论。 事实上,他很少谈论鬼神,更愿意对所谓怪力乱神之类的事“存而不论”。其实古代文人对此的态度与他大致相同。这些思想通达的秀才们写过不少讽刺神秘主义的小说。 他清楚记得这样一则晋代小故事。 说是江东某地有一处远近闻名的修仙圣地。那是一处深山密林中瀑布下的深潭。凡是坚持在深潭中沐浴修行的人总能很快的白日飞升。因此,官府还在潭边立了一块大石碑上书飞仙潭。 并且许多人都亲眼目睹过他人得道飞升的场景。据那些人讲,这些修行者在水里向天祷告,不一会瀑布上方就水汽蒸腾,一阵狂风刮过,人就随风飞到云雾之中去了。 后来有一个猎户追逐受伤的母鹿,无意中闯入这个所谓的修仙圣地。 正赶上一个道士被风刮进水雾中。结果,从猎户的视角看来,分明在水雾中藏匿着一条身形巨大的蟒蛇,头在水雾里,身子藏在大瀑布后面,张口吐息把那人直接吸进了嘴里。 猎人恍然大悟,哪有什么白日飞升,原来那些人全是被这怪物给吃了。 他赶紧跑下山,召集全村的猎户。大家拿着弓箭,火把,钢叉,带着猎犬,老鹰,浩浩荡荡赶来杀蟒除怪。 一番恶斗之后,猎户们打杀了巨蟒。大家爬进瀑布里,到巨蟒的巢穴一看,遍地满是森森白骨,足有几百人之多,都是历年来妄图成仙的道士们。 古代文人还写过不少此类的故事,无一不是对那些神秘主义信徒的无情嘲讽。 这大概跟儒家祖师孔老夫子对鬼神之事的态度有关。老先生对神秘主义的基本态度,用大白话来讲,就是:活人的事都弄不明白,就别浪费时间去琢磨死人的事了。 说起孔老夫子,实在是一个有趣的人。人们提到儒生,总会说腐儒,进而联想到保守,顽固,不知变通。 可是这位儒生的代表人物恰恰就不符合人们对儒生的成见,有些时候甚至比大多数人都开明。 比如:那场被人为阉割的著名问答。 弟子问孔子道:以德报怨对不对呢?好不好呢? 孔子的回答简单明了:如果以德报怨,那么该用什么来报答恩德呢? 接着,这位人生导师没有像世界上一些小鼻子,小眼睛的虚伪政客一样宣扬:“爱与和平”。而是直接给学生指出正常人该如何去做:“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用外国人的话来解释这句古话就是那句举世闻名的,出自西方法律基石《汉谟拉比法典》的普世价值观: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由此可见,孔夫子就算真的是一名腐儒,也远没有腐到教人去做傻子的地步。 其实,孔子的腐儒形象大多是由于后人对他言论的断章取义,并不是这位执掌鲁国国政第七天,就敢诛杀大臣,并将其暴尸三日的政治家的本来面目。 再比如:孔子的确说过“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 这句话很好理解。就是一切要有法度,不合法度的事不能去做。 但是,他本人被困陈蔡之时,可没有迂腐到遵守任何陈规陋习。弟子们问他原因。他的回答就很开明,简单来说就四个字:因时制宜。 孔子毕竟是孔子,当其徘徊陈蔡之间,慌慌无所归之际,对破除自己所宣扬的繁文缛节毫无心理负担。面对他人责问,回答时也是胸怀坦荡,毫不回避。 事实上,他强调礼的初衷就是为了让人们更好的活下去,而不是要凭空多出些规矩作茧自缚。就好像女人们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漂亮,才会挖空心思打扮自己,才会花重金购买那些昂贵的化妆品。如果有一天,化妆让自己看起来非常丑陋,那她们的选择当然是不化妆。 为了化妆而化妆,丝毫不计较妆容好看与否的,或许只能是那些在鬼怪片里演五百小妖精的龙套演员们。 被大蛇吃掉的修仙者 (本章完) 第76章 第十二次相亲9 第76章第十二次相亲9 他总觉得,这个女孩对他的态度有些冷淡,甚至不太友好。可是仔细想想似乎也没有哪里得罪对方。毕竟俩人连面都还没见过。因为对方仿佛无话可说的对话态度,俩人一共也没说上几句话。 这时候,他想起不知道在哪里看到的一句话。大概是出自一位国外心理学家口中,也可能是出自国外某位小说家笔下。因为中国人的表达方式总是比较含蓄,内敛的,极少过于直白的表达自己的意思。很少有人会像赵匡胤那样直接说出来“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这种直抒胸臆的话。 就算赵匡胤本人也只对已无反抗之力的南唐君臣这样说过。历史记载中找不到他对其他人再说过类似直白的话。就连罢黜将领们的军权以防他们造反,他都只是笑眯眯地说是,用良田美宅,后半生富贵来换。 那句国外的名言如下:如果别人对你不友好,大概率并不是你有问题,而是你对别人而言没有价值。 原本m君并没有意识到这层意思。从小到大,他遇到过许多态度古怪的人。所谓古怪,就是不论你对他们多友好,他们都像是捂不热的冰碴子,总会找机会刺挠你几下,或者一直一副冷若冰霜的态度。 他虽从没觉得自己哪里有问题,却也一直找不到对方态度怪异的根结。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这句论断,才恍然大悟,真是犹如醍醐灌顶,一语点醒梦中人。原来人与人之间,不是你对他们好,他们就一定会同等对待你的,还要看你对其有无价值的。 随即,他也就理解了另一件事情。为什么总有人会付出极大代价追逐成功。 说到底,他们不就是为了让自己在别人眼中有价值,多一些话语权吗? 比如:吴起的杀妻求将;易牙的烹子侍君;刘俊的杀父夺位。 代价大吗? 不可谓不大! 那样做值得吗? 在m君眼中绝对不值得。 但是在当事人心中肯定是值得的。 m君能明白他们的动机,却无法理解他们的选择。 不过有一件事,他是非常明白的。这些人为了得到想要的一切,付出这么大的代价,绝对不会容忍任何人跳出来阻碍他们。 最极端的例子就是西汉吕雉创造的“人彘”,还有武周朝武则天制造的“骨醉”。这两个名词单是看字面意思就让人不寒而栗。 小时候,他觉得这俩女人当真是全天下最恶毒的人,再无人能出其右。 当然,如果吕雉输了,下场也不会太好。她们母子能享受藩国王太后,国王的尊荣吗? 多半是不行的。这倒不是因为戚夫人无容人之量,而是中国历史几千年来,从没有能够全身而退的废太子。 一旦输了,吕雉母子也只有死路一条罢了。太子在历史上是一个高危职业。其危险程度仅次于当皇帝。 武则天也是处于生与死非此即彼的困境。与吕后所不同者,她应当算是终于成功了的戚夫人,对手则是彻底失败的正宫娘娘。 这些历史名人间的斗争真是让人看得惊心动魄,胆战心惊。一桩桩,一幕幕不像是真实人间发生的往事。他们的斗争更像是一群深山里的猛兽在互相吞噬,胜利者占有整座山谷,失败者沦为敌方果腹之物。 感叹之余,他突然想起一位叫罗曼.罗兰的欧洲智者。 这位大作家说过一句痛快话。让人听了就为之想浮一大白。原话的意思大致上是这样的:我认识的人越多,就越喜欢狗。 当真是一针见血,毫不遮掩的表达了自己的真实想法。 当然,m君大概是还没有认识到足够多的人,所以现在还不是太喜欢狗。 但是,他很认同人没有狗忠诚这件事实。很多人对此不服气,认为这是抬高狗,贬低人,是对伟大的万物之灵长,世界主宰者的无理谩骂,无耻羞辱。 但事实上,狗对人的忠诚度,的确是强过人与人之间的忠诚。 这不是一个谁更高尚的问题。而是有关先天本能和后天教育之间区别的问题。 忠诚是烙印在狗基因里的天生的品格。就刚从蛋壳出来的鸟会把第一眼看到的生物默认为母亲。这是天生的,深植于血液里的本能,不会因为外在环境的变化而受到影响。 但是人就不同。我们的一切认知,包括法律,道德,知识甚至语言都是通过后天学习得来的。 很简单的一个例子:狼孩。 人从小跟着狼群生活,就会变成狼孩,失去人类的语言,不懂人类的社会关系,没有任何人类固有的认知,完全认同自己是一种狼。 世界各地出现过很多狼孩。还有人发现过熊孩,豹孩之类异化的人类。这些清楚表明,我们的所有思维模式来自后天教育。 既然忠诚不是人类骨子里固有的东西,而是经过后天教育获得的一件思想上的附加物品,那么当人所处环境发生改变的时候,这件附加物就未必还会存在了。 这样一看,人没有狗忠诚也就不足为奇了。 明白了这个道理也就会知道,为什么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品质水平差异极大。 实际上,当不远处走过来一个人,我们可以把这个人看成是一坨移动的价值观。 他受到什么样的教育,就会产生什么样的价值观,也就是会变成什么样的人。 这里所说的教育,不单只在学校,也包括家庭,以及社会生活给人带来的影响。 为什么有的人能够成为助人为乐的好人,而有的人会是以损人利己为乐事的坏人呢? 教育起到了关键作用。 有人说:“人性本善。”荀子说:“人性本恶。” 人真的本善吗? 有谁生下来就知道“勿以善小而不为”吗? 人本性恶吗? 确实有人从小就是“以恶小为之”。 但是,以此来说人本性的善恶还是太武断的。 m君每次想到人性,就会觉得头疼。 思来想去,或许可借用韩非子的看法:人性不美。 (本章完) 第77章 第十二次相亲10 第77章第十二次相亲10 到家的当晚,他又和那个女孩聊了几句。 女孩一如既往地惜字如金。 他问道:你下班之后都做什么呢? 她答道:是问工作之外吗? 他道:对啊。就是你有业余爱好没有啊? 她答:有。 他问道:什么呢? 她答:看书。 他追问道:喜欢什么书呢?什么类型的? 她道:杂书。 他问道:举个例子? 在他想来,只要对方随便说个书名,俩人就算是有个话题了,胜过少盐没醋的尬聊。 她答道:《黄帝内经》。 他一愣,心道:这不像是女孩爱看的书啊。 对方说完这句话,就没了消息。 他只好自己把话头接上,道:女孩子也看这种书啊? 她马上问道:不可以吗? 他干脆地回答道:可以。 聊天聊到这里,这天儿算是被聊进死胡同了。 他也没兴致另起话题了,直接确认道:周末有空的吧? 她道:有。 他道:周末见见吧。 她道:可以。具体哪天周末再定。 他道:好。 其实,他本想和对方聊一聊古医书《黄帝内经》。尽管他对这本书所知大概仅限于书名,但有个东西在那里可以聊,总是胜过俩人漫无目的尬聊。 他确实没看过该书,只听说这是中医理论集大成者。好在她看过。想必多少有些心得体会。 他本准备当小学生听对方讲讲。权当是让她来普及一下传统文化知识,顺便找机会吹捧她几句。得拍女孩马屁,还是他最近才开的窍。 前几天,有同事教育m君,道:追女孩子要脸皮厚才行。女朋友都爱听奉承。你得脸皮厚,得先把脸放一边,使劲拍马屁,把拍她高兴才行。 m君道:不至于都这么浮夸吧? 同事道:这不叫浮夸。这叫感性。你不知道女孩都是感性动物吗? 按照他的预想,这人说最近在看《黄帝内经》,接下来总会说两句对该书的心得之类的,或者说说与这本书相关的其它事。 这不正是留给他拍马屁的绝佳机会吗? 谁能想到,她直接就沉默了。 他本想尽量把话题接上,继续尬聊几句,省得聊天气氛太过尴尬。 但是那句充满挑战味道的“不可以吗?”让他的脑子忽然间清醒了。 这人要么是一个会时刻提醒男人“我是女的”的人,要么就是一个不把m君平等看待的人。 前一种是太过自我的人。后一种是自视太高的人。 这两种不论哪种,都不是m君想要找的对象类型。 一旦明白了这点,他实就在没有了继续聊下去的情绪。 在他的观念里,人和人只有平等对视,才能真正谈恋爱,走进婚姻。 在心理上不平等的两个人当然也可以结婚。现实中有很多这样的活生生的例子。 比如:那些整天嫌弃老公没本事的老婆;那些总偷着和酒友说老婆难堪的男人;还有经常互相当中揭短的两口子。 无非是俩人从一开始就别别扭扭的凑合着过。这样拧巴着过下去,很多人也白头到老没离婚。只不过,与别人相比,他们的婚姻少了些滋味,多了些无缘由的争吵。 说完“好”之后,他觉得心里憋闷,就斜倚在沙发上刷手机。 一条拍鸡鸣驿的视频让百无聊赖中的他眼前猛然一亮。 他是真没想到,有人能把这座北方小城拍得这么漂亮。 鸡鸣驿是位于河朔西北端古代国境内的一座少有人知的不起眼小城。 它身后的鸡鸣山都比这城更有名气。鸡鸣山是春秋时代代国末代王后自杀之地,当时这里还不叫鸡鸣山。 代王后之死是一个充满背叛,阴谋,冷酷的有关权力游戏的故事,也是一段凄美的爱情悲剧。 鸡鸣驿在此山改名鸡鸣山之后才被建立,本是一个沟通北方各地的驿站要塞。 其不论城池的规模,建制,乃至重要性,都没办法和那些遍布全国,久负盛名的雄关,大镇,名城,古都相提并论。 但是,m君要公平的说一句,这段视频拍出了这座古城该有的样子,拍出了鸡鸣驿独有的气质,拍出了一座独一无二的朔方古城池。 有不少摄影师拍古城非常程式化,主要就是从两点入手来打造画面。 第一点就是沧桑感。其实就是要做到“拍旧如旧”。在他们的观念里,最好是能拍清楚砖瓦上岁月留下的每一道刮痕,每一粒灰尘,甚至每一丝气息。以便让观众第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一座存在了几百年,乃至上千年的承载了深厚历史积淀的古老建筑。 第二点就是瑰丽。想达到这种效果,就必须依靠夜晚的霓虹灯。红的、黄的、白的、绿的、紫的五颜六色的灯光打上去,把深蓝色的夜作为幕布来衬托景物,使得古建筑因岁月侵蚀留下的种种疤痕都被灯光遮盖住。几百年,上千年的古建筑在灯光魔术下焕然一新。犹如八十几岁的老妪在强光摄像下蓦然呈现出二十几岁少女般的容貌状态。 两种手法都不能说不好。但是摄影语言不应该千篇一律。如果所有古城都被这样表现就不好。应该用不同的视觉语言来描述不同的建筑。 在这一点上,拍鸡鸣驿的这位摄影师做得很好。 他没有强调鸡鸣驿的古老,也没有花心思去表现它的夜景。而是突出了这座小城和山的关系。 城依山,山扶城。 正是这座得名于山的小城驿最具特色的地方。 鸡鸣山就全国范围而言名声不彰,就河北一省来说,所知者恐怕也仅限张家口当地人。 但是,这座山的形态极具特色,像是一方由千片,万片破土而出的石刃组成的巨石。 这种形态的山可谓罕见。至少,m君没有在所到过的湖南,湖北,贵州,广西,福建等十几个省里见到过。 简而言之,南方的山较为圆润,山势稍缓,北方的山更显嶙峋陡峭一些。 而看起来像是一整块石头的,唯有这座北地小山:鸡鸣山。 m君真是第一眼就爱上了这座山,爱上了这座城。 看完这段小视频,他忽然觉得心情愉悦不少。 (本章完) 第78章 第十二次相亲11 第78章第十二次相亲11 第二天上班之前,他蹲在马桶上刷网络朋友圈,不经意间发现了一件怪事,也可以说是一种怪现象。 朋友圈里有几个人发的图片很特别。通常朋友圈里有晒老公的,晒老婆的,秀恩爱的,晒孩子,晒工作的,也有晒美食的。但很少有人的朋友圈几乎全是各种吃喝玩乐的照片。毕竟,都是成年人,就算不用养家,也得自己挣钱吃饭。 这些人恰恰是例外。他们似乎每天都在世界各地游玩,就像一群勤劳的到处采花粉的野蜂。 他们就像赶场子的小网红一样,不是在网红景点玩自拍,就是在赶往网红自拍景点的路上。 这些人的朋友圈图片展示出来的生活已经不是普通人的平凡生活,简直是如同偶像剧里男女主角的精彩人生。 他们今天在巴厘岛看海,明天在新加坡听雨,后天在韩国济州岛潜水,又过了几天已经在北海道泡温泉了。 m君甚至一度疑心他们发的是假照片。不过,他仔细辨认后,发现这些照片基本都没有被认为处理过的痕迹。 辨别一张照片有没有被软件修改过很容易。不需要用软件加大对比度对来看,只用肉眼一样可以轻易看出隐秘的拼接痕迹。 不论修图者手法有多高明,都无法完美改变原照片里的光。 凡是拼接的照片,光线多半是不对的。这个道理在全世界都是通行的。可以说,在照片被发明出来之后,光就成了辨别“李鬼”的金钥匙。 只有用在同一个地方,同一个角度拍摄的照片来拼接,才可以保证光线角度,光照强度一致。除此之外,拼接部分的光线一定是不同的。光的不同不只会带来颜色上的变化,还会产生视觉角度的诧异。 后期电脑修图可以轻易解决颜色深浅不同的问题,但是无法改变因光线不同带来的视角不同的问题。 但是,这些人发到朋友圈里的照片,凡是露出人,或者只露出手的照片都没有任何明显的拼接痕迹。 这表示,他们应该是真的去过那些旅游景点,以及高档消费场所。 这让他很是惊异:难道这些人都不用上班的吗?三百六十五天,几乎有三百天在旅行。哪里的老板这么大方?就由着这些人拿了工资不干活,满世界溜之乎也,招摇过市。老板都疯了吗? 那些人在朋友圈里,今天发张烤全羊,明天发一匹烤骆驼,后天就是在轮船上吃龙虾,隔天又是在高档日餐料理店吃金枪鱼寿司,各种美食照片层出不穷,简直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他不禁暗想:他们年纪轻轻能挣多少钱,禁得住这样胡吃海喝的呀? 这些人中,最特别的是一个推销私人飞机航线的大哥。 这位大哥是一位坐在沙发上,西裤弯曲呈九十度的讲究人。他算是这些人中的佼佼者,不光是照片发的频繁,数量繁多,最主要的文笔还很好。看似不经意的一句话,都能带给人很大的想象空间。 比如:“每天赶飞机真累。先关机了。”配了一张bj机场的照片。 显然,这是说他又在赶飞机。 再比如:“布达佩斯还是老样子。”配了一张空中俯视的布达佩斯城全景照片。 他虽没明说出国,却话里话外告诉别人“人在国外。”而且不只一次俯视过这颗“多瑙河畔的明珠”。 这大哥几乎每天都会发诸如此类的图和文字。 m君发现,这人几乎每周都出国一次,或者两次。 据他所知,销售私人飞机航线,不等同于这人本身有私人飞机。而且,他跟这大哥聊过。他们做得是国内航线业务,也包括一些包机服务项目。既然是国内业务居多,这人三天两头往欧洲跑是在做什么。 钱太多,心情不好了,就飞去罗马鲜花广场喂鸽子吗? 到单位后,他和几个同事说起这件事情。 有个同事笑道:那种照片都是半真半假的。 他奇道:怎么个半真半假?照片里的人确实是他本人啊? 同事道:我知道有些人专门做这种生意的。 他道:什么生意? 同事道:组团拼单到网红打卡地拍照片。 他只觉得闻所未闻,瞪大眼睛道:什么?拼单拍照? 同事道:对啊。就是几个人,甚至十几个人在高级餐厅拼单买一份龙虾。然后几个人轮流和龙虾合影。 他笑道:餐馆会同意这些人这么做吗? 同事道:一般不会。但是有专门组织这种照相活动的营利机构。这种机构会替这些人和餐馆进行沟通。 他道:我还真是头一次听说。有拼车的,拼吃饭的,居然还有拼照相的。 同事道:还有拼包,拼裙子的呢。 他笑道:一人穿几天吗? 同事道:其实也是拼照片。就是集体花钱租件高档衣服,或者高档包。几个人轮流穿戴拍照。 他道:照你这么说。我都怀疑朋友圈里的文字也找人代笔了。 同事道:那些专干这行的是从图片到文字全包的。 他有点儿懵,说道: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呢?花钱请别人糊弄自己玩儿啊? 同事道:是想糊弄别人呗。 他道:糊弄谁啊? 同事道:男的想骗来一个漂亮女孩。女的想钓一个金龟婿。 他笑道:金龟婿怕是不会上这种当。骗个漂亮的傻姑娘倒是真有可能。 同事“呸”了一声道:你这是歧视女性。天底下哪有漂亮的傻姑娘。你以为那些不胜酒力跟男朋友回家的女孩真是因为酒量小吗?你以为那些渣男甩掉的大、小美女们都是脑子不好使? 他想了想,道:这倒是。酒量小可以不喝。明知酒量小,还把自己喝醉,的确跟智商无关。不过,被渣男甩掉的美女大都是脑子不大好。 同事笑问:怎么就脑子不好了。要是渣男长得难看。这些美女精明着呢。你怕不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 他也笑道:我不爱吃葡萄。我想说的是,太好色,会导致大脑供血不足,降低人的智商。这些美女要真的脑子还在,又怎么会被渣男弃如敝履呢? 同事大笑道:你这是恨美女见了你,脑子没丢吧? 他正色道:我是在正经分析,美女为什么总被渣男伤害。 (本章完) 第79章 第十二次相亲12 第79章第十二次相亲12 终于要见到那位有些别扭的女士了,他心里还有一点点紧张。 不是担心这女人看不上自己,而是怕被对方打掉所剩无几的自信心。 他像对待往常的相亲一样早到了二十分钟。这不是因为他对这次相亲有太多期待,也不是为了表现对那位女士的重视,只是因为他不想让别人等。 这无关礼仪。 就他个人而言,不喜欢等待任何人。推己及人,他也不希望被任何人等。 总会有人把自己的姗姗来迟或视为自己高人一等的特权,或作为表达藐视对方的手段,再或者,有极个别被网络垃圾文洗脑的女孩会产生扭曲的认知。她们会觉得“淑女就应该是晚到几分钟的”。 在他眼中,就相亲这件事而言,不论出于何种考量的迟到,都是不可取的。殊不知,你让别人等的同时,其实自己也在等。因为终归是要见面的。不论你先行处理了什么事务,总是要去见对方的。 除非让对方空等,自己根本就不去。不过这种情况是极为罕见的。不论多傲娇的女人,在磨蹭一段时间好后,总会去见多方的。 这并不是因为她们一时的良心发现,或者天良未泯。其实,只是出于满足她们那可笑自负的扭曲心理。 试想,一个骄傲的像公主一样女孩让男生在某地等她接见。 当她或静心打扮了数个小时;或和闺蜜逛街逛累了;或在家看电视看乏了,想找那个像男仆一样恭候多时的男人聊聊天,解解闷,突然发现这男人根本没等她。那将会是一种什么心里体验?恐怕就像是在她们心里投下了“平地一声雷”,瞬间把幻想中虚构出来的宫殿夷为平地,把梦幻里的高贵,优雅,只可远观的天鹅公主,刹那间变成灰头土脸,好不起眼的丑小鸭。 因此,等待她的人必须在原地等着,这才是她们有意迟到的最大意义。否则,一切都会像为山九仞,功亏一篑一样,眨眼间土崩瓦解。 用大白话来讲,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本想羞辱别人,却被别人结结实实一记耳光,狠狠抽打到脸上。 除此之外,等待本身不是一种能让人愉悦的体验,在很多时候甚至是对人的残酷折磨。 比如:等待重大考试成绩公布的那几天。很多人都会有可能会就此掉进油锅里的煎熬感。 再比如:医生把亲属叫到办公室里,让病人在外面等候结果。对于病人来说,这恐怕就跟等一份死亡通知单一样可怖。 不光是被动的等待。有的人甚至能主动出击,把等待作为杀伤敌人的神兵利器。 比如:日本历史上著名的剑豪宫本武藏就以此为武器,斩杀了赫赫有名,宛若神话中人物的传奇剑豪佐佐木小次郎。 他之所以能战胜对方,不是依仗比对方更长的刀,而是故意迟到扰乱了敌人的情绪。 人一旦心烦意乱,难免会出错。而生死之战,胜负就在千钧一发之际,是绝对不可以有任何差池的。 武藏要的就是对方心绪不宁时露出的破绽。结果,他抓住了稍纵即逝的机会打败对手,成为日本新一代的最著名剑豪。 那位佐佐木氏虽败,但盛名不坠,一招近乎神技的“燕返”可谓是日本列岛一千年以来最著名的剑招。可惜只空留下招式的名字,没有把剑法流传下来。 古代很多奇妙剑招都逃不出在历史中消亡的命运。比如:从东汉末年一直流传到明代,被大明朝廷官方认可的蜀汉皇帝刘备的剑法。 这是被明代抗倭部队列为五大剑法之一的实用性极强的剑法,号“刘先主顾盼剑法”。 望文生义,这大概是一门注重双剑配合,且特别强调要眼到手到,剑随心动,招式很是灵动的双手剑法。实际上,剑在中国以单手剑居多。不光中国,古代日本,阿富汗,暹罗,甚至欧洲也都是以单剑为主,少有双手各持一剑的。通常所说,欧洲双手巨剑,事实上是双手握住同一把剑,而不是一只手一把剑,而且那也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剑,实际可以算是剑形的大锥子。 想来,一人双手各持一剑,在战场上冲杀奔驰,当着披靡,逆者死,逃者生,对三国时代的将士来说,也是难得一见的战场奇景。这分明是一位雄壮威武,气壮山河的大英雄,哪里是只会哭哭啼啼,惺惺作态的小政客。 每想到此,他就觉得,《三国演义》里爱哭的刘皇叔绝对是作者对刘备有误解。 刘备的这门独门剑法在明代之后就不见于官方记载,多半是因没人能得其精髓失传了。 不独刘备的剑法。马超流传下来的绝世剑法也在明亡之后,不知所踪。 就算较近的清代首创的一些剑法,乃至拳脚功夫传到今天要么似是而非,要么已是源流不清。 在这一点上,日本剑法保存的比较好。日本剑法在我们的印象中招式极为简单,事实上其门类很是繁杂。传世剑法中最有名的当属“居合”。所谓“居合”就是敌我双方这种对峙态势,名“居”,出刀后敌我只剩一人,为“合”。 这是一种专门为了报仇雪恨而研发出来的暗杀剑法。在德川幕府建立初期,被一些人顺应时代发展,大加改造使之更适应和平年代的道场教学,由此分化出了许多小的流派。 m君还真就仔细研究过各种“居合”的招式。 他发现,这种剑法看似有许多招式,实际上万变不离其宗,千变万化只为追求拔刀速度的极致。也就是一定要做到拔刀比别人快。追求做到出手一刀解决仇敌。这很符合其复仇刀法,暗杀刀技的出身。 同时,跟我国近几年流传起来的那句“唯快不破”也是同一个意思。不论对方招式多精妙,力量多强大,只要我出刀够快,能在对方做出反应前,做到一刀斩杀敌人。那么,最后失败的一定是敌人,而不是我。 经过观察,他发现“居合”的快并不完全是手快,脚快。 其快的要点在于拔刀方式与众不同。与中国刀法中常见的大开大合不同,也不是日本常见的正手,反手拔刀术。 “居合”快的秘密就在于,拔刀人是在拔刀的同时,刀鞘随着人的身体都向后退,等于节省了一半拔刀的时间。 这样一开来,只要双方是同时拔刀,对方绝对不可能比用“居合”的人快就是这个道理。 因为他不是大咧咧的从刀鞘里抽出刀,而是通过身体以一定角度的旋转把刀从刀鞘里退了出来。从视觉上来讲,就像是他在身体向后退半步的同时,刀却向前进了半步,这进退之间,对于“居合”双方,就刚好差出了一个生死的距离。 (本章完) 第80章 第十二次相亲13 第80章第十二次相亲13 他等了有十几分钟,就给对方发了条信息:我到了。就在这个有大恐龙雕塑的门口。 过了几分钟,对方回复:一会儿就到。 他就安心站在那里,边等对方,边仔细看那只大恐龙。 他从小就喜欢这些古怪的大蜥蜴,觉得它们好神奇,长得和现在的动物一点也不一样,太奇妙了。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一篇文章,上面说恐龙没有灭绝,而是变成了鸟。这倒还好,最让他不能接受的是霸王龙有可能长满羽毛。 一想到霸气外露的大家伙长满了羽毛,挥舞着两只小胳膊,迈开两条大粗腿在原野上追逐猎物。 他就觉得实在难以接受。那哪里还是霸王龙,分明是一只大个儿的霸王鸡。 这时一条短信来了:我到了。 他发消息:你在哪呢? 她道:我在正门这里。 他道:好的。我去找你。 两分钟后,看到了女孩本尊。 抛开成见来说,女孩样貌属于一般稍上的水平。她五官并不算精致,眉眼组合起来也谈不上漂亮,胜在气质尚佳,特别是现在少见的细腿金丝眼镜增添不少文化气息。 这种眼镜样式大概是他高中时代流行的款式。当时有一个梳着大背头的男明星戴着这种眼镜演了一个邪魅中带着潇洒气的反派。前几年,这种眼镜作为复古风的返潮又红火了一段不算短的时间。 不过,现在戴这个的少了。毕竟人们都追求能让自己看起来更年轻的穿搭效果。而金丝眼镜恰巧相反,通常会让人显得更成熟。 他注意到,对方眼角的皮肤已经开始有松弛的迹象,不过尚未出现明显的鱼尾纹。 皱纹实在是人类面容的一大杀手。有些人会哗众取宠的美化皱纹,称它们是岁月奉献给成熟人士的礼物,每一条细纹里都是一段尘封的往事,都是一段引人入胜的故事,都是一条人生智慧,都是时间赠予人类的礼物。 但是,有谁真的希望自己满脸都是这种贵重礼品吗? 肯定是没有的。 欧洲有一位女伯爵为了保留住年青的脸,甚至用少女的鲜血来沐浴。她就像是饿狼对待羔羊一样,残害着领地内的乡民。据说,她的城堡被敌人攻破的时候,人们从地下室里解救出来三十几个被折磨的奄奄一息的乡下姑娘。 她的做法有没有实效,人们不得而知。但不拿别人当人的人一定不会有好下场。她的结局可谓罪有应得,大快人心。 这位女伯爵被政治对手关进城堡的地下室。这些敌对势力当然不是为了伸张正义。他们只是为了借此合法占有她富可敌国的财产,包括城堡,庄园,金银,为数众多的仆从,以及生活在她辖区的所有人。最后,女伯爵被关起来,活活饿死。 这个女孩的脸上虽已呈现出人过三十岁的些许老态,但是精神状态上还没有露出中年人常见的莫名疲态。这说明她的生活状态,至少经济状况应该不错,至少不是满世界找吃食,太过奔波忙碌的人。 俩人一见面都略显拘谨,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觉得,这似乎是个好兆头。拘谨说明对方并没有无视自己的存在。没准之前觉得她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是自己误会对方了。 人们总会有种谬识,一个人见到陌生人能毫无顾忌地大声讲话是心理素质好的表现,是难得的优点。 其实这未必是好事。大多数情况下,一个人讲话声音过于洪亮,是因为他从骨子里看不起听众,没把对方当回事儿,不把对方看做是平等的人。就像鲁迅笔下,在小饭馆大声讲述血馒头来历的那个粗人。他对着众人举止粗野,言语狂放,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态度。可以相见,他见到牢头,狱长之类的人,绝不会是这种放肆无理的态度。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这人长期面对陌生人,或者一群固定听众说话,消磨掉了常人都有的那份紧张,羞涩,以及不可抑制的怯场心理。 很多职业都会给人带来这种影响。 比如:培训组织的讲师们。 一个见了学员就脸红的讲师,绝对不能算是一名合格的老师。机构的领导们也绝不会指望他们能口吐莲花为机构留住学员,实现盈利。 再比如:演员。 据说,演员学表演的第一件事就是解放天性,也就是把羞怯扔掉。 理论是只有这样,演员们才能适应各种表演要求。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演国王的。有些人需要演乞丐,演奴仆,演坏蛋等等算不上多光彩的角色。这时候,就需要演员的脸皮厚实一点儿。 作为从事其他职业的人,保有见到陌生人的羞怯并非缺点,而是不用回避的人类本能。 她说道:咱们去商场里逛逛吧? 他道:好啊。我很少逛街。这里还是头一次来呢。 她道:我家住附近,常来这边。咱们去二楼吧。 他道:好的。 他心想:大概,她是要去二楼找个能坐着说话的地方吧? 俩人一边搭着话,一边往扶梯的方向走。 这时,他看到一个巨大的柱状鱼缸,从一楼一直通向四楼楼顶。里面有几条鱼分外硕大,有几个月大的猪仔那么大,还长着鹦鹉一样的嘴巴,满身五颜六色像蝴蝶翅膀一样材质的花纹。 他好奇地问道:这是什么鱼。长这么大啊? 对方眼神里略过一丝不屑,淡淡地说道:不知道。 他猛然间意识到,她这是把自己当刘姥姥了。 一旦意识到这点,他的脸几乎同时就涨红了,就像是一只刚灌满热水的橡皮袋子一样烫。 原本他觉得,人不可能无所不知,就算是儒家圣人孔子也不是尽无不知,顶多是“一以贯之”。何况智慧远不如圣人的芸芸众生呢?所以,他从来都不掩饰自己对某些事的无知。当然,他并不是拿无知当有趣,只是觉得说出“不知道”三字不丢人。 今天,他生平第一次认识到“不知道”仨字还是能让人产生强烈羞愤感的。这人刚才的眼神就是生活给他的一个不大不小的教训。人行走在天地之间,遇到的不会全是包容你的人,刻薄寡恩的人还是为数不少的,说话做事多少还是得装着点儿好,不然别人不会诚心赞扬你的率真坦白,只会真心嘲弄你的见识浅薄。 俩人走到二楼,他发现自己可谓是一错再错,这家卖场的娱乐和餐饮设施不在二楼,二楼全是卖服装,鞋子的店铺。 他扫了一眼扶梯口竖着的指示牌,这里的餐饮店,茶品店都在一楼。显然,常来这里的对方没有在这儿吃东西的打算。 他心想:这样也好。省点是点吧。俗话,苍蝇虽小也是肉。省杯饮料钱也是不错的。 不过事情很快就向着他想不到的方向飞奔。 她问道:你们在单位都做什么呢? 他道:也就是一些普通的行政性事务。 (本章完) 第81章 第十二次相亲14 第81章第十二次相亲14 她问道:一般性行政事务是什么? 他回答道:写写文件,上传下达,跑跑腿之类的事。 她道:呃。 接着,她又问道:你毕业就直接去现在的单位吗? 他道:不是。我在bj漂了几年。后来才回来的。 她道:怎么不留在bj。我同学们都不想回来。和那里的高楼大厦比,这儿就是个小村。 他很实在的说:楼再高,也不过只能看看。在那儿扎不下根。 她眼中再次掠过一丝轻蔑之色,并从鼻腔里挤个“呃”字。 他听的很清楚,心里也很明白:对方是觉得自己没能力,在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不过,他没有以自己没能在bj扎根为耻,只是觉得这女人实在是浅薄无知。 大学毕业后就直接漂在bj的人很多,但是能从一个白手起家的外地人摇身变为成功人士的屈指可数。 大多数北漂一族在浮沉几年后,就会像那些用脚给电影事业投票的横店龙套们一样,默默离开这个曾哭过,也曾笑过的地方。 留下的有留下的原因,选择走的有走的道理。这本无高低贵贱之分。 有些人不能像一颗种子一样,在bj这片沃土里生根发芽,最终长成参天大树。这就一定是种子的问题吗? 大概她对植物缺乏概念,不知道那句“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 植物是需要与之匹配的环境的。就好比不能把沙漠里的仙人掌巨人种在热带雨林里一样。在沙漠里它们是迎着酷日,傲立风沙之中的大漠酋长。可是在暗无天日的雨林里,它们只会被细菌侵扰,潮湿腐化,逐渐萎缩,日渐枯萎,变成被淘汰出局的小人物。 当然,这种结局不能归咎于热带雨林。榕树在同样的环境里,就能披荆斩棘,奋发向上,长成为众生仰视的参天大树。有些榕树活得足够久,伞盖甚至能遮天蔽日,把自己变成一座小型的雨林。 有位职场前辈总爱唠叨一句话“金子放在沙漠里就是沙子。”这诚然只是他对不如意生活的抱怨。 但是,真将一把黄金撒进漫漫黄沙之中,谁能分得清在那无边沙漠里,哪些是纯粹的沙砾,哪些砂石又中混杂着贵重的黄金呢? 当然,m君不是认为个人能力就不重要。在环境适宜的大前提下,榕树能把自己发展成一座小的生态系统。而蔓藤即使长势再好,也只不过是趴在其它植物身上的依附着者。 他虽然觉得没必要和这种人解释太多,但也不想被人过于小看。 于是他说道:我是不爱吹牛。有些人总爱吹嘘在那里挣大钱了。其实大部分外来户挣不到多少钱。最后,都会走的。 她意味深长地一笑,说道:也许别人挣得多。你不知道。 他道:大部分人讲得都是别人发财的故事。不过是一些故事。 她道:我有同学在bj,两口子在一个公司当设计师,每人每月都挣两三万。 他心里好笑:原来世界上真的有人信这些吹嘘出来气泡。 他忍着笑,问道:他们是在哪家著名的公司呢? 她斜着眼不爱搭理地回答:就是一家普通广告公司,不是著名的大公司。 他道:你没有实际在bj工作过。大概不了解那里的工资行情。 她扬起下巴道:你了解? 听那语气,仿佛实在说:你一个混社会底层的人,还知道上层人的工资水平呢? 他憋着一口气,道:知道一些。我原来在bj的公司都是做市场总监的。大家基本上都是什么工资水平,我还是知道的。当然,我知道的是七、八年前的工资状况。 她语气略缓和道:那么久以前的有参考价值? 他道:应该有的。据我所知,这几年工资的变化不大。其实也不用跟几年前比就能知道你同学在吹牛。 她颇不高兴道:有什么根据? 他道:会基本的算数,就能算出来。 她道:算数? 他道:对。他不是以合伙人身份加入的这个公司吧? 她道:不是。 他说道:那就百分之百是在吹牛了。他不是部门主管吧? 她道:应该不是。 他道:如果,他所在单位是一家中等规模的设计公司。设计师这个行业是分很多等级的。设计助理,设计师,美术指导,首席设计师,设计部门主管,设计总监或创意总监。 小一点的公司也可以简化为设计师,部门主管,设计总监。 一个设计部门不能只有一个设计师吧? 非专职设计公司的设计部一般不超过四个设计师。 专业设计公司的会有很多设计师。但是具体到每一个设计小组,比如:农产品宣传品设计部。这样的设计部里一般也就三,五个人。 你同学一个月三万。按照一个组有四个设计师算,设计师的工资总数就是十二万。 这还没算部门主管的。咱们给主管也算三万。一个部门光工资就是十五万。再加上设计总监 的工资。总监的工资一般会比普通设计师高很多。咱们按照低的算,四万。设计部加总监就是小二十万了。 一个普通的设计公司每个月光是设计部的工资支出就要二十万。这公司要是不能月入百万业务根本就做不下来。 她哼了一声,道:才二十万工资,怎么非得月入百万业务? 他笑道:一个正式公司就算是专做设计的,也不可能没有人事部门,财务部门,销售部门,还有司机师傅们。他们不用开支吗?就算他们的工资可以少一些,四个部门的工资总数加起来也得能和设计部的工资划等号吧。这一下光发工资四十万就没了。 房租,水电,营业税这些硬项目,再有跑业务迎来送往,以及业务人员自身的报销费用,这些都不是小钱儿。 这老板要是每月没有一百万的业务量,就是赔钱赚吆喝了。 月入百万,就等于年入上千万了。即使在bj,上海这样的大都市里,年收入上千万的设计公司也都算不上多见。至少绝对不会比比皆是。 她翻了翻白眼,道:你的同学都在哪?做什么呢? 他道:有的留在了长沙,有的去了上海,深圳。去bj的少。毕竟是南方的学校,在北方名气小。混得比较好的是几个留在大学的。 说到这里,她突然停下,看着一件毛皮大衣说道:你等我一下。 说完,她就一头扎进这家服装店里。 (本章完) 第82章 第十二次相亲15 第82章第十二次相亲15 他当时的感觉,就像是勉为其难吃寡淡无味的茶泡饭,却好巧不巧吃到一根生锈的螺丝,想骂人,又不好骂出口,心中尽是憋闷。 当然,有人会说茶泡饭不难吃,不少富贵已极的人都喜欢吃这种平民吃食。 他们的理论是浓油赤酱,山珍海味都是甘口疾形的东西。寡淡才是食物的真谛。 这样想的人,看似是静看云卷云舒的闲雅之士,实际不过是人云亦云,随风倒的墙头草。 确实有不少中外名人喜欢吃诸如:茶泡饭、开水冲小米粥等等看起来就没滋味的食物。 在日本天皇还拥有权柄的平安时代,有一位喊出“此世即我世,如月满无憾”的著名权臣藤原道长。这位日本的实际当家人就极推崇茶泡饭。而且他也并非故作姿态,真的是最爱吃茶泡饭。这一点,在很多与其同时代名人的笔记里多有提到。 由此,一些现代人就吹捧这位权力游戏的胜利者品格高尚,心如玉壶。这可真是断章取义,一叶障目,胡乱吹捧。 藤原氏爱吃茶泡饭不假。但是,此人可不是只以茶泡饭充饥度日。 平安时代,贵族宴会极其奢靡,频繁,且被政客们当成纵横捭阖的战场。 这位大贵族天天山珍海味,厚肉脆皮吃腻了肠胃,当然得来点清淡的食物。 这不是m君的臆想。他见过不少平安时代流传下来的贵族之间互相宴请的菜单,虽比不上满汉全席般奢华,也算得上是极为丰盛,那时的宴席上全是各种腌制肉类,含糖量高的水果,还有油炸食品,最要命的是根本没有蔬菜。 现代人都知道长期这样吃,最终会是什么结果。古代的聪明人自然也是明白的。所以,藤原自己用餐时才会偏爱粗茶淡饭。 用粗话来讲,就是肥鸡大鹅吃多了,得来点清淡的洗洗肠子。 那女孩似乎很是喜欢这家店的衣服,在店里兜兜转转,东瞧瞧,西看看,一会拿起这件,一会拿起那件,好像哪一件都是她的心头好。 他看着这人心无旁骛挑选心仪之物,突然觉得自己像是一件多余的物件。 她朝着他的方向高举起手来,使劲挥了几下,像是在让他过去。 他正在迟疑。 一位售货员走了过去,同时手里还提着一件大衣。 原来她是在招呼售货员把衣服拿到试衣间试衣服。 这时,他动了扭头就走的念头,又觉得就这样走了挺灰头土脸的。 就在他犹豫不决时,那女人换好衣服从试衣间出来,走到一面大镜子前,开始左扭右转,自我陶醉于镜子里的幻象。 她身上的是一件淡紫色的毛领子大衣。衣服的版型不错,但是颜色不合适。 她的肤色偏黄,有美学基础的人都知道黄配紫是什么效果。特别是大面积高饱和紫色,配上一小坨低饱和黄色,那简直像是在紫色衬布上涂上了脏污。 如果是大面积用黄色,少部分用紫色呢?实际上也会很难看。 正是由于紫与黄,红与绿搭配起来,人们很难掌握它们之间的色彩比例,才会有红配绿塞某种气体,黄配紫不如去做某事的俚语。 再加上他现在心情不佳,这种高对比的互补色,轻易地使人神经兴奋起来,不满情绪在心里奔涌翻腾,对不远处这个人的反感几乎要脱口喷出。 就在这种情绪将要冲到头顶,最终来个大爆发之前,那女人逛完商店出来了。 她从店里走出来,还不忘又回头问了一句:这件衣服多少钱啊? 店员赶忙回答:五千六。 她点了点头,对m君说: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他没有客套,只是象征性点了点头。 俩人沉默无语地并排着朝前走了五、六步。 她问道:刚才咱们说到哪里了? 他想了想道:说到有同学留校了。 她又道:他们留校都做什么了? 他道:都成副教授了。 说到这里,他顿了一顿,又道:其实,他们混得也算一般。以年头而言,进步快的人已经是正教授了。 就在此刻,这女人向他刺出直入心扉,直摧灵魂,毁人于无形,却绝对是一击中的的灵魂一剑。 这是这么多年来,这么多相亲对象,不论双方弄得有对不愉快,谁都没有做到的最致命也最精准的打击,堪称对敌“斩首行动”。 可以说,就这一句话,瞬间冲散了他方才因对方羞辱而积攒起的冲天怒气,像是一枚投射过来的超级炸弹,一下子把他心里构筑的一切防御,一切武器,一切建筑,一切的一切都夷为平地,什么也没有留下。 他们就好比是两个在擂台上决斗的武者,蓝方行功运气,琢磨好了一百种精妙拳法。可未等他施展出任何一拳一腿,红方一记重拳一击就摧毁了他所有的自我意志。 有那么大概十秒钟的时间,他的大脑是空白的,整个人像是大傻子一样呆立在原地。 如果这时候有谁用小手指捅他一下,他一定会像是纸糊的娃娃一样摔倒在地上。 毫不夸张的说,此刻他整个人由内而外都像是一个空壳。灵魂都被那句话惊散了,所有的精神力量也随之弥散在空气里。 站在那里的看起来是一个人,实际上只不过是一堆骨头,肌肉,血管,粘液,布条组成的某种物体。作为人的内核的意志不在体内,像是被打散的无数小颗粒,正被突然而来的袭击冲散,此刻在这堆物体四周重新集结。 还好,她给出这致命一问后,没有乘胜追击,再来一击。否则,m君真的有可能当场猝死。 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精神和身体都基本恢复了常态。 他深吸了一口气,让自然的气息充盈体内,以便尽可能快的驱走那句话留在身体里的遗毒。 她显然很了解这句话的威力,正在像鹰俯视野鸭子一样,轻蔑地看着m君。 鹰当然是天空的霸主,野鸭子不过是在水上讨生活的。尽管如此,强大的老鹰却也不一定每次都可猎杀野鸭子。在自然界中,被野鸭子按进水里淹死的老鹰并不在少数。 不过,此时的m君还没有从那句话里完全恢复过来,根本没有斗志与之争锋。 他意识到一个原本显而易见,却一直为他所忽视的问题。这女人是个人物。她比之前遇到的所有女孩都更能抓住问题的最主要矛盾。 这种女人一般是聪明的,不会上当的。但是同时,也绝不讨人喜欢。这大概是她年过三十还嫁不出去的原因。 他知道,他很快就会忘记她,就像忘记自己一路走来,到底路过了几棵树。 但是,那句灵魂拷问,他此生都不会忘记: 那你又是什么? (本章完) 第83章 第十二次相亲16 第83章第十二次相亲16 那句话的余威像是一只小榔头反复锤击着他脆弱的自尊。 一个念头突然从心底深处翻腾出来。 “我是什么?” 这似乎是一个哲学问题。 他想到的第一个回答是:我是一个人啊! 几乎就在这个想法产生的瞬间,他又犹豫不决无法妄下论断了。 他开始怀疑一件事。 这是一件他从出生以来就没有动脑子想过的事。 那就是:自己真的算是一个人吗? 绝大多数人恐怕都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 通常人们都默认自己是人。或者说,在父母等长辈的教导下自认是人,就像狼孩在狼的教育下自认为狼一样。 那么,我们真的是人吗? 或者,m君这种人也算是人吗? 他疑惑了。 女孩抛出的那句话像是投入死水的一块大石头,“噗通”一声激起来满池的风波。 他第一次认真思考这个看似不是问题,又几乎很少有人自问的问题。 那么,什么是人呢? 东西方哲学家们对此的认知趋于一致。他们都不是以生物本身的诸如:几只翅膀,有无羽毛,几条腿,有没有獠牙等外在特征来定义人,而是用更抽象的,形而上的社会原则来解释人。 换句话说,人只是长得像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不等于这人就是真正的人了。一个人首先必须满足人的社会属性,才是一个完整的人。 如果一个人不具备人应有的社会属性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结果呢? 中国有一句流传几千年的俗语,完美阐释了这种情况带来的恐怖后果。 这句话是“乱世人不如太平狗”。 只要稍微翻看那些有关乱世的记载,你就能深切感受到这句话的正确性。 比如:安史之乱,大唐名臣张巡为了对抗河朔将领尹子奇,在没有援军的情况下坚清壁野,硬是拖住了有绝对兵力优势的河朔军队。但代价是几乎满城老少妇女,羸弱男子都变成了张巡及其部下口下的粮食。 再比如:“冲天香阵透长安”的黄巢就带领军队吃了不少陈郡人。当然有人说这是对大丈夫黄巢的污蔑。因为《新唐书》这些史书都是黄巢的敌人撰写的,自然就把所有坏事一股脑子扣在老对手头上。 但张巡部队吃几万百姓却是作为胜利者的唐王朝官方认可的事实,还被当成是张巡忠勇无双的证据向全天下宣讲。 张巡身为唐朝大臣守土有责,能以一地之凋敝,换大唐东南半壁江山之繁荣,自然是勋高柱石,理应被视为力挽狂澜而不倒的擎天玉柱一样的豪杰。他作为一代名将的历史功勋不容置疑。 他及其部队所为看起来确实残忍,可那是万般无奈下的被迫之举,是当地军民为了国家大义做出的牺牲,与朱灿、麻叔谋等人残害无辜百姓有本质区别,不可过分苛责。 但是,那些尘世里的卑微者在乱世之中,生死全系于他人之手,丝毫不由自己做主,身似暴雨中飘摇的浮萍,命如任猪狗践踏的草芥,也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近代也有类似情况发生。 比如:《白话文学史》的作者胡适。 这位大名人在处于外忧内患窘境的中国并没有遭遇“不如太平狗”的惨祸。可以说,他在国内混得春风得意,风生水起,特别是在文化界内算得上是翘楚式人物。 此人曾在大诗人徐志摩的婚礼上公开发表了一篇檄文。他为社会公序良俗出头,狠狠教训了徐氏和陆名媛一番。 说实话,这是m君所知的胡适做过的最能让人身心畅快的好事。现在的人们怕是少有能像他这样不留丁点儿情面直斥第三者和“陈世美”。 不过,有件事不可忽视。他当众痛斥徐氏夫妇无耻行径,徐氏不但没有当场反驳,甚至事后仍然以师礼恭敬对待胡适,不是因为他言之有理,也不是因为他占据了道德高地,更不是因为他本人修德怀远,以德服人。 真正的原因是他在当时的文学界,乃至整个文化界扛山拔鼎般的重要地位。徐氏作为文化界的一分子,一位后生晚辈,不过是忍气吞声,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那场婚礼现场有不少名气与徐氏相当的青年才俊。这些人无一不是当时的精英,无一不是能把名字写进文化历史的俊杰。其中就包括晚清闻人梁启超的儿子,民国名媛林徽因的丈夫,我国著名古建筑学家梁思成。 胡适知道这俩人的婚姻败坏了社会风气,玷污了徐陆两家门风,给本应如琉璃般干净的文化界抹黑。 其他那些人中俊才都不知道,都看不出吗? 当然是知道的。 为什么没人站出来,像胡适一样来一篇可流传百年的正义痛斥呢? 是他们不如老先生才思敏捷,文采风流,没法出口成章吗? 当然不是。 究其根本,在那一刻,以社会属性而言,胡适是一个形容伟岸的大丈夫,他们都和徐氏夫妇一样是身材短小的小矮人儿。 但是,胡适移居美国的那几年,丧失了在中国所有的优势。他在远离二战战场的美国遇到了大麻烦。当时的美国人并不熟知这位东方的文学家。也就是说,他在美国丢失原有的部分社会属性,不再是那个众人眼中的文化巨匠,只是一个普通的外来户儿老头。 用胡适自己对在美国讨生活经历的评价,就是他和妻子就是在异国他乡“插标卖首”。 这是一个很年轻的成语,特别是相对于hd学步这种有两千年以上历史的老成语而言。 这句成语最著名的出处是《三国演义》里关羽评价颜良。于是很多人误会这句话从汉末就有了。 实际上,这句话产生自宋末。说的是当时的元军会任意给路上的行人头上插根草。被插草的人就得像被卖的牲口一样跪在路边。 等待他的或者是被元军士兵当骡马卖给别人,或者是因卖不出去被杀。总之,毫无做人的尊严可言。 胡适还是那个胡适,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毫无变化,顶多比去美国之前老了几岁。 为什么同一个人,在这一国是备受尊崇的人,在那一国就形同蝼蚁了呢? 道理很简单,他原有的最重要的社会属性文学大师这一身份丧失了,导致在异国作为一个人的社会属性不完整。于是,他国人士也不可能给与他原有的同等对待。 (本章完) 第84章 第十二次相亲17 第84章第十二次相亲17 他看过一个笑话,说是人在从楼上跳下去的时候,大脑会飞速运转,让这个人在几秒内回顾完自己的一生。 说实话,他一直觉得这是胡扯。 不过,现在他信了。 方才胡思乱想了一大堆,在现实世界也是过去了不到三秒钟。 女孩那轻蔑一笑,微微扬起的嘴唇都还没放下来。 他看着女孩,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又停顿了几秒,他老实答道:普通人呗,还能是什么呢? 女孩显然对这个搪塞的回答并不满意。 她眼睛向天花板瞟了一下,接着盯着他说道:你都是自己买衣服吗?还是家里人给你买? 这句话问的没头没脑,他听得是摸不到头脑,不知道对方意指什么。 他直接答道:都是我自己买的。我不太爱光商场的。 他想:或许,她是要说几句场面话,遮面一下方才挑衣服的事吧? 结果,她只是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道:在网上买的吗? 这时,他才回过味儿来。 原来她是另起个话题来刺激他。 社会上有这样一些人。他们总认为网购的衣服都是便宜货,不如在名牌门店买的衣服好。这些人天生有一种莫名的优越感。他们瞧不起那些在任何一个方面不如他们的人。在他们眼中,经济条件不光是人格低他们几个档次,就连智商也一定比他们低。 看来对方就是这种人。她那一句“在网上买的吗?”实际上是在嘲讽m君穿了一身破烂儿。 他穿的衣服的确不是在品牌店买的,但也不是网购的,只不过是在国产小品牌店买的普通衣服。当然,在这个时代自我宽慰“穿衣保暖即可”确实是有些寒酸了。不过,女孩这种地主看乞丐一样的态度倒大可不必。 他感到自己的尊严再度受到了摧残。不完全是因为女孩的恶劣态度。他联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情。 这身打扮是他的日常打扮。上班这些年来,他基本都是类似物质消费水准的穿衣打扮。虽然他偶尔也穿国外知名名牌的衣服,鞋子,但是最日常的就是类似今天这身打扮。 那么,这么多年以来,那些同事,还有以往的相亲对象们也是如她一样,认为自己是个破衣烂衫的乞丐一样的人物吗? 想到这里,他觉得一口气阻塞了憋在胸口,向全身运输养分的高速公路全被堵住,心脏正加大运动幅度要努力疏通血管,随之而来的就是心口传出的阵阵疼痛。 他从没像今天这样后悔过,后悔来见这个人。 战国时代流传过一个有趣的故事。 有个人得了病,昏聩了十年。十年间,他不辨牛马猪狗,不识日月星辰,不知寒暑四季,不想饥饱寒热。 他的妻儿听闻邻国有位名医可治疗此病,就重金聘请这位大夫来给他瞧病。 那位大夫果然是名副其实的国医妙手,开了几副药,三天之内就起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而那人病愈,知道是这位大夫治好了他的病,却拿起木棒追打大夫。 人们急忙阻拦,并质问他为什么打恩人。 他答道:“我在病中十年来无知无识,不担忧饥饿,不害怕贫穷,不用想明天的忧,不必怕后日的愁。这是南面为王都不会有的快乐啊。现在我一睁眼,一想起丧十年光阴,心里涌来无尽的忧愁烦闷。从今以后,我再也不可能有南面王的乐趣!我不打他!打谁?” m君现在的心情可与位古人类似。 人是活在梦里好,还是活在现实里好? 人们总会说“人要面对现实”以此而言,人当然是活在现实里好。毕竟,梦都是假的,虚幻的,是自己骗自己的谎言,而且总会有梦醒的一天。 假如可以编织出来永远不会被戳破的梦呢? 有人会觉得,这根本就是痴人说梦。世界上怎么会有永远不会醒来的梦。若梦永不会醒,那不就和现实一样了吗? 事实上,真的有这种梦。 而且很多人一辈子都生活在这种虚无缥缈的梦里而不自知。 比如:m君本人。 他本以为自己也就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再不济事至少就是一个普通人。而且还是挺有几分知识,略有几点才华的普通人。 可是,见到了这个女孩,他才明白,那不过是孔乙己式的自我安慰。 一个没有实际成功成果的人是没资格孤芳自赏的。 他想起来一首诗人罗隐的自嘲“钟陵醉别十余春,再见云英掌上身,我未成名君未嫁,可能俱是不如人。” 没有云英的问,也就没罗隐的这首诗。他当然没罗隐那番雅趣,写首诗赠眼前这女孩。 再比如:历史上那些被奸臣愚弄的昏君。 没有哪个昏君会自认是蠢材的。他们身边的奸佞之徒,一定会把他们吹捧成英明神武,绝无仅有的圣主明君。 最有名的例子就是齐桓公。 在他还能掌控齐国的时候,谁都看得出来易牙烹子奉君,刁竖自阉入宫,事出非常必有非分之想。别国公子开方撇家舍业,放着本国贵族不当,跑来齐国当下人,所谋者必大。 但是偏偏齐桓公活在三名奸佞之徒编织的谎言美梦里不自知,只觉得易牙等三人忠贞不二,为了国君甘愿牺牲一切,是天下对他做好,也最贴心的臣子。春这位春秋第一霸主愣是以梦为真活了好几年。 其实,何止是齐桓公。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有心接近我们的不轨之徒,又有几人能当真在第一时间识破他们呢?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句话流传了几千年,在中国可谓是家喻户晓的名言。 但是,人们在面对那些口蜜腹剑,阴险残刻的小人时,能真正做到绝对不被花言巧语迷惑的有几个呢? 也许有人会信誓旦旦的说他从不会陷入别人编织的谎言里。 这种人其实就是地地道道掉进谎言陷阱而不自知的蠢人。 他们觉得从没有活在别人编织出的虚妄的世界里,不是他们有真知灼见从不上当,而是他们已愚不可及到永远意识不到掉进了陷阱里。 (本章完) 第85章 第十二次相亲18 第85章第十二次相亲18 这次相亲在m君的沮丧中结束了。 从见面的地方出来,他觉得身心疲惫,腿上像是灌满了铅,举步维艰。大山压顶一样的压抑感像是一阵酸雨腐化了胃里的食物,并将之化为乌有。 吃点什么呢? 这是他踏出见面地点后的第一个念头。 电视里有的专家说,长期抑郁会导致肥胖。 他一直觉得,这些专家没有生活常识。人都抑郁了还吃的下去饭吗?人不应该是越抑郁越瘦吗?像那些古词一样“衣带渐宽”,“人比黄花瘦”。 不过,现在看来,还真是“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专家的话颇有几分道理。 对方的精确制导心理打击后让他整个人都虚脱了。那种疲倦就像是和一个打不赢的对手缠斗了半个小时。 身体里多年积蓄的脂肪,糖,水分全部被耗之一空,只剩下一个看似完整的空壳。大脑发出指令:必须马上补充,否则有饿晕过去的可能。 饥饿感分外强烈。 哪怕现在摆上来一整只烤乳猪,他也能一个人全部吞下去,不留一点儿残渣。让所谓只吃几块背上方肉的餐桌礼仪见鬼去吧。 去哪吃呢? 大脑如旋转木马一样极速转动。 去吃面吧? 他想起来附近有家面馆的面不错,价格也实惠,离这里不足两百米远。打定主意后,他疾步向面馆赶去。 这是家很小的店面,里面也就三张饭桌,和一排沿着墙的壁挂式窄桌。店虽小,收拾得很干净。 m君喜欢用窄桌子,总觉得这样吃饭快,坐在饭桌上吃饭速度太慢。 这家主营面条,有炸酱面,担担面,特制油泼面,海鲜打卤面等各种打卤面。 他最爱吃这家的特质油泼面。该店的做法与别家不同,一碗油泼面里没有那么多配料,只有四样东西:面、蒜瓣、盐、热麻油。 看起来食材简单,味道却极好。 他曾好奇地问老板:这面不放青菜,也不放肉沫,怎么味道这么好啊? 老板自豪地告诉他:我家的面好! 对啊。 一碗面要好吃,最主要的当然是面好。 可惜,这么显而易见的道理很多人根本不懂。m君本人之前也是不知道。 有的人总说,自己爱吃打卤面。有喜欢肉丝打卤面的,有喜欢鳝鱼丝打卤面的,再或者有喜欢鸡蛋西红柿打卤面的。 可你要是问他,哪家店的面条不放卤也好吃,他就答不上来了。 因为他们从未想到过这个问题,也从没真正看过面条一眼,全身心都放在了卤汁上。 其实,他们真正爱吃的不是打卤面,而是作为配料的卤汁。本是打卤面主体的面,在他们眼中反成了配料。 这就好比有些人吃饺子,总爱夸这个饺子的皮儿薄,面筋道,很少夸赞馅儿好。 他们就是忘了,古人发明饺子是为了吃馅儿,而不是要吃皮。 对于缺乏肉食的古人而言, 那荤素配比恰到好处,既能吃到肉的些许荤腥,又能尝到菜的清新甘甜的饺子才是真正的好饺子。 面皮作为馅料的载体固然也很重要,但切不可本末倒置。就像吃面不可看重卤,轻视面一样。 那些真正爱吃面,懂吃面,会吃面的人定是要先挑面,后选卤的。没有卤,一碗好面仍是一碗好面;没有面,那一锅卤汁就是一堆咸菜。有谁吃饭时就着凉水,喝卤汁的吗?显然是没有的。 他看到还带着锅汽的面被放到眼前的桌子上,心中阴翳就像冰雪遇到太阳一样开始逐渐消散。 饱食之后,他浑身由内而外都暖洋洋,热乎乎的,精神状态大为好转,方才发生的一幕幕似乎翻篇了。 他本想在心里自我安慰自几句,转而一想实在没有必要。 那女孩问的直接,却都是事实。区区m君确实是一个一事无成的大龄失败者;一个只能勉强满足自身温饱的苟活者;一个 多年活在虚假认知里的傻子。 想通了这些,他心里不难受了,却多少有点空荡荡的。人毕竟不是野地里乱窜的老鼠,多少还是需要些人生意义的。 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人因为生活失去意义,而陷入了永恒的黑暗里。人们为了找一个继续苟活下去的理由,总得会学着自我麻痹,自我欺骗。 比如:m君被陌生女子这一顿不留情面的数落。他可以自我安慰这是一次心里成长的难得机会。 再比如:一个运动员常年被教练苛待。他可以自我安慰,这是走向金牌的必由之路。 还比如:一位寒门学子在灰暗的灯光下,忍饥挨饿奋发读书。他可以自我安慰,这是“必先饿其体肤,劳其筋骨”。 人们总要为自己虚构出一番大道理,把所受到的那些毫无意义的痛苦,尽力美化为造物主对人的磨炼。 在他们的潜意识里,似乎只要人为的赋予苦难崇高的意义,那些灾难带来的伤害就不再是生命中的疤痕,而是变成人生前进道路上珍贵的财富。 这多可笑。苦难和成功怎么会有因果关系呢? 如果经历苦难是获得成功的必由之路。那么,像乾隆皇帝这种含着金汤勺出生的成功者,该用什么理论来解释呢? 可是把这种自欺欺人视为圭臬的大有人在。 更可笑的是有人还发明了“失败是成功之母”这句荒唐话。好像因屡次失败而白白耗费掉的生命都是有价值的,都是通往最终成功的阶梯。 事实上呢? 失败就是失败。成功就是成功。二者泾渭分明,毫无逻辑关系。 也许有人会拿吃七个烧饼才饱,但是不能不吃前六个烧饼来作为反驳论据。 这就是彻头彻尾的诡辩。 两个苹果等于两只梨吗? 谁都知道梨和苹果不是同一种水果,所以尽管数量一致,两个苹果无论如何都不等同于两只梨。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失败与成功。让人最终吃饱的那个烧饼,和之前吃下去的五个,都是烧饼。但成功和失败是两样不同的东西。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越王勾践一样,几经失败,在生死边缘徘徊良久,遭受非人待遇后,终能奋发图强,成为生死斗争中最后的大赢家。 实际上,他的成功有很大偶然性。虽然他真的赢了,但在吴都被攻破以前,夫差并不是注定要失败的。 如果夫差像丰臣秀吉一样迅速回到国内,那么勾践会落得和明智光秀一样的下场。 勾践之前的失败被人们认为是有意义的,只是因为他最终幸运的成功了。如果他最后没有成功,那之前些失败还能被叫做“成功之母”吗? 恐怕不单是他吃屎会这件事会沦为千年笑柄,那句“卧薪尝胆”也不会成为励志名言,而会变成调侃别人滑稽的专用语。 (本章完) 第86章 第十三次相亲1 第86章第十三次相亲1 有同事给m君介绍了一个女孩。据说,这女孩很优秀。至于到底哪里优秀,同事也没说上来。 他接连遭受打击,那点心气儿早就所剩无几,只觉得但凡女孩长得还看得过去,工作还算稳定就行。至于其它,也无暇要求太多。或许,早些这样想,放下不必要的思想包袱,他早早就结婚生子,孩子都能上小学了。 这不是夸张。他高中同学都有孩子上初中的了。大学同学也有不少要了二胎。 当初大学毕业的时候,有些人信誓旦旦不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就绝不考虑终身大事。现在,这些人将近不惑,也早都生儿育女。 他觉得,确实有必要反思一下。总说自己要求不高,要求不高。是不是真的不高呢? 自从那天被那个女人两问惊醒梦中人,他就发现原来定的标准高了。 人呐!总是这样。就像大闹天宫的孙猴子,只有吃了亏,才知道自己真正的斤两。 他向来不算是高估自己的人。别人估算高考分数都会高估,甚至有高估出五十分的人。而他是高中同学里唯一一个给自己低估了五分的人。也是唯一一个报名时没有浪费分数,分数与所报学校和专业所需恰到好处的人。 他的实际分数比分数线高出一些,又不是高出太多。这样既不会因为偶遇大小年而失利,又不会因高出太多而心里憋屈。 其实,在遇到那个女人之前,他从来没觉得高看了自己,一直都是在平视。 后头再看,自以为的平视,不正是面包老师所说的最佳视角吗?看似客观真实,可因角度问题,在实际上仍是美化了自己。 他深深叹了一口气之后,麻利地大概收拾了办公桌,就急急忙忙去见这个新对象了。 双方约定的见面地点是那个门前有大恐龙的卖场。 女孩比他早到,在卖场顶楼新建的威尼斯风情街等他。 这道主题景观是这个卖场的一大特色。在人工河两岸是仿意大利风格的店铺,河里有缓缓飘过的贡多拉,船头站着金发碧眼的外国船工。顾客们会恍然如亲临民国诗人云中鹤笔下的翡冷翠。 女孩就站在景观街入口处的一个大水族箱边等他。 那个水族箱被修建成拱门的形状,里面有鲨鱼,鳐鱼,魔鬼鱼,大海鳗以及一些叫不上名字来的小鱼。 就第一眼印象而言,他觉得对方长得一般,肤色略黑,细长眼睛,颧骨有点高,在卦象上讲不利丈夫。 不过,他本就不是迷信的人,又刚被现实狠狠抽打一顿,倒是顾不得讲究这些虚无缥缈的事。 女孩很远就看到了他,很大方地摆了摆手。他也急忙摆摆手,快步走过去。 刚走到女孩身前,他突然看到了极好笑的一幕。一只分不清是魔鬼鱼,还是鳐鱼的小家伙紧贴在玻璃壁上,两只鼻孔像是两只黑洞洞的眼睛。这对特殊的眼睛张得大大的直对着m君。 他顾不得先和女孩说话,哑然失笑道:这是个什么东西?怎么用鼻孔看人呢? 女孩顺着他的目光看向水族箱,随即也笑了,道:我也不认识这是什么鱼。 不知道是他从心底放低了姿态的缘故,还是那条大鼻孔鱼有效调节了气氛,谈话氛围很是轻松。 俩人顺着人工河一边走一边聊着。 他说道:我还是第一次来这儿。 她道:我住的地方离这里近,来过几次了。今天还好,一到周末这里人更多,人挤人。 他道:这里人气这么旺,商铺一定很好租出去。 她摇头道:不好租。楼下空着好多店铺。 他道:是因为租金太贵吗? 她道:不是。听说是风水不好。 他笑道:还有这种说法吗? 她道:我也不清楚。反正这里已经黄了好几家了。 他道:我好像也听说过。街对面那家卖场生意就红火,这边的生意就不行。不过,今天看起开,这边的生意还可以啊。没准这个威尼斯街能破除一下同志们的迷信思想。 她说:也许吧。 俩人正在闲聊,突然迎面走过来三名个子高挑,衣着暴露的女孩。 他不禁多瞟了两眼,随即,就后悔了。 那哪里是女孩子,分明是三个长着大长腿的男青年。这仨人从衣着,身材,到走路姿势都是一副风姿绰约的大美女姿态。唯独脸是纯正的,菱角分明的男人脸。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不禁“咦”了一声。 声音不大,但那三个人显然是听到了。他们像是被人用针扎在身上一样,几乎在m君发出声音的同时,就齐刷刷扭过头,斜着眼看过来。 如果有人抓拍一张现场照片,他们回头的时候,m君的大嘴一定是半张着,还没闭上。 m君尴尬的向三人笑了笑。 那仨人面无表情的别过脸去,像是赌气一样,使劲扭着屁股,嘎达嘎达地走了。 她笑着问道:你第一次见反串啊? 他缓了缓神道:我只见过梅兰芳大师那种反串。这样子的还是第一次见到。确实是少见多怪了。 她压低声音道:我第一次也被吓一跳。 他笑道:主要是脸和身材不协调。 她斜着眼笑道:你是想说他们的大长腿特别长吗? 他老脸一红,道:这个真是没有。 她笑道:理解。 他赶紧换了个话题道:那个水族箱里有不少珊瑚啊? 她道:对啊。 他道:听说珊瑚里最贵重的是红珊瑚。 她道:好像是意大利产一种牛血红珊瑚。 他道:咱们国家东海里也有红珊瑚。汉武帝的时候,西南酋长们就贡献过一支九尺珊瑚树被御赐名号烽火树。 她道:珊瑚是越高越值钱呢?还是越红越值钱呢? 他想了想道:应该是同等品相的越高越好。不同颜色的以红为尊。都是红珊瑚的话,自然越红越好。 她道:怎么讲? 他道:珊瑚都是长在深海里向阳的礁石上。古人打捞它们只能向海里撒下用铁网。能捞上什么样子的珊瑚全凭运气。所以品相完整的珊瑚很少见。 汉武帝那株九尺珊瑚树在古代就算得上是绝无仅有的珍品了。 她问道:为什么越红越好呢? 他答道:珊瑚长得很缓慢。通常的白珊瑚,还有黑珊瑚,也就是海柳都是几十年长几厘米。 而红珊瑚是一千年才能长十厘米。所以红珊瑚比别的珊瑚质地更细密,也更难得。 自然界里属于正色的宝石都是少见昂贵的,像高纯度的红宝石,蓝宝石,祖母绿。红珊瑚作为生物宝石也不例外。红色纯度越高的,就越是稀有,相应的价值也就越高。 (本章完) 第87章 第十三次相亲2 第87章第十三次相亲2 聊了一会儿,他看着时间差不多也到饭点儿了,就说道:咱们吃点东西吧? 女孩笑着摆手说:不了。我这两天减肥呢。改天吧。 这是他第二次心甘情愿请对方吃饭。上次这样做还只是为了还对方给充的话费。 她倒是第一个拒绝吃饭的女孩。之前,很多女孩一见面就张嘴要吃饭,就像八百辈子没吃过饭一样急不可待,简直是对宰陌生人这件事毫不掩饰。 比如:就在此地,他就见过一个人,见面第一句话就是“咱们去哪吃啊?” 最可笑的是,当时是三九天,俩人都裹得严严实实,只露着四只小眼睛,像是两具木乃伊一样。谁也看不到对方的脸。 她这是根本不看来人是谁,只要有饭就吃啊?这不就是奔着吃饭来的吗?这种人对相亲能有哪怕一丝诚意吗? 那时他刚开始相亲没两次,第一次遇到这种人,心里明白这就是骗吃骗喝的女骗子,却一时语塞不知该如何应付。 他愣了几秒钟,临时组织了一下语言,说道:我吃过了。你要是实在饿,可以自己吃。 对方大概从那几秒钟的沉默,看出来m君是个相亲新手。又或者,她是秉持“贼不走空”的绿林规矩。既然人都来了,就一定要从对方身上揩点儿油。 有句俏皮话形容这种人“出门没捡到金元宝,这一趟就算丢了大钱儿了。” 她不管对方如何拒绝,厚着脸皮,老道地说:我现在饿得不行了。咱们去吃意大利面吧。我吃着,你看着就行。说说话儿。 他从小到大第一次见这种厚颜无耻之人,实在不知道该扭身就走,还是跟过去虚与委蛇。 她不等m君拒绝,就转身大踏步向一家连锁意大利面店走去。 说实话,他一分钱都不想浪费在这人身上,只能说当时太年轻,遇事太少,见对方划下道儿来,就亦步亦趋,心怀忐忑跟了过去。 如果换在现在,他一定会说:我还有点事。你去吃吧。再见。 俩人坐定之后,她这才脱掉外套,露出真容。 他的第一印象是这人长得好老。虽然他本人也不是所谓逆生长,但至少还算是容貌可以反应真是年龄。 这个女孩比他小一岁,看起来却像是他的姐姐。能大出好几岁的那种姐姐。比如:他在单位了,见到比他大七、八岁的女同事,都是喊对方“张姐”“牛姐”。她看起来和这些人就像是同龄人。 她翻了翻菜单,要了一盘意大利海鲜面。大概是六十多块钱。 他感觉对方根本就没看菜单,一开始就打定主意吃什么了。 他倒不反感吃西餐,只是第一次在外边吃通心粉,很好奇这碗六十块的面条里都有啥。 不一会,面条被端过来。他特意瞟了几眼,发现那盘子里除了拳头大小一撮通心粉,就只有几只小得可怜的蛤喇,几块看起来夹生的花椰菜。 他心道:这个价格实在是太坑人。就这盘东西,还不如他在家用方便面调料调出来的通心粉好吃。 她无暇与他说话,旁若无人地风卷残云一般解决了这碗面。 然后,她才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和他聊天。 她问了很多和相亲无关的事情。 什么叫和相亲无关的事呢? 就是她没有问到任何一件有助于确定他身份的事。 比如:她没问他老家是哪里的,现在住在哪里。也没问他工作单位全称,在单位具体都做什么。更没问他什么大学毕业,家里几口人。 总之,凡是和他个人有关的事,都被对方完美规避了。 这让他想起来很久之前的一位故人。 那是一个bj大妞。俩人曾经是同事,因为聊得来,就经常一起吃饭,出去溜达。 有一次,他俩和当时的老板一起出去办事。 老板说到m君家事哪里哪里的。那女孩表示很惊讶。原来她妈妈的老家也是那里。 那天,满身铜臭气的老板,像是一位哲人一样,说出了一句很有哲理又朴实无华的话:“你俩都认识好几个月了。你连对方是哪里人都不知道。你俩平时都聊啥啊?” 人跟人要产生长久联系,第一件事,不就是要确定这人是谁吗? 当然,bj一些公司老板怕员工之间产生超出同事关系的友谊,特别想出一个釜底抽薪的办法。 这办法就是让这些人相互称呼化名。比如:橘子,香蕉,苹果。或者:james,lucy,jack等等。 总之,就是大家在工作场合忽略对方的真实身份。同时,以这种方式暗示所有人,对方只是在某个场景下需要接触的人。脱离了这个场景,你根本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同样,对方也记不住你是谁。 比如:他所能记住的只是某公司的橘子,或者苹果。而这个苹果到了下一个公司没准改叫榴莲了。 看起来似乎只是假名字和真名字的问题。 其实不是。 这是一个把现实接触虚拟化的方法。本来大家都是在现实生活,现实场景里,处理现实的事务。 但是,老板们给大家赋予了虚拟的名字。同事们明明面对着大活人,却不知道对方到底是谁。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他们之间友谊的发展。试想,有谁会跟虚拟世界的角色做朋友的吗? 玩过网络游戏的人都知道。对战任务里的队友,朋友,甚至老婆,都只存在于游戏之中。公司里的化名也是同一个道理。 而对面这个女孩一句他的个人情况也没问。显然,她并不打算与他有进一步的接触。 聊了一会,她要了一杯饮料。他有点口渴,就也要了一杯。 等到结账的时候,他出于礼貌客气了一下,道:我来吧。 女孩极其迅速,且干脆地说道:好。 他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就把俩人的账全结算了。 后来,他听媒人讲,女方说他小气,只请她吃了一碗面条。 他倒没有太生气,只是庆幸那天没有过于假大方。就算真请这种人吃满汉全席,结果也跟喂猪差不多。其实,还不如喂猪。猪肥了可以变成猪排,香肠,猪肉罐头。 那种人吃饱了会干什么? 大概只会到处宣扬:又遇到一个肯花钱的傻子。 (本章完) 第88章 第十三次相亲3 第88章第十三次相亲3 第一次见面结束后,他们又在网络上聊了几次,约定了下次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约见的地点是一家旧上海装修风格的特色饭店。他在一年前是参加同事婚礼的时候到过这家店。 店内的装潢给他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每面墙上都是民国时代大上海风格的画报。上面都是旧上海时代的电影明星,有周旋,上官云珠,王人美,还有蝴蝶。 他在这里第一次看到民国影后蝴蝶的真容。说实话,她的容貌有点出乎常人意料。 或许是那个年代人们以女人面如满月为美。但他总觉得,男人面似银盘是种富态,女人也长这样,脸未免就大了一些。按照他的审美标准,蝴蝶不如现在那些女明星看起来精致。 这让他有点怀疑古代四大美女的真实长相。天知道,当时的人到底是种什么审美。 就像中国满清王朝流行过的三寸金莲。他实在是欣赏不了这种变态的审美。好好的一双脚,偏偏要被人为弄成畸形。且不说这是对女性的残酷摧残。单从美观角度来说,这种五根脚趾全部扭曲变形,就像是粽子一样的脚真的好看吗? 据说,康有为是第一个站起来反对裹小脚的名人。为此,他还组织了一个不缠足会。单以此举而言,康有为虽然最后变法失败,反缠足也失败,但是能开拯救妇女之历史先河,也算是善莫大焉。 除了旧上海风格的画报,店里还有很多带有西方殖民时代风格的中西混搭小装饰。 店里的灯光整体偏暗,再加上栗色的木装修,使得室内光线更显幽暗。 好在小装饰大量采用了金色,暗金色的金属材质;墙上使用了大块的半透明玻璃;木装修都有上有深浅不一的暗纹。这一切细节处理使得空间在色彩上并不沉闷。 点缀在走廊两侧和门边的都是像龟背竹这种大色块,墨绿色的植物。 整体装修风格是给人一种充满暧昧的私密感。恍惚间,他觉得不是身处饭店,而是来到了旧社会的鸦片馆子。 老板请设计师的时候,大概是要求对方参照百乐门等舞厅风格来设计的。 得益于各种粗制滥造影视剧的渲染,那种十里洋场的风月场所装修风格成了某些人心中的老上海风格。 其实,真正能代表旧上海气质的应该是武康大楼,爱神花园以及绿房子这些由邬达克设计的跨时代地标建筑。 特别是神奇的绿房子。传奇设计师邬达克当时告诉房子主人说:“我给你设计的房子可以五十年不过时。” 事实上,这座有阳光房,带大露台,还有室内电梯的军绿色洋房直到今天也不过时。 虽已不是当年名震上海滩的“远东第一豪宅”,却仍配得上“豪宅”二字。 邬达克是一位有传奇经历的设计。他是奥匈帝国人,像哈同等人一样,在其母国一事无成,在上海发迹,并最终成为上海建筑界的一个文化符号。sh市甚至有专为纪念他而建造的博物馆。给名人专门建博物馆在中国是一种殊荣,很少会有设计师能享受这种国宾级别待遇,特别还是一名纯粹以商业设计留名的外国人。 他一生在上海设计了近百栋经典建筑。当时的达官显贵,巨贾名流都以住上他设计的别墅为荣。像白崇禧这种盘踞一方多年的大军阀都专门找他设计别墅。可以说,如果没有他的作品,旧上海的建筑将只剩下外滩那些殖民主义者留下的痕迹,缺少真正能体现东西文化结合的建筑范例。 作为当时世界上的第五大都市,东方最繁华的城市,东西结合正是旧上海最本质的精神特征,也是上海人所谓海派气质的魅力所在。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饭店的老板并没有把握住上海的最本质特征。他店里的装潢风格更像是旧上海的小弄堂和大舞厅风格的简单拼接,矫揉造作之后,只是创造出来一个贫瘠与丑陋的混血儿,就像是一个猛然阔气起来的小赤佬,阔绰中却透出骨子里带来的市井味道。 这完全是对海派的误读。 这种误解就像好多人觉得,上海是一座南方的沿海城市,饮食应该也像广州,厦门这些滨海城市一样,以海鲜虾、蟹、贝类为主,并且口味清淡。 实际上,上海虽然在长江入海口,却是以河鲜为主,吃的是鳝鱼,河虾,鲥鱼。上海本帮菜讲究的是“浓油赤醋”,并非走清淡一路。 比较有趣的是这家店主打的是上海风,菜品却和上海没有丝毫关联。 m君在菜单上没有看到八宝辣酱,油爆响鳝,清蒸鲥鱼这些上海的特色菜。他对鲁、川、粤、淮扬各大菜系的品类并不了解,至于,店里的菜品是属于淮扬菜还是粤菜,就实在是分辨不出来了。 不过,他至少知道不是鲁菜。在他的印象里,鲁菜在颜色上都比较重,同时又油光光的。可以不客气的说,鲁菜在色、香、味三样中,色字上面的功夫不到家。其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菜做好之后,要浇上一道特色汤汁。 比如:糖醋鲤鱼。这道菜的灵魂就是最后浇上去的酸甜可口的汤汁。 也有人说糖醋鲤鱼是淮扬菜。想来他们是混淆了西湖醋鱼和糖醋鲤鱼,二者名字差不多,做法并不一样,各有独到之处。否则,专诸刺王僚也不用专门去西湖学醋鱼了。 话虽如此,m君本人却从没吃出过这两道菜有多大区别。或许,是厨子们学艺不精无法把两道菜在口味上明确分开。又或者吴王长了一条名厨的舌头。 有人说,名厨必然有名厨的舌头。根据就是,要想做出天下知名的美食,必须要尝过天下美味。而要想在吃过美食之后,知道什么才是好,又明白为什么好。这就非要有一条远比一般人灵敏的舌头不可。 想来吴王僚应该就有这样一条能品出糖醋鲤鱼和西湖醋鱼酸甜差异的好舌头。 (本章完) 第89章 第十三次相亲4 第89章第十三次相亲4 m君参加过不少婚宴。 以吃论,在这家店吃的并不是最好的。 他可以拿出来炫耀的是两场婚宴。 一场是在bj。另一场是在苏州。 在bj的那场婚宴参加人数不多,也就是公司里的同事,外加几个有业务往来的老板,一共就五桌,每桌也就七、八个人。 人虽不多,但彼此都是熟人,现场气氛很是热闹。 m君印象最深刻的是当天的主菜。先是两三样开胃小菜,重头戏则是每人一盅粤式佛跳墙。 他本觉得,这应该是精简版,可能会少些食材。毕竟那绘有精致花纹的盅看起来不算太大。 没想到里面鲍鱼、鱼翅、鳖裙、鹿筋、瑶柱、鱼唇、海参一样没少,基本上就是全套的正宗食材。 他吃得时候用心数过,里面单缺一样花胶。想来这家店的老板应该是个品性严谨的人。别处都是拿便宜鱼肚滥竽充数。这家店则是严格秉承了宁缺毋滥的做事原则。 说实话,这道菜真可谓盛名之下,名副其实。几十种不同食材放在一只盅里熬制,竟然都保持着各自独有的鲜味,不同风味食材的味道混杂在一起,却杂而不乱,繁而有序,丝毫不影响汤整体的鲜香,当真是如同变魔术般的烹饪技法。 据说这道奢侈的菜肴发明自满清道光年间,本是福建一群官员为了宴请福州布政使周莲特意创造的菜式。后经周莲本人加再创造,终于成了名扬天下的佛跳墙。 这道菜有福州菜式,还有粤式。他今天吃的是粤式。至于这两种佛跳墙有什么不同,他倒是说不上来,自然也无法品评哪个版本的更好吃。 满清一朝涌现出不少新菜色。满清达官显贵可谓是老饕居多。著名的满汉全席据说就是源自一位阮姓官员的家宴。此人丰盛奢华的家宴,菜品包容兼具,照顾了满人和汉人的不同饮食习惯,因此被称为满汉全席。后来这道菜传入宫廷,就成了满清皇室用在庆典等盛大活动的招牌菜式。 被皇室改良之后的满汉全席一共有一百多道菜色,算得上是中华美食之集大成者。中华饮食文化至此可谓是达到了一个全新的历史高度。 他吃过一样宫廷小点心。据说是慈禧太后的心头好:栗子面窝头。 那窝头小巧精致比拇指大的有限,入口即化,说是窝头,更像是栗子味糖果。 有人说这是西太后携光绪皇帝西逃,在路上饥寒交迫之下,吃了顿窝窝头充饥。她回宫后想念窝头的味道,让御厨们做来给她解馋。御厨们不敢直接呈上真正的窝头,就发明了这道娇小的点心。 这未免有丑化叶赫那拉氏之嫌。田间地头所吃窝头确实是用粗粮制作,一只能有拳头大小。但在清代的高档餐馆中早有此菜品,也就是拇指大小。事实上,早在明代中期用蜜调制的糯米窝窝头就已经问世。当时称之为爱窝窝,就是一种富贵人家用来打发时间的小甜点。 想来满清御膳里的栗子面窝窝头不过是对这种糯米面窝窝头的进一步改良,与叶赫那拉氏面对外敌弃国远遁西北并无关联。 公平而言,叶赫那拉氏擅长宫廷阴谋,治国整军无方,但对于美食倒算得上食髓知味。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其治下诸臣好吃,会吃,能吃出花样者比比皆是。那些庸才,酒囊饭袋暂且不提,就是其所谓治世之能臣,也多是老饕之辈。 比如:四川总督丁宝桢就发明了大名鼎鼎的宫保鸡丁。这道大众美食真可以算得上是中华饮食之代表,可与鱼香肉丝,木樨肉并称为中华三大名菜。 另一位著名大臣,淮军军头,北洋海军缔造者,大清中兴名臣李鸿章。他除了接连签订卖国条约,最有名的就是创造名菜:李鸿章杂碎。 据说这道杂碎乱炖一度风靡全欧美餐馆,直到现在还是美国中餐馆的招牌菜之一。 他参加的另一场婚礼可谓是豪门婚礼。 女方是他大学同学。男方是一个年龄能当女孩爸爸的男人。 在参加婚礼之前,同学们私下里没少笑话这位女孩,一致觉得这叫明珠蒙尘。 但是,等到他们真正参加了这场婚礼,亲身体验到男方挥洒真金白银的魅力之后,所有人,不论男女都竖起大拇哥,衷心赞叹道:她真是好福气!能找到这样的好丈夫! 那是他们大学刚毕业还不满一年的时候。女孩把整个班的人都请到苏州去见证这场婚礼。 现在回想起来,她这是让所有去见证她人生的蜕变,去做她成功时刻的见证人,算是对她过往平庸人生的告别。从那天开始,她再也不是被大家忽视的角落里的同学。大家还没有从穷学生的角色完全走出来,人生尚未发生根本转变。她已经像破茧的蝴蝶,展现出拥有美丽花纹的翅膀,要横绝四海自由翱翔了。 她给所有人都报销了来回车票,把每个人都安排在苏州当地的五星级酒店里。 那是他平生第一次住五星级酒店,第一次吃几百块钱一顿的早餐,第一次吃到来自北美洲的烤火鸡肉,第一次喝到来自黑非洲的羚羊肉汤。 不单是他,几乎所有同学都被她一掷千金的豪气震撼到了。 后来他们才知道,苏州城大部分都星级酒店都被她老公用来接待婚宴嘉宾了。 婚礼当天可谓是场面盛大,看起来不像是一场婚礼,倒像是哪里的王妃在举办加冕仪式。现场有数不清的照相机,摄影机。他只觉得忽亮忽暗的闪光灯,就像是天上浩瀚的繁星一样多。 重点在婚宴的酒和菜品。 最贵的大概是用来佐餐的葡萄酒。他不善饮酒,也不爱酒,就没能记住那酒的名字。大概是产自法国阿尔萨斯的一种葡萄酒。 他更关心的是菜品。菜很丰盛,甚至堪称奢华。 能叫上名字来的有摆成一朵大花,铺满整个大盘子的西班牙伊比利亚火腿;有橘红色的清蒸日本帝王蟹蟹脚;还有像蛏子一样堆满盘子的大个儿北极贝;以及切成大方块的澳洲九a级牛排,以及其它一些叫不上名字的古怪菜式。 特别值得一提的就是这牛肉。他本以为所谓顶级牛肉不过是无良商人赚富人钱的噱头,就像韩国人吹捧韩牛品质胜过日本和牛。其实不论韩牛,和牛,新西兰牛都是一样的牛,并无本质区别。 然而事实是,他第一口咬下去,就发现这牛肉和之前吃过的所有牛肉都不同。它汁液相当饱满,居然是能入口即化的。 最难得的是这块牛肉只是被简单烤制,然后添加了少量食盐,并没有经过精细制作,却味道浓香四溢毫无腥膻气味。它的确是物有所值,远非普通纹理粗糙,多含筋膜的牛肉可比。 就是这块牛肉改变了他对有钱人,特别是暴发户的看法。 之前,他总疑心这些人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智障。因为他们总会花大价钱买一些看似价格虚高,华而不实的东西。 不过,从这以后,他明白“存在即合理”这句话是有道理的。 (本章完) 第90章 第十三次相亲5 第90章第十三次相亲5 同时让他想明白一个道理:人可以一辈子窝在山沟里不出来,却绝不可以看到了山外风景而出不去。 有的人龙精虎猛,却从不想着出山去找点生计,吃了饭就抱着膀子去太阳地里晒着,一辈子就像一只大个儿的河蚌,除了吃饭,睡觉,就是晒太阳。 河蚌有苦恼吗?恐怕是没有的。如果河蚌一直都在泥潭里生活,从不知道天地之广大,怎么会因自身处境而生出诸多妄念。 如果把人生的目标只定为活下去,那么世界上还有比吃饱了就去睡,睡醒了就去吃,睡吃够了晒晒太阳还更惬意的日子吗? 这简直就是千百年来,多少人千辛万苦求而不得的无忧无虑,自得自在的神仙生活。 但是,这只河蚌只要见识过一次大海的广袤无边,体验过一回天空的辽源广阔,听到过一次远方的鸟语虫鸣,就会一念生,万念生,求而不得,苦闷、失落、自卑、自怜都将应念而生,再想回到怡然自乐的心境就万万不能了。 所以,人千万不要做只是亲眼看到山那边风景的人。如果只能站在这山看那山,结果这山看着那山高,又过不去,不过是徒增烦恼,看到不如不看。正所谓眼不见,心不烦,虽然少了见识,至少落个心里清净。 他总觉得,人们的痛苦大多来自知觉。不论是先知先觉,还是后知后觉。先知的先痛苦,后知的后痛苦,无知的则不痛苦。有谁见过疯人院的疯子会得抑郁症的吗?肯定是没有的。他们永远不会心情压抑,恰恰是因为丧失了理智,不具备见识能力。 当然,精神病人通常都是被异常沉重的社会压力压垮的可怜人。他们都无知无识,或许是一种自我解脱,是自己对自己的慈悲。 这大概就是西方宗教里的上帝不让亚当和夏娃吃智慧果的原因。不是怕他们拥有智慧,而是怕他们收获痛苦。 快乐是谁都喜欢的,痛苦是大家都厌恶的。但是,快乐往往会消磨人的意志,而痛苦能使人快速进步。 而这种进步在西方宗教的造物主眼中是没有必要,也毫无意义的,甚是蕴含有巨大破坏性的,终有一天会像凌空出世的通天塔一样威胁到那七天的成果。 如果人们没有意识到自己一直像野兽一样活着,就像最初的亚当一样安心于风餐露宿以野果果腹,得意于衣不蔽体到处闲逛,自然不会有羞怯,惭愧,苦闷,渴望等等一切因见识引起的烦恼,就不会动改善现有一切的念头,更不会酝酿出尔虞我诈,尔侵我夺的恶念。这样一看,那条送给亚当智慧果的蛇当真是恶莫大焉。 当然人毕竟不是生活在完美伊甸园里的亚当。人们若完全无欲无求,社会的物质生活也就无法进步,我们的一切都将停步不前。就好像如果人们自一万年以前就对住在树上心安理得,不做任何改善居所的妄想,那么今天就不会有高楼林立的水泥丛林,也不会有天上的飞机,不会有海里的轮船。如果没有人怀着对黄金的渴望去远洋探险,美洲之外的我们就没有土豆、辣椒、玉米、巧克力吃。当我们没有了改善处境的愿望,也就不会有人造物带来的便利生活。如果这成为现实,那我们和远古时代的猿人还有多大区别呢? 实际上,对更舒适生活的向往是人能更好活下去的动力之一。谁不想翻过崇山峻岭,到达自己心中的那个香格里拉呢?就像那句名言“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只有先树立远大的目标,才会随之产生为了实现它而做出的种种努力。 但问题的关键不是想,而是如何去做。 手里的地图对吗?粮食和水充足吗?武器够用吗?有翻山越岭的体力吗?需要别人搭把手吗?别人会帮忙吗?能猎杀野兽吗?能抗击心怀叵测的人吗? 香格里拉当然好,却不是谁都能到达的。大多数人在攀爬的过程中就早早放弃。就像那些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就天天上课趴桌子上睡觉,下课溜出去打游戏的学生。 m君就亲眼见不少这种人。 那年高考前夜,晚上八点多他参加完班主任组织的各科老师考前划重点辅导班会回家,就在离学校不远处的一个小旅馆门口看到让人瞠目结舌的一幕。 一个同年级的女孩和一个高壮的男生手拉着手走进小旅馆里了。 他脑子里闪现的第一个想法是:这女的一定会落榜。她不落榜天理难容。 随即,脑海里又飘过另一句话:人的失败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果然,这女孩当年落榜了,第二年复读又落榜了。她的父母一直说她是心理素质不好,一到考场就发挥不出真正水平。 他却在想:别人恐怕被高考重压到喝水,吃饭,进考场都困难。她却能心无挂碍在考前那夜去旅馆开房。这种心理素质不是太差,而是太强了?简直让人佩服到五体投地。 还有一些人并非放弃,而是在攀岩中不慎坠落。就像我们在社会新闻里看到的。某地某人因欠下巨额债务跳楼了。某地某老板经商失败卧轨了。 大多数人则是爬到一定高度,就要找个地方喘口气。有的人会稍作歇息继续向上攀登。有的人则是一歇息就停顿了一辈子。 但是,总有能登顶的人。 喜马拉雅山号称世界最高峰,一样有人能成功登顶。不过,那毕竟是极少数人。可人们的目光总是投射在极少数胜利者身上。很少有人会注意到那些半路上掉队的人,或者最终成为珠峰绿鞋子的人。 在胜利者耀眼的光辉之下,那些付出毕生心血,精力,压上一切为赌注,却最终失败的人似乎都是不存在的。没人会意识到他们的存在,也没人会在乎他们的经历。 于是乎,人们在潜意识里,有了这样一条认知:只要努力了,功夫下得深,一定会成功。 可事实上,努力和成功无法划等号。 (本章完) 第91章 第十三次相亲6 第91章第十三次相亲6 比如:假设两个人所有的生理条件都一样。他们有同等水平的智商,同样的身高,相同的身体健康程度,一模一样的脸。 他们都经历了同一种艰苦卓绝的努力,会收获同等价值的成功吗? 谁都明白不会。 他们的收获除非数目是零,否则不论这个价值如何计算,怎样表述,都不会完全一样。 原因在哪呢? 道理也很简单。 决定成功的因素很多,除了人的生理条件,比如:性别、身高、体重、智商、美貌程度、健康水平这些与生俱来的东西,以及后天的不懈努力,还需要有一件很重要的东西:运气。 人们普遍不把运气归结为成功要素,而是视其为失败者不甘承认现实的宿命论,似乎这就是一种某些人用来自嘲失败的托辞。 在他们看来,这与小孩子们犯了错,父母总说“别找客观理由。”的“客观理由”大致是一样。 其实呢? “客观理由”在很多时候是客观存在的,不是虚构出来的狡辩。只不过,就像人们对历代亡国之君的质疑“真的聪明,怎么会亡国呢?”一样,没人会正式这些原因。 有才干的君主就一定不会成为亡国之君吗? 当然不是。 如果胜利是由个人才干决定的。那么,公认的秦末军事天才项羽也就不会被刘邦逼死。 即便项羽败了,大家仍然承认他有天下第一等的军事才能,而刘邦在军事建树上远不如他。这实际上就等于大家默认了一个事实。才干不能决定胜利果实的归属。 刘邦的胜利是有很多运气成分的。比如:彭城之战中的侥幸逃生;被项羽射中而不死;赵王张耳投刘不投项等等。没有哪一件事是必须如此,一定如此,注定如此的。其中任何一件事的结局产生偏差,最终大结局就会大为不同。 以张耳投靠刘邦为例子。他本该去投靠老上级,却偏偏降尊纡贵去投了原来的门客。 如果他去投项羽,有两个结局。第一,西楚出兵助他复国。第二,被项羽借机除掉。第二种的可能性最大。 但不论是哪种结果,都不会有“背水一战”的出现了。而韩信灭赵,张耳复国,这是决定楚汉实力对比的标志性事件。 此事之后,燕国独木难支,很快就归降刘邦。至此,除了楚宿敌齐国,项羽旧部的临江国,所有诸侯国都是刘邦的臣属。汉强,楚弱的形势也就不可逆转了。 这就是刘邦的运气。 也有人会说,这也是张耳的运气。毕竟他投对了人,复国成功了。 这就是谬识了。张耳复国并非靠难以言表的运气,而是靠任何人都不可忽视的实力。 世人都称赞韩信敢于“背水一战”,是夺取赵国的大功臣。实际上,如果没有张耳及其门生故吏们的暗中操作,这个背水列阵真的就是陈余眼中的“自杀”。 韩信能一战阵斩赵、代二王,不是因为他手中军队比陈氏的勇猛,可以做到一当百。而是因为张耳事先策反了守城的军队将领。 陈氏前有敌军,后有叛军,前进无路,后退无城,怎么可能不败? 所谓“背水一战”不是置于死地而后生的阵法,而是一场谋划多时的阴毒诡计,是一个诱敌深入的大陷阱。 纵观华夏几千年战争史,还没有人能掉入这种陷阱,不靠援军全身而退的。 张耳能重新做回赵王,不是刘邦仁义守诺,更不是韩信恭谦礼让。 这君臣二人本就不是忠厚长者,早以轻诺寡信,薄情寡义闻名于九州四海之内。 刘邦曾允诺善待魏王豹,结果强夺魏国,霸占魏王妃。韩信贪功忘义,故意害死郦食其,又霸占齐国为自家领地。 虽然同样是借兵复仇,引韩信带兵入境,但是这些惨剧都没发生在张耳身上。 是因为那二人偶然间动了常人才有的恻隐之心,不忍心残害他吗? 当然不是。 答案就在“背水一战”本身。 看起来是韩信以少胜多,大败敌军,应是此时此地的最强者。事实却是,张耳手握策反的众多赵兵,已再次成为事实上的赵地之王。韩信本就兵少,临河决战后,兵就更少,不足以与之抗衡。 以形势言,此时赵国领域乃至整个河朔之内,都是赵强韩弱。韩信能活着离开赵国就是万幸,又怎么会妄图取而代之呢? 还有人用运气来解释那些他看不懂的成功。 比如:新莽末年,刘秀宛城大败王寻的八十万大军。 王寻的这支军队实际人数八十多万,号称百万。这是一支规模空前庞大的军队。实际上,王寻也是直到满清灭亡,中国历史上唯一统领过八十万大军的将军。 不只是将军,任何古代帝王也没有能率领这么多人打仗的。刘邦被项羽在彭城击败时,所统领军队是五十六万。这已经接近古代军队人数的极限。 秦国与赵国的灭国级别决战,白起手中总兵力也就五十来万。后来王翦灭楚,那六十万军队已经是大秦帝国全部的身家。 王寻八十万之众确实称得上是古代空前绝后的大军。这支军队最强大之处不在于人数多。而在于军队装备之精良,以及人员配备之齐全。 以兵种而言,连专门对抗匈奴的精锐骑兵都被编进队伍里。 该军有中国古代最全面的参谋部,这些军事参谋按照诸子百家的门类来区分,一共分了三百六十五类。其中有阴阳家,有纵横家,有兵家,有法家,有名家,有儒家,有墨家,有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朝堂博士,有精通鸡鸣狗盗的江湖豪客,可谓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无所不会。 最令人称奇的是,还有一位奇人巨无霸。此人坐着巨大的推车,指挥着成千上万的老虎,豹子,豺狼等深山猛兽作为军队。 在时人看来这样一支人兽混编的庞大军队足以征服全世界。 整个世界的古代历史里也确实没有哪支军队有如此豪华的阵容。 就是这样一支看起来无坚不摧,锐不可当的无敌军队被刘秀以少量兵力摧毁了。其意义在当时相当于秦末的项羽破釜沉舟打败章邯。 虽然当时天下豪强并起遍地烽烟,但王莽凭借这支大军仍可能消灭所有反对派。不过经此一败,八十万大军全军覆灭,新莽政权已回天乏术了。 很多人看不明白刘秀的胜,把这归功于那天的天象异变。说是天变惊扰了巨无霸的猛兽军团,猛兽们临阵倒戈才导致了王寻大败。 于是他们把刘秀的成功总结为运气。 少有理智的人都明白,东汉光武帝的胜利当然不是得益于一个炸雷,就像大明成祖能打败李景林也绝对不是靠那一阵怪风。 更重要的是运气绝非如此简单之物。 无关神秘主义,所谓运气其实就是个人生理条件、家庭背景、后天努力程度、社会交际能力、个人品德修养、知识储备程度等等一系列因素相互影响所产生的一种边际效应。 这种效应平时看起来可有可无,却总能在关键时刻起到一锤定音的决定性作用。 而且,它不是虚无缥缈的,是可以用数据量化的,只不过没人能计算出来。毕竟,需要用到的数据太繁杂,太庞大,相互之间又是剪不断理还乱的乱麻关系,就算用最先进的计算机也没办法算清楚。 不过有一点是清楚的。运气不是偶然,不是神秘主义,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本章完) 第92章 第十三次相亲7 第92章第十三次相亲7 他不是第一次满怀期待想见相亲对象,但急不可待见相亲对象第二次却是破天荒头一遭。 他第一次没有考虑太多,只是单纯的想看到一个人,就想看着她,听她讲话,跟她说话。 这大概就是所谓那个早已注定的缘分终于到了? 他说不好。 或许是一个人太久了,终究要从潜意识里断、舍、离。 断,斩断过去的说有纠葛。 舍,舍弃原来的生活方式。 离,离开旧我,迎接新我。 用佛家的名词来说就是:不退转。 该词表述了一个很重要的佛门概念,是理解何为佛教的关键。 其本意就是修行者修行到一定境界,就再也退回不到未达此境前的状态。 也指修行者如果在修行中走错路,其不良影响无法消除。哪怕再勤加修行,努力弥补也无济于事。 也就是说凡是产生了的,都是不可撤销的。这是很符合释迦摩尼对于业力认知的一个佛门哲理。 也可以世俗化的理解为,一个人经历了一番磨难,完成一次蜕变,就再也不是之前的那个他了。 或者,一个人堕落过,哪怕以后高度自律,之前的恶劣影响仍无法完全消除。 m君在网络上看到过一些奇谈怪论。 比如:有的女孩喝酒,逃课,半夜去酒吧、迪厅,和社会上的小混混鬼混,身上到处纹着不同前男友的名字。 然后她们自称是好女孩,想找个工作体面,诚实稳重的男人嫁了。 这种女孩算不算好女孩,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但有一点是不会有异议的。 她们不会嫁给比和她们鬼混的人更好的男人。 哪怕她们真的是洗尽铅华,重新做人也不能。因为没人不在乎别人的过去。特别是男女情侣之间。 这不是偏见,更不是歧视。我们所有人认识别人,实际上都通过了解这人都过去。 过去决定不了一个人将来是什么人,但至少可以说明这人过去是谁。 就好比一个两个转校生。一个曾经连续三年考全县第一名。另一个已经连续旷课一年了。 学校更愿意接收哪一个呢? 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在校长的眼里,第一孩子就是好苗子,第二个就是残次品。 当然,给人贴标签是不对的。但是有些标签一旦被贴上,永远都摘不下来。 就像那种爱泡吧的纹身女孩。她在年轻的时候可能不在乎。等到玩不动,跳不了,熬夜开始犯困了,想找人嫁了,就会发现一个可怕的事实:就算那些平时鬼混在一起的男人都不会娶她。 当她发现,全世界所有男人,不论她认为是精明的,还是老实的,对她都是同一个态度:可以一起泡吧,拼酒,疯玩。但是结婚免谈。 到那时,再后悔就晚了。 “不退转”除了可拿来讲大道理,还很符合现代生物研究成果。 据说,人和蛇一样会蜕变,只不过我们不用像蛇一样蜕皮。人生长一段时间后,全身的老旧细胞都会慢慢死去,同时新生的细胞会占据它们原有的位置,等于把全身的细胞统一换掉,就像是重新生成了一个人。 以纯生物角度来说,这个全新的人实际上并不是之前的那个人。尽管俩人有同样的思维,同样的基因,甚至还有同样的慢性病,但是全身的细胞都不一样了。就好像我们把电脑主机里的所有零件都换了一遍,但是使用的视窗程序没有换。那么这台电脑还是原来那台电脑吗? 有时候,m君会想,如果每天清晨照镜子的这个我,都不是昨天头睡觉刷牙的那个我,新我固然是天天都有的,旧我都去哪里了?那算是一种死亡吗?还是可以淡化为新陈代谢反应呢? 当然,不退转不是只能用于思考这种让人心情沉重的话题。 还可以用来讨论一些让人愉悦的话题。 比如:爱情。 他并不相信世界上真有爱情这东西。即便现在,他想着那个女孩,也并不信爱情。 所谓爱情,在他眼中其实就是两种东西。 第一种是冲动。 直白来说,就是男女之间因生理激素的大量分泌而产生的不理智心理和行为。 比如:原来常听说的为爱私奔的;为爱跳河的;俩人一起殉情的。 他有位高中同学曾对此万分不解:每年都能听说谈恋爱没谈成自杀的。这些人真是怪物。这人不行,找下一个呗!到底咋想的啊? 第二种就是习惯。 有人称之为亲情。这未免侮辱了亲情的纯洁性。 很简单的例子: 老婆会因为丈夫吃得太多,长太胖会影响审美感官,而要求对方适当控制饮食。 但是,任何一个男子的亲娘绝不会害怕儿子长胖影响容貌,生怕他们少吃一口肉,少喝一勺汤会饿肚子。 这就是所谓近似亲情的爱情和真正的亲情之间的本质区别。 事实上,看起来在模拟亲情关系的爱情本质就是一种习惯。就是俩人在一起时间久了,开始以人类最熟悉的生活模式相处。通常情况下,人们最熟悉的生活就是家庭生活。于是乎,人们就不自觉的按照亲属间相处的模式继续下去。 这不是对爱情的贬低。亲情本身也是一种习惯。只不过这种习惯有无法动摇的血缘做保证,比其它任何习惯都更稳定,更有持续性。 而爱情则没有任何事物可以充当固定俩人的纽带。有人会说孩子。可孩子维系的是婚姻关系,无法捏和已经破碎的爱情。 相比亲情,爱情更像是一朵五颜六色的气泡,随时都有可能破裂。 大概正是因此,我们才总会听到哪里哪里又有谁家媳妇卷包跑了。 不过,人们总还是需要有爱情的。它有种与生俱来的,说不清道不明的魅力。 就像是香烟。 就算有人把因吸烟熏黑的,就像是一块蜂窝煤一样的烂肺摆在桌子上,也吓退不了那些常年吸烟上了烟瘾的老烟枪。 据说,有烟瘾的人实际上是中了烟碱的毒。现在,m君就中了爱情的毒。 更具体来说,应该叫暗恋的毒。毕竟,对方并未有明确表态。这种薛定谔猫的境地很是熬人。 他不确定对方的态度,只知道一点,不论对方是答应,还是拒绝,他的心境都不会回到相遇之前了。 (本章完) 第93章 第十三次相亲8 第93章第十三次相亲8 晚上,他和她在网络上随便聊了几句,也就是“天气冷别感冒”之类的,主要是再次敲定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对方做决定比较干脆。这是他所欣赏的。 在他看来,相亲不同于大学里谈恋爱,俩人既然决定了往下谈,就应该朝着能谈成的方向走,而不是像小年轻游戏感情搞太多云里雾里,让人捉摸不定的花架子。 而且,他特别不喜欢在这件事上扭扭捏捏,拖泥带水的女孩。有人曾说,女孩是需要矜持的。这句话本身很有道理。但是矜持不等同于拖延表态,不等于攥起拳头让人猜态度。 相亲就好像是在人生路上找人组队前行。因为出发的时间大致上是确定的,谁也不可能等谁一年,半年的。所以,是组队走,还是另选搭档,就得尽快决断。 当断而不断,只会耽误俩人的时间,蹉跎了本就不多的人生岁月。 可总有人喜欢把答案蒙在手帕下面让人来猜,就好像有奖问答一样。这样很无趣。 相亲双方大多是大龄未婚青年。这种校花随即挑选追求者的手段太随意,太轻佻,不适合正式的相亲。 特别是有的人明明不愿意,还是每次都同意约见,但不是见面后说话又很敷衍。这还不如不见。只会恶心了别人,也耽搁了自己。 再者,如果有人相亲很拖沓,多半不是性格原因,而是不想见面,或者见面后对男方不满意。 最典型的就是那个总会迟到半小时以上的女孩。 介绍人曾解释过,说她就是那样的性格,就算平时闺蜜们一起出去玩也这样。 但他始终不认为屡次迟到是因为天生的慢性子。 就算她这种所谓“慢”真是与生俱来的。这个“慢”也不是缓慢的慢,而是慢待的慢。 她一直慢待别人,又怎么可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这是人品问题,是对他人的不尊重。说直白一点,就是她没有平等看待对方。 法国末代王后上刑场的时候踩到了别人。她出自本能的说了句“抱歉”。可见,一个人的真实个人修养,从生活的小细节中可一览无余。 这位可怜的王后或许真的奢侈无度挥金如土,但她是一位能保持对他人基本尊重的有修养的人。 再说那个总迟到的女孩。 她每天上班也都是迟到半小时吗?从小到大,她都是晚半小时到学校吗? 他不确定,她上班总迟到会有什么后果。但他见过上学总迟到的人是什么下场。 他有一个总会隔三差五迟到的高中同学因此被劝退了。 老师当时的原话是“这位同学还是把闹钟修好了再上学吧!” 据他所知,这位同学家的闹钟大概是一直没修好。此人从那时起就再没回到过校园。 这位老师话虽刻薄,事情却没做错。一个做某事总是晚来的人,显然是对这件事没什么兴趣。既然实在没兴趣,其实就没必要硬着头皮做下去。 不过,好多家长不懂这个道理。他们总会逼着自己的孩子好好学习。却不知道,有些人真的是不会好好学,也的确学不会的。他们再继续待下去,只是平白耗费生命,除此之外再无意义。 一个很浅显的道理。一个非常喜欢打羽毛球的人。他是因为喜欢打羽毛球,所以才能打好球的呢?还是因为能打好球,所以才喜欢打的呢? 当然是因为他发现自己能做好,所以才会喜欢上这件事。 就好比,现在让大家都去听一个小时爪哇语。想必大多数人会打瞌睡。因为根本听不懂嘛。 放在学习上也是一样。为什么一定要那些根本就学不会的人去学呢? 这样做既浪费他们本人的时间,又占用了有用的资源。 大家只要扫一眼每年高考的落榜人数,就能明白有多少人根本就不适合考大学。 他们或者是根本不努力。上课时间看各种口袋书,下课变着花样溜号,要么找人谈情说爱,要么整夜泡网吧里打游戏,还有的和社会上的无业人士混在一起,喝大酒,打群架。这些人早就自我放逐出象牙塔的后补序列。 还有些是努力也根本没用。 他们上课认真听讲,下课仔细做题,从不偷懒,从不抄作业,每天躲在被窝里开着手电学习。但是,只要正式考试,这些人总会是最低档次的分数水平。他们不是不努力,是根本就学不会。 不论出于何种原因,这些被刷掉的人在事实上等于浪费许多光阴在无用的事上。 既然他们考学无望。为什么从来没有考虑过放过他们呢?他们把陪跑的时间用在更有价值的事情上不好吗? 比如:不要考大学了。去找个职业技术学校上几年,学门手艺,将来自己养活自己。这不也挺好吗? 就像不是所有人能当总统,将军,大科学家,大文豪一样。 也不是所有人可以从事医生,律师,会计师这些看起来光鲜的行业。 三百六十行,行行可以挣钱吃饭。有一门吃饭的手艺,自给自足不也是一种选择吗? 但是,很多家长一定是持反对态度的。他们总会自以为自家的孩子很优秀,是块好苗子,是龙,是凤,是天之骄子,是未来的花朵。 因此,他们会像看不到自己的睫毛一样,无法正视面前的孩子,进而做出正确的判断。 其实,这原本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人的智力是有区别的,体能是有区别的,艺术天赋是有区别的,甚至健康程度也是有区别的。这些差别的影响是深刻,而又深远的。 只要稍微动用一丝理性,他们就能明白这道理,进而明白一件无需辩驳的事实。 有些人可以轻易做到的事,另一些人就算累死也做不到。 比如:数学题。 再比如: m君本人引体向上最多做两个,从来不能做出第三个来。这不是意志力的问题,是体重,肌肉和骨骼的问题。这是根源性问题,不是努力就解决的。 打个比方:兔子再努力也不会像鸽子一样飞。因为它没有翅膀。 (本章完) 第94章 第十三次相亲9 第94章第十三次相亲9 说起校花,他真是感慨万千。 不知道最初发明校花这词的人是谁。或许,这位大师是参考了“交际花”这个词,才创造出了“校花”。 他总疑心发明这词的人能把“交际”、“花”与女子联系在一起,其世界观之怪异颇为罕见,怕是张竞生博士之亚流。 张大博士曾与余美颜女士并称于南北,可谓名噪一时的当红人物。 这俩人在今天所知者不多,在当时可谓是人尽皆知的异类。 其所作所为放到21世纪也是惊世骇俗,让人难以赞同。 专门研究兔子的褚民谊没做汉奸之前,可能名声比这二位还好了千百倍。当然,兔子博士当汉奸之后,大节有亏,就远不如这俩另类了。 张氏立志要编篡一本离经叛道的经。其书出了两百余页后,遭到整个文化界的口诛笔伐。鲁迅笑其宏图大志“恐怕要等到24世纪”才能实现。其人其文都成为当时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余氏以高空撒巨款名震广州城。其艳闻更是被写成自传,一时间街头闲汉,市井之徒争相传阅。余氏以此声名鹊起,成为在名气上与张大博士分立南北的人物。 二人声名不佳,又分处南北不曾相见。有好事之徒做诗调侃俩人都是声名狼藉之辈,“何不千里试一行。” 也有可能是先有“校花”这个词,之后有人比照“校花”演化出“交际花”。也可能二者都是有人比照“解语花”创造出来的。 不过,虽然古人爱比女子为花,可民国时代以花为女人的指代词并不多。 诸如:“花魁”之类,一则是古代就有,二来是“花”在前,表示性质的词在后。 唯“校花”和“交际花”是先定性,后有花。因此,他总疑心它们之间有些渊源。 民国时代有过俩最著名的交际花,因分别在bj和上海成名,时人称之为“南唐北陆”。 大概那些人以上海是当时世界第五大都市,故把上海列在bj之前。 但是,那时还年轻的芥川龙之介在游历上海,bj后,就断言,将来中国的首都一定是bj。 民国闻人们要是有芥川的见识,恐怕会称陆小曼,唐瑛二人为“北陆南唐”了。 不过,不论怎么排名,这都是个让人无法尊敬的江湖诨名。 “交际花”这词儿至少在那个年代就不是一个纯粹意义上的褒义词。 有些男作家,女作家写了几篇小说,想明里暗里把这仨字扣到林徽因的头上。结果遭到了她本人的正色驳斥。林大才女显然是不想和这三个字有丝毫瓜葛。 但是,作为公认的“南唐北陆”之一的陆小曼就一辈子无法摘掉这顶看似时髦的帽子。 而且,从她的个人经历看来,她也没有做出过任何摘掉它的努力。 陆氏一生最大的成就大概就是嫁给了笔名云中鹤的诗人。而且是抛弃丈夫,非再嫁给此人不可。这也是其最为人诟病的两点之一。 另一点就是她在云中鹤坠机身亡后不去回收遗体。就连大诗人的葬礼都是其前妻代为操持。 婚后陆氏不工作,花销极大,最后还爱上抽鸦片烟,喜欢让丈夫的男性朋友推拿筋骨。 云中鹤的父母实在看不惯她,在家里住不下去,竟赧然去投奔前儿媳。 可怪,还有人说陆氏是好妻子。 平心而论,一个女人不工作,不为家精打细算,不照顾公婆,不给丈夫收尸,甚至不料理丈夫的葬礼,从哪里能看出来她尽到了一个妻子的基本责任呢? 难不成一个只负责貌美如花的女人算是好女人? 这实在是连烟花女子都不好意思说出口的奇谈怪论。 别说陆氏只是出身自民间的富家小姐,就算是帝制时代的公主们也不能做只会养尊处优的花瓶了。她们不论嫁给异域的君主,还是本朝的大臣,都要为王朝稳定及延续出一份心力,有的甚至还要担着为王朝复仇的重任。 比如:巾帼不让须眉的北周大义公主,百折不挠宁死不悔的隋朝义成公主。 再比如:先嫁给薛绍,再嫁给武攸暨的唐朝太平公主。前者是李唐宗亲,后者是武氏亲贵。显赫如太平公主,其婚姻依然要服从于政治大局。 这些皇室的女人们还要有随时为王朝做出牺牲的觉悟。她们当算是那个时代地位最高贵的女人,尚且不能随心所欲只负责吃喝玩乐。 区区一介“交际花”哪有只顾打扮自己的资格呢? 他对“交际花”的印象基本上就等同于对陆小曼的印象。简单说来就是两个词:自私、懒。 说句实在话,她不用跟那位成为实业家的原配夫人比。就是跟那些出身不如她,社会地位远不如她的人比,也是万万不及她人之万一的。 比如:小凤仙。 女人人生之最糟糕境遇,莫如沦落到小凤仙的境地。她可谓是从事了所有女性职业里最让人看不起的工作。 饶是如此,她却做出了强出陆小曼一万倍的壮举。 云中鹤为了陆氏背弃贤妻,与父母反目,被师长羞辱,沦为全社会的笑柄,放弃了优越的生活四处奔波,最终飞机撞山而死。陆氏却以伤心过度为由,不去收尸,任由丈夫横尸荒野。最后竟然是前妻安排人收尸,操劳后事。 小凤仙为了心上人能甘冒杀头的风险,拼上性命掩护他东渡日本。在他东山再起后,她却“事了拂身去,深藏功与名”。一味付出,毫不希求对方的丁点儿回报。这与陆氏相比简直是皓月天光之比幽幽萤火。 以结局看,陆氏也是远不如小凤仙。小凤仙是在小时候身不由主陷落泥潭,白璧蒙尘。人们不会歧视她,只会感慨如此一位奇女子不得命运眷顾。 而陆氏本是豪门出身,又有“南唐北陆”之光环,是新女性代表人物之一,就因为不愿工作,竟然先是接受丈夫前妻接济,后终沦为那位按摩师傅的情人,并靠此人供养活了几十年。实在令人唏嘘。 m君一想起“校花”,就想到“交际花”,随即就会想到陆小曼的故事。 当然陆氏算是“交际花”中的极端事例。另一位唐瑛就比之励志不少。 大多数“校花”大概是介于二者之间的居多。 但凡是能被称为“校花”的人一定有个共同点:“交友广阔”。 人们都觉得“校花”一定都是长得最好看的那个。 事实上并不尽然。 长得好看并不是一个女学生能被视为“校花”的必要条件。 比如:在m君大学时代的外语学院有个校花。 该人样貌属清纯一类,但认真讲起来也就一般,算不上大美女。 但是几乎每个学院,每个年级,甚至每层男生宿舍楼里,都会有几个人认识她。这些男生大都与之有过较近距离的接触。比如:一起野炊、看电影、逛街或者晚上跑过步。 也就是说熟悉她的男生基数很大。当这些人一起吹捧她就是“校花”的时候,她自然就是所谓的“校花”了。毕竟,所谓“校花” 本来也是那些学校里的闲汉们私下品评出来的。既没有公平的官方比赛,也没有科学的评价体系,完全就是靠男生们口口相传。 如果一个人被一群人称赞。一般情况下,这些人不会只因为这人长得好看。通常情况下,这是该人施惠于众人的结果。 m君和这类女孩少有交集,不知道她们是怎么惠及众人的。 都说众口难调,能让为数众多的人交口称赞,想必这些女人还是有些本事。 如此一想,能成为“交际花”领军人物的陆小曼也一定有别人不知道的长处,否则,怎么能在浩如烟海的人群里脱颖而出,成为名留民国历史的“南唐北陆”之一呢? 以此推而广之,那位推拿师傅翁瑞午或许还真有些过人之能。 不过,m君还真就瞧不上这些人。 (本章完) 第95章 第十三次相亲10 第95章第十三次相亲10 他觉得相亲的事终于有点眉目了,心情比往日来的舒畅许多。 也就在此时,他忽然注意到同事的咖啡杯挺好看的。 来这个单位好几年了,和这人一个办公室也有两年了,他还是第一次注意到同事用的杯子。 这在他而言,并不奇怪。他只在心情好的时候才会注意别人,一旦情绪低落,就什么也不想看,什么也不想知道,就算迎面看到熟人,也会视而不见。 并不是装作看不见,而是真的看不到,就像读卡器出现问题无法读卡一样。 明明就在眼前,分明是很熟悉的人,可就是认不出来。 为此,他无意中得罪了不少人。 其中就有大学时候的一个老师。这个老师心胸极为狭小,自被他无视一次之后,总处心积虑要报复他。实在抓不住把柄,就说他上课态度有问题。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 这不禁让他想起了狼和小羊的故事。 在上游喝水的狼对在下游喝水的羊说:你弄脏了我的水。我要吃了你。 小羊道:你在上游,我在下游,怎么会是我弄脏你的水。 狼狡辩道:那你去年就弄脏了我的水。早就该吃了你。 羊道:我去年还没出生呢! 狼不耐烦道:我要吃你,管你哪年出生的。 说完狼就扑上去把羊吃掉了。 这样一想,其实那老师真的是因为一次没打招呼吗? 也未可知。 换个思路。如果m君是校长呢? 校长看到了某老师,视而不见的走了过去。这个老师会因此报复校长吗? 多半不会。 恐怕这老师不仅不会生校长的气,还会卑躬屈膝去登门负荆请罪呢! 当然,m君毕竟不是校长,不是领导,不是大人物,就是个普通人,还是不该看不到别人的。 很多知道他这毛病的人私下说他清高过头了。其实哪里是什么清高,他哪有资格自视清高,哪有资本以清高待人,那就是一瞬间脑子短路了。而且这症状一旦心情不佳,就会出现反复。他自己对此也很是无奈,却又无法向人解释。 在bj的一段日子里,他深觉前途渺茫,颇有几分抑郁。结果,这毛病就犯了好几个月。 大概在某地上了两个月班后,忽然有一天,同事抱怨说:咱们单位二楼的玻璃花里胡哨的真难看。 他很是吃了一惊道:这里还有二楼的吗? 同事同样吃惊道:你都是看着地来上班的吗? 他哑然失笑道:可不呗。 不久,他就从那里辞职了。后来他听说,那地方在他走后第二个月就倒闭了。 今天,他第一次注意到同事手中的水杯。 那杯子挺特别,像是咖啡杯与镜子的“混血儿”。或可以称之为咖啡杯式的镜面,也能命名为有镜面的咖啡杯。 他一直以为这只杯子是绿底兰花,今天看到它变成了红底金花,才猛然反应过来,杯子的颜色是由碟子的颜色决定的。 其实他早就知道这种杯子。这是一家日本的平面设计公司出品的经典款系列中的一种。该公司最擅长的就是利用光学反射、透视等视觉效果来修饰产品,使之成为独具特色的艺术品。 他不禁在心里自嘲道:我这是有多无视身边的同事呢? 也就是今天,他才发现同事的全套茶具都是日本货。 日本的设计风格在世界上算是独树一帜的,与德国设计理念的少即是多不同,同样简约的日本设计里似乎蕴含着更浓厚的文化内涵,更鲜明的日本本土特色。 有人把这种独特的文化味道解释为禅意,也有人说这应该是神道。也有人说这叫被宗教根植的民族特性,似乎有些日本设计师也如是说。 根据他们的理论,日本设计师受佛教等宗教思想影响,看待事物的角度与众不同,而且是自古就如此。 比如:日本独有的枯山水。 这可真是山水园林中异端一样的存在。不论欧洲园林,***园林,中国园林,无不强调水在园林里的作用。 可枯山水偏偏没有水,而是以沙石为水。再由无生命的大小石头组成一种虚数空间,也即想象中的园林,从而演绎出山或水的理想形态,进而给人提供无限的想象空间。而那一方枯山水也就在人们的脑海中无限广阔,千变万化了。 这真是该民族的独创,只此一家,别无分店。 很多人,包括日本人把这种设计归因于宗教,归为禅。 这当然可以称之为禅意。 但是,也可以从其它方面来考量。 比如:这其实是在表达人对对时间的体验。 实际上,不论是对自然的灭绝之美,美物消亡之哀,还是终将崩坏与瞬间鲜艳的无常之理的感悟,归根结底都是人对时间的体验。 所谓空灵,寂静的禅,本质也是人对时间流逝的一种感官体验。 日本设计师们在设计中难能可贵的体现了人对时间的观感。 这种设计因素未必是有意为之,但使产品更有温度,并在其中产生了时间流逝的痕迹。这就使得人与物在互动之中,更能产生情感与互动,也就更能催生出不易抹灭的记忆。 这让其设计看起来非常与众不同,也更经得起市场的考验。 除此之外,其设计产品还以精巧细致闻名,特别是那些不起眼的小玩意。 而且,似乎古来就是如此。对此,日本古典名著《枕草子》中有段简要描述“只要是小巧的事物皆为美。” 为什么小巧之物就是美的呢?这要结合现实去理解。以“小巧之物”而言,日本可谓盛产此类物品。诸如:豆字开头的豆本,豆皿等物。再如:絹人,小摆件等小玩意。 本都是一些不起眼的小东西,却被工匠精心制作成耗费工时的高雅之物。于是乎,呈现在人们眼前的小巧之物尽成精致美丽之物。 世界上很多国家赞扬日本的工匠精神。在m君看来,倒不如多研究该国的审美。 其所谓工匠精神其实是其独特审美标准在实业领域的延伸。 不研究其根本,只追求其外在表象,未免流于形式,最终只能落个缘木求鱼的结局。 (本章完) 第96章 第十三次相亲11 第96章第十三次相亲11 上班的时候,女同事分享了一个小视频。 视频很短,里面就是一个身材发福,个头不高的中年男人在唱歌。歌的内容是关于时间流逝的,大意:时间催人老,年青的时光一去不再回。 这人显然不是职业高手,嗓音很是一般。以歌唱部分而言就是普通人偏上一点儿的水平。但是,这个其貌不扬的人举手投足间却挥洒出大明星也不具备的魅力,有极其强烈的现场感染力。只是看视频,就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清晰感受到对方的快意。这怕是一般的职业歌手都很难达到的演唱效果,让人不得不对这个平凡的人刮目相看。 分享视频的同事总爱追那些海边国家针对居家主妇拍摄的偶像剧。她平时就爱给同事们分享一些小视频。内容无外乎不是某男星的演唱会片段,就是某男星现场采访花絮,再有就是关于男明星的新闻报道。不限于特定的男明星,但是视频里的主人公一定是高大、英俊、眼神能勾人心魄的当红小生。 m君留心看过,她只发帅气的男明星的,连不帅气的男明星的都没发过,更别提女明星以及其他了。这次她发的视频出现形象如此普通的男人,真算是破天荒的头一遭。 视频里这位老兄一副大额头,一根短脖子,个子不高,挺着一个不小的将军肚,胳膊粗壮,皮肤略黑像是经常在风雨里跑跑颠颠的。他从外形上给人的整体印象就是普通,敦实,健康。 以m君的了解,她一贯以貌取人。其看脸程度属于外貌协会委员会执行委员级别。平素看异性只看帅哥,应该都不会拿正眼瞄这人一眼。 这不是他无凭无据的臆想。单位里有个跟此人长相神似的电工张师傅。张师傅对这女同事有些好感,主动帮她维修过好几次电灯。 可惜“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她从没记住过张师傅的名字,包括他的长相。就仿佛世界上不曾有过这么一个人。 甚至有一次,几个人和张师傅在楼道里擦肩而过。大家觉得张师傅为人不错,有心撮合。可她甚至都不知道刚才走过去的那人是谁。 m君打趣她道:人家光给你修灯管就好几回了。这都能记不住。你都没拿正眼瞧过他吧? 她哼了一声,甩了甩头发道:世界上人这么多,我哪能都记住。他要是大帅哥。我一定记得住。 怪就怪在这里。既然她转发这段视频,那就一定是觉得这人很帅气。这位相貌近似张师傅的大哥帅在哪里呢? 视频本身没能引起m君的兴趣,但是她转发的原因却很值得探究一番。 看惯了男明星的她发现了这人身上的什么闪光点呢? 近几年,或者说近十几年以来,电视银幕上的男明星越来越女性化。从一开始的妆容女性化,一直发展到行为女性化。这种怪异的变化最初是出现在主持界,后来逐步扩大到整个演艺界。特别是近几年出现的流量明星群体成为演艺界女性化最严重的部分。 这些被精挑细选出来的男孩子相貌趋于一致。他们大都身材削瘦而挺拔,有一张五官精致的脸。如果不是其中大多数人都像埃及法老一样有浓重的眼线,这些人比起埃及古坟的壁画人物,更像是日本漫画家用来吸引好色女子的漫画人物。 一时间,似乎男艺人不再需要有久经磨炼的演技,为人称道的人品,对事业百折不回的执着,只要像日本风月店里的男招待有张迷人的俊脸就万事大吉了。 说实话,拿他们和日本的男招待做比较,有些委屈那些岛国凭本事吃饭的男孩们。 m君有幸看到过排名日本第一的男招待的脸。那张脸非常精致,毫无瑕疵,真的就像是漫画家笔下的美男子,只是放在现实世界里未免有些雌雄莫辨。可以说,单以这一张脸而言,国内那些靠脸吃饭的艺人们还是得多加努力才行。 其中有些人不以“靠脸吃饭”这种以色侍人的赚钱方式为耻辱,而是大方的自称此等行径为:男色经济。 m君很是明白他们以色相引诱女性的初衷,但是非常不理解他们雌性化的动机。 那位日本著名的男招待在外貌上确实是有些女性化的。甚至很多日本男招待或多或少都有女性化倾向。但这是由他们的工作性质决定的,不是诚心要做怪做妖。 他们的工作归根结底并不是低俗下流的以色侍人,而是通过有技巧的语言来打动客人,让对方心甘情愿付出大笔金钱。说白了,他们就是充当女性的倾诉对象,就像是女性倾倒心里五花八门垃圾的垃圾桶。 女性通常会找谁一诉衷肠呢?显然不是父母,不是兄弟,不是老师,也不是丈夫。通常情况下是那些应该防范的闺蜜,或者更应当小心的情人。 这些男招待就同时充当了这两种极其危险又充满魅惑的角色。于是乎,他们因职业性质,就不可避免的沾染到两种角色属性,久而久之,自然会多少女性化一些。其实,他们可以算是混迹于市井间的心理学大师。只不过,他们不给人解决心理问题,而是利用人们的心里缺陷来索取金钱。 这样一看,那些只会靠脸吃饭,毫无生财技术可言的男艺人应该感到羞愧。他们不如这些海边的男招待远甚。 既然没有职业上的动机,这些人一味的涂脂抹粉,以近乎女性的形象招摇过市也就更加让人难以理解,似乎只能归咎于女性观众的审美倾向。 m君甚至一度疑惑,国内女性的审美是有大问题的。她们把异化的男性看成是美的,这种病梅之趣终将病梅,夭梅,害梅,到最后落得一个天下无梅。 但是,今天女孩转发的视频让他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还颇有几分欣慰。 原来国内的女人们还是有正经审美的,并没一股脑儿的把眼睛扔进夜总会审美趣味里,多少还留下了几丝目光在正常人身上。 视频里的这大哥从脸,到身材,再到衣着打扮,甚至发型,都无法在“漂亮”二字上与国内那些雌性化的夜总会风格男艺人相提并论。而且,他也不是传统意义上身材高大,相貌英武,目有神光的英俊男人。 但是,他又是帅气、潇洒的,挥手之间散发出来的真实自信,以及雄性固有的意气风发,是那些矫揉造作,莺红柳绿的小男人们绝对不具有的。这才是男人真正该有的美。 那位女同事显然是感受到了这种差别,在内心深处认知到男性本该有的形象是怎样的。 (本章完) 第97章 第十三次相亲12 第97章第十三次相亲12 m君关了灯静静躺在床上,想着和女孩再次相见的事。 他本不大相信缘分,觉得那些不过就是自欺欺人,现在却有些动摇。 人们似乎总是愿意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就像他小时候,如果记不清老师留了几道题的作业,总是更倾向于少做一两道,并坚信这是对的。 当然,事实不会以个人意志为转移。但他至少在做题时是快乐的。 这天的月亮很大,星星也都很亮。月与星的光华透过落地玻璃窗挥洒在床头的地上。幽暗的卧室竟然亮堂起来。窗边的窗帘,床头的柜子全都染上一层神秘的银灰色。 他不禁好奇的望向窗外,想搞清楚这奇异的光彩来自何处,究竟是心理作用,还是今夜的星光果真很特别。 窗外群星如闪烁的霓虹,满天都是银色的光彩。大概是光芒太过耀眼,他竟然觉得深蓝色的夜空像晶莹剔透深色玻璃。 最可怪的是星华之中竟然隐然有紫气。 他心中暗道:这怕不是有什么绝世好剑的剑华气冲斗牛了吧? 忽地,他又觉得这个想法很是可笑。 历史上,有记载的也只有干将莫邪能光耀星斗。可它们早在东晋时代就在凡间绝迹了。 那些神奇之物总会莫名其妙就不见踪影。 就像西周象征天下归属的九鼎;就像秦始皇帝在咸阳树立的十二金人;就像那颗名扬天下的随侯珠……都像后唐灭亡时消失的传国玉玺一样,永远的在历史中失去了踪迹。 他很是愿意相信,干将莫邪化身白龙潜水而去的传说。这才是和这两把传奇宝剑真正相配的结局。 如果它们是像鱼肠剑一样毁于任务中,虽有白虹贯日之威,却未免过于悲壮。 如果是像虎池中的千百把神兵利器一样埋在土里,最终在荒山孤坟里化为尘埃,这又太过悲凉。 再就是沦落到不识宝的人手中,成为喂马劈柴之物,这简直是绝世宝剑的莫大亵渎。 相形之下,宝剑还是化龙脱渊而去最好。就像西子或随范蠡泛舟而去,终成商人之妇。或重回浣溪隐居江湖,与山野村夫一起慢慢变老。两种结局都比被越王后沉河来的好。至少,给人们留下一个美好的背影。 或许是这几天都好心情影响了视觉感官的客观性。他觉得,今夜的星星比平时要大许多,一闪一闪的就像是满天含情脉脉的大眼睛。 突然,他发现一件趣事。四四方方的窗户就像是黑色的井沿,而他就像极了坐在井底观天的蛙。 有一个念头在他心里闪过:如果,天一直像今夜这么美,做一只天天望着它的井底之蛙也挺好。就这么坐井观天,感受着星月精华,直到井口长满青苔,直到年华不再化为尘埃。 人们总想成龙化凤,瞧不起蛙,雀之类平凡普通之物。 他们总笑话井底之蛙只能看到巴掌大的天,不知道江湖之远,天下之大;没见过北方的大山,没瞧过南方的小河;没吃过北姜,没品过南盐…… 但是,从来没人认真考虑过一个问题:这些事情对于一只蛙重要吗? 对于蛙而言,衣食无忧,又风雨无侵,不正是神仙般怡然自得的日子吗? 这听起来像是老年人追求的小富即安的没朝气的生活。远不如鸿鹄,大雁之属纵横四海充满挑战与活力。 大雁随气候变迁而迁徙,冬季在南,夏季在北,春往北飞,秋往南迁,就像在各地奔波操劳,四处寻摸散碎银两讨生活的人。 这样的人或许可以领略天下各地的异俗,品尝南北各省的美味,看遍天下的山川江河。但是,这样的生活真的就算是好吗? 就像从来没有人真正关注过蛙一样,人们从没真关心过一件事:大雁如此奔波忙碌,每年长途奔波几千里,活得辛苦吗?飞得累不累?在长途迁移中,它们吃什么?喝什么?睡觉吗? 人们喜欢赞美大雁飞跃千里,不畏艰险的坚韧不拔,却很少留心它们付出的代价。就如同人们欣赏天鹅在水面上的优雅姿态,却从不注意水下那对努力划水的蹼。 从来没人诚心诚意的思考过:它们本心愿意舟车劳顿,南走北颠吗?与常年颠沛流离相比,它们愿意长久待在一片固定的领域吗? 这或许很难有一个准确答案。 长途跋涉对于那些年轻的大雁而言可能不算什么。没准它们不但不会觉得辛劳,还会对路上遇到的一切充满新奇感,对这种每天看到不一样景观的生活充满期待。毕竟,不是随便谁都能看遍南北各处风光,感受各地异域风情的。 但是,对于那些到了壮年,甚至已经是老年的大雁呢?它们还会这么想吗?常年经受风雨的它们恐怕根本就无心看风景,心中所想,无非是水和粮食,以及尽早赶到那个年复一年要赶去的目的地。 其实,它们是怎么想的并不重要。最关键的是,韶华不再的它们还飞的动吗?一旦掉队,它们还有生还的机会吗? 人们总会主观臆断的说,大雁不会掉队。这支队伍就是一个尊卑有序,又团结互助的大家庭。一群大鸟互相体谅,守望相助。没有哪只鸟会掉队,也从没人见过掉队的大雁。 可事实上,怎么可能有永远不掉队的大雁呢? 它们不是钢铁打造的机械,是有血有肉的生物。只要是生物就会受伤,会生病,会衰老。 同样是年青,健壮的鸟还未必能以同一步调飞翔数千里,何况体力与健康状况相差巨大的个体呢? 雁群的确可以减慢速度等飞行迟缓的雁。但它们的行进是有时间表的,是不能误时的。这种等待是有时间限制的。 再者,并不是有谁可以背着飞不动的那位上路。如果有谁真的飞不动,跟不上队伍,是必然会自行脱离队伍的。 只不过,在我们的眼中,这些大雁长得都差不多,所以根本就看不出来少了哪一只。 有谁能看出来,今年飞回来的大雁群里有几只是去年的旧相识吗? 显然是没有的。 人们说大雁不会掉队,就像说蟑螂打不死一样。 蟑螂确实生命力顽强,但绝对不是打不死。所谓的蟑螂不死,不过是因为我们根本分不清已死的,和新冒出来的这只虫子。这种错觉只不过是出于人类固有的,自视为万物灵长的傲慢。 (本章完) 第98章 第十三次相亲13 第98章第十三次相亲13 终于到该见面的时候了,他迫不及待提前一个小时出门,生怕遇到堵车耽误了时间。 半路上突然下起小雨,偏偏路况出奇的好。这可真是咄咄怪事。明明平时多少都会堵一会儿,这回却是一路绿灯畅通无阻。 深秋时分,小雨送寒,风入骨缝,颇有几分初冬的意味。他急着出门没带伞,又比预定时间早到半个小时,只好先找一家连锁快餐店避避雨。 进店后,他要了一杯热玉米汁驱驱寒气。这家店的玉米汁可谓是冷天佳品。才半杯下肚,竟然有一股热气从丹田升起来,直接向着周身的毛孔弥散开来,人很快就不冷了。 时间还早,他就边喝玉米汁,边看着店外街景发呆。 旁边坐着一对男女,看样子像是情侣。 俩人你一句,我一句,高声交谈着。 男的说:咱们在南方买的那镯子成色比老朱那个好多了。 女的说:可不。老朱那个镯子一看就是上当了。 男的说道:我和他一块买的。当时,我就说那镯子不值。他还不信。 女的说:那人就那样。偏执。 男的说:可不。要价二十万。他还价还到两千。自己还挺得意。也不想想。那能是真的啊。 女的笑道:他总吃这种亏。 男的说:还真是。从来不听劝。还是咱这镯子值。 女的说:咱这镯子是什么玉来着? m君心道:这么大嗓门,是想炫富吗?最好的玉无非翡翠,或者和田玉。还能变出花儿来啊? 男的道:咱这是高级蓝田玉。乾隆皇帝的玉玺都是用这个做的。 m暗笑:先不说蓝田玉算不算高级货。乾隆的玉玺怕不是蓝田玉做的。这位“十全老人”有为数众多的印章。里面或许有蓝田玉材质的。不过,这没什么可炫耀的。据专家考证他还有好几方田黄石的印章。而田黄这种石头在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时间里都不算玉。也就是这十来年被一些商贩吹嘘为“黄龙玉”。 那女的说:咱这蓝田玉是最好的玉吧? 男的说:那是。 听到这儿,m君就不想再听下去了。这就是俩糊涂虫。别看他俩笑话那个老朱。没准他俩买回来的是韩国玉,俄罗斯玉,或者阿富汗玉。 乾隆皇帝倒是喜欢过阿富汗玉。不过,他喜欢的不是阿富汗玉的材质,而是当地的玉器制作手法。清宫造办处把阿富汗地区,印度蒙古王朝以及阿拉伯半岛传过来的玉器统称为痕都斯坦玉。 这些玉器的统一特征就是使用了大量的镂刻,镶嵌技术,把金丝,银丝,宝石嵌刻进玉器里。 说实话,这种玩意儿不符合中国传统审美。在宋代,明代的皇室成员未必没见过这些东西。但是,这些在当时的贵族阶层没有流传开。最大的原因应该是过于繁复的雕花,配饰破坏了玉石本身的美感。 在宋,明两代,上等的玉石也会被精雕细刻成各种造型,并配以宝石,黄金。但是,不会在玉上钻孔并镶嵌满其它宝石。 不单是宋、明,就算是向上追溯到对文化更加包容兼收的唐朝,那时节的玉器也没有在玉上镶满其它宝石的。 因为玉在中国本身就是一种宝石,在宝石上钻几十个窟窿,再塞进去别都宝石。这就好比吃饭的时候,用烙饼卷着馒头一起吃,全然没有滋味可言。从商业价值来说,这是资源浪费。从审美而言,这根本就是丑化,而不是美化。 玉之美,特别是和田玉就美在其材质的莹润,通透,触手有油润感。 工匠在玉上钉满金线,银线,这不就把玉本身的有点都毁了吗? 是以,自西周建国开始到清朝雍正皇帝驾崩为止,痕都斯坦玉都没能在中国大行其道。 直到审美奇葩的乾隆皇帝登上历史舞台,稀奇古怪的痕都斯坦玉才成了贵族圈子里的高档货。就像翡翠能真正比肩和田玉全靠慈禧的青睐。 乾隆这人非常古怪。其审美倾向在历代皇帝里都可谓是独树一帜。满清皇帝在他出现之前审美是属于正常人范畴内的。有他之后,满清帝王御用品透出了一股子暴发户加败家子的腐臭气味。 有人把乾隆的恶趣味归结为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的文化差异。 这是完全错误的。他亲爹雍正皇帝,亲爷爷康熙皇帝的审美就和他完全不一样。 而且,满清虽号称马上得天下,可女真人实际上是渔猎民族,并非游牧民族。 即便是纯游牧民族也没有这种审美。蒙古贵族流传下来了元代青花瓷。这种瓷器虽说是为照顾***审美而打造的外销瓷,但至少是不会让蒙古贵族觉得别扭的。也就是说,白底,青花,简约大方的瓷器也是符合蒙古贵族审美的。 与满清同源的金国贵族们喜欢一种叫春水玉的玉环。这种玉环基本就是一个玉环,中间有海东青抓天鹅的雕件。造型简明,主题鲜明,并无多余雕饰。可见,乾隆那种怪模怪样的审美情趣在历史上并无渊源。 乾隆皇帝与历代帝王,甚至整个中国的传统审美的最大区别: 他非常喜欢五颜六色的瓷器,以及被钉满珠宝或者凿满坑的玉器。 而正常传统的审美是更注重器物的材质,以及由此带来的雅趣。 比如:哥窑的开片瓷器。 首先,这瓷得达到青翠,莹润如玉。其次,才是看开片的纹理。 再比如:汝窑的窑变瓷。 出窑有一个前提,这瓷器本身要是上等瓷。能达到这个标准,才看其窑变色彩。 材质的触感始终都是第一位的。它决定了器物最基本的品质,也代表了其最根本的气质。 乾隆皇帝显然是反其道而行之。其在位时期的五彩斑斓的瓷器层出不穷。瓷胎却远不如明代,元代,宋代等朝代,甚至比之雍正朝都多有不如。 他喜欢花里胡哨的痕都斯坦玉。可那些外来瓷器多是用阿富汗等地的玉石制作。这些石头看起来光鲜亮丽,本质上就是一堆腐坏变质的大理石。不过是造办处拿来糊弄人的玩意儿。当然,我国的蓝田玉等玉石本身就是变质的大理石,和阿富汗玉无高低贵贱之别。 世界上真正的好玉,也就是我国的和田玉和东南亚的翡翠。但是,以痕都斯坦工艺来雕琢和田羊脂白玉,或者翡翠,就实在是烹琴煮鹤,大煞风景了。 (本章完) 第99章 第十三次相亲14 第99章第十三次相亲14 她打着一把满是碎花的雨伞准时出现在快餐店门口。 他赶紧迎了出去。 俩人在门口寒暄了几句,就穿过这家店的大堂向约定地点走去。 出于礼貌,m君把菜单推过去,让她来点几样喜欢的。 她也很客气,把菜单又推回他面前,并表示吃什么都行。 他没有再推脱,就点了几样:一份白斩鸡、一碟文官豆腐、一小盘红油笋丝、一小盆萝卜青蛤汤、一颗油炸金月亮。 这几样菜,他都在这里吃到过。其中最合他胃口的是白斩鸡。所谓白斩鸡除了做法,最重要的就是原材料。这鸡一定要是中国土生土长的三黄鸡。 这种鸡皮黄,油亮,肉质白嫩,口感绝非一般鸡肉可比。别说肉质不佳的但是这俩克拉美洲火鸡,就算是中国本土的其它鸡也无法与之媲美。 这道菜的做法看似简单,就是用白水把鸡肉煮好,再沾着配好的酱料吃。可实际上鸡肉的熟成度很关键。 一般厨子都会把鸡做到全熟。这样一来鸡肉就少了几分鲜味。 这家的厨子深得此味精髓。鸡肉是熟中带着一、两分生,一口咬下去,肉质鲜嫩,还能看到几丝血红蛋白。 m君若是自己一个人吃,习惯直接把蘸料倒在鸡肉上,然后就大快朵颐。 那文官豆腐据这里的经理说是一道四川名菜。可m君一直疑心这是一道地道的酸辣广西菜。也有人说贵州菜是酸辣为主。他觉得这人一定没有亲自到过贵州。那地方的菜不是酸辣,不是麻辣,也不是香辣,就是纯粹的辣。除了辣再无其它味道。 他本人是很能吃辣的,可在贵阳吃了两顿饭,就被辣伤了胃。一连好几天,胃里都是火烧火燎的。这次之后,他才算是明白,为什么那些英语国家的人把辣叫做烫。一旦吃多了果然是烫得胃难受。 萝卜青蛤汤是一道很养胃的汤食。这家的汤里青蛤个头大,肉头足,味道也就比别家厚重不少。他在其它餐馆也点过几次这道汤,大都清汤寡水,萝卜丝飘在汤水面上,汤底若隐若现有那么三五个小青蛤,让人一看就没了胃口。 红油笋丝是被当做饭前开胃小菜才点的。真正用来下饭的还是白斩鸡和文官豆腐。 那道油炸金月亮就是一道看菜。所谓看菜就是看起来很好看,未必吃起来很好吃的菜,就像很多饭店里漂亮的黄瓜雕龙,白萝卜摆仙鹤等菜一样。 说实话,这道菜味道非常一般。其最大买点就是形同月亮的卖相。 名字叫得古怪,实际就是做成月亮形状的锅巴。吃的时候,就让服务员过来浇上一大勺浇头。这月亮就滋溜一声破碎成一片锅巴片。那浇头里有滚油,肉丁,蘑菇丁,豆腐丁,茄子丁还有黄瓜丁。 以他个人感官而言,锅巴浇上这些还不如不浇。锅巴作为一样美食,其最大的特点不就是酥脆吗?这些油乎乎,湿漉漉的配料一加上来,锅巴几乎是眨眼之间就软糯了。味道虽尚可,嚼劲儿可是全然失去了,算是画蛇添足的一道菜吧。 她似乎很喜欢这道油炸金月亮,于是乎,他也就违心夸了这道菜几句。 俩人随便聊了几句,就聊到了珠宝。 她说:欧洲人好像更喜欢钻石,中国古代的人就喜欢玉。现在好多人也开始喜欢那些透亮闪光的红宝石,蓝宝石了。 他想了想,说道:可能不是古人不喜欢红、蓝宝石,而是那时候这些东西太少见了。 她笑道:中国地大物博,还会没有蓝宝石矿啊? 他认真的说道:中国本土有两大克拉通。但是这俩克拉通都太老了,没有太多的宝石矿藏。南亚次大陆的宝石矿就比中国的多。因为他们那个克拉通年轻一些。 她显然不知道克拉通这回事,奇怪道:不会吧?这倒是第一次听说。 他道:中国皇室墓葬里大量出现红宝石还有蓝宝石是从明代开始的。而且是在郑和下西洋之后才出现的。 她道:你的意思是这些都是郑和带回来的? 他道:不全是他带回来的。但大部分是他几次下西洋带回的朝贡物品。 她奇道:这三宝太监带回来多少宝石呢? 他道:数目巨大。直到满清时代,满清皇帝想用红蓝宝石,都会从那些明代遗留的皇室器物上取。而有明一代皇室的大部分海外宝石都是三宝带回来的。 她道:要是这么看,古人也挺喜欢这些晶莹剔透的多面体啊。 他道:那倒未必。 她道:怎么未必? 他道:明代和清代的审美和现在不一样。那时候讲究随形,就是基本保持宝石的原有姿态,不去过分的人为加工。 所以,咱们在博物馆看到的明清红蓝宝石大都只是磨出光面的石头形态,基本上不存在现在这种多面、多棱的样式。 他们虽然喜欢红蓝宝石,大致上还是把它们按照对玉的审美来审视的。 她笑道:这算不算不懂宝石真正的美呢? 他也笑了,说道:算是吧。也不算是。 她道:怎么又不算是了? 他道:西方人切割宝石,制造多个反光面,以求最大程度体现宝石反光、透光、内有辉火的特性。这看起来像是出于对宝石特质的了解。 而东方的士大夫们像对待玉石一样看待各色宝石,对它们采用随形雕琢,尽量保持石头原貌,也算是对宝石的另一种理解。 两者没有高下之分,只是理解不同而已。毕竟,所谓美,本就是一个历史概念,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 她道:你觉得美没有标准啊? 他道:没有。咱们觉得是美,或者是丑,都是受社会环境影响做出的判断。 她道:比如? 他道:比如近视眼。 她道:近视眼? 他道:现在满大街都是近视眼,大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但如果在原始社会,一个人是近视眼这算是极大的生理缺陷吧。这在当时就算是一种丑了。 她笑道:原始社会也有不了近视眼吧?他们都不看书。 他笑道:那咱们再举一个例子。印第安人的酋长,还有部落勇士都喜欢戴鹰的羽毛做装饰。他们认为这是一种美。但他们是真的以为老鹰的羽毛形状和颜色很漂亮吗? 她道:不是吗? 他道:肯定不是啊。就像有些古代部族男子以佩戴狼牙、虎皮为美。他们实际上并不是觉得这些东西本身有多好看,而是看重了其所代表的社会意义。 比如:戴着狼牙,就证明这人能打死狼。戴着虎皮,就说明这人猎杀过虎。 在部落少女的眼中,一个比虎狼还勇猛的小伙子,自然就是值得托付终身的人。 久而久之,狼牙之类的东西就从武力的代表物转化为地位的象征,进而升华成了一种美。 (本章完) 第100章 第十三次相亲15 第100章第十三次相亲15 她笑道:你都是从哪里看到的这些歪理啊? 他正色道:不是歪理。这都是大师们苦心钻研的结果。革命导师恩格斯也是同意这种美学观点的。 她道:那你解释解释满清时代的小脚是咋回事?算是怎么得来的审美呢? 他道:这个我就不知道。不过裹小脚好像不能怪罪到满清头上。这个陋俗应该在明代之前就有。 她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的呢? 他摇头道:不知道。大概是哪个皇帝的变态趣味吧? 她道:不能说是自下而上的?一定是自上而下发生的吗? 他道:也可能是起自民间。不过多半是哪个皇帝的妃子们起的头。这就跟楚灵王爱细腰,于是楚国女人争相减肥,结果饿死不少人一样。 她笑道:这倒是的。你好像对历史很了解啊? 他连忙谦虚道:我也就是平时喜欢翻翻历史书。 她道:除了历史书,你还喜欢看什么呢?小说?诗歌? 他道:小说之类的看得少。不太爱看现代人的小说。中国的也就看过鲁迅的。日本的也就川端康成、大江健三郎、村上春树还有被同性恋人戒错的那个。 她道:那是哪个? 他道:忘记名字了。小说不错。但人是一个****分子。这人觉得日本无法再次强盛就切腹自杀了。 她道:这些人太极端了。怎么动不动就切腹呢? 他道:这算是日本特色吧。他们讲究舍身求死的武士道。 她道:都说日本样样学习中华。这武士道算是他们自创的吧? 他道:应该不能完全算原创,算是对中华文化的一种继承和本土化吧。 她道:中国古代也有这种事那? 他道:先秦时代,中国有血性的人最讲究的就是“士为知己者死”。这不就是武士道基本精神的原型嘛。 著名的无双国士豫让就很像是最早的武士。他为了给主君报仇几次刺杀赵氏领袖。据说,他精诚所至,竟然可以刺衣出血。 她道:什么叫刺衣出血? 他道:就是用剑刺一件袍子,竟然可以在上面显现出血迹。赵氏首领就因此死了。 她道:那是他的袍子? 他道:对。他本想展现胜利者的大度,以周公吐哺的态度让天下归心,没想到对方复仇之决心坚定无比,已经达到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境界。本是一场政治作秀,反送了卿卿性命。 她道:这算是弄巧成拙吗? 他笑道:算是吧。 她道:你好像不太喜欢赵氏啊?我记得他们在历史上形象一直很正面吧? 他道:创立关东六国的这些家族哪个的手脚也不干净。大家一般把他们定为在正面形象,主要是出于对虎狼之秦的厌恶。 她道:你是想说三家分晋吧? 他道:不光是这个。 田氏代齐就挺不光彩的。田氏为了多生孩子,多占齐国城池,居然让门客和自己的妾室们生孩子,一共生了七十几不知亲爹是谁的儿子。 楚怀王被秦国扣押至死,听起来挺可怜的吧。可实际上,这种事楚庄王活着的时候就干过了。楚庄王诓骗宋襄公会盟,结果当着天下诸侯的面劫持了他。 三晋也没比这俩国家好到哪里去。以赵国为例。赵国代地就是以极其卑劣的手段夺到的。赵氏在家宴上暗杀了代王,然后出兵攻占了代地。 这做法之下流堪比秦国灭义渠。秦国太后色诱义渠君,还跟对方生了俩孩子。在义渠君终于毫无防范之际。秦太后诱杀了他,随后秦占领了义渠全境。 燕国最有名气的算是燕昭王了。这位号称一代贤王的燕王明知苏秦与王太后有私情,为了灭齐就假装不知道。这也算得上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了。 说实在的,战国七雄在鲜廉寡耻这方面谁也没法笑话谁。 孟子不是说了“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其实就是在讽刺这些强国君主形同盗匪。 她哑然失笑道:你这么一说,这七雄实在是一言难尽啊。 既然品行都在伯仲之间,怎么秦国比别国更不讨人喜欢么? 他道:主要是因为被秦国灭掉的六国太强大。这几个国家中最弱小的应该是燕国。就算是燕国也能独自打败东胡,抗击匈奴。 北宋那可是个体量大燕国十倍的大国。这个大国在东胡人建立的金国面前简直像老鼠见猫。这样一对比,就知道当年的燕国有多强大了。 关东六国单拿出任何一个国家,放到其它时代,都至少是一个中等强国。让南北宋这样的朝廷相形见绌。所以,有些朝廷就特别不喜欢能灭掉这些强国的秦国。 她笑道:听起来像是他们嫉妒秦国一样。 他也笑了,道:也算是一种嫉妒吧。从汉武帝开始儒学昌盛,文人本性相轻,儒生们对以法家治国的秦帝国就更没有善言了。 她道:六国真有你说得那么强盛吗? 他道:关东六国各个执政家族除燕国外,虽然大都得国不正。但是他们得国之后,对于国家的治理都还说得过去。 比如:魏国有著名的西门豹治理邺。体现的就是统治阶层对劳苦大众的关怀。魏国官吏为了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敢向那些盘踞乡里的地头蛇动刀。这本身就是国家对地方控制力强的表现。 再有,战国七雄之间打仗动辄就是几十万人。这要是没有稳定的粮食产量,以及稳固的国内统治,一场仗下来,不论输赢双方国家都会垮台。 以长平之战来说。赵国一次就没了四十万壮丁。可是秦国围困hd的时候,整个赵国的人都众志成城,抛头颅洒热血,拼上身家性命抗击强秦。 如果赵国朝廷平时极其苛待百姓,是不可能有人在大树将倒之际,还不计生死为赵氏卖命的。 再比如:韩魏两国。 这俩国家到了战国后期基本无法单独对抗秦国。特别是韩国国土日减月削,每次开战都伤兵损将。但是,韩国只有战败的将军,战死的勇士,没有出现过大规模临阵倒戈的现象。魏国也是同样的情况。这是很能说明问题的。至少,这两国的军官们对国家的忠诚度很高。这种忠诚的造就离不开统治者良好的政治行政运作能力。 齐国后期置身事外,作壁上观,以至于最后束手就擒,属于致命战略失误。但是其国内商贾云集,文化繁荣,物阜民丰。单看其国内环境,称得上是一个安定昌盛的国家。也就是说,该国在战果后期算不上是政治军事大国,但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富国。 这些国家如果不是遭到沉重的外部打击根本不会自我灭亡。从政治和军事生态来看,关东六国无一国的内政民生恶劣到要亡国的地步。 就算是最差劲的楚国,政治一塌糊涂,各地民变丛生,也仍然保持着强大生命力。秦要灭楚,非得投入六十万兵力不可。这个人数基本上就是秦国全部军队的总数了。 从秦投入的军队数目就可以看出来,对方不是贫弱混乱不堪一击的将死之国。 她似乎很有兴致地道:听起来有几分道理。你说说什么样的国家是注定应该灭亡的呢? 他略一思考,道:历史上,大多数被灭的国家,都是内政糟糕到极点,君主昏庸成奇葩,遍地灾荒,民不聊生,才会招致国家的毁灭。 比如:金国灭掉的辽和北宋。 辽天祚皇帝在昏庸俩字上比之宋徽宗有过之而无不及。两人可谓以“昏”字别并立燕山南北,无人能出其右。 宋徽宗有可称为千年丑闻的花石纲。天祚帝在骄奢淫逸方面也不成多让。 两国被消灭后,辽国贵族耶律大石率辽国残部可以称霸整个中亚,建立盛极一时的西辽大帝国。 宋国康王赵构收拾江南残局,就能偏安东南,建立苟延百年的南宋小朝廷。 可是天祚帝和宋徽宗以完整的辽宋对敌,却接连被金国打败,最后竟被灭国,沦为俘虏。 这俩人实在是已经昏庸到没法形容了。 反观六国,就在灭亡之前不久,赵国还组织过最后一次合纵伐秦,如果不是楚国春申君拖后腿,齐国上下背道而驰,单凭三晋联军差点就打到了咸阳。 现在的人总觉得,秦国吞并六国是必然。这完全是以结果反推原因。 她笑着摇头道:合纵还有这回事的?这倒是不知道。 他道:这不是臆想。hd之战中,三晋和楚国四国联军就战胜了秦军。以信陵君为领袖的四国联军一度封锁了秦军进出中原的通道。以实力而言,三晋及楚国虽都衰弱不及以往,却仍有抗秦之力。关东六国并不是处于必亡之态势。 她道:可还是都被消灭了。 他道:正是因为他们既无亡国之罪,又无必亡之势,却被强行攻灭了。所以在整个帝制时代,历代朝廷自知自身政治、军事、经济各方面不比六国更高明,出于对秦这种国家的恐惧,对其的评价都不高。 (本章完) 第101章 第十三次相亲16 第101章第十三次相亲16 她道:你平时没事了就琢磨这些事啊? 他赧然道:也就是偶尔琢磨,不是总琢磨。 她笑道:你还不好意思了啊? 他也笑道:可不是嘛。有点不好意思。这么大岁数了一事无成的。净爱想没用的了。 她道:也不算没用的。你知识面挺广的。 他道:确实挺广的。要是知识方面的事,不管哪个类别的我都能插上几句嘴。 她道:你从小很爱看书吗? 他道:对啊。我受我爸爸影响。他爱看书,买了好几书柜的书。各种门类的都有。连《三命通会》、《易经》、《老子想尔注》这种书都有不少。 她奇道:那你会算命吗? 他老生常谈道:我觉得算命这事可有可无。就算真的能算准,也没必要算。 她道:为什么呢?要是真能预知,提前知道早做准备不好吗? 他道:如果,真能预知未来。那么,预知到的未来一定是一个在确定的存在。既然,这是个一定会发生的事情。提前知道它的意义在哪里呢? 她道:如果是灾难可以提前躲开啊。 他说道:这就是一个悖论了。如果,可以预知未来的灾难,并且躲开了它。那么未来就没有这个灾难,对不对? 她点头道:对啊。 他道:既然未来没有它。人又是怎么预知到它的呢? 她摇头道:我倒是没想这个。 他道:如果可以改变预知到的未来。那么人又是怎么预知到被改变之前的未来的呢? 如果未来无法改变,我们预知它有什么意义呢? 她道:那应该以什么态度对待未来呢? 他道: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她摇头道:就是要随波逐流吗?要是这条河的那头是悬崖呢? 他道:也不是随波逐流,就是向着自己认定的目标努力,不要对结局有过高的期望。就像你说得,万一那头其实是悬崖呢? 毕竟预知未来这种事,谁也做不到。 她道:你看了那么多《三命通会》这类书,原来不信算卦啊? 他道:《三命通会》这本书写得很好。作者文笔可谓上佳之品。看得时候,会带给人一种美学享受。那不像是一本卦书,更像是一本诗集。 她道:这本书是用诗的语言写成的吗? 他道:不是按照格律诗的格律来写的。古代没有非格律诗,如果有,这本书算是散文诗吧。 她道:文字这么优美吗?像席慕蓉的诗吗? 他道:不像。可能和顾城的有些近似。寓意都是朦胧的。 她道:朦胧派啊?那你觉得,这本书里说得准吗? 他道:说实话。我来这本书里的方法来解释以前是可以解释的。但是,要拿这套理论来预测未来却是万万不能。 她道:怎么叫能解释过去呢? 他道:就是以这些书里的公式套在过去发生的事上行得通。 举个例子啊。 比如:很多年前,我掉进驼梁山下的一个小水洼里了,差点淹死在里面。 用书里的理论,看五行合冲,方位,年月就能从八字中找出人掉进水里的蛛丝马迹。 但是,如果你不知道这个曾经掉进水里。你是没办法用这套理论得出该人掉水里的结论的。 她不禁笑道:那这套理论有什么实际价值呢?我已经知道的事,再用它来算什么呢? 他道:所以说没什么用处嘛。 她问道:那你信命吗?信超自然的事吗? 他道:我觉得,所谓命要看怎么理解了。比如“性格决定命运”。超自然很定是不存在的。世界上一切都是自然的一部分。哪有超出自然的存在。 她道:其实,我有点相信命运。 他笑道:难道你有能证明命运存在的经历吗? 她道:这倒没有。我看过一本书,叫《了凡四训》。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他通过一种特殊的方法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并最终当上了大官。 他道:我也看过。知道这个人。他还活着的时候,就被当时的佛教和道教高层激烈抨击过。 她道:抨击什么?就算他方法不对,也算是积德行善吧? 他道:按照那些宗教信徒的理论,了凡先生不算行善积德。 她奇怪道:为什么呢? 他道:因为按照最纯粹的佛教理论,凡是心怀个人利益动机的一切行为,都不能算是善举。因为这些举动都是出自功利主义,不是出自行善的本心。 她道:不管因为什么,不都是在做善事吗? 他道:这个还是有区别的。比如:不会带来好处,画功过格的人应该就不会日行一善了吧? 毕竟他发明功过格是为了改命,要生孩子,要做大官。 如果不能改命,他应该会向其自述的一开始一样浑浑噩噩混日子。 因为当时他的一辈子都被别人完整算出来了。生死,功名,后代,一切的一切都注定了。就连一辈子吃几粒米都是注定好的。 所以他做善事的全部动机,就是为了让自己更好。这在最虔诚的佛教徒眼里是不入流的。 她道:不至于吧。 他道:了凡的做法和那些棺材铺的老板没有本质区别。棺材铺老板肯定希望生意兴隆吧? 她道:对啊。 他道:可是棺材铺生意要兴隆,一定得多死人。棺材铺老板一定是一个漠视人命的坏人吗?其实也未必。他们只是想获得更多利益。 他们渴望更多的棺材订单,就相当于了凡想完成更多的功过格。 看起来了凡比这些庸夫高尚。实质上,他们是一样的。只不过了凡自认找到了一种从根本上改变命运的妙法。而棺材铺老板知道的方法就是多挣钱。 不客气的说,二者都是自私的。 她睁大眼睛道:介绍人还说你不爱说话呢。挺能说啊。 他突然意识到不该高谈阔论的。 通常人们会把口若悬河的人视为大忽悠。 他急忙摆手道:我也就是看到你高兴,才说话比平时多了。 她笑道:平时也得多说话。被人当成闷嘴葫芦可不好。只要别言多必失就行。 他道:哎,言多必失,至理名言啊。 (本章完) 第102章 第十三次相亲17 第102章第十三次相亲17 她道:你还挺谨慎啊。 他道:算不上谨慎。惹过好多祸从口出的事。不过好在运气好,天没塌下来。 她笑道:天塌下来有大高个顶着,你怕什么呢。 他摇手道:天塌下来,有武大郎顶着。 她噗嗤一口笑出来,道:都是高个顶着。你怎么找个矮子顶啊? 他道:天真塌下来。肯定是谁最矮谁顶着。就跟平时哪里出事了,一定是身份最低,各方面关系最薄的那个人顶着。 她道:是这么个武大郎啊? 他道:可不就是这么个武大郎呗。 她道:你觉得武大郎死的冤不? 他道:《水浒》里那个吗? 她道:对啊。 他道:有人会觉得不冤吗? 她道:我看网络上好多给潘金莲翻案的。 他道:说实话。如果潘金莲没有谋杀武大郎。我也会给她翻案。 她道:为什么呢? 他道:她和武大郎确实不般配。不管武大郎对她多好,也改变不了一个事实。 她道:什么事实呢? 他道:潘金莲嫁给武大郎是一场迫害。是大户人家夫妇对潘金莲的惩罚。这场婚姻自一开始就不是潘愿意的,是被强迫的。 她道:额。你是这么理解的啊。 他道:你是怎么理解的呢? 她道:我只是觉得潘武不般配。 他道:这场婚姻就跟人贩子把年轻女子卖给老光棍一样,非常不人道,很是残忍。所以潘本身是值得同情的。 她道:那你觉得,她不该死吗? 他道:该死! 她道:因为杀了武大? 他道:不是。她出轨西门庆就该死! 她道:我还以为你有什么高论。这不跟作者的观点一样啊? 他道:也不完全一样。作者是从封建礼教来讲述这事的。我按良心来说的。 她道:良心? 他道:对啊。不管潘的遭遇多悲惨,都不是武大造成的。婚后,武大对她非常好。这是任何人,包括王婆都无法反驳的事实。 她点头道:是这样的。 他道:对方一片真心给了她,把她像金豆子一样捧手里。她一看见帅哥就心思荡漾,把持不住。这是没有良心的表现。这种人确实该死。 她道:你怎么看待出轨呢? 他道:很多年前,我在bj的时候认识一个人。他算是富家子弟吧,父辈有点职务,本人在美国上过大学。这人思想有些西方化。他对出轨的认知和一般人不同。 她道:怎么不同呢? 他道:那人觉得,妻子是可以出轨的。但是仅限一次。而且必须是出轨给比他优秀的人。 按照这人的想法。他妻子的出轨对象如果比他优秀。他的心里会好受一点儿。 而且妻子只出轨一次,可以算作偶发事件,可以原谅。 她吃了一惊道:还有人会这样看待出轨吗?你呢?你怎么看? 他认真地道:我不是这么看的。出轨这种事只有零次,或者无数次。绝对不会只有一次。 就像小偷盗窃,赌鬼烂赌,酒鬼酗酒一样。 这种事是有瘾的。人一旦上瘾,理性无法控制肉欲,根本不可能只有一次。而且最终一定会发生恶性事件的。 人是很难自控的。所以,古代朝廷才会褒奖贞洁烈女。 她打断他道:你推崇那些贞洁烈女的? 他点头道:算不上推崇。应该说是敬重吧。虽然咱们这个时代人们对男女关系看得不是那么严肃了。但是,从心底来讲谁都希望自己是配偶的唯一。 先不说帝制时代,就算在现在,一个女人失去了丈夫,因为思念丈夫,忠贞于爱情,独自把孩子拉扯大。然后,她一个人孤独的在对丈夫的思念中走完一生。这听起来是不是也能让人肃然起敬呢? 实际上,这不就是古代的贞洁烈女所做的吗?那些贞节牌坊的主人们不就是为了一个人苦了一辈子吗? 她点头道:你要这么说。倒也是。不过,一说“贞洁烈女”四个字,就觉得有些阴森。 他道:其实词语的意思是随着时代在变化的。 比如:“小姐”这词在古代算是尊称。在现在就该算作是脏话了。 我好多年前看过一个电影。一个浪荡公子送了个牌匾给一个女明星,上书“贞洁烈女”四个大字。女明星差点被气得背过气去。不是这四个字本身意义不好,而是她当不起这四个字。 她道:你还挺传统的。那你觉得聘礼合理吗?现在到处说礼金太高。 他道:聘礼合理。这在古代就有。不是现代人的新发明。 她道:我倒是觉得不太合理。特别是城市外的村子里,聘礼太高了,像卖闺女一样。 他道:其实聘礼无所谓高低的。现在人们觉得聘礼高,是因为好多女方不配送嫁妆。 古代人从不抱怨聘礼贵。因为女方要带着基本等值于聘礼的嫁妆嫁过去。 她道:那对女方家庭不也是负担吗?这也是陋俗吧? 他道:这个不算陋俗。这笔嫁妆在法律意义上是女方个人财产。丈夫是无权动用的。一旦离婚,女方有权把嫁妆带回娘家。 这就是为什么古代大房一般腰杆都挺得起来的重要原因。她们不是家庭的寄宿方,而是家庭的合伙人,是投资方之一。 有些大家闺秀的嫁妆异常丰厚,甚至可以抵得上半个夫家的家业。这种情况下,男的就是再喜欢小老婆,也不敢过分苛待大房。 她笑道:这也是小老婆们很难扶正的原因吧? 他道:对啊。因为小老婆们一般是靠年轻貌美来上位。但是“年轻貌美”四字,在金山银山面前未免分量不足。任何人都明白,金银是可以保值的,而美貌和年轻只会随着时间流逝而式微。 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小老婆们就算再得老爷宠爱仍然是奴婢的一种,算不得主子。 她道:妾不算主子吗? 他道:不算。古代只有男主人,正房夫人,还有孩子们算主子。妾生下的孩子是主子,但她们本人是奴才。 她道:感觉很不公平啊。 他道:换个说法,看起来就公平了。如果法律规定,小三永远不能转正成老婆。是不是很解气啊? 这些靠脸蛋、身材、甜言蜜语盘符财主老爷的女子其实不就是古代的小三吗? 要是她们也能和明媒正娶,带着嫁妆进门的正房夫人平起平坐,那这个世界还有没有黑白,分不分是非了呢? (本章完) 第103章 第十三次相亲18 第103章第十三次相亲18 俩人聊了很多,后来还说起了金银首饰。 m君本人很喜欢银,不光是喜欢各种以银制品,还真的吃下过银,准确的说是服用银离子。 他饮用过一段时间的胶质银。说实话,他并没有体验到说明书上所说的神奇效果。再加上怕中毒导致皮肤变蓝,他放弃了多喝一段时间的念头。 其实,他吃下银离子并不是完全因为其医疗作用,更多的是出于猎奇心理。 不过因为喝过银,他总觉得古代炼丹家饮金,喝玉应当是真实的。 所谓吃金玉,当然不是把金块和玉石直接吞下去。如果张口就吃,那就不是求长生,而是想速死了。 古人有一整套服用金玉的仪轨,以及完备的制备体系。 那些宗教仪轨据说可让金玉效果更佳,在他看来其实是可有可无。他们会通过反复蒸煮,并加入一定量的酸性物质,把金玉制作成一种软糯的汁液以便食用。 根据古人的理论,说是能获得金玉一样不腐败的性质。 说来奇怪,考古学家们挖掘了不少古坟,似乎并没有找到这些金玉汁。 炼丹家炼制的铅丹倒是有不少出土物。还有晋代玄学家爱吃的五石散也被挖出不少实物。却唯独没有找到过用来当长生药的金玉丸。 虽然博物馆里没有展出过实物,但是他猜测应该和胶质银的形态差不多。 根据炼丹家的文字描述,也可以相见那些金玉的形态。它们至少得达到类似游离银离子的状态才能被肠胃吸收,进入血液发挥其作用。 其原理也和银离子的净化作用类似。古人认为金玉有使人的血肉更纯净的特殊作用。 他对西方的炼金术所知甚少,只知道这些人在尝试炼出哲人石。所谓哲人石,其实就是西方版本的金丹。 他不确定,这些西方古人是否服用各种金子。但是,他知道中世纪欧洲大夫曾用银子来治病。不论东方还是西方,人们早就观察到银有杀菌作用。当然,在中世纪也有不少人因掌握不好剂量而中毒丧命。所以,在抗生素问世之后,再没有哪个国家把用银治病当成主流方法。 当然,像m君一样少量使用银离子并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也不会出现沉积。毕竟,这玩意无法被人体完全吸收,少量服用,大量饮水之后,终归会被排出体外。而古人就是利用了这一点,用银在人体内杀菌,并带走一部分病菌。 他不是医学家,不好说这做法的对错。仅以他个人体验而言,把银吃下去的体验很奇妙,就像去日本料理店吃野生河豚一样,紧张与危机感中让人充满新鲜和期待。 自然服用的结果也与吃野生河豚一样,或者是一场美妙的冒险,或者是人生最后一次冒险。 m君还是觉得不要轻易尝试服用银离子。不过,以他的那一点用量,远不足以导致中毒,更不会让肤色浮现所谓的贵族蓝。 她显然对银没有太多兴趣。在m君眉飞色舞大讲银的种种历史,以及趣闻的时候,她只是出于基本礼貌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 他注意到,她不光是对银,而是对所有价格低于黄金的首饰材料都没兴趣。 比如:那些中低档的玉石。诸如蓝田玉、岫玉等等。 再比如:琥珀、砗磲、青金石、珍珠之类的宝石。 但是她对高档珊瑚、海螺珠、红宝石之类的就充满浓厚兴趣。 说到底,她看重的不是材质本身,以及首饰呈现出来的视觉效果、文化含义、宗教意义,而是其所能带来的最纯粹的物质价值。 这在中国算是普遍现象。大多数首饰消费者对珠宝的选择都是如此。她们挑金首饰的时候,不像是在挑一件工艺品,而像是银行经理在检查金砖的成色与克数。 大概也正是因此,中国的首饰才非常缺乏设计感,工艺水平也一直处于低端水准。 也许有人会拿出一些大师的作品作为反证。但这是毫无意义的。 就像明代皇室拥有大量精美绝伦的珠宝、玉器。其做工之精妙足以媲美一切王朝之高档珠宝。但是,这无法否定明代民间玉器“粗、笨、陋”的现实。 就好比,我们说哪一省,哪一市有很多美食。这必然不是在说这里最好的星级酒店有什么珍馐佳肴。所说一定是当地贩夫走卒就能吃到的路边美味。 好比河南人说起家乡的特色菜,通常会说胡辣汤。而河北人一般会说焖子。 难道这两个省就没人会做燕窝鱼翅这些高价菜了吗? 当然不是。 只不过人们一说地方菜,一定会说大众都吃得起,都常吃的吃食。也只有胡辣汤这种大众食品才能真正代表一地的饮食习惯。 在宝石做工上也是一样。能代表其水准的一定是市面上大众消费品的工艺水平。 就像陆子冈本人的作品巧夺天工,不等于有明一代玉器制作水平一直高。现代偶尔有那么几个大师,出了几件精品,也改变不了当前首饰做工水平不高的事实。 尽管市面上充斥着低水准首饰,好在大家对此毫不在意。毕竟真正影响价格的是克数,而不是这件饰品的工艺水平。 电视里常有为了克数不足大闹金店的新闻,却从来没宣传过谁因为首饰太丑退货的。 顾客对首饰外观的不挑剔,几乎成了买卖双方一件心照不宣的事情。 m君曾问一位做首饰生意的朋友,道:你怎么不卖一些有特色一点的饰品呢?总是这些千篇一律的东西。 对方纳闷道:我卖的这些还没特色啊?和田玉、翡翠、黄金、钻石都有了啊。还要什么有特色的啊? m君道:比如小众一些的像蛋白石、月光石、孔雀石之类的。就说孔雀石吧。明明是含铜,却像木变石一样,有水波纹样的纹路,太奇妙了。 对方道:奇妙?神奇也没用!这些石头都没人知道。而且就算有人知道也不会买。 他奇道:为什么呢?这些石头也很漂亮的啊。月亮石光泽像月光一样清亮,蛋白石光泽细腻温润,孔雀石恍惚中就像孔雀羽毛。 对方打断他,道:现在的女人买首饰不全看外表的,主要看品质。得戴在手上,脖子上能显示自己很有钱才行的。 你说的那些石头能比翡翠、黄金更体现一个人很有经济实力的啊? 他叹口气,说道:确实如此。这些石头顶多算是能修饰一下自身,远达不到彰显身价的效果。 (本章完) 第104章 第十三次相亲19 第104章第十三次相亲19 他俩聊了一会首饰,又东拉西扯了些别的。 她道:咱们走吧。 他点头道:好。 他一直没看表,一出门才发现雨已停天也黑了,这才意识到说得时间太长了。 他送她到地铁站口,俩人互相道别后,就分开了。 回到家,他发了条短信:到家没? 她很快回复道:到了。你到了没? 他回道:我也到了。 她回道:一聊起来就忘了时间。你也收拾收拾早点睡吧。 他回道:好的。晚安。 第二天中午,他去单位食堂吃饭,竟然看到一个百年不遇的大奇葩。 他像往常一样低着头扫码进食堂,一连扫了三次才通过,正在懊丧,一抬头看到两条水萝卜一样健壮白皙的大白腿。 说实话,这两条腿很是修长,又筋肉分明,像是长在一位游泳运动员的身上。 这让他很是惊奇。在单位也有好几年了,他居然不知道身边还有这样健美的女人。 他急忙抬眼观瞧。 说起来这世界上的事大都是见面不如闻名的。 谁能想到腿的主人不是女人,而是一个满脸麻子坑儿的瘦小男人。 他认识这小子。 这人是单位新来的司机小d。他瘦则瘦,却很有几分筋骨,走起路来迈步生风,整个人看起来很有力量。 这本倒不打紧。 要命的是,小d今天竟然穿着一条可以称之为二分裤的小短裤。 他做梦都想不到,世界上有哪个男人会穿着这种短裤来上班。那裤衩真是短到连屁股蛋儿都要露出来了。 他猛然见到这古怪的奇景,不禁一愣呆立当场。 对方察觉到被别人瞧着,就寻找目光看过来,正看到目瞪口呆的m君,随即也是一愣,转而脸一红,把头一低跑走了。 m君很是懊恼,暗自道:多看那一眼干啥?还不如不看,保持一点儿幻想多好。这下好了,没胃口吃饭了。 想是如此想,饭还是得照常吃。 这天中午的主菜是一份酱大骨,配汤是羊杂汤。 两样都是他喜欢吃的。 他喜爱吃骨髓,胜过吃肉,每次吃大骨头都要把骨髓吸出来吃掉,实在吸不出来就会用筷子捅出来。 有人说这是贫困生活留下的烙印。 他觉得,这种说法太过武断。至少他爱吃骨髓并不是因为小时候吃不到肉。 好多人不承认自己爱吃,他从不避讳这一点。 今天这大骨,要是能把骨头炸酥,再倒上油炸的辣椒油,对他而言就更是一道饕餮大餐了。 他总觉得能吃,能睡是人的一种福气。 在普遍丰衣足食的当下,人们对于吃没有丁点敬畏,丝毫不知道感恩。 其实,也不单现在,早在《红楼梦》成书的年代,那些忘记饥渴为何物的人就不珍惜这点儿福分了。 比如:宝玉家的芳官。 她本是贾府买来学戏的女孩子,是正儿八经的贫苦出身。 等到了贾府,因贾家对下人较为宽容,再加上碰到宝玉这种主子,她在生活条件上很是优越,原著评价是比别家小姐都金贵。 有一段写到厨房用来讨好她的吃食“一碗虾丸鸡皮汤,又是一碗酒酿清蒸鸭子,一碟腌的胭脂鹅脯,还有一碟四个奶油松瓤卷酥,并一大碗热腾腾碧莹莹的绿畦粳米饭。” 这实在已不是下人的饭食标准,分明是别家主子小姐的餐饮水平了。 可芳官本人是如何看待的呢? 原文她对此有一句评价,大意是:这些油腻的东西,谁爱吃? 单看这一段,她的反应似乎并无不妥。但是书中早就借厨房管事娘子的嘴交代过,这些次等主子,各房大丫鬟们天天肥鸡大鹅吃腻了肠子,总要换着花样吃些清淡新鲜的。 她不是天生不食荤腥,而是香皮脆味吃多了,不稀罕了而已。 这其实就是不珍惜福分。人们总觉得自己现在拥有的,永远都会拥有。 可事实上,不论是健康,还是寿命,对我们而言都不是能永久享受的。 那些美食、美景、美誉之类的外物更是如镜花水月一般,说没转眼间也就没了。 以芳官而言,她后来出嫁成了尼姑,那些“油腻腻”的东西自然是再也吃不到了。 这并非完全是出于作者的促狭,事实上芳官这样的人多半会是这种惨淡收场的结局。 与之相反的人,则大多可能多享受一段原有的优渥生活。 比如:名气不大的唐肃宗李亨。这位皇帝历史功劳不小,却似乎是处处不如人。 他没他爹李隆基的果断英武,没他老婆张氏的多谋善断,没他管家李辅国的心机深沉,没他大将郭子仪的能征善战,没他对手安禄山的勇猛狡悍,甚至远不如他儿子唐代宗李豫的胆大心细。 就是这样一个不如众人的人偏偏成了众人之上,无上尊贵的皇帝。 此人能登顶成功除了他皇子的身份外,最重要的就是他知福、惜福、守福。 有人会说,他最重要的是有个好父亲。其实,李隆基绝对不是一个好父亲。无论从任何标准来看,这位唐明皇都不是一个好父亲。 帝王大都无情。但是如唐明皇一般刻薄寡恩的帝王是罕见的。他对儿子们做过两件令人发指的事。一件事,他夺了儿子的妻子。这个女人就是后来死在马嵬坡的杨贵妃。另一件事,他仅仅因为猜忌就一日杀三王,也就是一天杀了三个亲生儿子,而且是用极其残忍的手法,像是杀猪宰羊一样就杀掉了。 李亨能在一位这样的君主眼皮底下活到登基,日子过得绝对是很艰难的。 大概正是因为如此,这位皇太子才特别能惜福。对于这一点,就连阴忍残刻的李隆基都赞不绝口。 李亨曾吃掉用来擦拭餐刀上油脂的胡饼。这就好比今天有位大富豪吃完盒饭,再把水倒进饭盒里,搅拌一下把饭粒全喝掉一样。 这样的事,芳官那种原本贫困,却陡然而富的人是绝对做不出来的。 真正坐拥金山银山的李亨做到了,且做得极其自然,就像一切本该如此。 据说,李隆基当场赞叹:福分当如是珍惜。 这听起来似乎平平无奇,实际上真正能做到的人并不多。大多人都会像芳官一样吃上几天肉,就忘了颠沛流离,饥寒交迫的日子。 所谓珍惜福分,不是有福分这样一个实物在那里,也不是说不铺张浪费,其实就是指人要居安思危。 这是成功者的一种特质。只有如此人才能随时随地都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兢兢业业的做好人,做对事。 (本章完) 第105章 第十三次相亲20 第105章第十三次相亲20 m君总觉得,人生就是不断遇到意外之事的过程。 这天早上,他又听到一件让人大吃一惊的新闻。说实话,人总是不免有些以貌取人的。m君常被人在背后说自视清高,却也不能免去凡人都有的俗气。 尽管从未在眼神或语言中流露出过一丝不屑,但他在内心深处从没正视过那位清洁工阿姨,只是依稀记得,她头发花白大概六十多岁,说话很有礼貌。 直到今天,一些有关人家家事的传闻,让他对其刮目相看了。 听别的楼层的人说,这阿姨的儿子是位留法博士,现在在bj的一个博士后流动站工作。 当他惊奇地把这个“地理大发现”告诉同事们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是一副云淡风轻的表情。 原来这在单位里已经不是新闻了。他可能是最后一个知道这件事的人。 现在很多人都不再重视一句老话“知识改变命运”。就好像知识和命运已经脱节了。 但是,他是信的,身边这些同事是信的。这从大家对博士的态度就能看出来。一说起那位博士,大家一致的评价是“有出息”。 “有出息”仨字算是大家日常对成功人士最常用的评价语。 他相亲的时候也遇到过这种有出息的人。 大学的时候,有些人笑话女博士是世界上的第三种人,可称为“男人、女人、女博士”。就好像女博士是人类的第三性别。 不过,他从没轻视过女博士,也深知一个博士学位有多难得。大多数人贬低女博士是出于嫉妒。人们总是喜欢丑化自己得不到的东西。 比如:博士学位。 甚至还有妖魔化,或者智障化大学生的。 他觉得这些“酸葡萄”很无聊。 以个人观点,他觉得学历代表了一个人的基本能力。 人总是从过去走到现在来的,身上所携带的一切都是过去的痕迹。 就算是野生动物也是如此。 比如:我们在野外看到一头毛色光鲜,体型健硕的熊。 这头熊一定处于壮年,并且是一位非常成功的猎手。 如果它没有过硬的捕猎手段,在没人投喂的生活环境里,就算不饿死,也会瘦骨嶙峋。 好多人理解不了学历的意义,因此不理解他为什么看重学历。 说实话,他不是看重那一张文凭,也不是看重文凭带来的社会效益,而是看重对方能拿到它的原因。 这解释起来很复杂。不过,对比学历很低的人来解释,就能比较清晰的看出其真正的意义。 大家都是经历过的九年义务教育的,都见过那些个子不算最高却坐做后一排的男生。 老师对他们的要求很简单,就是不要打扰其他学生上课。这些人有两项特权。一项是可以上课睡觉。另。 他们通常更愿意行使第一项权力。这些人基本上都是从上课睡到下课,就这样一直蒙头大睡直到高中毕业。 这些男生是很难考上大学的,大多是都是高中毕业就是学业生涯的终点。 那些考不上的女孩子们呢?基本与这些男孩类似,其中一些或者就是他们的女朋友。 人的智力绝对是有差别的。但是,除了少数天才,大多数人差距不会太大。 既然差距不大,为什么有的人学习成绩差到离谱呢? 大多是就是因为两个原因。一个是根本懒得听课。一个就是一心一意谈恋爱。 第一个是骨子里的懒。第二个看起来像是心里长草,其实也是懒。 有人会觉得奇怪,怎么也是因为懒呢? 在都市传说里,人类有七宗罪懒惰、傲慢、**、暴食、贪婪等等。 实际上除了傲慢和贪婪,其它罪都可以归类入懒惰。其区别只不过有的是身体的懒惰,有的是思想上的懒惰。 贪图享受,放纵感官体验以至于什么都不想做,就是一种因思想懒惰导致的身体懒惰。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懒这毛病就像是附骨之疽,是难以祛除的。 m君总觉得,人一旦懒惰,不论是手脚懒,还是心懒,都不会有能让人乐观的未来。 那些一心恋爱而不学习的人总爱宣称,她们是为了爱情放弃学业,做出了巨大的牺牲。 可实际上,她们就和那些风月小说里私奔的官宦小姐一样自私。这些富家小姐抛弃了父母,扔掉脸面和陌生男人私奔的,看似是为了世界上最纯真的爱情。 其实,不过是一群贪图一时之欢愉,极端自私毫不顾忌家人的自私鬼。 她们最大的错误不是对快乐的贪婪,以及对现实的傲慢,而是对思考未来这件事的懒惰。 但凡她们多动一点脑子,都会努力克制一下她们自己。 就结果而言,她们伤害最深的实际上不是家人,而是她们自己。哪怕是被传为假话的司马相如夫妇。故事的后半段,陡然而富的穷小子还是毫无意外的变心了。 那些身体力行“青春万岁”的女孩们大多数考不上学校,或者勉强考个专科。这意味着她们大多数不会有很体面的工作。这也就基本等于她们不会找到有体面工作的丈夫。 她们会后悔吗? 其实会。 只不过没有谁会到处忏悔自己的错误。 毕竟,不是人人背后都有一个雍正皇帝,不用低着头满世界去念《大义觉迷录》。 曾静最后被斩首,对他个人是个悲剧,对全体士大夫是个解脱,对乾隆皇帝而言,这叫迟到的正义。 人做的每一件事,都有一个价码,总有需要我们付账的那天。 社会上的读书无用论,源自有些成功者没有高学历。于是乎,好多人就趁势鼓吹读书没用。 高学历一定会带来成功吗?当然不会。学历和成功就像苹果和梨子是两码事。 但是,我们得看到一个事实,那些成功者没有高学历不是因为懒惰。 就像有的复读生能够考出与上一年有天壤之别的好成绩,而大多数复读生今年与去年的成绩改变不大。 问题在于他们上一年考不好 的原因不同。如果上一年的成绩就是这人努力之后的真实成绩,那么他再怎么努力复读,考试结果也不会有颠覆性改变。 但是,如果这人上一年是因为生病、家中出事、偶遇意外等客观原因导致成绩不佳,一旦外在条件发生改变,这人就能发挥出真实的水平,进而考出好成绩。 也就是说,那些成功者拥有可以让人成功的内核。而一群无聊看客却只盯着他们的学历,并自以为得计地告诉大家:“看!他学历那么低!还是成功了!” (本章完) 第106章 第十三次相亲21 第106章第十三次相亲21 又是周末发呆时,m君一到休息日心里就发慌,就像心脏少了一块儿,风从缺口呼呼地倒灌进去,在里面奔跑、呼啸、捶胸顿足。这毛病还是毕业以后,父母开始催婚之后才有的。 他想约对方出来见见。女孩说回老家了,现在不在市里。 他看着窗外让人不辨牛马的霾,和女孩在网络上聊了会不着四六的闲话。 俩人先是从聊外面灰暗浓重的霾,聊到了云里来风里去的龙,接着就聊到了美洲的羽蛇神,随后就聊到了玉米、土豆、辣椒这些舶来食品。 他好奇道:你喜欢吃什么零食呢?炸薯片之类的?还是各种糖果呢? 对方没有直接回答,反问:你喜欢吃什么呢? 他道:我不挑食。要是零食的话,喜欢干果,特别是核桃。倒不是觉得核桃好吃,主要是听说能补脑。你呢? 她道:我喜欢吃水果。像是樱桃这种。 他附和道:其实我也喜欢吃水果,喜欢吃樱桃的。对了。你现在在干嘛呢? 她道:我躺沙发上看电视呢。你呢? 他道:坐在窗边一边欣赏霾中夜景,一边和你聊天。 她道:霾中夜景吗?那不就是什么都看不到啊?黑洞洞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他道:勉强能看到近处的灯光。你在看什么电视节目啊? 她道:看一个老头讲《道德经》。正在侃侃而谈,大讲特讲讲什么是无为而治,什么叫食补胜药补。 他道:听着像是老年人爱看的养生节目啊。 她道:可不是嘛。这老头是个有名的养生专家。我妈最爱看他的节目。自从听了这节目,我妈买了不少能泡的,像是枸杞、陈皮之类的。前几天还想去街上买雄黄泡酒。结果药店告诉她哪里都不卖这个。今天正在讲《道德经》和中医的关系。 他笑道:怎么《道德经》都和中医有关了?这些专家不应该讲《黄帝内经》的吗?生病和“无为而治”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道:老专家说了,人体的病大多是可以自愈,就是不用吃药也会好。得了病不吃药,靠自我修养,这就叫“无为而治”。 他差点笑喷出来,道:这老儿怎么不说这叫“不治而治”呢? 她道:我觉得这人说得不对,不怎么靠谱。 他道:病不治会不会好,这事我不知道。不过,“无为而治”绝对不是什么都不做的意思。 她道:那是什么意思呢? 他道:所谓“无为而治”是指一种状态。就是朝廷看起来什么都没做,但是把国家治理的井井有条。其实,不是“无为”,而是“有为”。只不过,这个“有为”不是看起来东跑西颠那种瞎忙活,而是有计划的按部就班的先期谋划。 她道:第一次听到这么理解无为的。 他道:举个例子就好理解了。比方一个企业的员工天天忙到像在前线打仗一样。这说明什么呢? 她道:说明业务量大? 他道:除了这点呢? 她道:这就不知道了。 他道:说明这家企业的员工一直在处理临时性事务,在努力应付突发事件。这种企业从表面看,员工个个忙得脚不沾地,公司内部到处都热火朝天的。非常“有为”。但人不是机械,没办法长时间高度紧张工作。再精英的团队也得张弛有度。“老虎”总会“打盹”的。长期像在战壕里随时要冲锋陷阵一样,迟早要出问题。而且这种“有为”的状态本身就说明这企业是有问题的。 她道:有什么问题呢? 他道:如果一个企业每天都遇到前所未有的业务。那么,这个企业的发展战略一定是不清晰的。其经营的业务也一定是一团乱麻。 她道:如果这是个新成立的企业呢? 他道:如果是新企业,这反倒是好事了。 她道:那什么是“无为”呢? 他道:“无为”就是把基础打牢固,把结构构建好。大家做的大多数事务都像流水线工人的日常作业。看起来没第一种工作方式唬人,实际上这才是真正正确的做法。 “无为”可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把大多数应该做的都做好。遇事自然就稳如泰山,不用手忙脚乱,乱糟糟急成一团。 她道:我记得,有哪个作家说“无为就是无所不为”。 他道:每个人的理解不一样。不过,怎么可能是“无所不为”呢?“无为”一般是和“清净”联在一起用。“清静无为”怎么看也是只“少”,不是指“多”吧? “无所不为”不就是越做越多了吗?事情越来越多,又怎么能清净呢? 她道:你不大信专家的话啊?好像现在很多人都拿“专家”俩字开玩笑。 他道:确实如此啊。有些专家实在配不上“专家”俩字。 比如:有个历史学名词叫“通古斯”。这个词是指我国古代东北一代的一些少数民族的。用中国话称呼这些人的话应该叫“东胡”。但是被现在那些专发表的家中文历史书大量使用的是“通古斯”。 她道:这有什么问题吗?学术无国界,俄国人的词就不能用了吗? 他道:有问题的。“通古斯”本是俄国历史学家翻译的中文“东胡”的俄语。结果被一些中国历史学家当成俄国研究成果又“出口转内销”了。这简直就是不学无术,贻笑大方。 她道:或许,这俩词指代的人不一样? 他道:俄国人为了研究中国历史,从中国历史典籍里翻译出来的词。还能有什么指代差别呢?都是指满族及其发源地一代的各种少数民族。 明明老祖宗有现成的“东胡” 俩字摆在那里。那些所谓“专家”偏偏不用,一定要用外国词。也不是不能用外国发明的词来研究中国历史。关键是“通古斯”本就是俄语对中文“东胡”的音译。这种“拿来就用”不就是胡闹吗? 她道:你懂得可真多。 他连忙道:我就是爱瞎看书。算是都略通一些皮毛吧。 (本章完) 第107章 第十三次相亲22 第107章第十三次相亲22 她问道:你什么专家都不信的吗? 他道:不是啊。真专家的话,我很听的。比如医院里的老大夫。人家让我多喝水,我肯定多喝水。让我吃哪种药,我就吃哪种。 她道:不听医嘱的病人不少。看来你不是。 他老实回答道:我不是。 她道:你信中医吗? 他道:信。 她道:现在好多人都不信中医了。感觉你挺有怀疑精神的,怎么对中医的疗效很笃定的样子呢?你相信中医包治百病吗? 他道:小时候被中医治好过病。中医肯定是能治病的。但绝对不是能治疗所有的病。 她道:你还挺理性的。 他道:还行吧。我觉得,中医的名声就是让一些假大师弄坏了。要不是这些人鼓吹中医包治一切病,也不会引来这么多人对中医口诛笔伐。 她道:我觉得也是。这些假大师一张嘴就是玄而又玄的那些事。听起来他们介绍的不像是医学,倒像是修仙学。 他问道:有好多写修仙的玄幻小说。你喜欢看这些吗? 她道:不太爱看,总觉得太假。你信修仙套吗? 他道:不信。而且这些小说里的事大都是作者杜撰的。 她道:这种小说可不都是杜撰的呗。 他忙道:不是不是。我是想说,这些小说引用的神话渊源大多是杜撰的。比如:有的小说直接把《封神榜》里的故事作为本源来讲。《封神榜》本身就是一个二次创作的小说,而非最初的神话故事。 玄幻小说种类很多,但是大体上都没跳出《封神榜》划好的大圈子。 她道:是这样的吗?我这方面小说看得少,还真不太了解。 他道:我看过一些。后来就发现基本上千篇一律。这些作者也都很有趣。基本没人模仿《聊斋志异》这种神怪小说的。就连一些搭《西游记》顺风车的小说,也是按照《封神榜》的套路来写的。 比如:这些作品里的人物大都是会武功,同时又会法术的。 即使作者没明确说人物会武术。通过其描述的打斗,以及修行过程来看,这些人物也是既会武功,又会法术的。 可以说,这些人物更像是唐代传奇里的侠客,而非《西游记》等传统神怪小说里的修仙者。 不论是《西游记》还是《聊斋志异》,里面会法术的人物未必有打斗技术。法术和格斗是两样东西。比如:《西游记》太白金星就是一个纯粹的文职神仙。需要露布的时候才用他出马。真要讨伐就得换三坛海会大神哪吒和巨灵神这些武将了。 她道:你看东西太仔细了。 他忽然有感而发道:不过就是瞎琢磨。光顾瞎想没用的了,结果到目前为止一事无成。 她道:怎么一股子怀才不遇的味道呢? 他道:可不就是怀才不遇呗。 她道:想过穿越没?没准你懂这么多,穿越回过去能当个山中宰相什么的。或者当个玄学大师。 他笑了笑,道:也有可能被当地农民当成妖怪直接灭活。 她道:你好像很不乐观呢。你不是对算卦略有研究吗?给自己算过吗? 他道:没有认真算过。我不是太信这个。 她道:你觉得预知未来的是假的吗? 他道:你知道一个叫诺查丹玛斯的法国人吗? 她道:知道。这人据说预言了国王的死期。 他道:这位预言家最著名的两个预言,一个是预言了法王的死亡日期和死状。另一个是预言了安儒王朝对胡格诺的大屠杀。 这俩预言是他生前就真实应验了的。 她道:他的预言这么准的吗?那你信不信呢? 他道:他的这两个预言确实很准。但是,他用来写预言诗的方法却一点都不迷信。让人没法太信。 她道:一点儿不迷信? 他道:这位预言家实际不是依靠所谓法术来写预言诗,也不是按照中世纪的算命方法来推算。 她道:那他是怎么写得呢? 他道:他和他儿子有过一番对此的解释。后来的法国学者们对他的诗有过深入研究。大家发现了他创作的秘密。 他的诗描写的不是未来,实际上是过去和现在。 他把过去发生过的王朝更迭,宗教迫害,以及各种天灾人祸都以隐晦的方式写成诗。 她道:然后,人们就把偶尔碰准的那几段当成了预言? 他道:实际上是这样的。不过也不全是。 她道:为什么又不是呢? 他道:因为诺查丹玛斯先生对此有独到的解释。 她道:什么解释? 他道:他有一套独特的理论。根据这个理论,人类历史实际上就是一种近似重复的循环过程,就好比一座盘旋上升的阶梯。因为所处高度的不同,同样的事件会呈现不同面貌。尽管有一定差异,这些事件在本质上仍有很大同质行性。 她道:所以,他的预言诗不是在骗人,而是在执行自己的历史观? 他道:如果假设他的理论是完全正确的,那么《诸世纪》里的诗就不是唬人,而是货真价实的预言。不过,这和现在各种所谓大师的预言有本质区别。丹玛斯的预言是在研究历史的基础上写出来的。其本质是对历史研究的活学活用,和魔法之类的事关系不大。 她道:我听说这人还是一个占星家?会观水? 他道:是有这种说法。法国有名画专门描绘他的观水术。在画里,大预言家施展了奇妙的法术。法王后美第奇看到镜子里面的景象,一副受到了惊吓的表情。据说,这幅画描述的是丹玛斯用镜像展现了法国北部叛军南下的景象。 据说,在法国一个博物馆里还有他用来观水的碗。 她道:这不就是法术吗? 他道:这算是法术。可能是法国民间的一种巫术。 他顿了顿道:你知道这人的预言和别人预言最大的区别在哪里吗? 她道:不是写作方法吗? 他道:不是。虽然很多人自称是用法术来写预言。实际上都是在用的这种方法。也就是把过去发生的事,再用似是而非的文字又写了一遍。 她道:那不一样在哪啊? 他道:时间。 她道:时间? 他道:对。他的预言都用占星术术语标明了时间。这是一般预言家不敢做的。 她道:因为一旦标明准确时间,就不好糊弄人了。毕竟是瞎写的,再把时间标清楚,就更不好碰了。是这个道理吧? 他不禁笑道:是这样子的。所以,这位大师敢标注时间,需要很大勇气。 (本章完) 第108章 第十三次相亲23 第108章第十三次相亲23 他接着说道:那个水碗大概是大预言家用来确定时间的工具。或许,中世纪的占星家会用这种工具来观星之类的。 古代人和观星有关的东西看起来都是怪模怪样的。毕竟那时候科学和迷信还没有完全分家。这些探索天外星体的工具多少都有些神秘主义色彩。 她道:你觉得那是一种观星工具? 他道:我也是猜的。很难想象,他能大大方方把写作秘密说出来,会是一个信巫术的人。 她道:你挺喜欢这个历史人物的? 他道:嗯。据说他的正式职业是医生,并且在家乡闹瘟疫的时候救治了不少人。我比较喜欢有实际善举的人。不太喜欢突厥大汗之类以征伐留名的人。 她道:看起来,你不会崇拜古希腊的亚历山大大帝了? 他道:不崇拜。说实话,这位年轻帝王想的不就是让更多人拜倒在他脚下吗? 她道:那我猜你肯定不喜欢狼性文化。 他道:确实不喜欢。也不理解为什么有人喜欢狼性文化。 她道:你不觉得人应该像狼一样吗? 他道:说实话,我觉得不应该。 她惊讶道:为什么呢? 他道:我只是觉得,所有的掠食动物都是危险的。如果所有人都是食草动物,大家不是都安全了很多吗? 她道:要是都是狼呢?不也安全吗? 他道:如果所有人都是狼,吃谁呢?吃草吗?如果世界上没有食草动物,只有虎豹豺狼,这些野兽只有相互吞噬吧?我挺不喜欢所谓狼性的。 她道:现在好多企业都提倡要有狼性。 他道:如果狼能向人一样说话。它一定会说:“希望全世界除它之外都是兔子。” 她道:这倒是啊。哪有狼会希望遍地是竞争者的? 他道:可不是呗。就跟上小学的时候一样。老师总会夸学习成绩最好的那个。大家都想当第一名。但是绝对没人想所有人都能得第一。 她突然问道:你还能记起来小学同学的名字吗? 他愣了一会儿,说道:大部分不记得。我小学那个班有六十个同学。班主任换了三个。你能记住啊? 她道:我只记得四个最要好的。 他想了想道:我记得十个人的名字。 她道:你这记性很不错啊。这么多年了,还能记住十个。 他道:不是记性好。是这十个人里有七个和我一直是同学。我们几个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同一个学校。另三个人和这些人中的一个来往密切。我总能听到这人念叨他仨。就这样,我就记住他们的名字了。 她道:是得老念叨。人要是总不被念叨很快就被遗忘了。 他笑道:怎么突然伤感了呢? 她道:我想起我奶奶了。她待我很好。不过那时候我还小,不太懂事,意识不到这些。 我只知道我妈不喜欢她,所以我经常故意惹她生气。 现在想想自己太不懂事了。 他小心地问道:她过世了吗? 她道:嗯。有五年了。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总是能梦到她。这几年就很少想起她了。 有时候想想,人活着还真是挺没劲的。不过才走了几年了,就没什么人怀念了。 他感慨道:人确实是这样的。不然怎么人们都想尽办法都要活着呢? 她道:怕被遗忘吗? 他笑道:哪有这么文艺的。应该是不知道离开了活着的地方会去哪里吧。 她道:你觉得会去哪里呢? 他沉默了一会儿,道:我也不知道。大概率是分解成原子回归大自然了。 她道:说得这么科学啊? 俩人又聊了一会。 她道:我明天要早点起床,先去洗漱啦,安。 他道:安。 方才聊到小学同学,让他想起来家里还放着几本同学录。 一翻倒柜翻箱后,他找到了那本小学毕业同学录。 同学录的第一页上贴着小学毕业照。 他看着略微发黄的照片,想到的第一件事却是:那时候的双面胶真结实。这么多年了还粘的这么牢固。 相片上一共六十几个人,六十几张懵懂无知的脸。 说实话,他叫不上很多人的名字,但是脑海里还有关于他们的印记。 比如:哪个人和他打过架;哪个人爱打小报告;哪个人早恋了…… 只是这些人和事不再是完整的故事,一切细节都随着时间不流逝了,只剩下像新闻标题一样的简述。 想来对于久不联系的人而言,m君也不过就是一个简影样的存在,或者连影也没有干脆就在记忆里消失了。 他不禁叹气道:确实挺没意思的呀。 他转而又一想:人又何必一定要让别人记得呢?历史上存在过的人怕是没有一百亿也有八十亿了。 这些人中的大多数不就是黄土一捧吗?有谁会记得他们是谁吗?有谁知道他们来过吗? 如果现在随便揪住一个人。问他:你爸爸叫什么? 这人一定能答上来。 若问:你爷爷叫什么? 能答上来的人就少一些。 要是问:你爷爷的爸爸叫什么? 恐怕有一多半人不知道。 那么,爷爷的爷爷呢? 恐怕就根本没人知道了。 当然,这个结论有些武断。 山东有些人宣称祖上可追溯到孔子。这应该也是真的。在山东确实有过一个衍圣公家族。 在中国,一个大家族能保持政治地位,且不间断的繁衍上千年,可谓是个社会学上的奇迹。 这在日本或许不算什么。因为日本有一个千年不变的天皇家族。皇室千年不变,就意味着一些与之有千丝万缕的家族可能一起生存下来。 但是中国王朝更替相比日本太频繁。这个王朝的忠臣,就是下一个王朝的死敌。很少有哪个家族可以把本族的繁华延续到两个朝代以上。 毕竟,在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古代,最为世人推崇的品格是“骨气”。 那些背叛旧主的人,很少会得到善待,大多数人的下场就像越国的内应伯嚭。 少数幸存者就算有高官厚禄,也是为人所不齿。长乐老一共侍奉了五个朝代,被全天下人揶揄了上千年。而冯道的家族在后周就没落了。 大概,冯道的后人也是缺了“骨气”,才没能延续当权的福气。 不过,还有另一种可能,他们有了真正的“骨气”,放弃了通过当奴才换来的权力。 其实,中国有很多真正有风骨的儒生。他们面对强权,总是把生死置之度外。 宋亡时有文天祥;明亡时有史可法;满清有因抗粮哭庙被杀的金圣叹;民国有不吃美国救济粮饿死自己的朱自清。 有时候想想,挺滑稽的。身体力行“礼义廉耻”四字的人死了。 那些苟活着匍匐在胜利者脚下的狗奴才却得到了“红顶子”、“金腰带”、“世袭罔替”…… (本章完) 第109章 第十三次相亲24 第109章第十三次相亲24 他很喜欢孔子生活的那个“礼崩乐坏”的时代。 很多人小时候都有自己想成为的人。 有的人想成为行走四方、无拘无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大侠;有的人想成为一身戎装、驰骋沙场、万千军中取上将首级的大将军;还有的人想成为爬上高山、潜入深湖、进入丛林峡谷探险的探险家…… 可他想成为的不是这些人。 他想成为春秋时代那几百个诸侯国君主中的一个。 简而言之,就是想当一个城邦主。 他还认真设想过这是一座怎样的城。 首先,这座城要有高大的城墙。这墙要厚实,坚硬,一定要内有夯土,外有石板,用鸡蛋清之类的做粘合剂,就像赫连勃勃的统万城城墙一样刀枪不入,牢不可破,能禁得住几万敌军的狼奔豕突。在那个没有火炮的年代,这种城墙足以挡住一切来犯之敌。 其次,为了保险起见,这座城的壕沟要够大、够深、够多,要像丰臣氏的大阪城壕沟一样,做到“车驱马不前”,让敌人临沟兴叹。 第三,还有城里的粮食要充足。不光是要有够几月的储备粮,还要能在城内种粮食,做到能自给自足,就像阿兹特克人的水上城特诺奇蒂特兰一样。手里有粮就不怕敌人展开长期围困。 第四,城里地下还要有充足水源,城内能够有多处水井,不要像格林纳达城一样从城外引水入城。 格林纳达的供水系统不可谓不巧妙。但是,敌人一旦攻陷水源地,红堡就算城防再完美也必然陷落。 只有城内本身就有充足水源才能解决这种危机。 当时他觉得,只要这几样都齐备了,就能在上无天子管辖,下午诸侯威胁的情况下安然做一个城邦之主,悠然一生了。 那时候,他觉得要是能做这样一座大城的城主,他的人生就算是走上巅峰,简直就是完美了。 说实话,他现在也是这样认为的。 可能会有人笑话他见识浅薄,志向不高远。 可实际上真正能安然当一位 春秋时代的侯爵、伯爵之类城主,真的是一种幸福。 城邦之主看起来只是一城之主。可实际上,如果这个城池内政运转通顺,经济运营得当,其所能产生的物质回报足够供养一人所需之奢靡。 不论是西域的黄金、宝石、香料,还是东边大海里的海参、燕窝、鱼翅,或者南方山泽里的犀牛、龟鳖、鱼虾,都是可以得到的。 根据考古发现,南方诸侯的墓里甚至有远方波斯传来的蜻蜓眼琉璃珠。 世界确实很大,但是作为一个个体而言,实在是没有占有全部世界的必要。 那些像马其顿亚历山大大帝一样想着征服全世界的人,其真实内心所想无非是把所有人踩在脚下。 m君没有这种癖好,所以对征服全世界这种危险系数太高的事兴趣不大。 他甚至觉得,三国时代白马单骑夺荆州的刘表才是真正活明白了的人。其余那些你整我夺的军阀统统是脑子生虫的禄蠢。 当然,这只是他小时候的想法。 长大一些,他才发现公孙瓒、刘表之流的选择是错的,大错特错,错得离谱,错到非死不足以谢罪。 刘表等人坐拥数万精兵,治下几十万百姓,有大城十几座,却不去逐鹿天下。这就像是唐朝魏博镇罗某人所铸大错一样,非得集九州之铁才能造成,一旦铸成就后悔无及了。 以公孙瓒来说。这人手下白马义从一度有天下强兵之称。但是,等到他妄想以一堆碉堡保护自己,以拖待变等天下大势风云变化时,这支强兵在袁绍面前就像是一推就倒的朽墙。 是这支军队战斗力下降了吗? 其实不是。 真正的原因是敌人变强了。 好比天下大乱时,领兵进入巴蜀的人多半可以割据一方。可真正能从巴蜀出兵一统天下的只有刘邦。 道理很简单。除了刘邦,几乎所有的川蜀政权都是偏安一隅。等到川蜀外的所有豪杰都被消灭,外边出现了一个庞然大物,灭亡自然也就指日可待了。 而刘邦是主动出击,在项羽消灭齐国、赵国等国之前,就向最强的西楚发起冲锋。这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做法看似是最危险的,实际上是生存几率最大的选择。所以,他是唯一一个以川蜀为基地成功完成统一的人。 简而言之,就是“人生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道理看似是谁都明白,却绝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至少,m君本人就做不到。他已经原地踏步好多年了。以“不进则退”这标准来看,他这么多年来一直在向后退。 这种退并不快,却也不算慢。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不断向城市外环退却的居民。 这些人随着挣钱能力的下滑,先是从一环退到二环,接着是搬到三环、四环、五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退到了城乡结合部。然后,他们就在那里扎下根,永远的退出了激烈的都市竞争生活。 在bj,很多人都是这样慢慢离开市中心。他们中的不少人觉得自己一定能重新回来。事实上,没有几个人能逆袭。 恐惧。 m君第一次感到恐惧。 他害怕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这些人中的一员。 那种感觉很不妙,就像是修炼了上百年的动物一朝就被打回原形。 最可怕的不是数百年的道行毁于一旦,而是再也没有重新来过的机会。 他接触过不少缓慢向城市外层迁徙的人。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特征:年龄偏大。 他们大多数都是三十五岁以上的中年人。时间已经不允许他们“从头迈”。他们拖家带口,也早就被磨光了锐气,根本没了再来一次的朝气和志向。 那场景有些许悲凉,一群人就像日暮中老去的树木,在昏黄中随着天光的黯淡失色颜色,好像生命随着太阳一起沉到地平线以下。 太阳总会再次升起,而腐朽化的木头只能要么化为无言的尘土,要么变身为要萤火的养料,再无傲然伫立的那一天。 (本章完) 第110章 第十三次相亲25 第110章第十三次相亲25 第二天是休息日。 他拉开窗帘,发现外面阳光明媚,昨日的阴霾早被一扫而光。 太阳似乎可以影响人的心情,就像那光能直接射进人心里,让人身体里最阴暗的部分都亮堂堂的。 他看着天上的大太阳,突然觉得天上像是挂着一只大个的南瓜。 一只很大的金色南瓜。 它金光闪闪的就像灰姑娘乘坐的南瓜马车。 世界上当然不会有这种马车,也永远不会有能扭转乾坤的灰姑娘。 那些外国人为什么会想象出南瓜马车,而不是圆茄子马车,卷心菜或者莴苣马车呢? 大概是因为这则童话的作者喜欢吃南瓜吧。 他记得,灰姑娘与王子的故事好像是出自格林童话。据说格林是日耳曼人。而传说中日耳曼人都喜欢吃猪肉,南瓜,还有腌黄瓜。 他甚至还知道一道用南瓜和猪肉为主料的匈牙利菜。当然,匈牙利人在和孩子讲《格林童话》时用的一定是匈牙利语,而非德语。 以饮食习惯而言,今天的匈牙利人和德国人差别不大。 这道菜的做法很简单,就是用蜂蜜涂满猪肉和南瓜,然后把它们放进烤箱半小时,之后取出来再撒上盐和胡椒。 他亲手做过几次,虽然没有异国风味,但味道还不错,像是发甜的粤菜。 这还是那个从英国回来的bj女同事教给他的。 她还特别强调,一定要用黑毛猪的背脊肉,也就是脊柱两旁的瘦肉,只有这部分的猪肉才适合这种做法。 他没有专门用过这块肉,通常都是用的五花肉。以个人口味而言,他觉得吃肉得多少吃点肥膘才过瘾。或许这就是成品没有异域风情的原因吧。 她还教给了他另一道适合早上吃的匈牙利家常菜。 他想趁着金色的阳光还在,披上它试着做一次,让早餐里也充满太阳的味道。 这道菜做法也不复杂,很适合m君这种厨艺低手来尝试。 其原料就是卷心菜、黄瓜、圣女果、橄榄油、辣椒、迷迭香还有海盐。 唯一的要点就是先把辣椒、迷迭香和橄榄油搅拌在一起,然后再倒在切成小块的蔬菜上。这很像是把滚油浇在菜上的川菜做法。当然,m君淋上去的橄榄油和辣椒都是凉的。 他一度疑心这是一道经过改良的四川菜。直到有一天,他在网络上买了一块掺着辣椒的匈牙利奶酪。 那酸辣的味道打破了他对匈牙利菜以及奶酪的固有认知。原来欧洲人不是只会吃各种甜品和半生不熟的肉,还有不少人爱吃符合中国人味蕾审美的食品。 比如:辣椒。 辣椒大概是新大陆送给世界最美妙的礼物。 其实,他一直不喜欢“新大陆”这仨字。明明那些土著民族在两个美洲生活了上千年。他们脚下的土地却被欧洲人叫成“新大陆”。听起来好像那里原本没有人,只有棕熊、麋鹿、松鼠之类的野生动物一样。 他看着面前的这道辣莎拉,想起那女孩给讲过的一些异国见闻。 她说,她和她的西班牙男朋友一起去匈牙利游玩,在匈牙利一个长满芦苇的河里猎过绿头鸭。 据她所说,俩人端着猎枪整整打了一个上午,收获不多却很开心。 他很羡慕这种惬意的生活。 不过,更让他感兴趣的是这俩人之间语言不通。她说普通文和英语。而那个西班牙男孩说西班牙语和粤语。他是一个混血儿,妈妈是广东人,爸爸才是西班牙人。 m君有过来自广东省的同事。说实话,那些人嘴里的粤语比英语难懂多了。他至少能听懂一小部分英语。如果他是英国人,大概算是当地的半文盲吧。 可是粤语就太复杂了。他完全听不懂。每次这些人都是当着他用粤语打电话,一点儿都不担心被偷听。显然,他们对粤语的难懂程度信心满满。 所以,他一直想不通这俩人是怎么交流的。难道一直是用手语吗?如果只是坐在小船上用枪打野鸭子,手语交流问题不大。 毕竟,打猎的时候说话容易惊扰猎物。 但是,只用手语来谈情说爱吗?这怎么可能呢?还是说恋爱的人可以完全用眼神交流? 他曾带着疑惑问道:你们怎么交谈的? 她诧异道:我们不用交谈。 他奇怪道:那你们不说话怎么谈恋爱呢? 她大笑了一阵,认真回答道:用心谈。 说实话,他直到今天也想不明白,怎么个“用心谈”。 她曾告诉他,欧洲那些古堡的内部空间大部分都很狭小。 这应该是事实。毕竟,那些古堡最初的主要用途是抵御敌人。它们本质上是军事堡垒,而非贵族用来享受生活的别墅。 当然,在国家之间相对和平的时候,各国的贵族们也建造了不少兼具碉堡与别墅功能与一身的城堡。 比如西班牙美丽的红堡。 这座城堡建筑群最初就是一座军事堡垒。在历代国王不断扩建之下,终于变成了以美丽庭院扬名欧洲的王宫。 华美繁复的文字装饰、瑰丽多彩的王室花园、清冽纯净的院内喷泉几乎构成了这个蜗居一隅小国留给人们的全部记忆。没人关心该国曾经的辉煌,以及最终无奈的陷落。游客们只是带着对其精美建筑的赞叹离开离开西班牙,然后再慢慢把它忘记。 有科学家说人脑容量极其有限。这大概是我们总在忘记一些事情的生物学根源。 我们每个人都会慢慢忘掉一些较远时刻都人或事。所谓“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实际上就是对这种生理特征的素描。 有时候一想到这是人的本能,他就觉得人们实在没必要过多纠结于远去的人。我们何必对终将忘记我们的人念念不忘呢? 基于记忆的基本特征,我们在别人脑里的形象一定不如其新朋友都的清晰。这一点毋庸置疑。 既然如此。我们又何必跟大自然的真理较劲呢? 其实,我们不用太在乎别人记忆里的自己。过好自己的生活,远比关注别人的大脑纹路深浅有意义。 如果人站在鱼的角度,相忘于江湖一定好过相濡以沫。 (本章完) 第111章 第十三次相亲26 第111章第十三次相亲26 早餐不怎么管饱。这大概是由于卷心菜和黄瓜里没有蛋白质跟脂肪的缘故。 两个小时以后,他的肚子就开始咕咕乱叫了,就像里面生出了一只受惊的大蛤蟆。 他有点后悔当时没顺手加上几块腊肉,就算喝上两杯牛奶也能多些饱腹感。 牛奶是很神奇的东西,虽然看起来是白色的液体饮料,实际上其成分和新鲜血液差不多,大概只少了一些让血变红的颜料。 在这个意思上,喝牛奶和喝牛血区别不大。我们吃的各种奶酪大概可以算是一种白色的血豆腐。 古代华夏人嘲笑四方蛮夷落后野蛮,最常用的侮辱性词汇就是“茹毛饮血”。他每想到这四个字,就觉得古人是在笑话那些穿着海龙皮、貂皮或者獭兔皮喝牛奶的人。 时代风尚真是变幻莫测,千年以前被视为落后的习俗,也可能在千年之后被奉为时尚、高贵的象征。而高贵与落后往往是由金钱来衡量的。 华夏视四方异族为蛮夷,不是因为自身比他们更强大的军事力量,而是源自中原的富足。 这一点,在汉代中行说对匈奴单于的游说中有充分体现。从历代中原王朝对待游牧强权们的政策中也可窥一斑。 当终于有一天,外边的人在经济上超越了本国的人。人们的认知就会发生逆转。原本被嘲讽的事,就会变成一种进步的象征。 比如:日本人原本瞧不上吃肉的人。所谓“吃肉的人”是指那些吃野猪肉、鹿肉等陆生动物肉的人。 有人说这是源自日本人对“肉食者鄙”这句话的过度解读。这当然是一句戏言。 不管这一传统认知来自什么,当日本人发现欧洲比中华更富强,他们就不再想成为华夏,而是要“脱亚入欧”了。 于是乎,原本不被他们看好的各种陆生肉,特别是欧美人喜欢的牛肉就变成了香饽饽。 据说,日本明治天皇明明不适宜喝牛奶,为了引领全国人民相仿欧美,仍然带头饮用这东西。 在m君看来,这很像是古代辽国贵族,蒙古贵族喜欢喝茶一样。有些不学无术的所谓学者说,游牧民族以肉为主食,必须要喝茶来刮油,否则无法消化。 这种天方夜谭就跟说游牧民族没有铁锅就补充不了铁元素一样荒谬。这些完全靠着想象力说话的人一定不知道古人“茹毛饮血”的现实原因。 “茹毛”是因为北方苦寒。在没有大面积普及棉花种植的古代,野兽的皮毛是北方最佳的防寒救命物品。实际上,现在人们穿的羽绒服不也是一种“茹毛”物品吗? “饮血”在古代就是指喝鲜血。现在东北深山老林里的一些古老民族还有这个习俗。这不是因为鲜血好喝。而是为了最大程度补充铁等元素。 回到辽国贵族爱喝茶这个问题。这说白了就和我们喜欢吃巧克力一样,一来是巧克力确实好吃,二来也是对外来饮食文化的“附庸风雅”。那些契丹人喝茶也无非就是如此,绝对不会没有茶就消化不良。 大概没人会真的相信,契丹人在有茶喝之前一直没法消化肉。如果真是如此,这些契丹人要么早就放弃肉食全民族改吃素,要么早就因为营养不良整体消失了。 当然,牛奶确实有益人体健康。这些年一直流传着一句话:一杯牛奶拯救了一个民族。 证据就是日本人的身高。 原本极为矮小的岛国人居然和我们身高差不多了。这实在是一种生物学上的奇迹。 想到这里,他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有趣的想法:寺庙里的和尚们可以喝牛奶吗? 据他所知,最初和尚所谓不食荤的“荤”并不是指肉,而是指代葱等有味道的食物。 按照早期佛教概念,吃了气味冲鼻子的食物会熏走神佛。因为佛家概念里的神佛都极爱干净。 天龙八部众中还有专门饮食香气的飞天。这些异国的神仙就是敦煌壁画里那些拿着乐器飞舞的天人。 古印度的天人和中国的神仙区别很大,不能真正长生不老,总会有死的那一天。 而这一天将到来的预兆就是“天人五衰”。也就是这些天人一旦不如平时干净,就是生命终结的时刻将要来临。 所以,天人极其注重清洁,尽可能避开不洁场所。而修行者为了不被天人厌恶,就要尽可能的不吃“荤”,多清洁自己,多使用香料。 佛教本是一个很小的宗教流派,在释迦摩尼及其信徒的不断努力之下,该教派流传范围越来越管广,逐渐从尼泊尔扩大至整个南亚次大陆,接着又跨过喜马拉雅山,穿过大沙漠,进入天山南北,并最终由商旅携带进入中原地区。 佛教从汉代入中国,由一个外来的小众宗教成为一个“庞然大物”,传到南梁武帝在位时期,才多出了一个不准吃肉的规矩。把肉算作荤,大概就是这一时期才有的新概念。 他曾经好奇的问同事:现在的和尚可以结婚吗? 同事们有的说可以,有的说不可以,大家莫衷一是。 据他所知,日本和尚是可以结婚的。就像古代南亚次大陆的和尚一直可以吃肉一样,不同地方的和尚有各种具地方特色的规矩。 中国古代的和尚是不能结婚的。历代有很多文人墨客不信和尚能守住对这条规矩。他们编排出不少小故事来表达质疑。 他记得《三言二拍》里就有不少揶揄和尚的故事。作者冯梦龙对和尚的态度算不上友好。那些故事里不时提到一句俏皮话“一个字叫僧,两个字叫和尚,三个字叫贼秃驴,四个字叫色中饿鬼”。《三言二拍》是一部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当时民俗的作品。从那些故事来看,和尚在时人心中形象并不高大。 这些人在人们眼中的形象有些类似《十日谈》里的贵族老爷和传教士,都是一些看起来道貌岸然,实际上一肚子男盗女娼的伪君子。 (本章完) 第112章 第十三次相亲27 第112章第十三次相亲27 m君正在胡思乱想,忽然看到玻璃外的窗台上爬过一只蚂蚁。它就像是无意识的游魂一样爬来爬去。 他呆看了一会儿,不知道它要到哪里去,又要做些什么,看着看着突然悲从总来,自己不就是这样一只可怜的蚂蚁吗? 当下有些影视剧的编剧总要创造一些有噱头的台词。他清楚记得,有部剧里的强者把弱者形容为“匍匐着的无脊椎动物”。 他还把这个当笑话和同事们一起聊过。有些人觉得,这“无脊椎”动物是指蜗牛之类的软体动物。而他觉得,这应该是在说蚂蚁。因为那些强梁更爱说的一句话是“踩死你像弄死一只蚂蚁。” 很少有人会说“弄死你像踩扁一只蜗牛”的。 蚂蚁在很多文学作品被描绘为拥有强大团队力量的存在,可事实上它们只是一些弱小的可怜虫。 它们打不过螳螂、蜻蜓、蝎子、蜈蚣等等虫子,甚至一滴水珠都可以要了它们脆弱的性命。 有一个科普节目里有位专家说,蚂蚁终日忙碌又险象环生的生活源自它们没脑子。 他觉得这个专家应该没有认真研究过蚂蚁,或者没有真正思考过什么是脑子。 虫子的脑子未必就一定是要长得和我们的类似。既然基本结构并不一样,当然也就不一定是越大越好了。 就好像生命未必只能是碳基,也可能是以其它元素为基础。如果放开思路去畅想,外星人的形态可能会是一道光,也可能是一团气体。 他并不认为蚂蚁真的没脑子。专家们认为蚂蚁没脑子,就像古代的贵族认为黔首都是傻子一样,不过是出于一种自我优越感产生的傲慢心理。 当然,他本人也不在乎蚂蚁生存的有多努力,对人有多谦卑恭顺。他甚至不关心一只蚂蚁是善良的,还是邪恶的。 究其原因,就是过于弱小的蚂蚁对他而言毫无意义。以个体强弱来看,他比一只小蚂蚁要强大无限倍。 成千上万只蚂蚁可能终其一生才能构筑出一座宏伟的蚁穴。但是,这包含无数蚂蚁心血的地下王国在他眼中又是什么呢?不过就是一个虫子挖掘出来的土坑,用水灌进去十几分钟就会完全毁掉的东西。 其实很多人的终身努力,或者说他们的一辈子都会被别人这样看待。 他本人就深切感受到,自己的努力和付出从来没有相应的回报,是对方没看到吗?当然不是。只是他不过是一只威胁不到任何人都蚂蚁。别人假装看不见他的优点。他又能拿别人怎么样呢? 蚂蚁最大的悲哀倒不在别人的漠视。真正的悲哀是总会受到意外伤害。而且,有很多伤害并不是别人有意为之。 比如:大风。 再比如:小雨。 在他人面前无伤大雅的事情,都可能让蚂蚁伤筋动骨,元气大伤,甚至丢掉性命。 原因无它。 小蚂蚁太弱小了,弱小到没人在乎它的权益,连大自然都忽视了它。 实话实说,m君会在乎一只真正的小蚂蚁的生死吗? 答案是不会。 他不会拿虐杀蚂蚁取乐,但是对于蚂蚁的生死是漠然视之的,就像那些视他为蚂蚁的人一样。 我们总会羡慕那些帝王将相,才子佳人,可是很少有人会拿正眼看那些不如我们的人。这是因为帝王将相有更高贵的品行吗? 当然不是。小的时候,他觉得这是“势利眼”,是人作为世俗生物的劣根性。 这个观点到现在也没有改变。但是,他看待“势利眼”仨字心态更平和了一些,不再将之视为妖魔鬼怪,而是将其视为像天上的云,旷野里的风,还有突袭而至的雨一样的普通物件。或许这是他身心衰老的征兆。 人们总说,一个老了就会喜欢回忆,喜欢胡思乱想。 他已经开始在夜深人静时分回忆童年了,也特别喜欢一个人想些形而上学的东西。 比如:人生最大的不幸是什么呢? 他觉得,每个人的感悟会不一样。就像人们对人生最大快乐 的理解一样。 据说,蒙古英雄帝王成吉思汗最大的快乐就是打败敌人,追逐敌人,杀死敌人。这实在是一种很符合这位大汗个人气质的爱好。 守财奴葛朗台的快乐大概就是数钱;范进最大的快乐大概是能当上官;灰姑娘最大的快乐应该是找到自己的王子。 m君想得到的最大的快乐是什么呢? 他从没想过这个问题。 但是他清楚自己到目前为止最大的不幸是什么。 那就是他只是一只小蚂蚁。这是造成他一切不快乐的根源。 记得,早在上大学的时候,他和一位看起来通情达理的女老师说过这个问题。 她颇为轻蔑地说道:那想办法长成狮子呀。 有谁不想成为一啸九天震动,一动风起云涌的人中狮子吗?但是,狮子是想当就能当的吗? 他参加过很多次合唱比赛。最大的感悟就是,不论开始时站在什么位置,他一定会被挤到最不显眼的位置。 是他不想上镜吗? 不是。 而是那些想上镜的人不断向前走,而他只能一直向后退,直到站在无人注意的角落。 一定会有无聊的看客说:你站着不动不就行了?干嘛要让? 可实际情况,当你遇到地位比你高的人,你会仅仅为了一个唱歌的位置惹对方不快吗? 显然不会。 于是,总参加演唱比赛的他雷打不动的出现在照片最边角的位置。 有句话叫性格决定命运。借用这句话的格式,这应该叫强弱决定位置。 这就是蚂蚁的悲哀。 那么蚂蚁会变成狮子吗? 以历史来看,还是有成功先例的。最标准的例子就是朱元璋。但是,这种颠覆性的成功是罕见的。就像在现实的野外蚂蚁不能变成兽中之王,在人类社会里也极少有人能成为人中狮子。 有时候,他觉得,作为一只蚂蚁是生而为人的耻辱。 比这更耻辱的是要以蚂蚁的身份一直生活下去。 (本章完) 第113章 第十三次相亲28 第113章第十三次相亲28 他大概是想蚂蚁想多了,居然梦到一只巨大无朋的蚂蚁巨人。 它在一只魔比斯环上奋足飞奔,却永远无法逃逸出去,就像被诸神诅咒的希绪弗斯,不论怎么努力都会回到原点。 他看了半天,忍不住想问问它:你知道一切都是徒劳的吗? 其实根本不用问。 它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就算一开始不知道,兜兜转转了大半天,仍然无法有所突破,就算真的没有脑子也该明白了。 既然一切都是白费力气,它为什么不停下来呢? 答案很简单。 驴子为什么要围着磨盘转? 因为等待它的只有皮鞭和萝卜。萝卜虽仅能勉强饱腹,却远胜过挨鞭子。这只大蚂蚁大概也是出于同样的考虑。 可悲吗? 可悲。 可怜吗? 不可怜。 一切努力终白费的,不是只有地狱里的希绪弗斯。 失败本就是人生的常态。如果每个人都在不断成功,极少失败,那么我们早就走出地球,在火星上建立定居点了。 当然,也有人说这个世界就是地狱。我们都是被判入狱的囚徒,都是希绪弗斯。 这当然是假的。 因为有不少成功人士的生活是非常滋润的,天天都是过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日子,绝对不是囚犯该享有的待遇。 有不少宗教把人生受苦当做是一种锻炼。古印度甚至出现过一种说法:人们生下来所做的一切的是罪,要通过不断受苦来消解这些业力。 于是,南亚次大陆出现了许多瘦骨嶙峋形同骷髅的苦修人。 佛教则作为这一理论的反对派而出现。佛教认为:业力不可撤销。因此所谓苦修无法赎罪。 m君对太纯粹的宗教理论并无兴趣。他只觉得,人生下来一定不是来受苦的。也没有人是为了吃苦而降生。 所谓吃苦是一种历练,不过是人们面对生活苦难的自我催眠。 他听过很多为了拜师学艺而受苦,甚至是自虐的故事。 比如:一位虔诚的和尚要拜一个高僧为师。高僧闭门不见。和尚在雪地里跪了三天三夜。高僧为之感动不已,终于收下了他。 换个角度来看这件事。如果雪地里来的是一个更有地位的和尚。那位大师恐怕会殷勤迎送吧? 也许有人会说,真正的高僧视金钱如粪土,不会像权势折腰。 那么,如果来的不是世俗世界的高僧或者官员,而是佛教传说中的任何一位明王呢?拜倒在雪地里的总该是高僧本人了吧。 究其根本,这仍是拜倒在权威脚下。这么一看,这不是一个关于恒心和毅力的故事,实际是在讲地位卑下者痛苦的故事。 我们在生活中总会听到类似的故事。总之,越是混得不好,身份低微的人越是会经常被别人考验。 其实,这就和恋爱中的男女一样。总有女孩会想出稀奇古怪的法子来考量追求者,特别是对在女孩心中没分量的那些人。 这些人往往付出了大量的真心、时间、金钱却早早出局。真正留下的却是女孩心中不需要被考验的人。 他记得,有位同学曾经感叹:咱们要是在还年轻的时候就结婚多好?那时候喜欢一个人就是喜欢。没那么多算计。也没人知道咱其实啥也不是。 他笑道:那得多年轻啊?上大学的时候大家想的就多了。 对方道:那就高中就结婚。 他大笑道:高中结婚?那时候谈恋爱都叫早恋! 对方愣了两秒,喝了一口老酒,把头埋进桌子里哭起来。 这家伙是动了真感情,真个身子都像筛子一样抖起来。 那时,他对自己还没清楚的认知,没有意识到自己有多失败,所以把痛哭的同学看成了一个笑话。 现在回头想想不是同学多愁善感,实在是自己后知后觉,就像个睁眼瞎,不能看到自己人生的真相。 这真的就像笑话。 或许,所有失败者的人生都是别人嘴里的笑话。 就像政治强人今川义元一旦失败就变成丑角。人们对失败者缺乏耐心,总是坚信:一个人失败了,一定是这个人不行。如果一个人一辈子都失败,这人不是懒鬼,就是大傻子。 想明白了这个,他在床上坐起来,再也睡不着了。 他不比任何人懒惰,也不比大多数人愚钝,却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失败者。 这是因为命运吗?他并非宿命论者,更愿意相信未来有无限可能。 但是,他明白一个基本道理,未来的大树源自深埋在过去的种子。 他回顾了自己这三十年里经历的一切,没有发现能发芽成长为参天巨树的种子。 而且,他发现,这三十年的往事,几乎都是由失败构成。 是因为他有智力缺陷,或者能力太小吗? 并不是。 几乎所有的失败都是因为一个原因。 他从没有与对手公平绝对的机会。要么他捆住了手脚硬挨敌手拳脚,要么是赤手空拳对战全副武装的敌人。 早在上大学之前,他就听过一个说法。说的是那些从山沟里考试出来的娃子。他们要用尽全部力气,才能获得与城市孩子一样生活在城市的资格。 他总觉得这太过悲观。直到他参加了工作才明白,这不是悲观,是陈述一件事实。 比如:做同样的事,别人会有奖励,他没有。出一样的错,他受处罚,别人不会。哪里是用尽全部力气就行的呢?分明是用尽十二分力气还不够呢。 当然种瓜未必得瓜,他却不得不种,因为不种一定没得吃。 可是人毕竟是血肉之躯,不是铜铁矿石,被生活反复锻炼不会变成钢,只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越来越老。 就像那句“冯唐易老,李广难封”里的两位主人公。 他突然觉得,自己在相亲中遇到的怪事都是因为自己不够优秀。这倒不全是受打击后的臆想。 其实道理他都懂,只是从没完全客观的审视过自己。 反正也是睡不着,他索性做到桌子边列了一张表格,上面都个人的参数。诸如:学历、工作、职务、存款数额等等。 列完之后,他反复观瞧了半天,突出一口气,自言自语道:我还真是个不值一提的小角色呢。 (本章完) 第114章 第十三次相亲29 第114章第十三次相亲29 他想起来一件像是电影里才可能出现的往事。 那年寒冬腊月,一个二十来岁,身高大概有一米八几的男孩手拿一大捧玫瑰,站在m君小区楼下的雪地里,就像是立正一样站了一整夜。 这人是从晚上六点多开始傻站在那里的。当时就引得不少人隔着窗户看他。 m君觉得,那男孩就像是一只被全小区人围观的猴子。其实,我们在大多数时候都会被别人看成猴子。只不过,很少有人像这男孩一样主动把自己变成猴子。 他看到这一幕的第一反应不是觉得这人多有诚意,而是这人的脸皮是真的厚,大概比四九城的城墙厚实不少。如果是一个脸皮特别薄的人恐怕没法站在那里,就算真的站在那,不出两分钟也会被发烫的脸皮活活烫死! 当然,他不是女孩子,不知道女孩对这件事怎么看,或许女孩们会觉得很浪漫? 不过,至少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在当晚十二点之前,这种举动没能赢得女方的芳心。 那个女孩第二天早上八点才下楼去看追求者。 这个男孩就在那里硬生生站了十几个小时。 因为不欣赏这人的行为,所以他也没感受到这人的坚持,只觉得这种行为很丢脸,就跟在大街上跪着向女方求婚一样。 他本人绝对做不出这种事来,也完全不觉得,这种行为是为爱勇敢。 在他的认知中,没有那个成功人士会用这种方式来追求女人。即便他是一名人生的失败者,也绝对不会这样做。 他始终坚持着一条为人的底线:即使自己因为做人太失败,活成了世界上最卑微的人,也要永远记住一件事,哪怕不能阻止别人侮辱自己,也绝对不可以自己侮辱自己。如果一个人自己都不把自己当人,又何必还留在这个世界上呢? 事实上,这女的但凡对这男人有一丝看重,也绝不会让这傻小子真的冻一晚上。 说得极端一点,这小子要是皇帝,或者是欧洲那个小国的国王。这女人还会以如此傲慢无礼的态度对待他吗? 纵览古今中外历史,好像没有哪个国王会卑贱到在大庭广众之下,向某一女子下跪求爱的。 据说,欧洲最谦卑的国王是沙俄末代沙皇尼古拉二世。这位沙皇为了得到和某美女跳舞的机会,竟然像普通人一样去排队,站在一帮下属后面等着美女接见。这已经是一个欧洲国王所能做到的最自降身价的行为了。可算作是君主在追求美女的道路上,所能做到的屈尊纡贵的极限。 说实话,他虽然没有可怜那人的资格,却仍然不可自抑的生出了怜悯之心。 他觉得,有那么一瞬间,这个冰冷世界里出现了唯一一点暖意:她接受了那束玫瑰。 只是从窗户里看过去,那场景实在不像是两个恋人见面,倒像是一位女领主在接见麾下的骑士。那女孩即便接受那捧花,下巴也是高高扬起的。 他觉得,那男孩完全没必要等这一夜。女孩要是真的喜欢这人,不会狠心冻他这一宿。恐怕小区里所有的看客都明白:没有人会这样对一个自己喜欢的人。甚至没人会这样折腾自己心爱的猫狗。 如果别人拿对待畜生的态度与我们相处,那么我们能奢望对方身上得到多少情感回报呢?更何况所受待遇连畜生都不如都呢? 后来,他年岁渐长,接触的人更多,去过的城市更多,才知道一个事实。几乎所有的城市里都有站在雨地、雪地、风里或者雾霾里等姑娘垂青的男孩子。出乎他的意料,他们中的大多数还真的能抱回美人归。当然,如果不在意心的真假,他们也算是达到了目的。 有的人宣扬这叫爱的卑微。这样宣扬的人多半是爱出入风月场所的男人。毕竟,这算是一种他们赢得异性的手段。另一小半大多是沉迷于风花雪月的女人。她们和那些男人交往多里,被灌下太多“迷魂汤”,早就没了正常人的判断力。 就好比那句“找个老实人嫁了”。这句话不过是那些风月老手,欺骗风尘女子的鬼话。 老实人一定是老实的,但不一定是傻的。即便是个傻子,有些事也是瞒不住的。所以,那句话不过是空话一句。 通过在雪地站一夜来求爱,卑微是真的卑微,爱倒真的是未必了。首先,女方对男的绝对是没有爱意。其次,男的对女孩也不是爱。他们之间更像是为了达成某种心里满足的交易,而不是两情相悦的情感交流。 想到这里,他忽然觉得睡意悄然袭来,似乎人想事情多里就容易犯困。此刻,他的脑袋上像是盖了一件奇妙的纱巾,分量不重却让人感觉昏昏沉沉的。很快下眼皮就拥抱了上眼皮,上下睫毛像是被拉紧的拉链一样紧密结合。等他再睁开眼已经是第二天早上。 第二天,他坐公交时偶遇了一阵有趣的争吵。一个老太太和一个小姑娘异常激烈地交锋了。 这趟车上人很多。一个大概六十多岁的老太太挤上来之后,直奔一个坐着的女孩走过去。 老太太以命令的口吻说:你起来!我坐会。 那女孩先是一脸惊愕,接着就是愤怒,道:站着你的吧! 老太太大声叫道:你这么年轻不让座!懂事不! 女孩顶回去道:谁规定一定要让的! 老太太叫道:你回去问问你妈!你该不该给老年人让座! 女孩真是个厉害角色,马上就怼回去,道:我是得回去告诉我妈!我要教育她,你以后七老八十了,想出门有钱就打的,没钱就走路!千万别跑公交车上找人要座!给我丢人! 那老太太让她这番话气得浑身打哆嗦,差点直接背过气去! 这时,旁边有个中年人适时的站起来,隔开了正在冲突的俩人。他把座位让给老太太,结束这了场颇有几分戏剧色彩的争吵。 m君的第一感觉是这场对话挺搞笑。接着,他有很佩服这女孩那一张伶牙俐齿,要是换成自己还真反应不了这么快。再者,女孩说得也很有道理,让座只是礼貌,不是铁定的义务。 那老太太倚老卖老,实在让人尊敬不起来。这些为老不尊的人就该让这样的女孩好好刺挠几回。 (本章完) 第115章 第十三次相亲30 第115章第十三次相亲30 他被派到郊县去公干,一直忙活了一整天,就在那里住下了。 那地方不算富庶,却风景秀丽,空气清新,让在嘈杂城市里久住的他一下子觉得身心放松,神清气爽。 他忽然想起,大学时代几个老师领着一帮学生去大山里体验生活。那几个老师高兴得整夜饮酒欢歌,手舞足蹈。 那时候,他还年轻,只觉得这些老师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不过是些光秃秃的石头,稀稀拉拉的树,枯黄的小草,浅浅的野河,这伙人就像到了桃花源一样兴奋。等到他自己也有些岁数了,才知道那段时光有多难得。也只有真正见过些世面的人才会为暂时逃离生活的烦恼引吭高歌。 这趟差给了他身心一个瞬间的喘息之机,美中不足的是住宿可以报销,但没有接送的车。第二天早上,他得自己打一辆顺风车。 这辆车上有四个乘客,他是第四个上车的,因为有点累,一上车就迷迷糊糊想睡觉,就压根没注意另外三个人是谁。 大概半小时以后,其中一位乘客开始大声打电话。 听声音,这男人也就二十多岁,语气中透着些许撒娇的意味,似乎是在和对象聊天。 不过,m君听了一会,又觉得谈话内容不像是和女朋友,倒像是和说不清是啥关系的人。 他们的对话大致如下: 暂定这人叫小青年,电话那头代号电话。 小青年道:我和我前女友关系可好了。 电话大概是表示质疑。 青年道:你别不信啊。我们俩关系特好。我对她好。她对我也不错。 电话好像仍在表示怀疑。 青年道:那时候,她还没毕业。我已经工作了,在大学上班。她大四,正是快毕业答辩的日子。人啊一到这时候,心情就不好。她也一样。那天她半夜十二点多跑到网吧去写论文。 听到这里,m君心道:电话那头的人恐怕和这人不是特别熟。再者有谁会去网吧写毕业论文的吗?即便在m君还上大学的年代,人们也已经是人手一台电脑了。没有电脑的人很少。即便有人不得不去网吧写论文,也不会晚上去,特别还是一个女孩子。 电话似乎没有插话。 青年自顾自说道:她心情不好。网吧里又乌烟瘴气的。她就打电话给我诉苦。说她头疼。 我一听她头疼,说了她两句,就订了火车票赶到她到城市。到早上又订了八点多的高铁回我的学校上班。 m君还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里听到这种电影情节。 电话似乎也是颇为好奇。 就听见青年给电话解释道:她还在我们学校上学,我比她大两岁,早就毕业工作了,在别的城市的大学工作。 电话应该是问他为什么一大早又赶回去。 青年道:我第二天有课呢。得赶回去讲课。有时候第二天没课,我就留下来陪她。 m君很是好奇,听这人的话,俩人是分住不听城市。感觉上那女的是在sjz上学。这男的是哪个大学的老师呢?保定的学校,还是bj的学校呢? 电话显然对此并无兴趣,更在意这俩人多久见一次。 青年讲解地很详细,道:我俩异地好几年。别看是异地,我俩一周有五天晚上在一起。不是她来找我,就是我去找她。 m君忽然心里一酸,这“酸”不是恋爱的酸腐味,而是葡萄的酸味。他的脑子里闪过了俩念头。 第一个念头,那女的一定行为不检。就凭这男强调是“五天晚上”而不是“五天”,也活该这女的白白跟着人胡天胡地,瞎混了好几年。 第二个念头。这男的得是多帅,才能让一个女人像中毒瘾一样,不远千里来回奔波呢?不论保定,还是bj,都算是千里之外了吧? 有了这俩念头,他就特别想仔细看看这男人长啥样。到底是什么长相能如此吸引女人。 就在这时,男青年又说道:我俩比较对脾气,都是艺术生。我是学表演的。她是学舞蹈的。 m君突然决定,不可回头。万一对方高大、英武、帅气,会沉重打击他的自信心。毕竟,他的心最近一再遭受打击,已经像有裂纹的玻璃杯子,几乎经不住别人高声一喝之威了。 电话所想显然与m君不同,应该是询问了俩人分手的理由。 这种事,m君是从不在意的。以他的认知,俩人在一起的理由有千千万万,可分手的原因却是一样的。任何分手都可以归结为一句话:我们不合适。 所以,这种事根本没什么可问的。而且,也没有人会讲出真正的分手原因。就算有人大讲特讲,也无非是别人怎么对不起他,以及俩人之间的一地鸡毛。 果然,青年不能免俗的说道:她脾气不好。总爱骂人。别看我俩每周有五天晚上在一起。刚开始的几个月还行。后来每次见面都吵架。不过,我俩吵架和别人不一样。都是为了对方好才吵架。 他这么一说,倒是勾起了m君的好奇心。莫非是像那些把“为你好”挂嘴边的父母和孩子之间的争吵吗? 青年继续说道:她总嫌弃我喝酒。我陪校领导出去,能不喝酒吗?她知道我胃不好,每次看我喝酒,就会和我大吵一架。 不知电话问了什么。 青年说道:不光是吵架。她还爱摔东西。她只要生气了就什么都摔。摔得最厉害的一次,她一天摔了我一万块钱的东西。 电话打断了青年的话,似乎是在劝解,又似乎在问什么。 m君觉得电话很麻烦。他耳朵都竖起来了,就等着听那女孩摔了什么,却被电话打断了。 青年听电话说了一会,接着就列起了被甩物品清单,道:两只手机,一个照相机镜头,还有一个平板电脑。手机是三千多一个。镜头四千多。那个平板不贵,大概是两千多。我记不清了。反正加起来一万多。她脾气特别不好。 m君心道:摔了这次就分手了吧? 青年说道:我俩后来还一起去爬香山。我又给她买过俩几千块钱的表。她甩掉的那个手机还是新的。我又新买了一个一样的。 听到这里,m君忽然顿悟了。 这女孩不辞辛劳,每周五天东跑西颠,应该不是因为这男人有什么盛世容颜。 想来多半是钱的魅力。 他突然想起一句粗俗的俏皮话“都说钱是王八蛋。可是呀,这个王八蛋是越看越好看。” (本章完) 第116章 第十三次相亲31 第116章第十三次相亲31 青年说道:分手以后,我就不在学校上班了。后来,我们一伙人去了青海的西宁。那边有个海子,也就是咱说的大湖。湖边有座大庙,那里有几个有名气的阿卡。 m君心道:是在说珊瑚吗?那里的僧人叫阿卡吗? 电话显然也不知道“阿卡”是何物。 青年解释道:就是那边德高望重的僧侣。其中有个桑德师傅是当地最有名的高僧,对我特别好,经常瞒着别人请我吃牦牛肉火锅。还偷着领我去山上摘黄色的野蘑菇。 m君心中好奇:野蘑菇在青海很珍贵吗?只知道那里蔬菜较少见。野菜也少吗?这人把牦牛肉和野蘑菇一起列出来,显然是觉得这俩东西价值差不多。 不过,电话关心的点与m君不同。 青年回答道:那边的和尚是能吃肉的。他们也吃蔬菜,不过平时吃肉。那里蔬菜少,野菜也少。像能吃的野蘑菇只有山上特定的地方才有。 m君心想:或许当地人能领会到老和尚请他吃野蘑菇是青睐有加。内地人恐怕很难感同身受。再者,电话那头就不知道和尚本可吃肉的吗? 和尚尊崇的佛教教义,究其根本就是一句话“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一名佛教徒要能真能按这句话做,就算天天喝酒吃肉也是一名真正的信徒。如果天天琢磨这坑人害人,虐待动物,这人就算像希特勒一样是名真正的食素主义者,也不过是魔鬼的信徒,是披着人皮的禽兽罢了。 比起和尚们吃什么,他更好奇的是老和尚为啥对这人这么好呢?人对另一个人好,总是有原因的。就像父母对子女好,是出于认可血缘的生物本能。子女要对父母孝顺是后天培养的社会共识。那陌生人对另一个陌生人好呢?大多数是有所图的。 即便从这人的自述里,m君也听出来了,这位大和尚并不是一个修为高深到领悟了大爱,对所有众生一视同好的人。 那么,他对他好,总要是有些缘故的。 青年继续说道:当时我们年纪还小。老师父总拿我们这些人当小孩子,对大家都很照顾。大概他觉得我看起来最小,就尤其照顾我。去的这些人里,只有我能进他自己住着的那座佛塔。 那座塔在寺庙所在位置最高的一座山峰上。平时就连寺庙里的其他僧人都不能轻易上去。 寺里还有几个年青一些的僧人。不过这些人汉语没老师父好。他们看我岁数小,总爱用夹生的普通话问我“有女朋友没啊?”“结婚里没啊?”什么的。 m君本不想看这人的相貌了,听到这里又忍不住想看看其人尊容。 电话似乎是问到了天葬。 青年道:我没亲眼见过天葬。但是见过那些坟场的秃鹫。那玩意胖得跟小肥猪一样。个子特别大,就跟成精了一样。它们走路一摇一晃的。离远看,像是背着手的老大爷。那翅膀展开得有三米长! 电话好像在问,这些秃鹫会不会飞。 青年道:好像不会飞。都胖成那样了,还飞得起来啊?都成球了!圆滚滚的。 m君心想:看来不光是是在人类世界。就算在动物世界,胖子也是要被歧视的。 青年道:我们在那里住了大半年。老师父基本每周都请我吃几次火锅。牦牛肉都是他准备好的。我一般就买些水果,蔬菜。 对了,那只火锅是我一到寺庙的时候送给他的。 听到这里,m君心下了然:怪不得不请别人,单请你去吃肉。原来是这么回事。就凭你找一个爱摔手机玩的女朋友。想来对别的朋友也是极为大方的。要是在缺绿叶菜的地方,有人一见面就送我个火锅,又隔三差五送我新鲜蔬菜。那我也必定大方的天天请你吃肉。这世界上果然是“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青年还在和电话聊青海寺庙的那些事。 m君倒是好奇起这人的职业来。 按照谈话内容,这人曾经是大学老师,后来因不明原因辞职了,之后又去了青海。 这人没透露去青海这大半年是出差,还是旅游。 一般情况下,不会是旅游。哪有去一地旅游,一住就是大半年的?可也不像是出差。有哪个单位出差会派人住寺里的呢? 青年道:我现在不演出了。有两大衣柜没法穿出去。 电话应该是问为什么穿不出去。 青年道:那些衣服平时没法穿。穿着那些上街,会被别人在背后说闲话。有一年,我演出完,回家过年。因为直接从演出场地往家跑,回的太匆忙,没顾上卸妆。到家的时候有不少亲戚在,一伙人当着面就指指点点的。弄得很不愉快。 说到这里,青年叹了一口气,颇有几分伤感的说:那时候要是有聚会,我都得打扮俩小时才出门。每次出门前的要洗个澡,弄好头发,好好化化妆,换件合适的衣服再出门。那时候总参加演出,聚会的都是我这样学表演出身的,每回去了都是争奇斗艳的。 m君听得新鲜:为啥都是学表演的就要争奇斗艳的啊? 他在湖南的时候认识不少学表演的学长、学姐。这些人的衣着是有点与众不同。不过,私下聚会的时候,着装也都算正常。远谈不上是“争奇斗艳”四字。 他后来去了bj,认识一些地下歌手。这些玩音乐的人顶多也就是穿个磨破皮的皮夹克,穿一条腿上有洞的牛仔裤。这些兄弟和在舞台上比,生活中甚至多少有些邋遢,衣着都不怎么讲究。 当然,他和海淀区那些表演学校的俊男美女没有交集。不知道这些常有豪车停泊的校门走出的人都是怎么个着装风格。 想到这里,他更是想看看这位煲电话粥的仁兄到底是啥样的尊容。 这时,青年又说道:你看到过我的照片吧?看着不高吧? 电话似乎是给他肯定答复,同时夸这人身材比例好。 m君突然觉得,电话那头应该是个女人。这家伙应该是在搞网恋之类的。可是,他有讲了半天前女友。以此推断,又不太可能是所谓网恋。 (本章完) 第117章 第十三次相亲32 第117章第十三次相亲32 m君正在瞎琢磨着,忽然听到司机师傅问他道:你是在这儿下车吗? 他这才发现,自己光顾着“听墙根”,都没注意车到家门口了。 于是,他急忙应道:是的。 在下车的瞬间,他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抓紧时间扭头瞟了那人一眼,然后就赶紧转过头来。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原本他没觉得一个男的多看另一个男的两眼有什么稀奇。在他还上高中的那个年代里,男青年之间勾肩搭背的比比皆是,甚至还有不少人会手拉手去逛街的,就像那些关系要好的女孩们常做的那样。 也就是上大学期间,他听说了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才意识到男人之间要适当保持距离。他还和同学们一起,远距离偷着围观过一个有特殊倾向的学长。 这位学长是外语学院的研究生,据说是英语专业,毕业之后去了国内某家大型航空公司。这位学长半公开了其独特倾向,成为大家眼中的异类。 这人有一个公开的习惯:喜欢在女生宿舍前面的草坪上趴着早读。 这还是外语学院的人给他宣扬出来的。几乎整个学校的学生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人,有这么一个怪习惯。于是乎,经常有些人闲着没事早起去看“西洋景”。 那天,m君和舍友们恰巧也闲,就专门去偷看这大名鼎鼎的人物。 当时,他光顾着好奇了,还和舍友们偷着指指点点了一会儿。后来,他回到宿舍,才意识到一个问题。怎么可以把别人当猴子一样围观呢?这不是歧视吗?没有谁有权利把和我们不一样的人当观赏动物。这里是学校,没有谁是笼子外的游客,也不存在笼子里的动物。那人固然与大众不一样。可自己怎么能在这种事上从众呢?这有违他的做人准则,实属不应该。 他再三反思后,没有再去围观过那人。但是,自此心中多了一些原来没有的想法。在他眼中,很多原本正常的事,多少都有点变味儿了。 比如:隔壁宿舍有一个同学n交友广阔。大学几年来,n君总在宿舍留宿外校的朋友。这些朋友当然都是男的。他们总是挤在一个被窝里。 说实话,m君一直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妥。但是,自从围观了那人后,他就像忽然开窍了一样,发现这件事似乎另有玄机。 这个念头一生出来,他再看n君就全身都是疑点,行动坐卧无一不有那位学长的影子。 不止如此,他总能从一些人的亲密举动里,品出原本意识不到的味道了。这样一来,他对本人的言行也十分注意起来。 那人坐在车后排的一个角落里,整个人都躲在了阴影之中。因此,他没有看清楚这人的真实样貌,只是看到了一个大致的样子。 从感觉上来说,这人体型较为瘦小,皮肤较黑,戴一副黑框眼镜。 虽然只是匆匆一瞥,但他还是确定了一件事情。那个女孩绝对不是图这人的长相才“千里奔袭”的。 他不禁在心里暗叹一声:王八蛋还是比人漂亮啊! 随即,他赶紧扭头下车,不经意间看到了司机手边的刹车竟是坏的。 那根刹车把手已经断了,是用透明胶布粘起来的。 他心中默念了一句:阿弥陀佛。 下车后,他看着一溜烟远去的车,在心里默默替那几个人祈祷道:只能暂祝你们一路好运了。 回到家,他觉得肚子有点儿饿,突发奇想要做点蛋糕吃。 家里虽然有烤箱,也有面包机,可他却从没有做出过真正的蛋糕,屡败屡战之后,做出的东西只是不再像馒头而已。 尽管如此,他还是要再战一回。这次他要挑战的是一种英国甜点,叫四分小布丁。 这甜点名为布丁,实际上就是小个儿的蛋糕。之所以叫四分,没叫三分或者五分,是因为这种蛋糕只用四种原料,分别是等重的鸡蛋、黄油、面还有糖,连水都不加。 他没有电动的打蛋器,只能手打发泡。虽然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他还是累得肩膀酸疼。上次这样干是为了做牛轧糖。那次比较成功,真材实料的成品比外边卖的好吃不少。 折腾了两个小时,肚子已经自顾自扯着嗓子叫起来,他终于从烤箱里端出一盘看起来松软可口的四分布丁。 他刚要下嘴,突然想起来,网上的教程里说过,吃这个一定要配上蜂蜜。 好在他有一罐土耳其产的蜂蜜。这罐蜜还是同事出差在当地买的。就味道而言,他觉得和国产蜜差不多,似乎不如国产蜜甜。据说,越是成分纯粹的蜜化开后越是不甜。如果此言不虚,这罐蜜的成分一定非常纯粹。 他听说,土耳其在英语是火鸡的意思。不知道英国人为什么这样称呼该国。好像火鸡是原产美洲,并非中东。难道是英国人觉得该国人戴着帽子像是火鸡吗? 认真说起来,英国人给别国取的名字都不好听,听起来全像是任意起得外号。比如:中国的英文名实际是瓷器的意思。而日本的英文名大致上就是漆器的意思。 大概就是这俩国家向不列颠岛出口的主要产品是什么,就被这些岛民叫做是什么国了。 相比之下,中国人给外国起名字就更考究,也更有文化一些。 比如:英、美、法、德四国。 这四个国名称得上是包含溢美之词。相形之下,英国人对他国的取名方式就有些粗陋不文,过于随意了。 当然,我们给外国取名也有比英国人更随便的时候。比如:在1840年之前,我们把那些所谓的列强统称为蛮夷。 这样一看,不光是人与人之间的称呼,就算国与国之间的称呼也是双方地位高低的体现。 于是乎,他就理解为什么隋炀帝极不喜欢日本国。那句“日出处天子敬问日落处天子”分明是日本君主自认高了大隋皇帝一头。 隋炀帝虽是身死国灭的末代君王,可是平心而论,其治下的大隋帝国是当之无愧的东部亚洲第一强国。 日本那句俏皮话,就像是一个全班最后一名对全班第一名讲“咱俩成绩在伯仲之间。” 身为第一名的隋炀帝自然是极为不痛快了。 (本章完) 第118章 第十三次相亲33 第118章第十三次相亲33 这回的四分布丁比较成功,特别是那一勺蜂蜜增加了味道的层次感,可谓是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据说,在阿拉伯半岛有句俏皮话“吃了蜂蜜的嘴,会吐出甜蜜的情话”。 他在饱食之后,突发奇想,想检验一下这句话的真伪,就在网络上和那个女孩聊了起来。 不过,他没能比平时多说几句情话,就又犯起了好为人师的老毛病。自从受到心理层面的降维打击后,他已经决定自己没有任何资格拥有哪怕一点优越感了。就算在他以往最自信的知识领域也不能有。但是,有些想法是不完全受理性控制的。这大概正应了那句老话“江山易改,禀性难移”。 他俩一开始客套了几句,像两个英国人一样聊了会天气、堵车、网球比赛,接着就聊起了马。 他一直觉得马很健美,难得对方也持同样观点。俩人从欧洲高头大马,聊到蒙古草原上的矮马,有从曾横扫世界岛的矮马,聊到了赫赫有名的大宛汗血宝马。 他道:据说西域汗血宝马流出来的汗像血一样是红色的。这种马在西汉曾被皇帝称为天马。甚至有过大宛因为有这马,才“怀璧其罪”最终被灭国。 女孩道:大宛真是因马亡国吗? 他道:当然不是。大宛是在两强相争中,错位的站到了较弱的一方,因此被强者消灭了。 女孩道:人们说汗血宝马流血。这应该是人们对文献的误解吧?我记得看过一个国外的纪录片,里面介绍是这种马的毛是红色的,又亮又密实,一旦大量出汗,在阳光下看就像马流血了。从纪录片里看,那匹马跑动来真的像是浑身是血。 他对这种说法颇不以为然。人们有一种其它生物不具备的本领,就是能把自己无法理解的事,用自己容易理解的事来类比和解释,以便更快认知世界。 这本是人类不同于其它动物的优点。但是,总有人试图以这种法子来解释一些神奇之物。其结果就是得出一些似是而非,不伦不类的奇谈怪论。 如果真如纪录片里所解释的那样,古人应该一样可以看出那不是血。毕竟,汉武帝灭大宛后,中原也养殖过一段时间这种奇马。那么何必叫那种马为汗血宝马,直接叫它似血宝马不就得了? 那种纪录片向来喜欢用一些牵强附会的说法,来解释那些早已不存在的人或物。 举个例子:如果我们没有见过蚕,恐怕难以理解蚕能吐丝,丝能织成衣服这件事。 按照这帮人的思路,多半会拿蜘蛛的丝来类比蚕丝,然后告诉小孩子们蚕丝可织衣服是文学夸张。因为有活生生的蛛丝摆在眼前,这玩意是织不出丝绸的。 他想到的虽多,却没有长篇大论说出来,只是说道:汗血宝马在西汉的时候就绝种了。那个纪录片从哪找来的马呢? 女孩不服气道:或许就没有灭绝呢? 他不想辩论。据他所知,与人辩论是最愚蠢的。因为人们信服别人的话,绝不会是因为对方巧舌如簧,妙语连珠,只能是因为对方在情势上占据了主动。 于是,他不置可否的说道:也许吧。 女孩似乎察觉到他情绪的变化,就换了一个话题说道:我去日本旅游的时候听导游说当地有世界罕有的马厩信仰。 他感到惊奇,说道:难道日本还有专门崇拜马厩的神社吗?这倒真是件新鲜事。 女孩道:那倒没有听说。他们的马厩崇拜是拴马桩上画只猴子,也已有在上面刻只猴子的。据说是猴子可以给马治病。这在当地叫马厩蓄猴。 他道:这是一句日本成语吗? 女孩道:大概是吧。听导游说,这种崇拜很早之前就有了。好像绳文时代就出现了,是一种很古老的信仰。 他想了想道:大概也不会早到那种时候吧。最多在隋朝之后才会有这种习俗。 女孩道:你是想说,那边的文化都是从中国传过去的吧?就算都是这边传过去的,也不一定非得等到唐朝。在三国的时候不能有吗?魏国不是封了一个倭奴国王啊?当地还出土了那枚金印。 他道:其实,我也不知道具体该是啥时候。但一定不会是三国时期。虽然那边的人挺喜欢三国,还画了不少三国的漫画。 女孩问道:为什么呢? 他道:因为那个时候岛上没有马。不光是马,连牛、羊、虎、豹、鹊也都没有。其实,虎豹之类的,直到近代才出现在那边的动物园里,从来没有成为过当地的野生动物。那边凶猛的本土野生动物是狼,还有野猪,以及最北边的大熊。 女孩道:虎豹肯定是没有。何以见得连马和牛也没有呢? 他道:首先,那时候《三国志》里有明确记在,日本岛上没有这些动物。其次,日本人自己的考古发现也能证明这一点。他们从来没在弥生时代及其之前的遗址里发现马骨。 女孩道:那他们战国时代,武田信玄家骑兵的马是哪里来的? 他道:我对岛国历史也是略知皮毛。他们那边最迟在大唐贞观年间就有马了。武田信玄大致上就是中国明朝时期的人。所以武田家有骑兵不稀奇。至于那里最早是啥时候有马的就不知道了。 女孩道:你觉得马厩蓄猴这个也是中国传过去的吗?中国古代有这个说法吗?我好像没听过。 他道:中国古代还真是有这个说法的。《齐民要术》里就记载着,把猕猴拴在马厩,可以防止马生病。还有《西游记》里的孙悟空不是当过天庭的弼马温吗?有学者考证,这个弼马温其实就是“避马瘟”的谐音。这说明,猴子可以给马看病这说法,至少在明代中国还是存在的。 女孩似乎吃了一惊,道:你是百科全书吗?怎么感觉你什么都懂啊? 他赶忙谦虚道:谈不上百科全书。从小爱看杂书,就是书看得多一些,各方面的知识都算是略知一二吧。 (本章完) 第119章 第十三次相亲34 第119章第十三次相亲34 她突然问道:你会做饭吗? 他老实回答道:只会做一些简单的。炒菜之类复杂的做不来,总是炒糊。我做的菜,自己都不太爱吃。 她说:简单的指什么呢?就是方便面煮鸡蛋之类的吗?还是凉拌黄瓜,海蜇之类的? 他道:差不多也就是煮方便面这个难度水平了。不是光会这种,也还会点别的。 她说:举个例子。 他道:比如凉拌沙拉。 她说:这个难易水平等同煮方便面吧?或许还不如。 他赧然道:应该不如。 她说:那你最拿手的沙拉是哪种啊? 他道:只要是沙拉都拿手。有一道沙拉是我最爱吃的,就常做了。 她说:讲讲,啥样的? 他道:就是芦笋片沙拉。原料很简单,就是芦笋、甜菜、面包屑、腌肉、辣酱、橄榄还有盐。提前用开水烫一下芦笋和甜菜,一下就好,久了它们会变色。然后把原料放一起搅拌就好了。 她说:听起来,你不像不会做饭的,倒更像是个老饕啊。 他急忙道:我也就是闲了才做着吃。平时不太爱琢磨吃的。你别看我不算瘦,可不是贪吃鬼。你是不知道,有人喝一口凉水长一两肉。 她说:这个我知道。以前听过一个说法“胖子少吃一口都会饿死”。 他一时语塞,想了想,这句话好像很有道理,叹了口气道:这是句真理吧。 她说:我也觉得这是真理。 他反问道:你会做饭吗? 她说:会啊。基本上所有的家常菜都不在话下。 他好奇的问道:最拿手的是什么呢? 她说:包饺子。 他逗她道:好像只有在日本饺子才是被当做菜吃的。 她说:是吗?我还会包方形的饺子。 他奇道:还有方形的吗?我吃过最奇特的饺子是南瓜馅的。对了还有仙人掌馅的。 她说:我是跟一家西餐馆的厨师学的。据他说方形饺子是奥地利做法。具体是不是,我也不太清楚。不过,真的是万物都可做饺子。我还吃过辣椒馅,还有茄子馅的。 他感叹道:可不。饺子馅千变万化的。其实不光饺子馅,皮也是变化多端的。有时候,我觉得包子就是大个的饺子。 她说:那烧麦呢? 他道:烧麦就是小个的包子。 她说:按你说的,这仨是一家子呗。 他道:对啊。就是一家呗。 后来,他俩又聊一些别的事,一直聊到凌晨。m君聊着聊着,就迷迷糊糊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他醒过来,赶紧翻聊天记录,生怕自己不声不响就睡着了太失礼,却发现上的最后一句是自己说的。 或许,对方也是聊困了,直接睡过去了吧? 他在心里这样说道。 毕竟不是二十多岁的人了,熬夜聊天后,他整个人都不在状态,哈欠连天的站在公交上。 公交车在街角拐弯时与另一辆公交擦肩而过。大概这俩车的司机驾驶技术都很一般。两辆车的司机都开得特别慢,似乎都拿自己的车当金疙瘩,生怕一不小心就蹭掉万儿八千的。 就在这空档,m君打着不解乏的哈欠,睁着满是眼屎的惺忪睡眼,看到了一件少见的怪事。这事简直可以让他等老了以后,坐在摇椅给孙子当故事讲。 对面的车上有一个穿着时尚的男青年。这人精心打扮过,眼线等用得很老辣,使其五官看起来很是精致,就像那些网络上招蜂引蝶的男主播一样。就是这样一个人,吃了一样m君从没想到过可以入口的东西。 当然,这玩意绝对不是鼻屎。鼻屎这东西虽然挺恶心,可是喜欢吃它的大有人在。不分国籍,不分性别,不分老幼,从幼儿园的小朋友,到名牌大学的大学生,再到退休老教师简直是多如恒河沙数。 那位男青年吃都不是这种寻常之物。他不但着装风格新潮,连口味也是极为奇特。这家伙竟然吃耳屎! m君就眼睁睁的看着这人用小拇指掏出一大块耳屎,然后送到鼻子下边闻了闻,接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塞进嘴巴。 m君真是看得目瞪口呆。 那人显然看到了对面的m君,以及m君那一副震惊的表情。他似乎是对m君少见多怪的样子很厌烦,竟然像在发脾气的女孩一样翻起白眼。 这让m君觉得很是尴尬。他只好扭头看别处,避开对方嫌弃的目光。大概过了三秒钟,他突然醒悟过来一件事。吃耳屎的也不是他,他尴尬什么劲儿呢?应该是对方尴尬才对! 想到这里,他扭过头,目光坚定的注视着对方。 那人丝毫没有躲避m君目光的意思。他直视着m君,伸出小拇指,又从另外一只耳朵里掏出一块耳屎。这次他没有闻味道,而是直接塞进嘴里,就像是在向另一辆车里的m君示威一样。 m君突然觉得,达尔文一定是错的。人或许是有猴子变来的,但绝对不会全部都是猴子变的。至少对面这个人的祖先就不是猴子,应该是某种爱吃耳屎的怪物。 他实在想象不出来耳屎是什么味道。在刚才之前,他甚至想不到世界上有人会吃这玩意儿。据说,耳屎能驱虫。莫非那家伙是要用它治治肚子里的虫子吗? 他转而又想,还是不要巴望能有合逻辑的解释了。吃耳屎这事本身就不合逻辑。这大概就是一种异食癖吧。 所谓异食癖是一种古怪的心理疾病。得病的人会吃一些不是食物的怪东西。比如:头发、指甲、毛毯、石子等等。他甚至在电视节目里看到,一个外国人天生喜欢吃螺丝钉。那人进食的时候就像是在吃螺蛳。 有人说,这种病是因为患者受到某种刺激造成的。他们把这种病归类为精神疾病。 m君看着对面的人,突发奇想:我们不吃那些稀奇古怪的玩意,首要的原因是胃消化不了。其次是这些东西口感不佳,难以下咽。以对面这人为例,他显然是觉得耳屎好吃,而且吃这东西没有诱发肠胃疾病。或许,这些异食癖患者根本没有病。他们只是有一只比常人更强大的胃罢了。 想到这里,m君看那人的眼神逐渐平和,不再拿对方当怪物一样看待。 那人似乎感受到了m君情绪的变化。原本充斥在两辆车之间的敌对气息瞬间消失。 就在这时,m君所在这辆公交的司机一脚油门,两辆车瞬间拉开了距离。 那人、那车很快就消失在了街角。 (本章完) 第120章 第十三次相亲35 第120章第十三次相亲35 这天单位里比较忙,他像是一只被生活使劲抽打的陀螺一样疯转了大半天。 陀螺在他家乡有个诨名叫“疯老婆”。这怪名字据说是源自一些男人对老婆又怕又恨,背着老婆抽陀螺撒气。 生活当然没有可顾忌的老婆,因此这抽打也就百无禁忌,他也就真的脚不沾地东跑西颠大半天,连口水都顾不上喝。 好不容易到下午,他才有时间坐在办公室里喘口气,发会呆。 他手脚发软的做到转椅上,脑子里闪过一个没法和别人讨论的问题:人生下来就是为了工作吗? 答案绝对是否定的。 但是,世界上不存在不靠工作生活的人。 即便天下有极个别声称实现了“财务自由”的人。这些人也还是不能完全脱离工作。 他最近看到一个知名的大老板,号称资产几十亿的大富翁,在网络上扮孙猴子谄媚观众。原因无它,该人的公司因经济大环境的变化,在经营上出现了一些问题。于是,这人赶紧结束了漫长又纸醉金迷的休假生活,来到网络上想尽办法,出尽丑态,赚那些远远穷于他的人的钱。 说实话,他没想到这人为了拿到别人口袋里的散碎银两,能够把脊椎骨弯曲到这种弧度。他实在无法把穿着一身农村庙会上小戏班戏服的小丑,和那个西装鞋履,风度翩翩,在各大媒体前侃侃而谈的时代骄子联系在一起。 有那么几秒钟,他甚至误以为这是一场表演秀,是哪个想出名的小网红在扮演这位大老板。 不过事实证明,他高估了大富翁眼中所谓体面在金钱面前的分量。又或者,他没能对“体面”二字有正确的认知。 因为他发现,几乎没有人跳出来嘲笑这位富豪。就连那些喜欢嘲讽人的同事们也都是一面倒的赞扬这人。似乎这人不是在扮演小丑,而是在网路上散播勇气与正义的能量。 这让他想到了一句看似不相关的话。原话大概是这样的“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这是两千年前法家韩非子的名言。这句话简化提炼之后就是“刑生德”。而其逻辑能成立的核心是“强”。用大白话讲,就是一旦这人很“强”,那么就是有“德”了。 这很像是对那个大富翁所作所为的注解。这人明明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丑态百出,但是没人笑话他,反而是得到掌声一片,就像他不是在扮丑卖乖,而是为世人树立了新的道德典范,抑或他献给了世界一个大大的功德。 实际上,该人只不过是通过扮演小丑,来换取别人的血汗钱。不客气的说,这是一种巧取。也就是“巧取豪夺”里的“巧取”。 其实,人们通常会把演小丑的人视为小丑。就像我们总觉得滑稽戏演员生活中也一定很幽默。事实当然并非如此。这不过是人们想当然的惯性思维所致。有趣的是,没人把这种惯性思维用在这个老板身上。即便是m君对其行为颇为反感,也只觉这人是扮演小丑,并非真的是小丑。 原因很简单,无非两点。第一点,这人就算在演小丑,也仍然是一名亿万富翁,一位成功的企业家。在现实生活中,这人需要卑躬屈膝的时候并不多。大多数情况下,多数观众比他更像靠践踏自我尊严求生的小丑。 第二点,这人只是暂时当一回小丑,不会经常,更不会永远。他不是靠演小丑吃饭的,有比演这个更体面的生活方式。 在满清时代,人们把演戏的人视为下九流,和青楼里的妓女同属一种性质,蔑称为戏子。戏子当然是一个污名化称谓。据说,那时候戏子都没资格参加亲属的葬礼。但,即便在那个时代,也没人会把偶尔客串演出的人称为戏子。人们最多称呼这些人为戏剧票友。 想明白这些,并没有让m君心情平静。 他更愤愤不平了。 因为从事后的报道来看,亿万富翁连着扮丑两天,一共卖货达几千万。 为什么一个亿万富翁就是毫无技术含量的扮丑就能赚大钱?像他这样本本分分,踏踏实实生活的普通人就要辛辛苦苦赚每一分钱呢? 他想不明白。 这大概就是他成不了亿万富翁的原因吧。 小时候,他也会幻想,世上真有杀富济贫,锄强扶弱的大侠。哪天他一觉醒来,枕头边就有大侠施舍来的几锭金元宝。 长大以后,他才意识到一个现实问题。英国的绿林英雄罗宾汉其实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强盗。这真的是他长大后才想明白的问题。那些武侠小说里的大侠们不是占山为王的响马,就是盘踞一方的黑社会。世界上真的有这些人,却也真的没有杀富济贫的大侠。 说来好笑,关于强盗的事,他不过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就自然而然的想明白了。 可有的事,他想破脑袋也无法窥其门径。比如:那些亿万富翁都是怎么发家致富的呢? 都说勤劳能致富。 这并非骗人的鬼话。勤劳确实能让人积累一笔不小的财富。世界上大多人都是依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养活自己,其中不少人靠着挥洒汗水过上了较为富裕的生活。但是,仅有勤劳远不足以达到亿万富豪那种衣食无忧的地步。 m君本人就是一个工作勤奋不偷懒的人。简而言之,他也是亿万勤劳工作者中的一员。可是他计算过,以他现有的工资水平,这辈子也没法过上亿万富翁挥金如土的生活。 他向来以清心寡欲,无欲无求的面目示同事,实际上他也想开好车,住豪宅,吃珍馐美味,出警入跸,被人如群星拱月一般前呼后拥。 他还想夏天去乞力马扎罗山顶滑雪,冬天去瓦努阿图潜水,无聊了去奥地利的沼泽地打野鸭子,郁闷了去罗马鲜花广场喂鸽子。可是腾蛇飞翔靠云雾,蛟龙奔腾靠江河,他要去那些地方得靠钱。 都说不要为五斗米折腰。可是有谁真的一辈子没为“五斗米”折腰过? 不能说一定没有。至少是罕见的。 要不是为了糊口。 他今天忙前忙后又是何苦呢?何必呢? 这不就是为了“五斗米”折腰了吗? (本章完) 第121章 第十三次相亲36 第121章第十三次相亲36 魏晋时期最著名的隐士大概就是陶渊明。他的“池塘”“芳草”流传了千年。m君每读到他的诗,都觉得这人一定长得鹤发童颜,出尘脱俗,飘然若天上的老神仙。 实际上,仔细想想就会发现这想法不对。真正的隐士哪会在历史上留下名字呢?一个人真想隐匿在历史里,应该不留下只言片语于世人,敛迹藏踪于深山野外。陶渊明等人恨不能天下人都读过其文章,又怎么可能是心如止水,了无挂碍的真隐士呢?他们恐怕不过是如李白一样的名利场失败者而已。 这些伪隐士里出过不少名人,其中一些人还被称为“山中宰相”或者“黑衣宰相”。也正是他们的经历明明白白告诉大家,所谓“隐”不过是为了“显”。 就像老子的“守其黑”是为了更好的“知其白”,也就是所谓“不争之争”,看似“不争”,其实是换了一种争的手法。 古往今来大多数隐士都与非隐士一样渴望功成名就,不愿平庸度过一生。他们的“隐”就像是孔雀用来引逗异性的尾羽,是他们招来富贵与声明的工具。他们一旦有机会在名利场得利,就会毫不怜惜的将“隐”弃如敝履。 这些看似孤高之士的名利热衷者,大概就是贾宝玉嘴里的“禄蠢”之属。 那么,几十亿年来地球上有过真隐士吗? 这问题很难有准确答案。m君觉得,大概是有的吧。只是不论有无,我们都无从考证。 如果真的有。这些人多半不是为了不“折腰”,更可能的是像《桃花源记》里的避乱者。在欧洲真的出现过这种人。他们没有生活在河那边的桃树林里,而是躲藏在深邃的山洞里,也有的避居在不容车马的山崖上。 据说山中老人和其狂热的信徒们也是住在山崖上。中东一带直到现在还留有他们居住过的“鹰巢”。 说起来,人与人的差别真的很大。他记不清在哪看过一句话“人与人的差别,大过猩猩和猴子。”同样是住在山上,那些人是颠沛流离,流离失所后的避难。而阿萨辛们却是以之为据点,威震整个基督教世界。或许,没有蒙古人的大屠杀,他们可以继续多威胁欧洲几百年。 m君曾想过生活在一片满是芳树佳草的世外桃源里,像只没有世俗烦恼的苍鹭一样过一辈子。渴了喝水,饿了吃鱼 不过,他明白这不可能。这种念头永远都只能是一个狂想。 首先,就算是能生撕虎豹的原始人也不可能独自生活。人总是要在某一个群体里生活。这跟狼、猩猩、猴子等高度社会化的哺乳动物很像。其实大雁、蚂蚁、蜜蜂这些动物也是依靠社会化群体生存。人们所依存的群体或者是纯血缘关系的部落,或者是血缘与姻亲交织成的村落,或者是其它的什么社会关系凝聚出的组织。总之,没有谁是能完全离群索居,独自生存的。就算我们极度自闭,根本不用和他人交谈,也还是离不开别人发的电,别人种的粮食,别人引流来的水。哪怕我们放弃一切现代化的物质文明,还总是要吃饭的。不论农耕还是渔猎,我们都需要有人共同协作才行。 其次,我们自己的现实世界不完美大多正是由于他人的存在。似乎现实正如萨特说“他人即地狱”。这就像我们遇到一种古怪的疾病。要想治好它最好离开治病源。然而,我们恰恰无法与他人完全隔绝,因此世界上永远不会出现“桃花源”。我们之所以想寻找梦中的“桃花源”或者“香格里拉”,无非是对这个喧嚣别扭的世界产生厌恶。但是这世界不和谐的嘈杂声从哪里来?不正是来自于我们身边的他人吗? 在这个意义上,如果《桃花源记》里的地方真实存在,那里也绝不会成为真正的“桃花源”。 如果把现实社会中的种种不完美看做是病态,那么造成疾病的传染源就是人本身。 换句话说,就是只要有人存在,这个社会就总会出现各种问题。可社会一定是由人组成的。就是这样一个悖论告诉了我们,“桃花源”永远只能存在于小说家笔下。 就在他天马行空放飞思维的时候,临时开会的通知像个不速之客突然到来。 会通常都乏味无聊让人眼皮发沉。今天的会却让所有与会人员的头脑异常清醒。m君向来不逃会,就如坐针毡的撑了一个多小时。听众们不到一半时间就溜走了一小半儿。主要原因不是主讲人的演讲内容太枯燥无味,也不是这人高谈阔论惹人厌烦,而是因这人丝毫不加掩饰的媚上。这家伙毫无节制大拍领导马屁,竟然几乎每隔两句就夸领导一次。 m君不是第一次见到有人拍马屁。他从小到大见过很多无原则的夸赞老师、老板、上级的人。这些人为了巴结那些有用的人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他记得,有一个人每次见到上级,腰就弯得像只熟虾米,语气神态活极为恭顺,就像清宫里靠讨好皇帝为生的太监。 但他从没想过,有人会当着几百人的面公然拍马屁。这实在刷新了他对人脸皮厚度的认知。好家伙,这人竟然在一篇不长的稿子里,毫不掩饰的大赞特赞领导五十一次。最为难得,这人竟然脸不红,心不跳,语气沉稳,语调抑扬顿挫,仿佛他不是在像哈巴狗一样讨别人欢心,而是在宣读一份功在千秋的宏文。 m君只是听着那些谄媚之词就觉得脸皮发烫。这是他从小就有的特殊毛病。只要一见到特别尴尬的事,不管是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那张脸都会红得像烧软的铁块一样。 最好笑那人正襟危坐在主席台上,开口一讲就是一个多小时。哪怕是好多听众提前离场,原本满满当当的观众席,变得空空荡荡像是个大广场。这位谄媚者都能做到熟视无睹,心无旁骛大拍马屁。 (本章完) 第122章 第十三次相亲37 第122章第十三次相亲37 开会容易让人犯困几乎是一条举世皆然的定律。相信没人会对此有异议。他还知道另一条与开会相关的普世经验。那就是:上午开会人饿得比平时快一些。 这次的会一如既往符合了他的固有经验。会开到一半的时候,他就觉得肚子里像是装进了一堆饥饿的青蛙,呱呱呱呱叫个不停。就像它们是刚从蝌蚪变出来的,肚子干瘪空无一物,急不可待的要吃几口肉厚汁多的虫子。 他好不容易忍到中午开饭,本想大快朵颐一番,不管厨子做出来什么,都要如风卷残云一般横扫面前的餐盘。万万没想到,那道煮鱼轻易就打乱了计划,让他顷刻之间不但有了饱腹感,甚至勾引出满腔的恶心。那一肚子不停抱怨的青蛙都被这阵势吓跑到爪哇国去了。 他不太清楚爪哇国到底是哪里,大概记得有人说是印度尼西亚,还有人说是斯里兰卡。不过,他根本分不清这些太平洋和印度洋里的岛,甚至不知道这些岛国到底算是在太平洋里,还是漂在印度洋里。 但是,有一点很明确。这是他有生以来吃过的最难吃的鱼。也不仅限于鱼,可以说,没有比这条鱼更难吃的菜了。发霉的大豆,生芽的土豆,没焯水的苦瓜和这个比都是珍馐美味。 古怪的是,这鱼的怪味道并非因为没煮熟。实际上,这鱼的肉都快比煮化了。筷子碰到的肉都像是要液化,根本就无法完整夹起来。 生鱼肉似乎也没这种味道。他没有吃过全生的鱼肉,但挺喜欢吃各种日式鱼生,比如三文鱼、北极贝、虾等夹生的寿司。这些食物里淡淡的腥甜,入口即化的口感都能恰如其分的刺激他的味蕾。 但是,今天的鱼明明是熟的,却比半生的鱼肉还腥气。这厨子一定是暗自下了苦功。肉闻起来与普通的剁椒鱼头味道类似,有浓郁的香辣鲜咸的香味。可一旦吃下去,就是另一种光景了。简直可以称之为地狱观光般的痛苦体验。 他在毫无防范之下,夹起来刚一块肉送进嘴里,几乎瞬间一股血腥之气就直接灌进了他的胃里。不等胃和喉咙有所反应,那冲鼻子的味道极为迅猛地往脑袋顶冲,像是一艘火箭要冲破天灵盖飞去太空。以至于仅仅吃下一小块就让他眼冒金星,有些眩晕。此时,那块肉似乎化成了某种液体滑进大肠,以至于胃都通过不必收缩蠕动来驱离它。 这是很恶心的。而且越想越恶心。那怪东西很可能眨眼间就肠绒毛吸收,转化为血液的一部分,进而加入到奔腾不息的血流大军里,通过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到达四肢八骸,与m君融为一体。 他想明白这一点后,最先引起的生理反应不是恶心呕吐,而是发自心底的恐惧。当然,这种恐惧与晚上爬起来,看到身边是一头老虎还是有所不同的。大致上相当于吃苹果,看到里面有半截肉虫子。 他看着餐盘里猩红色的辣椒油,还有翠绿的青椒块,洁白的葱段,实在是不明白:这厨子是怎么做到,放这么多东西,却不让鱼肉入味的。这些调料又不是君子菜,怎么对还不设防的鱼肉秋毫无犯呢? 人终归是观念的集合体。而观念基本上来自幼年时代的教育。成年后的经历对人的改变作用不大。m君从小就被灌输了不要浪费的思想,身体力行之下,养成了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这当然算是美德。可惜美德不一定都会带来现实的好处。如果他是一个不爱惜粮食的人,或许就不用受二茬罪了。 非常可惜,他没能克服思维定式,仍然强忍住不适,打起精神又夹起一块肉放进嘴里。 不过有了第一次的不愉快体验,他这第二次冒险就慎重了不少。筷子夹住的肉量大概只有上次的二分之一。奇迹没有发生,没有谁因为他的节俭,而给予他特别的照顾。这块肉还是刚才的味道。 不过,毕竟是第二次尝试,感官器官们比起上次都有了准备,所以他除去腥味还品出了别的味道。 简而言之,这是一块鲜嫩润滑又腥味十足的肉。从味道上来说,感觉是这不是肉,而是一块全生的血豆腐。 说实话,这道菜的卖相很唬人。很少有一道菜集合了红黄绿白黑五色。这道菜竟然做到了:红的是鲜艳的辣椒,以及红色的汤汁;黄的是铺散在鱼身上的姜丝;绿的是与辣椒斑驳相交的青椒;白的是如美玉般晶莹的鱼肉和葱段;黑的是漂浮在汤汁上的花椒。 可味道实在是一言难尽。他甚至怀疑,一定是谁招惹了厨子。所以这家伙才会挖空心思,故弄出盘怪玩意惩罚大家的舌头。否则,很难解释,为什么这道菜色、香上佳,味道极差。 这天中午,他平生第一次把午饭直接倒掉。鱼肉被扔进垃圾堆里时,他耳边响起了童声朗诵的“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他在心里絮絮叨叨道:并非不知“辛苦”,实在是难以下咽。 好在,他发现垃圾桶里不只一份被倒掉的鱼。这极大减轻了他对浪费这事的心里负担。不管是“五十步笑百步”也好,还是其它的什么。他真的发现,有人连带米饭一起倒掉了。可他至少勉强把米饭塞肚子里了。 大中午半空着肚子的滋味不好受。他打电话要了一份外卖。放下电话,他就在心里默默祈祷:可别再送来一份“味同嚼蜡”的。 古人形容东西难吃,往往用这四个字。似乎他们觉得蜡算得上顶级不堪入口之物。 可实际上,今天中午的怪味鱼比蜡难吃多了。或许只有那些未开化的,茹毛饮血的野蛮人才能吃下去。他敢打赌,就算是半开化的蛮王柯南也吃不下这东西。人类真的感谢发明烹调技术的那位前辈。否则,大家都要捏着鼻子,提心吊胆吃这种怪东西了。 (本章完) 第123章 第十三次相亲38 第123章第十三次相亲38 下午,m君接到了新的开会通知。这场会有上级领导参加。大多数情况下,大领导总像是滴落在地上的蜜水,能引来形形色色说不上名字的虫虫蚁蚁。这对m君而言是见怪不怪的寻常事。只是这天下午出了点小状况,蝼蚁之中混进了一只罕见的小丑。 这个甘做小丑的女孩是一位拍照人员。 领导开会总会有专门负责拍照的人,以及一些临时拍照人员。所谓临时拍照人员,就是怀着各种原因需要通过拍照引起领导注意的人。 这天有一位临时拍照人员引起了m君的注意。他知道那女孩是其他单位的人,所以更加惊异于她的作为。 说实话,他第一次见到有人是这样拍会议照片的。或者,说的直白一点,这人拍马屁的力道比上午那人还猛。如果被拍的是m君,他会觉得有些恶心。即便仅仅作为旁观者,他已经感到中午的米饭在喉咙里跃跃欲出了。 所谓会议照片,无非有两样用途,一是拍摄新闻通稿,或官方网站所需新闻照片;二是作为工作资料留底存档,作为开展过某工作的证据,以便日后查阅。 明了其主要用途,就会明白这种照片和那些摆拍出来的艺术照不同。这是要拍摄者精神高度集中的抓拍作业。 同是抓拍,却与那些专门拍摄花鸟的照片也不同。这种照片首要不是表现被拍摄对象的美,最需要注重的是照片清晰度,其次就是抓到被拍摄者的正常神态表情。至于,为了艺术而艺术的美感是无足轻重的。只要照片里人的面部清楚,没有龇牙咧嘴就算是基本成功。 因此,拍摄者是没有必要像拍八哥儿一样,反复调整光圈、角度,等光影达到完美,然后再按下快门的。只要能清晰拍摄下对方形象就算是基本完成任务。 这样一说,似乎会议拍照很简单。实则不然,这种拍照属于新闻拍照的一种。要想拍好自是很难,就算只是基本达标也并非易事。 与会者毕竟不是森林里的野鸟,不可能被人观察几个小时,甚至几天。 拍摄者也不可能像在野外拍照一样,错过了某种镜头,花时间再等段时间重新拍。会议中的场景,一旦错过,就再也无法补拍。比如:与会双方微笑着握手的场面。如果不小心拍虚了,是绝对没法要求双方重新笑一次的。 拍会议照片不像拍风景,也不像拍野生动物,没有留给拍摄者太多考究时间。通常一场会议长则几个小时,短则几十分钟就会结束。 基本上除了主讲人,其他发言人不会超过半小时。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发言人通常不是演员,不是职业演讲人,过多拍照会影响到对方的情绪,甚至会令其说话打磕巴。这就要求拍摄者要尽快捕捉到需要的镜头,尽可能减少镜头对着别人的时间。 除此之外,在会议现场还可能出现许多临时拍摄需求。这很考验拍照者的业务素质水平。 这天一共十几个人坐在一个长条会议桌钱开会。大领导独坐会议桌的一端。其他人员分坐会议桌领导左右两旁的桌子两端。 当需要拍照的时候,那位女孩就开始了她的表演。她先是像揪掉自己脑袋的苍蝇一样,在会议室里左右乱串,好像哪个角落里藏了不翼而飞的头。不过,她虽走得看似杂乱无章,但实际上是有章可循的。不论她一开始是走哪个方向,最后一定会停在大领导附近。有那么一瞬间,m君觉得,这女孩就像围着蚁后乱爬的蚁穴住民。 这倒还不算太过分。很多人为了在领导面前显摆一下,远比她这来回晃悠要出奇出新。m君亲眼见过一位跟服务员抢活的人。这人为了多在领导眼前飘忽几回,竟然一把夺过服务员手里的水壶,愣是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给领导了续了六杯水。倒不是说领导水量赛下水道。而是这人只要看见领导喝了两口,就急急忙忙跑上前续水。当然,那位领导要是不喜阿谀,大可以告知他不用续杯。此人能连续倒水,说明那领导对此举很是受用。 这女孩很快就做了一件让m君大跌眼镜的事。他是真的没有想到有人会在众目睽睽之下这样做。 他觉得,这纯粹就是出丑。当然,那女孩应该觉得这叫创造机会。 她竟然从与会者的间隙里,挤出半个身子,斜依着桌子,以近乎于半趴着的姿态,伸长脖子和手脚给领导拍照。 m君不知道其他人是怎么看待的。但他心如明镜,这是惺惺作态。要想拍摄领导正在讲话的正面照片根本不用如此动作。真正想拍好正面照片,就不能站在侧面拍。正确的做法是站到长条桌的另一端,在桌子的中心线位置远距离拍摄对面人的正面照。如果站在侧面,不论这女孩的姿态有多夸张,都无法拍摄出正面照。 不过,很显然,女孩的目的不是要得到一张清楚的照片,而是要被领导近距离看到,并且深刻的印在大脑回纹里。 m君十分肯定她的目的达到了。与会人员一共二十几个,她是当场最抓眼球的那个人。除坐主位的大领导外,会场里还有不少大大小小的领导。可m君只记住了这个女孩,以及她列车出轨般的奇异拍照姿势。想来那位大领导也一定记住了这个人。 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女孩完美达到了她预定的目的。 m君想起来一位女同事的抱怨。她说:跟上级领导一起去过好多地方出差了。领导好像根本不知道还有我这么一个人。 这位同事真该向这个年轻女孩取取经,问问道,好好学习一番,争取也能在万千人中越众而出,变成一个三下两下就能鹤立鸡群的人。 如此说来,今天这会场里,只有这女孩是亭亭玉立的鹤,其他所有人,包括m君本人都不过是矮脚鸡了。 (本章完) 第124章 第十三次相亲39 第124章第十三次相亲39 太累了。 他在心里嘀咕道:一天两场会还真是吃不消呢。这比正常上班,跑跑颠颠一天还累。 一进门,他就觉得这一整天只是强自撑着,浑身的精力好像从哪个缝隙里漏出去了,就像被射中了脚踵的阿喀琉斯,身体里的一切都没了只剩下一具空壳,不过是凭着肌肉记忆走回家。好在沙发距门不远,他三步就走到沙发边,然后整个人轰然倒在上面,像刚蜕皮的蛇一样疲惫的蜷缩着。 记得有本书上说,动物都可以通过睡眠来补充精力。非洲有种鱼甚至能够在泥里睡几年时间。这段时间里,它们不会吃任何东西,包括水。他现在就要用这法子制造出新的精力,让完全空虚的身体重新充实起来。或许只要几分钟,就能缓过劲来。一念及此,他顾不上盖毯子,也来不及垫抱枕,眼睛一闭就要到黑甜乡里去。 这时忽然来了一条短信。 是她发来的讯息。 “周末我请你。一起吃个饭。” 他看到后,精神为之一振,附着在身上的疲劳全部被这条短信惊走。原来能让人恢复精力的灵丹妙药不是睡眠,而是心仪女孩发来的短信。 这不是第一次有女孩请他吃饭。但是,他第一次对此充满期待。以至于,他差点做了崔氏回恒温式的回复。还好,心理素质这东西似乎还是今人更比古人强。尽管语无伦次,好歹消息是回过去了。 “好的啊。很期待。” 他发出短信后,忽然觉得,精力充沛的感觉随着信息的发送而消失了。好像刚才不是在发短信,而是在弯弓射箭,精神头附着在箭上,随着离弦星矢飞驰而去。 说来奇怪,失而复得的精神头再次消失,全然没有留在任何痕迹。就像那些转瞬即逝的海市辰楼,不过就是人们眼中光影创造的幻象,一旦消失后就像是从没有存在过。 疲劳感重新占据整副身躯,眼皮开始上下打架,他没有昏昏沉沉睡过去的原因只有一个。对周末那一餐的期待,成了吊起他全部精神头的一条细细的单线。 这条线似乎随时会被沉重的眼皮抻断。可是展现出了高强度的韧性,好像在狂风之中摇摆的小草。虽然看似柔弱,但比参天大树更经得起暴雨飓风。 身形单薄的它与高大的睡意狭路相逢,却毫不妥协,一直坚持到对方识趣的离开。 人的困劲儿似乎最多会存在二十分钟,熬过了就不困了。他甚至怀疑,那些是失眠者一定是把这二十分钟用来胡思乱想了,以至于想要睡觉时找不到困意。 不过很快一件事实否定了他的判断。他不知不觉就那样蜷缩着睡着了。 梦里,他来到了一座灰色的欧式古堡。 这座古堡位于一片谷地之中,外型有些像堡垒最初的形态,好像是专门为了防御敌人进攻而建造的。 城堡并不算太高,大致上也就七八层楼高,整体上给人一种坚硬如磐石的感觉。 古堡正门前方五十米处,有一个四四方方的水塘。水塘中央有一座金色的铜铸维纳斯雕像,以及环绕在女神周遭的十座金色小天使们。这些小家伙的嘴里都向着天空喷出清澈的水柱。每当水柱喷涌而出,水池都会响起一阵悦耳的银铃声。 城堡周围是一望无际的绿色谷地。这几乎辽远到天边的土地,及其上面的一切,包括人、野兽、植物都是m君的私产。 他站在城堡的一处角楼上,拿着望远镜,心满意足的审视着自己广阔的领地。西边是一大片葡萄园,东边是茂密的狩猎林地,南面是一条蜿蜒的长河,北面是巍峨连绵的高山。 金色骄阳下,遍布领土的绿地呈现出深浅不同的颜色,就像是有谁给这片广大的领地铺上了各色的地毯。 他突然觉得,就算是以中国的风水术而言,这地方也是一处福泽深厚的风水佳地。 那条大河在阳光下闪耀出钻石般的光辉,就像是一条由宝石做成的锁链,把好福气牢牢锁在这片领地里。 他甚至根据风的走向,对这种猜测做出了验证。发端于高大树冠以及低矮草尖的风被高山阻挡,只能向河边散去,却又被大河拦住,只好四散于领地之内,重新回到草树之间。 高来高去不留痕迹的风都飞不到领地之外去,还有什么能溜出山水的环抱呢?财富、权力、地位这些好运带来的一切,都将滞留这个封闭的环境之中,由此而生,以此而终,形成一个闭环。这正是中国风水所追求的最高境界。 现代都市里的小白领能有一套高层住宅就颇不容易。很少有人会奢望能住上别墅。 可那些所谓的联排别墅,甚至是独栋别墅。可城堡里的封建主真正让人羡慕的不是那一座大房子。而是以城堡为统御象征的所属领地,以及那片领地上的地上以及地下的一切人、鸟、兽、植物、矿物。 在这个意义上,那些豪宅怎么能和一座货真价实的古堡相提并论呢? m君目之所及,全部都是自己的领地,不禁颇为自豪的想着:这一大片领地都是我的。我至少得是一个伯爵吧? 这时,一个满头栗色卷发,天蓝色眼睛,年轻英俊的男管家走过来,恭敬的道:伯爵大人,您该吃早餐了。 他点点头,问道:今天的早餐都有什么呢? 管家回答道:都是您爱吃的。有煎牛腰子、盐焗芦笋、煎鸡蛋、烤制奶酪卷培根、面包、咖啡还有浆果汁。 他不动声色的点了点头,心里暗想:早餐就吃这么油腻。看起来这些封建领主不太讲究养生呢。从这些菜来看,这些像是英吉利岛的饮食风格。不过,封建时代的领主们似乎都不懂健康饮食这回事。 日本武家政治之前的贵族们竟然不吃蔬菜,大量进食肉、高含糖水果等食物,进而导致了糖尿病等富贵病的发生。 大体上处于同一时代的大唐帝国则是以胖为美,也有人说是以丰腴为美。不论是胖,还是丰腴,都说明那时是不控制饮食的。 想来,中世纪的英吉利领主们应该就是像野兽一样,每次进食都是吃到肚子装不下为止吧。 (本章完) 第125章 第十三次相亲40 第125章第十三次相亲40 他随着管家来到位于厨房边的一个小餐厅。 等着他的是一个一头红发,满脸皱纹的厨娘。以及一个看起来不到二十岁的小学徒。俩人毕恭毕敬的端来早餐。培根等肉类被混盛在一个大银盘子里。他通过气味判断出来,那不是猪腰子,而是羊腰子。依个人喜好而言,羊肉更合他的胃口。有很多人闻不了羊肉的腥膻味,但他并不反感这种味道。他甚至觉得,如果是吃面条的话,浇上大大一勺热滚滚的羊油,会让面的味道更浓郁适口。 面包则是一人一份分别盛放在墨绿色瓷盘子里。饮料是用苹果汁,混合着一些不知名的红色浆果的碎屑,算是纯天然无污染的健康饮品。橙红色的饮料被倒在半透明的厚玻璃杯子里。 站在桌边的还有一个满脸雀斑的年轻女仆,一个马夫模样的中年男人。他坐下之后,这些人就全部围着他坐在圆桌边。他心里嘀咕着:我还以为中世纪的领主不和仆人一起吃饭呢。 他不是一个习惯于高高在上的人。就算有朝一日,他真的成了一位封建领主,也不会反对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工参。事实上,他很喜欢一群人像家人一样共餐的感觉。 经过简单的交谈,他了解到那个中年人不是马夫,而是花匠。而这位伯爵的夫人长期和伯爵分居,住在遥远的远在巴黎。梦中的一切过分真实了。他甚至看到咖啡色碗橱上有女佣擦桌子后留下的水渍,以及抹布没擦到之处残存的灰尘。那位年轻的小厨师左手手臂上还有一个黑色的锚形纹身,就连这个纹身因为时间流逝颜料掉落,而呈现出的不均匀色差都异常自然贴近真实。 他心想:这还真是一个稀奇古怪的梦。就好像这并非梦境,而是自己的前世一样。所有的细节都是这样真实。 不过,梦终究是梦。 上一秒,他还在桌边和侍从们聊热带的雨季和旱季。 下一秒,他就发现自己和管家一起出现在狩猎森林。一群人分别带着各自的随从,散落在森林边。他手中拿着猎枪,身边跟着管家。说实话,他从来没有拿着猎枪打过猎。但是此刻,他恍惚间觉得,大致上是会用枪的。 其实,他对枪有些自己的观点。 男人似乎生来就喜欢两件事情:开车,以及狩猎。 不过,比起开车,狩猎的危险系数要高很多。就拿现在来说,一起来打猎的又十几个人。每个人手里拿着一把猎枪。人们看到飞上天,或者钻进草丛的猎巫,难免会感到兴奋,就像是喝了几杯小酒一样。而人一旦兴奋,就又可能失控。这种时候,大家实际上都处于危险之中。只要有一个人大脑抽筋,就有可能酿成一处悲剧。 想到这一层,他就尽可能地站在所有的后面。 这些来狩猎的人素质都很好。所有人都是端起枪,向着飞到半空的鸟开枪。鸟当然不会自己飞出来。一些鸟是事先被抓住,然后人为放飞的。另一些,则是被人用木棍从树林里驱赶出来的。 尽管大家都很遵守狩猎规则,但是这些驱鸟人仍是处于危险之中。m君本人就有两次差点向着矮树林开枪。他自认还是一个自制力强、胜负欲弱的人。 管家一会帮他装填子弹,一会跑出去拿被射中的猎物。 他看着身边殷勤的管家,忽然很享受这种被人尊重的感觉,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他不止一次当中嘲笑过古代的领主们。当然,他没有庸俗到认为领主都是白痴。事实上,无论东、西方,那些古代的贵族在文化、科技进步等方面都做出了璀璨的贡献。比如:满清的史学家把明朝的宗室筹划为庸碌无为的富贵闲人。而真实的情况是这些被软禁的贵族中涌现出不少艺术家、文学家、科学家。比如那位领先欧洲近千年的伟大数学家。还有那位愤世嫉俗的画家八大山人。 他所嘲笑的是贵族们自认为人上人,把血统置于一切规则之上的腐朽政治规矩。但是,他扪心自问,此刻作为封建领主的一员,他现在所想的不是否定顽固、落后、吃人的封建制度,而是想让这种“寄生虫”生活永远存在下去,被人“伯爵大人”、“伯爵大人”的喊着,这种感觉简直比大夏天冲凉还让人心情爽快。 他突然有些羡慕那些满清时代遛鸟的八旗子弟了。这些人曾被他视为懒惰的象征。根据他从小所受的教育,人声来就是要勤劳的,要像永不停歇寻找花蜜的小蜜蜂一样,为了传播花粉装扮美丽的大自然而劳作。知道有一天,他发现在法家韩非子的书里“勤劳”是一种苦。 “勤劳”本被他理解为一种美德。没想到,在先秦时代,这俩字所代表的是人生的苦难。这对他而言是一记毫无征兆爆炸在头脑里的深水炸弹。很长一段时间,他都觉得自己的认识是混乱的。不夸张的说,他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才让自己的思路回到最初的道路上来。 但是,现在,在这个古怪的梦里,他思想上的旧疾复发了。他再次觉得“勤劳”就像是《圣经》里亚当、夏娃所背负的原罪,觉得自己就像是那个被神罚的西绪福斯,觉得那些八旗子弟的生活才是人该有的生活, 冷静下来想想,天天遛鸟,不事生产的八旗子弟是懒惰的吗? 其实是的。 就算是苏秦、张仪这种颠倒黑白的著名骗子,也不能否认那些人是懒惰的。 但是,懒惰是罪吗? 或者说,这些人不经商、不种田、不练武、不修文的生活是一种恶吗?是有罪的吗? 站在中立的立场来说,肯定不是的。 在经过十几年勤学苦读,近十年辛勤工作后,m君仍然过不上那般无所事事,却又衣食无忧的生活。 他拼命完成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是因为不喜欢游山玩水,厌恶欢笙歌美食吗? 其实不是的。 不但他不是。 恐怕任何一位职场人都不是。 就算被人们推崇的日本匠人们也不会是。 虽然人们羞于承认,但是那些努力减肥的人热爱的是减肥本身吗? (本章完) 第126章 第十三次相亲41 第126章第十三次相亲41 梦总是美好又短暂的,就像我们在青春期发生的爱恋。 朝阳总在不知不不觉间到来,就像漫长假期之后的开学日。 他再睁开眼睛已经是第二天早上,梦消失在梦里,没能随着他回到现实世界。 这实在是一种遗憾,一种损失,一种哀伤,一种不幸。 有那么一刻,他甚至觉得,梦境无法变为现实是人类的悲哀。 或者,人能永远活在梦里是一种幸福,是人所能想象出的最大的幸福。 世界上无数著名帝王想统治世界,把此视为君主最大的功绩,以及最高的梦想。 现实中,最接近这一梦想的是成吉思汗的黄金家族。可是我们摊开地图仔细查看,就会发现整个蒙古帝国的领地不足世界岛总面积的一半。 而在梦中,我们任何一个人都是自己梦中世界的主人,都能完全拥有属于我们自己的虚幻世界,都能像亚当一样成为世界无可争议的王。 可惜呀,梦终归是梦,注定是要醒的。一旦醒来,梦里的一切就都作废了。 m君流泪了,就像真的失去了一个世界。他平生第一次梦醒后怅然若失。 他甚至有些佩服南柯太守了。这位仁兄在梦里风光了那么多年,一觉醒来变回一无所有的穷书。失去比获得更能刺激人的神经。获得未来的范进瞬间就得了失心疯,而失去一切都南柯太守竟然没疯。这实在是一种奇迹。 早上的阳光总是柔和的像金色的纱幔。 有位朋友说过:永远都是黑夜该多好。 m君当时笑道:你又不是德古拉伯爵。怕见太阳吗? 现在想想,为什么有人喜欢月亮,胜过太阳呢?大概他们喜欢的不是月亮,也不是是黑夜,而是怀念黑夜孕育出的梦。 曾经似乎拥有,却又注定失去的梦! 梦啊,梦啊! 什么时候能再做一场美梦呢? 什么时候能回到梦中的世界呢? 要是可以控制梦,该多好? 在梦里,人们不用再向现实世界卑躬屈膝,不用再向一切不公正鞠躬,不用费尽心思讨好任何人。 如果真能如此,人们还愿意醒过来吗? 如果真能如此,为什么要醒过来? 如果真能如此,他多想重新回到梦中。 不用拥有整个地球,只要拥有那座古堡,成为一个自己世界里的领主就好。 不需要有多少人拜服在自己脚下。只要有俊仆陪自己钓鱼、打猎,有厨娘和小学徒每天悉心准备美食,有专业的花匠精心打理花园里的花,有美丽的葡萄园,有满是猎物的森林,有清澈的小河,有广阔的绿地就可以了。 想到这里又有一滴泪水不期而至的流到嘴角边。 就像梦属于黑夜,阳光带来了每个人不得不面对的现实生活。 他想起来,在上个世纪的爱情小说里,男主人公总会在早晨向女主角问好,于是尝试着发了一条短消息。 对方很快就回复了。 “你起床很早啊?” 他回道:不早啊。我其实刚睁开眼,还在被窝里呢。 她道:我已经跑了五百米了。 他道:你还喜欢晨练啊? 说到这里,他忽然想起来一件事。有专家说,长期跑步会磨损膝盖。专家固然不是总可靠,却也不是永不可信。至少,运动过多伤膝盖这句话就没错。 高中时代,一位体育老师是专门练太极拳的。这位当地小有名气的太极拳高手就亲口承认:太极能强身健体。但是每天练习时间过长会伤到腿,特别是膝盖。 太极这么柔和的运动尚且伤人至此,更何况比之剧烈许多的长跑呢。不过,他没有对她提起这个话题。因为贸然对别人的爱好提出质疑,一定会招致对方发自灵魂深处的反感。 他只是说道:晨跑是为了减肥吗?其实你不用减。 她道:不是为了减肥,就是多锻炼身体保证健康。不和你说了,我得洗个澡,做点早饭,然后去上班啦。 他道:嗯嗯。上班要紧。 她道:你也赶紧起床吧。 他道:路上别太着急。 她道:好的。 他忽然想起在哪看过一个新闻。有个名人对记者说,他本人不喜欢自己的太太工作。 记者问为什么。 他回答:因为我不想让她被别人呼来唤去。 他的这番言论被一些人认定为对社会的傲慢。 m君当时只觉得,这是成功者对所有失败者的嘲笑。那些失败者被人呼来唤去的何止是老婆?他们本人都不过是听人使唤的杂役。 人们觉得那人对社会,对他人的不礼貌,源自于一个基本共识:人一定要工作。工作是人必需的谋生方式。 他曾认为这不只是共识,也是无可置疑的真理。 在久经失败后,他痛定思痛发现一个问题:地下的蚯蚓、地上的蛤蟆、水里的虾米、天上的乌鸦无一不是过着简单的为了生存而生存生活。 芸芸众生之中,唯有人是通过工作来生活,并且赋予了工作各种附加意义。 工作本是人的一种谋生手段。却被一些人视为独立于求生行为之外的事情。 这是非常古怪的。 人依靠各种劳动换取报酬,再用这些报酬购买生存所需物品。这一系列的社会活动和一头羊,或者一头牛寻找鲜嫩的草,并吃掉它们没有任何区别。 记得,电视节目里播出过非洲野牛、羚羊、角马成群结队寻找水源和草地的场面。 成千上万的食草动物为了一口吃的,不远千里颠沛流离去寻找新草场。征途中有的会被鳄鱼吃掉,有的会被狮子吃掉,有的被鬣狗群分食,还有的死于劳累或者疾病,最终能到达目的地的不会超过一半。 如果,它们不用勤苦跋涉就可以有口吃食。这些被毛戴角之辈还会前赴后继奔赴远方吗? 恐怕不会的。 就算途中不会有猛兽、瘟疫、干旱、暴风的威胁,它们多半也是不会大费周章徒步千里迁徙的。 这和一切我们赞扬的美德都无关,也不与那些我们鄙视的劣根性有丝毫关联,可以说与大多数主观原因无关,仅仅是以因为客观上无此必要。 (本章完) 第127章 第十三次相亲42 第127章第十三次相亲42 早上挤公交车的时候,他看到一个头发特别长的女孩。那一头乌黑的长发真的是像黑色的瀑布一样又黑又亮。 这让他想起来一位故人。那是一位大学时代的女同学。他们不是恋人,也不是彼此的闺蜜,只是很聊得来的朋友。 男女之间,即便不是所谓男女闺蜜,一旦相处久了,也难免会有一些亲密的动作。 不过,他俩始终保持着适当的距离,没有真正超越过非男女朋友的界线。 说起闺蜜二字,这在他眼里绝非是褒义词,甚至算不上是中性词。 他清楚记得,在大学里有一个规矩。如果一个男的要当一个女孩的男闺蜜,就必须每个月按时给对方买卫生巾。如果一个男的不知道对方的准确经期,就算俩人有超出一般都亲密关系,也不能算作是男女闺蜜的关系,顶多算是礼貌性的共眠过。 这实在算得上是一条血淋淋、湿漉漉、有味道的规矩。就像男女闺蜜的真实关系一样让人不可直视。 在知道这种规矩后,他就给自己立下两个规矩。第一条永远不做别人的男闺蜜。第二条永远不找有男闺蜜的女人做女朋友。因为做别人的男闺蜜,他会觉得自己恶心。有男闺蜜的女朋友,会让他觉得恶心。 那位女同学是个调皮的女孩,有点像假小子,经常和男生们一起打篮球。 说实话,她的球技在整个学院都是无可争议的末位。可以说在篮球场上她就是流水的球员,铁打的老幺。不过,根据他的观察,她直到毕业都不知道这个事实,自始至终都觉得自己球技尚可,只是稍逊于篮球队那几个大个子,没准哪回一发力就能打赢他们。 她一到打球时间,就像是个愣头青一样,控球横冲直撞往球篮处跑。虽然性格像野小子,到底还是女儿身。她像绝大多数女孩一样,非常喜欢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或许,男孩的目光就是女孩们的荧光灯。女孩们为了被万千荧光灯聚焦,通常都会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在打扮上。这个假小子也不能完全免俗。 他印象最深的是她的发型。有段时间,他特别好奇这家伙发型变幻的频繁程度。她一天能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发型,或者上午是马尾辫,或者下午是一头大波浪。不熟悉的人甚至会误以为,上午和下午遇到的不是同一个人。 有一天,他发现了一个本不该发现的秘密。这件事对他思想的冲击很大,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看他的世界观。也就是在那一刻,他意识到一个严肃的问题。 或许,我们看到的一切都是假象。并不是说看到的都是幻觉,或者狐狸精变化出的障眼法。而是说,我们看到的一切可能都不是真相。一切都不过是别人想要我们看到的样子,而不是事物本来都真实面目。 他像平时一样,揪住她的辫子打招呼。与平时不同的是,这次他没有掌握好力道,力气用得比往日大了不少。 说实话,那天的场面变得非常尴尬了。他一把揪掉了对方的马尾辫。这绝对超出了预期。他从没想到有一天会把别人的头发揪下来,还似乎带着一大片头皮。简直像是恐怖片里场景的一幕把他吓了一跳。 不得不说,那时他太年轻,太单纯,太没经验,第一反应竟然就是:天啊!怎么连着头皮拽下来一大片! 想到这里,他甚至不敢再一眼那个少了辫子的部位,生怕看到血肉模糊的脑袋,或者一塌糊涂的后脑勺。 当然,他要是像现在这样久经世事、见多识广,就会马上想到对方戴了假发。否则,怎么可能轻轻一拽就下来呢。 不过那个年代学校里也确实没什么人戴这个。如此看来,他当时的少见多怪还不全是自己没见识,多少算是时代环境造成的。 也就是从这时候起,他才明白一个浅显的道理:即使我们每天都看到某人,也未必真的了解了她。就算我们一直坚信的事,也有可能只是一个误会。 记得,他看过一个武侠小故事。说是有两个著名的剑客跟同一个师父学艺。俩人从小同吃同住,一起练剑,刻苦练习十几年后,最终都成了名震天下的剑客。 在故事里,俩人一起经历不少磨难,一起消灭不少强敌,看起来比亲兄弟还亲,就像许多影视作品里宣扬的纯粹的好兄弟之间的感情一样,简直到了一切身外之物无不可共享的地步。 但是,终于有一天,其中的师弟面对成年人世界里的种种诱惑,心灵不再似小时候那么纯净,因邪恶的贪念动起了歪脑筋。 他想,现在师兄弟俩人已经是顶尖的剑客。可是不论走到哪里,人们都是先介绍师兄,再介绍师弟。虽然人人都说他们是剑法最好的两人。但是最好的剑客这一荣誉,还是只能给一个人好。天下第一剑客只能有一个人。世上只有天下第一剑客,可从没天下并列第一剑客的说法。只要杀了碍眼的师兄,自己就能成为最厉害的剑客,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剑客了。 想到这里,他打定主意要找个机会杀死师兄,成为天下最厉害的剑客。会总是留给有心的人。不久后,他就等到一个机会,一出手就一剑刺伤了师兄的右手。 像大多数普通人一样,剑客大多也都是右便手。他一见师兄右手受伤,就明白对方一身的本事全废了,心中大喜认为其在劫难逃了。 就在他自以为得计之时,他的师兄猛的用左手抽出长剑,在电光火石间斩下了他的头。 原来,这位师兄是个左撇子,平时用右手是为了掩人耳目实际上左手用剑比右手舞剑更快、更准、更狠、更高明。 那位师弟实在没想到,他俩一起学艺十几年,师兄竟然是左撇子。他们同吃、同睡、同学,居然从没见过师兄左手练剑。 m君当时看到这里,只觉得师兄心机深沉,师弟阴险狡诈,俩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现在他才想起一件重要的事:如果那师弟一开始就知道师兄的秘密。师兄岂不是只能坐以待毙了吗? 在这个故事中,师兄没有错。我们的保密工作诚然做不到师兄这个地步。但至少要记住一条古训“话到嘴边留三分”。 毕竟,我们谁也不知道,那些看似亲密无间的人什么向我们发难。 当然,他也坚信,大多数朋友不会把之间的关系走到那对师兄弟的地步。 (本章完) 第128章 第十三次相亲43 第128章第十三次相亲43 他这几天一直很期待第二次吃饭的事。大概是已经先入为主这将是一次可以完美收官的见面。他的心里暖洋洋的,就像心底里升起了一轮太阳。人似乎总是这样子,对前景有了好的期待,心里就莫名的高兴起来。而人只要是心里一高兴,就算是阴雨天的乌云,在眼中都能透出几丝阳光来。 大约是“满招损”的缘故。也可能是造物主考虑到过于乐观不利于身体健康。他只要是特别高兴,就一定会遇到些不开心的事。或者是类似喝凉水龇牙这种事,或者就是碰到稀奇古怪的事。总之,心情愉悦的阙值很快会回复到较低的水平。 这次,他遇到了一件怪事。事后,他安慰自己,还好这事发生在大白天。 说起来,似乎不是大事。他下班的路上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可等他回头去看,却没有发现任何一张熟悉的面孔。就在他觉得是自己听错了,回过头来继续安心走路。很快又清楚的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而且还是叫的小名。 他再次回过头来,仔细审视了一变身后几个行人的脸。 没错。这些人中一个熟人也没有。这就是怪事了。明明听到有人叫自己。怎么就是看不到人呢?他四处张望着,发现不远处的强头上有一只白底黑花的懒猫。它正趴在墙头懒洋洋的打着哈欠。 不会就是这只猫吧? 他看到过一些关于都市传说的新闻。其中就有会说话的猫。好像在日本这种猫妖就像《聊斋》里的狐狸精一样多。只不过,狐狸精多是貌美如花的痴情女子。而猫妖大都会变成满腹怨念的老太太。前者会无私救助落魄的书生。后者会无差别的吃掉武士和平民。 想到这里,他突然觉得自己挺可笑。居然在大白天想到这些怪力乱神的事。“就算真有妖怪,也不会在大白天出来晃悠吧?”他在心里这样安慰着自己。既然没找到声源,他就又扭过身继续走路了。 奇怪的是,没走出两步。那个清晰的声音又传进了耳朵。这次,他第一时间扭过头,望向那只猫的位置 ”咦?猫不见了?这么说来不似乎猫在叫了?哎!猫怎么会说人话呢?就算它会,又怎么知道我的小名呢?“ 他暗自揣测着,同时扫视了路上的行人。又一次确认并无熟人。他转身疾步向前走去,快到可以听到耳边快速后退的风。这回似乎没人再叫他了。 他不是一个神秘主义的信徒,但还是快步走到了人更多的街上。像大多数人一样,他平时是一个真正、坚定的科学信仰支持者,但是一旦遇到无法解释的事,就又很快蜕变为疑神疑鬼的怀疑论主义者。 莫名其妙的事总能引起人的紧张。好在人一多,这种紧张感就被极大的稀释了。似乎,人多了就会作为一个群体释放出某种类似激素的东西,不单单是可以缓解紧张,还能让人感觉自己的胆囊都膨胀了。 他定了定神,开始从科学的角度思考刚才的事,左思右想之后得出了一个唯物主义的结论: 方才一定是附近楼上的居民在喊人。而这个人的名字恰好和自己的小名一样。 除此以外,似乎再无更合理的解释了。 再想其它的,就只能是妖怪之类了。 他记得,有这样一种传说。在深山老林里有一些年久成精的老物。有人能说叫魑魅魍魉,也有人称之为山精树鬼。还有人会统称之为山魅。这些山中精怪有一种极为独特的本领。它们能够知道别人的名字。如果有谁独自一人走在山野里,就很有可能被它们叫名字。这时候千万不要答应,否则轻者得病,重者会死。 他并不相信世界上真有这种妖怪,只是把这当作是含沙射影之类的隐喻。 这些能呼形喝相夺取人命的妖魔鬼怪很像是现实生活中的小人。当然这些小人并不会在背后喊人的名字。他们最擅长的是在背后拨弄是非,制造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以达到乱中取利的目的。 他很鄙夷这些小鼻子小眼像苍蝇、耗子一样到处钻营的人。但是,有时候,他也不得不佩服这些人的神通广大。他们总能从犄角旮兰里淘换出别人的生活上的小秘密,或者某些不利言论。说实话,很少有人在私人生活的言论能经得起放大镜的检验。正如每个人本就是不完美的,人们私底下的言论也必然是存有瑕疵的。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m君本人的言论就没法全部放在太阳地儿里看。如果把他的所有言论都编织成一张大布。这张布上绝对会有不少没法看的大窟窿。他有信心,任何人私下的言论都不会比他的漂亮到哪里去。 他之所以有这份自信,来自于两点。 第一点,他极少说脏话。从小到大,只在何人吵架的时候才会爆三字经。 第二点,他很少说谎。这事很难得的一项美德。当然,因为不爱说谎,他也就没有像某些人那样受人欢迎。毕竟,真话通常干瘪无味,而谎言总是甘如醴酪的。 比如:在这个以瘦为美的时代,人们通常都会违心夸赞一个人“你最近好像瘦了啊?”即便这个人一直都是两百斤重的大胖子,最近分明更加丰腴。人们还是会对肥肉视而不见,亲切又关心地说出那句套话“你最近好像瘦了啊?” m君虽然不会加入说谎大军或随声附和,但也不至于做指出国王光屁股的小孩。尽管如此,他的沉默在一片歌功颂德的喧嚣中仍显得格格不入、大煞风景,仿佛他就是一个心怀腹诽地麻烦制造者,是大家友好甜蜜美梦地破坏者。而那些明明在私底下处心积虑算计别人的家伙们却如鱼得水、倍受欢迎。 有的时候,他会怀疑人们的心都失聪、失明、失指了。难道他们不知道那些嘴上抹着蜜的家伙有多危险吗? (本章完) 第129章 第十三次相亲44 第129章第十三次相亲44 偶数与奇数是一对奇怪的表兄弟。这对兄弟似乎都代表了平衡,又都象征着对抗。 势均力敌、鼎足而立都是均势中藏着激烈对立,对抗之下透着无奈的共存。 除此之外,偶数比之奇数还多出一些古怪的意味。比如:好事总成双,怪事也爱成双。 成双好不好,暂且不争论,可它们确实总是成对出现的。不论这种成对是自然而然的,还是像市场里的对虾一样,不过是被人为摆弄出都结果。 这种“双”今天就出现了一次。 他觉得,今天遇到的怪事不仅成双,简直就是完美对称的。上午上班前遇到一件。下午下班后遇到一件。这要是变成纸面上的文字,就好比是一段话两头的双引号。 好在下午这个没上午那个那么惊悚骇人。 他出了单位没走多远,被一个货真价实的陌生人叫住了。这个人的类型对他而言是全新的。 他不光是从没在现实里见过,就算是梦里也没有这种人出现过,甚至从没想到会有这种人来搭讪,出于警惕危险的本能,瞪大眼睛从头到脚,仔细打量了这人一番。 该人个子高挑细长像是纤细高长的竹竿怪人,足足有一米八五以上。通常人长这么高,会带给别人极强的心理压迫感。可这家伙太瘦了,完全和魁梧一词不沾边,只给人一种:“这人好瘦!” 的感觉,却完美淡化了自身的高。 其人年龄应该不大,最多二十一二岁。最能体现人年纪的应该是脸。这也是不少明星花大量金钱美容的最重要原因。 m君不反感明星在脸上投资。毋庸讳言,演员主要是靠脸吃饭的。就算是所谓演技精纯的老戏骨也不可免俗。试想,要是有一个滑稽戏演员长得凶神恶煞,或满脸伤疤,就算其人滑稽戏技法炉火纯青,又能有几个观众呢? 有不少演员总爱强调自己不是靠脸吃饭。这实在是有些掩耳盗铃、欲盖弥彰了。 演员本就是靠脸吃饭的职业,靠脸吃饭正大光明不丢人。演员不会演戏,拍出的电视剧像静态动画片才丢人;演员不会背台词,念台词喊一二三四五才丢人;演员不凭业务素质,全凭和制片人、导演搞潜规则拿戏才丢人! 可笑一些演员对真正丢人的事避而不谈,拿着不丢人的事大讲特讲!连演员本质是什么都不知道!这才是真丢人! 演员的本质是什么呢?m君觉得,演员是通过表演带给观众美学感受的艺术工作者。这个美学感受,当然也包括演员的脸。 当然,不是说演员一定要是俊男美女。万不能把演员要靠脸吃饭,理解成演员靠漂亮脸蛋吃饭。非要如此强行曲解的人一定是心很脏的生物。 那人的年纪没法通过脸看出来的。他戴着一副黑色的大口罩,根本就看不清面容。或许,这家伙就是为了掩藏面目才这么打扮的? m君是通过对方的衣着推断出来的。这人穿着一件卡通人物穿的,衣长到膝黑底红花的大衣。这是一部动画里人气很高的叛逆者组织成员的装束。 这部动画首播在m君上大一的那年。一直连续播出了将近十年,有几百集上千个人物出场。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就是那十一个穿红纹黑衣的叛逆者。 m君本人也很喜欢这部漫画,很喜欢这几个人物。可是他绝对不会穿上这种衣服。作为一个成年人这会让他产生羞耻感。 大概只有小孩子才能完全无视他人目光穿夸张的衣服。比如:幼儿园的小朋友们穿上小蜜蜂、金龟子、花大姐等虫子的衣服。 眼前这个人显然是要模仿动画片的,但是并没有完全还原动画里的衣服。他所穿的是有相同花色的黑大衣,款式还是正常大衣的样式。这既表明他的年龄不是太大,也说明年纪不是太小了。 以此来判断,这人不会小于十八岁,也不会大于二十三岁。 说实话,m君对穿卡通服的人有天然的亲近感,就像孤独的老人看到了大眼睛、大脑袋的小猫一样。 不过,人类得以在众多野兽中脱颖而出,所靠的可绝对不这种对外物的主观感受,而是能权衡利弊的绝对理性。 他当然达不到绝对理性,可相对理性还是有的。至少“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句话是知道的。对陌生人最基本的防范意识还是有的。 现在回头想想,他当时的目光一定很不友善。那人被他回头一看,立马就浑身不自在,像是做贼被发现了一样。 这人假笑了两声,问有一个稀奇古怪的问题:你能帮我充话费吗? 他吃了一惊道:你说什么? 那人接着说道:我给你钱。 天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新的诈骗方式。或许这人要用这种方式安装间谍软件? 鬼知道这人到底要做什么! 事实上,这人要做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m君只要不理会他,就能避免一切不必要的损失。 那人是真要找人充话费?还是假的?这些不重要。 对于m君而言,只要不予理会,就能规避一切风险。这才是最重要的。 于是他做出了成年人都会做出的正确选择:拒绝。 本来以他的脾气会帮这人充的。不过多年前,有一则新闻给他敲了警钟,让他知道了一个基本道理:做一切事都是有成本的,好事也是有成本的。 那是一件发生在大学时代的意外。那年,他因为经历太少,思维过于单纯,没有三思选择做了件好事。结果,被受帮助方诬赖为肇事者。 这是一件令人窝火又伤心的往事。那位受帮助者引用了一句名言。那句话看似毫无逻辑,没有道理可言,却又显得无懈可击,让人无力反驳。 都说恶语一句三春寒。有时候一句话不只是让人心寒,简直有移风易俗的威力。其破坏力足可以把人们的固有观念毁坏至尽。 就以m君为例子来说。他因为这件窝心事就不敢随便做好事了。 特别是小时候儿歌里唱的扶老太太过马路。这种事绝对不是现在的他敢做的。 一是他实在承担不起做这种好事的后果。也就是花不起赔付给被帮助者的钱。他倒是没因此自卑。毕竟大多数人都承受不起这种大笔赔付。 另一个就是怕麻烦。为了帮助陷入困难的人,而把自己的血汗钱送给对方,最关键的是对方不但不心存感激,还像只野狗一样要撕咬人! 这实在不是他想面对的窘境。他总觉得这样做的人有些难以理解。此外,他最怕的就是纠扯不清,剪不断理还乱的乱麻关系。 m君的回答很是简约:不。 那人一脸惊诧,似乎没想到会听到这种回答。大概他觉得m君这种相貌随和的人一定会答应。 事实上,m君是一个很有原则的人。 (本章完) 第130章 第十三次相亲45 第130章第十三次相亲45 其实,他也不是每次都能坚持原则。很多时候,人要想坚持原则,也得付出一定的代价。换句话说,人们对坚持原则这件事也是量力而行的。 比如:满清朝廷对待西方列强的无尽勒索。按照华夏传统,中国的朝廷是位于世界顶点的天朝上国,绝对不可以接受他国的威逼利诱。 满清皇帝以及亲贵、大臣们在一开始是想着坚守这一原则的。可是,英夷在鸦片战争中大获全胜,让满清见识了什么叫船坚炮利,什么叫所向披靡。此后,满清再没坚持过什么原则,甚至都不敢叫英国人为英夷,只敢称之为英吉利人。 当真是丢尽了历代大一统王朝的脸面。连带着整个中华文明圈的列国,诸如日本、朝鲜、越南、缅甸、不丹诸国都颜面无光。 m君在生活中也曾多次像满清王朝一样,面对生活中的艰辛、不公、柯难一次又一次妥协退让,一次又一次丧失原则。 他事后静下心来琢磨:不退让可以不可以?坚持本真,坚守原则可以不可以? 答案是:不可以。 为什么不可以? 实力不允许! 往大了说,秦国的连横为什么比三晋的合纵有效? 是因为秦国历代国君都是圣人明主吗? 当然不是。 以政绩来说,有两位君王是秦孝公死后与秦始皇帝登基前最有作为的两位秦王。 他们是秦武王和秦昭襄王。 秦武王打开了秦国进入三晋的通道,在事实上打垮了韩国,真正开启了秦国灭亡六国之路。 秦昭襄王肢解了楚国,打垮了赵国,颠覆了齐国,进一步蚕食了韩魏,是秦始皇帝之前,吞并六国土地最多的君主。如果不是有hd城下的大败,他很有可能成为第一位一统天下的秦王。 但是,我们得看到,秦武王事实上背弃了连横之策,而是实行纯霸道,也就是不顾政治环境去强攻。 他当政时期,连横政策著名的推行人张仪被驱逐出秦国。秦武王取得的辉煌成就与连横政策无关。也就是说其成就与富有弹性的伐谋无关,完全是伐兵,任力的结果。 而昭襄王的丰功伟业完全是因人成事。他的一切壮举都是由白起完成的。从韩魏,到楚,到齐,到赵,都是白起领兵打败的。白起不领兵,hd城就坚不可破。白起一死,信陵君就能带领列国联军大败秦军。 关东诸王中与他们类似的有两个。一个是以武力横行天下的宋康王。一个是有东帝之名的齐闵王。 这俩王都是身死国灭。可他们之所以灭国,并不是自身能力不如那两位秦王。 宋康王可谓是天降奇人,以远小于齐、魏、楚的宋国对各国开战,竟然能屡次获胜,特别是接连打败魏、楚、韩诸国。以勇武彪悍用兵如神而言,远胜依靠秦国诸多名臣辅助的秦武王。他最终流亡他乡而死,国土被列国瓜分,不过是因为宋国终究是小国,人口,土地,财富有限,经不起老牌大国齐国的长期消耗战。 鹰生于雀巢,格局受限,实在不是全靠人力可改变的。尽管如此,齐国终因灭宋耗尽国力,被燕国领着列国灭亡。 灭宋的齐闵王。 人们都知道他灭了宋,却少有人知,他还灭了燕。他能被称为东帝,就是因为他统治下的齐国第二次灭了燕国。这在当时是一件足以让天下统一提前到来的大事。 事实上,若无五国伐齐这事,他的政治成就远高于西帝秦昭襄王。 此人有四大历史成绩,第一件灭燕。第二件灭宋。第三件联合韩魏瓜分楚国领土。第四件带领韩魏打进函谷关。 就在秦昭襄王的时代,楚怀王灭了盛极一时的越国,赵武灵王灭了五千乘之国中山国。 齐国灭了七雄之一的万乘之国燕,灭了号劲宋的五千乘之国宋国,是这一时代唯一灭掉两个大国的国家。西帝的秦军横扫大半个天下,却没有真正消灭掉任何一个对手。 如果置身于当时的现实环境,而不是开启史书观众视角,一连灭掉俩大国的齐国,显然比只是撕扯大块土地的秦国更加恐怖骇人! 有趣的是东西二帝有一个共同的问题。西帝的成就靠白起。东帝的伟业靠田文。 西帝没了白起就有hd城下之败,余生再也无力吞并六国。 东帝失去孟尝君就招来五国攻齐,迅速身死国灭灰飞烟灭。 西帝结局好于东帝是因为秦昭襄王本人能力强于齐闵王吗? 当然不是。 齐国国力远不如秦国,齐王却可以与秦王并称东西二帝。这已经能说明一切问题了。 秦昭襄王结局好于齐王不过是得益于秦国本身的强大罢了。 再来说连横与合纵。 连横的代表人物张仪。合纵的代表人物是犀兽公孙衍。 连横的倡议国秦国。合纵的主脑先是魏国,后是赵国。 从效果来看,是连横胜了合纵。但是,真的是张仪的巧舌如簧优于公孙衍的深谋远虑吗? 显然不是。 公孙衍自身的经历就能说明这一点。 他曾是执掌秦国政治的人,一度率领秦国打败韩魏。等他反过来带领韩魏攻打秦国,结果与之前就有天壤之别了。 犀首还是那个犀首,其军事才干不曾减少一分,政治地位更是不损反增,过去是秦国大良造,现在是魏韩赵齐燕楚六国丞相。为什么军事成就反大不如前了呢? 道理很简单。他主要依靠的韩魏两国国力不如秦国。其余加盟国中齐楚心怀叵测,燕赵各怀心事,宋、中山等国更是鼠首两端。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除了公孙衍的三晋伐秦。其它历次合纵,只要有韩魏之外的国家真心加入合纵,都可以很干脆的打败秦国。 比如:孟尝君带领的齐韩魏三国联军。 信陵君带领的赵魏楚韩四国联军。 其实合纵攻秦共组织了五次。还有赵庞煖带领的合纵军。这次联军因楚国春申君的临阵脱逃,只能不战而退。 以及第二次六国伐秦,迫使秦国归还魏赵部分土地。 秦国真正靠军事行动赢得胜利的就是第一次,也就是公孙衍以三晋为主力,由义渠国从后方策应的合纵战。 其余四次,庞煖那次算是没有交手。另三次秦国都割地赔款了。 从技术层面而言,合纵一旦达成,多半可以达到战术目的,让秦国割地赔款。 而秦国的连横真正发挥作用,也是唯一一次大获成功,就是沐猴而冠的楚怀王奉行了秦楚联盟。其结果就是齐、秦、韩、魏四国从东西两方向攻入楚国,把楚国从一个超级大国打成普通大国,瓜分的领土将近楚国全盛时期的一半。 由此可知,合纵的成功此时远多于连横,作为一种策略并没有输。列国君主除了楚怀王,没人相信过连横。 (本章完) 第131章 第十三次相亲46 第131章第十三次相亲46 策略其实并无高低优劣之分,关键看自身的实力。 猫和老虎的捕猎方式基本是一样的。谁都知道后者会威胁生命,而前者并不会。不是猫的杀生技术不好,只是因为它的力气太小。同样使出一个饿虎扑食,老虎能猎杀水牛、驼鹿、大野猪。猫要是用上了,顶多也就扑只耗子或者麻雀。 武术家们嘴里常念叨的“一力降十会”,就是说只要这人力气足够大,敌方的一切技巧都无足轻重。 当然,也不是说力气大,就能出门不带脑子。山羊之间的决斗,纯是依靠头盖骨的密度,还有自身的力气。尽管如此,它们要用头磕碎对方的天灵盖,也得先瞄准了位置,保证自己最硬的部分砸在对方相对薄弱的位置。否则不就是以卵击,石自寻死路了吗? 做学问也是一样。不是脑袋里存储的知识多,就一定能做好学问的,还是得要勤观察,多思考,从现实出发,而不是只做头脑风暴,玩弄抽象概念。 m君在网络上看到过一种说法:有位建筑学家曾提议保留bj全部的旧城墙。 其理由是这些城墙可以把城市美化为一座建立在公园里的城市,以供人们下班后休闲娱乐使用。 在其勾勒的美丽图景里,城市将成为巨大的古老城墙与绿植、现代休闲设相施结合的庞大休闲综合体。 可以闭上眼睛想象一下那场景: 现代化的大型都市里伫立着巍峨、古老的城墙。宽厚的墙上布满各种奇花异草,墙体内还挖有不少孔洞,像是一个又一个窑洞,其中有小型的咖啡馆、酒馆、茶馆、电影院,仿佛是魔幻现实主义小说里的场景。 那位建筑学家说这很美。 真的美吗? 未必。 m君觉得,如果在阴雨天或者雾霾天,这些体内灯火通明的灰色巨物看起来不像是建筑,更像是隐匿在烟雾里的庞大怪兽,就如那些有高大飞扶壁的中世纪教堂一样,在黑暗中看起来不像是大型建筑,而像是机械朋克主义世界里的怪物。 或许,那位建筑学家喜欢的不是这场景本身,而是这种现代与古老结合的概念。 说实话,他很不理解,为什么人们总喜欢弄一些古今结合的东西。这些东西往往谈不上有多美,反倒总是怪异如奇美拉,简单来说就像那些混血的狗,或者说像那些所谓中西结合的国画。 当下有不少画家自称画法融贯东西,在中国画里使用了西方油画画法,开创了新的中国水墨画画法。其中不少人总喜欢在闪光灯下侃侃而谈自己的“创举”。那神态看起来好像他们真的就是马蒂斯、莫奈、毕加索一样的某画派开山祖师。 可实际上,凡是学过绘画的人都知道,这不过就是用毛笔以西方绘画技巧作画,远谈不上什么艺术创举。 西方有不少人能熟练运用西方绘画工具画中国画。也没见谁自称学贯中西了。m君甚至亲眼见过一个外国人用白描手法画速写。该人所使用的线条粗细、疏密变化完全是符合中国式审美的,而非出自欧美式审美。不止如此,其画作的透视还选用了中国画特有的平远式。 中国的毛笔当然也可以完美的完成西方绘画作业。目前已知的画家中,中西结合最成功的是清代宫廷画家朗士宁。他是一个天才。在中国的平面绘画技法中加入透视与体积并不算稀罕事。难得的是加入这些技法后不影响画作的整体中式风格,也就是明明用了透视法,画面看起来仍是平面化的。 现存有不少他的大作。比较有名的是他给乾隆皇帝画的几副肖像画。 其画作个人绘画风格非常鲜明,就像是动物界的蝙蝠,既像鸟,又像兽,也可以说既不像兽,也不像鸟。 看过一些关于这人的报道。此人的建筑学手稿中经常配有精美的手绘图。从这些绘画来看,该人应该进行过专业绘画训练。 以经历而言,此人在欧洲生活过一段时间。但是,这段经历显然没有带给他更开阔的眼界。至少,他没学到欧洲科学家理性主义的优点,反倒是多了些拍脑门想问题的虚妄主义气质。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这位建筑学家的提议枉顾现实,过于天马行空,理想主义了。 城墙本是防御工事。历史上其存在的意义为了抵挡敌人。要挡住别人,就不只是要有一定高度防止攀爬,还要足够厚才能抵御撞击。 据说东罗马首都拜占庭的城墙极其宽厚,只有土耳其苏丹的方形大口径大炮才能轰开。 通常这些又高又厚的,由砖、石、砂土构建的庞然大物,动辄就是延绵十几里,甚至几十里。城市规模被限定在城墙之内倒还好,可一旦超出原有城池范围,就会带来一个最直接的后果:造成大都市的交通拥堵。 可以想见,一旦到了早高峰,最拥堵的就是新老城区交界的那几个城门。 再有所谓的休闲娱乐。 真的有谁酷爱看城墙,去看八达岭等地的万里长城不好吗?那可是世界上最伟大、最富有浪漫主义色彩的城墙。不要说中国,就算是全世界也没有比长城更雄伟的城墙了。有此珠玉在前,别的地方何必东施效颦在后呢? 事实上,中国有不少地方,因为各种原因保留了旧城墙的城市。 比如:西安。 这是中国西北地区的大都市,也是一座著名的旅游城市。但是没人会大老远跑去看老城区的城墙。 西安招揽游客靠的是这座城市的历史底蕴,靠的是兵马俑、钟鼓楼、大明宫遗址公园等有象征意义的历史遗迹,以及回民街等特色旅游景点,而不是失去了历史存在意义的旧城墙。 那位建筑学家还提议人们去城墙上喝咖啡、喝茶、散步、谈情说爱。 说实话,中国人性格比较内敛,如果站在城墙上谈恋爱,跟像整座城宣告俩人的关系一样,怕是没多少人会如此高调。 m君所能想到在城墙上唯一的娱乐项目是:骑自行车。 他听说,有些保留城墙的地方,一些半大小子会沿着排水槽爬上城楼。想来最难爬的是靠近箭垛的位置。那里的墙几乎是直上直下的。 (本章完) 第132章 第十三次相亲47 第132章第十三次相亲47 有人说,人一胡思乱想就容易累。 这大概是一条真理。 他任由思维的野马在广阔无垠的脑内世界里漫无目的狂奔了半天。 思维很是享受无拘无束的放纵感。可脑仁开始有些酸楚的疼感,就像是大腿爬了几百米高山后的那种劳累感。 如果大脑是一台电脑,现在主处理器的温度有些高了。 人当然没法真的给这台电脑里放干冰降温,只能选用一些转移注意力的办法,缓慢降低脑子的运转速度,使其慢下来实现平稳着陆。 听歌算是一个性价比不错的常规选择。他戴上耳机随便在网络上选了一首歌。 这首演唱者和作曲者都不详的歌旋律优美,而且歌词很有创意,描绘的场景是一个人在一直在追寻风的颜色。 这让他觉得很新鲜:风有颜色吗?如果有,是什么颜色呢? 他认真想了想,或许风和梦一样,都是有些奇幻色彩的。 青少年们那处于花季的梦多是粉红色的。老年人身处黄昏时的梦大都是晚霞色。幼儿园的小孩子们的梦则是金光闪闪的,没一个光点里都饱含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当然,现实里的除了黄金、星星、霓虹灯,再没有什么会如梦般闪耀光华。 梦既然能有颜色,风又是什么颜色呢? 大约在不同季节会有不同的色彩。在夏天是橘色的,在冬天是白色的,在春天是绿色的,在秋天则是通透的天蓝色。或许,那通透的蓝不是风的颜色,而是爽气秋天的本色。 他转而一想,又觉得自己很可笑,居然真的在想风的颜色。风哪有颜色,不过就是人心情的颜色。就好像旗不是自动,不是风动,而是人心在动一样。 在人心情好的时候,风可以是热情奔放的红,雍容高贵的金,神秘莫测的紫。在心情抑郁时,风可以是忧郁沉静的普鲁士蓝,阴沉压抑的石灰色,绝望无助的漆黑色。 心境不同,颜色不一。 随心变化的何止是风之色。 万物莫不是因心的变化呈现出千姿百态的颜色。 推而广之,一切一切的客观感受不过都是对我们主观心境的映射罢了。 其实,随心变化的又何止是颜色。 比如:我们讨厌一个人。 就算这人口若悬河,我们也会一个字都听不进去。 就算这人能口吐莲花,让大白天满天飞舞花雨,我们也只会嫌弃这人扰人清净而已。 就算这人真的说出了宇宙的终极真理,我们不过当他从嘴里喷出了五谷转化成的废气! 可我们一旦真心喜欢、信赖一个人。就算全世界的婴儿都听出来这人在撒谎,我们一样会对其所言坚信不疑。 说到底,我们不过是情绪的奴隶,远谈不上以理性与世界相处。 当然,相亲中的女孩们大多比男性要理性一些。 男的更容易被女方的外貌所吸引。并因此放弃一些原本固守的东西。 女的也会出现这种状况。但明显比男性出现的几率要小很多。 不然司马相如的故事也不会流传这么久远。 就好像我们看到上级领导训斥下属,把下属骂成一条流浪狗,并不会走街串巷到处宣扬。 可要是看到一个下属颐指气使,像训孙子一样数落上级,必定会把这当成大新闻,差钱饭后反复讲给别人听。 原因无它,少见而已。 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 男方娶妻,大可以娶各方面条件不如自己的。人们最关注的是新娘子漂亮不漂亮。 女方嫁人,则与此不同。女人嫁给条件不如自己的男人,叫下嫁。如果这男人还挺英俊的话,更会被闲人们笑话为倒贴。 同样的事,不同的评判标准。落在字面上看,很是荒诞。 这让他想起来一件旧闻。小时候,他听村子里的大人们说“找媳妇一定要找五大三粗的。” 虽然当时他年龄还小,但基本审美还是有的。那时,他就想,粗壮如孙二娘,顾大嫂一样的女人吗? 肯定不好看! 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来,弱柳扶风的林妹妹绝对比有水桶腰的孙二娘好看。 后开,再长大一些,他就明白那些大人不是睁眼瞎,不过是另有考虑。 并非审美意识缺失,完全是审美屈从于生存现实的结果。 林妹妹美吗? 美! 她能下地干活吗? 能挑水吗?能喂猪吗?能割草吗? 显然都不行! 这样一来,别人家里小两口是俩劳动力,娶了她的就成了一个劳动力。 可大多数人没有贾家贵公子的富贵家世,不过是一些要靠辛勤劳作活下去的普通哺乳动物。 家里摆着一位画中仙子一样的美人,自然是赏心悦目的,也是很有面子的。 但是,时日一久,男主人天天汗流浃背,回家一上炕,就累得倒头就睡。别人家衣食充足,自己家落下了饥荒。到了这境地,那男人还会因家有美人沾沾自喜吗? 任何正常人都不会。 对普通人而言,活着,吃饱,穿暖是基本需求。这些需求无法保障时,其它需求都是可有可无的,无法产生持续吸引力的。 在《聊斋》里就有过一则穷汉卖老婆的故事。此人为了几口饭食,厚颜无耻,死乞白赖求一位旅客买他如花似玉的老婆。可笑他老婆早和客人有了私情。客人顺水推舟答应了穷汉。美娇娘倒还算是有了个好归宿。故事本身荒诞不经,结局倒还算皆大欢喜。 小时候,m君觉得这事简直匪夷所思。年龄渐长后,他才发现这故事说明,早在清代人们就知道吃饭比美人重要。 关于这一点,当代的女孩们大多比男的明白事理。只是有些人过于明白了,扔掉了含情脉脉的面纱,反倒催生了天价彩礼这种千年不遇的怪胎风气。 有些女的为了堵住悠悠之口,把高价彩礼美化为对男方真心的试炼。 可是这种试炼能炼出真心吗? 换句话说,钱能换来真心吗? 谁都知道不能。 这不过是她们掩耳盗铃的托辞而已。 (本章完) 第133章 第十三次相亲48 第133章第十三次相亲48 周末就要到了。 m君这几天一直在网络上和女孩聊着。他觉得这次成功的希望很大,单身生活很快就要画上句号。 平心而论,他并没有觉得女方各方面条件有多好。若是按照以往的标准,他没准还要再仔细思量一番。 受过打击之后,他的求婚标准不自觉就降低了,也不再考虑那些有的没的。只要女方不肆意挑他毛病,工作稳定,没不良嗜好,长相达到一般水平,就算是可考虑继续交往的相亲对象。 也不完全是被那位心理制导打击能手刺伤的缘故。除了那次让人痛彻心扉的见面,他这几年还有过不少其它类型的惨痛见面经历。 这些往事都不是日常能见到的,每一次见面都像是经历一次犀牛照水,简直是如万花筒一样光怪陆离,千奇百怪,让人有如黄连入口,虽食蜂蜜也不能减一分辛苦。 最近几年,他总像老年人一样坐着发呆,思绪飞舞回忆往事。 这些影像不管是好的,还是不好的,统统都要在脑子里走如马灯一样转几遍。 好的自然让人觉得回味甘美,这倒不足为奇。古怪的是,坏的经历时间发酵,竟然在苦涩之外,还能略带微甜,带给人此事本就美好如此的错觉。 时间果然是疗伤的良药,不但能抚平旧事造成的老创伤,还能促进新近伤口的恢复。 这不还没过几天,被那女孩伤到的内心已经基本痊愈。证据就是他现在已不像当时那样沮丧,偶尔还会觉得自己挺不错,是一种人类群体中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存在,而不是那女孩眼中一无所成的废品。 哪怕他心知肚明这是自欺欺人,自己不过就是个失败者,优胜略中败下阵来,不自动退出生物圈的厚脸皮。 可他还是会不自觉的在想象中自我美化。且一旦在心中出现虚构的美好,坏心情就被一扫而光,身心所受的伤竟能自然好转。 人不能只靠吃幻想活着,却也离不开自我编织的幻象。它们就像是一支支强心剂,时刻挽救着随时都会熄灭的心火。就好比风车被风所欺骗,徒劳如驴子般原地打转,想着多转几圈就能追上遥不可及的明天。 愿景总是美好的。静下来想一想,他从小到大实现了的愿望实在寥寥无几。再看看周围的人,也少有梦想成真者。这使得他心里多少好受一些。 希望似乎对每个人而言,都近在眼前,又遥不可及。这看似令人绝望,实则带来了公平。就像不论这人贫穷、富有、健康、赢弱、美丽、丑陋、高贵、卑贱都会死一样。这种极端的公平,就像是神对人的终极关怀。 有时候,他觉得希望是一个游荡在人想象中的幽灵。人们都听说过,却没有见过,既无法认定其一定存在,又无法彻底说服别人:这只是虚构的概念。 希望缥缈若梦中烟云。身处绝境的人却不得不视之为救命稻草。难怪古希腊人会说,潘多拉魔盒里的一切灾难,诸如:恐惧、谄媚、阴谋等等都飞到了人间,偏偏作为解药的希望被永远压在箱底。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古希腊人的黑色幽默。 此次相亲之前,他的相亲之路,就是一条通往撒哈拉大沙漠的单行道,根本看不到希望的绿洲。 沙漠里一定有绿洲吗? 按照那些传奇探险故事的情节,里面绝对会有能养活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绿洲。 那里不光有水,还有各种奇花异果,珍禽异兽,没准还有装在瓶子里的强大魔神。 只要打开瓶盖,这些精灵就会从沉睡中惊醒,飞出狭小的瓶子,从烟雾中显现出庞大如山的身影。 他们神通广大能满足旅行者最刁钻的愿望。金山银山,娇妻美妾,珍馐佳肴,豪车美宅,就算想当皇帝都不成问题。 可事实上,他在这片情感的荒漠里东跑西颠,忍饥挨饿,别说法力无边的精灵,就连一场及时雨都没遇到过。 有时候,他会想起一个传说。世界上广阔的沙漠都是鹦鹉鱼拉出来的屎。这些怪异的生物真是让人匪夷所思。明明是海里的素食者,生活在水聚集之处,通过吞噬珊瑚礁拉出啥子,却制造出世上最干旱的所在。 如此说来,感情的沙漠没准就是爱恋海里鹦鹉鱼拉出的鱼屎。 如果沙漠的真身不过是屎,里面除了残渣还能有什么呢? 或许会有肠胃结石、未消化的鱼虾、以及沙子。 乐观一些看待这片沙子,里面能有闪闪发光的金子吗? 也许,没有。 也许,会有。 如果有,这条鱼一定是吞金自杀了。毕竟,就算是鲸鱼也只能拉出价值相当于黄金的东西,却不能真的排泄出一把黄金粒子。 他一想到世界上有占地几万公里的粪堆就觉得很恶心。 可他转而一想,就想到起了一件新奇之物:高价的猫屎咖啡。据说,这玩意来自一种长着饱含迷茫的大眼睛的猫咪。 猫长得很可爱。让人看了会生出抱抱它的冲动。 或许,人们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其的喜爱之情,才会突发奇想要吃它的屎。 不知道这算不算异食癖的表征。既然吃石头、毛发、皮革算是,那么吃屎也应该是的。 商家不提异食癖的事,只说猫屎咖啡很卫生,是经过多道工序处理的发酵咖啡豆。 既然那不过是发酵咖啡豆,在体外环境下将之人工处理不好吗? 毕竟,这玩意不是猪大肠,只能从猪肚子里挖出来。 说起猪大肠,他还真听说过,有人吃下过半根没洗干净的。事情的重点是,这人吃了半根之后才看到上面沾着一粒猪屎。 他不确定这位朋友吃的是红烧,醋溜,还是猪大肠汤。 如果是汤,那可真是一言难尽了。 也不知道最初决定吃这东西的人是怎么考虑的。 大概率原因是出于饥饿。 就像某些地方吃老鼠,蚂蚱,蚯蚓等物的陋俗。 很难想象有人能吃上肥美多汁的牛羊肉,油滋滋的鸡鸭肉,还会去吃那些没几两肉的小家伙。 他觉得猪大肠恶心,却不反感吃胃。 (本章完) 第134章 第十三次相亲49 第134章第十三次相亲49 胃算是一道传统美食食材,烹制的花样很是不少,几乎涵盖了煎、炒、烹、炸、溜、煮等所有菜色的常规做法。 最会吃胃的大概是bj人。他们很会料理各种动物内脏。其中最有名的大概就是肚儿了。最有名的菜色就是爆肚儿。 会吃这口儿的老bj把一只胃分门别类为肚儿领、食信儿、散丹之类的吃食,不同的名目对应着不同的口感,以及不一样的烹饪方式。 老饕们对哪一种肚儿该怎么吃可谓成熟在胸。对于门外汉来看,只看名目怕是不光不知道怎么吃,连那玩意是胃的哪里都不清楚。 m君本人就不知道散丹和食信儿是什么部位的肉。他认为自己常吃的,那些看起来像是毛巾的叫肚儿领。不过他明白,这也只是姑妄猜之。 他在这方面可谓是孤陋寡闻,还曾认为火锅里的黄喉是一种类似蘑菇的菌类。可就在不久前,一个老饕认真的告诉他:“黄喉是猪的喉骨,一种软骨组织。含脂肪量高,适合煲汤吃。” 好在各种肚儿之间差异再大,也都是胃囊的一部分,是一种肌肉,而不是脆骨,更不会是蔬菜。 有时候,他觉得,这些还不如是蔬菜。至少蔬菜是泥土里长起来的,更干净一些。那些东西不管怎么分,都是用来糅合食糜的胃。说更恶心一些,大便就是先在这些前期器官里制作出来,然后再流进大肠里进一步发臭的。 他甚至怀疑食物在胃里就已经变成能排出体外的终极产品了。 这不完全是杞人忧天。 他看过一个外国的纪录片。一些研究人员在牛的身上开了个口子,然后用塑料管给口子做出通道,直接通到胃里,就像是打了一口井。 这样人就可以把手伸进去,挖出胃里面经过消化处理的草料。 这种做法堪称残忍。那头牛终生都会被固定在铁架子里,过着每天饭后,被人从胃里掏东西的恐怖生活。 在他看来这头牛实在是生不如死。不过,他作为人类,对牲口的同情极为有限。 他不是爱牛人士,并不关注牛的痛苦,无法对牲畜的痛苦感同身受,只是好奇那些被掏出的是什么。 据研究人员讲,那些东西是发酵的草料,算半消化产物。其刺激性味道令人作呕。 从视频里看,这些东西的颜色看起来还不像粪便,但是稀烂的质感与之所差无几。 据说,有一道美食就是用这些东西熬制出来的。那些什么都吃的下去的人给了这道菜很高的评价。他们把那些气味浓烈,烂乎乎的,灰黄与墨绿杂糅的物体叫“天下第一鲜”。 m君觉得,这“鲜”字怕不是常见的美味的意思,而是在形容此物是“刚出炉”的,“热乎乎”的。 在电视节目里,还有正反辩方激烈争论这玩意儿到底是什么。 一方说是发酵食品。另一方说不是。 他们分别用严谨的科学数据来论证己方观点。 他倒是觉得,要说清这是什么,不用摆里面含多少水,多少盐,多少蛋白质。 简单来说,这玩意和猫屎咖啡一样,都是半消化的胃肠代谢物。一定要说区别的话,这个没有经过肠子,那个咖啡豆经过了胃、大肠、小肠、肛门等整套消化器官。 他猜测,这俩玩意儿的味道应该差不多,多少都会有氨味儿,以及过量的芳香剂味道。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不知道爱吃这东西的人,会不会喜欢喝泔水。单从味道来说,泔水应该不如这东西刺鼻。 不过,他还真的没听过有谁爱喝泔水的。 世上重口味的人实在太多。其怪癖不全是体现在吃食上。 他经常看到网络上有青葱一样的年青小伙子娶人老珠黄的老妇人,或者痴傻丑陋的中年妇女。 其中就不乏癖好独特,心理异常的人士。 当然,古怪的选择大部分是为生活所迫,而不是出于心理变态。 有的是家庭遭遇了重大变故,简而言之就是遭受了生活的暴击,人生处于崩溃的边缘,或者已经被生活彻底打垮了。 还有的是本就出生在已破败的家庭,极为勉强的长大成人,费劲全身力气只是凑合着喘口气。 这些人失去了选择的能力,只好随波逐流,任由他人来安排自己的婚姻。 不客气的说,他们的婚姻就是一场人间悲剧。仔细一想,他们的悲剧何止是婚姻。 悲剧的婚姻只是他们悲惨人生的一部分。其实,仔细想想,他们的妻子也都是拥有悲惨人生的人。 可以说,他们是悲惨遇到了凄惨,怎么一个惨字了得。既然一笔写不出两个惨字,也就说不出他们到底谁更惨了。 只能说他们都是社会上的失败者,都是被不幸选中的受难者。 生活中往往是这样,遭遇不幸的俩人往往会成为夫妻。俩人中一个人的不幸会加重另一人的不幸,甚至带来新的不幸。看起来就像不幸会传染、进化一样。 感觉就像两个不幸的人会在冥冥之中相互吸引。他们本不相识,却意外的走到一起,相知相恋相爱相守,把未知灾祸带进家庭,互相成了对方的灾难制造者。 这种情形在现实生活里并不少见。两个茫茫人海中的匆匆过客,被无形之物指引,怀揣着自己的不幸,在不知不觉中就走到一起,本以为遇到了幸福,却拥抱了对方的不幸。 两个不幸相遇就像红磷遇到火星,终会燃起一场毫无征兆的大火,猛烈燃烧喷吐浓烟,把人生搅得乌烟瘴气,把他们苦心经营的一切烧的乌漆墨黑,更有甚者会为人生乐章画上休止符。 那情形就像两颗相隔几十万光年的灾星,被无形的宇宙力量指引,本相安无事的轨道居然有了交点,终于以光速飞奔至此处,惨烈的撞在一起,一个粉身碎骨,一个烟消云散。 古人大概就是为了避免这种祸事,才会特别重视别人的门第还有门风吧。 (本章完) 第135章 第十三次相亲50 第135章第十三次相亲50 终于挨到周末。 女孩发来了一条短信,告知了他见面的地点。 他没想到女孩会请他在那吃饭。 不是说那里的饭菜贵,而是女孩一般不会喜欢那栋建筑。 那家饭店采用了上个世纪的纯中式建筑风格,也就是用钢筋水泥来重现古代建筑的风貌,就像德国的新天鹅堡一样,多少有几分半古半新的不伦不类。 从视觉上,整栋建筑既有美国曼哈顿建筑四四方方的特点,又有中国传统京样建筑叠檐层楼的特色。 该建筑最能凸显中式风格的,就是黄色琉璃瓦铺就的中式屋顶,其次则是红色水泥柱子顶着的小亭子样屋檐。 说实话,要不是这栋大楼足够高,他会觉得这地方有些老土像是老年公寓。 为什么楼高了就会减弱“土”呢? 就像高个儿比矮个儿看起来舒展一样。两个脸处于同一美观度的人,一定是高个儿那个看起来顺眼一些。 他说不上道理来,可事实就是如此。 而且,一座楼要是足够高,就会自带一种不怒而威的摄人气势,哪怕造型不洋气也一样可以艳压群楼。 他见过一座造型比这个酒楼更加有泥土气息,简直土到像刚刚出土的大楼。 那座楼名不见经传,藏匿在南方的一个小角落里,是那座小镇里最高、最大、最富丽堂皇的大楼。 据当地人说,没人知道出资建造者是谁,也没人知道这座宏大建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座楼从建成的那一天起,就成为这座小城的地标。一座造型极度张扬,名气却极其低调的建筑。 任何人只要一进入这座偏远的东南小城,第一眼就会看到这座巍峨如山的中式建筑,恍惚间会错以为看到了悬在空中的海市蜃楼,接着就会惊异于在此穷乡僻壤会藏着这种大手笔。 这栋建筑能在这里鹤立鸡群,完全是依靠其庞大的体量。其造型手法其实很简单,就像是儿童的简笔画一样简洁明了,毫不夸张的说就是直接给现代建筑盖上传统的屋顶,再给这顶子配上些雕梁画栋戴上中式的“帽子”。 可是它却比这城里其它所有建筑更能引起视觉神经的强烈震颤。原因无他,这楼实在是太高,太大了,就像是拔地而起的一座大山。让人第一眼看到它,注意的不是其差强人意的美观度,而是其看似上接云天的高度,和几乎占了大半条街道的宽度。这使得它看起来就像是一座现代化的中式堡垒,给人一种虎豹不怒,自有其威的压迫感,仿佛此物真的就是镇守一方土地的要塞。 说实话,从任何角度来看它都和漂亮不沾边,但是没人能否认它很有魅力。就像一些能迷倒众生的女人,未必真的是传统意义上的美女。 比如:那位一个耳环就能养活罗马全城人多年的埃及女王。根据历史学家,以及考古学家们的考证,这位传说中美如天仙的女人,事实上相貌一般。她真正用来魅惑罗马巨头的不是肤浅的皮相,而是高明过人的政治手腕,还有埃及希腊王朝累世积攒下来的巨额财富。 这座楼也是如此。其大正是其所能代表的财富的物化。这也是一个“大”字,就能对m君产生巨大震撼的本质原因。与看到大山不同,看到高楼、古堡、宫殿,我们往往能透过现象,感受到建造者或者拥有者的力量与强大。 比如:我国独有的长城。世界上只此一家能把几百万国土像是自家院子一样围起来。这就是国力的最佳注释,比任何文字都更直接,更有说服力。 同样,这栋楼让m君再次感受到自己的渺小,不只是站在楼前宛如蝼蚁。如果人的一切力量可以物化为实体,这楼的主人大概可以幻化出一座山,而m君不过就是一棵树,或者一块山石。 何其渺小,不值一哂啊! 那天,他第一次亲眼看到这座楼,站在这座水泥大山前愣神很久,只觉得它就像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巨人,端坐在小城之中,默默注视着万家灯火,人间百态,在烟火缭绕的尘世里,稳如泰山孑然独坐笑看那些可笑之人。 而他不过是那些弱小、卑微、又无趣的可笑众生中微不足道的一员。 在大山面前,人算什么? 蚂蚁吗? 或许算是大个的蚂蚁吧。 想到这里,眼泪就大摇大摆走出眼窝,向着下巴一骑绝尘而去。 当然一切都是他的个人感触,旁人大概无法感同身受。 他曾问过一位女性朋友对这楼的观感。 对方不屑的问答道:“像是一座大个儿的庙,或者公墓。” 这回答让他哑然失笑。 人与人之间,果然不存在感同身受这种事。 当然,对方并非有意贬低该建筑。当下很多人都把过于复古的中式建筑形容为庙。还有少数人会把那些简单复刻徽居风格的楼称为“像公墓”。 这一方面是由于现代人缺乏传统建筑审美知识。另一方面是因为建筑师们在设计上的简单粗暴。 比如:有些设计师设计的徽居住宅楼。 他们竟然真的是把原本低层的徽式建筑直接拉长了为高层。也就是保留其屋顶的各种设计特色,有中式屋檐,还有山墙,同时采用现代建筑的身体造型。还有就是保留了徽居经典的黑白配色。 这使得建筑看起来就像长着巨人一样的身高,却顶着侏儒的头颅,既丑陋又诡异,仿佛是钢筋水泥铸就的弗兰斯坦怪人。 最让人难以理解的就是配色。传统徽居之所以色用黑白,仍能看起来既然不单调,又不突兀,实则与之所处的环境有很大关系。 在池塘、芳草、稻田、流水小桥、古藤老树的映衬下,黑白建筑自然会染上丰富的环境色,看起来也就绝不会像是张黑白照片。 但是,现在的都市建筑大都是以低饱和的各种灰色为主。再以徽居的材质感配上黑白色,视觉上自是一言难尽,颇有几分火葬场或墓地建筑的风姿。 (本章完) 第136章 第十三次相亲51 第136章第十三次相亲51 古人说“思多伤神”。 他胡乱想了半天,还真觉得有些困乏。 于是,他闭目养了养神。 突然一个念头在脑子里闪了一下:人为什么要活得很累呢? 这想法就像一条黯淡的闪电在脑海里转瞬即逝。或许,这不是视觉错觉,而是大脑里真的发生了放电反应。 据说,人的记忆其实就是一系列的放电反应,因此有些人爱把人脑比喻为电脑。 m君第一个把二者的共同之处抽象出来的一定是个天才。 就像第一位把印度佛教八部众中的娜迦意译为龙的人一样。这人能把娜迦翻译为龙,一定是深刻理解了龙作为神物的本质。 现在有些人反对把娜迦翻译为龙。理由是娜迦外形是怪蛇,而不是威武的龙形。 m君根据这些人的思路推测测,在印度一定有人会说中国的龙其实只是鳄鱼。 这样说的印度人和那样说的中国人都犯了“以貌取人”,“不求甚解”的毛病。 龙最本质的特征不是长长的身子,粗壮的四肢,分叉的角以及鱼鳞蜃腹,而是居于水泽之中,有行云布雨的大神通。 印度的娜迦王们正是住在江河湖海里,同时还有有招致云雨的神力。这与中国神话中的龙是一样的。 再者,中国古代总是把蛇作为龙属。 比如:有人的属相是蛇,就可以说此人属小龙。 再比如:古代神话中,龙展现在世人面前的形象,通常不是大鲤鱼就是蛇。 在《聊斋志异》里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对老夫妻在河边捡到一个婴儿。这个婴儿长到四五岁时,就处处透露出远胜同龄人的聪明伶俐。 有一天,有位游方僧人到访,告诉这对夫妇,这个孩子是天上趁着天河发水潜逃的龙。 他用一个钵盂收走了这条龙,并展示给对方看。老夫妇从里面看到的就是一条目光闪烁的小蛇。 在《聊斋》里还有不少类似龙为蛇形的描述。 比如:有人看到两条蛇在与一只蜘蛛嬉戏。被解释为看到了二龙戏珠。 再比如:有人在山上看到一条大蛇。此蛇随着雷电的轰鸣声不断变大,最后随风雷向天上飞去。这被解释为蛇化龙飞天。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既然古人总把龙蛇混为一谈,那么把印度的蛇形水神翻译为龙,在逻辑是也就讲得通了。 就好比,当初翻译家们把罗马教廷的大主教翻译为教皇一样,简直是直接表达了该职务的核心内容,不再会有比这个词更贴切的译名了。 诸如:大主教、总主教、教宗、宗主、总教主、首席大主教、罗马大牧首之类的称呼,统统不能如“教皇”二字一样,简单明了的说明该职务的权威性与重要性。 把娜迦王翻译为龙王也是如此,既准确描述出了其最本质的特征,又点名了其对人类而言的重要性。 在靠天吃饭的年代,谷物的收成离不开“风调雨顺”四字。因此,作为雨师的龙王就显得尤为重要。印度的娜迦王在当地恰恰也充当着类似的角色。 显然套用中国已有的,且与之相近的神灵的名字,绝对比重新编造一个名字,更能清楚的向我们解释,到底什么是娜迦王。 他总是觉得,要做好翻译优秀的理解能力和抽象思维能力缺一不可。既要完全了解原名词的意思,又得能在本国语言中找出可与之对应的词。 或许,在翻译工作中,抽象思维能力更重要一些。 比如:航空母舰的直译是“携带者”。没有任何一个字母提到了航空,以及战舰。 翻译家把之称为“航空母舰”就完全是将原有名词抽象化的结果了。 对文字或者现实的抽象化认知,或许是人类的一项“超能力”。这是电脑所不具备的,或许也是其它动物不具备的。 人要是活得很累,一定会有众多不满者,就像果子一旦疲软,就必定会招来大批苍蝇。 算卦先生总会跟一些人说:你这个八字容易招惹小人。 m君曾很疑惑,难道八字里写着“易招小人”四字吗? 后来,他对八字算命有了些粗浅的了解,才明白所谓“招小人”是怎么回事。 其实,翻译成大白话就是这人的八字“弱”,等同于这个人在生活中处于弱势。 “弱”了就会引来如附骨之疽的小人,就跟人身体虚弱了容易生病是同样道理。 其实,人在生活中遇到的绝大多数困难,都是因为自身处于了弱势。 最常见情况,通常是一直处于弱势的人会活得都特别劳累。如同田间地头的老黄牛,年轻时低头辛苦来做,仅能挣口吃食,勉强果腹度日。 等到老了,干不动了,就会被生活弃如敝履,像终将被丢弃进人间垃圾桶的甘蔗渣,成为与流浪猫狗为伍,一起翻腾垃圾桶的生命体。 可以说不仅仅是劳累与贫穷,除了生死,大多数不幸,侏诸如:苦恼、痛苦、彷徨、忧烦等等一切都是因为弱小吸引来的“小人”。这些“小人”以各种形式降临到人的身上,制造出种种人间悲剧。 比如:类似恐怖的尘肺病的各种职业疾病。 再比如:有志难伸的一事无成的一生。 就好比:一把钢刀和另一把钢斧对砍,钢刀被砍成了两段。这不是因为什么“过钢易折”。恰恰是因为刀不够硬,不够“钢”。换而言之,就是钢刀在硬度上相对于钢斧是“弱”的。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人要是弱小了,弱就是不足,强就是有余。按照公式,一定会越来越孱弱。 战国时代的楚国就证明了这条真理。楚国国土广袤,但兵力不足以驻守四方。因此,无形的手就巧为拨弄,减少楚国的国土,以使其兵力变得相对充盈。如此一来,楚国如鼠入牛角,越来越小,直到灰飞烟灭。 人也是如此,飞鸟虫鱼莫不是如此。弱者会恒弱,极少有陡然而强的。 想着想着,纷飞的思绪都变成了小火苗,一不留神差点把脑子点着。 他赶紧闭目养神尽力松弛神经,深呼吸几口气灌入体内,让风带走多余的温度,拯救遭遇险境的大脑。 这法子很是有用,在 (本章完) 第137章 第十三次相亲52 第137章第十三次相亲52 他洗了个澡,又敷上面膜,准备让自己看起来稍微年轻一些。 当下不只女人追求精致的面容,男人们也越来越重视那张脸。男人用面膜早就不是不可思议之事。但他总还是觉得用这玩意感觉怪怪的。 说起来第一次用这个还是在大学里。隔壁宿舍一大哥经常晚上敷个面膜再睡觉。据小道消息,是这人的前女友给他培养出的好习惯。也就是这人送给m君平生第一张面膜。 世界上很多东西是不能尝试的,一旦用了就会莫名上瘾,就像是为推广某些自拍平台的网络免费试用套餐,就像是粮食发霉变质以后变出的液体,就像四个人坐在桌边推来拿去的小方块儿。 以网络视频平台而言,大家一开始使用是因为免费,接着就会因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而心甘情愿付费使用。 这一过程包含了许多心理学以及经济学的深奥道理。简单来说,就是有了第一次,就一定会有第二次。那些免费试用套餐的策划者们可算是深谙此道。 当然,还有一个前提,就是该物还是得有“过硬”之处的。否则,就成了赔钱赚吆喝。叫得越响,赔的越多。 他本以为面膜只能起心理作用,不过就是骗妇孺的安慰剂,却在用过后发现自己错了,皮肤真的变光泽,甚至还更柔软了。 自此之后,他有比较重要的会面,只要有时间都会敷一次面膜,让自己看起来容光焕发,以便给对方留个好印象。 不过,在他内心深处,始终觉得面膜属于一种化妆品,而化妆品是女性专用,男人还是应该尽量少用。 大概是受小时候生长环境影响。那时候,小男孩们崇拜的不是守卫边疆的铁血军人,就是能抓住坏人的好民警,再不就是行侠仗义,锄暴安良的大侠。 这些人在容貌上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硬”。比如:就算那些古道热肠的大侠心是柔软的,脸也是如花岗岩一样坚毅,不轻易展露内在的情绪波动。 他一度觉得,男人就应该是这些人的样子,即便没有他们强大的内核,也得有类似的腔调。 当然,这种想法不存在于九十年代之后的新生代脑子里。那些小男孩们一个个把脸蛋弄的吹弹可破,有的还会画把眼睛装扮的像是法老的眼睛一样,肆无忌惮的展示着青春与活力。 他生平第一次知道双眼皮贴,就是在bj的时候,看到一个新来单位的小男孩当众贴这玩意。 当时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如果他二十来岁的时候贴这个,一定会被同学们当笑话讲一辈子。 说实话,如果他当时看见谁眼皮上有这个,他一定会毫不客气喊这人“娘娘腔”。 说来有趣,人一般会觉得人越老越“顽固”。可现在他更老了,却只觉得这些小家伙活得既精致又大胆,反倒没生出要嘲笑多方的心。 或许,是因为他把对方当成小孩子看待了。毕竟很少有哪个成年人会跟小孩儿上纲上线的。 又或者,是因为社会风气变化了。这些年,人们不再把粗犷、坚韧、刚强这些透着阳刚之气的词作为形容男性的专属词,也开始用妩媚、柔情、妖娆等阴柔性十足的词来赞美男人。 这种变化谈不上好坏,就像大唐雄风与魏晋风流并无高下之分。唐有征服漠北生擒单于、千里奔袭收服西域的壮举,魏晋亦有令漠北、西域、西南诸酋长拜服于朝廷的天威。毕竟,人是不是强者,和脸上敷不敷粉无关。 他只是没想到,自己会被这种风气所感染,在潜移默化之中,对男性形象采用了全新的审美标准。 影响他的不只是对男性外貌的审美标准,还有对女性着装暴露程度的包容度。 就在离他不远的座位上,坐着一位上身穿着满是小窟窿的半袖,下身穿着一件超级小短裙的女孩。 这件超级小短裙有多短呢? 毫不夸张的来说,这裙子只是非常勉强的遮住了臀部。人一不小心扭一下腰,就会露出半边屁股。 这要是换到过去,这女孩一定会被一群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要么就是被一大堆人斜着眼,横眉冷对。 但是当下,就算m君这种比较古板的人,也只会以欣赏的态度来看她,不会把她视为一个有伤风化者,或者一个挑战公序良俗的异类。 这女孩一直在向窗外某个方向张望。他好奇的看过去,看到路边有一个牵着狗的男孩。 那狗并不名贵,就是普通的小土狗。有人给这种狗起了一个文雅的大名:中华田园犬。 他倒是觉得“土狗”二字更适合它。一说土狗大家都知道是哪种动物,可说中华田园犬就不一定有几个人明白了。 这种街边随处可见的小东西自然不是女孩张望的原因所在。显然,她看得是人,而非狗。 那小伙子顶着黑色鸭舌帽,戴着黑边蛤蟆墨镜。m君虽看不全对方的脸,却可以清晰感受到稚气。以此推断,此人不会超过二十三岁。 m君还从没见过,谁超过二十三岁,还能看起来像个未经世事的明澈少年。 这人一身黑衣裤,上衣印着某某物业的字样,应该是附近哪座楼的保安。他个子不高,身形纤细而有力,黑衣服让他的胳膊腿儿更显细长。整个人有点像漫画里机车男孩,身材比例大致上达到了九头身。 m君暗自感叹:这人的长相虽然还没到我见犹怜的地步,不过以相貌论绝对比我对女孩有吸引力。 有一身好皮囊好不好肯定是好到。 说不好的,要么是出于嫉妒。要么,就是社会经历太少少,导致了其浅薄无知。 好在女人不是完全以样貌为标准来选丈夫。因此,有不少相貌不佳者娶到了美女。 有的人对此有抱怨,造出一句俏皮话“鲜花插在牛粪上”。可实际情况是,鲜花最需要的不就是牛粪吗?真把鲜花插进空玻璃花瓶里,或者清冽的泉水里,又或者放进金子里。这朵花能活多久呢? 只有把花栽进土里,埋上肥料,才能让它开得娇艳欲滴。牛粪不就是上好的肥吗?没有化肥之前,何止是种花,种粮食不也是用这个吗? 说一千,道一万。对大多数人而言,女人不以相貌选丈夫未必是坏事。毕竟,长得漂亮的男人不多。大多数人都是相貌一般的普通人。如嫪毐、薛怀义、五郎、六郎一般能以容貌名留史册的人,不论古今中外都是屈指可数的。 其实男人选老婆也不全是看长相的。中世纪欧洲贵族找老婆就极其看重门第。这不是对于血统的抽象执着,而是完全源自对现实利益的考量。 哈布斯堡家族就依靠娶与嫁,统领了欧洲大片领土,建立起一个“布娃娃帝国”。 尽管这个帝国既不神圣,也不帝国,甚至和别的强权比只是“像个人”,但是它仍是古罗马灭亡后,拿破仑兴起前,在欧洲中心地带面积最广大的国家。 (本章完) 第138章 第十三次相亲53 第138章第十三次相亲53 时间果然是相对存在的事物。 他居然在平时只需走十五分钟的路程里,思考了一大堆缺盐少醋的人生哲理,时间变得冗长,仿佛在须弥境界中度过了漫长无聊的一生。 有时候他觉得人要是真的能长生不老,大概也不过是在想象中感受到更多时间流逝。 人们都躯壳大概率是经受不住时间流逝的。能变成光的应该只能是思维,不能是有形的骨肉血液。 有个欧洲传来的说法:飞矢不动。 如果这是真理。 那么,人其实已经永生了。我们早已达到了方生方死,不死不灭,如去如来而不自知。 刚想到这里,公交车喇叭里有位中年妇女说道:某某站到了。 他总能听到这个声音,却一直不知道这位阿姨是谁。 或许,以他现在的岁数,应该叫人家大姐? 他倒没觉得自己老了。 他还能一口气吃五个包子,还能通宵打游戏不瞌睡,还能每早醒来精神抖擞。 但是,已经有二十左右的陌生人喊他叔叔了。 就在一年前,有个高出他半头的大个子,像个睁眼瞎一样,咧着大嘴,恬不知耻地问道:叔叔,某某站在哪啊? 他震惊了,呆立当场,心头肉一颤,暗自怒骂道:不长眼的东西!你得有二十了吧!?我才三十出头。也就大你十岁!就是叔叔了?你以为自己是十五六的?还是以为我四十多了? 对方故作一脸纯真,张大两只大而无神的眼望着他,就像是一条等着肉包子的京巴儿。 他越想越气,沉着脸指向反方向,道:一直走,别拐弯。 那人眼睛一亮,竟然很有礼貌的说了句:谢谢叔叔。 然后,这气人的家伙就高高兴兴南辕北辙去了。 也就是从这以后,m君才意识到自己老了,不再是青年,而是中年。 这是很令人恐惧的发现。远比“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还恐怖。 作为一个中年人一事无成该怎么办? 他看过一本武侠小说,里面有一个以君子形象示人的大侠。这位大侠是名门正派的掌门,面对别派对一统各派志在必得的险恶局势,内有惹是生非又因奇遇得绝世武功的大弟子,外有虎视眈眈无事也欲生非的敌对势力,可谓内忧外患交织,事业不绝如线。 通常既然是大侠,自然干过不少偷鸡摸狗的事。不过这位大侠在贪图别家剑谱之前,倒真的是一位以君子行为克己的人。在故事的最后,他成了不折不扣的伪君子。但是,在故事之初,不论他是真君子,还是是伪君子,至少他真的是按照君子的标准做的。以至于,在大家一窝蜂争抢那本剑谱前,虽有不少人揶揄他是伪君子,却从没人拿出过什么实证。 这说明,这位大侠在中年之前,是位行侠仗义的真大侠,并非全靠作伪的“嘴把式”。 为什么这人到了中年,就变伪君子了呢? 简而言之就是伪不下去了。不是这人不想伪下去,而是形式不允许,无法从一而终,只能变为冯妇。 就像大多数一事无成的中年人一样。这人有老婆,有孩子,也有所谓的事业,那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门派。 可是那点所谓的事业,根本经不起多大的风浪。在一言不合就拔剑伤人的武侠世界里,这位掌门的武功就和其门派的江湖地位一样不上不下。他在三脚猫面前是武林大豪,一代剑侠,但是在那些绝顶高手眼里,不过是名不副实的软脚虾。 m君最初看这本小说,只觉得一切全怪这位掌门武功不高,还心比天高。既然不如人,为什么不放弃呢?何必嫉贤妒能,为啥要与人争胜呢? 可真到自己将步入中年,才想明白一件事,很多事不能放弃,只能硬抗的。 以此掌门论,他要是俯首加入别人的门派,就会永远成为人格不健全的,矮人一等的“二等人”。 他要是退位让贤,就会变成无所事事,让人瞧不起的,没担当的糟老头子。 这人不是不退,而是无路可退。但凡事总有扛得住,或扛不住。这时候,不如人就是一种罪,或可称之为活受罪。 故事里倒是没有因此自杀的。现实中,不少人因为不想活受罪,就主动退出了枯燥无趣的人生游戏。 有人觉得,他们不敢面对残酷惨淡的人生是懦弱。 其实倒也未必。我们仍在凡尘里摸爬滚打,饮风餐雨,坚持赖着不离去,或许不是我们更坚强,只不过没遇到他们所碰到的不幸。 就比如:人要是手无寸铁遇到猛虎一定会被吃掉。那些被吃掉的人与我们比,只是不幸的遇到了饿虎,而不是智力、体力、德行不如我们。 武松打虎只是美好的冤枉。只要亲眼见过老虎的,就明白人无法赤手空拳与之搏斗。 如果我们遇到饿虎怎么办? 逃跑,还是与之战斗? 其实结果是一样的。 只要老虎没有主动放弃猎物。 我们不论逃,还是打,结局都只有一个。 那些横亘在人生路上不可逾越大山,就是这种凶险的拦路虎。 不过,与真的老虎不同。我们总是有那么一丝希望越过它们。 放弃,随波追流是最简单的。抗争是最难的。 想明白这点,他竟对那位掌门生出了些许同情来。因为他发现,不论谁站在这人的位置,都不会有更好的选择。除非放弃一切,任由敌对势力吞并门派。 当然,没有更好的,不等于没的选。这人还可以把一切交给自己武功超凡的徒弟。 这样做行吗? 肯定是行的。 但是,作为掌门,这与门派被别人吞并差别不大。就像那些清末欢迎革命的八旗子弟的所作所为,遗老遗少的辫子是别人强行剪除的,他的辫子是自己主动剪掉的。心情上或有不同。实际上差别微乎其微。 以结果看,都是自己经营半生的一切拱手让人。 思想上的立场一变,看法自然也就变了。再看这个故事就是另一番光景了,竟然能从故事中看出不少“不得已”。 (本章完) 第139章 第十三次相亲54 第139章第十三次相亲54 那家餐馆距公交站不远,他总共走了三十一步就进了餐馆大门。 他给女孩发了条信息:我到了。 女孩几乎马上就回复道:我到了,在大堂第三个窗户边到桌子这里。 他赶紧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 女孩穿了一条比上次那条颜色深些的碎花裙子。 看起来她很喜欢小碎花。 女孩道:你来了啊。 他道:不好意思啊。我以为早到了,没想到你来这么早。 女孩道:我家离这里挺近,就先过来了。 他道:那你上下班挺方便,这离你单位挺近的。 女孩道:对啊。我一般能比同事们晚起床半小时。你住的也挺近的? 他惭愧道:我没比同事们早到过。 她道:他们都几点到? 他道:大概八点之前。有些七点半就到了。 她想了想道:他们是要送孩子上学吧? 他忽觉心头一亮,道:对啊。我把这事儿给忘了。他们天天吹自己来上班多早多早,其实是因为要送孩子才早来的。 她道:你们最近在忙什么呢? 他道:瞎忙。你们呢? 她道:没忙什么。我们单位有个女的离婚了。 他道:为什么呢? 她道:出轨。 他道:谁出轨了? 她买了个关子,道:咱们先点菜吧。 他来过这里,知道这家餐馆招揽客人全靠建筑特色,其饭菜味道很是一般,就道:你点吧。听你的。 她笑道:那我就随便点了。 接着,她点了几样稀奇古怪的菜品:李鸿章杂碎、南瓜烧麦、翡翠拥玉、盐水鸭、面鱼汤。 他笑道:李鸿章杂碎一定不是中国人命名的。 她也笑了,道:听着像骂人吗? 他道:可不是呗。不过听着挺解气的。 她笑问:你不喜欢李鸿章啊。 他道:不喜欢啊。卖国贼一个。和秦桧差不多。 她道:有不少人给他翻案呢。现在流行一种论调,说是国家治理不好全怪慈禧。李鸿章是为国为民的大好人。 他笑道:他私德好不好咱不知道。要说国家治理得不好赖慈禧也对。不过,李鸿章的职务放在古代算是宰相吧。宰相不就是辅佐帝王治理国家的吗?不是有个对联叫“宰相合肥天下瘦”吗?慈禧肯定是负主要责任。李鸿章罪责也不少。 对了,翡翠拥玉是什么菜? 她笑道:一会端上来,你就知道了。 正说着,那道盐水鸭被先端上桌来。 他看了看,道:这鸭子不错。 她道:你还没吃就知道不错? 他道:嗯。一看就知道不错。 她道:秀色可餐吗? 他笑道:不是,不是。 她道:那怎么看出来的? 他道:这鸭子骨头断面露出的骨髓是灰绿色的。 她闻言仔细看了看道:确实是灰绿色。这能说明什么? 他道:说明厨师没有偷工减料。这只鸭子很入味。 她夹起一块,尝了尝道:你懂得还真挺多的。挺入味的。 他也吃了一块,道:市面上用心做这个的不多了。大部分商家为了赚快钱,已经不等骨髓变绿了。 她道:你怎么知道这个的? 他道:书里看的。 她道:你还看食谱? 他道:看啊。我还精研过《齐民要术》呢。 她道:那是食谱吗?那不是讲种粮食的吗? 他道:里面有专门讲吃的章节。比如:古人用牛羊肉汤和面炸酥馓子。 她道:那时候就有馓子了? 他道:对啊。不过样子略微有些差别。 她道:古人挺会吃啊。 他道:可不是呗。古人不光会炸馓子,还会烤串。 她道:会烤串倒是不奇怪。这个比较简单。 他道:古人的烤串和现在的做法不同。 她道:有什么不同? 他道:古人会把肉剁成肉糜,然后裹上猪油,或者羊油再放火上烤。熟之后,一咬就能把油汁滋出来。 她道:这不就是和灌汤包一样吗?南方好多地方做包子就这样。我第一次吃弄了一脖领子。 他道:我也是。不光是脖领子,还滋了一脸。 这时,第二道菜李鸿章杂碎被端上来了。 他撇了一眼道:挺符合李合肥气质的。 她道:什么气质。 他道:乱七八糟的。 她道:你这是多看不上他啊? 他道:那个出轨是咋回事啊? 她道:那个女同事上班时间回家,把丈夫和另一个女的堵家里了。当时这俩人还都光溜溜的呢。 他道:这男的胆子挺大,还敢领回家。 她道:据说,已经连着往家里领半年了。整个小区的老头,老太太都知道。 他道:怎么都知道? 她道:老头,老太太不上班,在小区晒太阳,说闲话的时候,经常看到这男的领人回家。 他道:这么多人知道,也没人告诉她? 她反问道:如果你看到,会告诉她吗? 他道:我不会。你呢? 她道:我也不会。人家的家务事,不掺和为好。 他道:我也是这么想的。他们结婚多久了? 她道:半年。 他笑道:这不就是一结婚就出轨啊?这算骗婚吧? 她道:我那同事这几天哭的死去活来的。眼肿的跟俩核桃一样。 他道:遇人不淑,也是没办法的事。 说着,他夹起一块李鸿章杂碎里的鸡块,说道:这道菜真是李鸿章发明的吗?听说日本有种炒饭叫天津饭,就是日本人杜撰出来的中华美食。这个不会也是后人编的吧? 她道:我听人说,这道菜真是李鸿章发明的。好像是有一次招待外国人。没想到外国客人饭量大,宴会进行到一半菜不够了。李中堂看见有不少吃剩的菜,灵机一动,把剩菜烩在一起,做了一道乱炖。外国人不知就里,对这道泔水菜很是满意。 他道:这不就跟涮羊肉的发明方式大同小异吗? 她道:刷羊肉怎么发明的? 他道:据说,发明这吃法的是忽必烈的厨子。有一次两军交战之前,忽必烈去后厨吵着要吃饭。厨子刚准备好原料,还来不及做,怕他因饿杀人,就把所有原料倒开水里涮了一下,直接给端上去了。没想到忽必烈觉得挺好吃,还精神抖擞打了胜仗。 这道菜经过厨子多次改良就成了元代的宫廷菜,再后来其做法被太监传出宫来,又经过民间厨子们的多方实践,最终变成了现在咱们看到的样子。 (本章完) 第140章 第十三次相亲55 第140章第十三次相亲55 第三道被端上来的是面鱼汤。所谓面鱼就是像小个儿雪茄的面条儿。 这道汤里的油很厚实,能托起大片的绿色菜叶,以及鲜红的辣椒段儿。这一看就是陕西一带的菜品风格。好在走酸辣口遮了不少浓重的油味。 说起陕西菜,虽无上海的“浓油赤醋”之说,实际上在“油”字上不承多让,特别是其代表吃食:羊肉泡馍。 口味清淡者一入陕西境内,怕是会有满眼菜肴,却无一可下筷的尴尬。 若是嗜面与油者,则可谓是得其所,承其欢,可以大快朵颐一番了。 以面食论,陕西菜算是名列前茅者。这道面鱼颇得陕西面食做法之精髓,咬起来筋道,进到嘴里又软糯,又入胃即化易于消化,算是一道暖胃的汤水。 她看他连吃了两碗,笑道:你喜欢吃面皮汤啊? 他不好意思笑道:平时不爱吃。今天这个味道很正,就多吃了一碗。 她道:我也是第一次吃到味道这么鲜的汤。里面没有荤腥居然还能这么鲜。不是说有羊或者鱼,才能叫做“鲜”吗? 他道:对啊。也不知道这鲜味哪来的。是不是放味精了? 她道:可能是。我有个同事不吃味精,说那是化学品,不健康。 他道:少吃点应该没事。这个刚发明出来的时候被视为饮食界一大进步。 她道:还有这事吗? 他道:据说有个日本化学家为了把日本美食发扬光大,潜心研究了很多年,终于发现日本美食鲜的秘密。 她道:什么秘密? 他道:这个鲜味来自于大海。具体说,就是日本味增汤的鲜味,也就是海带的鲜味。 她道:这人是想用味精来表现海带汤的鲜味? 他道:大概是的。这位化学家把海带汤,或者说昆布汤的鲜味视为日本食品鲜味的核心味道了。 她道:昆布和海带有区别吗?我一直以为海带就是昆布。 他道:我也不知道。只是看到一些专家说起日本味增汤,总是用“昆布”,而不是说“海带”。大概是有些区别的。 她道:也对。要是没区别。专家们不就成孔乙己了?对了。你觉得,中国美食鲜味的灵魂是什么呢? 他想了想,道:中国实在太大了。很难一概而论吧?要是说四川湖南一带,这个美食的灵魂就是辣椒吧。 要是广东福建一带,这个灵魂大概是糖。 要是山东菜的话,有人说是海滩里的海肠子。 她道:海肠子?那是什么? 他道:一种样子很怪的玩意儿。你可以自己在网上搜搜。据说,古代的山东厨子都会把这个做成粉末,像现代人用胡椒粉一样来使用。 她说:这东西很鲜吗? 他道:鲜。我闭着眼吃过一次。 她道:为什么闭着眼吃? 他道:不论男女,吃这个多少都会有点心里负担的。这东西叫海肠子,实际上看起来更像是海里的大蚯蚓。 她道:看来山东的鲜味也算是来自海里。 他道:或许还有来自陆地的。我突然想起来一种通行全国的鲜味灵魂。 她好奇道:是什么? 他道:高汤。 她道:高汤? 他点点头道:对。 她道:鸡汤? 他道:对,鸡汤。 她道:听说熬到发白的鸡汤才叫高汤? 他道:不是。要熬到清澈如纯净水的才是。 她道:是吗? 他肯定道:从东北到闽粤,从江浙到xj,不论哪里都会用鸡汤来调味。 像粤菜佛跳墙里用来勾兑味道的就是高汤。很多鲁菜里最后用来提鲜的就是这个。 她笑道:那日本的是味精,中国的应该是鸡精了? 他道:应该是了。 她道:好像这俩调料都不太收欢迎来。 他道:世界进步了。大家更注意食品安全,就不太喜欢化学合成品了。我记得原来还有糖精。 她道:我也记得,小时候还喝过,一点点就特别甜。 他道:对啊。比糖要甜几倍。 她道:糖是咱们国家发明的吧? 他道:好像不是。蔗糖提炼法好像最早出现在天竺地区。 她道:印度吗? 他道:天竺。 她道:有区别吗? 他道:本来没区别。不过现在很多人把古印度当成是一个国家。我为了区别一下,就总叫古印度是天竺。 她道:古印度不是一个国家吗? 他道:不是。古印度是一个广大的地区。包括阿富汗,巴基斯坦,现在的印度国,还有斯里兰卡等地。 就算是现在的印度国自身,在古代也从不是统一的国家。古印度最强大的孔雀王朝的领土也没有囊括整个现印度国领土。 她道:阿富汗也曾经是古印度的一部分吗? 他道:可能说阿富汗征服过古印度北部地区更确切一些。阿富汗人建立德里苏丹国。更早一些的月氏人建立过囊括阿富汗以及古印度一些地区的贵霜帝国。 她道:蒙古人还有盎格鲁撒克逊人也占领过印度。这么一看怎么都是外来人征服印度呢? 他道:这一地区最早的原住民很早就被雅利安人征服了。接着后来的一个一个打败先来的。就跟对柴火一样。 不过,印度国得感谢英国人。英国人整合了所占领的所有古印度地区,替印度地区的人做了一件大事。印度这些人几千年了都没能真的征服彼此。英国人替他们做到了。 其实回顾一次这一地区的历史,就会发现这地方从来不存在一个庞大的印度国。所谓历史上的印度国只是一个人为编造出都概念。 她道:四大文明古国里不是有印度吗? 他道:可能那个学者分不清国度与国的区别。也可能是译者翻译有误。 四大文明古国里,埃及、巴比伦、中国都是国家实体,只有印度国是存在于想象中的。那地方存在过不少国家,比如:德里苏丹国、蒙古王朝、锡克教王国、孔雀王朝、贵霜王朝以及中天竺国等各不统属的国家,可就是没有出现过一个被世人认可的印度国。 她道:那些国家都不能叫印度国吗? 他道:这些国家没有一个能征服该地区所有国家的,也没有一个能在文化上引领诸国的。就好比北宋时期的西夏。这个西北国家也算是强国,但仍是偏安一隅的政权,无论如何都无法代表整个中国。 而印度地区的尴尬就在于,其历史上不乏西夏这种强国,却从没出过秦汉这种大一统帝国。 她道:莫卧儿帝国不算吗? 他道:不算。严格说起来,莫卧儿帝国是蒙古贵族被全世界抛弃之后,在南亚建立的流亡政权。 (本章完) 第141章 第十三次相亲56 第141章第十三次相亲56 她笑道:怎么说的瘸子帖木儿的后代这么惨啊?好歹这家伙也自称是“黄金家族”的后代吧? 他正色道:蒙古帝国在世界范围内刮起的旋风要结束了,帖木儿才登上历史舞台。他雄才大略,却生不逢时。 好多人觉得,这家伙要是晚死几个月就能侵入大明。 实际上,帖木儿帝国要向大明发动战争,最先要解决的恰恰是与其同源的四个西蒙古。 他的帝国看似强大,却未必能征服叶尔羌、准格尔这些强悍的蒙古人。 她道:我都不知道蒙人古还有这么多分支的。 他道:严格来说,帖木儿不算是“黄金家族”后代,而是突厥化的蒙古人,也有人说他是蒙古化的突厥人。总之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蒙古人。就跟安禄山、哥舒翰这些人的情况差不多,血统比较复杂。 她道:哥舒翰是混血儿啊? 他道:对啊。唐朝不少胡汉混血都当了大官。算是当时的一种统战工作需要吧。 你好像对哪的历史都很懂呢。 他不好意思道:都是略知一二罢了。 她道:最近看了个视频。有个女架子鼓手半夜忽然现原形了。真是吓我一跳。 他道:我也看到了。灯光一换,满头青丝的大美女变秃头锥顶的鬼夜叉了。 她道:对啊。尖头、乱发、大肚子的。 他道:我觉得巡海夜叉李艮就长这样。 她道:这是哪路神仙老爷? 他道:哪吒闹海打死的那个。 她笑道:你这么一说,还真像。我看过《哪吒闹海》的动画片。里面那个巡海的还真就长这样。 他道:对啊。也不知道,是不是只变了这一次。 她道:你还真当她是鬼啊? 他故意道:世界上真的没有鬼吗? 她道:你信吗? 他道:我不信。 她道:不信什么?不信有,还是不信没有。 他道:你猜。 她道:你认识的人里,有谁真的见过鬼的啊? 他道:一个也没有。 她道:我认识的人里也没有。 他道:但是我认识一个见过气体的。 她道:气体? 他道:对。 她道:这里不到处都是气体吗? 他道:不是这种气。 她道:什么气? 他道:有个女同事喜欢猫。家里养了一只金色眼睛的小黑猫。这只猫总在她睡着之后闹动静。 他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喝了一口汤,接着继续说道:一开始,她以为是屋子里有老鼠。可后来,这猫越闹越厉害,几乎一折腾就一夜。于是,她在家里安上了监控探头,想着一探究竟。 她打断道:然后看到一团气体? 他道:对。她从监控里看到猫整夜都在追一团气体。 她道:那气团是什么? 他道:不知道。那人疑心是鬼。我觉得有可能是虫子。 她道:真爱自己吓自己。 他道:也不是无端自吓。她家附近的房子里死过人。 她道:那还养黑猫啊? 他道:黑猫的事,你也知道的? 她道:知道啊。都说黑猫黑狗招邪气。在我老家有个说法,黑猫活够七年,就能杀人了。 他道:好多地方都有这说法。日本还有个传说。黑猫活久了,尾巴能分叉。 她道:猫又? 他道:对啊。日本人起名名字挺特别的。 她道:嗯是很特别。还有叫猪头小队长的。 他道:还有姓犬养的。 她笑道:我以为这是段子。真有人姓犬养吗? 他道:真有。有一个资助过反清运动的日本政客就姓这个。 她道:真会选姓氏。 他道:可能这人祖先是养狗的。 她道:犬养?养犬?语序是对调的吗? 他道:我也不太清楚。不过“犬养”肯定不是“狗养的”的意思。应该没人会自己骂自己,一直骂到几百年子孙后代的。 她道:应该是。不至于变态到这程度。那虫子怎么看起来像一团气的? 他笑道:这不稀奇。我还看过到过像人的虫子。 她道:人面蜘蛛吗? 他道:不是。也是在监控里看到的。猛一看像是上下飞舞的黑衣人。实际上就是一只乱飞的虫子。 她道:怎么确定是虫子呢? 他道:只要仔细一看,就能分辨出头脚和翅膀来。肯定不是虚无缥缈的鬼。 她道:那怎么看起来会像黑衣人呢? 他道:应该是虫子距离镜头太近被放大了。再加上它速度太快,就造成了那是个人的视觉误差。其实很多灵异事件都与此类似。 她道:你不信飞碟、外星人之类的? 他道:不信。 她道:你觉得有外星人吗? 他道:我觉得没有。 她好奇道:为什么没有?宇宙这么大怎么会没有? 他道:其实宇宙并不大。咱们看到的所有星星,除了太阳系里这几个,都是光学幻象,并不一定是真的星星。 她道:假的? 他道:也不一定是假的。只是不能确定还在不在。 她道:你想说,咱们看到的都是几万光年之前的星星。 他道:对。也可以说是这片宇宙几万光年前的光景。咱们并不知道宇宙现在的样子。也不知道那些星星是在,还是死了。 她道:所以? 他道:所以,宇宙里可能除了太阳系空无一物。也许,就没有宇宙,只有太阳系。 她道:如果没有宇宙,天文学家门在研究什么? 他换了个话题,说道:红学家们在研究什么? 她道:《红楼梦》啊。 他道:《红楼梦》到底影射了什么? 她道:没有定论。有的说是影射康熙朝的事情,有的说是隐晦描述明末,还有的说就是在写家事。 他道:究竟是在写什么,只有作者本人最清楚。后人都是妄自猜测。 她笑道:所以,你觉得没有外星人? 他道:如果有。宇宙活了这么多光年,早就该有能来地球的外星人了。 可是,外星人只存在于想象,还有小报儿里。这本身就说明没有外星人。 她道:因为没见过,所以不存在吗? 他道:你这样一总结,我就动摇了。 她道:也不用动摇。因没见过,所以就不存在的还有鬼。以此类推,外星人肯定也是不存在的。 他道:高论。可浮一大白。 (本章完) 第142章 第十三次相亲57 第142章第十三次相亲57 她道:你听过最恐怖的鬼故事是什么? 他道:是一则很简短的。 她道:多简短。 他道:就一句话。还挺有名的。 她道:哪句? 他道:一个人蹲在酒店的厕所里,听到有人敲厕所门。 她道:什么?什么? 他道:不恐怖吗? 她道:不是。这个太膈应人了。 他道:可不是。 她道:我记得哪位小说家说过“最恐怖的鬼是无面鬼”。 他道:这位小说家还说过“鬼画不过是在人的基础上加长脖子,或者多画几只眼睛吧?” 她道:好像说过。我觉得他胆子挺大。 他道:可能因为他是学医的。 她道:学医的胆子都大吗? 他道:一般是的。我有个高中同学考上了医科大学。据他说,他经常晚上在解剖室观察大体老师。 她道:大体老师? 他道:就是完整的尸体。 她道:怎么起这么个怪名字啊? 他道:是为了表示尊重吧。 她道:也可能是在拽文。 他道:怎么拽文? 她道:大就是全的意思。大体老师就是标本完整的意思。 他道:很有可能啊。 她道:医学院里流传着很多鬼故事吧? 他道:听过不少。大多和解剖室有关。 她道:我听过一个拖地的。 他道:是一个女生半夜去厕所,看到宿管阿姨在拖地的那个吗? 她道:对。就是这个。 他道:现在女孩们留及腰长发的还多吗? 她道:好像是不多了。不过,自从听了那个鬼故事,我总害怕头发留长了,会被别人倒提着,当拖把擦地。 他道:这说明这个故事深入人心了。 她道:对啊。 服务员端上来南瓜烧麦。 他夹起一个放嘴里,皮薄馅多,南瓜的甜与盐咸、油香混合在一起,诱发了嘴中沉睡的新味觉。 她看出来他发自灵魂深处的满足感,笑问道:南瓜馅很好吃吗? 他道:好吃。第一次吃到这种馅。有点返璞归真的意思。 她道:返璞归真? 他道:对啊。饺子、包子、烧麦这些东西最初不就是蔬菜料理吗? 她道:你确定? 他道:没有证据。只是猜测。最早的这些东西,里面一定没多少肉。 她道:你怎么知道的? 他道:这些吃食被发明出来,应该是为了解决大家肉不足的问题,想在肉食不足的生存环境里,让穷人也能吃到少量肉味儿。 她道:因为早期放肉少,所以是蔬菜料理吗? 他道:对啊。 她笑道:按这逻辑,现在满大街的牛肉面都算是素食了。 他也笑道:素食不至于。不过叫牛肉面有些勉强。 她道:好在南瓜是货真价实的。 他道:对啊。还挺好吃的。你好像不太爱吃啊? 她道:我还行。 他道:我还喝过南瓜绿豆汤呢。 她道:甜的,还是咸的? 他道:甜咸的。 她道:盐糖都有啊? 他道:对啊。 她道:这好吃吗? 他道:还行。甜味大于咸味。 她道:厨师们花样真多。 他道:应该是老饕们花样多。 她笑道:这倒是的。会吃的人很多。我有个亲戚,能吃出苹果放了多久,是不是隔年的。 他惊讶道:苹果还有隔年的? 她道:不光苹果,梨也有隔年的。 他道:是放了很多防腐剂吗? 她道:不是。就是简单冷藏,像冻冷鲜肉一样。 他道:听说肉能冻五十年不坏。 她道:这是以讹传讹吧?我有同学是做香肠生意的。听她说,那种有大肉块儿的香肠保鲜期是一个月。要是在冷藏室放置超过这时间就会腐败变质。 他道:我记得有则报道,有个外国人冻了五十年了,就像是进入深度睡眠一样,只要解冻就能重新复活。 她道:是那个等着医学发达了治疗癌症人的吗? 他道:对啊。他当时是想着冻五十年就解冻。结果他太高看现代医学了。现在,癌症依然是无可争议的不治之症。 她道:我也看新闻了。还没有解冻。 他道:说实话,我不大相信人真能冻五十年不死。就算是冻猪肉,超过俩月也就柴了。 她道:我也不大相信。总觉得这是种噱头,是为了骗富人们冷冻自己。 他道:我觉得也是。就算真有可以把人冻起来保存几十年的技术。可是谁能保证这几十年间不断电呢?只要断上几个小时,这趟“冻眠”之旅就算到头了吧? 她笑道:大概推广“冻眠”的人没想到停电这回事。你觉得“冻眠”中的人会做梦吗? 他想了想道:应该会吧。 她道:如果会,一定是美梦。 他道:因为现实世界不完美吗? 她道:你觉得这些把自己冻起来的人是在逃避现实吗? 他道:是的。这在战术上算是“以时间换胜利”,或者叫“打不过就跑”吧。 她道:还有这种解释啊? 他换个话题问道:你见过特别快乐的人吗? 她道:有。小孩子。不管父母为了生存有多操心劳累,小孩子总能无忧无虑的在野地里疯跑。 他道:也就咱们是同龄人。现在的小年青怕是理解不了这句话了。 她道:他们理解不了活着有多难? 他道:他们理解不了,孩子在野地里疯跑。我都怀疑,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人都没有在田地里放过风筝。 她道:不用怀疑了。在玉米地里偷摘棒子,在山药地里烤地瓜。这些事只能是咱们这个年纪,还有比咱们年长的人经历过。岁数再小一些的就都是和游戏机之类电子产品打交道了。 他道:那倒是。主要是咱们小时候,没有这么多游乐场。那时候,进游戏厅打游戏被看做是坏孩子标志之一。 她道:我们学校经常有因为打游戏被罚站的。 他道:对啊。我们学校也是。不过这些被罚的孩子大都不把被罚放心上,一放学就又会屁颠屁颠去游戏厅。我还看到过一个像他们一样蹦蹦跳跳的中年人。 她道:多大岁数? 他道:四十来岁的女人。 她道:蹦蹦跳跳? 他道:对啊。在众目睽睽之下,走起路来像只小麻雀一样。 她道:想象不出来。 他一边回忆,一边说道:我是在一个公园里看到她的。当时,她戴着耳机,扭着屁股在前面走,突然停下来,然后先是蹦了两步,接着跳起来两脚腾空,双腿交叉,左腿前右腿后,落地后再次跳起来,双腿再度交叉,右腿前左腿后,再落地后就大踏步,连蹦再跳的走出大门去了。 她道:这人四十来岁? 他道:对啊。脸上已经出现细小如发丝的褶子了。 (本章完) 第143章 第十三次相亲58 第143章第十三次相亲58 他俩聊了半天不着边际的,又从皱纹扯到核桃。 有人说核桃仁儿像是人都脑子,可以以形补形让人更聪明。 m君倒是觉得,若真这种事是科学的,那么核桃皮是用来补什么的?难不成是那补那个只能藏在阴暗处的不雅之物的? 他说:我挺喜欢吃核桃的。 她道:生核桃不大好吃。 他道:可不。生核桃有木头味儿。 正说着,那道翡翠拥玉被服务员端了上来。 他看着这道姗姗来迟的菜,不禁由衷感叹道:怪不得有句俗话叫“见面不如闻名”。就是芦笋烧豆腐啊? 她笑道:我也是第一次吃这个。确实有点唬人。不过看起来豆腐烧得很嫩,比我做得好。 他道:你会做红烧豆腐吗? 她道:家常菜都会做。 他道:我有口福尝尝吗? 她道:好啊。约个时间去我家。我下厨做几个拿手菜。 他心中一喜,再看那几块豆腐真就是莹白如玉,那几片芦笋也就青绿若翡翠,就连浇在豆腐上的汤汁都剔透如浅色的琥珀一般。 这世上的一切果然都是随心变化的,本来在他眼中平平无奇的一盘烧豆腐,现在看起来竟然像世间难寻的珍馐美味。 俩人又谈了会儿,就各自回家了。 分开后,他一路上在心里琢磨着去她家该带点什么。结果就浑浑噩噩走到地铁站口了。 其实他坐公交回家更便利,只是已经到了地铁站口,索性就绕一些坐地铁了。 还没上地铁前,他就透过车窗看到一个古怪的人。 这人是一个大概二十多岁的男青年,眉目间有几分傲气,正盛气凌人的向他的方向望过来。 他心想:你长得好看就牛气啊?我又没惹你,这样算是挑衅吗?这要在东北得问问你“愁啥呢?” 上车后,他没有坐在正对着这人的位置。 世上有许多浑人,专以惹是生非,拉人下污水为能事。有人称这些人为“垃圾人”。说是这种人就是社会上的垃圾,人类中的废品,没有任何存在的意义,只会污染环境,制造出更多垃圾。话虽难听,理却真。 这种人自古就有,除逞一时之威风,害人害己之外,再无一技之长,当真算得上是造物主所造万千生灵中最糟粕之物。 比如:逼着韩信当街下跪的泼皮无赖。再比如:逼着杨志当街砍人的腌臜泼才。韩信忍一时之气,落得个千年以后都有人嘲笑的下场。杨志不能忍常人之所不能忍,就只能从守法良民沦落为梁山响马。前者被毁了声名,后者最终还是因此事丧命。 如可避开疯狗,就绝不要与之纠缠。生活还有希望的人没必要沾染上这些“垃圾人”。他们就像是来自深渊的恶鬼,不会给人带来些许福气,只会送来地狱的问候。一旦沾染上这些人的晦气,是极难将其洗刷干净的。 他虽心中有气,倒还没有失去理智,不想与那人发生一点联系。有学者研究过,人与人的任何形式接触,包括语言交流、眼神交换、甚至擦肩而过,人体产生的磁场都会发生相互影响。 这种磁场并不是指人真的像生物发电机一样有磁场,而是指因言语、动作、学识、地位、家庭等等一系列因素塑造出的人之所以为人的社会属性以及不确定的动态属性变化。 比如:一个情绪长期受到压抑的人比一个总是很快乐的人更容易出现情绪崩溃,理性丧失的情形,进而做出一些无可挽回的极端行为。 再比如:一个总是惹是生非的人会习惯性的触碰别人的底线。即便此人经常遇到对方的激烈回击,仍然会难以自制的招惹别人。 对面这个青年大概就是某种人渣。这种人一身的负能量,只会给别人带来灾祸,绝不能引来丝毫福气。 他想明白了这点,就抱着眼不见心不烦的心态,坐在与之同一侧的位置。 不过,这让他有了一个全新的发现。就在对面,正对着那青年的位置,坐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 这女孩穿得比较凉爽,小碎花的露脐短上衣,配一条超短的牛仔短裤。 她染了一头深栗色的大波浪,好像还修过眉。以五官而言,这人应该算是位大美女。 她表情很严肃,就像是对面坐着一条随时会咬人的狗。 他这才回过味来,方才“自作多情”了。那人根本就不是在看他,而是在看这位美女。 他斜着眼撇过去,发现那人翘起二郎腿,仍旧摆着那副表情,两眼直勾勾挑衅的看着女孩。 女孩针锋对麦芒的横眉冷对瞅着这人。 他心里疑惑:莫非这俩人是打冷战的小两口?这俩人就这样目光交战了整整四站地的时间。 后来,女孩先下车,又过了两站那男的也下去了。由此看起来,这俩人又不像是情侣。 他忽然想起来世界上有一种很奇特的人。人们都知道他们,却很少能亲眼见到。这种人大多数时候只存在于闲汉们的口耳相传里。 这群人最擅长的就是,依靠漂亮的脸以及灵巧的舌头,在大街上搭讪各种美女。在都市传说里,他们大多数时候一个眼神就能勾走轻浮女孩的心。 人们叫这些人渣为“搭讪师”。和“诈骗师”听起来一样,就像是某种专业职称。实际上不过是草莽江湖里极不光彩的诨号,就跟古代绿林里的“采花大盗”是一个意思。 照刚才的情形来看,这个人应是眼神勾人失败,然后就恼羞成怒了。 他觉得好笑:莫非这还是个有职业荣誉感的“采花贼”吗? 社会上总有一些人会把穿着暴露的女孩默认为举止轻浮的人。这是比较武断的。 今天这位“搭讪师”就误判了对面的女孩。当然,也有可能那女孩只是对这个人不感兴趣。毕竟,大家都审美并不一致。我们觉得美的,别人可能觉得是丑的。就算是貌如潘安,也未必会被所有人认可。 人们的认知差别不仅限于对他人的相貌。 比如:宋玉用来丑化政敌的《登徒子赋》。 在m君看来,登徒子不但不好色,反而很是专一。倒是颠倒黑白的宋玉偷瞄邻家之子,很是不地道、不君子、不光明正大,颇有几分黄鼠狼惦记鸡的意思。 (本章完) 第144章 第十三次相亲60 第144章第十三次相亲60 他还没到家,就急不可待的发短信:到家了没啊? 她马上就回过来:到了。正在收拾屋子呢。等下就休息了。你也早点休息吧。 他看了这句平常话,竟然觉得心里暖洋洋的。想来说出“情人眼里出西施”那句话的,一定是有过甜蜜恋爱经历的人。 俗话说“福无双至”。或许人是不能太高兴的。心里的甜还没退潮,一股子酸腐味就奔涌上来。 他想去商场买件礼品送给她,又不确定对方喜欢什么,暗自后悔见面时只顾胡扯,竟然没问一句对方的喜好,思来想去决定买一件款柳木疙瘩材质的相框。 这是一种用打磨光润的柳木和一小片塑料组合成的简易相框。只要把相片放在柳木的平整处,再把塑料片压上去即可。塑料片和柳木上都镶有吸铁石。两方的吸铁石位置对准了就能牢固的夹住照片。 他往年过生日的时候收到过这种相框,觉得此物看似简单却又小巧别致,很适合作为小礼物送人。 污染了甜蜜气息的酸腐臭味就是在他刚要上电梯时迎面扑来。 电梯里,一个中年男子阴沉着脸,抬起手摆出一个禁止前进的手势,对想上电梯的人们嘴里说道:“别上来。别上来。” m君一愣,一时没反应过来,还以为电梯里有人患了传染病。不过当他瞥到电梯里还有别人,就很快明白过来,此人是在拍马屁。 他仔细打量着这个马屁精,此人大概有四十五岁以上,面色乌黑,身形削瘦,嘴唇青紫像是长期缺氧。过于严肃的表情让这家伙绷紧的咬肌甚是突出。灯光下隆起的横肉竟在其脸上投下阴影,就像是两颊上爬上了几条肉虫和深灰色的蚯蚓。这让这个令人厌恶的家伙看起来面目可憎。 其人背后站着两个人。 一个是一身酒气,身矮肚儿大,三层下巴的中年人。这人最引人注意的不是一身能飘起油花的肥肉,而是那对布满红丝又大而无神的眼。m君疑心这人是个经常宿醉的酒鬼。 另一个是三十来岁的高个女人。这女人低眉顺眼站在胖子左侧。以容貌论,这女人算得上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此女现在只是随便站在那里,并没搔首弄姿。可m君一看到她,就闻到一股徐徐迎来的风骚。 他暗想:这人年轻时怕不是阅人无数的男青年杀手吧? 马屁精高频挥动的手打断了他的思绪。这人渣显然是要把电梯变成那堆肥肉的专梯。 m君揣测:这胖子估计是马屁精单位的大领导,没准还是那个小庙儿里的最高长官。马屁精拍得是驾轻就熟,大胖子享受的是心安理得。这俩货愣是把小小一个电梯,弄出了晚清绿泥大轿的气派。 这幸亏是活在现代中国,要是在古代扶桑,这俩人没准会因为这些人不主动鞠躬而拔刀。据m君所知,尽管古代日本有武士可斩杀不敬者的法令,但是很少有人真的因为平民不给武士鞠躬就杀人的。不过,他看出来了,要是这俩人上上辈子是日本武士,一定会为这种事抽刀见血的。 他不禁感叹:都说阎王好说话,小鬼最难缠。这俩人整出这么一出闹剧。想来绝不是什么大领导,顶多就是有点小权儿的芝麻绿豆官儿。真是应了那句老话 “庙小歪风大,池浅王八多”。越是没什么分量的人,就越是愿意到处晃荡显摆。就像古代满头金叉银叉,满身绫罗绸缎招摇过市的女人一定不是闺阁千金,也绝不会是豪门贵妇,通常不是勾栏中人,就是哪个富商包养的扬州瘦马之类下九流人。 电梯里除了那俩雄性哺乳动物,还有一个雌性生物,看样子不是胖子的老婆。这年月,没有哪个女人能做到老公举案齐眉的。不夸张的说,现在的男人在家不挨擀面杖,不给女人下跪,就算是旷古烁今的不世之雄了。以此推论,这女人看那胖子时低眉顺眼的,应该是胖子的秘书或者情人。 其实,下属跪舔上级本也算不上罪大恶极之事。但是,这里是商场,是公共场所,不是他们山高皇帝远,主管是皇上的单位办公室,实在不是他们大搞上下尊卑规矩,无耻阿谀逢迎的好地方。 m君从电梯外的人眼中读到,大家看到的不是这三人的尊卑有序,上友下恭,而是这几人的野蛮、卑劣、恶心、无耻。 被拦住的所有人都没有执意登上电梯。大家心照不宣的对着电梯里的三人行了注目礼。十几秒后,电梯门自动关上,三人被电动机拉到了楼上。 这时,才有人从牙缝里挤出一句:狗腿子。 “狗腿子”三字可谓传神之极。m君实在想不出比这仨字更能描述那人的词。晚清时代,人们称呼这种人为鹰犬。民国时代鲁迅先生称呼这种渣子为帮闲。所谓帮闲,闲时帮闲,忙时帮忙。到了抗日战争年代,人们叫这种败类为汉奸。 这类人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主要称谓,但“狗腿子”仨字作为对主称的注解一直存在。 社只不过在和平无事的年代,人们很少使用感情色彩过于浓烈的词来形容他们。 现在社会上就有这样一些人,无原则,无底线,恬不知耻巴结上位,像满清宫廷里的阉人讨好大总管一样,把单位领导视为主宰,百般讨好,万般谄媚,恨不能自荐枕席,恨不能跪地下舔对方的鞋底,恨不能磕一百个响头喊领导声野爹。 m君就亲眼见过一位同事像太监拜见完君主一样,躬身成一百一十度,倒着退出领导的办公室,然后佝偻着腰轻轻关上领导的办公室门。 当然,门关上了,这人的腰瞬间就直了,就像从来没有弯曲过一样,就一段钢筋一样笔直笔挺,那身姿如同矗立大地的方尖碑,简直要傲然挺立刺破苍穹! 当时,m君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还好这人没有爬到天上去。否则,怕是别人都没活路了。 据他的经验,越是媚上的人,就越是欺下。倒不是说这些人生来心理变态。而是他们把自己作践如猪狗一般,长此以往十年甚至几十年,一旦扬眉吐气咸鱼翻身踩到了别人头顶,一定会要求别人像他们伺候上位一样侍奉他们。 他一想到这人今天活虾米一样的姿态,赶紧在心里默念了一万遍:苍天有眼,万万不可让这种小人居人上位啊! (本章完) 第145章 第十三次相亲59 第145章第十三次相亲59 他出了地铁,深吸一口气,觉得空气格外甘甜,心道:没有人渣的世界连空气都是蜜的味道。如果苍天有眼,就遍降天雷劈死那些垃圾吧! 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里一定是遇不到人渣的。他们如果知道以后的世界会出现人渣,大概就不会听信蛇的胡言乱语偷吃苹果。 说来古怪,虽然不一定真有亚当和夏娃,但是绝对会有最初的人类。人类未必有共同的祖父,但会有同一个祖母。 都是从同一枚卵子衍生出来的生命个体,为什么会分为好人和人渣呢? 这么黑白分明的话定会引起很多人都不快。 总有人喜欢模糊好人和人渣的界线,经过涂抹后的人性差别,就好像中国画里泼墨山水的模糊意境,让人分不出个子丑寅卯,东西南北来。 就像清四王的画,一切都暧昧不清。虽说画确有“远看一幅画,近看鬼打墙”之说,但总还是得“远看一幅画”的。国画界有以画鹰不似鹰为技法高妙的传统。也就是明明能以工笔画出写实的鹰,却非要写意出不鹰不鸡的怪物来。这大概是师古于四王干笔枯墨文人画风格,画物以不描摹现实,不似实物为高妙。 这传统似乎是在元代赵子昂手中发扬光大,清四王也不过是拾人牙慧者。这位赵宋正统皇族能冒天下之大不韪屈身侍敌,并得到高官厚禄和敌酋宠信,若无把一切黑白界线都颠倒模糊的心理建设,是万万做不到的。 一般人当然做不到像东吴孙浩一样,作为阶下囚舍命忘死公然嘲讽敌人。少数人或者可以像西蜀刘禅一样装疯卖傻,浑浑噩噩熬到死。 但是极少有人能像赵子昂一样,心甘情愿向敌人屈膝求饶,倾尽所有为仇敌服务,作为亡国皇族却得到新朝皇帝信任,得以位居中枢操弄权柄的。 想来元朝君臣杀了不少宋的忠臣良将,天潢贵胄,却对这位大才子很是放心,必是认可了此人有一颗黑白不分、混淆是非、极度邪恶的心。简而言之,他们定然知道,这家伙不是好人,是个有奶就是娘的狼崽子。 这些草原贵族既然知道此非善类,为什么还要重用他呢?无非是立恶为善,混淆视听,以此立木取信,引导众人造出一个黑白不分的混沌世界。 为什么要把大好世界搅混搅乱呢?大概是因为只有善恶好歹都稀里糊涂的,才方便他们在一个暧昧的世界里胡天胡地。 有人说这叫东西思维差别。仿佛西方人就是公平和理性的标杆。这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事实是西方的恶人与东方的恶人在混淆是非标准这方面不逞多让。 最著名的大概就是西方猎巫运动了。m君记得宗教裁判所有这样一条审讯规则,内容大致是“把女巫嫌犯投进水里。如果她死了,就证明此人是无辜的。如果她没死,就是被魔鬼救了,证明这人就是女巫。” 以此为标准,人只要被嫌疑为女巫就绝对活不了。这不光是颠倒黑白,已经是赤裸裸的恶了。 那些狂热的猎巫爱好者们真的是为了向上帝表忠心吗?恐怕不是的。 猎巫案中的受害者多数是寡居的妇人,其中也有不少有钱人。这样一看,所谓猎巫的本质就很清楚了,不过是一群人合伙欺负无法反抗的弱者,以及成群结队的禽兽图谋他人的财产。 东方人在这方面比女巫猎人们做得要好,要更有技术性,也更隐蔽,甚至还透露着高贵的文雅气息。 比如:汉代的腹诽。 比如:清代的文字狱。 那句著名的“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当真是可横过来解释,也能纵过去解读,经纬之间其意百变,可谓集东方暧昧文化之精髓。 正应了人们常说的那句话“这件事可大,可小。”往大了说,这是讽刺满洲贵族粗鲁不文的反诗。从小处讲,不过就是文人吟风弄月的酸腐套词。 至于是该往大出说,还是应当在小处讲,就全看解释者的意愿了。当权者要是想杀鸡儆猴,这就是证据确凿的反诗。得势者如是要收买人心,这就是儒林才子的风骚佳文。 这套本事可不是源自赵孟頫这只无骨虾。早在唐代就有人把这花活舞弄出了花儿来。 这人叫杨国忠,就是一度权倾天下最后被乱兵砍了脑袋的那个。据说此人的后代逃到扶桑岛,被当地贵族看重,最终变成了日本人。 杨国忠算得上是中唐举足轻重的权臣,就连当时的太子李亨都惹不起他。堂堂太子对这位权相只敢暗自怀恨,口顺而心不熄,不敢公然对抗。 可就是这样一位骄横的人物被别人戴了绿帽子。他出差在外一年,美娇妻裴氏居然怀孕了。傻子都知道这孩子有个野爹。 握天下权柄的杨国忠居然对外宣称,这是他们夫妻爱恋浓情梦中孕育的孩子。 最奇葩的是,自此之后杨氏夫妇还真的没有为此生出嫌隙。 m君读到这则记载的时候,只觉得这可真是咄咄怪事,不可思议。杨宰相是货真价实的真宰相,竟然愚蠢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等到年岁稍长,他才明白,世上没人相信帝俊是其母十四月怀胎所生。能霸占朝堂大权的杨国忠自然也不是傻子。 此人不过是把那套模糊暧昧的人生哲学运用到炉火纯青罢了。什么贞洁操守,什么男人的颜面,什么夺妻之恨,在利益面前统统都要站墙角。可是又不能明说自己为了权势地位不要脸了,所以就难得糊涂的说出那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千古妙论。 以此来看,南汉小朝廷被北宋一战而灭,就真是应当应分,丝毫不能怨天尤人。 南汉朝野上下为了得荣华富贵纷纷自宫,偌大一个岭南霸权竟然成了太监王国,如此有辱斯文,如此不知廉耻,如此毫不掩饰赤裸裸的自爆其丑。这等不会暧昧哲学的兽群怎么可能久享羊群,久占山林呢? (本章完) 第146章 第十三次相亲61 第146章第十三次相亲61 马屁精算不上不是稀有的“妖精”品种,远比“狐狸精”、“黄鼠狼”之类的容易见到,算是处都有的品种。 这种玩意和“狐狸精”一样,都算得上是一种可以让人喜闻乐见,也可以让人深恶痛绝的“妖精”。 说实话,很少有谁能拒绝被曲意逢迎所带来的虚荣感,就像《聊斋》里很少有书生能抵抗住狐妖的诱惑。 当然,“马屁精”不是对谁都能卑躬屈膝,就像古代深宫里的太监只在主子面前像哈巴狗,在宫外所有人的面前都如狼似虎威严可怖。这些“妖精”也只对那些别有用处的人才格外恭顺,对无用者绝对是不屑一顾视如粪土。 也不知道是哪位发明了“马屁精”这个入木三分的名词。或许这位发明人是一位饱受这些人渣祸害之苦的可怜人。 m君不是考据学家,也没有孔乙己探究一个茴字几种写法的癖好,没兴趣在故纸堆里观察蛛丝马迹,然后顺藤摸瓜找到这位大发明家,只想从心底里给这位仁兄打出一个大大的赞。 据说,仓颉造字是夺天地造化的大事,此举泄露了万事万物的真相,以至引起宇宙洪荒激烈震荡,百万精灵惊骇莫名,造字当天竟然鬼哭神嚎,天地变色。 以此推断“马屁精”、“狗腿子”这些词被发明出来时,虽不至于引起某些人白日痛哭,也一定会是这些人最丧气的一天。毕竟从此以后,这些词就像照妖镜一样,让天底下所有的无耻卑鄙下流之徒无所遁形。 如此说来,“马屁精”三字就如同夏禹的九鼎一样伟大。九鼎划分天下行政区域,标识人鬼境界区别,让人们可以辨识世间的魑魅魍魉,以趋吉避凶躲死求生。“马屁精”这词则清楚描绘出了一类恶人的特征。使得我们可以按图索骥,一目了然发现谁是坏人。 当然,有人会觉得,所谓“马屁精”不过就像是古代奴隶主子手下的奴才。这些人未必有善恶属性,只不过是为了生活的好一点,向生活卑躬屈膝的普通人。 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完全混淆了奴才和奴隶的区别。为了生存,不得不向他人谄媚过活的是奴隶。妄图通过丧失为人尊严换取成为奴隶主机会的是奴才。两者完全不是一种人。前者是向生活低头的普通人,后者是妄想奴役他人的恶人。 毋庸讳言,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人都曾违心的赞扬过别人。就算是m君本人也常常说出一些言不由衷的溢美之词。这与真正的奴才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比如:从没有人把他定义为爱谄媚他人的人。 究其原因,无非是两点。 第一点,他大多数时候都是出于从众心理才违心夸奖别人。 比如:参加别人孩子的满月酒。大家都在夸赞孩子长得漂亮、可爱、聪明、将来有出息。在场的所有人都喜笑颜开沉浸在赞美语言交织出都喜悦海洋之中,仿佛他们的吉祥话都是真理,都指明了这孩子未来人生的康庄大道。 这种集体自我催眠的环境是虚假的,但也是美好的,就像那些让人不欲醒来的,粉色的梦。 他自是不愿,也不能做一个美梦破坏者。于是乎,他也一定会随着大家定下的基调,尽量献上不过分夸张的赞美。通常情况下,他说出的赞美过于普通,以至于难以让人产生清晰印象,甚至于让人们误以为他很少夸别人。 第二点,他没有过分的谄媚举动。 比如:大家为了表示都某人的尊重,见面行点头礼都是把脊柱弯曲一百六十度。他也一定和大家一样,绝对不会弯成一百五十度。 这倒不是为了从众,而是他根本就不想行礼。说句不知天高地厚,又犯众怒的话,别人不给他敬礼,他就已经恨不痛快了。 当然,这种不痛快已经持续三十年了。他已过“而立”却没有“立”起来,既没有成为执掌天下权的名臣、将军,也没有变成叱咤金融市场的巨贾、富豪,不过是寄宿凡尘的普通众生中不起眼的一员。 那些真正的奴才可不是为了区区从众心理而讨好他人。他们不过是把言语上的伏小做低,视为最廉价的结交上位者的阶梯。即便每向上踏出一步,都要践踏人之所以为人的尊严。他们仍是熟视无睹,毫不反顾的踏上去,仿佛被踩在脚下的是别人的脸。 当然,他们不是以自轻自贱为乐的心理变态。一切都一切都是为了终有一天不再需要自我轻贱。 这也是为什么,古代总有一些遗臭万年的得志小人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比如:对中国历史有极大贡献的主父偃。此人为汉武帝献上的无解阳谋“推恩令” ,几乎就是对诸侯王发出的阎王传票。当真是有阎王让人三更死,绝不许人活到五更的效果。 其人功劳虽大,个人修养却极差,是个十足的得志小人。其所作所为,简直是所有谄媚者的缩影,未显达时夹起尾巴兢兢业业,一朝得势就张牙舞爪傲慢居上。 这其实是谄媚者得志后的必然表现。这些人通过长期的卑躬屈膝,终于坐到主子的位置上,必然要好好出一出,胸中积蓄多年的怨气。这也是为什么,奴才当了主子,往往比原主子更凶狠、更残忍、更无耻的缘故。 不是因为原奴隶主贵族有所谓的贵族修养。而是这些奴才自我压抑的时间太久了,就像被山体封锁太久的地火,一旦喷发必将爆发毁城灭国的威力。 实话,m君平时不太敢随便把“马屁精”挂嘴边。原因无他,就是怕别人对号入座,惹来不必要的麻烦。有一点不得不承认,这些善于蝇营狗苟的人都是“宫斗”的高手,是所谓“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人才。简而言之,这些人是小人。 孔子就说过这种人“难养也”。m君自是远不及曾柄一国权柄的孔夫子。连孔圣人都觉得这种人难搞,他面对这些人渣就更是一筹莫展。 (本章完) 第147章 第十三次相亲62 第147章第十三次相亲62 到家之后,他先洗了个热水澡,然后就摆成大字趴在沙发上,胡乱抓起遥控器打开电视机。 电视里充斥着各种肥皂剧,剧情非常老套,又高度雷同,无非就是几乎千篇一律的风花雪月:富家公子爱上了穷女孩,或者富家千金看上了穷小子,又或者天上的仙女来拯救凡尘里的穷汉子。 门当户对这道现实中的铁门拆散了不少人,或者说鉴别出不少虚伪的爱情。可这道门在低智商爱情剧情里是不存在的,仿佛里面的人都清心寡欲远离金钱的恶臭,国王必将爱上牧羊女成了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好像在英国真有一位喜欢和侍女结婚的国王。这位国王为了娶侍女可以跟罗马教廷决裂。这件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婚姻就像是一个美丽的童话。只可惜童话的结局都是到结婚为止。国王以使用巫术的罪名杀死了这位侍女王后。这个冤死的女人就是日不落英国的开创者伊丽莎白女王的母亲。 当然,肥皂剧里不会出现这么残忍又真实的剧情。剧里的一切都是笼罩着五彩柔光的含情脉脉的邂逅与交往。 这种虚幻的光不是来自那些漂亮的男女,而是源自幼稚低能的剧情,会让人产生那些人都长着小翅膀,头上有彩色光圈的错觉。 社会上流传过这样一种说法,长时间看青春偶像们演绎的肥皂剧会损害智商。有人更是直斥这些乱七八糟的电视剧为糟蹋人类脑子的降智垃圾剧。 有位记者朋友说电视剧的剧情都是有针对性的。 比如:大部分肥皂剧又叫家庭主妇剧,是某国编剧专门为家庭主妇编写的。这种剧最大的特点不是弱智的剧情,也不是那些俊男美女,而是可以“跳着看”。 也就是可以跳过很多镜头来看,且不影响观众的整体观感。制作这种剧情的初衷,就是方便主妇们边拖地边看,转了几个房间后,也不影响对剧情的理解。 他为了保住自己本就不多的智商存量,总是看到这种剧就换台。凡事有例外,今天他走得太累了,又遇到那个“马屁精”,瞎想半天让脑子有些疲乏,就懒得再动手指按遥控器,于是乎就在百无聊赖中浏览了几分钟。 也就是这短短几分钟,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人无缘由的心情疏朗,心头挤压的不快一扫而光,甚至有点身轻如燕心随风动的感觉。 他增加了一条怪异的知识:原来弱智电视剧竟然有抚慰人心的作用。 有句烂大街的名言:存在即合理。这句话简直就是为弱智剧量身打造的。 这种剧大行其道果然是有道理的。m君从不看这些,可看了一集之后,又专门从网络上一口气追了八集,仍有意犹未尽之感。 看这种剧当然不会让人更睿智,也不能提升任何生存技能,甚至还有让人思想虚无化的危险,但是他看过后颇有欲罢不能的感觉。 那么这种剧的吸引力在哪里呢? 他思量再三后,总结出一个“假”字。 不夸张的说,这些剧的真实程度还不如小孩子爱看的哑剧动画片,算是成人世界里的低智商童话故事。 可是,他看了几眼过后,偏偏就想一头扎进这堆谎言堆砌的世界里,就像难得编织出一个美梦,尽管知道那是幼稚又虚假的世界,还是很享受粉色迷雾里的甘甜,深陷其中久久不愿醒来。 他突然觉得发明肥皂剧的人一定是个天才。这些人抓住了人们共通的一样心里特征:喜欢虚假的东西。 有位喜欢摄影的同事曾指着微缩景观照,说过一句很有哲理的话:好的照片,就是把假的拍得像真的,而把真的拍得像假的。 这几乎是一句真理。就好像一只长得像猫一样的狗,绝对比真正的猫价格更昂贵一样。 与此类似的,还有那些反串得比真女人还像女人的男人。 原本他不理解人们为什么更喜欢追捧舞台上的假女人。现在他想通了,因为大家都喜欢假的。 电视机里演员们努力、严肃、认真的表演着荒诞剧,居然构建出了一种真实的虚假。相对于现实生活中虚假的真实,那些永远不会变为现实的幻想对成年人产生的吸引力是巨大的。 就像少年不知愁滋味,小孩子也不知道幻想有多珍贵。成年人的世界里幻想无法在阳光下存活,只能在月光下的梦境里闪现。可惜的是,醒来后,梦里的一切通常先是像滴入水中的墨滴,先是化散开来,接着模糊淡化,最后消失在记忆里,就像从没发生过一样。 他胡思乱想着,忽然觉得电视里的图像在偷偷走进梦里,黑色的眼帘识趣的偷偷降下,思维逐渐模糊起来。 突然,手机里收到一条短消息。 铃声驱散了在混沌中袭来的暧昧的梦。他猜是那女孩发来的,赶紧抓起手机,急忙翻看记录,以便尽快证实预判。 很可惜,不是。 大概梦被突然打断,就会引发莫名的疲倦感。 他不经意的瞅了一眼电视,里面一个看起来一脸稚嫩的男青年正在和女主角谈情说爱。 说实话,他觉得这个男演员相貌过于水嫩,和成熟的女演员一对比,就像是未成年的大男孩。这俩人谈感情的戏份,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少妇在勾引高中生。 m君疑心,这是一起演艺圈里的腐败。一个不适合角色的演员,以某种手段谋求了不属于他的演出机会。 不过,看了十几分钟后,他发现导演选角很负责,也很老道。 只有这种面相的人才真正适合这个故事。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男人借故强行住进女孩的家里,随着俩人住在一起的磕磕碰碰,两个陌生人逐渐变熟悉,最终成了一对甜蜜的恋人。 故事里的人绝对不能胡子拉碴,也不能棱角分明,更不可以充满雄性气息。也只有现在这个男演员那张青涩无害的脸,才会让电视里的画面看来不至于给人色情感。 (本章完) 第148章 第十三次相亲63 第148章第十三次相亲63 男演员那张看起来像长毛的青桃子一样青涩的脸,会让人在看剧时不自觉的感觉那是大姐姐领着个小弟弟,而非一对成年男女住在一起。 这虽然会削弱该剧刻意营造的甜蜜恋爱氛围,却有助于构筑原本不合理的陌生男女共处一室,又相安无事的虚假剧情。 除此之外,也只有这样,女主角照顾该男的画面看起来才会有一丝宛如母子关系的微甜,而不是迎面扑来一股男女间恋爱的酸腐气。 而且还会带给心里永远都住着一个男孩子的雄性哺乳动物们 强烈的心理暗示。仿佛那个荧幕里和女主角怄气的男孩就是他们本人。 于是乎他们终于能体验一把梦中才有奇妙感觉:拥有一个可以对之百般撒娇的美丽女人。这个女人会替男人解决一切麻烦,又能包容男人的所有缺点,最难得还长得像花儿一样漂亮,简直是一个完美的恋爱对象。 当然,对于大多数男性而言,这算得上是一种狂想。就好比一个人长得有碍观瞻,可脑子里长出的想法还挺美。简而言之,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式的幻想。 癞蛤蟆估计永远吃不到天鹅肉,最多就是对着水里的倒影发发呆。可想吃天鹅肉的乐趣,也恰恰就在于此。正如钓鱼的乐趣不在于鱼,而在于钓。 m君甚至听说,有些地方把为了钓而钓发扬光大,居然开始在水泥池子里钓虾。 不知道这些人什么时候境界能更上一层楼,不但放弃了鱼甚至能抛弃钓钩,像姜太公一样摆摆姿势,用针钓鱼。 或许齐候专钓王侯的钓之境界太高深,不是一般斗升小民能学来的。而且也绝对不是谁都能装腔作势做得像真事儿一样。那么,m君倒是想建议这些人尝试下钓别的活物,别太局限于鱼虾这些水生物。 比如:可以钓钓泥土里的蚯蚓。 就是那种像根红线头一样大小东西。也许有人觉得这东西没法钓起来。 太公望手里的那根针真能钓到鱼吗? 自然不能。 不过就是摆摆钓鱼的样子。 其志不在鱼,而在招引王侯将相,真正的乐趣不是钓到鱼,而在钓本身。就如同《红楼梦》里的贾宝玉,爱慕美女的乐趣,在于爱慕本身,不在于美女。 更何况钓土中歌女,绝对难度更高,更消耗时间,也更有助于摆姿势,找腔调,追忆情怀。 话说回来,那部剧的编剧应该精研过心理学,否则,怎么可能对“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这种西门庆式哲学食髓知味呢? 另外,这人相貌应该不佳。一个称得上漂亮的男人,通常会睡眠不足,基本每天早上醒来都有黑眼圈。很难想象这种人会去钻研某种知识。 比如:西门大官人。 这位为偷情而死的人一定不会长得像癞蛤蟆。在《金瓶梅》的世界里,西门大官人如鱼得水,黄金屋与颜如玉并有,可谓是得到极乐人生的颓废派人生赢家。 至于其捕获美女几乎百发百中的原因,无外乎王婆曾做出的那几字秘传“邓、小、潘、闲、驴”。 他甚至疑心《金瓶梅》的作者是个女人,否则怎么把女人喜欢什么样的男人,总结的如此惟妙惟肖。 当然,西门这种类型的男人,绝对不适合出现眼前这出肥皂剧里。 他看着看着电视,忽然想起来一件事。 如果把人都平面化,自己会是什么样子呢? 当然不是真的把人摊开变成鸡蛋饼一样的二维画面。 他坚信,如果人被降维,大概率会死,变成一张杂乱无章、毫无生气的画。 那么升维呢? 应该也是死。就像深海的带鱼无法在海平面以上存活。 他所想的平面化,与时空维度无关,只是把人的一生都写在纸面上,把一切有效的,无效的经历列成一张可清晰对比的表格。 可以想见,他的无效经历绝对会比有效经历多。否则,他早就是大名鼎鼎的成功人士,而非现在这种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 那些成功人士的经历绝对是有效多过无效。就好像同样是短短几十年,一个忙于开疆拓土的君主,和一个安享富贵的财主相比,每天所处理事物的密度绝对是不一样的。 哪怕两位人生时间的长度一样,其广度与深度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就好像万物都是同种微粒排列组合出来的物体。可排列方式不同,微粒密度各异,早就出来的世间万物也就千差万别。 以动物而言,有的是来去自如的脊椎动物,有的则是海鞘一样,只能终生依附岩石,像植物一样过活的软体动物。 人终究是一种哺乳动物,不应该安心去当一株海草,或者一朵蘑菇。 当然,林子大了,鸟的种类多。世界大了,人们的选择就多。不是每个人都想成为叱咤风云,挥斥方遒的大人物,但绝对没人愿意做一辈子窝在草稞子里的,成为可怜巴巴的倒霉蛋儿。 即便不是狮子、老虎、花豹这些蛮荒世界里的一方霸主,至少也得是能自由驰骋于草原的野马,自在翱翔于天空的大雁,绝不能是天天提心吊胆,费尽心机躲避野猫野狗的兔子、老鼠。 有时候,他觉得搞人事工作的人每天都工作一定非常有趣。这些同志可以每天无所顾忌的浏览别人的过去,一点一滴的无效经历都尽收眼底。所有人的秘密都无所遁形,像是在他们眼皮子底下裸奔一样。 据说,古天竺有一种驱使鬼神的咒语。咒语的内容就是该鬼神真正的名字。知道这真名就好像是知道了对方的底细,揪住了一根小尾巴。 他好像在哪本书里看到过,古代犹太人也有类似的说法。他们主神的名字就只不过是信徒为了方便称呼编造的假名。其真名不为世人所知。 尽管是假名号,被叫久了似乎就有了真的神威。人们遇到急难,惊慌呼救时,所呼喊的正是这个假名。 这样看来假名似乎也算是犹太主神的名。想来,所谓的真名应该不只是一个称呼,而是反应了某种真实,或者说表明了那位主神的本来面目。 (本章完) 第149章 第十三次相亲64 第149章第十三次相亲64 他胡思乱想了半天,突然想起来明天还得上班,就觉得一股子疲乏从脚底向上涌,脑壳子都被顶得生疼,睡意居然从疼里走出来,喊他赶紧找个枕头! 眼皮子开始上下交战,指挥眼屎把对方涂满,三来二去眼就睁不开了! 他迷迷糊糊抱着枕头,趴在沙发上,心想: 不想去上班!要不请假吧! 转而又一想: 明天可以请假。明天的明天呢?明天的明天的明天?明天何其多!天天请假吗? 不去上班行吗? 自然不行。 不上班,吃什么?喝什么?拿什么交网费?哪来的电看电视?哪来的枕头让他抱着?还怎么娶老婆? 做这些事都需要钱! 他是真想视金钱如粪土。可古话说得好“一文钱难道英雄汉!” 英雄好汉都不能没钱。更何况他还不是英雄,不过是一平凡无奇的小人物,怎么敢视阿堵物为粪土呢?又哪有资格瞧不起满身铜臭的钱呢? 说实话,他自上班第一个月后,就总觉得上班实在没劲。年复一年,月复一月,日复一日,甚至秒复一秒的重复劳动,大概在上班的第一天,就望到了退休的那天。要是从现在起写工作日志,退休以后这本大册子大概率看起来会想是一本复印册。每一页的内容都和第一页是一样的。 他曾经认为,一生只做一件事,一直做到老,不太辛苦,又没什么风险,简直是一种幸福。至少不用经常餐风饮雨,露宿荒野,饱受烈日寒雪之苦。但时日久了,他发现这是另一种苦。不一定非得被生活的皮鞭抽得皮开肉绽才叫痛苦。在平淡、沉闷、枯燥中只是活着,或许算得上是另一种痛苦。 他看过一部东方邻国的电影,里面一个老妇人在烧炭自杀的同时,一直在看新闻报纸。她是面对死亡犹豫了吗? 不是的。 一个对活着失望透顶的人,绝对不会畏惧区区死亡。 她只是害怕无聊,在等待死亡的时间里,看新闻打发时间罢了。 事实上,我们每个人在降生的那一刻开始,就开始了等待死亡的旅程。 毋庸讳言,任何人都会死! 所谓,平淡无奇的一生,不过就是枯燥无聊的一生。 就像等死时,手中没有报纸,百无聊赖的静候死神到来。 也就是俗话里的混吃等死。 他当然不想活一辈子,到了归去的时候,在人生简历上只写下三件事:吃饭、睡觉、上班。 可他又不羡慕野外的鸟。虽能看遍河山美景,但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也并非是他所追求的人生。 难怪古人说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个人有个人的不如意,各行有各行的苦。 就好像各地有不同的辣一样。四川是麻辣,湖南是香辣,广西是酸辣,到了贵州就是辣。 贵州的辣实在称得上是九州第一辣,纯粹不掺杂任何其它味道的辣,四海之内独此一份,绝无第二家。 每想到此,他总感慨,当地人要是没去过外地,就必然会除辣之外,不知再有其它滋味,实在可惜啊! 他思来想去,眯瞪着眼,想明白一件事:还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吧。好好撞钟,还有口饭吃。有田一亩,胜过百鸟在林。虽不能大富大贵,好在温饱不愁,遇到好年景也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道理是想通了,可心总还有些不甘。 如果不是有胃病,有谁真的愿意粗茶、淡饭、薄酒、凉茶度一生呢?反正他是不嫌龙肝凤髓、豹胎猩唇有油腥气。 都说脆皮厚味甘口而疾形,曼齿妙理乐情而损身。可是有几人能真的摒弃口腹之欲,感官刺激呢? 小时候,他总觉得,满清时代那些不用工作,整天游山玩水的八旗子弟都是游手好闲的人间败类,不过就是群混日子的米虫,是可耻的大清国官养寄生虫。 长大了,他才明白一个道理,像自己这样苦哈哈的,整天上班下班,挤地铁,挤公交,风雨无阻,挣钱糊口也是混吃等死,看似忙碌实际上是另一种形式的混日子。 既然都是混日子,两种生活哪个高哪个低,也就一目了然,不言而喻了。 这道理当然不是今天才想明白的。 可能理解一件事,跟能做好一件事,两者之间差了十万八千里。有些人终其一生,都像跳不出佛祖手掌心的猴子,一直在打筋斗,可无论折腾出几个十万八千里,始终是跳不出小小的手掌心! 就好比m君,能不工作吗? 肯定是不能。 他不是什么八旗子弟,没有游手好闲逗狗放鹰的资本,用那某些大城市本土人的话说,不过是坐着火车来外地讨饭的,就像是一匹没有族群为依托的野马。 离群之物要怎么在危机四伏的荒野生存下去呢? 似乎只有一个办法:奔跑! 不停的奔跑。 永不停歇的奔跑! 跑在狼群前边,就不会被吃掉! 跑在牛群前边,就不会被饿死! 跑在野马群前边,就不怕被排挤! 奔跑! 奔跑! 不停奔跑! 不能停下! 等到老了,跑不动了,就该回归大地,尘归尘,土归土,化为虫蚁和细菌的口粮,小花小草的养料。 都说生命在于运动。 说实话,当下活到八九十岁不算新鲜事,就是百岁老人都谈不上罕见。 以运动量而言,应该没有哪个非运动员比得上职业选手,可从没听说哪个职业运动员,或者国际体育比赛的冠军能活到一百多岁。 由此可见,寿命的长短与运动关系不大。 反倒是有一种说法。人运动量越大,造成的内部肌肉、器官的细小撕裂越多。也就是运动越多,对人体的伤害越多。 而人身体的自我修复能力是有极限的。一旦超出限度,就无法自愈。如此看来,大量运动,反倒是一道催命符了。 运动能延寿,还是运动会促死,孰是孰非,绝不是m君这个健康学的门外汉所能判断的。 他只是觉得,离群的野马不可能一直奔跑下去。 就算是有无限能量供给的机械,也不可能永远运转下去。所谓永动机可没考虑金属的自然损耗。 血肉之躯的抗磨损能力,怕是远比不上不锈钢。 (本章完) 第150章 第十三次相亲65 第150章第十三次相亲65 上班,上班,上班,又是上班。一睁眼,又到上班时间。 上班、下班、下班、上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周而复始,无尽无终。 念起来就像是加在平凡众生头上的魔咒。 他心怀厌烦的坐在办公室里,先是盘算在下班的时候,要不要整理下桌面,继而脑子里涌出一堆和那女孩有关的点点滴滴。 那天该带点什么小礼物去她家呢?他苦思冥想一番后,决定画张小幅的肖像画,再装进小相框里带过去。 难得这天手头没什么要紧的工作。他就在中午的休息时间,凭着记忆快速的画了一张线条为主的小素描。 女孩的形象在脑海里非常清晰。可画完后,画中人和那女孩简直有天壤之别,可以说除了都是人,就再无一点相近之处。 他虽算不上是职业画家,好歹在大学期间获得过绘画专业奖项,在画画技术这件事上,算得上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说的不谦虚一点,比某些徒有其名的大画家画得也没逊色多少。 不论是静物、风景还是肖像画都还算得上已入门庭,基本上到达了画山是山,画水是水的中等绘画水平。 和那些真正的画家比,所欠缺的就是还不能用画来表达饱满的情感,无法使观众产生思想上的共鸣。 这应该是职业画家与绘画爱好者在画面效果上的分水岭。 尽管如此,他还是具备一定程度的写实能力的,凭印象默写出见过的人或者物都非难事。前些年,他还二十多岁的时候,年轻气盛不甘平庸,喜欢当众卖弄这套本领。 一般人都是当成个乐儿看看,就像是在大街上看猴子敲锣打鼓一样。不过还真有人慧眼识珠,知道这算得上是一种特殊技巧。因此,想带他去意大利的私人沙龙,窥探某神秘物件后,凭印象将其画下来。 他曾好奇的问道:那是个什么?动物?植物?器物?外星人? 对方守口如瓶道:见到了,你就知道了。绝对是你从没见过的。但是记住,不能在现场画,哪怕是躲在角落里画也不行。现场只能看,记在脑子里。 他对怪力乱神的事一向都是敬而远之,像这种远赴异国他乡做稀奇古怪事的邀约,更是不敢轻易应承,犹豫再三之后,最终还是拒绝了。 可是天下偏偏就有这样的怪事儿。平时他甚至能画下来擦肩而过的陌生人,可一旦他想用画来取悦哪个女孩,就一定画不像。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几乎成了一项铁律。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关心则乱? 显然这条定律没有失效。 他感叹再三,终于做出决定,既然实在是画不像,就别露孔雀屁股了,还是画朵花儿吧。 不过,花儿还是有颜色的,比黑白灰的好看。手头没有彩色铅笔,这项工作只得暂时放一放。 说起绘画,他感触颇多。特别是最近网络上总有宣传某人画得像真的一样。 那人确实画得很逼真,水壶把儿上的铁锈异常清晰,似乎观看者要是用心数,就能一粒一粒数清楚。这虽然还称不上神乎其技,也算得上手笔不俗。 不过,单单凭这种写实功力,就妄称大师,实在是立不住脚。 事实上,职业画家不就应该有画出逼真画作的写实能力吗? 就像歌手唱歌时一定要口齿清晰;芭蕾舞演员垫脚尖的时候腿不能打颤一样;变戏法的耍魔术不能穿帮。 这都谈不上是对某行之“家”的要求。应当是对该行当从业人员的最基本要求吧? 如果这人只是画出苹果像苹果,画出橘子像橘子,画个大象不被看成是猪,就被一帮人鼓噪为当代大画家。这就不只是贻笑大方,而是整个时代的悲哀了。 难道数以万计的绘画专业的学生都没有写实绘画功底? 当然不是。 以m君自身的学习经验而言,只要不是骨子里完全没有绘画基因,最快只要三个月,最慢花上五六年,就能有所谓超现实主义绘画写实功力。 这里需要强调一点,天分很重要。努力和汗水确实重要,但是天分不可或缺。 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一大部分人一万年也学不会画画。有些家长认为学画画可以作为一种考学的捷径。实际上,这是种日渐衰老的哺乳动物傲慢的异想天开。现实中,学画七八年,在专业考试中仍不及格的学生比比皆是。 m君总觉得,人擅长什么,不擅长什么,绝对不是靠所谓后天努力能强行改变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 天生不近视的人,只要保护好眼睛,就可以一辈子不用戴近视镜。 天生近视的人,则是一出生就注定要靠近视镜看东西的。这人要想不戴眼镜,不能靠努力,应该靠手术! 同样的道理在绘画上也适用。 据他本人所见,现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能用铅笔把一只苹果画成像高清相机拍摄的黑白照片一样。 他本人就能做到这一点。不夸张的说,从那九个美院的油画、雕塑系专业随便揪出来一个大一的学生,也完全能画到这种程度。 当然,他没有贬低那位写实主义画家的意思。虽然写实并非难事,但正如学习绘画的速度一样,完成画作的时间也有长有短。 通常绘制一副中等幅面油画要耗时两到三个礼拜,这还不包括等待颜料风干的时间。 如果是一副精细到每一根头发丝都毫纤毕现的超级写实主义油画,普通人至少要画一个月以上。 从那大师极为高产的作品数量来推测,此人画这样一幅画顶多也就俩礼拜。 这两个礼拜的时间差,自是其人绘画水平远高于一般人的铁证。 m君从没质疑过那位大师的绘画功底。但是写实功力对于绘画技术而言,就好比是传统武术里的蹲马步。 所谓武术家作为一名格斗技术大师,其之所以是一位大师,一定是因为他能以高超的技艺打败对手,绝不会是因为他蹲得一屁股好马步。 其实,那些溜须拍马者未必不懂这个道理。 这才是真正可悲之处。 当一群人夸赞一个裸奔的人衣着华丽时,不论有没有人站出来戳破谎言,这件事都是荒诞的,这群人都是可怜的。 裸奔的人可怜,说谎的人可怜,如果真有人戳穿他们,这位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人更可怜。 (本章完) 第151章 第十三次相亲66 第151章第十三次相亲66 中午,他去食堂吃饭,遭遇了俩新鲜事儿,一件让人可乐,一让人乐不起来。 他吃饭的时候,看到一个一米八几的圆脸大高个儿在跟另一个一米八几的长脸大个子说话。 这俩人一共说了没几句,圆脸的就用右手就摆出一副标准的兰花指手势。 m君第一次在单位里见到这种手势,一时惊诧,反应就比平时慢上一些,大约看着那手势愣了三五秒。 圆脸大概用眼睛的余光扫到m君,发现被人盯着兰花手指,就急忙变换手势为食指伸出,其它手指拳起的姿态。 m君本没多想,也没有歧视的意思,只是出于新奇多看了两眼。这人急急忙忙的变化手势,反倒引发他的联想。 兰花指本是古代读书人爱用的手势,大约是取象兰花有君子之意。不知道怎么传到清末就变成受市井间嘲笑的姿势。 其实区区一个手势根本说明不了一个人有无男子汉大丈夫气概。以大丈夫气概而言,古往今来不少巾帼尚且有不让须眉的。 大丈夫这个词源自充满阳刚之气的战国时代。据考证,那个时代的身高一丈大概就是指此人身高一米八左右。所谓丈夫就是有一米八高的男人。而大丈夫,就是身高远超过一米八的男人。 该词引申意为非常有担当的男人。原意早就被人们舍弃不用,引申意一直沿用至今。甚至在日语里都还有大丈夫这个词,专门来形容一个人办事牢靠,值得信任。 根据这个词的意思,我们可以知道,所谓“大丈夫”指的是一个人的内在精神气质,道德品质,而不是外在的皮相和色相。 因此,他丝毫没有嘲笑圆脸高个儿的意思。区区兰花指说明不了什么。 何况,看起来威猛魁梧也未必真是大丈夫。 那个著名的太监童贯就长得比一般人阳刚勇猛。据说此阉不光是有一身铜皮铁骨,甚至还有十几根如钢似铁额胡须。 想来,这位公公确实算得上是一位奇人,被阉割之后能长出胡须的,中华上下五千年仅此一人。 相貌如此威武的童大将军与辽军作战时却“娘”到极致。别人的军队不堪一战,大都是一触即溃。此人是还没见到敌军,就连滚带爬逃回汴梁去了。观其一生,唯一的本事,就是像娼妓一样,做儿女之态谄媚宋徽宗。 汉末英雄张良据说状如好女,并非须发如戟的大丈夫姿态。其人却能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为汉朝建立立下汗马功劳,甚至还曾以身犯险,在博浪沙舍命行刺秦始皇帝。 可见“娘”与不“娘”与这人看起来阴柔与否,没什么逻辑关联。 社会上有些人以嘲笑男人的阴柔特征为能事。大家虽都不明言,可实际上谁心里都清楚,这就是一种对异己分子的公然欺凌。 男人戴大耳环好看吗? 说实话,m君本人欣赏不来,打心底里认为这是奇装异服癖。 但是,他绝不会公然嘲讽、污蔑、丑化、异化这些人。 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人应该有随意打扮自己的权利。就像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合乎自己口味的食物一样。 这本应是像生而为人就能呼吸空气一样,是最平常、最无可争议的事情。 可是,社会上总有一些人会大义凛然的举起“大棒”,猛烈抨击那些喜好与众不同的人。 说白了,就是依仗人多势众对少数派进行肆无忌惮的攻击打压。 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两只耳朵都戴着耳环的男人,被别人背后讥笑为娘娘腔,更有心怀叵测者直称这些人为变态。 男人戴一只耳环叫时尚,戴两只就叫“娘”了? 事情的性质因为一只耳环而产生了质变吗? 当然不是。 只不过这些年戴一只耳环的男生数量多起来了。相比较而言,笑话戴两只耳环的人风险更小,几乎没什么不良后果。于是乎,目前为止,戴两只耳环的男人总是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的。 其实很多人都遭受过类似的境遇。 比如: m君在一家西餐厅,就被一群看似崇洋媚外的鼠辈群嘲过。 事情的起因是他点了一份全熟的牛排。 当他嘴里说出全熟俩字的时候,服务生的眼神冒出了两道诧异的目光,就像两道伦琴射线,在他浑身上下扫射,好像是要看看他这个乡巴佬一会有没有钱付账。 这还不是最过分的。 他不经意的转头看了看四周,发现周边几桌人都在用不同程度的鄙夷目光打量他,就好像他是走进鸡群里的一只大鹅。 事实上,就算是所谓真正的英国老贵族,也不是都茹毛饮血吃半生牛肉的。据说,英国血统最高贵的贵族英国老女王就吃熟牛排。 就算英国古堡里出生的庄园主们真的全都是必须吃生肉的主儿。m君作为一个吃炖牛肉长大的中国人,就不能在西餐店里吃熟食吗? 随后,发生了第二件在他看来更不可理喻的事情。 他用左手拿餐刀,右手用餐叉吃肉时,听到旁边桌上的一女食客发出一声冷笑。 声音不大,不仔细听可能都听不到。 但是,他还是听到了,也明白那人在笑什么。 不过,他并没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手足无措。 首先,他不是因为无知拿错了刀叉。 其次,他不是第一次用刀叉吃饭。 由于某些家庭原因,他尽管在一个北方的小县城里出生,并在此度过了二十岁之前的全部时光,但是他从会自己吃饭开始,就是使用刀叉的。 在餐刀、餐叉的使用上,他自问和世界岛西端的人们没有什么差别,或许还比其中较笨拙的人更为灵活一些。 他之所以习惯用右手拿叉子,因为他是天生的左撇子,当然是用左手来切割食物更便利。 当然,那些撇着嘴、斜着眼、故意笑出声的家伙们是真的奉西方餐桌风俗为圭臬吗? 自然,不是。 他们不约而同的发自灵魂深处溢出的嘲讽,并不是他们真的认为m君犯了什么天下之大不违。 只不过,在那个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小范围的人群里,m君成了显而易见又势单力孤的少数派,异己分子。 他们就是为发泄为自己欺凌他人的邪恶欲望找一个借口,寻一个机会罢了。 (本章完) 第152章 第十三次相亲67 第152章第十三次相亲67 如果可以的话,他们因为对方吃小笼包不沾醋,吃鱼腥草不放盐,吃热干面不放花生,一样可以心有灵犀的发起群嘲! 事实上,大家都明白,集体嘲讽一个人,与对方吃什么,做什么,说什么都无关。 他们需要的只是这样一个借口:你与我们不一样,所以你是怪胎。我们要嘲笑你! 至于到底是哪里不一样,除了被欺凌者,没人会真正挂在心上。就像永远都是受伤害者比施暴者更能牢记那些伤害一样。 推而广之,狼为什么见了羊就群起而攻之,见了老虎大多不上前撕咬呢? 是因为老虎比羊更接近狼的审美吗?或者虎狼习性更相近? 显然不是。 虎与狼除了都吃肉,习性可谓迥异。 羊与狼除了饮食习惯,同为群居动物反倒相似之处更多。 狼群捕猎羊,躲开虎,只是因为前者易于捕猎,后者过于凶猛。 有种说法,绅士之间能保持礼貌,是因为彼此之间存在犹如豪猪长刺的无形之刺。所谓无形之刺,就是人在短暂生存历程里建立起来,个人力量的社会投影,诸如:金钱、权利、地位等等。 正是有了这些刺,绅士们面对别人手里的好东西,才能克制住越界的欲望,彼此之间相互尊重,保持社交礼仪。 据说,中世纪的西方贵族只在贵族之间讲西方文明的礼义廉耻,从不对身边的奴仆讲究人的礼仪。 其实也不只是西方,我国春秋时代就有过一句俗语“礼不下庶人”。 m君很好奇,如果某位绅士没有那些特殊的刺,或者刺比别人的短小且柔软,又身处有刺者中间,会是什么结局呢? 结果一定很不妙。 大概率不会只是被扎得遍体鳞伤,而是会像掉进狼群的羊一样被吃掉。 要是有谁浑身的刺密度大,硬度高,还比其他豪猪绅士的刺都长呢? 那么,这位仁兄大概可以像冲进狼群的猛虎一样横冲直撞,大杀四方,丝毫不用在乎豪猪间该保持的距离。 如果说豪猪间的距离,就等同于人与人交往的互相尊重。 那么,他在食堂遇到的第二件事,就是关于豪猪之间距离的。 非常可惜,没有刺的那只不是对方,而是他本人。于是乎,不用在乎距离的自然也就不是他,而是对方。 当然,没人像狼牙棒一样非要试试他天灵盖的硬度。 简单来说,就是两个不太熟悉的人,谁需要先打招呼的一个关于礼貌的问题。 他吃完饭走出食堂,正巧碰到那位见过几次面的同事。这人在其他楼层办公,和他算是在同一个大的单位上班,从理论上说也算是在他的上级单位工作。 他们本在别人的介绍下,聊过几次天,也算是认识的。不过,最近几次遇到,该人对他的反应总是比较冷漠。于是乎,m君受骨子里透出的强烈自尊影响,也就尽量对这人避而不见。他不愿拿热脸贴冷屁股,也不愿因无关紧要的事开罪别人,既然见面不如不见,为了少惹不痛快,还是尽量避开对方的好。 可世界上的事总会偶然到像是冥冥中自有安排一样。 古人对此好像很有体会,留下不少关于这事的老话,诸如“冤家路窄”、“不是冤家不聚头”等等。 他像是一头总想避开老虎的水鹿,终跨不过那道坎儿,还是在水边遇险了。 似乎越是不想遇到的人,就一定会碰到。他终究还是和这人来了一个避无可避不期而遇。就在出食堂门的时候,俩人在那扇无法擦肩而过的窄门前相遇了。 说实话,m君不是一个有急智的人,往往无法对突发事件做出及时反应。 那些心思灵敏的人,总能在事情发生的瞬间,先是理清利弊,紧接着做出取舍,随后下定决心,一两秒钟内就能做出正确又得体的反应。 可他不行,看到对方后,不知道该不该打个招呼,下意识的就楞了五秒钟。 相遇显然也在对方意料之外。他明显感到对方似乎也是一愣,但是只停顿了不到一秒钟。这人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在脑子里对突发状况做出评估,马上对自己该怎么办租出判断,很快就昂首挺胸的从他身边蹭进食堂去。 直到这时候,m君才发觉自己有多可笑。他想顾及别人的情绪,别人实际上根本视其为无物。 其实,他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也不是不理解对方为什么会有那种反应。只不过,他总会对他人抱有些许不切实际的幻想,总会误认为别人也能像他一样不太急功近利。 非常可惜,每当这种时候,社会现实总会赏给他一记响亮的耳光,让他好好反省一下,又不是刚开始做人,为什么总用虚无的念头包裹住自己。 他能猜出那人态度的由来,很简单,那人自认是上级单位的所以高他一等。在那人的脑袋瓜子里,有这样一个想法,就是见面的时候,应该是m君给他先打招呼,而不能是他先给m君打招呼。 在对方的认知里,俩人的社交礼仪就像日本幕府时代的平民和武士之间应保持的礼仪。 也就是说,平民见到武士按规矩是要脊椎呈九十度鞠躬的。虽然在德川幕府后期,整个日本国内没有谁再严格执行这套陈规陋习。 但是,在那人的心里,他虽然不要求m君表现出对上级的恭敬,在交谈中也尽量以平等的态度与m君说话,但是作为实际低等的对方,应该对自身地位有清醒的认知。 就好比地主老爷以对待朋友的态度对管家。管家就能真的以朋友之道来应对主子吗? 显然是不可以的。 一个地主家的好管家应该时刻铭记双方的身份,在亲昵中恪守本分,在礼仪分寸上绝不越雷池一步。 否则,就是“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恭。” 没有谁面对他人愿意自降一等,把别人捧上天,自己吧自己踩进烂泥里。就算是满清时代,那些见了皇帝自称奴才的人,也绝不会甘心永远当奴才。 比如:一直以皇家奴才自居的鳌拜。一旦有不用做奴才的那一天,就算是拼上性命,也还是要舍命一搏的。 (本章完) 第153章 第十三次相亲68 第153章第十三次相亲68 其实不少人都动过来场翻身仗的念头。 可是这仗不好打。 就跟真正的战争一样,多数胜利不是靠奇谋妙计得来的,真正取胜靠的是充足的车马钱粮。 在战争中能坚持到最后的,一定是拥有更高勤供给能力的那个,一定是更能合理配置人力、财力、物力的一方。 简而言之,战争双方真正比拼的不是戏文里的阴谋,而是大家都瞧得见的阳谋。 就像秦灭关东六国,虽说有远交近攻这种策略,可这是阳谋,不是阴谋,傻子都知道五国一灭,齐不可独存。这一策略能奏效,是源自秦强大军力的威慑力,而不是因为齐国上下都是愚不可及的蠢材。 国家间决定战争最终结果的实际就是政权所拥有的粮食、军械、军人的储备、运输和生产能力。谁的这些能力更强,谁就能存活到最后。 据说宋神宗想要跟辽国全面开打,打掉一个北方强权,打出一个大宋盛世,打下一个千年和平。老太后想劝阻他别冒险,只问了一件事:车马钱粮准备够没? 同样的,想来一场人生的翻身仗。 车马钱粮都准备好了吗? 很多人事实上已经窘迫到无法拼凑开战所需物资。这种情况一单开战就是战败,很可能彻底输光老底儿,不如不战继续苟延残喘。 当然也有人觉得,与其一无所有,像吃腐尸的乌鸦一样苟活一百年,不如拼着少活几年,奋起双翼像雄鹰那样直冲云霄。 有这种想法的人不少,不过真正能贯彻“朝闻道而夕死”这理念的不多。 不可否认。确实有破釜沉舟一战定乾坤的先例。只是这种事概率太小。 这倒不完全是因为“车马钱粮”不足。 就好比常期的营养不良会损害人的身体健康,让其失去和体魄健壮者竞一日之短长的能力。 长时间处于逆境,仍能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让那颗希冀平吞日月的心猛烈跳动并不容易。 别说是自己多年深处窘境。 就算是常年目睹他人的窘迫,都有可能彻底消磨一个人的意志,打消掉其本有的锐气和棱角,让这人逐渐变成一个浑浑噩噩,混吃等死的庸碌者。 m君在bj漂泊过几年,曾在一家青年旅社租住过半年。 那家私人旅店的老板是一对年青的东北夫妻,带着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 m君在那地方住到第五个月的时候,就知道房东大姐的儿子怕是很难有出息。 他这样预判的根据与物质条件无关。 这孩子虽然没有独立的学习空间,但除此之外的物质待遇还算不错,在吃穿等用度上也和bj本地孩子大体一样,也有名牌衣服,名牌鞋,周末也会跟父母去游乐场休闲。 这对夫妻在bj讨生活,可谓是生财有道,短短几年就在老家盖起了三层小楼。 俩人颇有几分传说中东北人的豪爽。说实话,就m君所见,东北人豪爽之名响彻九州,但大多是人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像这位对夫妻一样的可谓凤毛麟角。 那段日子里,好客的两口子几乎每个周末都和常住的租客聚餐,有时候是全鱼宴,有时候是吃烤肉,有时候是包饺子,总之都是他们忙前忙后准备的多,租客们准备的少。 可以说,那几个月是m君在bj待的最爽快的日子,大碗喝酒大口吃肉,高兴了就拍桌击节,引吭高歌,酒到浓处,几人还会一起高呼青春万岁。 现在回想起来,他当时虽身处北方最繁华的大都市,却有几分身在哪个山寨里,酒肉随心,去留随意,只管今日酒肉歌,不顾明天醬醋茶,快意人生的洒脱。 那简直是一段活在成人童话世界版的美妙体验。 但是,成人的童话绝对不适合一个孩子去体验。 还住在那里的时候,他和几位老租客,就跟这对夫妻建议回东北去。在这里能挣钱不假,孩子也是真的耽误了。 夫妇俩对朋友们的建议很认可但没有依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因而会做出别人看来是错误的决定。但是,易地而处,大家都选择很可能是一样的。 这里常住的几人年龄跨度很大,从二十左右直到四十左右。毋庸讳言,住在这里的人都是处在人生的低谷,没有一个正在散发人生的最高光,从色调上看,所有人身上都蒙着一层淡淡的灰色。 这些人要么是刚毕业处于蛰伏期,未出茅庐的毛头小伙子;要么是遭遇了失败打击,寻找东山再起良机的老大哥;又或者接连流年不利,有些随波追流的不得志者。总而言之,看起来像是一个低调者俱乐部。 临时住在这里的人更多样化,也更复杂一些。有趁着假期,出门旅游的青年学生;有和家里人生气,离家出走的高中生;有满嘴谎话,招摇撞骗的江湖骗子;有收入颇丰,精打细算的江南生意人;有西装革履,派头十足的东北社会人儿;也有年事颇高,仍四处奔波的老艺人;还有被老婆赶出家门的,一时间无处可去的小区老街坊。可谓是形形色色,鱼龙混杂。 总而言之,小孩子看多了这些人,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不是说这些人会故意教坏小孩子,而是成人世界里的很多事,会像万花筒一样天天在小孩眼前晃悠,早晚会迷乱了那对少不经事的眼。 诸如:很多名牌大学的毕业生来bj找工作,也会住一段时间的青年公寓; 有的人明明有上万的月薪,也会拖欠一月几百块的床位费; 还有那些二十刚出头的小伙子们换女朋友就像开洗手间的门一样随意; 再有,不到二十岁的漂亮女孩,为了不可言说的原因,跟着老外出去旅游,翘课达一个月之久。 凡此种种,在成人眼里不算什么,顶多就是闲来无聊的谈资,对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则会产生极为不妙的误导。 m君就发现,这孩子像很多在大学周边长大的小孩儿一样,对上大学考名校没有一丝兴趣。在他的心里,名校生也不过和那些低学历者一样,都是他家的普通租客,毫无特异之处。 可事实上,他看到的只是无数人生活的一小片碎片儿,或许是值得回忆留恋的,或许是无足轻重的,但终归只是长则一年半载,短则几天到几个月的短暂时间,与几十年的漫长人生比,不过就是人生长戏里的些许片段。 (本章完) 第154章 第十三次相亲69 第154章第十三次相亲69 不但只是一小段儿节片,还是人生黯淡时刻的片段。 糟糕的是,几乎所有常住者都并非通常意义上的成功者。更糟糕的是,他们中一旦有谁稍有成就,第一件事就是忙不迭的搬离这里,唯恐失去离开的机会。 或许他们在以后的某一天,会想怀念一切过往一样,从时间的掩埋中嗅到这段经历发酵的微甜,但首要的选择仍是尽快离开这儿。 因此,那孩子几乎就没在这里见过这个世界上哪怕稍有一点儿成就的人。这对一个人形成正常世界观的负面影响非常大。 可以想见,一个人若是错误的认为,人生下来就是要啃树皮,喝雨水的,而且又从没见过别人喝烧开的水,那么这人恐怕永远不知道,树皮和雨水是处于绝境者的好粮食,但绝对不是人应该常吃的东西。 这样说或许有些过分。可事实确实如此。住在那里的人所有的并不是人通常所有的生活状态,而是一种临界点状态,处在要么好转,要么更糟的充满未知和慌乱的阴阳界。 一个世界观还没成型的人,很容易错把这些杂乱无章的生活状态当做常态。 这在未来的成长道路上,会给人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就好比乌鸦本该飞在天上躲避地上的猛兽,不能像兔子一样在草丛里蹦蹦跳跳玩耍。 如果有只乌鸦从一出生就存在常识性错位认知,误认为鸟应该像兔子一样,在草堆土堆里打洞。其结局就不言而喻了。 小家伙只看到了一群人跟其父母觥筹交错间,开怀畅饮声大笑,却不知道,酒桌前的每个人,从青年到中年,从男人到女人,每个人笑得都不是他人的可笑之事,而是自己过往与将要遭遇的心酸,那不是笑,是苦中作乐的泪。 在这里住过的任何一个人,心里都有同一个念头:尽快离开这里,永远不要再住在这样的地方。 这似乎有些荒诞,一群待在一起看起来无忧无虑、逍遥自在的人,实际上每个人想得都是早些离去。 可现实就是如此,就算是他的父母,心中所想也无非是赶快挣更多的钱,尽快离开远非自己家乡的大都市,再也不要天天和流水一样的陌生人应酬,早点回到东北去过安稳日子。 毕竟,大家谁都不是梁山水泊里的好汉,不可能一辈子聚在一起,天天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静下心来想想,那段日子算得上是一种无效经历。 m君不像社会上的那些厚脸皮,时不时美化一下过去的经历。他总是觉得,欺骗自己没什么意思。 而且,人们不总是通过一个人的自我吹嘘来了解另一个人的。有经验,上岁数的人总能孺子识破狐狸的障眼法一样,很轻易的就一眼看出某人的本来面目。 比如:许多家长一眼就能瞧出来,傻姑当成宝贝带回家的人,实际是坨无是处的垃圾。 为什么年轻男女总会被对方的花言巧语迷惑双眼,反倒是上点年纪的父母能一眼辨出真伪黑白呢? 其实,不是上岁数的人比年轻人更聪明,而是他们经历过更多事情,听过更多谎言,受过更多欺骗,痛定思痛之后,不再把目光放在千变万幻的不实之处,而是盯住一个人的最真实、可量化的基数部分,而非主观性太强的序数部分。 m君听到过不少“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的婚姻故事。 总结起来,无非就是女孩或男孩被对方的外貌或言语迷惑,像得了痴心疯一样非多方不嫁或不娶,为此一哭二闹三上吊,甚至远赴他乡,和家人彻底决裂。 在与家人斗争、抗争、战争之后,拖着伤痕累累的躯壳,终于得偿所愿。但是很快,现实就会抡圆了粗胳膊,狠狠一记耳光,抽得这人满地找牙。 事实总会证明过来和围观群众人的眼睛是雪亮的。被幻象蒙住眼的人,就像被猪油蒙住心的二傻子。全世界都知道那是一只披着人皮的猪狗,偏偏他或她本人把对方奉若神明。 造成这种结果的本质原因,就是年轻人看人不知道看人之为人的基数数值。 所谓人的基数,也就是可以清晰界定,其社会效应又可累计的社会属性。 比如:康熙皇帝比较出名的几个阿哥。大阿哥、身为太子的二阿哥、三阿哥、四阿哥、被称为阿其那塞思黑的八与九阿哥、十三阿哥、以及大将军王十四阿哥。 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社会属性皇子。通常人们认为大阿哥、三阿哥才能较为平庸。四阿哥、八阿哥、十四阿哥才能比较出众。 出众者有当皇帝的可能,平庸者如三阿哥,虽注定无缘皇位,可最后得到王爵,就算他只是一个阿哥,也是一出生就拥有常人无法企及的荣华富贵。 如果,m君是一位父亲。现在女儿有两个人可作为丈夫的选项。一个是能力平庸,相貌平常的皇子;另一个是才华横溢,顾盼盛情的寒门学子。 m君会给女儿选那位皇子。因为这人单独一项的基数值已经大于了后者的所有可能。后者除非能像王莽一样夺权篡位,否则其终点永远超不过前者的起点。 当然,这是一种极端情况的对比。日常生活中,人与人的差距不会大到如此这般有天壤之别。 大多数女孩需要面对的是另一种选择。 比如: 一个男孩是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工作稳定,收入不菲,但是为人不风趣幽默,长得也只算五官端正,中人之姿态而已。 另一个男孩学历不高,工作还没找落,收入不稳定,有时很多,有时无,胜在几句话就能让女孩春心荡漾,不能自持,脑子里生出粉红色的幻想,更难得的是身高样貌都很出挑,走在街上回头率高。 很多女孩会义无反顾的选择后者,并美其名曰把自己交给了爱情。其实是把自己出卖给了无知与无法自制。 以基数来判断,前者明显优于后者。相貌好当然很重要,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相貌的基数值就像一条后弯的劳动与工资增率曲线,到达一定年龄节点后,就会开始随着年龄增长迅速贬值。 而学识,社会分工带来的基数红利却在随着时间推移不短增长,几乎是时间越久积累起的总量越大。 此消彼长之下,哪个人值得选择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本章完) 第155章 第十三次相亲70 第155章第十三次相亲70 实话总是令人不悦的。 他想到人的基数值,就想起那句灵魂拷问:你又是什么呢? 这问题本无标准答案。 一个人想是什么都可以。 可以是只四处乱蹦的兔子,可以是条潜藏湖底的鱼,可以是自在飞翔的鸟,也可以说条信仰犬儒主义的狗。 事实上,一个人到底算什么,就像是人生效用一样,全凭个人主管感受,一切随心变化而已。 有的人在物质上从始至终一无所有,却能秉承犬儒主义精要,把世界当成是寄宿自己的容器,天地万物,日月星辰都是自然用来配合自己生存的影像,那此人就度过算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一生,也一样能活得畅快淋漓,别具滋味。 反之,有的人一辈子为外物所拘泥,患得患失,时时有希冀之物,又每每想据之而不可得,就算从呱呱落地就锦衣玉食,广厦高眠,也一样是郁郁寡欢,六神无主。 俗人大都如后者,被外在的无形枷锁束缚住身心,身不自由,心不畅快。 m君很羡慕心之内外都空无一物的隐士高人,却偏偏不过是万千俗人中的一员,整日为了散碎银两,糊口之资四处奔忙,真正是一日不得闲。 因此,他难免时常扪心自问: 是呀! 我又算是什么呢? 思来想去,他发现自己不过是世间无数落魄者中的普通一份子。 想明白了这点,疲倦感就从脚底使劲向上冲,几秒钟之内,就轻易攻陷大脑。 于是乎,整个人在大白天昏昏沉沉起来,就想着谁能递过来一个枕头,让他趴上面美美睡上一觉,把世上所有的不痛快通通忘到爪哇国去。 其实他不知道爪哇国到底是哪,只知道这人古人嘴里的天涯海角,一个蛮荒之地的不起眼小国。 原本他以为是爪哇就是指斯里兰卡,后来听说是指马来西亚,还有人说是印度尼西亚,最近又有人说爪哇在非洲东海岸。 说起来,古人给外国定的称呼比现在人取的名称有趣许多。 比如:古人称西班牙为弗朗国,把西班牙火枪叫做弗朗机。 这肯定是音译。 他没有研究过古汉语,不知道当初的翻译家们是根据哪国语言来翻译的,只是觉得弗朗比西班牙听起有有文化一些。 国名是音译好?还是意好? 他个人觉得,还是音译好。 如果采用意译,可能很多国家都是重名,到头来分不清哪个是哪个了。只怕不只国家的名称,很多君主的称号都要变成复刻版。 就像西辽帝国的君主音译为桃花石汗,意译就是中国皇帝。 我们都明白西辽的君主算不得整个中国的皇帝,其主要领地在中亚,大致上以唐代安息四镇旧土为核心区域。西辽类似为北宋续命的南宋政权,是辽国贵族复立的契丹政权,算得上是与金、西夏、大理并立的局部强权,却不是华夏列国的宗主,要是意译为中国皇帝难免别扭,可叫桃花石汗就规避了这争议,念起来顺口多了。 不适合意译的还有各国君主的尊号,以及我国皇帝们独有的谥号、庙号。 比如清乾隆皇帝的谥号是:隆运至诚先觉体元立极敷文奋武钦明孝慈神圣纯皇帝。 这要是必须逐字翻译出意思,恐怕会让翻译人员恨不得想死,更重要的是每个字都翻译出来,很难在外语语境里组合成原来的意思。 大唐玄奘法师对翻译工作颇有心得。他为了找到佛经的本义,历尽艰险远赴天竺,回到长安后,在白马寺严格而考究的翻译了带回中国全部的经文,却没有精心翻译其中的咒语,只是音译这些神秘的句子。 有人说,这样做是因为他的宗教倾向,不相信咒语真实有效。 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天竺的咒语翻译为中文,就算每一个字都精准反应出愿本的意思,也绝对无法真正还原咒语的本来面目。 玄奘法师为了不改变咒语的原意,才决定采用音译法。 其实,不管用音译,还是意译,外国人都很难读懂那些过于抽象,或者高度凝练的文字内容。 比如:我国的格律诗。 可以想见,外国人如不精通中文,绝对无法领略其真正的美。 当然与欧美人比,日本人,韩国人,越南人相对来说,能较好的理解汉文诗。毋庸讳言,日本人写出过不少优秀的汉文诗。当然,这里的“优秀”二字是相较于其他外国人然而言。 汉奸郑孝胥虽大节有亏,但算得上是一位才子。如无后来在东北搞复辟的丑事,他大概有资格被评为清末第一大才子。 其人曾东渡日本,与当时的日本文化精英诗文相贺。他不大瞧得起日本文人,诗文交流后得出的结论是,日本人汉文诗只得中国之皮毛,未得诗歌文化精髓。 郑大才子私德尚可,大德有亏,这本是无可辩驳的事实。但是,若站在热衷复辟满清的人的立场上看,此人身上汉奸卖国贼的色彩怕是会减弱不少。 受这些满清复辟主义者幽灵的影响,现在竟然有无耻之徒跳出来强调郑老先生有可能是被日本人害死的。此事或许是真的。相比日本人,郑更忠于满清末代皇帝溥仪,因此触怒日本侵略者而被杀是很可能的。 但是,一个汉奸被侵略者杀死,能改变其是汉奸的事实吗? 肯定是不能的。 比如:伯嚭出卖了吴国,却被越国人处死。这能抹掉他卖主求荣,祸害母国的污点吗? 显然不能。 再比如: 导致北宋灭亡的关键人物是辽国降将郭药师。此人身为汉人,却引金兵南下,捣毁北宋都城,活捉徽欽二帝,灭亡北宋王朝,可谓金国灭宋的大功臣。 此君没能逃过公道二字,在金国内部政治斗争中败北,受尽屈辱在潦倒中死去。 此獠被迫害致死的结局,能改变其出卖北宋的事实吗? 当然不能! 简而言之,被敌人处决的,就一定是朋友吗? 显然不一定。 也可能只不过是另一个敌人。 (本章完) 第156章 第十三次相亲71 第156章第十三次相亲71 他正任由思绪像迎风柳絮一样在想象空间里飘摇,忽然看到两个私下势同水火的同事在亲密无间的交谈。 不知底细的人看到这一幕,一定会误以为他俩亲如一家,是可两肋插刀的过命兄弟。 事实上,要不是有国家法律的威慑,这俩货之间的矛盾,早到了非得拔刀相向,血溅五步的地步。 有时候,m君也会疑惑,这俩人渣真的是厌恶对方,恨不得对方去死吗?还是借那些过激言论,引诱听众们吐露自己的心声呢? 就像古代坏人们常说的“欲先取之,必先予之”。牺牲一点个人隐私,来换取他人更有价值的秘密? 有一点,m君是心知肚明的,这俩禽牲没一个好东西,都是一路货色,只会坑人害人。 对这种东西,最好的办法就是敬而远之。 其实,想想挺可笑。这些小角色的生活充里斥着相互利用,相互欺骗,相互坑害,把每一天都搞得像是一场谍战大戏。 什么武经七书,什么三十六计,什么阴谋阳谋,简直是应有尽有,无所不有,一套一套害人的法门,不重样的施展出来,单位内可谓奇谋巧计千变万化如万花筒一样,让m君这种不善此道者真是应接不暇。 普普通通的一个挣钱吃饭的地方竟然比戏台子还热闹。所有人都自觉,或不自觉的被卷进漩涡里,一个个都成了一幕幕悲喜剧里的演员。就连m君也不能独善其身,只好虚与委蛇! 或许,人生真的就是一出闹剧。每个人接到剧本,就急急忙忙登场开唱。 就像所有的戏剧一样,不论是悲剧,还是喜剧;也不论是正剧,还是滑稽戏;或者是不知所谓的荒诞剧;所有人都自觉扮演者自己的角色。不管这角色是自己喜欢的,还是厌恶的,都只能尽心尽力去演好它。 演不好的自然免不了被旁人一顿笑话。这倒不打紧。重要的是不好好演的演员,会被无形的导演提前干下场。这是大多数人最惧怕的。 毕竟说都不知道下台之后何去何从,还有无换个角色再度登台的可能。 如果人生真是一出戏,那么最有价值的角色是什么呢? m君觉得,若是在封建时代,大概就是皇帝了。特别是在明朝灭亡之后,整个大清朝只有满清皇帝本人是人,其他人全是奴才。区别就是有的是宫廷里的奴才,有的是包衣奴才,有的是没资格自称奴才的奴才。 从秦朝到五代十国,皇帝召见大臣时,大臣是可以坐着面圣的。 从宋到明,大臣是可以站着和皇帝对答朝政的。 而到了满清时代,雍正手下处于权力核心的军机大臣只能跪着办差,封建时代的奴才风气至此达到第一个高潮。被雍正杀死的大将军年羹尧算是有清一代,唯一有古之大臣风范,能以人的姿态,而非狗奴才姿态与皇帝交流的大臣。 奴才风气发展到嘉庆皇帝当政时,大臣柄政的秘诀竟然是“多磕头,少说话”。 实际上,早在号称“十全老人”的乾隆皇帝还在位时,奴才风气就达到了第二个高峰期。 这位皇帝曾张牙舞爪的呵斥纪晓岚等弄臣,直斥他们不过与妓女,戏子一样,都是下贱货色,没有资格谈论国家大事。 这在王剪敢和秦王讨价还价的战国时代是完全不可想象的画面。甚至上溯到三皇五帝时代,都没有像乾隆这样侮辱大臣的君主。 有人会觉得,三皇五帝,春秋战国时代过于久远。 其实就算在距满清时代较近的王朝里,大臣们也还是有做人的基本尊严的。 在大臣被撤走椅子的宋代,北宋强势君主宋神宗想严惩一个犯错的小官,就被大臣当面教训,快意事不做也罢!于是乎,堂堂一国之君,竟不能随意处理芝麻绿豆大的小官吏。 甚至,在满清编纂的历史里那一个刚愎自用,心胸狭小的明嘉靖皇帝都比满清君主强。这位皇帝面对公开称其“嘉靖嘉靖,家家皆净”的海瑞,都没向后来的乾隆皇帝辱骂弄臣一样百般羞辱。 是自秦到明的君主个个都虚怀若谷,对所有大臣都敬如国士吗? 自然不是。 真正的原因是,在满清之前,虽然历朝历代宫廷里擦桌子,扫地的太监和宫女都自称奴婢,但没人会自称奴才。 奴婢俩字看起来和奴才相近,实则还不算是奴才。 在m君看来奴婢是一种工种,是一些人为了生活不得不从事的工作。 而奴才不是人应该干的事情。没人会喜欢做奴才,只有那些披着人皮,有一颗兽心的禽牲才喜欢当奴才。 满清之前,庙堂之上的文武大臣,不论官衔高低,何种民族出身,都是以国之大臣自居。 官员自称奴才一事,在满清之前可谓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中国的皇帝历来是华夏文明圈的共主,朝堂之上向来是各族大臣济济一堂。 比如:汉代有大名鼎鼎的匈奴王子,执政大臣金日磾;唐代有名震一时的胡人哥舒翰,百济人黑齿常之等大将军;明代有为抗击皇太极战死沙场的蒙古大将满桂。 从没有任何一条记录显示,这些大臣曾向当时的皇帝自称为奴才。 何谓奴才? 主人座下毫无廉耻之心,像猪狗一样讨饭的人就是奴才。 何谓臣? 孔子说过:“君为臣纲!君不正,臣投外国!” 臣不是君主私人座下的狗奴才,不是擦桌子、抬轿子、打洗脚水的奴仆,是为国家出谋献策,流血流汗的公器执有人,是与皇帝合作一起管理天下的人。 因此,满清以前的历代皇帝都把大臣作为人,而非乞食的奴才看待,自然也就不会如乾隆皇帝一样辱骂大臣,更不会在朝堂上弄出一批“多磕头,少说话”的酒囊饭袋。 一想到这里,m君就觉得,满清日后的衰落几乎就是必然,试想早在其号称康乾盛世的鼎盛时代,权力中心就已经遍布奴才,不存在有人格的人了。 那些狗奴才们会什么? 无非是溜须拍马,喝酒吃肉,莺歌燕舞,拉帮结派,戕害好人罢了。 (本章完) 第157章 第十三次相亲72 第157章第十三次相亲72 晚上,他回到家,瘫在沙发上,看了一个新上架的谍战电视剧。 剧情不复杂,就是典型的谍战剧,像早些年那部热播的谍战剧一样,把间谍之间的厮杀演绎成了办公室斗争。 这样处理很高明。好处有两点。 第一,有效避免了剧情向玄而又玄的方向飞奔。有的谍战剧陷入一种怪圈里,不停的在剧情里安排一些奇淫巧技,以此为噱头吸引眼球。其中一些剧里出现的间谍用品与剧情关联不大。可导演还是醉心于展示那些怪东西,愣是把故事片拍成了间谍工具大全。 第二,观众们对真正的间谍没有概念。没几个人真的接触过间谍的生活。就算是编剧也不过是在想象中描绘虚构的间谍世界。 曾有国安部门的宣讲人员来他们单位讲课。m君有幸听了几个小时。说实话,听起来比影视剧里的情节更惊悚、更匪夷所思。隐秘战线里的真正斗争远比影视剧本里的故事复杂,也更能拷问人性。 最让他感到惊奇的是不远处的某单位里就出过间谍。他甚至想不出来特务能在那里找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而且,他总认为特务就算比不上日本古代的忍者 能飞檐走壁,总得会点徒手夺枪、妙手空空之类的绝活。可那个单位被揪出来的特务就是一个看起来很不起眼的普通人,不但一无所长甚至还比大多数人都懒。也正是由于好吃懒做才堕落成了敌对势力的走狗。 这家伙算得上是真真正正上炕都费劲的主儿。这种人也能成为传说中笼罩着神秘色彩的特务,实在是让m君大跌眼镜。 他听完那场宣讲,更觉得间谍生活是远离正常人生活是异界生存模式。 可他对办公室里的生存规矩并不陌生。同事中很有几个人对办公室里的勾心斗角的心法烂熟于胸,其中甚至还有深谙此道的斗争大师。 有时候,他都觉得,这些人窝在这个小地方里屈才了。他们应该去清宫里当太监,一定能成为比李莲英、小德张还有名的大总管。没准来个超水平发挥,还能当个九千岁,或者九千五百岁什么的。 话说起来,导演以熟悉的事情来表现陌生的故事,算是一种拍摄手法上的呼形喝象吧。 有些讲风水的建筑师就喜欢搞这一套。据说,在南方有座商业大楼,楼顶上放着两座形似大炮的起吊机。之所以形似大炮,就是为了能借用炮形,炮轰对手的公司大楼。 从事后结果来看,这俩炮的威力极其有限。其对手被炮轰这许多年,生意筝筝日上,越发兴隆。 也不知道是驾“大炮”的那个水平不行,还是对手暗中布了什么风水奇局。总之,这俩炮没轰出什么结果。 他本人不大信风水。 根据他的粗浅了解,所谓风水指的就是借助山川形势,人文建筑汇聚自然的能量,以这种能量来助长人的运势,就好比给一个灯泡输入更多的电,使之看起来更亮。 但是,灯本身能承受多大的电流,是在出厂前就被设定好的。强行通过更大电流只有两个结局,一瞬间电过载,导致灯泡坏掉。二长期超负荷,使其磨损更高,缩短使用寿命。 不论哪种结果对灯泡都不利。因此,何必呢? 呼形喝象在风水中的作用,或许是某些人臆想的结果,但其在影视剧里的应用效果极佳,可以迅速使观众产生心理共鸣。 这部戏里一群老戏骨拼了命表演,以求捧起作为主角的小鲜肉。这部剧里的鲜肉主角演技尚可,比一般年轻偶像演员好一些,算得上虽不出彩,但中规中矩没有大纰漏。 故事比较简单,大概就是一个很有能力的原特工首领,被没能力的现任特工首领坑害至死的故事。 现任首领的做法很简单,但很致命。他一个电话就把老上级的行踪透露给敌人,断送掉了老上级的政治前途,也为其启动了死亡倒计时。 当然,老上级表面看起来还是很风光的,在敌方仍然位高权重,一呼百应。 只是他本人清楚,一切都是明日黄花,往事不可再追及。那把悬在头顶的德摩斯梯尼之剑随时都可能掉下来。与这把剑相比,一切锦衣玉食,权力地位都无关紧要。 在战争年代有过一个真实案例。一个叛国者在敌方坐到了高官的高位,同时还是类似盖世太保的情报机关的头子。就是这样一位伪政府的实权派每天都无法如常人般安眠。 这个魔头的双手沾满仁人志士的鲜血,整天都惧怕被爱国者们清算罪行。他有上海最豪华的别墅,最大的卧室,最昂贵的床,却从不会出现床上。 这个背弃祖国的人,在用鲜血染红红顶子的同时,被安眠毅然决然的永远放弃了。 他从来都不敢舒舒服服睡在床上,而是偷偷摸摸的抱着冲锋枪睡在鱼缸里。 在m君看来,这人不像是高官,更像是一名逃犯。或许上帝是公平的。叛国者在背弃祖国的一刹那,就已经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注定是要被处决的死囚。 导演掌控剧情的功力很深厚。尽管那位前首领是事实上的失败者,但是现任首领仍被观众们视为无能之辈。 也就是说胜利者和失败者的身份,并不影响人们对二者能力的判断。 这有点像历史上的刘邦和项羽。即使刘邦是最后的胜出者,仍不能扭转人们对二者本事高低的评价。项羽似乎是一位完美的失败者,虽败犹荣的王者。 这仅仅是因为项羽身上的英雄气概,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魅力吗? 当然不是。 那为什么人们总觉得此胜于彼呢? 大概是因为固执和偏见。 就好像m君一直不喜欢说话滔滔不绝的人。他总觉得这种人就是“口惠而实不至”的爱在嘴里“跑火车”的人。 其实,也未必。 可他就是这样认为。 直到今天,他还是反感动不动就口若悬河的人。 (本章完) 第158章 第十三次相亲73 第158章第十三次相亲73 他突然想起来一个广东人。 这大哥自称是生在海口长在广州的海南人,那一嘴地道的粤语腔,唱什么歌都偷着洋气劲儿,天天在家把各种动物煲成汤喝。 或许广东人有煲汤的天赋,就像公鸡不用教也会打鸣。这大哥煲出来的汤别有一番滋味。m君找不到合适词句来形容它的味道,反正很好喝就是了。 因为做的这一手好汤,大家都认定他就是假冒海南人的广东人,背地里叫他广东人,而不叫他的名字。 这个广东人有句口头禅,是一句三字经,叫做“看格局”。不论闲聊起哪位成功人士,他说到最后都要归到这仨字上。一般都是唉声叹气一会儿,再从牙缝里挤出这仨字来。 开始的时候,m君以为,“看格局”是在讲一个人要有家国胸怀,有长远眼光,不要斤斤计较,要有行万里路读万卷书的劲头儿。 后来,他慢慢发现那大哥不是这个意思。 “看格局”在这个大哥的意思里颇有几分悲凉的宿命论意味。 这可能是其打拼多年,总无法出人头地,一直在困境里打转,饱受生活摧残、侮辱、折磨、伤害的不幸过往造成的。 想想就能明白,相信宿命的人,绝对不会是一个一路上顺风顺水顺财神,斗天斗地斗敌人,既有千钟粟,又有颜如玉,还有黄金屋的人。 只有久经挫折、挣扎无力、遍体鳞伤、甚至经历过九死一生,却没有大难不死之后福的人才会以发自灵魂深处的虔诚笃信宿命,才会完完全全的把一切希望寄托给神。 世界上有身处顺境里的真正虔诚的宗教信徒吗? m君觉得没有。 他不确定外国有没有。 至少,中国历史上没有出现过。 纵观中华几千年历史,最出名的佛教徒应该是萧衍。 他也是看起来最相信佛教教义的皇帝,甚至于因为崇拜佛,把自己布施给了寺庙。 不只正史,就连很多乡野传说里,萧衍都是一位虔诚的和尚皇帝。 可m君敢打赌,这人一生中真正虔诚崇佛的时候,一定不会早于侯景打进金陵城。 在他金戈铁马,笑傲九州,与四海英豪逐鹿天下的时候,所谓的尊佛信佛崇佛,不过是一个老政客愚民的小把戏。 天竺高僧达摩大师曾经见过萧衍。俩人不过对答了两三句。这位聪慧的远方来客就看出萧老翁不懂佛法。所谓的崇佛,不过就是官样文章。 达摩确实是真高僧,也是一位真大丈夫,有学识有胆色,当面直接指出,广建佛寺根本不算是功德。 他的这句话可谓是揭开了萧皇帝假信佛的面纱,露出了其以佛愚民的真面目。 也因此触怒萧衍,只好一苇渡江去嵩山开山立派去了。 这实在是对萧衍一生所为最大的讽刺,比侯景包围台城更能羞辱这个南朝皇帝。 达摩离开南梁入北魏,看起来简直就像是一个大笑话。一个标榜自己信佛信了几十年的佛教徒皇帝,居然认不出被后世奉为活罗汉是真高僧。 可以想见,围在萧皇帝身边几十年的那些南朝高僧都是什么水准。说到底,萧氏不过是叶公好龙之辈罢了。他要的不是真佛,只是一个崇拜佛的名声。 话说回来,m君每次被生活胖揍一顿之后,也都会怀疑世界上真的有宿命,真的有那广东大哥口中的“格局”,还会想通过占卜看看自己的“格局”究竟有多大。 说来说去,“格局”是什么呢?简而言之,就是一句话:不同的起点标识好了不同的终点。 说俗气一些,就是“龙生龙,凤生凤,耗子生的要打洞!” 当然,这不是血统论,而是背景论、根本论、宿命论。 所要表达的就是大财主的儿子和贫困者的儿子会面对截然不同的人生,在遇到同一种情况会有不同选择,既然做出同一种选择也会有不同结果。 比如:大富翁的儿子打了一个路人一巴掌。他本人大概率不会被对方打回去。 而贫困者的儿子打了路人一巴掌,一定会引发一场搏斗,甚至可能引起血腥的厮杀! 除此之外,俩人的人生目标在出生那一刻就被定好了。 前者要的是生活,后者要的是活着。 这调调听起来很悲观。 m君要一切顺利的时候,对此是不屑一顾的,总会想人的拼搏奋斗其乐无穷。 不过,一旦生活给他来个扫堂腿,或者窝心拳。他就会在第一时间想起来这老调儿。 对宿命论顺境则不顾,逆境则拾起的态度不是他的独创,也不是寒门学子的独创。 古代有不少皇帝的子女在变成倒霉蛋儿时也哀叹命运不好。 其实,也不只是皇子、公主。皇帝们成了阶下囚,也一样会抱怨命运的不公。 比如那位说再也不要托生在帝王家的小皇帝。 帝制时代,中国人所能达到的人生顶点,无非就是成为皇帝。可是他们似乎也逃不过“宿命”。 那位说出永远不要再托生帝王家的小皇帝刘准,在他被权臣奉为傀儡皇帝的第一天,就已经注定要被乱臣贼子杀死。 而他被选为皇帝,又几乎就是必然。年龄、出身、政局都决定了他最合适当傀儡。 如此看来,这出悲剧是早在他出生的那一刻就决定了。 再往深处看,其实决定他最终悲剧结局的是那个昏君刘昱。 如果不是刘昱的昏庸弑杀,也不会有萧道成的众望所归,大权独揽。 可刘昱的残忍弑杀,得益于他爹刘彧的虎狼式教育。他爹猜忌多疑,嗜杀成性是受到刘子业的影响。结果,他养出的儿子几乎就是杀人魔王刘子业的复刻版。 这样看来,早在刘子业还活着的时候,就布置好了让刘准惨死的大局。似乎真的是有所谓“格局”存在。 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或许是,或许不是。 m君只知道,被生活无情鞭笞的时候,他就会信一切都是命运。当他哪怕对敌斗争稍占上风,就会马上变成人定胜天的信徒。 (本章完) 第159章 第十三次相亲74 第159章第十三次相亲74 这天下班之后,他和同事们去一家印度风情的饭馆聚餐。 该饭店就在距单位不远的一个综合购物中心一楼,大堂的墙上镶嵌着一尊堪称巨大的金色象头神浮雕。 有同事说这浮雕上的金色是覆盖在石像上的一层金箔。不过,尝试告诉m君那应该是一尊镀金的铜像,或者被塑造为金像模样的玻璃雕像。 玻璃实在是神奇的物质,几乎可以模仿任何东西的材质,诸如:大理石、和田玉、黄金、不锈钢、树脂、珊瑚、玳瑁等等。 有时候,他觉得,一切珠宝都应该给玻璃挪位置。人们只要带上廉价的玻璃制品,就能满足一切雍容华贵的视觉需求。 当然,人们戴珠宝的目的不是为了使自己看起来漂亮一些,不过是想告诉别人自己很有钱。 这应该就是银饰在中国只能是廉价物品,而无法成为艺术品的原因。 价格远高于玻璃的银子尚且是这种待遇,遑论沙土中凝练出的玻璃呢? 他没有去过印度,对印度教不甚了解,不知道在酒店里能否把印度神明雕像当装饰品摆着。 不过,他总觉得,这种雕像应该被供奉在神龛里,或者像龙门石窟的造像一样被安放在人造的曼陀罗里。似乎没人会把庄严肃穆的道教神像或者佛教神像这样摆放。或许店家是一位波普艺术的爱好者? 以前流行过一种说法,人不可以和佛像同框,也不能给佛像拍照。 不过,m君在知道这说法之前,就已经有和很多佛像的合影照。大概因为他是完全出于尊敬才合影,所以并没有发生传说中的后果。 店家对印度装修风格的理解,大概完全来自于老式的印度歌舞片。整个酒店看起来像是一间贴满金箔的上个世纪的舞厅,到处都金光闪闪的,让人在恍惚间觉得哪里会突然窜出几位美女,抛几个媚眼就要扭着屁股跳印度舞。 好像有一则神话故事说,印度的舞蹈来自毁灭之身湿婆。 他不懂梵文,不知道“湿婆”俩字在古印度到底是什么意思,只是疑心这是当初译者的音译。 据他所知,湿婆神一般都是以雄壮威武的男神面目示人,通常的形象是一位一言不合就要毁天灭地的男子汉。而“婆”字在中国一般是与女性相关。 也不知道中国神的名字被翻译为外文是什么样子。想来也不一定能准确表达原意。 店里最有名的招牌菜不是印度菜,而是一道说不上来路的烤肉丸子。事实上,店里除了那几样咖喱饭,就没其它和印度沾边的菜了。这让人有种此店不过是挂着羊头卖狗肉的感觉。 话说回来,那丸子挺好吃,做法比较特别,有点中国古风的意味,简单来说分为两层,外层是全瘦肉丸子,内层是肥瘦各占一半的丸子。一嘴下去能滋出不少油汁,两层不同的肉使味道产生了极为明确的层次感。特别是这丸子个头儿很大,相当于那些商务酒店里的狮子头大小,很能满足无肉不欢者的胃口。 除了丸子,他家的盐焗鸡味道也不错,肉很新鲜,咬一口皮焦肉嫩,算得上一道名副其实的下酒菜,尤其适合就着啤酒吃。 一帮同事几倍啤酒下肚,就开始说起单位里的八卦,以及不在场者的不是。 吃饭的时候发生一个小插曲。 一只蓝灰色的短毛肥猫大摇大摆趴到m君旁边的空椅上,旁若无人的伸个懒腰,接着就像一条抱枕一样横在那里睡着了。 那架势就像它是这里真正的主人,而m君等都是外来的客人。事实上,对于饭店而言,所有的食客确实都是流水的过客。真正长久待在这里的也就是老板、店员、猫。 猫通常的远离人。 这源自它们与生俱来的警惕心性。这些小东西小心起来,后脚都一定要踩进前脚踩过的位置,比最循规蹈矩的人还刻板。对于它们而言,人充满不确定性,因而是危险的。 面对危险的最佳选择是什么呢? 当然是远离。正是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相比较而言,狗对人的戒心较小,也更亲近人。 其中某些品种,像哈士奇,甚至到了不光可以和主人友好玩耍,和任何陌生人也可以一起玩,简直达到了对所有人一视同仁的地步。 这只短毛猫脸比较平,这让它看起来像是一个慵懒的胖娃娃。 他很想抚摸一下这个小胖子,出于对另一个生命的尊重,还是强行忍住了。 经常有人,特别是女孩子,会忍不住抚摸小动物。这看起来似乎是有爱心的表现。 可我们要是把那些小动物作为平等的生灵看待,随意触摸他们似乎就是不太礼貌的行为了。 比如:我们在大街上看到一个女孩子长得很可爱,就径直走上前去,伸出大手摸弄对方的头发。 如果对方是个勇敢的人,可能会狠狠抽我们一耳光。 如果对方是个胆小如鼠的人,可能会被我们的怪异举动吓哭。那么,我们可能会被见义勇为的路人狠狠揍一顿。 当然,有人会觉得阿猫阿狗的没有人的意识,不会觉得自己被冒犯。 其实不然。 养过猫的人都知道,未经猫同意就触碰它们的后果。 狗也是一样。 有谁敢在大街上随意去逗弄一只藏獒般体型的獒犬吗? 绝对不会人这么做。 有时候,他觉得,作为家养宠物的猫狗的猫生和狗生挺不容易的。 它们虽然不会挨饿受冻,但这一切是以忍受异类的怪癖换来的。 自然界的动物里,似乎很少有喜欢没事就摸人家皮毛的。也不知道在小动物的眼里,这种行为算不算是一种变态行为。 还有人喜欢抱着宠物猫狗睡觉。这实在是一种令人费解的怪异行为。 m君倒是不担心这些人睡到半夜被狗咬醒。只是他实在揣摩不透这些人的动机。 为什么要和宠物狗一起睡呢? 是把狗当成了什么? 兄弟?姐妹?朋友? 有谁会在成年以后,还和兄弟、姐妹、朋友一起睡觉的吗? 似乎,正常情况下成年人只会和自己的恋人钻一个被窝。 再者,还有人会和狗一起洗澡。 如果狗也吃过伊甸园里的苹果,它一定会觉得这种行为很羞耻。 (本章完) 第160章 第十三次相亲75 第160章第十三次相亲75 从饭店出来,已是月上柳梢头,几名同事里竟然有人喝啤酒喝到撒酒疯,先是走出八字,接着就走出个大麻花,继而走起钢丝绳来,最后蹦蹦跳跳像是在跳秧歌。 m君平时不饮酒,这次却也喝到脑袋晕晕乎乎的。 这是因为酒逢知己千杯少吗? 当然不是。 与这几位是不是知己无关。 似乎人不开心时,总比开心时更能喝酒,也醉的更快。 有种说法是,忧郁会缩小人的酒量。还有一个专门解释这句话的俗语“借酒消愁,愁更愁。” 确实如此。 他不过喝下两杯啤酒,脚就不大利索,虽没画出个麻花来,但也走不成直线了。 说实话,他曾经最看不起的一种人就是全天下的酒鬼。 可今天,他打心底里羡慕酒鬼。 能够醉到一塌糊涂,忘记自己是谁,放弃一切狗屁不是的社会属性,像垃圾堆里的野猫野狗一样就地打滚,对他而言似乎是一种奢望。 他实在是放不下心理包袱,在大街上解放人之所以为人的天性。 其实也不是完全不行。 至少在现在这个时间节点,他可以。 别说在脏兮兮的马路上打滚,就算是绕着石市裸奔都三圈没问题! 可是明天呢? 回忆起今天的事,该怎么出门上班?该怎么面对同事?该怎么面对满大街的陌生人呢? 不用别人戳脊梁骨笑话他。 单是想想就觉得无地自容! 说酒精能让人失忆的一定是做过坏事又不想承认的老油条。 根据他的经验,酒精不会让脑子迷糊,只是会让人手脚不大灵活。 也就是说,人第二天醒过来,一定会记得昨天经历了什么。 不过话说回来,有谁会在乎他发酒疯吗? 除了他本人,以及他的亲人,似乎不会有人在于。 这些外人顶多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是个失败者。 只有被生活打垮的人才希望自己是酒鬼,才奢望在酒精的麻醉里找寻些许慰藉。 这正是他瞧不起酒鬼的原因所在。 可是今晚,他忽然意识到,这不是真正的原因。 他瞧不起的不是嗜酒这个行为,也不是借酒撒泼的丑态,而是失败者。 那些整日浑浑噩噩沉浸在酒精里的人实际上大多数是失败者。 就像讳疾忌医的人一样,他因讨厌失败而厌恶酒鬼。 可他自己不就是个失败者吗? 什么是失败者? 被小自己好几岁的人像教育孩子一样教训。 这就是失败者就典型的表征。 他还二十多岁的时候,就对一些事很好奇,比如:有些公司里有很多四十多岁的员工,被一群二十多的小孩儿耳提面命,甚是经常被骂成猪头一样。 可这些人极少会摆出长辈的威严,教训这些没大没小对小孩儿。 等他三十多岁了,才明白那些人哪有长辈的威严呢? 人类社会不是以年龄大小来分尊卑的。他们向岁数小的人屈膝就是知道大小。 前两年,他在给一位成功人士照相时,发现不远处站着一个把嘴撇到耳朵根的人。这人和成功人士岁数差不多,都是五十多岁上下。 他当时只是觉得,不论在哪都能遇到患红眼病的。 现在回想起来,那不是因嫉妒面目全非,而是被发自心底的悲凉冻伤了嘴。 他意识到这一点后,就觉得能心无挂碍的成为一个酒鬼真好。 可惜,大多数人无法放下很多事,不能放任自己成为无所顾忌的酒鬼。 历史上最有名的酒鬼大概就是阮籍。这位前辈的知名事迹,除了青白眼、嗜酒,就是哭了。他的哭与众不同,不是躲在犄角旮旯里偷偷抹泪,也不是强忍着泪水不让其掉下来,而经常漫无目的驾车狂奔,一直到无路可走时,就对着空气放声大哭。 世人都说这是癫狂。 事实上,哪里有半分癫狂?不过是在心里憋屈着一把辛酸泪罢了。 世上的酒鬼大多如此。 所不同者,没有竹林贤者之才而已。 世上多的是小屁孩惯着中年人。 每个处于下位者都会因此痛哭流涕,痛不欲生,痛恨天地不公吗? 显然不是。 大多数人或许心有不甘,但大都会安居其位。 本质原因是无法撼动上位者。 此外,还有些因素可以充当润滑剂,缓解上下之对立,以达表面的平静甚至一团和气,其乐融融的境地。 这些原因大致上有以下几种: 第一,胜利者在人格上以德服人。所谓以德服人,在这里无非就是给予失败者人格上的平等对待。简而言之,就是在平时相处中不以上级自居,以对待同事的平等态度与之相处。这是非常有效的法子,可以缓解绝大多数因上下变动引起的激愤,避免过度刺激对方。久而久之,会给失败者一种胜败无所谓的错觉。 第二,胜利者在物质上分享了胜利果实。如不想失去胜利者应有的威望感,就得用这条办法了。也就是让失败者有败得不惨的感觉。就好像刘邦分封英布为王,维持了他固有的领域。让对手产生所丧失的只是一个名分的幻觉。 第三,胜利者未变动原有小社会的架构。这是一种特殊情况,且不是由上下变动双方来决定的。 比如:战国时代,商鞅去秦国之前,一个魏国人去执掌秦国的国政,并不会引起秦国原勋贵大臣过于激烈的围攻。 是因为秦国贵族大臣们都公忠体国,觉悟谋求私利的心? 当然不是。 原因很简单。 这些外来的客卿大臣虽然能取代原有的大臣执掌朝政。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无法触及秦国本土贵族的根本利益。 这个根本利益就是秦本土贵族政治的基本架构,也就是在那个年代贵族之所以是贵族的原因:血统。 以及根据血统联系和构造出的一整套统治与升迁系统。 也就是说,新来的权臣只是个外聘来的打工崽,看起来风光无两,也确实能颐指气使一阵子。 但是在真正的贵族们眼中,不过是“隆隆者绝,炎炎者灭”,就是几只秋后的蚂蚱。 (本章完) 第161章 第十三次相亲76 第161章第十三次相亲76 自然就不会有多少人挖空心思一定把这些人绊倒。 他们所需要做的就是静静等待,总有出头的一天,即使没有出头的一天,对方也迟早会像炮仗一样烟消云散。 可是对方要是想由客军变成常驻军,就必然会彻底破坏原有架构,使暂避其锋芒的人忍无可忍,情势自会是另一番光景。 m君职场沉浮这么多年,以上三种情况都遇到过。 最常遇到的是第一种和第三种。 毕竟,愿意把既得利益分给别人的人不多见。 其实,任何一条狗,都不会愿意把骨头和人分享。 所谓分食,所谓独乐不如众乐。大多数情况不过就是无法独享,不得不分罢了。 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并存的话,人虽在物质上得不到什么优惠,但是也可以待的比较舒服,甚至颇得自在之乐。 这也不完全是自我构建出来的,虚伪的,自欺欺人式的幻觉,存在一定程度的真实性。 比如: 据他所知,有很多上下级之间搞得像地主老爷和佃户间的主仆关系一样。 虽然在同一个办公室,下级要记得每天早上给上级擦桌子,每天下班打扫干净屋子,时时关注对方水杯里有没有水。 这些事说起来也不算多过分。很多人就算不承认,可在实际工作中就是这样做的。就像有些地方,新人去了要给旧人打洗脚水一样,是一种社会上久已存在的潜规则。 只要是人就不会认为潜规则这玩意好。哪怕是能从中受益的人也不会觉得这东西哪好。世间的事怪就怪在,就算全人类都不喜欢它,可这东西依旧我行我素的待在那里。 m君大多数时候,遇到的是第一、第二种情况,所以从来没有像仆人一样做事。也许这正是他无法出人头地的本质原因。 他完全不懂这道理吗? 不是不懂,是不想懂。 以至于时间一久,就忘记了,似乎真的不懂了。 有一天,他万分惊讶的看到一位新来的员工在给其同屋的三位老员工擦桌子。 他十分好奇的问道:他们让你给擦桌子的吗? 新员工不以为然的道:不是。新来的可不就得给领导,前辈们擦擦桌子,扫扫地啊? 他一个没忍住,脱口而出道:我来这儿好多年了。从来没给同一屋的领导擦过桌子。 那人回了他一句:呵呵。 对方这么一笑,倒让他觉得往事不妥,有点儿滑稽人生的意思。 事实上,有谁愿意像个奴仆一样给别人擦桌子吗? 肯定是没有的。 每天早上每擦一遍桌子,就是在其心里敲了一下小鼓,警醒擦桌人:你比这张桌子的主人地位低!这人是人,你不过是摇尾乞怜的奴才!狗奴才!狗! 大概没人愿意不当人,而去当狗。每天如此,对奴才怕也是一种精神摧残。时间久了,要么终有一天大爆发,要么变成隐忍残刻的太监式人物。比如:一生只干了一件大事的盛唐太监李猪儿。 这不是危言耸听,有些常年坐办公室的男人,在经历长时间这种折磨后不得升迁,变得比十里八乡最碎嘴子的长舌妇更爱嚼舌根,更会斤斤计较,也更像一名叨叨嘴老太太。 在m君看来,这不就是抑郁多年,在沉默中憋疯了吗?可人们不会同情失败者。没人有闲情逸致探究其疯的缘由,只会笑话其疯态。 就好像人们拿另一个人的花边新闻打趣,总是会在这人东窗事发,一切搞到不可收拾之后,而不是在其春风得意马蹄疾尽长安花的时候。 他们笑话的是桃色事件本身吗? 不是。 笑话的是事发。 是失败。 所幸,m君还从来没遇到过需要通过擦桌子扫地来确认上下关系的人,还不至于现在被搞疯,不过抑郁是免不了的,长此以往最终怕要是殊途同归。 当然,擦桌子扫地看起来只是小事,和小学生替老师擦黑板,准备粉笔没啥区别。 可就像殷商末代贵族能见微知著一样,以此类推就能知道对方处理其他事务的态度。 好在,m君之前遇到的几个人至少在表面上,没有强调过尊卑有别。这也就让他在工作上一直都能自己做主,很少被别人耳提面命。 当然,他不是个看不清自身地位的人,还不至于把别人的优待当成是真实的社会地位,误把自己这只登在屋顶的雄鸡当成屹立千仞之上的雄鹰。 总而言之,他虽然不是成功人士,但具体工作环境大体还算安逸。 可是,这种日子好像要到头了。 听这几个人讲,要来一个新的直属领导。 他知道这个人,瞧不起这个人,甚至很是厌烦这个人。 公平而言,他并不仇视借助父辈或者老丈人力量上位的人,就像他从不过分鄙视丑闻缠身的女明星。 有些人上位手段见不得光,但总还有一点本事,或者本事是没有的,资历总是有的。又或者无本事、无资历,但有某些长处。 比如:有的人文章写得好,在知名刊物上发表过。或者从没发表过文章,但是写小小公文随手拈来。 又或者:某人每次公开可*发言不用看稿,都能出口成章,口若悬河,字字珠玑,逻辑严密,无懈可击。 再或者:某人讷于言辞,可处理实际事务井井有条,毫无破绽。 甚至于:有的人可能工作水平属实一般,但爱研究小机器、小发明、小创造,有几个小的发明专利。 有的人业务一般,可琴棋书画无一不通,无一不精,算得上闲人雅士。 而要来当头儿的这仁兄可谓真真正正的身无尺寸之长,只是有个有权势的亲属。 不是m君看不起他,这人是个说话一着急,或者说句谎都会结巴,却又自诩为纵横捭阖老手,长袖善舞之行家的主儿。 这些还不是关键。 最主要的此君自身没有能力,却有一颗妄自尊大的心。 m君远离他三十米开外,都能闻到那一身唯我独尊的腐臭脏气。 m君可以忍受一个白痴身处上位,但实在难以容忍一个指手画脚的白痴。 可这货偏偏是个喜欢发号施令的家伙。 (本章完) 第162章 第十三次相亲77 第162章第十三次相亲77 最主要的还不在此。 就在几个礼拜前,这货和m君还有过这些年来的第一次短暂共事。 事情应该在那时就定下了。 当时,m君还奇怪,一直眼高于顶的人渣怎么突然和自己套近乎。 虽然是套近乎,这货在拉拢的热乎话里,还是夹杂了几句贬损,让人像吃苹果发现半截虫子,恶心在嘴口难开,一把苦楚很是心塞。 m君虽一事无成,但眼不花耳不聋,脑子里装的不是豆腐花,也不是浆糊,好人歹人还分得明白。 这人居然以某事为饵套路m君。 m君虽洞若观火,却碍于彼强我弱的形势,也不好当面点破漏洞百出的西洋镜,只能感叹龟速前行乖事多,如今“坷垃瓦块也成了精”。 就像前几天,他和另一个同事寒暄几句,得知同龄某人已是副教授,不禁吓了一跳,脱口而出:这么快?都是副教授了? 那同事不以为然的看着他,悠然冒出一句:不是她快,是你我太缓慢了。这个年纪还没有什么成绩,简直是浪费国家的米饭。 他心中一凛,摆手道:不开心的事,还是莫提了。照你这么说,咱们不成酒囊饭袋了?说多了,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啊。 那人黯然道:我已经睡不着觉很多年了。经常睁着眼看天花板看到天亮。 他叹口气道:睡不着就睡不着吧。那你就把失眠传染给我啊?这回我也睡不着了。 玩笑归玩笑,生活得继续,该睡还得睡。“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睡觉也是如此。 有科学家说,人要是连续十天不睡觉就会死。如此说来,那人言有不实之处。 多久不吃饭会死呢? 据说,不吃不喝七天就会死。这样看来,吃饭更重要一点。 不痛快归不痛快,要是不想提前自动离场,还得该吃吃,该睡睡。 当然,没谁把戏言当真理,就像没人会把励志导师的演讲稿当成圣经。 大多数人对励志故事都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像是在听风。 风确实灌进了耳朵,可说得什么,就没人能记住了。 m君听过一些励志演讲。 那些不知来路的导师一个个都打扮的像是智慧老人的化身,锃明瓦亮的皮鞋上,甚至油光光的头发丝里,都能映射出睿智俩字。 他每次在现场听,都觉得热血沸腾,心里像是开了天眼一样透亮,可是只要离开演讲会场,就又会觉得那不过是廉价的心灵鸡汤,糊弄人的玩意。 不过,在这一大滩不知所谓的汤里,至少有一句话是有道理的:成功人士的成功宝典里绝对没有成功的秘诀。 这倒不是成功人士怕教会徒弟饿死师傅,故意隐瞒成功之道,而是成功本就没有模式可参考。 真实的成功不是透明的玻璃杯,是没法放在太阳地里,让人们拿着放大镜去吹毛求疵的。看来瞧去,总有人会发现一些瑕疵,最终感叹:不过如此! 那些成功宝典中所写的一切,都是包装之后的成功学,而非原汁原味的成功实践本身。 就好像登上各大电视台的东北二人转。与其本来面目相比,去掉了少儿不宜,除去了市侩粗鄙,删减了不雅动作,已是改头换面的新物种,就如同家养的贵宾犬和粗野的草原狼,虽都是犬科,但已经不是原来那东西了。 成功宝典里的案例与分析也大体如此,不过就是一些挂着羊头卖狗肉的假货。 比如:里面不会写出来,某成功人士的第一桶金,实际上是从母亲所在大集团淘来的。 再比如:里面不会点明,某大作曲家虽五岁就会拉小提琴,但他的爸爸是当时的宫廷乐队主管。 五岁的孩子能拉出一手好琴,算不算是天才呢? 算。 不论他爹是谁,都算。 但是。 如果他的父亲是一个马夫,或者农民,再或者是一位大富翁,那么他就算有旷古烁今的音乐才华,也不可能在五岁就被人发掘出来。 就像和氏璧再珍贵,也得遇到识货的人。和氏被砍掉脚就是前车之鉴。 但是,成功宝典里不会说这些。 几乎所有的成功宝典都有一个通病,就是不讲全事实的真相,也不探寻事件的前因后果,就是掐头去尾的描述一件似是而非的事。 就好像那句被歪解很多年的“以德报怨”。 这四个字确实是《论语》里的原文。 可是孔子的意思并不是人要“以德报怨”,原文的意思是要“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就像是西方人说出“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可以说在对待敌人的问题上,古代东西方人在精神内核上是高度趋于一致的。 当然二者还存在细微的差别。对敌自是都如秋风扫落叶一样冷酷无情。 但西方大都是出于对敌人的愤恨。比如:罗马帝国彻底抹除迦太基城,把幸存的迦太基人都变为奴隶。 而东方则是出于“以德报怨,以何报德”的公平正义原则来处理敌人,目的不是报复敌人,而是教化所有人,促使人们尽可能善良不作恶。 比如:朱明帝国惩治出卖南宋朝廷的泉州色目商贾,让这些人男的代代为奴,女的世世为娼。后来的满清帝国延续了这一政策,直到乾隆时代才撤销这道处罚令。 这件事的象征意义极大。而盛极一时,势力达到极大领域的满清大帝国也自此开始走下坡路,一日不如一日,走向没落与灭亡。 究其原因,无非是乾隆赦免这些罪人,反应出朝野上下已经混淆了“忠恕之道”与“奖惩不明”的界线,以罔纵罪人为宽厚仁德,使律法失去了教化百姓,移风易俗的核心功能,从威严赫赫的国家名器,成了一纸空文。 由此,满清帝国自乾隆开始就辉煌不再,再也不是纵横四海的宝船,而是回天乏术,只是苟延残喘,得过且过的破船。 可以说,早在西方强盗冲进大清国烧杀抢掠前,大清盛世就已经是明日黄花了。 不知道最初曲解原文的人是出于何种原因阉割出一句“以德报怨”来。 (本章完) 第163章 第十三次相亲78 第163章第十三次相亲78 一场百年不遇的大雨打断了他的畅想。 天变成了倒扣下来的黑锅底,以至于地上到处都黑乎乎的。 黢黑的天上飘着几缕红铁锈一样的异样怪云。 有同事说过,这种暗红色的云叫冰雹云。天空一旦出现它们,就一定会下冰雹。有一年周边县里的天上出现过一次,眨眼功夫就下了一场百年不遇的冰雹。那些冰碴子足足有鹌鹑蛋那么大。 百年不遇的洪水、百年不遇的大雨、百年不遇的大风…… m君忽然觉得,自己才活了三十几年,遇到太多百年不遇的事件,这算是幸还是否呢? 也不知道是媒体夸大其词,还是真的就有这么多“百年不遇”,反正,这四个字经常溜达出来,在人们眼前晃晃,生怕被人遗忘。 人其实挺好笑。 “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应该不是夸奖。 可这偏偏就是人类大脑记忆功能的本质。 我们无法记住见识过的一切,只好抹平那些较早形成的脑回纹。 这样做还有另一个好处:可以用时间来疗伤。 不论多惨痛的伤害,随着那条回纹渐渐平复,也会慢慢淡化,直至被忘记。 也就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当然,好的太快,就是俗话常说的没心没肺。 好的太慢,大致上就是抑郁症患者。 在快于慢之间的,就是形形色色的普通哺乳动物。 他不喜欢雨,不喜欢打雷,不喜欢雾霾,不喜欢乌云,也不喜欢冰雹。 和将要被砸烂的山药、西瓜、西红柿之类的无关。 就是单纯不喜欢。 没任何理由的不喜欢。 用土话讲就是生不喜欢。 有时候,他对某些人也会产生这种感觉。 说不上来对方哪里不好。 可就是从心底里厌恶,恨不得对方在脱离母体的瞬间,被接生护士使劲再塞回去! 这大概是一种类似第六感的直觉。 他越来越发现,这种感觉很准确。 那些人最后一定会暴露出让他恶心的真面目。 好像有一个网络著名主播说过一句挺正确的话。 大意就是:如果我们觉得某事很古怪,却又说不上来哪里古怪,这事多半是对我们不利的。 要是不因人废言。 这句话的格式可以套用在看人是上。 要是我们觉得某人行为很古怪,却又找不出到底哪里古怪,大多数情况下,这人是对我们有不轨举动的。 简而言之,就是这人要行男盗女娼等害人之事。 就像野兽吃人之前,总压低身子,放轻脚步,屏住呼吸,让一切都静下来,努力伪造出一切风平浪静的假象。 等到善良的人像水鹿一样低头放心饮水时,恶徒们就会突然发动袭击,把猎物扑倒在地虐杀! 因此,他总是尽量远离莫名其妙的人,远离那些本冷若冰霜,由于未知原因,突然就热情万丈的小人。 预期中的冰雹没从天上掉没来。 雨在天黑到不能再黑时,突然间就倾倒下来。 随之而来的是天外黑风。 狂风助长了雨的狂暴,就像帮凶拔高了凶徒的气焰! 恶雨不分青红皂白向所有人冲来,以势如破竹摧枯拉朽之势,硬生生砸倒了街边的几棵大树。 黑风借着雨势横冲直撞,就像狗仗人势的疯狗四处奔突,拦腰截断了两根电线杆。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以为世界末日就是此刻。 狂风裹挟着大雨,暴雨携手巨风,两恶相济,爆发出无可匹敌的破坏力! 这哪里是一场暴风雨? 分明是场灾难! 恐怖的天灾! 善良的人们有时会把天灾视为天罚。 这怎么可能! 天灾要真是天降的惩罚。 怎么没见过哪个罪大恶极之徒被雷劈死? 怎么没见过一场大灾后少几个恶贯满盈之贼子恶徒? 他小时候,家乡有被天雷劈死的小孩,也有被暴雨溺毙的青年,还有被一阵大风活活拍死的老头子,可就是没有被天灾杀死的罪大恶极之徒! 那些恶徒要么最终死于械斗,要么死于政府的枪决,要么像个无罪的人一样死于衰老和疾病。 所以,他从小就知道,惩罚凶恶坏歹之徒,是不能指望天罚的。 纵观历史,死于自然灾害的著名恶人数目几乎是零。 有传说,清嘉庆皇帝是被雷劈死的。即使此事为真,也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此君绝对不是奋发有为的明君圣主,可也绝不是大奸大恶、骄奢淫逸、罪大恶极、不可饶恕的独夫民贼。 与之相比,扒人面皮的东吴孙浩、剖人胸腹的刘宋刘子业、以杀人为乐的北齐高纬等荒淫无耻的暴君才该被雷劈死! 行为比以上几位更令人发指的是后赵石虎。这位以虎为名的暴君,屡次发动大屠杀,真正是率兽食人的人面兽心的禽牲。 可这个非人之人竟然善终了。 也不知道,因果报应为什么没出现在这禽牲身上。 m君看过一个网上的视频,内容是一个养生专家在侃侃而谈流氓长寿的原因。 说实话,他一直以为流氓是活不长的。 比如被别的流氓杀死。 或者因为作恶太多夭寿。 可那位女专家的一番话,颠覆了他对流氓,乃至对人这一物种的认知! 她讲了很多,大意如下: 流氓会比好人长寿。因为流氓过的放松,活的舒心,玩的开心,睡的踏实,吃的尽兴,该哭就哭,想笑就笑,不憋屈,不控制,不顾及别人眼光,释放了天性。 猛一听,这些论断很有道理。 可仔细一想,怕是不对。 要是所谓释放天性,就是指对一切不管不顾,为所欲为,生活内容简化为吃喝拉撒等基本生物行为,人还能算作是人吗?人和路边的阿猫阿狗还有区别吗? 恐怕区别是不大的,不过就是一种相貌怪异的哺乳动物。 哺乳动物能活多久? 大象似乎是人之外最长寿的,最长能活七十年。 像猫狗之类的大概也就十几年。 原来有过一种迷信说法,说是狗活够十年,就不再是狗,而是妖怪。 这自是无稽之谈。 但说明一件事情。即狗活过十年是较为少见的事。 以为所欲为而言,人永远达不到猫狗想吃就吃,想睡就睡的自在程度。 可猫狗并未因此而长寿。 m君很认同,人应该想办法让自己过得舒心快乐,却不相信心情愉悦真的可以让人长寿。 当然,一个人要是长期抑郁,绝对活不长。 但这不等于人开心的活着,就一定活更久。 (本章完) 第164章 第十三次相亲79 第164章第十三次相亲79 吃饭的时候,他还听到一个大新闻。 有同事的同学吃缸炉烧饼划伤了嗓子。 他听到这件事时,整个人都震惊了,第一反应就是这货平时都吃什么? 难不成都是吃流食吗? 缸炉烧饼还能弄坏嗓子? 这嗓子得是多娇嫩啊?这还是嗓子吗?是一坨蓓蕾吗? 听同事说,那家伙平生第一次吃缸炉烧饼这种东西。 得知这一消息,他已经不是,而是震怒了。 他心里叫道: 我的天啊!莫非这种大家常用的食品实际上是无法下咽吗? 古代有个说法,穷人被地主老财叫做是吃糠咽菜的。 所谓糠咽菜,不是指特定的哪种菜。这春秋大概是指韭菜,到了明清大概是指各种喂猪喂狗的野菜。简而言之,就是没有滋味,只能勉强偏偏肚皮的充饥之物。 如此来说,缸炉烧饼似乎也符合定义的。这玩意自说算不上珍馐美味,也上不了高档酒店淮阳菜、粤菜的席面,可不就是贩夫走卒充饥解饿的吃食呗。 其实关键问题不在于缸炉烧饼到底属于什么。 而在于,m君从来没意识到这玩意不高级,甚至一直觉得还挺好吃的。 他甚至觉得,早上起来一个烧饼,或者两个新蒸的馒头,就上一小碟香油调好的腌菜,一只煮鸡蛋,再来一碗小米粥,就是一顿完美的早餐。 现在想来,这种规格的早餐,在那些吃惯山珍海味,豹胎猩唇的人眼里,应该和乞丐在垃圾桶里倒腾出来的玩意儿差不多。 而吃这种早餐的人,在那位被伤病弄伤的大哥眼里,就算是当代糠咽菜的吧? 或许糠咽菜还说高级了。 没准这货会私下说m君等人是猪食的。 法国末代皇后最惹人愤恨的,其实并不是奢侈与荒淫,而是发自内心的,把自己与穷苦人视为两种人的傲慢心理。 她的那句“没面包,怎么不吃蛋糕。”应该是和晋惠帝一样的无心之举,并不是有意要刺激吃不起饭的人。 相信只要有脑子的人都知道,这二位不是因道德败坏,故意嘲讽他人的不幸。 但是,从古到今,没人会原谅他们,也不会有任何有理性的人同情他们。 首先,作为最高统治者丝毫不知民间疾苦,这本身就是对广大被统治者最大的犯罪。 他们连穷人吃不上饭都根本不知道。还能指望他们会开仓放粮,救济灾民吗? 就算他们俩没人肚子里都有一百副普度众生的菩萨心肠。可他们根本不知道大家苦在哪里。那如何普度?普度什么?普度谁? 认真讲起来。这俩人真是人类之奇葩异类,历史之滑稽小丑,世界之罕见怪胎,别人都穷得要饿死了。他们还在好奇,这些人为什么不吃“蛋糕”“肉糜”。 其对穷人的罪过与危害,和率兽食人的石虎,草菅人命的刘子业比,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 其次,法国末代皇后之罪孽远胜于晋惠帝。 晋惠帝的错误多少是受到智商影响。毋庸讳言,他不是一个睿智的人。 虽然他绝对不是政敌所丑化的完完全全的白痴,但也绝不是一个聪明人。大致上,就相当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见到的比较愚蠢、迟钝的人。 法国末代王后则不然,作为奥地利的公主,一直以聪明伶俐著称。 既然是个心思机敏的人,怎么会连穷人根本吃不起蛋糕都不知道? 古往今来,东西各方,长于深宫大奥的贵族如恒河沙数,能问出穷人为什么不吃“蛋糕”这种话的仅她与司马衷两人。 难道那些人都亲身经历过穷人的辛苦生活? 显然不是。 m君觉得,那些人还知道蛋糕比面包贵,是还没达到玛丽王后的真“贵族”境界。 那些人虽然以贵族自诩,能当着下人的面光着屁股洗澡、拉屎、睡觉。但终究不能做到真的视下等人为无物。 因此,他们哪怕不经意间看到、听到一些下等人的事情,还是多少会在心里留下些痕迹。 可玛丽王后这样的真“贵族”很特别。她显然根本没有瞥过穷人哪怕一眼。如此,自然就对那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一无所知。 她眼中的世界就是卢浮宫里无尽无休的宴饮、舞会、牌局,还有那些面貌俊美的美女狡童、阿谀逢迎的贵族老爷、奇装异服的国外来客,以及一切纸醉金迷的上流社会生活。 除此之外,悲苦世界的一切与之无关,既不想知道,更不会知道。 对那个被隔绝在上流社会之外的世界,自动封闭了耳口鼻心意,做到了存而不论的至高哲学境界。 扒除冠冕堂皇的文绉绉言辞,用粗话来概括的话,就是这位王后对穷人不屑一顾,没有把他们当做与贵族一样的人类。 也许有人会说,玛丽王后是非常有修养的,临死踩到刽子手,都会不自觉的说声对不起。 但是他们显然搞混了修养和世界观的关系。 玛丽王后绝对是一个非常有贵族修养的人。但这与她眼中没有穷人并不矛盾。 很简单的例子。 多年前西方有些国家,就主张在屠宰行业实行无痛苦宰杀。这绝对是人道主义行为,是人性光辉的闪现,是高尚的,是伟大的,是值得称颂的。 但是,有一个基本事实没变。就是那些动物仍然是要被宰杀,然后扔进绞肉机里做成各种香肠,或者合成肉排的。 玛丽王后的贵族风范与此类似。就像春秋时代早期,国家之间打仗,不追及逃跑的人,不斩杀意外落马的人。打仗就真成了田园牧歌了吗?显然不是。打仗一样会死人的。 被尊为中国最后一个标准贵族的宋襄公,一样上烹杀过他国国君的。其对待无法反抗的敌人,并不比后世奸诈诡辩的君主们仁慈一分一毫。 回到玛丽王后的“蛋糕”。 人们真正愤恨的不是所谓口误,而是由此反应出的,王后对穷人和富人的分类。 富人是可以吃面白活下去享受生活的人。 而穷人则成了只配吃面包,活不下去的不同于富人的另一种人。 那位未蒙面的大哥吃起来无法下咽,以至于划伤食道的异物,竟然被m君当做美味啃食多年。 他想到这里,当时就没胃口吃饭了,也就比平时多喝了几杯酒。 古语“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话虽如此,头皮都被酒精弄麻痹了,忧愁也未减一丝一毫,反倒生出许多别的幽愁暗恨来 他再多喝几杯后,满桌子的菜都变成了猪食,使劲揉揉眼,才发现不过是酒精的障眼法。 (本章完) 第165章 第十三次相亲80 第165章第十三次相亲80 第二天,他心情郁闷的走出小区,抬头正看见喷薄而出的红日。 在上个世纪初各种思潮风起云涌的时代里,人们似乎对很多历史性政治事件都给予红日一出天下白的高度期望。 不过太阳如同视万物为刍狗的长生天,对人们的褒贬扬抑,喜怒哀乐,生老病死始终都保持着不屑一顾的态度。 西方有个宗教的经典里写过大意如下的一段话:人们的一切赞美或者诋毁,对神而言同样毫无价值。人们永远无法真正了解神。 西方的古人为什么会这样想呢? 大约是他们认识到了人在自然面前太渺小,相比整个自然界,整个人类就像是撒哈拉大沙里微不足道的一粒沙子。 因此,不论人如何为了色界的幻象痛苦;如何为了欲望彼争我夺;如何为了一切虚妄的念头生出更虚伪的意念,自然界都像精密的发条机械一样不停运转,不会停留哪怕一秒钟,投来漫不经心的一瞥。 m君作为渺小人类中,名不见经传的平凡一员,自然更无法获得大自然的青睐。 太阳不会因为他心情不好,就把天上的位置留给乌云。 乌云也不会因为他的意短情长,就急匆匆赶来把骄阳遮住。 太渺小了。 人真是太渺小了。 他本人更是太渺小了! 渺小意味着无助。 面对生活里的坎儿,想翻,却无论如何也翻不过去,该怎么办? 恐怕只有“死马当作活马医”像神秘主义寻求帮助。 如此说来,古人脑袋里会生出形形色色的宿命论,各种各样的神秘主义,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 有段时间,他觉得,那些烧乌龟壳子的古人很可笑,比那些盯着水晶球妄言祸福的吉普赛人还可笑。 古代占卜师把乌龟壳的纹路解释成与四极八维,天干地支,漫天星宿一一对应的天降天书。 这种似是而非的牵强附会,并不比小孩子指认白云苍狗更高明。 可是自商代君主开始,不少古人对占卜深信不疑。楚灵王甚至还因占卜的结果不合心意,而迁怒于无所不能的老天爷,怒摔用来占卜吉凶的乌龟壳。 不过,有趣的是,龟壳纹理显示,他没有做天命。现实结果是他最后不但真的没能一统列国,而且还因为穷兵黩武把命都掉了。 这算是算准了?还是算“瞎猫碰到死耗子”呢? 古人似乎比现代人更愿意相信算卦之类的事。 这其实不是他们天生就迷信。实在是,在生产力更低下的当时,人们能更清楚的感知到,人与大自然相比太渺小了,渺小到人们在大自然面前对一切都无能为力,永远无法认识到自然的全貌,更无法去与之对抗。 大概,人类对自然无可奈何的岁月太长了,早就在潜移默化中,形成了一种刻在遗传基因的习惯,就是崇拜强大者。 比如:很多人会自比为龙、虎、狮、狼。 很少有人会自比为猫、狗、猪、羊。 很多人都会不可自制的膜拜伟大之人,敬畏无法理解之物。 这其实挺可笑的。 认真看起来,个个都是啊q。 大家会嫉妒身边陡然而富的阿猫阿狗,却绝对不会去嫉妒一位皇帝,或者一位大帅。 为什么呢? 大概是因为,差距会弥补嫉妒在人心里造成的道德空缺。 我们会无缘由的踩死小蚂蚁,拔出小草,推到小树。 却从没有哪个堂吉诃德会去仗剑挑战暴风雨、泥石流、滚滚天雷。 就像法家所说“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 古人眼中破坏力强大的大自然现象成了应被顶礼膜拜的神。 有个同事说:怎么有些人一旦升官发财了,感觉气场就变强了?整个人就不一样了呢? 其实,不是感觉上不一样了,是真的不一样了。 毕竟,人家升官发财了嘛。 可气场真的因身份的变化而变了吗? m君倒觉得未必。 在他看来,所谓气场变化,就像太阳早、中、晚的不同天宇位置,引发的体量大小的视觉变化,不过是人眼产生的错觉,是心里感应出了问题。 但,事实上,我们真的会感觉到某些成功人士身上有与众不同的气场。 这些人只要随随便便往哪里一站。那里的气氛马上就完全不一样了。他们不论站在哪个犄角旮旯,都会成为社交活动的焦点 其实,我们都该明白,一个人的所谓气场,不是真的有一种无形的能量场,像电磁场一样无形无相,又如影随形的覆盖在这人周围。 所谓气场一定是从周围人对这人言行的态度上来体现。说白了,就是周围人对某人产生的心理活动的外在表现,以及由此引发的集体模仿行为,所带来的一种群体行为倾向。 比如:讨好、巴结、谄媚、卑躬屈膝等等。 有个演话剧的老师曾指导过m君等几个票友:要表现角色,不能只靠自己,要靠搭戏演员的配合。 比如,这人演一个大人物,一身蟒袍,神气十足,可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被周围的人当耳旁风。这个人就是自己演得再活灵活现,也营造不出大人物的气场来。 再比如,一个人一身破衣阑杉,精神萎靡不顿,一步一晃悠,好像随时一口气上不来就会死,但是,他的一言一行,一个眼神,甚至每一下晃悠,都能引起周边人的高度重视,阿谀逢迎。 这种情况,就算没人交待此人是个大人物。观众也能看出开,这人不一般,自有一股不同寻常的气场在。 m君听后,在生活中察言观色,发现老师所说不假。 就连幼儿园的孩子们对待孩子头儿和“站墙角”的态度都不同。 那些没存在感的人并不是不能被人看到。 他们的皮肤反射出的光,不比别人少。五脏六腑新陈代谢出的热量也不比别人少。 别人不是看不到他们,而是不愿看到他们。 就像是我不看花,花就不在一样。他们被人为的屏蔽,也就失去了所谓存在感。 (本章完) 第166章 第十三次相亲81 第166章第十三次相亲81 他在单位听同事们议论起一部新拍的电视剧。 该剧是部架空历史的战争片,讲述红蔷薇与白蔷薇两大军政集团的几次重大交战。 他因不爱见血肉横飞的场面,本不爱看战争题材,可这部剧以另类的剧情,吸引住了他的眼球。 故事背景大致上是这样的。白蔷薇的首脑是傲慢的花生将军,一个长得很像花生米的人。他领导着一篮子的小花生将军。 白蔷薇集团占据了那个国家百分之八十的领域,几乎全部大城市,百分之七十的人口,还有完备的海陆空三军建制,以及世界第一大国源源不断的物资供应支持。 以此来看,白蔷薇几乎可以一战而胜,毫无悬念的击败对手。 可偏偏最后,红蔷薇以弱胜强,力挽狂澜,扭转乾坤,连战连胜,让白蔷薇折戬沉沙,一败涂地。 这部剧最精彩的不是令人热血高涨的战斗部分,也不是双方高层间纵横捭阖的政治交锋。 而是花生将军们模糊而暧昧,让人好笑又可气的对敌态度,以及他们糟糕的战场表现。那简直就是世界罕见的最差的战场变现,简直愚蠢头顶,滑稽至极,就像是滑稽戏里出丑卖乖的小丑表演。 小花生将军们大体分为嫡系花生,以及非嫡系花生。这些人出场时一个个都是龙行虎步,不怒自威,颇有几分古代名将的风流。 他们在沙盘前华冠锦衣,正襟危坐,坐而论道,口若悬河,妙语连珠,机锋奥妙不绝,看起来个个都胜似诸葛亮,人人都是妙计安天下的周郎,似乎白蔷薇大军一到,敌军就只能战战兢兢插标卖首罢了,等着己方羽扇纶巾把手轻轻一挥,敌军就像抱草而死的蝗虫,转瞬间灰飞烟灭。 可战场上的实际情况是,双方一旦接触,白蔷薇大军不是像一堵腐朽上百年的墙,一触即溃轰然倒塌,就是像被狼撵得野兔子,扭头发足拼命狂奔。 红蔷薇要是想与之交战,还得像猫追耗子一样,拼命追赶才行。竟然还有一位花生将军带着军队逃跑,慌不择路一头扎进河里,差点酿成几万人的荒唐大自杀丑剧。还得让敌军大发人道主义慈悲之心,把他们像团鱼乌龟一样,一个一个用网子捞上来。 这些小花生将军的战场表演实在是丑态百出,泛善可陈。几千年前的赵括虽然以纸上谈兵被世人诟病。可这位将军至少是真的与敌军作战了,甚至宁死不降,最终以身殉职战死沙场。 毕竟人的能力有高低,时运有去留。换上其他战国将军,比如韩国统帅暴鸢等当世名将,遇到秦国白起,也难逃兵败身死为天下笑的悲惨命运。 以成败论,赵括一败就耗尽赵国争霸的家底儿,自然百死不足抵其罪。 但以军人职责论,赵括面对强敌,身陷绝境,不退缩、不投降、不怕死,算得上是尽忠职守,可为天下楷模的好军人。 大概也正是因此,他才会被唐朝君主敕封为白骨将军尊神。 那些畏敌如虎的花生将军和赵括相比,简直就是米粒之珠无法与日月同辉。后者是真将军,前者不过是一篮子的地瓜、花生伪装的假将军。 在剧中花生将军对非嫡系花生们,像是恶毒狠辣的后娘,恨不能让他们马上去死,免得晃来晃去碍眼。对嫡系花生关怀备至,就像是一个村妇善待从小养大的童养媳,生怕其受到委屈。 可偏偏嫡系花生往往能力不如非嫡系花生,虽更受花生将军器重,也有更好的装备和后勤补给,但作战能力远不如非嫡系的军阀们。 嫡系花生们对敌作战不行,但搞宫廷政治都是内行,对战争的态度很明确,对非嫡系的态度几乎是不谋而合,让这些人冲前面去当炮灰,自己在后面轻轻松松摘桃子。 这样做好处有二。 其一,非嫡系军阀赢了,也必然是惨胜。这就为以后消灭这些军阀创造了契机。 其二,非嫡系军阀输了。这就更好。可以直接少一个敌人。 在他们眼中,非嫡系的军阀和红蔷薇一样,都是必须被消灭的敌人。二者能同灭自是上好。只灭一个也甚好。至于那个先灭,倒是无所谓的事情。 当然,也有他们自己冲到最前沿的少数例外。一旦他们觉得,面前是个天大的功劳,就会不顾一切冲在最前面去抢!一反常态,如下山猛虎般凶猛异常,直扑猎物绝不给旁人动手的机会。 非嫡系的那些也都是聪明头顶之人,对待嫡系分子态度也不含糊。简而言之就是,任其东安西北风,我只认准一条:保存实力。 这思路反应在行动上,要么,固守据点,坐视别人被对手消灭。要么,行军速度超级迟缓,还没等赶到战场,友军已被消灭。 总之,就是“死道友,别死贫道”。 这两种明确的思路交织在一起,最终呈现的战场效果就是: 军队一旦被围困,只有两个选择。第一,被敌军全部消灭。第二,在被消灭前投降。 由此,大多数花生一旦跑不掉,就像敌军直接缴枪投降了。 因为不论嫡系还是非嫡系,他们都心如明镜,绝对不能指望别人在战场上伸出援手。 是以,小花生将军们坐拥上百万大军,却被对方二十来万军队全被歼灭。 是对方神勇无敌,战无不胜吗? 有这个因素。 但这不是全部原因。 更重要的原因是小花生将军们手里军队总数上百万,可分到每个小花生手里的也就不到十万。 他们几乎全部都是独自面对红蔷薇军的二十万大军。 兵法说“倍则攻之”。 就算双方战术、意志等完全对等,以少敌多也是败多胜少。 更何况小花生们的军事指挥水平还不如对方。战争结果可想而知。 白蔷薇帝国这座庞然大物,就在花生们的互相觊觎、谋害、推诿,无止境的扯皮中被对手轻易推倒,化为一地的鸡毛蒜皮,被历史的秋风扫进垃圾堆里。 (本章完) 第167章 第十三次相亲82 第167章第十三次相亲82 他忽然觉得,好像不是太渴望见那个女孩了。 热情似乎还没达到顶点,就在悄无声息中迅速打起退堂鼓。 是累了吗? 似乎不是。 那是因为什么? 他也不知道,只觉得热情正在莫名的像海潮一样退去。海滩竟然没有来不及回到大海的贝类,只有对远方空洞的畅想。 而那女孩在畅想之外。 好像有人说过,吹海螺能发出穿越时空的声响。这声音可以连接相距遥远的彼此两方。 可是,他面前的海滩空空荡荡,除了水渍和沙子,别无他物。 大概就是因此,那女孩在记忆中的形象像是化开在宣纸上的墨,正在随着时间的前进,逐渐淡化变成更浅薄的脑回纹。 猛然间,他似乎发现长久以来相亲不利的又一原因:动力不足。 他总觉得追求女孩子动力不足,还没追多久,甚至都还没迈开腿,就感到精神很疲惫,接着就会想到放弃。 为什么会这样呢? 大概是催生动力的动机出现问题。 那么,相亲的动机,或者说目的究竟是什么呢? 别人的目的,或许是图财;或许是贪色;又或许是妄图攀上更高地位。 他实在无暇妄自揣度,也真的是不太在意别人的想法。就个人而言,他就是单纯的要结婚。 在他而言,人是一定要结婚的。和所谓的天地分乾坤,宇宙有阴阳,这些形而上学的事无关,只是因为几十万年以来,人都是要结婚的。 大致上,人类学会吃熟肉种庄稼之后,就创造了婚姻这回事。 当然,他不是考据学家,没准婚姻还出现在人们会刀耕火种之前。 可以不夸张的说,人类除了无法结婚的,比如:过于贫穷的人。其他所有人都是要结婚的。 就连没有生育能力的太监都会想方设法搞出一套形式上的婚姻:对食。 既然绝大部分人都是要结婚的,他作为凡人的一分子,自然也是要结婚的。 这算是随波逐流也好,承担人类繁衍的任务也罢,总之,别人都结婚了,他也要结婚。 这就是他要相亲,要结婚,要生孩子的全部理由。 至于所谓的找个伴侣相互搀扶着走完后半生这种事,他并没有过多的虚伪幻想。 古人早就说过“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临各自飞”。 抛开古人,就是多看看现代的法制节目,也会让人在倒吸口凉气之余,心里对婚姻生出几丝寒意。 有人做过一个有趣又残酷的数学统计。 根据这个统计,人类间发生的谋杀案大约有百分之八十发生在熟人之间。而这些熟人间的杀人案里,又有百分之八十发生在夫妻之间。 由此看来,夫妻间的凶杀案占到全人类杀人案的百分之五十左右。 难怪有句谚语“婚姻的一半是坟墓”。 再来看,所谓的“养儿为防老”。 真能防老吗? 只怕是在能与不能之间。 更多的偏向于不能。 先不说现在的国人受西方思想墨染,越来越热衷于把失去劳动的老人,送去经常上社会新闻的养老样。 他们不知道一个没有职业道德的养老院是老年人的地狱吗? 恐怕是知道的。 在古代,人们推崇四世同堂的年代里,也早就流传起一句令人心寒的话:“久病床前无孝子”。 这种事m君在小时候就见识过。 他因家属多在医院工作,从小就把医院当成是巨大的白色游乐场,常和同为医院子弟的小伙伴们,一起在这座孩子眼中巨大无朋,又神秘莫测的庭院里玩耍。 那时节,人们远不像现在这样重视病菌的危害。孩子们就像快活的小麻雀一样,蹦蹦跳跳地在充斥着各种治病细菌和病毒的地方,毫不畏惧的追逐嬉戏,茫然无知的游走在患病的边缘。 也就是在那时候,他见过太多不给老人出住院费的子女;把老人当成皮球踢来踢去的儿子们;甚至还有直接把老人扔给医院的狠心人。 因此在那还无忧无虑的岁月里,他就暗自下定决心,要是哪一天自己老到动不了了,绝对不要像没人要的破球一样,被人扔过来,又踢回去。如其变成所有人都累赘,还不如像一只死之将至的鸟,飞到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躲在犄角旮旯里静候死神到来,给自己留下身为人最后的一点儿尊严。 也就是在那时,他就明白一个道理:人一旦指望不上自己,就更别想巴望别人。 结婚少了含情脉脉的面纱。只剩下油盐酱醋,一地鸡毛。 养老没了不切实际的幻想,所余只有并不乐观的对夕阳时光的预期。 可以说,这些对他确实没有太大诱惑力。 说得粗俗一些。 要是没有胡萝卜,驴子会卖力拉磨吗? 多半不会。 当然对找女朋这事每个人都动机不尽相同。 有时候,他很好奇,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对追求女孩子乐此不疲呢? 在大学时代,他有一个外号妇女之友的南方同学。 这位同学叫f君。他的外号可谓实至名归,不轮本学院的,好是外学院的,基本上只要是女人,都能跟此人车上一星半点关系。 f君是一个扣扣索索的人,平时吃饭少食荤腥,比口味那位只吃面包,喝啤酒的大力士还要清淡。 按说,女人是不下换小气鬼的。看f君女人缘很好。经常有女人来他们宿舍找f君。有时候。这些女人甚至会住在男生宿舍了。 那位喝请说的文豪家是要野蛮体态,文明心智,写出更精妙的华章。 这位f君则纯属是葛朗台式的发自骨子里的小气罢了。 不过妇女之友对女性很大方,非常之大方。 这似乎是他能获得该称号的唯一原因。 当然,女性不是流浪猫,不会毫不挑剔就去吃嗟来之食。 而且f君不像投食野猫的路人,非要以一种动物来类比,他更像是被世人嗤之以鼻的舔狗。 所谓舔狗,就像是狗讨好主人一样,谄媚侍人的男人。 当然,女人不一定喜欢舔狗。 那为什么很多男人还是执迷不悟,想以舔狗的身份 (本章完) 第168章 第十三次相亲83 第168章第十三次相亲83 m君突然觉得牙疼,照着镜子一看,半边牙床子都肿了,铮明瓦亮的,像是充满水涨鼓起来的塑料袋。 俗话说“牙疼不是病,疼起来真要命。” 他平生第一遭牙疼,于是乎平生第一次知道牙疼有多恐怖,明明是牙在疼,却带动的脚指头都有痛彻心扉之感,简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浑身上下无一处不难受。 真的疼到自己身上,也就对牙疼这事有了真正的领悟。 顺便就理解了那个不关心耶稣的犹太人。 据说,这人因为只顾捂着牙疼带肿的腮帮子,而对路边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视而不见,被一些宗教信徒认为是人类愚昧与自私的化身。 可实际上,这些人怕是没有经历过什么叫牙疼。 相比与自己正在遭受的痛苦,这个本就不完美的世界又算什么? 说实话,他疼到厉害处,恨不能用世界毁灭换来几秒钟的消疼。 此刻,要是真有谁拿个按钮放他面前,告诉他:按下去,世界毁掉,牙就不疼了。 他真有可能,义无反顾的一指头按下去! 什么未来,什么责任,什么饮鸩止渴,统统都要躲开去! 连世界都不算什么了,那个所谓的救世主自更加是一文不名。 反过来想,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圣子要真的替全人类承受了所有痛苦,那么这个犹太人又怎么会牙疼呢? 难道疾病不正是人类最常遭受的一种痛苦吗? 或许,日常的痛苦除了疾病还有勤劳。 m君从小就不喜欢那句所谓的“勤劳的小蜜蜂”。 为什么小蜜蜂一定要“勤劳”才能活下去? 就好像为什么羊吃的是没滋没味的草,等养肥了要被狼吃掉? 大家对狼吃羊这种怪事司空见惯,就觉得理所当然,天道自来如此。 好像从来没人想过一个问题,狼生下来就要吃羊是谁定的? 这个规矩合理不合理? 也许,有人会搬出那句烂大街的话:“存在即合理”。 这句话本身就翻译错了。原文的“理”指的是理性。本意是,凡是现实存在的一切,都能通过理性来进行理解。这与那句粗暴的翻译“存在即合理”可谓是大相径庭。 可以假设一下,如果“存在”真的就等于“合理”,现在满大街的中国女人就不应该是一双大脚,而应该还是裹小脚的“三寸金莲”。万恶的就不是吃人的封建礼教,而是冒天下之大不韪,救全中国女性于水深火热的康有为了。 这显然是荒谬的。 “存在”的并非“合理”的,但一定是有原因的。 就像生活当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很多人都是自扫门前雪,从不管他人的瓦上霜。 他小时候觉得这些人不对。 可剧烈的牙疼,让他的脑子异常清醒。 就算现在出现一个真正关心他的朋友,这人能对他的痛苦真的感同身受吗? 就算这人真能深切体会他的痛苦。 他牙上的疼会因此减轻一分一毫吗? 当然不会。 他想明白这道理后,忽然发现看娱乐节目,特别是选秀节目的时候,不再为胜利者的喜悦而快乐,也不会对失败者报以廉价的同情。 那些往日能让人潸然泪下的获奖感言,此刻就是一堆虚情假意的腌臜词藻,就像是没煮熟的羊尾巴骨,满是呛鼻子的腥膻气味,隔着电视机屏幕都让他忍不住想吐。 过去,他不知道电视节目里的一切都是认为安排的吗? 当然知道。 虽然早就知道娱乐节目都有剧本,其实就是真人秀形式的肥皂剧,但他仍会忍不住随着台上的悲喜而忧乐。 但就在刚才,他经过牙疼这事顿悟了,一悟百悟,一通百通,啥那件觉悟了,就像一只胡吃酣睡的懒猫,被一个惊天炸雷惊醒,整只猫从爪子尖,到尾巴尖都清醒了。 让那些虚妄的喜怒哀乐乘上风,都去不知道在哪的爪哇国去吧! 不过,猛然清醒的滋味不好受。 他就像是第一天才做人一样,仔细的看着镜子里的那个人。 突然间,他看山不再是山,看水也不再是水,看一切都不再习惯,当然最看不惯的就是自己。 他终于发现,自己是一个愚蠢的人。 这打击比任何揶揄、嘲讽、中伤、排挤都更能刺痛他的心。 此刻,这个发现就像是一枚钢针,直不楞登就扎进心脏的血管里,冰冷的疼痛感几乎瞬间随着血液传遍全身每个毛孔,每个毛细血管,甚至每一段脑电波里。 痛苦并不来自疼,而是来自绝望。 这种绝望感就好像有谁用红笔给他的未来画上一个大大的叉。 这感觉该怎么形容呢? 就好比一棵老松树眼睁睁看着伐木工拿着大斧子一步一步走过来,想躲过这灭顶之灾,却猛然间发现自己既没有小兔子灵活的腿脚,也没有鸟灵巧的翅膀,作为一种植物只能呆呆立在原地,无可奈何的等着被别人变成一堆劈柴,最终被扔进炉火化为一堆黑色的灰。 他总觉得,人就算天生一无所有,只要有一颗聪明的脑袋,就算不能彻底改变命运,至少可以极大改观现有的生活。 朱元璋一度贫无立锥之地,甚至沦为沿街乞讨的和尚,最后不也凭着聪明才智翻身当皇帝了吗? 他自是无法与这位伟人相比。中国几千年来,能从乞丐当上皇帝的仅此一人。 当然,朱皇帝最大的成就,不是当上皇帝,而是先把蒙古贵族赶回大草原,接着在捕鱼儿海彻底摧毁了北元黄金家族的势力。 自此之后,曾横扫世界岛的蒙古黄金家族再也没能重现往日的荣光。那些继起的蒙古豪杰要么是瓦剌人,要么是冒充蒙古人的突厥人,其中再无黄金家族成员的身影。 历史总是令人唏嘘。 捕鱼儿海之战的实际指挥官是蓝玉。这位天才统帅因骄横不法,竟落得一个剥皮填草的下场。 朱元璋杀人多,手段狠,对待违禁的勋贵绝不姑息,毫不手软,看似暴虐无情之君。 可他与真正的暴君高洋、孙浩、刘子业之属不同。那些人残害的是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柔若无骨的后宫妃嫔,触龙逆鳞的耿直官员。 而他杀的都是骄兵悍将、贪官污吏,几次血洗奉天殿几乎杀光各级官吏,换来的是国泰民安,四境畏服,换来的是几千万老百姓在稻花香里说丰年。 (本章完) 第169章 第十三次相亲84 第169章第十三次相亲84 他看着镜子里那张鼓起腮帮子的脸,突然觉得自己看起来很是滑稽,就像一只在吃东西的小松鼠。 原本他挺喜欢小动物。不论遇到什么难事儿,心里有多憋屈,只要看到那些毛茸茸的小家伙,总会有一道温柔的光把阴霾一扫而光。 但今天的状况是个例外。深入骨髓的疼让他体会不到任何虚幻的慰藉。毫不夸张的说,此刻就像有一团烈火在牙齿里跳舞,这份热辣的真实感,让他的眼泪不受控制的向眼眶外涌。很可惜,眼泪的流失,对减轻疼痛毫无帮助。 疼痛让他的大脑异常清醒。以至于猛然间发现一件荒唐事。 人们总是习惯于以经验主义来认知世界。可是为什么总有人喜欢把现实虚无化呢? 这种病造成的疼痛,以及生活里各种刁难、挫折、排挤、陷害所造成的痛苦不真实吗? 居然有人提出人脑实际上与躯壳是分离开的。按照他们的说法,大脑是一颗真实存在的器官,躯壳只是大脑幻想出的虚像。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大脑虚构出来的幻象。阳光、雨露、白云、鲜花、高山、河流等等,一切的一切都是大脑自欺欺人联想出的幻觉。简而言之,宇宙万物,毛羽裸壳,一切都是梦中景物。 猛一看,这说法很像是庄子对的人,蝴蝶与梦的探讨。实际上,这新奇的理论远不及庄子的思辨精妙雅致,简直是既肤浅又粗暴。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把大脑放在培养皿里,只让其感知到虚假的世界,那么我们是没法靠自己的脑子,对世界的真伪做出判断的。 得出这个理论的人可谓是深谙“两头堵”之道的高手。 m君明明觉得这就是胡扯,却无法对此做出有力抨击。 对付诡辩主义,很难从逻辑上对之进行系统反驳,不过可以用实践来推翻这套歪理。 如果有谁对那邪说深信不疑,可以自动绝食十天。要是十天后这人还活着,就证明一切都是幻觉。反之,世界就是真实的,这人的脑子出了问题。 应该没谁有勇气做这种实验。说白了,那些宣扬大脑在盒子里的人本身就不会对那歪理深信不疑。 相比这种玄而又玄,过于形而上的东西,或许把世界本质看成是应用决定论的,都比所谓把脑子放盒子的幻想更接近真理。 决定论和宿命论很像,但并不完全一样。 在决定论里,人,或者说人的意识,比在宿命论里更无用。 在宿命论里,人所能改变的事情并不多。 比如:佛教观念里,人们不能改变业,以及由此产生的业力。 但是人本身,或者说人的意志是可以获得自由的。这种自由的最高境界也就是所谓的大自在。 当人的意识获得进化,上升到凡人不可触及的高度,就会产生状态的变化,可以称之为开悟,也可以直接说是觉悟,这时候的人就是得到了大圆满的人,也就是通常所认为的觉醒者。 那么,在宿命论分支的佛教理论里,人的智慧潜力是可以被挖掘的。也就是说,人类的智慧是一个动态的变量,同时也是一座有待开发的宝库,可以通过后天努力来优化、提升。 按照佛教基本教义,人人都有佛性,只要能自己发现佛性,就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从一个凡人进化成一种超人:觉悟者。 其他的宿命论对这种进化有不同的描述。但是,不管是道教的外丹、内丹,还是其他宗教的各种对心的修行,都是对智慧、意志、认知能力的锻炼。看似万花筒一样的修行方法,实际是殊途同归的。归结为一点,就是人是可以进步的,意志是自主的,未来是可改变的。 即便最顽固的宿命论都不否认未来可以微调。具体的操作方法如恒河沙数不一而足。 在中国比较有名的办法是了凡先生的修功过格。 根据这位居士的理论,只要能不断做善事,就能不断改变宿命定下的命运轨迹。依他本人所说,这让他这个注定无后的人有了儿子。 他把这种办法称为一种修行,并在书中借助神灵的评价,表达出一个新颖的观点“公门中人好修行。” 当然,他的这套办法不是常规的佛教修行法,也不是道家全真教、正一教的修炼法门,更像是元明时期新道教的世俗化修炼法,也有些接近不修来世的白莲教教义。 大概就是因为他不修来世,修世俗,所以受到了当时佛道两教主流人士的猛烈抨击。这些人把了凡先生的功过格视为洪水猛兽,异端邪说,甚至把对功过格的批判上升到了道德层面,认为以功利心行善不为善,也就是“有心为善,虽善不善”。就差跳起脚来,指着对方的鼻子,大骂对方是卑鄙小人了! m君倒是觉得,如果一个人为了得到善果,能坚持一辈子真的行好事做好人。哪怕这人真的是伪善,只要能身体力行伪善一辈子,这跟真的善又有多大区别呢? 当然,宗教人士们反对了凡的焦点不在这里,而在其认为的行善可以改变现世。 他们那个年代一定没有听说过决定论。 否则,他们一定会觉得了凡很亲切。至少他和他们一样是宿命论的拥护者。 决定论像是否定一切的激进主义者。宿命论和决定论比,就像是一首温柔的情歌。后者则像是冰冷的无期徒刑宣告书,向人类庄严宣布,一切都是假的。 当然,决定论没大脑盒子理论那么肤浅,也不像宿命论依附于唯心主义。 它是根正苗红的唯物主义,把一切喜怒哀乐都归结为无机物的运动。 以其来解释的世界并不荒谬,但对人毫无意义。 其实不只世界无意义,人也无意义,人的思想,不论高雅、低俗、伟大、渺小、光明、阴暗等等,一切都毫无意义。 他一想到这个,就不禁自问:我想和这女孩谈恋爱,真的是我那渺小的自我意志决定的吗? (本章完) 第170章 第十三次相亲85 第170章第十三次相亲85 根据有趣的决定论,他想追求女孩的想法不是大脑思考的结果。 这个结论的得出,不是经过周密的逻辑推理,也不是由于对社会人情世故的通达,更不是因为荷尔蒙几分钟的荡漾,而是早早就先于思考存在。 也就是说,在他思考关于女孩的事情之前,乃至看到该女子之前,结论就已经气定神闲的在云深不知处静候他到来。 至于等了他有多久,或许是一千年,或许是一万年,也可能是在一亿或两亿年前,甚至在哺乳动物被爬行类全面压制,恐龙还没变成火鸡之前。 当然,也许不是以前,而是在以后。在他想到这事的一亿年之后,没准那时地球上早没人类,没准人类已经被火星人反殖民,也没准地球在宇宙只剩下一道一亿年前的投影。 时间的先后与所谓的四度空间无关,更与五维以上的空间无关。 世界上没有三维空间,也没有四维空间,更没有更高维度,实际上就没有所谓的空间。 我们认为的“空”,无处不充斥着“实”。所谓“空”,不过是出于人类的傲慢无知,进而无视对方的存在罢了。 人类在过往几千年时间里,觉得空气里空无一物。可事实上,我们不过是生活在空气这团水里的“鱼”,大气圈就像是一个大水塘。 空气里不光有各种充当“培养液”的勤快和懒惰的气体,还充溢着大大小小、千姿百态的已知与未知的生物。 再比如:一张被擦得锃明瓦亮的桌面。 看起来上面干净的一尘不染,清亮可鉴。 实际上呢?有数以千万计的我们叫不上名字来的小家伙们在上面奔跑、旋转、跳跃。 小东西们在微观世界里像人类一样,为了存在下去,与敌人纵横捭阖,拼尽全力进行着生死较量。在我们无法察觉到的地方,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精彩不输我们的人生百态。 这些小家伙对我们而言比蚂蚁更为渺小。小到足以印证佛陀所说的“一粒沙中有三千世界”。我们在大多数时候无法感知到它们的存在,更不能理解它们微不足道的思想。 如果它们有类似人的思维和语言,它们的教科书里讲述的空间一定与我们认知的极为迥异。 说到底,就算假定空间是真实存在的。随着观察角度不同,所认知到的空间就一定不同。 更何况,空间本就是人为虚构的概念而已。 如果用微粒的综合体来定义人类、气体、细菌。这三者的区别不过是微粒浓度与微粒排列顺序不同。 整个物质世界也不过是充盈着微粒的混沌世界。到处都是微粒的组合体,组合体之间分布着稀疏的微粒。哪里有“空”?何所谓“空间”呢? 当然,人无法面对宇宙的真实状态,也无法真正接受万物同一的终极真相。因为这会让世界上所有一切,诸如:莺歌燕舞、香皮脆味、功成名就等等,统统变成了佛教所说的幻象,变成了大脑幻化出来迷惑世人的幻境伪态。 人类的一切奇思妙想、宏图大志、高尚的、卑微的、美丽的、丑陋的思维成果,全部都成了自娱自乐的儿戏,变成了比梵天的梦更虚无缥缈的东西。 如果真有梵天,他的梦至少有一个真的造梦机。可人的梦,连做梦的人都是被虚构出来的。 m君想到这里不禁吓出来一身冷汗。 难道自己是不存在的? 如果自己不存在,现在牙疼的是谁?是一堆观念?还是梦里的谁? 他仔细看了看镜子里龇牙咧嘴的人,不禁哑然失笑。 现实是打垮天马行空狂想的最佳武器,也是治疗妄想症最有效的药,远比任何说服教育的更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或许,那些不断在脑子里酝酿出各种怪味思想的人身体都很好,从不得病,从不受伤,从不会受到现实的伤害。 不会像别人一样,在幻象与现实之间的甬道上,随时都会掉下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瞬间就能斩断一切逃避现实的古怪念头。 m君是深有体会,所有的妄想都是镜花水月,无助于解决任何现实问题。 那些活生生,血淋淋的社会现实困难,随时能让一个胡思乱想的小脑袋瓜子迅速回归现实生活。那感觉真的就像是有人打开了你的头盖骨,猛的灌下来一大盆带着冰碴子的冰水,足以毁灭世界上所有不切实际的思想泡沫。 不过,m君对决定论很有兴趣。 他很欣赏该理论的一个观点:大脑冒出某个想法,不过是对这个事情的一种追认,只是让这个想法的出显得合乎逻辑,让人更易于接受。 这个观点确实是空穴来风。 他很有点心得体会。 其实大多数人都经历过这种事。 比如:做梦。 小时候,他曾经做过这样一个梦,在一个偌大的公园里找厕所。可找了好久都没找到,等终于冲进去,还没拉开裤头,就尿在裤子里。然后,他就被腿上冰冷的尿液叫醒了。 其实,大多数人小时候都做过类似的梦。爱尿床的小朋友总是找不到梦里的厕所。 那么问题来了。 人是先做了要上厕所的梦,还是先有来急不可待的尿意? 大部分人的结论恐怕和m君一样。那就是膀胱里的水要流出来了,大脑以做梦都方式开唤醒意识。 实质上,这也是一种事后追认。即,先是身体里的水分存储过量了,然后大脑发出一个信息:该撒尿了。 可是,如果这个过程发生在人清醒的时候,我们就会把事情的发生过程,自动默认为意识到该撒尿了,然后去撒尿。 而不会直接想到其完整的发生过程是:先是膀胱里的废液满了,再是神经把该信息反馈给大脑,接着大脑把这事儿转化成一个符合逻辑的指令,即该撒尿了,去厕所。 m君觉得,这才是决定论真正有趣的地方。那些被别人故弄玄虚解释的玄而又玄的部分反倒索然无味。 (本章完) 第171章 第十三次相亲86 第171章第十三次相亲86 这很像是我们发明的时间。世界上本没有时间这东西。我们为了便于认知世界,于是创造了一个自然界不存在的概念:时间。 大概古希腊人认为人类虚构的概念不应该凌驾于自然力之上,于是代表雷电的宙斯最终打赢了象征时间的克洛诺斯。 这不是古希腊第一起子弑父事件。克洛诺斯本人就杀死过父神:最早的农神乌拉克诺斯。 他杀死父亲自算不得是好儿子,同时还不是个好父亲。 这位二代神王得到一个预言,说他要重蹈父亲的覆辙。于是,他为了保持神王的地位,接连吞噬掉亲生骨肉。 可惜,预言之子宙斯偏偏成为漏网之鱼。古希腊人很似乎相信宿命论。这位神王最终还是没能改变预言,被最小的儿子推翻。 希腊神谕在传说中向来都是既奇妙又准确。 比如:叫板波斯帝国的吕底亚国王曾得到来自阿波罗的神谕: 一旦开战,你会毁掉一个伟大的国家。 这位国王信心满满的向强国波斯宣战。 结果,被毁掉的伟大国家是他自己的吕底亚王国。 这个结果很可笑,似乎是神庙的女祭司们在玩弄话术,却又像是远在奥林匹斯山巅的神明给出了最准确的预言。 毕竟,不论是胜了的波斯大流士一世,还是败了的吕底亚克洛伊索斯,他们都无法否认吕底亚本是一个伟大的国家。 如果,这则预言真的是神谕。那么,阿波罗看到了未来? 假设太阳神真的能看到未来。那么未来已经存在了? 存在于哪里? 我们通常会把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命名为过去。 如果未来业已存在。 这些已经存在的还能叫未来吗? m君总是疑心,所谓占卜、预知并不是基于宿命论,而是以抹除时间概念的决定论为理论基础。 其实人类发明时间是一项创举。但是,这让物质世界蒙上一层模糊暧昧的纱。 大多数人并不能很好的认识时间,以至于在神话故事里都很少出现时间之神。 世界各地的神话里都会有表现自然力的神灵,比如:雨神、雷神、火神、水神等等。 可时间之神偏偏就比较罕见,似乎只在个别文明的神话里会出现。 比如:在古希腊是克洛诺斯;在中国古代则是六丁六甲,十二元辰;在古埃及是月神托特。 当然,m君不是神话考据学家,或许时间之神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地的神话故事里,只不过他孤陋寡闻不知道罢了。 但是,时间很难懂,没有时间,这个世界就更难懂。 既然时间是虚构的,那么所谓的过去、现在、未来自然也是虚构的,也就是说事物的存在与消亡没有先后顺序,也不是并行的,而是以我们无法理解的方式存在于某处。 或许正是因为世界过于诡异难懂。世界各地的古代人才发明了时间这个认知工具。 这其实很有趣。 谁最先发明了时间? 白种人?黄种人?黑种人?红种人? 或者,各种颜色的人各自独立发明了时间? 这问题怕是不会有答案。 不过时间本是无。这一点是无可争议的。 如果把基于时间概念的一切,还原为其本来都面目,或者说把一切归结为其原本的事实状态,那么,一切自然都是不分前后的。 比如:人在出生的瞬间,已经在某处死去,又或者正在另一处以青年的姿态谈恋爱。 这种情况下,思考还有用处吗?我们自以为是的经验积累还有意义吗? 不客气的说,连人生都是毫无意义的,思维、思想、思考等等这一切都是可有可无的,甚至可以说是多余。 举个例子: 当我们看到一个杯子快掉下来,在其掉落前伸手去接住它。 按照通常的认知,我们自然是先看到杯子要掉了,怕其摔在地上破碎掉,然后产生了要去接住杯子的念头,接着伸手接住杯子。 但是,以决定论来看这件事,就完全是另外一番景象。 并不是我们先看到杯子要掉下来,大脑才给出去接住杯子的指令。 也就是说,接着水杯这事儿,不是由我们的意志决定的。而是接水被这事即将发生,我们的大脑为我们找出来一个完成这动作的理由。 即,接住水杯这事不是思考后的行动结果,而是先于思考存在的客观事实。 打个比方: 接住水杯这个动作,和大脑得出要接住水杯这个结论的关系,就像是我们向某人已先行借款,在钱到手后补张欠条儿。 这张欠条就是我们在大脑中得出的要去接住水杯的思考结果。 简而言之,就是先有动作的结果,再有指使我们行动的思维指令。 也就是说,一切都是设定好的。我们所做的一切思考,都只是让早已存在的一切有合理的接受。我们不是在创造人生,也不是在改善人生,只是在遇到人生。 如果这套理论属实,那么人的一生就真的毫无意义,毫无价值,毫无必要。 我们所遭遇的一切苦难,都不用感到痛苦。同样的,我们享受到的一切乐趣,也都与快乐无关。 这理论有个专业名词叫拉普拉斯恶魔。 说实话,这位恶魔远比薛定谔的猫来的恐怖,几乎就是一切理性的终结者,是人类世界的掘墓人。 m君想到这里,只觉得脊背发凉,脸上多出几道汗水流淌出来的,黏糊糊、凉冰冰的水渍。 他忍不住抚摸了下越肿越大的脸,脑子里不禁冒出一个古怪的念头。 如果抚摸脸这个动作早就存在,那么它是在什么时候就存在了呢? 是在早于现在的过去? 那现在又是什么? 这位恶魔对现在、过去、未来没有做出区分。 也就是说,一切都是无法言表的,就像古神话里那位没有面目的帝江,看不出内在规律,只展现给我们杂乱无章。 当然时间不存在这事,不是拉普拉斯恶魔的独有发现。 其实,只要剥离了时间这一概念,很多不可思议就变得顺理成章。 (本章完) 第172章 第十三次相亲87 第172章第十三次相亲87 m君还是决定画张小幅的肖像画。 他请女孩从网络上发一张照片。 女孩很大方的发来一张。 画面里,她站在一座看起来久经风霜的石桥上,眼睛稍显忧郁的看着远方,似乎被什么触动愁思,长发被微风拂过,略显凌乱的飘起几缕发丝。 这张照片的色彩很明快,远处的天上堆积着大块大块青灰色的云,云之外是蔚蓝色的天。那透亮的蓝应该是秋天才有的天色。 金色的阳光像是一道道星矢,干脆利落厚重的云层。 金光在云天处是耀眼的光焰,就像是金色的光柱。 这些柱子越靠近地面越发轻淡,当倾泻在灰白色石栏杆上时,已如半透明的金色轻纱一般。 石头上混杂着数不清的微晶,映射着阳光发出星星点点、明快清爽的白光。 光斑可谓是千姿百态。有的是十字形的、有的是六角星形的、还有的就是一团分不出形状的光晕。 女孩处在逆光的位置,因此脸上的光线略暗,这使得那双眼睛看起来分外明亮。 同样是背光的缘故,头发的边缘像是镀上一层金色。 很多人在拍照时,总是喜欢把脸拍得清清楚楚,生怕别人认不出照片里那个人姓甚名谁。 实际上,如果不是纯记录性质的照片,比如:新闻照片、证件照、生日记录照等,完全可以尝试一些更有艺术感的拍摄手法,适当的把人与景更深入的融合在一起。 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增加照片画面的整体美感。不足之处是焦点一般不会放在如何把脸照清楚,也就是最后呈现出的是一种气氛,而不是写真画面。 给女孩拍照的人显然懂得如何拍出优秀的照片。 女孩的面目隐藏在淡淡的阴影里稍显模糊。那一圈沿着她发梢如同描边一样的金色光线,加重了她面目的不真实感,同时石桥闪烁的点点白光与金色边框相辉映,在真实的场景中营造出一种虚幻的氛围。在摄影师可以营造的光影烘托下,她整个人居然散发出一种神秘的气质,就像是一本饱含无数秘密的书,让人忍不住想捧在手里翻开阅读。 m君心里暗笑:想了解一个人,真的不能只看照片。好的摄影师就像是一个善于玩弄光影的魔术师,稍动点小心思,就能在找照片里实现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 如果人的美丽程度可以分级打分。照片里的女孩至少比现实里的她漂亮了不止一个档次。 他告诉女孩,自己想画张肖像画送给她。 女孩表现的很高兴,说是很期待看到这张画。 他实际画起来,才发现话说早了。古人教育大家“话到嘴边留三分”还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整整忙活三天。 结果,画面效果一如既往。 画中人和女孩毫无悬念的判若两人,就像毫无关联的两条平行线。 二者的关联大概就像两条平行线终会相交,只不过交点在人眼无法望到的遥远彼方一样。 这真是让他头疼。那感觉就像是刚向领导拍胸脯子,保证一定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扭头才发现自己根本就啃不动这“硬骨头”一样。 他看定画面,几番唏嘘后,只好老老实实,照着家里的郁金香,重新画出一张花卉,希望女孩能喜欢。 花卉、水果、瓶子等等静物算是他经常那来练习的素材。 画这朵郁金香只耗费了他不到一小时的时间。可他仔细对比了画中的花和真实的花后,发现一个从没注意到的严重问题。 画纸上的花看起来很真实,不光是花瓣和叶片上的纹路都毫纤毕显,连光影都微末变化都被忠实纪录,毫不夸张的说,此画已到达可以假乱真的境地,单论写实功力比之名声大噪的写实主义画家也不逞多让,不敢说与之雁行,至少也可在伯仲之间。 但是,这幅画有一个致命的缺陷。画中的花并不像那朵作为模特儿的真实郁金香。以肖像画来类比,就是这画看起来活灵活现的,像极了某一个人。但是,很可惜,一点都不像作为模特的那个人。 当然,只有拿着花和被画者对比,才能发现幅画这天大的缺点。 如果只看画,观众只会惊叹于画者精妙绝伦的绘画技巧,不会顾及其他。 他突然觉得这很讽刺,这么多年来,自己很好笑,就像是一个自以为是是小丑。 原来,长久以来没法画像想追求的女孩,并不是由于“关心则乱”这种臆想出的原因。 现实原因实际上就是本人的写实功底不行。 之所以,画陌生人的时候,他不觉得没画像,不过他真的把乞丐画像了,而是因为他自始至终根本就没认真看过对方。 仔细回想起来,他自从能把人像立体的描绘出来之后,就再没有正眼看过模特们一眼。 所以,他即便是在考场上,也从没画像过任何人。 可笑的是,判卷老师统统没有看到过模特。他们无从判断哪个考生画得是模特的真实样貌。 根据m君的经验,判卷老师们都是默认画得好的同学笔下的形象,就是模特的真实样貌。 而m君以近乎默写手法,绘画出的人物形象,可以说在立体感、层次感、生动感上,都堪称上乘之作。美中不足,就是不能真实描绘模特的长相。 不过,判卷老师们不但不会知道他画得不像,反而会以他笔下的形象来比对别人笔下的形象。 也就是说,他们会以一个错误的形象作为参照物。那些真实描绘了模特,但画面效果远逊于m君画作的,将被老师们默认为没画像的劣质品。 这看起来很荒唐。 可实际上类似的事情每天都在上演。 就像某位作家讲过的,一个阔老爷就是对着某个穷鬼喊一声“滚!” 这穷人都会趾高气昂的跟周遭的人炫耀:大老爷和我说话了! 至于老爷说了些什么。 乞丐不会在意,就算在意也不会讲出来。 人们往往是根据对方的身份,来判断多方言语的可信度、含金量的。 (本章完) 第173章 第十三次相亲88 第173章第十三次相亲88 其实,人们对别人言语的内容并不放在心上。 他们真正在意的是对方的立场和态度。 所谓立场就是屁股坐哪边,是坐我这边?还是坐敌人那边?坐我这边就是自己人。坐敌人那边的就是敌人的狗腿子。 态度分两种。一种是尊敬我。另一种是不尊敬我。 凡是立场一样的,尊敬我的言论就都是金玉良言。就算这些言论里有许多不实之词,或者毫无逻辑与理性可言,也是可以容忍的,是瑕不掩瑜的。 但凡立场不一致的,或者不尊敬我的。就算对方口吐莲花,能引来天花乱坠,落地化石,也都是耳旁风,一丝也吹不到心里去。 这就是m君看到的,人们之间语言交流的现实状况。 当然,偶尔也有鸡同鸭讲的尴尬情况。 他想到这里,突然很佩服被人奴役的狗。 狗是被人奴化的狼。 他没有接触过狼,不知道这些原生态的狗语言天赋怎么样。 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狗在语言方面的表现很是亮眼。它们大概算得上最有外语天赋的生物。 人类自诩为万物灵长,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生物,但要学好一门外语,不光是要阅读大量文字资料,更重要的是要有人来教授外语知识,否则很难精准掌握其他地域同类的语言。 可狗作为异类,却能对人类的语言无师自通。这实在是了不起。 当然,狗真正让大多数人类望尘莫及的优点是几乎达到忘我程度的忠诚。 毋庸讳言,绝大多人类无法像狗一样忠于他人。以至于,有了那句名言“我认识的人越多,就越喜欢狗”。 狗能听懂人话大约是根植于基因的天赋。人似乎没有类似的本事。 我们不要说理解异族的语言,就算是完全搞懂同类的语言都非常困难。 比如:日本那首著名的俳句“古池边,青蛙跳进水里,噗通。” m君可以打赌,日本人理解这俳句,绝对不是译文里这样子。 我们对尚且存在的文明,已经无法精准翻译其诗歌精要,对那些已逝文明留下的只言片语,自是远谈不上准确解读。 所谓文字,其实是由三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我们眼睛看到的字形。 比如:中国字是横平竖直的方块字。其方方正正的构成形式,就能使我们将之与其它体系文字区分开来。 西夏李元昊曾经发动一批文人创造了西夏文字。这种字让人一眼看上去,就明白是中国字的一种变体。原因无他,西夏文字也是用横、竖、撇、捺来构建的方块字。 李元昊妄图以西夏文字宣告党项政权的独特性,枉费心机撇清西夏与中原文化的关系,可那脱胎于汉字的新文字,反倒坐实了一件他想极力否认的事实:其所谓高白上国是华夏文明的一部分。 文字的另一部分构成要素是含义。 比如:“泽”。 我们一看到这个字,就会联想到沼泽地之类的地方。 同样是和水有关。 我们看到范围广大的水系,会依据其庞大程度,称其为江、河、湖、海,但绝不会称之为“泽” 这就涉及到文字的第三部分要素,形与意之间的联系纽带,也就是表意的规则。 这种规则不完全由字形体现,更多的是一种文化自发形成的认知模式。 比如:小的土坡被称为“丘”。比丘更高大的凸起地势被称为“京”。比京更高更大的叫“山”。连绵在一起的山就是“峦”。山峦之间的低洼处就叫“谷”。 不同民族由于生活环境不同,历史遭遇各异,导致认知模式不尽相同。 这也正是人们破解已消亡文明文字的难点所在。 比如:古苏美尔人的楔形文字,还有古埃及人的象形文字。 这些文字就摆在人们眼前,但是我们并不能准确理解其意思。 这两种文字被认为已经被成功解读。可是,这种所谓的解读,更像是一种猜测。 这样说,倒不是因为m君戴着有色眼镜看西方考古学家。 以中国的古文物为例。 在他小时候,课本里记载有一件商代用来祭祀的鼎,叫司母戊大方鼎。据说,这件宝贝是商王用来纪念其母戊的。 可是,等他长大几岁后,又有了个新说法。说是那不叫司母戊,而是叫司后戊大方鼎。 所谓“后”就是王的意思。这鼎不是用来纪念母亲的,而是用来怀念先王的。 这是很有趣的一件事。 鼎上很清楚的刻着三个字。可那个字是“母”还是“后”居然没人能分辨明白。 这还是在专家们认识字的情况下发生的争议。 世界上真正认识苏美尔字和古埃及字的人,早就随着那些古文明的覆灭,被历史的黄沙掩埋在遥远的远古时代。 后世的专家们凭着所谓的证据,再加上一些想象力,完美破译了失落文明的文字? m君是不信的。 当然,他不是个怀疑一切都人。比如:他质疑考古学家对古文的解读成果,但不怀疑古埃及人建造了金字塔。 总有人说是外星人建造了那些法老的陵墓。甚至还有人说那些不是陵墓。 如果金字塔不是陵墓,里面为什么会有法老的木乃伊? 其实,人们对金字塔的各种匪夷所思的传说,都可以归结为一个原因。 他们不相信古埃及人能建造如此巨大的建筑。 这种想法很荒诞。 就像有很多地摊文学宣扬玛雅文明很落后,不会冶炼金属,属于石器时代一样,不过是出于现代人过于愚昧的傲慢心理。 实际上,我们只要稍作思考,就会发现这些说法有多荒谬、无知、愚蠢。 所有人都知道,西班牙殖民者在美洲搞大屠杀,目的就是掠夺当地人手里的黄金、白银。 根据现在博物馆里展示的赃物。我们可以看到,其中不乏造型精美的黄金雕像、黄金首饰、黄金玩具等物品。 如果美洲原住民如有些人所认为的,根本不会冶炼金属,只是一群摆弄石头的原始人,那么,这些黄金制品是从地里自己长出来的吗? (本章完) 第174章 第十三次相亲89 第174章第十三次相亲89 第二天一大早,他上厕所,坐在马桶上,百无聊赖中,就打开手机刷刷新闻,无意间,看到一条很解气的社会新闻:几个村民把偷狗贼打住院,进了重症监护室。 他对狗没有太多感情投入,并且一直对那些声称“狗是人类好朋友”的人嗤之以鼻。 世界上大概没有比这句话更虚伪的谎话了。 试问,谁会在吃饭的时候,把剩骨头扔地上给朋友吃? 似乎,只有中世纪欧洲的庄园主对农奴才会这样做。 那些躲在城堡里算计别人的人是农奴的朋友吗? 自然不是。 他们是农奴的主子。 这也是人与狗关系的实质。 当然,也有人会和狗共用同一副餐具。 可谁会和朋友用同一副碗筷吃饭的? 先不谈卫生问题。 仅从心理感受来说,m君要是见到谁舔他用过的盘子,一定会感到胃里的食物翻江倒海,呼之欲出。 但是,如果舔盘子的是一只狗。他的内心将毫无波澜,顶多以后把这盘子算作狗的专用餐盘。 究其原因,他从没把狗看做是平等的生物。当然,这不妨碍他讨厌偷狗贼。 其实,不只是讨厌偷狗贼。 早在大学期间,他们整个宿舍的人就爆锤过一个小偷。 这人简直是胆大包天,居然在早上趁着大家都在懒床,溜进男生宿舍里行窃。 当时整个宿舍的人都在床上躺着,这个人就大摇大摆,旁若无人的走进来了。 m君已经醒了,也听到有人进来,却没睁眼瞅瞅来人是谁。一来,这天上午没课,他好不容易逮到时间睡懒觉,根本就懒得扒开眼皮。二来,他做梦也想不到,有人会在一屋子人都在的时候,就这么甩着膀子走进来了。 说实话,要不是隔壁的小z过来借牙膏,这小子真就满载而归了。 小z那一声断喝:你是谁! 就像是平地爆出一声惊雷,瞬间就把床上的四个懒汉震起身来。 这事如果发生在女生宿舍,估计眨眼间就会说尖叫声一片。 那人大概率能在混乱中全身而退。 只可惜,这里是男生宿舍。 m君至今还清楚记得,同宿舍平日里慢吞吞的老h反应有多么敏捷,判断又是何其准确,简直就像是胆大心细,遇事不慌的敌后武工队队长。 这家伙一个鲤鱼打挺从下铺弹起来,几乎同时,手一扬,被子像渔网一样被撒出去。 那小偷反应也是极为敏捷,扭头就往门外跑。 小z是个仗义人,胆子也大, 往门口一杵,硬生生挡住对方去路。 小偷见门被堵住,不禁一愣神,也就是一两秒的功夫,被子不偏不倚落下来正罩住他。 老h一见被子遮住小偷,不等对方有进一步的反应,胳膊一挥,大喊道:揍他! 他这一嗓子怕是把吃奶的劲儿就用上了,尖锐高亢响亮。 小z事后评价道:那一嗓子,颇有大内总管的神韵。 m君等人像是听到号角的士兵,纷纷跳下床,放开手脚,好好的招待了一番这位不速之客。 他们足足揍了这家伙三分钟,直到被子下面传出哇哇大哭的声音。 不夸张的说,m君的胳膊都酸了,第三天的时候还有点儿疼,那感觉很像爬完山后,大腿的酸疼感。 现在回想起来,那小偷倒还算是个硬骨头,虽然被打哭了,但没有讲一句求饶的话。 到单位后,他和一位女同事聊起早上的新闻。 他说:偷狗贼当然欠揍。不过,毕竟罪不至死。适当锤几拳可以理解。这些人下手也太黑了。有乘机发泄平时继续的社会戾气的嫌疑。 她情绪激动的道:最恨偷狗贼了。听说这些人会把狗卖给吃狗肉的。那都是别人家的小宝贝。这些人渣逮住就当饺子馅儿卖了。没打死这些人就算轻饶!村民做得一点儿都不过分。 说完,她就划动手机,说道:“我看看这几个人长渣长什么样。其实不用看也知道,这些人一定是歪瓜裂枣的,一眼看上去就不像好人。” 他心道:这就是胡扯了。坏人的脸上要真是写着“人渣”或者“畜生”之类的字,世界上还有人会被别人骗到倾家荡产吗? 她忽的眼睛直直盯住手机屏幕,两腮若隐若现的透出两片红云。 他不明所以的问道:怎么了? 她柔声道:好小啊? 他一头雾水的问道:什么好小? 她道:被打的这个人。 他只看了文字内容,没看新闻照片,听她这么一说,也就好奇的伸长脖子,凑过去瞅了一眼。 于是乎,他就明白了对方的真实意图,同时也暗自鄙夷起她的为人来。 他就瞥了一眼,就明了为什么她刚才还义愤填膺,恨不能亲手给偷狗贼几拳,让这些人多尝尝犯罪的苦果,长长记性,可就看了眼罪犯的照片,态度就急剧转变,可谓是迅速由坚硬冰冷的百炼钢,化为绵软无力的绕指柔。 原因无他,罪犯长得太好看了。 就算m君是个大男人,也生出几分我见犹怜之感。 不过,就这几点寡淡的好感,根本不足以抵消他对此人犯罪行为的深恶痛绝。 但是,在她心里,颜值显然比正义来的重要。 她稍微沉默了几秒,大搞是在整理思路,随后大义凛然的说道:那些人也真是的。不就是几条狗吗?这人就算错了,也不能往死里打啊! 说到这里,她口气一软,接着说道:这孩子长得挺可爱的。还这么小呢,还是个孩子。怎么可以下黑手呢? 他心道:孩子?二十来岁的孩子?亚历山大在他这岁数都开始征服世界了。 撇开传奇人物不谈。就算是咱们的父辈,在他这年纪都能撑起一整个家庭了。 再往上看,咱们的爷爷辈在二十来岁都能拿起武器和侵略者拼命了。 二十岁的孩子? 你认知里的青春期也太长了。 其实,他心里明白,这女人也不是随便看哪个二十左右的男青年,都会觉得对方是个孩子的。 他亲眼见过,这位姐姐把新来的一个小伙子训哭。 那场景都不能用训孙子来形容,简直就像是在骂自家养的一条狗。 他不禁感叹:那小子要是有张俊脸大概就会被她宽容对待了。 想到这一层,他忽然有些感慨,活了三十来年才发现,有很多事,成年人的选择和幼儿园里小朋友的选择是没区别的。 还在幼儿园的时候,他就发现整个园子里的女孩子都喜欢跟一个叫小k的男孩玩儿。 那男孩当真是眼光像天上繁星眨,面色若映日桃花开,静如待字处子,动似弱柳扶风,一副招小女孩喜爱的胎里带来的风流气质。 (本章完) 第175章 第十三次相亲90 第175章第十三次相亲90 有人事部门的人过来,让m君去给一场面试当监督员。 这对他而言是一次难得的体验。 有人说人生的结果不重要,重在体验。 m君觉得,体验很重要,结果也重要。没有体验,生活没有滋味。没有好的结果,人生岂不是瞎忙活? 所谓“英雄不以成败论”就是就妄言。 中国最有名的败者是项羽。可这位人杰在乌江自刎前,取得了系列旷古烁今的伟大胜利。人们“至今思项羽”可绝不是因为其最后的败,恰恰是由于他之前的胜。 日本最有名的败者大概是织田信长。这位“第六天魔王”最终的失败,因为喊出“敌在本能寺”的人只有“三日天下”,显得比今川义元还要滑稽可笑。 金川氏至少是输给了一位有能力,具实力统一日本,甚至废黜天皇的大豪杰。织田氏则明明白白的输给了一位蛰伏的赌徒。 明智光秀以一战即颓,再战即死的事实,清楚得像世人证明了他最多就是王恭、殷仲堪之流,离结束乱世的王者差距尚远。 但是,今川义元虽败犹荣,却被人们当做笑柄。织田信长败得屈辱,却仍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豪杰。 这不就是因为织田败亡前获得的胜利比金川显赫辉煌吗? 归根到底,英雄还是要以成败论的。 好比张士诚和陈友谅,一个在位时是贤德之主,一个得势时是勇悍之君。可等他们败亡后,所谓的贤德就成了别人嘴里的优柔寡断,那勇悍就变成了凶狠狡诈。 回到今天的面试。 最后胜出的人一定比被淘汰者优秀。被淘汰者绝对会有诸多不如胜出者之处。这是真理。 至于胜者胜在哪里,败者败在哪里,都要决出胜负后才知道。 他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来到面试会场。 整场面试一共有十名竞争上岗者。场面比他想象中要平淡,气氛甚至有些沉闷。屋外明明天高云淡,阳光明媚。 身在深奥处的m君却觉得有室内光线黯淡,略显空旷的考场里飘着几丝阴冷之气。 考官们神情严肃,考生们神经紧张,整个考场里除去考官与考生的问答声,就是一片寂静。 他第一次知道,大白天里,坐着十来个人的房间里,可以静到能听见每个人的呼吸声。 恍惚间,他甚至觉得,自己和这几位考官就像是端坐着的石像。而考生们就像是进到庙里来求问前途的虔诚信徒。 屋子里弥漫起一片灰蒙蒙的色调,就像深山老庙墙上的蛛网或者灰尘的颜色。 他本是个喜欢静的人,却在这静谧的环境里,生出颇有昏昏欲睡之感。 这让他想起来一个传说。 世界上有一间最静的房间。 任何人只要能在里面待不发出声响,不看电子设备,不睡觉,待够二十四小时,就能获得上百万美元的报酬。 他曾以为有资格获得这笔奖金,不过现在看来,这不是件可轻易完成的任务。 他神游物外好一会儿,回过神来忽生自愧不如之感。 那些考官们年纪比他大,按说都到了暮气沉沉的年纪,但远比他有职业精神,一个个聚精会神,严肃认真的听着考生们乏味的自我介绍。 考生们的回答虽然不能说千篇一律,但也算得上是大同小异。 这些人所做的自我介绍,就像是同一个语文老师教出来的小作文。 基本上就是经典的三段论。 第一段,先概述学习工作经历。其中也别强调所获得过的荣誉,以及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第二段,强调自己符合该岗位的一些特质。 第三段,就是隔靴搔痒的提几点小毛病,小不足。 这样答有毛病吗? 没毛病。 但是,让人听着就像在温吞水,特别是连听了八个,心里特别不爽快。 那感觉就像是你去吃烤串,要了十种不同口味的羊肉串,吃到第八根,突然发现,这些肉串的唯一区别,就是孜然放的多少不同。 当然,也不是说这八位考生说得就很差,只是让人连听八个人用不同嗓音唱八遍同样的歌儿,任谁也会觉得没滋没味儿。 好在第九个人的出现,让m君忽有眼前一亮的感觉。 这是一个高高瘦瘦,肤色略黑的小伙子。 他的出现,让m君发现一个真理。 很多人天生就比别人获得了更多的竞争优势。 比如:狼生下来就是咬吃羊的。而羊由于先天条件所限,遇到狼只能逃跑。 以这个考生为例。 个子高实在是一种天然的优势。这人虽然同样是略显拘谨的站在那里,却一进门就给人鹤立鸡群的感觉。 所有人第一时间就把他和其他考生区别开来。 不夸张的说,m君根本没记住其他男考生的脸,其实也没记住这人的脸,但是很清晰的记住了有个大高个子。 m君心里估量,这人最少是一米八五以上,猿背蜂腰,又长胳膊,长腿的,没准当过运动员。 果不其然,这人自我介绍到,很从小就爱运动,尤其喜欢打篮球,并且从高中开始就是篮球队员。 这倒不是重点。 真正让m君印象深刻的是他的自我批评内容。 说实话,如果让m君本人做自我介绍时,在讲出自身符合岗位的优点后,再说说自己存在的不足,或者缺点。 他这个死脑筋可能会像前八位不开窍的面试者一样,老老实实的挑出一两样,自认为无伤大雅的小瑕疵与考官共赏。 可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这种公然“大剖腹”行为简直就像一具没头脑的僵尸在熔炉边遛弯,既危险又滑稽。 面试者或许是想通过暴露一些小瑕疵,实现舍车保帅的目的。 但是,m君坐在旁观席看得一清二楚。这样做到头来只不过是“奇文共赏”博人一笑。 他本人就在面试结束后,拿其中几位面试者的自我批评当笑料,在午餐时给同事们佐餐。 比如: 有位考生说:我有时候干活积极性不足。加班的时候会有点儿抵触。以后我会积极改正的。 (本章完) 第176章 第十三次相亲91 第176章第十三次相亲91 还有的考生会说:我有的时候思想上会懒惰,会有不愿意主动承担工作的时候。我以后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纠正懒惰思想。 他们可能觉得,这种小毛病是普遍存在于所有人身上的。自己把这些毛病推出来,既能蒙混过关,又不至于给将来“留小尾巴”。 可事实上,考官听到耳朵里就是另一种感受了。 就算是细小如秋毫的小毛病也是毛病。好比一件新买的瓷瓶上有轻微的刮痕。哪怕痕迹很浅,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这也是一件也是有瑕疵的瓷器。 但是很多人形成一种荒谬的思路。他们把面试中的自我批评作答,真的按照考题字面意思去解答。 其实,他们都明白一个事实。哪怕再无伤大雅的缺陷,都会给人留下负面印象。于是乎,他们挖空心思去找一些尽可能造成最小负面影响的缺点。 m君也是近几年才想通一个道理。与其去搜肠刮肚找自己的缺点,为什么不能尽量在题目允许的范围内夸自己呢? 那个小伙子比别的考生聪明,也比当年的m君机灵,这么年轻就想到了这一点,并且把这想法贯彻的很成功。 他非常诚恳的说了一大堆自己的缺点。 可m君听的明白,这些缺点没有一样是与他自身的主观认识、自身学识、自我修养有关。 那些缺陷是由生活环境、成长经历、工作单位等等外在客观条件的局限性造成的。 他甚至巧妙的用自我批评表达出一个观点,如果能有更高层次的平台,更广阔的空间,更强有力的支持,他就能做出更多成绩、实现更快的成长,获得更多的成功。 m君听完后,颇有想浮一大白的感觉,简直想起立给这位睿智的考生鼓掌三分钟。 人真是不能横向对比,他深绝自己不如此人,那些考生不如此人,恐怕那些考官年轻时也不如此人。 m君忽然记起来一件往事。 早在他还上中学的时候,就听到过一种说法:当老师的家长更容易看不起自己的孩子。 同学们对此的解释是:老师比别都家长看到的优秀孩子要多。因此,更能发现自己的孩子与他人的差距。 他当时不过是当做笑话来听,今天才发现可能事实正是如此。 当老师的家长未必是专意做这种对比。很多时候,人不是有意识的把某人与某人相比较,而是被动的发现某人不如某人。 如果一个老师的孩子样样稀松平常,可老师本人每天都看到聪明伶俐、勤修苦学、积极上进、玲珑剔透的优秀人类群体,那种感觉一定不美妙。 大概相当于每天都给他们敲响警钟:你的孩子不属于那个群体。 这的确容易让人产生极强的挫败感,于是就会想赶紧做点什么,以便挽救一片昏暗的未来,可回家之后又发现自己的孩子实在无法与那些人相提并论。 毕竟不是人人都有诗人的豁达,能认识到家长与孩子“可能俱是不如人”。 有的人就会从对未来的恐惧,诸如:因孩子不争气导致本人晚景潦倒凄凉之类的悲苦前景 里生出无尽的焦虑,再从中迸发出愤怒,一旦怒火喷薄欲出,就会越瞅那些小家伙,越像是前世的冤家,进而对他们声色俱厉,甚至因不足道的小错对之饱以老拳,仿佛这些于优秀无望的小动物就不该来到世界上。 其实,这大可不必。 首先,他们不是自己要来到这些家庭里的。如果人生有的选,m君觉得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做个皇帝,或者至少当个诸侯。 反过来想想。没准他们对自己一出生,就有现在这样的父母,也是心怀诸多怨念。 其次,羚羊一辈子也吃不到长颈鹿常吃的那种树叶。可成年羚羊不会因此找小羚羊的晦气。因为它们知道,就算打死这些小东西,它们的小短脖子也伸不到高耸的树冠上。 大千世界里,很多事是无法强求,也强求不来的。 人们不必为此过于痴恼。 就像千里马能纵横天下,但无法奔腾于锅台炉灶之间。老鼠虽见不得光,上不了街,却能在狭巷陋室里如鱼得水。 不同的生物有不同的活法,老鼠再卑微,再不受人待见,既然有来生命,总得咬紧牙关活下去才行。 不可否认,人与人的个体差异是很大的。 有的人可随手拈来一段佳句。有的人苦思冥想一辈子也写不出一句通顺的话。 就像那个笑话,复杂的数学题不是人一着急,加把劲儿就能有正确结果的。 要想把数学题作对,得完全具备三个必要条件。 第一,得有能正确认知数学知识的智商。这是很多人都在回避的根本问题。 人们不吝夸赞别人聪明,却耻于正视自己的愚笨。 智商自是有高,有底。否则,人人都能搞科学研究,国国都可建核能源发电站了。 人人都有一颗望子成龙的心。可大多数人忽略了自己都不是龙。更何况龙生九子,还可能都只是像龙而不是龙。 当然,在传说里,龙这一果报,是可以通过修炼达成的。 以匍匐在地的蛇为例。 蛇勤修五百年,变为有爪无角的虬; 而虬修炼五百年,成为爪角皆具,潜行江河的蛟; 蛟再苦修五百年,化为纵横四海,笑傲天下的蟠龙; 蟠龙生存修五百年后,成功经历雷火炼劫后,才是行云布雨的天上神龙。 也就是说一切顺利的情况下,蛇要化龙得两千年。 这事有多难? 可以说那如登天。 先不说雷劫这一考验有多难听过。 就算让普通的蛇活够五百年都算是生命的奇迹。 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猴子都可能敲出一篇小说,蛇自然有机会活够五百年。 但是,这种事的成功概率太低了。 总有人爱举朱元璋从乞丐成为皇帝的例子。 可是,自有人类以来,有几个人能像朱元璋一样,完成从最底层到无上层级的跨越? 可以说,绝无仅有。 有不少勇于尝试的。但大多数都失败了。比如,和他同时代的,起点较之稍高的,陈友谅、徐寿辉、刘福通等等。 说得夸张点,这些人在成龙的道路上,或者死于虬,或者死于蛟,又或者在还是蛇的那一刻就灭亡了。 认真想起来,挺可悲。除了龙子龙孙,其他人想进入龙的行列,可行性距离几乎不可能,大概有一个传说的距离。 哪个传说呢? 无非就是,曾经有人成功过。确实有人做成过。 但世界上的成功都不具有可复制性。 就像朱高煦作为靖难之役的主将,想在多年后再来一次靖难之役,结果却成败异位,被侄子施用古老的炮烙之刑。 是他的方法不对吗? 作为上一次造反的实际操控人之一,他参与了政变全过程,可以说熟知每一细节,深谙谋反之道。 那么他有什么失误吗? 作为几百年后旁观者的m君自是无法知晓。 但,可肯定的是一定是有的。 就好比,蛇化龙的征程上,只要有一个环节出错,就会灰飞烟灭。这位野心家真的化为飞灰了。 (本章完) 第177章 第十三次相亲92 第177章第十三次相亲92 好多事似乎都是这样,一定要亲身经历过,才能真正理解它。 所谓易地而处,感同身受是不存在的。过去不存在,现在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存在。 好比祥林嫂心心念念的都是剥豆子的阿毛。可是所有人都没心思去听她唠唠叨叨的诉苦。 这种同事异感的事例比比皆是。 就好像有的人觉得自己的宠物狗不是不懂人话的牲畜,而是善解人意的长着毛的孩子。 但是,在他人眼中,那就是一头会咬人,甚至会吃人的野兽。 或许,爱狗人士能找出一大堆狗对人友善的事例。 但是,说起狗,m君最先想到的是,那个关于愚者的笑话。 一个蠢人信誓旦旦的说:狼是世界上最高傲的动物,有不退缩、不畏惧、不低头的高贵品质,是比狮子、老虎、棕熊更应该担任兽王的勇者。 旁边有人听不下去这种蠢话,直接反驳道:请问你知道狗是怎么来的吗? 蠢人默然不语。 其实,谁都知道,狗就是被驯化之后的狼。 那些把狗当家庭成员的人对此也是心知肚明。 只不过,狗对于主人表现出的温顺,给来他们一种奇妙的错觉。似乎这些兽类就像小绵羊一样温文尔雅,不会伤人。 然而,不论如何美化狗,都改变不了其是食肉掠食者的事实。 实际上,不要说肉食动物,就算所谓的食草动物,对于人而言也不过就是一种野兽。 如果羊有吃人的能力,吃起人来,绝不会比一头饿狼怀有更多的慈悲心肠。 m君本人就亲眼见过羊杀生的情景。 那还是在他才十来岁的时候。 就在街边,一头粉唇白毛的山羊,不紧不慢的一口,一口,又一口的,吃掉了纸箱子里的十五只黄毛小鸡。 那些小毛团对这个庞然大物毫无反击之力,就被它像吃糖豆一样,一个接一个的吞下肚子。 说实话,这是他平生唯一一次见到食草动物吃肉。 那场景比肉食者吞噬猎物更能震撼人心,更能让人深刻理解什么叫“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动物一旦处于弱势,不光是要被掠食者吃掉,甚至会被同为被猎杀者的其他猎物吃掉。 自然界残酷如此,生存的真相实在是惨烈到让人无法直视。 大约,人类的基数太大,导致我们不会明显察觉到,每时每刻都有被自然或者同类淘汰掉的人,以至于我们像把狗误认为是无害宠物一样,把每个具体的人能继续生存下去,当做是天经地义的事。 事实上,人存在于世上的每一天,都像是与命运不期而遇的偶然。 有太多的事可以给人生画上休止符。 比如:古希腊有位剧作家被从天而降的乌龟壳活活砸死。 这件事绝对是小概率事件。但是,无论谁遇到,都绝对会一命呜呼。 只不过,不幸者因其不幸遭遇到这种事。而幸运者因幸运躲过了这种劫难。 就像所谓的“冤家路窄”。 一对“冤家”相遇,大多数情况下,不是“狭路相逢勇者胜”,而是强大者胜,弱小者败。 对于胜者这一次幸运的相遇,对败者来说,这种“相逢”就是灾难。 好比老鼠遇到猫,多半会死,越是勇于应战的,死的越快。反倒是及时察觉到有猫,然后迅速逃离的胆小鬼能活下去,并把自身基因一代一代传播下去。 如果物竞天择是大自然的真理,那么,老鼠这个物种大概会一代更比一代胆小。道理显而易见,不怕天地的壮士都被猫或蛇吃掉,只有那些胆小机敏的卑微者能存活。 这看起来不太符合优胜劣汰。在m君的概念里,或者说在历史书里,那种有“虽千万人吾往矣”气概的,才是进化中产生的优等生物。至于那些,一上战场就趴地上装死的胆小如鼠者,不过是随时应被历史的笤帚扫进故纸堆的垃圾。 然而,讽刺的是,鼠群里活下来的都是后者。也就是说被自然认定为劣质品淘汰的是前者。 莫名其妙。 这就是m君对此的全部理解。 不过有些事,他还是能捋顺出逻辑链条,找到其合理性的。 比如:猫为什么能吃掉老鼠。 猫吃鼠靠得当然不是一颗勇敢的心,而是相对于鼠类而言过于庞大的身躯,以及锋利的爪牙,敏捷的身手。 以体型而言,或许胆子小一些的耗子,能活得更久些,确实是合情合理的。 人们总喜欢看有强烈反差的事件结果。 比如: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彭城之战这些以弱胜强的事儿。 但是,看客们显然搞错了一件基本事实。 正如刀会被折断,不是过钢易折,而是还不够“钢”。 拿彭城之战来说,乍一看刘邦统领五十几万诸侯联军,是当之无愧的最强者。 于是乎,有些人把项羽赢得彭城之战的胜利,视为以弱胜强的典范。 可事实上,打仗不是谁兵多,谁就能赢的。 如抛弃一切客观条件,诸如:后勤、装备、天时、地利等等,只看将与兵。 一个能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优秀军事将领抵得过一群各怀鬼胎的军事庸才。 一支久经战阵,百战百胜的精兵,足可以一当百,摧毁螳臂当车的百万乌合之众。 从这两点来看,在那个时间点,项羽兵虽少,但不弱。刘邦人虽众,却不强。 世界上,没有以弱胜强这回事,只有强的战胜弱的。 历史上所谓的以弱胜强,大多是一种缪识。 举个简单的例子。 某人有几百万分散在各地的军队。对手只有十余万聚合在一起的军队。 看起来,有几百万军的为强,只有十余万的为弱。 但是,有百万雄兵者每次与敌人会战,能同时投入几百万人吗? 显然是不能。 也就是说,只要满足两个条件,兵少者就能摧毁兵多者。 第一,兵少者可以集中使用兵力,而兵多者无法在某一具体战役中,集齐优势兵力。 第二,兵少者单兵作战能力比兵多者强。 这不是m君自说自话的臆想。 满洲八旗军与明崇祯皇帝的军队就是按照以上模式在作战。 以历史事实来说,崇祯算不上强势一方,后金国小但绝不是弱者。 (本章完) 第178章 第十三次相亲93 第178章第十三次相亲93 好像有种说法,弓形虫会让老鼠的胆量变大。这种小东西费尽心机潜伏在老鼠身上,最终目的,就是让宿主踏上自寻死路之旅。 具体方法就是把耗子心里对猫的畏惧感祛除。也就是让耗子做一名勇士。 m君听过这样一则小故事: 战国时代,某诸侯国有两个闻名千里的勇士。 某天,俩人相遇,想在勇敢程度上,分出个高下。 于是,俩人先是互相拿锥子扎对方,看谁先喊疼。结果,俩人均是眼都不眨一下。 继而,俩人割下自己大腿上的肉佐酒。直到二人失血过多死去,也没一人稍有退缩。 因此这场比试也没能分出胜负。 此二人勇气难得,可谓舍生忘死,视死如归的猛士。 但其勇难得,却不可嘉。 反倒是那位因大义舍身赴国难,最后又因胆小,一到战场就被吓死的人,其品格更可贵,勇气更可嘉,堪称大勇者。 该人的马夫曾笑话这位君子,既然胆小到未上战场就发抖,为什么还要去呢?去了又能如何?不过是送死。 该人的回答颇显高义。其大意如下:我虽胆小如鼠,但不敢忘记大义。纵然再害怕,也得舍生取义。 在m君看来,这才是真的“虽千万人吾往矣”,才是真正的勇敢者所为。 那两位比狠的壮士不怕死,敢迎接死,的确是世间罕见,可以算是无畏者,却不能被称谓勇敢者。 所谓,勇敢者,应该是能克服内心恐惧,或者尽管害怕,仍能履行自我责任的人。 像那两位根本就不惧怕死亡,何来勇敢呢? 就好比一条鱼因从没见过猫,因而见到这长胡子的恶魔不知逃遁。 不会有人夸赞此鱼是勇敢的。它因不能识别危险而无畏,不能被算作是一位勇士。 说句不恭敬的话,m君甚至疑心这两位壮士是收到弓形虫的感染。 当然,这是笑谈。 那个年代,中土还没有猫。 他不了解天竺地区的历史,不知道这片区域林立的小城邦里有猫没。 或许,此时的猫已出现在波斯人的宫廷里。或许,它们还在埃及的神庙里。 如此说来,如果人能被弓形虫感染,最先被寄生的应该是古埃及的贵族们。 古埃及人是个神秘的群体,远比那些高冷的猫更引人遐想。 其实,m君连托勒密王朝前的古埃及人是白种人,黑种人,还是黄种人都搞不清楚。 说来奇怪,人们都可以用碳元素来确定一块岩石的年龄与出处,却不能根据一具现成的法老木乃伊明确其种族。 也不知道,古埃及人的猫是否感染有弓形虫。据说,这些小恶魔找上猫的原因,是这些毛团样的生物能成为它们的优质宿主。 还有种说法,它们在宿主和人接触时,会趁机寄生在人体内。只是不知道,它们能让人变成胆大包天,自取灭亡的人吗? 或许,人不该把自己的妄自尊大,无法无天归咎于某种异类。 有个说法,心脏和肠子可以影响意识。 如果此说法属实,那么,古人的“心肠”一词,可谓是有超前意识的创造。 m君倒是觉得“心肠”影响的大概是情绪,而非理性意识本身。 比如:他很烦闷的时候,就喜欢吃点可口的东西。非常神奇的是这样做真的可以舒缓紧绷的神经。 很多年前,他就知道一个说法,抑郁会使人发胖。等到他亲身体验到美食缓解压抑心情的魔力,才真正理解为什么抑郁会让人变胖,而不是“衣带渐宽”。 当然,大街上大多数大肉丸子一样的人,并不是因为长期心情不佳,多半是心太宽产生的后遗症。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现代人的生活较古代安逸。减肥这事儿在古代基本没出现过,就算是像安禄山那种胖到需要有人用头顶住肚子,才能把裤子穿上的人,都没有想到过减肥。 不光是大燕皇帝安禄山,古代名人肥胖着不少,武有汉代的董太师,文有宋代的苏太守。 最为人熟知的古代胖子,自是非安禄山莫属。 据说他是杂胡的后代。其人名声不佳,但确实有才干。很少有人会于一个王朝处于盛世时造反 如果不是不会教育儿子,他可能就成功的取唐而待之了。即便落得身死国灭的下场,其在战后的河朔地区仍有无可取代的至高威望。 田承嗣等范阳旧部曾在河朔为安氏及史氏父子设立四圣庙。这当然不是因为反复无常的田氏等人心怀旧主,不忘旧恩。如果设庙只会招致朝廷的责难,这些狡诈冷酷的鼠首两端者怕是绝不会祭祀他们。 貳臣们大张旗鼓祭奠所谓四圣,只能有一个原因,就是收买河朔人心。 这从侧面反应出安禄山,史思明等人在河朔一带还是很有群众基础,颇得士卒效忠之心的。 同时也反应出所谓的大唐中兴名将郭子仪等都是名不副实者。 试想,若是唐军能随时攻破河朔三镇。三镇统帅们就是再仰慕安史诸人,也绝不敢公然缅怀乱臣贼子。就算这些彼间眼中的逆贼,是此间百姓心中的圣人,也绝无祭祀他们的可能。 河朔三镇实在是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怪胎。中国古代的犯上者自古只有两个结局,一,改天换地,自己做皇帝。二,被当权者镇压。能与当权者既斗争又共存的仅此一例。 很多人不理解河朔三镇为什么可以成功割据。 m君倒是很理解,无非就是俩:实力。 赵匡胤对南唐使臣喊出的那句“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可谓是说出了列国君主的心声。 其实何止是君王的“卧榻”之侧。就算是平头百姓,谁愿意被他人的呼噜打扰清梦呢? m君曾很认真的对同事说过:如果我有钱了,一定要买个大别墅,还不能是连排的。 连排的可不叫别墅,只能叫二层楼,三层楼什么都。 只有独栋的,带草坪活花园的小楼儿才配叫别墅。 他一直以来都有一个幻想,希望自己能成为周朝的诸侯,或者欧洲中世纪的领主,能拥有自己的城堡、城池、军队。 他倒是从没想过当皇帝。 当诸侯比当皇帝诱人? (本章完) 第179章 第十三次相亲94 第179章第十三次相亲94 当然不是。 只不过他知道那不可能。 按照“求其中者,取其下”的定论,他自是当不得诸侯的。 莫说诸侯,公、侯、伯、子、男五爵,就算有人赏给他一个男爵,他都可能像中举的范进一样高兴疯了。 小时候,他觉得范进中举也能疯,实在是对人生没有追求,人应会当水击三千里,不能缚苍龙,也要觅封侯,为何要孜孜以求追求微末小吏的差事,真是活得卑微。 长大了才发现,范进的狂喜有理有据,合情合理。 范进不卑微。 他咸鱼翻身了。 不能翻身者才是注定要卑微至宇宙灭亡。 就像二战时期,被党卫军盯上,又无法逃亡海外的犹太人。 那种感觉大概就像是一群人在沙漠中,沿着直通十字架的大道行进,途中会因饥渴倒地不起,会被胡狼、秃鹫、蝎子、毒蛇作为果腹之物,也会因干旱与烈日引发的疾病死亡。 那些最终达到十字架的人则会被久候的刽子手钉在木头架子上,忍受钉子钻入骨髓的疼痛,遭受乌鸦啄食眼珠的苦楚,以及不知名沙漠虫蚁的撕咬,总之就是在人生最后时刻,经历形形色色火辣辣的疼。 如果此时,刑场上能升起一片大都市里,让人厌烦不已的,潮湿粘稠又冰冷的雾霾,大概可算做帮这些受刑者保持最后体面的恩赐。 当他们被折磨到吐出最后一口气,就会像被晾干的劈柴一样,被扔进早就烧的红彤彤的焚尸炉里。 现实大概不会如此血肉模糊,但痛楚感不会比这轻微哪怕一枚硬币的重量。 当然,一枚硬币看似轻巧,也可能承载出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中国有句古话“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瞧瞧,连英雄好汉们都有“扛”不起一文钱的时候。更何况与这些珠玉相比,卑微如尘土沙粒的我们呢? 有时候认真想想,人相对大自然而言实在渺小,不知一晒。 我们站在地上仰望的山峦,不论看起来有多高不可攀,又如何远接云天。 在飞机上俯视它们,都不过是一个个布满树叶和尘土的小石头堆。哪怕是名震四海的名山大川也概莫能外。 这是他的真实感受,并非凭空幻想,可以说是空穴来风的。 早在几年前,他第一次坐飞机的时候,就想明白了那句“天与地卑,山与泽平”。 所谓山高泽低,不过是观察角度不同罢了。 就好比,周扒皮的善恶,在长工和地主婆眼中自是不同。 一头猎犬的好坏,在猎人和猎物眼中,自有不同的评价标准。 对猎人来说,能抓住猎物的就是好狗,要赏骨头吃。 对猎物而言,肯放其一条生路的是恩人,要永生铭记其恩德。 再比如:益虫与害虫。 所谓益虫,其实就是吃虫子的虫子。而害虫大多是植食者,其害在于与人争食。 比如:蝗虫。 这玩意是无可争议的害虫,数千万蝗军过境,危害比得上一场大型的旱灾,足以让几万甚至数十万人背井离乡,流离失所。 作为人类,m君坚决的,坚定的认为,应该动用全世界的飞机去喷农药,把太平洋到大西洋之间的世界岛洗刷得干干净净,哪怕这些小魔鬼真的会因感念人的恩德“抱草而死”。 人就是如此,屁股坐哪里,脑子就不自制的在哪个角度想问题。 如此说来,屁股岂不是可算作大脑的某一处参谋部?而且还是把控大方向的地方? 当然,这是笑谈。 否则,人们称赞一个人有大局意识,就不是“吕端大事不糊涂”,而是“此人有只大屁股”了。 想要大事不糊涂很难。 至少,m君本人很少做到。 他自认太容易被各种突如其来的情绪左右。这些不速之客可能来自外界,也可能发自内心。 总之,他观察世界,总像是一位跳进亚马逊河流的外地旅客,满腔充斥着的好奇之心。可这些虚无缥缈的愿景很快被眼前棕色又朦胧的水下景观冲洗干净。 波光流影在水面上像活物一样流动,人在水下只能看到迷糊不可辨的囫囵形状,闻到水底千百年腐烂变质草木发出的异味。 在这样的水里,他敢抱怨天,却不敢责备水。就像大多数人敢于对异国的总统破口大骂,在言语中极尽侮辱之能事。但对停车场里的保安都客客气气的。 原因简单明了,他乡的总统哪怕权势熏天,对彼国的斗升小民也是鞭长莫及。 而小小的保安虽没有枪毙人的权力,却有让你把车停在最远处的本事。 要是身处北方酷夏的室外停车场,这点能力就更具威力。毕竟,谁也不想就因为一个少了一个笑脸,就多出一身臭汗。 臭汗与谄媚,两害取其轻,自是弯腰比多跑那几步路更便利。 人们白天丢了钱,可能会导致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m君倒是还没见过,有谁会为了多抛出一个笑脸而辗转反侧的。 或许,有一天,他会因为同事看到这些杂乱无章的文字而头痛。毕竟,人们都是爱对号入座的。 他与外国人接触较少,不太了解外国人普通人风闻言事的本领。想来应是具备颇高的技术水平。否则,单凭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有数的工作人员,绝对掀不起那场血腥绝伦的猎巫运动。 被诬陷为女巫者可谓是百不存一,鲜有能劫后余生者。由此可知,其人勾连功夫之精到,就算是面对周兴、来俊臣之流,都不逞多让。 就他所知的历史而言,国人至少在汉代就把“对号入座”四字的精要发挥到极致。 不但自己能找到“号”,还能给别人安排“座”,且座位安置好了,被安排者想不坐都不行。 比如:窦婴曾权威赫赫,一旦失势,就会像中世纪被指认为女巫的欧洲妇人,变成任人宰割的鱼肉。 别人实在找不到他的“座”,就专门为其发明了一个新词“腹诽”。 于是乎,窦大人不入座都不行了。 (本章完) 第180章 第十三次相亲95 第180章第十三次相亲95 这天,m君早早来到办公室,整整比平时早到半小时。 其他人比他还早,早已整整齐齐端坐在各自的办公桌前,就像是一排排栽好的水葱,横竖成行井然有序。 显然,他不是唯一一个提前知道,今天要突击检查考勤的人。风声大概在昨晚吹边了所有同事的家。 看来,大家都长着一朵长耳朵,像野兔一样随时感知着危险的气息。 其实,平时这帮人略有散漫到班时间不太准,倒也不是真如放养的羊四处乱跑。真要是需要找谁完成某项工作,最多等上十五分钟也还是都能到位的。 因此m君觉得,突击检查实在是小题大做,大可不必。就像是有的地方,检查卫生,会用戴着白手套摸文件柜顶,看上面有无积灰。 实际上,如果家里没有佣人,衣柜顶上都一定会有灰,更何况上工作场所的文件柜呢? 文件柜顶该不该有灰? 从卫生角度言,绝对不应该。 灰就是脏,里面有人的皮屑,有昆虫的断臂残肢,没准还藏着致病因子。 从道理上讲,绝对不该有。 但是,从正常情理来看,谁能真的保证柜顶没灰的? 大家上班第一件事,一般都是擦桌子,可谁看到过哪位一上来就擦柜顶的? 至少,m君从没见过。 其实,考勤与此类似。 一个人有一份完美的考勤,当然是其人严格遵守纪律的证据。 但是,任何一种单位追求的都应该是工作的实效,而不是工作的形式。 如果m君是某单位的领导,面对一个有完美考勤,但无工作业绩的人,与一个考勤有缺陷,但完成业绩较好的人,他会更愿意聘用后者。 抱怨归抱怨,有人来查纪律,他还是得积极应对,避免撞枪口。 有人说,这次检查是有坏人去告状了。也有人说,是最近总有人空岗,被上级领导发现了。还有人说,这就是上级的一时兴起。 其实,这事儿毋容置疑,就是有人去高密了。而且这人一定就在这些“水葱”中间。 告密者能促进社会进步吗? 其实,是可以的。 比如今天这件事,一定会让所有同事在最近一段时间上班更积极。 这不就是告密者在对大家进行督促吗? 那么,这行为好吗? 肯定不好。 至于哪里不好,也用不着长篇大论,一言以蔽之,有谁敢和告密者交朋友吗? 一定是没有的。 有的同事对今天的检查愤愤不平。 他倒是无所谓,因此心情尚可,谈不上高兴,也算不得沮丧。 但是,麻烦不会回避好心情,也不会对平静的心绕行。事实上,它们总会与人不期而遇。 有时候他会瞎想,麻烦来之前,是知会人一声好呢?还是悄无声息突然跳出来,吓人一跳好呢? 其实都不好。 别来最好。 如果,麻烦一定会来呢? m君还真不知道该如何选。 目前有个现实的麻烦。 有个自视甚高的家伙颐指气使的打着官腔忽悠他。 说实话,自视甚高、颐指气使、打着官腔这几样但凡少一样,他都不会有太多抵触情绪。 一个成年人最基本的自我修养:忍耐。 人们大可不必把自己锻炼成一个忍者,学会忍耐是成长的必修课。 当然,对于“忍者”两字,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 有些人觉得,忍者就是会各种忍术的人,是一种兼具间谍与杀手两种特质的刺客。 也有人觉得,忍者其实是对心境的描述,就是讲一个人能忍受生活中的苦楚。 比如:作为忍者潜伏在草堆里,为了完成任务不被敌人发现,就算有老鼠在啃食脚踝也不能动。 m君倾向于认为,忍者是指代后者。 当然,人们对于忍者二字的理解,就像对佛经的参悟一样,不同的人会得出截然不同,甚至全然相反的答案。 玄奘法师为求取真经,不远万里到达天竺本土。他得偿所愿把最接近佛经初态的经文带回大唐。但是,这些经文在推翻之前流传于中土的谬误之余,又衍生出新的千姿百态的异见。 所以,我们现在看到的经文解释仍是五花八门,就和西方人对《圣经》的文字解释一样,各家各派自说自话。 这恐怕是玄奘法师始料未及的。 其实,任何事在不同人的眼里都不一样,即便大家是完全从客观角度出发,毫不掺杂个人因素的去看待某事,仍然是难以做到事实上都客观。 比如:颜色。 因为生理差异,任何两个人眼中的颜色都是不同的。也就是尽管大家看到的花都是红色,事实上投射在视网膜上都并不是同一种红。 这种因人的生物特征产生的本来不同,再加上因立场有别导致的有意识曲解,使得我们对任何一段文字,一篇乐章,一幅画作的解释都存在极大的差异。 在艺术界流传过一种说法。一件艺术品,特别是一件古代艺术品,其价值不是由其当时的价值所体现的。 也就是说,我们看待一个古物的价值,实际上是以当下的鉴赏标准为尺度的。 换而言之,就是当年价值连城的物件,放在现在未必值钱。当初不名一文之物,现在或许就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比如:某些名噪一时的社会名流的字画。 这些字画本身并无特使艺术价值,其天价完全附着在名人效应上。 一旦某天,该名人因突发的社会事件身败名裂了。 比如:该人花天酒地,纸醉金迷的事被媒体曝光。 或者其人偷税漏税的丑闻被公之于众。 那时就是其书画作品就会自动还原为废纸。 而真正艺术作品的价值不会因作者本人的生死荣辱而剧烈波动。 比如:宋徽宗的画和字。 其作品不会因他不再是皇帝而贬值,也不会因此而不被艺术鉴赏家否定。 他个人耻辱的政治生涯,绝不会像乌云遮住日头一样,掩盖住其书画作品放射出的艺术光芒。 事实上,他的瘦金体书法,至今仍是书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在他之前,从没有人能把字写得这么风芒毕露。这是一种很难得的突破原有艺术思维框架的创新。 他作画的成就稍不如书法,算不得开创一代新画法的开山祖师,但是绝对称得上几千年来是画得最好的皇帝。 (本章完) 第181章 第十三次相亲96 第181章第十三次相亲96 说到画画,中国有不少爱画画的天子,明代就出过几位。 比如那位促织天子。 其绘画水平就不错,能比“十全老人”乾隆皇帝高出几个段位。 这里没有贬低乾隆的意思。客观来说,乾隆皇帝的书画水平不算低,远胜现在还活着的绝大多数书画名家。 当然,m君也不是在贬低尚在世的国画与书法名家,只是在陈述一件事实。 乾隆有一副被很多人嘲笑过的画。其内容是野外大山里,草木丛中,有两只鹿像人一样站着打架。 这幅画被某些评论家讥讽为简笔画,视为老皇帝闲来无聊,纯拍脑门想出的场景。 被评论家误导的m君原也是这样认为的。直到有一天,他在动物园里,看到两只鹿真的像人一样站起身来,用前腿互殴对方。 他当时的想法就是:天啊。乾隆皇帝还真是一位以意写实的高手啊! 等他再看到那副画,以公平而非嘲弄的心理去平静观瞧,就能从其中看到大师崔白所倡导的野趣来。 中国画院派画家不少,可能把简单的一副画,真正画出生活气息的并不多。 从这个意义上说来,乾隆皇帝的绘画水平是高于一般画家的。 当然,他的笔法还是逊于朱明皇室那些绘画大师的,但是,客观评价的话,他的画比之那些小有名气的文人画,实在是不逞多让,甚至还有略胜一筹之势。 其实,他的画就和他的诗一样,与李杜这种名家比,自是不知一晒,但是如和还在世的这些诗人比,则高出不可道理计。 不只是乾隆,似乎民国之前的历史人物的书画水平,普遍明显高于民国之后的大多数名家。 甚至就是民国各巨头的书画水平,都远高于后者。 比如:不以书法闻名的袁世凯、黎元洪、孙中山等历史名流,其书法远比现在书法协会里的名家们要好。 这种好,不光是胜在书写者自带的气势,就算单论书写技巧,或者毛笔字基本功,也上远胜后者的。 这看似是一种怪现象,又像是一种必然。 就好像m君和其同学们的字,整体上就远不如他们老师那一代人的字漂亮。 m君的字自小就不大好看。他和他的同龄人大后越来越依赖电脑和手机,以至于在还没到记忆衰退的年纪里,就经常性出现提笔忘字的现象。 想到这里,他忽然明了一件事,大概是民国之后,越来越多的人使用钢笔、圆珠笔来写字,导致大家的书法水平远不如古人。 古人的字普遍优于今人的字,大概就正如卖油翁所说“唯手熟尔。” 当然,也可以反过来回答,就是“唯手生尔。” 不过,今人的字在古代,大约多数都是不及格。 不仅如此,有位作家说过,当代作家的小说,如以《红楼梦》为参照物,则统统不及格。 这人说得很对。 可是,m君觉得,《红楼梦》算得上就中国古代的顶级佳作。不光是现在的作家,就是把几千年的作家都算上,也没有谁的小说比这个更好。 或许,可以把标准放低一些。比如:写得不如《老残游记》的就是不及格。 其实这个标准并不低。m君也爱舞文弄墨,就自认写不出《老》这种佳品。 就目前还活跃的作家们而言,也没有几个人的作品能比《老》更好。 当然,少,不代表没有。这个档次的文学作品,并不是如《红楼梦》一般是不可逾越的艺术巅峰。 很多作家努把力,加把劲,沉下心,闭上眼,暂不看浮云,像渡鸦一样,任由心和翅膀被大自然的风托起,可能一闭眼,再一睁眼,也就翻过这个山头了。 归根到底,不是当下的作家文学功底真的远远不如古人。都说古人文化积淀深沉。 可是再深厚的积累,总是要人来学习的。 人的寿命并没有出现跳跃式变化,极限也就是一百多年。况且古人寿命普遍还在现在的人短。 大家用来学习那些积淀的时间是大体相当的,多与少差不了三五年。 这其实和文化沉积无关, 而是大家做学问的心态不如古人。天天操心散碎银两,自是无法心如止水的编织文章。 浮躁。 这才是现在的文人,不如古人的根本原因。 m君本人虽看似平静如水,实在心里时刻躁动不安,恨不能一笔就画出一片璀璨星空,一首诗就唤来属于自己的盛世天下。 实际上,怎么可能。 我们都不过是浮水的鸭子。 是不是绿头鸭,因人而异。 但每个人都是游水的鸭子,看似我们浮是轻松在水面,实际上每只鸭子都在用双脚奋力击水。 如果有人偷懒,就会很快被水吞没,变成鱼虾的果腹品。 当然,这道理不是每个人都懂。 很多人不懂,是因为太年轻,父母又不懂教育。 所以,m君从小到大,看过太多逃课的,上课睡觉的,从不做作业的同学。 人生是一场长近百年,短可几秒的旅程。 这些人在最初的几秒,就放弃游泳,放飞自我,其结果不问自知。 当然,不是努力就能游好的。这也是很多人放弃继续努力的原因。 说实话,他也想放弃。 世间一定有把不断奋进、拼搏、斗争,进而一直取得进步、成绩、胜利,当做是人生乐趣的弄潮儿。 但是,他不是。 他总想能找到一片相对平缓,又有较丰富鱼虾的水面,能够不花费太大力气,又可时常果腹。 可事实上,他找不到。似乎别人也没找到。 据他所见,人不论高下,几乎都在奋力游水。 古人有云“上下一日百战”。何止是“上下”,人每天都要与天,与地,与人激战不只百遍。 有时候,他真的觉得,人就算只是活着,就已经是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想随波逐流? 不是不可以。 但是要做好随时掉下万丈深渊的准备。 有人可以真的像浮萍一样,悠闲自在的随社会潮动,忽而向东,忽而向西,不论飘荡到哪里,都无惊无险,怡然自乐的吗? 这种人一定是有的。 但是,很可惜,m君没有福气成为这种人。 (本章完) 第182章 第十三次相亲97 第182章第十三次相亲97 第二天早上,m君在上班的路上遇到几只个头不算太大的流浪猫。 那是一群花色各异的小家伙,有黑白花色相间的、有白底黄花的、有虎纹的、还有两只纯黑的。 它们懒洋洋的趴在不远处,像是酒足饭饱的醉汉,似乎在享受阳光带来的,穿越时空的温暖。 m君没去过太空,实在想不通,阳光发出的热是如何来到地球的。 这到底算是微波,还是热量呢?光在黑洞洞的星际空隙间有热量吗?是因为没有介质,所以不能传导热?如果这是原因,那么地球上感受到的热是哪里来的? 猫大概不会浪费精力,去想这些无关果腹问题的杂事儿。好像一般人也没心思想这些有的没的。特别是成年人更不会把注意力放在此等虚无缥缈的事上。 m君作为一个成年人,单是脑中闪过这些念头,都会感到羞愧难当,无地自容。那感觉就像是一个正在减肥的人偷吃了两口东坡肘子,满心满脑的都是发自灵魂深处的负罪感。 有时候,他觉得,幻想与懒惰互为表里。爱幻想的人容易懒惰,懒惰的人多爱幻想。这样说来,幻想大概就算是无力改变现实者逃避一切的麻醉剂了。 猫大致上是不会幻想的,可它们中的绝大多白天看起来都是副懒得动弹的模样。或许,以昼为夜是夜行性动物的本能。并不是它们懒,而是睡觉的时间到了。 那只虎纹猫似乎比其它猫咪更困,一直是哈欠连天。有趣的是,它每张大嘴吹出一口气,身体就不自觉的蜷缩一下,几个哈欠打下来几乎缩成一个椭圆形的毛团子。 他觉得,这家伙要是纯白色的,看起来一定会像是煮熟的汤圆。 这些小家伙比一般的无主生物要胆大,看到他之后竟然敢于主动靠近来求食。 最让他惊奇的是,它们居然知道人类喜欢听哪种猫叫声。几只猫比着劲儿般的奶声奶气的叫着。那场面有点像几个美女在开门揖客。 其中一只黑色的小猫更是直接走到他的脚边,发出柔嫩的喵喵叫声,还不时趴在地上伸展腰身,讨好他这个异类,那动态像极了搔首弄姿的波斯舞娘。 他是个忠厚人,总不愿平白接受他人的好意,哪怕对方不过是一群毛茸茸的猫。 猫似乎能敏锐的发现他属于哪种人,是愿意为异类的取悦而付出代价的,还是只顾自己快意,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不过,猫的嗅觉显然不如狗灵敏。否则,它们就能先知先觉,不会白白浪费珍贵的卡路里。 m君很想随便喂它们点什么,却失望的发现口袋里空空如也,于是就像患有海尔默兹症的老人一样,茫然失措的呆立在那里。 小猫们很快就读懂他的窘态,先是停止那种惹人怜爱的叫声,接着就扭头各自轻快的跑开。 这让他多少有些失落,就像是一个本拥红抱翠的男子,因为无意间暴露出穷小子的身份,瞬间就变得孑然一身,无人问津一样。 他看着因猫离去,而略显空旷的空间,无聊的自问了一句:没有猫粮的我,和有猫粮的我,难道不是同一个我吗? 这实在是句废话。对于猫而言,两种状态,真的就有本质区别。 这看起来有些荒谬,实际上,这种区别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世界的真实。 也就是说,我们所坚持的自己,或许与他人眼中的我们根本不同。 也许,我们自认为只是生命长河中的某个片段的瞬间,反而是被他人认可的真实完整的我们。 而那个我们在大多数时候所保持的姿态,反倒被旁人认定为是虚假的。就好像一个平素自诩胆大的人,有一千次不避斧钺,哪怕平生只有第一千零一次面对敌人退缩了,也会被人们评价为胆小鬼。没人还会记得,此人英勇过一千次。人们只会记得,这家伙畏敌如虎,面的敌人胆怯退缩。 这种事在历史中并不少见。 比如:在日本战国时代,曾经称霸一方的今川义元。他不是以曾把藩国治理的井井有条的优秀政治家身份被牢记,而是以一个在阵前被敌人以少胜多轻易斩杀的小丑形象载入史册。 如果今川氏死后知道这一切。他一定很不服气。可人们对他人的认知就是如此的以偏概全。 人们认识一个人,真的就像是公孙龙所说的坚白石,是无法全面了解他人的。 m君认识别人,也是通过该人的某些特征,或者生活片段,来识别该人,并把其人与他人区别开来的。 比如:他大学时代,有一个身高接近两米的同学。此人体重在两百斤以上。有人说这人有半吨重。 正是因为其人肥胖臃肿的体型,远比其身高更具有视觉冲击力。m君向别人介绍此人,总会先介绍他的外号“大河马”,很少向他人说,这是一位又高又胖的同学。 至于对这人最深的印象,就是该人特别擅长游泳。 “大河马”除了个子高、体型臃肿、会游泳,就没有其他特点了吗? 当然是有的。 但是,m君不知道。 或许,他本是知道的,只是没记住。这样一来,那人其他的一切都不存在于在他的记忆里。 这个好比是他记忆里的大明崇祯皇帝。有些人能写出这位皇帝的一系列的优点。但是,在m君的认知里,这位皇帝是一位亡国之君。 或许,这位皇帝真的有许多优点。但是,他本人的所有能力、有点、特质,与其人生经历的终点相比,都变得不值一提。 于是乎,m君记忆深刻的是他是亡国之君,而非其他。 崇祯皇帝最终的失败当然只是其生命中的一个时间点,而非生命的全部。 但是,作为人生的结局,这显然不应该被当做点来看待,而应被视为时期序列。 实际上,这结局是由他一生中所做的一切事项,以及其个人所有优点与缺陷引发出的结果。 (本章完) 第183章 第十三次相亲98 第183章第十三次相亲98 人生,好像是具体的,又像是抽象的。 说到具体,每一分每一秒的喜怒哀乐都是真实的。 说到抽象,每一天每一月都不过是存在于记忆里的画片帧数。 俗话说,胡思乱想最伤神。 他觉得这话简直是真理。 根据他的亲身经历,放飞思想半小时以上,人的精神就会出现恍惚,像是睁着眼就入白日梦里,甚至于会在脑子里自言自语,更有甚者会在思维里模拟想象里的场景,并产生真实的喜怒哀乐。 比如: 他幻想自己成为名震四海,屡破异族的大将军,就真的会有亲手缚苍龙的豪迈感。 不仅如此,他还能顺势想象出许多平时不会说的话。 诸如,一些自我吹嘘的答记者问。 他也不是只想着当将军,有时也会把自己想象为富可敌国的商贾。比如:胡雪岩一样的红顶商人。 或者,就干脆是十里洋场里的富二代,每天过着莺歌燕舞,灯红酒绿,只顾今朝有酒醉,不管明日悲愁苦的无忧生活。 说来奇怪,他只要做上几场白日梦,虽然精神会有疲惫感,但心情就会好一些。 最近,他和同事聊过几句经济形势,顺便就提到房产。 那同事认真的说道,根据经济学,房子不算是资本。 m君是很同意这句话的。 所谓资本,通俗来说,就是能产生新的经济利益的物品。 在经济学里,似乎只有投资性的东西才能被称为资产,而房子毕竟是用来居住的。 如果手头只有一套住房,即使单位平米数的价格很高,也算不得资本。 道理很简单,即使这套房产可以很快变现为现金,人总是还得购买新的房屋居住。 若是购买同一位置,同一价位的房子,恐怕卖掉旧房子的钱,还不够购入新的,连让手里的钱可谓不增不减都做不到。 如是购买距离市中心更远的房子,自是可以剩下一笔钱。但是,这是以新房不如旧房的缺陷换取的差额费用。本质上来讲,仍是没有实现经济利益的增长。 而且,房价低于原房产的房子,一般情况下就是位于城市更外侧的。 谁都知道,向外退出一环容易,想再回来就难了。这个世界上不知道有多少人,就是这样一环一环又一环的慢慢从市中心,退到郊区,然后彻底离开。 这种事每天都在大城市里真实发生着。他在bj期间,看到过太多此类事情。 让他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一位山东小伙。 其人的手绘可谓一级棒,曾扬言要做中国的清水吉治。 他们本是同事,就合租在三环边住。后来该人离职去了另一家公司,就搬到四环外,靠近新公司的地方住。 过了三个月后,这人因种种原因离职,搬去了靠近五环边的地方住。 又过了半年,m君听一位朋友讲,这人已经打道回府了。 这其实就是大多数北漂的基本生活历程。他们的北漂经历,大致上都可以浓缩为,逐步从市中心像郊区迁移的过程。 m君本人倒是比大多是人干脆,一看在bj成功无望,就抽身离去了,可谓来去随意了无牵挂。 伤感的事暂不赘述。 事实证明,只有一套居住型住房,无法实现经济利益扩大化的。房子也就无法被称为资本。 那么什么能作为资本呢? 他毕竟不是经济学家,对此还真不了解。 有些闲汉总爱笑话经济学家。其理由大概是,如果经济学家真的精通经济学,为什么大多数这类人都不是亿万富翁。 这观点实在可笑,甚至荒谬。 就好比人们要求一个好的体育教练必须是能夺冠的运动员一样。 优秀的运动员退役后当然可以当教练。但是,教练作为一种独立于运动员之外的工种,二者之间工作性质、方法差异极大,正如古人所说“术业有专攻”。完全没必要非由退役运动员来做教练。而且,也不是每一个优秀的运动员都可以成为一位称职的教练的。 再者,笑话经济学家多不能赚大钱的,未免过于以挣钱多少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了。一个人的价值,怎么能由比价值还抽象的钱来定义呢? 当然,m君对钱绝无偏见,和许多人一样,对其态度也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实际上,如果真能有天上下钱雨的事,他也绝对不会嫌自己接到的钱太多,没准也会着急忙慌拿盆找锅接钱。 他以己度人,觉得大多数人都禁不住《聊斋》里那两位狐仙的考验。也正是因此,能禁受住诱惑的人才显得难能可贵。就像不畏严刑拷打的英雄志士。其可贵之处,正是在于他们能为他人之所不能为,忍他人之所不能忍。 m君一直觉得,那些宁死不屈的英雄和普通人不一样。他们一定不是由同种材料打造的。如果,普通人是泥和水混合出来的。那些人一定是由经过地火铸炼的黄金打造的。 说起英雄人物,人们大多是敬佩的。就算是秦桧这种奸贼,也不能否认岳武穆的精忠报国,视死如归。 他也想当英雄,可又不想付出太大代价,想来想去,还是做个俗人,想点办法弄些资本为好。 他一边想着资本的事,幻想着哪天能坐拥富可敌国的资本,也像传说中的大佬们一样,到南美或者北欧的哪个小国,去挥金如土潇洒人生;一边拿起一块食堂的烤面包,放到嘴里大快朵颐。 食堂的面点师傅手艺一直不错,堪称是食堂众大师傅之冠,弄得武大郎炊饼、南瓜包子之类的小点心很有特色,让人有爱不释口之感。 不过,今天这烤面包实在有失水准。他一口咬下去,只觉得嘴里干干巴巴的毫无滋味,就像是吃进去一块被被风干的馒头,用李逵的话来说“嘴里能淡吃鸟来!” 最好笑的是,他这一大口下去,竟然发现面包里有一块红枣大小的枣泥。 莫非这是枣泥馅儿的面包? 这让他想起来,那些关于皮厚,馅儿少的包子的故事。 这面包在馅儿的分量,或者说权重上,实在是不逞多让。 他心里暗笑:难道是换面点师傅了?又或者,承包商开始控制成本了? (本章完) 第184章 第十三次相亲99 第184章第十三次相亲99 他总觉得,时光流逝,年龄日增,身心衰老之余,人变得不再容易感动。仿佛这是随着逐渐松弛的皮肤而来的“伴生矿”。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些曾让他轻易落泪的文学作品,不再有左右人情绪的魔力。他已不会像个没长大的孩子一样,因为小说或电视剧里人物的悲欢离合,而产生出喜怒哀乐。 事实上,就算是现实生活中的人生百态,也不太能挑动他的神经。 有时候,他甚至怀疑,过去敏感的神经因疲乏陷入了沉睡。就算听闻单位里有不熟识的人去世,他能给出的反应,多半也就是一声“哦?”再无其他。仿佛随风失去的不是一个人,不过是只紧追夏天脚后跟的知了。 可是,有些过去不曾感动他的微末小事,却可在不经意间让他动容。 比如:这个面包里的豆沙馅料要是能比现在多出一倍,就能让他在心里很真诚的生出幸福感来。 这并非夸大其词。 幸福感于他而言就是如此易得。 诸如: 吃牛肉面时,发现店家多放了一片牛肉,少放了一把花椒; 吃涮羊肉时,尝出那是真的羊肉片儿,而非各种肉料的拼接品; 在大汗淋漓之际,猛然看到街边有冷饮铺子,忽生望梅止渴之效。 凡此种种,都能孕化出如夜里明灯的幸福感,让人瞬间忘记生活中的种种不快,忽视在人类社会里摸爬滚打带来的伤痛。 猛的这样一看,似乎幸福感就像太阳撒下的光,满坑满谷都是,廉价而易得。 事实恐怕恰恰相反。 简单来说,一个人要是真心认为白面馒头是世界上最美味食物,那么显而易见,此人很少吃到其他不那么寡淡的食品。 小时候,他一度认为自己能成为地球的大主宰,统领无知的人们开着宇宙飞船,去银河深处挑战那些强大的小灰人。 可是成年后,他就发现这想法有多荒谬,遑论与几万光年外的外星人争雄一时,就算是征服整个地球都不是他能做到的。 话说回来,有谁真的征服过地球吗? 如果《圣经》为真,那么世界上只出现过一位全人类的王。他就是人类之父亚当。尽管他实际统治的只有夏娃,但理论上这就是统治全人类了。 除此之外,还有哪个人统治过所有人吗? 显然没有。 那些被人吹捧的征服者们没有一人完成过此等壮举。 马其顿国的亚历山大大帝没有,波斯的大流士一世没有,蒙古帝国的成吉思汗及其黄金家族也没有。 谁也没有。 当然,m君和他们比,就像是一个没考上普通大学的学生,和一群只差几分没考上北大的学生相比。 虽然大家都是落榜生,但这两者的区别之大,犹如坐井观天的蛙和天上飞过的天鹅。 有件事说来好笑。 驽马与千里马看来都是马,却又绝不可等同视之。 他忽然想起公孙龙的“白马说”。 驽马与千里马真的都是马吗? 其实,不是。 马是马,驽马是驽马,千里马是千里马,三者不一样。 若是有人觉得三者一样。就让这人用买千里马的价格,去购买一匹驽马。 自然没有那个蠢人会这样做。 这也就说明,大家在心里明白,驽马与千里马不一样。 那么,千里马是马吗? 当然不是。 如千里马和驽马都是马,二者岂不是就混同了? 说起来很绕口。 可事实上,就是这样一个道理。 不知道为什么,能让他于猛然间心生感动的事在增多。 通常都是一些,他在小时候绝对不会被其触动的事。 比如: 前几天,他去医院做检查。 医院提供了免费的餐券。当他去吃饭的时候,发现窄小的餐厅里在排队。因排队者以院内的穿绿色病患服的人居多,这支队伍看起来活像一条被等比例放大的菜青虫。他看着密密麻麻挤在一起的病人,明显感觉到快要涌到喉头的饥饿正在如退潮般退却。 就在他扭头要离开餐厅的时候,负责打饭的一位餐厅服务人员说道:您要是着急,可以打包拿走。 这句简单平时的话,竟然像一块砸进湖水的石头,在他的心田里激荡起数不清的水波纹,一圈又一圈的层出不穷,直到清冷的湖水在水波的不断运动中生出些许温度来。 他从没想到过,这样一句话,竟然可以让人感到温暖。 那感觉就像是他在大冬天的街道上裸奔,整个人被冻得手脚通红,脸颊发烫。就其在手足无措时,一个充满善意的人递上来一件硕大的纱巾。 为什么会这样? 是因为对方说话时的眼神或者语气吗? 又或者,他当时真的饥饿难耐? 都不是的。 或者说,和对方关系不大,也和饥饿无关,完全是因为这句话引发了他本人的心念波动。 归根到底,不是对方的无心话语有多温暖如春,而是他本人被寒冬般的世界冻着了。 就像人在秋风里裸奔。这时候哪怕有人递过来一张纸,也会让此人如沐春风,心怀感恩。 小孩子们总想快点长大。 他小时候就常掰着手指头数日子,急不可待的巴望着长大,能像那些已经毕业的大哥哥、大姐姐们一样,再也不用写作业,再不用对老师毕恭毕敬,再也不用天天在家听父母唠叨。 可真到长大了。 他才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孩童是有时限的,从出生到成年,最多也就十八年。可成人时间就不止十几年了,要是这人活得够久,足足可以渡过近乎百年的成年时代。 有些早当家的孩子,则是十三、四岁,甚至七、八岁就得早早“当家”,直面生活里的刀枪剑雨,亲自处理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鸡毛蒜皮。 别说是孩子,就算是成年人,处理起这些事,也会有按住葫芦,起了瓢的焦头烂额之感。 他总觉得,许多事情都像不速之客,让他一旦遇到就手忙脚乱,甚至根本无法有效处理。 (本章完) 第185章 第十三次相亲100 第185章第十三次相亲100 比如: 那天他碰到的那几只猫。 以身高论,它们就是站起来都还够不到他的膝盖。可就是这些小家伙来讨食,都会令他内心不内。 当然,他并不担心被吃掉,那毕竟是猫,不是老虎。可是心里仍会不禁发慌。这样一看,他实在不是个能干大事儿的人。 他从小就听大人们说,能干大事的人都得有泰山崩于眼前,仍能心静如水的气度。 比如:听闻战报实际内心狂喜,但看起来气定神闲的晋朝权贵谢安。 再比如:有视死亡如归途的觉悟,哪怕身受千刀万剐,也能等闲视之的豪杰石达开。 在他还小的时候,大人们总是希望孩子们像英雄人物学习,就算当不了英雄,至少得有颗英雄虎胆,就算没姜维的那颗大,也绝不能像当阳桥边,被吓破的那个那样脆弱。 现在似乎少有家长再巴望着孩子成为上山敢搏虎,下海敢缚龙的,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大家的愿景逐渐世俗化,就像是过份市井化的岛国浮世绘,充满太多的烟火味。 许多家长一开口,就是“希望孩子平平安安长大。”、“不希望孩子活得太累,不用考第一名。”、“只要孩子健康就好。”。 猛一听,似乎都是美好愿景,仔细一琢磨,却少了几分豪迈气,多了些许平庸的味道。 平庸是错吗? 自然不是。 大多数人都是平庸的。 m君小时候想当全世界的皇帝,想像成吉思汗追逐花拉子沙一样,把令他厌恶的人驱赶到天涯海角。 可他现在也不过就是工薪阶层里普普通通的一份子,每天不得不捏着鼻子,和那些灵魂深处散发出令人作呕味道的甲方乙方虚与委蛇。 平庸不是罪,可甘于平庸是罪,教育孩子要当庸人是罪。 人平凡、平庸、平平无奇,不应该是这人的追求,只能是人生的无奈。 任何人对于世界而言都是特殊的,独一无二的。没有谁应该平庸,谁都应该活得精彩,活得绚烂。 大概是太想有一个绚丽多彩的人生。他哪怕是已经过了三十,仍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放开思想的缰绳,让它肆意奔跑在幻想的草原上。 每当这时候,他都会在想象的世界里变成一个万人敬仰的大英雄。 敬仰英雄似乎不是男人的专利。很多女性也会有憧憬英雄的情结。 宋代女词人李清照就很仰慕大英雄项羽,留下的那几句“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传诵至今。 m君也很敬佩战神项羽。 这位事实上的帝王绝对算得上是一位伟大的军事统帅。 在中国上下几千年的所有帝王里,或许只有李世民和朱元璋能略胜其一筹。别的皇帝实在无法与之比肩。 有人总会好奇项羽失败给刘邦的原因。 项羽本人的解释是,非战之罪。看起来,他本人很清楚,输给刘邦,不是输在军事,而是输在政治,输对方的合纵策略;输在对方有一个粮饷病员充足的大后方;输在己方长时间两线作战,不能集中全力破其一翼。 从最后这点来看,彭越、英布对刘邦而言,功莫大焉,比之韩信,其功劳也不逞多让。汉之天下,有一多半得之于他们。 正是因此,这三位汉初势力最大的诸侯,最后都难逃一死。 当然,此三人中,彭越多谋无断、韩信当断不断,只有英布事实上是杀了刘邦,算得上是敢想敢干的真豪杰。 至于刘邦本人,其军事才干是被韩信鄙夷的。 实际上,这位皇帝当年以汉王的身份统领诸侯联军进驻彭城。其手中的五十几万大军被项羽以一万人,也有人说三万人,仅仅一顿早饭的功夫,就摧枯拉朽一般摧毁。 这足可见其与项羽之间军事指挥水平的差距到底有多大。 在其成功消灭西楚霸权后,又展示过一次其糟糕的军事指挥能力。 也就是和匈奴冒顿单于作战反被围困,险些身死国灭的白登之围。 很难想象项羽与匈奴对战会落到如此窘境。即便是作为项羽手下败将的秦军,都一直保持着“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的骄人战绩。 匈奴人虽被后世尊为草原上的绝对强权,有吞灭东胡,逐走月氏的辉煌战绩。 但是,在漫长的战国时代,北方各主要诸侯国都能独自完成对其的反击。 比较著名的有秦对匈奴的反击,以及赵对匈奴的大胜。 以荒唐的卫候被胡人吃掉为终点,之后的春秋,以及战国时代几乎就只有华夏灭胡人,不见胡人胜华夏了。 胡族中极为强悍的中山国号称九千乘之国,面对华夏强国依旧被灭国两次。 七雄中最弱的燕国都有大败东胡,拓地千里的赫赫战果。 其实,不光是先秦时代,就算是到满清为止,除了亡国之君,大国君主被敌军瓮中捉鳖的例子并不多。 这种情况,可以说是屈指可数。 大概就只有一个明代的朱祁镇。 当然,刘邦与朱祁镇一个险些被俘虏,一个真的被俘虏,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亲自领兵御敌,虽军事能力不足,但勇气可嘉。 以人格论,比还没见到敌人,就一溜烟遁走的满清咸丰皇帝、慈禧太后、光绪皇帝,要高出太多。 大致上可以算作是以日光比诸萤火。 真正被俘的非末代皇帝,大致上也就朱祁镇一人。 但险些被俘的就比较多了,都是一些比较勇敢,敢于御驾亲征的帝王。 比如:让元昊打得只身逃回北方的辽国皇帝。 还有与辽国交战,险些变失踪人口的赵光义。 当然,也有人说项羽是无法过江东,再也不能卷土重来了。 但是,不论如何,没人能否认他是个英雄。 以m君对历史的浅薄了解,如果不是项羽破釜沉舟打败章邯,秦二世皇帝怕是不会被赵高杀死,那些义军也都会被秦军打败。 事实上,章邯围困赵国的时候,各路军队都不敢与秦军交锋。这些想逐鹿中原的豪杰们连与章邯硬碰一下的实力和胆量都没有。指望这些人推翻大秦国,岂不就是痴人说梦? (本章完) 第186章 第十三次相亲101 第186章第十三次相亲101 不过,人们对许多品质的定义,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化。有的是被微调使之适应新时代,有的则是“动大手术”改头换面,与过往大相径庭。 例如:那句成语”空穴来风”。 原本这四个字是形容有风过处,必有孔洞。是古人根据对自然的观察,得出的一项生活经验,用西方话来讲就是“自然界厌恶真空”,引申为有根有据的意思。 可是,现在人们的想象力水平普遍下降,性情也过于浮躁,早没了古人坐看云卷云舒的闲情逸致,没情绪去思量这成语的意境,网文生意为没根没据。 这一错误理解再经过一些对传统文化不热心的导演和演艺人员的大肆宣扬,基本上已经把该词的愿意摧毁。与此类似的还有明日黄花之类词的误用。 不过,一个词意的古今不同,到也无伤大雅。 古今不同者实在太多,也不用太古早,就是往前推二十年,在m君小时候,他常听大人们讲,某某总爱讲吃讲喝,天天琢磨炸个小黄鱼,腌个酸白菜,胸无大志,一辈子没出息。 但是,到了今天,网络上居然有以直播吃东西赚取金钱,甚至发家致富的主播。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 甚至于在海对岸的扶桑国,还有过一部风靡多年的关于美食家的电视剧。整部剧里,这位美食家都是在简单几句对白后,就开始点菜吃饭,随后就旁若无人的,沉浸在享受美食的乐趣里。 那主演吃下食品后,表情极为夸张,那种无与伦比的满足感,仿佛在告诉观众,他吃下的不是一口肉而是囊括了星河的整个天下,可谓是不思进取,“胸无大志”之极。 但是,不光扶桑那边的人追捧此剧,就是m君本人在以批判的眼光审视良久后,也变成了追剧大军中的一分子。 这部剧主打各类美食,但其真正引人注目的点,不在于那些美食的色香味。 当然,剧里确实展示了不少列国的风味食品,其中不乏引人垂涎的珍馐美味。 诸如:岛国人臆造出的中华美食天津饭。 这饭其实就是把蟹肉蟹黄搅拌在鸡蛋液里,炒熟放在在米饭上,然后再浇上一些酱汁。 中国本土绝对没有这种吃法。据m君所知,天津最有名的小吃应该是煎饼果子。 这道有趣的饭就跟李鸿章杂碎和左宗棠烩菜一样,看似是中国菜,实则和中华料理关系不大,基本上就是只借用了一个名字的当地菜。 仔细想想,或许,国人在街边吃到的寿司也未必是扶桑国人的口味,应是我国厨师们二次创作过的菜式。 有段时间,他很喜欢吃寿司,特别是半生的三文鱼寿司。后来,他无意间看到一个欧洲的科普视频,认识了一种虫子,叫做铁线虫。 据外国人讲,这虫子大多生在螳螂的身上,会像吸血鬼控制僵尸一样,操控被害者走到水边,跳进水里。 一旦进入水系,这虫子就会破腹而出。宿主自然是难逃一死。 虽然片子里没讲三文鱼身上有没这种怪物。但是,他早就知道鱼虾身上有各种寄生生物,对吃掉它们心怀忐忑。 看完这片子,那虫子像铁丝一样捅破螳螂肚子的惨状,实在让他对水生物的肉再也提不起性质。 哪怕同是一国菜品的四川菜,传到河北来,都会多少变味。 m君在四川吃过正宗的麻婆豆腐,和在河北吃到的就不像是一道菜。 具体区别难以形容,大概就是黑猩猩和长臂猿的相貌差别一样,猛一看都是一种猩猩,实际上不是同一种猩猩。 所谓的天津饭,自然也不是天津人吃的饭,而是符合当地人口味的扶桑“本帮菜”。 剧中除了似是而非的臆造菜,也出现过根正苗红的中国菜。 例如: 正宗到无可争议的三大中华招牌美食:宫保鸡丁、鱼香茄子、红烧肉。 特别是那道红烧肉,整体色彩如南红玛瑙一样红艳欲滴,其白肉部分泛起柔和的象牙黄,不论红白都似乎呈现出半透明状。 先不谈味道,单是看着,就给人一种美学享受,正确诠释了什么叫“秀色可餐”。 当主演用筷子夹起这块肉,以三天水米不进的态势狼吞虎咽时,m君也忍不住如风卷残云般吃光了眼前的泡面。 他大口吃完没啥滋味的泡面,出来一身热汗,就像是经过一阵桑拿汗蒸,身心忽的通透舒畅起开。 该剧最大的卖点是减压。这是他在看到五十集后,才得出的体验结论。 至于,为什么看一个陌生男人吃东西能减压,他只能知其然,不能稚气所以然。 但这是个真理。 不止岛国电视人们发现这种行为能缓解观众心里的社会压力,在我国也有很多人发现了这一商业秘密和财富密码。 证据就是网络上铺天盖地的与美食相关的视频。 其中一些是主播单纯坐在镜头前吃东西。还有一些是主播走街串巷,寻访各种名店或者街边摊。 后者往往会在吃的时候,对食品做出较为专业的评价。 比如:有一个长得像某相声演员的主播,就经常讲出一些听起来颇为实在的专业性评论。 m君记得,这位主播介绍芥末墩儿时,可谓声情并茂,让观众单看着屏幕就能感受到,墩儿一旦入口产生的酸甜爽快感。 他特别记住了那句话“这道老bj点心就是要一口吞下去,先是甜口儿,接着一股芥末味儿直冲鼻子,往脑子里钻。” 说到这里的时候,那位主播的眼泪鼻涕都不受控制的奔涌而出。镜头在这里大概停顿了四五秒,m君看得清清楚楚,那人脸上就像是挂着四条闪着银光的大蚯蚓。 m君本是拖着重感冒的躯壳在看这段儿,瞬间就觉得好几天不辩香臭的鼻孔通气了。 然后,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他竟然觉得,被社会压力重压的喘不过气的感觉缓解了。 那感觉说实话就像是彻底清理出憋了三五天的宿便。 整个人都变轻了几斤。 (本章完) 第187章 第十三次相亲102 第187章第十三次相亲102 人真的是很奇怪。 明明没有减掉哪怕一丁点水分,他就是觉得身体变轻了,而且不是轻了一斤两斤,简直是身轻如燕,甚至可以展示登萍渡水的绝技。 难怪有人把世界看成是大脑自我催眠产生的幻觉。 当然,也有人把有这种想法的人,视为神经错乱者,调侃这些人是醉酒的脑科大夫在做手术时,把其脑子装到屁股上去了。 那么,世界是幻觉吗? 自然不是。 人们只要使劲掐一下胳膊,就能明白,世界是真实的,绝对是客观存在的。 但是,我们感受到的一切,都是主观的。 包括指甲印传来的火辣辣的疼。 事实上,世界上有一种人会从这种疼感受到快乐。 就好比 说实话,他不太相信人能真的做到完全客观评价某物或某人。 至少,他无法做到。 他虽没有极端到,不喜欢谁就希望谁去死,但也无法去诚实实意赞美一个让他讨厌的人。 有很多人总会夸耀自己做事有多公平。实际上,能有多公平呢? 比如:蜘蛛。 站在人的角度看,这种虫子能消灭蚊蝇的虫子应该是有益的。 有一则希腊神话故事,还把蜘蛛神话为擅长纺织的美女的化身。 但是,在作位猎物的昆虫眼中,蜘蛛不是益虫,而是一群会织网的魔鬼。 这些魔鬼长着毛茸茸的身体,有八条怪异的腿,小黑豆一样的怪眼,还有一张从肚子里拉出来的血腥大网。 如果从昆虫的视角看这张网。 这大概是一张绝对不可触碰的死亡之网,必须与之保持距离的禁忌之网。 可是,在人类眼中,这些杀戮昆虫的怪物就像是保持环境干净的“清道夫”。 也不知道昆虫的社会里有没有宿命论。 大概是没有的。它们的小脑袋容量太小,应该无法产生出如此深邃的奇思妙想。 有的时候,他真的希望宿命论是真的,但大多数时候,他会对宿命论心生恐惧。 这心理大致上与秦始皇追求长生的心思一样。 要是他也是一位意气风发的大帝国元首,也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追求永远占优现有的一切,就算真的无法避免死亡,也会想办法把世间的一切权势、地位、财富、美女以及世人的崇拜,统统带进坟墓,在死后的冥界继续享受生前的所有尊容,在那个永恒的黑夜里奴役被奴役者一万年一亿年。 如果他是奴隶时代的普通奴隶,会想长生不老吗?大概率不会。 奴隶自有奴隶的梦想,但绝对不会是长生。 不论是哪国人都不会向往希绪弗斯所在的地狱。 作为奴隶更现实的愿望就是有一天成为奴隶主。 这样说起来,一条狗的愿望是什么呢? 是成为狗的主子吗?还是能当上狗王呢? 说实话,他不是狗,难知狗的想法。遑论是狗,他连别人的想法都猜不透。 就在不久前,那位傲气冲云霄,霸气撼斗牛的人,也就是要来当他领导的那个人,展露出了不为人知的隐秘的一面。 当然,也许只是m君不知道的一面。或许别人早就熟知此人的此面。 记得,有位文学家,或者哲学家说过,人就像是一面硬币,总是存在两面的。 这看似是对的。 不过,m君倒是觉得,人其实就一面。那另一面是人的伪装,就像毛毛虫彩色的鬣毛,看似五彩斑斓,不过是哄人的鬼把戏。其真身是隐藏在杂毛之下圆滚滚的,像雪茄一样肥胖的躯体。 说实话,毛毛虫有毛在,还像只虫子,把毛拔干净后,就是一团让人恶心的肠子。 很多人也是如此,不能失去伪装。或许他们的伪装形态令人作呕,但是我们要明白,这些人魅一旦卸下伪装,只会露出更加令人不可直视的丑陋本质。 何为人魅? 有人说,这个词是用来形容非人非鬼的恶人。 m君则是直接用这个词来比划那些披着人皮的禽牲。 就像不是所有由碳组成的物质都能被称为钻石一样,也不是所有长着人模样的生物都配被称为人的。 有一个关于哲学家的小笑话。 有位著名的希腊哲学家说:“人就是两腿直立的无毛动物。” 有反对者拿出一只被去光毛的鸡,问大家道:“这就是人吗?” 可见,早在古希腊,人们就知道,人不是完全由外在形态定义的。 如果只凭一副皮囊来定义什么事人类。那么,人和猩猩的区别在哪里? 从生物学角度来看,这两者大概都是属于哺乳动物的灵长类。 差异也不过是前者比后者有更高的智力,能做出各种厉害的工具,并可以凭借这些猎杀巨型的生物,诸如:猛犸、鲸鱼、大王乌贼之类的巨无霸。 如果只是这样看,人就成了比虎豹豺狼还凶狠残忍的猛兽。毕竟,老虎狮子虽然吞噬其他动物,但是不会想出花样百出的烹调手法来折磨那些遇害者。 m君听说过很多惨不忍睹的吃法。 比如:一道叫“三吱”的名菜。 在传闻中,这道美食的食材是刚出生的小老鼠。这些小东西浑身都是粉红色的,不光腿脚柔软无法支起身体,就连眼睛都还睁不开,当然也就无法从白瓷盘子里逃走。 此菜令m君感到不寒而栗的不是食材,而是那血腥暴力的吃法。 食客首先会用筷子夹起小耗子。此时,耗子会发出第一声“吱”。 接着,食客把耗子放进调配好的辣酱里涮一涮。这时,耗子就喊出第二声“吱”。 最后,食客把耗子放进嘴里,用门牙切断耗子的脊椎。 耗子就会发出其平生最后一声“吱”。 m君没有亲眼见过这种吃法,身边也没有尝试过此种吃法的人。 不过,他本人吃过水煮活鱼。 这道菜不像“三吱”那样在美食界声名显赫,但其残忍程度一点都亚于前者。 m君亲眼见过那条没死的鱼在流泪。 厨子说,那不是泪,鱼根本不会流泪,那只是水。 但是,m君知道,人类眼泪的主要成分也不过就是水。 (本章完) 第188章 第十三次相亲103 第188章第十三次相亲103 他不太确定,老鼠要是能选择下辈子的去向,会想着变成个什么动物。 但至少有一点是明确的。这些毛茸茸的小宝贝绝对不会再想变为耗子。 先不说它们这辈子四处遭人白眼,整天东躲xz,就说其总是食不果腹这一点,就对大多数想投生者失去吸引力。 如果人下辈子能变成一种动物。 人们应该选择成为什么呢? 猫、狗、猪应该是被第一时间排除在外的。 猫狗大致上就是一辈子做别人的奴才。猫看似高冷,被有些人吹捧为“主子”,实则仍是向人乞食的奴才。毕竟,世界上没有需要取悦奴才的主子。 那人可选的动物有哪些呢? m君觉得,其实人和其它所有动物一样,都有各自的苦楚,大可不必这山看着那山高。 就像看起来在水里悠然自得的鱼,若是停止奋力游水,一样会被水活活淹死。 我们看到别的生物,或者别人活得有趣,通常不过是因为我们没有介入对方的生活。 就像一对恋人,在热恋期总会觉得对方是完美的。但是,婚后,又都会觉得,当初眼中的对方,不过是荷尔蒙荡漾出的美丽水泡,看似五光十色,实际上空无一物。 是对方在婚后扔掉画皮,露出来青面獠牙吗? 其实不是。 只不过,相恋时,彼此看到的都是对方的优点。当真正生活在一起,深入对方的生活,就会发现,再美丽的人晚上不刷牙也会有口臭,着凉了一样会放臭屁。吃了韭菜馅饺子,牙齿缝隙里的韭菜不会因他或她的盛世容颜而隐匿不见。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距离产生美”。 动物们被人为赋予的抽象概念与此类似。 比如:大雁行而有序、乌鱼生而知孝等等。 有人说,在古代知了被用来象征志向高远,品性高洁之人。很多达官显贵在死后,会在冥冠上装饰上知了形状的物品。 这大概和古人结婚的时候,让新人怀抱大雁是一个路数,算得上是一种呼形喝象的做法。 似乎不只在古代中国,西方的古埃及在实践中也是这样做的。比如:从公元前几千年的,埃及古墓里出土的,各种石头材质的屎壳郎。 古埃及人用之来表现法老对长生与再生的追求,所采用的就是其像太阳东升西落后,再次东升西落,循环往复,生生死死,永远存在的特性。 这也是一种呼形喝象。 当然有人会觉得屎壳郎不雅观。但是,咱们喜欢的动物,在古埃及人眼中也未必是什么高雅之物。 比如:知了。 中国古代的士大夫们赋予其相当多的寓意。可让外国人看的话,也不过就是一种虫子,不会比那些推粪球的家伙高贵一分。 说起知了。 有人说,知了是很励志的生物。它们经历长达十年,甚至十几年的地下潜伏,掘幽冥,饮黄泉,卧薪尝胆,不折不挠,苦心孤诣,终于有迎向朝阳欢心飞舞,自由放声歌唱的一天。 这听起来很像创业导师们描绘的励志故事。颇有几分忍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意思。 但是有谁注意过一个事实。地上的大多数生物,都不需要隐藏在地底下,一出生就可以沐浴金色的阳光。 比如最大的陆地动物大象,自生到死约可经历五六十年的漫长岁月,期间除了未成年时要惧怕鬣狗和狮子,成年后的几十年时光,都是悠然漫步于大地上,安然享受着日乌夜兔的照耀。 反观知了。它在黑暗中挣扎十几年后,排除被鸟吃掉的风险,可以肆意飞翔几天呢? 大约是八十天左右。 它的快意时刻,不论是相对时间,还是绝对时间都远无法与大象相比。 这样一对比,若他本人是只知了,只怕是整个夏天都提不起家精神,没甚心情引吭高歌了。 m君小时候学过一片劝学的文章。其中特别提到了蚯蚓,说这种生物既五爪牙之利,又无筋骨之强,但是很有志气,竟然可以在坚实的徒弟里打洞。 而螃蟹有爪有脚,却只能寄身于蛇或鳝鱼的洞穴里。 两者相比,自然是蚯蚓比螃蟹有志向,有毅力,能成事。 文章很好,立论也对。 但是,蚯蚓活得一定很辛苦。螃蟹有强有力的螯,还有八条壮实的腿,却不去挖洞,而是寻找现成的废墟,首先肯定是因为懒惰,同时也说明这不是能轻易完成的工作。 对于有手脚的螃蟹而言,都是一项艰巨任务的事,对于蚯蚓而言更是难上加难了。 人们总习惯于赞美处于逆境或困境者的坚韧不拔,却往往忽视所谓的迎难而上里,包含着多少心酸,多少汗水,甚至多少血泪。 m君相信,如果蚯蚓能有螃蟹的那种便宜洞穴,绝对不会费九牛二虎之力去钻洞。 这不是有没有吃苦耐劳精神的问题,而是有无必要。 如果蚯蚓可以选择,它下辈子是要做一条土里来泥里去的蚯蚓,还是当闲时河底漫步,着忙时也可御水逃遁的螃蟹呢? 或许,它两者都不选,而是选择做一个人。 如果它选择做人,一定不会选做和尚。 历史上,已经有一个自称是蚯蚓转世的和尚被砍头了。 砍他的崇拜佛教的梁武帝。这位皇帝很有趣,很像先秦时代的叶公,见到中国佛教历史里最接近佛法的人,却有眼不识金镶玉,把他放到敌国境内去了。 梁武帝苦修几十年佛法,经常与寺庙里的高僧坐而论道,甚至还曾把自己捐献给寺庙。这样一个人竟然听不懂达摩的佛法。 这就给世人抛出一个问题。 是梁武帝修佛法修错了呢?还是达摩祖师讲得佛法不对呢? 从二者的结局来看。达摩不愧是公认的,真正的佛教徒。 那么,既然他是对的。梁武帝自然就是错的。 这就很有趣了。 梁武帝是真的新佛吗?或者,他只是像王莽崇古一样,把信佛作为实行政治统治的手段。 事情的真相大概率是后者。 (本章完) 第189章 第十三次相亲104 第189章第十三次相亲104 说到真相。 有人说真相往往未必是美好的。说这话的人一定是个沉浸在无边无际的虚伪幻想里的历史虚无主义者。 思想现实的人绝不会发出这种感慨。 m君偶尔也会陷入虚无的想象里不可自拔。所以,他有时会感慨,给人留下好印象,让人说他的好太难了。 有个睿智的同事当时就正色道:谁会在背后说谁好呢?不用在意这些的。都是利益关系。你觉得某人好,不过是他今天没有妨碍到你罢了。 m君听完后,颇有茅塞顿开之感,虚幻的梦一下子就散开了,就像一个迷迷糊糊的瞌睡虫,被人掀开头盖骨浇入一大盆冰水,立时、马上、瞬间就完全清醒,再无哪怕一丝睡意。 但是,醒着的滋味不好受。 这恐怕是酒鬼把自己泡在酒里的真正原因。不是酒的味道真的有多诱人,而是现实太难看了,必须得用酒精模糊双眼,才有勇气凑合着活下去。 如此一看,似乎真相确实不美。 可事实是真相和美好本就没有任何逻辑关系。就好比形容一个身高七尺的人身形高大,不能说这人长得很宽一样。 m君不是生活的考据学家,对探究世间所有的真相,没有过多的热情。 当然,他并没被一些看似不合情理的人情真相给吓到。 比如:实际上,最见不得你好的,应该是最熟的那些人,而不是大街上来去匆忙的陌生人。 红眼病很少在陌生人之间发生,多见于酒肉朋友,还有塑料姐妹花。 有一种例外,就是朋友之间各方面差距过大,也不会在优劣间泛滥出红眼病。 就好比,一个乞丐会眼红另一个乞丐多讨到一块豆腐渣。但他绝不会嫉妒慈禧太后享用满汉全席。 m君本人没有多少觊觎之心,也就从不嫉妒别人。这倒不是因为他人格比一般人都伟大,而是源自他所求甚少。 即使有一天,他成了富可敌国的世界首富,拥有花不完的钞票,也不会像叶赫那拉氏那样“崽卖爷田,不心疼”,肆意奢靡挥霍。 或许,他会花重金求购稀奇古怪的食材,尝尝北冰洋里的海兽,吃吃阿尔卑斯山中的野味,但绝对不会摆上几十桌只看不吃的纯观赏菜。 根据他从小所受的教育,对为了讲面子,摆摆排场,弄出摆几百道菜来,只看不吃,最后都变馊扔掉,这种做法简直无法忍受。 不客气的说,如果世界真有地狱,就该把这样做的人扔进刀山火海里饿上一万年。 或者让其永远在地狱里徘徊,去追逐根本够不到的葡萄,就像那些因为奢侈被冥王惩罚的古希腊城邦主们一样。 人可以适当满足物质享受,毕竟谁来世间做人,也不是为了受苦,但是挥霍浪费是绝对不可以的。 不浪费,是他个人的美德之一,也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做人规矩。 当然,不同的人有迥异的节俭标准。 比如:像m君这样的普通人,不乱买花里胡哨的衣服,不乱买换代频繁的电子产品,就算是比较节俭的。 而一个君主的节俭标准就与此不同。宋徽宗以玉为食器算是奢侈吗?在m君看来,这算不得奢侈。他真正奢侈的是,耗费大量财力物力把南方的奇花异石运到汴梁。 君主最最奢侈的事无非两样,一是打仗;一是大兴土木。区区赏玩金银珠玉的癖好,与此二者相比,所耗费的钱财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所以真正节俭的君主,首先是不轻易发动战争的;其次也不会频繁营建艮岳之类的大型纯娱乐工程。 仔细想想,君主似乎就是欲望可以得到最大满足的普通人。不过,他们要是过于自我会被推翻,甚至被下面的人从人类中剔除。 这种例子,古今中外都很多。比如:德意志的那位月亮王。他的新天鹅堡实质上不就是相当于某些宅男的大型手办吗? 只不过,他能动用的资金,指挥的人员数量,都是普通宅男望尘莫及的。所以,当代宅男们最多收藏些一人多高的手办模型,就可笑傲群宅了。而他却可以营造出一座被称为最美城堡的世界级旅游胜地。 这是因为他比健在的所有宅男都更有想象力和热情吗? 不是的。 是因为他作为世袭君主比这些人都更有权势。 欧洲这些凭借血统享受尊容的贵族很像是中国先秦时代的列国诸侯,也很像日本幕府时代是各国大名与贵族。 这种类型的贵族在秦帝国灭亡后,就在逐渐衰亡,代之而起的是所谓门阀。 门阀中很大一部分是先秦时代的贵族演化出来的。比如王莽的家族山东王氏,就是战国时代的齐王田氏家族衍生出的门阀。 此外的一部分就是秦灭后,不断加入的历代新成功者的家族。 大多数旧的门阀在时代的风雨里会逐渐腐朽,终至毁灭,呈现出一片“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的景象。 同时,新的门阀像竹笋一样,在风雨里节节攀升,化为枝繁叶茂的庞然大树,并最终取而代之。 如果站在后起成功家族的角度,这其实是一个非常励志,很能振奋人心的奋斗历程。 就像田氏代齐。田氏作为亡国贵族,经过几代努力,得到了一个更强大国家的统治权。 可是,与之对比,碌碌无为者的人生,在人生道路两旁的影背墙上,被人用朱笔写满了“无效”俩字。似乎这些人一代一代又一代,不过就是为了吃饭和活下去。 人们常说,没有理想的人和咸鱼没区别。 其实,还是有区别的。毕竟咸鱼被沉浸在盐里,再也不用挖空心思想饭辙了。 可没有理想的人还是得吃饭的,还要东奔西走寻找果腹之物的。 这就是m君目前的状态,和一只水獭,或一只苍鹭的生存状态无异,且思想境界不如后者。 那些野生动物至少能在吃饱喝足后,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这一点m君实在是做不到。 (本章完) 第190章 第十三次相亲105 第190章第十三次相亲105 那天见面之后,他和那个女孩许久没有再见。 那位女孩似乎并没有对他的失礼行为,做出过于反感的反应。 当然,也可能是对方出于要保持良好修养的想法,才没有太明显的表达心中的不快。 说实话,如果易地而处,他毫无疑问会很生气,一定会直接询问对方的真实态度。 事实上,他不止一次,为此单刀直入问对方: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如果希望继续谈,咱们就接着谈。如果觉得俩人不合适,可以直接说出来。没必要把事情搞得这么模糊不明。 对于他莽撞的问询,有的人会直接告诉他:不合适。 也有极个别的人,会因此一问,大发雷霆之怒。仿佛他不是在询问对方的真实态度,而是在向全世界宣布,对方是一个撒下瞒天大谎的职业骗子。 这绝对是对方的误解。 他绝无此意。 谈恋爱这种事毕竟和做生意不同,大致上是不存在所谓虚假合同的。 这种“合同”不能撤销,无法无效,也不会不成立,就像是某种承诺,一旦对方收到,即时生效。 但是,其结果完全有可能是有利于某一方,损害另一方。这种情况未必都是因为某人的恶意。大概率是双方的思维方式,普世观念不同所造成的。 简单而言,从表象上看,就很想是,谁真的投入感情,且投入的越多,最后收到的伤害就越大。 因为每个人生长经历不同,所以任何一个个体想从谈恋爱这事得出的结果都不同。 有的是想着完成一项可以向世界做出交待的任务,通过一场恋爱快速到达爱情的坟墓,使自己的人生不至于像小时候没去过游戏厅一样,变得非常不完整。 这其实不是重点。以m君本人而言,实在是不想在五十岁以后,像某些不婚的名人一样,坐在公共场合形单影只的喂鸽子。一个老头子哪怕是坐在罗马的鲜花广场上喂鸽子,恐怕也不会有人联想到浪漫。人们大概率想到的只会是一个词:凄凉。 他不是太在意别人的看法,以及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闲言碎语,但要命的是,他本人也绝对那情景看起来像是人间惨剧。 哪怕那人青壮年时期有过无与伦比的辉煌时光,沦落到那地步,也只不过是一位在奢华晚宴散场后,无人问津,在街头彷徨的糟老头子。 有的人并非是怀揣着避免此种悲剧的愿景,而是想体验恋爱带来的甜蜜或者激情。 这种人大多还比较年轻,身体还没有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其实,他本人在三十岁之前,从没觉得结婚时一件迫在眉睫的紧要事项。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身边的同龄人们,都在恰恰的“武装自己”,或者配置上假牙,或者装备上假发套。甚至有人已经开始每天染黑头发。 老了。 这俩字就像是被老鹰追击到无路可逃的燕子,出于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和他不期而遇了。 年老通常会带来焦虑。 他很惊奇的发现,自己没有为此有丝毫睡不着,或者吃不下的苦恼。 难怪有人会调侃他活得像是一只鹤,忙时虽也东西颠簸,闲时却能静心看云卷云舒。 其实,他哪有看白云苍狗的心情,不过是养气功夫比旁人好一些,不轻易展示被社会毒打过后,那副龇牙咧嘴的表情罢了。 据他观察,许多看似活得洒脱自在,飘然如仙的人,实质上大体如他类似。 哪有任天电闪雷鸣,狂风暴雨,我自岿然不动的强大心脏,都是牙落了往肚子里咽,甘苦自知而已。 他是想拥有婚姻的,但对有美满的婚姻没奢望。 所谓美满婚姻,是完美主义者的臆想,只存在于童话里。 童话里的王子与公主的婚姻,也就是简短的一句话,诸如:他们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或者他们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好像没有哪个童话写过主人公经历磨难,终成眷属之后的生活。 那些描写婚后生活的通话里,不是把亲生女儿追杀到小矮人的屋子里,就是把前妻的儿子们变成一群天鹅。总之,都是一场场人间悲剧。 有时候,他觉得,人鱼公主因爱化为气泡,可能才是爱情的真相。真正为爱付出一切的人,只能落得个一无所有的。而单方面享受他人爱的人,则可以获得一段快乐美好的时光。 这似乎很不公平。 可所谓的感情投入大都如此。孩子和父母之间的感情也与此类似。 不是有首诗说道“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吗? 描绘的很是贴切。他不了解别国的事,但是在中国,父母对孩子的感情投入,确实远比孩子反馈回来的多。 人们似乎默认的,应该全身心的,无私的对下一辈好。而下一辈也是这样做的。 可人的情感容积量,就和世界上的财富总量一样,是有上限的,这里囤积的多了,那里的就少了。 于是乎,人人关心下一代,就集体忽视了上一代。 敬老院是不是个有必要存在的单位? 肯定是的。 但是,就在十几年前,至少m君目之所及范围内的所有人,都非常排斥把老年人送进敬老院。 老年人自是嫌丢人,年轻人也是嫌丢人,似乎把上一辈送进去,就像是拿着大喇叭,在最繁华的街道上,像成千上万认识的,以及不认识的人,大声宣告,这家出了几只“花尾巴雀”。 在他的家乡这种鸟被铁断为“花尾巴长,花尾巴长,娶了媳妇,扔了娘”的不孝典型。 至于,这到底是哪种鸟。他还真不清楚,大约是布谷鸟,也就是杜宇。 说来好笑,被鳖灵夺权后,化身为鸟的望帝,居然会变为杜鹃。这是民间在暗示,这位君主本人也是得位不正吗?还是怜悯他发善心却遭难,而给他一个发泄的渠道? 短短十几年后的今天,人们不再讳言把上年纪的人送进养老院,就连他身边那些生养了俩孩子的人,都在打算退休以后去哪个养老院。 似乎,人们是看开了。或者,真的就是看开了。 (本章完) 第191章 第十三次相亲106 第191章第十三次相亲106 所谓,看开了。 颇有点像人们常说的“以德服人”的自嘲。 实际上,历史上几乎没有哪个王国,或者王朝能做到“以德服人”。 对此,先秦的政治家们早有论断,以惠诱人,结果无非是“燕人不附,鲁人不来”。 简而言之,就是以“德”来招纳列国归附,只能是白白浪费人力和物力,落得一个“竹篮打水一场空”。 这个论断有些过于绝对。历史上有过唯一一个实现了“以德服人”的王朝:明王朝。 朱明帝国与历代中国正统王朝不同,虽然也是以强大的武力为立国之本,但是用来征服世界的并非“大棒”,而是“胡萝卜”。 朱明皇帝们以帝国足可睥睨全世界的丰厚财力,建立起远超之前的强汉胜唐,以及之后满清的庞大朝贡体系,势力所及冲出亚洲,远到非洲红海边都出现了荒服之国。连桀骜不驯的日本幕府将军足力义满都心悦诚服的接受明朝认命。 就算是欧洲救世主贴木尔,就是那个一战定乾坤,击败将要毁灭全欧洲的奥斯曼苏丹的,中世纪欧洲列国最大的恩人,都一度像个奴仆一样,拜服在明朝永乐大帝脚下。 当然,这位自称是蒙古贵族的突厥人,很形象的展示了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大人虎变”。他战胜闪电苏丹,成为欧洲救世主之后,不但否认曾是大明臣属,甚至还妄图把bj变回大都。 此人对天朝上国由跪拜到拔刀相向的转变,也充分说明了“以德服人”建立的联系有多么脆弱。 当然,忘恩负义者,和叛徒多半不会有好下场。这位狂妄的军事狂人在准备好侵略中国的军队之后,就在狂热中因病去世了。其实,这对此人未必是坏事。没能翻过葱岭入侵中国,至少保住了其连败西方强国积累的,来之不易的盛世威名。 所谓盛名,多半难副其实。 从其早年经历可以看出,他之所以向西征伐,而不东进图谋,完全是因为他打不过东边的鞑靼、兀良哈、瓦剌、畏兀儿等蒙古分支,只能想办法去兼并较为弱小的西方部众。 而以上这些其无法撼动的强大势力,不是被永乐大帝驯服为看家护院的仆从,就是被他用铁骑鞭笞教育,不得不俯首称臣,学习与大明皇帝相处该有的朝规礼仪。大明朝的舰队能以“胡萝卜”通行四海,真正依仗的正是本土强大的武力。 南北二宋被某些学者鼓吹为中国历史上最富有的朝代。m君并非考据学家,实在无法辨其真伪。但是,两宋就算不是历史上的最富,至少也是当时整个东亚,乃至大半个亚洲最富的国家。如若不然,断然负担不起每年要缴纳给先是辽、夏,后是金果的岁币。 同样是富得流油的大国,为什么明帝国可以“以德服人”,成为列国拜服的宗主国,而两宋就只能是拜服别人的一方呢? 区别,大概就是明帝国可打遍天下无敌手,而两宋却守成有余,攻取不足。 有很多人特别喜欢嘲笑两宋。其实,以m君看来,两宋的武力水平,公平来说是尚可。远没有别人嘴里说得那么不堪。 这两个朝代之所以看起来一直不死不活,除了其统治阶层自身能力确实有缺陷,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南北宋在建立之初,就是一种将死的态势。 以北宋为例。 北宋在建立伊始,版图就是极其不完整的,缺失了传统中原王朝用来压制北方势力的,由辽东到河朔的一大片领地。 这块领土有多重要? 从地图看是一目了然的。所谓燕云十六州,其实大致相当于唐末河朔三镇故地三分之二的领域。 也就是说,北宋在灭北汉后,所建立的大一统王朝,实际上只基本拥有原本的河朔三镇的魏博镇。而卢龙镇与成德镇的大部分领土都在辽国手里。 要知道,当年安禄山手握三镇雄师,事实上几个月内就终结了大唐盛世。之后的田承嗣等历代河朔豪强扎根三镇,硬是能与大唐天子分庭抗礼上百年。 以皇帝能成为东西突厥,康白九姓尊为“天可汗”的,盛极一时的大唐帝国之国力、军力,尚且无法奈何三镇一体的河朔豪强。河朔蕴含的战争潜力可见一斑。 可就是如此重要的地方,已经被敌方大国占有并消化。单是三镇就抵得住一个盛唐,再加上一个生机勃勃的契丹帝国。北宋在战场上的颓势几乎就是必然。 可以说,失去燕云十六州,造成了北宋天然的劣势。 毋庸讳言,北宋不是一个奋发有为的帝国。 对辽处于战略守势,这是北汉建立之前就形成的形势,罪在始作俑者“儿皇帝”石敬瑭。北宋对辽作战不力,还算有情可原。赵光义两征契丹,虽然都是大败亏输,但御驾亲征,身中数箭,倒也称得上是一位豪杰。 可自宋真宗、宋仁宗等执政后,被割据夏州的党项贵族接连夺走瓜州、凉州等共计二十几州之地,就实在是没有任何道理,只能怪“夏竦何曾耸,韩琦不为奇”了。 西夏建国,对北宋最重要的影响,不是要面临两线作战,而是彻底失去反攻辽国的机会。 历代中原政权强盛与否,有两个重要标志,一个是拥有辽东一带。一个就是完全占有夏州、凉州等地。 如果失去辽东这个桥头堡,就要面临北方政权的威胁。一旦被敌方深入河朔,就会面临北宋初年对契丹的被动态势。 如果不能占有夏、凉等马场,并在此建立有效的防御,就会重现西汉、大唐建国初期,游牧民族直接打进关中的险恶局面。 北宋的尴尬就在于,两种险境并存。其在澶渊之盟后,虽然已经在政治上矮于辽国,但勉强可与之并立南北。但在西夏建立后,就徒具与辽分庭抗礼的虚名,实质上沦为次等强国,无法与辽争一日之短长了。 (本章完) 第192章 第十三次相亲107 第192章第十三次相亲107 北宋算是历代王朝里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的典型。 那么人呢? 恐怕大多数人都有些先天不足。否则,大家都应该是完美的,不只相貌、身高、体重都达到完美指数,就算是体力也应当个个堪比奥运长跑冠军。 事实上,这种完美的人根本不存在。我们总是生下来就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缺陷。 比如:有的人天生是算术大师,但缺乏运动神经,连常规的八百米跑道都征服不了。 还有的人面容姣好,却身材矮小如孩童。 还有一些特殊的人可能是位拉小提琴的天才,但是因为家庭贫困等原因,一辈子都没有触碰过小提琴,直到死亡都不知道自己有这方面天赋。他自己都不知道有这种天赋,别人自是更加不知道,世界上有这样一位天才被埋没在无穷尽的庸才里。 谁说是金子就一定会发光呢?如果这颗金子掉落进沙漠里,还会发光吗?就算天可怜见,让金子发出金子该有的光芒。在广阔无垠的沙海里,除了仙人掌,就是骆驼和蜥蜴,有哪个会在意这里有一块金子吗?金子对于它们而言有什么用处吗? m君没有瞧不起骆驼的意思。骆驼的选择没有错。在头顶烈日,遍地黄沙的无情大漠里,真正有价值的不是黄金珠宝,而是水。水才是哪里最珍贵的珠宝。 他听过一个笑话。有一个山沟里的放羊娃,在自己祖屋的地下,挖出一罐不知是什么年代的琉璃珠子。他用这罐珠子换了三百块钱,和一条崭新的马鞭。 可那位买主倒手后,用这些珠子换了一套三层的小楼,外加一辆崭新的小轿车。 有些看客就开始大发感慨。大意就是那孩子是天生的穷命,有改善生活的机会也抓不住,只能便宜别人。 还有的人更是尖酸刻薄的嘲笑这孩子愚钝。 诚然,这孩子算不上睿智。 但是,一个人的任何选择,都是参考其过往经历来做出判断的。一个放羊娃可能从不知道世界上有古董这回事。看客们让他去用珠子换大房子、好车子、新票子,不是太强人所难了吗? 这里说个小插曲。 笔者在电脑上打“强人所难”的时候,输入法上排在第一位的是“强人锁男”。 “所难”?“锁男”? 一字之差,谬之千里。 写出前者的还算是个“正经人”,写出后者的多少总是有些不正经的。 言归正传,那个孩子换来的东西不能改善生活吗? 当然是可以的。 只不过,他所得相较于那位买主实在不值一提。 可世界上的事不是大多如此吗? 人们因为过往经历的不同,造成了当下收入差别的不同。似乎,很少有人因为自己的财富无法与巨商富贾相比,就在大庭广众之下嘲弄自己。 既然大家能够谅解自己的无知、无能与贫穷,又何必笑话别人呢? m君自被那位女孩戳中痛楚后,每天早晚都会对着镜子嘲讽镜中人。也不知道,终有一天,镜中人会不会伸出手来给他一记响亮的耳光,让他好好清醒一下,仔细看看镜中人,一切的不如意真的怪他吗? 有些心宽者总会说,长得不好看怨父母,过得不好就得怪自己了。 这话猛一听话粗理不糙。 可是,认真琢磨一下,也不过是句哗众取宠的废话。不过是“别找客观理由”这几个字的翻版。 其实,人们胎里带来的“病根”也何止区区身高体重的不如意呢? 如果没有那些“病根”,或许人人都能成为亚当,当上人类之王。 不过,仔细想想如果遍地是王,这王也就不是尊号,怕是连虚名也算不得了,要体现某人的尊贵就得另想名号了。 就好比草原民族上的王本叫单于,或者汗。可是后来随便一个割据者都自称为汗,到蒙古帝国名存实亡的时代,大草原的东西南北到处都是汗。为了体现最强者的与众不同,大家只好给其在汗字前冠以尊号,比如称其为博格达汗,或者直接称为大汗,以示区别。 这种做法其实不是在朱明王朝把大元打成北元之后才有的。早在铁木真建立蒙古帝国之前,草原上汗这个称号,就已经不足以用来作为最强者的尊荣名号。 铁木真的那位干爹,就因为统御一小半草原地区,被人们上尊号为王汗,意为众汗之王,相当于波斯王统里万王之王的意思。可惜,此人后来被干儿子消灭,死在太阳汗手下普通士兵手里,一生建立起来的伟业,被遮掩在别人的荣耀光辉之下。 这位众汗之王,王中之王,草原之王的王号也就不再是王汗,而是变成一个迷糊暧昧的名字:王罕。 势在为万王之父,运去边无人认识的路人。人世间的世态炎凉无过于此。不过,也不用以此过份苛责,那些取代了王罕的汗们。西方人对待此人的态度,与他们如出一辙。 在王罕得势时,有西方传教者甚至称,这位草原帝王就是西方神话里的东方老约翰国王,是基督世界的天然盟友,是西方对抗新月的潜在有力支持者。 等到这位君主兵败身死,头被太阳汗扔掉的时候,西方人嘴里的老约翰国王又变成了西辽菊花石耶律大石了。 先不说耶律大石存在的年代和老约翰不搭界。这位辽国皇帝虽奉行宗教宽容,却不是如王罕一样的基督徒。一个异教徒能是基督教国王老约翰吗? 不得不说,某些西方史学家真是如那位缔结渎神同盟的法国国王一样,内心丝毫没有对所奉行的宗教的敬畏。 东西方的古人在某些方面其实很接近。比如:法兰西王国最强之王,自称为太阳王。草原上的乃蛮最著名的王叫太阳汗,实际也是太阳王。 猛一看历史,似乎这王不如那王。其实不然。如果太阳汗没有遇到那个命里的克星,恐怕是可以自高自傲安享尊容一辈子。 北方的金国对他鞭长莫及,南方的宋自顾不暇,西边的辽、东邻的夏,看似强盛,却也无力征服乃蛮。 法国的太阳王能一辈子笑傲欧洲,打遍各地的亲戚们被尊为王者,最大的原因是“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 (本章完) 第193章 第十三次相亲108 第193章第十三次相亲108 武侠小说里常有逼格很高的人感叹,世上没有对手,很是寂寞。这些人大概都是得了便宜,又卖乖的伪君子。 当然也有些没被社会毒打过的青年,还保持着天不怕地不怕的纯真天性,希望能和所谓配得上自己的对手,来一番惊天动地的强者对决,就像老港片的市井英雄们一样,戴着黑墨镜,叼着牙签,在上千名彪形大汉的对峙中谈笑风生,视生死如过往云烟,随时能为了荣誉、女朋友、兄弟抛弃头颅。 m君没见过传说中的江湖,不知道这些影视剧里的场景有多少真实成分。 但是,若果依照人们的利益纠纷形成江湖这理论,推而广之把整个人类社会算作是一片大的江湖。至少,他三十年来所见到的江湖不是这样的。 这里没有古道热肠的江湖前辈,没有两肋插刀的兄弟,没有为一个眼神就生死相许的女人。 倒是有天天拜关公的人。只是这些人和大多爱摆财神的人一样,多是做小生意的小老板,而非一言不合就白刀见红的江湖大佬。 这个现实的江湖里,经常能看到的不是为了朋友仗义执言,千金一诺的豪侠义气。更常见的是在精打细算之下,“壮士断腕”的精致利己主义。 说实话,m君对这种江湖很失望,总想着不如归去。 这种话,他早在上大学的时候,就和同宿舍的人讲过。 有一个家在荆湘地区最北边的人很不以为然。这人生来粗鲁不文,于书面知识一无所知。m君都不明白这种人是怎么混进大学的。 此人最厌烦的额就是别人掉书袋。原因无他,别人一旦吟风弄月,他就一句话也插不上了。偏偏他又天生爱喋喋不休,就像一只长着十只头的鸭子,有十倍于长舌妇的噪聒。 于是,他以m君是无病呻吟,故作深沉未有,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那你怎么不去死呢? 当时m君回了他一句传统三字经。 不过,m君自己也反思过,为什么对现实很失望,却没有自杀呢? 是因为怯懦吗? 坦白说是的。 还有别的原因吗? 他只沉默了三十秒,就得出这个问题的新答案。 因为他还活着。 世界上有不是因具体原因,仅仅因为世界不如人意就自杀的吗? 肯定是没有的。 没有人会为了这种过于抽象的事放弃生命。 但失望是难免的。 他总会在失利后,感觉世界是灰暗的,就连烈日的光都是黯淡。 这似乎是失败者的通用感觉。就像是造物主为全部失败者,打造出的失败后的专属视觉光线效果。 而人一旦成功了,天也明亮了,云也娇媚了,鸟的渣渣叫听起来也分外柔美,似乎全身的细胞都焕发出青春的活力,在那些获胜的瞬间里,似乎征服整个宇宙都不在话下,正应了那句老话“得胜的猫儿欢似虎”。 胜与败似乎真有那么点玄而又玄的道理。 古人说“时来天地同协力,运去英雄不自由”。这话对不对,他不知道。 但是,据他所知,南唐先主对此颇不以为然。 有位大臣以此回答唐主的问询。被这位以温文尔雅面目示人,喜欢舞文弄墨附庸风雅的君主声色俱厉的怒斥教训。 当然,李璟的优柔寡断之名,是后世文人根据其执政状况评价的。如果只看他本人的性格,其真实性情与此可谓南辕北辙。根据北宋人的记述,这位君主在与北周交战失利后,怕对方进兵江南,为除隐患,下令屠杀了被圈进多年的前朝君主一大家子。一旦祸事临头,杀伐果断冷酷无情也是此人的真实面目。 与此类似的还有建文皇帝。人们普遍认为,失败者是弱者。而弱者又大都是文弱的。所以,就想当然的认为建文皇帝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的形象。 其实,这些人应该去读读欧洲历史。看看普法战争中,事实上先动手的谁,战前处于强者地位的又是谁。 那位被后人定性为柔弱的皇帝,就在南京城破之前,还亲手用剑火活劈了一位投敌的驸马。 实际上,人是有很多面的。人们认识历史人物往往过于扁平化,其实不光是对历史人物,对现实中的人也是如此。 比如:m君直到现在,仍认为那位爱迟到的女孩不学无术。 这就是一种武断。 毕竟他没有真正的深入了解过这个人。或许,此人只不过分不清动物的种类,而熟知某些他不了解的东西。 但是,世界上有几十亿人,恐怕没有谁有时间去细致了解每个人的长处。 就算我们的生命是无限的,只怕也没心情去逐个翻阅枯燥无聊的人生。 小的时候,他总觉得,世界上所有人都应该认真聆听别人的心声。他自己一度特别喜欢像别人倾诉,向父母、向幼儿园老师、向小伙伴们。 可是,他很快就发现。几乎所有人都不爱向别人倾囊相诉。渐渐地,他为了不让自己看起来太怪异,也就终于禁闭上了渴望倾吐的嘴。 可是长大一些后,他发现不是别人太冷漠,而是自己热情过头了。人不是太有必要去仔细分辨某些人的心声。世界上有太多的人没有有营养的心声,那些杂音大概率不过是心律不齐。 等到过了三十岁,他才明白一个道理。人们不爱听别人的心声,与这心声是否真诚,是否美妙无关。 大家的时间太有限,无法浪费在无关紧要的地方。 太多的人不过是他人旅途中的匆匆过客,就像火车窗外逆向而行的白杨,匆匆一瞥之后,就不会再出现,永远消失在记忆的沙漠里。 据说,人的大脑有一个奇特的功能,可以自动把时间久远的记忆进行模糊化处理,以便腾出更多的空间给新鲜的记忆。 这样做的好处是,有效的解决人脑储存空间不足的问题。坏处是,给某些人的喜新厌旧恶癖,找到了身体机能上的科学依据。 (本章完) 第194章 第十三次相亲109 第194章第十三次相亲109 人总是不能迅速长大。 也有人渴望一生天真的,就像摇着羊皮鼓的奥斯卡。 但是,现实中人总会长大,就算心里仍是个幼稚的孩子,外貌也会变得如同成人,并最终无可挽回的步入衰老时间。 m君倒是一直渴望能成熟一些。事与愿违,这么多年了,他在心里仍是个懵懂的孩子。 都说不经挫折难为人,不受打击老天真。以至于,他一度以为受过打击就不天真了。然而实际上,根据逻辑修辞,应该是肯前否后的。所以,受到打击,不能推导出不再天真的结果。 他每想到这种事,就忍不住要翻出吃灰的神秘主义书籍翻看,尝试着透过森罗万象的表象,看到那枚光追锥在亿万光年外的源点。 不过,他从来没有成功过。未来把一切都大大方方展示在他眼前,可他却像个睁眼瞎一样,发现不来将来预留下的蛛丝马迹。 那些巴望着窥视未来的人,多半都会和他有同样的感触。曾经有一位醉心神秘主义的同事,很认真的告诉他:不是不能推导出未来。是未来不能被人知道。所以,你知道的未来会被改变。 他更愿意相信未来是无法精密计算出来的。事实上,就算未来的事情,真的可以通过数学计算得到一个准确的结果。人也是没办法去准确计算的。 一切的一切都像是被蝴蝶振翅引发的未知风险。我们怎么可能知道,在千里之外的哪只蝴蝶会引发哪种后果呢?更何况事件的影响会产生叠加,那就越发不能探究到根源。 有人觉得,人永远无法认识到宇宙的一切,就是这个道理。 但是,m君觉得,只要有无限的时间,把千头万绪的一切都理清楚,只是迟早的问题。 问题的关键是,如果他有了永恒的生命,会把无限的生命浪费在这种事上吗? 大概率不会。 他虽然早就没了小时候那些不切实际的梦想,比如做一个皇帝,或者征服宇宙的人。但是,要真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时间,他总还是想做点什么的,所谓“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总是要留下点什么的。 隋炀帝之所以是中国很有名的皇帝,与那条大运河关系匪浅。都说隋的灭亡是因为这条河。可是如果没有这条河,这位皇帝就是无可争议的昏君了。正是有了这么一件后世可看到的实物,他才有了从彻头彻尾的昏君,变成一个有争议的君主的可能。 这跟古埃及的法老们很像。尼罗河畔的这些前辈们有哪些丰功伟绩呢? 似乎没有谁说的上来。 就算他们真的征服过浩瀚无边的整个银河系,也已经没有人记得,更不会有人认可了。 一切宏伟的事业都会像是水蒸气一样,在历史的长河中,蒸腾到九霄云外去来。 他们真正为人所知的也就是那些金字塔。在公元前几千年前,他们就能发动民力建造这种庞大的建筑,实在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这些古老君主能建造这些建筑,本身就是一种传奇,是世间的奇迹。 因为此事太过神奇,m君总觉得,是埃及人杜撰了金字塔的来历。当然,他没有任何依据能证明那是些水泥浇筑的近代建筑,仅仅是对公元前几千年前的生产力水平保持怀疑。 实际上,就算金字塔真的是被浇筑混凝土堆积起来的,也无法证明这不是公元前的建筑物。 毕竟,谁也不知道,当时到底是哪种生产力水平。 如果金字塔是真实的古代建筑,法老就远比人们所认为的要伟大。 就像秦始皇真正留给世人的实物是万里长城,可是这道长城绝不是他最伟大的业绩。 他真正的伟业是吞并东方六国,南下设置桂林与象郡。现在的国人虽然切实享受到其功业带来的好处,但提起秦始皇帝的第一印象还是他修建了万里长城。 或许有的人还会想起那个在城脚下痛斥他的孟姜女。 如果m君本人有一天成了一个伟大的人物。他想留下点什么呢? 说实话,一个三十几岁的人还有这种幼稚的想法,实在是让人汗颜。 他倒是不想留下一条大运河,或者一道坚固漫长的城墙。 这些对于任何一个国家而言都是耗资巨大的重大项目,稍有不慎就会重蹈隋炀帝的覆辙。 说来惭愧,他想当个大人物,说到底还是想着曼理妙齿,香皮脆味,要是做一个为了历史功绩,无私奉献自己生命的大人物,倒是不如做一个闷声发大财的商人。 那些大工程太过危险,好在西方的国王们给他准备了一条成例,把头像雕刻在金币上。 富足的王国可以把国王的头像雕刻在金币上,然后再给金币加上复杂且漂亮的花边。 那些不太富足的国家,可以像洪宪帝国一样,把领袖刻在银币上。 这个短命的王朝已经消失了快一百年了,袁大头直到今天都还在。哪怕再过几千年,这些银币只要保存措施得当,多半还是可以完好存在的。 到那时,人们早就不记得,银币上这个人背叛过自己的皇帝,出卖了自己的朝廷,屠杀过抗击外国军队的平民,只知道银币上有这人的头像,且这银币的铸造质量不错,图案清楚,分量公道。 m君好像记得,有一位考古学家说过,看一个古代王朝的强盛程度,只要看其铸造的货币,就可一目了然。 希腊世界的叙利亚王国一度占有大半个亚洲,可只是外强中干的泥足巨人。 该国的老对手罗马帝国,以及继起的帕提亚,都是无可争议强盛过塞琉古王国的大国。 这两国的货币与塞琉古王国的货币相比,图案就更清晰生动,成色也远比后者要好。 这样一对比,似乎那学者所言不虚。 但是,m君曾在bj的潘家园买到过一枚乾隆通宝。 说实话,这玩意无论成色,还是团都无法与袁大头相提并论。 首先,袁大头是银元,那个只是大约六成铜的铜钱。 其次,钱币上的图案。这个应该是见仁见智的。m君本人觉得,袁大头上的人像雕刻难度更大。也不排除,有人会觉得乾隆通宝这四个字更漂亮的。 (本章完) 第195章 第十三次相亲110 第195章第十三次相亲110 也不知道,后世的考古学家会不会认为袁世凯的百日王朝比康乾盛世更辉煌。 其实,康乾盛世辉煌吗? m君也只是从清朝人的记述里听说很辉煌。 不过,这就像满清记载的明代天子都很荒唐,炎刘描述的秦始皇帝形同异类一样,都是不可全信的。 单拿满清五帝铜钱与袁氏的袁大头比,着实看不出康乾盛世比昙花未开就先败的宏宪帝国强在哪里。 当然,考古学家说的也未必都对。就算是司马迁写得也不一定都是真的。 比如:所谓的禅让。 曹丕和汉献帝之间发生的故事也叫禅让。若上古的禅让与此同,那尧舜禹三位实在不知一晒,也不过就是曹操、刘裕一类的人物罢了。 要是根据《竹书纪年》的记载,这几位根本就是直接夺权,一点斯文体面都没给上一位留,还不如曹操等人,简直就是陈霸先那类莽夫。 m君听过一个说法。大家现在看到的大多数恐龙的样子都是想象图。也就是说,生物学家和考古学家并不是真的确定这些动物生前到底长什么样子。 这倒不是因为考古学家学艺不精。有些事确实很难通过不完整的化石得出结论。 据说,古代欧洲人把猛犸象的头骨当做独眼巨人的头骨。因为他们觉得,那巨大头颅中间的孔洞是眼眶。如果世界上没有存活的大象,也没有保存在冰川里大象木乃伊,他们的这种推断是很难被推翻的。 毕竟,一根几米长的大鼻子,和一只比拳头还大的独眼,以常理推断,都是挺玄幻的事情。 m君一直觉得,如果世上没有活体鹦鹉,他绝不会相信有会说话的鸟。 恐怕不止他一个人会这样想。世界上有太多稀奇古怪的生物。只不过因处于知识大爆炸时代,海量的信息使得我们对许多事见过不怪了。 比如:藤壶一开始是有脑子的,为了吃便宜饭,居然把脑子扔掉了。 这太奇怪了。比有的人出门忘带脑子还令人称奇。 他一直觉得,有件事很好笑。 如果霸王龙真的像是一只大个儿的公鸡,还能被称作是霸王龙吗?还是应该被叫做八王鸡,或者巨无霸鸡? 再者,已经证实许多恐龙是温血动物。m君不是生物学家,不知道,恐龙该算做是热血的蜥蜴,还是不会飞的鸟。 但是,既然它们中有些是鸟的前身,所谓的恐怖蜥蜴就算是对它们的误解了。 可惜,生物学家是犯错、知错、不改错的,直到目前也没谁给恐龙更名,改成恐鸡,或者恐鸟之类更怪异的名字。 在起名字这件事上,西方考古学家做得好一点。他们规避了恐龙的种属问题,直接叫它们过时的。这就经得起以后考古发掘的考验了。不论最后证明恐龙属于什么种族,都不可否认其作为被生存淘汰的一支,是名副其实的过时的。 起名字实在是种学问。 如果当初古人称猫为狗,称狗叫猫,那就应该是高冷的狗,热情的猫了。 也不知道,猫被叫成狗之后,还会喵喵叫吗? 据说,“喵”是猫针对人类开发的语言。两只猫之间,基本不会这样叫。 要是人当初见了猫,就“狗,狗”的乱叫,猫会不会开发出几声“狗”来应付人呢? 可惜,万事无法依仗如果重来。 要是如果可成真。 如果已经威震华夏的关二爷没被东吴的白衣渡江打倒,江北的曹氏诸将能在正面抵挡其兵锋吗? 多半是不能。否则,时人以及后世学者,也不会给他冠以“威震华夏”四字。 关羽的军事指挥才能在当时算得上是鹤立鸡群般的优秀,不然,也用不着曹孙两大势力联合起来对付他一人。 要是关二爷成功打垮曹操,会是一副什么样的新格局? m君私下认为,以忠义著称的关二爷不会接刘备去当皇帝。毕竟有一个现成的正统皇帝在皇宫里端坐着。 而且关羽相比他人给的官爵,明显更重视汉献帝赐予的寿亭侯爵位。这表明,他心里的天下正统仍是那个被曹操鸠占鹊巢的大汉朝廷,而不是曹操、袁绍、刘备等人的割据政权。 如此一来,大汉王朝有一位在世的武圣扶持,是否就不用蜗居巴蜀,而是借平灭曹操的威势,压服孙权,羁縻刘备呢? 如关羽“上洛”成功,应该是可以的。就像武田信玄如成功上洛,岛国天下也就没织田信长、丰臣秀吉、德川家康纵横捭阖的余地了。 可惜,武田遇到上杉,空留“风林火山”之名。关羽恰逢吕蒙,白建“威震华夏”之功。 历史没有如果,关羽终究还是败了。 不过,他们至少成功过比窝在被窝里满脑子狂想的m君,高出不可道里计。 m君与关圣人比,都不能说是米粒之珠比诸日月。简直就是尘埃与大地,萤火与阳光,太渺小,太不值一提。 古代的伟人们三十岁大多都功成名就。希腊亚历山大大帝二十几岁就开始征服世界。 可区区m君三十几岁了,还没讨到老婆。别人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他还在修身,似乎也没修好。 古往今来,婚姻最不顺的名人也就俩。一个是十来岁为相的甘罗。这位神童可能没到结婚年龄就往生了。可谓婚姻不顺至极。 另一位,就是八十多岁执掌国政的姜子牙。传说里,这位前辈六十岁才结婚。 m君不想学姜子牙,也学不来。他自认拖到六十岁,也就一辈子结不了婚了。 前段时间,有位老大姐快人快语道:你还在等什么呢?再等就真四十了。都说男人四十一朵花。可你也就这样了。还等什么? 是啊。 人要是想有所成就,一般都得在三十五岁前发迹。这不是造物主单给程序员画下的时间线。 任何行业的从业人员,要是过了三十五还没成为行业翘楚,此生基本都是碌碌无为,昏昏沉沉就过去了。 (本章完) 第196章 第十三次相亲111 第196章第十三次相亲111 他不是一个有英雄情节的人,也不是一个纯享乐主义者,更不是一个只想混吃等死的人。 其实,世界上大多数人都不想是以上三种人。可是很多人最终都活成了第三种人。这大概就是所谓,终于还是活成自己厌恶的那种人。 听起来像是低俗小说里的黑色幽默,但这就是生活,这就是现实,这就是每个人必须面对的人生。 有一个很残酷的事实。尽管很多人不愿意承认其真实性。可这是真实存在的。 许多人注定会平凡、庸碌、可有可无的,度过意义不大的一生。 如果说哪个人的人生完全没有意义,绝对是对人生意义的错误理解。 任何人,哪怕是最无足轻重的人,也是世界这块大电路板上的一个金属点。缺失了他,或许不会给电流造成多大困扰,但缺失了就是缺失了。 哪怕不会让电流运行慢上区区一毫秒,原本在某处的金属点没来,这块电路板也是不完整,有缺陷的。 这样一想,m君忽然觉得自己的人生又有了意义。 毕竟世界虽不会因我而完美,至少是因我而完整了。 不过,这支强心针很快就失效了。几秒钟后,他又想起那位诛心女孩的态度,以及她说过的话。 哎! 何日能出头呢? 这似乎和找老婆不搭界。 他父母就教育过他,人生就是再衰败,都不影响找老婆,比他混得差一万倍的人,孩子都快上初中了。 他心里苦笑:哪有这种人呢? 人无非分两种,成功的人,和不成功的人。 他属于不成功的人。 既然同属不成功行列,就大可不必五十步笑百步了。 或许,他一直对找对象缺乏别人那种火热的热情,是由于被生活泼过太多冷水,剿灭了心里本不旺盛的小火苗。 说真的,他很羡慕那些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干一场说做就做的事业的人们。 那些人所做的事,或许是出于一股子脑热,或许是因生来就只顾今天不顾明天,未必会带来切实的好处。但是他们的生命状态是机勃勃,充满活力的。 很多人看似稳重,谨慎,把一切都安排的妥妥当当,头发一丝不乱,皮鞋从不忘擦油,拥有严谨妥帖的人生。 但是,这些人的生命相较与前者,少了激情,过于平淡,没什么滋味。 当然,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二者无所谓高低。m君更向往前者,更想做一名无拘无束,自由放荡于天地间的野鹤。 可惜,理想与现实的区别,总是很大,大到我们看到镜子里的家伙就心生愉悦,别人看到镜子外的我们多半是厌烦。 在现实生活里,m君和许多人一样,就是终日忙碌,到处打洞,东奔西走只为几口吃食的鼹鼠。 小的时候,他看过一部关于鼹鼠的动画片。里面的小家伙很是欢脱,比天上的鸟儿还自由快乐。 可等他长大了,才发现,鼹鼠的生活不快乐,洞不好挖,吃食来之不易,还是鸟儿好,能高飞,能高来高去,南来北往去留随心。 难怪古人形容雅人都是说如闲云野鹤。 大概成功人士不会真的去羡慕那些闲云野鹤。秦国的成功人士李斯就颇为鄙视“野鹤”,直接称呼这些人是失败者。 这只大老鼠除了陷害韩非子外,倒也还算是个能说真话的人。 毕竟,能公然把自己比作老鼠的人很罕见。似乎,中国上下五千年,也仅此一例。 法家的名士们似乎都爱直白表露心声,李斯的老鼠论如此,韩非子的有德论如此,商君的竖木立信,更是以行为艺术的方式,告诉全秦国的百姓,信商鞅有钱拿。 大概是他们这一路人剖析人性时过于直白,以至于让奉行者和被约束者都觉得面上无光,远不如儒道等家解释起人性那样婉约隐晦,于是终于被学术界弃如敝履。 纵观整个帝制时代,皇帝们虽然一直到满清时代,都在沿用法家那一套实际办法,却绝口不提法家理论,公开赞颂的是孔家的儒家理论,外儒内法的执掌这庞大的国家。 他想到这里不禁叹口气,天天想这些没用的,有什么用呢?难得社科院会聘请他去当历史学的专家? 说实话,他觉得自己比那些历史专家都强吗? 并没有。他或许比个别滥竽充数的强一些,但绝对远不如真正的历史学者。 总有人在茶楼酒肆里,高谈阔论睥睨古今后,就觉得历史专家都是垃圾,都没自己懂得多。 这实在是荒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那些历史学专家天天研究本门的史学文献,怎么可能不如一个蜻蜓点水般涉猎历史知识的门外汉呢? m君出于个人兴趣,学过编程,也就是简单的html编程。 有一次,他旁听了别家单位的工作会议。会上,该单位的领导问技术部门的人,做一个小型门户网站有多久。 那位部门主管苦思冥想后,愁眉苦脸挤出来一句话,依据现有人力和技术,非得半年不可。这还得是在经常加班,并且网站不需要加入大量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的保守估计。 他听完真的是懵了。 据他粗浅的网络编程知识,和浅薄的编程界见闻,在bj或上海这种大城市,开发运行一个中小型门户网站,最多用时一个礼拜,还是不用加班的那种。 要是站内的使用功能比较复杂,最多也就俩礼拜,不可能再久了。 再久一些,黄花菜都凉了。 有位世界级网络运营大师说过:我们离破产只有十八个月。 一个产品生存周期最多十八个月的玩意,单是开发就要用掉三分之一的时间。这件东西还有开发的必要吗? 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 他一撇嘴,刚想开口,就被同去的同事用眼神阻止。 好在,他虽后知后觉,还不是个一意孤行的人。 会后,那同事告诉他:他们就是不愿意干活,嫌累。咱可不能多事。 他点头称是道:对。对。 想来也是,他一个初学者都明白的事,别家老it人怎会不懂。 各家有各家的事,各行有各行的规。笑话别人太疯癫的,多半会被对方讪笑看不穿。 (本章完) 第197章 第十三次相亲112 第197章第十三次相亲112 m君闷闷不乐的去上班,又遇到一件屡见的糟心事。 一群同事在夸耀一个上级单位新来的人都学校好,进而称赞此人是青年才俊。 他对此本要秉承见怪不怪,任其泰山崩于前,而绝不变色的宗旨,心里却仍不免一阵苦楚。 那小伙子的学校不是双一流大学,不过是某一学科较为出名,且这孩子并非该专业毕业。 m君的学校是妥妥的双一流名校,排名稳稳当当站在全国前十五之列,可是工作后很少有人夸他的学校好。 开始的时候,他听到有人盛赞别人远不及其母校的学校,会觉得诧异,继而会有愤怒感,再后来也就当耳旁风了。 不过,心里终究不能真的云淡风轻。 为什么自己的学校明明远胜别人的学校,却没人竖起大拇哥来一句“好学校!”呢。 他苦思冥想后,得出结论:不是学校的问题,是他本人的问题。 那些人对学校的夸赞,也不是因学校的名头,而是在于人。 以今天的人为例,同事们夸赞的不是学校,甚至也不是那个人,而是在给未来的上级拍马屁。 他想明白这一层,不禁想起学校老师常讲的一句话“今日我以学校为荣,明日学校以我为荣”。 后半句,他铁定是做不到了。 其实,前半句,他也没做到。当人人忽视这个人的时候,谁会在意他是哪个名牌大学毕业的?若人人忽视某物,谁又能以此物为荣呢? 他实在是愧对学校,愧对学校历届优秀的毕业生们。 可是,他不偷不抢,不坑不骗,并未往学校的羽毛上抹黑,怎么就愧对了学校呢? 他愧对的哪里是学校,分明是他自己呀! 愧对自己该怎么办? 好像也不能怎么办。 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事竞成三千越甲可吞吴”的。 写出这句话的蒲松龄虽赢得身后盛名,却彻彻底底的落拓一生。 说实话,他觉得《聊斋志异》写得好,足可与四大古典名著分庭抗礼。 就像战国时期,那个体量不大的中山国,低调多年的宋国,其实都可与七雄并列为九国。 他看重中山国,并非因为自身是河北人,而是从客观角度出发。 人自是很难做到绝对客观,就好比齐国君主就不能正视中山称王,贬损其为千乘之国。 可所谓千乘之国能与七雄共同称王的,也就是中山与宋。 赵并中山,一跃而为天下强国。齐灭宋,招致列国因恐惧群起而攻之。 事实证明,这两国在齐国之外的大国视野里,早就是举足轻重,可影响战国局势走向的大国。 后人多有跟随齐国君臣短浅目光,以国土面积来贬损二国为小国的。 只能说这些人,一没好好看地图,二没真正看懂地图。 就好像,很多人读三国,搞不懂占有南阳的袁术为何敢称帝一样。 单看地图,袁术地盘不算大。但是,那都是少经战乱的肥沃富庶,人口稠密之地。也就是说他土地总量不多,但能产出更多军力、财力的有效土地很多。 这就好比一个小个子的举重运动员,通常掰手腕是可以赢比他高大一些的健美教练的。 二者力量的差别,不是由肌肉的膨大程度决定的,而是由肌肉的强度决定。 哎,又胡思乱想了。 他真想自罚一杯。 不过,不可以这样做。 李白斗酒诗百篇,孔子有百壶之量。 这是说的人家有成就的人。 一事无成的人要是把自己泡酒缸里,不就成了酒鬼或者醉猫了吗? 以百壶之量来说,不但无成者不可自称,也不能用来称呼别人,尤其不能拿来说比自己更成功的人。 三国时代,吴国有个大臣以此来称赞吴国皇帝,结果被对方砍了脑袋。 理由很奇葩。据说,是因为孔子空有帝王之才,却一辈子不能当君主。这位大臣把皇帝比作孔子,算是恶意腹诽。 那位大臣实在死的冤枉。 这位皇帝也太托大了些。孔子确实不是帝王,但是被比作孔子实在不算辱没此人。 这位暴虐的君主就是吴国末代皇帝孙皓。此人做事颇有点像在上游喝水,却责怪下游的羊弄脏水的老狼,霸道里满是地痞无赖的下流习性。 不过,此人有一点是胜过后主刘禅的。他还有几分胜过常人的胆色,不是一个完全色厉内荏的酒囊饭袋。 这暴君被人俘获后,当着帝国皇帝的面,嘲讽灭魏立晋的奸臣道,剥人面皮的酷刑,最适合用在乱臣贼子身上。 他还敢戒酒撒泼,在酒宴上,众敌环伺之下,大声唱出: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昔与汝为邻,今与汝为臣。 唱完,这位暴君还敢对着敌国君臣,毫不节制的放声痛哭。 这些事于亡国的事实,自然是毫无补益。但是,至少表明,此人与只敢“乐不思蜀”的后主刘禅,以及忍辱偷生给胡人做服务员的晋末帝,在血性上相比,就像是铮铮不屈的猛士,比诸见了敌人就膝盖发软的软骨虾,简直算得上顶天立地的大丈夫。 后世那位以文采名扬天下的江南国主,虽然有“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等招致丧命的不详佳句。 可是这些天成文章远不如那句“昔与汝为邻,今与汝为臣”,更能表现出一位倒台帝王的不甘,以及仇怨。 当然,也许文采可在文人中称帝王的,君主中的文人江南国主未必不能写出更能表现落拓帝王心境的诗句。只不过他还想在失去大周之后,与小周一席贪暖很多年。可惜,卑躬屈膝后不能委屈求全,覆巢之下难有安卵。 古往今来,失败的帝王,有好结果的大概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唯一被真实厚待并善终的后主刘禅,一个是唯一复辟成功的朱祁镇。 李煜才思敏捷举世皆知,想像刘禅一样伪装成白痴是不可能的。他又没有朱祁镇天下正统的地位,以及对方君臣各怀私心的有利局面。 到头来,只能是“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死于据说赵光义亲自研发的密药:牵机药。 这位国主大概是历史上有明确记载的,唯一一位被这种恐怖绝伦的药毒死的人。 斯人确实是奇人,死得都与众不同,历史仅见。 (本章完) 第198章 第十三次相亲113 第198章第十三次相亲113 他在百无聊赖中,翻看那女孩在社交网络工具上的图片,竟看到一张古堡照片,从那几个尖顶来看,有点哥特式的影子,大概是德国某地的建筑。 德国的城堡和西班牙或者英国的城堡区别比较明显。西班牙的整体看起来很粗壮,像是建筑师在建造时特意营造其很结实的视觉效果。英国的城堡较为平淡,就像是经常出现在少女梦里,或者骑士小说里的那些堡垒。 德国人的古堡在视觉效果上很接近斯拉夫人的城堡,比如传说中的吸血鬼大公城堡,会很奇妙的给人一种压迫感。 通常城堡都会让他有眼前一亮的感觉,但今天看到的这个是少有的例外。 在他的印象里,著名的城堡要么像普鲁士霍亨索伦家族的hohenzollern城堡群一样,看起来宏伟而威严;或者就像是西班牙的***贵族们建立的alhambra那样看起来很有权势和力量;再或者就干脆像巴伐利亚的neuschwanstein一样,放弃军事功能,化身梦与现实交织在一起的骑士梦想。 照片里的这个城堡可谓不走寻常路,看起来像是被人为拉长楼高的中世纪小镇子。可坚硬的灰色墙壁,以及那个不高,却极具威严的石门,提醒观众这不是游乐园里的观赏建筑,而是实实在在的,有军事功能的要塞。 如果,从正门的位置看这座城堡,直指蓝天的高耸塔楼还能给人一种桀骜不驯,高不可攀的感觉。 不过,他实在难以接受这座城堡的整体建筑风格。特别是灰色调里不断跳跃而出的白色墙壁和亮红色的窗户,根本不像是一座古堡上该出现的东西。不客气的说,有些像是什么人给一件高档西装打上的补丁。 他瞥了一眼,女孩给这座城堡做的文字说明。这堆不太漂亮的古建筑居然就是大名鼎鼎的burgeltz。 这个名字似乎曾出现在他那短暂的德语课时间里。 上公共课的德语老师是个古堡迷,特别喜欢这座古堡,曾多次提到它,还盛赞这是一座风水极佳的绝妙建筑。 m君对风水所知不多,大概知道好风水叫“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还得依山抱水,聚风攒气才叫好。 可他左瞧右看,也没琢磨出这玩意的“青龙白虎”在哪,看起来就是狭长的一条,算得上地势险要易守难攻,但风水上不见得有何过人之处。 客观来说,整体看起来,这座城堡无论选址,还是建筑造型都算是中规中矩,也不是特别难看,如果摒弃那些出格的色彩搭配,并无任何惹人眼球的地方,就像一位家世平庸,相貌普通,毫无才艺,学历一般,脾气不急不躁,不瘟不火的平凡灰姑娘。 他搞不懂,女孩怎么会喜欢这种毫无特色的城堡。甚至于,这座古堡像一栋乡下大家族的别墅,胜过像一栋抗敌用的城堡。 以他个人的眼光来看,瑞士的chillon更像是城堡本该有的样子。作为军事单位,城堡不一定要很高大,也不需要太多的尖顶,但是应该很坚固可靠,最好看起来就像是一大块坚硬的石头,让敌军一眼望过来,就像看到吸血鬼大公用来迎接土耳其苏丹的“景观树”一样,胆颤心寒无心再战。 不过,他大致翻阅过一些关于此处的资料后,很快推翻了先前的错误看法,对那座不起眼的地方领主的城堡刮目相看,并且自认之前是“有眼不识金镶玉”了。 因为他发现这是一座名副其实的老贵族的城堡。这个家族竟然拥有这座城堡达到三十几代,也就是至少在这里生存了七百年以上。 以存续时间论,这城堡可实在了不得。要知道在“富不过三代”的中国,一个辉煌至极的皇室也不能安享尊荣三百年。那些依附于皇室的门阀贵族,能兴旺发达的日子普遍就更短。 其实不止在中国,放眼全世界,也只有日本的菊花家族真的延续了上千年的家族荣光。能够保持六百年繁荣的贵族家庭,在遍地贵族的欧洲也不是经常能看到的。 他知道,这是一个有七百年以上历史的家族的私产后,再看这座古堡时眼里只有它的优点,却没有其缺点。就好像,某个不起眼的女孩眨眼间变为一位家世显赫的公主。旁人眼中就只有一位天潢贵胄,再也看不到当初不起眼的灰姑娘。 即使这位姑娘容颜未改,服饰未换,却在事实上有来脱胎换骨般的惊人变化,仿佛身外又来一蹭个奇异美丽的光芒,让人虽不明就里,但就是觉得她美颜不可方物,生来就有与众不同的高贵气质。 他猛然发现,自己也不过是趋炎附势的俗物中的一员。 当然,他和那些蝇营狗苟之徒,在势力二字上有程度的差别。 至少,他绝对不会为了某种利益,满脸肃穆的向着公厕鞠躬,也绝对不会为了得利,就去违背自己的良心伤害无辜的人。 当然,为了讨别人高兴,他也经常,勉为其难夸赞某个奇丑无比的孩子“真可爱”。 这实在是无奈之举。当一群人都在夸赞某人时,不言不语就等同于恶语相向。恐怕,谁都会不能免俗的说上几句“善意的谎言”。 倒也不是怕被人指认为腹诽,只是不想显得太过不合群。 人毕竟是一种群居哺乳动物,就算是再喜欢离群索居的隐士,也无法完全与外界隔离,做不到无视旁人的所有目光。 在中世纪的欧洲,有过一种恐怖的宗教处罚,翻译过来大概是叫绝罚令。 本质上就是通过宗教手段,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和整个人类社会剥离开。 这个人无法进行整场的婚丧嫁娶,甚至没办法买到食物、布料、农具。 其结局只能死。 当然,这是对普通人而言。那个杀掉好几个老婆的英国国王倒没有这种顾虑。这位很有音乐才华的国王实在不是一位好丈夫,也不是一位好父亲。 也不知道,他会因自己的两个女儿都成为著名的国王而高兴吗? (本章完) 第199章 第十三次相亲114 第199章第十三次相亲114 不经意间会看到不期而遇的美,也可能收到不速之客奉上的惊吓。 今天,m君还算幸运,看到的是美。 美就出现在单位楼下不足百米处。那里有一个丁字路口。往常这个路口东南角靠近单位这边总是摆满共享单车,或者临时停靠额私家车。 今天,这里出现了一个满是五颜六色小花的花坛。m君不算是爱花之人,都觉得很是赏心悦目。 在他的印象里,就在昨天下班的时候,这里还是光秃秃的,只有水泥和砖铺成的地面,不过是小城一夜经秋雨,就变魔术一样,冒出这么大一个花坛来,实在是妙不可言。 他毕竟不是小孩子,还不至于把事情往童话故事的剧情思考,自然也就不会觉得这是巨人,或者尖耳朵精灵的魔法所致。 花当然是人搬运来的,花坛也是人堆砌的。他不是童话主义者,也不是唯美浪漫主义者,不会把花匠想象成哈瓦那卷烟卷的少女或风韵犹存的徐娘。 事实上,他很不理解,为什么真的有人会相信,那些古巴的高级雪茄是少女在大腿上搓出来的。就算这是真的。这样做出来的烟卷和在桌子上搓出来有什么区别? 还有一与此类似的说法。说是南方某地上好的茶叶,都是十五六岁的女孩们亲手去茶园里摘回来的。 十五六的女孩所摘茶叶的味道会比五六十的中年妇女摘来的更好吗? m君觉得不会。 除非茶树是罕见的好色之徒,见到漂亮的小姑娘,就在心里愉悦之外,产出什么奇特的激素来。 说到底,所谓美女卷烟,少女摘茶,不过是利用了客人们脑中易被挑逗的幻想。 据他所见,花匠不是满头白发,佝偻着腰的老爷子,就是皮肤黝黑五大三粗的中年汉子,还真就从没发现有女性花匠,大概用来修剪花木的大剪子太沉重,实在不适宜女性使用。 可这样一想,眼前的花与花坛似乎也不那么美了。 说来好笑,梦幻总比现实美丽,更令人神往。可是人却不得不活在现实里。 不知道世界上有无想在陆地上奔跑的鱼。如果有这种不甘居于水底的鱼,它一定是个像m君一样的事实上的理想主义者。 m君身为以在陆地觅食为生的哺乳动物,总想着能像鸟一样飞上天,以至于他总在梦里翱翔在天上,与光耀四方的太阳诉说平日的委屈与不满。 在梦里,太阳不再是高居世界顶点的无上权威,而是愿意倾听蝼蚁心声的忠厚长者。 似乎,他不止一次在梦里流着泪醒来。有时候睁眼看到的是忘记关机的电视机。大多数情况下,电视机里都会飘起噼里啪啦作响的黑白雪花。 不知道小动物们会不会做梦。多半是不会,否则它们不可能看起开没有烦恼。 当然,也许它们个个满腹愁怨,只是m君既看不出,也实在没仔细看过。他连镜子里的自己都不想多看,遑论身为异类的其他物种。 好像有位居士说过,动物没有智慧,只有本能。 他倒是觉得,动物或许是有智慧的,没准还有和人一样的悲欢忧乐。 几年前,他在bj见到过一只疑似深刻理解人类社会规则的狗。 那是一条黑乎乎的沙皮狗。这家伙要是趴着一动不动,看起来就像是一堆烂布条。 他第一次见到这家伙的时候,刚租了四合院里的一间房,拿了钥匙来打扫卫生,进院子的时候,正值其午休时间。 这狗很放松的把头埋在两只前爪里,趴地上徜徉在黑甜乡里。大约是知道这个环境里不会发生危险,沙皮全身的肌肉都是松弛的,以至于那一身松松垮垮的皮,比平日里看起来,更像是随意丢弃在地上的一堆烂布头。 他眼神本就不佳,还真的以为那是一团旧墩布,差点一脚踩就结结实实上去。好在狗就算睡着了,都有超人的敏锐听觉。 就在那一脚快要触及狗头的瞬间。沙皮像是聆听到了异界传来的指令,毫无征兆之下一个激灵就跳起来,非常灵巧的闪开了不期而遇的这一脚,并且几乎在躲开的同时向他露出抗议的獠牙。 他真切的感受到来自野兽的威胁。如果这家伙身形再大上一两倍,或许真能让他拔腿就跑。说实话,就算是体型不变,多来上三两只这种东西,任何一个成年人怕是都无法保证冲突后可全身而退。 也就在这个瞬间,他忽然相信了一个传说:腊肠犬是猎犬。 他一度觉得那些像是成了精的香肠一样的动物,不过就是因人的恶癖好诞生的宠物,唯一的价值就是迎合恶趣味。 但是,沙皮的暴怒,以及白森森如匕首的獠牙,让他意识到,不应该以体型来判断对方的凶猛程度。这玩意体量不大,却足以一口让他的腿或胳膊血肉模糊。 性情与否凶猛和体型确实关系不大。 体型远比兔子娇小的鼬不就是个猎杀兔子的好猎手吗?这大概就是所谓“人不可貌相”吧。 不过,就像非洲蜜獾就算再凶猛,也无法真的吃掉庞大的象。小体量无法阻挡一颗藐视一切的心表达自我,但可以限制这颗心实现心中自认可横扫一切的荒唐错觉。 以其当时枕头大小体型,对他而言实在是惊吓有余,惊恐不足。当他认识到,那不过是个暴烈的小个子,就连惊吓也在不经意间溜走了。 似乎它很快也意识到两件事。第一件事,危险是误判。多方不是要发动攻击。第二件事,对方是个大块头。不是咬一两口能解决的。 于是乎,双方都尽快平复情绪,空气里猛然出迸发的激烈情绪,很快就随空气的流淌,不知道飘忽到哪里去了。 沙皮与他对视了大约三秒,应该是太困了,眨巴眨巴眼,就趴到一个角落里,继续方才被打断的梦去了。 这是他和它的第一次邂逅。 从那以后,他每次看到它都会想起,那张满是褶子的脸龇牙咧嘴的样子,只觉得这货就像是马戏团里的小丑一样滑稽。 (本章完) 第200章 第十三次相亲115 第200章第十三次相亲115 他大概在那里住了半年多,几乎每天都看到这只沙皮。 通常狗在人们的印象里都是活泼的。比如:活力过剩的哈士奇。 而猫都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不是在树荫里躲太阳;就是趴在墙头晒太阳;再不就是藏在汽车底下,眯着眼睛偷看阳光下的人和物。 只有在乌落兔走时分,人们逐渐睡去,这些夜里的精灵才在狄安娜女神的感召下活跃起来,迎着变成银色的阳光,在空旷的大街上大摇大摆的漫步。 不知道它们的小脑袋里有没有国王这个词。 如让m君独自一人走在洒满月光的大道上,他不会像某些小女生一样感到害怕,而会觉得自己眨眼间长高了,比路两旁的楼要高,简直可以摸得到天上的星星,就好像自己成了夜间王国的君主。 那感觉用一个词来概括,就是爽快。 有多爽快呢? 大概就像是在酷热的夏天,打完羽毛球后,出了一身黏糊糊的汗,衣服和皮肤都黏连在一起,然后及时的冲了个凉水澡,或者仰头灌下一瓶冰镇啤酒之后的感觉。 说到冲凉,在他小时候这个词和洗澡是两回事。 以小时候的标准,洗澡得泡在澡盆或者浴缸里。冲凉最多算是冲刷了一遍,和洗澡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以他的经验,踏踏实实在热水里泡上半个小时,才算是真正洗了个澡,也才能真的把身上的脏东西全部泡下来。 这样一番操作后,就好像蛇蜕皮一样,把皮肤上附着的脏物处理的干干净净,整个人身心内外都是清爽的。 这让人很自在,也很容易忘记时间,在极度放松后会诱发困意。他甚至在自家的浴缸里睡着过一次。 迷迷糊糊的就抬不起眼皮,不经意间一合眼,就昏昏沉沉睡去,直到热水变温水,温水变冰凉,在梦里光着屁股,一溜烟跑着,脚下一空,掉进冰窟窿里,才猛的醒过来。 在他更小一些的时候,会去父母所在单位的职工澡堂里洗澡。 当时,大点的机关单位企业都有自己的澡堂。职工们可以拿着单位发的澡票去洗澡。这算是单位的一种福利。 印象中,澡堂里似乎没有淋浴这东西。或许不是真的没有淋浴喷头,只是人们觉得冲凉洗不过瘾,所以没有人使用淋浴器。 那种澡堂子里很是热闹,一进去全是熟人,到处都是在说热络话的,喧嚣的像是一座小型的农贸市场。 人们在里面泡的时间都比较久,个个都恨不能把皮烫皱了。 记忆中,单位澡堂里的水特别烫,整个空间充满水蒸气,昏暗的灯光下一切都云遮雾罩的。 说来奇怪,他现在总觉得,在外边泡澡会引发卫生问题。生怕谁身上有热水烫不死的病菌或者虫子。 顾虑一生,爽快就没了。就好像,他现在有了房贷等经济负担,购物很少会有小时候的欣喜感。倒不是他不喜欢所购之物,而是就算已经付款,还在心里计较此物该不该买,这笔钱还有无其他用处。简单的买卖,变成了复杂的算计,毫无所谓的购物乐趣可言。 那些年他从没顾虑过澡堂里水脏。也不知道是因为他那时年龄太小,还不知道世界上有病菌、寄生虫,因此没有意识到卫生问题;还是因为那时的人比现在的人干净,所以不会让人过于担心意外遭遇脏东西。 他是直到去南方上大学后,才养成洗澡要用淋浴的习惯。在真正到南方生活之前,他完全没想到水乡的水看起来比北方金贵。 他之前都是在水里泡半小时以上的,可到南方后发现这里洗澡是按秒计费的。于是,他改掉往日的“陋习”,变成一个身体力行的节水派。 仔细想想,他在学校洗澡很少超出十分钟。如果哪次洗澡竟然洗了十一分钟,他就会陷入深深自责之中,在心里进行深刻检讨,下决心下次绝不可如此奢侈。 这个习惯一直保持到现在,他每次洗澡都是速战速决。 倒不是说冲凉成了习惯,实在是住处摆不下大浴缸。从内心来讲,他仍然是一位地道的“泡澡派”,不是小里小气的“冲凉派”。 这只沙皮在懒这一点上,像猫多过像狗。 世界上不乏男人体女人心,或者女人样男人心的人。这条狗大概就是所谓狗皮猫心狗吧。 不过,沙皮比猫聪明,知道要想果腹,就得讨好主人。 m君亲见多次,这狗一听见主人进了胡同,就摇着尾巴,屁颠屁颠的跑到院门口,等人一进来就扑上去,对着人的大腿来一个法式拥抱,同时嘴里还哼哼唧唧个不停。 狗主人见到自己被狗如此热爱,当然很是得意,一高兴就会多扔几块肉骨头。 不过,m君倒是觉得,那狗嘴里里念念有词的未必是什么好话。毕竟人不是生物里的语言学家,读不懂狗话。没准那狗是在发誓诅咒这个自以为是的两腿直立的傻瓜。 猫如果能像狗一样刻意讨人欢心,或许可以在世界范围内取代多方在宠物界的优势地位。 可惜,猫做不到。 其实,不光猫做不到。 牛、马、猪、羊、驴甚至骡子都做不到。天上飞的金丝雀之类的扁毛畜生也是做不到。似乎只有狗这种变异的狼做到了。 狗真的喜欢它的主人吗? 不好说。 也说不好。 就好像生活中,常见到一些对他人卑躬屈膝的人,被称为像狗一样,或者被称作狗腿子。 狗腿子会爱戴其侍奉的人吗? 大概率是不会的。 世界上或许真的有深爱其主子,甘愿为主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绝不计较所得所失的狗腿子。 但是,这听起来更像是斯德哥尔摩病症的症状,而非其作为人形生物的本意。 换句通俗的话说,这是一种病,需要积极治疗。 否则,疾病的毒害会深入骨髓,让全身几百块骨头的分量都变轻。 古代有一种观骨识人的相术,其基本原理是骨重则人贵,骨轻则人贱。 (本章完) 第201章 第十三次相亲116 第201章第十三次相亲116 就在不久前,m君听到一位同事打电话。这通电话刷新了他对周围世界的认知。 这位同事叫l君,是个行事作风硬朗,看人目光锐利,行走时腰杆子笔挺的家伙,说话嗓门很大,且语调铿锵有力,整个人就像是有棱有角的金属棱柱,在阳光下能闪耀出锐利的光,看起来一副一言不合,就能撸起袖子来,与对方舍生忘死干一场的样子。 m君甚至一度怀疑这家伙去中东当过雇佣兵,在血腥的战场上经历过生死搏斗。 可笑的是,那天他听到l君给一位其他单位年轻有为者的电话,才发现棱柱是有许多面的,就像冷傲的姑娘不会对所有小伙子都冷若冰霜,棱柱的棱角也不会对所有人都反射出锐利的光芒。 这让他想起沙皮主人的一句玩笑话:狗最通人性。租客都说它凶。这么多年了,它咬过任何一个租客没?没有!它分得清谁该咬,谁不该咬。 m君可以作证,狗主人没有夸大其词,沙皮真的可以分清租客和主人。 他还是在认识了这房顶和狗后,才第一次知道,狗居然是有抽象思维的,竟然真的可以明白人类社会里错综复杂的关系,并且做出正确的应对。 说得不客气些,狗尚且会看人下菜碟,何况是自诩比狗聪慧的人呢? l君作为一只混迹人类社会多年的哺乳动物,自是比一条真正的狗分得清,对不同的人,那一身锐气到底是该收到肚子里当五谷杂粮之气偷偷放走,还是作为刺伤他人眼睛都锐利武器投射出来。 他拿起电话的时候,动作很轻柔,全然不像是在提起话筒,更像是一个內侍在捧起皇帝的御笔朱批,就连脸部的线条似乎都变柔和了,眨眼间由一个趾高气昂的赳赳武夫,化身为卑躬屈膝的奴才。 这变化很奇妙,就像是忽然变成另外一个人。尽管样貌还是原来那个人,可气质完全不一样了。如同那些精于反串表演的演员,就算没有任何装扮,一旦进入演出状态,男儿汉也会恍惚若女娇娥。 他以柔和、缓慢、略带甜度的嗓音,向对方示好道:晚上你请客?别别别。你这要出门了。我怎么着,也得给你送行啊。我没事儿,就是有事儿,也没送你这事儿大啊。 m君当时心里就嘀咕:幸亏我知道是打给谁的。换个不知道的没头没尾听一耳朵,还以为你这是打给哪个干爹的! 对方大概是讲要自己付钱。 l君语气诚恳,近乎哀求的谄媚道:千万别,哥,你别出钱。你只管叫人,多叫几个不赖的,好好聚聚。钱我付就行。对对对。说好了,我付钱啊!一定得我付啊。 m君心如明镜:别看l君称呼对方哥,事实上,对方比他小了整整两岁。 m君本不奇怪,有人会抢着替别人付账。这种事总是难免。俗话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人,特别是站在低处的人,很难避免以各种形式讨好别人。当然,也更容易经常遭受别人白眼。 所以,在封建时代,那些起自微末的成功者,往往比出身高贵的成功者看起来更精明。 比如:明朝的建立者朱元璋,就比他的终极对手元顺帝孛儿只斤脱欢贴木尔看起来精干很多。 人们总是习惯于把亡国之君看做蠢货。事实上,大多数亡国者未必比普通人愚蠢。比如公认的昏君后主刘禅,实际上绝对不是傻子,只不过算不上是多么聪明的人。其智力大约和现在活着的绝大多数人在同一水平。 那个同样因人成事,却很少被认为愚蠢的齐桓公,最后,要不是宋襄公及时出手,就真的是身死且国灭了。刘禅虽以愚钝闻名,与之相比,却至少不是被自己养的奴才囚禁逼死,是被其他强国征伐俘虏的。 元顺帝作为唯一失败后全身而退的君主,自然也不是彻头彻尾的草包。 其能登上帝位,并掌控权力,除有些许运气,也经过不少纵横捭阖的惊险政治斗争。 但是,这位宫廷政治斗争的胜利者,不论在政治才华,还是军事才能,甚至是作诗水平上,都远远不能与打败他的皇帝相提并论。 这除了俩人先天素质存在差距外,生活经历的不同绝对是很重要的原因。 元顺帝幼年贫苦,朝不保夕,但在十几岁的时候,人心智成熟的关键期就回归了宫廷生活,虽然仍不时有生命危险,但已经贵为储君,不是处于最底层的无助者,开始和真实的世界相隔膜,自此就被谎言的迷雾包裹着。 朱元璋则不同,直到成年后很长时间里,都是在社会最底层徘徊,在更长的时间里,认清了更多人的丑恶嘴脸,也更深刻的理解了皇储见识不到的许多真相,比那些锦衣玉食的贵族更了解世界的真实模样。 封建时代底层人比完全生长在皇宫的人更了解真实的社会,绝不是m君出于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瞎编乱造出来的歪理邪说。 满清时代一位以节俭著称的皇帝,曾经对一位军机大臣早餐吃一个鸡蛋啧啧称奇,认为这位大臣在饮食上出手太过阔绰。 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鸡蛋的真实价格。满清内务府官员给他的报价是一枚鸡蛋三十两。可鸡蛋的真实市场价格是几文钱。三十两以米面为等价位,参照当前物价水平,大概相当于几千块人民币。一个人随便一顿早餐就要几千块钱,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是非常奢侈的行为。 就算一个人算聪明绝顶,以这种完全脱离实际的认知,去与另一位智力超群的人中龙凤进行不容有丝毫差错的智力比拼,也绝对是不会取得胜利的。 以满清道光皇帝勤俭节约一辈子,大清朝仍是落得一个千疮百孔,入不敷出的结果来看,晋惠帝应该也没有传闻中那么愚蠢,大致上应该和道光皇帝智商差不多。 不过道光皇帝比后者幸运太多,没有那么多有胆量,有能力的叔伯兄弟,也没有心比天高、比蛇毒的老婆。 如果俩皇帝地下相见,晋惠帝大概会竖起大拇哥,夸赞后生晚来的满清道光:生的好!会投胎! (本章完) 第202章 第十三次相亲117 第202章第十三次相亲117 说到想办法取悦他人这事,就像是每个人都会迎来生命的终结一样,只不过是方式与过程不同,终究是无法避免的事情。 有的人喜欢用甘美如蜂蜜的甜言蜜语;有的人喜欢用柔美若姬妾的恭顺态度;还有的人喜欢用俗人的最爱:钱。实际上,不过是殊途同归。 就好像世界上所有国家发行的货币,看似花花绿绿的五花八门什么样子都有,可归根结底,不过都是该国政府信用的体现。 他第一次在某本书里看到这概念的时候,突然明白许久都没想明白的事。 为什么本国人放在银行里的存款算是银行的负债,而放在银行的外汇却算是资产。 当他明白钱的实质是信用的物化实体后,也就顺其自然想通了。 钱本就是该国政府信用物化后的实物,国民把钱存在本国银行,就等于政府的信用没能变现为现金。 而外汇是他国政府的信用,本国政府收购他国政府的信用,相当于是投资,自是可以算作资产的。 有时候想想挺有意思。很多人天天嚷嚷以后要取消实物货币,使用信用货币。 这些人刊。不然不会不知道,纸币本身就是信用货币。人们手里钱的本尊实际就是信用。 有时候想想,人挺没意思的。l君对电话那头恭顺温和态度的缘由,说白了也就是想多换些散碎银两。 他看着点头哈腰打电话的l君,突然想到了野生的狼与家养的狗。 狼本来算得上是荒野中的强者,虽比不上狮子老虎,但也是可围猎牛羊鹿羚,凶暴难驯的猛兽。 怎么后来就变成给人做家奴的狗了呢? 思来想去,大概只有一个解释:狗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吧。 不过,l君不能完全算做是狗,很多时候仍是个狼性十足的人。当然,其狼性只对处于其下位者展露,在上位者脚下就像一条恭顺阴柔的狗。 狗对主人恭顺有错吗? 其实没错。 不但没错,还万分正确。 反之,狗逆反则是错误。 因为不惹主人喜欢的狗,多半会被遗弃。结局,要么,流落街头,饥寒交迫而死;要么被狗贩子送进狗肉馆,变成陌生人的下酒菜。 那条懒洋洋的沙皮,就因为会讨主人欢心,整天吃得滚瓜肚圆,一身松垮的皮在清洗后,锃明瓦亮油光可鉴。 同样是狗,结局可谓有天壤之别。基本上就是一种可以吃上肉罐头,另一种会变成肉罐头的区别。 m君见过比l君更谄媚的人。 在做北漂的时候,有位仁兄抢着给公司里的上位者洗脏袜子。 说实话,这人虽是自甘轻贱,不值得别人同情。这件事却真的是让m君在情感上无法接受,甚至生出了兔死狐悲的感觉。 这哪里是在给别人在下属,简直是形同侍妾嘛。 什么叫侍妾呢? 在古代所谓侍妾就是奴仆,在大户人家里和狗的地位差不多。 也就是在认识到这一点后,他忽然不再羡慕不夜城里的灯红酒绿了。 那位老总自是从没要求下属给他洗袜子。毕竟血统纯正的奴隶社会已经结束了两千年,就是使唤包衣奴才的满清都快灭亡一百年。这人就算满脑子奴隶主义思想,也是不好明目张胆,拿人当狗奴才使唤的。 但是,他默认了对方奴才般的伺候,且似乎还很享受这种服务带来的感觉,就说明一个很严肃的问题,那人在其认知里就是个奴才。 可以想象,一个皇帝要给大臣洗袜子。大臣绝对不会安然享受这天赐的服务,而是会以面对飞来横祸的态度,跪求皇帝收回成命。 就算不是皇帝是大臣,是普通的奴隶主突发奇想,要给奴隶洗袜子。一个奴隶只要脑子没掉进马桶冲掉,也绝对会敬谢不敏,省得主子哪天心情不佳,拉出一长串秋后清单来。 那位公司老总把那人视为自轻自贱的狗奴才,又会把其他下属看做什么呢? 不自贱的狗奴才? 或者,别人比那人品格高尚一点,不是狗奴才,只是奴才? m君在目睹洗袜子那一幕后,辗转反侧了一个礼拜,终于做出决定,离开大都市回家。 说实话,当时离开有赌气的成分。但是,他没有为此后悔过。 总有年轻人会用满怀羡慕的目光,注视着如满天璀璨星河的都市夜间灯光,仿佛这一切繁华都是他们的私产。 可是他们不明白,星河遥不可及,远在几万光年甚至几十万光年之外,除了赏心悦目,对大多数人而言毫无用处。 真正有价值的不是那些美艳夺目的灯光魔术幻象,而是能制造这些幻象的能力。就好比一个渔民总是对守着大海洋洋自得,却没有能抗击风浪的船,和可以捕获鱼生的网,最终的结局不过是望洋兴叹,一无所获。 m君在离开前,曾像一位要从桥上跳下去的人一样,痴痴的看着桥下黑夜中巨大无匹的都市。 夜幕下的城市在黑暗中隐藏起所有细节特征,只留给m君一个庞大迷糊的轮廓,还有千万只不眨动的眼睛,活像是一只趴在地上的不知名巨兽,吐息间弥散着财富的气息。 可惜,m君没有能把弥漫在空中的金钱味道,还原为现实中货币的能力,只能深吸几口气,略微感受下这诱人的味道。 不过,画饼充饥式的体验没有太多现实意义,只不过会再一次的提醒他,这里充溢着各种欲望交织出来的梦,却没有哪个梦是他能抓在手里的,实在不是他久居之地。 古人说过“百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他不是刚毕业的毛头小伙子,早就没了站在某个城市最高处,赢来人生和事业高峰的狂想,已经明白很多事无法强求,只想得到应得,且确实可以得到的。 或许,真是由于过早失去年青人的冲劲儿、闯劲儿,他才没能成就一翻轰轰烈烈的事业。 又或者,正是因为如此,他避免了某些年青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剧。 毕竟,绝对不是每个人摔倒了都能站起来的。有的人一旦跌倒,就真的被埋在乱草堆里了。 (本章完) 第203章 第十三次相亲119 第203章第十三次相亲119 有同事要给m君介绍个新对象。 m君以正在谈着一个对象为由推辞了。 他真的是正在谈着吗? 好像是的,又好像不是。 俩人已经好多天没有见面,也没再联系,如同被水轻轻推开的两片浮萍,还没有说再见,就要相忘于江湖。 不过,他总觉得,俩人还有那么一丝心灵感应,尽管并不强烈,却仍如拉扯风筝线,让情感的纸鸢不至于被风吹走太远。 他在拒绝同事好意的时候,脑子里忽的冒出一个想法。 坚持一段感情,是不是等于放弃了无数段新感情? 就像经济学里的机会成本。作为成本中的隐性成本,代表着坚持某项事业而失去的一切未知成果。 好比,m君去参见某饭局,等于在吃饭的这段时间里,放弃在街边溜达捡到一个亿现金的机会,或者被天外陨石砸中成为超级英雄的机遇。 这样一想,他每天做了无数自以为正确的选择,却还不过是平凡众生里最普通的那一类生物,每天就是上班、吃饭、工作、吃饭、下班、吃饭、休息,五天一个轮回,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的周而复始,形同一枚手表里的齿轮。 如果他的选择都是正确的,为什么得到的人生如此枯燥乏味无趣至极呢? 或许,那些被放弃的方案才是真的正确的。 没准子午谷奇谋真的是个伟大的计划,并非魏延自以为是的空想。 这样一看,以多谋善断著称的诸葛丞相没准白白丢掉了一统三国的机会。 这倒也没什么。 就算三国归刘,对m君而言,也不过多份饭前茶后的谈资。 真正要命的是,他平白放弃的选择里,或许有哪一条,能让他成为整个地球的主人。 这个机会成本实在是太高了,高到足可让他痛心疾首,肝肺生疼,单是意识到这一点,就悲从心中起,当着同事的面,无法自制的留下两滴浊泪。 同事一时间摸不到头脑,该以为他是作为老男人听到介绍对象,心中激动不可抑制喜极而泣。 经同事一提醒,他觉得很有必要与女孩恢复联系,不然可能再也不会有联系了,于是上班时就抽空和那女孩聊了几句。 女孩回信息速度比较快,让他感到女孩并无放弃接触的打算。这让他多少重拾些信心。 俩人随便聊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在旁人看来大概是不知所谓。 他说:我最近看了几本经济类的书,觉得挺有意思的。 她问道:经济类书籍都是工具书,感觉跟字典一样,挺枯燥的。你从哪看出来有趣的? 他道:我看书里写着,企业对企业家个人才能的回报不算在显性成本里的,算是隐性成本,也就是不计入利润。 她道:就是工资呗。算是成本吧。我记得,隐性成本大多指机会成本。 他道:书里还写企业的存在是为了降低订立契约的成本。比如:监督契约执行,或者偶然因素带来的费用。而导致这一切的是信息不对称。 她道:好像说得是,信息不对称是导致按市场机制应付费用和企业费用有出入的原因。 他道:对对。是这个意思。我对经济学术语什么都很陌生。看得时候跟看天书差不多,就把好多内容看混了。 她道: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试着问问我。我大概还知道一些。 他倒也不是真的如其所说,对经济学一窍不通,只是难得有一个恭维对方的机会,自是不可轻易放过,就说道:我对世界银行集团、世界银行和世界货币基金组织一直分不明白。感觉这仨功能差不多啊。 她笑道:差别还是蛮大的呢。 先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是imf。在国际储备里,除了黄金和外汇储备,比较重要的就是imf存储头寸还有特别提款权了。 他还是知道这些的,黄金因无法直接交割,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储。而外汇也就是国外存款,以及本国购买的他国国库券,才是国储的主干。 imf存储头寸和特别提款权与外汇储备相比,大概就相当于配菜与主菜的关系。 他尽管知晓这些事,仍像一无所知的孩子一样,继续问道:存储头寸?有什么用? 她耐心回答道:存储头寸决定了该国可自由提取的资产额。 他又问道:特别提款权又是什么呢? 她道:特别提款权是由该国账面资产;依缴纳份额获取的无偿分配额;以及一篮子定价来确定的一项权力。 他道:由谁来确定哪国可以有特别提款权,以及其存储头寸的呢? 她道:由imf的理事会来判断吧?那是它的最高权利机关。 他道:既然是由多个成员国组成的,不是股东大会什么的吗? 她道:世界银行集团下属的国际清算银行是股份制的,有股东大会。世界银行的最高权力机关都是理事会的。 他道:它们都可以提供贷款吧? 她说道:都能。但是区别挺大。 世界银行贷款主要是硬贷款,审批时间会比较长,贷款期限也长。它算是世界上最大的多边开发机构。 imf只要是面对成员国的,贷款是有政策条件,是临时性的,为了解决成员国之间的国际收支问题。 他没想到对方答得这么清晰具体,很好奇这女孩是多了解金融知识,又问道:那世界银行集团呢? 她答道:这个集团比较复杂一些,毕竟是银行和金融机构的集合体。 旗下不同机构,贷款机制不太一样的。 比如:那个开发协会是专门面向低收入国的长期“软贷款”; 国际金融性公司是面向低收入国生产性公司放贷和投资的。 他调侃道:这俩机构有点福利机构的意思啊? 她道:天上可没馅饼掉的。要是真掉下来,你敢吃吗? 他笑道:不敢。怕谁吐过口水。这个集团还有别的机构吗? 她道:再有就是国际清算银行了。这个银行主要是和各国央行合作的,充当代理人、受托人的。 他道:我一直好奇,各国搞国储做什么呢? 她道:国储还是挺重要的。比如:没有一定量的国际储备,怎么保证整场的国际举债和偿债呢?怎么稳定国内货币汇率、干预外汇呢?最基本的,怎么临时性平衡国际收支呢? (本章完) 第204章 第十三次相亲120 第204章第十三次相亲120 他说道:说起偿债,我想起来,似乎经济危机里有一种,就是和外债有关的? 她道:你是说债务危机吧? 他道:对啊。 她道:债务危机其实是出口萎缩引发的,伴随着的还有举债环境的恶劣。有时候,还有举债国缺乏外债管理经验有关。 他道:我知道的经济危机,大致上也就是“借短放长”。流动性不足,还不上短期负债。以及资不抵债。 她道:高负债经营,或者准备金制度都会带来金融风险。倒也不是仅限于流动性不足。 他道:还有哪种导致经济危机的原因呢? 她道:比如:货币固定或钉住汇率。最麻烦的还不是这些,要是引发结构性危机,就很严重了。像美国的次贷危机,就是个人债务还不上,导致银行系统流动性不足,引发整个金融体系的信用危机。 这就很危险了。 他表示同感道:的确。毕竟咱们手里的钞票,归根结底是就银行信用的物化物,是信用的载体。 各国央行用信用发行货币,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制定和监督金融管理政策,目的不就是稳定货币币值,维持这些信用吗? 她道:央行的职能可不止这几项。 他道:我还知道发行货币、代理国库、代理国库券、存储外汇、存储黄金储备、对国家信贷。 她道:央行还充当再贴现的最后贷款人;集中存款准备金;组织全国银行间的清算工作。 他道:这样一看,央行又有对货币的工作;又有对银行的工作;又有面向政府的工作。多面手啊?还是商业银行工作简单一些,大致上就是存款、放贷、中间业务,还有就是可以做投资了。也就是可以做信用扩张工作。 她道:其实都不简单。银行里吸收来的存款都是负债,包括从央行里再贴现来的钱,还有自有资金、各种借款。要想办法贴现、贷款、投资出去,不然不就是高负债经营了?银保监会该介入了。 他笑道:好像美国没有银保监会,是由央行来执行这个职能的。英国是个一篮子的机构来执行,没有分行业。 她道:你这不是挺懂的吗? 他道:我也就是略通皮毛。我好像记得有个什么巴塞尔报告,在第一期的时候就规定总资本,也就自有资本的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而核心资本不得少于百分之四。 她道:第四期就变了。成了总资本充足率不低于百分之十点五,一级资本不少于百分之八点五,普通股不低于百分之七。 否则这机构就是会带来金融风险的。 话聊到这里,似乎可以告一段落。 可他还想多聊会,就深挖话题,说道:说了半天金融危机。什么是金融市场呢? 其实,他心里明白,所谓金融市场,就是由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组成的。 两者的差别,主要在于时间。 通常资本市场上,都是长期债务、股票、投资基金这种回笼资金一般一年以上的金融物品。 而货币市场上则是短期债务、票据、同行拆解这些金融物品。 她的答复大体如此类似。 他像个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孩子一样,继续问道:同行拆解有什么标准没? 她答道:大概是按照很多年前英国伦敦金融机构间定下的拆借率。 他说道: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第二个世界帝国。 她道:第一个是谁? 他道:西班牙呀。西班牙是第一个日不落帝国。英国算是弯道超车吧。 她道:其实我挺喜欢看英剧的。特别是十九世纪的英国。感觉那里的空气里都弥漫着浪漫主义气息。 他心道:恐怕是弥散着金钱和雾霾的味道吧?那年代伦敦的雾能直接杀人。 他嘴上说得是:对阿。我对英国绅士们周末可以带着淑女们去野外猎狐狸、打野鸭子的惬意生活,也很是向往的。 这句话一出口,他忽然酸从心中起,悲自肝上升。 惬意的生活。 他最惬意的生活是童年,那时他的生命里没有“讨好他人”这四个字。 那是他人生中活得最真实的时期,也是最无忧无虑的时代,是最美好的时代,不是最糟糕的时代。 是那时的人们对孩子有更多宽容吗? 其实不是的。 任何时候,成人对他人孩子的容忍度,都是由对方父母的高大程度决定的。 就好比,欧洲的绅士们去打猎,遇到小狐狸,一定会穷追不舍。 而碰到小熊,就得掂量一下手中枪杆子的火力够不够了。 并非小熊猛于小狐,态度差别全在熊与狐的父母。 总会有不通道理的孩子埋怨终生生活在父母伟岸的身影下,不能被他人认知到自己有多优秀。实际上,能被父母身影覆盖的人,绝对不会比其父母更优秀。 就像我们介绍一对夫妇。假设丈夫姓梁,夫人姓林。当别人介绍说,这位是林女士,那位是她的先生。那么,谁都能明白,女方一定比男方优秀。就算男方自己不承认,在旁人眼中也是如此的。 m君倒是觉得,被父母羽翼的日子是幸福的。那个时候世界很小,父母就是擎天的柱子。后来,世界变大了,需要自己撑起天来,才发现天太高了,没有上天的梯子根本够不着。 渺小。 这是他对自己的终极评价。 太渺小了。 世界如是一汪无尽大海。 他就不过是海里的蚌贝之属,虽然不至于像浮游生物一样完全随波逐流,但也没有过多的自主选择权。 有壳仍是软体动物,能游能走却都不精通,大多数时候只能像海里的石头一样,跟随潮汐或在海滩上仰望星空,或在水底里羡慕天上的流云飞鸟。 他每想到这些,就悲从中来,止不住肆意奔流的泪水。 谁不想上山成虎,下海化龙呢?可是,世上哪有那么多人中龙虎呢? 人中翘楚少不是可怜事。 可怜的是自己不能出人头地。 他又问道: 实在没想到,对方说起金融理论都是一套一套的,打趣道:我记得 (本章完) 第205章 第十三次相亲121 第205章第十三次相亲121 她突然道:你觉得什么是资产? 他愣了一下道:其实,我不太理解资产的定义。你看,以银行来说大多数债权都算是资产,包括外汇,黄金储备等等。也就是凡是投出去的钱,不在自己手里的钱,包括钱的等价物,都叫资产。 而自有资金,以及绝大多数存款都是负债。还有再贴现也是负债。央行发行的货币,实际也算做是负债。也就是自有的,借来的钱,只要是在手里的钱,都算做是负债。 按照这个逻辑,信用没能变现为债权,就算是负债了。 咱们的房子在还完贷款以后,算是资产,还是算作负债呢? 她干脆的道:负债吧? 他道:我觉得也是,也不是。总之就是不太明白。 她犹豫道:你这样一说。我也不确定了。 他道:也不知道经济学家们是怎么看待的。说实话,经济学好多术语,就跟顺口溜一样,很难记住的。 她道:你不会要说同比、环比之类的吧? 他道:这俩比简直像孪生兄弟,让人难分辨,辨不明。 她道:我有时候猛一看,也是分不出来。不过稍稍回神,就理解了,同比就是今年某月和去年同一月的比。环比就是和上一月的比。 他道:那平均增速呢? 她道:就是定基比的根号值减一。因为平均速度是定基比。 他道:环比之积是什么呢? 她道:定基速度。 他佩服道:这个积和那个比,我是总搞不清,弄不明的,基本一说就错。你经济学比我看得透。 她谦虚道:可能是我对这些,比你对历史感兴趣。 一说到历史,他就像见到红布的斗牛,兴致就高昂起来。 有很多人喜欢开疆拓土的大帝国。比如:西汉帝虽远必诛,灭东瓯、南越、朝鲜、大宛;东汉摧枯拉朽般摧毁南北匈奴;大唐灭突厥、吐谷浑、高昌等国。 还有不少人崇拜历史上威名赫赫的大将军。例如:远征匈奴,扬威漠北的卫青、霍去病;深入敌境,活捉敌酋吉利可汗的李靖;造就捕鱼儿海大捷,事实上摧垮北元的蓝玉等等。 还有些人喜好谈论悲剧色彩浓重的英雄。比如:“不肯过江东”的西楚霸王项羽;“冯唐易老,李广难封”的飞将军李广;“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宋代名将宗泽; 他与旁人不同,不喜欢特定的人和事,最喜欢的是两段时代:春秋战国,魏晋南北朝。 不是醉心于钻研先秦时代政客们纵横捭阖的政治权谋,也不是倾心于魏晋南北朝时贵族的清谈风尚,只不过是因为这两个时代分别有诸侯和门阀。 要是排出第三个他喜欢的历史时期,大约会是天宝结束后的大唐。原因无他,这里有可父传子立的河朔藩镇。 就像那些喜欢言必称雅典、古罗马、古埃及的人,他们嘴里口口声声喜欢的是当时辉煌的文化、繁荣的经济、宏伟的建筑、奢靡的衣饰、伟大的军事成就,可实际上,不就是对贵族老爷们的生活,心向往之,欲成为之吗? 如果不是要成为古雅典、古埃及、古罗马的巴依老爷,那么,那些宏伟时代的一切,又能对现代的人有多大吸引力呢?就算对当时的普通人怕是也没什么诱惑力。 有哪个亚历山大城的平民,能参加托勒密家族挥金如土的奢华盛宴?有哪个罗马的普通公民能像古罗马的凯撒们一样,满身都是来自古中国的紫色丝绸? 据说,有位埃及法老怕蚊虫叮咬,就在侍从身上涂满蜂蜜吸引虫子。要是让那些崇拜古埃及文明的人回去当侍从。他们怕是不乐意的。 m君比这些崇拜外国古贵族的人诚实。 纵观全世界,历史上可排前三位的,能安享荣华富贵的职业身份,也就是先秦时代特别是春秋时的诸侯、魏晋南北朝尤其是南朝前三朝的门阀、日本处于幕府稳定期的藩国大名们。 河朔藩镇虽然强势,但职业风险较高,大多数藩镇统帅结果不妙。而以上三者大多数都可一辈子纸醉金迷,平安活到死,算得上是寄生虫里的极品虫。 他曾跟同事们多次开诚布公的表示,很羡慕先秦的诸侯,南朝的门阀,唐后期的藩镇统帅。 三者相较。 最令他神往的是先秦时代的诸侯们。 这些公侯伯子爵们被高大的城墙和深邃的壕沟保护着,在漫长的时光流逝中,安然保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当然,身为城主也有号令百姓征伐蛮夷的时刻,但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山高水远处,亭台楼阁中像天子一样高高在上,享受着锦衣玉食,仆役成群的奢华生活,实在是人生一大乐事。虽诸侯之乐远不及天子之乐,但远胜当时的庶民之乐与奴隶之乐。 老子的政治思想“无为”所要达到的就是“小国寡民”“老死不相往来”的治国效果。 这种状态大概是早期诸侯共同向往的。如天下诸侯以及蛮夷君主都能做到“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哪还会有战争?没有战争,城池永远不会换主人。诸侯们就永远平安喜乐的,占据着自己的城,统治着城里的庶民、奴隶,与城内庞大的财富一起,随着时光流淌向无尽的未来,直到世界的灭亡。 如果m君是诸侯,绝对举双手赞成这种政治态势。这简直就是世上最美妙的田园牧歌,是人间难得几回闻的天籁之音。 要是m君能有这样一座城邦,可以关起门来当皇帝,一定会奉老子的真言为圭臬,绝道路,断沟通,才不会管今日之天子姓甚名谁,只要聚兵安民守城,保这小小一方城池的天不变就好。 这大概就是八骏最俊者刘表的心思。如荆州东西南北的豪强都是m君这样的人,大概三国会是另一番一团和气其乐融融的光景。 可惜,三国豪强只有刘表一人做此想。其他无论大小军阀家都想得是吞并他人,肥大自己,最终吞噬所有人。就连小小的天师张鲁都不遗余力的去吞并刘璋。遑论最大的诸侯袁绍,最强的诸侯曹操了。 (本章完) 第206章 第十三次相亲122 第206章第十三次相亲122 他道:也就是略通皮毛吧。打发时间的时候看看。 她道:挺谦虚。你有喜欢的历史人物吗? 他想了想道:其实挺多。不过,一时间想不起来名字。 她道:我还以为你会说几个将军的名字。 他道:古代名将太多了。光武庙十哲就十个,再加上姜子牙和张良就十二个了。 说这里,他忽然想起一位西汉名将周亚夫。 在小时候,他看到一段故事。周亚夫在皇帝的宴会上,因侍从不给刀勺之类餐具,当场大发雷霆。 其时,他很不理解,周亚夫身为最高级官员,难道不知道,小官吏们不敢在御前宴会上明着做手脚吗? 如果周将军明白这道理,就该察觉到这是皇帝本人的意思。 既然是皇帝本人的态度,一个将军发什么脾气? 做臣子的,对天子的雷霆雨露,不都该视为天恩吗? 有很多人都持这种观点,认为周亚夫不知变通,冥顽不灵,终于招致毁灭。 很少有人会站在受害者的角度,去控诉汉景帝刻薄寡恩,卸磨杀驴的无耻行径。 似乎,狼吃羊是天经地义,羊就该死,狼就应该吃肉。 长大后,他发现,只有骨子里长着媚骨的奴才才会始终那么想。 作为真正的人是不应该这样想的。 羊没有被狼吃掉,养肥仇敌的义务。同样,弱者不该成为强者的食粮,无论是真的被吃掉,还是等价于被吃掉。 把周亚夫仍有作为人的基本尊严,视做其应该引颈就戮的罪孽,实在是肮脏卑劣的奴才思想。 因傲上罪名被杀的将军不少,除了周亚夫,还有满清的年羹尧。 年羹尧最广为流传的趣闻,就是雍正皇帝在金銮殿上,看见天气炎热,其部众都身着铠甲,为彰显天恩浩荡,特准这些人卸甲。 可是,一众部将对皇帝的命令置若罔闻。直到年羹尧发话,这些人才齐刷刷的卸掉盔甲。 有人说,雍正皇帝自此就坚定了杀年的决心。 年羹尧真正的死因,大多是出于后人猜度,已不可考。 假设,市井间的传闻是真,那么,雍正杀人杀得毫无道理。 可以说,他今日所厌恶的对方的缺点,正是其昔日得以获宠信的优点。 要是不能做到令行禁止,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被部众视将帅为无上权威,将领如何在征战中,指挥军队如挥臂使指呢? 最典型的例子。 满清名人和珅督军征讨大小金川,损兵折将劳而无功。 皇帝换帅不换将,以满桂取代和珅的职务。兵还是原来的兵,将还是原来的将,大小金川还是原来的大小金川。可满清军队军事进展神速,很快就把敌人打败。 结果的不同,真是因为满桂是天才,和珅是白痴吗? 显然不是。 只不过是,和珅无法正常指挥那些口顺心不服的骄兵悍将。而满桂可以如父使子般,对那些将领呼来唤去。 再看周亚夫。 这人要是和一班佞臣一样,多磕头少说话,自是不会有性命之忧,没准还能像冯道一样,屹立几朝不倒。 可如此一来,七国之乱谁来平?匈奴谁来抗? 说粗俗一些,怎么可以指望既让马儿跑,又不让马吃草呢? 这不是对马企望高,而是虐待! 作为曾可左右帝国命运的人,周亚夫自不会不明白,就餐不给餐具,出自皇帝的授意。 他的暴怒也不是针对內侍,只不过是不敢向皇帝发难,只能对宦官们发泄怨气。 从利益得失看,他应该忍耐,至少不该当众发怒。 可是,面对羞辱,有几个人能像韩信一样忍辱负重呢? 经济学上有一种假设,叫做经济人假设。具体来说,就是假设人是趋利的,同时又是完全理性的。 这种假设自然是不成立的。 就像帕累托最优得以实现的三个条件难以完全成立一样。 那三个条件大致是: 第一,市场完全竞争; 第二,完全不受外部影响; 第三,信息完全对称。 单是第二条,就无法实现。任何活动,都无法避免受到外部事件的影响,越是牵连深广的事情,就越是无法形成真正的闭环。 与此类似,人毕竟不是一台完全为了吃喝繁衍存在的机械,无法全面掌控不可捉摸的情绪,实现对一切突发状况的完全理性处理。 有些人说,所谓情商就是掌控情绪的能力,而不能真正掌控情绪的人是不优秀的。 乍一看,这似乎很有道理。连情绪都没无法控制的,别人稍一触碰,就像炸毛的鸡一样狂呼乱叫的人,那不就是未经文明洗礼的野蛮人吗? 可是,如同万物都不可拿在放大镜下细瞧一样。这观点就像是一条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破棉被。一旦被人对着太阳张望,不光会显露出其已千疮百孔的事实,还会让人在不经意间闻到其浓重的尿骚味。 所谓优秀的人,在俗人们的眼中,无非就是更有权势、地位、金钱的人。这些人一言以蔽之,就是成功者。 现实是越是成功的人,被别人羞辱的几率越低。 比如韩信。 此人不名一文时,被街头无赖随意侮辱。当其功成名就时,就连皇帝都无法任意羞辱他。 既然被人羞辱的次数少,情绪失控的概率自然也就低,也就可以较容易的做到喜怒不形于色。 不太成功的人,或者说处于社会底层的人,生活中会积累更多的不快,遭遇更多白眼,自然就有更多的情绪失控几率。 这与情商高低无关。 就好比是同样质量的两块金丝楠木。 一块像是被供奉在东大寺里一样好好保存。另一块被扔进漏水的墓穴里做棺材板儿。 一百年以后,第一块保存的完好程度一定优于第二块。 原因无他,第二块磨损度比第一块高。 仔细想想,挺无趣,所谓情商高低,不过是一个人生活状态的表征。 只不过,有些愚笨的人搞错了里与表的关系。把情商误认为是决定人生活状态的某种重要因素。 这实在滑天下之大稽。 (本章完) 第207章 第十三次相亲123 第207章第十三次相亲123 他俩又东拉西扯一番就结束了交谈。 m君忽觉有些莫名的疲惫,不经意间看到窗外大街上,如傀儡般来去匆匆的过客,为了衣食在时光中挣扎。 他不禁感慨,自己也不过是如他们一样,只是被时光推着前行的人形玩偶,不知不觉间就又向时间的尽头多迈出几步。 他看着手机上的聊天记录, 猛然反应过来,俩人的对话不太像谈恋爱,有点儿类似完成任务,不由得叹口气,在心里苦笑道:如果再年轻几岁,怕是不会和她谈。她要是再年青几岁,只怕也看不上我。 想到这里,忽的一丝苦味就在心里蔓延开来,让他的眼睛变得干涩,以至于需要些许水分来滋润。 好像有那么一句叫做,自古多情都被雨打风吹去。他还真不确定,情会不会随风飘走一去不复返。可眼泪倒是真的能迎风起舞飘然而去。 他还是第一次知道,泪竟然如此轻柔,简直是轻胜鸿毛,柔过柳絮,眨眼间就被风吹到爪哇国去了。 一个有趣的想法突然间从脑子里蹦出来,就像一只急行的海鸥,在脑海上空的云间缝隙里飘然飞过,转瞬间就无影无踪,好似从没出现过。 真的是好似不曾出现。 他差一点就想不起来,方才到底是什么在脑子里划过。好在还不到脑力明显衰退的年纪,总算是在把大量养分调配到脑中后,激发出其全部的动力,一翻紧张激烈的脑内运到后,终于找到了险些就失去的想法。 那个突然冒出的念头是:人能回到从前,改变现在吗? 首先,人真的没办法回到过去。 其次,人要是真的能回到过去,落魄的他有可能成为一个亿万富翁,或者一个威风八面的有权势的大人物吗? 或者,不能飞黄腾达,但是可以一扫当下的一切颓势,收拾行囊和心情,来一段崭新的,截然不同的人生旅行? 可能性微乎其微。 大致上,比他移民到那个美丽的城市布达佩斯的几率还低。 布达佩斯据说是三座城市的合称,分别是:旧布达城、新布达城、以及佩斯城。 这座匈牙利的名城实在是漂亮,难怪不少电影在这里取景。甚至于有个中国的演员,还用这城的名字给自己的两个儿子命名。 布达佩斯的美是艳而不俗,拥有厚重历史积淀的。整座城如同是被时光祝福过的,有大量中世纪遗留下来的建筑。 他第一次在照片里看到该城的景致,就被其独特的异域风光深深的吸引。 如果他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一定会把帝国的首都定在这里,而不是维也纳,或者其他别的什么城市。 当然,就算他能开着时光机器回到过去,也无法成为那个既不罗马,也不帝国的“布娃娃帝国”的皇帝。 哪怕他熟读史载陈胜吴广起义的细节。就算能重回秦末,也结对扭转不了陈吴战场上的劣势。 大多数时候,人们只不过是随波逐流的活着,哪怕重新活一次,也不过是再次漂流一场,并不能改头换面,创造辉煌的精彩人生。 毕竟,谁也不是先知,根本无法确定,过去的那些约定,到底哪些是错误的,哪些又是正确的。 如果他能准确分辨出选择的对错,谨记着过往犯下的每一次错误,以外科手术式的纠错方式,去一件一件的拨乱反正,能塑造出一个完美的人生吗? 恐怕还是不能的。 就好比,一只猞猁的所作所为就算再怎么尽善尽美,也终究不可能拥有老虎占据的大片山林领地。 老虎的所有物,不单是正确选择的孽息,还是其自身力量的物化。 有时候,他甚至觉得,属于他独有的世界,早在他到来之前,就被湮灭在洪荒之中,已经不复存在。 眼前这个所谓的世界,不过是大脑用来麻痹自己的幻想。最可惜的倒不是现实的虚伪,而是无法自欺欺人。 这塑料花一样的世界散发出的香气,就像是两三米外都能清晰嗅到的劣质香水。时刻警醒着m君,即便在想象的空间里,也充满着廉价与匮乏的味道。 简而言之,就是穷的味道。 有人说少年不知穷滋味。他也确实是少年不知穷滋味。可那不是因为人处于孩提期的思维迟钝,只是他的童年确实不贫穷。 他每想到此节,总觉得很是自责。为什么他就不能听从正确的心声,做出对未来有利的决定呢? 冰冷的现实告诉他。他此生之前的决定,大多数都是错误的,基本就是从一个错误,滑向另一个错误,然后,为了不一下子掉进泥潭里,再想办法补救错位在人生的幕布上划出的口子。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像是一个技术不过关的裁缝,在人生的布上修修补补,补补修修,也换不来三分二两的散碎银两,徒耗精力,白白浪费卡路里。 在小的时候,他总是想得到也能得到最好,长大了却只好整天琢磨,怎么弄到一些便宜货。当然,有的人以能买到更便宜的物为荣。可惜,m君不是。他更希望自己能使用昂贵一些的物品。比如金质的挖耳勺之类小玩意,略带恋物癖倾向的精致小东西。 说实话,他不认为,贵的东西一定比便宜的好,但是贵的一定有某些特质,可以支撑其昂贵的价格。只不过,对于大多数消费者而言,这种差别或许意义不大。他们真正选择贵者的原因,不在于物本身,而在于物的附加效应。 比如:有的茶几百块一两。有的茶几十块一斤。真正的好茶自有其贵的道理。但是,大多数人根本分辨不出,雨季带来的酸苦味和炮制手艺不到家带来的苦味的区别。 还有些人喜欢买优质的清酒待客。可主宾双方谁都品不出酒的口感在雨天与晴天呈现的细微差别。 (本章完) 第208章 第十三次相亲124 第208章第十三次相亲124 如果人真的能回到过去。 是不是就说明,真的有个过去,有个活在过去里的人,在被时间淹没的地方,静候着我们回去? 似乎,在古代“鬼”就是“归”的意思。 莫非,古人认为,人的死,只是回到已被遗忘的某处? 如此为真,这个所谓的“鬼”还算是活着么? 要是“鬼”算作在某处时空里的活人,那佛教说得轮回又是什么? 若轮回也是存在的。 我们穿越回过去,岂不是要见到当时的自己吗? 一个过去的自己,一个新生的自己。 这两个不该碰面的人,一旦相见又该如何称呼彼此呢? 后者叫前者“前辈”? 还是前者称后者“老弟”? 再者,哪个是本尊,哪个又是赝品?或者,俩人都是本尊? 又或者,俩人都是赝品? 这种情况就像是一种悖论,怕就算是精通宗教典籍的大家,也是辨不出个所以然来。 由此可以想见,这种尴尬事多半不会真实发生。 话说回来,过去到底是什么呢? 过去究竟是仅留存在脑海里的幻影呢?还是真的仍存在于时间沙漠里的实体呢? m君小时候,深信时间是线性的,其实就是现在,他也还是觉得时间是线性的。 过去当然是真实存在过的,只不过现在不在了,变成存在于每个人记忆里的虚幻画面。 诚然,大家对同一件事的记忆会截然不同。 譬如: m君记得很清楚,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一位数学成绩很差的j君,被数学老师一脚从讲台踢到第二排学生座椅的位置。 j君因吃疼,没控制住情绪,咬着牙,攥紧拳头,瞪了老师一眼。 班长小花当即大喊:“他还敢凶老师!” 她这么一喊,不少学生本着墙倒众人推,鼓破万人捶的原则,一起喊道:“他还凶老师!” 数学老师听到讲台下学生们的呼喊,宛如感受到点将台下山呼万岁声的大将军,一个箭步冲到j君面前,抬腿又是一脚,把他踹翻在地。 多年后,m君在同学聚会上见到了j君。 此时的j君已经是在社会上小有名气的成功人物。很多人多对其都怀着三分畏惧、三分羡慕、三分恭敬、一分的保持距离。 好在,m君与之多年来颇有几分交情,说话比之旁人要随便不少。 大家都是多年来未断联系的同学,酒桌场面还比较热烈。 酒过三巡后,j君抱怨数学老师对他不好。m君三杯猫尿下肚,肠子就变直了,脱口而出那段j君被数学老师暴揍的往事。 万没想到,小花当即反驳道:“我明明记得,被打的是你啊!” m君是真的愣住了,心想:怎么就成我了?这点儿事,我还能记错? 不等他反诘小花。 又有一个老同学d君端着酒杯站起来,说道:“你呀!年纪还不大。怎么记性差成这样了?被打的是你啊!罚你三杯!我陪你喝!” 他话音刚落,别人就跟着起哄道:“别陪着!让他自罚三杯!陪着还算罚啊!” j君倒是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着,看向这群闹哄哄的老同学,就像一个慈父在看一群孝子贤孙。 m君猛然间觉悟,明白了什么叫“指鹿为马”,什么是“颠倒黑白”。 要是按照古天竺的哲学观点,世界上哪里有黑白? 能定义黑白的人,想让哪种颜色名“白”,哪个就是白。 他随即咧嘴一笑,端起酒杯,对着一大帮颠倒是非的老朋友,笑呵呵的说道:“你看我,真是的,两杯酒下肚就糊涂了。来来,我自罚三杯。” 在那三杯酒下肚的同时,他心里多年来如幽灵般徘徊不散,又不见形迹的同学情义,就像遇到倾盆大雨的小火苗,被彻底浇灭了。 世界上的事,往往就是这么古怪。 m君知道这些人在撒谎。 小花等人也知道,m君,甚至j君心里都明白,他们在集体撒谎。 m君也明白,j君知道他们在撒谎,甚至明白对方知道他知道他们在撒谎。 可是,就这么一件所有人都心知肚明的“指鹿为马”事,却让在场的所有人演出一场荒诞的滑稽戏。 原因是什么呢? 无非是有人畏惧j君;有人用得着j君;有人要攀附那些吹捧j君的人。 而提出那个尴尬话题的人,偏偏是除了是个老同学、老熟人、普通人之外,再无多少社会溢价的人。 这种情况下,当年的小丑应该是谁,几乎是不言而喻的。 这让m君心里下起大雨。 不过,他脸上仍是一副春光明媚的样子。这种时候,作为成年人不能表露真实心声,否则,不会有人称赞他真性情,只会多出一群人笑话他幼稚。 大概是经历过太多这种事,他越发希望,过去是在目前这个时间节点,仍然真实存在于宇宙某处的实体,毕竟现在看来曾经的过快时光是那么宝贵。 这大概就跟庄士敦对大清的眷恋如出一辙。大清纵有万般不好,却驻留着庄师父一辈子最荣耀的时光。 在紫禁城里,他是溥仪皇帝最尊敬的帝师。在英伦三岛,他是谁?不过是伦敦街头的普通行人。 如过去的快乐时光永远存在于某处,那么当初的那个无忧无虑的少年,自然就可以永远快乐的活在那段时光里,直到宇宙被毁灭。 当然,凡事有利弊。 过往的苦难也会伴随当初的那个人直到天荒地老。 不过,以他个人而言,过往的快乐多过苦难,二者都永存,并不可怕。且,当年的苦难,远比不足以与当下的磨难相较。 要是世界上真的有可回到过去这种事,世界就真的是完美无缺了。 至少,对m君来说是这样的。 当然,对那些正在意气风发的成功人士而言,时间永不倒流,或许才是世上最大的幸福。 萨特说:“他人是地狱。” 这些成功人士与m君,从愿望层面来看,的确是可以互为地狱的。 如果,时间可否倒流这事,是可以通过以多胜少的投票决定,那么,他们和m君就该算作是政敌了。 只可惜,如此一来,m君非输不可。 因为,人们的普遍心里都是捧高踩低。哪怕低者是在为大家说话,人们首先想到的,往往不是保护同一阵营的战士,而是盘算着怎样把这傻子买个好价钱。 m君无数次充当过这种“傻子”。 (本章完) 第209章 第十三次相亲125 第209章第十三次相亲125 这种“傻子”在历史上也有不少。 有人崇拜这些人,称颂他们为世人的楷模。自然也有不少人诋毁这些人。 其中,以韩非子的话,最有杀伤力。其大意是,如豫让这样的义士,对君主最为无用。 豫让的忠义可以感动天地,能永留史册,流芳百世千代,但是对死去的智伯有多大意义? 如果让智伯自己选择。他是会选用贪生怕死的管仲,还是忠义无双的豫让呢? m君觉得,他一定会选择管仲。 管仲自然绝对不会为他以死复仇,甚至可能还会投靠他的死敌。 但是,这位管大人有可能让他战胜所有敌人,不再有被人消灭的祸患。 是被敌人杀死,让别人为自己报仇好?还是亲手绞杀强敌好呢? 自然是后者。 这道理当然没错。 不过,大家都是普通人,并非富有四海的君主,真要是交朋友,是交豫让这种一诺千金的侠士朋友,还是和重财利贪生怕死的精明利己主义者共舞呢? 恐怕谁都会选前者。 虽不指望朋友真的为我们去两肋插刀,但至少不用提防他们坐到仇敌那桌上去把酒言欢。 可惜的是,豫让这种人,是世间的珍品。春秋战国几百年间,真正能与之比肩的,也就是荆轲、专诸、聂政、要离,这么屈指可数的寥寥数人。 再往后来看,季布等人在品格上能否与之雁行,尚在可与不可之间。 余者就更不足论了。 当然,也可能是m君才疏学浅,所知有限,只知道这几个人罢了。 要是能重回先秦时代,他还真想亲眼目睹这些千秋正气的丰采。 当然,如真可回到那时,最好让他成为某城的领主。毕竟那时的老百姓朝不保夕,过得实在太辛苦。他又确实不爱吃大葱沾大酱,更不喜欢用豆渣饼子下饭。 有座小城就好。 爵位不用太大,子爵就足矣;城墙不必多高,按建制拨付即可;城内兵卒商民钱粮不用太多,够应对数万敌人围城三个月就行。 拥有一座完全由自己支配的城池。这种事光是想想,就能把他乐醒。 当然,拥有一城就心满意足的人,在那些雄主看来必定是鼠目寸光,胸无大志之辈。 可就算是此等愿望,在m君而言,也是绝对实现不来的。如此一看,他实在只不过是个平凡的普通人。 其实,他最大的愿望倒也不是去当某城的城主。 虽然,当城主这事对他有绝大的吸引力,但他明白,那个领主们依靠坚固城池和强壮兵卒,来统治一方领土的时代,早在东晋灭亡那天,就被永远扔进故纸堆里,在时间的风化下化为飞灰,一去不复返了。 他最大的愿望,是能像日本的大作家福泽氏一样,出现在本国的货币上。 在他看来,这个愿望虽然也很难实现,至少比成为一个坐拥一方城池的政治家,多少来的容易一些。 当然,目前为止,他母国的货币上好像还没有印上过哪位知名作家。 没准他经过一翻努力,能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享受这帝王般殊荣的本国作家。 要想实现这个愿望,就有一件必须要去做的事。那就是得成为一名知名的作家,像福泽在日本那般有名一样,在中国做到家喻户晓。 先不谈,如何成为作家。 如何能在国内被老幼妇孺全部知晓呢? 最有效的办法,无过于去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一旦获奖,就必然可以一朝闻名天下知。 当然,只是被人知道还是远不够的。已经有一位第一次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作家诞生。 就算他真的能获奖,也只好屈居第二。 说起,那位作家的作品。 他早在其人还不被大家熟知时,就仔细阅读过其作品的一些章节。 该作家文字风格较为晦涩,且颇有几分市井粗豪之气,故事多是在描述一些人性中的残酷阴狠面。 如果,诺贝尔文学奖是偏爱这种类型的作品。他怕是此生得奖无望了。 他本人更喜欢的是东国作家川端康成的《雪国》之类,即便内容也很残酷,但文字清新如散文的小说。 以他对文学的浅薄认知,小说也好,诗歌也罢,归根结底是要带给人以美感的。 这种美感不是指所谓的暴力美学,或者暗黑美学之类牵强附会的美;也不是指心灵鸡汤那种近乎弱智的伪善。 他所认为的美是纯粹的自然美。 这个自然美,不是指自然风光之美,而是指一切不矫揉造作的美之感受。 比如:描述一个成年男子看到一位清秀女子,在心里不自觉间油然而生的感触。 再比如:描绘一位棒球运动员,打出高分球那一瞬间的喜悦感。 人活着很不容易,每一天都在经历勤、劳、辛、忙四大苦难,等到偶有闲暇翻开书本,满眼又是现实生活中的陈谷子烂芝麻,本是想松口气,缓缓劲儿,总不会想要苦杏仁上加苦瓜–苦上加苦。 艺术存在的目的是什么? 不就是为了弥补人们被现实生活创伤出的心灵缺口吗? 不就是为了用人为创造的美,去逆向抵消现实丑陋的恶,进而使人理智的轴承得到一定程度的润滑,不至于在风吹雨打中折旧过快,以至于整部机械都报废掉吗? 有人会觉得,以此为目的写出的文学作品必定是假的。 可实际上,哪种艺术形式不是假的? 京剧国是人公认的国粹。 京剧里有马吗? 演员们手拿一根棍子,就算作是骑着骏马。 这是不是假? 龙套们接连翻几个跟头,就当做是有千军万马往来穿梭。 这算不算假? 历史上,真正斩华雄的是孙坚,在戏剧里说是关羽。 这假不假? 但是,这些假丝毫不影响京剧的艺术魅力。 相反,那种以假为真的无实物表演形式,恰恰是中国京剧独立于世界戏剧表演舞台的标志性特征。 至于说,华雄到底是死在孙坚手里,还是死在关羽手里,对看客而言很重要吗? 对历史考据学家或许很重要。 可对戏剧舞台下的看客们而言,华雄不过是个龙套的名字,一个用来衬托别人威武形象的道具,即使这道具不叫华雄,也可以换个别的名字。 无论他死在谁手里,都是历史里无足轻重的过客。就算关二爷没有温酒斩华雄,也丝毫无损其威震华夏的威名。 (本章完) 第210章 第十三次相亲126 第210章第十三次相亲126 关二爷在中国是义气的化身。 这是毫无争议的。 至于义气好不好,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义气这事有真有假。 《隋唐演义》瓦岗寨里的所谓义气就是假的。 唯一一个讲义气的就是单雄信。结果这位对朋友肝胆相照的好汉,被一帮兄弟生擒活捉献给了自己的仇人。 《水浒》里的义气也是假的。从“及时雨”宋江第一次登场,好汉们嘴里的义气就充满铜臭味。所谓“及时雨”,说白不过是“及时钱”。 再看宋江、吴用等人为挟制卢俊义等人上山设下的阴谋诡计,比之高太尉谋害林冲的奸计不成多让,充盈为了自己的诏安大计,把兄弟往死路逼的歇斯底里,哪里有分毫义气可言? 《三国演义》里张飞对关羽倒是真义气。 只是这位张三爷的义气只对兄长,不能泽被他人,对下属简直是不以人待之。结局就是,他睁着眼睡觉都被人摘去头颅。 其实,不只张三爷,历史上被下属杀掉的上级多如恒河沙数。 像金国的海陵王,算得上一代雄主,结果因苛待下人,在势窘之际,被手下集体谋杀。 那些昏庸者再有残暴的毛病,被弑的结局只会来得比海陵王更快。 比如:南朝刘宋和萧齐的几位昏君,都是年纪轻轻丢掉脑袋。 说到底,所谓昏君,大多数除去人格较常人卑劣外,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不会当领导。 领导是什么? 简而言之,就是领而导之。 所谓“领”,就是当领袖。 而“导”,就是引导。 二者最大的难点在“领”,而非“导”。 古往今来的昏君都是败在“导”字,实在是咄咄怪事。 在m君看来,世界上最难的事就是实现“领”,最好干的事就是“导”。 他若是生来就是皇帝,虽不敢比肩秦皇汉武,但绝对可如宋仁宗一样做个好官家。 宋仁宗这人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实绩吗? 就历史时间与他很接近的几位帝王而言,他遣词造句远不如南唐后主李煜;笔墨丹青绝不及宋徽宗赵佶;勇敢果断不如宋神宗;英明神武更是难望开国皇帝赵匡胤的项背。 以政治成就而言,这位人主实在乏善可陈,大概只比遭受靖康之难的两个倒霉蛋略强。 宋真宗虽战胜敌人仍屈膝求和,但至少带来宋辽间大致平静的一百多年和平局面,让北宋在屈辱里又延续了一百多年。 宋仁宗接连败北,对象是远不如大辽的西夏。这实在是中国历史几千年来,大一统王朝中的孤例。 m君甚至觉得,就连只剩半壁江山,偏安一隅的南宋小朝廷,在军事上的成就,都被宋仁宗治下的宋庭亮眼。 南宋以弱闻名,尚且打出过采石矶之战、钓鱼台之战等惊艳世人的硬仗。其对手不是灭辽宋的金,就是灭金以大半个世界岛的蒙古,远不是只能偏居西北,为人附庸的西夏可比。 说来好笑,对外战争失利者,要么像杨广一样生死国灭,被对手丑化为衣冠禽兽;要么像满清后期诸君一样,只能在历史上留下一个简单而屈辱的名字。 可宋仁宗是个例外,成为历史上被诟病最少的皇帝。 原因很简单,他当政时期宋朝对外的颓势,不是他个人造成的,而是整个官僚集团应对失措的结果。 这位君主不是乾纲独断的皇帝,更像是一位被贵族议会委任统治的部际联席会议主席。因此国家的一切失败,都不能完全归咎在他身上。他也不用像汉武帝一样下罪己诏。 这种皇帝有些像是近代某些国家的虚君。当然,仁宗本人有绝对的实际权力,只不过他弃而不用,甘愿退而求其次自居虚位。 这是很高明的政治智慧,给大臣们虚假的主人翁位置,比胡萝卜和大棒都有效,能更好的激他们干活的积极性。说得粗俗一些,就是这位人主很会哄着别人干活。 其实,这正是领导艺术的实质。 当然,做皇帝只会哄人还是不够的。 古谚语说“上下一日百战”。 上位者有唬人的办法,下位者自也有解决的对策。 王莽就是一位成功的以假应假,变假为真的高人,也是唯一一位成功夺权的文官。 要防备这种人该怎么办呢? 那就得用到制衡之术了。 所谓制衡,就是让大臣们彼此牵制。 比如:丞相是王莽。 要想既制衡住他,又不至于引起朝廷震荡,就得用可与之匹敌的对手。 如在中央朝廷里王莽是丞相,赵匡胤是大将军,外戚有杨坚;地方上的军事重镇有李渊、朱棣、刘裕这些人驻守着;内廷有李辅国,魏忠贤,张让等人伺候着。 他们不论谁想一步登天,都必须先扫平他人。结果显而易见,谁也不具备消灭全部对手的实力,只得俯首称臣谋求常规的晋升之道。这种犬牙交错,各尽其职的政权,就算外有铁木真,内有朱元璋同时起事,也必然如蚍蜉撼大树一般,无法动摇其分毫。 当然,万事有例外。 如果齐聚政坛核心的是徐羡之、谢晦、傅亮、王道怜、檀道济这些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计风险的人,不顾及彼此间的制衡关系,直接就向主君发动政变,就算是刘裕还没死,也是无法招架的。 事实上,任何君主遇到核心领导层的集团叛变都只能束手待毙,即使英明如灭唐的武则天也是无法可施。 以此来看,宋仁宗能把权力下放,又保持不倒翁的超然地位,实在是值得其他帝王羡慕。 几千年来,能够把权力交给给大臣,由臣下打理天下,又没有被人篡权夺位的,大概也就三个。 一个是宋仁宗,另两个是明代的明嘉靖皇帝,和他的孙子万历皇帝。 后两位比宋仁宗放权放得更洒脱,直接就退居幕后,成为一道权力场上的影子,如幽灵一般藏匿在血与金构筑的紫禁城里。 不过,后两位的历史名声不如前者。 这大概要怪这俩人的后世子孙作战不力。历史由敌人来书写,其在史书里的形象如何,不问自知。 如果明史不是敌人撰写,单凭万历皇帝屡次在朝鲜半岛击败日本列岛最强者丰臣秀吉的功绩。他在史书里绝不该是现在这种形象。 (本章完) 第211章 第十三次相亲127 第211章第十三次相亲127 有很多人嘲笑万历、嘉靖为不上朝的皇帝。 但是很少有人提到,这二位手中的权力,从未被动摇过。 两个深居简出的人,竟然能牢牢把控住政权。 这在暗流涌动,危机四伏的宫廷政治生态里,简直就是一种奇迹。 m君想不出来,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有人说,他们是依靠锦衣卫和东厂。 这绝对是门外汉的推断。 前苏联安德罗什波夫接手勃列日涅夫手中的权力,就是对这种妄想的最佳否定回答。 如果,这二位真是躲在深宫里,让司礼监的太监们通过东厂和锦衣卫遥控天下。 那么,只会出现两种结局,一个是司礼监的大太监们变成把持朝政的仇世良;另一个是锦衣卫的指挥使变成封建时代版本的安德罗什波夫。 而他们本人的下场,要么像齐桓公一样,要么如晋文公一样,要么就和北方强权的伊凡雷帝一样,或者就像马其顿王亚历山大一样死得扑朔迷离。 可事实上,这些事都没发生,两位君主紧握权力直到死。 m君若有幸为帝王,或许可以效仿宋仁宗,却绝学不来这二位。 他根本就搞不清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所幸,人无须明白世界上的一切事。就像人中就算真有龙凤,也不必人人都是龙凤。 他想当龙吗? 当然想。 无时无刻都想。 世界上绝没有甘愿做匍匐在地的软体动物的人。 可是现实的情况是,他成不了龙,不只是他,世上绝大多数人成不了龙,只能做小鱼小虾小海螺。 有人会因为自己成不了龙而捶胸顿足,寻死觅活吗? 或许是有的。 不过,他不会。 并不是他没有耻辱感。 事实上,他是个自我要求很高的人。 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他甚至会因为做错一道不该错的数学题流泪。 所谓不该错,就是完全会做,因粗心写错答案的题。 这件事甚至流传到邻近的学校里。当时,还有好事之徒专门把脸贴在教室的玻璃窗上,一睹这位传奇人物的真容。 不过,早在上初中的时候,他就明白自己此生无法成为人中龙凤了。 就在那一年,他看到一位辍学高中生发表的一本小说。 那本小说很好。 他自认可以写出一样优秀的文学作品。 现实是,他写出来的几首短诗,根本无处可以发表。有的编辑老师会回复几句勉励的话。但更多的时候是投稿信如泥牛入海,再无一丝回音。 当然,看官们一定会默认,作品达不到发表的标准。 可他心里明明白白的如擦干净的镜面一样:事实并非如此。 退一万步讲,就算当时他写出一本好书。出版社通知他要签署合同印刷出版。 就是签约这事,他都没有可商量的人。 他的父母对这方面的事毫不关心,只觉得所谓文学,与唱歌跳舞一样,都是末流。 而且,他们对这些事一无所知,提供不出太多可参考的意见。 他想明白自己的一切都与所谓文化圈绝缘,就确实知道事实并非如此,随即就明白自己不会变成龙了。 龙是什么? 如果去掉神话色彩,龙也是一种生物。 生物都有专有的种属,龙本就不是变来的,就像金钱豹的毛色不是后天变来的,是胎里带来的。 猎豹被称为陆地上奔跑最快的动物。但是它永远都不可能飞起来。 因为它没有翅膀。 道理不深奥,就是这么个道理。 其实谁都懂。 就算是幼儿园里未经社会现实锤击的孩子都能明白,成年人怎么可能不明白呢? 只不过,有的人是不甘心,有的人不想懂。 可道理就像是肉眼不可见的空气,不是我们视其如无物,就真的空无一物。 该在那里的,还是会停在那里,就像我们不想触及的过去的伤。 就算伤口已经愈合,哪怕没有留下疤痕,受伤这个事实永远都会存在。 遗忘无法否定其曾存在的事实。 不能化龙是他的伤吗? 其实不是。 就像猎豹不会飞,并不算其缺陷。 但是,会带来很多困扰。 毕竟,世上有可以化龙的人存在。 可惜,大多数人不觉得他们是生而为龙,只会嘲笑非龙者的不努力。 努力就可以达成一切愿望吗? 当然不会。 谁都知道不会。 有人说道“努力不一定有结果,不努力一定没结果。” 这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 很多望子成龙的家长都拿这话来教育不肖子的,教育他们要努力,有朝一日成为人中之龙。 可他们从没检讨过自己过往的人生,从没好好想过,自己不能鱼跃龙门化身为龙是为什么。 既然他们自己也不是龙,那些不肖子是肖,还是不肖呢? 其实应该是惟妙惟肖才对。 寄希望于孩子有错吗? 没有错。 只不过,这就和某些神秘主义者所谓“不休今生修来世”一样虚无缥缈。 指望别人,最可能的结果就是失望。 不过,人们总是觉得,别人或许能成为自己打个翻身仗的希望。 m君小时候,有位物理老师曾郑重其事地说:“人要改变命运有两次机会。一个是高考。一个是养孩子。” 希望孩子扭转自身失败灰色的人生,也并不是完全虚妄的幻想。 但是,望子成龙者在“望”的同时,不要只是“望”,要先想明白,自己不得为龙的原因。 如自己对此不明所以,只是一味巴望孩子成功,就无异于缘木求鱼,最可能的结局就是,孩子把家长失败的人生又从头走一遍。 当然,除了望子成龙的家长,还有不少抱怨投胎不成功的子女。 这些子女的抱怨对吗? 如果世界上真有投胎这事儿,他们倒是可以在不被投胎管理机构管束的时间段,向着投胎失败的同类人大吐苦水。 只不过,不论投胎存在与否,抱怨都没有任何意义。 与其把有限的时间,花在这种纯消耗品上,不如多想想怎么摆脱困境,相对于生而为龙者,已经失去先机,哪里有虚耗时间的资本呢? (本章完) 第212章 第十三次相亲128 第212章第十三次相亲128 可是,不虚耗时间,该做些什么呢?又能做什么呢? 总有家长向别人诉苦,他们的孩子把时间都浪费在电子游戏机上。 几年前,社会上还出现过专门矫正青少年打游戏癖好的机会。据说,这种机构通过特殊方法,真的可以让进去的孩子戒除不良嗜好。效果称得上是立竿见影。 在m君小时候,家长们不用求助他人,都是自己直接上手教训孩子,拳头、棍棒、皮鞋都往孩子身上招呼。 这在现在看来是野蛮,不可想象的。据他所知,真的有人因为玩电子游戏被家长打断腿。 他本人在上大学以前,从来没有打过游戏,直到大三的时候,才平生第一次接触游戏。那是一款对战式电子游戏,曾风靡一时。 在此之前,他的脑子里一直是家长灌输的大道理:打电子游戏就是浪费时间,虚耗生命。 这道理没错。 直到现在,他仍认为这句话是对的。 他秉承这信念,把脑袋埋在课本和各种练习题册子里,终于考上心仪的重点大学,并准备再备考bj某重点大学的研究生。 也就是在准备考研的时候,他向那些备考的前辈们请教相关事宜,知道了许多本不知道的新鲜事。 人真的是奇怪的生物。 如果不知道世界上有细菌这玩意,m君大概永远不会想起来,手摸过教室门把手后应该消毒。 可一旦知道了世上布满无处不在的细菌,就再也不能对它们视而不见。 哪怕其为肉眼不可见。他仍能感觉到,这些阴险之物就躲在哪个阴暗的角落里。 后来,他又知道,因细菌的存在,人的肠子居然能影响意识判断。 原来决定脑子的,不只是屁股坐在哪里,还有肠子里在消化什么。 自此,他思想上的新世界被开启,发现一个从没想到的事。 那些热衷打电子游戏的人,真的是喜欢看屏幕上那些跑来跑去的小人儿吗? 就像一个真正的酒鬼,真的是因为喜欢酒的味道吗? 当然不是。 酒鬼真正喜爱的不是酒,而是酒醉后把世界都抛之脑后的畅快。 是把世界都抛弃了吗? 酒鬼怕是没这个资格,也没这能力。 如果世界上真有造物主,那么只有这位上帝才有资格这样做。 酒鬼其实是被世界抛弃而已,才削尖脑袋进入酒精创造的迷幻世界。 历史上有不少著名酒鬼。 比如:阮籍。 这位贤人很是洒脱狂放,曾经和一群猪共饮一盆酒。 他把自己埋葬在酒精编造的虚假世界里,与酒本身无关,只不过是因为他的世界已经不存在了。 就像世上有的人会自杀一样,醉酒也不过是一种逃避现实的无奈之举。 m君一度很瞧不起酒鬼,就像那些父亲瞧不起沉迷游戏的孩子一样。 可他终于发现自己并非成功人士后,再看招人厌恶的酒鬼们,竟多了几分羡慕之情。 他实在做不到,把自己整个人都泡在酒里,不管你是甲乙丙丁,还是马五狗六,通通靠边站,让这个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世界见鬼去。 每天太阳一升起来,他就得开始繁忙的一天,还得尽可能得向世界谄媚,希冀着哪天世界能瞥来青眼,自此就峰回路转柳暗花明,摇身一变从落拓者,变成人们仰望的成功人士。 工作以后,他仍尽量避免饮酒,但总会在晚上打会游戏。 这是浪费时间吗? 是的。 是虚耗生命吗? 当然是。 而且还很费、费钱、费眼。 可是,他不打游戏做什么呢?有什么营生可做吗?看着白秃秃的墙发呆吗? 像个面壁的得道高僧一样入定?他都不知道要思考些什么。 他是真的悠闲到无事可做吗? 自然不是。 他不是成功人士,怎么可能摆脱萦绕在失败者身边的麻烦呢? 世界就是这个样子,越是成功的人,需要料理的杂务就越少。 人一旦不成功,一切没来由的麻烦,就会一股脑涌向世界的低洼地带。 有些人就这样被生生埋没,于无尽的垃圾堆里,艰难的吐息着,直到肺泡无法进行新陈代谢为止。 有堆成山的事需要他处理。 可是,他处理不来。 这似乎是种悖论。 堆积的事项如耸入云端的喜马拉雅山一样高。 可他却因无能为力,落得一个无所事事。 这大概就是生活的黑色幽默。 黑色的幽默是幽默吗? 或许可算是幽默。 只是这种幽默取悦的不是自己,而是隔岸观火的看客。 仔细想想,这哪里是幽默,分明是残忍。 忙碌的,不忙碌的都是永远达不到目的的希绪弗斯。 如果勤劳如蜂的,和安逸如猪的,所得到的结果都是一样的,浪费时间的一切无意义活动,反倒不是毫无意义了。至少这些事短暂的麻痹了神经,带给我们瞬间的快乐。 当然,这种快意不过是虚假的幻象。可现实严酷如凛冬,虚幻不实的温暖,哪怕只带来丝丝暖意,也是宝贵,值得珍惜的。 人们总觉得,被圈养的猪看起来很愚蠢,不如散养的猫狗聪明。这些人一定没有见过被圈养在笼子的肉狗。 大多数生物一旦发现反抗无用,最常见的反应就是放弃抗争,静等最终结局的到来。 遑论猪狗,就算是熊、虎、狮、象这些更强大的动物莫不如是。 如果有一天,宇宙里冒出来比我们更强大的文明。这些外星人把我们禁锢在牢笼里作为口粮。 我们能比一头猪做更多的事情吗?怕是不能。 人的行为大多数时候是由情势决定的。民国时代出过不少大名鼎鼎的土匪。 这些强盗头子杀人不眨眼,胆大妄为无恶不作,甚至敢坐用人皮做成的马鞍。 可这他们被抓住要枪毙的时候,大多数会像普通人一样,被吓到双腿发软走不了路,甚至屎尿失禁拉尿在裤裆里。 这些人得意时意气风发像是草莽豪杰,失意时是变成卑微懦弱的普通人。倒不是说他们先前一直在演戏,不过是大势已去。 (本章完) 第213章 第十三次相亲129 第213章第十三次相亲129 南唐有位大臣劝谏皇帝“时来天地同协力,运去英雄不自由” 被平素爱掉书袋的李璟目为嘲讽。 此君是否有意嘲讽,已不可考证。 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诗句的意义与人的意气一样,境遇不同内涵就不同了。 譬如“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在明代绝不会被认定为反诗,在满勤时代就是大逆不道之辞。 至于,此诗作者是否有腹诽之意。倒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满清皇帝杀害徐骏自是野蛮人的残暴行径。 不过,如站在赫连勃勃的角度看,徐骏、韦思祖这种人是必须死的。 当然,韦氏与徐氏在死因上还有点区别。 就算徐氏是有心讽刺满清贵族,也不过是躲起来发牢骚。 韦氏则是当面对赫连勃勃进行羞辱。 有人会说,韦氏对待这个野蛮人的领袖分外恭敬,怎么就是羞辱对方了呢? 有此疑问的人,必定是比m君小上几岁的年轻人。 韦氏曾见过后秦皇帝姚氏。 当时他以一副文人领袖该有的不卑不亢姿态,与后秦皇帝平等相交,谈笑风生,一时传位佳话。 可等到赫连氏灭后秦,召见他时,这位大儒却是一副深入虎穴的战战兢兢之态。 如果他遇到的是曹操、刘表之类尚有沽名钓誉之心的豪杰,或许还能像祢衡一样,暂时逃离虎口,苟延残喘一段时间。 可他面对的是本就不大讲中原礼仪的胡人皇帝。 赫连本意无非是想重现姚韦之会的局面,借此向全天下宣示,他赫连勃勃与姚氏一样,是受到中原士族爱戴的皇帝,是天下共主。 可韦氏竟然毫不配合,把一出明君见贤士的戏码,愣是演成虎狼将要噬人的恐怖片。 韦氏的结局可想而知。 m君倒是觉得,韦思祖是位真名士。 毕竟,能面对凶残的敌人,还能保持文人风骨的名士不算太多,敢于当面反讽的就更少。 唐代颜真卿算一个真名士。 和他同时代的哥舒翰有名士的才华,却没名士的风骨,竟然向老对手安禄山屈膝投降,哀求祈生。 他跪拜在安禄山脚下,像耗子向猫卑微乞活一样,苦苦哀求对方,丑态百出的画面,大概是安史之乱中最能恶心大唐君臣的丑剧。 当然有些人没资格嘲笑哥舒翰。这些人平时谈到外敌,无不是慷慨陈词,大发感慨,大有跨上自行车,手舞水果刀,就一骑绝尘去攻占敌都的气势。 可真要是有敌人杀过来,恐怕不等对方发问,就如北魏赵元则般应声如雷,争先恐后了。 就像那个以勇武闻名的秦舞阳,空有勇冠天下的美名,一到关键时刻就派不上用场。 说到秦舞阳,就想到荆轲。 荆轲是战国四大刺客里最有名气的,也是其中唯一一个失败的。 另外几人虽都身死,但任务都是完美完成。 他们为什么名气不如荆轲呢? 是荆轲比他们更有义气吗? 似乎不是。 聂政、专诸、要离无不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前去刺杀的。 大概是因为秦始皇帝的名头比那几位被刺者更响亮吧。 这看似不太公平。 都是死士,都是壮士一去不返。就因为对象不同,所得名气就有了高低。 可世事就是如此。 所以,人一定得选好需要努力的目标。 曾经有人问m君:如果追长得漂亮的女孩,和追求不那么漂亮的女孩,所需付出的代价是一样的,你会选择追哪个? 他不假思索的回答:漂亮的。 大概,世界上绝大多数男人都会这样选。 再比如: 面前有一座金山,还有一座银山。在限定时间内,可选搬金子,也可选搬银子,搬走的都可占为己有。 那么,正常人会搬哪个? 不论时间是否充裕,思维没病的人应该都会先搬金山。 道理简单的就像姑娘脸上的小酒窝一样浅显。 但是,在现实中,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出正确选择。 什么是正确的选择? 一只兔子被狐狸紧追不放,前面出现两条路,一条通往继续生,一条是此生重来。 选到继续生那条,就是正确的选择。 可惜,世上浮云太多,总会有那么几片,遮住我们窥视真相的眼,总会昏招迭出,把路走窄,一直走进死胡同里去。 就好比,明明大家的时间都不富裕,最好把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最有效率的事上,却总让时间在无益的事上白白消耗掉。 何谓有效率的事呢? 无非就是投入少,回报大的事。或者,同样的投入,能得到更多回报的事。 比如: 以一个高中生而言,最有效率的事,就把时间尽量全投入到备战高考这件事上。 可是不少高中生把本就不多的时间,分配给了恋爱、游戏、打架、争风吃醋等等不急之役,以致消耗了本就不多的军力,导致高考这场战役彻底失败。 高中生该不该谈恋爱呢? 这是教育家们应该深入研究的课题。 m君倒不反对高中生恋爱,只是觉得大多数人没有恋爱的条件。 有两种高中生是可以肆无忌惮去谈恋爱的。 其一,不需要通过高考搏一个明天的人。这种人是时代的宠儿,命运选中的娇子,可以毫不顾忌恋爱对时间的损耗,任性的挥霍自己的青春。 其二,不会因恋爱耽误高考的人。这些人是天生智力超群的精英,目的性极强,意志坚强如花岗岩,不会被恋爱的风波搅乱内心平静的湖面。 此外其他的人,则要对恋爱保持慎重态度。 究其根本,不是说高中的恋爱就是洪水猛兽,必须闻之色变,退避三舍。 而是,为了更重要的目的,必须得有舍,才能有得。 鱼与熊掌可兼得吗? 可。 但是,能兼得的人必定不是普通人。 作为普通的大多数,必须明白一件事实,我们只是作为这个世界上直立哺乳动物的基数存在,而不是其中的特例,不太可能同时拥有鱼与熊掌。 所以,在情势好的时候,我们得懂得取舍,集中有限资源实现最主要的目标。 当然,在形势不好时,我们更要会选择,做到两害之中取其轻。 (本章完) 第214章 第十三次相亲130 第214章第十三次相亲130 可是,很多时候,我们没得选。这不是没来由的悲观主义,是毋容置疑的事实。 花花世界看似五彩斑斓的万花筒,仿佛每一个缝隙里都隐藏着机遇。可那些机遇是每个人都能抓住的吗? 总有人当众畅谈某人在异乡抓住了某机会,一下子就打赢翻身仗,变成身价不菲的成功人士。 一些浅薄的听众每听此,都分外激动,好像他们因没能早去某地,以至于错过了大好的机会,便宜了那些不相干的人。 但是,真让这些听众去那些地方淘金。他们真能成功吗? 大概率是不行的。 所谓机会,并不是普世物品。 就好像,就算天上飞满了燕雀,地上的野兽也只能看着天咽口水,因只有会飞的猛禽才能拿它们当点心。 抓不住的机会叫机会吗? 或许也可以叫机会。 不过得加个定语,叫做别人的机会。 当然,对大多数人来说,经常遇到的是另一种情况。 m君总觉得,大多数人就像随时会遇到狼的兔子。每天的生活只有两个结局。 一个是跑慢了,被狼吃掉;另一个是没被狼吃掉,继续奔跑。 但是归根结底是一个结果:被狼吃掉。 世界上有不会被狼吃掉的兔子吗? 确实有。 这些兔子要么被狐狸吃掉,要么被老鹰吃掉,或者干脆就被些奇形怪状的东西吃掉。 m君看过一个短视频。 一条个头很大的鲶鱼张口就吃掉一只肥大的兔子。 他总觉得,鲶鱼是某种怪物。这玩意有时候看起来就像是长着小胡子的人。 据说,鲶鱼、海鳗、鲤鱼都可以活几百年,身体随着年纪增长,会不受限制的增大。 要是能活上一两百年,不就是古代神怪小说里的妖怪吗? 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这怪物不会说人话,不能幻化成美女诱惑读书人,只会张开充溢恶臭的大嘴吞噬他物。 不过,对一只倒霉的兔子而言,不论是狼、狐、鹰、鲶鱼,都没太大区别,都是长着一张一旦掉进去,就再也出不来的大嘴的恶魔罢了。 总而言之,被吃掉就是兔子最终的归宿。 或许,有些人真的意识到这一点,才会狂热崇拜兔子的天敌:狼。 在他们的溢美之词里,狼成了美德的化身,道德的楷模。 但是有个他们无法规避的尴尬问题。 狼终究是要吃兔子的。 与其他猎食者不同。 狼捕食是群体出动,围追堵截,不打目的誓不罢休,一旦盯上哪只兔子,就必定要将其置之死地而后快。 即便那是一只对狼崇拜到五体投地的信徒,也绝对无法因此获得救赎,得以狼口余生。 可笑,那些崇狼的狗奴才竟然颠倒黑白的告诉别人:这种情况是公平的。因为狼抓不到兔子也会饿死。总不能让狼为了讲慈悲而饿死。 可笑,可笑。 难道狼不能因慈悲饿死自己,兔子就该为了大爱牺牲自己,去满足狼的口腹之欲? 再者,这狗奴才故意回避了一个关键问题。 狼饿一两顿不会死。 兔子被吃掉一次就死定了。 世界上唯一疑似成功死后复生的是上帝之子耶稣基督。 平凡普通随处可见的兔子自然是无法获此殊荣的。 狼与兔对于追捕与被捕获,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天差地别。 这实在谈不上公平。 大多数人在生活中都像是一只被狼群追击的兔子,在层层生活重压下,蜷缩在窄小的洞穴里,苟延残喘的活着。 这说起来太过残酷,以至于大多数人对此秉持掩耳盗铃的态度。 如果换个说法,大家或许就比较容易接受一点。 譬如:人生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意思还是那个意思,只不过略微隐晦一些。 什么叫逆水行舟? 无非就是随时会被生活淘汰罢了。 不进则退是什么? 退到哪里? 人生有退路吗? 大致上是没有的。 人生只有前途和归途。 现代社会由于对生存的基础保障水平远高于山顶洞人的时代,带给人们一种奇异的谬识:人的生存是理所当然的。 事实上,我们只要偶尔瞥一眼虫蚁,就会明白生命的存在与延续是种奇迹。 蚂蚁随时都会消失,一阵风,一滴水珠,都可结束它们的生命。 人与蚂蚁相比看起来是庞然大物,但在死神面前应该是平等的,同样脆弱到不堪一击。 这一点,古人早有领悟,所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所说正是这个意思。 有时候,m君会想:人生到底是什么呢? 大概就是一群人捧着随时会被风吹灭的生命之火,在倾盆大雨,或狂风暴雪随时会不期而至的险恶环境里,幻想着可能会拥有的美好未来,在布满荆棘的路上艰难前行。 因为每个人出发的时间点不同,路途上不断有进入归途者,又不断有新人加入,使这群人一直保持着相对庞大的数目,从而使很多人不太注意这群人的数目随时都在增减。 路途上,有的人是赤脚的;有的人是有鞋的;还有人是躲在马车里的;更有人是坐着三十六人抬大轿的。尽管最终目的地是无差别,也无法更改的,但是每个人的大脑里映射出的路边风景绝对是不同的。即使看到的都是同一棵树,在不同的境遇里看到,心理感受是完全不同的。 譬如一棵崖柏。 m君心情低落时,看到的是其身处悬崖绝壁的险恶生存环境;而他心绪高涨时,体味到的则是它的坚韧不屈品格,以及顽强的生命力。 人大体如此,境遇不同,心境不同。 独立风雪的落魄者怕是无心欣赏风花雪月雨露霜雾,只会忍着饥寒仰天感叹:“两脚踢翻尘世界,一肩挑尽古今愁。” 享受软玉金香的幸运儿多半会发出些靡靡之音,诸如:“妖姬脸似花含露,玉树流光照后庭。” 失势者就算看到的是花团锦簇,莺歌燕舞,也只会哀叹:“落花流水春去也,天上人间。” 得势者哪怕看到的是拂晓前的至暗天色,心中也是另一番光明景象:“未离海底千山墨,才到中天万国明。” (本章完) 第215章 第十三次相亲131 第215章第十三次相亲131 早上,m君去单位,路过一个买豆腐脑的摊位。 这个小摊子就在他单位南面的一条破旧小街的道口。 这个街道南北两面都是以前一个老国企的宿舍楼。该国企现在并未解散,只是收缩了业务范围,换了新名字。 那些原本住在这里的老住户大都搬到更新的小区去住。这里现在住的基本上都是外来的租户。 那些房子从二楼开始,每户都有配着灰色石栏杆的半圆形露天阳台,建筑整体是四四方方的,配着一个中式的屋顶,带几分旧上海本洋派建筑本土化的风韵,洋气中多少透着些土气,很是有些hd学步的意味。 当然,这些建筑尽管现在看起来不伦不类半土不洋的,但放在三十年前应是颇为时尚的。 可惜“人不如旧,衣不如新”。这些房子从几十年的风雨里走来,就像水灵灵的小姑娘终变成佝偻寒酸的老妇人,再无昨日的光鲜亮丽可言。 不客气的说,它们看起来更就像是城市身上的灰色苔藓,实在是有碍观瞻,让人有把其推倒翻盖的冲动。 说来奇怪,旧上海遗留下来的万国建筑群,不但丝毫不会给人这种感觉,还能让人嗅到异域文化的别样风味。 这大概就是好的设计作品与劣质设计作品的区别。又或许,问题不是出在设计上,而是源自审美。 中式也好,西式也罢,中西混搭也行,总得有一个审美的结合点。 或者是取西方建筑类卢浮宫的富丽堂皇之态;或者是取中式建筑似故宫的巍峨雄伟之貌;或者干脆就取中东建筑天方夜谭般的异域风情之趣。 无论选用哪一种情态为整体建筑的视觉中心,都好过没有中心的,为了杂糅而杂糅的建筑风格混合体。 当然,这俩小区并非一无是处。最难得楼间距很是宽大,足有六十米以上。 小区内居民大多是年轻的打工人,白天忙于生计,多在市内各处奔波,使得小区内看起来人烟稀疏,不似有些老小区随时都是一副人声鼎沸的大杂院样貌。 特别是在夏天,小区内树木高且大枝叶繁茂,一遇轻风就有幽禽鸣啼传出,颇有几分虫鸣远岱的古意。 据他所知,这里的房主们一直盼着拆迁。最初有不少房地产商想在这里建商品房。但是,房主们要价太高,超出了房地产商的承受范围。这几年,已经没人再提起在这里搞开发的事。 房主们似乎对此不以为意,并不着急找人来拆迁,只是一味等着房价继续攀高,巴望着最终得到一笔大大的时势之财。 借时代的东风获得巨额财富,就跟凭借祖荫得到富足的生活一样,认真说起来有不劳而获之嫌。可一旦荣获这种幸运,绝对不会有谁能为了世界的公平,为了道义的永存,为了生而为人的大义,而极力避免,拼死拒绝的。 m君觉得,如果是他手里有这种房子,一定会在开发商普遍无力偿付拆迁款,而居民们仍保持乐观心态的时候,赶紧寻找下家把这颗随时发芽的土豆传下去。 既然接连几年,不同的开发商都因为拆迁费用太高,而放弃对这一区域的开发,说明住户们索要的补偿款已经超出市场应付价值。 这种情况下,再不出手,一旦所有人都知道,这里是一片有价无市的待拆迁地,势必使该地的房价走低。 与其等到土豆在手里发芽变成废品,远不如在其仍是颗土豆的时候出手。 可惜,懂得“见好就收”、“适可而止”的人并不多。 在房主们的过高期望下,这两个棚户区一样的小区变成这座城里的两朵奇葩。 一方面,房价可列入本市各小区要价最高的梯队;另一方面,房主极不愿出售房屋。就好像,谁买了房子,就是占了房主天大的便宜。 m君初回此城工作时,曾在这俩小区找房子租住。 那次租房可真是一次奇妙的都市冒险之旅。 他先是在路南的那个小区找房子。 中介大姐带他和房东大哥一起去看房子。 那是一个顶楼的单人宿舍,大致六十平,带厨房和厕所。 这个老小区的房子有个好处,就是没有公摊,说是六十平,就是六十平,看起来和八九十平的商品房一样宽敞。 他听一位泰国商会的会长讲,泰国的商品房是没有公摊的,整个英联邦国家都是没这个规矩的。美国以及欧盟各国;俄罗斯和东欧各国;日本、韩国、朝鲜、越南还有其他所有东南亚国家都是没公摊的;拉丁美洲和非洲的全部国家也是不存在公摊这个概念的。 那位会长还告诉他,在泰国最贵的水果可能是苹果。 这倒不比泰国商品房没有公摊,更令他感到惊奇。 那种惊奇感,大概相当于一个保守的满清乡下人,第一次听说不仅泰国的女人,甚至所有洋人国家的女人都不用裹小脚。 当时是晚上,他一进到房间,第一件事就是开灯。 可是,电灯开关坏掉了。 房东适时的打开手电筒,说道:有两个月没人住了。你要是住,我就把电接上。 他本想说“好的。我先看看房。” 可是,他几乎是在房东打开手电筒的同一时刻,就看到一件奇物。那是一张巨大的蜘蛛网,经纬纵横间直径足有一米八以上,可以把m君整个人囫囵包起来。 他惊讶道:这么大的蜘蛛网?可不像是才俩月没人住。 中介急忙道:就是才俩月。上一个住这里的是俩女孩,也是我介绍的。 他见中介这样说,就不再揪住蜘蛛网的事不放,继续向屋内走去,还没走出两步,就踢起一大片纷纷扬扬的尘土。 这时,他注意到,地上混杂着水泥粉末以及草木灰的尘土足有几寸厚,没建完的毛坯房都比这里收拾的干净一些。 正当他皱着眉头,想要再次抱怨这里糟糕的环境时,忽撞到一张蜘蛛网上。 这张网比刚才看到的第一张网还大,直接从房顶连接到地面。 他冒失的撞上去,既然没有把这网撞出个窟窿来。 也就是这时,他才发现,这屋子里可不是只有两张蛛网,也不是有个三五张,而是大大小小,密密麻麻足有几百张穿穿绕绕,经纬交织在一起的网。 特别是屋子最深处,靠近窗户的地方,几乎全是灰白色的蛛网,已经把窗户完全遮住。 手电筒的光打在蛛网上,使网看起来愈加苍白,就像是毫无血色的死人面皮的颜色。 蛛网层叠的间隙里,还有不少黑乎乎的块状物体,像是大块的木屑,又像是干瘪的肉块。 他忽就想起唐长老面前的那盘人脑做成的豆腐块,胃里顿时一阵翻腾,嗓子里冒出一股带着臭袜子气味的辛辣感,大概是早上吃的豆腐花味正向鼻孔冲锋。 中介大概看到他脸色难看,尴尬地打着圆场道:人一不住了。就容易有蜘蛛网。你看没多长时间,就多出这些网来。 (本章完) 第216章 第十三次相亲132 第216章第十三次相亲132 m君撇了撇嘴,刚想揶揄中介几句,就听见房东说道:这里肯定是没死过人。 他听完这句话,浑身的汗毛不禁都竖起来,心道:这叫做此地无银三百两,还是该叫欲盖弥彰呢?我几时说过这里像是死过人吗? 据他所知,这个小区里是死过人的。 当然,任何一个小区只要年头够久,都会多少死过几个人。 这和风水无关,也无须在意。但是,小区出过两件凶案。两位死者,一个死得很是惨烈;一个死得暧昧不明。 用神秘主义者的话来讲,这俩人死去的所在都可被称为凶地。 第一个受害者是个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青年男子,有一件要命的嗜好:赌博。 世界上可并立为三大要命癖好的,大概就是黄、赌、毒了。 所谓黄,究根到底就是好色。好色近杀是古今明理。就连正统道家都说“二八少女腰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 毒就更不必说了。沾染毒品的人到最后无不是家破人亡。遑论一个个人,就是一个王朝,也经受不住毒品的毒害。富冠列国的满清王朝就因小小的鸦片烟而灭亡。 赌的危害比之以上二者,也不承多让。 曾经有一位赌技高人以高明的赌术发家致富,名躁东南,一时间被尊号为:赌王。 终有一日,其人与对头在公海赌船上赌博,不想身边马仔反水,被对方当场揭穿赌术,因此遭到残害,变成身高不足一米三的残废。其后,该人妻子弃之不顾,卷包逃往国外。 小区的这位赌徒大概是没听过这故事,否则,此君或可逃过一劫。 当然,街坊们也不清楚这人究竟是被债主所害,还是被赌友戕害。但是,大家一致觉得,赌鬼的死,多半与赌有关。 这结论自是有些主观臆断。 但是,m君也倾向于认为,这人的死与赌博有关。 该人死得极为惨烈,也很特别,是在还活着的情况下,被人硬塞进烟道里,一连几天水米不进,硬生生被饿死的。 相对而言,春秋时的晋文公死得或许还轻松一些。毕竟被活埋进土里,绝对不可能苟延残喘好几天。 也有人说晋文公是安然离世,并没被活埋这回事。 可是,历史上有明确记载,送葬的大臣们都听到棺材里发出类似牛叫的咆哮声。 大臣们随便找来个神神鬼鬼的理由,就没开棺一探究竟,任由棺材里不断发出异响,还是按原计将之划埋进土里。 既然有声音发出来,以科学的观点来看,里面的人应该是活着的。 所以,这位霸主应是被手下给活埋了。 至于属下这样做的目的,就不得而知了。 后来,南北朝时,南朝萧家的媳妇有样学样,遇到丈夫的棺材里有动静,也是不让别人打开,还留下一句名言“晋文已有先例,不闻开棺。无益亡者之生,徒增生者之痛。” 她这样做,虽大概是由平时夫妻情薄所致,但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能下狠心以此种手段致对方于死地,说明这人长着一副远比常人冰冷的心肠。 也不知道萧畅枕边躺着这样一位冷心寒肠的冷酷美人,是怎么安然入眠的,不会被彻骨寒冰醒吗? 可叹,萧某的亲戚们也听之任之。大约是天潢贵胄之间有利益之争,恰逢其会能借刀杀人手无余腥,就乐得顺水推,成人之美了。 那年夏天,一连三个礼拜,整个小区里到处都是蚕豆大小的绿豆蝇。它们不约而同的围绕着那座有尸体的楼狂舞,就像是提醒愚昧的人们,那里有什么值得去注目之物。 或许,它们是蝇王专门从地狱派来的使者,只为向人们展露世界残忍、残酷、惨烈的真相。 异乎寻常数目的苍蝇,最终引起住户们的注意。 警察到来后,经仔细勘察,发现这人已经不在烟道顶层入口位置,而是被卡在某一户厨房边的烟道里。 这时,该楼道的居民们才回想起一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往事。 在入夏之前的那一个礼拜,总有人听到墙里有猫或老鼠磨爪子的声响;有人在睡梦中听到过一个男人的低声咒骂;甚至还有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告诉她的父母,墙里有个男人求她把墙砸开。 想来,那男人应该是在里面被困好几天后才死的。 也不知道,这人会不会像金银斧故事里的巨人一样,开始时是发愿赌咒,祈求有人来救助他,在终于绝望后,就开始诅咒那些无视他痛苦的人。 诅咒有效吗? 如果真的有效。 女皇武则天应该会生生世世都变成老鼠,被萧淑妃化身的猫追杀。这场景是很难想象的。 事件的结局是,警方在某一户家里,用锤子砸开烟道,再用钩子拖出已经无法辨认面目的受害者。 人们通过受害者身上的某些物品辨认出赌鬼的身份。 事后,有人说,那烟道里遍布着带血的抓痕。 m君不大相信世界上真有鬼。如果真的有鬼,就该有威严无私的幽冥司法者,还有镇压所有坏人的地狱。 要是地狱真有十八层,大街上的恶人们是怎么从那里爬出来的? 他一直觉得,世界上真正最可怕的是人。欺骗人、残害人、糟蹋人的大多数时候不是狮子老虎,不是洪水猛兽,不是异教鬼神,而是随处可见的普通人。 事实上,真正杀人最多的也是人们常看到的同类。 有句流言叫张献忠杀光四川人。近些年,有人开始为黄虎辩解。 比如:有人指出,那块七杀碑上的“杀杀杀杀杀杀”是别有用心者的杜撰。 m君不是历史学家,无法证实究竟是谁屠光四川人的屠夫。 但一个铁的事实是,满清与张献忠在四川大战后,川中人真的是几乎被杀光了。 历史上,有哪个传说中的恶鬼,能有这本事吗? 他虽觉得真正要小心的是人,而不是虚无缥缈之物,但也不是冒险主义行为的崇拜者,绝对不会为了昭示过人的胆量,住进挖出受害者的房子。 曾有一则都市传闻,说是人的灵魂有重量。 依据就是,人在将死时和死后体重不一样。 m君倒是觉得,体重不一说明不了任何实质问题。 依据神秘主义的说法,灵魂是一种类似磁场的力场。 如果真的是一种场。 这种场一定会存在于人的体内吗?场不应该是萦绕在人的周围吗? 且不论是否真的有鬼。 假设世界上存在人化成的厉鬼,这人死时携着非比寻常的绝望与戾气,无疑会是其中比较厉害的一只。 (本章完) 第217章 第十三次相亲133 第217章第十三次相亲133 另一位死者是位年女士。 人们对那姑娘所之甚少。她的年龄、籍贯、职业、收入都不详。较为离谱的是,房东居然回忆不起她说得是普通话,还是哪里的方言。没人说得清她是哪里人。似乎关于她的一切记忆都似是而非。 人们只知道这人长得还算俊俏,平时深居简出,没有养猫或狗,不大与小区里的人接触。 也有人说,曾在半夜见到不同的男人出入她租住的房子。 不过,这种说法没有得到他人证实。 这人的死法是上吊。 在其死后两个月,房东久未收到房租,又联系不上该人,以为她是恶意拖欠租金,就带着俩大汉砸开房门,结果看到挂在屋子里的人。 后来,人们发现这女人的身份证是假的,家里没有任何能证明身份的物品。 最古怪的是,人们一直认为这人是个年青姑娘。但是,他们最后发现,该租客就算可被勉强称为姑娘,也是一位老姑娘,年龄至少有四十岁以上,看起来也绝没有平时那样风姿绰约。 甚至有人怀疑,最后发现的人,和当初入住的人并非同一个。两者不过是眉目略相像。 m君倒是觉得,也许只是这位女士平时妆容较为厚实。 一个女人化妆与不化妆,看起来差别确实很大,有时候真的就不像同一个人。 他对此有生活经验。 有一位外语学院的学姐以容貌秀丽著称,还有一副能产生天籁之音的好嗓子,总站在大学里各种社交场合的中心位置。 她算得上是学校里的名人,曾是m君几位室友的梦中情人,或许还是当时大多数男同学的梦里美艳的梦魇,堪称是大学时代男学生们患单相思病的传染源。 一天晚上,他看到了学姐卸妆后的庐山真面目,和平时简直判若两人。 如果平时她看起来像是一位雍容华贵光**人的公主,那么此刻的她就像是十二点后的灰姑娘,活生生一只落了毛的凤凰。 他当时忍不住在心里嘀咕:没看到这一幕多好。心里的女神从此消失了。 据说,直到最后,也没人能确定那女人的真实身份。 她就像是从空气里突然冒出来的细小灰尘,在人们不经意间又忽然不见了。 这事其实挺古怪的。如果在一个人自己的居所内,没有任何能表明此人身份的物品。 那么,只有两种解释。一是她本人把一些东西收拾掉了;另一种情况是,别人把那些东西收起来或扔掉了。 当然,高邻们不在乎有助揭开真相的事项,只关心这件事里唬人的噱头。诸如:没人知道这人是谁;这人没留下任何字迹;人们很少看见她;她的样貌变化很大,像是另一个人等等。 他们的态度,并未让m君感到意外。 城市里人与人之间本就相当冷漠。 这倒不是说他们生性凉薄。 其实,人也好,其他动物也好,都不是天生就爱群居的生物。 如果狼可以独自狩猎果腹,应该也不会非要和别的狼凑在一堆。 人参与社会生活、社会交际、社会活动说到底不过是为了生存下去。 城里人因社会基础设施及各种社会保障相比农村更完备,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度,明显比乡下人际之间要低,自然就会彼此保持相对疏远的距离。 原来,他听到一种说法,东北人都是热情豪爽的江湖大侠式人物。 后来,他在bj工作期间,跟真正的东北人接触后,发现所谓东北人并不比河北人、山东人、河南人更豪爽好客,有时候还像刻板印象里的南方小开一样油头粉面,斤斤计较的。 他就此诚心请教过一个地道的东北大哥。 那大哥告诉他:都说东北人热情,那是在过去。为啥呢?东北冷的时候,大雪一封村,一两个月见不到人儿,心里多闷啊。猛地在雪地里见着个人儿,你不得好酒好肉招待几天啊?现在不是那环境了,大伙都琢磨挣钱呢。能有多好客啊? 这位大哥年轻时就在社会上摸爬滚打,经历过不少江湖风浪,很有几分传说中东北人特有的豪迈气质,对好兄弟确实可以做到两肋插刀,但对方一旦不是好兄弟了,就很有可能被其在肋条上插上两刀。 最关键的问题在于,是不是好兄弟,解释权在这大哥自己手里。 这大哥和m君的关系一度很是不错。 可m君总觉得对方像是一头慵懒的西伯利亚老虎,于亲近中隐然散发着极度危险的气息,会不时的让他感到紧张。 当有一天,他发现,这位大哥隐隐露出不再拿他当好兄弟的意思时,就秉持“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原则,开始对其保持敬而远之的态度,一直到离开bj回河北工作。 那位客死异乡的外地人,没有引起当地住户的过多关心,很快就被人们遗忘在往事堆积成的垃圾堆里。 人们有许多现实问题需要解决,没有太多精力去为别人的事花心思。就算是m君也不会花太多时间去关注一个不相干的陌生人。 几年后,偶有人提及她,不是关注她的死因,而是好奇,自她死后,再没人见过那些到访她家的男子。 或许,根本就没有这些男子。所谓半夜出入的男子,不过是旁人牵强附会的杜撰。 事后,房东觉得晦气,就把屋子里的所有家具都当废品处理掉了,为辟邪还把整间房子的墙涂成杏黄色。 在附近找房子的人,大都听说过这两件惨案,但是谁也说不清到底是哪两处房子。 他心想:只怕这就是其中之一了。到处都是蜘蛛网,也看不出墙本来都颜色。这中介可算得上是业界的黑心肠了。居然给客户介绍这种房子。 他正瞎想着,突然觉得屋子里变得非常安静,好像所有声音都被某物屏蔽掉了,于是好奇地扭头一看,发现中介和房东正在鬼鬼祟祟地咬耳朵。 他与那俩人相距不出半米,竟丝毫听不到对方在耳语什么,只能看着一个人的嘴唇,在另一个人耳廓边空自蠕动,就像是看一出近在咫尺的默剧。 不知中介说了什么,房东眼睛发着光,咧开大嘴笑起来。其面目在昏暗中笼上一层发黑的青灰色,于暧昧不清中看起来有些像青色的蟹壳,咧开嘴露出的一颗尖锐的森白犬牙,看起来分外明亮,反射着手电筒的光,发出金属般的光泽,猛一看如同一根崭新又弯曲的钢钉。 当时,m君脑子里闪现一个念头:赶紧从这里出去。 他急忙找了个理由,不等对方有任何回应,就推门而出,低头急步走下楼去,惶惶然如落荒而逃的野犬。 (本章完) 第218章 第十三次相亲134 第218章第十三次相亲134 之后,他又在这个小区里找过几次房子,所见都甚不如意。 最后,他只得选择去离单位稍远处找房子租住。 总结下来,他对这俩小区的印象就是:漆黑幽深的楼道,斑驳破旧的居所,以及充溢整个小区的阴霉味。 这里比诸废墟,所不同者,大概仅是有许多人仍在居住。 他兜兜转转一大圈,才明白中介诚不我欺,那个“盘丝洞”果然不是死过人的房子,这里不论哪个房子空置俩月,怕是都会变成虫豸的乐园。 如果说这些建筑从外边看起来像是仿二十世纪初上海的海派风格,在东施效颦之外,还略有带着土腥味的洋气味道。 其室内景致则实在是乏善可陈,不客气的说简直是破败不堪,足可拍摄满屏都是金钱鼠尾辫四处跳跃的鬼片画面。 这已经不能算作是风韵不再的徐娘,简直就是两位五脏六腑均失去功能,腐败的味道透出体表的,行将就木的老妪。 他实在不敢想象,这个所谓大城市二环内住宅区的真实面目竟如此不堪入目。 不过,小区的业主们显然对此不以为然,不光熟视无睹,还把脑袋一头扎进自我编织的虚幻荣光里陶醉酣眠。 人总会被一些奇怪的情绪所包围。 比如:傲慢。 据说,在西方的宗教故事里傲慢是一种大罪,足可使触犯者堕入恐怖的地狱,变为任魔鬼摆弄的牺牲。 以中国的文化传统来看,傲慢未必可算为罪,大致上可算作是愚蠢的亚种,或者说愚蠢的某种化身。 在中国的各种古代故事里,睿智的人都是谦逊的,而昏君大多是傲慢无礼的。 比如:南朝刘宋、萧齐的几位昏君,一个赛一个的昏聩愚昧,自视甚高,统统都视他人如猪狗、草芥。 宋明帝刘彧未登基前,因身肥体胖,就被昏君刘子业侮辱性的称为猪王,被强迫像猪一样吃饭睡觉。 这位宋明帝身上最有名的故事,还不其由插标卖首的猪王,一朝得权柄,化身天下主宰的传奇经历,而是其用来打败政治对手的“阴兵”。 据时人记载,这支阴兵队伍由已故东晋名人苏峻率领,不发人声,刀枪不入。 刘彧本人是承认这回事的,还修建一座规模宏大的庙宇,专门用来祭奠生前造反失败的苏峻。 m君一直很好奇,这支“阴兵”到底是怎么回事。 首先,这支奇兵自然不是鬼怪。 其次,也绝不会是如某些人牵强附会所编造的,是刘彧暗中训练的私兵。 以正常的逻辑来讲,刘彧要是早就暗藏这样一支可横扫天下的劲旅,就根本不用遭受被人当猪嘲弄的耻辱,直接领兵杀掉昏君即可。 如果这支队伍是他在登基后训练的呢? 这显然更不可能。 支持刘子勋的豪强们几乎在其称帝的同时起兵,根本没给他留下从容应对的时间。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根本就没有出现过所谓的“阴兵”。 这一切不过是刘彧借鬼神之名打压功臣,防止臣下因军功而过于骄悍的政治手段。 不过,真相已经湮灭在时间的流逝里。历史的有趣之处,也许正是在于其存在太多未解之谜,能不断撩拨人们的好奇心。 那么,愚蠢是种罪吗? 以刘子业的结局来看,似乎也算得上是种死罪了。 但对于一般人来说,如果没像个暴君一样,粗暴地践踏侵害他人利益,大概还罪不至死。 要是辩证的看待愚蠢,我们会发现愚蠢到一定程度,甚至还能给人带来快乐。 就好像有个笑话所说。 有人被别人嘲弄像河马。 这人三年之后才生气。 因为,他三年之后才知道河马的样貌。 如果一个人愚蠢到,无法认知社会对他造成的所有伤害,那么世上一切伤害对他而言,在心理层面上都将失去威力,任何可怕、可悲、可怜、可恨、可恼的经历,都不会带来哪怕一丝痛苦。 以此看来,愚蠢是罪吗? 显然不是。 这甚至可说是一种幸福。 与之相对的清醒反倒是痛苦的来源。 譬如:猪圈里的猪根本没听说过有屠宰场这回事,它们的一生就不会有太多压力,每天都是吃喝玩乐,心无挂碍倒头就睡的幸福日子。 但是,当猪明白,终有一天,会被大卸八块,煎炒烹炸后,摆上人类的餐桌,最后变成滋养萝卜青菜的大粪,恐怕就是另一种心境了。 现实中,自是没有绝食而死的猪。想来它们大都应该经历了一个由食不甘昧,到最终放纵自流的过程。 此时暴饮暴食,随时酣睡的生活,就变成在煎熬中的漫长等待,不再是幸福,而是对陷入困境者的刑罚。 人们所固执的傲慢,大多来自对他人的偏见。 比如:这俩小区里极少数尚住在这里的业主们,他们看到路过该小区的,背着大包小包来城市谋生的外地人,总会在眉宇之间露出轻蔑不屑之意,仿佛对方不过是一群远方来的乞食者。 那架势就像他们是高人一等的地主老财,哪怕从鼻孔了哼出一两个音符,都是对这些人天大的恩惠。 可笑的是,他们眼中的讨饭人并没有谬传中的那么穷困潦倒。 这些人中的大多数在家乡的居住条件比城里人要好出太多。 他们在乡下通常是有带大院子的三间到五间的平房,甚至二层、三层小楼的。 城市与乡村在基本物质生活上的差距并没想象中悬殊。 两处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的基础设施建设比后者的要完备。 但是,随着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乡下人周末去城市里消费,已是一件很普通,也很普遍的事。 据m君所知,这座城市里的许多高档小区里的房子,都是被城市周边乡下的家境殷实者购买。 这些人未必在城市里谋生,大约只在周末的时候,才会来城里小住一两天。这也是一些高档小区平时给人感觉过于安静,似乎入住率不高的主要原因。 可奇怪的是,有些城里人的住所类似棚户区,可就是对此视而不见,固守着其自认为拥有的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如同睁眼瞎一样生活在自己编织的静谧深夜里。 他们人生中最大的乐趣,大致上就是在给外地人指路时,促狭地指出相反的方向。 这似乎只是小恶。 可事实上,项羽如不是轻信指路者,也不会误入歧途,落得一个乌江自刎的结果。 如果幽冥世界里真有地狱,那些故意指错方向的人,大概会掉进专为说谎者准备的拔舌地狱里,陷入永无休止的痛苦循环:被小鬼拔掉舌头,再长出舌头,之后再被小鬼拔掉。 (本章完) 第219章 第十三次相亲135 第219章第十三次相亲135 也有人说,我们现在生活的世界就是为罪人们准备的无边地狱。大家不论善恶贤愚,都是地球这个大监狱里的囚徒。 还有一些人坚持地平说,认为南极就是一圈围绕各国的高耸的环形冰墙。 也不知道,他们是否是受到世界是监狱这说法的影响,才认为南极是形同监狱围栏的冰墙。 m君对地平说的态度,与几百年前人们对地心说的态度不同,也不同于当下一些人对地平说者无情嘲弄的态度。 他虽然不信地平说,但很肯定这些人的怀疑精神。 事实上,大多数人对宇宙的认知,都不是通过自己的发现得来的,而是被别人告知了一些或正确,或错误的结论。 就好像冥王星曾是九大行星,可几年前又被一些专家踢出行星行列。 大多数人只是平静的接受天文学家的说法。很少有人会质疑,为什么? 为什么之前把冥王星算作九大行星之一? 为什么现在又不算了? 是之前计算错了?还是计算用的公式错了? 现在的计算就一定对吗? 天上的一颗星到底是什么,是由全人类的共同认知来决定呢?还是得由少数精通现有天文历法的专家来决定呢? 好像没什么人关注这些。大家已经懒惰到,没心思去质疑那些别人递过来的结论。 如果,所在的这个世界就是地狱,那么活跃在这里的坏人们死后会去哪? 难道和行善积德的人一起去天堂吗? 如果真是如此,对善人而言,死后所到之处,只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地狱罢了。 这实在让m君有些意难平。 地狱之所以为地狱,并不是因为那里有无尽的刑罚,而是里面像沙丁鱼罐头一样被塞满坏人。 他可不想死后在天堂的街上,也看到如恒河沙数的坏人,更不愿意坚持不作恶到最后,竟然与恶人们是同一结局,连到了天堂都不得不仍与坏人们虚与委蛇。 那感觉大致上就像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忽地发现,他实际上早已与穷凶极恶的恶棍一起被关押在监狱里,并且被监狱方告知,有罪者与无罪者都是永不可被开赦的囚犯。 真正的善人行善积德自不是为了追求利益,只是为了实现内心的平静,是为了善而善的纯粹无杂质的善。 他还小的时候,就听过一些佛教小故事。在那些故事里,有些行善者为了求现实的富贵,或者祈求来世的幸福,终生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但最后没有迎来任何善果。 依照他所知的佛教理论来理解,就是以获得私利为目的而行善,不会得到善果。 也就是说,每个行善的人,都不应去计较善行后带来的得失。 但是行善与作恶若是被同等对待,则是有失公允的,既是对恶的放纵,也是对善的亵渎。 那么,天堂应该是什么样子呢? 好像,没谁能说出来。 反倒是地狱里的景象是大家耳熟能详的。 没人能说明白天堂里的行政划分机制,只知道那是一片充满祥和的地方。 可大家都很清楚,地狱有十八层,有刀山火海血河拔舌等狱所,还住着幽冥的王、判官还有牛头马面等冥界神祗。 小时候,他总会想,莫非因为去过天堂的人太少,轮回来轮回去都是去过地狱的人吗? 幸好神话里还有孟婆汤,有让人失去前世记忆的神效。以此而言,人们就算都是久在地狱里偿债,刚被释放出来的囚徒,也不大可能还清楚记得地狱里的情景。 这则神话,多少打消掉一些,幼年时的他对世上的人多是恶人轮回而来的疑虑。 说到孟婆汤,他想起一件趣闻。 一年前,在中原某省,有过一场声势浩大的网络作秀活动。 该活动的组织者请人在一个著名的网红打卡地,扮演专门给死人准备汤药的孟婆来兜售“孟婆汤”。 所谓“孟婆汤”,不过就是取名有些惊世骇俗,大概就是某种糖水。商家为促销,想出些古怪点子,本也无足为奇。 扮演孟婆的人带着一张活似鬼神亲临的面具,配上阴森恐怖的绿色灯光,以及宛若地下世界传来的鬼哭狼嚎之声。 演员的表演,在声光电烘托下,实过于惟妙惟肖,一蹙眉,一举手,一递汤都真如孟婆亲临一般。 m君单是隔着屏幕,看假鬼神熬汤,都觉得心胆发凉,不寒而栗。 居然有数以千计的游客对这道诡异十足的汤趋之若鹜,围着“孟婆”急切地讨要着,仿佛这不是传说里投胎时才能饮用的汤,而是益寿延年的神仙水,喝下一口,就能跟吃下一口人参娃娃一样,再多活上几千年。 想来,这些前去捧场的人应该都不信鬼神。 m君虽然也不是神秘主义的信徒,却还是觉得喝下所谓“孟婆汤”,实在是让人心里不舒服。 按照,神话传说,“孟婆汤”是奈何桥边一位老婆婆专给亡灵准备的饮品。也就是说,这汤不是拿来给活人饮用的。 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有这种寓意的饮料竟被数以千计的国人甘之若饴。 国人一般做事都爱讨个彩头。 比如:选用手机号码,车牌号多是以八字越多越好,只为取八字的谐音“发”,表达自己想早发大财的愿望。 再比如:过年时节,为图吉利,对坏、破、死、旧等寓意不好的字,都是尽量避免使用,以求来年一整年都少灾少祸万事如意。 大家在整个正月里,一见面第一句话,大多都是“恭喜发财”。 当然,没人会真的认为,说句“恭喜发财”就真的就能财源广进,日进斗金了。可人们仍会相互说着类似的吉祥话,只为讨个好彩头,获得些心里安慰。 他实在不明白,是什么转变了某些人的念头,不讨彩头,选触霉头。 比“孟婆汤”更令人咋舌的事,网络上有一段万圣节时某迪厅里的视频。 那里大概是在举办万圣节主题活动,现场众人都打扮的奇形怪状的,一个个疯狂地摇摆着腰身挥舞着胳膊,气氛很是热烈。 其中跳的最亮眼的是一个装扮成阎王爷的小伙子。 m君是第一次见到,有人在迪厅里以这副模样狂舞。 他不知道,当时在蹦迪的其他人是何种心态,只觉得在灯光忽明忽黯的昏暗环境里,猛然出现这么一位满身幽冥气息的舞者,实在是给人置身于群魔乱舞的地狱深处之感,冷汗瞬间就浸透了整个衬衣。 (本章完) 第220章 第十三次相亲136 第220章第十三次相亲136 如果m君是这间迪厅的老板,绝对不敢让这位勇敢无畏的青年进门,以免弄巧成拙,甚至弄假成真,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这天早上,m君心情尚可,只觉得天蓝、风轻、阳光柔媚,于是乎胃口也就不错,便在路边的露天小摊点了两根带着油花的油条,一碗飘着鲜红剁椒段的豆腐脑,还有一小碟酱色的腌咸菜疙瘩丝。 离他不远处坐着一位胃口很好的大哥。 这老兄坐在那里,看起来大概比m君矮半头,身高应该在一米六五左右。 当然,既然东吴孙权能上身长下身短,坐下比别人高出半头。世界上,自然也会有一种人,明明站着比别人高,坐下看起来却比别人矮半头的。 只是不知道此君是否是这种异人。 这人身材称得上健硕,肌肉与紧身的衣服完全充分的相互抵触着,不过,整体看起来倒也没到肥大的程度,却别有一副肚肠,一大早起来,就要了两大碗胡辣汤;三屉共计三十只全是肉丸子的包子;两根足有小臂长的,还没切开的卤肠;还有一只炸至焦黄色的酥皮鸭子。 m君只觉得这些东西足够他一个人吃两天,不由得羡慕起位仁兄来。 这并非反讽。 他一直觉得,能吃能睡是难得的好福气。人固然不是为了吃饭睡觉才来做人的,但是吃不下睡不着应该也不会剩下多少做人的乐趣。 社会新闻里曝光的那些终被捕获的罪犯,最常提到的一件事,就是他们在逃亡的日子里,整天提心吊胆,食不甘昧,夜不能寐。 其中有些人忍受不了这种非人的煎熬,最终选择自投罗网。哪怕他们明知这形同自我了断。 m君有时觉得,若突然得到一座金山,或者忽然就买中上千亿的彩票,估计也会和那些逃犯一样忐忑度日,食难下咽,辗转难眠。当然,他为了享有巨额的意外之财,倒是愿意承受此种痛苦。 那老兄风卷残云般扫荡干净面前的桌面,随后就像个得胜的将军一般,挺着隆起的将军肚儿,踏着八字步扬长而去。 m君不禁朝着这人离开的方向多看了那么两眼,发现这人并非异日人,接着就瞧见一个很是有趣的人。 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人,不禁暗自好笑:居然真有人长得像是动画片里走出的人物。 那是个正在遛狗的男青年。 该人大约是给头发上过颜色,一头蓬松的浅栗色大波浪,远看像是一颗毛茸茸的大板栗;一张带着锥形下巴的吹弹可破的脸,形同武侠小说里少不更事的名门少女;一双黑白分明如云子的眼睛,就像是初生婴儿的眼一样明亮;一根坚挺饱满的鼻子,颇像是古书上说的悬胆样式;两片嫩花生般颜色的嘴唇,让m君疑心他涂着唇膏;还有一根动画片里女主角们才会有的细长天鹅颈,在晨光下纤毫毕现,像是一条柔软的天鹅绒卷儿。 不过,实际上,m君第一眼看到的不是这些,而是对方大约九头身的头身比例,以及看起来一手可握的罕见细腰。 说实话,这人现在或许可算作某些女人眼中,带有少年感的美男子,但在m君小时候,怕是会被归入妖孽一类。 现在,该人也可被归入妖孽,但是此妖孽非彼妖孽。 在m君小时候,“妖孽”一词被用来嘲讽相貌怪异的人,现在这词则是被用来形容充满魅惑力的人。 他也说不上来,“妖孽”一词从何时起,在人们的口中变为现在的意思。 大约,始于女性有经济能力追逐明星的时候。荧幕上,女性化或少年感的男艺人大概也是在同一时间段活跃起来的。 这其实很怪异。 在他的认知里,女性应该喜欢看起来更雄壮,更威武,更强悍的男人,就像非洲草原上的母狮子总会以体型最庞大,鬃毛最旺盛的雄狮为配偶一样。 其他生物寻找配偶的标准大致与此类似。 就算野雉们寻找的是光鲜亮丽的雄雉,也并不是喜欢那些靓丽的花纹。而是,因为谁拥有鲜亮光泽的羽毛,就表示谁是一只健壮的雄性。 归根结底,鸟们不是通过姣好的外表来选择配偶,而是在寻求体格更雄壮的异性。 可在现在的人类社会里,很多时候,女性的选择并非如此。 很多女孩,以及能给m君这个年纪的人做阿姨的女人,似乎更喜欢追捧那些看起来纤细柔嫩如水仙花一样的男孩,以至于演艺界人士为迎合她们的癖好,把电视荧幕里男人的形象,都装扮得像是东京风月场所里花枝招展的牛郎一样。 不客气的说,眼前这男子看起来就像是刚下夜班的年轻牛郎。 而那条带着艳俗的金色铃铛和彩虹色狗链的咖啡色卷毛狗,更是如一味神奇的催化剂般,在莫名其妙中使其周遭的空气透出一股轻浮又暧昧的气息。 这股异样的气息萦绕在那男人周遭,激发出奇异的化学反应,让m君在大清早,就猛然生出身处灯红酒绿的某夜总会的错觉。 m君上次有如此奇妙之体验,还是几年前在远方的bj。 那天上午,他跟着中介去看房子。 中介是一名年纪约莫二十来岁,戴着一副镜片厚如酒瓶瓶底的眼镜的小伙子,长着一脸坑坑洼洼或红或粉的青春痘,浑身散发着一股不爱洗澡的大男孩们通常会带有的石楠花的味道。 他俩进到一个已有三个租户的地方。 中介指着开着门的次卧道:你要是住这里。这就是你的房间。 他道:我感觉这间比其他几间小啊。 中介道:不算小。也就只比主卧那间小一点儿。 他道:那几户都是做什么呢? 中介道:都是在国贸那里上班的白领。现在应该都去上班了。 话音刚落,他就听到一个女人打着哈欠开门的声音,就寻着声音扭头朝门口望去。 一个穿着翻毛领子皮衣的女人哈欠连天的开门进到屋里来。 这女人似乎不认识中介,却又对屋子里冒出的俩人熟视无睹,只是用惺忪的眼瞟了俩人一眼,接着,慵懒的耸耸肩膀,带动着毛领子像是个活物般抖了两下,随后,就微微扭动着腰身,径自走向自己的房间,开门走了进去。 m君忽觉得,整个房间里的气场,变得模糊而暧昧,甚至空气里游荡出挑逗的意味。 可实际上,那女人几乎什么都没干。 就在他暗自思量的时候,一股冲鼻子的石楠花味道在房间里弥散开来。 那个中介当然不至于只是被女人瞥上一眼,就不可自制的当着陌生人出丑。 但味道绝对是从中介身上发出的。 m君当时暗笑:莫非这兄弟是把欲念从全身的汗毛孔里直接喷出来了? (本章完) 第221章 第十三次相亲137 第221章第十三次相亲137 有一种说法,老虎、豹子等猛兽,在捕食猎物之前,身上会因心中欲致对方于死地的强烈欲望,自血液中散发出死亡的味道,进而麻痹对方的神经,甚至直接让对方因心跳过快而死。 一些民间科学家对此的解释是,生物强烈的欲望,会让脑电波对现实产生影响。其方式就是生物在不自觉间,释放出身体平时不产出的特殊酶,就像飞蛾用来引诱异性的特殊体味。 该酶极易在空气中溶解,进而转化为某种气溶胶,在其所能达到的范围之内,发挥独特的化学作用。 比如:某女对某男有情投意合之感,就会在潜意识支配下,释放出某些化学物质,让对方嗅到特殊的香味,并在大脑中产生某些刺激,使其对女方产生更浓厚的兴趣。 其作用与花朵产出香气浓郁的花蜜,招揽贪吃的蜂蝶以达到散布花粉的目的是一样的。 这种说法如果真实可靠。 这位中介小哥大约在心中产生了某些不可自抑的猛烈欲念。 这股欲念在化为行动前,先以味道的形式,溢出体外弥散在狭小的空间里。 m君不知道,这俩人是否有后续的故事。他没有租住在那里,并非因他是坐怀不乱的君子,单纯是出于人身安全考虑。 根据他的经验,世界上最安全的人,并不是像猫一样后脚踩在前脚脚印上的行走的人。 猫的好奇心总是太重,不自觉间就会踏足进陌生的领域。 谁也不能保证,踏上陌生土地的第一脚不会踩中陷阱。 真正相对安全的是像水鹿一样,一直走出看似枯燥无味的,简单且重复路线图的人。 有人说,水鹿的循规蹈矩,导致它们极易遭到老虎的伏击,是其致死的主因。 但这些人没看到,水鹿始终按照同一条路线去取水,在沿着原路返回,实际上等于是规避了因走出更多路线,所带来的更多未知风险,是把危险降到最低的明智之举。 事实上,总是四处乱逛的人,比起由家到单位两点一线活着的人,遭遇意外风险的几率是呈几何倍数增长的。 他觉得,那女孩的职业很可疑,或许不能算是非法职业,但至少不是朝九晚五的坐班工作。 在小的时候,他有过很多伟大奇幻的梦想。 有很多人都说人生如梦,稍纵即逝。 据说,东边国度的历史名人织田信长和武田信玄都曾发出类似的感慨。 如果,人生真是一场梦,万物岂不是因梦而生,继而因梦醒而灭? 他还只有十来岁的时候,看过一部讲述美洲大陆牛仔行侠仗义故事的电影 那天晚上,他在人生的大梦里,做了一个身为牛仔的小梦。 梦中的他头戴一顶黄褐色的平原之王,穿着咖啡色的紧身皮夹克,脚上蹬着一双有星形马刺的马靴,胯下是一批纯白色的骏马。 当他骑着骏马驰骋在广阔的荒漠上,光怪陆离的岩石,还有宛如老魅的仙人掌,都自觉的向后退。 他不知要去何方,只一味纵马狂奔,直到酷热的太阳逝去,月亮把黑暗撒向整片大地,才在一块嶙峋如虬结的树根一样的巨石边,勒住缰绳驻足静看这片似只有他一人的空旷世界。 月光很亮,耀眼夺目的就像是探照灯的灯光。 他无法直视这颗黑夜里的太阳,只好低下牛仔赢不服输的头,却于不经意间看到自己留在地上的剪影,那个完全黑色的牛仔。 直到今天,他还清楚记得梦中的每一处细节,特别是那颗清饱满浑圆又孤独寂寞的清冷月亮。 还有那位最终融化在月光尽头的黑暗里的黑色牛仔。就像那黑处是其出处,也必然应是其归处。 他总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在水泥构成的荒漠里徒步穿行的,没有配枪的牛仔。 这种情况下,他抵抗风险的能力极其脆弱,最好不要轻易招惹旷野里的狼群或者别的猛兽,就算是能招引来猛兽的狐兔之属,也最好敬而远之,否则就会遭受意外的损失。 那位女孩本人或许不能威胁到他的生命安全,却极有可能引来蹑足而至食髓知味的野兽,最终酿成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祸事。 他确实想过,成为游侠式的牛仔,拿着一把温彻斯特1887,一秒钟就扫射出七八发子弹,在碧天荒沙间扫除人间的不平。但那毕竟不过是童年的幻想,早就像游乐场里的旋转飞马还有摩天轮一样,和其他奇思妙想一起留在逝去的金色时光里。 成年以来的遭遇,早就让他明白一个事实,自己不过是个平凡无力的普通人,没有改变宇宙万物的力量,世界上根本没有救世主,别人无法拯救他,他也拯救不了任何人。 他想过当救世主吗? 其实想过。 就在他七八岁的时候,他第一次从荧幕上看到东方邻国流传来的特摄片。 一个超级英雄穿越回白垩纪,与一大帮小丑一样咿咿呀呀的外星人战斗。 他曾把那位超级英雄当做自己的偶像,希望有朝一日,像这位英雄一样,成为全世界人类的骄傲。 不过,他很快就发现,超级英雄只能活在电视机里,无法走出这个靠充电发光的盒子。而他也无法走进那个光影虚构的世界,与白垩纪的恐龙一起嬉戏。 不再想做一个超级英雄是他的损失吗? 或许是世界的损失。 这个世上又少来一个相信超级英雄的纯真少年,多出一个老气横秋,为吃穿奔波忙碌的普通男人。 普通是错误吗? 算不上错误。 世上绝大多数人都是普通的。 普通是优点吗? 恐怕算不上是优点。 据说,野兽有一种特殊的本领。它们伏在地上,就算听不到脚步声,也能明确感知到猎人在逼近,近乎预知般的知晓危险的到来。 m君自不是野兽,没有这种漫画里超人才有的本事。 他远离危险的原则,就是尽量不立于“危墙”之下。 毕竟,普通如他,可有效防御风险的法子并不太多。 (本章完) 第222章 第十三次相亲138 第222章第十三次相亲138 不远处的男子自然没给他带来任何危机感。 m君只是觉得,一个成年男子打扮的如同花季少年,多少会让旁人觉得有些怪异。 当然,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利把自己装扮成任何模样。 事实上,既然女人们总是尽量把自己朝着年轻的方向打扮。那么男人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做呢? 女人如样貌类似少女,得到的多半是众人的称赞。 成年男人要是年轻得像是位无忧的少年,似乎就算不被别人祝福,也并无太大不妥。 可他总觉得,眼前这人像是一个从古怪言情小说里,偷溜出来的畸形怪胎。 大概在他内心深处,仍对男人存在这样一种刻板印象:男人不论年龄大小,看起来都该像花岗岩一样坚硬。小的时候,他们是河沟山涧里的小石头,随着时空沧海桑田的变幻,终会变成浑身遍布岁月痕迹的巨石,或者巍峨屹立的高山。 而那个男人看起来只能算作是咖啡豆,奶油之类的物品,或者某些易碎的人造工艺品,虽然算不上是阴柔化的男人,却绝对不符合坚如磐石的传统男人形象。 说实话,m君没觉得这人长得难看,相反其人实际上很漂亮,像阳光下熠熠闪光的水精一样光彩照人。 他只是觉得,漂亮这个词不应该被用在形容男人的容貌上。 从他未必正确的审美观出发,英俊的男人应该是一副硬汉的样子,未必非得有浓密刚硬的胡须,但一定得有一份坚毅不屈的气质。 曾经有一位远方的强人,敢于同时向世界上最强大的几个国家叫板,长相威武的如同一只长着栗色鬃毛的非洲狮子。 只可惜,他的灵魂远没相貌看来那样威武雄壮,在面对死亡时,并没展现出视死如归的王者气度,反而向敌人卑躬屈膝以期活命,在祈求遭拒后,被对手们以残酷的方式杀害。 当然,m君不会像无聊看客们一样,嘲笑此人是个伪装成英雄的懦夫。 人,或者说绝大多数人,都是贪生怕死的,遇到刀架脖子的险境,实际表现未必能比那位失败者更具英雄气概。 正因为如此,古今中外不惧死亡的勇士们,才会被我们这些俗人诚心的顶礼膜拜为英雄。 人为什么会怕死? 大概是源自未知。 有的人说,人死如灯灭,就像那些五光十色的肥皂泡,一旦被戳破就彻底消失不见。 还有的人说不是就此消灭。比如:佛教徒就说,人死后会进入新一轮的六道轮回中,循环往复于虚幻世界中,直到有一天像那只海中的老鼋一样偶获新生,才能脱离轮回之苦。 不过,从没有人能死而复生,告诉我们死后的所见所闻。因此,佛教徒的说法至今无法被证实。 m君本人倒是很希望世界存在一个叫地狱的地方。也许只有如此善良却郁郁不得志的人们,才能真正感受到造物主对这个世界的暖意。 如果善良的人最终得不到正义的对待,作恶的人最后受不到公正的惩罚,诚然无损善良者高贵的善良,却一定会助长作恶者的恶,使其强大到无所畏惧,无无法无天。 人们都称赞尧舜是天下难得的圣人。 如果,让尧舜背负被世上所有恶人践踏的恶运,携带着洞穿手脚的钉子,像个奴隶一样去为天下人的福祉操劳。 他们会去吗? 一定不会。 道理很简单,他们是圣人,但不是白痴。 可世界上,总有些人会以险恶阴狠的歹毒用心,劝说本就处于困境无法自救的人,无视生活强加在身上的不公,以及因不公而遭受的残酷苦难,去做一个纯粹、无私、无怨、无悔的人。 社会上流传过一句俏皮话,大意是,如果一个男人只和女孩谈恋爱,却压根就没打算娶她,实际就是在耍流氓。 这句话未必正确。 只要这两位所做一切都是心甘情愿,没有任何强迫的情节存在,就绝对与流氓俩字牵扯不上关系。 如硬把这种情形说成是耍流氓,实际上不但没有对其中的男人造成任何影响,反倒是轻贱了被抛弃的女孩。 毕竟,流氓是不会在乎被称为流氓的,只会沾沾自喜,又遇到一个把大脑泡在荷尔蒙里的女人。 那些换女朋友像开厕所门一样便宜的人到底有什么魅力? m君实在没跟这种类型的人接触过,只能根据他浅薄的人生阅历来猜测,大约是以下三点: 一,一副光鲜亮丽的皮囊。 二,能搅拌出甜言蜜语的舌头。 三,沉甸甸的钱袋子。 说实话,他从不觉得那些被抛弃的女孩可怜。 曾经有一个被小混混抛弃的女孩,喝得酩酊大醉,挺着一个大肚皮,闯入m君居住的楼房,从顶楼开始敲门,一直敲到一楼,挨家挨户控诉那混混有多么负心。 包括m君在内的所有人,没有对这人报以一丝一毫的同情,只觉得她今天所受的一切罪,完全是咎由自取。 不是他有严重的大男子主义,完全站在男人的立场看问题。也不是他缺乏同情心,对他人的痛苦漠然视之。 只是他明白,这些女孩并不像她们自己描述的那么无辜。 人想得到某物,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不论这是一件如金银珠宝,曼齿妙理之类的实物,还是他人的关心问候等非实物,都要付出与之相应的代价。 那位醉酒的女孩叨扰整座楼的,无非觉得付出与所得失衡,进而导致心理失衡,非得找一大群陌生人一吐为快不可。 而整栋楼的人都没同情该人,也无非是大家都默认,女孩的付出与所得并无不匹配之处。 这女孩付出了什么? 大约无非是时间和肚子里的孩子。 她得到了什么呢? 大概也就是那男人和她在一起的时间,以及肚子里的孩子。 她有损失吗? 整栋楼的人似乎都没看出来她的损失在哪。 首先,时间是双方共同付出的。其次,孩子是俩人共同创造的。 按照她声泪俱下的控诉,那个混混游手好闲、惹是生非、一文不名、拈花惹草、忘恩负义、殴打女性、始乱终弃,几乎一无是处,简直就是披着人皮的禽牲。 根据她的描述,当初和这男人在一起的时候,对方第一时间就暴露出这许多人格上的缺陷。 m君听完她对那男人的评述,感到非常困惑,这男人如此不堪,简直不配做一个人。那女人为什么会怀上这个人渣的孩子呢? 直到几天后,他在小区里遛弯时,经别人指认,看到那个混混的真实样貌,才明白那位酒醉的孕妇不过是个不知廉耻的好色之徒。 (本章完) 第223章 第十三次相亲139 第223章第十三次相亲139 她在交往之初,就知道对方在人格上的诸多缺陷,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当然不是心怀为了爱义无反顾的勇气,不过是贪图那男人如模特一样精致漂亮的脸和比例适中的身材,沉迷于占有对方的一时欢愉不可自拔。 在其初始动机如愿后,又得蜀望陇,希望对方在感情上能有更多投入,看似是女人对男朋友正常情感要求,实际上不过是发自情欲的贪得无厌的妄想。 一颗色心的几分钟热度,当然可以换来蜂与蝶几分钟的停留,但绝不可能换来一个男人不离不弃的责任感,否则将是对人类一切真挚情感最大的亵渎。 人毕竟没有中世纪传说里的炼金术,能凭空从铁或石头里变出黄金,要想有所得,必须用某物去交换。简而言之,世界上一切回报,都需要付出与之匹配的代价。 否则,结果要么是当场终止交易,要么是事后来找回损失。 当然,不乏得利者不用付出等价物,依然能安然享受所得成果的事例。 这些人不是用猪油蒙住对方心的高明骗子,就是能用拳头让别人都闭嘴的无耻强盗。 那个醉酒的孕妇,和她漂亮的男朋友显然不是以上两者。 m君不知道那位俊友是出于什么考量甩掉了这女人,却大概知道这女人想要什么。 她大约是在拥有物质层面的东西之后,开始寻求更高级的精神追求,巴望着那只穿花起舞的蝴蝶能对她一心一意,从一而终,付出一辈子的时间作为回报。 这实在是罔顾廉耻,痴人说梦般的妄想。 她最初和那男人在一起,难道是为了对方有一颗对女人铁肩担道义,热血铸忠诚的赤胆忠心吗? 如果是,她显然不会选择这种徜徉在女人河里的浪子。 当初男人吸引她的不过是那一身可引爆荷尔蒙的皮囊。 既然她本就没有以拥有真心这回事为标准来寻找配偶,不过是依靠寻找欢乐的本能来寻觅异性,最后在露水姻缘如朝露般消散后,再到处宣扬那位雄性动物是个毫无责任感,三心二意,四处留情的低级哺乳动物,就显得太不厚道,过于严以待人宽以待己了。 其实,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鱼找鱼,虾找虾,乌龟寻王八,是科学的决定,也是必然选择。 曾有一个真实案例,一只乌鸦和孤狼在数年间,如亲密无间的伴侣一样,一起嬉戏并合作觅食。但是当狼重新加入狼群后,二者就毫不拖泥带水的和平分离。 不论乌鸦是怎么想的,狼显然没有把对方视为一种可结为伴侣的生物,最多把那只鸟当做可共事的同事。 这种事其实在人类社会普遍存在。当然,醉酒的女人和她的人渣男友的分手与此不同。 那女人已经怀上了对方的孩子,说明二人不是不同物种,不存在生殖隔离。 其实,对一场对方不愿追加成本的各取所需的交易,根本不用在事后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更不用挨家挨户去做反面教材,让家长们告诉自家的女孩、男孩,将来不要沾染惹这种女人,要洁身自好,远离这盆人类中的脏水。 同一栋楼的居民冷眼看其表演的这出丑剧,没有任何一个人,像博爱的圣母一样,对其报以哪怕一句安慰,是理性的,是成熟的,是完全正确的。 比如: 一个女孩想要用漂亮的蝴蝶做书签,就得拿起捕虫的网去草丛里抓它们。 如她想要哪个小男孩替她钻进灌木丛抓虫子,单是说两句漂亮话,或者摆出一张笑脸,怕是无法打动对方,至少得给对方一块奶糖,或者巧克力作为报酬。 只要对方如约交付了蝴蝶,交易就是公平的。 如果女孩只给一块糖,就要求男孩永远为其捕蝴蝶,就显然有失公平。 自然不会有人去遵守这种蛮不讲理的约定。 或许会有人跳出讲,爱应该是不求回报的无私付出。 世界当然有丝毫不计回报,纯粹无私的爱。比如:父母对孩子的爱。 但是,男女之间的情爱不是。 在所谓的爱情中,卑微的委曲求全者一定会在饱受对方羞辱后,最终落得一个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可悲下场。 当然,喜欢唱高调的人,能把这种践踏人格的耻辱,说成是带给人思想成熟机遇的伟大奠基石。 这就像是很多人在遭遇不幸后,告诉自己一切不幸都是为迎来幸福经受的磨难一样,只是一种缓解创伤造成的痛苦的催眠。 如果有人要求你,哪怕世界给你以痛殴,把你打到遍体鳞伤,骨断筋折,仍要回报给这个世界最真诚、最纯粹、最温暖的爱。 那么,这个人如不是受人蛊惑,掉进他人编织的谎言陷阱里的牺牲品,就一定是流氓中最下作的无赖,人渣中最恶心的垃圾,披着人皮的魔鬼,最该滚下地狱去的恶棍。 他不是在鼓励你做一个真正的善人,只不过是在诱惑你成为钢铁水泥丛林里的下一个牺牲。 可爱的小兔子们没有对恶狼群起而攻之,扒皮抽筋,食肉寝皮,是因为太善良不愿伤害时刻追杀它们的敌人吗? 自然不是。 只不过是兔子与狼在体格上的差距实在太大,面对仇敌根本无法与之战斗,只能惶惶然四处躲避,以稍延时日。 当然,人们比兔子聪明,面对人生中无法规避的风险,采取了截然不同的逃避方法:沉迷于某物。 比如:有的人沉迷于喝酒,就变成酒鬼;有的人沉迷于赌博,就变成赌棍;有的人沉迷于画画,就会变成画痴。 也有些人喜欢长时间躲在卫生间里给鼻子补粉;还有人不为赢钱,就是喜欢在麻将桌上搓牌;更有人喜欢沉浸在长跑带来的身心愉悦里。 一切所谓让人上瘾的活动,究根结底,不过就是种逃避现实的方法,通过把脑力全部投入某项活动,暂时斩断人与生活压力的羁绊,给不堪生活重压的人一个喘息之机。 (本章完) 第224章 第十三次相亲140 第224章第十三次相亲140 比如m君喜欢把自己关在小小的屋子里写诗。 当然,他的诗从没被发表过,只因为他不是一个著名的诗人。 可也正是因为他的诗歌无法被发表,使得他成不了著名的诗人。 这似乎进入一个死胡同。他无法发表作品,所以无法成为人们熟知的诗人。而要想发表作品,必须得是小有名气的诗人。 这种事总会让他啼笑皆非,又悲从中来,可又实在无法可施,只能看着白云苍狗空自叹息。 天上的云,地上的树,天地间的光,似乎都是他的知音,能随着他的喜怒哀乐,不断于细微处变幻姿态。 可偏偏没人是他的知音,他也不是任何人的知音。 这让他怀疑世界上没有伯乐。所谓伯乐不过是马的狂想。如果真有伯乐这回事,哪来的“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呢? 人类进化出的思维方式,使他们都是结果论主义者,总会把一个人的失败,归罪于该人本身的某些缺陷。 这种推断似乎也没错。 如果一个人是完美无缺的,又怎能会失败呢?应当顺利成功才对。 那么,一只完美的鲤鱼能飞吗? 只要稍有常识的人就明白,鲤鱼就算再完美,都不可能像鸟一样飞翔,只能在水里讨生活。 要是一条鲤鱼自出生起就怀有一个飞翔胖的梦,能通过后天的努力在天上飞吗? 大概是绝无可能的。 在很多时候,他都觉得,自己就是这样一条痴心妄想的鱼。 他总觉得胸中憋闷,却没有像殷浩一样,对着空气书写咄咄怪事,倒不是已经麻木不仁到对怪事见怪不怪。 只是因为他清楚自己不是名人,不是贵族,不是成功人士,要是像大名士殷浩一样行为乖张怪异,绝不会被人视为令人仰慕的名士风流,只会被人看成真正的精神病送进疯人院。 疯人院与诗人好像很是搭配。俄国著名诗人普希金就被当时的沙俄政权宣布为疯子。 艺术家似乎总是很容易被人说成是疯子。 但大多数不是恶意污蔑,就是因无知产生的误解。 m君就不认为那位著名的疯子画家梵高真的是精神病人。 一个精神真正失常的人画不出那样理性而沉稳的画。 人们总是人云亦云的看待这个世界,误以为一副饱含热情的画,应该是画家在情感激荡中创作出来的。 这实在荒谬的可笑。 按照这种逻辑,难道写鬼故事的人要先被吓死一次,才能写出足够吓坏读者的故事吗? 绘画是一项文艺创作活动,就跟作家们写小说一样,要事先搜集素材,谋篇布局,之后才下笔,还得经过反复修改,才能成为最终面世的作品。 油画创作周期很长,不是可一蹴而就的事情,怎么可能全靠着一时的激情做画呢? 明白了这个道理,就可以知道一个精神极度不稳定的人或许可以在恍惚中重复之前的绘画模式,但绝不可能在大脑一片浆糊的状态下不断追求艺术创新。 梵高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至少他在死后被人们追认为天才。 不过,这对梵高本人似乎没有任何意义。他甚至没有留下后代,来享有他被世界承认后,画作所带来的巨大收益。 关于成功的悖论似乎不是只有m君会遭遇的奇事。 世界上绝大多数平凡的普通人都会遭受这种黑色幽默的嘲讽,每天都生活在这种噩梦般的怪圈里。 人们都是渴望成功的,世上或许有不需要掌声和鲜花的人,但是一定没有拒绝获得更美好生活机会的人。 但是,大多数人最终无法走向成功,多是由于手中缺少获取成功必需的资源。而获得成功的资源往往只会流向成功者的手里。 于是乎这些失败者就像是迷失在迷宫里,看着没有出口的“鬼打墙”,或没头苍蝇一样四处乱转,盲目的向错误的方向奔跑一辈子;或者,如同一头愤怒的斗牛,冲向牢不可破的狱墙,撞个头破血流。 这本就是件值得可怜的事。比这更值得可怜的是很多人根本意识不到怪圈的存在,仍在每天给自己灌下有毒的心灵鸡汤,像是把脑子抛到爪哇国去的傀儡一样努力着,巴望终有一天可以进入山顶的城堡里,一品为成功者备下的庆功酒。 西方有一种关于长着章鱼脑袋的神祗的畅销小说,所描述的世界极其恐怖,能让m君在梦中偶然重现其中场景,都会猛然间被吓醒。 其恐怖之处不在于世界是虚构荒诞的。 实际上,如一切美好的回忆都是虚无的,一切不幸的经历也都是不存在的,对大多数不如意事十之八九的人而言并没有多恐怖,反倒是一种难得的幸福,是来自造物主的终极救赎。 小说里的世界是多层级的,每一层级的人在本层级的他人看来都是有血有肉的真人。人们所经历的一切看来都是真实无伪的。但在更高层级的生物眼中,下一层级的一切都如可操控的电子游戏一样毫无意义。 电子游戏是什么? 说穿了就是通过一些障眼法,带给人虚伪心理体验的小把戏。 m君也玩电子游戏,经常在一款游戏里,横扫整个世界,赢得最终胜利,把列王打倒在地,成为游戏世界里无上的王者。 说实话,他在消灭游戏里所有的国家,把皇冠戴在头上的那一刻,真的会在恍惚间,生出把整个世界踏在脚下的畅快感,好像他真的就是世界之王,诸王之王,地球的大主宰一样。 但是,这些不过是幻象,对现实境遇的改善毫无意义,只是自欺欺人的自我催眠。 那些小说情节的恐怖之处,就在于暗示读者,这个为了一片面包,一瓶矿泉水,一碗热汤,都需要每个人辛勤劳作的现实世界,不过就是一张别人可以任意涂改的草稿纸。 如果一切都是徒劳,人该怎么做? 人最理智的选择大概是像猪一样生活,在能活着的时候尽情享受时光,随后平静迎接结局的到来。 (本章完) 第225章 第十三次相亲141 第225章第十三次相亲141 那位样貌独特的男子,大概知道自身外型与众不同,行动说话间,都有刻意拿捏分寸的痕迹,看起来像是舞台剧里拿腔作势的洋派绅士。 m君感觉这人就像在闹哄哄的菜市场里讨价还价时讲译制腔调的怪人。 他只是站在那里就让人觉得很突兀,过分精致的男人与现实杂乱的环境格格不入,两相对比下甚至还有几分诡异。 m君不知道这人为什么搞出这一副做作浮夸的样子,或许他不是为了引人注目,只是一个活在自己构筑的世界里,能在自我编织的迷雾里自得其乐的盲目乐观派。 如果一个人真能活成盲目乐观主义者,或许不是坏事,总比提心吊胆活在当下的悲观主义者好一些,没准能在自我催眠中规避生活中的不快乐。 这不是逃避现实的自欺欺人,而是一种难得的幸福。 笑一笑自然不能真的让人年轻十年岁,但一定比怒一怒对身体健康更有好处。 有一位健康专家在媒体上提到,一个惹是生非的街溜子得癌症的几率,一定比一个愁眉不展的大善人要低很多。 她举出的例子是一位生活严谨,不苟言笑,不沾烟酒的中年男子被诊断为肺癌患者。 按照一般人的理解,一个像苦行僧一样自我约束的人,对烟酒的摄入极有节制,从源头上制止有害物质进入身体,似乎不太应该会患上肺癌。 那些烟酒不忌,特别是每天抽一两包烟的烟鬼的肺才应该是肺癌喜爱光顾的地方。 但女专家的剖析与此不同。她认为这人之所以会得癌症,是以各种清规戒律严格自我约束,引发长期精神紧张所致。反而是荤素不忌的人,因对一切秉持放任自流的态度,身心处于极度松弛的状态,无形中减轻了内脏器官承受的压力,反而对身体起到保养作用,减少了癌症发病几率。 这道理听起来似是而非,有点近乎玄学。 m君作为一个医学的门外汉,自是无法定其真伪,只能姑妄听之。 不过,“专家”二字在当下的语境里算不上是一个褒义词,在坊间大致上和骗子的意思差不多。一般情况下,人们不会称呼被尊敬的人为专家。 m君不太清楚这俩字是什么时候变味儿的。 他同样不理解的,在一些抵抗侵略的影视剧里,导演们把土匪塑造成救国救民,忠义无双的大侠形象。 他实在揣摩不出,这些人到底是出于什么心态,费尽心思,散尽千金来美化一些靠杀人放火为生的罪犯。 大概,人活着太过枯燥无聊,从小到大都被数不清的条条框框束缚着,总是容易被放纵的生活,或者放肆的人所吸引,不经意间,就想在白日梦里,像那些离经叛道的人一样肆无忌惮毫无拘束的活着。 他也想做一只自由的鸟,想飞到哪座山,就飞到哪座山,想唱什么歌,就唱什么歌,可是这终究只能是个幻想。 早在学生时代,他曾经特别羡慕那些想翘课就翘课,想打架就打架,随便站在哪里都能吸引女孩子目光的,常驻最后一排的男孩们。 按照他所知的校园规矩,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人,个头不一定要特别高,但一定得是个敢于在人生起跑的初期就勇于做真我,敢哭、敢笑、敢打、敢闹,不做作业,不怕老师,随便揪女同学辫子的人。 这些人是老师最不喜欢的学生,被弃如敝履,像垃圾一样被堆在教室里离讲台最远的地方。 学生们受到老师情绪的感染,通常会对这些人通常保持敬而远之的态度,尽量避免与这些人有过多接触,以防自己近墨者黑,沾染其不良习气,变成再也飞不起来的大雁,沦落到教室的最后一排。 当然,这只是表面现象。 实际上,像m君这样循规蹈矩的学生,对那些最后一排的人颇有几分羡慕之情,倒不是羡慕他们不用听课,没人催交作业,更不用受老师管教,而是羡慕他们身边经常会出现漂亮的姑娘。 不过,他顶多只是在脑子里虚拟成为他们的场景,绝对不会在现实中模拟他们的生活方式。 至于原因,大概只是他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活着,尚且察觉到人生如风前灯烛明晦无常,哪有余力不计后果,放任自我的活着。 土匪这名号几年来即便经过影视剧极力美化,多少洗去一些腥臭的血味,仍一如既往是强盗的意思。 专家的名声自古就比强盗好不少。 要是不因人废言的话,那位专家的论断或有可取之处。 古人早就发现,健康状况与人的善恶无关,关键在于心态。 有一则古代小故事,讲得是几个人抓了一只小猴子关在船上。猴子的母亲在沿河的树上追着船边跑边呼喊,希望那些人放掉可怜的小家伙。 可惜,不是所有披着人皮的东西都能被称作人。就像我们总会遇到的那些头上生角的人形禽牲,总会做出一些哪怕人以最恶毒的心思来推断,也很难猜准他们将会做出什么骇人听闻的事来。 那些铁石心肠的人当着母猴的面把小猴子残忍杀害。母猴忧愤过度,从树上摔下来当场死亡。 那些人将其解剖发现,这猴子愁断肝肠,每寸肠子都断了。 一个人把所有不快随时发泄出去,不能保证其是快乐的,却至少可以缓解心中的不痛快,减少有害情绪在体内的存续时间,最大限度降低心理遭受的伤害。 没准这就是那个男人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的原因。 也没有太多兴趣去琢磨一个男人的心思。他更愿意把时间花在女孩的身上。 虽然事实上,他不过才几天没见到那女孩,感觉上却像是过了漫长的一个世纪。这大概就是所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他不确定对方有没这种感觉,只知道他不主动联系对方,大致上不会收到来自对方的消息,不过男女之间,男人主动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本章完) 第226章 第十三次相亲142 第226章第十三次相亲142 网络上有不少探店节目,会向食客们推荐一些新开的店。m君打算从中选一家,请女孩再吃顿饭。 这些探店节目也不全以推销为主,还存在个别以品评厨师手艺为主的“异类”。 当然,大多数探店节目只是打着评价美食的噱头,在给各家饭店打广告。 不过,任何行业里总会有与众不同者出现,有的人视之为黑天鹅,有的视之为害群之马。 m君倒是更喜欢纯粹评价厨艺的探店者。 作为吃食的消费者,他最关心的当然是菜品的味道,其次是价格,第三才是卫生状况。 他得承认,自己算不得最爱干净的那类人。 有些有洁癖的同事,对洁净的追求已达极致,恨不能清除掉世界上所有的移动病菌培养皿,只留下自己一个人在干干净净的地球上开心玩耍。 在这些人的眼里,m君应该是在需首先被清扫掉的那张名单上。 探店节目其实很难保持客观,无法对拥有最客观标准的第三项做出权威证明,更多的是画面的表现力上下功夫,尽可能通过优美的画面,以及演员卖力的表演,营造出某家店值得一去的视觉效果。 当然,人对万事万物的评价本来就很难客观。就算某位探店员完全没有功利心,丝毫不受外物影响,真正遵从真实口感来评价每一道菜,所得出的结论仍然不过是一家之言,绝对不会完全公允。 比如:南方的白切鸡。 m君本人很喜欢这道口味咸鲜的菜。但是在很多北方人眼中,鸡肉上还带着血丝,分明就是没熟透,那股鲜味简直就是生肉的味道,实在难以入口。 再比如:七分熟的牛排。 m君也很喜欢吃。 不过他也就最多可接受七分熟的,再生一些就下不了口。 像三分、五分的在他眼里就是生肉。 其实,七分熟的肉在很多人眼中,就是夹生带血的肉,是茹毛饮血的野蛮人的吃食,一入口满嘴的血腥味,令人作呕。 七分熟的牛排被切开后流出的红色液体是血吗? 肯定是血。 有些人非要说那叫肌红蛋白,不光是有掩耳盗铃的意思,根本就是欲盖弥彰的强词夺理。 m君不想探讨血液都是由什么组成的,只想说,崇洋媚外者为尊者讳的本领很强。 非全熟的牛排有血丝,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何必偷换概念,愚弄他人呢? 可笑,还有不少愚昧的人,跟着这些媚外者的指挥棒起舞,也张着小嘴,叭叭叭地说,那是肌红蛋白,不是血。 喝血、吃血很丢人吗? 其实不会。 中国就有一种血液制作的美味:血豆腐。 这道食材算得上与羊肉、毛肚鼎足而三的,涮火锅必备良品。 再者,牛奶、羊奶等奶制品归根结底,不就是血液制品吗? 所谓鲜牛奶,不就是新鲜的去掉红色的鲜牛血吗? 有谁会因为饮用鲜牛奶,被别人视为野蛮人吗? 所以,那些人硬要说非全熟牛排上的血叫做肌红蛋白,完全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再比如: 有一道凉拌菜叫鱼腥草。 m君第一次吃这玩意,当时就觉得嘴里像钻进一条活鱼,满嘴、满鼻子、满脑子都是鱼腥味,草在嘴里没停留过两秒钟,就被他吐在地上。 后来,他又尝试着吃过两次,无一例外,都觉得难以下咽,吐在地上。 可是,这东西既然被端上餐桌,一定有能享受到其美味的人。 要是m君当探店员,一定会告诉广大观众,鱼腥草闻起来极其肮脏不堪,像三个月没换过水的鱼缸的骚腥味儿,吃在嘴里就好比含进一口鱼屎一样让人恶心,根本就不是人该吃的食物,大约只可用来喂猪,或者喂猫。 爱吃鱼腥草的人看到有人如此贬低这道美食,一定会质疑m君是因为没讨要到店家的那点意思,才故意说得这么不够意思,让大家都对此绝美之物没有意思。 因为每个人的先天条件不同,成长经历不同,口味天差地别,实在难以对某道美食,做出一个绝对公平的论断。 撇开评论的公平性,其中一些视频内容质量比较高,会在宣传店铺的主营业务之外,额外介绍点美食小知识。 诸如: 爆肚儿的这个肚儿一共有几种,都是牛羊胃的哪些部分;bj小吃肉饼里溢出来的应该是油,还是肉汤;以及有些炸猪排、炸鸡排为什么吃起来异常嫩等等。 都是些没什么大用的小趣闻,除打发时间外,唯一的用处大概就是充当谈资,在和相亲对象尬聊填补断开的时间缝隙。 m君也是看到这种节目,才知道原来爆肚儿的肚儿分十三种,而他平时最常吃的看起来像毛巾,又很有嚼头的是肚领儿、百叶和百叶尖儿,从来没吃到过的,就是所谓的肚仁、蘑菇头。 认真说起来,爆肚在古代应该算是专门给贩夫走卒准备的吃食,同类的食品还有bj的卤煮。满清时代四九城里的达官显贵大约是不屑吃这些边角料的。 但是,美味未必是一定得从宫廷或巨富的餐桌上流传出来的,民间劳力们的饭桌上也能诞生出佳味。 就像美人也不全是出自官宦之家,或巨商富贾的庭院,普通村落河边的浣纱女中,照样可出现有沉鱼之貌的绝世美女。 以m君的浅见,爆肚与卤煮单在可口这一点上,不逊于所谓的珍馐佳肴,如:鲍鱼、鱼肚、燕窝、海参之类。 m君很爱看这些探店节目,觉得比看国外肥皂剧有意思,尤其是比起充斥着血腥镜头的国外权利斗争古装剧,更适合在蹲在马桶上看。 根据网络上的观众留言来看,很多观众都是想去卫生间方便时,才想起来看这些节目。 在排泄的时候,看进食的画面。这场景听起来很不雅观,甚至有些恶趣味。但是这样做,会让人的臀部肌肉在不知不觉间放松,从而使得排便变得极其通畅。 相信,这是大部分观众选择在卫生间看此类节目的真正原因。 (本章完) 第227章 第十三次相亲143 第227章第十三次相亲143 m君发现,这个标准的北方城市实在没多少当地美食。倒也不是说这里没有好的食材。 河朔自古就是物产富饶之地,北有草原,东临大海,西靠太行山,南有沙漠,中部有平原以及盆地,几乎包揽全国所有的地貌类型,山珍海味、奇花异草无所不有。 可偏偏河北空有诸多上等食材,却像美食荒漠一样,没有任何叫得响的本省特色美食。 认真数起来,河北的知名吃食,大概也就是三样:炒饼、焖子、驴肉火烧。 其中,炒饼算不算美食,暂且不论。其就不是得河北独有的食品,可说是北方人共有的吃食。山西人、河南人也都做炒饼。 而驴肉火烧的灵魂不是驴肉,是火烧。可火烧不像炒饼只盛行于大半个北方,在南方一些地方也有立足之地,算是为数不多南下扎根的北方传统吃食之一。 bj有一个名气远胜保定驴肉火烧的褡裢火烧;山东更是号称有三十一种火烧;长江南边湖北的荆门也有火烧。 火烧在全国各地,怕是得有百八十种做法。 相比之下,河北的各色火烧不免被淹没在为数众多的火烧里,变得泯然于众,不值一提。 焖子才是真正的本地独有。只要出了heb省,绝对没人知道这是什么食物。 大学时,m君曾带过一些亲手做的焖子给同宿舍的同学品鉴。 一位陕西籍的同学很认真地问道:这是肉皮冻没做好吧? 他虽知道外省人见识短浅,不认识这道河北美食,却没想到对方会把这个与肉冻混为一谈。 在他的认知里焖子和肉冻完全是不搭界的两种东西。如果硬要说有交集,大概只能是因为二者都与肉有关。 除此之外,口感上,肉冻更像凉粉,而焖子更接近肉;外观上,肉皮冻看起来就像裹着肉的果冻,和焖子在外形上实在相去甚远。 他想不通,对方怎么就别具慧眼,把二者混为一谈,一时语塞,半天没回过神来。 在餐饮这行当里,最成功的大约就是川菜的推广者们。 经过这些人几十年的不懈努力,河北各个城市里数量最多的餐馆就是川菜馆子。其次就是各种涮锅店。几乎很少看到其它品类的餐厅。 前些年,大街上还有一些寿司店、披萨店、牛排店、泰国菜之打着类异域风味旗号的店,现在基本上就是川菜和涮锅的二分天下,鲜有见到其它种类的饭店。 究其原因,应该与人们口味的关联不大。口味这种东西,就像人的穿衣喜好一样,随着境遇的变化,完全是可改造的。 比如:m君小时候很爱吃辣椒,在湖南的时候更是天天吃辣椒,但去bj那几年,周围的人都喜欢清淡的食物,尤其是不吃辣的,久而久之,现在也就不再嗜辣了。 实际上,辣不是一种味道,而是一种触觉感受,本质上就是疼。 川菜在全国餐饮市场能攻城略地,打出一片大大的疆土,恐怕更多是得益于,浓重的麻辣口感,变相降低了对厨师手艺水平的要求标准。 店家既不用高薪聘请手艺精湛的厨师,也不必担心哪天少个厨子就影响营业额。 这一点是各类涮锅店的经营上,反映的会更清晰一些。 如果去涮肉,m君一般首选羊肉,其次是黄喉、百叶之类的杂碎,再次就是蘑菇、豆腐等素食。 似乎,自元朝忽必烈的厨子发明涮羊肉开始,火锅主打的肉就是鲜嫩的羊肉。 有很多人,特别是女生不喜欢羊肉,据说是讨厌羊肉的腥膻味道。 m君对此颇不以为然。 牛肉就没腥味吗? 当然是有的。 马肉没怪味吗? 也是有的。 那是一股子草料味或土腥味。 猪肉的是腥臊味。 有一年,他因为某事斋戒了三个月,期满后,吃下第一口猪肉,当即就吐出来了。 人若是常年吃猪肉,味蕾会因多次接触那味道,而将这种尸体的味道忽略。 简单来说,那是一种混杂着血腥味和尿骚味的,令人作呕的诡异味道。 当他再吃第二口时,大概味蕾对此味道做出了专门标记,并将其完美屏蔽,就完全感受不到这股怪味儿,只是品尝到正常熟猪肉的肥美甘咸。 那些不爱吃羊肉的女人应并非故作姿态,大约就跟m君久不食猪肉,猛然吃下去一块一样,确实难以下咽。 但是,同理。 她们多吃上一段时间羊肉,就不会觉得那东西腥气很重,反而可享受到羊肉独有的鲜香。 说起羊,他总会好奇,羊是怎么看待人的,特别是那些呵护小羊的牧羊人。 在羊的眼里,牧羊人与草原狼是一样的吗? 似乎应该不一样。 牧羊人会给小羊喂奶,领小羊吃草,给小羊提供羊圈遮风避雨,豢养猛犬为羊抵御野狼,还会花钱给羊看病,甚至会因羊群数量的减少悲伤,没准高兴时,还会抱着小羊一起唱歌,或者迎着午后的暖阳,在满是青草的山坡上,你追我赶纵情奔跑。 而狼绝不会和羊产生除杀戮与被杀戮外的任何互动。 可两者在羊眼里又应该一样。 毕竟,羊在二者的眼中是一样的,都不过是活动的肉,是种用来果腹的吃食。 羊发现,那个陪伴自己长大,帮助自己成长,提供无微不至关怀的人,实际上和凶恶的狼一样,不过是要得到一顿羊肉大餐,心中是震撼,是恐惧,是茫然,还是悲伤呢? 有见过农村杀羊场面的人说,羊在被杀前,会像企望侥幸不死的人一样,像屠夫下跪磕头,巴望着对方大发慈悲,饶其一命。 这一跪当然不会感动屠夫。 要是下跪求饶能讨个活命机会。那么,世界上就不会有大屠杀了。 为什么很少有古人倡导大家吃狼肉? 有的人会说狼肉不好吃。 这就纯属见了骆驼说马肿背,奴颜婢膝不知廉耻了。 狗不就是被驯化的狼吗? 狗肉很难吃吗? 俗话说“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 狗肉怎么可能难吃呢? 既然,狼肉甚是可口,为什么古人不吃狼肉呢? 道理很简单,狼太凶猛。 古人要是以狼为食,需要付出的代价太大,与此相比,不如馈赠佳品,将其驯化为共同觅食的伙伴更合算。 (本章完) 第228章 第十三次相亲144 第228章第十三次相亲144 这个城市里最受欢迎的既不是川菜馆子,也不是涮肉店,而是一家主打烤鸽子的店。 说实话,m君不知道为什么烤鸽子会如此受欢迎。 据去过的人说,这家的鸽子非常嫩,一口咬下去会流出鲜香的汁水,足可让人唇齿留香回味三日。 他觉得,这一定不是该店能在众多店铺中脱颖而出的主因。 就好比,大学校园里,最受男同学欢迎的校花,通常不是全校最漂亮的那个女人,而是全校交际最广泛,社交手腕最高明的那个。 美貌确实可以吸引男人,但不足以产生太长的持续性效果,且其效果会随着时间的流逝不断减弱。 古人对此总结的很到位,也就是所谓“以色侍人,色衰而爱驰”。 m君见到过一些自以为天生丽质的女孩,可凭借美貌获取世界上所有男人的爱。 其中一个自恋到心理不健康的程度,自以为美艳不可方物,立誓以绝世容貌,稳坐钓鱼台钓,不钓个年少多金的高富帅绝不收钩。 此人至今未能如愿,年龄已过四十岁,还是不着急结婚,一副泰然自如的样子。 说实话,这大姐男朋友的数目不少。别看徐娘半老,可风韵犹在,身边还是一幅蜂蝶萦绕的好春光。 她也颇有些以此为傲,总觉得石榴裙下有如此众多入幕之宾,哪天实在钓不到完美夫君,随便从脚下揪起来一个结婚就是了。 可是,她空活了四十年,却不知道,有很多男人像馋猫围着臭鱼干一样,闹哄哄围着她的裙子转,不等于有男人要娶她。 m君不知道女人对待男女关系是怎么认知的,但明白一点,男人对于露水姻缘与姻缘分得很明白,就像小朋友就算再爱玩,也知道玩累了得回家,游乐场是临时玩乐场所,不是可长久居住的地方。 就算是一个声名狼藉,专爱拈花惹草的男人,也不会把那些路边的野花采回家。 那些围着同一套花裙子转来转去的男人们,迟早会像公交车上的乘客一样,逐个到站下车,最后只留下空荡荡的公交车。 公交车的价格实际上不便宜,但是有人会觉得,坐过公交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吗? 恐怕没有。 当然,美色也是一种资本。只不过这个资本贬值速度稍快,且很容易一文不名。 那些以美色诱人者,最终都难逃被人像扔擤鼻涕的卫生纸一样,随手抛弃的命运。 古代著名的男宠弥子瑕用半句成语,作为实例证明了m君这个论断的正确性。 当他得宠时,咬了口桃子,分给卫灵公吃。 卫灵公对此赞不绝口,声称这是弥子瑕对他爱意的表达。 等到弥子瑕年长色衰时,就遭到卫灵公嫌弃。 这位不念旧情的国君就把这件事说成是对方的罪过了。 而那些以才华、家世、血统等更稳固的事物,来作为与某人的生命历程,产生长久羁绊的纽带,明显就会比仅以色与好色为契合点要牢靠一些。 诚然,大多数人的才华也会随着年龄增长而消退,就像人到老年一定会耳背一样,是不可逆转的自然现象。 但是,才华就像一双灵活的手,可以创造出手之外的物品。在这双手失去功能前,完全可以创造出足以让人无法抛弃自己的价值。 比如: 一个小说家曾经写出诸多畅销小说。有一天,他才思枯竭再也写不出小说来。可只要那些曾畅销的小说依旧带来版权收入,他就仍可基本维持之前的物质生活。 这种情况下,他的妻子即便不满于有一个江郎才尽的丈夫,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单单因此就弃他而去。 毕竟,之前积累下的财富,仍然在像下蛋的母鸡一样,继续产生着新的价值。 可美色不同。 美色产生价值的方式是靠美色本身。一旦美色消失,其人就失去了继续获得财富价值的能力。 而随着时间推移,美色是一定会逐渐消失的,就像人老了额头上必然会生出皱纹,是无法避免的。 家世在古代比才华更可靠。一个显贵的门阀家族甚至可以维持高贵身份达上千年。 唐代海内的第一名门崔氏就是绵延几百年的门阀大家。 清末民国时期,在西南一带,有的土司家族发迹年代可追溯到隋朝,真正的显贵达上千年。 当然好的家世不特指有权势的家族。 现代有些家族可称之为清贵家族,是几代甚至几十代传承下来的书香门第,上百年来都绵延不绝的涌现大学者,高级知识分子。 这种家族出身相比个人才华,在时间长河中的折旧程度就更低,甚至还可能会像酒一样,时间越久,价值越高。 美色与之就完全没有可比性了。 所谓血统,实际上就是某个有才华的人,通过努力建立起一个以血缘为标记,不断向下传递的家世。其价值大约就是才华与家世价值的综合。 不过,中国自从陈胜、吴广喊出那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之后,就越来越不讲究血统这回事。 到现在,中国人基本上只在狗身上讲家族血统,很少把这个词用在人身上。 m君不喜欢美色吗? 当然不是。 世界上一定没有不喜欢美女的男人,也绝对没有不喜欢美男的女人。 只不过,相比较而言,m君更喜欢更能保值的东西。 他在与对方沟通后,暂定周五晚上一起去吃鸽子。 俩人说好后,他又忽然觉得,去吃鸽子似乎不太吉利,特别是对于两个相亲的人,总感觉,这像是预示最终会鸡飞蛋打,被放鸽子的征兆。 不过,他到底不是个神秘主义者,对这些玄而又玄的事,远没到深信不疑的地步。 大概,没有那个中国人是真正的神秘主义信徒。 哪怕看起来极其虔诚的宗教信徒,也仍是实用主义的信徒,在做祷告时心里默念的也无非是升官发财,或一切顺遂,不会是向造物主传达发自内心的忏悔。 (本章完) 第229章 第十三次相亲145 第229章第十三次相亲145 人似乎总是不能免俗的去追逐时尚。 m君也不能例外。 他并不是多喜欢吃鸽子,甚至还觉得吃这玩意有些残忍,可还是改不掉随波逐流的毛病,决定请女孩去烤鸽子馆尝尝鲜。 当然,他不是伪善者,也不是宗教主义分子,吃猪肉、贝类、海鲜烘焙奶油之类的食物从不会犹豫,对吃食几乎是百无禁忌。 有很多人反对吃狗肉。 理由很简单: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这借口听起来就很荒谬。 事实上,狗不是人最好的朋友,只是人类最忠实的奴仆,同时也是野兽中最大的叛徒。 狗身为狼之子,背叛了狼群,为了一口吃食,甘愿充当人类捕食野兽的马前卒与急先锋。以野兽的视角来看,狗实在是种品格不高的兽类。 当然,狗有一样比人类,以及大多数野兽都要高尚的品德:忠诚。 忠诚不光是记载在人类各种历史书里的美德之一,也是被很多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优秀品质。 至于究竟有多少人能实践这一理念,实在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 不过,有一件事倒是千真万确,不存在太多异议的。 m君从为人几十年的经历里,深深体味到,果然是认识的人越多,就越喜欢狗,所以他本人也是不吃狗肉的。 但是,他不反对别人吃狗肉。 为什么不反对呢? 是单纯把狗作为工具看待了?还是对狗缺乏同情心呢? 都不是。 只因为反对无效。 他不过是一只普通的灵长类动物,能勉强活着已是万幸,实在没有能力改变其他动物的饮食习惯。 要知道,在野外大猩猩和黑猩猩只要饿了,就会抓小猴子来吃。非洲的狒狒甚至会在饥饿的驱使下捕食羚羊。 灵长类的牙齿,与猫科或犬科动物的牙有区别吗? 肯定是有的。 但是,对于被这种牙撕碎的猎物而言,应该没有太大区别,不过都是杀戮牺牲的凶器。 如果,他拥有无限权威,会颁布法令禁止吃狗肉吗? 应该不会。 他或许会因个人爱好发布一些律令,甚至可能认命一只老鼠或者一头猪担任某地的总督,但是不会禁止人们吃狗肉。 在他看来,狗要想不被吃掉,又不想像狼一样成为荒野流浪者,就应该趁着人类尚能容忍其存在,抓紧有限时间进化成比人更强大的生物。 一旦有一天,狗变成远比人类强大的生物,就不用再俯首低眉做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而是可以成为人类最崇敬的主人。 到那时,就不是人该不该吃狗肉,而是人祈祷不要被狗吃掉了。 其实,那些呼吁不要吃狗肉的人,并不比吃狗肉的人善良。 他们当中相当一部分人是吃肉的,只不过是不吃狗肉。 如果因为狗是人的朋友就不该被吃,那么那些向往无拘无束生活的动物就该死吗? 所以,反对吃狗肉的人的逻辑是有问题的。 世界上还有一些更极端的人。 这些不知所谓的人反对人们吃所有肉,建议所有人都保持素食。 理由大概是众生平等一类的说教。 众生真的平等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每个人心中都是雪亮的。 按照这些人的说法,因为肉类来自其他生命,所以吃肉是不道德的。 那么,植物不算是生命吗? 如果是生命的话,土豆算是什么? 要是该植物有灵魂的话,我们所吃的部分,就正是该植物承载灵魂的容器,也就是相当于动物躯壳的东西。 所谓的炸薯条,也就是把一个生命的躯体去皮,切剁成条状,再扔进油锅里炸。 要是对一切生命平等看待,炸薯条简直是一项反人类罪行。 苹果是什么? 花是什么? 叔本华的那句名言过于真实不雅,无法直接写出来。 尽管不太雅观,但那就是苹果与花的真实面目。 要是把植物视为与人同等的生物,吃这些生物的这种器官,就不光是残忍,而是极其变态的行为。 如果,素食主义者把植物从生物行列剔除,或者认为植物是低于动物的生物。 那么,这样划分的依据是什么?就因为植物不会遍地疯跑吗? 事实上,人类吃肉,本质上不是因为肉好吃,而是为获取活下去的能量。有些营养成分必须从肉里取得。 吃肉对被吃的动物当然是残忍恶毒的反生命行径。 可兔子吃草,老鹰吃兔子,大地又消化掉鹰。 一切食肉者最终都会被土地吞噬掉,变成滋养植物的某些元素,随后进入食草动物的体内,或者变成牛羊的排泄物,或者化为鹰犬的粪便,成为大地上的尘埃与垃圾。 这样看起来,世界似乎还算是相对公平的。 当然对兔子之类的弱小者而言,肉食者的这种结局,远算不上是大快人心的终极审判,实在只不过是隔靴搔痒。 如果一只兔子成为冥界的王,会怎么处罚世界上的狼? 大约只是刀山火海,根本无法发泄兔子心中的怨恨。 要是m君变身为这只成为君王的兔子,一定要把世上所有的兔子都变成狼,让世上的狼生生世世都是兔子,千年万千永生永世被往日的猎物追逐捕食,直到太阳燃烧殆尽,直到地球变成一颗死星。 可惜,他没有这种支配超自然法则的权力,只不过是个空有梦想的对大多数都束手无策的平凡人。 他倒是很想成为个国王,可惜没有朱元璋皇帝改天换地的本事,也没有刘盆子捡现成果子的好运气。 当然,刘盆子本人未必觉得那真是运气。 有一个关于矮子国王的童话,讲得是矮子国王命令全国的人都跪着生活。 他即使成了国王,也不会下达这种荒谬的命令。 不过自满清开始,大臣们就必须跪着和皇帝说话,也没听说那位熟读四书五经的大学士对此提出异议。 难道这些饱学之士不知道,在满清之前人上可以站着和皇帝说话的吗? 大约,他们不是不知道,只是在险恶的环境中,为了自保,不得不深谙一些为奴之道,比如:多磕头少说话的。 (本章完) 第230章 第十三次相亲146 第230章第十三次相亲146 多磕头,少说话。 据说这规矩是自满清嘉靖年间才出现的。 有野史说嘉靖皇帝是被雷击毙的。此传言如果为真,嘉靖皇帝的死法可算得是独树一帜,别具一格。 以历史记载看,比他更为昏庸的如宋徽宗;比他更暴虐的如东吴孙浩;比他更放荡的如满清同治皇帝都没被雷劈死,偏偏他是这种死法。 这位大皇帝治国理政很是平庸,是华夏有历史以来,唯一一个坐拥百万之众的军队,却被民间造反团体直接攻打进皇宫,如非恰巧不在宫内,就会被斩首行动推翻的君主。 他政治水平之低劣,不只是在任内出现这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奇闻怪谈,还弄出过一个莽夫前来行刺,上千御林军作壁上观的窘事。 事后,这位大皇帝不敢追查幕后黑手,只是处死刺客就草草结案,也算得上是一件千古奇闻。 不过,这人平庸但不残暴,也不是一个过分追求奢靡的人。 如他在野史中的结局为真。 要么,雷劈恶人的传说是假的。要么,他有无尽的罪恶被史官隐匿了。要么,皇帝的平庸对于帝国而言,是最重大的恶。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野史是假的,这人最后寿终正寝了。 这位皇帝到底是怎么死的,应该已经无从考证。就像女侠吕四娘斩雍正这事的真伪一样,根本就无从得知。 有些人极力否认吕四娘刺杀事件的真实性。 他们倒也诚实,没有过分强调在清宫守备有多森严。因为这些人也明白,再严密的保护手段,也挡不住一名视死如归的刺客。 其实,雍正就算真的是被吕四娘砍掉脑袋,或者被侥幸不死的血滴子残余分子以血滴子杀掉,既算不得什么历史奇闻,也无损于他当政时期的政绩。 那些坚信雍正善终的人,也大可不必对此事件耿耿于怀,以至于把认为此事为真者,都贬斥为民间历史科学家之类。 春秋霸主晋文公不就疑似被下属活埋了吗?亡国之君宋徽宗不就疑似被金国士兵做成灯芯了吗? 但是,紧闭的棺材毕竟没被打开,一切猜疑就算是真的,也永远只是猜测。 这大概就是历史最值得玩味的地方。 所谓历史,其实就是人们对过去记忆的记述。 记忆可靠吗? 算不得多可靠。 m君就经常一转眼,就忘记刚才拿在手里的铅笔去哪了。 除此之外,不同的人,会依据不同原因,生出许多不同的记忆。 这些人的记忆,就像是艺术品的价值,不是依照其于当年现实中的实际状况,而是以目前的现实状况为标尺,来复原记忆当年应该是什么样子。 比如: 某人是名成功人士。 那么,不管他是靠蝇营狗苟,还是靠裙带关系获得了此刻的成功。 在老同学们的记忆里,这人都是一个自小就与众不同的能人、智者、大善人。 要是谁不幸被生活淘汰出局。 那么,就对不起了。 在所有老同学的脑子里,他从小就是个笨蛋、蠢人、无能之辈。 哪怕这人明明每年都是三好学生,每次考试门门一百分,年年期末考试拿全县第一名。 在老同学的闲言碎语里,也不过是个靠向老师打小报告以及擦擦黑板,来讨好老师得到奖状的卑鄙小人,一个彻头彻尾的无耻之徒。 有时候,他静下心来看看世间百态,觉得人真的很是无聊。可惜他不是哪个国家的王子,无法以局外人的口吻嘲讽他人。 但是,每个人其实都不过是生活里演员,都在费尽心力扮演自己的角色。 可是像所有的舞台剧一样,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站在舞台正中央。 当然,站在个人角度,就算是极其微不足道的角色,也是这个人必须去全身心演绎的。 我们不必去拥吻苛待我们的世界,却必须认真打磨演技,以期在这个世界里少受些苦难。 很少有谁是一帆风顺的,不代表世界上就真的没人可万事顺遂。 万事如意固然只是一句吉祥话,大致上与万岁万岁万万岁一样,绝对无法变为现实。 但是,真的有些人在生活中很少经历坎坷。 比如:在古人该冠带的年纪里,顺利经历一个人从幼年到成年应经历的过程。 诸如:开始喜好更广泛的交际;出门前比过去更注重仪表;再不像小孩子一样,总和异性混在一起打闹;同时认识到男女之别,有追求异性的想法;精力越来越充沛,心中满怀远大理想;脑袋里装上更多比过去更成熟的想法等等。 有人经历这些很不顺利吗? 当然有的。 比如:有的人在这一阶段,忽然面临家道中落,因经济困顿必须放弃高中学业。 这种情况下,这人还会很注重仪表吗? 有谁见过一个天天担心下顿饭着落的人,会在意脸上有几根落寞的胡子茬的吗? 再比如: 一个人在年老体衰的年纪,本该经历生物衰败过程的时候,却要像一个将要成年的哺乳动物一样,经历一场类似冠带期的生活。 这人的精气神经得起这种折腾吗? 一个人要是在耄耋之年,忽然需要像刚步入社会的大小伙子一样,四处奔波讨生活,急需不断结识新朋友,通过耗费旺盛的精力换取今后的衣食。 那么这个人的前大半辈子一定过得很艰辛,而后大半辈子也不会幸福到哪里去。 花草盛衰随季,人的兴败也要合时,在合适的年纪做该做的事。 年轻人有去拼搏的精力和体力,大部分老年人除去不具备这些,还会生出许多病来,再去搏明天就太不现实,也太过可怜。 一个生活优渥的老人,应该是悠闲的享受夕阳时光,即便需要鞍马劳顿再创价值,也绝不必如同一个一穷二白的小伙子一样过活。 m君见过不少七老八十的专家、教授、大师乘坐飞机全国各地到处跑,看似也很辛苦,但他们在各地受到的是尊崇,不是如一文不名者遭受白眼。 他们虽也是为了糊口的银两奔波,但其状态绝不是一个人的冠带期,顶多算是一颗树的生长期,在其他树已经到达停止生长的年纪,这些老树还在生长,还能创造价值。 他们的这种生活状态好不好呢? 应当算是不错。 (本章完) 第231章 第十三次相亲147 第231章第十三次相亲147 别人已经被社会遗忘,成为镜头不会扫到的边缘角色,只能蜷缩在阴暗潮湿的角落里,静静等着生命结束。 他们还活跃在五光十色的人生舞台上,不但创造出更多更新的价值,还能为自己的人生再创新高。 其中个别的幸运儿甚至能够在暮光中站在舞台中央,被观众报以雷鸣般的掌声。 相对于那些被时代遗忘,迅速淘汰进故纸堆里的人,他们的人生当然充满不凡的价值。 不过,人生的价值如同商场里货物的价格一样,没法拿来对比,与某些人生相比有价值的,与另一些人生比就暗淡无光了。 要是能顺遂生物成长发育的自然历程,在七老八十的时候,安然享受足可不用工作,也能有物质极其丰沛的生活,依照大自然的规律,像一棵长大到极限的参天大树一样,在温馨的落日余晖中,安静的步入生命的最后时刻,就比前者的人生更完美一些。 世界上真正能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所做的事,经历的生活,获得的感悟,一切所遇所得所知都符合自然节律的人是少之又少的,简直如凤毛麟角一样。 有时候,m君这种人或许根本就不存在。 虔诚的佛教徒总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如果人生真是一片广阔无垠的苦海,那么哪里才是远离苦的岸呢? 大自然里的海岸是什么呢? 当然是海水与陆地的边界,也就是海水到不了的地方。 那人生的苦海有岸吗? 恐怕是没有的。 人生的岸应该在人生之外。那是活人无法到达的地方。 人生有多苦,各人的感受必然不同。正如一个人眼中有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一样。 在m君还小的时候,孩子们都喜欢孙猴子,相当大闹天宫的美猴王。 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喜欢对高翠莲一往情深的猪八戒大元帅了。 是当孙猴子好?还是做猪八戒好呢? 这种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认真说起来,猪八戒也确实有不少招人爱的特质,更像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基层的小人物,而非如美猴王一样那样机智、胆大、遇事不慌的大英雄。 大概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心怀梦想要做英雄的人越来越少,大家更愿意看好钱袋子,过好小日子,于是也就更喜欢与自己心理接近的猪八戒。 m君很同意古人的说法,人生苦且短。 可世界上总有一些奇特的人,会让人觉得他们的生活与别人不一样。 这其中有看似愚蠢到不可救药的人,也有纯粹的坏人。 那些看似蠢的人会像一只放弃自我的猪,在等待过年开刀的日子里,像对危险一无所知一样,只顾埋头吃和睡酝酿满身的肥肉,除此外心无挂碍,自然也就无所谓苦。 不是真的不苦,也不是真的对末日毫无认识,而是他们用一切可以麻痹自己的事物,诸如:美酒、美食、美女,甚至幻想来麻醉自己,使大脑时刻处于麻木状态,以致无暇感受痛苦,以此来抵抗生活带来的痛苦。 其实,他们不是不能认知到生活的苦,只是无力反抗,于是乎在久经打击后,终于顿悟,与其在痛苦中与痛苦搏斗,不如放弃搏斗,选择快乐,用快乐来抵消痛苦,活在自己编造出的快乐中,直到一切痛苦随命运结束。 这其实也是大多数酒鬼把自己泡在酒里的深层逻辑。 纯粹的恶人与此不同,不是感觉不到生活的苦,而是他们的生活的确不苦,不但不苦反而很快乐。 比如: 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禽兽王朝北齐,除奠基人家长高欢外,历代皇帝都是恶到极致的牲口,就连那些妃嫔都大都是毫无廉耻观念的人。 他们感觉不到常人所能感触到的一切人间悲苦,在肆无忌惮纵情享乐的短暂人生里,所能感受到的都是兽类之为兽,所能享受到的最大快乐,极尽世间之乐的极乐之乐。 他们毫不顾忌旁人眼光,随心所欲的追逐一切官能享受,无所顾忌的消灭境内所有仇敌,受到治下所有人卑躬屈膝的顶礼膜拜。 好不夸张的说,别人的人间地狱就是北齐君主们的游乐场。他们怎么会觉得人生很苦呢? 不是他们生性虚伪,而是他们所能感受到的,真的只有毫无道德成分的纯粹的原始快乐。 北齐诸君大致上是华夏历史上最纯粹的一帮恶人,也是活得最真实无伪的君主,完全诠释了一旦恶人失去束缚,到底能结实出多么诡异血腥的恶之花。 大多数普通人都是平庸的活着,既无法像前者一样,完全抛弃一切追求,像头猪一样闭眼等死;也没有北齐诸君手中的无上权力,可以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的活着。 人们基本上就在两种极端之间的广阔领域内,谨小慎微如履薄冰的活着,永远不知道意外与惊喜,哪个会突然降临。 数以亿计的人就如同在集体修行一样,枯燥无味的活着。 中国古代的艺术家们大概是感到人生的无趣,为了让人活 得更有趣味一些,于是创造了有别于青绿山水的中国文人画。 文人画是一个奇特的门类,独立于书院画体系之外,另创出一种被赋予东方哲学内涵的美感,体现出中国士大夫们有别于欧洲的独特审美趣味。 这种画的代表作大概就是马远、夏圭的边角之景,以及元朝时期四大家黄公望等人的干笔枯墨画作。 作画风格一言以蔽之就是暧昧不明,极具变味后的儒家中庸之道的精髓。 中庸本意大致上是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的意思。本来是儒家人士追求“至诚”的一种心理建设。 但是,自宋代,特别是南宋以后,中庸就只强调“庸”,把平庸摆在第一位。 中庸成了平庸和“好好先生”的代名词。 如何做好一个平庸的“好好先生”呢? 对一切事,都秉承暧昧不明的态度,就可以完美践行变味后的中庸之道。 (本章完) 第232章 第十三次相亲148 第232章第十三次相亲148 m君始终觉得,被文人画画家们贬低为画匠的范宽之类的画家,才是真正能代表中国画的人物。 以他对国画的粗浅认知,王希孟的千里江山图是中国五千年来艺术质量最高的风景画。 那些玩弄墨汁与笔法技巧的文人画根本无法与之相提并论。 但是,早在南宋时代,文人画就以其暧昧不明的画风取代金碧辉煌的青绿山水,以及专描绘山野禽兽的写实主义绘画在画坛的艺术地位,成为许多人眼中的国画代表风格。 这实在是一种谬识。 当然,不可否认画面模糊不明的有其独到的艺术价值,更便于作画者解释其意义,同时更有利于诱发观看者的想象力。 譬如一张绢布上的一团墨远看如山,近看似云,就显得别有韵味,远比实实在在的画出一块青色描金的石头,或者一片勾勒出清晰边缘的云,给了观看者更多可发挥想象的空间。 就好像在生活中面对是非不明确态度的人,可以随时在风向变换中变幻舞步,做一头在鸡蛋上跳出优雅舞步的大狗熊。 这种人通常会比耿直的人受人欢迎,一般也能比那些“直肠子”获得更多物质回报。 但是,就算是白痴都明白,世界需要的不是墙头草,是立场坚定的正义之士。 那些会跳舞的狗熊舞步在优雅,也不会救人之急,只会落井下石,趁人之危罢了。 可,就算是m君本人,在没有遭遇困难的时候,也喜欢和狗熊们接触,不是不知道有一不留神被熊吃掉的危险,却还是很享受狗熊们用谎言编造出来的情谊。 其中一只狗熊为了一点小事可以顺利进行,甚至在大厅广众之下,对m君卑躬屈膝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当然,这或许只是m君自以为的无耻极限。 这位仁兄的底线或许不在地平线之上。 说实话,m君不齿此君的人品,却很佩服这老兄能屈能伸的本事。 虽然,m君每次都是着急忙慌摆手制止对方的过分礼遇。 事实上,制止归制止,不代表他不享受那种被人尊崇的飘飘然的感觉。 一个同龄人像见到皇帝一样,恭恭敬敬当众吹捧另一人。 受抬举者无论如何都是万分受用的。 即便m君明知,对方明面上恨不能三叩九拜,却背地里磨牙允血准备吃人,还是不顾危险,没有与之保持绝对安全的距离。 毕竟,这样满足自己虚荣心,又折损对方自身面皮的事,不是随便哪个无耻之徒都能干出来的。 纵观人类历史,人要是无耻到这种地步,多半能干出些大事来,肯定是有机会出人头地的,就算不能像和珅这种佞臣弄权几十年,至少能享受一段时间,别人可望不可及的荣华富贵。 宋代给寇准擦胡子的宰相级高官丁渭如此;南宋临安城里对着权臣学狗叫的官员们也是如此;满清少说话多磕头的军机大臣们如是;事仇敌如父母的元代高官赵孟頫更是如此。 世界上大致上没有比南宋皇室子弟赵孟頫更无耻的人,就连写出的字都透着一股子奴颜媚骨之气。 这些人中禽牲大概上是精致利益主义者中最没道德节操的类型,为了利益可惜牺牲一切,只不过他们空有“宁负天下人”的决心,却没有曹阿瞒的才华。 终究不过是一群无耻下流有余,成事能力不足的卑鄙小人,永远变不成能登大雅之堂的豪杰,就算有朝一日权力在手,也改不掉奴才的身份,顶多是一只掌权的狗奴才,绝对变不成真正的主人,就像魏忠贤、刘瑾之流靠着奴颜媚骨,阴谋诡计上位,就算几乎把控全部权力,也只能做到九千岁,永远当不来万岁,永世褪不掉他们狗奴才的底色。 不过,在其小人得势,大权在握之际,总少不了作威作福,肆意杀伐,来上一段末日的疯狂。那些对此不察的人,以及躲避不及的人难免要遭殃。 疯狗总是比老虎对人的危害大许多。 老虎自是比疯狗强大,但老虎有作为猛兽该有的原则和底线,不会在饱食之后还四处咬人,更不会时常闯进闹市吃人。 疯狗就大不一样,咬人根本就不是因为饿,只因为它是癫狂的,不是为果腹,只是为了拿人磨牙。 至于闹市,对于疯狗来说,正是咬人伤人的上佳地界。 万幸,那位谄媚的两面野兽体量不大,还不敢轻易发其疯狗之威。 不过,m君私下揣度,自己对此人用处不大时,还是尽量敬而远之的好,最好保持十米的安全距离,被疯狗咬上一口可不得了,怕是要得狂犬病的。 中国古代不乏写实主义佳作。有一个叫吴彬的明代画家曾经用画火焰的笔法,以接近机械扫描的精度,描绘出一块奇石的十几个面,创作出一幅充满表现主义风味,甚至暗合音律的写实作品。 但是,没什么人能记住这位画家,更没什么人记得这副写实主义的颠峰之作《十面灵璧石图》。 就算是m君也总是记不清这位大师是宋代人,还是明代人,亦或是清代人,还得翻看笔记才能确认其是明人。 但是,他清楚记得清代画坛四王都是谁。这四位大画家名噪一时,为立于当时艺术家之冠的名人,画技虽也算作上佳,却上多是因循守旧之作,并无显著的艺术思路以及技法上的创新,艺术成就并不如吴彬。 其中,王时敏不光有“出城迎降”的劣迹,还把这种奴才气质代入到墨线里,使得其画作看起来比之黄公望等少些气韵,总给人画虎徒具其型,不得其骨的感觉,并没太高的艺术价值,却被后世别有用心者炒作为价值不菲的艺术珍宝。 文人画能大行其道,主要原因大概不在画面效果,而是绘画原理符合了某些人特殊的心理需求。 有个笑话说是三个学子去算命,想看看谁能高中。 算命先生对着他们伸出一根手指后就不再言语。 等三人走后,有人问算命先生是什么意思。 先生告诉这人:如只有一人中,这叫只有一人;如有俩人中,这叫有一个人没中;如仨人都中,就叫三人一起中;要是仨都是笨蛋,就叫一个也没中。 (本章完) 第233章 第十三次相亲149 第233章第十三次相亲149 这种以不变应万变的油滑与市侩正是所谓文人画的精神本质,像能被装进任何形状容器里的水一样,千变万化无所不能。 这很像是所谓龙的特性,能大能小,能隐能显,小到弥影潜形于芥子,大到顶天立地于宇宙,既能伏小做低,也可威武不屈,变化多端难以捉摸。 人要是真能做到这样,恐怕是一定可以出人头地,享有令人羡慕的荣耀,在人世间活出一个人样来。 事实上,做人要做到似水如龙的境界很难。 m君本人就做不到,不是不想获得人中龙凤享有的物质生活,而是受所获教育与生活经限制,对如水般随意变换立场,有发自灵魂身处的厌恶感。 哪怕明知人也该像水一样随器型变化自身模样,却总是因发自潜意识的抗击情绪,不自觉地自我抵制变化。 这大概是他总无法获得成功,而那些毫无原则的人,过得大都比他好的重要原因。 当然,画被称为视觉艺术,本质就是欺骗眼睛的小把戏。不论是何种画派,东西各方的绘画艺术都是如此。 画画就像是视觉魔术,但是再高明的魔术,也不过是耍人的障眼法,并不是真的能凭空变出什么来。 总有魔术师能从礼帽里揪出一只兔子,或者掏出一只鹦鹉,但成年人都知道,不是变出小动物,而是小动物早就被塞在帽子里。 当然,特别高明的魔术,不能真的变化出实物,却能真的变来荣华富贵。 比如:汉武帝时期的那些方士。他们给汉武帝展示的斗棋、招魂、聚鬼,绝对不会是仙法妖术,也就是技巧高超的魔术表演。 这些人的下场都不太妙,要么被处死,要么被毒死,不过都在或长或短的时间里得到了想要的华贵生活,也算得上是死得其所,死而无憾。 汉武帝是历史上有名的英明神武的人,却被这些江湖骗子的骗术蒙蔽,说明这些骗子的骗术确实高明,而且宫廷里一定有内应,也就是托儿。 再完美的骗术,要是没有托儿的帮衬,就算骗如m君这样的普通人都难,更何况愚弄一位能打败匈奴的君主。 日本民间流传过聪明的彦一的系列故事。 其中一则故事里,有个自称会读心术的人常在幕府将军面前表演隔幕猜物,就像《西游记》里车迟国那章节的三位倒霉蛋一样,能用心眼看到被布或盒子遮盖下的物品。 所不同者,他每次都会故作神秘,用布蒙上眼睛,说是以此开启神奇的心眼。 将军手下有个家老公然表示这是骗局,每次都自高奋勇亲自准备物品,甚至包括那块蒙眼布,以期揭穿骗局,让对方当众出丑。 可惜,他每次都失败,却又屡败屡战,总会试图拆穿此人。 最后,这场骗局被聪明的彦一解密。 真相就是,那位家老是幻术师的同伙,谜底就藏在那片蒙眼的布上,上面被写上要猜的物品的名称。 汉武帝时期那些得到短期富贵的骗子,大概也就是采用类似的法子,与皇帝身边的太监或宠臣勾结,共同演出一场又一场以假乱真的魔术表演。 现实社会中的骗子们要实现目的也是如此,与同伙一起编造诱人坠入陷阱的谎言,就像狼捕食野猪一样,很少单独行动,必然是一拥而上,围追堵截之下才能得手。 骗子未必都是在骗钱,也可能是要受害者陷入困境。 m君常遇到的是后一种,大约因为他不是有钱人,没多少银两可被别人搜刮的。 几年前,有几位同事想对公司领导提意见,要写一份反映公司管理问题的文件,就叫上m君一起去喝酒,顺便在酒桌上讨论这份文件。 酒桌上,大家先是依照酒桌文化,互相猛灌兄弟情谊,然后再一杯一杯又一杯的互相敬酒。 m君对酒精过敏,为了不在社交中过于孤立,就勉强喝下几杯酒。 区区那么几杯自是不能把他醉倒,但对方编造的兄弟情谊迷雾里,却让他头脑微醺,以至于放松平时裹紧的思想铠甲,露出可被敌人乘机插入刀子的空隙。 这天,一个平时爱拍马屁的人,对提意见这事尤其积极,仿佛忽然间就从一个自私自利的小人,变成急公好义的壮士。 暂且称之为g君。 g君摇头晃脑地拿着公司新制度文件,从头到尾逐条嘲讽一遍,基本上把这些条款贬低为人肚子里五谷杂粮的废气。 不过他酒没少喝,脑子却依旧清醒,说话像平日里一样很有技巧,没直接对文件内容开炮,而是一连用了五十四个不知道和六个不明白,来曲线表达不满。 而公司新制度一共也就六十条。 虽然g君没有说出任何具体不满,但谁都听得出来他对所有条款都不满。 而且,就算事后有人把事说出去,也只能说他的一连串不知道,要是听者脑子不灵光,没准真的以为他就是没看懂文件。 除g君外,包括m君都对文件中的不同内容,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等到m君问道g君到底有什么具体意见时,却听到这只泥鳅耍无赖地笑着说道:我都看不懂,哪来的意见。 此时,m君意识到g君是在耍滑头,却还没看出来,一张用心险恶的阴暗大网已经张开,正在把他罩在下面变成牺牲。 过了两分钟,另外俩人把意见都落在纸面上,并署上各自的名字。 g君发话道:事情是大家商量出来的,不能只写你俩的名字,大家都得签上。 那俩人应声如响道:对啊。都写上。 m君还没搞清楚状况,就问g君道:你先写?还是我先写? 万没料到,g君厚颜无耻地说道:我没意见。你签吧。 m君一怔,随即说道:那我就不签了。我也没意见。 那俩人忽七嘴八舌地说道:一起商量出来的,你怎么不签啊? 至此,m君才后知后觉明白过来,这是个圈套。 那俩人一个是其他公司老总的亲戚。该公司是这个公司业务产业链上游最大的合作伙伴。 另一个是公司老板重金从别处挖墙脚挖来的爱将。 真正会因联名提意见,受到现实报复的只有他与g君。 可g君根本就不签字,那雷显然只会照着他一个人的脑袋打下来。 这俩人眼瞅着g君偷奸耍滑,却置若罔闻,只一味催促m君联名签字。 事情已经很明显,m君被算计了,已经掉进别人事前挖好的陷阱。 (本章完) 第234章 第十三次相亲150 第234章第十三次相亲150 陷阱无处不在。 类似的陷阱对m君而言并不是新鲜事物。 生活在人类群落里的哺乳动物与那些活跃在森林里的远亲不同,只有其中的弱者才会面临危险的陷阱。 人是不敢对强者暗下黑手的,不论这强者是异类还是同类。 当人面对绝对的强者时,通常会匍匐在地上,奉对方为王,甚至拜对方为祖宗,千秋万世都恭敬崇拜。 这大概就是北宋老赵家打胜仗还要伏小做低的心理根源。 他们君臣打心底里承认辽比宋强,于是乎就算战胜对方,也不敢与之对等交往,非得矮上一头,才觉得心安理得。 这种心理不光老赵家有,满清爱新觉罗家也有,且不只是心理问题,还带着先天不足的发育不良病症。 宋辽之战中,宋真宗的战场胜利,事实上算不得大捷,只是挫了挫对方的锐气,顶多等价于威尼斯共和国在海战中第一次打败奥斯曼帝国海军的那种胜利。 虽然是货真价实的胜利,但根本没有伤到敌人的筋骨,对方随时可卷土重来,像从来没败过一样,再大战一场。 而北宋君臣实在没长着与敌血战到底的硬骨头,于是乎见好就收,签订一个比彻底败亡稍好的耻辱条约,就成了可考虑的选项。 清法之战中,清军所得胜仗是真正打出国威,并引发法国内阁倒台的,名副其实的大胜,可谓是一扫几十年颓势,令人刮目相看。 可清军好不容易打出的威风,被清廷显贵们像扔用过的厕纸一样,几乎是在得胜的同时,就急不可待地扔进垃圾桶里,就好像根本没赢过,实际上就是个大败仗一样。 m君每次读到这段历史,都会很好奇,既然不论输赢都要割地赔款,何必打这一仗呢? 他不太相信满清统治阶层都是闭目塞听的酒囊饭袋。 如果他们真的都是饭桶,也不可能统治偌大的帝国两百多年。 事实上,满清统治阶层对外部世界绝非一无所知,对世界地理以及欧洲的先进武器早就有一定了解,虽谈不上是了若指掌,也应已达到洞若观火的程度。 早在康熙活着的时候,满清权贵们就接触过不少来自欧洲的传教士,甚至还任命其中一些人担任满清官职。比较有名的有:利玛窦、郎世宁等人。 这些人不光带来西方的先进技术,还带来大量的西方书籍以及地图。 而且,早在明代皇家图书收藏里就有比较完整的世界地图。满清接管并享有大明帝国的一切领土与财富,当然也包括前代的典籍图册。 再者,康熙死后,满清权贵们多次在蒙古草原上亲身感受过瑞典武器制造大师督造的最先进火器的威力。就算他们不知道这些武器是瑞典人协助敌方制造的,也绝对知道这些兵器来自遥远的欧洲列国。 其实,满清权贵们在漫长的所谓康乾盛世时期,不止一次在战场上见识到满清与欧洲列强在军事上的巨大差距。 为满清拥护者们津津乐道的两次廓尔喀之战,更是把这种差距展示的淋漓尽致。 所谓廓尔喀的领土范围大致上就是现代的尼泊尔全境。 可就是这样一个领土不到满清帝国百分之一的国家,竟然在第一次廓尔喀战争中,让堂堂天朝上国对其岁贡1500两白银换取偷安。 第二次廓尔喀战争,也就是清军历史中记载大胜的一次。但是仔细看这段记录就会发现,这次所谓的大胜,没能打下对方一寸土地。 客观来说,福康安等清军将领的军事举措是得当且正确的,清军士兵也是勇猛无畏的。 那为什么战场表现差强人意呢? 原因出在廓尔喀军队的武器上。那是远比清军武器装备先进的英帝国火新式枪,几乎领先清军的鸟枪一个时代。 先进的武器加上炽热燃烧的野心,令廓尔喀军队在整体国力远逊于满清的态势下,在甲尔古拉山与满清名将们率领的最精锐清军实现战场僵持,并一直坚持到廓尔喀使团与满清皇帝达成协议。 必须承认,清军确实赢了。 但赢得毫无荣誉可言。这种根本算不上地区强权的国家,在历史上的任何时期,面对中原大一统王朝都是望风披靡的三脚猫角色。 有资格对历代中央王朝造成困扰的国家,无不是足可进入世界强国之林的国家,在满清乾隆皇帝当政前,还从没出现过这种尴尬至极的囧事。 那感觉就像一只猫被耗子胖揍一顿一样令人惊诧莫名。 满清迷总会吹捧满清军队这次绕了大半个东亚的突袭,是一次伟大的,可比肩汉武帝灭大宛的扬威之战。 可汉武帝是真真正正顶着匈奴的巨大军事压力,就在强大的匈奴军队眼皮子底下把万里之外的大宛从地图上抹除掉了。 而乾隆皇帝派出的传奇将领福康安、海兰察等人,却根本没能打下廓尔喀一寸土地,只是勉强维持战前自明朝确立的东亚地区国际关系。 世界上哪有这样的重大胜利? 如果这也算大胜,历代皇帝就不会因为宋真宗封禅,就以与宋真宗比肩为耻,再无帝王去封禅。 再看,第四次清缅战争,傅恒率领三万满清精锐征讨侵略云南的缅甸。结果,打来打去,三万人死了一万多,也没能奈何使用燧发枪的骄横缅甸军。 最后,是泰国地区有人讨伐缅甸,缅甸国王怕打不过泰国人,为避免两线作战才与满清议和。 这可是发生在满清国力达鼎盛的乾隆皇帝时期,简直就不可思议,堪称咄咄怪事,奇耻大辱。 不用和汉、唐帝国相比,就算明朝处于末世时,明万历皇帝还能轻易打败日本有史以来最优秀的军事统帅丰臣秀吉,并把后者活活逼死。 哪怕是南明已经衰亡,一个地方将领带领一支偏师,都能打败盛极一时的世界级帝国荷兰帝国。 再看满清将领们在对外战争中的战场表现,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窃取胜利的便宜仗,不是凭借对方内部统治出现问题;就是对方过于强势遭到多方讨伐;又或者干脆用高官厚禄买通对方将领。 明白了这些,再看乾隆的十全武功简直就是充满黑色幽默的自我嘲讽。 (本章完) 第235章 第十三次相亲151 第235章第十三次相亲151 乾隆皇帝的十全武功里有七次己方武器装备落后敌人将近一个时代。这些所谓武功基本都是靠着损失大量精锐部队换来的惨胜。 当然,这种胜利不是单纯靠运气就能取得的,仍有较高的含金量,足可对虎视眈眈的欧洲殖民者产生一定程度的威慑力,并且明确传达出一个信息,满清仍是当时亚洲东部最强大富庶的国家。 战争不能靠运气,别的事也一样。世上绝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要是哪天谁真的得到无缘由的好处。这人要么是将要落入陷阱,要么是已经沦为牺牲而不自知。 满清的运气其实并不好,刚进入鼎盛期就来到封建时代的末世,要以落后于时代的武器和统治体系打败敌军,就需用极为高效的指挥系统,精明能干的前线指挥官,以及不怕死的基层士兵等人为因素优势,来尽可能抵消己方在武器装备上的劣势。 也就是说,乾隆皇帝和他麾下的将军们必须通过最大限度发挥控人技术的优势,来变相削弱对手控物技术的领先地位。 这在新旧世界交替前不难做到。漫长沉闷的封建时代里,一直都是前者战胜后者,鲜有后者打败前者的成例。 比如:著名的土木堡之变。 明英宗的军队拥有当时世界一流的火器,却因为统帅自寻死路般的胡乱指挥,被敌方军队像砍瓜切菜一样先行击溃,随后歼灭。 大明帝国的整个权力中枢几乎一朝之间被全部消灭。 如果不是bj城里还有一个于谦坚守,属于大明帝国的辉煌时代应该会到此为止。 而也先就可以建立起一个前所未有的卫拉特大帝国,一场新的旋风会重新席卷世界岛,整个东亚乃至全世界的历史走向都会被彻底改写。 不过,历史不能假设。 事实是也先没能打下bj城,于谦拯救了全世界。 可惜,世界上不公平的事太多。于谦拯救了世界,却没人来拯救他。在权力更迭的腥风血雨中,这位大功臣成为他人弄权的牺牲品。 随着新旧世界的更替,新的战争工具与技术日臻完善,前者对战场结果的影响力越来越小,后者对战争形势走向的影响越发明显。 一旦敌对双方科技差距过大,控人的技术在控物的技术面前,几乎变得不值一提。 迷信前者的军队在占据后者优势的军队面前必将不堪一击。 比如: 有一天,某国的军队全部是由高智能机械人组成。 其敌对一方的兵团则全是纪律严明,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人类战士。 假设二者所用的是同一个军火商提供的同一种枪。 战斗打响后,谁会赢? 可以肯定,赢的一定是那些机械人大兵。 人就算经过严酷训练后,能做到精神上不怕死,信念上不怕苦,生理上不怕疼,身体被枪打中,一样会瞬间失去战斗力。 机械人却不一样,只要核心结构可正常运行,就能有条不紊地扣动扳机,一直战斗到彻底消灭敌人,或者被敌人完全摧毁位置为止。 再者,人对武器的操控,绝对不会比机器人更精准。就算全部人类战士都是百步穿杨的神枪手。 可人没办法始终保持体力与精力在最佳状态,进而维持同一射击水准。 就算是世界射击冠军,也不能保证,射出一百枪,枪枪都是十环。 机械人不存在这种缺陷,不会感到疲惫,不会生出饥饿感,不会有丝毫思想动摇,更不会因疲乏困到睁不开眼,能始终如一的保持操作的精密度。 这种情况下,假设人与机械人有同等射击计水平。战斗时间一长,人的射击准头就无法保证。可机械人的射击水平不会降低。此消彼长下,人很快就会不敌对方,处于下风。 在m君看来,血肉之躯组成的军队一旦与机械人大军遭遇,人类军队间较量时所依仗的组织技术、军事谋略、精神信念,都会变得像转瞬即逝的白日梦一样无足轻重。 就好比格斗竞技场上,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格斗技巧只是可有可无的鸡肋,根本无法影响较量的结果。 比如: 最优秀的摔跤运动员无法摔倒一头不懂摔跤的成年非洲象。 不是这人的技术不好,而是大象体量太大,让运动员根本无从施展摔跤技术。 m君甚至认为,如他带领一支一百人的大队回到冷兵器时代。只要这些人每个都手持一把轻型冲锋枪,在弹药供给不出现问题的前提下,横扫整座世界岛都是手到擒来的事。 要是敌军是由天才战将,诸如:汉尼拔、凯撒之类伟大统帅统领。 军队编制有轻骑兵、重骑兵、战车、长枪兵、弩兵、长弓手等全部中古时代优秀兵种。 人数再有上五六十万。 二者要是一较高下,谁会赢? 自然是m君。 他有信心,像项羽一样,只有一顿早饭的时间,就击垮刘邦的六十万大军一样,以胜似闲庭信步的姿态摧毁这支敌军。 他根本不用顾虑对方的任何阴谋、阳谋,只要让全体士兵,在距对方三百米的时候,开动机枪扫射,就能轻易击溃看似强悍的敌方军队。 事实上,就算是冷兵器时代东西方所有的名将联袂而至,也不是m君手下这支大队的对手。 是m君比那些古代名将更会统御士兵吗? 自然不是。 m君是个地道的连纸上谈兵都不会的军事活动门外汉。 但他有绝对的信心打败对方,并且一定能战胜对方。 他的胜算就在机枪三百米的有效射击距离上。 东西方著名的弓弩全算上,其中最强者的实际杀伤距离最远不超过两百米,虽然也有少数弓弩可射到三百米外,但那种箭已经无法造成致命伤,威胁不到敌人。 他面对古代名将们甚至完全不用动用智慧,只要统领的机枪大队在距敌人三百米远处密集扫射,凭借处于绝对优势的蛮力就可全面收获胜利。 (本章完) 第236章 第十三次相亲152 第236章第十三次相亲152 这看起来很讽刺,全部古代名将的智慧加在一起,都无法给一支冷兵器时代的军队带来特别加持,跨过这区区三百米的火力网。 可仔细一想,造成这三百米距离的武器,其实是人类在漫长的知识黑夜里,摸爬滚打几十万年,在无数次失败中,一点一滴积累经验,获得认知,不断尝试后,终于在近代,把所见所闻所知高度凝练升华,才荣获的启蒙之光中的一束。 对于古代名将们来说,那不是地面上几百米的距离,而是脑海里不可逾越的时代鸿沟,是涤荡黑暗旧世界的一道光,是时空中隔绝冷兵器与热兵器两个时代的高墙。 不过,尽管这堵墙令人望而生叹高不可攀,却不能构成两个时代间泾渭分明的界限。 毕竟冷、热兵器时代交替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其间有一段彼此叠加的过渡期。 这个时期大约从中国术士们在炼丹炉里发现火药开始,直到欧洲人用火炮轰开满清的腐朽大门为止。在上千年的漫长岁月里,战场上的冷兵器与热兵器犹如拉锯般争夺着战场控制权。 m君觉得,热兵器在世界范围内显现出其优越性,应该是因整个世界岛范围内刮起的那阵旋风。 那股风能吹垮无数强权,不是依靠所谓骑兵的分进合围,穿插纵深等战术。 这些骑兵战法,早在秦赵燕三国轮番教训匈奴与东胡的时代就存在,并不会让骑兵军团,对以步兵为主的军队产生压倒性优势。 真正能让那风横扫一切的,是一种欧洲人在此之前,并不了解的中国雪。 当这场大雪覆盖整座世界岛的时刻,也就是热兵器敲响冷兵器丧钟的那一天,同时还拉开欧洲乃至全世界封建贵族消亡的大幕。 浑身铠甲的骑士,还有高据山巅的城堡是欧洲封建时代的象征,也是贵族权力的标志物和基石。 但是,这两样东西在成熟的火炮技术面前,就像是墓室里纸糊的二百五,空有吓人的模样,伤不得人分毫。 当然,新事物总是像人类的婴儿一样,无法以成熟的面貌诞生。 在历史长河里出现过许多不尽如人意的过渡角色。比如:火铳、鸟枪、燧发枪等等。 这些未成年的家伙在战场上的表现经常不如弓弩亮眼,甚至有时候还不如重装步兵手里的长矛和大刀。 火器在燧发枪出现前,要想战胜弓箭与长矛,就必须依靠坚固的城墙,牢固的营盘,或者结实的鹿角,才能发挥其强大的威力。 遭遇战中,依仗火器的军队一旦己方阵型被对方骑兵冲击,或者被弓箭兵接近,就会从战场猛虎,变成毫无还手之力的待宰羔羊。 以至于,满清当权者在打败残破的南明后,满足于以弯刀劲弩对抗火铳、鸟枪的便宜胜利,自以为传统战术可以打败一切新技术,却可悲的没意识到,一旦枪械制造技术成熟,枪在战争中会像死神的镰刀一样,轻易收割走所有骑兵和弓箭手的头。 事实上,早在康熙还意气风发指点天下的年代,满清不论是武器还是军事思路,都已经在全面落后于崛起的欧洲列强,甚至像只能依靠体重赢得相扑的胖子,如果遇到体量相近的技术性选手,就会一败涂地颜面扫地,把底裤露在全世界面前。 这一时期,燧发枪已经多次出现在东亚各个战场中,虽没能让如日中天的满清帝国太过出丑,但一次又一次重创冷兵器为主的庞大军团。 可古怪的是,满清统治者们明明看到己方弓弩与敌方枪之间的差距,却对此严重事态表现的毫不在意,着魔一样地固执认为依靠快马、弯刀、弓箭,一定能够打垮敌人的火枪队。 可以肯定的是,乾隆皇帝绝对不是被属下随意蒙蔽愚弄的昏庸老头。否则,他也不可能创造出最后一个封建时代的生育高峰期。所谓十全武功也不全是靠厚脸皮粉饰太平的无耻之举。 清军在很多具体战役中,都在历史中留下令人惊艳的作战表现。 他们在战场上的实际表现不比古代名将的军队差,可战争结果相去甚远。 如果不是双方在武器上的代际差距,清军完全可以更体面的赢得胜利,甚至再创汉唐时代的辉煌。 有人对乾隆能否了解真实的战场态势表示怀疑。 可事实上,前线的将领们就算只是为了脱罪,也一定会把敌我双方在武器装备上的差距,如实汇报给乾隆皇帝。 所以,那位十全老人一定知道清军屡次在战场上陷入被动的原因。 m君猜测,他之所以对所谓十全武功津津乐道,或许还隐然有以落后打赢先进的自傲。 但是这位满清诸帝中的佼佼者,不知是出于何种考量,在看到与他人的绝大差距后,并未改变帝国原本的航向,而是任由这艘巨船直冲着危险驶去,以至于庞大的帝国最终在一片歌功颂德声里走向毁灭。 古怪的不只是他一个人,从康熙皇帝开始,到慈禧太后掌权为止,历代当权者都没有调转船头,去紧追急赶欧洲列强的意思。 他们全部都对显而易见的灾难装聋作哑,好像满载灾祸的船停在爪哇国,几百年内都游不过来。就在满清政权大厦将倾前夕,满清当权者们还像盲人一样,无视欧洲列国军事上一日千里的进步,不对落后的军械装备做出任何改进,就在醉生梦死中,坐等对方的坚船利炮打上门来。 他们如此选择的原因已被埋葬在时间的沙漠里。 后人无法探知究竟,只能根据历史上留下的蛛丝马迹来猜测缘由。 很多人说满清贵族们根本就是闭目塞听,对世界一无所知。而导致国家与世界发展脱轨,罪魁祸首就当时的闭关锁国政策。 这种说法看似合理,其实很可笑。 提出这种说法的人,一定是误解了满清的闭关锁国,完全按照字面意思去推理实际状况,误以为满清是与世隔绝的孤岛,跟世界毫无联系。 更可笑的是,有人据此更进一步认为,满清统治者在鸦片战争前,连世界上有欧洲各国这种事都不知道。 这实在是罔顾历史真相的臆想。 m君并不喜欢这个从建立到灭亡,始终在奉行丧权辱国政策的政权。 但是,没有必要故意编奇谈怪论来丑化它。 该政权的当权者们对并世界并非一无所知。 (本章完) 第237章 第十三次相亲153 第237章第十三次相亲153 他们或许不比那些海上强国的君主对世界的认知更深刻,但还不至于连欧洲有哪几个强国都不知道。 大名鼎鼎的广东十三洋行实际就是满清认知世界的窗口,最晚从乾隆皇帝活着时就开始和欧洲列强做生意。 那里有中原王朝享誉世界的拳头产品茶叶和瓷器,也有远渡重洋来到中国的欧洲新奇玩意,比如:自鸣钟。 所谓十三洋行,并非只有十三个洋行,也不是单纯与洋人做生意的商业机构,能在一定程度上,通过非官方方式表达政府对洋人的态度,实际上是有官方血统的民间行会,算是半官方外事机构。 也就是说,最晚在乾隆尚在世时,满清统治阶层就能辨认出英、法等欧洲主要强国,毕竟进出口总得知道买卖和谁在做,货款找谁去要。 很多人把满清权贵贬低得像是低能儿一样,不过是出自痛打落水狗的闲汉心理,不是真的认为该政权一无是处,也不是真的出自某种仇视。 事实上,落井下石者大多未必和井下人有仇怨,只不过是抱着不砸白不砸的心态,通过欺辱残害落难者,获得变态的心理舒适感罢了。 在相亲活动里,还有一些女孩会因为截然不同的原因,去费尽心机贬低男方。 m君把这些女人称为相亲活动中的pua猎人。 这些猎手或者在生命中经历过太多男人,以至于自诩是征服男人的高手,或者潜心研究过猎物,真的深知猎物的喜好习性。 这些女人不论是实战派还是学院派,个个都是水泥丛林里的好猎手。 她们手里端着猎枪,在黑暗的丛林里匍匐前进,时刻准备射杀那些不知死活的呆鸟。 总有一些男人因不经世事,轻易就踏进对方预设的陷阱,毫无防范的被她们捕获,或者消灭。 还有一些人天生就一副卑贱的脊梁骨,会像渴望在臭水沟里过活的耗子一样,急不可待地对这些猎手投怀送抱,恨不能一头扎进对方布好的口袋阵了,这辈子,下辈子,乃至千秋万代都不出来。 这种男人在恋爱界有一个响亮而可耻的名号:舔狗。 舔狗除了是最容易被捕获的猎物,还是雄性生物里最无耻、最下流、最不可接近之物,满脑子都是男欢女爱,卑贱之极,下贱之至,无耻之尤。 m君甚至认为,正常人踩到舔狗的影子,都有可能被其污浊的品格,玷污损坏本干净清白的灵魂,非得斋戒沐浴并面壁,自我拯救不可。 这种怪异的动物明明长着人的形态,却像草稞子里的耗子一样,见了女人就对一切不管不顾,为了片刻的欢愉,可以不要父母、不要家庭、不要名声、不要尊严,甚至不要自己用血汗换来的钱。 高中时代,m君亲眼见过一个男同学天天吃咸菜馒头,却几乎每天都给一个漂亮女孩卖小甜点。 据,m君所知,女孩吃了三年这人的甜点,却连手都不给这人碰。 有的女孩或许会觉得这是一种浪漫,是男人对女人的贴心爱护,是一种对爱的执着。 可是,站在旁观者的视角来看,这就是奴颜婢膝的下贱。 换个角度来看这事儿,要是那三年里,有一个更漂亮的女孩,对这男人抛来青眼。 这男的还会像条狗一样,对着那位只收礼物,却无任何情感回应的家伙摇尾巴吗? 只要这男的脑子没有坏掉,就绝对不会。 他之所以对那女的死缠烂打,不过是生性好色,又没有更好的选择而已。 这种事一点也不浪漫,不过就是一个雄性为向雌性在求欢,每天都叼来开胃菜的俗套故事。 这位男同学是m君平生所见的第一条舔狗。 也不知道是世风日下,还是见到一条舔狗会,就看到更多狗。 自此之后,m君见到过无数条舔狗。 有一点是需要给舔狗正名的。除了高中时代遇到的第一条狗,m君见到的绝大多数舔狗最终都能得到一次两次甜头的,并非空自付出一无所获。 那些引逗舔狗的女人在享受甜言蜜语和殷勤照顾之后,绝大多数人都会为此付出一些小费,以作为维持这种关系的廉价代价。 毕竟,任何世道里,手里没把米,就算是鸡也唤不来的。 狗确实以舔为乐,但长时间得不到肉骨头,也会另换主人去寻吃食。 所以,引逗舔狗的人终有一天需要投喂这些家伙。 不过,凡事有例外,世界上也存在极少数接受舔狗提供的一切物质和精神给予,却从不付出任何回报的女人。 在很多看似高大上,其实很是低俗拙劣的小说里,这些女人被那些龌龊卑鄙的作家讴歌为对丈夫忠贞不二的贞洁烈女。 这其实是对部分心智不成熟读者的愚弄,以及对大多数心理成熟读者的冒犯。 在现实中,接受对方用来交换某事或物的物品或帮助,却不回馈给对方该物或事。 这是什么行为? 说客气点叫违约,难听点叫欺诈。 有人可能会强词夺理说,女人不能接受男人的帮助吗? 当然可以。 但是,有句古话“来而不往非礼也”。 也就是接受帮助,一定要有回报。这个回报不是说一定是男女关系的那种回报,可以付钱,可以还物,可以还同等价值的帮助。 无任何回馈的接受他人的好,再给别人按上一个不怀好意的帽子,就是那些低俗故事里,塑造烈女形象的看家本事。 m君看过最滑稽的一段描写,是出现在一本描述灾难的小说。 故事里的女人在灾难中失去丈夫,带着两个孩子艰难生活。 有一个喜欢她的男人一直默默付出。 女人心里明白男人的意思,但为了孩子们过得轻松一点,并未点破这层窗户纸,自然也从来没拒绝男人的帮忙。 俩人就这样在暧昧不明中一晃好多年。 终于有一天,男人趁孩子们不在,向女人挑明想法。 女人原本笑容满面的脸,瞬间就阴沉下来,眼神里像是埋着针,表情冷得像座冰山一样,就像是终于看透花心男的痴情女。 (本章完) 第238章 第十三次相亲154 第238章第十三次相亲154 她把男人赶出家门,并告诉对方再也别来了。 小说作者大概是想表现,这女人是个从一而终的正派人,面对其他男人的诱惑,可以做到如老僧入定一般,坐怀不乱,心无波澜。 可事实上,如不以这女子自身的视角看待这事。她的所作所为,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呢? 女人在接受帮助后,反咬男人一口,和农夫与蛇故事里的蛇有多大区别吗? 不客气地说,她不就是在利用男人对她的好感,不花任何代价的使唤一个免费劳力吗? 这不就是一只活生生的白眼狼吗? 既然不喜欢这个男人,为什么要平白接受对方的一切给予,却从来没有回馈任何形式的报答呢? 当男人终于来讨要回报的时候,却被女人送上一顶行为不端、别有所图、贪恋美色的大帽子,以对待流氓的手段,驱逐出那个他常年为之奔波忙碌的地方。 或许,有些伪君子会颠倒黑白地说,为善而有所求,就不是真善。那男的为了得到女人,而去帮助别人,是心怀叵测,是别有所图的狼。 可世界上有谁做事毫无目的吗? 大多人每天所做得一切,其实与牧羊人差不多,看似倾注极大热情于某物,并不是真的对该物有太多情怀在,而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或者保障生存安全。 一个男人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女人很好,只有两条原因,一条是这女人是他想追求的;另一条,这女人能给他提供物质或权势。 除此之外,要是一个男人无条件的对另一个女人付出,就实在是奇闻怪谈,不可思议之事了。 最古怪的是,现实社会里,总有女人觉得,男人天生就该对女人好。 因为她是女人,所以,世界上所以男人都该对她好,心甘情愿为她付出一切,不求任何回报。 她在心情愉悦之际,淡淡一个眼神,就能让所有男人铭感五内。 她们对那些不明就里,一味付出的男人,就像故事里的女人一样,一个不高兴就赶到爪哇去。 她们拒绝实诚人最常用的歪理就是:我跟很多男人发生过很多事情,不代表我也要和你发生那些事。 这句歪理猛一听,就像是说哪怕荡妇也有权利拒绝别人一样,似乎并无不妥,完全符合人人平等的理念,甚至还有几分“风雨可进,国王不可进”的浩然正气回荡在话音里。 但,判断一句话的好歹、正误,需要看语境,看听话对象,看说话人的态度。 比如: 在封建时代,把“贞洁烈女”四字做成牌匾,送给一个真正守寡四十年,彻底戒断男色的女人,可算是对这个苦命女人,乃至其整个家族的褒奖。 在民国时代,把这四个字送给一个女戏子,意义就截然不同,不但不是褒奖甚是可算是指着女戏子的鼻子骂街了。 要是现在把这四个字送给一位留恋夜店的时髦姑娘,估计最多会被当做是一句笑话。 以时间而言,这四个字越是到后来,就越发没有意义,最终变得无足轻重。 其实,不是这几个字的意思有变化,而是听众与大环境在变化,是人们对道德水平的要求越来越低了。 封建时代,真正的贞洁烈女不但会拥有牌坊,还会享受政府津贴,会给整个家族,甚至所在的整个镇子都带来荣光。 人们都以本村本镇有这种女人为幸事。那些女人自然会被所有人高看一眼。 在民国,因为封建社会的习俗逐步瓦解,新的社会秩序还在构建中。 所谓“贞洁烈女”由政府重视的社会行为,逐渐变为个人行为。人们开始不再重视所谓的守节行为。但是,这一时期的人对于放荡行为的容忍度很低,社会上仍有因混乱的男女关系被沉塘的人。 民国时期,女戏子因大环境不健康,多数很难出淤泥而不染。坊间经常有一些腥膻味极浓的传闻,诸如:某个剧种的皇后得了令人难以启齿的妇科病;哪个名角和哪里的大老板同居;或者哪个剧团的台柱子和团里敲锣的小伙子私奔等等丑事。 那时荒马乱,礼崩乐坏,没人能在大城市里,把男女关系混乱不堪的人灌猪笼,但当时的人普遍对男女关系,保持着基本的是非观,即,管不好裤腰带的男女都是人渣。 可以说,当时的社会在国家的内外交困中已沦落到黑暗的笼罩下,但社会风气还没完全堕落到笑贫不笑娼的无耻丑恶境地。 哪怕是在纸醉金迷,金钱为王的上海滩和广州城里,老百姓依旧会戳那些名节有亏女子的脊梁骨。 有依靠出卖自身名噪一时者,终因遭万人唾弃而跳海或跳楼的。 比如那位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号称有过三千名男朋友的交际花。 在其死后,还有些所谓的姐妹花借其荒诞骇人的经历,拍摄电影写回忆录,大大赚上一笔死人的钱。 不只在当时,甚至在当下,还有不少不知廉耻者美化这些浪爹狂花为风华绝代的艺术家,并收获大批无知者的掌声。 但在时人眼里,交际花、女戏子、青楼里的女招待,以及阴湿窄巷里的流莺是一种人,都是躲在黑暗潮湿角落里的老鼠,照不得光,上不了街,登不上大雅之席,见不了人的下九流货色,是肮脏不堪,满身花柳病,龌龊肮脏的生物。 这种女人可以很有钱,可以开豪车,住豪宅,放豪言壮语,却鲜有好归宿,大多最好的最终结局,就是在年老色衰前,会嫁给某个富商或黑社会头子做小。 在那个年代,男人的老婆只有一个,其他都是小老婆。所谓小老婆就是妾室,就算得宠仍是下人,是仆人的一种,不是和正室平起平坐的妻。 就像《红楼梦》里的贾环的亲娘,就算被老爷宠着,在下人们眼里,还是和他们这些茶桌扫地倒泔水的人一样的奴才。 这种情况下,要是有谁把“贞洁烈女”这词用在女戏子头上,自然就是赤裸裸的嘲讽无疑。 (本章完) 第239章 第十三次相亲155 第239章第十三次相亲155 那句话要是说给对女人默默付出,又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男人听的,就完全是另一种意思,冷酷无情且伤人自尊。 把隐晦的句子翻译成大白话,真实意思就是:我根本看不上你。你比那许多人都差。与那些人比,你就连吃残羹剩饭的资格都没,就是一坨被扔在杂草丛里,没人想要的垃圾。我根本没要求你做任何事。一切都是你自愿的。你活该不愿意做人,非要做狗。 如果那男人在事情的初始阶段,就意识到自己是一只无足轻重,随时会被人弃如敝履的舔狗,听懂那些话的真意后,或许心中会产生一阵怅然,但不会引发任何恐怖的后果,顶多痛定思痛换个追求的对象。 但是,若听到这话的男人,不知道自己其实是别人眼中卑贱的狗,突然间被人指认出来,在惊怒与羞愤中,血气上涌,很可能因荷尔蒙瞬间供给量过大,无法用理性控制自己的行为,在冲动下做出一些无可挽回的事情。 这种突发的事件并不罕见,甚至称得上屡见不鲜,总能隔几年就登上社会新闻的版面,给闲汉们多添几道饭前小点心。 在古代,有些女人还常常以猎物的姿态出现,就像那些引逗半盲蜥蜴的毒蛇,摇摆着小尾巴把对方引诱到身前,在连皮带骨的吃下去,不光要卷跑男人的财产,有时候还会带走男人的命,有些时候也可能偷鸡不成蚀把米,被男人带走自己的命。 比如:《水浒传》里黑社会大佬宋江的老婆阎婆惜。 世界上,不是每个男人都有宋江那样的血性。实际上,宋江一开始,是准备承受损失的,只是被阎婆惜折辱太甚,一时失去理智,才下手杀死这恶婆姨。 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遇到同样的窘境,被这种女人害到倾家荡产,又不敢放开胆子做回真正的自己,只好在万般无奈之下跳楼,或找个犄角旮旯投环自尽。 这种事不光出现在古代,在现代社会的舞台仍时有发生。 当然,在相亲时,遇到如此恶劣女人的几率不大。 毕竟,相亲对象都是亲戚朋友先筛选过一遍的。那种不佳的名声飘荡在外的女人,一般也过不了初选。 亲友们就算不为亲戚考虑,也得为自己考虑,谁愿意和人中蛇蝎做亲友,常走动呢? 就算是一条毒蛇,大概也不愿意常见到另一条毒蛇。这不是种族歧视,而是出于安全考虑。 虽然不太可能碰到这种女人,但是,碰到会pua的女人的几率很高。 有不少人误以为,这套技术是男人发明来对付女人的。只存在于那些街头搭讪专家、东边邻国的牛郎、夜店小王子等等特殊职业的人群里。 其实不然,不少西装革履,看起来人模狗样的人,也在暗中学会不少这种阴暗卑鄙的技术。 在人类社会中活着的每一个人都承受着巨大压力,谁不想创造出一个任意释放压力的空间呢? 那些平时正襟危坐,眼观鼻鼻观心的伪君子,自也想找人撒野、放恣。 于是乎,pua技术,就像一个幽灵,在不同职业,不同性别的人之间游荡着。 这技术当然不分什么男女? 事实上,任何技术的使用者都不受性别局限。 如果一个女人肌肉足够发达,一样可以用拳击技术击倒一名男性专业拳击运动员。 任何一种技术,只要这人不存在天生短板,花足够功夫,一定可以做到精、长、专。 除非,这人天上不适合这件事。 比如:一个小短腿非要去当短跑运动员。或者一个小矮个一定要当篮球明星。 他们未必不能成功,但要付出几倍于别人的辛苦,才有可能成功。 在m君看来,他们不如把时间花在更容易成功的事情上,例如对身材体力要求不高的事情。 体力不够成瓶颈的事情很多。诸如:写作、绘画、唱歌等等。 像烹饪、刺绣、做衣服这些看起来多是女人在忙活的事上,总会出现一些精于此道的男人。 显然,能不能做好这些事和性别无关。 也有人说男服装设计师总钻在女人堆里,一定是性取向有问题的居多,否则,怎么在全是女人的环境里待得住呢? 这就实在是自欺欺人了。 猪八戒一个五大三粗的老爷们,跳进全是蜘蛛精的水池子里,不就如意得水,特别快意吗? 就好像,在民国时期的江浙一带的民间,有过一个流传甚广的传说,古代那些皇帝都公正无比,且只吃萝卜缨子,口味就像家里养着的兔子一样。 这种事可能吗? 如果一个人的牙和胃没有问题,选择吃山珍海味,还着魔一样只吃萝卜缨子呢?白痴都明白这人会吃什么。 不可否认,服装设计师群体里会有性倾向特殊的人。 但是,这种事本就是随机出现的。根据概率来讲,这种人可不是只会出现在某种特定行业里。任何人都身边都可能隐匿着这种人。只不过我们像瞎子一样,见而不识罢了。 m君在bj就见识过不少这种人。 bj相比较小的城市,对这种人这种事的包容度要高。 大约作为一个外来人口居多,且流动量巨大的地方,人们对彼此的私生活关注度很低,因此没人太在乎别人的小癖好。 短短几年间,m君见到过三个这种人,到目前为止平生也只见过这三个。 其中两人是面试时遇到的面试官,另一人是m君某同事的大学同学。 可以说,他在去bj前,从没近距离看到这种人,就算远观也得叫上别人一起,生怕和这种人产生哪怕一丝一缕的闲言碎语。 事实上,经过近距离观察,他发现,他们看起来与其他人并无太大区别。 如果没人告诉m君事实,他基本上,从这些人的言谈举止中,看不出太多异样,最多只觉得这三个人比别人稍显阴柔。 但是,必须说明一点,这种阴柔气和舞台上二人转演员表演出的不同,远没有那么夸张,也不至于一副不男不女的丑态,让人生出作呕感。 (本章完) 第240章 第十三次相亲156 第240章第十三次相亲156 那位同事的同学叫a君,是bj某最著名的外语学校的研究生,在一家外国人开设的公司上班。 同事在第一次介绍a君时,特别说明,这位老弟英语水平很高,是英语专业八级,简称专八。 说实话,m君对此没概念。他在大学的时候,认识的所有外语学院学英语的女孩都有专八证,潜意识里就认为,专八证是英语专业必备的证,凡是学英语的人,都得是英语专八的才能毕业。 毕业后,他马不停蹄去首都讨生活,一直在那漂了很多年,这个谬识还没来得及被纠正。 直到后来,他回到那个北方土里土气,却硬自称很国际化的地方上班,才有机会接触到英语水平远逊于首都和母校同类专业人士的人。 这才从一个英语专业同事的嘴里听说,不是每个英语专业的学生都能过英语专业八级,就像不是所有财贸专业的人,都可以考过注册会计师,也不是所有长着四条腿的马都能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一样。 直到这时,他才意识到,a君在其本专业的人群里,算得上是精英人士一类,本该被m君高看一眼的。 他清楚记得,有一次a君和吃饭时偶遇的外国男人谈笑风生,叽叽喳喳地像是两只小鸟。 本是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却热络的像是久别重逢的恋人。 抛开a君的小癖好,他在这个河朔国际化城市里,再也没见过有谁能和老外像拉家常一样说话。 大多数自称外语很好,甚至在国外生活过几年的人,和外国人交流起来的感觉,一看就是两个外国人,在用某种语言工具沟通,而不是两个人在无拘无束的交谈。 可以说,这些人的外语水平,仅仅是勉强可以应付日常使用,远不足以被称为一个“好”字。 这种事仔细想想其实挺有趣的。 先不说从普通表演学校毕业的学生,就算是国内最著名的电影学院毕业的学生,一定会成为一个优秀的演员,或者导演吗? 其实,并不会。 其中不少人可能都没机会上镜。 我们在电视能看到的,只是其中少数的成功者,或者说在优胜劣汰的环境路,存活下来的那几个。 而且,那些能够站住脚的人,一般情况下站得很稳,足可在风云变化中,最为时代的弄潮儿,踏浪而行几十年。 更多的人在一开始,就干脆不得其门而入,根本没有从事这个行业,别说弄潮,只怕是连大海都没看到。 他甚至觉得,近二十年来,引领娱乐圈风骚的来来回回还是那么几个人,直到近两三年,才有一些小男生,被演艺公司引进渤海边那国的造星技术,通过轰轰烈烈造星活动,创造出来的贩卖男色,塑造成所谓的鲜肉,才在声势上强压那演艺界常青树们一头。 实际上,m君一直不知道,所谓鲜肉,到底是指什么肉,就好像他总是理解不了酮体美在哪里一样。 在他的印象里酮体最早用来形容的是屠宰场里的死猪肉。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觉得这玩意很漂亮。 这东西确实很白,特别是那些本来就粉红色皮肤的进口猪,被放干净血后,一身皮肉苍白如纸,简直可与砗磲比白。 这种因失血造就的病态肤色好看吗? 或许,有些对视觉感官有特殊爱好的人,心底里喜欢冰凉皮肤,以及凝固血肉,会觉得这种挂在房顶的半扇猪肉别具美感。 或许,他们觉得无毛惨白的猪皮,像是大理石雕刻出的肌肉一般光润可爱。 说不定,他们还觉得此物简直美艳不可方物。 但是,大部分人的审美应该是正常的,只会从死猪摊开的肉身上,看到死亡、血腥与残忍,还会闻到动物尸体的异臭,以及生命离开后,死亡在那里徘徊的气息。 很有可能,那些跟风使用酮体这词的人,根本就不知道这个词的本意,只不过看到有哪个知名武侠小说家在用,也赶时髦跟着用。 殊不知,没准人家是别具只眼,真的能欣赏这种另类的美。 不过,跟风者们没误解小鲜肉这词的意思。就算理解与其最初的意思多少有些偏差,大方向是对的。 这个词就算被人用尽量文雅的方式解释,所描绘的事也不脱脐下三寸之地,终究是围绕那种事的粗鄙言语,腥膻到难登大雅之堂。 谁都知道所谓小鲜肉,关键在鲜不在小。 绝不是年纪小,就有资格被称为小鲜肉的,非得是秀色可餐,能引诱上岁数的老饕们流哈喇子,心甘情愿掏腰包,看他们扮丑卖萌,才配得上小鲜肉仨字。 有人觉得,所谓小鲜肉经济就是用男色吸引女性消费者的赚钱法子。 这应该是没错的,大体上符合小鲜肉经济的实际盈利模式。 在女性消费能力提升上来之前,国内从没出现过相貌艳丽的男艺人,更不用说被称为小鲜肉的成年男子。 那时候,男人的荧幕形象大多数是走阳刚、沉稳、冷峻、睿智等风格的,其中也不乏容貌靓丽者,却绝对和阴柔无关。 近些年,男色经济兴起后,不少经纪公司物色小鲜肉,不论其他,只看肉体本身的魅力,不自觉中就挑选出不少很漂亮,但除了漂亮无其他任何性格属性加持的男艺人。 这种漂亮过于纯粹,让这些年轻男子看起来像是一朵花,或者一只花瓶,就算不竖兰花指,也是阴柔感十足。 其实公平而言,有些时候,不是这些人真的带有阴柔气质。 而是,我们习惯把过于纯粹,又纤细雅致的美,赋予阴柔的定义。 比如: 很少有人会把博物馆里那些精细优雅的陶瓷制品比喻成雄壮威武的汉子,多是将其形容为婉约美丽的江南女子。 再比如: 装饰有痕都斯坦玉风格手柄的马刀。 马刀作为战场上的杀人利器,作为一种工具,多与常形容男人的词联系在一起,诸如:坚韧、刚强、冷酷。 但是,一旦加上那种繁复而优美的手柄,就从单纯的工具,变为一种更倾向于装饰功能的美物,就会被加上许多用来形容女性的词,比如:艳丽、娇媚、柔美等等。 当然,世界上也有不少,装饰华丽,却在人们看来威武雄壮,庄严肃穆的物品。 比如:商周时期的那些青铜鼎与尊。 不论多繁杂奢华的纹饰,都无法喧宾夺主,掩盖它们威严、骄傲、雄壮的身姿。 事实上,小鲜肉们之所以会让人觉得,普遍阴柔娇媚,最大的原因,大概还是没有足够的作品来支撑其公众形象,使他们显得徒有其表,形象非常空洞,仅剩一张好看的皮囊可以拿来示人。 (本章完) 第241章 第十三次相亲157 第241章第十三次相亲157 a君似乎是皮毛控,异乎寻常的喜欢皮制品,甚至在bj的桑拿天里,不是穿着黑色的亮皮面皮裤子,就是黑色雾面的皮短裤。 m君听说东边邻国的青年有冬天穿着皮短裤出门的习惯。 不知道,这些东国的青年们是为了像那位美术落榜生一样,彰显男子不惧严寒,异于常人的男子汉气魄,还是真的就是感觉不到严冬冰凉刺骨的寒意。 虽原因未知,但他们大冬天光着两条腿满地乱跑是事实。 他们或许可被称为不怕冷者,这位a君则算得上是不怕热者。 在首都待过的人,都知道那里夏天有多热,有那几年那里简直和长沙一样潮湿,而且温度比那边市里有河的地方还高,真的就像是一个满是汗臭味的桑拿包房。 可a君在这种足可把人晒出鼻血来的环境下,仍然坚持穿着几乎不透气的皮裤子招摇过市。 这在m君看来简直不可思议。在普通首都市民的眼里同样匪夷所思。 每当a君穿着皮裤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都会被无数陌生的目光注视着。 他实在体会不到,皮裤子究竟能对人产生多大魔力,可以让一个人在大夏天,冒着腿上生出蛆虫的风险,忍受两条腿上再贴上一层不透气的皮。 或许,有那种癖好的人,都喜欢看到皮具? a君这副打扮只是为了吸引那些怀有小心思的人。 a君的工作地点距m君当时所在公司的很近,便经常在下班后来找m君的同事吃饭。 有时候,m君也会跟他们一起吃晚饭。 有一次,m君和同事开玩笑道:a君大腿根上一定全是痱子。大夏天还穿皮裤。 同事神情古怪的笑了笑,并未接下话茬。 m君觉得奇怪,追问其笑的缘由。 同事意味深长地道:他是那种人。 m君随即会意,紧接着又后悔口无遮拦,不该谈论别人的裤子,深怕被同事误会,急撇清关系道:以后咱们得离他远点儿。 同事笑道:你这就太封建了。我们在学校的时候,他这就是公开的。放心吧。正常接触没事的。 说实话,他如果在河朔听到这句话,一定会当即反驳,并在再次表明多方与这种人风马牛不相及的立场。 但是,在那种对此事颇为宽容的环境里,人会因为受到气氛感染,把这种人、这种事视为稀松平常的事,不会对之产生太过激烈的反感情绪。 当然,人的心态与认知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这种要适应环境的思维模式,实质上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 人们在生活中,总是自觉或不自觉的遵循这种思维模式。 比如:所谓的因果关系。 我们理解很多事,都喜欢去追寻前因后果,并根据这层关系去调整处事方式。 但,事实上,世界上不一定有所谓因果的关系。 事件形成因果的前提是时间的前后顺序。一切因果都是发生时间在前的,是发生时段较后者的因。 从没听说过,什么事是发生于后,为发生在前者因果的。 那么,时间有先后顺序吗? 实际上没有。 所谓时间,是人为设定的抽象概念,不是自然界本就存在的东西。 只不过是我们为认知无序的世界,强行赋予大脑的一种概念,并不能反应真实的世界本真。 但是,这个概念至关重要,必须存在,不能失去。 试想,若我们能看到所有时间点的人与事,并且这些人与事同时存在,那将会产生什么后果。 恐怕人在瞬间因接受海量信息,引发脑内的大爆炸,整个人马上疯掉,大脑会在意识到一切均无意义的那一刻会崩溃。 有人或许会觉得,当人能看到平行存在的一切时间点里的人和事,就会成为超越生死的神一般都存在。 其实不会。 抹杀掉时间,事实上等于消灭掉自己。 试想,去除时间,也就是大脑里不再有时间概念。 如人可以同时存在于这里,又存在于那里,可没了时间概念,就会变成既不在这儿,也不在那儿。 当然,事实不会因概念的消失而消失。 一个人在五月六号经历过的事,自然还是存在的。 但是五月七号早上,这人醒过来不会意识到有五月六号的存在。 也就是说,大脑不会把六号和七号的事联系在一起。 人在认知上会陷入一团乱麻里,哪怕把过去未来全部像图卷一样展现在眼前,也根本不知道发生过什么,将要发生什么,现在正在发生什么。 而在大脑陷入混乱的同时,要是躯体还能同时存在于过去、现在、未来,一切就真正是剪不断理还乱,上乱上加乱。 同一个人与自己或许相遇于彼时,或者相识于此时,但永远不会意识到这一切,当然也可能可以意识到,却像入陷入深度连环嵌套的梦里一样。 一个有趣的事情是,人能通过打破时间壁垒,或突破时间认知,达到未来吗? 应该是不能的。 如果时间是线性的,人在此刻进行时间穿越,就等于存在于本线的人已死。 一个已死的人怎么会有未来。死就是一个人时间的终点。终点之外不应该再有世间的延续。 这人只能向着穿越时间点之前的位置行进,也就是回到过去。 但是,若他能回到过去。 就他所到达的时间点而言,他出发的时间点,就是他的未来。 当然,也可以认为,穿越回去的他,与过去的那个他并不是同一个人。 这样一来,回到过去的他,和出发时的他,也就不是同一个人,不存在过去与未来的关系。 那么,回到过去的这个他是谁呢? 似乎情况变成,在未来人的总数不变,因回到过去的人再次随着时间旅行,还是可以重新回来其穿越时的时间点的。 在这个点上有一个人逃逸回过去,又有一个人随着时间长河漂流而来,一减一加,等于总数不变。 但是,在过去就无可争议的多出一个人。 (本章完) 第242章 第十三次相亲158 第242章第十三次相亲158 时间的意义实在深奥晦涩,不是m君能够思考透彻,也不是他应该随意讨论的。 即便他心怀真知灼见,也没法说出来给别人听,倒不是怕谁给他扣上妖言惑众的大帽子,而是根本不会有人听,更不会有人信。 因为他并非成功人士,也不是家世显赫的贵族,既没有一位名扬四海的老丈人,也没有一位一言九鼎的老恩师,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是个就像阳光下亿万尘埃一样渺小的弱小生命。 世界上平凡的大多数都在竭尽全力的活着,根本没时间听一个无足轻重者喋喋不休的不知所谓,也不关心那些晦涩难懂的科学理论。 他们真正的在乎的是眼能看到,手能拿到的现实利益。就像一头绵羊只会关心哪里有吃不完的草料,不会操心这些吃食来自何处,更不会对形而上的事苦思冥想。 并不是羊因智力低下,根本就看不到形之上与形之下的联系。 而是它们在看似短暂,实则漫长的生命旅程里,经历过太多事,已深刻了解,自己对那些超出能力范围的事,就算是绞尽脑汁,也无法使其改变一分一毫。 就像水总会从水桶最低处的洞漏出来一样,厄运一定会找上人们中最脆弱的人,狼必然会捕食羊群里最弱小的羊。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这一切都是自然规律,是没法逆向而动的。 与其浪费有限的能量去空想,变成一个不切实际,一事无成的幻想家,倒是不如踏踏实实埋头吃草,尽可能比别人多吃一口,以便在饥荒来临时,比其它羊多熬一段时间,做一头真真正正的羊更符合逻辑思考的结果。 总有人觉得,牛羊被人制服,被野兽吞噬是因为笨。 这实在是愚者的结论,是毫无智慧含量的臆想。 如果把一个自认聪明的人类,变成一头被毛戴角的羊。 他能做出比羊更正确的决定吗? 应该不会。 羊没有爪牙,角不够结实锐利,体型又过于较小,根本无法与掠食者一对一较量,遇到危险的最佳选择,就是匿身于集体中逃遁,跑赢同类,赢得活下去的机会。 要是羊脱离群体潜伏在别处,或者掉转头冲向饿狼,只会更快迎来死亡。 它们没有手,只有蹄子,自然也无法制造工具,只好看天吃饭,随着季节变迁而迁徙。 把聪明绝顶的人脑置换进羊的脑袋里,有可能创造出一只世界上最聪明的羊吗? 这很有可能。但是,不论这头羊有多聪明,都只是一头羊,做不了人常做的事。 比如:自己拿水壶烧开水,然后把水倒进茶壶里泡茶。 这就就好比把一株不耐旱植物的种子放进沙漠里,大概率情况下是结不出花来的。 他越是长大,就越发现,种子本身的好坏,不能决定这种子未来开出的花是好,还是歹。 真正决定种子未来的,是土壤、气候、时机、播种的位置、播种的人,以及这是谁家的地。 这些所谓的客观条件,远比种子本身的条件和种子的生长欲望更重要。 也就是说,那些人们口中的客观理由,才是一件事成败的关键所在。 这种事,不多经历几次跟头是不会明白的。 那些自以为凭努力就能打出一片天地的人,多半是嘴巴没毛的半大小子。 他们经历的事太少,误以为头脑和体力足可应付大部分的世事变迁,就像初出茅驴的孙悟空,不被五指山压上五百件,体会不大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看不清自己的渺小,认识不到世界的伟大。 实际上,人的力量,或者说个人的力量,相对于人生中的困难来说,太过渺小,简直不知一晒。 我们面对人生中的磨难,就像一只坚强无畏的耗子,面对一只饥饿难耐的猫,胜率就算不是零,也基本是在百分之个位数。 大多数人一生的碌碌无为,都是因大多数精力,被用来应付那么生活中的苦难。 只有少数幸运儿,能稍多出一些余力,来成就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 世界上所有的重大发现,真的就是只有历史所记载的人妙手偶得之吗? 其实不然。 只不过那些沉默在历史长河里的人知而不能言,言而无人信,不得不闭口不言罢了。 还有一种就情况就是,大家早都明白,但都不愿意当说破“皇帝新装”的小孩。 于是乎一大帮子人揣着明白装糊涂,形成一群人看似鸡同鸭讲,所说风马牛不相及,却在事实上沟通极为顺畅,能彼此完全了解对方所说所想的咄咄怪事。 就好像前几天,同事们在一起聊天。 有人说起,总和他们单位做生意的一个公司的大老板是那种人。 m君觉得这事很新鲜,本以为大家会哄堂大笑一番,再热热闹闹嘲笑这老板一顿。 可其他所有同事都是一副笑而不语,见怪不怪的模样。 显然,大家都知道这个不算是秘密的秘密。 有人会因此不和这位老板做生意吗? 应该不会。 那实在是一位为人慷慨的生意人。大家都钱包在与之的生意往来中,都像被天鹅游过的水面一样,或多或少留下一些金钱划过的痕迹。 有谁会拒绝赚到更多的钱吗?哪怕付钱的人有一些不为大众接受的小癖好。大概也没人会拒绝。 该人支付的酬劳闪耀出的金钱的光芒,足以掩盖他自身的不完美投射在地上的阴影。 不光同事们对此不以为然,就算是m君也在惊奇过后,觉得这种事只是别人的私事,不用大惊小怪。 但是,如果被他和同事们发现,有这种癖好的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 大家会是什么反应呢? 估计会像躲避洪水猛兽一样,唯恐避之不及。 这其实就是人性的真实状态,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 有科学家说人有对蛇产生恐惧的基因,因此对没有手脚都,长条状生物,带有与生俱来的惧意。 人是不有这种基因呢? m君不知道。 但是,他知道,人们不害怕长得像蛇,甚至毒性堪比毒蛇的海鳗。 人们不但不害怕这些看起来半鱼半蛇,口齿尖锐,咬合力惊人,又身怀剧毒的海中怪物,反而因为这些家伙可以卖钱,而对其趋之若鹜,为抓到它们,可谓是上穷碧落下黄泉。 这种动物和蛇很像,头被切下来,还是一样能咬人,只是不知道,能不能像被泡在酒里的蛇头一样,三五年后还能咬杀仇人。 如果这玩意不能拿来还钱,还有人会冒着被咬或中毒的危险去抓它们吗? 应该不会。 毕竟,大多数人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更好的活下去,而不是没缘由的去冒险。 哪怕是那些自诩为天生冒险家的人,甘愿不顾生死去做某事,最终目的也不过是贪图由此可得的钱财。 想明白这一点,再看纷繁复杂的人生百态,就会有被迷雾笼罩的一切都豁然开朗的感觉。 (本章完) 第243章 第十三次相亲159 第243章第十三次相亲159 欧洲中世纪骑士小说里勇斗恶龙的骑士是为了公平与正义吗? 显然,不是。他们是为了得到公主,以及救公主所能带来的丰厚回报。 说明了,这些骑士不是侠客,不过是精致利己主义者。 m君不是故意贬低西方人。 在这一点上,东西方的差别不大,或者说全世界的人区别都不大。 中国古代有一则小女孩杀巨蛇的故事,说是一个叫李寄的女孩,带着一条猎犬,用两把长剑,杀死为祸一方的大蛇。 如果,那条蛇不要地方上定时贡献小女孩为牺牲,或者直白地说,不会吃到李寄头上。 那么,她大概不会冒着生命危险,为别人除去这条形似妖魔的蛇。 事实上,其他人的选择,不会与她有太多不同。就好像武松确实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但是若不是酒醉后误打误撞,应该不会冒着性命危险去打虎。 国内,总有些人迷信东方邻国的人素质很好,甚至普遍都是道德高尚的人。 这就实在是咄咄怪事了。 自古以来,道德高尚者有热衷于觊觎邻居的土地房产的吗? 真正的高尚者应是有着让他三尺又何妨这般宰相胸怀的大丈夫。 当然,在某些公德方面,国人表现的确实不佳,甚至令人汗颜。 诸如:在大马路上抽烟;在地铁里大声打电话;在公共场所肆无忌惮地咆哮等等。 相对于那些在公共场合谨小慎微,生怕给他人带来不便的异国人比,的确是粗鲁不文。 但是,这不是人种差异造成的,更不是文化差异造就的。 他亲眼见过,一个所谓的大都会居民,在大街上像个从公元前刚穿越来大都市的野蛮人一样,趁人不注意,就往大马路上吐痰,并且在地铁上打电话,能像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一样,用一口流利的半方言版普通话使劲嚷嚷十来站地。 m君曾好奇地问这人道:你在你们那边,也这样吗? 那人道:不会啊。我刚来这边的时候也不这样。 是这个人变了吗? 实际上不是。人还是那个人,并没有比他在故地多生出一丝权威。 只不过社会环境不是其原生的样子,随心所欲枉顾他人感受的人多起来,于是乎,这人也就从生怕给别人带来麻烦,恨不能见谁都一口一个对不起的小媳妇心态里,猛然间生出爱咋咋地的强梁心态。 这就是环境对人潜移默化的力量,很轻易地就能把一个人塑造成截然不同的样子。 变化之大,甚至让其本人都觉得难以置信。就好比,秦末战争中,项羽率领的楚军最爱屠城。与其同出一源的刘邦的楚军就很少这么干。 事实上,两只军队的士兵主力,以及决策层人士,大都是楚人。 难道是爱杀人的楚人都投奔项羽,不喜欢杀人的都去效忠刘邦吗? 这肯定是不可能的。 那为什么同样是楚人,在项羽的部队里,就是嗜杀如命的屠夫,在刘邦军中就是遵守约法三章的战士呢? 不是人在变,而是大环境不同。 人与其他哺乳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那些野兽,诸如:虎豹豺狼都是凶性不改的猛兽。哪怕被马戏团驯服多年,都难压制其吃人的欲望。 而牛马羊等牲畜,就算凶性大发,也少有张嘴吃人的。有人见过羊吃小鸡,驴吃小猫的,却没人见过它们生吞活剥人的。 人与这些动物不同,会在不同的情境下扮演不同的角色。如果角色的社会地位相差悬殊,那么这个人前后看起来就不像同一个人。 比如: 纵横家苏秦的亲戚们。 在苏秦落破时,他们地位比对方高,经济条件比对方优渥,是一副张牙舞爪,恨不能让其客死他乡的丑陋嘴脸。 在苏秦发达时,他们不过是斗升小民,地位与对方判若云泥,就换成一副卑躬屈膝的哈巴狗嘴脸。 再比如: 韩信在落破时,是要钻人裤裆才能活下去的懦夫,发达后就是举世无双的国士,威风八面的大将军。 当年不敢怒发冲冠与敌同死的耻辱,在吹捧者嘴里变成大丈夫能屈能伸的美德。 韩信作为一个现实的人,有变化吗? 其实,没有。只不过是他手握重兵后,需要下跪的人不再是街上的泼皮无赖,而是更有权势的刘邦。他仍然没有对敌拔剑,殊死一搏的勇气。 没人能否认韩信的才华。但是,也没人能强行拔高其人格。 其人格的卑劣处,不在于不敢与敌人展开不计生死的搏斗。 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没有这种勇气。地痞无赖能存在的原因也正在于此。 如果有谁嘲笑韩信的胯下之辱。这人就过于刻薄,且文过饰非。 m君甚至可以断言,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遇到持刀歹徒的第一反应绝对是落荒而逃。 剩下的百分之十里,有百分之八不跑是因为被吓到手脚发软跑不了。 只有那百分之二,是真正敢冲上去和歹徒较量的真男人。 所以,韩信最初的选择不光彩,但也无需苛责。 可是,他功成名就后,在那个权贵诛杀街头无赖,就像碾死一只臭虫的年代里,竟然没有报复那个泼皮。 这才是他人性中真正卑劣无耻的地方。 要知道,他生活的年代,是一个人们普遍血性十足的时代,是遍地都是豫让、专诸、朱亥之类伟丈夫的年代。 在那种时代氛围下,荆轲作为四大刺客里唯一任务失败的那个,所刺杀的要不是秦始皇帝,所作所为简直就是泯然众人矣,不值同道中人一晒。 有血性的不只是刺客们。那些士大夫们个个也都是骨鲠之士,极具人之位人的风骨。 赵国大臣们因为刘邦侮辱赵王,就怀着君受辱,臣该死的心态,不惜冒着全族被杀的风险,不图大汉江山,就为争口气,就敢向大汉皇帝发起自杀式突袭。 齐国田横兵败如山倒,逃到海岛上栖身,因不愿臣服于他人自刎。他麾下的五百壮士知道消息后,以不能保护主公周全为耻辱,竟然一起自杀殉主。 这种年代,受辱是要用血来洗刷的,不是敌人的血,就得是自己的血。 现在看起来,或许大可不必。在很多人眼里,人的尊严早就不如活着有价值。 但,这是当时的普世价值标准。人要么在受辱后自杀,要么苟且偷生,寻找洗刷耻辱的机会。 在那个时代,有身受屈辱不图报复,苟且偷生的人吗? (本章完) 第244章 第十三次相亲160 第244章第十三次相亲160 肯定是有的。只不过,这些人很少能真的活下去。 比如:被秦始皇帝大军追到辽东,杀子求和的燕王喜。 再比如:面对秦军大军压境,磕头如捣蒜,跪地请降的齐王。 这两位一个不知所终,一个被活活饿死。 但是,他们不是不敢,也不是不想报仇,而是没机会,没能力,实在是“落花流水春去也”,只剩下死路一条。 像韩信这样,本可畅快淋漓的复仇,却只弯弓不射箭,将仇敌轻易放过的,实属罕见,简直就是咄咄怪事,天下奇闻。 儒家道德楷模孔子说过:“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这位“以德报怨”,恩仇不分的道德败坏者,死在吕后这种阴狠毒辣,毫无道德荣誉感的女人手里,实在是罪有应得,死得其所。 纵观整个华夏历史,像韩信这样身受奇耻大辱,在有能力报仇时,却主动放弃的,实在是极为罕见,简直算得上是稀奇古怪,丑陋异常,让人不忍直视。 m君素不喜与人争斗。但是,有朝一日,要是社会环境允许,他自信只要手里能弄上一把加特林,就是突突死几百个仇敌,也不是做不到的事。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熟悉他的人一定会大吃一惊,想不到这位植食主义者还有如此刚烈威猛的一面。 其实,这与人的本质无关,只与境遇变迁有关。一个人是头勇猛的狮子,还是一头孱弱的羔羊,完全是由时势决定的。 曾有同事开玩笑道:成功人士似乎会自带光环。不光他们自觉很有魅力。就算是旁观者,也会觉得他们很有魅力。 m君笑道:哪里是成功人士有魅力。是他们所处的位置有魅力。光不是来自他们自身,而是来源于他们被社会赋予的角色。 好比一个某地的首富,哪怕其貌不扬,在帅哥靓妹眼中,就像一只金光四射的金蟾,充满诱惑力。 他不需要用躯壳来引爆美人们的荷尔蒙,金钱自有其诱发对方尽可能多释放荷尔蒙的魔力。 曾经有一个同事,一副五短身材,常被女生拒绝,反复受挫后,放出过一段豪言壮语:我以后要用金钱垫出身高。 金钱能垫出身高吗? 从物理角度考量,肯定是不可以,其真实效果或许还不如鞋里的增高鞋垫。 但是从心理角度而言,金钱虽然无法改变身高,却可以抹除矮个子带来的不利影响,让那些见钱眼开者,只看到钱,再也注意不到身高。 当然,要是哪天这个富豪不再是富豪,就会褪去身上的金疙瘩,被打回原形,变成人们眼中的癞蛤蟆。 世俗世界里的青蛙王子,与童话世界里一样。所谓青蛙王子,首先得是位王子,其次才是一只青蛙。 如果那个中魔法的男孩不是王子,在魔法解除后,会和公主结婚吗? 可以肯定的说不会。 世界就是这个样子,现实、庸俗、冷酷,充满着计较、算计与虚伪。 如果真有一天,m君成为一名坐拥上千亿资产的大亨,会发生什么呢? 说起来,大亨这个词似乎不是北方词汇,像是江浙,或者广东福建一带的俚语。 在长江以北没有与之对应的名词。但是,这不影响北方人理解这词的意思,并贴切的使用这个江南词汇。 所谓大亨,其实就是指有权有势,在合法与非法领域,都可呼风唤雨的,非政府方面人物。比如:上海滩的大富豪,或者意大利的黑手党头目之类的人物。 如果哪一天,他能成为这样的人物。恐怕,今天瞧不起他的大多数人,都会骄傲地告诉别人,他们熟识一位杰出人物,并且虚构一些二者间本不存在的虚伪情谊,就好像他们是亿万富豪眼中很重要的角色,能为想认识富豪的人牵线搭桥。 这看起来像是荒诞剧的剧情,事实上是大多数人面对生活问题的常规操作。 可以说,这种做人方式完全出自人之常情,就像猫吃老鼠,以及老鼠见猫就跑一样,前者算不得残忍,后者算不上懦弱,都是物竞天择的自然选择,根本不必过分苛责。 总有人喜欢探讨人生的意义。似乎他们觉得,世界上诞生出人这种如此与众不同的生物,一定是要让他们背负着重大使命。 可是自有人类以来到今天,人类历史上出现过不少杰出的哲学家,却没有谁能提出一个,大多数人都能接受的解释。 或许,人生最大的意义,就是让人们好好认清人到底是种什么生物。 m君不是人类世界的亚当,不是人类之王,不是世界的主宰,作为平凡的普通人,没法给人做出一个定性的认定,只能说人类绝对不像那些赞美诗里描述的那么善良、高尚、正直、无私。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所作所为,让m君对人类没有过多的好感,只能把人归类为一种普通的兽类,没法把他们视为万物之灵长。 人们经常在做的是什么? 最常见的,就是很多男人有了老婆孩子,就疏远亲爹亲娘。 人们总爱说知恩图报。 对于任何一个人而言,他这一生最该回报的,就是生养他的父母。 可谁都清楚,世上的人多如恒河沙数,真正能做到纯孝的,却是如凤毛麟角一样少。 现在的人别说像古人一样卧冰求鱼,就算是住在同一个小区,常回家给父母做顿饭,都是极其罕见的孝顺行为。 更别提,有些人为了自己小家的所谓安定友爱,在家中悍妻的教唆下,敲骨吸髓般喝父母血,吃父母的肉,将父母盘剥干净后,就把他们像球一样,飞起一脚狠狠踢开,任其失去财产后,在严酷的水泥丛林里自生自灭。 有时候,m君觉得,他要是天神,看到人世间的丑恶,都会忍不住再来一场四十四夜的大洪水。 (本章完) 第245章 第十三次相亲161 第245章第十三次相亲161 而所有的高素质行为,归根结底是由经济条件决定的,不是由人的本性或者本能决定的。也就是所谓的“仓廪足而知礼仪”。 要是完全依据人的本能行事,根本做不出任何高素质行为,大概和一头猪,一只狗的行为模式无异。 自然是想大喊大叫就要大喊大叫,想抽烟就得抽烟,想做什么就要做什么,丝毫不被一切社会规矩多约束,一切都随心随性,我行我素,毫不顾忌他人的目光,更不在乎别人的反对。 因为,按照既有的条条框框活着,本来就与兽类的本性无关。 规矩、规则、法律实质上就是为了约束兽性,让人看起来有别于其他兽类,更像是一种独立于哺乳动物里的奇特物种。 如果没有这些框架束缚人,人类会过上什么样的生活? 大概,等不到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人们就得用木棍和石头打架了。 现代的一切人类文明,不是构筑在以科学为基石的结构上。 真正撑起这人类文明大楼的是规矩。 如果全世界各国人都完全遵从内心真实的想法生活,恐怕世界刹那间就会变成一个野兽横行,遍地都是血腥与屎尿味的蛮荒世界。 所有人都会变成,在水潭边战战兢兢喝水的野兽,一个不留神就会被水里的鳄鱼,或者身边的猛兽吃掉,要想活下去,就得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心三用,一看水里;一看身边;一看天。 为什么要看天呢? 天上被惊起的鸟群,可以对喝水者做出预警,预报将有狼群或野牛群突袭而至的噩耗。 要是真有这么一天,不论是自认为强的,还是自觉弱小的,恐怕都没机会好好生活,一切社会建设也就无从谈起。 这种回归兽性的蛮荒世界应该不是人们所希望拥有的。 事实上,人类为了拜托这种与野兽一样的生活,足足用了几十万年的时间,才建立起现在的社会秩序,才有所谓的文明社会。 一切秩序都必须与经济条件相适应。风俗习惯本质上也是社会秩序,也是由经济条件决定的。 说白了,就是在经济利益的得失考量下,做出的社会选择。 所谓高素质行为,都是人思虑再三,在付得起的成本与付不起的成本间,左右权衡之后得出的被动选择。 比如: 过去总有人嘲笑农村人不讲卫生,不爱洗澡。 特别是院子里一地鸡屎,遍地尘埃,进屋后还不换鞋,不换衣服,就直接坐炕上。 这些事是事实,但不是因为他们从心底里不讲卫生,而是现实条件不允许。 以m君本人来说。他没能出生在那些像庞然大物一样的钢筋水泥丛林里,只是一个北方普通的砖土构建的小镇里的普通人。 虽然大都市的人认为都会之外皆农村,但他在那个小地方不算农村人,算是当地的城里人。 就是他这个城里人,也是直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才在家里用太阳能加热的水洗澡,到了冬季初雪之后,再想洗澡就非得去公共澡堂不可。 至少,在他所生活的那个小地方,人们的基本生活水平就是如此。 哪怕有人天生有洁癖,一天不清洗两次全身的皮肤,就觉得浑身能长出苔藓来,也是必须得忍着,毕竟天天去澡堂里泡着,从经济角度来说不现实。 他不清楚,大都会的人们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能够每天洗上热水澡的,但是应该也不会太早。 毕竟,这需要完备的供暖供水供电系统,以及安全的洗浴设备。 据他所知,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前,全国各地都和那个北方小镇一样,会经常性不定时停电。 他到现在还清楚记得,一旦停电,整个家属院的人,不论男女老少,都会坐到宿舍门口聊天,所谈无非是东家长西家短,谁借过谁家的葱,谁吃过谁家的蒜。 那时候的人感觉上比现在的人更容易亲近。你对他们好,他们会反馈给你等价的好,似乎没出现过,人敬我以花,我回之以荆棘的怪事。 有的时候,他在忙碌的求生活动中静下来,想起多年前的一幕幕,总会觉得小时候的老街坊们之间的交往,才是真正的人与人的交往,平淡朴素没太多算计,也不存在太多未知的风险,不用担心一个不留神,就被哪个连皮带骨的生吞活剥进肚子里。 总而言之,那时候活得比现在踏实。 他印象里很清楚,小时候住的是父母单位的家属院,所有成年人都是一个单位,彼此都非常熟悉,甚至熟悉到知道对方家厨房里有几瓶酱油。 虽没有达到所谓夜不闭户,但真的有路不拾遗的遗风。在这个家属院里从来没谁丢过东西。 是因为这个有几百人居住的地方,一个坏人都没有的吗? 其实不是。 任何土壤里都可能生出杂草。 圣人瞬还感化不了他凶残的兄弟,以及愚顽的父亲,更何况这里居住的不过是些普普通通的平凡人。 这里自然也有家教不严的败家子,以及有手脚不干净的街溜子。 但是,这些人受到院里整体气氛的影响,从没有在这里作案。不论是偷东西,还是打架斗殴,乱搞女人都没有发生过。 是这些人被大多数人高尚的人性光辉所感染,因此放弃为非作歹的机会吗? 当然不是。 恶岂是如此轻易就会被善感化的? 而是,这些人知道,一旦在这里做案,无异将自己置身群主构筑的汪洋大海里,等同于自投罗网,基本很难全身而退。 再者,就算没被群众们抓获,以后也会变成所有人冷眼旁观的螃蟹,根本就没法在这个环境里生存下去。 这种情况下,恶人们只得暂且收拾起尖牙利爪,在这个一亩三分地里,哪怕是伪装,也要像是一个规矩人。 所有,他特别不理解那些嘲笑农村人不爱洗澡的人是什么心态。大概就像一群刚清理完身上虱子的毛猴子,眨眼间忘记虱子刚刚还爬满全身,就急不可待去嘲弄那些身上还有虱子的同类有多不讲卫生。 (本章完) 第246章 第十三次相亲162 第246章第十三次相亲162 事实上,猪大概不会嘲笑同类。不是说猪就比人厚道,而是猪不会觉得不是猪,是比猪强大的大象之类的动物。 讥讽他人的人,难免自认与那人不同,不仅高人一等,甚至与他人根本就不是同种材料打造的,别人是女娲用藤条甩出的泥巴人儿,而他们是赫尔墨斯用金与银静心打造的宝贝。 人与人之间的区别大吗? 从任何方面来看,人与人的差别,绝对比人与一只猩猩的差别大。 但是,所有人有一个共同点。 任何人,不论他是总统,还是其他的什么,都必须永不停歇地做些什么。 也就是说,任何人都必须不断劳作。这种劳作可以是体力活,可以是发明创造,也可以是写作。 一言以蔽之,人必须不断劳作,才能活下去。 以作家来说。 一个以写作为生的人,就像不断一只被困在茧子里的虫,必须时时刻刻都能破茧而出,才能延续创作生命。 如果失败了呢? 恐怕不只会失去写作生命,还有可能丧失真实的生命。 古往今来,各国都有自杀的作家。 有的是不能忍受误解;有的是无法承受折辱与谩骂;还有的是不能直面失败。 当然,也有躺在功劳谱上,安然享受其收益,快乐活到死,直到死后几百年,仍被人顶礼膜拜的。 不过,这种人是极少数。 大多数作家就像面壁的老僧,在孤独枯寂中,潜心求索以求突破。 可惜,突破就像奇迹,不是想要就会有的。 需要突破的不只是写作。 人不算漫长,也不是很短的生命旅行,也迫切需要突破。 但是,能有所突破的人,就像成功的作家一样,终究只是少数群体。 绝大多数人只是随波逐流的活着,最终活成一汪死水,泡出一滩黑泥,慢慢腐化变臭,成为植物的养料。 日后,他人肯定会看到这些花草,却不会知道用生命孕育它们的人。 这些花草算不算生命荒漠里难得的绿色呢? 自是算的。 可惜,是装点别人的生命。 m君也渴望有所突破,像独角鲸一样,破开坚壁,呼吸闭环外的清新空气。 许多人喜欢把有渴望的人,比喻成等待情郎归来的少妇。 就好像等待远归故人的心,是世上最急迫跳动的心脏。 m君倒是觉得,自己像是一个急不可待,嗷嗷待哺的婴儿,一个巨大饥饿的婴孩,急切需要新鲜奶水的浇灌而不得,只能向冷漠无情的世界发出痛哭声。 哭声有人理会吗? 没人。 不但不会招引来好心人,只怕还会引来饥饿的豺狼。 当然,思春的少妇不会担心这些。 每一个路过的身影,都会带给她们无尽的想象,似乎故人已归。 每一次想象,都会结出一朵美丽的花,使其人生看起来多少有些色彩。 人最悲哀的事是什么? 大概就是整个人生都黯淡无光,毫无色彩。 m君始终觉得,人与其他动物没有本质区别,那些电影里看到的匪夷所思的景象,总会在那个目光不及的角落里发生。 有时候,这想法会让他感到害怕。但是,狼群不会因羊害怕,就不吃羊肉。 害怕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人们与丛林里的亲戚用对危机的方法不同,大多时候不像虎豹羊鹿那样直接。 人有人的独特的做法。 大多数人实际上是通过妥协来应对危机。 或者说,采用壁虎断尾的法子,出让或牺牲部分利益,来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 比如: 所谓的高情商,其实就是能及时控制情绪,暂时通过自我催眠,淡化别人带给自己的伤害,通过忍耐尽可能保持一种风平浪静的拟态。 用满清最圣明的皇帝评价最勤勉的皇帝雍正的话来说,就是要做到:喜怒不形于色。 这不是虚伪,是修养,是人必须要有的基本修养。 算得上是一个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修养。 话虽如此,很多人在这一点上做得并不好。 m君自己做的也不好。 有的时候,他会觉得,人大可不必像个演员一样,在人生中披上不同演出服,应该做真实的自己。 可什么算是真实的自己呢? 所谓真实的自己,难道不是另一种角色吗? 所有人归根结底都是人生的过客,都不过是他人的眼中的路人、远人、离人、陌生人。 谁是谁的谁? 谁也不是谁的谁。 大概,他就是相通了这一点,才一直对追求女孩提不起劲头来。 当然,他没有庄子那么小气,不会诈死来考验女人。 莫说女人,男人有几个可以从壮年开始,就真正单身独居的呢? 寡妇改嫁不是件很正常的事吗? 若非如此,封建皇帝们何必大费周章,对那些守节的女子,大封特封,大树特树呢? 说白了,就是在远比现在重视贞洁的封建时代,能够真正耐得住寂寞,对一位故人从一而终的女人,也是凤毛麟角般的稀罕人物。 一生一人一段故事,好不好? 这很难一概而论。 但有一点是确定的。现在的人做不到。 不用讥讽他人,就算是m君虽行为思想颇保守,过上几天不见相亲的对象,都会记不清对方的样貌,偶然间想象一下那人的眉眼,恍如隔世般迷迷糊糊不清不楚。 想来对方大约也是如此。 这大概就是相亲对象必须经常见面的最重要原因。 虽然不会因见面少生出嫌隙,但一定会生出不少生疏的距离感。 不见面的时间越久,距离感就越强烈。以他本人为例,这几天不见,已经感觉俩人之间,似乎已经出现一条浩浩荡荡的大河,宽阔到隔岸观望不辨牛马。 于是乎,他忽然意识到,要尽快见到对方。否则,不用等人乘虚而入,俩人就自然而然渐行渐远,像两条偶遇的鱼,兜兜转转之后,在广阔无边的江湖里,忘掉曾经遇到的那条鱼,盲目游荡觅食,直到再也回不到曾相识相知的水域。 大约,那些萍水相逢者都是如此星云流散,永远被尘封在对方的记忆荒漠中。 (本章完) 第247章 第十三次相亲163 第247章第十三次相亲163 他想到那个女孩,就忽地想去浴室照照那面圆镜。 当初,他买这面镜子时,觉得它很圆,圆的像是一颗银色的月亮。 都说人有旦夕祸福,月有阴晴圆缺。 可事实上,月一直是圆的。 所谓的缺,不过是看起来缺,不是真的缺了什么。 大概因为月实际上总是圆满的,所以总会和美丽的事联系在一起。 比如:嫦娥、玉兔、桂花树。 再比如:漂亮的精灵们。 山石树木的精灵、花鸟虫鱼的精灵、狐狸兔子的精灵等等。 传说中,这些精灵想幻化为人,要定期对月亮膜拜,以求这个圆满所在能释放出天地精华,泽被这些虔诚的信徒。 有些人对此深信不疑,还会拿出一些照片或视频作为证据。 据m君所见,这些所谓证据,基本上集中在三种动物:羊、黄鼠狼、狐狸。 其中,狐狸在北方是最常被神话的动物。 在古代文人的笔记里,这些红色的生物法力无边,无所不在,无所不能,能让人享有融化富贵,也可使人贫困潦倒,万劫不复。 他小时候看过一本小说,内容是关于富家公子打伤狐狸,抢走对方的天书,招来狐狸精报复的事。 作者文笔诙谐,把本来令人毛骨悚然的奇闻,写成一篇令人捧腹大笑的滑稽戏。 简而言之,狐狸精为了报仇,先诓骗富家公子的家人变卖家产北上,再欺骗富家公子本人南下。 南下与北上的人在大江上偶遇,又引发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趣事。 这篇故事有个不足之处,狐狸精曾多次显露真身。按照当下畅销科幻小说作家们的通行做法,这种角色不露面最佳,能给人留下更多的想象空间。 这其实不是科幻小说家的独创,而是一位武侠小说家开创的写法。 这位文豪笔下最著名的一场决斗,是天下第二与天下第三的生死较量。 这场决斗前,有过许多铺垫,让读者对其期待颇高。 可是,作者根本没有描写出打斗场面,就像马远夏圭的边角之景,巧妙使用了留白,让人有了无限的想象空间。 这种写法后来被科幻小说家们借鉴。近几年,最著名的基本科幻小说,就食髓知味的,不正面描述外星人的面貌,甚至有的小说明明在写人与外星人的斗争,却自始至终都没让外星人正式登台表演。 那些无所不能,如鬼神般强大的外星人,一直活在小说人物的描述与恐惧中,直到地球毁灭,也没被人类看到真容。 一个外星人,或者不礼貌的说一个怪物,无论相貌有多独特,无非就是多几只眼睛,多几条手臂,或者干脆如混沌般什么也不长。 不管其怪模怪样有多惊世骇俗。人们看久了,都会生出一个原来不过如此的念头。 但是,若对方根本就没露出真容,就会让人永远猜不到其真实样貌,也就留下了永恒的魅惑力。 人们对未知的一切,总是比对已知的更感兴趣。 比如:有句俏皮话叫“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为什么偷不着的最好? 因为神秘。 也就是所谓的距离产生美。 什么是美?什么是丑? 二者没有固定标准,时代不同,人们眼中的美丑也不同。 比如: 在满期时代,女人的小脚就是美。现在看来那种脚就是畸形,一点都不美,反而很丑陋。 m君一直觉得,小脚女人、大烟枪、武侠小说是人类愚昧的三大表征物。 三者的共同特征,就是以一种虚假的审美,带给人虚妄的喜悦感,使人陷入不真实的白日梦里不可自拔,最终在虚伪的环境里自我陶醉,自我麻醉直至死亡。 小脚女人和大烟枪随着满清的覆灭消失了。 武侠小说却一度获得蓬勃发展的机会。 在m君上高中的那段时间,几乎每个男生都或多或少拜读过武侠小说,特别是所谓武侠三大宗师的小说。 以文笔与构思而言,m君最喜欢那位个人写作风格独树一帜的小说家。 他像写侦探小说一样,以推理与悬疑为武侠小说主体内容,同时语言简练,使作品看起来像是电影作品的剧本。 这位小说家的前期作品,基本上是对三大宗师排名第一者的模仿。 文艺作品最忌讳的就是模仿,特别是模仿写作风格。除非被模仿者已经不存在,否则是绝无出头之日的。 该小说家在创作生涯的中后期,抛弃模仿另辟蹊径,完全以故事情节来打动读者,基本上放弃对所谓武功的描述,转而大力营造武侠世界的独特氛围,并发明出一句广为流传的成语: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反观另两位大师,一位号称作品里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另一位号称有极其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却没有留下哪怕一句能被人记住的名言。 这一点对于中国作家很重要。因为中国人记忆人或作品,不是记住其全部,而是记下其最具特点的部分。 比如:说起那位杀死妻子的童话诗人。 m君想到的就是“黑夜给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提到那个天才诗人。 m君第一反应就是脑海里浮现一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画面。 同样的,他想起这位小说家,马上就想到那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另两位武侠小说大师的作品无法归结为一句,或两句话。 他们的作品与前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前者所有作品的江湖生活,在作品中始终如一,人物千变万化,江湖却还是那个江湖,正如拿刀的人不一样,刀却总是被用来砍人的,其作品的精神实质是统一确定的。 后两位的作品就没有这样的主心骨,一会以有家国情怀的虚构将军为主角;一会以厚颜无耻的无赖为主角;要么就是编造出个六神无主的教主;或者一味愚忠的大弟子,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只觉得很是热闹,却不知道他们描述的江湖到底是什么。 (本章完) 第248章 第十三次相亲164 第248章第十三次相亲164 三大武侠小说家称霸通俗文学书籍市场的年代已是明日黄花。 倒不是有后起的武侠小说家取而代之,而是武侠小说自身已经没落,失去对年轻人的吸引力。 这种作品本身就像是魔幻故事,或者有部分成人内容的童话,对中年人和老年人基本没有吸引力。 因为,中老年人知道,那都是没营养的胡说八道,与其浪费金贵的时间看这些东西,还不如多花点时间研究自己的体检报告。 这种小说的受众群体是三十岁以下,心中仍有浪漫幻想的年轻人。 但是,当下的年轻人远比当年的青年更浮躁,因为网络信息的爆炸式传播,使得他们看似比前辈们懂得更多,实际因心智不成熟,更容易受到各种歪心思的误导,反倒更加缺乏真正的生活感悟,以至于无法领会所谓的武侠世界的美感。 武侠小说有美感吗? 肯定是有的。 m君觉得,美感所在不是血腥暴力的打斗场面,更不是五花八门的武功,而是人在江湖里可以快意恩仇,在虚构世界里活成理想化的人,不再是一只被各种枷锁压抑束缚的哺乳动物。 他年轻时爱看这种作品,最大的原因就是看完之后可以减压,特别是看到主角打败仇敌时,或者扫平某个土匪的山寨,击垮某群不可一世的强敌,就会像自己战胜敌人一样心情舒畅。 现在的青年似乎体会不到这种阅读乐趣,更喜欢的是比武侠小说更肤浅、更无聊、更不知所谓的网络垃圾文学。 比如:玄幻文学、穿越文学、男女不分的文学。 也就是那些倾向于一次性阅读的文学。阅读这些作品的体验,非常像放荡男女之间的露水姻缘,要的就是短暂而强烈的感官刺激,过后就是相忘于江湖,因为本就不想再见,自不必对方有修养、有内涵、有道德。 潘金莲与西门庆要是活在当代,大概不会是那种结局。没准他们还能如意得水,成为当今时代的弄潮儿。 当然,当下的垃圾文学与过去的武侠小说最大的区别,倒不在其苍白浅薄没有内涵。 在三大武侠小说家横空出世之前,武侠小说在时人眼中就不只是浅薄,简直就是历史故纸堆里的垃圾。 这三位对武侠小说有再造之功,使其在濒临灭亡的时刻,陡然间峰回路转,迎来辉煌盛大的发展期。 可惜,后续跟进的武侠小说作者们实在是乏善可陈。 他们的文笔无法与前三位比肩,构思故事的能力,也远不足以与之雁行。 曾经读过武侠小说的人很容易就会发现一个怪事。大多数武侠小说,都是对那三位的模仿,并且是极其拙劣的模仿,既不得其神,也不得其形,就好像有人想临摹一只老虎,结果画出一条老狗来,让旁观者惊诧莫名。 现代垃圾文学真正不如武侠小说的地方,在于其中大部分作品的文字毫不考究,要么就是用大白话堆砌字数;要么就是用词不达意的词藻伪造出文章华丽的假象。 幸好读者们并不在乎这些,只把精力放在其中能带来强烈感官刺激的部分。 于是乎,垃圾文学的作者们为迎合读者的低级趣味,赚取更多的稿费,就像放弃野外谋生能力的狼终于变成狗一样,甘愿变成赚取低廉稿费的码农,挺过不断随意堆叠的文字来谋生。 垃圾文学中有好作品吗? 其实是有的。只不过大部分读者的兴趣不在文学本身,使得这些作品的市场反响一般。 久而久之,那些文学功底较深的作者,要么随波追流,降低作品的文学质量;要么放弃创作垃圾文学,去从事其他行业。 结果就是,那些文笔优美,故事引人入胜,内涵发人深思,上乘佳作越来越少。 网络上充斥着越来越多粗制滥造的垃圾文学作品,用事实坐实其文学垃圾的诨名。 早些年,其中还有过不错的作品。 m君看到过一个集合穿越,性别错位,宫廷阴谋等各种噱头于一体的小说。 大致上就是讲,一个女人穿越回不知名的朝代,取代一个有怪癖皇帝的娈童的理智。 她男儿身女人心,爱上被这个男宠灭门的一位英俊少年的故事。 故事本身烂俗,但作者文笔极佳,把这俩人不走寻常路的爱情故事,写得百转千回,荡气回肠,对俩人彼此爱恋,却又相互隔膜的微妙心理的把控,可谓是恰到好处,妙到毫巅。 那感觉就像是一位优秀的画家,硬是把一个丑陋的物件,画出别具一格的美感,并且让观众摒弃成见,接受这种颇为怪异的美。 所谓垃圾文学的垃圾二字,与垃圾食品的垃圾是一个意思。 垃圾食品大体上就是指方便面、炸鸡腿、炸薯条、炸牛排等 高糖、高油、高脂肪的食品。 这些食品真是垃圾吗? 自然不是。 它们实质上都是营养丰富的食物。 反观那些被人们奉为健康食品的青菜等等常吃可减肥的食物,实际上是些营养含量低的食品。 要是一个人需要继续能量,是吃垃圾食品,还是吃那些健康食品? 如果该人脑袋没被母猪踢过,就该明白垃圾食品才是关键时刻能救命的吃食。 为什么营养含量更高,更能帮人抵抗饥饿的食品,反被叫做垃圾呢? 就跟蝗虫只吃素,被人称为害虫;螳螂爱吃肉,被尊为益虫。而虎豹吃肉,是有害的;牛马吃草,是有益的,是一种道理。 好与不好全在人自己的定义,跟物品本身的好坏无关。 就和有的人明明是乐于助人的好人,却被一大群人排挤孤立一样。 这些人不知道他是好人吗? 当然知道。 但为了实现自身不可告人的目的,才不会管对方的道德品质有多么高尚。 他们关注的只是自己利益的得失,而不是公平与正义。 垃圾文学为什么被称为垃圾呢? 因为这种文学绝大多数满足了人的某种隐秘需求。 也就是它们所描述的事体,就像是一把夜壶,虽然可在私底下赢得一些人的追捧,但就算是黄金打造的夜壶,也绝上不得台面。 世界上有能被当做艺术品的夜壶吗? 似乎有很多。 比如:蜀国皇帝孟旭的夜壶。还有唐太宗李世民留下来的那几把壶。 (本章完) 第249章 第十三次相亲165 第249章第十三次相亲165 m君年轻时看过不少武侠小说,主要就是那三大武侠小说家其中两位的作品。三人中另一位虽堪称新派武侠真正的开山始祖,文笔甚佳,故事却偏近传统,不合他的胃口。 他当时觉得,人们对这三位实在过誉。 他们不过是胡编乱造些奇思妙想,怎么能被轻易冠以大师的称号。 后来,这三位有去世的,有封笔的。市场上涌现出不少针对他们作品的伪作、续写,以及大量的他人武侠作品。 他看过一些别人的武侠作品,又自己试着写过几段,才发现时人对那三位作品的评价过于保守,他们简直可算做武侠小说界三座不可逾越的珠穆拉玛峰。 别人不过是其阴影下的小土丘,单个远不具备改变地貌的能力,群聚倒是可塑造地形,又不及前者景观之壮丽雄大。 先不谈三位小说家的文笔,单论讲故事的能力,在武侠小说作者中就无出其右者。 有那么几年,街头书摊上充斥着署着各种怪异笔名的武侠作品。 比如:金庸新、金鹰、金庸续、古龙旧、新古龙、古尤等等,看似错别字,实则有意为之的怪名号。 那些小说的内容看似光怪陆离千变万化,其中极个别的作品文笔极佳,但实际上没有任何一本的故事,能脱离出那三位小说家作品内容的范畴。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那三位小说家几乎刻画过全部类型的江湖人物,诸如:浪子、侠士、怪杰、艳女、妖童、善人、恶棍、痴情女、负心汉、无赖、愚者、智者、复仇者等。 他们还讲述了江湖所能涉及的绝大部分故事,诸如:孤胆英雄对抗势力遍布天下的黑恶势力;某派遗孤横刀扫灭仇敌;地痞靠小聪明获得荣华富贵;忠孝不能两全的大侠跳崖自戕;帮派老大被心腹背叛,又成功绝地反击等等。 甚至于,他们还创造了几乎全部的武功。比如:所谓的内功、外功,以及由此延伸出来的,能吸收别人内力的怪异武功;无法自己使用,必须把内力让渡给别人的武功;能从指尖发射内力,像发射子弹一样伤人的武功;甚至有能让人青春常驻的武功。这几乎就是现在修仙玄幻文最初的灵感来源。 那些后来者的作品多如过江之鲫,使得武侠小说市场呈现一片虚假繁荣景象。 可事实上,作品本身无论在人物身份,故事内容,还是武功设定上,都无法做出任何创新突破,只是对前者原有架构的模拟与调整。 也就是说,客观来看,那三位把武侠世界的故事全写完了,以至于后来者没故事可写,就好像一位考古学家考证完九州土地上所有古墓,使得后世学者无墓可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这似乎是武侠小说迅速没落的根本原因。 那么,武侠世界真的不再能有新故事吗? 其实不是的。 三位中年龄最轻那位的作品,特别是其中后期的作品,其中描述的江湖,实际上与前两位的武侠世界就迥然不同,不是以武侠中的“武”与“侠”来吸引读者,也不是以他本人所说的“牺牲”与敢于“牺牲”的人,来使作品赢得广大读者的青睐,而是另辟蹊径使作品具有独特的辨识度,进而在成千上万的流水线作品中脱颖而出。 武侠小说世界在这位小说家横空出世时,已经处于题材匮乏的瓶颈期,对于当时的许多小说作者而言已经无故事可写,大部分人早已蜕化为码字员,只是简单重复模仿前两位小说家的作品。 那两位中有人写出个天下有东南西北中五大高手,他们居然不会随机应变,编个六大或七大高手出来,也非得按照东南西北中立出五个高手。 他们要么做续编,写五大高手寂灭后,其子侄徒弟因所谓论剑,又发生一系列故事;要么就是绞尽脑汁,依据原作文中的蛛丝马迹,给年轻时的五大高手编些香艳往事。 其做法就像现在的导演们给热映电影编前传与后传,前前传与后后传一样,简而言之,就是“炒冷饭”,而且还是炒别人的“冷饭”。 然而,原作的所谓五大高手,有两个特征是后者没法进行简单复制的。 第一,前者的五大高手的设定,实际是以武功、性格、身份、住所方位对应五行属性。 这就使得所有接受这一基本设定的续作,全部都注定是狗尾续貂之作。 后来者描述的五大高手,要是在各方面也与五行属性呼应,就会令读者无法将其与珠玉在前的原作人物区分开。 比如:后者描述的西方高手,与前者一样人高马大,高鼻深目,声如刀剑相击,衣衫尚白。 那么其外在形象与先前那个相比,在读者的脑海中幻化出的人物样貌能有多大区别呢? 要是后者完全延续前者的设定,因西属金,色白,属秋,主杀伐,把西方高手设定为全书的反派。 这种情况下,就算这位西方高手的武功与个人经历,跟前者完全不同,给读者的直观感受,仍不过是有人把前作重新誊写一遍,毫无新意可言。 另一方面,如果后来者不让这些高手与五行对应,那么五大高手又何必一定要与东南西北中对应呢? 为什么不能是十大高手,或者八大高手,一定要是五大? 或者,直接称这五人为天下前五名呢? 所谓五大高手的设定,本身就不成立了。 第二点,所谓五大高手的故事,实际上是依附于小说主线故事的支线情节。 小说的主线,是原作者以宏大历史事实为背景,讲述家国情怀的武侠情感故事。 一旦有谁要把看起来最吸引人眼球的五大高手这种事,单独展开来描绘出一系列故事,就会发现脱离了原作主人公的家国情怀,这种高手设定会变得很普通,跟随便起个什么镇山东、镇河南这种外号没区别,使得后续或前传变成烂大街的“大路货”。 (本章完) 第250章 第十三次相亲166 第250章第十三次相亲166 即便后者文笔极佳,能把江湖探险写得峰回路转,九曲回肠,其作品最多看起来,不过就像是同一个演员重复演出故事情节雷同的影视剧,很难让人有眼前一亮的新鲜感。 而三大宗师中最后一位崛起的大师比大多数作者要聪慧,也更有文采,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另辟蹊径。 他基本上抛弃前两者的固有套路,发展出自己独特的写作风格。 有些人认为,他区别于他人最显著的特征是叙事风格。 这说法当然没错。 但是,他能使用那种有别于一切武侠小说的文体,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其对前两位大师构建出的武侠世界,从三个方面进行彻底重构。 一,之前小说家笔下的武侠,离不开武打情节。而武打必须依托武功。 因此,对武功的描述本是武侠小说里的重头戏。 前两位都对各种怪异的武功着墨颇多,并且对文中重要的武打场面浓墨重彩。 但这位小说家笔下人物的武功,特别是主人公的武功,基本就没什么招式,也不太需要名字。 他更多是把笔墨用在故事情节的构建上,而非描绘人物身怀的神奇武功上。 武功在他的小说里,只是服务于故事情节的点缀物,并不占据叙事的主要位置。 他文中令人回味无穷的决斗场景,不是根本就没有进行正面描写,就是经过整本书的情节为铺垫后,一两招间就分出胜负。 这就使得,他需要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在对人物背景、人物心思、人物对话的描写上,使其行文大多与武功无关,也就使得其文风看起来显得与众不同。 二,不再着力表达情怀,而是以宣泄情绪为主。 这一点表现在故事上,就是几乎所有的故事没有太宏大的背景,也不说太多大道理,完全站在个人角度去感受血雨腥风的江湖。 当人物完全从个人立场出发,对某事做出评价时,自然就和身负家国恩仇者所表达的意思不同,会更直接也更纯粹,也更适合简洁明了的对话方式。 比如: 一对仇人见面。 a说:你来了。 b说:来了。 a说:我手里的剑说,你今天得躺在这! b说:我手里的剑不是这样说。 a说:你的剑怎么说? b说:它说躺下的是你。 这种对话猛一看很是怪异。可是只要理解这俩人是纯粹的仇敌,就会发现这种类型的对话很真实,一点也不夸张。 什么叫纯粹的仇敌? 就是二者间除了仇恨,再无其他羁绊。 既然两者间除仇无他事,又怎么会有多余的废话呢? 他们的对话自然就应该是如刀锋般锐利,恨不能直插入对方心肺。 语言只有少到几个字,才能有这种简洁明确的表达效果。 譬如: 一个人挥舞着刀,向敌人吼出一大串决斗的理由。 对方如何回应,最能表现出对此人的蔑视,以及必定全力还击的决心呢? 莫过于抬手只说出一个“请!”字。 这远比回敬一通长篇大论,更能让读者感受到回话的力量感。 三,以推理侦探小说一样的悬疑情节来吸引读者。 如果剥离其武侠的元素,完全可以当做侦探小说来看,从叙事来看比大多数武侠故事更真实一些。 当然,这种真实还达不到批判人性的深度。 武侠小说也能批判现实吗? 其实是可以的。 三位大师中,有一位的社会声誉远高于这一位,最大的原因不是其作品中有“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所谓家国情怀,以及被人为美化的完美大侠,而在于其作品中有对人性的批判和对社会现实的反思。 也就是说,这位大师不与其他作者比故事、比情节、比出奇、比创新,而是以其独树一帜的立意,以及对文章整体架构的把控力,实现了让作品鹤立鸡群的效果。 武侠小说能达到批判社会现实深度的,似乎只此一家别无分店。这才是该小说家能稳居武侠小说家魁首位置的根本原因。 就好比,世界上的喜剧演员成千上万,我们无法遍识他们。 但是直到今天,我们都记得大洋彼岸有过一位伟大的滑稽戏演员叫卓别林。 这位喜剧大师能获得长久不衰的国际声誉,只是因为远比其他滑稽戏演员都善于逗人笑吗? 显然不是的。 就好像没有哪位著名的画家是因为能画像模特被记住的。 画像某物,只是对画家的基本要求。 一个画家要成为大师,必定要在能画像模特的基础之上,再有些别的与众不同之处。 滑稽戏演员也是如此。要是一个滑稽戏演员只琢磨如何搞笑,当然可以成为一个精专业务的喜剧演员,或许还能成为一位笑星,但是要成为幽默大师,就非得在搞笑之外,再比同行多会些什么。 比如:能够反讽社会上的怪象。 武侠小说作家也是一样。他们笔下的是虚构出来的世界,可以极大的发挥想象力。 m君认为,他看过的所有的武侠小说中,最真实、最贴近现实生活的,就是这位小说家的作品,一本叫做《鹿鼎记》,另一本叫《连城诀》。 前者是m君最不喜欢的武侠小说,后者是其最喜欢的。 喜欢与否,全在于两作的真实感。 两者实际上都是在讲人性的恶。尽管前者以主角团的插科打诨,最大程度遮掩着作品中恶的锋芒,但那仍旧是一部几乎全员皆是恶人的故事。 后者描绘恶更直接,以近乎白描地手法叙述着人间的恶。师徒、父子、父女、夫妻,一切人际关系在利益面前,都变成暴雨下的枯枝败叶,根本就不堪一击。 故事里除了男女主角,基本上没有真正的善人,包括那位被徒弟暗害的老剑客。 大多数人不喜欢这本作品,更喜欢前者,大致上是因为这部作品既没有博人眼球的武功,也没有新奇古怪的故事,只是以写实主义的笔揭露人间真实存在的恶,少了刺激感官的佐料。 可事实上,一块真正优质的牛肉,不需要太多佐料,只要稍微烤制,沾上点盐,就足可满足人的口腹之欲。好的文学作品也是如此,不需要太多依赖于感官刺激的噱头。 (本章完) 第251章 第十三次相亲167 第251章第十三次相亲167 后者优于前者的地方,就在于故事里,善良的人获得相对妥善的安置。 作者给好人在肮脏黑暗的人世之外,留下一个干净无污秽的白茫茫雪谷,作为仅剩的两个好人的安身之处,就像是上帝为亚当与夏娃建造的伊甸园,有男,有女,有飞禽,有走兽,有深山密谷,有晴天白雪,没有恶人,没有龌龊的交易,更没有丑陋的人性。 人性到底是美?还是丑? 人生本善?还是恶? 这实在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 m君不是全知的智者,断然不敢对这件事妄下论断。 只是一提到人性,他就会忽然想起,最令人讨厌的历史人物,汉初军事家韩信。 这个人物是他所知的所有历史人物里,最让他瞧不顺眼的名人。 他不否认这人的才学,但很不喜欢这个人。 其实,也不是针对这个人。而是对他以自身经历揭露的某些现实,感到厌恶至极却又无可奈何,于是乎连带着对这人也是极其讨厌起来。 韩信身上有两件事,让他甚至觉得这人是故意在以一种怪异的行为艺术方式,向人们展示人性的丑恶。 第一,此君在手握大权后,没有向地痞无赖复仇。这在现在看来,可归结为心胸广阔,生有一副菩萨心肠。毕竟,真能做到“以德报怨”的人不多。世人还是睚眦必报者居多。 按照m君这种善男信女的心思,尽管韩信放过恶人算是失刑,但也算不得罪大恶极的过失,就算没有所谓的福报,至少不该落得一个被主子残杀的结局。 这其实很有些黑色幽默的意味。一个人饶过有不共戴天仇恨的仇敌,本想向所有人展示自己的大度和善良,却迎来他人最恶意的回报。 当然,他所展示的善良,或许并不被时人认可,反被误解为 让人匪夷所思的怪异行为。 当时的人大概是如何对付仇人的呢? 孔子本人就说过“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也就是说,看似温文尔雅的孔子就不赞成韩信的做法。 如果“鞭尸尤恨楚平王”的伍子胥知道世界上竟然有韩信这种人,大概会被惊掉下巴。 以血还血,以牙还牙是通行于古今中外的习惯法。 有道德瑕疵的齐襄公被后人视为顶天立地的伟丈夫,就是因为他敢硬顶着列国巨大的军事压力,以及春秋时代不主张灭人家国的政治伦理压力,彻底消灭几百年前害死祖先的敌国,给被烹杀的祖先复仇。 尽管他死得不光彩,但复仇一事将齐国领土扩展一倍有余,为将来称霸天下的事业奠定坚实的基础,使他虽死犹荣,是国家的好君主,军队的好统帅,祖宗的好子孙,人民的保护神,被极其讲究礼法的士大夫们尊上一个“襄”字。 就算是《春秋》都不得不秉笔直书,为先祖复仇是一件大快人心的正义之举。 再有,鸡鸣狗盗者的领袖孟尝君。这位公子为个人私利勾结敌国戕害母国,虽才学无双雄视天下,却也是声名狼藉之辈。 他受秦国迫害出逃后,在赵国的一个小镇上被镇民群嘲,受辱后命令门客屠灭该镇。 天下列国君主、公子、名将、豪杰,不论敌友,无一人因此指责孟尝君。 为什么没有政敌以此责难他呢? 就算没人能给那些被杀者公道,难道还会没人敢站出来说句公道话吗? 当然不是。 战国时代,别说是孟尝君,就算是秦国君主都无法钳制天下悠悠之口。 然而,事实是,不论是孟尝君的政敌齐湣王,还是被杀者的君主赵王,都没有跳出来对此提出异议。 是这两位王权势不及区区孟尝君不敢为死者主持公道吗? 显然不是。 两位王都是敢和秦王叫板的强势君主,并非暗弱的傀儡,根本不必惧怕一个孟尝君。 真实的原因是,在那个时代人受到的羞辱,必须用鲜血来洗刷,要么是自己的,要么是对方的。 孟尝君的作为,完全符合当时的道德标准,并无任何过错。 韩信所遭受的耻辱,超出孟尝君所受屈辱何止百倍,却不敢报复区区一个二流子。 这种怪异举措在当时大约是不符合道德标准,又令人难以理解的。 或许,他的主子夫妇受限于当时通行的道德标准,没感受到其刻意释放的善意,才仍旧按照处理猛兽的法子,用竹子刺死这位军事天才。 第二,此君在执掌重兵时,不敢向刘邦夺权,一共放弃两次可自立为王的机会。 世界上能知恩图报的人并不算太少,但是能经受住帝王宝座诱惑的人不多。 不知道有多少人为一把椅子,父子、母子、姊妹、兄弟、夫妻之间枉顾人伦,像被毛戴角的畜生一样,互相谋害残杀。 而韩信面对同样的诱惑,没有背叛有提携之恩的主子。 这种饮水思源之情是弥足珍贵的。 但是,他得到的回报是什么呢? 是主子夫妇强塞过来的麻袋和竹枪,以及一顶串通陈曦谋反的大帽子。 一个人手握重兵时不造反,被人像金丝雀一样关在笼子里,失势多年后,却想借助匈奴人和旧部的力量造反了。 这种事只在虚构的小说里才会存在。 不是说韩信反复被羞辱后,一定不想反,而是这位大将军困居长安,已经是事实上的阶下囚,不只自身没有造反的能力,也不再有教唆他人谋反的资格。 有谁会听从一个囚犯的指使去造反的吗? 从来没有。 根据历史记载,韩信至少有两次真正称王的机会。 一次是在刘邦与项羽决战前夕。他位高权重,兵多将广,完全可以自立为第三方,左右天下局势。 另一次,就是刘邦假装狩猎,进入楚国境内。 此时,韩信手中兵精粮足,又占据主场优势,完全可以发动突袭取而代之。可是,他献上项羽旧部的头,束手就擒了。 他实在不该卑微的像只待宰羔羊,要是勇于亮剑放手一搏,或许还能有一线生机,最差的结局无非如英布一样,和刘邦同归于尽。 m君每次读史书,读到韩信被刘邦擒拿住,都觉得不可思议,甚至觉得,要是他处在韩信的位置,不但不会被别人捕获,甚至能反戈一击消灭对方,执掌天下。 (本章完) 第252章 第十三次相亲168 第252章第十三次相亲168 连韩信都只能俯首帖耳的皇帝,就凭他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平凡人,难道真能逆势而为,成功绝地反击吗? 这倒不是他妄自尊大,事实上,造反对于位高权重如楚王者,并不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特别是皇帝身在楚国境内的时候。 只要给他贵为王爵的身份,几万军队的指挥权,再有五百名左右的死士,就算是历史上的任何帝王,哪怕是成吉思汗或者亚历山大大帝亲临,只要身在楚国境内,都会沦为他的阶下囚。 这不是他异想天开的胡吹法螺。五百死士攻城略地稍显不足,发动一场宫廷政变却绰绰有余。 历史上,位卑者以少胜多推翻上位者的成功案例比比皆是。 扶桑岛上不可一世的织田信长,不就被明智光秀轻易终结了吗? 这种事在华夏历史长河里,更是屡见不鲜。 诸如:春秋时代楚穆王击毙楚成王;战国时代赵惠文王饿死赵武灵王;匈奴单于冒顿射杀单于头曼;大唐皇帝唐太宗推翻唐高祖;大唐宰辅张柬之颠覆女皇武则天;金国海陵王的宫廷政变等等。 他们发动政变实际动用的兵力有多少? 并没有多少,多则几千人,少者几百人。 与他们相比,m君执掌楚国军政大权,手里有雄兵数万,只要举措得当,绝对可以在楚地致刘邦于死地。之后,他再徐图天下,当皇帝都未必不能成功。 事实上,要做成这种事一看实力,二靠决心。某些时候决心比实力更重要。这不是唯心主义的主观臆断。 历代推翻皇帝的政治家中,最特殊的大概是武周张柬之。 这位老爷子没有自己的班底,基本上是位舞动他人刀剑的政变者。也就是说,他本身没有力量,只有一颗想推翻女王的雄心,造反所用的力量全部来自别人。 这件事有趣就在这里。那些本身有力量造反的人,非得被他使唤才会行动,就好比一群狮子老虎,非得看到指挥棒,才知道可以进食。 在m君看来,一群有权势的人,被最没权势的人如臂使指,是非常滑稽的事。 那些人为什么明明有造反的实力,却非得等到出现一位张柬之,才鼓起勇气排墙而进,杀二张,向女皇逼宫呢? 因为他们下不了决心,瞻前顾后思绪万千,手有利刃却哆哆嗦嗦不敢下刀,必须要有人充当这群乌合之众的主心骨,才能把这一刀劈下去。 两者对比,张柬之像是高大的巨人,那些权贵都不过是侏儒。 但是,这位大人只是泥足巨人,徒具其表,并无实力作为内部填充物,就像是一堵腐朽的墙,经不起任何形式的猛烈撞击,身处在长安权贵间,就好比立国初期的普鲁士国,仅是一堆铁罐子里的陶罐,一旦遭遇使劲碰撞,非土崩瓦解不可。 其政治对手大都看透其虚弱的本质。武家残余分子只是动动嘴皮子,就终结了被封王的张老爷子,以及另外四位神龙政变的推动者。 而那些被政变五王挥动的“刀”们,要等到下几次政变,才会在自相吞噬中,决出最终的幸存者。 历史上,有能力造反的人很多,但真正付诸实践的人很少,大约是他们没遇到如张大人这样果敢的主事人。 大多数没能举事者,多是书生造反三年不成的类型,就像汉淮南王刘安做了一辈子造反计划,为掩人耳目还编写出一部恢宏巨著,被后人尊为道家理论的实践者,甚至被传说成一位白日飞升的得道者。 实际上,这位诸侯王不过是政治斗争中的失败者,白忙活一辈子,最终一切谋划都胎死腹中,空留下一道豆腐实惠世人,算是最著名的,优柔寡断的谋反者。 当然,也有明明必败,还非要造反的,如明代江西的宁王。 这位宁王熟稔宫廷斗争技术以及官场潜规则,但不是有眼光的军事家,大约是自知军事水平欠佳,竟然只围着安庆打,绕来绕去不出江西,不想着去占据金陵,然后进兵荆州一带,以进可攻退可守之势,纵兵纷扰南北,最终夺取天下。 几百年后,有人只是部分实现了这套作战计划,就差点与满清实现划江而治。 只是该人统领的军队占据金陵,却没能掌握荆州地区,也就是后来的武汉地区为犄角,就无法真正截断南北交通,被源源不断汇聚的敌军包围,最终耗尽军力而失败。 也就是说,只有同时占据金陵与荆州两个地区,拥有全部的长江中下游沿线要塞,才能造成南北对峙的形式,并借此推动整个帝国内政治局势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选择,就是直接挥军北上,以势如破竹之势,直达京师,与皇帝决战。 当年燕王朱棣就是选用的这种策略,不争一城一地的得失,千里奔袭金陵城。 但是,这种作战方式对军队战斗力与凝聚力的要求太高,稍有不慎就会出现树倒猢狲散式的溃散,不是随便哪支军队都可做到的。 因此,唐朝以来,起兵夺位成功的藩王只有朱棣一人。 这位罕见的人物是自西汉霍去病封狼居胥后,直到今天为止,唯一一个领兵打到蒙古高原腹地的军事统帅。 宁王的带兵技术显然没有这位亲戚高明。事实上,从永乐大帝去世直到满清灭亡,这一时期内没有任何一个封建时代的军事统帅,能在军事指挥领域与永乐大帝比肩,康熙皇帝不行,多尔衮等人也不行。 如果单以帝王来比较,中国历史上,军事才华能胜过永乐大帝的,大致上也就是项羽、刘邦、李世民、朱元璋,区区四个人而已。 也许有人会推举出秦始皇帝。m君认为,其消灭六国的功绩,是中国历代皇帝中首屈一指的伟业,但他不是领兵打仗的军事统帅。 或许,有人会质疑,刘邦屡次被项羽打败,为什么也在此列。 事实上,刘邦的军事才能只会在项羽面前黯然失色,面对其他人就会如中天烈日,让人无法直视。 远征英布,不就是刘邦不靠所谓的兵仙韩信,智囊萧何,御驾亲征获胜的吗? 不是刘邦领兵本事不行,只是项羽的军事才华实在是光芒万丈,相形之下,使人无意中忽视了刘邦的经天纬地之大才。 m君心中,最有军事能力的皇帝是谁呢? 是唐太宗李世民。 其次就是朱元璋。 朱元璋的军事能力往往被人们所低估,大约与国人认识历史人物,大多是通过诗歌和小说,而非翻阅历史材料来获取认知有关。 只要稍加留意元末的历史,我们就会发现,江南三巨头:朱元璋、陈友谅、张士诚,其中任何一个都有一统天下,再造华夏的能力。 朱元璋征服天下的道路,远比所有的皇帝都更困难,所要面对的敌人也都更强大。 (本章完) 第253章 第十三次相亲169 第253章第十三次相亲169 从当时帝国的内外形势来看,宁王要想取代明武宗,只有另辟蹊径。 如果直接起兵造反,不只是他,就算是军事才华远胜他的人,也不可能以一隅之地打败明武宗。 明武宗虽然被满清史学家描述为沉溺豹房的纨绔子弟。 可是,这位皇帝在应州城下,以一场王与王之战,击败了黄金家族自成吉思汗后,最杰出的大汗小王子,并终结了后者几乎将要复兴的草原帝国宏图大业。 尽管文官集团和后来的满清朝廷极力贬低正德皇帝的战绩。 可事实是,被满清朝廷吹捧为用兵如神的小王子,自应州之战后再也无力对大明发动战略进攻,彻底失去威胁边疆稳定的能力。 应州之战,是哪个王重创哪个王其实是一目了然的。 明武宗有这种不同凡响的军事指挥能力,无论是谁处于宁王的地位都无法以军队撼动其地位。 那么,自负才高的宁王就只能徒唤奈何了吗? 似乎就是这样的。毕竟,现实里奇迹总是很少出现的。 大多数时候,人们身处困境面对不公,只能暗暗咬碎牙齿,再把牙与怨气、不甘一起吞下肚子里去。 这大概是国外那些描绘超能力的漫画能大行其道的原因。人们在现实里太过弱小无力,只好去想象的世界里体验强者的生活,以虚幻的满足感来平衡现实带来的巨大失落感。 有的时候,他会在恍惚间,觉得这个越来越现实,越来越复杂的社会不如质朴纯真的古代社会。 好像所有的规矩都是为他量身打造出来的,让他像是被束缚的蝉,浑身都裹在一层硬壳里,心胸憋闷透不出气来。 当然,他还不至于像纯粹的理想主义者一样,认为过去的日子都是美好的。 但是,他确实觉得,过去有些日子是很好的。 比如:在当今世界上的任何一个文明国家里,我们都无法行使自然赋予我们几万年的,“报复”仇敌的权力。 曾经有一段时间,侮辱是需要用血来洗刷的。 这种充溢着骑士主义浪漫气息的时代,在东西方都是曾有过。 只不过这种日子似乎在东方结束的早一些。 小时候,他有过一段沉迷于武侠幻想的时间,大概持续了两三年。 在那段时间里,他在自己编织出的虚伪武侠世界放飞思想,巴望着像那些所谓的江湖大侠们一样,过上多姿多彩的生活,每天都充满刺激与冒险,每个白天所到之处都收到人们崇敬的目光和雷鸣般的掌声,每个晚上身边都躺着一位不知其姓名的陌生佳人,每天半夜都盯着黑洞洞的窗外,希望天快一些亮起来,迎来新一次日出带来的无限荣光,以及随之而来的又一波人们的崇拜。 不过,随着年岁渐长,他发现所谓的武侠江湖大概压根儿没存在过。 当然,可以被称之为江湖的地方还是有的。 其实每个人都活在江湖里,只不过这个江湖与武和侠无关,是由各种规则与人际关系组成的庞大社会体系,能让人真正屹立不倒的不是武侠江湖里的武功,而是思想以及思想的感染力。 真正让一个人有别于他人,比别人更强大,更有威望的是强壮的肌肉吗?是锋利的刀吗?是冷酷的枪吗?是万能的金钱吗?是高不可攀的权势吗? 其实都不是。这些都是表象,而非本质。 人真正的力量源泉是思想。 能够用自己的思想影响他人,并贯彻自我意志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 这大概是人与野兽的区别之一。野兽主要靠尖牙利爪分出高下;人与人之间斗争的胜败,实际就是由思想与思想的影响力的强弱来决定的。 暴力、金钱、权势等等全部是思想影响力的表现形式。 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的特征之一,就是为思想的影响力设置各种枷锁,使人看起来更像个文明的哺乳动物,而不是只会你争我夺的直立行走的野兽。 他没有考证过,不知道世界范围内“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习惯法结束于哪一年,只知道现在不经法律去铲除恶人,需要配上自己的性命。 总有人抱怨现在的人不如过去的人勇敢。 这些人大概不懂,那些可畅快淋漓亲手手刃仇敌的快意恩仇敢爱敢恨的时代,早在堂吉诃德被人嘲笑的时候,就已经被人们抛弃进历史的故纸堆里。 事实上,一个不用老天爷主持公道,自己就可以实现公道的年代,真的存在过吗? 应该是不存在的。 否则,宋代人们嘴里的青天不会是大学士包拯,而应该是每个人自己。 他不了解,北美西部牛仔一言不合就拔枪对射的生活,到底有多少虚构的成分。 如果,那个时代真的是通过公正的决斗来解决纠纷,那么,那大概是人类历史上少见的公平时代之一。 因为,人们有了一个可以量化的终极公平标准,也就是谁的枪法好,谁就是正义。 世界上大概没多少人会因为金钱、美色、威胁、恐惧、裙带关系,故意把性命双手奉送给别人。 如果一对一决斗变成解决问题的公认标准,大概拉帮结派的事会很罕见,因为就算己方阵营有几百万人,也没法在一对一的拔枪对射中,提供哪怕一丝一毫的帮助。 这种决斗的实际效用就像是过去湘西用来抵御围剿的土匪山路,可以抵消对方人数与势力上的优势,将决斗双方放在一个公平的决斗平台上。 m君曾爬在一个真实的土匪埋伏点,发现那地方真的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因为那条狭长的山间小路,就像是一条窄小的山洞,仅能供人们矮着腰鱼贯而入,哪怕只在出口处架起一把鸟枪,也足可挡住千军万马。 但是,不论在西部牛仔枪战影片里,还是真实的历史里,牛仔们的世界里是有各种暴力团伙存在的。 这说明一个问题。在真实的历史里,这种决斗绝对不是完全公正的。 (本章完) 第254章 第十三次相亲170 第254章第十三次相亲170 不知道经过哪位成功人士的运作,现在的网络上流传着一句笑话:孔子的《论语》是当时道上的规矩。 抛去其中的戏言成分,《论语》确实是描述社会规矩的著作。 只不过这规矩不是针对所谓“道上”的人,而是面向社会生活中的所有人类。 通常,人们认为孔子强调的中心论点是“礼”,孟子所推崇的是“义”。 据m君理解,孔子的规矩归根结底就是四个字“礼、仪、道、德”,核心不是“礼”,而是“德”。 什么是“德”呢? 德,有很多解释,就像佛陀的论述,被人们解说出成千上万中说法,就算是三藏法师亲自去天竺,取回当地尚存的古经,也没能解决,人们看佛经时“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情况。 “德”的定义,也面临这种问题。儒家弟子对这个字有许多具体描述,却都是隔靴搔痒,让人看得云里雾里,心中不爽快。 别家的学者,对这个词的解释比儒家的解说更明确一些。 比如:法家韩非子对“德”的解释就很简洁 依照这位法家巨子的说法。 所谓“德”,就是“威德”。 有“威”就有“德”。可以说,“威”就是“德”之母。后者是前者之子。 那么,“威”又从哪里来? 不同的“威”来源不同。 野兽的“威”通常来自尖牙利爪,特别是狮虎熊豹这些大型食肉动物。 而,豺、狼、鬣狗这些体型较小者,其“威”来自于种群数量。 单只公狼或鬣狗的破坏力大致与一头野猪相当,甚至还稍显不足。单只豺在力量与体力上就全面落后于野猪。 但是,在自然界,野猪是这些野兽的猎物。 原因就在于狼等野兽捕猎是有分工合作的群体行动,会使用各种策略,把野猪与群体分开,把局面由多对多,变成多对一。 这时,狼群豺群就可以对野猪产生“威德”,并以“德”服猪。 那么,一个组织的“威”来自何处呢? 关键在于“刑”。 “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 “刑”就是一个社会组织的尖牙利爪,是这个组织分割、分离、解决“野猪”的策略。 简而言之,法家的“德”以令人恐惧为基础,就像传统婚庆里的红色,看起来似乎是喜庆色,实际上是用来威慑人与不详的恐怖色。 当然,现在人们普遍忘记所谓喜庆色,本意是用来逐退不详的。 这与人们的思维方式受到西方文化影响,不太重视东方古老智慧的传承有关。 在古东方智慧里,祸与福,祥瑞与灾异,阴与阳都与硬币的两面一样,是对立统一的存在于一个统一体里的。 依据这种观点,喜庆活动中必然蕴含着祸端的萌芽。而红色作为取自神灵袍子上的颜色,在人们的心目中有驱散灾祸的神效。 于是乎,人们就会在新婚当日大事铺张红色物品。 有人或许认为这是无稽之谈。 最好的证明,就是古代刽子手杀人时,都是身穿红衣,目的就是辟邪驱鬼。 就算有人爱吃人血馒头,大概也没法公然宣称,砍头的刑场是一个举办喜庆活动的所在。 法家学说没能像儒家学说一样,被帝制时代的君主们摆在明面上,大约败在法家学者对道术的描绘过于直白,不像其他学派学者善于使用瞒天过海的骗人计量。 但是,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除了西汉初年朝廷使用黄老之道,帝制时代大多时候所盛行的外儒内法的统治策略。 政治家毕竟都是现实主义者,作为暴力机关的实际操控者,自是明白到底什么统治技术最实用。 或许,因为商鞅、李斯的下场过于悲惨,后世的学者都不愿意自认是法家信徒,反而都给自己披上一件儒家的外衣,伪装做孔子的徒子徒孙。 m君自不是法家思想的信徒,当然也不是法家的。 他更喜欢消失在历史长河里的名实学,也就是公孙龙这一派的理论。 名与实,实际就是阴与阳,就是道与德。先秦诸子百家本质是殊途同归的。 他白天想多了这些事,就会在晚上做梦,以至于,有时候会想在睡觉前,先把脑子拿出来,放在床头柜上,等早上睡醒,再装回脑壳里。 可惜,他不是机械人,没法像摘插外置存储卡一样,轻易拿走放回脑子。 不过,就算是机械人,应该也没办法做到这种事。一带摘掉中枢控制系统,大概率会直接停止一切动作。 有个怪事是苍蝇似乎可以摘掉脑袋到处飞。 这实在让m君不明所以。 难道苍蝇的脑袋只是摆设?不过是个可有可无是肉疙瘩? 这玩意大概是没脑子,或者不用脑子。 不过,似乎很少有人笑话苍蝇笨? 难道,苍蝇不是用脑子思考问题,而是用胃吗? 说实话,他都不知道,这小东西有没有胃。 好在,人睡着后,不会再为这种无关紧要是事烦心。 只不过,人总难免被噩梦打扰。那些将他惊醒的噩梦里很少有血腥暴力情节。 诸如:幽暗深谷中,露出一对猩红的圆眼;或者,突然间从路边的草稞子里,钻出一只来自地狱的妖魔。 他的梦恐怖之处,不在这些能带来官能刺激的元素,而在心境。 所谓全在心境,就是你感到害怕,别人未必会怕,没准还会很欢喜。 比如:有的人见不得毛茸茸的小东西。 m君却觉得那些小家伙都很可爱,像是小狗、小猫、小蝙蝠,甚至小老鼠,都是很可爱的小东西。 在恐惧应生于心境这一点上,日本的恐怖电影做得比较好。 许多日本恐怖电影在背景画面、人物形象、奇异声响、怪异的人物互动等方面下手,营造出能将恐怖直达人心里深处的可怖气氛。 这些电影未必有鬼怪的真实画面,或者仅给恐怖物一两个模糊不明的镜头,就能让人额头上涌现豆大的冷汗珠子。 (本章完) 第255章 第十三次相亲171 第255章第十三次相亲171 其要诀就是,恐惧来自心境。正如一切喜怒哀乐本质上都是来自于心,而非源于外界的荣辱。 当心境不同,面对同样的事情,就会有不同的感触。 就好比,一个中了大奖的人,兴高采烈地走在大街上,不光是会觉得天上的云分外清秀,树上的鸟叫声极其优美,就算被人一脚踩脏光亮如新的皮鞋,也不会因此动气。 要是换上一个生活极其不如意的人,在大街上被人踩脏新擦干净的皮鞋,至少会与对方大吵一番,甚至有可能上演全武行。 有些人总觉得社会的戾气在加重。 所谓戾气,也就是人们对他人的容忍度很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像是堆满干柴的柴房,只有有一星半点明火,就会“嘭”一下子爆燃起来。 这实际上与人们对生活的满意度有关。 有很多人喜欢戏谑王阳明的那句“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 按照他们的逻辑,这句话就是一句没有任何营养的车轱辘话。 m君对此不能苟同,倒是觉得这话某种程度上,反应了世界的本来面目。 事实上,我们看到的世界,感觉到的一切情感变化,甚至生命与死亡,都不过大脑创造出来的幻想,是想象的产物。 也就是说,我们所认为的世界,其实只是存在脑中的世界。这个世界里的一切,都是以认知为前提的。 如果,我们没有认知到某物或某事。就算这件事正在我们身边发生,在脑中世界里也并不存在。 只有感觉器官探查到这件事,并在大脑里构筑出幻象,才能把这件事真正呈现给我们的理智。 譬如:两百米外,有一支箭射向某人。 在这支箭被人发现前,该人不会恐惧,更不会躲避,当然也不会受伤。 此时,中箭的后果不会对他产生任何影响。 即便他必将中箭,但在他感知到这结果之前,不会在心中产生一丝波澜,自也不会在行动中,对这种结果有所应对。 也就是说过,在他知道有一支箭射来前,这支箭,以及中箭的结果,对他而言就是不存在的。 虽然我们以路人视角,在箭离弦的那一刻,就知道箭与那人的关系。 但那人不知道,所以在从箭飞出,到箭扎进其身体里之前,箭对于这人而言就是不存在的。 有些人可能因箭与人之间只有区区两百米的距离,出箭与中箭不过几秒的时差,就感觉不出什么叫“此花与汝同归于寂”。 那么,把时间跨度拓展为一万年,应该能让事实看起来更清晰,也更容易理解一些。 比如:在一万年前,有一颗彗星向着地球飞过来。 那么,地球上所有人的命运,都在这一刻被确定,那就是注定要死于天地冲撞里。 但是,在人们观测到这颗彗星,并知道这个可怖的结局前,不会感到害怕。 这个注定的结局,在被人们认知到之前,就真的跟不存在一样。 人们照样可以歌舞升平,可以风花雪月,甚至可以勾心斗角地不亦乐乎,就像被火山湮灭前,纵情享乐的古罗马庞贝人一样。 彗星终究会对人产生影响。但是,这种影响在实际产生作用前,不会被人们所认知的,也就是说,此时彗星以及地球毁灭这种事,对于人而言是不存在的。 这倒不全是关于感知的问题。在某种结果出现之前,这种结果事实上当然是不存在的。 这其实很类似人们通常所说的命运。 在m君看来,大多数人的人生是被动与无奈的,就像被王莲排挤的水生植物的生命旅程。 王莲是一种很漂亮的植物,像所有美丽的事物一样,存在着与美丽外表差异较大的另一种面目。 那些像伞一样的莲叶,阴暗面布满如野兽尖牙一样锐利的刺,作用就是撕裂并杀死那些碍事的植物。 许多植物因无法与之硬性对抗,选择向这些巨无霸服软低头,就像战国时代,那些江淮地区的小国,无法对抗四面八方拥挤过来的大国,只好向所有霸主称臣纳贡。 实际上,这样做无法改变小国被大国吞并的可悲结局。再者,越是割地赔款,国家的力量就越是薄弱,造成的结果就是敌国的力量不断壮大,本国的力量却日渐削弱,直到有一天羸弱到无法与敌人对抗,被凶残蛮横的敌人吞噬掉,就像贪婪的狼吃掉老病的牛羊。 弱小的水生植物不读战果历史,不知道什么叫“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误以为在王莲叶与叶的微小间隙下,偷来几缕残破的阳光,就能继续苟延残喘的活下去。 可惜,王莲就像植物界的宋朝皇帝赵匡胤,虽没喊出“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这样残酷的名言,却也绝不允许世上那些失败的弱者存活下去。 它们会肆无忌惮最大限度地把“伞”撑开,直到把整片湖面都完整遮盖在“伞”下,就像是给湖穿上一件印满绿色圆盘的衣服,将整个湖包裹得严严实实,密不透光,让湖面下的世界永远陷入沉闷的黑暗里,把那些卑躬屈膝的沉默者,活活饿死在寂寞、无望的黑色世界里。 对于这些在沉默中死亡的植物而言,其命运早在王莲的种子发芽那一刻就被注定。只不过它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以至于,在王莲彻底杀死它们之前,仿佛这悲惨的结局不会发生一样。 其实,所谓的命运到底是什么,很少被人们在日常生活里提及。 倒不是大家不关心这件事,而是根本讨论不明白。 就像那个问题“我是谁?”一样。 没人能对这个哲学的基本也是终极问题给出一个近似真理的答案。 就好像,如果有人问大家“人究竟为什么活着呢?” 没人能给出所有人都认同的答案一样。 再者,成年人活着已经不容易,与其为这种看似怪力乱神的事伤神,还不如花点心思看看,谁在太阳地里瞎忙乎,把头上的帽子都给晒绿了,更能让人提起精神头儿。 (本章完) 第256章 第十三次相亲172 第256章第十三次相亲172 他没想到,会收到一位久未见面的朋友h君的讯息。 这位朋友消失的很突然,几年前一夜之间就失去联系,就像是一场被风吹散的晨雾,不知不觉间,就从m君的人生里消失不见了。 人似乎总会遇到许多不知什么时候就消失不见的朋友,就像是在火车上中随时都会看到的电线杆子,一眨眼就再也寻觅不到其踪迹,仿佛方才看到的只是幻觉,并非真有其物。 他甚至一度以为h君已经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被细菌和微生物分解为大地的一部分,默默的变成植物的养料,以分子的形体从植物的鲍蕾里绽开变成一朵粉红色,或者象牙白色的小花。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位当年迷倒万千少女的“万人迷”,之所以突然间销声匿迹,竟然是因半夜出门给朋友助威,一时不慎失手杀人,沦为了阶下囚。 他就像法制电视节目里,那些被采访的杀人犯的邻居一样,实在不敢相信,这个如此熟悉的家伙敢拿着刀,像杀鸡宰鱼一样去杀人。 虽然这家伙早就有爱吹牛说大话,脾气粗鲁急躁,一言不合就大吵大嚷的毛病,但,归根到底,还算不上影视剧里的那种江湖人。 据他所知,别看这个家伙一脸西部牛仔一样的刚毅表情,实际上从小到大从没拿啤酒瓶给谁开过瓢,也没有用小刀子给谁剖过腹,顶多算是个脾气很大的赝品江湖人。 在这个娱乐至上,血性萎靡的时代里,就算是混迹市井的江湖人物,手上都极少沾染人命。更何况一个伪江湖人,怎么敢轻易去杀人呢? 这天晚上,月圆,风凉。 明明不是秋天,夜风却凉如冰水,冰得人心颤。 伤疤就像盖在菜篮子上的厚棉布,迟早会被人揭开,要么是被伤疤的主人,要么是被别人。 那些不堪的过往被m君首先提起。h君仔细诉说了一切,就像病人向大夫述说病症。 m君经过交谈得知,果不出他所料,那场命案是一次意外。h君到底只是个生猛的愣头青。别人是碍于情面前去助威,只有他是为了义气过去打架,于是乎,对方最先冲上来的那个,就撞在他刚拔出的小刀上。 这把刀好巧不巧,就沿着肋骨缝隙,轻易走进对方的心脏,瞬间夺走其短暂而脆弱的性命。 大概因为一切发生的太快,对方中刀后还浑似没事人一般,挥拳狠狠在h君脸上打了几下。 认真说起来,那人大约也是个不经世事的毛头小子,否则绝不会为了别人的事,眼见对方亮出闪着寒光的刀,还义无反顾地第一个冲上去。 久经世事的老狐狸们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儿,在形势明朗或不得不动手前,大都不会为别人动一根手指头,最多干干给别人递砖头,或者山下敲鼓助威的事。 只有血气方刚,不谙世事的小年轻,才会像一条斗鱼一样,恨不能马上与对方大战一场,向朋友展示自己的义气,向女朋友彰显自己的雄壮。 可惜,人不是斗鱼,也不是斗鸡,没有多少人真的会欣赏这种行为。 这俩人的相遇就是一场灾难,像是俩人生命中的一场劫,非得让一人沾染上另一人的血不可。 这俩生瓜蛋子的不期而遇,是一场没人会选择后退,只能正面对抗的遭遇战,一旦猛撞在一起,必然有一个要被另一个撞成稀碎的一地蛋壳,以及满地腥臊的蛋黄,留下的那个也很难毫发无损的全身而退。 这种情况下,死得不是那个人,就会是h君。因为他俩是当时所有在场者里最讲义气,也最生的。而他能活下来,出去运气,只是因为他手里有刀,对方是赤手空拳。 这俩人大约是当时唯二的嘴上没毛的家伙,也是真的相信义气这种东西的人。 义气是什么? 说实话,m君听得耳朵都起老茧了,却从没见过谁真的讲义气。 这件品德就像是游荡在人们口舌间的某种微生物,似乎是存在的,又好像不存在。 反正,人们没法用肉眼看到它,也很难用其他手段感知到其存在。 可,“义气”俩字一直被人们叨念真,就好像这东西真的存在一样。 世界上有没有鬼呢? 相信有的人,哪怕再信誓旦旦,也无法证明其存在。 “义气”与鬼一样。 至少,至今没人能证实,人类世界里真的有这种品德。 当晚的临难者应该是极倒霉的。 不客气地说,其运气不如h君。 h君相对那人是幸运的,却也还是不幸的。 他因为这件事失去几年自由,以及更多的人生可能,还有无数投怀送抱的女朋友。 这些代价对一个年青人来说不可谓不大。 事实上,h君一年前就出狱,但羞于见人,没跟任何过去的朋友联系,包括当晚去帮的那位。 不幸中的万幸是,在场所有人都看得清清楚楚,那人是主动冲上来打h君的。这当然也是h君仅被关几年就放出来的原因。 在一个街角边的小酒馆里,两位久违蒙面的兄弟谈了很久。 他俩聊得很轻松,很热烈,但并不觉得愉快。 不快就像是幽灵,隐匿在谈话气氛里,在重逢的愉悦感上,蒙上一层暗淡的纱。 生活的压力像是无形的石头,把两个还处于壮年的男人,压得直不起腰,喘不过起来。 m君发现对方的一切意气风发,都已经在这些年的牢狱生活里,随雨打风吹去。 h君在这次时间不算短的谈话里,总喜欢像卡带的复读机一样,重复的一句话:“那时候我多帅啊。现在就像个老头子。” 其实,h君的面容变化不大,鼻子仍然坚挺,脸部棱角依旧分明,眼睛不再像几年前一样,能闪动出如湖面波光的光,但是偶然抿嘴一笑,依旧有魅惑女性的魔力。 m君觉得,他反复提到的老,大约是指心态上的老。 大概无论是谁,遭受这样的沉重打击,心态上都会出现一些变化。 (本章完) 第257章 第十三次相亲173 第257章第十三次相亲173 可以看出来,h君的反应比同龄人稍显迟滞,大约会慢上零点几秒,有点像每走一步,都稍作停顿的鸟。 当然,就动作间隔而言,不至于真的如鸟做得那般夸张。 这倒不是因为他身上有伤,或者神经的反应功能受损,而是因为他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都伴随着莫名的犹豫不决,就像生怕会因轻举妄动遭到呵斥一般。 或许,人在经历过那种事后,多少都会留下这样的应激反应后遗症。 俩人只要了一小瓶白酒,还有几样荤素搭配的小菜,从太阳刚下山起,一直聊到小酒馆打烊,说出许多心里话,像竹筒倒豆子一样,把多年来憋在心里的话统统倾倒出来,有苦、有甜、有心酸,几乎比这小半辈子所说的话加起来都多。 m君第一次见到对方跟一个男人滔滔不绝说这么久,而他也是平生第一次和人说这么多。 可惜,他们谁都无法为对方提供实质性的帮助,只能在对方趴在桌子上呜咽时,陪着掉上几滴滚烫的眼泪。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大概只是未到伤心处。 也有人觉得,男人应该像高山一样冷峻坚强,哭是如水的女人可以做的,石头做成的男人只能流血流汗,不可流泪,否则就不是石头,而是一滩烂泥糊糊。 这未免有失偏颇。 既然都是人,女人可以哭,男人为什么不能哭呢? 事实上,男人不但可以哭,恐怕在避开人处,不比女人痛哭的次数少。 这俩大男人是越说越伤心,不再避讳他人诧异的目光,一边对饮,一边流泪。 酒实在没喝多少,泪水倒是足可以灌满未空的酒瓶子。 他们是为对方的不幸流泪吗? 当然不是。 作为成年人,俩人自是为自己流泪。 只有未成年的小家伙们,才会看个外国电视剧,就哭得稀里哗啦,用光一包又一包餐巾纸。 那些肥皂剧的剧情确实感人,但不能把真正的成年人感动到哭。 不是说成年人感情淡漠,而是他们所剩的泪已不多,只用来哭自己都嫌不够,没法拿来送给别人。 再说,古今中外,以眼泪送人的,似乎也只有《红楼梦》里的林黛玉。 《红楼梦》被一些学者当做密码本一样破译,像各国的基督徒研究圣经一样,不断从其中找出某条灰蛇伏线的线索,就好像树里的每个标点都有异乎寻常的意义。 《红楼梦》自然是一本好书,算得上是中国最好的小说,但是将其作为充满黑话的密码本来看,就多少有挂羊头卖狗肉的嫌疑。 m君只看过两边该书,因人物众多,根本记不全这些人的名字。 不过,他觉得,很多人对林黛玉有误解。 林黛玉实质上不是多愁善感,是真的处在愁苦之中,也不是形似一股风就吹跑的灯草,是真正身似浮萍,生死不由自己做主。 任何一个人处在她那种境遇里,就算不是天天以泪洗面,恐怕也高兴不起来。 这位官宦小姐空有大家闺秀的名头,实际上不过是寄人篱下的落难凤凰,一旦被贾家当家人下逐客令,下场不会比庵子里的妙玉好到哪里去。 她唯一的希望就是嫁给贾宝玉,变成这个家族未来的女主人。 如果这件事失败,就算她没有因愁生疾而死,最后也会沦落在薛潘一流人物手里,变成可悲、可怜、可哀、可叹的纨绔手中的玩具。 那种事如成真,大概是比妙玉沦落风尘更令人惋惜的悲剧。 可是,人生比小说里的故事更残酷,往往是每天每时每刻,都要面对林黛玉遭遇的窘境,稍有不慎就会跌落进万丈深渊,再也没站起来的机会,以至于大部分人都是小心谨慎如履薄冰,像只猫一样走着形容怪异的猫步。 即便如此,每天摔倒的人仍如恒河沙数,有的是自己把自己绊倒;有的是被别人推到;还有的因大气候变迁,不得不倒。 种种怪象不一而足,简而言之,就如同活马一定会死一样,总是会摔倒的,所不同者,就在于伤得重不重,还能不能爬起来。 大部分人还不至于一下子就摔个粉身碎骨。 h君算是差点玉碎,万幸留得瓦全。但,瓦要再变回玉,却是万难。 这是h君目前一切愁苦的根源。 m君则是为别的事在哭。 兔子大概不会为不会高飞而苦恼,但是麻雀应该是会的,一只被人们认为是麻雀,但自认是鸿鹄的鸟更会。 m君就是一只这样的鸟。 他向往天空,想在上面自由翱翔,却因种种束缚,无法振翅起飞,眼瞅着体型比自己小,翼展没自己阔的,都在云端自由嬉戏,心里难受,很难受,无法用文字来形容,唯一能表达的就是两个字“难受”。 到底有多难受呢? 可以这样说,哪天要是一颗天外飞星把地球砸烂。 他才会觉得,心里的难受稍微被缓解那么一点点。 h君抱怨道:如果没有这件事,我不会娶现在的老婆。她是一个没文化的乡下姑娘,长得也不好看。你是知道我的,原来有多少姑娘倒贴着追我啊! m君听后,大笑到流出眼泪,拍着对方的肩膀,说道:你好歹还有老婆。我可是到现在都没老婆。你有什么好埋怨的呢? 在回家的路上,他偶遇一个买糖炒栗子的老婆婆。 那张满是皱纹的慈祥的脸,似乎是她厨艺上佳的极好证明,让m君觉得她的栗子应该挺好吃的。 果然,栗子很热,也很甜,入口很是软糯。 几分钟后,大概他胃里的酒与栗子产生了化学反应,一股气流在食物糜里开始翻江倒海,使得混合着酒气与腐败味的怪味直冲脑门,剧烈的冲击让他产生强烈的呕吐感。 他疑心栗子已经变质,可手里空余包栗子的牛皮纸,想要回去找人讨个说法,已没有讲理的证据,只能忍着难受,挤上经过这个偏僻角落的最后一班公交车。 (本章完) 第258章 第十三次相亲174 第258章第十三次相亲174 车上除了头发花白的老司机,就剩他与一个和尚。 说实话,他还是第一次与和尚坐同一辆公交车。 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和尚,这个不崇佛的城市里至少有百八十个,在大街上或者公交上碰到一两个,本也算不得稀奇事。 可是,与和尚偶遇的时间不对。他不是赌徒,自然不忌讳出门遇和尚,但在月黑风高夜里遇到和尚,就需另当别论。 就好像,他并不惧怕黑猫,也不认为这小东西是地狱的使者,但是在深更半夜看到两眼放光的黑猫,一样会觉得心在下沉,通体生寒。 那个和尚年纪不大,大约二十来岁,脸上还带着稚嫩的颜色,规规矩矩地坐在椅子上,垂头看着自己的脚,似乎在聚精会神地观察鞋上的尘埃,仿佛里面果真有三千世界,令人百看不厌,望之神怡。 车行进不到五分钟,车门忽地自动开启,一股凉气扑面而来,打在m君身上,激出一身的鸡皮疙瘩。 车并未停靠车站,仍在缓缓行进。车门在开启两三秒后,又轻轻自动关闭。 或许是心理作用,他看到和尚突然抬起头,注视空自开动的车门时,疑心有什么肉眼不可见的东西走上来,竟然真的感觉到一阵寒气在公交上弥散开来,让空气的温度瞬间骤降至冰点。 司机对车门的异状浑然不觉。和尚只是平静地注视车门处,就像是安静地默读一本经书。 似乎为此受惊的只有m君一人。 大概就在几年前,在他住的城市,流传过一则恐怖的都市传说。 某天近凌晨时,一位乘坐公交车的乘客因感觉车上气氛异常,提前匆忙下车,并在第二天的报纸上看到该车冲进水库,车上人员无一生还的社会新闻。 他感到车内温度逐渐降到冰点之下,这个车厢如冰柜般令人骨缝发冷,外加再度想起这则新闻,豆大的汗一粒粒在额头冒出,强忍着惊惧,在汽车下次开门时,顾不得是哪一个车站,就低头快步走下去,心里默念着明天别看到关于这车的社会新闻。 快到家时,他看着夜色中,小区大门伟岸而模糊的轮廓,忽觉得人面对建筑,乃至面对自然实在渺小,不由地心里憋闷,感叹起世事无常。 人生总是看起来因某些意外发生的小事产生偏差。 可仔细想想,这些小事倒未必真是意外,反倒像是于情于理必然产生的结果。 h君的学习成绩不算太好,大学也就是考上一所普通大学。 平日里,他对兄弟朋友很仗义,还有点爱出风头,经常做些出格的事,来吸引周围人的目光,并以此自鸣得意。 大约就是这些特质,导致了那场毁灭其所有前途的悲剧。 或许,人们所做的许多事,都会像不经意处的蝴蝶振翅,在看似风马牛不相关处,引发一场疾风骤雨。 也不知道,偶遇那位僧人会引起什么奇妙的化学反应,或许什么都不会发生。 毕竟,每人每天都会萍水相逢无数人,不见得遇到的每个人,都会与该人产生灰蛇伏线般的羁绊。 大多数路人对我们而言,似乎丝毫没有意义,如同镜花水月般虚而不实。 也有人觉得,世界上的一切,都会对每个人产生影响。 只不过我们看待世界,就像是盲人摸象一样,只能理解局部,无法窥探到森罗万象的全貌 一切都处于运动中的世界,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变化,旧的在死去,新的诞生,新生者之间或因循旧日关系,或创造出新的关系,纷繁组合后构建出变化莫测的世界。 或许,永恒的变化似乎就是世界的本质属性。 当然,有人能把一切归结为宿命。 其实,所谓宿命与变化并不矛盾。如果我们能掌握一切信息,以及万事万物的运行规律,或许真的可以精确推导出一个人的未来。 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就像好多人坚信猴子要是有无限的时间,乱敲键盘一定可以写出一本书来。 这个事在逻辑上没错,但永远无法成为现实。 因为猴子的寿命是有限的。 这就好比,很多人坚信努力一定会成功。 愚公移山的法子的确可以消灭王屋与太行,但是愚公本人看不到这件事的结果。 且,谁也不能保证,愚公的后代能够坚持下去。 即便一切与愚公的设想相符,几百年后的成功与他本人实质上也无太大关联。 这种坚持,对于生命时间有限的个人而言,到底有多大意义呢? 就好比,一个人和他绵延几百代的子孙受尽辛劳,可以让全人类获得终极幸福。 有人愿意成为这个人,或者这个人的子孙吗? 恐怕是没有的。 所谓,全人类的幸福,具体到每个人身上,其实也就是个人的幸福。 牺牲一个人的幸福,去换取所有其他人的幸福。 看似失小得大,可实际是对于被牺牲的个体而言,失去的就是全部,且毫无意义。 记得,坊间流传过一则笑话,一位花生将军对着一篮子花生讲话,号召他们都是争当不怕敌人,不爱钱都英雄,个个都学不怕死的岳武穆,去前线与外敌死战。可他自己却卷着黄金细软遁入四川盆地,坐观他人成败。 既然他不当岳武穆选当宋高宗,别的花生怎么可能替这样的统帅去死呢? 于是乎,花生大军与敌人一触即溃,投降的投降,逃跑的逃跑,还由此生出一个新名词“曲线救国”。 为什么是曲线呢? 就是不与敌人血战,而是选择投靠敌人,等待敌人被敌人的敌人消灭,或者自行生老病死,之后,再高举“义旗”,光复被外敌侵占的国土。 这种说词,原本就像糊弄小孩子的把戏,却真的部分变为现实。 那些投降派在外敌战败后,经历的起落仿佛魔幻现实主义小说里的情节一般,竟然一度以“曲线救国”的英雄自居,一个个就像打胜仗的将军一样,招摇过市不知自敛。 其中,还有人生怕世人不知其叛国无罪,居然腆着老脸,带美人狡童去西湖游玩。 种种奇形怪状简直不像是发生在现实世界里,而是真实世界在哈哈镜里扭曲变形的投影。 不过,叛徒历来少有好的下场。叛国者尤其如此。 这些迎风起伏的骑墙派不是死于“劫收”大员的监狱里,就是被正义之士处决,少有漏网之鱼。 (本章完) 第259章 第十三次相亲175 第259章第十三次相亲175 进小区时,他的身边驶过一辆一闪而过的电动车。 骑手是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高高瘦瘦的,下巴很是尖锐,好像一低头就能插进胸膛,眉眼清秀很有几分像当下的网红,一身打扮很是时髦,左耳朵上戴着一只银色的大耳环,在夜色下迎着灯光,闪烁出银白亮眼的光。 m君疑心这耳环是塑料制品,银子怕是做不到这一点。 这人一身深灰色的休闲运动衫,背后背着一个半拉开拉链的双肩包,包的带子上还挂着一只毛茸茸的玩具熊,脚上蹬着一双白色的运动鞋。 路边一个十来岁的小朋友指着骑手远去的背影,对着她的妈妈大声叫道:“看小狼狗。快看!” 也不知道她是误认为那只玩具熊是狗,还是觉得这个大男孩是“小狼狗”。 m君觉得,她应该是在说那只玩具熊。那人长得确实很像她喊出的那样东西,不过以其年龄来看,她未必知道什么叫“小狼狗”。 “小狼狗”在古代或许没有与之完全对应的称谓。 大概,阴山公主府内的“面首”可勉强算作“小狼狗”的同行。 不过,后者与前者比,少了些职业规范,多了点市井之气。 认真比较起来,前者像是古代合法纳税的风尘女子,后者则像是民国时代出没于各条胡同的流莺。 说实话,放在十年前,“小狼狗”这种怪异的生物,在m君心里就和六道轮回里的饿鬼类似,不能与从事正当职业的人相提并论,就是一些盲目满足情欲的行尸走肉。 当年与他持相似观点的人不少,至少他所认识的大多数人都有这种看法。 但是,十年后的今天,人们对世界的认知,与当年有很大差别,很少有人再公开表达对那些人的蔑视,似乎那些人因为比普通人更有钱,其从事的事也在人们眼中变得不那么肮脏难以接受。 甚至于,还有人半开玩笑的表示,要是当初生得“我见犹怜”,也愿意暂时租借皮肉,给别人一时半刻的欢愉,换来几两散碎银两,胜过现在辛辛苦苦上班。 毋庸讳言,人们越来越不避讳对情欲的追求,以至于不少人对豢养“小狼狗”这种污秽事,居然毫不避讳,与人谈起这种事就像说起早上冲马桶一样自然平淡。 m君倒是还没见到过真正的“小狼狗”,不知道这种人到底是一副什么样子。 或许其中最受雇主欢迎的,应该是完美结合嫪毐与潘安特点的那个;又或者,其中的佼佼者应该是一位拥有超级灵活的舌头,能喷吐出迷惑女性心智语言的高明骗子。 有的时候,他真心觉得,世界就像光怪陆离的梦境。 有些事看起来像低俗小说里发生的虚构故事,却在世上的某些角落里真实的发生着。 比如:他曾待过的一家公司里,见到过一位相貌正气凛然的司机。 该人为了钱,把亲生女儿奉献给老板当情人。 都说虎毒不食子,也不知道他怎么狠下心,把亲手女儿送给别人当玩物。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他做出这种腌臜事后,还厚着一张老脸皮,不顾腥膻每天接送老板和他女儿上下班。 m君记得很清楚,这位司机师傅每天看到公司的员工们,都是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就好像他是这个小小“王国”的“国丈”。 不过,似乎只有司机自己这样想。 在m君等人的眼里,他不过是一名连亲生骨肉都可出卖都人渣,披着人皮的禽牲。 很多事让整个现实世界看起来不太真实,好像是重叠在一起的六道世界,有在七情六欲里沉沦的人,还有在血海骨山里挣扎的饿鬼,一切传说里真实与虚幻的场景,都能在世上找到对标物。 就好比庞然大物般的城市,白天看起来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聚集地,晚上就算灯光璀璨,看起来仍像是蛰伏在夜里的巨大怪物。 这个钢筋水泥构筑的巨物与那些血肉之躯的怪兽最大的区别,就是它吞噬的不是人的骨肉与血,而是人的理想、幻想、梦想、畅想以及回忆,排泄出来的是忧愁、悲伤、失落、愤怒还有彷徨。 m君喜欢都市带给人的一切便利,却不喜欢都市里的生活。 当然,他不是虚无主义者,还不会把乡村生活想象成香格里拉式的田园牧歌。 那些美化乡村生活的人,大多是没在乡下真正生活过的城里人,就像喜欢战争的人,大都是没真正上过战场的纸上谈兵者。 但凡对乡下生活稍有尝试的人,都会明白村里人为什么喜欢生男孩。 有这么一个现象,越是乡下,人们越是喜欢男孩;越是经济不发达地区,人们越是喜欢男孩。 这是因为男的更能干活吗? 其实不是。 乡下如果哪家有三个以上的男孩子,就称得上是“兵强马壮”,能像战国时代的强国一样,在小小的村落里征讨他人,以谋取最大的利益。 相对的人丁单薄者大多就眼睁睁看着对方蚕食鲸吞,根本无力抗衡,只能忍辱偷生。 这本是人尽皆知的乡野“秘密”,却被一些装睡的人故意视而不见。 有谁能叫醒装睡的人吗? 似乎没有。 为什么有人会刻意美化村里人呢? 是他们天生愚蠢,或者生来目光浑浊,看不清事件的真相吗? 自然不是的。 人们肯定一件事,无非是为了否定另一件事。 这种事,国人极其擅长,最常见的就是,借死人压活人。 比如:树立、肯定一个古人,或者刚刚不存在的人为榜样,借此打压、否定还活着的人。 这种事,m君也做过。 比如:极力夸赞一位已经离开单位的人。 他根本就不喜欢这个人,但是在其走后,只提其优点,逢人就盛赞其会做人,工作能力强。 目的是什么呢? 无非是借赞扬这人,否定那个接替该人职位的人罢了。 至于,那些人极力美化村里人高尚的品格,也不过是要借此贬低城里人的品德。 两种做法根本就如出一辙,毫无任何新意可言。 (本章完) 第260章 第十三次相亲176 第260章第十三次相亲176 可笑的是,有些城里人居然信以为真,竟然真把乡下人与淳朴二字划上等号,从心底里认为村里人就都是淳朴、无私,如山泉水般清澈单纯。 m君自小生长在小县城,亲眼见识过一些乡野间发生的事,意识到人与人之间的温情关系极为脆弱,就像易碎的玻璃杯,就算拿在手里极具分量感,一经碰撞就会瞬间化为一地残渣碎片,再也无法和好如初,因此就没有产生过那些过于理想主义的幻觉。 早在十几岁时,他就明白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黑白电影,善恶也不是黑与白秋毫无犯的剪影画,真实情况是黑的不会再变白,白的却随时有可能变黑。 理想主义者在经历过现实的鞭挞后,往往开始愤世嫉俗地认为,乡下人是故意披着羊的皮囊,心怀叵测地在愚弄他们。 事实上,人与人的交往中,除去父母对儿女的无私付出,大部分人际关系都是对得失的选择。 这种选择以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心为根本驱动,辅以自身追逐利益的力量为动力。 这种力量可能来自拳头,也可能源自约定俗成的地位,或者法律认证的权利。 总而言之,在人际交往中,有人居于有利地位,于交往中所得颇多;有人处于不利地位,与人博弈中所得就甚少。 迥异的结局与二者的社交技巧关联不大,基本上由“力量”强弱决定。 简而言之,人际关系就是依靠“力量”的博弈。 这种博弈和人的出生地无关。就先像武侠小说描绘的血与剑的世界一样,只要有人,或者说只要人数到达三个及其以上,人们之间就会发生斗争,或者是真刀实剑,或者是唇枪舌剑。 m君对于这一点,深有体会,从小到大经常遇到一种怪事。某些人单独与他交往时,彬彬有礼,一旦有第三人在场,就变得张牙舞爪。 在最初的几年,他不明白其中奥妙,只是慨叹人心不古。 后来,年岁渐长,他才明白一件人类社会的基本常识。 人际关系实质上就是一种对比关系,人与人之间的亲疏远近,高低贵贱是通过广泛对比得出的一种结论,因此捧高踩低是普遍存在的现象。 如果,某人因第三人的在场,而对m君不敬,就说明该人认为他自己与第三人地位高于m君。 如果这种情况广泛存在,m君就应该反思自己的人生。 一个人如果在社会地位上低于大多数人,一定是要反思过往行为的。 虽然,m君很同意一个人的起点,能在极大程度上决定一个人的终点,但是,起点对终点没有决定性作用,人还是应该努力的。 人生实际上就是一幅画,每一笔都必须亲手画上去,无法凭空产生。 如果我们没有在作画时,用颜料填满正片画布,就一定会有留白,或者空洞的部分留在画面上。 这些空白处,就会变成画的缺陷,使其价值无法与他人的画作比肩。 以画来说就是会贬值,以人而言就是会陷入困境。 换就话来说,就是我们的很多困境,本质上都是自己造成的。 就好像,很多考不上好大学的人是由于高中时贪玩、不努力,许多不能读研的人其实是因大学期间懒惰、荒废学业。 先天条件不足的人,能通过努力逆转颓势吗? 其实是可以的。 历史上有一个最有说服力的例子:朱元璋。 人们包括m君,总会在遇到困难时,慨叹没有出生在富贵无双的家庭里。 但是,大家的家庭境遇再差,能比朱元璋出身更贫苦吗? 虽然,有史以来只出现过一位这样的杰出人物,但足以说明努力可以在人生中催化出奇迹。 就是这种奇迹极为罕见,总还是可以创造的。 更何况,作为普通的大多数,我们无需追求朱皇帝创建的丰功伟绩,不过是对现有境遇做出些许改变。 这种改变很难做到吗? 对于m君来说,的确很难,比之登上月球的难度,可谓是不逞多让。 自从他认识到这一点,就意识到自己与历史上一切杰出人物的差别。 那些人杰大约是神用黄金打造出来,而他不过块是普通的石头。 他和许多事实上的失败者一样,喜欢看国际新闻,喜欢聊历史故事,最爱畅谈古今战略家的奇谋诡道,有时甚至觉得自己能与古今军事名家一较高下,争一日之短长。 现在回头来看,这不光是幼稚,简直就荒唐至极。 倒不是说位卑者没有智慧,一定想不出破敌良策。 m君一直认为,人地位的高下,与智商的高低无关。 荒唐的是,一个人不去思索改变窘迫现实的办法,却为一些空中楼阁般遥不可及的事浪费精力,就像是固执于虚幻假象的堂吉诃德一样,全心全意地在毫无价值的事上浪费生命。 堂吉诃德可笑吗? 在m君看来,这位活在骑士梦里的骑士不可笑,很可悲。 世界上的大多是人其实都是自身脑中世界的堂吉诃德,只是迷茫地活在那个自认为真实的那个世界里,至于世界的真相到底是什么,既没人知道,也没多少人真正关心。 城里可以有淳朴的人,乡下也能有奸诈之徒。 人品的好坏不是完全由地域环境决定的。 家教与社会环境就像是自然界里风化地表的风雨,共同塑造着一个人的品格。 当然,如果一个人自小就完全被虚假的温柔包裹簇拥着,或许真的会没法辨别人情真伪。 但是,大多数人怕是不能得到世界这么完美的照顾。 毕竟,世上绝大多数的都是普通人,没法一人口含一个银汤勺降世。 有时候,m君觉得那些皇帝身边的普通卫兵很奇特。 这些人一定比皇帝更有时间与心情,去领略紫禁城里金碧辉煌的风光。 宛如人间玉京的紫禁城与他们自身简陋的家,以华丽程度相较,大概如黑白般分明。 这些人的心理素质应该比普通人要强,几千年来都没有因嫉妒发疯的。 (本章完) 第261章 第十三次相亲177 第261章第十三次相亲177 历史上的奇闻不少,诸如满清刺马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等。 刺马案与嘉庆被刺案一样,案情错综复杂,让人如雾里看花,管中窥豹,难以明了。 晚清权臣曾国藩受命调查该案真相,居然如之前接案的庸臣们一样草草结案。 虽曾剃头办案向来不如治军爽利,但该案的调查结论未免过于敷衍了事。 一个平民当着众卫兵的面刺杀总督,就和一个莽汉能在大批御林军眼前砍嘉庆一样,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明摆着是精心布局的暗杀行动,却被曾大人轻描淡写地说成是个人恩怨引发的仇杀。 最离谱的是满清朝廷里的大人们对此结果都默然接受,连一向精明多谋的慈禧太后,都没对那份看起来满是疑点的供词提出异议。 好像在满清中枢权贵们的眼里,被当众狙杀的马总督不是一颗炙手可热的政治新星,而是一条街边无人问津的野狗。 权贵们常年躲在庙堂的阴影里,终日活在阴谋与斗争中。 多年的残酷争斗,使得他们深谙人性的黑暗,熟知世间的阴谋诡计,自然不是任人欺瞒的无知蠢货。 可这群人明明精明的装上条尾巴就能变猴子,却集体故意装瞎扮傻如愚者般接受刺客的供词,就不能不让人浮想联翩,怀疑案件背后别有洞天了。 于是有人把之后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等事引发的,朝廷对湘军人物的打压联系起来,认为那些事刺马案后,清庭对尾大不掉的湘军系的报复,是慈禧太后的项庄舞剑之作。 这种波云诡秘的奇闻异事遍布在历史的表与里,就像是黑夜天上的繁星一样,多到数不清,辨不明。 但是,华夏文明几千年的历史里,从来没有记录过,哪位君主的贴身侍卫因嫉妒君王的财富与权势而发疯的。 侍卫们显然不可能全像佛爷一样大肚能容天下不平事,多少总会有那么几个患上“红眼病”的。 可事情怪就怪在这里。这些人面对可望不可及的巨大权力与庞大财富,竟然没有一个人因想而不得疯掉。 m君不认为有太多人能真正做到“心静如水”。 如果有一天,他误入哪座藏满金银珠宝的宝山,被人告知只可观奢华景致,不能取走一丝一线,否则有天大的灾祸。 就算他出于谨慎,不敢以身犯险,望着满眼的金银,也一定会心痒难耐,强忍住伸手的欲望,回到家绝对会辗转反侧多日睡不着。 那些卫兵天天看着宛如天上玉京的亭台楼阁、价值千金的一碗一碟、美颜不可方物的妖姬艳童,真能像入定的老僧一样眼观鼻,鼻观心,心如静水磐石一样,不闻不看不说不动吗? m君不信。 世上肯定有能摒弃私情杂念的人,但是应该不会全部藏身于宫廷卫兵之中。 要是宫廷卫兵全部都是思想境界达到物我两忘境界的高人,恐怕也无法胜任拱卫皇城的任务。 再者,历朝皇帝也没人相信卫兵们是这种人,否则世上就不会有太监。 可笑的是,就算皇帝们以太监充当后宫服务人员,还是无法彻底保证孩子一定是自己的孩子。 好多人出于嫉妒,宣扬皇帝与大员外们的子嗣总会混杂他人血脉,就是因为这些人的老婆太多。 这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一夫一妻制度存世时间不短,以一夫一妻为基本家庭构成元素的社会里没有私生子,没有鸠占鹊巢的事吗? 古代的皇帝用阉人把女人和男人隔绝开,还是会有牛代马,或者嫪毐乱政这些事发生。 对于帝王来说,小吏牛金显然比嫪毐、高菩萨之流更可怕。 波斯的王中之王们防范这种事比中国皇帝有经验。他们让黑人去充当太监的角色。这样做虽然不能杜绝后宫人员出轨,但是可以有效保证后嗣血统的纯净度。 黑种人的基因大约因为太接近最初的人类,使得这种古老的基因有非常强大的繁衍能力。 不论是白种人还是黄种人,或者红人,只要与黑种人生下孩子,就一定会带有明显的黑肤色特征。 这或许也是人类来自非洲的一种证明。 对于波斯诸王而言,黑色的皮肤就像是防伪标识。只要哪位后妃生下印上这种生理特征印迹的孩子,就一定是位闺门不谨的出轨者。 当然,如果王妃与某位大臣生下孩子,波斯王仍是无法判断孩子血统的真伪。 m君不了解波斯历史,不知道该国历代王朝里,有没有瞒天过海李代桃僵的事,如以中原王朝的事来类比,波斯王室怕是不能独善其身的。 晋朝皇后贾南风曾经大肆搜刮京城健硕少年入宫,替痴呆皇帝帮她生孩子,直到最后也没能生出个儿子。 对于这种有能力公然践踏皇权威严的人,一切防范出轨的措施,都像是婴儿车的栏杆一样形同虚设。 那位难得一见的彪悍皇后大约是不孕症患者,直到被赵王诛杀,也没能生下自己的太子。 她的罪名是谋害太子,实际上其被杀的原因很复杂,最根本原因是晋朝诸侯的力量太强大,强大到诸王中不少人都有问鼎中原的力量。 中国俗话“一山不容二虎”,晋朝的天下却冒出八九条老虎。这么多老虎局促在一座山上,非得拼个你死我活不可,于是乎弄出个八王之乱,杀来杀去,杀得个昏天暗地,日月无光,血流漂杵,赤地千里。 结果,匈奴等五胡闯进来,把幸存的诸王,以及百姓几乎一网打尽。 要不是王敦、王导在南方搞出个“王马共天下”,怕是华夏道统就断送在作乱诸王手里。 以此来看,王敦有资格做皇帝。 只是历史上有资格做皇帝的人未必都能座在龙椅上。 譬如:以能力论,春秋时的素王孔夫子就足可当天子。 再譬如:蜀汉的丞相诸葛亮。 有人或许会说项羽也该做帝王。 其实,项羽的西楚霸王,就是相当于周朝周王的天下共主职位,也就是帝王。 (本章完) 第262章 第十三次相亲178 第262章第十三次相亲178 m君不止一次感受到孤独,会在寂寞难耐之际和办公桌上的虎皮兰交谈,甚至还曾对着这株绿油油的植物,自言自语到泪流满面,悲从中来不能自已。 对方从没做出任何回应,哪怕是敷衍m君,象征性摇晃一下叶子的动作都没,始终充当着静默的倾听者的角色。 他独自一人在办公室时,曾多次上演这种滑稽的独角戏,和孩童与泥巴或落叶玩耍颇神似,不过比之多出几分成人才有的落寞无奈。 有时候,他很是期待虎皮兰能回应两句,或者稍稍晃动腰身。 可是虎皮兰从没回应过他的倾诉,一直保持着置身事外者的姿态。 这也许并非坏事。 如果哪一天,虎皮兰笑嘻嘻地和他聊起办公室里的奇闻趣事琐碎旧事,或者抽象宏大的人生、理想、未来。 恐怕不是这家伙终吸收天地精华修炼成精,而是m君到底被孤独寂寞折磨成异常人类,该被送进精神院治疗了。 之前众多的相亲对象,对他发自内心的真诚交谈,大多数秉持充耳不闻的态度,相互间保持着一个喜马拉雅山顶到四川盆地底的距离。 就算他用尽全身力气奋力呐喊,也无法把心声传递过去一丝一毫,就好像冷战中的敌对国家,无法通过正常交流获取来自对方的善意,只会在误解与偏见的路上越行越远。 他曾在一间茶室与人相亲。 对方大约是觉得他其貌不扬,面部表情一直于冷漠中透出些许不知所谓的嘲讽笑意。 相亲见面与普通的谈话交流在本质上并无不同。 交谈的俩人只要想与对方聊,一定会有源源不断的话题。 交谈热烈与否,和俩人的学识、境遇、爱好等等一切内在、外在的情况都无关。 m君小时候,曾经站在老家的房顶上,与隔壁同样站在自家房顶的小女孩,隔着一道胡同,驴唇不对马嘴地聊了半个下午。 据他妈妈讲,根本就没听出俩小家伙喊出任何有联系的事,根本就是自顾自地在说。 可m君记得很清楚,因与朋友热烈交谈,满心都是兴奋与喜悦,一张小脸直到晚上吃饭时,还都像是成熟的苹果般红扑扑的。 他和那个女孩在茶室里别扭的坐着,又不好刚坐下好没十五分钟就首先提出离开。 女孩说话极为简约,基本上没有用超出十个字的句子,像是一位一字千金的书法大师一样惜字如金,能用一个字表意绝对不会多用一字。 这让m君觉得像是在与木偶交谈,自己动一动线,对方就随之动动,自己不动,对方就毫无回应。 他早就过了把玩人偶娃娃的年纪,对毫无回应的单向交流没有兴趣,见面还不到十分钟,就被对方的冷淡表现消磨掉本不多的兴味,只觉得这场见面就像是独自一人喝下一碗寡淡无味的酒,本为解愁却愁上加愁,一点也提不起聊天的兴致。 平心而论,这女孩长得不难看,乌黑的长发,樱红的双腮,一双黑白分明的眼,本属男人们喜爱与之攀谈的类型,大约走在街上,都会不时迎来几位搭讪的惨绿少年。 只是人毕竟与雕塑不同,所谓天姿国色,活色生香的要点在于一个活字。 一张脸如花岗岩般毫无情绪波澜,就算本是倾国倾城的容貌也无法展露出摄人心魄的美。 m君就坐在距此女不足一米远处,能清晰嗅到对方身上的香水味,却没有丁点的私心杂念,只觉得和坐在一尊雕像边无异。 俩人在尴尬的气氛里少盐没醋地聊了半个小时。 m君不经意间看到墙上的一幅画,脱口而出道:这画画得不对。 通常情况下,人们听到这句话,多半会问:哪里不对呢? 可女孩只是抬头看看画,接着就低头晃动手中的茶杯,就像是在用沉默嘲笑m君的无知与班门弄斧。 m君见多方不言不语,不禁一时语塞,本想借此短暂的沉默提出离开,却又因说了半截话,剩半截话噎嗓子里,实在不吐不快,就强忍着不快,说道:这画的明暗度不对。这种画法看似是用各种颜色简单平涂,实际上得用色的冷暖与明暗拉出距离感。 他说着就摘下眼镜,眯着眼看向画,说道:你看,要是眯着眼看,这画就是灰乎乎的一团。正常来说,画远观是要有层次感的。 女孩对画,以及他的表述毫不在意,反倒是对他的眼镜产生兴趣,问道:你的眼镜度数是多少? 他不明所以地回道:七百度的。 女孩神情古怪地问道:怎么会这么高? 他一时间不明所以,随口答道:看书姿势不好,时间一长就近视了。眼近视了,看书时,眼离书就更近,成了恶性循环,度数就长这么高了。 她叹口气,似带着几分失望地道:哦。我还以为你是因为打游戏。 m君道:我大学以后才打电子游戏。那时候眼镜度数已经这么高了。 她略一沉默,忽道:你大学之前连街机都不会? m君听到这句话,忽然觉得自己很是可笑,简直可笑到离谱,就像一个不到黄河不死心的执拗者一样可笑。 难道非得等对方直接出言讥讽,才明白对方毫无诚意,只不过是在寻找发飙的借口吗? 他没在理会对方,学着对方的样子,盯着手里摇晃的茶杯,陷入到沉默中。 俩人端坐着沉默一分钟后,m君抬起头深吸一口气,笑道:今天就到这吧。咱们走吧。 女孩似乎因没能满足衅自我开的威望欲,一脸不悦,嗓音生硬地说道:好。 这种与陌生人的拧巴交流,对他来说算不上家常便饭,但也不是罕见之事。 他处于当时的情景之中,也不免会生气,但事后跳出场景之外,回头再看这些事,倒觉得,种种遭遇也不全是坏事。 至少,对方没有欺骗他的意思,未消耗他过多珍贵的时间。 似乎除他本人,没什么人觉得他的时间也很宝贵。 (本章完) 第263章 第十三次相亲179 第263章第十三次相亲179 人们对不成功者的一切都不重视,好像只有成功者的时间,才是与生命息息相关的稀缺物品,而那些未获成功者的时间,就像路边的土坷垃块一样,既毫不起眼,又全然没有价值。 事实上,未获成功者的时间,确实就像他们自身一样,对于他人而言的确没价值,既不能为他人的人生建筑增砖添瓦,又不能为他人的锦绣人生锦上添花。 但对于这些生物自身而言,他们的时间与世上最顶级成功者的时间一样价值连城,哪怕一秒都比黄金美玉价高百倍。 人们被世间的浮华表象迷惑住双眼,只会紧盯住那么令他们羡慕的繁华景象,舍不得多分出一点心思,多瞟一两眼光辉之外的阴影处。 每个人从小到大都听过不少古代英雄的传奇故事,记住过不少帝王将相惊天动地的伟业,耳熟能详不少才子佳人间的脂粉佳话,却很少有人说得出自己曾祖父的名字。 难道说那些陌生人对一个人而言,比其血缘上的祖先更重要吗? 事实不是这样的。 人不是无父无母的孙猴子,不能从石头里凭空蹦出来,而是像桃树结出桃子一样,以祖先为根,家族为干,结出的果。 世界上没有无根的树,自然也没有无祖先的人。 如果祖先们统统不存在,现在的这个人也就绝对不会存在。 现代社会里,宗族概念日益淡薄,生活压力又大,很多人在东奔西走觅食的紧张日子里,顾不上暂做停歇,思考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 若是一个人根本就不存在于现世,那些别人祖先的丰功伟业,对这个人又能有多大意义呢? 就算别人的祖先数以亿计次拯救过地球,甚至无数次再造过宇宙。 可一个自己不在其中的宇宙,其存与毁,对自己有什么意义呢? 就好比,蝴蝶与蜂是授粉的使者,没有它们,世上可能就没有万紫千红的花丛。 对于花的世界而言,这两种昆虫居功至伟,不可或缺。 但是,对于一朵根本不存在于这个世界的花,蜂与蝶一定是无足轻重的。 好多人总是莫名其妙的爱张口闭口就是,为了世界如何如何。 那语气就好像世界是优先于个人的的存在而存在的。 按照这些人的古怪逻辑,世界因其宏大无匹,包罗万象,是容纳万事万物的空间集合,就足以比任何一个个人更具有存在下去的意义。 可事实上,不论世界在物质空间上究竟有多大,对于一个具体的人来说,也不过是只能承载下一份人幻想的虚构空间。 每个人所感受到的悲喜世界,实质上都是存在于大脑里的自造影像,是由生物电与脑脊液共同作用产生的幻觉。 不管人们给世界赋予怎么样复杂庞大的概念体系。作为一个具体的人,只要闭上双眼进入永恒的睡眠,就相当于在与世界告别的同时抹除了属于他的整个世界。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所有人都拥有全世界,都是是世界独一无二的主人。 因为我们所有人脑中的世界,都是大脑依据记忆构筑出来的幻想世界。 当然,真实的世界不是幻象,也不是任何人都私产。 世界本身更像是一家无所不有的自助餐店。而具体的个人就像是店里的食客。 不管店里有多少种美食,食客的肚子只有一个。 餐馆里事物的丰沛程度固然很重要,但食客真正能消化多少美食,却不是由店内美食的数量与种类决定,而是由自身肠胃系统的素质水平决定。 同理,无论世界到底有多大,每个人所能感知到的世界,都仅限于该人认知与感知能力所及的狭小范围之内。 即便世界真的在空间上广阔无垠,在时间上无穷无尽,对于一个具体的人来说,所能感知到的世界,永远都是有限与短暂的,以空间来说跨不出耳目所及之外,以时间来衡量最多不过百余年。 m君曾在上海的一座博物馆里,看到过这样一句宣传语,“您将直面几千年前的历史,与古人对话”。 人当然不能真的能透过古董与古人对话。所谓“对话”,不过是人们头脑中的幻想,并非真的突破时空壁垒与古人交流。 简而言之,每个人的世界里真正生活着的只有他本人,其他人都不过是该人脑中幻境里的影像。 话虽如此,至少m君本人没亲眼见到过,有谁能在现实生活中真的把世间万物当做幻影。 恐怕也只有传奇故事里的老僧才能用超凡脱俗的慧眼,看破红尘中种种色相,把万事万物看成是光辉交叠的千灯万烛。 区区m君作为一个平庸的俗人无论如何是看不破的。 很多时候,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与同类争夺枯枝败叶的蚂蚁,时常因抢不到一片残叶,或者一块碎米渣而大动肝火。 像只蚂蚁一样,慌慌张张四处讨生计,似乎是大多数人生活的常态。 他倒没有为此而羞愧,只是不时觉得生活的压力分沉重,总会幻想哪一天也像个成功人士一样,实现财务自由,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前几天,他在单位加班时睡着了,昏昏沉沉中陷入一系列梦境里,那是多年前在bj漂着时的一朝朝一幕幕。 他从没想到,梦回故地,梦见故人,于睡梦中都能心生欢喜,醒来后一身轻松,仿佛吃了什么宽慰剂,竟然暂时忘记了生活的苦。 直到这时,他才发现,常被他目为无效生活的bj时光,实质上是灰暗人生里难得的一抹亮色,是苦涩旅程中少有的快意时光。 尽管他总自嘲在bj一无所获,但内心深处却记得那里的好。 那里的天,那里的云,那里的人,那里的事,那里一身轻松了无挂碍的生活,都像是童年品过的美味一样,深深印刻在心底。 就事业而言,他在那段时光里的确一事无成,可现在就是事业有成吗? (本章完) 第264章 第十三次相亲180 第264章第十三次相亲180 他很羡慕事业有成的人,却很少拜读描写成功学的书。 因为他明白成功的秘诀不会出现在书里,就像没人真的会在日记里写秘密。 可笑的是真有人把某些名人的日记奉为圭臬,甚至因某些人在日记记述所受国难国耻时,表达出的爱国情怀,就无视这些人对敌国事实上的卑躬屈膝,误认为这些软骨虾不是奴颜媚骨的汉奸,而是忍辱负重的英雄人物。 历史上不乏坚韧不拔终得报仇雪恨的人物。 远的比如越国最有名的王鸠浅,近一点的比如慕容世家的慕容冲。 前者为复仇,不得不吃下仇敌的大便;后者为复国,不得不充当仇人的床上玩偶。 这两位估计没写过日记,就算写,也绝不会所受屈辱大书特书。 世界上,没有谁会生怕天下不知,到处大肆宣扬自己的耻辱。 一个人要是天天喊叫某件丑事,生怕旁人不知,只有一种解释,就是这人根本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或许有人会为那些人辩解,那是日记,不是公开供人阅读的读物。 这就实在是掩耳盗铃,欲盖弥彰了。 既然完全是私人物品,又怎么会被发表出来。 若是真正给自己看的心路记述,怎么可能满篇都是翻案式的文字。 要是哪天出土一本秦桧的日记,里面记述他自己是如何营救岳飞,如何反对宋金议和,如何对金国王公威武不能屈,如何在建康城里富贵不能淫。 相信读者的脑袋里只要不是装满豆腐脑,就不会被这些鬼话迷惑。 同理,近现代抗敌不利者在日记里奋勇杀敌,也蒙骗不了任何人。 某些人装作对日记内容深信不疑,不过是借用死人来压活人罢了。 在中国历来就有这样一中斗争策略,可以称之为“死人为大”。 简而言之,就是一群人借美化抬高一个死人,来打压还健在者。 以斗争手段而言,这种做法也无可厚非,就像打斗双方,用刀剑的算不得高尚,使暗器的也不能被视为卑劣。 所谓斗争,无非就是要决出个胜负高低,以结果论输赢,重要的是结果,并非过程。哪怕是在人们极其重视荣誉的春秋时代,也没人会欣赏自杀式的宋襄公的仁义之举。 但是,要是有人美化秦桧式的人物,就未免过于不择手段,实在是吃相难看。 据说,真的有人在倡议,让秦桧夫妇的铁像站起来,理由是五佞臣跪了上千年,忏悔的时间够久了。 m君实在看不懂,这是出于什么考量,又是什么道理。 杀人者向被杀者忏悔是为了求得原谅吗? 其实,从普世道德观念来看,杀人者并不是向被杀者忏悔。 因为被杀者永远不会原谅杀人者。 他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那些人的目的不只是让铁像站起来,应当是要把铁像从岳飞的庙前移走。 铁像要是被从公开处刑地挪走,时间久了,估计也会从人们的心里被移走,仿佛天上飘走的云朵不会在蓝天上留下一丝痕迹,在心里留不下一丝羁绊。 毕竟,人都是善忘的动物,大脑容量有限,记忆中最清晰的,永远都是新近发生的事。 很多秘密之所以最终变成秘密,并非在事发时没人知道,只是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不再被人们记在脑海里,终于被掩埋在记忆的荒漠里,变成无人知晓的秘密。 当然也有些秘密不是被动陷落进记忆的流沙里,而是被人主动填埋进泥潭里,非常明确地让其在人们的记忆里消失。 他甚至觉得,如果世界上真的存在白日飞升这种事,那些能让人脱离苦海,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秘诀,也绝不会被谁原原本本的记录下来。 要是他能知晓这方面的秘密,进而完成别人无法企及的蜕变,恐怕不会把这些秘密留给不相识的陌生人。 就好像,有谁会把可独享的深山藏宝地,变成人人尽知,大家皆往的游乐场吗? 以m君算不得卑劣,也够不上高尚的道德观来判断,没人会慷慨到与他人分享可独享的宝藏,就像没人愿意和别人共有一个漂亮的姑娘,没有帝王能忍受卧榻之旁有人酣睡。 即便世上真有玄幻故事里能让人羽化登仙的秘诀,大概率不会被人原原本本记述下来。 真正的秘密永远是压箱底的衣物,不会轻易被展示在阳光下。 这倒不全是出于人性中的自私因子,很多时候发自自我保护的本能。 有谁违背这种符合物竞天择规律的生存规则,就必然遭遇寓言中刺猬的窘境。 那只刺猬简直是以自身生死开玩笑,因轻信与乌鸦的虚假友谊,告诉对方自己的秘密,最终死在获悉此事的天敌黄鼠狼手里。 也有的人保存小秘密,不是出于自我保护动机,只是因为生性羞怯,不愿意被人看到孔雀开屏背面毛扎扎,光秃秃的大屁股。 m君也有孔雀屏后滑稽可笑,不堪入目的秃屁股。 其实,不光他有,所有人都有。人毕竟不是如凝水的水晶,无法做到以透明的姿态示人。 其实就算是顶级天然水晶石里也少不了各种杂种,更何况本就是女娲用泥与水捏造出的人呢? 在人隐秘的内心角落里,难免会藏有一些无法示人的东西,或许是不堪回首的惨痛教训,或许是放纵欲望的腌臜行为,或许是绝不可为外人知晓的生死大事。 (本章完) 第265章 第十三次相亲181 第265章第十三次相亲181 描述成功学的书里很少记述成功者之所以成功的真正原因,总是用勤奋、努力、聪慧为幌子掩人耳目。 一只猫就算聪明绝顶,能像鸟一样在天上自由飞翔吗? 肯定不行。 因为它没有翅膀。 就好像都知道鱼在水里游,没见过鱼在天上游的。 就算飞鱼在鱼字前有个“飞”字,也顶多算是滑翔,算不得是会飞。 让飞鱼从一出生就勤学苦练飞行,能飞到天上去吗? 肯定是不行的。 鸟会飞不是刻苦学习的结果,不用花太多时间在学习飞这件事上。 飞行能力对鸟而言,大概约等于生而知之的本事。 其实成功对成功人士而言大体与此类似。 一个成功的人往往就像只豹子,所谓豹变不是努力的结果,而是与生俱来的生理现象。 没人能否认,家猫再凶猛,也打不过成年的豹子。 所谓凶猛,只是家猫的主观选择,无法抵消豹子与生俱来的体型优势。 有人会觉得这是血缘论,其实并非如此。 例如,患有先天心脏病的病人不论主观上有多么上进,事实上有多么勤奋,性格上有多么勇敢,都无法成为一名优秀的运动员,甚至根本不应该投身于运动事业里。 很多事的成败与此类似,跟个人努力与否无关,在事情萌发的那一刻,事实上胜负成败就已经定型。 这和唯心主义与宿命论无关。 就好比猫与老鼠对战,胜利者毋庸置疑是猫。这不是由虚无的各种抽象概念决定的,而是由猫相对于鼠过于庞大的体型决定的。 世上的事大体上就是如此。 m君总是在不知不觉间,沉溺在形而上的虚妄问题里不可自拔,在虚构的问题与世界里,任由思想如野马般狂奔,使得身心于不知所谓中获得一丝莫名其妙的宁静感。 大约,这是失败者无可救药的通病,越是生活不如意的人越喜欢以幻想来缓解现实造成的伤痛,以至于长久陷入幻觉中,进一步荒废真正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现实世界,就像历史上所有的玩物丧志者一样,最终更深得陷入到困境之中无法自拔。 不过,与沉迷美色的北齐末代君王迷恋女色不同,埋头于幻想的人们大多不是多么喜欢幻想,只不过是无法在现实中修补人生的破损处,只好转而在虚妄的世界里寻求慰藉,以给自己多少减轻点儿生活带来的压力,以便能继续坚持着活下去。 这天,他正琢磨着和女朋友见面的事,忽地接到一个电话。 电话里传来一个女人有气无力,像是梦中呓语,又像是濒死求救的低沉声音。 庄周爱以梦与醒比喻生与死。或许,在这位道家代表人物的眼中,死也是一种梦,抑或生是梦,死才是醒。 人们普遍怕死,倒不全是担心死后下地狱。 大多数人对于死的恐惧,源自对死后的世界一无所知。 事实上,没人知道死后的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 如果有人能证实,人死后会在另一个世界的某张床上醒来,死大概就会永远失去令人心惊胆战,谈之色变的威慑力。 电话那头说道:m君,你在办公室吗? m君只觉得声音很熟悉,可声音实在太小,一时间辨别不出电话那头是哪位,又不好表露出没听出对方是谁,便含糊答道:在呢。 对方道:我晕倒了,刚醒过来。你去我办公桌上拿一下我的包。我在512办公室呢。 m君这才反应过来,电话是同一个办公室的f姐打来的。 她比m君大几岁,人高马大足有一米八,膀大腰圆比一般男人还魁梧几分,走起路来活像一头神气十足的大洋马,实在不像是个轻易会病倒的人。 他惊问道:你晕倒了? f姐道:嗯。在厕所晕倒了。 他赶忙道:我马上下去。 f姐道:好。 他急匆匆走到不远处的办公桌前,提起对方的包,风风火火地就乘电梯向五楼赶去。 在电梯里,他脑子里浮现出一帮同事围在f姐周围手忙脚乱打急救电话的场景,心里盘算着等下该说点什么场面话,显得既关心又不至于过于亲近,免得惹人闲话。 当他赶到512房间时,看到的却是想象之外的另一番景象。 说话都很费力的f姐像条被暴晒过的鱼,僵直无助的躺在沙发上。 几名男同事坐在别的沙发上,对她的状况熟视无睹,正在兴高采烈地讨论着最近的一场棒球比赛。 他们看到m君过来,就热情地打招呼,要他一起来谈论那场球赛。 m君眼瞅着那边卧着个病人,觉得不适宜在此地畅谈球赛,只是跟他们敷衍几句,就走到f姐身边,问道:这是什么情况? f姐说道:我在厕所晕倒了,爬起来又吐了,很难受,就趴沙发上了。 m君道:不会是食物中毒吧? 那几个人大约见m君问候对方的病情,不想场面过于尴尬,就少盐没醋的挤出几句问候。 m君说道:你还是请假回家吧。 f姐摇头道:回不去。我现在动不了。 这时,一个平时和f姐看起来像闺蜜般亲密的女孩走进来。 要是给世界上最不可靠的人际关系排序,闺蜜大概能排进前十名。 这女孩大约是手头有着急的工作,只顾着埋头查找电脑里的文件,根本没瞅f姐一眼,就好像沙发上躺着的不是一个病人,而是一只其貌不扬的抱枕。 她就那样自顾自忙碌了十五分钟后,才想起来平日的好友刚刚晕倒过,扭头问道:我这儿有糖。你要不要吃一颗? f姐摇头说:不用了。吃不下。 m君忽然心生兔死狐悲之感,想起某部外国电影里的画面,一个神情冷峻的杀手,在任务中受致命伤,独自一人坐在地铁上,默默无言的死去。地铁上出来进去很多人,却没有一个人注意到这人已经死了。 他看这部电影时还很年轻,曾对着银幕感叹外国人际关系的冰冷 好像有谁说过,至少在整个东方世界,没有所谓的人际关系。 这人的依据是,人际关系存在的基础是两个人的地位完全平等。 (本章完) 第266章 第十三次相亲182 第266章第十三次相亲182 如果那人的结论是真理,恐怕世界上根本不存在所谓人际关系。 人与人很难完全平等,就算上溯到原始人活着的时候,也很难在人类社群里找到这种关系。 这种事本就是“皇帝的新衣”,其实谁都明白,只不过没人喜欢当那个说实话的小孩子。 说实话的人不一定会变石头,但有极大的风险被孤立。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秀”就是不同。 人们最不能容忍的不是罪恶、懒惰、贪婪、傲慢、饕鬄、荒淫、愚蠢,而是某人的与众不同。 就像所谓丁克家庭总饱受闲人嘲讽,并不是出于一群老有所依者的傲慢。 “养儿防老”自古就是一句空话。没多少人真的能做到“防老”。就算是古代高高在上的君主,想要安度晚年,也得强打精神抓紧权力的缰绳,一不留神,不是被不肖子孙活活饿死,就是被活埋。五霸之一的晋文公不就被活埋了吗? 人们嘲弄丁克家庭,根本原因其实就是这些人不走寻常路,抛弃家庭与孩子带来的人生压力,比平庸的大多数活得更自在,更像是不同凡响的哺乳动物,而不是浑浑噩噩的兽类。 他们特立独行的生活方式,像一面照妖镜,还原出普通人生活的荒诞无聊。 大多数人心心念念“养儿防老”这句空话,实际上过着m君来家花尾巴家雀一样的孤苦生活。 有人说花尾巴家雀是杜鹃,还有人说就是张飞鸟。 m君也不知道此君真面目,只清楚记得人们对这鸟的一句评价“娶了媳妇,忘了娘。” 这句话大约可描绘出很多人的真实生活状态。 公平而言,雄鸟倒未必真是因为见到漂亮的雌鸟,脑子里分泌出过多荷尔蒙,被石楠花的味道冲晕脑袋,把生身父母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与人一样,一只鸟结婚后,会有新的鸟窝,会有一群自己的孩子。 鸟无法像太阳发射光一样普照万物,其爱是有限的,在某地投放多一点,必然在另一些地方投放的少一点。 当它们把大部分爱奉献给妻子与孩子,自然就会减少对父母爱的投入。 毕竟,爱的总量摆在那里。 有人或许会觉得奇怪,爱又不是空气里的水蒸气,生灭藉由全世界的水与热。所谓的爱自是虚无缥缈的人造概念,本质是一种心情。心情的好坏有无全在心造,本是无穷无尽的。 可人无法直接读取另一个人脑内的幻想,必须通过具体的行为和事物来感受他人脑内的心造物。 而人的体力、财力都是有限的,就像一只电灯泡只够照亮一间三十平米的小屋,没法把光散射到更大的范围里。 简而言之,父母与妻儿在一个人的价值判断体系里权重不同,也就是说他们不平等。 人对自己最亲近的血亲都无法做到完全公平,又怎么可能生出一双视万物平等的眼来审视万事万物。 不光是人,就是狼、猴子、牛羊等野兽,在其群落关系里,成员之间也不是完全平等的关系。 众所周知,狼有狼王,猴有猴王,羊有领头羊。 这些从普通群体分离出的异类拥有很多优先权,比如优先交配的权利。 平凡的大多数则多没有生育权,也就是说它们不太可能有后代传续下去。 有人可能觉得人类在这方面比野兽更人道主义。 其实不然,人类筛选生育权的方式只是比野兽更隐蔽。 m君没有对世上还有多少奴隶的后代做出过统计。 但是,他知道,世上还存在的人,大多数都是古代贵族的后代。 这一点在姓氏普及率极早的中国尤为清晰。 仅以王姓来说,咋一看古代漫长的历史里,只有王莽的新朝是大一统的王姓王朝,皇室与王族似乎只此一家姓王。 但事实是,许多在政治斗争中失败的王族改姓此姓。比如周朝的姬姓王族,战国魏国王族,战国齐国王族,战国燕国王族,金国王族,元朝黄金家族都有成员改姓为王。 据说,王莽就是齐国田姓后裔,因家族在山东一带历来都是高门望族,被当地人成为王家,就慢慢改姓为王。 这种现象不只是存在于王姓。唐代西域昭武九姓诸国的王公贵族就以康、安、曹、米等中土姓氏为姓。 可以不夸张的说,中国每一个人的姓氏,都能追溯到一位古代的贵族。 既然如此,那么奴隶的孩子们都去哪里了? 从现有历史资料看,奴隶主们倒是没有对奴隶实行过种族灭绝。 大约,奴隶们采取了与野兽一样的策略,也就是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下,尽量保持低生育率,或者干脆不生育。 祈求多子多福这种事,就和人对长生不老的追求一样,自古没见过哪个人过得不愉快,却想长生不老的。 这天,m君和那女孩聊天,聊着聊着,就说起繁华的京城。 他说:我挺喜欢那里,可我不喜欢住在那里。 她说:为什么? 他说:因为那的高楼大厦里没我的房子。 她笑道:非得有自己的房子才喜欢一座城吗?是缺乏归属感吗? 他也笑道:其实不是因为房子。房子只是个比喻。真正的原因是我享受不到那城市里真正的浮华生活,只是一名来去匆匆的看客,只能旁观繁华,却无法拥有想要的一切。 她说:看看赏心悦目的东西不好吗?何必一定要拥有呢? 他笑道:如果只是看。我看电视不就好了? 她说:其实,我很想去那里漂几年。我有同学在那边上班。她们描述的京城和你说得不一样。 他好奇道:哪里不一样。 她道:几乎就是截然不同的两座城。 他道:她们嘴里的京城什么样? 她道:就像马可波罗笔下的元大都,是一个充满机遇,遍地黄金的好地方。 他道:看起来确实是有很多机会。空气里都弥散着机遇的味道,就好像天上满是播撒机会的飞机,像是对着大地喷洒农药一样,在半空像地面播撒着机会,让整座城都被笼罩在机会的迷雾里。 (本章完) 第267章 第十三次相亲183 第267章第十三次相亲183 女孩显然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问起另一件事情道:你喜欢樱花吗? 他道:樱花? 女孩道:对。就是看起来像桃花的那种花。 他自是知道樱花,还知道桃花和樱花并不像,不论颜色,还是形状差异极大。那些辨别不出哪个是樱花,哪个是桃花的人,多半都是远处观花爱好者。 桃花的粉色明显比樱花的粉色纯度更高,看起来更鲜艳。仅就颜色而言,樱花是逊色于桃花的。 当然,樱花自有其独特美处,特别是在有风的天气里,细小轻柔的花瓣像在风中如飞舞的粉色雪花,能给人身处粉色梦境的错觉。 在一处九省通衢之地,有一座满是樱花的著名大学,每到开花世界,就像是坠入粉色的云雾之中,景致很是漂亮。 所谓九省通衢,指的是该地四通八达,交通便利。这在和平时期对当地经济发展有极大益处,但在战争年代,特别是古代的战争时期就是绝大的坏处。 历史上,还没有以此地为基地能席卷天下的。依m君浅薄的历史知识,最有可能从这里出发夺取天下的有两个,一个是东晋大将军王敦,一个是元末汉王陈友谅。 当然这种可能性很小,现实中从此地起兵成功的例子只有一个,就是金楼子。 他成功夺取皇位,却只能在此地当皇帝,遥控富庶的帝国原中心领地江东地区。 这位唯一一个以此地为国家统治中心的皇帝很快就在军事斗争中落败身亡。 倒不是他的军队战斗力太过孱弱。他的部将陈霸先领着梁的残部在江东就站稳脚跟,开创了南朝最后一个王朝。 客观原因是,该地的位置处于古人所说四战之地,四面八方都能打过来。 这大概就是汉末荆州刘表志在保境安民的根本原因。 这位军阀未必不想扩充地盘,问鼎天下,但是身处包围之中,无法轻举妄动。 似乎,整个古代历史里,能以该地为根本征伐他人的,前面三位,再算上萧老方丈与刘先主,也不过是一只手的手指之数。 可能会有较真的人提到春秋战国时代的楚国。 先不说,战国中前期的楚国地域广阔,领土不局限于此地。 就实际情况来看,战国时代楚国有天下第一大国的绝大优势,一直无法横扫诸国,反接连被三晋、齐、秦、宋蚕食鲸吞,不也正是因为楚国过于肥大的领土,缺乏山川险阻为边界线,在事实上陷入“九省通衢”的境地,才反复被列国联军突破防线,撕扯掉大块领土。 而春秋时代,强大的晋远在北方,江淮诸姬尚隔膜在齐楚之间,秦燕地处靠近蛮夷的边缘地道。 楚国周边都是无力与之争的小国弱国,唯一真正能威胁到其生存的是吴国。 也就是说这时期的楚国在地域上是四战之地,但四周并无可对其形成战略包围的诸国,当然就能凭借庞大的体量征伐四方。 他笑道:市里有处广场上种着不少樱花。现在应该开了。哪天一起去看看啊? 她道:好啊。我知道那里还种着不少牡丹。 他好奇道:很久没听到有人说喜欢牡丹了。现在的女孩没不是都喜欢玫瑰、蔷薇之类的西洋味重的花吗? 她道:因人而异吧。你喜欢什么花? 他道:郁金香。尤其是火红色的。还有白色的夜来香。 她道:这俩花外观差别有些大啊。 他道:各有风味。喜欢郁金香取其形,喜欢夜来香取其味。 她道:听说夜来香味道浓郁。 他感叹道:特别浓郁。 他还记得,在夜来香绽放的瞬间,浓烈的香气迅速在房间里蔓延开来,把人裹挟进无形的香味迷雾里。 (本章完) 第268章 第十三次相亲184 第268章第十三次相亲184 她道:比如呢? 他道:鸭子。盐水鸭、烤鸭。 她道:盐水鸭是南京特产吧? 他道:大概是的。 她道:我听说一句俏皮话。没有一只鸭子能游出南京。 他笑道:南京人做各种鸭肉确实很有心得。 她道:好像只有这里没有特色美食呢。 俩人就像两位敬业,但缺乏语言技巧的相声学徒,有一搭没一搭的说了很久。 其实,m君平素最烦做事不爽利的人。 可在谈对象这事上,他本人很少能做到快刀斩乱麻速战速决,总会极为迅速地陷入僵持截断。 不过,每次相亲的终结倒是都不拖泥带水。 大家总是能及时止损。 他从没纠缠过任何人,绝大多数姑娘也没有纠缠过他。 只有一个姑娘不知道看上他哪一点,居然像偶像剧里明星的狂热追求者一样,于数九隆冬天,站在纷纷扬扬的鹅毛大雪下,硬是站在他单位门口,坚持一连三天,每天都等几个小时。 他第一次见如此到迷恋他的姑娘,或许也是最后一次见到这样的姑娘。 没有和这位姑娘走进婚姻并非值得遗憾的事。 他们并不合适。 如果真的结婚,只怕是难逃离婚的结局。 所谓的不适合究竟指什么,很难溢于言表,但绝不是虚无缥缈的抽象概念。 实质上,那就是由两人间实际发生的一系列现实投射在潜意识中的感觉。 就好像我们往往会感觉某人不喜欢自己,却又举不出来对方不友善举动的实例。而这种看似是无由猜测的感觉通常又都是正确的。 与此类似的,还有我们对危险的感知。当我们对某些人,或者某种环境感到不适,一般情况下这些人与环境都会对我们造成伤害。 比如:m君并不恐高,很喜欢登高望远,却会在没有护栏的高楼顶感到眩晕。 这种眩晕感实际上就是身体对可能发生的坠楼危险的生理反应。 不论他的理性有无意识到危险,身体已先于意识,对危险做出反应。 当然,他感觉那姑娘不是合适的人,应该属于后发认知。 那姑娘不只在单位门口等他,还曾一路跟着他回家,甚至跟到公交车上,跟出七站地。 说实话,他一点儿也没被感动,反倒心生出更多嫌隙。 一个不被喜欢的人,对心仪者死缠烂打,大概不过就是缘木求鱼,很难得到想要的结果。 姑娘保持了最低限度的尊严,在送给m君一个神秘礼盒后,就永远消失在他的生命里,像是旅途中与火车反向行进的电线杆,再也没有出现过。 那个礼盒里有许多小礼物,都是俩人你侬我侬时,m君于不经意间提到过的小物件。 他看到这些东西时很感动,但没有改变与对方分手的想法。 人与人的关系就像是陶瓷制品,一旦出现裂痕,就算是用金子来弥补,也改变不了所修补处是伤痕的事实。 他俩之间的裂痕不算深,也不算浅,正好可以把两颗心分裂开。 是对方犯有原则性错误吗? 其实也不是,远没有那么严重。 大概相当于,一个女孩明知道男孩对核桃过敏,还非要让对方吃颗核桃以表忠心。 如果一个女孩这样做了,其实她心里根本就没有对方的位置。 依照m君本人的经验,他原来不知道鸽子可以吞食沙子,怕亲手养大的鸽子被谷子里的沙子划破喉咙,会用镊子把沙子一颗一颗夹出来。 如果那些鸽子对核桃过敏,他绝对不会逼迫它们进食这东西。 鸽子对他而言不过是宠物,重要性远不能和将厮守一生的人相提并论。 而那女孩的眼中,男朋友的地位只怕没有一只鸟在m君心中的地位高。 当m君发现,对方并没有把他放在心里男朋友应有的位置时,就对那姑娘彻底失去任何感觉,也不会对其后续做出的一切有任何情感反馈。 他没有情感洁癖,也没有幼稚到,觉得相爱的俩人眼中除了彼此就别无他物。 但是,俩人在对方的眼里,至少应该比一只宠物猫或者宠物狗要重要一些。 (本章完) 第269章 第十三次相亲185 第269章第十三次相亲185 总有人夸耀自己在哪里哪里见过什么什么人。 m君总觉得这种人就像吹嘘曾在大街上见过许多美丽姑娘的男人一样无聊。 大街上的陌生姑娘和路两旁的高楼大厦一样,和绝大多数行色匆匆的行人没有哪怕一分一毫的关系,既不属于后者,也不会给后者带来视觉享受外的任何益处,对后者而言和十八世纪意大利画家的风光画一样,都是另一个时空的物件,看看就好,不必有太多妄念。 他曾认识一个来自四川朋友的k君。 这哥们是个记者,常年做人物传记采访,算是个有故事的人。 m君来首都结识的第一个朋友就是他,在首都四年多,从没见他回过四川老家,也没见他给家里人打过电话。 k君是个非常健谈的人,从国家大事,到和女朋友的床铺秘闻,事无巨细都拿出来跟大家分享,却绝口不提老家的任何事,也从没解释过不回家的原因。 m君可以确定这人不是身负重案的逃犯。 世上的绝大多数逃犯都不会想尽办法增加自己的曝光率。 对逃犯而言,高曝光率就等于高事故率。 k君则是满脑子明星梦,削尖脑袋要在电视上出境的人,显然不符合一名在逃人员的正常逃生思路。 m君总觉得,k君的家事一定远比对方嘴里的奇闻异事精彩,可惜一直无法一探究竟。 k君因工作关系,能见到许多普通人见不到的大明星甚至地方政要,并与这些人留下不少合影。 那些照片里的每个人都笑容可掬,仿佛人生都沐浴在和煦的阳光里。 有个知名演员曾对记者吐露心声,大意是他未出名前,总是被剧组里的使绊子,可成名后,遇到的人都是一副和蔼可亲的模样。 这大概是世界对成功者的一种奖励。 那些照片都被k君洗出来,按照日期精心摆布在一本大相册里,时不时就拿出来对着朋友们炫耀一番。 当时,m君还是个刚毕业不久的学生,整天啃着不泡水的方便面到处找工作,别说那些看起来遥不可及的封疆大吏,就是四九城里的小老板都没见过几个,眼见得k君有这么多与大人物的亲切合影,便对其很是钦佩,觉得这哥们简直就是个神人。 后来,m君回河朔就业,因工作性质,不光与k君照片上的那种人物常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甚至有时还能狐假虎威对其训斥一番,才发现k君不过是个平凡到毫无存在感的小人物,自己过去的眼界实在浅薄,居然把燕雀当成鸿鹄看待。 k君用来彰显身份与成就的稀罕事,在m君的生活里不过是家常便饭一样的平常事。 几年下来,他电脑里存储了数量庞大的合影照,都是和大大小小的头头脑脑的合影。 照片里除他本人,其他所有人都如在k君照片里看到的一样,满面春风亲切有爱。 照片数量早已超过k君那本相册里的照片数。可他从没想过把这些照片打出来对人夸耀,甚至从没有花时间浏览过这些照片。 他对把这些照片随便存储在电脑里静静吃着时间的灰,就像是老bj人之于大名鼎鼎的紫禁城。 很多老bj人终其一生也没踏进过紫禁城一步,哪怕天天早上遛弯从金顶红墙的建筑群前路过,都不会浪费几分钟走进去瞧瞧,不是嫌门票贵,而是根本没觉得那是景点。 试想,有人会觉得自家村口,某过世村长家的四合院是景点的吗? 老bj对那座故宫,大致上就是这么个态度。 那些花钱也想进去转转的,多是轻易见不到皇城的外地人。 他们倒也不是多崇拜明清帝王,不过是想以后和人喝酒,多点能拿出手的谈资。 这其实与k君显摆那些照片是一个道理。 若是见过某物,就可以拿来夸耀。世界上有资格自夸的人就会多如恒河沙数。 每个人一生之中,多少都会见到一些或瑰丽,或奇异的景象。 一切事物只要被大脑记录,就会在记忆里留下永恒的痕迹,哪怕被记忆的沙漠掩埋,也会像静候人来发掘的狮身人面像,总有重见天日的那一刻。 如果记忆里的一切都可以被重新物化为现实,那么所有人或许真的都能算作是自己脑中世界的主人。 可惜这不过是过于乐观的幻想。 世界就像广阔的大海,或许可算作是鲸、鲨鱼、旗鱼等等海洋里的大个头的家园,但对沙丁鱼、磷虾而言,不过是充满死亡气息的大坟场。 m君到过不少繁华的都市,从没觉得能拥有哪里,或成为哪座城市的一份子。 他缺少归属感,并非源自情感较他人淡漠,而是比那些一味惊叹于壮丽建筑与华美霓虹的人多出几分冷静,能清楚认识到自己与世上一切华都间的隔膜。 这倒隔膜简而言之就是钱。 世界上绝大多数的物品,甚至人际关系,都像橱窗里的沙丁鱼罐头,不只有保鲜期,还有明确的价码。 没人能不付出代价就获得想要的一切,因为世上不存在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免费的午餐。 如果有人自觉没付出任何代价,却不断获取着世上的一切好处,那么这人应该提高警觉,厄运恐怕会以一种其意想不到的方式降临,将他所应付出的代价一次性收走。 有人可能会觉得,人际关系不存在价码,无法用钱来衡量。 事实上,人与人的关系和一切意识一样,都以物质为存在基础,当物质发生改变,人与人的关系也会随之变化。 他本看不出这个所谓北方都市建筑的美感,只觉得这里多年来一直像是个正在开工的大工地,多数时候看起来甚至像是座小县城。 古怪的是,最近几天他下夜班,路过市中心那几栋不断闪烁各种灯光的大楼,忽然觉得这地方还有点摩登都市的味道。 不过,只要多蹬几脚脚蹬子,就又会回到那个宛如县城的地方。 (本章完) 第270章 第十三次相亲186 第270章第十三次相亲186 人们总是不吝赞美成功者的美德与智慧。 相应的,他们会不遗余力地辛辣嘲讽失败者所拥有的一切精神特质,仿佛失败者就算偶然打嗝,都会在空气里喷射出愚蠢无知的味道。 很多人坚信,人失败的原因深藏在该人的精神世界某处。 他们似乎误解了人与世界的关系,把世界完全作为人类意识的衍射物,陷入历史唯心主义的“鬼打墙”里。 人脑中的世界确实大脑精神创造的产物。但于脑内世界之外,有一个毋庸置疑的客观世界。 这个世界不以人类认知方式的不同而变化,只依其固有的规律运行。 人们所谓的成功,本质上是描述人与世界的关系的一种抽象概念。 这里的世界既包括物质世界,也包括观念世界,诸如: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羁绊。 m君被社会摔打多年后,领悟出来一个道理:一个人的成功,与其精神特质的关联并不大。 就他所见,勤奋、聪慧、坚强的人不比懒惰、愚蠢、懦弱的人更容易得到成功。 社会上无所事事但家资颇丰的人并不罕见。 这些人有的是凭父母、靠家世,有的是纯属撞大运。 反倒是大多数与m君一样勤恳为生、本分做人的,过得都是粗茶淡饭,平庸度日的生活。 毋庸讳言,大街上来往的人多数是社会生存竞争中的失败者。 这些人的失败与他人的成功一样,多数和其本人的精神特征无关,大多由其出生的时间、地点来决定。 很多人不信出生时间与地点足可划定一个人的成长经历与所得成就的极限,将凡此种种论调一律划归巫术与迷信。 但这不是玄学,更不是宿命论。 人所能达到的人生高度,无非由该人先天的起点、后天的机遇,外加人与世界的相处方式来决定。 所谓先天起点,也就是这人出生于何种家庭,以及该人的智商与健康状况。 后天机遇多数是由先天起点决定的。比如:一个知名大画家的儿子,必定比一个乡下农民的儿子,有更多的机会结束著名艺术评论家和成功的画廊老板,自然也就比后者有更多的成功机会,在二者绘画水平处于同一水准的情况下,当然比后者更容易获得成功。 人与世界的相处方式,直白来说就是人与人的相处方式。人们更愿意善待能给他们带来好处的人。 就好比:一个人面前有两只母鸡,一只母鸡脾气不好,但每天能下金蛋。另一只鸡温良娴淑,但不会下金蛋。 这个人会悉心照料哪只母鸡呢? 毋庸讳言,人们都会选择那只下金蛋的。 这也是很多成功人士比普通人能感受到世界上更多温暖的原因。 如果有人厌恶这个世界,那么他一定是在斗争败下阵来的失败者。 一个人出生在哪个时代,降生于何种社会层次的家庭,以及该家庭处于世界的什么位置,完全可以对以上那些事形成决定性影响。 最简单的例子,一个人若是出生在大航海时期的阿兹特克国,就算能站在美洲所有土著人的头顶,化身为阿兹特克人的王,也难逃被西班牙水手害死的厄运。 厄运不会因他个人超凡的智慧、坚强的意志、高贵的品格而遁走。真正能拯救阿兹特克帝国的是坚船利炮,是救人于危难之中的可靠军事盟友。 但这两样东西不存在于那个时代的美洲。就算是举世公认的军事天才法国拿破仑一世降生为其时的阿兹特克王,面对气势汹汹的西班牙殖民军也只能徒唤奈何。 任何有军事常识,甚至有打架经验的人都明白,无论什么情况下,一定是人多打赢人少,装备好的打赢装备差的。 历史上所有的以少胜多战例,细究起来,所谓多者都只是看起来人多,实际不过是临时拼凑起,心怀鬼胎各自为战的乌合之众。 秦末刘邦攻占彭城的几十万大军、前秦苻坚的征晋大军、金国完颜亮的伐宋大军等等,莫不如是,只要被敌人破其一点,就会全军震动,乃至全线崩溃。 而,一旦训练有素的军队在人数、装备、供给能力上占据优势,在战场上就会势不可挡。 比如战国后期秦赵之争中的秦国军队。 不论赵国统治核心的人士战斗意志多坚决,军事统帅的指挥艺术多高超,普通士兵有多么英勇,都无法改变赵军对战秦军败多胜少的不利局面。 这情况在长平之战中被体现的淋漓尽致。 不以赵括替换廉颇,赵军一样会丢掉整个上党,hd一样会被秦军重兵围困。 秦胜赵败的结局,不是由指挥官的指挥棒决定的,而是由双方国力与国际局势决定的。 如果把当时的秦赵两国比拟为两个拳手。 秦国就是个远比赵国高大许多的拳手。 哪怕俩人拳头一样硬,出拳速度一样快,小个子若不能出奇制胜,速战速决,就一定会输。 也就是说,只要秦国决策者们能正常运转秦国的国家机器,长平之战败的就一定会是赵国。 这几乎是在开战前就注定的结局。 可笑的是,总有愚者把人的失败归咎于性格、品德等等精神特质。 鉴于这种谬识,这些人往往觉得秦王比赵王圣明,总想在赵王的精神世界里,寻摸出一些他不如秦王的证据。 就好像,他们说起商代末代君主帝辛,就一定会强调这人沉迷女色、美酒,以至于编造出所谓的酒池肉林。 我们只要稍加留心就会发现,帝辛在周朝人嘴里就像一头发情的种马,几乎不分昼夜奔驰在追逐母马的路上,却没有生下几头小马驹。 反观被周朝人称颂如圣人一般的周文王。 这位传奇人物在女色一事上很是低调,却让女人们为他生下将近一百个儿子。 不论正史野史,还没人质疑过周文王的公子们的血统。 那么,站在完全中立的立场上来看,在那个避孕手段不先进的时代,两个生育能力正常的男人,一个人和有数的妻妾剩下个位数的孩子,另一个和数不清的女人生出九十多个儿子。 这俩人谁更好色一些不是一目了然吗? (本章完) 第271章 第十三次相亲187 第271章第十三次相亲187 m君忽想起一件往事。 那天,他与一个不爱洗头发的女孩在一家烤鸭店约饭,看到极其荒诞的一幕。 说她是不爱洗头的女孩,自是空穴来风,因为m君见过她很多次,每次都看到她的头发因多日不见水而枯黄分叉,呈现出枯枝败叶的萧瑟感,再经风一吹,就乱七八糟的像是一蓬戈壁上随风疯跑的干草团。 他甚至疑心,这女孩一个月都不会洗一次头。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女孩不是油性发质。 原本,他要请对方去吃寿司。但她以不爱吃为由拒绝了。 好笑的是,她说不要吃寿司后,还摆出一副抬眼皮都费劲的病怏子身姿,弓着腰拖着腿走路,就像是七老八十的病妪,似乎今天要是吃寿司,就会让本就不堪重负的病体彻底报废掉。 无奈之下,他只好让对方选家心仪的餐馆。 女孩听到他同意换家店吃饭后,就像突然间跳进青春泉里从垂垂老矣的老妪,眨眼间化作生机勃勃的少女,活力瞬间就灌注满全身,挺起脖子抬起头直起腰杆,很不客气地大踏步走向一家名不见经传的烤鸭店。 m君看着烤鸭店不禁皱起眉头,事实上,他并不反感吃烤鸭,只是不想在这些商场里烤鸭店吃烤鸭。 他先寿司店,不是因为喜欢吃寿司,也不是喜欢喝味增汤,之所以选那里无非想省点钱。 寿司店,特别是商场里所谓的旋转寿司店,食品摆盘精美,价格又很亲民,很适合与人闲聊时去坐坐。 俩人若只图吃饱,一共花六七十块就行,跟去快餐店吃顿汉堡配炸鸡的价格差不多,远比吃炒菜或烧烤要便宜不少。 在这个北方城市里,吃饭最不划算的餐馆就是烤鸭店,一只鸭子一般要一百三十块左右,半只就是七十多。 俩人只点半只鸭子肯定吃不饱,必然会再点几样小菜。 烤鸭店的炒菜通常味道不佳,价格偏贵。 半只鸭子加两三样小菜,怎么也得花两百块以上。 作为便饭来说,有些超标。 而且,除了那家bj老字号的烤鸭能做到皮酥肉嫩,汁水饱满外,其他店铺做烤鸭基本上就是蒙事儿,不是鸭肉口感过柴,就是皮肉里除厚重的油味,再无其他任何能引起人食欲的味道。 m君向来觉得,只有脑袋让驴踢烂并被掺进羊粪球的人,才会喜欢在那些不知所谓的烤鸭店吃烤鸭。 而,只有比这些人更莫名其妙的人,才会专门来烤鸭店吃炒菜。 可这个女孩偏偏就是这种人,还一口气点了好几样炒菜,就好像这里的炒菜非常好吃一样。 在m君看来,一个人专门跑去烤鸭店吃炒菜,大概就跟有人特地去寿司店吃阳春面一样诡异,属于专捡着大厨做不好吃的吃食下口,大约在平时生活中也可归为自寻烦恼,不着四六的那类人。 他差点忍不住当场问对方,既然喜欢吃各种小炒,去一间专攻炒菜的店不好吗? 当然,这不是他所谓的奇葩事。 那事发生在俩人漫无目的闲聊半小时后。 m君觉得和对方聊天,基本上就是驴唇不对马嘴,大致上半小时的时间内,单是重起话头就有六次,几乎每隔五分钟,就把对话聊进死胡同里一次,需要双方在经历半分钟语言空白期后,再寻思新的话题才行。 于是乎,m君就巴望着这枯燥无味又空耗精力的谈话早点结束,就在有一搭没一搭的瞎聊中心不在焉地向四处张望起来。 忽地,他看见不远处一个中年男人像服务员招手,并大声喊到:“过来一下,帅哥。” 紧接着,他就看到坐在餐馆入口门边,和这大哥隔着三五张桌子的两个年轻男人出现异动。 他俩在听到“帅哥”俩字的瞬间,齐刷刷猛地回头看向喊出那句话的男子。 其实,只要脑袋里不是填满核桃仁儿,不管是谁都应明白,那男人是在喊男服务员,并且在就餐环境下,只能是在喊男服务员,绝不可能是喊其他顾客。 试想,就算这男人有极为特殊的心理癖好,也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隔着三五张桌子,高声大叫着去搭讪两个陌生男人。 就算那俩男人在这大哥眼里天生丽质,倾国倾城,他也不会以这种方式去结识对方。 因为,就算那俩人和他有一样的癖好,也绝不会在众目睽睽之下,与一个陌生男人公然打情骂俏。 这就跟闲汉流氓与狂花浪女想当街勾搭一样。就算双方大有干柴烈火一触即发之势,也不会像举着大喇叭一样喊叫对方,恨不能满大街的人都知道双方要结一段露水姻缘。 这毕竟不是光明正大的结婚,不是能树在街上的贞节牌坊,就和夜壶一样,只能藏在人们看不到的地方。 所以,正常情况下,那大哥一定是在喊服务员,不可能是在跟哪位男顾客搞暧昧。 可让他搞不懂的是,那俩男人究竟是自恋过度,以为各自长着一副能魅惑众生,可令男女皆拜倒的俊脸,还是别具大脑回路,满大脑都是异于常人的肉疙瘩纹,使得他们从“帅哥”二字听出什么与众不同的信息,居然双双回头,睁大迷茫的两双大眼睛,呆呆看着那大哥,似乎在疑惑这个陌生人喊叫他们的动机。 m君是第二次见到这种场面 ,只觉得这俩人很是滑稽,一个没忍住,就“噗嗤”笑出声来。 女孩对他突然发笑很觉诧异,便问道:“怎么了?” 他笑着对其讲述一遍事情原委。 女孩撇撇嘴,睁大眼睛道:“我没听见啊。那人真有意思,那么一喊,谁知道他在叫谁?” 他奇怪道:“在饭店里,客人喊帅哥,除了喊服务员,还能是喊谁?” 女孩道:“他喊帅哥。人家肯定要回头看啊。谁知道他到底在喊谁呢?” 他一时语塞,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只是意识到,眼前这女人和他第一次见到这种奇葩事里的女主角大致是一种人。 (本章完) 第272章 第十三次相亲188 第272章第十三次相亲188 人似乎都喜欢那些想法有交集的人,厌恶思虑与自己的思维呈平行线状的人。 m君也不能免俗,见到对方对自己感到荒唐的事一无所感,就在心里暗暗带上有色眼镜看待眼前这人。 他想证实下对这人的猜测,就向对方说起那件奇葩事。 那事发生在几年前,全单位五百来人开集体大会,大约有两百多人是女士。 除了开会人员,还有负责会场事务的工作人员。这些人都是后勤部门专门从后勤服务承包方精心挑选来的女孩,个个面容姣好,身材高挑,行动间芳香四溢,让沉闷的会场多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有位前辈口渴,想喊服务人员倒杯水,就大声说了句:“美女,过来一下。” 当时,一个坐在m君前排的女同事,猛地回过头,身子微晃,像是要起身的样子。 但,她马上就看到一个女服务团提着水壶走向那人,于是身子晃了晃,随即就又坐定,强自若无其事地转过身去。 m君看到这一幕,一下没憋住就笑喷出来,引来旁人诧异的目光。 他向身边坐着的几个人描述这事原委后,几人也是一阵哄笑。 那女孩听完他的描述后,茫然问道:“听到有人喊美女,以为是喊自己,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m君笑道:“会场里至少有一百五十个女的。她怎么确定是在叫她?难道她美得赛貂蝉?还赛过杨贵妃不成?” 女孩道:“要是有人在大街上喊美女,随便一个女的不都会因为不知道他在喊谁而回头吗?” 这句话咋一听似乎也有道理,但仔细一想,就会发现纯属狡辩。 要是有人在大街上喊“蠢货!” 还会有人误以为是在叫自己而回头看看吗? 或许,会有人寻着声音回头看,但绝不会有人觉得那是在叫自己。 既然如此,怎么喊句“美女”,就有人心安理得的认为那是有人再喊自己呢? 说白了,这女人不过是自以为是罢了。 人在自己眼中,总是比在他人眼里漂亮一些。 这是由心理与生理双重因素决定的,也算是件无可厚非的事。 但是,自己明明长相平凡,却自认为貌美如花赛天仙,就实在是妄自尊大,不知天高地厚了。 其实,陷入自我赞美的迷雾之中,若仅是自我陶醉,倒也无伤大雅,但是人们往往无法仅限于此,大多数自以为是最主要的附带情绪就是藐视他人,说穿了就是自认为高贵的白天鹅,视旁人都是一身青灰色肉疙瘩的癞蛤蟆。 那位自以为美的女同事就是这样的人,总是自欺欺人的觉得别人总觊觎其美貌。 可笑的是,她的那副尊容实在难以勾引起一个正常男人肚子里的馋虫。 那位女同事干出过一件惊世骇俗的怪事。 她算是一位没结过婚的“老姑娘”。 之所以给“老姑娘”打引号,是因为m君不确定,这位三十多岁的女士还算不算未出阁的大姑娘。 他不是老封建,也不是落红迷恋者,对这个问题本身没有太多去纠结的热情。 当然,他也不会虚伪的装作对此毫不在乎。 事实上,任何男人对此都很重视。就算是抱红拥翠超过一千人的男人,也绝对更倾向于和一位真正的姑娘,而不是一名女士结婚。 这和歧视,以及假道学无关。直白来说,就像吃水果,人总是要吃最水灵的。大约世界上没有哪个肠胃功能正常的人喜欢吃放久霉变的食物。 说得更露骨一些,就是没人喜欢用别人使用过的餐具吃饭。 原因无他,新鲜的水果好吃,也更卫生。 以同等价值的餐具言,正常人都会选用别人没碰过的,全新的餐具,不就是因为新餐具上没有别人的牙垢和唾液吗? 这本是极其朴素简明的道理,却因为一些风尘女子和西门庆式人物扰乱舆论,变成了迂腐之见,甚至被人当做是不堪入耳的异端邪说。 那些裤腰子松得像老棉裤腰子一样的男男女女,却一下子从老观念里的人渣无赖,化身为释放人性不惧流言的男女英雄,在茶楼酒肆私人会所招摇放肆。 那些真正腥膻不可闻的香艳故事,披上所谓爱情的披风,飘荡在大街小巷闲汉村妇的口舌之间。 而古代为家族赢得贞节牌坊的守节女子们反倒成了扼制人性的洪水猛兽,受尽愚昧无知者的冷嘲热讽。 咄咄怪事! 那些真正的人性扭曲与道德畸形者是怎么做到颠倒黑白的呢? 简单来说就是依靠金钱的力量。 在m君还小的时候,他曾瞧不起钱的力量。 直到这几年,他才深切体会到什么叫“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才真正认识到金钱的强大魔力。 那些卑劣者当然不会直接扔给人们一堆钱,让人们像仰人鼻息的哈巴狗一样,睁着眼睛说瞎话,把白的说成是黑的。 他们的做法,大致上与一些格调低下影视剧的类似,无非就是以金钱为后盾,发动各种硬性与软性的宣传攻势,在潜移默化中击溃人们对道德堕落者的固有认知。 特别是近几年来涌现的诡异电视剧。 比如:有多部电视剧,把杀人放火的土匪强盗美化为抗击外敌的英雄。 仿佛,这些平日里无恶不作的下流胚子,只要杀过一两个外国人,就能把往日的罪孽一笔勾销,那些被他们无辜砍杀的本国人就算是白死了。 那些站在伪善制高点的导演和编剧们,就像上帝一样原谅了土匪们之前的种种罪恶。 但是,就算是迷信宗教的最虔诚的信徒,也明白一个普世真理,上帝可以原谅杀人者,但被害人永远不会原谅他们。 如果有人觉得被害人心胸不够宽广,那么这人应该被罚,去体验与之相同的伤害。 还有的不知羞耻者居然能拍出青楼女子比大家闺秀们抗击敌寇更坚决、更勇敢的奇葩剧情,就好像那些女人不是躲在昏暗的屋子里伺候人的苏小小之流,而是拿着刀剑奋勇杀敌拯救世界的圣女贞德。 暂且不说,一个面对压迫视死如归,心如铁石,骨似金刚的女子绝不会逆来顺受,跪倒在老鸨龟公脚下,去当任人作践的风尘女子。 就以一个正常人的心理来看,若一个人被一群人作践到当做尿壶一样对待,能为了这些拿自己不当人看,当猪狗般玩弄的人去与敌军拼命吗? 恐怕是不会的。 除非这人天生就是一副不知羞耻,不辨恩仇的下贱骨头。 导演自以为是的觉得,把青楼女子美化为为国为民的英雄,是对她们最大的褒奖,其实是对她们抱以最大恶意的丑化与侮辱。 而他们为了褒扬这些人,就故意塑造出一些贪生怕死,畏敌如虎的大家闺秀清白女子,以作为铺垫前者高贵形象的垫脚石。 结果,前者的形象并未高大,后者的形象倒是真得崩塌了。 (本章完) 第273章 第十三次相亲189 第273章第十三次相亲189 那位女同事平日里斯斯文文,说话轻声细语,时不时还会做小女儿态,颇有几分徐娘身,少女心的韵味,再加身形娇小,便更给人娇弱之感,实在不像是个能甩开膀子做疯狂事的人。 不过“人不可貌相”这句话似乎是真普世理,总能被现实老老实实的印证。 这人在看到一位帅哥后,几乎瞬间就因兴奋过度分泌脑咖,使得整个人陷入如同吸入毒品的狂热迷乱状态,像一头无人可约束的发情野兽,将平时的斯文甩手扔到爪哇国去,恨不能马上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扑到对方身上。 m君还是第一次见到一个女人当众如此露骨的追求一个男人。 说实话,这在m君眼里不叫表达爱意,而是赤裸裸的卖弄情欲,简直就是在当众出丑。 他甚至在十步之外,都闻到此女嘴角溢出的哈喇子的腥臭味。 那味道极其难闻,就和餐馆附近下水道的味道一样,散发着一股子泔水与粪便混合后的腥膻腐臭味,像是一道清醒剂让m君看清了此人的真面目。 这个女人平时看起来人模狗样的,说起话来子曰诗云,时不时能说出一番封建伦理道德文章来,可实际上说到底不过是个色中饿鬼,一旦遇到美色就像狗看到肉骨头,只图一时间的口腹之欲,根本不顾及吃相,更不会考虑旁观者的感受。 这种以色来支配大脑的女人并不罕见,色鬼自古就不是男人的专属称呼。 晋朝的贾南风就是著名的女色鬼,也是中国历史上所有大一统以及偏安政权里最没品味的皇后。 在帝制时代,贵族妇女豢养男宠并不是什么新闻。南汉皇帝甚至还和皇后妃嫔们共用一名叫玉郎的面首。 但是,其他贵族妇女偷情也好,公然找情郎也好,所找男子总还有些出处,要么出自官宦之家,要么就是书香门第,或者就是朝中权臣。 比如:大元权臣燕铁木儿权势如日中天时甚至能把皇后收入房中。 就算其中,完全以色侍人者得富贵者,也多表现出不同凡响处。 比如:战国时代秦国的文信候嫪毐,虽以腥膻之事闻名,却终成为能与君王争一日之短长的权臣,足可说明此人不是只会仰人鼻息的娼优。 而贾南风在选面首一事上的品味,比之艳名远播的北齐胡皇后还不如。 胡皇后最著名的面首昙献和尚好歹也是当时的著名高僧,北方佛教的领袖级人物,名望大约可与后世高阳公主爱慕的高僧相较,就算没有与北齐皇室的艳闻,也算得上是一个可入历史的人物。 而贾皇后找男宠当真是別俱只眼,只爱从京城的无赖流氓中选其容貌俊美者,完全是只看皮囊,丝毫不顾及其他,自然对这些人形工具也不会有丝毫感情,多是偷着处死,给人的感觉她不是在偷情,而是在吃饭,那些男人也不是情夫,只不过是她嘴里的面包片罢了。 当然,那位女同事还不至于做出贾皇后这等事来,毕竟她手里永远不会获得这位古人手里的无上权力。 她没法像个皇后一样,派出成群结队的侍卫,去犄角旮旯搜罗美男,却可以当着几百人的面,向一位离异带孩子的男人大声喊出“娶我吧!”。 听到这句话的那一刻,m君就马上意识到,这是一个为达目的,可以不要脸的人。 有不少女孩会被类似的举动感动,认为这样做的人一定是一个勇敢的人。 她们大概是对勇敢产生了误会。 真的勇敢,应该是不惧怕死亡、不畏惧困难、不忌惮受伤,面对令人恐惧的一切,不退缩、不害怕、勇往直前。 而当着一百人,一千人,甚至一万人喊一句“我爱你!”或者“娶我吧!”是一件需要克服恐惧的事吗? 显然不是的。 好多人喊不出来,不是害怕当众喊出来这事本身,而是觉得这样做有失体面。 也就是说,要是有人真的这样做,他扔掉的不是恐惧,而是脸面。 坦白说,这样做的人就是不要脸的人。 在很多时候,脸面,或者说面子,是能让一个人保持善良的最后屏障。 当一个人完全不讲脸面时,也就会丝毫不顾及社会舆论。 此时的人相当于抛弃道德的外衣在大街上裸奔,一旦遇到可乘之机,就会肆无忌惮地实施心中的罪恶念头。 那个男人的确算得上是一位美男子。m君还是平生第一次在现实生活里见到这种人物。 不夸张地说,那人就像是直接从韩国偶像剧里走出来的男主角一样阳光帅气。 无怪那位女同事见到这人后几乎陷入癫狂的举动。 那些故作矜持的女人们也都是忍不住一个劲暗自打量那人。 那男人有这等容貌,再加上三十几岁的年纪,感情生活当然不会是一张白纸,大概见识过形形色色的女人。 有时候,m君很羡慕那些高大帅气的男人。 他们与女人交往不需要过人的谈吐,也不需要付出多少金钱,只要行为正常,就能轻易获得女人的芳心。 而形容不佳者,要想得到一位女性的认可,就非得大费周章一番不可,若是不幸未能如愿,还会被人嘲讽为“舔狗”或者“凯子”。 m君觉得“舔狗”比“凯子”要卑贱。“凯子”这词侧重于强调因爱慕而眼盲。“舔狗”则意重于“狗”,实质上主要就是形容此人是贱骨头。 一个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男人绝不会成为“凯子”和“舔狗”。倒不是说人长得好看,智商就变高,而是因其容貌,只有别人当他的“舔狗”的份儿,没有他反过来给别人当“舔狗”的可能。 这男人的脑子基本是正常的。他皱起眉头,当众拒绝了m君的同事,随后就快步穿出人群离去。 那位着魔的女同事看着对方的背影,还大声喊出一句:“我不会放弃的!” 说实话,当时m君都想装作不认识她,赶紧钻到人群里逃离此地。 好在,她喊完后,一心都扑在那人身上,见那人已远去,便视众人如无物般独自离去。 (本章完) 第274章 第十三次相亲190 第274章第十三次相亲190 每当胡思乱想时,他都会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像条咸鱼一样,躺在过去和梦想里,慢慢等着盐分失去效力,最终像普通的腐肉一样烂掉。 咸鱼肯定不比没被盐腌制的肉高贵,能多存在一段时间,全凭盐的力量。 盐这东西实在神奇,不过和蜂蜜一样,都是有保质期的。 哪怕盐的保质期比较长,终归还是有保质期的。 事实上,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有保质期的。 所谓的爱情、友谊等等情绪也都是有保质期的,就跟无法永远盛开的鲜花一样。 就算是远比鲜花坚强的大理石也不能免俗,在土里被长时间掩埋后,要是再经历地火与地下水的交互侵扰,腐烂变质后就会变成岫岩玉之类的玉石。 当然,这种说法一定不为玉石商人所接受。 他们对此嗤之以鼻,与科学无关,就像卖臭豆腐的人,不爱听有人说臭豆腐有害健康一样。 在玉石商人间有一种默契,就是否认西方的宝石分类方式。 他们的做法很好理解,毕竟要是按照分类钻石与蓝宝石的法子来分别玉石,那么翡翠和和田玉还能不能都被称为玉,就非常值得商榷了。 就算把翡翠这类舶来品剔除出玉石行列,和田玉、蓝田玉、岫岩玉等等本土玉石的成分也是千差万别。它们之间成分上的差异,远比一头鲸与一条金鱼的基因差异还要大。 现实生活,有一件妙处,就是人们可以对不喜欢的事视而不见。但许多人都对某件事都假装看不到时,这事就真的像是不存在一样,让人感受不到其存在的气息。 截至目前,人们去首饰店买玉石,问得还是这是首饰的材质是翡翠,还是和田玉,而不是像问金银首饰一样,问这首饰的玉含量是多少。 哪怕把翡翠当做是一种确实存在的宝石成分,不同成分的翡翠价格也理应是不用的。 以成分含量的多少,来判定首饰价格的高低,远比看一根镯子的透明度能不能赶上玻璃更科学。 人总是得向前看的。 向前看,其实不是向未来看,就是向现在看,向现实看。 现实是什么? 很难有一个清晰的定义。 但是,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 刻舟求剑式的生活,绝对不是一种追求现实的生活方式。 过去或许真的就在某处等着我们,但是那种过去就算在当时是美好的,也不是现在的我们能承受的。 比如:每一个人都经历过高考。 很多人通过这场百万大军过独木桥的严酷选拔改变了命运,从不名一文的边远地区的穷孩子,成长为令人艳羡的天之骄子,并最终在社会竞争中赢得一块不错的栖身之地。 他们的高中时代无疑是将其人生化腐朽为神奇的辉煌时代。但是,他们当中应该没几个人愿意重温那个充满激情与热血的时光。而且,一个三十岁,乃至四十岁以上的人,无论是体力还是脑力,都已经无法承受高三时光里的那种高强度学习活动。 大街上,总有六十多岁的老年男子光着膀子跑步,或者满头大汗的和小伙子一起打篮球。这种人的体力一定比其同龄人好,但是绝对无法和真正的二十几岁的小伙子比。在m君看来,这些人就像是骑摩托车兜风一样,可笑又危险。 在他小的时候,小城里的人把摩托车叫“一脚踹”。那时流传着一句俏皮话,叫“要想死的快,就骑一脚踹”。事实似乎真是如此。在他的印象里,骑着摩托车兜风致死的熟人就有五个。其中一个是初中同学。 那位同学如果活到现在,或许能成为一个传奇。倒不是说这人有什么常人不及的特殊能力。而是他长着一张颠倒众生的俊脸。 m君见过这人的父母,都是一张标准的黄种人的脸。可这人却高鼻深目,皮肤白中透粉,一头卷毛,像是一个洋气的混血儿。 在m君十几岁的时候,社会风气比现在要保守,女孩们也远比现在矜持,偷尝禁果的事在那时一旦发生,就是足可摧毁一个女孩半辈子的重磅炸弹。 那位z同学曾经投下过十几枚这种炸弹。当然,他也常被女孩们的爱慕者,以及爱而不得者们,纠集不受学校纪律约束的男孩们,拉扯到操场或者其它地方,报以青春的铁拳和重腿。 在m君的印象里,这位女孩眼中诱人犯罪的万人迷,基本上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一瘸一拐的。 这位z君在传闻中,已经让好几个漂亮女孩打过胎。 这在m君等人看起来,简直是大逆不道罪大恶极,就算是他被哪位正义之士斩立决,也都是理所应当的事。 多年之后,时过境迁,m君回头想想,才觉得z君也没多大错。如果说他的所作所为是一种罪恶,那也不是他一个人的罪恶,那些心甘情愿与他共同完成罪恶的女孩们就没错吗? 不过,没有哪个女孩因为和这人的交往,而被人群殴过。从头到尾,被打的只有z君一人。似乎那些打他的人觉得,是他以那张邪魅的脸,诱惑了冰沁玉洁的女孩们,一切都是他的错。 (本章完) 第275章 第十三次相亲191 第275章第十三次相亲191 事实上,那真是他的错吗? 如果一群人贪图河豚的味道,不计后果吃下后中毒,有人会因此谴责河豚吗? 放下筷子就骂厨子的人不少,但是吃饱了骂河豚的倒是罕见。 至少,m君没见过痛斥河豚的人,只见过嘲笑贪吃送命的看官们。 可是,同样的事,发生在男女之间,就会跳出不少“正义之士”高举道德的大棒,疯狂砸向他们认定的不道德的人。 z君就很可悲的充当了这个不道德的人。 话说回来,m君也没认为z君就是道德高尚的人。 他只是明白,那些人谴责z,不是真的出于道德,而是因为嫉妒。 嫉妒是很可怕的情绪,足可让人作出非常疯狂的举动,甚至处心积虑去毁掉被嫉妒的人。 当然,z的死与这些人无关,是一场很纯粹的意外,就和有人吃烧饼,被烧饼的硬皮划破嗓子,因而丧命一样,纯属意外。 据目击者说,那天的天空很蓝,阳光通透又明亮,风轻柔而干燥,血流在地上很快就干了,空气里也没有太多的血腥味。 m君等同学再见到z君时,只看到一颗放在白色枕头上的头,以及一张看起来干瘪的白布单子。 后来,他们知道,z君骑着摩托车被一辆大货车碾压过去,摩托车和身体被拖拽出两百多米远。钢筋铁骨的摩托车化为一堆难以辨识的破铜烂铁,血肉之躯则被车轮子搅拌成一堆无法辨认的肉渣,只有那颗头在人被扎倒的瞬间就与身体分离,才奇迹般的囫囵保存下来。 当晚,就有同学做起噩梦。特别是曾因女孩打过z的那些人。其中一个人甚至在大清早,听到门外的z喊他一起去厕所撒尿,并因此直接尿到裤衩里。 m君觉得z多活几年能成为传奇,与其惨烈的死法无关,与那些自己吓自己的所谓灵异事件无关。真正让他感到,这人不同凡响的,是那些女孩听到z死讯的反应。真的有两个女同学在知道消息后,当众就哭得晕死过去,就像是言情小说里失去情郎的痴情女们一样。更有甚者,在z死后很多年之后,还有几个女孩为了争夺正牌女友的名分大打出手。 到目前为止,他还没在现实生活中见过哪个男人能有这种原始而纯粹的男性魅力。那些女孩完完全全是因为z这个人,而不是因为金钱,甚至不是幽默的谈吐、广博的知识、优越的家庭背景等等一切人的外延性社会价值,仅仅是因为这个人未做一只哺乳动物本身的美,就为之迷恋到不能自已。 她们当然都是无可救药的好色之徒。 可惜的是,m君身为男性,无法领略到z魅惑女性的美之所在,只是觉得他算得上是个帅哥,仅此而已。 他甚至觉得,这家伙要是活到三十岁,交往过的女孩的数量,恐怕就能超过美国的猫王。 (本章完) 第276章 第十三次相亲 192 第276章第十三次相亲192 除非在现实中过得不太愉快,否则m君不太愿意沉溺于回忆里。 有段时间,他一不开心,就写日记,甚至可以把日记的篇数等同于不快乐的次数。 大概,没有哪个快乐的人会热衷于写日记。 累的时候,他喜欢站在窗边望向远方,似乎那里真的有诗与希望。 可事实上,大多数时候,在这个常年能见度极低的地方,只能看到不远处高楼背后灰蒙蒙的天。 有时候,迷糊的天似乎紧贴在楼的背面,就像是人搭设的做工粗劣的幕布。 只有在天气格外晴朗,或者刚下过雨之后,楼外的山才会偶露峥嵘。 那些山实在罕见,以至于他都忘记,这座城市实质上是座依山傍水的险要之地,在古代也算得上是一块兵家必争之地。 欧洲人喜欢在山顶建筑城堡,看起来的确赫赫威严,有震慑一方的视觉冲击力。 可他一直不太明白,除了摩尔人的红堡,其它城堡如何解决饮水问题。 马谡就是因为被截断水源,最终让诸葛亮砍掉脑袋。 西方的古代军事家们大致上不会愚蠢到不懂截断水源。 他对西方古代历史只是略知皮毛,不太清楚他们实际的作战方式,因此很不理解城堡的军事价值。 一座孤零零的城堡,里面能藏多少战士呢? 一万,还是两万? 大约不会超过两万。 在动辄就是几十万,上百万人决战的中国古代战场上,这两万人实在是人丁单薄。 只需要以五六万人围困住城堡,哪怕只是围而不攻,最多一个月,就能攻破一座看似坚不可摧的堡垒。 中国古代的坚城,如战国时代的hd城,之所以能坚持更多时日,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城市够大,有可以维持战力的人口、水、粮食、武器装备,欧洲的任何一座城堡,哪怕是最大的城堡,也不具备能维持几十万人生活几个月的物资。 这种情况下,只要以优势兵力围困它们,应该很轻易就能取得胜利。 可事实并非如此。 或许,城堡中藏有弥补物质不足劣势的秘密。 m君对城堡的军事功能,并不是很感兴趣,喜欢城堡是因为其象征着权威。 没人愿意做一名卑下者苟活,哪怕是青铜时代的奴隶,也会在梦里幻想着成为使唤奴隶的奴隶主。m君自是一样,也渴望有站在人类顶峰,自由呼吸第一口新鲜空气的美好愿望。 有的人喜欢枪,有的人喜欢刀剑,还有的人喜欢车。 这些东西,都不如城堡更能体现权势。 他不只一次在梦里看到自己拥有一座巍峨城堡的场景。 可惜,那些幻象终究只是梦。 大多数时候,他更喜欢活在梦里,不愿意直面残酷冰冷的现实世界。 有的作家说,愚蠢是人获得幸福的不二法门。 m君很是认同。 愚蠢,实际上不就是人在被动的为自己编制美梦吗? 当一个人愚蠢的认为,世界的空气里到处都是爱与善良的气息,他的人生至少在他自己的脑袋里是幸福快乐的。 这样看起来,愚蠢算得上是一种福分。 可是,人们总是以愚蠢为耻。 好笑的是,大多数以愚蠢为耻的人,事实上都是愚蠢的人。 m君也是这样的人,总觉得自己生活得很努力,兜兜转转很多年,却发现自己不过像个二维生物一样,根本就没离开过那张平面,一切都是虚妄的幻象,人还是那个人,无法突破原有的次元,成为另一个生活境界里的驻者。 一个很是努力的人,到头来发现努力错了方向,一切付出与牺牲,终归不过是妄想,可笑不可笑呢? 像他一样可笑的人很多。 现在正在谈恋爱的女孩很不理解他的这个念头,甚至觉得这是佛教徒的出世想法。 这当然与佛教信仰无关。 他不过是发现了人生的荒唐处,并不是要结束荒唐的人生,变成一个世俗之外的人。 经过多次交流后,他发现一个不算严重,但也很难忽视的问题。 这个女孩经常无法理解他所说话的意思。 有的时候,确实是他的表述存在问题。 但大多数时候,俩人的思维真的不在同一个频段,无法产生丝毫的交集。 比如:他加班到深夜,回家时看着静悄悄的街道,忽然想到,那些熟睡的人似乎从来不知道一件事。他们未来的几年,甚或十几年的生活轨迹,很有可能已经被今夜没睡觉的某几个人规划好了。 对于这些规划,安眠的人既无从得知,也无法改变。 这让他觉得,很多人事实上很可悲。 当他和女孩谈起这些想法,对方只觉得他是在崇拜权力,强调上位者的优越感。 事实上,他不是这个意思,只是在感叹普通人的渺小和寻常人生的荒诞不经。 有时候,他甚至觉得,平凡人的普通人生,就像是一条金鱼在鱼缸里的游动轨迹,枯燥乏味毫无意义。 每当,他谈起这种感受。 那个女孩都会不自觉的露出冷笑的神情。 显然,她无法感同深受。 (本章完) 第277章 第十三次相亲193 第277章第十三次相亲193 m君的妈妈不止一次告诫他,人就像是玉,没有完美无缺的,找对象不可抱着完美主义者的妄念。 他听进了这番话,也确实从不要求对方一定要完美。 因为他知道,自己也有诸多缺点,实在也没要求他人的资格。 但是,找个对象,或者说找个老婆,毕竟不是单纯找个在一起睡觉、吃饭、旅游的人,归根到底是为以后的生活,找一个能共同前行的伴侣,在不算太长也不是太短的人生路上,结伴而行走向终点,总还是得有点精神上的共通之处,不然这趟路实在难走。 这倒不是说俩人一定要有共同的爱好,或者都感兴趣的话题。 他从不觉得,有共同爱好的人一定能比爱好不同的人更聊得来。 事实上,人与人之间,只要相互喜欢,一切话题都可畅谈几天几夜不见尽头。 人要是不喜欢一个人,对方所说的一切都是错误,任何话就都是刺耳和多余的杂音。 他在多年的相亲生涯里,已经体会过很多次这种事。 比如: 在茶室相亲的那次,他说到一幅油画远看不见整体效果,只能近看才能有些细枝末节的小心思,是画家绘画功力不到家所致。 真正的好油画,应该就算他摘掉眼镜,看不太清画面细节内容的情形下,仍能感受到其色彩搭配的魅力。 对方对他关于画的高谈阔论没丝毫兴趣,却是特意问道他的眼睛度数多大,是否够得上残疾,以及为什么会高度近视,是不是有遗传疾病。 难道对方真的关心他那双高度近视的眼吗? 当然不是。 对方不过是想给他个“杀威棒”,呵止他的高谈阔论。 这跟他说话的内容无关,取决于对方对他这个人兴趣的浓度的高低。 那个女孩的态度之所以如此简单粗暴,无非是觉得他不是其心目中的大帅哥。 任何一个女孩都有追求帅哥的权利,就像所有男人都可以爱慕大美女。 但是,得注意自己的谈吐,不要把色眯眯的心思挂在脸上,否则只会让自己显得很粗鄙,像只草稞子里跳出来的发情期兽类,实在是有碍观瞻。 那个女孩说出那番话后,整个茶室的优雅装饰都瞬间黯然失色,像是突然间有只黄鼠狼进来放了一个屁,把一切都给熏黑了。 公平而言,这女孩长得不难看。 但是,人们看待另一个人的容貌,从来都不客观,喜欢一个人时,可以把东施看成西施,不喜欢时,也能把对方看成狗屎。 后来,他和这女人又多聊了一会,但是没再记住对方的任何话,只觉得像是在和一只雌性兽类说话,只知道对方在说着什么,却是一句也听不懂了。 当然,和现在这个女孩的交流并非这种情形。 他俩都在尽量与对方坦诚交流,却又都是倍感吃力,似乎俩人间刮着不知哪里来的大风,把彼此用尽力气喊出来的话都刮走了。 他很想和对方用心交谈,可是总觉得对方无法理解他的真实意思。 比如: 他谈过不少对于社会、世界、人生的看法,诸如很多人就算再努力,也永远不可能成功,不如放缓脚步,平复心情,像个游客一样,抱着走走看看的态度,欣赏下人生路上的不同风光。 对方听完后,就觉得他有厌世情绪,思维方式像一名闭关多年的黄眉老僧。 其实他并不厌世,相反,对金钱、权力、美色、美食的热衷程度不亚于任何一名正常人,只不过是接连碰壁后,多少有些灰心丧气,同时,在职场混迹多年后,比起刚毕业的毛头小伙子,对社会的认知更清晰一些罢了。 他不是反对人努力,只是在感叹人生的不公。 她未必没见过,社会上有的人可坐享其成,有的人却劳而不得,却对毫无知觉。 再比如: 他说起,来河朔以后,和bj的一家展览公司有过接触,发现那家公司的年轻小孩们总是自以为在搞很伟大的事业,总觉得自己所做的事能引领一个行业,开创一片新的天地,仿佛一旦成功就能一朝成名天下知。 可事实上,他们绞尽脑汁所做的事,在他看来和千千万万家展览公司所做的并无区别,毫无伟大辉煌之处,不客气地说,简直不值一提。 甚至冷酷一点来说,就算他们真的开创出展览界的新天地,这个新世界对于他们个人的人生也是毫无意义。因为他们不是老板,不过是展览公司的打工者。一间磨坊的生意大好,对于拉磨的驴子就算不是坏事,未必是好事。 对方接受到的信息是他瞧不起那些年轻人,撇着嘴酸溜溜地说:“你站位比他们高。” 他听到这句话,只能苦笑。 他没有一点瞧不起那些人的意思,只是在感叹生活的不易,和许多人的努力不过是徒劳。 世上多的是和那些人一样的人,自以为在为伟大的明天拼搏努力,其实不过是在完成别人的梦想,就算有一天梦化为现实,也和他们毫无关系。 对于这种事,那女孩丝毫感受不到,仿佛她从来意识不到,努力与努力的区别,就和奴隶与奴隶主的身份差别一样,大到足可像蚂蚁与大象的体型差距一样悬殊。 他俩的许多交谈,聊到最后都是诸如此类的鸡同鸭讲。 这没让m君觉得很累,只是觉得很没滋味,用古人的话来说就是像吃蜡。 有时候,他觉得,他们俩要是真的结婚,也不一定就过得多么不好,当然,也很难很甜蜜,大致上会平淡到,不过就是餐桌上多出一个碗一双筷子。 可是,如果就是床上多出一个人,饭桌上多出一副碗筷。 这俩人除了吃饭睡觉,再无可共同完成的事,婚姻岂不是很无趣? 有的人可能会说,婚姻本来就是种平淡无奇的生活历程。 可是,这历程要是平淡到对方是透明的,多少总是有些过于平淡了。 他可以预见,俩人要是真的结婚,遇到任何事情,都得他自己拿主意,就跟单身的时候一样,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 不是说对方无法提出意见。 而是,俩人的思路根本就不在一副铁轨上。 就好像鸟遇到危险得飞上天,鱼碰到危险要潜进水。 要是鸟按照鱼的法子扎进水里会淹死,鱼依照鸟的选择跃出水面,也无异于自寻死路。 (本章完) 第278章 第十三次相亲194 第278章第十三次相亲194 交流大约吃饭睡觉一样,是人的本能之一,也是人必备的生存技能之一。 完全不能与人交流的人,大概只有精神病人,以及假装成精神病的人。前者已经不屑于活下去,后者则是只能靠伪装活下去。无论如何,他们都不再有与人沟通的需求,因此就可以放任思维天马行空去奔跑,说出一些莫名其妙,超越人类常识的话。 此外,不论谁,哪怕是高高在上的皇帝,都必须尽量与他人正常沟通,最大限度地表达想传递的信息,接收对方想表露的想法。只有这样,人才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尽可能活得好一点。 好的沟通效果,未必能让人因此获利,但至少不会增加危害。 就像一只黄鼠狼遇到一只猫,准确地表达出不想厮杀的信息,不一定能避免一场生死决斗,但至少可以在对方不是处心积虑要进行猎杀时,尽可能地避免因双方误判形势带来的无谓厮杀。 一般情况下,俩人要是都想与对方好好相处,应该可以准确捕捉到对方的思绪。哪怕这俩人语言不通,也不会影响彼此表述出示好的情绪。 m君就见过一个女留学生的英国男友与一个西班牙人用手势相谈甚欢。他俩都不懂彼此的语言,也不会哑语,只是凭着想友善交流的心理动力,就像两个咿呀学话的婴儿一样,友好又兴奋地交流不停。 如果俩人明明都想好好说话,拉进彼此心的距离,却还是存在交流障碍。这俩人之间就一定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这个问题可能是观念上的,也可能来自其他方面。 这种情况,就好像一丛看似茂盛的野草,偏偏长在埋有废电池的土地上。总有一天,草会因重金属超标枯萎死去。 他觉得,他和那个女孩的关系,就与此雷同。 二人对世界的基本认知有极大区别,以至于俩人对很多事的看法都大相径庭。 比如:足球队。 女孩不是球迷,他也不是球迷。 一般情况下,两个非球迷应该都可以冷静看待球队输球的事。 可事实并非如此。 女孩像大多数狂热的球迷一样,对某球队只是谴责与蔑视,认为那不过是一群酒囊饭袋,是一群毫无技术的骗饭人。 其实,在m君看来,一支从来都是输球,天天都在挨骂的球队,十几年如一日的持续败北,球队却从来都没有被裁撤的风险,每个球员都享受着顶级运动员的薪水,就一定有其继续存在下去的理由。 一个基本道理是足球队,乃至所有的体育队,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可以说球队就像军队一样,要是没有水和粮食,一天也坚持不下去。一支总打败仗,天天损耗金主财力的军队,只有一个下场,就是被解散。但这种事从来没发生在那支球队身上。着至少说明一个问题,就是不断有人在为球队提供资金支持。 换言之,投资人的付出不是没有回报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这支球队并不是失败的球队,而是一支非常合格敬业的职业球队。 女孩对他的这种观点万分惊奇,眼睛睁得像是一对乒乓球,似乎是在听一个外国人讲天方夜谭。 在她的认知里,球队,或者说任何体育运动员,参加比赛的目的就是领奖,获金牌,而获得奖牌就是运动员参赛的唯一目的。 实际上,这是一种很怪异的谬识。 大多数运动员的确以获奖为目的,但他们的目标从来不是那个象征性的金牌,而是金牌能带来的名誉与物质利益。可以不夸张地说,如运动员费劲千辛万苦只能得到一张奖牌,而无任何其他好处,那么,国际体育赛事早在其诞生之初,还只是希腊城邦邦间运动会的时代就灭绝了。 别说运动员,要是一只鱼鹰每次捉到鱼,只能得到渔夫的一句赞美,最终无法得到任何鱼虾作为奖励,那么它恐怕宁愿活活饿死,也不要那一声空虚的夸奖。 职业运动员的职业俩字,已经清楚道出体育赛事的真相,是一种职业人士参与的职业比赛。说穿了,运动员和牙医、水管工、货车司机一样,是一种专门的职业。既然是一种职业,自然就是人用来谋生的手段。而任何一种谋生手段,存在的终极意义都是为了使人获利。 在这个意义上,所谓职业比赛,不过也就是某些人获利的一种工具,不论这种职业比赛的名头听起来有多唬人,都概莫能外。 当赢得比赛,能使运动员与投资人获利时,运动员当然要赢得比赛。若是输掉比赛,可以让利益最大化时,运动员自然就是输掉比赛。 这看起来不符合运动精神,可是过于抽象的运动精神,与唐吉坷德的骑士精神一样神神叨叨不知所谓,无法与职业道德要求严丝合缝。 虽然他不清楚一支球队的经济来源有哪些途径,但是很明白这些资金来源没和赢得比赛挂钩。既然比赛的输赢不影响球员的收入,他们为什么一定要去赢对手呢? 女孩听完他的理解,张大嘴巴吃惊地说道:这完全就是歪理啊? m君辩解道:怎么就是歪理了呢?你不能把体育运动神圣化,更不能把它从商业活动里抽离出来。球队实际上也是得盈利的,对不? 女孩道:对啊。 m君道:球队是不是足球俱乐部的一项用来盈利的产品? 女孩道:也可以这么看。 m君道:那球赛,是不是就是观众消费球队的方式? 女孩道:对啊。 m君道:那球队为大家表演了一场精彩、充满悬疑的球赛。大家为此买单,又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女孩道:可球队得赢球啊? m君笑道:大家花钱看的是球赛。球赛可没在门票上保证是谁赢。 女孩撇撇嘴道:你还真把球赛当表演啊?又不是文艺节目。 m君淡淡说道:两者有多大区别吗? 女孩道:那可是比赛啊。 (本章完) 第279章 第十三次相亲195 第279章第十三次相亲195 m君问道:体育赛事类节目比电视文艺类节目更高级吗? 女孩道:不是说高级不高级,总是更正式一些的。文艺节目都是假的,是骗人的。 m君笑道:这观点就跟衣冠楚楚的绅士不会偷东西一样片面了。小偷可不一定是穷人。 女孩不服气道:绅士一般不偷东西吧? m君道:一般不偷,不等于真的不偷。好像有个中东地区的国王就以偷为乐趣。 女孩翻着白眼道:这跟比赛和电视节目有什么关系呢? m君道:绅士和穷人都是人,比赛节目和电视节目都是节目。 女孩道:你的意思是都是假的? m君道:不是真假的问题。而是,两者都由专业人士是制作出来,专门呈现给人看的东西。不论是体育赛事的各种体育迷,还是不同电视节目的追剧迷,其实都有同一种身份。 女孩道:什么身份呢? m君道:观众。他们都是节目的观众,是承担节目组制作费用的人。 女孩道:所以呢?然后呢? m君忽然觉得多说无益,就淡淡说道:所以就没有然后了。 似乎有些人对电视节目,特别是相亲节目,以及竞技类节目内容的真假,抱有一种近乎变态的执念。要么对节目内容的真实性坚信不疑到近乎虔诚,不容他人对真实性有丝毫怀疑。要么就是千方百计想着揭露节目的真相,撤掉节目的伪装,向全世界证明一切都是虚伪的。 曾经有人因为发现相亲节目都是演员在对台词,气愤到像个老球迷看到球队输球一样,一怒之下搬起凳子砸碎新买的电视机。 m君也常因某事暴怒,做一些出格的事,但绝对不会为了某个电视节目,或者旁人的比赛结果,激动到不能自已。因为他明白,电视节目既然是一种节目,展现在人们眼前的当然不可能完全是真实的。这不是因为电视工作者们天生都是骗子,而是真实的东西就像演员没有粉墨的脸,很难像石楠花引来大片飞虫一样,吸引来大量愿意付出电费的观众。 那些文艺竞技类节目的评委、选手、现场工作人员,以及现场观众,事实上就是在荧光灯底下进行既定的表演,和话剧演员们对着舞台下的观众进行表演没有任何差别。 人人都知道话剧舞台上的杀人放火、喜怒哀乐、成功失败都是假的,舞台上的坏人在生活中不一定是坏人,戏剧里的好人在现实中未必不讨人嫌,没人会对舞台剧里发生的事较真。 却偏偏有人对文艺竞技类节目里评比结果的真伪耿耿于怀。难道是这些节目的演员在表演时用力过猛,让观众们入戏太深的缘故吗? 如果真是如此。话剧演员们应该反思、自责,简直应该去面壁思过。作为专门从事最专业表演艺术的从业人员,居然无法像非科班出身的人一样,把观众带入到戏与现实无法分辨的观赏最高体验境界,实在是学艺不精,愧对演员这份职业。 当然,戏剧表演里的一切,都不值得人们过于认真,可以在演出进行中随着剧情的铺展,任由情绪像条撒欢的小狗,跟着演员的喜怒哀乐尽情在情绪的原野里奔跑,但是演出一旦结束,就该拉紧绳子,把这只家伙收进理性的牢笼里。 球赛也是一样,本不值得人们为之投入过多情感,完全可以当成是在看一场戏剧表演,或者听一段相声。可以在比赛进行时,为喜欢的球队呐喊、欢呼、哭泣,走出赛场时,则应该像刚看完恐怖片的观众,把所有情绪能扔在观影的座椅上。 那个女孩显然无法接受m君的这种想法,完全想不通这是什么歪理邪说,好像m君是在绞尽脑汁为球队诡辩,根本就是一个不动体育的门外汉在胡说八道。 m君的确不懂体育,但是他大致了解人类社会的游戏规则。 基本规则都是,游戏只能在参与各方都获利的情况下才能继续下去。只要有一个主要玩家从游戏中无法获得满足,都会导致游戏迅速结束。 可是这些话,她不论是真的不想懂,还是真的不懂,总之无法与m君达成共识,给他一种俩人说话风马牛不相及的感觉。 之前小马给他介绍过一个女孩叫q。 他俩相处的时候,在别人看起来和正常的情侣一样亲密。 可是他和q都明白,俩人在一起很难长久。 因为他们对一切都看法几乎都是相左的。 在热恋期,俩人可以相互相就,可是头脑退温之后,很难继续维持俩人的关系。 他们的工作性质较为相近,本来即便分手后,也很可能遭遇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尴尬,但是在分手后,他多年未再听到她的消息,也没有遇到过谈论起她的人,好像俩人就像两只随不同风向飘开的风筝,再也不会有任何实质交集,或者空间上的交叠。 或许人在本质上真的就是一堆观念,只会和相近的观念凑在一堆,两团截然不同的观念,只会渐行渐远,直到再也不见。 说实话,他对q有一些想念,毕竟俩人热恋过,但并不后悔与之分手。 他俩若真的走到一起,终有一天会成为彼此的拖累。 试想,一只兔子危险时,脑子里蹦出两个声音,一个声音尖叫着喊兔子赶快跑,另一个声音则突出抓紧时间打洞藏起来。兔子躲避狐狸、老鹰的办法,无非就是这两种。而其要想最终获得劫后余生的结局,就必须迅速在两者间作出正确选择。 而一只精神分裂的兔子没办法迅速决断。 他俩将组成的家庭,就像一只患有精神分裂的兔子,无法对遇到的任何风险作出快速抉择,只会在无穷尽的脑内风暴中,像个失去行动力的老人一样,静候灾难的到来,最终让俩人硬生生承受灾害带来的一切后果。 他交往期间,同事们发现m君总是显得非常疲惫。 在一次聚会中,有同事看到m君接对方电话的表情,奇怪地问道:你接电话的样子可不像是处于热恋中啊? m君故作掩饰地强笑道:不像热恋像什么呢? 同事笑道:像是遇到愁事了。 (本章完) 第280章 第十三次相亲196 第280章第十三次相亲196 话自然是玩笑话,笑话的事却也是真的事。 很多让人看不过眼,或者很是惊诧的事,都只能用玩笑的方式来表达。 这是成人世界里,人尽皆知的一项潜规则。 这规矩的存在不是因为成年人都虚伪,而为了是让人尽量在不伤及对方颜面的前提下,尽可能直接的发表自己的观点,同时给被提意见者充分的情绪缓冲余地,使其能最大限度容忍别人的指责。 m君满面疲态,哪里用别人说,自己不照镜子也想象得出来,恐怕在听到电话铃,意识到电话来自谁的那一刻,热恋中不该有的愁,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占据了整张面皮。 他甚至觉得听完那一通电话,头上就多出了一根纯白色的头发。 其实,她也没说什么,就是几句寻常话。 可人就是这样一种怪异的生物,很难客观对待一切,对所有事的感官都受到情绪的支配。 当喜欢一个人时,就觉得对方说出的一切话都是鲜花珍珠宝玉。等到厌烦一个人时,只是听见该人的呼吸声,都觉得恶臭袭来,恶心反胃。 好像m君的理性认知就从没脱离过情绪的控制,以至于他甚至怀疑自己看到的究竟是真实的世界,还是情绪支配下的大脑臆想出的幻象。 不过他明百,世界当然是真实的,绝对不是某些人声称的完全是心造物。但是,人们依靠主观去探究世界,所获得的认知,到底有多少可被称之为真理,就是非常值得商榷的事了。 比如: 人们发现太阳壁与地球的大气层构成物质大体相同,就此意识到二者之间存在某种联系。但是,没人能真正解释清楚二者存在共同点的原因。后来就有人提出宇宙大爆炸理论。 所谓的宇宙大爆炸不是一场被科学证实的爆炸,只是未被证实的臆想,就跟其它所有对宇宙的荒诞猜测一样,都是人们在地球上闭门造车的产物,远不能被认为是真理。 该理论的基本立足点,实际上就是宇宙天体中存在许多相同的物质,似乎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有些人据此就天才的想到,这些天体或许本是粘合在一起的混沌体,因某种原因炸裂开来,就变成丰富多彩的各类天体。 这种解释乍一看,似乎很有道理,细一想就漏洞百出,经不起旁人的认真推敲。 这种事完全可以有另一种解释。 比如: 一块天鹅绒布可以被用来做成桌布、窗帘、钱包,甚至内裤等等物品。绒布被做成这些东西,不需要经历一场毁天灭地的爆炸,真正需要的是不同的缝纫技术。如果我们假设,一切宇宙天体都是被某人制作出来的,一样可说通宇宙大爆炸理论所能解释的一切。 再比如: 一条金鱼即便获得理性思维,应该上也无法理解,为什么灯管与鱼缸明明看似都是玻璃,一个能发光发热,另一个却只是束缚水的牢笼。 它或许可以意识到灯管与鱼缸存在某种联系,却永远无法呆在水里想明白这种联系。并不是理性思维本身有局限,而是它无法获得发挥理性思维作用的足够思维素材。 人类当然能很容易就理解二者的联系,因为二者都是人类的创造产物。但我们和金鱼一样,无法理解天体之间的关系。比如太阳壁与大气层的关系。 有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和q就像是两条金鱼。 一条认为鱼缸和灯管是被某种尚未被认知的力量塑造出来的,另一条认为鱼缸和灯管不过来自于一场未知的大爆炸。 这看起来像是枯燥无聊甚至极端幼稚的哲学思维分歧。 可实际上,却能深刻影响人的每一次判断,和每一项选择。 譬如:俩人对于衣着打扮与别人的眼光的看法。 q总是觉得,一个人衣着光鲜,能赢得别人的尊重,非常在意自己的一举一动,会获得旁人怎样的评价,于是总是花费大量时间在挑选昂贵衣物,特别是鞋子上。 m君不太注重别人的看法,以及背后的评论,不会因为太过在乎别人的眼光,去做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来取悦别人,更不会为了别人一两句不咸不淡的夸奖,就花大价钱购置头面用品,也不会因为很多人崇洋媚外,就在吃牛排时刻意用左手那叉子。 因为他明白一个道理。 如果有人笑话他衣着寒酸,其实不是在鄙视他廉价的衣服和鞋子,而是在藐视他这个人。他就算穿上金丝银线织造出的纳石矢,只怕也只会被对方起个暴发户的外号,而不会被认为是个衣着得体的体面人。 q就不太理解这一点,总是希望m君能穿着更用心一些。 事实上,m君不是不修边幅的人,遇到较为正式的场合,也一样会把自己的衣着整理地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只是衣服的价格远达不到昂贵的程度。 这在q君的眼里,就是不会打扮。 但在m君的认知里,他不是生意人,没有通过华丽的外表彰显财力的需求,况且人们不是完全通过衣服、鞋子、车,来衡量该对另一个人的态度。 人们赞美一个人,或者贬低一个人,通常并不是因为他们抱以溢美之词,或满是贬损之言的那件事,原因往往在言语表达之外的事里。 就好比,m君也总是不能免俗地夸赞一些上位者长得真是年轻。并不是对方真的比同龄人脸上少几道皱纹,而是其比m君活得更成功,对他来说是一个可能带来某种收益的人。 说地恶心一点,狐狸赞美乌鸦是因为乌鸦比黑猪白吗? 当然不是。 狐狸要吃乌鸦嘴里的肉。 同一件事,不同的人做出来,就会有截然不同的风评。 高脚酒杯的高脚本来是方便人拿杯子的一种很人性化的设计。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很多人认定,一个真正的绅士,或者淑女,拿起高脚杯时,一定要拿着高脚部分,才能看起来不像一个乡下人。 有不少演艺界的人因为托起承酒的部分,被人们嘲笑为假名媛、暴发户。直到有一天,网络上流传出一张英国女王托着酒杯肚子喝酒的照片,才让所有发出嘲讽的嘴都闭上。 (本章完) 第281章 第十三次相亲197 第281章第十三次相亲197 如果,拿高脚酒杯必须拿高脚,确实是一项约定俗成的贵族社交礼仪,为什么没人站出来指出英国女王的举止很不淑女呢? 那说法,究竟是不是贵族礼仪,m君无从确认。但他知道,没人能否认英联邦的元首英女王是货真价实的贵族,一位熟知贵族礼仪的淑女。 他不是要以英女王的举止,来否定那项所谓的礼仪,只是想说明一件事,人们嘲笑一个人行为失当,大多数情况下,是针对这个人,而不是瞧不起这种行为。 很多人会为了自己的举止失仪懊丧,似乎丧失的机会、失去的信任、丢掉的利益,都是因为某一刻的不得体举止。 有时候,这种懊悔似乎是有道理的。 比如:曾经甚至有一位门客,因质疑孟尝君的待客之道,为了自己的无礼不得不自杀谢罪。 还有齐国一位君主还曾经因为羞辱五国使臣,招致列国讨伐,只能忍辱含羞割地赔款息事宁人。 但是,他们遭受的恶果,果真是失礼带来的报应吗? 其实不是。 可以试想一下,如那位门客是侯莹、朱骇、专诸、荆轲一样的不凡人,别说是质疑孟尝君盘子里放的是肉,恐怕就算让孟尝君斩杀自己的姬妾以助酒兴都没问题。 这不是m君的空想。 楚庄王为了争霸天下,放纵臣下轻薄爱妾;吴王阖闾为了争霸,就任由孙子杀了爱妾;唐朝将领们甚至为了对抗安禄山,还能把爱妾煮熟送给壮士们吃。 是他们爱士卒,胜过爱妻妾吗? 肯定不是。只不过,那些士卒远比妻妾更有价值。在妻妾与士卒二选一的情况下,他们必须选择士卒们,否则不但无法与敌人抗衡,甚至有可能沦为对方的阶下囚。而且,只要他们能一直战胜敌人,保持自己的地位,不论多少娇妻美妾,还不都是轻易能挥之即来的? 一对比,就会发现,不是那个门客举止失礼,而是他的价值太低,抵不上一句对宗主的质疑。 秦国国君不只一次夺取六国土地,斩杀六国精兵良将,甚至还公然索要魏国相国的人头,与齐国君侯侮辱使者相比,简直就是狂悖无礼,狂妄至极,却没有自食恶果,反倒是被秦国连番侮辱的六国最终灭亡于秦国手里。 说到底,人的损失其实不是无礼行为带来的。 真正带来损伤的,一是不能带给别人好处,二是不能送给别人坏处。 类似的事不光发生在古代,就算在现代,也比比皆是,实在不足为道。 在高中时代,有一位性格内向的男同学经常迟到,几乎每次都是踩着钟点到教室门口,一进门就能听到上课铃声响起,被同学们戏称为准时的“上课铃”。 还有老师促狭地拿他当反面教育典型,告诫同学们不要向他一样,当一个懒惰厌学的人,一定要勤学苦练才能有出息。 可是,就在同一个班,同一个老师的学生里,还有一位总在上课铃响起后,才会珊珊来迟的同学。这位同学坐到座位上,从来就只有一件大事,就是把头塞在书本底下睡大觉。老师对他的要求相当简单,只有一条就是不要打呼噜。他没被人起过外号,也从来没被老师当做反面教材。 原因也很简单,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街溜子,一言不合就抡起凳子打人的混子,在校外的街头是鼎鼎有名的狠角色,曾因两次把人打骨折住院险些被开除。 没人敢当面嘲笑他,也没人敢在背后说他坏话,甚至于没人敢轻易提起他的名字。所有人,包括老师,不得不提起他时,都尽量避讳其名字,好像哪个字的发音不正确,就会被他一脚踹翻在地上,再来一个窝心脚,像条土狗一样无助的趴土里叫唤。 两相对比,就会发现“上课铃”实际上被老师和同学们欺负了。 其实,很多时候,当我们意识到不得不作出妥协,才能避免遭受旁人恶评时,就已经处于“上课铃”的囧地。 就好比,要是有谁的服饰,总被别人挑三挑四,最大的可能不是他穿错了衣服,而是出现在一个他不该出现的错误场景里。 所谓错的场景,就是一头羊,出现在狼群里的景象。这时的羊不被吃掉,就是万幸,是没办法抵抗别人的恶言恶语的。 我们其实都经历过,或者见到过类似的事,一个其实不算太糟糕的人,被周围的人评价到一文不名,就像一坨新鲜的冰淇淋形状的大便,而一个明显的恶徒,却收获到无数鲜花、掌声、赞美声。 人们当然没瞎,赞美自然也不是真心的赞美,但是贬低是真实有效,发自内心的。 毋庸讳言,有些人最擅长的就是把无限恶意投射在不如自己的人身上。 若是有谁随时都能感受到四面八方的恶意,就不用对自己处于社交层级的底层感到怀疑。这时候,这个人应该做得不是一一纠正别人指出的缺点,而是尽快想办法打破窘困的现状。 当然,在实际生活中,大多数人很难实现层级突破,都是在不断妥协中生活,也很少有人能像那个混子一样,腰杆挺直地像是一杆标枪一样,让所有人都不敢正视其锋芒。 当然,那人可以无所顾忌地挥拳,也不全是因为性格强势或者身手奇佳。 更多的秘密,出自于他的家庭。 他有一位很有本事,能摆平不少事情的父亲,虽算不得能呼风唤雨的大人物,但社会能量远超常人。毕竟,打断别人几根肋骨,打折一条腿却不受到任何惩罚,除了在武侠小说里,都不是一件轻易能做到的事,绝不是仅凭多给几张钞票就能解决的麻烦事。 他还有一位以聪明善辩闻名的母亲。据说是其父亲的好内助,在家是一位轻摇羽毛扇的诸葛亮式的人物,不少令他们家于山穷水尽之际,重获转机的妙计就来自于她。 再加上本人生得身材较常人高大,拳脚孔武有力。多方因素凑在一起,造就了他高中时代一段无所畏惧的传奇生涯。直到毕业多年后,这位同学还是所有同学里最广为人知的一位。 (本章完) 第282章 第十三次相亲198 第282章第十三次相亲198 后来,m君听说,这位仁兄的性格较那时平稳许多,待人接物也都是温文尔雅,少有江湖习气,鲜见与人动手的场面。或许,是他年岁渐长,不再喜欢打打杀杀,又或者他的老父亲风光不再,无法提供切实有效的庇护。 至于究竟是哪种原因,m君倒是没兴趣深究,毕竟俩人基本上没啥交集,形同一个活在火星,一个活在土星,怕是永远不会再有交集。 哪怕对这种事,他和q也没法保持一个大致上的统一意见。 q非常不认同m君对很多事的判断。 她觉得,凡事都一定要强调客观条件的思维方式,是对现实困难束手无策时的逃避。 在她眼中,一个人经过不懈地努力,就能像希腊的大力神海格力斯一样强大,赤手掐死一头发怒的雄狮,打败恐怖的九头蛇,一个人从希腊一路打到印度去。 实际上,第一位从希腊打到印度去的希腊人是亚历山大大帝。这位君主自然很是伟大。但他一个人是无法跨越千山万水,到印度与土邦主们作战的。如果没有成千上万的战士追随,他一踏上波斯的领土,就会被虎视眈眈的大流士一世剁成肉酱。 在m君眼中人极其渺小,与蚂蚁没多大区别,大部分人都只不过是自然界里的蚂蚁,很难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做成什么值得夸耀的事情。 据说在热带丛林里,有一种吃掉大型猛兽的蚂蚁。 m君不确定这说法的真实性,但可以确定一点,若果真有这种蚂蚁,它们吞噬大型动物时,一定会被对方杀死不少同类。看似足可匹敌的蚁群,想要取得厮杀的胜利,必定要牺牲掉不少蚂蚁。就像亚历山大大帝的辉煌伟业的阴影里,必然躺着数以万计留不下姓名的希腊老兵的骸骨。 海格力斯当然可以扼杀刀枪不入的狮子,别说一个人打到印度,就算一个人一路打到天涯海角也不足为奇,因为他是奥林匹斯神王的孩子,一降生就是不同于凡人的高高在上的半神。 q一定没有在动物园实地看到过狮子。 任何人只要近距离看到过狮子、老虎,或者野牛一类的猛兽,在那些庞大的身影被投射在视网膜上时,就会瞬间明白,打虎的武松只能存在于文人笔下,不可能出现在现实世界里。 有时候,他觉得俩人的思维之间,似乎存在一条无法涉足的大河。 这河倒不见得有多宽阔,却实在很难逾越。 其实,很多人的观念间都有无法逾越的沟壑。 有一次,他听到几个陌生男女谈论买房子的事。 一个男的建议一女的找个男朋友,这样就不用自己花钱买房了。 女的笑道:我都要买房了。还找男朋友做什么? 另一人道:找房就不找男朋友吗? 女的道:我都自己花钱了,还要什么男朋友。 m君是理解不了这女人在说什么,不知道男朋友和房子是什么划上等号的。 似乎很少有人会如此直白表达找男人的原因,大多数人还是会把爱与情意放在嘴边,即使心里琢磨的也是房子,或者金钱。 如果一个女人能够有天文数字一样多的钱,或许真的不再需要一个丈夫,但仍然需要男人,哪怕这男人被对外宣称为秘书、司机、助理,或者其他种类的工作人员。 这种事在古代不止一次上演过。 比较著名的有武则天和她的控鹤监,还有山阴公主和她的几十个面首。 既然有权势的男人可以有成群的女人,以男女平等的观点看来,富贵的女人有一群男人,似乎也不算不上是道德败坏。 不过,m君很是好奇,是不是人一变阔气,思维就真得因口袋里多出几枚大钱,就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通常,女人要是和男人分手,总会认为自己吃亏了。 有些时候,一些有钱男人要跟老婆离婚,总会闹到鸡飞狗跳一地鸡毛。特别是在女方年轻貌美没有工作的情况下,离婚场面就更是接近完全失控,能极大满足广大围观群众对富豪隐秘生活的窥探欲,以及平日无处发泄的仇富心理。 通常,那些男人明明已经付给对方几个亿的财产,仍被对方斥责为不负责任的人,依旧会被对方把隐私全部抖露出来,由一个体面人变成裸奔的人渣。 m君很是迷惑。那些男人得回报对方多少钱,才算是一个有担当、负责任的好男人呢? 他的一位长得像土拨鼠的同事,曾吐着烟圈,悠然告诉他:你这是没结婚。你要是结婚,就会明白。别说几个亿,就算全部身家都给女人,她们都还觉得不够,还是吃亏了。 后来,他大致上想明白了女人的逻辑,因为她们是女人,所以,与男人的一切交往,都自认为是付出。而男人因为是男人,所以在交往中的一切付出,都被视为得到女人应付的代价。 也就是说,在那些与有钱前夫极力抢夺财产的女人的逻辑里,男人是猎人,女人是猎物,男人得到女人这件事本身,就是女人对男人一切付出的最大回报,所以,男人想维持这种关系,就得不断付出。如果,有一天,俩人要分开。女人作为猎物,有权利获得一笔价值不菲的赔偿,因为她们受到了伤害。 这想法咋一看,似乎也无不可。 但是,绝对不适用于武则天、太平公祖、安乐公主等等人身上。 因为,这种想法的出发点,或者说理论基础就是女人是弱者,是别男人摆布的一方。 在那种自认为强者的女人眼里,这种自轻自贱的想法怕是得不到认同。在那些叱咤风云的奇女子眼中,别说区区几个男人,就算天下都是她们唾手可得的猎物。 她们根本不需要贪图男人的钱,相反,她们可以很大方的付给那些漂亮男孩子钱,像圈养宠物一样喂养他们。 m君没接触过像武则天这样成功的女人,只能暗自猜测,这种女人大约不会把男女关系中发生的一切,都认为是女人在吃亏,只会觉得那是一种相互取悦的关系,可以继续,也可以随时终止。 (本章完) 第283章 第十三次相亲199 第283章第十三次相亲199 人该不该努力? 肯定是应该的。 别说是人,就算是海里的鲨鱼,看似水中巨无霸,只要不努力游,也会很快沉底,沦为别人的排泄物。 但是,过分夸大努力的效果,把“努力”二字当做战胜一切困难的法宝,就实在大可不必。 不但大可不必,简直就是缘木求鱼。 一只蚂蚁就算天生就是世界上最强壮的蚂蚁,出生之后天天高强度训练,也不可能一伸腿就绊倒一辆公共汽车。 这道理就跟地上的兔子再努力,也不可能飞上天抓老鹰一样简单。 世界上最令人懊恼的不是努力得不到想要的结果,而是拼尽全力只是为了避免最坏的结局到来,却还不一定能如愿。 q很是相信市面上的成功学理论,坚信人必须要努力才能赢得成功的人,也一定能通过努力达成目标。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做一件事情的结果,无非是成或败。 要想成功,当然离不开努力,毕竟天上掉馅饼的事从来没发生过。 但是,努力与成功从来不是等价关系。 努力本身就和商品中的劳动一样是无差别的,但努力的人差异极大,使得努力的回报天差地别。 比如:一个佃户辛苦一年,最多是在凑齐上交的租子之外,使自己一家人不至于饿肚子,勉强满足温饱。而地主老爷付出同样程度的辛苦,所得可能就是又一出二进的大瓦房院子,再赢取一房姨太太,或者多收上几十亩地的租子。 再比如:雍正皇帝是公认满清最勤勉的皇帝。很多人对其通宵达旦忙于公务不吝赞美。但是这些人从没哪怕分出一点美言,给那些陪着皇帝工作到深夜的宫女、太监、侍卫、低级官吏。 好像他们根本不明白,皇帝要是不睡觉,就必然会有一大群为其服务的人不能休息。 宫女、太监要给皇帝掌灯、添茶、搬椅、挪凳,侍卫要站岗放哨,低级官吏要准备文书,制备公文。离开了这群人,皇帝的命令怕是传不出深奥的皇宫。 当然,这些人的所作所为,与皇帝忙碌的公务相比,绝对不值一提。 但是,这种渺小,不是人的能力,以及“努力”自身有区别造成的,是社会分工带来的社会地位差别造就的。 要是给宫女、太监、侍卫、低级官吏,如皇帝或者高级官僚一样的权力与地位,他们也一样能绽放出耀眼的光,让人刺目不可直视,从默默无闻的小角色,化身为名留史册的大人物。 比如:明代能操控皇帝的万贵妃。其本名万贞儿是大皇帝十几岁的,地位底下的宫女,机缘巧合下遇到落魄的明宪宗,最终完成凡鸟变凤凰的华丽,成为一跺脚就可震撼整个大明国的有权势者,其作为甚至影响到明朝国运的走势,赫赫权威竟然能震慑几百年后不可一世的乾隆皇帝。 据说,乾隆皇帝喜欢巧立名目盗墓,终于有一天偷东西偷到万贵妃的墓上,刚扒开土,就看到一块石碑上面写着几个触目惊心的大字“你不动我,我不动你”,当即被吓得魂飞魄散,急忙命人把墓还原。 事后,这满清大皇帝惊恐之余,专门在墓附近盖了一座庙,想用佛祖的无边法力震慑恐怖的万贵妃。发生这种荒唐事,一方面是因为乾隆皇帝色厉内荏,徒具其表;另一方面,还是源自万贵妃声威显赫,令人胆寒。哪怕几百年后,积威之下仍让满清皇帝不得不屈服。 比如:汉代的十长侍、唐代的李辅国与仇士良、明代的魏忠贤等等权势滔天的太监,本都是伺候人的宫中奴才,一旦握有权柄,不但能像鄙夷他们的士大夫们一样,将国家机器如臂使指般灵活运用,甚至还能让那些高高在上的官宦子弟像狗一样匍匐在地上摇尾乞怜。 李辅国、仇士良等更是能如摆弄傀儡一样遂心如意操控皇帝,以奴才的身份行主子的权威,喝令百官似驱使家奴,一时间威风无两。 比如:汉代名将韩信最初就是项羽的卫兵,但这丝毫不影响韩信被后人封为武庙十哲之一,成为官方认可的最有军事才能的十二位军事家之一。汉代名将卫青也曾是汉武帝的侍卫,也不会让卫青抗击匈奴的光辉事迹,因其出身而蒙上一丝污垢。 再比如:辅佐秦始皇一统天下的李斯就是出自楚国上蔡的小吏。假设李斯一辈自困居上蔡,恐怕最多被上蔡郡守褒奖“能吏”二字,永远不可能作出轰轰烈烈的大成就。可他一朝为秦王重用,就变成一怒则诸侯惧的伟大人物。 m君最欣赏的不是李斯的功绩,是其对老鼠的坦白态度。 其核心思想,就是人成就的大小,不取决于个人能力,而是决定于人所处的环境。 这是很多人不愿承认的。 有些人是处于上位,不愿承认自身能力不如下位者;有些人是屈居下位,不愿正视严酷的现实,仍在自我麻醉;还有一些人是因为愚昧,无法认识到老鼠的区别来自哪里。 但是,世上的很多事,不是大家假装看不见,就能等于不存在的。 最简单的例子,一只纯金的酒壶可以摆在桌子上,一只纯金的夜壶,只能藏在床底下。 哪怕二者形制完全一样,夜壶也只能被放在床底下。 原因,就是一只被主人用来盛酒,一只被拿来放尿。 要是被放尿的那只,当初被用来斟满酒,就一样可以被放置在酒桌上,来招呼尊贵的客人。 这与造成人和人之间的生存状态差距的原因是一样的。 还是以乾隆皇帝为例。 如果,这位皇帝生在一个民间的富裕家庭,长大后继承了该家的家业,到死得时候,钱库里没给子孙留下一毛钱。会被人们叫做什么? m君不知道其他地方怎么称呼这种人,在他的老家把这种人叫做“败家子”。 但是,他是皇帝,没人敢叫他“败家子”,只能叫他“十全老人”,好像他花光祖辈的积蓄,不但不丢人, (本章完) 第284章 第十三次相亲200 第284章第十三次相亲200 m君也是个努力活着的人,却没有获得与努力相匹配的结果。 一定有人会说,这绝对是m君天资不够,或者努力不足造成的。 有人说这种话不奇怪。 但是有人信这种话很好笑了。 特别是那些明明自己很努力,却总是事事不如人的人还相信这话,就是荒唐至极,咄咄怪事了。 如果一只青蛙被扔进四壁光滑的深井里,以后基本上就只能坐井观天了,出来的几率几乎为零。 谁都明白,这只蛙无法依靠自身的努力跳出来,除非有人将其从井底拉上来,或者哪天下大雨灌满井,随着溢满的水漂出来。 事实上,很多人的处境就跟这只蛙一样,被有形或无形的种种困在一口井里,就那样被困着随着时间慢慢变老,最终化为更微不足道的尘埃。 但是,生活有趣就有趣在,有些人明明自己就是这种蛙,还在跟着井外的人一起嘲笑同是沦落人的其他蛙,笑话他们上不去是因为不努力,就好像他们自己能通过努力上去,或者井外的人们能拉他们一把一样。 还有些人明明处于这种窘境,居然像着魔一样,作出许多滑稽可笑的无用功来。譬如:勤快地擦拭井壁垒,以维持其光滑;积极捕猎小虫子,以防井被虫子蛀坏等等。 这些事都无助于他们跳出井去,最多获得看客们的不吝溢美之词。 可这种夸赞与讽刺有多大区别呢? 要是有人夸赞一位太监和某女共度一夜后,保存了这位黄花大闺女的贞洁。 这就不是赞美,分明是嘲弄了。 q对他的这些念头总是嗤之以鼻,觉得不过都是为生活的不如意找来的客观理由,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自身不努力。 他俩倒是没有因为这些形而上的事发生过口角,只是彼此明白对方的思想观念与自己大相径庭。 说实话,q对他很用心,记得他喜欢喝低度的红酒、喜欢吃核桃、喜欢下跳棋等等,还贴心的给他织过毛围巾,准备过暖手袋。 但是,俩人在一起,总会因为一些外人看来不足道的事争吵。 在一次又一次的吵闹中,俩人间的那点儿好,就一点一点被消磨,就像蒸发掉的露珠,只在脑海里留下俩人曾经好过的残缺不全的记忆片段。 比如: 尽管小马是他们的媒人,平时和m君称兄道弟的。 但m君知道这人背后没少干陷害他的事,于是很不喜欢这个人,觉得这家伙就是条彻头彻尾养不熟的狗,一有机会就会咬人。 q明知道他对小马的真实态度,还是不管不顾地坚持要请小马一起吃顿饭,理由是总得感谢下大媒人。 m君的态度是,如果觉得有必要这样做,那么他可以单独请对方,或者买点小礼物就算表示感谢了,应该不会显得太失礼。 q却坚决地要请小马一起来吃饭,并表示小马是她的朋友,得由她出面来感谢,才会显得不失礼。如果m君要单独请,可以等她请过之后再另请一次。 这就让m君觉得很不痛快。 一方面,他是真的不喜欢那个人,不愿意自己的女朋友和这人有任何瓜葛。 另一方面,他认识到,q并没真的拿他当男朋友,似乎只把自己当做了玩伴或饭友。 当然,他不认为他俩有什么过于逾越普通朋友的关系。按照他的是非观,如觉得小马是q的男闺蜜之类,就不会与q发生任何争执,而是干脆地直接提出分出手了。 q以他小气到不允许女朋友有正常社交为由,与他狠狠地大吵一架。 其实,他不是小气。 就算他小气,也还没小气到会心疼一顿饭钱,毕竟一顿火锅,或者一顿寿司,也花不了几个钱。 真正让他在意的是q无法与他保持一致。 如果,是q提出不喜欢某人,他绝对不会叫上某人一起来吃饭,在知道q的态度后,就会逐渐远离该人,慢慢与之断掉联系,让这人在自己的生活里消失,绝不会为了一个不相干的外人与q吵架。 这不是对另一个人尊重与否的问题。 而在,一个人在另一个人心里的分量的问题。 他在q的心里显然不是很重,至少,没重到可以她做一件她认为稍有失礼的事。他们之间的关系,远没有重要到可以压倒其他一切关系。或者,可以说,在q的眼里,与m君的关系,远没重要到,需要牺牲与小马的关系来维系的地步。 在俩人为此大闹一场,大有因此分道扬镳之际,她也丝毫没有放弃与小马友谊的意思。 其实,事实足已证明,在q的心里,与小马的关系,比与m君的关系要重要。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 一支军队的士兵面对敌军,全部视死如归,是真的不怕敌人的刀枪剑戟吗? 当然不是。 一支勇猛的军队,其士兵不是不怕敌人,而是畏惧自己的长官,胜过惧怕敌人。 两怕之中,选一个不那么怕的,当然就勇往直前,绝不退缩了。 同理,当m君因小马而与q发生冲突。 q没有选择放弃小马结束冲突,而是选择继续冲突,就已经以实际行动证明在她的脑袋瓜子里,小马比m君更重要一些。 但是,m君确实可以确定,这俩人之间没有越轨行为。 那么,他与q之间的关系也就变得更加可笑。 试想,他认为对方是他的女朋友。 可这个女朋友觉得,他与其他普通朋友同等重要。 那不就等于是,她没他当男朋吗? 在他的逻辑里,事实就是如此。 在q的认知里似乎不是。 因为q就是那个大雪天,在雪地里连着好几天,每天冻一两个小时等他的人。 他甚至可以确定,如果正赶上雨天,q能不打伞在雨地里站着等他几个小时。 可是,不论q再做出多么像偶像剧里求偶者的举动,都无法在m君心里激起一丝涟漪。 他只把她做得一切看成是拙劣的表演,骗小孩子的鬼把戏。 (本章完) 第285章 第十三次相亲201 第285章第十三次相亲201 在他的观念里,一对男女若是成为伴侣,不管是情侣,还是夫妻,不求灵魂频道高度契合,最少得能做到统一行动,要是像条两头各行其是的双头蛇,只会给双方带来无尽的麻烦,日子过不舒坦,也绝对过不好。 他们之间发生过许多诸如此类的事情。 久而久之,m君有时甚至觉得来人不过是很熟悉的陌生人。 熟悉的是这个人一切外在表象,对方的一笑一颦都深印在脑子里;陌生的是俩人之间心的距离,每次见面都觉得是一段遥远陌生的荆棘路。 或许,他的这种想法,也是他多年找不到对象的原因。 毕竟,世界上追求灵魂契合的人越来越少了。 他听过一个笑话,说是总被男人玩弄欺骗的女人,是因为她们所追求的东西,只存在于骗子的甜言蜜语里。 这当然不是真理,不过执念似乎总是让人重蹈覆辙。 以至于,有些猎人就算用守株待兔的笨法子,也一样能捕获到猎物。 当然,在男女的关系里。男人未必一定是猎手,也可能是被困进牢笼的猎物。 猎物与猎手的角色转变,有时候全在心境。 比如武则天的男宠与她的关系。 站在武则天本人的角度,这些漂亮的男孩子都是金丝雀,是供她娱乐的被圈养物。 而在那些男孩子的眼里,女皇实际上就是他们以美色换取富贵的猎物。 尽管这猎物万分凶险,随时可能吃掉猎人。 猎物未必都是如小白兔一样软弱可欺。 狮子、老虎、狗熊、野猪等凶兽一样是人的猎物。 原来,m君听人说,遇到黑熊就爬树,一定能避开这笨家伙。 后来,他看到一段视频,一只足有三四百斤重的大笨熊,像只灵活的小猴子一样,胜似闲庭信步的就爬到一棵高树的树顶,不禁觉得好笑,要是听信熊不会爬树的流言,这不就等于把自己逼到墙角,坐等大狗熊来吃吗? 人很难凭借个人武力降服猛兽。 基本上一只狼、一头野猪,甚至一匹只吃草的野马,都足以要人的命。 尽管如此,从古至今,以猎杀动物为生者仍是前赴后继,哪怕有人被熊活吃,有人被野猪挑开肚皮,有人被野马践踏致死,还是吓阻不住后来者的脚步。 这绝非源自英勇。 人们想用野兽的皮毛、骨头、肉换取金钱,得到比老老实实种地,踏踏实实做工更多的利益,就得敢冒着生命危险去捕杀它们。 人需攫取重大利益时,总是显得比平时胆大,就好像人们在偷情时,往往不计后果,连死都不怕。 这倒不是说,人们在付出代价时不会后悔。大多数时候,人们会悔不当初。就像俩人当初海誓山盟,一旦大难临头,要么各自飞逃,要么在悔恨中毁灭,少有心甘情愿为当初所为付出代价的。 唐朝辩机和尚与公主有一段旷世奇恋,但他被一截两断,躺在地上等死时,未必还对那女人怀抱着食古不化的迷恋。 女孩子,或者说女人们一般都讨厌虫子,特别是毛毛虫、菜青虫之类软绵绵、肉乎乎的大虫子。 m君问过几个女孩缘由,得到的答复是这些玩意看起来太恶心。 可养蚕的女工们似乎不觉得蚕有多恶心。 见过蚕的人都明白,这东西和蛆在外观上有多相近。 养蚕的女工们会用双手细心地拨蚕茧。 很难想象,有哪个女人会像托着个宝贝一样,把蛆捧在手心里,细致入微地剥开蛆皮,开心地看着蛆变成一只嗡嗡乱飞的绿头蝇。 显然女人们对蚕与蛆态度的区别,绝不是因为蚕比别的虫子好看,更不是因为蛾子与苍蝇在品格上能分出优劣。 原因只有一个,就是蚕能给人带来经济利益,蛆不能。 这和人们冒着生命危险去打虎,猎熊一样。 为了利益就算是命都可以不要,区区恶心自然就更不足挂齿。 同理,那些小男孩想从武则天手里获得便宜富贵,除了需要奉献笑脸还有年轻肉体,也得承担随时失去生命的风险。 张氏兄弟最终为那几年的纸醉金迷肝脑涂地在女皇帝寝宫门外。 大臣们对斩杀他们这事给出的解释是他们蓄意谋反。 其实,谁都知道,任何人都可谋反,就算太监与宫女都有可能谋反,唯独这俩人不可能反。 就算手里有兵权的韩子高也无法谋反,在陈国皇帝死后,面对新皇帝的屠刀,唯有引颈就戮,别无他选。 倒不是说他们因为与皇帝的特殊关系,就比别人多出一副赤胆忠心,宁死都不愿反抗皇权,让皇帝的江山出现动荡不安局面,而是没人会听从男宠的指挥,更没人愿意看到,一个卑微到无任何名誉可称道的人成为万人之上的统治者。 历史上唯一一例男宠成功起兵,主角是燕国皇族慕容冲,一位传说中雌雄莫辨,有闭月羞花般容貌的美男子。这人在少年时代,甚至一度被人们视为祸乱天下的红颜祸水。以容貌获得这种评价的男人极为罕见,除此似乎只有汉代的董贤,还有唐朝的二张。 他能起兵不是因为他是天纵英才,而是由于他有故国皇族的身份。 其失败也不是因为他武略不足,事实上他在战场上打败前秦皇帝,足可证明他不愧人中凤凰的称号。 那场最终的谋杀,只因为良臣猛将们可以臣服于故主女人的脚下,但绝不会接受一位男宠的统领。于是,这只凤凰很快就被臣下们谋杀,消失在浩瀚的历史烟波里。 以能力论,慕容冲不见得比其他燕国贵族差,可是那段曾经让他备受屈辱的经历,最终还是将他拉进万劫不复的地狱里。 说起羞辱,他同时代的慕容垂,自己儿子被对方杀死,妻子被对方纳入寝宫,还要卑躬屈膝为对方所驱使,所受屈辱不见得比他小。如果没有那场淝水之战,慕容垂简直就是华夏历史上最大的懦夫。 他举兵后被视为如勾践一样的英雄,同样起兵的慕容冲则从没被人当做复国英雄。 在他们的观念里,勾践吃夫差的屎这丑事,远比慕容冲陪后秦皇帝睡觉这秽闻要高级。前者是背运英雄的忍辱负重,可用对方的血洗刷耻辱;后者只是伶优所受胯下之辱,是永远无法改变的耻,是刻在这人骨头上,甚至灵魂上的卑贱两字。 (本章完) 第286章 第十三次相亲202 第286章第十三次相亲202 人们夸赞一个人,不一定是这人真的有多好;贬低一个人,也未必是这人真的有多差。 这不是m君在学校或者工作中学到的,而是在枯燥乏味的相亲历程里领悟出的。 就目前情况来看,这应该是一条真理。 男人该不该练就一副棱角分明的肌肉外衣呢? 从健康角度而言大可不必。 毕竟,肌肉就算隐藏在脂肪下面,也不会因不被看到失效。 这道理古人早就知晓。 中国古代绘画里的武士们大都挺着一个大大的将军肚,还没有哪个袒胸露腹露出的是几块腹肌。 不可否认的是肌肉外露,能让一个人看起气质更刚强,更有男人味。 m君整体浑圆,毫无凹凸的肌肉线条。 但他很诚实的认为,男人有肌肉,未必能更帅气,却绝不会因此在视觉效果上减分。 有一回,他和一位大学辅导员相亲,谈起学校的运动会。 女孩说起有一次,她们学校的体育学院方阵,整个方阵的男生都光着膀子,放眼全是腱子肉。一个个绷足了劲展露腹肌,其中甚至还有人真有八块腹肌。 m君笑道:八块腹肌?最下边两块在肚脐眼以下吧?这都露出来了,不会引起全场的尖叫吗? 女孩道:怎么没引起来啊?不光女的尖叫,还有男的吹口哨呢。 m君好奇道:你尖叫没? 女孩瞥他一眼,道:我没。只觉得他们怪怪的。 m君道:你不觉得,男的一身肌肉,挺好看的吗? 女孩笑道:我不喜欢肌肉男。还是斯文些的好看。 要是没这句“还是斯文些的好看。” m君可能真的以为她不喜欢看到油光光的肌肉。 但这句话一出口,他就明白对方不过是在哄他开心。 谎话未必总是恶意的。 特别是这句骗人的场面话就更无恶意。 不但没有恶意,还更多地表达出善意,表明女孩愿意和他继续往下谈的意向,让他心里喜气洋洋的。 女孩之前究竟喜欢什么样的人,对他而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此刻他在女孩眼里是可接受的婚恋对象。 当然,相亲和打仗一样,不可能总遇到顺风仗,也会有意料之外的遭遇战。 有一次,他见了一个很像总迟到那个女孩的人。 认真讲起来,俩人的相貌确实略有相近,但真正让他觉得俩人很像的,是那种怪异的气质。 几十年以来,他也遇到过不少奇怪的人。 诸如:像长舌妇的运动员;目光如刀的相亲对象;雌雄莫辨的女房东等等。 他甚至还在一个小面馆看到过被重金悬赏的逃犯。 那天,他注意到这人,并不是因为这人长相特别,而是感受到一股冷厉的寒意,就仿佛坐在旁边桌子上吃饭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随时会吃人的老虎。 当时,他并不知道这人时逃犯,只是出于好奇,暗中多打量其两眼,并没发现这人有什么特别之处。 这人看起来既不凶恶也不狡顽,反倒是土里土气呆头呆脑的,像是一名刚进城没多久的乡下人。 后来,他看早间新闻,才知道那天那个人居然是在逃的通缉犯,身负三条命案,才明白过来,那不是什么寒意,而是身体本能感知到的危险气息。 所有他之前见过的人,都没有出现过这俩女孩如此怪异的气质。 以至于,他没法拿任何人和这俩人类比,甚至很难明确描述出这种诡异的气质。 他觉得,她们看起来多少有些病恹恹的,似乎满脑子都是异世界的东西。 这倒不是说,她们会故作幼稚地问他:你看我像不像一条鱼。 后一个女孩,可暂时叫她y女士。 y女士肤色稍黑,个子不高,看起来身形略显单薄,走路时姿势有些怪异,总是微微歪着脖子,塌下肩膀,让一头干枯的长头发垂下来,团在脖子歪向的那边肩膀,遮掩住这半边的脸颊部分。 最初,他以为y是用头发遮掩脸上的瑕疵。 初中时候,他班上来了一个转校女生,一口的吴侬软语,时常一只手托腮,静静望着远处,眉宇间含着淡淡幽怨,仿佛感怀红颜易老,佳郎难得。 特别是她一直用头发遮住半边脸,凭空多出几分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神秘感。 人是很古怪的动物,对于美总有些“偷不如偷不着”的变态心理。 有时候,他觉得,如断臂的维纳斯是完整的,就不能成为一件举世公认的美物。 正是那双断臂,让人对其完整的形象充满幻象,又永捉摸不透,才让人们觉得其美丽不可方物。 那时学校普遍安排着晚自习,因此所有的学生都住校。 有段时间,整个班的男生都会在睡前热烈讨论一番那张长发下的脸,然后带着疑惑去到梦里与之相会,在第二天早上带着疲惫睁开惺忪的睡眼。 m君也不止一次在梦里看到过女孩的整张脸,光洁的像是新剥开的煮鸡蛋一样,好像吹口气都能给吹破了。 后来,女孩上体育课跑步,不经意间甩开那半边头发,露出半张布满疤痕,被火烧过的脸,刹那间就惊散了所有男生虚妄的梦想。 以至于m君觉得,回头再看当初的一幕幕美梦,只觉得那不过都是恐怖片的前半段,都是为了最后这一眼做出的铺垫。 也就是从那时候起,他一见到女孩总用头发遮住脸,就疑心对方的脸上有什么东西。 y的脸上没有明显的伤痕,只是有几个青春痘留下的痘印。 这让m君觉得很是奇怪,不明白对方为什么总用头发遮脸。 在他看来,一个未婚女孩应该打扮地清清爽爽、干干净净的,而不应每次出门都像是一个刚做完月子,还不能洗头发的产妇。 这倒不是说他对长头发有偏见。 事实上,他一直觉得,又黑又亮又长的头发是一个人身体健康的外在表现,就跟一个人能吃能睡能放屁一样,都是身体健康的标志。 但是,披头散发就只能表示这人很邋遢了。 (本章完) 第287章 第十三次相亲203 第287章第十三次相亲203 他俩一共见面没几次,总会因莫名其妙的事发生争论。 这让他觉得俩人的接触很无趣,甚至有些多余。 有些人想在恋爱中改变对方,把对方改造成自己中意的人。 这种想法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毫无可操作性。 试想,一个人几十年养成的固定思维以及行为模式,是另一个短短几个月就能改变的吗? 或许,花上几年功夫,真能重新塑造一个人。 但是,这样做得意义何在呢? 与其耗时耗力去改造一个人,为什么不多花点时间,去找一个本来就合适的人呢? 比如:有一次是因为一则关于让座的新闻。 说是因一个年轻女孩不给老太太让座,俩人在公交车上互骂起来。 这种事很常见,算不得大新闻,也很少有人对此上纲上线。 m君觉得那女孩没什么错。 不知道y是想给自己多加些道德光环,还是处于其他未知目的,坚决认为那女的大逆不道,应该被公众的唾沫星子淹死。 她表达这观点时整个人有些激动,声音很大,以至于惊飞了不远处的几只小麻雀。 m君只觉得她的态度很好笑,就好像和那女孩吵架的是她的亲戚,便故意问道:你觉得很累的时候,会给刚上车的老年人让座吗? 她老实答道:当然不会。我腰酸背疼的,肯定不让座。 m君道:其实谁都有不愿意动的时候。那个女孩就不能刚好很累吗?退一万步,她就是单纯不想动,不行吗? 她不服气道:她不愿意动,就让老年人站着吗? m君笑道:你每次看到有老年人上公交车,都是抢着去让座吗? 她撇撇嘴道:你抢着给别人让座吗? m君心平气和的说道:我要是想让座,肯定会。我不想动的时候,别人站我旁边,要求我让,我也不会动。 她撇着嘴,斜着眼,像是看到什么新奇事物一样,道:要是有个大肚子孕妇上车,就站在你旁边,也可以不让吗? m君只觉得这对话毫无营养,已没有与任何人争论的心气,淡淡说道:她大肚子,不是车上的乘客造成的,更和我没关系。没人有义务替别人照顾未出生的孩子。有义务让她不必站在公交车上的是让她怀孕的那个男人。 这时,这个女人的眼眶居然开始泛红,道:你太没同情心了。 m君心想:难道你当过孕妇?怎么一副兔死狐悲的模样?我比绝大多数人都有同情心。我甚至救过一条素不相识的,别人家的大白狗。 可他没跟这人做任何解释,只是说道:同情心不应该是进行道德绑架的工具。让座与否,是自愿的,不是义务。不是说孕妇就高人一等。 她歪着脑袋,眨动着无神的眼,说出一句让m君大为吃惊的话:可孕妇是因为男人才怀孕的。男的不该赶紧让座吗? m君听到这句强词夺理,强忍住笑,说道:可让他怀孕的男人不是公交车上的这些男人啊。举个例子,咱们国家的足球队和外国人踢球犯规了,把人踢伤了。应该道歉的是运动员本人吧?总不能是全体国民都去谢罪吧? 俩人沉默了一会。 她说道:你太理性了。 m君道:大多人都是我说的那样做得。只不过大家都不说出来。 她道:要是有一个人要饿死了。有一家子在旁边吃火锅,就不能分给这个人几块肉吗? m君道:能啊。 她道:这不得了。 m君笑道:也能不分。 她不满道:什么叫也能不分。别人都快死了,他吃的滚瓜肚圆的,就不能分给别人一点吗? m君道:分给他是情谊,不分只是保守本分,都是可以的。从道义上讲,帮助别人是对的,该被鼓励。但是,这不是规定,更不是法律,也不是义务。没人有义务无偿帮助别人。就算这人吃得滚瓜肚圆的,也是吃得自己家的粮食,花自己挣来的钱,和别人没什么相干,不欠谁的。 她以嘲讽的语气说道:那他眼看着别人饿死就对了? m君道:肯定算不上对。 她得意地笑道:就是嘛。 m君道:你家是农村的吧? 她面皮一紧,警惕地说道:怎么了? m君道:我老家也是农村的。 她听到这句话,面部肌肉松弛下来,问道:怎么了? m君道:那你小时候见过别人种地吗? 她说:见过啊。 m君道:大家一样种地,一样的年景,有人的地里粮食多,有人的地里粮食少,还有人就拉下饥荒了。对不对? 她一边抖腿,一边不耐烦地说道:是啊。 m君道:你见过谁无缘无故把自家粮食分给少粮户的?没人会觉得大家都太理性吧? 她歪着头道:这不一样。 m君淡淡说道:有什么不一样。不过是大同小异的事。 她哼了一声道:我上大学以后,就发现城市里人情比较淡薄。 m君想了想,认真说道:还好吧。这方面好像区别不大。 她道:在村子里,都是互相帮助的,一点不排外。 m君皱眉道:我小时候就住村子里。感触和你的不一样。 她道:什么感触? m君道:大城市排外情绪比较明显,不是说城市就比农村排外严重。只是城市里外来人口比一个小村子里的多,让这种情绪被放大了,看起来更明显。 她笑道:你觉得,城市里的人能把外地人和本地人一视同仁? m君道:不能。其实哪里的人也不能做到这一点。一视同仁可不是简单四个字,很难做到的。别说两个地方的人,就是同父同母的亲兄弟,在父母心里的轻重都不一样。 她道:村子里就能。 m君摇头道:肯定不能。 她道:怎么不能? m君逗她道:外村的人能去本村的地里种地割麦子吗? 她一证,随即冷笑一声,道:这是歪理。 m君正色道:这不是歪理。城市里没有土地,有的是各种其他经济利益。比如:工作机会、社会福利等等。不就是相当于村里的耕地、宅基地之类的经济利益吗?大家都是在最大程度的维护自己的利益,谈不上谁比谁更排外。 (本章完) 第288章 第十三次相亲204 第288章第十三次相亲204 她道:那村里的人情也比城市里的厚重。城里人与人之间太冷漠,很多邻居之间都不认识。 m君道:大概是因为城市里不太需要所谓“抱团”,更强调个人努力一些。 她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m君道:城市里要很多条条框框,使得人们很多时候不需要依靠人数众多获利。 她不满道:你觉得,村里是靠人多势众抢东西吗? m君道:我有同学去村里当村官,见到过“兵强马壮”的村里户在村是怎么办事的。 她道:道听途说不足为凭。 m君忍不住笑出声来,道:我小时候没少见为房基地打架的。各种亲戚打成一团,一个个跟乌眼鸡一样,恨不能一口吞下对方,甚至有招揽来一大帮亲戚打成一锅粥的。反倒是城里各家各户人手少,在这方面文明一些,动手情形少,多是走法律途径解决。 她不高兴道:你的意思城里人样样比村里人好呗。 m君摇头道:不见得好,也不一定坏。人是一样的人。不用分城里乡下。 她以嘲讽的口吻,悠然道:照你的意思,就都是坏人吗? m君笑道:你觉得村里都是坏人吗? 她不高兴道:我是说你觉得。 m君觉得没必要讨好一个不必讨好的人,淡淡说道:我没这样觉得。 她道:刚才你不还说村里这不好,那不好吗? m君道:要论物质条件,村里绝对比不上大都市。要是说人的品德,全世界人都一样,都是猴子变来的,都有带着兽气。城里乡下没有区别。 她道:村里人明显比城里人好。 m君道:好在哪里? 她道:村里人建设了城市,没他们的无私奉献,哪有这些高楼大厦,还有这么多霓虹灯呢? m君听到这句话大笑起来。 她气鼓鼓地说道:你笑什么? m君道:你不知道,盖楼是要付钱的吗? 她一怔,道:给过钱,就不算奉献了吗? m君笑道:算。 她歪着头道:你就是觉得自己是城里人,所以瞧不起乡下人呗。 m君正色道:我虽然不是农村人,但是在这个城市本市居民眼里,仍是个不折不扣的乡下人。我有什么资格瞧不起乡下人呢? 她道:那你还笑话乡下人。 m君道:不是笑话。是陈述事实。至少,我来这个城市,不因为爱这里。我不爱这个城市,这个城市也没什么值得我爱的。我是来挣钱的。不客气地说,绝大多数来这里挣钱的外地人,都不是因为热爱这个城市才来的,都是为了糊口。 她道:那又怎样? m君道:既然大家都是为了挣钱。这个城市也为大家的付出,给出了相应的报酬。那么,作为外地人也没资格再要求太多吧? 她道:那至少可以多一些尊重吧? m君道:有谁特别不尊重外地人吗? 她道:很多事上对外地人不好。比方说,不能本地人享有一样的待遇。 m君奇怪地看着她,说道:在乡下,外村人能和本村人享有同等待遇吗? 她道:那不一样。 m君道:哪里不一样。 她道:这里的外地人不一样。外村人对村子没贡献。来城市打工的人对城市的发展有很大贡献。 m君道:什么贡献? 她道:没有他们,你现在喝杯咖啡,都没地方喝。 m君叹口气道:你不知道,咱们喝咖啡是要付钱的吗? 她哼了一声道:那又怎样? m君道:既然服务是需要付费才发生的。这件事的相关方之间就不是贡献与索取的关系,而是一己之所有换人之所无的交易关系。 她吃惊地瞪大眼睛,说道:你怎么这么说? m君道:你买煎饼果子吃,付过钱之后,会邀请卖煎饼果子的大哥喝一杯你自己买的奶茶吗? 她道:我花了钱的,为什么要请他和饮料? m君道:这不是一样的吗?人家花钱雇人来干活,为什么还要付出额外的代价? 她道:你太理性。你得讲人情世故,不能只讲冷冰冰的理性。 m君道:现在讲的就是人情世故。这么说吧。有谁会花钱雇人来享受自己的服务的?说得不客气一些,难道你会花七八千雇个保姆来家里光是吃喝不干活的? 她冷笑道:你不觉得,应该人人平等吗? m君笑道:你觉得什么是平等? 她道:就是互相尊重,大家人格平等。 m君道:让保姆操持家务是不尊重吗?雇主和保姆的人格不平等了吗? 她道:当然不算。我的意思是,雇人的要给予保姆充分的尊重。 m君道:比如说? 她道:比如保姆不想动的时候,可以稍微多休息一会。雇主不要拉着大长脸,好像谁欠他三百块钱。 m君道:你这话。我实在是没法赞同。 她道:你觉得,保姆就该当个机械人? m君道:不是该当机械人。而是保姆工作时间内的时间都是雇主花过钱的。所谓的多休息一会,等于是在白白消耗雇主的钱。这对雇主不公平。事实上,保姆要是偷懒,就真跟欠了雇主钱一样。 她道:那你的意思是让保姆干活对保姆公平? m君道:只要雇主没提非分的工作要求。干活对保姆自是公平的。 她道:你这不是歧视保姆吗? m君奇道:这怎么是歧视保姆呢? 她道:你觉得保姆就该干活,还不是歧视保姆?人人平等知道不? m君道:难道雇主雇来保姆,让保姆歇着,自己去干活吗?那他直接自己干不行?还要花钱雇个人来?白送给别人钱,就是平等了? 她道:你站位有问题。 m君道:不是我站位有问题,是你的思路出现了问题。 她道:我有什么问题? m君道:不是说谁处于困境,谁就一定有理的。 她道:那就是谁占优势,谁有理呗? m君道:理和这些没关的,是客观存在的。不管这人处于什么处境,理是不变的。咱们得客观看待。 她道:客观看待什么? m君道:比如,人都会更尊重能给自己带来利益的人,轻视需要通过自己获利的人。这和这个人出生在哪里没有任何关系。 (本章完) 第289章 第十三次相亲205 第289章第十三次相亲205 她冷笑一声,道:“说到底,还不是全凭生得好。” m君点头道:“是这样的。” 她似乎没料到m君会大方承认,不禁一愣,过了几秒钟,撇嘴道:“要是生得不好的,怎么办?” m君叹口气,道:“没办法。” 她笑道:“我以为你有什么高见呢。” m君道:“生活就是这样的。我能有什么高见呢?就算是圣人也只能和光同尘的。” 她道:“我以为这是个褒义词。” m君道:“算是中性词吧。” 她道:“听起来像是同流合污。” m君道:“大概就算这个意思啊。换个说法,也叫知其白,守其黑。” 她道:“人不能凭努力改变命运吗?” m君笑道:“世界上要是真有命运这回事,生死荣辱就都是被注定的,又怎么会因为后天努力而改变呢?” 她奇道:“你不信努力可使人成功吗?” m君道:“信。” 她道:“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m君淡淡道:“不矛盾。咱们对成功的理解不一样。” 她道:“哪里不一样?” m君道:“我觉得,人可以通过流血流汗获得成功。但是,这种成功很难跨越其原有的层级。我以前认识几个香港人。那边的人似乎喜欢把这叫做格局。” 她道:“就像是一个框住蚂蚁的纸盒子吗?” m君道:“就是这个意思。人是很难冲出这种纸盒子的。有的人的盒子很大,有的人的则很小。大盒子跟小盒子大概不是放在同一层储物架上的。” 她睁大眼睛道:“什么意思呢?你还信人是有三六九等的?” m君道:“哪有那么复杂。人只分两种。” 她道:“哪两种?” m君道:“幸运的,还有不不幸的。” 她道:“你怎么不说还分男人和女人呢?” m君道:“也可以这么分的啊。” 她笑道:“我倒想听听,什么样的人是幸运的?” m君道:“这个很难表述。你听过放羊娃的故事吗?” 她道:“什么故事?” m君道:“就是生娃放羊,买羊换钱,有了钱娶媳妇,生娃再放羊。” 她道:“你说的这是恐怖故事吗?” m君道:“这不是恐怖故事。恐怖故事是老和尚跟小和尚讲故事那个。” 她道:“讲什么故事?” m君道:“讲有一个老和尚在跟小和尚讲故事,故事的内容就是一个老和尚在跟小和尚讲故事。” 她笑道:“这是顺口溜吗?” m君道:“你不觉得者很恐怖吗?” 她道:“恐怖在哪里?” m君道:“其实,也不算特别恐怖。我倒是觉得,放羊娃那个故事更恐怖一些。毕竟大家可能都是放羊娃。” 她道:“我不觉得啊?哪里像了?” m君道:“你不觉得大部分人其实都是放羊娃吗?过着枯燥乏味、周而复始、没有突破的日子。” 她歪着头认真想了想,道:“没觉得啊。我怎么觉得每一天都不一样呢?” m君忽然想到一词,叫做“对牛弹琴”,便淡淡一笑,道:“可能你的生活比较精彩吧。” 她道:“你觉得放羊娃很不幸吧?难道没有属于放羊这事的成功?” m君道:“恐怕是没有的。要是这个放羊娃有一天拥有了一大片草原,或者有了成千上万头牛羊,他也就不再是一个可怜的放羊娃,而是大财主、牧场主,或者大企业家了。要是他一辈子放着那几头羊到老,就算把羊都养得膘肥体壮,也不过是个只能温饱的老羊倌儿。这就和成功没什么关系了。” 她不屑道:“老羊倌儿和大企业家比,就不能算作成功了?就不能做一名成功的老羊倌儿了吗?” m君道:“大概世界上也有成功的老羊倌儿。可是这种成功有什么意义呢?比如一个摆摊煎饼摊的,其实每年能挣不少钱。要是哪几年挣得比往年多很多,就算是一种成功。但是,这种成功与一个大集团拓展新业务,成为某个新兴行业的领头羊这种成功,是无论如何不可同日而语的。” 她撇着嘴道:“说到底,不就是一个钱多,一个钱少吗?” m君道:“也可说获得的钱的数量不一样。” 她道:“这不一个意思吗?” m君道:“不太一样。因为数量积累到一定程度,实际上就会引起质变。也就是说两种金钱回报,存在了质的差别。” 她道:“没看出什么差别。” m君道:“一枚铜钱的价值,绝对比不上一枚金币。但是一万枚铜钱,就可以买一枚金币买不出来的东西。这就是量变引起的差别。” 她道:“这不还是钱多钱少的区别吗?” m叹口气,道:“小煎饼摊的老板和著名商业集团的企业家的区别,你总该知道吧?” 她道:“都是做生意的,有什么区别。” m君向来觉得,与故意装傻的人讨论问题是一件愚蠢的事。 他甚至觉得,自己和这个女人啰嗦半天,就是在做一件非常愚蠢的事。 而做蠢事的人自然也就是蠢人。 他意识到这一点时,就及时闭上嘴巴,随便东拉西扯起来,准备找个时机结束这场枯燥无味的对话。 女孩却似乎意犹未尽,聊了没几句,又重提刚才的话头,道:“你觉得,人不能改变命运吗?” m君叹口气,道:“国外有个音乐家,在五岁的时候,就能当着客人的面拉小提琴。” 她茫然道:“这小孩子很聪明,很有天赋啊。难怪最后成了音乐家。” m君道:“如果他的父母是在山沟里放羊的,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看到小提琴,就算天生有成为一位伟大音乐家的素质,也永远不会成为大音乐家,恐怕他本人就是到在底下变成尘土的那一刻,都不知道自己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 她认真地说道:“他不能专门去学吗?” m君吃惊地看着眼前这个女人,不知道她是故意装傻,还是真的满脑袋都是豆腐渣,一时间组织不出适当的语言与之交谈。 女孩见他不说话,问道:“怎么了?他不能学吗?” m君笑了笑,道:“可以学。” (本章完) 第290章 第十三次相亲206 第290章第十三次相亲206 他还遇到过一个随时都在生气的女孩。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要是二十几岁时遇到她,或许不会觉得她烦,反倒会觉得她生气的样子很可爱。 不过,人一上年纪,对很多事的看法就会变。就好像一个人的胃口,随着年纪的增长,慢慢不太能接受不易消化,或者刺激性太强的东西。 比如:辣椒。 他本是个无辣不欢的人,能抱着一碗干炸辣椒,像吃薯片一样,边吃边看肥皂剧。 近几年,他要是多吃几根辣椒,再不用几大杯水稀释辣椒的浓度,就会觉得胃里像是失火了一样,对这玩意就秉承敬而远之的态度了,甚至也像电视剧里那些上了岁数的司机师傅一样,随身带着一只泡好了枸杞,或者胖大海的保温杯,总觉得不时喝上几口能益寿延年。 大约是年岁渐长的缘故,他不再像年轻时那样喜欢与人辩论,只觉得与人争论是一件极其愚蠢的事,而且争论永远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结果,真正的结束绝不是源自言语上的胜利,只能是社会能量强的压倒社会能量弱的,就像两条狗一旦发生争吵,最后倒在地上露出肚皮的,未必一定是嗓门最小的狗,却绝对会是力量最弱的那条。 他现在谈着的女孩说他有时候像是和尚,看起来清心寡欲的,好像随时在想着怎么白日飞升。 他大笑着回答:佛家可不讲白日飞升。佛家讲得是在尘世要是没修炼明白,可以去西方极乐世界继续修炼,最后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 她笑道:这不还是白日飞升吗? 他想了想,道:好像还真是差不多啊。 他当然不是无欲无求,实际上应该算是求而不得。 m君对这个世界上不少东西,都有和常人一样的贪欲,或许在某些方面比一般人的贪欲还重些,毕竟大多数人很少总想着去当皇帝,只不过他不想被旁观者看到像火烧屁股的猴子般上蹿下跳,却始终是劳而无功的跳梁小丑,于是乎只好尽量平心静气的看着云卷云舒了。 大学毕业前,他特别喜欢和人谈论国家大事,总想着在争论中发表几句精辟的见解,以引来旁人惊羡的目光,似乎这样总有一天可一鸣惊人。 毕业之后,他就发现这做法实在幼稚,简直就是在浪费听众的生命,同时又让自己看起来像是一只被人耍弄的蠢猴子。 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好多精妙的话明明是他说出来的,却被同学们张冠李戴到毕业后成为成功人士的同学头上。特别是,他站出来说那些话是他说的,又遭到所有人的一致否定。 这时候,他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哪里是老同学们记性不好,分明是他自己脑子不好使罢了。 世界上的事,偶发的不多,特别是成功这种事,极少有靠撞大运的方式获取的。 就好比看起来全凭个人体力的跑步比赛。 人们往往把目光投注在一个运动员的肌肉或者技巧上,忽视了这些是如何获得的。 运动员本身自然是运动能获胜的最重要因素。 世界上一定有不依靠任何训练,就能一骑绝尘远超一切运动员的跑步运动员,但这种人恐怕比冬天在冰天雪地里飞舞的蚊子还要罕见。 绝大多数人要想赢得比赛,离不开科学的训练、合理的营养搭配、富有经验的教练、尽心尽责的陪练、价格昂贵的训练场地和器材等等一大堆配套设施,就像奥古斯特·罗丹就算再怎么心灵手巧,也没法丢开锤子、凿子,赤手空拳砸出一具思想者雕塑来。 同理,一个人无法获得任何外界辅助工具,完全依靠自身的所有物来获取成功,虽不是一定不能得到成功,但是达到目的的几率很低,大约跟一只猴子胡乱敲击键盘打出一部长篇小说的几率类似。 所以,成年人在久经沉浮后,大多不在乎一个一文不名的人说些什么,哪怕这人口里冒出来的都是宇宙的真理。 人们只会竖起耳朵听成功者的高论。大家都很忙,都需要把有限的卡路里花费在回报更大的事上。而听一个失败者的废话,无疑是最无意义,最浪费卡路里的事,简直就是在浪费生命。 大家的选择里隐含着一条逻辑:成功者的经历才有意义,失败者的经历只是无聊的笑话。 也就是说,在一些人眼里,失败者无论做什么都是错误的。 按照他们的逻辑,这人要是做得都对,为什么仍是一只匍匐在地的软体动物,还没有进化成笑傲江湖的狮子、老虎呢? 几天前,他听到几个人议论单位里新来的俩小伙子。 这些倚老卖老的家伙是这样给那俩新人下论断的,简而言之,就是机灵的那个太自私,不自私的那个又太蠢。 m君听到他们的评论,心里暗笑:别人不论如何都是错的呗? 这就是现实,就跟丛林里弱肉强食的规矩一样,荒谬、冷漠、真实。 当一个人处于被他人评判的地位,对于评判者又无太大价值可言时,就会陷入这种一切特质皆是错的可怕困境里。 此时的人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脱困。 可惜,不是每个人都能成功的。 (本章完) 第291章 第十三次相亲207 第291章第十三次相亲207 m君总对别人说,找对象没有固定的框框,实际上终归还是有的。 大多数嘴里找对象看感觉的人,也都有自己的标准,只不过这标准不足为外人道罢了。 他的标准并不多: 一女孩最好是本市的,家庭经济条件要稍好一点儿; 二女孩应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 三女孩个头不用太高,也不要太矮,五官端正即可。 首先,女孩是本市人且家境不错的话,两人以后的生活负担会减轻不少。 比如:作为本市人,至少也有一、两套房子。双方都有自己的房子,这样两人以后至少不会再为房子犯愁。买房子在当下家庭消费支出里,应该是占有最大比重的消费事项。城市里的房价实在是太高了,鬼知道以后还涨不涨价。就在几年前,谁能想到二线城市的房价也能到两万一平的?在婚前就先解决了这个重量级问题,等于 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婚后的经济压力。基于这种现实考虑,即使在还没有买上房子的时候,他也从来没有对女孩问“你有没有房子”这种事有丝毫抵触情绪。 其次,女孩工作很稳定,就表示她的收入会很稳定。这一点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远在大学时代,就有一个同宿舍的兄弟对电视剧里总出现的一类场景很不理解。就是那些看似天天纸醉金迷的小白领,他们一旦被开除就像疯了一样到处找工作。 他非常好奇地问大伙:“这些人怎么一到换工作的时候,就像天马上就要塌下来一样呢?就没点积蓄啊?都用来喝咖啡了吗?” m君也有同样的疑惑。 找工作不能慢慢找吗?干嘛一个个都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呢?不能先花着积蓄吗? 可是等自己工作了,有了房贷、车贷之后,他就完全了解了”那些小白领“的难言之隐了。这要是结婚了,再有个孩子,那一两个月没有收入,坐吃山空,老婆跟别人跑了都是很有可能的事情。两个人都有稳定的收入,以后生活的压力就相对减轻了不少,整个家庭的抗压能力也就相应的增强了。 年轻的时候,人们很难体会到这些生活的难处。特别是还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小夫妻两个人多换几次工作或许也确实无所谓。总会有人觉得,人在哪里跌倒,再在哪里爬起来就行了。 可实际情况是,大多数时候人一旦摔倒,就永远没有爬起来的那一天了。像《红楼梦》续作里高鹗描绘出来的那种家族复兴,绝对不会出现在现实主义作家曹雪芹的笔下。如果真到了三十多岁还要到天天跳槽,一般的家庭还真就经不起这种折腾。 第三,他觉得,有了以上两条基本保证,两个人在以后的生活里,就可以轻装上阵了。再加上双方父母都有退休金,在日常生活上,不用双方在经济上付出太多。而且,双方父母都有医保,万一有老人有个大病小灾,小两口儿的负担也会小点儿。 这些说起来,好像是在计较一些蝇头小利。但是婚姻是非常有必要考虑物质问题的。 当然,过于考虑金钱的婚姻,那最终只能是沦为一种交易。而且,那必然要成为一场终会撕破脸的交易。 大多数情况下人不会像脚下的土地一样,能够有不断升值的上升空间。当交易的一方发现这笔交易不再有利可图的时候,交易的破裂也就不可避免了。 也可以说的更冷酷一点。比如,对于付出金钱购买某些服务的行为,在全世界都是用得同一个遭人鄙视的定义。 但是,完全不考虑物质条件的婚姻,一定是盲目的,也绝对不会幸福。 这种婚姻的产生,要么是因为当事人都太年轻不懂这个世界,要么因为是一方对另一方产生迷恋式幻想。不论是哪种情况,那都是非常不理智的。 特别是后者,往往伴随着极度渴望退潮后带来的极端失望。 比如:古希腊伟大的英雄伊阿宋和科尔喀斯著名的公主美狄亚那场惊世骇俗,又始于“乱”终于“弃”的爱情故事。 世人大多数把他们的悲剧看成是俩人对于爱情的背叛。可是仔细看这个故事的后半段,就会发现这是一个俗套的私奔故事。 故事线条很简单,富家女为了穷小子抛弃了富裕的家庭,到最后穷小子为了另一个富家女抛弃了她。不论伊阿宋那些关于冒险的故事多么迷人,英雄也终归是要吃饭睡觉的凡人。当有一天,他遇到一个能带给他财富的漂亮女人,背叛几乎是不可避免的结果。 当然,美狄亚毕竟是美狄亚,她是生活里的强者,是自己命运的主宰,也是一个坚强的女性。这位被抛弃的公主没有躲到角落里起去哭哭啼啼。她成功杀死了小三和小三的父亲,抛弃了已经一无所有的伊阿宋。 第四,他不喜欢找比自己小太多的女孩,也不喜欢找比自己大很多的女孩。因为他总觉得两个人年龄差太多,一定会出现代际差。 记得有一篇文章说,现在的人基本上差五岁就有代际差了。该报道根据的是人们对于新事物的接受程度在年龄差距上的表现。据称,基本上人每长五岁,对于新事物的接受程度就下降一个层次。 对此,他并不完全认可。在他的理解里,夫妻间代际差的产生,首先是通过外貌上的差别表现出来的。要在外貌上显现出来明显年龄差,这个时间跨度应该是相差七岁以上。 他亲眼见过一对相差七岁的夫妻,看起来真的像是父女两代人。他可不想四十岁以后,被当成老婆的爸爸,或者被当成媳妇的儿子。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可真就太尴尬了。 当然,他并不是没有产生过”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这种感叹。不过,他的这种感叹不是对着一个现实生活在身的女人。也不是对着某一位历史上的佳丽,才女。 曾经有一个相亲的对象,自称“我觉得,我上辈子一定是秦淮河畔董小婉那样的人。”还被他当面嘲笑了一番,过后还被他讲给同学们听了。 这不光是因为董小婉之流那终究不光彩的身份,还因为她能够以那种身份在历史上留名,很大程度上不过是被一大群青楼恩客疯狂追捧的结果。 当然,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名人、名作,都是被有心人捧出来的。即使天才、伟大如梵.高。他的画为什么只能在他死了之后才成为名作? 一个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这位大师没能活到“梵高女士”乔安娜第七次推广他的画。他的真实生活经历可以概括为“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并不是通常认为的死后才华才被人发现。 (本章完) 第292章 第十三次相亲208 第292章第十三次相亲208 m君去食堂吃饭,在回办公楼的路上,听到两个岁数不小的男人在讨论人缘。 大意就是某人人缘不好,大家都不愿意搭理他。 m君听完后,只是觉得好笑,这么大岁数的人了,还在背后嚼舌根,拿这种事攻击人。 人确实分好坏,可是人缘不分好坏。 实际上世界上根本没有人缘这回事。 所谓人缘,不过是人们为了拉拢人,还有打击对头,人为制造出来的一个古怪概念。 可笑有些人明明被一群人算计了,还觉得是自己人缘不好才被孤立,搜肠刮肚去看一些骗子写得人际关系指南,妄图改善所谓的人际关系。 事实上,这种人只要稍微动动脑子,就会发现人们对另一个人的所有态度,都取决于这个人的价值,而不是荒诞不经的人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