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摆摊开始逆袭成神》 第1章 做你的妻子很丢人 吱嘎——亮银色宝马停在小地摊前,瞬间吸引了一大片目光。 北海街,凉城市中区最偏僻的夜市,竟然有人会开着豪车来这吃宵夜? 在众人的注视下,车门打开,一条穿着黑色细皮高跟的白皙小腿,探出。 看到这条长腿后,有人咽了下口水时,就见一个身穿黑色普拉达短裙的女郎,走下了车。 哒、哒。 高跟鞋一步一响,牵动了所有人的心。 凉城,竟然还有这种绝世倾城的大美女? 而且这个大美女,还缓缓走到了“老沈烧烤摊”前,朱唇轻启:“两串鱿鱼,带走。” 随着她话音落下,终于有人认了出来,在人群中吃惊的喊:“这不是江岭科技的叶朝歌叶总吗?” “不会吧?她可是咱们凉城的第一美人,怎么会来小地摊吃宵夜呢?” “就是她,我认识她的车牌号!” 窈窕淑女,哪个大老爷们不愿意多看两眼? 可老沈烧烤摊的年轻老板,却一脸的不耐烦,头也不抬的冲美女吐出俩字:“排队。” 嚯,摊位老板何许人也,也太不给面子了吧? 排在最前面的男人,赶紧说:“不用,沈老板,你还是先给叶总做吧。” 沈欢,老沈烧烤摊的老板。 身高一米八五,还长了张小白脸,按理说,应该是女孩们喜欢的帅哥。 但可惜——是个瘸子。 他的胳肢窝里夹着拐杖,支撑着微微倾斜的肩膀。 更讨厌的是,他还总喜欢摆出一张冷漠的脸,那双似乎对任何事都提不起兴趣的眸子一抬,冷冷的说:“谁来,都得排队,这是规矩。” 说完,他就左手一扬,就将五个生蚝从货盘里挑出,稳稳落在烤架上。 单从他这一手中,就能隐约看出,沈欢虽然是个瘸子,但却不是个简单的人。 当然了,曾经驰骋疆场,令西洲无数人望风丧胆的刺客之王,岂能简单? 不过对沈欢来说,那都是过去式了。 两年前,他追杀追杀目标时遭到背叛,在一场大爆炸中被炸飞,从数十米的悬崖上摔落。 幸好,旁边就是长江。沈欢才有幸只断了条腿,没有当场摔成烂泥。 被人救起后,沈欢养伤两年才恢复健康,直到现在,他的腿虽然好了,却仍旧拄着这条拐杖。 就是为了时刻警醒自己。 他坠崖失踪的地点,就在凉城上游很近的地方,按理说他的刺客团队早就该找到他,接他离开了。 可那么长时间了,他的那些亲密战友再也没联系他,甚至沈欢给他们打电话时,都打不通。 很快,沈欢明白了:他,被他的团队背叛了! 他的位置,肯定已经被取代,并且严令任何人再联系他。 而他,也不想再回去了。 那之后,沈欢再也不是那个刺客之神,而只是个普通人。 如今社会流年不利,搞房产都开始赔钱,为了促进经济增长,沈欢放弃了好吃懒做的美好生活,拄着拐杖出来摆地摊。 多么伟大? 而他最讨厌的就是叶朝歌这种——把烤好的鱿鱼递过去后,沈欢斜着眼的看着她:“两串鱿鱼二十,现金还是转……” 话还没说完,叶朝歌接过去扭头就走。 又没给钱! 沈欢抬头看了眼那个妙曼的身姿时,旁边摊位正吃饭的一群小青年,刚好看到这一幕。 为首的是个小太妹,和其他几人互看一眼后,笑吟吟的走了过来:“老板,三十串腰子,两斤生蚝,不用烤了,姐姐带走。” 沈欢对客户还是很热情的,笑道:“稍等,这就给您打包。” 此时的叶朝歌刚走到车前,听着后面沈某人的声音,银牙微咬。正打算开门上车,再狠狠的摔下车门表示不满呢,就听后面沈欢喊道:“哎,你还没给钱呢?!” 嗯? 叶朝歌转头看去,就见一个穿着牛仔短裤、染着一头黄色头发的小太妹,叼根烟看着沈欢,很嚣张的说:“老板,你看我好欺负?” 沈欢皱眉:“为什么这么说?” “麻痹的!” 小太妹忽的抬脚,狠狠踹翻烧烤架,碳火和烤串洒了一地。 接着,她指着叶朝歌的方向,骂骂咧咧的说:“她都不给钱,我凭什么给钱?” 另一个小青年也冷笑一声走过来,点着沈欢的鼻子说:“死瘸子,别不识趣,胡姐拿你东西那是你的荣幸。” 混子们这么嚣张,旁边有食客看不下去了,出声说:“太过分了吧,算上烧烤架和食材,沈老板得损失三四千块吧?你们这样,人家还做不做生意啊。” 小青年笑了,瞪着那个食客叫嚣道:“你们知道胡姐是谁吗?胡老大的千金!你们这群穷小子能在北海街做生意,还不是看我们胡老大点头。” “胡姐砸他的店是给他面子,我看谁有意见?” 另一个混子环视四周,大家都避开了他的目光。 沈欢虽然可怜,但谁也不想惹麻烦。 沈欢皱眉:“各位,我也是小本生意……” “擦,别给脸不要脸!” 一个混混一把抓住他的衣领。 沈欢眸子一眯,刚攥起拳头,就听路旁传来一声冷清的低喝:“住手!” “谁啊,不想要命了!?” 混混们转头看去,就见路边顶着一张冰山脸的叶朝歌,缓缓走了过来。 她目光冷冽,走过来后直截了当的说:“烧烤车的维修费,怎么算也得一千块,加上食材,算你们三千块不多,把钱拿出来,你们就可以滚蛋了。” 这群小青年都是欺软怕硬的主,欺负沈欢这种小摊贩拿手,可面对当地首屈一指的大企业女总时…… 小青年们你看我我看你,最后都看向了小太妹。 小太妹眉眼一挑,不知天高地厚的说:“靠,叶朝歌,别以为你长得漂亮就能多管闲事,咱们井水不犯河水……” “你不想让胡浩民丢掉代理权,就乖乖拿钱,滚蛋。” 叶朝歌语气轻飘飘的,小太妹却脸色剧变。 胡浩民,也就是小太妹的老爹,之所以能成为北海一条街的老大,就是因为拿到了江岭科技的原材料代理权,凭此赚了不少钱。 可以说叶朝歌这句话,直接捏住了她的命脉。 小太妹脸青一阵白一阵变化了好久。 叶朝歌又道:“怎么,等我给胡浩民打电话?” 小太妹忍不住了,掏出钱包丢到沈欢摊位上,咬牙:“里面钱应该够,我们走。” 话音未落,小太妹转头低喝:“看什么看,滚蛋!” 围观群众们一哄而散后,她才和小青年们快速离开。 这时,叶朝歌才走到正在捡钱包的沈欢,美眸中全是不耐和鄙视:“几个混混就把你欺负成这样。沈欢,做你的妻子,真让我觉得丢人。” 第2章 废物丈夫 丢人。 自从和叶朝歌结婚以来,这两个字,沈欢听过无数遍。 被叶老爷子就下来的两年里,他一直表现的和普通人无异。 不过叶老爷子,却慧眼识珠,从生活细节中认定沈欢不简单,在临去世前,安排孙女叶朝歌嫁给了他。 当时,就遭到了所有人的反对。 沈欢,一个瘸子,何德何能迎娶叶家大小姐? 但在老爷子的坚持下,他们还是领了证,结了婚。 不过外界,却没人知道数年前就被叫做凉城第一美人的叶朝歌早已结婚:叶家人没往外说,嫌丢人! 尤其是看着拄着拐杖的沈欢,瘸着腿来摆地摊,还被几个不入流的混混欺负……相信每个知道他和叶朝歌关系的,都会说一句:好好的一朵鲜花,怎么就插在了牛粪上呢? 只要沈欢愿意,叶朝歌随时能把他安排进公司,哪怕他是个瘸子,也能有用武之地。 可他非要出来摆地摊——看着被自己鄙视,却头也不抬地捡起钱包,收拾一地狼藉的沈欢,叶朝歌眸中闪过一丝恨铁不成钢的悲凉,冷声说:“今晚早点回去,有事通知你。” “知道了。” 沈欢仍旧没抬头,随意吐出三个字。 我帮你解了围,你还这副态度,面对那几个混混的时候,怎么怂的不行呢? 叶朝歌最讨厌的就是这种人,再也懒得多看他一眼,跺了跺脚转身朝路边走去。 她一走,才有食客凑上来,好心问:“哥们,你没事吧?唉,你和叶总,是不是认识?” “你猜呢。” 沈欢站起来,把拐杖搭在车上,又去收拾烧烤架。 食客老哥看了看被溅上一身油污的沈欢,又抬头看向叶朝歌远去的背影,摇了摇头:“不可能,叶总那种高高在上的人,怎么会认识你一个小摊贩呢。” 沈欢也抬头看去,叶朝歌身材的确很好,光是背影,就够让男人咽口水了。 可他的心里却没有任何波动。 朝夕相处两年,再美,他也免疫了。 何况,叶朝歌还无时无刻不在鄙视他?今晚她来捧场,估计也是叶奶奶催着她来的。 想到叶奶奶,沈欢眼里多了些柔软。 叶老爷子死后,沈欢唯一还在乎的,就是那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了。 当初就是在她的悉心照顾下,只剩半口气的沈欢才活了过来。 她和叶老爷子一起,把叶朝歌托付给了他,所以沈欢即使这些年来受尽了冷嘲热讽,也没有离开。 叶朝歌也是因为不想伤老太太的心,所以一直没和沈欢离婚。 打开车门,叶朝歌刚坐上车,口袋里的手机就嗡嗡响了起来。 拿出后一看来电显示,叶朝歌咬了下嘴唇。 “喂。” 叶朝歌刚接起电话,就听那边传来一个嚣张的男人声音:“朝歌,你在哪呢,今晚有没有时间,一块吃个饭?” “不好意思凌少,我今晚还有事要做。” 叶朝歌尽量掩饰着声音中的疲惫,电话那头的凌总笑的格外邪恶:“行,那你别忘了,后天可就到咱们订亲的日子了。” 说完,凌少扣掉了电话。 叶朝歌的脸色,却更加难看了。 后天,她最不愿面对的一天。而到时候,她的总裁生涯,也该结束了吧? 看着手机屏幕,叶朝歌呆呆的有些愣神,过了许久,手机通知栏又蹦出一个“您追的小说更新”的消息时,她才闷声叹了口气。 她看的小说世界中,女主角和她一样也是女总裁。和她一样,也遇到了困难。 可小说里的女主角,却总有战神一样的老公替她撑腰。 而叶朝歌的老公呢? 抬头看了眼窗外打扫地摊的沈欢,叶朝歌更加心酸。 她也想丈夫是战神,把那些欺负她的混蛋通通赶走。 可现实总是残酷的。 心里又对沈某人狠狠鄙视了一通后,叶朝歌启动了车子。 沈欢可不知道他又被鄙视了一通,还在捡地上那些零散的烤串时,两个穿着西装,模样同样傲慢的年轻人,走了过来。 两人眼角眉梢都和叶朝歌有几分相似,领头的走过来后,一脚踹开了沈欢正要捡起的一串腰子,笑呵呵的说:“沈欢,你还真骑个破三轮出来摆地摊了?” “呵呵,帆哥,别这么说嘛。沈欢毕竟是咱们叶家女婿,论辈分咱们还得叫声姐夫呢。” 另一个阴阳怪气的说。 这两人一个叫叶帆一个叫叶堂。 都是叶朝歌的堂弟,叶老爷子生前,也很疼爱两个孙子。 所以沈欢对他也很客气,淡淡的问:“你们怎么来这里了?” 叶帆根本瞧不起他,冷哼:“我们在哪,关你屁事。一个在我们家吃白饭的废物,也敢过问我们的事?” “呵呵,别那么说嘛帆哥,要不是他废物,凌少也不会这样容易得手。” 叶堂笑呵呵的说着,侧身看向街边:“等凌少得手,叶朝歌嫁到凌家。江岭科技就没人跟咱们兄弟俩抢了。” 凌家? 沈欢看了眼叶朝歌车子远去的方向,意识到了什么。 “哈哈,说得对。” 叶帆哈哈大笑,拍了拍沈欢的肩膀:“沈欢,这可都是你的功劳,我可得好好谢谢你。” 说着,叶帆从口袋里摸出一枚硬币,随手一丢:“这五毛钱,算我支持你的事业,哈哈哈。” 硬币,啪嗒落地。 叶帆和叶堂,也很傲慢的笑着,转身离开。 沈欢看着几人的背影,心中没有掀起丝毫波澜。 这样的鄙视,他经历了太多。 可有人,却替他沉不住气了。 三轮车旁的角落阴影中,忽的传出一个飘飘渺渺的女人声音:“需要我教训他们吗?” 沈欢没说话,缓缓转身坐上三轮,启动了车子。 来到一个幽邃无人的小巷后,沈欢才停下车,摘下鸭舌帽,淡淡的说:“出来吧。” 话音未落,一个黑袍人就从角落的阴影中闪出,深深一个鞠躬:“龙首!” 沈欢默默的摸出根烟来点上后,问:“她让你来的?” “是我们主动来接您的。” 黑袍人声音很激动:“将小姐失踪了,如今龙渊群龙无首,全等您回去主持大局!我来,就是想接您回家!” 家? 沈欢念叨了一边这个字眼,冷笑一声重新启动了车子:“龙渊暗杀组对我而言,已经是过去。我不会回去的,忘了我吧。” 当年我落难,联系不上任何故人。 如今一句需要我,就想让我回去? 沈欢心里冷笑着,头也不回地骑着三轮,一路回到百花别墅区。 谁要是开着三轮,后座上还架着烧烤地摊,百花别墅区地保安绝对不让他进。 毕竟能在这里买房地,非富即贵,要么身披公职,要么家里有公司。 得多没出息,才会去摆地摊? 不过沈欢没出息这件事,在小区里算有名的,保安见是他也不稀奇,开门放行后右拐,08栋别墅就是沈欢和叶朝歌的“新房”。 还没走到门口,沈欢就听见客厅里,叶朝歌的母亲楚妍正愤怒的低吼:“我不管,明天咱们朝歌必须和沈欢那个废物离婚!” 第3章 必须离婚 “你非要逼死我们娘俩才甘心吗?叶建丰,当初你要是舍得反对,老爷子怎么可能让朝歌和沈欢结婚?!” 楚妍的低吼无比刺耳,划破了黑夜的寂静。 一旁还有叶建丰唯唯诺诺的应答声:“老婆,那可是咱爸的遗嘱,我怎么忍心拒绝?” “那你就把朝歌往绝路上推?沈欢那个废物,凭什么……” 楚妍怒气冲冲的吼到这,门被推开了,某个不识趣的女婿,走了进来,拐杖哒哒的敲在地板上,很刺耳。 客厅中,面对面坐在沙发上的楚妍和叶建丰,还有坐在板凳上的叶朝歌,都看了过来。 叶建丰赶紧站了起来,有些尴尬的问:“你回来了,刚刚我们说的,你都听见了?” 沈欢点了点头。 叶建丰赶紧说:“我们刚刚开玩笑的……” 他话音未落,就被楚妍打断,她恶狠狠瞪着沈欢吼道:“谁跟他开玩笑!?沈欢,你必须和朝歌离婚,协议我都拟定好了,你过来签字!” 叶建丰赚了攥了攥拳头,声音稍微强势了些:“老婆,爸离世前特意叮嘱过我,要把朝歌托付给沈欢,现在让他们离婚,这不是违背他老人家的遗愿吗?咱妈也不答应啊!” 提到叶老太太,楚妍眼眶一红,委屈的抹了把眼泪:“你爸的遗愿重要,朝歌的幸福就不重要了吗?就为了让朝歌继承你们的破企业,你家那些亲戚,明里暗里给朝歌下了多少绊子,她受了多少委屈?!” 叶家规模很大。 但真正的核心企业却只有江岭科技。 叶朝歌是家里的长女,自幼才华横溢,深受老爷子喜爱。所以三年前留学毕业回来后,理所当然的进了江岭科技担任总裁。 三年来,在她的带领下江岭科技节节生长,市值不断拔高。 可叶家其他人却没有因此高兴,反而是不满,因为随着市值增加,叶朝歌在江岭科技的股权,也在增多。 这,自然引起了叶家其他人的眼红。 像沈欢今晚遇到的叶帆和叶堂,就是二叔伯和三叔伯家里的孩子。他们也都眼热叶朝歌的股份和地位,梦想着能有一天取而代之。 所以这些年来,他们时不时会给叶朝歌下绊子。 很多时候,叶朝歌不仅要面对来自商业竞争的压力,还要承受亲人带来的压力。 这几年来,叶朝歌不知道多少次都累到回家倒头就睡,饭都来不及吃。 父母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此时楚妍提起,叶建丰也面露难色。 他知道,当初老爷子找来一个入赘的女婿,就是为了让叶朝歌留在叶家,好操持家事。 女儿这些年来有多累,他最清楚。 可沈欢呢,一点也分担不了这个压力。 叶建丰也心疼女儿,叹了口气:“哎,咱妈……” 这次,不等他说完,楚妍就打断了,气呼呼的说:“那你说,现在该怎么办?凌家鸣拿江岭科技的股份逼朝歌,难道你就眼睁睁女儿被逼到绝路?” 凌家鸣? 沈欢琢磨着这个名字,就听楚妍继续说:“反正朝歌结婚这件事,外人没人知道。只要沈欢在离婚协议上签个字,朝歌就能顺理成章的嫁到凌家。那欠款也就一笔勾销了!” 原来如此。 听楚妍这样说,沈欢明白了什么。 他曾偶然叶朝歌说过,为了研发项目,她曾以个人名义向凌家鸣贷款八千万。 可项目却因意外破产了。 如今到了还款期限,叶朝歌还不上贷款,凌家鸣只给了她两个选择:要么,用江岭科技股份抵债。 要么,嫁给他,债务自然一笔勾销。 反正他对叶朝歌也没什么感情,如果她执意要离婚,沈欢不会拒绝。 想到这,沈欢刚想开口,叶朝歌却叶朝歌咬了下嘴唇说:“我不会和沈欢离婚的。” “什么?” 楚妍楞住,呆呆看向女儿。 叶朝歌深吸口气,说:“妈,就算沈欢再不堪,我不会和他离婚的。奶奶身体也不好,我不想让她伤心。” “那债务怎么办?” 楚妍失声道:“那可是一笔天文数字,值江岭科技四成股份啊。你不嫁给凌家鸣,咱们可就完了!” “妈,嫁给凌家鸣,我就完了!他是个伪君子,他的女人,十个手指都数不过来,我欠他的八千万,也是他在合同上做了手脚!” 叶朝歌咬牙切齿的说:“和凌家鸣相比,沈欢起码很老实。” 老实有什么用? 沈欢心里不屑的想着,懒得看这场家庭闹剧了,住着拐杖朝最偏僻角落的小房间走去。 没人理他。 毕竟他废物了这么久,还真能指望他帮上忙? “那可怎么办呢,难道只能眼睁睁把江岭科技的四成股份,交给他?” 楚妍要愁哭了,她可以想象,一旦叶朝歌丢掉四成股份,叶家立马会赶她下位。 到时候,她们娘俩在叶家的地位恐怕会一落千丈。 怎么办? 沈欢也在思考这个问题,进了自己十平不到的卧室后,他就丢掉了拐杖,腿脚很利索的走到床边,坐下。 他腿上的伤早就好了。 拄拐,只是不想再被人认出。 毕竟知道他曾经真实身份的人,绝不会相信天下无敌的龙渊杀神,会变成瘸子。 同时,这根拐杖也像警笛一样,随时提醒沈欢:任何人,都可能背叛你! 怀着这股怨恨,沈欢才一直“瘸”着。 但,今晚龙渊找到他,请他回去主持大局后,沈欢突然释怀了:那些过去的,都让他过去吧。 放下拐杖,关上灯,沈欢刚躺下打算睡觉,一股危机感忽的直逼心头。 接着,沈欢整个人就如同鱼跃出水般,腾的从床上弹起时,就见他躺着心窝处的床垫上,多了一把竖起的雪亮寒刀! 刀,是从床下刺穿床垫的。 床下,有刺客! 判断出这些也不过眨眼功夫,床下就亮起一朵迸放的火花。 接着,抽鞭子一般的消音手枪声响起时,一颗子弹已经在黑暗中划着幽蓝的光,直取沈欢的脑袋。 仅凭对方的反应开枪的速度,沈欢就能判定来者在刺客中,也是高手。 如果被暗杀的不是沈欢,是任何一位哪怕是战士出身,在这种情况下也很难活下来。 可惜,他是沈欢。 看到火花亮起的时候,沈欢就猛地一个拧身,用极快的速度在墙上狠狠一跺脚,身体随之借力落地,躲开子弹的同时,他也和床下那双眼睛四目相对。 对方立马调转枪口,可沈欢又怎会给他开枪的机会? 房间就这么大,对方已经触手可及,沈欢也快速伸手,然后:咔! 瘆人的骨裂声响起,对方握着枪的手腕,已被掰断,沈欢更是在他哀嚎出声前,捂住了他的嘴:“回答我的问题,或者,死!” 第4章 我要八千万 他根本不是人! 这是刺客感受到手腕传来剧痛时,唯一的念头。 因为一个人,不可能拥有鬼魅般的速度。 这个沈欢,根本不是雇主口中的废物瘸子,他到底是何方神圣?! 就在刺客脑海中瞬间闪过千百念头时,沈欢开口了,语气冰凉:“将南依和顾凌霄,谁派你来的,是前者还是后者?” “后、后者!” “果然是他。” 沈欢眸中泛起一丝冷厉。 刺客浑身打着哆嗦,颤巍巍的问:“你、你究竟是谁?” “不认识我?” 沈欢呵呵笑了,倏地从腰间拔出一把幽蓝的匕首。见到这把匕首,刺客猛地一颤,眸子狂热的喊:“杀人魔刀血影,您是刺客之王--” 他的话没说完,就咽了气。 沈欢,捏碎了他的咽喉。 从床头站起,沈欢收起那把匕首,看向了窗外,冷笑似的自言自语:“顾凌霄啊顾凌霄,你真以为我瘸了两年,就杀不了人了?” 月光,皎洁。 第二天沈欢起了个大早,就扛着一大麻袋的食材,骑着三轮车出门。 保安也知道他要早起去摆摊,也没怀疑今早的麻袋为什么格外大,只知道沈欢离开小区后,就一路朝郊区方向驶去。 来到郊区的小树林前时,沈欢才停下了车子,把那个大麻袋提下车,丢在了路边。 接着就拿出一根烟来点上,默默抽着。 天,刚刚亮。街上,看不到半个人影。 但沈欢知道,最多一根烟的时间,他要等的人就会到。果然,当他弹掉烟头时,一个身穿运动装的壮汉,远远的走了过来。 他体型彪悍,露出的腿肚子肌肉狰狞,一看就不是好惹的。 如果街上还有其他人,一定会惊诧,为什么看上去如此凶神恶煞的家伙,怎么在见到一个蹬三轮的年轻人后,会恭敬的单膝跪地,齐声低喝:“叩见龙首!” 沈欢却没有半点好脾气,冷笑:“龙首?我可高攀不起。” 那人脸色大变,他也是组织中能独挡一面的高手了,可也知道在曾经的刺客之王面前,他就是个小鸡仔。 忙垂首问:“不知属下做错了什么,还请龙首指示?” 沈欢看着他惶恐的表情,明白了:看来顾凌霄还没彻底上位,将南依失踪后,组织还很混乱。 他也懒得再多说什么,指了指后面的麻袋,淡淡的说:“把他,带给顾凌霄。顺便告诉他,想杀我,这种二流刺客还不够格。” 说完,沈欢骑车就走。 至于麻袋里的尸体会被怎么处理,不需要他关心。要是连具尸体都处理不了,也趁早别做职业刺客了。 随后,沈欢才把烧烤架送去维修。 直到中午,沈欢才又骑着三轮回家。 刚到家门口,就见好几辆豪车停在院子门口,而客厅里,二叔伯叶建功正在冲叶建丰大吼:“叶建丰,你女儿捅出的篓子,总得给个说法吧?” “我、我再想想办法。” 叶建丰按着太阳穴,愁眉苦脸。 三叔伯叶建利咄咄逼人:“哼,现在除了把叶朝歌嫁过去,还能有什么办法?等沈欢回来,先让他签离婚协议--” “不能离婚!” 一个老迈却有力的声音,打断了他的话,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太,被保姆推着轮椅走出,她怒瞪着浑浊的眼睛,一字一顿:“朝歌不能和小欢离婚,这件事,没得商量。” 没得商量。 叶家辈分最大的老太太发话了。 二叔伯和三叔伯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的变换着,最后还是二婶气鼓鼓的说:“妈,叶朝歌不和他离婚,叶家就完了。” 老太太,却根本不理会,只是看向了门口,见到刚推门进来的沈欢后,慈祥的笑了:“娃儿回来了?快进来。” 沈欢总是摆着的冷漠脸,露出些许笑意,没理会二叔伯、三叔伯两家人愤恨的目光,快步走去:“奶奶,你来了。” 二婶低声骂了句:“真不知道沈欢给老太太灌了什么迷魂汤!” 这也是其他人亲戚们的心声。 要不是迷魂汤,老太太怎么会向着沈欢这个外人? 因为愤恨,他们大家甚至没注意到沈欢没拄拐杖,腿脚还很利索。 老太太却很高兴的问:“娃儿,你的腿?” “好了。” 沈欢抬脚拍了拍右腿,走到老太太身边。 老太太握住沈欢的手,冷冷的说:“放心,奶奶在,这些人欺负不了你。” 二叔伯三叔伯他们面面相觑,知道有老太太护着,他们又要无功而返了,叶建丰也叹了口气劝道:“建功,你们先回去吧,我再想想办法。” “哼,该是叶朝歌的责任,你们跑不了的。” 二叔伯撂下一句狠话,转身离开。 二婶跟上去时,叶帆却从怀里拿出了一张纸条递给叶建丰,阴笑道:“凌少让我告诉你们,叶朝歌如果准备好了,今晚就去这里找他,他很乐意结婚前先验验货。当然了,她也可以选择不去。” 叶建丰皱眉打开纸条,只看一眼,就脸色大变。 上面,只写了几个字:凉城大酒店1308。 是房间号。 凌少的意图,昭然若揭,他要叶朝歌,提前一晚,去陪他! 叶建丰咬牙就要撕掉那张纸条,却又无力的放下。 按理说,男女朋友如果要结婚了,提前圆房也很正常。 可凌家鸣此时的做法,却无异于在对叶家施压。 正是在这样的压力下,叶家的亲人们在一个个露出了可憎的面目。 楚妍赶紧抢过纸条,脸色也是瞬间铁青。 老太太却没理会这一切,招呼着沈欢含蓄温暖,吃过饭后,就被保姆搀扶着上了二楼客房。 刚关上客房门,保姆就听到了后面的脚步声,笑道:“姑爷,你来了。” 沈欢走到了门口,停住:“范姐,奶奶最近情绪怎么样?” “前段时间还挺好的,但这几天总是唉声叹气,她知道小姐受委屈的事,担心她。” 保姆范姐感叹。 沈欢没再说什么,推门走进去时,就听阳台那边传来院子里的说话声,是楚妍在哀天嚎地:“你说,今晚怎么办,难道我们真的要朝歌去陪姓凌的?!” “你小点声,妈听到又该担心。” 叶建丰的声音也无比疲惫:“这张纸条别告诉朝歌了,让她明天自己做决定,今晚我再找几个朋友,凑一凑。” “凑个屁!明天她俩必须离婚,朝歌嫁到凌家还可能有好日子过,在叶家待下去,早晚被你的亲戚们搞死--” 吱嘎。 沈欢关上了窗户,外界的声音戛然而止。 接着,沈欢走到她背后,给她按摩肩井穴,通过按摩手法,是可以稍微舒缓她心中闷气的。 老太太垂着眼,叹息着说:“朝歌是个苦命的孩子,叶家男丁没一个有出息,她二伯三伯只知道内耗,全靠她一个人,顶住了江岭科技。” 沈欢缓缓问:“奶奶,当初,你为什么执意要把朝歌,嫁给我呢?只是因为叶爷爷的遗嘱?” 老太太笑着点点头:“对,因为我相信老头子的眼光,也知道,你是最值得朝歌托付一生的男人。” 沈欢沉默了。 他对叶朝歌没什么感觉,看到她受委屈,沈欢也不会心疼。 可他却心疼老太太。 毕竟,老太太是他心中,唯一认可的亲人。 沈欢停住了手上的活计,转身朝门口走去。 范姐,就站在门口,等他出来时问:“怎么样?” 沈欢没有回答,只是快步朝楼下走,只留下一句:“明天晚上,老太太会睡个好觉的。” 第5章 深夜警告 凌家。 南方地区的商业巨鳄。 领头人物凌万顷,四十年前白手起家,顺应着开放的浪潮进入了商场打拼。 下海捞过鱼,道上打过黑枪,什么能挣钱,他就做什么,曾经多次入狱,可出来后仍旧坚持投资。 终于在二十年前,成为了天南省顶尖富豪。 如今,凌万顷手下资产无数,房产金融无不涉猎,不过他却在七年前的冬天,遭遇了枪击。 不用问也知道,是他发迹时得罪的那些人,来寻仇了。 大难不死后,凌万顷再也无心事业,隐居偏远的凉城,把公司都交到了子孙后代手中。 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他专门建造了一家足有六十亩占地的私人庄园,还配备了一支专业保镖队伍。 队伍成员足有上百名,分六个班次,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巡逻。 其中,更是有十八名特种战队出身的精英战士,贴身保护他的安全。 庄园内,更是配备了上千个摄像头,全程无死角拍摄。可以说,就算是一只蟑螂,也别想悄无声息的进来谋害凌老头。 得益于此,凌万顷七年来才能活的逍遥自在,不然他恐怕连睡觉做梦,都是仇家上门。 今晚,凌万顷睡得也很踏实,嘴角还带着一丝微笑,看来是梦中又回到了年轻时候,正啪啪啪——啪!! 随着清脆的巴掌声在黑漆漆的房间中响起,凌万顷脑壳也嗡的一声,一下就从梦中睁开了眼。 黑暗中,凌万顷能感受到凉风拂面,洁白的窗帘轻轻摇曳,如同曾冤死在他手下的一个个亡魂。 “谁?!” 凌万顷吓得张嘴就想尖叫,但声音却没发出来:他的嗓子,被人掐住了。 同时,身边的床头上,传来一个没有丝毫温度的声音:“不想死,就闭嘴。” 凌万顷不敢丝毫犹豫,赶紧点头后。 感受到脖子上那只威胁自己性命的大手拿走,凌万顷堵在嗓子眼的心脏,终于沉下去了,眼珠子小心翼翼的朝一旁看去。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个干瘦的男人影子,一动不动的站在那。 咕噔。 凌万顷咽了口口水,结结巴巴的问:“朋、朋友,不知道您深夜造访,为了钱,还是为了……” “为了一个女人。” 黑影淡淡的说着,凌万顷松了口气,只要有所求就好办。 如果来者不求财也不求色,那就是求他的命了。 也不敢拖沓,凌万顷赶紧问:“那我们凌家,您看上了谁?不管是谁,我一定把她送到您的府上!” 说着,凌万顷的一只手,已经悄无声息的摸到了被子的隔层里。 凌万顷做了太多亏心事了。 他每晚都睡不好觉,只有把武器放在随手可得的地方,他才能安心。 而最让人安心的武器是什么? 枪。 摸着沉甸甸的枪把,凌万顷眸露凶光。 能白手起家混到这个地步的,哪个不是胆大心细?何况凌万顷年轻时也被称为快枪手——不仅仅在床上。 朋友,惹到我,只能怪你命不好! 恶狠狠的想到这,凌万顷已经拉开了保险,正要抬手开枪,眼前却唰的闪过一阵寒光:噗嗤! 下一刻,凌万顷就张开了大嘴巴。 因为他的右手手背,被黑影用刀整个钉在了床板上。 刀,是屠夫的剔骨刀,寒芒冷透人心! 血花四溅! “呃、呃呃!!” 凌万顷痛苦的尖叫着,舌头却被对方一把拽住了。 接着,那个黑影就在他身旁冷飕飕的说:“再耍花样,下一刀,就会穿过你的咽喉。” “我、我知道了!” 凌万顷痛苦的从牙缝中挤出这几个字,脸都要扭曲变形了:“我、我一定好好配合,知无不言!” 他能混到这一步,除了胆大,还懂得认怂。 黑影满意的点点头,噗的拔出了刀子。又是一股鲜血噗的喷出时,就听黑影又道:“凌老板不愧是见过大世面的,这么快就冷静下来了,那我们也可以好好谈谈了。” “您、您说。” 凌万顷痛苦的问:“您究竟是为了哪个女人?” “凉城,叶朝歌。” “叶朝歌?” 凌万顷愣了下,求饶道:“爷,我不认识这个女人啊,您是不是找错人了?” “凌家鸣,是不是你的孙子?” 沈欢当然不会找错人。 今天,可是两年来他第一次行动,他的身手,还是和以前一样迅捷。 经过沈欢一提醒,凌万顷也是立马想起了什么:最近他那个叫凌家鸣的孙子,正打算开拓凉城市场。 据说下手的对象,就是号称凉城第一美女的叶朝歌。 靠! 原来是凌家鸣这个孙子! 搞清楚咋回事后,凌万顷赶紧说:“朋友,这件事我是一点也不知道啊,都是那个孙子擅自决定的。和我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啊……” “孙子犯了错,老子就要受惩罚,这是规矩。” 沈欢冷笑:“你知道应该怎么做吧?” “知道、知道!” 大难临头,凌万顷哪里敢拒绝,赶紧发誓说:“我保证,以后凌家绝不再向凉城发展,凌家鸣那个孙子,我明天就让他滚回来。” “还有,欠款。” “一笔购销!” 凌万顷不知道啥欠款,却知道现在该说什么。 沈欢这才满意的点点头:“希望你说到做到,不然你就算跑到地狱,我也会把你抓回来,不要怀疑我的实力。” 说完,沈欢几乎是鬼魅般的来到窗前,刚要走人,又转头看了过来。 坏了,我按警报被他发现了! 凌万顷脸色一白,眼泪都要落下来了,赶紧问:“爷,您还有什么指教吗?” “还有最后一件事。” 沈欢身形消失在了窗外,一段话却留了下来:“不要试图寻找我,不然你会后悔的。” 这是警告,也是忠告。 不然等凌万顷知道沈欢是龙渊刺客的那一刻,他的命也就到头了。 凉城今晚,热的发慌。 庄园门口的保镖小李,拿着个破扇子扇着风,却一点也凉不下来。 扇子的缝隙中,他似乎瞥到了一个黑影,正像一条豹子,电闪般从门口一闪而过。 小李吓了一跳,赶紧拉开了门口的灯:“谁在那?!” 接着小李就愣住了。 门口,空空荡荡,别说人了,连个鬼影子,都看不见,可让他遍体生寒的是:门前台阶上,却清清楚楚的印着两个脚印! “难不成我见鬼了?” 小李浑身冒鸡皮疙瘩时,就听后面庄园核心位置,突然警铃大作,数十个保镖急匆匆的跑去:“快来人!有人夜闯凌宅,把保镖打昏了!” 啥?凌宅的保镖被打昏了? 他们可都是特种兵出身的高手啊! 小李一下想到了刚刚门口一闪而过的影子,腿子立马开始打哆嗦,不会是见鬼了吧? 那是不是鬼,小李这辈子都未必能搞清楚,他只知道凌老板在看到十八个特种保镖全部昏迷后,气得脸都绿了,连夜拨通了外面公司的电话,一口一个孙子的破口大骂:“凌家鸣你这个孙子,你可真惹上麻烦了!” 第6章 绝望的深渊 “不要!” 叶朝歌痛苦的尖叫一声,睁开了眼。 噩梦消失了。 窗外响起淅淅沥沥的水滴声,不用问就知道,是沈欢在清理他的烧烤架。 从床上坐起,叶朝歌看着楼下院子的沈欢。 这个男人,就是她当前苦恼的来源。 因为今天,就到凌家鸣的最后通牒了。 叶朝歌,要么交出江岭科技的一大笔股份,要么,就要和沈欢离婚,然后嫁到凌家。 前者,会损失叶家近一半的财产。 后者,只会牺牲她的幸福。 选哪个? 她没得选。 在二叔伯他们的逼迫下,叶朝歌只能嫁给凌家鸣,因为她的亲戚们,无法接受那么大的损失。 在这栋别墅里,因为老太太在,他们还不敢胡来,但等她踏出别墅呢? 叶朝歌满脸都是疲怠的坐在床头,手机里又响起了小说的更新提醒。 放在以前,她一定会第一时间点开追更。 可现在她却没那个心情。 她就算把网络上所有的小说都看遍,楼下洗烧烤架的沈欢,也不会像小说中那样变成英雄,拯救她。 “也该为这段感情画上句号了。” 叶朝歌拍了拍自己的脸蛋,从床头柜中拿出了那份离婚协议。 等沈欢签了字,他们的婚姻也就结束了。 只是,该怎么跟老太太解释? 很应景的,门口响起了老太太喊她的声音:“朝歌,起床吃饭咯。” 尽管心里已经疲怠到了极点,叶朝歌还是打起了精神,笑着回应:“奶奶,我这就来。” 洗漱化妆,下楼时,沈欢正进门,他的腿似乎好了,不过除了老太太,没谁关心。 见沈欢扶着老太太走到餐桌旁,叶朝歌有些恍然。 当初同意和他结婚,也就看中他对奶奶好这一点了。 但凌家鸣呢? 根据她了解的,凌家鸣可是出了名的贪心好色,还曾逼的好几个女大学生跳楼自杀。 这样的人,对其他人又能好到哪去? “娃儿,你的腿既然好了,那也该和朝歌更进一步了。你俩都结婚快一年了,我还没抱上重孙子呢。” 来到餐桌前时,老太太喜笑颜开的说:“我盼着抱上重孙好久了。” 刚走到楼下的叶朝歌,恰好听到这句话,动作一僵。 早餐是范姐准备的,很丰盛。 老太太心情似乎不错,吃过饭后就提出让沈欢送她上班。 老太太是在促进他们的夫妻感情,用心良苦。 可她越是这样,叶朝歌就心里就越是苦涩。不过让沈欢送她,也方便两人单独谈离婚这件事。 上车后,沈欢摸着车把熟悉的触感,心里有些感慨的启动了车子,似乎看出了叶朝歌有话要说,他一路也都开的不紧不慢。 他决定了,如果叶朝歌真的提出离婚,他不会拒绝。 反正他对叶朝歌没什么感情,而且就算离婚后,他一样能孝顺老他太。 可不知道是不是老太太早上的话,让叶朝歌迟疑了,一直来到江岭科技大厦门前的广场停车场,她都没有说出口。 江岭科技大厦很气派,足有十六层楼高,停车场也不小。此时离上班时间还早,来的人并不多。 “到了。” 沈欢提醒了一句时,叶朝歌才深吸口气,面无表情的说:“沈欢,我已经无路可走了。” 沈欢没说话,只是看着叶朝歌从小包里拿出离婚协议,放在了仪盘表上:“签了它吧。” 沈欢也没犹豫,正打算签字呢,车窗突然被敲响了。 两人抬头看去,就见到了车窗外一张幸灾乐祸的脸:叶帆。 他背后不远处,二叔伯和二婶就站在那。 叶帆敲着车窗,笑的很贱:“叶朝歌,没想到你会把这个废物带来公司。” 叶朝歌语气冻出了冰碴子:“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她能听出叶帆语气里的得意。 这次之后,叶朝歌必然会嫁到凌家,她也一定会被赶下总裁位置。 毕竟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叶家不会放心一个“外人”掌管公司,而凌家鸣也不会像沈欢那样,做上门女婿。 到时候,叶帆作为顺位长子,也就能顺理成章上位。 叶帆能不得意吗? 眉头挑了挑,叶帆冷笑道:“当然有关系,或许凌少喜欢你不会介意,可凌家能接受一个二婚的女人吗?” 叶朝歌俏脸唰白:“你、你想告密?!” “呵呵,那就要看你怎么选择了,我爸等你很久了,赶紧过来。” 说罢,叶帆身后的二叔伯,也走了过来。 叶朝歌抿着嘴唇,扭头狠狠瞪了眼沈欢后,快速推门下车时,二叔伯就直接开门见山地说:“朝歌,今天我来找你,主要有件事想跟你商量。” “无非是离婚吧?” 叶朝歌闷声说:“我已经准备好了离婚协议,沈欢也会签的,放心,不会拖累你们,你们也不用特意来落井下石。” “唉,你怎么能这样想叔叔呢。” 叶建功脸上还带着长辈的关怀:“我也是希望你嫁到凌家后,能过的更好嘛。” 叶朝歌真看不下去他那副伪善的模样,冷冰冰的问:“二叔伯,你有话就直说吧。” 叶建功终于露出了本来面目,从怀里拿出一份合同:“把这个签了吧,别让我们为难。” 叶朝歌蹙眉接过合同,只看第一眼,俏脸就猛地变了,失声尖叫:“这不可能!” 合同的第一行,就赫然写着叶朝歌嫁到凌家后,她手中的江岭科技四成股份,其中三成半都分给二叔伯和三叔伯! 她还没嫁到凌家呢,亲戚们已经在想着瓜分她的资产了! 心寒。 尽管早就知道亲戚们的尿性,叶朝歌还是忍不住恼怒的低吼:“我已经要嫁到凌家,为什么还要分走我的股份?!” 一旁的叶帆笑的很欠揍:“叶朝歌,你嫁到凌家后,总裁位置可就做不下去了,你不会真以为,还能继续拿四成股份吧?” 叶朝歌咬牙:“那、那起码也要留三成给我爸妈吧?别玩了,我的股权是受法律保护的!” “半成不少了,你们依附凌家不一样能大富大贵?” 叶帆冷笑:“但你今天若是不答应,小心我们等你嫁给凌家鸣后,告诉凌家你二婚的事实。到时候,整个凉城都没有你的立足之地了。” “你!” 叶朝歌眸子瞪大,看着叶帆再也说不出半个字。 凌家,在整个天南省都是大家族,凌家鸣,又是出了名的自私自利、残暴成性。 如果他知道叶朝歌骗他,她们一家,恐怕真的再也没法在凉城立足。 她已经被逼到了绝境。 叶朝歌真相冲上去,狠狠撕烂这些所谓亲戚的嘴脸。 可她不能,一下没了力气,瘫软的靠在车头时,一阵脚步声从不远处响起。 三个穿着西装的人影,走了过来。 领头的男人长了一脸的横肉,面目狰狞,他叫庄虎,是凌家鸣的助理。 他出现,就代表凌家来下最后通牒了。 叶朝歌,闭上了眼睛:她知道,她已经完全陷入绝望的深渊。 第7章 给你个交代 叶朝歌的背影,很单薄。 坐在车里看着这一幕的沈欢,却没有丝毫同情。 庄虎,人如其名,个子很高大,来到车前后,朝叶朝歌微微点头:“嫂子,一会凌少就过来,准备好了吧?” 呆呆的靠在车前的叶朝歌,这才深吸口气,痛苦的摇头说:“还不行,能不能等明天?” 庄虎呵呵冷笑:“难道叶总明天,就能还上八千万?” “我、还不上。” 叶朝歌无力的说。 庄虎笑的更嚣张了:“那不就得了,也不差这么一天,现在去领证,晚上你和凌少就是合法夫妻了。” 他的眸中闪过一抹阴邪。 凌少提出和叶朝歌结婚,一是因为叶家确实还有些实力。 二呢,当然是冲着叶朝歌美貌咯。 这么多年来,叶朝歌一直被称为凉城第一美女,可不是白叫的。 从大学时代起,追她的青年才俊就一沓一沓的。 可叶朝歌却天性高冷,谁都看不上。 凌家鸣也追过她一段时间,无果后就想到了这条阴谋诡计:他先是找叶朝歌合作,一块做某个房产项目。 江岭科技,负责建筑,他们负责营销。 不过暗中,他又操纵房产项目的建材供应商,一直不上建材。 于是,江岭科技越拖越亏损,最终导致叶朝歌单方面违约合同,她必须赔偿凌家鸣八千万违约款。 凌家鸣为人嚣张跋扈,绝对是天南省一霸,曾经就有个和叶家差不多大小的家族,因为忤逆他而遭到疯狂报复。 以他的脾气,看上哪位美女,只会利用权势强抢。 可为了叶朝歌,他却步步为营,足以证明凌家鸣确实很喜欢她。 这一系列阴谋,庄虎全程围观,他一步步看着叶朝歌跌入陷阱,更知道她无路可走。只能乖乖给凌少当老婆——叶朝歌也知道自己无路可走,可她现在也没法和凌少结婚。 因为她还没和沈欢离婚。 她此时就算和凌少去婚姻登记处,也属于重婚罪。 所以叶朝歌咬着嘴唇,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在商场打拼多年,叶朝歌很懂见什么人说什么话,可现在,她被凌家逼迫,又被亲戚压榨,脑袋简直一片混沌。 四周,都是敌人。 而她,孤军奋战。 叶朝歌只能下意识的摇头拒绝,紧紧靠着身后的车子,好像那是最后的壁垒。 庄虎却有些不耐烦了,冷哼一声:“叶总,还是跟我走吧,别让我们凌少等久了。” 在叶朝歌绝望的目光中,庄虎伸出手,抓向她的手腕,要把她拖入无底深渊——砰! 宝马车门忽的打开,撞开了庄虎的手。 庄虎吃痛,摸了摸手背冷喝:“谁这么不长眼?!” 车门后,伸出一只手。 叶朝歌眼睛一亮:眼前这一幕,和她看过小说里的场景何其相似? 在女主角最为难的关头,英雄登场,呵护的牵住她的手,对恶人说:谁敢欺负你,我就灭了谁——可下一刻,叶朝歌眼里的光就消失了。 从车里出来的是沈欢。 在叶家吃了两年白食的废物。 他,怎么可能是我的英雄呢? 果然,沈欢推开车门走出来后,就面无表情的说:“凌家把叶朝歌娶进家门后,无论怎么对她,那都是你们的家事。” 叶朝歌的心,坠入冰窖。 庄虎呵呵一笑:“原来是个司机,还挺懂事,这次冲撞我就不跟你计较了。叶总,我们走吧——” 话音未落,庄虎又去抓叶朝歌时,他的手腕,却被沈欢牢牢抓住了。 沈欢的手,就好像一副铁钳,钳着他的手腕好像要把骨头都捏碎一样。 正如他说的那样,叶朝歌嫁到凌家后,无论怎么对她,沈欢都眼不见,心不烦。 但如果让叶奶奶知道,叶朝歌在沈欢面前被欺负,她会伤心的。 “擦,你放手!” 庄虎疼得大骂一声,另一只手握拳朝沈欢脸上砸来。 沈欢只是轻轻侧身,就躲过了这一拳头,然后扬起了手——啪! 耳光,重重扇在庄虎脸上。 足有一米九,体型彪悍的庄虎,就跟陀螺似的,被抽的原地转了两圈,噗通摔倒在地。 寂静。 所有人都被眼前这一幕震惊了,叶朝歌也屏住了呼吸,难以置信的看着沈欢,就像在看陌生人。 庄虎可是凌少的手下红人啊! 叶建功终于反映了过来,差点原地跳起来大喊:“沈欢,你干什么!?” 叶帆也反应过来了,怒气冲冲的冲过来抓沈欢的衣领:“沈欢,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赶紧给庄经理道歉!” 啪! 又是一巴掌,扇在了叶帆脸上。 沈欢随意拍打了两下手掌,淡淡的说:“这一巴掌,是替叶奶奶打的,你们,丢她的人。” 叶帆被扇懵了。 两年来,沈欢脾气好的甚至有些窝囊。 不管他们怎么瞧不起他,怎么嘲讽他,沈欢都不会生气,更别说动手打人了。 可今天…… 叶帆耳边的嗡鸣散去后,一下就恼了,刚想再扑上去,一旁从地上爬起来的庄虎速度比他还快,狠狠一拳朝沈欢脸上砸去。 庄虎曾是天南省的散打冠军。 从小,只有他揍别人,他还没挨过揍。 所以被沈欢一巴掌扇懵了后,怒火一下就憋不住了,爬起来就冲了过去。 可他拳头还没碰到人家,衣领就被猛地抓住了。 然后他的脸就比他拳头更快的向前趴去,最后重重和沈欢的膝盖撞在了一起。 砰! 一声闷响后,庄虎鼻血喷涌而出,被沈欢丢在了地上。 看着眼前这一幕,叶帆咽了口口水,缩了缩脖子:妈耶,这个废物怎么变得这么猛了? 庄虎,也怕了。 刚刚那一瞬间,他感觉自己在沈欢面前就是个婴儿。 擦了把鼻血,庄虎再也不敢冲上来,牙齿却咬得很紧:“你、你是什么人,敢管我的闲事?” “他是朝歌的司机!” 二叔伯真怕沈欢说漏嘴,赶紧道歉:“庄经理,真对不起,他脑子有问题,你别跟他一般见识!” 说着,二叔伯冲沈欢一瞪眼:“沈欢,你想把叶家拖累死吗?!” 庄虎舔了下嘴唇,明显不相信一个司机敢扇他的耳光,瞪向叶朝歌:“叶总,这小子,是什么人?今天,你必须给我个交代!” 二叔伯还在解释:“庄经理,他真的只是个司机。朝歌,你还不赶紧和庄经理去好好跟凌少赔礼道歉?” 二叔伯使劲朝叶朝歌眨眼,希望她能明白:沈欢惹出的麻烦,她必须哄好了凌少才能作罢! 这就是我的二叔伯吗? 叶朝歌心中对亲情的绝望,化成了一股愤怒,让她猛地指向沈欢:她打算坦白沈欢的身份! 至于叶家会不会被凌家报复,她不想管了! 可她话刚到喉咙边,眼泪却率先滑进了嘴角。 苦涩无比。 她惹恼了凌少,奶奶怎么办?爸妈怎么办? 叶朝歌低头了,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道歉说:“庄经理,对不起,我会和凌少解释……” “她,是我老婆。” 沈欢打断了叶朝歌的话,声音冷冽:“这个交代,够吗?” 第8章 她是我老婆 “她是我老婆。”沈欢的话,如同惊雷一般,劈在了庄虎耳中。 也劈在了二叔伯的耳中,吓得他赶紧大喝:“混蛋,住嘴!”这时候要是暴露了叶朝歌有丈夫的事实,那整个叶家都得跟着遭殃! 叶朝歌也懵了,瞪着沈欢说不出话。 “好啊、好啊。”庄虎满嘴都是血,笑的格外的阴森,瞪着叶朝歌道:“叶总,你瞒的我们很开心嘛。我会如实跟凌少禀报的,到时候,我看你怎么交代!” “庄经理,不是这样的!”二叔伯还想说什么,庄虎却头也不回的走出了停车场。 不用想都知道,庄虎回去后一定会跟凌少如实禀报,而凌家鸣那么骄傲的人,绝对不会接受一个人二婚的女人。 到时候,叶家不仅要面临八千万的欠款,还要面临凌家的报复。 谁让叶朝歌欺骗他,玩弄他的感情呢? 二叔伯的脸色,要多难看有多难看,瞪着叶朝歌怒吼:“看你们两口子干的好事!叶家,今天就毁在你们手里了!”叶家,老宅。 就在老城区的一套小别墅里。 二叔伯几乎是把叶朝歌和沈欢,"押送"回来的。 一路上,叶朝歌都低着头。 沈欢,则面无表情,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那样。 叶家其他人,在听到沈欢闯祸了的消息后,都用最快的速度赶回了老宅。 他们来后,就都围坐在四周,直勾勾盯着站在客厅中央的这对--"狗男女!”二叔伯恼羞成怒的骂着:“叶建丰,你可真是有个好女儿,找了个好女婿啊!非要把叶家逼上绝路不可吗?!”女儿闯了祸,叶建丰脸色也很难看:“当初这场亲事,也不是我订下的,是咱爸临走前订下,谁能想到……”楚妍呢,则在一旁抱着叶朝歌的肩膀,一个劲的哭。 三叔伯叶建伟还算冷静:“大哥二哥,别吵了,现在当务之急,是怎么消除凌少的怒火。不然叶家真要完了。” “还消除个屁!”二叔伯怒吼道:“凌家本来就是灰色途径起家,凌家鸣更是出了名的纨绔……哎!” “叶家,不会有事,叶朝歌,也不会有事。”沈欢突然开口,冷笑道:“反倒是你们,平日一个个好吃懒做,出了事却要让一个姑娘顶着,叶家,早晚毁在你们手里败光的。” “闭嘴,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二叔伯怒喝。 沈欢闭嘴了,心里却在冷笑:要不是他们也是叶奶奶的骨肉至亲,他不想看到叶家分崩离析,早就把他们扇醒了。 叶朝歌长长的睫毛扑闪了下,抬眼说:“这件事,我会负责的。”二叔伯气笑了:“你负责得起吗!”以凌家鸣的脾气,他知道自己的感情被欺骗了后,一定不会放过叶朝歌,也不会放过叶家。 叶家,难道真的完了? “闭嘴,这里哪有你说话的分! “其实,也不见得。”叶帆突然开口,打破了房间里的寂静。 楚妍立马看过去,擦眼泪的手惊喜的握住叶帆:“小帆,你真有办法帮帮你姐?”叶帆很嫌弃的甩开她的手,解释说:“我觉得吧,凌少想娶叶朝歌,更多是看中她的美色。叶朝歌既然已经结婚了,那凌家肯定不会娶一个二婚的女人,不过凌少绝对不会介意多一个地下情人。”叶帆顿了下,看向叶朝歌:“只要叶朝歌,能把凌少伺候舒服了。”楚妍,僵住了。 哭红了的眼睛痛苦的看着叶帆:“小帆,朝歌可是你姐姐啊,你怎么能让她……” “就这么订了。” 不等楚妍说完,二叔伯就敲定了主意:“朝歌,你觉得呢?”我还有的选吗? 叶朝歌惨笑着刚要开口,手机嗡嗡响起。 在众人齐刷刷看来的目光中,叶朝歌刚接起,那边就传来田秘书慌乱的声音:“叶总,凌、凌少来公司了!”她的惩罚,也要开始了。 叶朝歌深吸口气,闭上了眼睛,声音凄惨:“我会争取凌少原谅的。” “不行!”叶建丰尖叫道,楚妍已经在他怀里,哭成了泪人。 叶朝歌却摇摇头,咬着嘴唇说:“爸,我不能看着叶家被毁。”说完,叶朝歌转头,毅然决然的踏出了房门。 二叔伯却突然恶意满满的说:“沈欢,你也跟上,好好跟庄经理赔礼道歉。”接着,他又给叶帆和三叔伯使了个眼色,示意大家都跟上去。虽然得到了叶朝歌的口头承诺,但他们还是担心她中途后悔。 一块去,就算叶朝歌不乐意,他们也会逼迫她就范。 叶朝歌的心,已经凉透了。 此时奔赴刑场,竟然也没有丝毫害怕。 重新来到公司门口时,员工们也都很纳闷,今天怎么来了这么多公司股东? “叶总,凌少就在办公室等着。”走进客厅时,穿着职业套裙的田秘书迎了上来,见到后面的股东们,也没说什么,恭请大家上楼。 总裁办公室在十二楼。 在二叔伯和三叔伯的催促下,叶朝歌和沈欢一前一后的来到办公室前。 推开门前的最后一步,却最难迈出。 “朝歌啊,别犹豫了。”二叔伯出声说。 叶朝歌深吸口气,推开了门,她知道,从这一刻起,她就不再是她了。 并且为了叶家不被报复,只能心甘情愿。 办公室里,凌家鸣就站在门口。 他穿着西装,乍一看其实很有贵公子的气质。 可知道他本性的人,都知道他是一条毒蛇,凡是他得罪他的,都会被恶狠狠的咬上一口,最后中毒身亡。 庄虎,就在他身后,毕恭毕敬的低着头。 叶朝歌率先走进去后,沈欢被后面的叶帆推了一把。 随后,叶家众人一窝蜂的走了进来。 还是二叔伯先开的口,腆着笑脸凑到凌少身边,刚要开口,凌家鸣却做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惊掉下巴的举动。 他,缓缓走到叶朝歌面前,然后用最标准的姿势,鞠躬行礼! “叶总,这件事是我不对,我们的欠款,一笔勾销。”凌家鸣毕恭毕敬的说着,从怀里摸出一张支票,递了过来。 凌家鸣,低头认错了? 所有人,都懵了。 叶朝歌也是。 本来已经做好最坏打算的她,愣愣的接过那张支票,等看到上面那串数字才清醒过来,忍不住的喊出了声:“一、一个亿?!” 第9章 让叶总满意 一个亿! 看着眼前这一幕,叶家每个人脸上,都浮现出了不可思议的震惊。 只有沈欢,始终无动于衷。 凌少递上支票后,腰都没直起来,就语气非常诚恳的道歉说:“叶总,这件事是我的不对,这一个亿,算是我的赔偿。不知道,您还满意吗?” “我……” 叶朝歌也懵了。 凌少是什么人啊,那可是天南省数一数二的大少。 就算凉城头头在这,他也未必会鸟对方吧? 可他,现在却在毕恭毕敬的给叶朝歌道歉。而且听他的语气,如果叶朝歌不满意,他还会拿出更多的道歉礼。 太不真实了,原本想凑上去的二叔伯,也僵在了原地,难以置信的问:“凌少,您、您这是?” 凌家鸣根本不鸟他,再次问叶朝歌:“叶总,您还满意吗?” 叶朝歌还懵着呢,下意识要点头。 凌少低头,对她来说已经是一时半会缓不过来的惊喜了,她哪里敢说不满意啊? 可沈欢,却抢在她面前率先开口说:“我们家老太太,因为这件事,好几天没睡过好觉。一张支票,不够。” 姑奶奶,低头的可是凌家!你随口说的那张支票,可是一个亿啊! 二叔伯心肝儿一颤。 虽然不知道原因,但凌少能低头已经是求佛拜神的喜事了,沈欢还不依不饶,激怒了凌少怎么办? “你闭嘴,沈欢,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 二叔伯赶紧瞪他一眼,转头又讨好似的问:“凌少,您别听他胡说……” 话说一半,凌家鸣抬手打断,直起了腰。 此刻的凌家鸣,脸色无比平静,但不断抽搐的眼角却暴露了他内心的怒火。 “庄虎,过来。” 凌少闷声说。 庄虎很听话,走到他身边。 接下来的一幕,却震惊了所有人,凌少猛地抬手,左右开弓,狠狠扇在庄虎脸上:啪!啪!啪! 一下,又一下,就跟疯了似的,凌少接连十几巴掌,打的庄虎脸皮瞬间鼓了起来。 庄虎一米九的大高个,却低着头一句话都不敢说。 直到一颗牙齿噗的从他嘴里飞出,凌家鸣才停手,推开庄虎,脸上露出笑容:“现在,满意了吗?” 凌少突然的疯狂,吓得每个人都不敢接话茬。 只有沈欢,再次摇了摇头,淡淡的说:“一条狗而已,不够赎你的罪。” 凌少眸子像是要吃人一般眯起,然后再次抬起了手,对准了自己的脸:啪!啪! 两个巴掌印,顿时浮现。 “这样,够了吗?” 凌少声音含恨。 一片寂静。 办公室里的所有人,今天已经被震惊了太多次,都要麻木了。但看到凌少的疯狂举动,每个人都感觉后脊发凉。 叶朝歌终于恢复了清醒,结结巴巴的说:“够、够了,凌少你、你没事吧?” “既然叶总满意,那我就先走了。” 凌家鸣丢下这句话,转头朝门口走去时,心里一股恨意在疯狂咆哮:他绝对、绝对不会放过玩弄他感情的叶朝歌! 更不会放过今天让他出丑的沈欢!! 他脸色的狰狞,都吓到了门口待命的田秘书,连忙让开一条路。 二叔伯他们,也都瞪大了眼的看着这一切。 按照原计划,现在叶朝歌应该已经被凌家鸣带走,他们也顺理成章的分走她的股份。 可现在,凌家鸣不仅没带她走,还奉上了一个亿。 这可是一个亿啊! 足足抵得上叶家一半的资产,就这样捏在叶朝歌手里,如此不真实。 二叔伯开始眼红了,刚想说什么,叶朝歌却率先说:“这一个亿,我会投在公司里,不会独占的。” “那就好,那就好。” 二叔伯干巴巴的说。 通过这件事,叶朝歌算彻底看清这群亲戚的面目了,深吸口气说:“公司还有很多事要处理,二叔伯,你们看……” 事情的惊天逆转,让二叔伯他们此前的嘴脸显得格外可笑。 他们也怀疑,逆转的背后是不是藏着阴谋,离开办公室时,还琢磨着回去一定要好好打听打听,凌少是哪根筋搭错了。 目送他们走进电梯,叶朝歌才失魂落魄的靠在门框上,抬手掐了掐自己的脸蛋,喃喃的自言自语:“我、我不是在做梦吧?” “不是。” 突然有人出声。 叶朝歌抬头,就见同样靠在门框上的沈欢随口说完,眼睛就一眨不眨的看着对面秘书处办公室中,正在埋头办公的曲秘书。 曲秘书一个月前刚进公司,业务能力倒是一般,不过却是个美女胚子。 顶着张娃娃脸,身材却好到工作制服也遮不住,胸口就像要撑爆一样,谁见了都忍不住多看两眼。 沈欢也是。 叶朝歌眼角抖了下,哼道:“你还留在这干嘛?” 沈欢这才收回目光,淡淡的说:“我们的事还没处理完呢,离婚协议呢?还签不签,签完我还要回去摆地摊呢。” 叶朝歌眼角抖了下,哼道:“我也想签,可是和股份转让合同一块,被二叔伯拿走了。” “那我走了。” 沈欢也不废话,转头要走。 整天就知道摆地摊,爷爷给我选的丈夫,也太没出息了! 叶朝歌突然说:“等等,沈欢,你想不想进公司工作?什么都不会也没关系,我可以给你安排到后勤。” 从地狱升到天堂,叶朝歌心情不错才会大发慈悲,打算拉这个废物一把。 可沈欢,仍旧冷冷的拒绝:“算了吧,我可不想被人当成吃软饭的小白脸。” 你已经吃了两年软饭了! 叶朝歌心中不忿,看着头也不回走进电梯的沈欢,跺了跺脚:好心当成驴肝肺! 就在沈欢踏进电梯时,坐在豪华超跑里的凌家鸣,脸色才刚恢复平静。 驾驶位上,庄虎的脸肿成了猪头。 突然,凌家鸣出声问:“你,觉得委屈了?” 庄虎赶紧摇头:“不敢!凌少您做事一定有您的深意,我只是纳闷,您怎么突然放过叶朝歌了?” 凌家鸣冷笑:“我不放过叶朝歌,就会有人不放过家里老不死的。叶家背后,还隐藏着一股势力。” 凌家鸣口中的老不死,指的当然是已经退居幕后的凌万顷。 那可是天南省最响当当的人物,竟然有人能威胁到他? 想到今早自己还要挟叶朝歌,庄虎小心脏开始噗通狂跳,半响后才口干舌燥的说:“那凌少,这件事就这么算了?” “算了?我的脸是这么好打的?” 凌家鸣面露疯狂:“叶家,我绝对不会放过,不过在此之前,要先摸清楚他们的底细。掉头,去天堂俱乐部。” 第10章 帮我报仇 陪叶家胡闹到中午一点多,沈欢早就饿坏了。 离开公司后,就朝一家快餐店走去,要了一笼蒸包,一碗豆花,沈欢刚坐在一张桌前,两个颤巍巍的“大包子”,就坐在了他面前。 是个女人。 身材很好,穿着江岭科技工作服的年轻女人。 如果叶朝歌在这,一定能认出,她就是刚进公司没多久的曲秘书。 曲秘书长了一张娃娃脸,身材火爆。惹得老板送餐时,都忍不住多瞄了几眼。 沈欢却不为所动,自从被亲密女人背叛,他对美女的态度就一直是拒而远之。 尤其这个美女还是来自世界上最顶级的刺客组织:龙渊。 把烟头掐灭,沈欢懒洋洋的说:“堂堂龙渊高手,甘心给一个十八线县城的女老板做秘书,可惜了。” 曲秘书语气恭敬:“叶总是龙首大人的夫人,我等当然要尽心辅佐。” “我不是你们的龙首,叶朝歌也不是什么龙首夫人,你该干嘛干嘛去,别耽误我吃午餐。” 沈欢下了逐客令。 曲秘书却一把握住了他的手,身子前倾压了过来,语气无比诚恳:“在我们心中,您永远是我们的龙首,我们可以为您献出一切!” 曲秘书很漂亮,此时的姿势更是尽显女人的魅力。 任何正常男人,都很难拒绝他。 可沈欢不是一般男人。 他的心,早已封闭,只是冷冷的抽回手,吐出一个字:“滚。” 曲秘书浑身一颤,无奈的叹了口气站起来,咬着嘴唇说:“沈先生,希望您能去一趟华龙集团,将小姐的人,已经在哪里等候您多时了。” 说罢,曲秘书转身离开。 华龙集团,世界级大企业。 最近一年才在凉城建立东洲总部,当时还引发了轰动。 毕竟这种商界巨无霸,在凉城十八线小县城落户实在太匪夷所思。 现在看来,是为了我——沈欢心里有些恍然,想到了当年那个对他关怀到无微不至的将遥心。 包子也吃不下去了,沈欢连抽了十几根烟,整个快餐店,都弥漫着二手烟。 终于,快餐店老板都有些忍不下去的时候,沈欢终于把烟头一丢,结账出了快餐店,骑了辆单车朝市中心骑去。 二十分钟后,沈欢来到了华龙集团东洲分部前。 虽然只是分部,但华龙集团的办公大楼,还是足有三十层楼高。 在凉城最繁华的地段,独自占这样一栋豪华的写字楼,足以说明华龙集团的富有。 相对应的,这里的员工素质也不差。 前台小姑娘见穿着一身地摊货的沈欢,很没礼貌抽着烟走过来,仍旧笑脸相迎:“先生,我们这不允许抽烟。” “咳,不好意思,麻烦通报一声你们总经理,就说有个叫沈欢的人,来见她。” 沈欢把烟头掐灭,随手丢到一旁的垃圾桶里。 前台小姑娘甜甜的笑着,心里多少有些不屑:华龙集团东洲分部的总经理,是说见就能见的? 不过她还是按规矩通知了总经理的秘书部门,刚拨通电话,旁边猛地传来一声尖叫:“啊!” 沈欢扭头看去,就见一位外国女郎,正指着不远处保洁阿姨的鼻子骂:“你瞎啊,都把脏水拖到我鞋子上了,还不赶紧给我擦干净!” 女郎二十多岁,身穿华龙高管制服,从她精致干练的气质上,就能猜到是一位精英人才。 只是此时她不菲的皮鞋上,却沾着一滩污水。 被她数落的保洁阿姨身边,放着拖把和一桶涮拖把的污水,刚刚发生了什么,一目了然。 保洁阿姨也很委屈啊:“大妹子,俺拖地好好的,明明是你没看路撞上来的——” “你还敢说!?” 外国妞蛮横无比,吓得保洁阿姨一颤,赶紧道歉,弯腰去给她擦皮鞋:“对不起,俺、俺给你擦擦——” 本来,保洁阿姨已经服软了,主动给她擦拭道歉。可外国妞却好像见到瘟疫一样,连退好几步躲开了对方:“别拿你的脏手碰我!” 保洁阿姨有些尴尬的拿出纸巾:“俺、俺用纸巾给你擦,不脏的。” “哼,谁知道你们龙国的纸巾干不干净,劣等国家生产的东西能好到哪去?” 外国妞满脸都是嫌弃,低头看了看皮鞋才说:“算了,赔钱吧,也不贵,算你八千好了。” 八千? 保洁阿姨傻了,就算在华龙集团做保洁待遇也不错,可八千也是她三个月的工资了。 一双鞋,就赔干净了? “大妹子,八千也太贵了。俺、俺再给你擦擦!” 着急下,保洁阿姨再次冲过去给她擦干净。 “别碰我,肮脏的龙国人!” 外国妞避之不及,抬手狠狠一推。 “哎哟!” 保洁阿姨惊叫一声蹲在地上时,却也不小心碰翻拖把,而拖把,也碰翻了污水,扬起了无数浑浊的水花:哗! 全洒外国妞身上了。 外国妞那张大白脸,迅速铁青起来,冲过来就想给保洁阿姨一巴掌:“你这个蠢猪——” 她的手,没落下。 抓住她的,是沈欢。他身上还带着烟味,声音淡淡的:“不过是一身衣服,没必要咄咄逼人吧?” “你又是谁?放开我!” 外国妞挣开他,揉着手腕:“多管闲事,她是你老妈啊?” 沈欢眼睛,眯了起来:“就算是了,又如何?” 外国妞冷笑:“哼,龙国男人的品味,真让我恶心。随便认人当妈,恐怕是想睡这个老女人吧?还是说你以前就睡过自己的老——” 啪! 清脆狠辣的耳光声,打断了外国妞的话。 外国妞懵了,但接着就疯了。 作为外国精英,从华龙集团总部来的市场顾问,除了总裁女士,谁敢打她? 尤其是打她的,还是个低贱的龙国男人! 她骨子里越是高傲,此时就越觉得屈辱,怒火中尖叫着扑了过来。 今天,她非要抓死这个混蛋! 啪! 又是一记耳光,冲过来的外国妞,又转了几圈后,噗通坐在了地上。 四周,一片寂静。 “我靠,艾芙琳经理,谁敢打您!?” 远远的,保安队长刘勇,听着动静终于带队赶到,扶起了外国妞。 外国妞俏脸高高鼓起,抬手又一次张开了九阴白骨爪——这次她没敢冲上来,被打怕了。 她指着沈欢,冲着刘勇尖叫:“你们、给我打死他!” 艾芙琳可是老板中的老板,要是能讨得她的欢心…… 刘勇一马当先,推开来劝阻的保洁阿姨,抽出警棍就朝沈欢砸去:“臭小子,敢在我们公司撒野,找死!” 但他岂是沈欢的对手? 沈欢倏地抬腿,后发先至,直接把刘勇踹翻在地。 刘勇疼得呲牙咧嘴,捂着小腹想爬起来时,沈欢已经绕过了他,走到艾芙琳面前,语气冰冷:“你,想打死我?” 艾芙琳被沈欢眼里的杀气吓的往后缩了下,但想到有保安在侧,又骄傲起来:“哼,龙国人的一条贱命能值几个钱——” 啪! 耳光声,又一次响起,一颗沾着血的牙齿噗的飞出。 这次,沈欢没有收手,而是在她脸上左右开弓:啪啪、啪啪啪! 一巴掌,又一巴掌。 艾芙琳被扇傻了,接连后退直到一屁股摔倒在地时,沈欢才甩了甩手,冷冷的说:“还觉得龙国人命贱吗?” 艾芙琳没说话,她张不开嘴,她脸太肿了。 而这时,刘勇终于清醒过来,赶紧狂吼的招呼弟兄们:“还愣着干嘛,上啊,打死他!” 沈欢眯着眼,想劝这些不相干的人冷静点:“我劝你们别对我动手,不然你们总裁会不高兴的。” “哼,少套近乎,我们雪莉总裁会认识你个穷吊丝?都给我打!” 刘勇嘶吼着发飙。 突兀的,后方传来雨点般的急促脚步声。 谁来了? 众人回头看去,就见电梯间中走出了一队身穿高管制服的领导。 其中最前面的,则是一个女人。 她穿着顶尖设计师专门设计的外套,尽显青春却又不失优雅,完美的身材如同世间最美的艺术品,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整个华龙集团,只有一个女人,能这样美,又这样高贵:雪莉总裁。 只是,此刻的雪莉总裁却急的好像家里着了火,疯了似的朝这边跑来。 到底出啥事了,竟然让面对各国领导者都从容的雪莉总裁,这样着急? 她那双白皙的长腿,简直要跑出残影了,一个不小心,竟然脚下一崴摔在了地上。 噗通! 雪莉总裁扑在地上,膝盖都擦破了。见她受伤,所有人心儿都是一颤。 刘勇见状,也是顾不得小腹的疼痛,赶紧去扶。 可却被雪莉总裁一把推开。 雪莉总裁疼的眼睛都有些发红,但她还是强忍着疼痛爬了起来,冲到沈欢面前说:“沈先生,我来晚了!” 她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发抖,但每个字,都很清晰的传进了大家耳中,随后更是在所有人震惊的目光中,重重一个鞠躬! 第11章 她真得很漂亮 雪莉总裁是何许人也? 她是华龙集团东洲地区的负责人,是连天南省大当家,都要客客气气迎接的商场女神。 而在分部员工的心中,她就是女神。 一百个一千个艾芙琳,也抵不上雪莉总裁一根脚趾头。 可现在,雪莉总裁,却像是丫鬟一样,对沈欢一个深鞠躬。 跟在她身后的那群管理层,也同样恭敬,齐刷刷对沈欢施以最真挚的敬礼。 “起来吧,还不算晚。” 沈欢上下打量着雪莉,语气淡然。 雪莉这才敢直起身,随后,怒瞪向了艾芙琳和刘勇。 艾芙琳,还坐在地上没清醒过来,刘勇心里却咯噔一声:完了!我竟然得罪了连雪莉总裁都这么恭敬的人! “刘勇。” 雪莉点名了:“你和艾芙琳,都被辞退了,带着她,滚。” 刘勇登时一个激灵,哀求:“雪莉总裁……” “滚!” 雪莉低喝,语气中已经有了怒意。 刘勇再也不敢多说时,她才又恢复冷静,恭敬地问:“沈先生,您没有受伤吧?” “你觉得呢?” “肯定没有。” 雪莉语气笃定,她知道,公司里所有人加起来都伤不了沈欢,躬身抬手:“您请。” 沈欢走进去后,雪莉又转身对随身秘书说了什么,随后才跟进电梯,殷勤的按下三十楼的按钮,活脱脱像个小丫鬟。 看着电梯门缓缓关上,大厅里围观的大家,才从震惊中恢复,大家都搞不懂,为什么在他们心中来自总部的雪莉女神,会这样恭敬的对待一个摆地摊的。 此时的艾芙琳,才刚从痴傻中清醒,明白发生生了什么后,连忙朝电梯间冲去时,雪莉的小秘书走了过来。 艾芙琳都快哭了,拉着她的手:“何秘书,雪莉总裁呢,她不能就这样辞退我啊!” 何秘书却面无表情,推开她后说:“艾芙琳小姐,我想你误会了。” 我就知道,我可是分部最精英的员工……艾芙琳心里想着,脸色刚有所缓和,就听何秘书继续说:“雪莉总裁的意思是,今后世界上华龙集团以及我们的每个合作伙伴,都不会再雇佣你。你,被封杀了。” 说完,何秘书转身离开。 艾芙莉,彻底傻了。 华龙集团业务遍布全球各大行业,不会有任何一家公司,会冒着得罪华龙集团的风险雇佣她! 她的人生,完了。 而一句话就决定了这一切的雪莉总裁,此时正在电梯里很紧张的低着头。 平日面对西方国家州长都风轻云淡的她,却不敢直视沈欢。 雪莉作为华龙集团的地区负责人,当然知道华龙集团幕后真正的大老板,是来自一个叫龙渊的刺客组织。 而龙渊的缔造者,就是沈欢。 雪莉的顶头老板,将小姐,曾告诉她:如果她让沈欢不满意了,那她,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所以,雪莉很紧张。 因为出来的匆忙,衬衣还湿漉漉的贴在身上,凸显着西方女人特有的夸张身材。 沈欢无声冷笑:姓将的,到是越来越喜欢用这种女人了。 大厦三十层。 这个高度,已经可以把整个凉城的城区尽收眼底。 而整整这一层的十几个房间,都没有任何一个本地员工。楼道两侧,站着两排穿着黑西装的男女。 沈欢走过的地方,他们都齐刷刷的鞠躬敬礼。 来到总裁办公室门口时,沈欢还注意到门口的两个女人,翡翠耳环上都刻着龙纹。 恭敬的推开办公室大门,雪莉恭请他进入后,沈欢才踏步进去。 刚关上门,雪莉就单膝跪地,无比虔诚的单臂扣在身前宣誓:“华龙集团东洲分部总裁雪莉,参见龙首!” “我不是龙……” 沈欢皱眉,叹了口气:“算了,你起来吧。华龙集团,什么时候成为龙渊的子公司了?” 雪莉起身,恭请沈欢坐在沙发上后,一边给他沏茶一边说:“一年半前,华龙集团的股市就被将小姐控制了,除了华龙集团还有好几家跨国集团,都是龙渊的子公司。” 幽香的绿茶,端上了茶几。 沈欢端起小啜一口,是他最喜欢的洞庭碧螺春,看来姓将的在安排雪莉来东洲分部时,没忘了告诉她这些细节。 雪莉又说:“龙首,将小姐将华龙集团分部设在凉城,就是为了您。” 沈欢冷笑:“恐怕是为了监视我吧?” 雪莉额头的冷汗,唰的就落了下来:“不敢!” “你们有什么不敢的?” 沈欢放下茶杯:“凉城就那么大,如果是为了我,你们早就该找到我了。放心,回去告诉她和顾凌霄,我不会回去抢他们的位子的。” 雪莉赶紧说:“龙首,将小姐一直很希望您能回去。只是她也有自己的难言之隐……” “行了。” 沈欢有些不耐烦:“我已经决定金盆洗手了,别说龙渊龙首,就是国际安理会的秘书长,我也不想当。” “可!” “把我的话,原原本本的告诉她。” “可将小姐失踪了。” “那就等她回来再说。” 沈欢不耐烦的说完,起身走出办公室,门吱嘎关闭时,雪莉重重叹息:“看来,我做的还不够。” 天气很闷,折磨着每一个行人。 凌家鸣推开玫瑰ktv的大门后,充足的冷气才把他的烦闷冲刷干净。 昏暗的大厅里响着舞曲,十几个年轻人正放肆舞蹈。 服务生看到凌家鸣后,立马躬身邀请:“凌少,这边走。” 在服务生带领下,凌家鸣来到俱乐部的总统包厢前,刚推开门,就听里面传来一声大惊小叫:“哎哟,凌少,你这脸是被谁打了啊?” “别提了,看上一个娘们,没拿下。” 凌家鸣很烦闷的走进来,打招呼道:“周少,久等了。” 包厢里搂着女模特喝香槟的大少,叫周明远。 家里有几家厂房,不大。 但凌家鸣却对他恭敬有加,因为这个周明远的姥姥家,在天南省有不小的官方背景。 见凌家鸣很烦的样子,周大少有些好奇:“凉城这破地方,还有你凌少拿不下的娘们?” “还真有,名叫叶朝歌,五年前就号称凉城第一美女。” 凌家鸣坐在沙发上,倒了杯香槟:“可惜她有男人,我没留神,挨了揍。” “你挨揍?那保镖是干什么吃--” 话没说完,周大少就见大高个庄虎走了进来,脸上肿的,比凌家鸣高多了。 周大少登时就明白了,笑问:“不报仇?” 凌少呵呵一笑:“那样的极品美女,追求路上遇到点挫折也是正常的。” 周大少眼前一亮:“真有这么漂亮?” “自己看。” 凌家鸣从手机里翻出一张照片丢在桌上,周大少只看了一眼,就露出了无比阴荡的笑:“这就是叶朝歌?不错嘛。” 凌家鸣眉头一挑,在一旁煽风点火:“周少,看上了?可别怪我没提醒你,叶家还是有些家世的。” 周明远舔了下嘴唇:“哼,在凉城这个破地方,就算她是凉城大当家的闺女,我也要定了。” 第12章 脸上的巴掌印 黄昏。 叶家别墅的客厅内,叶家十几口人,都围坐在桌前,讨论一件事:凌家鸣,为什么会放过叶朝歌? 而讨论的主角,叶朝歌却在一旁一言不发。 她也不知道原因是什么。 楚妍却很兴奋,眉飞色舞的说:“这还用说,肯定是凌少知道自己歪门邪路走不通,赔礼道歉后打算好好追求我们朝歌。朝歌,你也早点和沈欢离婚,咱不受这个委屈了。” 二婶讥讽的打断她的话:“凌少会追求叶朝歌?做梦呢,楚妍,你今天没在现场,不知道凌少的疯狂,还是小心点凌少报复吧!” 三叔伯也跟话道:“对,凌家鸣今天表现太反常了。叶朝歌,你早点联系他问问,小心别连累了叶家!” 他们你一言我一句,矛头直对准叶朝歌。 楚妍见不了自家闺女委屈,拍着桌子站起来刚想骂什么,外面忽然响起了门铃声。 “我去开门。” 楚妍气呼呼的朝门口走去,开门后,一个穿着助理西装的年轻男人,就笑着说:“今晚,我家周少,将在凉夜俱乐部举办酒会,邀请了凉城各大企业家。周少特地嘱咐我,希望叶家也能到场。” 说着,男人递来一张请柬。 楚妍有些懵的问:“请问,周少是?” 男人一脸笑意:“周明远,周少。” 霍的一下,客厅了一片哗然。 叶家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从对方眼中看出了吃惊。 周明远,那可是比凌家鸣还流弊的大少爷,平日根本看不上凉城这种小县城,叶家竟然有幸被周少邀请——登时,客厅里所有的不快都散去,二叔伯整了下衣领站了起来,走到门口腆着笑脸说:“多谢周少美意,我一定准时到场。” 说着,二叔伯就要去接请柬时,男人却把手一缩,问:“请问,哪位是叶朝歌、叶小姐?” 叶朝歌一愣,站起来说:“是我。” 男人脸上立马绽放出笑容,快步走到叶朝歌面前递上请柬:“周少说了,叶家,他只邀请叶总。” 叶朝歌下意识的接过请柬后,男人才笑着转身离开。 别人想代表叶家去,不行。 周少,只邀请了叶朝歌一个。 下一刻,楚妍惊喜的直接跳了起来,冲过去握住叶朝歌的手:“朝歌,周少是特意冲着你来的!我知道了,凌家鸣之所以道歉,一定是因为周少!” 二叔伯等人相互看了眼,也明白了这个事实:也只有周少那等人物,才能吓退凌家鸣吧? 如果叶家真的能因此勾搭上周家,那也是大喜事啊! 每个人,都被惊喜冲昏了头脑。 叶朝歌却只觉得不安时。 此时的沈欢呢,刚从近海区海鲜市场挑好一兜生蚝,冲老板吆喝:“老板,过秤,我赶时间。” 九点出摊,现在都快八点半了“过什么秤啊,你还是赶紧走吧!” 老板使劲朝沈欢使眼色,无果后缩着脖子就藏后面去了。 沈欢无奈的转身,然后,就看到了七八个小混混团团围住了他。 领头的,正是前天晚上北海街找特么烦的小太妹。 小太妹的一头黄毛晃了晃,一把扯过沈欢的衣领:“小子,很不巧啊,在这碰到你?给我过来!” 她可没忘了,还有个钱包在沈欢手里呢。 钱不钱包的,她要,沈欢肯定会还的。 可她真不该一言不合就动手。 今天遇到那么多破事,沈欢烦着呢,微微一抬手,就甩开了小太妹的巴掌。 小太妹的小弟们看不下去了,指着他的鼻子骂:“傻缺玩意,还敢还手?!揍他!” 一时间,七八个混混纷纷开始撸袖子,最近的那个抄起拳头就要动手时,后面却传来一声清脆的娇喝:“都给我住手!” 众人看去,就见一位骑着公安特勤摩托的女郎,吹着口哨朝这边赶来。 “靠,是韩小雪,快溜!” 小太妹率先吆喝一声,混混们顿时作鸟兽猢狲散,有的钻巷子,有的朝摊位里藏。 女特勤骑车过来,摩托还没停稳就去抓钻摊位的一个混混。 结果身形一个趔趄,连人带车砸向了沈欢。 话说以沈欢的身手,躲开这一人一车绝对是轻而易举。 可就在他身后的摊位上,还凸起着好几根串肉的钢管呢。 她要是一个不留神脑袋扎上去,小命非交代了不可。 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浮屠,沈欢只好硬生生吃下这一砸,忍不住冷吸口气:“嘶——” 幸亏他微微蹲了下身子,不然车头得砸他小兄弟上。 身穿特勤制服的韩小雪也是英姿扫地,头盔都掉在了一旁,扶着车爬起来时还没忘记惩恶扬善,怒瞪向四周——混混们,早就不见了。 “算他们跑得快!” 不甘心的喊了声,韩小雪才看向沈欢:“喂,你没事吧?” “本来没事,再被你压一会,可能要出事了。” 沈欢有些无语的说。 韩小雪吓了一跳,赶紧推车时,又听沈欢大喊:“我的脚还在车轮子下呢,你小心点啊!” 她低头看去,就见沈欢那双廉价球鞋都被车轮擦破了,似乎露出了里面的脚趾头:“啊?不好意思!你脚没事吧?还能走路吗?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沈欢还没弱到被摩托车轻轻擦一下就出事,不过他急着出摊,正赶时间呢,眼睛也不眨的说:“可能走不了路了,我家在百花别墅区,能送我过去吗?” 韩小雪脑子明显有些不够用,也没纳闷穿着一擦就破地摊运动鞋的沈欢,为啥住得起别墅区。 扶起车子后,就拍了拍后座示意他上车。 上车后,韩小雪就干脆利落的启动车子,载着沈欢飞驰上街,路上还没忘了解释说:“刚才找你麻烦的几个,是北海街那边的小混混,他们……等等,我接个电话。” 话说一半,就有电话打了进来,韩小雪把车停在路边,刚接起电话,就听那边传来一个中气十足的男人声音:“小雪啊,爸爸正在凉夜俱乐部参加酒会呢。你有时间过来一趟,跟爸爸在商场上的朋友,打个招呼。” “大半夜的谁举办酒会啊?” 韩小雪有些不耐烦:“行,你等会,我马上过去。” 手机上看了眼凉夜俱乐部的位置,小雪有些歉意对沈欢说:“那啥,我们先去趟凉夜俱乐部?离这也不远,顶多半小时,我就送你回去。” 现在在郊区主干道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沈欢也没得选,无奈的点头答应。 随即,摩托重新启动,调转方向朝凉夜俱乐部驶去。 凉夜俱乐部装修豪华,大厅前的广场都有上千平大小,一座小花园坐落其中。 把车停在俱乐部前的广场上后,小雪提出让沈欢稍等一会,随口快步进了俱乐部大门。 沈欢很无聊的下车,刚坐在花坛边,一个酒味很浓的女人,就从花园中跌出,手中抡着酒瓶子直冲他的脑袋砸来。 砰! 砸了个空。 酒瓶子骨碌碌滚在了地上,女人也没收住力,身子撞进了沈欢怀里,连忙挣扎:“别碰我,畜生、放开我——” 话说一半,女人猛地愣住:“沈欢,怎么是你?” 沈欢也很奇怪的看着明显喝大了的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叶朝歌。 最让他奇怪的是,叶朝歌的脸上,印着一个巴掌印,通红。 第13章 惹不起的周家 叶朝歌也以为,周明远,就是那个帮她击退凌家鸣的人。 收到邀请后,很有礼貌的梳洗打扮后开车来到了凉夜俱乐部。 也确实如同周明远请柬中说的,今晚是一场酒会,凉城不少商界精英,都来参加了。 以叶家的实力,在这场酒会中只能排到末尾,但用餐时,她却和东道主周明远坐在一块。 为什么? 周明远的小动作很快就表明了原因:他当着众人的面,好几次直言对叶朝歌的欣赏,还趁她喝酒的机会,动不动就摸一下叶总的小手、秀发啥的。 一瓶酒下肚,叶朝歌醉醺醺的,对周明远的小动作也有些受不了了,就含蓄的表示她不太习惯和陌生男人这样亲密,而且也不能再喝了。 再喝,就醉了。 “醉了不正好吗?留下,我会给你一个难忘的夜晚。” 周少捏着她的下巴说到这时,叶朝歌借着酒劲,一把挣开了他,怒喝着表明:“周少,不好意思,我要先走了。” “擦,给脸不要脸!” 周少一巴掌,就扇在了她脸上。 叶朝歌被扇的一个趔趄,却也知道在周少的地盘她举目无亲,走为上策! 立马,她起身就要走。 却见周明远一脸猫捉老鼠的冷笑,招来一个保安,在他耳边说了声什么。 随后,那个保安就阴笑着朝叶朝歌追来。 叶朝歌吓坏了,匆忙闯出宴会大厅门口,顺手还摸了个酒瓶子壮胆。 冲出大厅来到花园后,叶朝歌就咬牙决定如果周明远真打算找人抓她回去,她宁死也不屈——于是见一个男人朝她藏身的花园走来时,她二话不说,抡起酒瓶就砸了过去。 酒壮胆,还真不是假的。 可醉醺醺的叶朝歌,砸出去后就后悔了:我要是打死了个人,咋办? 但紧接着,她就感觉自己的身体躺进了一个人的怀里。 完了,我失手了,我要被抓回去了! 心里哀嚎一声,叶朝歌开始使劲挣扎时,高喊着让他放手时,突然发现,怀抱她的男人好像不是周明远的追兵,而是她的废物老公。 沈欢,怎么会在这? 难道他担心我?所以偷偷跟来了? 刚升起这个念头,沈欢就松开了手。 然后可怜的叶总就自由落体,那张无数男人都想一亲芳泽俏脸,和大地来了个亲密接触:噗通! 叶总摔蒙了。 她可是叶朝歌,是凉城第一美女,多少男人排着队的追她? 可她那不解风情的废物老公,在拥美人入怀时,却选择了放手。 脸很痛,自尊也很伤。 叶朝歌从地上爬起,秀眉冷对:“你干嘛?!” “你不是是让我放手吗?” 沈欢坐在花坛边,耸着肩膀说。 确实,她刚刚挣扎的很凶。 叶朝歌没话说了,不过也基本确定这厮是不会关心她、暗中跟来的。 她,恐怕就算和别的男人睡了,沈欢这个废物老公,也不会当回事。 心里泛起一股浓浓的悲哀,叶朝歌刚想说什么,大厅方向传来不紧不慢的脚步声,还有周明远戏谑的话语:“朝歌,你怎么跑来这里了?走,我们回去。” 叶朝歌下意识一缩脖子:“周少,今晚我已经喝的够多了,该回去了。” 周少舔了下嘴唇:“叶朝歌,别那么不知好歹。你应该知道得罪了我,叶家会有什么下场吧?” 叶朝歌脸色加难看。 她说什么也没想到,今晚才第一次见面的周明远,就看上了她的美色。 而且一上来就强势威胁! 以周家在天南省的势力,足够把叶家整个从凉城蒸发。 对叶家来说,周家,就是个惹不起的巨无霸。 周少,也是叶朝歌惹不起的人。 她咬着嘴唇的样子,更让周明远燥得厉害,加快走了几步时,这才注意到叶朝歌背后的花坛上,竟然还坐着个男人。 而且这个男人周明远也认识,他从凌家鸣的手机上看到过,登时冷笑:“哦,原来你的废物老公也在啊,我说叶总你怎么还欲拒还迎的呢,平常像你这样的女人,见到我后可是早就扑上来了。” 周少哈哈大笑着走到沈欢面前,居高临下的说:“沈欢,今晚借你老婆一下,你不介意吧?你若是喜欢看,今晚可以给你一个vip席位——” 周少的声音,突然戛然而止。 他的脖子,被沈欢掐住了。 叶朝歌吓的酒醒了一半,赶紧喊:“沈欢,你别冲动!” 周明远的影响力,和凌家鸣可不是一个量级的。 凌家鸣背后,不过站着商界财阀。可周明远的背后,却有权力背景啊! 所以叶朝歌真怕沈欢一个冲动把周明远走了,害的整个叶家万劫不复。 可她还是说晚了。 沈欢就跟掐鸡似的掐着周明远脖子把他抬起,另一只手抬手就扇:啪! 周少的左脸变成了河豚,高高鼓起。 沈欢真不喜欢和人动手,可周明远实在是——贱。 于是,沈欢赏了他一巴掌。 周少傻掉。 他真想不到,竟然有人敢跟他动手,被掐着的脖子中,发出尖锐的怒吼:“你死定了!” 他纵横天南数年,谁见了他不得毕恭毕敬叫一声周少?什么时候受过委屈,什么时候挨过打? 还是一巴掌就变河豚的毒打! 周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宰了沈欢,宰了这个傻缺! 他眼中的怨毒,让沈欢很不爽,忍不住的叹了口气:“哎,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么傻缺的纨绔?” 然后,他再次抬起手,落下:啪! 周少的右脸,变成了气球。 这次,周少彻底傻了,眼前全是晃悠悠的金星。 叶朝歌吓坏了,尖叫着去抓沈欢的手:“你干嘛,快放开周少!” 傻娘们,哥们帮你出气,你还冲我发火? 沈欢很烦,随手把周少丢在了地上时,才听叶朝歌解释:“你知不知道,在天南省不管谁想做生意,都得看周家脸色,你把周少打了,叶家怎么办?!” 叶朝歌是反感周少不假,可也不敢真的得罪他呀! 赶紧拉着沈欢说:“快给周少道歉啊!” “晚了。” 周少终于从地上爬起,拿出手机开始拨打号码,语气森然:“今晚让你俩完整的走出俱乐部,我就不姓周!” 第14章 我让他爬着离开 周明远喊人了。 不喊不行,叶朝歌那个废物老公,太能打了。 两巴掌,扇的他七荤八素。 凉夜俱乐部可是他的地盘,没一会,七八个特配保镖就快速赶来,保镖队长见主子的头、肿如球,又惊又怒,忙问谁干的好事。 “这里除了老子,只有这对狗男女,还你嘛的能有谁?!” 周少怒吼着:“弄死他,不然,我就弄死你们!” 见主子气急败坏,保安们再也不敢墨迹,纷纷怒吼着扑向沈欢。 沈欢叹了口气,生活不美好吗,干嘛非要一个个的冲上来找揍? 保镖队长练家子出身,平常七八个壮汉也制不住他。其他的保镖们,也都是好手中的好手。 如今他们一拥而上,就算来者是黄飞鸿,也得被打瘸了腿吧? 可就在周少满脸兴奋的期待沈欢挨揍时,保镖队长却尖叫着倒飞了出来。 噗通。 摔在了他身旁,口吐着白沫,脚丫子抽了两下,晕死过去。 发生了什么? 我最信赖的保镖队长怎么就被解决了? 周少懵笔之际,又是接连几个噗通落地声音:他的保镖队,不出一分钟就被全被撂倒了,一个个要么晕死过去,要么抱着手脚在哪哭天嚎地。 周少傻住。 叶朝歌也傻住:沈欢,怎么这么能打了?简直就像小说中的战神! 解决完所有的保镖,沈欢才随意拍了拍手,缓缓朝周少走去。 周少眼皮子直跳,疯狂咽着口水。 说实在的,沈欢那么能打,真的吓到了他。可以他在天南省的背景,也绝不会太害怕,因为他随时能调动更强大的保镖来保护他。 虽然眼下沈欢的巴掌随时能抽在他脸上,但周少还是强作镇定:“哼,你倒是挺能打啊,我到要看看,你能不能打死我们整个周家!” “蠢到没救了。” 沈欢叹了口气。 周家再怎么强大,也没有他此刻的拳头强大,周少硬撑着装逼,不是找挨揍吗? 啪! 沈欢又赏给他一巴掌,这次周少眼皮子一翻,彻底晕了过去。 叶朝歌已经说不出话了,过了很久才气呼呼的跺脚:“沈欢,你闯大祸了!” “不就是一个纨绔,有那么严重?” 沈欢还很不屑。 叶朝歌咬牙瞪了他一会,再也没心情跟他生气。 沈欢最后一巴掌,算是把周少得罪死了。 叶朝歌现在最需要做的就是回去跟爸妈报告这件事,大家一起想对策。 或者,一起等死。 因为叶朝歌喝了酒,沈欢负责开车回家。 至于之后韩小雪找不到他会如何,沈欢才懒得去想。 回到家时,已经过了九点钟摆摊的时间,不过叶朝歌一家如今已经是热锅上的蚂蚁,再也顾不得,更是把沈欢当成了罪魁祸首,不放他离开。 楚妍真想指着沈欢的鼻子骂,让他永远滚出去,再也不要回来——却被叶建丰拦下了。 老太太,还在楼上休息呢。 这件事闹得再大,他们都想避免惊动年迈、身体还不好的老太太。 结果商量了一晚上,他们也没商量出什么对策,叶建丰和楚妍也是连夜赶回叶家老宅,找二叔伯三叔伯商量去了。 希望能打点关系,争取活命的机会。 至于二叔伯还三叔伯听后是如何暴怒,沈欢不清楚,他睡得正香呢。 叶朝歌则苦等了父母一夜。 第二天一大早,黑着眼圈的楚妍和叶建丰才回到家,苦涩的对叶朝歌摇头:没办法了。 周家的关系太远,也太高了。 他们叶家找遍了关系,也高攀不上。 沈欢把周少打了,叶家真的只能认命。二叔伯他们这次也没来呵斥叶朝歌和沈欢:还呵斥啥啊,赶紧转移资产收拾行囊,溜吧! 再留在天南省,非被周少全玩死不可。 “完了,全完了!” 楚妍眼泪拼命往下落。 叶建丰也没法了,长长叹了口气,搂着妻子说:“小妍,你去叫醒咱妈,收拾收拾东西和朝歌一块,离开天南省吧。” 楚妍泪眼婆娑的抬头问丈夫:“那你呢?” “总得有人留下,接这口锅吧?” 叶建丰苦笑。 一旁叶朝歌的脸,唰白:“爸,我留下,事情是因我而起。” 楚妍霍的起身,怒瞪向楼上沈欢的卧室:“要留下,也是那个混蛋留下,是他动的手,周明远肯定最恨他!” 话音未落,别墅门铃又被按响。 三人脸色都是一白:难道周少这么快就来算账了? 叶建丰缓缓站起:“是祸躲不过的,你们藏起来,我去开门!” 说罢,叶建丰快步走到门前,开门后,就见到了昨天来送请柬的西装男人。 昨天他来时,笑容满面。 今天,却满面寒光:“叶小姐,在吗?” 叶建丰侧身拦住门口,咬牙说:“她、她不在,你有什么事跟我说好了!” “哼,叶先生不会以为贵女婿打伤了我们周少,周家会当做没发生吧?” 男人语气阴森,但随即又话音一转:“不过周少宽宏大量,愿意原谅叶小姐。” “真的?!” 叶建丰大喜。 男人点点头:“周少说了,他可以原谅你们,不过必须要你们叶家所有人,设宴摆酒,对我们周少表示最真挚的歉意,叶朝歌,也要亲自陪酒道歉。” 男人说完,叶建丰反而一愣。 仅此而已? 他还以为,周少暴怒下,会有更严厉的惩罚呢。 见叶建丰迟迟不说话,男人冷哼道:“怎么,叶先生很为难?” “不、不为难,周少什么时候有空,我们随时准备!” 叶建丰赶紧摇头,他只是不太相信会有这种好事而吃惊罢了。 男人吐出两个字:“明晚。” “好,我们一定好好准备!” 楚妍狂喜着点头,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看来,周少真的很喜欢叶朝歌。 不然受了那么大的屈辱,怎么一顿饭就算了呢? 兴奋下,叶建丰夫妻根本没多想,只有叶朝歌,心儿不安的跳动着。 通过昨晚的短暂接触她就清楚了,周明远不是那么好打发的人。 他的目的,绝对不是一顿酒席而已! 那他,会做什么? 叶朝歌想到了昨晚酒会上的一幕幕,心里泛起一阵惊恐:周明远不会打算在所有人面前,对我——叶朝歌不敢想了,楚妍却还在激动的拉着她说:“朝歌,明天晚上,你一定要好好道歉,不管做什么都要让周少原谅你!” 看着从刚刚的大悲转为大喜的母亲,叶朝歌干巴巴的张嘴,艰难的点头:“我明白……” “酒会,不用去,歉,也不用道。” 淡淡的声音,打断了叶朝歌的话,沈欢从卧室推门走出,看着门前的西装男淡淡的说:“周明远是我打的,他敢来找事,我让他爬着离开。” 第15章 让他滚 周明远是什么人? 天南省背景最硬的纨绔。 沈欢又是什么人? 在叶家吃了两年白饭的废物,俩人权势的差距,那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沈欢说他来解决这件事,那就是裤当里拉提琴——扯蛋! 可他却说,要让周明远跪着离开。 狂妄! 传话的西装男,脸一下就黑了,登时冷笑:“看来叶家,不打算领情啊。” 这话一出,楚妍和叶建丰脸色剧变,前者赶紧低三下四的说:“领情,我们领情!您千万别把他的话当真,他就是个废物!” 沈欢皱眉,还想说什么,却见楚妍猛地回头瞪他,声嘶力竭的骂:“沈欢,你非要把我们都害死才开心吗?!” 沈欢闭嘴了。 没人相信他有和周家掰手腕的实力。 西装男没说话,转头看向了叶朝歌。 叶朝歌咬着嘴唇点头道:“明天晚上,我会跟周少道歉的。” “哼,量你们也不敢不敢答应。” 西装男冷笑一声,这才转身离开。 门关上后,楚妍才恶狠狠的指着沈欢骂道:“你自己想找死,别拖我们一块下水行吗?!” 平时对沈欢还算待见的叶建丰,语气也不是很好:“沈欢,明天你就别去酒席了,免得周少看到你生气。” 叶朝歌也咬牙看着沈欢,最后长长叹了口气。 她已经没心情对沈欢怎么着了,只顾着担心思考明天晚上会发生什么。 昨天一天时间,她经历了人生中最痛苦的大起大落。 直到现在,都没缓过劲来。 看着她那张紧皱的俏脸,沈欢有些无语。 一个周家而已,多大点事? 接着,叶建丰就去找二叔伯商议去了。 既然西装男说了要叶家所有人道歉,二叔伯这个叶家家主当然也要在长。 随后的一天时间,叶家动用了最大的排场,安排道歉的酒席。 好像一眨眼的功夫,第二天傍晚就来临了。 叶家祖宅的别墅大厅中,叶家十多人众星捧月般围坐在周明远身边。 周明远左手旁的位置,是他昨天那位西装男,他的助理杨涛。右手边,就是准备赔礼道歉的叶朝歌。 周明远的脸蛋子,还微微有些青肿,不过化过妆后也看不出什么。仰头喝干第三杯叶朝歌赔罪倒满的酒后,周明远放下了筷子。 顿时,酒桌上一片寂静,叶家所有人都放下了筷子,看了过去。 他们的心,也提了起来。 虽说周明远已经通知他们,原谅叶家了,可权势上的巨大差距,让叶家人在面对他时,还是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还是楚妍咬牙顶住了压力,端起一杯酒说:“周少,您大人大量,我再敬您一杯。” 说罢,楚妍仰头喝干。 可周明远却连举杯的意思都没有,只是冷冷的说:“先把我们的帐算完,再喝不迟。” 话音落下,叶家所有人脸色都是一变。 二叔伯更是狠狠瞪了叶建丰一眼,似乎在说:你不是说,周少原谅叶家了吗? 其他人的心也跟着颤抖起来,做好了周明远如果决定报复叶家,连夜出逃凉城的打算。 但周明远的下句话,终于让他们松了口气:“昨晚的事情,我可以既往不咎,但你们,是不是也要做出点表示?” 叶朝歌脸色一下变得很难看。 她意识到了什么。 二叔伯则很激动,周明远要是没有要求,叶家反而才危险,连忙道:“您说,不管什么要求,我们都能接受!” “一个亿。” 周明远狮子大开口,竖起了一根手指。 二叔伯脸狠狠抽了下。 不过和叶家的存亡相比,还是值得的,何况昨天周明远刚送来等额的支票。 二叔伯刚要点头,周明远又抓着叶朝歌的手往前一举,淡淡的说:“我还要她,给我当三个月的母狗。” 此话一出,整个酒桌再次寂静。 叶朝歌和楚妍的脸色,却变得极其难看。 叶建丰更是直接站了起来:“周少,这太过分了吧?!” 周明远眸子眯起,放开叶朝歌的手,盯着叶家众人一言不发。 这态度,已经表明了:叶家如果不同意,就等着遭受无尽的报复吧。 二叔伯赶紧去拉叶建丰的手:“大哥,叶家安危重要,你可别犯糊涂啊!” 楚妍哭的稀里哗啦:“叶家安危重要,我家闺女就不是人了吗?!周少,求求你放过朝歌吧、对了,动手的是沈欢,我、我们把他交给你,你想怎么处置怎么处置!” 沈欢当然是要宰的,但周明远也不会放过叶朝歌。 冷笑一声,周明远淡淡的说:“你们只需要回答同意,或者,不同意。” 楚妍身子一颤,叶建丰也紧紧攥住了拳头。 二叔伯,也突然开口说:“朝歌,你也不想看到叶家毁于一旦吧?” 三叔伯也很着急:“朝歌,别忘了大哥和你能过上现在的日子,都是叶家给的!” 除了叶建丰夫妻,叶家每一个人的眼神,都像刀子一样,割在叶朝歌的心头。 也割在楚妍心头。 身为母亲,她当然最疼爱叶朝歌,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女儿被送入虎口? 终于,楚妍受不了了,猛地抓起一把餐刀站了起来,反手架在了自己脖子上:“周少,求求您放过我女儿吧,我、我可以给您以死谢罪!” “楚妍,你疯了吗?!” 二叔伯等人大惊。 叶建丰也吓得赶紧去抢她手里的刀子。 周明远,却不为所动,只是双手抱在身前,靠在椅背上像是看戏一样看着眼前的一切。 人命? 他才不当回事。 “妈,够了!” 见母亲被逼迫到这种地步,叶朝歌再也忍不住,猛地站了起来。 闹剧,登时如同暂停,二叔伯和楚妍等人,都看向了她。 周明远,脸上也露出了得逞的笑。 叶朝歌的嘴角,已经被咬出了血痕,但她还是要的那么紧,三个字像是从牙缝里拼命挤出:“我、答应——” “我不答应!” 忽的,一声气急败坏的怒喝,从客厅门口传来。 再接着,客厅门就被狠狠推开,叶老太太,出现了。 她坐在轮椅上,满是皱纹的老脸不住的哆嗦着,一双浑浊的眼睛像是要喷出怒火,嘶喊着:“我不答应,朝歌,是我的宝贝孙女,你们谁也不能欺负她!” “妈,你怎么来了?!” 三叔伯脸色大变。 二叔伯则瞪向了推着轮椅进来的沈欢,低喝:“沈欢,谁让你带老太太来的,你还无法无天了?” “你才无法无天!” 老太太毫不留情面的怒斥着儿子,气急败坏的说:“我再不来,你们就把朝歌欺负死了!娃儿,推我过去。” 沈欢得令,立马推着老太太进入客厅。 二叔伯赶紧迎了过来,劝解道:“妈,您要是不同意,叶家可就完了!” “人没了,家,还是家吗?!” 老太太痛心疾首的说着,更是转头瞪向周明远:“这个周明远我早就听说过,欺男霸女无恶不作,还想欺负我家朝歌?让他滚!” 在天南省,除了周明远的老子,谁敢让周少滚? 老太太,可不够资格。 周明远嚣张的指着后面推轮椅的沈欢,骂道:“沈欢,你要是脑子没问题,就都带着死老太婆乖乖滚到一边去,叶朝歌把我伺候舒服了,我兴许还能放你们一马。” 后面的老太太,听到这话后气得浑身发颤,强撑着从轮椅上站起,拿拐杖去砸周明远:“滚出去,让他滚出去!” “老东西,你活腻歪了吧,信不信我把你丢进狗堆里,让你临死前尝尝狗的滋味?!” 挨了结结实实两下,周明远彻底恼了,抓住拐杖抬手就推。 只是,他手还没碰到叶老太太的衣角,就被沈欢扣住了。 沈欢表情,冷漠如冰。 手,坚如铁钳。 “擦,放开!” 周明远只感觉手腕剧痛,拼命想挣开,可下一刻瘆人的骨裂声就豁然响起——咔嚓! 森森白骨刺破皮肤,鲜血迸溅。 周明远的手腕,断了。 第16章 躲开周家的报复 “啊!我的手!” 周明远抱着骨头都刺出来的右臂疼得后退几步,眼泪不要命的往下落,凄厉嘶吼着:“我要你们死,我要你们死!” 不知好歹。 沈欢眸中闪过一丝狠厉,面无表情的往前一步,同时一脚飞起:噗! 沈欢的脚,踹在周明远的致命处时,似乎听到了鸡蛋,碎裂的声音。 周明远脸色一下唰白成纸,踉跄后退几步,翻着白眼噗通摔倒。 疼昏了。 直到晕倒前一刻,周明远都不敢相信,对方竟敢对他施暴。 难道,他们不怕叶家彻底从凉城除名吗? 周明远的助理杨涛,吓得脸都白了,赶紧趴到周少身边摇了两下。 周少口吐白沫,明显疼昏了过去。 而他倒地的地方,有散着异味的东西,在地上流淌,看来他是彻底被废了。 杨涛怒目瞪向沈欢:“你找死!” “带着他滚。” 沈欢冷冷的撂下这句话,推着老太太的轮椅转向门口。 他可不想让老太太一直看到那么血腥的画面。 老太太呢,也闭上了眼睛,深呼吸着平息心里的怒火。 而血腥的一幕,震惊了叶家所有人。 尤其是叶朝歌,呆呆的看着这一幕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杨涛自然以周少的安全为重,抱着他一路流血的冲出了大厅。 随着门砰的一声关上,二叔伯终于清醒了过来,立马冲到了沈欢面前抬起手:“沈欢,你这是疯了吗!!” 他真想给沈欢一巴掌。 可却在动手前看到了沈欢眼里的寒光。 一下子,他扬起的手就落不下去了。 他今天才知道,叶家这个废物女婿,竟然那么能打,还那么狠辣!他如果动手,沈欢再把他的手也给掰断——也就这一犹豫的功夫,沈欢已经推着老太太走到了门前。 二叔伯没了脾气,一屁股坐在椅子上,重重叹了口气。 叶帆这会才从震惊中更清醒,茫然的问:“爸、妈,我们现在怎么办?” 二婶很清楚周家的滔天权势,痛苦的说:“逃吧,把家产分一分,赶紧走。” “可叶家那么多实体产业,难道都放弃了?” 叶帆很不甘心:“现在是法治社会,就算是周家,难道能把我们都杀了?” 二叔伯,却默默站了起来,拉着三叔伯走到角落,商量了一会。 过了一会后,两人重新落座,二叔伯开口了:“作为叶家现任家主,我宣布一件事。” 所有人,都抬头看了过去。 “从现在开始,叶家和叶建丰、叶朝歌一家划清界限,再无关系!” 二叔伯看着角落的叶建丰,语气严肃:“他们在江岭科技的股份,也全部交出。明天,我和三弟去往周家,把江岭科技全部送上,请求周家原谅。” 这是要把叶建丰一家驱逐出叶家,彻底牺牲! 楚妍立马拍着桌子尖叫:“我不同意!” “少数服从多数,我和三弟已经决定了。” 二叔伯丝毫不留情面,抬手摆了摆了:“散了吧。” 被亲弟弟如此对待,叶建丰老脸涨红的喊:“老二,我可是你亲哥!” 二叔伯脸色严寒无比:“就算你是我亲妈,也不行,我是叶家家主,不能眼睁睁看着叶家毁灭。把江岭科技送给周家,或许还能博得他们原谅,给我们一个东山再起的机会。可你们在,周家就绝不会放过叶家!” 楚妍傻了,喃喃的问:“那我们怎么办?” “你们,好自为之吧。” 二叔伯说出这句话,转身朝楼上走去。 “老二!” 叶建丰大喊着追上去,三叔伯却拦了上来,叹息着说:“大哥,你也体谅下我们。这可是你家废物女婿惹的祸,我们已经赔上了江岭科技,还想要我们怎么样?” 楚妍苦苦哀求:“可、可我们是一家人啊。” “现在,不是了。” 三叔伯冷冰冰的撂下这句话,也转身离开。 叶帆他们,也一哄而散。 客厅里,顿时只剩了一片凌乱。 楚妍傻愣愣的站在那,过了不知道多久,才终于抬起头,脸上全是滔天恨意:“沈欢呢?我要杀了他!” 她真的绝望到疯狂了,不然也不会说出这么狠的话。 可四周,却早就没人,只有叶建丰陪她坐在那,一动不动。 “人呢?” 楚妍咬牙问。 叶建丰闷声抽着烟:“都走了。” 楚妍又问:“叶朝歌呢?” “去追沈欢了。” “对,追上那个王八蛋,把他千刀万剐!” 楚妍恶狠狠的抒发着心中的恶意时,叶建丰的手机,嗡嗡响了起来。 叶建丰刚接起,还没等问什么,那边就传来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你,是叶朝歌的父亲吧?” 叶建丰下意识答应:“对,你是?” 电话那头的男人语气冰凉:“你们刚打断我儿子的右手,你们说我是谁?” “你、你是周明远的父亲?” 叶建丰赶紧说:“周先生,这件事有误会……” “我不在乎了。” 男人打断了叶建丰的话:“沈欢,会死的很惨,你们叶家,也必须付出代价!” 说完,那边就扣掉了电话。 听着手机里嘟嘟的忙音,叶建丰手脚冰凉,无尽的绝望涌上了心头。 过了不知道多久,他才簇拥着楚妍冲向门口:“赶紧回家,让朝歌和咱妈离开天南省!” 九点钟! 沈欢才刚和老太太回到家中,范姐已经做好了晚餐,招呼两人吃饭。 闻着香味,沈欢胃口大开,笑道:“走,奶奶,我们去吃饭。” 老太太却摇了摇头,赶回家的这段时间,她脸上又多了几条皱纹,好像更苍老了许多。沉重的叹了口气:“娃儿,今晚,你走吧。” 沈欢一愣:“去哪?” “北上、南下,只要离开天南省,躲开周家的报复!” 老太太说着,从怀里颤巍巍的拿出一张银行卡,递到沈欢面前:“我这些年,也攒些了些钱,够你和朝歌过完下半辈子。” 沈欢却没接,而是皱眉问:“奶奶,那你呢?” “我不能走。” 老太太疲怠的摇头:“凉城是我的家,何况我这副身体,跟你们走也是累赘。” “奶奶。” 沈欢想说什么,老太太却抢先说:“好了,拿着银行卡,去接朝歌,带她一块走。” 老太太话音刚落,门被霍的推开,叶朝歌扑了过来,咬着嘴唇说:“奶奶,我不走。我要留下,和您一起!” 她不能走。 她要是走了,周家会把所有的怒火都发在父母和奶奶身上。 只有她留下,其他人才可能有一线生机。 一听到叶朝歌的话,老太太也忍不住了,抱着她开始痛哭。 看着他们祖孙俩一副泫然欲泣的样子,沈欢心里叹了口气,抬脚走到院子里,拿出手机翻出了一个号码,拨通:“雪莉,我要你帮我做件事。” 第17章 让他生不如死 凌晨。 叶建丰和楚妍才回到家里后,第一件事就是收拾行囊,催促女儿赶紧逃命。 叶朝歌,却说什么也不走。 一整夜,他们一家三口都在客厅沙发上,相拥哭泣。 第二天,天还没亮,叶建丰就急匆匆的出门了,他最后希望能争取到一点机会。 但可惜的是,无论是二叔伯他们,还是周家,他压根就见不到人家。 几乎是毫无意义的,在外面呆了一整天,叶建丰才失魂落魄的回到家里。 他,也彻底死心了。 也就刚到家,二叔伯那边就来了电话。 二叔伯许诺把江岭科技转让给周家后,周家看在上亿的资产上,同意了二叔伯的请求。 不过,他却绝不会放过叶朝歌。 沈欢,反倒是次要的。 毕竟沈欢做那些,也都是为了叶朝歌,而且他不过是依附叶家的一个上门女婿罢了。 周家给二叔伯的原话是:“周家除了要江岭科技,还要叶家把叶朝歌交出去。” 周明远,要把恨意全部发在,叶朝歌这个导火索的身上。 二叔伯挂掉电话后,客厅里的气氛就异常沉闷。 其实,这样的结果已经在他们的预料之中。 他们也只能答应,不然,叶家所有人都得赔进去。 楚妍抱着叶朝歌痛苦的说:“全都完了,这次真的全都完了!” 叶朝歌,却显得比父母都冷静,甚至还出声安慰他们说:“爸、妈,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的,无论发生了什么,我们都要走下去。” “可是朝歌——” 楚妍哭成了泪人,浑身颤抖着说不出半句话。 整个客厅,都仿佛陷入了绝望的深渊中。 只有把周明远废了的沈欢,这一天过得踏踏实实,而且晚上一过八点半,就如往常一样骑着三轮外出摆地摊了。 难以自保的情况下,楚妍也没心情跟沈欢生气了,她只想能多和女儿相处最后一点时间。 不然等周家来要人,谁知道会发生什么? 又是凌晨! 省医院的手术病房门,开了。 几个护士,推着病床飞快走出时,周焕雄飞快站起迎了上去。 “医生,我儿子的手怎么样了?” 周焕雄很焦急。 医生看着周焕雄,叹了口气:“周先生,周少的骨折虽然严重,但还是能治好的。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周少以后,可能再也没法生育了。歹徒的那一脚,把他变成了、变成了一个废人。” 医生小心翼翼的说出这句话,周焕雄的脸,唰的蒙上了一层寒霜。 突兀的,他猛地抬起手狠狠抓住了医生的衣领,骂道:“擦,你干什么吃的,你们医院最好的医生呢?把他叫来,一定要治好远儿,不然我掀了你们医院!” “周先生,我、我真的没办法了,您就是把他送去全世界最好的医院,也治不好的。” 医生很为难的辩解着。 周家有钱有势,能治好,他能不治吗? 周焕雄难以接受这个现实,过了好久才松开医生,痛苦的坐在了椅子上。 今年四十五岁的他,只有周明远一个儿子。 二十多年前,周明远的母亲在生他时离世,从此之后,周焕雄就把对亡妻的爱,全部灌注到了儿子身上。 所以周明远,就是被他从小宠到大的。 别说受伤了,周明远从小连委屈都没受过,可今天,他不过是去找一个女人,就被揍成了废人! 周焕雄,怎么能受得了? “叶家——” 周焕雄咬牙切齿的说着:“就算你们交出江岭科技,我也要不会放过你们任何一个。尤其是叶朝歌和她的丈夫!!杨涛,进来!” “周董。” 穿着西装的杨涛立马恭敬的迎了上来。 周焕雄声音沙哑:“带人,去把叶朝歌捆来,我要让她,生不如死!” “是。” 杨涛躬身答应,转身去了。 周焕雄则走进了周明远的病房,看着昏睡中的儿子,喃喃的说:“儿子,放心,他们会付出代价的。” 陪在病床前坐了一个多小时。 周焕雄这才起身回家。 雄英大厦,是周焕雄旗下的产业。 而整个十八楼,上千平的房间,就是他的家。 他不住别墅,但房间的装修却比凉城最好的别墅还要豪华。 走出电梯后,迎接他的就是年轻保姆和两个保镖。 看着保姆扭着屁股殷勤的给他泡茶,周焕雄也在想,是不是趁年轻再要个孩子。 不然周家可就绝后了。 想到这,周焕雄走向卧室时,客厅门突然被笃笃敲响。 小保姆开门看了眼,就回头说:“先生,是打伤周少的那个沈欢。” “什么?” 周焕雄一愣,随即全身开始发颤,咬牙说:“让他进来。” 小保姆听话的开门,沈欢才慢悠悠的走了进来,跟在后面的,则是周家两个保安,他们手一直放在腰间警棍上,随时准备动手。 周焕雄不愧是常年在上流社会混迹的人,即使很想把沈欢千刀万剐,此时的脸上,却没有任何表现,只是淡淡的问:“你来,做什么?” 沈欢很不好意思一样,笑着说:“我不小心打伤了贵公子,所以赔礼道歉来了。” 不提这茬还好,一提到周明远,周焕雄再也忍不住了,猛地站了起来,喝道:“王豹,打断他的腿,让他跪着说话!” 他的腿,就是最好的见面礼。 王豹就是保镖之一,狞笑一声走了过来,刚要动手,沈欢却眉头一抬,抢先说:“周焕雄,你确定要跟我动手?” “我不仅要打断你的腿,还要打断叶朝歌的腿!我要让你把死,当做是一种奢侈品!!” 周焕雄语气森然:“还有你们家那个老不死的,也必须死!死!死!” “本来,你去叶家道个歉,赔个千八百万的,这件是也就算了。” 沈欢叹了口气:“但现在看来,这件事是没法友好的解决了。” 道歉? 赔钱? 周焕雄开始怀疑沈欢脑子不太好使了,暴喝道:“王豹,你还在等什么?!” 主子下令,王豹也再不犹豫,低喝一声朝沈欢扑去。 为什么有钱人都不喜欢好好说话,和平解决问题呢? 心里叹了口,沈欢很无奈的抬了手,抽了过去——王豹,曾是法籍雇佣兵特种战士,也是周焕雄保镖队伍中最能打的。由他出手,相信沈欢就算是练家子出身,也只能被乖乖打断腿。 可下一刻,周焕雄就怀疑自己是不是看到幻觉了。 因为周焕雄看到王豹抡着拳头冲上去后,沈欢只是轻飘飘一个巴掌,他就跟断线的风筝一样倒飞而出。 噗通! 王豹吐着白沫摔在地上,再也不动! 第18章 磕头赔罪 周焕雄傻了。 王豹,他最得意的保镖打手,就这样被一巴掌解决了? 他知道沈欢能打,可真没想到这样能打! 他的另一个保镖,也扑了上去,可连王豹都不是对手,何况是他? 一脚。 沈欢就把另一位保镖也踹飞出去。 再然后,他看向了周焕雄和小保姆。 小保姆哪里见过如此阵仗?尖叫一声,跑了。 周焕雄则站在那,额头上汗珠滚落。 “现在,能好好说话了吗?” 沈欢淡淡的说着,坐到周焕雄前面的沙发上。 周焕雄咽了口口水,他平生见过太多大世面,很快就冷静了下来,强作镇定的说:“沈欢,你以为你能打,就能逼我低头?” “我从不逼任何人低头,我都是跟他们讲道理。” 沈欢淡淡的说:“你愿意跟我讲道理吗?” “哼,你知不知道,我的助理杨涛已经带人去抓叶朝歌了,你要是识相——” 周焕雄刚说到这,沈欢摆手打断:“杨涛?就是他带我找来这里的,现在就在外面的车上吐白沫呢,你要不要去看看?” 杨涛半夜去抓人,结果被沈欢拦住了。 周焕雄一个哆嗦,却也相信以沈欢的身手,肯定能解决杨涛和那些打手。 “现在,你愿意跟我讲道理了吗?” 沈欢再次问。 周焕雄眼皮子抽搐着,咬牙说:“沈欢,你知道我是谁吗?你知不知道,叶家在我眼里,和一条狗没什么区——” 啪! 一个耳光,打断了周焕雄的话。 沈欢不喜欢蠢货。 周焕雄难道不知道,不管他有什么家世背景,现在在这个房间里,沈欢,就是主宰一切的上帝吗? 周焕雄不知道,他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你这是在逼我鱼死网破,你是在找死——” 啪! 又是一记耳光。 周焕雄的脸,立马高高鼓起。 他还是蠢,咬牙切齿的说:“有本事,你就打死我,不然你就等死吧!” 唉。 沈欢叹了口气。 总有人用不怕死来彰显自己的勇气。 他站了起来,走到周焕雄的身边。 周焕雄闭上眼,已经做好了接受任何打击的准备,也做好了事后杀光叶家全家的准备。 以他在天南省的背景,不难做到这一点。 接着,周焕雄就感觉自己的衣领被抓住了,整个人被拖着朝某方向走去。 再接着,他就听到了开窗的声音,十八楼的凉风,从外面吹来。 他要做什么? 周焕雄刚想到这,整个人突然被猛地举起,再然后,他耳边就听到了外面呼啸的风声,和楼下深夜仍不安静的鸣笛。 一股极度的不安全感,逼的周焕雄猛地睁开双眼。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条闪闪发光的丝带。 不,不是丝带。 是路。 是雄英大厦楼下的公路,闪闪发光的是路灯和车流! 而他现在,则是整个人倒垂在半空中! 唯一维系着他生命的,就是沈欢伸出窗外的那只手,抓着他的腰带。 因为倒吊着,血液快速流进了大脑,让周焕雄快速明白了沈欢要做什么。 他,要把自己丢下去。 他,要我死! 最原始的恐惧,从周焕雄心底迸发时,恶魔般的声音,从上方传来:“周总,从十八楼落下的时间,不知道够不够你后悔呢?” 话音刚落,周焕雄腰间一空。 沈欢放手了。 周焕雄,轰然下坠! “我要死了!” 这一刻,周焕雄下意识闭上眼,大脑空白,唯一的念头,就是后悔:为什么,我要嘴硬? 嗡! 周焕雄下坠的身体,突然停住。 沈欢当然不会让他去死,在丢他下去前,已经用窗帘捆住了他的脚。 周焕雄就是倒吊在半空,可下坠那一刻,他还是吓尿了裤子,哆哆嗦嗦的睁开眼睛,向上看去。 窗口的沈欢抽着烟,满脸玩味的笑。 多么可恶的笑啊,可在周焕雄眼中,他简直就是救世主,忍不住的哀求:“求求你,拉我上去,求求你!” 周焕雄现在只想活命,任何恨,包括周明远碎掉的卵蛋,都比不过他的性命! 沈欢的语气,还是那么淡淡的惹人讨厌:“现在愿意听我说话了?” “愿意,我什么都听你的,求你了!” 周焕雄哀求着,再无之前的嚣张。 人呐,就是犯贱。 沈欢冷笑着,把周焕雄从窗口拉回。 双脚刚落在地板上,周焕雄就好像挤干了水分的海绵,软塌塌的坐在了地上,浑身哆嗦。 闻到一股腥臊的臭味后,沈欢有些不好意思。 周焕雄在天南省,好赖也是一号人物,却被他吓得尿了裤子,传出去多丢人? 拍了拍他的肩膀,沈欢语重心长:“做人呢,最重要的是谦逊。别仗着自己有点背景,就横行霸道,你看,我比你厉害多了,不还是甘于平凡,每天摆地摊卖烤串?今晚的事,我不希望任何人知道,你,明白吧?” 周焕雄颤抖着点头,脸白的像纸。 沈欢又问:“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吧?” 周焕雄再次点头。 沈欢这才满意,转身离开。 他离开后不知多久,周焕雄才被口袋里嗡嗡响起的手机吵醒,茫然接起,一看是来电显示是老周,周焕雄眼中终于有了光亮,接起后嘶嚎道:“爸,您一定要帮我和远儿做主啊,我——” 他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就传来老周的暴怒声:“畜生,明天立马去给叶家赔礼道歉,想尽一切办法,也要让叶家原谅你,不然,你就等死吧!” 周焕雄懵了。 他爸老周,在职期间可是天南省排的上号的大人物。 此时却也如此惊恐的让他去道歉。 叶家,不,沈欢,到底有多可怕的背景? 清晨五点钟。 根本睡不着的叶朝歌,走出了卧室。 客厅里,叶建丰和楚妍在沙发上相拥着睡着了。 他们一整晚都在商量怎么办,直到快天亮才睡着。 “爸、妈,是我连累了你们。” 叶朝歌心里痛苦的哀嚎一声时,别墅门铃响起。 叶朝歌向别墅门口看去,见到按门铃的中年人后,登时心里一个哆嗦。 中年人他认识。 周焕雄,天南省的知名企业家,背景雄厚,天南省绝对的大人物。 同时,也是周明远的父亲。 他找上门来,不用问也知道是来寻仇的。 咬了下嘴唇,叶朝歌心里泛起苦涩: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 叶朝歌转身,对熟睡中的父母深深鞠了一躬,这才开门走出客厅,来到别墅门口后,深吸口气,哀求道:“周先生,一切都是我的错,您对我做什么,我都接受,只希望您能放过我的家人!” 说完,叶朝歌都像跪在地上,乞求他的原谅时,却见对面的周焕雄,诚惶诚恐的率先跪在了地上,竭力哀求:“不,叶总,一切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管教不严。对不起、对不起!” 每说一个对不起,周焕雄就磕一个头,就好像叶朝歌是他的老祖宗。 叶朝歌,彻底懵了。 第19章 不可思议 怎么办? 就连在睡梦中,楚妍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迷迷糊糊睁开眼时,楚妍就看到打着哈欠的沈欢正走进客厅。 看他身上湿漉漉的有水汽,不难猜到他刚刚在外面清扫他的破烧烤架。 看到沈欢,楚妍就来气,刚想骂什么,却见叶朝歌推着老太太的轮椅车,有说有笑的从厨房走去。 楚妍又开始落泪,女儿的笑容,也马上就要看不到了吧? 见老婆醒了,叶建丰走了过来,笑道:“醒了?洗漱吃饭了,今天可是咱闺女亲手下的厨。” 本来心里就担忧的出言,看到叶建丰的笑脸后终于忍不住了,破口大骂:“叶建丰,你还有没有良心啊,周家马上就要来报复了,你怎么还有心情吃饭啊!” 叶建丰苦笑:“老婆,你听我说——” “我不听,你一直这么没心没肺,女儿受了欺负你也不管,你算什么男人啊!” 楚妍骂着,又开始落泪时,叶朝歌赶紧走了过来:“妈,你别哭,我没事。” 楚妍一把抱住闺女,心疼的说:“朝歌,爸妈没本事,保不住啊。” 叶朝歌苦笑着解释:“妈,已经没事了,周焕雄来过了,而且还给我们道歉了。” “妈心疼你啊,呜呜……什么?” 楚妍哭到一半,突然反应过来,愣神问:“啥?” 叶朝歌拉着楚妍的手坐在沙发上,解释说:“今天早上,周焕雄就登门道歉了。” 用了几分钟时间,叶朝歌把今早发生的事,详细说了一遍,最后还把一张支票放在了桌上,说:“他还赔偿了一个亿,作为道歉礼。” 又是一个亿?! 楚妍瞪大了眼睛,赶紧拿起了那张支票仔细端详。看到上面出票人签章位置,周焕雄的红色印章后,才难以置信的说:“这、这怎么可能呀?我们把周明远打成了重伤,周焕雄反而给我们道歉?” “我也觉得不可思议。” 叶朝歌叹了口气说:“我也问周焕雄原因了,他只说这件事是周明远做的不对,所以才送上了一个亿的赔礼。” 打伤了人,人家反而赔了一个亿? 一场灾难,一晚的时间就梦幻般消失了。 任谁都难以相信。 楚妍掐了自己的胳膊一下,确认不是做梦后,轻轻把支票送还给叶朝歌,试着问:“咱们是不是去打听打听,到底怎么回事?” 这时,老太太开口了:“哼,还打听什么?他们做错了事,赔礼道歉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叶建丰也在一旁没心没肺的笑:“对,现在最重要的是,好好庆祝一下,开饭!” 这段时间来,叶朝歌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 尤其是沈欢打伤周明远后,她精神几近崩溃。 现在终于一切平安无事,还白得了一个亿的支票,叶朝歌总算放松了警惕。 这顿饭,他们吃的很尽兴。 叶建丰取出了过年都不喝的好酒,美美喝了几杯,因为心情好,还给沈欢倒了几杯。 餐桌上大家也是有说有笑,直到楚妍说起另一件事:“朝歌,江岭科技,你还去吗?” 说到这时,楚妍还特意看了眼老太太。 老太太,现在已经知道二叔伯为了保住叶家,和叶建丰一家划清界限的事了。叶朝歌,自然也不再是江岭科技的总裁。 即使叶朝歌合法拥有四成股份,但在叶家其他股东的联合下,她也只能被逼下位。 老太太对此,当然也生气,不过更多的是无奈。 此时又听楚妍提起江岭科技,长长叹息一声,埋头继续吃饭。 儿孙们的内斗,她已经不想管了。 见老太太没什么表示,楚妍才继续说:“昨天我听你二叔伯说,你的股份,已经被稀释了,估计要也要不回来了。” “要不回来就算了。” 叶朝歌深吸口气,缓缓的说:“我打算用周焕雄的一个亿,重起炉灶。” 楚妍点点头:“对,咱们自己干,不受他们的气。可是,你打算做什么啊?” 一个亿,对平民百姓来说,已经是个天文数字了。 但在生意场上,这个数字并不算多。 起码,叶朝歌想创建一个和江岭科技一般的大企业不现实。 喝了几杯酒,叶建丰也开始瞎出主意:“要不,做餐饮?投资下咱女婿的烧烤事业,也能赚钱。” “屁,一个亿烧了都不能给……” 楚妍下意识的想挤兑沈欢,却又想到老太太在场,住了嘴。 叶朝歌却沉思了起来,半响后才摇头说:“餐饮不行,行业已经饱和了,不过另一个行业还有市场空缺。” 楚妍问:“什么?” “教育。” 叶朝歌思索着道:“辅导培训,尤其是初中和小学。” 教育机构,在北方和南方一些大城市,已经很饱和了。但发展没多久的凉城,却还有相当大的市场空缺。 很早之前,叶朝歌就在关注这一行了。只是一直忙着叶家的江岭科技,腾不出手。 现在她离开了叶家,又有了一个亿的启动资金,相信以她的经商头脑,很快就能在凉城闯出一片天。 打定主意后,叶朝歌也很快投入了新的商业热情中。 这些,和沈欢就没什么关系了。 吃过饭,老太太看到事情解决,表示要回祖宅后,沈欢就开车送她和范姐。 回来时,才拿出手机,点开了雪莉发来的短信:“事情搞定。” 沈欢知道,雪莉说的是周家的事。 他也知道,上次给雪莉打过电话后,她会立马着手搞定周家。 周焕雄的老爹周文斋,在本地很有几分能力,关系网极深,所以周明远才能在天南横行霸道。 可越位高权重的人,往往越有见不得人的事。 当雪莉的手下,把一封装满了周文斋为非作歹的证据,送到他面前后,周文斋就怂了。 那封信,足够周文斋后半辈子,可以在监狱度过了。 所以,周焕雄才会接到他的电话,听命来赔礼道歉。 本来嘛,周文斋早点给周焕雄打电话,也就没昨晚那些破事了。 谁料周焕雄提前安排杨涛带人,连夜来抓叶朝歌。 准备出门摆摊的沈欢正巧遇到了,这才亲手把杨涛等人送回周家雄英大厦,拜访了不知好歹的周焕雄。 相信周家以后,再也不敢那么放肆了。 哥们也算为民除害了。 沈欢淡笑着想到这,客厅里又传来了不怀好意的声音,是叶帆,正叫嚣着说:“大伯,大婶,你们已经被逐出叶家,所以这栋别墅,也该交出来了。” 接着,楚妍忍不住的问:“叶帆,你什么意思?” 叶帆冷笑一声:“意思是,你们现在就滚出这栋别墅!” 第20章 你活腻了是吧 昨天下午,叶建功就去了雄英大厦见了周焕雄。 作为叶朝歌的二叔伯,他去找周焕雄,就是奉送上江岭科技,并且说明他和叶朝歌一家撇清关系。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他们不受牵连。 当时,周焕雄也同意了,并且安排手下袁侩第二天去江岭科技签股份转让合同。 毕竟江岭科技市值上亿,谁看了都眼红。 于是今天一大早,袁侩就去了江岭科技,并且在签订合同后,和很懂事的叶帆,去了当地一个酒吧,逍遥快活。 喝了酒,袁侩心满意足的叼上一根烟,感叹凉城这个小地方,女大学生的质量倒是挺高时,叶帆很有眼力见的送上火机,并且表示叶家还有位质量更高的。 谁? 袁侩当然好奇。 叶帆笑嘻嘻的表示,当然是连周少都眼馋的叶朝歌咯。不过过不了多久,她就会被周先生报复。 周少因为一个女人被送进医院的事,袁侩听说过,却不知道叶朝歌是何方狐狸精,能惹出这么大的祸患。 叶帆也顺势提出,他正好要去叶朝歌收回别墅。 袁侩当然乐的同行。 于是,才有了眼前这一幕。 踹开别墅门后,叶帆就叫嚣着让楚妍他们滚出别墅。 楚妍当然不肯,站起来破口大骂:“这栋别墅是我们自己花钱购买的,凭什么搬出去!” “哼,什么叫你花钱买的,这栋别墅账目上,不还是江岭科技的财产?” 叶帆冷笑:“现在这地方,姓周。再说了,反正都是要遭殃的人了,住这么大的房子也是浪费。大婶,你还是乖乖搬走吧,别等我们赶人。” 楚妍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的,想辩解什么。 叶朝歌却站了出来,冷冷的说:“可以,我们现在就搬走,不过得给我们收拾的时间。” 楚妍还想说什么,又猛地想起朝歌手里还捏着一张超大额的支票呢。 登时冲叶帆冷笑起来:“朝歌说的对,我们马上就搬走,就这个破别墅,我们反正也住烦了。” 叶帆却一愣,想不到他们会这么干脆,登时皱眉:“你们搬出去,去哪?你们的银行卡,可都被冻结了。” “这就不用你们管了。” 楚妍撇着嘴的说着,拉着叶建丰上楼,又招呼女儿:“走,朝歌,甭理这种没教养的后辈。” 叶朝歌笑了笑,也要跟上去时,在叶帆身后的袁侩,说话了:“等等。” 叶朝歌停住脚步,转头问:“还有什么事吗?” “谁让你们搬走的?” 袁侩很嚣张的说着,一双眼睛在叶朝歌身上反复打量。 越看,他越觉得叶朝歌是个极品。 无论身材,还是脸蛋,都比他的女人强千万倍,怪不得周少为她——想到周少,袁侩冷笑更浓:周老大,肯定不会放过叶朝歌的。 当然了,现在袁侩不介意先帮周老大出一口气。 叶朝歌秀眉皱起,问:“你是谁?” 叶帆蹦出来介绍:“这位,是雄英集团的袁侩袁总,也是周焕雄周先生,最得力的手下干将!” 周焕雄不是今早来道歉了吗?他的人又来做什么? 难道周焕雄又翻脸了? 叶朝歌心里一紧,忙说:“周先生他、他不是已经放过我们了吗?” “开玩笑,周董放过你们,我会不知道?” 袁侩冷笑道:“周董说了,江岭科技的一切,都是我们的,这栋别墅是,别墅里的你们,自然也是。” 叶朝歌咬着嘴唇脸色微变,问:“那你想怎么样?” 袁侩笑的更嚣张:“你们嘛,听叶帆的话,滚出这栋别墅。但是,不准离开院子。” 楚妍尖叫:“这不是为难人吗?你让我们住在哪!” 袁侩嘿嘿一笑:“院子里,不是有个狗窝吗?” 别墅门口院子的东北角,有个不大的小仓库,三四平米大小,以前是拿来养狗的。现在袁侩却让他们住进去。 这绝对是赤果果的羞辱! 楚妍跺了跺脚,更加羞恼,转头冲女儿说:“快给周焕雄打电话问问,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叶朝歌却一脸苦涩:“妈,我没有周焕雄的号码。” 叶帆听了捧腹大笑:“就你,也有资格和周董联系?” 袁侩也很不屑,淡淡的说:“我劝你们还是别联系周董了,只会加速你们的毁灭罢了。” 他话音刚落,身后就传来一声懒洋洋的男人声音:“我有周焕雄的手机号,你们要吗?” 谁? 众人齐齐看去,就见沈欢开门走了进来,随意的举着手机。 手机屏幕上,正是周焕雄的私人号码。 袁侩见状一愣,那个手机号,可是周老大的私人号码。 除了联系家人,就只有他们几个心腹知道。 沈欢,怎么会有? 叶朝歌也纳闷:“你、你怎么有周董的手机号?” 当然是雪莉查出来的——沈欢可不会如实相告,既然决定过普通的人生,他就不希望周围人知道他曾经刺客之王的身份,闪烁其词的说:“今早我摆摊回来的时候,碰到他了,他道歉时候,主动给的。” “原来是这样。” 叶朝歌面露惊喜,赶紧走过来:“快给我。” “周董给你道歉?” 叶帆笑的眼泪都快出来了:“叶朝歌,你这个废物老公脑子也终于残了啊,笑死我了,袁哥,你看……” 叶帆看向袁侩时,话突然就僵住了。 因为他看到袁侩正一脸难以置信的看着叶朝歌。 叶帆眨了眨眼,干巴巴的问:“袁哥,你不会觉得那是真的吧?” 袁侩虽然坏,但不蠢。 见沈欢拿出周老大的私人号码,又联想到刚刚叶朝歌说的话,心里登时升起了一抹不安。 很快,叶朝歌就打通了那边的电话。 那边,周焕雄听说是叶朝歌后,恭敬的态度打消了叶朝歌的疑惑。 然后,叶朝歌就把电话递给了袁侩,说:“要你听电话。” 袁侩将信将疑,刚接过电话放在耳边,说了句“喂”,就听电话那边的周焕雄,暴怒如惊雷,的大吼:“袁侩,你个傻瓜,谁让你去叶家找事的,活腻歪了是吧?!” 周焕雄说啥也没想到,他前脚刚去给叶朝歌道了歉,后脚,袁侩这个缺心眼的就去找事了。 接到叶朝歌电话后,周焕雄气得胡子都竖起来了,他真怕袁侩再次惹恼叶朝歌……叶朝歌背后那尊大佛。 那样,他不仅头白磕了,钱白给了,就连周家也会陷入牢狱之灾! 所以袁侩接电话后,他才忍不住的破口大骂。 并勒令袁侩,无论用啥办法,不管是舔叶总鞋子还是给叶总磕头,必须得取得她的原谅。 不然,周焕雄就会送他去见上帝。 袁侩傻了。 叶帆还在那不知好歹的冲叶朝歌竖中指:“傻缺,周董是什么人,会听你的?” 啪! 一个耳光打断了叶帆的叫嚣。 袁侩恶狠狠的瞪着叶帆,语气恼怒:“你给我闭嘴!” “袁哥,你——” 叶帆难以置信的看着袁侩,然后表情就更难以置信了。 因为他看到,高高在上的袁侩竟然噗通跪在了地上,不住的扇自己嘴巴子:“叶小姐,是我说话太臭,您千万别放在心里!” 第21章 刺客降临 在接到电话的第一秒,袁侩就知道大事不好。 可他也没想到会那么严重,周焕雄竟然直接要挟他的性命! 袁侩腿一下就软了,马上用能想到最极端的方式,给叶朝歌道歉。 嘴巴子,一个接一个。 很快,嘴角就溢出了鲜血。 本来袁侩也没做什么,只是说了几句不好听的,在得知周家确实没有报复的想法后,叶朝歌也不会和袁侩计较,赶紧说:“没事,你还是起来吧。” “谢谢,谢谢叶小姐!” 袁侩激动的爬起来,又解释说:“叶小姐,我是听信了他的谗言才来的。还有江岭科技现在周家占据了八成股份,您需要的话,我马上还给您。” “啊,不行!” 叶帆宁愿江岭科技落到周家手里,也不愿落在叶朝歌手中,登时有些懊恼。 袁侩却怒瞪他一眼:“闭嘴,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 叶帆动作僵住了。 也怕了。 他真想不到,周家竟然向叶朝歌低头了! 呆呆的看着叶朝歌,叶帆真怕她拿回江岭科技的股份后,把最后两成属于他们的股份,给稀释了。 好在叶朝歌没同意,她只是摇了摇头,淡淡的说:“江岭科技,和我已经没关系了,我不想再回去了。这栋别墅,我也会还给江岭科技的。” 袁侩大惊,以为叶朝歌还在生他的气,赶紧说:“叶小姐,真的不用了。您要是喜欢,这栋别墅就当我们送给您。” 说着,袁侩又危险的看了眼叶帆,说:“叶家的人,谁敢赶您出去,就是和我作对。” 叶帆被他的眼神吓的一个哆嗦,大气也不敢出了。同时心里也在哀嚎:叶朝歌,到底是何方神圣? “这……” 叶朝歌知道袁侩是真的怕了,她要是不收下这栋别墅,他不会安心的。 叶朝歌只好点点头:“那好吧。” 袁侩这才松了口气,大喜:“我马上把别墅转入叶小姐名下,不知道叶小姐还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叶朝歌现在只想清静一点,刚想赶他走,却又突然想到了什么,忙问:“袁总,不知道您认不认识教育部门的人?” 叶朝歌,打算进攻教育界。 主要是做辅导机构。 但做辅导机构是需要证书的,而且要比一般证书更难弄。 按照流程申请准备的话,很麻烦。 要是能借着袁侩的帮主快速办下来,她当然乐意,反正找人拖关系也不是行贿,只是缩短办理流程。 袁侩琢磨了一会,想到了什么:“我认识教育单位的一位主任,您需要的话,我现在就帮您联系。” 叶朝歌很惊喜,袁侩当天就联系了柯主任,表示他有个朋友要开辅导机构,需要办理证件。 柯主任也答应的很干脆,表示叶朝歌什么时候提交信息,会优先帮她办理。 解决完这些后,袁侩才离开叶家。 至于叶帆,早在他们商议办证件的时候就待不下去,回家报告这件事了。 至于二叔伯听说叶朝歌和周家化解后,会不会后悔,叶朝歌不知道,也不在乎。 她只知道接下来的一周,二叔伯找了她好几次,她都没见。 一是因为二叔伯薄情寡义伤了她的心,二则是因为她真的很忙。 这七八天,她一直都在外面奔波忙碌,又是选学校的住址,又是招聘老师。 既然手里有大笔的启动资金,叶朝歌也不打算一点点干起,她决定要做就做大的,最好是一举占领凉城的辅导机构市场。 一周后,搞定一切的叶朝歌,晚上和柯主任、袁侩,以及几个合作办学人,一块来到了凉城大酒店。 包厢中,叶朝歌坐在首位,左手边就是她在江岭科技时的贴身秘书田小雅。 得知叶朝歌要重新创业,需要大量人手后,田小雅不顾父母的反对,离开了江岭科技的高薪职位,来到了叶朝歌身边。 她在江岭科技时,就是叶朝歌一手提拔起来的,心怀感激之情。 加上田小雅以前做过两年老师,也算物尽其用。 叶朝歌的右手边,则是叶建丰。 叶建丰当年没有继承家业,就是因为去当凉城某三流大学当老师去了。而教育机构的校长,必须有两年以上的教育工作经历。 他来当这个校长,叶朝歌最信得过。 他们三人对面,则是搭线人袁侩、柯主任以及沈欢。 沈欢也不想来,晚上他还要去北海街营业呢。 想到那些饥肠辘辘的行人下班回家时,吃不上他热腾腾的烤串,沈欢就觉得事业心受到了创伤。 可谁让叶朝歌许诺,今天他来当司机的话,就给他购入一辆崭新的烧烤刨冰一体化的小吃车呢? 为了一万块的小吃车,凶名赫赫的刺客之王只好跟来,看着叶朝歌他们把酒言欢。 当司机的,不能喝酒。 酒过三巡,只能喝茶水的沈欢憋了一肚子尿时,手机嗡嗡响起。 一看来电显示是雪莉,沈欢就站了起来,表示自己要去趟洗手间。 走出包厢后,沈欢找了个没人的洗手间,进了隔间后才拿出蓝牙耳机带上,接通了电话:“我不是说过,没事不要联系我吗?” 雪莉那边歉意的声音立马响起:“对不起龙首,这次是有急事才跟您报告的。” “我不是你的龙首……算了,什么急事?” 沈欢有些无奈。 上次他找完雪莉帮忙后,雪莉就俨然以为她是沈欢的自己人了。 其实沈欢知道,雪莉帮他,是上面将小姐下的命令。 或许,将小姐是为了弥补以前的愧疚之情吧。 雪莉很恭敬的说:“根据情报显示,有一队来自圣主之矛的刺客,潜入了凉城。” 圣主之矛? 沈欢微微一愣,圣主之矛是一个西洲的组织。 早在二十世纪中期,这个刺客组织就在世界上犯下了多起著名案件,比如六十年代参议员被杀案,以及九十年代相当有名的艾丽宫爆炸案背后,都有圣主之矛的影子。 不过他们的主要行动范围在西洲,来凉城做什么? 疑惑归疑惑,沈欢也没当回事。 一个小刺客而已,若是敢惹到他的头上,呵呵。 挂掉电话后,沈欢刚打算开门离开,忽的听到门口响起一个低沉、发音极其怪异的声音,似乎在对着耳麦说话:“放心,今晚叶家,不会有人活着离开。” 这人,说的是纳瓦霍语。 这绝对是世界上最偏僻的语言,曾在二战期间被米国当成“秘语”使用。 如今,能听到这门语言的更是少之又少。 巧的是,刺客出身的沈欢,曾系统的学过纳瓦霍语,所以听到后,登时一愣。 刚打电话说有刺客,他就遇到刺客了。 而且,还是来杀叶家人的! 沈欢不着急出门了,听到外面挂掉电话后,才缓缓起身时,厕所的灯,突然被关掉了。 接着,隔间门被突兀的踹开,黑暗中,一道不易察觉的寒光电闪般射出,直刺向沈欢咽喉! 第22章 敢废话就死 寒光,是刀。 速度,飞快。 靠,哥们刚接完电话,就遇到了刺客? 靠,这刺客真是活腻歪了,竟然敢对哥们起杀心! 沈欢心里破口大骂,但动作一点不慢,看准那道疾射而来的寒光,悍然出手。 “嗯!” 随着一声闷哼,寒光后的那只手,被沈欢狠狠抓住,用力一折,关节技,扣住了对方。 手,很大,但很细腻。 绝对是从小培养出的专业刺客。 这只手的主人拼命挣扎着,可根本挣不开,恼羞成怒下,另一只手狠狠砸向沈欢的脑袋。 如果把沈欢换成别人,刚刚那一刀恐怕就被割断喉咙了。 可他是沈欢,他能瞬间出手制住刀子,也能轻松接住对面的拳头。 砰! 沈欢另一只手抓住对方砸来的手腕,往隔间墙上一砸,接着抢过他的刀,狠狠扎在了他手背上。 笃的一声,刀,就把对方的手,牢牢钉在了隔间木板墙上。 鲜血迸溅。 手连心,吃痛下,刺客张嘴就要惨叫,却被沈欢牢牢捂住。 他还要挣扎,却立马被沈欢按着脑袋,狠狠往墙上一砸:砰! 可怜的刺客,立马撞了个头破血流,晕乎乎的再也不敢动手。 黑暗中,沈欢笑道很阴森,用纳瓦霍语问:“听得懂我说话吧?” 刺客没想到他会说纳瓦霍语,登时瞳孔一缩。 他对沈欢出手,只是因为听到厕所隔间有呼吸声,担心有人听到秘密。不过他也知道,世界上没多人听得懂他说的话。 可沈欢却拿纳瓦霍语反问他。 这证明,刺客的行动目的,已经暴露了。 刺客咽了口口水,点头。 沈欢冷笑,又说:“我说什么,你答什么,敢废话,就死。” 刺客再次点头。 沈欢这才松开,同时一把拽向他的衣领,将一个小型耳麦拔掉。 刺客看的眼皮直跳,沈欢的动作,说明了他的专业。 沈欢问的话,也直逼要害:“你,是圣主之矛的成员?” 一句话,刺客就震惊到了,艰难的回答:“是。” 沈欢又问:“你刚刚说要杀叶家人,指的是叶朝歌一家吧?” 刺客惊恐低吼:“你、你怎么知道?!” “委托人是谁?” “不知道。” 刺客摇摇头。 刺客业界明文规定,刺客不得透露客户信息,这是铁则。 不过铁则在自己的小命面前,似乎也没多重要。 沈欢拔出刺在他手中的刀子,倏地架在他脖颈间,冷喝:“再给你个机会,委托人,是谁?” 刺客吓了一个哆嗦,赶紧说:“我真的不知道,我只是小队成员之一,任务是队长接的,我只知道目标,不知道委托人,没骗你!” 沈欢皱眉。 他能看出来,对方没说谎。 那谁和叶朝歌有仇,想杀她呢? 沈欢想来想去,只能想到周家。可又怀疑,周焕雄那个老怂货,真有胆子联络刺客杀人? 就在沈欢思索时,黑暗中刺客的左手,已经缩进了袖子里。 他的袖子里,有一把消音手枪。 趁沈欢放松警惕,他就算打死他,也不会被人发觉。 心,怦怦跳着。 刺客一点点缩着左手,握住了手枪枪柄,随即用最快的速度拔出,狠狠扣下扳机:“去死吧!” 啪! 轻微抽鞭子般的声音响起,子弹呼啸而出,刺客脑海中,几乎已经浮现了子弹入肉,鲜血迸溅的声音时,子弹却很不如愿的打空了。 啪的击中了墙壁,又反弹到地面上,溅起了火花。 刺客的心,也在这一刻猛地悬了起来。 刚刚还在他眼前的沈欢,不见了。 他的眼前,是黑暗中石灰白的马桶。 马桶不是在地上吗?我站着,怎么会看到呢? 嗡、嗡。 沈欢的手机传来了短信提示声,借着他拿出手机时屏幕的微光,地上的刺客转动眼珠,看到了他自己的身体——没有脑袋。 刺客眼珠子徒然瞪大,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他的脑袋,被割下来了。 就在他开枪的瞬间,沈欢躲开了他的子弹,割掉了他的脑袋。 他好快! 这是刺客生前最后一个念头,然后他的世界就陷入了永远的黑暗中。 短信是叶朝歌发来的。 她说吃完了,准备走,让沈欢回去开车。 沈欢回复马上到后,又拨通了雪莉的手机号。 主动接到沈欢的电话,雪莉表现的很激动,听说有具尸体需要她处理后,她也表示五分钟内,就会有人赶到洗手间,解决尸体。 沈欢挂掉电话后,走出隔间打开了灯。 这时,他才看清刺客的样子:金发碧眼,消瘦的像个猴子。 滚落在地的脑袋上,眼睛瞪得像铜铃。 看来死的很不甘心。 为了防止尸体被别人发现,沈欢走回隔间,从内部反扣上门,随后从隔间上方翻出。 洗掉身上的血腥味后,才回到包厢。 袁侩和柯主任他们已经走了,田小雅也先回家了。 喝了酒的叶朝歌,正等着沈欢这个司机开车送他们。叶建丰,则去前台结款了。 “怎么去了那么久?” 叶朝歌有些埋怨的问。 沈欢很优雅的吐出俩字:“拉屎。” 哼,没素质。 叶朝歌心中哼了一声,又说道:“后天,辅导机构开学,你别去摆地摊了。” 沈欢一愣,纳闷的问:“为啥?” “辅导班周末和晚上会给学生提供餐饮,你这么喜欢做餐饮,就来我的辅导班做餐饮。别整天推着那个破车出去卖烧烤。” 叶朝歌发誓,她是诚心诚意邀请沈欢入驻辅导机构的。 碍于老太太,叶朝歌不会和沈欢离婚。 可他一直是个废物,叶朝歌也看不下去,加上她最近心情不错,才想着拉他一把。 可沈欢却很不领情,皱眉说:“我早就说过了,我不想被人当成吃软饭的小白脸,我去摆地摊,是我的自由。” 懒得管你! 叶朝歌鼓了鼓嘴,不想再跟这个废物废话时,大厅柜台那边突然传来了叶建丰和人争执的声音:“李院长,之前我就说过要辞职的,你也同意了,现在不能出尔反尔啊!” “老东西,老子让你留下,是看得起你,谁准你辞职的!” 有人低喝的骂着。 光听动静就知道,叶建丰在付款的时候,应该是遇到了学校领导。 然后,两人起了争执。 叶朝歌脸色大变,赶紧朝大厅那边冲去。 沈欢也亦趋亦步的跟上,来到大厅时,正看到一个年轻人倏地抬手,狠狠一巴掌扇在了叶建丰脸上:啪! 第23章:老丈人被抓了 “放开他!” 叶朝歌尖叫一声,猛地朝大厅冲去。 老爸都被扇耳光了,她能坐得住吗? 年轻人拽着叶建丰的衣领,正想说什么呢,就被叶朝歌猛地推开。 “谁?” 年轻人怒目看去,但见到叶朝歌的脸蛋后,眼睛却瞬间一亮。 叶朝歌拉着叶建丰的手后退几步,关心道:“爸,你没事吧?” “我没事。” 叶建丰后退几步,看着年轻人咬紧了牙关:“李院长,你过分了!我难道还不能辞职了吗?” “呵呵,辞不辞职不是你说了算的。” 李院长冷笑一声:“叶建丰,回去好好考虑考虑,不然你会后悔的。” 说完,李院长朝大厅门口走去时,还特意冲叶朝歌抛了个媚眼。 叶朝歌没理对方,而是挽着叶建丰的胳膊,很奇怪的问:“爸,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欢也看了过去。 他也纳闷,叶建丰在凉城精英学院就职,只是个普通教师。他辞职,很快就会有其他老师补充他的位置。 那个姓李的院长,没必要抓着一个老师不放吧? 听女儿问起,叶建丰无奈的叹了口气:“唉,回车上说。” 等到车上,沈欢启动车子后,后座的叶建丰才吞吞吐吐的说:“本来这件事,我不想告诉你们的,丢人啊……” 两周前,因为叶朝歌的欠款,叶建丰就找同事借钱。 可拼拼凑凑,叶建丰也就借到了四五万。和叶朝歌八千万的资金缺口相比,差得远呢。 于是,叶建丰找到了刚刚那位年轻人,李驰成。 李驰成年仅三十三岁,能当上精英学院建筑院系的院长,是因为精英学院校长,是他的亲舅舅。 他的家庭条件,在叶建丰的交际圈里,已经是最富有的了。 本来,叶建丰只是试探性的提出借一百万,没想到李驰成很干脆的答应了,不过却提出了一个要求:叶建丰在校期间研究项目的所有成果,全部转到他的名下。 叶建丰是精英学院少有的教授,他申报的科研项目也是进展最快的,最多再有半年,就能出成果了。 而李驰成呢,作为一个年轻老师,很需要科研成果来充实履历。 换句话说,李驰成想坐收渔翁之利,让叶建丰做他的“枪手”。 这对醉心学术的叶建丰来说,无疑是难以容忍的,李驰成开出的一百万,对女儿八千万的欠款也只是杯水车薪。 可当时,叶建丰也是被逼到了绝境,最终还是答应了李驰成。 于是这两周,在叶建丰的帮助下李驰成发表了几篇还不错的论文。 后来叶朝歌的事情解决,叶建丰也没再要回学术成果,前两天更是决定支持女儿的教育事业,提出了辞职。 当时,李驰成也同意了。 但今晚,叶建丰提出明天就写辞呈时,李驰成却翻脸了。 叶建丰的科研项目没做完,李驰成怎么会放过他呢? 叶建丰想走可以,但最晚也要等李驰成拿到最终的学术成果! “哎,我的档案,还在他手里扣着呢,他不同意我离不了职。” 说到最后,叶建丰脸色更加难堪:“平日在学校里他就嚣张跋扈,没想到今晚会直接动手。” 他也是为人父母的,在女儿面前这么丢面子,脸上挂不住。 叶朝歌却只是心疼父亲,出主意说:“爸,明天你去学校时,把一百万还给他,实在不行多添点,先离职再说。” 叶建丰点头:“只能这样了。” 老丈人遇到的困难,沈欢没当回事。 和今晚出现的刺客相比,一个大学老师还引不起他的重视。 他只是纳闷,谁会雇佣圣主之矛的刺客,暗杀叶朝歌一家? 周焕雄? 不可能,以他的背景不敢联系西洲刺客组织的,因为一旦暴露就是万劫不复。 直到把车子开回家,沈欢也没想出个所以然。 刺客,沈欢不怕。来一个,他就能宰一个。 可问题是,沈欢如果一直守着叶家,那他还做不做生意? 他外出摆摊时,刺客摸进来杀人咋办? 躺在床上闭上眼前,沈欢忍不住叹了口气:“看来,还是得想办法先解决那支刺客小队啊。” 第二天一大早,沈欢照例蹬着三轮出门,却没有去进货摆摊,而是绕着小区走了几圈。 周围可能潜伏刺客的地方,像是草丛啊,外围的高楼天台等等,沈欢逛了个遍。 没有发现半点刺客的蛛丝马迹后,才放心回家。 除了老太太,沈欢对叶家没什么感情,可既然决定金盆洗手做普通人的生活,他也不希望被刺客打破平静。 刚走到家门口,还不等放下三轮车,就见客厅门被推开,楚妍疯了似的推门冲了出来。 看到沈欢后,直接丢过一串车钥匙来:“沈欢,赶紧开车,送我去治安队!建丰他被抓了!” 叶建丰一大早就带着一百二十万的支票去学校了,想给李院长送点好处,顺利离职。 怎么才刚过中午,就被抓进治安队了? 在楚妍的催促下,沈欢开车赶到治安队时,叶朝歌正巧走出治安队大门。 叶朝歌在外面忙活办学的事呢,听说老爸被抓,第一时间赶了过来。 楚妍下车后,也是赶紧拦住了女儿,焦急的问:“朝歌,你见到你爸了吗?他、他犯了什么罪,为什么会被抓啊?” 叶朝歌咬着嘴唇,脸色很难看的说:“妈,精英学院有女学生举报,爸他、他强行欺负了女学生。” “什么?” 楚妍难以置信的喊出这两个字,双腿一软,无力的朝后摔去。 幸好沈欢就在她背后,及时伸手托住了她,避免楚妍摔倒在地再磕出个脑震荡啥的。 叶朝歌也赶紧去扶她时,楚妍眼眶已经红了,怒气冲冲的喊:“这个天杀的,怎么能干出这种事啊?!” 自家男人,在外面欺负女学生,还被警方抓进了局子…… 楚妍现在的心情,用绝望来形容也不为过。 她又生气,又悲哀,眼泪哗哗往下落。 叶朝歌赶紧劝:“妈,你冷静一点。现在警方还在调查中,我去见他的时候,他身手酒味很重,很有可能是被人灌了酒才不小心……” 可楚妍哪里能冷静的下来,痛苦的哀嚎:“我就说他最近越来越不顾家了,他做这种事,可让我怎么活啊。” 她的哀嚎,也是引来了一众围观,沈欢都看不下去了,忍不住的说:“咳,那啥,叶叔叔的性格那么怂,就算喝了酒,也应该做不出这种事来吧?昨晚我听说,他们学院的李院长和他有矛盾,会不会是被人诬陷的?” 如果是平常,沈欢点评老丈人性格怂,楚妍绝对会不高兴。 可现在,沈欢这句话却像是救命稻草一样,让楚妍眼睛蓦地一亮,抬起头焦急的说:“对,一定是这样,你爸那么怂,怎么可能欺负女学生呢?我、我现在就去他们学校,问问李驰成到底是怎么回事!” 以楚妍激动的状态,叶朝歌真怕她遇到李驰成后,会忍不住跟人家动手。 那样只会把问题越闹越大,只好说:“妈,您先在治安队等结果,我去学校问个究竟!” 第24章:让他来见我 “前面就是精英学院。” 在叶朝歌的指挥下,沈欢把车停在了学校门口。 楚妍情绪很激动,叶朝歌也是如此。前者担心她激动下开车不安全,也是任命沈欢当司机,陪她跑这一趟。 找校门口的保安打听后,两人也是直奔建筑系院长办公室。 推门进去时,李驰成就坐在办公桌后,翘着二郎腿喝茶。 办公室装潢豪华,让沈欢惊讶的是,墙上还竟然还挂着精英学院校长和雪莉的合影。 看来华龙集团也是精英学院的大校董。 叶朝歌突然冲进来,李驰成也没有丝毫惊讶,就好像早就预料到了。 叶朝歌满心都是愤怒,冲到他面前双手一拍办公桌,喝问:“李驰成,我爸被抓,是不是你干的好事?!” 李驰成一脸很欠揍的纳闷表情:“叶小姐,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怎么听不懂啊?你爸欺负女学生被报警,这可是正规执法流程……虽然那几个女学生,和我关系都还不错。” 叶朝歌,银牙咬紧,挤出几个字:“李驰成,果然是你干的好事!说吧,你究竟想怎样?” 李驰成没说话,而是看了眼进门后就站在门口的沈欢。 叶朝歌转头摆了摆手:“你先出去。” 等沈欢一脸无所谓的离开办公室,牢牢关上门,李驰成才笑了。 笑的很奸诈。 “叶小姐,其实吧,我和叶叔叔合作一直都挺愉快的。” 李驰成从大班椅上站起,绕到叶朝歌身边:“我给他一百万,他帮我做科研。要知道那个科研项目总共才二十万的经费,他赚大了。” 察觉到他越凑越近,叶朝歌后退半步。 李驰成也逼近半步,继续说:“可他竟然说要辞职,还说要把一百万还给我。我学术成果还没拿到呢,当然不可能放他走啊。可他非要走,我没办法,只好想了点小小的办法,让他长个教训。” 叶朝歌气得浑身都在颤抖:“果然是你诬陷的!” “要怪就怪他不听话,今天中午非要退出。我才劝他喝了几杯酒……” 李驰成嘿嘿直笑:“叶小姐,情节严重的犯罪,可是会判刑的,十年,你觉得怎么样?” 叶朝歌真的要气哭了。 她知道,证据都在李驰成那边的情况下,他找来的女学生可以随意捏造事实。 叶建丰真有可能坐上十年牢。 叶建丰今年都五十多岁了,等他出狱,还有几年好活? 就在叶朝歌思索时,一只手已经攀上了她的小腰,李驰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贴到了她身边,捏住她的下巴,低声说:“不过,你还有一个机会——” 叶朝歌却被吓到了,一耳光扇过去,打断了他的话:“你、你想干嘛!” 干嘛? 干你! 被扇耳光后,李驰成终于撕掉了伪装,狞笑着伸手抓她:“你猜我要干嘛?” 叶朝歌意识到了什么,转身就跑。 如果放在一周前,叶朝歌绝对没底气和李驰成叫板,但现在她的手里可是有一笔周家送来的巨款。 所以在对方凑过来时,她才有底气抬手就是一巴掌。 结果这反而激起了李驰成的火气,更决定了,不会放跑送上门的美餐。 他冷笑着赶在叶朝歌前走到门口,啪嗒反锁上了房门——今儿个,爷就要把她办了! 李驰成心里狞笑着抓住叶朝歌的肩膀。 叶朝歌也忍不住尖叫一声时,门口传来一声大响:砰! 被反锁的房门,竟然整个被踹开了。 门锁上钢筋的插销,竟然被踹断了。 李驰成来不及吃惊,眼前就闪过一道黑影,接着,他脸上就是一震剧痛,耳根轰鸣,整个人原地转了两三圈,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擦,谁?!” 李驰成捂脸大骂,看向门口。 除了沈欢还能是谁? 在听到里面传来巴掌声后,沈欢就知道叶朝歌那该死的美貌,又惹祸了。 叶朝歌是不是被人欺负,沈欢不是很在乎。 但老太太却一定很在乎。 为了不让老太太伤心,沈欢才悍然出手,一脚踹断了门的插销,很“温柔”的阻止了李驰成近一步行凶。 李驰成横行霸道多年,谁敢打他? 登时大怒,瞪着沈欢道:“你、你敢打我,你等死吧!” 说罢,李驰成拨通了保安室的电话:“快来人,我被人打了!” “很多人想让我死,但从来没人能成功,而且,他们都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沈欢冷笑,掰着手腕朝李驰成走去时,叶朝歌却喊住了他:“沈欢,别再把事情闹大了!现在当务之急,是找律师。” 前段时间,她可算见识了沈欢惹事的本事。 她真怕沈欢像废了周少那样把李驰成废了,她现在可真没空收拾烂摊子。 沈欢耸了耸鼻子,跟着叶朝歌朝门口走去时,却听李驰成突然冷笑:“走啊,叶朝歌,你走了,你就等着叶建丰做一辈子牢吧!你自己看这个!” 叶朝歌脚步一顿,转过头来。 李驰成笑声更加嚣张,从怀里摸出几张照片,丢了过去。 照片落在地上,叶朝歌捡起,只看一眼就脸色巨变。 照片中,喝醉的叶建丰瘫坐在沙发上,衣衫敞开着。 而他的身边,还坐着衣衫不整的女大学生。 叶朝歌知道,这都是摆拍,这些女孩都是李驰成找来的。 但警察可不直达,她们如果同时起诉叶建丰,量刑比单一的一起侵犯罪重多了。 叶建丰,真的可能会做一辈子牢! 叶朝歌,傻了。 也就在她犯傻的时候,几个保安你争我赶的冲到了门口,为首的护主殷切,冲到李驰成面前惊叫:“李院长,谁敢伤您?!” 李驰成指着两人嘶吼:“就是他们,他们是叶建丰的人。把他们抓起来报警,他们是叶建丰的同伙——” “条件!” 叶朝歌突然开口,打断了李驰成的话。 她的脸色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但还是咬牙说:“要什么条件,你才肯放过我爸?” 李驰成笑了,很得意,对几个保安摆了摆手:“先带那个煞笔出去。” 保安得令,压着沈欢就往外走。 “哎,美人皮,都是惹祸精啊。” 沈欢心里叹了口气,也没多说什么,跟着走到保安室后,才拿出了手机。 一个保安看他拿出手机,立马训斥:“小子,老实点,干嘛呢!?” “打个电话而已,别激动,对了,你们校长叫什么?” “章守恒啊,你问这个干嘛?” “没什么,就是让他来道个歉。” 沈欢随口说这,拨通了雪莉的号码。 那边的雪莉,接电话时非常激动,问有什么可以效劳,沈欢没有解释什么,只撂下了一句话:“我在精英学院保安室,让章守恒马上来见我。” 说完,沈欢就扣掉了电话。 看着一身廉价地摊货的沈欢大言不惭,保安却笑开了花:“哈哈哈,乐死我了,你以为你是谁啊?一句话就让章校长来见你?章校长要是真的来了,我当场,就把这——” 保安还想撂什么狠话呢,突然看到远远的学院广场上,西装革履的章校长,一边举着手机一边疯狂朝保安室跑来。 保安吓了一跳,赶紧去开门迎接呢,校长却理都不理他,环视一圈看到沈欢后立马一个鞠躬,激动的说:“沈总!” 第25章:疯狂的叶朝歌 精英学院,章校长就是老大。 在这些保安的眼里,章校长那就是最流弊的存在。 可就是这么厉害的章校长,竟然对沈欢点头哈腰,这让保安很恍惚,喃喃的说:“我、我没看错吧?章校长竟然对一个穷吊丝——” “赵坤,闭嘴!” 保安赵坤称呼沈总吊丝,吓坏了章校长,怒目嘶吼道:“滚出去!” 别人不知道,但章校长却很清楚的知道,一周前,精英学院最大股东华龙集团,发生了一起开除事件。 被开除的艾芙琳经理,乃是雪莉总裁的左膀右臂。 具体的细节,章校长一直不清楚,只知道是因为一个年轻人。 而就在刚刚,他在校园广场巡视的时候,有幸接到了雪莉总裁的电话,并且被告知,华龙集团最大的老板,沈总,现在就在他们保安室。 雪莉总裁还说,如果他让沈总有丝毫不满,精英学院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章校长的心儿立马跳到了嗓子眼,连滚带爬的跑进保安室,看到沈欢后,就是一个重重鞠躬,希望博得沈总的好感。 可谁知道,傻叉赵坤竟然说沈总是个穷吊丝——这是要毁了精英学院啊! 章校长怕极了,可怜的赵坤也吓坏了,腿肚子一软就想求饶时,沈欢开口了:“算了,不管他的事,让他出去吧。” “沈总能原谅你,还不快滚?” 见沈总没生气,章校长也很开心的问:“沈总,不知道您有什么吩咐?” 就在章校长表示愿为沈总效犬马之劳时,李驰成的办公室里,正笑的很嚣张。 他拍下叶建丰的“罪证”,一是为了威胁他继续帮他做科研。 二嘛,当然是为了叶朝歌了。 昨晚见过叶朝歌后,李驰成就感觉自己前半辈子白活了,他没见过那么漂亮的美人。 他要得到她,就用他最常用的方法:让叶建丰赔罪喝酒时,下了安眠药。 叶建丰酒醒后,李驰成就用照片为威胁,笑吟吟的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谁知叶建丰立马就疯狂了,要跟李驰成拼命。 李驰成只好报警,这才有了这么一遭。 叶建丰的疯狂,的确出乎他的意料,但他的目的还是达到了。 看着脸色如冰的叶朝歌,李驰成笑的肆无忌惮:“叶小姐,我想要什么条件,你还不知道吗?” 叶朝歌咬牙说:“五百万,放过我爸!” 李驰成皱眉。 五百万,很夸张的数字了,不过还不够让李驰成心动,他冷笑一声,刚要说话,叶朝歌又说:“一千万。” 李驰成眼角一抽。 一千万啊,无论对谁来说,都是一笔天文数字了,但他还是沉默。 叶朝歌为了老爹,也是豁出去了,深吸口气说道:“三千万,这是我能给出的最高价。李驰成,你别太过分了。” 李驰成咽了下口水,狂热的狞笑:“妞,你出的价越高,我越不想放过你!” 钱,固然重要。 但如果他能把叶朝歌办的服服帖帖,钱不早晚是他的? 那些被他征服的女大学生,哪个不是乖乖听他的话? 叶朝歌没想到李驰成会那么嚣张,俏脸一变,后退数步:“你、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今天跑不掉了!” 李驰成阴笑着,直朝叶朝歌扑来。 叶朝歌忙去开门想要逃走,李驰成却在背后一把抱住了她。 “你、你放开我!” 叶朝歌拼命挣扎,指甲在李驰成脸上抓住一道血痕。 李驰成吃痛,大怒下抬手就是一个耳光:“贱人,装什么呢!别人叫你第一美女,还真当自己是女神了?!” 啪的一声,叶朝歌白嫩的俏脸,就多出了一个巴掌印。 她也是被扇的懵了下,李驰成借机伸手抓住了叶朝歌的衣领,狠狠一扯。 撕拉——叶朝歌的衬衫被狠狠撕开,露出了大半个香肩。 看到她白晃晃的锁骨、想到马上就能享用号称第一美女的叶朝歌,李驰成激动的眼眶都红了时,外面忽然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 再接着,门就被重重推开,沈欢,出现在了门口。 “谁他你进来——” 李驰成话说到一半,才看到沈欢身后,还跟着章校长。 他的亲舅舅。 “沈欢,救我!” 叶朝歌绝望中,嘶吼出这句话时,眼前猛地一花,同时耳边传来一阵呼啸的风声。 再接着,她就听到了李驰成的惨叫。 沈欢不知什么时候冲了过来,直接一脚,把李驰成踹飞了出去。 咔嚓! 李驰成重重撞在窗户上,和玻璃碎片一块落在了地上时,张嘴哇的吐出一口鲜血。 办公室,一片寂静。 沈欢这一脚,太快,太吓人。 李驰成捂着肚子,蜷缩在地上哀嚎着:“舅舅,报警、报警,我要让他做一辈子牢!” “坐尼玛!” 章校长破口大骂,推开门、看到这个败类竟然敢欺负沈总的老婆时,李驰成就不是他侄子了。 这样的侄子,他要不起! 骂了一声后,他赶紧深深一个鞠躬:“叶小姐,是我教育无方……” 章校长给叶朝歌道歉,是因为来的路上沈欢说了,不准暴露他华龙集团老总的身份。李驰成祸害的是叶朝歌,她要是不原谅,那精英学院也没必要继续存在了。 可叶朝歌明显听不进他的话。 她太怕了,也太恨了。 李驰成被沈欢踹飞,根本不足以解她心头之恨。 于是,叶朝歌红着眼冲了过去,抬起硬皮跟的鞋,对准了李驰成。 “我是建筑学院院长,你、你想干嘛?!” 李驰成恐惧的大吼着。 含恨的鞋跟重重落下。 “啊!!” 惨叫后,李驰成口吐白沫疼昏了过去。 叶朝歌却还不解气,一脚一脚的踹着,状若疯狂。 两周来,叶朝歌可谓受尽了折磨,好不容易逃脱周家魔爪,她也没有休息片刻,就匆忙为事业奔波。 她的心里,一直都有一根弦紧绷着。 刚刚,她被李驰成吓坏了,沈欢神兵天降踹飞他的同时,也让叶朝歌心里的那根弦,断了。 她现在,只想宣泄! 长时间的压抑,化成了力量,一脚一脚的踹在李驰成的身上。 没多久,血就开始往外冒。 可叶倾城却一点没有收脚的意思。 哇靠,这妞竟然还有暴力倾向? 沈欢有些吃惊,同时心里也为李驰成默哀。 章校长看着这一幕,心里也在滴血。 毕竟李驰成是他的亲侄子。 可他又不敢开口劝阻,因为沈总的老婆正在气头上。 或许是叶朝歌踹的疯魔了,十几脚过后,她竟然抬腿对准了李驰成的太阳穴,狠狠跺下。 太阳穴可是命穴,一不小心会踩死人的。 “住手!” 沈欢低喝着,赶紧拉住她的胳膊用力一拽。 她的脚跟,擦着李驰成的发梢就滑了过去,总算没踩实。 叶朝歌呢,也一下被拽进了沈欢怀里,却还不甘心:“你放开我,让我踹死他!” 沈欢却死死拽着她,低喝:“够了!” 轰! 宛如惊雷在耳边炸开,叶朝歌猛地愣住,再也不动。 第26章:拍摄场毒刀 叶朝歌从来没想到,有一天她会这样疯狂。 眼里的恐惧逐渐恢复冷静后,才一把甩开沈欢的手,板着俏脸咬牙说:“不用你管!” 要不是怕老太太伤心,我才懒得管你。 沈欢翻了个白眼,走到了办公室门口。 看着办公室里一片狼藉,叶朝歌也回到了现实,深吸口气,看向了章校长:“章校长,这件事是我过激了,我愿意赔偿。” “别、千万别赔偿!” 章校长也顾不得舅侄亲情了,指着李驰成的鼻子骂:“都是这个败类动的先动的歪主意,您踹的好!” 啥? 叶朝歌懵了。 章校长毕恭毕敬的说:“叶小姐,我听说了,李驰成还污蔑了叶建丰教授,我马上解决。” 叶朝歌真不明白章校长为什么对她如此尊敬,就像不明白周焕雄为什么对她态度大转弯那样。 下意识的,她就想问:“章校长,您这是……” “秉公执法!” 章校长说的正义凛然:“我作为精英学院的院长,绝对不可能放过任何一个坏人,就算他是我亲侄子!您先去我办公室喝杯茶,我现在就去治安队处理叶教授的事。” 叶朝歌更懵了,只知道茫然的摇摇头:“不、不了,我还是回去等消息吧?这件事、您这能解决?” “保证完成任务!” 章校长殷勤的递上一张名片:“叶小姐,这是我的联系方式,您还有什么事,尽管联系我。” 叶朝歌接过后,他才微笑着挥着手,恭送沈总和他老婆离开。 随后,他才重重松了口气,看着地上半死不活的侄子叹了口气,随即拨通了警方的电话。 有他出面,警方很快就释放了叶建丰。 章校长还提出,为了补偿叶建丰,提拔他做副校长。 章校长当然是为了和他的女婿沈欢拉近关系,但叶建丰却婉言拒绝了。这次经历后,他已经再也不想在精英学院待下去了。 叶建丰罪名澄清,楚妍也激动的抱着他嚎啕大哭。 回家的路上,眼泪都没断。 直到傍晚,车子停在别墅院子里,后座的叶建丰两口子下车,坐在副驾驶上的叶朝歌,才突然开口:“沈欢,是你在帮我吗?” 叶朝歌,开始怀疑我了? 沈欢猛地皱眉,但在看到后视镜里叶朝歌茫然的表情后,就明白了:这妞最近的命运大起大落,估计开始怀疑人生了。 沈欢耸了耸鼻子,说:“是。” 叶朝歌浑身猛地一颤,快速扭头看向他,却听沈欢又嘟囔道:“那你是不是给兑现你的承诺了?” “什么承诺?” 叶朝歌很激动的问,她的眼睛很亮。 沈欢舔了下嘴唇:“昨晚,你答应要给我烧烤刨冰一体化小吃车的。” 叶朝歌脸色古怪:“小吃车?” “对啊,昨晚给你当司机,你答应的,烧烤刨冰一体化,万把块钱呢。” 沈欢理所当然的说:“我今天帮你开了一天的车,还帮你揍了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 原来是这个意思? 叶朝歌眼里的光,迅速熄灭,从包里拿出两沓现金拍在了表盘上:“两万块,多的送你。” 说完,叶朝歌推门下车时,脸上浮现出一抹苦笑:叶朝歌啊叶朝歌,你真是疯了,胸无大志的沈欢,怎么可能改变周焕雄、左右章校长呢? 那些大人物,和沈欢比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拿了钱,沈欢也很快如愿换了小吃车,不过却没有着急出摊。 经过这件事后,叶朝歌也需要休息,接下来三天,都在家里休息,没有出门半步。 除了放松一直紧绷的精神,也是在思考辅导机构的开学事宜。 叶朝歌打算定在九月一号开学。 正好和学生入学时间一致。 招生目标呢,则订在成人高考、专科升本,以及职业证书考试人群。 然后就是发放广告了。 叶朝歌联系了不少广告商,也投入了大笔资金,就等开机拍摄了。 又是一天,阳光毒辣。 清晨,沈欢就被迫化身专职司机,开车送叶朝歌去拍摄地点。 和上次理由一样,拍摄完后叶朝歌得参加酒宴,喝了酒不能开车,还得靠他接送。 上车后,叶朝歌只吐出一个地名,就专心低头整理文件了。 半个小时后,车子停在了天桥区的凉州中学前。 凉州中学原本是地方中学,但随着近些年城市发展,学校合并后,这里就闲置了下来。 学校里有三栋教学楼,容纳千名学生不成问题。 最近两周,叶朝歌投入大量资金后,学校的操场等设施也在翻修,昨天竣工,今天就开始广告拍摄了。 把车停在操场边缘后,沈欢跟着叶朝歌推门下车,朝拍摄团队走去。 让沈欢吃惊的是,这次拍摄的主角,竟然是当红的大明星陈千娇。 陈天骄是燕都人,哈佛理工大学出身,回国后没搞去搞学术,反而是投身娱乐圈,是龙腾影视的当红花旦。 今天她画着淡妆,穿了条素白色连衣短裙,看上去很是青春洋溢,很符合辅导机构的学霸人选。 可沈欢却没多看她一眼,反而把目光放在了五人的拍摄团队上。 他注意到,其中有个戴着厚厚眼镜,看上去很不起眼的女孩,一直在默默观察叶朝歌。 导演喊她黎氏凤,是个南越女孩。 她的食指关节处,长着一层厚厚的茧子。 这证明,她是玩枪的好手! 沈欢眯起了眼,他知道,他担心了很多天的刺客,终于出现了。 而且目标,就是叶朝歌。 果然,在拍摄开始,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了陈千娇身上时,黎氏凤悄无声息的绕到了叶朝歌身后时,手中,已经多了一把闪着幽蓝光芒的刀。 刀,有毒。 都不用刺破叶朝歌的心脏,只要把毒素送进她的血液中,一刻钟内,她必死无疑。 对准叶朝歌后心窝,黎氏凤手起刀落——眼看寒刀就将刺入她体内时,一个男人,忽然拽走了叶朝歌。 刀身,擦着叶朝歌的衣袖滑过。 黎氏凤赶紧收刀看去,就见叶朝歌被拽到了一旁,正皱眉喝问男人:“沈欢,你干嘛?!” 第27章:赵氏集团的针对 圣主之矛,西洲臭名昭著的刺客组织。 黎氏凤,就是其中一员,两周前,有人开出高价发布了任务。 目标,叶朝歌。 他们小队接到任务后,第一时间就赶到了凉城,并且在当晚就找到了机会:趁叶朝歌一家三口和袁侩酒会时,动手。 可那晚派出的刺客杰诺,却再也没传回消息。 接下来的整整一周,他们都在搜寻杰诺,可他却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 很快,队内就意识到杰诺很可能已经死了,再也回不来了。 这极大打击了他们的士气,再也不敢轻易出击,而是潜伏在凉城继续埋伏,等待下个机会。 直到今天。 叶朝歌外出拍摄广告,黎氏凤也趁机混进了摄影团队,准备杀人。 叶朝歌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黎氏凤只要想,杀她如宰鸡。 可要想杀人之后全身而退,黎氏凤就多想些办法了,所以她才趁大家都不注意时,潜伏到叶朝歌身后。 只需轻轻划破叶朝歌的皮肤,一刻钟后毒素发作,她就会死。 而一刻钟,也足够黎氏凤找个借口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可就在她要成功时,沈欢却突然拽走了叶朝歌。 黎氏凤眸中闪过一丝阴霾,收好刀看向沈欢那边,就见他指着操场入口说:“有人找你。” 有人找你喊我一声不就行了,至于那么用力的拉我吗? 叶朝歌心里不爽,但还是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 俏脸,立马冷了下来。 来的,是叶朝歌现在最不想见到的人:叶帆。 叶帆身后还跟着凉城中学的负责人李洪帅,以及十来个保安。 两周前,是二叔伯把她赶出叶家时,叶朝歌就不再把他们当成亲戚了。所以叶帆出现,叶朝歌根本不想搭理。 但李洪帅却是叶朝歌现在的合作方。 凉城中学用地,就是从他手里租下来的。 “李校长,你怎么来了?” 叶朝歌很有礼貌的打招呼。 李洪帅面色有些为难:“叶总,情况出现了一些变故,学校,我们不能租给你了。” 叶朝歌一愣,蹙眉问:“李校长,我们合同可是都签好了,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叶帆抢在李洪帅开口前,冷笑道:“意思就是,凉州中学呢,我们租了。叶朝歌,你一边凉快去吧。” 李洪帅表情有些尴尬:“叶总,违约金和操场的翻新费用,我们会出的。” “这不是违约金的问题。” 叶朝歌急切的说:“还有一周多就开学了,除了凉城中学我们还能去哪找场地?!” “那就是你的事了。” 叶帆笑的很贱:“好了,赶紧带着你的人滚,耽误了江岭科技和赵氏集团谈生意,你可担不起责任。” 赵氏集团? 凉城有姓赵的大家族吗? 叶朝歌更纳闷了,但接着就听叶帆很显摆的说:“某些人从江岭科技离开后,我们前途那可是越来越光明了,没想到连南方赵家,都主动来找我们合作,受宠若惊啊。” 南方,的确有个赵氏集团。 不过那可是超级大财阀,产业横跨影视、能源、运输等等,据说赵氏集团董事跺一跺脚,整个南方都要震一震。 那个赵氏集团,怎么会和江岭科技合作呢? 叶朝歌很奇怪,叶帆却没有跟他解释的意思,只是招了招手,身后那群保安就涌了上来:“赶紧滚,凉州中学不对外开放!” 陈千娇那边正拍着呢,摄影机就被砸了。 这哪群保安啊,简直是一群l氓。 也就一分钟的功夫,他们就把拍摄现场闹了个乱七八糟,叶朝歌粉拳攥的紧紧的,知道叶帆明摆着就是来找事的,赶紧招呼大家收拾东西先离开再说。 离开凉城中学后,叶朝歌也是跟陈千娇他们再三道歉,又安排摄影团队入驻酒店后,才松了口气,坐回车上拨通袁侩的电话。 她想问一下,江岭科技到底踩了什么狗屎运了。 可两周来,对她一直很殷勤的袁侩,这次竟然没接。 叶朝歌又打了几次,对方始终提示关机。 叶朝歌只好又找以前在江岭科技的下属打听,终于打听到,就在前天,赵氏集团的大小姐赵雅丽,亲自来到江岭科技,相谈了合作事宜。 而那位赵雅丽,据说是周明远的亲小姨。 这下,事情明了了,赵雅丽这是给周明远出头来了! 赵氏集团,对叶朝歌来说也是个庞然大物啊,可她现在却没心情顾虑以后的事。 临近开学,现在最重要的是选定办学地址。 叶朝歌还想给李洪帅打电话,问问有没有商量的余地呢,可人家梅毒就就把违约金打了过来。 这也代表着,叶朝歌彻底没希望租下凉州中学了。 叶朝歌只好去了几个备选的地址,可负责人却毫无例外的告诉她:场地,被赵氏集团租了。 就连郊区的一家小学,都被租走了。 赵雅丽,摆明了要针对叶朝歌! 就剩几天开学,去哪里找新场地? 傍晚,疲惫不堪的叶朝歌,靠着车背椅重重叹息一声:“难道,老天爷都不想让我做生意?” 同时,叶朝歌心里也浮现出一丝无力。 周明远的背后,有周家,还有赵家,所以他能在凉城横行霸道。 可她背后呢? 只有自私自利的亲戚,在她受到挫折时,没法给予她丝毫帮助。 嗡、嗡。 手机震动响起,每天这个时候,她追的小说都会更新。 小说世界里,女主角的丈夫又在为她撑腰吧? 可我的丈夫呢? 叶朝歌眼角的余光,扫了眼正在开车的沈欢,车速慢悠悠的,跟他的性格一样软弱。 叶朝歌心里没来由的一股烦闷,指着左边一辆超车的红色小轿车说:“能不能开快一点?人家小姑娘都比你快。” 沈欢皱眉:“你想开快车?” “哼,你也得有那个本事。” 叶朝歌很不屑。 不是她瞧不起沈欢,两年来,蹬个三轮都费劲的他,废物的名号可不是白叫的。 沈欢眼睛眯起,淡淡的说:“坐稳了。” “早就坐稳了,你尽管……” 她话没说完,沈欢就重重踩下了油门,车子立马化成了一道闪电,瞬间加速冲了出去。 叶朝歌只觉得整个人重重靠在了椅背上,灵魂好像都要被甩飞出去一般,吓的她忍不住失声尖叫:“啊!!” 第28章:又见刺客 灵魂出窍! 叶朝歌头一次体会到这种感觉,竟然是因为飙车。 沈欢瞬间的加速,让叶朝歌真的像是灵魂出窍一般,整个人,都融进了风里。 开始时,叶朝歌还觉得恐惧,但很快她就开始享受这种感觉,因为在无比的急速下,她的烦恼也好像甩在了身后。 不过好景不长,很快除了灵魂和烦恼,别的东西也要从身体里冲出来了。 才跑了几分钟,刚甩过一个弯道,叶朝歌突然抬手捂住嘴巴:“停车,停车!” 沈欢乖乖把车停在路边。 刚停下,叶朝歌就推开车门,摇摇晃晃跑到路边的电线杆子下,弯腰:“哇——” 车速太快,晕车,吐了。 足足两分钟,叶朝歌恨不得连胆汁都吐出来时,一旁递过来瓶矿泉水。 抢过水,叶朝歌涮了涮口,有仰头喝下好几口,才怒目瞪向没事人一样的沈欢。 沈欢眨了眨眼:“瞪我干嘛?你让开快车的。” “你!” 叶朝歌攥了攥拳头: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家伙这么贱呢? “算了,你好好开车。” 叶朝歌还是决定不跟他一般见识,重新上车时,却发现沈欢站在路边一动没动,还很不好意思的说:“咳,我、我想上个厕所。” 上厕所? 荒郊野外的在哪上? 叶朝歌下意识的想着,就见沈欢从裤兜里掏出了一包纸巾,指了指路边的小树林。 瞬间,叶朝歌就明白了,这个没素质,竟然打算在路边随意大小便——太恶心了! 这种人,怎么会是我的丈夫?! 叶朝歌再也忍不住了,砰的关上车门,坐到驾驶位上点火,扬长而去。 至于沈欢上完厕所怎么回家,她不想管了。 看着车子扬长而去,沈欢却没走进小树林,而是长长伸了个懒腰,看向了后面弯道处。 那里,走出了一个消瘦的人影。 正是拍摄广告片时,妄图杀掉叶朝歌的黎氏凤。 哼,追的倒是很紧。 沈欢心中冷笑,却撞出了一副吃惊的表情:“黎小姐,你怎么在这——” 话音未落,沈欢语气就僵住了,脸色一白,哆哆嗦嗦的说:“别、别杀我!” 黎氏凤手中,竟然拿着把手枪! 黑洞洞的枪口对准沈欢,黎氏凤冷笑着指了指小树林:“进去!” 被枪指着,沈欢哪敢违抗命令,浑身颤抖着走进树林。 “别怕,只要你乖乖配合,我不会杀你的。” 黎氏凤冷笑着,手枪顶着沈欢的后背一块钻进树林,往里走了十几米,直到看不清坡下的公路,才冷笑着问:“你是叶朝歌的丈夫,沈欢,对吧?” “是、是我。” 沈欢如实回答:“不、不过我只是叶家的上门女婿,一直被她瞧不起,所以我对她没有丝毫感情的!” 这个废物猜到我们的目标是叶朝歌了,所以才急着撇清关系——黎氏凤面露鄙夷之色,语气却更加和蔼:“那就好,相信你不会介意告诉我们,五天前的晚上,在凉城大酒店,发生了什么吧?” 沈欢摇摇头:“那天晚上,我们就是普通吃饭啊?” “没有遇到一个外国人?” “绝对没有!” 沈欢信誓旦旦的保证。 这下轮到黎氏凤纳闷了。 杰诺渺无音讯,在她看来很可能是行凶时暴露行踪,被警方抓获了。 可沈欢却说那晚没有任何异样…… 黎氏凤陷入沉思时,沈欢小心翼翼的问:“您、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没有了,滚吧。” 黎氏凤甩甩手,示意让沈欢可以滚蛋了,就好像她真的要放过他一样。 可就在沈欢头也不回的往外逃走时,黎氏凤却又抬起了手,扣下了扳机:啪! 沈欢应声倒下,噗通趴在了草丛里。 “他死了。” 黎氏凤转头,对着树林中的阴影处说:“罗斯队长,出来吧。” 远远的一棵树后,圣主之矛刺客小队的队长罗斯,走了出来。 罗斯是个棕色头发的白人,身材很健硕,穿着一身普通运动服,走过来后问:“有杰诺的消息吗?” 黎氏凤摇摇头,闷声说:“没有,看来杰诺不是因为事情败露失踪的,队长,杰诺到底发生了什么?” “谁知道呢,或许在行动之前就被发现了吧。” 罗斯摇摇头:“好了,把他的尸体处理掉。今晚,我们动手解决叶朝歌。” “是!” 黎氏凤应和一声,朝沈欢的尸体走去。 沈欢侧躺在地上,一只手捂着胸口,嘴巴张开,一脸的死不瞑目。 黎氏凤冷笑:“小子,要怪就怪你娶错了老婆,下半辈子,招子放亮点——” 话未说完,她就再也发不出声了,只感觉胸口发凉,心脏也好像生了锈的齿轮,不跳了。 黎氏凤瞳孔瞪大,僵硬的转动脖子低头看去。 这才发现她的心窝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插上了一把匕首。 刀身,散发着幽蓝的光。 刀刃,薄而透明,犹如影子。 “你、你是——” 黎氏凤用最后的力气吐出这三个字,瞳孔中爆发出一抹狂热,但接着就彻底黯淡了下去。 沈欢,也缓缓拔出了匕首。 他没死。 或者干脆说,根本就没中枪。 他假死,只是为了引出黎氏凤背后的队长。 噗通! 黎氏凤的尸体重重摔倒。 “怎么了?” 听到声响的罗斯扭头看来,就见满地的鲜血中,黎氏凤躺在正中。 而沈欢却不见了。 “不好!” 罗斯大惊,赶紧朝腰间的手枪摸去时,耳边猛地传来一阵风声。 随后,凉意传遍四肢百骸。匕首,在他咽喉前。 罗斯、圣主之矛的顶级刺客,在沈欢面前,竟然没有半点反抗的余地,甚至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拿刀架住了脖子。 这一刻,他突然明白了杰诺为什么失踪前,没有联络他们。 因为来不及。 杰诺,一定被这个男人瞬间杀了! 咕嘟! 罗斯咽了口口水,颤巍巍的问:“你、你是谁?!”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谁。” 沈欢的声音缥缈,如同暗夜的幽灵。 “我、我是罗斯,是刺客!” 罗斯赶紧说:“我什么都告诉你,只要你肯放过我!” “那就要看你的表现了。” 沈欢淡淡的问:“你们小队,一共几人?” “三个!我们是接了悬赏来的,和叶小姐无冤无仇。放过我,我保证再也不踏入龙国一步。” 罗斯拼命解释,希望能保下性命。 沈欢又问:“颁发这个任务的人,是谁?” “我也不知道,我们是从平台接受的任务……” “圣主之矛接的所有任务,都是实名制,别以为我不知道。” 沈欢语气冰冷,匕首微微前刺。 血液渗出,骇的罗斯再也不敢废话,失声尖叫:“是赵琳娜,天南省赵氏集团的副董!也是周明远的亲妈!!” 第29章:空中花园的尖叫 刺客最忌讳的,就是出卖雇主。 可命,也只有一条啊。 在沈欢的逼迫下,罗斯只能供出了赵琳娜。 沈欢盯着他的眼睛,确定罗斯没有说谎后,才挽了个刀花,收起匕首摆了摆手:“滚吧,再让我知道你踏入龙国一步,死。” “是、是!” 罗斯不住地点头,拔腿就跑。 很像一条落荒而逃的狗。 可能当上刺客队长的,谁会没点气魄? 没跑几步,罗斯眸中就露出了凶光。这单任务,可是有两千万米刀的悬赏,谁敢阻拦他,他就杀谁! 在罗斯看来,沈欢这样孱弱的东洲人,刚刚只是靠偷袭才能威胁他。 不然,沈欢算哪根葱? 跑出数米后,罗斯倏地拔出手枪,飞也似的拉开保险对准沈欢,狞笑:“去死吧!” 谁让你心慈手软呢? 在这个世界上,心软的人只有被杀的份! 狂笑声中,罗斯狠狠扣下了扳机:啪! 消音手枪声音清脆,子弹却咆哮着,化身成死神杀向沈欢。 罗斯枪法很准,自信能一枪打爆他的脑袋。 可事实上,子弹只打中了树干。 树干前的沈欢,却消失了。 “我,打空了?” 罗斯呆了下时,眼前突然出现了两道影子。 黑影,是沈欢。 蓝影,是刀。 噗嗤! 幽蓝的匕首,无情贯穿了罗斯的胸口。 罗斯的所有动作、思维,在这一瞬间凝滞。他只能瞪大了眼,看着面无表情的沈欢,艰难的问:“你、你究竟是谁?!” 沈欢没有回答,只是缓缓抽出了他胸口的匕首。 转身离去。 罗斯,应声倒地,可眼角的余光,却看到了匕首的模样。 蓝色的刀身,透明如蝉翼的刀刃。 这样的刀,世间只有一把:杀人魔刀,血影。 一瞬间,罗斯就明白了,他猛地张开嘴,拼尽全力的嘶吼:“你是魔刹!” 刺客之王魔刹! 罗斯的瞳孔中,浮现出无与伦比的狂热:我竟然在临死前,见到了失踪两年的杀刹! 同时,他也更加疑惑:难道魔刹真的像传闻中那样,是来自地狱的杀神,没人能杀的了他吗? 如果不是,那他为什么能轻易避开子弹? 没人能回答罗斯的话,他永远都听不见了。 “又杀人了啊。” 沈欢靠在树上,闭着眼睛喃喃说着,压下心里那股兴奋感,拿出手机给雪莉发送了一条短信。 很快,远远的路边就闪起了车灯,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走进了树林中。 见到沈欢后,恭敬的一个鞠躬:“龙首。” 沈欢叼着烟,下巴点了点地上两具尸体。 男人会意,从口袋中摸出手套戴好后,取出了一支针管。接着,男人蹲在罗斯的尸体旁,在他身上摸索了会,找准了几个穴位,插入针管注射。 随着针管液体推入,罗斯的尸体肉眼可见的膨胀,发出烤肉般的滋滋声响。 液体,是强酸。 没多久,罗斯皮肤就开始干瘪发黑,最后化成了一滩脓水,消失在了泥土中。 一切只发生在短短十数秒间,但过程却无比瘆人。 沈欢却看得面不改色,等男人用同样的方法处理完黎氏凤的尸体后,他才捻灭烟头,伸了个懒腰:“不错,还挺专业的,你叫什么名字?” 被沈欢赏识,男人有些激动,忙说:“报告龙首,我、我叫张纹!跟着雪莉总裁七年了,外借职务是管理南天俱乐部。” 南天俱乐部,也是凉城相当有名的一家俱乐部了,没想到也是华龙集团旗下的产业。 看着张纹激动的样子,沈欢给他破了盆冷水:“你不怕顾凌霄?” 沈欢现在就是顾凌霄的眼中钉。 雪莉、张纹和沈欢走的亲近,必然会引起顾凌霄的不满。 张纹解释说:“现在龙渊已经分成了两个派系,雪莉总裁这一系拥簇,认为您才是在将小姐失踪时,龙首的最佳人选,另一派系的人更拥护顾凌霄。后者的拥护者虽然多,但我们也不怕。” “我可没兴趣做你们的龙首。” 沈欢伸了个懒腰:“不过顾凌霄,还没资格做我的对手。” 他声音很平淡,却透露出了强大的自信。 这,才是我憧憬的刺客之王——张纹眼神更加狂热,殷勤的邀请道:“龙首,您要不要去南天俱乐部坐坐?” 闲着也是闲着,沈欢也不像回家看叶朝歌的臭脸,所以很欣然的答应了。 半个小时后,张纹就开车带着沈欢来到了南天俱乐部停车场。 刚停车,张纹手机就响了起来。 毕竟是大老板,业务还是很繁忙的。 “什么,赵金宁?他来干什么?” 张纹听到电话那头的报告后皱起了眉,见沈欢摆手示意他先处理工作后,他才歉意的一个鞠躬,随后快速朝后门走去。 沈欢则在停车场外出的公园逛游了会,才慢慢悠悠的朝俱乐部大厅走去。 刚踏进去,身穿高叉旗袍的迎宾小姐就迎了上来,问他需要什么服务。 俱乐部花样还挺多的,各种娱乐设施应有尽有。 不过最值得一去的,还是顶层的空中花园酒吧。 在三十层的高楼上眺望,将凉城好夏夜尽收眼底。 来都来了,沈欢当然要体验一番,只是来到电梯前,服务生要他出示会员证或者买票时,他才意识到:除了摆摊时随手塞裤兜里的几块钱,他身上可谓一穷二白。 尴尬。 看着服务生不失礼貌的微笑,沈欢挠了挠头:“今天还是算了,我那啥,有点不舒服。” “切,没钱就说没钱,装什么比呢?” 一个恰好要上电梯的贵妇,递给沈某人一个鄙视的眼神:“穿着一身地摊货,还想进空中花园?切!” 靠,哥们会告诉你,南天俱乐部的大老板也要乖乖听哥们的话吗? 沈欢心里有些不爽时,一个身穿西装的漂亮女人,忽的冲了过来。 嘲讽沈欢的贵妇眼前一亮,连忙迎了上去,很自来熟的招呼道:“哟,刘副董,您怎么还亲自来见我呢?” 西装女人是南天俱乐部的副董刘红珺,贵妇和她生意场上多有往来。 贵妇也以为,刘副董是来迎接她的。 可没想到刘副董看也没看她一眼,而是慌忙跑到沈欢面前恭敬的一个鞠躬,双手奉上一张紫金会员卡,认真的说:“沈先生,我们张董有事要忙,特意叮嘱我来为您奉上紫金卡。凭借此卡,在天南俱乐部可以任意消费,享受最高级待遇。” 紫金卡! 天南俱乐部自从建立以来,送出的总共也才两张。 其中一张,给了华龙集团的雪莉总裁,另一张,据说给了天南省的当家人。 眼前这个穿着地摊货的男人,是谁? 竟然有资格拿到紫金卡? 贵妇傻眼了。 沈欢却苦笑一声:“低调,低调,紫金卡帮我收起来,我带着也不方便。今晚我就随便逛逛。” 说完,沈欢就在周围人瞪大的双目中,走进了电梯。 前往空中花园的电梯中间不停歇,一直升到天台才叮的一声打开。 电梯门打开,外面凉风习习,优雅的小提琴混着酒香飘散。 好风景! 沈欢都忍不住赞叹一声时,一个不合时宜的尖叫声,忽的从天台角落响起:“啊!” 声音,咋有些耳熟呢? 好像我家势利眼的丈母娘楚妍啊? 沈欢顺着声音看去,果然见到几个吊儿郎当的年轻男人,正围着一个穿着礼服的楚妍,有的在拽她的裙子,有的在捏她的脸蛋。 而楚妍,正绝望的挣扎着:“你们放开我!” 第30章:我要他两条腿 老娘翻身了! 这绝对是这几天来楚妍的心声。 自从叶朝歌从叶家独立,手里又拿到了一个亿的资金,楚妍这个当妈的也跟着沾了光。 穿着一身是名贵礼服,换了宝马车的她,最近也结交了不少有钱贵妇。 贾蕾就是其中之一。 今晚,两人和往常一样逛街买衣服时,贾蕾突然神秘的说,带楚妍认识个大人物。 跻身“上流社会”的楚妍,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跟着贾蕾来到了南天俱乐部空中花园。 电梯门打开,看到空中花园的格调后,楚妍大为感慨:上半辈子算白活了! 夜空、泳池、香槟,约几个好友在这里聊天,吹牛都更会更享受! 很激动的楚妍,乖乖跟着贾蕾走到角落,认识了那位大人物。 所谓的大人物,就是赵氏集团的财务总监,赵承。 赵承虽然只是个总监,但他却是赵家的嫡子。 赵家就是天南的地头蛇,关系网极其雄厚,周焕雄就是赵家女婿、赵承的姐夫。 楚妍坐下后,很快就服务生就送来一桌的香槟和美食,这地方也不啥什么正式场合,所以一开始大家喝的都挺随意。 但几杯酒下肚后,楚妍就有些坐不住了。 因为赵承的眼睛,不停的在她领口扫视,又一杯酒喝干后,他竟然抓住了她的胳膊,让她陪酒。 说实话,楚妍虽然已经四十出头,但无论是样貌还是身材,都称得上一流。 能生出叶朝歌那种极品妞的女人,能不好看吗? 所以,赵承才动了歪念头。 楚妍心里虽然有些不爽,但也没太当回事,反正就是给陪他喝一杯而已。 加上贾蕾的鼓动,楚妍还是和他走了一个。 谁知,一杯酒过后赵承竟然得寸进尺,左手直接朝楚妍领口伸去。 楚妍吓了一跳,抬手就是一巴掌抽了过去。 啪的一声后,赵承勃然大怒,招呼弟兄们把不知好歹的楚妍给按住。 楚妍一个弱女子,怎么会是一群大老爷们的对手? 三两下,她就被重新按回了座位。 楚妍拼命挣扎着,嘶吼:“你们放开我,贾蕾,救我!” 贾蕾却好像没听到那样,坐在一旁乖乖喝酒。 “今晚你跑不了的。” 赵承捏着楚妍的脸蛋冷笑:“让她安静点,带走!” “是,赵少。” 一个手下答应着,起开一瓶香槟,倒进去了一瓶药水,晃悠几下后朝楚妍走来。 楚妍大惊,想大声求救,嘴巴却被酒瓶子塞住了。 下巴被捏住,她只能拼命吞咽。 酒里绝对是掺了东西的,没几口她挣扎的幅度就减小了,半瓶下去后,更是软塌塌的一头栽倒在了沙发上。 “哼,叶家的人,我一个都不会放过,带她上车,今晚我要好好调理她……” 砰。 一声闷响,打断了赵承的话。 接着,一个站在外围的手下,就噗通倒在了地上。 脑壳上,还在冒血。 酒瓶的碎渣,散落在地上。 有人用酒瓶子给他爆头了。 “谁?!” 赵承猛地转头,他要看看,哪个不要命的谁敢动他的人? “我。” 一个穿着一声地摊货,怎么看都像是个吊丝的男人,冷冷的开口。 来者,当然是沈欢。 虽然丈母娘很嫌弃他,但沈欢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她被人带走,救、肯定是要救的。 问题是,这群人为什么要对他的丈母娘下手? 沈欢在看到丈母娘被按在沙发上的时候,没直接动手,而是不紧不慢的走了过来时,就听到某位手下喊了声“赵少”。 一下,沈欢就明白了。 又是赵家。 因为周明远被废,赵家就要把叶朝歌一家全部整垮。 不仅安排了刺客,还给叶朝歌的教育事业捣乱,今晚更是要把楚妍带走收拾。 沈欢很不爽,所以抄起一瓶香槟,就爆掉了一个手下的脑袋。 赵承的手下纷纷看来,最近的那个怒喝:“你找死——” 砰! 沈欢飞起的一脚,打断了他的话。 这位手下重重飞出,直接撞在了天台边缘的栏杆上。 坚硬无比的栏杆,竟然被撞的变了形。 要是力气再大一点,他估计都直接摔下三十楼了。 咕噔。 现场响起了不止一个人吞了下口水。 赵承脸皮子哆嗦了下,冷喝:“打!” 一声令下后,那群手下收起恐惧,哇呀乱叫着就冲了上来,反应最快的,抄起了酒瓶子就朝沈欢头上抡来。 那股子狠劲,怕不是要把沈欢脑壳都砸烂。 赵承最喜欢看敌人被砸烂脑袋的画面,脸上也露出了狞笑,他认出沈欢了:正好把叶朝歌的丈夫,一块捆了回去! 可他下一秒就失望了。 酒瓶子虽然是直直冲着对方脑袋去的,但沈欢却速度更快,右手直接抓住了手下的手腕,用力一折:咔嚓! 赵承手下手腕直接被掰成了诡异的弧度,他甚至来不及惨叫,酒瓶子就被沈欢夺走,啪的砸在了他脑壳上。 这个手下也双眼一翻噗通倒地。 又一名手下被解决,其他人更加心惊,一个伸手去抓桌上的水果刀。 可刚碰到桌面,沈欢就挥着碎酒瓶,狠狠一扎! “啊!!” 随着一声惨叫,这名手下整个手背都被酒瓶穿透了。 太狠了! 沈欢狠辣的解决掉两个手下,彻底震慑住了全场,其他人一个个都脸色铁青的不敢上前。 贾蕾更是尖叫一声,仓皇的蹿了出去。 只有赵承还算冷静,眯着眼喊了句:“你们退下,清场。” 其他手下这才松了口气,赶紧散开,去赶其他客人了,没多久,天台上就只剩了他们一行人。 沈欢看了眼躺沙发上的丈母娘,她只是昏迷,脸色却没有任何异样。 看来赵承只是给她灌了迷幻药,而不是其特么烦东西。 心里松了口气,沈欢一脚把昏倒在面前的家伙踹开,施施然坐在了沙发上,点上一根烟,面无表情的看着对面赵承,问:“周焕雄,是你什么人?” “他的妻子赵琳娜,是我的亲姐姐。” 赵承大方承认,脸色平静的看着沈欢:“和周焕雄说的一样,叶朝歌的老公,不是传言中的废物。” 沈欢摸出根烟,叼在嘴上慢悠悠的说:“赵家,似乎不怕周家人被送进监狱?” “周家人为什么会被送进监狱?就因为一些无关紧要的小案子?” 赵承很嚣张:“周家被一封信威胁,我也替他们不屑。我知道,你们手里有周家违法的记录,但不管周家害死了多少人、贪了多少钱,赵家,都能保下他们。” 说着,赵承翘起了二郎腿,侧目捏着楚妍的下巴说:“就像今晚,就算把楚妍带走了,也没人能奈何得了我。” “唉,现在的有钱人,都这么蠢吗?” 沈欢吐出口烟:“今晚,你带不走楚妍。” 赵承冷笑:“王猛,我要他的两条腿。” “是!” 一个面容彪悍的男人站了起来,哗的从腰间拔出手枪,对准沈欢腿连开两枪:砰砰! 第31章:叶建丰被绑架了 沈欢很能打,也很残忍。 赵承看出来了,他那些不成器的手下,就算一拥而上也不够沈欢打的。 可沈欢再能打,能打得过——枪? 所以赵承很自信,在他下令的那一刻,沈欢的两条腿子,就注定要断在这里了。 在龙国,弄到枪很难。 尤其是赵承这种家大业大的,轻易不会采购这种杀器,毕竟一旦上面查下来,藏枪的罪名可不轻。 但王猛却能轻易搞到枪。 因为他不是赵家的人,而是赵琳娜从西洲请来的刺客之一。 子弹呼啸,像是迫不及待要饮血的魔鬼,冲向沈欢。 赵承已经预见到嚣张的沈欢,抱着腿子求饶的模样。 赵承可不会放过他,天台上其他顾客已经被赶走了,摄像头也被挡住,他就算把沈欢毙了,也没人知道。 可沈欢,真的会如他所愿? 砰砰! 两发子弹扬起了烟尘,却没有打中沈欢,而是落在了沙发上。 王猛两枪落空,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但速度却没有丝毫凝滞,猛的掉转枪头,再次朝沈欢闪躲的方向射去时,惊讶了下。 因为王猛看到,沈欢的脸上不仅没有慌张,反而露出了笑容。 很残忍的笑。 王猛心里一个哆嗦,赶紧扣下了扳机。 但沈欢又躲开了,他猛地朝地上一趴,躲开了两发子弹。 接连被躲开子弹,王猛更加吃惊,可却来不及迟疑,立马调整角度再次射去时,却见半空中有两个亮晶晶的东西,飞了过来。 它们的边缘挥散着水滴,反射着灯光。 很美。 很无情。 因为它们下一刻,就狠狠扎进了王猛的两只眼睛里。 这是两个玻璃碎片。 沈欢竟然在躲开子弹的同时,还从地上捡起了香槟瓶的碎片,用比扣扳机更快的速度射进了王猛眼里! “啊!” 瘆人至极的惨叫响起,王猛捂着眼睛,倒在地上凄厉的喊着。 和他相比,沈欢就很从容了,他嘴里还叼着烟头,缓缓走到王猛面前,抬脚:砰! 一声闷响后,王猛昏迷了过去。 瞬间,四下无声。 赵承再也笑不出来了,呆呆的看着沈欢,急促的呼吸着。 沈欢捡起那把手枪,缓缓走到赵承面前,丢尽了他手中的酒杯中。 卡啦一声,赵承却吓得一个哆嗦,猛地放开了酒杯。 香槟洒了他一身。 拍了拍他呆滞的脸蛋,沈欢语气没有丝毫变化,指了指死狗一样的王猛:“哪找来的?” 王猛是个玩枪的高手,整个天南省都很难找出第二个。 沈欢很纳闷赵承是从哪拉拢的他。 “刺客,我姐找来的。” 赵承乖乖回答,瞳孔的颤抖说明了他的惊恐。 看来和罗斯是一伙人,傍晚时,罗斯说的小队成员三人,是去掉杰诺的。想明白这些,沈欢又问:“现在,我能带走楚妍了吗?” 赵承脸色惨白,点头:“能。” 沈欢看着他笑:“可我还不能走。” 赵承眼角剧烈抽搐:“你、你还想怎么样?” 沈欢低头指了指,淡淡的说:“两条腿。” 赵承浑身一颤,几乎用了平生最快的速度跳了起来,他要逃! 可沈欢却不给他机会,一把抓住他的手臂,朝地上一摔。 砰。 赵承应声落地时,沈欢已经抬起了脚,对准他的腿重重落下——张纹火急火燎的冲上来时,沈欢正要进电梯。 他慌忙赔罪,沈欢却摆摆手,示意他善后。 第二天一大早,太阳都升得老高了,楚妍才迷迷糊糊的睁开眼。 瞬间,楚妍就从床上跳了起来,检查自己身上的衣服。 她想起昨天晚上发生啥了。 她更害怕,自己是不是被赵承欺负了! 好在,她身上的衣服还很完好,也没什么不适感,就是脑袋发涨。 难道是我昨晚喝大了,出现了幻觉? 楚妍抬手拍了拍脸蛋,暗下决心:不行,以后不能再和那个贾蕾来往了,她竟然敢卖老娘! 翻身下床后,楚妍才意识到这是在酒店豪华套间里。 她赶紧冲出房间时,才发现有个穿着制服的女人恭候在原地。 楚妍认识她,有些吃惊的问:“刘副董,您怎么在这?昨晚,我是不是被赵承——” 刘红珺握住楚妍的手,赶紧说:“楚夫人,昨晚什么都没发生。赵承想灌醉您,把您带走的,但我们张总及时赶到,阻止了他的恶行。” 楚妍松了口气,感激道:“谢谢你们啊,那昨晚我消费了多少?” “您没有任何消费。” 刘红珺笑着,从怀里拿出一张白金卡送上:“因为我们的过错让您受到了惊吓,这是我们赔偿的会员卡。” 楚妍傻乎乎的接过时,就听刘红珺说:“凭借此卡,您可以免费享受南天俱乐部的任何服务。” 楚妍大喜,昨晚的不高兴一下抛到了脑后,抢过白金卡激动的问:“那、那我能带我女儿来吗?” “当然可以。” 刘红珺心里苦笑。 您只是沈先生的丈母娘,您女儿可是沈先生的夫人啊。 她要是来了,我们肯定奉如上宾,还用得着白金卡? 楚妍可不知道这些。 走进南天俱乐部的时候,她还觉得自己不够档次。 走出的时候,她却被专车接送,一路送回家时,叶朝歌已经成了热锅上的蚂蚁。 楚妍一夜未归,电话又打不通,她能不担心吗? 叶建丰,一大早就跑出去报警,找人了。 可到现在都没有消息。 家里最不着急的,就是沈欢了。他一觉睡到了现在,都快十一点了才起床去洗手间撒尿。 我急成这样,你却这样悠闲——叶朝歌很烦,忍不住的说:“你就一点也不担心?” 沈欢明知故问:“担心什么?” “我……” 叶朝歌想说“我妈”的,却又憋住了。 他本来对叶家就没什么感情,楚妍平日对他又冷嘲热讽的,她失踪了,沈欢肯定不担心。 一股浓郁的悲哀钻上心头,叶朝歌咬住了嘴唇。 沈欢有些看不下去了,干咳一声说:“我觉得,阿姨肯定没事。” 就好像验证他的话那样,窗外传来了刹车声。 一辆豪华奔驰停下,一个穿着燕尾西装的司机走出驾驶座,殷勤的打开车门后,楚妍款款走了下来。 叶朝歌激动坏了,赶紧冲了出去,握住楚妍的手:“妈,你昨晚干嘛去了!我爸出去找你一上午了!” “我就是去了趟南天俱乐部,手机没电了。” 楚妍显摆似的拿出会员卡:“看到没,白金卡,快把老叶叫回来,今中午妈带你们去俱乐部消费。” “先别说这些了,我把爸叫回来,你好好说说出什么事了。” 叶朝歌擦了把眼泪,拿出手机刚要打,叶建丰的电话却率先打了进来。 接起后,叶朝歌刚想喊爸。 但那头却响起了陌生男人的声音,很阴森,咬牙切齿,似乎包含着滔天恨意:“不想你爸死,就来兆银山庄!” 第32章:兆银山庄 嘟、嘟嘟…… 听着那边挂掉电话的嘟嘟忙音,叶朝歌呆呆的站在原地。 一旁的楚妍还沉浸在成为南天俱乐部白金会员的喜悦中呢,没注意到女儿的异常,拍了拍她的肩膀:“朝歌,联系上你爸没?他——” 卡啦。 回答楚妍的,是叶朝歌手机落地的声音。 楚妍吓了一跳,忙问:“女儿,你怎么了?” 叶朝歌眼眶一下红了,眼泪也涌了上来:“妈,爸、爸他被绑架了!歹徒说,我不去兆银山庄,就杀了我爸!” 什么?! 楚妍脸色刷白,一个踉跄朝地上栽去。 叶朝歌赶紧扶住她,才发现楚妍竟然已经昏了过去。 叶建丰虽然没本事,但他也是家里的顶梁柱,是楚妍朝夕相处三十年的爱人。 叶建丰被绑架,甚至可能会死,楚妍一下接受不了,晕倒了。 何止是她,叶朝歌也觉得眼前发黑,但她一直紧咬着嘴唇,不惜咬出血,也要保持清醒。 妈昏倒了。 若是她还不冷静,叶建丰真可能会被撕票! 好在平常废物的沈欢,不算太瞎眼,主动出来搀扶住了楚妍,一边朝屋里走,一边问脸色惨白的叶朝歌:“叶叔叔被绑架了?怎么回事?” “兆银山庄,我爸被绑架到了那里。” 叶朝歌苦涩的说:“刚刚有人打电话来,说我如果不过去,他们就撕票。” 沈欢皱眉问:“怎么不报警?” “没用的。” 叶朝歌摇了摇头:“兆银山庄是南方赵家的企业,带走我爸肯定是赵家人。他们手眼通天,就算报警……” 说到这,叶朝歌忽然顿住了,摇摇头:“你知道也没用,你、你在家照顾好我妈。” 沈欢就是铁废物一个,除了能打,什么用都没有。 而现在,叶朝歌面对的是凌驾于权力之上的赵家——一个跨省的豪门。 沈欢再能打,有什么用? 至于赵家为什么会绑架叶建丰,不用想也能猜得到:周明远。 周明远的母亲赵琳娜,就是赵家人。 暗中和二叔伯他们合作,阻碍叶朝歌开辅导机构的赵雅丽,则是赵琳娜的妹妹。 那抓走叶建丰,又是哪位? 叶朝歌很无力。 她只是个小女子,空有凉城第一美女的美名,可对上一个豪门,她毫无胜算。 当前她也不知道怎么办,只能听对方的话,先去兆银山庄再说。 她不能放下老爸不管! 下定决心,叶朝歌哒哒冲到楼上,拿出了一张银行卡——周焕雄曾赔给她一个亿,这几天她为了办学,花了七百多万,剩下的都在这张卡里。 叶朝歌只希望这些钱,能换取叶建丰的平安。 虽然她知道希望不大。 来不及整理仪容,叶朝歌飞快的下楼,拿上车钥匙刚走到门口,沈欢罕见的凑了上来,手里端了杯水,关心她说:“别那么着急,说不定没什么问题呢,喝口水冷静下。” “我怎么冷静的下来!” 叶朝歌忍不住吼了沈欢一声。 她多希望,沈欢这时候能像个小说里的战神那样站出来,保护她。 可他,只会送上一杯水——还是滚热的。 沈欢挠了挠头,闷声说:“我就是怕你太紧张。” 叶朝歌猛地愣住。 结婚两年来,她对沈欢从来没爱可言,可毕竟朝夕相处两年,即使是嫌弃,也嫌弃出了些感情。 尤其是沈欢竟然破天荒的关心她,更是让叶朝歌心里升起了一股愧疚感:这件事的源头本来就是我,我吼他干嘛呢? 再说了,正如沈欢说的那样,着急有用吗? 叶朝歌啊叶朝歌,你在商场打拼这么多年,难道还不明白,越是情况危急,越需要冷静吗? 叶朝歌深吸口气,接过杯子仰头喝干:“你说的对,紧张也没用,我会冷静……” 话没说完,叶朝歌突然觉得舌头有些发麻,眼皮也变得很重。 身体很沉,就好像好几天没睡觉那样。 随后,她就软塌塌的歪倒。 在忍不住睡过去前,朦胧的看到沈欢似乎抱住了她。 “放开我,我要去兆银山庄。” 叶朝歌声音低的连她自己都听不到,却能听到沈欢的回应:“傻娘们,这点破事,还是交给我吧。” 再然后,叶朝歌的世界就陷入了睡梦中。 黄昏的兆银山庄,很美。 赵家生意做得很大,在整个南方地区都属于大财阀。 兆银山庄,只是赵家在天南省的暂时驻地。 可就是暂时驻地,这里也比天南省绝大部分别墅区都要豪华。而别墅区的二楼卧室里,一个穿着黑色低腰连衣裙,看上去也就三十来岁的贵妇,正坐在两张床的中间。 两张床,都是病床。 左边躺着的,是面容消沉,短短十几天就瘦的不成样的周明远。 右边躺着的,则是昨晚才刚刚断了腿的赵承。 贵妇不是别人,正是赵琳娜。 看着儿子和亲弟弟,被同一家人弄成这样,赵琳娜心中的恨,足以滔天。 她就周明远一个儿子,从小娇生惯养,可他却被叶朝歌的丈夫废了。 两周来,赵家凭借着自己的关系找遍了名医,但都被告知:没救了。 儿子他爹周焕雄,想过给周明远报仇,可他本事不够,周家的老一辈在关系网中,又处处受制于人,只能对叶朝歌妥协。 可赵家不一样。 赵家的势力更大,关系更硬,周家怕的,她不怕。 “姐,你一定要帮我报仇,毁了叶朝歌一家!男的沉到长江,女的,都送到黑州!” 赵承咬牙切齿的骂着。 赵琳娜没说话,根本不用赵承说,她也会这样做的。 啪! 卧室黑暗的角落突然响起了打火机点燃的声音,一个身穿西装,面无表情的男人就站在那,抽烟。 赵琳娜看向男人,恭敬的说:“楚先生,如果发生什么意外,还要麻烦您。” 楚先生没有任何回应,只是淡淡的抽着烟。 突兀的,卧室门被推开,赵雅丽走了进来:“姐,叶家人来了。” “让他们上来。” 赵琳娜声音冰冷:“我要让我儿子亲眼看到叶朝歌受辱!” 听到这句话,消瘦的周明远眼中终于有了些许亮光,身体开始哆嗦:“对、对,我要看着她受辱,我要她生不如死!” 赵雅丽却摇摇头,说:“来的不是叶朝歌。” 赵琳娜一愣,问:“那是谁?” 赵雅丽如实回答:“只来了一个,是叶朝歌那个很能打的丈夫。” 赵琳娜精致的脸蛋狰狞无比,语气阴森的说:“今天他再能打,也不会完整的走出兆银山庄!让他进来!” 第33章:除名 “晚上好。” 沈欢被赵雅丽带进卧室时,脸上带着从容的笑。 看到百十多平的房间里,站着十几个黑西装的打手,都护在病床前后,沈欢呵呵笑了:“还是有熟人的嘛,那就好办了。今晚,我是来要人的。” “要个屁,先管好你自己再说吧,打、打死他!” 赵承腿断了还不清净,坐在床上冲沈欢嘶吼着。 沈欢却没理他。 这个房间里有话语权的,明显不是赵承,而是坐在沙发上冷冷盯着他的中年女人。 赵琳娜目光,始终没有离开沈欢。 她的表情很平静,单这一点,就证明她比赵承和周明远强多了。 “沈欢,你、是叫这个名字吧?” 赵琳娜终于开口了。 沈欢点点头,不慌不忙的走到她面前。 瞬间,十几个打手齐刷刷围了过来,目光凌厉的盯着沈欢,生怕他伤害赵琳娜。 沈欢却缓缓坐在了赵琳娜对面,不慌不忙的摸出一根烟:“别冲动,不然我怕我会不小心伤了你们的主子。” 赵琳娜身边,明显是打手头子的那位,立马拔出了刀狰狞冷喝:“臭小子,你说什么?!” 赵琳娜却摆了摆手,示意他退下后,才看着沈欢冷冷开口:“你好像很自信?” “我可没自信。” 沈欢啪的点燃香烟:“昨晚连刺客都找来了,这十三个打手,恐怕是退伍雇佣兵吧?” “你眼力不错。” “一般般。” 沈欢淡淡的说:“让他们滚吧,也把楼顶玩枪的撤了吧,对你没好处。”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 赵琳娜终于下令了。 而随着她话音落下,最近的几个打手,也亮出刀电闪般朝沈欢刺去。 他们动作迅捷,直扎沈欢的脖颈、肩胛骨、手掌心等软肋。 一旦被他们刺中,沈欢不会死,但却会立马丧失战斗力。而且他们也没有一拥而上,而是最近的三个率先动手。 这样才能避免动手时被同伴掣肘。 这群打手,才是真正会打架的。 之前周焕雄、赵承身边所谓的高手,在这些人面前不值一提。 可这些人,在传说中的刺客之王面前,又算老几? 他们快,沈欢更快。 他们刀子多,而沈欢只需要一把—— 幽蓝的刀身瞬间飞出,用更快的速度砍在了最先刺来的刀上。 乒! 一声金属碰撞的尖啸后,打手的刀竟被直接砍成了两截! 沈欢的刀,太锋利了,也太快了。 又是乒乒两声,其余刺来的两把匕首也是应声而断。这三人还没等吃惊,幽蓝的刀光又划过了他们眼前:刺啦! 口中,飞舞出几道血线。 三个打手,眼睛都被沈欢刺瞎,丧失了战斗力。 而从他们率先动手到现在,不过过去几个呼吸。 笃! 沈欢把刀重重刺进面前的红木茶几,环视四周,声音冷漠:“再动手,我会下死手。” 很多时候,狠话不需要喊得多响亮,就足够吓人。 就像此刻。 这些从战场上下来的雇佣兵打手,竟然忍不住的齐刷刷后退。看沈欢的眼睛里,全是见鬼一般的惊恐。 无他,怕死。 沈欢太恐怖了,他那把削铁如泥的刀,也太恐怖了! 赵琳娜也淡定不下去了,眼角不自然的抖着:“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你不是知道吗?” 沈欢冲赵琳娜吐出口烟雾:“叶家女婿,叶朝歌的丈夫,沈欢。” 赵琳娜被烟呛了一脸,俏脸狰狞起来:“沈欢,你是不是觉得你狠能打,就有和我谈判的资格——” 啪! 清脆的耳光声,打断了她的话。 沈欢放下手,淡淡的说:“我不是来谈判的,我是来要人的。” 赵琳娜死死盯着沈欢,哑声说:“十年前,有人打过我。后来她和她全家,都被丢进了长江,你,是下一个。” 啪! 又是一耳光。 赵琳娜年轻的脸蛋,高高肿起,嘴角,也渗出一丝血迹。她歪着脑袋,慢慢回正,眼神更加阴森:“我改主意了,我不会让你死,我会砍掉你的手脚,把你一辈子都关进猪圈!” 沈欢笑了,缓缓拔出桌上那把刀。 赵琳娜赶紧站起。 她可以忍受疼痛,可不想死啊。 但沈欢却没有对她动手的意思,而是将那把刀倏地甩了出去。 赵琳娜先是愣了下,不明白沈欢要干嘛。 但接着,她就听到了周明远的惨叫:“啊!!我的脚!” 赵琳娜脸色大变,扭头看去,就见周明远的脚上,可不正钉着那把幽蓝的怪刀? “小远!” 儿子可是她的软肋,赵琳娜勃然大怒,怒瞪沈欢:“你敢……” 沈欢打断,冷笑:“你觉得是我先,还是周明远先?” 这次,赵琳娜眼中终于有了惊恐,她再也忍不住了,大喊:“楚汉,你要看热闹到什么时候?!” 她话音落下,卧室角落的阴影里,传来一个男人的回应:“是。” 声音不高不低,但随着他的话音落下,十多个大手竟齐刷刷分开,让出了一条大路。 沈欢看去,就见一个穿着西装,身材修长的年轻人,健步走来。 赵琳娜咬牙切齿的指着沈欢:“给我打断他的四肢,立刻!马上!!” 楚汉却摇摇头:“赵夫人,我应该只是受命保护你。” “今天报不了仇,我就去自杀!” 赵琳娜疯狂的说。 楚汉皱眉,只好看向沈欢:“你也听到了,很抱歉,你今天走不了了。” 说完,楚汉就掰着手腕往前走时,沈欢却轻描淡写的捏着烟头捻灭在桌上,语气不急不缓:“山海组的人?” 楚汉一愣:“你怎么知道?” 沈欢也没理他,而是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这个号码,沈欢很久没拨通了,但他打过去的瞬间,还是立马接通。 沈欢脸上久违的露出真心笑容,开口说:“是我。” 沈欢只说了两个字,甚至没解释发生了什么,就把手机递给了楚汉。 楚汉下意识的接过,看了眼来电显示时候,神情唰的就变了,整个人站的都比刚才更直了,赶紧把手机放在耳边说:“山海组二十七号楚汉,向您报道!” 电话那头,快速说了句什么。 楚汉的脸色,越来越精彩,挂掉电话后,更是恭敬的双手递手机,然后对沈欢一个敬礼:“请您下令!” 沈欢接过手机,语气淡然,好像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明天,让赵家在南方除名。” 第34章:赵家完了 沈欢语毕,全场寂静。 赵家在南方,绝对是地头蛇一般的存在,谁敢叫嚣说让赵家除名? 沈欢,脑袋坏了吧? 病床上的赵承,听完都想笑:“哈哈哈,你说什么?除名赵家?大言不惭!” 可笑着笑着,他就笑不下去了。 因为赵琳娜没笑,反而是瞪大了眼,浑身僵硬的看着楚汉。 而楚汉,也冲沈欢一个敬礼:“明天,会有专案组从燕都调来,彻查赵家!” “不!” 赵琳娜脸色惨白如纸,抓着楚汉的袖子哀求:“楚先生,你们不能这样。我家赵老爷子,可跟你们合作多年了,你们不能过河拆桥啊!” 楚汉却无动于衷。 倒是沈欢有些纳闷:“你们什么时候给这些渣滓服务了?” 楚汉回答命令般,语气严肃:“报告,山海组执行海上任务时,曾和赵家有过合作。” 赵家在南方地区产业庞大,其中就包含渔业。而山海组秘密执行海外任务,有时候还是需要和民间企业配合的。 渐渐地,也就有了些交情。 沈欢明白了,摆了摆手。 楚汉立马挣开赵琳娜的手,朝门口走去。 赵琳娜想挽留,可她哪来的力气留住楚汉? 被甩开后,赵琳娜嘶吼道:“如果赵家出事,沈欢,我要叶建丰给我陪葬!” 威胁。 是赵琳娜能想到的最后手段。 她希望,沈欢能顾忌老丈人的性命,放过赵家。 楚汉听到她的话,果然停住了脚步,可却没有回头,而是站在那叹了口气,似乎是在惋惜:赵琳娜,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果然,沈欢开口了,声音很温柔,语言很残酷:“看来,仅仅是除名,还不够。” 楚汉回应:“是,我知道了。” 随后,楚汉头也不回的推门离开。 赵琳娜却愣住了,忙问:“你、你们什么意思?” 没人回答她。 房间里很多人,此刻却陷入了诡异的寂静中,只有沈欢啪的重新点燃一根香烟的声音。 突兀的,电话响起,赵琳娜拿出了手机,只看一眼,浑身就猛地一颤。 赵琳娜咽了口口水,接起了电话,小心翼翼的说:“爸。” 打电话来的,是赵陇。 赵家的话事人。 电话那头的赵陇,声音无比疲怠:“琳娜,叶家的叶建丰,在你那里吧?” 赵琳娜呆呆的点头:“是、是。” “放人。” 赵陇痛苦的说:“然后,跪下。” “可是……” “跪下!” 赵陇突然大吼:“你知不知道,赵家要完了!刚刚上面已经下达通知,要彻查赵家,沈欢不原谅你,赵家所有人,就再也无法见到天日!” 这次,赵琳娜彻底僵住,再也承受不住压力,噗通跪在了沈欢面前,低下了她高贵的头颅。 沈欢的表情,却仍没有丝毫改变。 站起身淡淡的说:“做错了事,就该受到惩罚。” 说罢,他转身推开卧室,走掉。 从周明远开始,扯出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事,让沈欢很糟心。 该结束了。 他也不怕赵琳娜不会放过叶建丰,如果她真的敢,那她遭受的惩罚,将比沈欢说的还要痛苦千百倍。 兆银山庄很大,从二楼卧室走到一楼大厅门口的功夫,他就又抽完了一根烟。 见他出来,一直守在一楼客厅的赵雅丽,还很吃惊:“你小子竟然还能出来?怎么,难道你还能拿出让我大姐心动的条件?” 在她看来,沈欢来此凶多吉少。 如今能顺利走出,除非是他用更大的好处换取了安全。 看她浓妆厚涂,沈欢就知道赵雅丽平日应该没什么时间提升自己的修养,原谅了她的无知,笑着说:“是啊,我提出了一个她没法拒绝的条件。” 说完,沈欢抬脚就走。 啥条件? 赵雅丽纳闷的走上二楼,走进卧室问:“姐,叶家那个女婿给你什么好处……” 刚说一半,赵雅丽忽然愣住。 因为她看到,平日执掌赵氏集团呼风唤雨的女强人赵琳娜,此时竟然跪在地上,脸色好像老了十几岁那样苍白。 赵雅丽吓坏了,赶紧去扶她:“姐,你怎么了?!” 赵琳娜缓缓抬起头,握住她的手,声音颤抖:“逃,快逃!” “逃?我们为什么要逃,又逃去哪里?” “出国、现在就走,不然就晚了!” 赵琳娜刚痛苦的说到这,门外突然响起了警笛声:危咯、危咯…… 赵琳娜脸色大变,赶紧从地上爬起来时,外面的警察已经冲了进来。 为首的警官大手一挥,喝到:“赵家涉及买卖枪火、勾结境外危险分子、洗钱等多项罪名。把所有人,全部抓走!” 兆银山庄外的郊区小路上,听着刺耳的警笛声,沈欢知道,赵家完了。 “山海组,办事效率还是那么高。” 沈欢呵呵一笑,从小路走上主干道时,就听到耳边传来一声惊呼:“快、快让开!” 声音清脆,还很耳熟。 沈欢呆了下,想起来了:“这不是陈千娇的声音吗?” 刚想到这,就有汽车呼啸的声音传来,伴随着一声尖锐的刹车声在他耳边炸开:吱嘎——一辆红色敞篷车,横着停在了路边。 沈欢呢,却像被撞了的树杆子,高高飞起。 我撞人了! 死死踩着刹车的陈千娇,看着车头像是演电影一般,一个人影猛地飞起后,傻了。 噗通! 那个人又砸在了车头上,趴在那,一动不动。 完了,死了! 陈千娇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她粉丝千万,无数人为她痴狂。可她还没疯,知道杀人、哪怕是过失杀人,她也彻底完了。 咋办? 不远处的警笛声,惊醒了痴呆的陈千娇,也让她心跳的更厉害:我才刚撞了人,警察就要来抓我了? 眼看着车头一动不动的沈欢,陈千娇大着胆子,拍了拍车窗。 还是没动静。 死透了! 陈千娇彻底绝望,捂着脸痛苦的哀嚎:“我就不该答应赵承的邀请,要是今天不来兆银山庄,我也不会撞人!可、可我不答应他的邀请,他们也不会放过我的!” 她刚说到这,一个悠悠的男人声音,忽然响起:“放心,赵家不会怎么着你的,现在他们自身难保。” “你怎么知——” 下意识的问出这句话,陈千娇抬起头时脸唰的就白了:那具尸体,竟然爬了起来! 陈千娇吓坏了,忍不住嘶声尖叫:“鬼、鬼啊!!” 第35章:陈千娇的恐惧 人要是倒霉起来,喝凉水都塞牙。 刚把赵家这个麻烦解决,沈欢还没来得及歇一会呢,就被车撞了。 好在,听到刹车声的瞬间他还是反应了过来,用力狠狠一跳,才只是轻微擦了下。 不然这下撞结实了,就算他是钢铁侠也受不了啊。 落在宝马车头,沈欢长舒口气:“看来离开战场太久,我的反应力还是变慢了。” 想罢,他正想跟陈千娇好好算账时,就听到人家在那忏悔人生。 竟然还提到了赵家。 看人家美女痛苦的样子,沈欢忍不住告诉她,赵家没空找你麻烦。 因为赵家已经完了。 可他忘了,自己刚刚还是“尸体”呢,突然说话,吓得陈千娇猛地尖叫一声,双眼一番差点没昏过去。 “得,被当成死人了。” 沈欢从车头跳下,拍了拍身上的尘土。 看着他生龙活虎的样子,陈千娇眨了眨眼,终于反应过来:“你没死?咦,你是叶总的丈夫,沈、什么来着?” “沈欢。” 沈欢淡淡的说:“我练过几年庄稼把式,身子骨还算硬朗。” 陈千娇茫然的点点头,又问:“你、你刚刚说赵家怎么了?” “被查封了。” 沈欢指了指来的方向:“警笛声就是从哪来传来的。” “警察、查封赵家?怎么可能!” 陈千娇一脸的不信,她作为一个燕都人,都知道赵家在南方地区的权势非凡。 可她刚说完,就见一辆警车从岔口驶出,陈千娇清楚的看到,后驾驶座上的赵琳娜,戴着手铐被拉走。 后面,又接连飞驰出几辆警车,上面都拉着赵家人。 连威胁过她的赵承,都赫然在其中。 沈欢说的是真的。 陈千娇瞪大了眼,好久才消化掉这个消息时,就见沈欢已经走远了。 陈千娇赶紧开车追上去:“沈欢,你等等。” 车子停在沈欢旁,他有些无奈的问:“陈小姐,你还有什么事吗?” “没、没什么,我就是想问问赵家为什么会被查封?我听说他们和叶朝歌有过节,难道是因为这个?” 那天拍摄中止后,陈千娇就听经纪人说过叶朝歌和赵氏集团的矛盾。现在又在被查封的兆银山庄不远处看到了叶朝歌的丈夫,很自然的就联系在了一起。 沈欢却也一脸的无辜:“我怎么知道,我来这就是想考察一下,附近有没有适合摆摊的地方。” “真的?” 陈千娇皱眉。 她也听说过,叶总丈夫是个摆地摊的上门女婿,可直觉,却让她怀疑沈欢在说谎。 这个女人直觉很敏锐啊——沈欢心里想着,脸色却丝毫不变:“不然呢,难道你觉得是我举报了赵家?” “不可能。” 陈千娇脱口说。 和赵家相比,叶家就是蝼蚁,沈欢有本事举报,警方也不会听他的。 “那不就得了。” 沈欢耸耸肩,继续往前走。 陈千娇下意识想叫住他,手机却突然嗡嗡响了起来。 看了眼来电显示,陈千娇浑身猛地哆嗦了下。 银牙咬紧,才敢按下接听键。 电话那边,立马传来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千娇,你现在在哪呢?我到凉城了,今晚一块吃个饭呗。” 陈千娇下意识的拒绝:“不好意思啊秦少,今晚我还有事。” “哦,你有什么事?说出来听听,有麻烦的话说不定我还能帮上你的忙呢。” 电话中秦少笑的很绅士:“千娇,你可不要再随便找个理由搪塞我了。” 陈千娇脸色一白:“怎么可能,我、我是在跟这次的广告商谈生意。” “在哪?我现在过去。” “我……” 陈千娇真不敢不告诉她,缓缓的说了一个地址:“米其林西餐厅。” 她不说,只会更加引发他的不满。 本来赵承今晚喊她来兆银山庄,就是要陈千娇和秦少见面的。只是赵家突然出事,让事情发生了变故。 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陈千娇心里叹了口气,看向了已经走出老远的沈欢。 沈欢很累。 明明决定金盆洗手了,却还是小麻烦不断。 看了眼远处城市的灯光,沈欢喃喃的想:“这个时间点了,迷幻药的药效也该过去,叶朝歌也该醒了吧?” 话音刚落,红色宝马再次停在他面前。 陈千娇的声音,从车上传出:“你去哪,我带你一程。” 沈欢没有拒绝的理由,说出叶家的地址后,坐在了副驾驶上。 陈千娇点点头,轻踩油门加速冲去,但走了十几分钟后,沈欢意识到不对劲了,叶家别墅在偏郊区,可车却在朝市中心开。 “这不是去我家的路吧?” “不是。” 陈千娇很干脆:“我想请你吃顿饭,顺便商量下拍摄广告的事。” “广告是叶朝歌的事,我不便插手。” 沈欢冷声拒绝:“停车,我要下去。” 他意识到了,跟着这妞,一定会出事。他不怕事,可也不想平白无故的招惹麻烦。 陈千娇却不停。 沈欢有些烦了,趁着车来到闹市区后速度快不起来,想跳下车。 可陈千娇却突然提速了,猛地一踩油门,车就擦着一辆大货车疾驰而去。 刚刚沈欢要是跳车了,他的小白脸非得被货车刮秃噜皮。 更疯狂的是,陈千娇竟然越快越快了,在闹市区左右穿梭,好几次都差点撞在其他车上。宝马所过之处,引起一片鸣笛。 还有车主忍不住的叫嚣:“找死啊!开个破跑车装什么呢?!” 陈千娇,却不为所动。 沈欢也想骂她疯了,可扭头看去时,才发现这娘们抿着嘴唇,脸色苍白。 她也在害怕。 可她更怕沈欢不去。 沈欢叹了口气:“行了,好好开车,我会跟你去的。” 陈千娇脸色这才有所缓和,放慢了车速,说道:“谢谢。” 沈欢没理她,点上一根烟慢悠悠的抽着。 很快,车子停在了米其林餐厅前。沈欢下车,跟着陈千娇走了进去。 两人定了一个包间,又点了几个西餐。 红酒都醒好了,陈千娇也没再说过一句话,沈欢忍不住了:“你叫我就为了请我吃顿饭?” “一会,会有人来。” 陈千娇终于肯解释了,哀求道:“不会耽误你多长时间的。” 话音刚落,包厢外就传来了两个人的脚步声。很快,包厢门被推开,两个年轻人出现在了门口,带头的那个模样很是英俊。 但在看到和陈千娇吃饭的是个男人后,那张俊俏的脸就阴森起来。 他朝沈欢点了点下巴,语气森然:“你、滚。” 第36章:秦轩和凌家鸣 一个滚字,让包厢的气氛瞬间有些凝重。 沈欢见过很多嚣张纨绔。 但无论是周明远还是赵承,他们还会做表面功夫。但眼前这位英俊纨绔,却完全不会。 一进门,他就让沈欢滚蛋。 因为他不喜欢别的男人,出现在陈千娇身边。 而且他说话时,带着股蔑视天下的气质,明显是长年身居高位才能培养出来的。 看来这人来头不小。 沈欢刚想到这,陈千娇就赶紧站起来解答了他的疑惑,介绍道:“这位是秦轩秦少,是燕都秦家人,也是轩威集团的总裁。” 轩威集团是国内数一数二的顶尖企业。 可更让人震惊的身份,是秦轩来自于燕都秦家。 那可是个超级大豪门。 介绍完秦轩,陈千娇又给他介绍沈欢:“秦少,这位是——” “我不想知道他是谁,我只需要他做一件事,滚。” 秦轩淡淡的说。 “可我们广告的事情还没谈完。” 陈千娇赶紧解释说:“秦少,他、他只是我的广告商而已。” 秦少目光很冷:“你不是告诉我,你的广告商是一个女人吗?” “他是叶总的丈夫。” 陈千娇又解释:“我们只是单纯在讨论拍摄问题。” 秦少直盯着陈千娇,眼神如毒蛇般冰冷,良久后终于露出了笑容:“我相信你。千娇,你要是缺钱就跟我说,何必当个戏子,让天下人围观?” 陈千娇面色为难:“秦少,您知道的,我的梦想就是做演员。” 秦少语气突然变得很温柔:“所以,我再给你半年,让你好好实现梦想。不过半年后,你可不能拒绝我咯。” 说完,秦少走进了房间,坐在了陈千娇身边,握住她的手,看向沈欢:“来,你们继续谈。” 陈千娇下意识想躲开他,却又不敢,只能乖乖被抓住手,门口的另一位,也跟了进来。 这一位同样穿着得体的西装,满脸都是笑容:“早就听说秦少的女朋友,是个绝世美人,没想到竟然是名满都城的陈小姐。初次见面,有失远迎,我叫凌家鸣……” 话说一半,他的语气突然僵住了。 因为他看到了沈欢。 几周前,凌家鸣用八千万的欠款威胁叶朝歌,却因为一个神秘高手找到凌万顷头上,逼迫他不得不收手,甚至自扇耳光。 这导致凌家鸣对叶家恨之入骨,却又避之不及。 所以见到沈欢后,他才会有这种反应。 秦轩察觉到了什么,问:“怎么了家鸣,你认识他?” 凌家鸣舔了下嘴唇,点点头:“这辈子都不会忘。” 秦轩有了些兴趣:“哦?你俩不会有什么过节吧?家鸣,用不用我这个老同学帮忙?” 秦轩、凌家鸣、赵承,在国外上的同一所大学,都是老同学了。 “那倒是不用。” 凌家鸣摇摇头,讥讽的笑道:“轩哥你刚来,还不知道,陈小姐的广告商,正在被赵氏集团全面打击。” 秦轩根本不在乎凌家鸣和沈欢的恩怨,随意的问:“说到赵家,赵承呢?怎么一直联系不上?” “因为赵承自身难保。” 突兀的,一直没说话的沈欢开口了。 “哦?” 秦轩微微抬眼看向沈欢时,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嗡嗡响了起来。 拿出手机看了眼,秦轩明显呆了下,皱眉说:“赵承刚给我来电话,赵家,被严查了,他在治安队。” 赵家,被严查? 怎么可能! 凌家鸣瞪大了眼,一脸的难以置信:“轩哥,你没开玩笑吧?” 秦轩却摇摇头:“应该不是开玩笑,赵承在电话里求我保住赵家,甚至不惜拿出赵氏集团百分之九十的股份。” 赵氏集团价值数十亿,百分之九十股份绝对任何人看了都眼红。 所以赵承既然这样说了,那就证明他不是在开玩笑。 秦轩松开了陈千娇的手,站起来说:“千娇,我还有事要做,明天见。” 说罢,秦轩抬脚就往外走。美人重要,钱也很重要。 堂堂凌家大少,此时也跟狗腿子一样连忙追了上去:“轩哥,等等我。” 他俩一走,包厢里一下就安静了。 沈欢就像他们从没出现过一样,对着一桌的西餐大快朵颐。 陈千娇,却低着头一动不动,良久之后才说:“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笑?” 沈欢放下红酒杯:“那倒是没有,我只是纳闷,就算那个秦少来头很大,你也没必要那样怕他吧?” 陈千娇眼眶一红,咬牙说:“那是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他多可怕!” 沈欢耸耸肩。 他和秦轩又没有过节,才懒得知道他多可怕。 何况秦轩再可怕,也无法凌驾山海组之上,赵家找他帮忙,也没用。 饭吃的差不多了,沈欢就起身离开了西餐厅,走到路边拦了辆出租车回家。 回到家时,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中,别墅客厅,黑漆漆的没有开灯。 沈欢也没当回事,进门后就朝自己的小卧室走去时,却听沙发位置,叶朝歌突然开口:“我爸被警方送回来了。” 沈欢随口回应:“哦,那就好,人呢?” “爸妈都去休息了。” 叶朝歌说:“你去做什么了?” “摆摊。” “什么时候去的?” “下午。” 沈欢皱眉问:“有什么问题吗?” 叶朝歌有些咄咄逼人,快速问:“今中午,我打算去兆银山庄时,突然失去了意识。等我醒来已经是晚上七点钟了,我再打算去兆银山庄时,却发现我爸已经被送回来了,你知不知道怎么回事?” “不知道,这不是好事吗?我要休息了,明早还要去进货。” 沈欢说着,经过沙发旁时,叶朝歌闻到了他身上烧烤摊特有的油烟味。 等他关上门,叶朝歌才咬了下嘴唇:“看来,他没说谎。可在梦中,我怎么感觉是喝了他递给我的水,才昏迷的呢?” 而走进卧室的沈欢,脱掉那条特意平日烟熏了很长时间的外套后,脸上露出了苦笑:看来迷幻药的剂量还是小了些,不然叶朝歌应该会忘记昏迷前五分钟发生的事情才对。 拿了条浴巾,沈欢推门出去。 他的卧室太小了,想冲澡还要去外面的客厅洗手间。 刚开门,他就听到叶朝歌手机嗡嗡响起,她接起后,那边就传来了二叔伯的声音:“叶朝歌,你还没想好吗?赵家既然决定对付你们,那你们的一个亿,早晚得带进棺材。还不如趁早交给二叔伯,还能投资江岭科技不是?” 叶朝歌,银牙咬得咯咯作响:“做梦!我就算把钱烧了,也不会给你们的!” 第37章:哪怕是死 中午十一点。 叶朝歌开着车,带着爸妈停在了凉城大酒店。 昨晚叶朝歌从昏睡中醒来后,就接到了二叔伯的电话。 他们“暗中”,给叶朝歌透露了赵家要打压她的消息,并且挑明了说:赵家绝对会让叶朝歌家破人亡! 叶朝歌家破人亡,二叔伯他们无所谓。 可叶朝歌从周焕雄手里拿到的一个亿赔偿,他们眼馋的很。 所以二叔伯劝叶朝歌,念在大家都姓叶,让她把一个亿的赔偿都拿出来。二叔伯拿到这笔赔偿后,可以投资江岭科技,也算造福叶家了。 这摆明了是趁火打劫。 叶朝歌很不忿,当即回绝了他后,今天一大早就跟父母说,要带他们去凉城大酒店撮一顿。 如果,赵家真的要让他们家破人亡,那他们也要在此前好好享受。 就算把一个亿全花光了,叶朝歌也不会留给那些亲戚一分钱。 所以,叶朝歌中午来凉城大酒店,纯碎是为了怄气。 可叶建丰和楚妍不知道这些,来到酒店豪华套间,见叶朝歌点了几十万的大餐彻底吓到了。 楚妍小心翼翼的问:“女儿啊,就算庆祝你爸被警察救回来,咱们也不用吃的这么奢侈吧?” 叶朝歌却没听,合上菜单递给服务生后又说:“再来两支八二年的拉菲。” “好的。” 服务生甜甜的笑了,转身离开包厢。 叶建丰苦笑:“朝歌,这顿饭得有上百万了吧?我被绑架时也受什么罪。不如说昏迷了一天,醒来就到家了,咱们还是换一家随便吃点吧。” “就吃这个。” 叶朝歌很坚定的摇头,眼眶,却有些发红。 楚妍看着反常的女儿,凑在叶建丰耳边低声说:“她爸,咱家闺女是不是受什么欺负了?” 叶朝歌,是不是受欺负了? 叶老太太也想这个问题。 在叶朝歌一家去凉城大酒店时,沈欢的任务就是去叶家老宅把老太太也接去,大家吃顿团圆饭。 开着叶建丰上班用的大众汽车,沈欢来到老宅,把去吃饭事说了一遍后,敏锐的老太太,就意识到了什么,问沈欢:“朝歌怎么想起今天吃饭了?是不是她又受委屈了?” 沈欢闭嘴不语。 老太太却叹了口气,语气沉痛:“你不说,我也能猜到。是不是你二叔伯他们,又欺负朝歌了?” 见瞒不过去,沈欢苦笑:“上次叶朝歌不是从周家拿到一笔赔偿金嘛,二叔伯他们好像盯上了。” 老太太气得变了脸色,拿着拐杖在地上重重杵了几下:“我就知道,他们就知道欺负女娃子!都是一家人,怎么老叶走了以后,他们就搞起了内斗呢?” 说着,老太太苍老的眼角,落下来两行清泪:“老叶泉下有知,非气活了不可!” 沈欢蹲在老太太脚边,抬手给她擦眼泪,却说不出安慰的话。 老太太叹了口气:“唉,我也管不了他们。走吧,别让朝歌等太久了。” “好。” 叶家是不是内斗,沈欢一点也不在乎。 可老太太开不开心,他很在乎。 看来,要想办法让叶朝歌那群亲戚老实点了。 不过现在,还是先带老太太去吃团圆饭吧。 上百万的一顿饭,凉城大酒店绝对是按照盛宴来对待的。 所以叶朝歌一家吃的很尽兴,暂时忘掉了烦心事,连胃口很小的老太太都吃下了整整一碗米饭。 用餐期间,叶朝歌又接到了好几个二叔伯的电话,她最后干脆关掉了手机。 “打不通。” 二叔伯挂掉电话,看向了三叔伯:“赵氏集团那边,打通了吗?” 三叔伯也摇了摇头。 叶家别墅客厅中的所有人,都皱起了眉。 叶帆忍不住了,问:“赵家到底是什么意思啊?明明是他们提出合作的,现在又不声不响的撤资,给他们打电话也打不通。” 今天一大早,赵氏集团对江岭科技的所有投资都撤走了。 电话,打不通。 银行,也表示什么都不知道。 去兆银山庄找人,却发现那里早已人去楼空。 甚至他们派人去赵氏集团总部,都没找到一个赵家人。 赵家人,就给你凭空蒸发了一样,失踪了。 可赵家留下的买卖可还在呢! 赵家为了针对叶朝歌,和江岭科技合作,接连租下包括凉州中学在内的好几块地,花销上千万。 这笔钱赵氏集团不出,难道要他们出? 最关键的是,江岭科技百分之八十的股份都在周焕雄的手下袁侩手中,后来又被袁侩转卖给了赵雅丽。 今早,赵雅丽手里的股份,竟然被冻结了。 换句话说,江岭科技百分之八十的资产,都没法调用了。在二叔伯他们手中的,就是一个空壳子。 无奈下,二叔伯专门找过在财务单位当领导的一个朋友,问了他赵氏集团的事。 结果那个朋友神秘兮兮的告诉他,赵氏集团出大事了,最近最好不要和他们搭上关系。 二叔伯问到底是什么事。 朋友只告诉他俩字:机密! “二哥,咋办?” 三叔伯看着二叔伯问:“现在银行那边催款越来越急,咱们租地的那些地产商说了,再收不到钱就要告咱们违约了。那样一来咱们百分之二十的股份都不够赔的!” 二叔伯沉默了一会,咬牙说:“实在不行,我们就去一趟叶朝歌家里,说什么也得把她手里的一个亿,给榨出来……” 刚说到这,门口叶堂突然冲进了客厅,急促的大喊:“有、有赵家的消息了,有人看到赵雅丽从治安队出来!” 赵雅丽被送出治安队大门时,满脸都是焦急。 她想象不到,为什么一夜之间,赵家所有人,都被抓了起来。 更想不到,下令抓捕他们的,是号称国之利刃的山海组。 山海组效率很快,一晚上时间,就把赵家全家十三口人,全部送进了局子。 进了局子后,赵家总算争取了一个请求电话援助的机会。 赵家众人思索再三,决定让赵承去求赵家社交圈中,权势最高的人:秦轩。 好在不久前,秦轩就说过要来凉城。 而且当晚,秦轩就赶到了治安队。 可谁想到,秦轩都亲自出面了,也没能说服山海组专案小队放赵家一马。 不过,秦家的面子还是有点用的。 专案小队表示,可以给赵家一个机会,给赵家留个种。 于是,赵雅丽被送了出来。 临被送出之前,在监禁室中,赵老爷子拉着他的手告诉她,现在,只有一个办法能救赵家:找到昨晚只身前往兆银山庄的人,请求他的原谅。 不管用什么方式,哪怕是死! 第38章:求求你 人在享受美食的时候,会放下压力。 叶建丰忘记了昨天被绑架的恐惧,喝完两瓶拉菲后,又喝了好几杯白酒,最后趴在桌上酩酊大醉。 受到他的感染,叶朝歌也暂时忘记了赵氏集团的压力、和二叔伯的逼迫。 可幸福总是短暂的,下午两点刚吃后,叶朝歌正打算结账,包厢门就被推开了。 二叔伯豪横的声音响起:“叶朝歌,还有心情吃饭呢……” 话说一半,二叔伯才看见老太太也在酒桌上,登时有些尴尬:“妈,您也在啊。” 老太太拍了拍桌子,气得牙齿都在打颤:“怎么,我不在,你就要欺负死朝歌吗?!” “沈欢,你先送奶奶回去。” 叶朝歌突然说。 她知道,老太太最看不得子孙后代内斗了。 沈欢也是这么想的,站起来去扶老太太:“奶奶,我们先走。” 老太太哪能忍受孙女被欺负,说什么也不走。 还是叶朝歌劝她说,她能处理好这些问题,老太太才愿意离开,走到门口时,还恨恨的拿拐杖打了二叔伯好几下。 二叔伯脸面上有点挂不住了,等老太太离开,态度也更加蛮横:“叶朝歌,今天你必须把钱交出来!” 叶朝歌能答应就有鬼了,冷冷的回绝:“你做梦!当初是你们赶我出叶家,周焕雄的钱,是赔给我的,和你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二叔伯早就猜到她会这么说,贼兮兮的笑了声,从怀里拿出一张收据。 叶朝歌意识到了什么,脸色有些难看时,二叔伯开口了:“这张收据,是袁侩给我的。上面可明确写了,周焕雄赔偿的精神损失费,是给叶家,不是给你的!” “你胡说什么呢!” 楚妍不相信了,拍着桌子站起来去抢那张收据:“那天,明明是人家周焕雄亲自登门拜访,赔偿我女儿的精神损失费……” 话音未落,楚妍就看到了收据上周焕雄的盖章。 她一下就僵在了原地。 二叔伯冷笑:“看清楚了吧,赶紧把钱交出来,可别等我们告上法庭。” 楚妍一时间难以接受,看向叶朝歌:“朝歌,这——” “妈,别说了。” 叶朝歌咬牙。 昨晚老爸被绑架后,叶朝歌就想明白了,当初周焕雄向她服软,只是代表了周家的立场。但周明远的母亲,赵琳娜却要报复她。 而赵琳娜决定了的事,周焕雄也只能配合,所以叶朝歌再打袁侩的电话时,才打不通了。 叶朝歌还能猜到,赵家之所以拖到现在才报复她,是因为这两周都在给周明远看病。 楚妍脸色却大变,哀嚎道:“朝歌,我、我们现在就回家,赶紧收拾东西出国,让他们找不到咱们!” 凌家对她而言已经是庞然大物,赵家更是整个是南方的地头蛇,是叶家可望不可即的存在。 赵家要报复,她们只能逃。 越远越好! 二叔伯却冷笑:“楚妍,你真觉得你们能逃得了?赵家企业遍布南方,包括交通运输,你们想去哪,他们都能了如指掌。” 楚妍更加绝望,快步跑过去抓住二叔伯的手:“建功,你可是朝歌的二叔啊。就不能替朝歌想想办法吗?!你们想要钱,我、我们都给你!” 这次,不等二叔伯开口说话,叶帆就耸耸肩说:“伯母,钱,我们有收据,拿走也是理所当然。可赵家要报复你们,我们真没办法,赵家是什么背景,你们又不是不清楚。” “可、可你们不是能联系到周家吗?” 楚妍都要跪在地上了,哀求:“求求你们了,只要能放朝歌走,我和建丰什么都愿意做!” “妈!” 叶朝歌再也看不下去了,苦涩道:“你还没看出来吗,他们现在就是赵家的帮凶,是不可能放我们走的!” “可是!” 楚妍还想说什么,叶朝歌却深吸口气看向二叔伯:“钱可以给你们,不过你们得答应我两个条件。” 叶帆不耐烦的踹了下桌子:“叶朝歌,你有提条件的资格吗?” 二叔伯打断了他:“小帆,大家亲戚一场,就听听她想说什么吧。” 二叔伯一副慈祥长辈的模样,但语气中的讥讽,却像是在说:反正叶朝歌没几天好蹦跶了,听听又何妨? 叶朝歌说:“不管赵家报不报复我们,这笔钱给你们后,你们都要拿出一成,给奶奶养老。” 二叔伯点点头:“这不用你说,我们不会亏待老太太的,第二个条件呢?” 叶朝歌深吸口气:“我之前和龙腾影视谈了合作,广告可能没法拍了,需要支付他们八百万的违约金,还有今天的消费,也得从那笔钱里扣掉。” “这个也没问题。” 二叔伯笑着答应,心里却已经开始狂喜。 就算除去叶朝歌花出去的钱,那也还有八千多万呢,这可是一笔巨资,不仅能填上江岭科技的亏损,还够他们再换一套别墅。 事到如今,叶朝歌也没别的选择了,起身朝门口走去:“妈,我还要去和龙腾影视谈一下违约的事,你先带爸回去。” 楚妍还想说什么,可却无能为力。 二叔伯对叶帆说:“你跟她一块去,等她交完违约金,直接把钱带回来。” 叶帆点点头,又问:“爸,那你呢?” “你三叔伯来短信说,赵总去了雄英大厦。我一会和你三叔伯,一块去见她。” 赵总,指的就是赵雅丽。 但她可没心情见叶家人,她现在只想见沈欢。 而沈欢,刚开车将老太太送回叶家老宅。 叶家老宅在老城区,这里属于生活区,白天里很安静,大街上没什么人。 把老太太交给范姐后,沈欢走出老宅想开车回家呢,却看到一双酒红色高跟水晶鞋,从车后伸了出来。 接着,是一双修长白嫩的腿。 任哪个男人看到这腿,都会忍不住继续看下去,沈欢也是。 于是,他就看到了一个穿着黑色吊带衫的女人,走了出来。 赵雅丽。 此刻的她,就像是只妩媚的妖精。 或者说,她想装成一个妩媚的妖精。 但她明显还没做好准备,因为她惨白的脸色和装扮格格不入,她嘴唇干裂,眼睛里也充满了血丝。 还不等沈欢皱眉,赵雅丽就走到她面前,噗通跪在地上,脑袋深深的趴下,哀求:“沈先生,求求你!” 第39章:放过赵家的原因 赵雅丽的脑袋,趴的很低。 站在沈欢的角度,恰好能看到她完美的身材和卑微的姿态。 小巷很僻静,但还是有人注意到了这边。 沈欢可不想被围观,皱眉上车后,拉开车窗淡淡的说:“上车。” “是。” 赵雅丽恭敬回答,赶忙坐在了副驾驶上。 关上车门后,赵雅丽就想哀求,但沈欢却不给她开口的机会,抢先问:“怎么出来的?” 赵雅丽如实回答:“燕都秦少,为我们求过情。” 秦少? 沈欢想起了昨晚见过的秦轩,呵呵冷笑,又道:“赵家,在南方无法无天很多年。” 赵雅丽咬住了嘴唇。 “如果我不来,你们还会嚣张更多年。” 沈欢继续说:“叶建丰怎么说也是大学老师,叶家也算不小的氏族。可在你们眼中,不过是随意揉捏,甚至随意杀伐的蝼蚁。因为我手里有周家犯罪的证据,你们请了刺客。为了面子,在彻底压死叶朝歌前,你还象征性的在商场上施压。” 在商场施压,值得就是赵氏集团和叶家合作,打压叶朝歌的事。 赵家在全方位的压死叶朝歌。 从商场,到生命安全。甚至赵承还想对楚妍动手,失手后才恼羞成怒绑架了叶建丰,撕破脸皮。 沈欢说的这些,赵雅丽都参与了,她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紧紧咬着嘴唇:“沈先生,我、我们知道错了。” “不够。” 沈欢闭上了眼睛。 赵雅丽深深吸了口气,慢慢趴在了他的腿上,嘤咛道:“只要您肯放过赵家,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做您的一条狗。” 她明白,要让一个男人心软,首先要让他心热起来。 而她,有让任何男人的心都热起来的条件:她足够妩媚,也懂得技巧。 可就在她吐气如兰想要进行下一步的时候,却听沈欢慢悠悠的问:“你觉得,你配么?” 赵雅丽浑身一颤。 她可是赵家的大小姐,赵氏集团的大人物,南方的天之骄女。 多少青年才俊,为了追她争得头破血流。 而她呢,什么时候对男人正眼相看过? 可今天,她主动说愿意做他的狗…… 却被拒绝了。 这对赵雅丽来说,绝对是奇耻大辱。 尤其是接下来沈欢的动作,更是让她浑身冰凉。 他推开赵雅丽,看她的眼神就像是看一个下贱的站街女,随即冷冷的说:“如果你只想说这些,就赶紧滚,别脏了我的眼。” 赵雅丽深吸口气,艰难的说:“我想求您,跟我去一个地方。” “带路。” 沈欢直接下车,坐在后车座上,靠在背椅上闭目养神。 说实话,沈欢对赵家已经很不耐烦了,但他还是决定给赵雅丽一个机会。 因为山海组,也想给赵家一个机会。 沈欢可不觉得区区秦轩就能左右山海组的决定,她能出来,绝对又山海组的深意在。 赵雅丽也不敢浪费这个机会,赶紧爬到驾驶座上,找了个方向疾奔而去。 约莫半个小时左右,车子就停在了雄英大厦门口。 这是周焕雄的企业,其实也就是赵家的地盘。 停车后,赵雅丽整理了下衣领,恭敬地抬手请沈欢下车:“请跟我来。” 沈欢也跟了上去,很快就来到了三十楼顶楼。 随后,赵雅丽推门进入,再次弯腰邀请。 沈欢走进去后,就见到了满满一屋子的文件箱。 沈欢皱眉时,赵雅丽解释说:“沈先生,赵家所有的产业,包括三个造船厂,两家海上运输公司,以及南方地区,百分之三十的地产项目的产业证明,都在这。” 沈欢明白了。 美色不行,就用金钱。 这些产业加起来价值数百亿,是赵家几代人的积累。 但沈欢可不稀罕。 冷笑一声,他正想劝赵雅丽省省呢,却听她说:“只要您愿意,赵家所有资产,都归您和叶朝歌小姐所有。您不想要,我们也会把所有流动资金捐献给贫困地区,我们一分不留。” 赵家做了太多伤天害理的事,所以山海组调查他们一查一个准。 而赵雅丽现在要做的,就是弥补,把资产回报给社会。 只是这可是上百亿,赵雅丽真的舍得? 沉吟片刻,沈欢问:“谁教你这么说的?” 赵雅丽头都不敢抬,小心翼翼的说:“楚汉。” 楚汉,就是昨天在兆银山庄的山海组成员。 沈欢摆了摆手:“你可以回治安队了。” 赵雅丽还以为沈欢是要她滚回去等死呢,俏脸再次刷白,噗通就跪在了地上:“沈先生,求您了……” 沈欢却打断她道:“一个小时后,我在这等你们。” 赵雅丽愣了下,随即明白,沈欢这是答应放他们离开治安队了,狂喜下,立马砰砰磕了几个响头:“谢谢、谢谢沈先生!” 沈欢不耐烦的摆摆手,示意她赶紧走。 等赵雅丽离开,沈欢点上根烟站在窗边眺望远远的长江时,手机叮铃铃的响起。 看了眼来电显示,依旧是熟悉的“机密”后,沈欢接通。那边立马就传来一个浑厚的男低音:“沈队长,我送你的礼物,还满意吗?你离开山海组去往国外这些年,我们一直想补偿你。” “这顶多算麻烦,还有,别叫我队长,我已经不是了。” 沈欢没好气的说:“给我一个放过赵家的理由。” “赵家老头的亲哥哥,死在了南越战场上。” 电话那头的男人叹了口气:“真要赵家断了根,心里过不去。这件事呢,是他们做得不对,赵家的产业交给你,放他们一马,怎么样?” 沈欢吐出口烟雾,沉默良久,才说:“赵家产业,我用不着。我现在只想做个普通人,太有钱了,我也不自在。” 说罢,沈欢扣掉了电话。 每个豪门,哪怕只是地头蛇,也肯定都是不简单的。 赵家既然已经得到了教训,放他们一马也无妨。 又过了几根烟的功夫,房间门被敲响。 沈欢说了个“进”字后,也没回头,继续看着窗外。 等进门的嘈杂脚步声消失,他才回过头,看向了赵家人。 一共十一人。 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包括赵雅丽在内都跪在地上,头都不敢抬。 只有最年迈的老爷子,敢抱着双拳说:“赵琳娜、赵承以及周明远,已被逐出赵家。赵家其余十一人,全在这里了。老朽赵洪,乞求沈先生能网开一面,放过赵家!” 说罢,赵洪领头重重一个磕头。 其余赵家人,也跟着他齐齐一拜。 换做平常,谁敢让南方赵家跪拜? 可今天,这些高傲赵家人,无不低下了高贵的头颅,真诚一拜。因为他们清楚,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有活下去的机会。 沈欢没说话。 赵洪继续磕头,哀求:“沈先生,求求您!” 沈欢丢掉手里的烟头,淡淡的说:“我家二叔伯,仗势欺人。这是你们搞出的幺蛾子,解决这件事,你们就安全了。” 说完,沈欢快步离开走进电梯时,房间里赵洪狂喜下,重重磕头的声音还经久不息:“谢谢沈先生!” 第40章:您总算来了 从叶朝歌手中拿到了九千万。 而且赵氏集团也能重新联系上了,虽然今天一直没见到赵总的面,但在刚才,赵雅丽却亲自打电话来,说仔细查看江岭科技前几年的研究成果后,决定追加三个亿的投资。 三个亿啊! 二叔伯和三叔伯他们开了一晚上会,第二天决定,让叶帆和叶堂兄弟俩去签约。 叶朝歌退位后,他们兄弟俩早晚得上台的。 既然赵家签约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就让他们先磨炼磨炼。 可第二天中午,叶家所有人都在客厅等待好消息时,叶帆和叶堂却带来了坏消息。 “爸,三叔,不是我和叶堂不想签,是赵总不跟我们签啊!” 叶帆被大家盯的浑身难受,解释说:“赵雅丽说,这次投资不是为了买地、对付叶朝歌。而是为了投资江岭科技研发的新能源。” “这有什么不一样的?进来的都是钱啊!” 二叔伯很着急:“我给赵总打个电话,问问为什么不跟我们签。” “爸,不是不跟咱们签,是、是不跟我和叶堂签。” 叶帆面露苦涩。 二叔伯松了口气,明白了:“哎,看来还是看你们太年轻,赵总不信任你们。这样,一会我去公司,签约。” 叶帆却扭扭捏捏的,为难道:“爸,赵总她、她也不想跟您签。” 二婶一愣,问:“那她想跟谁签?” 叶帆恨恨的攥了下拳头,咬牙说:“赵雅丽说,想跟叶朝歌签。” 啥?! 叶家所有人都愣住了。 二婶捏了一把自己的胳膊,确认自己不是在做梦。 二叔伯也难以置信的问:“不可能啊,前几天,赵家不是和叶朝歌不共戴天吗?” 一直低着头的叶堂,终于敢开口了,吞吞吐吐的说:“赵雅丽说,周明远的事,已经翻篇了。她想投资江岭科技,就是因为看中了江岭科技新能源的开发成果,那个项目,是叶朝歌带头做的,所以他们想和叶朝歌合作。” 三叔伯脾气最暴,当即一拍桌子:“那你没告诉她,叶朝歌已经不是叶家人了吗?!” “我说了。” 叶堂苦笑:“可她说要没有叶朝歌,她就会冻结他们手里的江岭科技股份。因为江岭科技没有投资的必要……” 二叔伯他们,彻底傻眼了。 他们不明白赵家到底是什么意思。 二叔伯深吸口气,拿着手机上楼去了:“我先给赵总去个电话。” 等他下楼,表情就和叶帆他们一样苦涩了。 赵雅丽在电话那头明说了,赵家,只和有叶朝歌存在的江岭科技签约。 要么让叶朝歌回来,要么,免谈。 赵雅丽还说了,不是她瞧不起,叶家这些草包,他们的十个脑袋,也没有叶朝歌的一个好用…… 总之,赵雅丽很瞧不起叶家。 咋办? 叶家人再次陷入了沉默中。 脾气火爆的三叔伯,真想拍着桌子说不合作了,可他真舍不得三个亿的投资,更舍不得江岭科技:江岭科技可是有八成股份都在人家手里呢! 好半天后,二叔伯才终于开口了:“那就让叶朝歌去。” “可是爸,她会去吗?” 叶帆很疑惑。 他们和叶朝歌可是都撕破脸了啊。 二叔伯舔了下嘴唇:“我们可以让老太太当说客嘛,老太太一直想让我们和好,叶朝歌也最听她的话。” 三叔伯也很疑惑:“可让叶朝歌签约,她再重新入住江岭科技,要求当总裁怎么办?” “哼,我们不给她股份不就完了。” 二叔伯冷笑:“八成股份在赵家手里,两成股份还是在我们手里。叶朝歌就算回到江岭科技,也只是给我们打工的。” 三叔伯大喜,拍着桌子连连叫好。 当即,三叔伯就领着叶堂去老宅看望老太太。 老太太一开始,还赶他们走,骂三叔伯没人性,欺负叶朝歌。 可当孙子叶堂,可怜巴巴的跪在老太太面前道歉求饶后,老太太心就软了。 一个老人,最希望的不就是阖家团圆吗? 中午刚吃过饭。 沈欢正冲洗他那辆小吃车时,一辆车停在了别墅门口。 看到叶堂扶着老太太下车后,沈欢就明白,赵家开始了。 九千万被二叔伯敲诈走,又担心赵家报复的叶朝歌,一整晚都没睡好。 此时正顶着个黑眼圈,坐在沙发上发呆呢,门铃声叮咚响起。 “不会是赵家吧?” 怀着忐忑的心情,叶朝歌趴在猫眼儿里一看是叶堂,脸色唰的铁青,门都没开,咬牙说:“叶堂,你来做什么?” 叶朝歌还以为他又是来落井下石的呢,可谁知叶堂却可怜兮兮的说:“姐,我、我是来给您道歉的!之前的事,是我们不对。” 叶堂,来给我道歉? 叶朝歌懵了,赶紧晃了晃脑袋:她才不信。 可接着,门就被沈欢推开了:“人家这样可怜,好歹让他进来坐坐。” 他再可怜,有昨天我受欺负时可怜吗? 叶朝歌气得牙痒痒,狠狠瞪了眼沈欢时,才注意到叶堂背后还跟着老太太。 老太太坐在轮椅上,笑脸很慈祥:“朝歌,你二叔他们想清楚了,这些日子,委屈你了。” 叶朝歌眼眶一红,眼泪差点就要落下来。 “你们进来吧。” 叶朝歌让开门口,叶堂立马提着大包小包进来。 沈欢也推着老太太进门后,就听叶堂直接表明了来意:“姐,我们想了很久,还是觉得江岭科技离不开你,要不你看看什么时候,回去复职?” 叶朝歌拒绝:“算了,我现在也没心情打理公司。” 她说的是实话,赵家虎视眈眈,她现在寝食难安。 你不去,赵雅丽不投资啊——叶堂很为难时,沈欢漫不经心的旁敲侧击:“赵家不是投资江岭科技了吗?有他们,也用不着叶朝歌了吧?” 尽管沈欢说没错,可叶朝歌还是很不甘心的点点头:“对,我们没有回去的必要。” 叶堂再也瞒不住了,脱口而出:“姐,您要是不回去,赵家不跟我们合作了!” 叶朝歌猛地一愣:“什么?” 叶堂叹了口气,把事情一五一十说了一遍。 叶堂也不明白,赵雅丽为啥非要叶朝歌去签约。 叶朝歌却明白了什么,咬住嘴唇:“看来,赵家是要逼我亲自去见他们。好,我去!” 叶堂大为惊喜:“真的?” 深吸口气,叶朝歌站了起来:“赵雅丽就在公司对吧?我现在就过去。” 说罢,叶朝歌也不再犹豫,快步离开。 她已然下定决心,不管赵家对她如何,她都要一个人扛下来,不会连累叶家,更不会连累父母。 熟悉的江岭科技总裁办公室,却已经物是人非。 “叶总,您怎么来了?!” 有员工见到她后,还很激动的打招呼,但接着这员工就意识到,叶朝歌已经不是他们总裁了。 她身旁的一个职员还小声提醒:“小曲,你疯了,叶朝歌在新总裁那里多不受待见啊。你还和她打招呼,小心新老总给你穿小鞋!” 那员工吓了一跳,赶紧闭上了嘴,远远躲着叶朝歌离开。 叶朝歌深吸口气。 一切,都变了。 而她接下来,也要面对赵家的狂风暴雨! 怀着这样的心态,等她来到熟悉的江岭科技总裁办公室后,却懵了。 因为刚开门,一个女人就无比热情的迎了上来,满脸都是激动,好像叶朝歌是她亲妈一样,握住她的手:“叶总,您总算来了!” 第41章:我回来了 叶朝歌本以为,她来江岭科技就是羊入虎口。 可她刚推开门,就被人热情的抓住了手,叶朝歌懵了:“你、你是?” 女人咯咯一笑,拉着叶朝歌走到沙发前坐下:“赵雅丽,江岭科技的大股东。” 听到“赵”字时,叶朝歌就脸色一白,忍不住的问:“赵总,您让我来签约,到底是为什么?” 赵雅丽却没急着回答,而是仔仔细细的上下打量着她。 叶朝歌很漂亮,身材气质也俱佳。 可比起赵雅丽,似乎也没强到哪去。 沈欢,到底看上她哪了? 叶朝歌被盯得心里发毛时,赵雅丽终于笑道:“叶总,我们之前有些误会。周明远受欺负后,家姐看不过,所以有些针对您,不过现在误会解除了,都是周明远活该。” 叶朝歌愣了下,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赵雅丽却继续说:“这次请你来,除了澄清那些误会,再就是正式把江岭科技的八成股份,还给你。” 什么? 这次叶朝歌是真的震惊了,美眸瞪大:“你认真的?” 赵雅丽点点头,把合同退了过去:“这是合同,包括赵氏集团投资江岭科技的研发项目。你看一下,没问题就签了,如果觉得有不合适的地方,我们再商量。” 赵雅丽的言辞中,把自己的身份放得很低。 叶朝歌真的吓到了,研究了良久,确认里面没有任何陷阱后,才缓缓放下合同,眼眶发红的看向赵雅丽:“赵总,我能问问,赵家对我的态度,为什么会转变的这样快?” 这两天,叶朝歌心儿都堵在嗓子眼。 赵家突然改变态度,她实在是难以相信。 当然是因为你的丈夫——赵雅丽真想脱口说出这句话,但想到山海组的楚汉曾告诉她,沈欢只想过普通人的生活,她就不敢提及了。 而是把早就想好的理由,放在了桌面上,又是一份文件。 叶朝歌愣了下,接过,就见上面写着“天南省能源科技重点培育计划”。 赵雅丽解释说:“就在两天前,叶总你组织江岭科技研发的新能源项目,被上面划为了重点培育项目。一旦新能源开发成功,带来的利益将不可限量。江岭科技,就是未来的时代风向标,赵家当然不愿意逆风而行。” 叶朝歌懵了。 新能源项目是她组织的,但她在位三四年,也没取得啥进展。 项目部里那三两个研究人员,都是江岭科技的老员工,说白了那就是叶朝歌给他们养老的地方。 就是这样一个项目部,竟然有资格成为未来的风向标? 当然不可能。 这只是赵家推出来的借口罢了。 天南省的确有一批新能源扶持计划,但跟江岭科技八竿子打不着边,是赵家动用人脉,让叶朝歌的项目成了其中一个。 见叶朝歌还是一脸不信的样子,赵雅丽继续解释道:“当然,我们对您的态度转变,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周明远。” 提到周明远,叶朝歌回魂了:“周明远怎么了?” 赵雅丽叹了口气,说出了理由。 原来在一次警方搜查中,周明远涉嫌多项罪名,他被抓后,赵家一怒之下将他和赵琳娜逐出了家门。 如今周明远已经不是赵家人了,赵家也就没必要和叶朝歌交恶了。 这个解释就合理多了,叶朝歌也更能接受。 很快,她就拿着签订的合同回了家。 刚开门,楚妍就迎了上来,拉着她的手左看看右看看,她眼角还挂着泪花问:“朝歌,他们没为难你吧?” “妈,没事了,赵家的事解决了。” 叶朝歌笑着,刚想解释什么,却见客厅里乌泱泱一大群人。 二叔伯等人,早就恭候多时。 给叶朝歌低头道歉这种丢面子的事,交给叶堂去做。 但分享成果,他们可不会放过。 见叶朝歌走进来后,直接把合同放在茶几上,二叔伯赶忙抢过,仔细看了起来。 叶朝歌则有些疲怠的坐在他对面,说:“赵氏集团一期计划投资三个亿,后续还有追加投资。” 竟然还有追加投资! 三个亿就够让大伙眼红了,叶朝歌带来的新消息,更是让二叔伯他们露出了狂喜。 二叔伯仔细看过合同后,笑了:“朝歌,辛苦你跑一趟了。” 叶朝歌没说话。 二叔伯也没理他,而是把合同递给叶帆说:“小帆,下午下班前,去公司和管理层开个会,宣布下这件事。这次和赵家的合作,就交给你来办了,一定要把资金用在刀刃上。” 叶帆很兴奋:“交给我吧!” 叶朝歌却皱起了眉,说:“二叔伯,合同,你不能带走。” 二叔伯脸色一下就变了:“朝歌,你什么意思?” 二婶也在一旁阴阳怪气的:“叶朝歌,你不会以为代表叶家签了合同,就又是江岭科技的总裁了吧?” 叶帆紧紧攥着合同,冲叶朝歌冷笑:“当初要不是你,江岭科技的股份也不会落到别人手里。你签了这份合同,也只能算对我们的补偿,你竟然还敢重新回公司?真是异想天开!” 三叔伯和三婶也在那面露讥笑。 “唉。” 叶朝歌叹了口气,她对这群亲戚,已经彻底失望。 也不想解释什么,叶朝歌转身朝楼上卧室走去。 今天在赵雅丽那得到的信息量太大,她还没好好消化呢。 “哼,一点都不懂礼貌。” 二婶冷哼一声,站了起来:“我们走,待会儿小帆还要回公司开会呢。” 下午四点半。 江岭科技的管理层,包括二叔伯、三叔伯等人,都已经坐在了会议室中。 就好像压轴出场那样,穿着西装,人模人样的叶帆走进了会议室。 “叶总,您来了。” “叶总,今晚有没有时间赏脸,我请您吃个饭?” 两个叶帆最近提拔成经理的年轻人,见他进来后赶忙来拍马屁。 坐在后面的二婶,一脸的得意:“小帆还是很有人气的嘛,可比整天冷冰冰的叶朝歌强多了。” 其他管理层听了二婶的话,心里都很不屑。 叶帆那个草包,也能和叶朝歌比? 要不是叶总被排挤走了—— 大家都很不忿,可也知道万事没有如果。只能看着叶帆很装比的笑着朝他们摆摆手,随后走上主席台,清了下嗓子:“咳,各位,今天我召集大家开会,主要是有个好消息告诉大家……” 他话还没说完,会议室门就被推开了。 “谁这么不长眼,没看到我正在演讲吗?” 叶帆心里骂了句,看向门口时却变成了笑脸,赶紧从主席台上跳了下来,躬身邀请:“赵总,您来了!来,您先讲。” 门口的赵雅丽点了点头,面无表情的走上主席台,缓缓地说:“我来这,只想宣布一件事。” 叶帆兴奋的舔了下嘴唇,他知道,赵雅丽肯定是要说投资三个亿的事。 自从叶帆出任总裁,公司的工作热情就很消极。 相信这三个亿,能重新点燃大家的热情,也能让他更好的执掌公司。 “公司的八成股份,赵家已经转让出去,你们也有了新的大股东。” 赵雅丽看向了门口,做了个请的手势:“叶总,您可以进来了。” 赵雅丽出人意料的话,让叶帆瞳孔一下瞪大,僵硬的转着脖子看向门口,见穿着职业套装,哒哒走进公司的叶朝歌,脸色一下变得很精彩。 二叔伯他们,也瞬间色变。 和他们不同,其他管理层们脸上都露出了惊喜的笑。 有叶朝歌在,他们工作起来才踏实! 台下的一切,叶朝歌都看了个清清楚楚,她缓缓走上主席台,声音清脆,又震慑人心:“各位,我回来了。” 第42章:贵宾邀请函 “叶朝歌已经重新掌握江岭科技,叶帆和叶建功他们,主动请辞,隐居幕后了。” 电话那头,赵雅丽的声音很清脆:“沈先生,这样您还满意吗?” “嗯,我知道了。” 沈欢挂掉了电话。 只要叶朝歌把江岭科技牢牢捏在手中,叶家亲戚也就翻不起什么浪花了。 老太太,相信也能安心。 沈欢的目的也就达成了。 把小吃车停在北海街,沈欢开始收拾摊位,马上就到下班的点了,也是摆地摊最忙碌的时候。 只是他刚下车,亮银色的宝马车就停在了路边。 车窗摇下,冷清的声音从中传出:“上车,陪我去参加个酒会。” 只听声音,沈欢就知道车里是叶朝歌,转身一脸纳闷的看着她。 和叶朝歌结婚两年,她也没少参加商业酒会、同学聚会之类的,可从没邀请过他。 外界,甚至都不知道叶朝歌和沈欢是两口子。 今天她怎么来主动邀请了? 见沈欢眉头皱的跟老树皮似的,叶朝歌有些不耐烦:“没听懂我的话?上车!” “我锁下车。” 沈欢答应一声,转身把小吃车锁在路边的路灯下后,开门上车。 屁股刚沾着车座,叶朝歌就猛地一踩油门。 整个车子呼的一声,沿着大路疾驰而去。 莫名其妙把沈欢拉上车,叶朝歌也不解释什么,足足半个小时,车开到南天俱乐部停车场后,才说:“今晚的就会,天南省大部分商业精英都邀请了,主办方也给我送了请柬。” 沈欢皱眉:“那你自己来不得了?” 叶朝歌却咬了下嘴唇,推门下车:“请柬上写明了邀请我们、我们夫妻俩,后座有西装,你换好再下车。” 叶朝歌显然也很纳闷,她和沈欢结婚的事情,知道的外人不多,主办方怎么知道的? 沈欢却隐约明白了什么,换好西装下车后,跟在叶朝歌身边朝俱乐部门口走去。 酒会七点半开始。 现在才七点一刻,但已经有很多人赶来了。 路上,都是天南省的老总们。其中也有情侣一块的,相比沈欢两人,这些情侣都手挽着手很甜蜜。 叶朝歌呢,却离沈欢起码有两米远。 她带沈欢来,完全是给主办方面子,沈欢还想一亲她的芳泽?休想! 当然,沈欢也根本没想过碰她。 反倒是叶朝歌,没走几步就看着前面一个穿着黑西装的老外,激动的抓住了沈欢的胳膊:“我的天,那是西洲沃杰基金的副总罗斯!他竟然也来了!我不是在做梦吧?” 你做梦,倒是掐自己啊? 沈欢有些无语,甩开她的手:“这很奇怪吗?” 如果他没猜错,这场酒会是华龙集团组织的。 而以华龙集团的威望,请来罗斯这一级别的商人,其实还挺寒碜的。 但在叶朝歌眼里,就不一样了。 平常只能在新闻杂志上看到的人物突然出现在眼前,她能不惊讶吗? 沈欢不觉得奇怪,完全是因为他没见识! 叶朝歌心中气哼哼的想到这时,耳边传来一声惊喜的声音:“朝歌,是你?我差点就认不出你了!” 沈欢转头,就见一个穿着很是雍容华贵的女人,挽着丈夫的胳膊和叶朝歌打招呼。 叶朝歌先是愣了下,看清是谁后,想了一会才皱眉说:“刘悦?” “对,是我,你可真是贵人多忘事。” 刘悦倒是很热情,招呼丈夫打招呼:“张闻波,朝歌不是你的初恋情人吗,怎么见了面连个招呼都不打?” 叶朝歌很漂亮。 所以从学生时代开始,追她的人就络绎不穷。 张闻波就是其中一个。 他家里做文具生意的,条件还算不错。 不过和叶朝歌的其他追求者相比,他就要差不少了。所以一直没敢表白,直到临近毕业,他才展开追求。 可追求叶朝歌的人多了去了,她什么对谁假以辞色过? 对张闻波也一样。 叶朝歌完全当他不存在。 这挫伤了他的自尊心,转头跟叶朝歌同桌好上了:就是刘悦。 本来,叶朝歌压根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谁知没多久,学校里就有传言说叶朝歌行为不检点,和很多男人多人运动啥的。 这种流言大部分人都是假的,可要是从叶朝歌“好朋友”刘悦,以及追求者张闻波嘴里说出,就多了几分真实性。 后来越传越严重,对叶朝歌的名誉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刘悦在天南省很有势力,父母都是体制中人。 张闻波和她在一起后,家里的生意也是越做越大,如今已经跻身上流。 不过张闻波却时常怀念另一种可能:如果他没有因为伤了自尊和刘悦在一起,而刘悦也没有因为嫉妒诽谤叶朝歌,他是不是能有和凉城第一美女在一起的机会? 今万,张闻波又一次见到了叶朝歌后,心思立马开始活泛。 但刘悦,却抢先一步拉着她走到叶朝歌身边,咯咯娇笑着说:“朝歌,这么长时间不见,你可真是越来越漂亮了。听说你家的江岭科技股份都丢光了?没事吧?” 刘悦表面虽然很热情,但语气却有些阴阳怪气的:“要是有什么难的地方,就跟我说,大家都是同学,我们能帮就帮。” 叶朝歌寒暄了声:“还可以,谢谢你的关心了。” 就好像看不出叶朝歌不想理他们似的,刘悦继续说:“对了,你今晚来这,不会是参加酒会的吧?朝歌,这可不是一般酒会,没请柬进不去的。以叶家现在的处境,还是别来凑热闹了吧?” 说着,刘悦指了指红毯尽头。 那里站着检票人员,还有一些衣冠楚楚,表情却很失落的宾客。 他们也天南省的企业家,想来参加酒会却没有请柬,全都被拦了下来。 叶朝歌从小包里拿出金色镶边、大红色封面的请柬,淡淡的说:“这就不用你操心了。” 说完,叶朝歌就朝门口走去时,却听刘悦突地冷笑:“哎哟,朝歌,你是想参加酒会想疯了吧,竟然敢伪造请柬。” 随着她的话,周围宾客都看了过来。 叶朝歌皱眉:“刘悦,你什么意思?” 刘悦挽着张闻波的胳膊,撒娇似的说:“老公,你告诉她酒会请柬是什么样的?” “这……” 张闻波不想让叶朝歌大庭广众下这样难堪的,却被刘悦掐了下。 他只好叹了口气,也拿出了自己的请柬:“叶朝歌,酒会的请柬是灰色的。是南天俱乐部刘副董,昨天亲自在我家印刷厂下的紧急订单。” 请柬,是张闻波家里印刷厂印制的。 根本没有一张是金镶边,大红封面的。 这可是国际化高端酒会,用大红请柬,太俗。 叶朝歌一下就僵在原地,四周看去时,果然发现其他人的请柬,也是灰色,上面还印着很有格调的花纹。 难道我被耍了? 叶朝歌脸色刷白。 沈欢却有些站不住了。 都在门口站这么久了,叶朝歌不嫌累,他都嫌累了,很无语的摸出手机,发送了条短信。 没人注意到沈欢。 刘悦也是,她嘴角的笑,正越发讥讽:“有些人,把自己伪装的再漂亮,也进不来上流社会。” 叶朝歌紧紧攥着拳头,咬牙说:“沈欢,我们回去……” 她话还没说完,站在门口迎宾的刘红珺,突然快步走了过来。 见状,刘悦和张闻波立马露出笑容,和刘红珺打招呼:“刘副董。” 刘副董却好像没看到他们一样,赶紧抓住了叶朝歌的手,热情的说:“叶总,您总算来了,我们发给您的贵宾邀请函,您收到了吗?” 第43章:我看谁敢管 贵宾邀请函? 听到这几个字的瞬间,周围人都是一愣。 刘悦也是,瞪大了眼睛问:“刘副董,贵宾邀请函是什么意思?” 刘红珺笑眯眯的解释道:“贵宾邀请函是我们会长亲自订做的,邀请人也是他亲手填写。” 刘悦眼角抽了下,指着叶朝歌手里那张请柬说:“不会是那个吧?” “对。” 刘红珺笑着弯腰,邀请叶朝歌:“叶总,凭借此邀请函,您和可以坐在本次酒会的贵宾区。和来自全球各地的商场大亨一同进餐。” 全球各地的商界大亨? 叶朝歌想到了沃杰基金的罗斯,茫然的指了指自己:“我、可以和国外那几位……” “是的。” 刘红珺笑着点头。 刘悦有些懵了,忙问:“那我们呢?” 刘红珺看了眼她手里的灰色请柬,不失礼貌的笑:“您和天南省商界精英一样,可以在非贵宾区用餐。贵宾区的席位是固定的,就算您是叶总的朋友,我们也没法安排两位进去。” 说完,刘红珺不再理她,而是邀请叶朝歌进大厅。 站在原地的刘悦,彻底红了眼:谁要看叶朝歌的面子?! 不遭人妒是庸才。 用来形容美貌,也一样。 叶朝歌那张绝美的脸蛋,没少给她招来嫉妒。 刘悦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叶朝歌更不会把她放在心上,她只是惊诧自己竟然会收到华龙集团雪莉总裁亲自发的请柬。 直到走到门口,她才恍然惊醒,忙问:“刘副董,我能知道我为什么会收到贵宾邀请函吗?” 当然是因为你的丈夫啊! 刘红珺只是在南天俱乐部打工的,其实她也不知道沈欢的真实身份,但她听老板说过,沈欢才是南天俱乐部,甚至华龙集团的大老板。 他的权势,是刘红珺想象不到的。 看了眼旁边的沈欢,刘红珺心里叹了口气:只可惜,沈先生喜欢低调。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 刘红珺摇摇头:“叶总,以后我们还要多多往来了。您的母亲楚妍,还是我们俱乐部的白金会员呢。” 叶朝歌这才想起,楚妍还曾在南天俱乐部消费一晚呢,也寒暄道:“刘副董,家母受您照顾了。我想问问,今晚不是天南省的商界酒会吗?怎么会有这么多外国的商界大亨?” 刘红珺笑了笑,解释道:“这次酒会是华龙集团做的东,就是希望能给天南省的商人,和国际牵个线。叶总您要是表现的好,说不定能吸引到一大笔外资呢。” 听完解释,叶朝歌有些兴致缺缺了。 江岭科技能有赵家的投资,已经不错了,她可没想着一口吃成个大胖子。 再说了,天南省比江岭科技强的公司多了去了,叶朝歌何德何能吸引来外资? 叶朝歌一边自嘲一边走进大厅后,刘红珺又亲自带领她去填写公司资料。等酒会开始,这些资料会公开给那些外资企业,有人看中了,就可以牵线投资了。 叶朝歌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叮嘱沈欢不要随便活动,免得给她丢人后,跟着刘红珺去了侧厅。 沈欢则走进了大厅,找了个地方坐下。 南天俱乐部的大厅分内外厅,中间被一座流水假山分隔开,内厅的装潢明显更精致,属于贵宾区。 几排宴会长桌摆在两侧,桌上摆着美食美酒。同时每张贵宾区的桌子上,都有一面液晶屏幕。 上面轮流播放着需要投资的项目和公司,叶朝歌的江岭科技,也赫然在其中。 天南省商人的表现,和叶朝歌都差不多,很激动的讨论着,希望今晚能得到外资青睐。 “先生,请您放尊重点。叶总既然不想跟你合作,那谁也不能强求!” 一个清脆的女孩声音,突然从大厅响起。 大厅里人足有上百人,都是精英人士,素质都不差。 他们可能在商场上拼个你死我活,但没人会在这种场合大声喧哗。 所以女人的声音格外突兀,一下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沈欢看去时,才发现大声喊叫的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带着叶朝歌去填资料的刘红珺。 而叶朝歌就站在刘红珺身旁,一脸羞恼的瞪着男人。 至于发生了什么? 还得从叶朝歌填完资料后说起。 她刚走进大厅,一个叫男人就走到她面前,含笑伸出右手:“你好,我叫韩远航。你就是江岭科技的叶总吧?我看到你们公司的资料了。” “你好。” 出于礼貌,叶朝歌和他握了下手。 可谁想,韩远航握住她的手后,就不舍得放开了,而是步步逼近:“我看资料上说,叶总你需要一笔投资?恰好,我也正打算在凉城拓展下业务,咱们好好聊聊?” 能够有人来谈合作,叶朝歌求之不得。 可这叫韩树的,未免也太热情了,一直抓着她的手不放。 叶朝歌抽了几下没抽回来,脸上笑容登时就有些僵硬,但还是硬着头皮问:“韩先生,不知道您是什么企业?” 韩远航嘴角翘起,很骄傲的说:“不知道叶总有没有听说过乘风集团?” “乘风集团?哦,原来您就是乘风集团的韩总。” 叶朝歌在商场打拼多年,当然知道乘风集团。 知道乘风集团是家来自明珠的风投公司,背后的韩家更是权势惊人。 如果乘风集团,真心要和她合作的话,叶朝歌肯定会认真对待。 但如果这个集团的老总一直握着她的手不放,一双眼睛更是不停的在她领口上乱转的话,叶朝歌就绝不会和他合作了。 “韩总,你抓疼我了!” 叶朝歌忍不住了,用力往回一抽。 结果她不但没把手抽回来,反而是韩远航厚着脸皮被拉了过来。 一下子,韩远航就凑到了叶朝歌身前,另一只手不由分说的向她小腰上搂去:“叶总,你这样热情的邀请我,是想和我共舞一曲吗?” 叶朝歌大为羞恼,啪的扇开了他的手,冷喝道:“韩总,请你放尊重点。我觉得我们没有合作的必要!” 她想走了,可韩远航可不会放过她。 以韩远航的背景,这些年来可以说是为所欲为,凡是他看上的女人,哪个不乖乖凑上来? 可现在,他却被一个破县城的叶总扇开了手。 韩远航没生气,他反而对叶朝歌兴趣更浓,嘿嘿一笑:“叶总,合不合作,可不是你说了算的,尤其是今晚——” 说着,韩远航再次搂了过来。 叶朝歌大惊,不知所措的后退时,刘红珺赶紧跑了过来。 她可不会眼睁睁看着沈欢的妻子被欺负,赶紧一把推开了韩远航:“先生,请您放尊重点。叶总既然不想跟你合作,那谁也不能强求!” 韩远航毫无防备的被推了个趔趄后,登时恼了,对准刘红珺的脸,抬手就是一记耳光! 啪! 清脆的掌声,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刘副董,就这样子啊众目睽睽下,被扇的踉跄几步,噗通跌倒在地。 此时韩远航纨绔大少的嘴脸,彻底暴露,再也顾不得装什么绅士了,抬脚就朝刘副董踹了过去:“么的,给脸不要脸。老子今晚就是要睡了她,我看谁敢管!” 第44章:你就是叶朝歌 韩远航嚣张了三十年。 而在凉城这个小地方,竟然有人敢不识好歹的对他动手? 韩少很生气,抬脚就踹在了刘副董小腹上。 “啊!” 刘红珺痛呼着连退两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吓得叶朝歌赶紧去扶她:“刘副董,你没事吧?” “她还死不了。” 韩远航冷笑,伸手去抓叶朝歌的肩膀。 大厅里来宾很多,此时终于有人看不下去了,一个老外拦在了韩远航面前,大喊:“先生,对女人动粗,可不是绅士所谓!” 今晚能来这的外国人,家庭条件都不会差。 可韩远航却无所谓。 这群老外再厉害,也不过是商人,他们在龙国还能掀起什么大浪来? “绅士风度是什么狗屁?滚!” 韩远航喝骂一声,抓住老外的肩膀重重往前一摔:砰! 以前为了讨女孩欢心,韩远航练过几年散打。对付专业的可能不行,但摔个商人,还不难。 老外被摔后,也有些气急败坏:“你、你敢打我?!” “怎么、不服?” 韩远航冷哼:“不服去明珠韩家找我。” 说罢,他再也没看老外一眼,再次朝叶朝歌抓去。 明珠不是龙国的权力中心,可却是龙国最繁华的城市。 而韩家,就是明珠最有权势的几个大财阀之一,参加酒会的都是商人,谁没听说过韩家的大名? 此时韩远航姿态高调的提到韩家,一下就吓退了其他打抱不平的人。 叶朝歌只能眼睁睁看着韩远航走过来,心中绝望的四下看去时,却发现她目之所及处,围观群众都散开了。 没谁想得罪韩家。 她还看到了沈欢,他好像什么都没看到那样,坐在贵宾席的一张酒桌上,手里拿着杯红酒人模人样的晃悠着。 大厅里闹出这么大动静,沈欢没理由没看到。 他只是不想管我! 叶朝歌绝望的同时,心里又没来由的又生出一股悲哀,只能无声的呐喊:谁、谁来帮帮我!? “沈先生,需要我出面吗?” 一个微弱的女声,突地从沈欢背后响起。 是赵雅丽。 沈欢头也没回,只是淡淡的问:“韩家,很麻烦?” 赵雅丽介绍说:“韩家是明珠四大财阀之一,产业广泛,势力很大。据传他们在燕都城也有很大背景,和秦轩是好朋友。他会来凉城,估计也和秦轩有关。” 说完,赵雅丽就看到韩远航已经走到叶朝歌面前,伸手去抓她的肩膀了,忍不住的问:“沈先生,如果您需要,我可以出面,韩远航应该会给我一个面子的。” “不。” 沈欢说:“用不着你出面。” 赵雅丽语气一滞,从沈欢平淡的语气中,能看出他是真的不着急。 可韩少名头都打出去了,谁还敢出面? 难道,沈欢其实根本不在乎叶朝歌被欺负? 那我岂不是有机会—— 一个令赵雅丽激动的念头浮现出脑海时,内厅的后门突然打开了,南天俱乐部的张老板,终于带着保安急匆匆赶来了。 “韩少,还请你不要乱来!” 张纹快步走来后,啪的就抓住了韩远航的手腕。 “擦,少管劳资的闲事!” 韩远航骂着挣扎,却没挣脱开。 张纹明面上是南天俱乐部的老板,可实际上,他也是刺客组织龙渊出身。 韩远航这种草包,岂能挣脱他的钳制? 吃痛下,韩远航脸色明显变了:“你还想不想让南天俱乐部开下去了?放手!” “南天俱乐部能不能开下去,韩家还管不着,韩少再做无礼的事,还请你出去。” 张纹客客气气的说完,才突然松手。 韩远航正用力挣脱呢,猝不及防下重重往后倒去,磕在了酒桌上。 找死! 韩远航死死盯着张纹,额头青筋暴起,就在他要爆发时,一旁突然有人说:“远航,回去再说。” 韩家大少正在火头上,谁敢劝他? 众人看去,就见一个英俊的年轻男人,搂着大影星陈千娇的肩膀,缓缓走了过来,冲韩远航眨了眨眼。 正是秦轩。 他的话,终于让韩远航冷静了下来,智商重新占领了高地:凉城可不是韩家的主场,韩远航继续闹下去,也只会让别人看了笑话。 等回去,他再想封掉南天俱乐部、把张纹沉进长江,也就一个电话的事。 但现在——韩远航深吸口气,就整理了下衣领,点头说:“是我失态了。” 张纹这才点了点头,带着保安退下。 等他重新从后门离开,韩远航才慢慢转头,看着搀扶刘红珺的叶朝歌,语气阴森:“叶总,我劝你还是早点回去歇着吧。因为这里,不会再有人跟你合作了。” 说完,韩远航从一旁的酒桌上拿起杯红酒,扫视一遍四周后,一饮而尽。 等他朝秦轩走去时,所有人都琢磨过来他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了。 韩远航是在威胁大家:谁敢和叶朝歌合作,谁敢投资江岭科技,就是跟他过不去! 现场、尤其是内厅,哪位不是商场精英? 大家当然能听出韩远航话里的意思,他们再次看向叶朝歌时,眼神里已经有了回避。 江岭科技不过是凉城的一家小企业,谁会为了她得罪韩家啊? 叶朝歌当然也明白韩远航话里的意思,咬着嘴唇脸色开始发青。 她感觉,今晚来参加酒会,就是个天大的错误。 投资没拉来,反而得罪了韩家! 在众人排斥的目光中,叶朝歌感到了深深的无助时,钟声响起。 咚、咚! 酒会,正式开始。 内厅电梯间的红毯上,几个人走了出来。 走在两侧的是华龙集团的管理层,而众星捧月般走在队伍中的,正是雪莉。 她戴着礼帽,西方女人特有的火爆身材将青瓷色旗袍撑的很饱满。 一下,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毕竟雪莉是那样漂亮,又那样高贵。 可她又不是花瓶。 她有着和她外貌相匹配的影响力:雪莉在商场的每个举动,都会引发金融界的大震动。 她出现后,天南省商界的精英们,心中甚至出现了幻觉:这可是雪莉总裁啊,她应该在世界上最繁荣的城市出现才对,怎么会待在凉城呢? 雪莉总裁走出电梯间后,第一件事就是扫视全场。 目之所及处,所有人都赶紧整理衣领,生怕给她留下不好的印象。 可雪莉,却在看到看也不看她、低头喝红酒的某位后,才露出了笑容。 就站在沈欢身后的赵雅丽,和其他人一样注视着雪莉。 所以雪莉在看向沈欢时,她也注意到了,心里登时就浮现出了一个疑惑:难道雪莉总裁,和沈欢认识? 刚想到这,就见红毯中央的雪莉,缓缓走到了大厅中央、叶朝歌的面前。 叶朝歌上一刻还因为韩远航的话感到无助,下一刻就见雪莉总裁走了过来。 接着,在所有人都震惊的目光中,雪莉总裁伸出了手,柔声问:“请问,你就是江岭科技的叶朝歌,叶总吗?” 第45章:霸道的雪莉总裁 “请问,你就是江岭科技的叶朝歌,叶总吗?” 雪莉总裁的声音不高,却清晰的传到了所有人耳中。直接把所有人眼睛,都拉到了叶朝歌身上。 叶朝歌做梦也没想到传说中的雪莉总裁会亲自问候她,毕竟在华龙集团老总的眼中,江岭科技的总裁,和街边的普通群众也没啥区别。 愣神下,她只能晕乎乎的伸出手,和她握了握:“是、是我。” 其他人,同样震惊。 雪莉总裁太耀眼了,她的举动也一下引发了所有人的猜测。 比如韩远航。 他脸色无比精彩,看着雪莉总裁轻轻松开叶朝歌的手后,笑眯眯的说:“叶总,能认识你很荣幸。” 叶朝歌终于从懵笔中清醒,慌乱的低下了头:“我、我也很荣幸。” 她低头,是因为两人之间权势差距太大,她情不自禁。 雪莉总裁心里却一慌。 在雪莉心中,叶朝歌可是和沈欢地位相当的。 而沈欢是谁? 可是龙渊的刺客之王,连她的大老板将小姐,曾经也不过是沈欢的助手。 所以叶朝歌的拘谨表现,立马让雪莉有些紧张,赶紧说:“叶小姐,您不必这样拘谨,叫我雪莉就好,我的朋友都是这样称呼我的。” 朋友? 叶朝歌抬起了头,看着雪莉真诚的眼神,忍不住问:“我们是朋友?” 雪莉笑的很灿烂:“是的,我很希望能和叶总成为朋友。之前我就听说过江岭科技有一个研发新能源的项目了,华龙集团对这个项目很感兴趣。如果可以,我也想和叶总合作一下,不知道叶总意下如何?” 全场,哗然。 叶朝歌的眼睛,也被瞬间点亮。 在韩远航撂下狠话后,叶朝歌就盼着酒会能早点结束。 毕竟没谁敢在韩远航的威胁下跟她合作。 可这时,雪莉总裁站出来了。 叶朝歌只觉得幸福,来的是那样不真实,直到她忍不住掐了一下自己,确认不是做梦后,才重重点头:“我愿意!” 不止她觉得不真实,现场其他人也同样懵笔。 老天,华龙集团竟然会和一个连名字都没听说过的小企业合作?! 这个叶朝歌,到底是什么人? 难道她背后有什么大人物,吸引着雪莉总裁? 每个人都很吃惊。 更羡慕。 他们看叶朝歌的眼神也不再避讳,而是狂热:如果和叶朝歌搞好关系,那我们的公司,是不是也有机会和华龙集团合作? 现场,只有一个人的脸色异常难看。 韩远航。 他嘴里的香烟都快被咬断了。 要知道,他三分钟前才刚刚放下狠话,威胁谁也不准和叶朝歌合作。 可他一根烟还没抽烟呢,雪莉总裁就蹦了出来。 这是在打他的脸! 韩远航一下就恼了,怒瞪雪莉:“雪莉小姐,您好像对我很有意见啊?打我脸,总得给个说法吧!” 要不然,她怎么会针对韩远航? 雪莉看向了他,眼神冷漠,语气更冰冷:“想找我要说法,就让韩家管事的来。你还不够资格。” 霍的一声,又是一片哗然。 以韩家的地位,在南方,谁敢对韩家大少说他不够资格啊? 也就雪莉总裁了。 而且她敢说,韩远航还真不敢还嘴! 韩远航紧紧攥着拳头,眼中怒火燃烧,真想不管不顾的冲上去,给雪莉一个大嘴巴子。 可他身边的秦轩,却淡淡的提醒了俩字:“冷静。” 韩远航冷哼一声,快步朝楼梯口走去。 韩家是很流弊,可更多流弊在“权”上,至于韩家的企业,在华龙集团面前就是只小虾米。 韩家如果铁了心,或许能把华龙集团赶出龙国,但韩家的产业肯定保不住。 何况韩远航也代表不了韩家。 如果他真想和雪莉死磕到底,最后肯定是韩老爷子出面,让韩远航赔礼道歉。 所以雪莉才说,韩远航还不够资格。 韩远航快步走进楼梯口后,秦轩也不再驻留,深深看了眼后也跟了上去。 随着他们离开,大厅中紧张的气氛也顿时消散。 雪莉冲大家摆了摆手,宣布道:“各位,今晚酒会正式开始,希望大家都能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 她说完后,围观的人们才终于散开,开始继续聊天喝酒,好像刚刚什么事都没发生。 雪莉也依旧一脸的笑容:“叶总,贵公司领导的研究项目中,有很多我在意的细节。只可惜我还有事要做,能麻烦你先和我的秘书聊一聊吗?” 天翻地覆的落差,让叶朝歌一时间冷静不下来,只能慌忙不迭的点头。 随后,跟在雪莉身后的何秘书,就邀请叶朝歌换个房间讨论,带头走向了电梯间。 雪莉呢,也跟几个她邀请来的外国商业大亨挨个寒暄后,从大厅后门离开。 “沈、沈先生,您早就知道雪莉总裁会出现,给叶总解围吗?” 赵雅丽痴痴的问。 “不该打听的,别问。” 说罢,沈欢放下酒杯,起身离开。 赵雅丽愣在原地很久,随即快步走到角落,拿出手机:她必须尽快告诉老爷子,沈欢不仅在权力上背景深厚,在财力上,同样深不可测! 而此时的南天俱乐部三楼,吃了一肚子气的韩远航已经走进了休息室。 为了这次就会,俱乐部特意把五层的客房改成了休息室,今晚的来宾可以上楼暂时休息。 走进休息室后,韩远航就走到酒柜前拿了瓶粮台,给自己倒了杯后,一饮而尽,又砰的把杯子拍在了桌面上。 他韩远航纵横南方多年,啥时候被人这么打脸过? 尤其还守着那么多有头有脸的人物! 韩远航真恨不得一把雪莉那个娘们按在沙发上。 刚想到这,门就被推开,陈千娇走了进来。 陈千娇今晚也穿了一身晚礼服,凸显的她身材格外漂亮。 一看到她,韩远航心里那股子怒火,就越来越有向邪火转换的趋势,冷冷的朝陈千娇招手:“你,过来。” 韩远航的身份,也不是陈千娇能比的。 她只能唯唯诺诺的走向沙发,低声说:“韩少,秦少去洗手间了,让我先过来。” “少废话。” 韩远航一把抓住陈千娇的手腕,把她拉在沙发上后就往怀里揽。 陈千娇大惊,慌乱挣扎时,韩远航不耐烦,抬手就给了她一耳光:“擦,老实点!” 啪! 陈千娇左脸多了个通红的巴掌印,韩远航也更加上火,急不可耐的要进一步时,门又被推开。 秦轩走进来,淡淡的说:“她是我的女人。” 闻言,韩远航猛地停手,抬头看向秦轩。 沉默片刻后,韩远航站起来道歉说:“陈小姐,是我失态了。” 随后,韩远航气呼呼的走出休息室,朝走廊尽头的窗口走去。 秦轩的女人,他不能动。可他心里那股火气还没消呢,只能口头上过过嘴瘾:“华龙集团我得罪不起,江岭科技我还收拾不了吗?叶朝歌——” 话还没说完呢,一只手忽然从窗台旁的仓储室伸出,捂住了他的嘴巴。 再然后,韩远航眼前就天旋地转,砰的摔在了地板上。 再接着,他就见有人高高抬起了脚,重重朝他身上落去时,阴测测的声音响起:“你以后,再也动不了任何女人了。” 第46章:你究竟是什么人 韩远航被踩爆时,只疼得想张嘴惨叫。 可他刚张开嘴,踩他的那只脚,就速度极快的塞进了他的嘴里。 他只能发出一声疼到极致,却又闷闷的哼声:“唔!!!” 太疼了! 疼得他浑身再也使不出半点力气,只能像死狗一样瘫在地上。 直到啪的一耳光扇在他脸上,韩远航才颤抖着清醒过来,满眼的泪水散开,看清了一个人影。 这是个年轻人。 他穿着西装,把皮鞋从他嘴里抽出,踩在了咽喉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韩远航可以对天发誓,他绝不认识这个年轻人,一点印象都没有。 那他为什么要这么对付我?! 年轻人好像看透了他的内心,笑了:“你是不是奇怪,我为什么搞你?” 韩远航被人踩着,喉结都能感受到对方鞋底的纹路,不敢大声说话,只能唔唔的发出声音,表示同意。 “因为你说了不该说的话。” 年轻人说着,松开了踩着他咽喉的嘴巴,看样子是想蹲下和他说话。 但他刚挪开脚,韩远航就破口大骂:“你他么死定——” 刚张开嘴说了几个字,韩远航就感觉脑袋嗡的一声。 年轻人一脚揣在了他脑门上,他脑壳直接跟足球似的,带着他的身体擦着地面就撞在墙上。 砰! 一声闷响后,韩远航懵了。 但他身体素质还真不错,很快就又清醒过来,见年轻人又一脚踹来,韩远航心里的凶性一下就涌了上来,声嘶力竭的大喊:“来,踹死我,今晚你踹不死我,老子早晚弄死你!” 年轻人的脚,顿时停住。 韩远航心里终于松了口气,阴狠的笑了:“看来你也不是不识抬——” 他的话又被打断了。 这次年轻人没再动脚,而是直接抓着他的头发,重重砸在了地上。 砰! 韩远航脸和地面亲密接触,再次懵住。 砰! 又一下,韩远航彻底失去了思考能力。 砰!砰!砰—— 年轻人就跟不怕死人一样,抓着韩远航的头发一下又一下的砸在地上。韩远航拼命挣扎着,但对方力气太大,他根本挣脱不开。 不知砸了多少下,韩远航再也挣扎不动时,年轻人才想丢死狗一样,把他随手一丢。 此时,韩远航那张脸已经彻底看不出人的模样了。 他的鼻子歪歪扭扭的耷拉着,脑门上的皮肉都被砸烂了,鲜血淋漓的黏在地板上。 如果让某客房里正和何秘书交谈甚欢的叶朝歌看到这一幕,一定会恶心的吃不下饭。 血,越渗越多。 过了好久,直到外面走廊里的扬声器,响起了热烈的交响乐。 酒会除了供大家交流,还有音乐节目。 这支交响乐队,都是南天俱乐部从明珠请来的知名乐队,他们的鼓点热烈高昂,终于振奋了下韩远航的生命力,让他眼皮子哆嗦了下,睁开了眼。 他努力转头,终于再次看到了年轻人。 年轻人坐在仓储室的小板凳上,点着一根烟,先是看了眼门口后,才转头冷冷看着他,问:“还想继续?” 韩远航不愧嚣张了三十年,说话都漏风了,声音却仍旧怨毒:“你、找死!” 年轻人弹了下烟灰,笑了:“我喜欢你这种有骨气的人。” 和韩远航比,他的笑容很阳光,可他的动作却很毒辣:他倏地抬手,捏住韩远航的下巴,然后另一只手狠狠一砸。 砰! 这次的撞击声很小,因为年轻人只砸在了他的牙齿上。 韩远航的一颗门牙,顿时脱落,掉进了他的咽喉里。 啥叫打断牙齿往肚子里咽? 就是这样。 砰! 又是一下。 韩少另一颗门牙宣告掉落。 两颗门牙砸落,韩少咽喉受阻,只能大张嘴拼命咽下去。 可沈欢接下来砸落他牙齿的速度,却比他咽下的更快。 砰、砰砰! 没几下,韩少十来颗牙就全堵在了嗓子眼。 牙齿可是连着神经的,活生生被打落,痛苦或许没有踩那样剧烈,可绝对更折磨人。 韩少想叫,嗓子眼被堵着,想挣扎,全身又使不上半点力气。 此时的他,真希望自己能就此昏迷过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解脱! “唔、唔唔!” 终于,韩远航举手求饶了。 年轻人很满意的放开他,他立马张嘴,吐出一大摊血迹和牙齿。 “咳、咳咳……” 韩远航不住地咳嗽着,再抬起头时,眼中全是恐惧。 年轻人还在笑,拍了拍他的脸蛋,问:“还想不想继续?” 摇头。 韩远航没有丝毫犹豫,猛地晃着脑袋,也不敢嘴硬了:“你是谁?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年轻人淡淡的说:“因为你说了不该说的话。” 韩远航努力回想。 他啥时候对人说不该说的话了? 一般有人惹他,他都是直接动手的,谁能让韩大少只敢口头上占便宜—— 刚想到这,韩远航猛地醒悟:“你、你是叶朝歌的人?!” 被拖进门前,他正好在骂叶朝歌。 原来,他只是凉城小女总的人! 想到这,韩远航眼光再次恢复了阴毒,冷笑:“你、叶朝歌,还有叶家,都完了!你根本不知道,你给你主子惹下了什么样的麻烦,除非你现在就杀了我,不然你就等着陪叶朝歌死吧!” 砰! 年轻人又一次踩住了他的咽喉,很无语的说:“为什么要逼我呢?” 这次,年轻人真的用了力。 韩远航瞳孔一下瞪大:“你真敢杀我?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说道最后,韩远航声音已经越来越小。 他拼尽全力抓着年轻人的鞋子,想掰开那只脚。 可他还没那个力气,只能最后怨毒的盯着年轻人,似乎要用最后的力气记住他的样子,问:“你、究竟是谁?!” “怎么,去了那个世界,还想回来报复我?” 年轻人眯着眼笑了:“那你记住了,我叫沈欢,是叶朝歌丈夫,别找错了人。” 沈欢!沈欢! 我记住了! 韩远航意识终于开始模糊,翻着眼的晕了过去。 还没踩断他的喉骨呢,他就窒息晕倒了。 沈欢冷笑,正要再用力彻底干掉他,却听仓储室门突兀的被推开了。 陈千娇,趴在门上,死死看着他。 她扶着门把手,右脚的高跟鞋鞋跟断了,所以才一个没站稳推门跌了进来。 沈欢也松开了脚,看向了陈千娇:“你都听到了?” 他对自己的听觉很有自信,可刚刚外面的交响乐声音实在太大,他又在专心对付韩远航,竟然没注意到鼓点中夹杂着脚步声。 陈千娇咽了下口水,盯着沈欢双眼放光:“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第47章:我为此骄傲 陈千娇做梦也没想到,她只是出来透口气,却看到了韩少被暴打的一幕。 更让她想不到的是,动手打人的,竟然是沈欢! 陈千娇,吓到了,不小心推门进来后,张嘴就问:“你究竟是什么人?!” 只是刚问出这句话,陈千娇就眼前一花。 沈欢,不见了。 他去哪了? 陈千娇眨眨眼时,就听到风声呼啸,直扑身侧。 接着,她就听到一声闷响:砰! 沈欢一记手刀,砍在她脖颈上。 陈千娇双眼一翻,软塌塌的栽进了沈欢怀里。 感受着怀里的柔软,沈欢有些头疼:韩远航该死,宰了也就宰了,可陈千娇是无辜的。 虽然她很倒霉的撞破了他的秘密,可也罪不至死啊。 琢磨了一会,沈欢只好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 很快,雪莉就推开了仓储室的门。 闻到空气里的血腥味,雪莉看向地面,虽然地面上这位脸已经烂的不成形了,但她还是认出了韩远航,秀眉微微皱起。 沈欢吐出口烟雾,闷声问:“很麻烦?” “韩远航不麻烦。” 雪莉摇头,看着沈欢怀里的陈千娇后,苦笑说:“麻烦的是陈小姐。” 沈欢眉头挑了挑,不等他细问,雪莉就解释说:“陈千娇是燕都陈家的旁系孙女,也是秦轩未婚妻。她也是秦家和陈家合作的关键人物,沈先生,您要是看上了,可能会引发两家的不满。” 沈欢一愣,明白了。 雪莉见她倒在沈欢怀里,还以为他和她有啥奸情呢。 “我可没看上她,刚刚……” 沈欢把刚刚发生的事情简单说了下,最后才说:“我让你来,就是让你处理这件事。我不想让人打搅我的生活,所以我需要她忘记这半小时的记忆。” “明白。” 雪莉立马回答,从怀里摸出一个小塑料袋。 里面,装着一抹石灰色的药粉。 雪莉从沈欢怀里接过陈千娇,给她服用时,沈欢也走到了门口。 和之前一样,把烂摊子交给雪莉后,他就打算撒手不管了。 但在走到门口前,沈欢又停住脚,吐出口烟雾,缓缓问:“将南依,还没找到?” 雪莉正低头给陈千娇喂粉呢,听到沈欢的话后眼前浑身一震,抬头说:“尚无音讯。” “顾凌霄呢?” 沈欢又问。 雪莉苦笑一声:“龙渊他已得四成,将小姐的部下,都在期盼龙首回归。” 沈欢把烟头弹掉,又摸出根烟来点燃,沉默良久,推门而出:“我已经不是龙首了。” 雪莉脸上苦涩更浓,但随即就释然:“起码,龙首开始关心将小姐了。” 雪莉的欣慰,沈欢听不到。 走出仓储室后,他就顺着楼梯朝大厅走去。 音响里还在放着交响乐,沈欢刚走到楼梯拐角,一个温软的身躯就撞在了他怀里。 “沈欢?” 那人踉跄后退,随即皱眉问:“你怎么在这,身上还一股血腥味?” 撞了他个满怀的是叶朝歌。 她怀里抱着一份文件,捏着鼻子蹙着眉。 难道要我告诉你我在仓储室差点揍死人? 沈欢随便找了个借口说:“上火流鼻血,一楼洗手间满了,来二楼洗洗。” 叶朝歌一脸怀疑的看着他。 沈欢在叶家虽然瘸了两年,但意外的两年来从没生过病。 别说伤风感冒了,就连拉稀上火都没有过。由此楚妍气他不过,特意给他煮了巴豆饭,他吃了都跟没事人一样。 所以在叶朝歌眼中,沈欢虽然是个废物,但体质却意外很好。 他竟然也会上火流鼻血? 不过这个疑问,只在叶朝歌脑海中闪了下就消失了,此时她人生得意,哪里还在乎区区沈欢? “先回家再说,今天本总裁赚大了!” 她迫不及待想把好消息带回去:华龙集团,竟然和她签约了合作意向书! 投资也是一个亿。 还是初期! 在赵家的三个亿投资面前,这一个亿或许不算什么。 可它却代表了华龙集团的诚意。 可以说有了华龙集团这座靠山,江岭科技以后就再也不愁钱了。 看着她兴奋的“跳”下楼梯,沈欢有些无语:叶朝歌贵为刺客之王的婆娘,也太没出息了。 只一个亿就冲昏了头脑。 如果她知道雪莉之前想给江岭科技投资十亿米刀,却被沈欢以不想太显眼为由严词拒绝后,会不会疯掉? 叶朝歌会不会疯不知道,反正韩远航从噩梦中惊醒时,真的要疯了。 梦里,他被一个恶魔踹废了,接着又被按在地上暴揍。 甚至,恶魔还要踩碎他的咽喉! 他窒息、惊恐,甚至后悔“我为什么要跟恶魔逞能?”,“我为什么不求饶”时,终于醒了。 白色的房间中,弥漫着消毒水味。 韩远航睁开眼,就看到了身边站着一个人影。 登时,恐惧涌上心头,韩远航本能的一缩脖子,尖声叫道:“求求你,不要杀我!” 喊完,他才发现眼前站着的不是恶魔,而是个女人。 接着,韩远航全身各处的疼痛,刺激他清醒过来,茫然问:“雪莉总裁,是你?” “是我。” 雪莉面无表情的点头。 韩远航眼珠子晃悠着,看清这是在一间病房里后,眼角抽搐着问:“那个恶魔呢?” “你很希望见到他?” “不!” 韩远航立马摇头,但随即额头上就暴起了青筋,怒道:“我知道了,是你的人打伤了我!雪莉,你真想和韩家死磕?我需要一个解释!” 啪啪。 雪莉突然抬手拍了拍,病房门登时被推开,一个黑西装冲了进来,拿枪对准了他。 韩远航脸色刷的一白。 雪莉淡淡的说:“别说伤了你,就算我现在就杀了你,韩家也不会拿我怎么样。除了你,韩家还有四个男丁随时能继承家业,他们可不会为了你和华龙集团死磕。” 韩远航梗着脖子,还很倔强:“你不敢杀我!” 雪莉无语了,转身看向窗户,抬手作势要捂住自己的耳朵。 这个动作的意思,就是让黑西装开枪。 韩远航彻底吓坏了,再也不敢发狠,忙喊:“别开枪!放过我!怎样你们才肯放过我?” “你不懂?” 雪莉转身盯着他的眼睛,笑了。 她是那样漂亮,可笑容却宛如恶魔。 韩远航赶紧举双手发誓:“今后不会再踏入天南省一步,更不会报复!我发誓!” “恭喜,你的命保住了。” 雪莉起身离开。 保住性命的韩远航大口喘息着,额头上热汗滚落,刚松口气,却听拉开房门的雪莉突然停住,淡淡的说:“再纠正你一个错误。” “打伤你的,不是我的人。不如说,我是他最忠实的奴仆,而且,我为此骄傲。” 说完,雪莉重重关上房门:砰! 韩远航的心,也砰的重重一跳:华龙集团,那可是世界上最顶尖的财阀之一。 可它们的雪莉总裁,竟然自称是那个人的奴仆! 我,究竟招惹了什么人?! 韩远航再不敢多想,只感觉遍体生寒。 第48章:今晚我们详谈 从酒会回来后的两天,叶朝歌很忙。 以前的非重点新能源研发项目,得到大量资金后,叶朝歌需要调整的事情太多了。 不过辅导机构的事她也没落下,并入了江岭科技的项目里。 办学地点还是定在凉州中学,之前从中作祟的赵氏集团,一力承担了学校的翻修和宣发工作。 凉州城里各处的广告位,也都谈妥了。 现在只剩拍摄广告片,将广告投入市场后,就可以坐等九月开学招生了。 一大早,沈欢就作为免费劳动力,开车送叶朝歌去凉州中学拍摄广告片。 还是熟悉的操场,这次凉州中学的校长再见到叶朝歌时,腆着的笑脸简直跟花一样。 拍摄方还是龙腾影视和陈千娇。 沈欢在操场边缘停车时,陈千娇刚从临时改成的化妆室中走出。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沈欢总感觉陈千娇在看到他后,就总是偷偷看他。 难道在南天俱乐部发生的事,她没忘? 沈欢有些疑惑。 可他更相信忘忧散。 忘忧散是龙渊刺客组织的特制迷幻药,这种迷幻药的功效是能让人在服用迷幻药后,忘记昏迷前一段时间的记忆。 此前沈欢去兆银山庄前,就曾给叶朝歌服用过,她就忘记了她昏迷前曾喝过沈欢给她的水。 而沈欢,也亲眼看到雪莉给陈千娇服药了。 按理论来说,陈千娇绝对不记得他在仓储室暴揍韩远航的事。 “可能是我的错觉吧。” 看着草场上的陈千娇,已经好导演一块设计广告后,沈欢靠在车头玩起了手机。 天气很凉爽,秋风习习。 沈欢刚刷到一条国际新闻,身后突然传来脚步声。 陈千娇的声音响起:“沈欢,叶总喊你过去帮忙。” 沈欢转头看去,就见草场上导演张浩正和叶朝歌讨论着什么。拍摄组其他几个工作人员在忙着布景,明显有些人手不够。 这是让他去当免费劳动力。 既然想过普通人的生活,沈欢也没什么架子,揣起手机时,陈千娇突然没头没脑的问:“沈欢,你喜欢叶总什么地方?” 太突兀了,沈欢都猛地一愣。 随即,沈欢回头看着她,一脸茫然的问:“什么意思?” 陈千娇舔了下嘴唇,说:“我听说,你之前不是凉城人,怎么会认识的叶朝歌,又是喜欢她什么地方,才和她在一起的?” “因为叶家有钱。” 沈欢随口说着,朝草场走去时,心里却腾的升起一抹警惕。 陈千娇,为什么问他这些? “张导的拍摄组人手不够。” 叶朝歌正审批文件呢,听沈欢走过来后,后头也不抬的说:“张导,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尽管找他。” 张浩一直在那找拍摄角度呢,漫不经心的说:“正好,来这架一下相机。” 招呼沈欢帮忙,张浩没有丝毫客气。 沈欢,只是一家三流企业的“老板娘”,而张导,可是国内知名大导演,龙腾影视的顶梁柱。 在他看来,使唤沈欢和使唤一个路人,也没啥区别。 但叶朝歌的秀眉却微微一蹙。 自从和华龙集团合作后,叶朝歌的心气拔高了很多。 她对沈欢没什么感情。 但沈欢好歹是她名义上的丈夫。 她让张浩随意使唤沈欢,那是客气,可张浩一旦真的不客气,她心里就有点不舒服了。 抬头看了眼张浩,叶朝歌抿了下嘴唇:算了,那个废物别的忙也帮不上,就让他干点体力活吧。 刚想到这,叶朝歌继续低头批改文件时,突听张浩突然呵斥道:“你干嘛呢,我让你把相机放那了吗?!” 张浩名气大,脾气也大。 没有拍摄经验的沈欢,只是把相机架设的偏了一点角度,张浩就忍不住喝骂,还抬手就是一巴掌。 张浩抬手打人,全是习惯了。 在拍摄组中,从来都是看谁不顺眼就扇谁后脑勺。 可沈欢会乖乖被扇吗? 张浩扇来时,他微微一侧就躲开了这一掌。反而是张浩没收住手,一巴掌拍在了相机架的角上。 “哎哟!” 张浩手被磕破了,惨叫一声后,另一只手抬起就想扇沈欢。 沈欢却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淡淡的说:“张导,冷静。” 我冷静个屁! 张导啥时候受过这种委屈啊,使劲往外抽手,想教训沈欢。 可抽了两下,没抽动。 反而手腕被捏的越来越紧,疼得他脸都白了时,吓了一跳的叶朝歌才忙喊:“沈欢,你干嘛呢,快放开张导!” 沈欢撇撇嘴,松开了张浩。 张浩搓着手腕缓了一会,又想教训不识相的沈某人时,却见沈欢也在看他。 沈欢的目光很平静。 张浩心里却没来由的一颤,不敢动手了,咬牙说:“开拍!” 随着他一声令下,拍摄组忙碌起来。很快,一段成片就拍摄好了。 “叶总,还满意吧?” 给叶朝歌看过后,张浩很自信。 叶朝歌却皱起了眉:“是挺不错的,但、和我的预期不太相符。” 张浩脸色一下就垮了,冷冷的问:“怎么,叶总是在质疑我的专业水准?” 叶朝歌苦笑:“张导,我只是觉得这样拍摄不合适。” “为了来你们这破地方拍广告,我们本来就耽误很长时间了,你还挑挑拣拣。” 张导啪的一摔手稿:“不拍了,我们走!” 作为龙腾影视的一流导演,他在国内那也是一号人物。 在他在广告拍摄方面,他就是权威。 他来凉城这种小地方,叶朝歌不陪吃陪酒的伺候着也就算了,竟然把他们晾在酒店好几天。 张浩可不管这几天叶家发生了什么天翻地覆的变化,他只知道这几天熬的很难受。 要不是看在叶总很漂亮,比大影星陈千娇也不遑多让的份上,他早就走人了。 可没想到今天拍摄,他竟然被沈欢给羞辱了! 张导很生气,并且在拍摄时就下定决心,要沈欢等着瞧! 于是,他故意拍了差片,并在叶朝歌质疑时,表演的几位恼怒,一副要甩手走人的架势。 叶朝歌一下就慌了,忙伸手拦他:“张导,万事好商量,您千万不能走啊!” 眼看马上就开学了,广告位都买好了,张浩此时不拍了,她短时间去哪找导演拍摄? 张浩心里笑了。 他就知道,江岭科技离不开他。 他发火,叶朝歌只能捱着。他提要求,叶朝歌也只能接受。 所以张浩此时也愈发嚣张,阴测测的看了眼沈欢后,竟伸手去抓向叶朝歌,笑道:“想继续拍摄,也行,今晚来找我,我们详谈——” 第49章:你想怎么死 张大导演声音不高,却清晰的传入了叶朝歌耳中。 叶朝歌猛地一颤,脖颈僵硬的抬头看去,就看到了张浩那双像狼一样贪婪眼睛。 他,竟然动了歪心思。 “啪!” 叶朝歌猛地扇开他伸来的手,俏脸发寒的往后一缩:“你、你做梦!” 作为国内一流导演,张浩身边从来不缺女人呢。他之所以明示叶朝歌,一当然是因为叶朝歌漂亮。 而且不是普通的漂亮。 她有一种世俗女人都没有的美,让即使看惯了娱乐圈美女的张浩,也被叶朝歌深深吸引。 除此外,就是为了报复沈欢。 当然,作为一流导演,张浩可从不缺女人。在他眼中,他能看上三流企业的叶朝歌,那是她的福分。 叶朝歌既然不识相,张浩再也懒得说什么,冷冷的说:“那就没什么好谈的了。” 此时,草场里的陈千娇也走了过来,纳闷的问:“发生什么事了?” 叶朝歌咬着嘴唇,指着张浩恨恨的说:“他、他……” 看叶朝歌那副表情,陈千娇明白了什么。 张浩却懒得解释,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陈千娇,明珠还有一单广告拍摄的预约在等着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陈千娇盯着他的动作,声音冷漠:“你,不用再出发了。” 张浩一愣,茫然抬头。 就见陈千娇走到叶朝歌面前,很诚恳的道歉说:“抱歉,叶总,我们公司的导演给你带来不愉快了。我马上通知新的摄影团队,今晚就能赶来,明天我们再重新拍摄广告,绝不延误您的招生计划。” 她说完,愣了半天的张浩才反应过来:“等等,陈千娇,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陈千娇转头,看着他一字一顿:“意思是,你被解雇了。” 轰! 好像有道晴天霹雳落在脑壳上一样,张浩整个人都僵住了。 张浩是龙腾影视的一流导演,是公司宝贵的人才。可陈千娇,却是龙腾影视的招牌影星,还是大股东之一。 只要她开口,张浩就一定会被开除。 张浩僵住了。 他真没想到,以往像个乖乖女一样的陈千娇,今天就竟然会替叶朝歌出头,茫然的说:“陈千、陈总,为什么……” 陈千娇却根本不理他,而是很抱歉的跟叶朝歌道歉:“叶总,公司出现这种败类,是我们的问题,我再次向您道歉。” 叶朝歌也很吃惊,但陈千娇既然已经道歉了,也提出换摄影团队,她也没任何异议:“没、没事,那我们明天继续?” 陈千娇笑了笑,又热情邀请:“嗯,不忙的话,中午我们一起吃个饭?就去南天俱乐部吧,我对这次广告也有些想法,想和你讨论下。” “陈总、陈总您不能开除我!” 张浩却不敢放她走,赶紧拦在陈千娇面前。 但陈千娇却始终没有看他一眼,朝经纪人王姐招了招手。 王姐会意,过来拦住了他。 眼瞅着陈千娇离开草场,张浩实在没法了,噗通跪在了地上:“陈总,求您了!叶总,您、您也替我求求情,是我该死,是我色令智昏!求求您!” 说着,张浩竟开始怦怦朝叶朝歌磕起了头。 以往多少次,都是女影星跪在张浩面前伺候他、求一个角色。 可今天,不可一世的张大导演竟然也低下了头颅。 其他人,顿时都看了过来。 大家都很纳闷:不就是丢了份工作,至于磕头求饶吗? 以张浩的名声,及时离开龙腾影视,也会有别的影视公司抢着要他。 张浩也觉得很耻辱,他真想站起来骂陈千娇一句不识好歹,然后甩手就走。 可他不敢。 他不能离开龙腾影视,不然他就完了! 陈千娇依旧无情,快步走向她的宝马车。 叶朝歌却心软了:张浩是挺可恶的,但他都这样求饶了…… “陈小姐,不然还是算了吧。只要张导愿意调整,我们早点拍完也能早点结束。” 叶朝歌缓缓开口后,陈千娇才停住脚步,回头看了眼张浩。 张浩忙点头:“调整!叶总说什么我都调整!” 陈千娇这才满意,重新返回了拍摄场地。 等她站在相机前,为拍摄广告露出清纯微笑时,大家看她的眼神却都有些不一样了。 沈欢也眯起了眼睛。 拿出手机走到没人的地方,拨通了雪莉的电话。雪莉留给他的是私人号码,立马就接通了,恭敬的问候:“沈先生。” 沈欢开门见山:“你给陈千娇服用了多少忘忧散?” “一刻钟的剂量。” 雪莉声音有些疑惑:“沈先生,出什么问题了吗?陈千娇不对劲?需要我们出手吗?如果她对您有威胁,我们立马出手!” 雪莉出手,陈千娇消失的就不只一刻钟记忆那么简单了。 看来雪莉和龙渊的人接触多了,也沾染了刺客的痞性。 沈欢心里叹了口气,说:“没那么严重,你忙你的。” 扣掉电话后,沈欢再看向草场那边,拍摄进行的很顺利。 张大导演服帖后,只用了一个多小时,就拍出了满意的成片。此时时间已经来到晌午,陈千娇提出一块吃顿午餐。 叶朝歌欣然答应,指示沈欢开车,一起朝南天俱乐部驶去。 庆功宴,本来拍摄组也该一块去的。 但张浩实在没脸,所以豪华包厢中的一桌大餐,都便宜了陈千娇和她的经纪人,以及叶朝歌两口子四人。 酒足饭饱,豪华包厢中,陈千娇暗中给经纪人王姐递了个眼色。 王姐立马笑着起身,说:“叶总,广告也拍摄完了。咱们是不是去公司,把尾款结一下?” 虽然中间经历了些波澜,但拍摄结果叶朝歌还是很满意的,笑着从包里拿出钱包:“我带支票了,现在就能结算,不用麻烦王姐再跑一趟了。” 王姐却忙摆手:“还是去您家江岭科技吧,我正好也有其他合作想跟您谈谈。” 叶朝歌先是一愣,随后大喜:“您是说后续合作?” 江岭科技拿到投资后,叶朝歌曾对龙腾影视提出,以后江岭科技的广告代言也继续合作。 但被陈千娇以没有档期为由拒绝了。 见王姐点点头,叶朝歌立马站起,看向陈千娇:“那我们现在就去?” 陈千娇却一脸的歉意:“叶总,我有些累了,一会想回酒店休息,合作的事让王姐跟您谈吧,只是,我也喝过酒了,怎么开车呀……” 叶朝歌沉浸在惊喜中,想也没想的拍了沈欢一掌:“他没喝酒,让他送你。” 沈欢作为免费司机,来时就和叶朝歌约法一章,不准喝酒了。 陈千娇眉目流转,看向沈欢时有些迟疑的问:“沈先生同意吗?” 他除了当司机,还有什么用—— 看了眼抓着根鸭腿胡吃海喝的沈欢,叶朝歌一锤定音:“我说同意,他就同意。” 说完,叶朝歌好王姐相继走出包厢后,陈千娇也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竟然缓缓走到沈欢旁,坐下。 抽出一张纸巾,很贴心的擦了擦沈欢领口:“你看你,都不小心把油水沾在衣服上了。” “看来,忘忧散真的对你没起作用。” 沈欢放下骨头,转头盯着陈千娇的眼睛,声音淡漠:“说吧,你想怎么死。” 第50章:千娇决然 很多人嫉妒陈千娇,但从没谁敢问她:你想怎么死。 要知道,陈千娇不仅是拥有千万粉丝的大明星,更是燕都豪门陈家的人。 可沈欢还是问了。 他一边问,还一边抽出纸巾,擦了擦沾满油水的嘴角,表情那样淡然,就好像在说杀一只鸡一样。 如果房间里还有别人,听到沈欢的狂言已经一定会骂他不知好歹。 可陈千娇,却俏脸蓦地苍白。 因为她知道,沈欢有杀她的资本。 两天前,她曾亲眼看到沈欢把韩家大少韩远航揍的没了人样。 而两天过去了,韩家竟然一点动静都没有,只是传出传言,说原本由韩远航运作的某公司,总裁换成了韩远航的一位堂弟。 这代表什么? 代表韩家不敢找沈欢的麻烦! 代表沈欢的背后,一定有巨大的、一旦曝光就能震撼所有人的背景。 也代表,陈千娇在他眼里,真的可以随意宰杀。 陈千娇咬了咬牙:“你、你不会杀我的,如果你想杀我灭口,那天晚上就该动手了!” 沈欢冷笑:“你很自信。” 陈千娇嫣然一笑,双手垫着沈欢的肩膀,脑袋靠了上去,在他耳边吐气如兰的说:“而且,不杀我,你还能得到更好的。” 陈千娇心里也很紧张,闭上双眼一副任君采劼的样子。 她已经做好决定,如果沈欢对她下手,她绝不会反抗。 沈欢动了,他的一只手贴着陈千娇的腰线缓缓下滑,停在她身后的位置。她的心,也跳到了最快时,沈欢的手却又拿开了。 啪。 耳边响起打火的声音,陈千娇睁开眼,正好看到沈欢缓缓吐出一口烟雾。 沈欢把手伸到下面,是为了拿烟。 陈千娇有些茫然时,就听沈欢问:“条件呢?你这样漂亮的女人主动投怀送抱,可别告诉我是因为爱上我了?” “我可以爱上你。” 陈千娇深吸口气,缓缓地说:“只要,你愿意保护我。” 保护她? 沈欢眼睛瞪的大大的。 陈千娇可是大明星,背景又强,就连雪莉都说,她身后的赵家和秦家很麻烦。 她还需要保护? 似乎看出了沈欢的疑惑,陈千娇坐远了些,倒了杯茶水喝掉后,解释说:“我只是陈家的私生女,从来没有被公开承认过,身份别说和其他豪门家的小姐比了,就算和地头蛇赵家比,也什么都不是。后来,秦轩看中了我,陈家也把我推出去,当成联姻筹码。” 沈欢默默抽着烟,听陈千娇继续讲述她的命运。 那时候,陈千娇已经有男朋友了,也是一个男明星。 可很快,男明星就出现车祸身亡。 在陈千娇亲眼看到撞车的人是秦轩指示,并且想去报警时,她的亲生母亲——陈家不承认的一个小女人,竟然被秦轩囚禁了。 陈千娇再见到母亲时,她已经被折磨的没了人样。 她痛哭流涕的答应秦轩,愿意一心一意对待他后,秦轩才肯放过母亲。 “你根本想象不到,秦轩的手段有多残忍!我恨他,可我更怕他!” 陈千娇声音颤抖:“但我也只能认命,因为在秦家面前,我什么都不是。可不久前,赵家所有人都被抓进治安队的事,却让我看到了希望。沈欢,那是你做的吧?” 沈欢没回答。 陈千娇也没追问,只是语气愈发坚定:“赵家,在南方地区拥有绝对的权力。可他们竟然被送进了治安队,甚至秦轩去警所、以秦家的名义给赵家做担保,都没用。那是我第一次知道,豪门,在某些人面前,也不值一提,不过那时候,我还不了解你。” 沈欢弹了下烟灰,终于开口了:“现在你了解我了?” “不。” 陈千娇摇摇头:“我仍旧不了解你,但我知道,既然连明珠韩家也不敢惹你,那就算秦轩,肯定也不敢惹你。不过,你似乎有什么目的,不想让别人知道你的真实身份,就连叶总也是。” “因为我就是这么低调的人。” 沈欢耸耸肩。 “我喜欢你的低调。” 陈千娇缓缓的把手放在了运动衫拉链上,嫣然一笑:“而且我相信,那样低调的你,在我撞破你作案现场后都肯放过我,肯定是有原因的。” 随着话音落下,陈千娇拉开拉链,露出运动服下,近乎完美的身躯。 她皮肤很白,她的俏脸通红,害羞的扭了下腰时,清纯和妩媚在她身上同时显露。 任哪个男人看到,都会被吸引。 沈欢也是。 见他目光在她身上流连,陈千娇脸上飞红,咬着嘴唇说:“只要你愿意、愿意从秦轩手中保护我,我愿意做你的地下青人,任你摆布。” “不愧是大明星。” 沈欢舔了下嘴唇,看向她的眼睛,笑道:“你不会是以为,我放过你就是想上你吧?” 这次轮到陈千娇愣住了:“难道不是吗?” 除了女人本身的资本,她还有什么能吸引沈欢这种大人物? 沈欢呵呵一笑,答非所问:“你、是p型血,对吧?” 美女为你展示她的娇躯,你却跟她聊血型——这绝对是铁直男行为。 但沈欢问她血型是有深意的。 p型血是一种很罕见的血型,比网络上流传甚广的熊猫血还要稀有,全球仅有0.001%的案例。 陈千娇被监测出这种特殊血型时,新闻界就曾想大肆报道。 但陈家不想私生女的事件暴露,所以严控了消息传播。 沈欢突然提起,陈千娇纳闷的问:“你怎么知道?” “有种药,叫忘忧散。” 沈欢弹了下烟灰,漫不经心的说:“它的原型,是战争年代,为了给战俘改造某国曾研制的某种药物。根据服用那种药物的剂量,会让人失去短时间的记忆。” 陈千娇有些茫然,不知道沈欢说这些干嘛。 沈欢马上就给她解释道:“那种药,对大部分人都会起作用,除非那人是p型血。” 沈欢说到这,陈千娇终于明白了。 她脸色唰的惨白,抬手捂住了嘴巴:“你、你给我服用了那种药?” 沈欢点点头。 他不杀陈千娇,不是馋她的身子。 只是因为给她服用了忘忧散,以为她已经忘掉了那段记忆。 陈千娇瞳孔颤抖,终于意识到,今天她来找沈欢就是自作聪明!她诱或沈欢,更是无比滑稽! 浑身,冰凉。 陈千娇咽了下口水时,沈欢讥笑着问:“我还纳闷呢,为什么我放过你,你就认为我是看上你了。就不能因为我宅心仁厚,不愿意滥杀无辜吗?” “宅心仁厚?” 陈千娇眼角滑落一滴清泪:“像你们这样的大少,哪一个有资格说自己宅心仁厚?!我知道了你的秘密,你会放过我吗?” 沈欢摇摇头。 陈千娇冷笑,竟从桌上拿起一把餐刀对准了自己。 这一刻,她的目光,变得决然,对准咽喉就狠狠一刺:噗嗤! 第51章:谁能来救救我 噗嗤! 餐刀刺破皮肉的声音传出时,陈千娇也闭上了眼睛。 这个瞬间,陈千娇想起了从秦轩手里逃脱不久,就重病不治身亡的母亲。 也想起了被车撞死的男朋头。 还想到了沈欢。 她现在还在与其嫁给秦轩在恐惧中度过一生,又或者被沈欢威胁,她还不如自我了断! 可良久后,都没感受到疼痛,反而闻到了股水果的清香。 茫然的睁开眼,她就发现餐刀和脖子间,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个一个苹果。 “浪费可耻。” 沈欢耸耸肩,从她手里拿过水果刀,拔出苹果后啃了口后,把刀子一丢,起身走出了包厢。 砰。 包厢门关闭的声音不高,却一下惊醒了陈千娇,空调吹来的冷风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陈千娇咬了咬牙,但眸子,却越来越亮。 如果她一直生活在黑暗中,还可以忍受被豪门掌控命运的痛苦。但她既然见过有股力量还能凌驾于豪门之上后,她就再也没法忍耐了。 她要得到这股力量,她要掌控自己的命运。 而途径就在眼前。 只要,她能得到沈欢! “沈欢,我不会放过你的!” 陈千娇咬牙切齿的说出这句话时,刚走到南天俱乐部大门口的沈欢,猛地打了个喷嚏:阿嚏! “难道冷气开的太足,哥们这百病不侵的体质,也感冒了?” 沈欢疑惑的搓了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打消了回家的念头,而是转身朝电梯间走去。 他要上顶楼晒会太阳。 南天俱乐部顶楼,晚上是热闹的空中花园酒吧,白天则会被打理成泳池。 遮阳伞排成一排,每一顶伞下,都有藤椅茶几,上面摆放着鲜花果盘。 坐在这,就可以欣赏泳池里肆意游泳的靓男美女,享受日光浴。 此时太阳虽毒辣,但还是有不少白晃晃的姑娘,希望把自己晒出美黑的健康肤色,在顶楼休息。 沈欢却只想上来朝歌沙滩椅,喝杯茶,小憩一会。 上楼,对服务生出示紫金卡。 提出只想随便坐一会后,沈欢才找个位置打算慵懒的享受午后时,却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女人身影:宽松的连衣裙,时尚的小挎包,还有细跟凉鞋。 楚妍。 靠,她怎么在这? 而且看起来正在和几个人发脾气的样子,隔着几十米,他都听到楚妍骂人的声音了。 沈欢愣了下,这才想起楚妍也是南天俱乐部的白金会员了。 这两天,楚妍为了享受服务,可是动不动就往这边跑。 沈欢天不怕地不怕,整怕这位大嗓门的丈母娘,他和叶朝歌结婚两年,就被她数落了两年。 所以见到她后,沈欢想都没想,掉头就走时,却听到后面传来争执的吵闹声:“臭娘们,别给你脸不要脸!?” 楚妍也在那尖声大叫:“保安、保安呢,救命啊!” 有人在闹事。 而且是冲着他便宜丈母娘去的。 楚妍也没想到,在这个天台,她会接被人刁难两次。 上次是赵承,这次是贾蕾。 其实贾蕾,就是上次带楚妍来南天俱乐部的贵妇。 被赵承威胁的那晚,楚妍可吓得不清,不过后面的事她都忘干净了,只记得是贾蕾把她送入狼口。 以楚妍的小心眼,当然记恨在心了,家里的事省心后,她就立马给贾蕾打电话,约她见见面。 其实,就是想质问贾蕾,为什么出卖她。 说白了,这就是种报复心理。 本来,楚妍还以为贾蕾会心虚不敢来,结果半个小时前,人家就来赴约了,还带了几个男人。 贾蕾挽着的男人,叫乔尼治。 其他几个男人,都是乔尼治的朋友,穿着破洞裤,满嘴脏话不离口,是凉城天桥附近有名的混混团体。 见贾蕾领了一大群男人,穿了一身名贵衣服、戴着墨镜气势汹汹的楚妍,心虚了。 谁知不等楚妍说什么,贾蕾抢先开口了,阴阳怪气的说:“哟,这不是白金会员大楚夫人吗?特意喊我来南天俱乐部,干嘛?” 贾蕾的话,一下引爆了楚丈母娘的怒火,她双目一瞪,拍着桌子骂:“贾蕾,上次的事咱们还没完呢。你拉我去见赵承,是不是故意的?!” 贾蕾晃悠着酒杯,喝了口香槟:“呵呵,那是我看得起你。不是我拉你来南天俱乐部,你能被赵少包了,能成为南天俱乐部白金会员?” 当时贾蕾不知道楚妍和赵家有什么过节。 不过她恰好认识楚妍,赵承又恰好认识她,所以才让她忽悠楚妍来这里。 赵承灌醉楚妍时,贾蕾就在旁边看着,直到沈欢来闹事,她才吓得逃离天台。 当时贾蕾虽然被吓跑了,但她坚信闹事的沈欢不会有好下场、楚妍也一定会被赵承带走。 毕竟赵承背后可是赵家。 后来,贾蕾听说楚妍有了南天俱乐部的白金会员卡后,理所当然的以为是赵承包了她,送了她一张会员卡。 不然以楚妍的身份,哪有资格成为南天俱乐部的白金会员? 赵承,那可是赵家未来的领袖。和他相比,贾蕾的男朋友乔尼治,只是华龙集团的一个小主管而已。 虽然在外人看来,华龙集团的主管也很高不可攀,但和赵家那种豪门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要是能成为赵承的女人……哪怕是地下的,贾蕾也能拥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可惜,赵承怎么就看上楚妍这种货色了? 贾蕾很嫉妒.楚妍却很生气。 什么叫,她被赵少包了? 老娘清清白白好吗! “我和姓赵的半点关系都没有,贱人,你少胡说八道!” 楚妍大怒下,抬手就想给贾蕾一巴掌,却被人家男朋友乔尼治拦住,一把推倒在对面沙发上。 她挣扎着想站起来,却被虎哥的小弟按住了肩膀。楚妍气坏了,抄起桌上的酒瓶子,就砸在了某小弟的头上。 砰! 香槟洒了一沙发。 虎哥几个兄弟恼了,破口骂着就要扑上去:“臭娘们,你敢打我们兄弟!” 贾蕾却赶紧出声:“虎哥,等等,她可是赵大少的小青人,打了她小心赵少生气。” 虎哥果然怂了,哼哼两声要收手时,楚妍却在那涨红了脸,跳起来骂道:“你放屁!我和姓赵的一点关系都没有!” 虎哥笑了,看着贾蕾说:“她说没关系。” 贾蕾也阴险的笑了:“那就随便你们喽。” 虎哥看着一身盛装的楚妍,很委琐的说:“那就走吧,南天俱乐部就有房间。” 说着,虎哥就扑了过来。 楚妍想挣扎,却被他一巴掌扇在脸上:“臭娘们,别给你脸不要脸!” 楚妍吓坏了,大喊保安救命。 她的尖叫,终于惊动了在天台楼梯口值班的保安,抓着警棍就冲了过来:“你、你们干什么的?!” “滚一边去,没看到我们乔尼治先生在这吗?” 虎哥眯着眼睛,冲保安嚣张的说:“乔尼治先生可是华龙集团主管,是你们南天俱乐部的大股东!就是你们张总来了,也不敢对我们乔尼治先生指手画脚。” 贾蕾也在那笑呵呵的补充:“小保安,你还是滚蛋吧,别挨了揍还丢了工作。” 南天俱乐部是华龙集团投资建成的。 但小保安可不认识乔尼治,挥舞着警棍大喝:“我不认识他,你们住手!” “唉,找死。” 虎哥挥了挥手。 几个小弟立马扑了上去,围住小保安一顿暴揍。 虎哥自己则抓着楚妍走向楼梯口,阴笑:“臭娘们,今天我保证让你爽个够!” “爽尼玛!” 楚妍无济于事的挣扎着,眼泪扑簌簌的滚落,心里忍不住的哀嚎:谁、谁能来救救我?! 刚想到这,她就看到平日她很讨厌的废物女婿,掰着手腕缓缓走来。 第52章:吓坏的丈母娘 楚妍真被吓坏了。 毕竟如果连南天俱乐部的保安都保护不了她,那还有谁能救她? 就在这时,及时出现的沈欢就成了楚妍眼中的救世主,连忙大吼:“沈欢,救我!” 虎哥却笑得很不屑:“哟,楚妍,你认识这个小白脸?” “老大,我认识他!” 一个小弟忽然喊道:“他叫沈欢,在北海街夜市摆地摊!” “一个摆地摊的?” 虎哥有些惊诧,随即哈哈大笑:“什么时候摆地摊能来南天俱乐部消费了?楚妍,你不会以为这个穷吊丝,能救你吧?” 那小弟也嘿嘿笑着走到沈欢面前,昂着下巴拍了拍他的肩膀:“傻缺,虎哥的事不是你能管的,赶紧滚!” 楚妍都快被吓哭了,冲李晓吼道:“沈欢,你非要看着妈被欺负才甘心吗?!” 沈欢挠了挠头,侧目问楚妍:“妈,我怕他们背后有人。” 上次沈欢当着楚妍的面,打了周明远。 楚妍就怪他不知好歹的下手:周明远是啥人啊,叶家惹得起吗? 沈欢很恶趣味的反问一句,就是让楚妍也体会体会叶朝歌当时的心情。 “我靠,这个摆地摊的是你女婿?凉城第一美女叶朝歌,竟然嫁给了他?!” 虎哥一脸的吃惊,又捏着楚妍的下班阴笑:“你大闺女叶朝歌是糟蹋了,不如再给虎哥我生个闺女——啊!臭娘们,你敢咬我!” 虎哥的污言碎语说了一半,就被楚妍一口咬在了手上。 疼得虎哥把她推在地上,甩了甩手,目露凶光。 楚妍则从地上爬起来,抬头冲沈欢大喊:“女婿,打死他们!除了事算我的!!” 楚妍真的是气坏了。 沈欢面前那个小弟却乐开了花,拍着沈欢的脸蛋讥笑:“就他?打死我们?哈哈哈,这是我今天听到最好笑的笑话。” 虎哥也冷笑一声,抓着楚妍的衣领把她提了起来,扬手就是一巴掌:他要让楚妍知道,嘴臭是要付出代价的! 楚妍哪里是虎哥的对手,惊恐下忍不住尖叫一声闭上眼,等着承受痛苦。 可巴掌却痴痴没落下。 反倒是她的耳边,传来一声虎哥的惨叫:“啊!” 接着,楚丈母娘就被另一个男人抱住,缓缓放在了地上。 这一瞬间,她心里充满了安全感。 睁开眼,她看到了沈欢。 他不知什么时候从刚刚那个小弟面前走到了她身边,还一脚踹飞了虎哥。 虎哥就跟窜天猴似的,咻的飞出数米,砸在酒柜上,玻璃随便扎了他个头破血流。 “妈,你没事吧?” 沈欢的声音响起。 楚妍呆呆的抬头,问沈欢:“你、你干的?” 沈欢嘿嘿一笑:“我下手重了些。” 楚妍呆呆的眨眨眼时,一旁虎哥的小弟大骂起来:“老三,你干什么吃的!怎么放穷吊丝揍虎哥了?!” 老三,就是刚刚拍沈欢脸蛋的小弟。 他也很懵笔啊。 明明上一刻沈欢就在他面前,下一刻就把虎哥揍飞了。 “他、他突然就消失了,我也没看清!” 老三一脸的不解,随后恼怒的扑向沈欢:“管你怎么消失的,敢打虎哥,活腻了是吧?!” 砰! 还没碰到沈欢,老三被踹飞出去,砸在一张桌子上。 虎哥的几个小弟,都看呆了。 连揍保安的那三个,都忘记了动手。 “找死!” 又有俩小弟,怪叫着冲上来。 砰、砰! 两声干脆的巨响后,他俩一个倒飞而出,重重砸在墙上,另一个被沈欢按在地上,抬脚对准某位的手指头就是一下:咔! 瘆人的骨裂声响起,那人的手伴随一声尖叫猛地张开:“啊!!” 沈欢抬脚,轻飘飘的走了过去。 所有人,都吓傻了。 太能打了。 也,太狠了。 原本还打算扑上来的几个小弟,也再不敢动一下。 沈欢却没停,又走到下一位受害者面前,抬脚:咔! 又把他的一只手踩骨折。 这位疼得惨叫一声后,双眼一翻就昏过去了。 趴在桌子上的老三,脸刷白刷白的,从桌子上跳起来就想跑。 沈欢抓起一瓶酒,抬手一扔……酒瓶子就跟长了眼似的,砰的砸在老三的后脑勺上。 老三疼得一懵时,沈欢已经走了过来,如法炮制的一脚跺下:咔嚓! “嗷——” 老三的惨叫无人关注。 所有人,包括在泳池里畅游的年轻姑娘们,也都见了鬼一样看着沈欢走到酒柜前,抓起了虎哥的衣领。 “你、你要干嘛?!” 虎哥惊恐的挣扎,可沈欢只是笑着抬起了手,落下—— 砰! 第一拳,虎哥一口带血的牙齿被砸飞出来,半拉脸蛋直接肿了。 砰! 第二拳,虎哥鼻孔也开始冒血了,眼珠子也开始晃悠,明显被打傻了。 第三拳,沈欢要是再砸下去,非得把虎哥砸死不可时,后面传来了一声惊恐的大喊:“住手!” 喊出这俩字的是楚妍。 丈母娘的话,沈欢哪敢不听? 停手后,就见吓得脸色惨白的楚妍,看着一地的伤残人士,牙齿打哆嗦的问出了现场所有观众的心声:“沈欢,你疯了,你想打死他们吗?!” 沈欢皱眉,特没义气的推卸责任:“不是你说,打死他们你负责吗?” 我负责个屁,谁能想到你这么能打,真能打死他们啊!? 楚妍欲哭不能。 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她再后悔也没用了,所以傻乎乎的站了一会后,她忽然抓住沈欢的手,拽着他朝门口跑:“你赶紧跑,越远越好,不然他们不会放过你的!” 楚丈母娘竟然在为我着想! 沈欢很感动,有点后悔不该动真格的,吓唬她了。 “妈,我走了你咋办?” “我、我叫警察!” 楚妍没多高的智商飞快转动:“对了!我是南天俱乐部白金会员,又和刘副董关系很好,她一定会保护我的!” 楚妍话音刚落,就听沙发那边的贾蕾跳起来说:“楚妍,你别痴心妄想了。你和你女婿故意伤人,等着进局子吧!” 话音落下,天台口那边刘副董才带着保安姗姗来迟。 见到满地的狼藉时,刘副董脸色还正常。 但见到沈欢和他的丈母娘后,她俏脸一下就青了,忙扑上来握住楚妍的手:“楚夫人,出什么事了?!” 楚妍担惊受怕那么久,终于等到靠山后眼泪憋不住了,哭哭啼啼的说:“刘副董,您可算来了……” 接着,楚妍就快速把事说了遍,概括下就是:贾蕾,带虎哥等人对她耍l氓,女婿出手正当防卫。 沈先生的丈母娘,竟然在自家俱乐部受了欺负。 刘副董也是怒火中烧,冲手下喊:“报警,把这几个混混全给抓走。还有贾蕾!” 说着,她看向贾蕾时,乔尼治却站了起来。 穿着西装的乔尼治,虽然刚才也差点被沈欢吓得尿了裤子。 但此时却无比优雅,冲刘副董点了点下巴:“我是乔尼治,华龙集团的策划主管。” 刘副董愣了下:没想到乔尼治也参与了这件事! 看到刘副董惊愕的目光后,乔尼治脸上露出得意的微笑:“现在我以华龙集团主管的身份,要求你把楚妍和沈欢两个打伤人的犯罪抓起来,送进治安队!” 第53章:秦轩盯上你了 乔尼治和雪莉总裁一样,都是从华龙集团总部来的。 虽然在集团内,乔尼治只是主管,但他的身份地位却非常高。 而南天俱乐部,只是华龙集团旗下的小项目。 所以别说刘副总了,就是南天俱乐部张总亲自来,也得对乔尼治恭恭敬敬的。 有乔尼治这层关系在,贾蕾才敢的冲楚妍耀武扬威。 乔尼治也很有自信,他亮明身份后,刘副董肯定会答应他的一切要求。 刘副董果然迟疑了,茫然的说:“可刘副董,他们是张总特意交代过的贵宾。” “对,贵宾!” 楚妍特骄傲的一挺胸。 乔尼治却冷笑一声:“就算张纹亲自来,也得乖乖听我的。刘红珺,你能坐到现在的位置,是华龙集团给你的,你不想要,我随时能拿走!” 乔尼治的语气,要多傲慢有多傲慢。 挽着他胳膊的贾蕾,也一脸狗仗人势的嚣张。 这下,楚妍又慌了,很紧张的抓着沈欢的衣角,低声说:“好女婿,一会他们要动手打人,你一定要保护我……起码保护好老娘的脸!” 都这时候了还臭要脸面的楚丈母娘,看着刘副董咬牙掏出了手机:“这件事我处理不了,乔尼治先生,请容许我给张总汇报。” 乔尼治一脸的无所谓,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 刘红珺只知道沈欢来头很大。 可究竟有多大,只有整个华龙集团属下,只有雪莉和张纹知道。 两分钟后,刘红珺听着电话那边的咆哮声,叹了口气。 等走回来时,乔尼治还一副用鼻孔看人的表情,懒洋洋的问:“怎么样,刘副董可以抓人了吧?” 可刘副董,却用很同情的目光看了他一眼,随后大手一挥,指挥保安:“把这群混混,和乔尼治主管,全都抓起来,移交警察!” 话音落下,一群保安连忙冲上去,围住了几人。 乔尼治脸色巨变,拍着桌子骂:“我看谁敢动手,还想不想干了?!” 他话都没说完,口袋里的手机嗡嗡响了起来。 气愤中,乔尼治也没忘拿出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脸上浮现笑容,举起手机给一众保安展示一圈:“看到没,雪莉总裁亲自打来的电话!” 说完,乔尼治接起电话,刚笑着寒暄:“雪莉总裁,您……” “我不管你有什么理由,现在,跪下。” 雪莉总裁冰冷的声音,打断了乔尼治的话。 乔尼治一愣,作为外国精英,他在龙国内的地位是那样高贵、受人尊敬,谁敢让他跪下? 就算是雪莉总裁—— 乔尼治皱眉:“雪莉总裁,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雪莉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也就两秒钟,随后冷漠的说:“乔尼治,你被开除了。理由是今年三月份,你贪下公司内部资产三百万米刀。而且,我已经把证据上交给了警方。” 说完,电话那头传来嘟嘟的忙音。 这下,乔尼治彻底傻了。 任由手机啪嗒落在地上,他突然明白,雪莉让他跪下,就是给他最后的机会。 他不听,就会遭到严重打击。 因为,他惹了不该惹的人。 贾蕾也愣了下,晃了晃他的胳膊:“乔尼治,你怎么了?” “闭嘴!” 乔尼治猛地抬手给了贾蕾一巴掌:啪! 接着,他就冲到楚妍面前,噗通跪在了地上,重重磕头:“楚小姐,都是我的错,求求您原谅我!我、我不想进监狱!” 楚妍不知道他和谁打了电话,有为什么态度大变。 她只知道她威风的时候到了,一拍沈欢的肩膀,哼了声说:“休想,谁让你们敢招惹老娘的?” 刚刚还自诩高贵的乔尼治,此时跟哈巴狗一样,一把抱住了楚妍的腿,哀求:“不、不要,楚小姐,求您原谅我!!” 楚丈母娘化身成无情的女王,两脚把乔尼治踹开,转头就走时,脚下却一个趔趄,差点没摔倒。 她担惊受怕了太久,腿都软了。 赶紧冲沈欢挤眉弄眼:“臭小子,还不过来扶我?没长眼睛啊!” 得,刚刚还好女婿呢,转头就变臭小子了。 沈欢苦笑,扶着楚妍朝天台门口走去。 后续会发生什么,不想用他也能猜到。 雪莉在他面前那样小心翼翼,如今她的人惹了事,她肯定会往死里搞乔尼治,以希望沈欢能不怪罪她。 乔尼治,以后的人生完了。 扶着楚丈母娘,两人坐着俱乐部给白金会员配备的接送专车回家后,时间已经来到了下午三点。 沈欢休息的时间都没有,就开着叶朝歌给他配备的小吃车去进货。 进货地点距离北海街不远,是个城中村。 刚进生鲜市场,就听有小孩在那吆喝:“沈瘸子来喽,沈瘸子来喽!” 沈欢腿脚还没“好”的时候,就经常来这进货,所以那群小屁孩都认识他。 沈欢逮着一个,在他脑壳上重重敲了下后,才走去进货。 正挑着生蚝呢,电话响了起来。 是叶朝歌打来的。 楚妍回家的路上,给叶朝歌打电话汇报过南天俱乐部发生的事了。 但楚妍激动下,嘴碎的七零八落。 叶朝歌听半天也没听明白,得知沈欢也在现场后,就打电话来问问到底发生了什么。 沈欢如实说了一遍后,叶朝歌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会,罕见的憋出四个字:“谢谢你了。” 随后,叶朝歌就扣掉了电话。 这妞,终于认识到哥们的好了。 沈欢呵呵想着,就听刚刚那小屁孩在一旁嘴碎:“沈瘸子,你这样傻乐,是不是想媳妇儿呢?” 傻乐? 想叶朝歌? 沈欢无声冷笑:世界上能让他动心的女人,已经不存在了。他笑,只是因为能从嫌弃了他两年的叶朝歌口中,听到谢谢俩字,有些意外。 挑完食材,沈欢大兜小兜提着走出生鲜市场时,就见路口七八个混混,提着钢管气势汹汹的守在他的车旁。 沈欢刚走出去,那群混混就冲了上来,高喊着:“就是那货,跟虎哥抢女人,害虎哥进了局子,揍他!” 这几个人,是为了虎哥来的。 可让沈欢很生气的是,这几个人竟然说他跟虎哥抢女人。 抢谁? 楚妍? 哥们眼光有那么差? 沈欢很不爽,所以动手时一点也没留情。 最多三分钟,这些混混们就倒在地上只会哎哟乱叫了。 最后一个被按着脑袋趴在地上的胡小六,说啥也不明白:明明他们气势汹汹的来揍人,怎么转眼就被揍趴下了? 就连平常最能打的豹哥,也被人家一下撂倒。 咋回事? 胡小六思考着,就感觉脑袋被抓着头发提起,随后重重往下一砸:砰! 胡小六的鼻梁和地面亲密接触,血就跟不要命似的往外冒。 疼得他赶紧求饶:“好汉饶命!饶命啊!” 沈欢蹲在地上,拽着头发把他拉起来,淡淡的问:“你们和虎哥是一伙的?怎么,也想进局子?” “别!我们跟虎哥不熟!” 小混混被打怕了,忙解释:“虎哥、就是个借口,我们来是因为有个叫谢峰的,给了我们钱!” “谢峰,他是谁?” 沈欢一脸的纳闷。 “他是秦轩的人。” 一个清软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沈欢转头,看到了陈千娇。 这位大明星一脸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笑容:“看来秦轩已经盯上你了。” 第54章:我要得到你 中午,陈千娇还要死要活。 现在,她却满脸都是得逞的笑。 看着她那张精致的脸蛋,沈欢狠狠扇了一巴掌:被耍了! 啪! 巴掌响在胡小六脑门上,胡小六疼得一个哆嗦,却又不敢出声。 他认出陈千娇了:那不是无数男同胞们的梦中女神吗?! 沈欢竟然和她认识? 那沈欢又是啥大人物? 在凉城这种三流小县城的混混们心中,千万粉丝的陈千娇,就是绝对的权贵了。想到他们竟然为了区区几万块钱,就对认识陈千娇的沈欢动手,他心肝就开始打颤。 好在沈欢一巴掌扇完后,就放过了他,站起来盯着陈千娇,语气发寒:“陈千娇,你真以为我不敢杀你?” “你敢。” 陈千娇咬着嘴唇:“但你不会杀我。” 沈欢脸色阴森,电闪出手,扣住陈千娇纤细的脖颈往墙上一撞。 啪。 陈千娇整个人就被按在了墙上,沈欢手越收越紧,她的脸也逐渐失去血色。 胡小六吓得尿都抖出来了,尖叫着从地上爬起来,边吼边跑:“杀、杀人啦!杀明星啦!!” 立马,海鲜市场的人就朝这边凑了过来。 “哪呢?谁杀明星了?” “吹牛呢,哪个明星会来咱们这破地方……哇靠,陈千娇!!” 人群纷纷围观来时,陈千娇已经捂着咽喉站在了墙边,看了眼走进人群的沈欢,她竟然呵呵一笑,和大家打招呼说:“你们好,我是陈千娇。” “真的是陈千娇!能合张影吗?” “哪有陈千娇?!” 陈千娇的话,一下引爆了现场。 城郊村的居民,最喜欢的就是凑热闹。 一呼百应下,整条街的人都被吸引了,都急忙赶来看大明星。 沈欢可没兴趣看明星,正一脸烦闷的朝小吃车走去。光天化日的,他终究没法下刺客。此时趁陈千娇被缠住,赶紧走人才是正道。 谁知他没走两步,就听后面的陈千娇说:“对不起各位,我今天是和朋友一起来的,还有事要做。” 说着,陈千娇趁众人还没围上来,扭头追上沈欢,挽住他的胳膊,凑在他耳边甜腻腻的说:“我们走吧。” 大明星陈千娇,竟然亲密的挽着一个男人的胳膊! 所有人的八卦之心,被瞬间引燃。 还有人掏出手机,就开始拍照。 相信明天一早,新闻热搜就会出现陈千娇和沈某男的丑闻了。 沈欢一个头两个大,赶紧想溜时,后面的小屁孩竟然认出他来,在那吆喝:“我认识他,他是沈瘸子!他早就跟我说他有个漂亮老婆,我还不信,原来是真的!” “啥?陈千娇是沈瘸子的老婆!” 看热闹的八卦之心再次被引爆,人群一股脑的涌了上来。 陈千娇一边跑,一边咯咯笑着:“我的车在前面路口。” 沈欢瞪了她一眼,知道他如果继续开他那辆笨重的小吃车,一定会被人群围住。 只好听她的话,朝路口跑去。 三分钟后,他们终于摆脱了追兵,上了陈千娇那辆宝马跑车。 后视镜中,人群还在快速逼近,陈千娇重重踩下油门,发动了引擎:呼…… 宝马咆哮着化成一道残影,甩开了一种追星男人的嘶吼:凭啥、凭啥一个摆地摊的瘸子,能娶到陈千娇女神! 多少人,做梦都想和陈千娇在一起。 可沈欢,却一点也不在乎,等车子稳稳行驶在环山高速上后,才冷冷质问:“你耍我。” 陈千娇摇摇头:“我没有耍你,只是今天中午谢峰恰好也在南天俱乐部,你走后,他又恰好找到我,看到我衣衫不整的样子而已。而最巧合的事,谢峰是秦轩的心腹,看到我和你关系亲密后,一定会向他报告。” “以秦轩的个性,一定会向我发难。” 沈欢摸出根烟叼在嘴上,接过了话茬:“所以,你打算挑起我和秦轩的矛盾,坐收渔翁之利。” 他想过平静的生活。 如非必要,真不想被卷入麻烦中。 尤其还是被一个女人耍的。 陈千娇咬了下嘴唇:“沈欢,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恶毒?” 沈欢拿出火机,啪的点燃香烟,慢悠悠的说:“我不喜欢被人利用,尤其是女人。” “没关系,你不需要喜欢我。” 陈千娇轻声说:“只要你能保护我,哪怕你恨死我,我也不在意。” 沈欢吐出口烟雾:“你就那么怕秦轩?” “怕。” 陈千娇点头:“每次看到他,我都会想起我的母亲、死掉的前男友,每个夜晚,我都在提醒自己不要怕,可是我做不到。所以,我需要你。” 沈欢不说话了。 陈千娇却快速把车开下高速,停在山腰的一处停车场后,侧身看着沈欢的侧脸,很认真的说:“只有你,能把我从恐惧的深渊中解救。” 沈欢把手伸出车窗弹了下,淡淡的说:“因为韩远航?” 陈千娇没有否认:“韩家的背景,和秦家相当。可韩远航被你欺负成那样,韩家却一声不吭。甚至在今下午三点,宣布把韩远航逐出韩家——不久前,新闻刚发布的消息。” 陈千娇眼睛,好像燃烧着火焰:“韩家,在国内拥有最顶尖的背景。可他们,在怕你。这是我一直在追求的强大,所以知道这一切后,我就下定了决心。” 说到这,陈千娇停住了。 她在等。 等沈欢皱眉看过来,和她四目相对,她才一字一顿:“沈欢,我要征服你。” 沈欢的眼角,狠狠一抽。 从没有人敢说征服他。 陈千娇是第一个。 而她也确实下定了决定,一定要得到沈欢这股强大的力量。 只是,怎么才能得到他? 自从那个夜晚一来,陈千娇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她也想过,依附沈欢,成为他的女人,就像中午她做得那样。 可惜,沈欢一点也不稀罕。 以他的权利,沈欢真的不缺女人。 所以,陈千娇选择把沈欢拉下水。 果然,漂亮女人没一个好东西! 沈欢嘴角不自然的抽动,好几次都差点把香烟咬烂,冷冷地问:“征服我、就凭你?你就不怕彻底惹恼我?你怕秦轩,却不怕我?” “怕!” 陈千娇牙齿都在打颤,每说一个字都磕磕巴巴:“但秦轩是个疯子,你不是。你对我再狠,也不可能像秦轩那样狠了。” 沈欢深吸口气:“我真后悔,中午拦住了你。” “你希望我去死?” 陈千娇反问。 沈欢抬头,看着眼前的山崖:他要她去死。 陈千娇咬了下嘴唇,开门下车,站在了山崖边。 山崖下,是环山高速的一截,货车轰鸣,片刻不停。如果有谁失足落下,立刻就会被碾成肉泥。 陈千娇翻过栏杆。 沈欢却好像没看到那样,把烟头弹出车外,他不相信,此前在秦轩面前表现如此胆小的陈千娇,有勇气去死。 烟,被风卷起吹下山崖。 陈千娇,纵身跳下。 第55章:不要脸的小妖精 沈欢嗓子发干。 如果说中午,陈千娇想要自杀是因为羞愧、不甘心认命。 那现在,陈千娇刚刚高调的宣布要征服沈欢,怎么会舍得去死呢? 可她真的跳了下去。 沈欢眼角一抽,猛地从座位上跃起,飞速扑到山崖边。他的速度极快,甚至抓住了陈千娇的衣角。 可衣角根本经不住抓,刺啦一声就撕裂开来。 陈千娇再次无力的下落。 下面,车流轰鸣,能把一切从山崖滚下去的东西碾碎。 “我真是欠了你的!” 沈欢破口大骂,他是刺客之王,杀人无数,可正如陈千娇所说,他有原则。 杀的每一个人,他都问心无愧。 可陈千娇呢? 她虽然给沈欢招惹了麻烦,但实质上来说,她那是自救。 沈欢要是把她逼死,心里一辈子都会留下个坎。 所以喝骂一声后,沈欢再也顾不得许多,竟双腿一蹬,猛地朝陈千娇抓去。 为了防止滑坡,山崖被水泥加固过,坡度极其陡峭,陈千娇坠落之后,瞬间就被水泥棱角擦破了衣服,刮出了血痕。 可陡坡好歹提供了摩擦力,减缓她的滚落速度。 相比下,沈欢往下冲的速度就要快得多了。 眼看陈千娇就要滚到底层,卷进货车的车轮下了,沈欢终于追上了她,拉着她的胳膊把她拽进怀里后,另一只手拔出血影,狠狠往水泥面上一插! 血影号称削铁如泥,可也没法完全插进厚实的水泥地,只能插进一截刀锋,在陡坡上划出一道长长的划痕。 沈欢的双脚,也死死抓着地面。 终于在滚落山崖前,速度减缓,没有直接冲到路中央。 呼!! 一辆重卡擦着沈欢的肩膀疾驰而过,惊出了他一身冷汗。 真正九死一生。 自从离开战场,沈欢已经很久没做这么危险的动作了。 以长坡的陡峭程度,如果不是他,一百个陈千娇也逃不了被车碾死的命运。 听到后面又有车疾驰而来,沈欢赶紧爬起来,把陈千娇也拽起,贴在了山崖边。 嘀嘀! 刚过去的重卡司机鸣笛表示不满。 沈欢也长长松了口气,转头怒骂:“陈千娇,你真是疯——” 话音未落。 嘴被堵住。 堵住他的,是陈千娇的嘴。深深的,一吻。 嘀嘀! 重卡司机更不满了:不要命的狗男女,大难不死竟然还秀起了恩爱! 高速路上,车速飞快,眨眼又是几辆货车疾驰而过时,陈千娇松开了沈欢。 她浑身的衣服都破烂了,胳膊,膝关节和额头上,也擦出了血痕。可她笑的却很甜,丝毫没有劫后余生的后怕:“沈欢,现在的我,能征服你吗?” “征服屁——” 沈欢想骂,却骂不出声。 胆子比他还大的陈千娇,绝对是疯了,骂一个疯子,没用。 陈千娇咯咯娇笑着,依偎在沈欢怀里,食指伸出,痴痴的在他破开衣服的胸口画着圆:“虽然你现在很狼狈,但你冲下来救我的样子,真的很帅。沈欢,我越来越爱你了。” “我可不爱你。” “你很快会爱上我的。” “痴心妄想。” 沈欢冷笑,再也不理他,缓缓朝高速上坡方向走去。 陈千娇跛着脚,一言不发的跟在后面。 沈欢也很狼狈,但受的都是皮外伤。步履飞快,把陈千娇远远甩在了后面。 陈千娇就要慢很多了,足足四十分钟,才重新走回停车的位置。 来到车门前时,她已经彻底走不动了。 坐在车里的沈欢,面无表情的看着她。 陈千娇鼓了鼓嘴:“抱我上车。” 适当对男人撒娇,是俘获男人芳心的好手段。 可沈欢却无动于衷。 陈千娇瞪他一眼,强撑起身爬上了车。 沈欢这个铁石心肠的男人,坐在副驾驶上丝毫没有帮她开车的想法。 陈千娇只好忍着脚痛,开车朝市中方向赶去。 一路上,陈千娇的额头都在淌汗。 汗液浸在刮出的伤口上,生疼。 可她却咬牙,始终一声不吭,直到来到百花别墅区前,陈千娇才突然说:“明天,新闻就会刊登咱俩的绯闻。” 沈欢嘴角一抽。 陈千娇又说:“到时候,秦轩就会彻底相信咱俩关系不一般。” 她说话好像连珠炮:“你也不用跟他解释,以秦轩的个性,他听不进去的。一定会狠狠的报复你,但一定不是你的对手,到时候,我就安全了。” 沈欢看向陈千娇。 陈千娇甜甜一笑:“亲爱的,我好看吗?” “不要脸。” 沈欢忍不住说着,皱眉问:“我很奇怪,秦轩到底有多可怕,才让你养成这种性格。” 陈千娇的笑容,登时收敛:“他是个恶魔,我做梦,都想让他死。你知道张浩为什么不惜下跪,也不想被我辞退吗?” 不等沈欢说话,陈千娇就回答说:“因为他是秦轩,安排在公司监视我的。如果他工作不力被辞退,他的亲人,都会被揭发某些罪名,送进大牢。他自己,也会遭到难以想象的折磨。” 怪不得,张浩当时那么害怕。 沈欢若有所思。 “所以,你一定要保护好我。” 陈千娇突然挽住他的胳膊,趴在他胸膛上含情脉脉的说:“作为补偿,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不要脸! 沈欢很生气,但又不能杀了她,正想推门下车呢,一辆车却突然停在了宝马车旁。 看到那个车牌,沈欢就浑身一僵:是叶朝歌的车,她一定认出陈千娇的宝马了。 果然,叶朝歌摇下车窗,问候道:“陈小姐,你怎么……咦?沈欢,你怎么在她的车上,她人呢?” 听到叶朝歌的声音,陈千娇趴的更低了,整张脸都埋在进了沈欢小腹中。 沈欢总不能告诉叶朝歌,陈千娇正抱着他呢吧? 指了指街头的公共厕所,沈欢找了个借口:“她来送我,上厕所去了。” “你才去上厕所了!” 陈千娇低声骂着,张嘴在他小腹上咬了一口。 妖精! 叶朝歌却没多想,说了句“忘了请陈小姐进来做客”后,开车进了小区。 她走后,陈千娇才抬起了头,冲沈欢眨眨眼:“叶总邀请我了,你呢?希望我去做客,还是先给你消消火?” “我更希望你赶紧滚。” 沈欢骂着,赶紧开门冲了出去。 黑夜中,只留下一连串陈千娇的咯咯娇笑。 第56章:招生的麻烦 越是经历过腥风血雨,越是会珍惜来之不易的平凡。 沈欢离开陈千娇回到别墅的时候,竟难得有种感觉:回到家太好了,因为终于摆脱了那个疯婆子! 推门进屋时,楚妍正在厨房忙活。 叶建丰在客厅看新闻联播,叶朝歌刚回楼上卧室换好衣服,走下楼梯,看着沈欢一身的破烂衣服,立马皱起了眉,警惕的问:“你、你对陈小姐做了什么?” 在叶朝歌印象里,沈欢在叶家就是个废物。 但这厮在别人面前,却异常暴力。 周明远,就被他暴揍了两次。 所以见他衣衫凌乱,又联想到他刚刚坐在陈千娇的车里,叶朝歌第一反应就是:沈欢不会又给她惹麻烦了吧?! 老天,今天下午,我才刚刚和陈千娇的经纪人谈好合作,如果因为沈欢闹崩了—— 越想,叶朝歌越害怕时,沈欢开口了:“陈千娇去逛海鲜市场,我恰好碰到。她被认出来,怕又影响,我俩就跑。” “然后呢?” “然后开到环山路后,她停车看路时,不小心失足掉下了山崖……我就在她旁边,也被连累了。” “你说,陈小姐去了海鲜市场,你们还一起掉下了环山路的山崖?” 叶朝歌的漂亮脸蛋,不自然的皱着。 “对啊。” 沈欢耸肩说着,朝房间走去,他得换衣服,还得洗个澡。 但不等他走到门口,后面就传来叶朝歌的怒喝:“站住!” 沈欢乖乖站住,回头,看向一脸怒火的叶朝歌。 叶朝歌真恼了。 以前的沈欢,虽然废物,但还算老实。 什么时候他也学会撒谎了?! 陈千娇,会去逛海鲜市场? 五星酒店的大厨做饭不香吗! 两人还一起掉下山崖? 环山路只有一处停车场,那里的山崖多陡啊,他俩掉下去,还能活着回来? 沈欢也很无奈,平心而论,他没有说一句假话。只是省略了些不能说的关键部分,比如叶朝歌尊重的陈小姐,其实是个不要脸的小妖精。 又比如这个小妖精还高声宣布,要征服他…… 四目相对,叶朝歌那双杏眼中,闪烁着雷霆之怒:“说实话!!” 一个月来,她经理了太多次大起大落,现在她的心情和沈欢一样:都想过平静的生活。 所以她真怕,沈欢对陈千娇做了什么不该做的。 万一,惹恼了腾飞影视。 那也是个巨无霸公司啊! 叶朝歌的情绪,也在客厅蔓延。 叶建丰很自觉的关掉了电视,楚妍也停下了炒菜的铲子,俩人都看着有些劝架道:“朝歌,你冷静点。” 叶朝歌抿着嘴,没说话。 气氛,一时间有些凝重。 沈欢头疼:“我没骗你,不然你去问陈千娇。” 他话音刚落,就好像听到他的愿望那样,叶朝歌手机嗡嗡响起。 正是陈千娇打来的。 叶朝歌瞪了沈欢一眼,接起电话:“喂,陈小姐,是我……” 接起电话后,叶朝歌的脸色明显好转了不少。 看来是陈千娇跟她解释了。 陈千娇的解释,刚好补充了叶朝歌的两点疑问:去海鲜市场,是因为她有自己做饭的爱好,更喜欢亲自挑选食材。掉下山崖没事,则是因为他们掉下的地方不是在环山路停车场,坡度并不陡。 听完她的解释,叶朝歌才了然。 觉得她对沈欢发火,有些小题大做了,抬头时,沈欢已经回房间了。 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叶朝歌心中无力的叹了口气:这段时间,我精神太紧张了。 “朝歌,你也别多想了,咱们吃饭。” 楚妍端着饭菜出来,经过女儿身边时说。 叶朝歌露出个笑容,洗手吃饭,平淡如常,当然,沈欢是没有份的。自从他做地摊生意以来,家里就默认他不回家吃饭了。 吃完饭后,叶朝歌回房休息,坐在沙发上的叶建丰,才突然问:“老婆,你今晚怎么没帮闺女说话?” 平常沈欢犯了错误,楚妍那就是讨伐大将军。 按理说,今晚叶朝歌怒吼沈欢时,楚妍也该站出来口诛笔伐才对。 可楚妍,竟然破天荒的劝闺女冷静点。 不对劲。 叶建丰端详着楚妍,左看右看。 楚妍被他盯得不爽,没好气的说:“怎么了,人还不能进步啊?我只是觉得经历了这么多事,我已经不再奢求朝歌能有个好归宿了,她能平安就好。哼,不过沈欢那个废物还差得远呢……” 叶建丰有些迷糊。 他总觉得老婆虽然没表现出来,但她对女婿的态度,似乎有些不一样了。 难道沈欢,做了什么值得她改观的事? 这个问题,直到第二天叶建丰去往凉州中学任职,也没想清楚。 凉州中学已经正式更名江岭教育。 是江岭科技旗下的辅导机构,董事是叶朝歌,校长就是叶建丰。 今天是招生第一天,叶建丰当然要亲自坐镇,接待有疑问的学生和家长。 所以一大早,他就穿上西装,人模人样的出门去学校了。 送走他后,楚妍作为贤妻良母,先打扫了下家里的卫生,才发短信约几个贵妇朋友搓麻将。 刚约好,叶建丰又打回了电话来,说他走的太急,印章忘带了,要楚妍去送。 朋友们三缺一,你让我去跑腿? 楚妍肯定不乐意啊。 可签章也不能不送吧? 于是楚丈母娘的目光,放在了院子里刚把小吃车开回家的沈欢。 丈母娘有令,沈欢莫敢不从? 骑了辆自行车就朝江岭教育赶去。 昨天傍晚,江岭教育的广告就打出去了。现在整个凉城人,都知道有这么一号辅导机构。 有了名气,就有了人气。 这才上午十点钟,学校里就挤满了人,一半是来报名的,剩下是来看热闹的:大家都好奇,能让陈千娇大明星代言的江岭教育,教学环境咋样。 别人觉得咋样,沈欢不知道,在他眼里,这里环境很美。 来报名的年轻人中不乏美女。 沈欢慧眼如炬,一秒就从中找到了最漂亮的 这人,沈欢也认识,正是田小雅。 叶朝歌的前秘书。 她跟在叶建丰身旁,一块快步走来后,后者激动道:“好女婿,你总算来了,几十个合同等着我签章呢!印章带了吗?” “带了。” 沈欢把目光收回,拿出印章递过去时,后面忽然传来一阵疯狂的鸣笛:嘀嘀!嘀嘀! 一辆豪华超跑呼啸而来,引得一众学生尖叫退让。 “停车,这里是学校!” 作为校方领导,叶建丰立马挥手拦截。 那辆超跑擦着沈欢的裤脚吱嘎停下,车门打开,一个戴着墨镜的小白脸走下。 小白脸墨镜一摘,下巴一抬,环视四周还啧啧有声:“这就是广告里吹上天的江岭教育?也不咋样——” 话音突然停住。 小白脸看到了田小雅,眼珠子登时就亮了:“不过美女的质量还是挺高的嘛。” 说着,他就伸手去捏田小雅的下巴:“美女,今晚有时间吗?” 田小雅大惊,仓促后退时,叶建丰出面维持秩序了:“同学,我们今天招生,不欢迎闲杂人——” 啪! 小白脸抬手就甩了叶建丰一个耳光,语气嚣张:“老子泡妞,有你说话的份?” 第57章:退下 “那人是谁啊,竟然敢打咱们校长?” 豪华跑车闯入校园,连校长都被扇了一巴掌,周围所有人都看了过来,纷纷议论着:是谁?敢如此嚣张? 很快,有人认出了小白脸:“我、我在新闻上见过他,他是吕浩,明珠吕家的大少!” 被人认出,吕浩脸上得意更甚。 吕家,和韩远航所在的韩家一样,都是明珠豪门家的少爷。来到凉城这种小地方,就是虎入羊群,什么赵家、周家,他都不放在眼里。 所以,他才敢行事那么嚣张。 见到和口味的美女,就追,有人阻拦,就打。 很不幸,叶建丰就是被扇巴掌的那个。 叶建丰捂着脸,整个人都懵了。 他说什么也没想到招生第一天,他会被人当众扇耳光。 叶建丰可是校长啊,这让他老脸往哪搁? 下意识的,叶建丰就想喊保安赶走吕浩。可他在听到议论声后,他还是咽下了怒气,瞪着眼的问:“你、你是吕家人?” “吕浩。” 吕浩自报姓名,看也不再看叶建丰一眼,笑眯眯的去搂田小雅:“美女,看你的样子好像在这当老师?巧了,吕家也开了学校,有没有兴趣来明珠教育入职?让你当我的贴身秘书。” 吕浩很轻浮的笑着,摸向田小雅的脸蛋。 田小雅咬着嘴唇,伸手去推:“吕先生,我是江岭教育的老师,哪都不会去的!” 被推开后,吕浩笑的更开心了:“没关系,反正接下来江岭教育就要并入明珠教育了。” 叶建丰一呆:“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你们江岭教育被收购了。” 说着,吕浩转头从车上拿出一张文件,在叶建丰眼前晃了晃:“你是校长?签了吧。” 文件上,分明写着:明珠教育收购江岭教育合同书——以三百万的低价。 江岭教育光前期投入,都比这个数字多得多。 吕浩怎么敢用三百万,就收购我们的学校? 叶建丰脾气再好,也忍不住怒了,红着眼的拍开一纸合同:“你做梦!” 合同,被撕破。 “给脸不要脸的老东西!” 吕浩的小白脸,瞬间阴沉,抬手就又要给叶建丰一耳光时,却觉得手腕一紧,被什么人抓住了。 吕浩大恼,扭头想看是谁不知好歹。 可他只看到了天旋地转,再接着,就见到了越来越近的地面:噗通! 吕浩被沈欢抓着胳膊,狠狠摔在了地上。 鼻梁和地面亲密接触,鲜血四溅。 登时,吓到了围观的小姑娘们。 “啊!打人了!” 尖叫声中,人群乱作一团,沈欢却面无表情。 吕浩被摔,懵了,可更气,抹了把鼻子爬起来后,怒瞪着沈欢掏出手机:“尼玛的敢打我,给我等着瞧!” 叶建丰吓得一个哆嗦。 他虽然也生气,但更怕,急的跳到沈欢身边:“你疯了!他可是明珠吕家的大少,打了他,叶家就完了!” 沈欢直来直去的说:“他打你。” 叶建丰是沈欢的便宜岳父,是老太太的大儿子。 不管沈欢在家里多不受待见,他也不能看着叶建丰被外人欺负。 “你!” 叶建丰一瞪眼,心里叹了口气:从上次沈欢暴揍周明远,我就该看出,这个女婿太直肠子! 虽然,沈欢是看不惯他们受欺负,可他惹得麻烦,更大! 叶建丰气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在吕浩拨电话时,也赶紧去打叶朝歌的电话,可电话那头,却始终无人接听。 田小雅这才苦着脸说:“叶校长,每月一号上午,公司都会开例会,叶总不准带手机开会的。” “那、那你快去公司通知她!” 叶建丰急忙催促。 田小雅也知道这事还带叶总处理,赶紧跑向门口时,就见门口呼啦啦停了好几辆车,把路堵得水泄不通。 为首的,是一辆银色迈巴赫。 气势汹汹,让行人都不敢靠近。 迈巴赫后面,更是跟了数辆面包车,从车窗里就能看到,里面坐满了人。 “哼,给你们机会和平收购,可惜你们不懂珍惜啊。” 吕浩冷笑的说完,快步走向门口:“二姐,他们不肯合作!” “不肯合作,就拆了吧。” 一个冷清的声音,从迈巴赫中传出,接着,银色车门打开,一只细皮高跟踏出,裹着黑丝的长腿紧随其后。 等吕浩的二姐整个踏出车门,一股冷艳的气质,直逼全场。 她,就是吕少的二姐。 知名企业明珠教育的董事长,吕夜紫。 她出场后,校门口的围观群众们,都忍不住让出了一条通道。 吕夜紫缓缓通过,看着吕浩脸上的伤,眸中多了一丝狠辣。 但她丝毫没有在众人面前聊天的意思,轻飘飘看了眼叶建丰,走向教学楼:“跟上。” 两个字,霸气吐出。 就好像她才是学校的主人,而叶建丰等人只是客人。 但叶建丰等人还是不得不跟上,沈欢很怕老丈人又挨揍,所以也跟了上去。 对方一定是提前考察好了,吕夜紫进入教学楼后,直接走进了校长室。 这是叶建丰的办公场所,吕夜紫走近后,却直接坐在了主座位上,招了招手:“坐。” 叶建丰战战兢兢的坐下。 吕浩却伸手就打:“让你坐了吗?二姐让我坐下!” 砰! 这一巴掌,吕浩又没打到。 沈欢再次出手,及时阻止了他,吕浩被一拳打飞,倒退数步趴在了地上。 叶建丰吓得赶紧站起来:“沈欢,你干嘛?!” 沈欢撇撇嘴,没说话。 叶建丰赶紧道歉:“两位,他、他不太懂事,您大人有大量……” “你出去。” 吕夜紫突然说。 叶建丰指了指自己:“我?” “他留下。” 吕夜紫又指了指沈欢。 叶建丰吓坏了,赶紧哀求:“他真的不懂事,您千万别怪罪他!” “出去!” 吕夜紫再次低喝。 叶建丰咬牙,只能深深看了眼沈欢后,转头离开。 吕浩这时才从地上爬起,瞪着沈欢冷笑:“臭小子,你完了!” 沈欢白了他一眼,从容的坐在沙发上,点上一根烟,慢悠悠的说:“智商欠费,就少说话。” “你说什么?!” 吕浩大怒,想扑上来时,却听吕夜紫淡淡的说:“吕浩,退下!” 第58章:因为他怕 退下! 两个字说出后,吕浩就僵在了原地。 身为吕家第三代唯一的男丁,他从小可是备受宠爱。 别说挨揍了,一点委屈也没受过。 两个姐姐,也从小都很疼他,他受了欺负,吕夜紫每次都替他报复的。可今天他都被揍成这样了,吕夜紫却…… 吕浩回头看了眼吕夜紫,委屈巴巴的:“姐!” 吕夜紫没说话,只是摆了摆手。 吕浩狠狠瞪了眼沈欢,站到了一旁。 沈欢好像没看到他恶毒的目光似的,慢悠悠的抽着烟。 吕夜紫淡淡开口:“你就是叶朝歌的丈夫,沈欢吧?听说叶家,最近混的很风光。” “一般般,你们吕家应该还看不上。” 沈欢随口应付。 吕夜紫呵呵一笑:“能和华龙集团合作,南方,还没谁敢小瞧江岭科技。但,这不是你能伤我弟弟的理由。” 外表冷艳的她,笑起来有一股别样的压迫感。 沈欢弹了下烟灰,从茶几的茶壶里给自己倒了杯茶。 闻着香味,沈欢就知道是顶尖的西湖毛尖。 看来老叶当上校长后,喝茶也讲究了。 沈欢拿起杯子喝了口,却淡然无视了吕夜紫。 对吕夜紫这种骄傲到极点的女王,无视就是最大的鄙视。 可吕夜紫却并未因此生气,她只是伸出了两根手指,淡淡的说:“两个条件,第一,我要这所学校。江岭教育和江岭科技完全剥离,包括陈千娇和江林科技的合作。” 提到陈千娇,沈欢终于窥探到了一丝端倪,问:“二呢?” “第二嘛。” 吕夜紫眯起了眼睛:“沈欢,你必须远离陈千娇,发誓再也不跟她联系。” 果然,陈千娇的麻烦来了。 沈欢点点头:“不用你提,我也很想远离陈千娇。” “你很识趣。” 吕夜紫笑了,从大班椅上站起,缓缓走过来,弯腰,把合同拍在沈欢面前:“把它签了,你就可以带着你的老丈人滚了。” 吕夜紫气场很强,就连笑容也带着无比的压迫感。 如果是叶建丰在这,一定会忍不住把合同签了,破财免灾。 毕竟对老叶来说,牺牲一所学校就能换取叶家安宁,已经是天大的好事了。 可在这里的是沈欢。 他也笑了,伸手把烟头按灭在茶水里,抓着茶杯抬起,举到了吕夜紫的头顶。 然后在吕浩的震惊目光中,倒下。 哗——滚烫的茶水全部泼在那张冷艳绝伦的俏脸上。 吕夜紫的俏脸,唰的铁青。 沈欢却好像什么都没做那样,放下茶杯,淡淡道:“我也给你个建议,现在,带着校外那群乌合之众滚出凉城,我可以当做无事发生。” “你找死!” 吕浩大怒,脸色狰狞的冲沈欢扑去。 沈欢抬手:啪! 吕浩只感觉脑袋一阵轰鸣,倒飞而出,狠狠砸在书橱上。 噗通一声。 吕浩重重落地,这次,他没法再折腾了,双眼一翻昏了过去。 吕夜紫眼角抽搐着站起,眯眼看着沈欢,语气冷出了冰:“看来,你是不想善了了。” 沈欢眉头一挑:“哦,你想做什么?” “听说叶朝歌是凉城第一美女?” 吕夜紫坐在沈欢对面:“你犯的错,我要她来还,让她伺候吕浩,一年。” 啪! 沈欢再次抬手,抽在她的脸上。 吕夜紫的半张俏脸,肉眼可见的肿起。 歪着头,吕夜紫沉默了足足一分钟,才缓缓转过来,语气没有丝毫变化:“我要她一辈子,都做吕家的狗。” 啪! 又是一巴掌。 吕夜紫的脸,更肿。 她轻轻擦了下嘴角的鲜血,俏脸因为青肿产生了诡异的妖艳:“叶家完了,就算后面站着华龙集团,也不行。” 沈欢盯着她的眼睛,没有再动手。 吕夜紫冷笑:“怎么不打了?” “脸皮太厚,打你没用。” 沈欢语气很轻松,好像丝毫没有在乎吕夜紫的威胁,说完,他就站起来走到吕浩面前,拽着他的衣领把他丢在了茶几上。 砰的一声,茶壶茶杯散了一地。 沈欢很顺手的从地上捡起一片茶杯碎片,重重扎在吕浩的脚腕上。 “啊!!” 昏迷中的吕浩,发出一声瘆人的惨叫,惊醒。 沈欢又捡起一片,对准吕浩的另一只脚腕,砸下:噗呲! 鲜血迸溅,吕浩再次惨叫。 因为极度的疼痛,吕浩甚至顾不得放狠话了,翻着眼的又疼昏了过去。 吕夜紫,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的变幻。 沈欢笑了:“这两条,是脚筋。如果不出意外,吕浩下辈子,就只能在轮椅上度过了。” 吕夜紫始终没有打断沈欢,只是因为在她看来,无论沈欢做了什么,今天过后她和吕浩都会像什么都没发生那样,嚣张的活下去。 而叶家和沈欢,则会在吕家无尽的怒火中消失。 但沈欢的话一出,吕夜紫终于淡定不下去了:吕浩可是吕家第三代唯一的男丁,他废了,是吕家绝对没发接受的。 吕夜紫猛地站了起来:“你找死!” 沈欢笑着,又举起一个碎瓷片,这次对准了吕浩。 吕夜紫脸色巨变,从沈欢的笑容中,她看出了他的决心:他要废了吕浩,让吕家断后。 “住手!你住手!” 吕夜紫猛地扑了过去:就算她死,也不能让吕家断后啊! 就在她闭上眼,扑在吕浩身上时,她终于明白,沈欢是真的不怕。 而且,他是个不去思考后果的疯子! 她在南方纵横那么多年,见过无数自以为很流弊的人物。 可从来没谁,能在吕家面前装比。 但现在,沈欢的疯狂却让她感觉一股彻底的凉意,从脚底板升起来,电闪般传遍全身。 这一刻,她也做好了被瓷杯刺痛的准备。 可痛苦,却迟迟没落下。 她只听到了沈欢一声淡淡的话:“滚开。” 吕夜紫哪敢闪开?咬牙切齿:“你不能伤他,就算我死。” “我可不会杀你。” 沈欢重新坐在沙发上,点上一根烟,淡淡的说:“我只是讨厌你们嚣张的样子,更讨厌你们那股傻缺劲。” “我、傻?” 吕夜紫皱眉抬头。 沈欢吐出口烟雾:“你,只是秦轩的枪使而已。而且你就不好奇,秦轩为什么让你来找我的麻烦吗?” 吕夜紫下意识的问:“为什么?” “因为他怕。” 沈欢语出惊人:“你就不好奇,韩远航在凉城,发生了什么?” 第59章:信任的方法 吕夜紫,吕家新一代中在商界的领头人物。 在她执掌吕家集团来,吕家的产业上涨了足有三成。 对世界上大部分人来说,她都是精英中的精英,或许有人会嫉妒她、仇视她,但从没有人说她傻。 但沈欢说她傻手,吕夜紫还真就傻愣愣的僵住了。 作为吕家掌上明珠,她很清楚几天前韩家天翻地覆的变化:原本作为韩家下一代领头人物培养的韩远航,突然被韩家赶下了位,送进了某郊区疗养院中。 而那时的韩远航,刚从凉城回家。 很多人都猜测,韩远航在凉城是不是惹到了什么连韩家都得罪不起的大人物。 但也仅仅是猜测。 毕竟在整个南方,连韩家都得罪不起的人,真不多。 凉城这种小地方,更不可能有! 可现在沈欢的话,却让吕夜紫后脊发凉,牙齿打颤:“你、你对韩远航做了什么?” “和我打算对吕浩做得差不多。” 沈欢弹了下烟灰:“韩远航已经被我阉了,再阉一个吕浩,对我来说不麻烦。” 吕夜紫俏脸无比难看,再也没有初见时那般冷艳,咬着嘴唇问:“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重要吗?” 沈欢淡淡的说:“难道我是个普通人,就活该被你们欺负?” 他的语气,真的很平静。 可吕夜紫,却由衷感受到了恐惧。 深吸口气,吕夜紫坐起,忽的抬手,狠狠抽了自己一个耳光。 这一巴掌,也够狠的。 原本就青肿的脸都被扇紫了,嘴角,也淌下鲜血。 沈欢眸子闪烁。 吕夜紫随后低头,诚恳的说:“今天,是我的错,我道歉。” “不够。” 沈欢吐出俩字。 吕夜紫咬牙,再次抬手,又是一巴掌:啪! “不够。” 沈欢声音还是那样平静。 吕夜紫只好继续抬手,扇自己耳光。 一下,又一下。 吕夜紫两侧嘴角,都溢出了鲜血,漂亮的脸蛋,也越来越“多彩”,多么娇滴滴的女人啊,换成谁,舍得她继续自残? 可沈欢,却没有丝任何同情:“你越狠,就代表你越怕我。而你越怕我,也就代表你更恨我。” 沈欢弹掉烟头:“所以你就算把自己的脸扇烂了,也没用。” 吕夜紫只好停手:“那你怎么才肯相信我?” 沈欢耸耸肩:“我想过,你似乎没什么值得我相信的地方。” 吕夜紫要紧嘴唇:“哪怕我是明珠吕家的人?” “吕家和韩家对我来说,没什么区别。” 沈欢又摸出一根烟来。 吕夜紫浑身一颤,闭上了眼,沉默良久后才缓缓说:“如果我和你站在同一边,你是不是会愿意相信我?” 沈欢挑眉:“哦?你打算怎么和我站在同一边?” 深吸口气,吕夜紫站起,抬手放在了自己衬衫纽扣上:“成为你的人,够吗?” 沈欢一愣,吕夜紫就已经解了衬衫的纽扣。 她外面那身制服,登时脱落,露出里面的白衬衫来。 衬衫的衣角,掖在制服裙里,纤细的小腰,给沈欢带来了不小的视觉冲击力。 这个冷艳的吕家女王,还有一身男人看了都眼馋的皮囊。 沈欢明白她想做什么了。 要让一个男人相信自己,最好的办法,就是让男人得到自己。 只要成为沈欢的女人,他还能不相信吕夜紫吗? 沈欢脸色终于有些变化了,从沙发上站起远离了她一些:“我可是有妇之夫。” “没关系,我也是有夫之妇。” 吕夜紫声音平静的吓人:“而且这样更好,我希望我们的关系,会像今天的发生的事情一样,不会再被其他人知道。” 吕夜紫只能想到这个办法,成为沈欢的女人,从而让他放过自己。 她很聪明。 可在这种情况下,能想到的办法也只有这一种。 所以她缓缓走去,一边走,一边解了衬衫的纽扣,又去掉了制服裙。 完美的身材,显露在沈欢面前。 很美。 沈欢口干舌燥。 窗外,天色阴沉,借着夏天的尾巴,老天爷又阴沉起来。 轰隆! 随着一声雷鸣,叶建丰的心也跳到了嗓子眼。 这是因为他很清楚,吕家那是怎样一个巨无霸。 就连曾经招惹的赵家,在他们面前都不足为道。 至于叶家,在吕家面前,那就是刚刚蹒跚学步的小婴儿。 叶建丰双手合十,把心里能想到的大神祈祷了个遍,希望神仙们能像之前那样,抱有叶家平安无事。 至于沈欢,他最好也能没事。 不过如果非要牺牲,那牺牲沈欢就能换取平安的话,也不是不行。 就在他的心紧张到最极点的时候,去叫叶朝歌来的田小雅,足足一个半小时后终于回来了。 叶朝歌的车刚停在门口,车门就打开。 叶朝歌从上面冲下来,见到老爸后,赶紧抓住他的衣袖问怎么回事。 老叶也着急啊,赶紧把事情说了一遍,就领着叶朝歌朝办公室走去。 这时,暴雨降临。 叶朝歌顾不得打伞,冲进教学楼后,就片刻不停的上楼。 她倒不是担心沈欢。 沈欢虽然没上进心,但意外的很能打。 如果办公室里只有吕浩姐妹俩,相信不能拿他怎么样。 她更怕沈欢把人家揍了。 万一到时候和吕家接下解不开的梁子,咋办? 所以叶朝歌走的很急,好几次都差点绊倒。 直到来到校长办公室门前,她才深呼吸几口冷静下来,敲了敲门。 无人应答。 叶朝歌小心翼翼的问:“吕小姐,我是叶朝歌,我能进去吗?” 这次,里面终于有了动静,是沈欢的脚步声,他走过来打开了门,声音平静:“你来了?” 见他额头上有一层细密的汗珠,叶朝歌皱眉:“吕小姐呢?” 刚问完,她就隐约看到后面碎了一地的茶壶碎片,还有乱七八糟的茶水、文件什么的。 一下子,叶朝歌就想到了什么:“你、你不会对吕小姐动手了吧?!” 我没对她动手,她倒是对我动嘴了。 沈欢心里说着,脸上却一副茫然的表情:“没有啊,吕小姐说还有事要做,去校门口了,你们没见到?” “她去校门口了?” 叶朝歌刚想问,手机就响了起来。 接起后,就听那边说:“叶小姐,哥几个得到吕小姐的通知,有事要跟你面谈。劳驾您来校门口一趟呗?” 不用问,这是校门口吕夜紫领来的那群人打来的。 叶朝歌也没多想,赶紧答应一声,扭头走向楼梯。 叶建丰也跟在后面走远后,沈欢才转头看向办公室洗手间方向,冲藏在那里的吕夜紫道:“她走了。” 吕夜紫手里拿着纸巾,擦着嘴角问,看沈欢的眼里有种别样的复杂:“那我们呢?可以走了吗?” 第60章:一切都是误会 为了赢得一个男人的信任,吕夜紫牺牲了自己的尊严。 沈欢没有拒绝。 也没必要拒绝。 看着吕夜紫一脸冰冷的表情,沈欢关上校长室的大门,翘起二郎腿坐在沙发上,问:“秦轩许了你什么好处,让你特意来凉城跑一趟?” 吕夜紫整理着衣领,语气平静:“秦家在南方有几家日流水百万级的赌场,答应交给吕家经营。” 沈欢有些吃惊:“这么大好处,你答应的时候就没怀疑过,我很棘手?” “我以为他很痴情,为了陈千娇很舍得。” 吕夜紫抬起头,看向沈欢的眼睛,却发现他一副回味悠长的眼神,在她胸口扫来扫去。 吕夜紫耳根登时有些发红,咬了咬牙,不甘心的说:“这还是我第一次伺候男人。” “所以呢?” “我要江岭科技三成股份。” 吕夜紫狠狠地说:“才三成,不过分吧?” 沈欢却摇了摇头。 吕夜紫跺了跺脚:“两成。” 沈欢终于开口了,叹息着说:“一成……” “一成也太过分了!” 吕夜紫脸色越发怨毒,心中早已眼泪狂流:她出身显赫,容貌出众,追她的人从黄浦江排队到入海口。 多少人,想一亲她的芳泽都没成功。 而今天,吕夜紫为了保全吕浩,把自己的尊严都献了出去,拿小小的江岭科技三成股份,多吗? 她可以对天发誓,吕家不缺江岭科技那点小钱,她只是想让沈欢表个态。 可沈欢,竟然想压缩到一成! 吕夜紫紧紧攥着拳头,指甲都要刺入肉里了。 沈欢的话,却更无情:“我的意思是,一成你都拿不走。因为江岭科技根本不是我的。是叶朝歌的,我说了不算。” 吕夜紫一愣,随即就明白了:“叶朝歌不知道你的真实身份?” 沈欢耸了耸肩,起身朝门口走去。 如果没有沈欢,江岭科技这种小企业,不可能拿到华龙集团的投资。 现如今的江岭科技前途无量,可以说都是因为沈欢。 而叶朝歌,却不知道此种缘由,她只需继续做一个糊涂、又幸福的女人。 看着沈欢的背影,吕夜紫忽然很羡慕叶朝歌。 “对了。” 走到门口的沈欢突然转身,淡淡的说:“别忘了把今天砸坏的桌椅板凳赔偿了,不然我老丈人会怀疑的。” 其实,沈欢这是在提醒她要找个好点的理由,搪塞过去,免得暴露他的身份。 这个混蛋,明明有天大的背景,却故意藏在普通人中。 吕夜紫想到这,脸上竟然浮现了一抹笑容:将来,或许还会有人像我这样,不知深浅的踩他,结果却被打了脸吧? 吕夜紫在想啥,和沈欢没半毛钱关系。 他只知道刚结束了一场还算愉快的交易。 走大一楼楼梯口时,沈欢就见教学楼侧边报名处的遮阳伞下,那些吕夜紫带来的打手,正点头哈腰的冲叶朝歌说着什么。 雨,越下越大。 不少来报名的学生,正拥挤着走向校门口。 沈欢走进了雨幕中,跟着熙攘的人群,离开了学校。 经过遮阳伞时,他还听到一个打手哭丧着脸说:“叶总,这事都是我们的错,求你你大人有大量……” 这些打手也很懵笔啊。 领头的狼头哥,一边点头哈腰,一边还在琢磨:吕小姐不是说,带他们来凉城是为了教训一个叫沈欢的吗? 据说他泡了个大明星,惹起了吕小姐一位朋友的不满。 所以吕小姐才带他们来揍人。 可人没揍着,五分钟前吕小姐却给他们打电话,要他们给叶朝歌赔礼道歉。 还要他们想办法,拖延住叶朝歌。 狼头哥没法,只好点头哈腰的请叶朝歌坐在保安亭下,说明了此行来意。 直到说的口干舌燥,才看到教学楼那边,戴着口罩的吕小姐,扶着吕少从教学楼后面拐角走了出来。 为了避开沈欢,吕夜紫特意从教学楼后门走出,绕了一圈来到楼前。 “吕小姐来了!” 狼头哥激动的撑起雨伞,冲进了雨中。 看到晕过去的吕浩时,狼头哥吓得脸都青了:这可是吕少啊,谁敢把他揍晕? 吕夜紫把吕浩交给他,又接过雨伞,淡淡的说:“先带吕浩回车上。” “是。” 狼头哥答应一声,赶紧背着吕浩跑出校门。 戴着口罩的吕夜紫,则缓缓走到遮阳伞下,深深对叶朝歌鞠了一躬。 叶朝歌有些懵。 在南天俱乐部的晚会上,她见识到了韩家大少的纨绔。 那和韩家同样强大的吕少,又岂能是善茬? 所以听田小雅通知她,沈欢把吕浩给揍了后,叶朝歌真的魂都要吓掉了。 当初沈欢揍了周明远,她就觉得只有逃出天南省才能有一线生机。 要是得罪了吕家,那岂不是得逃到国外才能平安? 所以田小雅开车送她来的路上,叶朝歌心里只有害怕。来到学校后,听说吕家小姐也来了,还把沈欢拉进办公室质问后,她愈发确信:吕家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等叶朝歌接到狼头哥的电话,邀请她相谈后,她的心儿更是跳到了嗓子眼。 狼头哥等人一看就不好惹。 所以叶朝歌也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时,狼头哥却像条哈巴狗似的,给她弯腰道歉。 最让叶朝歌傻眼的是,吕夜紫出现后,竟然也恭敬的给她道歉。 吕夜紫戴着口罩,但从她的眉眼中,还是能看出那股豪门大小姐才拥有的傲气。 叶朝歌揉了揉眼,确认自己没有看错时,就听吕夜紫继续说:“叶总,这件事是我们有错在先,现在误会都已经搞清楚了,我对今天来贵学校叨扰,表示诚挚的歉意。” 接着,吕夜紫就把误会简单说了一遍。 大概意思就是,吕夜紫的一个朋友,很喜欢陈千娇。 但是新闻上陈千娇传出了一些和沈欢的绯闻,吕夜紫的朋友不想让事情闹大,就让她来买下和陈千娇合作的江岭教育。 其实,这基本就是事实了。 吕夜紫接下来说的话,才是谎言:“不过我们已经调查清楚,陈千娇和沈欢的绯闻只是误会,误会解除了。” 说着,吕夜紫又拿出钞票本,唰唰写上一排数字撕给她。 五百万。 叶朝歌接过钞票看到这个数字后,更懵了:“吕小姐,您这是什么意思?” 吕夜紫指了指教学楼:“我们在校长办公室,造成了一些器械上的损失,这是赔礼。” 叶朝歌忙摆手:“用不了这么多吧?” 吕夜紫却笑了:“剩下的,就当为我们以后的合作,提前铺路。” “合作?” 叶朝歌又懵了。 吕夜紫的目光,却在校门口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一扫过,心里也在发狠:沈欢,今天的事,可还没完呢! 第61章:停业检查 狼头哥吓坏了。 尤其是吕夜紫上车后,摘下口罩命令他开车时。 因为狼头哥从后视镜中,看到吕夜紫那张俏脸,很“多彩”。 靠,是谁敢扇吕小姐的耳光啊?! 狼头哥眨了眨眼,又吃惊的发现:吕夜紫耳根的发丝中,夹着一根细微的、蜷缩着的毛发。 这个发现,让狼头哥心里的震惊,变成了恐惧。 难不成在教学楼里,吕小姐被谁给欺负了? 刚想到这,就见后视镜中吕夜紫的眼睛,冷飕飕的盯向了他。 狼头哥一个哆嗦,赶紧收回目光,乖乖开车。 吕夜紫重新从小包里拿出镜子,仔细整理了下妆容后。她涂了粉底,脸上的掌痕其实已经看不太出来了。 但看着这张俊俏的脸,吕夜紫却恨得咬牙切齿。 她恨自己,低了头。 从没有哪个男人,能让吕夜紫放下尊严。 沈欢是第一个。 她当然不打算放过沈欢,但她是个聪明人,不会傻到去动一个自己琢磨不透的对手。 深吸口气,吕夜紫放下镜子,拨通了一个号码:“喂,二叔,是我,小紫。嗯,麻烦您帮我安排一下,我回明珠后,想去疗养院拜访一下韩远航。” 她要问问,韩远航到底经历了什么。 韩家又是为什么,不敢为他出头。 挂掉电话后,吕夜紫又把通讯录,划到了秦轩一栏,拨通。 这个号码,不是秦轩的私人手机号,接电话的是个甜腻腻的小姑娘:“喂,您好,这里是轩昂集团,我是秦总的秘书,请问您是哪位?” 吕夜紫没有报上名号,只是淡淡的说:“告诉你家主子,凉城的事,我办不了。他的背后,站着的大人物不是我们这些小商贩能解决的。” 说完,吕夜紫扣掉电话时,听到那边传来嘤咛一声娇呼。 是秦轩秘书发出的。 她听到吕夜紫扣掉电话的声音后,才敢娇哼着推开秦轩的手,媚眼如丝的靠在他胸膛上:“秦总,刚刚她说的凉城,是什么事呀?” “和你无关,少问。” 秦轩冷冰冰的说着,啪的一巴掌扇在她腿上:“滚。” 小秘书连通哼都不敢,慌忙不迭的站起整理衣着。秦轩身边女人不少,她是其中最能讨他欢心的一个,伺候他两个月以来,还从没听他说过“滚”字。 所以秦轩一说,她就吓得站在了一旁,拘谨的看着秦轩蹙着眉沉思。 他沉思多久,小秘书就站了多久。 站的她腿都有些打软了时,秦轩才冷嗖嗖的自言自语:“商贩解决不了,那就换个思路。” 窗外的雨,很大。 叶朝歌把车开进车库后,有些恍然的推开了客厅大门。 不管是哪个县级企业的总裁,在先后收到赵家的合作、华龙集团的投资,又收到吕家的示好后,都会升起一个疑惑:我是走什么狗屎运了? 不是幸运是什么? 要知道就在几周前,叶朝歌还被周家逼到几乎绝望呢。 叶朝歌甚至怀疑,是不是楚妍平时祈祷的神仙显灵了。 晃了晃脑袋,叶朝歌决定不想了,反正今天的事已经过去了,不过她还惦记着另一件事:好好训斥沈欢,让他以后要懂得收敛! 因为沈欢的暴力行径,多少次差点把叶家拖入无底深渊? 这次要不是及时解除了误会,恐怕叶家又要玩完。 走进客厅后,叶朝歌就看向角落的储藏室。 十几平的储藏室,是沈欢的卧室。 里面没有窗户,所以看到门缝中隐约透露出灯光后,叶朝歌就知道沈欢已经回家了。也没多想,顺手推开了房门。 然后,叶总的脸,就唰的红了。 因为推开门后,她竟然看打了一具光溜溜的身体。 然后,叶朝歌就看到了光溜溜、刚洗完澡的沈某人。 沈欢身材相当不错,穿衣时看着削瘦,但脱掉后,就能看到他一身的肌肉了。 他身上纵横着许多疤痕,每一道,都狰狞的可怕。 不过她根本没多想的时间,就看到沈欢荡悠着那玩意,转头看向了她。 四目相对。 “啊!!” 随着一声尖叫,叶朝歌那张脸,唰的就红了,砰的关上房门藏在门后:“你、你干嘛?!” 沈欢挠挠头:“我冲了个澡。” 他的卧室里是没有独立卫生间的。 所以沈欢每次洗澡,都要去客厅的卫生间,为了不碍眼,他也很自觉的等叶家一家人都睡下后才洗。 所以叶朝歌从没考虑过,有一天她打开门会看到这样一幕。 此刻,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竟然看了男人那东西!完了,我要长针眼了! “我从学校回来,淋了一身雨。” 沈欢的声音从房间里传来。 “你快换上衣服!” 叶朝歌低喝一声后,就咬住嘴唇开始胡思乱想。 结婚两年多来,他们两人说话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过来,当然不可能有什么亲密行为。 对男人从来都不假辞色的叶朝歌,今天绝对是第一次见光溜溜的男人。 叶朝歌心都要跳到嗓子眼了,忍不住的质问:“你洗完澡,怎么也不知道锁门?” 明明是你连招呼都不打,就推门进来的好吗? 沈欢撇撇嘴,却懒得跟她怄气:“这个房间没锁。” 储藏室嘛,平时就是用来堆放杂物的,没锁也很正常。 叶朝歌一时间找不到发火的理由了,坐在沙发上大口大口的喝水,想平复下心情。 很快,房门打开,换了一身短裤背心的沈欢,走了出来,问:“有什么事吗?” “你……” 叶朝歌想教训他,以后不要对谁都暴力行事,但光看到他,脑海中就会浮现刚刚的一幕。 嗡、嗡嗡。 手机震动声,打断了她的思绪。 拿起手机看了眼,叶朝歌接起电话:“曲秘书,有事吗?” “叶总,刚刚区单位来电话,说有人举报咱们公司有漏税嫌疑。” 曲秘书那头的声音有些烦闷:“他们说要来查账。” 叶朝歌皱眉:“漏税?不可能,我在位着几年,每次都按时交税的,让他们查。” 说完,叶朝歌要挂电话时,曲秘书又说:“叶总,还有人举报咱们厂间安全有问题,也要彻查,而且因为彻查,要求我们关停一个月……” “一个月?!” 叶朝歌猛地从沙发上站起,尖叫出声:“绝对不行!” 第62章:调查小组的刁难 江岭科技的主要经营项目是灯具。 上到欧式贵族庄园的古典灯具,下到平常人家的日光灯,都在公司的经营范围内。 最近很被看好的新能源项目,也是因为江岭科技拿下了整个凉城路灯的供应商单,希望能研发出优质的太阳能路灯。 江岭科技,可是凉城的实业大企。 几年来,她从来没偷税漏税过,车间也每年都进行安全检查。 怎么在这个节骨眼上,偏偏被人举报了? 如果这时候关停一个月,刚拿到华龙集团投资的江岭科技,将错失发展的最好时机。 接到曲秘书的电话后,她就紧忙赶去了公司。 一下午时间,她的手机都打没了电量。 她找遍了单位里的熟人,希望能疏通关系:检查可以,但别让我们停业啊! 被叶朝歌找到的熟人,有不少职位还不错的,信誓旦旦的跟她保证没问题。 可每一个都回拨了她的电话,遗憾的告诉她:办不了。 因为江岭科技是“天南省能源科技重点培育计划”的候选人,所以上面的要求格外严格。 当初赵雅丽就是用这个计划,解释赵家为什么对叶朝歌的态度大转弯。 后来叶朝歌也特意去单位咨询了,确实有这回事。 而且年底,天南省的补贴就会拨款下来。 可叶朝歌从没想过,这个计划竟然会导致她停业。 叶朝歌甚至给赵雅丽打电话,希望赵家能帮帮忙。 赵雅丽也很热心,立马托人疏通这件事了。 但很快,赵雅丽也回拨了叶朝歌电话,无奈的告诉她:停业检查,竟然是省里协商过后,一同下的命令。 赵家,也无能为力。 叶朝歌人傻了。 商业协会并不是机关单位,而是国内大小公司共同推举的一个协会。简单来说,有些类似于古代江湖的武林盟主。 或许他们不够正式,但他们真的有号令“天下”的能力。 每个大型企业,都会加入商协,以便更好的融入市场。 哪个做生意的得罪了商协,就会引发全行业的抵制,将变得寸步难行。 叶朝歌犯愁了一整晚,也没想出解决办法来。 第二天上班时,麻烦更大了。 上午十点半,一家人举着声讨江岭科技的牌子,来到了公司门口。 原因是他们家附近,一根由江岭科技承包安装的路灯,爆炸了。 威力还不小,直接把住在三楼的他们家老太太,炸伤住了院。 这家人吵着要赔偿,还说要告上法庭。 好家伙,这下不止江岭科技车间安全监测有问题了,连产品质量也出问题了。 中午十一点,安全单位派来的相关人员,就去往了江岭科技各大车间检查了。 税务单位派来的调查小组,也进驻了江岭科技。 两个调查小组,都是有单位人员,和商协人员一同派来的,目的就是协作检查倾城国际有没有问题。 偷税漏税,对一家地方企业的信誉影响很大。 叶朝歌又自认从没漏税过,所以愿意接受检查,并且临时停业。 没办法,她再不想,眼下也只能服从命令,希望调查小组能尽快查完。 外界,各大新闻报社也开始陆续登门,希望访谈叶朝歌。 相信过不了多久,江岭科技偷漏税、产品安全有问题等新闻,就会刊登报纸。到时候,江岭科技的名声就彻底臭了! 叶朝歌甚至怀疑,是不是她得罪了某位大人物。 所以上面才给她穿小鞋? 从窗户中,看着堵在门口的新闻媒体,叶朝歌抿住嘴唇时,曲秘书敲响了办公室门,说调查小组要从二十五年前创业之初开始查起。 每一年的账单,近几年的月度财务报告,都要详查。 叶朝歌气得跺了跺脚:这群人摆明了,这是来鸡蛋里挑骨头的! 管你有没有问题,先查! 人家就是蛮横,可人家毕竟是奉命检查。 叶朝歌只好打电话,让沈欢从家里送来爷爷留下的旧账单。 中午十二点,天色阴沉沉的,沈欢来到了江岭科技门口。 看着门口堵着的记者们,一个个摩拳擦掌的样子,沈欢不太敢从正门进了。 他可是叶朝歌的老公,万一被这群记者逮住了,不得扒下他一层皮来? 沈欢只好绕远路来到后面的一家商场,又翻了个围墙才从公司大楼的后门进去。 进楼后,第一个房间就是财务后勤的办公室。 现在里面坐满了穿着西装的公务人员。 江岭科技的员工们,一个个都正襟危坐的坐在那。 沈欢经过时,还有些诧异:田小雅,竟然也在里面。 当初叶朝歌辞职后,田小雅就跟着辞职了,现在在江岭教育做管理人员,也算公司的一员,却和公司总部这边关系不大。 平常,她都在学校那边辅佐叶建丰才对。 今天怎么在财务后勤? 刚想到着,沈欢就听里面田小雅焦急的说:“这些是江岭教育课桌的订单,课桌都还没送来呢,你检查订货单有什么用啊?” 她话音刚落,就被坐在那的一个年轻男人训斥道:“我们怎么检查,还用不着你来教,出去!” 说完,年轻人就继续低头看表单了。 田小雅着急,忙问调查小组的领导:“主任,他……” 主任也有些为难,皱眉说:“他是商业协会安排来的人,和我们一块调查,我们也没什么办法。” 商业协会不属于税务机关,但的的确确也是参与调查的。 他是不是真的要查订货单,只有他自己知道。 田小雅只知道,订货单学校那边有急用。 马上就要开课了,还有几个教室差课桌呢。订货单被这群人卡主,学生们还上不上课了? 所以田小雅也据理力争:“这批订货单,都算在月报告里的。你们查月账单不行——唉哟!” 田小雅话还没说完,就被那人不耐烦的推了一把:“让你出去你就出去,废话个屁呢!” 田小雅被推的一个趔趄,眼眶一下就红了。 委屈。 为了学校开学,田小雅忙前忙后好几周,昨天招生虽然有些波澜,但也很成功。 眼看就要开课了,却被这群人卡住了。 人家打着调查的旗号,田小雅有理也没法说。满心的委屈,只能往肚子里咽,忍着眼泪冲出办公室时,正好迎头撞在了一个男人的怀里。 “抱歉。” 田小雅低低说了一声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进了她耳中:“田秘书,谁惹你不高兴了?是不是税务?” “沈欢?” 田小雅一愣,抬头看到沈欢后,一肚子的委屈终于没忍住,指着里面的人说:“不是税务,是那个商协的,他根本就是在故意刁难。我们学校一张还没到的订单,他们都要扣留。” 擦了擦鼻子,田小雅咬着嘴唇,苦涩的拉着沈欢的胳膊往外走:“商协的人我们惹不起,算了吧,我们走……” 她话没说完,就被沈欢打断:“你被扣下的,是一张订单对吧?” 田小雅下意识点了点头,沈欢抬脚就走了进去,走到年轻人面前看了看,然后伸手,准确的抓到了那张订单。 低头查表的年轻人,脸色一下就阴沉了,抬头看着沈欢冷喝:“谁准你乱拿东西的,放下,滚!” 第63章:麻烦连天 王觉,三十一岁。 虽然和调查小组的人一块来检查江岭科技的税务,但它却不是属于税务单位。 准确的来说,他都不是公务人员,而是天南省商业协会来协助调查的。 他一个搞商业的,混进调查小组中,也挺不受人待见的。 来的路上,他给几个税务管理者递烟,人家没一个给他好脸色。 大家都知道,商协安排的这些人,是来故意给江岭科技使绊子的。 一路上大家都对他爱答不理的,很让王觉丢面子。 所以田小雅要拿走订单的时候,他为了彰显自己的威严,非要留下不可。 田小雅无奈离去,他正为自己“威风”了一把而洋洋得意呢,却有个人突然走来,抬手就拿走了订单。 靠,谁敢如此大胆? 王觉很生气,抬头就让他滚。 沈欢无意惹麻烦,就事论事的晃了晃订货单:“这是未完成货单,不急着查吧?” 王觉冷笑:“我说现在查,就现在查,用用不着你来教。” 沈欢皱眉:“我查你们的,我只拿走这一张……” 王觉砰的拍了下桌子,瞪眼:“把单子放下,滚出去!别再让我说第三遍。” 平常他的手下,看到他拍桌子瞪眼,都该害怕了。 沈欢可不怕,他反而笑了。 熟悉他的人都知道,沈欢露出这种笑容时,就是有人要挨走了。 他不想找这群人的麻烦。 毕竟他们也是上面安排来调查的。 可王觉的态度也太恶劣了,尤其是他副颐气指使的让沈欢滚,很没有礼貌。 沈欢还是很有礼貌的,笑着问:“你说什么?” 王觉一把抢过那张订单,冷声说:“滚!” 啪! 清脆的耳光声,和滚字一同响起。 沈欢,给了他一耳光。 王觉愣住了。 他虽然不是公务人员,可也是代表商协来严查江岭科技的! 谁在天南省做生意,不需要商协点头? 沈欢作为这里的员工,敢对他动手,还想不想干了?! “你敢打我!?” 王觉眼珠子越瞪越圆,指着沈欢吼道:“你知不知道你在干……” 啪! 又一记凶狠的耳光,抽的他原地转了好几圈,才噗通坐在椅子上。 办公室内,寂静无声。 所有人,包括田小雅,都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沈欢,脑袋里只有一个念头:他真是疯了! 不然,他怎敢扇王觉的耳光? 沈欢没疯,他还没忘从傻了的王觉手里抽出订单,转头递给了田小雅。 办公室里,仍旧一片安静。 没人替王觉说话,不管是江岭科技员工,还是调查小组的人。 或许,大家早就看不惯王觉了,所以直到沈欢带着订单走出办公室,交给田小雅,都没人站出来帮他说话。 又过了好半响,王觉才从懵笔的状态中醒过来。 四周人的目光,好像在看小丑。 王觉脸上火辣辣的,呆不下去了,跳起来就冲向了门口,扭头喊了句“看什么看”后,推门而出。 看到沈欢还在走廊里,王觉缩了缩脖子,接着就撒腿快步朝电梯间走去。 目标直指总裁办公室。 他非要问问叶朝歌,她是怎么教员工的,还想不想继续开公司了?! 叶朝歌要是不给他个满意的答复,江岭科技在税务上就别想安全过关! 沈欢才无所谓这种威胁,倒是田小雅吓了一跳,埋怨道:“他、他可是商协的人呀!你太冲动了。王副总,您等等!” 王觉才不等呢,电梯打开后就走了进去。 田小雅没追上,电梯就上去了。 “坏了坏了,你打了王觉,他一定会在检查的时候,给叶总使绊子的!” 田小雅满脸担忧,又看到沈欢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沈欢,你惹大麻烦了!” “他也不算大麻烦吧?” 沈欢耸耸肩。 田小雅真无语了,叹了口气:“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现在咱们江岭科技正处在困难时期,王觉也是大麻烦啊。我们快上去,给他道歉,一定要争取他的原谅!” 说着,田小雅拽着沈欢走上了另一部电梯。 电梯很快,可快不过王觉。 等来到总裁办公室时,王觉已经在办公室,气势汹汹的跟叶朝歌理论什么了。 两人敲门进来后,王觉立马瞪大眼指着沈欢吼道:“就是他动的手!叶总,今天不给我一个交代,你们等着瞧!” 短短几分钟,王觉腮帮子已经肿成了拳头大小。气势汹汹的说完后,就坐在了沙发上,等着叶朝歌乖乖给他道歉。 谁经商,不需要商协的照应? 王觉很自信:叶朝歌是一定会给他道歉,帮他出这口恶气的。最不济,也该揍他的家伙开除! 可叶朝歌,却深深看了沈欢一眼后,叹了口气问:“沈欢,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欢惹事的能力,叶朝歌早就见识过了。 可她也知道,沈欢不会无缘无故的惹是生非。 而且说实在的,叶朝歌见识过那么多大人物后,王觉这种小人物,在她眼里已经没多少威严了。 沈欢撇着嘴,把刚才事情说了一遍。 简单来说,就是王觉自讨苦吃,活该挨揍。 听他说完,叶朝歌又看向田小雅,问:“小雅,是这样吗?” 田小雅咬着嘴唇点点头。 叶朝歌深吸口气,转头看向王觉,问:“王副总,我知道您是来检查的。可我也想问问,您为什么无缘无故的责难我的员工,强留一批没有成立的订单?再说了,您也不是税务单位的工作人员,指手画脚是不是有些过分了?” “我……” 王觉没想到叶朝歌竟然敢反过来责问他,一时间有些哑口无言时。 沈欢在一旁,看似无心的提醒:“老婆,要不你给税务的管理者打个电话,让他过来评评理?” 老婆? 沈欢一句话,让叶朝歌和王觉的脸色都有些变化。 王觉是没想到,打他的人竟然和叶朝歌是两口子,这样一来,也别指望她为了讨好自己,严惩沈欢了。 人家夫妻俩利害关系一致,真叫来人,王觉也站不住理。 所以攥了攥拳头后,王觉站了起来,恶狠狠的说:“叶朝歌,咱们走着瞧!” 叶朝歌脸色也不好看,王觉走后恶狠狠瞪了沈欢一眼:“沈欢,注意你对我的称呼。” 沈欢懒得理她从怀里拿出一份账单,丢在了她桌子上后,转身就走。 田小雅劝道:“叶总,沈欢也是为了甩掉王觉,您别怪他。” 叶朝歌咬了下嘴唇,没说话。 人家两口子的事,田小雅也不好插嘴,转身告辞时,曲秘书敲响了房门。 进来后,曲秘书就焦急的说:“叶总,腾飞影视那边宣布,解除了和陈千娇的合约,也解除了和我们的合约!!” 第64章:误会 “叶总,腾飞影视那边宣布,解除了和陈千娇的合约,也解除了和我们的合约。他们的人已经来到八楼迎宾室了,都在等您呢。” 随着田小雅话音落下,叶朝歌心里升起了一股窒息感。 她能猜到,随着江岭科技停业,以前合作的各个公司会跳出来解约,避免进一步损失。 可她没想到,腾飞集团会第一个跳出来。 “我马上过去。” 叶朝歌深吸口气说完,起身准备去迎宾室时,办公室门又被敲响。 “进。” 房门打开,一个职场女性走了进来,是负责车间的李主管。 进来后,李主管就慌忙说:“叶总,我们几个车间,现在都被记者蹲满了,要求见您。安全检查小组的人,也指出了我们七八项纰漏,这样下去,恐怕接下来半年工作都没法进展!而且已经有陆续七八家公司,都要求取消合作订单了。” 又是麻烦! 叶朝歌头都要炸了,强行冷静下来说:“那就暂时关闭车间,什么时候恢复我会另行通知的。” 李主管点点头,又好像有话想说。 叶朝歌蹙眉:“李主管,有什么话直说就行。” 李主管又磨蹭了会,才慢吞吞的说:“叶总,现在公司上下对您颇有微词。说这件事的起因,是因为您丈夫。” “因为沈欢?” 叶朝歌有些傻:“为什么这么说?” 李主管吞吞吐吐的:“有传闻,说是因为沈欢和陈千娇传出了绯闻,所以腾飞影视才和我们解约。还传闻,上面一位大人物,很看中陈千娇,可因为陈千娇和您丈夫有爱昧关系,所以才向我们施压。” 这段时间来,沈欢是叶朝歌丈夫的事,也越来越瞒不住了。 大家都知道,曾经的凉城第一美女,已经插在了牛粪上。 不过让大家不甘心的事,这位牛粪太普通了,一点也配不上叶总。 “胡说。” 叶朝歌摇摇头:“沈欢和陈千娇能有什么爱昧关系?” 在叶朝歌看来,连她都看不上沈欢,陈千娇比她还要优秀,能看上那个废物吗? 李主管叹了口气:“那我就先告退了。” “去吧。” 叶朝歌摆了摆手,自己也站了起来。 她还要去见腾飞影视的来宾。 外面,天气阴沉。 昨天的乌云,今天都还没散去,淅淅沥沥的下着雨。 沈欢从办公室出来后,点着根烟从楼梯慢悠悠的往楼下走。 没乘坐电梯,是因为电梯里有烟雾警报器,没法抽烟。 下个楼,对沈欢这种保持锻炼的人来说小菜一碟,慢悠悠走到八楼拐角时,就听到高跟鞋的哒哒声,传了过来。 沈欢回国后,也见过不少美女。 昨天的吕夜紫算一位。 叶朝歌也算一位,还有一位,就是万众瞩目的大明星,陈千娇了。 她,也是最让沈欢头疼的一位。 这不,刚拐进八楼看到她,沈欢就开始后悔:为啥不坐电梯? 哪怕憋着不抽烟呢,也比走楼梯遇到这个妖精好吧? 但妖精陈千娇可不是这么想的。 看到沈欢后,眼睛一亮就迎了上来。 沈欢装没看到的,加快脚步下楼。 陈千娇直接跑了起来,踩着十公分的高跟鞋健步如飞,一把抓住了沈欢的手:“你等等。” 沈欢缩回手,皱眉:“陈小姐,你有事?” 陈千娇眉目流转,说:“我不喜欢你叫我陈小姐,叫我千娇。” “陈小姐,你到底有什么事?” 沈欢憋着气,再次问道。 “叫我千娇。” “陈……” “叫我千娇!” 陈千娇就跟沈欢杠上了。 沈欢无语了,反正叫她的名字也不会掉块肉,只好叫道:“千娇,你有事吗?” “有事,想逛街,你陪我。” 陈千娇整个人贴了过来。 沈欢算看出来了,陈千娇整个一女l氓,变着花样的想吃他的豆腐。 他可不能让陈千娇得逞,忙跑:“我也有事,先走了。” “不准!” 陈千娇还上瘾了,捉住他的手放到怀里,眼巴巴的看着他:“我不喜欢被人拒绝两次。” 装可爱哥们也不会上当的! 沈欢心中警铃大作,快速往回一缩手。 他发誓,他真的没有用力。 可陈千娇就好像一朵轻飘飘的云彩,他抽回手时,她竟也一个被带了过来,娇嗔一声趴在了他的怀里:“哎哟。” 吱嘎。 几乎是同一时刻,电梯门打开,从中走出的叶朝歌,恰好看到这一幕。 叶朝歌和陈千娇,都愣住了。 陈千娇脸色一变,赶紧松开了沈欢。 叶朝歌,则狠狠咬了下嘴唇,抬脚走进了八楼迎宾室。 沈欢看着这一幕,则有些哭笑不得。 看来,是误会了。 不过对沈欢来说,也无所谓。只是心里,莫名有些不爽。 沈欢目光流转,报复似的推了陈千娇一把。 推的地方不偏不倚,正在软乎乎的地方。 陈千娇惊呼一声,赶紧后退一步。 脸颊微红。 见这妞贝齿轻咬,很生气的样子,沈欢冷笑:“怎么,不是号称要征服我吗?摸了摸就受不了了?” “哼,算你狠!” 陈千娇咬了下嘴唇。 沈欢吐掉烟头,踩灭,转头走下楼。 刚来到楼下,沈欢看着后门也被媒体记者堵住后,正头疼呢,手机嗡嗡响了起来。 一般人的来电,沈欢不当回事。 但这次打电话来的,是雪莉。 她轻易不会联系沈欢的。 所以沈欢也很重视,找了个角落接起后,听她说的第一句,就变了脸色。 雪莉说,又有刺客,潜伏进了凉城。 雪莉还特意叮嘱,沈欢要小心。 她知道沈欢是曾经的刺客之王,可她仍旧提醒沈欢要小心。这证明,来的刺客不简单。 沈欢不用多想,就能猜到是谁派来的:顾凌霄。 他被龙渊找上门的那晚,沈欢就在自家小卧室的床底下,遇到一个刺客。 如今隔了这么长时间,顾凌霄的第二波试探,终于来了。 沈欢舔了下嘴唇,挂掉电话后,就见叶朝歌从门口那边哒哒走向停车场。 沈欢正愁怎么离开呢,赶紧走了过去:“咳,带我一程呗?我给你当司机。” “滚。” 叶朝歌语气冰冷,就跟沈欢跟他又多大仇似的。 沈欢皱眉:“你是不是误会我和陈千娇了?” “误会与否,已经不重要了。” 叶朝歌深吸口气,抬头看着沈欢:“重要的是,因为你的绯闻,腾飞集团和陈千娇解约了,江岭科技和腾飞集团的合作也解除了。沈欢,你又在我最麻烦的时候,帮了我一个大忙。” 最后几个字,叶朝歌几乎一字一顿。 她在恨。 以前的沈欢,只是不作为,废柴。 现在的沈欢,怎么总惹麻烦? 第65章:路边凄鸣 腾飞集团和陈千娇解约了? 这是沈欢没想到的。 他眨了眨眼,愣神时,听引擎声轰轰启动,叶朝歌直接开车撞了过来。 沈欢吓了一跳,忙的躲开:“叶朝歌,你疯了?!” 话音落下,叶朝歌却已经开着车冲出了后门,记者想拦,她却片刻不停。 看着后视镜里,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沈欢,叶朝歌攥着方向盘的手更紧了。 此刻她的心情,没来由的烦躁。 沈欢心里也烦的很,不过他被叶朝歌讨厌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他更烦,怎么出去。却刚好又有一辆车从他身边缓缓驶出。 是一辆商务车。 后车门缓缓打开,露出陈千娇的脸来,她脸上还带着玩味的笑:“沈欢,你是不是打算出门,要去哪?我可以送你。” 看来,这女人对刚刚造成误会的行为毫无愧疚。 “送我?行啊,我正好打算去逛街,要不要顺便帮你买个什么?” 沈欢冷笑。 “哼,我用不着!” 陈千娇俏脸一红,但还是打开了车门:“不过正好,我也打算去逛街,一块?” 可以对老天发誓。 陈千娇说这些,其实就是想恶心一下沈欢。 谁让沈欢在上面的时候,挤兑她? 不过,她既然说要征服沈欢,那就不会拒绝他。 沈欢也不客气,直接挤进了后座,紧挨着陈千娇坐下。 陈千娇愣了下时,沈欢已经很不客气的冲前面的司机喊:“去百花别墅区。” 司机,是陈千娇叫来的。 沈欢趾高气昂的指挥人,司机师傅却看向了陈千娇:“陈小姐,您看?” 他也是陈千娇的影迷,此时眼里闪烁着追求偶像的激动。 “听他的。” 陈千娇想离沈欢远一点坐,只是刚抬起屁股,肩膀就被搂住,她一个趔趄跌进了沈欢怀里,忍不住惊呼:“吓!” 沈欢,直接把她搂进了怀里。 司机师傅听到叫声后,吓了一跳,赶紧回头:“陈小姐,你没事吧?” “没、没事!” 陈千娇赶紧回应,抬手去推沈欢,却不是他的对手。 他的胳膊绕过她的后背,紧紧搂着她。 嗯! 陈千娇眸子瞪大,猛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强忍着没发出声音。 沈欢却冷笑一声,低下了头,轻轻在她耳边说:“你不是喜欢这样吗?今天我就满足你。” 他俩的对话,没有地四个人看见。 但司机,看的清清楚楚。 司机激动的方向盘都要拿不稳了。 好在他也做了十几年出租了,才没有把车开到路沟里。 不能怪他太激动,实在是他从后视镜里看到的画面太刺激。 大明星陈千娇,竟然一脸羞红的瘫在沈欢怀里,双手捂着嘴,极力不敢发出声音。 而沈欢的手,则放在了无数男人梦寐以求的地方。 咕噔。 司机师傅咽了口口水。 忍不住,想拿手机拍下这一幕。 沈欢另一只手,却抽出了一沓钞票:“师傅,送去百花别墅区,这些钱,归你。” 我靠,一沓钞票啊! 司机师傅收起了小心思,他知道,人家给钱,是为了让他保密。 陈千娇,咬紧了嘴唇。 她早就下定决心,要把沈欢包揽裙下,那早晚被他吃了,也是理所当然。 但她气不过的是,她可是打算“征服”沈欢的,现在被他弄的腿软,算什么? 难道说,叶朝歌和沈欢的关系是真的?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和沈欢发生点什么,陈千娇求之不得……但前提是,不能让别人,比如正在开车的司机知道。 陈千娇现在真后悔,刚才就不该挤兑沈欢,结果把人家惹毛了。 沈欢平常看着不近女色,可现在去比谁都熟练。 一只手在她身上抓来抓去还不满足,另一只手竟然伸手朝她腿上摸去。 她低估这个混蛋的色胆了。 陈千娇只能软趴趴的瘫在他怀里,红着脸骂:“混蛋!” 陈千娇的反应,让沈欢有些意外。 她的反应又太过清纯,让沈欢有些费解:难道秦轩守了陈千娇这么多年,都没动手? 他可真够君子的。 也真够便宜我的。 沈欢嘴角翘起残忍的弧度:“我是混蛋,你是贱人,我们不是很般配吗?” 他话音刚落,陈千娇忽然张嘴咬在了他胳膊上。 麻醉过后,恢复力气的陈千娇立马就动嘴了。 她真的是用了吃奶的力气,疼得沈欢嘴角一抽,一把推开:“你属狗的吗?!” 陈千娇嘴唇紧咬,不敢看他。 沈欢疼得甩了几下胳膊,心里的火气也没了。 司机师傅呢,则额头冒汗的头也不敢回。 他心里,一直吼着俩字:八卦! 天大的八卦! 沈欢可不想再让人看八卦了,所以接下来的时间,他都没有和陈千娇说话。 直到车子来到郊区的小路上时,外面突然响起一声口哨音:啾!啾啾! 口哨音很悠长,穿透力也很强。 而且,音调极其诡异,好像猫被人踩了尾巴,婴儿被人按住了咽喉。 陈千娇打了个哆嗦,蹙眉:“什么声音,瘆人?” 沈欢没理她,但却眯起了眸子,满脸都是危险的神色。 陈千娇一直在关注他,见他变化,也大感好奇。 突然,沈欢开口:“司机,靠边停车。” 人家给了钱,司机当然听话,立马照做,来到公路边后打开了车门。 沈欢下车。 说好要去逛街的陈千娇,却好像癞皮糖一样,又紧紧黏了上来:“你去干嘛?” 沈欢不理她,只是加快脚步。 她也加快脚步,一副不死不休的架势。 沈欢开始跑了,速度飞快,眨眼就钻进了郊区的防护林中,没了踪迹。 陈千娇咬了咬牙,穿着高跟鞋的她,走这种路很不舒服,但还是很倔强的跟了上去。 可老天也好像在故意为难她。 刚走没几步,天上开始下雨,还打雷。 雨点很大,乌云很黑,压得也很低。才中午呢,在遮天蔽日的树林中,就有种晚上的感觉了。 啾——远处,又传来那种凄厉的口哨声。 陈千娇打了个冷颤,开始害怕了:“沈欢,你在哪?” 第66章:无冕之王 晌午。 很黑的晌午。 尤其是树林中,只有淅淅沥沥的雨声。 沈欢踩着泥泞,飞快的行走在树林间。在来到树林边缘,靠近一条小溪的位置时,沈欢停住了脚步。 此时雨已经很大了。 可雨腥味,泥土味,却遮不住空气中的血肉味道。 沈欢放缓了脚步,来到味道最浓于的小溪边,哪里,有一只扒了皮的兔子。 鲜血淋漓,兔子的肉,被一个男人拿在手中,生吃。 这个男人一脸的络腮胡,看上去四十多岁,穿着一身黑色皮衣,戴着皮帽,很酷的样子。 唯一不酷的,是他的右腿。 很短,很细。 就好像天生比另一条腿发育不良似的。 看到沈欢后,男人擦了擦嘴角,笑了。笑声沙哑,好像吞了两斤沙子一样,笑容也很丑陋,皮帽下,能看到他的脸上有一道长长的刀疤,狰狞恐怖。 “呵呵,龙渊的王,我们好久不见。” “我可不是龙渊的。” 沈欢抹了把雨水,淡淡的说:“我就猜,哪个不怕死的,知道龙渊的口哨声,还敢来杀我。原来是你啊,死瘸子。” 死瘸子。 三个字说完,对方的脸,立马阴沉下来,冷冷的说:“没人跟我说了这三个字后,还能活着。” “上次见面,你就说过这句话。” 沈欢把头发捋到后面。 对方的声音,更加恶毒:“对,上次我就说过,我要杀了你。但我失败了,而且,我断了三根手指。多亏法籍雇佣兵搜查逃犯,我才躲过一劫。” 他越说,笑容却越盛:“不过上次,已经是五年前了。五年过去,我每天都在战斗,而你,却在这个小地方享乐两年,你觉得,你还能杀我?今天,我会再也让你说不出那三个字的!” “哪三个字?死瘸子?” 沈欢笑的很开心,身子,却微微躬起,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世界,并不是安定和平的。 在国外,有那样一群人,始终没法活在光明中,只能黑暗中出来,以杀人为生。 卡宾,就是其中之一。 他在刺客界,还有另一个响当当的名号,独角恶魔。 独角,又被叫做独脚。 因为他只有一只脚,是正常的。 从出生,就如此。 他出身中亚,因为身体的畸形,从小就被人嘲笑:瘸子。 五岁,父亲把他卖给了当地武装组织。 因为武装组织要研发某种药剂,缺乏实验体。 在监牢中,卡宾跟被俘虏的佣兵学会了战斗,学会了忍耐,也学会了杀人。 他装作虚弱,被送去武装组织的研究室,试药。 研究室中,全是老学究。 在他表示自己想上厕所后,这群老学究给他解开了手铐。 卡宾趁机杀掉了所有人,出逃。 自那之后,卡宾就加入了敌对的武装组织。 经历过炮火洗礼,卡宾残疾的腿不再是障碍,虽然在长距离追逐中,还是很不好用。 但在短距离战斗中,卡宾的残疾的腿不再是弱点。 反而是因为这条腿,他比常人更努力的学习杀人技巧。 再后来,他因为一场行动来到西洲,认识了刺客组织。 就算在刺客里,也没人瞧得起瘸子,尤其是卡宾这种:他不仅瘸,还很不修边幅,一嘴大黄牙,喜欢吃生肉,活的像个野人。 可他的邋遢,也成了他最好的伪装,凭此完成了好多次任务。 他感觉,他天生就该是刺客。 每次杀人时,目标临死前的哀嚎,都能带给他无与伦比的爽感。 渐渐的,他开始享受目标绝望的表情。 他残忍,也因此开始名声显赫。 他不再是死瘸子,而是独角恶魔。 从那以后,再也没谁敢瞧不起他了。 “死瘸子”,已经成了他过去的伤疤,谁提起,卡宾都会愤怒,然后,杀人。 今天也是。 卡宾眼睛,红了。 他已经得到了刺客界的认可,已经没有哪个刺客敢在这样叫他。 可沈欢,凭什么敢? 就因为他是刺客界的无冕之王? 就因为他缔造了刺客中的帝国,龙渊? 还不够。 卡宾要让沈欢,再也说不出那三个字:“你,找死!” 话音落下,雨势更大。 卡宾却融入了雨幕中。 他,化身成了一道影子,整个人身子前倾,几乎和地面贴在一起,用极快的速度,冲向沈欢。 短距离的冲刺中,他的速度,快如猎豹。 他手中的刀,也化成了一道闪电,直刺沈欢的咽喉。 他没有用枪。 因为他知道在这种距离下,以沈欢的速度,用枪很可能跟不上对方的运动。 用刀,反而更灵活。 他这一刀速度也非常快,相信就算是刺客之王,也躲不开。 而刺穿咽喉的刺客之王,还算个屁! 卡宾残忍的笑着,已经想象到沈欢咽喉被豁开的场景时,眼前却突然出现了一只手。 很熟悉。 是他自己的手,还握着刀,砸落。 溅起一地泥泞。 接着,极端的痛苦才从手腕传来,卡宾一屁股坐在地上,捂着断臂惨叫:“我的手!!!” 凄厉的惨叫声,传了很远。 卡宾的血,也流了很多。 痛苦中,卡宾就见沈欢缓缓收起一把沾着血的刀,走了过来。 卡宾明白了,刚刚那一瞬间,沈欢用刀,砍断了他的手腕。 可。 沈欢什么时候拔的刀? 为什么我还没看清,就败了? 卡宾满脸都是恐惧,一手掐着手腕痛苦的大叫着:“站住!你、你别过来!” 沈欢甩了下匕首,语气阴森的笑:“杀人者,人恒杀之。” “你站住!不准过来!” 卡宾不知道沈欢说的啥意思,只知道惊恐的尖叫,拼命后退。 可沈欢哪会放过他,一步一步走过去蹲在他面前,掐住了他的咽喉。 卡宾认命了,闭上了眼。 他知道,没有人能从血煞手中活下去,他就不该狂妄的挑战沈欢,用龙渊组织特有的口哨声,吸引沈欢前来! 他应该,小心翼翼追踪沈欢,然后在他最不注意的时候,用枪解决。 可他动了贪念。 沈欢是刺客界的无冕之王。 如果他干掉了沈欢,那他就会成为新的刺客之王。 可惜,卡宾太高估自己。而高估自己的后果,就是:死。 沈欢的手,越掐越紧。 第67章:整个商界的针对 卡宾在等死。 因为传说中的刺客之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目标。 但闭眼等了很久,卡宾都没感受到死亡来临,反而是手腕失血的疼痛让他眩晕。 接着,他被丢在了地上。 泥水,溅入他的嘴巴。 卡宾睁开眼,声音沙哑:“你、你怎么还不动手?” “我为什么要动手?” 沈欢耸耸肩,居高临下的看着他问:“你很想死?” “不!” 卡宾赶紧摇头,大口呼吸:“我拿什么,才能换回我的命?” 他不想死。 沈欢最喜欢这种不想死的,靠在树干上,慢悠悠的问:“顾凌霄,安排了多少人来杀我?” “八千万,雇了我们三个。” 卡宾一边说着,一边痛苦的从地上爬起来,一只手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纱布。他要包扎手腕,不然就算沈欢不杀他,他也会流血而死。 沈欢没阻拦,听他一边包扎一边说:“我是先锋,试探你的实力。如果你实力恢复了,他们也会回去,我杀不了你,他们加一块也没用。” 沈欢一挑眉,笑了:“顾凌霄既然怀疑我的实力,干嘛不多派几个人,组团杀我?” 卡宾沉默了会,摇摇头:“顾凌霄说,龙国是你的地盘,谁来,如果来很多刺客,反而会更危险。但具体为什么,我也不知道。” 沈欢舔了下嘴唇,喃喃自语:“看来他已经知道我在龙国的特殊身份了。” 几句话的功夫,卡宾已经简单包扎完了,咬牙问沈欢:“我是不是可以走了?” “滚吧。” 沈欢懒得杀他,是因为卡宾并不是顾凌霄的人,而是他买来的刺客,淡淡的摆手:“回去告诉另外两个刺客,他们再来,我不会手下留情。” “是。” 卡宾很恭敬的弓腰。 这是对王的敬礼,他对沈欢这个刺客之王,心服口服。 礼毕,卡宾踉跄的从沈欢身边走过,没走出几步,却脚下一顿,满脸吃惊的问:“她怎么在这?” “她?” 沈欢皱眉,转头看去,就见一棵树后陈千娇捂着嘴巴,瞪大了眼的看着他们。 距离,其实很近。 但因为雨太大了,沈欢和卡宾都没察觉到她。 陈千娇太吃惊了,她简直不敢相信她看到的一切。 她以为,沈欢是背景滔天的太子爷。 可现在才发现,他是身手很厉害的刺客。 沈欢皱眉,快步走到陈千娇面前:“你怎么跟过来了?!” 他以为,这么远的距离、这么难走的路,已经能甩开陈千娇了。 陈千娇也确实很狼狈,全身都是泥浆,浑身湿透,却还倔强的说:“我跟着你的脚印。” 大雨落在泥巴地里,脚印是很明显的。 卡宾深深看了陈千娇一样,没再说什么,快速离开。 沈欢也不理陈千娇,原路返回。 陈千娇跟在后面,像个好奇宝宝似的问:“他说你是刺客之王,真的假的?” 沈欢回答简短:“你猜。” 陈千娇目光闪烁,又问:“可你如果是刺客,为什么赵家、韩家都那样怕你?他们可个个背景深厚啊,尤其是韩家,据说还有战部背景呢。” “因为做刺客之前,我还做过很多事。” 沈欢声音冷漠,转头看向陈千娇,严肃的说:“我不喜欢问题很多的女人。” 陈千娇乖乖闭嘴。 她看出,沈欢真有些烦了。 小打小闹的俏皮,会让男人喜欢,但太过于死缠烂打,只会让男人讨厌。 陈千娇很懂其中的道理,乖乖跟在身后不再讲话。 但沈欢今天表现出的一面,却让她更加被吸引。 走了这么远的泥泞路,陈千娇不仅没觉得累,反而愈发兴奋。 和她相比,叶朝歌情绪就差太多了。 麻烦,一个接一个。 她的心里都快要崩溃了。 见了腾飞影视的来宾后,人家就表示了俩字:解约。 而且,没得商量。 刚谈好的合作就黄了,叶朝歌当然烦,最烦的还是腾飞影视解约的理由,是因为她的丈夫沈欢,被拍到和陈千娇有亲密举动。 公司要求陈千娇澄清,她还拒绝了。 请教过秦少后,腾飞影视辞退了陈千娇。腾飞影视的所有人,都以为陈千娇会后悔,可她反而还很高兴,甩了辞呈就走人了。 今天陈千娇跟着腾飞影视来江岭科技,是结束最后的一单生意。 当然,这些就和叶朝歌无关了。 叶朝歌只在乎其中的一个细节:陈千娇拒绝澄清和沈欢的亲密关系。 难道,两人真的有啥关系? 联想到八楼楼梯前的那一幕,叶朝歌不由得不这样想。 不过,沈欢是否移情别恋,叶朝歌其实并不在乎。她从一开始,就没有对沈欢没有任何感情。 她最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短短时间内,她好像受到了所有企业的针对? 就好像整个商界,都想赶她走一样。 一路上,叶朝歌都在思考这个问题,直到来到江岭科技的生产车间。 因为大雨,这里的记者都已经走了。 但调查小组的人,还在里面检查安全措施。 负责检查的人叫黄毅钟,是叶建丰的老同学了,叶朝歌管他叫叔叔。 来到车间后,叶朝歌跟李主管打了声招呼,就直找黄毅钟去了。 此时黄毅钟正在检查一处车床,见叶朝歌走来,赶紧放下笔:“朝歌,你来了。” “黄叔,怎么样?” 叶朝歌声音有些疲惫。 见晚辈女儿这么疲惫,黄毅钟安慰道:“都还好,有几处安全漏洞,只要及时休整就好了。” 叶朝歌松了口气:“那就好。” 黄毅钟却苦笑着泼了一瓢冷水:“不过我这边质检合格了,商协那边也不一定。黄叔也帮不上你什么忙,车间这边的问题,咱们尽快修整,我给你报上去。” 叶朝歌强笑一声:“嗯,那谢谢黄叔了。” 说完,车间那边的李主管,拿着手机快步走了过来,捂着话筒小声说:“叶总,是天南商会的于总,他说找您有事情商量。” 叶朝歌愣了下:“天南商会?他找我们干嘛?” 嘴上纳闷着,叶朝歌接过了电话,说了没几句,脸色就猛地一变,低喝道:“于总,你这是什么意思?!” 于总那边的声音,很奸诈:“还没听明白吗?要么拿着五百万,把江岭科技股份全部交出来。要么,就等着江岭科技被整个商业协会敌视,针对到死吧。” 第68章:这是场战斗 江岭科技现在很强大。 尤其是和华龙集团合作后,市值一路飙升,已经成为了整个天南省的领头人物。 五百万,也就值如今华龙集团的一成股份。 可于总,却狮子大张口的妄图用五百万打发走叶朝歌,让她将江岭科技拱手相让。 做梦! 叶朝歌啥时候受过这种委屈?就算是真的遭到整个商协的抵制,她也不答应。 可怒气冲冲的挂掉电话后,叶朝歌又开始担心了。 她拒绝的倒是干脆,可面对安检部门和商协的双重压力,她该怎么办? 呆呆的站在车间前,看着屋檐外的雨幕,叶朝歌很茫然。 偏偏这时,口袋里的手机又一次响起,曲秘书再次带来了坏消息。 又有两批订单,被退回。 一批是天南省内的。 另一批是外省的,两批订单金额都不小,价值数百万。就在昨天上午,这两家和江岭科技还谈的好好的呢。 今天,就变卦了。 叶朝歌银牙咬得咯咯作响,气呼呼的说:“赔!让他们赔违约金!” 曲秘书却苦笑:“叶总,他们的违约金已经打到咱们账户了。” 他们,宁愿赔违约金,也不愿和叶朝歌合作。 叶朝歌眼眶红了。 她委屈。 省内那一批,叶朝歌早就预料到会被退回。但外省那批订单,叶朝歌是真的没想到。 只能说明,针对她叶朝歌的,不只有天南省的商协,甚至整个龙国的商协,都在抵制她。 凭什么呀? 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都来针对我? 曲秘书也回答不了叶总的这些问题,只是在电话那头娓娓道来:“叶总,截止到今天上午,我们所有的订单都已经被退回了。货物都积压在仓库里,生产也被迫停止,这样下去损失太严重了。” 曲秘书说的这些,叶朝歌也知道。 可她真没办法,只能在员工面前强颜欢笑:“行,我知道了,我再想想办法。” 说完,她就要扣掉电话时,曲秘书突然提醒说:“叶总,国内没有销售市场,说不定,我们可以考虑考虑国外呢?” 国外? 曲秘书的话,给叶朝歌提了个醒。挂掉电话后,她就再次拨通了赵雅丽的手机。 赵家进出口贸易做得很大,如果他们愿意帮忙,或许会有转机。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叶朝歌简单的说明来意后,赵雅丽答应的倒是很爽快:“可以呀,叶总,你们仓库现在还有多少的货?” 叶朝歌犹豫了会,报出了个数字:“还有三千万左右的货物吧。” “三千万?” 赵雅丽有些吃惊。 江岭科技以前的市值也就八九千万,三千万,是他们半年的订单交易额了。 可最近随着江岭科技得到大量投资,叶朝歌又多开了几条生产线,大量生产普通日光灯管这些廉价灯具的同时,也在增产一些造价高昂,但更高端的灯具。 三千万,还是叶朝歌报少了。 但在听到赵雅丽语气里的惊讶后,叶朝歌忙问:“会不会太多了?我可以……” “没关系,三千万的订单虽然不多,但也应该能找到。” 赵雅丽笑了笑,给叶朝歌吃了颗定心丸:“叶总,你就等我的好消息吧。” 叶朝歌忙感谢。 扣掉电话后,赵氏集团的总裁办公室中,赵雅丽也开始紧锣密鼓的忙活。不过三千万的灯具,哪有这么好出手? 她的打算是,赵家出资,吃下这三千万的货。 三千万不是一笔小数目,但对赵家来说只能算九牛一毛。 如果能用这九牛一毛,讨好叶朝歌,甚至她背后的沈欢,何乐不为呢? 但就在赵雅丽要打电话调动资金时,办公室门被推开了。 进门前,难道不知道敲门? 赵雅丽很讨厌没礼貌的人,皱眉抬头,表情一僵。 站在门口的,是赵琳娜。 大伯赵陇的女儿,赵承的亲姐姐,周明远的妈。 也是以前赵氏集团的老董。 但在不久前,因为她得罪了不该得罪的沈欢,已经被赵老爷子逐出了家门。 她来办公室干嘛? 赵雅丽思索着,赵琳娜已经缓缓走到沙发前坐下,淡淡的说:“雅丽,好久不见啊。” “琳娜姐,你怎么来了?” 赵雅丽勉强笑着,起身给她倒茶时旁敲侧击的问:“爷爷不是说,不准你再会天南省吗?” 赵琳娜冷哼:“哼,一个半截身子入土的老不死而已,我有必要听他的?” “赵琳娜!” 赵雅丽有些羞恼:“就算爷爷把你逐出家门,那也是无奈之举,你嘴巴放尊敬点。” 赵琳娜一愣,看着她的眼睛轻声说:“雅丽,你性格变强硬了很多。” 以前,赵琳娜是执掌赵氏集团的女强人,赵雅丽只需要跟在她背后做个小跟班,作威作福就行。 但在赵琳娜的错误选择,将赵家带入深渊后,赵雅丽就不得不改变了。 从她穿上妩媚的衣服,去找沈欢那天开始,软弱的赵雅丽就不复存在。 赵雅丽深吸口气,看着以往疼爱她的姐姐,问:“琳娜姐,您今天来公司,到底想做什么?是不是钱不够了?这样,我账户里还有……” “我不是为了钱来的。” 赵琳娜喝了口茶,缓缓地说:“我来,是给你提个醒,叶朝歌应该已经求助到你头上了吧?” 赵雅丽点点头。 赵琳娜继续道:“这次全国商协针对江岭科技,是秦少的手笔。” “秦轩? 赵雅丽有些惊诧:“秦轩和叶朝歌无冤无仇,为什么——” 赵琳娜再次抬手打断她的话,轻声说:“你难道就不想知道,叶朝歌那个丈夫,到底有什么底牌?” 沈欢,权力背景深不可测。 明珠韩家、吕家在他手上连连受挫,连反抗都不敢。 即使秦轩是燕都子弟,也不愿轻易在权力方面和沈欢硬碰硬,当然了,真要硬碰硬秦轩也不怕。 只是除去权力,秦轩更想知道沈欢有多少财力。 秦轩如此大费周折的打压江岭科,就是想看看沈欢的真本事。 “如果沈欢有本事,就保下江岭科技。没本事,他就等着瞧吧。” 说完,赵琳娜笑了:“这些,都是秦少的亲信亲自告诉我的。雅丽,这是场战斗。你觉得,沈欢会是秦少的对手吗?” 赵雅丽,茫然摇头。 沈欢深不可测,但秦轩,那可是燕都豪门子弟。 赵琳娜继续苦口婆心的说:“雅丽,赵氏集团,必须站队。如果你站在江岭科技那边,将来可就是秦少的敌人。相反,你现在还有机会回头,跟我站在秦少这边,把公司的掌控权还给我,将来,赵氏集团必将再次辉煌!” 说完,赵琳娜从怀里拿出一份文件,摆在了茶几上。 远远地,赵雅丽就能看到文件名,是秦家和赵氏集团的合作计划。 这证明赵琳娜说的都是事实。 赵琳娜再次端起茶杯,慢悠悠的喝茶。 她相信,赵雅丽是个聪明的女孩,会明智的选择答应她。 可沉默半响后,赵雅丽却缓缓说:“琳娜姐,恕我拒绝。” 赵琳娜猛地抬头。 赵雅丽却不理她了,而是拨通了财务的电话:“小张,帮我调三千万,我要订购一批灯具,对,从江岭科技订购。” 第69章:小心 “真的?!” 接到赵雅丽的电话后,叶朝歌兴奋坏了:“太谢谢你了赵总,没有您这批订单,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赵氏集团帮她找到了三千万的订单。 有了这三千万,江岭科技即使要停业整改一个月,也能缓过来。 挂掉电话后,叶朝歌一直悬着的心终于稍稍放下。 “现在还要担心的,就是调查小组了。” 叶朝歌自言自语的说着,重新启动车子,朝公司赶去。 现在已经是下午三点钟,雨下的正欢。 调查小组那边还没有下定论,尽管叶朝歌很自信,江岭科技一直遵纪守法。 但奈何小组中有个商协的人,相信就算没毛病,王觉也得挑出一堆毛病来。 就跟老天爷诚心要叶朝歌难堪一样,她刚升起这个念头,手机短信就嗡嗡响起,是田小雅发来的一条:叶总,不好了,你快看腾浪微博的第一条热门! 热门? 叶朝歌很懵的滑动屏幕,点开腾浪微博。 微博下面,贴了九张图片。 三张,是江岭科技灯管爆炸的画面。 六张,是被炸伤的老百姓们,哭诉着通批江岭科技。 而微博简讯的标题,更是腥红刺眼:江岭科技产品频频出现安全问题,这样的企业,该遭报应! 报应! 看到这两个字的时候,车窗外一道雷霆,轰隆劈下。 声浪震慑的叶朝歌浑身颤抖,手足冰凉。 她执掌江岭科技来,每批产品的质检比以往还要严格一倍,她甚至多次亲自下车间质检。 她,凭什么遭报应? 就算遭报应,也该是那些故意炒作的人遭! 过去几年时间,都没出现过日光灯爆炸的问题,这几天,却轮番出现。 要说没人搞鬼,打死她也不信! 可看新闻的观众们,却不知道真相。 他们只相信眼前,批判着江岭科技丧尽天良。 看着那些评论,叶朝歌咬破了嘴唇。 距离这条新闻发出时间,只过了半个小时,就被转发了上千万次。 相信用不了多久,举国上下就会对江岭科技一片骂声。 舆论一旦开始一边倒,江岭科技的声誉就完了。 到时候,江岭科技灯具质量再好,也没人相信。 谁都怕,自家买的灯突然爆炸。 嗡、嗡! 手机又响了起来,还是田小雅的短信。 短信连接中,又是一条腾浪微博。 这条微博也被转发了上百万次,是一个自称商协的人,爆料跟随调查小组调查江岭科技时,发现一个月前,江岭科技还有一大笔偷漏的税费。 “王觉!!” 叶朝歌咬牙切齿的吐出他的名字。 不用问,肯定是王觉爆料的。 可她上个月,什么时候偷漏税…… 刚想到这,叶朝歌浑身猛地一颤。 上个月,叶帆曾代替她短暂接手了一段时间江岭科技。 难道是那时候? 叶朝歌不敢想了,猛地踩下油门朝公司赶去。 来到门口时,正巧见到调查小组撤离。 叶朝歌赶紧停车,冒着雨凑到人家车前,问:“主任,您……” “唉,叶总,亏我那么信任你,没想到你真的偷漏税。” 调查小组的主任一脸疲惫,拍了拍叶朝歌的肩膀:“做好准备吧,上面可能会安排人来详细调查。偷税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很恶劣,接下来的三个月,江岭科技很难开工了。” 三个月!? 叶朝歌,僵住了。 主任做进车里,扬长而去。雨中的叶朝歌,仿佛丢了魂。 她的手机,还在响。 接起后,就听到某长久合作方的经理在那边,很为难的说解除合作关系。 接着,又有几个,比如商场、车站的合作方,也要求取消合作。 国内做灯具的企业很多,不只有江岭科技物美价廉。 电话,一个接一个。 叶倾城就这样站在雨里,处理项目。 幸亏她的手机防水,不然可能早就淋坏了。 又一家企业宣布解除合作后,浑身冰凉的叶朝歌,拖着湿垮垮的身体,重新坐回了车上。 她明明就在公司门口,却不想进去。 只是调转车头回到家中,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她开始逃避了。 不想面对那么多残酷的事实。 已经是五点钟了,楚妍还不知道江岭科技的危机,在外面搓麻将。刚开学的叶建丰也没时间回来,估计还在忙。 叶朝歌似乎在孤零零的对抗整个世界。 嗡、嗡…… 又有电话打进来。 叶朝歌麻木的接起:“喂,哪个公司的?” “朝歌,是我,奶奶。” 电话那边,传来叶老太太的声音。 叶朝歌茫然的眨眨眼,问:“奶奶,你怎么打话来了?” “我看到新闻了,朝歌,你没事吧?” “奶奶,我没事。” 叶朝歌强颜欢笑。 老太太在那边笑着说:“没事就好,对了朝歌,今晚奶奶亲手炖了鱼汤,你来喝吗?” “我可能去不了,正忙着呢。” 叶朝歌仍旧笑着,脸上的笑容却没有丝毫温度。 似乎听出了什么,老太太语气一顿:“朝歌,江岭科技交给你,辛苦你了。实在不行,咱们就不做了。” 叶朝歌,忽然很想哭。 老太太的意思是,要她别为了公司强撑着。 这份关心,再次给了叶朝歌一些勇气,挂掉电话后咬紧牙关站起:“我不会被轻易打倒的,不就是三个月吗?我——” 话音刚落,叶朝歌整个人却猛地一阵恍惚。 淋了太久的雨,回来也没换衣服,她都没注意到,自己的身体已经虚弱到了一个极限。 一站起来,脑袋就开始发晕,眼前一黑,重重朝前面茶几桌角摔去。 噗通! 经过一个水坑时,陈千娇顽皮的跳了进去,溅了沈欢一身的泥水。 沈欢抹了把脸,气呼呼的说:“陈千娇,你都知道我是刺客了,就一点也不怕我?!” “不怕。” 陈千娇挽着他的胳膊:“你已经靠杀人吓唬过我两次了,我知道你不忍心。” 沈欢瞪她一眼。 陈千娇也回瞪。 沈欢无语了,叹了口气,喃喃自语:“狗屁的龙渊准则,我当初订那些破规矩干嘛?” “什么破规矩?” 陈千娇追问:“是不是你们组织的刺客,不准主动对龙国人下刺客?” 沈欢不想理她,他知道他说一句,陈千娇立马有三句、四句等着他。 长途跋涉,俩人终于淋着雨从郊区走到热闹点的市区后,沈欢才打车和陈千娇分开。 回到别墅,淋了一身雨的沈欢正想换衣服冲个澡呢,刚推开客厅门,就见叶朝歌迷迷糊糊的,噗通朝地上摔去。 她面前,就是尖锐的茶几桌角。 要是真的砸实了,她非丢半条命不可! 而叶朝歌要是丢了半条命,叶老太太,也非得伤心的丢半条命不可。 所以见到这一幕后,沈欢伴随着一声低喝,用尽最快速度冲了过去:“小心!” 第70章:你唯一的机会 叶朝歌朦朦胧胧的睁开眼时,周围很温暖。 白色的雾气,升腾在四周。 这是浴缸! 叶朝歌突然惊醒了,她只记得她淋了很久的雨,回到家后太过虚弱,站起来时就晕了过去。 怎么醒过来后,就来到浴室了? 浴缸旁的桌子上,放着她的贴身衣物和手机,叶朝歌拿起一看,时间也才不过六点钟。 也就是说,她也就昏迷了一个多小时而已。 是谁把我送进来的? 还给我脱了衣服! 叶朝歌心里一慌,想到了某个男人,赶忙擦洗了下身子裹着浴巾走出来,喊了声:“爸?妈?” 没人回应,他们应该还没回来。 反倒是院子里的小吃车开走了。 果不其然,只有沈欢! 竟然是沈欢,脱光了我的衣服,把我送进了浴室? 叶朝歌心儿,突然开始怦怦狂跳。脸上,也浮现了出一抹羞恼。 当然,更多的是恼。 她的娇躯,可还没哪个男人有幸看过呢。 怎么就便宜了沈欢?! 叶朝歌很气,但也知道沈欢是怕她感冒。 可殊不知,叶朝歌宁愿感冒,也不想被他看光呢。 气鼓鼓的跺了跺脚,叶朝歌脸上却越来越烧,但她没羞恼多久,手机铃声就把她拖会了现实。 嗡、嗡! 手机催命似的叫着。 叶朝歌深吸口气接起,就听到了商协于总的声音。 仍旧那么奸诈:“叶总,你想清楚了没有?” 叶朝歌深吸口气,反问:“于总,江岭科技市值数亿,你觉得我可能答应你吗?” “看来你还是执迷不悟。” 于总淡淡的说:“叶朝歌,做人,还是要识相。你继续负隅顽抗,有什么意义呢?到时候你不仅拿不到五百万,连名声也会被搞臭。” 想到微博上那些热点新闻,叶朝歌俏脸一白。 她知道于总说的没错,这样下去,江岭科技很快就就会玩完,叶朝歌的人生也完了。 可叶朝歌真的不甘心。 于总很理解她的不甘似的,又说:“叶总如果真的不舍得江岭科技,倒是还有一条路可以选。” 仿佛黑暗森林中,出现了一条羊肠小径,顾不得它通往哪里,叶朝歌忙激动的问:“什么路?” 于总没有解释什么,只是缓缓说出了一串手机号后,扣掉了电话。 叶朝歌心里默念了几遍手机号后,拨通了它。 她知道,这个号码的主人,很可能就是一切的幕后主使。 嘟、嘟…… 铃声,是那样漫长。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一般,终于接通了,那边想起了一个沉稳的男人声音:“你好,哪位?” “叶朝歌。” 随着叶倾城缓缓报上自己的名字。 那边沉默了会,淡淡的说:“没想到打电话来的,是你。无所谓了,我等这个电话,已经很久了。” “你是?” “谢峰。” 那边的男人吐出两个字。 叶朝歌愣了好长时间,脑袋里思索这个名字良久,才皱眉问:“我们认识?” “很快就会认识了。” 谢峰有些奇怪的说:“我还以为,拨通这个号码的会是你的丈夫。” “沈欢?” 提到他,叶朝歌脸又有些发烫,疑惑问:“为什么?” 谢峰没有多解释什么,只是朦胧的回道:“遇到困难,男人当然要站在女人身前,保护她。” 他,是在讽刺我。 叶朝歌心里很苦涩。 沈欢,只是个废柴,没有保护她的本事,更没有保护她的心思。 江岭科技遇到那么大的困难,他又知道什么? 不还是开着小吃车,摆他的破地摊去了? 也不知道下雨天,他能卖出个锤子去! 提起沈欢,叶朝歌就生气。 不过生气可解决不了问题,叶倾城强打起精神,说:“我丈夫,他帮不上什么忙的。” “哦?看来他也有不足之处。” 谢峰呵呵一笑,略过了这个话题:“叶小姐还有什么事吗?” “有!” 叶朝歌当然不是白打这个电话,忙问:“谢先生,不知道要怎样,你们才肯放过江岭科技?” 此刻,叶朝歌的额头全是虚汗。 她紧紧攥着拳头,下定决心,不管付出什么代价,哪怕谢峰要她交出一半的股份……只要能保住江岭科技,她也认了! 她不能看着江岭科技的名声,砸在自己手里。 不然等她百年,有何脸面见最疼她的爷爷? “放过你们,可以。” 谢峰声音冷漠:“不过,有条件。” “你说!” 叶朝歌紧张的说:“只要我能做到!” “放心,你肯定能做到。” 谢峰的声音,突然变得很爱昧:“明天这个时间,我在花城大酒店,等你。” 叶朝歌拿着手机的手,僵住了。 谢峰,是想要她。 约她在酒店的目的,不言而喻。 叶朝歌声音沙哑,脸色苍白的说:“谢、谢先生,您别开玩笑,我已经是有夫之妇了。” “没关系,你可以叫着沈欢,一块来。” “我……” 叶朝歌还想说什么,那边却抢先道:“这是你唯一的机会,来不来,随你。” 说完,谢峰扣掉了电话。 而叶朝歌,就站在那一动不动良久,才缓缓坐在沙发上。 轰隆! 外面传来一声惊雷。 雨势,一点也不见减弱。 一只聒噪的蚊子,嗡嗡从屋檐下飞进叶家老宅。 沈欢正低头喝鱼汤,脸上带着知足的笑:“奶奶,你亲手做的鱼汤,比五星大酒店的好吃多了,我再吃三十年也吃不腻。” 叶老太太笑的皱纹都舒展开了:“你呀,就会油嘴滑舌。我要再给你做三十年,那不得成精了?” “奶奶就是成精,那也是花妖精,到时候迷倒一片老头妖精。” 沈欢笑嘻嘻的说着,一口气把碗底的汤喝完,递给范姐:“再来一碗!” 沈欢嘴上没个谱,但却让老太太的心态也跟着年轻起来,但笑了几声,额头就爬上了愁容:“娃儿,朝歌,是不是又遇到麻烦了?” 沈欢接过范姐递来的碗,饿死鬼的大口喝了几口,含糊的问:“为啥这么问?” 老太太叹了口气:“今天,你二叔伯又来老家找什么文件。看他的样子,又想欺负朝歌,唉,苦了她了。” “不苦,她好着呢。” 沈欢无所谓的说着:“其实那些麻烦事,就像秋天蚊子似的,欢快不了多久——” 啪! 他忽然抬手,打死了那只飞进来的蚊子。 擦了擦掌心的血,沈欢心里升起一股戾气:如果有谁像蚊子一样聒噪,他不介意一巴掌,拍死。 第71章:接下来交给我 吱嘎! 急促的刹车上,打破了夜的宁静。 华龙集团门口的保安,探出脑袋照向车辆:“什么人?大半夜的来公司有预约吗?” “开门,马上!” 古典轿车里传出一声急促的回答,随即车窗摇下后,伸出一只拿着工牌的纤纤玉手。 “好漂亮的小手啊。” 保安老王心里升起这个念头,下一刻就看清了工牌的模样:紫晶镶边的工牌上,写着几个镀金的英文。最下面,还盖着华龙集团的总部刻章。 这样的工牌,整个公司只有一个。 “雪莉总裁!” 老王精神头一下就上来了,猛地敬礼后,赶紧升起车杆。 雪莉总裁的车,就好像油门着火一样,呼的一声化身成风,冲到了办公楼前。 接着,车门打开,一个窈窕身影快速跳下车,连雨伞都来不及打,淋着雨小跑向大厦。 一向优雅的雪莉总裁,怎么这样着急? 老王很纳闷。 如果让他看到,雪莉总裁焦急到嘴唇都咬破了的样子,一定会更纳闷:莫不是天塌了?不然能有什么事让总裁如此失态? 天没塌。 但对雪莉来说,比天塌了更着急。 原因有二。 一,顾凌霄的派来的刺客,潜入了凉城,而且据说已经展开了袭击。 雪莉真担心,沈欢会受伤。 二,则是因为叶朝歌。 她被燕都秦家的人,以江岭科技为要挟,提出了无比过分的要求。 最关键的是,雪莉一点忙都帮不上! 不凑巧的是,雪莉越着急,越容易出状况。 今晚是华龙集团每年一次的例行电梯检修,电梯停运了。 雪莉没时间给后勤打电话,让他们现在赶来公司重启电梯,哒哒的走进了楼梯。 三十层楼,雪莉穿着高跟鞋一步一步的往上爬。 好在她平日也很注意身体的锻炼,这才能坚持爬到楼顶后,饶是如此,她纤细的脚腕也因为剧烈活动已经肿了起来。 爬上三十楼后,雪莉也没来得及休息,就气喘吁吁的推开总裁办公室的门。 办公室里没有开灯。 窗外的零星灯光散射进来,显得房间格外幽暗。 沙发上,一个烟头红点,静静燃烧。 雪莉也不敢开灯,快步走到沙发前,重重一个鞠躬:“还请龙首责罚!” 烟头抬起,被吸一口后再次落下,沈欢淡笑的声音响起:“这件事和你又没关系,何来责罚一说?” “因为我没有查清楚陈千娇的特殊提醒,没有消除她的记忆,害的她黏上了您,这才招来了秦轩的嫉恨。” 雪莉的声音无比自责:“而且,在叶小姐遭受整个行业打击的时候,我帮不上半点忙。” “哦?为什么?” “因为秦轩发动了整个商协,涉及了很多大人物利益。” 雪莉苦涩的说:“从今早开始,我就多次申请和那几位大人物见面,但一直被推辞。” “这不怪你。” 沈欢淡淡的说:“燕都秦家和天南省本就关系密切,而且背景雄厚,那几位大人物不会为了得罪他见你的。” 雪莉苦笑一声,又说:“失败之后,我想过调动组织的人,去威胁秦家,为此,我甚至派出了我身边的龙侍之一,但还是失败了。” “哦?” 这倒是让沈欢有些意外。 龙侍乃是龙渊特意培育的保镖,各个身手了得,专门用来保护龙渊内的重要人物。 雪莉作为华龙集团东洲分部的总裁,也有一位龙侍专门保护。 每一个龙侍都是高手,可连他们竟然也无法要挟秦轩。 那只能证明,秦轩身边有高手。 “以秦家的背景,也不算奇怪。” 沈欢弹了下烟灰,又问:“商场那边呢?” 雪莉摇摇头:“不解决商协的刁难,商场上帮什么忙都没用,除非江岭科技愿意出国,不然国内所有企业都会针对她。在我之前,赵雅丽帮忙拿下了江岭科技的订单。虽然本质上对叶小姐没什么帮助,但赵小姐应该也做了不小的牺牲。” 赵雅丽? 沈欢眼前浮现出那个小女人的模样,点了点头:“我知道了,我让你查的东西,查到了吗?” “查到了。” 雪莉直起腰,从怀里拿出一封塑料信封。 沈欢接过,借着屋外黑乎乎的散光看了会,收起后起身走向门口。 要关门离开时,雪莉突然问:“龙首,如果秦轩这么难缠,您为什么不动用您在龙国的势力呢?那些人,能逼的赵家走投无路、韩家不敢报复,相信压下秦轩,也……” “秦轩有些特殊。”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你好好休息,今天已经够麻烦你了,接下来的事,交给我。” 说完,他走进了黑咕隆咚的楼道中。 看着他的背影,雪莉却蹙起了眉头。 如果是在国外,秦轩敢对龙首嚣张,就算再有权势,也最遭到无尽的刺客追杀,最终被折磨而死。 很可惜,这是在国内。 龙国一直是职业刺客很难介入的一片天地,尤其是龙国那些特工高手们,简直是刺客的克星。 即使以龙渊的实力,也没在龙国大陆掀起风浪。 加上这次,秦轩联合了整个商协给叶朝歌施压,以华龙集团的财力也帮不上什么忙。 对此,雪莉很羞愧,却只能长长叹一口气:“要是将小姐还在,就好了……” 雨,还在下,整整一晚都没停。 叶朝歌,也一整晚都没睡着。 第二天她开车上班的时候,甚至都因为疲惫,好几次没看清红灯。 有赵雅丽的购货订单,江岭科技的压力的确小了不少。 让叶朝歌松了口气的是,昨晚那通电话后,今天调查小组竟然没再来找麻烦。 虽然网上的舆论还在不断发酵,但已经比昨天要好太多了。 一大早,从学校赶来汇报昨天业绩的田小雅,脸上都带着些笑容:“叶总,昨天招生人数比前天翻了一倍。不过因为总部的缘故,学生们也都在议论咱们的事。” 说到这,田小雅担心的问:“叶总,我怕这样下去,江岭教育声誉也会下滑。” 叶朝歌摇摇头,从大班椅上站了起来说:“不用担心,最晚明天,事情就会解决了。” 田小雅一愣。 田小雅知道,新闻上那些说江岭科技产品质量有问题的,都是有人在故意搞鬼。 偷漏税,也是叶帆搞出来的,江岭科技随时可以补上。 可热度消散,总得需要一段时间吧? 在田小雅看来,江岭科技停业一个月,舆论能散去就不错了。 叶总哪来这么大把握,明天就能解决? 田小雅正疑惑着,茫然抬头时,却见叶朝歌的脸颊上,不知什么时候竟然落下了两行清泪。 田小雅一下就慌了:“叶总,您怎么了?别哭呀!” 第72章:她的决心 叶朝歌,在公司里一直是冰山女神的形象。 她坚强,果决,是职场上的女强人。 这些,田小雅辅导她三年多,已经在清楚不过了。 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叶总总能冷静面对,田小雅也一直坚信如此,所以在叶总提出要在教育界创业时,她才毫不犹豫的辞掉高薪工作,投入叶总的怀抱。 后来,也的确如田小雅所想的那样,叶总再次拿回属于她的江岭科技,并且接连谈成了好几家合作。 江岭科技,一下成了整个天南省的龙头企业。 田小雅相信,即使江岭科技现在面临困难,叶总也能化险为夷。 可如今,叶总竟然落泪了。 她坐在大班椅上,神情是那样无助,惹人怜爱。 田小雅忙问:“叶总,您别哭呀!” 叶朝歌擦了把眼泪,站起绕过办公桌,坐在了沙发上,朝田小雅招了招手。 田小雅走过去后,叶朝歌拉住她的胳膊轻声说:“坐。” 田小雅迟疑的坐在她身边后,叶朝歌开口问:“小雅,你跟我多久了?” “三年零四个月。” 田小雅记得很清楚:“当初进公司,是您一手提拔了我。” “所以,公司里我最信任的人,就是你。” 叶朝歌叹息着说:“往常,每次公司出了什么事,也都是你和我一同度过,我有什么烦恼,也总会告诉你。” 这是真的。 田小雅以前是做她贴身秘书的,叶朝歌生活里的不如意,她多少都听说过。 此时叶朝歌语重心长的提起,她却愈发心慌:“叶总,您、您到底怎么了?” 看田小雅因为关心她而紧张,叶朝歌心里一暖,握住了她的手,问:“你觉得我的婚姻,幸福吗?” 田小雅搞不懂叶总问这个问题干嘛,但还是皱着眉头,缓缓摇头。 沈欢是个废柴。 叶家那么大的家业,他却选择摆地摊。 每次叶朝歌想帮他,他都烂泥扶不上墙一样,拒绝帮助。 在田小雅看来,沈欢根本配不上叶总。 所以,田小雅才断然摇头。 但随即又有些迟疑的说:“不过,就我和沈欢接触的几次来说,他人还是很有安全感的。昨天,还有之前在学校,我们受委屈的时候,他都是第一个站出来……怎么说呢,他、他能给我一种安全感。” 安全感? 就他? 叶朝歌心里突然讥笑起来,但随即就被落寞压过:“不管有没有安全感,我和他的关系,也该到此结束了。” 田小雅一愣:“您、您要和沈欢离婚?” 不离婚,我怎么对得起去世的爷爷呢? 叶朝歌心里长叹,她总不能还没和沈欢离婚,就听谢峰的话,去伺候另一个男人吧? 这叫婚内出轨。 即使叶朝歌和沈欢之间根本就没有爱情,而她也相信沈欢就算知道她出轨,也连个屁也不会放——沈欢是个废物的形象,在她心里早就刻板化了。 点了点头,叶朝歌脸上突然再次浮现哀伤:“小雅,你觉得我漂亮吗?” “啊?” 田小雅一愣,随即笃定的点头:“漂亮!叶总,您绝对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人,我绝对没有说谎!” 叶朝歌也知道她不是在拍马屁。 她很漂亮,凉城每个人都知道。 “那你觉得我和陈千娇比,如何?” “陈小姐也很漂亮,而且演技也很好……” 田小雅自己也说不清楚:“不过她也没您漂亮,具体的,我也说不上来。” 叶朝歌黯然笑了下:“可漂亮有什么用呢,小雅,你知不知道,其实很多时候,我都很羡慕你。” 田小雅这次是真的傻了,张着小嘴,眼睛眨呀眨的全是茫然。 叶朝歌轻声解释:“我也想要做一个普通人,享受普通人才有资格拥有的幸福。” 叶朝歌说完,田小雅似明白了什么。 她想起,前段时间因为叶朝歌的美貌,惹来了凌家鸣、周明远,等等一系列人的追求。 随之而来的,也是麻烦。 咽了下口水,田小雅有了个大胆的猜测:“叶总,这次的事,不会也是——” 话说一半,戛然而止。 田小雅看到叶朝歌的眼角,又流下了眼泪。 咽了口口水,田小雅缓缓的问:“叶总,您说事情明天就能解决,难道您?” “你没想错。” 叶朝歌的声音悲痛欲绝:“小雅,你知道今天那些人,为什么没有来为难我们吗?” 田小雅脸色很难看,她隐约明白,为什么昨天新闻媒体还来势汹汹,今天就风平浪静了。 叶朝歌忽然问:“有烟吗?” 田小雅点头,起身从烟柜里拿出一盒烟,以前她还做秘书的时候,经常从这里拿烟招待叶朝歌的客人。 叶朝歌接过,点燃,深深吸了一口,然后开始剧烈咳嗽。 田小雅没有劝她。 叶朝歌从来没有抽烟的习惯,上次试着抽烟,还是凌家鸣纠缠她时。 她抽,是想麻痹痛苦。 也只有抽烟时,叶朝歌才能说出那些痛苦,一根烟的时间,她把于总威胁她,和谢峰电话的事情,说了一遍。 原因,叶朝歌始终不知道。 她只能解释为,对方看中了她的美色,所以以商协施压,逼迫她妥协。 当然,叶朝歌也已经下定决心,为了保下江岭科技,她今晚会去凉城大酒店。 末了,叶朝歌把烟头朝地上一扔,苦涩的说:“今晚去之前,我会和沈欢离婚。这样,他也能解脱了。” 田小雅呆呆的愣了很久,忽的抓住了叶朝歌的手,激动的喊:“叶总,你不能去!咱们不要江岭科技了,一样能东山再起的!” “没用的。” 叶朝歌笑的更苦涩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爷爷辛辛苦苦打拼下的声誉,毁在我手里。” 除了去,无路可走。 田小雅僵住了,再也说不出一句安慰的话。 她能看出,叶朝歌早就下好了决心。她找田小雅说这些,就是想倾诉一下。 那样,她心里会好受些。 叶朝歌站起来,走到办公桌前拿起一份合同,交给田小雅:“今晚我走后,帮我把这个送到北海街,让他签了。” 田小雅接过后,看着上面“离婚协议”几个字,顿时明白了什么。 叶朝歌又拿起一根烟,摆了摆手:“你去忙吧,我一个人静静。” 她需要一个人安静的呆着。 毕竟今晚过后,她就要委身于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了。 田小雅却久久不能释怀,走出办公室后,眼泪就忍不住的扑簌簌往下掉:凭什么呀,一个人漂亮,也有错吗? 眼泪,滴在离婚协议上,浸透纸张。 第73章:今晚酒店! 今天的江岭教育,依旧很繁忙。 来报名的学生,络绎不绝。 但田小雅,却怎么也静不下心来工作。期间,她想过跟叶建丰说什么。 可她怎么也没发说出:叶校长,您的女儿,就像向一个卑鄙的男人献身了! 下午不到五点,田小雅还是咬牙跑出了学校,打了个车朝江岭科技总部赶去。 她还想再劝劝林总。 可是刚来到公司,她就看到了踩着小皮鞋,穿着黑丝,打扮无比精致的叶总,哒哒走向停车场。 叶总不愧是凉城第一美女。 换上妩媚的妆容后,路过的每一个员工,不管男女,都忍不住回头看向她。 今天的叶总,不是冰山女神。 而是落入凡尘的美人。 每个人,都好奇叶总今天为何如此精致,难道和老公沈欢,有个约会? 但田小雅却能看到叶总眼里的绝望,忙跑过去想劝她,可话到嘴边,什么都说不出来。 反倒是叶朝歌安慰她:“好了小雅,别担心了。别忘了把东西,交给沈欢就行。” 叶朝歌在绝望中想通了,一切都是她太过美丽的错误。 田小雅咬着嘴唇,最后劝阻:“如、如果沈欢不签怎么办?” 叶朝歌摇了摇头:“他会签的。” “为什么?” 田小雅下意识问。 因为陈千娇。 叶朝歌在心里回答,昨天八楼楼梯口,陈千娇依偎在沈欢怀里的画面她看的很清楚。 加上之前的绯闻,叶朝歌有理由相信,两个人的关系不一般。 但这些,田小雅没必要知道,只会徒增她的烦恼而已。 开门上车,叶朝歌的眸子,逐渐冰冷下来。 她要去凉城大酒店了。 田小雅站在原地很久,才扭头走出公司,拦了辆出租直朝北海街赶去。 北海街是沈欢固定摆摊的地方,但今天沈欢却不在场。 原本属于他的摊位空着没人。 怎么偏偏这个时候,找不到他人呀?! 田小雅气呼呼的,先是拿出手机拨通叶校长的电话,从他那里要来沈欢的手机号后,才拨通。 电话那头铃声响了两声后,很快就接通了。 田小雅立马问:“沈欢,你在哪?” 沈欢懒洋洋的回答:“听你的声音,好像田秘书啊,找我有事吗?” “有事,我在北海街,有东西给你。” “我在外面忙着呢。” 沈欢很为难的说:“我找了个新的摆摊点,客人老多了。田秘书,要是不着急,咱就改天再说。” 说完,沈欢就扣掉了电话。 改天? 改天还说个屁! 听着那边嘟嘟的忙音,田小雅气呼呼的跺了跺脚,叶总都那样了,沈欢呢?只知道摆地摊! 田小雅抿着嘴唇,想骂,却也知道她不该生沈欢的气。 沈欢是个废物,她早就知道了。 难道还能指望他帮叶总解决问题? “叶朝歌身边的女人,没一个脑子好使。” 扣掉电话后,沈欢小声说着,抬头看了眼表:五点半。 他估计,再有一个小时,叶朝歌就该敲响隔壁的房门了。 从床上跳下来,沈欢伸了个懒腰,喃喃自语:“既然秦轩要死磕,那就陪他好好玩玩。” 隔壁的秦轩,听不到沈欢的话。 他甚至不知道沈欢就在隔壁。 他只知道摇晃着红酒杯,静候佳音。 秦轩的嘴角,也带着冷冽的笑。 他讨厌背叛,尤其是被女人背叛。但陈千娇,为了沈欢就毫不犹豫的背叛了他。 偏偏秦轩还不敢轻易对沈欢动手。 沈欢能力压韩、吕两家,是因为他在战部背景雄厚,和山海组关系亲密。 就连秦家,也不敢捋其胡须。 所以秦轩只能考虑从商场上施压,试探试探沈欢的底线。可让秦轩没想到的是,龙国商协没有一个站出来替叶朝歌说话。 这就证明,沈欢在国内没有什么财力背景。华龙集团,毕竟是外国企业,在商协没有话语权。 唯一的赵家,在整个商协面前也不值一提。 原来,沈欢是这样不堪一击! 秦轩很得意,从商场上打压江岭科技,那叫商战,山海组和沈欢关系再密切,总不可能跨界制裁整个商协吧? 所以一直到现在,沈欢都没露面帮忙。 笃笃。 六点半整时,房门被敲响。 秦轩给一旁的谢峰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上前开门。 随着房门打开,淡抹容妆的叶朝歌出现在了门口,秦轩的眼睛登时就亮了:他没想到,叶朝歌竟然这样漂亮。 纵使他见过不少顶尖美女,也被惊艳到了。 叶朝歌的确很美。 尤其是眉眼里那股忧郁的气质,更是诱人,走进酒店时,招待的服务生都忍不住看了一眼又一眼,直到把她送到秦轩房间门口,才恋恋不舍的离去。 站在门口的叶朝歌,也是费了好长时间才鼓起勇气,敲门。 房门立马打开,无声无息。 叶朝歌走进去后,就见戴着墨镜,穿着黑西装好像保镖一样的人,做了个请的手势。 叶朝歌走过玄关后,就见客厅沙发上坐着一个年轻男人。 见到他,叶朝歌微微一愣:“你、你不是秦轩吗?谢峰呢?” 此前南天俱乐部酒会上,叶朝歌见过秦轩,知道他是谁。 “叶小姐,我就是谢峰。” 门后保镖声音深沉的说着,紧紧关上了房门。 叶朝歌有些懵了:“那、那我今天来——” “过来。” 秦轩很霸道的招了招手。 叶朝歌咬着嘴唇,抬脚走去,刚走到沙发前秦轩就伸手搂了过来。尽管预料到事情会这样发证,但她跟本没做好准备,下意识的往后一缩,离远了好几步。 秦轩抓空了手,不仅没生气,反而更加兴奋,冷笑:“怎么,叶总还没想好?” 叶朝歌咬牙问:“秦少,我、我和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秦轩呵呵一笑,端起红酒杯,笑吟吟的问:“我对你做什么了?” “你抹黑我们公司的产品,在网上制造舆论。还买通商协,破坏江岭科技的灯具市场!” 叶朝歌越说,越气,小手攥的紧紧的:“你敢做,难道不敢承认吗?” 秦轩晃悠着酒杯,上下打量着叶朝歌。 叶朝歌额头落下冷汗:“你看什么?” 秦轩仰头喝干红酒,淡淡的说:“我在看,你录音笔藏在了哪里。” 叶朝歌脸色唰白,她的手心里,就放着一个微型录音器。 第74章:一切的原因 能把持江岭科技数年,叶朝歌从来不是个弱者。 只要有一丝机会,她也不会乖乖认命。 而在巨大的压力下,叶朝歌能想到唯一翻盘的机会,就是前来赴约。 为此,她精心打扮。 叶朝歌希望,对方在看到她赴约后,能放松警惕,把他恶毒的阴谋都暴露出来。 通过录音,叶朝歌曝光给媒体,还江岭科技一个清白。 就算穷途末路,叶朝歌也不愿意把命运交到别人手中! 可秦轩,却更谨慎。 不仅说话滴水不漏,还一眼就看透了叶朝歌的“阴谋”,把酒杯往桌上一拍,讥讽冷笑:“叶朝歌,你大可以拿着录音去告我。但我是不会承认的,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抹黑江岭科技。” 说着,秦轩又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叶朝歌,你要想好,你今天来是为了什么。我去洗个澡,谢峰,把她请进卧室。” 仰头再次喝干红酒,秦轩站起,朝浴室走去。 他穿着拖鞋,每一步都走的从容不迫,脚步声,一下一下响在叶朝歌心头。 她攥着录音器的手,也越来越无力,最终颓然的松开,坐在了沙发上。 这次,她是真的穷途末路了。 浴室里,传来了哗哗的流水声时,叶朝歌看向了门口。 她想逃走。 但门口的谢峰岂会放过她,快步走来,冲着卧室做了个请的手势。 叶朝歌嘴唇咬得发白,一动不动。 谢峰脸色寒了下来,抬手一把抓住叶朝歌的手腕,直接把她从沙发上拽了起来。 叶朝歌脸色剧变,拼命却掰他的手:“你、你放开我!” 可谢峰的手,就好像用螺丝加固了一样,根本掰不开。她只能被强行拖拽着来到卧室门口,毫不留情的把她丢在地板上后,砰的关上房门。 叶朝歌以为自己早就做好了准备。 可现在,她才意识到她根本不想献身,她不想为了江岭科技牺牲自己! 砰、砰! 叶朝歌无力的砸着房门,哀求:“放我出去!让我走!” 她的哀求终于得到了回应,房门嚯的打开,叶朝歌激动下抬头,却猛地僵住,心儿,在这一刻都漏跳了一拍。 她看到了一把漆黑的手枪,正对着她的脑门。 谢峰手扣在扳机上,声音无情:“叶小姐,别让我难做。” 死亡的威胁,让叶朝歌再也不敢动一下,眼睁睁看着房门再次啪嗒关上后,噗通坐在了地上。卧室,是酒店精心装扮过的。 红色绸缎的床单,床头柜上的红色蜡烛,以及床前那面不突兀的镜子,都在预示叶朝歌逃不掉的命运。 以前,叶朝歌也面临过这种绝望。 凌家鸣、周明远、赵家,都曾把她逼上绝路。 每次,她都如有神助般化险为夷。 这次呢? 看着镜子里那张绝世倾城的脸蛋,叶朝歌痛苦的闭上了眼:“世界上怎么可能有神灵呢?” 啪! 突兀的,一声轻微的脆响,从背后传来。 声音很低,坐在门口的叶朝歌几乎听不到。但紧接着灌进来的凉风和雨腥味,让她意识到窗户被打开了。 叶朝歌猛地扭头,就见飘舞的窗帘下,站着一个穿着黑色运动衫的男人。 男人还带着连衣帽,紧紧压着他大半个额头。 接着灯光,叶朝歌还能看到他的脸上似乎戴着口罩。 “你是谁?!” 叶朝歌吓得惊呼时,就见窗口那个男人倏地变成了一道影子。 下一刻,她的嘴巴就被捂住了。 叶朝歌哆嗦一下时,就感觉一粒小小的药丸放在了她的嘴角。来不及她做出反应,药丸就被强行塞进了她的嘴里。 接着,一股清凉的甘甜,在她嘴巴里化开。 这是什么药?! 叶朝歌心中无比惊恐,想大叫,却发现舌头好像不是自己得了一样,抬不起来。 想支撑着身体坐起,手臂也好像有千斤重。 她明白了,她嘴里是类似于镇定剂一般的药物,而且药效更佳,不止让她失去了力气,脑袋也开始不灵光了。 叶朝歌只能转动的眼珠子,看着男人架着她的手臂,把她放在了床上。 再接着,男人好像就不见了,如同在黑暗中融化了。 房间里,瞬间安静。 没有声音,叶朝歌的眼皮也感觉越来越重,意识都开始模糊。 直到卧室房门被打开。 通过眼缝里的余光,叶朝歌看到穿着宽松睡衣的秦轩走了进来。 见叶朝歌已经躺在床上,秦轩反而觉得有些无趣。 他喜欢在办那种事时,会稍稍反抗的女人。 “算了,反正我的目的也达到了。” 秦轩冷笑:“沈欢敢动我的女人,我就要她的女人,乖乖上我的床!” 说罢,秦轩砰的关上房门朝床边走来。 而迷迷糊糊的叶朝歌,在听到这句话时心里也猛地一跳! 她突然明白,秦轩大费周折的对付她,不是因为贪图她的美色,而是为了报复沈欢。 谁让,沈欢和陈千娇,那么亲密呢? 而据叶朝歌所知,秦大少钟意陈千娇很久了,南天俱乐部的酒会上,他们就在一块。 当然了,叶朝歌也疑惑:以秦大少的背景,对付她的废物老公,需要这样麻烦吗?他只需要一句话,恐怕就有无数人为他卖命,制裁才对。 但这点小小的疑惑,被叶朝歌心底喷涌而出的愤怒掩盖了。 原来,一切的原因都是沈欢! 又是沈欢,把她推上了绝路! 叶朝歌的眼角,滑落一行眼泪,她好恨—— 秦轩才不管她恨不恨,一边解着睡衣的纽扣,一边已经走到了床边,正打算享用美人时,却猛地一愣。 他发现,叶朝歌的脸,正一动不动的看着他身后的某个方向。 她在看什么? 秦轩缓缓转头,然后,就看到了一双眼睛。 就在他身后,不过两步远的地方! 秦轩的头皮,瞬间就炸了! “谁?!” 秦轩大喝一声,连退数步。 今天一大早秦轩就包下了这个房间,里里外外,谢峰都检查过。卧室里,绝对没有摄像头、监听器一类的东西。 可现在却出现了一个人,躲在卧室里。 他穿着黑色运动衫,眼睛死死盯着他。 就在客厅里的谢峰,听到了主子的惊叫,瞬间就冲到门口,一脚踹开房门:“秦少,出什么事——” 谢峰话都没说完,就感觉小腹好像被飞驰的汽车撞了下一样,整个人倒飞而出,砰的砸在客厅墙上,张嘴吐出一口鲜血:“噗!” 秦轩被黑衣人这一脚吓得浑身冰冷,声音都开始发颤:“你、你是什么人?!” 第75章:准备好了吗 自三十三年前出生开始,秦轩就不知道什么是怕。 秦家是燕都城内首屈一指的大家族,无论在官还是在商,都有数不清的人脉。 所以秦轩有面对任何人,都不胆怯的底气。 可随着黑衣人一脚把谢峰踹飞,他怕了。 谢峰曾是南海警备队的队长,是国内最顶尖的保镖,是秦轩爷爷的贴身保镖。 这也是秦轩在知道沈欢和山海组关系匪浅后,还敢来凉城挑衅的原因。 秦轩很清楚,就算是面对山海组的特种高手,谢峰也不会落在下风。 可黑衣人只一脚,就把谢峰踹飞了,还踹吐了血! 看着胆颤的秦轩,黑衣人也终于开口,声音沙哑无比:“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做了什么。” 秦轩目光闪烁,身为秦家大少,自小没少受到磨炼的他,用最快速度冷静了下来,深吸口气说:“你是华龙集团雇来的高手?” 黑衣人,摇了摇头:“华龙集团,还雇不起我。” 秦轩登时了然:“那你就是山海组的人了?” 沈欢的背景,无非就是华龙集团和山海组,排除掉前者后,黑衣人只能是沈欢找来的山海组高手。 既然是山海组的人,秦轩也没必要怕了,冷笑着说:“我不管你是山海组哪个部门的,我是燕都秦家的秦轩,秦伯毅是我的亲爷爷。不知道我是犯了重大叛国罪,还是别的什么?否则,你还没有资格……” 话都没说完,就见黑衣人又摇了摇头:“我也不是山海组的人。” 什么? 这下,秦轩真的愣了。 不是华龙集团雇来的,又不是山海组的人,还能有谁,闲的没事破坏他的好事? 黑衣男没有说话,只是缓缓走过来,目露狡黠:“我来,只是为了和秦少你,玩个游戏。” 越是琢磨不透的人,越让人心慌。 秦轩咕噔咽了口口水,再次后退:“你想玩什么?” “看过电视闯关节目吗?” 黑衣人淡淡的说。 秦轩摇头:“你还是直说吧。” 此时还能这样冷静,不得不说秦轩的个人素养还是很高的。 黑衣人也没磨叽,递给他一部手机。 秦轩结果后,就听他说:“我问问题,你回答,不知道答案的,可以选择场外求助。三道题,全部答对,我放过你,答错一道,我要你半条命。” 秦轩眼里猛地一抽:“答错两道呢?” “死。” 黑衣人的声音,平静如水。 秦轩额头汗滚滚落下:“三道都答错呢?” 黑衣人笑了,在安静的卧室里显得那样诡异:“三道都答错,恭喜你,将会光着屁股从酒店天台坠落,明天,你就会出现在新闻头条上。” “放肆!” 秦轩大骂:“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啪! 黑衣人抬手,一耳光打断了他的话,冷冷的说:“不管你是谁,现在都是我的玩具。” 秦轩,眼角抽搐:“你会后悔的。” “跟我来。” 黑衣人指了指客厅。 秦轩没有拒绝的权利。 两人坐在沙发上后,黑衣人把一把雪亮的手术刀放在了桌面上,又倒了一杯红酒,递到他面前。 答对,红酒相赠,今晚相安无事。 但如果秦轩答错,黑衣人就会用刀子,要了他的命。 秦轩的心,沉到了谷底。 黑衣人终于开口:“准备好了吗?我的第一道题,很简单。” 但答错,我就完了。 秦轩脸色无比难看,咬牙问:“这位朋友,既然你不是华龙集团,也不是山海组的人,那应该和我也没什么深仇大恨吧?沈欢给了你什么好处?我可以给双倍、不,三倍!只要我有的,全部都可以给你?” 秦轩生意你很急迫:“钱?我可以给你钱!秦家家大业大,我随便拿出一家公司,都比江岭科技强得多!权?我可以安排你进龙国最核心的战队,你身手这么好,一定能在里面混的如鱼得水!” 黑衣人无动于衷,只是再次淡淡的问:“准备好了吗?” 秦轩动作一僵。 钱和权。 人家都看不上。 但秦轩还没有放弃,深吸口气,再次问:“我能问一下,问题和什么有关吗?” 黑衣人声音淡漠:“和你的人性。” 秦轩好像累极了一样,擦了把汗:“那没事,我对自己的人性还是很信任的。” 他说话,是为了拖延时间。 而且说话时,手上的小动作很多,相信可以吸引到黑衣人的注意力。 然后,他反击的时刻就到了。 黑衣人和他是面对面坐在沙发上的。 而黑衣人的背后,就是客厅正对卧室的南墙。 那里,被黑衣人一脚踹飞的谢峰已经悄无声息的爬起,又悄无声息的抬起手枪,扣下, 咔! 扳机敲响的声音那样轻微,连一直注意着那边的秦轩都差点没听清。 黑衣人,一定听不清的! 而以谢峰千锤百炼的枪法,一颗子弹,足以爆掉黑衣人的脑袋! 秦轩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转移对方的注意力,让他注意不到后面的情况。 一切,如他所愿。 子弹出膛,后面有火光瞬间迸发。 砰! 子弹精准命中黑衣人的后心口。 黑衣人立马一个趔趄,趴在了茶几上。 秦轩张狂的站起,抓起黑人放在桌面的手术刀,笑容狰狞:“现在,我们换个游戏,叫送你去死!” 话音落下,秦轩的手术刀,已经重重刺出,但却没有落下。 他的手腕,被黑衣人抓住了。 黑衣人被子弹射中了后心,却没死。 活见鬼了! 秦轩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拼命去挣脱黑衣人的手,可下一刻手上就传来一股巨力。 接着他身体就被拽动,脑袋狠狠砸在了茶几上。 哗啦!! 茶几上的红酒瓶碎裂,红酒洒了一地。 “防弹衣!” 开枪的谢峰也没想到,立马调转枪口对准沈欢的后脑勺。 防弹衣,总不能保护到脑袋吧? 可立马黑衣人就举着秦轩,挡在了身前。 肉盾在前,谢峰没法开枪了。 黑衣人声音依旧没有丝毫起伏,冲谢峰道:“你,出去。” 最高警备队出身的谢峰,知道此时已经再没任何办法,对方想的太周到,身手又比他还好,他一个人不可能保下秦轩。 深深看了对方一眼后,谢峰收起手枪,叹了口气:“秦少,好自为之吧。” 秦少脑袋被砸的七荤八素,也顾不上回答。 谢峰无奈的离开房间,随着咔的一声自动门关上,黑衣人拿起没洒的酒杯,将其中的红酒一股脑泼在了秦少脸上。 秦轩一个激灵,再次清醒,就听黑衣人声音一如之前冷漠,问:“准备好了吗?” 第76章:该当何罪 燕都城的雨,很大。 轩昂集团总裁办公室大门紧锁。 整个公司,敢主动进这个办公室的,只有秦轩和他的秘书。 秘书名字叫柳媚儿。 柳媚儿本人,也和她的名字一样千娇百媚、身材更是火爆,无论哪个男人见到她,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 就是凭借这副身材,她才能赢得秦轩的青睐,成为他的贴身秘书,帮他掌控企业的方方面面。 也是因此,柳媚儿平时在公司走路,都是昂着下巴。 昨天晚上也是,秦轩下午离开轩昂公司,赶往凉城。她作为秘书,则帮他处理公司事务。 等下班时,柳媚儿和往常一样进总裁办公室,帮秦轩打扫卫生。 可刚推开门,她眼前就是一黑。 再接着,她就失去了意识。 “我被绑架了!” 柳媚儿惊醒之后,立马意识到了这点,吓得肝胆俱颤。 她这种娇滴滴的大美人,平日生活中往往是被呵护的那个。 可绑架,尤其是发现周围是废弃工地,而且四周还有很多红着眼睛像要吃人一般的流浪狗后,柳媚儿刺激的心都要从嗓子眼跳出来了。 好在,她还安全。 她被捆着手脚,躺在一个生锈的铁笼子里,暂时没有危险。 绑架她的是谁,是要劫财还是? 身为轩昂集团总裁秘书,她的积蓄奔着千万去了。 不过在柳媚儿看来,这些和她的美色相比,都是小钱,那该死的蟊贼,一定是看上她的美色了! 说不定,是公司里经常被她鄙视、使唤的几个穷小子之一。 受不了对她相思的煎熬,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柳媚儿正思路大开呢,就听铁笼子上方,传来绑匪的声音,要她交代这些年秦轩的某些事情。 柳媚儿一下就明白,人家不是冲她来的,而是冲秦轩来的了。 作为轩昂集团的总裁,秦家的大少。 秦轩有秘密吗? 有,还不少。 起码柳媚儿就知道很多,每一件,放在普通人身上都是蹲一辈子大牢的罪。 但秦轩却不怕,甚至敢于和柳媚儿分享。 秦轩也不怕柳媚儿说出秘密,且不说她敢不敢说,就算说了某些秘密,以他的背景也不会出事。 除了一件事。 一件柳媚儿哪怕是死,也不敢说的事。 柳媚儿不敢背叛秦轩,但也怕死,很快就吐露出了某一部分秘密。 但劫匪似乎并不满意,采取了更激进的措施:他放开了笼子。 四周的流浪狗,立马一拥而上。 柳媚儿立马吓得魂飞破散,挣扎着求饶。 可捆了她来的小蟊贼,却丝毫救她的意思,只是冷笑着说,希望她能把秦轩的秘密,保守一辈子。 柳媚儿知道秦轩是多狠的人,她就算是死,也不敢泄露秦轩的秘密。 可—— 终于,在第一条狗撕咬破她的衣服时,柳媚儿哭着,说出了秦轩最重要的秘密。 之后,柳媚儿就见刚要扑上来的狗,被绑匪一脚踹飞。 这小蟊贼也是身手了得,几下就把一群红了眼的狗打退了,并且再次敲晕了柳媚儿。 她又一次醒来时,就回到总裁办公室了。 办公室的酒柜,被翻的乱七八糟,很多珍稀美酒被随手丢在地上。而酒柜最重要的一个酒盒子,被打开了。 里面装有的某些秘密,也被绑匪带走了。 柳媚儿,那些秘密被带走后一定会被用去威胁秦轩,而且她也祈祷绑匪一定要成功。 最好是利用那些秘密,把秦轩送进大牢,永世不得翻身。 不然秦轩知道秘密是她泄露的以后,柳媚儿恐怕会被活生生折磨死! 既然得到了这些秘密,绑匪没理由不用。 把秦轩重新丢在沙发上后,他淡淡的问:“准备好了吗?” 秦轩甩了甩脑袋,红酒洒落时,目光也再次变得无比恶毒,死死盯着对面的黑衣人:“你问。” 黑衣人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录音器,放在了桌面上。 秦轩脸皮狠狠抽了下。 “第一题,轩昂集团成立五年来,逃了多少税,利用媒体,洗白了多少次?” 黑衣人一开口,就直击弱点。 秦轩打压江岭科技,就是攻击叶朝歌偷税漏税,并且利用媒体发酵宣传。 此时,轮到他来面对这个问题了。 深吸口气,秦轩一字一顿:“五年,逃税八亿。具体的,我记不清了。利用媒体,洗白过至少两次,第一次,我开车撞的一名孕妇流产。第二次,轩昂集团承建的津城高架,因为偷工减料坍塌,死伤数人……” 说到这,黑衣人打断道:“是死伤三十八人。” 秦轩猛地一咬牙,一字一顿:“是,死伤三十八人。我如实全交招,你满意了吗?” 黑衣人笑了:“恭喜你,回答正确。第二个问题,堂堂秦家大少,为什么要来凉城,针对小小的江岭科技?” 这个问题,不难回答。 秦轩缓缓的说:“因为叶朝歌的丈夫,和我看上的大影星陈千娇传出了绯闻。我为了报复,打压叶朝歌,逼她今晚来酒店伺候我。” 黑衣人深深看了他一眼。 “我没有说谎,你打可以把这段音频上传,或者状告我。” 秦轩笃定的说着,擦了把额头的冷汗。 黑衣人问的这两个问题,放在别人身上罪无可赦。 但对秦轩来说,并不致命。可以想象,这份录音传出后,江岭科技会被洗白,但秦轩,也会被秦家保下,躲过法律的制裁。 当然,他一定会被老爷子教训一顿,可总比陪眼前这个疯子玩命好。 想清这些,秦轩心里也松了口气时,黑衣人终于开口:“恭喜你,只剩最后一题。只要你如实回答,就可以走了。” 秦轩木然点头:“你问。” 黑衣人笑了,缓缓问:“第三个问题,去年三月——” 话刚说到这,秦轩的脸色就霍地剧变。 接下来,黑衣人每说一个字,秦轩牙齿,就咬紧一分。 “你私通境外危险分子,给他们提供价值五亿以上的武器,该当何罪?” 逃税,可以补交。 交通肇事,可以私了。 但勾结境外势力、走私武器这两个罪名,就算秦轩背景滔天,也保不住他! 所以黑衣人说完这句话后,秦轩再也忍不住,拍着桌子从沙发上跳起:“闭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第77章:传说中的青龙 秦轩的眸子充满了血丝,双腿也在不停颤抖。 他在怕。 黑衣人说出的,是连秦家也保不住他的秘密!他,怎么知道的?! 相比他来说,黑衣人的语气仍旧不紧不慢:“坐下。” 秦轩根本冷静不下来,急促的踩在茶几上,越过红酒杯,朝黑衣人抓去。 明明在对方面前,秦轩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公子,但巨大的压力,已经盖过了他的理智,拽着对方的衣领,嘶吼:“我不知道什么武器,也不知道什么境外势力!尼玛的,把你知道的所有事,都给我忘掉,不然,我一定会宰了你全家!!” “回答错误。” 黑衣人幽幽的说:“你的半条命,我收下了。” 黑衣人的每个字,都是那样冰冷没有感情,让暴躁失态的秦轩一下就僵在了原地,踉跄后退:“你、你想做什么——” 话音未落,秦轩的手就被黑衣人抓住,重重一个过肩摔。 秦轩只感觉天旋地转间,脑袋就和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 再接着,他右手手臂,就传来了巨大的疼痛,瘆人的骨裂声,也在房间中咔嚓响起。 “啊!!” 秦轩痛苦的尖叫声中,黑衣人再次抬脚,对准了他另一只手臂,落下:咔! 又是一声脆响后,森森骨刺穿透血肉,暴露在空气中。 房间里的血腥味,登时压过了红酒香。 秦轩,翻了个白眼,痛晕过去。 这次黑衣人很善良,没有泼醒让他继续痛苦,而是从茶几上拿起手术刀,拖着他快要断掉的手腕,走到洗手间里,打开了日光灯。 把秦轩丢在灯光下后,黑衣人举起手术大,细细摩挲着刀锋。 如果把黑衣人的外套、口罩换成白色,现在的他,就好像要为病人动手术的医生。 随后,黑衣人慢慢蹲下,对准秦轩后背的脊柱,落刀—— 花城大酒店的总统套间,隔音效果很好。 饶是如此,站在门口的谢峰,也听到了房间里的惨叫。 谢峰心肝一颤。 他也是历经百战的战士,见过太多血腥的场面,但这次受伤的毕竟是秦轩。 所以听到惨叫后,谢峰苦笑:“看来这次回去,我的工作要保不住了。” 他是秦老爷子的贴身保镖,这次是秦轩再三跟老爷子哀求,他才跟来凉城的。 他的职责,就是保护秦轩。 可谁让对方太厉害,他也没啥办法呢? 何况秦轩干的某些事,也的确不怎么样,有辱大将之后的名声。 “算了,这些年我也赚了不少钱,该退伍回家,盖个房子,娶个老婆了。” 想到着,房间门打开了。 谢峰刚扭头看去,一股浓郁的血腥味,混着酒香扑面而来,熏的他眼睛眯起时,黑衣人沙哑的声音响起:“进来收拾收拾,带着你的大少,滚。” 被人贬低挑衅,谢峰脸色没有丝毫变化,点点头走了进去,就见一道血迹从客厅一路延伸到洗手间。 洗手间门口灯光亮着,秦轩的脚丫子露在外面。 谢峰走进去一看,倒吸一口凉气:“好狠。” “已经留手了。” 黑衣人淡淡的说。 谢峰知道他没说谎,黑衣人说要秦轩半条命,就不会多收一点:秦轩双手手腕骨折,今后就算能修复,也会残留很大的后遗症,最要命的还是脊柱上的刀痕。 谢峰眼力很好,能看出黑衣人用手术刀,精准的刺破秦轩的脊柱,对立面的脊髓造成了损伤。 脊髓中,有神经。 一旦伤到神经,秦轩的下面,十有八九就要瘫痪了。 秦轩不至于死,但将来手上再无缚鸡之力,下面也再也离不开轮椅。 谢峰扭头深深看了黑衣人一眼,走到客厅柜子前,提着医疗箱走进洗手间,给秦轩止血包扎。 十几分钟后,他背着秦轩走了出来。 黑衣人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谢峰门口,突然转身看着黑衣人,问:“山海组数年前,曾出现过一名年轻的天才战士,战功赫赫,代号青龙,是当时山海组的中坚人物。” 黑衣人背对着他,似乎摘下了口罩,点上了一根烟。 看着若隐若现的烟头红点,谢峰继续说:“但后来,青龙因为违抗指令,论罪当斩时,突然失踪。有传言,他逃去了国外,但仍旧心系祖国,一手建立了最神秘的刺客组织龙渊,还下令所有刺客不准对龙国人轻易出手……” 说到这,吸烟的黑衣人停住的动作,缓缓说:“你话,太多了。”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谢峰又问:“你,是不是沈欢?” 噌! 黑暗中倏地一道寒光亮起,一把手术刀,被黑衣人电闪般甩出,擦着谢峰的发梢飞过,笃的一声钉在门框上。 谢峰额头冒出冷汗,转身就走:“秦少,输得不亏。” 砰的一声,房门关上时,外面亮起了一道闪电,照亮了叼着烟头的黑衣人。 不是沈欢,又是谁? “本来只想给秦轩一个教训,没想到扯出来这么大的秘密。” 沈欢啧啧笑了声,起身伸了个懒腰,看向卧室:“忘忧粉半年内,不能给同一个人喂食两次,否则就会失去效用,变成普通的安眠药,希望她能做个好梦。” 叶朝歌可没做啥好梦。 梦中秦轩的魔爪,正在伸向无辜的她时,窗外传来一声震撼的惊雷:轰隆! 叶朝歌,猛地睁开了眼。 雷鸣落下,房间里恢复了安静,只有大雨淋在窗户上,噼里啪啦的声音。 叶朝歌抬手,搓了搓睡懵了的脸。 “原来我只是睡着了,我竟然梦到,我去酒店被秦轩欺负……” 话说一半,叶朝歌就愣住了。 她闻到了房间里特殊的薰衣草香。 她的房间里,可没有这种香味,叶朝歌向四周看去,才蓦地发现:这不是酒店又是哪? 一瞬间,昏睡前所有的记忆都涌了上来。 她记得在她来酒店赴谢峰的约,谁知道进酒店后,却发现是秦轩。 秦轩告诉她,他针对江岭科技,就是因为沈欢,和陈千娇不清不楚。 所以秦轩,逼迫她来献身。 想到这,叶朝歌体内凭生出一股力气,支撑着身子坐起,一边检查自己的身体,一边咬牙问候沈欢:“都怪这个混蛋!” 她身上的衣服还完好,甚至高跟鞋都没脱。 这证明睡着期间,她没被人欺负。 “看来,是那个黑衣人保护了我。” 叶朝歌茫然的眨眨眼,心中升起无数个疑惑:他是谁?他为啥要保护我? 而当这些疑惑都解释不清时,她心里就只有一个念头了:为了自己的安全,回家后说什么也要和沈欢离婚。 不然,鬼知道他又能闯出什么祸来?! 第78章:败事有余 没完没了的雨,一直下到清晨。 从酒店出来后,叶朝歌就开着车一路朝家里狂奔。 此时天色还很昏暗,雨刮器拼命刮掉车窗的雨水,好像也刮干净了叶朝歌心里最后一点留恋:就算和沈欢离婚,会让奶奶难过,她也不能继续这样下去了。 沈欢,必须从她生命中消失! 至于之后,沈欢是不是会和陈千娇卿卿我我,都和她没有任何关系了。而且相信秦轩看到她和沈欢离婚,也会放过她的吧? 想到秦轩,叶朝歌就又想到了黑衣人。 以为她昏睡了过去,所以根本不知道在酒店里发生了什么。 不过她能从客厅的一地狼藉里猜到,黑衣人一定是动用了什么暴力手段,赶走了秦轩。 他为什么赶走秦轩? 是为了保护她,还是别有目的? 黑衣人又是什么人? 带着满脑子的疑惑,叶朝歌回到了家中。 她给沈欢买的小吃车,静静停在院子里淋着雨,咬了咬牙,叶朝歌开门走进了客厅。 她正准备上楼准备离婚协议,等天亮后好好和沈欢谈谈呢,却在路过客厅时,猛地一愣。 客厅里的板凳上,堆着一堆湿漉漉的衣服。 是黑色的运动衫。 和叶朝歌昏迷前记忆中,黑人穿的衣服一模一样! 难道,黑衣人跟来我家里了? 叶朝歌心里猛地升起了这个念头时,就听客厅洗手间那边,哗啦啦的传来淋浴的声音。 叶朝歌绝对是睡迷糊了,竟然缓缓抬脚走了过去,轻轻拉开了洗手间的门。 洗手间分为卫生间和浴室,中间用一面雾面玻璃墙隔开,从玻璃墙后的影子中,叶朝歌能隐约看清后面人的身材。 他的体型,也和黑衣人几乎相当。 难道,他真的在? 叶朝歌的心,突然砰砰狂跳起来。 每个女人,都有一颗旺盛的好奇心。 叶朝歌也不例外,她想看看,从秦轩手里救下她的人,是何方神圣? 可是,人家可是在洗澡啊,偷看,不好吧? 就在叶朝歌心里斗争激烈时,水龙头的淋浴声突然停止。 里面的人关上了水龙头。 他洗完了,他要从浴室出来了! 叶朝歌的小心窝砰砰狂跳,立马转身想走,不然人家出来看到她,她该咋解释:我是来偷看你洗澡的? 天哪,哪个淑女会做这种不知羞耻的事! 就在她胡思乱想时,男人终于走了出来,但叶朝歌却看到了一张她现在最讨厌的脸:沈欢。 他看到叶朝歌后好像也吓了一跳似的,把擦头的浴巾往前前一遮,磕磕绊绊的问:“你、你想干嘛?” 他的表情中还带着几分害怕,就好像叶朝歌要非礼他这个“黄花大闺女”似的。 “啊!” 叶朝歌吓得尖叫一声,感激抬手捂住了眼:“怎么是你?!” 沈欢声音很无辜:“我刚摆摊回来,洗了个澡。” 叶朝歌赶紧推门出去,才想起:客厅里的浴室一直都是沈欢用。 如果有人在这洗澡,肯定是沈欢啊! 她怎么就鬼迷了心窍,进来偷看—— 刚想到这,叶朝歌见到了客厅里的黑色运动衫,顿时一股惊骇到让她心儿都停跳了一秒的念头浮上了心头:难道沈欢,就是救下我的黑衣人?! 看身形,沈欢和黑衣人很相似。 而且如果黑衣人是沈欢,那他救叶朝歌的理由,就一目了然了:哪个男人,能忍受妻子给他戴绿帽?即使夫妻之前没什么感情。 这个念头升起后,就在叶朝歌心头疯涨。 之前她很多麻烦莫名其妙的化解,也有了解释,那就是:沈欢一直在背后默默帮她! 叶朝歌,咬紧了嘴唇,这才想起:她平日从没有关注过沈欢,根本不知道他都在做什么。 难道他表面上是个摆地摊的,背后—— 可想到这,叶朝歌又忍不住摇头:可这两年来,沈欢的表现实在太废柴了。 就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沈欢围着浴巾从她身边擦身而过。 叶朝歌忙问:“你刚回来?” “对啊,刚从北条街回来,那里很多人都上夜班。” 沈欢随意说着,走到客厅抓起了那身黑色运动衫。 北条街也是在郊区,和凉城大酒店相差上百公里,如果沈欢是黑衣人,不可能既在北条街摆摊,又去酒店救她。 叶朝歌深吸口气,又问:“这身衣服,是你的?” “是啊。” 沈欢提起上衣和裤子给她看了看:“从夜市买的,两件花了一百多。” 多廉价。 就连叶朝歌最廉价的睡衣,都足够买好好几身沈欢这两条黑色运动衫、和运动短裤—— 运动短裤? 叶朝歌眨了眨眼,大眼睛里的疑惑消失了。 沈欢这身衣服,上衣虽然和黑衣人的很像,但人家黑衣人穿的是长裤,而不是短裤。 看来是我认错了。 确认这一点后,叶朝歌长长松了口气:还好,不是他。 但同时,她心里又升起一股遗憾:她有多少次,在看那些小说时,希望自己的丈夫也像小说中那样男人,能在背后默默支持她。 不过紧接着,叶朝歌就开始嘲笑起自己了:他可是沈欢,不给你惹麻烦就不错了,你指望他支持你? 见叶朝歌一会咬牙一会瞪眼的,沈欢抬手在她眼前晃了晃:“你咋了?” “管你什么事!” 叶朝歌啪的扇开他的手,又开始生气了:“沈欢,你前天到今天,都干什么了?” “吃枪药了吧?” 沈欢拧着眉,说:“前天我就是正常的摆摊。下午去进货,不过回来的时候,倒是看到你倒在地上,我怕你感冒,就在浴室放了热水——” 叶朝歌俏脸一红:“停,跳过这件事。” 沈欢很无语的啧了一声,继续说:“之后我被奶奶叫去了喝鱼汤,然后又摆摊。就是那天晚上我发现了五条街这个好市场,前天晚上,昨天晚上到今早,我净赚了得有七八百。” 在沈欢的叙述中,他的生活除了摆摊就没别的了。 看着他提起赚了七八百时,那股子得意劲,叶朝歌再也没兴趣了,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你昨晚,没去凉城大酒店?” 我要是不去凉城大酒店,你早就被秦轩那啥了—— 沈欢心里冷笑,脸上却很茫然的摇了摇头:“没去啊,凉城大酒店一晚上那么贵,我住不起。你问这个干嘛?难道你昨晚在酒店?” 说到这,沈欢脸色很合时宜的白了下,然后咬了咬牙。 他是不是以为,我婚内出轨了? 就算我婚内出轨,你又有什么资格生气?我之所以被逼去酒店陪秦轩,那可都是因为你! 越想,叶朝歌越生气,最后猛地抬起了手。 她要抽死沈欢这个败事有余的废物! 第79章: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怨气、委屈,此时都一股脑的涌了上来。 叶朝歌的银牙,咬得咯咯作响。巴掌,舞的呼呼生风——她要一记降龙十八掌,抽死沈欢这个混蛋! 只有这样,才能解气! 可问题是,沈某人也很委屈啊。 天地良心,哥们是个人魅力太充足,才引得陈千娇像牛皮糖那样黏上来的。 当然了,这引起了秦轩对叶朝歌的报复,但他不是也解决了吗? 沈欢先是让雪莉查清秦轩的关系网,又亲自远赴燕都城,抓到秦轩那个妩媚的小秘书。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找来几条恶狗,才套出秦轩的秘密。 随后他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就紧锣密鼓的赶回来,解救叶朝歌。 俗话说,无功不受禄。 没罪,他凭啥挨巴掌? 沈某人往后一跳,躲开了叶朝歌的这一巴掌。 叶朝歌呢,一掌落空后,心里更加窝火,恶狠狠的想上前再说什么时,沈某人腰间那条浴巾,却轻飘飘的落在了地上。 叶朝歌下不去手了,恶狠狠的咬牙,跺脚,转头上楼。 她可不想看沈欢的脏东西,与其和他生气,不如回房间准备离婚协议,把这个男人彻底赶出去! 结婚这么久一来,叶朝歌对沈欢一直是爱答不理的态度。 生这么大的气,还是头一回。 “没想到她还有这一面。” 沈欢有些新奇的感叹一声。 疲怠的洗了个澡,叶朝歌想着手准备离婚协议时,心头却升起了更大的苦恼。 那就是江岭科技的事,还没解决。 因为黑衣人,秦轩虽然没有动她,但他会善罢甘休吗? 打开手机,铺天盖地的新闻消息就会提示叶朝歌:她,还在风口浪尖上。 疲怠的趴在床上,叶朝歌按了按太阳穴时,手机嗡嗡响了起来。 来电显示,燕都。 在燕都城,叶朝歌倒是也有几个朋友,但平时都不怎么来往。 “喂,请问您时哪位?” 接起电话后,叶朝歌直截了当的问。 让她意外的是,电话那头竟然响起了一个苍老的声音,问:“您,是叶朝歌叶小姐吧?” 对方的语气,非常客气。 叶朝歌也忙回道:“是我,您是?” “我叫秦伯毅。” 对方声音仍旧缓慢。 叶朝歌的脑海,却嗡的一响,结结巴巴的问:“是、是那位秦将军?” 她也是高材生了,从历史书中,看到过这位将军的大名,知道他曾经的赫赫战功。在娱乐正盛,天下太平的如今,他们的名字已经很少能听到了。 但此时听到他的声音,即使在电话中,叶朝歌也忍不住挺直了腰板。 “以前是,现在不过是个退休养老的老头子。” 那边笑呵呵的说。 叶朝歌哆嗦着从床上跳了起来:“请、请问您有什么事吗?” “也没什么事,就是想跟你道个歉。” 苍老的声音很慈祥,却又带着一丝悲伤:“秦轩是我孙子,他做了不少对不起你的事,是我管教不严。” 叶朝歌僵在那,不知道该说什么。 接着,秦老又问:“不知道龙渊龙首,和叶小姐是什么关系?” 叶朝歌又是一愣:“我、我不认识什么龙首。” 这次,论到电话那头沉默了。 过了一会,秦老才有说:“如果叶小姐有机会认识龙首,替我说声谢谢,要不是他,我这双老眼,都看不清自己家里人做了什么混账事!” 说到这,秦老的声音明显愤怒了不少,吓得叶朝歌一点也不敢搭话茬。 随后,秦老又表示会对叶朝歌进行补偿后,才挂掉了电话。 前后不过两分钟。 叶朝歌却得到了两个重要信息:秦轩对江岭科技做的事,他们家里老人知道了,很不满意,亲自给她道歉不说,还要补偿她。 这是天大的好消息,一下就解决了叶朝歌当前最焦虑的事。 第二件事就是,似乎有个姓龙的,管教了一顿秦轩。 很快,叶朝歌就把那位叫龙首的,和黑衣人联系起来。 难道,黑衣人就是龙首? 叶朝歌眨了眨眼,也顾不得写什么离婚协议了,满脑子都是黑衣人的事。 趴在床上,叶朝歌打开浏览器开始搜索龙渊龙首几个字。 龙首的消息,倒是没几条,龙渊的信息,却出现了不少。 大部分,都是某某游戏的广告。 往后翻了好几页,叶朝歌从一条小小的论坛回复中,看到了龙渊几个字。 点开看了会,叶朝歌懵了。 论坛中,在讨论国外那些很厉害的刺客组织。 有人说最厉害的是黑手党,有人说是圣主之矛。 这些组织,叶朝歌多少都听过,在小说里都泛滥了。但论坛讨论页的最后,有人默默回复了一句:最强大神秘的刺客组织,是龙渊。 龙渊,是刺客组织? 龙首,难道是里面的一个刺客? 叶朝歌对着这仅有的几条消息,想破了脑袋。 等天色大亮,外面的雨淅淅沥沥的变小后,她才想起什么,拿出手机找到一个号码拨通:“喂,韩叔叔,是我,朝歌。您早饭吃过了吗……” 韩正江,以前是凉城警方的老大,去年刚刚退休。 去世的叶老爷子,和韩正江关系不错,叶朝歌也和他熟识。 寒暄一番后,叶朝歌问出了关键问题:“韩叔叔,您知不知道,龙渊龙首的事?” 刚刚还很热情的韩正江,突然没声了。 过了很久,才问:“朝歌,你从哪知道,这个人的?” 叶朝歌没敢说秦将军的事,只是找了个借口说:“我、我从网上看到的,有些好奇。” 韩正江又是一阵沉默。 很快,叶朝歌听到那边的叹息声,和打火机点香烟的声音,韩正江长长吐出口烟雾后,才说:“两年前,我的妻子,就是死在龙渊龙首的手里。他是个刺客,而且是最强的刺客,朝歌,他和你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不管你是从哪听到关于他的消息,到此为止吧。” 他的声音里,竟然带着一丝恐惧,说完就扣掉了电话。 看来提起龙首,触碰到他伤心的往事了。 叶朝歌也茫然了很久,直到外面老爸敲门叫她吃早饭了,她才惊醒起床。 来到客厅时,叶朝歌不由得又想起了回来时发生的事,扭头看了眼沈欢的房间。 房门紧缩,沈欢即使在家里也神秘兮兮的。 可和同样神秘的龙首相比—— 叶朝歌自己都想笑:一个是连韩叔叔都害怕的最强刺客,一个是摆地摊的废物,怎么比? 第80章:大新闻 天刚擦亮,田小雅就顶着黑眼圈来到了公司门口。 以前是叶朝歌的贴身秘书,现在更是单独出去做教育项目的田小雅,还是很受人尊敬的。 还不到开门的点呢,但见她来了,保安立马屁颠屁颠的打招呼:“崔秘书早呀,您来总部有事要做吗?我给您开门。” “不用,我就在这儿等着,你忙。” 田小雅勉强挤出个笑容,看向路的尽头。 以往,每天早上八点半,叶总都会准时开车出现在路口,来公司上班。 现在是早上七点多,距离八点半还早得很,可田小雅已经等不及在这等着了。昨天叶朝歌的话,还好像在她耳边环绕。 想到叶总昨晚去干什么了,田小雅就难受的想哭。 一整晚,田小雅都辗转反侧的睡不着。 天亮后,她就再也在家待不下去了,顶着黑眼圈赶来了公司总部。 一会叶总来了后,我一定不能表现的太难过。 因为叶总肯定比我还要难过,我要做她坚强的后盾才行! 心里给不提提醒着自己,一个半小时很快就过去了,雨,也渐渐小了。 路的尽头,终于出现了熟悉的宝马,风驰电掣的开了过来,路过田小雅身边时,车窗拉下,露出了叶朝歌那张精美的脸蛋:“小雅,你来的正好。” “叶总,委屈您了!呜呜——” 田小雅呜呜哭着打断了叶朝歌的话,她下了一早上的决心,但看到叶朝歌的瞬间还是忍不住了。 叶朝歌明白她的心情,心里也升起一股暖意,下车拉住了田小雅的手:“小雅,别哭,我没事。” “可、可是……” 田小雅还呜呜的想说什么,却发现周遭的人都看了过来,其中,就有举着摄影机的记者。 见到叶总后,他们赶紧就冲了上来。 田小雅擦了擦眼泪,意识到在这哭只会闹出更多乱子。 叶朝歌也忙说:“去办公室,我正好也有事跟你说。” “嗯。” 田小雅乖巧点头,叶朝歌赶紧上车,赶在记者冲上来之前,开进了公司。 记者想跟进去,却被保安拦下。 无奈下,那群记者看向了刚刚和田小雅。 她刚刚和叶朝歌深情交谈,也很有新闻可以挖掘啊! 一个鸭舌帽记者,立马举着话筒,拦住了田小雅:“美女,你和江岭科技的叶总好像很熟啊?请问她有没有对本次事件发表过感想呢?产品不达标、偷税漏税以及生产安全问题一次性曝光,是她平日对待生产就如此不严谨吗……” 一个又一个的问题,怼在了田小雅脸上。 每个问题,都可能对江岭科技的声誉造成二次伤害,所以田小雅根本不敢乱说话。 只能推搡着记者们,慌乱想离开。 说来也是不凑巧的,刚好有个员工经过时看到这一幕,不小心脱口说:“呀,田秘书怎么被记者围住了?” 秘书俩字传进记者耳中后,这群人眼珠子都亮了:“您是叶总的秘书?那您肯定知道叶总平日里是什么样的人吧?网络上流传着一种说法,说都是因为叶总平日里恶做得太多了,所以才遭到了报应,请问是真的吗?” 田小雅慌了,想替叶朝歌辩解什么:“不是的,叶总她工作很认真,人也很善良……” “你们说的没错。” 突然一个声音,从人群外嘹声喊出。 田小雅跟着众人看去,就见一个年轻人站在那,冲着记者笃定的说:“江岭科技之所以会有今天的下场,都是因为叶朝歌平时作恶太多。” 有记者敏锐的嗅到了大新闻,调转摄像机对准他,提问:“您说的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可是叶朝歌的堂弟,从小和她一块长大。她是什么人,我再了解不过了!” 这个年轻人,正是叶帆。 田小雅一下急了,红着脸吼道:“你、你胡说八道!” 叶帆挑眉看她一眼,冷哼一声说:“我可没说谎,叶朝歌之前就经营不善,差点把江岭科技赔进去。她生活作风也有问题,找的那个上门女婿,不久前还跟陈千娇传了绯闻呢。” 跟陈千娇传绯闻? 记者们精准捕捉到了关键信息,问:“你是说娱乐报上,和陈千娇挽着手亲密出现在郊区的男人,是叶总的……” “千真万确。” 叶帆自信的指了指田小雅:“不信,你们问她。” 记者又看向了田小雅:“田秘书,陈千娇的绯闻男友,真的是叶总丈夫?” “是、是。” 田小雅咬着嘴唇艰难的点头,这是事实,她没法说谎,不然以后爆出来更难堪,但紧接着就说:“可那和叶总没关系,叶总她——” 田小雅有一肚子的委屈。 不是委屈自己,而是替叶总委屈。 明明,叶总什么错都没有。 偷税漏税的是叶帆,传出绯闻的是沈欢。可所有的指责,却全都落在了叶总头上。 她真想告诉这群好事者,叶总为了江岭科技,昨晚做出了多大牺牲。 可她不能说,叶总在网上的舆论,已经是风口浪尖。田小雅不能在让这些记者知道,叶总昨晚献出了清白。 可她不说,叶帆反而更加得意,又冲记者爆出了个惊天大料:“叶朝歌现在能执掌江岭科技,是从我们这些亲戚长辈手中巧取豪夺过去的!她根本没有遵守爷爷的遗愿!” 此话一出,全场哗然。 一个人如果不讲义气,大家只会小心和他相处。 但一个人如果不孝,那没人会愿意和他往来。 因为不孝的人,就是龙国道德最低端的人。 大新闻来了! 所有的摄影师,都齐刷刷的把摄像机对准了叶帆。 各大媒体的记者们,也好像屁股着火一样,争先恐后的冲向叶帆,恨不得把话筒塞进他嘴里。 “叶先生,您能详细讲述一下这件事吗?” 叶朝歌的不孝一旦被散播出去,她的声誉将被彻底摧毁! 田小雅真的吓坏了,赶紧去拦那些记者:“不、不是这样的!他在说谎,是他们一直盯着叶总的股份,他们才是坏人!” 她的呐喊,很无力。 田小雅着急坏了,抬手抓向一个记者的衣袖,却被无情推开:“一边去,别耽误哥们的大新闻!” “啊!” 田小雅被推的一个趔趄,后退几步,踉跄坐在了公路上。 好巧不巧的,一辆车刚好路过,看到有人坐在路边后连忙鸣笛:滴滴、滴滴!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车太紧了,刹车也来不及。 听到鸣笛扭头看去的田小雅,只能眼睁睁看着车头在她眼里放大,下一刻,就要把她撞飞! 第81章:不像传言中的废物 今天的新闻里,除了叶总继续遭到口诛笔伐,恐怕某个狭小的页面,还会记录下我的死亡吧? 这是车撞来前,田小雅最后的念头。 与这个念头相伴的,还有浓浓的不甘。 她不甘心叶总的声誉,被叶帆那个小人如此诋毁! 可随着车轮滚滚而来,她再怎么不甘,也来不及了,只能呆滞的坐在原地,等死。 可就在车轮撞来前,她的胳膊突然被抓住,整个人好像秋千一样荡在半空,双脚高高抬起,险之又险的擦着车顶滑过。 吱嘎——瘆人的刹车声响起,那辆小汽车斜斜的停在路中央,车主摇下车窗就破口大骂:“疯啦!想找死自己跳楼,别蹲马路中间!” “不好意思,她不小心。” 一个男人的声音在她身侧响起。 田小雅这才茫然侧目,然后就看到了一张削瘦的侧脸。 这张侧脸很熟悉,以前田小雅只觉得很普通,可今天她却觉得,这张脸很有安全感。 田小雅脸色苍白,喃喃开口:“沈欢?” 沈欢把她放下,笑嘻嘻的说:“以后小心一点。” 千钧一发之际,把田小雅从车轮下救下的,不是沈欢还能是谁? 田小雅又懵了片刻,活下来的幸福感才涌上心头时,就听那边的叶帆已经拿过了话筒,手里挥舞着一份遗嘱合同,嘹声喊:“记者同志们,爷爷遗嘱上写的清清楚楚,我们三家各拿三成江岭科技的股份,身为总裁的叶朝歌,能多拿一成。” 叶帆说的慷慨激昂的:“可叶朝歌呢?却用卑鄙手段侵吞了我们的股份,现在我们家,还有三叔家,加起来才两成股份!叶朝歌能有今天,完全是报应!可我恨啊,爷爷留下的江岭科技,就这样毁在她手里了……” 一边说着,他还假惺惺的擦了擦眼泪。 好家伙,演戏演全套了。 没来得及享受劫后余生喜悦的田小雅,听到他的话后又气得咬紧了牙关:“他、他怎么这样无耻呀!这群记者也是,根本不在乎真相!” 一个扛摄影机的大哥,听到她的话后嗤笑一声:“小姑娘,这个年头,谁无耻谁赚钱。网民想听什么,我们报道什么,这样才有热点,才能来这个,懂不懂?” 说着,大哥冲她伸出手,捏着食指和拇指捻了捻。 田小雅气得跺了跺脚。 可她也知道,人家说的是事实。 谁想听叶朝歌多悲惨、多苦大仇深啊? 她再悲惨,也是含着金汤匙出生,比普通人富裕的多。 网民们更想听身居高位的叶朝歌,多么无耻。批判这样的她,才能让大家更“爽”。 网民们爽了,这些八卦媒体就成功了。 想明白了这些,一股无力感,顿时从田小雅心头升起。 “他也就再嘚瑟两分钟了。” 沈欢突然撇着嘴,不屑的说。 田小雅一愣,皱眉问:“什么意思?” 沈欢冲围着叶帆的记者们努了努嘴:“我的意思是,顶多两分钟,这群记者就会离开。叶帆说的这些,不会有人报道的。” “怎么可能。” 田小雅叹息着摇摇头,心里却不怎么的,也有了些期许,心里默默梳着时间。 六十秒过去了,九十秒过去了,眼看两分钟就到了,叶帆还在那历数叶朝歌的不是,记者们,也像是一群苍蝇,乱糟糟的问个不听。 沈欢说的话,你怎么能信呢? 田小雅心里苦笑:她可早就听说过了,叶总这位丈夫,是个啥也不懂、还不知进取的废柴…… 叮铃铃。 不知道谁的手机铃声,打断了田小雅的思考。 一个记者,接起了电话:“喂,主编啊?我在江岭科技门口呢……什么!燕都晨报有了新进展?” 就如同一个信号,现场其他媒体的记者,也受到了公司的来电。 一时间,再也没人听叶帆说什么了。 叶帆有些着急:“哎,我还没说完呢。” 给他话筒的那个记者,却一把抢回了话筒:“还说啥啊,人家燕都的新闻都澄清了。” “你们再说什么?” 叶帆忙问。 没人理他。 那些记者,一个个都失望的不行,边撤呼、边抱怨:“还以为这次能有什么大新闻呢,结果轩昂集团出来澄清了。” 田小雅眨了眨眼,去拦刚才搭话的摄影师:“大哥,我听你们说轩昂集团,它澄清什么了?” 摄影大哥扛着设备蹲点好几天了,啥新闻都没捞着,心情明显不咋地,要不是看田小雅漂亮,都懒得理她,只是没好气的说:“自己看新闻,一搜就搜到了。” 田小雅忙拿出手机,搜了下轩昂集团。 结果一下,就蹦出来一大串最新消息。 八点半,燕都晨报开始播放新闻,新闻的第二条,就报道了轩昂集团的事。 新闻上说,轩昂集团的总裁秦轩,因为涉嫌偷税,恶意竞争,还利用媒体打压远在凉城的某个小企业家,所以被判了刑法。轩昂集团背后的秦家则表示,愿意将整个集团捐给国家,以弥补秦轩犯下的错。 后面半条,田小雅没看下去,她看着新闻中说到凉城某企业时,眼角就湿润了。 原来,江岭科技这些天的无妄之灾,都是轩昂集团带来的。 而轩昂集团已经认罪了。 此消息一出,立马让网络舆论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网友们意识到,近段时间叶朝歌的丑闻都是秦轩恶意炒作了。 一瞬间,江岭科技从人人口诛笔伐,变成了人人打抱不平。 网民们的口风,比六月天变的还快。 事情被燕都晨报抢先一步报道,记者们也就都散了。 只剩叶帆一个人僵在那,像极了小丑。 叶帆也纳闷啊,这几天媒体拼了命批判叶朝歌,二叔伯一家合计合计,就打算趁机复出,再压她一把,好重掌公司。 今早,叶帆才受命拿着老爷子的生前遗嘱前来。 结果计划才刚展开,就失败了。 他的丑态,无人在意。沈欢看着翻新闻的田小雅,淡淡的说:“我平常就喜欢看新闻,燕都晨报每天早上播报前,在他们网站上都有新闻预览的。” “我看预览上说了江岭科技的事,我就猜等新闻八点半播报,天南省这些媒体,看到新闻后立马就会没兴趣的。” 所以沈欢才敢掐着时间说,最多几分钟这些记者就会滚蛋了。 “你猜中了。” 田小雅眨了眨眼,看沈欢的眼神多了些异样:感觉,他不像传言中那样废物呢? 心头刚升起这个念头,沈欢突然说:“叶朝歌找我有事,我先过去了。” 不说话不要进,他一提起叶朝歌,田小雅又想起了什么,猛地咬紧嘴唇冲进了公司里。 第82章:叶总很暴躁 总裁办公室。 都来不及敲门,田小雅冲进办公室后,就急切的扑到办公桌前:“叶总!” 坐在大班椅上的叶朝歌,淡淡的笑了声:“小雅,昨天我让你送——” “您、您昨晚没事吧?” 田小雅抓住叶朝歌的手,像是要哭。 怎么可能没事呢? 燕都晨报既然澄清了江岭科技的误会,那就证明危机解除了。 昨晚,叶总才答应某些人的无耻要求。 今天危机为什么会解除,一目了然。 叶总昨晚,一定很痛苦吧?但今天她还是一如既往来上班,没有表现出丝毫异样。 田小雅心头升起了莫大的悲哀,眼泪忍不住就滚落下来。 见她流眼泪了,叶朝歌恍然,赶紧站了起来,安慰她:“小雅,我没事,昨晚什么也没发生。” “您别安慰我了,现在难受的是您!” 田小雅咬着嘴唇说。 叶朝歌苦笑:“真的什么也没发生呢。” 田小雅茫然抬头:“真的?” “真的,昨晚我去了酒店,但有人救下了我……” 叶朝歌用了几分钟时间,把昨晚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末了才说:“救下我的黑衣人,我也不知道是谁,只能说很幸运吧。新闻你看了吗?秦家的人已经帮我们澄清了,只要再把叶帆漏交的税和滞纳金补交,就没问题了。” 田小雅又问:“那调查小组,和商协呢?” “秦家都亲自给我道歉了,他们应该也不会继续找我们麻烦了。” 叶朝歌一边说着,又想起了今早秦老爷子的那通电话。 知道现在想起,她还觉得受宠若惊。 见田小雅终于松了口气,叶朝歌问:“昨天我让你帮忙交给沈欢的离婚协议,你应该还没给他吧?” 田小雅愣了下,太多事情压在她心头,她都忘了这件事了。点了点头后,从小包里拿出协议放在桌上,有些迟疑的说:“叶总,事情都过去了,您也没必要和沈欢离婚了吧?其实我觉得,他也不是那么废物……” “不行!” 叶朝歌打断田小雅的话:“你根本不知道,这次秦轩找我们麻烦,就是因为他和陈千娇搞爱昧。上次和周家也是,每次都是他惹的祸。” 深吸口气,叶朝歌咬牙说:“我必须和他划清界限,不然将来他指不定又惹出什么幺蛾子呢。” 叶总语气如此坚定,田小雅也不好再劝,叹了口气:“好吧,可沈欢会同意离婚吗?” 叶总长得漂亮,又家大业大,沈欢舍得这块香饽饽吗? 叶朝歌迟疑了一会,闷声说:“大不了,给他部分股份……” “用不着。” 沈欢的声音响起,办公室门缓缓推开。 田小雅担心叶朝歌,是小跑着进来的,沈欢就跟在后面,来的也很快。 “你叫我来公司,就是想说离婚的事吧?” 沈欢走进来后,淡淡的说:“可以,我答应你。江岭科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不会拿你一分钱的。” 要是沈欢咄咄逼人的要钱,叶朝歌肯定横眉冷对,拍桌子让他滚蛋。 可沈欢这么说,她又有觉得他有些可怜。 毕竟叶总还是很善良的,知道沈欢一旦离开叶家,估计就是摆一辈子地摊的命了。 叶朝歌抿着嘴唇轻声说:“怎么说,你也照顾爷爷奶奶两年多。要不然这样,我给你半成股份。” 江岭科技市值数亿,一成股份就价值千万。 半成股份,也足够让任何人一辈子衣食无忧,任何人听了,都会心动。 可沈欢还是摇头:“爷爷奶奶救了我的命,我照顾他们是应该的。你要实在想给我什么,就那辆小吃车好了。” 要分,就分的彻底点。叶家的东西,他不需要。 至于小吃车—— 那可是沈某人给叶朝歌当司机的报酬,是合法收入。 抱着这样的心态,沈欢快步走到办公桌前,拿起离婚协议,又问:“有笔吗?” 笔,就在叶朝歌手边,她却没动。 沈欢又看向田小雅。 田小雅也是聪慧之人,可不想掺和俩人的家事,回避开他的眼神,提着小包告退:“叶总,学校那边还有事呢,我、我先走了。” 随着办公室门关上,叶朝歌才抿着嘴唇问:“奶奶那边,你打算怎么说?” 坚持做两年表面夫妻,就是怕离婚后,奶奶会伤心。 提到老太太,沈欢语气放缓了不少:“尽量开导吧,我会常去看她的。” “可她的身体情况也很不好。” 叶朝歌摇摇头:“上次因为周明远的事跟二叔伯吵架,她就好些天才缓过来。” 是你要离婚,自己却又不想面对! 沈欢啪的把离婚协议拍回桌面,点上一根烟:“那你说,怎么办?” 除非有客人来,不然她的办公室都是禁止抽烟的,叶朝歌蹙眉,却没喝止他,只是冷冷的敲了敲离婚协议:“婚,还得离。但这事,得先瞒着奶奶。” 沈欢皱紧了眉头:“啥意思?” 叶朝歌深吸口气,说:“奶奶已经快九十了,我的意思是,暂时,你我还和以前一样。等她老人家百年之后,再正式宣布离婚,怎么样?” “好算计啊,好处都让你占了,我白白在你家浪费时间。” 沈欢冷笑着吐出口烟雾,熏的叶朝歌抬手扇了扇,脸色更加不善:“你有意见?” “没有。” 沈欢摇头,伸手去拿笔。 却又被叶朝歌拦下:“还有两个条件。” 沈欢皱紧眉头:“有完没完?” “必须得说清楚!” 叶朝歌一拍桌子:“第一,你不能再干预叶家的事!你知不知道你自己闯了多少祸?” 看着叶朝歌认真的眼睛,沈欢忍不住笑了:无知者的人往往很有自信。 叶朝歌根本不知道,要不是有沈欢在,叶家早就玩完了。 看出了沈欢的讥讽,叶朝歌咬牙:“你笑什么?!” “笑你冰雪聪明,我能给您当几年便宜老公,八成是祖坟冒青烟了。” 沈欢没好气的说。 我怎么以前没发现,他这么欠揍呢? 叶朝歌粉拳攥的紧紧的,强忍着揍人的冲动,继续冷嗖嗖的说:“第二,我不管你在外面有没有女人……比如陈千娇,但你不能传出绯闻,败坏我的名声。” 提到陈千娇,沈欢说话更呛了:“可以,你以后跟谁去酒店干什么事,我也不会管的。” “你胡说!我什么时候去酒店——” 叶朝歌羞恼的一拍桌子,却又想起了昨晚的事,秀眉不自然的蹙了下:“我的条件就这么多,作为交换,你也可以提出自己的条件。” “没条件。” 沈欢伸手拿笔,唰唰在离婚协议上签了自己的名字。 叶朝歌同样在离婚协议上签字。 一式两份,两人各执一张后,沈欢把烟头随手一丢,转身离开。 说来奇怪,以前和沈欢朝夕相处,叶朝歌也只觉得讨厌。 但现在看到他,她心里却会像滚落在她脚底的烟头一样,冒出火星。 狠狠把烟头踩灭,叶朝歌暴躁的从嘴里挤出三个字:“没素质!” 第83章:吕少的悲哀 明珠教育的校长办公室被狠狠撞开,推着轮椅进去的吕浩,红着眼的冲吕夜紫怒喝:“二姐,我需要人手,很多!” 他身上的伤疤,在精湛的医术下已经看不出来了。 但脚果上的致命伤,却注定吕浩再也站不起来了。 所以吕浩真的恨极了沈欢。 在病床上,他就不止一次的叫骂着,要踏平凉城,要让沈欢和叶家,给他的脚陪葬! 作为吕家第三代唯一的男丁,吕家以往对他可谓是有求必应。 可这次,却没一个人替他说话。 后来甚至亲戚们都不愿意去看他了,把他和几个漂亮护工丢在了一栋别墅里。 吕家大少什么时候受过这种罪? 吕浩憋屈,又痛苦,动不动就对那些温柔漂亮的护工破口大骂。 而每次他不满的女护工,都会被第一时间送走,紧接着,吕家就会送来新的女人。 一个比一个漂亮。 就好像吕家要用美女,淹灭他内心的怒火一样。 可他哪有欣赏美女的心思啊,今天身上的绷带刚拿掉,终于能下病床的他,就命令两个漂亮护工,开车送他来了公司。 明珠教育,教书育人的地方。 吕夜紫吕大美女,就是这所学校的第一校董。 她的办公室相当豪华,和五星酒店的总统套间相比也不差多少,吕浩推着轮椅撞开办公室门后大喊时,她刚从后面的试衣间换号一身外出的衣服。 抬眼看了眼吕浩,吕夜紫声音冷傲:“你要人干嘛?” “还用问吗?当然是把凉城那个小瘪三宰了!” 吕浩恶狠狠的道:“还有那个叶家,我要他们所有人,给我的腿陪葬!” 吕夜紫缓缓走到化妆镜前,坐下化妆,头也不抬的说:“省省吧,那件事过去了。” 吕浩一愣:“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今后你不准再找叶家的麻烦,给我老老实实呆在明珠。” 吕夜紫冷冷的说:“沈欢,咱们得罪不起。” 暴怒下,吕浩才听不进去,重重一拍轮椅:“那我的腿呢?白断了!?这是什么道理?一个屁沈欢,凭什么得罪不起?!” “就凭他把韩远航打得比你还惨,韩家却连个屁也不敢放。” 吕夜紫说着,看到自己额头上多了一颗痘痘。 因为持续关注凉城事态发展,她这几天都没好好休息,皮肤都出问题了。 这会影响她的美貌,会在那个男人心里减分,很不好。 缓缓抬手,拿化妆品遮住痘痘时,吕浩又开口了,咬牙切齿:“那是因为韩家全是软蛋!而且韩家也不止韩家一个继承人。可吕家就我一个,我被一个瘪三打残废,咱们吕家的脸往哪搁?” 吕浩的不理智,让吕夜紫皱起了眉头,扭头看向他,一字一顿:“我说了,这件事过去了,休要再提!” 她多年身居高位,早就锻炼出了女王的气势,雷霆开口下,还真震得吕浩脸色一白,闭上了嘴。 可他的怒火,却消不了,半响后阴沉着脸说:“我明白了,吕夜紫,你是不是看上那个小白脸了?我就纳闷那天在凉城,你为什么让我退下,感情,你和他早就有奸情啊!” 吕夜紫好看的眼角,抽搐了下。随即猛地站起,走到吕浩面前抬手:啪! 一耳光,抽的吕浩身子一歪。 吕浩捂着脸缓缓坐正,脸上竟然露出了一丝狞笑:“看来,被我猜对了啊,你们这对狗男女——” 啪! 又是一耳光,重重扇在他脸上。 吕夜紫眼睛眯出危险的弧度,冷冷的说:“吕浩,再敢胡说,我抽烂你的嘴!” 说完,吕夜紫拿出手机,调出了一个新闻,丢在他腿上。 姐弟情深。 吕夜紫对吕家唯一的男丁弟弟,可以说从小就呵护有加。 吕浩也很纳闷,是什么让吕夜紫下这么重的手。 难道他真的说对了? 带着疑惑和愤恨,吕浩看向手机屏幕,随后皱紧了眉头,念道:“轩昂集团董事长秦轩涉嫌偷漏税、洗钱、对凉城某企业恶意竞争等多项罪名,已经作出惩罚,秦家将公司捐给国家……你给我看这些干嘛?” “我带你去凉城找叶家的麻烦,是为了什么?” 吕夜紫反问。 吕浩下意识回答:“因为秦少看不惯叶家女婿和陈千娇传绯闻,许诺了我们轩昂集团下个季度的销售权,委托我们去凉城——” 话说一半,戛然而止。 暴怒中的吕浩,脸色肉眼可见的恢复了冷静,随即开始发白,哆嗦着问:“我们从凉城失败后,秦少亲自对叶家动手了?” “还不算太笨。” 吕夜紫重新坐在化妆镜前:“这次是秦老爷子亲自出面,将轩昂集团上交给了国家。我们的人已经去燕都了,本想打听到秦轩现在的下场再告诉你的。” 吕浩呆呆坐在那,很久都没有动作。 秦家,竟然被逼的交出了轩昂集团。 甚至秦老爷子,都亲自出面。 要知道,秦家能成为燕都豪门,就是因为秦老爷子的存在,不管是公家还是战部,哪个不敬重他几分? 从没有谁,能把秦家逼到如此程度。 而这一切,都是沈欢做的。 一行冷汗,从吕浩额头滑落。 刚看到新闻的时候,吕夜紫的震惊丝毫不比吕浩小。她能猜到沈欢是个狠人,可没想到能这么狠。 被迫献身沈欢后,吕夜紫就一直记恨着他。 可现在,那些记恨灰飞烟灭。 吕夜紫反倒感谢那场献身,让她能和沈欢那种强者有了一丝瓜葛。 经商多年,能把吕家企业经营到空前盛世,吕夜紫靠的就是能抓住机遇。 现在,机遇来了。 细细涂完口红,确认镜子里的她,将女王的气质和妖精的美艳完美结合后,从椅子上站起。 吕浩,还在震惊中。 直到吕夜紫哒哒走过来,拿走她的手机后,才茫然惊醒:“二姐,那我该怎么办?” 腿断了,吕家家业注定不能由他这个残废继承。 仇呢,也不敢报。 吕大少一下就迷茫了。 吕夜紫看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悲哀,轻声问:“知道老爷子,为什么三天两头的送给你美女吗?” 就是要让吕浩多多撒种,给吕家留下几个男丁。 现在的他,对吕家最后的剩余价值就是播种。 吕浩彻底无力,颓然倒在椅子上时,吕夜紫头也不回的走出了办公室,同时打通了秘书的电话:“帮我安排酒店,今天开始,我会住在凉城。” 说完,吕夜紫舔了下嘴唇:“沈欢,我来了。” 第84章:千娇买酒 天色还没暗,沈欢就开始忙活了。 桌椅板凳摆在车前后,又把刚从市场买来的牛羊肉、海鲜青菜分门别类的放在货盘里。 骄阳似火。 下午三点的太阳,晒红了北海街小摊贩们的脸蛋子。 只有沈欢,还保持着一张小白脸:他在小吃车里忙活,甚至还有空调吹。 他的优渥条件,引来了其他摊友们的白眼,纷纷心中咒骂:这臭小子今天一个客人都没有才好! 可老天总是不让人如意。 还没到下班的点呢,就有位穿着t恤短裤的美女,甩着两条白晃晃的腿子走到了小吃车前。 美女戴着大墨镜看不清脸蛋,但身段气质都是一绝。 这样的美女,在其他小摊贩的心中都是出入高档场所的,怎么这时候来地摊吃东西? 美女可不管他们在想啥,把几张红色大钞拍在小吃车窗口板子上:“点餐!” 那个气势,好想要把小吃车都给吃进去。 啧,那小子也太好运了,第一单就遇到了美女客户。 其他小摊贩白眼都快翻到天灵盖里了,可下一刻,老沈烧烤摊小老板的话就让他们大跌眼镜:“不卖。” 沈欢干脆利落的吐出俩字,继续低头忙活。 墨镜美女咬了咬牙,鼓着嘴说:“为什么不卖?” 沈欢把钱给她推回去,慢悠悠的说:“我跟我老婆约法三章了,不能和别的女人搞爱昧。如果我今天卖给你烧烤,明天你就会强行拉我去酒店,和我发生不该发生的关系……那样我的婚姻生活会变得很不稳定,所以,我不卖。” 瞧瞧,这是人说的话吗? 距离小吃车最近的爆肚摊上,戴着鸭舌帽的老板刚喝了口凉茶,听到沈欢的话后差点没喷出来:小老板吹空调把脑子吹糊涂了吧? 人家美女只是要买你的串,你就觉得人家要睡你? 鸭舌帽心里讥讽的话还没落下,让他大跌眼镜的对话就又来了。 墨镜美女竟然没反驳沈欢,反而是娇滴滴的说:“人家不会强行拉你的啦,人家更喜欢被动。” 哇靠,要不说地摊经济复苏呢,连美女都开始倒追地摊老板了! 鸭舌帽忘记了喝茶,呆呆的看着小吃车的方向,然后就见沈老板面对美女的大胆示爱,竟然翻了个白眼,摆摆手说:“赶紧滚蛋,别耽误我做生意。” 都说顾客是上帝,沈欢对这位美女上帝如此不客气,是因为他认出了对方:陈千娇。 陈大明星乔装打扮后,还真没被路人认出来。 但这可逃不过沈某人的法眼。 沈欢刚和叶朝歌约定不传绯闻,又刚经历过秦轩的事,当然不想和陈千娇这个大麻烦有纠葛。 所以他打定主意,就算躲不了,也不能做她的生意,免得她得寸进尺。 “求求你了还不行吗?我就想吃个串……” 陈千娇甜腻腻的撒娇,听的路人心都软了。 沈老板却跟没听到似的,理都不理。 三十七度的高温,终于点着了陈大影星心里暴躁的火苗,咬牙:“沈欢,你还是不是个男人,那天在车上你摸都摸了,别想不负责!” 沈某人手一翻,把两串鸡翅膀插进竹签。 陈千娇跺了跺脚,气鼓鼓的还想说啥呢,一旁的鸭舌帽老板终于看不下去了,凑过来说:“美女,他不卖给你,我卖。” 陈千娇眼珠子转向他:“你肯卖给我?” 鸭舌帽老板点头:“你想吃什么?” “酒。” 陈千娇豪迈的拿出几张大超,递给他:“这些钱,全买酒,我就在这喝。” 说罢,陈千娇气鼓鼓的把包放在小吃车前的餐桌上,坐下。 看着这位大美女,是铁了心要追沈老板了。 鸭舌帽老板心里叹息着,也不会跟钱过不去,回自己摊位搬了两箱酒过来,还贴心送上开瓶器。 陈千娇也不拖沓,打开一瓶咕嘟嘟仰着脖子就开始喝。 咕嘟、咕嘟。 鸭舌帽老板又劝:“美女,空腹喝酒伤肝。” “不用你管,我喝死在这才好呢!” 陈千娇跟吃了枪药似的。 鸭舌帽老板也没兴趣继续热脸贴人家冷屁股了,拿着钱悻悻地走了。 人在空腹喝酒的时候,酒精会直接被胃吸收进血液,很容易就会醉,也对肝脏和肾脏造成损伤。 最重要的是,啤酒这玩意真没多好喝。 气大,量足。 一瓶酒还没喝完,陈千娇就喝不下去了,酒从嘴角溢出,流进脖颈里。 勉勉强强,一瓶啤酒喝完了。 长长打了个酒嗝后,陈千娇捂住嘴巴,哗的吐出一大口。 要是被人认出,这位就是迷倒万千男人的陈大影星,她的粉丝们一定会崩溃:俺的女神才没有这么不淑女呢! 可这就是陈千娇。 吐完后,她红着眼的擦了擦嘴,又起开一瓶。 抬头就喝。 咕嘟、咕嘟。 每咽一口,都有半口酒溢出来,陈千娇的小肚子,也开始胀大。 也不知道她哪来的毅力,眼泪都憋不住了,竟然还是把酒喝干了。 随即又是低头,吐出一大口。 不吐,肚子里装不了。 可就是这样了,陈千娇竟然又拿出了一瓶。 这下,其他老板也看不下去了,纷纷来劝,陈千娇却谁的话也听不进去,继续喝。 大家都看出来了,她是要玩命啊。 要是沈老板不喊停她,她要么酒精中毒,要么喝出个胃爆炸……总之肯定少不了进医院。 沈欢却懒得管她。 他可知道,陈千娇这厮是个妥妥的心机女。如果他劝酒,她肯定顺杆子往上爬。 还不如任由她喝。 根据他的观察,陈千娇第二瓶眼珠子就开始晃悠,最多三瓶,她就该喝醉了。 到时候沈欢叫辆出租把她送走完事。 沈欢手里是有陈千娇经纪人王姐电话的,所以也不担心没地方送。 果然不出他所料,第三瓶酒还没喝完,陈千娇就再也忍不住了,张嘴哇的全吐了出来,随即酒瓶子一扔,趴在桌上睡着了。 睡相极差。 沈欢这才摘下卫生手套,走出小吃车准备给她打车。 只是刚下车,还没走到陈千娇面前呢,就有一群光着膀子,衣服架在肩膀上的小混混,大摇大摆的走到小餐桌前。 为首的那个走过来,拍了拍陈千娇的脸蛋,嘿嘿阴笑:“小姑娘,大白天的自己喝酒啊?要不要陪哥哥一起啊?” 陈千娇即使喝大了,也懒得理会这种人,头也不抬的吐出一个字:“滚!” 第85章:陈千娇的戏 越是郊区,越容易出刁民。 光膀子的老大,就是这片区有名的混混头目威哥。 笼络了一群无业游民,每天吃喝玩乐,最大的爱好是欺负良家妇女。 陈千娇虽然戴着个大墨镜,但那身材,那长腿,都妥妥的是极品良家。最难得的是,这位良家竟然还在独自一人喝闷酒。 看着她趴在酒桌上的可怜样子,威哥再也挪不动脚了。 走过来后就朝亲切的邀请她一块喝酒。 威哥有经验,知道这种喝闷酒的女人最容易下手。虽然陈千娇拒绝了他,还让他滚,但他并不介意,而是很有耐心继续凑过去。 其他小摊贩们,都咬牙切齿。 威哥是啥人大家都知道,虽然不是什么大人物,但谁也不想被他缠上。 所以大家虽然都挺同情墨镜美女的,但没谁敢站出来说话。 这也加剧了威哥的猖狂,见陈千娇趴在桌上不省人事,竟然抬手就去搂她的腰:“妹妹,别急着拒绝嘛,哥哥家里还有几瓶好酒——” 突然,一只手伸过来拦在了威哥面前:“不好意思威哥,她已经喝得够多了。” 威哥抽了两下,没抽动,怒目看去,就见到了小摊位的老板,沈欢。 他一只手抓着威哥手腕,另一只手把陈千娇拽到了自己身后。 “麻的,敢抢……嘶,你、你放手!” 威哥骂道一半,被抓着的手腕却像要裂开一般,疼得他拼命后拽。 沈欢乖乖放手,威哥就因为惯性踉跄后腿几步,一屁股坐在马路牙子上。 太阳太毒了,把公路烤的像煎锅。 威哥屁股着地,烫的斯哈一声就跳了起来。连他自己都觉得很滑稽,所以他很生气,抬手就朝沈欢脸上扇区:“臭小子,你找死!” 啪! 耳光声清脆。 威哥脸上多了五根纤细的手指印。 动手的不是沈欢,而是陈千娇。 她醉意还没消散,腮帮子红彤彤的,语气却很恶毒:“你算什么东西,敢打我男人?!” 四周,一下就安静了。 威哥也愣愣的捂着腮帮子,没想到烂醉如泥的小娘们,竟然会突起伤人,还高调宣布:沈欢是她男人。 良久,威哥怒火才重新拱上脑门,大手一挥:“兄弟们,揍他丫的!” “敢打我们老大,臭娘们,你找死!” 叫嚣声中,几个混混纷纷扑来。 反观上一秒还威武霸气的陈女侠,又哇的吐了一口,瘫坐在了桌子上。 其他小摊贩们,生怕殃及池鱼,也赶紧开溜。 只有沈欢没法逃避也没法走人,只好无奈的叹了口气,伸出一只手,朝自己勾了勾。 “哎呀,还敢挑衅我们,找死!” 威哥大骂,双臂一震冲到沈欢面前,看样子是要一记大力金刚掌把沈某人扇飞。 砰的一声,果然有人起飞了,不过却是两百斤的威哥。 他被沈欢一脚揣在小腹上,化身肉弹,倒冲而回,撞倒三五个兄弟,都趴在地上哎哟惨叫起来。 又有混混冲了过来,手里拿着根钢棍,打算一棒把沈欢的脑壳打烂。 结果呢,撬棍掉在了地上,沈欢一脚闷在他胸口,把他踹飞足得有五六米。 好家伙,这个摆地摊的劲也太大了! 其他混混们再也不敢上,赶紧扶着伤员溜了。 沈欢拍了拍手掌,低头看去——本该趴桌子上喝醉的陈千娇,竟然双手托着腮,一脸笑意的看着他:“欢哥,你动手打人的样子,好帅哦。” 靠,上当了! 沈欢脸皮抽了下,咬牙:“我真是瞎了眼,才忘记你是个演员,最擅长演戏!” “我不是擅长演戏,是擅长喝酒。” 陈千娇笑嘻嘻的说着,数出两张大超拍桌子上:“来两份生蚝。” “不卖!” 沈欢冷声回绝。 陈千娇鼓了鼓嘴:“小气,反正你刚刚又英雄救美了,本姑娘又芳心暗许了,还差这两份生蚝吗?” 沈欢理也不理她,绕过她的呕吐物就开始收拾桌椅板凳:“不差也不卖,因为我要收摊了。” 陈千娇乖乖站起,帮他收拾,一边问:“收摊去哪?” “回家。” 沈欢多一个字都懒得说。 陈千娇忙问:“能不能先送我回家?我没开车,很不方便的。” “不能。” 沈某人铁石心肠。 陈影后可怜巴巴:“那手机能借我吗?我打电话让王姐来接,我今天出门着急,没带手机。” 这里距离市中心很远,不用打车软件,都很难打到车。 所以沈欢迟疑了会,把手机递给了她。 陈千娇接过手机打电话。 沈欢则三下五除二的把摊位上的东西都收拾好,等陈千娇还回手机,他就开着小吃车扬长而去。 不过却没回家,而是把车停在了老城区的小巷子里,叶家祖宅前。 听到车声,范姐就推着老太太来到院子里。 “娃儿,你来了。” “范姐亲自下厨做栗子鸡,我怎么能不来呢?” 沈欢笑嘻嘻的说着,刚想进门,眸子却微微一闪,捕捉到了后面胡同口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 停住脚步,沈欢笑道:“奶奶,你等我会,我还有点小麻烦要处理。” 老太太点头后,沈欢深吸口气,脸色冰冷下来。 驰骋西洲多年,沈欢的反侦查能力一流。 还没谁,能跟踪他却不被发现。 所以直到现在才发现有人跟踪时,沈欢第一反应就是:顾凌霄又派来刺客了! 而且还是追踪的高手! 可他看到藏在胡同口后面的陈千娇后,登时苦笑不得:“怎么又是你?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陈千娇一脸的骄傲,举起手机屏幕:“我就知道你没回家,看到没,这些红点组成的线,就是你的行动轨迹。” 沈欢一愣,赶紧拿出手机,就见其中果然多了一个软件。 就是这个软件,成了陈千娇的追踪器。 这个娘们,真就甩不掉了! 沈欢恨恨的把软件删掉,转头走向祖宅的同时,冷冷道:“别再跟过来了,这里和你没关系。” “怎么能没关系呢,我可是早晚要征服你的女人,我要知道你生活的方方面面!” 陈千娇不依不饶的追上来时,两人却都在祖宅门口停住了。 看着被范姐推到门口的老太太,沈欢叹了口气:“奶奶,你怎么出来了?” “我听着外面热闹。” 老太太笑呵呵看向陈千娇:“娃儿,她是你朋友?” 沈欢摇摇头,实话实说:“她是朝歌之前的合作伙伴,来这就是凑巧。” 一边说着,沈欢一边眯起眼睛,给陈千娇发送了一个危险的信号:她,要是敢在老太太面前胡说八道,沈欢不介意给她个永生难忘的教训。 第86章:餐桌下的脚丫 老太太最疼的,就是孙女。 陈千娇既然是叶朝歌的合作伙伴,她也热情起来,慈祥的笑道:“既然是朝歌的朋友,那也是娃儿的朋友嘛。” 抢在沈欢说话前,陈千娇甜甜笑道:“对啊,我和沈欢关系也不错。” 说着,陈千娇已经凑到了老太太旁边。 上了年纪的人,对来家里的客人总是很热情,老太太就是这样,忙活着问陈千娇问题,比如她叫什么啊,和叶朝歌合作多久了之类的。 在得知陈千娇是个大明星时,平时不怎么看电视的老太太,还端详了她好久,感叹:不愧是当大明星的,模样真俊俏。 陈千娇呢,嘴也格外甜:“奶奶,其实第一眼看到您,我就猜到您和叶总的关系了。” 就像唠家常一样,老太太笑问:“你怎么猜到的?” “因为您的模样啊,和叶总可神似了。” 陈千娇称赞道:“如果奶奶您年轻四十岁,叶总凉城第一美人的称号,说不定就保不住了。” 老太太笑开了花:“净胡说,奶奶我可马上要九十岁咯。再减去个四十年,也不年轻。” 陈千娇眨了眨眼,不可思议的说:“您快九十了?我看您的样子,还以为您才六十多呢。” 她的语气,要多真诚有多真诚。 可谁都知道,她只是为了逗老太太开心。 谁不喜欢嘴甜的女孩呢,一番攀谈下来,老太太看她也是越看越顺眼,出声邀请道:“小陈啊,一会儿朝歌下班后也会过来,你要不要也留下来一块吃晚饭呀?” 沈欢蹙眉,刚想说什么,陈千娇却赶忙说:“真的吗?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咯。” 说完,一老一小俩女人,就有说有笑的一块走进了老宅。 站在门外的沈欢,反倒是像个局外人。 叹了口气,沈欢跟了进去。 范姐进屋后,就去了厨房忙活。陈千娇坐在老太太旁边,聊天聊得很开心,她很懂讨别人欢心,动不动就夸叶总漂亮能干。 当奶奶的,听到别人夸孙女,比听到夸自己还开心。 没多久,老太太就拉着她的手,很亲密了。 直到下班时间,叶朝歌推开客厅门走了进来,笑着问:“奶奶,范姐做好了没?我在外面就闻到香味……” 话说一半,戛然而止。 看着和奶奶很亲密样子的陈千娇,叶朝歌猛地皱起了眉头,随即,狠狠瞪向沈欢。 她下意识就以为,是沈欢把陈千娇带来的了。 陈千娇见到叶总后,却很激动的站起来抢先打招呼:“叶总,你来了。我和奶奶可都等你好久了。” 叶朝歌的目光一下从沈欢身上回收过来,尴尬的笑道:“陈小姐,你怎么会在这?” “巧合,路过的时候碰到了沈先生。” 陈千娇笑吟吟的解释:“正好我和奶奶一见如故,奶奶就留我吃晚餐了。叶总,你不介意吧?” 叶朝歌干笑一声,点头表示不介意后,煲了大半个小时栗子鸡的范姐,端着砂锅出来了:“菜好咯。” 家里难得有这么多人,老太太也高兴,招呼大家吃饭。 五人围着餐桌坐下。 范姐和老太太坐在一块,沈欢和叶朝歌坐在他们对面。 范姐给陈千娇添的座位在餐桌侧面,挨着沈欢。 栗子鸡很香。 因为人多,范姐还额外做了几道家常菜。北方口味南方口味都有,味道很香,大家闻着就有食欲,吃的也很热闹。 乍一看,大家都其乐融融。 可沈欢和叶朝歌,却都心思各异。 叶朝歌在恼火沈欢不该带着陈千娇出现在老太太面前。 沈欢则满心都是警惕,提防陈千娇有什么幺蛾子。 陈千娇呢,一直笑吟吟的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吃了一会后,老太太主动问:“朝歌,我听说公司又有麻烦,你没什么事吧?” 叶朝歌笑了笑:“我能有什么事呀,已经解决了。” 老太太笑的更开心了:“那等公司稳定下来,你和小欢是不是也该考虑要个孩子了?” 叶朝歌手上的动作一僵。 沈欢却笑着说:“要孩子也不是一时半会的呀,备孕得需要个半年吧?怀胎还要十个月呢,加上江岭科技正在上升期,我俩要孩子,公司谁带啊?” 老太太脸一板:“事业重要,家庭也重要啊,朝歌现在年轻,是要孩子最好的时候。” 沈欢拔了口饭,装模做样的琢磨了会,说:“那您老也得给我们点时间,这样,等个三年,保证让您抱上大胖小子。” 得到沈欢的保证,老太太喜笑颜开。 叶朝歌却飞速抬脚踹了他一下,意思是:你现在夸下海口,三年后上哪要孩子去? 难不成本总裁,真的给你生一个? 沈欢却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仍旧埋头吃饭,时不时给老太太夹块肉。 他别的本事没有,就是皮糙肉厚,被叶总踹一下,不疼不痒。 一脚过后,叶朝歌收起了小动作,陪着老太太聊天。 可没安稳多一会,却又有一只小脚伸了过来,踢在了他腿间。 叶朝歌还没完了! 沈欢有些烦,抬脚把那只小脚踢开了,同时抬头看向叶朝歌,打算用眼神警告她,不要乱来。 可叶朝歌脸色却没有丝毫变化,反倒是坐在他左手边的陈千娇,俏脸白了下。 见沈欢看她,她还以一个笑容,接着那只小脚就又伸了过来。 顺着沈欢的小腿,缓缓上爬,最后搭在了他大腿上。 这时候,叶朝歌只要低头一看,就能看到沈欢腿上担着一直小脚丫。 光滑,而且灵巧。 脚趾微微弯曲,轻轻挠在沈欢的小腹上。 沈欢想拍掉这只脚,却又怕动作太大被老太太发现,只能眯着眼冷冷瞪她一眼。 眼神又不能杀人。 陈千娇无视了他的警告,小脚丫继续在他怀里作祟。 迷倒万千粉丝的明星,竟然在餐桌上用她的小脚作妖。 沈欢很煎熬。 他现在虽然和叶朝歌是假夫妻,但在老太太面前,他还是有种当着老婆面和别的女人那啥的感觉。 俗话说的好,妻妾不如偷。这样下去,沈欢定力再强,也难免会露馅。 抢在那之前,沈欢忽的站起。 砰! 陈千娇的脚丫撞在桌子上,疼得她脸色一白。 幸亏声音是从沈欢身边发出的,所以没谁注意到她,大家都看着前者,老太太问:“娃儿,怎么了?” “我去下洗手间。” 沈欢离开餐桌,走进洗手间洗了把脸,心中恨恨的骂:还大明星呢,真不要脸,要是陈千娇敢在外面这么做,他非把她弄得服服帖帖! 第87章:浓浓的危机 陈千娇,很怕秦轩。 这也是她之前黏上沈欢,放出豪言要征服他的原因。 可自从沈欢把某些资料送上相关部门,秦轩已经彻底没有威胁了。 那陈千娇为什么还要粘着他? 沈欢想不明白,洗了把脸走出洗手间时,大家也吃的差不多了。陈千娇似乎也感觉之前玩的过了火,提出要先回去了。 难道家里这样热闹,老太太也很舍不得,送她到老宅前。 “奶奶,下次我一定还来您这吃饭,太香了。” 陈千娇恋恋不舍。 叶老太太笑道:“好,你想来,奶奶随时欢迎。娃儿、朝歌,快去送送人家。” 陈千娇却冲沈欢眨了眨眼:“不用了,叶总还有更烦心的事,没解决吧?” 沈欢有些不明所以。 叶朝歌却咬了下嘴唇,问:“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恰好认识那个人。” 陈千娇笑了笑:“而且叶总,我觉得他其实跟你很合适哦。” 说完,她挥了挥手离开时,范姐也推着老太太回房了。 叶朝歌却没动,而是看向沈欢,冷冰冰的问:“沈欢,你可以啊,前天我们才刚约法三章,不准你和陈千娇传出绯闻,今天你就领回家了。还有,你在吃饭的时候胡说什么?三年后你打算怎么给奶奶抱上孩子?” 这是在质问用餐时沈欢吹下的牛了。 自从签了离婚协议,沈欢对叶朝歌的态度也随意了,不假思索的回答:“领养一个,如果你觉得假,也可以自己生一个。” 叶朝歌咬牙:“你以为孩子能一个人生吗?!” 沈欢耸耸肩:“咱们不是两个人吗?” “难道你要我给你生孩子?” 叶朝歌忍不住喝了声,却又担心声音太大被听到,赶忙压低了声音:“你吹牛的事,先放在一边。明天晚上,陪我去参加酒会。” “又参加酒会?” 沈欢皱眉,摇头:“不去。” 上次,雪莉总裁为了朝歌借口援助叶朝歌,就开了一场酒会。 所以沈欢下意识的以为,又是雪莉搞出来的,可转念一想就知道并非如此了。雪莉如果要对沈欢身边的人做什么事,肯定是会跟他报告的。 叶朝歌咬了下嘴唇,竟然难得露出恳求:“说是酒会,其实算是同学聚会。但聚会上有个大学时追我的一个留学生,他毕业后就回了意大利,最近又来了龙国。他明明知道我已经结婚了,还在追求我,所以……” “所以你想把我拉去,当挡箭牌?” 沈欢一语道破。 叶总点点头,一字一顿的说:“算我求你行不行?” 叶总对沈欢的态度,那从来都是高高在上的。 今天为了参加这次酒会,她竟然拉下脸来求沈欢,这对叶总来说,是需要付出很大勇气的。 可沈欢呢,却毫不迟疑的再次回绝:“我拒绝。” 沈欢脑子又没问题,才不会傻乎乎主动去找麻烦呢。何况,谁在求人的时候,会像叶总那样咬牙切齿,目露凶光? 就好像沈欢和她有多大仇一样。 天地良心,沈某人对她、对叶家,只有恩。 以前两口子的时候,沈欢出于对家人的爱护,他还愿意帮叶朝歌做些事。 但如今两人就是一纸合约的关系,沈欢可不会继续惯着她了。 叶朝歌咬着嘴唇:“你敢拒绝我?” “为啥不敢?” 沈欢摸出根烟来点上,慢悠悠的抽着。 那副爱答不理的态度,真让叶朝歌难以相信,他是那个两年来唯唯诺诺的废女婿。 咬了咬牙,叶朝歌转身走回老宅。 沈欢看她那副气冲冲的样子,有些搞不懂:她是吃枪药了,还是哥们哪里招惹她了? 他可不知道,吃饭时他跟陈千娇在餐桌下的小动作,都被叶朝歌看在了眼里。 即使叶朝歌对沈欢没有任何感情,但他们明面上毕竟还是夫妻。 沈欢在她面前,偷偷摸摸的和陈千娇乱搞,她的脸往哪搁? 叶朝歌更纳闷,沈欢哪里好了,竟然能吸引到美貌丝毫不在她之下的陈千娇? 黑黝黝的小巷子里,陈千娇打了个寒颤。 吃完饭后,天就已经黑了,叶家老宅在旧城区深处,要回到大路上需要穿过几条幽深的巷子。 路边,一个人也没有。 陈千娇每走一步,都感觉背后有人在跟着她。 死死的跟着,死死的盯着。 就好像一条毒蛇,一旦陈千娇露出破绽,就会发动致命攻击。 在经过一盏幽暗的路灯后,陈千娇装作不经意间回头看了下,果然看到灯下有个人的影子拉的忒长,见她转头后却又瞬间藏在了路灯后。 陈千娇擦了把冷汗,咬牙加快了脚步。 她知道跟踪她的人是谁:秦家的人! 轩昂集团的新闻陈千娇也看到了,她也很惊讶,秦轩才和沈欢对碰一次,就被后者干掉了。 这更加证明了沈欢多牛之外,也让陈千娇升起了一股浓浓的危机感。 秦轩虽然遭到了重创,但秦家可没有。 比如秦轩的父亲,他的儿子毁了,他会怎么做? 报复沈欢?肯定不敢。 但他一定会让陈千娇给秦轩陪葬,因为她是一切的祸因。 没有她,秦轩就不会和沈欢敌对,就不会爆出那些丑闻。 而陈千娇想逃过一劫,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继续亲密的粘着沈欢,让秦家投鼠忌器。 不然,她堂堂大明星也是知道害臊的,怎么会没脸没皮的用脚丫子搔扰沈欢呢? 胡思乱想着,陈千娇终于穿过了悠长的巷子,拦了辆出租。 从腾飞影视辞职后,陈千娇就一直住在凉城,和经纪人王姐住在一块。 坐上出租后,陈千娇飞快的报出一个地点,随后转头看向小巷子里。 巷子从外面看更加幽暗,能看到一个穿着黑衣服的男人,站在那死死盯着她的车窗。 陈千娇更慌了,她忽然觉得就算粘着沈欢也还不够。 她还需要更多对抗秦家的筹码。 比如名气。 如果陈千娇有一部世界闻名的影视作品,提高自己的影响力,那秦家要对付她也得先掂量掂量。 深吸口气,陈千娇缓缓的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喂,您是华龙影视的王总吗?我是陈千娇,对,想和您谈谈合作的事——” 第88章:外国来的大明星 燕都城,阴云密布。 郊区的翠峰庄园,安静无声。 一支七人战队,踏着整齐的步伐来到山庄后,一个士兵架着步枪推门进了客厅。 很快,士兵就押着秦轩走了出来。 相比在外面的嚣张,秦轩一脸的惨白。 他知道自己走私武器的秘密暴露后,会遭到多严厉的惩罚。 昨天,他就被强制送进了翠峰庄园,暂时收监一天。 别看庄园里无人监管,但秦轩如果想逃走,立马会被子弹射穿。 翠峰庄园身处燕都郊区连绵大山中,看上去四周无人布兵,但暗中不知道密布着多少眼睛。 而今天,秦轩就会被押送去监狱,恐怕下辈子都不能出来了。 秦轩说啥也没想到,沈欢能查出他走私武器案。 不过秦轩也很幸运,幸亏沈欢只查到了走私武器案,如果他查的更深一点——秦轩恐怕会被直接枪决了。 但不管怎么说,秦轩落的如此下场,就是因为沈欢。 “沈欢,总有一天,我会让你……” 秦轩心里的毒誓还没发完,后面押送他的士兵就用步枪枪柄推了他一下:“快走!” 秦轩被推的一个趔趄,整个人好像站不住了一样,身子往前一压。 “擦,搞毛呢你?!” 士兵不耐烦的去拽秦轩的衣领时,空气中却响起了咻咻的破空声。 一颗子弹不知道从哪个方向飞来,啪的射中了士兵肩膀。 差一点,就会直接命中士兵的心窝! 噗通,士兵摔倒在地。队长立马警醒的喊道:“有埋伏!” 好像是映照队长的话一样,前面的小山包了一个烟雾弹骨碌碌丢了过来。 队长忙喊小心时,烟雾弥漫,所有人都失去了两步开外的视野,呛得眼泪直流的同时,外面的机枪也扫射了进来。 哒哒、哒哒哒! 火光在烟雾中升起,有瞬间落下。 所有的士兵,走在也顾不得反击了,连忙寻找掩体藏身。 扫射结束,烟雾散去后,中士兵们就看到原本好好的翠峰庄园大门,被打成了筛子。 而被押送到门口的秦轩,竟然不见了。 不用问就知道,在刚刚的烟雾弹中,有人趁机劫走了秦轩! 于此同时,他们也远远的看到一辆越野车,飞速朝山下冲去。 秦轩就是被救到了那辆车上! 所有士兵心头都升起了这个念头。 其中一个,闪身就要追出,却被队长拦住:“别追了。” “可是队长,秦轩是重要嫌犯。” 那士兵皱眉说。 队长深呼吸一口:“对方是有备而来,携带了大量精良设备,人数也只比我们七人小队只多不少。我们上,只是白白牺牲,联系总部吧。” 他话都还没说完呢,庄园中倏地蹿出一条人影。飞也似的顺着车痕追去。 那士兵傻眼了:“队长,不是说不能追吗?他怎么——” “他不一样。” 队长眼里露出了崇拜的目光:“他是专门看守庄园的特工,是山海组的人。” 山海组! 其他士兵们也和队长一样,面露敬意。 山海组的每一个成员,都是高手中的高手,特工中的特工,都是经历过严酷的厮杀,才能进入。 很多时候,那些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山海组的人能完成。 那些决不能追的敌人,山海组可以追! 太阳初升。 昨天晚上,叶朝歌和沈欢吃过饭后,当晚就在叶家老宅睡了。 第二天一早,老太太就以促进感情为由,让沈欢送叶朝歌上班。 老太太有令,沈欢一律遵从。 八点半,沈欢准时开着车送叶朝歌来到江岭科技停车车场。 刚熄火,叶朝歌推门下车时,就见一个金发碧眼,身材修长的外国帅哥,捧着一碰鲜花递了上来:“朝歌,终于又见到你了,你可知道在国外见不到你的这些年,我有多么想你。” “呀!那个外国男人,在对咱们叶总示爱呢!” 有路过的女员工看到这一幕,都让人不住尖叫起来。 原因无他,外国男人长得太帅了。 “我、我见过他,他在西方某部大片里,演过男主角!他、他好像叫菲尔斯来着。” 又有员工忍不住尖叫。 他们没说错,这个大胆向叶朝歌示爱的,是国际知名影星菲尔斯。 年纪轻轻的他,就提名多项大奖,被很多一线导演夸张,有成为下一任影帝的可能。 但上周,好莱坞传出一个消息,那就是菲尔斯辞职了。 这个国际大影星,放弃了好莱坞的前途,不远万里来到了凉城。 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叶朝歌! 这种男人,妥妥的就是偶像剧男主,几乎每个路过的女员工,都会被深深看他一眼,迷恋上他完美的外表。 可偏偏,叶朝歌不喜欢。 她很为难的把花束退了回去,苦笑道:“菲尔斯,我不值得你放弃前程。你还是回好莱坞吧,别再来找我了。” 菲尔斯很不解:“为什么!” 叶朝歌叹了口气:“因为我已经结婚了,不可能回应你的感情他就是我的丈夫。” 说着,叶朝歌指了指坐在驾驶座上抽着烟的沈某人。 菲尔斯皱眉走到沈欢车窗边,伸出手:“你好,我是菲尔斯,是朝歌学生时代的玩伴。” “我叫沈欢。” 沈欢随意的自我介绍,有些不耐烦。 菲尔斯似乎很擅长差眼观色,从沈欢的表情中就能看出他似乎很不情愿的样子。 菲尔斯很怀疑,叶朝歌是不是找了个挡箭牌,故意这样说的。 眼珠子一转悠,菲尔斯说:“既然朝歌你已经结婚了,那晚上参加酒会的时候,就把老公也带上,也带给其他同学们见见嘛。” 事到如今,叶朝歌只能硬着头皮点点头:“好,今晚我会带丈夫一块过去的。” 菲尔斯深深看了沈欢一眼,这才收起鲜花:“那我们晚上见。” 送走菲尔斯,原本打算去办公楼的叶朝歌,重新开门上车。咬着嘴唇看着沈欢道:“刚刚你也看到了。” “那是你的问题。” 沈欢耸耸肩,笑嘻嘻的说:“再说我看菲尔斯的人挺不错的,说不定是你的真命天子呢?” “别胡说,我对他没有感觉。” 叶朝歌摇摇头,再次提起了昨晚的事:“沈欢,今晚你必须跟我去酒会。” 沈欢回答和昨晚一样:“除非你给我一个不能拒绝的理由。” “好,我就给你理由。” 叶朝歌咬咬牙:“昨晚,餐桌下,你和陈千娇那点小动作,我看到一清二楚!” 她说这句话时的语气,像是随时会爆发的小火山。 沈欢大惊,老脸难得一红:“你都看到了?” “哼!” 叶朝歌一声冷哼,恶狠狠的说:“今晚你要是不陪我去,我就告诉奶奶你和陈千娇干的好事。” 沈欢吸烟的手,猛地一顿,扭头瞪着叶朝歌,眼里全是不可思议:叶朝歌,你变了,以前你都不屑于使唤我的,今天竟然为了使唤我,特意搬出了老太太! 叶朝歌回瞪他,昂着下巴,姿态骄傲。 第89章:名流酒会 黄浦江畔,华灯初上。 海上酒店停车场里,停着数十辆豪华商务车,从中就能看出今天来参加酒会的人,没有一个身份简单。 明珠商业协会的小公主柳依依举办婚礼,来人能不是非富即贵吗? 除去开车来的本地权贵,柳依依在外地也有不少好友,柳家在机场安排专门的迎宾车辆,接送他们。 又是一辆迎宾车缓缓驶来,停在红毯前。 车门缓缓打开,一只很普通的水晶高跟鞋探出,踩在了红毯上。 门口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就被吸引了过来,因为那只脚丫太漂亮了。 尤其是与其相连的那条腿,白皙、匀称,更是让人忍不住期待。 它的主人,该有多美? 很快他们就见识到了。 一身白色连衣裙的叶朝歌,缓缓走出,让所有人都眼前一亮。 叶朝歌没有花多浓的妆,不如说刻意花了素妆,穿了不起眼的衣服。 可她如清莲般的气质,还是吸引了很多人。 美女不少见,但如此有气质的美女,却不多。 立马,就有很多男性同志们,升起了上前邀约的心思。 不过接着车上走下的沈欢,走到叶朝歌的身边挽住她的胳膊后,不少人都打消了心思:可惜了,人家美女有主了。 穿着一身名贵西装的沈欢,经过江岭科技化妆师精心打扮后,还是很帅气的,但他总给人一种很懒散的感觉,所以和叶朝歌走在一起,还是很遭男人白眼的:多漂亮的姑娘啊,怎么找了这么个男人? 被人目光扫视,沈欢有些别扭的低声问:“我可没听说要来明珠啊,不是同学聚会吗?” 叶朝歌小声解释:“我高中只在凉城上了一年学,之后爷爷找关系,就把我明珠私立高中读书了。菲尔斯,就是我在明珠认识的。” 沈欢撇撇嘴,明白了。 叶朝歌嘴里的私立高中,十有八九是那种贵族精英学院。 那种学校的教育水平,绝对是全国顶尖。 叶老爷子在世的时候最疼叶朝歌,托关系把她送来明珠读书,沈欢也不觉得奇怪。 而在那种学校读书,叶朝歌能认识几个有钱的同学,也就很自然了。 两人挽着手来到酒店门口时,穿着婚纱的新娘子正在和其他宾客寒暄着什么。 但在远远的见到叶朝歌后,新娘子柳依依立马就迎了上来,热情的握住她的手:“朝歌,你可算来了,我等你一下午了。这位是……” 叶朝歌赶紧介绍:“他叫沈欢,是我的丈夫。沈欢,这位就是柳依依,我高中时最好的闺蜜。” 柳依依很漂亮,尤其是花了新娘的精致妆容后,更是美到可以用惊艳来形容,绝对不输叶朝歌。 她的大眼睛眨啊眨的,上下打量着沈欢,笑着伸出手:“你好。” “你好。” 沈欢绅士的笑着,轻轻和她握了握手。 接下来,就是闺蜜两个叙旧的时候了,大概流程就是叶朝歌祝她新婚快乐,又问她新郎在哪 按理说,新郎再忙也该和柳依依一块迎接她的朋友,大家起码认识一下才对。 柳依依很不好意思的解释:新郎在迎接当地的来宾,比较忙。 说这句话时,沈欢注意到柳依依秀眉微微皱了起来,眉梢也微微压了下来。 这是一个人心有哀伤的表现。 看来,明珠的大家闺秀也有本难念的经。 两人寒暄了几分钟后,就陆续又有宾客来了,柳依依只好和叶朝歌作别,喊来服务生领她入座。 叶朝歌这才再次挽住沈欢的胳膊,就像真正的夫妻一样,跟在服务生身后缓缓走进大厅。 大厅足有上千平,数十桌大酒席一一摆开,中间位置有座高台,是到时候举办婚礼用的。 鲜花锦帛,粉饰四周。 宾客们各个西装礼服,其中不乏外国来宾,一看就是所谓上流社会的酒席。 在服务生的带领下,两人走到大厅角落的一张桌子前。 此时酒桌上人已经差不多坐满了宾客,都是叶朝歌的同学,菲尔斯也在其中,见她挽着沈欢胳膊走来,脸色有些不好看。 “叶女士,沈先生,二位的雅座就在这,有什么吩咐可以按椅子上的服务铃。” 服务生微笑着鞠躬后,转身离开。 这张桌子和其他靠近大厅中心的桌子不同。 其他那些桌子上都是穿着名贵服装的权贵,各种肤色的外国人都有,也更热闹。 相比之下,这桌同学们,却一个个都不说话,谁也不理谁。 偏僻又冷清。 叶朝歌脸上露出一丝苦笑,拉着沈欢坐下,刚要开口,桌对面那位就笑道:“哟,叶校花来啦?这位就是你的丈夫吧?不给我们介绍介绍?” 开口的,是位穿着华丽浓妆艳抹的女人。 “我正要说呢。” 叶朝歌先打着招呼,给沈欢挨个介绍了几个同学后,才介绍起沈欢。 听说沈欢是上门女婿后,对面那个叫王晴的女人嘴角明显翘了起来:“命运可真是奇妙,叶大校花那么漂亮,当初多少人追呀。最后却找个了……呵呵。” 她话里的阴阳怪气,谁都能听出来。 叶朝歌却没说什么,脸色平常。 多年来,她面临了太多女人的嫉妒,早就学会了用平常心面对。 菲尔斯也笑着和叶朝歌说了会话,缓解了下尴尬的气氛。 入座不久,酒会就正式开始了。 等服务生把五星级大厨做出来的美味摆好,大厅中央音响响起,穿着白色礼服某著名主持人,开始为两位新人送上祝福。 舞台上各路明星纷纷登场,其中不乏当红的某些影视巨星。 他们这些人,到哪都是受人崇拜,粉丝无数。 但在这只却是戏子,都是请来给酒会助兴的。 沈欢一边吃着美食,一边到时看的津津有味,不过桌上其他人就没多少看节目的心思了。 他们都在等着节目结束后的自由酒会时间,到时候他们就能借这个机会,和明珠的权贵们,以及来自世界各地的大老板们“交流”了。 叶朝歌明显也是抱着这个心思,主持人一宣布自由酒会开始,她就举起杯子,看向大厅中央的看去。 只是这时,却有个穿着西装的年轻男人,已经率先走了过来。 来到叶朝歌面前后,年轻人就微笑着说:“你好小姐,我们龙少,想邀请你去那边坐一下,交个朋友。” 第90章:下跪道歉 龙少,来自大厅中央区。 能在这种档次的酒会,在那个位置坐着的,都是明珠顶尖权贵。 叶朝歌毕竟是经商的,在商场上打拼,能和大人物搭上关系,她本没有理由拒绝。 可等她顺着年轻人的手指方向,见到那位晃着酒杯,用玩味笑容看她的年轻人后,心里突然咯噔一下。 对方的眼神她太熟悉了。 凌家鸣看她如此,周明远也如此。 叶朝歌咬牙,知道她的美色又成了麻烦,摇摇头说:“不好意思,我不认识你们龙少,也不想跟谁交朋友。” “交个朋友而已,今晚过后,大家不就认识了?” 年轻人呵呵笑着,拿出一张名片放在了酒桌上。 名片上,清晰的写着一个名字:龙飞航。 下面还有一行小字,启航集团首席执行官。 瞬间,包括叶朝歌在内所有人心里都是一跳。 在国内经商的,很少有人没听过启航集团的名号,这是家百年老企业,龙家在明珠也是顶级豪门,丝毫不输韩吕两家。 而龙飞航作为启航集团的现任首席执行官,在整个明珠话语权都相当重。 如果他放出话,想交个美女朋友,绝对有无数顶尖美女挤破了头自荐枕席。 叶朝歌却沉默了会后,推辞说:“我说了,我现在不想交朋友。龙少这么大的来头,我也高攀不起。” 说完,叶朝歌就转头看向一个老同学:“徐佳,你还在杭州工作吗……” 坐在对面的王晴,却眼前一亮,主动向年轻人抛了个媚眼:“帅哥,我也想和你们龙少交个朋友,帮我介绍下呗?” 说实在的,王晴脸蛋也不差,但年轻人跟在龙少身边,可是见惯了美女。 王晴这种的,他瞧也瞧不上,而是朝叶朝歌伸去了魔爪,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 叶朝歌心里一惊,忙扭头看去,就见年轻人冷冷的笑着说:“小姐,龙少可还在那等着你呢,你这样,是不是太不给面子了?” 叶朝歌忙想挣扎时,菲尔斯抢先站了起来,拦在年轻人身前,皱眉说:“这位朋友,你没看到叶小姐不愿意——” 啪! 清脆的耳光声,打断了他的话,菲尔斯的侧脸,立马肿了起来。 年轻人冷哼一声:“我们龙少想交朋友,有你说话的份吗?” 菲尔斯似乎被扇懵了。 叶朝歌也吃了一惊,人家毕竟是帮他才挨了巴掌的,她赶忙关心问:“菲尔斯,你没事吧?” “小姐,别让我为难。” 年轻人冷笑,抓着叶朝歌就朝大厅中央走。 她拼命挣扎,可怎么挣脱的开? 叶朝歌只能拼命求救:“你松开我!” 听到她的呼救,就在大厅里值岗的保安快步走了过来:“这位先生,你在干嘛!” 年轻人笑呵呵的,丝毫不怕的抓着叶朝歌的胳膊:“只是我们龙少,想和这位小姐交个朋友,没你的事。” “可我看这位小姐很不想去啊。” 保安尽职尽责的维持市场秩序时,口袋里的传呼机却响了起来。 保安接下来听了会后,脸色就从惊讶变成了惶恐,忙弯腰道歉,还说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吩咐后,走了。 叶朝歌心里一凉。 传呼机,是用来联系婚礼举办方的。 也就是说,柳依依的那些亲戚们,在听说叶朝歌遇到困难的时候不仅不保护她,还卖了她! 叶朝歌真慌了,下意识求救整张桌最熟悉的人——沈欢。 但她转头看去,却发现是沈欢正对着一桌子的山珍海味大吃特吃呢。 至于身边发生的事,他就好像连看都没看到一样。 这时,龙少已经走了过来,伴随着周围的目光,低喝责骂道:“张冶,你怎么回事,还不快放开叶小姐!对女孩,一定要温柔。” “龙少说的对,可我平时就太粗鲁了,要不龙少您给我示范示范?” 张冶嘻嘻一笑,松开叶朝歌的手腕时,顺手一个用力把她往龙少身前甩去。 “呀!” 惊呼声中,叶朝歌惯性向龙少怀里跌去。 龙少邪邪的笑着,张开双臂,只是不等他拥美人入怀,就被人重重推开。踉跄后退数步,撞在了一张酒桌上。 撞开他的沈欢,则稳稳当当的接住了叶朝歌,把她扶正后,淡淡的问:“你没事吧?” 叶朝歌愣了的看着他:“我、我没事。” 大家都看愣了。 刚刚,发生了什么? 上一个瞬间还对着食物大吃特吃的沈欢,怎么就突然撞开龙少、接住了叶朝歌? 只有张冶还清醒,主子被撞出好远,他这个当奴才的火气第一个上来了,提着拳头就朝沈欢抡了过去,同时破口大骂:“你、你们找死——” 啪! 沈欢一巴掌,把张冶扇的原地转了圈,懵了。 相比他,龙少冷静很多,尽管已经怒到不行,但还是压着怒气瞪向沈欢,问:“你又是什么人?” “他是我的丈夫。” 叶朝歌抢在沈欢面前,咬牙说。 “哦?” 龙少盯着沈欢,放在平时,他看上的女人直接就抢了,才不会顾忌她有没有老公啥的。 可沈欢太淡定了,就好像一点不怕明珠龙家那样。 所以龙少没有急着发表,而是冷声问:“不知道沈先生在哪高就?” “餐饮。” 这次是沈欢先开的口。 龙少眯起眼睛,又继续问:“南方餐饮就那么几家,你在哪家?” “我主要在别人家,门口。” 沈欢笑嘻嘻的,实话实说:“简单来说,就是摆地摊。” 全场,哗然。 对桌的王晴都愣住了,啧啧称奇:“没想到、叶大校花会找个摆地摊的当上门女婿。” 上门女婿? 我竟然被一个摆地摊的吓到了? 龙少眼皮子一抽,开始觉得羞辱,语气也开始暴躁:“有意思,真有意思。一个摆地摊的,竟然也敢对我动手——张冶,把保安喊过来,我要他以后只能坐在轮椅上摆地摊。” 躺轮椅上摆地摊什么意思? 就是要沈欢的两条腿! 能报一巴掌之仇,张冶兴奋的捂着脸跳起来:“我这就去叫人!” 沈欢腿断了,我怎么跟奶奶交代? 叶朝歌吓得惊呼不要,可哪能阻止得了对方?只能看着张冶朝保安跑去,心生绝望:谁能帮帮我! 念头刚起,菲尔斯冲了过来,拦在叶朝歌面前,义正言辞:“龙少,这里可是婚礼现场,您这么做,有伤风化吧?” 龙少好像被他劝动了,皱起了眉头。 直到张冶领来了一队摩拳擦掌、气势汹汹的保安,他才淡淡的说:“你成功劝动我了,只要他跪下乖乖道歉,两条腿,可以留着。” 第91章:你动不了 今天,绝对是龙少近些年来,最大度的一天。 在明珠,谁不知道龙少的恶名? 得罪了龙少,却只需要下跪磕头—— 敢对他动手的乡巴佬,还不感激涕零? 但事实时,沈欢不仅没有下跪磕头的意思,反而笑了,指了指自己:“你要我,给你下跪?” 龙少很轻蔑的笑了:“怎么,不愿意?那就留下两条腿。张冶,动手。” “不要!” 叶朝歌惊声尖叫。 张冶得令后却冷笑一声,从附近的桌上拎起一个酒瓶子走道沈欢面前,狞笑:“小子,龙少想要你的女人,你得乖乖送——” 砰! 一声巨响打断了他的话,红酒瓶子和张冶的脑门碰撞在了一起。 玻璃碎开。 红酒迸溅。 张冶瞪大了眼,低头看了眼才发现,手里的酒瓶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到了沈欢手里。 他僵硬的抬起手,捂着脑门骂了句:“你!” 后面的话没说出来,张冶就翻着白眼重重昏倒在了地上。 四周一片安静。 没人相信,竟然有人敢在海上酒店找事,而且打的还是龙少的人。 寂静持续了足有十秒钟,才有胆子小的客人吓得尖叫起来:“呀!杀人啦!” 这声尖叫,叫醒了保安,也吓的叶朝歌俏脸煞白:“沈欢,你干嘛?!” “打人。” 沈欢头也不回,声音清冷,甩了甩手里缺口的玻璃瓶,抬脚走向龙少。 沈欢用这玩意揍过不少人,尤其是揍那些嚣张的纨绔时,手感格外好。 龙少的脸,阴沉了下来。 “你拿酒瓶子干嘛?大胆!” 一个保安冲了过来,抬手就朝沈欢的肩膀抓去:“你知不知道龙少是谁?他可是堂堂龙家——哎哟!” 惊呼声中,这位保安被沈欢拽着胳膊狠狠往外一扔。 就跟扔保龄球似的,砸倒了冲在最前面的几个保安。 期间,沈欢脚步都没有听过,直直走到了龙少面前。 龙少眼角抽了下,阴森的看着沈欢:“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沈欢无动于衷。 他的脸上,明明没有任何感情,可龙少看着沈欢的眼睛,总感觉自己好像在面对洪水猛兽,忍不住想要后退。 但他还是忍住了,梗着脖子开口,再次问:“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沈欢就好像没听到一样,只是打量着他,笑。 他在笑什么? 龙少心里疑惑,顺着沈欢的目光低头后,脸色唰的就青了。 龙少再也装不下去了,惊叫一声转身就跑:“给我拦住他!” 其实根本不用他说,慌乱爬起来的那几个保安就已经冲了过来。 可他们的速度哪有沈欢的速度快? 他淡笑着,抬手,抓住想逃跑的龙少衣领,往回狠狠一拽。 噗通一声,龙少整个人就四仰八叉的摔倒在了地上,眼看着沈欢举起酒瓶子,对准他狠狠扎了下去! 不要! 保安们眼看来不及阻止,心都跳到了嗓子眼。 龙少可是豪门龙家的大少,他在酒店被打了,责任谁也承担不起! 可已经来不及了,保安们只能看着沈欢重重砸下,心里哀嚎:完了,工作没了! 可就在这时,一声更高的女人呐喊,穿透了人群:“沈欢,不要!” “玻璃刺刀”瞬间停住,距离龙少的距离只有一厘米。 喊停的是叶朝歌,沈欢皱眉转头看去,就见酒桌那边的叶朝歌俏脸都吓白了,眼里也全是眼泪,冲过来抬手就是一巴掌。 啪! 四周,再次陷入了沉寂。 叶朝歌咬着嘴唇,哆嗦着说:“沈欢!你到底要给叶家惹多少麻烦才甘心!!” 唉,这妞还是太胆小了。 区区龙家,只是仗着上面有些关系,才能在明珠称王称霸而已。 以沈欢的背景,别说把他打一顿,就是彻底宰了他,龙家也不敢说什么的。 可谁让叶朝歌不知道这些,而沈欢又不想暴露真实身份呢? 沈欢只好搓了搓脸,一副茫然的表情:“怎么了,揍特么烦很大吗?” 沈欢此话出口,全场哗然。 所有人看他的眼神中,都多了丝讥讽:还以为他是哪号猛人呢,原来只是不知道龙少大名的乡巴佬。 同时,大家心中也都升起了一丝怜悯:沈欢和叶朝歌,完了。 龙少受了这么大惊,岂会善罢甘休? 果然,龙少脸色惨白,哆哆嗦嗦爬起来后立马冲保安嘶吼:“都给我上!宰了他!今天谁拦我,老子就跟谁没完!” 说到这时,龙少的眼睛死死盯着菲尔斯,似乎就是说给他听的。 这群保安相互看了眼:龙少可是酒店的最高级会员,他都发话了,我们还能怎么办?动手吧! 几个保安再不犹豫,纷纷冲了过来,要把沈欢架出去狠狠教训一顿。 “我、我们可以赔偿的!” 脸色惨白的叶朝歌突然开口。 她现在自顾不暇,真不想管沈欢。可沈欢毕竟是她带来的,如果他出了什么事,她怎么和老太太交代? “赔偿?吓坏了龙少,你在凉城那点小家底,够赔的吗?” 一声讥讽从后面传来,是王晴。 她早就和叶朝歌不对付,逮着机会就落井下石。 是菲尔斯也走了过来,劝道:“朝歌,你冷静一点。” 那几个保安也根本不理她,一把推开叶朝歌就去抓沈欢。 沈欢皱眉,正想着是不是装模做样被他们抓走,然后偷偷解决这件事呢,突然从门口那边传来怒吼:“都住手!” 众人齐刷刷看去,就见一个穿着西装,看上去很精神的年轻人,出现在了门口。 龙少低喝:“韩丹青,你来的正好。我要让这个姓沈的,永远消失,你要是不想让你的保安动手,就让我们龙家的人来!” 海上餐厅是韩家的企业。 韩丹青就是这些保安的老板,所以他一开口,保安们果然都不敢动了。 “龙少,别这样暴躁,今天可是大喜的日子,打打杀杀的多不吉利。” 韩丹青呵呵笑着说:“其实龙少也没真的损失什么,不如我做个和,这件事就这样算了吧。” 现场第三次,瞬间寂静。 谁都能看出,得罪了龙少的叶朝歌两口子完了。 而韩家和龙家向来交好,韩丹青来只会报复他们更狠。 可是也没想到,他竟然开口劝和。 在场的都是商业精英,岂能听不出韩丹青话里的意思? 龙少也愣住了,旋即大怒:“韩丹青,你什么意思?” 韩丹青笑嘻嘻的,说话却毫不留情:“我的意思是,龙少,有我在,这两个人你动不了。” 第92章:再三逼迫 “有我在,这两人你动不了。” 谁也没想到,韩丹青会替沈欢说话到这种程度。 龙少眼角抽啊抽的,脸色很精彩:“韩丹青,你是铁了心要和我做对咯?别忘了,韩家和我们龙家已经合作十一年了!你刚从韩远航手里接了位子,就像让韩家失去一个合作伙伴?!” 他在用韩家和龙家的合作关系威胁韩丹青。 而且龙少也相信,韩丹青不敢和他作对。 别看现在韩丹青风光无限,但在明珠的纨绔圈子里,他从来都是韩远航的跟屁虫。 在韩家不受重视,在圈子里也常常是被欺负的那个。 起码以前,韩丹青是不敢和龙少这样说话的。 可今天他却毫不畏惧,淡淡的回应道:“失去一个合作伙伴,韩家还是韩家。相信我家老爷子也会赞同我的选择,倒是龙少,你最好还是冷静一点。” 刚刚我还差点被人断子绝孙,你要我怎么冷静—— 龙少很想喊出这句话,但从韩丹青冷飕飕的话中,他还是读出了什么:什么叫老爷子也会赞同韩丹青的选择? 意思就是,龙家宁愿得罪韩家,也要保下叶朝歌两口子! 叶朝歌的来历,不简单! 龙飞航脸色急促变化着,迟疑的打量着叶朝歌许久,直到客厅中央响起脚步声,远远的穿着婚纱的新娘柳依依,挽着一个英俊男人的胳膊走来。 不用问,这个英俊男人就是新郎了。 能娶到明珠商协公主的男人,背景肯定不简单,从他谈吐的气质中就能窥见一二。 走过来后,他就笑吟吟的道:“韩兄、龙兄,怎么老远就听到你们在吵架呢?今天可是我大喜的日子,你们再这样,我可要不高兴了。” 韩丹青了淡淡的说:“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龙少看中了一位有妇之夫,结果闹了些小矛盾而已。” 龙少狠狠瞪他一眼:“韩少的意思是,我今天都是活该?” 其实他也知道,韩丹青如果要铁了心保护沈欢,那他今天只能吃个哑巴亏。 可他要是就这样灰溜溜的走了,面子往哪搁? 就在此时,新郎开口了:“韩兄,你这样说话就不对了,龙兄一定只是见猎心喜嘛。这样,我做主,大家各退一步,不知道是哪位贵客冲撞了龙少,道个歉,这件事就算了,如何?” 龙少恶毒的看了眼叶朝歌,点了点头:“今天给杨兄一个面子。”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想要和谐收场,叶朝歌只能出面道歉了。 菲尔斯也很替叶朝歌着急的样子,拍拍她的肩膀催促说:“朝歌,去给龙少道个歉吧。” 发展到这一步,能和平解决叶朝歌已经谢天谢地了,当然不会拒绝,咬着嘴唇往前迈了一步。 柳依依这才好像看到她一样,尖叫一声:“呀,朝歌,怎么是你?” 新郎笑的很温柔:“依依,你认识她?” 柳依依笑了笑:“她叫叶朝歌,是我最好的闺蜜。” 最好的闺蜜? 叶朝歌心里泛起一股悲哀。 刚刚张冶要拉叶朝歌的时候,保安们就请示过新郎的人,柳依依怎么可能不知道她被欺负了? 可当时柳依依却默认了张冶的行为。 深吸口气,叶朝歌强笑着走过去,想赶紧给龙飞航道歉然后走人拉倒。 她今晚已经太累了。 只是还不等她开口,沈欢就抢先拦在了她面前,指着龙少语出惊人:“是他先不要脸想泡我老婆的,我们凭什么道歉?” 凭什么? 就凭龙少权势滔天,就凭下一任明珠商协会长、柳依依的新郎,亲自讲和。 反倒是你沈欢,凭什么有勇气说这句话? 沈欢的话说完,在场的人再次如被雷击般镇住了。 这次,新郎的脸色也阴沉了下来,皱眉问:“依依,他也是你的同学?” 叶朝歌也被沈欢的举措搞蒙了,但随即就反映了够来,忙解释:“杨先生,他是我丈夫……” “够了。” 叶朝歌话没说完,新郎就打断道:“不用解释了,既然给脸不要脸,那就滚吧。” 说着,他就扭头招呼保安们:“把他们赶走!” “等等!” 韩丹青再次开口。 新郎笑容明显收敛:“怎么,韩少觉得我的婚礼被人打扰,也无所谓是吗?” 刚刚新郎还和他称兄道弟,现在就改口“韩少”了,其中的警告之意,不言自明。 韩丹青语气一滞,苦笑:“杨兄,打扰你的婚礼,是我的倏忽,不用保安赶,我亲自送他们走。” 新郎脸色这才有所缓和。 韩丹青叹了口气,走到叶朝歌和沈欢面前做了个请的手势:“不好意思了两位,这边请吧。” 叶朝歌银牙紧咬着,此时已经恨透了不停惹事的沈欢,只想赶紧离开这里。 就要跟着韩丹青离开时,沈欢却又张嘴了。 叶朝歌真希望自己是个聋子,听不到他说话,因为他每次说话,都会惹事。 这次也一样,沈欢竟然盯着新郎淡淡的说:“我们好歹也是你妻子邀请来参加酒席的,你不保证我们的安全也就算了,还赶我们走,不合规矩吧?” 语不惊人死不休! 全场所有人,包括龙少在内再次被沈欢的不要命惊到了。 龙少,已经是明珠顶尖的大人物了。 连他对新郎都客客气气的,难道沈欢是个蠢货,看不出新郎来历不凡? 这次,新郎的笑容再也绷不住了,眼睛眯起了危险的弧度,冷冷的说:“在这,我就是规矩。韩丹青,赶人!” 此话一出,韩丹青真的要坐不住了,苦笑着看向叶朝歌。 叶朝歌都快哭了,冲沈欢低吼:“你到底想干嘛啊!走啊!算我求你了行吗!” 沈欢仍旧一动不动。 叶朝歌拼命拽他,却好像在拽一座大山,她真怀疑,沈欢是不是报复她离婚的事,想和叶家同归于尽,所以才往死里得罪这些明珠大少。 新郎再次冷声催促:“韩丹青,还要我提醒你第二遍?” 韩丹青表情和叶朝歌差不多,重重叹了口气:“非要我这样做吗?” 他似乎是在问新郎,可眼睛却一直盯着沈欢。 沈欢没说话,只是点上了根烟,慢悠悠的抽着。 韩丹青却似乎知道了答案,转身看向新郎,语气坚定:“杨少,我们决定终止为您举办这次婚礼,因此对您造成的损失,韩家愿一力承担。” 随后韩丹青转身看向保镖,摆了摆手:“婚礼终止,把酒席,撤了。” 第93章:杀意凛凛 荒诞! 无数的宾客都瞪大了眼,看着韩丹青,似乎在说:他一定是疯了! 婚礼只进行了一半,新郎新娘甚至没来得及上台宣誓,举办酒店的老板韩丹青却要求撤销酒席——这不是疯了是什么? 要知道,今天婚礼的主角可不是普通人。 新娘柳依依是如今明珠商协会长的千金。 而新郎,来头更大,连龙少这种人物都对他客客气气。此时在他的婚礼上却发生了这种糗事,他气度再好,也眯起了眼睛,冷飕飕的说:“韩丹青,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韩丹青硬着头皮,一言不发。 他已经下定决心了。 新郎深吸口气,压下满心的愤怒,问:“那韩老板总得给我几分钟,跟来宾们道个歉吧?” 韩丹青眼角余光扫了沈欢一样,见他没有表现出不满后,才点头:“杨少请便。” 新郎这才转身走上大厅中央的红毯,一路来到舞台前。 大厅很大,沈欢那边发生的冲突只是一角而已,大部分来宾都没注意到那里的情况。 舞台上的明星美女,还在抛着媚眼跳舞,新郎却打了个停下的手势走上了台。 “咳!” 新郎先是干咳一声,吸引了所有宾客的目光后,才缓缓道歉:“不好意思各位,因为某些特殊原因,本次婚礼的仪式要暂时终止。等明天,我们会在龙台酒店继续……” 用了几句话的功夫,说明了下重新举办婚礼的时间后,新郎再次给大家道歉,宣布可以离席了。 他说话时,脸上始终带着从容不迫的笑容。 “年纪轻轻,能有这个城府,杨家这几年还真是人才辈出啊。” 沈欢心里想着,看新郎的眼神中却全是寒意。 来的不愧都是上层人士,新郎下台后也没引起多大的喧闹,很快,整个大厅就只剩了韩丹青几人。 龙少在离开时,还深深看了沈欢一眼,似乎他也意识到,韩丹青是因为什么“发疯”了。 倒是叶朝歌,茫然的看着大家都走完,才咬牙走到韩丹青面前,深深一个鞠躬:“韩先生,这次多亏您了。我、我们也拿不出什么谢礼……” 她不过是一个三线小县城的企业家,却在明珠豪门的酒局中成了焦点。 最重要的是,明明她的丈夫才是惹事的那一方,但她竟然奇迹般的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韩丹青,顶着压力保下了她。 可韩丹青凭什么保护她? 图钱? 显然不是。 那叶朝歌能拿得出手,也是一直来被麻烦的来源就是:美色。 她真害怕,自己刚从龙少的狼口中脱险,却掉入了韩丹青的虎穴。 但韩丹青却意外坦荡的笑了笑,说:“我可不需要谢礼,叶小姐,不能让客人在我们酒店受委屈,是我一直坚持的原则。对了,时间也不早了,叶总不介意的话,今晚可以免费入住我们的总统套间,算是我们对您精神损失的赔偿。” 这次,叶朝歌真有些傻眼。 韩丹青服务还挺到位的,拍手招来了一位礼仪小姐,让她带叶朝歌去登机入住。 叶朝歌沉浸在震惊中呢,傻乎乎的跟在后面去了前台。 大厅里,立马就只剩他和沈欢。 后者摸出根烟来点上,慢悠悠的吐出俩字:“多谢。” 韩丹青苦笑一声:“没有我,相信您也一样没问题的。” “哦?那你为什么帮我?” 沈欢抬眼淡淡的问。 韩丹青深吸口气,姿态很谦卑的说:“因为您帮了我。” 沈欢眉头一挑:“我可不记得我什么时候帮过你,倒是你们韩家,还和我有过些小过节。” “正是因为那些小过节,我才有机会取代韩远航,成为韩家新的领头人。” 韩丹青苦涩的说:“我和韩远航,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我的母亲,是韩家的佣人,所以在韩家,我一直没有出头的机会,直到韩远航被废……” 沈欢抬手打断了他,吐出口烟雾说:“你们的豪门恩怨我不想听,不过你既然帮了我的忙,我也可以帮你一个忙。” 如果叶朝歌没走,听到沈欢的话,一定会大笑他不自量力。 韩丹青是豪门子弟,沈欢呢? 只是个摆地摊的。 能帮上人家什么忙? 可韩丹青听到沈欢的话后,却明显有些激动,小心翼翼的说:“沈先生,我们韩家如今最盈利的海外项目,被华龙集团……” 话,没有说全。 但沈欢却明白韩丹青的意思了:此前韩远航被沈欢废掉后,韩家恼羞成怒找华龙集团要解释。 结果反倒激怒了华龙集团,雪莉总裁大手一挥,利用西洲的关系网,掐住了韩家在海外的销售渠道。 韩家是做风投的,他投资的几家公司都是做海外销售的。 西洲的渠道被掐住脖子后,不到半个月时间,韩家就损失了上亿米刀! 继续下去,损失还会加剧,韩家迟早垮台。 所以韩丹青今晚才不惜代价的讨好沈欢,就是希望他能救韩家于水火。 弹了下烟灰,沈欢点了点头:“雪莉那边,我会提醒她的。” 韩丹青大喜,激动着就想给沈欢鞠躬。 沈欢却伸手拦住了他,拍了拍他的肩膀,淡淡的说:“没必要,我们已经是朋友了,不是吗?” 朋友! 韩丹青浑身一颤时,沈欢又淡淡的说:“我的事,我不想让很多人知道。” “我明白!” 韩丹青重重点头,见沈欢叼着烟想走,又忙问:“沈先生,您阻止这场婚礼,难道只是为了试探我吗?” 韩丹青以为,沈欢三番两次的惹怒龙少和新郎,就是逼韩丹青表达诚意。 可沈欢却摇摇头:“和你无关。” “那为什么?” 韩丹青很不解的问。 沈欢眯起眼,反问:“你真想知道?” “当然!” 韩丹青忙点头,他为此可是得罪了龙少,还得罪了柳依依的丈夫啊! 柳依依的父亲,是明珠商协的会长,这或许没什么。 但柳依依的丈夫杨腾,却是燕都杨家的大少。 燕都杨家的杨老爷子,是全国商协的创办人,绝对是开国来,国内最早的一批商业大亨。杨家后人,每一个都影响力巨大,可以说把控了大半个龙国的经济走向。 在商界的影响力,全国无人能出杨家之右。 这也是韩家海上餐厅主动承包杨腾婚礼的原因,就是想向杨家示好,以便于把韩家在国外崩溃的销售市场、转移回国内。 现在韩丹青为了讨好沈欢,甚至得罪了杨腾,当然想问个究竟。 沈欢依旧没有回答,而是吐出了口香烟,再次反问:“韩丹青,你知不知道,我在国内为什么敢那么嚣张?” 香烟,笼罩了沈欢的脸。 韩丹青看着他,竟突然感受到了一股扑面而来的寒意,心里猛地一颤:过去发生了什么,能让沈欢说起就杀意凛凛? 第94章:青龙不再 自从韩远航被沈欢揍成残废,韩家对他就格外关注。 韩丹青自然也就知道,就连秦轩,也不敢用权势压沈欢,而是利用商协来欺负叶朝歌。 沈欢背景很大,但具体有多大,韩丹青也不知道。 看着杀气腾腾的沈欢,韩丹青有些心悸的说:“我听说,您和山海组,似乎走的很近。” “很多年前,我还是山海组刚组建时,我就是领队,代号青龙。” 沈欢烟抽的很凶,烟雾缭绕中,他低沉的声音响起:“四年前,战部一项秘密研究成果被盗取送往国外,我率领二十名兄弟前去拦截,却因为情报泄露,导致我们遭到了一百名以上,全副武装的敌军伏击。” 他的声音,有些不真切。 “手雷,装甲车,机枪,把我们团团围住。十七名兄弟,惨死枪口,只有三人,侥幸活了下来。” 沈欢弹掉烟头,又点上一根:“其中一个,就是我。” 咕噔。 韩丹青咽了口口水。 他明白了,沈欢为什么敢废掉韩远航了。 因为他曾经的战功。 像沈欢说的这段故事,肯定发生过不止一次,他为祖国流了太多的血,也是在他的带领下,山海组成就了赫赫威名。 所以,他有资格嚣张。 这一刻,韩丹青突然开始骄傲:我竟然被这样的人,承认为朋友了! 沈欢可不知道他的想法,只是突然问:“你知不知道,情报是谁泄露的?” 韩丹青喉头滚动:“是、是杨家?” “准确点说,就是杨腾的亲叔叔、杨南松。” 沈欢声音平静下来:“我本想杀了他,但上头的人及时赶到,告诉我杨南松也是被欺骗、被套出的话,不允许我对他下手。我只来得及废了他的腿,就被带走了。那次,我违反纪律被记了大过。后来我向上级提出,围歼国外那群敌人,可上级也有自己的考虑,不允许我执行。” 说到这时,沈欢弹了下烟灰。 韩丹青忍不住问:“后来呢?” “后来我就离开了山海组,去了国外。” 沈欢声音中再次腾起了无边的杀气:“再后来,我杀了人。一百二十一个,这是围剿我们的敌人数量,他们,全部被我亲手送去了地狱。那之后,青龙不再,西洲却多了个杀人魔。” 沈欢语毕,不再说话,抬脚缓缓朝前台那边走去。 说实在的,时间过去多年,沈欢对杨家的恨,也淡漠了很多。 但想起死掉的十八个兄弟,再看到杨腾时,他怎么也挤不出半点笑容。 有些伤疤刻在骨子里,一辈子都忘不了。 所以,沈欢才会再三不给杨腾面子。 杨腾不配。 韩丹青留在原地,呆呆的许久没说话。 直到手机嗡嗡响起,他才缓缓拿出手机接通:“喂?” “韩丹青,你是要气死我吗!?” 电话那头立马传来一个气呼呼的声音,是韩丹青的亲生父亲,韩家当今的当家人,他语气无比急躁:“你知不知道,我们为了接下杨少的婚礼,托了多少关系?本以为远航出事后你能接替重任,没想到你这样让我失望!” 韩丹青的老爹是真的很生气,韩家危机重重,为了讨好杨腾煞费苦心。 可三分钟前在家庭会议上,他却接到消息,说韩丹青竟在婚礼席间赶走了杨少——韩家全家上下,得知这个消息都都恨不得把韩丹青狠狠抽死,最终大家决定,让韩丹青的老爹来打电话质问他。 韩丹青叹了口气,解释道:“爸,我这样做是有理由的。” “狗屁的理由!” 老爹根本听不进去,嘶吼道:“赶紧给杨少道歉,知道他满意为止——” 不等他说完,韩丹青实在忍不住了:“爸,我这样做,是凉城那位的意思!” 老爹的嘶吼,戛然而止。 韩丹青接着又说:“华龙集团的事,已经搞定了。” 老爹继续沉默,不知道过了多久才闷声说:“干得不错。” …… 啪! 清脆的耳光声在一辆豪华宾利车中响起,柳依依好看的侧脸上,多了一道巴掌印。 幸亏这是在疾驰的轿车中,如果还在海上酒店,一定立马会有人围上来,质问:是谁那么大胆?敢打明珠商协柳仁会长的乖女儿? 不过大家接着就会惊讶的发现,动手的不是别人,正是会长柳仁本人。 咬着嘴唇,柳依依眼眶通红的看着父亲:“我、我真的不知道叶朝歌丈夫是谁。” “不知道还不问!” 柳仁狠狠瞪她一眼,作势又想打时,前面驾驶座上传来杨腾温文尔雅的笑:“伯父,依依可是新娘子。” 柳仁动作一滞,讪笑一声:“姑爷说的对,婚礼明天还要继续呢。还是姑爷心疼我们依依……” 柳仁话话还没说完,就听杨腾继续说:“不过,电话还是要打的。毕竟我们杨家这次的脸面,可丢大了。” “听到没有,都因为你的好闺蜜!” 柳仁又训斥了女儿一句。 柳家本身没多少产业,能在明珠混上商协会长,全靠杨家提携。 可以说柳家,就是杨家的狗腿子。 就算柳依依如今已经是半个杨家人,但在杨腾面前,她就是低人一等。 柳依依的好闺蜜惹了麻烦,为了给杨家一个交代,她必须搞清楚沈欢的来历。 柳依依也明白这点,小手哆嗦着拿出手机开始拨打叶朝歌的手机号。 电话响了很久才迟迟接通,那边传来叶朝歌冷漠的声音:“喂,哪位?” 柳依依强行挤出一个笑容:“朝歌,是我。今天的事,不好意思啊。” “哼,又一个贱女人。” 柳仁在旁边冷哼一声时,电话那头也传来了叶朝歌的回复:“不好意思的应该是我,对不起啊,扰乱了你们的婚礼。” 柳依依故作轻松的寒暄:“没关系啦,对了朝歌,你的丈夫是叫沈欢吗?你还没给我好好介绍过呢?他是什么来历啊?” 叶朝歌在那边也毫无避讳,简单说了下,两人又寒暄了一句后扣掉了电话。 柳仁忙问:“沈欢是什么人?” “她、她说……” 柳依依脸上全是不解:“沈欢只是她找来的上门女婿,现在在摆地摊,没什么来历。老公,我们会不会想多——” “放屁!” 杨腾羞恼的低喝从前面传来,吓了柳父女俩一跳。 但随即杨腾就冷静下来,轻声说:“如果没什么来历,韩丹青会对他言听计从,甚至不惜违抗我?查!给我彻查清楚!” 第95章:惊天秘密 “那个外国人好帅啊,他和旁边的漂亮女孩,是不是情侣啊?” “应该是吧,两人看上就很般配呢。” 沈欢慢悠悠走到酒店前台时,正听到两个女服务生窃窃私语。 帅哥沈欢不感兴趣,但漂亮女孩…… 沈欢冲女服务生偷看的方向看去,才发现她们说的不是别人,正是菲尔斯和叶朝歌。 菲尔斯做影星的时候,就是颜值百分的帅哥。 叶朝歌呢,又号称凉城第一美女,在路人眼中,他们在一起的确很般配。 但看在沈欢眼里,就总觉得有些别扭了。 把烟头捻灭,沈欢快步走了过去。 直到刚才,服务生把身份证递换、放在前台上时,叶朝歌还没从心惊胆战中清醒过来。 刚要接过身份证,就听后面传来了一个安慰的声音:“朝歌,你没事吧?” 叶朝歌现在绝对是受惊之鸟,浑身打了个激灵后豁然转身,看到菲尔斯后才松了口气,笑着说;“我没事,菲尔斯,刚刚谢谢你帮我说话。” 她的声音,还在打颤。 不能怪她。 叶朝歌只是凉城来的小企业家,而今天沈欢顶撞的两尊大佛,哪个都能轻易把叶家摧毁。 她害怕,也正常。 不过再害怕,她也没忘记感谢菲尔斯,毕竟在她和龙少发生冲突时,只有他帮忙说话了。 菲尔斯却苦笑着挠了挠头,很不好意思的说:“其实我什么忙也没帮上,也没有你丈夫那样的勇气。” 不提沈欢还好,一提他,叶朝歌脑袋一下就清醒了:沈欢那能叫勇气吗? 那就是不知好歹! 一肚子的火,涌上了喉咙时,沈欢的声音恰好响起:“老婆,房开好了吗?” 大嗓门的沈欢,走了过来,还特意瞪了眼菲尔斯:哥们虽然对叶朝歌没啥想法,但你也不能公开撬我的墙角吧? 感受到他的敌意,菲尔斯却只回以微笑,似乎对谁都这么温文尔雅。 “开好了。” 叶朝歌强忍着怒火吐出三个字,再次冲菲尔斯和煦笑了声:“菲尔斯,时间不早了,我想回去休息了。” 她不想在老同学面前暴露丑态。 菲尔斯也笑着说下次见后,叶朝歌才转身朝电梯走去。 沈欢很自然的跟在后面,一直来到十八楼某个房间门口。 叶朝歌刷卡进去后,就转头看向了他。 沈欢也想进去,却听她冷冰冰的说:“滚出去。” 沈欢脚步一僵,干笑:“我可以睡客厅——” “滚出去。” 叶朝歌打断,神情冰冷:“离婚协议上,写的清清楚楚,你不能再干预叶家的事。可今晚,因为你叶家又要差点遭殃!沈欢,两年来我叶家自认没有亏欠你任何事,可你、是不是非要把叶家拖累死,才甘心?” 沈欢脸上的笑容缓缓收敛:“行,那你好好休息。” 说完,沈欢转头离开。 算你识相! 叶朝歌心中冷哼着,砰的关上了房门。 刚气呼呼的坐在客厅沙发上,手机就响了起来,叶朝歌拿起手机看到来电显示是柳依依后,脸色阴寒了不少。 多年的闺蜜感情,在利益面前终究不堪一击。 “如果我不是小县城的企业家,而是明珠大小姐,被龙飞航找麻烦后,柳依依一定第一个来帮我吧,而不是放任吧?” 叶朝歌喃喃说着,沉默了会才接通电话。 她还以为,柳依依是来质问她的。 毕竟柳依依和杨腾的婚礼中断,都是因为叶朝歌。 可柳依依却一开口就是很愧疚的道歉,接着又故作轻松的和她寒暄了一会。 最后竟然问了叶朝歌一个她怎么也想不到的问题:沈欢,是什么来历? 柳依依的声音很轻松,说道沈欢时,还特意笑了声。 好闺蜜之间,问一下姐妹的丈夫是何许人也,是很正常的。 可叶朝歌毕竟刚搅乱了柳依依的婚礼,这时候她问起沈欢,就显得很突兀了。 尤其是叶朝歌身为柳依依的闺蜜,很了解她的一个特点:柳依依越是故作轻松,代表她越是在意。 沈欢,有什么好让柳依依在意的? 秀眉皱着,叶朝歌把沈欢的事情说了下:沈欢以前只是长江上游一个小山村的孤儿,上山砍柴时不小心坠入悬崖,沿着长江一路漂流到凉城。 后来呢,沈欢被爷爷救下。 爷爷又特别喜欢沈欢,就把叶朝歌许配给了他。 爷爷那时候已经在弥留之际,叶朝歌怕他伤心,才和沈欢结婚。 关于沈欢的身世,叶朝歌就知道这么多,可在扣掉电话后,她自己心里也升起了一个大问号:这些,是真的吗? 沈欢被爷爷救下来之前的事,都是他自己说的。 谁知道他有没有说谎? 沈欢在叶家当了两年废物,从一开始,叶朝歌就没有关注过他。 可现在重新回忆…… 叶朝歌突然发现,她对沈欢一点都不了解,更不知道他的过去。 她对沈欢的印象,只有:废物、惹祸精。 这样的沈欢,凭什么值得柳依依在意? 难道,沈欢在隐瞒什么? 叶朝歌心里没来由的升起一股烦闷时,才发现身份证忘在前台了。 或许是想出去透透气,叶朝歌没有打电话让服务生送上来,而是亲自下楼去取。 老天可以发誓,叶朝歌只是对沈欢的过去起了一些疑心,绝对没怀疑过他吊丝、废柴的本质。 可当她来到前台大厅时,却看到门口那里,韩丹青正微微低着头,很尊敬的和另一个男人一边说着一边往外走。 而这个男人,正是沈欢。 一个废柴,会被韩丹青如此尊敬的对待吗? 叶朝歌,心里突然轰的、升起了一个让她浑身冒鸡皮疙瘩的念头:难道,沈欢来头很不一般? 韩丹青不惜和龙少、杨少翻脸也要保护她,难道就是因为沈欢? 而我,刚刚却让他滚…… 叶朝歌不敢继续往下想了,身份证都没来得及取,就忙朝门口追去。 她穿着高跟鞋走的飞快,但在来到门口时,两人已经不见了。 接着,叶朝歌就见停车场中响起引擎发动声,一辆奔驰轿车缓缓开出,借着灯光,她看到沈欢赫然就坐在副驾驶上。 而坐在驾驶座上的,就是韩丹青。 韩丹青竟然给沈欢当司机,开车出门! 他们要去哪? 叶朝歌心中突兀的萌生了一个强烈的念头:跟上去,你就能发现一个惊天大秘密! 不再犹豫,叶朝歌快步走到路边拦了辆出租。 美女乘客上车,司机师傅立马很殷勤的问:“美女,去哪啊?” “跟紧前面那辆奔驰。” 叶朝歌说完,就见后视镜里的司机师傅眉头一皱,她灵机一动接着说:“我的老公,就在那辆车上,这么晚了,我也不知道他要去哪、哪鬼混。” 说完,叶朝歌耳根子有些发热。 她从没想过,有一天她会说出这种像是要抓奸的话。 我要有这么漂亮的老婆,我每天都守着,该死的奸夫竟然还出去鬼混——司机师傅悲愤了,一踩油门疾驰而出的同时,低吼:“姑娘你放心,他就算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能帮你追上!” 第96章:兴起黑杰克 霓虹灯照亮了街道,皇冠俱乐部。 这个俱乐部装修也很豪华,但和明珠的其他建筑比起,显得更平民化。 总共三楼,大门红灯亮起,还能看到里面坐着几个衣着清凉的年轻女人。 左侧窄门上的显示屏,闪烁着棋牌、博彩的字眼。 叶朝歌站在路边,看着俱乐部停车场里停着的那辆奔驰车,眨了眨眼。 那辆车,正是韩丹青和沈欢坐来的那辆。 远远的,叶朝歌还能看到两人下车后,就并肩走进了左侧窄一点的那扇门。 他们去打牌,或者干脆点说,去赌牌了。 放下叶朝歌的司机师傅,从窗户里叹了口气:“唉,姑娘,听我一句劝,染上赌的男人,早点分了吧。” 叶总从小就品学兼优,当然明白赌场是个多危险的地方。 下意识的她就像退缩。 可她更好奇,韩丹青为什么和沈欢一起? 最终好奇心压过了恐惧,叶朝歌咬了下嘴唇,毅然走了进去。 晚上九点钟,赌场正是最热闹的时候,叶朝歌走进那个窄门后,立马就被里面嘈乱的环境吓到了。 太乱了。 而且烟雾缭绕着散不开。 场地倒是很大,足有一千多平,里面根据赌牌项目划分成好几个区域,每个区域都挤着很多人。 男人偏多,不过也有女人,都穿着清凉,依偎在男人怀里。 看来这个俱乐部除了经营赌、还经营些其他不正经的东西。 沈欢是不是也找了个姑娘,正搂着呢? 叶朝歌心里没来由升起一股烦闷,本来还想走呢,这下却更像找到沈欢,抓住他的秘密了。 只是人太多,她四下看去,根本找不到沈欢。 一时间,叶朝歌有些茫然时,柜台出一个正晃着香槟酒杯,穿着西装人模人样的年轻人,迎了上来。 叶朝歌只感觉有道目光在她领口、小腰扫来扫去,下意识抬头看去时,年轻人已经走了过来,笑嘻嘻的说:“美女,面生啊,想玩什么?我们这有全明珠最全的赌博项目。” 叶朝歌蹙眉,摇头说:“我不是来赌博的。” “哦?那就是来找人的?” 年轻人笑嘻嘻的问。 眨了眨眼,叶朝歌有些不可思议:“你怎么知道?” “他们,一半是来玩的,另一半是为了找共度良宵的佳人。” 年轻人伸出胳膊,朝赌场方向大大一挥手后,又收回小腹,貌似很绅士的鞠了一躬:“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王恒,是这家俱乐部的经理。美女既然是第一次来,不如由我来带你逛一逛,说不定能找到你心仪的那一位呢?” 年轻人说的“找人”,和叶朝歌说的“找人”根本不是一个意思。 她也本想拒绝的,但叶朝歌现在最想做的就是找到沈欢,所以还是点了点头。 “那就请吧。” 王恒绅士的伸了下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走进正式赌场后,叶朝歌唯一的感觉就是呛。 烟味太浓了,似乎在这里尼古丁是每个赌徒的必备物品,她甚至能听到有人抽烟抽得嗓子都哑了,还在那喊:“下注了啊,下注!” 这就是赌场。 其实很多酒店公寓,就有专门用来赌牌的棋牌室。 不过那些地方和这里可不能比,这里更专业,甚至每张赌桌前,都有专门发牌的美女荷官。 她们也都穿着清凉,身材玲珑有致,毫无芥蒂的向来宾展现着自己的魅力。 而且这地方赌资也远非棋牌室能比。 刚走过的第一桌,叶朝歌就亲眼见到有人一把推出了三十万的筹码。 三十万! 对叶朝歌来说或许不算什么,但对普通工薪层,那就是几年的收入。 但在这里,只能换几枚筹码。 叶朝歌总算知道,为什么在教科书里,赌是那样危险了。 因为很可能就会输的家破人亡。 不过对叶总可是亿万小富婆,所以看到有人一掷千金后,她心里反而隐隐升起了兴奋感。 二手烟,都似乎没那么呛人了。 一边走,王恒还在一边很热情的给她介绍:“这种呢,就叫梭哈,也是最常见的赌牌方式……” 随着王恒的介绍,很快,叶朝歌就被花样繁多的赌法吸引了。 甚至忘记了她是来干嘛的。 “这一桌叫二十一点,也叫黑杰克。赌资不是很大,很推荐新人入手的哦。美女,有没有兴趣玩一把?” 王恒又一次鼓动她时,叶朝歌心动了。 几十万,甚至百十来万,确实很多。 但叶朝歌还没太放在眼里。 如果花这些钱,能满足她现在心中的兴奋感,她是很乐意的。不过身为美女的矜持还是拉不下,有些迟疑的问:“不好吧?我是新手哎。” 王恒很懂她的心里,循循善诱:“呵呵,这有什么不好的,大家都是新手嘛。而且黑杰克也就是新手向的游戏,简单来说就是越靠近二十一点,牌越大,牌大的,就算赢,完全靠运气,和你是不是新手没关系哦。” 说完,根本不等叶朝歌拒绝,王恒就朝一个服务生打了下响指:“去,帮这位美女兑换两副筹码。” “是。” 一个服务生笑着点头,立马去前台拿来一套筹码,送到了王恒面前。 王恒笑着道:“美女,玩玩试试呗。这些筹码,算我的。” 叶朝歌犹豫了下,接过筹码:“试试可以,不过一会我会把钱转给你的。” “不用客气。” 王恒很绅士的笑着,却没拒绝。 他很懂如何拿捏顾客的心理防线,知道这时候如果拒绝叶朝歌,人家矜持可能就放不下了。 王恒再次打了个响指,服务生又给他拿来一摞筹码后,两人就凑到了黑杰克的桌子前。 黑杰克的规则正如王恒所言,越靠近二十一点,牌越大。 但绝度不能超过二十一点,不然就算废牌。 见叶朝歌拿着一大摞筹码走过来,大家立马自觉让了路。 她还跟人家说谢谢,却根本不知道,人家给她让路不是因为懂礼貌,而是她手里那叠筹码太多了。 她手里的筹码,价值两百万。 能来这里赌博的,手里都有不少闲钱。 可谁能闲两百万? 大家都是休闲娱乐,像第一桌那样一把推出三十万,那是一把梭哈,把筹码全推了。 平常大家玩,一把五千、一万都不算少了。 可叶朝歌不懂啊,拿了个中等大小的筹码,第一把就推了出去。 这个筹码,值五万。 登时,大家都开始面面相觑,没人跟啊。 好在王恒很捧场,也压了五万筹码。 此时大家也都看出来了,叶朝歌完全就是新手,所以王恒带头后,又有人壮着胆子推出了筹码来。 很快,牌发完,叶朝歌大眼睛眨啊眨的把牌亮了出来:“我、我样这算不算赢了?” 一对红桃六,一张黑桃九。 恰好,二十一点。 “黑杰克!” 美女荷官冲叶朝歌甜甜一笑,一把将一大摞筹码推到了叶朝歌面前。 周围立马一片哗然:“她运气也太好了吧?这一把就赢了好几番。” 本总裁的运气,你们羡慕不来——叶朝歌小脸涨红,激动的喊:“继续呀,快!” 第97章:成瘾 烟雾,缭绕。 叶朝歌的俏脸上,闪烁着兴奋的神采。 她在享受豪赌带来的乐趣,更在享受其他人羡慕的眼神:这位美女明显是第一次玩,竟然一把就赢了这么多,这运气也太好了吧? 叮铃。 荷官敲了下桌上的铃铛,表示继续下一场。 赌博向来都是输多赢少,叶朝歌能赢一把,但大家可没谁认为她能一直赢下去,几个相互看了眼后,都纷纷跟赌。 可谁也没想到的是,叶朝歌运气真的很好,几下来几把,都在一直赢。 她面前的筹码也很快从两百万变成了三百万。 也就是说,桌上的其他玩家,加起来输了得有一百万了。 很多人,都不想再跟叶朝歌这个运气怪继续赌了。 但还有很多人,坚持认为她不可能一直赢,还在催促着荷官发牌。 又将一把筹码敛到自己面前后,桌对面的一个玩家都有点输着急了,红着眼的骂:“再来!” 叶朝歌此时春风得意,笑吟吟的收拾筹码站了起来:“总赢也挺没意思的,王经理,我想换一桌。” 王恒立马笑道:“那就换种游戏,美女,炸金花怎么样?规则更简单。” “慢着!” 输红眼的那位拍着桌子站了起来:“臭娘们,我们还没赌完呢,你——” 话音未落,就有两个穿着保安制服的壮汉,一左一右走到了他面前。 王恒很装比的抬了下手,淡淡的说:“轰出去。” 两位保安齐声喊是,很有气势的把那货给架走了。 王恒一比装完,语气格外洒脱的弯腰邀请:“来美女,这边请。”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手已经轻轻搭在了叶朝歌的肩膀上。 其实在这种男女交往很露骨的场所,他的动作已经很保守了。 但谁让叶朝歌的性格又冷又傲呢? 放在平时,她绝对会第一时间甩开王恒的手。 可今晚,她就像中了魔咒一样,只顾着快速走向炸金花的赌桌,完全没意识到王恒的亲近。 王恒心里一喜,知道今晚拿下这位罕见美女的事,已经成了十之七八。 炸金花这游戏的运气成分比二十一点还要大,而且红遍龙国的大江南北,只不过在有些地方有不同叫法,比如拖拉机、三张牌等等。 叶朝歌也很懂赌牌的规则,来到桌前后就催促荷官赶紧发牌。 她这些天受过的委屈太多,而今晚的好运,终于让她找到了宣泄口,第一把炸金花,她就一次性推出了五十万的筹码。 其他玩家都被她的气势吓到了,好多人都不敢跟了。 只有庄家、王恒,还有两个貌似土豪的大老板跟了牌。 叶朝歌牌很好,两张k,一张a,一把,就赢回了两百万之多。 看着手里一大叠的筹码,叶朝歌眼睛开始更亮了。她意识到了,推的多,赢得多。 每次只上一点点筹码,精心算计会赔会赢的人,哪里有一掷千金的爽感? 荷官再次发牌。 三张牌率先发了下来。 按照规矩,每看一张牌算一轮。 第一轮,叶朝歌的牌是红心2,她撅了撅嘴,推了一个筹码上去。大家也都纷纷跟筹码,叶朝歌挨个看去,发现他们每个人的牌都比她的要大。 2这张牌如果凑不齐同花、对子什么的,单看牌面是最小的,所以叶朝歌有些没底气。 不过第二轮,却又是一张红心2,已经凑齐了对子。 再看其他人的牌呢,没一个比她好的,对面的那位,甚至是一张黑心二,一张梅花四。 简直倒霉透顶。 周围的看客,也都惊讶的小声议论:“她运气也太好了吧?上来就对子,下一章要是同花,岂不是又赢了?” 听着那些议论,叶朝歌舔了下嘴唇,直接小手一推,把全部的筹码都推了上去:“我全压!” 登时,全场哗然。 仅剩的几个玩家中,也都脑门冒汗,筹码要不要了,弃牌离开了战场。 不敢跟啊。 谁让叶朝歌运气这么好的? 就连王恒,也一脸为难的样子。 叶朝歌皱眉,四下看去:“你们怎么都不玩啦?” 王恒苦笑,低声说:“美女,你一次性压这么多,不好吧?” 叶朝歌眨眨眼,低头看着筹码,很傻很天真的问:“很多吗?我这有多少啊?” 从一开始,她就不清楚各种筹码的面值。 美女荷官出声了,声音冰冷:“美女,你这堆筹码价值五百四十五万,确定要全部押注?” “什么?!” 叶朝歌小嘴长得大大的:“就这几张牌,就值五百多万?那我不押——” 话还没说完,唯一还剩下的那位,也推出了相同的筹码:“五百四十五万,我跟。” “可、可我不想押了!” 叶朝歌忙说,可荷官却冷冰冰的吐出四个字:“买定离手。” 叶朝歌扭头看向王恒。 王恒一脸苦笑,耸了耸肩,那意思是:赌场的规矩,我也不能破。 “哼,押就押,反正押的多,赢得也多!” 叶朝歌心里气呼呼的想着,小手掀开了最后一张牌:红心k。 三张红心,同花,还是对子。 在变幻莫测的牌场上,绝对是上等的好牌了。反观对面没走的那位,就是牌最差的黑心二和梅花四。 叶朝歌脸上也露出了得色,看来她赢定了,这一把后,她手里筹码就超过一千万了! 算上还给王恒的两百万,也还有七百万呢! 叶朝歌的心,怦怦跳。 她的脸蛋儿,红扑扑。 太刺激,怪不得有那么多人,都上瘾好赌呢。来钱太快了,比开公司快多了! 当然,她也没有丧失理智,暗自决定,赢了这把后,就不管什么沈欢韩丹青了,拿了钱走人才是王道! 可接着对方翻过牌来后,她傻掉了。 对方最后一张牌是方块三。 恰好和其他两张牌,凑成顺子。 顺子,几乎是全场最大的牌。 随着美女荷官一句冷冰冰的“2、3、4,顺子”,叶朝歌面前的所有筹码,全被推到了对方桌前。 叶朝歌,一下就傻住了。 五百多万,就这么没了? 懵了似的站在那,叶朝歌眼睛瞪得老大,说什么也接受不了这个现实。 王恒还在一旁苦笑:“美女,我都说了吧,你那样太冒险了。哎,你就不适合赌牌,那两百万的筹码我也不要了,你还是赶紧走吧。” 说是好心劝,但听到叶朝歌的耳中,就成了扇起火星的最后一缕春风。 叶朝歌被点燃了,头脑开始发热,眼眶开始发红,咬牙说:“再给我拿两百万,我要把输掉的,都拿回来!” 第98章:我替她赌 沈欢很烦躁。 尤其是被叶朝歌从酒店赶走后。 所以走出酒店时,他只想找个酒吧喝点酒,结果刚走到大厅就碰到了韩丹青。 被沈欢当成朋友后,韩丹青那叫一个激动,看到他就迎了上来,听说沈某人和叶小姐发生些冲突后,主动提出尽地主之谊,带他去个好地方消消愁。 于是乎,在韩丹青的带领下,俩人来到了这家俱乐部。 一看棋牌室,沈欢就明白里面是搞啥的了,眼珠子登时就亮了。 每个刺客,都在拿命赌前途。 沈欢金盆洗手两年有余,已经不用再体会那种危险的感觉了,但看到赌场还是很亲切的。 凉城那种小地方很少又正规赌场,所以走进赌场,听到有人歇斯底里的推出最后十万筹码时,他热泪盈眶了:多么熟悉的感觉啊! 沈欢在国外没少玩这个,在全球知名的拉斯维加斯的几家大赌场中,他都是资深会员。 世界赌术联盟的高手,他也认识几个。 当然,沈欢的赌术和那些高手时没法比的,毕竟那些高手都是从小经过严苛训练的。 但沈欢也绝对不差。 本来还以为韩丹青介绍的娱乐场所不会很有趣呢,但见到赌场后,沈欢来手瘾了。 韩丹青提出帮他兑换些筹码时,他也没答应,用银行卡把摆地摊赚来的万把块钱兑换成了筹码。很快,这笔筹码就变成了两倍、三倍、五倍…… 短短半个小时,他赚来的钱,就抵得上沈欢辛辛苦苦摆地摊一年了。 手里的筹码越多,他赌的也就越大。 毕竟多下注,才能多赢钱。 可渐渐的沈欢发现,大家赌起钱来都个顶个的抠门。 大部分人下注都是一千一千的,这让沈欢有些无语。 能来赌场挥霍的,谁没个百万身家? 怎么一个个的都这么没魄力? 等他手里的钱变成五十万,就真的玩不下去了。就没有人,能陪他玩个大的? 韩丹青倒是愿意陪他玩,但就两个人玩,有啥意思? 沈欢有些无语的想到这,突然听到背后不远处,有人在那有些癫狂的喊:“三百万,全压!” 竟然能在这场子里见到三百万的豪赌? 沈欢有些惊讶的转头看去,就见炸金花的赌桌上,某个眼眶发红的妞,一口气把所有筹码都推了出去。 叶朝歌。 她的情绪,已经不受自己控制了。 一开始她赌钱,还只是为了宣泄最近的一肚子闷气。 但现在她已经完全沉迷了。 从小接受优良教育的她,从没赌博过,也就从没体验过豪赌的乐趣。 所以,每次她推出大量筹码时,四周投来的崇拜目光才让她那样着迷。赢钱时大把回收筹码的爽感,才那么强烈。 可也正因如此,她在输钱时才格外不甘。 赌场上哪有永远的赢家? 兑换的两百万,很快就又输光了。 叶朝歌还不死心,一次又一次的要求兑换筹码,甚至把身份证都抵押了出来。 在得知叶朝歌是凉城某龙头企业的女总后,王恒也是眼珠子格外亮,殷勤的让服务生继续给她兑换筹码。 叶朝歌很天真:既然赌场上都是靠运气,那她凭什么一直输下去? 于是,又一个两百万输掉了。 这时候,除了对面那个玩家,已经没人跟她对赌了。 毕竟谁也没钱陪她豪赌啊。 不过大家都还没走,都在四周看热闹:不知道这位漂亮妞,啥时候连衣服都赔干净? 感受着周围的异样目光,叶朝歌咬了下嘴唇,像是老手一样啪的打了个响指,发狠话了:“这次,给我兑五百万!” 五百万! 即使在明珠,也是个大数字了。 很多人拼搏一生,都拿不到这个数字。 但对刚融资几个亿的江岭科技来说,还不算太多。但对叶朝歌个人来说,负担就不小了。 她的私人银行卡里,也就一千多万的活用资金。 不过叶朝歌觉得,她已经连输好几把了,幸运之神也该眷顾她了。 只要运气好起来,来几张同花顺啊,豹子什么的,几百万还不是很快就赢回来? 这种赌徒心理,在场的每个老手都经历过。 每个人都以为自己会赢钱,但只有庄家,能稳赚不赔。如果在赌桌上不懂得及时抽身,那早晚把家底都给输光。 很快,五百万的筹码,就又减少了一小半。 期间叶朝歌也赢过几把,但和输的相比,完全不够看。 又是一把。 掀开美女荷官发来的最后一张牌,发现自己是红心5、方块6和黑桃7后,叶朝歌激动的攥紧了拳头:顺子,终于来了! 这次,我看你怎么大过我! 叶朝歌激动的一把将所有筹码全部推出,咬牙发狠:“三百万,全压!” 对面的赌徒,眯起了眼睛。 谁都没注意,他偷偷看了眼王恒。 王恒心里已经乐开了花,赌有多害人,他这个当经理的太清楚了。 他也衷心希望叶朝歌能再上瘾一点,最好是赔光了家产,他再趁虚而入,财色两丰收。 对面那位一直在和叶朝歌对赌,就是他的人。 赌场的“托”。 王恒朝他悄无声息的点了点头后,才为难的对叶朝歌说:“美女,三百万太多了吧?万一……” “没有万一!” 叶朝歌语气坚定。 对面的赌徒也笑着推出筹码:“跟。” “开牌。” 随着美女荷官一声令下,叶朝歌翻开了牌:“5、6、7,顺金!” 周围,登时一片惊讶:原以为这位美女要一路输到底了,没想到竟然触底反弹了? 听到周围的哗然声,叶朝歌嘴角弯起了笑容。 但立马就僵在了脸上。 对面也开牌了:j、q、k。 也是顺子,还比她大。 三百万,全砸了! 叶朝歌浑身一颤,懵住了。 可她心里,还有个恶魔在呼啸着不甘,她眉头一抖,再次拍桌子:“再给我拿——” 话未说完,就听有看客在一旁低声说:“这个美女也太土豪了,都输掉一千七百多万了吧?” 轰! 就好像一道惊雷,在她耳边轰然响起。 叶朝歌俏脸唰白,心就像坠入冰窖一样冷了下来:我竟然输了一千七百多万? 这些钱,对江岭科技来说真不算啥。 可对叶朝歌个人来说,已经是一笔大数字了。 可她,却一夜输光! 烟草味,呛人。 周围的视线,比烈日还要毒辣。 美女荷官飞快的洗着扑克,一边问她:“继续?” 叶朝歌喉头滚动,忍不住腿肚子一软,差点歪倒时,一只大手,揽住了她的肩膀。 一个熟悉又讨厌的男人声音,在她身旁幽幽响起:“继续,我替她赌。” 正是沈欢。 第99章:是位高手 我替她赌。 沈欢的声音钻进叶朝歌的耳中,她的鼻尖,忽的就一酸。 叶朝歌对沈欢从没有所谓的爱情,但两人毕竟朝夕相处,在这个陌生城市的赌场里,他就是她最亲近的人。 所以听到沈欢的声音后,叶朝歌心里的委屈,一下就有些止不住了。 但平时冷傲的习惯,还是让她下意识想闪开他的怀抱。 不过就在这时,王恒背后两个保安,却收到主子的指示围了上来,瞪着眼冷喝:“对不起先生,我们这不接受替赌……” 话还没说完呢,沈欢就淡淡的说:“怎么?就允许你们设陷阱,引新人入坑,还不允许我把我老婆就救回来了?对面那位,不就是你们的替子?” 他说这话时,一直看着赌桌。 可大家听完,却同时一片哗然。 没想到,这位疯狂的漂亮妞,竟然是有丈夫的。 王恒,也脸色一变,不过他是听出了沈欢的弦外之音:他,看出对面赌徒是我的托了? 叶朝歌被叫老婆后,心里还是有那么一丢丢反感的,但她立马就从沈欢的话中捕捉到了别的信息,猛地转头看向王恒。 登时,一股怒火从她心中升腾而起。 她明白了,从一开始,王恒拉她就不安好心。她还以为王恒一次次劝她收手,是好人呢。其实人家早就摸透了她的心理,在一步步引诱她上当! 王恒看到她愤怒的目光,索性也不装了,冷笑一声:“哼,原来是一对。好啊,我倒要看看你们还能给我的赌场送多少钱。” 沈欢嘻嘻一笑,把刚刚赢来的筹码摆在了桌上。 总共五十万。 叶朝歌愤怒归愤怒,可她此时也知道好歹了,低声说:“沈欢,我们还是走吧。别、别赌了。” 她赌怕了。 尽管她能看出,沈欢出面帮她赌,是为了帮她出头。 可她更怀疑:沈欢真的会赌? 沈欢却没理她,只是笑嘻嘻的看向荷官:“发牌吧。” 沈欢看着桌子上那堆筹码,头也不回的微笑着说:“是我要玩。” 叶朝歌说不出话了,以前,沈欢都是很听她话的,但自从签了离婚协议,他就好像变了个人。今天在酒席上,他不也是倔强的非要找别人麻烦? 随着美女荷官开始发牌,炸金花再次开局。 沈欢不像叶朝歌那样鲁莽,一次性推出大量筹码。 不过他也没啥好运气,几把下来,五十万很快就变成了十五万。 旁边的王恒,很合时宜的嗤笑一声。 叶朝歌又忍不住了,抓他的胳膊:“沈欢,我们走吧。” 沈欢却笑道:“反正都输到这了,让我把最后这点也花完呗。” 因为玩的小,其他座位上也渐渐有了赌客回归。 美女荷官再次发牌,每人三张。 沈欢的前两张牌是红心3,和红心6。这两轮,沈欢每一轮都下了一万的赌注。 不过在叶朝歌看来,沈欢就是跟跟注,毕竟他的牌很小,就算凑出对子,也是很小的对子牌,如果理智,沈欢第三张牌押注的时候就该弃牌了。 但当荷官宣布第三轮押注时,沈欢却直接推出了剩下的所有筹码,至于第三张牌啥样,他根本连看都没看。 靠,疯了吧? 所有赌徒,都瞪着眼的看了过来:他们的赌桌上,已经出现了对j这种大对子。 沈欢想赢,除非最后一张也是红心。 可四分之一的概率,哪有这么简单就能来的?何况他都没看牌! 他到底有啥自信? 随着赌客纷纷下注,美女荷官宣布明牌后,叶朝歌也开始紧张,手心都攥出了汗。 沈欢呢,依旧看也没看桌面,缓缓揭开了最后一张牌:2。 小的不能再小的一张牌。 不过,又是红心。 三张牌同一个花色,叫金花。在炸金花中,最大的牌是三张相同,叫豹子。三张数字相邻,比如123,叫顺子。 除了这两种牌型,同色金花就是最大的牌了。 霍的一声,全场哗然。 沈欢,始终没低头看自己的牌,只是审视着其他赌客的牌型,笑了:“看来是我赢了。” “赢了!真的赢了!” 叶朝歌激动的挽住沈欢的胳膊,使劲摇。 这妞,又开始失态了。 只是小赢一把而已,至于开心成这样吗? 随着美女荷官把对应的筹码推到沈欢面前,其余赌客再看他的眼神都有些变了,大家都意识到,这是位高手! 接下来的几把,仍旧有输有赢。 可大家都注意到,沈欢就像未卜先知一样,每次牌差时,都会很快弃牌,不损失什么筹码。 而牌好的时候,则是推出大量筹码甚至全部推出。 如果不是沈欢刚和王恒争执一番,他们都要怀疑他是不是和赌场有什么交易了。 沈欢的筹码,在肉眼可见的飞速变多。 很快,五十万变成了一百万,一百万变成了两百万。 又是一轮,沈欢又一次推出了全部筹码,这次,他又是顺子。 又赢了。 沈欢舔了舔嘴唇,笑嘻嘻的说:“不好意思,又赢了,来啊,大家继续。” 此时的叶朝歌,早就完了她挽着的这个人,是她讨厌了两年多的废物。胜利的喜悦,还有王恒难看的脸色,让叶朝歌兴奋到恨不得跳起来。 不过沈欢老赢,就造成了一个后果:没人玩了。 大家都看出来了,沈欢这厮是个赌术高手,谁愿意白白赔钱? 就连对面那位“托”,也为难的看着王恒。 “别走啊,大家继续啊。” 沈欢很无奈的看着周围,一个下注的都没有后,看向了王恒:“按照规矩,只要是来赌的,庄家就必须提供场所,你想个法呗。” 王恒眯着眼睛,朝服务生招了招手,低声说:“去,把黎小姐请来。” 他的声音很低,但周围还是有人听见了。 黎小姐! 赌场的大高手,场子里的老手都曾见过她,知道她赌术高明。 只有有赌术高手来砸场子的时候,王恒才会把黎小姐请出来坐镇。 叶朝歌听到些许议论后,立马质问:“黎小姐又是谁?” 王恒耸耸肩说:“美女,现在的情况是大家都不想跟你们玩,但我们作为庄家,你们要赌,我们只好找个人,陪你们玩。” 沈欢挑眉,笑道:“看来是个高手。” “高手谈不上,只是在蒙特卡罗学过几年。” 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声音,从前台那边传来。 蒙特卡罗大赌场,绝对是世界上最顶级的赌场,位于摩纳哥。沈欢也曾去过,那家赌场的造的跟皇宫似的,里面高手无数。 来的这一位,又是谁? 第100章:我们慢慢玩 黎小姐,来了。 随着哒哒的高跟鞋脚步声,所有人都情不自禁的看了过去。 就见一个拿着扇子遮着脸,穿着旗袍的火辣女人走了过来。 走一步,扭一下。 很吸睛。 但等她走过来,拿掉扇子给王恒微微鞠躬时,沈欢才看到她那张四十多岁、但整容整到油腻的蛇精脸。 沈欢真怀疑,他如果给这位黎小姐一巴掌,她的脸会不会瞬间变形。 唉,世界上的天然美女还是少啊。 沈欢感叹着,赶紧扭头看了会叶朝歌压压惊。 “王经理。” 黎女士装嫩似的娇俏的打招呼。 周围人都开始起鸡皮疙瘩。 王恒却习惯了一样,笑着说:“黎小姐,劳烦您陪这两位玩一会了。” 黎小姐点点头,看向沈欢后,竟然还抛了个媚眼:“两位想玩什么?” 沈欢心里一阵恶心,赶紧避开眼神,再次看向叶朝歌。 和黎小姐相比,叶小妞是多么清纯啊。 脸是真的,身材也是真的。 本来听说对方是赌术高手,叶朝歌还有些担心呢,结果抬头看向沈欢时,就发现这货死死盯着她的衣领,往里瞅—— 这个臭l氓,看什么呢! 狠狠瞪了沈欢一眼,叶朝歌赶紧抬手捂住领口。 沈欢被瞪的一个激灵,赶紧笑嘻嘻的说:“随便,玩啥都行。” 黎小姐皱起了眉。 王恒把她叫出来,她还以为来的是什么赌术高手呢。可看对方随意的样子,也不像啊。不过沈欢长得倒是有几分俊俏,是她的菜—— 黎小姐声音更加矫情:“那我们就用转盘决定吧,好不好?” 黎小姐说着,看向一个方向。 那里,摆着一张大转盘,转盘的每个区间都写着一种玩法。 二十一点、炸金花都赫然在列。 这种大转盘,就是为了提高趣味性设计的,看运气帮客人挑选玩法。 黎小姐又朝沈欢抛了个媚眼:“没问题吧?” “都行。” 沈欢真不想和她多说话,干笑一声赶紧走到转盘前,随手一拨。 转盘开始转动,最后缓缓落在黑杰克上。 又是黑杰克。 叶朝歌第一次接触的赌法。 用这个来收尾,也不错。 沈欢心想着,跟在美女荷官后面来到黑杰克的桌前时,已经有人给黎小姐取来了相同数量的筹码,也是四百万。 因为是两人对赌,所以他和黎小姐彼此站在对面。 美女荷官则在一侧发牌。 荷官也是专门练过的,飞快的拿出一幅扑克牌,一只手轻轻一抖,扑克就如同浪花一般,哗啦啦的铺在桌上。 54张牌,全部摊开。 这是亮给两人看的,证明牌没有问题。 随即,抽出大小王后,荷官重新洗牌准备发牌。 洗牌过程中,黎小姐一直盯着牌组看,一直到结束,她才霍的看向沈欢,却发现对方一直在看着叶朝歌。 叶朝歌呢,则捂着领口,一脸愤愤。 这让黎小姐更确定:沈欢根本不是专业赌手。 专业赌手,在洗牌的时候是会记牌的。 根据每个人的训练水平,记住的牌多少不一。而记的多的人,就越容易占据优势。 可沈欢呢,压根没有记牌的习惯。 黎小姐已经开始舔嘴唇了,知道这次她赢定了。 洗牌完,美女荷官开始发牌时,沈欢却突然开口:“等等。” 荷官看去:“请问先生有什么事吗?” “既然只有我们两个人对赌,我们自己切牌如何?” 只有自己切牌,才能保证美女荷官不能轻易给对方送牌,沈欢自然明白这一点,淡淡的说:“毕竟你们才是一路人,刚刚就坑了我老婆,现在再把我坑了,咋办?” 美女荷官脸色难看:“先生,您这是不信任我们赌场的信誉。” 沈欢耸耸肩:“对啊,我就是不信任。” 荷官的表情,一下就僵住了,为难的看向王恒。 王恒先是看向黎小姐,见她点头后才说:“可以。” 切好牌后,美女荷官才开始发牌。 按照顺时针顺序,首先给黎小姐发了一张红心8,沈欢的则是一张方块5。 继续发牌,第二轮给黎小姐的是黑桃4,沈欢是一张红心9。 加起来,黎小姐的点数是12点,沈欢的则是14点。 牌面上,是黎小姐更小。 如果就此停止拿牌,获胜的就是沈欢了。 但黎小姐却很自信,哗的推出了一百万筹码,笑咯咯的看着沈欢说:“继续拿牌。” 黑杰克的规矩是,牌面上所有的牌加起来不能超过21点,越靠近,牌越大。 而下一张牌,黎小姐恰好记得,是9。 加起来,刚好是21点。 最大的牌。 沈欢不管跟不跟,都输定了。 看着沈欢毫无察觉的推出一百万,淡淡的说了句“跟”时,黎小姐点上了一根烟:赢得太轻松,也很无趣的。 发牌。 如黎小姐接过牌后,随意掀开,如她所愿,正是梅花9,刚好二十一点。 王恒脸上立马浮现出满意之色,叶朝歌却一下咬住了嘴唇:一百万啊,就这样没了! 可随着沈欢的牌掀开,所有人的眼睛,却都瞪大了:方块7。 也是二十一点。 “双方平局,赌注退回。” 随着美女荷官娇滴滴的话音落下,叶朝歌激动的欢呼:“竟然是平局!太好了!!” “妞,冷静点。” 沈欢按住她的肩膀,笑道:“好戏才刚刚开始呢。” 黎小姐的眼睛也眯了起来:“对啊,我们不着急,慢慢玩。” 赌场上,大家都有一个共识:规则越简单的,运气成分越大。 像骰子比大小。 如果骰子没有做手脚,那大家基本上都是靠运气来猜的。 但像黑杰克这种,其实更考验的是记牌能力和计算能力。 第一局虽然没有如黎小姐所愿,但她有信心,凭借她的赌术,最终肯定能赢。 一百万筹码,被重新推到了各自面前。 看在每个看客眼中,都是那么沉重。 接下来,两人都没有像刚刚那样大手笔。 黎小姐先是旗开得胜,用十九点赢了沈欢的十八点,赢得了二十万筹码。 下一局,沈欢更是倒霉的爆了牌,二十二点,又输了三十万。 五十万向流水般输掉,叶朝歌小心肝又揪了起来,紧紧攥着沈欢的胳膊,在心里默念:一定要赢、一定要赢! 叶朝歌丝毫没有察觉,沈欢环在她肩膀上的手,不知啥时候已经很自然的滑到了她腰间。 也没注意,她在为沈欢默念祈祷的时候,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己人。 第101章:好运的叶朝歌 赌桌上,没有永远的赢家。 黎小姐不愧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当来到后半场时,她手里的筹码已经比沈欢多太多了。 又是一把二十点,赢了沈欢的十八点后,荷官将八十万筹码推到了黎小姐面前。 沈欢手里,赫然只剩了最后六十万筹码。 叶朝歌的小心肝又提了起来,是小心翼翼的说:“沈欢,要不我们算了吧。” 沈欢也挠挠头,叹息道:“哎,看来我的运气的确到头了,不如我们再赌最后一把,你来开牌。” 叶朝歌很犹豫的咬着嘴唇:“我、我会输的。” “反正都输一千多万了,不差这点。” 沈欢说着,美女荷官已经把牌发了过来,前两张是八点和九点。加起来已经十七点了,这个点数如果继续要牌,很容易就会超过二十一点爆掉。 叶朝歌真的输怕了,又开始犹豫要不要拿牌。 沈欢却贱兮兮的把最后六十万筹码都压上了,随即说:“我摆地摊攒出来的老本可都也押上了,你要是输了,得赔。” 叶朝歌鼓了鼓嘴巴,狠狠瞪了他一眼:“赔就赔!继续拿牌!” 黎小姐自然跟赌,美女荷官继续发牌。 叶朝歌,一直死死盯着美女荷官的手,生怕最后一赌中被对方除了老千。 事实证明,有输,就有赢。 掀开荷官发过来的那张红桃四后,叶朝歌捂住了小嘴:“8、9、4,二十一点。” 沈欢耸耸肩,在一旁看似随意的说:“看来你运气很好嘛。” 黎小姐,开出的是二十点。 荷官把筹码推过去后,沈欢手里的筹码就再次超过了一百万。 游戏继续。 接下来的两张明牌,黎小姐加起来是十五点,沈欢加起来是十四点,没人弃牌,沈欢再次把全部筹码推上。 黎小姐也跟着押注。 第三张牌发下来,沈欢没急着掀开,而事实再次看向跃跃欲试的叶朝歌,笑道:“这次还是你来开。” 叶朝歌小鸟一般快速点头,心中祈祷了很久,在缓缓把牌掀开:梅花七。 又是二十一点。 而对面的黎小姐,只拿到了一张黑桃三,加起来十八点。 “我又赢了?” 叶朝歌眨了眨眼,很茫然的说。 沈欢耸了耸肩:“唉,看来还是你运气好。不像我,刚刚输的那么惨。” 叶朝歌笑容忍不住的流露,早就忘了她之前时怎么输的,还装的语重心长的样子:“你不用伤心,运气都是时好时坏嘛。” 如果把现在她的表现录下来,回头放给她看。 叶朝歌一定会羞耻到找地缝:她可从来都是最讨厌沈欢的,怎么今晚,在他面前却好像小孩子一样? 接下来,都是叶朝歌开牌。 其实牌是由荷官发的,不管是她开还是沈欢开,牌面都是一样的。 可后面的叶朝歌手里的牌都太好了,让人不得不怀疑她是不是真的走了狗屎运。 不一会,两人身前的筹码就从一百万变成了四百万、最后又变成了七百五十万——黎小姐的手里,只剩了五十万。 王恒的脸色,变得无比难看。 叶朝歌兴奋坏了,眸中闪烁着和之前一样的狂热,看着黎小姐神采奕奕的说:“你们还不赶紧去换筹码,继续?” 她还要赢,趁着自己有这么好的手气 她觉得,是她的运气拯救了一切。 不过除了她以外,每个人都能看出,真正的高手是沈欢。 叶朝歌只负责开牌,而退筹码的可是沈欢。大家都发现了,每次会输的局,沈欢都只跟些十万八万的小筹码。 但会赢的局,却经常押注一大把。 黎小姐阴沉着脸,她算看出来了,沈欢才是真真正正的高手。 她不甘心,看向王恒:“王经理,再拿八百万。” 王恒蹙眉:“黎小姐……” “算在我的账户上。” 黎小姐不耐烦的摆摆手,啪地一声把扇子砸在赌桌上。 像她这样的赌术高手,是挂靠在赌场的,王恒不算她的上级。而且以黎小姐这些年赚的钱,也的确不差这八百万。 王恒只好又叮嘱服务生,再取八百万筹码 此时,这个赌桌上的豪赌,已经吸引了几十个赌客围观。 黎小姐也认真起来,在荷官洗牌的时候,目不转睛的记牌。 可沈欢,却明显比她记住的更多! 不然,为什么她手里有好牌的时候,沈欢就弃牌? 叶朝歌每次开牌,都是在蚕食黎小姐的信心,到最后她心里已经升起了一股深深的无力感,最后的筹码也被荷官推走后,她终于忍不住,狠狠一拍桌子站了起来:砰! 兴奋中的叶朝歌,吓了一跳,忙瞪回去:“你想反悔?!” 黎小姐理都没理他,只是盯着沈欢哑声问:“你到底记住了几张牌?” “记牌干嘛?” 沈欢很贱的耸耸肩,拍着叶朝歌肩膀说:“你输,是因为我老婆运气好。” “对!是本小姐运气好!” 叶朝歌看着身前的大把筹码,快速计算着,当发现她输出去的一千多万全部赢回来,甚至还有剩余后,激动的忘我欢呼:“我赢了!我都赢回来了!” 她明显情绪失控了。 沈欢还算冷静,低声问:“还赌吗?” 叶朝歌深吸口气,平复了下心情,摇摇头:“不赌了,我们先把筹码兑换了,走吧。” 说完,叶朝歌看向王恒:“王经理,这里是一千八百万的筹码,还请你把所有筹码都兑换到我的账户里。” 王恒眸子阴沉的可怕,但还是挤出一个笑容:“这款,我们不能汇。” 叶朝歌一愣:“为什么?” “因为赌场有规矩,出老千的赌,一律不作数。” 王恒冷飕飕的说完,大手一挥:“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敢在我的场子里出老千是什么下场!保安!” “你、你胡说,我们没有出老千!” 叶朝歌大声辩解,可此时保安已经围了上去。 王恒在那冷喝着指挥:“把他们通通拿下!” 黎小姐就坐在一旁,皱起了眉。 她很清楚,沈欢根本没出老千,人家是凭赌术赢的。 只不过王恒不甘心,又不舍得叶朝歌这个大美人,才打算以此为借口让保安动手。 “看来,那对小两口要遭殃咯。” 黎小姐幽幽说着,打算起身离开时,忽的见到一个年轻男人缓缓走来。 看出他是谁后,黎小姐吓得一个激灵:这不是新上任的大老板,韩丹青吗? 韩家在明珠有很多产业,这家赌场就是其中之一,王恒只是经理,韩家可才是幕后大boss。 黎小姐可以对王恒爱答不理,但对韩老板却毕恭毕敬的鞠躬:“韩少,您来了。” 韩丹青却没理她,而是缓缓穿过人群,走到王恒身后,拍了拍他的肩膀。 王恒不耐烦的转头:“谁——” 啪! 一记耳光,打断了他的话。 韩丹青狠狠把王恒抽翻在地,阴厉的吐出一个字:“滚。” 第102章:他的故事 “韩、韩少,您、您怎么来了?” 呆呆的转头,王恒难以置信的看着问。 可韩丹青却没有跟他解释什么的机会,再次说:“滚。” 一个滚字,击碎了王恒所有的幻想。 他之所以能在赌场当上经理,嚣张跋扈,就是因为他有幸得到了韩丹青的青睐,提拔他做了赌场经理。 没有韩丹青,王恒就是个普通人。 一直以来,他也一直是韩丹青眼中的红人。 但今天,王恒明显惹恼了他。 王恒瞪大了眼看着主子,连忙哀求着跪在地上,去抱韩丹青的小腿:“韩少,我知道错了,我……” 能混到这一步,王恒就算给韩丹青舔鞋,也希望能求得他的原谅。 韩丹青却一脚把他踹开,理也不理的走向叶朝歌,重重鞠躬:“叶总,这家赌场也是我旗下的产业,我的人对您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还请您谅解。” 韩丹青,可是韩家下一代的当家人。 在明珠有几个人,值得他如此尊敬? 一瞬间,所有的看客也好,保安也好,都傻了。 尤其是王恒,瞪大了眼的看着叶朝歌:姑奶奶,您到底是何方神圣! 他明明通过叶朝歌的银行卡查到,她只是乡下来的小企业家而已啊? 王恒很费解。 韩丹青心里却苦涩至极。 他知道沈欢喜欢低调,所以来的时候进赌场的时候特意戴了墨镜,也没有通报王恒等人。 就是想让沈欢好好享受赌场。 可谁想到叶朝歌跟来了。 更没想到他信赖的手下王恒,竟然是个色痞子,还对叶朝歌动了歪念头。 其实韩丹青和沈欢是一块来的。 沈欢发现叶朝歌的时候,韩丹青也就发现王恒的阴谋了。 但他想出面制止时,沈欢却表示:让叶小妞吃个教训也不错。 现在叶朝歌苦头吃够了,沈欢也帮她出了头,本该大团圆结局时,王恒竟然想出诬赖对方出老千。 韩丹青真想一脚踹死这个蠢…… 总之,韩少很生气,给叶朝歌道歉后,又委婉的表示他和沈欢一见如故,邀请他来赌场玩是因为看他被赶出来后很郁闷。 总之,来赌场是韩丹青的注意,希望叶总不要见怪。 沈欢老老实实站在叶朝歌背后,很满意的朝韩丹青点了点头。 叶朝歌的兴奋感还没褪去,也没多想,和沈欢离开了赌场。 两人走后,韩丹青才松了口气,有时间搭理王恒了:“王恒,北杭韩家有家ktv,明天你可以去那里报道了。” 从明珠的赌场经理,降级到北杭的ktv。 王恒哪能接受得了?忙爬到韩丹青面前,哀求:“韩少,我知道错了,求求您不要赶我走啊!” 韩丹青招了招手,刚刚还听从王恒的两个保安走来,架着王恒拖了出去。 接着,韩丹青又把黎小姐叫来:“黎姐,以后这家棋牌室就暂时交给你来照看了。” 被提拔重用,黎姐连忙道谢表决心,最后才问出了她不解的问题:“韩少,那两位到底是什么人啊?” 韩丹青一句话,就让黎姐冷汗津津。 “他是一句话,就能让韩家前途葬送的人。” 新月高悬! 沈欢两人来到街头时,时间已经来到了十点半。 秋天的夜风吹在身上,叶朝歌总算冷静了下来,声音舒缓,像是在问自己:“早知道这么好运,我还做什么生意,专职赌牌好了。” “万一运气不好呢。” 沈欢一边打击、一边引导她:“以前看你挺冷静的,刚刚在里面的时候怎么这么冲动?你进去的时候,不会吸了兴奋剂什么的吧?” “你才吸兴奋剂呢!” 叶朝歌没好气的瞪他一眼,又傻乎乎的想明白了什么:曾经看到网上说,赌场大厅里会混杂一种兴奋剂一般的气体,能格外增强玩家的冲动。 看来这家赌场就是这样,不然一向冷静的她,怎么会接连失态呢? “我们回去吧。” 天色不早,两人第二天一大早还有飞机要赶,叶朝歌走到路边拦车去了。 她话里,没有再赶走沈欢的意思了,而是在他跟上去的时候,突兀的问:“沈欢,跟我说说,你以前的事。” 她还没忘了,今晚跟着沈欢出来的目的呢。 尽管韩丹青解释了,是他看到沈欢被赶走后特意邀请的,洗掉了沈某人来头不一般的嫌疑。 但这不影响沈欢的神秘。 毕竟她从来不知道,沈欢过去过的是怎样的生活。 看来,她已经开始注意我了—— 沈欢心里想着,闷声说:“我过去就是个农夫。” 叶朝歌又迅速问:“我看你刚刚赌牌很熟练,也是在小山村学的?” 按照沈欢的说法,他是个孤儿,又生活在小山村,哪有机会接触赌博? 果然,女人一旦开始关注一个男人,那他的谎言就会很容易被识破。 说来也是,沈欢以前在叶家人面前立下的人设太单薄了,真要追究起来,叶朝歌还能揪出他更多毛病:比如沈欢会说一口流利的鹰语、开车很熟练、还懂些医学知识,经常给老太太按摩等等。 沈欢生活中的很多细节,都不是一个小山村走出的孤儿能做到的。 他只好揭露了一点自己的真面目,闷声说:“以前,去国外打工了几年。” 叶朝歌秀眉一挑:“哦?说说呢。” “你想听?” 沈欢鼓了鼓嘴,一副很不情愿的样子:“我从小没见过我爸妈,是吃百家饭长大的。所以也没读过什么书,从九岁开始,能赚钱的事,我就都干过。” 沈欢的声音,好像来自另一个星球:“一开始是帮人家放牛,晚上人家给我一碗饭吃。吃不饱啊,就去了当地砖窑上烧砖,我力气小,只能值夜班看炉火,有次迷迷糊糊睡过去,头发都烧了……” 沈欢这些不是假话,他小时候的确是这么过来的。 后来,他才有机会应召入队,当了一名战士。 不过这些故事他就没告诉叶朝歌了,而是替换成了他十六岁去码头打工,为了赚钱偷渡到国外了。 “我没护照,就是个黑户籍。在国外工作都找不到,又听不懂别人说话,只能去偷、去抢……后来我想,还是小山村适合我,就用攒了几年的钱,又回来了。再后来的事你也知道了,我什么也不懂,只能在叶家吃软饭。” 说到这,沈欢竟然嘻嘻一笑:“不过你放心,我们既然签了合同,那我不会反悔的。等合约一过,我就和你离婚,不拖累你。” 语气越轻松,故事越心酸。 如果让国外那些刺客小伙伴,听到沈欢真挚的话,一定会瞪大了眼:这还是我们熟悉的沈欢吗?冷血的刺客之王,什么时候靠着编故事惹人同情了? 但叶朝歌信了,同情心泛滥的她,一下就明白了沈欢废物的原因:因为人家真的没读过书,什么也不懂啊! 同时,善良的叶朝歌也开始愧疚:当初一直觉得他是个废物,是不是也有我先入为主的原因呢? 就在叶朝歌开始反思时,手机忽然开始嗡嗡作响。 看了眼来电显示,叶朝歌接起后笑问:“范姐,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那边的范姐语气焦急,听声音都要哭出来了:“叶小姐,不好了!老太太她中枪了!” 第103章:国际通缉犯 窗外,太阳西下。 叶朝歌坐在病床前,呆呆的看着插着呼吸机的奶奶。 老太太睡得很安详,但她毫无血色的脸,却说明了她此前遇到了怎样的危险。 奶奶身体本来就不好,怎么会遇到这种事呢? 叶朝歌喃喃想到这时,病房外传来凌乱了凌乱的脚步声。 接着,病房门被推开,二叔伯急忙冲了进来。 二婶、叶堂,还有三叔伯一家都跟在后面。 奶奶毕竟是二叔伯他们的亲生母亲,他们心眼里还是很关心的,所以冲进门后,二叔伯按着范姐肩膀问:“范姐,我妈她怎么样?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范姐昨天就忙活着送老太太来医院,直到刚刚才休息了一会,满脸憔悴的解释:“昨天晚上八点半,我们刚吃完饭,就有歹徒闯了进来。冲我们开枪,陈千娇小姐和老太太都中弹了,要不是当时韩警官就在附近,吓退歹徒,后果可能更严重。” 二叔伯眼眶有些发红,又问:“那、那医生怎么说?” “医生说老太太暂时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只是失血过多,加上她身体本就不太好,所以……唉,还要等一段时间,才能醒过来。” 范姐叹了口气,又说:“其实陈小姐伤的比较严重,子弹击中了她的左肺,现在还在重症监护室呢。” 二叔伯有些纳闷:“陈千娇,怎么会去老宅?” 范姐又解释道:“陈小姐和姑父是朋友啊,老太太疼爱屋及乌,也很喜欢陈小姐,这几天她也经常来老宅。” 叶家只有一个姑父:沈欢。 提起沈欢,叶帆忽然讥讽:“哼,亏奶奶那么疼沈欢,怎么现在不见他人呢?不会又去摆什么地摊了吧?” 范姐也没多想,摇头说:“他在陈小姐那呢,因为陈小姐亲属还没来,姑父就去帮忙了。” 叶帆眉头一挑:“呵呵,真有他的啊。奶奶都病成这样了,他还往女人身边跑,真像个废物该做的事。” 沈欢废物,是叶家人公认的。 以前大家都讥讽他习惯了。 可此时楚妍却听不下去了,忽然冷冷开口,质问年叶帆:“我家姑爷再废物,昨晚收到消息后也是连夜赶回来的。你们呢?老太太昨晚受伤,范姐也第一时间通知了你们,可你们却今天下午才到,你们有什么资格说我家姑爷?” 楚妍突然爆发,让所有人都是一愣。 她以往,也是笑话沈欢的一员大将啊。 怎么几天不见,她对沈欢的态度就好转了? 大嫂的质问,也让给二叔伯有些拉不下脸,为难的说:“我和三弟他们,这几天在外面度假,所以赶回来的晚了些。” 自从叶朝歌彻底执掌江岭科技,又有赵家这尊大佛在背后坐镇。 二叔伯他们就知道,自己翻不起什么浪花了。 前些日子叶朝歌舆论压力大的时候,他们还希望能借机东山再起呢。 结果很快秦家就亲自道歉了。 二叔伯知道彻底没机会重新抢回江岭科技后,也看开了,带着老婆,约着三叔伯和三婶他们,一块去北方玩了。 昨晚收到范姐消息后,他们也是第二天一大早坐飞机赶回来的。 这些楚妍也知道,可她却不买账,咬牙问:“是,你们出去度假回不来。那叶帆和叶堂呢?他们兄弟俩可没去度假!” 叶帆和叶堂,脸色都是一僵。 他们昨晚下了班就去花天酒地了,喝了一晚上的酒,今上午又在呼呼大睡,直到二叔伯等人回家吵醒,他们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所以面对楚妍的职责,二叔伯也无话可说。 三婶却听不得叶朝歌指责儿子,没好气的说:“我家叶堂之所以没来,还不是因为被叶朝歌安排去了市场部?一天天忙的要死,哪有空来医院——” “够了!” 三叔伯突然厉喝一声,打断了三婶的话,随即深深叹了口气说:“两个孩子,确实是我们没教育好。” 他说这话,就等于是向楚妍低头了。 三婶却不乐意了。 谁愿意看到自家孩子被贬低啊? 她抢前一步,立马就想说什么,却被三叔伯狠狠一瞪。 平时,二叔伯和三叔伯,不管和叶建丰一家争股权闹得再很,但在老太太面前,他们毕竟还是一家人。 他们都管躺在病床上的老太太,叫妈。 可三婶明显没有这样的自觉,还掐着腰想说什么时,始终一言不发的叶朝歌,忽然抬头:“你们要吵,去外面。” 她的声音不高,却清晰的传到了每个人的耳中。 就连自我中心的三婶,也从中感受到了叶朝歌的寒意,登时,不敢说话了。 叶建丰,也适时开口:“大家先出去吧,别影响妈休息。” 二叔伯也是这个意思,招呼着大家先走。 最后,病房里只剩叶朝歌时,范姐劝道:“小姐,你也一晚上没休息了,去休息休息吧。” 叶朝歌却摇摇头:“我不累,范姐,你也去休息吧,我陪奶奶一会儿。” “唉。” 范姐叹了口气,也离开了病房。 房间,再次恢复了安静。 叶朝歌握住老太太的手,咬紧嘴唇,愤恨无言:奶奶一生为善,凶手到底有多恶毒,会对她下手? “什么?你说凶手是、是刺客?!平东码头的摄像头都拍下来了?” 韩小雪惊诧的喊出这句话后,赶紧捂住了嘴。 她就站在重症监护室的楼梯口打电话,韩小雪租的房子距离叶家老宅不远,说来也巧,歹徒开枪时,她正巧下班路过。 听到枪声,立马就拔枪冲了进去。 并且立即通知了警所。 这才吓退了警方。 帮着范姐把陈千娇和老太太送来医院后,韩小雪就忙着在医院的休息室做记录,一直忙活到大半夜才趴在沉沉睡去。 今天下午刚醒,就来重症监护室看看陈千娇情况如何了。 正打算进去病房呢,治安队就有电话打了进来,告诉了她这个爆炸消息。 “对,是刺客。” 电话那头的刑警说:“根据平东码头的摄像记录,那些刺客都是记录在册的国际通缉犯。是昨天下午刚刚通过海运赶来凉城的。具体的事,你回来在说,上面准备在全城展开地毯式搜索,很需要人手。” “好,我马上回去。” 韩小雪扣掉了电话,秀眉蹙起。 凉城在天南省有个绰号,叫养老城。 就是说这个城市和平安逸,很适合养老。 谋杀,尤其是刺客蓄意谋杀的案件,已经好多年没出现过了。 昨晚竟然一次性就出现了两个,还都是刺客。 韩小雪当然紧张了,赶紧哒哒下楼。 她当然不知道,在她离开后,沈欢从走廊拐角走了出来,眯着满是杀气的眼睛,一字一顿:“顾凌霄,你找死。” 第104章:平东码头 “沈先生,这次真的谢谢你了。” 陈千娇的经纪人王芙,快天黑时才赶到医院。 此前王芙一直在和腾飞影视打官司,陈千娇被腾飞影视辞退的时候,她也跟着被辞退了,同时她们还欠下了腾飞影视一笔巨额违约负债。 陈千娇如果不付这笔违约款,腾飞影视就会起诉她。 没有秦轩的保护,陈千娇在娱乐圈也快混不下去了。 王芙正头疼怎么办呢,结果凉城就传来了坏消息:陈千娇竟然遇到了刺客刺杀。 一颗子弹击中了她的左肺,距离心脏只有一拳距离。 要不是抢救的及时,陈千娇现在已经见阎王爷了。 入院后,叶老太太那边有范姐照顾,叶建丰两口子也第一时间赶来了医院,但陈千娇却是孤零零一人。 医院也翻过陈千娇的手机通讯录,结果发现除了沈欢,一个联系人都没有。 沈欢,是陈千娇唯一的朋友。 所以在王芙没回来前,都是沈欢照顾的她。 面对王芙的感激,沈欢也没听进去,他心里全是韩小雪通话时的内容。 看了眼躺在病床上的陈千娇,即使没化妆,又因为失血脸色苍白,这位一线明星的颜值仍旧不减多少。 她静悄悄的躺在那,就好像睡美人。 而这个睡美人,不久前还气势汹汹的宣布要征服他…… 沈欢挤出个笑容,冲王芙道:“王姐,那陈千娇就交给你了。” 王芙笑了笑,说:“你这话说的,好像把女朋友托付给别人一样。” 她这样说,是为了试探沈欢的态度。 陈千娇早就告诉过王芙,她要追求沈欢的事了。 王芙也劝过她:以陈千娇的条件,配谁配不上啊,偏偏看上个有妇之夫,何必呢? 而且根据王芙的观察,沈欢还对陈千娇的倒追,一点都不当回事。 不过今天的沈欢,好像对千娇很温柔。 沈欢却苦笑摇头:“王姐,你别开我的玩笑了,我可是结婚的人了。” 说完,沈欢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 看着病房门关紧,王芙握住了陈千娇的手,叹了口气:“唉,千娇,你又何必呢?” 何必呢? 赵雅丽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也在问这个问题。 毫无疑问,她很美。 标准的鹅蛋脸、柳梢眉,五官精致,如果满分十分,她能给自己打十一分。 她身材更棒,尤其是刚洗过澡。 朦胧的雾气,更突显她紧凑有致的曲线。 不谈身世,单是这具美丽的身体,就足够让追求她的男人从北海街排到平东码头了。 可偏偏她想诱或的人,看不上。 这个人就是沈欢。 赵家被山海组刁难时,赵雅丽曾穿着妩媚,特意去勾搭过他。 可沈欢,却正眼都没看过她。 就好像她完美的身材在沈欢心中不值一提……当然了,当时的赵雅丽确实松了口气,但后来越想,她越不甘心:难道我身为女人的魅力,对他一点作用都没有吗? 哼,一定是装的,哪个臭男人看到老娘的身材,不得乖乖臣服? 赵雅丽又对着浴室的落地镜自我沉醉了一会,心里又开始苦涩,想起了老爷子对她说的话:只要她能勾搭上沈欢,她就是赵家三代,最大的恩人。 “可人家沈欢,也瞧不上我呀。” 赵雅丽喃喃说着,裹着浴巾走出浴室:“其实我也不比叶朝歌差嘛,只要有机会展现下魅力,一定——” 话说一半突然停住,她脖子僵硬的好像生了锈一样,缓缓转向客厅。 她闻到,客厅里飘来了一阵烟草味。 这套房子里,可是只有她自己住的,而她也从来没有抽烟的习惯,房间里突然有烟味,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有人闯了进来! 果然,客厅沙发上就坐着一个人影,还有一个烟头红点,若隐若现。 赵雅丽吓坏了,忙冲到门口,抬手朝墙上拍去:这里有紧急报警器。 这座小区的住户,非富即贵。 这里的安保措施相当完善,只要她按下报警器,保安就会在三分钟内快速赶到。 但就在她要按下时,沙发上那人说话了:“是我。” 赵雅丽动作顿时僵住,长长松了口气,露出甜腻的笑容:“沈先生,您怎么来了?也不说一声,我好准备准备嘛。” 说着,赵雅丽按开了客厅里的柔光灯。 坐在沙发上的沈欢弹了下烟灰,声音淡漠:“敲门了,你在洗澡。” 赵雅丽注意到,沈欢说话时一直在盯着她看。 她只围了浴巾,好身材可以说完全暴露在了沈欢眼里。 联想到老爷子说的话,赵雅丽心儿突然开始怦怦直跳:难道,我的机会来了? 那绝对不能放过呀! 赵雅丽咯咯一笑,赶紧凑过来坐在沈欢身边,特意弯腰,露出一道惹人注目的沟壑,刚想说什么,沈欢却抢先问:“平东码头,是不是归赵家管?” 赵雅丽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随即,冷汗落下,赵雅丽忙坐正点头:“是!沈、沈先生,您问这个做什么?” 她真怕,是赵家在平东码头的人得罪了沈欢。 那麻烦可就大了,赵家承受不起沈欢两次怒火! 而沈欢接下来的话和眼神,更让她冷汗津津。 “因为,我要去平东码头杀人。” 沈欢说完,将烟头狠狠捻灭在茶几上。 在医院偷听到韩小雪的通话后,沈欢也知道枪击老太太的凶手是刺客了。 刺客这个职业,沈欢可太熟悉了。 没有足够的利益,刺客是根本不会出动的,尤其是龙国。 龙国治安严肃,更有一支刺客闻风丧胆的山海组,没有大价钱,谁愿意来龙国找麻烦? 叶家还没谁值得刺客光顾。 除了沈欢。 而且,顾凌霄为了解决他这个麻烦,已经接二连三派出过刺客了。不过此前他派来的刺客,都是为了暗杀沈欢本人。 这次,竟然对沈欢身边人下手。 叶家,沈欢待了两年。 但唯一在乎的人,只有老太太。 不得不说,这次顾凌霄选对了对象,他成功激怒了沈欢。 杀气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看不见,闻不着,但却会让人忍不住战栗。 就像你走在路边,看到了一条昂首挑衅的毒蛇。 现在沈欢就是那条毒蛇,尽管赵雅丽知道他没有对自己释放杀气,但仅仅是坐在他身边,她就忍不住浑身冒鸡皮疙瘩,忍不住想从他身边赶紧逃走。 第105章:被打破的平静 “爸爸再见,我去上学啦。” 早上七点半,八岁的小男孩就背着崭新的书包,蹦蹦跳跳的走到马路边,和其他几个小朋友一块上学去。 一个中年男人就站在门口,微笑的看着儿子。 他叫黄滨,今年四十三岁。 住在凉城周边的两坡村,有一栋他父母去世前留下的老房子。 家里只有他和儿子两人,直到不久前,黄滨还只是平东码头的一名卸货工,每月拿三千块钱的死工资,因为要抚养儿子,晚上下班后还要兼职去工地看大门。 这样的生活,很累。 就在上周,黄滨的生活有了转机。 如今他给儿子买了新书包,还辞了工作,准备过几天就带孩子去县城租个好房子,让他上好学校。 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的老朋友来访,还送给了他一大笔钱。 昨天下午,他就辞掉了码头的工作,不用早起去搬卸货物的生活很幸福,等儿子走远,他才幸福的伸了个懒腰,关门准备回去睡个午觉。 转身时,还喃喃自言自语:“两天了,不知道老朴现在到哪了。” 一边说着,他一边关上门时,却动作一滞,猛地扭头看去。 刚刚那一瞬间,他好像看到有个黑影,瞬间朝沙发方向一闪。 如果是普通人,肯定会以为自己出现错觉了。 但黄滨不一样,他不是没经历过生死的主,尤其是在感受到危机时,他更相信自己的直觉。他立马绷紧了全身的肌肉,弓腰转头看了过去。 果不其然。 沙发上,坐着一个男人。 很年轻,很从容。 随意的做在那,就好像坐在自己家那样,不慌不忙的从口袋里摸出根烟来。 啪的点燃时,他还抬起头,淡淡的看了他一眼。 这一眼,就好像是不经意的看过来一般。 可就是如此随意的目光,却让黄滨遍体生寒,浑身的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黄滨刚刚就站在门口,可丝毫没有察觉到房子周围有人。 但就在他开门的瞬间,这个年轻人却冲进了他的房间。 他的速度,得有多块? 不过黄滨很快就冷静了下来,皱眉问:“你是谁?怎么能随便进别人家门呢?” “黄滨,77年在两坡村出生。” 年轻人把火机放在茶几上,轻声说:“父母都是乡村教师,从小你的生活就很平静。但在十七岁那年,因为打架不小心把人打成了重度残疾,对方索赔八万块,畏罪潜逃到了国外。因为你的逃跑,你的父母辞去教师的工作,转去做工作量更大、赚钱更多的工地,最后终于还清了债务。” 年轻人声音平静,叙说着他的平生:“可也因此,你的父母积劳成疾,八年前双双去世,年仅五十八岁。正在国外的你听到通知后赶回家中,从此安定了下来。娶了个妻子,却因难产而死,只留下了儿子黄小东。” 听着年轻人的话,黄滨原本皱着的眉头舒缓下来,最终变成了苦涩的笑:“小伙子,你也是两坡村人?呵呵,我这些破事,也只有同村的人知道了。” 说着,黄滨也点上了根烟,慢悠悠的说:“小时候是我不懂事,对不起他们。” 年轻人可不是来和他唠家常的,而是抬起头盯着他的眼睛:“以一个普通人而言,你的生活,很失败。但,你可不是什么普通人。” 黄滨脸色不变,但他夹着烟的手指,却猛地一颤,笑问:“你什么意思?” “你在国外,一直在学习暗杀技巧,为暗杀者俱乐部效力。” 年轻人越说,眸子眯得越紧,最后眯成一条缝时,语气已然变得森然:“二十年,你一共杀了三十八人。代号,巨蜂。” 就好像触电一般,黄滨瞳孔猛地一缩,心跳徒然加快。 但他还强行保持着镇定,吐出口香烟问:“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回家后,尤其是有了儿子后,国外的刺客生涯就成了黄滨最不想提起的过去。 他已经回国七八年了,和他同时期的刺客早就隐退的隐退,死球的死球了。 按理说,还知道他身份的也就那么几个。 可眼前这位年轻人,是怎么知道的? 年轻人却不会给他解释,只是声音仍旧平淡:“听不听得懂是你的事,我只想找到五天前,被你秘密安排进平东码头的刺客,去了哪里。” 一石激起千层浪。 提起五天前的事后,黄滨再也坐在不住了,猛地站起低喝:“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再说什么,请你赶紧离开!” “唉,怎么总有人喜欢吃苦头呢。” 年轻人无奈的叹息:“我也不想找你麻烦的,可谁让你的刺客朋友,动了不该动的人呢?” 不该动的人,指的是叶老太太。 这个年轻人,当然时沈欢。 根据赵雅丽的连夜严查,沈欢成功查到了刚辞职的黄滨头上。 今天一大早就赶了过来,就是希望能从黄滨嘴中敲出刺客的行踪。 可黄滨会乖乖开口吗? 他慢慢吐掉烟头,攥紧了拳头看着沈欢冷声道:“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不过我知道,你是来找茬的!” 最后一个音节落下,黄滨的拳头已经朝沈欢的下巴狠狠砸去。 黄滨金盆洗手,绝对不是因为身手退步。 在刺客界混迹二十年,他的实力也不是吹出来的。黄滨不知道沈欢为啥如此了解他的底细,但在他看来,对方敢一个人来找茬,就是找死! 不过他没想到,沈欢反应倒是很快,险之又险的侧身躲过了他这一拳。 黄滨可不会留余地,抢前一步又是一脚踹出,又快又狠,直踹向沈欢腰眼。 卡啦! 这一脚也被躲过,砸在茶几上,直接将厚玻璃砸成了碎片。 接连被躲开两次进攻,黄滨咬紧牙关,冲着沈欢太阳穴,拧身又是一脚飞踢。 这一脚,黄滨绝对是用尽了全力,不留余地。 如果实实在在踹在普通人脑壳上,不死也得重伤! 可沈欢不是普通人。 他想躲,黄滨连他的衣角都碰不到。 而他如果不想躲:啪! 沈欢电闪般抬手,轻而易举的抓住了黄滨的脚脖子,然后另一只手屈起,用手肘冲他腿骨狠狠一砸—— 咔嚓! 鲜血迸溅,腿骨裂开,黄滨的整个右腿,都折成了诡异的角度。 再然后,就是瘆人心魄的惨叫:“啊!!” 第106章:灰狼和冬熊 “啊!!” 黄滨的惨叫,划破的乡村早上的宁静。 可下一刻,他的尖叫就戛然而止,就想被捏住喉咙的鸡一样,他的咽喉也被沈欢掐住了。 二十年的刺客生涯,锻炼出了黄滨一副远超普通人的体质。 可在这个年轻人面前,他竟然走不出一个回合! 沈欢掐着他的脖子,把他按在沙发上,问:“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 黄滨痛苦的张大嘴巴,腿上的骨折伤,也疼得吓人,扯着嗓子挤出几个字:“不、不知道!” “看来你真的想死。” 沈欢眯眼,杀心骤起。 黄滨赶紧继续说:“我真不知道,他们是上周来找的我——咳、咳!” 沈欢松开了手。 黄滨立马大口呼吸,足足一分多钟才平静下来,咽了口口水说:“上周,灰狼和冬熊来找我,说他们受人委托杀人。给了我五十万,帮他们找个绝对安全的场所,我就帮他们找到了平东码头的废弃仓库。” 黄滨紧紧咬着牙,忍受着剧痛声音打颤:“但前天晚上他们就离开了,我再也没见过他们!我已经金盆洗手八年了,早就不做刺客了,他们肯定不会告诉我行踪的!” “唉,黄滨,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啊。” 沈欢叹了口气,拽着他的裤腿把他整个人倒了过来,用力癫了两下后,黄滨的手机从口袋里掉了出来。 黄滨脸色瞬间变了。 沈欢把他丢在地上,又强行掰着他的手指,黄滨奋力挣扎,可下一刻人家就踩住了他的咽喉。 他一下没了脾气,只能任由沈欢拿着他的手解锁手机屏幕后,划到了短信通知栏。 短信通知中,有一行国外某家银行汇款五十万的信息,是今早发来的。 而那家银行中的余额显示是,一百万。 而且通讯记录中,还有几条陌生来电。 沈欢把手机屏幕亮给他看,冷嗖嗖的说:“就在今早你们还有联系,别装傻了,说吧,他们在哪?” 越说,沈欢踩他咽喉就越用力。 黄滨再次窒息。 他和灰狼他们的确还有联系,因为当初他们许诺事前五十万,事后还会给黄滨五十万。 黄滨在国外时就没攒下钱,回国后要养儿子生活更加拮据。 一百万,足够他冒险了。 可黄滨真不敢说出灰狼他们在哪,只敢痛苦的问:“如果我不说,你会杀我?” 从做刺客那一刻,黄滨就没想过能善终,可他没想到这一刻会来的那么晚! 感受到沈欢的力度越来越大,黄滨憋得要翻白眼时,忽然喉咙一松。 “我杀人,是要收费的,我只会把你送给警察。” 沈欢挪开了脚,闷声说:“黄滨,你好好想清楚,一个在国外杀了三十多人的通缉犯,一旦进了监狱还有没有出头之日。为了几个狐朋狗友,值得吗?” “事到如今,我哪管值不值?” 黄滨咬牙说:“你现在就可以报警了。” 沈欢把烟头一吐:“看来,你还需要些别的刺激。” 说完,沈欢直接拖着他的衣领,拽到了厨房里。 农村的厨房中,都是有储水的大缸的,沈欢直接拎起他,把他按在了水中。 电视剧中,经常会出现这种桥段。 被审讯的人经受不住水中的窒息感,最终交代秘密。 活活淹死的窒息感,和被掐着喉咙的窒息感是不一样的。 在水中的压迫力更强,更容易摧毁人的心智,一秒、两秒……直到黄滨再也憋不住,大口灌水时沈欢才把他提起来,冷声问:“现在,可以说了吗?” 黄滨没出声,只是笑。 笑容惨烈。 沈欢眼角抽了下,再次把他按进水里。 如此反复了好几次,黄滨都灌了一肚子水,无限接近死亡了,但他还是不肯松口。 沈欢也没想到,黄滨会这样固执,怪不得那些刺客放心他办事。 擦,总不能真弄死他吧? 就在沈欢有些头疼时,外面突然响起稚嫩孩童的敲门声:“爸爸,开门呀,我忘记带水壶了。” 一瞬间,整个房间的气氛都凝固了。 黄滨猛地抬头看向沈欢。 沈欢在笑,很残忍。 黄滨和沈欢在厨房里,从门口的窗户看,根本看不到他们。 所以小家伙根本不知道,他老爸正在遭受什么样的折磨。 砰、砰砰。 每一个敲门声,都让黄滨的脸色惨白一分。 而沈欢,却越来越开心:“你的儿子,叫黄小东对吧?” “你、你不许动他!” 黄滨眼眶瞬间通红,拼了命的想爬起来,压抑着嗓子嘶吼:“孩子是无辜的!” 沈欢抬脚,再次把他踹倒在地,声音也很轻:“黄滨,孩子是不是无辜的,要看你怎么做。” 说完,沈欢就缓缓走向了门口。 他走的很慢,可每一步,都想踩在他心口。 “爸爸,开门呀爸爸!” 门外的小家伙,还不知道危险的降临。 黄滨终于忍不住了,大喊:“小东,你怎么还不去上课?!先去学校,一会爸爸把水壶给你送去!” 骨折很痛。 窒息也很让人痛苦。 所以黄滨没说一个字,身体都在颤抖。 可他的声音却中气十足,就好像屋里什么都没发生过有一样。 门外的小朋友,这才委屈的撇撇嘴说:“哦,你可不能骗我哦。” “嗯,上课好好听讲。” 黄滨笑着说着。 小东答应一声,这才转身再次离开。 黄滨这才舔了下嘴唇,翻身直视着沈欢:“你必须发誓,不能伤害我儿子。” 沈欢耸了耸肩:“你只要回答我的问题,我才懒得管你们一家。” “呵呵,那你知不知道,我说出灰狼他们的秘密后,我会有什么下场?” 黄滨惨笑一声,问:“灰狼他们的目标,是你?” “是我奶奶。” 沈欢淡淡的说:“你知道了吧?你的行为,也在伤害别人的亲人。” “是我不对。” 黄滨重新躺在地上:“他们会沿着长江一路向上,通过西北离开龙国。今早,他们已经到了渝州城。” 说完,他就闭上了嘴。 黄滨只知道这些。 非要说的话,他还知道,他平静的生活结束了。在拿到灰狼给的钱时,他们也签署了一项秘密合约,不得泄露半点消息。 灰狼现在效力的那些人,很恐怖。 不是简单的刺客组织那么简单。 一旦那些人知道是黄滨泄露了秘密,他绝对会丢掉性命。 所以,他之前才他宁死也不愿说出灰狼的行踪。 可为了儿子安全,他不得不说。 沈欢可不知道这些,只是深深看了眼这个硬气的汉子,随后转身离开。 走出大门后,一直等在马路边的赵雅丽迎了过来,问:“查到消息了吗?” 第107章:他去哪了 “菲尔斯啊,不再坐一会吗?阿姨给你削个苹果。” 叶家别墅,楚妍热情的招待着外国友人。 菲尔斯从沙发上站起,笑了笑,大方拒绝:“还是不打扰您了阿姨,我还要回去办入职手续呢。朝歌,你也要尽快打起精神来。” 叶朝歌也站了起来,强笑一声:“妈,我去送送菲尔斯。” 随即,两人站起朝门口走去。 看着绅士的菲尔斯,楚妍叹了口气:“一表人才,又谦卑。最重要的是,还关心朝歌,一大早就来看她了,这种人才配得上我们家朝歌嘛。” “我觉得,咱家女婿也不差。” 叶建丰在一旁幽幽的说。 楚妍冲她瞪眼:“不差个屁,老太太重伤昏迷,他却玩失踪。昨晚晚上直到现在都没见到人,真是气死我了。” 楚妍其实对他已经渐渐不那么讨厌了,这次老太太出事,沈欢明显也是最上心的一个。 刚从明珠回来的那天晚上,沈欢一宿没睡,照顾了老太太一整晚。 本来以为他是个重恩情的人,可谁知昨天下午沈欢去照顾陈千娇后,就没再回来。就连今天一早把老太太接回别墅照顾,他也不在。 打电话,打不通。 查医院监控,也没见到人。 沈欢的小吃车就在院子里摆着,证明他没去工作,那他去干嘛了? 楚妍坐在老叶旁边,低声问:“老公,你说沈欢会不会听说有刺客,吓跑了?” “不能吧。” 老叶皱眉琢磨了会:“他好像是咱们家胆子最大的,你忘了之前,他都敢揍周大少他们了?” “那不是胆子大,那是傻!” 楚妍恶狠狠的说着,又开始叹气:“那个小子到底去哪了?我们是不是要去报警啊?” 父母在客厅里的议论,叶朝歌听不到。 送菲尔斯离开客厅后,叶朝歌就走向车库:“你想去哪?我送你。” 菲尔斯刚来凉城没多久,这次来看望老太太也是打车来的。 不管是出于礼貌还是同学情谊,叶朝歌都该送送人家。 菲尔斯也没拒绝,看了眼阴沉沉的天空说出了个地名。 叶朝歌开车,送菲尔斯回出租的地方。 菲尔斯租房的地方算是偏僻的,在一条省道旁。 叶朝歌开车足足半个小时,才来到他租房公寓的路边,停下了车。 开车期间,菲尔斯几次跟叶朝歌说话,她都心不在焉的敷衍着。 到达目的地后,菲尔斯想了个法子,问:“朝歌,我们小区里有家不错的咖啡厅,要不要一起喝个咖啡,正好我之前有几个新产品的想法,你要不要听听?” 菲尔斯来大陆后总得找个工作,叶朝歌介绍他进了公司,明天就入职研发部。 江岭科技主营灯具,研发部主要是研发设计新产品。 菲尔斯很聪明,知道叶朝歌担心老太太,心里在胡思乱想。此时唯一能吸引她注意力的,就是工作上的事。 果然,叶朝歌脸上露出了惊讶之色:“真的?”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菲尔斯笑着,率先下车去给叶朝歌这个当司机的开门,充分展现他的绅士风度。 其实叶朝歌心不在焉,不只是因为老太太。 还因为警察告知,刺客有可能时专门盯着叶家人来的,尤其是和叶朝歌亲近的人。 因为根据警方调查,刺客曾多次在江岭科技大厦附近踩点。 看来刺客很可能是商场仇杀。 江岭科技一步步壮大,少不了要蚕食很多小企业,有仇家很正常。 这也让每个叶家人快速陷入了惶恐之中。 但警察也信誓旦旦的表示了,近期会安排人手二十四小时不间断保护他们的。 这让叶朝歌松了口气,但心里也有了另一个疑惑:沈欢去哪了? 老太太前天晚上动完手术,将体内的子弹取出,昨天昏迷了一整天。 今早,老太太才颤巍巍的醒来,睁开眼环视四周,没看到沈欢后立马就问起了他的事。 老太太真把沈欢当成了亲孙子,见不着,想得慌。 当时沈欢已经失踪了一整晚,叶朝歌怕老太太担心,特意撒了个谎:“奶奶,因为我要留在家照顾你,沈欢心疼我,主动去公司帮忙了。” 弥天大谎。 沈欢啥时候心疼过叶朝歌? 他一个废物更没可能去公司帮忙——他就算去了公司,也只能泡泡茶、泡泡秘书啥的。 可老太太却很相信,更高兴。 孙女婿知道心疼孙女了,这就是俩人感情升温的表现啊! 老太太还笑呵呵的说:“我这颗子弹没白挨,还能促进你们两口的表情。” 当时,叶朝歌笑在脸上,却恨在心里:沈欢,又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今天一天,她不知道给沈欢打了多少个电话,对方始终都提示关机。去问陈千娇的经纪人王芙,对方也表示不知道他去哪了。 就连一直在住院部大楼提防刺客,二十四小时值班的警察,都说没见过沈欢这号人。 他还能凭空蒸发了不成?! 看来事情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沈欢被刺客吓到了,主动逃离了叶家。 除此之外,叶朝歌想不到别的理由。 懦夫! 如果此刻沈欢站在她面前,叶朝歌一定狠狠给他一耳光,要他好看! 不过,叶朝歌现在还是打算先听听菲尔斯有什么新产品。 菲尔斯绅士的打开门后,叶朝歌说了声谢谢正要下车,一辆黑色大众轿车,却好像一阵狂风、从叶朝歌身边疾驰而过。 也就是交错的瞬间,叶朝歌眼角余光看到了大众车的驾驶座。 呼—— 黑色大众驶远,但叶朝歌却僵住了,随即红着眼瞪向车的背影。 她看到开车的,正是沈欢。 还有身材好像很好的女人,就坐在沈欢旁边。 叶朝歌发誓,她没有看错。 登时,一股怒火从心口冲了上来,叶朝歌猛地跳上车,转头对菲尔斯说了句“下次聊”后,就狠狠踩下了油门。 她非要看看,沈欢抛下疼他的奶奶,跟那个女人去干嘛了! 菲尔斯留在原地,看着一路的车痕舔了下嘴唇。 突兀的,一个穿着运动衫的男人从后面小区里走出,缓缓走了出来。 他的相貌和菲尔斯天差地别,却好像和对方很自来熟一样凑了过去,点上一根烟说:“菲尔斯,你这次看上的妞,和咱们的目标有关啊,我劝你可不要动什么私人感情,不然……” “闭嘴。” 菲尔斯冷声打断,转头看着男人的眼睛冷冰冰的说:“灰狼,你什么时候有资格对我的事情指手画脚了?” 男人眼角一抽,果真不敢开口了。 如果让黄滨来这,一眼就能认出,这个相貌普通的男人,正是昔日的刺客朋友,灰狼! 第108章:追击冬熊 通往川渝的高速路上,穿着韩小雪油门加到了最大。 外面,阴云越积越重。 韩小雪的心,也一直提在嗓子眼,生怕跟丢了目标:冬熊。 自从刺客出现,姜环宇下令封城以来,她就没消停过。 各个地方的治安队、还有市里的所有治安员,都被派出严查每一辆出城的车辆,韩小雪自然也被派了出去。 不过就在今早,韩小雪却被紧急召回,参加了一场会议。 韩小雪注意到,和她一块参加会议的还有其他的特勤精英。 特勤们从来都是执行特殊任务的,专门负责各种危险任务。不过凉城向来和平,韩小雪他们也就一直当普通治安员用。 但这次,姜组却特意召集了他们开会。 为啥? 会议一开始,韩小雪就竖起耳朵仔细听。 姜环宇没有直接说事,而是打开会议室的投影仪,投放了几张照片。 是穿着运动服的两个中年男人。 一个身材高大,足有一米九五的大高个,但他因为一直驼着背,所以在人群中不是很显眼。 另一个则普通很多,照片里,两人经常出现在江岭科技附近。 姜环宇不急不忙的放映着摄像片段:“根据排查,这两人就是刺客。高个叫侬氏雄,代号冬熊,三十七岁。矮的叫朴泰英,代号灰狼,三十九。两人都是东洲,早在十年前就是国际通缉犯。” 他介绍到这,大家都明白了,这两人就是这次要抓捕的刺客。 而且两个刺客都是老油子了,姜环宇特意召集他们开会,就是要他们小心再小心。 韩小雪也是这样认为的,但姜环宇下句话,就让她整个人僵住了。 “冬熊和灰狼以前为暗杀者俱乐部效力,但根据可靠消息,一年前他们加入了龙渊。” 姜环宇紧皱眉头说到这,韩小雪猛地一颤。 其他人同样有些震惊。 龙渊对普通人来说,很远。 但他们这些特勤却经常听说:国外有个最近十年才成立的刺客组织,龙渊。 势力非常大,也非常神秘,里面的刺客,各个都是精英。 自从龙源面世,就活跃在西方各国,暗杀了不少大人物,可几乎从不在龙国活跃。 “根据国外发生的几起暗杀事件,能看出龙渊擅长集体行动直到完成目标为止。所以本次我们特勤部门,除了要缉拿逃犯,还需要分出人手保护暗杀目标。” 姜环宇解释了下开会的原因后,就开始给大家分配任务。 三分之二的人,去追杀逃犯。 剩下的三分之一,则分成两队,分别保护叶朝歌一家和医院里的陈千娇。 受伤的有两人,警方也不知道刺客真正的目标是谁,只是初步猜测,刺客的目的是如今在商场风头正茂的叶朝歌一家。 而韩小雪,就被分到了保护叶朝歌的队伍里。 分配期间,每个人都很紧张,毕竟这次要面对的是刺客界最神秘危险的组织。不过就算再危险,他们也义不容辞。 “就这样,散会。” 姜环宇说完,就要起身走人时,韩小雪却猛地站起:“报告姜组,我要求调入一队。” 一队,是抓捕目标的,更危险。 韩小雪自愿冒险,让姜环宇皱起了眉头,厉喝:“队伍划分,是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划分好的。别以为在后方就没有展示的机会,韩小雪,服从指挥!” 韩小雪却倔强的不肯坐下,继续说:“报告姜组,我有理由!” 姜环宇眉头皱的更紧,摆摆手,示意大家散会。 等会议室只剩他和韩小雪后,姜环宇再次喝问:“理由。” 韩小雪攥了下拳头,深吸口气:“报告姜组,我和龙渊龙首,有不共戴天之仇!” 姜环宇严肃的脸,再也兜不住了,苦涩的摇摇头:“唉,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韩小雪一家三口,都是在警方工作的。 她父亲韩正江,就是姜环宇的老上级。母亲陶琬,也曾是一名市里后勤。 两年前,天南省沿江高速路上发生了一起爆炸案,路边协助指挥交通的陶琬,不幸被爆炸波及身亡。 那场爆炸案,在当时也是无解之谜。 但三个月后,国际刑警却抓获了一名龙渊刺客,据那名刺客交代,造成凉城高速路爆炸案,就是龙渊龙首。 也就是当时,韩小雪有了一个弑母仇人:龙首。 她发誓,这辈子一定要将龙首捉拿归案。 可两年来,龙渊的刺客却再也没有出现。 如今龙渊终于再有马脚露出,韩小雪岂会放过这个机会?所以才积极加入一队,想亲手抓捕刺客。 但姜环宇却不给她机会,叹了口气耐心解释:“小雪,我知道你报仇心切。可本次案件,保护目标比追杀敌人更重要。你是唯一的女性特勤人员,由你接触目标核心人物叶朝歌,最合适。” 韩小雪还固执的想说什么,姜环宇却下定了注意:“好了,就这样定了。我给你一天时间考虑,明天一早,你就去叶家别墅上任。” 说完,姜环宇头也不回的离开了会议室。 韩小雪无奈,只能服从命令。 但今天,她的职责还是在高速路口,特勤们拿着灰狼和冬熊的照片,检查每个路过的车辆。 无巧不成书。 就在十分钟前,韩小雪还真的发现一名司机,和冬熊有着一样的身材,只是多了一脸的络腮胡。 一开始,特勤们还没发现他就是冬熊,在放他同行后,韩小雪才猛地发现他和冬熊有些神似。 立马,韩小雪喊他停住。 可冬熊却不理睬,而是加速采了油门,在高速上疾驰而过。 韩小雪立马意识到了什么,叮嘱同伴汇报的同时,也来不及调动警车了,直接开着收费站一辆公务车,疾驰追上。 她追,冬熊就逃。 而很明显,冬熊的开车技术比她更强,在忙碌的高速路上左右穿梭,风一般超过了一辆又一辆车子。 没多久,韩小雪就被远远拉开。 好在通往川渝的这条高速,一路都没有多少下高速的路口,所以韩小雪才能一路追。 直到现在。 阴云,越来越重了。 明明才上午十点多,天却黑的好像黄昏。 前面就是第一个高速路口,堵车很严重,韩小雪也终于再次看到了那辆冬熊那辆车,正好下了高速。 韩小雪正要惊喜又看到这辆车时,却发现下去高速路口后的路两侧,全是密密麻麻的防护林。 她亲眼看到冬熊的车子驶下高速后,一头开进了防护林里。 韩小雪追下高速,在同样的位置开进防护林,下车想检查车痕好追踪呢,才发现九月时节,树林里密密麻麻全是无人打理的落叶,厚厚一层遮掩了车痕。 靠在车门上,韩小雪咬牙叹息:“看来,这次追丢了。” 话音未落,突兀的后方高速路口就又有一辆大众车飞速驶来,吱嘎一声停在了她身旁。 接着车门打开,韩小雪看到了她怎么也想象不到的一对组合:一个是天南省知名企业家赵雅丽,另一个,竟然是沈欢! 他怎么会来这? 第109章:别用问题回答问题 沈欢怎么会来这? 韩小雪呆呆的看着沈欢下车后,丝毫没有犹豫的钻进树林,蹲在地上看了起来。 韩小雪猛地明白了,沈欢也是在追查车的行踪。 可她刚刚看过,防护林落叶太厚,不知道几年没清理,根本看不出车的行踪。 作为特勤,韩小雪可是专业训练过的,她都找不到车的踪迹,沈欢上哪找去? 果然,沈欢立马折返回来。 找不到了吧? 韩小雪心里嗤笑一声,快步走来喝问:“你们两个,和刚刚驱车进去的杀、的人什么关系?来这里做什么?!” 她得问清楚,沈欢和赵雅丽追踪冬熊的原因。 沈欢听到韩小雪提起“杀”后,立马眼睛一亮,冲赵雅丽道:“在这等我消息。” 说完,沈欢又冲韩小雪抬了下眉,意思是让赵雅丽帮忙搪塞过去。 赵雅丽哪敢不听呀,乖巧的点点头。 沈欢扭头就冲进了树林中。 这一举动把韩小雪看懵了,忙要去拦:“沈欢,你站住!” 可沈欢速度太快了,看着是很普通的跑进防护林,可韩小雪根本连衣角都没碰到人家。 韩小雪急了,看了赵雅丽一眼,见她没有离开的迹象后,赶紧跟在沈欢后面追进了树林。 不追不知道,一追韩小雪更懵了:好家伙,沈欢是属豹子的吧? 也就五分钟,韩小雪就追的上气不接下气。 而沈欢,也没了人影,树林里静悄悄的,黑云压得又低,韩小雪低头看去,不仅没有车辙,也没有人脚印。 如果沈欢在追冬熊,他是靠什么追上去的? 他的速度,凭什么又这么快? 轰隆! 一道惊雷劈下,打断了韩小雪的思考,起风了。 很快,就会下雨。 沈欢仔细注视着地面上细微的痕迹,再次加速。 冬熊开的是一辆轻便的小轿车,本身就没有多重,厚厚的落叶被车痕轧过后,像棉花一样很快就会恢复原状,和没轧过的落叶间,只会留下细微的差别。 因为差别太细微了,韩小雪没法判断车行驶的方向,很正常。 但沈欢能。 他曾经为了完成任务,在茂密的丛林中潜伏了好几个月。那些细微的差别,他能捕捉。 所以才能快速辨别冬熊逃走的方向,追上去。 目光异常尖锐的又看到一片落叶不自然的对折后,沈欢再次确定方向,加速追去。 越追越深,直到人工栽培的防护林变成了原始山林,地上乱石丛生,再也容不下车辆通过时,他终于看到了目标。 一条溪水旁,一辆破轿车就停在那。 车里的人却不见了。 沈欢跟到轿车旁,就见小溪旁有一行人脚印,很深。 看来刺客只来了一个,而且体重不轻。 因为进入了原始山林区域,刺客不得不停下轿车。 沈欢没有犹豫,继续沿着脚印追上去。穿过这条溪水后,地面上植被开始减少,果露的石头变多了,脚印也越来越不明显。 直到一片长满了青苔的乱石丛前,脚印消失了。 看来,刺客就藏在这丛乱石中。 难道里面还有他们的秘密基地?他可没听雪莉说,龙渊有在龙国内部建立基地的打算。 昨晚去找赵雅丽前,沈欢先去找了雪莉,冷声要她联系顾凌霄,他要亲自和顾凌霄讲话。 雪莉从没见过如此盛怒的沈欢,可还是为难的告诉他,顾凌霄早就联系不上了。 早在将小姐失踪时,龙渊内部就分为了两派。 一派是雪莉带头,和以前一样行动。 另一派则占大多数,是由顾凌霄带头,主张扩大刺客组织的规模,要将龙渊发展成一个“刺客集团”。 而那之后,雪莉就联系不上顾凌霄了。 而雪莉才来华两年,对凉城的地形、势力也不熟悉,没法高效定位刺客的位置。 所以沈欢才退而求其次,找到了赵雅丽。 在赵雅丽的带领下,两人连夜赶往平东码头。码头负责人见到老总来了,当然知无不言,很快就把昨天刚辞职的黄滨供了出来。 本来黄滨未必和案件有关,但沈欢把黄滨的资料传给雪莉后,后者很快就通知他:黄滨是以前在国外的刺客,代号巨蜂。 既然是刺客,那他十有八九脱不了干系了。 这才有了今天一大早,沈欢去黄滨家里逼供一事。 根据黄滨的招供,名叫冬熊和灰狼的刺客,今天上午已经赶到了渝州城。 沈欢也是一路本着渝州城去的。 可实际上在经过上高速的时候,沈欢就惊讶的看到特勤韩小雪,在追赶一辆车。 沈欢不傻,立马就判断出了什么,一路追下高速,并且在捕捉到了韩小雪口中的漏洞后,追进了防护林。 早在昨天,警方就判断出案件的真凶是刺客了。 所以沈欢相信,韩小雪作为特勤精英,应该不会追错人。 舔了下嘴唇,沈欢抬脚要迈进乱石丛中时,后面忽然传来一声冷喝:“站住。” 沈欢乖乖站住了,然后转头,看向树上。 树杈上,蹲着一个一米九多的壮汉,一脸的络腮胡,此时满目凶光的看着他。 手里,握着一把手枪,另一只手拿着消音器。 他,就是冬熊了。 其实他就算手枪没有消音器,在如此茂密的丛林中开枪也没人听得到。 但冬熊还是很警惕的一边从树上跳下,一边快速撞上消音器,缓缓走来。 沈欢始终没动。 直到冬熊走到面前,闷声问:“你是谁?” “你不需要知道我是谁。” 沈欢淡淡的说:“我只想知道,你是谁?” “没有人教过你,不要用问题回答问题吗?!” 冬熊冷喝,啪的拉开了保险,将枪口怼在沈欢脑袋上:“我再问一遍,你是谁,不然我就开枪了!” 沈欢深吸口气,无奈的耸耸肩:“看来你还有易怒症,以前,龙渊可从来不收留你这种不稳定因素。” 冬熊眼角一抽:“你他么找死!” 说着,他就要不管不顾的开枪时,却发现他扣扳机的手指,怎么也按不下去。 冬熊一惊,忙朝枪看去,就见他的枪膛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卡进了一把刀。 一把卖相非常诡异,而且非常锋利的刀。 不锋利,怎么能像切豆腐一样切进枪膛呢? 也就在他震惊的瞬间,耳边传来一阵急速的呼啸声,冬熊更惊,猛地后退却已经来不及。 沈欢一只手,已经掐在了他脖子上,冷冷的问:“现在,可以说了吧?” 冬熊瞪大着眼,拼命扒着沈欢铁钳般的手指:“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砰! 沈欢抓着他的头,狠狠砸在一块石头上,语气阴森:“没人教过你,不要用问题回答问题吗?” 第110章:林中枪响 韩小雪重新走出树林时,天色更阴沉了。 两辆车,还有赵雅丽都还在。 可让韩小雪意外的是,车又多了一辆:叶朝歌,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来到了路旁,倚在车头,紧蹙眉头看着赵雅丽。 两人都没有说话,赵雅丽倒是一直倚在车头,默默吸烟。 直到韩小雪走过来,皱眉问:“叶小姐,你怎么也来了,难道警方没有提醒过你,最近不要出门吗?还有,赵董,你——” “韩小姐,我知道你要问什么,能不能先听我说?” 赵雅丽打断了韩小雪的话。 除了听她说,韩小雪也没别的办法,点了点头。 赵雅丽又看向一脸敌意的叶朝歌,她也点头后才无奈的叹了口气:“你们第一个想问的,肯定就是为什么我和沈欢会出现在这,对吧?” 韩小雪是追着刺客而来,而赵雅丽是追着她来的。 叶朝歌又是追着赵雅丽来的。 那赵雅丽为什么来这里呢? 她一脸无奈的样子,看向叶朝歌:“我也是被逼的,叶总,被刺客刺杀的一方,是您家老太太,对吧?” 叶朝歌不置可否。 赵雅丽叹了口气,又说:“昨天下午,沈欢不知道从谁哪里听说,凶手是之前一直藏匿在我家码头的刺客后,就找到我,非要让我带他找到刺客报仇。昨天一整晚,他都在我公司赖着不走,我只好答应他,打算去治安队问问有没有凶手的情况,结果刚路过高速站,就看到韩小姐正在追人。” 赵氏集团的总部不在凉城,要送沈欢回凉城治安队的确要经过那个高速站。 她的解释很合理,只是韩小雪有些尴尬。 昨天下午,不正是他在陈千娇的病房外,不小心在电话中暴露了机密吗? 没想到竟然被沈欢听了去了。 可话又说回来了,一个普通人敢追上去,找有枪的刺客报仇? 韩小雪古怪的问:“赵董,你在说谎吧?哪有人这么……” 他就是这么一根筋! 叶朝歌好看的眼角忍不住抽动,轮到她叹气了:“韩小姐,我倒是觉得赵董说的是真的,因、因为沈欢他一直这样。” 沈欢可是在明珠海上酒店,面对那么多龙国顶级富豪,都敢耍横的主啊。 头脑一热找刺客报仇,一点也不难理解。 相反,这样想来反而让叶朝歌心里有了安慰:沈欢失踪,不是因为怕刺客,而是为了给奶奶报仇! 韩小雪还有些不信,正想再追问什么,树林遥远的深处,却突兀响起了一声脆响:啪! 声音不高,却一下打断了三人的思考。 韩小雪更是脸色剧变:“有人开枪!” 说罢,她赶紧抬脚冲了进去,丝毫不顾天上已经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冬熊,一米九五,体重两百斤。 满身的肌肉,即使穿着宽松的运动服也遮掩不住。 而沈欢呢,起码从外表上看,他还是很削瘦的。 可他拽着冬熊的衣领,提着他狠狠撞向乱石时,动作轻松的好像扔玩具的小孩。 冬熊只感觉自己的脑袋都要被撞开花了,被狠狠丢在地上时,也根本没有任何反抗之力。 沈欢这才蹲下拽着他的衣领,再次问:“说吧,你是什么人。” 再不说,他会杀了我! 冬熊惊恐的看着沈欢,还是松了口:“侬氏雄,代号冬熊,为龙渊效力。” “我可不知道,龙渊什么时候有了你这么一号。” 沈欢冷冰冰的追问。 冬熊此时真的老老实实的,回答:“因为我去年才加入龙渊,还是新人。” “新人?” 沈欢嗤笑一声:“卡宾都失败了,龙渊还敢派新人来暗杀我?他们还没那么蠢,不想死就说实话。” 说着,沈欢再次拖着他的衣领对准了乱石。 吓得冬熊赶紧大喊:“没骗你!我、我不是来暗杀你的,我甚至不知道你是谁!” 这下,沈欢愣住了:“你不认识我?” “千真万确!” 冬熊哀嚎着说:“我们的目标,是把活的陈千娇带回去!” 沈欢哪里会信,狠狠将他脑袋砸向巨石:砰! 一声闷响后,冬熊脑门直接冒血,一颗大包肉眼可见的肿了起来,冬熊更是差点没翻着白眼疼晕过去。 像是丢死狗一样,沈欢把他丢在地上。 老大一坨的冬熊,也跟烂肉似的趴在那,艰难的抬头:“我、我没骗你。” 冬熊这样坚持,反而让沈欢皱紧眉头,重新问:“那派你来的,不是顾凌霄?” 冬熊也是一愣,随即苦笑:“兄弟,顾凌霄是龙渊龙首,我、我还没有资格见到他。” “那是谁,派你们来凉城的?” “是组织。” 冬熊似乎下定了决心,毫不保留的说:“三个月前,龙渊和北州巨蝰组织签订了合约。不久前,我们接到了巨蝰组织的委托,就是要把陈千娇活着带回去。其他的,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北州巨蝰? 重复了一边这个名字,沈欢很快想起了有关这个组织的资料。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世界各地都掀起了不少极端分子狂潮,据说最多的时候各种组织多达一千多个。 而巨蝰组织,在其中相当不起眼。 据说所有成员加起来,也不超过三百人。 顾凌霄,怎么会和他们合作。而他们,又为什么会对陈千娇下手? 陈千娇有什么价值? 冬熊出乎意料的回答,让沈欢彻底陷入了思考中。 而冬熊,等得就是这个机会。 除了刚刚被沈欢一刀砍烂的消音手枪,他的袖子里,还藏着一把袖珍型的手枪。 沈欢很强,被他抓住的时候,冬熊甚至有种无法抵抗的无力感。 他很讨厌这种无力感,为此,冬熊不得不合盘托出一切。 要知道,刺客的原则就是不能透露雇主信息,更不能透露组织信息。 如果他暴露雇主信息这件事传出去,冬熊在刺客界也就别混了。所以他必须挽回这一切,方法就是,干掉沈欢! 见沈欢还在思索,已经悄无声息把袖珍手枪上好保险的冬熊,知道时机已到。 袖珍手枪的口径,也很小,且子弹只有六发。 但在如此近距离下,杀人需要六发子弹吗? 只用一发就够了! 冬熊本以为,射出这发子弹后,他就安全了。 “混蛋,去死吧!” 伴随着一声喝骂,他猛地拧身,枪口对准沈欢重重扣下扳机:砰! 第111章:他是个恶魔 冬熊对自己的枪法很自信。 这么近的距离下,他能打死一只蚂蚱,更别说一个大活人了。 他已经能想象到,随着他扣下扳机,沈欢的脑袋就会开花。 而他就可以按照原本计划轻松离开。 可实际上在扣下扳机的瞬间,他不仅没有轻松,反而是浑身的神经都猛地绷紧。 因为在火焰亮起前,他竟然看到对面的沈欢,很无语的白了他一眼。 面对子弹,对方竟然翻白眼。 似乎是在嘲笑他有多愚蠢。 疯了! 他一定是疯了!! 可下一刻,冬熊却感觉自己要疯了。 因为在火焰瞬间亮起又熄灭后,刚刚还站在他面前的沈欢,不见了。 如同鬼魅般消失了。 枪口喷射着火焰,连昏黑的山林,都被暂时照亮。 啪的一声,子弹打空了,钻进了面前的一棵树中。 电闪般,一股彻骨的凉意从脚底升起。 冬熊终于反应过来了:人家恐怕早就看清了他的小动作,所以在他抬手开枪的同时,就已经进行了闪躲。 子弹是很快,他瞄得也很准,可怎么能打到一个提前就去躲避的人呢? 呼—— 厉啸的风声,在冬熊侧耳响起。 他赶紧调转枪头,想再次射击,可沈欢的飞踢已经到了,砰的一声狠狠踹在他脑壳上。 冬熊就跟筷子似的,整个人横着赚了一大圈,狠狠撞在一块巨石上。 这脚,真把冬熊踢傻了,整个人大字躺在那,大脑一片空白,耳边也是轰轰作响,就好像一道雷劈在他头上一样。 咔嚓! 雷声大,雨点小。 淅淅沥沥的,落在冬熊头上,让他清醒了过来。睁开眼时,看到的还是沈欢那张竟然还带着残忍笑容的脸。 这次,冬熊是真的怕了,惊恐的用南越语尖叫:“你是恶魔!恶魔!!” 除非是恶魔,不然怎么会能提前看穿他的动作,躲开子弹? 沈欢才懒得跟他废话,捡起那把袖珍手枪顶在他脑袋上,冷冰冰的说:“我问什么,你回答什么,不然,就死。” 冬熊不敢再耍小聪明了,不住的点头。 沈欢也很快知道他和灰狼是两人一组,来完成任务的。 因为陈千娇一个弱女子,在她独自行动的时候,把她掳走实在再轻松不过,所以龙渊只派出了两个新加入的刺客。 因为灰狼实力更强,所以两人中冬熊是被管理的那位。那晚闯入叶家老宅开枪的,就是冬熊。 他也没有联系上级的权限。 在警方开始通缉后,也是灰狼命令他逃往渝州城。 说是逃走,其实就是吸引警方的注意力。 一旦冬熊成功逃脱,警方必然会把注意力放在凉城外,到时候还在凉城内的灰狼也就有机会再次行动,抓到陈千娇了。 这些,也就是冬熊知道的全部内幕了。 说完,冬熊还在不住的哀求:“求求你放过我,我可以献出我的一切!我在瑞士银行还有八十万米刀的存款,我愿意全都——” “我不会杀你的。” 沈欢打断他的话。 冬熊立马激动的道谢时,沈欢却说:“不过,得请你吃点东西了。” 说着,沈欢从怀里摸出了一个小玻璃瓶。 看到里面装着的一些白色粉末后,冬熊失声尖叫:“忘忧散?你、你是什么人!” 忘忧散是龙渊组织的特制迷幻药,极其珍贵,只有最顶级的那批刺客,才可能携带。 沈欢呵呵一笑,不由分说的把他拽了过来,将整瓶迷幻药都灌进了他嘴巴里。 冬熊连挣扎也不敢挣扎,喝下忘忧散后又被沈欢一记手刀劈在脖颈上。 登时,他就软塌塌的趴在了地上,昏了过去。 给他喂食的忘忧散剂量不多,大概也就能让冬熊忘记一刻钟的记忆。 他能记住的,大概就是他蹲在树上偷袭沈欢,但随后就莫名其妙晕过去了。 沈欢可不想暴露他和龙渊有关的事。 他只想做个安静的普通人,如果不是刺客找到老太太头上,沈欢也不会冒着暴露的风险跟踪韩小雪的车。 北州巨蝰的目标,竟然是陈千娇。 把冬熊也拖到树下后,沈欢靠在大树下,皱眉思考。 树冠外,雨越下越大。 又一声霹雳惊雷时,沈欢还是没思考出任何头绪,倒是看到几个人影从后面树林跌跌撞撞赶了过来。 不用问,肯定是韩小雪听到枪声闯进来了。 沈欢抹了把脸上的雨水转头看去,吓了一跳:叶朝歌这妞怎么也来了? 外面雨越下越大,三人都没撑伞。 韩小雪是个特勤,体质好得很。赵雅丽感不感冒,沈欢也不在乎。 但叶朝歌要是感冒了,老太太醒来伤心咋办? 何况,他还是叶朝歌名义上的丈夫,此时当然要表现的温柔体贴一点,立马脱掉外套快步走去。 而叶朝歌呢,跟在韩小雪后面一路跋涉二十多分钟才走到这里,一路上,她脑袋都在嗡嗡作响。 她也听到枪响了,可以想象,一定是沈欢和刺客发生了争执,然后刺客冲他开了枪。 那沈欢,现在还活着吗? 对天发誓,她对沈欢没有爱情可言。可在一想到沈欢可能被杀后,还是浑身冰凉,大脑一片空白。 刺客,对她来说太遥远了。 尤其是刺客杀掉身边的人,对她来说更是足以改变世界观的大事。 几乎是盲目的,踩着难走的泥巴路一路来到乱石丛前,看到沈欢还站在那后,她心里的巨石才轰然落地。 和叶朝歌一样,赵雅丽来的路上也在胡思乱想。 赵家,可还指望着她勾搭上沈欢重新振兴呢。 所以见到沈欢还活着后,她兴奋的差点冲上去抱住他。但沈欢比她动作更快,一边脱着外套一边小跑到了叶朝歌身边,遮在她头上,埋怨似的说:“你怎么也不知道撑把伞?” 赵雅丽神色,顿时有些黯然。 但沈欢随意的遮雨动作,却让叶朝歌心里一暖。 不过紧接着,她就恨恨的质问:“你疯了!敢一个人来找刺客的麻烦?!” 沈欢耸耸鼻子,一脸无所谓的说:“刺客有啥好怕的,我打架也很厉害的。” 叶朝歌差点气乐了,真不知道他是太一根筋,还是真没见过世面。 韩小雪可不关注两人的感情生活,眼尖的看到乱石堆旁,躺着一个男人身影,立马意识到什么追了上去。 翻着冬熊的伤口,看着落在旁边的袖珍手枪后,韩小雪心里的惊诧再也压抑不住了:沈欢徒手格斗,竟然赢了持枪歹徒? 第112章:让他永远闭嘴 “你、你没必要这样看着我吧?” 一边轻踩油门,沈欢一边语气古怪的问:“是我脸上有花?” 因为开车回家的路上,叶朝歌一直盯着他的侧脸看,那副眼神,就好像要给沈欢扒下一层皮来。 “是有花,臭屁花!” 副驾驶上的叶朝歌语气不善,气呼呼的说:“沈欢,我警告你,以后不准再做这么危险的事!” 沈欢一副很费解的样子:“危险的又不是你,你那么生气干嘛。打住,你不会是因为我脱掉外套帮你遮雨,就喜欢上我了吧?” “呸,谁稀罕你的外套!” 叶朝歌真觉得沈欢嘴巴越来越贱了。 以前怎么没发现呢? 把劈在背上的外套丢在车座上,叶朝歌深吸口气,很严肃的问:“沈欢,你这次能打赢持枪歹徒,纯粹就是撞了狗屎运,如果再出现一次同样的情况,你再会打架,能挡住子弹吗?” 刚刚在防护林里,叶朝歌和韩小雪都质问过沈欢:你是怎么打赢的刺客? 沈欢则一脸好怕怕的语气解释:不是他打赢了,是那个刺客太蠢,踩在青苔石头上滑到了,所以沈欢才有机会踹掉他的枪,把他揍晕。 沈欢编的这种鬼话,也就骗骗叶朝歌了。 此时又颤声说:“其实看到他掏枪的时候,我也吓了一跳。” “你还知道害怕枪?!” 叶朝歌喝问:“你如果真有个三长两短,奶奶受得了吗?你怎么就这么——” 不识大体。 叶朝歌想了半天,想到了这个词。 沈欢就是不识大体,只知道头脑一热就去做想做的事,却从不思考后果。 嫁给这样一个男人,我真是倒了八辈子霉! 叶朝歌越想越气,又要张开她的樱桃小嘴时,就听沈欢倏地抬头:阿嚏! 狠狠打了个喷嚏。 方向盘,也因为一下没控制住,倏地一转,不过立马就归正了。 车头只是猛地一摆,倒没有发生其他意外。 叶朝歌却吓得脸色一白,刚想质问沈某人是怎么开车的,就见他只穿着背心,浑身湿漉漉的样子。 沈欢恐怕就是因为把外套脱给她挡雨,才着凉的。 耸了耸小鼻子,叶朝歌不自然的关怀:“你没事吧?” “应该没事,就是有点受凉,你别感冒就好。” “哼,谁稀罕你关心。” 叶朝歌哼了声,想把外套还给他,却发现早就淋透了。就算沈欢再穿上,也只会更加剧他受凉。 不管沈欢再叶朝歌也不好意思再追问他了,闭嘴靠在车窗上,看着后视镜。 他们车后还跟着两辆车,韩小雪和赵雅丽的车都在后面。 劫匪也被韩小雪捆结实放在她的车上了。 没想到沈欢一时莽撞,竟然还抓住了真凶。 叶朝歌喃喃想着,就见车子已经来到了菲尔斯的小区。巧了,穿着一身西装的菲尔斯,就站在小区门口的公交站牌下,左右张望。 叶朝歌看了眼时间,距离她追上沈欢又回来,已经过去了四个多小时。 菲尔斯不会一直在外面等吧? 刚升起这个念头,叶朝歌就猛地晃了晃脑袋:我一定是和沈欢接触太久了,被他一根筋的思维影响了。 菲尔斯脑子又没问题,咋可能傻乎乎的在外面等? 正想着呢,就见一辆公交停在站牌前,菲尔斯冲开门的公交师傅问了些什么,随后公交车就又关门开走了。 菲尔斯则很郁闷的样子,继续左顾右盼。 看来他是想出门,不过初来乍到不知道怎么做公交。 都是老同学,叶朝歌当然能帮就帮,冲沈欢说:“前面靠路边停下。” 沈欢向来没啥家庭地位,乖乖点头停下,叶朝歌摇下车窗问:“菲尔斯,你是要去什么地方吗?顺路我可以带你一程。” 菲尔斯一副捡了钱的惊喜表情:“朝歌,是你!我想去公司先熟悉下岗位呢,就是不知道怎么坐车。” “正好顺路,我送你过去。” 叶朝歌可不会吝啬送人一程,拍了下沈欢的胳膊。 沈欢会意,正想打开后车座的门,紧跟在后面韩小雪的车也追上来了,在路边戛然停下。 韩小雪探出头来,皱眉问:“你们做什么?” “接个人。” 沈欢摇下车窗指了指菲尔斯先生。 菲尔斯可是个帅小伙,平日里很多女生看到后,都走不动道。 但韩小雪却只是瞥他一眼,就在也不当回事了,说了句“别耽误做笔录”后,就重新启动了车子。 菲尔斯坐在后驾驶座山,有些奇怪的问:“朝歌,刚刚那位是警察吗?为什么说要做笔录啊?” 叶朝歌耸耸鼻尖,也没当回事的,随手指了指沈欢:“他瞎猫碰上死耗子,抓了个罪犯。警方需要我们去做笔录。” 菲尔斯很吃惊:“我的上帝,怎么会有刺客呢?他是什么人?” “谁知道是什么人。” 叶朝歌很无语的说:“刺客昏迷了,警方还没审讯呢。” 看得出来,叶朝歌不是很想提这件事。 菲尔斯也很识趣的没再追问,目光,却若有所思的通过后视镜看向了沈欢。 按理说,沈欢作为司机,开车的时候应该专心致志的看着前面才对。 可菲尔斯看后视镜时,却和沈欢的目光正好对上。 沈欢的眼神,很犀利。 菲尔斯有种对上了一把刀的感觉,脸上却不动声色的致以温和的微笑。 沈欢也没再继续看他,专心开车去了。 菲尔斯却没放松下来,心里升起一抹杀意:几个小时前,叶朝歌追向了渝州城方向。 回来时,就带了个罪犯回来。 那这个罪犯是何许人也,菲尔斯一下就想明白了:冬熊。 他被抓了! 以冬熊的本事,只要成功逃进防护林,顺着无人居住区一路西井,就能到阴条岭自然保护区。 那里是真正的无人区,冬熊一旦进去,警方就永远别再想抓住他了。 可冬熊却失败了,还被沈欢抓回来了。 尽管早就从组织那听说沈欢不是一般人,可菲尔斯只当他背景强大,没想到武力也这么厉害。 车速很快。 十几分钟就来到了江岭科技大厦前,菲尔斯下车笑着和叶朝歌告别后,就缓缓走到无人角落,拨通了一个号码:“灰狼,情况有变,冬熊被抓了。” 那边的灰狼立马惊诧尖叫:“怎么可能?!凉城哪有能抓住冬熊的精锐?!” 菲尔斯深吸口气,缓缓的说:“动手的是沈欢,不过好在,冬熊被抓时就昏迷了,这么短的时间内,他应该还没有被审讯。” 这下,灰狼为难了:“那我们怎么办?冬熊知道我们很多秘密,包括组织上秦家那位……他如果在逼问下交代了这些,麻烦就大了。” 菲尔斯舔了下嘴唇:“那就想个办法,让他永远闭嘴!” 第113章:沈欢有问题 整个下午,沈欢都在治安队录笔录。 叶朝歌和赵雅丽早就录完,该干嘛干嘛去了。 但沈欢作为案发现场的第一人,却被留在了特勤办公室。 韩小雪非常仔细,盘问了他在防护林里和刺客交手的细节。 沈欢只好一遍又一遍的说他编的故事:从小就喜欢打架,上头了才去找刺客,刺客也特傻缺,脚下没溜摔倒了,沈欢才有机会制伏他。 直到四点钟,冬熊终于从昏迷中醒来后的证言,也证明了沈欢的话:冬熊只记得他发现有人在追踪,所以藏在树上准备偷袭,等沈欢出现,他也立马掏枪下来,准备解决沈欢。 但之后的记忆,就没有了。 对此,冬熊表现的非常吃惊:毕竟在他的记忆力,解决完追踪的沈欢后,他还要继续往西逃跑呢。 可醒来后,四周却都是警察。 对此,其他治安员推断,应该是冬熊下树后不慎跌倒,吓坏的沈欢赶紧动手,直接把他揍昏了了过去,所以才没有记忆。 当时那把被沈欢用魔刀血影刺穿的手枪,被他用石头砸了个稀巴烂。 现在制造手枪的材料都是工程塑料,相信就算警方把手枪碎片捡回去,也检查不出什么一样。 一切的证据都表明,沈欢几乎没有和凶手搏斗,而是很幸运的单方面痛揍了冬熊,帮警方抓获了犯罪分子。 沈欢身上的疑点洗清了,下午四点半,审讯冬熊回来的韩小雪终于回来了,冲他挥了挥手:“没你事了,你可以走了。” 说完,韩小雪就坐在办公桌上,死死看着手里的审讯记录,就好像能看出花来一样。 韩小雪对龙渊有私仇,沈欢能抓住冬熊,她其实还是很感激的。 她也希望,明天正式审讯时,能从冬熊嘴里撬出关于龙渊龙首的事情。 可问题是,明天负责她不负责审讯啊,她负责的是去叶朝歌家当保镖。 “原来还是个工作狂。” 看着一副头疼表情的韩小雪,沈欢心里感叹了一声,其实她很漂亮,英姿飒爽的,如果不是做特勤,应该会有不少男人追。 刚想到这,就听韩小雪在那情不自禁的咬牙说:“龙渊,你等着瞧!” 这姑娘貌似和龙渊有仇啊? 她如果知道哥们曾经是龙渊龙首,会不会暴起伤人? 沈欢心里想着,突然笑了:我早就和龙渊没关系了,还想那么多干嘛呢? 砰。 沈欢离开办公室的关门声,让韩小雪飘远的思绪收回了些,猛地站起:“不行,我得先去审一遍。” 说着,韩小雪也快步走出特勤办公室,走向特殊拘留室。 特殊拘留室类似于一个大舱室,是全密闭、全透明的,里面只有一张板凳和一个马桶。 这种拘留室相当严密,犯人在里面做的一切事情,都能被看的一清二楚。 就连拘留室的门锁,也是特质的,只有一把特制钥匙能开。 钥匙就在姜组手里,其他人想用都得打申请的。 玻璃也是防弹的,就算占真有人来劫狱什么的,没有钥匙也进不去。如此严谨的看守冬熊,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因为他是龙渊刺客组织的人。 上面对他的重视程度,相当高。 要知道,像这种拘留室,整个凉城也就这么一间。 此时冬熊,就拷着手铐坐在板凳上,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一米九多的大高个在其中格外显眼。 姜环宇就站在门口,看到韩小雪后笑问:“小雪,你怎么过来了?叶家那个女婿走了?” “走了。” 韩小雪点点头说:“姜组,我想问他些事。” 姜环宇知道她有家仇,而且冬熊已经没有了威胁,按理说韩小雪身为特勤,是有资格审讯他的。 可就在韩小雪朝冬熊走去时,姜环宇却忙说:“等等小雪,你还不能接触他。” 韩小雪一愣:“为什么?” 就在五分钟前,她还来审讯过冬熊,问他在防护林里发生的事情呢。 怎么五分钟过去,就不能接触了? 姜环宇苦笑:“刚刚省里来电话了,说因为他身份的特殊性,省里会专门派人来接手对他的审讯,凉城分组不得擅自行动。” 这次韩小雪更愣了,姜环宇却不再说什么,而是朝她递过什么的东西来。 韩小雪下意识伸手接住,是特殊拘留室的钥匙。 “钥匙给你,明天和省里交接的事,就交给你了,小雪,别太过火。” 姜环宇苦笑着说完,转头离开。 韩小雪拿着钥匙愣了一会,明白姜环宇的意思了。 按照省里的要求,凉城分组是不能提前审讯冬熊的。 但姜环宇还是把钥匙给她,就是故意给韩小雪一个晚上的时间,让她从冬熊嘴里撬出想要的。 韩小雪深吸口气,对着姜组的背景微微鞠躬:“姜叔,谢谢你。” 前面的姜环宇脚步一顿,心里叹了口气。 韩小雪的父亲韩正江是他的老上级,对姜环宇来说,小雪就好像小侄女一样。 他真不想看到韩小雪和危险的龙渊为敌。 可姜环宇也知道,两年来龙渊已经成了韩小雪的一块心病,眼下终于有了线索,不让她接触,非得把她憋疯不可。 姜环宇走后,韩小雪也是用钥匙开门,走进了拘留室。 拘留室内隔音效果很强,人待在里面就好像进入了一个无声的世界,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和脚步。 长时间待在这种屋子里,很容易发疯。 拘留室中间被一道铁栅栏门隔开,栅栏后面就是冬熊。听到有人进来,他抬头看向韩小雪。 她缓缓走到铁栅栏前,冷声问:“侬氏雄,代号冬熊,一年前加入了龙渊,对吧?” 冬熊没说话,看了她眼后又低头闷声说:“你如果想问我昏迷前的事,我愿意告诉你。但你如果想问我龙渊的事,对不起,无可奉告。” 龙渊的存在,一直是个秘密。 组织也有明确规定,任何人不能出卖组织。 违者,杀。 冬熊深刻的知道组织有多大能耐。 被龙国警察抓住,有可能吃一辈子牢饭,但一旦他暴露龙渊的秘密,很可能没多久就莫名其妙死在监狱。 龙渊,绝对有神不知鬼不觉让一个人闭嘴的能力。 还没问呢就吃瘪了,韩小雪攥了下拳头,决定循循善诱:“那就从你昏迷前的事说起。冬熊,我很好奇你的逃走路线,难道防护林里有你们的人接应?” 冬熊闷闷的摇头:“只是因为防护林比较容易逃走,我也纳闷,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尤其是跟踪我脚步的那个小子……” 说起沈欢,冬熊又恨又似乎在责问自己:“我怎么可能摔在地上昏过去?!” 谁让你自己蠢呢。 韩小雪心中冷笑一声时,忽的想起了什么:不对,沈欢有问题! 回来后,她一直被龙渊两个字影响,忘掉了一件事:沈欢抓住凶手是幸运,但他为什么能发现连她都发现不了的隐秘痕迹? 这,总不能是巧合吧? 第114章:王芙的愁心事 雨淅淅沥沥的下了一个下午,在傍晚终于停了。 沈欢走出治安队后,有些疲怠的伸了个懒腰。 出来后,沈欢最想见的就是老太太。 恨不得立马回家,看看她恢复的怎么样了。 但在此之前,他还得去一趟医院看看陈千娇醒了没有,如果醒了,他一定要问个究竟:陈千娇,到底是何方人士? 为什么北州巨蝰组织,会委托龙渊刺客来抓她? 如果陈千娇不说,他也不会心慈手软,立马赶走这个女人。他好不容易迎来了平静的生活,可不想因为她卷入麻烦中。 沈欢拦了辆出租,上车后直接说出了目的地:“去中心医院。” 师傅开的很快,也就十分钟,就把他放在了中心医院一条街上。 这里距离医院还是几百米,再往前走不动了,堵车。 沈欢付了车费,把外套搭在肩膀上,朝医院走去。 没走几步,肚子咕噜噜叫起来。 从昨天下午开始,他就没吃过什么东西。忙活了一整天,铁人也该饿了,正好,医院附近都是餐馆,他打算先填饱肚子再去找陈千娇。 医院附近没什么高档餐厅,大部分都是家常菜馆。价格不贵,能让那些家境不好的患者,也能吃上热乎饭菜。 说来也巧了,刚走到菜馆门口,沈欢就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正被几个混子纠缠着:咦,那不是王芙吗? 王芙很累。 和龙腾影视解约后,陈千娇就好像变成了娱乐圈的瘟神。 在陈千娇遭到暗杀前,王芙天南地北跑了好几天,找过不下五家影视公司,没一个敢签约陈千娇的。 一个娱乐明星,如果没有影视公司在背后捧着,就会没有资源,最后慢慢被大众遗忘。 而且就在这个关键时期,龙腾影视又找上门来,要求陈千娇按照合同要求,给他们拍摄最后一部影片。 当初在龙腾影视合同里,写过陈千娇最少要给公司拍摄几部影视作品的。 陈千娇就算和公司解约了,也还差一部作品没拍呢。 王芙知道陈千娇不想和龙腾影视继续合作,可碍于合同,她只能答应。结果一看剧本,竟然是那种电影—— 陈千娇可是一线明星,粉丝无数! 可龙腾影视,竟然让陈千娇拍这个。 这是赤果果的羞辱! 这下王芙忍不了,想也不想的回绝后,龙腾影视的蔡董冷笑,说不拍可以,违约金可就要付一下了。 付就付! 反正这些年陈千娇也有些积蓄。 可谁知蔡董竟然狮子大开口,一张嘴就要一个亿。 理由是,龙腾影视为了捧红陈千娇,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物力,一个亿,不算多。 王芙据理力争,辩解说陈千娇给公司带来的利润也不少。 蔡董没跟她争执,只是淡淡的告诉王芙:没有一个亿,他就起诉陈千娇。 蔡董给她一周的时间,让她好好考虑。 王芙傻眼了。 就在她琢磨着怎么跟陈千娇说这件事时,凉城传来了重病的消息。 陈千娇被刺客暗杀了。 吓坏了的王芙,赶紧赶回凉城,昨天从沈欢手里接过照顾陈千娇的接力棒,直到今天下午,都没好好休息。 王芙很累,也是正常的。 接近黄昏时,王芙把还在昏迷中的陈千娇托付给了护士,拖着疲怠的身躯走出医院,找了家餐馆。 餐馆不大,拢共就几张桌子,店门口的位置还坐着三位男青年,一个个都纹身烫头,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 王芙也是吃惯了高级餐厅的人,换成以前肯定不会来这种地方吃饭。 但此时她却没心情挑剔,只想吃点东西,找个宾馆好好睡一觉。 老板也很热情的招呼她,问想吃什么。 随意点了几样家常菜后,就听店里吃饭的一个男青年,突然笑嘻嘻的吆喝说:“美女,干吃菜,不喝酒啊?” 喝酒? 王芙一愣。 她平日也喝酒,家中酒柜就有不少高档红酒。 但这种小餐馆,能有什么好酒。 下意识她就想拒绝时,却又改了主意,主动问:“老板,你们这最好的酒是什么?” 烦心事太多了,她想用酒精麻醉自己。 老板也看出王芙的想法了。 他在医院附近开餐馆,没少见生死离别后来餐馆买醉的,叹了口气:“唉,姑娘,人各有命。我们这最好的酒……” “嘿嘿,这最好的酒是六十度的蒙古白。” 一个男青年笑嘻嘻的凑了过来:“保证你两杯下去,什么烦心事都忘了。” 说罢,男青年坐在了王芙旁边:“美女,一个人喝酒多没劲。虎哥陪你,怎么样?” 另外两个,也在那看着王芙咯咯笑。 自从王芙进来后,这三个男青年就一直看着她们。 王芙今年三十出头。 以前也是女明星,参演过几部影片,但演艺生涯一直不温不火。 后来她干脆转型,做了陈千娇的经纪人。 之后几年王芙就飞黄腾达了,一跃成为了娱乐圈最知名的几个经纪人之一。 人一有钱,各种气质就凸显出来了。 加上王芙脸蛋身材也都不错,出现在路边小餐馆里,当然吸人眼球了。 虎哥坐过来后,也一直盯着王芙看。 王芙登时一阵恶心:“我不认识你,请你离开。” “喝完酒,就认识了嘛。” 虎哥继续笑,竟然伸手朝王芙的小手摸去。 王芙赶紧抽走了手,站了起来:“你不走,我走。老板,菜我不要了。” 说完,她转身就想走呢,却感觉胳膊被猛地一拽。 再接着,她就被拉到了虎哥怀里:“妞,别急着走嘛。” “你、你放开我!” 王芙大惊下,抬手就是一巴掌。 啪! 一耳光后,王芙终于有机会挣脱开,慌忙朝店门口跑去。 虎哥却哗的站了起来,招呼门口的兄弟:“黑子,拦住她!麻的,敢扇老子?给脸不要脸!” 另外两个青年,立马笑嘻嘻的拦在了门口。 王芙想冲出去,却被一把推了回来。 “虎哥、虎哥您消消气!” 老板也算热心肠了,赶紧出来拉架,腆着笑脸劝说:“今晚您的消费算我请了,这位姑娘也是从医院出来的,您大人有大量……” “滚一边去,今天谁来都不好使,这妞我睡定了。” 虎哥一把推开老板,狞笑着朝王芙抓去是,一只大手,像铁钳般牢牢抓住了他的手腕。 手,来自一个肩膀上搭着湿外套的年轻人。 王芙惊喜:“沈欢!” 就算是李寻欢,在医院一条街,也不敢惹虎哥! 虎哥大怒,低喝:“松——” 话都没说完,虎哥就感觉眼前一花,脑袋被对方按住,朝桌上狠狠一砸:砰! 第115章:虎哥的二次报复 虎哥是何等人也? 从天桥到中心医院,这些个街道上的个体户,哪个不给他面子? 甚至连华龙集团曾经的大人物乔尼治,都是他的兄弟。 不过可惜的是,不久前他和乔尼治一起去南天俱乐部惹事,结果他进了局子,乔尼治也被革职了。 从警所关了几天,交了保证金才出来后,虎哥最近声誉大跌,心情也很不好。 但他声誉就算再跌,也没谁敢揍他啊。 找死! 捂着脑袋,虎哥哆嗦着从桌子上爬起来,一边踉跄后退,一边冲小弟阴森的大喊:“你们特么看戏呢,揍他!” 另一兄弟闻言,立马想冲上来却被黑子拦住了:“虎哥,冷静!” 虎哥正在气头上:“黑子,你特么是不是兄弟?” 黑子满脸惊恐的凑过来,在虎哥耳边低声说:“虎哥,你看清楚、看清楚他是谁!” “他就算是天王老子——” 话没说完,虎哥把怒火咽下去了,同时眼里浮现出极度的恐惧。 他认出沈欢了。 虎哥和乔尼治去南天俱乐部闹事那次,就是羞辱楚妍,前半程本来很顺利的,可后来楚妍的女婿出现了,把他们打的屁滚尿流。 虎哥最得力的几个干将,手骨都被踩碎了。 那个女婿,不就是眼前的沈欢? 霍的,虎哥额头上冷汗就落下来了,回想起了在天台上被当皮球踢的恐惧:这可是个猛人啊,我们这才三个人,根本不够对方打的。 他认出沈欢了,沈欢可没认出他来。咔咔掰了两下手腕,缓缓走来。 黑子咽了口口水:“虎哥,咋办?” “还能咋办?” 虎哥擦了把冷汗:“跑!” 一字喝出,虎哥撒丫子朝门口冲去,生怕跑慢了被沈欢揪住。 成功逃出店门后,还冲里面叫嚣:“大丈夫能伸能缩,臭小子,你等着瞧!” 沈欢闻言,微微弓腰一副要追上去的架势。 吓得虎哥一个激灵,再也不敢废话扭头就跑。 黑子和另一个小弟跟在后面,跑的那叫一个欢快。 沈欢根本没想把他们如何,和这种不入流的小混混动手,只会拉低他的水平。 “沈欢,谢谢你啊。” 惊魂未定的王芙,拍了拍胸脯真诚道谢。 “害,没事。” 沈欢笑嘻嘻的问:“王姐,陈千娇怎么样了?” 提起陈千娇,王芙神色黯然:“昨晚醒过一次,不过接着就又睡过去了,医生说她这种状态还要持续几天,才可能恢复过来。你是来吃东西的吗?我请你吧。”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沈欢坐在她对面,倒了杯水后,看似随意的问:“王姐,你和陈千娇在娱乐圈这么火,会不会有很多人嫉恨你们啊?” 王芙笑了笑:“人红是非多,很正常。不过因为之前有、有秦轩……千娇应该跟你提起过,所以娱乐圈没谁敢针对千娇。” 不过现在就不一样了,连腾飞影视都翻脸了—— 王芙心里叹了口气时,又听沈欢问:“那现在呢?” 腾飞影视逼陈千娇拍这事,不体面。 沈欢和陈千娇的关系也没那么好,按理说王芙是不该说的。 但据她所知,是陈千娇现在在,单方面倒贴沈欢这位有妇之夫。 虽然王芙想破头也想不通,陈千娇是哪根筋搭错了,但见沈欢关心,她还是叹了口气说:“腾飞影视那边,的确和千娇有些劳务纠纷……” 用了一分多钟,王芙把腾飞影视蔡董要求陈千娇拍片子的事,说了一遍。 末了苦笑:“腾飞影视算是国内一流的影视公司了,最近正进行b轮融资,预测估值能涨到二十亿。” 混迹娱乐圈的那些公司,每个都非常赚钱,光是国内市值超过百亿的就有不下十家。 腾飞影视和那些顶级公司比还有差距,但也大不到哪去。 这样一家企业,要是铁了心的要对付一个艺人,太容易了。 这时候,老板也开始上菜了。 家常菜味道还是可以的,沈欢狼吞虎咽式吃着,心里却在琢磨:是不是腾飞影视雇佣的刺客? 应该不是。 一个影视公司不可能和国外危险组织有关系。 不过既然有这样一条线索,晚上还是打个电话,让雪莉调查一下吧。 见沈欢陷入了沉思,王芙还以为他在帮陈千娇想对策呢,试着问:“沈欢,你看有没有办法,从叶、叶总那借我们些钱?” 只要还上一个亿,问题也能解决。 沈欢却啧吧一声:“王姐,那个我吧,毕竟是上门女婿。而且你要借的,也不是小数目……” 话音未落,外面传来了乱糟糟的叫嚣声:“傻缺,给我滚出来!” “特么的,今儿哥几个非要灭了你!” 人还不少,你一句我一句的,冲着餐馆里吆喝。 端着一碟豆腐上菜的老板,看到外面的阵仗后吓的一个哆嗦,盘子咔嚓掉在地上,碎了。 沈欢扭头看去,就见门口虎哥领头,带着足有块二十个男人。 各个赤着膀子,手里都拿着甩棍砍刀。 搁这演古惑仔、吓唬人呢? 真要想杀人,应该把刀子藏起来,趁其不备一刀制敌。 就像沈欢的刀,没人知道他藏在哪。 王芙也吓到了,看着老板慌张的跑进后厨,她也吓的想站起来逃走。 可她刚起身,沈欢就按住了她的手:“坐好。” “可、可是!” “他们是来找我麻烦的,和你没关系。” 沈欢无所谓的打断她时,虎哥已经走了进来。 他没拿家伙什,因为虎哥很有自信,任何人在看到他背后的兄弟们后,都会腿软求饶。 所以虎哥用不着动手打架,只需要俯视跪地求饶的沈欢,然后狠狠揍他就够了。 “傻缺,咱俩的两笔账,该算——” 话说一半,虎哥眼前一花。 沈欢动脚了。 再接着,虎哥就感觉小腹像是被疾驰的汽车撞了,五脏六腑猛地一颤,灵魂都快要被震出来了,整个人也倒飞而出,直接从门口飞了出去。 砰! 屁股着地,虎哥张嘴哇的吐出一大口血来。 上一秒还在叫嚣的小弟们,看傻眼了。 我靠,刚刚发生了啥? 小弟们看着疼到眼泪汪汪的虎哥,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红着眼的冲他们吼:“都特么愣着吃屎呢,弄死那个煞笔!” 而那个“煞笔”,慢悠悠的走到了餐馆门口,用看虫子一样的眼神看着他们说:“不想挨揍的,滚。” 天近黄昏,餐馆里灯火通明。 所以沈欢出场时,还自带灯光效果。 而他嚣张的话,也彻底惹恼了这群冒头混混:“尼玛的,这人装比好刺眼,砍死他!” 第116章:正当防卫 天渐黑。 阵雨时有一阵,从拘留室出来的韩小雪,一脸的阴沉。 什么也没问出来。 冬熊就跟铁疙瘩一样,韩小雪问的所有和龙渊有关的问题,他都不回答。 因为明天她还要负责和省里的人交接,所以关掉拘留室门后,钥匙她也没还回去。 “看来,只能希望省里的人能问出什么了。” 无奈的叹了口气,韩小雪换下警服,准备回家了。 今天去追冬熊时,她开的是收费站一个值班员工的车,所以回家前她得先把车送回去。 说来也巧,从警所去往收费站的路中,会路过中心医院,远远的,她就看到有人在一家餐馆前闹大呼小叫的闹事。 韩小雪身为特勤,见状岂能不管? 忙把车停在路边冲个过去。 靠近后,她才看到动手的竟然是沈欢! 足有十几个手持凶器的混混,都趴在地上哎哟哎哟的站不起来。还有十几个,正舞刀弄枪的跟沈欢比划着。 这群人之所以还敢跟沈欢比划,完全是因为沈欢在让其他十几人失去战斗力时,没有下重手。 沈欢还是掂量着来的,可不想因为几个混混被警察判为防卫过当。 又是一个小混混一甩棍抽了过来。 在沈欢眼里,对方动作慢的够呛,轻轻一扭躲开这一棍的同时,抓住了他的手腕,反手擒拿住后,拽着他的手肘狠狠一拽。 咔! 骨头脱臼的声音很轻。 对面这个小混混却疼得再也握不住棍子了,抱着胳膊哎哟哎哟的后退数步,被同伴绊倒后立马想爬起来。 同时,另一个混混也甩着砍刀,从背后扑向了沈欢。 沈欢头也不回,拧身一脚,直接踹在了他脑门上。 力道把握的刚刚好,混混挨了一脚后就翻了个白眼,直挺挺的摔倒,正趴在想爬起来的同伴身上。 “我的天,我不是在做梦吧?” 王芙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这一幕。 沈欢的动作,干脆又利落,几乎每次出手都解决一个混混。 简直比电影里那些武林高手,还厉害。 难道这就是千娇喜欢上他的原因? 王芙想到这,就见一个英姿飒爽的女人,从街头快速冲向沈欢。 沈欢只听到耳后呼呼风起,知道有人从后面抓向了他的衣领。这次的混混速度要比其他混混更快些,看来在这群混子里也算精英。 但在沈欢面前,就一律平等了:他咔的抬手,一把抓住了对方的手,然后狠狠一记过肩摔。 过肩摔,就跟轮麻袋一样。 把背上的麻袋,摔到面前。 杀伤力大,一招就能让对方失去战斗力。 可在举起对方的瞬间,沈欢却感觉到不对劲了:咦,这个混混好轻啊,还不到一百斤吧? 而且对方,还发出了一声女性才有的尖叫:“呀!” 沈欢眉毛一挑,往上一看,就见被甩过来不是别人,正是韩小雪,韩特勤。 靠,我可不能把人民公仆给摔了呀! 沈欢惯性甩出的双手,赶紧停下,硬生生让韩小雪,悬在了半空。 就跟演杂耍似的,两人的眼睛,几乎贴在了一起。 不过韩小雪,是抗在沈欢肩膀上的。 韩小雪刚刚那一瞬间是懵的,不过立马就清醒了过来,她真没想到,她堂堂一个特勤,想制伏一个大家斗殴的市民,竟然还能被过肩摔了。 害臊、更羞恼! 韩小雪立马低喝:“松开我!” 美女要你放下她,身为绅士,肯定要轻轻把她放在地上,然后真挚的道歉。 可沈欢不是绅士。 叶朝歌嘴里的他,是个一根筋。 是个很听话的一根筋。 沈欢乖乖松手了,于是韩特勤就噗通一声,整个人摔在了地上。 脸朝下。 噗通! 随着一声闷响,远处偷看的人心也噗通一声。 多水灵的姑娘啊,那人怎么就这样粗鲁呢? 对乱入的韩小雪,虎哥还没倒下的几个兄弟还没当回事,又一次吆喝着朝沈欢冲锋。 趴在地上的韩小雪,人还没爬起来,就猛地抬起胳膊,举起了特勤证:“都给我住手!” “我靠,特勤!” 几个混混吓坏了,转头就溜。 躺地上的那些个,也装死不下去了,爬起来就跑。 韩小雪也没管他们,咬牙站起来后才怒瞪沈欢:“你敢袭——” “我不知道是你!” 沈欢赶在她定罪前辩解:“你有特勤证,早喊呀。从后面冲过来,我还以为是拿砍刀的混混呢,我那是正当防卫。” 韩小雪一瞪眼,没理了。 混子们都跑了,王芙才看靠过来,急忙问:“沈欢,你没事吧?” 沈欢能有啥事?耸耸肩说:“害,没事。倒是你少出来逛游,这治安不怎么样,你得注意安全。” 当着我的面,说治安不好,这不是在嘲讽我吗? 韩小雪咬了咬牙时,王芙又问:“韩警官,你怎么也来了?” “我路过。” 韩小雪也不解释,而是瞪向沈欢:“跟我走一趟。” 沈欢挑眉:“又要去治安队?我这次是正当防卫,你也看到了,他们那么一大群小混混呢。” 王芙也以为韩小雪是要抓他回去,皱眉说:“韩警官,沈欢是为了保护我。再说了,那么多l氓你不抓,抓沈欢干嘛?” 韩小雪只好耐心解释:“刚刚动手的l氓头子,我认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他们明天就等着进局子吧。不过沈欢,你既然参与了斗殴,不管什么原因都得跟我回去做笔录。” 这个理由很合理,沈欢没有拒绝的理由。 看着渐渐黑下来的夜空,无奈的点头:“那好吧,不过得快点,我急着回家呢。” “回家干吗?摆地摊?” 韩小雪气哼哼的瞪他一眼,走向车子。 沈欢没接茬,跟在她背后。 上车后,韩小雪搓了搓胳膊:被沈欢摔的地方,现在还疼呢。 本姑娘好歹也是美女一个,要不是落地前她抬手挡了下,就被他摔破相了! 呼,不能生气。 韩小雪长出口气,压下满心的烦躁,从小包里拿出一张笔录单子。 虎哥已经是局子常客了,所以韩小雪也知道沈欢是自动防卫,但笔录的流程还是要做的。 一边问了沈欢几个问题,一边唰唰写完后,问了最后一个问题:“姓名,工作经历。” “沈欢,摆地摊的。” 沈欢随口说玩,笑嘻嘻的问:“没想到你还随身携带的,我能走了不?” “不能。” 韩小雪冷声拒绝:“因为你没说实话。一个摆地摊的,能一打十几个、还全把对方撂倒?能把特勤出身的我,轻易过肩摔?” 沈欢挠挠头:“我从小就喜欢打架……” “沈欢,你是不是以为我很好糊弄?” 后视镜里,韩小雪眼神尖锐。 第117章:沈欢的身份 沈欢的追踪技巧、格斗水平,都说明了一件事:他受过专业训练。 看着后视镜里的韩小雪,沈欢闷头点上了一根烟:“我天赋异禀不行吗?从小我就在山村出生,也会打猎,打架当然差不了。能找到到那个叫冬熊的刺客,也是因为打猎时锻炼了追踪的能力。” “你觉得我会信?” 韩小雪淡淡的说,却没有进一步逼问,只是启动车子:“我去收费站,会经过你们小区。希望在此前你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不然,我只能去问叶朝歌,她丈夫的来历了。” 沈欢眉头一挑:这妞,怎么就不像叶朝歌那么好糊弄呢? 如果是别人问起,沈欢还能用他当过兵搪塞过去。 但韩小雪可是特勤,能轻易用查出他没有当兵的历史,进而查出他连身份证都是伪造的。 沈欢很无奈:“我是什么人,很重要吗?我又没犯罪。” “叶朝歌一家每个人的履历都清清楚楚。” 韩小雪一边轻踩油门一边淡淡的说:“只有你,来历不明。怎么看,刺客都应该是冲着你来的。” 沈欢很头疼的透露道:“说不定是冲着陈千娇来的呢?” “的确。” 韩小雪点点头:“不过至少韩小雪,比你来路要清楚的多。” 话音落下,韩小雪吱嘎停车。 车前,有两条路。 韩小雪不慌不忙,声音冷静:“右前方那条路,沿着开车六个小时,就能到你出生的小山村。我们可以去验证验证,你说的是真是假,怎么样?” 将军。 韩小雪彻底戳破了沈欢的谎言。 沈欢的身份证上写着,长江上游的安康村是他出生的地方。 可实际上,他根本和安康村半点关系没有。 普通来说,没谁会颠簸几个小时山路,去调查沈欢的真实身份。可一旦调查,立马就会暴露。 雨,又开始下。 白天淅淅沥沥的小雨,根本不够老天爷抒发闷气似的,这次终于下大了,雨点噼里啪啦的砸在车窗上,好像在催促沈欢。 “唉。” 沈欢叹了口气,拿出手机发了条短信,随后就淡淡的抽着烟说:“过一会,你就知道我是什么人了。” 韩小雪秀眉皱紧,不明白沈欢在说什么。 不过很快,也就三分钟,她的手机就嗡嗡响起,看了眼来电显示,韩小雪赶紧接通了电话:“天南省凉城特勤一队韩小雪,请指示!” 电话那头,慢慢响起个沉闷的声音:“韩特勤,你身边,有个年轻人对吧?” 韩小雪从后视镜里看向沈欢,意识到了什么:省里特勤的管理者,亲自给她这个小特勤打电话来,竟然是为了沈欢? 完全懵笔的状态中,韩小雪点了点头:“是。” 电话那头缓缓道:“他,是山海组特殊编外人员,绝对安全,听明白没有?” “是!” 韩小雪大声应和后,那边扣掉了电话。 沈欢按下车窗,把烟头弹了出去:“现在能相信我了吧?” 韩小雪手机举在耳边,良久都没有放下:“山海组的人,怎么会来凉城?” “不该问的别问。” 沈欢不耐烦的说:“赶紧走吧,我还要回家看老太太、陪完老太太,还得准备食材去工作,分分钟好几千万呢——” 你一个摆地摊的,上哪几千万去? 韩小雪的敬畏之心,一扫而空,皱眉问:“你真是山海组的人?” “爱信不信。” 沈欢也挺烦的,要不是被逼的太狠,他也不会给山海组的老朋友发短信。 老朋友效率还是很高的,立马就给他解决了麻烦。 可韩小雪却有点懵。 她猜测过沈欢很多身份,包括他曾是外国雇佣兵、或者干脆点也是刺客。 而她如果知道了沈欢的身份,就能据此推断刺客的动机,也算找到龙渊的一个突破口。 可她没想到,沈欢竟然是山海组的人。 也只有山海组这种特殊单位的人,才能能一条短信就让省里特勤管理者,三分钟内打过电话来。 可话又说回来了,沈欢为啥会在叶家做上门女婿,还以摆地摊为生。 轰隆。 一道雷霆劈下,韩小雪终于冷静下来,小心问:“你来凉城,是不是为了秘密执行任务?” “是啊,特地来监管你这种专门抓人小辫的小丫头片子。” 沈欢挑眉道,故意梗着脖子装蒜:“你这种办案态度,让我很失望啊。” 叫谁小丫头片子呢?! 韩小雪眼角一抽,没好气的道:“就算你工作单位特殊,级别也不见得比我高,凭什么装大尾巴狼呢。” 这倒是事实。 韩小雪是特勤,山海组是特种战队,都不在一个系统里。 沈欢是没资格用老气横秋的语气,教育韩小雪的。 “就凭我能抓住冬熊,你抓不住。” 沈欢没好气倚在车窗上,看着外面越下越大的雨道:“赶紧开车——” 话音刚落,韩小雪猛地一踩油门,整辆车唰的一摆,直冲左边那条路拐去。 可沈欢没反应过来啊,他肩膀倚在车窗上,随着车头一摆,他的脑袋也狠狠磕在了车窗上:砰! “靠,你干嘛?!” 沈欢捂着脑袋,冲韩小雪瞪眼:这妞,一定是故意报复哥们! 韩小雪挑眉:“哼哼,你让我开车,我就开出了啊。” 不久前,韩小雪被抗在沈欢肩膀上时让他放手,他果断就放了手。结果韩小雪差点没摔破相。 这一下,就是她还他的。 麻的,这妞报复心也太强了! 沈欢心里骂了句,没好气的摸出根烟,掏出火机:“赶紧送我回去——” 话音未落,一个急刹。 吱嘎,车胎拖出长痕。 砰! 沈欢的脑袋,撞灭了火机上,又狠狠磕在了车前座上。 香烟,也撞歪了。 这妞,报复起来没完了! “呸!” 沈欢气得一口把香烟吐掉,瞪着眼的骂:“韩小雪,你神经病吧?!” “山海组的同志,你怎么能这样说呢。” 韩小雪一脸的无辜,咔的打开了后车门:“你说你想回家,所以我特意停车,让你回家啊。” 沈欢眼角抽了下,看着窗外的郊区公路:“离我家还远着呢,这荒郊野外,你打算让我怎么回去?” “那就是你的事了。” 韩小雪慢悠悠说着,不理他了。 看她的架势,估计沈欢不下车,她就永远不开车了。 沈欢没辙了,咬牙推门,下车走进大雨中,狠狠关上车门:砰! 第118章:她很委屈 亏沈欢还以为,韩特勤虽然很较真,但是个不失正义的好公仆。 可谁知。 她竟然是个神经病! 看着韩小雪开车车消失在大雨中,沈欢气得跺了跺脚,结果雨水溅了自己一身。 这离家还有那么远呢,他总不能走回去? 好在沈某人手机还有电,他摆地摊赚钱后,花了几千大洋换了块防水的手机,现在正好能派上用场。 躲到路边树下,沈欢用打车软件打了个车。 凉城交通不算发达,出租车也少,沈欢打了半天,也只有一辆拼车司机,愿意接他。 而且软件上显示,还有十分钟才能赶到。 也就是说,沈欢得在大雨中等十分钟…… 靠,韩小雪何止神经病,简直就是脑残! 抹了把雨水,沈欢恶狠狠的骂了句时,雨,更大了。 咔嚓! 一道闪电劈过。 轻踩油门的韩小雪突然鼻子有些痒,想打喷嚏,看来沈欢一定正淋着大雨,诅咒她呢。 可惜,如果诅咒有用,世界上还需要警察吗? 以前韩小雪也没有那么正经,尤其是在老妈面前,也是个会撒娇的小女孩。 她每次耽误老妈做家务,老妈都会喊:“一边去,丫头。” 可自从老妈两年前死在那场爆炸案中,她就再也没被人喊过丫头。 可今天那个混蛋,却装模做样喊我丫头片子。 活该,淋死他才好! 韩小雪心里哼哼两声,车忽然猛地一顿:咯噔! 接着,车就哼哧两声,缓缓减速,最后不动了。 车,抛锚了。 韩小雪愣了会,开门看到了后面路上的一块不小的山石。 看来刚刚车轧在了山石上,一下颠坏了。 这辆车,是收费站一个老员工的,是辆很旧的车,可没想到这样经不起颠簸。 “看来只能明天再带人来修车,还车了。” 韩小雪叹了口气,琢磨着先打车回去。 但和沈欢情况一样,她点开打车软件后才发现,周围一辆出租都没有。 就算韩小雪愿意给司机加钱,也没谁原因淋着雨跑山里接人。 咋办? 韩小雪咬咬牙,决定:修车! 车里也没有备伞,她只能淋着雨跑到前面抬起车盖后,问题又来了,抓人办案她在行,修车她可不懂啊。 鼓捣了半天,车子还是那样。 看着车盖下全是灰尘的各个零部件,韩小雪真傻眼了,她也太倒霉了吧?不过转念一想,沈欢的情况肯定比她还差。 她打不到车,还能躲在车里休息。 沈欢打不到车,只能淋雨…… 刚升起这个念头,一辆出租闪着车灯,倏忽的从后面疾驰而来,吱嘎停在她身前。 雨水,溅了她一裤腿。 接着,后车车窗打开,沈欢那张欠揍的脸露了出来:“哟,美女,车坏了啊?用不用哥们载你一程?” 沈欢也是一头的水,不过他好歹还是打上车了。 看着把他丢下的韩小雪修车,他心里那叫一个解气,所以说话的语气,也贱兮兮的。 也是因为他贱兮兮的语气,让韩小雪更不爽了,跺脚低喝:“谁用你接!” 说完,她就小腰一扭,留给沈欢一个背影,一头钻进车盖下继续修车了。 这是她的骨气! 可骨气不能帮她修车,反而是她激动下,抬着车盖的手一个没抓紧,滑了。 车盖劈头盖脸的砸了下来。 砰! 韩特勤,一脑袋灰。 车盖开始颤抖,因为车盖下的韩特勤开始颤抖,并且随后就狠狠一掀,一脚踹在了车头上:什么破车啊,它也欺负我! 韩小雪这一脚包含愤怒,所以力气也格外大,恨不得踢穿车头。 可问题是,车是铁皮做的。 脚丫是肉做的。 谁疼,一目了然啊。 于是下一刻,韩小雪就疼得连退数步,脚下一滑趴在了出租上。 人倒霉时,摔倒的地方都不对。 她的胸口,正趴在后车窗。 而沈欢刚刚,就趴在车窗上。 于是沈某人的脸,一下就埋在了她湿漉漉的领口上。 他温热的鼻息,韩小雪都能清晰感受到。 二十多年来,连男朋友都没交过的韩小雪,羞的她俏脸一红,赶紧去撑开车窗。 可韩小雪的手,刚刚因为修车沾了不少细细的灰尘,此时按在全是雨水的车身上。 唰的一下,刚把头抬起来的韩小雪,又一次趴在了车窗上。 这就显得韩小雪好像是故意两次撞向沈欢一样。 韩小雪的俏脸瞬间涨红,手伸进车窗一把推在沈欢脸上。 借着反推力,她才后退半步,怒瞪沈欢:“你、你l氓!” 沈欢抹了把脸上的灰泥水,没好气的说:“l氓说谁呢,还不是你主动贴过来的?谁稀罕你啊?” “混蛋,你怎么不去死啊!” 韩小雪俏脸由通红转成铁青,抬手狠狠朝沈欢扇去。 别说沈欢是山海组,就算他是韩小雪的顶头上司,她也要扇死这个臭l氓! 可沈欢却不是乖乖挨揍的人。 在她巴掌扇来前,沈欢按下了关窗按钮。 砰! 韩小雪的手扇在车窗上,震得她连退两步,绊在马路牙子上,一屁股坐在了泥水里。 沈欢车窗再次摇下,没好气的说:“神经病,淋死你。” “你!” 韩小雪低喝一声,天空也很合时宜的一声雷鸣:轰隆! 雨,更大了。 韩小雪的怒火,也被浇灭成了烦闷。 她手疼,屁股也疼。 呼! 一辆车急速路过,溅了她一脸的水。 这下,韩小雪心里的烦闷,彻底变成委屈了,但还是咬着嘴唇冷静下来,掏出手机想给家里打电话,让老爸接她。 她的手机也是防水的,所以不担心淋雨。 可拿出手机才发现,她摔倒的时候手机就在底下,坐在地上的时候,屏幕碎了。 饶是以韩小雪的坚毅性格,此时也忍不住委屈起来,红着眼的站起时,却又猛地一顿:脚腕扭了。 这下,韩小雪满肚子的委屈再也憋不住了:这都是什么事呀! 我今天,怎么就这么倒霉? 凶手差点追丢,龙渊的事没问出来,还被沈欢占了便宜—— 眼泪,混合着雨水落下,韩小雪却又咬牙抹去时,一束车灯,从前方打来。 那辆出租重新停在了韩小雪面前,车门打开,沈欢很无语的声音传来:“也就哥们心肠好,赶紧上来。” 第119章:熟悉的样貌 凉城和平多年。 韩小雪从没想过,有一天她的母亲是因为刺客袭击而死。 她恨龙渊。 更发誓,总有一天要把龙首捉拿归案。 正是凭着这股劲头,韩小雪成为特勤后,表现很好。嫉恶如仇的她,很快就成了特勤中的精英。 如果没有意外,她很快就能当上凉城特勤的小管理,前途一片光明。 不过她始终没有放弃追查龙渊。 只是龙渊的主要活动地点在西方,她实在鞭长莫及。 好不容易才有了冬熊这条线索,韩小雪当然不可能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所以她才叫出沈欢,一句句逼问他。 可谁想到沈欢竟然山海组的人。 线索又断了后,韩小雪只能寄希望于明天省里的特勤人员,能从冬熊嘴里撬出什么了。 这也代表,她只能被动的等消息。 这本来就让韩小雪烦透了,谁知接下来事,更烦。 又是修车,又是被占便宜,还崴了脚…… 韩小雪很委屈,更恨:都怪沈欢! 所以看到沈欢折返,开门邀请她上车时,她也没什么好脾气:“用不着,我自己能走。” 沈欢撇撇嘴:“我错了,你不是神经病,你是智商有问题。你打算在这淋一晚上?别怪我没提醒你,附近就有一处l氓窝点,专盯大半夜不回家的小姑娘动手……” “你吓唬谁呢!?” 韩小雪气呼呼的瞪眼:“你以为谁都跟你似的,l氓!” 沈欢真烦了,一把抓住她的衣袖,都不给她反应的机会,直接把韩小雪拽上了车:“让你上来就上来,哪那么多废话。” 韩小雪直接被拽进了他怀里后,沈欢砰的关上了车门,叮嘱司机:“师傅,先去市中治安队。” “前面还有个拼车的租客没拉呢,一会看你们谁近。” 司机师傅笑呵呵的说。 沈欢打车的时候,只能打到这个拼车单,所以前面还有个租客在等着。 所以他也没啥意见,说了句“好啊”时,怀里的韩小雪不安分了,使劲挣扎着:“你放开我!” 没好气道:“拉你上来是同情你淋雨。” “我用你同情吗!” 韩小雪心里骂了几句,压下心里的烦躁后,才说:“师傅,我不去市中治安队,去海晏小区,车费我自己出。” “好心没好报,白眼狼。” “闭嘴!” 韩小雪又瞪他一眼时,突然感到一股视线从前方传来。 她猛地抬头看向后视镜,却见司机师傅正专心致志的开着车。 等她挪开眼神,司机嘴巴才好像念叨了句什么。 但沈欢和韩小雪都没注意到。 韩小雪关顾着跟沈欢生气了,沈欢呢,则眼睛很不老实的在看她。 不得不说,韩特勤身材实属不错。 韩小雪察觉到他目光后,冷冷的哼了声,扭头看向窗外。 原本她还以为,山海组多神秘,里面的成员有多了不起呢。如果都是沈欢这种货色,哼! 韩小雪愤愤的想着,车子很快停在了最后一位乘客前。 这位乘客打着把黑伞站在路边,样子倒是很普通,上车后就一脸疲怠的样子,对司机说了个地面后,靠在车座上闭目养神。 他手腕上貌似带了个机械手表,上车后就能听到钟表指针转动的声音:哒、哒…… 车里安静的没人说话,司机师傅主动问可不可以放首歌。 三人都表示没意见后,司机启动了音响,前面立马响起了悠扬的钢琴声。 欢快的节奏,好像雨点一样奏响。 期间,司机师傅也停了音乐一次,接通了个电话。 现在司机师傅都用软件接单,手机都架在右手边。不经意的一瞥间,韩小雪注意到来电显示是大哥。 应该是亲戚给他打的,接通后就问他:“家里人都凑齐了吗?” “俩人,都来了。” 司机师傅很随意的闲聊:“招待的东西也准备好了,什么时候开始?” “等公鸡打鸣。” 说完,那边挂掉了电话。 俩人对话莫名其妙的,听起来好像司机家里去了两个客人一般。 沈欢也没多想,靠在车窗上看外面的大雨,想到还有一个刺客没落网,心里有些烦。 很快,车子拐上了山路的最后一段。 凉城郊外多山,不过都不是什么高山,山路两侧多是绿化带,前几年还有人居住,随着近些年凉城里高楼大厦林立,村里的人也都搬迁进了城中。 所以这一段山路,可以说荒无人烟。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韩小雪余光扫向后视镜时,发现副驾驶上的人,偶尔会通过后视镜看他。 和韩小雪目光接触后,对方就赶紧挪开了眼。 韩小雪皱眉,抬手遮了下因为淋湿而紧贴身材的领口,她还以为对方也是个瑟狼,偷看她的好身材呢。 不过接着,她忽然察觉到了什么。 怎么副驾驶上那一位,看来有那么几分眼熟呢? 像谁呢? 韩小雪蹙眉,怎么也想不起来,伸手戳了下沈欢。 “干嘛?” 沈欢不耐烦的转身,就见韩小雪双手藏在后视镜看不见的地方,指了指副驾驶上的人,同时低头无声开口:你认识他吗? 虽然沈欢是个臭l氓,韩小雪讨厌死他了。 但他毕竟是山海组的人,所以韩小雪感觉情况不对劲后,下意识就想问他。 她不敢出声说,怕被前面的人发现。 沈欢看到后,也皱起眉头。 韩小雪继续打手势,提醒沈欢别打草青蛇,看看他们到底想干嘛。 她的眼睛,也死死盯着副驾驶的人。 也就在这时,司机的手机忽然响起了刺耳的铃声:咯、咯咯! 是鸡叫。 猛地,韩小雪想起了司机之前打电话时,问对方什么时候动手。 而对方回答:“等公鸡打鸣。” 那不就是现在吗? 心里升起这个念头时,车子就猛地一摆,司机师傅一个猛转弯,随后就是一个急刹:吱嘎! 韩小雪因为惯性,不由自主的向一旁倒去,等她快速抬起头,就看到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她的额头。 副驾驶的人,手持双枪,一把对准她,一把对准了沈欢。 咔嚓,闪电落下。 韩小雪猛地想起来了。 副驾驶的这位,像她看过的灰狼照片! 和照片中的灰狼相比,副驾驶上的人脸上皱纹更多,年纪显得更大,脸上还多了几点麻子。 可他的双眼间距,神貌,都说明:他,就是灰狼! 灰狼笑了,狰狞可怖:“我们等你很久了。” 第120章:刺客的谨慎 雨点急促。 和车里的古典乐节奏声相得益彰。 看着眼前黑洞洞的枪口,韩小雪冷汗滚落。 不过还好,有个山海组的成员就在旁边…… 韩小雪一边想着,眼角余光一边看向沈欢,就见他好像吓傻了一样,紧闭嘴唇靠在背椅上。 山海组的人,什么时候这么怂了? 韩小雪咬了咬牙,冷静下来问:“你就是灰狼?” “哦?” 灰狼有些吃惊:“韩特勤竟然认识我,什么时候我在龙国这么有名了?” “那是因为,你们早就被上面盯上了。” 深吸口气,韩小雪劝道:“灰狼,你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灰狼冷笑:“你用不着吓唬我,把钥匙交出来。” 韩小雪心儿猛地一跳,表面却没有任何异样:“什么钥匙?” “装蒜呢?” 灰狼给司机使了个眼色,后者立马起身,抬手朝韩小雪抓去:“拘留室的钥匙,给我!” 韩小雪往后一缩:“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砰! 灰狼突兀的抬起枪口,朝车顶开了一枪。 韩小雪浑身一颤,再也不敢动了。 司机冷笑着伸过手来,从她腰间摸走了一串钥匙,问:“哪一把是拘留室的?” 韩小雪嘴唇咬得苍白:“我告诉你们,你们就会放过我?” “我们只想要钥匙,不会杀你的。” 司机淡淡的说:“不过要委屈你,在山下防汛监控室睡一晚了。” 韩小雪很清楚,对方要走钥匙是要干嘛,可枪口就在眼前,她只能咬牙指了一把。 司机取下那把钥匙,冷冷道:“如果这把钥匙不对,你就会咋监控室永远的睡下去。” 韩小雪打了个冷颤,摇摇头:“我没骗你们。” 司机拿走钥匙后,灰狼也松了口气,拨通了一个号码:“钥匙到手了。” 那边响起一个沙哑的声音:“很好,立马下山送来。让灰狼守着他们,别做多余的事,免得出岔子。” “是,二哥。” 司机恭敬的应和一声,扣掉了电话。 二哥? 凉城中竟然还有其他刺客? 韩小雪咬紧了嘴唇,算上开车的司机和冬熊,凉城已经出现了三个刺客。 而她作为特勤,却一点都没察觉到。 同时她也纳闷,灰狼是怎么知道她有拘留室钥匙的? 难道有内鬼? 越想,韩小雪越觉得心寒时,司机已经调转车头,抄最近的路下山。 灰狼也没再理韩小雪,而是眯着眼看向沈欢,冷笑:“你叫沈欢,对吧?” 沈欢乖乖点头。 灰狼舔了下嘴唇,把手枪怼在他脑门上:“听说,你很能打?” 沈欢耸耸鼻子:“我就是个普通人而已。” “普通人抓得住冬熊?” 灰狼冷笑:“二头目说,你身份很特殊、很危险。不过我倒是好奇,你能有多危险,难道脑袋是钢筋做的,打不穿?” 苦笑一声,沈欢说:“我又不是超人,你拿枪顶着我脑门,我还能做什么?” “哼,你最好什么都不做。” 灰狼冷笑,竟然把手枪塞回了裤兜里。 韩小雪登时眼睛一亮。 这绝对是反击的大好时机,如果沈欢真的是山海组精英,完全可以和她在此时配合,一左一右控制住灰狼的肩膀。 可她刚想动,就听沈欢突兀的说:“车上,有定时炸弹,对吧?” 韩小雪的动作猛地停住,灰狼也咯咯阴笑:“你果然很危险,这都被你猜到了。” 灰狼手腕一翻,一个巴掌大的遥控器,就出现在了他手中,上面显示着一个极其危险的数字:30秒。 接着,又跳到了29秒、28秒…… 这是炸弹的爆炸倒数计时! 韩小雪脸色剧变:“你疯了?!沈欢,赶快逃!” 说完,韩小雪就去拼命砸车门把手。 车速很快,超过了八十迈。 这样的速度跳车,韩小雪最轻也得断根胳膊少根腿的。 可哪怕受伤,也比被炸弹炸死来的强! 可立马,沈欢就抓住了她的手,淡淡的说:“别慌,他们都不怕死,你怕什么?” “可、可是——” 韩小雪想大声反驳,却突然发现整个车里,除了她都冷静异常。 就拿着遥控器的灰狼,也只是冷笑的看着这一幕,静静等待倒计时10、9、8…… 直到数字跳到了3,韩小雪的大口呼吸,眼里浮现巨大的恐惧时,灰狼突然抬起大拇指,按下了遥控器屏幕下的红色按钮。 数字,立马跳回了180。 韩小雪冷汗,瞬间滚落。 灰狼呵呵一笑:“韩特勤别紧张,我们还在车上呢。只有遥控器的数字归零,炸弹才会引爆,而我每按下这个按钮,就能增加三分钟的时间。” 韩小雪惊魂未定,大口呼吸。 灰狼最喜欢欣赏人恐惧的表情了,但相比下,沈欢就跟个没事人似的,甚至还掏出根烟来点上。 灰狼笑容一收:“你不怕?” “咱俩在一辆车上,我怕什么?” 沈欢耸耸肩。 灰狼有种受了侮辱的感觉,脸色变换了一阵,收起遥控器,重新拿出了手枪。 车里,顿时再次陷入了寂静中。 只能听到雨声和钢琴声。 巴赫的g弦咏叹调很好听,可韩小雪根本顾不得欣赏,她现在最想做的就是联系姜组,让他调动人手保护拘留室。 好不容易抓住冬熊,有机会得知龙渊的秘密,韩小雪怎么甘心他被人救走? 可她要怎么联系? 持枪的灰狼,可是一刻都没有放松警惕。 而且车上还有定时炸弹,需要灰狼每隔三分钟按一次。何况,就算他们有机会趁其不备制服灰狼,又怎么能保证在倒计时结束前抢过遥控器呢? 更别说,连司机也是灰狼的同伴了。 没机会。 韩小雪忍不住有些心悸,同时她也见识到了真正的刺客,是多么的谨慎。 怎么办? 韩小雪下意识看向沈欢时,外面,电光一闪。 咔嚓! 天空裂开伤口,巨大的电光从远处山头劈下,虽然瞬间就消失了,但还是有那么一刹那,晃到了车内每个人的眼睛。 也同样是那一瞬间,韩小雪也看到沈欢好像动了下。 灰狼也看到了,而起她看的比韩小雪更清楚:闪电落下的瞬间,一道幽蓝的光在他面前、准确的说,是在他手腕上闪过。 蓝光非常迅速,几乎和闪电一通消失。 灰狼反应也很迅速,知道一定是沈欢做了什么,赶紧扣下了扳机。 啪嗒。 枪没想,反而是掉在了地上,连带着灰狼的断手。 灰狼瞳孔缩紧,疼痛,从断腕处传来,疼得他发疯:“啊!!” 第121章:爆炸! 快,太快了! 尽管灰狼已经很慎重,但还是没料到沈欢速度会快到,在闪电亮起的一瞬间砍掉他的手。 当然,因为痛苦他已经没法思考那么多了,自能捂着断手后仰,重重摔倒在表盘上。 鲜血喷洒,染红了车窗。 司机吓得一个激灵,慌忙大喊:“灰狼、冷静!” 灰狼必须冷静,因为定时炸弹的遥控器就在他口袋里,他疯了,全车人都得被炸飞。 血,还在喷,汇集在车顶滴落时的声音,和咏叹调是那样合拍。 外面的雨,那么大,可怎么能冲刷掉车窗内的血迹? 车里一片混乱。 司机一边忙着停车,一边翻找灰狼的口袋,却无法避免的蹭到灰狼断臂的伤口。 疼痛,让灰狼无法控制的扭动着,哀嚎着。 如果此时有人在外面,看到车窗里的这一幕一定会吓得说不出话,以为看到了地狱的缩影。 钢琴曲,终于来到了最激烈的部分。 司机的心跳,也怦怦加速。 轰隆! 又是一道雷鸣后,钢琴曲停下,司机也终于摸到了定时炸弹的遥控器,车身吱嘎一声,侧着山坡的防护栏停下。 表演谢幕了。 主角灰狼,因为失血过多昏睡过去。 司机大口呼吸着,看着还有倒数计时还有六十秒的屏幕,一身冷汗时,后脑勺被什么东西顶住了。 司机颤巍巍回头,看到了黑洞洞的枪口。 是沈欢捡起了灰狼的枪,淡淡的道:“把钥匙交出来吧。” 命在别人手中,司机只能乖乖听话,摸出那把钥匙递了过来。 沈欢接过,随手一丢:“神经妞,接好。” 韩小雪傻乎乎的结果钥匙时,眸中的惊恐还没散去。 窗户都关着,血腥味浓的可怕。 看着满车的鲜血,韩小雪咕嘟咽了下口水:“你、你刚刚做了什么?” “救你。” 沈欢随口说着,又把手机丢了过去:“神经妞,你要是还清醒,就给你的上司打电话。” 对了,打电话! 刺客今晚,要去救冬熊! 韩小雪大口呼吸着,伸手去接手机,身体前倾时,却正好看到灰狼的断手,血淋淋的丢在她面前。 她猛地一个哆嗦,没接住。 手机哐啷掉在地上,她又赶紧去捡,手忙脚乱的样子,真让沈欢她是不是走后门才当上特勤的。 沈欢还真猜中了一点。 韩小雪是自己通过的特勤考试,但却因为父亲韩正江的要求,从没离开过凉城。 工作几年来,她一直在凉城做得是辅助治安的工作。 抓了不少混混,揍了不少l氓。 可真刀真枪的刺客,她真没见过。今晚这一幕,对她来说太刺激了,还得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消化。 沈欢现在可顾不着她,只是淡淡的看了眼刺客手里的定时遥控器。 距离爆炸,还有四十秒。 他倒是不担心炸弹,毕竟司机也是人,只要是人都怕死,他肯定会在时间结束前按下按钮,给炸弹增加时间的。 沈欢只是吐出口烟雾,问:“说说,二哥是谁。你们在凉城,还有多少势力?” “说了,你会放我走……” 砰! 沈欢一枪打在他腿子上,冷冷的说:“你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司机疼得要命,却不敢喊,因为沈欢的枪又顶在了他脑壳上,只能咬牙说:“二哥是我们头目的二号人物,他名字,叫……去死吧!” 话说一半,司机忽然全力踩下了油门。 沈欢一直在盯着他手上,可却提防不住他脚下的小动作啊。 呼的一声,出租车的引擎剧烈颤动着,车身也猛地一颤,狠狠撞向向防护栏。 擦,他就不怕死吗?! 沈欢心里惊喝,他反应速度已经足够快了,在司机喊出声时就扣下了扳机。 子弹砰的一声钻进司机额头,可沈欢也因为巨大的惯性狠狠往后坐去。 他真想拉开司机,控制住车子的方向。 但他此刻真来不及,只能眼睁睁看着车子抓向防护栏。 司机,绝对是北州巨蝰组织培养的死士,宁死也不肯暴露秘密,甚至要把沈欢一块拖下地狱,就连死了,脚也都还踩在油门上不肯松开。 就如同一个不肯独自下地狱的恶魔,要拖着沈欢一块去死! 砰! 车头狠狠撞在防护栏上,凉城山路的护栏质量相当好,被急速的出租车撞出了口子却没被完全撞断,而是整个掐住了车头。 定时炸弹就放在灰狼车座前的储物箱里,遭遇撞击也直接飞了出来,落在了座椅上。 万幸,没有因为撞击爆炸。 可灰狼就没那么幸运了,破裂的护栏尖刺撞破玻璃,从前面车窗刺进来,直接刺穿了他的右肺。 这位倒霉刺客,昏迷中被刺了个对穿,他啊的惨叫一声,竟然疼醒了。 何止是他,要不是沈欢和韩小雪有安全带,也非得撞个头破血流。 车子引擎还在不甘的呼啸着,可毕竟是出租车,马力不足以冲烂护栏,呼啸了一会就冒烟停下了。 此时,沈欢也早就解开了安全带。 还有个威胁没解决呢:定时炸弹的倒计时,还在继续! 可等沈欢冲到前面要抢过遥控器时,一直血淋淋的手,却抢先握住了。 此时时间,只剩十秒。 沈欢皱眉抬头,就见灰狼竟然惨笑着说:“一起去死吧!” “谁特么要跟你一块去死?” 沈欢咬牙,转身一脚踹开车门。 以他的身手,十秒足够远离爆炸了! 可等他破门而出时,却又响起了韩小雪。 她正抱着脑袋蜷缩着。 “擦,老子就不该带你上车!” 沈欢骂着,钻进车里抱住她,去解安全带后。 此时,还剩五秒。 沈欢终于解开安全带,抱着她狠狠往后一拽。 “啊!” 随着韩小雪一声尖叫,爆炸声响起。 火光冲天,铁皮车炸成了碎片。 轰隆! 又是一道闪电落下,韩小雪的大脑,一片空白。 她很疼,也很冷,山谷里的风,呼呼的吹着,她感觉到了自己的坠落。 于此同时,还有一大片铁皮,砸进了她的小腹中。 鲜血淋漓。 痛苦,让她狰狞的尖叫:“啊!!” 第122章:生死攸关 轰! 爆炸声传遍了整片山崖。 山脚下,一辆车已经停在那很久了。 车里坐着三个男人,其中坐在后车座上的那个,穿了一身的黑衣,正默默擦拭着手里的手枪。 而坐在驾驶座和副驾驶上的两位,如果叶朝歌在这一定会惊讶的发现:他们一个是菲尔斯,另一个竟然是应该已经被抓起来的秦轩! 秦轩坐在副驾驶上,皱眉抽着烟:“刚刚的爆炸,你们都听到了吧?” 菲尔斯点点头,叹了口气:“看来,拿钥匙的计划也失败了。我们走吧,冬熊今晚非死不可了。” 后面的黑衣人擦拭枪支的手一颤,问:“冬熊,帮我们做了很多事,而且他也不知道我们巨蝰组织的秘密。” “可他认识我。” 秦轩咬牙:“凭这个,他就该死。我绝不能让秦家人知道,我是被组织救走的,懂吗?” 黑衣人深吸口气点点头:“明白。” 菲尔斯看着窗外的大雨,叹了口气:“来一趟凉城,竟然折损了三个手下。秦少,这单生意我很吃亏啊,你让我回头怎么跟龙首交代?” 秦轩冷笑:“吃亏吗?今晚爆炸时,沈欢可也在车上,除掉他,你们稳赚不赔好吧?” “他真的会死吗?” 菲尔斯声音冷清:“两年前那场巨大爆炸,都没炸死他,这次,谁知道他是死是活?” 雨,下的很拼命。 韩小雪重重砸在了地上。 爆炸造成的冲击直接炸烂了车身,一大块铁皮横飞而出,刺进了她的左腿里。 疼痛,让她一下清醒了过来。 同时心里也多了一抹惊恐:沈欢呢? 最后的关键时刻,是沈欢用力把她拽出来的。 他比自己更靠近爆炸中心。 如果爆炸对她的波及都那么大,那对沈欢肯定更严重,说不定—— 韩小雪噗通落地后,甚至顾不得疼痛,就朝四周看去。 铁皮、零件,发出烧焦的气息落在路上,四周除了她,没有一个活人动静。 炸弹威力比她想象中还大,他还活着吗? 雨很大,天很黑,路灯的微弱灯光,根本不足以让韩小雪看清一切,只能看到同样处于后车门方向的地方,躺着一具尸体。 韩小雪浑身一颤,咬牙忍着剧痛拔掉铁片。 鲜血登时迸溅。 她的腿上多了一道足有十几公分的伤痕,正不要命的往外冒血。 可她却来不及包扎,而是跌跌撞撞的跑到那具尸体前。 尸体的衣服和外皮都被炸成了黑色,发出烧焦的恶心气味。 韩小雪眼泪再也忍不住了。 就在不久前,她还在心里诅咒沈欢去死,可现在他真的死在了自己面前,她的心却深深揪了起来。 无他,沈欢之所以被炸死,是为了救她呀! 都怪她,关键时刻只知道抱着头吓傻了,不知道逃走。 她这个特勤,当之有愧! 韩小雪擦了把眼泪,满心的痛苦变成了仇恨,红着眼咬牙说:“龙渊、龙渊!沈欢,我一定替你报仇!” “再不止血,你就等着下地狱给自己报仇吧。” 一句调侃似的生意,忽然响起。 韩小雪浑身一颤,朝声音来源看去,就见被掀翻变形的车门被猛地推开,沈欢从下面爬了出来。 他浑身上下也多了大片伤害,将他整个人染成了血色。 韩小雪惊喜:“你没死?!” 这具尸体,不是沈欢的! “再不救治,咱俩也都活不了了。” 沈欢咬牙拔掉肩膀上的一片玻璃渣,又是一大片鲜血冒出。 关键时刻,沈欢还是躲在了车门后。 定时炸弹威力很大,但范围有限,藏在车门外,沈欢成功躲开了最致命的爆炸冲击,活是活下来了,但身上却插满了车窗的玻璃碎渣。 他咬牙脱掉外套时,就带出十几个碎片,卡拉拉落在地上。爆炸时他藏的很好,这些玻璃碎片大多是他摔在地上时,扎在身上的,所以也都不是很严重。 光着膀子,沈欢满身的鲜血和伤疤相衬,更显狰狞。 韩小雪看了都害怕,哆嗦了下,问:“你、你没事吧?” “我没事,但你有事。” 沈欢一边说着,一边将身上那些残余的玻璃渣,一个个揪出来。 很疼,但他曾体验过比这强上百倍的痛苦。 反倒是韩小雪听了他的话后有些懵。 我? 我有什么事? 韩小雪刚才精神高度紧张,掩盖了疼痛,此时沈欢“活了”,她松了口气后,腿上的痛苦才重新浮现。 她脸色一白,再想去包扎时,却感觉连手都抬不起来了。这是失血过多的后遗症,韩小雪头脑开始发晕,嘴唇也开始发白。 雨水打在她身上,冷的她忍不住抱着胳膊发抖。 而她腿上涌出的鲜血,已经染红了一小片公路。 沈欢咬牙拔掉小腹上的一片玻璃片后,看向韩小雪却发现她在那抱着发抖。 靠,这妞脑子不好使吧?都不知道止血? 看她的失血量,再不包扎好好休息,继续淋雨,恐怕会留下永久性损伤。 救都救了,总不能不管吧? “就这身体素质,还管自己叫特勤?丢不丢人?” 沈欢骂了声,拿起地上的外套走过去,披在她身上遮雨后,又去解她的裤腰带。 韩小雪惊恐的挣扎:“你要干嘛?” “老子要给你包扎,难道包扎你的裤子?” 沈欢没好奇的低吼,把她强心搂在怀里,阻止她挣扎。 接着绕过她的大腿撕掉一片裤子的布片,擦拭干净伤口周围的血后,才开始仔细包扎。 没有止血绷带,他的衣服又是淋雨又是丢在地上也不卫生,沈欢只好把目光瞄向了韩小雪的衬衣。 都没给韩小雪害羞的机会,他一把拉开她的外衬衫,撕成条状帮她仔细包扎。 等给她包扎好,韩小雪的那件衬衣也被撕的不能看了。 这时候,韩小雪也顾不得害羞了,冷的直往沈欢怀里钻。 她本就因为失血体温过低,再继续淋雨,后果可能会更严重。 此时最要紧的,就是赶紧找地方找辆车去医院。沈欢低声问:“你还行不行?” 韩小雪哆哆嗦嗦的点头想站起来:“行。” 可她刚起身,腿还没着地,就一个踉跄又要摔倒。 沈欢赶紧抱住她。 韩小雪的体温越来越低了,再继续必然会休克。 他叹了口气,抱紧韩小雪朝山下冲去,一边跑还一边骂:“麻的,哥们今晚就不该管你。” 韩小雪的情况相当恶劣,必须马上烘干身体去休息。 可在这半山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连个躲雨的地方都没有,上哪给她点火烘干去? 如果沈欢手机还在,他还能打电话求援。可他的手机,也在刚刚的爆炸中落在车上了。 咋办? 沈欢顾不得多想,只能拼命往山下跑时,一辆车突然飞快驶来,停在路边。 车门打开,赵雅丽从车上走下,忙招呼:“快上车!” 第123章:拘留密室杀人 上午十点钟,叶朝歌开车来到了中心医院。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着急,走住院部后,快步上楼敲开了一间病房的门时,沈某人正在和护士争辩着什么:“姐姐,我已经没事了,要去办出院。” “你说没事就没事了?还没做最后检查呢!” 护士姐姐说着,听到动静扭头看到叶朝歌后,笑道:“你就是病人的亲属吧?” 如果“合约丈夫”算亲属的话,是。 叶朝歌点点头,走进病房问:“沈欢怎么样了?” “都是外伤,不致命,但伤口太多,所以……” 护士姐姐说着,让开了身位。 然后叶朝歌就看到了包扎的像半个木乃伊一样的沈欢,无语的坐在那:“我都说了没事。” 叶朝歌吓的心里一紧,忙凑过去:“你、你怎么会变成这样?!” 一大早,叶朝歌就接到了医院的电话:昨晚,赵氏集团的赵雅丽赵总,在经过环山路的时候看到了受伤的沈欢,把他送进了医院。 可至于沈欢为啥会受伤,叶朝歌却没听医院说。 更不清楚,沈欢受了多重的伤。 所以看到他一身绷带后,吓了一跳。 “因为昨晚,他遭到了打击报复。” 一个洪亮的声音突然从门口响起,三人扭头看去,就见一个穿着特勤制服的中年人走了进来,拿出证件朝护士亮了下后,示意她先出去。 护士知道人家有要事相商了,赶紧走了出去。 叶朝歌皱眉看了中年人一会,惊讶道:“姜组?您怎么来了,还有,您说我丈、丈夫遭到了打击报复,是什么意思?” 中年人,正是姜环宇,他进来后就走到病床前,看向沈欢说:“昨晚在环山路北段,发生了一起车辆爆炸案,车里全部炸毁,当时沈欢就在车上。” 噗通! 叶朝歌心儿猛地一跳,转头看向沈欢:“那他……” 姜环宇继续笑呵呵的说:“不过幸好,我们的韩特勤也在车上,千钧一发之际救下了沈欢。” 叶朝歌咽了下口水,问沈欢:“你、你没事吧?” “你看我像有事的样子吗?” 绑着绷带,毫无自觉的沈欢耸了耸肩,却因为肩膀上的伤口疼得吸了口凉气。 叶朝歌一阵心惊:“你小心点!” 沈欢也一愣:这妞竟然会关心我? 叶朝歌的确挺关心他的,但更关心:“那韩特勤她……” “她也没事,就在隔壁病房。” 姜环宇苦笑:“只是失血过多,知道刚才才醒过来。我来就是想看看沈欢恢复的怎么样,既然没事,那我先去隔壁了。” 说完,他就要转身离开时,叶朝歌深吸口气站起来:“我也去看看她。” 沈欢有些不耐,无声嘟囔:有空看她,还不如先帮我办出院呢。 叶朝歌要是知道他心里想啥,一定骂他不知感恩。 但韩小雪如果知道沈欢的想法,一定会吃惊到无可附加,就像现在。 姜环宇和叶朝歌来看她,后者又感谢她救了沈欢后,韩小雪瞪大眼指了指自己:我啥时候救了沈欢? 昨晚明明是沈欢救了我,要不是他,我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韩小雪很想这么说,但很快她就明白了。 肯定是沈欢身为山海组成员,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所以才把一切功劳推给了她。 那,姜组知道沈欢的身份吗? 韩小雪看向姜环宇,就发现后者用无比欣慰的眼神看着她,一副“你做的很棒”的表情。 完了,看来连姜组也不知道。 看来沈欢执行的还是秘密任务。 那叶朝歌知道吗? 韩小雪偷眼看去时,叶朝歌由衷感谢道:“韩小姐,真的很感谢你。沈欢一直很冒失,没想到会遭到刺客的报复。” 看来她也不知道。 韩小雪苦笑着摆摆手:“叶总别这样,都是我应该做的。毕竟是沈欢帮忙我们才能抓住凶……” 话未说完,韩小雪脸色猛地一变,扭头看向姜环宇:“姜组,昨晚那伙人想营救冬熊,他——” “小雪。” 姜环宇打断道:“工作上的事,我们一会再聊。” 尽管韩小雪很着急想报告昨晚的事,但她也知道某些事不适合外人知道,快速冷静下来,她再次看向叶朝歌:“叶总,沈欢他没事吧?昨晚爆炸中,他也受到了不少伤。” 其实沈欢看起来比韩小雪伤严重的多,毕竟他是上半身受的伤,而且伤口很多,所以捆满了绷带。 而韩小雪则是大腿受伤,脸上还是很干净的。 不过叶朝歌却能判断韩小雪其实受伤更重。 因为沈欢那厮刚刚在病房里还精神十足,而韩小雪呢,脸上的苍白肉眼可见。 看来,那个家伙也不是那么废柴。 起码身子骨不是一般的好。 叶朝歌笑了下:“他没事,刚刚还吵着要出院呢。” 这时,外面走廊响起了一声的叫声:“二十三房的病人家属呢?来签字了!” 二十三房就是沈欢的房间,叶朝歌赶紧站起来:“我先过去,韩小姐,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我一定尽我所能。” “一定。” 韩小雪回以微笑,打发走了叶朝歌后,脸上的笑容瞬间变得严肃起来,从床上坐起抓过床头柜的她那条破衣服,从衬衣口袋里摸出一把钥匙:“姜组,昨晚的刺客目标是拘留室的钥匙,他们的目的是救走冬熊。” 姜环宇接过钥匙后,韩小雪松了口气,试着问:“姜组,如果省里那边能问出有关龙渊的事,我能有资格知道吗?” 姜环宇叹了口气,坐在她床边,默默地说:“小雪,冬熊,死了。” 韩小雪本就苍白的脸色,再次一白:“怎么可能!” 拘留室因为建造特殊,一般人想从外面打开,没有钥匙想闯入,只能用暴力手段。 而警所可是一直有人值班的。 难道刺客硬闯入警所,杀害了值班人员——韩小雪越想脸越白时,姜环宇解释道:“我们的人毫发无损,不过昨晚有人秘密通过警方通风管道,朝拘留室的呼吸口里,喷洒了毒气。” 拘留室建造的很封闭,可也不是完全密封的,必须有呼吸口供里面的人呼吸。 不然囚犯不得活活憋死? 而刺客,就是利用了这一原理向呼吸口中喷洒了毒气。 “冬熊中毒身亡,今早法医检查时,这个肺部都是青色的。” 姜环宇叹了口气:“所以龙渊的线索,断了。” 韩小雪瞪大了眼睛,有些失神:她真没想到,冬熊的同伴会这样狠,拿不到钥匙救不出人,为了避免冬熊泄露秘密,直接杀了他! 这让她想起了昨晚宁死也要拖着她和沈欢的刺客,寒意,沿着骨头从脚底板升上脑海。 韩小雪,头皮都开始发麻。 第124章:躁动的平静 冬熊死了,龙渊的线索又断了。 韩小雪呆呆的看着姜环宇,真有些傻了。 姜环宇苦笑一声,也知道他这个侄女报仇心切,劝道:“小雪,有些事情不在一朝一夕。” 韩小雪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又像是想起了什么,忙说:“姜组,刺客知道拘留室钥匙在我手上,您不觉得奇怪吗?” “你是觉得,我们之间有内鬼?” 姜环宇摇头说:“我们也怀疑这件事,所以今早彻底检查一遍治安队。发现在特勤处的办公室里,藏着一颗微型监听器。那颗微型监听器是前天晚上放下的,经过排查,锁定了一个外国籍的旅客,就是灰狼。” 姜环宇苦笑:“很不幸,灰狼昨晚已经死在了爆炸案中。” 线索断的很彻底,这下韩小雪彻底找不到思路了。 接着,姜环宇给她讲了下接下来的安排,大概意思就是让她好好休息,保护叶家的工作暂时交给其他特勤人员了。 而且他还透露,因为冬熊被杀人灭口,引发了上面的关注。 所以除了省里的特勤,安全单位还会特遣一位非常重量级的人来凉城坐镇。 至于是谁,连姜环宇都没资格知道:“只是听说,好像是山海组的成员。” 山海组? 韩小雪终于有了些动容时,姜环宇又说:“而且我把你这次救人的事情报道上去后,省里说有机会可以把你送进山海组的编外情报组中。” 韩小雪的神色一下从失望,变成了惊喜:“真的?!” 传言中,山海组中的每个人都是精英。 虽然韩小雪昨晚在被沈欢气到崩溃时怀疑过这件事,但最后在爆炸时,他不是也表现出了惊人的行动力吗? 所以韩小雪现在毫不怀疑山海组的能力,更知道,山海组编外情报组,虽然没有那么精锐,但却掌握着很多秘密情报。 说不定,其中就包括龙渊的。 说句不客气的,如果韩小雪进了情报组还没发得知龙渊的秘密,那在国内也没人可能知道了。 看着韩小雪振奋起来,姜环宇笑道:“不过你也别高兴的太早,想进情报组还得经过几项测试,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快养好身体。” 韩小雪现在真想告诉姜环宇,其实沈欢也是来自山海组。 但她知道,山海组的某些人都是秘密执行任务的。 沈欢不想暴露,肯定有他的道理。 韩小雪想到这,病房门也被敲响,韩正江来看闺女了。 姜环宇和老上级寒暄了一会,也不再逗留,离开了医院。 叶家短短几天来,已经有两人伤在刺客手中,姜环宇必须尽快安排人手保护他们。 如果让曾经那些兄弟们知道,沈欢现在都需要保护了,一定会笑掉大牙。 沈欢曾被数百倍的敌人围剿过,曾在炮火轰炸区域穿梭,还曾孤身一人闯入海盗大本营……可还没谁能干掉他。 区区几个刺客,能掀起什么风浪? 出院检查很快就出结果,沈欢上身有五处大伤口。 放在别人身上,都可能造成严重出血。 可他却因为发达的肌肉,城墙一样厚的皮肤,硬是没什么大碍。 叶朝歌真怀疑,沈欢的脑袋是榆木做的,难道身体也是榆木做的? 不然怎么会这样硬? 总之,得知他屁事没有后,叶朝歌就带着沈欢去公司了,姜组专门给她配的特勤司机,还在楼下车上等着她呢。 昨天,警方就安排人手把叶家别墅和陈千娇的病房保护了起来。 为了安全考虑,叶朝歌本来不应该出门的,但江岭科技正处在发展的苗头上,一堆事等着她处理,今天她无论如何都得去公司,交代一下接下来一周的工作。 特勤司机,就是专门来保护她出门的。 沈欢呢,也被警方以保护的名义强行拖上了车。 他现在最想去陈千娇的病房,问问她到底是咋回事:北州巨蝰组织,咋可能没事派刺客来抓你呢? 沈欢和叶朝歌是两个人,特勤却只有一个,为了同时保护两个人的安全,叶总上楼办公的时候,沈某人也只能跟着。 光是开会决定一周的计划,就用了一个半小时,沈欢就在门口等着,和特勤有一茬没一茬的闲聊。 因为警方特意叮嘱,不要传播刺客的事情,避免引起恐慌。 所以开会时,叶朝歌说她因为伤病困扰,要休息一周的事。 等开完会,沈欢又跟叶朝歌见了位大合作方。 让沈欢没想到的是,这位合作方竟然是吕夜紫。 就在不久前在叶建丰的办公室里,这位明珠的大小姐还亲自给他“服务”过,当时她充满恨意的眼神,沈欢还记忆犹新呢。 今天她在经过沈欢时,却将他看作了空气。 就好像两人之间从没发生过什么一般。 而且他还在一旁听到,吕夜紫要和叶朝歌展开深度合作,完全是把江岭科技和吕家摆到了同等的地位。 叶朝歌受宠若惊,也立马跟对方签了意向合同。 接下来,叶朝歌又是去新能源研发项目看看,又是对车间生产下达命令。 一直忙活到中午,叶朝歌才大手一挥,可以回家了。 沈欢到家后,第一件事当然是去看老太太。经过两天的休养,老太太脸色红润了不少,但身子还是很虚弱。 接下来几天,整个凉城都进入了戒严状态。 每条道路上都有警察沿路查车。 据传言,是环山路北段发生了一起爆炸案,是危险分子的武装袭击。 尽管警方澄清说,那只是一场油箱爆炸的意外,但流言还是越传越广,不少人都为了避风头离开凉城外地旅游去了。 第三天时,华龙集团的雪莉,也联系了叶朝歌,笑问她愿不愿意和她一块出国旅游。 每年初秋,雪莉总裁都会到各地出游。 叶朝歌委婉拒绝,说自己因病在家休息时,雪莉又提出如果她不方便,有想去的亲属也可以去,比如父母、奶奶什么的。 雪莉还提出,这次出国旅游,还有齐全的安保配置。 毕竟雪莉本身的安全就很重要,而这次和她一块的,还有不少国际大品牌的领导。 所以安保水准,是相当高的。 她不仅会带上大量保镖,还有接送的专机。 那阵容,比凉城特勤能给叶家的保护大多了。 其实叶朝歌也觉得留在凉城更危险,但她还得留下,以免公司有什么紧急事务需要处理。 于是一天后,叶建丰两口子,就带着老太太和保姆范姐,飞往了夏威夷。 一切,似乎都归于了平静,却又似乎,在酝酿着一场前所未有的风暴。 第125章:这是命令 幸福是什么? 是能没有丝毫压力的睡到自然醒。 叶朝歌就处于这种状态,一大早叫醒她的不是闹钟,而是饭菜的香味。 因为被“保护”隔离在家中,叶朝歌权当难得的休假了,懒洋洋的起床事才想起:爸妈不是去旅游了吗?哪来的饭菜香? 打着哈欠推门出去,叶朝歌下楼后,就见厨房里沈欢正穿着楚妍的围裙,正在那颠勺呢。 自从结婚后,除非老太太来,沈欢就从没在家里和他们一块吃过饭。 饭桌上从没有他的碗筷。 后来沈欢做起地摊生意,饭点就更难见到他了。 所以叶朝歌也从没见过他在烧烤摊以外的地方做饭,更没想到他做饭还挺香的。 清早做得小炒,不油腻很清爽,香味也很诱人。 微微颠勺,一碟炒西葫芦就丝毫不差的落在了盘子里,半滴油水都没溅出来。 没想到他还有这么一手呢? 叶朝歌刚想到这,就见沈欢端着盘子转过了头,看着她淡淡的问:“饭菜马上好,你得稍等一会。” “你还做了我的?” 叶朝歌指了指自己,一脸的吃惊。 没想到平常家里人对他那么差,从来不做他的饭,如今沈欢却能想着给她做饭。 “顺便。” 沈欢随口说着,把小炒端上餐桌。 接着,沈欢又端了一锅粥出来,放下碗筷解开了围裙。 叶朝歌没想到他还有这么贤惠的一面,有些愣神呢,就听他说:“你先去洗漱,回来再给你盛饭。” 叶朝歌自然点头答应,等再出现在楼下大厅时,早餐已经摆好了。 清热解暑的绿豆粥,一碟清炒西葫芦,还有一叠小咸菜和两个煎蛋。 主食是油条,龙国传统的香味飘来,叶朝歌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没想到做饭卖相还不错,以前怎么不知道你会做饭?” 磨磨蹭蹭的走到餐桌前坐下,叶朝歌端起了那碗粥。 沈欢很无趣的耸耸肩:“以前也会,但你们没给我机会。” 何止没给他机会,他连餐桌都没怎么上过。 听出了沈欢话里的讥讽,叶朝歌又把粥放下了,由衷的说:“沈欢,我知道以前家里对你有偏见,但你有没有想过偏见从何而来?” “我知道,因为我是个只知道摆地摊的废物。” 沈欢随口说着,已经拿起了一根油条:“说这个没意思,反正咱们已经离婚了。” 叶朝歌咬了下嘴唇,没再说什么。 早上她饭量挺小的,一般一碗清粥就饱了。 可或许是沈欢做得早饭太美味了,她竟然还吃了一根油条,小半碟炒菜。 越吃,叶朝歌越不甘心:为啥沈欢,能把菜做得那么色香味俱全? 他还是那个大家熟悉的废物吗? 这粥也太香了吧? 喝完放下碗后,叶朝歌都还有些意犹未尽,就听沈欢淡淡的说:“锅里还有,用不用我再去给你盛一碗?” 他说的很自然,叶朝歌也没多想,直到沈欢把碗递到她眼前,她顺手接过时,门忽然被推开了,一个女人声音响起:“叶总,沈欢,从今天开始我将代替王警官,负责你们的安全。” 推门进来的是韩小雪。 这位女特勤明显没学过礼仪俩字怎么写,不懂的先敲门再进来。 看到沈欢给叶朝歌递碗时,才意识到她进来的太鲁莽了,歉意的说:“不好意思,打扰你们用餐了。” 说完,韩小雪就想退出去时,叶朝歌赶紧站了起来:“韩小姐,你吃要不要一起?” 毕竟韩小雪是来保护他们安全的,之前还救了沈欢一命。 叶朝歌对她还是很尊敬的。 “我用过早餐了。” 韩小雪却摇摇头,看着他们笑道:“外面传言你们夫妻关系不好,看来只是流言吧?你们看起来很恩爱。” 如果她看来,沈欢给叶朝歌盛饭的一幕,虽然很普通,但是也很温馨。 沈欢也没做声,只是在那低头扒饭。 叶朝歌叹了口气,从餐桌上起身和韩小雪寒暄了几句。 之后,韩小雪就让她先吃饭,她在客厅沙发上等她。 叶朝歌也没拖沓,很快喝完那碗粥后,沈欢就很自觉的开始收拾碗筷。 叶朝歌呢,则上楼换衣服:总不能穿着睡衣跟韩警官谈事情吧? 但就在叶朝歌就走上楼梯拐角的时候,眼角余光却注意到韩小雪从客厅站起,快速走向厨房那边。 她去找沈欢了。 叶朝歌不由自主的顿了下脚步,悄无声息的低头看去,就见韩小雪走进沈欢后,就贴近了他的耳边,小声说起了什么。 他们在聊什么? 什么时候又这么亲密了? 叶朝歌脑袋乱哄哄的,一股烦闷没来由的从心口升起,赶紧上了楼。 她不知道,韩小雪之所以凑到沈欢耳边说,是因为她在说山海组的事:“沈欢,很快我们就是同事了。” 沈欢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啥意思?我可不打算去干特勤。” 韩小雪眼睛里的兴奋怎么也遮掩不住:“不是你去做特勤,而是我要进山海组。” 沈欢猛地一愣,转头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她:“你做梦呢吧?凭你也能进山海组?” 那晚爆炸案中,韩小雪表现的着实不咋样。 被他嘲讽后,韩小雪俏脸一红:“我以后会进步的啊,再说了,我又不是进山海组的执行队,我要进山海组的编外情报组。” “呵呵,就算是编外情报组,也不是一般人能进的。” 沈欢毫不留情的说:“起码得有亮眼的成绩,你做什么……” 话没说完,沈欢想起来了,嗤笑一声:“哦,忘了有人白捡功劳了。” 爆炸案,沈欢为了隐瞒身份故意把功劳让给了韩小雪,这才让她有机会能进山海组。 这是事实。 可听在韩小雪耳中,就很不是滋味了,咬了下嘴唇:“我又不是永远这样--哼,反正我进了情报组后,以后和你合作任务的机会有的是,你就等着另眼相看吧。” 沈欢才懒得跟她解释,其实他早就离开了山海组。 只是和山海组的一些高层是过命的老朋友而已。 他只是吓唬了下她:“我不管你能不能进山海组,但我的身份,你一定得保密,不然我任务失败,责任全在你。” 沈欢说的阴狠毒辣,韩小雪被唬住了,小心翼翼的说:“那你能不能透露下,你到底在执行什么任务?” “凭你的权限,还没资格知道。” 沈欢故作神秘:“你最好少打听。” 在现在的韩小雪眼中,沈欢就跟她上级似的,立马禁声不敢再问了。 沈欢呵呵一笑,又说:“你来的也正好,我正好要出门办件事,之前王警官看守的太严。我不想暴露身份,一直没去成。” “去哪?” 韩小雪一副下级听命令的样子:“需要我做什么?” “什么都不做,放我走就ok了。” “可……” 韩小雪很为难:“上面下了明确命令,这栋别墅里谁要出去都要提前报告。” 之前的王警官也是这么说的,甚至每隔几个小时,王警官都会在别墅里巡逻一圈。 生怕叶朝歌等人像冬熊一样,被刺客悄无声息的干掉。 所以沈欢也一直没出去成。 现在竟然韩小雪也这么说,这群人就知道听死命令吗? 沈欢有些头疼:“这样,晚上我在出去,保证不会被任何人发现。你在巡逻的时候,权当我还在别墅。” 怕韩小雪还不乐意,沈欢故意板起了脸:“这是命令。” 韩小雪立马立正敬礼:“是!” 第126章:青龙醒来! 半月高升。 晚上八点半,市区的夜晚生活才刚刚开始,郊外某别墅区却已经安静了下来。 沈欢打了个车来到桂花苑小区十三栋门口,躲在拐角处见到十四栋别墅的四周布满了治安员后,皱起了眉头。 这些人,都是来保护陈千娇的。 十四栋别墅是陈千娇租下的,她两天前就出院了,之后就和王芙在这里住着。 不过沈欢知道,王芙根本住不了多久,就会因为巨额的负债而搬走。腾飞影视那边还虎视眈眈的要求陈大影星要么还钱,要么拍片呢。 警方,已经把别墅围了个结结实实,没有一处死角。 沈欢想混进去,在不伤到治安员的情况下很难。 可他也不能明目张胆的走进去,毕竟他是从叶家别墅“逃”出来的。 就在沈欢想法子时,一辆黑色大众,吱嘎停在了前面小区的主干道上。 一个穿着西装戴着眼镜、怀里夹着公文包的中年人下车后,快步朝十四栋别墅走去。 立马就有治安员围了上去,看来是去询问来者何人了。 公文包男人出示证件后,才在一个治安员的带领下走进了别墅。 五分多钟后,男人又被赶出来,站在门口叫嚣:“王芙、陈千娇,别给你们脸不要脸!你们欠了蔡董那么多钱,再不还,等着被起诉,蹲大牢吧!” 听到这,沈欢明白了:这家伙估计是腾飞影视的工作人员,这是来找王芙讨债的。 眼珠子一转,沈欢有注意了。 他打算用点手段,装成男人的助理,进而混进别墅。 沈欢必须搞清楚陈千娇到底有什么仇家,和巨蝰组织,又有个鸟的关系? 他很想过普通的生活,可前提是,刺客们不来招惹他。 雪莉只能保护老太太一时,一周后,老太太就会从夏威夷回来。 到时候那些刺客还会不会威胁老太太的性命? 只有了解真相,沈欢才能放心。 沈欢舔了下嘴唇,装作散步的样子,朝黑色大众走去,但没走几步,心里就没来由的一寒。 一种被冷血刺客盯上的感觉,从脚底升起。 沈欢杀过很多人,也被人追杀过很多次。凭此,他锻炼出了超出普通人的第六感。 危险降临,他立马就感觉到了。 沈欢猛地转头,朝别墅区的绿化公园看去。 公园里树木稀疏,中间都有供住户散步的小道,如果有人在里面是藏不住的。 可沈欢蹙眉看去后,却没发现任何人。 难道说,我的第六感出错了? 沈欢盯着公园的方向,眯着眼一眨不眨的看了很久,却始终没有发现任何动静。 看来长时间锻炼,真的出现幻觉了。 沈欢叹了口气,见黑色大众已经发动了引擎,他忙加快脚步想追上去时,却又猛地扭头。 这次,他终于看到了:公园小路,垃圾桶旁的那颗树杈上,转瞬间闪过了一个影子! 夜很黑,树林中更黑。 所以那个影子相当不起眼,转瞬即逝。 如果不是沈欢眼力惊人,绝对会认为那是幻觉。可他也有自信,如果看到了两次幻觉,那就一定是真的! 沈欢心跳激增的同时,也意识到对方很可能是刺客派来的,决不能放走! 他加快脚步,飞也似的冲向了树林。 治安员似乎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有一位拿着手电筒看了过来,可这次他连沈欢都没看到。 沈欢已经追出去了。 黑影很快,肉眼几乎捕捉不到。 但沈欢却注意到,东边一棵树上的树枝,微微摆动着。 明明没有风,树枝为什么会动? 沈欢没有任何犹豫,快速的追了上去,笔直冲去。 陈千娇租下的别墅区,是富人居住的地方,绿化建设非常好。 别看小区的公园外就是主干道,但主干道两侧修建的绿化带却很宽。沈欢翻过小区栏杆,冲进绿化带后,果然看到了一个人形影子正朝远处快速跑去。 速度快的不像人类! 好在论起短跑爆发,沈欢也很有自信,所以想都没想就冲了上去,直追到一个红绿灯路口前才停住了脚步:影子,不见了。 没有绿化带,他应该无处可躲才对,但他却突然消失了。 就好像凭空蒸发了一样。 他去哪了? 沈欢皱眉想着,突然感觉后传来了一阵凉风,脖颈,也有些被风吹似的痒感。 还是那句话。 今晚没有风。 轰的一声,就好像有颗炸弹在脑袋里爆炸一样,沈欢猛地转头。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双紧贴着他的、诡异到极点的——血眼。 鲜红的,如同血液一样的眼睛。 眼睛里流转着的,甚至不是眼泪,而是鲜血。 任谁见到这样一双眼睛,都会心惊胆战。 就算沈欢是山海组的青龙,是龙渊的龙首,也不例外! 瞬间,他就感觉连自己的神经都被麻痹了,再也没法动弹一下,只能凝望那双眼睛。 而那双眼睛的主人,也在凝望他。 四目相对的两人,一动不动。 直到那双眼睛的主人发出一声瘆人的笑声:“咯咯、咯咯。” “擦!” 沈欢再也压抑不住心里的恐惧了,猛地一拳砸出:砰! 拳头,结结实实的砸在那东西身上,砸的它趔趄后退几步。 “尼玛的,管你是人是鬼,先给我去死吧!” 沈欢低吼的骂着,狠狠一拳揍出时,却猛地发现对方的眼睛变成了正常的,人的样子也好眼熟。 甚至,对方还发出了他熟悉的声音:“青龙,是我!” 沈欢停下了动作,终于认出了对方,忍不住失声:“傅戎!怎么会是你!?” 傅戎是沈欢曾经的战友,是山海组的成员之一。 可他应该早就死了,死在了敌人的包围圈里。 当初,情报被杨家人出卖,山海组小队数百强敌围困,其中甚至有反战坦克。傅戎和其他几个兄弟,为了帮战友们撕开逃走的口子,用自己的身体带着手榴弹冲进包围网。 傅戎和那些兄弟们都被炸成了碎片!沈欢正是因为他们,才能活到现在。 他们,是沈欢心里提起就痛的伤疤! 可现在,沈欢竟然又一次看到了傅戎,一下,他的脑袋再也记不起其他事,什么诡异的血眼、什么北州巨蝰,他都不在乎了。 他只能浑身颤抖着,一步步的走向傅戎:“真的是你、真的是你?! 此时的沈欢,完全沉浸在痛苦的过去中,失去了思考能力。下意识伸手去拥抱兄弟时,远方公路边,一个身穿运动衫的男人正飞速冲来。 一边跑,男人一边朝沈欢大喝:“青龙,醒来!” 沈欢脑壳嗡的一响,眼里恢复了清明,同时,浑身的鸡皮疙瘩也猛地翻了起来:他眼前的哪里是什么傅戎,而是一直长着大嘴,腥臭熏天的巨蛇。 巨蛇吐着蛇信,嘴巴得有人头那么大,对准沈欢的脑袋,狠狠就是一口! 第127章:高烧! 傅戎,变成了巨蛇。 血红色的眼睛,也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张血盆大口,恶狠狠的咬了下来。 沈欢全身的汗毛,瞬间都竖了起来。猛地抬起手臂,眼看在巨蛇咬下来之前,挡了一下。 蛇牙,瞬间刺破了他的皮肤,一股灼烧感从中传来,沈欢立马意识到蛇是有毒的,另一只手反手抽出短刀血影,冲着蛇头狠狠一刺。 刺啦一声,血影砍在蛇头上竟然溅起了血花! 这特么是蛇头还是铁皮? 沈欢大骂着,反手握刀又是一下:刺啦! 这次,终于砍破了蛇鳞,巨蛇快速后缩,跳进了路旁的绿化带中。 沈欢注意到,这条巨蛇逃走的时候还是直立行走的,衣服下俨然是人的模样。 难道是一个人,长了蛇头? 沈欢一脸活见鬼的表情,也不敢再追了,而是咬牙看向被咬的手臂。 两颗牙印清晰可见,灼烧感也开始慢慢消失。但沈欢没有掉以轻心,而是转头快速说:“快叫救护车,哥们被蛇咬了!” 黑暗中,跑过来的男人放缓了脚步,看着沈欢皱眉问:“你看清那是什么蛇了吗?” 被毒蛇咬中,一定要知道是什么蛇,才能针对性的使用抗毒血清。 “鬼知道那是不是蛇。” 沈欢皱眉伸出了手臂:“董屠夫,你不是懂中医吗?是赶紧给哥们看看。” “龙队,我叫董仁徒,不叫屠夫。” 被叫做董屠夫的男人从阴影中走出,他看起来也就二十三四岁的样子,长了一副很青春的少年模样。 穿一身粗布灰衣,比沈欢矮了那么一点。 他的模样,绝对是现在很多女生眼里的标准小奶狗。 可沈欢,却叫他屠夫。 他是杀猪的,还是宰牛的? 沈欢把手伸了过去,淡淡的说:“以你杀过的人数,你该叫董人屠,叫你屠夫有什么不对的?” 董屠夫叹了口气:“你说了算。” 说完,董屠夫从腰间拔出手电筒,对准沈欢被咬伤的地方仔细看了会,又给他把脉。 过了会,董仁徒皱眉摇了摇头:“好像没有中毒的迹象,应该不是毒蛇,不过还是建议你通过专业仪器检测一次。” 沈欢没好气的问:“那哪里有专业仪器?” “跟我来。” 董屠夫笑了声,率先朝黑暗中走去。 沈欢跟过去,很快就来到墙角的一处房车前。 很宽敞的房车后门打开后,竟然是一处移动的医疗室,里面有不少专业仪器,其中就包括化验。 “我走了这么多年,你们的行动方式就没变过。” 沈欢点上一根烟,跳上房车坐在一张桌子的板凳上,把手臂放在桌上。 董屠夫也跳上车来,给沈欢抽了一管血。 抽血时,这厮手法相当粗糙,很快抽满了一小管后,就在某机械上忙活起来。 沈欢看向四周,发现这辆房车上也没有别的东西。 倒是桌上摆着一张纸,上面写着三个被红笔圈出来的字。 分别是“陈”、“锦”和“血”。 敲了敲桌子,等董屠夫朝他看来时,沈欢问:“老董,你怎么会突然来凉城?” 董屠夫笑了笑:“龙队,别装糊涂啊,还不是因为你的人又是制造爆炸案、又是监狱杀人,为了保护百姓安全,我们不来行吗?” 董屠夫言外之意就是,爆炸案的灰狼、把冬熊毒杀的同伴,都是龙渊的人。 而青龙西去后,成立了龙渊组织的事山海组内人尽皆知。 沈欢看着他的眼睛:“你是接到命令,来找我问罪的?” 董屠夫没出声,和他对视了良久。 直到沈欢都有些烦了,骂道:“两年前,我就和龙渊没关系了。” 嗡、嗡。 董屠夫身后的机器响了起来。 他扭头,仔细在机器屏幕上看了会,才转头说:“龙队,你的血液很健康,没有任何问题。” 其实过去这么长时间,沈欢都没感觉不适就知道那条蛇应该是没毒的。 所以结果出来后他也没意外,而是继续盯着董屠夫的眼睛问:“老董,你是不是知道内幕?” 董屠夫只是笑。 “明白了,是禁止事项,对吧?” 沈欢不耐烦的吐出口香烟,站起来摆摆手:“知道你不能说,走了。” 说完,沈欢跳下车离开。 秋夜,很凉。 沈欢一边走,一边喃喃自语:“蛇头人身,世界上什么时候多了这种怪物?” 事情发展到现在,沈欢还不明白真相,但却了解到了一个事实:陈千娇背后的事,绝对不简单。 不然也不会让出山海组的精英亲自前来。 而且那条蛇的来历也很蹊跷。 咕咕、咕咕。 远处的绿化带中响起夜鸟被惊飞的声音,看来蛇头人身的怪物就是逃向了那里,惊起了飞鸟。 “管它是人是妖,哥们现在只想好好睡一觉。” 惊魂方定的沈欢打了个哈欠,快步走进了夜色中。 早上十点钟。 沈欢的小卧室就被怦怦狂敲。 “催命呢?” 沈欢睁开眼,心里骂了句后,懒洋洋的从床上爬起,打开了房门。 “沈欢,你昨晚到底去做什么了?怎么——” 韩小雪焦急的声音传来,可是话都没说完,她就吓了一跳:“你、你是沈欢?!” 这妞痴傻了吧? 哥们不是沈欢,还能是谁? 沈欢有些无语的打了个哈欠:“不是我,还能是谁?” 话刚出口,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的声音无比沙哑,就好像吃了几斤沙子一样,根本不像是正常人能发出来的。 韩小雪也怔怔的看着他问:“沈欢,你是不是感冒了啊?脸色怎么这样苍白?” “感冒?” 沈欢心里嗤笑一声。 自从入队以来,无论他受了多大的风寒,哪怕顶着寒冬下洋捉鳖,也不曾感冒过。 就算是两年前因为爆炸坠入悬崖,也只是受了严重的外伤。 他这样的体质,怎么可能感冒? 韩小雪却忍不住抬手,摸了下他的额头,然后就被吓倒了:“好烫!” “扯淡呢?” 沈欢不耐烦的躲开,却一个踉跄朝地上栽去。 还是韩小雪眼疾手快,赶紧扶住了他。 沈欢再次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难以置信的抬手。 他的头,滚烫。 第128章:为了保护你 我,还是我自己吗? 当沈欢抬头,摸着自己滚烫的额头时,心里第一次升起了这种疑惑。 他不是金刚不坏,也没有啥百毒不侵的本领,但他这些年来,真的从没感冒过,更别说发烧了。 可现在,他额头却滚烫的像是要烧熟了一般! 韩小雪都顾不得告诉他来意了,忙把他扶向床:“沈欢,你到底怎么了?!” “应该是发烧了。” 吐出一口长气后,沈欢干笑:“没什么大碍的,你一大早找我干嘛?” 一大早? 沈欢不会脑袋也烧糊涂了吧? 现在可是已经十点半了,韩小雪可是听其他守卫的特勤同事说了,沈欢每天早上六点钟都会准时起床,在院子里锻炼身体的。 韩小雪更意识到沈欢不对劲了,但还是深吸口气解释道他:“昨晚在陈千娇所住的别墅外,出现了两具横死尸体。尸体死亡时间,和你外出去找陈千娇的时间吻合。所以我想问你……” “所以你怀疑,人是我杀的?” 沈欢勉强笑了声:“昨晚我没有杀人,这个你可以放心。” 话音刚落,沈欢坐在床上时,又是一个趔趄,他竟然连坐都坐不稳了,整个人一头朝地上栽去。 这还是那晚,从爆炸中极限把我救出的男人吗? 韩小雪真有些怕了,忙说:“你现在身体状况很差,等着,我马上送你去医院。” “用不着,我自己去就行了。” 沈欢到现在还很倔强,咬牙强撑着身子,像是泥巴挤水一样,强行挤出一份力气站了起来,步履蹒跚的走向客厅。 韩小雪想扶他,却被他推开了。 沈欢太倔强了,也太骄傲了。 他不相信自己会患上感冒,更不相信以他的身体素质,会连一个小病都征服不了。 “可能是昨晚吹了凉风,受风寒了,很快就会没事的。” 沈欢一边想着,咬牙走进洗手间,拧开水龙头洗了把脸。 这些动作放在平常简单无比,可现在沈欢却感觉每动一下都在考验他的意志力。 我到底,怎么了? 哗哗的水龙头急喘着,沈欢下意识抬头时,心里的恐惧再也忍不住了:他的脸色,已经从病人的苍白,变成了死人才有的青白色! 就好像老电影中,劣质僵尸演员画上的妆。 “怎么会这样?” 沈欢呆呆的看着镜子,好半响才反应过来:“肯定是昨晚追蛇人时,中毒了!” 意识到这一点后,沈欢再也不敢夸大了,加快脚步走出洗手间,想打车去医院。 可是刚跨过洗手间的门槛,沈欢就一头扎在了地上,下意识,他就想抓些什么。 噗嗤—— 完全是惯性,沈某人的手刚好抓住了下楼叶朝歌的睡裤。 沈欢是没力气的,但耐不住叶朝歌睡裤宽松,惯性又大啊! 于是沈欢摔倒在地的同时,叶总光溜溜的两条长腿,全都暴露了出来。 “啊!!” 叶朝歌俏脸唰的就红了,下意识尖叫一声。 刚要来扶沈欢的韩小雪,动作也是一僵。 人家两口子,在家玩这一套好像也没什么。 但她一个外人就……韩小雪有些没眼,赶紧别过眼去说:“叶总,你们慢慢聊。” 说完,韩小雪就走到门口时,却又停住脚步转头说:“叶总,沈欢他好像生病了。” 生病? 盛怒下的叶朝歌低头看去,就见沈欢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沈欢,别以为你装死就能骗过我!” 叶朝歌红着脸拉起裤子,抬脚就踹:她裤子都被脱了,踹他一脚怎么了? 可这一脚却直接踹的沈欢滚了圈,脸朝上了。 然后她就愣住了:沈欢的嘴角、鼻腔,竟然都在流血! 粘稠的血液落在地面上,红的鲜艳、也触目惊心! 吓,我不会一脚踢得他吐血了吧? 叶朝歌吓坏了,看他一辆的惨白,也意识到沈欢刚刚真不是故意的了,赶紧去扶他:“沈欢、沈欢你怎么了?!” “我、我没事。” 沈欢擦了下嘴角,看到血的时候,自己也猛地呆住了。随即,他也脸色剧变,竟然不知道从哪横生出一股力气,一把推开了叶朝歌,低喝:“出去!” 两年来,叶朝歌虽然一直看不上沈欢,但不代表她能对他的生死置之度外,伸手又去扶他:“你现在病的很严重,得去医院才行!” 沈欢又一把推开了她,一言不发 连续两次被推开,叶朝歌气呼呼的咬住嘴唇:“沈欢,你什么意思啊?!” 沈欢深吸口气没再理她,反手把自己沾了血的外套脱了下来,丢在地上的血迹中,又从口袋里摸出打火机来打着火。 就在叶朝歌不明白他要做什么时,沈欢把火机丢在了外套上。 绒毛的外套,遇火就燃烧。 立马,就形成了一大团火焰。 神经病吧他! 叶朝歌都看呆了,赶紧想去灭火时,沈欢却拦在了她面前,低着头一字一顿:“滚。” 我明明是想帮你! 叶朝歌呆住了,随即咬牙跺脚:“沈欢,你是不是疯了!” 她开始只以为沈欢倔强,现在看来,他就是神经病! “你不滚,我滚。” 三番两次赶走叶朝歌,她却不知好歹,沈欢低头说着,艰难的挪着步子,一步一踉跄的走向门口。 每走一步,他都摇摇晃晃。 叶朝歌也是心善,看他可怜的样子真想上去扶他。 可沈欢刚刚斩钉截铁的“滚”字,却又打消了她的念头,气呼呼的看着他走向门口,又扶着门把手走出,一下也不回头的走出别墅苑子后,一个劲的朝西北方向走去。 西北方,是小区的医护室,能进行简单的隔离和治疗。 沈欢竟然宁愿自己去医护室,也不愿我帮忙。 我又那么招人恨吗? 还是说,你就这样要强? 叶朝歌咬住了嘴唇,她很生气,可更多的是疑惑:她真不知道沈欢在想什么。 外面的韩小雪,立马想去扶,却也被沈欢一边推开了。 不过也就到此为止了,沈欢虚弱已经到了极点,再也站不住,噗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叶朝歌吓的哆嗦了下,下意识想冲出去。 韩小雪也赶紧去扶时,一个男人却比她更快的冲了过来,冲特勤们出示了下证件后,扶着沈欢飞速离开。 到这时为止,叶朝歌已经完全懵了,甚至都忘记了灭火。 客厅里沈欢的外套和那摊血迹都烧干了,火焰也开始蔓延。 这时,还是韩小雪冲进来,浇灭了火焰,告诉叶朝歌带走沈欢的是个姓董的特勤,已经带他去医院了。 忙活完,韩小雪才叹了口气:“叶总,你要不要去医院看望沈欢?我会随身保护你的安全。” 沈欢的那声“滚”,还在她耳边盘旋呢。 叶朝歌有是恨、又是委屈的噘嘴:“我才不愿去看他呢!谁、谁让他……” 真是一对毫无默契的两口子——韩小雪心里叹了口气,解释道:“叶总,沈欢刚刚那么做,是为了保护你。” 第129章:无能为力 被扶起后,沈欢艰难抬头,骂了句:“董屠夫,你特么骗老子!” 扶起沈欢的,正是董屠夫。 他速度很快的冲到车子前,舔着嘴唇说:“我没骗你,昨晚你的血液中,真的没检查出异常。” 沈欢慢慢抬起头,满眼都是恐怖的血丝:“那你说我这副样子是怎么回事?” 董屠夫摇了摇头。 凭他中医门下苦学十年的医术,也不知道沈欢到底患得什么病。 沈欢自然就更不知道了,但他确定,病因一定是昨晚的人身怪蛇。 毕竟他以前从没出现过这种症状,怎么可能会因为受了风寒,就开始口鼻流血呢? 同时,沈欢还能感觉到自己的浑身的血液,正像被点燃了一般沸腾。 全身上下的血管,都有被灼烧的感觉。 这证明什么? 他的血液中,很可能有病菌。 那种病菌,就是蛇毒。 最让沈欢恐惧的是,他在擦嘴角的血时,沾着血液的皮肤,也感受到了灼烧感。 就好像病菌正在把他的血液改变成毒液! 鬼知道这样的血液,会不会在沾染上别人后导致传染? 所以沈欢才烧掉了衣服,烧掉了血液。毕竟世界上大部分病菌,在灼烧中都会死去。 之后沈欢也一直拿着自己的背心,紧紧塞着口鼻,防止血液溅出。 董屠夫也很明白沈欢的意思,一边扶着他往前走,一边手中捻了几根银针,分别插在他脖颈、下颚上。 董屠夫也确实医术高明,虽然没有缓解沈欢的痛苦,却让他口鼻里不再流血了。 看着手中的背心,沈欢这辈子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怕。 “我还有多久好活?” 沈欢声音虚弱的问。 “你要是少说几句,还能多活一会。” 董屠夫说完,就紧紧抿住了嘴唇。 看来,的确是某种绝症,不然也不会连一向医术高明的董屠夫都说出这种话。 这种情况下,沈欢竟然呵呵笑了出来:“老董,帮我跟兄弟们说声对不住,我答应你们的事,没做到。” 董屠夫眼角抽了下,脸色一下变得铁青:“你没做到的事,必须亲自做完,跟我说对不住,没用!” 熟悉董屠夫的人,看到他现在这副表情一定会震惊。 董屠夫出了名的笑里藏刀,不管做什么、多愤怒,他始终都带着一脸的笑容。 两年前,他一人闯入南米某危险组织中,杀了一百二十八人,其中甚至包括小孩和妇女。 当他满身鲜血地走出营地时,他的脸上也带着笑。 就好像笑容,是长在他脸上的一样。 可沈欢要死,他却露出了铁青之色。 因为董屠夫知道,没有沈欢,山海组早就解散了!沈欢在他心中,一直是最值得尊敬的领队。 此时沈欢已经开始意识不清醒了,迷迷糊糊的抬手,使劲抓挠着。 他感觉血液里就好像有无数条虫子,在爬。 他,很痒。 如果沈欢还清醒,或许能用意志力克服这种痒。 但现在,他却恨不得把人皮都拔下来,好亲手去挠血管,好止住这种瘙痒。 “擦,你住手!” 董屠夫厉喝着箍住他的手腕,加快了脚步。 吱吱、吱吱! 抓着夏天的尾巴,知了拼命的叫。 叶朝歌呆呆的站在那,看着韩小雪:“你说,沈欢让我滚、烧掉衣服,都是为了保护我,怕我被感染?” “只能有这一种解释。” 韩小雪深吸口气,再次问:“叶总,你我是最早接触沈欢的人,所以无论如何,也得去医院做个检查。” 韩小雪也怕被感染上。 叶朝歌呢,也有些失魂落魄的点了点头。 凉城中心医院,重症隔离的病房中。 等候消息的叶朝歌,呆呆的坐在其中。 沈欢已经被送来了,根据医生检测,他的确是中毒了,而且是一种很罕见的高原病菌。 这种病菌会寄生在血液里,最后填满所有的血管。 那时候,病人也就没救了。 叶朝歌和韩小雪今早因为接触了患者,所以也要进行检查。 “怎么会这样?” 叶朝歌脸色苍白的喃喃说。 她做梦也没想到,这种倒霉事竟然会落到她的头上。 更没想到,平常生龙活虎的沈欢,竟然会中毒。 叶朝歌很怕,很怕她也会像沈欢一样,口鼻流血,最后全身都爬满小虫子,死掉。 检测的过程很漫长。 足足三个小时后,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医护人员才推开了门,朝叶朝歌和韩小雪招了招手。 韩小雪心里也很忐忑,但心里却还保持着镇定,缓缓起身走去。 但叶朝歌就不一样了,忙朝医生扑去,刚要开口说话,医生后面又闪出一个人来,歉意的笑道:“叶总,让你受惊了。” 叶朝歌有些茫然的和他握了握手:“你是?” 旁边的一声说:“叶总,这是我们赵院长。” “赵院长?” 叶朝歌依然不解:她也不认识赵院长啊? 赵院长笑着解释说:“我是赵雅丽的二叔。” 叶朝歌顿时明白了,赶紧握住它的手问:“赵院长,我的病——” 赵院长笑呵呵的说:“叶总,我来就是想告诉你这件事的,你和韩特勤的体检结果都很正常。” 叶朝歌一楞:“你是说,我没事?” “对。” 赵院长点了点头:“很健康,只是肝脏有些许损伤,应该是工作劳累导致,回去后,您可要好好休息。” 一下,叶朝歌就从死亡的恐惧中解脱了出来,激动的抓住赵院长的手,颤声问道:“太好了!谢谢你赵院长!我是不是现在就可以出去了?” 赵院长点头:“是的。” “谢谢!” 叶朝歌再次道谢,猛地冲出了病房,看着走廊里一地的阳光,激动的深吸口气。 “赵院长,那沈欢呢?” 韩小雪的声音,一下把叶朝歌拉回了现实。 叶朝歌猛地扭头,问:“对啊,赵院长,沈欢他怎么样?我们都没被感染,他、他的病也一定有办法的,对吗?!” 叶朝歌的眼中,全是迫切和期待。 她多希望,赵院长能告诉她沈欢没事,可以和她一块出院。 这样,叶朝歌才愿意原谅他早上的事,还骂她滚的事。 可赵院长的表情,却让叶朝歌整个僵住了。 赵院长无比苦涩的摇了摇头:“叶总,我们已经召集了整个凉城所有的细菌专家,可没有一个能认出,沈先生体内的病菌是什么,只检测出它没有传染性了。但沈先生他……我们无能为力。” 噗通。 叶朝歌双腿一软,猛地坐在了地上,一双美眸中,眼泪滚落。 第130章:最顶尖的医生 凉城已经来到中午十二点时,夏威夷的天才刚亮。 “老太太今天身体怎么样?” 办公室里,雪莉问负责给叶老太太每天检查身体的罗斯医生。 罗斯医生笑道:“老太太身体恢复的很快,基本已经没事了,腿上的隐疾也在经过我的治疗后,逐渐好转,刚刚已经能自己做饭了,正念叨着让您去吃呢。” “辛苦你了。” 雪莉笑了笑,摆了摆手,然后就低头开始处理驳杂的各种事项。 除了公司的,还有龙渊的。 公司还好管理,但要管理龙渊那些桀骜不驯的刺客,可太难了。 昨天,又有一个刺客耐不住寂寞,接下了暗杀俱乐部的悬赏,结果被国际刑警逮捕了。 见雪莉总裁一脸的焦躁,罗斯医生知道自己该出去了,微微一个鞠躬后离开了私人办公室。 这间办公室是雪莉总裁的私人场所,除了特别信任的手下,其他人就算是华龙集团的副总,也别想进去。 罗斯医生能进去,是因为他是全球最好的理疗师,也是雪莉总裁的私人医生。 至于其他能进这个办公室的人,罗斯医生就知道急匆匆走来的眼前这位了:何灵珊。 一个龙国姑娘,雪莉总裁的私人医生。 年芳二十六,正是最好的年纪。 她同样是精英,而且和雪梨总裁走得很近。 最重要的是,身材还很好。 很多华龙集团的高层,都对她有些小心思,但从没听说谁能得手。 身材好的女人,谁不喜欢呢? 所以罗斯也一直在追求她,但可惜的是何灵珊对他一直都不屑一顾。 就像今早,罗斯笑眯眯的打招呼:“何秘书,什么事这么着急啊?” “和你无关。” 何灵珊吐出四个字,脚步丝毫不停。 罗斯脸色有些不好看了,冷哼一声:“何秘书,如果没有要紧事,你现在最好别去打扰雪莉总裁,她烦着呢……” 话没说完,何灵珊已经开门走了进去,还急匆匆的快速关门:砰! 罗斯一个肝颤:何灵珊也太大胆了吧? 谁敢摔雪莉总裁的门啊! 正如他想的那样,本就焦头烂额的雪莉,听到砰的一声后,皱眉抬起了头:“灵珊,有什么事吗?我现在很忙。” 何灵珊快步走到她面前,丝毫没有秘书对总裁的尊重,把一份文件放在了她面前,声音沙哑的吐出俩字:“急事,先处理这件事。” 何灵珊是将小姐失踪前,亲自提拔的秘书。 在华龙集团的职位上,雪莉比何灵珊高。但站在龙渊的角度上,何灵珊和她一样是同级,都是将小姐的亲信。 平时,何灵珊还是很尊重雪莉的。 所以她突然如此急躁,甚至用命令的口吻让她先处理某件事时,雪莉就有些不爽了,皱眉问:“还能有什么急事,天塌了?” 虽然语气很不爽,但雪莉还是翻开了那份文件。 结果只一眼,她整个人就僵住了。 天真塌了! 文件里说,沈欢今早因为咳血进了医院,至今生死未卜。 院方根据诊断后,表示:无能为力。 无能为力。 听赵院长说完这四个字,叶朝歌整个人都傻了。 难道他就这样死了? 在之前,在叶朝歌看来她和沈欢已经算离婚了,只会还没有“昭告天下”。 她,和沈欢已经没有半点关系了。 可在听说沈欢会病死时,她还是懵住了。 心里,就好像被堵了一大块泥巴,压得她心没跳一次,都想一口吐出来。 哇! 叶朝歌真吐了,张嘴哇的一声。 韩小雪赶紧扶她:“叶总,你没事吧?!” 赵院长也吓了一跳,过来检查一番后,才松了口气:“她没事,只是太伤心了。” 人在情绪波动极大的时候,身体的反应都是不一样的。 反胃、呕吐,就是其中一种。 叶朝歌会有这种反应,正是证明:她很在乎沈欢。 可明明就在不久前,她还那么讨厌他。 当然了,伤心的不只有叶朝歌。 和她相比,韩小雪和沈欢的关系没有那么深。两人一共见面的次数加起来,也不超过十个小时。 可这几个小时中,他们一起经历的事却远超常人。 尤其是沈欢把她从爆炸中解救出来,还给了她进入山海组的机会后,说韩小雪没好感,那是扯淡。 不过除了伤心,韩小雪心里还积压着另一件事。 那就是沈欢体内病菌的来源。 扶起叶朝歌,韩小雪叹了口气:“叶总,你一定要冷静下来,保重身体。” 韩小雪话音刚落,一个小护士急急忙忙的冲到了赵院长面前,激动的说:“院长,弗德先生打电话来说,他对沈先生的病情很感兴趣,两小时后就能赶到!” “弗德?” 赵院长愣了下,就听小护士低声说:“就是玫奥医学中心的那位弗德先生,听说他是来天南省和华龙集团旗下的制药集团谈合作的,听说咱们医院在召集医生攻克难题,很感兴趣就来了。” 赵院长呆住了,良久才精神猛地一震:“你说弗德?” 再随后,他兴奋的看向叶朝歌:“叶小姐,沈欢说不定有救了!” 沈欢生病住院也不过一个上午,但消息早就传到了很多人耳中,其中就包括赵雅丽。 中心医院召集全天南的病菌专家,就是因为赵雅丽告诉赵院长,沈欢必须救下来。 没想到这竟然阴差阳错的引来了弗德先生! 赵院长激动的说完,赶紧小跑着去专家研究室,宣布这个好消息了。 叶朝歌也是愣了好一会,才听护士小姐解释说,弗德先生隶属于玫奥医学中心,是西方最好的医院中、最好的病菌医生。 弗德,可以说代表了病菌学医生的天花板。 如果说沈欢的病真的离奇古怪到,只有一个医生有可能治疗好他,那这个医生就是弗德。 听完,叶朝歌心里重新燃起了希望:看来,是天不亡沈欢。 不然怎么可能这么巧,弗德会在今天出现在凉城呢? 这个世界上从没有什么巧合。 坐在私人飞机上,弗德也很头疼。十分钟前,玫奥医学中心给他打来电话,让他去龙国的一个十八线小城市治病。 疯了吧? 他可是世界上最顶尖的医学专家,每分钟对他来说都珍贵无比。 哪有空去凉城给人看病? 可当中心的人告诉他是雪莉总裁的安排,并且治好病后,会给他的研究室无限制的提供资金后,弗德心动了。 十分钟后,他从东洋某皇家医院,乘坐者华龙集团备好的私人飞机飞往凉城。 “那可是无限资金啊。” 弗德雄心燃燃:就算那个病人一脚踩进了地狱,我也要把他从上帝手里,救回来! 第131章:亚巴顿细菌 叶朝歌很紧张。 坐在医院的休息室中,期待的看着每个路过门口的护士。 现在是下午四点钟,一个小时前,那位据说是全球最好的病菌医生、弗德先生就去给沈欢看病了。 韩小雪就在旁边握着她,心情同样迫切。 按理来说,两人应该在治疗室外面等才对,可叶朝歌还处于刺客的危机中,在人群拥挤的地方,会很危险。 所以她才陪着叶朝歌等在休息室。 看着一个又一个护士经过门口,叶朝歌也越等越着急,就在她忍不住想直接去找医生时,终于有位小护士走了进来:“你们谁是沈欢的家属?” 叶朝歌赶紧迎了上去:“是我们!沈欢的情况怎么样了?” 小护士却没回答,只是再次问:“你是病人的家属?” 沈欢是个孤儿,尤其是和叶朝歌离婚后,从法律上来看,他已经任何亲属了。 所以再次被问起后,叶朝歌有些难回答。 护士有些不耐烦了,毕竟医生那边也很着急:“我们需要见到病人家属,请你们马上通知他们!” 韩小雪以为叶朝歌是懵了,所以站起来主动说:“她是病人的妻子。” 护士看叶朝歌一眼,转身就走:“那请你跟我来一下。” “我也一块。” 韩小雪忙跟上,护士皱眉想拒绝她时,她亮出了特勤证件。 小护士不敢说什么,带着两人快步走向治疗室外的某病房。 病房已经改成了简易的办公室,里面做了不少老医生,这些都是凉城最拔尖的医生,赵院长也在其中,他们都皱着眉,看着主位置方向。 而主位置上,却坐着一个年轻的外国人。 能让一群老医生敬为上宾的,看来就是弗德了。 弗德看起来四十岁左右,背后站着一个穿西装的外国人,他就是开直升机送弗德来凉城的司机。 见叶朝歌进来,赵院长站起来介绍:“弗德先生,这位就是患者的妻子,叶朝歌叶小姐。” 至于后面跟进来的韩小雪,只站在了门口守卫着。 焦急下,叶朝歌也顾不得自我介绍,忙问:“赵院长,弗德医生,沈欢他怎么样了,到底是什么回事?” 弗德医生脸臭的不行,摇头说:“治不了。” 医生在跟病人家属通知坏消息的时候,往往会语气委婉,减少家属心里的难过。 可弗德医生却脸很黑:因为治不好沈欢的病,就代表华龙集团对他的投资,黄了。 麻的,那得是多少钱啊? 弗德医生心里极度不平衡,在他眼里,沈欢能不能活下去不重要,资金才重要。 所以说话时,也特别不耐烦。 本来抱有希望的叶朝歌,登时俏脸一白,声音颤抖:“弗德医生,你的意思是说,他、他有可能会……” 弗德医生再次点头:“他,必死无疑。” 叶朝歌脚跟一软,差点没摔地上。 还是赵院长扶住了她,他对弗德也颇有微词,宽慰叶朝歌说:“叶小姐,你节哀吧。” 赵院长也行医多年了,早就见惯了生死,所以在象征性的沉默片刻后,他递给了沈欢一份文件,介绍说:“根据弗德先生的检测,沈欢体内,一种叫亚巴顿的细菌正大量繁殖。这种病菌会造成……” 接下来的叙述中,赵院长用了很多的专业术语。 别说叶朝歌了,就连在场的很多老医生都听不懂。 因为这种细菌,只在遥远靠近极地的严寒地区,发生过寥寥几例。 要不是弗德在,在场的医生们根本就认不出这种病菌。 叶朝歌听完后,也是一脸懵:“院长,难道一点办法都没有吗?” “很抱歉。” 赵院长缓缓的摇了摇头,带着无奈的歉意:“这种病全球只记录发生过三例,而且患者全都死亡,发现尸体时只有部分失去活性的细菌残留,所以医疗机构也没有机会研究病菌的特性,更谈不上治疗方案了。” 听到这,叶朝歌总算听明白了,俩字:没救。 深深的吸了口气,叶朝歌苦涩的问:“那医生,沈欢他还能活多久?” “最多十个小时。” 赵院长叹息着说:“十个小时后,病菌就会彻底占领沈欢的血管,到时,他身体各项机能就会停止运转。” “十个小时……” 叶朝歌呆呆的重复着,再也不动。 门口的韩小雪,也脸色苍白,走到叶朝歌身边握住她的手看向赵院长:“赵院长,沈欢在哪个病房?我们能去看看他吗?” “可以,他就在……” 赵院长还没说完,后面的弗德医生突然开口:“等等!” 几人转身看去,就见他缓缓把一张文件推到了桌子前:“叶朝歌是吧?请你在这份文件上签字。” “什么文件?” 叶朝歌下意识的问。 赵院长叹了口气,取过那张文件递给她,语气无比苦涩:“叶小姐,经过我们的一致研究讨论。希望沈先生在死、死后,身为亲属的你,能替他签字捐献遗体,用于医学研究。” 叶朝歌身子一抖。 捐献后的遗体,会被怎么样? 叶朝歌很清楚:解剖。 沈欢身上的每个器官都会被取下来,放进实验室里研究。 很了解她的心情,赵院长劝说道:“叶小姐,我知道你现在肯定很难过,但这个世界上,将来肯定还会有人被亚巴顿病菌伤害,我们希望……” 不等他说完,叶朝歌就缓缓摇头。 谁也不希望自己的亲人死后还会被解剖。 所以赵院长等人也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叹了口气就要收起遗体捐献合同时,弗德拍着桌子站了起来:“一具尸体,最大的贡献就是为医学献身。这位小姐,你这种选择太自私了。” 赵院长脸色一青,他真想让弗德闭嘴。 弗德医术高明,但他也没资格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一个失去亲人的女人。 弗德可顾不了那么多。 华龙集团的投资黄了,他现在最希望的就是能带回遗体,进而再像医学中心申请一笔经费,用来攻克亚巴顿细菌。 当然,经费申请下来后是不是真的要攻克病菌,到时候还得再说。 现在能拿到大笔经费的机会摆在面前,弗德绝对不会放过。 不过弗德没注意到,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站在他背后的华龙集团飞行员,眼中浮现出了巨大的杀意。 叶朝歌还是摇了摇头:“不是我不想,而是我没资格,因为我根本不是……” 笃笃。 门突然被敲响,不等护士去开门,就直接被推开了。 一个年轻男人走了进来,手里举着的特殊证件上写着三个字的人名:董仁徒。 进来后,董屠夫就直截了当的说:“沈欢的尸体谁也带不走,被国家征用了。” 弗德一愣,猛地拍桌子站起来:“没有这样的道理,这是整个医学界的发现——” 话没说完,弗德闭嘴了。 因为董屠夫掏出了枪,黑洞洞的对准了他,脸上还带着恶魔般的笑容,问:“你有意见?” 第132章:疗养院里的秘密 房间里,落针可闻。 董仁徒的霸道,把每个人都吓到了。 再也没人敢拦他,董仁徒也很满意这样的效果,冲赵院长点点头:“麻烦赵院长带个路,我要带沈欢离开。” 董仁徒一边说着一边转身时,忽的拧身抓住了一只纤细手腕。 是叶朝歌的。 她脸色苍白,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声音颤抖的说:“你、你为什么要带走沈欢?是为了治疗他吗?” 董仁徒眉头一挑:“全凉城最好的医生都在这,你觉得我能治好他?” 言外之意,董仁徒带走沈欢,不是为了治疗。 那是为了什么? 叶朝歌俏脸一僵,她只能想到一点:和弗德一样,董仁徒带走沈欢,也是为了把他解剖! 董仁徒还在笑,一副高高在上的表情。 他代表了国家,他带走沈欢的遗体是为了造福社会,于情于理,他都该带沈欢走。 可,凭什么? 叶朝歌突然感觉很悲哀,凭什么每个人都站在制高点上,让沈欢为他们做出牺牲? 董仁徒松开了叶朝歌的手,淡淡的说:“叶总,据我所知你和沈欢的关系并不好,平时关系就很僵,现在也不必假惺惺了吧?我们或许没资格带走他,但你,也没资格留下他。” 轰的一声,就像鞭炮在耳旁炸开一样,叶朝歌脸色唰白。 接着,她就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来:“对啊,我有什么好伤心的?他、他不过一直是我的累赘罢了,没有他,我明明可以过得更好!” 叶朝歌越说,语气越重,像是要说服自己。 可她的眼泪,却忍不住的流下来。 赵院长有些看不下去了,轻声说:“董、董同志,您要带走病人,起码要问下他的父母吧?” 不等董仁徒回他,叶朝歌就很落寞的说:“沈欢是个孤儿,没有父母,谁也没权利决定,他死后的遗体交给谁。” “那我就替他决定。” 董仁徒说着,推门走出了病房。 赵院长叹了口气,连忙跟上去带路了。叶朝歌咬着嘴唇,也连忙跟了上去,韩小雪要保护她的安全,自然不能落下。 昏睡中的沈欢,平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 从今早开始到现在,十个小时不到,他就从一个生龙活虎的人,进入了濒死倒计时。 远远的看着,他甚至连胸口都没有起伏了,就好像呼吸也停止了一般。 要不是心电图显示他的心脏仍在跳动,所有人都会以为,他已经死了。 在叶朝歌看来,现在的沈欢已经不能用一个“人”来形容了。 他露在外面的手臂皮肤,能看到红的像是要发紫了。 就好像放坏了的水果,只要轻轻一捏,腐烂的水就会从中流出。 “因为亚巴顿病毒,一开始病人的皮肤其实只是淡红色。但很快就变成了深红和紫色,最多再有几个小时就会变成黑色,到时候就……哎。” 赵院长说不下去了。 叶朝歌也紧紧抿着嘴唇,现在的沈欢,比两年前从长江里捞出来时的模样,还要惨。 而两年来的经历,也像电影过场一般,在她眼前划过。 一个正常人,和宠物朝夕相处两年分别时都会不舍。 何况和一个活生生的人呢? 而且叶朝歌也不得不承认,长这么大以来,除了沈欢再也没有哪个男人,能给她留下这样深刻的印象。 他很废物,很不理智,给叶家惹了很多麻烦。 可在叶朝歌被凌家鸣欺负、被周明远等纨绔子弟欺负时,只有沈欢不管不顾的站出来,把那位少爷暴揍。 可现在,叶朝歌只能呆呆的看着沈欢被扶到轮椅上后,又被董仁徒推走。 不知道过了多久,赵院长才说:“叶总,你一定要保证身体啊。” 叶朝歌眼珠子活动了下,僵硬的点了点头。 深吸口气后,叶朝歌在心里对自己说:“冷静点叶朝歌,你只是失去了一个累赘而已。以后,你还会遇到更好的。现在最要紧的,是想办法怎么把这件事告诉奶奶。” 同样看着董仁徒带走沈欢,韩小雪皱起了秀眉。 董仁徒出示的证件显示,他应该来自山海组。 也就是说,他和沈欢应该是战友。 那他带走沈欢,目的绝不是想叶朝歌想的那样是为了解刨,而是为了帮沈欢治疗。 可山海组毕竟是暴力机构,真的能治疗好连弗德都治疗不好的亚巴顿细菌吗? 再怎么想,韩小雪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看着叶朝歌缓缓的说:“今天已经出来够久了,叶总,我们该回去了,如果再陷入危险就不好了。” 叶朝歌疲怠的点点头。 当两人离开医院时,叶朝歌还茫然的扭头看了眼医护大楼,喃喃的问:“沈欢会被带去哪?” 回应她的,是一辆疾驰而来的警车。 警车开的很急,进医院时都没有丝毫减速。 要不是韩小雪及时转向,两辆车怕不是都要撞在一起了。 韩小雪皱眉,真想拉下车窗质问开车的是哪个队的,不知道进医院要慢行吗? 但她刚拉下车窗,就看到对面车后座上坐着一个女人。 她神色疲惫,脸上还带着病态的苍白。 陈千娇。 叶朝歌一直闭眼靠在车座椅上,没有注意到这一切。 她太累了,需要好好休息。 但韩小雪却皱起了眉:陈千娇来医院做什么?她不应该在警所被好好保护了起来吗? 现在警方已经初步确认,刺客十有八九是冲着陈千娇来的。 因为昨晚一个叫陈雷的腾飞影视工作人员找过陈千娇后,第二天一早就被发现死在了路边。 胸口中刀,死相很狰狞。 警方推断,很可能是刺客所为。 韩小雪也是一早听到这个消息后,才去沈欢的房间找他:她以为昨晚去找陈千娇的沈欢,会知道陈雷被杀的真相。 结果现在连沈欢也危在旦夕了。 直觉告诉韩小雪,陈千娇一定有什么秘密。 所以把叶朝歌送回家,又叮嘱其他特勤好好保护她后,韩小雪再次启动车子朝中心医院疾驰而去。 带陈千娇来医院的是警车,所以韩小雪很轻易就打听到她去了哪里。 中心医院的员工餐厅后,有两排三层的老式病房。 院子里有假山,有池塘,绿意盎然很是静谧。 院子围墙也是园林式的,墙上有很多镂空圆形墙洞,学名叫月窗。 现在这里面已经被改造成了疗养室,只要你交上一笔钱,就能在康复期转移到这个疗养院,享受最好的服务。 不过今天疗养院却不对外开放。 甚至通往疗养室院子的门口,还站了两个持枪的特勤,他们都来自南方战域,韩小雪提出想进去时,直接被拒绝了。 就好像里面有什么惊天大秘密,即使她这个公务人员也不能看一样。 陈千娇只好离开,可就在她经过一个月窗的时候,却见到院子的三个人影。 董仁徒推着轮椅,轮椅上坐着沈欢。 而陈千娇就站在沈欢对面,正一手拿着尖刀,狠狠插向自己:噗! 血溅如花! 第133章:她的血 韩小雪真不明白,陈千娇为什么会一刀刺向自己。 事实上,除了陈千娇和董仁徒,整个医院也只有弗德医生知道。 事情还得从一刻钟前说起。 当时董仁徒离开开会房间、去接沈欢也就十分钟左右,房间里其他专家都走没了,弗德还在腿肚子发软。 还是后面开直升机送他来的华龙集团司机先开口:“弗德先生,既然你的任务没完成,也该谈谈我们的事了。” 弗德皱眉:“我们之间有什么好谈的,你不就是个司机?” 司机冷笑一声,淡淡的说:“弗德先生不会以为,我们愿意给你的提供无限资金时,没有任何条件吧?” “条件难道不是治好那个病人吗?” 弗德纳闷的问。 司机没理他,而是拨通了一个号码。 电话那头很快响起了何灵珊的声音,问:“罗岑,沈先生怎么样?” 司机、也就是罗岑如实回答:“弗德医生也没有办法。” 砰! 电话那头传来什么东西砸在地板上的巨响,接着就响起了雪莉总裁气急败坏的声音:“他活不成,你们就都别回来了!还有那个弗德,我要他给龙首陪葬!” 接着,趁雪莉总裁还没讲出更严重的话,何灵珊关掉了免提,缓缓道:“罗岑,你听到了吧?” 罗岑冷汗津津:“明白。” 能让平日气质典雅的雪莉总裁如此气急败坏,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 何灵珊继续道:“弗德也别回来了,把他沉在太平洋也好、浇成水泥柱也好,都随你的便。” 何灵珊声音不高,却清晰的传进了弗德耳中。 弗德一下就愣了,随即慌张的喊道:“管我什么事?!我只是没看好他的病而已!” 何灵珊听到了他的话,幽幽的说:“华龙集团好吃好喝的供了你二十八年,你唯一的作用是什么,难道不懂?罗岑,动手。” “是。” 罗岑应和一声,何灵珊扣掉了电话后,他就阴着脸,缓缓朝弗德走去。 弗德眼角抽搐着后退,吞咽口水:“你、你想干什么——” 话音未落,他就见罗岑拔出了一把手术刀大小的大片,咻的朝他脑门飞来。 吓得弗德赶紧一缩脖子。 刀片,擦着他的脸颊就飞了过去,狠狠插在门上。 鲜血,也从弗德侧脸流出,吓得他肝都颤了两下:“你、你真要杀我!” “为什么杀你,你应该清楚。” 罗岑缓缓说着,手里又多了一片刀片。 弗德终于明白,他看不好沈欢就得死的事实了。 他也明白,他能一步步从一个无名大学生,能在四十岁的年纪就进入玫奥医学中心成为顶尖专家,并且获得大量的科研经费过上人上人的生活,都是华龙集团给培养的。 可以说,没有华龙集团,他就是一个苦逼的科研工作者。 而华龙集团为什么投资他? 还不是要求他有朝一日能在关键时刻发挥他的专业特长? 如今他既然救不好沈欢,那对雪莉来说,他也就没用了。 更不凑巧,雪莉也好、何灵珊也好,都正在气头上。没用的弗德对她们来说只有一种下场:处理掉。 弗德此前可不知道这次救治竟然这么重要,忙说:“我、我还有办法!” “有办法不早说?非要逼你一把才肯开口?” 罗岑脚步顿挺,皱眉看着他。 弗德眼角抽啊抽的,真没想到一个龙国的病人,竟然能引起雪莉总裁这么大反应。 而且他说的办法,也不是完全靠谱的,小心翼翼的说:“可以把病人先冷冻,再研究亚巴顿病菌的治疗办法!” “能成功?” 罗岑又问。 其实成功的概率并不大,可弗德真不敢说不能,连忙点头:“能!” “真的?” 罗岑眯着眼,似乎要看透他的内心一般。 弗德咽了下口水,强撑着道:“不骗你,但现在的问题是,病人被龙国战士带走了。” 好像老天爷听到了他的话那样,门口有护士急匆匆的走了过去,一边喊着:“赵院长,病人沈欢的女朋友,要见您。” “女朋友?” 走廊里的赵院长愣了下,随即皱眉:“叶朝歌不是刚走吗?” 话音刚落,走廊里已经响起了急匆匆的脚步声。 赵院长看去,就见一个身材妙曼的女人快步走来,身后还跟着两个穿着警服的特勤。 走近后,女人伸出了手:“赵院长,我是陈千娇,是沈欢的女性朋友。” “是那个大明星、陈千娇?” 赵院长有些吃惊,憔悴了许多,换了个妆容的陈千娇和屏幕中的形象相去甚远,他还真没认出来。 陈千娇没跟他寒暄,直截了当的说:“沈欢呢?我要见他。” 赵院长摇头拒绝:“陈小姐,对不起啊,沈欢被战部的人带走了,虽然还没离开医院,但我们也没资格接触他。你可能不知道,沈欢现在的病情……” “我能救他。” 这四个字从陈千娇嘴里说出后,赵院长僵住了。 一旁的小护士也愣住了,张大了嘴巴,见鬼一样看着她。 “你能救他?” 赵院长皱着眉头看着陈千娇:“陈小姐,你知不知道病人得了一种什么病?他携带的亚巴顿细菌,又有多可怕?” “我能救他。” 陈千娇仍旧固执的说着这四个字,也不解释。 赵院长有种被耍了的感觉。 要知道,这个病他们专家组十几人,甚至连国际知名专家弗德医生都研究了好几个小时,可别说治疗了,连一点头绪都没有。 赵院长不信,陈千娇也早就能猜到有预料,很干脆的说:“我可以用我的性命担保,我能救他。如果救不好,我愿意陪他一起去死!” 作为一个严谨的医生,赵院长本不应该听信陈千娇的话,可看着她固执的眼神,他最后还是叹了口气:“请你稍等,我去帮你问问。” 说完,赵院长急匆匆的离开了走廊。 而这一幕,都被房间里的弗德听在了耳中。 弗德和赵院长的表情一样,都是一脸的不敢相信,忙想冲出去问个究竟。 但却被罗岑制止了。 就在弗德纳闷时,罗岑手里一翻,双指间就多了个一张薄薄的窃听器。 随后,罗岑装作路人的样子推门而出。 陈千娇正焦急的等待赵院长的消息呢,就见罗岑从隔壁病房走出,经过她身边时胳膊不小心蹭了她一下。 罗岑很有礼貌的道歉,陈千娇也没当回事。 她却没注意到自己的裤腰带夹缝中,多了一片薄薄的窃听器。 窃听器的另一端,就在弗德手里。 接下来,弗德就亲耳听到陈千娇在赵院长的带领下,在餐厅后的疗养小院见了董仁徒,又说起了她能救沈欢的原因:她的血,就是解药。 第134章:不寻常的梦 空旷的院子里,只有三个人影。 这是陈千娇要求的。 她不希望在救活沈欢时,有其他人在场。 董仁徒答应了,命令其他人离开后,陈千娇才问他要了把刀子,挥手刺向了自己。 当然,只是手掌。 鲜血开花,陈千娇用嘴巴吸住自己的伤口,吸了一小口血液后,在董仁徒的注视下低头,吻住了沈欢。 嘴唇贴着嘴唇,给双方都涂上了一层口红。 等陈千娇把全部的血液,都渡给沈欢后,才抬起头解释:“他昏迷中,喝不下去。” “不用解释。” 董仁徒淡淡的问:“这样就可以了?” 陈千娇舔了下鲜红的嘴唇:“还不够。” 风吹过掀起她的秀发,让她的脸颊看起来比刚刚更苍白,她再次拿刀割开已经干巴结成血疤的伤口,吸了口血。 沈欢在梦中也看到了红色。 漫天遍野的野蔷薇。 花丛中,沈欢牵着一个女人的手,笑的很开心。 她是将南依。 曾是沈欢最爱的女人。 白雪中的画面,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不过慢慢的,场景就变成了室内。将南依咯咯的清脆笑声,也变成了女人只有在床上极度幸福时才会发出的高亢叫声:“沈欢,要我、快!” 沈欢拼了命的、竭尽全力爱着她。 最后,他却眼眶开始发红,最后甚至开始发怒。 因为他知道,将南依会背叛他。 就在这次他们欢爱的三天后,一次在龙国的任务中。 沈欢为了执行任务,潜伏进了一辆疾驰的西瓜货车,目的是拿走货车上一颗非常珍贵的宝石。 就在这辆货车经过高速站口时,沈欢终于解开了关着宝石的密码锁。 可放在里面的却不是宝石,而是定时炸弹。 而且距离爆炸只剩十秒。 沈欢懵了,这次指挥他行动的是将南依,是他在国外最亲密的女人。 她亲口告诉沈欢,这次行动不会出差池。 可迎接沈欢的却是炸弹。 只有十秒钟就会爆炸,但以当时沈欢的极限反应,还用不着去慌张,市面上所有的炸弹他都熟悉。 只要他能拆开炸弹的外壳,搞清楚炸弹的构造,就能很快拆解炸弹,解除危机。 可他却倒在了第一步:炸弹外壳,不是用现代工业焊接,而是用龙国古代工匠,类似于榫卯的技巧拼接的。 就算是沈欢,也解不开。 不过在得知无法解开后,沈欢第一反应不是逃走,而是愣在了原地。 因为这种工匠技巧已经失传了,据沈欢所知只有一个人懂,那就是将南依。 这,是个圈套。 将南依,就是要引他上钩,炸死他! 她,是沈欢最亲近、信任的人,可她却辜负了这份信任。 爆炸,轰然响起。 整个货车车厢,包括司机在内,都被炸伤了。 爆炸威力并不很大,但却引发了路边其他货车的油箱,引发更大的连锁反应,不少路人,甚至收费站边检查车辆的女治安员,都死在了连锁反应中。 沈欢,却福大命大的靠货车里大量的水果、木质水果箱的缓冲,远远被冲击波震飞,躲开了二次爆炸,还摔入了路边悬崖下的长江中。 江水冰凉,梦中的沈欢面前,出现了将南依的身影。 他愤怒,他痛苦,狠狠抓住将南依的衣领,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将南依却不说话,只是笑。 江水灌入他的口鼻,遮住他的视线,让沈欢只能拼命挣扎的游上江面,他再向将南依看去时,她却变成了叶朝歌。 她在江面上低声哭泣,诉说她遭人欺负的悲惨遭遇。 红颜,也是祸水。 因为会引来无数人的爱慕和嫉妒。 沈欢明明对叶朝歌没爱可言,可他体内却又股冲动催促着他拼命游过去,把她抱在了怀里:“没事了,有我呢!” “沈欢,谢谢你。” 叶朝歌喃喃说着,小鸟依人似的依偎在他怀里时,画面又是一转,两人竟然来到了一辆车里。 叶朝歌的嘴,也不听话的在他唇齿上亲吻。 如雨点落下。 沈欢眼睛又开始发红,忍不住开始回应时,面前的人却又变了,吓得他忍不住低声喝出:“陈千娇!” “沈欢,你终于醒了!” 惊喜的声音传进了沈欢的耳中。 沈欢呆呆望着脸色苍白的陈千娇,许久都没有动一下。 这次是在院子里。 周围除了陈千娇,还有董屠夫。 过了许久,沈欢终于开口了:“我在做梦,还是已经死了?” “没有做梦,也没死,你好好的,这是在中心医院的疗养院。” 陈千娇拿着一块毛巾,轻轻擦拭着嘴角。 沈欢闭上眼,昏迷前的一幕幕如同电影镜头,快速从眼前滑过。但随即,他就感觉浑身肌肉都开始酸痛,像是又一股力量要从体内冲出一样,让他忍不住张开嘴,哇的吐出一口……黑血。 很臭。 董仁徒一下就皱起了眉头,看向陈千娇。 陈千娇却好像早就预料到一样,及时侧身躲开了。 看来这是治疗的必要过程,陈千娇早就见识过了。很熟练的招呼着:“水!” 董仁徒立马递过来一瓶矿泉水,这是此前陈千娇就让他准备好的。 沈欢确实需要水,一口黑血吐出口,他只觉得浑身乏力,像是缺水的沙漠,渴得很接过水后大口大口的喝着,一瓶水很快就全喝光了。 喝完,他擦了下嘴角正想说什么,那种酸痛感的力量感又浮现了。 沈欢再次弯腰,哇的开吐。 同样的黑血,同样的腥臭。 吐完后同样的干渴,就像是循环一般,沈欢大口喝水,大口呕吐,不过呕吐出的黑血,在肉眼可见的由黑转红。 董仁徒看的有些吃惊:“世界上,竟然有这种治疗方法?” 令专家都束手无策的亚巴顿病毒,却能被陈千娇的血治好,她现在可以说就是一个珍稀药材。 所以董仁徒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陈千娇察觉到后,勉强笑了声说:“你们可以把我带走研究,如果你们愿意保护我。” “那倒是不……” 董仁徒话说一半,突然语气一滞皱起了眉,看向了她的小腰。 陈千娇刚纳闷的想说什么,董仁徒就做了个嘘的手势。 随后,董仁徒缓缓走来,伸手放在了她腰间。 陈千娇大惊,还以为他对自己动了非分之想,正想逃,却见董仁徒手已经收了回去,手里也已经夹了一张薄薄的窃听器。 再之后,董仁徒忽的拔出了手枪,对准一处月窗冷笑:“不想死,就滚出来。” 第135章:安排好的人生 今天发生的一切,都让韩小雪有种做梦的感觉。 尤其是看到陈千娇吸自己的血,给沈欢喂去时,她差点没忍住叫出声来。 不过最让她吃惊的是,董仁徒竟然能隔着一百多米,甚至还隔着一堵墙,就能发现只露了一个眼角的她。 并且立马就抬起了手枪。 手枪的有效射程,只有五十米,一旦超出这个距离很容易失去准头。 但看着远远的董仁徒,韩小雪脑海中竟然升起了一个念头:她如果敢逃走,子弹会第一时间打爆她的脑袋! 她脑袋里,现在有着很多疑惑。 比如陈千娇的血为什么能治好沈欢。 再比如 韩小雪真不敢动了,连忙露出了整个身子高喊:“董先生,是我!” 韩小雪如今是山海情报组的预备役,董仁徒是看过她资料,所以见到她后,也愣了下。 接着,董仁徒低头冲着对讲机说了句什么。 很快,就有持枪的战士找到了韩小雪,把她“押送”到了院子里。董仁徒又拿出了一个巴掌大小的仪器,在韩小雪周身扫了一遍。 仪器在扫描到韩小雪的口袋时,发出了滴滴的响声。 董仁徒伸手摸向她的口袋,从中拿出了韩小雪的手机后,再扫描仪器就不响了。 看来这是个检测信号的仪器。 董仁徒是在用这种方法,确认韩小雪身上有没有信号接收器。 但拿走手机后,韩小雪身上就再没有任何发现了。 董仁徒皱眉:“看来另有其人,陈小姐,在医院期间你还接触什么人了?” 陈千娇茫然的摇摇头:“在医院里我接触的人很多,董先生,这到底是……” 她到现在,还没明白董仁徒为啥突然如此警惕呢。 董仁徒举着那张薄薄的窃听器,轻声说:“有人在你身上装了这东西。” 陈千娇仔细看了会,还是不明白:“这是什么?” “x型海螺式监听器,三年前最新型的纳米级窃听器。能准确窃听携带者说出的每一个字,而且一般的信号隔离器都对它没用。” 突兀的,韩小雪突然开口了,语气很认真:“不过有优点就有缺点,这种窃听器的有效范围只有三百米。” “你知道的不少嘛。” 董仁徒很欣赏的看着她,表情有些吃惊,这些专业知识只有特别关注这些东西的人才懂。 韩小雪笑了声,解释道:“我想来看看沈欢,才来这边的,不是可疑人士。能不能放下枪?” 董仁徒冲押送她的那名战士摆了摆手,对方立马收枪敬礼,转头跑向门口站岗的地方。 战士前脚刚走,后面突然传来砰的一声大响。 却是沈欢呕吐完后,想站起来时身子一个趔趄摔倒了。 “沈欢!” 陈千娇惊呼一声,忙小跑了过去扶住他。 董仁徒蹲在沈欢把了下脉后,皱起的眉头就舒缓开了:“他脉象已经稳定了,之所以再次昏迷,是因为眼中脱水加上失血。陈小姐,你现在也需要休息,就麻烦你带她去疗养室了。” 后面的那一排疗养室,没有半个人居住。 陈千娇点点头,推着沈欢进了一个房间。 等房门关上,董仁徒才淡淡的说:“我知道你有很多疑问,但今天发生的事,以你现在的身份还没资格知道,小丫头,努力进入情报组吧,到时候你就什么都明白了。” 说完,董仁徒就快步走向门口时,韩小雪在后面追问:“你是不是要去抓窃听器的主人?能不能带上我?!” 韩小雪很着急,更激动! 她之所以能一眼就看出窃听器的型号,准确的说出它的优缺点,不是因为她特别关注这些,而是因为两年前那场爆炸案发的现场,遗落了一个同样的窃听器。 当时警方推断,窃听器属于引爆炸弹的凶手。 也就是龙渊的刺客。 一直怀着报仇心里的韩小雪,对窃听器这个唯一的线索,当然查了又查。 她更有种感觉:今天的窃听器,很可能也来自龙渊! 只要她跟上董仁徒,很可能见到龙渊的刺客! 可董仁徒脚步看上去不快,但却把韩小雪远远的落在了后面。短短几个呼吸,他已经冲出了院子。 等她追出门外,就连影子都看不到了。 韩小雪僵在原地,咬住了嘴唇。 秋风很凉,医院的病人护士们都不明白为什么下午三点钟时,警方彻底封锁了中心医院。 陈千娇倒是知道,不过她一直守在病房里,直等沈欢再次从昏迷中醒来。 此时,月亮已经爬的很高了。 陈千娇抢在他开口前,轻声说:“沈欢,我知道你现很多疑惑,不过现在先听我说,好吗?” 沈欢疲惫的闭上双眼,算是默认了。 陈千娇深吸口气,缓缓道:“我本以为,这件事随着秦轩入狱,应该结束了。可事实并非如此,秦家人已经逼我害死了父母,逼我害死了无数人,可他们仍旧不肯放过我。” “你害死了你的父母?” 沈欢捕捉到了话里的重点。 陈千娇点点头,说起了一段往事:“直到上大学前,我一直以为父亲是死于意外车祸……” 陈千娇读的是理科院校,刚入学,她就被腾龙影视的星探看中了。 因为爸爸去世早,家里条件一直很艰难的陈千娇,答应了这份高薪职业。 陈千娇很受腾飞影视某位大股东的看重,倾斜给了她很多资源。于是很快,她就在影视界混出了一番名堂。 和其他漂亮女影星一样,很快陈千娇就被某些娱乐圈大佬看中了,想潜规则她。 这时,一个圈内的资深男影星站出来保护了她。 此后,陈千娇和男影星关系越走越近,甚至成了男女朋友。事情发展到这里,一切还算完美,但就在两人订了婚,打算结婚时,悲剧发生了。 某次酒会上,一个有钱金主借着喝酒的机会,揩油陈千娇。 男影星为了帮她挡酒喝了几杯,结果当晚就出车祸死在了路上。 警方说男影星的死是因为酒驾。 可陈千娇甚至男影星的谨慎性格,绝不会大意到酒驾出事,所以暗中开始调查事情的真相。 结果一调查,就调查到了秦轩头上。 一切,都是秦轩的阴谋。 男影星酒驾坠崖,是因为他的人在车轮零件上动了手脚!而且秦轩一直在紧紧盯着陈千娇,知晓她的一举一动。 当陈千娇愤怒的质问秦轩时,他终于露出了獠牙。 “他告诉我。” 陈千娇说到这时,眼眶都开始发红:“我的一生,甚至包括我爸的死,包括我进娱乐圈,都是被秦轩他们,安排好的!因为,我是他们的活祭品!” 第136章:悲剧的过去 陈千娇从出生开始,就伴随着亲人的死亡。 出生那天,某抢劫犯被逼到医院抓人质,就抓了抱着婴儿陈千娇的小护士。 小护士被射伤,陈千娇的父亲为了保护她,也中弹身亡。 后来接回家,陈千娇的母亲外出打工,由爷爷奶奶带她长大。 她读中学时某个雨天发了皮肤病,为了给她取暖洗热水澡,爷爷去河边挑水,结果滑落溪谷身亡。 两年后,陈千娇某次在农田里帮忙,后面路上拖拉机突然失控朝她冲来。奶奶千钧一发之际把她推开,自己却被撞死。 一家五口人,在陈千娇刚上高中的年纪,就只剩了母亲。 而且其他人,都是为她而死! 从那时候起,陈千娇就觉得自己是个不幸的人,活在了深深的自卑中。 幸好后来几年,她和相依为命的母亲都平安无事。直到她参加工作和男友相识,男友又因为帮她挡酒酒驾身亡。 她察觉到事情不对劲后深入调查,竟然真的调查到了秦轩头上。 此前,陈千娇只以为是她不幸。 但因为前男友死亡事件,她追查到秦轩头上后,后者终于承认:一切,都是被秦轩他们设计好的。 抢劫犯之所以会慌不择路的逃进医院,是因为他们恰好在那时报了警。又恰好安排了一条不拥挤的逃跑路线直通产房。 爷爷、奶奶的身亡,同样也是他们动的手。 “调查出部分真相后,我就失去了理智,甚至想过暗杀秦轩。” 陈千娇说到这,已经是满脸的痛苦:“我灌醉了他,拿水果刀,去刺他的喉咙。那是我一生中最紧张的一天,动手前我犹豫了很久,可就在我动手时,突然有人一枪打烂了我刺出的刀。” 秦轩作为秦家大少,身边怎么可能没个保镖? 陈千娇被很轻松就被制伏了,之后秦轩就把她软禁在了腾飞集团的某栋房子里,并且告诉了她某些真相:她的人生之所以这样悲惨,是因为她被选中做了活祭品。 活祭品。 很难想象,在现代化的今天还能听到这个词。 如果别人说起,沈欢一定以为他在开玩笑。可陈千娇的语气一点也不像开玩笑,她在提起的时候浑身都在颤抖,满眼都是恐惧。 “什么是活祭品?” 沈欢忍不住问。 陈千娇却摇了摇头:“不知道,我只知道每个活祭品都必须是阴年阴月阴天阴时出生的女人,而且她必须是天煞孤星的命格。亲人爱人,都必须为她而死。” 纯阴之体按照古代历算的话,并不算罕见。 但天煞孤星却很难找。 为此,秦轩背后的人决定人造一位天煞孤星。 天煞孤星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克亲。 “像我这样纯阴出生的女人,很多很多。可天煞孤星很少,他们也为其他不少纯阴之体的女孩,在出生当天设计了害死父母的场景,可成功的很少。” 陈千娇声音痛苦:“不过我曾偶然听秦轩说过,像我这样的女孩还有六个。” 沈欢瞳孔一缩。 还有六个,就代表还有六个家庭、数十人,因为所谓的活祭品而牺牲。 加上他们刻意为其他纯阴女孩设计的“克亲”桥段,真难想象这些年他们杀害了多少人。 沉默了很久,沈欢才又问:“那你的母亲呢?” 提到母亲,陈千娇脸色更加苍白:“我被秦轩囚禁后,就开始绝食……” 她身上背负了太多的人命,又没法手刃真凶,绝望中,陈千娇想到了死。 但房间里所有的刀具、以及可能自杀的方式,都被对方组绝了。 她唯一的希望,就是绝食而死。 秦轩看出了她的意图,在她绝食的第三天,带去了她的母亲。 陈千娇的妈妈对这些毫不知情,还以为她在成为大明星后生活的很好。 可秦轩却以保护阿姨为由,派了两个保镖守在妈妈左右。 并以此为要挟,要陈千娇乖乖听话。 为了唯一的亲人,她只能乖乖听话,一直到今年六月。 说到这,陈千娇的眼中流露出巨大的悲伤,眼泪滚落,嘴唇也被咬红:“以往,每隔两三周,秦轩都会安排我和妈妈见面。但今年六月开始,他突然不让我们母女见面了,也不让通话。” “为什么?” 沈欢不由得问。 陈千娇攥紧拳头,恶狠狠的说:“她死了,被那个畜生杀了!我偷听到,我妈被杀的原因是她不小心听到了秦轩的计划,为了我跟秦轩动手了。” 沈欢沉默了。 世界上有很多孤儿,从出生开始就没见到过父母。 他就是其中之一。 可他的悲惨遭遇,和陈千娇相比,完全不够看。 她所有的亲人,都因她而亡,这让陈千娇一直生活在负罪感中,一度想要自杀。 “但在知道母亲的死讯后,我突然不想死了。” 陈千娇的眼神变得坚毅,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我要活着,小心翼翼的活着!因为只有活着,我才能成为人上人,成为秦家也惹不起的存在。我才能报复,才能让秦轩一辈子无法翻身!” “秦轩已经入狱了。” 沈欢适时开口。 陈千娇眼中仇恨不减:“那我就报复秦家!” 她的仇恨太重了,提起秦家时,情绪近乎疯狂。这种仇恨给了她活下去的动力,可也给了她巨大的压力。 要成为比秦家更强的人几乎不可能,她几度要崩溃撑不下去。 就在这时,她遇到了沈欢。 沈欢是她短期内,唯一遇到不怕秦家的人。 因此,她才“不要脸”的倒贴上来。 一切,都是因为仇恨。 “哎。” 沈欢叹了口气:“我猜,这件事和秦家无关。因为秦家内有山海组的人护着,如果他们有问题,山海组早就查明了。” 陈千娇猛地一颤,愣愣的说:“那……” “秦轩背后,是其他人。” 沈欢及时说,他知道如果让恨意满满的陈千娇一下失去目标,她会崩溃的:“和秦轩合作的,叫北州巨蝰组织,是个国际危险组织,这次就是他们雇佣的刺客想抓你回去,估计是还需要你做活祭品。” 陈千娇更懵了,喃喃的说:“他们不是为秦轩报仇来的吗?” 沈欢摇头。 有些事,他也还没搞清楚。 陈千娇开始慌了:“如果不是秦家,那谁还能保护我?” 秦家在国内背景强大,但也要遵守国内的某些游戏规则,在遇到更有背景的人时,也不敢造次。 陈千娇就是看中了这点,才找沈欢做的庇护伞。 可现在敌人不在国内了,他们在对付沈欢时也肆无忌惮。 那陈千娇该怎么活下去,又该怎么报复? 沈欢舔了下嘴唇,问:“还有一件事你没说,为什么你的血能救我的命?” 第137章:她的前路 枪击案距离现在已经一周多了。 直到现在沈欢才知道北州巨蝰组织要带走陈千娇的原因。 可还有很多疑惑,他至今没搞懂。 比如北州巨蝰为什么会和龙渊合作,那晚袭击他的蛇首人又是谁? 还有,陈千娇是怎么救活他的。 此时陈千娇已经完全陷入了迷茫中,但还是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今早有警方来我家调查,因为昨晚去我家的腾飞影视王总和他的司机死了,你生病也是从警察那里听来的。一听你的症状,我就知道是被盘蛇先生伤了。” 盘蛇先生是秦轩的一个保镖。 陈千娇在被秦轩监禁时见过,有次监视她的手下没注意,她曾趁机留下餐具的水果刀自杀。 被发现后,秦轩就让盘蛇先生严惩了那个手下。 陈千娇亲眼看到盘蛇先生的帽檐下伸出了一个蛇头,重重咬在了手下脖颈上。 仅仅半个小时,手下就浑身血管破裂,皮肤冒起血泡,死了。 她之所以如此恐惧秦轩,很大程度是因为残忍的盘蛇先生。 沈欢能活这么久,是因为被咬的不重,进入他体内的病菌不多。 “但盘蛇先生具体长什么样,我也不清楚。” 陈千娇轻声说完,就沉默了。 呆呆的坐在那很茫然的样子。 知道危险来自国外后,她知道即使沈欢也没发保护她了。 那她还能去哪? 吱呀一声。 门被推开,董仁徒从外面走了进来,灰头土脸的。 沈欢转头看起,疑惑的问:“还有谁能把董屠夫弄成这样?” 董屠夫语气很不好:“陈千娇就你事,身上发现了窃听器,抓到对方后,发现是你……只好用了点手段放了他。房子塌了,他跑了,我落了一身的灰。” 几句话,沈欢就猜到了事情的全部。 董屠夫说的,应该是雪莉安排来,给他看病的人。 见董屠夫在那哆嗦尘土,沈欢问:“老董,陈千娇的事,组里有谁能帮上忙吗?” “执行组除了我,都在海外执行任务。” 董仁徒摇头:“你想保护她,为什么不把她带在身边?” 沈欢没说话。 陈千娇很惨,现在还要随时面临北州巨蝰组织的绑架。 可沈欢已经金盘洗手了,他最大愿望就是做个普通人,所以在听说陈千娇背后牵扯着更大的阴谋后,他真不想管。 何况陈千娇还会连累他身边的人。 可话又说回来了,不管怎么说,今天陈千娇都救了他一命。 交给雪莉? 事情牵扯到龙渊,交给雪莉也不安全。 董仁徒见他一直皱着眉,呵呵一笑:“看来陈千娇都告诉你了,但她应该没告诉你,她做过什么吧?” 随着他话音落下,陈千娇俏脸一白。 沈欢疑惑问:“她做了什么?” “秦轩被抓后,我们彻查了他的住宅和办公室,发现了不少资料。” 董仁徒淡淡的说:“今年三月开始到六月,陈千娇涉嫌多次故意杀人案,而且经手了多次武器走私和贩药案,金额高达一千多万米刀。” 陈千娇猛地抬头,咬着嘴唇颤声说:“我是被逼的!” “不管你是不是被逼的,接下来的几个月,你都要去燕都受审。” 董仁徒淡淡的说完,摆手道:“医生在院门口等很久了,你最好想好怎么解释这场医学奇迹。” 受审,就代表她可能被判刑,也可能被法律赦免。 而在燕都,秦家的触手可是无处不在的! 就算秦轩做的事和秦家无关,但谁知道秦家会不会痛恨把秦大少拉下水的她? 陈千娇赶忙看向沈欢,希望他能帮她求个情。 沈欢却缓缓闭上了眼。 陈千娇眼中闪过明显的失望,只能绝望点头时,却忽然听沈欢说:“我尽量保证,你不会受到不公正的裁决。” 陈千娇霍的看向沈欢,他依旧闭着眼睛,好像什么都没说。 “这就够了。” 陈千娇淡笑一声缓缓站起,快步走进疗养室门口,推门出去时,院子外的赵院长等人都看了过来。 一边往前走,一边环视着大家,陈千娇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各位,沈欢已经醒来,身体也不再发红,相信用不了多久,他就会恢复正常的。” “什么?” “不可能!” 赵院长等人大惊失色,纷纷挤过去想冲进院子,却被门口的战士拦住。 还是后面的董仁徒吆喝了一声“放行”,战士们才放他们过去。 见赵院长等人齐刷刷扑向沈欢所在的疗养室,陈千娇又展开双手拦住了大家:“各位,在你们去见沈欢之前,我想告诉大家一件事。” 赵院长等人眉头一皱,面面相觑了片刻,才缓缓点头:“好,请说。” 陈千娇语气平静:“治疗好沈欢的药物,我已经用完了。” “啊?” 赵院长等人眼中闪过巨大的失望,似乎丢失了什么宝贵的东西一般。 开始时,大家不信陈千娇能创造奇迹。 但在听说沈欢真的醒来后,第一个念头就是问问她是怎么治好的。 如果能借此研究出怎么治疗、甚至预防亚巴顿病毒,那绝对意义重大。说不定这个小小的医院,能捧回一个诺贝尔医学奖呢。 可陈千娇却告诉他们治疗的药物用完了。 赵院长等人茫然相视时,有医生问:“陈小姐,那您能说一下药物是怎么来的吗?” “去年冬天,我去北米戈壁上拍摄了一组纪录片。当时片场有人出现了这种症状,是当地的一个印第安族流浪汉交给我的药物。” 这就完全是在扯淡了,亲眼看到治疗过程的董仁徒却没拆穿。 看来两人之前就商量好了。 医生们可都蒙了啊,相互看着彼此,似乎再问:咋办? 难道大家组团去一趟北米,挨个寻找印第安族流浪汉? 他们是怎么犯难的,陈千娇管不着,她只是走出了疗养院后,两个战士就跟在了她背后。 左边那个低声说:“陈小姐,四十分钟后出发,你还有什么需要吗?” “我想抽烟。” 陈千娇轻声说。 左边的战士给右边同时打了个收拾,右边那位立马小跑进了疗养院的某个房间,很快拿了一盒烟回来。 根本不会抽烟的陈千娇,学着别人点上一根叼在嘴上,深深吸了一口。 烟很呛,呛得她眼泪止不住的往下落:“咳、咳咳!” 第138章:忘记他 清晨七点钟,警方就撤销了对叶家别墅的保护。 因为上面已经确认,刺客的目标不是叶家人。 这可是大好事,意味着叶朝歌能重新上班,正常生活了。 可她却没有半点精神。 不仅没上班,连秘书发来的文件也没批,在家里坐立不安的呆了一上午,几次想去医院看看。 哪怕她明知道,去了也只会听到沈欢的死讯。 而且也知道沈欢肯定被国家带走,研究亚巴顿病毒了。 可她还是很想去看看,虽然她对这个男人没有任何爱情可言,但两年的朝夕相处,已经让他在她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忆。 但直到下午,叶朝歌也没去。 整整一天,她都呆坐在自己房间内,盯着远处的小山坡发呆。 不知道什么时候,叶朝歌的眼皮渐渐沉重,靠在沙发上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昨晚回来,她就没睡好,今早又早早起床,心事缭乱,累也是正常的。 沉睡五个多小时,晚上七点多钟时,叶朝歌才再次睁开眼。 外面灯光初上,夜空晴朗。 秋天的蛐蛐拼命叫,吵的她心烦。 咕噜噜,肚子也叫了。 叶朝歌从沙发上站起,好好洗了把脸,看着镜子里自己的黑眼圈叹了口气时,手机嗡嗡响起。 拿过手机看了眼,叶朝歌才发现有好几个未接来电,都是曲秘书打来的。 曲秘书是田小雅后叶朝歌新的贴身秘书,每天叶朝歌在家审批的文件,都是她发来的。 从昨天一早到今晚,叶朝歌一点工作没做。 估计曲秘书就是来催文件的。 “小曲,怎么了?” 不开口不知道,一开口叶朝歌自己都吓了一跳:她的声音,沙哑的可怕。 小曲也是一惊,忙关心:“叶总,您没事吧?” “没事,只是嗓子有点干。” 叶朝歌接了杯水喝了口,嗓子舒服了不少后,就听小曲说:“叶总,今天上午市场部的叶帆叶副总,带走了咱们新能源开发项目的策划书,去了燕都城……他告诉过您吗?” “他没有征得我的同意。” 叶帆又要搞什么幺蛾子?叶朝歌真的很心累,疲怠的说:“这件事我知道了,我过后会问他的。” “哦哦。” 曲秘书答应一声,又试探性的问:“叶总,听说您昨天去中心医院了,是生病了吗?” 霍的,叶朝歌浑身颤了下。 “叶总?” 听不到回答,曲秘书又问。 叶朝歌深吸口气,缓缓道:“有些感冒去了一趟,不过已经没事了。” 曲秘书笑了声:“哦哦,我还特意问医院了呢,结果他们说昨天没有一个姓叶的去医院。我还很好奇呢。” “可能是医院搞错了吧。” 叶朝歌轻笑一声,又问了几句工作上的事后,扣掉了电话。 叶朝歌真以为是医院搞错了,但过了会却又觉得不太对劲,昨天她可是和韩小雪这个特勤一块去的,还有治安员陪同。 当时闹出了不小的动静,医院咋可能轻易搞错呢? 想到这,叶朝歌给赵院长打了个电话。 电话响了很久,对方却始终没接。 叶朝歌更觉得不对劲了,给一位医生朋友打了电话,因为不是上班时间,电话很快就接通了:“小优姐,我想查个病人。” 以前爷爷还没去世的时候,小优姐是给他看病的。 当时叶朝歌去的勤,加上小优姐年纪和她相仿,一来二去两人就熟了。 叶朝歌想让小优姐明早查一下她的入院记录,小优姐也表示今晚她恰好值班,现在就可以帮她查。 医院里的每个病人,都会被登记在数据库里的,医生一查就能查到。 过了一会,小优姐来了消息:“朝歌,医院显示你最近的入院记录,是两个月前。” “昨天呢?” “没有。” 小优姐很笃定的说。 叶朝歌有点懵了,忙问:“那你查一下有没有韩小雪的记录。” 过了会,小优姐又回道:“韩小雪的记录也有,不过已经是两年前了。” “那沈欢呢?” “也是两年前,昨天我们这从没有叫沈欢的入驻过。” 小优姐说完,叶朝歌彻底呆住了。 沈欢没去过是什么意思? 医院要否认他生病的事? 还是说,因为上面要把沈欢解刨研究,就禁止医院泄露消息了? 那这样一来,沈欢岂不是人间蒸发了? 想到沈欢会被泡在实验室里,叶朝歌就有种莫名的心酸。 扣掉电话后,她又是呆呆的愣了很久,一直到九点多,一正咕咕的叫声吵醒了她。 响声是从肚子里传来的。 她这才想起,从昨晚回来,一直到现在她除了喝水,一点东西都没吃过。 饥饿感,正在拼命催促着她。 叶朝歌拍了拍自己的脸蛋,自言自语:“叶朝歌啊叶朝歌,沈欢不过是你的人生过客,你和他都签了离婚协议,何必为了他这样伤心呢?你还要照顾奶奶,还要壮大江岭科技,你还年轻,你还能找到更好的……” 她絮絮叨叨的诉说着,却没注意到再说这些事,她已经把沈欢当成了家庭的一员。 但不管怎么说,在经过她的自我激励后,她终于再次打起了精神,冲进洗手间,用冷水狠狠冲了一把脸。 多愁善感的人,在商场上注定没法走远。 她要做个女强人,就必须忘掉沈欢死亡带来的悲伤。 叶朝歌站在阳台上,望着窗外的夜景,深深的吸了口气后已经下定决心:我要忘了沈欢,重新开始。 听着肚子里咕咕的叫声,叶朝歌揉了下肚皮,准备去吃饭。 九点一刻,叶朝歌坐在了驾驶座上,缓缓朝一家家常菜馆驶去。 走进一家包厢后,叶朝歌点了不少硬菜,打算好好吃一顿,好养足精神,明天就得全力以赴的处理公司的事。 别忘了,叶帆还整出了些幺蛾子呢。 快两天没吃东西,叶朝歌是真的饿了,不等菜上齐,她就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她敢发誓,这是她有生以来吃过最多的一次晚饭,整整一刻钟,她都拿着筷子,没有放下。 不过她肚皮就那么大,再怎么饿吃到量也就饱了。 “吃饱了。” 夹起一块鸡翅却又放下后,叶朝歌满足的伸了个懒腰,手托着腮朝窗外看去。 此时,已经是深夜十点多。 月亮已经升到了最高空,月光洒下来,很漂亮。 对面的街上就是一家酒吧,能看到不少年轻男女在里面唱歌跳舞。 他们或许不是情侣,但不少男女都挽着胳膊很亲密的样子。 “恐怕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像他们那样挽着一个不是男友的人吧?除了他。” 叶朝歌喃喃想着,她和沈欢签了离婚协议后,还曾手挽手去过明珠的海上酒店呢。 叶朝歌叹了口气:“我怎么又想起他……” 话还没有说完,她的瞳孔就猛地一缩。 斜对面几十米的路口上,她看到了一个她讨厌了两年的男人身影:沈欢就在那,抽着烟缓缓走过。 第139章:我没死 昏暗的街头,熟悉的身影。 叶朝歌懵了。 沈欢不是已经死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儿了? 呆呆望着那个人影,叶朝歌用力擦了擦眼睛,再看过去时才发现,他身边还跟着个男人。 男人身材笔挺,戴着帽子。 他亦趋亦步的跟在沈欢背后,很快就走过了路口,消失在了叶朝歌视野中。 说实在的,沈欢和那个男人总共在叶朝歌视线中存在也不超过一分钟。但她却再也坐不住了,猛地站起冲出了餐馆,直朝路口追去。 外面秋风很凉,行人有不少。 叶朝歌追过那个路口后,就来到了一片宽阔的大路上。 两边没多少行人,店面大都是商品店,此时没几个开门的了。 大路也很长,没有供人藏身的小巷,按理说叶朝歌追过来的这么短时间内,沈欢除非有猎豹的速度,不然她一定能在街上看到他。 可事实时,等叶朝歌追过去,街上根本没有沈欢的影子。 倒是在路灯下,见到了跟在沈欢后面那个戴帽子的男人。 帽子男前面也站着一个男人,但却不是沈欢,而是个普通中年人。 叶朝歌一下茫然了。 难道我刚刚看到只是幻觉? 我只是把普通中年人看成了沈欢? 可我,什么时候对沈欢那么恋恋不舍了? 叶朝歌又走进了几步,就能隐约听到帽子男和另一个男人对话说些跑码头啊、水产养殖之类的事。 看来他们只是普通的生意人,她的确出幻觉了。 傻傻的看着大路上,过了很久叶朝歌才眨巴了一下眼睛,摇了摇头:“他怎么可能是沈欢呢,我肯定眼花了,毕竟,他已经死了啊。” 轻轻的叹了口气后,叶朝歌忽然有了从没有过的低落,转头重新朝餐馆走去,开车回家了。 叶朝歌却不知道,她走后没多久,一家关着等的商铺门就拉开了,店老板一边把沈欢轰出来,一边气呼呼的说:“哄人呢,没钱盘什么店面,当我好欺负呢!王亮,回来!” 店老板一招手,路灯下和帽子男聊天的中年男人,就应和一声小跑回来。 店老板一把把他拉进店里后,砰的关上了房门。 吐出口烟雾,沈欢转头看向路灯下的帽子哥们,撇嘴说:“这家没意思,不就是讲讲价吗,怎么还轰哥们出来了。老张,再帮我找一个。” 沈欢有个不大的梦想。 就是能普普通通的过完这一辈子。 尤其是陈千娇的麻烦被董屠夫带走后,他更觉得平凡来之不易。 不过要实现梦想,前提是他要找一份普通稳定的工作。 沈欢也没什么手艺,顶多会点摆地摊的做菜技巧,思来想去也只想到了一样工作:开饭馆。 他手里本钱不多,只能从小店面开始干起,于是找来当地小路子很广的老张,给他介绍店铺。 就是这一家。 见沈欢被店主赶出来,老张也有点纳闷:“不对啊,他们家的确是要出租店铺啊。你看门上不是写着呢么,每月两千,一年起租,不算水电……你怎么跟人家说的?” “我说每月一千我就租。” 沈欢耸耸鼻子:“我手里就那么多钱。” “有你那么还价的吗!” 老张没好气的瞪眼:“老沈,我看你根本不是真想做生意,时候不早了,我可不伺候你了。” 说完,老张转头走了。 沈欢挠挠头,有些心烦。 他想做生意吗? 想。 不过在沈欢看来,做生意并不难。 可真坐起来,他才发现还要考虑租房啊,地段啊,等等乱七八糟的事。 和开着小吃车摆地摊,根本不是一个难度的事。 最起码,他手里的资金就挺不富裕,上次在明珠赌牌倒是赢了五十万,但转头就为了给叶朝歌找场子,全推出去了。 事后他没问叶小妞要票子,没想到叶朝歌也一点都没有献上五十万的自觉。 现在沈欢满打满算也就万把块钱,吃吃喝喝是够了,开店差得远呢。 咋办? 问雪莉要点? 相信只要他开口,雪莉二话不说就会把帮他打造凉城最顶级的餐厅。 可沈欢既然想过普通人的生活,就必须少和她们扯上关系。 此前叶家有麻烦,沈欢利用雪莉帮忙,是因为龙渊欠他的。 可他不能一直利用龙渊的力量,这样只会让沈欢永远脱离不了这个泥潭。 “看来还得在叶朝歌家吃几年白饭,攒点本钱啊。” 沈欢叹了口气,也没打车回家睡觉,而是找个了宾馆住下了。 他都能猜到,回去后叶朝歌一定会拉着他问东问西,让他没时间好好休息。 凉城的秋夜很长。 早上六点半,天才刚刚亮,雾气正浓。 叶朝歌准时醒来,刷牙洗脸。 从今天开始她就要恢复正常生活了,毕竟公司可不管老板有什么苦痛,一天不运作,就会出现巨大的损失。 “加油叶朝歌,生活还要继续。” 给自己鼓了鼓气,叶朝歌踩着高跟鞋哒哒的下楼。 就在她走到客厅时,她的耳边突然传来了外面淅淅沥沥的声音。 很熟悉。 她身子猛地一顿,猛地朝大厅门口看去。 然后她就看到一个一个穿着衬衣,套着休闲运动服的男人,正在刷他的小吃车。 叶朝歌懵了。 彻底懵了,浑身精僵硬,大睁的双眸中全是不信,和见了鬼的恐惧! 沈欢! 她竟然看到了沈欢! 他没死? 他竟然安然无恙的出现了! 她狠狠掐了自己一下,疼痛的感觉提醒她,这两天的经历,并不是做梦! 可医生明明已经告诉他,沈欢没救了,那么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 一瞬间,叶朝歌仿若雕像。 沈欢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早上好啊。” 叶朝歌吃吃的说:“你、你怎么会……” “我怎么会活着,对不对?” 沈欢撇撇嘴:“是不是那些医生告诉你,我活不到晚上了?而且,全身都会被亚巴顿病菌覆盖,对不对?” 叶朝歌点点头。 沈欢嘿嘿一笑:“没想到那群警察搞得和真的一样,投了这么大精力,我那就是简单的感冒发烧。不过是警察为了抓捕凶手布置的圈套而已。” “圈套?” 好像做梦一般,叶朝歌喃喃重复。 “对,圈套。” 沈欢拿出一颗烟叼在嘴上:“不然,我会这么快就康复了? 叶朝歌用力擦了擦眼睛,死死盯着沈欢身下说,过了好半晌,才道:“沈欢,你、你能不能从树荫下出来?” “你不会以为我是鬼,没有一个影子吧?” 沈欢笑着站起来,摊手耸了耸肩,无奈的走出房门,来到树影外。当灰色的影子清晰的在沈欢身下出现时,他笑了一声:“这下你总该相信,我没死了吧?” 第140章:近在眼前 看着沈欢站在早上刚冒头的阳光下,影子拉的老长,叶朝歌总算松了口气。 看着一脸笑容的沈欢,叶朝歌满脸的震惊开始慢慢恢复正常。 她明明已经决定忘记这个家伙,重新开始生活了,他却又复活了。 一时间,她真不知道应该作何表情。 还是沈欢主动解释:“警方早就怀疑,刺客的目标不是冲着我们来的。所以前天就和我串通好了,演一场戏……” 沈欢解释的,是他和董屠夫串通好、董屠夫跟警方协商好的说辞。 就是把沈欢、叶朝歌、陈千娇,三人分别送往医院。 如果刺客的目标是其中一人,肯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跟着来医院。 这招叫引蛇出洞。 “还记得之前警方在医院,封锁了院区吗?” 沈欢装模做样的说:“那就是在查真凶。” 那天封锁医院不是为了查凶手,而是为了给陈千娇装窃听器的雪莉手下。 叶朝歌可不知道这些,听了沈欢的话后也有些恍然,信以为真的问:“那刺客抓到了吗?” “刺客倒是没抓到,不过警方却确定他们的目标是陈千娇了。” “原来如此。” 叶朝歌喃喃的说:“怪不得警方把对我们的保护撤销了。” 看着这妞自己往谎言上圆,沈欢觉得有些好笑,同时也有些感慨:没想到叶朝歌虽然平时恨不得我去死,但实际上还挺关心我的。 把洗车的抹布搭在晾衣架上,沈欢甩了甩手朝房间走去:“还没吃早饭吧?我帮你做?” 叶朝歌眨了眨眼:“好啊。” 说罢,两人一前一后走进别墅时,阳光终于晒破晨雾,洒进了院子。 一切,都那么祥和美好。 看着沈欢在厨房里忙活,叶朝歌心里升起了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其实沈欢如果不犯病惹事,这样的生活也挺好的。 很快,沈欢就做好了一碟小炒,也煮了粥。 端上来盛到碗里,递到叶朝歌面前时的动作都那么轻柔,很有家的温馨。 但就在叶朝歌要动嘴喝粥时,沈欢开口了:“咳,那什么,先说好价格。” “价格?” 叶朝歌眨了眨眼。 沈欢点点头,一脸的认真:“你看,我们已经离婚了,我以后就是独立男性了。在你们家居住不仅要打扫卫生,还要陪你演戏……当然了,我也住在你家嘛,那些就算和住宿费抵消了。” “不过其他的杂物,比如给你做早餐,有时候给你跑腿送东西什么的,都是要收费的。” 沈欢就跟小商贩老板似的,还拿出了一张纸递了过去。 被唬到一愣一愣的叶朝歌接过纸条,就见上面写着几个很难看的字:做饭,每顿三十。 开车代驾,每公里十块。 出席宴会,每小时五百。 最后一条更过分:陪赌,五十万。 叶朝歌愣了好一会,想起来了:上次在明珠,沈欢是用他的五十万,帮她赌回了本。 这家伙,是变着法的找她要账呢。五十万对她这种小富婆来说,就是洒洒水。 可这张小纸条,把温馨的气氛瞬间毁的一干二净。 沈欢在她心里,一下就恢复了以前胸无大志的废柴形象,叶朝歌气乐了,没好气的说:“合同期内,我每年都给你五十……” 话音未落,别墅门铃响起,外面传来了韩小雪的声音:“叶总,我有事找沈欢!” 叶朝歌话被打断了,沈欢也不耐烦的去开门:“大早上的,你有啥事?” “在这不方便说。” 开门后,韩小雪低声说了句,就急急忙忙的抓住了沈欢的胳膊问:“你现在有没有时间,我有事问你。” 看他们拉拉扯扯的,叶朝歌看在眼里,心里却莫名烦躁,皱眉问:“韩特勤,你有什么事吗?” 韩小雪打了个马虎眼:“叶总,事关机密不方便透露。” 哪个女人,会上门带走人家的老公,连去做什么都不说一声? 叶朝歌秀眉皱了起来,语气也有些不善了:“韩特勤,同一件事没有我、我老公知道,我去不能知道的道理吧?” “这……” 韩小雪有些迟疑了。 她知道沈欢不想暴露身份,却也总得给叶朝歌一个解释。 而听到这的沈欢,也已经肯定韩小雪一定是要问关于山海组的事了,撇着嘴说:“你就说说呗,我要是能帮上忙,就尽量帮。” 他都点头了,韩小雪也不再隐瞒,深吸口气缓缓的说:“我听董仁徒说,龙渊的龙首,现在就在凉城。你们,有谁知道线索吗?” 难道哥们要告诉你,哥们就是西方第一刺客,龙渊龙首? 沈欢很头疼的看着韩小雪,再次问:“董仁徒还跟你说什么了?” “没别的了。” 韩小雪摇摇头。 叶朝歌也坐不住了,忙打断:“等等,你们说的董仁徒,是前天在医院见到、要带走沈欢尸体的那位吧?他和龙渊龙首什么关系?还有,韩特勤,你凭什么觉得沈欢会知道龙渊龙首的事?” 因为沈欢和董仁徒一样是山海组的呀! 韩小雪很想这么说,却又知道沈欢不能暴露,想含含糊糊的搪塞过去时,就听沈欢主动开口说:“因为那天演戏的时候,董仁徒先见了我。” 解释了一句后,沈欢又看向韩小雪,摇头:“董仁徒也没跟我说多余的,你问这个干嘛?” 前天在医院,韩小雪就没跟上董仁徒去抓歹徒。 不过没多久,她就听到了仓库方向传来了爆炸声,她赶去时,就见董仁徒从塌了的平房仓库中钻出,一身的灰。 一个刺客的影子,远远的逃进了远处的树林中。 韩小雪想追,却被董仁徒拦住,告诉她:龙渊最流弊的刺客龙首,也在凉城,安全起见不能随便追人。 龙首! 那可是韩小雪恨了两年的人,得知他的消息,她激动的追问董仁徒。 可董仁徒却告诉她,有些事进了山海组自然就会知道。 现在的韩小雪,还没资格知道。 韩小雪无奈了,只能回家,但昨天想了一整天,还是放不下,这才决定来问同属山海组的沈欢。 谁想,沈欢也说不知道。 韩小雪不甘心的问:“真的?” “真的。” 沈欢点点头,他自认没有说谎。 这下,韩小雪又迷茫了,咬了下嘴唇在心中恨恨的说:龙首,我一定会抓住你的。 同样的,叶朝歌在听说龙首在凉城后,一双美目也扑闪了下:此前从秦轩手中救下她的,就是龙首,他现在还在凉城? 她们一个恨,一个期待。 可她们不知道,所谓的龙渊龙首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第141章:新能源危机 龙渊龙首到底是什么人? 他为什么会把我从秦轩的手中救下,却又派刺客伤了奶奶? 吃饭期间,叶朝歌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直到坐在副驾驶上,沈欢也上车后,一只爪子停在了她胸口前。 “呀!” 叶朝歌吓了一跳,还以为沈欢要对她这个名义上的妻子动色抓呢,下意识的拍开那只手:“你干嘛?” “不干嘛,就是,那啥。” 沈欢伸着胳膊,食指和拇指捏在一块搓了搓。 叶朝歌明白了:“要钱?” 沈欢嘿嘿一笑:“从这到公司十三公里,一百三。先付钱,后服务。” “哼,我找十个代驾也比你便宜。” 叶朝歌没好气的哼了声,却从小包里翻出了一张银行卡,递给了他。 沈欢眼睛一亮:“这里面有多少?” “一毛都没有。” 叶朝歌淡淡的说,又抢在沈欢甩脸色前道:“等会上班,我会安排人往里面转账五十万的,算你今年的费用。这点小钱,我不会赖你的,不过你得记住,以后必须有大局观,不准再给叶家惹麻烦了。” “保证不惹麻烦!” 沈欢抢过银行卡:“下次就算叶总您当着我的面被人强那啥了,我也会保持大局观,绝不帮你!对了,密码是多少?” “你!” 叶朝歌听出他在挤兑她了,恨恨的鼓了鼓嘴:两年了,她之前怎么没发现他这么欠揍呢? 恨归恨,叶朝歌还是报出了银行卡密码:六个八。 和昨天相比,她今天的心情绝对可以用愉快来形容,看着外面喧闹的街道,都不觉得乱哄哄的很烦心了,忍不住的说:“以前没发现,凉城景色还不错。” “因为你以前没有精心感受过。” 沈欢插嘴说:“昨晚你亲爱的丈夫死后,你哀莫大于心死,如今又见我复活,心境自然发生了改变,这才能看到生活中的美。” “你!我还真没想到,你话那么多。” 叶朝歌没好气的说。 沈欢轻打方向盘:“因为以前,你懒得跟我讲话。” 一下子,车厢里沉默了下来。 沈欢说的没错,以前叶朝歌从没正眼看过他,更别说和他聊天了。 吱嘎。 路口红灯,沈欢稳稳踩下刹车时,旁边传来惊喜的声音:“叶总,你重新上班了?” 叶朝歌从车窗外看去,就见隔壁停着辆很低调的女士宝马,车窗拉下,里面坐着的正是吕夜紫。 “对,今天正准备去呢。” 叶朝歌笑着和吕夜紫寒暄了一句,就听吕夜紫很惊喜的说:“巧了,我也正打算去你,我们顺路。” 八点一刻。 叶朝歌和吕夜紫一前一后停在了江岭科技的停车场,推门下车前,叶朝歌补充道:“沈欢,下班也别忘了来接我。” 以前上下班,她都是有专门司机的,但之前和二叔伯闹掰后,就取消了司机每天上下班的接送。 她重新掌控公司的这段时间,都是自己开车上下班的。 堂堂老总,咋能不配个司机呢? 再说,叶朝歌也挺想利用这个机会,让沈欢接触下江岭科技的工作,让他少惦记那没出息的地摊架子。 谁想沈欢却义正言辞的拒绝了:“不可能,晚上我还要出摊呢。” 叶朝歌秀目一瞪:“银行卡都……买你给我开车还不够吗?” “够是够,可我也有自己的生活啊。” 沈欢耸耸肩:“我得多出摊,积累客户。这样等我开店的时候,才会有回头客。” “你还要开店?” “对,开餐厅。” 沈欢得意的哼哼两声:“我也是要当大老板的。” “你要开餐厅?巧了,我也打算做餐饮呢。” 一旁下车的吕夜紫,突然插入了两人的谈话。 今天的吕夜紫穿了一身很妩媚的西装制服,紧身裙,红高跟,哒哒走来时那袅娜的气质绝对能吸引任何一个男人的眼球。 沈欢当然也不离开,眼珠子下意识朝那双黑丝长腿看去时,突然听叶朝歌一边哒哒往前走,一边说:“不劳吕总费心了,我们还是上去聊吧。” 吕夜紫咯咯一笑,也没再说什么,偷摸摸的朝沈欢抛了个媚眼后,跟上了叶朝歌。 女人啊,就代表了麻烦。 沈欢有些头大,就像陈千娇对他示好是为了求他庇护一样。吕夜紫如此明显的示好,肯定也有她的目的。 不过吕夜紫这次来的目的,还真不是为了他,而是为了江岭科技。 “叶总,咱们的新能源企划,应该是已经通过审查的项目才对吧?” 刚进总裁办公室,吕夜紫就很着急的说。 她也代表吕家,在这次项目中投资了百分之十的股份。新能源项目一旦成功,绝对是开创性的,吕家也很重视。 可就在昨天,燕都方面却传来消息,说上面看了新能源的策划后,认为不合规范,有可能会下达禁令。 这件事还没从燕都传回,还是吕家在燕都有些人脉,所以才提前知道了的。 叶朝歌懵了。 前不久,江岭科技才刚因为秦轩的威胁伤筋动骨,这怎么还没几天,就又出问题了? 随后,叶朝歌就想到了之前曲秘书的电话:叶帆,带走了新能源的企划,去了燕都。 难道这件事和叶帆有关? 叶朝歌立马叶帆,却始终没打通他的号码,又联系了二叔伯他们,他们却对这件事毫不知情,只知道叶帆昨天早上急匆匆的出门了,至今还没回来。 叶朝歌正犯愁呢,曲秘书敲响了办公室的门,很慌张的说:“叶总,刚刚省里送来了文件批示,说勒令我们立即停止新能源企划,因为涉及严重的环境污染!” 勒令停止! 就意味着这个项目彻底没戏了! 要知道,叶朝歌可是已经为此投入了好几个亿了。 “不可能!” 叶朝歌忍不住拍桌子站了起来:“我们的项目是太阳能清洁能源,怎么可能涉及环境污染呢?一定是有人故意搞我们!难道、难道沈欢又得罪谁——” “叶总,您先冷静。” 吕夜紫还保持着镇定,问:“曲秘书,下文件的人,是谁?” “这个……” 曲秘书从手机上翻看了下文件,说:“是杨枫梧。” “杨枫梧、杨枫梧。” 吕夜紫念叨了这个名字几遍,突然好想想起了什么,俏脸唰的就变了:“是杨家人?!” 第142章:拐角的视线 “嗯,谢谢刘叔,等您什么时候有空来凉城,我再好好招待您。” 一脸笑容的叶朝歌,对着话筒殷勤的说着:“那好,就这样,再见刘叔。” 挂掉电话后,她满脸的笑容登时冷冻成了冰霜。 勒令停止的事情是真的。 而且是燕都高层,亲自下达的文件。 叶朝歌在联系关系时,吕夜紫也挂掉了电话:“我托人问了,他们连吕家的面子都不给。不过,还是问出了一个消息。” “什么?” 叶朝歌忙问。 吕夜紫深吸口气,缓缓说:“有人,看上你们公司了。” 吕夜紫确实挺看重这段投资的。 所以出事后,是她率先托人找的燕都方面关系。 不过她钱倒是花了不少,效果却不怎么明显。 别看吕家在明珠算得上名门望族,但俗话说,天子脚下一板砖下去,都能砸到八、九个豪门。 吕家这种规模的,放在燕都乃至全国那些大财阀眼里,就是一乡巴佬。 就和吕家看江岭科技差不多。 当然了,那些大佬对待吕家的态度还是很好的,毕竟吕家也有些关系,而且也很懂得疏通关系。 不过态度归态度,一旦提到正事,他们就开始含糊不清了。 吕夜紫也着急啊。 毕竟他们在这个项目上投资了近八千万资金。 而整个新能源项目,加上华龙集团的投资,足有六七个亿之多。 包括器械、流水线、培养技术工等等,耗费了大量的财力。 研究速度也是一增再增,有望在今年年底前投入生产。 到时候……就等着发财吧。 可谁能想到,就在叶朝歌准备野心勃勃的大干一场,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这个企划上时,上面又勒令停工了。 吕夜紫花了不少钱,总算从知情人士嘴中撬出了一句话:“杨家人,看上了这个项目,想接手,不过他们却不想拿出重金。” “他想出多少?” 叶朝歌下意识问。 “这个数。” 吕夜紫脸色也非常难看的伸出了三根手指。 “三个亿?不可能!” 叶朝歌惊叫。 吕夜紫摇摇头:“是三千万。” 轰的一声,叶朝歌眼眶一下就红了。 都说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叶朝歌没那么视财如命,可听到有人想用三千万接手她几个亿,她也受不了了。 这根本不是能不能接受的问题,这是杨家人脑子有毛病! “那个人就是杨枫梧吗?” 叶朝歌气呼呼的问。 吕夜紫摇摇头:“杨枫梧只是杨家嫡系,真正想接手项目的,是一个叫杨名的年轻人。” “杨名?他又是什么人?” “他是燕都圈子里有名的纨绔之一,凉城离燕都太远,你不清楚也正常。” 吕夜紫喝了口凉茶,轻声说:“我之前也是听家里老爷子提起才知道的,他是燕都杨家人,背景很深厚。算是名臣之后,他的父亲就是全国商业协会的总会长,之前秦轩通过商协对你们施压,就是通过杨家。” 就是杨家,想一口气吃下新能源项目。 叶朝歌咬牙切齿的说:“我们可以适当给他一点好处,但他三千万……也太痴心妄想了。” “那个圈子里的纨绔,都这样。” 吕夜紫很无奈的问:“叶总,你打算怎么办?” “唉。” 叶朝歌叹了口气,一脸的无奈:“明知道杨名是狮子大张嘴,可咱们除了填满他的肚子,也没有别的办法。” 这不是随便说说的。 新能源项目是江岭科技的心血,目前他们根本拖不起啊,数亿的资金,多拖一天,就会损失大笔钱。 更何况,如果再拖下去,也很可能造成华龙集失信。 到时候银行那边,其他合作伙伴那边也没了信心,就会撤销投资,拿合约说事。 到时候,江岭科技的损失就大了。 “不行,我必须亲自去一趟燕都,见见杨名,希望能有缓和的余地。实在不行,就给他们一部分股份。” 叶朝歌下定决心,吕夜紫也点了点头:“嗯,也只有这样了。那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越快越好,我们拖不起,就明天吧。” 叶朝歌说着站了起来:“小曲,公司还是像我没来时那样运转,这几天要麻烦你了。再告诉财务处,准备一笔资金,就算是用钱砸,也必须让他们撤回禁令!” 曲秘书皱眉:“好的叶总,我知道了。那您都准备带谁一块去?我……” 叶朝歌摇头:“你的留在在公司,这样吧,我带、带着秘书处的小董去就可以了。” 叶朝歌本想说要带着沈欢一起去的,可话到嘴边却又改口了。 曲秘书又关心似的说:“叶总,沈先生不是也没事吗,要不要把他也带上。你们一块,好歹安全能有个保障。” 她这句话,好像给了叶朝歌一个借口,缓缓说:“好、好吧。” “那好,我这就去安排。” 曲秘书说完,转身走了。 另一方面,沈欢也没有驱车回家,而是去了趟银行,把银行卡和手机绑定了后,又改了个密码。 接下来,他就准备四处逛逛,找临时店面了。 等叶朝歌赞助的五十万打过来,他就能先盘一个临时店面,准备装修了。 五十万做不了多么厉害的餐厅,但打造一个小吃店绝对不成问题。 不过店面,去哪找? 沈欢一边溜达着一边琢磨呢,巧了,迎面走来一个熟人,他乐了,忙喊:“虎哥!” 被他欺负过两次的虎哥,那可是绝对的本地通。 他肯定比只在凉城待过两年的沈欢,更清楚什么地方适合开店,什么地方又有便宜店面。 虎哥正和哥几个勾肩搭背的走着呢,听到声音后浑身猛地一颤。 扭头看到是沈欢,二话不说撒丫子就跑。 以他的速度如果能参加个什么比赛,绝对能领个名次。 沈欢没追。 虎哥虽然跑了,但却让他想到了另一个肯定也熟知这一套流程的人:韩小雪。 她可是当地特勤,还整天骑着个小摩托四处巡逻,凉城这一亩三分地肯定熟啊。 想到就打电话,沈欢直截了当的拨通了韩小雪的手机号:“喂,韩特勤,我有事想找你帮个忙。” 韩小雪至今都以为他是山海组中人,将来的同时。 所以热情答应:“什么忙?你说。” “我吧,想自己盘个小吃店面,又不知道该去哪。你不是对这块熟吗,所以想找你咨询一下。” “这个好说,你现在在哪,我过去找你。” 韩小雪过去几天连续值班,今明两天都能放假休息,打算干脆陪沈欢出去找。 “我在盛景路西南口……” 沈欢抬头看了眼路边的标志牌时,忽然浑身一颤。 他看到,标识牌后面的大楼拐角,一个戴着卫衣帽的人,在看向他。 见沈欢看去,卫衣帽男又赶紧缩了回去。 沈欢浑身的鸡皮疙瘩猛地冒了出来:这种明明被盯着,却感受不到视线的感觉,沈欢只在一个人身上感受到过。 那就是那晚遇到的蛇首人身的——盘蛇先生! “有情况,等会聊。” 沈欢啪的扣掉电话,拔腿电闪般朝那卫衣男冲去:“老子非得看看你是人是鬼!” 第143章:装神弄鬼盘蛇先生 沈欢在死人堆里睡过觉,在坟头堆里开过派对。 世界上,还没什么能让他害怕。 但他中毒生不如死时,真的怕了。 那种浑身血管都被外来物种充满的感觉,让他光是想起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陈千娇嘴里的盘蛇先生,已经成了他的心魔。 他必须正面对方,击败对方。 不然,他会一直寝食难安。 所以在再次看到盘蛇先生后,他才奋不顾身的冲过追了上去。 沈欢速度很快,对方速度也很快,甚至借助人群,在经过一处公交站时甚至暂时甩掉了他。 这下沈欢真有些震惊了。 这说明对方的智力水平是很高的,绝对不是什么长着蛇头的大蜥蜴。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对方也是一刻都没让沈欢闲着,而是一直缓缓在人群密集的地方穿梭。 速度刚好保持在沈欢不快跑,就追不上来的程度。 可人群中毕竟不能快跑,沈欢只好亦趋亦步的跟着。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 沈欢都逛累了,对方竟然还跟约会的女人一样,不知疲倦。 终于,在一处人群稀少的地方,沈欢全力朝对方冲去。 好家伙,对方溜走的速度比他还快,辗转腾挪间,消失在了一处花坛后。 沈欢来到花坛后后,什么也没发现! 跟了好几个小时的猎物,就这么跟丢了!? 沈欢烦透了,却也无奈,只能先找个地方吃午饭时,一抬头又看到对方出现在了路对面。 它上一刻还消失在了花坛后,怎么下一刻就去了路对面? 瞬间移动? 沈欢真傻了,再次追上去时,对方又采取了上午一样的措施。 他追的缓,盘蛇先生就“溜”他,他追的紧,盘蛇先生就干脆消失。而且还时不时的搞出这种“瞬间移动”的桥段,耍的他团团转。 渐渐的,沈欢明白了,对方就是在消磨他的耐心。 “要不是在城区。” 沈欢恶狠狠的骂了句:“麻的,它们难道是个团伙?不然怎么会一次次把我溜开?” 又是漫长的追逐。 下午三点,对方冲进了一个公园里,随即消失不见了。 沈欢这才注意到,随着一下午的闲逛,他已经追着对方来到了郊区。 公园连接的,就是一座荒山。 荒山名:坠龙川。 传闻中,明太祖年间曾有蛟龙坠落于此。 沈欢寻觅着公园里的一点足迹,下午五点半,夕阳西下时,他终于来到了一处长满了茂密树木的狭窄小路前。 山,并不高。 但却直直的遮住了西边的夕阳。 加上漫天树影,竟然竟小路整个变成了黑黝黝的。此时,沈欢已经很疲倦了,毕竟下午一直在劳心费神的追踪。 而且踪迹来到小路前后,也就断掉了。 沈欢判断,就算进入山林,也很难追上对方,就在打算放弃时他的神经却猛地拉紧! 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唰的冒了出来。 “它果真在这!” 沈欢飞快的扭头,看向一个方向,只是,他刚看过去,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就消失了。 树林中,依旧黑黝黝的,蟋蟀吱吱叫个不停,像是在演奏一场终焉的序曲。 不,这不是幻觉。 沈欢很相信自己的直觉,这种直觉在战场上救了他无数次。 他双眼瞪大,耳朵也竖起来,缓缓踏进了树林。 每走一步,他都小心翼翼,捕捉着四周的细微声音。 可除了蛐蛐叫,树叶儿拍,他什么都没听到,也没再察觉到那种古怪的视线。 明知道山林中有东西,却又找不到的感觉很不爽。 不过在不爽的同时,沈欢心里竟然升起了一丝恐惧。 以前的他,不管是什么时候,在什么环境下,就是在大洋上被几十个海岛拿枪指着脑袋,他也从不知道害怕是什么。 因为他对自己的身手有绝对的信心,凭借他的能耐,足以应该任何危机! 可这次,他真的怕了。 因为他面对的不是敌人,而是未知!世界上最大的恐惧就来源于未知! 倏地,沈欢从怀里拿出了幽蓝短刀。 刺客界称呼它为杀人魔刀血影,坚无不催,削铁如泥! 握住它,沈欢提起了几分精神,微微躬着身子,飞快的向树林中冲去。 十几分钟后,沈欢来到了一片空地在进入了树林中。 越往里走,越靠近山壁,也就越黑。 走到一棵槐树下,沈欢再次停住脚步,像之前一样感受周围的风吹草动。 这次,他平心静气等了很久。 再次确认没有任何异样后,才深吸一口气,从树下走了出来。 只是,他刚闪身出来,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再次倏地升起。 不一样的是,这次更加强烈,更让他毛骨悚然。 就好像他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那双眼睛! 瞬间,沈欢汗毛倒竖。 平静的树林中,只有蟋蟀在吱吱直叫,一切都那么正常,可偏偏,他感受到了被什么东西跟在左右的寒意。 这种位置的恐惧,正一步步蚕食他心里的强大,加上他已经疲惫不堪,如果继续下去,他很可能因为害怕立马逃出森林,以后这玩意就会彻底变成他的心魔! “不然还是走吧。哥们刚了一辈子,怂一会也没人知道。” 沈欢用了咽了口吐沫,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决定还是闪人为妙。 他是个人,很正常的人。 他贪财、好色有私心,在未知危险面前,夹着尾巴的逃窜,也很正常。 拿定注意后,沈欢终于抬腿要往回走。 可就在这时,沈欢想起了陈千娇的话:那劳什子的盘蛇先生,和秦轩一起杀了不知道多少无辜的人。 要不是陈千娇,他也会是其中之一。 哥们反正都在它嘴下死过一次了,还怕个卵? 想到这,沈欢突然有了勇气。 “管你是什么妖魔鬼怪,老子杀过这么多人,还真想尝尝斩妖除魔的感觉!” 沈欢猛地抬头,强忍住头皮的发麻感,拧身看去。 然后,他就看到三个、不,五个、七个……甚至更多的盘蛇先生们。 他们每个,都长着红色的眼睛,一动不动的站在树后,草丛后,死死盯着他,一动不动! 原来,盘蛇先生们有那么多! 怪不得它们会“瞬间移动”,那根本不是什么瞬间移动,而是先藏在一个地方,再让另一个地方的盘蛇先生露面,营造出一种装神弄鬼的感觉。 弄明白了这一点,数量再多沈欢也不怕了,冷笑一声:“我竟然会被这种小把戏骗到,来吧,让我看看你们除了装神弄鬼还有什么本事!” 第144章:杀蛇 能在高手如云的刺客界成为公认的刺客之王,沈欢对自己的硬实力很有自信。 在想清楚盘蛇先生“瞬间移动”的秘密后,他也是信心大增。 不过,能在残酷的战场上活到现在,沈欢更懂的在战斗前先观察形势。 四周很黑,只看影子的话,只有十二个穿着一样的盘蛇先生。 他们都戴着卫衣帽子,也看不清脸。 为首的那个离他最近,其他的要远一些,起码都在十米之外,分散的站在他前、左、右三个方向,身旁也都有大草丛或者粗壮树木。 “你们站这么分散,是为了更好的隐藏身形,引诱我入瓮吗?” 沈欢微微侧目,看了眼身后来的路。 那里安安静静,倒是没有任何埋伏。 可沈欢有种感觉,如果他调头逃跑,一定会遭遇袭击。 为了杀我,可真是煞费苦心啊。 沈欢舔了下嘴唇,握刀的手更紧了。 盘蛇先生人多势众,可面对沈欢时却没有丝毫轻举妄动。 接下来的几秒钟,沈欢和最近都一动不动,就像久别重逢的情人一般,彼此对视着。 “你们布下天罗地网,就是为了和我对视?” 终于,沈欢开口了。 对方就是在等他开口的瞬间,为首的那个动了,倏地消失在了原地。 沈欢也没有丝毫犹豫,脚上用力拔地而起,身子箭一般向一旁的树上扑去。 他判断的很精准,知道盘蛇先生不是消失,而是瞬间趴在了地上,接着黑漆漆的树影和茂盛的草丛冲了过来。 果不其然,沈欢的身子刚跳起,就听到右腿脚下传来嘶嘶的一声怪叫。 咻! 利刃划破空气的呼啸声也同时响起,落在了沈欢刚刚站着的地方。 躲过一击后,沈欢立马拧身反攻,血影瞬间刺出,直插对方后脑勺。 谁知,原本面向地面的盘蛇先生,脖子竟然转了一百八十度,直接面向了沈欢。 同时卫衣的帽檐下,一条碗口粗细的巨蛇也是猛地探出。 沈欢的脸,一下就绿了。 擦,动手前他还以为盘蛇先生不是什么妖魔鬼怪。 结果动起手来,这特么还是个诡异到极点的东西。 正常人,谁能把脸转到背后? 如果不是沈欢速度快、提前挥刀,他绝对会被巨蛇一口咬住脖子,像此前那晚一样中毒而死! 可此时,沈欢挥出的血影有了作用,直接插进了巨蛇的脑袋中。 刺啦! 鲜血迸溅,巨蛇脑袋直接开花。 沈欢毫不留手,落地后转身又是三刀砍下去,巨蛇鳞片很厚,如果是一般的刀刃绝对砍不断。 但在血影面前,它的鳞片显得那么脆弱,三刀下去,它的蛇头也断成了三截。 瞬间,蛇血喷溅,卫衣帽下只剩了半截扭曲的蛇颈,看得人毛骨悚然。 不过,也仅仅是看着吓人。 沈欢知道,哪怕是世界上最毒的毒蛇,在被砍掉脑袋后也该嗝屁了。 成功干掉一个盘蛇先生,也让沈欢微微松了口气时,那个没了脑袋的盘蛇先生,竟然抬起了手! 它手有五指,和人类无疑,手中拿着刀,直刺向沈欢的腰眼。 说实话,它手上的速度并不快,沈欢立马就反应过来,快速扭开了。 可它的举动着实吓坏了沈欢。 它可是脑袋都没了啊! 沈欢全身的筋骨,都在哆嗦,这是人类面对不可思议事情时,本能的恐惧。 但他还是使劲咬住牙,拧身撞进它的身前,血影狠狠刺入它的心窝。 噗嗤! 腥臭的血花喷了沈欢一脸时,他也就地猛地一个翻滚,躬身做好了逃走的准备。 砍头,杀不死。 刺穿心脏,如果还杀不死,那回头路就算再危险,沈欢也不想跟这些鬼东西战斗了! “呃!” 盘蛇先生忽然发出了一声似乎人类才有的闷哼,捂住了胸口。 噗通。 盘蛇先生倒地,整个人抽搐了几下,再也不动。 满地的血,仍在扭曲的蛇身,形成了一个现实中根本不可能看到的恐怖景象。 仅仅一次交手,沈欢就有些头皮发麻。 不过,他的心里也比刚刚多了一份安定:这些盘蛇先生诚然诡异,但也不是干不掉的! 原来,你也不是什么都不怕的! 想明白这一点后,沈欢心中的恐惧终于消散,看着又有两只盘蛇先生压低身形,左右扑过来后,他冷静的一跃,直接抓住了一根倾斜的树枝,骑在了树上。 树枝高约两米多,左边那位盘蛇先生扑空后没有立马追上来。 但右边那位,却和死掉的那个倒霉蛋一样,原本面向地面的脸蛋猛地转向北面,一只蛇头也是快速探出直咬向沈欢。 速度很快,直冲了两米高。 但沈欢这次早有防备,速度更快,直接一刀横插进了蛇头里,把蛇头狠狠钉在了树上! 蛇身则还连着卫衣,耷拉在树下哆嗦了几下后,整条蛇尾都从衣服里抖擞出来了,在半空中扭动着向上缠。 蛇头也嘶嘶吐着信子,大张着嘴巴还想咬人。 沈欢心里发悸,刀刃狠狠往下一压。 喀嚓一声,蛇头两断。 蛇身从两米多高的树枝下落下,不甘的扭动着。 黑暗中,沈欢向下看时还能隐约看到卫衣帽中,露出了一张人的脸。 “麻的,原来还是的活人啊?” 沈欢终于明白了,所谓的盘蛇先生,就是一个人的衣服里,藏了一条巨蛇! 只是人头,一直藏在蛇头里面。 所以,它才能做出那样诡异的攻击,也不怕砍头。 因为沈欢砍掉的顶多是蛇头! 特么的,老子在南米雨林杀了多少条毒蛇?在战场上杀了多少敌人? 人和蛇捆一块,怎么就给老子吓住了? 此时沈欢再也没别的想法,只感觉丢大人了,同时心里也只留下了一个念头:宰了这群装神弄鬼的玩意! “去死吧!” 沈欢低喝一声从树上跃下,膝盖狠狠砸在没有蛇的家伙脖颈上。 这货只发出一声痛苦的惨叫,就脑袋一歪不动了。 此时左边的盘蛇先生也再次扑了过来。 可沈欢一旦搞清楚对方是什么,也就压根不不怕了,一把掐住咬过来的蛇头,同时一脚狠狠踹出,把人踹飞了出去。 有一条蛇脱离了衣服,被沈欢抡成了鞭子,狠狠抽向西边冲过来的一个盘蛇先生。 巨蛇鞭子抽在他身上,直接给他抽倒在地。 沈欢借机扑过去,一个肘击砸晕了卫衣里的人后,瞬间两刀砍烂了两条蛇头。 蛇血不要命的往外喷,沈欢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朝又冲过来的两位残忍一笑:“就你们这种货色,来几个,老子杀几个!” 第145章:放火烧林 “来几个,老子杀几个!” 沈欢低喝出这句话后,没有再等对方扑上来,而是主动出击,狠狠扑向最近的盘蛇先生。 盘蛇先生体内的人类,速度明显要慢一步,直接被沈欢刺中腰眼,一脚踹歪了。 卫衣帽下,巨蛇也是嘶嘶叫着咬来。 这些巨蛇速度极快,力量也奇大。 相信一般三五个成年男性也按不住它,加上行动诡异,蛇毒猛烈,相信除去沈欢这样的猛人,谁见了都得退避三舍。 可沈欢比它们更猛,一刀就把巨蛇砍成了两截。 弄清楚它们是什么鬼东西后,沈欢在动手时可谓相当得心应手。 把蛇头一丢,又一脚跺烂后,沈欢又看向下一个盘蛇先生。 这些盘蛇先生们,都感受到了敌意,帽檐下蛇头纷纷探出,冲着沈欢嘶嘶吐舌,恨不得冲上来把沈欢撕碎。 可他们体内的人,却都怕了。 不怕不行。 从进攻沈欢到现在,过去了连十分钟也不到,可已经有四个盘蛇先生死的死残的残。 他们剩下的八个,又能对沈欢造成什么威胁? 可,他们也不敢跑。 因为他们收到的命令就是宰了沈欢,所以他们只能硬着头皮,再次咬牙冲了过去。 “来得好。” 沈欢呸了一口嘴唇上的血,就想挥刀迎上时,心里忽的一颤,身子猛地向一侧扑去。 常年在刀尖上舔血过日子,为他养成了恐怖的第六感。 就像之前发觉来自盘蛇先生的危险那样,他现在又有了种极度危险的感觉,根本来不及回头去看,就猛地扑向了一旁。 砰! 刚扑出去,一声枪响就从他来的方向传来。 一连三颗子弹,落在了沈欢刚刚站的地方。 沈欢赶紧躲到了一颗树后,就见来的路上站着一个穿着紧身黑衣的女人,端着枪英姿飒爽。 “她又是谁?” 沈欢皱眉时,就见那女人挥了下手。 剩下的几个盘蛇先生,立马作鸟兽散,快速隐匿在了草丛、树林中。 “擦,别想跑!” 沈欢还想追,可刚探出头,就被子弹逼退了。 无奈下,只能看着那群鬼东西溜走后,恨恨的骂道:“你又是什么人?” 对方没回应,只是朝沈欢刚刚打伤的几具尸体那,扔了个燃烧弹。 “不好!” 沈欢大惊。 那些盘蛇先生衣服中的蛇,虽然都被沈欢宰了,可里面的人,他只是打晕了。 还有三个活着呢。 对方竟然要放火烧死他们! 沈欢忙想救人,可每次他露头,对方都会精准的打来几颗子弹阻止他。 很快,火烧起来了。 整条小路,十几米的范围,火光冲天。 等火光彻底包围了沈欢,女人也消失在了昏黄的火光外。 这些火还没大到一定程度,拦不住沈欢。可让他恼火的是,今天他激战一番,可除了弄懂盘蛇先生是什么鬼东西外,啥也没搞清楚。 沈欢找了条还没烧大的缝隙,快速冲了出去时,女人的身影已经不见了。 “擦,算你跑的快!” 沈欢不甘心的骂了一句后,快步走出了树林。 过不了多久,消防人员就会赶来灭火,沈欢该溜就得溜了,不然他满身都是血也不好解释。 在外面的公园里找了家厕所,冲洗了下血迹和灰土后,沈欢才趁四下无人离开。 很多东西,他到现在都还没搞清。 不过亲手干掉几个盘蛇先生后,他这两天的心魔总算除掉了。 至于巨蝰组织目的是什么,他们又还会不会继续派出力量杀自己等问题,现在沈欢想不通,也懒得想。 来一个,他宰一个就好了。 此前顾凌霄数次派出刺客想杀他,不也没成功? 反正老太太在雪莉的保护下不会有危险,这就够了。 就跟心有灵犀似的,刚想到雪莉,她就打来了电话。 沈欢在路边准备正准备打车呢,刚接通,那边就响起了雪莉激动的声音:“沈先生,听说您出院了,您现在没事吧?!” “我很好,你不用担心。” 沈欢随口回应,又问:“你那边呢?” 听他中气十足,雪莉终于放心了,说:“老太太每天都很开心,我也找了专业的医生帮老人家调理身体。” “辛苦你了,如果有什么要我帮忙的,随时开口。” 沈欢语气真诚,随后又补了句:“不过想让我回龙渊的话,还是算了。” 雪莉刚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苦笑一声:“可将小姐最信任的,就是您啊。” “曾经我最信任的,也是她。可她杀我的时候,毫不犹豫。” 沈欢不咸不淡的说完,明显听到那边的雪莉牙齿打了个颤,心里叹了口气:算了,当初背叛我的是将南依,又不是雪莉,她只是一个手下罢了。 这样想着,沈欢改变话题:“帮我查件事。” 雪莉来精神了,立马应和:“您请讲。” “北州巨蝰组织,有一支名叫盘蛇先生的队伍,帮我好好查查他们是怎么回事。” “是。” 雪莉答应一声后,沈欢挂掉了电话。 路边,警笛声持续轰鸣,都是些消防兵去救火。 他也得尽快离开附近,免得被当成纵火嫌疑犯。 天色阴沉。 天南省某别墅区的别墅卧室里,漆黑一片。 房间里没有开灯,只有灰蒙蒙的月光洒进来,勉强照亮里面的两个影子。 如果沈欢在,一定能认出他们一个是秦轩,一个是菲尔斯。 秦轩站在窗前来回踱步,显得很着急的样子。 菲尔斯则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抽烟。 忽的,外面响起了狗叫声:汪汪、汪汪! “他们回来了。” 秦轩眼睛一亮,通过窗户向下看去后,立马皱起了眉头:“一、二……一共九个,怎么四个?” “沈欢是个硬茬子,想杀他,付出点代价很正常。” 菲尔斯淡淡的说:“好了秦少,冷静点。” 话音落下,卧室门被敲响了。 “进。” 秦轩一声令下后,身穿黑色紧身衣的女人推门走了进来。 她脚步很慌张,走到秦轩身边低声说了句什么。 秦轩的声调立马尖锐了起来:“你说什么?!” “属下办事不利,请您惩罚!” 紧身衣女立马吓得单膝跪地,诚恳认错。 秦轩抬手,狠狠甩了她一耳光。 紧身衣女被扇的重重后仰,噗通倒在了地上,嘴角溢出一丝鲜血。 紧接着,秦轩还想冲上去给她两脚时,却被菲尔斯出声打断:“秦少,什么事让你这样大惊失色?你可别告诉我,任务失败了。” “哼,你没猜错。” 秦轩气呼呼的说:“诺雅,你自己说。” 名叫诺雅的女人翻身重新跪下,咬着嘴唇用不标准的中文说:“今晚十二蛇使出动围剿,四条巨蝰被杀。” “沈欢呢?” 菲尔斯皱眉问。 诺雅嘴唇都要咬破了,从嘴里挤出四个字:“安然无恙。” 第146章:沈欢的警惕心 巨蝰。 其实就是蛇。 沈欢干掉的四条就是。 它们经过专业训练,平时温顺的藏在使者衣服中,可一旦接触目标人物,就会瞬间狂暴,进行攻击。 十二蛇使,绝对是秦轩的秘密武器。 它们行动迅捷,力大无比,蛇毒中的亚巴顿病菌,更是世间难寻解药。 它们也是秦轩的刺客锏。 可现在,它们却死了四个,诺雅甚至告诉秦轩:这些巨蝰在沈欢面前毫无抵抗力! 秦轩很生气。 生气,就得宣泄。 他狠狠抬起脚,想给诺雅一脚时,菲尔斯又拦在他面前,开口说:“秦少!发火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秦轩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可他也不敢踹菲尔斯。 毕竟他和菲尔斯只是合作关系。 气呼呼的收回脚,秦轩深吸口气说:“那你说,怎么杀沈欢?” “为什么非要杀他呢?” 菲尔斯重新坐回沙发时,拍了下诺雅的屁股:“出去。” 诺雅赶紧冲向了门口,连滚带爬的离开了卧室。 秦轩没有阻止,只是冷冰冰的说:“你的意思是,沈欢害我不得不叛出秦家落魄至此,我还不能报复他了?” “不是不能报复,只是时间不对。” 菲尔斯淡淡的说:“秦少,你得搞清楚,我们的目标是陈千娇。她是最重要的天煞孤星,而她马上要被带去燕都。到时候她会被山海组的人密切盯紧,到时候再想抓她出来,可就难了。” 秦轩眼角抽了抽,没有再说话。 菲尔斯继续宽慰他:“我知道你如此恼火,是因为沈欢的强大出乎了你的意料。可实际上他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强。” 秦轩皱眉:“什么意思?” “你的十二蛇使,重在突袭。” 菲尔斯解释说:“而沈欢,恰好已经被袭击过一次,已经有了警惕心。奇招,只能出一次,毕竟他曾是一手缔造了龙渊组织的刺客之王,连我的主人顾凌霄,也曾是他一手培养出来的。同样的手段不会对他生效两次。” 秦轩有些头疼:“那你说怎么办?” “他现在再怎么强,也不过是孤身一人。” 菲尔斯端起茶杯,仰头小啜一口:“等完成我们的大事业,像他这样的,你还不是相杀几个杀几个?所以秦少,你现在最重要的是——” “忍耐。” 秦轩补上了两个字,深吸口气:“我知道了,不会再打草惊蛇了。” 山林大火,灭火后发下了数条人的尸骨。 这件事在凉城引发了不小的风波。 之间就说了,凉城已经安宁了太久,近期突然又是刺客又是发现尸体的,立马就成了社会议论的焦点。 一连两天,网上都充满了人民群众的猜测。 走在大街小巷里,都能听到有人在议论这件事。 不过叶朝歌可听不到。 她可不在凉城街上,而是在燕都古都酒店门前台阶上。 她已经在这里站了两个多小时了。 燕都秋天的天气,比凉城冷很多。 北风吹来,吹得她脑袋有些发胀。 “余建成到底想干嘛?还有杨名和杨枫语,区区一个江岭科技,值得他们这样大动干戈吗?” 叶朝歌叹了口气后,低头看了眼腕表。 已经快晚上六点多了,可她们等的余建成还没来。 余建成是这次下禁止令的负责人,也是杨枫语的同事好友。 本来,余建成答应叶朝歌,会在五点一刻准时出现在酒店门口的,可现在已经是六点了,他还没出现。 叶朝歌,还有跟着她来的田小雅和保安王浩。 他们三人已经在这儿等了快一个小时,小雅和王浩脸上都有了不耐的神色。 倒是叶朝歌仍然淡定,穿了一身黑色制服的她,像是秋风里的一颗树,一动不动。 时间继续流逝。 又是一个小时过去了。 天完全黑了,月亮爬上天空,但仍然不见余建成的人影。 田小雅活动了下站酸了的脚丫,低声劝道:“叶总,要不要给余主任打个电话?” 叶朝歌缓缓摇头:“不用了,他可能路上堵车了,再等等。” 田小雅有些着急:“可他就算是堵车过不来,也该打个电话来啊,这不是放我们鸽子吗。” 叶朝歌咬了下嘴唇,没有说什么。 又过了快四十分钟,王浩都等烦了,想申请抽根烟时,余建成终于给叶朝歌打来了电话。 电话那边,余建成言辞含糊,语气倒是乐呵呵的:“叶总啊,实在是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本来说好五点半见面的,谁知道商协那边突然有急事要处理,我怎么说也是商协的小管理,得给属下做表率,实在脱不开身。” 叶朝歌脸上带着笑:“没关系,那您几点有时间,我在这等您。” “啧,怎么说呢,今天吧,我肯定是没时间了。要不这样吧,明天同一时间,我肯定到,就这样吧,我先挂了。” 不等叶朝歌说什么,那边就挂了电话。 看到叶朝歌慢慢放下手机后,田小雅凑过来小声问:“叶总,是余建成的电话吗?” “嗯,是他的。” 叶朝歌点头淡淡的说:“他刚才打电话来说,商协突然有事,他过不来了,推迟到明天这个时候。” “这不是耍我们玩吗!” 田小雅小嘴鼓了起来,气呼呼的说:“我们都定好包厢,在这儿等了两个小时了,他怎么说不来就不来了啊!” “小雅,我们是在外出办事。” 叶朝歌苦笑一声:“我们是要求人,所以他就算是耍我们,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好了,我们吃饭去吧,别浪费了那桌酒菜。” 说完,叶朝歌率先转身走进了酒店大厅内。 叶总都这样说了,田小雅和保安王浩互看一眼,也不好再说什么。 一天时间,很快过去。 又是六点钟,还是在酒店街头。 穿着西装制服的叶朝歌,仍旧是昨天那副精明能干的身姿。可她再精明能干,也等不来想等的人。 随着时间一秒秒流逝,客人一个个来吃饭又离开,一直到晚上七点钟了,余建成还是没来。 看着远处路上川流不息的车流,田小雅噘着嘴,委屈的说:“叶总,余建成不会又不来了吧……” 话音未落,叶朝歌手机响了起来。 接通后,余建成打哈哈的声音就在此传来:“叶总啊,真是不好意思,我今天太忙——” 第147章:房东妙龄 一连两天,叶朝歌都没等到余建成。 叶朝歌认了。 因为她很清楚,人家就是要让她知难而退。 她退缩了,反而顺了对方的心意,到时候禁令卡住,都不用多长时间,只需要半年,就能把正往新能源产业转型的江岭科技,逼的和以前一样,成为只制作灯具的地方小企业。 所以,她还要等。 第三天下午四点,和远在夏威夷,脸上笑容很盛的老太太通过视频电话后,叶朝歌就再次来到古都酒店门前。 秋风萧瑟,外面还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 很冷。 又是两个小时过去了,直到七点钟,余建成才打来电话,推辞的话和前两天一样。 “叶总,我们不能再这样等下去了!” 接连站在门前等了好几天,田小雅直到再怎么下去肯定什么都办不成,满肚子的不满彻底爆发了:“依我看,我们明天还是直接去他们单位,看看能不能再找其他门路好了。” “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的。” 叶朝歌苦笑一声:“小雅,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的。这件事虽然是上面下达的命令,但实际上卡住我们的是商协那边的人。我们根本求不到其他人,就这个余建成,还是吕总千辛万苦求来的。” 田小雅咬着嘴唇,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其实她也清楚,除了余建成,他们在燕都就是两眼一抹黑。 别说找门路,就算去商协,都不一定能见到有话语权的人。 可任谁连续被耍了三天,也会不爽的。 田小雅委屈的说:“可他就是摆明了刁难我们,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啊。” “等明天吧。” 叶朝歌深吸口气,下定了决心:“如果明天还是这样,我再想别的办法。” 其他办法,叶朝歌还真有,只是轻易不想用:几周前,秦轩也曾利用商协,对江岭科技进行了打击。 不过很快,秦轩做的事就被龙首揭穿了,后来秦家老人秦伯毅,亲自给她打了电话道歉,并且提出要补偿叶朝歌。 当时叶朝歌并没有要求任何补偿,不过秦家也因此落了她一个人情。 她只要能利用这个人情,相信禁令这件事,能很轻松的搞定。 不到万不得已,她真不想用这个人情。 不过她现在真的没有任何办法了。 余建成接二连三的失信,也让她失去了耐心。 又是一天中午,等不到傍晚,叶朝歌就拨通了余建成的电话。 刚打通,余建成懒洋洋的声音就响了起来:“叶总,我们不是约好了晚上吗?” 叶朝歌皱眉问:“那余主任您确定,今晚能来古都酒店?” 说到约定,余建成语气含糊了起来:“哎哟叶总,这个我也不好说。今天也有任务,看看吧,应该来得及。” 叶朝歌皱眉咬牙:“余主任,今天已经是第四天了,您见不见总得给个交代吧?” 她语气严肃后,余建成语气也明显不高兴了,冷声说:“叶总,请注意你的措辞。你想要我给你什么交代?” “我、我不是那个意思。” 叶朝歌意识到自己语气太冲了,声音柔和了不少:“余主任,我们真的等不了那么久。” “哼,你的意思是我让你等很久咯?要不是吕夜紫……” 余建成冷冰冰的说到这,语气缓和了些:“唉,这样吧,今晚我一定找个时间,给你一个交代。” 说完,那边就扣掉了电话。 看着外面阴沉沉的天,叶朝歌叹了口气。 和燕都不同,凉城天气好得很。 沈欢出完摊后,就跟其他摆地摊的老板打听,去哪盘个便宜店铺。 现在他手里空有五十万的大额资金,却没处花。 不过他也不是一无所获,根据他的调查,凉城开小吃店最好的地段就是北海街和市中区中间的松山街。 这条街两侧都是中等消费的店铺,每天人流量都不少。 要是能在这开一家店,他的事业就成功了一半。 可问题是,这条街出租大都是整间出租,一二楼一块算的。 而沈欢只想租个门头店,一层就够了。 多租一层,可就多一倍的老本。 中午吃过饭后,沈欢就在松山街上瞎溜达,希望能找到合适的房子,别说,还真打听到了一家只出租一楼的启示。 按照招租广告说的路线,沈欢来到那店门,果然看到上面写着出租一楼。 不过…… 沈欢眉头就是一挑:这家房东,竟然还要面试! 这是找租户,还是找员工呢? 沈欢心里有些不爽时,就见下面写明了标价:六十平的面积,每月只要三千块,还附赠楼上一间侧卧。 同样的商铺,起码得翻个倍。 沈欢心里的不爽烟消云散了——如果他以前的老队友知道,现在的沈欢连几千块都要扣扣索索的,一定会怒骂:这不是俺认识的龙首! 可过了两年摆地摊的日子,见惯了人来人往的沈欢很清楚:每个普通人,都像这样精打细算。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面试试试呗。” 沈欢有了兴趣,推开虚掩的房门,抬腿走了进去。 街道两侧的商铺,大都是两层的楼房,下面是门头店,上面一般就是住所。 现在的一楼,空空荡荡啥也没有。 去往二楼的楼梯口倒是有扇门,门前点缀着两盘绿植。 门上还挂着牌匾:女生区域,男人止步。 沈某人还是讲规矩的,站在楼梯口吆喝了两声:“有人吗,租房。” 没人回应。 但楼上却能隐约听到音乐声。 沈欢又接连吆喝了好几声,上面终于有人回应了:“擦,老娘打游戏呢,谁啊?!” “租房的!” 沈欢回应:“我看这招租启示上说要面试。” 楼梯间终于响起了哒哒的脚步声,还有不耐烦的清脆女声:“切,面试第一条,不能是男人,你被淘汰了。” 随着话音落下,沈欢看到了两条白晃晃的腿,从拐角楼梯上走下。 不过因为视角原因,还看不到脸,只能从声音上判断她应该很年轻。 沈欢问道:“为什么?” “因为楼上住的是两个美女,虽然另一个又讨厌又暴力……但你觊觎我们的美色怎么办?” 随着话音落下,自称美女的姑娘终于走了下来,推开了楼梯口的门。 “知道了,就赶紧走……是你?” 门一推开,小美女就傻了眼。 沈欢却皱起了眉:“我们认识?” “你化成灰,我也记得你!” 小美女掐着腰,瞪着眼低喝:“之前,就是你拿走了本小姐的钱包!” 这下沈欢想起来了,个把月前,一个姓胡的小太妹曾带着一群小混混吃他的白食,结果被叶朝歌拦下了,还强迫她给钱。 当时这位小太妹气呼呼的,把整个钱包都丢给了他,沈欢还记得钱包里有她的身份证,名叫胡妙龄。 只是那时候胡妙龄穿的跟小太妹似的,头发也烫染成了黄毛。 而今天的胡妙龄看上去就是个清纯的大学生。 第148章:意外的表姐 “别急着动手!” 见胡妙龄一副要动手的架子,沈欢皱眉说:“先把租房的事谈好再说。” “呸,谁特么要跟你租房,臭摆地摊的也想跟本小姐同居?” 胡妙龄冷哼一声,围着沈欢看了几圈:“美女报仇,十年不晚,小子,今天算你倒霉。” 沈欢有些无语,试着跟她沟通:“妹妹……” “谁是你妹妹!” 胡妙龄一瞪眼,伸手:“我的钱包呢?” “早丢了。” 沈欢淡淡的说:“你那钱包里总共也没多少钱,陪我的餐费都不够。” “那里面的学生证呢?” “也丢了,你证件照拍的不正规,太丑了,花里胡哨的,建议补办。” “你才丑,那是最时髦的烫发!是本小姐的青春动不动,你竟敢丢了——” 胡妙龄气到了,抬手就想打人。 沈欢会被她打到? 微微侧身就躲开了这一巴掌,胡妙龄巴掌落空,也是直接啪的扇在墙上。 手掌红了,眼眶有点红。 疼啊。 她还想动手、不,动脚,狠狠踹向沈欢。 欢见她小小年纪如此歹毒,也是目露精光,猛地抬手,往前狠狠一按…… 按住了胡妙龄的脑袋。 他个子高,胳膊长,按住胡妙龄后,她的小脚丫根本没长到能踹到他。 抬起来,只能踹空气。 胡妙龄更气了,又去抓他的胳膊。 沈欢却又是一闪…… 总之,胡妙龄压根碰不到他,只有被他耍着玩的份。 胡姐纵横江湖,除了被表姐按在床上打,又何时受过如此屈辱? 眼眶一红,准备发绝招:叫人。 立马,她就掏出了手机,拨通一个号码,喝令道:“彪子,带两个兄弟来我家一趟,本小姐今天要消消火!放心,我表姐不在家,麻溜的。” 扣掉电话后,胡妙龄还眼疾手快的冲到门口,挡住了沈欢的去路:“哼哼,今天你别想逃。” 沈欢又是叹了口气,看来今天要租到这个房子,得用点手段了。 最多十分钟,外面就呼呼隆隆的跑来七八号人。 个个年纪都不大,也就比胡妙龄大几岁的样子。 领头的染着一头绿毛,嘴上还戴了唇环,表情凶恶,进来后就问胡妙龄:“胡姐,你让我们来,就是为了教训这个小白脸?” “对,揍他!” 话音落下,七八个混混撸起袖子走了过来,也不废话,抬手就朝沈欢鼻梁打来。 可沈欢不打小女生,不代表不揍他们。 一个侧身,躲开了混混这一拳后,抬手反击了。 于是,上一秒还得意洋洋,想着“等着挨揍吧”的胡妙龄,就见凑过去的她那些“手下好汉”们,一个个的倒飞而出,倒在地上开始哎哟怪叫。 前面几个,她甚至都没看清怎么回事。只看到最后一个飞出时,沈欢轻轻挥了下手。 真的只是轻飘飘的一挥。 可胡妙龄的小手下,却如遭重击脸色一白,连退数步倒在地上,捂着肚子哎哟哎哟的爬不起来了。 江湖上的确传闻着,某某帮派的打手很厉害,一人能挑几十个的传言。 可传言毕竟是传言。 当胡妙龄亲眼看到沈欢轻飘飘的就能把人揍趴下后,吓傻了:“你、你怎么做到的?” “你猜呢。” 沈欢耸了耸肩,朝她走了一步。 小姑娘吓坏了,想逃,转头就去扒拉门口:“你、你别过来——哎哟!” 不等她开门,门就被推开了。 门板正好撞在胡妙龄脑门上,疼得她抱着脑袋转了几圈,不等抬头说什么,就听门口传来了女人气势汹汹的声音:“胡妙龄,你在干什么?这群混混,是不是又是你找来的!?” 胡妙龄俏脸大变,抬头看向穿着特勤制服的女人,惊道:“表姐,你怎么回来了?!” “你先说,你又欺负谁了?!” 表姐厉喝。 胡妙龄委屈的直噘嘴,忙指向沈欢:“我没有,是他欺负我。” 表姐抬头看向店铺里唯一站着的男人,顿时愣住:“沈欢?” 沈欢也有些哭笑不得:“韩小姐,怎么是你?” 来者不是旁人,正是韩小雪。 沈欢耸耸肩,说明了来意:“我是来租房的。” “你?租房?” 韩小雪有些不可思议,但还是邀请到:“上去喝杯水?” 沈欢自然欣然答应,之后就听韩小雪狠狠训了胡妙龄一顿。 胡妙龄呢,别看在沈欢面前嚣张,在韩小雪面前就是个乖乖仔,只敢点头不敢说不。 等她教训完,才带沈欢上楼。 “妙龄是我小姨家的女儿,她爸叫胡浩民,跟江岭科技是合作伙伴。” 一边上楼,韩小雪一边解释:“我小姨走得早,她爸此前也不是什么良心企业,经常和一群混混搞在一起。妙龄出生后,她爸忙着上岸,也没时间管她,造成了她这样的性格。” “我也没想到,一个小太妹会和你这位女特勤住在一块。” 沈欢也饶有兴趣的说。 韩小雪哭笑不得:“她刚考上大学就不想读了,她爸强制她去读书,又怕她逃课。我又恰好一个人在外面租房,她爸就委托我照看、主要是教训下她。” 原来如此。 沈欢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跟着走进了楼上的卧室。 二楼的面积比下面要大不少。 看起来得有近百平。 不过上下的格局不一样,下面是没有装修的商铺,上面却是民居的装修。 一间客厅在中间,三个卧室分在两侧。 厨房、浴室应有尽有。 和叶家别墅时没法比的,却有民居独有的温馨。 过了会,胡妙龄也上来了,下面那群混混估计被她打发走了,上来后就撅着嘴说:“小雪姐,你不会真打算让他住进来吧?” “人家还不一定住呢。” 韩小雪问道:“沈欢,你不是和叶总住在一起吗?怎么来这租房?” 一边说韩小雪还一边眨眼,似乎再问:这是不是山海组的新任务? 客厅内的家具也都普通平凡,不过有看起来都很平凡,不过有韩小雪和胡妙龄两个漂亮姑娘在,房间的风景就好看了很多。 沈欢把目光锁定在韩小雪的漂亮脸蛋上,把来龙去脉说了遍:“我吧,打算自己出来租个店铺……” 第149章:为难 也许,就连余建成自己也觉得,连续三天放美女鸽子良心过不去。 所以今天傍晚,他终于来到了古都酒店。 和他一块来的,还有其他两个男人。 这两位看着年纪都不大,不过每一个都是心高气傲的主,看人都用鼻孔看。 见余建成带人来,叶朝歌也没意外。 毕竟是私下的酒局,他带几个跟班也正常。早就想到了这种情况的她,还特意几个红包,都塞了不少钱。 想办事,得花钱。 这点道理叶朝歌还是懂得。 反正她现在也不是很缺钱,缺的是余建成点头,取消禁令。 上午打电话时,余建成的语气虽然挺不好的,但大家都是要脸的人,场面话还是要说的。 见面后,叶朝歌率先一脸微笑的迎上去时,余建成也笑嘻嘻的握住了她的手:“你好你好,你就是叶朝歌叶总吧?都说你是凉城第一美女,今天一见果然如此。” 余建成那股热乎劲,就好像几年没见过美女一样。 叶朝歌抽了好几次才抽回来时,余建成身后两位已经走进了酒店大厅。 “您过奖了。” 叶朝歌脸色也有些不好看,强忍着恶心微笑问:“余主任,这两位是?” “这位是杨枫语杨先生,另一位是你们天南省商协的副会长,刘驰。” 余建成一一介绍。 好家伙,原来这不是余建成的跟班,而是两位有头有脸的人物。其中的杨枫语,更是本次事件的罪魁祸首之一。 叶朝歌深深看了他一眼后,和他们打招呼,可两人却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 叶朝歌也不在意,邀请余建成上楼,俩到包厢后,请他坐在了主位上。 刘驰和杨枫语则分别坐在了余建成两侧。 他们坐下后,叶朝歌坐在了对面。 至于田小雅和保镖王浩,则挨着叶朝歌坐下。 等大家都坐下后,田小雅马上按下了服务铃。 服务生立马赶来,先给几位倒了茶和酒后,提醒说马上会上菜。 为了请客,叶朝歌选的古都酒店最好的包厢,别看今晚只有六个人,但这顿饭没有三万块下不来。 不过这和勒令的事相比,都是小钱。 上了些菜后,叶朝歌先开头,端着茶杯笑吟吟的说:“余主任,我来给您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助理田小雅,这位是我的司机王浩。” “不用介绍了,反正以后也不会再见面。” 名叫刘驰的那个公子哥,笑呵呵的说:“叶总,请我们吃饭,就敬茶?” 叶朝歌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很自然的放下茶杯:“是我疏忽了,换酒。” 说着,她换上酒杯端起,说:“今天三位百忙中抽空前来,小女子感激不尽,先敬三位。” 说完,她仰头喝了口。 酒,下去三分之一。 而对面三位,一个动酒杯的都没有。 还是刘驰,还是那副欠揍的语气:“叶总,你这一口的量,可不像很感激我们的样子。” 嫌她喝的太少。 叶朝歌身在生意场,也算会喝酒的,但一口喝掉三分之一,她已经呛得俏脸通红了。 再喝…… 田小雅想说什么,叶朝歌却没给她机会,仍旧笑着端起了杯子:“好,那我就先干为敬。” 说完,她再次仰头喝酒。 白皙的脖颈抬起,慢慢的喝。 能看到酒水从她喉咙咽下,然后皮肤肉眼可见的更红润了。 喝干后,叶朝歌呛得眼睛有些发红,眼珠子也有些晃悠,但脑袋还很清醒,把杯子倒了过来,眼眶红彤彤的说:“这样可以吗?” “呵呵,叶总还真是个豪爽的女人。” 余建成笑呵呵的说着端起杯子,轻轻抿了那么一口。 刘驰和杨枫语也是如此,人家干了,他们却随意一口,这摆明了不把叶朝歌放在眼里。 不过形式比人强,叶朝歌也不会说什么,而是直截了当的说明了来意:“余主任,我这次来,主要是有件事想找您帮忙。” “叶总是想说,贵公司新能源项目勒令停工的事吧?” “对。” 叶朝歌忙说:“我们的项目明明已经通过了安全审核,可……” “谁说你们项目通过了安全审核的?” 刘驰打断了她的话。 叶朝歌一愣:“凉城卫生办啊,我上个月刚去审批过。” “呵呵,江岭科技的新能源项目现在归省里管。” 刘驰淡淡的说:“而经过我们核实,省卫生组里,没有你们的安全审批文件。” 他话音刚落,叶朝歌就忍不住惊呼:“不可能!” 新能源项目,是江岭科技如今最注重的项目。 毕竟一直做灯具的江岭科技,现在急需转型。 所以新能源项目的所有审批工作,都是叶朝歌亲自去办的。 她亲眼看到人家盖上公章,通过了审批文件,当然不相信刘驰的话,焦急的说:“刘先生,早在一年多前新能源项目刚立项的时候,我们就审批过一次。最近制造项目所需设备,我也是亲自去审批的,不然我们怎么可能着手动工呢?” 田小雅也忍不住的说:“对啊,没有审批文件,我们动工可就是违法,你这是在凭空污蔑我们!” “哼,你们就是在违法。” 刘驰冷冷的说:“你的审批文件我们在省里压根就没看到,凉城卫生办也没有备份。” 叶朝歌忍不住站了起来:“不可能!” “没什么不可能的。” 刘驰耸耸肩:“如果有,就拿给我看。正好,余主任是燕都此事的负责人,给他看看你的审批文件,就证明我在说谎了。” “我、我怎么可能随身携带审批文件?” 叶朝歌秀眉蹙起。 余建成主动提到:“那就回去拿,或者打电话,让人送过来。” 余建成说完,叶朝歌终于明白了。 他们今晚,摆明了是来找麻烦的。而且也不用什么阴险手段,就一句审批不到位,叶朝歌就只能被逼自证。 看来,要取消禁令还得几天。 田小雅忍不住叹了口气,同时心里也升起了一股不甘。 人家背景雄厚,势力强大,而叶朝歌呢? 她再有钱,也不过是一介商人,只能按人家的规矩办事。 叶朝歌咬了咬牙:“好,我这就打电话!明天,就能送来!” 余建成眉头一挑,看了眼一直没说话的杨枫语,见他点头后才说:“什么时候我见到了审批文件,什么时候你再跟我谈取消禁令的事。” 说完,杨枫语率先站了起来。 刘驰和余建成紧随其后,离开了包厢。 房间里,顿时只剩了他们三人。 田小雅咬着嘴唇,轻声说:“叶总,我们明明审批过了,可他们却……这里面一定有鬼,我们现在怎么办?” “不管他们打什么鬼主意,都得先打电话,叫人把审批文件送来。” 叶朝歌深吸口气,因为心里还有秦老爷子那尊大佛,也还算冷静,招手说:“大家先吃饭,别浪费了一桌子好菜。” 第150章:醉驾 “极品啊。” 离开包厢后,刘驰忍不住赞叹了一句。 极品指的是谁,不比多说。 一旁的杨枫语抬头看了他一眼,语气冷漠的问:“怎么,刘少对叶朝歌也有兴趣?” “哪个男人面对这种极品,能一点兴趣没有?” 刘驰实话实说,不过接着就叹了口气:“不过,他既然是杨先生您的猎物,我也只敢羡慕羡慕,提前祝贺你早日得手咯。” “哼,谅你也不敢。” 杨枫语冷冷一哼。 刘驰怎么说也是天南省商界的顶级公子哥,地方上谁见了不得礼让三分? 但杨枫语却一点不跟他客气,刘驰脸色立马有些不好看了。 还是余建成站出来打得圆场:“杨哥,别这样说嘛,刘少这次大老远的来也是为了帮咱们。” “呵呵。” 杨枫语淡笑一声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能理解。不过叶朝歌可不是我的菜,只是我家老二,看上了她的公司罢了。” 杨家的老二? 刘征愣了下时,就听余建成笑呵呵的说:“当然了,杨名杨二爷看上江岭科技,我们当然要赴汤蹈火,为他服务。” 杨名! 刘驰心里一跳,惊诧道:“这次是杨二爷的指示?” 杨枫语只是杨家偏房之子,背景虽然也不小,但和杨名这种杨家嫡系大少相比,还是差一个量级的。 刘驰在杨枫语面前,还敢嘚瑟,但在杨名面前就是个屁。 就算刘驰老子来了,也得对杨名客客气气的。 余建成笑呵呵的点头:“其实杨二爷看上江岭科技,是叶朝歌的福分。不过不给她点颜色看看,她怎么会乖乖拱手送人呢。” 杨枫语没有多说什么废话,只是看着问他:“老余,让你安排的事,你都安排好了没有?” 余建成比了个ok的手势:“都跟老板娘说好了,今晚,先给她一个下马威再说。” 他们的对话,包厢里的叶朝歌三人听不到。 叶朝歌先给吕夜紫打了个电话。 吕夜紫也是江岭科技的大合作伙伴,还是新能源项目的股东之一,和叶朝歌是一条线上的。 由她送审批文件来,叶朝歌一是放心,而是希望她能在燕都再托托关系。 扣掉电话后,叶朝歌才唉声叹气的夹了筷子菜。 饭桌上的酒菜基本没动,静静的放在那很馋人。 但叶朝歌却没心思吃,她只是端着茶杯琢磨着,让谁把安全审批文件送来。 “叶总,我给您倒上。” 见叶总茶水杯见底了,王浩殷勤的端起茶壶,这才发现茶壶里已经没水了。 茶水其实都被他喝了。 叶朝歌和田小雅两人还能喝点酒,他可还要开车呢,只能喝茶水。 来燕都的第一天,为了方便做事他们就在车行租了辆大众。王浩作为保镖的同时,也兼顾司机的责任。 其实看着叶总满面愁容的样子,王浩也怪心疼的。 只要是男人,面对漂亮女人时都会心更软。 虽说平日叶总在公司,总是维持着一副冰山女神的模样,但她的难受,又有几人知道呢? 五星酒店的服务还是很到位的,按下服务铃后,很快就有服务生敲门进来,拿走茶壶帮她们续茶水。 别说,新续上来的茶水香味更浓了。 猛喝一杯后,王浩夹了只虾:多好的美食啊,浪费了是要遭天谴的。 一大桌子菜,吃肯定是吃不完的。 即使王浩是这辈子头一次吃这种高档酒店,吃的很卖力,也才吃了十来分钟,就饱了。 相比她,叶朝歌和田小雅吃的更慢,半个多小时,三人才离开包厢,由王浩开车带两人回宾馆。 “都说燕都堵车严重,我还不信。” 刚开没几分钟,王浩就放缓车速嘟囔了一句:前面堵了。 而且堵的队伍还老长。 倒不是因为交通事故,而是前面路口有交警查酒驾。旁边还有拿着摄影界的团队,估计是配合做宣传的。 王浩也没在意,毕竟他只喝了茶水。 车子一辆辆前行,很快就轮到了他们,因为三人刚从酒席出来,身上还带着酒味,摇下车窗时,交警就警惕起来:“刚喝完酒?” “两位喝了,我没敢喝。” 王浩笑嘻嘻的说。 交警可不会因为他的笑脸就失职,拿出测酒精仪器来:“喝没喝不是你说了算的,它说了算,哈气。” 王浩乖乖把嘴凑过去时,已经准备好启动车子了。 可谁想到,刚哈完气,酒精检测仪就红灯闪烁。接着,就响起了急促的警铃声。 “还说你没喝酒?下车!” 交警厉喝着看了眼检测仪的电数值,喝骂声更大了:“醉驾?哼,你小子等着进去吧!” 随着他话音落下,车上三人也都彻底懵了。 三人是一块吃饭的,叶朝歌和田小雅都看的清清楚楚,王浩没喝酒,只喝了茶水。 怎么可能醉驾? 酒驾和醉驾性质是完全不同的,血液中酒精含量每100毫升不超过80毫克的,算酒驾,超过了,算醉驾。 酒驾全名饮酒驾车,最能算违法行为,相对的处罚也比较低。 可醉驾就不一样了,全名醉酒驾车,属于危险驾驶,这可是违反了刑法的。 可以说,人家交警这一句话,就代表王浩最低也会被处以一个月以上的刑事拘留! 江岭科技现在本就面临麻烦,这种时候千万不能再出差池。 叶朝歌忙开门下车,解释说:“交警同志,您的检测仪是不是坏掉了?王浩今晚一滴酒都没沾!” “坏了?” 交警同志还很讲道理,自己朝检测仪吹了口气。 检测仪很正常,没有任何警报。 他给叶朝歌看了眼,表示仪器没坏,接着再次放在王浩面前:“再吹一次。” 王浩只能听话啊,乖乖张嘴吹了口。 检测仪立马红灯闪烁,交警同志再次看向叶朝歌:“还有疑问吗?” “没、没有了……” 叶朝歌傻愣愣的说,人家交警都亲自检测、证明仪器没坏了,她还怎么质疑? 难道王浩偷偷摸摸的喝了一杯? 叶朝歌怀疑的看去,王浩都快哭了:“叶总,我真没喝酒!不信你问田秘书。” 田小雅也知道他没喝酒,可仪器检测的清清楚楚,警方又怎么会相信她们的一面之词? “行了,别狡辩了,压他上车!” 随着警方话音落下,一群记者就一边吵吵着“今晚新闻有了”,一边围了上来。 叶朝歌和田小雅,彻底慌了。 第151章:害臊的小太妹 “这一杯以茶代酒,感谢你的救命之恩。” 说着,韩小雪跟沈欢碰了下杯。 三人就在二楼商铺的小客厅里,韩小雪亲手炒了几个菜,不过因为明天要出警,她也没有饮酒。 沈欢也喝的茶水,他一会还想赶个夜班,去摆地摊呢。 什么? 你问都有五十万了,为啥还要摆地摊? 当然是因为沈欢干一行爱一行……而且还想多招揽几个回头客。 沈欢怎么说,都算是韩小雪的救命恩人,她请他吃这顿饭也有道理。 沈欢既然打算在人家这里租房子,吃饭期间也没少讨论开店的事。这间两层商铺是韩小雪家的房产,工作后她就住在这。 对韩小雪来说,她家里虽然条件不差,但工作后她就没问老爸要过钱花。 出租房屋,也算增加点收入来源,反正空着也是空着。 对沈欢来说呢,租熟人的房子也会避免很多麻烦。 俩人倒是一拍即合,唯有一旁的胡妙龄,这顿饭吃的委屈巴巴,还被韩小雪按着给沈欢赔礼道歉好几次。 吃饭的时候,沈欢都能感觉到这丫头在用眼神挤兑他。 可沈欢回看她时,胡妙龄又会快速挪开眼神。 韩小雪和沈欢都能猜出来,这丫头估计是被沈某人一打好几个的身手吓到了。 饭吃一半,对沈欢又有怨气又有恐惧的胡妙龄,就撂下了碗筷:“吃饱了,我去睡觉了。” 随着房门关上,韩小雪也有些无奈的叹了口:“她也是小孩心性,你别介意。” “能看出来,她本性不坏。” 沈欢随口说着,心想:岂止是胡妙龄小孩心性呢,我没救你之前,你对哥们时不也是跟小孩似的? 看着时间来到八点钟,也到摆地摊的点了,沈欢提出告辞:“时间也不早了,明天我找装修队来看看,就先回去了。” 说着,沈欢起身时韩小雪突然开口:“等等。” 沈欢转头看到她皱着眉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意识到:这妞又有麻烦,赶紧溜。 “那啥,我今晚还挺忙的,你有什么事,我们明天再……” “你知不知道龙渊龙首是谁?” 韩小雪猛地站起打断了他的话,很迫切的问:“我听董仁徒他们话里的意思,好像山海组和龙渊有什么联系,你、你也是山海组成员,能不能透露些给我?” 韩小雪想了很久,她也知道,董仁徒不告诉她某些秘密一定是有原因的。 但杀母之仇在她心里压得太久了。 以前没有目标时,她还能平静生活。 但现在她距离龙渊的秘密那么近,似乎只有一步之遥……让她怎么按耐住心里的那份急迫? 刚从医院回来那几天,她就想找沈欢问了,只是最近工作一直很忙碌,直到今下午才有机会放了半天假。 沈欢呢,又正巧来租房。 韩小雪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沈欢看她着急的目光,啧了一声:“这个,你还是去问老董……” 他总不能告诉韩小雪,就是山海组的青龙出走海外,创立了龙渊吧。 “算我求你!” 韩小雪紧追不舍的逼问,一把抓住沈欢的袖子:“我一定要知道龙首是谁,难道这个机密就那么重要?” 龙首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啊——沈欢心里叹了口气,幽幽的说:“唉,其实我骗了你。” 韩小雪愣住:“什么?” “我吧,已经从山海组退役好几年了。” 沈欢知道,如果不找个理由拒绝,今后恐怕开店也开不会安生,所以真假掺半的说:“我退役的时候,国外还没有龙渊刺客组织呢,所以那些机密,我也不知道。” 他说话时,凝望着韩小雪的眼睛,目光真挚。 真挚到韩小雪根本没怀疑他在说谎,而是一下没了精神,松开沈欢重重坐在椅子上。 看来这妞,也是有故事的人。 沈欢没再说什么,朝门口走去。 走出商铺,沈欢打算上街拦出租车,刚走到路边路灯旁,脑门上忽然呼呼风起。 “谁?” 沈欢抬头,就见一个球、阿不,是个女人、抱着路灯杆子出溜下来。 他赶紧抬手托住,防止女球落在他脑袋上。 接着,他就听到一声低声惊叫:“谁敢摸本小姐?!” 咦,胡妙龄? 沈欢抬头看向商铺二楼,就见一间窗户开着,看来这丫头谎称吃饱睡觉,可实际上却从窗户偷偷溜了出来。 窗口距离路灯杆足有快两米远。 她也敢跳出来,在古代那就是女中豪杰,不过在沈欢眼里就是:皮。 “沈欢?!” 胡妙龄也发现大手主人是谁了,大惊失色,忙喊:“你放开我。” “你确定?” 沈欢反问。 胡妙龄在一米七的“高空”,坐在一个男人的手掌上,别看她跟个小太妹似的整天和混混一块玩,但她从小到大,还真没和男人这样亲密过。 胡妙龄很害臊,更羞耻,转头去拍沈欢的胳膊,俏脸发红的说:“赶紧松开,l氓!” 沈欢很听话,抽开了手。 胡妙龄可没想到他会突然松手啊,刚刚她能从路灯杆上慢悠悠滑下来,全靠双手抱着呢。 但此时,她一只手可是脱了杆,去拍沈欢胳膊了。 登时,她另一只手就挂不住全身的重量了,唰的朝地上摔来:“啊!!” 完了完了,要摔开花了! 胡妙龄忍不住闭上眼时,一双大手牢牢接住了她。 她只有一米六的身高,身材也很娇小。 沈欢接住她毫不费力。 胡妙龄却心惊胆战的愣了好一会,还是沈欢的声音点醒了她:“喂,醒了没有?赶紧下去。” 胡妙龄这才发现,她几乎是被沈欢抱在怀里的。 她单薄的后背就贴在沈欢身上,能感受到他的心跳。 她俏脸更红,赶紧跳下来躬身做出一副要打架的模样,瞪着眼地势汹汹的,像个小豹子。 沈欢看着好笑:“怎么,你想打架?” “没!” 胡妙龄一缩脖子,论打架,她都不是彪子的对手,更别说把彪子当孙子揍的沈欢了。 但气势上输了,道理上也不能输,胡妙龄质问:“你、你干嘛占我便宜?!” “是你自己坐下来的。” “那也是因为你站的地方不对。” 胡妙龄鼓着嘴说:“反正你占了本小姐的便宜,就必须答应我,不能把今晚的事告诉韩小雪。” 提起韩小雪,胡妙龄小心翼翼的扭头看了眼店铺。 里面安安静静,没有半点动静。 倒是松山街头,忽然响起了呼啸的引擎声,随后,就见一辆黄色敞篷跑车从街头冲来,吱嘎一声停在了两人面前。 跑车上,坐着一个全身潮牌的小年轻,一副拽拽的样子打量着两人:“哟,胡妙龄,这是你男人?你什么时候喜欢上这种吊丝了?” 第152章:妙龄的邀请 沈欢很生气。 不是因为跑车里的黄毛叫他吊丝,而是因为他说沈欢和胡妙龄是一对。 天地良心,沈某人虽然金盆洗手了,但在国外潇洒时,也是睡过超模,好莱坞一线女星的。 胡妙龄虽然模样还不错,但她这种沈欢可看不上。 “我不是她……” 沈欢刚想皱眉解释一句,就见胡妙龄一把抱住了他的胳膊,冲对方冷冷的哼了声:“我就是看上穷小子,也看不上你。呸!” “你!” 跑车里的年轻公子哥气得骂了声,再次启动了车子:“哼,我懒的跟你吵,反正今晚你别忘了赴约。还有二十分钟就在蟠松山开跑了,你可别怕了,不敢来。” “本小姐会怕你,等着瞧!” 胡妙龄话音落下,对方已经踩下油门扬长而去。 看来,这位年轻公子哥应该是看上了胡妙龄的几分姿色追求她来着,但她没同意,所以引发了矛盾。 不过这些可跟沈欢没关系,见前面过来辆空出租,他想伸手拦住时,却被胡妙龄扯住了:“那啥,你、你能不能帮我个忙?” 沈欢皱眉:“什么忙?” 胡妙龄眉头一扬:“去一趟蟠松山?坐本小姐的保时捷!” 要不是实在没办法了,胡妙龄才不会带沈欢去赴约。 可她好不容易才从二楼逃出来,不把那个死皮赖脸追求她的公子哥比下去,非憋屈死不可! 至于比什么,看刚刚公子哥开跑车时那股拉风的劲就能猜到了:赛车。 不过赛车活动,都是要求两人在车上。 一个开车的,一个领车员。 胡妙龄他们的赛车没那么专业,只是跑一些郊区山路,用不着专业领车员,但依旧有个不成文的规矩:车上,必须两人同行。 这是为了安全着想。 毕竟大家都是年轻人,赛车过程中,情绪激动下很容易大脑充血,做出不明智的决策来。 胡妙龄和那位公子哥约了比赛,按规矩必须得带一个伴儿才行。 本来她是打算拉上彪子的。 可彪子倒霉催的,被沈欢一顿胖揍,胡妙龄下来之前给他打电话,他还因为肌肉受伤下不来床呢。 那咋办? 总不能不赴约吧? 想了很长时间,胡妙龄只能先出门,打算找彪子某个兄弟凑数。 但眼下看来,时间已经来不及了,无奈下,胡妙龄只好把目光投向沈欢。 虽说这家伙和她闹了很多次麻烦,但不管咋说也就是个摆地摊的穷小子。本小姐亲自出面邀请,还能坐宝马……他凭啥不答应? “不去。” 沈欢毫不犹豫的拒绝:“我回去还要摆地摊呢。” “摆地摊?” 胡妙龄一脸的无语:“摆地摊有啥意思,有没有点理想?我带你去赛车!” 赛车? 一群小屁孩,能赛出个屁来? 沈欢顿时更没兴趣了,摆了摆手就打算走人。 但接着,胡妙龄就咬牙说:“我可以给钱!” 钱! 很上道啊。 沈欢停住了脚步。 胡妙龄哼了声:“你摆地摊,不就是为了赚钱吗?陪本小姐飙车,本小姐可以给钱、怎么样?” 沈欢转头,打量着她。 胡妙龄一身服装也都是明牌,每一件都大好几千的那种,这足以证明她的财力。 “你是保时捷?” “保时捷轿跑。” 胡妙龄很骄傲的样子:“我考上大学,老爸给我买的。” “那你不差钱咯?” 想到之前胡妙龄的钱包里也没几个钱,沈欢很质疑的说。 胡妙龄表情登时有些难堪:“我、我不差钱好吧,就是老爸管得严了点。” “那你能给多少?” “三千……不,八千,够你摆地摊俩月了吧?” 胡妙龄昂着小鼻子说。 沈欢眉头挑了下:“八千,你打发要饭的呢?” “那你要多少?” “最少十万。” 沈欢懒洋洋的说:“你都开保时捷了,连十万块都掏不起?” 十万在胡妙龄心里,不算大数字。 胡家别墅里吃的用的,哪个不是价格昂贵。可她自从考上大学,老爸就对她严加管控,怕她学坏。 每个月的生活费一降再降,现在都降到一个月三万块了。 三万块在凉城,已经是很多白领一个季度的工资了。 可对胡妙龄来说,只是勉强够花。每月都剩不下,更别提积攒十万块钱了。 所以沈欢狮子大开口后,她就有些为难:“十万太多了吧?” “十万都没有?” 沈欢故意提高了腔调:“没想到你看着光鲜亮丽的,原来是个穷酸鬼。” 胡妙龄可是心高气傲的主,一下忍不住了:“你才穷酸鬼!十万就十万,走。” 说完,她率先朝街头走去。 松山街头有个大型商场,她的车估计就停在那。 小丫头还是年轻,受不了激将法—— 沈欢心里想着,嘴上却很不客气的说:“看在十万块的面子上,哥们勉为其难陪陪你好了。” 她的保时捷是一辆银色女式轿跑,一看车型沈欢就能猜到这辆车卖价掉不下一百二十万来。 看来胡妙龄的老爹对她虽然约束多,但也很溺爱。 “你会不会开车?” 来到宝石车前,胡妙龄突然问道。 沈欢点点头:“会是会,不过你不是打算赛车吗,不热热身?” “我得想看看蟠松山公路什么样,你先开。” 胡妙龄把车钥匙丢给沈欢,绕过车头,坐在了副驾驶上。 沈欢上车后,一边启动车子一边问:“蟠松山就在西郊,那里路段还挺危险的,每年都有人出车祸,你不认识路也敢开?” “有、有什么不敢的。” 胡妙龄很嘴硬,俏脸却有些发白,她用手机查蟠松山,结果蹦出来的全是车祸死亡的新闻,看得她心惊肉跳的。 沈欢看出来了,这丫头就是在逞能,提醒道:“这么危险的路赛车,万一撞下山崖,可就是车毁人亡啊。” “我、我打不了开慢一点嘛。” 胡妙龄还在逞能,见沈欢一脸不屑,昂着脖子说:“要你管呢,赶紧开车,慢腾腾的人家还以为我怕了他们呢。” 沈欢轻踩油门,把车子开出停车场,淡淡的问:“你想让我开多快?” “比赛八点半开始,还有十分钟……” 念着导航的数据,胡妙龄俏脸忽然就不好看了,银牙咬得咯咯作响:“被他们耍了!蟠松山还有二十多公里,我们根本赶不到的!” 沈欢懒洋洋的说:“再加五万。” “什么?” “再加五万,十分钟,保你不会迟到。” 沈欢打着方向盘,淡淡的说。 “你当开飞机呢。” 胡妙龄气呼呼的说:“咱们可是在市区,你要是十分钟能开到蟠松山,我给你加十万——” 话没说完,她就再也没法正常开口了。 因为沈欢徒然踩下了油门,车速瞬间提起,保时捷的引擎呼啸着、带着车子变成了一道银色闪电瞬间飞出。 那种感觉像是要把一切、包括胡妙龄的意识都狠狠甩在风中。 让她只能下意识放声尖叫:“啊!!” 第153章:有我在你输不了 刺激! 只能用这一个词,来形容胡妙龄现在的感觉。 太刺激了,谁能在市区飙车,飙到时速超过一百二? 这个速度放在高速上,或许不算快,但在路况复杂的市区,就显得格外刺激。胡妙龄发誓,沿路的摄像头都拍下了她的超速录像,明天,她估摸着就得吊销驾照了。 但她却来不及让沈欢停下,因为每隔一段路,车子就会为了避免撞上障碍物调整一下。 这一下,绝对是最刺激的。 好几次胡妙龄都以为自己要撞上前面的车,嗝了个屁的了。 可每次,沈欢都恰到好处的打着方向盘,擦着而过。 怦怦!怦怦! 胡妙龄心儿剧烈跳动着,她甚至有种幻觉:沈欢再开快一点,她就能看到天堂了。 终于,随着吱嘎一声刹车,保时捷稳稳停下。 沈欢很贴心的帮她按开了安全带,又伸手推开了车门。 紧接着,妙龄小姐就下车、张嘴:哇—— 胡妙龄只感觉连肠子都要吐出来了,足足两分钟后,才扶着车门站了起来。 她的心儿,还在怦怦直跳,喘着粗气问沈欢:“几点了?” “还差两分钟才开始。” 沈欢淡淡的抽着烟:“你还有机会再吐一次。” 胡妙龄眨了眨眼,看向四周。 坡上,灯光闪烁。 她们赛车的地点就在那,短短十来分钟,他们竟然真的赶到了! 胡妙龄满脸的不可思议,本来下车后骂沈欢不要命的心思也没了。 倒是沈欢伸过了手来。 胡妙龄还以为这家伙好心要扶她一把呢,下意识抓住了他的手,想再次坐上车,却被沈欢一巴掌拍开了:“抓我手干嘛,给钱,二十万。” “我身上没现金。” 胡妙龄有些不耐烦,嘟囔着说:“真是掉钱眼里了,怪不得只能摆地摊,没出息。” 刚说完,后面呼啸的响起了刹车声。 同时,也响起了小青年惊诧的声音:“胡妙龄,你、你刚刚不是还在松山街吗?什么时候……” 原来是刚刚开黄色跑车的公子哥,他比胡妙龄早出发得有七八分钟。 本来他以为胡妙龄肯定会迟到弃权呢。 胡妙龄得意的一笑:“本小姐鬼神莫测,其实你这种人能理解的。” 话音落下时,坡上一个戴着帽子的壮汉,拿着喇叭冲他们喊:“比赛马上开始,就剩你们两辆车了,赶紧的!” 胡妙龄赶紧上车,催促着沈欢把车开过去。 赛车的举办点,就在坡上十几米的地方,此时周围已经站满了观众。 这些人都很年轻,最大的也就三十来岁,男的手里拿着香槟,怀里搂着美女。女的呢,一个个也都穿着清凉,空气中弥漫着荷尔蒙的味道。 他们,都是来寻求刺激的。 赛车路就是蟠松山的环山路。 这条路晚上即使在这赛车也不会影响道路正常使用,原因有二,一是极少有车辆从这里走,二是这里属于凉城和隔壁岚口市的交界,路面弯道多,很能展现车技。 不过第二点,是对那些有赛车经验的老手来说的。 像胡妙龄这种新手,一旦车速过快冲出路面,迎接她的就是蟠松山近四十度坡度的陡峭山坡。 如果真出现那种情况,胡妙龄有三条命也都得送在这。 但这种危险对那些老手来说,就是刺激之处了。 开到赛车点前,沈欢就见四周已经停了四辆车。 清一色的轿跑,外形倒是一个比一个好看,但真要论起赛车的性能,还真都不怎么地。 这时,各辆跑车的副驾驶上,也都坐上了监督人。 胡妙龄也下车绕过车头,准备换到驾驶座上时,却见隔壁一块开上来的公子哥,竟然坐在了副驾驶上,请了一位造型很彪悍,绑了一头脏辫的男人,坐在了驾驶位上。 脏辫男人胡妙龄认识,人称追风哥,以前是专业车手,本身不是什么名贵出身,但在他们这群贵公子圈子里却很有知名度。 胡妙龄看到后,立马大喊:“郑贝尔,你耍无赖!” 名叫郑贝尔的公子哥立马贱兮兮的说:“谁说我要自己跑了?我只是跟你赛车,赛的是车,懂不懂?” 说完,郑贝尔就跟大爷似的点上一根烟,不理胡妙龄了。 胡妙龄气得笑脸通红。 她本来就不熟悉路段,怎么可能跑得过专业的追风哥? 她真后悔,就不该一气之下答应郑贝尔的挑衅来赛车。 可此时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一个穿着火辣皮衣,身材好到爆的女人,以及举着牌子站在了路中间。 旁边,也响起了裁判的声音:“等我们的车女郎落下旗子,你们就可以出发了!” “哦!!” 欢呼声,响彻山腰。 这些观众们无不是年少多金,他们家庭富裕,生活顺风顺水,最需要的就是刺激。 赛车、尤其是在这种随时可能出现车祸的危险路段赛车,绝对够刺激。 别看胡妙龄整天像个小太妹似的,身边也有混混跟着,可这种场面,她真没见过。 如果是在一刻钟前,她还会头脑发热不管不顾,但经历过沈欢狂飙十分钟后,她才意识到飙车有多刺激。 她如果飙到那种速度,能保证握住方向盘,而不是抬手捂住眼睛吗? “那辆保时捷车主,赶紧上车!” 旁边的裁判,催促了起来。 胡妙龄却后悔了,她真希望此时韩小雪能出现,一边骂她,一边把她抓回去。 一旁,郑贝尔欠揍的声音再次传来:“胡妙龄,你不会是临阵怂了吧?” “你、你才怂了!” 胡妙龄又顶了句嘴,也顶没了自己的退路。 现在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她狠狠一咬嘴唇,打开了抓住车门把手时,另一只大手,按住了她。 沈欢懒洋洋的声音,也响了起来:“再添十万,我帮你跑赢。” “啊?” 胡妙龄愣了下,这才想起:我身边不就有一号飙车猛人吗? 此时,裁判那边也不管胡妙龄了,倒计时的声音响起:“十、九……” “好,十万就十万!” 十万买个面子,太值了!胡妙龄赶紧绕过车头坐在副驾驶上。 沈欢也不急不缓的开门上车,插上钥匙启动车子时,裁判的“一”已经落下,赛车女郎已经放下了旗子。 其他四辆车呼啸启动,风驰电掣的冲了出去。 胡妙龄着急呀,赶紧喊:“快、快!” “别着急。” 沈欢不急不缓的系好安全带,又弹了下烟灰,才踩下油门淡淡的说:“有我在,你输不了。” 第154章:不要命了 如果有人问沈欢:胡妙龄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沈欢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他:贵人。 沈某人给叶大小姐辛辛苦苦当演员演丈夫,一年才五十万。 而今晚不过短短半个小时不到,沈欢就从胡妙龄手里坑来、咳,赚来三十万了。 胡妙龄已经见识过沈欢的车技,也很相信他。 裁判席对保时捷车主临时换人驾驶也没啥意见。 正如郑贝尔说的,他们是赛“车”,是来找刺激的,又不是正规比赛,他们才不管谁开车,谁坐副驾驶。 因为要换司机,沈欢起步要比别人慢,他踩着油门冲出去时,女郎已经准备从车道中间离开了。 见沈欢呼啸冲过,她还冲沈欢抛了个飞吻。 要不是胡妙龄在那激动的喊“快!快!”,沈欢说什么也得好好欣赏一会。 他们启动就慢一步,这两保时捷加速也不快,很容易就被前面的四辆拉开了差距。 他们刚加速到六十时,前面的车已经争相冲过了第一个弯道。 就算是最慢的那个,也拉了他们五六十米远,来到了弯道前。 胡妙龄着急的催促着。 沈欢却不及,把烟头一弹,猛踩油门。 轰! 引擎似乎一下被点燃了。 胡妙龄再次体会到了来时的感觉,整辆车都化成了一道影子,越开越快。 最慢的那辆跑车里的公子哥,此时也来到了弯道前。 第一个弯道弯度就不低,安全起见,公子哥及时减缓了车速时,副驾驶上的漂亮姑娘噘着嘴说:“张少,人家都比咱们快啦。” “嘿嘿,着什么急,反正不是我们垫底——” 话音未落,旁边就响起了风暴般的呼啸,接着,保时捷的银色影子就瞬间超过他们,没有半点减速的意思,直冲进了弯道里。 “靠,弯道超车!胡妙龄不要命了?!” 这公子哥真被吓到了,赶紧减速让路。 他都能预见到了,胡妙龄那个疯子在拐弯时一定会把不住方向盘,冲下悬崖。他当然得让远一点,免得被波及。 “停车!停车停车!!” 胡妙龄比谁吓得都厉害,扯着嗓子拼命尖叫着。 她不是没见识过沈欢的技术,可这样的弯道还开快车,不是找死吗?! 她喊了,但沈欢仍不减速。 你找死,别拉上本小姐啊! 胡妙龄都快哭了,吓得捂住了眼睛,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用大拇指都能想到:她和沈欢一定会冲下山崖,死的连妈都认不出来。 “沈欢,本小姐做鬼都不会放过你的!” 胡妙龄声嘶力竭的喊出最后一句话,她此时真的恨透了沈欢,后悔不该听信他胡说:一个摆地摊的,这辈子见过几次保时捷?会懂赛车? 可她的声音并没有传出,准确的说,是被瘆人的摩擦声压过了:吱嘎—— 沈欢,狠狠转动了方向盘。 车胎几乎是以极限的摩擦力,拉着车身没有甩飞出去。 弯道,过去了。 往外甩的惯性消失了,胡妙龄提到了嗓子眼的心儿,也猛地落下。 她难以置信的睁开眼,就见车子已经重新驶在了平直的路上。 胡妙龄呆呆的看着沈欢朝下一辆车追去,喃喃的说:“我、我没死?” “要死,也得等我赢了赛车,你把三十万给我后再说。” 沈欢淡淡的说着,再次加速,甩开了后面那位公子哥。 这哥们真的看傻了,喃喃地说:“才一个弯道,胡妙龄就把咱们甩下了?我没看错吧?” 副驾驶上漂亮妞,也咽了下口水:“张少,他、他刚刚的速度……是不是不要命了啊?” 的确。 沈欢刚刚开出的车速直奔一百六。 在正规赛车场上,顶尖车手用顶尖赛车,能弯道跑出两百的时速。 可他们毕竟不是专业车手,这也不是专业车道,能开出这个速度,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这群公子哥的接受范畴。 他们赛车是为了找刺激,不是为了找死! 在他看来,胡妙龄简直就是在玩命。 张少叹气说:“看来给胡妙丽开车的那位,也是个高手。” 副驾驶的女伴喃喃的问:“那他们是不是有机会拿冠军?” “呵呵,那还是想多了。郑少的司机追风哥,可是我们凉城最快的车手。” 张少自信的说:“郑少开个两百时速,都跟玩一样。” 张少没说错。 追风哥的确已经跑出了两百的时速。 作为曾经的专业车手,陪这群少爷赛车对他来说就是娱乐,加上蟠松山路难跑,平时他只需要跑个一百二三的时速,就能稳稳压这群不敢开快的公子哥一头。 可现在,他不跑两百不行。 因为在经过第三个弯道后,后面的沈欢就已经超过了其他车子追上了他,几乎咬住了他的尾巴。 银色保时捷,就如同一只猎豹,而他开的黄色跑车就是被追赶的猎物。 不加速,就得被猎豹追上,狠狠咬断咽喉! 副驾驶上的郑贝尔啥时候跑过这种速度,缩着脖子有些不敢看路了,只敢看后视镜,见银色保时捷追了上来,他也着急:“追风哥,不能再快了?” “跑直线,能,但前面就是弯道,我们必须减速。” 追风哥紧张的说。 他减速没关系,保时捷也减速的话,他就还能保持领先。 但保时捷会减速吗? 不会! 以沈欢前两个弯道的经验来看,胡妙龄可以肯定沈欢不会减速,绝对会在下一个弯道,超过郑贝尔! 一次次濒临死亡又一次次安然无恙,胡妙龄心也大了起来,没那么怕了,激动的欢呼着:“超他!” 她似乎已经看到了众人的欢呼,和郑贝尔气恼的模样。 原来,真正赛车这么刺激,又这么爽。 没想到,沈欢虽然是个摆地摊的吊丝,却有一手超高的车技。 弯道来了,沈欢终于成功追上了郑贝尔的车。 “马上就到他车头了!加速,超过他!” 胡妙龄激动的喊着,俏脸却突然猛地变色,欢呼变成了尖叫:“啊!!” 因为她们的车追过郑贝尔车尾的部分时,追风哥突然驾驶着车撞了过来。 车皮,已经发生了摩擦。 此时想避免相撞只有两个办法了:一,追风哥加速,把保时捷落在后面。 二,沈欢乖乖减速,错开两辆车。 追风哥是要用这种方式逼迫他们减速,如果沈欢还不减速,处于外侧的他们,必然会因为撞击冲向山崖。 到时候,他们跑不了一个车毁人亡的下场! 胡妙龄的眼珠子直了,心儿都在哆嗦:“沈欢,快减速!” 减速? 沈欢冷笑一声,反而继续踩油门,车子再次加速。 胡妙龄脸真白了:完了,沈欢也不要命了! 第155章:心理博弈 追风哥敢拦车,沈欢就敢撞。 这不是不要命,是啥? 而且现在沈欢就算再刹车来了,可以说下一刻,两辆车就会撞在一起。 到时候处于外侧的保时捷一定会撞在护栏上,十有八九会冲下山崖,九死一生。 而追风哥和郑贝尔,也绝不会好过,或许不会死,但起码也得撞个脑震荡。 所以不止胡妙龄吓坏了,前面开车的追风哥也吓了一跳。 他是想用这种办法,逼退保时捷。 可谁知保时捷这样头铁,追风哥可不想为了一个胜负,落下终身残疾! 一旁的郑贝尔看到这一幕,吓得都抱住了脑袋,一张脸刷白刷白的。 咋办? 追风哥怂了,开始减速,此时他已经不希望能把对方逼到刹车了,只希望对方也减减速,好降低撞车的损失。 其实追风哥很清楚,想避免撞车还有另一个办法,就是他主动撤离外侧的车道,继续减速转向,让对方超车。 不过此时他们已经进了弯道,此时再减速转向,很可能会撞在内侧防护栏上。 这,绝对是最差的选择,追风哥只希望保时捷车主胡妙龄,能管管驾驶座上的疯子! 可胡妙龄哪还有管沈欢的心思? 她已经绝望,甚至闭上眼开始祈祷上帝时,竟然听到旁边的沈欢忽然笑了。 都这时候了,他怎么还笑得出来? 胡妙龄一咬牙,抬头想骂沈某人,结果刚张嘴身子就再次猛地往后一顿,车子,再次加速! 沈欢,又采下了油门。 这小子还敢加速? 追风哥也吓坏了,他都服软减速了,沈欢就不能乖乖减速,大家都安全不好吗? 还是说,沈欢非要逼的 心里刚冒出这个疑惑,就见保时捷在后视镜里急速放大,竟又是连续几番加速。 “疯子!疯子!!” 追风哥吓的脸色刷白,疯狂嘶吼。 如果保时捷以这种车速跟他相撞,保时捷肯定会被装下山崖,十死无生,但他和郑贝尔也绝对会因为剧烈撞击和内侧山壁狠狠相撞。 到时候,重则嗝屁,轻则,也得落个终身残疾! 追风哥再也不敢迟疑,踩下刹车的同时,猛地一打方向盘把车拐向内侧,狠狠撞在了护栏上。 即使主动撞在防护栏上,也比和保时捷撞在一块,要强! 砰! 黄色跑车撞烂了内侧护栏,追风哥和郑贝尔的脑袋狠狠扎进了安全气囊里。 幸亏,追风哥是熟练车手,及时减速了。 也幸亏,郑贝尔这辆跑车的安全带、安全气囊的性能是业界顶尖。 他们虽然受到了剧烈冲击,但不至于受到更严重的伤害。 郑贝尔第一时间就因为冲击力晕了过去,追风哥还顽强些,脑袋埋进气囊的瞬间,眼角余光看到超车的保时捷,一骑绝尘扬长而去。 轰鸣的引擎,似乎在嘲笑他的失败。 追风哥不敢的撞进气囊中,晕过去前,心里唯一的念头就是:那小子,真不怕死吗? 胡妙龄心里再问同样的问题。 看着前面的路上再无一辆车的她,瘫靠在背椅上,冷汗津津。 沈欢则跟个没事人一样继续开车。 很快车子就来到了重点,掉头折返时,速度就没那么快了。 因为他们不仅淘汰了最快的追风哥,后面的几辆车也被他们拉了很远。 跑个第一,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 啪! 沈欢单手握着方向盘,点燃香烟的声音响起,惊醒了胡妙龄。 她咕噔咽了口口水时,正巧车子再次来到黄色跑车撞车的路段。 看着路边一动不动的车辆,胡妙龄咽了口口水:“沈欢,他们、他们是不是被我们害死的?” “他们没死。” 沈欢提起死亡时,声音平静:“就算死了,也是他们自找的。” 刚刚的弯道超车,完全是一场心理博弈。 沈欢料定了追风哥不敢玩命。 追风哥怕了,为了避免断胳膊断腿的主动撞向护栏时,沈欢也就赢了。 “对,不怪我们,都怪他们故意别我们的车。” 胡妙龄小脑袋不停的点着,很赞同沈欢的观点。 此时,迎面一辆车才刚刚驶来,和保时捷擦身而过不久,后面又传来了吱嘎的刹车声。 很显然,他们看到郑贝尔的车撞上护栏后,停车去查看情况了。 胡妙龄还有些担心:“真死不了?我们要不要也去看看?” “死不了,黄色跑车最后减速很及时,最多撞个脑震荡。” 沈欢淡淡的说着,又轻描淡写的拐过几个弯,问:“一会到终点,别忘了结账啊。三十万,现金还是手机转账?” “咳,这不还没到终点吗。” 胡妙龄干咳了声,装模做样的转移话题问:“那啥,你和我表姐,什么关系?” “特勤和民众,见过几次面。” 沈欢实话实说。 胡妙龄舔了下嘴唇,又说:“不过我看我姐对你好像挺有好感的样子呀,你、你俩真没什么?别客气嘛,咱俩这关系,你要是想追我姐,我一定帮你当僚机!” 她对我有好感? 那是想从我嘴里套话——沈欢无语的想着,突然明白了什么,皱眉说:“胡妙龄,你不会是想赖账吧?” 不是为了赖账,胡妙龄咋会眼巴巴跟他套近乎? 果然,这丫头嘿嘿讪笑一声说:“我、我是没那么多……” “你有多少?” “八千。” 胡妙龄很心虚的说:“我钱包里就这么多。” 沈欢眼珠子瞪得老大,吱嘎一声把车停在了路边:“八千你就敢跟我叫十万?” “我可以帮你追我表姐!我姐,韩特勤韩女侠,老爸退休前可是当年市里一号人物!” 胡妙龄拍了拍胸脯:“三十万能追上她,你都该行善积德了。” “我老婆还是凉城第一美女呢。” 沈欢毫不买账:“赶紧给钱,没钱就把车抵押了,反正等明天你驾照也该被吊销了。” “不行!我爸会打死我的!” 胡妙龄又急又气,堂堂胡大小姐,她啥时候为钱犯愁过?只能无奈的说:“能不能拖拖,下月我跟老爸多要点零花,再还你。” 放在当刺客那些年,要是有人敢欠沈某人的钱不还,不用他动手,龙渊的手下就会出动,把欠债的丢到北州挖煤了。 可沈欢总不能这样对胡妙龄吧? 无奈的叹了口气:“那你写个欠条。” 胡妙龄撇了撇嘴:“真小心眼,不就是三十万吗。” 一边说着,胡妙龄赶紧拿出纸笔写好欠条,还装模做样的按了手印。 沈欢好整以暇的收好,眼瞅着后面响起了其他赛车追来的声音,他才启动车子,朝终点驶去。 而此时的蟠松山终点,裁判们正眼巴巴的看着来路。 裁判正在侃侃而谈:“不出意外的话,今晚还是我们追风哥的获胜。这两年来,还没人能破掉他的不败神话。看,车来了,这次追风哥更快——咦,来的怎么是辆保时捷?” 第156章:叶朝歌遇到麻烦了 新的记录,诞生了。 今晚蟠松山,有人打破了追风哥的不败神话。 胡妙龄的保时捷以压倒性的优势停在路边时,现场的气氛达到了最高峰。 裁判声嘶力竭的在哪喊:“新的王,诞生了!” 那些年轻男女们,毫不吝啬尖叫和欢呼,围着胡妙龄和沈欢高呼冠军。 胡妙龄可太享受这种被崇拜的感觉了,笑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沈欢才懒得和这群小屁孩一块欢呼。 他们只是在寻求刺激,根本不懂真正的赛车手在竞技场上的惊心动魄。 不过很快,欢呼就停止了。 因为后面纷纷归来的车辆带来了黄色跑车撞车的坏消息。 还有人指责是不是沈欢用下三滥的手段逼追风哥撞了车,不然他怎么会跑赢呢? 对此,胡妙龄一脸骄傲的让他们查行车记录仪。 当大家看到沈欢弯道超车的极限操作后,再也没有疑惑了。 胡妙龄享受了一番恭维后,本来想还在郑贝尔面前装会比呢,但他不省人事,沈欢有催着赶紧走,她也没再多留。 上车后,胡妙龄的兴奋劲也褪去了不少,开始担心收尾的事了。 她赛车,还在市区超速,一旦查下来肯定会吊销驾照的。 这件事被老爸知道了,肯定少不了一顿挨骂。 “哼,都怪那个郑贝尔。” 胡妙龄愤愤的骂着。 九月大学开学,她刚上学第一天,就被几个男生缠上了。 其中一个,就是郑贝尔。 这货看上了她,主动追求了俩星期,结果胡妙龄一直对他爱答不理的。 郑贝尔和胡妙龄接触一段时间,了解她的性格后,知道她是那种受不了刺激的骄傲女人,就提出赛车,赢了两人就处对象。 胡妙龄当然不乐意啊,要拒绝时,郑贝尔就笑话她怂了。 堂堂胡小姐,会怂? 于是乎,胡小姐答应了,也就有了今晚这场闹剧。 郑贝尔追求无果,自己估计还磕了个脑震荡。 光是想想,胡妙龄就很开心。 不过也更后怕。 幸好有沈欢救场,不然她就惨了:“就他那个没出息样,还想追本小姐,做梦。” “是挺没眼光的。” 沈欢耸耸鼻尖,应和道。 “我怎么听着不像好话呢。” 胡妙龄皱眉琢磨了会,突然凑近了沈欢,仔细打量着他:“沈欢,你到底是什么人呐?” “摆地摊的。” “胡说,摆地摊的会赛车?” 侧着脸看开车的沈欢,越看,胡妙龄越觉得这家伙竟然还有那么几分帅气。 身为不良少女,她最喜欢学校外的坏坏男孩。 因为那些坏坏男孩,说话做事都很装比,不懂事的小女孩,就会觉得他们很流弊。 不过遇到真的很流弊的沈欢,胡妙龄就有点小小的心动了,眼珠子一转,道:“沈欢,本小姐看你资质不错,要不要当我男……” “不当。” 沈欢直接打断:“你要啥没啥,我瞎了眼才当你男朋友。” “你!” 胡妙龄气得凤眼瞪大,撅着嘴说:“你懂什么,追本小姐的多了去了。” “那你找别人去呗,我看那个姓郑的就不错。” “郑贝尔?” 胡妙龄撇撇嘴:“他就是冲着我家家产来的,我爸就我一个独生女,娶了我将来就能继承我爸的产业。知道我爸是谁不?胡浩民,胡马集团老董。” “我媳妇儿还是凉城第一小富婆呢。” 沈欢还真没吹牛,江岭科技经过两轮投资后,叶朝歌现在还真得算是凉城第一小富婆了。 不管是身材样貌,还是家世背景,叶朝歌都碾压胡妙龄这个小丫头片子。 不过胡妙龄又怎么会把抠门的沈欢,和叶朝歌的丈夫联系在一块呢? 她只是不屑的撇撇嘴:“吹牛。” 俩字刚出口,突然响起了嗡嗡的手机震动声。 沈欢接起电话,就听那边传来了一个焦急的声音:“沈欢,你有没有见到妙龄?你走后,我就没见过她!” 韩小雪的来电。 她估计是发现胡妙龄溜走,着急了。 一旁的胡妙龄听到表姐的声音,赶紧做嘴型提示沈欢:说不知道。 沈欢却无视了:“她就在我旁边呢,马上送她回去。” 胡妙龄俏脸垮了,噘着嘴狠狠瞪了沈欢一眼。 韩小雪也很纳闷,不过却也很理智,听出沈欢在开车了,冷声说:“那等你送她回来,我再教训她。” 说完,扣掉了电话。 胡妙龄脸色更难看了,气呼呼的质问:“你就不能演个戏,帮我圆一下吗?!” “我给别人演戏,都是五十万起步的。你有钱吗?” 沈欢淡淡的说着,停在一个红灯前时,手机再次嗡嗡响起。 这次是个未知来电。 接起后,沈欢还没问对方是谁,那头就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沈欢,你在哪呢?今晚有时间吗?” 声音很慵懒,很妩媚。 一听就知道,对方一定是位妩媚御姐。 大晚上的,谁找沈欢,还问他有没有时间? 不用细想,胡妙龄就猜到了:肯定是他的女朋友! 眼珠子一转,胡妙龄鬼点子来了,小脑袋突然凑了过来,一把挽住了他的胳膊,甜腻又清脆的说:“亲爱的,谁跟你打电话呢。” 谁让沈欢跟韩小雪告我的状呢? 本小姐非得把你和你女朋友搞黄咯! 胡妙龄想的倒是不错,可沈欢下一句话就让她气红了脸。 沈欢只对电话说了八个字:“你是哪位?打错了吧?” 靠。 对方不是沈欢女朋友! 那本小姐不是白白叫了他一声亲爱的? 吃亏了! 胡妙龄俏脸一变再变,抽回胳膊靠着窗户生闷气了,沈欢却压根当她不存在。 正如他所说,对胡妙龄这种还没发育好的妞,他没兴趣。 不过电话对面这位慵懒御姐,他倒是很想知道是谁。 御姐也很快咯咯笑着回他:“这么快就把我忘了?别忘了咱们在办公室还有过一次情缘呢。” “吕夜紫?” 沈欢想起来了,皱眉问:“打电话找我有事?” 如果吕夜紫打算用那次的事,要求他什么事,沈欢会让她后悔的。 不过吕夜紫明显没打算这样干,她笑声收敛,严肃的说:“叶朝歌在燕都遇到麻烦了,明天一早我就赶过去,你有时间吗?” 第157章:恶毒计划 “什么?” 沈欢愣了下。 叶朝歌的麻烦也太多了吧?怎么去燕都,也能遇到事? 沈欢不由的有些着急问:“她怎么了?” 吕夜紫叹了口气:“具体的很负责,江岭科技新能源的项目有问题,上面要安全审批文件。叶总打电话要我去公司拿,再送去燕都。结果我去了江岭科技才打听到,审批文件和策划书一块被叶帆带去燕都了。” 说到这,吕夜紫叹了口气:“还有她在燕都也遇到了点事,扣在治安队了。你在哪?我就在江岭科技大厦,你有空我跟你当面说。” “好,那你等我,我很快就到。” 沈欢挂掉电话,改变了车的方向。 胡妙龄有点着急:“哎,你去哪啊,还没送我回家呢。” “我先去办个事,到了公司你自己开车回去。” 沈欢懒得多说,胡妙龄噘着嘴还想抱怨什么,但见他很着急的样子,又不敢开口了。 很快,沈欢就来到了江岭科技总部门口。 值班的保安见是陌生车辆,立马出来拦截。 但沈欢摇下车窗露脸后,保安就立马放行了,还给他打了个敬礼。 见保安的恭敬态度,胡妙龄也很惊讶:“你、你是江岭科技大人物吧?保安怎么还给你敬礼呢?” “凉城第一美女是谁知道吗?” “叶朝歌啊,谁都知道。” 胡妙龄撇撇嘴,很不屑的说:“我还记得她去过你地摊上买东西,还不给钱呢。” “凉城第一美女是我什么人,我应该有告诉你吧?” 沈欢又说。 这下,胡妙龄愣住了。 沈欢早就说过,他老婆是凉城第一美女。 胡妙龄还以为他在吹牛,没想到是真的?! 见沈欢快速停车,焦急的朝办公楼走去后,胡妙龄大眼睛还闪烁着,没有反应过来。 燕都城,金玉良缘酒店套间中,叶朝歌茫然的坐在沙发上。 她才刚从警所回来十分钟,就从手机上看到了这样一条新闻:《南方美女总裁来都,竟纵容司机酒驾》! 看着巨大的黑色标题,和王浩酒驾被抓的照片、视频,叶朝歌委屈的嘴唇都咬白了,双眸中也有雾气浮上。 事发才几个小时,网上就出现了大量评论。 评论中又很多人“在现场”,很真情实意的说明了来自凉城江岭科技的总裁叶朝歌,来燕都的目的,和为什么会纵容司机酒驾的前后。 大致意思是说,叶朝歌在古都酒店,宴请了某位体制内的人员。 为了达到自己的目地,她不惜出卖美色陪酒,甚至贿赂了对方,但却遭到了大义凛然的拒绝。 叶朝歌事情没办成,开始借酒消愁。 评论中还有叶朝歌把一整杯白酒几口喝干的动图,明显是包厢内的人才能拍到的。 而她的司机呢,也在酒席上多喝了几杯,三人也没叫代驾,直接开车就走。 检测仪显示,王浩体内的酒精含量严重超标,要不是交警发现的及时,恐怕又会引发车祸啊。 “胡说八道,他们污蔑我!” 叶朝歌眼角的泪水,忍不住的往下落,再也看不清网上的口诛笔伐。 王浩,现在还在拘留中,根据规定起码一个月起步。 田小雅,也气得眼眶通红,咬牙说:“叶总,这就是一个阴谋,人家早就布置好了这一切。就等着把您和咱们公司搞得身败名裂!” 擦了把泪,田小雅继续说:“这还只是新闻呢,等明天,一定会上报纸的。” “我、我知道是谁在算计我们了。” 叶朝歌喃喃的说着,双眼无神的看向了窗外:“肯定是那个杨名,他要用这种卑劣的手段,来低价收购我们的项目!” 在来燕都之前,叶朝歌就听吕夜紫提起杨名要低价收购的事了。 田小雅咬着牙的点头:“对,肯定是他!叶总,等明天一早,我们就去治安队,让警察去开发部,找那个余建成调查清楚,还我们一个清白!” 叶朝歌却摇摇头:“小雅,你觉得警方会相信我们的话吗?王浩酒驾是实锤,他现在已经被带进了治安队。而我们根本一点证据都没有,谁会信我们的话?对了,吕总那边有消息了吗?” 田小雅摇摇头:“刚出治安队我就给她打电话了,现在都还没联系。” 叶朝歌叹了口气:“你先回去休息吧,等养好精神,我们等审批文件送来再说。” 田小雅咬着嘴唇还想说什么,但也知道此事得先解决一件事,再解决另一件事才行。 而除了这样做外,她也没啥好办法了,只好也嘱咐叶朝歌早点休息后,走了出去。 “贿赂?凭什么!” 看着手机屏幕中那个刺眼的标题,叶朝歌恨恨把手机丢在一旁。 事件发生后,王浩就被闻讯赶来的警察带走后,她和田小雅也被带进了警所。 出来时,她就让田小雅给吕夜紫打了电话。 其实她也很清楚,就算吕夜紫赶到,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吕夜紫虽然在燕都也有些人脉,但毕竟不是在明珠,她能使出多大力?又怎么可能对抗的了杨家? 怎么办? 叶朝歌茫然的蜷缩在沙发上良久,终于下定了决心:明天,我就去找秦伯毅老爷子。 可就算是有秦老爷子的面子在,王浩违法的事,就能洗脱嫌疑吗? “唉,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叶朝歌叹了口气,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先拨通吕夜紫的电话,问问明天几点到。 电话响了两声就接通了。 但吕夜紫却没给她带来什么好消息:“叶总,出问题了。审批文件被叶帆带走了,公司里也没有备份,现在新能源项目,根本就相当于没过安全审批!” “什么?!” 叶朝歌秀目瞪大,瞳孔紧缩,彻底愣住了。 一个完整的阴谋,也在她心里展开:杨名,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利诱了叶帆,让他带出了新能源项目的安全审批。 随后,又用一纸禁令把叶朝歌逼迫来燕都谈判。 拖她的这几天,就是为了准备陷害。 今天她去赴约,不知道对方用了什么手段让王浩检测酒精不通过被逮捕,以此为导火索引出叶朝歌的贿赂问题。 等明天一到,叶朝歌是项目也保不住,声誉也保不住。 想全身而退,只能答应对方的低价收购! 杨名的计划,够全面,也够恶毒! 第158章:秦家被封锁了 早上八点。 燕都城的太阳高高升起时,沈欢和吕夜紫终于赶到了燕都城。 昨晚吕夜紫把事情告诉沈欢后,他只回家睡了几个小时,早上五点半就出发了,飞机在天空飞了两个半小时。 在路上,吕夜紫把叶朝歌遭遇的那些事,跟沈欢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让沈欢杀个人在行,但商场上那些事,他就屁都不懂了,除了嗯嗯啊啊两声,屁点正经话也没说出来。 吕夜紫也没当回事。 她知道沈欢背景惊人,不过优秀男人也未必各方面都优秀。 商业是沈欢的短板,也很正常。 八点半,两人打车来到叶朝歌的酒店,刚推门进去,就听到了田小雅关心的声音:“叶总,早饭送来了,您先吃点吧。” “我没胃口。” 叶朝歌话音落下,吕夜紫正巧推门进来。 “吕总,你来了。” 看到吕夜紫出现后,叶朝歌声音沙哑的说出这五个子,又看向了沈欢:“你也来了?” 沈欢耸了耸鼻子,没说话。 吕夜紫解释说:“我听说王浩被进了治安队,带沈欢来算代替他的保镖职位。” 大家都是女孩子,万一有点什么粗活累活,就会交给王浩去做。 王浩被抓,沈欢就成了替代人。 叶朝歌点了点头,问:“你们吃饭了吗?酒店的早饭刚好送来,我让服务生添两双碗筷。” “不用了。” 吕夜紫拒绝道:“叶总,还是先想想该怎么办吧。” 来的路上,吕夜紫想了一路,结果也没想出该咋办来。 叶朝歌自认自己的业务能力不错了,可还是碰壁了,这次来燕都城不但没有搞定新能源项目的禁令,还把江岭科技和她的名声都赔了进去。 昨晚,叶朝歌一点也没睡。 翻来覆去的想该怎么办。 可最终她能想到的办法,还是去找秦伯毅老爷子。但因为审批文件的事彻底黄了,王浩也是酒驾在先,就表面的证据来说,她是不占理的那方。 所以她真怕连秦老爷子,也帮不上忙。 但这已经是最后的办法了。 吕夜紫和沈欢赶到后,叶朝歌心里稍微宽慰了些,情绪也放松了不少,说出了她的想法。 提到秦老爷子的时候,沈欢有些惊讶。 吕夜紫则是直接被吓到了,秦伯毅老先生那是何等英雄,他出面,杨家再嚣张也得给个面子,肯定能解决啊。 两人讨论着,吕夜紫就催叶朝歌给老爷子打个电话。 事到如今,叶朝歌也没别的办法了,拨通了当时秦老爷子留给她的私人手机号。 电话响了很久才有人接通,可电话那头却不是秦老爷子本人,而是一个更年轻严肃的声音:“你是谁?” 这个声音很低沉,带着股威严。 叶朝歌下意识的就回答:“我、我是叶朝歌,请问秦老爷子在吗?” “叶朝歌?” 电话那头重复了遍这个名字,随即好像想起了什么一般,恍然道:“这个手机,暂时被安全的人保存了。你打电话的事,我会转告给老爷子。” 说完,那边就啪的扣掉了电话。 叶朝歌懵了。 这是什么意思? 秦老爷子的手机,怎么会被安全的人保存? 打不通电话,叶朝歌没有放弃,起身说:“吕总,你刚来,先休息。小雅,开车送我去秦家老宅。” “秦家老宅?” 田小雅愣了下:“叶总,我不知道在哪啊。” “我知道。” 叶朝歌快速说,当时秦老爷子为秦轩的事给她道歉,不是说说而已,真的给了她地址和私人手机号。 如今总算能派上用场了,叶朝歌整理了下衣服,快速走向门口 田小雅当然紧随其后,她们俩离开后,吕夜紫才看向沈欢,问:“沈欢,这件事你怎么看?” “我能怎么看,用眼珠子看呗。” 沈欢无所谓的说着,疲怠的打了个哈欠,他昨晚睡得晚,今早又起得早,肯定会累。 他也确实不知道怎么看这件事,毕竟他是个商场小白。 不过他知道,叶朝歌就算是去秦家,也会一无所获。 毕竟安全的人在这个节骨眼上保管秦老爷子的手机,很容易就能猜到原因:秦轩和北州巨蝰组织之间的勾结,被上面发现了。 安全的人正在彻查秦家。 果然,当田小雅开着车拐进一条胡同里,没等开几米远,就被穿着战士服装的士兵拦下了,远远看去,还能看到封锁的警戒线。 不问缘由,直接挥舞着枪杆子,请她离开。 田小雅只好挂上倒挡,缓缓离开小巷。 此时,叶朝歌真有些傻了。 找不到秦伯毅,她该怎么办? 秦家,怎么会被战士封锁起来呢? 叶朝歌坐在车里,刚垂头丧气的想到这,就见另一条胡同口,一个国字脸,白须眉,慈眉善目的老人家,坐在摇椅上看着报纸。 听到车的声音,老人家扭头看来,有些惊讶:“咦,你不是报纸上的姑娘吗?” “报纸?” 叶朝歌心里一紧,探出车窗外:“大爷,什么报纸?” “喏,就这。” 大爷抬起报纸亮给她看,上面的大字标题,就写着凉城叶朝歌的名字。 大半个版头,更是贴着她的照片。 内容隐约可见,报道了叶朝歌司机王浩严重酒驾的行为。 看叶朝歌脸色一下难看了,大爷明白了,笑呵呵的问:“小姑娘,酒驾可不好啊。你开车来这里,不是酒驾吧?” 叶朝歌委屈极了,咬牙辩解:“我没有,新闻都是在污蔑我们!我们来这找秦、就是来想找人帮忙的。” 她不敢随意替秦老爷子的名字,这位大爷却很明白:“你们是来找秦老头的吧?这几天劝你们别来了,他、哎,惹到麻烦了。听说,他那个叫秦轩到底孙子,在被送去医院前,被什么组织给劫走了,所以上面才有人封锁了这条胡同。” 秦轩被危险组织劫走了? 叶朝歌心里喃喃重复了一遍时,大爷已经把报纸收了起来。 叶朝歌确认找不到秦老了,再也没了办法,只鞥开车回到酒店时,已经中午十一点了。 上午急匆匆的叶朝歌,此时彻底傻呆呆了,回来的路上他们还带了报纸。 买报纸时,小报亭里好几种晨报,都报道了昨晚的事。 一个个标题起的都很夸张,都在添油加醋,把叶朝歌说的恶迹斑斑。 没人在乎真相是什么,很多时候,人们只是需要参与讨论,才不会在意真相。 此时,叶朝歌的恶劣行为,已经传遍了燕都城。 怎么办? 叶朝歌失神的坐在沙发上,送来午餐也没心思吃。 直到酒店前台打来电话,说有个叫叶帆的人找她。 叶朝歌的双瞳,一下就红了,跺着脚从沙发上站起:“叶帆在哪?!” 第159章:家贼难防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 原本,叶朝歌的全部心神,都已经被接连而来的麻烦占据了。 但听到叶帆的消息后,她的怒火,一下充上了心头。 一切的起因,都是因为叶帆带走了新能源项目的审批文件,这才让杨名抓住机会,给她下绊子。 以前,叶帆也惹出过不少麻烦,可他毕竟是叶朝歌的弟弟,所以她一直包容。 但这次叶帆铸成大错,叶朝歌再也忍不住了,听到叶帆来了,咬牙就站了起来。 门开了。 戴着鸭舌帽,低着头的叶帆走了进来。 叶朝歌快步走到他面前,抬手就是一巴掌:啪! “叶帆,你知不知道你做了什么?!” “我、我知道错了。” 帽子掉了,叶帆低着头捂着脸道歉,头也不敢抬,低声说:“是我对不起你,你就算打死我,我也没有怨言。” “打死你?!如果打死你能挽回损失,我一定——” 叶朝歌说不下去了,怒火让她红了眼、堵了嗓,她只想抬手,狠狠抓了过去。 田小雅忙抱住她的胳膊:“叶总,有话好好说!外面有……” “你松开我!让我打死这个混蛋!” 可她根本拉不住叶朝歌,几天来积攒的怒气变成了力量,冲开了田小雅的束缚。 可就在她又要一巴掌扇过去时,却看到门口方向闪烁了几下。 接着,咔嚓咔嚓拍照的声音接连响起。 叶朝歌僵硬的转着脖子看去,就见门口蹲着三五个举着相机,咔嚓咔嚓拍照的记者。 她僵住了。 田小雅也终于有机会把那半句话说完:“叶总,有记者跟着叶帆一块来的。” 天子脚下的燕都城,治安是全国最严的地方。 都有多久,没出现酒驾、贿赂这种社会新闻了。 叶朝歌的事件一经报道,可以说就成了所有人都关注的焦点。 这群记者出现在她房间门口,咔嚓咔嚓拍照的后果可想而知:最多俩小时,叶朝歌打人的新闻,就会出现在新闻头条上。 吕夜紫眼疾手快,忙去拦:“谁让你们进来的,这是我们的家事,出去!” 可她已经来不及了,记者仍在咔咔拍照。 最要命的是,被扇了一耳光的叶帆抬起头后,竟然满脸都是淤青的红肿。 戴着帽子的他低着头,还看不出来,但此时的他就是个猪头! 我就打了一巴掌,他怎么就变成了这样了? 叶朝歌愣住了,呆呆的看着模样狰狞的叶帆。 叶帆这厮竟然还冲她很欠揍的笑了声。 一下子,叶朝歌就明白了,他是故意来找挨揍的! 果然紧接着,记者惊诧的声音就响了起:“天哪,叶朝歌好狠,把人打成了这样?!” 接着,又是咔嚓咔嚓一顿乱响,闪光灯此起彼伏,吕夜紫推了他们几次都没推动。 她细胳膊细腿的,能推得动抗摄影机的大汉吗? 吕夜紫忙回头喊:“沈欢,快来帮忙。” 沈欢耸耸鼻子走了过来,轰鸟似的冲记者摆了摆手:“出去,不然我动手了。” 记者会搭理他吗?仍旧对着镜头咔咔拍照。 沈欢只好动手,抓住一个摄影师的衣领。 摄影师是个一米八多的壮汉,又扛着不轻的设备,加起来得有二百多斤。 可在沈欢手里却如同鸡仔,被提起后忙喊:“唉,你干嘛——啊!” 话音未落,摄影师就被丢出去,重重落在外面的走廊上,噗通趴在地上。 记者很懂里的利用舆论的武器,高喊:“你敢打人,拍他——哎哟!” 他的话也没说完,就被沈欢像丢沙包似的,狠狠丢了出去。 其他记者也不例外,不超过三分钟,全被沈欢扔到了走廊,然后啪的关上了房门。 这群记者都懵了:好家伙,那小子看起来瘦巴巴的,哪来那么大的力气? “刚刚那小子是谁啊?会不会是叶朝歌的丈夫?” 一位穿棒球衫的记者心有余悸的问。 另一位挠着头回答:“不像,他看起来就是个摆地摊的,叶朝歌那种小富婆能看上他?你们谁拍下他的脸了?一会儿回去人肉他!” 刚刚大家的焦点都在叶帆身上,没几人注意叶朝歌。 “我拍了,那小子等着上新闻吧。” 一个矮个子记者得意的笑着,低头查看自己的相机:“咦,我相机的内存卡呢?完了,照片没保存!” 经他一说,其他记者也忙去查看自己的相机。 好在其他相机没有出问题,拍叶帆的那些照片也都还在。 他们这才松了口气,如果没拍到叶帆被“暴打”的照片,他们回去可就没法交差了。 门内,沈欢咔的锁上门后,随手朝垃圾桶里丢了个什么。 吕夜紫一直在留意沈欢的动作,看向垃圾桶后就发现那是张掰断了的相机内存。 眨了眨眼,吕夜紫低声问:“你怎么不怕所有的相机内存都偷过来?” “不是偷,是拿。” 沈欢耸肩解释:“那些大型相机可是自带内存的,我总不能把相机砸了吧?” 那样会把事情闹大的。 吕夜紫了解似的点点头时,房间里叶朝歌已经重新坐在了沙发上,捂着脸呜呜哭泣着。 满脸青肿的叶帆,却笑得很开心:“姐,不是我说,您是斗不过杨少的。乖乖把江岭科技送出去,咱们还能落点好。” “滚!” 叶朝歌抓起沙发靠枕,狠狠砸了过去。 叶帆不敢还手,只好悻悻离开。 临走时,留下了一张字条。 上面写着一个时间地点,估计这就是最后谈判的地方了。 看着上面某酒店的名字,吕夜紫叹了口气:“哎,看来只能去谈判了。小雅,你让服务生把早餐送到房间来吧,我们先吃饭。朝歌,你也消消气,一上午没吃东西了。” “我马上去。” 田小雅答应了一声,快步走了出去。 不大的工夫,服务生就推来了餐车。 早点很丰富,其中不少都是燕都名菜。 不过叶朝歌几个人心情沉重,根本没有任何食欲,挑挑拣拣的吃了一点就不吃了。反倒是沈欢,甩开腮帮子胡吃海喝。 叶朝歌看着就心烦,忍不住要说什么,但最终却叹了口气,蜷缩进沙发内。 等沈欢吃饱喝足后,田小雅喊来服务生收拾了一下。 这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钟了。 叶朝歌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满脸疲怠的所:“吕总,你看有没关系,先去治安队,试试把王浩保出来,我在这儿看看能不能等来秦老先生的消息。” “嗯,我在警所还是有点人脉的,我这就去,田小雅,我们走吧。” 吕夜紫点了点头,带着田小雅快步走出了房间。 第160章:杨名是谁 “一块吃嘛,这么多菜别浪费。” 沈欢夹起一块鱼肉嚼两下咽下去后,抬头看了眼叶朝歌。 “我吃不下。” 坐在沙发上的叶朝歌低声回答,确实吃不下,尤其是一想到过不了多久,她打人的新闻就会出现在新闻上,她就浑身发抖。 到时候,她和江岭科技的声誉会一落千丈。 怎么办? 似乎除了去字条上说的地方,她没第二条路可选。 叶帆留下的字条,写着皇朝酒店302号套间。她也听说过皇朝酒店,这家酒店除了提供住宿和基本娱乐,还是燕都当地有名的富豪俱乐部,背后站着不少大人物。 表面上,是很金碧辉煌的酒店。 可暗中有什么买卖,就没谁知道了。 叶朝歌不得不去,可自己去也有些担心,深吸口气,站起身来说:“别吃了,陪我去个地方。” “哪?” 沈欢拿了一颗枣子塞进嘴里,站起来问:“去哪?” 皇朝酒店。 沈欢和叶朝歌打车赶到的时候,才刚刚三点一刻。 皇朝酒店平常很热闹,但白天客流量也没那么多。 两人进去的时候,大厅里没几个客人,倒是有个穿着西装的服务生,专门在门口恭候。 见到叶朝歌后,立马躬身邀请。 叶朝歌点点头跟上,很快坐电梯来到了三楼。 302房门没有关紧,里面露出了丝丝烟味。 很呛人。 如果不是无路可走,沈欢真不想进这样一个房间。但深吸口气后,她还是推开了门。 沈欢也想跟在后面进去时,却被服务生委婉的拦住了:“先生,302的贵客只邀请了叶小姐一人。” 沈欢无所谓啊,耸耸鼻子看向叶朝歌。 叶朝歌心情忐忑的很,生怕再遇到上次酒店见秦轩的情况,深吸口气后对沈欢说:“那、那你就在门口守着,如果有需要,我喊你。” “行,谁让你是我老婆呢。” 沈欢笑的很憨。 也不知道他是真的憨,还是不清楚:302房间,很可能是狼窝。 但不管是狼窝还是虎穴,叶朝歌都非进不可,深吸口气走了进去。 可刚进去,看到对面落地窗前的身形后,叶朝歌就愣住。 坐在座位上的,不是她想象中的杨枫语,不是余建成,甚至不是一个男人,而是她曾经最熟悉的好闺蜜——“柳依依,你怎么在这?” 叶朝歌愣住了。 她说啥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柳依依。 柳依依脸上的笑容也很苦涩:“朝歌,你来了。” 叶朝歌大脑飞速运转着,终于把两个人名联系在了一起:不久前,和柳依依结婚的杨腾。 以及这次为难她的杨名。 因为两人一个在燕都一个在明珠,叶朝歌此前根本没把两人联系在一起,现在才恍然大惊:“想用三千万买新能源项目的人,是、是你的丈夫?” 家贼难防,亲朋难防! 前脚,和她体内留着同样血液的叶帆,刚阴了叶朝歌一手。 后脚,叶朝歌才知道算计她的,是她好闺蜜的男人! 悲愤,让叶朝歌鼻尖一酸,眼泪却忍住了没留下来。 “我知道朝歌你现在非常恨我,但,能不能先听我说?” 柳依依穿着一身居家的睡衣,轻薄的白纱裹着她妙曼的身材,看上去又清纯,又妩媚。 穿着这样一身衣服的柳依依,有什么话会对她说? 叶朝歌没得选择,只能点头。 深吸口气,柳依依缓缓问:“我的丈夫杨名,你知道是什么人吗?” “听说过。” 叶朝歌声音有些发颤:“项目的一个股东跟我提起过,听说他背景很深,是杨家人,想用三千万接手我数个亿的项目。” 柳依依又问:“那你知不知道,杨家有多大?” “杨家?听说公客地产就是他们家的,是龙国地产的龙头企业。人脉关系很广,在燕都和明珠都有不小的势力。” 叶朝歌深吸口气,问:“难道还有别的背景?” “公客地产?呵呵,你太小看杨家了。” 柳依依抿了下嘴唇,缓缓的说:“朝歌,我先问你个问题,你知不知道如今龙国商界,最有影响力的人,是谁?” “两马吧?” 叶朝歌试着说,两马一个经营文娱游戏,一个经营线上金融。 他们做的企业可以说世界文明,说影响着国家经济命脉,也不为过。 柳依依却摇了摇头:“他们是很厉害,可他们做生意,也得在上面规定的一个圈里。这个圈和当局无关,却又和当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柳依依都说到这份上了,叶朝歌也明白了,恍然说:“你是指,商协?” 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商协。 而这些商协组成的联盟,就是全国商协。 “那商协的人,我记得是杨振龙,难道……” 话刚说到这儿,叶朝歌的脸色蓦然一变,颤声说道:“你、你是说这个杨名,和杨振龙有关系?” 柳依依无奈的说:“关系也不是太直接,杨名是杨振龙的亲外甥。” “天哪……” 叶朝歌有些失神,作为明辉集团的总裁,她当然知道商业协会是什么概念。 柳依依苦笑一声:“杨名今年和我的岁数差不多。曾经在战队呆过几年,但退役后却没有步入商圈,而是开了一家风投俱乐部。平时表面上只经营着这家俱乐部,一副混吃等死的样子,其实很多人都知道,他暗中还经营着一家跨国集团,网商集团知道吗?就是他的手笔。” 听柳依依说出杨名的背景和实力后,叶朝歌心如死灰,呆了很久都没有说话。 柳依依站起身,走到她身边,挨着她坐下,左手慢慢搭在了她的肩膀上,柔声说:“朝歌,幸好,我和你是好闺蜜,他看在我的面子上,才留了余地——” 听柳依依这样说后,叶朝歌也顾不得找她问罪了,急急的问道:“那你能不能跟他说说,放过我们?!他要用几千万,来接手我几个亿的项目,怎么可能!” 柳依依叹了口气:“你现在觉得呢?他说他要用几千万,接受你的项目,你觉得现实吗?” 叶朝歌呆住。 第161章:真实目的 酒店房间里,空气闷闷的。 随着柳依依问出“现实吗?”这三个字,叶朝歌傻了眼。 良久,她才哑声问:“那你的意思是,要我答应杨名?” 柳依依点了点头,叹了口气说:“是不得不答应。” 叶朝歌满脸的痛苦:“可、可那是几个亿啊!如果三千万出手,那江岭科技就会彻底沦为小工厂,一辈子不可能翻身!” “那也好过一辈子失去江岭科技要好,不是吗?” 柳依依正色道:“你好好想想,如果你不答应的话,最终后果会是什么?” 不等叶朝歌说什么,柳依依又说:“我可以肯定,新能源项目的安全审批,这辈子你都见不到了。而且江岭科技和你的名誉,也会被他利用媒体不断夸大。到时候,你失去的就不是几个亿了,而是全部!” 说完,柳依依还惨笑一声:“就像我一样。” “像你一样?” 叶朝歌呆了下,抬头看向她时,发现柳依依眼角竟然落下了两行清泪。 柳依依点点头,幽幽的说:“朝歌,你应该知道,我爸是明珠商协的会长,我也有自己想追求的爱情。可某次酒会上,他看上了我后,就一再逼迫,最后我只能嫁给他,不然家里的产业就会像你的江岭科技一样……” 说到一半,柳依依抹了把眼泪:“算了,我说什么都没意思,是我对不起你,我也左右不了杨名的想法。我只能告诉你,一切的原因,是明珠海上酒店,那场婚礼。” 柳依依声音很轻柔,可却说出了让叶朝歌浑身颤抖的话:“朝歌,杨名不是一般人,那场婚礼的中断,深深伤害了他的自尊。我敢保证,报复江岭科技只是第一步,如果你不乖乖同意,接下来,他对你的打击会更严重。” 杨名是什么人啊,以他的骄傲,婚礼被打断,能不报复回来吗? 兜兜转转,还是那时候惹下的麻烦。 叶朝歌俏脸发白。 柳依依也不催她,就一直在旁边默默的等着,直到她声音沙哑的开口:“真的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到这一步,叶朝歌已经彻底绝望了。 柳依依的家世、家中的产业,比起她不知道要强大多少。 可在杨名面前,不还是不堪一击? 所以在问这个问题,只是她最后的挣扎。 可没想到,柳依依竟然闷闷的点了点头,说:“或许,还有一个办法。” 就像抓住了救命稻擦,叶朝歌眼睛猛地就亮了,抓住柳依依的胳膊急切的问:“什么办法?” “像我一样。” “什么意思?” 叶朝歌不解。 柳依依一字一顿的说:“成为他的女人。” 只要成了杨名的女人,那叶朝歌的,就是杨名的,他还有巧取豪夺的必要吗? 叶朝歌眼睛瞪大,满脸都是不可思议,她做梦也没想到柳依依能说出这种话。 柳依依知道她在想什么,闭上眼语气幽幽:“朝歌,我知道我这样说你会觉得不可思议。但事实上,成为他的女人,好处比你想象中还要多。” “朝歌你知道吗,三个月,从我成为他的女人到现在,不过三个月的时间,我爸的产业已经扩大到了海外,打入了西方市场。” 柳依依缓缓阐述着,抓住了叶朝歌的手:“如果你有这个打算,我可以把你介绍给他,现在,就可以。” 说完,柳依依转身看向了卧室那边。 卧室门开着条缝,隔着墙,叶朝歌根本不知道谁在里面。 但里面的确有人,因为有香烟从其中飘出。 叶朝歌眼神朦胧:“可是……” “没有可是,我们是姐妹,我不会害你的。” 说到这时,柳依依声音已经轻柔的像是要催眠了。 搭配着房间里的香薰味,让叶朝歌整个人都产生了一种累坏了的感觉。 好累,好想什么也不用去思考。 就这样答应柳依依,一切,不就都解决了吗? 脑海中,似乎也有一个声音在不断的催促她:答应吧,一切都会想着好的方向发展。 可就在这时,外面突然响起了不耐烦的敲门声,还有沈欢懒洋洋的声音:“还没好吗,老婆,我快要拉裤子里了,借个厕所呗。” 也就沈欢这种土老帽,才能在皇朝酒店毫不在意形象的说出这种混话。 可他很煞风景的一句借厕所,的确让叶朝歌浑身一颤,猛地清醒了过来。 这时她才发现,柳依依抓着她的手,几乎已经和她脸靠着脸! “不要!” 叶朝歌心里一惊,猛地抽回了手,手肘磕在桌上的茶壶上。 哐啷! 茶壶重重摔在地上,发出一声巨响。 几乎是同时的,房门也被狠狠一脚踹开了:“老婆,出啥事了?” 沈欢直接踹门进来了。 就站在他后面的服务生,满脸都是震惊:哇靠,啥人啊?竟然一脚把门插销踹断了! 沈欢的出现,打破了房间里沉闷的气氛,一行眼泪从脸颊滑落时,叶朝歌才意识到她已经哭了很久,声音沙哑的说:“我、我先回去了。” “等等!” 柳依依还想阻拦,却听卧室里传来一声轻轻的敲击声。 她咬了下嘴唇,不再阻拦:“那朝歌,你回去好好考虑一下。” 叶朝歌根本没回她,扑到门口后就抓住了沈欢的胳膊:“送我回去。” “别啊,我还想借个厕所呢?厕所在哪,卧室?” 像这种大套间里,不止卧室,外面也会有个卫生间,但沈欢这个土老帽哪里懂?抬腿就朝卧室走去。 “等等!” 柳依依脸色大惊,忙想去阻拦。 可沈欢看上去速度不快,实际上却几个呼吸就走到了卧室门前,一把推开。 再然后,沈欢就一副好吃惊好害怕的样子,喊道:“哎哟,这不是明珠那个新郎子吗?还有叶帆,你怎么也在这?” 通过敞开的卧室门,叶朝歌正好能看到卧室沙发上,翘着二郎腿一脸冷笑的杨名,和站在他旁边,低头畏畏缩缩的叶帆。 他们,就在卧室里。 而叶帆出现在这,也很说明问题:一切,都是设计好的圈套。 或许是看到外人在,沈欢不好意思借厕所了,讪笑一声退出了卧室:“不好意思,我还是换个地方上厕所吧……哎哟。” 却是沈欢很不经意的撞到了门口的柜台,看到点燃的熏香后,惊讶的举了起来:“咦,海棠迷迭香?我听说过这种好东西,听说能闻了能催眠,好几万一斤呢。” “滚出去!” 杨名脸上的笑容再也维持不住了,低喝一声:“保安呢,把他轰走!” 门口的服务生这时候才反应过来,赶紧去抓沈欢:“你不能私闯别人的客房,请你离开!” “我们会自己走的。” 叶朝歌抢在服务生前,抱住了沈欢的胳膊,她的眼眶,发红。 嘴唇,咬出了血。 听到熏香的一刻,她彻底明白了一切的阴谋。 闻到熏香后,迷迷糊糊的叶朝歌刚刚一旦听信了柳依依,立马就会被送进卧室! 这,才是他们的真实目的! 第162章:我现在该怎么办 “过来。” 杨名才朝柳依依招了招手。 两人刚离开那会,杨名脸色难看的像是要杀人。 但才不到一分钟,他的表情就恢复了自然,嘴边还带有了笑意,足以见得此人对心境的磨炼。 不过柳依依还是不敢大意,睫毛微垂,小心走了过去,站在杨名身旁:“杨少,对不起。” 啪! 杨名抬手,在柳依依的屁股上拍了下。 不痛,但柳依依却吓得一个冷颤。 “你有两个错误。” 杨名缓缓的问:“知道是什么吗?” 柳依依咬着嘴唇摇了摇头,杨名竖起了两根手指:“第一,你不该叫我杨少,你是我的妻子,要像我的爸妈那样,叫我阿名。第二……” 说到这时,杨名语气阴森起来,一把把柳依依搂了过来。 柳依依娇躯一软,瘫倒在他怀里时,嘤咛一声娇哼,脸上浮现了绯红时,杨名贴向她的俏脸,越贴越近。 站在一旁的叶帆,也懂得非礼勿视的道理,忙别过了头。 但杨名不是要亲她,而是在凑到她耳边,声音低沉的说:“第二,你为什么没用我给你的熏香?” 说着,他的手指缓缓伸到了柳依依嘴角,用力撬开,从她舌根下拿出了一颗牙齿大小的白色小纸袋。 小纸袋里,装有和熏香成分相同的粉末。 原本的计划,是除了房间内熏香潜移默化的影响外,还要柳依依和叶朝歌贴近谈话。 在双方脸贴近时,只要柳依依及时咬开纸袋,近距离喷在对方脸上,叶朝歌必定会中招,迷迷糊糊中答应她的要求。 可柳依依却没做,而是给了叶朝歌惊慌下打破茶壶,引沈欢闯进来的机会。 柳依依脸色苍白,颤声辩解说:“我刚打算做,只是没来得及!” 杨名没有松开柳依依,手指在她纤细白皙的脖颈上轻轻抚着:“我还以为你们姐妹一场,对她有了同情心呢。” 柳依依真怕他会掐断自己的脖颈,不住地点头:“我已经嫁给了你,当然是站在我们这边的。” “真的?” “千真万确!” 柳依依语气很真诚,他的手也终于挪开了,又拍了拍她,笑呵呵的说:“我相信你,去冲个澡,我等你。” 柳依依忙跳起来,小跑着冲进了卧室的洗手间里。 隔着雾蒙蒙的玻璃,就能看到里面身材好到夸张的柳依依缓缓解下衣服,打开了淋浴器。 哗哗的水声响起时,杨名转头看向一旁的叶帆,见他一直低着青肿的猪头,连抬头看也不敢后,呵呵一笑:“叶少,把你的脸打成这样,你不会怪我吧?” “哪、哪敢,是我自找的。” 叶帆赔着笑脸战战兢兢的问:“杨少,您让我办的,我都办了,您看……” 杨名伸手,从旁边的皮包里拿出一张合同,递给了他:“现在你就可以撕掉它了。” 叶帆忙接过,翻开看到上面写着的赔偿合同的名单后,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三五下团成了团,塞进了裤兜里。 “怎么不现在撕掉?” “怕、怕弄脏您的地板。” 叶帆声音也有些发颤:“杨少,我、我能走了吗?” 没办法,怕呀。 前几天,见识过杨名把一个欠了巨额赌债的赌徒,送去黑市上无麻醉割器官后,他对杨名就充满了恐惧。 事情还得从老太太受伤后说起。 他和叶堂因为没及时去医院看望,被家里人狠狠批斗了一顿。之后,叶帆也算是被骂醒了,打算好好干出点成绩来。 当时恰好有一个来自奥港的大客户,为了谈成这笔生意,他亲自去了奥港。 结果遇到了叶朝歌在明珠遇到的事:被客户拉进赌场后,赌上头了。 不光把自己的身家赔了个干净,还抵押上了二叔一家在江岭科技的股份,甚至江岭科技总部大楼的地契。 这下,事情闹大了。 如果让老爸知道他干了这种事,非得把他的皮给扒干净。 赌场老板背后的大老板,也就是杨名给出了建议:叶帆只要能帮他一个小忙,赌债可以一笔勾销。 当时,杨名的说法很巧妙,他自称商协人,对江岭科技新能源项目很感兴趣。 因为市面上的新能源项目,大都是打着新能源的幌子,仍采用老一套的工作模式,对环境污染很大。 杨名很希望江岭科技的新能源项目与众不同,所以委托叶帆能拿来项目的安全审批。 叶帆当时昏了头,加上杨名说的漂亮话,就真的取出了安全审批送来燕都。 可直到昨天,叶朝歌的新闻爆出,他才知道杨名的目的根本就是夺取新能源项目。 虽然素来和叶朝歌不和,但叶帆也是叶家人,气呼呼的就来找杨名认账。 结果,就被一顿教训加威胁。 听说杨名对欠下大额赌债的赌徒,都做过哪些惨无人道的事后,叶帆对他就是三分恨,七分怕了,就连走,也要先小心翼翼的问一句。 看着他一眼,杨名点上一根烟,淡淡的说:“先别急着走嘛,你就算现在这样回去,你爸妈也不会放过你的吧?” 叶帆咬牙点头。 新能源项目因为他拱手让人,回家老爸不打死他就算轻的。 “不如这样,给我做事。” 杨名吐出口烟雾:“等我拿下江岭科技,你代替叶朝歌做老总。我知道,你和你大伯一家,相处的并不算和睦,我拿走新能源项目,虽然你们叶家总体来讲,是亏得。但对你而言,能彻底把叶朝歌踢出去,不是能拿到更多利益?” “这……” 叶帆语气迟疑了,但呼吸却有些急促:对啊,现在不正是把江岭科技从叶朝歌手里夺走的好时机吗? 洗手间里淋浴的声音还在淅淅沥沥的想着,叶帆咽了口口水,对杨名深深一个鞠躬:“杨少,叶帆愿为您赴汤蹈火!” 浴室玻璃的隔音效果并不好,柳依依听到叶帆的声音后,心中叹了口气。 她知道,好闺蜜叶朝歌现在是四面受敌,恐怕绝对逃不过杨名的魔爪。 叶朝歌此时也正在庆幸:好在沈欢及时闯进来救了她,不然她真的要落入对方的圈套了! 此时,她刚走出皇朝酒店,因为后怕,她都没注意到从刚刚开始她就一直抱着沈欢的胳膊。 沈欢呢,也低头有些奇怪的嘟囔:“其实这妞不摆一张臭脸的时候,还是挺可爱的……” “你说什么?” 叶朝歌纳闷的问着,抬头时,就见沈某人的眼珠子就在她领口晃悠。 她赶紧推开他捂住领口,红着脸啐了句:“臭l氓,你不是说要上厕所吗?怎么不去了?” “我要是去上厕所,你早被柳依依哄进卧室,被那位杨大少那啥了。” 沈欢懒洋洋的说着,抬手拦了辆出租。 他嘴虽然贱,但叶朝歌也知道他说的没错,同时一股悲哀泛上心头,咬了下嘴唇喃喃说:“我现在,该怎么办?” 第163章:肥过天的胆 叶朝歌现在特没有安全感。 所以沈欢伸手拦了辆车后,她也立马靠了过去想上车。 沈欢却眨了眨眼,问:“你上来干嘛?” “回酒店啊。” 叶朝歌理所当然的说。 沈欢耸耸鼻子:“我又不回酒店,师傅,找个最近的公园,我快憋不住了。” “好嘞。” 师傅应和一声,启动了车子。 车子扬起的尘土,吹了叶朝歌一身,她猛地扑打了两下,把心里对沈欢刚升起的那点好感也扑打干净了,咬牙跺脚:“憋、憋死你得了!” 沈欢才不管叶朝歌怎么诅咒他呢,等车子朝一个公园驶去时,他把几张大钞丢在了司机面前,缓缓的说:“换个方向,去中心大厦。” 在燕都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很少有企业能买下一整栋办公楼。 大部分公司,都是在中心大厦这种办公楼上租一套房子用作公司。 古都日报的编辑部,就在这。 走出中心大厦后,汪强和宋峰一块走到路前时,笑嘻嘻的问道:“晚上去哪喝一杯,庆祝庆祝?” “嘿嘿,当然是黑美人酒吧。” 宋峰嘿嘿笑着掏出了手机:“哥们的美人们,可都等哥们很久……擦,李编辑那个煞笔给我打电话了。” “他肯定纳闷我们去哪儿了。” 汪强笑嘻嘻的说:“别理他,老子早就看不惯他了,才当个主编,说话就阴阳怪气的。” “还是接了吧,不管怎么说,他也是咱们现在的领导。” 宋峰说着,接通了李编辑的电话:“喂,李哥你找我?不好意思啊,今天有点事,就先回去了……什么?我没有姓沈的表叔啊,别的没事了吧?那再见啊。” “那煞笔打电话给我,说我一个姓沈的表叔找我。特么的一定是脑子有问题,老子哪来姓沈的表叔?咱先去庆祝一下再说。” 宋峰骂骂咧咧的,走向停车场内的一辆桑塔纳。 这辆桑塔纳是他们报社的采访车,车上就印刷着古都日报四个字。 上车后,汪强插上车钥匙时,叹了口气:“早就该换个活计了,不然什么时候,哥们才能买上属于自己的一辆车?” “嘿嘿,马上咯。” 宋峰笑呵呵说着,坐在副驾驶上和汪强一块畅想着美好的明天。 很快,车子就驶出了中心大厦的停车场时,汪强突然问:“老宋,你说凉城那妞,最后会被杨少怎么处置?那可是个绝品妞。” “还能怎么处置,成为杨少的入炕之宾呗……” 宋峰话音刚落,忽然就觉得后脑一闪,他纳闷的一回头,整个人顿时汗毛倒竖。 他的后脖颈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顶着了一把闪着寒光的手术刀。 后座上,一个看上去很懒散的年轻人,缓缓直起了腰,看着张着嘴巴合不拢的宋峰,懒洋洋的说:“好好开你的车,小心安全。” “你、你是谁,怎么会在我们车上——啊!” 宋峰话还没有说完,就觉得眼前一花。 随即,一股凉意就从右眼眼皮上升起,再接着,就是疼痛。 宋峰呆了下时,从后视镜中看到这一幕的汪强,猛地咽了口口水:“老宋、你、你的眼睛!” “眼?怎么……” 宋峰下意识抬手捂了一下,火辣辣的痛感,终于从眼皮上腾起。 鲜红的血,蹭在他的手指上,他这才发觉:他的眼皮,被割了一刀! 他甚至能感觉到,刀口如果再深半厘米,他的眼睛救瞎了! 无比的恐惧,登时从宋峰心头升起。汪强也猛地一踩刹车,刚想推门大喊着逃走,动作却又戛然而止—— 那把寒光四射的手术刀,就抵在他咽喉上。 他咽口水时,都能感受到刀锋的冰凉! 后面的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沈欢。 他懒洋洋的那股子劲,真让人怀疑他是不是随时会手抖,干掉汪强。 “好、好汉,你是谁啊?” 汪强颤抖着问出这句话。 沈欢淡淡的说:“先开车,车停在半路,警察叔叔会不开心的。我可不想被警察叔叔注意到,如果真有警察来,我会被吓到的,到时候,刀子可能就拿不稳了。知道吗?” “知道、知道!” 汪强忙点头,还不敢幅度太大,急匆匆的再次启动了车子。 沈欢的手不难看出,修长,但是有很多茧子,每晃一下,宋峰两人心肝就颤一下。 就是在这种氛围中,沈欢开口了:“你们一定很好奇我是什么人,很多人和你们有过一样的疑问。不过能活下来的,都没有傻乎乎的问。所以,你们如果想活着……” 沈欢故意拖长了音。 宋峰很机灵,忙点头:“我们会乖乖的,什么都不问!” “很聪明。” 沈欢呵呵一笑时,手里的手术刀倏地挽了个花。 紧接着,宋峰就感觉自己的嘴唇猛地一疼,牙龈也猛地一疼,他忙捂着嘴,重重后仰时,就见手术刀已经重新回到了两人中间。 而一颗沾着血的牙,就静静躺在刀面上。 刚刚那一瞬间,宋峰的嘴唇被刀刺开,还被剜掉了一颗门牙! 冷汗,哗的就从宋峰额头淌了下来,他瞳孔放大,张嘴就像大喊…… 他太害怕了。 可他刚张开嘴,手术刀就猛地一抖。 那颗门牙就跟被弹簧射出一样,猛地跳进了他的咽喉里,呛得宋峰从大喊变成可咳嗽:“咳、咳咳!” 好不容易把差点掉进气管的牙齿咳出来,就见手术刀又晃悠到了他面前。 沈欢懒洋洋的声音再次响起:“别喊,吵到我了。” 宋峰猛地点头,整个人都乖巧了。 经过沈欢一番操作,他算知道对方刀子玩的有多出神入化了。 那,这个年轻人想知道什么? 为什么威胁他们? 宋峰和汪强心里都升起这个疑问时,沈欢淡淡的:“放心,我不会杀你们,只要你们乖乖告诉我,我想知道的。” 宋峰俩人连连点头:“我、我一定知无不言!” “嗯,很听话,找个地方停下。” 沈欢收回了刀子,可两人却根本不敢有小动作,乖乖把车子停在了某公园的停车场里。 现在大白天的,公园里也没什么人。 “就这吧。” 沈欢四下看了眼,拿出一支录音笔,问:“说吧,你们是怎么捏造有关江岭科技新闻的。又是谁安排你们做的。” 一听这个问题,宋峰俩人明白了过来。 这家伙,是那个凉城小美女派来的! 草了,一个乡巴佬女总裁,在燕都城吃瘪后,竟然有胆量找人来威胁取证。 真是胆儿肥过天了! 想清楚这一点后,宋峰俩人忽然有了点胆量,燕都城的身份给他们提供了不小的优越感,张嘴就想用“三思而后行”、“你这是违法的”等句式,喝问沈欢。 不过不等他们开口,沈欢的手术刀就动了,直接一刀刺向了宋峰的脖子。 那副速度和狠辣,像极了要杀宋峰。 汪强吓得天灵盖都要冒起来了,宋峰也是肝胆俱裂猛地闭上了眼。 但刀尖儿,却只轻轻戳了下他的喉咙皮肤。 有点刺痛,又有点痒痒。 沈欢淡漠的声音再次传来:“你们是不是需要我提醒,才能听明白我问什么?” “是杨枫语,他让我们捏造的!” 宋峰再也不敢拖沓了,连声求饶:“好汉饶命啊,我什么都说!!” 第164章:长城佳园 夕阳西下。 吕夜紫和田小雅回到酒店时,已经是黄昏时分。 两人也没带回来什么好消息,本来吕夜紫在燕都执法机关还是有些人脉的,本打算就算没法把王浩捞出来,也能把他送回凉城拘留。 以吕夜紫的面子,要做到这一点应给不成问题。 可事实却是:吕夜紫喊一声伯父的副所长,在她请客吃饭的时候,虽然满嘴说着“只要吕夜紫开口,伯父能帮的一定帮”,可在听说王浩这个名字后,立马就回绝了。 任她再三请求,对方也无动于衷。 搭了一顿晚饭,事也没办成,吕夜紫回到酒店,跟叶朝歌说起这件事时都是一脸的愤慨。 毕业后就在凉城工作,田小雅也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只感觉江岭科技真的完了,被逼上了绝路。 “叶总,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啊?” 田小雅愁眉苦脸的叹了口气时,吕夜紫问道:“叶总,秦老爷子联系上了吗?” “一直没消息。” 叶朝歌叹了口气:“小雅,吕总,江岭科技可能要迎来迄今为止最大的危机了。” 看着叶朝歌的表情,吕夜紫想到了什么:“叶总,是不是我们走后,叶帆跟你说了什么?” “叶帆他……” 叶朝歌犹豫了会,还是把下午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听到海棠迷迭香的时候,吕夜紫脸色猛地一变:“海棠迷迭香是国际dao集团的产品,已经被世界上多个国家明令禁止了,皇朝俱乐部竟然有这种东西?” dao集团叶朝歌也听说过,但见识较少的田小雅就很茫然了:“什么海棠?我怎么没听说过?” 跟田小雅跑了一下午,吕夜紫已经和她混熟了,解释道:“海棠迷迭香有兴奋作用,说白了,就是一种兴奋药。dao集团专门搞这些违禁药品,此前在国内生产过遮掩酒味的药水,能短时间躲过酒驾……” 话说到这,吕夜紫猛地明白了什么,忙问:“叶总,你和余建成见面的那晚,喝的茶水有什么不对劲吗?” “没有吧?” 叶朝歌早就记不清了,那天她猛灌了一杯白酒,晕晕乎乎的。 倒是田小雅迟疑的说:“我记得服务生第二次送来的茶水,香味更浓。” “问题就在这了。” 吕夜紫舔了下嘴唇:“如果叶总今下午没看错,杨名确实有海棠迷迭香,那他十有八九和dao集团存在非法交易,也是用dao集团的产品。” 眨了眨眼,田小雅思索了一会才明白过来,随后有些惊喜的说:“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利用这个,把杨名告上法庭? “告上法庭?” 叶朝歌苦笑:“小雅,别说我们没有确凿证据,就算有,也告不倒杨名的。” 话音刚落,叶朝歌的手机就嗡嗡响了起来,看了眼来电显示后,银牙咬紧:“柳依依,有什么事吗?” 电话那头的柳依依,声音有些疲惫,好像刚做完什么剧烈运动似的,问:“朝歌,今下午跟你说的事,你想好了没有?如果想清楚了,我们可以约个时间见面,地点你定。” 地点可以由自己定。 这句话让叶朝歌安心了不少,沉默了一会,艰难的说:“我、我可以答应低价转让新能源项目,但三千万绝对不行!” “钱,可以再商量。” 柳依依叹了口气说:“虽然我估计杨名是不会让步,不过我可以再跟他商量,时间呢?” “明天下午,定好房间后,我会告诉你在哪的。” 叶朝歌缓缓说完这句话,扣掉了电话。 也就是这一瞬间,叶朝歌整个人的精气神,好像全被抽走了。 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抱住膝盖,再也不一句话。 田小雅和吕夜紫都能想象到,叶朝歌做出这个决定下了多大的决心。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她怎么可能把价值数亿、将来还能创造更多利润的项目拱手相让? 田小雅也很难受,想安慰一句,可刚张开嘴,她眼泪却先落下来了。 “小雅,我们先出去吧,让叶总一个人静一会。” 吕夜紫拉了她胳膊一把,率先走向门口,等田小雅跟上来后,才皱眉问:“也不知道身患去哪了,这种时候,他最应该陪在叶总身边才对。” 夫妻嘛,就得懂得患难与共。 不过此时吕夜紫提起沈欢的原因,更多是想看他会怎么做。 沈欢都有本事把秦轩送进大牢,难道没本事对抗杨名? 吕夜紫很好奇,沈欢究竟有多少本事,又究竟能为叶朝歌做到什么程度。 会不会为了她,对抗在龙国商圈如日中天的杨家? “对啊,这时候沈欢该陪在叶总身边才对。” 田小雅拿出手机,拨通了沈欢的号码:“喂,沈欢,你在哪呢?” “我在长城呢。” 电话那头传来沈欢懒洋洋的声音。 田小雅很不满:“这都晚上了,你爬什么长城啊,难道不知道现在叶总最需要……” 话音未落,房间里的叶朝歌打断了她:“小雅,别管他了,他愿意去哪就去哪吧,反正他在这,也只会添乱。” 叶朝歌的声音很疲惫,却也让田小雅对沈欢更加不满:叶总真的太苦了。 工作上遇到坎坷,婚姻也那么不幸。 电话那头的沈欢,就像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小孩,只惦记着玩:“喂,田秘书,你到底有啥事啊?我忙着呢。” 你能有什么好忙的?! 田小雅越听越生气,狠狠挂掉了电话。 “喂,喂?靠,挂了。” 沈欢冲手机喊了两声后,挠了挠头:“田小雅跟我生什么气呢?大姨妈来了?” 一边嘟囔着,沈欢抬头看了眼眼前的旧小区。 小区门口的牌子上,写着“长城佳园”四个字。 这是一处很旧的小区,地处燕都郊区,很不起眼。 沈欢是从宋峰两人嘴里翘出这个地方的,看着里面不少家长骑着自行车,载着放学的孩子回家。 很多小摊贩,就在小区门口摆地摊。 来往的人群说着不同地方的口音,很明显,这是外来务工人员才会住的地方。 “没想到商协的大红人余主任,竟然住在这种小区里。” 沈欢忍不住感慨了一句后,跟在一辆自行车后走进了小区,周边的路人也都和他一样,穿着一身地摊货,所以即使没加过他,也没谁怀疑他是外来人。 拐过几栋楼,就来到了小区的独栋区。 看到宋峰说的那栋房子后,沈欢嘴角翘起冷笑:“自降身份藏在市井中,反而说明他有问题。” 第165章:卖妻的老余 小区是旧小区,但也有独栋的小别墅区域。 不过别墅区同样老旧地面的油漆路都干裂开,起码得十年没翻修了。 走到第三排的一栋别墅前,沈欢按下了围栏大门的门铃。 很快,门铃旁的喇叭里就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正宗都片儿音:“谁啊?” 沈欢搓了搓僵硬的脸皮,笑道:“我是来找余主任的。” “商协?” 女人声音再次响起。 沈欢本想说是的,不过他一身地摊货也没啥说服力,否定道:“以前一块做生意的朋友。” “朋友?我怎么没见过你?” 女人迟疑的问了声后,就说:“我老公还没回家,今晚他有应酬回不来,你改天再来吧。” 改天再来? 再推迟两天江岭科技都该搭进去了。 再说,沈欢也听出来了,女人就是个势利眼,如果他是大人物,或者穿着华丽,对方绝不会赶他走。 余建成,百分百在家。 沈欢冷笑一声,干脆双手一撑跳过了围栏,开始砰砰敲门:“开门!” “靠,有病吧!” 女人不耐烦了,猛地推开房门,怒喝:“你这是私闯民宅,小心老娘让你坐牢!” “哼,还没谁能让我坐牢。” 沈欢冷笑一声,抬脚就走了进去。 门后是个中年女人,四十来岁,身材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酒桶”。 身上穿着吊带衣服明明很宽松,但看上去还是紧巴巴的。 头发烫成了卷,嘴里就差叼根烟,就跟《功夫》里的包租婆,一模一样了。 不过她可没有包租婆那样的好身手,见沈欢要闯进来,赶紧关门。 可已经来不及了。 沈某人速度更快的一脚踹在了门上。 门砰的一声砸在墙上又弹回来,吓得女人猛地尖叫一声:“哎哟!” 哎哟俩字还没彻底喊完,沈欢就已经闪身跳了进去,一把按着她的脑袋推向客厅。 客厅里的装潢和外面破旧的小区比就有些格格不入了,更干净,也更奢华。 大理石的地板又亮又滑,被沈欢推着,女人直接就滑到了客厅沙发背面,脑袋被狠狠按在了上面。 女人啥时候经过这种阵仗,忙喊:“你、你干什么!这可是燕都,是天子脚下,你敢私闯民宅,不要命——唔、唔唔!” 话没喊完,就被沈欢捂住了嘴巴。 沈欢一只手压着她,另一只手掰着她的胖脸转向他,冷冷的说:“闭嘴!” “唔唔、唔唔!!” 女人用力挣扎着,不得不说,体型大了力气也不小,一般的男人稍微瘦小点,恐怕都按不住她。 不过沈欢是何等人物? 连一个女人都按不住岂不是被贻笑大方了? 女人的小拖鞋都踢的东一只西一只了,也没撼动沈欢分毫,只能唔唔的叫。 沈欢给了她后脑勺一巴掌,冷冷的说:“老实点,再喊揍你!” 见女人点头,他才转身去关门。 结果刚松开手,女人就声嘶力竭的开始喊:“余建成!快下来,有坏蛋!” “靠,我就知道你不老实!” 沈欢骂了句,砰的一脚踹上房门,转头拽住女人的衣领,用力往地上一拽。 噗通! 酒桶女人轰然落地时,地板都颤了下。 见她还要大喊,沈欢不客气了,手腕一翻就变出一把手术刀来,唰的插在了她耳朵根旁。 尖叫声,戛然而止。 女人的脸蛋子吓白了,下巴上的肉也颤啊颤的,眼珠子瞪大了哑声问:“你、你到底要干嘛?” “我?” 沈欢冷笑一声:“哥们问你,世界上最有招人喜欢的女人类型,是什么?” 酒桶女人哪知道沈欢问这个干嘛,却也只敢乖乖狐疑的回答:“是、是女学生?” 女学生? 沈欢脑海中浮现出了胡妙龄干巴巴的胸口,嗤笑一声:“女学生有什么好的。” “那、那是什么?” 女人心惊胆战的问。 沈欢呵呵一笑:“当然是良家,世界上是没有男人不喜欢良家的。” 说着,他还拔出刀子,在她下巴上轻轻划过:“尤其是像你这样,结婚多年,有味道的良家。实不相瞒,哥们早就看上你丰满的身材了,特意挑了你老公不在家的时候前来拜访。” “你、你在说什么呀!” 酒桶女人先是傻愣了一会,接着,脸上竟然浮现出一抹羞红。 女人嘛,不管多大年纪都喜欢被人追捧。 尤其是余夫人结婚多年,早就和老余丧失了热情。 此时能受到小年轻的青睐,她心里也有点小自豪。 沈欢还在冷笑:“既然你说你老公不在家,那可就方便我了!” “我、我骗你的,我老公在家!” 酒桶女人再害羞,也不能真顺从沈欢啊,忙辩解时,二楼楼梯口传来了一声门响。 被老婆叫声惊醒的余建成,终于从浴室中冲了出来,朝楼下客厅看去。 只是,还没有等他看清楚下面的东西,就看到一道白光闪过。 咻! 这是刀子飞过的声音。 砰! 这是刀子擦着他的头皮,钉在木头上的声音。 余建成咽了口口水,脸色煞白的看向一侧,就见离他脑壳只有一拳不到的门框上,插着一柄还手术刀! 刀身,还在嗡嗡晃悠着。 “我、我靠!” 余建成哆嗦了一阵,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吓得忙想逃回卧室时,就听又一阵咻咻的破空声响起。 紧接着,另一道寒芒破空而来,笃的一声钉在他面前的门把手上。 这次,刀子距离他只有两公分。 “看来多带两把刀子还是有先见之明的。” 沈欢慢悠悠的说着,坐在沙发扶手上翘着二郎腿,手里把玩着另一把手术刀,淡淡的说:“老余,你要是敢再动一下,这把刀,就会插在你的身上。不信,你可以试试。” 余建成哪有胆子试? 接连两刀,已经把他吓坏了。 沈欢这才慢悠悠的说:“给你一分钟,滚下来。” “是、是!” 余建成战战兢兢的点头,赶紧离开卧室房门,走下楼梯。 沈欢呢,一脚踩着酒桶女人,一脚搭在膝盖上颠啊颠的,一脸犯难的说:“哎,你老公怎么在家呢,这让我怎么下手啊,我可没有当着别人面的兴趣。” “我、我可以走!” 余建成早就听到了下面的动静,此时忙喊:“我现在就走,给你们腾地方,而且保证今天发生的任何事,都不说出去!” 好家伙,这货直接把发妻卖了。 不等沈欢惊讶,就听酒桶女人疯了似的跳了起来,也不怕沈欢的刀子了,冲余建成怒吼:“余建成你这个混蛋,你是不是疯了?!” 第166章:威武不能屈 疯了,绝对是疯了。 不然余建成怎么可能说卖,就把结发夫妻给卖了? 这货抱着脑袋,辩解道:“老婆,忍耐啊,一切都是为了我们的明天!” “明天个屁!” 余夫人气到了极点,一个大耳光就刮了过去。 啪的一声,余建成脸上挨了巴掌,整个人踉跄后退,一屁股摔倒在地。 余夫人还不解气,又一步冲上去,一副左右开弓的架势。 她要打,余建成就要跑,俩人一前一后,就跑向了门口。 自始至终沈欢都没阻拦,看热闹一样翘着二郎腿,点了根烟欣赏着这一幕。 直到俩人终于来到门口时,余建成大喊一声:“老婆,快跑!” 说罢,他猛地去拉客厅门。 原来,他故意卖妻也好,余夫人作势要打他也好,都是一场戏。 他们就是故意演给沈欢看,好借机逃到门口,溜之大吉。 眼看就要得逞,余建成要把门拽开时,一道银光猛地闪过。 噗嗤! 一把手术刀用难以想象的速度飞来,直接插进了他开门的手心里。 鲜血,跟点燃的炮仗一样猛地绽放。 疼得余建成发出一声凄厉惨叫:“啊!!” 余夫人也一下蒙了,再也装不出生气的模样,忙过去扶他:“老余,你的手——” “别动。” 沈欢恶魔般的冷清声音,从后面传来:“再动,下一把刀就要他一只眼睛。” 一下,余夫人就不敢动了。 余建成疼得都开始翻白眼了,眼泪不要命的往下落,却也咬紧了嘴唇,不敢出声。 怕死。 沈欢很满意的吐出口烟雾,叹了口气:“哎,本来能给你们的表演打九分。可谁让你们目的不纯呢?” 说着,沈欢擦着余夫人的身侧走到余建成面前,一把拔掉那把手术刀。 血,再次喷出。 余建成疼得一阵颤抖。 他疼坏了,可又不敢喊。而沈欢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扫了两人一圈,笑问:“还有别的花招吗?” 两口子都怂了,谁也不敢开口。 沈欢重新坐下,淡淡的说:“坐了这么久,连杯茶也不上?” “上、这就上。” 余夫人一边说着,赶紧去给沈欢沏茶了。 见识到了他的狠辣手段后,他们总算明白沈欢不是善茬了。 沈欢又朝余建成招了招手,让他坐在了对面沙发上后,淡淡的说:“没想到你竟然在家,这可出乎了我的预料,你让我接下来,怎么继续?这色,看来是劫不成了。” “其、其实也还能劫……” 厨房那边沏茶的余夫人,声音很小的接了一句。 靠,你想让哥们劫,哥们还觉得吃亏呢——沈欢胳膊上起了层鸡皮疙瘩,忍不住骂了句:“你们当我是变态?当着别人的面干那种事?” 余建成眼眶发红,小心的问:“大侠,我、我可以给钱!” “哥们像是贪财的人吗?” 沈欢拍了拍桌子:“你可以用美色侮辱我,但不能用金钱侮辱我。” 余建成眼角里抽搐几下。 多少年了啊,自从他走到现在这一步,谁还敢这么嚣张的跟他讲话? 可他偏偏不敢反驳,更小心的问:“大侠,您、您到底什么意思啊?” “哼,余建成,你今天死罪难逃!” 说到这,沈欢顿了下,见余建成脸色唰的变白后,口风一转:“不过,哥们原则一项就是能不杀生,就不杀生。所以我可以给你个机会,自己把这几个月做得亏心事,都交待出来,饶你不死。” “大侠,我、我一直遵纪守法,是大大的良民啊。” 余建成说到这时,余夫人刚沏完茶端了过来。 她把茶水放下后,沈欢就拽了她衣袖一把,直接把她拽在了身边。 接着,沈欢手上又翻出了手术刀,轻轻放在了余夫人的脖子下。 余建成和余夫人脸色都猛地一白。 沈欢眯着眼问:“就一点亏心事,都没有?” 余建成哭腔都冒出来了:“天地良心,真没有——不要!” 他刚说完前几个字,沈欢就动手了,手术刀猛地在余夫人身前一闪,吓得余建成猛地站了起来。 不过沈欢可没杀余夫人,只是一刀划开了她的衣领,露出了里面的内衬来。 “真没有?” 沈欢再次追问。 余建成嘴角剧烈抽搐着,双手攥紧,其中破了的那只,鲜血不断的往外流。 余夫人,也双手捂住了脸,呜呜的笑声哭了起来。 太屈辱了! 余建成对沈欢,现在绝对是恨之入骨了。 沈欢却没有放过他的意思,又把手术刀晃悠着来到余夫人身前,问:“余建成,你骗鬼呢?” 余建成心肝一颤,他能想象沈欢下一刀就会割开她妻子。 但他此时也只能继续倔强:“大侠,真没骗你!” “唉,你怎么不见棺材,不落泪呢?” 沈欢从口袋中摸出手机,找了个视频点开播放后,丢了过去,随后淡淡的说:“等你看完,应该会回想起一些。” 余建成接过手机时,从屏幕的静止画面中,余夫人能看到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正和沈欢讨论着什么。 这个美女是谁? 余夫人心里升起了巨大的好奇,眼巴巴的看着手机屏幕,满脸都是悲愤的瞪着丈夫。 她还以为,那个年轻美女是余建成找的青人呢。 可余建成却很清楚,虽然余夫人年老珠黄了,身材也走样了,但他从没嫌弃过发妻。 他也绝对没出轨。 不光是没心思,还没余力。 所以余建成很确定,沈欢绝没有任何机会用桃色新闻威胁他。 心里笃定的想着,余建成刚点开视频播放键,看到美女的真正模样后,他的脸色就从苍白变成惨白。 他终于明白沈欢是为什么而来了。 等他看完了那段视频后,沈欢弹了下烟灰,淡淡的说:“余主任,大家都是聪明人,你应该知道,我要的是什么了吧?” “你是凉城人!” 余建成确定沈欢的来意后,心里就升起了一股威武不能屈的悲壮感,咬着牙的说道:“看来我这次还是栽了,不过你别想从我嘴里撬出半个字,我绝对不会多说一句话的,要不然我这辈子就完了!” 他没说谎。 面对沈欢的刀子,他是很怕。 可他更怕杨名! 假如他把杨名吩咐他的那些都说出来,那他好不容易熬来的这个职位,也该跟他说再见了! 命可以丢,但事业不能丢! 第167章:火辣女孩 要事业,不要命。 余建成坐在沙发上,咬着牙瞪着眼,一副凛然就义的架势。 沈欢眼睛眯起,抬手弹了下烟灰:“你确定?” 只这一个动作,就吓得余建成一哆嗦,赶紧扭头不去看他了,咬紧牙关闭上眼:今儿个,我就是不怕开水烫的死猪! 当然了,他并非真的不怕死,他只是在赌:赌面前这个年轻人,绝不敢把他怎么样。 毕竟商协和当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大小也算个管理层。 不管是权势还是背景,都不是一般人招惹得起的。 手都被扎了个窟窿,说不怕是假的,但余建成此时已经镇定了下来,只是狠狠看着他,意思是说:我你有没有这个胆子把他玩死! 他猜的没错,沈欢的确不敢把他们玩死。 毕竟余建成再坏,也只是杨名的帮凶。 而且据沈欢所知,余建成也就帮杨名办了这么一件事,千算万算,罪不至死。 还真碰上老油条了! 沈欢把烟头弹掉,不耐烦的啧了一声:“本来,我不想用那些手段的。” 说完,他抬腿踹了余夫人屁股一脚:“脱了。” “啊?” 余夫人一愣。 沈欢甩了下手术刀:“还是要我帮忙?” “不、不用。” 余夫人都快哭了,泪眼婆娑的看向余建成。 余建成咬着牙,满脸都是痛苦:“老婆,是我对不起你。等这件事过去后,你要杀要剐,我都听你的!” 余夫人也咬住了嘴唇,深情的说:“别说了,老公。我知道你的难处,今天我就豁出去了!” 靠,还真遇到两个浑货! 余建成两口子一唱一和的,真让沈欢有些出乎意料,抬起一脚踹在了余夫人的肚子上,打断了她的动作。 余夫人哎哟一声,坐倒在地。 不等她说什么,沈欢猛地站起,越过茶几拽住了余建成的衣领,直接把他拖倒在桌上,冷声说:“麻的,非逼我来硬的。” 话音落下,沈欢手起刀落。 哗哗几道寒光闪过后,余建成身上的睡衣碎成了一条一条的。 把这些布条当成绳子,沈欢三下五除二的给他们捆了个结实,又塞住了他们的嘴巴。 冷笑一声,沈欢先抬手把余建成扛在了肩膀上。 以他的力气,一手扛一个完全不成问题。 沈欢还抬脚踹了下余夫人,气呼呼的说:“麻的,真当老子不挑食啊?就你这酒桶似的一身肉,哥们看了就恶心!” 说罢,沈欢又要把她扛起来时,门口突然响起了汽车停车的声音。 沈欢转头看去,就见窗外一个大学生年纪,身材火辣的漂亮女孩,哒哒踩着高跟鞋走向门口。 立马,刚刚还强装镇定的余建成,开始拼命挣扎起来:“唔唔!唔唔!!” 沈欢的嘴角翘了起来:啥叫天无绝人之路啊。 余建成舍得卖老婆,舍得卖女儿吗? “爸,妈,我明天没课,先回来了,你们人呢?” 女孩毫无防备的推门进了客厅。 客厅里灯光很亮,可她也没注意到,沙发上坐着的两口子,一个个身上都捆着绳索,嘴巴也被堵着。 她从学校开车回家也累了,进门后就踢掉了脚上的细皮高跟,换上了一双塑料拖鞋。 这姑娘品势肯定很注意身材管理,走起路来袅娜多姿,一双小脚保养的相当不错。 刚穿上拖鞋,她就听背后有个懒洋洋的声音说:“他们人,都在等你呢。” 霍的,女孩全身鸡皮疙瘩起了一身,猛地转头,就见沈欢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她下意识的低喝一声:“你是谁!?” “问别人名字时,应该先介绍自己,懂吗?” 沈欢笑呵呵的说着,朝她走去。 “爸妈,他是?” 女孩子还以为沈欢是父母请来的客人,扭头看向父母时,才发现老余两口子唔唔的叫着,嘴巴里塞了布条。 “不好!” 女孩反应很快,立马抬手朝沈欢脸上揍来。 看她的架势,应该专业训练过。 一般男人被她近了身,少不了挨一顿揍。 但沈欢也不是吃素的,微微抬手就抓住了女孩的手腕,顺手往怀里一带。 女孩整个人就被他搂在了怀里。 “呀、你!” 女孩大惊,娇喝声中曲起胳膊,狠狠撞向沈欢胸膛。 “身手不错嘛。” 沈欢有些意外,后撤一步躲开这一记肘击。 女孩霍的转身,再次摆好了架势。 在看到父母的处境后,女孩就确定这是沈欢来者不善了。 所以她出手时也没有丝毫留情,接下来的几拳几脚,都是冲着沈欢的要害去的。 动作那叫一个狠辣。 沈欢闪躲的却很轻松,一边躲开她的拳头,还有机会一边说荤话:“美女今年多大了?” “l氓、去死!” 女孩气急败坏,一记直拳找沈欢脸上狠狠砸来。 俗话说,人急了,破绽就露出来了。 沈欢岂会放过这个机会? 侧身躲开这一拳时,顺势躲在了她腰前,伸手一抱。 就好像小孩抱妈妈的腿一样,沈欢抱着女孩的腰,往地上一倒。 噗通! 两人双双落地,沈欢在上,女孩在下,她的双腿被沈欢一条腿压着,双手也被沈欢一只手按在了脑袋上。 他的另一只手,则捏住了女孩的下巴,舔了下嘴唇:“余夫人,你说的没错,男人都喜欢女学生,尤其是你女儿这样的。” 第168章:我什么都说 余幼薇。 余建成的宝贝女儿,也是外国语大学的高材生。 给她起名幼薇,就是因为余建成希望能像女儿的性格,能像历史上的鱼幼微一样,文文静静多读点书。 起码别像她老妈,彪悍泼辣,几年前就把余建成料理的服服帖帖了。 可余幼薇明显没有如他所愿。 高中时她就开始学习跆拳道,进入大学后更是练到了黑带。 一手高踢练的如火纯青,性格也泼辣,令无数钟情他的年轻才俊望而却步。 余幼薇也知道自己的性格、拳脚功夫,都比一般男人强得多。所以她从没想过有一天会在自己家遇到l氓! 更没想过徒手能打三五个男人的她,在l氓面前竟然一点还手之力都没有。 她猛攻好几下,都被人家轻易躲过。 而人家只进攻一招,她就防不住了,被按在地上,一动不能动。 最关键的是,对方不光眼睛在她身上扫来扫去着。 平日在学校里高冷女神的她,啥时候遭到过如此对待? 俏脸,因为羞恼红的厉害,嘴上也不留情:“你、你松开我!” “松开?” 余幼薇的俏脸,一下就铁青了,眼泪也快出来了,怒骂:“你、去死!” 别说,她小手又滑,力气又大,还真一下挣开了按着她双手手腕的沈欢右手。 一瞬间得了自由,余幼薇立马双手握拳,狠狠朝沈欢脸上砸去。 “皮肤倒是挺滑,可惜。” 沈欢一边说着,一边轻易躲开两拳,呵呵淡笑:“速度太慢,力度太小!” 说着,他已经再次双手一左一右,再次扣住了对方的手腕。 余幼薇虽然来势凶猛,可对比他来说,就差点太远了。 “松开、松开我!” 女孩奋力挣扎着,上半身竟然挺了起来,张嘴就朝沈欢肩膀上咬去。 她虽然双手双脚都被控制了,但她还有一嘴的伶牙俐齿呀! 只是她刚起身,手腕就被沈欢松开,她人也被狠狠往地面上一推。 她疼得胸口一闷,再想爬起来时,闪着寒光的手术刀,已经架在了她脖子上。 白皙的脖颈,皮肤细腻。 似乎一刀下去,就能轻松切开。 上一刻还在挣扎的余幼薇,也猛地一僵,再也不动。 沈欢舔了下嘴唇,刀锋在她脖颈细腻的绒毛上刮了刮,语气讥讽:“再叫一个试试?” 余幼薇一动也不敢动,口气却丝毫不减:“你有本事把刀子放下!” “把刀子放下,你也不是我的对手。” 沈欢呵呵冷笑:“就你这样的,再来一百个也不是哥们的对手。不过现在哥们可没有免费给你上课的心情。” “你——” 余幼薇还想说什么,但刚出声,沈欢就一记手刀砍在了她脖颈上。 余幼薇登时双眼一番,昏了过去。 沈欢这才起身,转头看向拼命扭着脑袋,看向他们的老余两口子。 这两口子,眼睛都红了。 沈欢搓了搓手:“其实我也不喜欢别人看着,不过谁让余主任嘴硬呢?我只好勉为其难享受一番了。” 说完,沈欢抬手就去解女孩上衣。 他想干点啥,一目了然。 老余两口子发疯了,唔唔的叫着,拼命挣扎。 老余甚至都从沙发扑腾到了地上。 可无论他们怎么努力,都挣脱不开沈欢牢牢捆着他们的绳索。 沈欢也不理他们,三下五除二就把余幼薇上衣解开了。。 “老余啊,我要是你的话,刚刚绝对招了。” 沈欢眼睛发亮,啧啧有声:“不过现在你就算招了,哥们也忍不住了。” “唔唔!唔唔!!” 余建成拼命喊着,如果眼神能杀人,沈欢早就死八回了。 可惜,沈欢在叶家早就锻炼出了对眼神的免疫力。 砰! 咔嚓! 后面突兀的传来一声巨响。 原来是余夫人在双手双脚捆住的情况下,努力站了起来,只不过没站多久,就又趴在了茶几上。 咔嚓的那声巨响,是茶几不堪重负裂开的声音。 余夫人红着眼,流着泪,心里已经把沈欢的祖宗十八代骂了个遍,哪怕她被糟蹋了也能忍受,可她宁死也不愿,看到还没大学毕业的女儿被—— 她唔唔叫着,浑身颤抖。 不愧是彪妻悍妇,表现比余建成努力多了。 沈欢呵呵一笑,问:“余夫人,你现在是不是特别恨我?” 余夫人趴在茶几上,点头。 沈欢走了过来,拿走了她嘴里的破布。 余夫人立马破口大骂:“你这个禽瘦,你——” 啪! 一记耳光,狠狠打断了她的话。 余夫人仍不住嘴:“你打啊,有本事就打死我!!” “打死你?” 沈欢冷笑:“你还不值得我打死你,不过你女儿值得。你再多说一句话,我就把你闺女扒干净了丢到西单商场!” 余夫人猛地闭上了嘴,眼泪却忍不住的往下掉。 沈欢冷笑:“心疼你闺女了?那就好好问问你男人,他做了什么混蛋事。” 余夫人只是哭:“他做的是,我们两口子承担!小薇是无辜的啊!!” “你闺女无辜,别人闺女就不无辜?” 说着,沈欢拽掉了余建成嘴里的布条:“老余,好好跟你妻子说说吧,你是怎么算计一个乡下来的小姑娘,让她家破人亡的!” 沈欢说到这些,余夫人才猛地明白了什么,当即哭喊着:“余建成,你到底在外面做了什么孽啊!” 余建成脸色死灰,嘴唇哆嗦了老大会,却一个字也不敢说。 余夫人嗓子都喊哑了,还是撕心裂肺的骂:“余建成!老混蛋!!你说,你到底做什么了!?” “我、我——” 余建成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我要是说出来,我们家就完了!” “那感情好。” 沈欢呵呵冷笑,转身走到女孩子面前:“我真没想到,天底下竟然有这样的傻缺父亲,为了权势,连女儿也不顾了” 看到沈欢的动作,余建成精神终于崩溃:“我说,我什么都说!” 第169章:做点坏坏的事 还有十小时! 江岭科技就会失去新能源项目,彻底沦为一个三流企业! 一大早,叶朝歌就再也睡不着了,站在酒店的落地窗前,看着外面阴沉沉的天空,心情也像铅块一样阴沉。 田小雅和吕夜紫估计和她心情差不多,很快敲响了她的房门。 两人进来后,见叶朝歌满脸的憔悴,也猜到她昨晚没睡好了。 事情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吕夜紫知道自己安慰也没用了,进来后就主动转移了话题:“还没吃饭吧?我让酒店安排了早餐,马上送上来。老都城口味,有炒肝有烧饼,一会大家都尝尝。” 田小雅看出了她的意图,也笑着点头寒暄:“好啊,我早就想尝尝燕都特色菜了。叶总,你以前吃过吗?” 叶朝歌却没说话。 吕夜紫和田小雅对视了一眼后,前者走到了她身边,说:“叶总,你也想那么多,他们漫天要价,咱们可第坐地还钱,还是能争取争取的。” “争取又能争取多少?” 叶朝歌惨笑着摇了摇头,回头苦笑:“吕总,你在项目里的投资,十有八九也是要不回来的,很抱歉。” 吕夜紫也是项目大股东,投资叶朝歌其实她也面临着家里的压力。 这次江岭科技垮了,她肯定也会受影响。 “哎。” 吕夜紫幽幽叹了口气,不过她可不认为她江岭科技真的会垮。 毕竟叶朝歌身后还站着一位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大佛。 沈欢到现在还没出现,应该就是去解决问题了吧? 带着这种想法,吕夜紫心情其实还挺轻松的,早饭送来后,她就拉着叶朝歌吃饭。 即使叶朝歌吃不下去,也在她劝慰下多少吃了点。 别说,老都城炒肝味道很开胃。 接下来的一整个上午,叶朝歌都在忙活着和江岭科技那边打电话,忙工作上的事。 从她打电话时安排的一些事就能听出,叶朝歌正在把公司重心从新能源项目撤出来,好及时止损。 可一个市值数亿的公司要转移工作重心,没有个把月很难完成。 一天时间,够干嘛? 看着忙碌的叶朝歌,吕夜紫也终于有些着急了,试着问:“叶总,怎么一直没看到沈欢呢?他一直没回来?” 叶朝歌摇了摇头,没说话。 吕夜紫又看向田小雅,后者也摇了摇头,还一副很生气的样子。 在田小雅看来,沈欢这个丈夫做得太不称职了。这种时候,就算他帮不上忙,也该陪在叶总身边啊。 “我给他打个电话。” 田小雅说着,拿出手机拨通了沈欢的手机号。 磨蹭了会,那边才接起,沈欢懒洋洋的声音传来:“大早上的,有事吗?” 马上要吃午饭了,还晚上呢? “沈欢,你——” 田小雅开口时语气很差,但又想到沈欢毕竟是“老板娘”,她语气就放好了些:“你在外面一晚上没回来,干嘛去了?” 沈欢在那头打了哈欠:“四处逛了逛,看了看古都的风采。不过昨天太晚了,很多景点的都没看着,今天争取……” “沈欢,你、你怎么能这样呢!” 不等他说完,田小雅就再也“和蔼”不下去了,怒气冲冲的说:“你知不知道,叶总正面临着没有过的困难,可你倒好,就知道玩!江岭科技倒了,我、我看你还有钱玩吗!?” 最让田小雅生气的事,她昨天已经听说了,杨名,就是此前在明珠也找过叶总麻烦的杨腾。之所以会找江岭科技的麻烦,恐怕就是因为沈欢在明珠,扰乱了人家的婚礼。 说白了,还是沈欢惹的事。 可如今却要叶总承担! 叶总对沈欢的这种行为或许已经麻木了,毕竟沈某人闯祸的出发点,是为了她好。 但田小雅却咽不下这口气。 “田秘书,别那么大火气嘛。” 沈欢好像被训斥怕了,声音变的小心了:“我不是寻思,这事是我惹出来的,我呆在那,也只会惹她不高兴嘛,唉,不说了,我手机要没电了。” “那你也不能一晚上都……喂?喂?” 田小雅话说一半,那边就响起了嘟嘟的忙音。 沈欢挂了。 田小雅眨了眨眼,气得再次回拨。 可对方好像手机真没电了一样,提示已经关机了。 “小雅,算了。” 叶朝歌的声音响起:“沈欢说的对,他在这也帮不上什么忙。” 而且现在和以前还真的很不一样:沈欢和她实质上已经离婚了,叶家是死是活,和他都无关了。 接下来的事,她只能自己承担。 而另一边,手机关机后,沈欢打了个哈欠,从床上爬了起来。 昨晚快八点钟,沈欢才拿着录好音的手机离开余建成家。 之后他为了避人耳目,又饶了好大一个圈,才找了个便宜宾馆睡下……早知道随便一家燕都宾馆都要四五百块才能入住,他从余建成家离开的时候,就再顺走点零花钱了。 沈欢不是穷鬼,可这次来的匆忙,他没来得及带银行卡。 全身上下,加上手机里的余额,总共几百块。 睡了一晚,只剩几十块了。 这一觉,他睡得也挺舒服,伸了个懒腰下床后,找了家附近的小餐馆,钻了进去。 燕都城今天的天气不咋地,有乌云,北风也凉飕飕的。 这种天气,最适合做点坏坏的事。 吃过午饭,沈欢从口袋里摸出两张存储卡,冷笑一声:“是时候把这东西,送到该去的地方了。” 环渤近海,红楼酒店! 一场商业晚会,正在这栋沿海酒店中筹备着。 如果叶朝歌在这,一定会大呼吃惊:什么级别的晚会,能把全国最出色的那些企业家,齐聚一堂? 在场的那些人里,身价掉下五十亿的,恐怕都很少。 他们都是龙国真正的精英,他们随口谈论的话,会被媒体当做经典语录,郑重其事的记录下来。 因为他们是成功人士。 而且,是龙国最成功的那一批! 谁,有能力把他们齐聚一堂? 答案是:杨选才。 一位名不见经传的中年男子,他有些中年发福,胖乎乎的脸上一直带有和蔼的笑。看上去,就不像是商人。 事实上,他也不是商人。 但他却是杨家的下一任领头羊,全国商协会长杨振龙的亲哥哥。正是有这层关系在,他才能有凝聚力把各方大佬凑在游轮上,开办酒会。 今天这场酒会,是他牵头拍卖一件从海上捞上来的古老文物。 下午四点开始进场,五点半酒会正式开始。 现在才刚刚一点钟,时间还很充裕。 杨选才却并不宽松,他还要在他的酒店办公室里,处理工作上的事。 砰、砰砰。 敲门声突然响起,杨选才头也不抬:“进。” 身材袅娜的秘书小冬立马就推门走了进来,甜甜的说:“杨总,刚刚酒店前台送来了这封信。经过检查,发现里面是一张手机内存卡。” 第170章:他回来了 杨选才很重视自己的安全。 毕竟他现在是杨家的中流砥柱,必然会面临很多人的恶意。所以每当有包裹寄来,他的安保人员都会提前检查包裹。 以前还真有人给他寄过危险物品,甚至毒气瓶什么的,但都被安保人员拦下了。 这次的信封既然能送到他手里,就说明里面的东西是无害的。 内存卡? 杨选才皱眉琢磨了会,现在信息技术那么发达,内存卡早就失去了用武之地,没人用了。 谁还会用内存卡传递信息? 纳闷的想着,杨选才接过小冬递过那个信封后,更纳闷了。 因为信封上没有落款,也没有邮寄人。 只有干干净净的一个信封。 打开后,一张内存卡就躺在里面。 杨选才能坐到现在的位子,早就见识过大风大浪,此时虽然疑惑,却也没当回事,取出后装在他的一部备用手机上,打开。 内存卡里也没什么大文件,只有一个小文件夹,点开后,里面就显示了两个视频文件。 杨选才好奇的点开第一个,视频中立马出现了两个坐在车里的人影。 他们明显受到了威胁,言辞中充满了惊恐。 画面外还有另一个人的声音,在冷笑着问两人:“说吧,你们背后的主子,是谁?” “是、是余建成!都是他让我们干的!” 其中一个人影立马回答。 画面外那个人又问:“还有呢?” “没、没了……” 人影话音未落,画面外就闪过一阵刀光,吓得他赶紧改口:“还有杨枫语和杨名——” 啪! 杨选才及时关掉了手机,他的眸子,已经眯成了危险的弧度。 因为事关杨枫语和杨名。 前者是杨家远亲,在卫生单位做小管理。 另一个杨名,却是他的亲儿子! 杨名又干了什么,被人抓到了证据? 杨选才心里有些不安,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冷静,摆手对小冬说:“你先出去。” “好的。” 小冬很识趣,答应了一声,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杨选才这才拿出耳机戴上,重新播放视频。 视频中的那俩人,明显再被画面外的那位的威胁,战战兢兢的说了一个阴谋。 阴谋不大,大概意思就是有人为了搞垮某个南方小城市的地方企业,谋划了一场阴谋。 其实这种伎俩,在商场是最低级,也是最常见的。 见惯了大世面的杨选才,根本不觉得是什么大事。 可偏偏这次案件的主谋,是杨名。 是他的儿子,是杨家下一代的领头人物! 第二个视频,则更明显了,是余建成的对这场阴谋的自白。画面中余建成的脸色非常难看明显是受到了对方的打击,无奈下合盘托出了杨名的计划。 此时,他已经听出了视频大体的意思:杨名看上了一个地方企业的项目,为了低价收购,就伙同地方商协的刘驰和全国商协的余建成,以及在单位里工作的杨枫语,一块耍了场阴谋诡计。 当然了,杨选才不会因此生儿子的气。他顶多只是觉得杨名没什么出息,拿下个小企业还得玩弄阴谋诡计。 不过这又算什么呢? 他杨选才干到这个位置,杨家有这么大背景,为的不就是一代比一代更好过? 杨名就算真巧取豪夺了,也是应该的。 真正让杨选才生气的,是竟然有人敢威胁他。 看着视频,杨选才都差点气乐了:真是老虎不发威,什么猫猫狗狗都敢跳出来叫几声啊! 杨家的威严,是谁都能挑衅的吗? 冷笑一声,杨选才抬手去拿电话了。 对方的威胁,他不在乎,如果对方想用这个当证据,把杨名告上法庭……呵呵,随他去好了,告得赢再说。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给警方去个电话,让他们尽快去余建成家调查凶手,然后将其捉拿归案。 只是杨选才手刚碰到座机,耳机里就又传来了一句话:“没想到几年过去了,杨家还是那么霸道。” 这句话,是画面外的凶手说的。 听他的口气,似乎早就和杨家有过节? 杨选才停下动作,皱眉继续听下去,视频变成了黑色,但声音没有断:“杨选才,听我这段录音的,应该是你吧?毕竟杨覆海那个老家伙,自从四年前受伤,就没再没露过面。杨家,也该交到你手里了。” 只这一句话,杨选才就难掩震惊了。 杨选才兄弟三人,他是老大,杨振龙是老二。 老三叫杨南松,是杨家至今不愿提起的名字。 杨覆海是三人的父亲。 四年前,因为一个人强势闯入杨家,杨南松受到重创入院,后来又被战队带去了疗养院。 而杨覆海老爷子,也因为那次受伤隐居起来,此后就再也没露过面。 知道这件事的外人很少,就连战部都对此闭口不提。 对方是谁? 又是怎么知道这些事的? 杨选才心里浮现出了一个可怕的猜测:难道,他回来了? 好像知道他的疑惑一样,那边的人笑了:“你是不是再猜,我是谁?不用猜了,我就是你想的那个人。不过放心,四年过去了,外面的人我杀够了,对你们的恨也放下了。希望,你们不要再让我拿起。” 这句话音落下后,视频也结束了,杨选才不由得松了口气。 如果秘书小冬在这,一定会吃惊:即使面对外面那些扎堆的亿万富翁,杨选才也从没紧张过。 谁,能让他如此紧张? 青龙。 四年前闯入杨家的,就是他! 他果然回来了,而且竟然还盯上了杨名—— “不,听他话里的意思,应该是杨名招惹到了他头上!” 有些慌张的杨选才冷静的想清楚这一点后,立马就再次失去了冷静,狠狠抬手,猛砸桌子:砰! 这个混账东西,招惹谁不好,非特么招惹青龙!! 杨选才赶紧拿出手机,打电话让那个混蛋赶紧回来:他要好好给他几耳光,让他知道好歹! 嗡、嗡。 电话只响了两声,就传来机械女声:“您所拨打的号码已关机。” 杨选才气的把手机狠狠一砸:“混账东西!” “阿嚏!” 坐在车里的杨名,耸了耸鼻尖。 一旁的柳依依立马关心的递过去一张纸:“怎么没接电话?” “爸打来的,估计是让我回去参加酒会。” 杨名淡淡的说着,放在柳依依身上的大手,不安分的揉搓着,问:“几点了?” “还有一刻钟,两点。” 柳依依咬着嘴唇半坐在他身边,给他按摩,脸上还带着红润。 “还有三个小时,新能源项目就归我了。” 杨名笑的很得意:“真希望看看,能让秦轩栽了的叶朝歌,到时候会是什么表情。” 第171章:王府宴包厢 有这样一句话:燕都城最好的去处不是豪华酒店,而是深宅大院。 在这座象征权力中心的城市,不起眼的胡同大院,才是中心里的中心。 而能在深宅大院中开一家盛宴餐馆的,更不简单。 王府宴,就是这样一家餐厅。 下午五点钟,王府宴的三楼包厢里,叶朝歌、吕夜紫还有田小雅三人,就坐在了餐桌前。 气氛,有些凝重。 餐桌上,几支上好的粮台就摆在圆桌上,没人开启。 明明已经到了吃饭的时间,但却一直没人来送菜,餐桌上除了几瓶酒,只有一份文件。 是新能源项目转让的合同。 一遍遍翻着合同书里的条款,叶朝歌心情很沉重。条款中,详细列明了转让项目后,怎么交接,怎么处理各事项。 但在转让金额那一栏,还空着没打印。 今晚,一定要努力争取,如果能争取到一个亿往上,那江岭科技也不是没有翻身的机会。 又从头到尾看了遍合同,叶朝歌看了下腕表的时间,皱眉喃喃问:“都这个时间了,柳依依和杨名,怎么还没有来?” 话音刚落,门外就传来了脚步声。 田小雅立马低声说:“可能来了。” 叶朝歌整理了下衣领,快速站了起来。 不管她怎么恨杨名,人家都是她招惹不起的,面子,还是要给足,才能在今晚的谈判中争取更多利益。 她站起来后,田小雅也站了起来,准备开门主动迎接对方时,门却抢先一步被推开了。 一个有些狼狈的身影,出现在了门口。 沈欢。 吕夜紫眼前猛地一亮,然后就看到了沈欢背后跟着的一个服务生,急匆匆的叫着:“先生,没有预约您不能进来!” 说着,服务生抬手就去抓沈欢的胳膊。 沈欢很机灵的躲过,耸着鼻子说:“我有预约,只是手机没电了,看,我老婆就在里面呢。” 说完,沈欢冲叶朝歌招了招手:“老婆,我回来了。” 服务生狐疑的看向里面,还是田小雅反应最快,忙过来解释说:“你好,他是和我们一起的。是我们叶总的丈夫。” “一起的?好吧。” 服务生皱起眉头,打量了田小雅和里面的两位美女一会,又看了眼沈欢,扭头走时狐疑的说:“真的是鲜花都插牛粪上了……” 和穿着光鲜亮丽的叶朝歌相比,一身地摊货、满嘴廉价烟味的沈欢,的确是“牛粪”。 可沈牛粪却没这个自觉,整理了下衣领走了进来,嘴上开始跑火车:“老婆,那小子竟然把你比作牛粪,真没眼光——哇,盛宴粮台?是给我准备的吗?” 满嘴胡话的沈欢走进来后,很没自觉的坐在了叶朝歌侧位。 叶朝歌,俏脸隐隐有发怒的迹象。 她还以为是杨名来了呢,没想到是她最需要帮助时自己溜去玩的沈欢来了。 呵呵,签了离婚协议后,他喊我老婆的次数,反而越来越多了——叶朝歌咬牙冷笑。 她很清楚沈欢为什么对她的态度转变这么大。 因为两人离婚前,是冲着“过一辈子”去的,生活嘛,不就是两口子相互忍让着,就过去了? 如今签了离婚协议,两人虽然没挑明,但都已经默认:等老太太百年之后,他们就再无瓜葛。 既然以后总会没有瓜葛,那沈欢还有必要忍让吗? 没有。 以往对她的训斥、呵责逆来顺受的沈欢,这是在用这种方式反击她。 平时,叶朝歌还能忍受沈欢。 可她现在事业失败,心情正处于最低谷,看着沈欢抬手拿粮台,丝毫不把自己当外人的动作,怒火立马就涌了上来。 要不是大家都在场,她要还要顾及形象,早就拍着桌子厉声让沈欢滚蛋了。 而现在,她却只是咬牙切齿的问田小雅:“小雅,我不是让你通知他,让他滚回凉城吗?” 下午两三点的时候,叶朝歌曾经叮嘱田小雅给沈欢打电话的。 “我一直没打通,而且、而且我也没想到他会来这里。” 田小雅解释的很无力,气也全朝沈欢撒去:“沈欢,你不是出去玩了吗,怎么偏偏这时候回来找我们?” “嗨,可别说了。” 沈欢拿着粮台欣赏着,一边准备开一边絮叨说:“我来的太着急,没带银行卡。所以这次回来,就是想找你们拿点、咳,借点钱。三千,不,两千就行。”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无耻的男人? 叶朝歌再也忍不住了,啪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指着门口厉声说:“你现在就给我出去,我不想见到你!” 沈欢委屈巴巴的,放下粮台说:“就算不借钱,你也让我先吃个饭呗,来都来了……” “来都来了,吃个饭再走”,这句话一般是主人对客人说的。 这话从沈欢嘴里说出来,真是要多不要脸有多不要脸。 叶朝歌气得杏眼瞪大,张嘴冷喝:“滚——” 话音未落,外面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来了! 田小雅扭头看了叶朝歌一眼。 叶朝歌的气,又咽下去了,大口呼吸着起身,走到门前打开房门。 这次,外面站着五个人。 走在最前面的是个穿着西装,一看就很阔气的少爷,叶朝歌在明珠时就见过了,是杨名。 跟在后面的,正是杨枫语。 他们身后还有三个穿着黑西装的壮汉,看样子就是保镖了。 不管再怎么痛恨她,叶朝歌还是笑着打招呼:“杨少,你们来了,请进。” 杨名笑着点了下头,率先走了进来。 杨枫语跟在后面,一言不发。 倒是没见到柳依依。 叶朝歌特地朝外面瞅了眼,也没看到女人的身影。 田小雅和吕夜紫也站在叶朝歌身后,去跟杨少打招呼。 至于沈欢,则在哪开粮台,好像什么都没看到一样,在打开粮台,给自己倒了杯后,还深深闻了口。 那副陶醉的样子,出卖了他是个没啥见识的男人。 杨名两人也看到了沈欢,不过只是扫了他一眼就掠过了。 接着,就是杨枫语率先介绍了:“叶总,我们之前刚见过,不过这位,你应该不是很熟。杨名,杨少,杨家下一代的领头人物。杨名,他就是江岭科技的叶朝歌。” 第172章:谈判价位 这是杨名和叶朝歌的第二次见面。 她对眼前这个男人,可以说已经恨到了极点,但在谈判桌上,她还是要保持礼貌的,笑着伸出手:“杨少,很高兴见到你,柳依依呢?她怎么没来?” “你很希望她来?” 杨名淡淡的说着,眯着眼上下打量着叶朝歌,紧紧握住她的手:“上次见面,还是在婚礼上。当时还闹了些小矛盾,希望叶总不会介意。” 说着,杨名扫了眼坐在那喝酒的沈欢,说:“依依在家经常提起你,如果有机会,欢迎你去我们的新家,大家可以深入交流交流。” 杨名,就是杨腾。 在昨天见到柳依依前,叶朝歌也没把两人联系在一起。 不过叶朝歌一直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杨家新一代的嫡系子孙中,只有一个男性。 就是眼前这位。 上次在婚礼上见到他时,在众多宾客面前他一直保持着和善的样貌。 今天的他虽然也在笑,但叶朝歌却能感受到一股强烈的压力。 叶朝歌表情有些不好看,寒暄道:“杨少,之前在明珠婚宴上,我看您单名一个腾字的,怎么……” 说着,她就想抽回手时,却没抽动。 “我在海外东南亚开了家地产公司,名叫腾空地产,弹丸小国的语言不通,就有人叫我腾空杨总,不知什么时候,传言就变成了我叫杨腾。” 杨名丝毫没有松手的意思,目光中的侵略性任谁也能看到:“久而久之,南方圈子是都习惯杨腾那个名字了,不过我还是喜欢别人叫我杨名。” 说完,杨名还朝叶朝歌凑近了些,笑道:“依依一直叫我阿名,以后你也可以这么叫。” 这句话一出口,他对叶朝歌的想法就昭然若揭了。 “杨少说笑了。” 叶朝歌说着,再次往回抽了两下。 一旁的杨枫语似笑非笑:杨名看上的女人,还没有逃得了的。 “我不喜欢跟别人开玩笑。” 杨名呵呵笑着,仍旧没松手,反而握的更紧了。 田小雅看的有些着急,可以她的身份,说话真没分量,只好拼命给吕夜紫使眼色。 吕夜紫却眼观鼻鼻观心,一副没看到的样子。 不是她不想帮叶朝歌解除当前的窘迫,而是根本用不着她:刚刚还坐在那喝酒的沈欢,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端着杯子走了过来,笑嘻嘻的说:“哎哟,这不是杨少吗,好久不见。上次不小心打断了你的婚礼,这杯酒,算我给你赔礼道歉。” 说着,他就递过酒杯去。 一旁的杨枫语很懂得看脸色,快步走来,抬手就推,嘴里还骂骂咧咧的:“你是哪根葱,有你说话的份吗——哎哟!!” 却是杨枫语脚底一滑,整个竟然直直朝地上摔去。 而他摔倒的方向,就是杨名和叶朝歌两人之间。 活见鬼了,杨枫语的皮鞋可是由国内一位服装师纯手工制造,好看,也实用,就算踩在冰面上都不会轻易打滑。 可这次,杨枫语却摔了个结结实实。 也因为他这一跤,杨名终于松开了叶朝歌的手。 沈欢赶紧插到叶朝歌和杨枫语之间,弯腰扶他:“这位兄弟,你小心一点啊。” “滚蛋,是不是你下绊子了?” 杨枫语气得不行,抬手就扇开了头顶上沈欢递过来的手。 可他没注意到,沈欢手里还端着一杯酒呢。 上好的粮台,一股脑全泼在了杨名脸上。 气氛,登时冷住了。 连沈欢也一副:不干我事的表情。 只有啥都不知道的杨枫语,爬起来后刚想给沈欢一耳光,却听身后传来杨名阴沉的声音:“杨枫语,出去。” 杨枫语愣了下,扭头看到杨名一脸的酒水后,动作猛地一僵,乖乖点头出去了。 一旁的田小雅,忙从桌上拿了盒纸巾,递给杨名:“杨少,您先擦擦?” “不用了,我去趟洗手间。” 杨名冷声拒绝,深深看了眼沈欢后,快步走向角落洗手间。 他也看出来了,沈欢是在故意拿杨枫语当枪使,给他下绊子呢。 而不理智的杨枫语,也很容易就上头,被沈欢耍来耍去,最后什么项目也谈不成。 让杨枫语出去是最佳选项。 站在洗手间处理了下脸上的酒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杨名舔了下嘴唇,自言自语道:“看来秦轩,十有八九就是栽在他手里了,呵呵。” 等他再出来,叶朝歌等人已经坐在了各自的位置上。 主位倒是还给他留着,他也不客气,径直走去坐下。 他今天图谋不小,一旦谈成将来就是几十亿上百亿的生意。 再加上他对叶朝歌也有些小心思,所以也没深究此前的不愉快。 吕夜紫则负责热场,大家都就坐后带头寒暄了几句。 没多久,王府宴的精品菜肴就一碟碟端了上来,一桌五人,大家都虚情假意的寒暄了几句,举杯喝酒。 酒的确是好酒,不过因为大家一会还要谈生意,所以都没多喝。 除了沈欢。 这厮两三口一杯酒,喝完后还啧啧有声的赞叹,随后就夹几筷子菜,再继续喝酒。 王府宴讲究的菜肴都很精致,每碟菜就那么些。 沈欢东一筷子西一筷子,没一会就把菜吃了个五六分。 酒下的更快,三瓶粮台除了给每人倒过一杯,都被他喝进肚子里了。 酒没了可以再点,菜没了,难道等厨师现做?王府宴毕竟是知名餐馆,每天忙得很。 所以沈欢大口吃喝,相当于变相加速了双方的谈判进程。 才半小时不到,叶朝歌就看着桌上的残羹叹了口气,给吕夜紫使了个眼色。 吕夜紫立马端着酒杯站了起来,看向杨名:“杨少,我再敬你一杯,咱们喝过这杯酒后。是不是该谈正事了?” 杨名也不想废话,很干脆的端起酒杯点了点头:“好,那就谈正事。” 说完,他就轻轻喝了口,却没有再说话。 而是淡笑着看着叶朝歌,一副对方不开口,他永远不会张嘴的样子。 叶朝歌也知道主动权在人家手里,也端起酒杯,率先开口:“杨少,我承认之前因为我和、和丈夫的鲁莽,给您造成了一些不愉快,这一杯,我给您赔罪。” 说完,叶朝歌仰头把酒喝干。 放下酒杯后,俏脸红润的叶朝歌才说:“今天请您过来,就是为了商讨杨少您接收新能源项目的事。合同,我已经列好了,只有价位一栏还空着。” 杨名缓缓点头,含笑道:“那叶总,你希望那一栏里能填多少数字?” “五个亿。” 叶朝歌立马开口说,随后,她给田小雅使了个眼色。 田小雅立马从包里拿出一叠文件,摆在桌上说:“杨少,这是娱乐城项目自启动以来江岭科技注入的资金明细。叶总几年前刚上任时投入的第一笔资金,只有八十万,不过这个数字每年都在增加。直到上个月,投入其中的资金,已经高达六个亿……” “这些,我管不着。” 杨名打断她的话。 叶朝歌双眸微微眯起,缓缓的问道:“杨少,你打算出多少钱?” 杨名云淡风轻的竖起了一根手指。 一个亿! 相比之前的三千万已经很好了,甚至超出了她的心理预期。 但在谈判桌上,叶朝歌还是想多争取些的,摇头说:“杨少,一个亿太少了——” “呵呵。” 杨名突然笑了,缓缓地说:“不是一个亿,是一千万。” 第173章:坏到透顶 背景滔天,所以肆无忌惮! 那声淡淡的一千万,就是这句话的最好写照。 虽说早就知道,杨名不会给出多高的价格,但在听到他的话后,叶朝歌还是脸色巨变,咬牙说:“杨少,你是在开玩笑吧?一千万,凭什么我们六个亿的项目?” “呵呵,你敢要五个亿,我为什么不能开一千万?” 杨名很是随意的说:“如果叶总不满,完全可以再谈。” “最少,四个亿。” 叶朝歌咬牙切齿的说。 杨名头也不抬:“两千万。” 面对他的步步紧逼,叶朝歌再次让步:“三亿八千万,总可以了吧?” “唉。” 杨名忽然叹了口气:“叶朝歌,看来你还没有明白一件事。今天我来赴约,不是为了和你谈判,而是为了给你下通知,这样,我再加一千万。” 他伸出三根手指:“三千万。” “不可能!” 叶朝歌猛拍桌子。 杨名笑而不语,抬手喝酒。 叶朝歌拿起那本投资明细,很激动的跟杨名说着这些年的投入。依照她的意思,最起码也得三个亿才勉强能弥补亏空。 事实上,想让江岭科技不元气大伤,也必须得有三个亿才够。 可杨名却一直懒得还嘴、甚至懒得说话。 三千万,就是咬定了不松口。 杨名已经很给面子了,毕竟新能源项目只要继续发展下去,明眼人都能看出:早晚会挣大钱。 这种项目,按理说会被当局快速把控,注入资金转变成国企才对。 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这个项目还牢牢我在叶朝歌手里。 杨名当然不想放过这颗摇钱树咯。 叶朝歌,已经红了眼。 一旁喝酒的沈欢,却看得津津有味。 电视剧,能有美女吵架好看? 又给自己倒了杯酒时,沈欢才发现酒瓶子已经空了,看来得再去要一瓶,反正也是叶朝歌买单。 这样想着,沈欢正要站起来时,就听叶朝歌再也忍不住了,猛地一拍桌子:“杨少,你这是在逼我鱼死网破!” “哦?” 杨名的脸色一下阴沉了,冷声问:“你想怎么个鱼死网破法?” 看来,争执已经到达了最高点。 叶朝歌要是再不服软,杨名就会用更无耻的手段了……如果他还有时间。 沈欢看了眼墙上的表盘,距离他把东西送去杨家,已经四个多小时了。 按理说,杨选才应该早就给杨名打电话了,就算电话没联系上,急成热锅蚂蚁的杨选才,也该拍人来找他。 沈欢很自信,毕竟他制造杨家那场灾难时,杨选才就在场。 他不可能不知好歹的任凭杨名在外惹是生非。 当然了,如果杨选才也不知道好歹,沈欢不介意再给杨家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让杨家唯一的嫡系男人杨名,死在护城河里。 或许,杨家会纠集人手,来解决沈欢。 可他当年能统领山海组,出国后又能一手创立龙渊……难道是浪得虚名? 所以沈欢看杨名嚣张的样子,只替他悲哀。 此时,叶朝歌忍不住了:“杨少,你真的希望这次谈判,破裂?” “在我看来,是叶总你希望谈判破裂才对吧。” 杨名站起来耸耸肩:“既然你不想谈,那也别多说什么了。” 叶朝歌的俏脸,一下变得惨白。 她知道,杨名是一分钱都不想多给了。 其实经过昨晚一夜的内心煎熬后,她也接受了这个事实。 可在真正谈判的时候,叶朝歌还是很不甘。 可现在杨名要是走了,她就连三千万也捞不着了! 怎么办? 就在这时,门突然被敲响了。 杨枫语走了进来,手里拿着手机:“嫂子打电话来了。” “依依?” 杨名结果手机,听那边说了句什么后,表情从凝重放缓,挂掉电话后叹了口气,转身说:“看在你和依依是闺蜜的面子上,我再给你个机会,我可以多出两亿七千万,总共三个亿…” “真的?!” 叶朝歌惊到了。 她本以为柳依依会联合杨名欺负她呢。 三个亿,已经很超出她的预料了。 可杨名接下来的话,却一下让她再次失望:“我还没说完呢,我可以拿出三个亿,不过,这件事就不能在饭桌上聊了。” 叶朝歌一愣:“什么意思?” “晚上,来找我。” 杨名突然笑了:“还是昨天的老地方。” 他,还是想要叶朝歌的人! 只要把她人捏在手里,新能源项目不一样是他的? 叶朝歌俏脸瞬间铁青:“你做梦!” “那就没办法了。” 杨名冷冷笑:“再见,叶总。” 说完,他转身就走。 叶朝歌浑身僵在了那里。 过了好久,才艰难的点了点头:“那就三千万……” “等会,我还没答应呢,嗝!” 沈欢的声音,混合着一个酒嗝传来。 能用三千万换数个亿,杨名真的很满意,表面云淡风轻,其实心里早就笑开了花。 可这时,沈欢的声音却打断了他的喜悦。 在场的所有人都是一楞,扭头看去,就看到李扬慢悠悠的站了起来。 终于来了——杨名冷笑一声:“刚才,你说什么?” “我说,我不同意。” 沈欢或许是喝多了,舌头有些大:“三千万买六个亿?你要么,是脑子有问题,要么,就是坏透了。” 杨名也不生气,呵呵一笑:“那你说说,我是脑子有问题,还是坏?” “当然是脑子——没问题。” 沈欢说话大转折:“你要是脑子有问题,就不会惦记我如花似玉的老婆了。你只是坏,而且根骨里就坏的透顶。不只是你,外面那几个杨家保镖,还有杨家那几口子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霍的,全场哗然! 杨家,是杨名最大的依仗。 杨家,也是龙国商圈最得罪不起的家族! 杨名只是好奇,沈欢哪来的本事对付秦轩。可现在他不好奇了,他只想把这个口出狂言的家伙,剁烂了喂狗! 他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冷飕飕的说:“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沈欢,你闭嘴!” 叶朝歌也吓坏了。 沈欢平常能惹事也就算了,这时候还惹事,而且是拿杨家说事……不是找死吗? 杨家,是我们能惹得起的吗? 沈欢却仍旧那副醉醺醺的德性:“你听不懂?那我再说一次,你们李家,没有一个好东西。杨选才不是、杨振龙不是、杨南松不是,你杨名、更不是。” 杨名的脸,铁青到了极点。 再深的城府,也压抑不住怒火了,抬手把酒杯摔在了地上。 啪! 随着一声脆响,房门被猛地推开,几个保镖一股脑冲了进来。 杨名指了指李扬,声音很冷:“宰了他,带回去喂狗。” “是!” 根本不考虑是不是违法的,几个保镖立马围了上来。 叶朝歌和田小雅,吓得脸都白了。 吕夜紫,也缩到后面,紧紧盯着沈欢的一举一动。 沈欢什么也没动,只是舔了下嘴唇,淡淡的说:“看来,杨选才已经打算放弃你……” 话音未落,外面突然传来了哒哒的脚步声,很快,一个女人出现在了门口。 她穿着旗袍高跟鞋,很有古典名媛的味道。 看上去三十多岁,冷眉紧皱,容貌很精致,不过却算不上漂亮。 这种级别的女人,在燕都城那些高档俱乐部,一抓一大把。 可看到她后,杨名脸色却唰的一变:“妈?你怎么来了!” 第174章:一再道歉 同样的巧取豪夺,杨名不止对叶朝歌用过。 柳依依,就是被他用同样的方式搞到手的。 虽然他表面上一直维持着和煦、善良的一面,但圈子里对他有意见的一直都很多。 但恭维他的,更多。 谁让杨名是杨家的嫡长子,将来几乎注定会是左右商圈的大人物呢? 他天生,就是天之骄子。 他想把沈欢剁碎了喂狗,就真的有办到这件事而不被法律制裁的能力。 可他也有害怕的东西。 比如他那位总是笑呵呵的慈父杨选才,和不苟言笑的严母:沈悦儒。 “妈,你怎么来了?” 杨名刚皱眉说完这句话,沈悦儒就快步走了进来。 剑拔弩张的杨枫语和那些个保镖,立马鞠躬敬礼:“主母!” 沈悦儒理也没理他们,而是径直走到沈欢和叶朝歌面前,自我介绍道:“我叫沈悦儒,是杨名的母亲。这件事,是犬子有错在先,还请你们原谅。” 说完,她就深深一个鞠躬。 叶朝歌三人,都有些慌张。其实一开始,她们真没想到眼前这个看上去很年轻的女人,会是杨名的母亲。 毕竟杨名也三十岁了,他跟沈悦儒站在一款,比起母子更像姐弟。 “凭什么跟他们道歉!” 杨名恶狠狠的说:“还愣着干嘛,动手把这个煞笔——” 啪! 清脆的耳光声,打断了他的话。 杨名被扇懵了,捂着脸难以置信的看着母亲:“妈,你、你打我?” 沈悦儒也不回答,而是冷冷的说:“给叶小姐和沈先生道歉。” 杨名眼角抽搐着,指着自己问:“你让我,给他们道歉?” 啪! 又是一耳光。 沈悦儒毫不留情。 每个母亲,都是爱孩子的,对外再强势的女人,在面对自己儿子的时候,心都会软下来。 可沈悦儒扇起杨名来,却又快又狠,犀利的犹如她简洁的语言:“道歉,现在!” 放在平时,一向严厉的母亲发话了,杨名一定会乖乖听话。 可他刚刚才被沈欢羞辱完,那股气还没消呢,此时让他道歉,简直比扇他耳光还难受,暴躁的咬牙说:“凭什么!他们算什么东西?!我……” “这些话,留着回去跟老爷子说。” 沈悦儒眯着眼,说出了这句话。 这次,杨名浑身一颤,难以置信的问:“老爷子也知道了?” 老爷子已经隐居四年了,这四年一直没有过问家里的事。 可他对杨家的影响依然在,老爷子说一,没有人敢说二。 杨名瞬间就怂了。 “他让你滚回去,立刻。” 说完,沈悦儒再不理他,朝叶朝歌鞠躬道歉:“杨名对你们造成的伤害,我很抱歉。” 随后,她还从小包里取出了一张支票,唰唰写上一排数字,推到叶朝歌面前:“这里面有一千万,算是赔偿各位的精神损失。” 这一系列操作,正把叶朝歌搞懵了。 沈欢倒是猜到了什么,呵呵冷笑一声,坐回座位重新开启了看戏陌生。 而愣神中的叶朝歌,傻乎乎就想接过支票时,却又猛地顿住,警惕的抬头问:“你、你这是什么意思?我用不着你的支票!” 她对杨家,现在可谓是避之不及。 任何一个杨家人,在她眼里都不是好东西。 沈悦儒来前,就从余建成那了解到了事情的全部,对叶朝歌的警惕也很理解,笑着说:“我知道你们在担心什么,所以我已经把你们需要的东西取来了。” 说着,沈悦儒拍了拍手。 门外她的年轻女秘书,立马抱着一叠文件走了进来。 杨名一看她手里拿的东西,表情就猛地一顿。 而叶朝歌,却面露狂喜:女秘书抱着的,正是新能源项目的安全审批。 将文件摆在桌上,沈悦儒又承若道:“除此之外,您弟弟在赌场欠下的几千万赌债,也一笔勾销。当然了,被犬子冤枉的司机,也会被立马释放,不会留下任何案底。” 沈悦儒的短短两句话,就透露出了大量信息。 一是叶帆为啥会和杨名同流合污。 毕竟叶帆虽然不是啥好东西,但还没傻到出卖祖宗基业才对。 二则是确定了,王浩确实是被杨名冤枉的! “另外……” 沈悦儒还没说完,又调出了手机给叶朝歌看。 她的手机很朴素,屏幕上清晰的显示着一条新闻:《假新闻!凉城美女企业家来都遭陷害,不良媒体何时才能有良知?》。 这条标题下,满满一页,全都是某媒体自我检讨的文字。 也详细描写清楚了,叶朝歌遭到陷害的全过程。 其中没有提到杨名,倒是把某余主任推到了风口浪尖,说他是良心大大的坏了。 看来杨家还是爱惜羽毛的,但已经够了。 叶朝歌已经激动的再没法思考,捂着嘴巴泪眼婆娑。 这些天的委屈、忧愁,全都变成了眼泪,一股脑的往外涌。 别人家的丈夫,这时候都该出面搂着妻子安慰了。沈欢却不会,他还点上了一根烟,慢悠悠的说:“没想到杨家也有懂事的人嘛。” 沈悦儒笑了笑,又问:“那李先生,叶小姐,我可以带杨名走了吗?” 叶朝歌是没法回答了,她欢喜傻了,趴在桌子上痛哭呢。 沈欢则瞅了眼很不甘、攥着拳头忍受怒气的杨名,随口说:“要走也行,留下三千万,带他滚吧。” 杨名发誓,这辈子他还从没人敢对他说“滚”这个字。 当然了,沈欢也不是对他说的,而是让沈悦儒带他滚。 这,绝对比亲口让他滚,更刺耳。 杨名脸上火辣辣的,有种被抽了一耳光的感觉。 可这还不是罪耻辱的。 最耻辱的是沈欢张嘴要的三千万! 这是他打算收购新能源项目的价格,可现在却成了他可以被带走的价格,就好像他是任人宰割的鱼肉。 我想走,他能拦得住? 杨名很想那么喊,沈悦儒却在他之前,重新拿出了一张支票,唰唰写上了一个数字,递了过去。 一看那个数字,沈欢就嚯的一声:“好家伙,五千万,杨名可不值这么多钱。” “但您值。” 沈悦儒微笑着说。 沈欢随手把支票塞进了口袋里,摆了摆手:“走吧,别耽误我吃饭,都快凉了。” “多谢。” 沈悦儒又赔了个笑脸,这才转身离开。 杨家那一大票人,也乌泱泱的跟在后面。 直到坐在车里,杨名才敢问:“妈,到底是怎么回事?老爷子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你还有脸说——” 沈悦儒又想抬手给他一耳光,可终究还是没舍得打,叹了口气:“你根本不知道你招惹了个什么怪物!” 第175章:转变的原因 什么样的人,能让沈悦儒用“怪物”二字形容? 从小被母亲带大,杨名深知母亲是何等沉稳的一个人,都说每个成功男人背后,都站着一个贤内助。 杨选能走到如今的位置,沈悦儒的帮助是必不可少的。 她见多识广,在中外最高级的大人物面前,她都能谈笑风生。 但杨名却注意到,在包厢里时,沈悦儒额头上冒着细密的汗珠……她在紧张。 而她紧张的人,就是怪物:沈欢。 难道,他招惹了一尊大佛? 杨名有些紧张,问:“妈,沈欢,到底是什么人?我调查过了,他就是个摆地摊的上门女婿,怎么……” “其实他是谁,我也不清楚。” 沈悦儒轻声叹了口气:“不过听你爸说,他和外国的龙渊,似乎又千丝万缕的联系。得罪他,麻烦很大。” “可龙渊再厉害,也只是个外国的组织而已,在国内能泛起什么浪花来?” 杨名不解的问。 沈悦儒淡淡的说:“再具体的,我就不清楚了。不过你可以好好想想,为什么这次是我来找你,而不是杨家其他人来拉你回去。” 杨名此前也惹出过几次麻烦,不过都是杨家嫡系、手下,比如杨枫语出面打圆场的。 可这次却破天荒让沈悦儒来找他。 “为啥?” 杨名没搞懂。 “因为我不姓杨。” 沈悦儒给出了答案:“十有八九,他和你们杨家有过节,杨家人出面,很可能会激怒他,进而导致难以预测的后果。” 杨名嘴巴猛地张开,半天没合拢。 他听出了沈悦儒话里的意思:杨家要看沈欢的脸色! 他到底是谁—— 杨名茫然想着,车子快速朝沈家祖宅驶去时,包厢里的叶朝歌,还处于痴傻中。 欢喜傻了。 直到田小雅举着手机,激动的说:“叶总,王浩被释放了!已经打车在回来的路上了!” “真的?” 叶朝歌脸上的笑容真是怎么也遮不住,还怀疑似的掐了把自己的脸蛋:“我、我没在做梦!” “恭喜你叶总,你当然没有做梦。” 吕夜紫笑着说:“我们的合作,可以继续了。” “对!新能源项目还是我们的!” 叶朝歌激动的说着,随后终于想起了什么,转头看向沈欢,问道:“沈欢,你是不是早就猜到杨名会来人给我们道歉?” 之前,沈欢大骂杨家没一个好东西,吓得叶朝歌心肝都快跳出来了。 如今形势大变,又联想到沈欢面对沈悦儒时风轻云淡的样子,叶朝歌不得不怀疑:他是不是早就知道会发生什么? 沈欢依旧是那副懒洋洋的表情:“我又不是神仙,怎么可能猜得到?我就是看不惯他。” 也对,沈欢平时做事,也这样不经大脑思考。 叶朝歌眨了眨眼时,背后房门却开了,呼啦啦的走进了好几个人。 看到为首的那个人后,田小雅蹭地一声就站了起来,厉声骂道:“叶帆,你还有脸来这儿?!” 走进来的这些人,正是叶帆以及和他一块出现的记者。 昨天下午,就是他们故意拍摄了叶朝歌发怒的照片,传到了网上,制造了一起“女总裁打人”的新闻素材。 而叶帆呢,更是这件事的源头。 尤其是在听沈悦儒提到叶帆的赌债后,叶朝歌立马就联想到了什么。 所以此时她最恨的,除了杨名外,就是这些人了。 面对田小雅的喝骂,叶帆背后那些记者耷拉着脑袋瓜子,默不作声的抬手,对着自己脸颊就开抽:啪,啪! 叶帆,也噗通跪在了地上,脸色惨白,不停颤抖着,就好像被谁拿刀架着脖子道歉一样,哭嚎:“姐,都是我的错!是我对不起你!” 一群人闯进来,抽耳光的抽耳光,下跪的下跪,的确挺让人摸不着头脑的。 何况接着叶帆就开始重重给叶朝歌磕头。 叶朝歌有气,都不好发。 还是沈欢最先不耐烦了:“谁去管管啊,吵到我吃饭了。” 叶朝歌也反映了过来,快步走去,却没理会跪在地上的叶帆,而是绕过他走到一个记者面前。 那个记者痛哭着抬起头,双手奉上了一份红包:“叶总,这、这是我们报社赔偿您的精神损失费,一共三百万,求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原谅我们吧!” 他脸都抽肿了,说话时哆哆嗦嗦的。 叶朝歌早已恨极了他们,真想一耳光抽过去。 可她鼓了鼓嘴巴,还是没下去手,深吸口气,冷冷的说:“红包我收下了,也可以不怪你们,不过你们得告诉我,是谁让你们来道歉的?” 那个记者茫然的抬头,眨了眨眼:“是、是我们报社的主编。” 另一个记者也小声嘀咕说:“而、而且我们的队长宋峰和汪强他们,都、都被总部送去西伯利亚拍黑熊了。” 宋峰和汪强,应该就是这群记着的领头人。 看来已经遭到了严峻的惩罚。 叶朝歌眼里却闪过一丝失望。 她本想借此机会搞懂到底发生了什么,让杨家态度大变呢。 不过估计这群人都是最底层的狗腿子,什么都不知道。 那叶帆呢? 叶朝歌转身,看向那个她恨死了的堂弟,咬牙问:“给我一个解释。” 叶帆低着头跪在地上,真的一口大气都不敢喘,战战兢兢的解释着他被骗去赌场、又被杨名威胁的事。 叶朝歌一开始还很气愤,但看到叶帆眼眶都红了,嗓子也很沙哑的喊“姐,我知道错了”的时候,心肠还是一软。 不管怎么说,他都是奶奶的亲孙子,体内也流着叶家的血液。 何况她也知道,在赌场上很容易身不由己。 咬着嘴唇沉默了好久,叶朝歌才冷声说:“回去,转进后勤部,从普通职工开始干起,有意见吗?” “没有!!” 叶帆狂点头,他这次绝对算坑人坑到自家头上了,尽管杨名跟他保证要帮他拿回江岭科技的股份,但可以想象到时候江岭科技就不再姓叶,而是姓杨了。 所以这两天,叶帆也很纠结,他一方面仅有的良心过不去。另一方面又不敢忤逆杨名。 直到几个小时前。 几个黑衣人强行冲进他的宾馆,用枪顶着他的脑袋,拉他去见了沈悦儒。 沈悦儒作为杨名母亲,却给他提出了截然不同的要求:要叶帆取得叶朝歌原谅。 如果他做不到,后果自负。 叶帆吓坏了,自然答应不暇,被押送到王府宴楼下候着。 等沈悦儒带出杨名,叶帆又被她的手下强行逼迫上楼。 这些人手里,可是有枪的啊! 所以叶帆进门后,才噗通就跪在了地上,磕头道歉。 看着听话了一回的弟弟,叶朝歌叹了口气,改变了话题:“叶帆,你知不知道为什么杨名的母亲会来给我道歉?杨家态度转变的原因,是什么?” “我、我也不清楚。” 叶帆茫然摇头:“不过我好像听他们说,因为表姐您,和一个叫龙什么的外国组织,有关系。” 这些,是叶帆被押送来时隐约听沈悦儒说的。 以他的阅历,根本没听懂。 叶朝歌却猛地一惊:“龙渊!?” 第176章:铁胆袭欢 “龙渊?!” 听到叶帆的话后,叶朝歌第一时间就想到了龙渊。 正拿着筷子对一只大闸蟹动手的沈欢,闻言也是微微抬头,却和吕夜紫恰好四目相对。 对方的眼中,闪烁着惊喜的光芒。 看来这妞一直在等我出手——沈欢心里啧了一声,擦了擦手站了起来:“饭我也吃的差不多了,你们吃好喝好啊,我先走了。” 说完,沈欢抬腿就朝门口走去。 依着以前沈欢的家庭地位,要走要留根本没人在乎。 但这次他要出门时,叶朝歌却突然喊:“等等,你要去哪?” “买盒烟,抽没了。” 沈欢头也不回的说完,推门出去。 叶朝歌还想说什么,可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让他“等等”。她只是隐约察觉到了,沈欢的表现,不对劲。 以前,她把沈欢冲动时做的事,当成是他没脑子、莽撞。 可自从和他签订离婚协议后,叶朝歌越来越觉得沈欢不是她想象中的傻子了。 但问题又来了,如果沈欢不傻,他怎么会一次次的、不计后果的惹是生非呢? 随着房门关上,始终没想明白这个问题的叶朝歌叹了口气,转头对叶帆说:“你的事我会和家里好好说清楚的,你先回去吧。” 叶帆哆嗦了下:看来回去少不了一顿毒打了。 毕竟他这次闹出的事,已经触及了叶家的底线。 他也不敢反驳,乖乖点头走出房间,见外面已经没有黑衣人后长长松了口气,也不走电梯了,小跑着就冲向了楼梯。 他必须赶紧回到宾馆,最好找个姑娘好好冷静一下。 只是刚冲到楼梯口,就闻到了一股呛人的烟味。 接着,他就听到一声冷笑从中传来:“青龙,四年不见,你身手更慢了!” 啥? 青龙?身手? 不会有人在楼梯口拍武侠剧吧? 叶帆下意识探头,还不等看到楼梯口,一把闪着寒光的手术刀就嗖的飞了过来,擦着他的头皮啪一声砸在墙上。 好家伙,石头的墙面都被戳出了一个坑。 冷汗,瞬间滑落。 叶帆眼角不自主的抽了下:尼玛,拍武侠剧就不能在棚子里拍吗? 不怕伤到人? 看着墙面的那个刀坑,叶帆其实心里也明白了:楼梯口肯定发成了什么他想象不到的事。 放在以前,叶帆肯定好奇下去围观了。 但现在,他只想远离危险! 心里念叨了句“燕都果然卧虎藏龙”后,就掉头朝电梯跑去时,楼梯口却传来一个声音:“你倒是长进了不少,飞刀用的不错。” 听到这句话后,叶帆脚步瞬间顿住。 他的瞳孔,也猛地一缩。 因为这个声音他太熟悉了,正是在叶家吃了两年白饭废物姐夫——沈欢! 难道沈欢也在拍武侠剧? 叶帆大着胆子,探头看去,就见两个身影正相互厮杀着,冲到了下面楼梯的拐角。 叶帆站在上面,只能隐约看到夹缝里两个身影你来我往,速度极快。不过因为视角问题,他能看到的有限,倒是能呼呼的风声,时不时还会传来啪啪的搏击声。 打斗显然很激烈。 而且叶帆也确实看清了,两个身影中的一个,就是沈欢。 砰! 又是一声闷响,沈欢身影被对方猛地按在了墙壁上。 另一个人,则尖锐的冷笑一声,反手拿出匕首:“青龙,四年前你杀入杨家,我拜你所赐丢了一颗眼睛,现在,到了你还债的时候!去死吧!!” 千钧一发之际,被按在墙上的沈欢肩膀一抖,快速拧身躲开对方刺来的一刀,又像条泥鳅一样,钻到了下面的楼梯里。 这下,叶帆啥也看不到了。 但他的好奇心,却被勾起来了。 沈欢! 沈欢!! 早就知道他能打,但没想到那么厉害,简直像是拍武侠剧! 尤其是对方喊他青龙,还说他四年前曾杀入杨家…… 他说的是那个废物姐夫吗? 咽了口口水,叶帆按耐不住好奇之心了,小心翼翼的朝楼梯下走去。 怦怦、怦怦! 沈欢的心,激烈跳动着。 短短几回合,沈欢就意识到,孟铁胆已经和四年前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不再是那个被他淘汰出山海组的男孩,而是一个百炼成钢的战士。 现在他速度更快,力气更大,一手刀更是使得如火纯青,连沈欢都差点没躲过他偷袭的飞刀。 段段时间的教授,他的左臂、右肋,也都被孟铁胆划了两刀。 还好没划到裤兜,里面可装着五千万的支票呢。 五千万啊,要是被孟铁胆这傻叉弄烂了,沈欢非把他另一只眼也弄瞎! 六年前的孟铁胆,也是某特种战队的精英士兵。 当时他参与了山海组的选拔,经历过各种极限挑战,最终走到了决赛。 决赛是两人一组的,比的项目是真刀真枪厮杀。 在不伤及对方性命的条件下,谁打赢,谁就是山海组的新成员。 自信满满的孟铁胆和沈欢分到了一组。 于是很不幸的,他直接被揍了个半死,无缘山海组。 之后他作为警备队,被调到杨家保护杨覆海杨老爷子的安全。 结果两年后,进入山海组成为青龙的沈欢,杀入了杨家,打废了数个保镖,说什么也要宰了杨南松。 杨南松是杨覆海最心爱的小儿子,杨覆海下令后,孟铁胆也只好挡在了沈欢面前。 这次,手持刀的沈欢直接刺瞎了他的一只眼。 杨南松也被弄断了两条腿,甚至左肺也被刺了一刀时,战队来了,他们终于阻止了沈欢这条发疯的“青龙”。 那之后的故事,孟铁胆就不知道了。 他只听说沈欢被革职后,出国成立了刺客组织。 而杨南松,则在医院躺了大半年后,被送进了某大院监禁了起来。 而孟铁胆呢,这四年每天都在锻炼自己,变强。 为的就是你有朝一日,他也要弄瞎沈欢一只眼睛! 而现在,他就在这么做。 孟铁胆一刀未果,又舔了下嘴唇再次扑来,整个人化成了一条黑影,只有尖端的刀雪亮,如一道匹练直冲沈欢咽喉。 沈欢手术刀横,兵的一声挡开这一刀。 孟铁胆攻势不减,反手握刀再次横叉向他的太阳穴。 “来得好!” 沈欢低低一喝,不闪不躲的一刀迎上。 火星四溅,两道寒光瞬间分开,又接着再次被挥舞着相交:乒乒乓乓—— 一时间,两把刀在对方手中都舞成了幻影,一连数十下谁都没伤着。 孟铁胆速度快,力量强,每一下都冲准了沈欢的死穴。 沈欢呢,挥舞的更有美感,就好像舞蹈踩点一般,每一刀都恰到好处的挡住了对方的进攻。 正所谓,久守必失。 很快沈欢就露出了一个破绽,中门失去了防守。 孟铁胆眼睛一亮,抓准机会一刀朝他的心窝刺去,可当刺到半途,他就忙往回缩手,急声低喝:“不好!” 他察觉到了,所谓的破绽压根是沈欢故意露给他的! 孟铁胆忙往回抽手时却已经来不及了,沈欢手术刀斜斜一刺,用更快的速度划在了他的拳头上。 噗! 鲜血喷出,孟铁胆也因为疼痛再也握不住刀了了,哐当一声落在地上时,沈欢的手术刀,也架在了他脖子上。 第177章:叶帆的改变 “还打吗?” 沈欢握着手术刀,紧紧抵在孟铁胆的咽喉上,问。 孟铁胆摇头:“不打了,打不过。” 沈欢这才收起刀,也擦了把汗,问:“是杨选才让你来的?” “他?” 孟铁胆轻蔑的冷笑:“杨选才恨不得离你越远越好,连和杨覆海那个老头商量你的事情时,都先把我赶走了。” “不过给杨覆海当了那么多年的贴身侍卫,我想偷听还不简单?我是跟着沈悦儒偷偷来的。” 说着,孟铁胆一屁股坐在楼梯上,点上一根烟慢悠悠的说:“六年前我就打不过你,四年前也打不过,现在还是……你到底是怎么练的?” “我天生奇才。” 沈欢呵呵一笑,坐在他旁边,也点上了一根烟:“这么说,你不恨我弄瞎你眼睛?” “以前,恨。” 孟铁胆抬手抚摸了下左眼,幽幽道:“不过在知道杨南松做得那些事后,就理解你了。不过瞎了只眼还是有影响的,之后两年我都没有再出过任务。” 他的左眼眼皮上有一道很浅的疤痕,眼睛也和常人无异。 如果外人看到,一定会以为他的左眼是整场的。 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的左眼虽然被修复的和平常无异,但视网膜神经已经损害,再也看不见了。 沈欢盯着他的安静看了会,缓缓说:“但你现在身手还不错,快追上山海组的平均水平了。” “扯,除了你,山海组老子一个都不虚!” 孟铁胆叫嚣一声,又问:“听说你在国外开了家刺客公司叫龙渊,自己还当上了龙首,怎么又落魄到回国当什么叶家的上门女婿——” 话没说完,沈欢就打断他:“闭嘴……算了,已经来不及了。” 说完沈欢弹掉烟头,起身回头:“出来吧,别藏了。” 他已经察觉到有人在楼梯口那偷看了。 随着电梯发达,楼梯已经沦为了紧急通道。 除了他为了抽烟走楼梯,结果被孟铁胆偷袭,其他走楼梯的,估计只有打扫卫生的保洁阿姨。 沈欢想过普通人的生活,自然是越少人知道他的身份、尤其是叶家人别知道他的身份最好。 如果是保洁阿姨,他也不是很在乎。 反正这件事办完,他就回凉城过他的小日子。 燕都城这种一线城市,他也没兴趣再来。 但当他转身,见到张大了嘴巴,吃惊到呆傻的叶帆后,却傻了眼。 叶帆咕噔咽了口口水,抬腿就朝楼上跑:“我、我什么也没听到!” “唉!” 沈欢拍了下额头,快速追了上去。 叶帆做梦也没想到沈欢竟然隐藏着那么大的秘密,他竟然是国外一个刺客组织的头目。 而起听那个叫孟铁胆话里的意思,好像连杨名的老爸杨选才,都特别害怕沈欢。 要知道,就连杨名已经是叶帆高攀不起的人了! 沈欢,竟然是如此猛人! 亏他以前,和那么看不起沈欢! 叶帆的脑袋已经开始混乱了,只想赶紧溜回宾馆,好好冷静冷静。 但沈欢却不给他溜走的机会,他刚逃进走廊,沈欢已经三两步冲到了他前面,一把拦住了他,拽住他的衣领冷声问:“你都听到了什么?” “姐夫、大侠、刺客哥哥,我、我什么都没听到,放过我吧!” 叶帆可是听说过,知道刺客秘密的人,都会被干掉,以绝后患。 他怕死。 尤其是他以前还欺负过对方,在叶帆看来,沈欢一定恨透了他,一定不会放过他。 所以说完后,叶帆就抱着脑袋开始哭泣求饶,就差给沈欢跪下了。 沈欢也挺无语,看叶帆的样子,是无论如何都听不进去了。 可也不能就这么不管吧? 他哭哭闹闹的再惹来麻烦,咋办? 看来只有一个办法让他冷静下来了,沈欢唰的拿出手术刀架在了他脖子上,冷喝:“再不闭嘴,我宰了你。” “唔!” 叶帆赶紧抬手,捂住了嘴。 眼珠子瞪的大大的,使劲往后缩脖子。 沈欢这才一把拽住他的衣领,把他拉到墙角,挠了挠头不知道如何开口。 至于孟铁胆,已经从楼梯上站起,背着沈欢摆了摆手,说:“我还要回去保护杨老头,走了。” 孟铁胆是走了,可因为他暴露的身份,沈欢怎么圆回去? 叶帆再怎么欠揍,可也是老太太的亲孙子。 宰了他,老太太会很伤心的。 就在沈欢犯愁的时候,叶帆终于学会了看眼色,哆哆嗦嗦的说:“姐、姐夫,刚刚你和那个人说的,都是真的?” “你觉得呢?” 沈欢没好气的说。 叶帆吓得又是一缩脖子,小心问:“那、那你真的是刺客组织的老大?连杨名他们,都、都不敢惹你?” 说到这,叶帆突然明白了什么:不敢惹沈欢的,除了杨名,其实还有凌家、周家,甚至赵家! 这几家欺负到叶朝歌头上时,每次都看似危机十足,可每次都没有得逞。 以前,叶帆以为是叶朝歌运气太好。 现在看来,叶朝歌运气是好到爆了! 嫁给沈欢这种大人物,周家那种小角色,岂敢对她作甚? 虽然哥们以前得罪了沈欢,可他不管怎么说,都是我姐夫啊,如果能巴结上他,那我…… 叶帆眼珠子开始发亮时,沈欢开口了:“我已经金盆洗手了,龙渊和我已经没有半毛钱关系。不过如果谁敢泄露我的秘密半个字,要杀个把人,还是易如反掌的。” 他突然的转折,吓得叶帆又是一哆嗦,忙竖起手指发誓:“我、我发誓,保证不说出你的秘密,不、不然天打雷劈!” 叶帆混蛋是混蛋,不过胆子也是真的小。 沈欢心里叹了口气,摆了摆手:“行了,滚吧。” 叶帆忙点头,转身就想走时,又听沈欢在背后淡淡的说:“记住我说的话。” 他浑身一颤,头也不回的又一次发誓:“我保证,您的秘密我连亲妈都不告诉!” “谁的秘密?” 突兀的,前面包厢门打开,叶朝歌从里面走了出来。 她们正打算回酒店呢,刚开门,就听到了叶帆再喊。 叶帆额头冷汗落下,心里也开始哀嚎:完了,刚跟姐夫发过誓,就被叶朝歌抓了个正着! 这可如何是好? “是,是……” 叶帆磕磕巴巴的说着,转头向沈欢求助呢,却发现刚刚还在背后的姐夫,此时已经不见了。 叶朝歌也疑惑地问:“你在跟谁说话?” “保洁小妹!” 叶帆急中生智,忙撒谎道:“我刚刚跟一位保洁小妹聊天呢。” 叶朝歌皱眉说:“叶帆,你还有心情泡妞?看来你反省的一点也不彻底——” 不等她说完,叶帆忙迎了上来,点头哈腰的说:“姐你说的是,我有错,一定认真改正。以后您需要我干什么,我保证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他那副讨好的架势,好像叶朝歌不是她表姐,而是他老妈。 叶朝歌也很不解:难道被打击后,叶帆变性子了? 第178章:杨家大院 身为三朝古都,如今的龙国中心。 燕都的繁华是毋庸置疑的,而且除了繁华,这里的权贵也很多。 走在西城区的老四合院里,说不定随便碰上的哪位散步老头,就很可能是以前的某位大臣。 而且在这里,越是老一辈的权贵,生活的地方越显朴素。 最厉害的,都住老四合院了。 城北某没有高楼大山的郊区里,就坐落着这样一栋四合院。 寻常人路过,或许会把它当成普通的农庄。 但如果有识相的人见到,一定会惊讶:什么样的人,能在这家院子里居住? 这家四合院背靠着的就是一座山,山下绵延的大地上坐落着一栋又一栋的房子。隐约能看出,这些房子都建立在一条带状的平原上。 而平原的尽头,就是这座山。 这座山的风水最好的腰眼上,就建着这栋四合院。 在风水中,这叫盘龙头。 家宅能建在这种地方,必定能庇佑后辈,一代更比一代兴盛。 这栋四合院,就是建在上面。 其余平原上的所有小区,都似龙尾一般拱卫着这栋四合院。 极品的好房! 如果非要谁能在燕都找到一处比这里风水还好的房子,估计就是在紫禁城中的金銮殿了。 当年杨覆海为在这里建房子,也是费了好大的力气。 如今这里也成了他养老的地方。 杨覆海是杨家当今辈分最大的老爷子,他父亲当年是经商人,曾在战争年代资助战队的大功臣。 后来杨覆海继承父亲的家产,迎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在商场拼杀,终于把杨家发展成了龙国商圈最明亮的一颗星。 如今,杨老爷子也已经快八十了,身体已经大不如前。 杨家也交给了杨选才和杨振龙来打理,他自己呢则在这家祖宅养养花、喂喂鱼,过的可以称得上是神仙般的日子。 为了养生,杨老爷子每晚八点一刻,都会准时上床睡觉。 但今天,他却迟迟没有休息。 老旧的时钟撞针的声音响起,足足响了九下。 已经九点了,他还坐在卧室的太师椅上,闭目眼神。 孟铁胆骑摩托穿梭过拥挤的燕都郊区路段,赶回来四合院时,见卧室里的灯还亮着,抬手招来保姆,问:“老爷子怎么还没睡?” 保姆小心看了眼卧室,又看向了客厅那边,低声说:“孟先生,老爷子是在等杨名少爷,听不到少爷回来,估计是不肯睡了。” 话音刚落,一道车灯倏地亮起,紧接着就熄灭。 过了一会,外面传来了脚步声。 一男一女两个人影,快步走了进来。 前面的是沈悦儒,她的身材即使在黑夜里能也看出,好得很。 在后面跟着的,就是杨名了。 他低着头很紧张的样子,尤其是看到老爷子屋里灯还亮着后,步子迈的更慢了。 走在前面的沈悦儒催促了一句:“快点。” 等走到北面的大厅,沈悦儒才招呼说:“选才,孩子回来了。” 她的声音已经很温柔了,像是要抚平谁的气愤。 果然,下一刻气愤的人就出来了,气红了眼的杨选才从大厅中冲了出来,抬手就想扇他耳光:“混账东西,给我滚过来!” “爸,我、我知道错了!” 杨名忙求饶。 沈悦儒也在旁边打圆场:“选才,消消气,有什么事好好说。” 平常这对夫妻在家庭中,一直是沈悦儒唱红脸。 杨选才是好脾气的白脸角色。 可这次,杨选才却大发雷霆,足以可见事情有多严重了。 “悦儒,这件事你别管,不揍他一顿,他真忘了自己姓杨!” 杨选才厉喝着走进客厅,骂道:“给我进来!” 杨名立马乖乖走了进去。 沈悦儒叹了口气,关上了房门。 随后,房间里就响起了杨名的惨叫、求饶声,以及杨选才的喝骂声。 当麻的,平常的严厉是为了孩子更好的成才。 可打心里,还是心疼儿子的,沈悦儒站在门口叹了口气,刚要转身走,却听东边的厢房里,突然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悦儒,你过来。” 沈悦儒身子一颤,侧目看去时,就见杨老爷子站在厢房门前,拄着拐杖看着他。 “爸,您怎么还没睡呢?” 沈悦儒赶紧小跑着过去,伸手去扶他。 杨老爷子却转身走进了厢房:“悦儒,你进来。” “好。” 沈悦儒乖乖点头,走进了杨老爷子的厢房。 厢房,也是书房。 房子西边是南北朝向的红木床,东边就是老爷子的藏书处。 三张大书架立在那边,满当当的摆着各种书籍。 进去后,老爷子就走向书房,从书桌前拿起一个黄纸本子,问:“悦儒,这次去,见到对方了吧?” “见到了,不过……” 沈悦儒话说了一半。 老爷子补上了另一半:“不过没有你想象中那么特殊,对不对?” “对。” 沈悦儒回忆着沈欢的样子,说:“他看上去就像个普通小商贩,唯一的特殊之处,可能就是他娶了个很漂亮的老婆吧。” 老爷子寿眉微皱,问:“他看到你后,没有任何反应?” “没。” 沈悦儒摇摇头:“他很咄咄逼人,但再我提出赔偿后,就作罢了。” “看来四年时间,已经把他的杀气泯灭了。” 老爷子笑了笑,冲儿媳妇摆了摆手:“好了,你出去吧。” 沈悦儒真不太明白老爷子为什么这样说话,但也只乖乖听话,转头离开,贴心的关上了房门后没多久,房门又被打开了。 这次孟铁胆走了进来。 老爷子正在翻看那个黄纸本子,里面贴了一张沈欢的照片。 里面的沈欢杀红了眼,浑身都是鲜血,一身的杀气隔着照片都能看出。 孟铁胆走到他身后,淡淡的说:“他没什么反应,也没伤害夫人。” “嗯。” 老爷子淡淡的嗯了一声,翻了一页黄纸。 这次,里面的照片是另一个年轻人,和老爷子眉眼相似。 他叫杨南松,是老爷子最疼爱的小儿子。照片里的他年轻帅气,正是春风得意时。 可现在的杨南松…… 孟铁胆知道老爷子又陷入了回忆,叹了口气后说:“我和他交手了。” “情况怎么样?” “他不如四年前,但,也不是我能杀的了的。” “你杀不了,其他人呢?” 老爷子声音沙哑:“或许,可以试试了。” 第179章:支票的命运 男人有钱了,会做什么? 尤其是沈欢,突然兜里多了五千万,整个人精气神都不一样了。 摆地摊? 开小餐馆? 不,哥们要开酒店! 不过在此之前,沈欢还要好好犒劳犒劳奔波的两天的自己。 走出小胡同后,沈欢站在路边上伸了个懒腰,自言自语的说:“沈悦儒、沈悦儒……呵呵,当时杨覆海就是拿她当挡箭牌的,说什么杨南松会出卖情报,是因为她的蛊惑。” “要不是哥们明察秋毫,今晚可能已经忍不住对她动手了。” 沈欢眸中一闪而过一丝危险之色,随后打了哈欠:“想那么多干嘛呢,有钱第一件事,当然找个高档俱乐部,泡泡温泉,叫个姑娘,再——” 天天守着叶朝歌,能看不能吃的沈欢锻炼出了耐力,可心里也痒痒的难受。 想找地方宣泄,再正常不过。 想着,沈欢抬手就招了辆出租。 这种胡同口住的可都是有钱人,出租简直是随便一招手,立马有车迎上来。 司机摇下车窗,声音也很热情:“先生,去哪?” 沈欢上车后,懒洋洋的靠在背椅上,吐出四个字:“皇朝俱乐部。” 皇朝俱乐部是本地相当有名气的一家俱乐部。 那天叶朝歌去的皇朝酒店,其实就属于俱乐部的一部分。 能去那消费的,也都是个顶个的有钱。 不过看对方的穿着,又似乎不像是多有钱的——司机有些怀疑,但也没多想,一边笑嘻嘻的启动车子,一边搭茬:“哟,皇朝俱乐部可远着呢,从这儿跑,得四十多分钟吧?” “尽管跑,哥们像是差钱的人?” 说完,沈欢就想掏裤兜,打算先甩出两张大钞时,才想起他的口袋里干干净净,别说大钞,连个钢镚都没有。 倒是有张五千万的支票,静静的躺在里面一动不动。 好家伙,哥们忘了,想要花这五千万,得先把现金支票转到自己账户里啊! 而且要快。 不然等叶朝歌反应过来,非得把这五千万要回去不可。 沈欢口风立马变了:“唉师傅,你知不知道燕都城哪里有现在还营业的银行?” 要是没有银行营业,他还得下车,先偷偷早田小雅借个几百块,应付一晚再说。 “大晚上的,早就都关门了。” 司机师傅随口说着,开玩笑似的问起:“哥们,你不会是没钱,打算先去提款吧?” 沈欢讪笑一声:“还真让你猜对了。” 司机也没当回事:“那也成,附近就有二十四小时提款机。” “咳,我情况有点特殊。” 沈欢干咳:“我银行卡里也没钱,都在支票里了,得等明天早上……” “没钱你做个屁的出租啊?” 司机一下就瞪了眼,熄灭了发动机,骂骂咧咧的说:“没钱就没钱,装什么大尾巴狼呢,还皇朝俱乐部——愣着干嘛,想做霸王车啊?” 谁说哥们没钱,哥们有五千万、五千万懂不懂?! 沈欢真想把支票甩在他脸上。 不过沈某人向来心胸宽广,原谅了只认钱不认人的司机师傅,讪讪的推门下车时,巧了,刚好和从胡同口走出的叶朝歌,撞了个对面。 吕夜紫和田小雅跟在叶朝歌后面,在她身边的,则是弓着腰赔着笑的叶帆。 看来叶帆被哥们的王霸之气震慑到了,以后对叶朝歌的态度要大转弯了。 沈欢一边想着,却一边加快了步伐赶紧开溜。 但已经来不及了。 叶朝歌已经看到了他:“沈欢,你等等!” 沈欢脚步一顿,转头时已经恢复了往日的高冷:“咳,叶朝歌,你有事吗?” 叶朝歌快步走到他面前,伸出芊芊小手:“放上去。” “哦。” 沈欢乖乖哦了一声,把手放了上去。他看过短视频,现在的小情侣都这样,牵手也不好好牵了,而是让对方把手放上去。 更有腻歪者,还有男孩伸手,女孩把下巴搭在上面的。 沈某人对这些小情侣间的游戏不感兴趣,不过摸摸叶朝歌的小手,似乎也不错。 但他刚把手放上去,叶朝歌就猛地扇开了:“谁要你的手了,支票!我要支票!” “什么?” 沈欢装没听懂的。 战胜困难,还收服不听话弟弟的叶朝歌,叶朝歌昂着下巴语气骄傲:“少装蒜,杨名的妈妈赔偿了五千万,支票呢?” “我不知道啊,她不是给你了吗?” 沈欢继续装傻。 叶朝歌咬了下嘴唇:“明明是你拿走了,沈欢,你别想不认账。” “我真没拿,认什么账?” 沈欢一副很严肃的语气,只是话音刚落,口袋就悠悠里一张支票,就悠悠冒出了头。 沈欢怕把支票折了,没有塞很深。 坐在车上的时候,因为口袋位置有弧度还能兜住支票。 现在站起来,因为当过几年兵的缘故他又站的笔直,支票一下兜不住了。 叶朝歌眼疾手快,抬手就去抓:“还说你没有。” 哥们起码得留个千八百万的,这可是哥们奋斗、杨家才低头给的钱——沈欢哪能让叶朝歌得手,赶紧一个侧身。 结果支票就更兜不住了,从口袋里掉了出来,随着风幽幽朝街头飘去。 靠,哥们的支票! 沈欢心里大骂,拧身去抓时,却没注意扑过来的叶朝歌绊在了她的脚上。 这妞脚上不长眼,身子平衡也差,竟一头朝公路上栽去。 要知道,刚刚那辆出租,正加着油门要走呢。 叶朝歌一头栽在地上问题是小,可要是跟出租撞了,那不得撞烂咯? 手已经伸出一半,眼看就要抓住五千万的沈欢,只好回头先抓住叶朝歌。 叶朝歌其实也是被沈欢明知故问的态度气到了,想想看,他这次来燕都,除了吃喝玩乐,还干嘛? 而叶朝歌呢,可是为杨名的事提心吊胆。 她不从沈欢的五十万“年薪”里扣钱就不错了,这家伙竟然还想私吞五千万。 休想! 她正是怀着这种气愤之心,脚下才丢了分寸。 绊倒在沈欢脚丫上后,就一头朝马路上栽去,出租车,正好在加油门,她眼瞅着就要撞上去! 天旋地转的同时,叶朝歌心里也发出了最激烈的预警:老天爷啊,我刚刚转危为安,千万不要被撞死啊! 沈欢不是老天爷,没听到她的呼救,不过在千钧一发之际,还是抬手抓住了叶朝歌的衣领。 叶朝歌额前的秀发,擦着车身飞舞。 她也被猛地往回一拽,靠在了一个沈欢的怀里。 他的臂弯很温暖,很结实,很有安全感……这都是叶朝歌一瞬间升起的想法,不过不等她认识到这些想法其实是她对沈欢的感观越来越好,就被沈欢一把推开了:“以后走路注意点,下次撞死你活该!” 说完,沈欢再次转身朝支票冲去时,就见那张薄薄的纸,落在了刚洒过水的路面中央。 再接着,又是一辆车子疾驰而过,车轮无情粘走了支票。 也碾碎了沈欢的酒店梦想:“靠!老子的五千万啊!!” 第180章:皇朝俱乐部的放松 虽然不想承认,但被沈欢救起,靠在他怀里的瞬间,叶朝歌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心动的。 但随即,就被沈欢捶胸顿足,可惜五千万支票的痛苦模样,给驱散了,他猛地转身,怒目瞪向叶朝歌:“你赔我!” “哼,那是我的支票。” 叶朝歌整理了下衣领,淡淡的说:“算了,反正那五千万还没从杨名母亲的账户里扣除,打不了我再问她要。” 她能要,但沈欢是捞不着了。 他生气,他委屈。 要是没有他,叶朝歌别说这五千万,连家底都得赔进去。 他忍不了。 一把抓住叶朝歌刚整理好的领子,咬牙问:“这笔账,怎么算?” “你想怎么算?” 叶朝歌昂着下巴,才不怕他呢。 田小雅赶紧出来打圆场:“沈欢,你和叶总都是一家人,她的,还不是你的?” 是个头! 叶朝歌如今是凉城最大的小富婆,而他只有一年五十万……沈欢叹了口气:为了远在夏威夷的老太太,他忍。 “叶朝歌,以后别指望我帮你。” 沈欢泄了气似的吐出这句话,叶朝歌也不屑的回嘴:“你帮我什么了?游山玩水?” 话音刚落,两人再次怒目互瞪。 一个在想:这娘们和以前一样不讲理! 另一个则在咬牙:自从签了离婚协议,这个混蛋越来越跳了! 罕见的,叶帆出来打了圆场,小心翼翼的凑到沈欢身边,递过来一张银行卡:“姐夫,你别跟我姐吵架了,伤了和气多不好,我里面有些积蓄,你先用着,密码是六个八……” 叶朝歌还不甘心:“叶帆,你别管他。” 沈欢却笑了,拍了拍叶帆的肩膀说了句“我看好你”后,转头就又去拦出租了。 这次,沈欢底气十足:“师傅,去皇朝俱乐部!” “好嘞!” 师傅热情的答应一声,加足了油门扬长而去。 留在原地的叶朝歌,气呼呼的鼓了鼓嘴。 站在两人身后的吕夜紫,却若有所思。 在知道沈欢的真面目后,短短十几分钟,叶帆已经订好了方针:叶家那点家产,和叶朝歌争来争去的有意思吗? 能抱上沈欢这条大腿,才是真的! 尤其是见识过杨名这种真正的权贵是如何嚣张后,叶帆就对那个阶层充满了向往。 而沈欢,可是连杨家都怕的人,绝对是叶帆的好大腿! 为了抱好这根大腿,他也是下了本钱,塞给沈欢的那张银行卡里,足足有八十万。 其实放在以前,对叶帆来说八十万也不多。 谁让他最近手头紧呢? 这八十万已经是他准备跑路的底钱了。 很快车子来到皇朝俱乐部,沈欢用pos机给司机付款时,就查询余额查询到了这笔巨款。 真可谓解了沈欢的燃眉之急,进入皇朝俱乐部后,直接点了非会员最好的套餐。 先是享受最好的水疗服务,然后会去私人影厅看一场电影。 最后在姑娘最好的按摩中,沉沉睡去。 水疗就不用说了,独立浴池中摆着按摩床。 床旁就是各种水果和饮料。 坐在床上,还能斜斜看到对面墙上的大屏幕。 当然了,这里的屏幕只能算按摩时附赠的休闲。不过谁在面对两个漂亮姑娘的热情按摩时,有心思去看电影呢? 简单冲洗后,只围了条浴巾的沈欢,躺在雾气腾腾的浴池中。 脑袋却没枕在床上,认识靠在一双白皙大腿上。 在套餐里,全程给沈欢服务的,就是这个女孩。 看起来挺年轻的,估计也就比胡妙龄那个火柴妞大两三岁。不过身材却相当不错,她也只裹着浴巾,手里拿着绑羽毛的长长细棍,给沈欢掏耳朵。 连掏耳朵的用具,都细致的好多种,由此可见这些女孩的专业了。 “不愧是燕都城,在凉城,就算有钱也买不到这么好的服务啊。” 掏完一只耳朵,沈欢转了个身,之前面对屏幕的脸,变成了面对女孩。 温温软软,似乎比水还要舒服。 这种感觉,让沈欢想到了国外的那些日子。 本来两年来,沈欢也忘记了那种生活,更爱上了普通人的日子。 但这也不妨碍他有钱的时候,再回味一下过去吧? 沈欢想着,深吸了一口气。 “咯咯,好痒呀。” 女孩咯咯笑了两声,又说:“老板,接下来我们要做面部护理了哦,你要平躺。” “我已经很帅了,再面部护理,外面的女人就要危险了?” 沈欢搓了搓脸蛋,坐了起来:“下个项目是什么?” “私人影厅,我也会全程陪同,给您按摩哟。” “电影能自己点?” “当然。” 女孩咯咯一笑。 “那就走吧,还等啥呢?” 沈欢伸了个懒腰站起,简单擦了擦后,披上浴巾换房间了。 经过一条温暖的通道后,沈欢就来到了私人影厅前。 私人影厅的倒是不大,四五十平左右。 里面黑乎乎的,只有两盏昏黄的灯在床前。 与其说是床,不如说是大型沙发。 足够躺开两个人,不过还留有弧度,能躺的更舒适。 床对面的面墙,挂着巨大的高清屏幕。 看来就是通过这个点播电影了。 在女孩的引导下走进去后,沈欢躺在沙发上,没有急着点播电影,而是懒洋洋的问:“你们这,就没有更有意思的服务了?” 眨了眨眼,女孩子压低脑袋,娇笑着在他耳边轻轻问:“老板,您觉得,什么有意思?” “你,就很有意思。” 沈欢转头看向她。 “那钱……” “钱好说。” 沈欢头也不抬:“但意思,一定要给足。” 女孩子眼睛一亮:“老板放心,我们,是不会让你失望的,还请您稍等,我们去准备一下。” 沈欢也不再说什么,抬手开始选电影。 打着哈欠看着电影,沈欢也开始思索这两天发生的事。 杨家,四年前就不敢报复他。 这次呢? “如果他们敢来,下场会和四年前一模一样。” 沈欢冷笑一声时,门被推开,女人走路的声音,微微抬头,借着昏黄的灯光,就看到一个只围着浴巾的女人走了过来。 “换人了?” “嗯,临时换成我了。” 女孩子不冷不热的说着,纤细光滑的手指,却已经抚摸上了他的脖颈时,沈欢却猛地感受到一股凉意。 接着,他的眼角余光就看到一把寒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第181章:以牙还牙 沈欢是个正常男人,他喜欢漂亮女人。 也喜欢在压力大的时候,适当的放松。可他说啥也没想到,他刚找好一部影片,就等着和漂亮女人一起欣赏,顺便一起学习呢,进来的漂亮女人,却把刀架在了他脖子上。 这何止是可恶,简直就是—— 欠那啥! 如果是普通人,此时已经可能吓得身心俱萎了。 但沈欢毕竟不普通,早在国外就一次次面临生死抉择的沈欢,微微侧目,看向了那个女人。 柳梢眉,鹅蛋脸,一双秀目瞪的像铜铃,咬牙切齿的看着他。 就好像沈欢曾经强了她似的。 对天发誓,沈欢做那种事从来讲究个你情我愿,而且他对这个女人也没啥印象,只是稍微有点眼熟。 一个不熟的女人,干嘛要杀他呢? 沈欢刚想到这,女孩含恨的怒语提醒了他:“该死的混蛋,昨天的轻薄之仇,我要你拿命还!” “你是……余建成的闺女?” 沈欢想起来了,同时眉头也拧了起来:“你要杀我?” “对!” “就因为我昨天欺负了你?” “这个理由不够吗?” 余幼薇往他脖子上压得更深了,都渗出了丝丝血迹。 沈欢却跟不怕死似的,撇嘴笑道:“没想到啊,没想到。” 余幼薇冷笑:“怎么?没想到报应来的这么快?” “都说现在女大学生越来越开放,但我也没想到开放到白天当学生,晚上就来当——” “你、你闭嘴!” 余幼薇俏脸一下涨红了:“我才不是……” “知道知道,你是纯洁的女大学生。” 沈欢连忙说:“你来这,只是晚上兼职,为了赚钱嘛,不寒碜……别再压了,再压真死人了。” 刀口,更深了。 虽然只是水果刀,但失手杀个把人,还是很轻松的。 余幼薇气得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恶狠狠的说:“你在胡说八道,我就宰了你!我潜入这里,是为了杀你,杀你懂吗?!” 昨天被沈欢弄晕倒后,直到今天一早,她才悠悠醒来。 随后她就想起了昨天的羞辱。 余幼薇从小不能说是被捧在手心里长大的,但她的自尊心绝对比一般人都要强。 一时间,恨啊,恼啊,全冲上了心头。 可在她追问父亲那个混蛋是谁时,余建成却不敢说。 不管余幼薇磨破嘴唇,他都只字不提。 余幼薇再气恼,也没办法。 今天还是乖乖去上课,回到了正常生活,就在她以为报复无望时,今晚在外面逛街时,却恰好看到了沈欢。 这厮,正得意洋洋的走进皇朝俱乐部。 余幼薇的压抑了一天的情绪,一下就冲昏了理智,偷偷跟了进来。 每天来皇朝俱乐部娱乐的人很多。 余幼薇这种漂亮女大学生,更是不少,其他前台也没把她当回事,以为她是进来赴约“干爹”的。 她的外表,让她轻松混了进来。 之后的事就不用说了,她在服务生的工作间摸了把水果刀,换上衣服就混了进来。 看着满脸恨意的余幼薇,沈欢只好投降:“我不说了,你是对的好吧?我承认昨天是我的错,但那是被你爸逼的啊。再说,我也没有真的把你怎么着不是?我顶多就是亲亲抱抱,搂搂摸摸……就像你现在对我做得一样。” 为了装成服务人员,余幼薇只穿着浴袍,火辣的身材和修长的双腿一览无余。 为防止沈欢反抗,她进来时也是先跨在沈欢背上的,而且一只手现在就按在他肩膀上。 可不就是搂搂摸摸了? “我这是为了杀你!” 余幼薇咬牙切齿。 沈欢很无奈:“不管你为了啥,现在都是还回来了,你要是还升起,也可以亲亲抱抱……” “住嘴啊!!” 余幼薇气急败坏,刀子又活动起来。 眼看就要切到沈某人血管了,他赶紧提醒:“姑娘,杀人是犯法的!” 余幼薇动作一僵。 她也知道杀人犯法,这次潜伏进来更多是想报复沈欢,吓唬他,最好给他留下个永生难忘的教训。 在她的设想中,沈欢肯定会吓得乖乖求饶,为了活命给她磕头赔罪。 余幼薇也不会真的杀了他,顶多割了他作为男人的证明。 可她真没想到,有人脖子上都被顶着刀子了,还能嬉皮笑脸的说这么多废话。 气头上来了,她才把刀越压越深。 这已经算手稳了,如果不是余幼薇练过,气急败坏下可以已经杀人了。 沈欢的话提醒了她,余幼薇赶紧把刀稍稍往后一缩。 往后缩刀的动作很快,幅度也很小。 但一个人在缩刀时,是没法同时往外出刀的。 而这,就是沈欢等的机会,一瞬间,他猛地拧身,肩膀抖掉了余幼薇的手,另一只手也瞬间探出,一把砍在了她的拿刀的手腕上。 “啊!” 余幼薇吃痛下握不住刀了,水果刀哐啷落地。 大惊失色下,她又听到耳边响起了呼呼风声,眼前也是一花。 下一刻,一直大手就按在了她的咽喉上。 昨天,她就不是沈欢的对手。 今天,又怎么可能是? 余幼薇也算聪明的,不是先挣扎,而是抬手朝沈欢脖子上的伤口抓去。 她芊芊十指也是有力量的,沈欢有伤在身,更容易破防。 但身经百战的沈欢,可不会给她这个机会,捏着她脖子的手一缩。 “呃——” 余幼薇双眼翻白,瞬间就用不上力了。 沈欢动作也没停下,整个人拧身下床,反手按着她的脖颈,一把按在了床上。 形式逆转了。 余幼薇喘不上气啊,双手拼命扒拉沈欢的大手。 但她越挣扎,沈欢就掐她脖颈越紧。 慢慢的,她再也不敢折腾了,咬牙切齿的看着沈欢:“你想干嘛?” “想,你愿意?” 沈欢目露惊喜,余幼薇俏脸,瞬间涨红。 不是被掐着脖子憋得,而是她琢磨过来沈欢话里的意思,也明白他要干嘛了! 大惊之下,余幼薇拼命挣扎:“不要,你、你松开我!” “你不想?” 沈欢反问。 “废话,你、你要是敢对我动手,我、我这辈子都不会放过你的!!” 余幼薇喊着,竟然开始哗啦啦的落泪。 难办哦。 沈欢有些头疼了。 说实在的,她是来杀他的,就算本意不想杀,也是要对他做很过分的事。 俗话说以牙还牙,沈欢就算把她那啥了,也很正常。 余幼薇心里也有这种意识,所以此时心里是又害怕,又绝望。 但没想到,下一刻沈欢就放开了她,不耐烦的摆了摆手:“赶紧滚吧,今晚哥们高兴,放你一把。” 第182章:不知好歹 房间里,灯光昏暗。 穿了跟没穿似的一男一女,大眼瞪小眼的看着。 沈欢打了个哈欠,摆手示意她赶紧滚。 趁他还没改变主意。 哥们就是太有原则了,从来不对女人用强。 不然余小妞,今晚别想逃过他的魔爪……咳,龙爪。 余幼薇呢,先是愣了下,随后再也顾不上别的了,抬腿就朝外面逃去。 可有时候,就是无巧不成书。 却没注意到她身上宽松的浴巾也拖在了地上。 她前脚踩在上面,整个人直接一个趔趄,直接朝后重重摔去。 “靠,妞,你是故意的吧?” “我不是!” 余幼薇脸也快烧着了,再也不想多停留一秒,扯起浴巾一边穿一边飞快朝门口冲去。 世界上最怕的就是,巧合。 巧合多了,事情就有戏剧性了。 就像现在,余幼薇刚爬起来走到门口,忽然就听门外响起了脚步声,还有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菲尔斯先生,皇朝俱乐部绝对能满足你所有的愿望。如果你有什么要求这里也做不到,可能只能去找上帝他老人家帮你满足了。” 借着,一个不太正宗的龙国口音响起:“沈先生说笑了,我可不是上帝的信徒,能满足我的,只有伟大的库库尔坎。” 听到这个声音,沈欢心里一动,惊道:“菲尔斯?” 余幼薇也惊讶的叫出了声:“沈燕来?!” 刚冲到门口的她,顿时停住了脚步,僵在了原地。 她嘴里的沈燕来,应该就是菲尔斯嘴里的沈先生。 余幼薇很不想见到他,哪怕和沈欢待在一起,她也不想和沈燕来遇见,所以她才戛然停住了脚步。 可没想到,外面菲尔斯和沈燕来的脚步声,也在这扇门前停住了。 接着,外面就想起了开门声。 却没打开。 沈燕来疑惑的声音响起:“怎么打不开?服务生不是说了在1802吗?” “别急沈先生,让服务生来开门就好了。” 接着,菲尔斯招呼服务生的声音就响起:“小姐,帮忙开一下这间房好吗?” 这里的房间都是可以反锁的,余幼薇刚刚摸进来时,房门没锁。 但她进来后,为了避免被打扰可是偷偷上了锁的。 想从外面开锁,只能用房卡。 沈燕来是大客户,他预定号房间后,前台早早就帮他把房间开了,所以他每次都不用带房卡,算是会员的一点小特权。 除此之外,想要开某个房间就需要俱乐部服务人员的万能卡了。 “好的先生。” 服务生小姐哒哒的高跟鞋声响起。 余幼薇慌了,扭头开始看房间,找藏身的地方。 空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透明酒柜和沙发两个障碍物。 沙发,不是不能藏。 但就算藏,又能藏多久? 对方进来后把沈欢赶走,早晚会发现她的。 难不成跳窗户逃走? 这可是十八楼,她除非是疯了。 现在最好的做法,就是余幼薇穿好衣服,坦坦荡荡的走出去,可别说时间来不来得及,她的衣服,还在工作人员换浴袍的房间里呢! 咋办? 余幼薇着急到落汗时,沈欢也正挠着头,朝门口一边走一边嘟囔:“这房间明明是我订的,他们进来干吗?” 一边走,那玩意一边还荡悠了两下,沈欢走了两步想起来,转身去拿浴巾时,余幼薇扑了过来。 “你干嘛?” “什么都别说!” 余幼薇想到把对方逼退的办法了,按着沈欢的肩膀,把他快步按在沙发上后,坐在了他的身上。 滴。 门开了,沈燕来上一秒还在笑着责怪“这可是你们的失职”,下一秒,就见房间沙发里,背对着门口、裹着浴巾的女人,正骑在一个男人身上。 俩人在干嘛,不言而喻。 被骑在下面的沈欢,还猛地抬了下头,很配合沈燕来的喊了句:“谁啊?” 这一瞬间,沈欢看清楚了门口两人的模样。 菲尔斯,就是他想象中的菲尔斯。 沈燕来,却是个风度翩翩的小白脸,身上穿着名贵的西装,看人时都昂着下巴,似乎脸上就写着俩字:纨绔。 见房间里有人在做那种事,沈燕来也一下就恼了,不过以他的身份,也不会赶两人走……毕竟就算把两人赶走,沙发还是两人办事的沙发。 要他在上面继续,还不够恶心呢。 砰的一声关上房门后,沈燕来含怒质问:“怎么回事?这不是我预定的房间吗?” 服务生也很抱歉,提出给他换一个房间,查查到底是咋回事。 也就两三分钟,就听外面的服务生很抱歉的说:“沈先生不好意思,前台给您报房间号的时候号码错了,您不是1802,是1902。” “下次注意点,头一次带菲尔斯先生来消费就遇到这种事,晦气。” 沈燕来不满的说着,脚步声走远了。 这时,余幼薇才终于松了口气。 她宁愿和沈欢演一出戏也不愿意见沈燕来,是因为沈燕来从刚上大学开始,就和她一直不对付。 但谁不知道沈燕来是海外某侨民的嫡子,最近几年那位侨民正挤破了头想回国发展。 加入商协,就是最好的突破口。 余建成是全国商协的副主任,和杨家的关系极好。 用不了几年,就是燕都商协会长的有力人选,也是沈家的有力竞争者。 平时,老余就再三告诉她要小心沈燕来。 而最可气的是,沈燕来还在学校公开追求她,以她的男朋友自居,一见到她就动手动脚的。 说,说不听。 打吧,沈燕来旁边总是跟着几个保镖。 一来二去,这几年余幼薇在学校最主要的活动,就是躲沈燕来了。 昨晚她回家,就是因为学校搞什么运动会晚会表演,她想躲开邀请她的沈燕来。 现在她穿的那么微妙出现在这种地方,要是被沈燕来看到,指不定会出什么乱子呢。 再加上余幼薇已经冷静下来,隐约明白沈欢虽然武力高强又是个l氓,但从昨晚和刚刚放她走的表现来看,总体还是很有原则的。 所以,她才肯演这么一出戏。 现在外面的沈燕来走了,她赶紧就想走。 可却没走成。 她的小腰,被沈欢抱住了。 她徒然一惊,慌张道:“你要做什么?” “妞,这只能怪你不知好歹!” 他上身抬起,双手用力抱起了余幼薇。 “啊——” 第183章:他就在身边 不知好歹! 沈欢只能想到这四个字,来形容余幼薇。 他不知道余幼薇有什么理由,非得避开外面的男人。 昨天,他为的是逼问余建成,忍住了没对她动手。 刚刚,他原谅她气疯了头拿刀比划脖子,也没动手。 燕都城的夜,比其他任何地方都有更多霓虹。 叶朝歌回到酒店时,已经是九点多钟了。 多天来都没好好休息的她,刚进酒店就疲怠的换上浴袍,走进了浴室。 好好泡了个澡后,她就想回卧室休息时,房门突然被笃笃敲响了。 “吕总,你怎么来了?” 开门后,叶朝歌看着吕夜紫很不解的问。 吕夜紫笑了笑:“就是有些话,想跟叶总聊一聊。” “好啊,请进。” 叶朝歌侧身请她进来,又给她开了罐咖啡后,一通坐在了沙发上。 喝了口咖啡,吕夜紫开门见山的问:“叶总,你不觉得今天发生的事,很奇怪吗?好几天了,我们绞尽脑汁没搞定的事,突然杨名的母亲就出现,帮我们搞定了。” “我也觉得奇怪。” 叶朝歌皱眉说:“不过也不是说不通,毕竟像杨家那种大财阀,都很注意自己的声誉。杨名的母亲发现他搞了那些见不得人的事后,出面教训啊、赔礼道歉啊,也都符合逻辑。” 哎。 吕夜紫心里忍不住叹了口气。 以前听说凉城第一美女是个干练的女总裁,还被手下称为冰山女神。 可现在看来,她只是个单纯的小姑娘。 “叶总,你知道今晚出现的女人,是谁吗?” “杨名的母亲啊。” 叶朝歌秀眉微蹙:“难道还有别的身份?” “有。” 吕夜紫点点头:“她叫沈悦儒,除了是杨名的母亲,还是国内最优秀的企业家之一。她手下有两家跨国公司,三家上市企业。如果论起兼并公司,玩商业手段,十个杨名也不是她的对手。” 越说,吕夜紫语气越严肃:“叶总,杨名做的事虽然不好看,但在商业战争中,再正常不过了。你觉得沈悦儒会为了这点小事,就让杨名在那么多人面前难堪,还给我们赔礼五千万?” 五千万啊。 虽然说江岭科技也是价值数亿的大企业了,可想拿出哪怕三千万的流动资金,也不简单。 沈悦儒,何苦为了杨名做得一点小事,就赔偿五千万? 经过吕夜紫分析后,叶朝歌终于意识到不对劲了。 眨了眨眼,又喝了口咖啡,叶朝歌想到了什么:“是不是因为龙首的威胁?上次,龙首就救过我一次。” “是吗?什么时候?” “也就上个月,当时秦轩……” 用力几分钟,叶朝歌把之前发生的事简单说了下,末了才道:“这次,恐怕也是因为龙首的威胁,杨家才会低头的吧。” “原来如此。” 吕夜紫点点头:“这样解释就合理多了,不过叶总,龙渊龙首到底是谁?他又为什么要帮你呢?” “这、这个我也不知道。” 叶朝歌当然不懂,其实她心里还是有个推断的:就像其他冲我献殷勤的男人一样,龙首保护我,应该是因为喜欢上我了吧? 像是为了证实心中的推断似的,叶朝歌又说:“其实之前,我也遇到过一样的事……” 此前,叶朝歌也有几次遇到大麻烦,但莫名其妙又化解了的事。 像周明远的老子,赵家的威胁等等。 叶朝歌以前只当成是幸运,可现在看来,说不定也是龙首在背后威胁他们呢? 她粗略的把这些事跟吕夜紫说了遍。 吕夜紫却越听,眼睛越亮。 她越来越觉得沈欢不一般,是个值得一抱的大腿了! 不过叶朝歌明显还不知道这些,要不要提点提点她?想起晚上沈欢被叶总气得吹胡子瞪眼的,吕夜紫觉得有必要让这对夫妻之间,多一点和睦,试着说:“那这个龙首也太好了吧?甘心为你付出,一点也不需要回报?” “这、这个我也不知道。” 叶朝歌苦笑一声。 吕夜紫又自顾自的推测道:“我听说,越是神秘的人平产生活中就越是普通。叶总,你说那位龙首,会不会一直就在你身边啊。比如你的员工之类的,不然他怎么会每次都知道你的麻烦呢?” “有道理啊。” 叶朝歌恍然,琢磨了会又说:“可是我和周明远的矛盾,公司员工也没人知道,只有家里——” 话说一半,戛然而止。 叶朝歌突然想到了一位一直在她身边,陪她度过所有麻烦的人。 在她眼里,这个人不是帮手,而一直是大麻烦。 可确确实实的,这个人每次都会站在她这边。 沈欢。 就好像晴天霹雳一样,叶朝歌心头的迷雾,一下就好像被劈散了一般。 如果说龙首就在她身边,那沈欢确实是嫌疑最大的人! 他身手高超,知晓她的一切动向。 而且就像叶朝歌会为了不让老太太伤心而不和他离婚那样,沈欢也会为了不让老太太伤心,保护她的安危。 很合理。 却太不可思议了。 叶朝歌猛地摇头:“不可能,不可能是沈欢,他就是个死废物、臭l氓,最近还越来越不要脸了——” 第184章:巨蝰和羽蛇神 这次沈欢今晚来皇朝俱乐部,说白了就是为了放松。 账本上多了一张银行卡,不花也太对不起他这几天的奔波了,不过也仅仅是放松。 涉及到一些色色的事情事,他其实没抱多大期待。 慌乱下,虽然沈欢也算如愿以偿的,但他的对象却不太对。 余幼薇。 此时她虽然身上使不上力气,但眼神却凶恶的像是要吃人,无力的嘶喊:“我一定会杀了你的,混蛋,你个混蛋……” 她也就嘴上喊喊。 她现在最锐利的武器,也就是指甲,可是连沈欢的皮都抓不破。 沈欢点的那个小服务生,早在刚开始的时候就来过,不过很自觉地没有进来。 重新围上浴巾,沈欢还好心的给她披上浴巾后,坐在沙发旁点上根烟,慢悠悠的说:“我要去冲个澡,要不要哥哥抱你过去?” “你做梦,混蛋!” 余幼薇有气无力的骂了句。 “不去拉倒,哥们还懒得伺候呢。” 沈欢弹了下烟灰站了起来:“时候不早了,哥们也换个房间睡觉去了。你要杀我这件事呢,我也不计较了,咱们一笔勾销。” 说完,沈欢就快步走向门口,刚拧开门把手,就听余幼薇问:“名字,你叫什么?” “干嘛,不会是想要我负责吧?” 沈欢警惕心大起:“先说好,孩子不是我的,不过你要是执意要生,就跟你姓……” “混蛋,你怎么不去死啊!!” 余幼薇又骂了声,抬手拿起一个沙发靠枕,扔了过来。 沈欢赶紧出门,又砰的关上。 余幼薇无力的垂下胳膊,今晚之前,她只是想给沈欢一个教训。 但现在,她是真的想干掉这个混蛋。 沈欢可不知道余幼薇在想啥,打了个哈欠朝早就预定号的2020号房走去。 时候不早了,他也没少折腾,怪累人的。在坐电梯时,沈欢盯着19楼的按很久。 之前沈燕来开门时,在他后面的确实是菲尔斯。这家伙不久前进入了江岭科技,成了叶朝歌的员工。 听说已经推出了几款不错的新型灯具模型,反响还不错。 可在门外时,沈欢也清楚的听到他提起了库库尔坎四个字。 这四个字,国内听说过的人不多,但对某些研究世界历史的学者来说,相当熟悉。 库库尔坎是古代美洲那边土著神话里的羽蛇神。 传说中,羽蛇神身体是蛇形,却有长满了羽毛。沈欢还在山海组的时候,为了追回某重要文献,曾一路追到过亚马逊雨林。 也有幸见到过当地的一些土著。 在那些土著嘴里,羽蛇神主宰着星辰,发明了书籍,而且给人类带来了玉米这种高产量的粮食。 同时,羽蛇神还代表着死亡和重生,是祭司们的保护神。 说实在的,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沈欢在干掉几条“盘蛇先生”后,曾让雪莉好好调查过北州巨蝰组织。 而雪莉调查的结果就是:资料有限,不过隐约有消息传出,北州巨蝰组织原本是由美洲开化后的原住民,组成的暴乱分子,他们信仰的神灵,就是羽蛇神。 只不过后来为了躲避战队,他们把组织迁移到了大洋彼岸,才改名叫了北州巨蝰组织。 其中的巨蝰,其实也就是巨蛇,代表的就是羽蛇神在人间的形象。 羽蛇神半蛇半神,在地面上最接近它的可不就是蛇吗? 根据雪莉的说法,羽蛇神现在的基地,就在靠近美洲的太平洋某公岛上。 北州巨蝰组织信仰羽蛇神,曾多次在凉城活动。 菲尔斯也在这个时机来到了凉城,也信仰羽蛇神…… 太巧合了吧? 叮。 二十楼到了。 沈欢打了个和哈欠走出去,喃喃自言自语:“在我和叶朝歌彻底离婚前,最好别让我发现搞什么幺蛾子,不然,哼。” “爸,我耳朵都要生茧子了,都三个小时了,您放过我吧。” 杨名无奈的说着,揉了揉肉发酸的腿。 杨选才走出房间,看向侧室厢房,见老爷子的屋里已经关灯后,叹了口气:“坐下吧。” “唉!” 杨名答应一声,坐在了板凳上时,又开始叹气:“所以我才一直不喜欢来老家,老爷子也太古板了,连个沙发都没有。” “那么多废话,当年你老子我远下大洋,一连站几天也没叫过一声苦!” 杨选才又骂了声,才声音放低叹了口气:“臭小子,你就万幸吧,今天你能平安回来,全靠四年时间积累。” 杨名有些好奇:“爸,他到底是谁啊?妈谈起他时,也小心翼翼的。” “哼,这件事你妈也不知道。” 杨选才缓缓说:“四年前,你在国外留学,你妈在南方搞企业。你不知道那时候杨家参与了一桩大买卖,那之后,杨家才能挤掉雷家、孔家,成为龙国商圈的中坚世家。” “什么大买卖?” 杨名来兴趣了。 杨选才却摇了摇头:“这个你没有知道的必要,你只要知道,这件事对上面而言,是有大害处的,有一些特殊情报,被我们送了出去。” “结果呢?” 杨名很紧张的问。 “结果是,号称国内你一尖刀的山海组因为我们的情报遭到重创,山海组中公认战斗力最强的青龙,杀上了杨家的门。” “青龙?嚯嚯,名字倒是听得很响亮,不过闯杨家,找死吧?” 杨名冷笑。 杨选才叹了口气:“我当时,也是这么想的。可结果是,杨家安保队中所有人手出动,都没有拦下对方,我们的精心训练的打手,在青龙面前土崩瓦解。就连你心中武力高强的孟铁胆,也被他弄瞎了一只眼睛。” 越说,杨选才越无力:“最后,出卖情报的杨南松,被他亲手废了,甚至要残杀时,战队赶到,才阻止了他。” 这么猛? 杨名眨了眨眼,接着冷汗就落了下来:“爸,不会……” “对,今晚你去参与的酒局上,那个男人,就是青龙。” 第185章:杨南松的悲剧 咕噔。 杨名咽了下口水,脑海中慢慢把沈欢和青龙联系在了一起。 来的路上,听沈悦儒说过那些话后,杨名虽然心悸,却也没想到沈欢这么可怕。 而现在这样的人,竟然和他走到的对立面,更让杨名觉得不安,试着问:“爸,人的身手再厉害,难道还比得过子弹?我们就不能想办法……” 说着,杨名做了个咔嚓脖子的手势。 “你以为,我们没想过?” 杨选才冷冷的瞥他一眼:“你三叔可是你爷爷最喜欢的小儿子,他在疗养院里呆了四年,第二年,他就疯了,精神失常。那之后,你爷爷一次都没去看他,知道为什么吗?” 这件事杨名也知道,他留学回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去看三叔杨南松。 在他印象里,三叔跟老爸还有二叔不同,他不经商,也不从事,而是研究学问做了大学老师,带着副眼镜每天都笑呵呵的。 他也帅气,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长了张小奶狗的脸,在学校里追求他的小姑娘排了一队又一队。 可那次杨名去看他,杨南松已经疯了。 他双手双脚都被沈欢折断,双手还好,因为没那么严重还能看好,但双脚却再也没法恢复了。 好在他身体其他部分还很正常。 本来杨老爷子的本意,是给他找个贤内助,平稳的度过下半生。 但没过多久,因为身体残疾造成的巨大打击,杨南松精神也不正常了。 那之后,老爷子就没再去看过三叔。 为什么? 他从没敢问过爷爷,因为每次提起,对方的脸色就会变得很难看。 这次杨选才让他猜原因,杨名也没出声,知道老爹会告诉他的。 果然,沉默了半响,杨选才又叹了口气后,缓缓道:“你爷爷不去看他,是怕看到你三叔后,会恨、会压不住杀心和沈欢拼命,最后闹得个鱼死网破,把杨家整个拖下水啊。” 杨老爷子,不容易。 三个儿子中,老大杨选才四年前事业没有起色,老二杨振龙一心扑在经商上。 只有老三杨南松,在教育界已经爬到了某高校副校长的位置。 很快,就能成为教育界一方新星。 杨老爷子当初的打算,就是让杨南松接手家主之位的。加上杨南松是他不惑之年才添的小儿子,他也格外心疼。 但这一切,都被沈欢毁了。 之后杨家受到战部调查,没有搜查出任何他们出卖情报的线索,沈欢也因此受到了惩罚,被踢出山海组。 “青龙离开山海组后,远走国外。你爷爷含怒下,派出了十几批刺客,可全都失败了。” 说到这,杨选才额头上落下一行冷汗:“甚至有一晚,老爷子在屋子里收到了他派出刺客的一只断手。老爷子当时可是被层层安全措施保护着的。从那之后,老爷子就怕了,我们整个杨家,也怕了。” “好了,这件事就算过去了,以后休要再提。” 说完,杨选才转变了口风,淡淡的说:“你的那些商业手段,老爷子也都知道了。” “啊?!” 杨名哆嗦了下,懊恼的说:“爷爷一定很生气。” “别装了,再生气,你也是杨家唯一的嫡系。” 杨选才淡淡的说:“在商场上用些手段,也无可厚非。但是,你的手段太低级。在国外留学四年,就学会了些这个?现在杨家家大业大,你明明有一百种方法合法收购江岭科技,却选择去冒险,这,才是大忌。” 杨名低着头,不敢说话。 “要想接手杨家,从现在开始,你得学会爱惜自己的羽毛。” 杨选才声音平静:“首先这种手段,以后就要少用。既然你已经结婚了,也好好跟柳依依过日子,你手下那些小明星,该断就断了。还有你在闽南的赌场和……” 杨名心里一惊:“啊?!这、这您也知道啦?” “哼,我是你老子,能不知道吗?” 杨选才冷哼:“这些在国内是大忌,不过也是来钱最快的行业。你不缺钱,没必要搞,如果短时间割舍不掉,也要,懂得把握好分寸,尤其不能在别人嘴里落下口舌,就像你这次。” 杨名想了想,这才点头说:“这次活动,除了杨枫语在协助我,另一个就是余建成了……他竟然敢泄露我的消息,哼,以后有他好看的!” “余建成,现在还用得着。” 杨选才转身背向门口:“沈家想进驻大陆,余建成就是他们盯上的第一块敲门砖。如果你寒了余建成的心,他立马会转投沈家。虽然杨家现在发展还算不错,但沈家的势力也不能小觑。懂我的意思吗?” 杨名所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又问:“但这次,青龙他们已经知道我做的那些不光彩之事了,会不会以此要挟我们啊?” “这个,就要等进一步调查了。” 杨选才说完,推门走了出去。 门外院子里,漫天繁星璀璨,月亮已经升到正当空,夜深了。 躺在床上的叶朝歌却还没睡着。 吕夜紫的话,让她久久没法平静下来。 俗话说的好,眼见才为实。 根据这两年来的观察,沈欢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废柴,怎么可能是什么龙渊龙首呢? 但除了沈欢,似乎也没谁有理由一次次的帮她化险为夷。 “不行,我得给他打个电话。” 大半夜的,叶朝歌怎么着也想确认一下,从床上爬起来拿出了手机。 嘟嘟的忙音响了很久,那边一直没有接通。 就在叶朝歌想挂掉时,电话接通了,那边传来了女人惊讶的喊声:“小姐,这件衣服是客人的,您不能随便动其他客人的手机!” 那边发生了啥? 叶朝歌秀眉蹙起时,就听那边响起了一个声音沙哑的女人声:“我看来电显示了,你叫叶朝歌对吧?你是、你是这个手机主人的什么人?” 叶朝歌更懵了,但还是说:“我是他的妻子,沈欢人呢?把手机给她,我有事问他。” “沈欢……” 那边突然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随即咬牙切齿起来:“我记住这个名字了!” “你记不记住管我什么事?” 叶朝歌有些不耐烦了,毕竟已经是深夜了:“你又是谁,沈欢在哪呢?” 嘟、嘟嘟。 手机里传来了忙音,对面挂了 叶朝歌懵了啊,一脸莫名其妙的嘟囔:“神经病吧?” 第186章:因为在意 一大早,沈欢从俱乐部床上睁开眼时,已经太阳高照了。 按了下服务铃后,很快就有服务生贴心的把衣服、洗漱用品送了上来。 皇朝俱乐部偏向于私人性质,所以服务也和其他酒店不一样,是沈欢昨晚点的那个小姑娘,直到他离开为止都专门为他一个人服务。 很贴心的帮沈欢穿好衣服时,服务生也说起了昨晚的事:有个工作人员,抢接了他的电话,俱乐部方面对此表示了抱歉。 沈欢打开手机指纹解锁后,看来电显示是叶朝歌,更无所谓了。 洗漱后,有吃了一顿精心制作的早餐,沈欢才抚摸着肚子离开俱乐部。 出门打车来到叶朝歌他们居住的酒店。 来的时候,吕夜紫也是给他开了房间的,就在叶朝歌隔壁。 懒洋洋的去敲叶朝歌的门,也没敲开,沈欢只好很无聊的在自己房间看电视。 直到中午,外面才响起了匆匆忙忙的脚步声。 沈欢出门一看,就见叶朝歌和田小雅俩人,手里提着各种购物袋,兴冲冲的走向客房。 重新拿回了审批文件,而且今天一大早,凉城那边就通知叶朝歌禁令取消后,吕夜紫立马就买了票赶回了家。 新能源项目,也就可以再次开工了。 连杨名都眼馋的项目,足以想想以后会有多挣钱。 兴奋的叶朝歌和田小雅,也一大早就出门逛街了,她们是用购物,来填补这些天担惊受怕的亏空。 眼下她俩大包小包满载而归,都要拿不动了。 田小雅眼尖些,看到沈欢后笑着打招呼:“沈欢,快来帮帮忙,拿不动啦。” 田小雅和叶朝歌在公司是上司下属,但在生活中更像是好姐妹。 加上田小雅和沈欢接触时间也不短了,两人也熟识,使唤起他来也得心应手的。 沈欢在叶家早就习惯被使唤了,耸耸鼻尖伸手给接过田小雅一些提包后,又伸手去接叶朝歌的。 以往,叶朝歌早就顺手把他当跟班使唤了。 可这次,叶朝歌迟疑了下,说:“我自己来吧。” 这妞转性了? 沈欢愣神一会的功夫,叶朝歌已经把大小包放在地上,拿房卡开门了。 开门后,她也是自力更生的自己提起包裹,走进了房间。 田小雅满心沉浸在欢喜中,也没注意到这点小插曲,进门后,从那堆购物袋里扒拉出来一袋,跳到沈欢面前笑道:“沈欢,这是叶总特地给你买的,休闲西装,以后别老穿你那两家旧衣服。” 沈欢很吃惊的指了指衣服,又指了指自己:“啥?叶朝歌给我买衣服?” 田小雅还在笑:“叶总疼你吧?快换上试试。” “拿走!” 沈欢推开购物袋,往后连退数步:“其中一定有诈,我可不信她又那么好心。” “啊,这……” 田小雅呆了下时,叶朝歌哒哒走了过来,气呼呼的说:“对,我在里面倒了胶水,你穿上就把你的皮给剥下来,哼!我丢了也不会给你穿的。” 说着,她就要一把抢走购物袋时,沈欢又抢先出手,一把抢走了,笑道:“丢了干嘛呀,就算里面有胶水,洗洗还是能用的。” 看出俩人之间气氛不太对了,田小雅赶紧说:“那沈欢你快去试试合不合身。” “哦。” 沈欢答应一声,拿着购物袋离开房间,去自个屋换衣服去了。 田小雅这才看向脸色复杂的叶朝歌,问:“叶总,你怎么啦?上午不是还好好的吗?” “没。” 叶朝歌沉默的吐出一个字,转身哒哒走到沙发前坐下。 唉,叶总一有心事,就喜欢自己憋着——田小雅心里想着,跟了过去:“叶总,是不是沈欢做了什么让你不开心的事?” 又提到沈欢,从昨晚开始就辗转反侧的叶朝歌,终于憋不住了,低声问:“小雅,你觉得沈欢这人,怎么样?” 你的丈夫,让我评价? 田小雅有些懵,指了指自己,见叶朝歌点头后,才思索着说:“我觉得还不错啊,挺温柔成熟的。” 叶朝歌又问:“那你有没有觉得,他很神秘?” “那倒没有。” 田小雅干脆摇头:“他就是个摆地摊的,顶多算是个体户,哪儿谈得上神秘呀。叶总,你到底怎么了?” 叶朝歌咬了下嘴唇,说;“昨晚,吕总找到我,跟我说……” 用了几分钟时间,叶朝歌把昨晚吕夜紫分析的那些,快速说了一遍。这下,连田小雅也觉得沈欢神秘了,皱眉道:“那等一会,我们问问他不就得了?” “可、可我现在不想知道了。” 叶朝歌突然咬了咬牙。 田小雅大眼睛眨了眨:“为什么?” “昨、昨晚凌晨我给他打电话,接电话的,竟然是个女人。” 叶朝歌气呼呼的说:“你还记得他昨天打车说要去哪吗?皇朝俱乐部,他肯定是去找那种女人,做那种事了!” 见叶总气到跺脚的样子,田小雅明白了:叶总,是在生气沈欢昨晚出去找小姐。 可她同时又怀疑沈欢是一直帮她的龙首。 所以她对沈欢的态度才那么复杂,又是生气,却又没忘给他买件衣服示好。 田小雅也是头一次见干练的叶总会“为情所困”,笑了笑道:“那这样,等会我帮你问问沈欢,他到底是不是……” “问我什么?” 话音未落,房门就被推开了,换好一身笔挺西装的沈欢,走了进来。 刚一个亮相,田小雅就眼前一亮:“哇,没想到你换好衣服后,还挺帅的。” “他帅个鬼。” 叶朝歌在一旁嘟囔。 沈欢习惯了叶总的冷眼相对,干笑声说:“其实是朝歌挑衣服的眼光好,我靠衣装了。小雅,你说要问我什么?” “哦,对了我想问你是不是龙首……唔!” 田小雅话说一半,又被打断了,这次是叶朝歌跳起来捂住了她的嘴巴,低声在她耳边说:“小雅,刺客组织很危险的,没有确定前,他杀人灭口怎么办?” 田小雅浑身一颤,快速点点头。 叶朝歌这才松开她,接了话茬:“小雅是想问,你昨、昨晚去干嘛了?我给你打电话时,接电话的女人是谁?” 本来,她真的是想转移话题。 但没想到问出口后,语气就变成了质问。 沈欢一下有些局促,竟然有种出轨被老婆抓奸的感觉……啊呸!他们可不就是夫妻俩吗? 沈欢昨晚可不就是和一个年轻女大学生,出轨了吗? 一丝紧张的汗,立马从他额头滑落。 但接着就被他甩掉了,耸了耸鼻头:“接电话的是服务生,我昨晚找了个地方按摩足疗,人家是正规店。咋,你吃醋了?” “谁会因为你吃醋啊!” 叶朝歌凤眼一瞪,借着却又意识到:她生气,或许不是吃醋,可确实是因为在意。 一下子,叶总就茫然了:什么时候,我开始在意起这个废柴了? 第187章:花舞伎厅的新花样 三点半,从燕都飞往明珠,又从明珠转机回凉城的叶朝歌一行人,走出了机场。 经历了大起大落的王浩,在登机前就给江岭科技的司机队通了口信。 此时机场门口,已经有车待命了。 四点钟,叶朝歌和田小雅就回到了公司,宣布了复工的好消息。 复工,真算不上啥大事,但大家这些天都太焦虑了,好消息传来,就显得格外值得庆祝。 于是下午四点半,庆功宴开始了。 “叶总,大家都在等着您下去呢。这次您在大家心里的分量,可是又高了一个等级的。” 曲秘书敲开总裁办公室的门后,笑着恭喜道。 叶朝歌笑着点点头,示意她知道了,又问:“小曲,田助理呢?回学校了?” “嗯,她说把学校的大小管理们一块叫上庆祝呢。” 曲秘书笑嘻嘻的说。 辅导学校那边也已经步入了正规,每天下午放学后辅导人数已经坐满了十几个班级。 平常白天针对办事员考试啊,读研啊,专业技能考试的课堂里,人员也坐的满满当当。 没办法,谁让江岭科技现在财大气粗,舍得花钱,师资和教学水平傲视同行业呢? “我知道了,我一会儿就下去。” 叶朝歌摆了摆手,等曲秘书关门离开后,就起身走到落地镜前开始整理衣服和妆容。 叶朝歌绝对可以用天生丽质来形容,稍微修饰打扮,就足以迷倒一大片人。 现在镜子里的她就是这样的。 哼着歌,走出总裁办公室后,就直朝宴会厅走去。 宴会厅此时已经坐满了人,大小管理层都在,即使没办法参加的普通员工,也能享受这周百分之五十的涨薪福利。 叶朝歌不在乎会投入多少钱。 她深知现在公司在转型期,最需要的就是花钱留住人才,拉拢员工,凝聚人心。 等公司从传统灯具,转移成新能源灯具、甚至新能源家电,钱还不是哗哗的来? 宴会上,和大家举杯后,叶朝歌也是着重表扬了新能源项目的那些技术骨干,和最近销售业绩相当不错的市场部。 戴着个眼镜,好像正经了许多的叶堂,还站起来发表了致辞,就是介绍了下接下来市场部的发展方向啊,目标啊之类的。 他是市场部的代表,业绩提升叶堂获益最多。 但在他演说期间,还是有了不和谐的声音,有个喝了几杯,脸红扑扑的市场部李主任说:“切,有你什么事,市场部卖得好,还不是因为菲尔斯副经理策划的好?” 叶堂正开开心心的炫耀自己的功绩呢,听到这话脸色一下就垮了。 一旁的其他主管忙打断李主任:“老李,你喝多了,怎么还胡言乱语起来了?” 叶朝歌看着这一幕,心里一动,目光向四下扫去。 她在找菲尔斯。 前天在燕都时,她就收到曲秘书发给她的出差申请,说是菲尔斯要去津城谈一个大客户。 看来现在都还没回来。 此时李主任也站了起来,拍着桌子很不服气的说:“我没胡言乱语,市场部最近业绩好,不就是因为菲尔斯他策划了几场好的项目吗?要不是他,咱们销售业绩能蹭蹭往上涨?叶堂他、他凭什么把功劳揽在自己身上?” “老李,你真喝多!” 其他人劝的劝,装没看到的装没看到。 拉不下脸的叶堂,气呼呼的叫嚣:“老王、老钱,把他给我拖下去,太不像话了!市场部谁说了算不知道吗?!” “哦?那你说市场部谁说了算?” 一旁的叶朝歌,忽然冷冰冰的说。 叶堂指了指自己:“我!叶朝歌,你别太过分。怎么,我们家的股份你都拿走一半了,还想把我也赶走吗?你、你这样对得起爷爷吗?!” 拿走你们的股份,是因为你们太作——叶朝歌立马就想这样大声驳斥时,一旁的叶帆,却抢先站了起来:“堂,你怎么跟朝歌姐说话呢?赶紧道歉!” 霍的一声,全场哗然。 叶帆也是今天刚回来,但大家都已经知道叶朝歌要把他调到后勤部从头干起的事了。 理论上来说,他就是个新入职的员工,没资格参与这次管理层聚会。 但也没谁敢瞧不起他,毕竟不管怎么说叶帆都是叶家人,而且还持有股份。 大家也知道,叶帆被下放后,肯定会和叶朝歌更不对付。 可没想到这时,他竟然会站出来帮叶朝歌说话。 叶堂也懵了:“帆哥,你、你说啥呢?” “我说,赶紧给朝歌姐道歉!” 叶帆低喝道:“要是没有朝歌姐,公司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吗?” 以前,这兄弟俩人都是穿一条裤衩的。 遭到兄弟背叛,叶堂气得鼻子都歪了:“要我给她道歉?做梦!帆哥,你是不是忘了咱们股份是怎么没的了?” 叶帆当然知道股份咋没的。 就在昨天前,他对叶朝歌的态度都很差劲。 可自从昨天见识到姐夫的神威后,叶帆就改了注意。 叶家那点股份,算嘛呀? 能抱上姐夫那条大腿,才是最重要的! 而抱紧姐夫,第一步当然是抱紧姐姐的大腿啊,叶帆下定了注意,也没忘了拉兄弟一把,叹了口气,很是苦口婆心的说:“兄弟,咱们也该懂点事了。” “懂个屁!” 叶堂气红了眼,啪的把演讲稿摔在桌上,抬腿走向门口。 “叶堂、叶堂!” 叶帆忙追了两步,叶堂却已经冲了出去。 一时间,热闹的宴会安静了下来。 叶帆又是叹了口气,走回座位端起一杯酒:“各位,叶堂从小一帆风顺,没受过委屈。我代替他,给大家赔个礼。” 说完,叶帆仰头喝干。 这让大家都意识到了,这位往日大股东的改变。 而气呼呼的叶堂走出江岭科技后,太阳已经沉到了山头。 才六点钟,天色已经很昏暗了,温度也开始变冷,深秋的寒意冷得叶堂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时,也咬牙骂了句:“帆哥也是从燕都回来,肯定是叶朝歌给他灌什么迷魂汤了!擦!” 骂完,叶堂快速走进停车场,开着他那辆大奔朝南驶去。 六点半时,车子已经停在了花舞伎厅门口。 花舞伎厅是凉城南郊的一家酒吧,也是一个小型俱乐部。 这地方,是叶堂两周多以前发现的。 第一次进去消费,就让叶帆沉醉其中了。 都说女人像水,可只有花舞伎厅的姑娘,才让叶堂切身感受到什么叫水一般的温柔。 也只有花舞伎厅的香烟,让他每抽一口,都像极了见到神仙。 花舞伎厅真的什么都好,可就是太费钱了。 以他现在的消费能力,一周来三次就差不多了。今天,却是第四次了。 原因无他:叶堂有一肚子火气,需要泄。 此时还没到营业的时间,但叶堂也是老熟人了,所以停车后,立马就有一位漂亮女招待笑着迎了上来,搂住了他的胳膊:“叶堂哥,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来了?人家还没准备好呢。” 叶堂在她软的像蛇一般的小腰上掐了一把,舔着嘴唇说:“不着急,今晚慢慢来,我可有一肚子火气。” 女招待被掐了把后,整个人就软趴趴的靠在了他胸口,娇笑:“咯咯,那正好,我们这也有点新花样,想让你尝尝呢。” 第188章:诺雅的耻辱 初歇。 依偎在叶堂怀里的女招待,在他胸口轻轻画着圈,声音软绵绵的:“叶堂哥,今天你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叶堂在公司受的闷气本来已经消散的差不多了。 此时女招待一提起,他又烦闷起来。 不是他心眼小,实在是他和叶帆兄弟那么多年,心里那口气咽下去。 “还不是因为今天在公司……” 叶堂用几句话简单说了遍。 女招待听完,很傻很天真的问:“那是不是就是说,你的二哥,从此后就跟你那个表姐站在一边了?” “谁知道是什么鸟情况!” 叶堂端起床头柜插着小吸管的玻璃瓶,深深吸了一口后,眉头总算舒缓了很多,躺在床上紧紧搂着女招待,双眼没有焦点的注视着天花板,然后,开始笑。 笑容很难看,可叶堂自己看不见。 此时的他再想什么? 肯定什么都没想。 女招待嘴角翘起一丝冷笑,别看叶堂用的这点东西剂量不多,但每吸一口,都足够让他的精神世界在云端多“畅游”一会儿。 不过以玻璃瓶内的纯度,也就只够叶堂忘却烦恼“几分钟”。 过了一会,叶堂果然眼珠子活动着缓缓睁开,目光从混沌恢复了清醒。 接着,叶堂就开始大口喘息,大汗淋漓。 心脏剧烈的跳动着,而且紧接着就爬起来,抱着玻璃瓶子又深深一吸—— 这次,叶堂愣住了。 他什么都没吸到。 他忙晃了晃玻璃瓶,这才发现里面已经没东西了。 叶堂忙看向怀里的女招待,焦急说:“快,快给我换上!” 女招待笑咯咯的坐起,身上盖着的薄薄被单从肩头滑落,露出大片的雪白,娇笑道:“别着急叶堂哥,我现在就给你去取。” 说完,女招待款款坐起,将床单在身上三两下传承了东洋那边浴袍的模样。 随后找个根布条随意扎在腰间,就一扭一扭的走了出去。 躺在床上的叶堂,则双腿不由自主的哆嗦着,看来事后的兴奋劲还没过去。 女招待走出房门后,就哒哒走上了二楼的楼梯,来到最深处的一间小房子门前,敲了敲。 里面传来一个好听的女声:“进。” 女招待这才敢推门进去,冲沙发款款一拜:“诺雅小姐,叶堂今天也来了,他今天的份也用完了,托我来补货。而且,叶堂今天带来了一个消息……” 女招待把叶堂和叶帆、叶朝歌发生矛盾的事情,说了下。 按理说这种家庭狗血剧,外人没谁愿意关注。 但名叫诺雅的女人,却听得很认真。 最后更是眼前一亮,嘴角翘起冷笑:“矛盾,是战争最好的催化剂。” 说完,诺雅起身走到一个小保险柜前,指纹解锁后从中取出了一小瓶乳白色液体。 一拿出,女招待眼前就猛地一亮,好像看到了肥肉的恶犬一般,咽了下口水。 诺雅却淡淡的说:“这些可还没提纯呢,你真的想用?” 没提纯三个字,惊得女招待浑身一个冷颤,快速冷静了下来,摇头苦笑:“不敢。” “哼。” 诺雅冷哼一声,把那小瓶液体交给了她:“给他滴两滴就够了,明天,他还会来的。” “是。” 女招待恭敬点头,小心翼翼的接过后,转身离开。 她走后,诺雅重新坐回沙发上。 阴影的角落里,一个影子拖长而出,同时一个沙哑的尖锐声音响起:“诺雅,你忘了上次秦少的叮嘱了?为了避免打草惊蛇,现在不是对叶家、沈欢出手的时候。” 如果沈欢在这,一定能认出坐在沙发上的诺雅,和他杀蛇那天穿着紧身黑衣逼退他的女人身形一模一样。 诺雅在沈欢手里,折了数位盘蛇先生。 这对秦轩来说是耻辱,对诺雅来说更是难以忍受的耻辱。 诺雅舔了下嘴唇,冷漠回应:“我可没有对叶家出手,我只是给他们找了些麻烦而已。谁让叶堂自己不检点,沾染了不该沾染的爱好呢?” 就在花舞伎厅上演着又一场戏剧时,沈欢正开着小吃车,滴溜溜的朝北海街赶去。 他是个勤劳的人。 尽管手里已经有了叶朝歌给的五十万,还有叶帆孝顺的八十万,但他仍没忘记自己摆地摊致富的初心。 什么? 贱? 这叫支援国民经济发展! 去往北海街要穿过几条热闹的街,停在一个红灯路口前,沈欢点上一根烟远远看去,两排街灯一直连接到天边。 天空,就是繁星点点。 凉城不是什么大城市,可也得益于此,这儿的空气还算干净。 晚上能看到满天的繁星点缀在头顶,相当怡人。 当然了,这是手里有了一百多万后,沈欢才能享受的美景,以前他老想着赶紧服务客户了。 说到钱,也绝对是凑了巧了。 就在绿灯点亮,沈欢重新启动车子时,左边的小巷子里一个人影冲了出来。 是个女影。 她砰地一声撞在了小吃车头上,疼得“哎哟”一声,还挺清脆。 沈欢赶紧停车,心里直骂:这不是有病吗? 找死去碰瓷开宝马的啊。 碰瓷我一个骑小吃车的,能碰出几块钱来? 骂归骂,总不能看着人家受伤不管吧? 以前他是冷血刺客不假,可现在他是淳朴市民,忙下车看去,问:“喂,你没事吧?” “没、没事。” 女影抬头,俩人四目相对,都从彼此眼中看出了惊讶,几乎是齐声喊:“沈欢?” “胡妙龄?” 这妞不是别人,正是他店铺的新房东之一,胡妙龄。 胡妙龄不愧是混混们的头目,身为硬核太妹,她张嘴就骂:“你瞎了吧,怎么开车的?想撞死姑奶奶啊!” 对一个满嘴姑奶奶的小姑娘,沈欢制裁她的方法也很简单:“还没撞死吧?没撞死就还钱!” 沈欢干脆伸手:“三十万。” 胡妙龄俏脸一僵,开始嘟囔着说瞎话:“啥三十万?我咋不知道?” 沈欢才不吃她这一套呢,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欠条,无所谓的说挥了挥:“那我找你爸要去,反正你欠条还在我手里呢,上面可是有你的手印。” 被我爸知道了,他不得打烂我的屁股? 胡妙龄脸色立马变了,瞪着眼的说:“你怎么这么小心眼呢,我又不是不还钱。” 话音未落,还是她跑出来的那条小巷子里,一群男青年冲了出来,其中一个沈欢还见过,正是那天赛车时遇到的郑贝尔。 此时郑少爷跟在一个社会青年的后面,社会青年脸上湿乎乎的,凑近了还能闻到菜汤的咸味,他是一边跑,一边喊:“妞,你给我站住!” “坏了!” 胡妙龄喊出这俩字,转头就跑。 但对面的巷子里,也钻出来几个小青年,冷笑着包围了过来。 前后都是混混。 左边是墙,右边则是绿灯又变成了红灯,川流不息的马路。 她往哪跑? 胡妙龄眼珠子转了圈,放在了沈欢身上,猛地扑过去挽住了他的胳膊,藏在他身后喊:“你们别过来,我、我男朋友在这呢?!他、他可能打了!” 第189章:酒吧街头的危机感 自从胡姐进入江湖,收复小弟足有八个。 北海街上现在还流传着她吃饭不给钱,唱ktv砸话筒的“伟大”传闻。 江湖上,谁见了她不得给个三分薄面? 但郑贝尔就不给。 昨天在学校胡妙龄明明已经让他滚蛋了,但他还是死皮赖脸的凑上来,说什么:都是因为跟你飙车,才害的手腕骨裂,帮了绷带。 胡妙龄作为始作俑者,得给他伺候好了,最好是去他独居的公寓,提供一天二十四小时的贴身服务。 靠,这不是找揍吗? 胡大小姐又不是保姆! 她当时回头就是一拳头。 她的小拳头对沈欢没有杀伤力,但打在郑贝尔脸上,直接让郑少爷鼻血横流了。 郑少追她,一是看她有几分姿色,二是冲着胡浩民去的。 一般的委屈,郑少也就忍了,可又绑绷带又流鼻血的委屈,咋忍? 郑少捂着鼻子,当场就跟胡妙龄下了战书。 于是乎,今天下午胡妙龄就带着彪子等一票手下,前来赴约了。 胡妙龄本来信心满满,赴约到某家酒吧后,就招呼彪子摆开阵仗。结果彪子他们怂了,原来郑贝尔找的那几个家伙是彪子混的团伙“野狼帮”的红棍:王杰。 红棍这词是从港口传过来的,意思是帮派里的“打手领班”,他们即是彪子的顶头大哥,又是帮里最能打的。 彪子能不怂吗? 当场背叛,转头就站到郑贝尔那边了。 王杰见胡妙龄真有几分姿色,捏着下巴就调戏她。 追求她的郑贝尔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装没看见。 胡妙龄是杀人啊? 她可是敢为了争口气,就跳窗户跟人家玩命飙车的大小姐,当即就端起王杰面前桌上的那盘牛排,整个拍在了他脸上。 王杰恼了。 整个酒吧沸腾了。 前前后后二十多号手下,一拥而上要抓胡妙龄。 胡妙龄也很机灵,懂得打不过就跑的道理,用最快速度逃出了酒吧,慌不择路下,这才撞到了沈欢车头上。 此时,胡妙龄终于走投无路了,好在沈欢在身边。想起那天下午他大发神威,把彪子等人走了个遍后,她赶忙把他拉过来当挡箭牌了。 “我可不是他男朋友,我就是一摆地摊的。” 沈欢可不想惹麻烦,忙说:“各位想干嘛随意,不过能不能个绿灯,让哥们先走?” 王杰笑了:“呵呵,小姑娘,这就是你找的挡箭牌?怂包一个啊。” 胡妙龄脸色也不好看,跳起来在沈欢胳膊上抽了一巴掌:“混蛋,你真忍心看我一个小姑娘,面对这么多壮汉啊?!” “你自己惹得麻烦,自己交的不三不四的朋友,管我卵事?” 沈欢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抬腿就要坐上小吃车。 胡妙龄急了,拽着他的胳膊使出撒泼之技:“你、你不帮我,三十万我可就不给了啊!” “你不给我有欠条,找你爸要去。” 沈欢从容应对。 胡妙龄真没法了,只好发大招:“我可以出钱!” 这次,进攻效果显著,沈欢一下就停住了脚步,眼珠子亮晶晶的:“你能出多少?” “五万,够不够?” 胡妙龄小心翼翼的问。 沈欢扫了圈二十多个l氓,耸了耸鼻子:“五万让我出手,其实不太够,不过鉴于目标是这几个人……五万也行。” 他们说这会话的功夫,前后的l氓已经围了过来。 沈欢拦在胡妙龄面前,笑嘻嘻的说:“兄弟几个,这是我女朋友,各位给个面子,放她一马?” “你是她男朋友?” 王杰冷哼一声,慢悠悠的凑了过来:“今天就算就算她那个当条子的表姐在,哥们也不会放她走。识相的,就赶紧滚!” 说着,王杰抬手就朝胡妙龄抓来时,后面的彪子忙喊:“杰哥,你小心点,那家伙很能打的。” “再能打,能有哥们能打?” 王杰冷笑。 他可是黑狼帮红棍,身手了得,长了一身的腱子肉,在凉城那是人挡杀人,男朋友挡杀男朋——心里活动还没停呢,王杰伸在半空的手就被抓住了。 沈欢牢牢抓住了他的拳头,仍旧笑嘻嘻的问:“你让谁滚?” 王杰抽了两下没抽回来,忍不住的骂:“我让你滚,给老子放——” 放手的手字还没说出来,王杰脸就变形了:被沈欢一拳揍的。 好家伙,这一拳可真是打实在了,揍得王杰两颗门牙直接从嘴里漏了出来,整个人也倒飞而出……没飞出去。 他的拳头,还被沈欢抓在手里没松开呢。 于是在众人眼里,王杰就好像系了绳子的球,被沈欢重重揍飞后,接着就被拉了回去。 还不等王杰从天旋地转中反应过来,脸上就又挨了一拳:砰! 这次,揍得是他的鼻子。 鼻血,砰的就爆开了。 鼻梁,也直接歪了。 这次,沈欢终于松开了他,王杰不再是球了,而成了一滩烂泥,摔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了。 “好狠。” 所有人心头,都浮现了这俩字。 两拳,就把他们帮里最能打的王杰,给干趴下了。 罪魁祸沈欢,却还在那跟大妈似的碎碎念:“漂亮妞叫我滚也就算了,你凭啥让我滚?” 说完,沈欢环视众人:“还有谁想让我滚吗?” 齐刷刷的,所有人整齐后退。 王杰挨两拳就这样了,他们能挨上一拳吗? 只有胡妙龄,兴奋的在那欢呼:“我都说了,我男朋友很能打的,你们全上也不是对手。有种就过来啊!” 胳膊吊着绷带的郑贝尔,看着这一幕就跟见了鬼似的。 上次飙车,沈欢带胡妙龄赢了他,还害他撞车骨裂后,郑贝尔就想着报复。 可一连找了两天,都没找到沈欢这号人物。 现在终于见到沈欢了,看他骑一辆小吃车,郑贝尔正想着王杰能好好帮他一并报仇呢,可结果却…… 和他一样,其他这些社会青年也被吓到了,犹犹豫豫的不敢上。 还是彪哥做了表率,曾被沈欢痛揍过的他,第一个撒丫子跑路:“兄弟们,我、我家着火了,我得先回去了!” 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 “我突然想起我老妈今天要给我生弟弟,我得去医院了!” “我也有事,等等我!” 乌合之众,一哄而散。 那问题来了,瘫在地上翻白眼的王杰,咋办? 胡妙龄出主意说:“他是在酒吧一条街的辉煌酒吧看场子的,我们可以把他送去那。反正他那群小弟刚刚都溜了,不会有危险的。” 也没别的选项了,沈欢把车在路边停好,扛着王杰跟着胡妙龄走去。 左拐右拐,就来到了一条热闹的街上。 这条街上酒吧不少,光是肉眼可见的就有三家。 辉煌酒吧的对面酒吧,装修别致,很有扶桑风格,名字也很有意思:花舞伎厅。 “不会是扶桑人开的吧?” 沈欢笑着说了声时,后背突然一阵发毛,一股危机感横生而出:“谁?!” 沈欢猛地扭头看向某个方向,那边人流不少,却没一个正在看他。 皱着眉头,沈欢喃喃的说:“错觉吗?” 第190章:激斗 和胡妙龄推测的一样,酒吧里虽然热闹,却没有一个王杰的手下。 把王杰丢在吧台上后,胡妙龄正拽着他想走,沈欢甩开他说:“我去上个厕所,你先走吧。” 胡妙龄鼻尖耸了耸。 她现在对沈欢绝对是崇拜有加,不过毕竟还有债攥在人家手里呢,趁她还没打欠条、趁沈欢上厕所的功夫,赶紧开溜啊! 来的路上,沈欢就注意到胡妙龄东张西望的,几次想开溜了。 他也乐得给她那个机会。 因为在他看来,有比五万块更重要的事。 那就是走进这条小巷子时,察觉到的那股危机感。 沈欢能多次从战场上活下来,靠的就是他最信赖的危机感。而这种危机感,最近一次出现也是在面对盘蛇先生时了。 现在他再次感受到,当然不会放过。 走进厕所后,沈欢没有上厕所,而是拿出手机打开了地图。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手机的功能原来越多样性,其中一项功能就是全景地图。 沈欢打开全景地图,搜索出本地的地图后,很快就锁定了几个制高点。 随后,他才走出厕所,从酒吧后门离开。 半个小时后,躲过周围制高点的沈欢,出现在了酒吧一条街对面的办公楼大厦上。 大楼四十层,随着电梯叮的一声打开,沈欢也已经来到顶楼门口。 两扇合金推拉门,紧紧关着,上面挂着施工的牌子。 门把,生了铁锈,看得出来已经很久没人来了。 沈欢蹲在地上,捻了把尘土。 常年没人来,这里的地面上已经铺了一层厚厚的细腻尘土。 因为空气中的灰尘都是非常轻的,所以落在地上积累的尘土,加上顶楼空气干燥,所以一般积累的尘土都会细腻。 但沈欢捻了把后却发现,这些尘土虽然细腻,却有不少黏着在一起。 有水分,就说明就在近期还有人活动过才对。 而有人活动,就应该有脚印。 脚印呢? 地面整洁的就像从没人走过一般,这反而更可疑。 “看来,我找对地方了。” 沈欢自言自语的嘟囔一声,起身走到门前拉了一把,门后响起了喀啦啦的铁链响声。 门后,被人用铁链锁住了。 “啧。” 沈欢啧了一声,从腰间拔出了自己那把轻易不会用出的那把魔刀血影,抬手朝门缝狠狠一劈! 幽蓝的刀影闪过后,铁链咔的断掉。 沈欢再拉开门的时候,铁链就随之掉在了地上。 门开了,天台的晚风呼呼吹在沈欢脸上。 深秋的凉意,吹得他眯起了眼睛。 再睁开时,一个人已经站在他面前。 这人满脸阴霾,双眸如勾,就好像秃鹫一般盯着沈欢的眼睛。 光是会散射的,在灯光彻夜不眠的城市里,即使在四十层的天台上也不会暗到什么都看不见。 沈欢能清楚看到对面的男人穿着黑色夹克,短寸头,脸颊消瘦,眼神犀利。 这位鹰鹫一般的人,一只手放在腰间,全是一副随时会拔枪的进攻模样。 “嚯,我还以为人会更多呢,没想到这里只有你一个?” 沈欢却缓缓收起了刀,一边淡淡的说,一边擦着他的肩膀慢悠悠的朝天台边缘走去。 站在这边正好能看到对面酒吧一条街的所有景色。 “你是沈欢。” 男人说话了,声音冰冷,充满杀气。 沈欢点了点头:“你用望远镜看了我一路,要是不知道我是什么名字,可就太奇怪了。” 舔了下嘴唇,男人冷冷的说:“你想妨碍我执行任务?” “你不找我的不自在,我才懒得你做什么。” 沈欢吐出口烟雾,靠在栏杆上问:“说吧,你是什么人,为什么监视我?” “我会告诉你的。” 说着,男人脱掉夹克,扬手丢在风中,露出穿着黑背心的上半身。 他身上的肌肉相当狰狞,不过却不是那种特别大的腱子肌,而是精瘦,如同大鳞片一般一层一层堆砌在身上的装甲。 接着,男人缓缓从口袋里摸出把折叠刀,展开了刀锋。 沈欢把烟吐掉,也拿出了血影,问:“怎么不用枪?” “你值得我用刀。” 晃了晃刀子,男人压低身形,飞也似的冲了上来。 第一刀自上而下,狠狠朝沈欢脸上劈来。 沈欢侧身躲过时,对方的战队划在栏杆上溅起了点点火花,但接着就被幽蓝的刀光压下去了,沈欢也出刀了,在对方把刀子抽回去之前,横着一刀劈下:咔嚓! 杀人魔刀血影,这一称号可不是白来的。 血影只锋利,远超精钢制的刀。 在这一击下刀直接一刀两断。 男人手也震得抖了下,连退三步。 沈欢挽了个刀花,问:“可以告诉我了吧?” 男人却没回答,而是丢掉刀柄后从腰间拔出了手枪。 “哎,执迷不悟。” 沈欢嘴上很随意的叹了口气,眸子却犀利的眯了起来,手握血影,紧紧盯着对方握枪的手。 只有看清对方的动作,才有机会躲开对方的子弹。 在对方有枪时,一味的冲上去只会减少自己躲避的时间。 男人也知道他不动手,沈欢不会动的,很干脆的扣下了扳机:啪! 子弹应声而出时,沈欢已经电闪般朝左前方躲去,对方开枪时,也是他接近的最好时机。 砰! 子弹落空,对方立马掉转枪头,快速瞄准了沈欢的肩膀。 两人距离本就不远,反应速度也都相当惊人,沈欢立马压低身子,自下而上一刀劈出。 枪响的声音,和幽蓝的弧线,几乎是同时间、在同一条水平线上出现。 乒的一声,子弹在血影砍在男人手上前射出,打在了刀身上。 巨大的冲击力直接让沈欢握不住刀了,血影哐啷一声掉在地上。 可沈欢也成功贴到了对方身前,另一只手已经扣住了他的手腕,狠狠一拧。这是格斗中常用的擒拿手段,男人枪也握不住了,同样掉在地上后,被沈欢一脚踹开。 这下,两人手里都没有武器了。 两人都是格斗中的高手,在贴身战斗,双手又都腾不出来时,都立马选择了最快速的进攻方式:头槌! 砰! 两人脑壳相撞,疼得沈欢呲牙咧嘴连退数步。 男人脸色也不好看,踉跄后退后快速稳住了身形,然后再次动手:“喝!” 随着一声低喝,一个拳头就出现在了沈欢面前。 其疾如风! 如果沈欢实实在在的吃了这一拳,后果绝对比他揍王杰那两拳加起来还严重! 好在他反应也不慢,在男人攻过来的瞬间,他全身的肌肉就全部绷紧,同样一拳砸出:砰! 反震的力道,让两人都忍不住后撤几步。 男人甩了甩手,露出了个残忍的笑容:“沈欢,我可太喜欢你了,再来!” 这人是个只会打架的疯子! 沈欢心里骂了句:不过要论打架,他也不怕谁! 咔咔歪了歪脑袋,沈欢活动着手腕冷笑:“那就继续——” 砰! 沈欢话没说完,一颗子弹就重重钻进了两人之间的地上。 枪声,是从天台入口传来的,同时传来的还有一声低喝:“都住手!” 第191章:沸腾的论坛 “都住手!” 听到这个声音后,沈欢登时一愣,扭头看去:“董屠夫?” 来者,不是董仁徒又是谁? 男人却还没停手,仍旧摆着架势说:“别听他的,沈欢,来,继续!” “我说了住手!” 平常脸上总挂着欠揍笑容的董屠夫,脸上难得露出焦急之色,冲过来直接把枪口顶在了男人脑门上,骂道:“许奉天,我说过多少次,这次行动我指挥。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不能随意出手!” 男人叫许奉天。 他收起了进攻的架势,也丝毫不怕董屠夫开枪,低头去捡衣服。 捡完衣服后,他也一句话不说的披在身上,又走到了天台边缘。 远远的,沈欢看到他起开石灰地板,从中拿出了一架小型狙击枪,架在了栏杆边缘,然后就趴在那盯着街道看。 见沈欢一脸吃惊的样子,董屠夫收起了枪口叹了口气:“他叫许奉天,新人,是个武痴,还有易怒症。” “有易怒症还能加入山海组?” 沈欢啧啧称奇,有些好笑:“我还真没见过,谁能把笑脸屠夫逼的开口骂人。” “呵呵,许奉天前前后后已经破坏过多次任务了,每次都是因为沉不住气。” 董屠夫淡淡的说着,脸上恢复了笑容:“这次安排他在天台盯梢,也是存了让他远离任务中心的意思。你误会了,许奉天监视的不是你,只是你恰好路过,他又恰好听老虎说过太多次你的事,所以才……” “所以才对我露出了敌意?” 沈欢有些哭笑不得:“看来还是我误会你们了,得,我先走了,这都过了摆摊点好几个小时了。” 说着,沈欢转头就去捡魔刀血影时,却听董屠夫又问:“你就不好奇,我们在监视什么?” 把刀捡起,沈欢随意在袖口上擦掉尘土,头也不回的朝入口走去:“不好奇,我已经金盆洗手了,不想再掺和你们任何事。” “哪怕这件事和你有关?” 董屠夫又说。 沈欢不得不站住,叹了口气转过身来,从口袋里摸出根烟来丢过去:“捡着非机密的,说说。” “机密的我也不能告诉你。” 董屠夫接过烟,等沈欢伸过火机来给他点着,美美的吸了一口后才说:“我们盯着的,是北州巨蝰组织,他们在凉城的分布点我们已经差不多摸清楚了。花舞伎厅就是其中之一,近期他们会有大动作。” 沈欢吐出口烟雾,没接话茬。 董屠夫继续道:“这周末,他们会在东北郊区黄隆山上和原组织交接任务的人碰头。” 沈欢皱眉听到这,也没听出和他有啥关系来,开口想问呢,董屠夫又接着说:“根据上次拦截的情报推测,他们似乎对江岭科技很感兴趣,接下来可能会想办法把你家的企业,收入囊中。” 江岭科技现在是块香饽饽。 别看现在还没有发展壮大,但用不了多久,绝对会财源广进。 而任何一家境外组织能活跃,都需要大量的经费。 所以他们盯上江岭科技也很正常了。 董屠夫说这些,就是为了提醒沈欢别放松警惕。 “我家的企业,在下面路边的小吃车上呢。” 沈欢却打了个哈欠:“你说的那是叶家的企业,跟哥们关系不大,还有其他事没?” 董屠夫有些吃惊沈欢对叶家的态度,摇了摇头:“别的倒没什么了。” “走了,客户们该着急了。” 说着,沈欢丢掉烟头转身离开。 沈欢走后,天台的许奉天突然开口道:“青龙,也就那么回事,他打不过我。” “是,你最厉害,全天下你身手最好。” 董屠夫无语的应付一声,抬手弹了下烟灰后,自言自语的说:“青龙、青龙,你真能耐得住寂寞吗?” 说完,董屠夫打开了衣领的耳麦,等接通某个频道后,才开始报告今天的情况:“花舞伎厅今日无异常……” 沈欢赶到北海街时,早就过了摆摊的时候,摊位都被人占了。 看来还是得赶紧把店给开起来。 主要是他现在手里攥着一百多万,心气也高了,一晚上挣的那百十块钱,已经不入他法眼了。 放在以前,他肯定会抢回摊位,可现在他觉得没必要。 赚钱都不容易,他这个先富的人,得包容同行。 晚上九点钟,他又骑着小吃车回家了。 沈欢自己都没注意到,他用两年时间沉下的、甘心做普通人的心气,最近越来越淡了。 他更不知道,随着他最近多次出手,某些圈子里已经传出,刺客之王、龙渊龙首重出江湖的消息了。 深夜的暗杀俱乐部网络论坛中,有人发布了一个帖子,贴出了一个视频。 从视频的视角来看,似乎是有人用手机在车里拍的。 车前排的司机模样挺普通的,副驾驶的男人大家仔细看看都能认出来,是被国际刑警组织通缉的灰狼。 坐在车后座的是一男一女,女的被雨淋透了,显露出了她的好身材。 男的长了张小白脸,但也算不上特别帅,看上去和女人年纪差不多,二十六七岁。 前面几分钟,画面里都是着四个人,没有啥特殊之处。 过了一会,开车的司机突然接了电话。 这段视频也包含录音,录得也很清楚,司机接起电话后就很随意的说:“俩人都来了,招待的东西也准备好了,什么时候动手?” 电话那边说:“等公鸡打鸣。” 接下来的几分钟,又是平安无事,车里响起了悠扬的钢琴声,突然,司机手机再次响起“咯咯”的公鸡打鸣声。 再接着,副驾驶上的灰狼就转头动手了,掏出两把枪转头对准了后座两人的脑袋。 到这为止,大家也没看出啥异常:不就是灰狼制造的一场案件吗? 这样的案件,每年暗杀者俱乐部成员都会制造成百上千起。 可接下来的发展,出乎了大家的预料:灰狼没有成功,后座上的男人,在一个瞬间拔出了一把幽蓝的刀,砍断了灰狼的手腕。 这个镜头,被视频发布者特意放慢,供大家观看。 即使是放慢了十倍,幽蓝的刀光还是像一片影子,瞬间飞过。 但论坛中已经有人看出了端倪:幽蓝的刀光,难道不是传说中龙首的武器,魔刀血影吗?! 龙首消失两年,所有外界传闻都是他死在了一场爆炸中。 可今天,他竟然又带着他的魔刀现世了! 最重要的是,以前极少有人知道龙首的真面貌,可这次,网站上所有人都知道了。 沈欢,就是龙首。 而他,就在凉城! 论坛沸腾了,而在一张屏幕外,花舞伎厅的诺雅冷哼了一声:“沈欢,你就等着被仇家找上门吧!这次,我看你能杀几个!” 第192章:异国绑架 清晨天刚亮,叶朝歌就匆匆爬了起来,疲怠的伸了个懒腰。 距离从燕都回来,已经过去了三天。 头一天的庆功宴过后,公司就进入了忙碌状态。 这三天来,叶朝歌每天都早出晚归,好像有做不完的工作。 不只是她,公司里其他人也都很忙碌,却也每个人都很兴奋,毕竟公司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除了市场部的叶堂。 这家伙自从那天庆功宴离开,就没再来上过班,昨晚下班的时候出现了一趟,整个人面黄肌瘦的,好像得了场大病似的。 不过市场部也不是一直没有领导,很快菲尔斯就回来了,这次他也成功和海外某大企业谈好了合作。 功劳满满,对人有谦逊的菲尔斯,很快就成了市场部的核心人物。 大家都围绕着他展开工作,也不会出差池。 今早叶朝歌也如常早早来到了办公室,着手处理昨天没处理完的文件。 连曲秘书来给她倒了两次茶水,都没察觉。 直到桌上的电话铃声响起,叶朝歌搓了搓脸蛋,抬头接电话:“喂您好,江岭科技总裁办公室,我是叶朝歌。” “叶总您好,我是奥洲蓝骑士集团的鲁克,不知道您还记不记得我?” 电话那头,传来一句不太标准的普通话。 叶朝歌皱眉思索了会,想起来了:“怎么会忘记您了,鲁克先生,我们上次提供的灯具还满意吗?” 被秦轩威胁的那次,叶朝歌为了稳定公司利益,曾委托赵丽雅介绍几个客户。 当时赵丽雅自己出资收购了很大一批灯具,但也给叶朝歌介绍了几个海外客户。 鲁克,就是其中之一。 听叶朝歌响起,鲁克呵呵一笑:“叶总,其实是这样的。我们公司最近有去您国内投资的意思,因为跟您合作愉快,老板很想看看凉城适不适合投资。派我作为专员,去凉城实地考察……” 鲁克中文很差,啰啰嗦嗦说了好几分钟,其实就一个意思:蓝骑士集团要去凉城投资,鲁克为此要来实地考察。 明晚的飞机,鲁克从网上订了一个酒店,希望到来后,能宴请下叶朝歌。 一是希望叶朝歌能帮帮忙,给他介绍下凉城的投资环境。 二是表示,蓝骑士集团如果在凉城投资,必然会和江岭科技进行合作。 所有工厂设备的灯具,都交给江岭科技提供。 又是一笔大生意。 其实这种活,交给市场部去交接就行了。 不过鲁克都亲自打电话来了,叶朝歌也不好拒绝,约好了明天晚上在郊区的江流酒店某包厢见面,打算给他介绍下凉城的市场状况后,后天就让市场部的人带鲁克逛逛。 这也不是啥大事,江岭科技的灯具销路很广,偶尔也会遇到这种外国客户要求见面叶朝歌都习以为常了。 不过这个电话确实让叶朝歌稍有喘息之机,伸了个懒腰时,手机又响了起来。 如果是客户来电,一般都是打公司座机。 打她私人手机号的,一般都是朋友和亲人。 这次却是个未知来电,不过一看地点显示是夏威夷,叶朝歌就知道是谁了,笑着接起。 她以为打电话来的不是爸妈就是雪莉总裁呢,结果接起电话后,就听那边响起了一个人狞笑的声音:“叶朝歌,叶总是吧?” 对方虽然说得是国语,但口音极其不标准,比鲁克还差。 叶朝歌先是一愣,刚想问对方是谁,就听对方抢先说:“给你和你丈夫两天时间,来关岛赎人,不然,你就等着给你老妈收尸吧!老太婆,叫两声。” 电话那头立马传来楚妍哭戚戚的声音:“求求你们放了我!不要杀我!!” “闭嘴。” 对方又拿东西捂住了楚妍的嘴,不让她发出声音了。 叶朝歌的倦意一下就冲散了,整个人从桌上嚯的站起,问:“你是谁?!”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和你的丈夫一定要到场,没得商量。” “那、那你们要多少钱?” 叶朝歌忙问。 对方也是一愣,似乎只想好抓人,却没想要要多少赎金,抬头问了句:“关口,我们要多少钱?” “随便。” 电话那头远远传来一个声音。 对方立马用不标准的普通话说:“随便。” 啥? 随便?! 开什么玩笑! 叶朝歌真的懵了,焦急的同时,也真想立马给雪莉总裁打电话:明明说好,要保证我父母的安全的,可现在——来不及多想,她快速冷静下来,忙保证:“好,不管你们要多少钱,我都可以接受,但请你一定不要伤害我的母亲!求你了!” “放心,我对你们母亲没意思。你和沈欢来,就……” 话没说完,那边的绑匪突然改变了语言,开始用鹰语急促的喊:“你是谁?你是怎么闯进来的,关口,开枪!” 再接着,就想起了激烈的枪声。 哒!哒哒!! 从电话这头听,像是放鞭炮。 可叶朝歌的心,却紧紧揪了起来。 对面可是在枪战,不是在放鞭炮,楚妍,还在那呢! 叶朝歌吓坏了,对着话筒大喊:“喂?喂喂!!” 无人回应,枪声还在持续,就像打在她心头那样疼痛。 足足两分钟才停止。 这次,电话那头终于有了声音,换了个普通话很标准,语气还很绅士的人:“喂,你好,请问你就是叶朝歌,叶小姐吧?” 叶朝歌忙点头答应:“是、是我,你们把我妈妈怎么样了?她没事吧!” “放心,伯母安然无恙,只是有点惊吓过度。” 那个绅士的声音笑呵呵的说:“劫匪已经被我干掉了,我是来救伯母的,你大可以放心。现在我们就返回夏威夷,来,伯母说句话。” 接着,话筒交到了楚妍那边。 被吓坏的楚妍,哆哆嗦嗦的说:“朝歌,我、我没事。” 叶朝歌堵在嗓子眼的心儿,砰的落下,一滴冷汗从眼睫毛滑落,她忍不住抬手擦掉时才发现,她已经出了一身的冷汗。 声音,也颤抖的要哭出来:“没事、没事就好!” 前后不过三分钟,她就经历了从地狱到天堂的转变,小腿一软,瘫坐在了座位上。 “叶小姐,这次案件希望你也不要怪罪雪莉小姐,因为她也是无辜的。” 电话那头的人笑道:“而且经过这次事件后,雪莉小姐一定会加强防护,华龙集团在夏威夷的基地,仍是对伯父伯母来说,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 叶朝歌此时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巨大的情绪转变让她只能不住的点头:“谢、谢谢你,请问您是什么人?我该怎么报答你?” “我?” 话筒那边的声音有些许停顿,随后笑了:“我是龙首的兄弟。” 第193章:他的真正身份 “什么?!” 沈欢几乎是从床上跳了起来,怒意都有些控制不住的发了出来:“谁泄露的我的消息?” “不知道,目前还在调查中。” 电话那头的雪莉有些心颤的说。 这次的事件,的确是她的失职。 她一直不知道暗杀者俱乐部的论坛中,有人揭露了龙首的真实身份,还顺藤摸瓜的找到了他现在的家人。 以前的龙首,是个独行的刺客。 但现在的沈欢,却是凉城摆地摊达人、吃软饭达人以及废柴达人。 龙首还在刺客界时,就有不知多少人挑衅他的威严。 但无一例外都折戟而归。 龙首是最强的刺客——这是无数人命堆砌出来的名声。 所以,沈欢才会是刺客之王。 可随着他消失,刺客之王的传说也随时间模糊了。开始有人质疑刺客之王是不是真的有那么牛笔。 尤其是最近新出道的刺客,凭着一腔热血想在刺客界闯出一番名堂来。 最快的选择不是规规矩矩的接任务杀人,而是干掉沈欢。 谁干掉他,谁就拥有无上的荣耀。 关口桐生和他的同伙,就是这样一对组合。 他们通过某些渠道,听说刺客之王的丈母娘就在夏威夷后,直接潜入酒店绑架了他们。当晚,就要乘坐直升机前往关岛。 “幸好,安古先生即使赶到。” 雪莉无比愧疚的说:“都是我的错,还请龙首责罚。” “我都说了,我再是你们的龙首了。” 沈欢叹了口气:“这件事和你关系不大,龙渊向来和暗杀者俱乐部不和,你没法第一时间得到俱乐部内部的消息也是正常的,以后注意。尤其是老太太,绝对不能出现任何问题,她对我来说,就像亲奶奶一样,懂吗?” “是!” 雪莉笃定回答。 沈欢又问:“安谷呢?他现在在哪?” “他……” 雪莉苦笑:“他去找您了,现在估计已经坐上了飞往龙国的飞机。” …… 一整天,叶朝歌都魂不守舍。 晚上开车回家时,都几次差点闯了红灯。 她在思考一件事:绑匪,为什么要绑架楚妍? 为了钱? 从和对方的对话中猜测,明显并非如此。 为了色? 也不至于让叶朝歌去海外关岛献身吧? 这两个推测,叶朝歌都快速否决了,随后她就从绑匪快速联想到了另一个人:龙首。 对方,会不会是冲着龙首去的? 那么问题来了,对方特意叮嘱,要她和她的丈夫一块去,是不是意味着,吕夜紫之前对沈欢是龙首的猜测,是正确的? 一想到相处两年的废柴,很可能深藏不漏,叶朝歌就有些握不住方向盘。 “叮,您追更的新书有更新啦!” 手机传来小说更新的声音。 自从江岭科技获得了大笔投资,叶朝歌已经很久没时间看小说了。 不过她还没忘了,小说里的女主角,就有个默默守护她的男主。 男主强大、有背景,却又安心在女主背后,做她的支柱。 沈欢,难道就是小说里的男主角? “不可能!” 叶朝歌猛地摇头:“他可是沈欢啊,强大这个词,和他半点都不着边的!!” 心中再次确定了遍这个想法后,叶朝歌回家后,终于开车回家时,就见别墅外纠集了一大群混混。 他们一个个穿的花里胡哨,各个手里拿着砍刀啊,棍子啥的,在门口叫嚣:“滚出来!擦!” 其中有个混混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贴着创可贴,在那喊:“混蛋,你不是很能打吗?有种出来啊!” 接着,别墅里响起了沈欢懒洋洋的声音:“当我傻啊,你们这么多人呢。有本事进来啊,敢闯进来,我就敢告你们非法聚众,擅闯民宅。” 叶朝歌不认识这伙混混,沈欢认识。 他们就是几天前当街追胡妙龄,结果被沈欢揍了顿狠的王杰一伙。 上次二十多人被沈欢吓跑了,这次他们直接带来了“野狼帮”五十多号弟兄来堵门了。 看起来乌泱泱的一大片很吓人,可真来到门前,沈欢不出去了。 在别墅院子里,一边拿着水枪在那冲洗小吃车,一边给他们科普擅闯民宅的法律条例。 以往,混混们闯个民宅也没多严重。 但最近局子里风声鹤唳的,对打架斗殴查的不严,对私闯民宅、半夜行凶等案件,差的格外严格。 基本是抓一个,蹲大牢一个。 就在上周五,他们野狼帮还有兄弟因为闯进一个妞家里要债,结果被带走要蹲半年大牢呢。 据说,都是因为前一段时间的爆炸案、烧山案里死了人,警方怀疑有境外分子潜入了凉城。 所以对像是私闯民宅这种形迹可疑的犯罪,查得格外严。 可那顿揍,不能白挨吧? 最后,还是王杰耐不住了,大喊:“兄弟们,出了事罪名我来担,给我冲——” 话音未落,叶朝歌开车过来了,摇下车窗皱眉喊:“你们干什么的!?赶紧从我家离开,不然我报警了!” 叶总现在可是凉城第一小富婆,和这群l氓的社会地位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她当然有瞧不上这群l氓的资本。 可她忘了,这群l氓可不在乎这些啊。 王杰立马扭头问:“你是这间房子的女主人?里面的男人和你什么关系?” “他是我丈夫,怎么,你们聚集在我家门前——呀!!” 叶朝歌话音未落,王杰抬手就朝车窗里抓来。 叶朝歌受到惊吓,忙想关车窗,却已经被拽住了胳膊。 王杰兴奋的招呼小弟:“愣着干嘛,开门把这娘们拽下来。” “是,大哥。” 欺负美女,他们可太喜欢了,几个混混开门的开门,拽叶朝歌的拽叶朝歌。 叶朝歌什么时候碰到过这种事?吓得惊声尖叫:“啊,你们要干嘛!放开我!” “干嘛?嘿嘿。” 王杰狡诈一笑,抬头冲别墅里怒吼:“煞笔,给你三分钟时间滚出来,不然就等着你媳妇儿让好看吧!” 说完,其他小混混一阵哄笑。 叶朝歌俏脸瞬间煞白,忙喊:“你、你们这是在犯罪——” “你们这是在犯罪!” 别墅里沈欢的声音又压过了他,还是那副懒洋洋的语气:“小心一会警察来了,全把你们送进局子。” 王杰冷笑:“你看是警察先来,还是你媳妇儿先被我们制服。” “随你们的便。” 沈欢终于放下了冲车的水管,挽着袖子走了过来。这厮眼皮耷拉着,一脸的爱答不理,扫了眼被拽下车的叶朝歌,挠了挠头后又转身走了。 王杰懵了。 这货是不是男人啊? 难道就看着自己媳妇儿被欺负? 叶朝歌也懵了,她以为不管怎么说,沈欢好歹还是站在她这边的,前几次她遇到麻烦也积极帮忙了。 就算他不是龙首,也不会看着她被欺负。 可她想错了。 沈欢还是那个王八蛋,那个相处了两年的废物! 而她呢,竟然听信吕夜紫的话,有一丝丝怀疑他是龙首——简直是脑子有病! 第194章:潜伏的黑白 杰哥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他说啥也没想到,沈欢竟然这么不男人,甘心当一个缩头乌龟看媳妇儿被欺负。 不过在看到叶朝歌的美貌后,脸上的气愤就变成了阴荡的笑:“哼,既然你丈夫这么不男人,那你可就要便宜我们了!兄弟们,让哥们先尝尝她的滋味!” 说着,王杰一边去解开衬衣,一边就要扑上来时,不远处突然传来一声低喝:“都给我住手!” 所有人转头看去,就见一辆摩托警车,吱嘎停在众人面前,英姿飒爽的韩小雪韩特勤,举着证件跳了下来。 女警察不可怕,可怕的是她手里还举着枪! 她一下车,所有混混就都怂了。 其实只要他们心够狠,一把手枪怎么可能对付得了五十人呢? 可问题就在于他们狠不下那个心,立马就认怂了,王杰第一个跑的,比谁都快。 带头的都跑了,其他人还会傻乎乎的等被抓进局子吗? 立马一哄而散,只把叶朝歌丢在了车上。 因为被拽来拽去,头发凌乱的叶朝歌心有余悸的擦了把冷汗,忙去握住了韩小雪的手:“韩警官,太谢谢你了。要不是你……” 说着,叶朝歌就开始咬牙,扭头狠狠瞪了眼:“我真是瞎了心了,才怀疑他是龙首!” 对龙首俩字格外敏感的韩小雪,立马精神一震:“叶总,你说什么?谁是龙首?” “没什么。” 叶朝歌干笑一声,冲沈欢昂了下下巴:“此前我对沈欢有些误会。” 韩小雪愣了会,明白了,笑道:“叶总,你不会以为沈欢是龙渊的龙首吧?怎么可能,龙首是刺客,是杀人魔,沈欢可是……” 说到这,韩小雪停住了。 沈欢是山海组成员这件事,是他们之间的秘密,不能轻易泄露。 叶朝歌却没因为她的停顿就有任何疑惑,立马接上了话茬:“他就是个混蛋,废物!那群l氓都威胁他要、要……气死我了!他就知道洗他的破车!” 韩小雪干笑一声:“说不定是他看到我来了,所以才放心的呢?你没事就好,以后那群混混再来找麻烦,你及时报警,我先走了。” 说完,韩小雪转身离开时,叶朝歌开门后重新上车,开车缓缓驶进了院子。 沈欢呢,冲洗完车后就开始收拾水管。 刚收拾到一半,就听院子门口引擎呼啸,叶朝歌开着她银色宝马,呼呼就撞了过来。 “我靠,谋杀亲夫呢?!” 沈欢惊叫一声已经来不及拔腿起跳了,砰的被撞了出去,落在了一堆冬青树丛里。 接着,他就猛地从树丛里跳了出来,头上、身上都插着叶子,脑壳上还顶着一麻雀窝。 麻雀在里面叽叽喳喳的叫着,沈欢眼珠子也瞪得老大,咬着牙、跺着脚,走到驾驶座门前,砰砰敲门:“叶朝歌,你给我下来!你是不是疯了?想撞死我啊!” 门开了,穿着红色皮鞋脚丫探了出来,叶朝歌也瞪着杏眼,死死看着他的眼睛:“对,我就是要撞死你,你打我啊!” “我!” 沈欢扬起了手,却停在了半空。 娘西皮的,叶朝歌顶多也不超过五十公斤,细胳膊细腿的,一巴掌下去,不得要她半条命? 老太太那么疼叶朝歌,他却扇人家耳光,像话吗? 耸了耸鼻尖,沈欢忍了,放下了手:“打人违法,我是好市民。” “哼,没出息。” 叶朝歌冷哼一声,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就朝客厅走去,一边走一边头也不回的说:“把我的车也洗了,挺进车库。” 那副口气,俨然就跟使唤下手一样,又像是回到了过去两年的日常。 沈欢挠了挠头:“哥们现在也是百万富翁了啊,哪有这么使唤人的?” 嘴里埋怨着,但他还是乖乖拿起了水管。 也就在沈欢洗车的时候,远在郊区的一处公园里,开进来一辆面包车。 面包车挂着云滇的车牌,是一辆外地车。 里面坐着的也是外地人。 一个金发碧眼,身材魁梧,另一个则是一身黑皮,身材却不像他别的黑同胞那么魁梧,而是干瘦有力。 黑皮肤的叫索克,见到旁边路上一个老太太正拄着拐杖慢悠悠的前行,停下车摇下了副驾驶的车窗。 副驾驶上的白人,立马探头出去用不标准的普通话问道:“大娘,这家公园晚上营业到几点啊?” 大娘耳朵不太好用,又问了句:“你说什么?” “我说,晚上公园几点关门?” “哦,这公园晚上不关门。只有靠山的景区,下午五点就关门了,小伙子,你不是本地人应该不知道,这座山呐……” 接着,老大娘就开始絮叨半天,大意是这公园连着的那片山,叫毛驴山。 听着普通,但在民间传说中这座山来头可不小,据传此地乃是八仙之一所骑的毛驴,升仙之处。 “不仅人能成仙人,驴也能成仙驴。” 老大娘说到这,白人耐不住性子了,摇上了车窗嘱咐索克:“开车。” 索克启动车子,快速把老大娘甩在了后面后,才笑呵呵的问:“谢恩,刚刚那个龙国女人说的,你听懂了吗?” “没怎么听明白。” 名叫谢恩的白人有些不耐烦:“这群该死的龙国人语言太难学了,他们的文明也复杂的可怕。当初为了学国文,我足足花了五年时间,还是没学明白。” 索克呵呵一笑:“毕竟这个文明号称有五千年历史,不过也多亏了你学成了,我们才能赶到其他人之前,抢先一步来凉城落位。听说了吗?现在暗杀者俱乐部的论坛上,已经把和龙渊龙首相关的信息全删除了。” “删除,只能说明他怕了。” 谢恩冷冷的说:“怕了的人,可没资格做刺客之王。” 索克嘿嘿一笑:“可你我都知道,刺客之王的称号不是白来的。我们想稳稳拿下沈欢,必须制造一个陷阱。” “我就是为此,才苦练的国文。” 谢恩伸了个懒腰,眼睛却在扫视着整个公园的布局:“这里不适合做陷阱,不过倒是适合拐走他的妻子。我以鲁克的名义,把叶朝歌骗到这里来后,就从这条路下去,驶出城……” 一边规划着,谢恩嘴角已经撬了起来:“索克,明天别忘了录像。那样,我们才有证据证明,今后我们才是刺客界的,王!” 第195章:再逢 “五点钟准时来接我,明白吗?” “明白。” “这周周末雪莉总裁会把爸妈和奶奶送回来,到时候你去接机。” “明白。” 沈欢再次点头:“还有别的事吗?” “没有了,走吧。” 叶朝歌说完,推门下车,踩着高跟鞋哒哒走向办公楼时,脚步都像是在踩点似的。 “唉,给人当上门女婿的日子,不好过啊。” 沈欢叹了口气:“关键是,我竟然还挺享受这种生活。” 说完,沈欢看了眼手机时间,掉头离开。 半个小时后,太阳升得老高,毒辣的照在车头时,沈欢已经来到了凉城机场停车场。 机场大厅中,正不断往外涌出新的旅客。 其中有那么一行六个外国人,格外显眼。 走在最后的两个,都穿着西装领带,戴着墨镜,模样跟黑客帝国中的角色似的,一看就是保镖。 而走在保镖前的两位,则是两个穿着制服去裙子的白领女人,都是金发外国人,看起来三十多岁,很是干练。 而走在最前面的,就是这一行人的主角:穿着旅游衬衫的一男一女。 女的,很漂亮,走过之处惹人回头。 男的模样倒是很普通,顶着一张东洲人的脸,各自也不高,属于丢在人群中都没人看第二眼的那种。 外国美女明显很依赖他,挽着他的胳膊,脑袋靠在男人肩膀上,模样亲密。 只是俩人在一起,形象的确有些怪异。 因为外国美女太高挑了,绝对拥有媲美超模的身材,稳压男的一头。 任谁看到两人在一起,估计都会疑惑:男人得多有钱啊? 不然美女是图他什么,才和他在一起的? 事实上也没错。 东洲男人的确很有钱,如果他足够长命,就算把钱花到人类文明灭亡也花不完。 “安谷,这儿就是你所说的地方?” 高挑美女环视四周,皱眉说:“我不喜欢人太多的地方。” 安谷看着眼前的一切,眸中却流露的全是亲切,笑呵呵的说:“凯丽,正因为人多在,这个国家才会比西方更有活力。而且人多,也并不代表它无法给予你想要的安静,我们只需要一辆车。” 说完,安谷抬手遮着额头,看着下面开始用正宗的鲁西方言骂:“娘的,这孙子躲了他爷爷两年,现在老子都亲自来找他了,他竟然还敢放我鸽子?fu*k!” 前面的话,凯丽没听懂,但最后那句她听得清清楚楚,皱眉问:“安谷要不你再给打个电话?” “我要是有他的电话,也不至于先飞去夏威夷找雪莉。” 安谷骂道:“我敢保证,那个混球一定就藏在某个地方,等着我——” 话音未落,他就感觉浑身鸡皮疙瘩冒了起来,他猛地拧身,正见到一个拳头正迅速放大,狠狠招呼在了他脸上:砰! “擦,打人不打脸!” 安谷捂着脸后退两步,就听沈欢笑嘻嘻的声音传来:“我是想招呼你后脑勺的,谁想到你反应这么快呢?” “我还有更快的。” 安谷骂了声,抬手挥拳就砸了过去。两人你来我往速度都不慢,也就说话的功夫,十几拳就打出去了。 沈欢还没什么,安谷的脑门上,却已经青肿了一块。 俩人也跟约好似的,十几拳后豁然停下。 抽着香烟的沈欢,笑嘻嘻的看着脸上多了俩巴掌印的安谷,说:“这八下,就当是给你按摩了。” 安谷眼睛怒瞪:“麻的,你小子还是那么狠,老子给你的那八下,也是按摩!” “扯犊子呢?你明明——” 沈欢喷他一脸的烟,刚要说“你明明直揍到老子三下”,却见安谷一直朝他挤眉弄眼。 这货只有在女人面前,才会这样积极的表现自己。 沈欢暗自瞪他一眼,接着就抱着脑袋哀嚎:“靠,安谷,你小子身手还是又快又准!” 安谷嘴角翘了起来:“哼哼,你小子知道就行。” “咯咯,你们真有意思。” 一旁的凯丽,终于绽放出笑容时,安谷得意洋洋的吹嘘:“这位就是沈欢,是我最好的兄弟。沈欢,这是凯丽,你的大嫂。” 沈欢呵呵一笑:“大嫂好。” 凯丽点了点头时,安谷一把搂住了沈欢的肩膀,低声说:“你小子身手真的退步了啊?以前我可是一拳都碰不到你的。” 安谷还真没说错。 沈欢初到西方,还是个新人刺客时,就已经身手不凡,初显峥嵘了。 安谷,就曾冲着他的名胜去挑战他,结果两人刚交手三十招,他就败下阵来。 不过两人并无仇恨,又都是东洲人,安谷也是龙国出身,所以那次打架两人不仅没闹翻,还结下了友谊。 伺候,两人多次一同出任务,组成了初代的青龙小队。 安谷自认身手已经相当不错,可在和沈欢面前,却还不够看。更恐怖的是,接下来的两年,沈欢不仅身手越来越厉害,还一手将青龙队发展成了刺客集团,龙渊。 不过两人友谊虽然不浅,但实际上搭档的日子只有一年半左右。之后安谷就找到一个契机退出了刺客界,转型金融界。 如今也是混的风生水起。 两年前沈欢始终,传说是被龙渊的自己人坑了,安谷一怒之下重出江湖,投资了和龙渊算是对头的暗杀者俱乐部。 安谷花了重金成为俱乐部高层管理人员,并且一直暗中支持刺客活动,希望能解开沈欢被杀的真相。 可两年来始终一无所获。 就在安谷快要放弃的时候,俱乐部的论坛上出现了关于沈欢的帖子。 别人,还只是通过视频里的魔刀血影猜测沈欢是龙首。 但安谷,可是一看视频就认定了视频中的人是谁。 同时,安谷也明白了发帖人的险恶用心:曝光一个刺客的身份,会给他带来数不清的麻烦! 安谷已经利用管理权限,用最快的速度撤销视频,在论坛上封锁关于龙首的消息了,但还是慢了一步,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人,都知道了龙首的真正身份。 安谷已经在尽快填补缺口了,但肯定还是有纰漏的,加上他也想问个究竟,所以干脆找来了龙国。 正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来之前他还去找了雪莉,这才明白沈欢现在的处境。 “走吧,哥们现在虽然混的不咋样,但接机和请你们睡酒店的钱,还是有的。” 沈欢笑呵呵的说着,做了个请的手势。 安谷了冷哼一声:“那哥们就好好听你解释解释,凯丽,咱们走。” 第196章:两年前的背叛 两年前,沈欢建立龙渊刺客组织的时候,就遭到了安谷的强烈反对。 安谷认定了刺客最多只能组成几人小队。 人数多了,只会是累赘。 当时沈欢也已经杀尽了仇敌,没有必要网罗一群不法分子,搞成一个国际犯罪组织。 但当时的青龙小队中已经不再只有沈欢和安谷两人了,还多了其他很多有实力的高手。 其中就包括将南依和顾凌霄。 他们还有其中几人,都决定要成立组织,并定名龙渊后,安谷的反对也就没啥意义了。 那之后,安谷就离开了,但在离开时曾特地找过沈欢说过一些话。 大概意思就是,安谷在青龙小队中真正信任的只有沈欢,别人,他都不信。尤其是将南依和顾凌霄,两人心思不纯,日后必定会起争执。龙渊,也未必能长远。因为这是一个由刺客组成的集团,而在外当刺客的,哪个不是特立独行?谁要想强行将他们拧成一股绳,早晚都会失败。 “如果有一天,我预言成真,你若落魄,一定来找我。” 坐在副驾驶上的安谷,抽着烟缓缓说出这句话:“当时,你也点头同意了。” 开车的沈欢,笑呵呵的摇了摇头:“都是过去式了,现在哥们金盆洗手了。如今家庭美满,事业顺,也算是我一直以来理想中的生活。” 这时叶朝歌那辆银色宝马。 车上只坐了他们两人。 甚至连凯丽,都被安谷赶到了后面的出租车上。 因为这些话确实不适合说给别人听,安谷也不像让自己发怒的样子被别人看到,现在还在出机场的高速路上,他就忍不住一把拽住了沈欢的衣领:“那你倒是告诉我,两年前到底是什么情况?!我他么以为你死了!” 车身,剧烈摇晃了两下。 不过沈欢还握得住方向盘。 他知道安谷为什么生气,因为他在两年前那场爆炸中没死。 而且,还没去找安谷,违背了两人当年的约定。 沈欢嘴上叼着烟,吐出口烟雾说:“你猜对了,顾凌霄和将南依早就没安好心,两年前那场爆炸,就是他们策划的。之后我没找你,也是因为足有九个月时间,我都躺在床上是个废人,全靠叶朝歌的爷爷奶奶照顾,才捡回一条命。” 安谷放手了,继续听他说。 沈欢声音平静,提起当年的事情时,好像一点都不放在心上那样:“后来我痊愈,已经联系不到龙渊的人了。那时候我就明白,我被背叛了。” 安谷攥紧了拳头,重重朝玻璃上砸去时,沈欢突然打断:“你生气归生气啊,别砸车,车不是我的。” 安谷伸出一半的拳头戛然而止,没好气的说:“我就是把你的车给拆了,难道你还怕我还不起?” “不怕,但没必要。” 沈欢真的像看开了那样,淡淡的说:“老安,我现在已经不恨了,而且借那个机会,我也恰好金盆洗手。如果不是这次突然出现的麻烦,我想我接下来的一生,都会一直安稳下去。” “那姓将的呢?她跟你和好了?还把雪莉给你用?” “将南依失踪了。” 沈欢弹了下烟灰:“雪莉为我做事,一,是希望我能帮她们在将南依失踪期间,撑一下场子。二,估计是将南依对我也有愧疚吧。” 说完,沈欢就闭上了嘴。 两人也都没有再说话,车子在高速路上飞速前行。 安谷的脸色,也渐渐从气愤恢复了正常,最后也靠在椅背上点上了一根烟:“我懂了,不过你跟刺客撇清关系,也用不着不联系老子吧?老子现在可不是刺客了。” “也不是不联系,这不是本人事业尚未成功吗?” 沈欢笑了笑:“等哥们成功了,再找你显摆也不迟。” “叶朝歌呢?我听说你上门的这一家,发展前途还不错嘛。” “我和叶家的关系,挺复杂的。” 沈欢吸了口烟:“叶家是叶家,我是我。早晚有一天,我会离开,懂吗?” “懂了。” 安谷点了点头,彻底明白了沈欢现在的情况。 他想作为普通人,拥有一番普通的事业,所以不会动用刺客方面的关系。 所以,他只让雪莉帮助了叶家,因为他早晚有一天会从叶家离开。 搞清楚这些后,安谷笑了:“我现在可不算刺客了,你想创业,哥们帮你你应该不会介意吧?” “其实,我也有这个想法。” 沈欢突然嘿嘿一笑。 安谷一样笑的很奸诈:“我就知道你听说老子来后,会有这种想法,所以我已经特意帮你带来了专业团队。” “是之前跟在你和你媳妇儿背后的俩外国娘们?” “你可别小看她们,她们俩都曾是华尔街的操盘高手,有她俩帮你规划,买下整个凉城也不是问题。” 安谷得意洋洋的昂了下下巴:“不过,她俩现在是哥们公司的两位小顾问。” “知道你混的流弊。” 沈欢打了个哈欠:“我这儿就一百万,打算做餐饮,随你们怎么折腾吧。” 车子速度很快。 四十分钟后,两辆出租就跟着沈欢的银色宝马,挺在了凉城大酒店门前。 凯丽在机场时就想和安谷坐在一块,结果被到了后面的出租上,此时正皱着小脸满脸不开心呢。 安谷下车后,赶忙笑嘻嘻的去哄人家了,他也不愧时情场老手,最多三分钟,凯丽就重新露出了笑容。 停好车后,沈欢这才走过来微微鞠躬,用地道的米式鹰语道:“凯丽小姐,欢迎你来到龙国凉城,希望你能在这儿玩的开心。” “和安谷说的一样,这是一坐很有活力的城市。” 凯丽也很懂礼貌的给沈欢鞠了一躬,笑道:“虽然有时候有些乱糟糟的,但我还是很喜欢。” 在国外,很多人并非天生就对龙国有不好的印象。 而是国外的媒体极力鼓吹龙国差劲的地方。 毕竟在西方,“抵制东方”就是正确倾向。 不过凯丽明显没有太受影响,或许是因为一直和安谷接触的原因,她对龙国印象相当不错。这也让沈欢更加安心,笑着做了个请的手势:“房间已经安排好了,都是最好的套间。午餐也准备好了,都是地道的龙国菜,嫂子,请吧。” 第197章:开店难题 相逢的兄弟,家乡的酒。 整个午饭时间,沈欢和安谷的嘴巴都没闲下来,他们有太多话要说了。 好在他们也都有足够的时间,吃完午餐后,沈欢知道他们远道而来,肯定累得不轻。所以把他们送到酒店后,他就给他们留出了休息的时间。 等他们好好睡了个午觉,下午两点,大家才重新凑在了一起。 安谷带了五个人来。 除了凯丽,还有两个专门保护凯丽的,以及两个金融专家。 两位都是快四十的女人,一个叫阿妮娅,一个叫潘姆。 她们也都知道这次安老板拉上她俩,是为了帮这位叫沈欢的龙国人开一个餐饮公司,所以下午见面后,她就提出要去凉城市区亲自考察一番。 毕竟她们是来干活的,安老板和凯丽小姐是来吃喝玩乐的。 随后,沈欢就简单提出了他的要求,按照他的设想,开就要开一家好点的,毕竟安谷好不容易来一趟,坑他一笔是一笔。 所以他设想中的餐馆,要有零售的门头,也要有宽阔的用餐地区。 最好还能设计几个包厢,能接点简单的婚宴啥的。 沈欢当时去租韩小雪楼下的房间时,就注意到旁边的两层门房也在挂牌出售。 干说,没用。 下午,沈欢就开车带着阿妮娅两人去到了韩小雪家门口,指着那座门头笑嘻嘻的说他有一百万改造店铺。 结果都不用下车看,阿妮娅就气愤的否定了,说什么沈欢是在侮辱她们。 她们操盘的可是华尔街。 动辄,那就是上千万米刀,上亿米刀的交易。 沈欢呢? 却给他们一百万的龙币,折腾着去搞这种落后地区才会搞的乡下饭店…… 沈欢眨了眨眼,有些无语了,双手一摊,交给她们了。 于是,阿妮娅两人开始按照自己的设计开始重新规划。先是使唤沈欢开车送她们去了最繁荣的市区,计算了人流量和消费水平,最后就用随身携带的笔记本,开始啪啪打字。 没多久,一个餐馆的建模,就出现在了屏幕上。 房子,用的倒是一般的商场样品房,但总体的布局啊,装修啊仅仅最基本的费用,都要一千多万龙币。 就这,还是因为凉城消费水平达不到,阿妮娅降低了不少标准。 沈欢的烟头都夹不住了,眨了眨眼:“一千多万?这么多?” 他感觉,开个最好的餐厅,几百万也就够了。 阿妮娅却摇摇头说:“沈先生,如果你只想开一家普通的餐厅,不管出多少钱,都是您自己的意愿。但既然安总让我们来给你出谋划策,那请原谅,我们最低要求的标准,也是一千万。而且这只是够基本装修和开业,想要持续经营,还需要更多投资。” “靠,那我投入那么多,能赚多少?” 沈欢眨了眨眼。 阿妮娅耐心解释:“只要正常经营,最多一年,就能回收相应的成本。因为本身居民的消费能力并不弱,而且有钱人也不少。” 说完,阿妮娅闭上了嘴。 她们只管着策划,拍定主意的,肯定还是沈欢。 沈欢也没再说话,而是深深吸了口香烟后,把烟头扔掉启动了车子:“回去再说。” 他自己是拿不出那么多钱的,所以得跟安谷商量商量,再从他手里扣出点儿来。 沈欢倒是不担心安谷会不拿出这笔钱,他只是担心他从一个小摆地摊的,一下过渡到高级餐厅的老板,真的能干的来吗? 不是他瞧不起自己,让他杀个人打个架,跟玩一样。 但要他经营一个集团……龙渊的失败,就是最好的前车之鉴。 安谷正在跟凯丽逛街呢,听沈欢说起担忧后,也苦笑一声:“兄弟,这件事我也帮不上你的忙。你应该也猜到了,我本身也不懂管理,之所以能混到今天,是用了点特殊手段。” 所谓特殊手段,就是曝光了他现在所在财阀,风信子集团的原ceo的丑闻。 又利用某些暴力手段,将集团百分之六十的股份捏在了手里。 这才成就了他的权势。 可放在龙国内,这一招是行不通的。 “最好,是招聘一个管理人员,帮你管理餐厅。” 凯丽似乎也懂一些,在旁边笑呵呵的出主意:“对了安谷,咱们公司不是新培养了一批管理人员吗,完全可以让他们带着团队,来凉城帮沈欢嘛。” “等等。” 沈欢赶紧打断她的话,干笑一声:“你们培养的精英,一个月得开多少工资啊?” “起步,是三万米刀。” 一直默默不出声的潘姆,推了下眼睛快速说:“按您的餐厅规模来算,最起码需要二十个工作人员,其中四个管理岗,七位后厨,其余九位是服务人员。这已经是最压缩的情况了,因为还有专门包厢的服务,九个服务人员或许都不够。按照这个阵容来计算,最底,也要每月支付五十万米刀的薪资。” 五十万米刀,那可就是三百多万龙币。 靠,以后一个月挣不上三百万,我连员工都养不起了? 沈欢傻眼了:“你们这是按西餐来算的吧?中餐会不会便宜点?” “同水平的中餐,更贵。” 潘姆显然了解过中餐行业:“因为中餐工艺更复杂,对后厨要求更高。我们公司也培养过中餐厨师的人才,全是龙国大厨。” 她说完,沈欢开始牙疼。 他可以让安谷给出资盖餐厅,可不能以后每个月,都出资养员工吧? 不算不知道,一算,沈欢就感觉还是摆地摊这一决策,简直又实在、又伟大,给了他这种平凡人发家致富的机会。 安谷看出了沈欢的犹豫,拍了拍他的肩膀:“兄弟,你要是没啥自信,员工我可以给你养着。” “去,那我不成给你打工的了?” 沈欢回绝了他,点上一根烟靠在车头上慢悠悠的吸着,过了良久才问阿妮娅:“你确定,凉城的消费水平能让我月流水超过三百万?” “只要名气打开。” 阿妮娅点头,很笃定的说。 凉城虽小,但消费水平远比沈欢想象中要高。 尤其是西餐这一块,凉城还没有一家专业的西餐厅,日料、法料店倒是有不少,但都是小店面模式的。 正规的,大型的西餐厅,还没有。 可以说,沈欢只要在这开了店,对凉城的西餐市场那几乎就是垄断。 倏地,沈欢把烟头一掐,丢在了地上:“那就开!” 第198章:一场绑架 拍定主意要开店后,阿妮娅和潘姆下午的时间,就一直在酒店规划该怎么办。 沈欢在陪着安谷两口子逛街了。 龙国街头其实也没什么好逛的,凯丽平时就居住在纽约这种大都市,除了龙国本地的风土人情,也没啥能激起她的购物渴望。 服装店,她不乐的逛。 小吃街,她倒是很钟情。 而小吃街可就是沈欢的主场了,三人走了一下午,就吃了一下午,臭豆腐啊、烤脑花啊,等以往凯丽想都不敢想的食物,硬着头皮吃下去后,还真的挺符合她的口味。 其实这也和长时间跟安谷待在一块,早就养成了些吃中餐的习惯有关。 时间一晃,就到了下午五点一刻。沈欢正琢磨着晚上去哪吃饭呢,手机响了起来。 打电话的来的不用问,叶朝歌气鼓鼓的在话筒里喊:“我不是告诉过你,下午五点来接我吗?你人呢?” “咳,不好意思,忘了。” 沈欢讪笑一声,这才想起晚上还要接着叶朝歌去南郊见一个奥洲客户。 好像叫什么鲁克? 看了眼安谷,对方就很随意的摆了摆手。 反正已经到了凉城,他想和沈欢聚在一起有的是时间。他也正想和凯丽过一会二人世界呢,晚上请她喝一杯龙国的草原白,然后回酒店。 江流酒店就在毛驴山山腰,山下,就是毛驴山公园。 江流酒店其实就是类似于景区宾馆。 并不大,很多来旅游的外地人,到时会选择这个地方住下。 沈欢开车送叶朝歌和田小雅来到毛驴山公园时,时间已经是晚上七点钟了。 来到贡公园门口时,叶朝歌也邀请沈欢一块上去来着,但从昨晚开始就没睡好的他,才懒得跟上去。 用他的话说就是:我只想参与你的生活,但不想参与你的事业。 言外之意就是:咱俩已经离婚了,我送你来就是给你面子,谁要陪你见客户? “不去算了,你就自己在车里挨饿吧!” 叶朝歌气呼呼的说着,朝沈欢伸手:“车钥匙给我!” “给你干嘛?” 沈欢皱眉不解。 叶朝歌噘着嘴的说:“万一你跑了,怎么办?” 神经病! 沈欢心里骂了句,不耐烦的把钥匙丢给她。 叶朝歌接过后,也是砰的一声重重关上车门,快步走向江流酒店。 田小雅还想说什么,但见到叶朝歌已经快步进了房间后,冲沈欢苦笑一声:“你别介意啊,叶总就是这副脾气。” 耸耸鼻尖,沈欢摆了摆手。 “看来叶总已经确定,沈欢不是什么龙首了。也对哦,刺客组织头目,怎么想也和沈欢八竿子打不着。” 田小雅心里想着,快步跟上了叶朝歌。 她和鲁克约好了在四楼三号包厢见面,来到二楼推门进去后,也果然看到了两个外国人。 一白一黑,都穿着西装,看上去很像商务人士。 “鲁克”用半生不熟的普通话,介绍了下自己后和同伴“约瑟夫”后,就招呼叶朝歌入座了。 叶朝歌也没当回事,却不知道对面坐着的两位,真实姓名一个叫谢恩,一个叫索克。 他们,是当今国际上最恶名昭著的通缉犯,累计杀人三十八起,按照法律能判刑两百多年! 白人谢恩,是中土战场上退伍的精英士兵,黑人索克,更曾是狼国战队某特种战队的教官退伍。 俩人,都是一流高手。 不管是格斗技巧,还是枪法,都是世界顶尖。 也正因如此,他们才敢设下今晚的局,绑架刺客之王龙首的妻子。 这当然是在挑衅龙首的威严,可他们就是要惹怒龙首,好引蛇出洞,一举成名! 他们很兴奋,也热血沸腾。 今天下午天还没黑,他们就早早赶到了江流酒店,静候猎物光临。 其实,他们心里还是有一丝担忧的,就是如果刺客之王陪叶朝歌一块来酒席怎么办? 在没有提前设计好的情况下,他们即使是两个人,也不敢保证能稳稳吃下沈欢。 不过,他们愿意赌。 毕竟干这一行的,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畏首畏尾,还做什么刺客? 好在,沈欢没跟着一块来。 来赴约的只有沈欢和另一个小妞。 这可太和他们的心意了,等两人就座后,就开始敬酒:“叶总,之前的生意可真是多谢您了……” 上面发生的事,沈某人是一点都不知道的。 腿子搭在方向盘上,沈欢躺在背椅上叼着根烟琢磨信息泄露的事。 猎杀者俱乐部中对登录id是隐身保护的,即使以安谷这个大股东的身份,也查不出是谁做得。能知道的是,在帖子发出后,一共有三百多个人,浏览了那段视频。 而那段视频,毫无疑问是非被巨蝰组织的人拍摄的。 “是不是找董屠夫问问?还是把菲尔斯揪出来?” 沈欢皱眉想着,不知不觉好几根烟就抽干了。 时间,已经过去了快半个小时,天已经黑了,沈欢肚子也有些咕噜噜的叫。 他正琢磨着,是不是进酒店也要俩菜先吃着呢,就见两个江流酒店的服务生正抬着垃圾桶,出来倒垃圾。 两个服务生看起来年纪都不大,一边倒垃圾,还一边在埋怨:“二楼那俩外国客人,我总看着不像好人呢?” 另一个不解的问:“为啥?” “我偷听到那个白人打电话了,明明给咱们的护照上,写的不是鲁克,非说自己是啥蓝骑士集团的鲁克,我听到电话那头了,是个女人的声音。” 那服务生小声说:“我估计,是装成有钱外国人,来骗咱们国家小姑娘的。” “说不准呢,我看他们也不像好人,开了辆破面包,装什么有钱人呢?” 俩人说这话,就从车旁过去了。 但沈欢,却从两人的话中听出了什么。 鲁克? 蓝骑士集团? 那不是叶朝歌要见的客户吗? 沈欢愣了下,下意识四下看去时,就见车辆不多的停车场上,果然停着一辆挂着云滇牌子的面包。 面包车的牌子看起来脏兮兮的,愣神了一会后,沈欢一下明白了什么。 两个外国人,很可能不对劲! 一股子危机感涌上心头,沈欢再也坐不住了,拔下车钥匙开门就跳了下来。 但愿他猜错了,今晚叶朝歌要见的真的是客户,而不是伪装成客户的刺客! 沈欢速度飞快,在酒店前台惊讶的目光中直接走最近的楼梯冲到上了四楼。 他记得叶朝歌说过,今晚是去四零三号包厢赴约的。 快步冲到三号包厢前推门,却没推开。 里面也安安静静,听不到任何声音。 “坏了!” 沈欢再也顾不得温柔,抬脚对准门框踹下,砰的一声,门就开了。 沈欢就见偌大的餐桌上菜肴美酒都上齐了,可除了趴在那昏睡过去的田小雅,却其他一个人都没有! 沈欢眼睛算尖的,立马就从窗户里看到,楼下的停车场里,一黑一白俩老外,正架着一个一人多长的行李袋,往面包车里塞。 不用问,那就是叶朝歌! 沈欢的眸子,一下就眯了起来:找死! 第199章:甩开强敌 本来嘛,大家喝喝酒,讨论讨论合作,挺开心的一件事。 叶朝歌也很专业的给“鲁克”讲解了凉城目前的投资环境。 可酒喝着喝着,她就感觉到不对劲了。 为什么,头一直昏昏沉沉的? 而且,越来越有种不听自己使唤的感觉? “来,叶总,我再敬你一杯。” “不了,我、我今天有点不在状态。” 说着,叶朝歌就想站起来告辞:“小雅,我们先……” 话没说完,叶朝歌就发现一旁的田小雅竟然已经趴在桌子上昏睡了过去。 她喝酒后晕晕乎乎,还能说自己是酒量不好。 可田小雅平时酒量可不错呀,怎么才两杯,她也喝醉了? 叶朝歌正茫然时,就见俩老外站起,缓缓走了过来。 他们围过来干嘛? 一种不好的预感,从叶朝歌心底升起。 她下意识就想赶紧溜走,可是还没动,鲁克已经抢先一步,捂住了她的嘴巴! 乙醚! 叶朝歌一下就闻到了对方手上不对劲的味道,也瞬间就明白了这是什么。 但她却没法反抗,更来不及思考,双眼一翻昏睡了过去。 “哼,刺客之王的老婆,也不过是个普通人。” 轻易搞定她后,谢恩冷笑一声,招呼索克赶紧把旅行袋拿出来。 俩人一边把她装进旅行袋中,一边看着她那张熟睡的脸蛋,也是忍不住赞叹:“要不是这次还有更重要的事,我非得要了她,啧,极品啊。” “哼,等干掉沈欢,有的是时间。走!” 索克说着,一把扛起了旅行袋,趁走廊四下无人时,由谢恩先出门摁下上菜和搬运用的货用电梯,等电梯门开了,才招呼索克扛着叶朝歌进去。 下楼后,两人速度飞快,把叶朝歌塞进后座后,计划就算成功了一半。 因为计划顺利,索克也笑眯眯的点上一根烟时,谢恩忽然瞪着四楼窗口,大惊失色的喊:“索克,快走,有人追上来了!” “什么?” 索克扭头一看,就见一个四楼窗口一个男人,竟一跃而出翻了出来。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个不要命跳楼的呢? 可事实上,男人脚步极准,一下就跳到了外面的空调外机上。 每一层,每个包厢,都是有空调外机的。 这成了男人的踏脚石,下楼速度飞快。 索克赶紧丢掉烟头,快速绕过车头上车时,后视镜中,那个男人竟然已经跳下了一楼,正从对面向着他们狂奔而来。 他的速度极快,在黑暗中几乎只能看到一阵黑影。 不知道的,恐怕会以为是见了鬼! 索克和谢恩互相看了一眼,都从对方眼神中读出了一句话:他,恐怕就是沈欢! 沈欢虽然没跟叶朝歌一块去包厢,但也来了江流酒店。 两人心里一凛,单以对方这个速度来看,他们就不是他的对手。 必须赶紧走! 面包车,快速启动,破旧的车仍旧有优秀的引擎,从起步道百米加速只需要十几秒。 而沈欢,距离他们还有大半个广场的距离! 眼看着对方启动了车子,沈欢眼眶也开始发红,他的确是和叶朝歌离婚了,但刺客是因他而来,如果叶朝歌出了什么事,他有何颜面面对老太太? “站住!” 暴喝一声的同时,沈欢一刀飞出,狠狠扎向对方车窗。 魔刀血影锋利无比,钢铁都能斩断,何况玻璃? 幽蓝的光化成一刀流星,飞也似的冲了过来,砰的一声刺破车窗,就跟刺裂开冰面一样,刀锋直接就要刺入开车的谢恩脑壳中。 好在,更宽的刀柄卡在了玻璃上,谢恩还及时弹开车门,拉开了一点距离。 刀尖刺破了他的头皮,削掉了他一片头发。 血也冒了出来。 可是,仅此而已。 谢恩咽了口口水,突然就有些明白为啥沈欢会被称为刺客之王了:决不能在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对付他! 他再也不犹豫,狠狠跺下油门,车子呼啸着一个转弯,就朝山下驶去。 留给沈欢的,只有一段瘆人的轮胎摩擦声。 “别想逃!” 接着甩出飞刀,又拉近几步的沈欢厉声大喝着,全身的骨骼都在此刻咬紧,肌肉中蕴藏的力量,此刻也全部被调动起来,隔着五六米远,沈欢就一跃而起,直接跺向了还没关上的车门。 自从汽车发明以来,就一句代替了人们使用了千年的马匹。 原因无他:汽车的功能太过强悍! 没有任何肉体生命,力量能超过大马力的机器,何况面包已经启动,引擎正朝着一百迈的速度加快。 谁要是碰着,都得掉一块皮。 谁要是撞着,非得被撞飞! 所以跺下油门后,谢恩就很自信能甩开沈欢了,只是他们却没想到,沈欢竟然有如此强大的爆发力,在车子彻底发动前,一下就扑在了车门上。 他双脚撑在门上,一只手抓着车门把手,像个横在树上的猴子。 另一只手,则猛地拔出卡在车窗上的血影,朝车里狠狠一扎:卡啦! 车窗应声而碎,沈欢只需要再一刀,就能刺进对方的咽喉。 可是对方也不是木头人。 早在沈欢一跃而起的时候,驾驶座上的谢恩就开始猛打转向,让沈欢着力不佳。 副驾驶的索克骂了句疯子后,从腰间拔出手枪,对准沈欢扣下了扳机:哒哒、哒哒!! 近距离遭到枪击,被击中部分的肌肉组织会遭到大面积破坏。 一旦被击中,沈欢别想再有战斗力。 子弹呼啸,沈欢即使再着急,也只能猛地一个侧身,避开子弹。 噗嗤! 一颗子弹擦着他的肩膀滑过,带起一大蓬鲜血。 其余的子弹,却都没射中,而是擦着沈欢的身体划过,消失在了黑夜中。 索克看的眼睛都直了,心里忍不住的大骂:这特么是人? 这特么根本就是个人形怪物! 眼看,沈欢又要拔刀再次刺进来,索克忙要换子弹时,谢恩也不管方向盘了,猛地拔出了自己的手枪。 这次,他却没对准沈欢,而是对准了老式面包的车门把手。 砰!砰砰! 接连三枪,都打在门把上。 这辆破面包的质量本来就不好,车把在内部遭到冲击后,外面的立马就松了。 沈欢全靠这车把维持着不掉下去呢,结果却连车把一块拽了出来,被狠狠甩在了地上,几个翻滚滚进了旁边的草丛中。 车身呢,也狠狠的一个摇晃后恢复正常,谢恩把满方向盘,狠狠一个甩尾。 轮胎和地面摩擦,发出一声瘆人的吱嘎声后,车身大转弯,驶上了山下的宽阔公路。 如入海之鱼,飞也似的消失在了夜色中。 第200章:紧急追击 “擦!” 趴在草丛中的沈欢,狠狠砸了下地面。 明知道自己的身份暴露了,有人会打叶朝歌他们的主意,他干嘛不跟上去? 沈欢攥紧拳头,心里的懊悔已经溢满。 不过他没有后悔的时间,立马跳了起来,朝下山方向追去。 只是人跑的再快,也不可能追上车。 他再流弊,能跑出一百迈? 两条腿,是跑不过四个轮子的! 眼看着距离越来越远,沈欢已经呲目欲裂。 在他心里,已经给这两个人判了死刑。 不管他们是什么理由,敢动他的人,就该死! 如果安谷在这,就会发现此时沈欢的眼神,已经恢复了当初刺客一般的犀利。 但沈欢此时还没察觉到,两年相处,尽管和叶朝歌关系一直不融洽,但心里已经把她当成了家人。 而是家人,就是软肋。 必须、必须救下她,无论如何! 不过话说的好听,但他此时再怎么咬牙都追不上面包车,也是事实。 “必须得找辆车!” 冲到下面的公路上后,沈欢不再盲目追赶了,而是拦在路边希望能找到辆汽车。 但可惜的是,这是在郊区景点,而且还是晚上。 早就过了忙碌的时候。 此时夜色苍茫,路上却一辆车灯都看不见。 必须得拦一辆! 沈欢心里念叨着,终于有辆汽车驶来时,他猛地跳出,张开双手就要拦车。 “擦,这人疯了!” 开车的司机猛踩刹车,眼看就要撞上,只好猛地一打方向盘。 奔驰车的车灯,擦着沈欢腰间就飞了过去。 车窗摇下,那人探出头来大骂:“你特么找死去跳铁路啊,有病是吧……是你?” 话音未落,对方就突然闭嘴了,赶紧缩回了头。 沈欢也认出了对方:凌家鸣。 他凑巧了拦下的车主,竟然是很久之前和也加闹过矛盾的凌家鸣。 凌家鸣当初还撺掇过周明远找叶家的麻烦,但听说周家也栽了,甚至赵家也栽了后,就再也不敢找叶家的麻烦了。 而现在的江岭科技,也已经比凌家的企业更加强大。 凌家鸣也就慢慢从叶家视线里消失了。 “我需要一辆车,让开!” 沈欢红着眼快速说。 凌家鸣咬牙切齿的:“凭什么,车是我的,你休想非法侵占别人财物!” 沈欢没有多解释什么,而是趁他关上车窗前一把拽住了他的衣领,语气冷的像冰碴子:“我再说一遍,我需要一辆车,现在给我,对你当初挑拨周明远的事,我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然,我让你们凌家永远从地球上消失!” 如果是别人对凌家鸣说这句话,他一定会嗤笑不屑。 事实上,沈欢一个上门女婿除了能打一点,也完全没资格对凌家鸣嚣张。 看看着他红眼的样子,凌家鸣心里没来由的一阵恐惧。赶紧解开安全带让出驾驶位,坐在了副驾驶上。 沈欢快速上车,不等扎上安全带就全速踩下了油门。 奔驰车的性能没有想象中那么好,但随着引擎呼啸,它还是用比面包更快的速度冲了出去。 同时,沈欢也在快速说:“给警方打电话,就说有人在毛驴山绑架了叶朝歌,犯人正在朝西南方向驶去。” 原来是她被绑架了。 凌家鸣呆了下,忙点头拿出手机拨通了警方的电话。 其实此时沈欢早就找不到对方的车子了,只能判断对方离开的方向,好在这是在郊区,路两侧基本没什么岔路口,他启动车子后,就沿路快速驶去。 同时,他心里也在急促的呐喊:千万要来得及,不然等对方对叶朝歌做了什么,他就追悔莫及了! 疼。 叶朝歌幽幽醒来时,整个人都有种头痛欲裂的感觉。 她手脚被绑着,嘴巴也被塞着布条,被丢在黑漆漆的袋子里,什么都看不到。 不过她倒是能感觉到车身的颠簸,而且越来越颠簸,就好像开进了山路一般。 终于,车子颠簸停止时,她才感觉脑袋上的塑料袋口被解开了。索克和谢恩下车,拍了拍她的脸蛋。 强忍着头疼,叶朝歌看到了窗外,接着就猛地一愣:车窗外面,黑漆漆的一片,看不见路灯,也看不见星光,隐约倒是能看到树的影子。 这是在哪? 不等她反应过这个问题,两人架着她,抬出了车。 她想反抗,却提不起力气,加上手脚被束缚,除了慌张,她什么也做不到。 当然了,她还意识到了一件事:她被绑架了。 “她醒了。” 就在叶朝歌俏脸煞白的时候,“鲁克”的声音从她身旁传来。 她转身看去,就见谢恩和一双眼睛正居高临下的看着她,她看不见索克,还是因为天太黑了,索克皮肤也太黑了。 下意识的,叶朝歌就往后缩了下,但身上却没有力气,没挪动身体。 “看来迷幻药效果还没过去,不用担心,我们的目标,可不是你。” 谢恩笑嘻嘻的蹲在她旁边,捏着叶朝歌的下巴,道:“叶倾城,啧啧,真是个美人啊,如果这不是在荒郊野外,真想尝尝你的滋味。” 叶朝歌浑身发颤,呜呜叫着。 谢恩一把扯掉了她嘴巴上的布条,叶朝歌立马问:“你、你们是什么人?” “这重要吗?” 谢恩笑的很得意:“叶总,要怪只能怪你长得太漂亮,竟然被龙首看重了。和他有仇的,可是大笔大笔的人,就算没有我们,也会有一批又一批的刺客找你的麻烦。” 他们是刺客! 而且是因为龙首,才找她的麻烦! 叶朝歌呼吸急促,快速说道:“可、可龙首一共才帮过我几次而已,我、我和他关系没那么好的!” “这个我们可管不着。” 谢恩耸耸肩时,看向了不远处的公路:“我只知道那位刺客之王很在乎你,刚刚还追上来了呢。” “龙首追过来了?” 叶朝歌还真不知道。 事实上,此时这件事已经和她无关了。 她只是刺客博弈之间的牺牲品。 第一次遇到绑架,叶朝歌心中也是胆寒到了极点,好在这几个月,她最不缺的就是大起大落,此时竟然能强行镇定下来,小心翼翼的说:“我、我知道你们刺客接任务都是为了钱。我、我可以给你们钱,只要你们放过我!” 第201章:要钱也要你 “我可以给你们钱!” 一句话,就让谢恩和索克猛地一愣,笑了。 后者咧着一嘴白牙:“你能给多少?” “一个亿!” 叶朝歌真的怕到极点了,生怕说少了对方会辣手摧花,张嘴就喊出了现在她能拿出的最大值。 放在以前,要她拿出一个亿,她真的宁愿去死。 毕竟就在几个月前,江岭科技全部身家也就一个亿。 但现在,尤其是经过几轮投资后,她已经是相当有钱的小富婆了,一个亿,挤一挤总还是有的。 再说她也很明白一个道理:钱没了可以再挣,可命只有一条。 叶朝歌在咬牙抛出这个条件后,就满怀希望的看着对方。 毕竟她和这些人无冤无仇的,他们只是看着龙首的份上,才对她出手的。 而她,和龙首关系也没多好。 起码叶朝歌现在都不知道龙首是何许人也。 一个亿龙币,那也是数千万米刀了。 没有谁能拒绝金钱的诱或,谢恩和索克相互看了眼,前者才问:“我们怎样才能拿到这笔钱?” 有戏! 叶朝歌激动坏了,忙说:“我口袋里就有支票,给我一支笔,只要我签字,你们就随时能取出这笔钱!” 谢恩眼神闪烁的点点头,转头去车里找了一会。 很快,他就拿出了一支笔,接着又给叶朝歌松开了手上的绳子,道:“快写。” 叶朝歌手还在发软,但好歹已经能活动了,揉了揉手掌后,就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叠支票。 刚要写,却又颤声说:“我、我看不太清。” 谢恩给索克做了个手势,索克立马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功能,照在叶朝歌面前。 借着微弱的亮光,叶朝歌哗哗在支票上写了几个零,又郑重签上自己的名字后,递给了谢恩:“写好了。” 谢恩接过支票,仔细检查了一遍后,又递向了索克。 索克接过看了眼,其实他也看不懂中文,不过他相信同伴,所以随意点了点头。 谢恩这才小心的把支票装进了口袋。 见他手下支票,叶朝歌安心不少,颤声问道:“现在,能不能放我走了? 谢恩笑了:“叶小姐,我见你普通人更镇定,还以为你会更聪明呢。” 叶朝歌好傻好天真的眨了眨眼:“什么意思?” 谢恩笑了:“意思就是,我们要钱,可也要你。” 叶朝歌脸色巨变,惊恐的喊道:“你、你们言而无信!就不怕遭天谴、就不怕龙首吗?!” 她觉得天谴可能不靠谱,忙换成了那个神秘的龙首。 “呵呵,你当我们是为何而来?” 谢恩笑了:“索克,开始动手吧,其实我们比你更希望他能追上来。叶小姐,你猜猜如果有人干掉了刺客之王,他们是不是就是新的,刺客之王了?” 叶朝歌懵了。 也猛地明白,对方为什么绑架自己了。 她被绑架,是因为别的男人,和她无关! 一瞬间,无比的惊恐,让她再也说不出话来,泪水哗哗的淌了下来。 “唉,别哭啊,我可是意大利人,最看不得女人流眼泪了。” 谢恩捏着叶朝歌的下巴,感叹道:“真是个美人啊,怪不得能让龙首鞍前马后。要拿你当诱饵,哥哥还真有点舍不得。不如……” 说着,谢恩突然朝正在地面上忙活的索克说:“兄弟,我有个提议。” 索克手里拿着类似炸弹的东西,闻言抬头:“什么?” 谢恩舔了下嘴唇:“我知道龙国人,最看重爱情的忠贞。他们不懂自由的好处,所以在看到自己女人被欺负时,都会气急败坏,露出破绽。龙首,应该也是如此吧?” 索克眼前一亮,又听谢恩继续说:“一个失去理智的刺客之王,比一个冷静的刺客之王,更好对付不是吗?” “当然!” 索克大喜:“我可是眼馋这妞一路了!” 谢恩冷笑:“炸弹的布置可以先放一放,不着急,我们藏在这个地方,龙首即使追不上来,一时半会也找不到我们的。我们有大把的时间。” 谢恩阴荡笑着,手已经伸到了叶倾城面前,朝她的衬衣纽扣解去。 “滚开,滚开!” 叶朝歌尖叫着,无力的双手扇开了对方的手掌,拼命站起来就想跑。可她忘了脚腕还被绑着呢,刚站起就又重新摔倒在地,摔了一声的泥土。 得亏是泥土,如果是水泥公路,一定很疼。 可叶朝歌身上不疼,心儿,却慌得要从嗓子眼跳出来了:为什么,为什么我会遇到这种事? 我明明什么都没做错,为什么灾难总会自己找到我头上? 如果是因为我的漂亮脸蛋,那我宁愿不要这张脸! 看着叶朝歌挣扎的样子,谢恩也不着急,就像看跑不掉的猎物一样,满眼都是玩味。 这可是在郊区山里。 而且整个西南郊,都是山连着山。古代有穷山恶水养刁民的俗话,近代也有土匪上山的典故。 意思就是,大山,尤其是连绵的无人荒山,从来都是最好的犯罪窝点。 任谁往这大山里一钻,警方没有十天半个月的,都不好调查过来。 所以索克他们才会把叶朝歌绑架到山里,因为只有山里,他们才有自信让龙首一时半会绝对找不到。 今晚,他们会好好布置陷阱。 等明天一早,就会给沈欢发信息,让他前来赴约。 这招谢恩在学习中文时记得很清楚,叫:请君入瓮。 谢恩学习了中文,读了很多龙国书籍,也知道很多典故。可他却忘了一件事:龙国还有一项世界之最,人最多。 像国外,这种荒山野林里,绝对不会有人半夜守在这,但在凉城,没人会放过这么好的一片山头。 十月,正是柑橘丰收的季节! 白天检查了一遍果林时,果农老邱就发现路边不少橘子都被人摘走了。 不用问,肯定是山下两河村的村民,来偷摘橘子了。 “麻的,别让我逮着是哪个孙子偷得,不然我非……哼!” 咬牙骂了句,老邱躺在临时搭的棚子里,盖上一床破被褥准备睡觉。 其实现在才八点多钟,可不睡觉,他也没别的事干,刚眯着眼要睡着呢,老邱就听到了车子轰隆的声音。 老邱吓了一跳:“靠,不会还有人开车来偷橘子吧?要脸不!” 老邱忙爬起来查看,正想拿根棍子找他们理论呢,就见有两个老外下了面包车,还抬下来一个长头发女人。 这是干嘛呢? 带着疑惑的老邱悄悄走出了棚子,摸索到了不远的地方。 隔着很远,老邱就隐约听见了那几人的对话,因为隔得太远,他只听见了“钱” “动手”等字眼。 马上,老邱就明白了:这他么是绑架啊! 再也不敢动手了,老邱捂着嘴巴,小心翼翼的朝公路上跑了去:得报警! 他虽然不敢见义勇为,但也不能看着姑娘被老外欺负啊! 跑上公路,老邱确认那几个人看不到后,连忙掏出手机,准备打110时,一辆汽车从路远处飞驰而来,接着吱嘎一声在他面前停住。 一个红了眼的男人,从驾驶座里探出脑袋里,焦急的问:“师傅,你有没有看到一辆坐着老外的面包车?” 第202章:刺客的韧性 快一点,再快一点! 从老邱那里听说,两个老外藏在果树林中后,沈欢就用最快的速度冲了出去。 留下原地的老邱慌张的说:“哎,人家可是俩壮汉,说不定还有凶器呢,你自己去多危险!还是得赶紧报警!” 话音未落,车里又探出一个脑袋来,快速说:“我已经报警了,很快就就会有警察。你就在这等着,到时候接警察啊。” “哎!” 老邱忙点头,又问:“那你呢?” “我当然是赶紧溜了。” 凌家鸣坐上驾驶座,调转车头开车就跑。 好家伙,他可不想掺和进这麻烦事中,刚刚开车的时候,沈欢可是把车子飙到快一百八。 就连拐弯的山路,都不带减速的。 光是在副驾驶上看着,凌家鸣的心都快跳出来了。 同时,他心里也在咒骂:“最好是那个混蛋,被劫匪狠狠揍一顿才好。” 没谁能揍刺客之王。 尤其是在他充满杀意的时候。 沿着老邱手指的方向,没跑多久,他就就听到了挣扎的声音,是叶朝歌:“放开我,放开我啊!” 另一个声音咯咯奸笑,委琐至极:“叶朝歌,你就算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擦,贱人,敢拿树枝刺我!” 啪。 一个清脆的耳光声,在树林中回荡。 接着,就传来了叶朝歌被捂住嘴的唔唔叫声。 “你们该死!” 沈欢的怒意,已经达到了巅峰。 “唔唔、唔唔!” 被大手捂着,叶朝歌拼命喊着救命,可声音却根本传不出去。 因为她拼命挣扎,对方还狠狠甩了她两耳光。 啪!啪! 叶朝歌被甩在地上,眼泪,不要命的留下。 对方可不会同情她,一把扯住她的衣领,叶朝歌上身就穿了两件衣服,外套下面就是短袖衬衣。 外套被撕开后,短袖衬衣露出手臂的皮肤,被山风吹的很冷。 叶朝歌挣扎,却也挣扎不动了。 她的手腕被对方紧紧箍住了。 “叶朝歌,何必呢,你越挣扎,我们只会越兴奋。。” 索克说着,他就要去脱叶朝歌的小皮鞋。 脱鞋,当然得先解开绳索。 叶朝歌双脚得了自由,拼命折腾下还真在索克胸口砰砰踹了两脚。 只是她那点力气,对人家来说跟挠痒痒也差不多。索克只感觉烦躁,骂:“擦,欠收拾!谢恩,把她按牢了,谢恩、谢恩?” 索克喊了两声,却没听到谢恩,正想抬头,却浑身猛地一颤。 他感觉,似乎有双眼睛在盯着他。 他立马停下了动作,然后就见一个圆圆的东西骨碌碌滚到了他面前。 什么东西? 索克定睛看去,结果和一双眼睛四目相对。 一双人的眼睛。 准确的说,是谢恩的眼睛。 他的脑袋,掉了,他的瞳孔紧紧盯着谢恩,脸色中还全是疑惑:我,怎么会死? 索克回答不了他的问题,因为直到现在,他才感觉到前面有温热血腥的液体,溅了出来。 与此同时还有叶朝歌再也忍不住的尖叫:“啊!!!” “不对劲!” 索克再也顾不得叶朝歌了,猛地从腰间拔出了手枪,四下看去:“谁?谁在那?!” “一个要杀你的人。” 一个幽幽的声音,鬼魅般从身后传来。 索克霍然一惊,猛地转头,然后就看到了一个人影,和一双在星光下发红的眼睛。 不,不只是眼睛发红,他的脸上,也全是红色——那是谢恩脖子里喷出的血。 “龙首!?” 索克立马判断出形势,抬枪就射:“去死吧!” 砰砰! 连续两抢,却都没射中。 龙首就好像在黑夜中晃了下,就躲开了他射出的子弹。 被激发出杀心的沈欢,直觉和速度准的可怕,即使在黑夜中,也能看清索克眼睛瞄准的方向。 而就在他躲过两颗子弹时,惊吓过度的叶朝歌尖叫着大喊:“救救我!” 黑夜中,叶朝歌看不清龙首的脸,但却有种熟悉的安全感。 “就算是刺客之王,吃了子弹也要死!” 索克咔的调转枪头,再次扣下扳机:哒、哒哒! 他真后悔,为了美色耽误了布置陷阱的时间,本来他完全可以在四周安装好遥控炸弹。可他还是低估了沈欢找来的速度。 现在沈欢突然出现,一下打乱了他的计划。 谢恩惨死,沈欢有如同鬼魅的行动,一下让索克淡定不下去了,忍不住接连扣下了扳机。 又是四枪。 可又都没中。 不是沈欢速度比子弹快,而是他的速度比索克反应的速度快。 索克还没瞄准,沈欢就已经转移了地方。 枪,是杀器。 可瞄不准,它就是废物! 子弹划破空气,呼啸着飞出,可又落空在了夜色里。 再接着,沈欢的黑影动了。 索克忙后退,可已经来不及了,他只能下意识抬起手——然后把手送上! 他的左手手腕,被对方一拳后咔嚓砸断,煞白的骨刺,都刺破肌肤露了出来。 鲜血喷出,疼的索克一屁股坐在地上,再也站不住了。 沈欢看他的眼神,就像是看死人。 来的路上,他就想好了索克两人的一万种死法。不过他也不着急,因为他知道在断臂之痛下,索克很难保持理智。 他先是擦了把脸上快凝固的鲜血,才冷笑着走过去。 可他低估了索克的耐性。 索克一口咬破舌尖,竟然忍住了疼痛,忽的从翻身爬起,右手颤抖着怼在了叶朝歌脑门上。 他手里,还握着枪。 索克浑身都在颤抖,因为失血头晕眼花。 可一个刺客,在最痛苦的时候仍能保持理智,嘶吼着冲沈欢喊:“别动,再过来我打死她!” 韧性。 索克表现出了在绝境下,人类最可贵的韧性。 正是这份韧性,吓住了沈欢,让他前进的脚步猛地一顿。 然后,索克笑了:“咯咯,刺客之王,刺客之王!一旦有了弱点,你就再也配不上这个称号了,龙首,你等着吧,早晚有一天,你会被人干掉的。不过现在,如果不想她死,就给我滚!” 第203章:两个刺客之王 一个王者,除了要有睥睨天下的实力,还不能有任何弱点。 所谓王者无情,就是这个道理。 一旦有了弱点,就会有顾虑。 就像现在。 看着索克枪口紧紧怼在叶朝歌脑袋上,沈欢脸色铁青。 索克脸色也不好看,因为疼痛,他浑身都在颤抖,一张黑脸倒是没发发白,可舌尖已经咬破流出了血。 他是在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因为他清楚,如果此时不忍受痛苦,就会像谢恩那样,轻易被沈欢干掉! 他的瞳孔,微微颤动着,可一直在死死盯着沈欢。 如果沈欢敢又一点动作,他立马就会开枪。 死,也要让沈欢后悔终生! 秋风,萧瑟。 沈欢不敢动。 索克笑了,笑的像极了山里的猴子,尖锐又难听:“刺客之王果然厉害,无声无息就干掉了我的同伴。不过如果希望你也一样聪明,赶紧滚蛋,别逼我动手。” “你搞错了。” 黑暗中,龙首的声音带着些疲怠,面对索克的威胁,他掏出一根烟来点上,又用打火机啪的点燃。 火光亮起,叶朝歌和索克都看到了他的脸。 果然是沈欢。 索克嘴角翘起冷笑。 叶朝歌却懵了,彻底呆傻住:龙首,是沈欢? 竟然真的是他! 她朝夕相处两年的废柴,是世界上最强的刺客! 可沈欢,却摇头否认了:“我不是你要找的刺客之王,只是这个女人的丈夫。” 吞吐着烟雾,沈欢后退两步:“我根本不知道你说的刺客之王是谁,说不定,他现在就在不远处看着你呢。” “少唬我!” 索克冷笑:“整个凉城,除了刺客之王还能有谁,拥有如此可怕的身手,能悄无声息的潜入到我们身边,杀了谢恩?” 沈欢仍旧抽烟,没有说话。 “哼,说不出话了吧——” 索克咬牙说了一半,心脏忽的停了半下。 因为他听到后面有人幽幽的,用充满玩味的语气问:“潜入你身边杀人,很难吗?” 谁,在后面? 霍的,索克猛地转身的同时,握枪的右手上就传来了剧烈疼痛。 一把短刀,穿透了他的掌心。 “啊!!!” 索克嘶声惨叫着,手枪再也握不住的掉在了地上,鲜血喷洒的缝隙中,他就看到另一个黑影就站在山坡位置,只有一步之遥!短刀就是他甩出的! 这个黑影悄无声息的来到他背后,在他威胁叶朝歌时动了手。 除了沈欢,还有另一个人,身手也如此可怕! 刺客之王,有两个? 还是像沈欢说的那样,他只是叶朝歌的丈夫,不是什么刺客之王。龙首,另有其人? 这些都不重要了。 索克只知道现在最要紧的就是把枪捡起来:如果不能劫持叶朝歌这个人质,他就死路一条了! 可此时沈欢也动了。 烟头在黑暗中划出一道红线,瞬间来到索克的背后,沈欢双手扣住他的脑袋,左手往前旋转,右手往后旋转,好像搓太极一般猛地一搓…… 喀嚓。 轻轻一声脆响,是索克听到最后的声响。 他的脖颈,被沈欢整个扭断了。 随后,沈欢松手,索克无力的朝前倒去,趴在地上,脑袋却诡异的看着天空,瞪大的眼珠子,无力的扩散开。 死了。 两具尸体,一个脑袋直接被削掉,一个被拧断,场面之血腥,足以让任何人作呕。 叶朝歌就忍不住了,抱着肚子弯腰拼命呕吐了起来。 被索克和谢恩绑架时,叶朝歌真希望他们赶紧去死,可真的亲眼看到两人惨死,她的胃、她的精神,却都在崩溃。 只有茹毛饮血的原始人,才不畏杀人。 而叶朝歌,根本受不了这种刺激。 沈欢轻轻拍打着她的后背,安抚着她,他也知道这妞吓坏了。 同时他也没忘了给黑暗中那个“龙首”使了个眼色,对方默默点了点头,消失在了黑暗中。 世界上是不可能有两个龙首的,但和沈欢实力接近的人,还是有的。 安谷。 在抢了凌家鸣的车子赶来时,沈欢就给他开了定位。 安谷下午时,就从车行租了一辆跑车,接到沈欢的消息后,立马就从另一条路用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 之后的事情就很自然了。 安谷的身手相比沈欢也逊色不了多少,毕竟最早能跟上沈欢,组成青龙刺客小队的,就是他。 沈欢叫安谷来,本意只是想找个帮手一块寻找叶朝歌的下落。 毕竟来到郊区后,沈欢也没有把握能追上刺客。 结果,沈欢还真凑巧找到了叶朝歌,并且和刺客展开了交锋。 随后安谷赶来后,听到了里面的枪响,直接下车赶了过来。 恰好给了索克最无法预料的一击。 安谷也没再多停留,山上已经响起警笛声了,他和沈欢赶来的方向不一样,他的车在山下的一条盘山路上,呆久了,肯定会被警察盘问。 他可不想惹出多余的麻烦,立马下山,消失在了夜色中。 沈欢则一直拍着叶朝歌的背,直到她把胃液都吐了出来,坐在那大口呼吸着。 眼角余光又扫倒两具时,眼泪又掉下来了,转头就藏进了沈欢怀里。 她太需要安全感了。 “没事了。” 沈欢安慰着她,声音平静。 过了不知道多久,直到远处公路上传来的警笛声,叶朝歌才声音发颤的抬起头,问:“沈欢,你、你怎么来了?” 沈欢擦了把额头上的血:“我看到有人扛着麻袋上面包车,上去发现田小雅晕倒了,就猜到是你、就追来了。” 沈欢言简意赅的说。 叶朝歌又问:“那龙首呢?” “不知道,应该已经走了吧。” 沈欢毫不在意的说着,叶朝歌却还没放心:“那刺客呢?” “都死了。” 这三个字说完,沈欢感觉到叶朝歌一下就放松了,呜咽的哭了起来,含含糊糊的说:“是你杀了他们,你杀了人,怎么办?” “我这顶多算是正当防卫。” 沈欢耸耸鼻尖:“我不杀他们,他们就会欺负你。” “对,他们死有余辜。” 叶朝歌说出这句话后,情绪终于稳定了不少,从沈欢怀里退了出来,扶着一根树干,死死看着他,问:“你老实告诉我,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这么厉害?” 唉,虽然找安谷来冒充龙首了,但叶朝歌还是怀疑哥们了。 沈欢苦笑一声时,上方斜坡响起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因为他是龙国最尖锐的特战队,山海组的成员。” 叶朝歌和沈欢都抬头看去,就见打着手电,身后跟了两个小治安员的韩小雪,走了过来。 公路上,早已警铃大作,起码十辆警察,围在了山上。 叶朝歌终于彻底松了口气:终于安全了。 第204章:正式离婚 早在四十分钟前,接到电话的韩小雪,就带着值班的治安员全速赶了过来。 当然,他们也及时通知了分所。 总共二十一辆警车,用最快速度赶到。 韩小雪作为最早赶到的,在听老邱说起事情经过后,就带着两个跟班进山了。 听到枪响过后,韩小雪背后的两个小治安员心里也有些发毛,但职责所在,韩特勤一个姑娘又在前面亲自带路了,他们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很快,三人就来到了案发现场。 确认没有歹徒后,他们都快速围了过去,看到叶朝歌没事,韩小雪也松了口气,看着地面上两个刺客的惨状,脸色也不好看。 “老周,小吴,你们先带叶总回去。” 两个小跟班早就看不下去了,在这待着早晚会吐,于是赶紧搀扶着叶朝歌就想走。 叶朝歌却不走,焦急道:“韩警官,沈欢、沈欢是正当防卫。” “放心,我知道。” 韩小雪给她一个安心的保证:“叶总,沈欢做得一切都是有正当理由的,这个您可以放心。” “可是……” 叶朝歌还想说什么,她现在脑子里充满了疑惑。情绪也因为激素大量分泌而无法冷静。 所以就在她又要说什么时,沈欢轻轻抬手,敲在了她后颈上。 叶朝歌双眼一番,软软的倒了下去。 沈欢扶住他,冲两个小治安员道:“拜托两位了。” 两个小治安员可不敢随意接话茬,看了眼韩小雪。 韩小雪点头后,他们才忙接过昏迷的叶朝歌,朝山上走去。 这下,山里就只剩沈欢和韩小雪两人了。 借着星光,看着满脸鲜血的沈欢,韩小雪表情复杂:“能说说,发生了什么吗?” “这俩是刺客。” 沈欢毫不拖沓:“我杀了他们。” 这些,根本不用他说韩小雪也猜到了,沈欢肯定是杀了人的,而且手段相当残忍。 可此时他的眼神,却好像只是杀了只鸡一般平静。 和平常那个嬉皮笑脸的沈欢,简直就是两个人。 韩小雪咽了下口水:或许,这才是山海组中人真正该有的样子。 沉默了会,韩小雪才又问:“这件事你打算怎么处理?” “这俩人应该是作案老手,查查国际刑警有没有通缉吧,如果有。” 沈欢琢磨了下,笑道:“那你们还得给我发奖金呢。” “少不了你的奖金,算了,跟我们回去录笔录吧。” 韩小雪叹了口气,招呼他上山。 晌午! 太阳毒辣的从窗外晒进来时,叶朝歌猛地从床上坐起,惊喝:“不要!” “叶总,你终于醒了!” 床边的田小雅惊喜的喊了声。 叶朝歌茫然的看着她,缓缓转动脖子环视四周,发现自己是坐在病床上后,终于松了口气。 但接着,她就想起了之前发生的事情,俏脸一白。 田小雅忙问:“叶总,你是不是又哪里不舒服啊?” “没、没事,小雅,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周四,下午三点啊。” “才过去一晚上。” 叶朝歌眨了眨眼。 田小雅握住她的手,轻声说:“昨晚的事我都知道了,我也没想到,那两个外国人竟然是绑架犯。连我也被灌了迷幻药,想想就后怕,要不是警察及时赶到,您可就危险了。” 警察及时赶到? 明明是沈欢救了我,还有龙首…… 叶朝歌忙想说什么时,病房门吱嘎一声被推开了。双手插兜的沈欢,抬腿走了进来:“哟,醒了啊?” 看到沈欢后,叶朝歌就无比激动的坐起:“沈欢,你……” “别激动,先吃饭,吃完饭再说。” 沈欢坐在床边,把饭盒打开。 里面时热腾腾的土豆排骨,是沈欢亲手做的。叶朝歌虽然有一肚子的话想说,但从昨晚就没怎么吃东西的她,闻到饭菜的香味后立马就开始咽口水。 沈欢给叶朝歌盛了一碗后,又笑问:“小雅,你要不要来一碗?” “我都吃过了。” 田小雅笑着拒绝:“既然你来了,叶总,我就先回去了,学校里都还等着我呢。” 叶建丰去了国外,学校那边的主要负责人就是田小雅了。 别看她现在已经不是叶朝歌的秘书了,可一天天的比以前还忙呢。 她走后,趁叶朝歌吃东西的时候,沈欢淡淡的说:“你一定很好奇,我到底是什么来历。之前我就告诉过你一次,不过跳过了中间一些过程,长大之后,十七岁那年我去进了战队。后来因为成绩优秀,被选拔进了一个叫山海组的队伍,你大概可以理解成特种兵。” 怪不得他身手这么好。 叶朝歌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沈欢又说:“后来犯了纪律错误,被赶出了战队,去了国外,之后的事情都跟你说了。我当兵这件事韩小雪也知道,所以她昨晚才会相信我。” 韩小雪还说过,沈欢绝对不是龙首呢。 看来也是这个原因。 叶朝歌又点了点头,看沈欢的眼神温柔了不少:“那这两年,你为什么一直装成一个废物呢?” “因为是事实,除了打架,我什么都不会。” 沈欢闷声卓望,从口袋里拿出一张银行卡,放在了床头柜上。 叶朝歌搭眼看去,认出来了:这是她给沈欢的“年薪卡”,每年,她会支付沈欢五十万的“演出费”。 想到昨晚她曾趴在沈欢怀里大哭,又想到昨晚沈欢杀人的残忍模样,叶朝歌说话都有些拘谨,试着问:“你是不是觉得,五十万不够?我听说你要做生意,不然我再多——” “合同解除吧。” 五个字,打断了叶朝歌的话。 沈欢声音淡淡的,脸上的笑容也淡淡的:“我吧,找到了以前的朋友,他现在发达了,想帮我开个西餐厅,不是餐馆,很大的那种。所以我觉得老赖在你们叶家,也没什么意思。” 叶朝歌呆了,喝排骨汤的动作都停了下来,茫然的问:“你、你的意思是……” “我们正式离婚。” 沈欢呵呵一笑:“反正你不早就烦透我了吗?我早点走,也少给你惹麻烦。奶奶那边我会去说的,放心,咱俩离了婚,我待她也像亲奶奶一样。” “你多吃点,对了,昨晚的事,最好别往外说。行了,就这样,我走了。” 沈欢说完,起身就走。 彻底呆住的叶朝歌,就在他要出门时忙喊:“等等。” 沈欢转身淡淡的问:“还有事吗?” “我,我……” 叶朝歌喃喃说着,可吐出俩字后,就僵住了。 什么话,都说不出。 她早就想和沈欢离婚了。 现在沈欢主动提出来,而且也说了,他会去奶奶那边解释。 这不是正如她所愿吗? 可她,为什么心里会堵得难受呢? 见他半天都说不出话,沈欢心里叹了口气,也不再说什么,转身走出病房。 走廊里,安谷打了个哈欠:“咋样,解释清楚了?” “这有什么好解释的?” 沈欢一副无所谓的表情:“走吧,喝酒去。” “哈哈哈,好,喝酒去!” 第205章:麻烦多多的叶总 “六点,六点,六点,大你,喝。” 沈欢把骰盅往桌上一拍,笑着看向安谷。 安谷已经喝了不少了,身边丢了俩酒瓶子,但还是梗着脖子,脸涨红的把一杯高度白酒一饮而尽后,重重一摔酒杯,骂道:“擦,你小子肯定是作弊了,不然怎么又赢了?” “哥们赢你还用得着作弊?” 沈欢嘿嘿笑着,把骰盅推了过去。 安谷却没接,而是不耐烦的说:“不玩了,哥们陪你喝的也不少了,不就是离个婚吗,至于么?” “且,哥们才不在意这段婚姻呢。” 沈欢骂了句:“就是他么的,有些不爽。” “你不爽,我还不爽呢!” 安谷撇撇嘴,转头看向了窗外,有些伤感的说:“凉城距离安城,多远?” “坐飞机,四个小时吧。” 沈欢收起嘻嘻哈哈的笑脸:“怎么,你想家了?” “想,又不敢想。” “要不要回去看看?哥们陪你去一趟,现在东北应该已经下雪了吧?” 沈欢缓缓的说。 安谷喉头滚动几下,很想点头,但最后还是说:“不用了,反正哥们在安城的亲人朋友,都死干净了。” “那就喝酒?” “喝酒!” 秋天的星星,像亮片一样一片片的挂在天上。 叶朝歌回家后,还是正常的换洗衣服、做饭吃饭,躺在床上。 可一直到快凌晨,她都没睡着。 倒不是因为在医院呆够了,而是一闭上眼,她就会想起昨晚发生的事,接着,又会想起沈欢。 沈欢在叶家当了两年废物,别说废物了,就算是个宠物,在身边待两年突然离开,都会觉得不习惯。 少了个人,家里还真空落落的,心里也空落落的。 因为她觉得,两年来她对沈欢的误解、谩骂,都是无理由的。 就因为他不上进? 人家不也在积极摆地摊谋生吗? 还是因为不满他总闯祸? 可实事求是的来说,他闯祸,都是为了帮她。 “好烦啊。” 叶朝歌翻身下床,开门走下楼梯。 沈欢居住的那间小仓库门微微开着,里面很多东西都已经搬走了,但一些衣服、行李却都还在。 坐在沙发上,叶朝歌关上客厅的灯,打开电视消解烦闷。 综艺节目,一集又一集的看下去,不知道过了多久,靠在沙发上的叶朝歌眼皮终于越来越沉,最后重重睡去。 仍旧不知道睡了多久,随着滴答滴答的水声不断落下,也叶朝歌睁开了眼睛。 电视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关了,别墅里黑漆漆的,没有半个人影,也一片寂静,只有滴答滴答…… 叶朝歌从沙发上爬起来,试探去摸索开关。 往日即使客厅关了灯,也该有外面的光线才对。 可今天却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客厅,好像变成了一片黑色的空白。 一股从未有过的心慌,让叶朝歌加快了脚步。 距离她最近的灯,就在厨房。叶朝歌对客厅里的布置很熟悉,很快就摸进入了厨房,又凭着感觉摸到了冰凉的墙壁。 太黑了,叶朝歌只好顺着墙壁摸过去,就在要打开开关时,却猛地一颤。 她突然摸到了些不一样的东西。 像是皮肤,却没有温度,还湿湿黏黏的。 那触感,就好像……血。 叶朝歌刚想到这,四周的灯呼的亮了,昏黄中透露着红色和绿色,像极了小时候看电视里的恐怖画面。 也就是借着这些灯光,叶朝歌发现厨房中滴滴答答滴落的不是水滴。 是血。 慢慢的鲜血,从洗碗的池子里溢出,里面还浸泡着两具尸体。 一具没有脑袋,另一具脑袋跟烂了似,诡异扭曲着耷拉下来。 可不就是黑人索克吗? 叶朝歌的大脑嗡的一响时,眼角余光扫到了她扶着墙壁的地方:是另一具人头,谢恩的。 浑身的鸡皮疙瘩,瞬间就冒了出来。 这两个刺客,是即使死后也不甘心,要来杀她的恶鬼! 叶朝歌吓坏了,猛地尖叫一声,不顾一切的朝外冲去。 可两具尸体的手却无限延长,抓住了她的手臂,不停的往里拖拽她。 而黑暗中,两个人头也开始沙哑的笑。 “不要!” 叶朝歌心儿都要跳出来,尖叫一声,猛地睁开了眼,刚刚恐怖的一切,都消失了。 她还是坐在沙发上,面前的电视机里还在演着综艺。 “原来,只、只是一场梦。” 叶朝歌大口喘息着时,眼角余光却又扫到了一个人影,她吓得浑身就猛的一僵:“谁?!” 她真怕,噩梦还没有醒来,一切还会继续。 可并非如此。 答应她的是个熟悉的声音:“我。” 沈欢打了个哈欠说:“我想来拿那点衣服来着,顺便把钥匙给你。” 叶朝歌这才注意到,沈欢身前大包小包的摆在地上,鼓鼓囊囊的应该就是衣服。 沈欢走过来,把一串别墅钥匙拍在茶几上:“都在这了哈,以后别墅丢东西,可别诬陷我。” “谁会诬陷你。” 叶朝歌下意识反驳了一嘴。 兴许是看到她的一身冷汗了,沈欢笑嘻嘻的问:“咋,做噩梦了?” “对啊,昨晚那两个刺客,死状太吓人了。” 叶朝歌叹了口气:“你、你之后怎么跟警察说的?” “就如实说呗。” 沈欢无所谓的耸耸肩时,就听外面响起了一个女人的催促声:“沈欢,还没好啊?” 这个声音很熟悉,叶朝歌一听就知道是谁了:韩小雪。 果然,接着韩小雪就出现在了门口,殷勤的帮沈欢提包出门。 对天发誓,韩小雪的热情只是因为沈欢是“山海组的前辈”。 可看在叶朝歌眼里味道就不一样了:一个女人,什么时候对男人最殷勤? 这还用问? 当然是热恋,起码是对对方抱有爱意的时候! “马上。” 沈欢搭了句话,干咳一声解释说:“那啥,我搬到韩特勤楼下了,她不是有车吗,帮我来拉行李。” 叶朝歌张了张嘴,突然想明白了些什么。 比如为什么韩小雪会知道沈欢当过兵的事? 不用问,当然是因为两人已经“好上了”,所以,沈欢才跟她提出了离婚。 莫名其妙的,一股醋意涌上了叶朝歌心头。 “呵呵,刚搬出去就找到了美女同居,你艳福不浅嘛。” 叶朝歌语气不善:“恭喜你,和警方的人在一起,以后肯定会安全很多,不像我,麻烦多多。” “是啊,咱俩一拍两散,你情我愿,以后你不用嫌我烦,我以后也少点麻烦。” 沈欢没反驳,摆摆手转头离开,却没注意叶朝歌的脸色猛地一白。 第206章:为了库库尔坎 “叶总,你今天脸色不是很好,昨晚没休息好吗?” 江岭科技总裁办公室里,曲秘书给叶朝歌端上一杯茶时问道。 “昨天看电视看到有点晚了。” 叶朝歌干笑一声,揉了揉干涩的眼睛,刚想说什么,桌上手机嗡嗡响了起来。 她赶紧放下杯子,接起电话:“喂,这里是江岭科技总裁办公室。” 电话那头,立马传来了王浩的声音:“叶总,沈欢没有住在韩特勤楼下啊,我今早看他凉城大酒店出来的。” “他为什么去凉城大酒店?他不是要自己开店吗?” 叶朝歌皱眉问。 王浩哪知道这个啊,苦笑:“我也不明白。” 叶朝歌皱了下眉,又问:“后来呢。” 王浩立马说:“后来,沈欢就买了三杯豆浆,三份包子油条,回酒店了。” “谁问你他买什么了。” 叶朝歌不满的问:“不对,他为什么买三份?” 王浩也很无奈,在电话那边挠了挠头说:“不知道啊。” “你确定,他没和韩特勤在一起?” “没有。” “嗯,那就好,继续盯梢,直到发现他们的奸情为止。” 叶朝歌说完,砰的扣掉了电话,接着又坐在那开始咬牙切齿:“这个混蛋,他都嫌我麻烦离婚了,我关心他干嘛呢?” 说完,她又自言自语的反驳:“我这不叫关心,是监视!他和那个龙首之间,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我一定要查清楚,不然以后刺客源源不断的来,我还过不过日子了?” “嗯,就是这样。” 叶朝歌笃定了遍自己的想法。 曲秘书看她的脸色,却慢慢变得惊恐起来:“叶总,您是不是太累了?要不要再休息一天?” 她还以为,叶朝歌精神分裂了呢。 叶朝歌却摆了摆手:“没事小曲,你先去忙吧。现在的节骨眼上,我可没时间休息。” 说完,叶朝歌又开始低头批文件时,却总是心不在焉。 要是说以前她对沈欢的态度是鄙视,后来渐渐有所改观,你现在对他的态度,就是彻头彻尾讨厌。 太讨厌了。 离婚就离婚,你还是找好下家才离的婚。 而且离婚的原因,竟然是因为嫌弃叶总带来了麻烦…… 叶朝歌以前也想过两人会以怎样的形式离婚,不过所有的前提都是她,看不上沈欢。 现在却反过来了。 叶朝歌很不甘心! 这时候,曲秘书推门出去,田小雅刚好拿着一叠文件进来。 上午学校没那么忙,田小雅会像以前一样帮叶朝歌分担一些工作,这次推门进来的时候,却看到叶总正在气呼呼的自言自语。 “叶总,出什么事了?” “没什么……” 叶朝歌本来不想说的,但其实对田小雅也没什么好隐瞒的,所以深吸口气后,她还是皱眉说:“小雅,我和沈欢离婚了。” “什么?!” 田小雅尖叫一声。 叶朝歌忙做了个禁声的手势:“嘘,小声点,我还不想让很多人知道。万一提前传到奶奶那,就不好了。” 田小雅早就知道叶朝歌和沈欢关系不咋滴。 可在她看来,两人凑合凑合还是能过的。 所以叶朝歌突然爆出离婚,田小雅一下就吃惊了。 叶朝歌这才深吸口气,把昨天发生的事,除去沈欢杀人后说了一遍,末了气呼呼的骂道:“才刚从我们家搬走,就又勾搭了别的女人,呸,不要脸!” 这时,叶朝歌的手机再次响起,还是王浩的电话:“叶总,沈欢又出来了,他和一男一女一块出来的,说要去商业街,还说要买下什么地段,然后开餐厅。” 叶朝歌又问:“他们有没有说去哪条商业街?” “我没敢离太近,不过看嘴型,应该是天桥商业街吧?” “好,我知道了。” 叶朝歌挂掉电话后,却紧紧皱起了眉。 以沈欢那点财力,去天桥商业街吃喝玩乐还行,开餐厅,还是开西餐厅……做梦吧? 他的朋友,能有多有钱,还能拿出几百万米刀来,给他糟蹋不成? 越想,叶朝歌越觉得奇怪,又拨通了王浩的手机号:“喂,王浩,今天你的工资翻倍,一定要盯紧沈欢,看看他要做什么!” 就在叶朝歌气势汹汹时,沿江的码头上,苍蝇还在乱飞。 即使已经深秋,腥臭的码头垃圾场,苍蝇们还是很有活力。 这个垃圾场以前也是码头,不过已经很古老了。 听说六十年前,来这个码头交易的,都是从入海口送来的货物。 所以明明是个内陆码头,但这座港口的名字,还是叫做入海码头。 如今,入海码头已经没有了旧日的热闹,垃圾场中静悄悄没有半个人影,连清理人员都放弃了这里。 就在垃圾场的角落中,坐落着几间旧时候的木头仓库。 这些仓库漏风漏雨,基本除了捡垃圾的流浪汉,已经没人会出现在这了。 可不知什么时候,仓库里多了一个金属搭成的棚子。 棚子里,插着无线信号发射器,还做着几个男人,以及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 女人的模样,和诺雅有几分相似。 他们都穿着迷彩服,不过他们可不是战士,而是来自北州巨蝰组织的人。 这群人,正围坐在棚子里,他们面前摆着一张简易桌子,一台笔记本电脑放在上面,解说着这次的任务:“周末,我们会在山区假意举行一场交接仪式。到时候会把警方所有的注意力都转移过去,而那时候,就是你们行动的时机。” 屏幕中,头戴羽蛇神标志头巾的男人声音沙哑:“根据我们的情报,陈千娇会在周末晚上,通过那天的商业游轮进入海洋,通过航运送去燕都,据我们估计,到时候会在船上保护的只有一个人,叫许奉天,身手很厉害。不过我们也不是没有准备,大小姐,到时候也会在船上,她会搞定一切,你们要做的,就是在不惊动战队的情况下,尽可能拖延时间。” 说完,屏幕中的男人厉喝着问:“懂了吗?” “懂了!” 模样很像诺雅的高挑女人,站起来敬礼回道:“为了库库尔坎的荣耀!” “为了库库尔坎!” 其余人也一齐站起,齐声高喊。 第207章:价高者得 笃笃。 昨天整理了一下午韩小雪一楼房子的沈欢,今天一大早就敲响了酒店某客房门。 门立马就被打开了,脑袋顶着一头鹅毛的安谷,快速藏到了沈欢身后:“兄弟,保护我!” 话音未落,一个枕头就远远的丢了过来,砰的砸在了沈欢头上。 枕头很软,不疼。 但凯丽的话却跟刀子似的:“沈欢你让开,我打死那个混蛋。” “沈欢,不能让!凯丽会扒了我的皮的!” 俩人你一句我一句,一看就是闹矛盾了。 沈欢苦笑:“你俩谁先说明下什么情况行不?” “他约同城姑娘!” “人家姑娘是想出国留学,问问我国外的情况。” 安谷理直气壮:“凯丽,你不能剥夺我帮主家乡女学生的权利。” “停停!” 沈欢忙打断,像凯丽保证到:“凯丽小姐,我向你保证,他不会有机会外出泡妞的,因为这几天你都要和我们在一起。” 安谷也在后面点头:“对!凯丽,我都没时间离开你,怎么会去泡妞呢?” “哼,我就信你一回。” 凯丽冷哼一声,表情柔和了不少:“沈,我们接下来是要去租房了对吗?” “对,昨天我们不是去天桥商业街看好了一套房子吗?我联系了业主,今天就能租下来。” 说完,沈欢转头捏起大拇指和食指,冲安谷捻了捻。 意思是让安谷把钞票准备好。 安谷现在缺理想,缺完美的爱情,但就是不缺钱,做了个ok的手势后,打电话叫上了阿妮娅等人。 一行五人在酒店吃过早饭后,就朝天桥商业街赶去。 九点半,沈欢就和安谷出现在了商业街中心地段一栋待出租的三层楼房前。 光看规模,就知道这家店铺以前绝对不小。 只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它也跟不上残酷的商业竞争,被淘汰了。 “这里已经是凉城最繁华的街道了,我估计除了这里,没地方能让我挣出开工资的钱来。” 看着已经开始热闹的街头,沈欢苦着个脸:“要是办砸了,我欠了债都得找你要去!” “且,哥们帮你看的店铺,能砸?” 安谷不屑的说:“你要是搞砸了,去纽约,我赔一座公司给你。” 他说的大言不惭,引得路人眼光都不对了:吹流弊,也没有这么吹的呀? 可殊不知,安谷说的是真的。 “用不着你的公司,哥们知足常乐。” 沈欢耸耸肩,又问阿妮娅:“你觉得咋样?” 阿妮娅没有说话,站在街头四下看了一会,才说:“这个地段还不错,就是你们凉城人均购买力太差了,经营起来,有些麻烦。” 沈欢不懂这么多,拧着眉头问:“能赚钱不?” “最开始的几个月,很难。” 阿妮娅人很认真的分析:“因为你们凉城没有正规西餐厅,也就没人有用西餐的习惯。要先用起码半年的时间,让中上层人士意识到你的餐厅是有格调的餐厅,才能慢慢吸引到一些人。” “简单来说,就是想赚钱,起码得等半年。” 最后,阿妮娅总结。 沈欢还是没听懂,看向了安谷。 安谷搂着凯丽,耸肩说:“她是专业的。” “那就定了,就这家店铺,我和老板约了九点钟半,走吧。” 说着,沈欢就带着大家走向店铺门口。 没想到一直到昨天为止还无人问津的商铺,今天竟然有人在。 沈欢探过脑袋去看,就见里面几个年轻男女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正在听一个满脸笑容的谢顶中年男人介绍房子。 人群的最中央,一个女人正在看一份文件。 突兀的,中间那个女人抬起头看向了沈欢,忍不住招手:“沈欢,你怎么在这?” “田小雅?你来做什么?” 沈欢有些愣住了。 田小雅理所当然的说:“租房啊,学校要开一个艺术班,昨天叶总亲自敲定了这里。” “开学校开到商业街?” 安谷嘿嘿一笑,给了沈欢肩膀一拳:“哎,那个叶总指的就是你媳妇儿吧?真有钱啊。” 学校,即使是辅导班,收入也并没有那么可观。 所以一般会选在偏僻,便宜点的地方。 面积大了,多招生,不好吗? 干嘛选在这儿? 沈欢脸色有些不好看,皱眉说:“小雅,这地方我想租下来,你问问叶朝歌,能不能换?” 他话音未落,门口响起了哒哒的高跟鞋声,还有叶朝歌的说话声:“不能,这地方早就在我的规划中了,改不了。沈欢,你真要开店啊?这地方其实有点贵的,建议你去郊区开,不好吗?” 听叶朝歌说这话,沈欢的嘴巴真的长得大大的。 好家伙,白眼狼也没有这样的。 我才把你从刺客的魔爪里救出来多久啊,你就来挖苦我了? 沈欢指了指自己:“叶朝歌,你确定你不是特意冲着我来,找麻烦的?” “怎么可能,我麻烦那么多,可没空理一个不相干的男人。” 叶朝歌也不知道是吃枪药了还是咋了,说话语气格外冲:“听说昨晚你在韩警官家过的夜?” “那叫合租屋,难不成我天天睡酒店?有钱烧的啊。” 沈欢没好气的回了一句。 结果叶朝歌语气更差了:“你要不是有钱烧的,干嘛来这儿租房?” 说完,叶朝歌再也不理他了,快步走进店铺时,安谷却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沈欢,这位就是叶朝歌?介绍介绍呗?” 叶朝歌指了指自己:“你认识我?” 安谷嘿嘿一笑,抢先一步自我介绍道:“当然听说过,我叫安谷,是沈欢最好的兄弟。经常听他提起你,说你人长得漂亮。” 任谁被夸奖,都会开心,叶朝歌秀眉一扬,刚要笑着说谢谢,就听安谷继续说:“还说你腰细腿长,屁股也翘,可惜就是每天只能看不能吃,而且脾气很暴躁,一个月有三十天大姨妈……” 还没说完,叶朝歌俏脸就涨红了,咬牙切齿的瞪向沈欢:“沈、欢——” 靠,哥们什么时候这么说过? 沈欢给安谷眉目传“情”。 安谷也挑了挑眉:哥们这是在帮你找面子,谁让她对你一直没啥好气呢? “别听他胡说,我可没这么说你。” 沈欢解释了句:“虽然他说的也没错。” “你!哼!” 叶朝歌咬牙哼了一声,又一次重复了那边最近经常重复的话:“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不要脸呢!” 说完就再也不理他们了,哒哒朝田小雅走去。 沈欢也懒得理他,吼了一嗓子:“谁知这家店铺的老板?” 秃顶的中年男人,举手应和:“是我,我是业主,你有什么事吗?” “昨天我跟你联系好了的,今天来看房。” 沈欢直截了当的说:“按照你说的,半年起租,五十万租金。我很中意,现在就可以签合同。” 中年男人一愣,有些尴尬的说:“咳,先生,是这样的,您来的有些不凑巧,房子已经租出去了。” 叶朝歌点点头:“没错,这房子,我租了。” 沈欢眼角抽了下,正想转身走呢,安谷拉住了他,笑嘻嘻的问:“签合同了吗?” “没呢,现在就签。” 叶朝歌淡淡的说。 安谷却笑的更开心了:“没签,就是还没租嘛。老板,我觉得你肯定回租给那个出价更高的,对不对?” 第208章:江与山 价高者得。 这就是安谷的意思。 别看中年男人生意没做好,赔的连商铺都要卖了,可却很会看脸色,立马眼珠子发亮的说:“当然!今天租给谁,还要看两位谁刚想要。” 沈欢拽了一把安谷:“你想干嘛?” “他想竞价。” 叶朝歌皱起了眉说:“沈欢,我不知道你这位朋友是何许人也,但我劝你好好考虑考虑,这里的房子每年租金都超过一百万,不是你租得起的。” 以前叶朝歌用不屑的语气说话,沈欢都习惯了。 可俩人都离婚了,他还有必要受这气? 舔了下嘴唇,沈欢淡淡的说:“租不租得起,是我的问题。这房子,每年一百一十万,我租了。” 从规划到找房子,这几天沈欢终于搞定了。 就差来租房时,叶朝歌却突然冒出来了。 加上她今天吃了枪药似的表现,沈欢不得不怀疑:这妞就是来捣乱的! 只是他想不明白,他才刚刚救过她小命,叶朝歌怎么就大变脸了? 他不懂。 女人的心,六月的天。 叶朝歌现在的脸,就是下暴雨的那种,语气很冲的说:“租不租给你,不是你说了算的,老板,一百二十万,租给我。” “不就是钱吗?谁没有呢——老安,你来!” 沈欢咬咬牙,交给兄弟来发挥了。 安谷笑了笑,冲业主说:“一百五十万。” 一下,就涨了三十万! 业主脸上一下笑开了花:“真的?!” 这里的房子,根本不值这个价。 叶朝歌就算真的是有钱烧的,也很肉疼,同时也更纳闷:那个安谷是何方人士? 沈欢,哪来这样一个朋友? 就在叶朝歌吃惊时,就见沈欢冲她挑了挑眉,好得意……好欠揍。 不行! 叶朝歌咬牙:“一百六十万!” “我发财了!” 业主双眼开始放光。 今天之前,房子还租不出去呢,今天竟然有两个人抢着来租! 他立马就乐得屁颠屁颠的,就要跟叶朝歌拟定合同时,就听安谷撇撇嘴,不屑的说:“十万十万的涨,有意思吗?” 业主一愣。 安谷伸出了一根手指:“一百万。” 人家都出一百六了,你出一百? 业主怀疑安谷数学没学好时,安谷继续说:“半年。” 半年一百万,一年就是两百万。 靠,发达了。 业主被突如其来的喜讯冲击到了,不过这次他学精了,没直接拍板,而是又看向了叶朝歌。 他看出来了,这两位客户客户是在鹤蚌相争,他这个当渔翁的,哪有不好好捞钱的道理? 叶朝歌银牙咬得紧紧的,还想报价时,田小雅终于忍不住了:“叶总,您再任性,就过分了。” 在公司,敢说叶朝歌过分的人,除了以前二叔伯那几个股东,只有田小雅。 因为她和叶朝歌的关系,的确远比下属和上司要亲。 田小雅说完后,又低声提醒:“今晚酒会上,还有两个大项目要谈呢,咱们的流动资金,也不多。” 叶朝歌咬着嘴唇,终于不再嘴硬了,冲沈欢瞪了瞪眼:“这次算你走运。” 说罢,转身朝门外走去。 田小雅也追了上去,却在经过沈欢身边时,低声叹了口气。 沈欢装没听到了,打了个哈欠拍拍安谷的肩膀:“付款就交给你了。” 没过多久,阿妮娅留在了里面,安谷却笑嘻嘻的走出来时,问:“叶朝歌说有酒会,什么酒会啊?” “我怎么知道?” 沈欢点上根烟说。 安谷又问:“你就不怕再有刺客?” 沈欢吐出口烟雾:“你和雪莉,已经把我和叶朝歌离婚的消息在圈子里传出去了。如果这样,还有刺客对叶朝歌动手,那不是蠢,就是我的熟人。” “如果是你的熟人呢?” 安谷追问。 沈欢却冷笑:“顾凌霄忙着一统龙渊,将南依至今下落不明,刺客界,哪还有我的熟人?” “你为了姓叶的小妞费心不少啊,可惜,我看人家根本不领情。” 安谷笑呵呵的说完,掏出手机发了条短信。 沈欢伸了个懒腰,转头看时里面的阿妮娅已经开始商议商铺的哪一片,作成什么样子了。 看她们的专业水平,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这里就会升起一座崭新的西餐厅。 哥们的事业马上就要起飞了,就差爱情了! 过了一会,安谷拍了拍他的肩膀:“今晚的酒会在长江游轮上,据说长江沿岸的城市要搞什么一江一路,嘿,整的挺文雅,其实就是拉了一群川渝、金陵和江城这些城市的有钱人,开了场交流会。” 沈欢眉头一挑:“你消息这么灵通?” “开玩笑,哥们随便拿出一个旗下公司,都够在你们天南省商圈玩一遭了。” 安谷耸了耸鼻尖:“晚上要不要一块去?” 沈欢打了个哈欠:“不去,我又不担心叶朝歌的安危。” “行行,那就当你陪我去,总行了吧?我还想找个机会,在国内泡几个马子呢……” 说道最后,安谷声音已经压得很低了。 但凯丽还是很敏锐的看了过来。 安谷忙做求饶状,却给沈欢偷偷眨了下眼。 沈欢无奈笑了声:“那就去一趟。” 长江,是龙国文明的源泉,无数英雄,在长江留下过千古绝唱。 凉城有幸沿江,而且离海也不远,不过山也不少。 凉城南端是江,北端就是山。 船上的酒会山里人无心参加,但董仁徒等人在山里,也举办了一场盛大的聚会。 今晚,就到了巨蝰组织线人接头的时候。 董仁徒他们一直盯着诺雅的花舞伎厅没有动手,就是希望有一天能蹲到更重要的人物。 机会来了。 傍晚,穿着迷彩服的董仁徒,向各战警部门发布了命令:“注意隐蔽,还有五个小时,就是交易开始的时候,一定要确保所有行迹都遮掩了,所有安装的摄像头也都隐藏好了。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 耳麦中传来了各方面的回答。 董仁徒深吸口气,脸上露出了笑容。 自从秦轩被劫走,他秘密跟上发现北州巨蝰组织到现在,已经快一个月了。 一个月来,警方一直在秘密调派力量,在凉城布下了一张大网,几乎所有北州巨蝰组织的窝点,他们都已经掌握。 就差收网了! 眯着眼,董仁徒自言自语:“希望今天的结果,能让我满意。” 第209章:前往酒会 “我这辆车虽然好看,但和你比起来,就什么都不是了。” 街头,安谷正很装逼的戴着副墨镜倚在一辆布加迪的车头,和一位短裙美女搭话:“不知道今晚我有没有荣幸,邀请你去江边一聚呢?” 安谷不是很帅。 但穿的好,还开着辆跑车——全世界哪里的女人,不吃这一套? 美女俏脸微红,一副欲拒还迎的样子:“抱歉啊,今晚我还有事。不过你不介意的话,我们明天……” “没时间还话那么多,一边去。” 安古翻脸像翻书似的,骂骂咧咧的上了车:“当哥们跟你谈恋爱呢?臭屁。” 短裙美女气得咬白了嘴唇,跺着脚离开了。 “臭屁的是你吧?” 一个调笑的声音从后面响起:“约妹子,要有耐心。” “哥们可没那么多耐心。” 安古头也不回的说:“哥们我只有今晚有时间,以后想从凯丽手里逃出来,可就不容易了,当然要借着这次酒会,多钓几个姑娘咯。” 沈欢点上一根香烟:“凯丽要是知道了,非把你吃了。” “她敢——” 安谷拖长了音,耸了耸鼻尖:“哎,谁让哥们多亏了她才能活到现在呢?我可以风流,但绝不能对不起她。” “我觉得你已经够对不起她了。” “放屁。” 安谷翻了个白眼:“屁话倒是不少,赶紧走,为了今晚这个酒会,哥们今下午可是特意去车店提了辆布加迪。” 沈欢皱眉:“不就是个破酒会,用得着专门买一辆豪车?” “钓妹子嘛,豪车是标配。” 安谷打开车门,请沈欢进来后启动了车子。 速度很快,约莫半个小时,两人就来到了江边。远远的江面上个,就能看到一辆豪华游轮停在那,上面灯光璀璨。 而港口的广场上,足足有上千米的工地,都被清理的很干净。 上船的直线上铺了红毯,礼仪小姐分站两侧,恭候着每一位来宾。 “看到没,那就是豪华级游轮,正常时速二十多里吧。” 安谷赞叹道:“现在的龙国有钱人是真的多,国外这种级别的江轮都很少。” 沈欢对这些没啥概念,以前做刺客的时候也去过豪华游轮,可只管着杀人,谁会去了解游轮的历史呢? 远远的看去,就能见到甲板上灯火辉煌,人影窜动。 看了眼正在停车场排队接受检查的车辆,沈欢皱眉说:“我看这检查听严格的,应该不会有人能混进去吧?” “我都能混进去。” 安谷指了指自己:“我以前,可也是刺客。” 他的意思是,刺客的身份未必是刺客,很可能是富豪,车童,甚至有钱老总的小青人。 “走吧。” 经过检查后,安谷把车停在停车场,只拿着他那串布加迪的钥匙晃晃悠悠朝红毯走去。 一边走,安谷还一边说:“站直一点,一会可别被人当成土老帽。” “你觉得我像是在乎那些的?” 沈欢无所谓的说。 “我在乎。” 安古嘿嘿笑了声:“哥们还打算在酒会上碰碰运气,能不能钓个美女呢。你一个土老帽跟在身边,我被人误会了咋办?” “那只能说明他们不识货。” 沈欢呵呵一笑:“话说回来了,能来这趟酒会的,大部分都只是地方小企业,你稍微展现一下你雄厚的财力,还怕钓不着姑娘?” “那多没意思啊,我需要的是那种美丽的,不落俗套的邂逅。” 安古撇撇嘴说到这,眼前倏地一亮,指了指甲板登陆口:“看见那妞没?” 沈欢沿着他的手指看去,就见登船的台阶上,一个身材高挑穿着黑纱衣服的女人,正缓缓上船。 和她同一排上船的女人也有不少,可和她一对比,就都有些不够看了。 这还仅仅是背影。 安古就舔了下嘴唇说:“依着哥们多年的泡妞经验,那妞绝对是极品,一会上了船,你别跟我抢。” “哥们对她们可没兴趣。” “知道,你要的是普通的爱情。” 安谷嘿嘿一笑,跟着人群朝船上走去。 四周,人头攒动。 仅仅从穿着气质上,就能看出来的人差不多分成了两派。 一派人大都是年轻的青年,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另一派人少一些,不过都穿着名贵西装,走起路来虎虎生风,一看就是长时间有钱养成的气质。 沈欢很快就明白了,这两拨人一些是商场新人,来这寻求机会。 另一派人,则是已经比较成功的商业人士,来这里参加酒会,就是要看看有没有值得新投资的项目。 人的确很多,两人排了足有一刻钟,才来到了登陆阶梯前前,一个穿着青花瓷旗袍的姑娘,凑过来打量了两人一眼。 安古,倒是穿的挺正经的。 沈欢,穿的就太随意了,一身的廉价地摊休闲运动服。 来这里的也不是没有穷的,但再穷,也总会买一身西装,给人家自己最精神的面貌。 这叫礼貌。 可沈欢呢,却邋邋遢遢的,一边走还一边在那吞云吐雾。 服务人员微微蹙眉,提醒道:“先生,对不起,我们的酒会不允许吸烟。” 沈欢一愣,随即说了声抱歉,把还点着的烟攥吧攥吧捏成了球,随手一丢。见他随手丢垃圾,服务人员赶紧想劝阻:“这里不能随便乱丢垃——” 话没说完,那烟头就准确的落进了垃圾桶里。 她微微一愣,回过神来时,安古已经把请柬递了过来。 黑金封面的请柬上,印着注明的贵宾两字,让服务小姐吃惊了下,收敛了心中的不屑,轻声问:“两位先生,您可以上船了,如果想登机,可以去甲板前台。” 在人家姑娘的旗袍上扫了下,安古眨眨眼问道:“登记?” 服务小姑娘笑道:“所有想投资的,或者需要投资的,都可以去登记。只要有明确的合作意向,就很可能促成一桩好事哦。” 安古笑了:“懂了,就是帮有钱的没钱的连线呗。” 不过他可没有登记的打算,恕他直言,就这些乡镇企业家,还没有他能看上的投资。 不过他还是拉着沈欢朝甲板的登记处走去,贱兮兮的笑道:“哥们正好看看,有那些美女创业者能钓到。” 登记处里,也是一位穿旗袍的服务小姐站在其中,两人进去后,她就恭敬的鞠了个躬:“两位是来登记的吧?请问两位从事什么行业的呢?又有哪些合作意向?” “从事什么行业?” 安古眨了眨眼,说:“我是来投资的,公司嘛,就写个曼沙华公司,意向不限,也欢迎合作。” 第210章:叶总晚上好 曼沙华? 周围人都是一惊。 曼沙华集团是个跨国公司,规模不算大,但在这群老板当中已经算顶层了。 穿旗袍的服务小姑娘心里也很惊讶,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浓了,点点头:“好的,这就给您登记。那请问这一位呢?” 沈欢和安古虽然是一块来的,但穿着明显不是一个档次。 加上来投资的,一般都是带着女伴,所以小姑娘才会特意问一遍沈欢。 沈欢琢磨了会,淡淡的说:“西餐厅,意向不限。” “好的。” 服务小姐甜甜一笑:“两位先生可以进去了。” 此时,他们两人的资料,已经显示在了大厅的屏幕里。 这些液晶屏都很大,显示着每一家的信息,足有数百条。 可是,没有头像啊! 没有头像,安谷哪里知道哪些是姑娘? 就在安谷很不爽的走进大厅时,已经来到大厅中的叶朝歌,正百无聊赖的看着大厅屏幕上。 她来,是想借机和其他城市的老板认识一下的。顺便也是带着市场部的菲尔斯,看看能不能扩展一下业务。 叶朝歌刚来到酒会不久,菲尔斯却已经提前到了,她就是进来找人的。 其实对这种酒会,她没有半点兴趣,不过在一个圈子里,就要融入一个圈子里。 “哇,曼沙华竟然会来凉城做投资?我没看错吧?” 在众人的议论中,叶朝歌朝屏幕上看去,果然看到了曼沙华的名字。 曼沙华是做建筑的,主要在东南亚地区,规模相当不小。 没想到这种档次的酒会也能吸引来这种跨国大企业。 叶朝歌稍微惊讶了下时,菲尔斯的声音传来:“朝歌,小雅,你们来了。我刚才和江城置地的赵总聊了会,没想到你就到了。” 叶朝歌看去,就见费而非身边还站着个端着酒杯的中年人,见到叶朝歌后,恭维的走上来,腆着笑脸和她握手:“叶总,好久不见。” 叶朝歌和他握了握手,挤出个笑容:“赵总,您也是。” 这时菲尔斯笑着插嘴说:“我和赵总已经谈好了,以后我们的新能源灯具,也得给人家一份哦,叶总。” 赵总笑着打了个哈哈:“现在江岭科技可是前途无量,我当然也想搭一把顺风车咯。” 说着,赵总分别看了两人一眼,表情中流露出了然之意:“我就不打扰两位了,叶总,有空我一定去凉城拜访。” 说完,赵总慢悠悠的端着杯子走了。 看样子,赵总是把菲尔斯和叶朝歌当成在拍拖了。 叶朝歌苦笑一声,看向菲尔斯:“菲尔斯,其实这些人你也不用特意结交的,那些真正的名流,基本都不会在酒会上出现。” 菲尔斯笑了笑:“我也知道,但做生意不能只着眼大企业,我觉得带动小企业,也是个不错的注意。” 他这说的倒是实话。 虽然叶朝歌一开始没指望菲尔斯能给她带来什么利益,但没想到菲尔斯却把江岭科技当成事业来做,一直很上心。 叶朝歌想了想,说:“其实今晚酒会上还真有一家大企业,你看那边。” 菲尔斯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就见一块屏幕上,赫然写着曼沙华三个字。 “曼沙华,这不是那个很有名的东南亚地产公司吗?” “对。” 叶朝歌点点头:“我没想到他们也会来参加酒会,过一会我去找酒会工作人员,看看能不能要到他们领导的信息,到时候由你去交涉,怎么样,到时候,你也好在市场部名正言顺的上位。” 菲尔斯显得很激动,一把抓住了叶朝歌的手:“那可是真实太谢谢你了!” 叶朝歌有些尴尬的抽回手:“没事,大家都是同学。” 这时,就会来宾渐渐也来齐了,叶朝歌也找到了前台的服务生,说要咨询一些事情。 叶朝歌现在可是小富婆,服务人员当然很重视,很快就把她带去找安谷了。 此时,安古才和沈欢慢悠悠的走进到后弦。 酒会,分为两个部分。 一部分在大厅中,另一部分则在露天的甲板和后弦。 安古甩着车钥匙,一边在来往的美女腿子上扫来扫去,一边问:“咋样,有没有看中的?” “你该问问你自己。” 沈欢喝了口红酒,笑道:“还没人能入我法眼呢。” 刚说到这,却见一个穿着黑色礼服的女人,缓缓从两人身边走过。 正是当时安谷在红毯上看到的那位。 “就是她!” 安古眼睛一下就直了,按理说以他的阅历,看到任何女人都不会失色才对。 可刚刚那一瞬间,他却觉得心儿好像漏跳了一拍子,随后开始怦怦狂跳,忍不住看着那个身影,直到对方走远,他才忍不住拍了拍沈欢的肩膀:“看到刚刚那个女人了吗?” 沈欢点头:“看到了,还不错。” 女人走过时,沈欢也觉得有些恍神,不过随后就恢复正常了。 “你懂什么。” 安古摇摇头,舔了下嘴唇说:“那就是极品了,现在要是放过,以后就别想再找到了!” 说着,安谷就要冲上去时,后面却传来了一个服务生的声音:“安先生,江岭科技的叶总,想要找您谈一谈。” 一个极品青春尤物从身边经过,依着安古的尿性咋可能放过? 正想上去搭个讪呢,却被人打断了。 靠了,在凉城这破地方,谁有资格和哥们谈? 安谷很不耐烦的想拒绝呢,却对侍者说的那个名字有了反应:叶总? 安谷好奇的转头,果然看到叶朝歌正站在那,也有些傻眼的看着他。准确的说,是看着他身边的沈欢。 叶朝歌真是做梦也没想到,今天在天桥商业街看到的安谷,竟然是曼沙华集团的老董。 她可是听服务生那边说了,曼沙华的这位老总,不是一般的有钱。 曼沙华,只是人家的一家公司。 “是、是你?” “哎哟,这不是叶总吗?好久不见啊。” 安古贱兮兮的说着,拍了拍还背对着他们的沈欢:“哥们,快看看谁来了。” 沈欢也听到服务生的话了,哪还不知道来的是谁,缓缓转过头来,举了下酒杯:“叶总,晚上好啊。” 第211章:犯浑的凌少 叶朝歌傻乎乎的看着他们,喃喃的问:“你们、你们怎么会在这?” “他要来找妞,我陪他。” 沈欢随口说着,拍了拍安谷的肩膀:“她好像有话对你说,你们聊。” 说着,沈欢就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靠,留下我算什么事? 安谷心里叹了口气,冲还在傻愣着的叶朝歌笑了笑:“叶总,你想找我谈什么?” 叶朝歌这才恍然,看了看对方。 但从面相上来看,安谷只能算平庸,而且也太年轻了。 这样年轻就能当上曼沙华的老董,沈欢那个臭l氓,哪找来的这种朋友? 叶朝歌很不解,干笑一声:“安总?” “你可以和沈欢一样,叫我老安。” 安古呵呵一笑,说实话,他一直不觉得这妞能配上沈欢。 毕竟沈欢的来头,实在不简单。 不过单看脸,叶朝歌还是很漂亮的,身材也不错,不过就是太青涩……靠,沈欢不是还没碰她吧? 安谷眨了眨眼问:“叶总,是不是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 “没、没有了,打扰了。” 叶朝歌快速转身,溜了。 上午,还闹了不愉快,现在,她怎么可能和安谷再待下去,谈合作? “不合作拉倒。” 叶朝歌走后,他一边耸鼻子说着,一边喝干了酒时,凌家鸣也在挑美女。 凌大少自认是花城最优秀的大少。 三十岁出头的他,换过的女人十根手指都数不过来了。 这也练就了凌家鸣挑剔的眼光,在他看来,凉城真正的极品美女,只有叶朝歌一个。 不过现在的叶朝歌,他显然是没机会了。 自从周家被收拾的服服帖帖后,凌家鸣就怂了,也感觉到了人生的无趣:那样的美女,就在凉城,可他却不能去征服——可悲! 今晚他来酒会,就是希望看看外省,有没有值得投资的女人。 然后,他就开始庆幸今天真的是来对了。 因为他在后弦上,看到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 她穿着一身黑色长裙,从灯火阑珊处走过,简直好像天使,仙女儿——总之,是个下凡的娘们。 人间,是没有的! 只看了一眼,凌家鸣的眼光就挪不开了,直直盯着黑裙女人,好像心神都被吸走了一般。 等她走远,凌家鸣才痴痴的醒悟过来,倏地追着那个身影看去,就见女人在两个管家的的陪同下,走进了大厅。 “凌少,你在看什么呢?” 挽着凌家鸣胳膊的女伴,甜甜的问道。 她叫小优,是个十八线演员,一周前被凌家鸣看上,俩人搞在了一起。她凭借柔软的小腰和熟练的活计,抱紧了这条大腿。 而在攀上凌家鸣后,小优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有钱人。 和她那些有钱的演员相比,只有凌家那样的,才能叫做地方豪门。 于是乎,凌家鸣也就成了小优眼里最能给她幸福的男人。话又说回来了,她眼中的幸福,无非是奢侈的生活,人人尊敬的身份罢了。 总之,尝到甜头的小优,就开始想要真正加入凌家所以她对每一个凌家鸣看上的女人,都充满敌意。 因此,在看到他被一个黑衣女人迷住后,她立马就着急了,赶紧抚着他的胸膛,问他在看什么呢。 她问了好几遍,可凌家鸣都好想没听到一样,愣愣的失神。 直到最后一次,他才恍然,眨了眨眼舔了下嘴唇:“没什么,小优,你先回去吧,今晚我还有其他事。” 说完,凌家鸣轻轻推开她,就远远跟着那个身影匆匆走进了大厅。 这下小优可慌了:“哎,亲爱的,你等等我呀!” 从后弦进入大厅的人不少,凌家鸣刚走进去,就陆续有人插进两人中间。等小优也走进大厅时,凌少已经不知道去哪了。 “凌少?” 小优有些着急,真担心凌家鸣跟那个女人跑了,只好赶紧顺着大厅仔细找去。 游轮的建筑很高,大厅两侧就有很多包厢,这些包厢是用来给投资人和创业者商谈用的。 大厅前后还有电梯和楼梯可以出入上下楼。 看着两侧包厢,小优无升起了一个个敲门试试看的念头,可走到第一间房间前,就开始犹豫了。 万一凌少看到她追上来生气了,怎么办? 她刚想到这,旁边紧急通道的楼梯们忽然被猛地撞开,一个人影,就跟酒瓶子似的飞了出来,骨碌碌在地上滚了好几圈。 “啊!!” 四周一片震惊声,纷纷散开时,小优就从人群中听到一声熟悉的惨叫:“擦,敢打我。” 凌少? 小优一惊,赶紧冲了过去:“凌少,你没事吧?” 人群中的凌家鸣,坐在地上一脸痛苦又很震惊的看着紧急通道那边。 紧急通道的门口,一个穿燕尾服的管家就站在那,冷冰冰的看着他,闷声说:“再跟上来,宰了你。” 说完,他转身走进楼梯口,朝楼上走去。 凌家鸣眼中的痛苦,慢慢变成了怒火,腾的从地上爬了起来,瞪着那个壮汉怒吼:“他么的,你知道老子是谁吗?敢踹我?!” 恼羞成怒的凌家鸣,抬脚就砰的踹开楼梯间的门,朝楼梯上摔去。 “凌少,你等等我呀!” 小优赶紧去追,只是她刚冲进去,就见凌少从楼梯上倒飞而出,砰的砸墙皮上。 墙壁的灰,都落下了不少。 凌少也脸色苍白的张嘴,哇的吐口一口鲜血。 楼梯上的管家,目光阴森的看着凌家鸣,缓缓放下腿:“别让我再说一遍,滚。” 阴嗖嗖的语气,吓得小优猛地尖叫一声:“啊,快来人啊!?” 刚刚楼梯口这就乱哄哄的,所以很快就有保安赶了过来:“发生什么事了?我靠,凌少?!” 保安们有知道凌少的背景,赶紧过来扶他问:“凌少,发生了什么事?” 凌家鸣这会还没缓过来呢,要知道他上次挨揍,还是沈欢呢。 此时他痛苦的捂着胸口,说话都费劲的指着管家,咬牙说:“他,他打人,快给我把他抓起来,我要弄死他!” 都被揍成这样了,凌家鸣还嘴硬呢。 这毕竟是在凉城,以凌家的势力,他完全能横着走,很少会怕谁。 他之所以嚣张的喊着要弄死人,也是因为他坚信不管搞出多大的乱子,最后凌家也能帮他擦屁股。 这份自信,是他多年来总结出的经验。 他犯了那么多次浑,做了那么多破事,不都没事? 第212章:刺客同志 保安们,听了凌少的要求后,彼此交换了下眼神,都听从了凌少的意思。 正准备上楼梯抓住那个管家呢,下一刻,却猛地僵住了。 不只是保安,就连凌家鸣看了,都吓得脸刷白,连大气都不敢喘了。 枪。 楼梯上的管家,竟然拿出了一把手枪。 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楼梯口。 接着,管家阴嗖嗖的说:“不想死,就乖乖滚回大厅!” “啊啊!!” 再也没人敢停留,都跟发了疯似的逃了出去。 小优,也顾不得凌少了,逃走的时候还在他手上采了好几脚。 而就在凌家鸣被吓破了胆子时,甲板另一头的叶朝歌,正喝着红酒发闷气。 安谷也正在好奇:“沈欢呢,怎么那小子一眨眼就不见了?” 偌大的甲板,酒会大厅人也不少,安古一时间上哪找他去? 沈欢呢,在见到叶朝歌后,他就有些烦。先是端着杯红酒自己来到甲板前,依着栏杆欣赏海景,只是没看多久,他就更烦了:他见到了菲尔斯。 这货,应该是北州巨蝰组织的。 烦到不行的沈欢,一边观察他,一边接连从服务生的托盘里拿了好几杯红酒。 兴许老天爷也喜欢落井下石的货,沈欢只是多喝了几杯,就开始憋得慌。 尿意俩了。 带着无比烦闷的情绪,沈欢来到洗手间门口时。 好巧不巧的时,厕所满员了。 好大的游轮,卫生间咋就这么几个? 沈欢有些郁闷。 可他却不知道,这艘游轮本就是私家游轮,平常根本不会上这么多人,所以没必要做多少的私人卫生间。 沈欢上厕所排队的习惯,也有些不耐烦,就推开了一间还没人用的黑漆漆包厢,钻进去后打开了房间的灯光。 这就表示,这个房间已经有人用了。 这些套间里,都是有单独的卫生间的。 进了套间后,沈欢反锁上门,然后就直冲卫生间走去。 卫生间里也是黑漆漆的,让沈欢没想到的是,他走进去的时候竟然已经有人了。 沈欢有些尴尬,赶紧想笑着说一句他不知道里面有人,请对方继续安稳的蹲马桶呢,笑容却猛地一僵。 因为黑暗中,一道不易察觉的寒芒,竟然倏地射出,直取沈欢咽喉。 尼玛的,哥们拉个屎都能遇到刺客? 沈欢心里破口大骂,手上动作却没停,飞也似的抬起,后发先至,紧紧抓住了对方的手腕。 很粗糙,证明这是一只男人的手。 那人用力往回抽了几下,却没抽动,立马恼羞成怒的砸来一拳。 可他怎么会是沈欢的对手? 啪的一下,沈欢就按住了他的脑袋,然后狠狠往墙上一撞:砰! 这位仁兄,立马被撞了个头破血流,晕晕乎乎的不敢动手了。 沈欢这才从容按开卫生间的灯光,就见一个穿着卫衣三四十岁的家伙,正抱着血淋淋的脑袋呜呼哀哉。 看他的身手,放在刺客界也不怎么入流。 被这样的刺客刺杀,沈欢都觉得没劲,砰的抬脚把厕门关上,抓着那人右手手腕狠狠一拧:“哎哟!” 随着一声惨叫,闪着寒光的匕首哐当掉在了地上。 接着,沈欢就踩着他的衣领把他按在地上,掐住了他的脖子,冷飕飕的问:“说,谁派你来杀我的?” 那人这才有机会看向沈欢,眼珠子活动了好几下,明显愣住了。 半响后,他艰难的说:“我不是来杀你的。” “什么?” 沈欢一愣,随即明白了:“你埋伏在这,是为了杀别人?” “对。” 那个人艰难的连连点头。 沈欢仔细看着他的眼睛,发现确实不像说谎后,有些哭笑不得,松开了手:“那你是来杀谁的?” 那人却不敢站起来,很畏惧的看着沈欢。 他又自知之明,在黑暗中,毫无预兆的刺杀人家,都能被人家反杀,说明人家是个高手。 面对高手,他得乖乖的:“是、是一个叫凌家鸣的,大哥,我只是认错了人,我听说这里是他预订的房间才对。” “杀凌家鸣?” 沈欢明显愣了下。 在他看来,凌家鸣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废物,属于那种只知道吃喝玩乐泡妞的纨绔公子。 现在,有人想杀他? 沈欢急着上厕所,也顾不了那么多,抬脚在那人肚皮上踹了下:“行了,别装死了,起来吧。” 那人立马连滚带爬的站了起来,一个劲的给他鞠躬:“谢谢大哥,那、那我是不是可以先走了?” 说着,那人就想转身离开时,沈欢却叫住了他:“谁让你走到?刺杀哥们,还想让哥们就这样放过你?” 那人脸色发苦:“那、那你想让我干啥?” 沈欢不急不缓的拉开他,一边走到马桶前解决燃眉之急,懒洋洋的问:“你是职业刺客?” 那人愣了下,随即点头:“那可是,相当职业,干了好几单了。” 现在职业刺客的门槛,都这样低了? 沈欢有些赞叹,转头看着他问:“那你现在为哪个俱乐部工作?凌家鸣的人头,他们悬赏了多少钱?” 这位刺客同志,明显愣了下,挠了挠头:“啥,刺客还有俱乐部?找上我的,是一个男人,他他答应给我二十万,让我杀了凌家鸣。” 这次论到沈欢愣住了,随即明白了,这位刺客就是个小萌新,根本啥都不懂,就是被人找上,赚快钱的。 沈欢被这个消息整的一愣一愣的,同时也有些纳闷:“他给了你而十万,你就敢杀人?” 凌家鸣好歹是大公子哥一个,干掉他,起码也得给个百八十万吧? 这位刺客同志却为了二十万,就敢接下这活,不是脑袋被门夹了,就是穷疯了。 刺客哥闷闷的说:“而十万也不少了,我要是不来杀人。再说了,我也调查过了,他不是什么好人,祸害了很多姑娘,杀他、杀他我能下得去手。” “以前杀人赚的钱呢?” “之前没杀过,倒是做生意了,不过钱后来全被借贷公司骗走了。” 刺客挠挠头:“这是我头一次杀人,结果就遇到大爷你了。” 第213章:开始动手 看刺客哥闷声叹气的样子,沈欢忽然觉得他有些可怜,点上一根烟,问:“你很缺钱?” 刺客同志点点头:“不缺钱,谁干这个呢?我妈看病得要钱,我妹妹读书要钱,我还要娶媳妇儿……”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谁都不容易,这哥们能狠下心做刺客,其实比现在很多在网络上卖惨,赚烂钱的要强多了。 沈欢也突然有些可怜起这个家伙来,随手拿出钱包,数了几张钞票:“钱不多,拿去干点先解决燃眉之急,之后找个正当职业吧,这一行没你想到那么简单,你干不来。实在不行,可以去商业街西餐厅。” 说完,沈欢把钱塞进他怀里,开门要离开时,背后传来对方的叫声:“哥,你是个好人。” 沈欢停住脚步,嘿的一笑:“很多人可不这么认为。” 被他杀的那些人,可都把他当成了最恐怖的恶魔。 “我上学的时候逛那种网站,学会了一句话,叫好人一生平安。” 刺客哥说:“所以,你还是赶紧离开这条船吧。” 沈欢一愣:“为什么?” 刺客哥闷声说:“我带的刀具,是偷着上来的,上船的时候,看到有几个外国人,还有一些戴着鸭舌帽的人,都藏在码头那边,拿了好多武器。” 说到这时,他有些胆颤:“里面,有枪。” 说完,这哥们就赶紧缩着脖子开门出去了,看样子是赶紧要找机会下船了。 沈欢真没想到他能有这么劲爆的消息,不由的紧紧皱起了眉头。 直觉告诉他,事情可能不太对。 门外,人来人往的创业者,还在积极交流,希望能从这次酒会离开后,就可以赚大钱。 大厅内外,红酒的味道弥漫。 在这种环境中谈论未来,讨论工作,都觉得更有情调些。 突然,工作人员的播音响起:“各位女士、先生,我们观察到有风潮来袭,请各位暂时离开甲板进入大厅。” 说着,四周立马就出现了穿着工作制服,请大家进入客厅。 不少正在谈生意的人,被打断后都有些不满,不过也知道人家出于好心,都开始慢腾腾的朝大厅走去。 叶朝歌根本不想在船上待了,打算回家了,想给菲尔斯打个电话呢,却发现手机没电了。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我手机坏了? 叶朝歌不解,正想问田小雅呢,一个模样很漂亮的外国女服务生走了过来,笑着请说:“两位,还请暂时进入大厅。” 此时周围其他人已经朝大厅走去,他们也只好随着大流进去。 说着,叶朝歌动作忽然一僵。她发现,船只的位置好像不太对。 怎么感觉,离着码头更远了呢? 呼…… 风,果然来袭了,气势很足,像是要把船吹歪一样。 “叶总,我们进去吧。” 田小雅也催促了一声,叶朝歌这才点头,赶紧钻进了大厅里。 客厅很大,她们也没注意到,两个船上的保安正心有余悸的议论着什么:“没想到人家有真枪把手,吓死我了。” 另一个保安附和道:“哎,别说了,之前也没听说有这种事啊?是不是那两位是外国游客啊?” 周围的其他宾客,也有意识的离远了那个楼梯口。 看来刚刚这里应该是发生了什么。 叶朝歌没听清大家的谈话,只想着找个人少的地方待着,因为好看真的是一种罪过,她能感觉到有不少男人看她的眼光中都充满邪念。 此时,喇叭里传来一声咳嗽:“咳咳,很抱歉,船只突然出现了事故,不过大家不用担心。我们为大家准备了精美的节目,相信等大家欣赏完,一切就恢复正常了。” 说着,一群穿着西域风短裙的女人,缓缓走了出来。 就在她们来到大厅中央时,船身明显晃动了下,好像是起了风浪。 旁边的红酒杯子歪了,直接泼了叶朝歌一身的红酒。 “呀!” 叶朝歌惊讶的轻呼一声,皱眉想找个地方把外套脱下来,清理一下。 田小雅示意了一下楼梯口,那里没什么人,而且楼上应该有空房间。 “我先过去一趟。” 叶朝歌跟她说了声,抬脚走进楼梯,朝二楼走去。 二楼,空空荡荡,只有一个房间的门口,守着一个看起来很凶的人。 之所以看上去很凶,因为他的眼睛眯着,像极了秃鹫。 听到动静,对方立马就看了过来,叶朝歌没敢跟他对视,忙挪开眼神看向了一旁。 而此时,外面也哗哗下去了大雨。 田小雅呢,就靠在窗户边,看着外面的大雨皱起了眉:“这可怎么回家啊?” 话音未落,她就听一旁的保安奇怪的说:“咦,怎么离开港口了,我记得今天不开船的啊。” 说着,这个保安就朝另一个安保人员招了招手:“唉,你守着门口点,我去外面问问,怎么开船了。” “行,用伞吗?” “害,这点小雨。” 保安随口说着,推门走了出去。 只是他刚出门,外面就倏忽亮起了一道寒光,随即,那保安就倒在了地上。 另一个保安吓得刚要尖叫,门缝外伸进来一只手,一把掐住了他的脖子。 噗呲。 又是一声刀入肉的声音,一道血箭从保安的脖子中喷出,溅在了门窗上。 保安,甚至连一声惨叫都没发出,就失去了性命。 而他的死亡,甚至没有引起除田小雅外任何人的注意,大家都在朝大厅中央看西域姑娘跳舞,谁也没注意到,保安死后,就被一只手,拖出了门外。 血腥味,淡淡的散开。 亲眼看到这一切的田小雅,真的被吓傻了,手足冰冷,她明白:又有刺客出现了! 她真想大叫一声,提醒各位大事不好,可亲眼目睹有人死在她面前,田小雅已经吓坏了。 她大张着嘴巴,竟然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这位女士,你是不是感觉哪儿不舒服?” 就在田小雅吃惊道浑身发颤时,一个女服务生走了过来,甜美的关怀她道。 田小雅咽了口口水,正想说什么,却见这个女服务生的下巴上,也溅上了几滴鲜血。 血,是哪来的? 田小雅瞬间就明白了什么:这个服务生和外面杀人的那位,是一起的! 杀人犯近在眼前,她瞳孔猛地缩了缩,终于忍不住尖叫出了声:“啊!” 田小雅的尖叫,打破了大厅的氛围。 立马,原本都看着客厅中央舞女的客人们,都看了过来。 一个保安,快步跑过来问:“小姐,怎么了?” 话音未落,他就被女服务生一刀插在了胸口。 “啊!!” 这下,周围所有人都开始尖叫的躲开。 这个女服务生缓缓拔出保安胸口的水果刀,抵在了田小雅脖子上,冷笑:“唉,还是被发现了。” 客厅,瞬间乱作一团。 而西域装扮的舞女,也瞬间变成了刺客,她们都掏出了手枪,对准了那些来宾,吼道:“都别动,闭嘴!” 第214章:一船人的命运 慌乱,开始了。 再有钱的富豪,面对枪击都会恐惧,很多人都抱住了脑袋,赶紧朝能躲的地方躲去。 人们在没有组织的情况下,越是威胁,越是混乱。 此时一个舞女直接抓过来一个大腹便便的老板,对准他的腿子就是两枪:砰砰! “啊!!” 胖老板疼得尖声惨叫,可他的惨叫,也终于让所有人都安静下来,再也不敢动了。 一个舞女,再次冷冷的说:“全都抱头蹲下,不然子弹可不长眼!” 她穿着的舞女衣服比其他人的多了条金边,看来是c位舞女,也是这群人的头头。 真的有人中弹后,再也没人敢乱跑了,赶紧抱着头,乖乖蹲好。 田小雅也被推了一把,跌跌撞撞的走向大厅中央,抱头蹲下。 “哼,不知好歹。” c位舞女冷笑一声:“看着他们,我去解决其他人。” 保安们基本都在外面前舱呆着,要解决他们,当然得出去。 “你们干嘛?没听到要进去吗?” “不对,你们是什么人?” 哒哒、哒哒! 一连串的枪响后,甲板和后弦上传来了惨叫声。 留在大厅里的舞女们,则举着手枪命令着宾客,都赶紧去大厅蹲好。 这时,众人也都察觉到了船身正在晃动,这证明,船在航行。 航行的目标是哪? 是不是地狱? 这些都是未知的。 恐惧的氛围,在大厅中蔓延,有些胆小的宾客,已经吓晕了过去。 田小雅呢,则抱着头只希望刺客不是冲着叶朝歌来的,更希望叶朝歌千万别下来! 而此时,楼梯口已经有戴着奇怪图标头巾的男人,押送着楼上的人下来了。 其中还有两个已经被打死,拖下来的尸体! 田小雅越看越心惊,真害怕下一具被拖出来的,就是叶总! 而此时的叶总,才刚在二零六的包厢洗手间里,处理干净上衣的红酒酒渍,就听到包厢的喇叭响了起来:“很不幸,来宾们,你们乘坐的这艘游轮被伟大的库库尔坎劫持了。” 库库尔坎,是什么? 没人知道,只能听到喇叭继续说:“你们最好别想反抗,更别想报警,因为整个游轮的信号,都已经被我们屏蔽了。不过各位也不要惊慌,因为我们不会滥杀无辜的,因为你们的命不值钱。最多五个小时,船就会靠岸,你们就可以离开了。” 说完,语音关掉。 此时已经有人从他们的穿着,头上的图案中,猜测出了这群是什么人。 图像,是羽蛇神。 库库尔坎,就是中美洲羽蛇神的发音。 以此为信仰的组织,叫北州巨蝰,近两年才出名,就像组织名字一样,他们一直在北州活动。 龙国,从来没听说过有他们出现。 那为什么,他们今天竟然遭到了这个组织的劫持? 最关键的是,这次劫持绝对是悄无声息间进行的。 可以肯定的是,短时间内,估计当局根本反应不过来实施救援。 何况凉城和周边地区的警力,都被掉到了北部山区? 可以说现在大厅里的所有人质,都只能相信这个组织的人真的会信守承诺,几个小时后就放过他们。 把命交到别人手中的感觉真的不好受,不过大多数人听到广播的人,还是松了口气。 不过躲在后弦一处仓库的安谷,听到广播后脸色却无比难看:“擦,我给沈欢打电话的时候打不通,原来这群狗东西安信号屏蔽器了。” 他没有跟着人进客厅。 而且见到有人出现抹杀保安后,就快速藏到了一处仓库中。 透过仓库的缝隙,他能看到敌方人数很多,而且每一个都装备精良。 安谷自认身手不错,但绝对不可能突破这样密集的封锁线,跳船逃走。 何况他也不能逃。 叶朝歌还在船上呢。 不过好在他的速度还是很快,趁外面没人视线看着仓库时,快速从窗口翻出,并从外面钻进通风管道里。 借着通风管道,安谷一点一点的匍匐前进。 可没走几步,他就听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两个舞女,正在讨论这艘船上的炸药,有没有安装好! 他们,早就计划好了一切! 一旦战部得到消息,这艘船,这些人,就会在炸药的威胁下,成为人质。 龙国入境检查很严,他们组织费尽心机运来的炸药也不多,如果在公海,相信他们就算运来足以炸毁半个港口的炸药也很正常。 可这是在龙国,他们运来的炸药,就只放在了几处地方。 客厅中,就有一份。 一旦龙国战队赶到,他们就会撤离到早就准备好的快艇中,同时引爆炸弹。 诚然,这样会死伤很多无辜。 可这样一来,战部就只能先去救人。 趁着这段时间,他们就能快速离开。 整个计划,他们都策划的很周全,听的安谷眼皮子直跳,本来想不掺和的他,也只能硬着头皮掺和一把了。 毕竟他就在这艘船上,到时候炸弹爆炸了,他在快速前行的船上,还能跑得了不成? “沈欢他么的去哪了?要是还没死,就赶紧出来帮帮忙啊,以他的身手,搞定外围的刺客应该不成没问题吧?” 就在安谷心思快速转动时,田小雅的脸色已经难看到了极点。 因为又有俩死人,被拖下了楼梯。 颤抖中,田小雅还注意到她斜对过的厕所门口,蹲着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正冲他做了个禁声的手势。 这是谁,田小雅不知道,但有人知道。 他是和二楼那位秃鹫眼一块来的,只不过混乱发生的时候刚好在一楼,他一边做着禁声手指,一边小心翼翼朝厕所移动。 他的动作很小心,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也没有其他人发现。 田小雅不知道他究竟是做什么的,不过也能看出来,他不是坏人。 见他干净利落的动作,田小雅原本因恐惧而微微发颤的身体镇定了不少,默默捂住了嘴巴,看向了别处。 她怕,她的眼神暴露他。 她也希望,这个男人真的很厉害,能潜入厕所后,通过某种方式赶紧报警! 此时,那群舞女也开始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搜查了。很快就搜查出了两个躲在包厢里的大老板,这让田小雅更加担心,搜查到厕所是,西装男会不会出事。 终于,西装男,闪进了就近的卫生间里。 四周没有一个舞女注意到这一幕。 田小雅心里松了口气时,西装男也已经躲进了厕所,他一遍侧脸贴着墙壁,听着外面的情况。另一方面也正在调整领口的无线耳麦,希望能连上专用频道。 不过他的时间有限,因为用不了多久,挨个检查的舞女就会来到厕所。 到时候他和对方一定又一场生死搏斗。 “没事的,山海组的人能做到,我肯定也能做到。” 男人小口呼吸,给自己打气:“王晓,加油!现在一船人的命运,可都握在你手里了!” 终于,耳麦中传来丝丝响声,很快就要调整好频道了,王晓心里一喜时,忽然听到背后一间门板在微微作响。 他猛地转身,从腰间拔出一把刀对准了从那个厕所隔板,低声问:“谁?” “别,别杀我!” 门板立马被推开了,一个抱着脑袋,吓得不停哆嗦的外国男人,脸色苍白的看着他。 王晓低声问道:“你是谁?” “我叫、叫菲尔斯,是江岭科技的员工!” 第215章:紧急集合 菲尔斯,脸色惨白。 就好像他平生中从未遇到这么可怕的事情一样。 他腿子也哆哆嗦嗦的,看来刚才门板会响就是因为这个。 王晓松了口气:“没事,只要你别出声,我是不会对你怎么样的。” 菲尔斯惊恐的说:“可、可是外面……” “就想广播里说的那样,这条船被劫持了,现在连外面的保安都遇害了,你还是躲在这吧,暂时先不要出来。” 王晓说完就背过身去,耳朵继续贴紧了墙壁。 只是他刚走了两步,就感觉肋下一凉。 一把刀,从肋下精准的刺入了他的心脏。 接着,无尽的寒意从他心头升起,他忍不住想尖叫时,却被捂住了嘴巴。他后心的刀子被抽出时,他也看清了对方的脸:菲尔斯,正在冷笑。 田小雅,对一切都尚不知情。 在看到王晓冲进厕所后,她就开始为他祈祷。 在这种绝望中,她也只能寄希望于一个陌生人。 过了许久,终于有舞女举着手枪走进了厕所:她要检查厕所里有没有人了。 田小雅的心儿,立马被吊了起来。 第一秒,没有动静。 第二秒,还是那么安静。 突然:砰! 里面传来了枪声时,田小雅也攥紧了拳头,看来,王晓已经和舞女碰面了。 其他人也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赶紧转头看了过来,只是等枪响后,卫生间里就安静下来,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谁赢了谁输了? 田小雅越紧张,里面越是安静,她不知道在心里祈祷了多少次时,卫生间内终于有了动静。她定睛看去时,却惊骇的发现出来的既不是舞女,也不是王晓。 而是金发的菲尔斯。 而且他也不是走出来的,是被一脚踹出来,屁股朝上,直接滑出了老远。 菲尔斯如何,田小雅不关心,他只是更害怕了,果然,再接着,舞女就拽着一具血淋淋的尸体走了出来。 是王晓。 “啊!!” 田小雅再也忍不住了,又是一声尖叫时,舞女冷冷的看着宾客说:“你们谁再敢有小动作,这就是下场!” 说完,她把王晓往中间一丢,鲜血登时泼了一地。 随后,她又弯腰拽着菲尔斯的衣领,把他往人堆里一丢,冷笑:“别以为你躲在洗手间里,就能躲过一劫,滚!” 抱着脑袋,菲尔斯连滚带爬的冲到了田小雅身边,浑身颤抖,显然是吓坏了。 不过菲尔斯还没忘了关心叶朝歌呢,哆嗦着问:“叶、叶总呢?” 田小雅咽了口口水,无比绝望的指了指二楼:“在二楼。” 菲尔斯一下皱起了眉。 因为他知道巨蝰组织这次的目标也在二楼,而且二楼还有高手在,所以他们会最后再排除二楼的威胁。 这些,都是在洗手间听舞女说的。 他宰了王晓后,正洗手呢,就见舞女举着枪走了进来。 舞女也吃惊啊,尤其是看到脚下还有个刚咽气的王晓后,直接举起枪对准了菲尔斯,砰的一枪打在他脚旁的地板上,喝道:“赶紧滚出去!” “让我滚?你够资格吗。” 菲尔斯擦着手缓缓转身。 舞女拧紧了眉头,刚想问什么,菲尔斯就缓缓撸起袖子,露出了一个纹身。 纹身印记很浅,画的是弯曲的蛇头,蛇头背后,绽放着太阳花一般的花朵。 看到这个纹身后,舞女脸色剧变,立马单手放在身前,深深一个鞠躬:“尊敬的库库尔坎使者大人,原谅我对您的冒犯。” “你们不认识我很正常,认识秦轩就行。” 菲尔斯放下袖子,淡淡的说:“这次行动他没有参与?” “二头目没有参与,本次行动是大头目亲自安排的。” “劫船干嘛?” 菲尔斯不慌不忙的问:“你不知道现在是渗透龙国的最好时机?” “是因为我神重要的祭品,就在这艘船上。” 舞女恭敬的回答。 菲尔斯愣了下:“陈千娇在这艘船上?” 见对方点头后,菲尔斯明白了:“我懂了,陈千娇会被这艘船送去燕都,而今晚,是你们劫走她最后的机会,对吧?” “对。” 舞女再次点头,把计划详细说了一遍。 北州巨蝰组织此次参与行动的,一共十六人。 除去她们八个舞女,还有两个扮成服务生的,其余的则都是男人,混进了游客里。 此时除去正看管大厅的舞女,其他人都在搜查各个房间。 菲尔斯琢磨着,有些担心:“来的就你们几个?据我所知,陈千娇身边起码安排着一个顶尖高手。” 说到高手,舞女笑了:“使者大人,本次行动的现场指挥,是那位大人。” 霍的,菲尔斯大惊失色:“她也来了?” 舞女点头后,菲尔斯忍不住叹了口气:“真没想到,你们能请到她出山,我知道了。” 说着,菲尔斯踢了脚王晓的尸体:“这个人,应该是战部的,十有八九是和那位山海组的人一块的。他刚才一直在试图连接战部频道,不过已经被我解决了。” …… 就在菲尔斯和舞女交谈的时候,远在山区的董屠夫,脸上的笑容已经阴森到了可怕。 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越是他这样笑时,越是他杀意浓时。 王晓临死前的努力,没有白费,他终于还是连接到了信号难以屏蔽的战部频道。 所以菲尔斯和舞女所说的一切,董屠夫都听到了耳中。 被耍了! 他们蹲了一晚上,结果蹲到只有两个什么也不知道的送货员。 这俩送货员被人花了大价钱,要求在这座山碰面,交接的竟然是一份凉到干透的热干面。 去踏马的热干面! 董屠夫深吸口气,拨通了南方某特战域负责人的电话。 大半夜的,电话响了两声后才被接通。 那边响起了工作人员有些疲怠的声音:“喂,你好,这里是……” 不等人家说完,董屠夫就快速说:“五架武装直升机,现在,立马调到长江沿岸,从凉城开始搜索正在移动的游轮,再派一辆直升机,来我的定位处接我。” “同志,调动武装直升机是需要……” “你要是做不了主,就让周大衫滚过来接电话!特么的,老子给他三分钟!” 随着董屠夫一声冷喝,接电话的小同志吓得猛打激灵。 周大衫可是他们这儿的顶头上司,可对方却让周大衫“滚”过来接电话。 好家伙,他到底是何许人也? 再也不敢犹豫,接电话的同志忙撂下句“请您稍等”后,冲了出去。 过了一分多钟,电话那头就响起了另一个沉稳的声音:“你好,我是周大衫,是你要求调动直升机吗?” “王晓牺牲了,许奉天也在危险当中。我们被耍了,必须用最快速度赶去救援,不然后果是我们难以承受的。” 董屠夫根本没有自我介绍的意思,快速说完这些后,周大衫也明白了怎么回事,扣掉电话后立马下令:“第五、第七、第八小队,紧急集合!” 第216章:带来压力的恶魔 刺客同志今年三十有二,姓单名虎,是凉城两坡村的渔夫,以前还做了点养殖生意。 别看他长了张凶神恶煞的脸,可他平生做过最坏的事,就是今晚刺杀凌家鸣了。本来他打算事成之后,就带着二十万和老娘、妹妹换个城市,开个门头店重新开始。 谁想,他连凌家鸣的面都没见着,就先后遇到了被高手教育、又被危险分子逼在了船舱里。 难道做坏事真的是会遭天谴的? 单虎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好家伙,门缝里传来的血腥气味格外浓郁,即使在包厢里,他都闻得清清楚楚。 常年杀鱼的单虎很明白,想要又这么浓的血腥味,起码得杀了近百十条鱼。 换成是人,也得小十个了吧? 咋办? 单虎哆哆嗦嗦的看向了沈欢。 外面舞女的脚步,已经越来越近了。似乎是听到了单虎细微的说话声,步伐也小心起来,一边走还一边冷笑:“别以为你们藏起来就能躲过一劫,滚出来!” 因为在卫生间里发现了王晓,这个舞女其实已经意识到船上还有其他持有武器的人。 而且这些人很可能和龙国战部有关,绝不会束手就擒。 所以舞女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 来到门口后,她也没有直接开门,而且拧开门把手后就让开了门口的位置,转而用脚轻轻推开了门。 透过门缝,看到里面的单虎和沈欢都没有武器后,她才送了口气,推门进来,抬枪对准他们说:“滚出来。” 单虎唯唯诺诺的抱着脑袋,赶紧溜了出去。 沈欢就没那么听话了,慢悠悠的抽着烟,上下打量着舞女:“身段倒是不错,可惜没走正道。” 舞女皱眉走了进来,直接把钱对准了沈欢的脑袋:“废什么话,赶紧滚出来!” 看到这个舞女走进去,大厅里端着手枪对准宾客们的其他舞女,都冷笑起来。 里面那位应该也是宾客,不过有点不知好歹,非得被揍一顿,才能老实。 不过她们衷心希望多几个这种宾客,不然她们痒了半天的手都没地方宣泄。 这时,去清除外面安保措施的舞女头目也回来了,点了点大厅里的舞女人数后皱起了眉:“怎么少了一个?” “诺拉小姐,露宾进包厢驱赶宾客了。” 一个舞女回答。 舞女头目看来就叫诺拉了,点了点又后,她对准了呼叫机问道:“楼上都清理完成了吗?” “三楼已经完成!” “四楼已经完成!” “五楼……” 很快,耳机里就传来个楼层的清理情况。 只剩下二楼了,也是最关键的一层楼。 他们的目标陈千娇,就在二楼某个房间里,不过守护陈千娇的,还有一个来自山海组的高手。 为了对付他,诺拉的策略是清扫完各个楼层的威胁后,最后再去捉住陈千娇。 就在诺拉跟对讲机讲话的时候,又有两个舞女皱眉看向了沈欢所在的包厢:“露宾已经进去一分多钟了,怎么还没出来?” 不会发生意外了吧? 两个舞女相互看了一眼,一块端着枪朝包厢走去。 刚走到门口,两人就闻到了比大厅里还要浓郁的血腥味,一个舞女眸子一下眯了起来,试着问:“露宾?你在吗?” 无人回答。 这个舞女登时一惊,接着朝同伴招了招手。 同伴立马一个翻滚,滚到了另一边的门框后,两个舞女都拿出了一面镜子,倾斜过来对准了里面。 这样,她们就能从彼此的镜子里看到房间的大部分面积了。 地上,淌着鲜血。 露宾的尸体就躺在那,脑袋歪歪扭扭的看着地面,瞪大的眼睛中全是迷茫。 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而罪魁祸首的那个男人,就靠在窗户边,懒洋洋的抽着烟,就好像他根本没杀过人。 可他的脸上,明明沾着好多鲜血。 见露宾手里的枪也没被对方捡走,两个舞女眼神中都浮现出了寒意。 “狂妄!” 一个舞女忍不住了,举枪率先冲了进去,刚要开枪,浑身忽然一颤。 接着,她就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 她的脖子上,还插着一把幽兰的,造型奇特的短刀。 另一个舞女的瞳孔,猛地缩紧。 随即唰的抬起了枪口,厉喝:“诺拉小姐,是魔刀血影!!” 魔刀血影?! 哗的,客厅里所有舞女,以及其他蒙着头巾的巨蝰组织的人,都看了过来。 在他们圈子里,除了新人,很少有人不知道这个名字。 魔刀之所以称为魔刀,是因为它锋利至极,杀人无数。 跟因为它的主人,是传说中的龙渊首脑。 刺客之王! 这四个,代表着沉甸甸的实力,和无数的鲜血人名。 沈欢就是刺客之王的事,就是巨蝰组织传到暗杀者俱乐部论坛上的,所以他们很清楚房间里的是什么人。 他,怎么会在船上? 诺拉的额头,立马淌下了细密的汗珠。 他们这次行动是绝对保密的,为了不暴露,他们秘密筹划了一周,今晚也只派出了少数成员来劫持目标。 如果沈欢这时候出来干掉,以她们几个,能制伏他? 不是诺拉不自信,实在是沈欢的名头太大了。 立马,诺拉就冲对讲机喊:“塔拉先生,我们这有个棘手的男人,请求拉斯忒小姐的支援,立刻!” 接着,诺拉也赶紧冲还没进去的舞女喊:“莉亚,回——” 话音未落,诺拉就见包厢门口黑影一闪。 再接着,倒下舞女脖子上的幽兰短刀就没了,还没进去的莉亚,也倒在了地上。 瞪大的眼睛里,全是惊恐。 而龙首呢? 却仍旧看不到他的影子。 看来他再次缩回了房间,不知道是为了像是毒蛇一样等待下一个猎物,还是准备通过其他方式偷偷离开房间后,展开杀戮。 “不行,等不及拉丝忒小姐了!” 诺拉咬牙低喝:“决不能让龙首出来!” 龙首是谁? 宾客们都很茫然,不知道诺拉为什么如此惊慌。 毕竟大家都是龙国公民,大家习惯了和平,不知道龙首在某个圈子里,代表的就是来自地狱的恶魔! 而他,尤恰好站在北州巨蝰组织的对立方。 诺拉能不紧张吗? 到时候龙首大开杀戒,把舞女们全干掉一点都不成问题,那其他人就算抢走陈千娇,谁来帮他们撤离呢? 所以诺拉知道,必须现在就解决龙首,在他还缩在小房间中无法大展拳脚时,用强大的火力,将其轰杀之死! 不是诺拉不够淡定,实在是龙首的名头太大,带给她的压力太大! 飞快的,诺拉冲向包厢方向,同时咔的一声拔出了腰间的手雷。 她要把恶魔炸死在包厢里! 第217章:拉丝忒现身 诺拉和诺雅是双胞胎姐妹。 她们在中土的战火中出生,从小就被培养为杀人机器。 后来逃离战场后,她们一度各奔东西。诺雅加入了某海盗团体,诺拉则效力于了暗杀者俱乐部,以接悬赏为生。 后来,诺拉在诺雅的邀请下加入了北州巨蝰组织,也就和刺客无缘了。 在她做刺客的短暂生涯中,曾有幸参与过一场刺杀任务。 任务目标是东欧某国的战部首脑,那次任务龙首也参加了。就在诺拉等其他刺客还在望风寻找机会的时候,就见龙首以相当鬼魅的速度,利用巡逻队伍视线转移的机会,一步步接近了对方,然后一举刺杀成功。 之后,战部首脑的副官大发雷霆,对龙首展开了一次大围剿。 足有上千人的战队,配备着最先进的武器,把龙首围困在了一栋废弃仓库中。 空中,是轰鸣的直升机。远处大楼上,是细密观察周围情况的狙击手。 街上,则是大批训练有素的战士。突击队,更是特种精英。 这样的豪华阵容,换成诺拉一千次也死够了。 可沈欢,竟然没死。 在很远地方的诺拉,用望远镜亲眼看到,仓库门口的特种精英一具具的变成了尸体,一波又一波的战士涌入仓库。 终于,杀戮停止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哪一颗子弹或者手雷带走了龙首的性命,总之行动结束了。 所有人都以为,龙首死定了。 诺拉也是这么认为的,甚至那个国家的战部也发布了那种声明:在大战过后多了太多没法复原的尸体,他们连衣服和骨头都炸成了灰烬。 刺客之王龙首,也肯定无法生还。 可短短几个月后,龙首又活跃在了下次任务中,打了那国家的脸! 从那时起,在诺拉心中龙首就成了最强的存在,尤其是在听说他是组织敌人时,诺拉差点吓得退出组织。 好在,组织里还有更强大的:羽蛇神大人的使者。 而在拉丝忒使者下来之前,诺拉想解决龙首,就是要干脆利落的用手雷:最新型的超威力手雷,炸他个尸骨无存! 离着包厢还有十几米远,她就远远的拉开了保险杠,狠狠丢出——龙首在船上? 瞪大了眼睛的田小雅,也抬头看了过去。 从她的角度,根本看不清沈欢包厢里的情况,但一瞬间她就记起了所有有关龙首的资料。 因为叶朝歌曾承蒙龙首相救,所以田小雅对他的事迹也略知一二。 她知道,龙首是个非常厉害的刺客。 即使在那么多可怕的刺客中,他也是王者级别的。 而且这个刺客对龙国人很亲切,因为他亲手创办的龙渊刺客组织,有一条规矩就是永远不在龙国境内杀人。 龙首虽然可怕,但在田小雅心中还是很可靠的自己人。 所以看到飞快冲过去的诺拉,阴寒着脸拉掉手雷的保险杠时,她忍不住的站了起来,惊声尖叫:“不要!” “闭嘴!” 立马有人朝田小雅所在位置的天花板,开了一枪。 田小雅吓得脸色惨白,再次噗通抱住了脑袋时,手雷已经被诺拉扔了出去。 冷冰冰的黑色武器,在半空中打着旋飞进包厢门口。 诺拉的嘴角,也露出了狰狞的笑容:早就听说龙首是恶魔,可就算恶魔,难道就能躲过手雷的轰击? 除非他又坦克那样的装甲外壳。 咻——拳头大小的手雷终于丢了进去,然后传来了轻微的落地声:咔哒。 再然后。 轰!! 爆炸的声浪,瞬间传开,船只,也想遭到重击一般猛地一晃。 包厢的铁门重重飞出,幸亏诺拉及时低头,不然铁门非得把她脑袋砸烂。 砰的一声,铁门落地。 巨大的威力,震慑着每个人的心神,让所有人的心中,都升起了一句话:没有人,能从这种爆炸中活下来! “我靠,有人引爆了手雷!” 趴在通风管道里的安谷,因为巨大的震动脑袋撞在了铁皮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 下面走廊里的巨蝰组织成员,立马就抬起了头。 安谷感激屏住呼吸。 恰好,一颗被震掉的螺丝落在了地上,消解了对方的疑惑,就听那成员用鹰语嘟囔:“看来这船也不结实,呵呵。” 话音刚落,二楼楼梯尽头就传来了两个人的脚步声,为首的肯定穿着高跟鞋,哒哒的一边走过来一边说:“你们去一楼帮忙,二楼交给我们。” 巨蝰组织成员立马一个敬礼,转身离开。 看来说话的女人是组织头目。 安谷皱眉看着声音传来的方向,通过换气孔,他能看到的距离有限,现在还看不到对方的样子。 不过随着哒哒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他已经能看到了对方的黑纱连衣裙裙角时,对方又突然停住了。 因为后面的男人突然闷声问:“小姐,诺拉向我们呼救了,难道我们不管下面的龙首吗?” 咦?怎么提到沈欢了? 难道刚刚下面的手雷爆炸,是有人来对付沈欢? 想想也是,除了沈欢,谁还值得用手雷轰炸? 安谷皱眉思索着,心里却没有丝毫担心,两人组队时曾经历过无数生死局面,沈欢要是就这样死了,可就太可笑了。 “龙首,只是小角色。” 女人淡淡回答着,又走了几步,露出了上半身。 这下,安谷终于看清了她是谁,也整个人都猛地一愣:她,就是之前在船上看到的漂亮姑娘。 是安谷看了一眼,就被迷的失神的女人! 她,竟然是组织头目? 都说越漂亮的女人越恶毒,果然如此啊。 安谷舔了下嘴唇时,就听着女人说:“难道你认为,他能在爆炸中活下来?” 另一个男人沉默了会,继续说:“拉丝忒小姐,您沉睡了十年,或许不知道。龙首曾一度是外界,刺客、雇佣兵以及猎人圈子中,最厉害的人。他的实力,我们不能小觑,或许会影响接下来的计划。” 原来她叫拉丝忒,名字倒是朗朗上口,也符合她的身材。 在鹰语中,拉丝忒的意思就是色、欲。 只是听那个男人说她沉睡了十年……难道她年纪很大? 安谷脑海中快速闪过这些念头是,拉丝忒点了点头:“那好,乌达,二楼那个高手就交给你,我去下面看看。” “是。” 乌达答应一声后,拉丝忒就快速朝楼梯口走去了。 一边走,她还在一边冷笑:“我倒真想看看所谓最厉害的人,有多厉害,如果轻易被手雷炸死,可就太无趣了。” 哐啷! 包厢洗手间的门也掉在地上时,爆炸的余威已经散去。 地上,全是玻璃碎片。 田小雅呆呆的看着房间门口,黑漆漆的地面,大脑一片空白。 龙首,就这样死了? 没亲眼见过真正的手雷爆炸,是想象不到那种威力的。 包厢的铁质墙体,都因为爆炸的冲击变了形,高高鼓起了一大块。 大厅的空气中,也弥漫着难以忍受的硝烟味。 钢铁,都承受不了的爆炸,肉体凡胎,能承受得了吗? 第218章:拉丝忒的魔力 完了,高手大哥肯定嗝屁了! 单虎的表情,在场人中的百分之九十都一样,那就是恐惧。 大家,几乎都没有见过手雷的爆炸。 所以在看到扭曲变形的包厢后,每个人眼里流露出的,都是恐惧。 诺拉却在冷笑。 龙首当年能在战队围剿的仓库中活下来,不见得就能在狭小的包厢里活下来。 毕竟包厢里的掩体只有卫生间,而卫生间的墙壁根本扛不住手雷的爆炸。他在里面,无处可躲。 但出于谨慎,诺拉还是调转枪口,小心对准了房间一步步慢慢靠近。 没有呼吸。 诺拉大胆了些,走到了房间门口,尘埃还没散去,但房间里确实半个人影都没有,黢黑的墙壁扭曲变了形,卫生间整个都畸形了,也不可能有人藏在里面。 墙皮、玻璃碎渣烂了一地,估计石头都被压在下面了。 “哼,就算他有九条命,应该死了。” 诺拉刚冷笑着说出这句话,就听大厅楼梯方向,响起了哒哒的高跟鞋声。 一块响起的,还有一个娇俏的女人声音:“你大动干戈的叫我下来,不会只是为了让我看一个死人吧?” 这个声音明明并不妩媚,但响起的瞬间,每个人都不由得抬起头看了过去。 女人穿着黑裙细高跟,有着一头东洲人才有的黑色长发,却又有东欧人高挺的鼻梁和白皙的脸庞。 她身材也更好,袅娜走来时,就连田小雅这个女人,心中都升起了搂一搂她的细腰,拍一巴掌她屁股上完美曲线的冲动。 总之,这个女人就是一个活着的:妩媚。 脑袋趴在地上的凌家鸣,一下就看清了:把他从楼梯上踹下来的管家,就是这个女人的手下。 而他即使有了教训,看到这个女人时也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现场很多男人都和她差不多,升起了一股:如果能一亲她的芳泽,现在死也值了的感觉。 这种感觉很危险,却又很奇妙。 其实之前在大厅或者甲板上时,很多人都看见过她。 但当时,像凌家鸣那样色胆熏天,看到人家就对人家产生渴望的人,也不多。 现在不一样了,黑裙女好像再也不控制浑身的魅力,让每个男人,都为之心动。 诺拉可不会心动。 她不是男人,而且她也知道拉丝忒小姐的很多手段,即使最残暴的男人,也做不出。 拉丝忒丝毫没有理会宾客们对她的贪婪眼神,哒哒快步朝诺拉走去。 来到包厢门口时,诺拉也恭敬的一个敬礼:“拉丝忒小姐,房间里已经没有了任何生命迹象,他应该已经炸死了。” “那尸体呢?” 拉丝忒淡淡的问。 诺拉觉得拉丝忒有些小心过头,解释说:“在埋在废墟中了吧。” “那,我怎么没闻到血肉的味道?” 拉丝忒的话,听在诺拉耳中简直像是在找茬。 看来沉睡了十年,即使是神使大人,也根本不相信新型手雷的威力——诺拉心里想着,还是很恭敬地说:“新型手雷威力大,爆炸后的硝烟味也更浓,等硝烟散去,血肉才会……” 话音未落,诺拉就见拉丝忒突然抬起了手,甩向了她的后脑勺。 诺拉猛地一惊,不懂她要干嘛时,就听到身后传来“乒”的一声脆响。 诺拉霍的转身,就见拉丝忒手里拿着一把普通刀,而她身后半空,还往外飞舞着另一把幽蓝的短刀。 幽蓝短刀不用问,正是魔刀血影。 很明显,是拉丝忒发现了魔刀血影的偷袭,让后帮她挡住了这一刀。 冷汗,瞬间滚落。 接着,外面被炸开的窗口中,抓着窗沿跳进来一个人影,一把抓住了即将落地的血影。 人影,不是沈欢还能是谁? 爆炸真的没炸死他! 要不是拉丝忒,我就死定了——诺拉的俏脸,瞬间惨白时,就见沈欢已经飞也似的冲了上来。 手中挥舞着血影,电闪般刺向她的咽喉。 诺拉看到了他的动作,却跟不上反应,只能眼睁睁等死时,又是拉丝忒,斜斜刺出一刀,刚好刺中魔刀血影的刀把和刀刃间的护手。 魔刀血影极其锋利,普通刀和它正面碰撞,轻则缺口,严重点的直接被砍断了。 拉丝忒却很聪明的攻击了刀身最薄弱的地方,沈欢这一刺的冲劲一下就被带歪了。 瞬间,沈欢收刀的同时,也连退两步看向了拉丝忒。 拉丝忒,也看向了他,然后就笑了。 不笑时,她已经妩媚到让每个男人心动,一笑,以沈欢的定力都有了瞬间的恍惚,连喝问的语气都不由自主的缓和了:“你,又是什么人?” “你很厉害,我最喜欢你这种强大的男人。” 拉丝忒咯咯娇笑着说:“等着,千万不要走开,等我把祭品带走后,一定回来接你。” 说完拉丝忒缓缓走到沈欢面前,伸出一只纤细的玉手,挑起了沈欢的下巴:“我有预感,你会是我最喜欢的一条……狗。” 幽幽的香味,传到沈欢的鼻孔中。 沈欢的目光没有丝毫迷茫,只是声音平静的问:“祭品,指的是陈千娇?” “呵呵,这个你就没有知道的必要了。” 拉丝忒转身朝包厢外走去,脚步因为愉悦而变得情况,就好像发现了最喜欢食物的小孩,一边走一边笑咯咯的冲外面喊:“立刻下达通知,给船提速。” 诺拉都看傻了,忙喊:“使者大人,您还没解决沈欢呢,他可是我们的敌人!” 拉丝忒却头也不回,走出包厢的瞬间,沈欢动了。 他才不理会拉丝忒神神叨叨的话,他只知道叶朝歌还在这艘船上,想要她安全得救,最好的办法就是干掉这些危险分子。 他已经干掉了两个舞女。 下一个,就是诺拉。 “你、你不要过来!” 见他电闪般冲来,诺拉的神经崩到了最紧处,猛地抬手想要防御,可眼前已经猛地一:沈欢已经杀到了! 而且幽蓝的光,已经带着死神的味道狠狠一挥。 诺拉再也忍不住了,连续砰砰两枪,可她调转枪头的速度,根本跟不上沈欢移动的速度。别看距离这么近,她却一连两枪都没中。 内心的恐惧,让诺拉猛地一咬舌尖,甩胳膊的速度更快了,猛地调转枪头,这次她终于对准了沈欢。 可此时已经来不及了,蓝色血影,像是切豆腐一样咔的切进了她的手枪枪膛,阻止她开枪的同时,沈欢的左手也一把掐住了她的脖子。 诺拉眼前天旋地转,下一刻整个人就被掐着脖子按在了地上。 “你可以去死了。” 沈欢的声音冰冷的像长江江底冲刷了千年的砂石,就要狠狠捏碎诺拉的咽喉时,门口拉丝忒的脚步却停住了,淡淡的说:“她若是死了,整艘船都要给她陪葬。” 沈欢动作猛地一僵,缓缓抬头,就见拉丝忒手里把玩着一个炸药遥控器,正满面笑容的看着他。 第219章:越美的女人越危险 拉丝忒在后弦上时,沈欢和周小溪就见过她。 只是没想到她也是北州巨蝰组织的人,而且看舞女对她的称呼,她还是级别很高的“领导”。 炸弹的遥控器,就在她手里捏着。 炸弹在哪? 沈欢朝大厅方向,来宾聚集的地方看了眼,大概能猜到。 这群危险分子的准备,相当充分。 沈欢可以干掉诺拉,可没必要把整艘船的人都搭上。 何况,叶朝歌就在那群来宾中。 深吸口气,沈欢松开了诺拉的脖子,也收起了血影。 蓝光在空中划了到弧线,就消失在了沈欢袖子里。 诺拉冒出了一头的冷汗,咽了口口水从地上趴了起来。沈欢才不鸟她呢,而是看着那个妩媚的拉丝忒很严肃的说:“姑娘,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和这群下三滥混在一起,但我奉劝你,这是龙国,不是国外,你最好不要走上歧途,不然当局绝不会放过你们。” 一个组织再厉害,能和一个国家对抗? “哼,走上歧途?拉丝忒小姐是库库尔坎的神圣使者,走入歧途的,是你们这群愚昧不堪的人,呸!” 诺拉狠狠的啐了一口。 沈欢眸子眯起,狠狠瞪了她一眼。 诺拉吓得一缩脖子,再也不敢开口了。 拉丝忒笑吟吟的,手里把玩着遥控器:“听说你是最强的刺客,没有必要吓唬我神可爱的信徒吧?” “可爱?这个词可跟你们沾不上半点关系。” 沈欢冷哼一声,而是朝女孩伸出了手:“船还没有开出太远,你现在回头还来得及,把遥控器交给我。” “咯咯,我可不会把遥控器交给你,而且你也会是我的。” 拉丝忒笑了声,又冲客厅摆了摆手:“我不喜欢被别人看着,让他们转过头去。” “是。” 立马有舞女应和一声,端着手枪命令那些的看包厢这边的来宾转头。 随着众人转过视线,拉丝忒也好像更放松了些,靠在门框上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礼服式连衣裙的肩带不经意的滑落,惹得沈欢忍不住投过去视线。 她又朝诺拉招了招手,后者立马凑了过去,态度比之前更要恭敬:“使者大人。” “带人,去二楼抓祭品。” “是。” 诺拉答应一声,扭头狠狠瞪了沈欢一眼后,转身去吆喝哪群扎着头巾的刺客了。 想起那个拉着他的手,说要征服他的女孩,沈欢眸中闪过一丝杀意:“祭品,到底是什么意思?” “你想知道吗?只要你愿意臣服我,我可以告诉你哦。” 拉丝忒笑眯眯的说。 沈欢一挑眉:“好啊,我愿意臣服你,你说吧。” “哼,等你成为我的狗,还敢在骗我,我一定饶不了你。” 拉丝忒晃了晃手中的炸弹遥控器:“不过现在,我原谅你的小调皮。” 拉丝忒真的很漂亮,身材更是惹人想入非非。 可沈欢听了她的话后,却忍不住一阵恶寒。 这个女人呢,漂亮归漂亮,可性格也太恶劣了些。 她手里晃悠着遥控器,好像随时要接不住掉在地上似的。 万一摔在了开关上,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咋办? 沈欢看的心惊肉跳时,眼角的余光也在那群来宾身上扫来扫去。 此时,那些来宾已经被驱赶着集中朝背对包厢的方向抱头蹲下,这就导致沈欢能看到他们,他们却看不到沈欢这边。 沈欢看了会,突然皱紧了眉头:没有叶朝歌。 叶朝歌穿了一身素白色的礼服,耳坠带的是镶嵌着蓝色宝石的。 今晚刚看到她,沈欢就把叶朝歌的形象记在了脑海里。 眼下,那群来宾虽然拥挤在一块,但还是能看到女性之友三分之一,其中穿白裙的更少,也就四五个。 其中俩都是圆滚滚的胖妞,其余几个也没有谁带着蓝色耳坠。 那叶朝歌去哪了? 沈欢眉头紧紧皱起,他真想冲出去,把那群舞女解决了,好好找找他亲爱的前妻,又卷入到了啥麻烦中。 叶朝歌可是叶老爷子生前最疼爱的子孙,也是叶老太太在夏威夷最挂念的人。 昨天晚上他和老太太通电话的时候,老太太还总问叶朝歌的情况呢。 等老太太回来,如果知道沈欢不仅离开了叶家,而且她的宝贝孙女也在恐怖活动中丢了命……本就心脏不好的老太太,非得当场咽了气不可。 不能坐以待毙! 沈欢的眼睛,挪到了拉丝忒的手腕上。 此时,拉丝忒好像完全没有注意他,而是盯着大厅门口的甲板方向。 如果我在这时候出手,抢走炸弹引爆器,她能反应过来吗? 沈欢蹙眉响着,忽然,她说:“你是不是在想。如果你出手的话,应该能轻易抢到遥控器?” 沈欢没出声。 拉丝忒咯咯一笑,转身看着他:“听说你是近些年的刺客之王,手段一定很高超,如果真打起来,我应该不是你的对手吧?可是我劝你不要动手哦,不然你一定会后悔的。” “炸药不止一处,引爆器也不止一个,对吧?” 沈欢阴沉着脸,问出这句话。 “聪明。” 拉丝忒耸耸肩时,忽的听到二楼传来一声巨响:砰! 似乎是有人踹开了门,接着,就响起了激烈的枪声:哒哒、哒哒哒! 二楼,冲突开始了。 这群人,要从山海组的护卫手中抢走陈千娇了。 听刚刚诺拉在对讲机的汇报情况来看,其他楼层的人都已经排除,只剩下二层了,而叶朝歌如果不在一楼,那不是在二楼,就是已经死了。 拳头,攥的发白。 沈欢目光更加阴森。 拉丝忒却冲他露出一个妩媚的笑:“乖乖别动哦,不然我真的会引爆炸弹。到时候客厅里的所有人,都会boom!变成烟花。” 说起烟花俩字时,拉丝忒的表情明显更兴奋了。 每一株玫瑰都有刺,越美的生物越危险! 看着拉丝忒,沈欢一阵头皮发麻:“你很喜欢杀人?” “谈不上讨厌。” 拉丝忒很随意的说完,袅袅娜娜的朝大厅外走去,一边冲耳麦喊:“继续加速,必须在十分钟内赶到集合地。不然龙国战队来了,就不好收场了。” 明明伸出手就能抢过遥控器,可沈欢最后还是没出手。 说实话,不管有没有炸弹,以他的本事,想找到叶朝歌,快速带她跳江逃走,还是很有把握的。 可如果他轻举妄动,船上的三百多名宾客怎么办? 难道眼睁睁看他们去死? 沈欢做不到。 而就在他默默叹了口气时,二楼通风管道里的安谷,也从缝隙中看到了空荡荡房间里,坐在地上的漂亮女人。 她脸色无比憔悴,脸上更写满了恐惧。 她是陈千娇。 第220章:诺拉之死 陈千娇很漂亮。 她的气质身材,绝对不输好莱坞那些闻名世界的影星。 但安谷在看过拉丝忒的样子后,再透过通风口看她时,就感觉逊色了很多。 二楼的包厢和一楼专供人商谈的小包厢不同,这儿面积更大,足有八十平左右,分成了卧室、客厅和卫生间。 客房的门,此时已经被打开了,隐约能看到门后有人在持枪作战。 而陈千娇,就在安谷斜对过的沙发上坐着,咬牙一动不动。 安谷知道北州巨蝰组织对二楼某个人很重视,很可能这次行动都是围绕某个人展开的。 难道,这人就是她? 舔了下嘴唇,安谷心里嘟囔着:“老子来酒会泡个妞,也能被你们搅合了。哥们要不要也把这群混蛋们的行动,搅合了?” 安谷以前也是刺客,危险的事情做过无数,也不差这一回。 可当他抬起胳膊,准备一记肘击撞开通风口的网口时,又停住了。 今时不同往日啊。 以前的安谷无牵无挂,赚的就是刺客那份快钱。 可现在,他手下资产庞大,酒店里的凯丽估计也已经洗干净了,大把的快活,等着他去享受呢。 死在这,就啥都没了。 这群危险分子可都是真枪实弹全套武装的,他有必要冒险吗? 当然没必要——安谷耸了耸鼻尖时,包厢中传来一个低沉的男人声音,夹杂在枪声中:“陈千娇,客厅里很危险,去卧室!” 陈千娇也很听话,忙跑进了隔壁卧室中。 再接着,刚刚说话的男人就几个翻滚躲进了房间,一连串的子弹跟着他的影子扫射而来,但终究没追上他,被他一个拧身,脚在茶几上一蹬。 偌大的茶几,活生生被这男人蹬飞,接着,噼里啪啦的子弹就打在了玻璃上,迸溅出无数的火花。 甚至还有流弹在弹射后,咻地朝安谷射来。 幸好安谷反应快,一歪脑袋挪开了流弹。 他的动作很轻微,被哒哒的子弹声掩盖,本以为不会暴露,却见下面的男人竟然好像察觉到什么一样,抬头朝安谷看了眼。 登时,四目相对。 男人的眼睛,犀利如鹰。 不过双方没有更多的对视时间,很快男人就躲进了沙发后面,接着,客厅门口也出现了几个人影。 两人安谷都见过,一个是穿着舞女衣服,刚刚在甲板上屠杀安保人员的诺拉。 另一不正是之前跟在拉丝忒后面的壮汉管家,乌达吗? 门口的诺拉肩头中了子弹,满脸狰狞的拿着冲锋朝里面扫射着。 直到一整梭子弹夹打空,她才注意到对方躲在茶几和沙发后面,她这一连串的子弹看似威力很大,但真正造成的伤害,未必够干掉对方。 诺拉已经杀红了眼,但还保持着冷静,在火力压制结束后,快速朝门外墙壁躲去。 但乌达却大胆的走了进来,淡淡的说:“别担心,对方只有十五发子弹,现在已经用光了。” 诺拉明显愣了下,见里面真的没有任何反击的动静后,才大胆走出,难以置信的说:“他只有十五发子弹,却解决了我们十个人?” 诺拉带来二楼的十个打手,全死了。 她也肩膀中弹,要不是乌达及时拽开她,子弹就击中她心脏了。 要知道,走廊中掩体多得是,而她带来的打手也都是组织中的精英,都懂得怎么在枪战中活下去。 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还全歼了十人,也太可怕了吧?” 乌达木讷点头:“他很厉害,冲我开的四枪,我也差点没躲开。” “怎么今天这船上全是怪胎?楼下一个炸不死的龙首,这里也有个玩枪高手。” 诺拉脸色狰狞的说着,掏出了挂在腰间的手雷:“我就不信,他也炸不死!” 看着诺拉抬手拉保险杠,躲在暗处的安谷吓得脸都绿了。 好家伙,他就在天花板上的通风管道里呢。 手雷真要扔过来,他跑都没地方跑。 好在乌达抬手拦住了诺拉:“祭品可能就在房间里,手雷太危险了。” 诺拉脸色瞬间僵住,心有余悸的放下了手雷:“对,玩一不小心炸死祭品,麻烦就大了。” “而且,也用不着手雷。” 乌达朝沙发方向点了下下巴,诺拉看去,就见一片绒毛、玻璃碎片堆下,一股鲜血正渗透出来。 这证明对方中弹了。 “他应该没那么容易死吧?” 诺拉皱眉说着,咔咔几下换好了冲锋枪的弹夹,缓缓朝沙发走去,低喝:“出来。” “哎,兄弟节哀。” 安谷默默为拥有鹰鹫般眼睛的男人叹了口气。 他也没看清男人中了几枪,不过已经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看他胸口的起伏,应该还有呼吸,但他面对火力强大的冲锋枪,应该也只有死路一条。 诺拉,越走越近。 终于在来到近前时,霍的跳到了沙发旁,见对方趴在地上,枪和刀也丢在了一旁后,诺拉放低枪口,脸上露出了残忍的笑:“杀了我十个弟兄,我不会让你死的那么轻松。今晚,你会被砍断手脚丢下长江,绑在快艇上,享受被鱼活活咬死的滋味。” 说完,诺拉就低头去拽他的衣领。 安谷不忍看男人的下场,准备匍匐离开时,一直趴在地上的男人忽然动了。 就好像等待许久飞蚊的青蛙,眨眼弹出长舌,他的手臂也倏忽抬起。 “不好!” 诺拉大惊失色,忙抬枪就射,反应已经算很快的了,可还是晚了,她手指刚按到扳机,一道寒光就从男人手中飞出,朝她咽喉扎来。 玻璃碎片。 尖锐的要人老命! 诺拉的瞳孔中流露出不可思议之色,手指还依照大脑上一刻下达的命令扣下扳机,但却只有一颗子弹从枪口飞出,打在了男人肋下。 “擦!” 男人骂着后退数步,重重撞在墙上,捂住肋下的弹孔弯下了腰。 从安谷的位置看的很清楚,他肋下鲜血直往外冒,脾脏肯定是受伤了。 不过男人收获的战果也相当斐然:诺拉死了,她丢掉冲锋枪捂着咽喉,踉跄后退数步,噗通摔倒在地。 眼看是断气了。 至此,诺拉和她带上二楼的十个手下,全军覆没! 满头冷汗的男人,再次直起了腰,一只手捂着伤口,一只手指向了乌达,阴着脸、声音很低:“还剩你一个。” 第221章:包厢大战 “还剩你一个。” 眼如鹰鹫的男人,指着乌达说出这句话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股通天的寒意,让每个人都忍不住心悸。 他肋下中弹,身上更是有多处擦伤。 鲜血,染红了他的运动服。 就算他没有受致命伤,失血也已经太多了,如果不及时包扎,直接嗝屁也不是不可能。 可乌达,却丝毫没有放松警惕。 他深吸口气,淡淡的说:“你是个值得尊敬的对手,告诉我的名字。” “许奉天。” 男人淡淡的说着,就见乌达缓缓拔出手枪,对准了他:砰! 第一颗子弹,瞬间飞出。 没中。 别看许奉天已经肋下中弹,但脚上功夫丝毫没乱,在对方抬起枪口时已经快速移动起来。 手枪威力大归大,命中率还是没那么高的。 很多人看电视中演的手枪是杀人神器,很多人在游戏里玩枪也一个赛一个的厉害,但实际上手枪枪管短,又没有枪托,没经过训练的人,隔着十米都很难打准。 很多时候,即使在开枪时有一点微小的晃动,都可能导致子弹偏之千里。 更何况许奉天是个移动靶,而且移动速度相当快。 他在房间里快速游走着,像一条游鱼快速躲避着乌达枪口的方向。 乌达反应速度也很快,每次许奉天躲开他都会立马跟上。 砰、砰砰! 又是接连几发子弹,都快速落在许奉天跳起的地方。 而不等许奉天落地,乌达又再次调整枪口,手速极快的扣下扳机,丝毫不给他喘息的机会。 他们都是高手,连作壁上观的安谷,都看的惊心动魄。 可以说,但凡许奉天有半点迟疑,都会立刻被子弹击中。 但,山海组能闯出偌大名堂,其实开玩笑的? 在许奉天不规律的移动下,乌达相命中他真的很难,每颗子弹都只能追着他的影子。 砰! 又是一颗子弹击中酒柜,将里面的一瓶红酒打烂时,乌达停止了设计。 酒香,缓缓飘散,压过了硝烟味。 许奉天也停下脚步,冷笑:“不继续了?” “无用功罢了。” 乌达舔了下嘴唇说:“你很厉害,很难想象,外面还有这么厉害的人。以我的枪法,还跟不上你的速度。” 许奉天舔了下嘴唇:“不用枪,你更跟不上。” 因为乌达的枪追的很紧,所以许奉天才只能快速移动闪躲,没有靠近对方的机会。 可现在既然乌达放下枪了,许奉天也就有自信靠近他,然后宰了他。 “跟不跟得上,不是你说了算的。” 乌达脱掉了管家燕尾服的外套,露出遮不住肌肉的白色衬衣后,又去脱手上的白手套,一边说:“你是个值得尊敬的对手,我也希望能跟你酣畅淋漓的打一场,包扎吧,我等你。” 许奉天眉头一挑,脱掉了运动衫,把内衬衣撕成了布条,捆住了肋下的伤口。 “准备好了吗?” 也就一分多钟,乌达看着包扎完的许奉天问。 后者点了点头。 乌达从腰间拔出刀,咻咻在空中划了两下,笑道:“那就来——” 话音未落,乌达语气猛地一滞,瞳孔缩紧,赶紧架起了双臂挡在脸上。 砰! 下一刻,许奉天的拳头狠狠砸了过来,砸的乌达接连后退数步,直接被茶几绊倒,噗通坐在了地上。 哐啷! 连乌达手里的刀,也落在了地上。 他的体型,可要比许奉天壮实多了,他也自认力量是强项,可还是被这一拳砸的双臂发麻。 乌达眼角不自然的抽搐了下:这个龙国人,力气好大! 许奉天一招奏效,紧追不舍反手又是一脚,狠狠朝乌达脑袋抽来。 这次,乌达不敢硬接了,就地一个翻滚,躲开了这一脚,接着爬起来时,许奉天又攻过来了。 许奉天的攻击,简直如同狂风暴雨。 明明他已经失血过多,脸上开始浮现苍白之色了,可他的嘴角,竟然翘了起来。 乌达身手同样很厉害,俩人几乎在眨眼间,就交手了十几下。 越大,乌达越心惊。 他发现了,许奉天简直就是战斗狂,身手重伤的情况下,反而越打越精神了。 而且许奉天的技巧明显比他更高一筹,抓住他中门大开的破绽,一记直拳狠狠砸在了他胸口。 砰! 拳头到肉的闷响,打的乌达整个人的脸色都白了,动作也猛地一僵。 也就是他体质好,如果换成普通人挨这一拳,非得短暂性休克不可。 乌达难受,许奉天也不好受。 早在交手的瞬间,许奉天就意识到乌达的武力值,绝对不低。 就算比不过他和沈欢这种高手,但也绝不会逊色多少。 国外的佣兵界、刺客界,是有几个厉害人物,许奉天作为山海组的情报人员,也知道境外有些高手。 但绝不包北州巨蝰组织的乌达。 乌达,究竟是什么人? 怎么也这么厉害? 许奉天是个战斗狂,可他不是没脑子的,知道失血过多的他,不能长时间跟对方战斗,所以逮着机会,他就用尽全力给了乌达一拳。 而且这一拳,而且正中胸口膻中穴。 膻中穴在中医理论中,是死穴,如果遭到重击,很容易就会造成休克。 乌达也是,脸色白的好像冻了好几天似的,踉跄后退了数步才勉强站稳。 但很快,他的脸色就又有了血色,然后朝许奉天招了招手:“再来。” 许奉天眉头皱起,深吸口气喃喃自语:“这下麻烦了。” 果然,接下来的战斗中许奉天越打越无力。 不是他不够厉害,实在是每次对撞,他肋下的伤口都会渗出鲜血。 脾脏受伤,让他每一次挥拳都痛得要命。 失血过多,更是让他眼前开始模糊。 终于—— 乌达狠狠一脚飞起,正中许奉天胸口,后者猛地张开嘴,哇的吐出一口鲜血后,就好像掉线的风筝,重重朝后面摔去,在安谷吃惊的目光中,砸在了窗户上。 咔嚓。 窗户的玻璃碎裂,许奉天整个人也朝江面摔去。 不过最后一刻,他的手还是扒拉住了窗沿。 而这个位置,正在通风口下。 也就是在安谷的眼皮底下! “靠,老子要不要救你?” 第222章:恐怖幕下的闹剧 暴雨,席卷着象国洋的某座孤岛。 这是座荒岛,面积虽然不小,但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寸草不生的戈壁滩,所以几乎没有人烟的痕迹。 至于在温暖湿润的大洋上,为什么还会有戈壁滩,则是因为二战时期曾携带有大威力生化武器的某德船只,流落到了这里。 船只上的生化武器泄露,导致了大面积的动植物死亡。 幸存动物们,也都迁移到了岛屿没有被污染的中心位置。 中心位置的景色倒是相当不错,孕育了茂密的热带雨林。 就在其中,有一栋极其现代化的建筑。 这是栋三层的大楼,此时一楼的大厅里,很多人正焦急的等待着。 为首的男人头顶羽蛇神的围巾,死死盯着屏幕上的卫星信号波动图。 还有三分钟,远在长江的他的两队手下,就该碰面了,到时候,他最信任的神使拉丝忒大人,会带回羽蛇神的祭品:陈千娇。 时间,滴答滴答的在流逝。 男人的心,也在紧紧绷着。 终于,在最后一分钟时,耳麦那边传来了拉丝忒的声音:“已经和诺雅的人交头,抓到祭品后,随时可以用最快速度逃离。” 男人大为惊喜,恭敬的跪在地上:“我就知道神使大人可以做到的,根据我们的情报,龙国当局还没有反应过来,您只需要用最快的速度逃离,我们就成功了!” 耳麦那边刺刺拉拉响了几声后,就听拉丝忒又问:“再确认一边,二楼只有祭品和山海组的人,对吧?我可不想到时候抓错了人。” 男人自信一笑:“神使大人请放心,我们的人早就买通了船上的大副,整个二层在我们行动之前,都是禁止外人入内。祭品是个很漂亮的龙国女人,虽然她的美貌不及神使大人您,却也相差无几。相信您一眼就能认出的。” “嗯,知道了。再聊。” 拉丝忒说完,关掉了耳麦。 戴羽蛇神的男人先是单手斜放在身前,恭敬的祈祷了一会儿,随后才缓缓地说:“相传,只有拥有天煞孤星命格的祭品,才能唤醒羽蛇神大人!” 说着,男人站起,看向后面齐齐看着他的手下。 这些人,额头上都戴着一样的头巾,古老又诡异。 他们看男人的眼神中,也都充满了一样的崇拜。 “曾经,我们一度失去了祭品,不过现在,我们又重新拿了回来。并且一定能赶在今年的祭祀开始时,把她送回!到时候,我们的王,将回归!” 男人说完这句话,后面的手下都激动的开始齐声呼喊那句话:“为了库库尔坎!” 为了库库尔坎! 危险组织的口号,像是穿透了时空,将恐怖的气氛传染到了港口。 北风正呼呼的刮着,入冬的刺骨已经袭击了每个人,但还是有很多人正在港口大厅中等着船只回来。 其中就包括港口的工作人员,以及在广场上,坐在车里等领导、爱人宾客亲友。 大家都在问是,船为啥开了? 明明说好,只是停留在港口开一场小小的酒会啊。 难道是大风刮来,把船吹跑了? 港口的工作人员为了不引起恐慌,借口说一小时后,船只就会回港,只是暂时的游轮活动而已。 大家也都信了。 而且开始时,大家也都能沉得住气等着。 但半个小时过去了,还是没有任何动静:按理说如果是船的航行活动,这时候就该往回走了,毕竟游轮平常开的速度并不快。 但为啥此时还没见到影子? 更别说,有给爱人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打不通的。 大家,都开始担心。 这时,终于有人也沉不住气了,赶紧跑去找港口服务大厅的经理了。 经理也想不到借口圆谎了,措口不及下,说出了事情:“这位小姐,很抱歉,我们已经失去了游轮的消息…” “什么?失去消息?!” 询问经理的小姑娘脸吓惨了:“失去消息?你、你说什么?我男朋友还在上面呢!” 意识到会引起慌乱的经理,不敢再乱说什么,可是此惶恐的情绪已经传开了。 有人接二连三来敲服务窗口,无数人在质问着:“喂,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得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看着迅速围上来的人,经理连连后退,喃喃的说:“我也是刚知道的,游轮三分钟前,就已经失去联系了。” “什么?那岂不是说,刚起锚就失联了?” 一个满脸都是疲怠的中年人,脸色瞬间一白,重重靠在了墙上:“失联了?孩子他妈还在船上呢,究竟发生了什么?” “危险组织劫持?!” 凉城省里办公室里,首席座位上的老上级说完这句话,重重拍了下桌子:“胡闹!过去三十年,天南省从没发生过如此恶劣的事件,谁能告诉我,到底是则么回事?!那艘上游来的游轮入港时,就没有检查吗?!” 凌庆江,举起了手。 凌庆江是凉城县城警所的头号人物,职位还在姜环宇之上。 老上级怒气冲冲的朝他一指:“你说!” “游轮是长江下游几个省的商协,合作举办的大型酒会。入港时,我们也进行了检查。检查不力的罪责,我愿意一力承担,而在案件发生后,我立马调动了所有战警力量赶往,可——” 凌庆江说到这,语气顿了下,拳头也狠狠钻了起来:“可我们今晚所有的武装,都在北郊山区,来不及。” 其实他说愿意一力承担时,会议室的其他人脸色就变了下。 这句话,基本意味着凌庆江的职业生涯结束了。 现场有责任的人很多,只怪到凌庆江这一个小县城头上,不合理。 他此时一力揽下责任,赢得了不少人的好感。 连老上级看他的脸色,都缓和了不少:“武装力量都被调走了?怎么回事,我怎么不知道这件事?” 凌庆江深吸口气,把董仁徒代表山海组驻扎在凉城的事情说了一遍。 其实不止是凉城,天南省其他县城的战警兵力,也都被董仁徒调走了。导致最近各县城警所人手不够,治安情况都有些所下滑。 这件事,大家早有不满。 只是山海组代表的可是国家安全,他们也没资格抱怨。 眼下凌庆江一说出口,其他县城的治安队领导,也都纷纷说起了这件事。 老上级深深看了这些人一眼,皱眉咳嗽了一声。 会议室立马安静下来后,老上级才皱眉说:“我知道你们有所不满,也知道无法及时回防,和山海组有关。但在追究责任之前,我们首先解救船只!上面可是有三百多条人命呢!而劫匪,可是杀人不眨眼的危险组织!” 老上级越说,火气越大。 无人再敢说话。 老上级冷哼一声时,坐在凌庆江旁边的姜环宇举手开口了:“报告。” 第223章:你们都该死 “小姜,你说。” 姜环宇举手发言后,老上级原本皱起的寿眉,终于微微松开了。 “是,在事件发生后,我就第一时间联系了下游省,要求他们增派警力支援,也给战部打去了电话,希望他们能伸出援手了。” 姜环宇闷声说:“相信战警力量立马会赶到江面,拦截船只,保护人民安全!” 就好像是应和姜环宇的话一样,门外秘书推门走了进来:“老上级,有您的电话,是港口那边的。” “快给我!” 老上级忙站起来。 他已经年迈,时间早就到了他平日如水的时刻,但在听说游轮被劫后,他第一时间就赶到了会议室,通知所有人开会。 他在位这些年,或许没做出什么丰功伟绩。 但他挂念百姓安危的心,绝不是假的。 接起电话后,老上级也是就地一个敬礼,脸色就变了。 等扣掉电话后,他才重重的说:“港口三百宾客的家属,已经乱了。社会舆论一旦发酵,立马会造成百姓对我们的不信任,你们说,现在该怎么办?” “怎么办?”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凌庆江试着说:“老上级,我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事情的真相宾客家属。如今港口那边已经传来消息了,说不少家属已经情绪失控,我们必须尽快控制恐慌蔓延。” 姜环宇立马反对道:“不行,一旦公布事情和危险组织有关,很可能会让民众联系其之前几宗案件,凉城一直都人心惶惶,这样下去,会引起社会动荡的。” 也有人说:“但要是藏着,这种事也藏不住啊!” 就在大家争执不下时,有人敲响了房门。 “请进!” 门开了,一个头发花白的男人走了进来。 他背后,还跟着个年轻男人,穿着作战服,看起来英俊潇洒的。 看到这个老人后,众人都站了起来。 就连老上级,也表情严肃的让出了首席的座位,一个敬礼:“王老,您来了,快请坐。” 王老点点头,也不客气,坐在老上级的椅子上后说:“各位,现在马上向外界公布真相,把境外分子的事情,全部说清楚。” 说着,王老抬手指着坐在他身边的男人,介绍说:“这是燕都城的直接命令,下面将由山海组接手这次案件的全部!” 又是山海组! 听到这两个字,所有人都齐刷刷看了过去。 他们都知道,山海组代表了龙国最巅峰的战部实力,有他们出手,事情就代表告一段落了。 可他们也埋怨,要不是山海组的错误判断,也不会出现现在的情况。 而此时,判断失误的罪魁祸首董屠夫,正乘坐武装直升机快速赶往江面。 他的耳朵里,还插着耳机。 耳机中,还接通着王晓的战部通讯频道。 他能清晰的听到那边响起的枪声,宾客们的尖叫声,甚至还要爆炸声! 这证明游轮上,已经起了武力冲突! “快一点、再快一点!” 董屠夫冲开飞机的士兵大喊着,终于远远看到江面的游轮时,甚至来不及等直升机减速,他就一跃而下。 他整个人立马被大地拉扯着,流星般下坠。 他穿着一身黑衣,所以在黑夜中看不清样子。 但随着越来越接近船只顶端,董屠夫展开了降落伞。甲板上终于有巨蝰组织成员看见他了,齐声高喊:“开枪!” 也就在枪声响起之前,董屠夫解开了降落伞的肩带,整个人加速掉在甲板上,几个翻滚躲开子弹时,一个箭步冲到了一个危险分子面前,抬手拔枪,对准了那人的眼珠子。 在那人瞳孔的剧烈缩小下,董屠夫扣下了扳机:砰! 对方的脑袋直接炸开了。 董屠夫脸上全是鲜血,嘴上狰狞着可怕的笑容,环视四周:“你们,都该死!” 枪声停了。 可抱着脑袋,藏在二零六包厢卫生间里的叶朝歌,仍旧不敢露头。 她浑身都在颤抖,抱着脑袋,遮挡着自己煞白的脸蛋。 叶朝歌真不懂,为什么她这几个月会这样倒霉。 之前,就总是在商场上被刁难。 最近一周,更是连续两次有性命之危。 外面,再次响起了嘈杂的脚步声,有人从一旁的楼梯口轰隆隆的上来了。 叶朝歌可不知道对方是为了陈千娇而来,刚经历过一次刺客劫持的她,还以为危险分子是冲着她来的。 倒不是她自以为是,而是接二连三的袭击让她有了思维惯性。 就在她抱脑袋抱得更紧了时,就听有人在楼梯口的方向喊了一声:“乌达先生,情况怎么样?” 估计是看到满地的自己人尸体,和一走廊的鲜血了,这人声音还在颤抖。 立马,另一个方向就响起了一个浑厚的男人声音回应道:“除了我,包括诺拉在内都死了,不过对方也死了。你们可以开始搜查了。” “是!” 楼梯口的人明显松了口气,应和一声后,就指挥着下属开始挨个房间搜查。 叶朝歌在上楼的时候,就注意到二楼楼梯口有非紧急情况禁止入内的牌示。 当时叶朝歌红酒被泼了一身,也不知道算不算非紧急情况,开了靠近楼梯口的几间房门发现打不开后,这才进来了二零六。 她能听到外面搜查的危险分子,正在挨个踹开房门。 搜到她,就是迟早的事! 终于,脚步声出现在了二零六包厢往外,接着有人一脚踹开了房门:砰! 叶朝歌的心儿也砰的一跳。 杂乱的脚步声清晰的响起,有人走了进来,透过卫生间的雾面玻璃,能看到这些人手里都拿着东西:那绝对是枪! 这伙人检查的很自信,在搜查过衣橱和卧室后,就朝卫生间走来。 叶朝歌的嘴唇,已经咬出了血。 她的眼泪,正不要命的往下落。 心里不停祈祷着:如果世界上真的有神灵,求您一定救救我! 砰! 就好像神灵听到了叶朝歌的呼喊,忽然一声巨响从走廊另一头传来,于此同时的还有乌达的从惨叫声:“啊!” “不好,乌达先生出事了,快过去!” 立马要闯进为卫生间的那群危险分子,用鹰语飞快的说了句后,急速撤出了房间。 叶朝歌快要跳出喉咙的心儿,也轰然坠地。 她无力的坐在地上,擦了把冷汗。 第224章:人质的威胁 乌达两只眼睛被刺瞎的前一刻,还以为他已经胜利了。 毕竟许奉天因为失血过多体力不支,已经被他一脚踹出了窗户外,只能用手艰难的扒着窗口不掉下去。 虽然赢得很惨烈,乌达也自认如果不是许奉天早就受伤,他也不是对手。但,赢了就是赢了。 乌达只需要走过去,轻轻给他一刀,战斗就彻底结束。 他的人,只需要挨个房间搜出祭品带走,任务就完成了。 擦了流到眼前的热汗,乌达弯腰从死掉的诺拉腰间拔出匕首,冲到窗前就要朝下面挥出时,他突然察觉到了一股彻骨的寒意。 乌达曾是战场上最活跃的士兵,他对死亡有敏锐的直觉。 所以在察觉到有杀意后,他就快速抬起了头:“谁?!”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双眼睛。 和一张狞笑的脸:“煞笔,去死吧!” 一声低喝从通风管道中传出,脆弱的天花板被直接砸烂,一个人瞬间落下的时,还有不少水泥灰尘。 睁着大眼看天花板的乌达,下意识就抬手遮住了眼睛时,落在地上的安谷反手扣住他拿匕首的手腕,对着他的眼睛,狠狠一刺:噗嗤! 这一刀,绝对出乎了乌达的意料。 安谷本想直接通过眼珠子,扎进乌达脑子的。 可乌达还是反应了过来,在千钧一发之际一歪头。 刀,从左眼直划向右眼,连鼻梁骨都刺破了,乌达的两只眼睛,也瞬间迸出鲜血。 “啊!!” 巨大的痛苦还有席卷而来的黑暗,让乌达发出了一声撕心惨叫。 安谷一击没有干掉他,手一点都不带软的,就地一个翻滚,摘下诺拉腰间的手枪后,对准乌达脑袋扣下了扳机。 不管乌达有多厉害,在瞎了的情况下都不可能躲开子弹。 “再见,倒霉蛋。” 安谷冷笑一声,扣下了扳机。 砰! 安装着消音器的手枪声音发射子弹时声音不高,但威力却没有丝毫减弱。 噗! 子弹入肉的闷响是乌达听到的最后声音,随即他摔倒在地,再也不动。 死了。 和许奉天大战一场的乌达,死的那叫一个轻于鸿毛——谁让他在和许奉天的战斗中,一直没有注意到暗中还有一个人在潜伏呢? “乌达先生出事了,快去!” 外面走廊响起了嘈杂的脚步声,安谷来不及高兴,赶紧冲到窗边把几乎要撑不住的许奉天一把拉了上来,臭屁的说:“小子,你欠哥们一条命。” 安谷可不是啥好人,是看到敌人都被许奉天杀干净,只剩乌达一个人才出手偷袭的。 他可不想和危险分子发生正面冲突:哥们现在是大老板,又不是刺客了,干嘛要树大敌? 所以背起许奉天,安谷就跳上窗台,想跳窗户转移阵地。 只是他刚跃上窗台,手腕反手就被许奉天扣住了。 “靠,白眼狼?” 安谷大惊的骂了句,就听许奉天粗喘着气快速说:“别管我,把卧室里的女人带走。不能让北州巨蝰组织带走她!” “你要求还挺高,人家都冲到门口,来不及了!” 安谷焦急说着,干脆不想管这个不要命的家伙,自己想跳窗逃走时,忽听许奉天又说:“你是沈欢的朋友吧?里面的,是他的女人!” 霍的,安谷脚步猛顿,转头盯着他:“没撒谎?” 许奉天没说话,而是去摸诺拉身上的冲锋枪了。 他打算跟外面的危险分子,继续死拼。 “疯子!” 都因为失血嘴唇惨白了,还想着跟人家干架的人,不是疯子是什么? 救一个疯子和救一个美女选哪个? 安谷根本不需要多思考,一脚踹开卧室门,从床底下拽出了瑟瑟发抖的陈千娇,快速说:“我是沈欢的兄弟,不想死,就跟我走!” 说完,根本不给陈千娇说话的机会,他就狠狠撞开卧室的玻璃窗,一跃而出时,后面房间里响起了冲锋枪扫射的声音:哒哒、哒哒哒!! “二楼,也有战斗。” 甲板上,躲过一连串点射子弹的董屠夫,滚到了一个集装箱后面,又猛地抬手,扣下扳机:啪! 子弹瞬间发射,打死了站在集装箱上面,正要瞄准他的危险分子。 “麻的,他们早就在康庄码头安排了人手!” 看着游轮快速靠岸,前面攀爬口中,又有几十个全副武装的危险分子爬上来,董屠夫就知道人家早就在附近的康庄码头有所准备了。 最快爬上来的那个头上也戴羽蛇头巾,是个精装的汉子。 此时,几辆武装直升机已经开到了船只正上方,机携扩音器中,传来冷峻的命令:“马上放下武器,乖乖束手就擒!” 命令传出的同时,两架武装直升机已经开启舱门,其中的机枪手控制着机枪对准甲板。 还有三架直升机,正轰鸣的朝康庄码头飞去。 空对地,拥有绝对优势。 可以说只用两架直升机,就足够屠杀船上的所有危险分子。 可甲板上那些暴露在枪口下的危险分子,根本没一个怕的。 他们都戏谑的看着天空。 董屠夫也快速调整耳麦到专用频道,低声说:“不要轻易开枪,他们手里有人质。” 果然,董屠夫话音刚落,大厅里就出现了一个袅娜的黑裙身影。 她缓缓走到甲板上后,把一个东西丢给了接头的精壮汉子。 精壮汉子笑嘻嘻的接过后,举起了那东西:一个遥控器。 再接着,汉子说话了:“你们敢开一枪,我就引爆炸弹,整个船上三百四十余名宾客,立马会被全部炸死。” 董屠夫,狠狠一咬牙。 有人质在手,直升机也不敢开枪了,只能继续谈判。无非是相互警告和试探,但一时半会是不会有成效了。 北风,带来了寒气。 江面,开始起雾。 大厅里所有宾客的心,都堵在嗓子眼,怎么也落不下。 田小雅抱着脑袋面朝墙角,整个人都在发抖,更担心:叶总,怎么还没下来? 楼上都已经响起过两次激烈枪战,难道她已经被危险分子枪杀了? 越想,田小雅越害怕,其他宾客都和她心情差不多,只有一个人,还靠在墙上慢悠悠的抽烟,巨蝰组织那些舞女也没人敢管他。 毕竟神使大人拉丝忒嘱咐了,谁也不准轻易和沈欢交手。 啾啾。 突兀的,沉闷的大厅里响起一声家雀的叫声时,沈欢眉头一挑,看向了声音传来的方向——卫生间。 第225章:巨蝰组织的目标女人 大厅里的气氛相当沉闷。 不只是宾客,危险组织的那些舞女和打手,脸色也都不好看。 谁让楼上接连响起了两拨枪战,而且诺拉小姐现在还没消息传来呢? 听说楼上保护祭品的是个高手,诺拉小姐他们不会…… 全军覆没了吧? 何况,外面还响起了武装直升机的声音,证明龙国的战备力量已经用超出他们想象的速度赶到了。 而且从窗口中可以看到,四周江面上已经有龙国方面的游艇快速包围了过来。 巨蝰组织此时已经再也没有退路了。 宾客们心情同样沉重。 别看有人救援,但因为炸弹的威胁,他们还是谁都没有抬头的勇气。 炸弹。 这个时候,突然传出一声麻雀叫声,绝对是很突兀的。 虽然很轻微,但靠的最近舞女还是听到了什么四下看来,看到沈欢时,咬牙壮胆喝问:“喂,刚刚你是不是做了什么?!” 沈欢根本没理她,只是还给了她一个白眼。 这个舞女很生气,立马一梗脖子,调转枪口对准了沈欢。 她看起来也很年轻,此时也紧张到了极点,端枪的胳膊都在发颤,看来外面武装力量的威胁还是有作用的。 生怕她一个不小心走火,激化了和龙首的矛盾,另一个舞女劝道:“莉兹,冷静点。别忘了拉丝忒大人的嘱咐。” “哼!” 名叫莉兹的舞女冷哼一声,放下枪口时宣泄似的踹了旁边的宾客一脚。 很不幸的,这位宾客就是菲尔斯。 他被踹了个狗啃屎,整个人噗通往前一趴,疼得痛呼一声:“啊!” 呵,装的倒挺像那么回事。 沈欢心中冷笑一声。 别人没注意,他可看的一清二楚,在所有人都紧张兮兮的时候,只有菲尔斯最放松,还时不时四顾,好像在看些什么。 听到甲板上危险组织的支援时,他明显神情放松了些。 仅仅凭借一个表情,或许断定不了什么。 但和沈欢在燕都遇到他时,听他喊库库尔坎的情况相结合,不难判断:菲尔斯,真的不对劲。 莉兹还在和同伴纠结,用鹰语快速说:“你没听到刚刚好像有鸟叫吗?” “你太紧张了莉兹,肯定是出现幻觉了。” 另一个舞女劝说时,沈欢吐出口烟雾:“她没听错,是有鸟叫,哥们的鸟儿要去放水了,你要来参观吗?” 说完,沈欢就慢悠悠的朝一侧厕所走去。 “混蛋,太嚣张了!” 莉兹恶狠狠的骂了句时,面对墙角的田小雅却猛地一愣。因为“龙首”说话的声音,她感觉很熟悉,好像……沈欢。 可她从没听沈欢说过鹰语,所以也不敢确定,下意识转头想看呢,就见莉兹手里紧紧攥着一个白色遥控器,说:“特么的,真想把这群龙国人炸死了拉倒!” 吓得田小雅一个哆嗦,赶紧回过了头。 其他宾客也都一样,吓得面如土色,大气都不敢喘了。 莉兹没有幻觉。 船上,哪来的鸟叫? 别人不知道,沈欢却一下就听出:是安谷发出的叫声。 当年还做刺客时,他们经常会通过这种叫声传递某些信息。 当然了,太复杂的传递不了,但刚刚的“啾啾”两声,就是安谷在告诉沈欢:速来。 声音,是从卫生间发出来的。 所以沈欢才借着尿意,慢悠悠走向卫生间。来到门口时,他停住了脚步,前面楼梯上传来了匆忙的脚步声。 因为有风,雾气并不大,沈欢能看到楼梯口冲下个人来,有快步走到甲板上,恭敬的给黑裙的拉丝忒鞠了一躬后,开始禀告着什么。 拉丝忒立马转头看向了大厅,似乎在确定沈欢的位置。 见沈欢正一边解腰带一边进厕所,立马皱起了眉,转身走了进来。 沈欢还呵呵笑着跟她打了声招呼:“美女,一块上厕所啊。” “哼,以后会有机会的。” 拉丝忒冷笑一声,走进了楼梯。 沈欢翻了个白眼,推门进了洗手间。刚推开门,就被一把手枪顶住了太阳穴,一旁有声音传来:“谁?” 洗手间里乌漆嘛黑,沈欢随手拍开了灯:“装屁呢,我。” “擦,我这叫小心。” 安谷收起了枪,擦了把汗。 沈欢关门进去,就见安谷靠在墙上,脸上还沾着干巴巴的血迹。 卫生间的窗户开着,外面的风吹进来,很清爽。 看到沈欢身上全是灰尘的样子,安谷嗤笑一声:“看来我没猜错,那帮孙子的手雷,就是为了你引爆的,你又死里逃生了一次。” “算不上死里逃生。” 沈欢抬手拍了拍身上的灰,说:“那个诺拉判断不准确,我也早早猜到了她的心思,翻窗户躲炸弹了。别说我了,看你这模样,也杀人了?” “宰了一个,那人可是个高手,估摸着不比巅峰期的哥们差。” 安谷开始吹牛皮:“不过还是在哥们的刺客锏下死囚了,先别管那个,哥们给你看个好的。” 说着,安谷拉开一件卫生间的木门,絮絮叨叨的说:“这是你的女人吧?哥们可帮你救下了,回头别忘了请哥们吃——” 话还没说完,他的衣领就被沈欢一把抓住了:“你是怎么找到她的?!” 坐在卫生间马桶上的,正是陈千娇! 她低着头,看样子是被安谷打昏了。 安谷被沈欢的模样吓了一跳,赶紧把上面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当然,他偷袭杀敌的事稍稍美化了下,改成了他见许奉天不敌,挺身而出神兵天降,把乌达杀崩了个屁的。 末了,安谷才说:“那个叫许奉天的,认出我和你是朋友了,所以才叫我带上她逃走。我怕她尖叫打草惊蛇,就先给她弄晕了,怎么,她不是你的女人?” “不是。” 看着昏迷的陈千娇,这才几天不见,她就瘦了太多。 又联想到那个豪言要征服他的陈千娇后,沈欢拧紧眉头。 安谷可气坏了,骂道:“麻的,被那小子骗了,早知道我管她干嘛?” “唉。” 叹了口气,沈欢说:“你救她也没错,因为她就是北州巨蝰组织这次行动的目的。” “啥?!” 安谷瞪大了眼:“这娘们不会是m国大boss的私生女吧?值得这么多人兴师动众的搞这么一出?” 话音未落,楼上突然响起了一声尖锐的叫声:“啊!我不是你们要找的人,你、你们松开我!” 叫声落下,沈欢和安谷脸色都瞬间变化:“叶朝歌!!” 第226章:她就是祭品 枪声,一次又一次的响起。 叶朝歌躲在二零六的卫生间里,都能听到有人惨叫的声音,还有越来越浓郁的鲜血味道。 最后,终于枪声停止,走廊里恢复了安静。 可叶朝歌脸色却越发苍白,在没有安全之前,她动都不敢动一下,短短十分钟时间,她却感觉像是过了半个世纪那么长。 终于,外面响起了武装直升机的喇叭声时,她满心的压抑的黑暗中,才终于有了一丝希望。 龙国来人了,他们来救我了! 激动的叶朝歌从地上爬起来,很小心的侧脸贴在雾面玻璃上听了很久,确认外面半点活人动静都没有后,才踮着脚尖轻轻推开卫生间门走了出来。 二零六的客房门没关,走廊外铺了一层的鲜血。 好几个头戴羽蛇神围巾的男人,瞪大了眼倒在地上。 都死了。 叶朝歌心里发毛,也不敢朝走廊探头,而是小心走到了窗前。 北风吹着,江面的雾气正在凝聚,经历过刚刚的枪战好像整条船都很安静。最让叶朝歌激动的是,她看到两侧江面上有游艇已经围了过来。 虽然距离还不算近,但叶朝歌还是隐约看到,上面坐着的都是穿着迷彩制服的战警和战士! 太好了,我终于安全了! 叶朝歌激动的抹了把眼泪,正要拉开窗户对远处江面上的战警招手呢,外面走廊忽然响起了几个脚步声。 以及一个男人报告的声音:“拉丝忒小姐,乌达和诺拉都死了,房间里只有一个奄奄一息的男人。他应该就是山海组的高手,除了舞女,我们船上最后的人手除了我,也都被他用冲锋枪射死了——就连我,也是缩头缩得快,才只肩膀中弹。” 听到这些声音,叶朝歌吓的浑身一颤,赶紧想躲时已经来不及了。 一身黑裙,脚步匆匆的拉丝忒,已经走到了门口,并且眼角余光扫到她后,立马就停住了脚步,然后,冷笑:“整个二层,只有祭品一个女人,对吧?” 拉丝忒背后,一个捂着肩膀的男人恭敬的点头:“是,除了祭品,整个二层在酒会开始后都被我们封锁了。期间监视人员几乎未曾间断,只有劫持开始时,我们看守在二楼的人手,短暂上楼排查危险了。” 那也正是叶朝歌刚拥簇着走进大厅,结果身上泼了红酒上楼来清理的时候。 “那看来她就是我们要找的祭品了。” 拉丝忒走了进来,上下打量着叶朝歌,让后者顿时有种被毒蛇盯上的恐惧感。 深深看了她许久,拉丝忒笑了:“确实漂亮,怪不得秦轩对她念念不忘。” 叶朝歌大惊:“秦轩,他、他不是被抓了吗?他为什么还不肯放过我!” “你知道的很清楚嘛,看来确实没抓错人,带走。” 拉丝忒说完,她身后的男人立马答应一声,快步冲了过来。 丝毫不顾叶朝歌的挣扎,把她手脚捆了个结结实实,拖出了走廊。 看到走廊中更多的尸体和鲜血,甚至还有被打烂脑袋流出的白花花脑浆后,叶朝歌再也忍不住,张嘴就吐了出来。 拉丝忒才不管她,哒哒朝尸体越来越密集的方向走去,最后停在了一间房间门口。 叶朝歌也被危险分子拽着,跟在后面。踉跄走了一路,她几乎就吐了一路,满地的尸体形成的地狱般景象,恐怕会成为她今后几年的噩梦。 走进房间,看到死在地上的乌达和诺拉后,拉丝忒的脸色前所未有的阴沉了下来。 房间靠近窗户下墙壁上,还拖着一道长长的血痕。 拉丝忒快步走去,探出窗户朝下看去,就见下面黑漆漆的江面上,弥漫着一片常人很难看清的血色。 看来,是那个山海组的高手杀了诺拉和乌达,并且拖着残躯跳窗逃走了。 山海组的高手能干掉诺拉,拉丝忒并不意外。 可他竟然能干掉乌达? 要知道,乌达可是和她一块“复活”的神使战士,武力高强,区区龙国人,谁会是他的对手? 刚升起这个念头,远远江面上就听有战警在快艇上说:“慢点,前面江面上好像有人,浑身是血——快救起来看看死了没!” 这时,拖着叶朝歌危险分子也开口道:“神使大人,诺雅小姐已经在催促我们了。” “我们走。” 拉丝忒不再停留,转身快步离开:“先把祭品送上岸,再说。” 危险分子也把叶朝歌抗在没受伤的肩膀上,紧紧跟在后面。 落入这群残忍的危险分子手里,下场会怎样?叶朝歌想都不敢想,拼命挣扎着,情急之下,更是一口咬在了危险分子的耳朵上。 “擦!” 危险分子吃痛,喝骂一声抬手就给了她一耳光:“贱人,养你这么多年,就是要你乖乖当祭品,再犯贱,我割了你的舌头!” “啊!!” 叶朝歌吃痛惨叫的同时,也意识到了什么:“我不是你们要找的人!你、你们松开我!” 她可从没听说过祭品的事,更没被谁养——从来都是她在公司累死累活,养活一家人好不好? 只是危险分子可不给她辩解的机会,撕了一截布条,塞满叶朝歌的嘴巴,让她再也发不出声音后,就冲到了甲板上。 甲板上的精壮汉子等的就是女人,招呼人接过叶朝歌,把她装进了一个黑色编织袋里。 随后,游轮开始加速,直朝岸边前进。 用不了几分钟,船就会靠岸,黑色编织袋里的人就会被带走。这群危险分子的目的,就要达到了。 直升机轰鸣。 龙国战部把他们的行为看了个清清楚楚。 可却没法阻止。 他们毕竟不能为了一个人质,放弃几百条性命。 远远的藏在集装箱后的董屠夫,虽然看不清被装进黑袋子女人的脸,可却已经猜到她是谁了:陈千娇。 巨蝰组织从一开始入驻凉城,就是冲着陈千娇来的。 现在他们得手了。 “难道连老许也遭到毒手了?” 董屠夫眉头狠狠一抽,许奉天虽然脾气暴躁了点,但一身本事可不是假的。 即使在强大的火力压制下,许奉天没法干掉船上的危险分子,可这群乌合之众也没有拿下许奉天的本事才对。 “里面有高手!” 董屠夫深吸口气,把目光锁定在了黑裙女身上,眸中爆出精光:“擒贼先擒王,只能上了。” 第227章:引爆倒计时 “啊!” 田小雅被一脚踹爬在地上时,还很固执的爬起来,看向甲板方向。 刚刚她绝对没听错,那个黑裙女手下抗揍的,就是叶总! 和叶总相处多年,田小雅怎么会听错叶总的声音呢?同时,这也印证了田小雅心里的想法:那群人,果然是冲着叶总来的! “碧池,别乱动,不然打死你!” 脾气暴躁的舞女,用枪托狠狠砸了下田小雅的脑袋。 田小雅被砸的噗通一声趴在地上,眼眶通红,她现在担心死了叶总的安危,可看着黑洞洞的枪口,她知道自己也啥也做不了,只能咬着嘴唇再也不敢动。 “抱头蹲下,赶快!” 舞女又是狠狠骂了一句。 其实见田小雅服软,她也松了口气。现在和刚开始劫持时情况不同,龙国的武装力量就在游轮周围,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敢开出第一枪。 就好像武装力量在等待时机一样,舞女们也在等。 等神使大人把极品成功运走后,她们才是最后离开的,俗称垫底的。 而垫底的往往死亡率最高,她们能不紧张吗? 厕所里的沈欢,也紧张的很。 安谷也有些傻眼,一指啥事不知的陈千娇:“坏了,我把她带走,结果他们把叶朝歌当成祭品了。” “不能让他们带走叶朝歌。” 眼看外面甲板上叶朝歌已经被装进了黑色麻袋里,沈欢有些着急:“得去救她!” 眼见他要冲出去,安谷赶紧拉住他:“你疯了吧?你知不知道这艘船现在就是个火药桶,我可听他们说了,船上炸药的剂量,足够让咱们投八回胎!” “那你说怎么办?” 沈欢有些烦。 安谷给他出主意:“你不是说陈千娇不是你的女人吗?你拿她,换叶朝歌不就得了?” 拉丝忒等人手里肯定有祭品的资料,之所以带走叶朝歌,十有八九是因为船上这些人不知道陈千家的具体长啥样。 只要沈欢提出,拉丝忒一核实,都不用沈欢去换,她们也会丢下叶朝歌不管了。 想让叶朝歌安全回来,这确实是最安全的做法。 沈欢眼皮子剧烈跳动着,看着陈千娇说:“她被带走,也必死无疑。” “擦了,不是一家人你管那么宽呢,先救下自家娘们啊!” 说着,安谷就去背陈千娇:“我估摸着他们一把陈千娇接走上岸,警方立马就会展开追击,到时候地对空的机枪扫下来,一个不小心咱俩都得嗝屁,所以赶紧的,换回你家媳妇儿就开溜……” 话说一半,他忽然注意到沈欢表情不对了,问:“哥们,你咋了?” “一条命,也是命。” 沈欢忽然说:“还有,这一船人怎么办?” 安谷猛地愣住了,失神的说:“靠,大哥,不是吧?在国外的时候可没见你关心过别人家的娘们。这一船人也跟你没关系吧?再说了,巨蝰组织又不傻,咋可能真的引爆炸弹,这不是往死里招惹龙国当局吗?” 沈欢摇摇头弹了下烟灰,严肃的说:“他们都是一群亡命之徒,你自己也说了,一旦开始撤退,战部不会轻易放他们离开的。这时候他们引爆炸弹,就可以利用战部救人的功夫,逃走了。” “救个屁啊,炸弹一引爆,整条船的人都上天了!” 这些宾客都是肉做的,没谁能在大剂量爆炸下存活。一旦爆炸,战部根本没有救的必要,只会气急败坏把巨蝰组织全歼。 沈欢此时已经冷静了下来,点上一根烟幽幽的说:“所以,我判定这艘船上肯定不止一处有炸药。看到那个舞了吗?” 顺着沈欢手指的方向,安谷从门缝里看去,就见最靠近大厅中央的舞女莉兹手中,就攥着一个白色遥控器。 “如果我没猜错,那也是个炸弹遥控器,不过不是引爆大剂量炸药的,而是类似于引爆油箱,引发火灾。” 沈欢分析的头头是道:“等她们撤退时,引爆小型炸药,不会直接引起大爆炸杀死宾客,而是会引发火灾,通过连锁反应引发大爆炸。那样,就给了战部时间投入大兵力救人,她们才能趁机从容逃离。” “你确定?” 安谷眉头挑了下:“如果还有其他引爆器呢?” “不确定。” 沈欢摇摇头:“我们只能赌,赌对方不会引爆大剂量的,彻底惹怒当局。而且除此之外,我们也没别的办法了,必须抢走舞女手里的遥控器,另一个被黑裙小娘们带到了甲板上。那一个,我们也得抢下来,还有——” “叶朝歌。” 安谷接上了沈欢的话,拍了拍他的肩膀:“放心,你放心抢遥控器,你媳妇儿,我来救。” 抢走遥控器时,一定要快,而且必须出人意料。 不然逼的对方狗急跳墙引爆了,后果他们承受不起。 而虽然安谷不愿承认,但沈欢的身手的确在他之上。所以抢走遥控器这种难度系数较高的工作,交给沈欢才更保险。 分配好工作,两人都不在说话,而是缓慢调整着呼吸,注视外面等待时机。 很快,甲板上的精壮汉子冲舞女们招了招手,用很不标准的鹰语说:“都出来吧,靠岸了,三分钟撤离时间!” 船里,也只有这几个舞女了。 其他的人要么在二楼被干掉,要么在甲板上被董屠夫干掉。 别看他们最终劫持到了目标,可也损失惨重。 几个舞女,也快速列队,挨个离开。 只有手握遥控器的莉兹,一直站在大厅中央训斥宾客,让他们不准轻举妄动,不然就引爆炸弹。 而他们只要乖乖的,很快就能安全。 宾客们,也都很听话。 其实他们都隐约猜到,这群危险分子之所以劫船就是为了抓走某人,而某些耳朵好使的,也都听出某人就是叶朝歌了。 他们中不乏有和叶朝歌多年交情的,但在一场灾难中,他们都无暇顾及他人死活,只求能保护好自己。 满意的冷哼一声,等队友们都撤离后,莉兹才后退着朝甲板方向走去。 但她也一直没走到甲板上,而是抬手看着腕表。 三分钟撤离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分钟。 等最后一分钟时,她就会快速离开甲板,同时引爆炸药。 她们之所以让宾客都聚集在一角,就是因为她所遥控的炸药在客厅另一端下面的油箱里,引爆后,船身会立刻燃起大火,最多十分钟,就会引爆客厅里埋伏的大剂量炸药。 龙国当局,只有十分钟时间救人灭火。 而这十分钟,就是他们逃走的时间。 外面直升机轰轰的响着,战部还在用喇叭劝解,不敢随意动手。 一切都在计划中。 莉兹心中冷笑,再有一分钟,就是她引爆的时候。 五十秒。 三十秒。 十秒。 莉兹嘴角翘起阴森的笑,无声的说:“烟花表演,开始了!” 说完,她就要扣下遥控器时,眼前忽的亮起了一道光——幽蓝。 第228章:另一个筹码 “十分钟后,前往边境的高速路上会有三辆越野车接应。” 精壮汉子低声冲拉丝忒说道。 为了防止脑袋上的直升机看透他的嘴型,他还特意抬手捂住了嘴角。 拉丝忒没有理会精壮汉子在说话时,一直没离开她的眼睛,淡淡的说:“库卡,你的人怎么走?” “我们会立马分散,七公里外就有一家大型商场,夜间人流很多。” 名叫库卡的精壮汉子低声说:“送走您后,我们会用最快速度藏匿在人群里。这次行动除了凉城的诺雅她们,几乎无人暴露身份,所以……” 大隐隐于市。 是最好的藏身法。 当然了,警方之后肯定会着手大规模调查,但他们也已经做好了准备。 北州巨蝰组织,一直暗中在大陆行动。 不过龙国和外国情况不同,内陆的治安太严格了,尤其是凉城最近被山海组盯上了,他们没法秘密运送大量人手去往凉城劫走陈千娇。 而他们也知道,一旦陈千娇送回燕都城,他们再想劫回她,难! 所以早在两周前,巨蝰组织就在凉城适当的暴露了行动规矩,还故意卖出破绽,让山海组的人留在凉城,迟迟没有带陈千娇离开。 后来,在通过某些渠道,知道今晚陈千娇会被秘密乘船送回燕都后,巨蝰组织就开始布置今晚的行动了。 一方面,他们散布出假信息:巨蝰组织今晚会在北郊山区有重要情报接头。 另一方面,他们也开始秘密布置人手,前往没有山海组监视的凉城下游康庄县城。 今晚,董屠夫带领大量战警秘密前往北郊后,巨蝰组织的劫船计划,就正式启动了。 “有消息,康庄县城的警方力量,也在赶来了,我们没时间了,得赶紧走。” 见舞女们一个个从大厅里撤离出来,库卡指挥扛着大麻袋的两个手下:“你们跟着神使大人。” “是!” 两人齐声低喝时,拉丝忒也转身朝下船的悬梯走去。 看着她完美的身材,库卡舔了下嘴唇,自言自语的叹息道:“可惜……” 话音未落,他就见原本大厅门口还有个舞女,正脚步很踉跄的倒退着走来。 库卡皱眉:“莉兹,你在干什么?还不赶紧出来,等会祭品运走后,你还得引爆油箱的炸弹——” 话音未落,库卡脸色猛地一变,因为莉兹竟然直丢丢的朝他“飞”了过来。 或者说,被人丢了过来。 他忙躲开莉兹纤细的身躯,惊诧的看去时,才发现莉兹的脖子上有一道细密的刀痕,她早就断了气! 刚刚踉跄后退,压根是有人借她身体掩藏。 果然,心里刚生升起这个念头,库卡就见一道蓝色刀光流星般冲破淡淡的雾气,从刚刚莉兹站立的地方他飞来。 他都来不及惊讶的长大嘴巴,那道刀光就已经到了他面前。 目标,竟然不是他的咽喉也不是他的心脏,而是他的——右手。 对方的目标是引爆器! 瞬间,库卡明白了这一点,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幽蓝的幽灵狠狠刺穿了他的右手,疼得他再也握不住引爆器时,紧随其后的沈欢到了,他的目标,才是库卡的咽喉。 咔嚓! 库卡咽喉破碎,瞳孔猛地缩紧,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的沈欢。 作为组织里的小头目,他身手也不差,曾在法籍雇佣兵团服役数年。 可沈欢杀他,连三秒都用不了,他甚至没有按下引爆器的机会,就咽了气。 噗通! 库卡摔倒在地,手里的引爆器也被沈欢抢走了。 举着短刀,沈欢指向身前不远的拉丝忒:“不知道你们还有没有第三个引爆器?” 莉兹和库卡手里的引爆器,都被他拿下了。 拉丝忒看沈欢的眼神中,头一次有了怒色,妩媚的嘴角,笑的狰狞:“为什么你不能乖乖的呢?看来每个男人,都欠调养!你敢动手,就不怕我炸死那群乘客?” 沈欢吐出口气,缓缓道:“你很生气,不过我劝你就算有引爆器,也不要现在引爆。不然里面的人死了,龙国战部不会放你们走的。” 人质的牵制,是相互的。 “引爆器只有两个,现在都在你手里了。” 拉丝忒毫不避讳的说,冷笑一声缓缓朝沈欢走来:“不过,我们还有一个筹码呢,至于你手里的筹码,再抢回来就是。” 本以为有她亲自出动,这次行动十拿九稳才对。 可诺拉和乌达相继战死,更是有十数名组织人手被干掉,加上引爆器被抢,相当于断了他们安全离开的路。 拉丝忒很生气,她眯起的眼睛中,闪烁的再也不是妩媚的流光,而是杀气。 于此同时,武装直升机里的战部人员,正在为沈欢的突然杀出大惊失色:“这个人是谁?疯了吧,他把人质的安危置于何处?” 立马,就有拿着望远镜的另一个观察员快速说:“不对,看拉丝忒的嘴型,是在说引爆器只有两个,都被那个人抢走了!” 说到这,观察员无比激动,忙从耳麦里问:“董队,我们要不要反击。” 现在危险分子都在甲板上,只要机枪一扫,全都得完蛋。 “不能反击,甲板上还有无辜人士,继续等待时机。” 董屠夫的话,从耳麦中快速传出。 被装在编织袋里的祭品,也是巨蝰组织的人质,是除了引爆器外的,另一个筹码。 观察员又何尝不明白这些,只是相比之前三百多人质,现在的机会已经很好了,再说他们也未必会就误伤。 所以没有多思考,观察员就焦急的说:“可是再等待时机,他们就该逃走——那是谁?!” 话音未落,观察员就见又一道身影,正快速冲向悬梯。 他的目标,正是装有人质的编织袋。 这个人的速度,丝毫不比沈欢慢,动作更是干脆利落,冲到抗编织袋的两个危险分子身前后,直接双手挥出,左右交错的在两人脖子前一闪。 两个危险分子因为扛着编织袋,本来就视野有限。 他们的身手,也远没有乌达那样好,还没反应过来,脖子上就各自插上了一把刀。 两人再也扛不住编织袋了,歪歪扭扭倒向地板时,动手的安谷接过了编织袋,缓缓放在了地上后,转身冲沈欢比了个ok的手势,呵呵笑道:“你媳妇儿,现在安全了。” “是前妻。” 沈欢耸了耸鼻尖反驳一句后,冲拉丝忒一笑:“现在你手里一个筹码都没有了。” 第229章:扬长而去 “全体注意,甲板上只剩敌方人手时,立即开火!” 董屠夫的大喊,从角落集装箱传来。 他是喊给作战人员听的,可也是喊给沈欢两人听的。 引爆器被抢走,意味着巨蝰组织失去了大厅里的三百多人质。 编织袋又被抢走,又意味着组织失去了最后的人质。 现在只要沈欢和安谷从甲板上撤走,武装直升机就可以立即开火,把危险分子都射成筛子! 安谷和沈欢哪能不懂这个,立马拔腿,快步朝大厅走去。 上方的机枪,也迅速调转枪口,对准了甲板和悬梯。 所以的危险分子,都脸色巨变。 “别慌,拦住他们,战部就不敢开枪!” 尽管拉丝忒的脸色已经狰狞可怕,但她还没失去冷静,快速说着时,已经对着他一跃而起。 其他人,也赶忙着手去拦截安谷。 “生气了?” 沈欢一边撤退一边冷笑。 从他所在的位置到大厅内部,只需要三秒钟,他想进去,谁能留? 但还没冷笑完,他就忙停住了身形。 拉丝忒虽然面对着他起跳,但却不是往前跳,而是往后朝安谷跳去。 她选择放弃抢引爆器,而是去抢叶朝歌! 而且她速度极快,落地后又是两个跃起,就要冲到安谷身前。 安谷本就更靠近悬梯,又被其他危险分子纠缠,刚抬脚踹在俩扑过来的舞女身上,把她们踹飞出去,耳边就响起了一阵呼啸的风声——拉丝忒杀到了! 她一脚,就踹向了安谷的咽喉。 那股子气势,以及刮起的呼呼风声,如果被踹到,安谷喉骨都得碎。 “好快!” 安谷脸色猛地一变,此时他旧力刚去新力未生,根本来不及防。 好在沈欢早就发现了这一幕,提前甩出了血影。 短刀被他用成了飞刀。 血影直接成了一道蓝色匹练,刺向拉丝忒心窝。 她踹中安谷,心口也该中刀了。 “啧!” 拉丝忒气愤的啧了一声,不得不收脚,在血影距离她只有数十公分时,猛地往一拧身。 刀锋,刮开了她的领口,飙出了一丝鲜血。 拉丝忒站在地板上时,北风吹来,直接将她领口呼呼吹起。 一旁的安谷都看愣了下,就听沈欢高喊:“愣着干嘛,走啊!” 不用他提醒,安谷已经拔地而起,直朝大厅里冲去。 拉丝忒想要拦,沈欢却已经冲到,狠狠一脚朝她脑袋踹去。 古语云手是两扇门,全靠脚踢人。 一个身手高超的人,腿上功夫一定不差。 沈欢对自己这一脚,就很有自信,别说女人了,就算是安谷、董屠夫,也躲不开,只能结结实实挨这一下。 实际上,几次活动间沈欢已经找回了当年的状态,或许因为两年没有锻炼有所欠缺,但揍一个女人,还是没问题的。 瞬间,他就踹到了拉丝忒面前。 “碍事!” 拉丝忒喝骂一声,拧身躲开时,安谷已经冲到了大厅屋檐下。 沈欢掩护他目的已经达到了,可此刻落地的他,目光中却全是惊骇的不可思议:她,竟然躲开了? “你找死!” 拉丝忒冷喝一声,抬手一拳。 一瞬间,时间好像都停止了。 沈欢懵了。 这一拳太快,快到沈欢没反应过来就被一拳击中,倒飞数步,撞在了几个危险分子身上。 “什么?!” 沈欢来不及震惊,几个危险分子已经抬起了枪口,对他扣下扳机。 他们要射杀沈欢,抢回遥控器。 砰、砰砰! 接连数枪,都没有射中到沈欢。 他已经动起来了,而且速度很快。 而于此同时,速度同样不慢的安谷,已经冲到了大厅里。 只差半步之远,他就能躲进大厅,就能解除叶朝歌的危机时,动作却猛地僵住了。 因为,一只手,抓住了他的衣领。 然后,他就被猛地拽回。 脑袋天旋地转,眼前也再次清醒时,就看到了拉丝忒那张妩媚倾城的脸。 只这一手,安谷就意识到:他不是她的对手! “咳,你好啊。” 安谷干笑一声,拉丝忒却不给他面子,抬起一脚狠狠把他踹飞的同时,抬手抢过来编织袋。 “擦!别想抢走她!” 安谷冷喝,从地上跃起再度冲来。 可拉丝忒却干脆利落的一脚,重重踢在了安谷的手臂上。 咔嚓! 瘆人的骨折声响起,他的左臂,竟然直接被踹断了。 再接着,拉丝忒就一跃而起,好像一只燕子,轻轻在地上一点就冲向了悬梯。 速度极快,快到沈欢根本来不及拦截,她就扛着编织袋来到了悬梯前,高举编织袋对着武装直升机,同时低喝:“撤!” 卧槽。 这娘们会飞的?! 沈欢没想到女孩身手竟然这样恐怖,心里一惊,就地一个打滚躲开一串子弹后,问:“安谷,你没事吧?” “麻的,骨折了。” 安谷痛苦的骂了声,左手一撑地面站起来,踉跄的后退几步:“沈欢,这特么是个高手!” 接到命令,其他危险分子也不再开枪射击,赶紧一个个翻下悬梯,一个猛子扎进了长江里,飞快朝对面岸上游去。 最后的两个危险分子,接过了编织袋,扛着叶朝歌,就在沈欢眼皮底下被运走。 这俩危险分子被对方的游艇接走,上岸后就飞快的开着车离开了。 大雾在远处降临,看不清他们的身影。 沈欢紧紧攥起了拳头。 看着安谷,拉丝忒眯着眼睛冷冷的说:“你身上有乌达鲜血的味道,他是被你杀的?” “靠,没想到你这么漂亮,竟然长了个狗鼻子?” 安谷嘿的冷笑一声:“没错,那个傻大个就是被哥们宰了的,一刀毙命,气不气,杀我啊?” “你找死!” 拉丝忒脸上露出怒容,作势要动手。 沈欢忙躬起身子做防范。 但对方只是像被惹怒的小猫一样,呲牙竖眉的瞪了他一会,就冷静了下来,看着两人说:“这个仇,我记下了。” 随后,在所有人的目光中,拉丝忒也从船上跳下。 海面上,还有一辆单独的小型快艇接应拉丝忒,她落在上面后,扬长而去。 第230章:斐然战果 死人被关在棺材里时,是什么感觉? 手脚被束缚着,眼前是一片黑暗,最重要的是:看不到希望。 叶朝歌不是死人,可她现在就是这种感受。 她能听到越野车引擎的轰鸣,能感受到路的颠簸,还能拼命的唔唔喊叫——但是叫不出声,因为她的嘴巴也被封住了。 编织袋这个黑漆漆的牢笼,带给了叶朝歌无尽的恐惧:她甚至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 倒是能听到外面砰砰的枪声,似乎在追赶越野车,还能听到有人焦急的用鹰语说:“神使大人,他们追的太紧了,我们的舞女团已经全军覆没,没人能掩护我们和诺雅的人逃走了!” 接着,有人焦急回应:“都怪那个龙国混蛋抢走了引爆器,让我们失去了逃走的最佳时机……” “安静。” 女人平静的声音,打断了两人的对话。 叶朝歌知道,说话者是那个穿黑裙的漂亮女人拉丝忒,她的声音里有一股别样的媚意,连她这个女人听了都心尖儿发软。 拉丝忒似乎在抽烟,深吸一口又吐出后,缓缓的说:“让诺雅的人停止逃走,断后,为了掩护祭品离开,不惜一切代价。” 霍的,车厢里安静了下来。 一个男声半响后才点头说:“是!” 随后,叶朝歌就听到了拨打电话的声音,男人跟电话那头命令道:“诺雅小姐,神使有令。为掩护祭品离开,不惜代价。” “什么?!” 电话那头立马传来了女人的尖叫声:“你们的意思是让我手下的近一百号兄弟去死?” 砰! 突兀的,窗外响起了枪声,狠狠打在车门上。 开车的危险分子都吓得一个哆嗦时,外面响起了扩音器的喊声:“立即停车,不然我们将展开无差别攻击!” 是战部人的声音! 叶朝歌先是精神一震,随后就开始害怕了:我还在车上呢,无差别攻击,我怎么办? 这个念头还没落下,叶朝歌就感觉编织袋外有人压了过来,一把拉开了车门。 风,呼呼的灌进来。 只听拉丝忒淡淡的说:“你们敢开枪,她就得死。” 她实在威胁那些战士。 叶朝歌此时的脑海里,已经浮现出了车里的画面:这肯定是辆性能不差的越野车,两个人在前面开车,她则被丢在后座上,和她一块在后面的就是拉丝忒。 此时她的黑裙正因风飘舞,她好看的脸蛋,则冷清的和外面的战士对峙。 或许,战士的枪口就对准了她,可拉丝忒毫不慌乱。 这副画面在叶朝歌脑袋里定格后,她心里的恐惧更深了:绑架她的,不仅漂亮到极致,还冷静到极致,即使面对战部围剿也毫不慌乱。 她究竟经历过什么大场面,才会有这样的大心脏? 想到这时,后车门被砰的关上,拉丝忒再次对着电话说:“诺雅小姐,相信你应该知道祭品对组织的重要性,你们的牺牲,会永远刻在羽蛇神大人的权杖上。” 说完,拉丝忒就扣掉了电话。 车里再次恢复了安静,不过外面却接连响起了枪战声、惨叫声,还有翻车后的爆炸声。 这些杂音,足足响了数十分钟,就在叶朝歌以为外面已经变成了无休止的杀戮地狱时,杂音消失了。 车子也不再颠簸,而是驶上了一段平稳的公路。 坐在前面副驾驶上的危险分子,声音打颤的说:“神使大人,目前我们三辆越野车已经按照计划逃离了警方追踪。不过除了诺雅本人和她的两个贴身护卫,我们八十七名的同伴,全部或战死、或被俘,无一生还。” 哐当。 车身擦在了高速路的护栏上,明显是驾驶座上的危险分子手抖了下。 寂静,在车厢中蔓延。 “八十七人……” 拉丝忒深呼吸着,声音中带着股隐藏很深的怒意:“这笔账,都算在龙首头上。今后,我会好好报复回来的。” “包括被俘人数在内,本次行动击溃巨蝰组织一共八十七人。” 康庄县城的郊区小路上,一个士兵正骄傲的举手汇报:“而我方仅许奉天同志一人受伤,宾客全部安然无恙,只有三名船上的安保人员悲痛牺牲。” 听他汇报的某战将,松了口气:“面对这样的组织有序的恐怖活动,仅有三人牺牲,可以说战果斐然——” 话音未落,就听旁边传来一个不和谐的声音:“战果?哼。” 所有人看去,就见满脸血迹,脸上露出和他语气不服笑容的董屠夫,正蹲在地上抽着烟,咬牙切齿的冲地面发狠:“我们能轻易的追击敌寇,还不是因为有人帮忙抢下了炸弹引爆器?” 如果不是沈欢抢下引爆器,巨蝰组织绝对会引爆炸弹,逼迫战部先救人。 那样他们就可以从容逃离。 只是沈欢和他的朋友,出乎意料的打乱了巨蝰组织的计划。 “何况,该保住的人也没保住!” 董屠夫喃喃说着,用刀在地面上写着几个字:陈千娇,拉丝忒。 在后者的名字上,董屠夫画了个大大的叉号:“没想到,还是被他们抢走了陈千娇。” “陈千娇可没被抢走。” 突兀的,一个声音从背后树林中响起。 立马有士兵抬枪瞄准了那个方向,同时高喝:“谁?” 他们在抓捕危险分子的同时,早就联合警方将周围封锁起来,可以说做到了五步一岗,十步一哨。 眼下,却有人从树林中突然出声。 这人是谁?又是怎么到树林中来的? 士兵们都紧张兮兮的,以为对方是逃窜的危险分子时,董屠夫摆了摆手:“不用担心,他是我们的人。” 说完,董屠夫抬脚走进树林,然后就看到了三个人。 沈欢自不必说,后面还跟着断了胳膊的安谷,以及他背上的一个长发身影:不正是陈千娇吗? 安谷此时还在抱怨:“靠,剥削老队友,哥们胳膊都断了,还得帮你背女人?!” 董屠夫没理他,大喜的迎了上去:“她没被抢走?快送进战部,保护起来。” 说着,董屠夫就要接手陈千娇时,沈欢却抬起手,拦住了他。 董屠夫笑容一收,看向沈欢。 见两人气氛有些不对劲,安谷在背后耸耸鼻尖说:“代替陈千娇被抢走的,是叶朝歌。” 董屠夫猛地一愣:“叶朝歌也在船上?” 沈欢没回答,他眸子明晃晃的,闪烁着寒意:“老董,我不求你告诉我机密,但起码,你得告诉我,怎么才能救她吧?” 第231章:她简直不像人类 “医生说你肋骨刺进了心脏,还差几毫米,就会直接死亡。” 空洞的老太太声音,从枕边传来,一双温暖的手伸了过来,给沈欢掖了耶被子:“不过现在没事了,孩子,你好好休息。” “我的眼睛呢?” 沈欢的声音,沙哑而苍白。 旁边有老头,笑呵呵的说:“那可就可惜了,你的眼角膜在爆炸中受损,医院呢,有没有适用的器官,所以你怕是看不到了。” 我? 看不到了? 堂堂山海组高手青龙,刺客之王龙首——瞎了? 不过是区区眼角膜而已,只要给我一个电话,联系到将南依他们,立马会把我接走,接受最好的治疗! 沈欢挣扎着坐起,许诺老太太无尽的荣华富贵,只要老太太帮他拨通几个电话。 可所有的号码,沈欢都没有打通。 那一刻,沈欢才意识到:我被背叛了。 之后,沈欢都生活在痛苦中,他见识过残酷的枪林弹雨,也见识过时间最美的景色。 他从东洲走向走后,在世界各地都留下过足迹。 外界很多人听到他的名字都会吓得睡不着觉。 可他现在瞎了。 一个人曾经有多靠近光明,就会有多害怕黑暗。 好在,在这期间老太太不辞辛劳的照顾她,乐观的老头,也感染着他继续活下去。期间,尽管老人的子女,像是二叔伯等人,不止一次的提出把沈欢送进残疾人保障中心。 可老两口从没同意过。 他们待沈欢就像亲孙子,期间,他们也发现了沈欢即使是个瞎子,也很不一般。 起码和老两口不成器的儿孙们,沈欢更优秀。 所以他们升起了把最心爱的孙女,许配给沈欢的念头。 沈欢没拒绝,也没同意,他仍旧生活在黑暗中,直到三个月后,老头心脏病离世,却把眼角膜留给了沈欢。 沈欢睁开了眼。 他再次看到了世界,并且就此立下誓言:老头走后,留下的最心爱的亲人们,由他来保护。 此后,他对老太太如亲生奶奶。 对叶朝歌—— 嗡、嗡嗡! 激烈的手机震动声响起,沈欢猛地睁开眼睛,翻身从床上坐起。 随后他闭上安静,隔着眼皮抚摸着自己的眼珠,叹了口气。 外面天已经亮了,距离昨晚的事件,已经过去了六个小时。 冷静下来后,沈欢转身看了眼手机。 是一条短信,安谷发来的:“已经联系好了,随时可以动身。” 昨晚他和安谷去游轮上游玩时遇到了劫船事件。 对方的目标是陈千娇,可被劫走的却是叶朝歌,安谷也被漂亮女人拉丝忒踹断了胳膊。 万幸的是,因为沈欢抢下了引爆器,警方成功对危险分子进行了追击。 歼灭敌人五十余人,抓捕三十余人。 之后,沈欢把陈千娇交给了董屠夫,上岸后就陪着周小溪找了个医院住下。 当时时间已经快到凌晨了,又烦闷又疲惫的沈欢,随便找了家宾馆沉沉睡下。 梦里,他又经历了两年前那场背叛。 和叶老头两口对他的救赎。 叶朝歌,是叶老头生前最疼爱的孙女。 沈欢拼了性命,也会保护她的安全。 深吸口气,沈欢又忍不住的骂:“这个娘们,难道真有惹祸上身的体质?” 这几个月来,沈欢给她收拾了好几次烂摊子。 前面几次,不过都是商场上的,沈欢处理起来很简单,上次的刺客,对他来说也没啥威胁。 可现在竟然牵扯到了危险组织! 沈欢痛苦的揉了揉太阳穴,啧了一声说:“哥们和她离婚,就是为了让她远离刺客圈。怎么她自己又一头扑进去了?” “不管怎么说,都要救啊。” 沈欢叹了口气,回复了安谷一条短信:“马上过去找你。” 十分钟后,洗漱完的沈欢出现在宾馆门口,抬手拦住一辆出租。 “去人民医院。” 报了个地址后,沈欢就眯着眼开始闭目养神。 开车的司机正在收听当地广播,昨晚发生的事情那么大,想隐瞒也隐瞒不过去,所以干脆报道了出来。 说昨晚有劫匪集团行动,幸好龙国警方及时赶到。 宾客们,无人受伤。 不过却又几个保安牺牲了。 他们已经把抓捕的全部劫匪关进监狱,给予严惩。 而且根据据调查,还有一个人失踪了。 现在上面已经全面展开了搜救行动,为了保护那个人的安全,已经联合了各地的警方…… 以上,都是官方放出的说法。 他们可不会报道,在游轮二层,发现了十几具尸体。也没报道劫匪们都是来自国外的危险组织:北州巨蝰。 “唉,这群人啥想不开的。” 开车的出租司机感叹了一声时,车子也吱嘎停在了医院门口。 沈欢开门下车后,急匆匆朝病房走去。 走进病房,他也开门见山的问:“情况怎么样?” 病房里除了安谷,还有趴在病床上睡过去的凯丽。 见沈欢进来后,安谷轻轻把凯丽摇醒说:“凯丽,你去帮我买点早餐吧。” “好。” 凯丽睁开惺忪的睡眼,打着哈欠离开。 她很聪明,知道兄弟两人有话要说,她不便掺和。不过在离开时,她还又担心的回头看了眼周小溪,才离开。 “凯丽是个好女人。” 坐在安谷病床旁边,沈欢闷声问:“你情况怎么样?” “骨折而已。” 安谷无所谓的说:“以前更严重的事情,我也不是没经历过。哥们,你让乖乖的雪莉总裁找个专业医疗团队,把我接出去呗?” “你的团队呢?” “在西方呢,一时半会过不来。” 安谷苦着脸说:“再不抽烟,我就要憋死了。” “憋死你活该。” 沈欢随口说着,抬起了安谷的胳膊。 他胳膊绑着厚厚的绷带,打了石膏。 沈欢看了会,才幽幽的问:“你感觉,她怎么样?” 她,指的当然是把安谷打骨折的人:拉丝忒。 昨晚的经历中,最让沈欢和安谷震惊的,就是这个黑裙女人。 “比我强,比将南依强,比你……” 安谷抬眼看了他一会:“和巅峰的你,相当。” “是个高手。” “绝对的高手,我甚至感觉,就算是面对两年前巅峰状态的你,也没有面对她时那么恐怖。 说着,安谷舔了下嘴唇:“她给我的感觉,简直不像人类。” 第232章:人去花舞空 “空了?” 呆呆的看着眼前破败的花舞伎厅,叶堂愣在了原地。 今天是周末,一大早,他就带着银行卡来花舞伎厅享受服务呢,谁知来到一看才发现,此处早已人去楼空。 木质大门敞开着,里面被拆烂的木头,脏兮兮的酒水,铺了一地。 原本的沙发茶几,也都乱七八糟的倒在地上,活像是刚被洗劫了。 一夜过去,发生了什么? “这、这是什么情况?” 叶堂愣了一会,又走进去看了看其他包厢,发现情况都差不多后,拿出手机开始拨电话。 他拨打的联系人,备注名为藤田葵,是他在花舞伎厅一直指明的一个“小姐”。 嘟、嘟嘟…… 电话忙音响起,叶堂咽了口口水,满脸都是焦急,他心里,正升腾者一股躁动的火,需要用在花舞伎厅得到的特殊药粉,才能压制。 可足足五分钟过去,电话却始终没有接通。 难道,因为这里的不正当经营,被警察查封了? 叶堂扣掉电话,整个人都陷入了茫然中。 怎么办? 想到再也没法见到那种让人升天的药粉,叶堂就跟掉了魂似的没精神,慢腾腾的坐回车子,开车回家。 路上,他也是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在一个路口,竟然没注意转向灯和车辆,就直接右拐了。 结果就是一辆龙旗迎面撞来。 叶堂的车价格不低,但和这辆龙旗相比,不管是价格还是质量都差不止一点。 砰! 叶堂终于反映过来踩下刹车时,已经来不及了,他的车头和龙旗相撞,保险杠直接被撞憋了。 他整个人也重重往前一栽。 好在龙旗车的司机反应非常快,及时踩下了刹车,不然叶堂非得把安全气囊给撞出来不可。 “敢撞老子的车!” 本机郁闷到极点的叶堂,气呼呼的推门下车,上前就要找龙旗车理论。 他刚走到龙旗车驾驶座门前,车窗就主动摇下,露出一个装着黑色西装,保镖准备的人脸来。 这人满脸的冷漠,看了他眼后就冷嗖嗖的说:“违规的是你,没让你赔钱就不错了,我们赶时间,不想惹麻烦,滚开。” “靠,敢让我滚?知道老子是谁吗?!” 以前江岭科技不是凉城第一大企业的时候,叶堂就嚣张的不行。 如今江岭科技成了凉城龙头,谁都知道叶家以后的权势会越来越大,叶堂的傲慢当然也在成倍膨胀。 别说他违规撞了辆车,就算撞残了哪个不长眼的,也只能怪对方倒霉。 加上今天叶堂渴望没有满足,心里烦躁的不行,嚣张态度也就越发扩张,砰的踹了脚车门后,抬手就要抓龙旗司机的衣领:“臭小子,给我滚下来赔钱……” 话没说完,叶堂就猛地一愣。 他看到,穿着保镖西装,脸上没有丝毫表情的司机,手里多出了一把手枪。 黑漆漆的枪口,就对着他的眉心。 瞬间,一股彻骨的寒意就从脚底板爬上了心头,冷的他浑身一哆嗦,猛地倒退几步,噗通坐在了地上。 开车的龙旗司机,只用冰冷的眼神扫了他一眼,就再次启动车子,从他身边驶过。 就在车子离开前,叶堂似乎听到龙旗车后座上,有人用责怪的语气说:“小迟,在外不要暴露火器,懂吗?” “是。” 随着司机小迟的一句战士式的回应从,车子扬长而去。 叶堂砰砰直跳的心窝,这才缓缓恢复平静,看着龙旗车的背影豁然一惊:刚刚他脑袋浑浑噩噩,没看清人家开的竟然是龙旗最稀有的ca7号车型。 当年这种车型给燕都红白墙内,最高层设计生产的,因为技术不够成熟,耗油量大且制造成本高。 不过安全性能极高,防弹都是最基本的。 “听说这种车,全国就生产了两百多辆——” 叶堂咽了口口水:“开这种车的人,咋会来凉城?” 叶堂不解,开车的小迟也不解,皱眉问:“老爷子,虽然这次凉城绑架案的性质很严重,但您也没必要亲自南下来凉城吧?” 说是小迟,其实迟道峰已经年过四十。 只是坐在后车座上的老先生年龄更大,顶着一头苍苍白发,声音沙哑:“无须多问。” 小迟立马乖乖闭上了嘴。 同时心里也叹了口气:他也没想到,凉城有董屠夫带队,许奉天守卫,竟然还会出现如此性质恶劣的事件。 “看来回头得找他们好好谈谈。” 小迟耸了耸鼻尖,那语气,俨然跟董屠夫和许奉天的上级似的。 车子继续前行,朝某医院方向驶去。 同样是在这家医院的病房里,沈欢看着安谷拿手机打电话,皱起了眉头:“你在联系他们?” “哥们胳膊都被打断了,当然要找兄弟们帮忙报仇咯。” 安谷嘿嘿一笑:“顺便,救一下你的亲亲老婆。” “是前妻。” 沈欢看着他好久,才舔了下嘴唇,骂道:“用不着你给我找借口,让我自己去救叶朝歌,也不现实,他们什么时候能到?” “现在就能。” 安谷笑着道:“可现在的问题的关键是,那些人把叶朝歌带去哪了,你在战部不是有关系吗?能不能打听打听?” “战部的关系,平时还可以,干系到这种事,不太容易要出机密的。” 沈欢点上根烟,没好气的说:“不过现在也没别的办法了,等会,我就去找他们问问,烟就不给你留了。” 说完,他又吐出一口二手烟来。 安谷又想抽,又不能抽:他的烟被凯丽带走了。 沈欢压根就是故意抽给他看,让他难受的。 “孙子!给我留一根啊!” 安谷瞪着眼的骂着时,沈欢已经推门走出了病房,拿出手机想给董屠夫打电话。 董屠夫身为这次行动的领队,被人耍去北郊山区,结果导致数人死亡,叶朝歌也被劫走,肯定会不甘心的。 只是不知道,上面会对山海组下达什么命令。 沈欢皱眉想到这时,后面突然传来一个声音:“我猜你肯定想知道什么。” 沈欢猛地回头,就见浑身绑着绷带,一只脚拄着拐杖的许奉天,站在那面无表情的说:“跟我来。” 第233章:巨蝰的秘密 “对现在的山海组来说,青龙就是个传说。” 人民医院某特护病房中,许奉天耸耸鼻尖,坐在了病床上。 特护病房的沙发很软和,沈欢一屁股坐上去后,点上了一根烟,慢悠悠的说:“所以你对我这个传说,很崇拜,很想把巨蝰组织是个什么鸟东西告诉我,对不对?” “我从来不崇拜任何人。” 许奉天耸了耸鼻尖,说:“不过我还是会告诉你关于巨蝰组织的事情,因为我欠你们一个人情。” 在他被乌达逼到绝境时,是沈欢的朋友安谷,救下了他。 也是安谷,救走了本该由他保护的陈千娇,进而导致沈欢的前妻被劫走了。 这就是人情。 沈欢眼睛一亮:“你愿意告诉我巨蝰组织的事?” “机密除外。” 许奉天缓缓说着,抬起了另一只没绑绷带的胳膊,依次指着右胸口、肋下等几处身体要害说:“昨晚,我就是这些地方中了子弹,失血也很严重。” 这些根本不用他说,沈欢光从他苍白的唇色,和全身包扎的程度看,就能猜到七七八八。 连沈欢都很吃惊:许奉天难不成是属小强的,受了这么重的伤还能活蹦乱跳。 “自从三年前加入山海组来,我还从没受过这么重的伤。” 许奉天闷声说:“以巨蝰组织那些乌合之众,根本没机会把我伤成这样,我身中数弹、严重失血都是因为他们有个很厉害的高手。” “有多厉害?” 吐出口烟雾,沈欢轻声问。 许奉天叹了口气:“身手和我相差不多,经验很老道。所以我不建议你单独行动,山海组接下来也会行动,你应该信任你的老队伍。” “万一国家利益,和叶朝歌的性命起了冲突,比如,对方要求交出陈千娇,才会放过叶朝歌,山海组会选择谁?” 沈欢直截了当的问。 许奉天沉默了。 弹着烟灰,沈欢缓缓说道:“不是我不信任山海组,而是我们立场不同。所以,只能由我自己去,你只需要把人情还给我。” 话已经挑明了,许奉天也不再劝阻,反而冷笑:“那就希望你不会遇到比乌达更厉害的人了,有什么问题,你问吧,能回答我会告诉你的。” 比乌达更厉害的人,昨晚就已经遇到了。 沈欢脑海中闪过黑裙女的漂亮脸蛋,深吸口烟后才问:“叶朝歌现在在哪?” “两个小时前,我收到的消息是已经完全跟丢了,对方早就规划好了逃跑路径。” 许奉天快速回道:“他们要怎么走,谁也不知道。不过再有三天,他们会在撒哈拉沙漠的某处,祭祀。” “祭祀?是祭祀库库尔坎吗?” 沈欢忙问:“他们到底是个什么组织,一个起源南米的组织,怎么会在龙国找祭品,又去北州举办祭祀?” “库库尔坎,是南米部落口中的羽蛇神。” 许奉天不急不缓的说:“这个组织存在时间已经很古老了,早在明朝年间,南方港口和西方贸易的记载中,就记载有羽蛇神祭祀用雕像。据说是当时巨蝰组织的信徒,来龙国避难时藏在货物中运来的。” 巨蝰组织是个很古老的组织。 以前还不叫北州巨蝰,而是南米的土著信仰。 只是随着新航路的开辟,无数西方强盗涌入南米,带去屠杀和瘟疫。现在人们口中的玛雅文明,就是毁在他们手里。 巨蝰组织和玛雅的命运差不多。 人民被杀,信徒流离失所,在天下四处逃亡,不过因为拥有共同的文化背景,他们不少人在出走后又慢慢聚在了一起。 这群人就是最初的巨蝰组织成员。 “这个组织发展了几百年,可现在也不过只有不超过三百号人。” 许奉天淡淡的说:“相比其他的危险组织,的确小了点。不过他们的成员倒是都很忠诚,每年都会举办祭祀活动,而祭祀,就需要祭品。” 说到这时,许奉天停顿了下。 沈欢也竖起了耳朵,知道重点来了时,就听他道:“我能告诉你的,就这么多,其他就都是机密了。” “靠!” 沈欢忍不住骂了句:“这些还用你说?我自己也能查出来!我现在就想知道陈千娇为啥会是祭品,他们又怎么和秦轩勾搭在一起的?还有,那要人老命的盘蛇先生,又是怎么回事?” “机密。” 许奉天耸了耸肩:“我没有告诉你的权限。” “靠,说的全是废话。” 沈欢忍不住骂了声,无奈的叹了口气:“也就是说,你也不知道叶朝歌现在被他们送去了哪里,对吧?” “不知道,只能等董屠夫的最新消息。” 许奉天话音刚落,病房门突然被推开了,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淡淡响起:“不用等了,最新消息是十五分钟前,在珠江港口发现了劫走人质的越野车。而车里的人疑似已经坐上了某奥洲货船,离开了龙国。” 听到这个声音,沈欢脸色就是一变,忍不住啧了声:“你的好领导来看你了,我也该走了。” 说着,他起身要走时,迟道峰已经走了进来,看着他的眼睛说:“老朋友都来了,不见一见就走吗?” “什么老朋友啊,您可是安全首席顾问,我就是个摆地摊的。” 沈欢把烟头一弹:“不脏两位的法眼,我先走了。” 说着,沈欢就和迟道峰擦肩而过,闪出病房门时,就见门口还站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 老头脸上带着和蔼的笑,见到沈欢后还冲他点了点头。 沈欢先是有些莫名其妙,等快速走远时才蓦地一惊:那个老头,好像是安全的原老大卫老先生吧? 他不是早就退休享清福去了吗?怎么又突然出现在了凉城? 越想,沈欢越觉得不对劲。 他回来凉城,还来看望受重伤的许奉天,明显是冲着巨蝰组织绑架案来的。 可单听许奉天说的那些,沈欢感觉根本用不着山海组如此重视,值得卫老先生亲自跑一趟。 “麻的,肯定还有我不知道的秘密。” 沈欢骂了句时,手机嗡嗡响了起来,是安谷打来的电话:“兄弟三个,已经全部准备就绪。直升机已经调了过来,明早到达,你准备准备,该出发了。” 第234章:姐妹的遭遇 “胡妙龄!” 韩小雪刚拖着疲怠的身躯回到家,就见胡某丫头片子,叼着个烟头,翘着二郎腿在一楼坐着玩电脑。 电脑是沈欢的,自从他搬出叶家别墅,宣布和叶朝歌彻底离婚,就住进了这里,和她们正式开启了“同居”生活。 说是同居,其实搬来两天了,三人总共也没见几面。 沈欢不再打算开门头店,而是在国外面盘了家大店铺,成为大老板后,也忙的根本见不到人。 韩小雪呢,更是因为凉城昨晚发生的严重案件,已经一晚上加一上午没好好休息了。 她是昨晚最早赶到康庄码头的一批特勤,亲眼看到战队在山海组的指挥下,是怎么疯狂打击危险分子的。 追击过程中,几乎没有一人伤亡。 她更是亲眼看到领头的董仁徒,一个人面对十几个歹徒的火力攻击,轻松穿过枪林弹雨,击毙对方。 很强大,但更血腥。 韩小雪一直认为自己内心已经很坚强了,但看到接连死亡和枪火的战场,还是让她的小心肝一颤一颤的。 一整晚,她都在不停的告诉自己:这是自己的工作,以后加入山海组,要杀的人多了去了。 连这点觉悟都没有,怎么报仇? 韩小雪不停的用这种话催眠着自己,一整晚加一个上午,都停不下来的忙活着。 直到中午十一点时,她终于撑不住了,开会时站在那都要睡着了。 领导也是见她辛苦,特批她半天假期,回来好好休息。 结果刚到家,就见胡妙龄拿着沈欢笔记本,在那操作游戏角色,一边操作,还一边用键盘打字骂道:“擦,这个上单是不是傻叉啊,敢抢老娘人头?!” 对方也是不服,快速回骂。 胡妙龄上头了,把烟把子随口一吐,就要专心骂人时,却听到了韩小雪的冷喝:“胡妙龄,你又逃课?!” 烟头,就落在韩小雪的头上,给她的留海烫出了一个卷。 好在韩小雪赶紧打掉烟头,没有更严重的破坏她“美丽”形象,但怒火气,肯定是被烟头点燃了。 见她眼里燃烧的熊熊怒火,胡妙龄吓得一个哆嗦,赶紧砰的合上沈欢的笔记本电脑:“表姐,你、你咋回来了?” “我不回来,你就不去上课,是吧?” 韩小雪冷飕飕的问。 胡妙龄嘴巴一嚼,眼神飘忽的解释:“我、我今天没课,今天周末呢。” “骗谁呢?上次你老师专门给我打电话,因为你逃课太多,这周末补课。” 韩小雪说着,就要去抓胡妙龄的胳膊:“走,我送你回学校上课!” “我不去!” 胡妙龄俏脸一下就垮了:“我根本就不喜欢财务专业,也不想学什么会计,你不能强迫我!” 胡大小姐明显还在叛逆的年纪,倔强的抱着桌子,死活不肯走。 这种事也不是发生第一次了。 以韩小雪的本事,平常早就提着胡妙龄去学校了。 可她从昨晚到来家前,都处在重压的状态,精力体力都达到了一个极限,一时间还真没拽动胡妙龄。 更不凑巧的是,就在这对表姐妹纠缠时,后面街上走来了一群脸色狰狞的人。 这群人手里个个手里拿着铁管撬棍,深秋时节还露着棒子,外面纹着狰狞的纹身。 正是那天被沈欢揍了的王杰。 这厮今天带着小弟是来砸场子了。 砰! 王杰狠狠一脚踹开大门,撬棍往肩膀上一抗:“胡妙龄,还有那个混蛋小子呢?都给我滚出来!哟,还有别的妞在?身材不错嘛——” 说着,王杰就朝背对门口,拽着胡妙龄的韩小雪肩膀上拍去。 韩小雪可是特勤,哪有被l氓调戏的道理? 松开胡妙龄后,一只手扣在王杰搭过来的肩膀上,转身狠狠一拧:咔! 还没从昨晚的戾气中走出,韩小雪出手那叫一个狠辣,一下就给王杰卸了胳膊。 “哎哟,脱、脱臼了!” 王杰疼得惨叫一声踉跄退了几步,瞪大眼的骂:“擦,哪来的贱人,敢打老子。愣着干嘛,恁她!” “老、老大,她是韩特勤!” 韩小雪可是警务人员。 他们对她动手,那就是袭警,这群小弟,当然害怕了。 看着他们怂了,韩小雪不屑的冷哼一声:“哼,赶紧滚!” 以前,韩小雪还忌惮几分混混。但经历过昨晚的腥风血雨后,她已经看不上王杰之流了。 其他混混你看我我看你,都想走了。 上一次面对沈欢,王杰就是这么被同伴们抛弃的,眼看一样的剧情就要发生第二遍,王杰心里的戾气也被激发出来了,骂了句软蛋后,没脱臼的右手甩起撬棍就朝韩小雪砸了过去。 对天发誓。 如果韩小雪不是忙活了一整夜,即使是偷袭,王杰也打不中她。 毕竟韩小雪是经过专业格斗训练的特勤。 可现在,累到极点时她的反应速度根本跟不上,即使听到后面有呼呼风声,也来不及侧身躲过,就被砰的一声,闷在了头上。 “啊!表姐?!” 随着胡妙龄一声尖叫,韩小雪应声倒地,头上,开出了血花。 被砸晕了。 王杰的举动,也吓坏了其他混混:“杰哥,您、您这可是袭警!” 刚刚上头的王杰,冷静下来后也有些害怕,但还是硬着头皮说:“怕什么,天塌下来我撑着,还不赶紧把那妮子抓回去?!特么的,我非要她好看!” 几个混混那你看我看你,老大都豁出去了,他们也咬咬牙,一股脑涌进了屋里。 吓得胡妙龄尖叫一声,赶紧朝后门跑。 后面,就连着后面小区的物业处。 胡妙龄跑进去后,混混立马就追了出来。 可进了小区,就有安保了。 见一群l氓追着小女孩跑,几个安保人员立马看了过来,低喝:“你们干什么的?!” “少管闲事!” 混混们骂着,就要去抓胡妙龄。 胡妙龄撒丫子跑起来,速度也不慢,一时半会的混混们还真抓不住他。 眼看保安就要过来了,王杰胳膊又疼得发慌,不像再惹出更大的麻烦下,王杰眼珠子转了下,有主意了:“哼,小妞,你就跑吧。不过你表姐我们可就带走了,给你两个小时,用你自己来换你表姐,不然,我不介意试试美女特勤,不过你最好可别报警,不然逼急了我……哼哼。” 说完,王杰招呼着小混混们架着昏过去的韩小雪走了。 胡妙龄躲在一片草丛下,傻了眼。 赶紧给老爹打电话求助呢,又打不通。 估计胡浩民正忙着生意呢。 难道报警? 可…… 等他们走了好久,才懵笔的回到房子里,看着屋里的一片狼藉,蹲在门口哭了起来:“完了,这可怎么办啊?” “哭啥呢,妞。” 突兀的,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响起,沈欢回来了。 第235章:胡妙龄的营救计划 胡妙龄一直以为,自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 可在表姐被抓走,她又不知道该怎么办后,她真的怕了。 更愧疚。 要不是她招惹了王杰,会捅出今天的篓子吗? 表姐多么骄傲的一个人啊,而且听说从没谈过男朋友,要是被那群l氓欺负了—— 越想,胡妙龄越担心,真想只身闯营地,却又不敢。 她又不傻,要是孤零零的去了,肯定不光救不出表姐,还得把自己搭进去。 至于报警,胡妙龄更是想都没想,她以前经常和l氓们混在一起,太明白那些人的尿性了,万一把他们逼的狗急跳墙,他们会做出更不可理喻的事。 咋办? 胡妙龄急哭了时,救星终于来了。明明是个臭摆地摊的,却有个凉城第一小富婆前妻的沈某人,出现在了门口。 他还是那副懒洋洋的样子,一双眼睛好像啥都没看在眼里。 之前,胡妙龄觉得这个眼神总带着点瞧不起人的味道。 可现在,胡妙龄却感觉:这,就是靠谱的眼神! 他用欠欠的的语气说出的“妞”,也让胡妙龄无比踏:对啊,可以找沈欢帮忙啊,他可是大高手! 胡妙龄抹了把眼泪,噌的就从门槛上站了起来,哭戚戚的抱住他的胳膊:“表姐被王杰他们抓走了,你快去救她呀!” “韩小雪,被王杰抓走了?” 沈欢重复了一边,撇了撇嘴:“你逗我玩呢,王杰那两下子,吓唬外行人还行,可不是你姐的对手。” 胡妙龄这妞古灵精怪,十句话有一句话是真的就不错了。 沈欢现在忙着呢,可没空上当受骗。 “我姐挨了闷棍,我没骗你!” 胡妙龄着急的扯他的胳膊,可沈欢就像是身上灌了铅似的,她咋拽,都拽不动。 反而是沈欢一把提着她的衣领,走进房间把她丢在了椅子上后,就去扒拉行李了。 他准备随便收拾点衣服就去医院,等有消息,好方便直接出发。 在医院遇到迟道峰两人,让沈欢意识到了巨蝰组织的不简单,心情也格外急迫,不早一天把叶朝歌救下,他就不放心。 胡妙龄可傻眼了啊,急的跺了跺脚:“我真没骗你,求求你了不行吗!” “我没时间跟你胡闹。” 沈欢随口说着,把一个帆布双肩包从包装箱里翻了出来。 从叶家别墅搬出来时,他所有的行李衣服,都用箱子打包了过来,但一直没时间拆,平常晚上晚上睡觉都是在一楼自带的简陋沙发上。 刚翻出包,胡妙龄在后面又有掉眼泪的趋势:“再不去救她,表姐就被那群l氓欺负了。” “还说人家l氓呢,你不也是小l氓吗?你也叫上你的l氓同伙,去救韩小雪啊。” 沈欢头也不回的调侃着,让胡妙龄想起了一个故事:放羊的小孩几次欺骗大家狼来了,后来大家就再也不相信他了。 胡妙龄就是那个小孩。 她头一次开始后悔,以前真不该学那些l氓,做一个小太妹! 一下,胡妙龄就沉默了。 沈欢反倒是纳闷,回头看去,就见她咬着嘴唇转头快步走出了房门,一路往东去了。 沈欢她是劝不动了,可她也不能就这样在家待着。 当然了,她自己也不敢去找王杰,所以决定去找找以前社会上的朋友,救出韩小雪! 打了个车,韩小雪就去了北海街。 挨个敲那些以前那些兄弟们的门。 可找了一圈,大家听说是对付王杰后,一个个都缩了卵。 直到最后一家,这家伙叫李贺,从小就跟着地痞混,长大也成了个l氓,每天也不上班,全指望在小吃街吃霸王餐过日子,最大的兴趣是敲诈男学生,勾搭女学生。 这个货色,就连胡妙龄混社会的时候,都瞧不上他。 这次实在没办法了,看到李贺恰巧在小卖铺买烟抽时,胡妙龄顺手问了他一句。 谁想,李贺听完胡妙龄要去找王杰的麻烦后,不光没怂,还一拍胸脯,信誓旦旦的保证:“胡姐,你放心,这件事交给我!我跟杰哥熟得很,吃过好几次饭呢,我帮你劝劝杰哥,保证能把韩特勤救出来。不过……” 胡妙龄已经没了法,听说李贺有办法后,也没判断真假,忙问:“不过什么?” “我午饭还没吃呢,没力气去杰哥的酒吧啊。” 李贺眼珠子晃悠着说:“谁要能给我个万儿八千的,让我回来后好好吃顿大餐,我保证——” “我有钱!” 话音未落,胡妙龄就从口袋掏银行卡。 现在这个年代,用现金的已经越来越少了,胡妙龄也是,只能把卡亮出来:“里面还有三万多呢,都给你,我们快去!” 李贺眼珠子唰的就亮了,啪的抢下银行卡仔细端详,还问:“密码多少?” 胡妙龄快速报上一串号码后,李贺大手一挥:“走,去要人!” 说罢,胡妙龄也是赶紧打车,心里抱着最后的希望,赶到了酒吧。 平常就算是中午,人也不少的酒吧一条街,今天有些冷清。 尤其是最忙碌的花舞伎厅,竟然严严实实的关着大门。 胡妙龄没心思深究出啥事了,下车后就拽着李贺,快步走到了酒吧门前:“快点李贺,快来不及了!” “哟?胡小姐来了?” 酒吧门口,就有混混靠着门框在哪抽烟。 见胡妙龄来了,眉头一下就扬了起来,赶紧开门朝里面喊:“杰哥,那小妞来了!” “在哪?” 里面传来王杰的低喝,随后一大群人就呼呼隆隆的拥簇着王杰走了出来。 他脱了臼的胳膊已经被接上了,气势十足的样子看的胡妙龄直往后缩脖子,拽着李贺的衣服说:“喂,你不是说和王杰很熟吗,快帮我说话啊。” 李贺也笑了,突然抬手抓住了胡妙龄的肩膀,狠狠往前一推:“杰哥,早就听说你跟这妞又过节,我帮你送来了!” 胡妙龄愣了。 茫然的扭头看他时,已经被推到了王杰身前。 俩混混,立马一左一右的按住了她。 “李贺,你耍我?!” 胡妙龄大叫着:“我、我钱都给你了,你说好……” “嘿嘿,谈钱多伤感情。杰哥,这也是孝敬您的。我、我想在您手下,混口饭吃。” 李贺一脸的贱样,双手捧着银行卡,递到了王杰面前。 “明天来我酒吧报道。” 王杰没有收银行卡,反而是捏着胡妙龄的下巴:“小丫头片子,还想跟我斗?今晚,哥几个都有份。” “谢谢杰哥仗义!” 李贺高兴坏了,得意洋洋的吹着口哨边走边欣赏银行卡呢,眼前突然一花。 砰! 一声闷响后,搂着胡妙龄正要进酒吧的王杰面前,掉下来一个人影。 正是李贺。 这小子是被人踹飞过来的,捂着肚子脸都紫了。 “谁?!” 王杰低喝问道。 “我。” 一个懒散的声音回答道,所有人都扭头看去,就见沈欢就站在李贺刚刚的地方,手里夹着张银行卡,淡淡的说:“妞,有钱给我赚啊,何必麻烦外人呢?” 第236章:胶囊的刺激 是谁,敢把杰哥刚收的小弟一脚踹这么远? 王杰霍的抬头,其他l氓们同样抬手,此时他们心里都只有一个念头:谁敢在我们地盘嚣张,哥几个就揍他丫的! 但接着看清是谁后,他们的气势就弱了一半。 “大哥,是、是那天那个特能打的臭小子!” 一个混混,声音发颤的说着,还咽了口口水。 还用你说?老子那天就是被他揍晕的——王杰心里骂了句,也有点心虚了,但仗着人多,喝道:“哼,臭小子,我不去找你麻烦,你还自己送上门来了。” 喊得声音虽然大,但一点气势都没有。 相反,胡妙龄见到沈欢后,激动的大叫:“沈欢,快来救我!我就知道你不会抛弃我的,呜呜呜。” 说着,她还可怜兮兮的落了几滴泪,不过转头就变了脸,冲王杰叫嚣道:“王杰,识相的就赶紧把姑奶奶还有我表姐,都放了,不然我家沈欢一个,就能打你们几十个!” “闭嘴!” 王杰冷喝一声,看了看周围的兄弟们后,胆子大了些:“小子,上次的事,老子可以既往不——” “杰哥是吧。” 沈欢一脸的不耐烦打断他,冷冷的说:“我赶时间,把人交给我,我可以放过你们。” 靠,好装比。 混混们集体想着,一个手下已经按耐不住了,咔咔掰着手腕朝沈欢走去。 靠,好帅! 胡妙龄也在想着,不过接着就赶紧喊:“沈欢,小心,那个人是帮里的大教头,比王杰还能打!” 走过去的这人的确一身的肌肉,一米九的大高个。 光是走起路来都虎虎生风的,冲沈欢越走越快最后直接跑了起来。 沈欢体型比对面得小俩号,所以远远看上去就跟坦克装汽车似的,对方的架势,恨不得能直接把他撞烂。 王杰也冷笑一声:“哼,既然你敢来,那也干脆别想……” 报复胡妙龄,他能没有点准备吗? 只是刚想到这,就又听砰的一声闷响。 再接着,大体型的大教头,就跟断了线的风筝似的,用和李贺一样的姿势倒飞而出,重重砸在了李贺身上。 李贺正捂着肚子在地上打滚呢,足有两百五十斤的大教头就砸在了他身上。 这货连惨叫都没发出来,就被砸的吐白沫翻了白眼。 晕过去了。 王杰后半句话,咕噔咽了下去。 接着,就见沈欢咔咔晃了晃脖子,缓缓走了过来。 “耶!太帅了!” 胡妙龄激动的大喊着。 王杰却愣了下,随即脸色阴沉了下来。 其他混混,也都摆好了架势。因为人多势众,他们也没多害怕,叫嚣着一股脑冲了过去。 一场大战,看似一触即发。 可实际上,以这群混混的本事,再翻一倍也不够沈欢揍的。 果然,也就半分钟的功夫,已经有七八个混混躺在地上,装死的装死,惨叫的惨叫了。 有一个不要命的冲了过来,只是刚冲到沈欢面前,就被直接按着脑袋,狠狠撞在了路边灯杆上。 砰的一声,鲜血四溅。 沈欢松手时,这家伙直接啪在地上,眼看是一点反应没有了。 又一个不信邪,呜哇乱叫着揍向沈欢。 结果被沈欢一脚揣在下巴上,当场飞出了三颗血牙,翻着白眼飞了出去。 这俩人到底后,这群乌合之众和上次一样,怂了。 沈欢往前走一步,他们就后退一步,退不开的,就朝两边缩,躲得远远的。最后干脆成了,沈欢走过的地方他们就干脆让出了一条路,直通王杰面前。 王杰吓到了。 一边后退,他一边恶狠狠的说:“你们这群软蛋,看来还得我自己来!” 说着,擦了把汗的同时,似乎咕噔咽了下口水。 连最能打的大教头都不是沈欢的对手,而且上次王杰也被教训的不轻,咋还有勇气跟沈欢打呢? 所有人都凝神看去,就见王杰眼窝子一下就红了。 而且是几天几夜没睡觉,硬撑着的眼睛里,全是血丝的那种红。 同时,他也似乎一下失去了理智,大喝一声冲了上来:“擦,去死吧!” 那股子气势和力量,都绝不是一般人能发出来的,似乎真像一头猛兽,要撕开沈欢。 沈欢微微愣了下,但随即就不慌不忙的抬脚,一记鞭腿狠狠抽在王杰脸上。 王杰整个人砰的砸在墙上。 血,冒出。 趴在地上的他,晃了晃脑袋又站了起来,满脸鲜血很狰狞的竟然又冲了上来:“去死!” 啪! 又是一记鞭腿,沈欢再次把他抽在地上。 这次踹在他后脖颈上,以王杰的体质按理说该被抽晕了。 可实际上沈欢一脚下去后,对方竟然有梗着脖子站了起来。 他眼眶通红,皮肤也泛红,好像着了火。 “不对劲。” 沈欢皱眉嘟囔了一句,等再次冲上来时再也不留情,狠狠一巴掌抽在了他脸上。 这次,王杰整个人直接被扇的撞在了酒吧玻璃门上。 砰! 玻璃门应声而碎,趴在玻璃碎片中的王杰,这次终于没再站起来。 所有人心里,竟然都松了口气:还好杰哥没站起来,他刚刚是怎么了。 胡妙龄还在兴奋呢,冲到趴在地上王杰身边,抬脚踹他的屁股:“傻缺,看你以后还敢不敢欺负老娘……啊!” 话音未落,胡妙林突然就被拽住了。 趴在地上的王杰抓着玻璃碎片,猛地从地上爬了起来。 沈欢登时皱眉,快速想走过来时,王杰直接把玻璃刺怼在了胡妙龄脸上,锋利的玻璃,反射着阳光的棱角,刺眼又吓人,因为鲜血,王杰说话时也阴森的可怕:“都别动!” 胡妙龄吓到了,俏脸唰白的再也不敢动一下。 沈欢却啧了一声,丝毫不怕的继续往前走。 “你停下!” 王杰嗓子都变调了,尖锐的喊:“你就不怕我扎死她?!” “你敢吗?” 沈欢翻了个白眼,继续走,如果王杰真的敢杀人,玻璃刺就不会只是抵在胡妙龄脸上,而是抵在她脖子上。 “我连女特勤都敢绑架,还怕坐牢?你别再过来了,再过来我真下刺客了!” 王杰大喊着,手却越来越抖。 沈欢也注意到,此时王杰眼里的血丝,已经渐渐散去了。 刚刚他是失去理智的野兽,现在他只是个吓破了胆的人,王杰做梦也没想到,都吃了能让他龙精虎猛的“胶囊”了,竟然还不是沈欢的一合之将。 慢悠悠的点上一根烟,沈欢脚步不停:“扎死她你也得蹲大牢,大概率无期。劝你一句,现在放下酒瓶子,别特么做l氓了,和谐社会就你丫唱反调,不长点狗出息。” 越骂,走的越近。 越近,王杰越抖。 酒瓶子玻璃刺,都冰冷的刺破她肌肤了。 胡妙龄吓得心都从上嗓子眼跳出来了:我娇嫩的肌肤无所谓,可我真不想死啊!! 其他混混们,也都吓到了,已经有人开始劝了:“杰哥不要啊,千万不能杀人!” 杀人犯,和无业青年,那完全是两个性质。 王杰又何尝不知? 只是经过吃药、又被沈欢一逼再逼下,他的心里防线承受到极点。 沈欢更紧了,他也更怕了,就想闭上眼不管不顾刺下时,脚步声突然停了。 他睁眼,就见对方坐在了他旁边不远的酒吧台阶上。接着,沈欢从裤兜里掏出盒烟丢了过来,缓缓说:“回头吧,还来得及。” 第237章:好自为之 人在精神最绷紧的时候,也是最脆弱的时候。 这时沈欢突然停止逼迫,丢过来的一颗烟,一下就瓦解了王杰所有的斗志。 慢悠悠吞吐着烟雾,沈欢很随意的看着王杰。 王杰的手颤抖了几下,最后还是颓然的松开。 酒瓶子咔嚓落地,碎的更狠,他双手也无力的垂下,终于得了自由,胡妙龄尖叫一声跳了起来,藏到了沈欢身后。 沈欢谈了下烟灰,懒洋洋的问:“喂,韩特勤呢?” 王杰眼珠子抖了下,看向屋里:“就、就在里面。” “你没怎么着我姐吧?” 胡妙龄忙问。 王杰此时脑袋一片空白,说话语无伦次的,还是一个手下替他说:“胡姐,杰哥回来后就去找一声上胳膊了,才刚从医院回来半个小时,哪有时间对韩特勤做什么呀……再说,我们也没那个胆子啊。” 胡妙龄听不进去他后面说的什么,知道韩小雪没事后赶紧冲进了酒吧里。 “心理压力挺大的?” 沈欢突然问。 王杰终于冷静了些,从地上捡起那盒烟,抽出一根来点燃,颓然说:“我、我打不过你,也没勇气杀人。” “没勇气杀人是好事。” 沈欢淡淡的说,看着他的眼睛突然问:“你刚刚吃的药,是什么?” “你看到了?!” 王杰浑身颤了下,却没继续说话。 沈欢上下打量了他一会,闷声说:“看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了,提醒你,能戒就戒,不然下次,你就不一定能冷静下来了。” 王杰还是没说话,沉默了很久,才长长吐出口气:“罪名我都认,要杀要剐你说了算。” “这就要杀要剐?那沈欢就该上死刑架了。” 突兀的,一个声音从巷子口响起。 众人看去,就见三个人正朝这边走来。 准确的说,其中一个是被拖过来的混混,拖着他的是一只手打着石膏坠在脖子上的安谷,刚刚说话的也是他。 他拽着混混,估计是刚从混混嘴里打听出刚刚发生了什么。 安谷背后还跟着个黑西装,像是跟班一样跟在后面。 见众人看过来后,安谷丢掉那个混混快步走了过来:“沈欢,直升机已经备好了。” “你好,我是驾驶员。” 安谷背后的黑西装朝沈欢深深鞠了一躬,态度那叫一个恭敬。 一看他的反应,沈欢就猜到了,皱眉问:“雪莉备的?” “除了雪莉,谁还能在半天内就把允许出入境的直升机备好?” 安谷随意的说着,舔了下嘴唇:“现在最后的问题就是,对方去了哪里。” 他刚说完,胡妙龄扶着韩小雪走了出来,还有些吃力的样子。 沈欢接过韩小雪,耸了耸鼻尖,对安谷说:“车开来了吗?送我回家收拾下行李。喂,妞,你是在这喝酒,还是跟我一块走?” 呆呆站在那胡妙龄没有回话,这丫头看他的眼神里全是小星星。 安谷只看一眼,就只要又有一个姑娘被沈欢迷倒了。 看这姑娘才十九二十的吧? 安谷拍了拍她的肩膀,叹了口气:“唉,丫头,喜欢他可是条不归路啊。” 丫头,再叫我? 胡妙龄呆了下,随即俏脸唰的红了:“谁喜欢他呀,我、我就是觉得他很厉害。” 说着,胡妙龄赶紧跟了上去:“沈欢,你等等我!” 追上去时,她那张小脸上除了害臊的红,更多的是兴奋。 好家伙,本小姐纵横江湖这么多年,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个能打的手下。 要是能把沈欢收复了,有他罩着……呸呸,有本小姐罩着他,凉城混混界王座岂不是唾手可得? 刚想到这,狠抽了一口烟的王杰突然沉声说:“朋友,能不能借一步说话?” 沈欢转头看着他:“还有事?” 王杰点了点头。 沈欢把韩小雪递给胡妙龄扶着,快步走了过去,跟在王杰身后走到酒吧里。 酒吧里此时半个人影都没有,又让门口的手下别进来后,王杰才从口袋里掏出个什么东西来,递给沈欢说:“你刚刚不是问我吃的是什么药吗?就是这种东西。” 沈欢没接,反倒是有些不耐烦:“你叫我来就为了说这个?我可没兴趣知道。你要是觉得毒害人,就自己去戒。” 说完,沈欢转头就想走时,王杰却说:“给我这个的人说,这不是毒。” 沈欢脚步一顿,他听出来了,王杰话里有话。 果然,王杰很快的说:“你应该能看出来,我们都不是啥有大志向的人,上次被你揍了后,就不敢再找你麻烦了。但就是你揍我的那天晚上,有人找到我,给了我这种药。” 王杰说到这时,停顿了下。 沈欢还是没说话,等他继续说:“这种药吃了后,我就像能看见幻觉一样,精力会格外旺盛,打架也更厉害了。不过这种药也很让人上瘾,才一天没吃,我就浑身难受,心里痒痒的像是被虫子咬了。我去找那些人要药,他们说给我也可以,不过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沈欢皱眉问。 王杰耸了耸鼻尖:“就是昨天晚上,要拖住你,不管是用什么办法也好,都得让你来酒吧找我。” 霍的,沈欢瞳孔一缩,忙问:“给你药的人,是谁?” 王杰缩了下脖子,摇头说:“是对面花舞伎厅的人,我也不知道她叫什么。不过今天早上,花舞伎厅就没人了。” 沈欢转头看了眼街道对面,意识到了什么。 昨晚,花舞伎厅,也就是巨蝰组织的人,怕沈欢出现在船上惹麻烦,所以让王杰拖住他。 只是王杰昨晚怂了,今天才行动的。 “你惹大麻烦了,好自为之吧。” 沈欢叹了口气,不再说什么,转身离开。 随着他走出,周围的人群,就像是躲瘟疫那样,纷纷让开了一条通道。 望着走出去的沈欢背影,王杰脸色阴晴不定 他的一个得力手下凑了过来,低声问道:“老大,怎么办,要不要报警?” 他们今天遭受的打击太大了,脑子都不好使了。 王杰瞪了他一眼:“得罪了韩小雪,还用我们报警?” 第238章:她还安全 “这次兄弟们都齐了。” 坐在副驾驶上的安谷,快速说:“斯萝丝已经攻克了对方的电脑,霸王龙已经提前去撒哈拉沙漠布置了。” 后座上,抽着烟的沈欢点了点头,旁边揽着韩小雪的胡妙龄,侧脸看着他,大眼睛眨呀眨的问:“你要出国?” “没你的事。” 沈欢弹了下烟灰,他没想到这次是王杰绑走韩小雪,欺负胡妙龄,竟然是因为他。 而王杰的目的,也是为了干扰他。 这让沈欢明白一件事:北州巨蝰组织虽然在那次他干掉四个盘蛇先生后,就没有再对他动手,但对他一直有提防。 凉城就这么大,想要劫走陈千娇,他们除了考虑到骗走董仁徒和大部分战警,也考虑到了沈欢这个变数。 也正因为有沈欢和安谷,昨晚巨蝰组织才无法在逃离时及时引爆炸药,遭到了战部追杀。 甚至,还带错了人。 一旦他们知道抓错了人,恼怒之下不一定会对叶朝歌做出什么事呢。 沈欢重重叹了口气时,才发现胡妙龄一直都是侧着脑袋看他,长长的眼睫毛偶尔会忽闪一下。 沈欢挑了下眉,随意得问:“看我干嘛?迷上我了?” “鬼才迷上你了呢。” 胡妙龄俏脸一红,不过接着就又问:“你怎么这么厉害呀?你是不是练过功夫,是传说中那种、嗯,武林高手?” “不是。” “那你怎么这么能打?” “因为哥们天生神力。” 沈欢自恋的吹了波,见胡妙龄的眼珠子都快要长在他身上了,故作装逼的说:“妞,我知道我英俊潇洒,但你可千万不要迷上我,因为你……” “我怎么了?” 胡妙龄眼睛扑闪扑闪的问。 沈欢上下打量着她,啧啧摇头:“哥们去救你,完全就是看在你表姐的面子上,以后你要是还不知好歹的和这群人混。就是被那啥了,也是你活该。你觉得,哥们这种优秀的男人会喜欢一个细竹竿吗?” 一下子,胡妙龄俏脸就红到了耳根。 不是害羞,是气得。 “你、你说谁是细竹竿?!” 胡妙龄一边骂,一边抬手就想打,但刚抬起胳膊,就想起了沈某人刚刚大发神威的样子。怒火下了一半,悻悻的哼了声,自言自语的说:“我、我年纪还小嘛。” 无情浇灭小丫头的热情后,沈欢就继续扭头看外面了。 很快车子就来到了二层小商品房前。 安谷和司机没有下车,气呼呼的胡妙龄刚停车就开门跳了下去,沈欢只好扶着韩小雪进屋。 刚扶着韩小雪上楼,把她放在卧室床上时,手机嗡嗡响起。 沈欢只看了下来电显示,就整个人精神一震,赶紧接通了电话:“喂,老董,你终于忙完了?” “忙完还早呢。” 电话那头的董屠夫打了个哈欠:“我听老许说,他已经把巨蝰组织的事情告诉你了?” “跟没告诉我一样。” 沈欢闷声道:“负责追踪的不是你吗?叶朝歌被他们绑架到哪了?” “我们已经锁定了那三辆越野车,估计天黑之前就能追上。” “不能再快一点?” 沈欢很着急的问。 越晚,叶朝歌被发现是替代品的可能性越高,越容易遭到毒手。 董屠夫似乎知道他在担心什么似的,安慰道:“放心,你的小媳妇儿暂时不会有安全问题的。因为沿线一路,都没有检测到他们使用卫星信号通讯的痕迹。牺牲了这么多人,他们也不会甘心把唯一的战利品毁掉。” 沈欢还是不放心:“你确定?” 电话那头的董屠夫很确认的说:“确定,根据情报显示,真正知道陈千娇身份的,就是花舞伎厅的诺雅一行人。他们也在被警方力量追杀,正在逃去西部,只要诺雅没和三辆越野车联系上,叶朝歌的身份就不会暴露。” 不暴露,就暂时没有危险。 “那就好,还有别的事吗?” 沈欢终于松了口气时,电话那头的董屠夫才说:“的确还有件事,陈千娇醒了,她想见你。” “我没时间。” 沈欢说着,扣掉了电话。 他现在顾不得陈千娇。 准确的说,是顾不得叶朝歌以外的任何女人。 比如又凑上来的胡妙龄:“喂,瞎子。” “喊谁瞎子呢?” 沈欢皱眉回头,就听胡妙龄哼哼着说:“当然是喊你啊,本小姐这么天生丽质你都瞧不上,不是瞎子是什么?我听表姐说,你搬出来是因为和叶朝歌离婚了?” “是啊。” “那你就不考虑再找一个?” 胡妙龄眼珠子转啊转的。 沈欢很无语的翻了个白眼:“我说了,我对你这种——” “我还不稀罕你呢。” 胡妙龄打断沈欢的话,哼哼道:“但我表姐好啊。” 说着,胡妙龄抢到床边,装模做样的看着平躺的表姐:“看,是不是?” 的确。 即使平躺着,也能感受到韩小雪的成熟风韵。 胡妙龄心里幽怨的吼了一声,转悲愤为力量,问沈欢:“我把表姐介绍给你,咋样?” “韩小雪?” 沈欢皱眉沉吟。 有了这么能打的姐夫,我以后在凉城岂不是横着走,快点头啊——心理急切的想着,胡妙龄又道:“我姐可是特勤,身材又好,腿长,你试试。” 说着,她还特意使了个小眼色。 “胡妙龄,你知不知道这是在卖你姐,是非常没有道德的!我把你救出来,你却一点不知道学好,我很失望!而如果你敢骗我,我会更失望!” 沈欢眼珠子突然一瞪,一边很严肃的呵斥,一边手却靠了过来:“真有那么舒服?” 就是旁边胡妙龄的眼神很古怪,沉默了很久才喃喃的说:“沈欢,你脸皮可真够厚的……怎么样,我没骗你吧?” 突然,一只纤细的手握住了握住了沈欢的手腕,同时咬牙切齿的声音响起:“你想干什么?” 沈欢和胡妙龄,同时僵硬的扭动脖子,就见躺在床上的韩小雪,俏脸羞红,满眼杀气,一字一顿:“沈、欢!拿开你的咸猪手!!” 第239章:累赘 “下次再这样,我非揍烂你的屁股!” 韩小雪狠狠瞪了眼胡妙龄。 平常和她很不对付,动不动就还嘴的胡妙龄,这次表现的很乖巧,点了点头:“知道了啦。” 这时,窗外楼下的车子已经启动了。 即使在上面,也能看到开车的黑西装,和捆着绷带的安谷。 以及后面懒洋洋,脸上还有个巴掌印的沈欢。 没错,巴掌印是她留下的。 谁让正在睡梦中,就感受到几只不安分的手。 尤其是睁开眼还看到沈欢后,韩小雪更是又羞又恼,一巴掌就扇了上去。 落荒而逃的沈欢,提着帆布包就跑了。 胡妙龄也想跑,却被韩小雪抓住了。 在表姐的威压下,胡妙龄把事情说了一遍,不过把她“出卖韩小雪”的事,一笔带过了,只说沈某人要出国去撒哈拉,怕以后要见不到美女了。 韩小雪又羞又气,暗骂着要把王杰关进局子的同时,看沈欢时眼神也有点复杂。 说他是个l氓吧,他还是几次救了她的命。 恩,肯定大于怨的。 正想着呢,韩小雪手机响起,局里打来了电话,说抓捕工作有了进展,山海组的情报组的,要她过去布置任务。 也是对她入职山海组的最后一道考验。 韩小雪兴奋下,也就顾不上沈欢的事了,洗了把脸就冲出了门。 很快,韩小雪就来到治安队后,有治安员告诉她山海组成员早就在会议室等待多时。 她赶忙跑过去,推开会议室的门,就见里面只坐着寥寥数人。 其中包括浑身缠着绷带的许奉天,还有两个情报组的姑娘,都笑吟吟的看着她,似乎在欢迎她这个将来的“同事。” 可最让韩小雪想不到的,是房间角落竟然坐着一个她熟悉、而且广大电视观众也都熟悉的女明星:陈千娇。 她神形消瘦,脸色苍白。 韩小雪皱眉走进去,就听一个情报组成员笑着说:“来了,听说你昨晚没休息?等我布置完任务,你还有休息的时间。来,我跟你说说任务内容。” “是!” 韩小雪打了个敬礼后,快步走去。 很快,情报组就把任务跟她说了一遍,大概意思就是:北州巨蝰组织劫持的人质,是假的,不过对方目前还不知道,只埋头往南疆边境逃离。 不过在警方的围追堵截下,估计等晚上就能追上了。 为了避免到时候对方狗急跳墙伤害人质,需要山海组带着真正的人质,跟对方做交换。 在做交换的过程中,山海组会发动突袭,干掉对面。 这也是最后的机会,如果没有救回人质,那人质就会被带去撒哈拉沙漠了。 末了,那个情报组成员说:“你的任务,就是把真正的人质运送过去。之后你就正式入职山海组情报组了,不过即使是情报组,也有一年的实习期哦。” “保证完成任务!” 韩小雪信誓旦旦的保证。 她能看出情报组成员的轻松,她知道,这是因为她们自信,因为过去数年间,像这样看似危险的任务,山海组完成了无数次。 失败率,为零。 有山海组执行组,比如董仁徒那种高手在,对救回人质大家都很有信心。 只有许奉天在那泼冷水:“呵呵,别怪我没提醒你们,对方也是有高手的。” 没有高手,他怎么会伤成这样? 韩小雪抿了下嘴唇时,旁边的情报员笑道:“别紧张,就算有高手,董队也能搞定的。你要做的只是秘密把人质运去。” “好。” 韩小雪点点头问:“我能知道人质是谁吗?” “当然,喏,就在那。” 情报员点了点下巴,韩小雪都不用扭头看,就知道她说的是谁了,惊讶的喊:“是、是陈千娇?” “你认出来了,毕竟是大明星。顺便一提,被劫持的人质,你应该也认识。” 情报员淡淡的说:“你们凉城首屈一指的企业家,叶朝歌。” 霍的,韩小雪整个人都僵住了。 不只是因为她和叶朝歌很熟悉,还因为叶朝歌是沈欢的前妻。 而就在来之前,韩小雪才刚听胡妙龄说:沈欢要去撒哈拉。 他去撒哈拉干什么? 一目了然! 噗通、噗通! 韩小雪心儿一下就吊了起来,随即拍着胸脯暗暗叹气:“那家伙有什么好担心的,他实力那么强,又是个臭l氓,死了也活该——” 南疆高速口下,一辆面包车里。 “弗雷姆绿洲。” 坐在驾驶的安谷,熟练的用一只手操纵着笔记本电脑里的卫星地图,锁定了撒哈拉中的一个小绿点,说:“五人小队已经在地中海集结完毕,如果今晚南疆没动静,他们随时能出发。” “还得再等等,战部那边说晚上会有消息。” 沈欢抽了口烟。 他知道山海组要营救的事。 可他也知道那个叫拉丝忒的女人多厉害,他真怕山海组一不小心也着了道。 高手,危险分子。 当这俩结合时,对方的难缠程度会上升几个档次。 所以叶朝歌现在的情况可以说相当危机了。 以那些亡命徒的疯狂程度,如果没有董屠夫的保证,沈欢真怕她现在已经遭遇不幸了。 “直升机都安排好了,不过你得先坐飞机飞去过南疆,龙国情况你也知道,飞的最快的直升机,不是那么好开进来。” “我懂。” 沈欢把烟头丢在地上,抬脚踩灭:“行了,我去了,这次行动你就别参加了。你现在这个残废的鸟样,去了也是白给。” “擦,算你说的对。” 安谷骂了声,却没再反驳什么,他知道沈欢说的没错。 龙首大名鼎鼎,刺客界无人不知。 而他们的团队更是世界上顶级的刺客团队,在刺客界,曾经对青龙小组的评价是:他们几人,就抵得上一支战队。 可他们毕竟不是真的一支战队,个人能力的强悍没法弥补人数上的差距。 尤其是在强大火力面前。 所以面对对方一整支危险分子,尤其还有高手在,就算是沈欢他们,也不敢保证能全身而退。 安谷掺和进来,真的就是累赘。 第240章:屠夫杀人 树的影子,黑漆漆一片。 三辆越野车,正用最快速度疾驰在通往南疆的高速路上。 越往南方,天气越热,明明已到深秋,最头上的司机还是在打方向盘时,热的脱掉了外套:“梁子,帮我看着点路。” 一边脱外套,司机一边对副驾驶的梁子说。 梁子点点头,伸了个懒腰。 脱外套时,司机是要瞒着头整个脱下来的,会有一瞬间看不到前面的路。 如果是在热闹路段,他这样行为很危险。 可在空无一人的郊区公路上,只需要捋直了方向盘,还用担心撞车不成? 所以梁子看了眼前面后,就懒散的说:“放心开,前面没啥状况,我们已经甩开龙国战队那么久了,还怕被追上?” “万事小心点好,神使大人可再三叮嘱过了。” 司机说着,微微减速开始脱外套。 也就一下的事,司机刚脱一半,就听旁边梁子突兀的大喊:“不对,老贾,前面有车开过来!” 高速路上有车是在正常不过的事。 可谁都知道,每条高速路都是单向的,逆向行驶的车辆,在旁边路上。 可此时梁子却如此惊慌的说,前面有车开过来,那就证明一定有情况。 老贾赶紧加快脱衣服的速度,猛地甩掉外套时,正听到砰的一声脆响。 玻璃,应声而碎。 再接着,老贾就见旁边的梁子,软塌塌的往前一趴,却又被安全带拽住。 他的手里拿着枪,脑袋却开了花。 这证明梁子在看到车辆不对劲后,第一时间就掏出了手枪瞄准,但对方速度更快的解决了他。 这些思考,都是在一瞬间完成的,老贾作为巨蝰组织精英,立马判断明了了局势:前面的路段里,多了一辆越野车,正呼啸着朝他们撞来。 那副架势,就像是要两方同归于尽一般。 老贾当然不会傻乎乎的撞上去,而是用最快速度猛地一拧车把,擦着这辆越野车驶过,擦肩而过的瞬间,老贾就看到对面驾驶座上穿着作战服的男人,一手把这方向盘,一手还举着手枪。 开枪射死老梁的,就是他! 老贾没有时间多看敌人一眼,他的车后视镜就擦着对方车身吱嘎作响,最后把对方甩在了后面。 总算没有被对方逼停! 躲过第一步撞车,老贾看着前面空空荡荡的公路松了口气,但他可没有丝毫放松警惕,别看前面没有别的车拦路了,但出现拦路,就证明龙国方面,已经追踪到了他们。 必须干净甩开他们,不然用不了多久,武装直升机就会赶到! 老贾咽了口口水,赶紧举起对讲机按下,连接上后面两车的对讲机,低喝:“二号车,三号车,刚刚过去的车有问题,龙国已经发现了我们,加速撤离!我再说一遍,加速撤离!” 事情紧急,老贾急需同伴回复。 可却始终没有传来半句回音。 老贾心里一寒,猛地侧脸看向车窗外的后视镜,想看看其他两辆车的情况时,眼角余光却扫到了车里的后视镜。 随后,一股凉意从脚底板,直接爬上了他的天灵盖:后座上,有个人! 这人模样很温和,笑容也很温和,但从后视镜中和他对视的眼神中,却充斥着无边的寒意。 对方是龙国的人。 刚刚在两辆车擦肩而过时,对方也用那几个呼吸的瞬间,翻车窗跳到了他的车里。 而他,却丝毫没察觉! 老贾心怦怦狂跳的同时,也快速明白:对方一定是山海组的高手!而且,他后面两辆车的同伙,肯定也早就落到山海组手中了! “女人和人质呢?” 山海组的高手,突然问。 他连语气都是笑眯眯的,却听得老贾直起鸡皮疙瘩,压着颤音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是什么人,上我的车干嘛?!” “我可不可以把你这句疑问,理解成你不想活了的意思?” 高手还在笑。 笑的老贾鸡皮疙瘩已经从皮肤,蔓延到了心里,变成了无边的恐惧和疯狂,他牙齿打颤,但声音却很清晰的说:“我是不想活了,可你也别想活!” 随即,老贾竟然猛地把油门踩到了底。 巨大的越野车安全性能很好,可不代表它在急速撞向栏杆后就会安然无恙。 尤其栏杆后就是陡峭的坡崖,一旦翻了车,驾驶座上的老贾肯定首当其冲是活不成了。 但后座上的山海组高手,也别想活着回去,老贾要和他同归于尽! “去死吧!” 嘶吼声中,老贾猛地一打方向盘,就要撞向栏杆时,却发现方向盘没转动。 接着,他又发现:他握着方向盘的手,没知觉了。 车,虽然速度更快了,但却仍旧笔直的再往前走。 怎么会这样? 老贾茫然的抬起胳膊,低头,随即瞳孔猛震:他的胳膊上,没有他的手。 只有血淋淋的两条断臂,断裂面很平整,一看就是一刀砍断的。 至于他的手,还握在方向盘上呢。 这一瞬间,老贾才感受到钻心的疼痛从断臂传来,忍不住尖叫:“啊——” “人在危机情况下会分泌大量肾上腺素,缓解自己的恐惧、紧张以及,痛苦。” 后座的高手,拽着副驾驶的老梁拖到后面,自己则一跃坐在副驾驶上,把沾了血的刀,哐啷丢在表盘上,淡淡的说:“所以我在砍断你胳膊的时候,你才没有第一时间察觉到。” 他什么时候砍断了我的胳膊!! 老贾疯狂嘶叫着,因为疼痛眼里已经全是泪水,可还是能隐约看到车子正在减速,越来越慢。 他残存的意识,还让他试着去踩油门,可这时他才发现,他连自己的脚,也感受不到了! “同理,我砍断你小腿的时候,你也没察觉到。” 山海组的高手又把一把刀丢在了表盘上时,油门彻底松开,车子终于缓缓停下。 老贾的脸,已经因为疼痛扭曲成了恶鬼,可他却觉得,身边一直在笑的男人,才是货真价实的恶鬼! 残臂挥舞着血花,老贾拼命问出了生命中最后一个问题:“你、你这个恶魔,你是谁?!” “我可不是恶魔,我只是山海组的一名执行员,别人都叫我董屠夫,知道为什么吗?” 董屠夫眸中闪烁着无边的杀意,嘴角却还含着笑容:“因为我杀人,就像屠夫杀猪——” 话音落下,又是一刀瞬间闪过。 老贾的咽喉,被割开了。 血,缓缓流出。 董屠夫却看都没看一眼,下车离开时,擦掉了眼皮上的一滴血,闷声说:“王晓,这是给你的第一份礼物,希望你在那边,能开心点。” 第241章:无非一战 南疆群山,入口高速路口旁,蛐蛐吱吱叫着。 面包车车头,两个红色烟头时明时暗的闪烁着,像极了两双眼睛。 “这都快八点了,还没消息呢。” 其中一只眼睛说话了,打着哈欠问:“你那群老队友,靠谱么?我看那个叫董仁徒的,一天到晚笑嘻嘻的,跟嘴上挂了钩似的。” 这人胳膊还吊着绷带,不用问,正是安谷。 旁边的沈欢弹了下烟灰,淡淡的说:“别被他的笑容迷惑了,我们都叫他董屠夫,不是没理由的。你有没有听说过庖丁解牛的故事?” “听说过啊,咋了?” 安谷随意的问。 沈欢呵呵一笑:“民间传说中屠夫庖丁宰牛技巧高超,刀也快,甚至能让老牛死的没有痛苦,所以临里乡村,都会把跟了一辈子的老牛送去庖丁家里杀,让家畜在没有痛苦中去世。” 安谷眉头一扬:“我怎么没听说过这版本的庖丁解牛?” “没听说过没关系,你只要知道,董屠夫的名字就是从中来的。” 沈欢淡淡的说:“他的刀快到极致,砍断人脖子时,有时连死者自己都没察觉到。而且当年在山海组,也属他最残忍,让被杀人在无尽的恐惧中咽气。他是个狠人,起码比我狠辣。” 说着,沈欢打了个哈欠:“有他带队,就算那个叫拉丝忒的娘们很厉害,也逃不出山海组的手掌心。” “切,信了你的邪。” 安谷有些不相信,毕竟他也对自己身手很自信,可在拉丝忒面前毫无招架之力。 所以听沈欢长他人志气,自然不爽。 沈欢却呵呵一笑:“战部能发现巨蝰组织的行踪,不就剩的哥们出国冒险了?等消息吧。” 嗡、嗡嗡。 话音刚落手机就震动起来,沈欢接起后,那边就传来田小雅焦急的声音:“沈欢,你在哪呢?” 看来这妞终于从昨晚的恐怖中挣脱出来了。 沈欢心里想着,问:“我在外地呢,怎么了,有事?” 田小雅说话时有些颤抖:“那你快回来,出事了!” “能出什么事,我现在很忙——” “再忙也没有叶总的性命重要啊!” 田小雅呜咽着打断沈欢的话:“昨晚去游客的船,被危险分子劫持了,当时你也在船上,你肯定也知道才对啊。” 沈欢打了个哈欠:“啊,那个啊,我下船早,很幸运的没碰上。” “可叶总、叶总被危险分子劫持了!” 田小雅在惊恐中被救下后,一直睡到下午三点多钟,才醒。 醒来后,田小雅听说人质基本安然无恙后,还以为叶朝歌也被救下了呢,下午就去了公司找她。 可谁知问遍了公司,也没有叶朝歌的踪迹。 打电话,也打不通。 田小雅只好去叶家别墅去找,可别墅也没人。 这次她终于意识到了什么,忙起去治安队打听。 不打听没事,一打听,田小雅彻底慌了:叶朝歌,竟然被当成人质抓走了! 那群人,可是危险分子啊! 从治安队打车回来的路上,田小雅就搜索着北州巨蝰组织的信息,看到他们在国外烧杀抢掠的新闻后,心也凉透了。 怎么办? 田小雅想不到任何办法,更知道担心也没用,可她第一时间想的,还是忙给沈欢打电话。 她本以为沈欢知道这件事后,一定会很替叶朝歌着急。 可事实上,沈欢却打了个哈欠,不急不缓的说:“嗯,我知道了,你还有别的事吗?” 霍的,电话那头语气猛地一滞。 田小雅僵住了,嗓音越发沙哑的问:“你、你就不担心她吗?” “担心有啥用?” 沈欢刚说出这句话,刚想继续说“现在最要紧的,是把她救出来”时,却又有电话打了进来。 这次打进来的是董屠夫。 不用问,肯定是追捕有结果了! 顾不得在和田小雅说什么,沈欢忙挂掉通话接通了董仁徒的号码:“喂?情况怎么样?” …… 嘟、嘟嘟。 听着手机里传来的忙音,田小雅愣住了。 她本以为,身为前夫的沈欢,一定和她一样很担心叶总。 可事实上沈欢语气懒洋洋的,听起来毫不在意,就好像是在说:叶朝歌被绑架就被绑架呗,管我啥事。 对啊,关沈欢啥事? 田小雅早就知道,沈欢和叶朝歌已经私下离婚了,也知道,两人结婚时关系就不好,压根就没有爱情可言。 而危险分子劫持,也确实是沈欢这种小角色帮不上忙的。 沈欢说的对,担心没用,他也没必要担心。 可田小雅,怎么就那么咬牙切齿的攥着手机,眼眶通红的说:“沈欢,没想到你是这种人!我真是看错你了!” 如果沈欢知道田小雅此时的想法,非被气乐了不可。 叶朝歌被劫持后,最担心的绝对是他。 他甚至还联系了早就不联系的刺客同伴,随时准备出国直奔危险分子的老巢。 当然,前提是董屠夫的追捕也失败了。 接起电话后,董屠夫的声音就从那边传来:“一刻钟前,我们拦截了三辆越野车,杀了四个危险分子,抓住了五个。” 沈欢没打岔,心却跳到了嗓子眼。 “但拉丝忒和叶朝歌都不在车上。” 董屠夫无奈的叹了口气:“根据招供,昨晚拉丝忒根本没有逃离康庄码头,而是潜伏在了当地。今天一早就乘船东下,走了海路,被我们发现的车,只是诱饵。我们在沿海没有任何布置,对方现在应该已经出海,去往国外了。” “你们不会追击?” 沈欢追问。 董屠夫沉默了下:“得等上面通知。” “我知道了。” 沈欢闷声吐出这四个字。 电话那头的董屠夫沉默了下,问:“你的决定还是和上次一样?” “一样。” 沈欢说完,挂掉。 上次,山海组遭受重创,明知泄露消息的是杨家,明知道仇人就在国土外。 可因为某些战略原因,上头没有选择报仇雪恨。 山海组兄弟们的遗骸,留在了境外。 而沈欢,上次做出的决定是:孤身一人大闹杨家,将整个杨家闹得鸡犬不宁,听到青龙消息,就丧失胆量。 被赶出山海组后,沈欢更是毅然出国,作为刺客为兄弟们雪恨。 这次,他的选择也一样。 山海组做不了的事,他来做,无非是出国,一战尔。 第242章:海外行船 “不要!” 叶朝歌又一次从梦中惊醒时,眼前终于不是一片黑暗了。 她手上的绳索没了,嘴巴上的布条也被撕掉了。 可她想撑着身体站起来时,却发现浑身一点力气都使不上,尤其是腰间,就如同脊椎软化了,根本支撑不起身子。 此时她嘴里干的要命,精神也很恍惚,在原地坐了很久,脑袋才开始活转,看向四周。 这是在一间小仓库里。 仓库里没有窗户,只有天花板上挂着一颗小灯泡,昏黄昏黄的,还在摇摇晃晃。 四周的墙壁,是集装箱式的铁板,外面,还能听到浪的声音,伴随着时不时响起的海鸥叫声,让她能断定:这已经不是在长江,而是在海上了。 我怎么会在这? 刚思考这个问题,一幅幅画面就冲进了脑海:游轮、危险组织,还有走廊上满地的鲜血! 霍的,一股凉意从脊椎爬遍全身,叶朝歌明白了一件事:我被危险组织绑架了! 那危险分子,在哪? “有、有人吗?” 叶朝歌声音沙哑的说出这句话时,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又低又哑,连她自己都要听不到。 不过外面却响起了皮靴鞋底走在船板上的哒哒声,同时还有小声的交流。 交流的人用的是鹰语,不过夹杂着很浓的土口音。 叶朝歌心里一凉,已经猜到她已经被绑架到国外了。 异国他乡,又是在船上,天知道这船上是不是全都是危险分子? 无比的恐惧,让她再也不敢出声,甚至不敢大口呼吸,只能呆呆的看着仓库门口的位置。 她知道,这种情绪叫绝望。 突兀的,仓库门被打开了,一个穿着渔夫短袖的白头发老头,手里端着个饭盒走了进来,见叶朝歌醒了后,叽里呱啦说了些什么。 听说话口音,应该是安南人。 叶朝歌是高材生,精通鹰语拉丁语,日语也懂一点点。 但安南语,她是真不懂。 但老头比划的那几下,她还是看懂了的,意思是给她送饭来,让她吃饭。 开门时,叶朝歌就注意到外面是晚上了,距离昨晚绑架已经过去了得有二十个小时,期间她一点东西都没吃,肚皮饿的咕咕叫。 所以老头带饭过来后,叶朝歌接过就开始狼吞虎咽。 饭盒里有一碗鱼肉咸粥,还有一条煎鱼作为配菜。 咕嘟嘟喝完那碗粥后,叶朝歌才用鹰语跟老头交流,问他有没有水,这是在哪? 老头根本听不懂几个英文单词,倒是给她带来了一瓶写着安南语的矿泉水,又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叶朝歌没听懂,不过却能看出这老头很慈祥,对她没有敌意。 叶朝歌又做手势,表示自己想出去,老头却断然拒绝的摇了摇头。 随后,老头就走出去,砰的关上了仓库门。 昏黄的房间,立马再次被恐慌填满。 明明吃过饭了,但叶朝歌浑身还是没有半点力气,顶多能做到的就是扶着墙壁站起来。但想抬脚走路,就会累到浑身冒虚汗,一模额头,更是滚烫的吓人。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我是得了什么重病? 噗通! 走了两步路,就难受到坐在地上大口呼吸的叶朝歌,眼角余光扫向不锈钢的饭盒时,猛地从反光中看到了自己的脸:惨白。 一下,就让叶朝歌响起了不久前,沈欢住院时得的病。 难道我也中亚巴顿病菌了? 惶恐,再次爬上心头时,外面响起了脚步声,还有老头叽里呱啦的质问声。 接着,老头的话被一个年轻人冷笑着打断。 砰。 有人跌倒的声音响起,再接着,仓库门被一脚踹开了。 两个人影,立马出现在了门口。 这俩年纪都不大,三十岁上下,俩人都是皮肤黝黑的渔夫,一个戴着皮帽子,一个手里正拿着把刀,朝坐在地上的老头挥舞,叫嚣着什么。 老头吓得脸色一白,连滚带爬的赶紧走了。 很明显,刚刚这俩人把老头摔倒在了地上,现在又把老头赶走了。 难道他们才是危险分子? 叶朝歌抱着身子,往后缩了下时,就听这俩人用带着口音的鹰语说:“哇,威尔这个龙国女人身材真不错。我们拍完照,要不要再做点有意思的?比如……嘿嘿。” 另一个叫威尔的阴荡一笑,快步走了进来:“你说的对,德文,我们还能拍几张光溜溜的照片呢!这艘船可是驶向奥洲的,接下来起码有十天时间我们都见不到女人,亲爱的贵族女士也会体谅我们的。” 说着,威尔就舔着嘴唇,举着手机,快步冲了过来。 看着他眼里闪着的邪光,叶朝歌就猜到他要做什么了,吓得想跑,又跑不动,只能绝望的抱着脑袋尖叫:“不、不要过来!” “哟,这妞声音也好听。” 威尔嘿嘿笑着,快步冲到她面前,一边拍照,一边抬手就去扯叶朝歌的头发。 一旁的德文,也有些迫不及待。 这艘船是普通货船,目的是运送一批橡胶制品去奥洲,他俩呢,不过是船上的普通仓管。 和叶朝歌想的不同,她不是被一群危险分子送上船的。 德文看到的,是一个很漂亮的贵族女人拉着巨大行李箱,独自上船的。 后来那个漂亮女人租了一整个仓库,把行李箱拖进来后,才把行李箱里的叶朝歌放出来。 当时德文作为仓管,就在对面的仓库里看着这一幕,吓了一跳:好家伙,贵族女人竟然是个人贩子! 今晚吃过饭后,德文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威尔。 俩人从小就不是啥好人,进过好几次局子,小偷小摸是习以为常。当即就动了心思,说要么用违法这件事,威胁那个漂亮女人,敲诈几张票子? 不过在实行计划前,俩人自然要先来仓库“拍下罪证”。 只是惊喜来的太突然,他们发现“货物”竟然这么漂亮,只是看到她昏黄的脸蛋和身材,俩人就有些按捺不住了。 俩人一个按住了她的肩膀,另一个去拽她的头发。 叶朝歌吓坏了,拼命挣扎着但还是被拽着头发昂起了脖子,白皙的脖颈,暴露在两人面前。 “你们放开我!” 叶朝歌痛苦的说着时,就听威尔腆着嘴唇说:“德文,这个女人脸色怎么这么惨白,是不是得什么病了?” “得个屁,我看就是没出过海,晕船了,我们给她补充些精华,就好了!” 德文嘿嘿笑着,把手机往裤兜里一塞,就要爬上来时,浑身忽的一颤,再也不动了。 闭着眼尖叫的叶朝歌,也感觉到脸上溅了几滴液体。 发生什么了? 叶朝歌睁开眼,就见德文的脖子里,竟然插着一把刀。 鲜血,正不停的往外呲。 “啊!!” 叶朝歌吓得尖叫一声时,威尔也吓得看向了仓库门口,大喝:“谁?!” 拉丝忒淡淡的声音响起,慵懒又阴森:“敢动我的猎物,胆子不小啊。” 说着,她右手又是轻轻扬起,一道寒光就跟长了眼似的飞来,噗嗤插进了威尔脖颈中。 噗通! 和德文一样,威尔重重倒地,瞪大的眼睛里还满是不解:我、怎么就这样死了呢? 第243章:沙漠之行 狂风! 沈欢乘坐私人飞机到达撒哈拉沙漠的某个城市时,沙尘正在卷起。 就好像天空在和沙漠做那种事一样,掀起的沙浪无比疯狂。 蒙着防沙面罩,沈欢急匆匆的走出了机场大厅。 第一感受到的,就是热。 凉城气温已经很低了,但这里却充斥着酷暑,太阳毒辣的像是要把所有人都烤熟。 沈欢打了个车去往某客运站时,接到了安谷的电话。 安谷没有参与这次营救,他在国内负责凉透联系了:“老朋友们已经去红海了,他们还有闲心泡妞喝红酒呢。” “毕竟一直到现在,也不知道叶朝歌的行踪。” 沈欢打断了安谷的话:“再有两个小时,我就能到客运站,然后转去库河里村。没什么事就先挂了。” 沈欢说完,根本不给安谷再说话的机会,就匆匆扣掉了电话。 安谷这货嘴里没有半句正经话。 因为参与不上营救,所以一路上他已经给沈欢打了个七八个电话了。 迎着沙尘,很快出租车就来到了客运站,沈欢在车上休息了一会,再睁开眼时又到了库河里村。 库河里村很荒芜,整个人村子也见不到几个人。 客车停下的时候,只有一辆越野车在接人。 沈欢背着包走过去,越野车车窗立马落下,一个中年男人露出脸来,用夹生的汉语问:“你就是沈欢?” 这是个黑人,长着一嘴络腮胡,穿着很常见的北州服装。 沈欢点点头:“是我。” 络腮胡上下扫了沈欢一眼,又对比了下手机照片,点头说:“上车。” 沈欢开门上车,两人顺着公路向北方疾驰而去。 来到这里,路两侧就没有任何建筑和绿色能阻挡沙尘了。 所以他们几乎就是在能见度很低的沙尘中前进。 在这种天气下开车,要求开车的人技术一定要高超,如果叶小妞在旁边,一定会很没见识的惊叹络腮胡的好技术。 可沈欢却啥也不说,闭上眼继续闭目养神。 开车的络腮胡仿佛也变成了哑巴,也没有再说一句话。 这一跑,一整个下午就过去了。 在这种公路上开车,速度根本快不起来,一直到天海,他们才勉强从从主干道上驶下来,顺着凹凸不平的小路,来到一个带着点绿色的小村庄。 这竟然是个小型绿洲。 村庄的名字按照汉语的叫法,得翻译成大漠中心。 不过这点小村庄,明显配不上这个称号。 村庄也,一共就二十多个房子,撑破天也就几十口人。如果放在龙国,这点人口连村都称不上,但在一望无际的大漠中,能找到这种规模的村子已经是奇迹了。 越野车在村落里左拐右拐了几下后,停在了一栋木头房子前。 房子有两层,而且粉刷过油漆,一看就和村里其他房子不同。 房子外面还挂着用鹰语写的商铺名称,叫日不落商铺。 这地方,就是村庄的商铺,每个月,都会有货车从成立赶来给商铺送货,这也是村庄和外面唯一的交流渠道。 下了越野车,俩人就推门走了进去。 商铺里面里面不算大,摆着几张桌子和一个吧台。 沈欢进去的时候,里面还有人在喝酒。 看到络腮胡带人进来,都是抬头大笑:“大胡子你这次怎么来的这样早?咦,这个细皮嫩肉的家伙是谁?” 沈欢一个黄皮肤,在一群黑人身边的确算细皮嫩肉了。 “他是我一个朋友,等会我们再好好喝一杯。我先去找老板娘。” 络腮胡随意的笑了笑,带着沈欢直接走到里间门口,推开木门:“老板娘!” 门帘后面,就是酒店老板休息的卧室。 一个头发自然卷的白皮肤女人,正坐在椅子上低着头,手里拿着一把猎枪在擦油,听到络腮胡进来,连头都没抬起来的问:“来了?” 络腮胡点点头,示意沈欢进来后才说:“就他自己,明天一早出发,钱都给好了,够你把这间屋子拆了重新盖一遍。” 大生意。 听到钱后,老板才抬起头看向沈欢。 沈欢也才有机会看清她的脸:老板意外的年纪不大,一头金色长发,给她蒙上了一层别样的美。 而且浑身带着一股大漠女人才有的粗狂气质。 很漂亮。 “以前,外面那些人,也喜欢这样看我。” 老板注视着沈欢的眼睛:“但现在,他们都不敢了。” “为什么?” 沈欢顺着往下问。 老板淡淡的说:“因为他们有十个人,被我打断了胳膊,希望你不是第十一个。” “绝对不会。” 沈欢淡淡的笑:“我对你没兴趣,而且你也没可能打断我的任何一根胳膊。我来这,不是找麻烦的,是找你们帮忙的,所以你们可以对我更信任些。” 老板深深看了他一眼,点点头:“外面柜台上有食物,你可以随意吃点东西,然后去休息,明天一早我们四点钟就会出发。” 沈欢也没多问,只是点了点头,看向四周。 很普通的房间,只有一张桌,两张椅子和一个柜子。 络腮胡率先转身,离开商店了。 老板把猎枪放在桌子后,把油罐收起来,又从一旁柜子里拿来一个茶壶和一个杯子。 壶,是年代很久远的龙国瓷器。 杯子也是,不过早就缺口了,里面也发黄了。 不过在这种地方,能有这些东西已经挺不错了。 接着,老板就再次坐下,把茶壶和杯子往前一推:“喝水吗?” “我自己来。” 沈欢点点头坐下,自己给自己倒了杯水,随口喝下。 老板深深看了他一眼:“看上去细皮嫩肉的,你倒是不嫌弃,和其他龙国游客不一样。” 这里也算沙漠绿洲,而且不远处就要尼罗河景点,所以偶尔会有龙国游客来。 没办法,龙国人口实在太多了。 沈欢又给自己倒了杯,问:“怎么个不一样法?” “其他龙国人看到杯子后,都下不去嘴,要求换杯子。” 老板快速说:“他们有钱,不过也太娇惯了些。我当然没有多余的杯子给他们,所以他们就会哀声哉道,说我们是穷乡僻壤。” “因为你们确实是穷乡僻壤,而他们是来旅游的。” 沈欢淡淡的说:“他们花了一分钱,就要一分货,可我不用,因为我不是来享受,而是来做事的。” “危险吗?” 老板问。 “起码你的那把猎枪,不够用。” 沈欢耸耸肩说完,站起来是,老板娘也没再说什么而是看向楼梯,说:“二楼,有客房,如果你累了就进去休息,所有用度,你可以随意取用。” 沈欢不再说什么,踩着吱呀作响的木板上楼。 二楼客房的电灯还是那种老式灯泡,散发着昏黄的灯光,墙边放着一张破床。 床上有个旧被窝,靠着窗户,沙子打在窗户上,噼啪作响。 好歹不漏风。 沈欢伸了个懒腰走了进去,房间里还有矿泉水啊,方便面等食物,也不知道过没过期。 也没客气什么,沈欢走进去后就坐在了床边,烧了一壶热水。 他胃口很好,过期了也不会拉肚子。 现在最重要的填饱肚子,保持状态养精蓄锐,因为明天开始,真正的沙漠之行就要开始了。 第244章:绿洲篝火 青龙小队。 成为刺客后,以沈欢为中心的刺客团队最初的名字,就是这个。 安谷,就是青龙小队继沈欢之后第二个成员。 沈欢曾经和这群兄弟们一起征战数十次任务,相处时间可能不够久,但在战场上能把彼此后背托付的他们,绝对是最好的朋友。 也最信任彼此。 这样的兄弟们,是什么时候走散的呢? 大概就是他点头,同意将南依建议,成立龙渊的那一刻。 身负仇恨的沈欢点头后,在将南依的领头下开始扩大小队规模,什么人啊鬼啊的都扩充进了队伍。 队伍,成了组织。 而组织,必然人鱼混杂。 其他的组织还好管理,刺客们,可是世界上最疯狂的一批人,管理他们,难如登天。 即使将南依杀伐果断,对每个成员都很严格,但想要从根本上征服每个刺客,必须要有一个至高的目标。 比如:成为世界第一刺客组织。 有了目标,的确很容易让大家心拧成一股绳,可为此必须要做的,就是:不断的接下刺客任务,扩大龙渊的声誉。 当时的沈欢,完全就是甩手掌柜,把管理的事情都交给将南依和顾凌霄了。 毕竟他的目的很单纯,就是干掉那些坑杀山海组兄弟们的敌人。 等他完成这一目的,回头再看变成龙渊的青龙小组,熟悉的伙伴已经基本都走光了。 平日最不正经,但和沈欢认识最早的安谷走了。 精通黑客技术,但信奉“能不做的事情就不做”懒人主义的斯萝丝走了。 曾徒手搏杀河马,人称草原霸王龙的帕瓦走了,当初性格最直爽的就是他,在走的前一夜,狠狠跟沈欢打了一架——他输了。 还有水鬼赤那,他也是来自草原,外蒙高原的羊奶养育了他,鬼知道他是从哪学了一身堪比人鱼的水下功夫。 还有精通枪械的伊丽莎白…… 这群老朋友,很快就能再见了。 外面沙尘终于停下,沈欢看着窗外皎洁的天空,叹了口气。 老友相聚,安谷是来不了了,不过这次沙漠之行的行程,却都是他安排的。包括找到络腮胡男人、安排越野车和找到这家店。 至于安谷那种商业大亨,是怎么能从这种小村庄找到关系的,沈欢不知道,也懒得管。 即使曾经各奔东西,他们也都是兄弟。 兄弟之间,只需要信任。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吃饱喝足,调整好最好的状态。 吃了一桶泡面,有喝了几杯热水后,沈欢就躺在床上裹着脏兮兮的被子,快速入睡。 常年在战场上的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快速入睡窍门,就是为了在大战前夕能保持充足的精力,沈欢睡得也很死。 但在凌晨,他还是醒了过来。 因为隔音效果并不好的隔壁,传来了女人高亢叫声。那绝对是做那种事时,才会有的声音。 叫声持续了半个小时都没结束,也不知道隔壁做的有多火热。 来时也睡了一路的沈欢,听得耳根子发茧,抬脚下了床。 穿了件大衣后,沈欢叼着根烟下楼,走出了小商铺。 沙漠的晚上很冷,白天能有三十多度,晚上却快要降到零度,在这个温度下,香烟升起的白雾很明显。 头顶没有云彩遮挡,偌大星空看的清清楚楚。 越空旷,越寂静。 正是因此,沈欢突然听到村庄外,绿洲湖泊的方向似乎有人说话的声音。 闲着也是闲着,沈欢走出村庄看了过去,就见湖边的树林中有人点起了篝火,一辆沙地越野车停在旁边。 这群人大约三四个,有黑有白,都是年轻力壮的汉子。 本来沈欢对他们也没兴趣,就想走时忽的听一个人猛地叫了声:“不行,我们必须赶在神使大人前到!” “你小点声!” 有人呵斥了一句,他们立马就停止议论,四下看来:“别被人看到乐——” 话音一滞,他们都看到了沈欢。 毕竟沈欢就正大光明的站在十几米的地方,他们单纯是以为深夜安全,才没顾及周围。 眼见有人,其中一个霍的抬起一把步枪,对准了沈欢:“谁?!” 沈欢也没想着隐藏自己,把烟头一吐:“咳,我是村里人。” “村里?村里会有东洲人?!” 那人冷喝,接着,举步枪的家伙就从草丛中跳了出来,把枪管怼在了沈欢脑门上,冷喝:“我们的谈话,你听到了多少?” “没听到啥啊,要不你跟我细讲讲。” 沈欢笑着,缓缓问:“比如神使……是什么?” “还敢说你没听到,该死的家伙!” 这人大怒,就想狠狠扣下扳机爆掉沈欢的脑袋。但不等扣下扳机,枪声就响了:砰! 声音很大,篝火那边的同伴们纷纷冷笑:“老威朗,别忘了把东洲小子的尸体拖过来——” 话音未落,他们就僵住了。 因为他们看到端着步枪的老威朗竟然直挺挺的倒下了,胸口还多了个大洞。 而本该被干掉的沈欢,却还站在那不急不缓的抽着烟。 开枪的根本不是老威朗,而是站在沈欢影子里的一个女人。她举着油亮的猎枪,眼睛在夜里微微发亮,像极了豹子。 吐出口烟雾,沈欢看向女人:“老板,你怎么出来了?” “我再不出来,你就该被爆头了。” 女人正是商铺老板,她穿着厚厚的棉服,说完这句话后就调转枪口,朝篝火方向砰的又是一枪。 以猎枪的射程,子弹到了篝火处早就失去了准头。 但篝火旁那群人还是吓得快速闪躲,藏到了车和树后,也都开始哗啦啦的拿枪。 老板当然也不会傻乎乎站在原地,就地一个翻滚躲在了一块石头后,朝沈欢招手:“快躲起来,他们还有枪。” “不用。” 沈欢吐掉烟头,忽的动了。 如脱兔,直冲篝火旁。 再接着,惨叫声响起:“啊!我、我的手!!” 有人受伤了。 哒哒、哒哒! 又有人开枪了,而且枪声很激烈,老板从石头后面探出,就接着篝火的光看到那边枪火闪烁。 她脸都绿了:这次的客人,绝对是智力有问题,怎么敢冲枪阵呢?他死了不要紧,老娘的生意怎么办? “不行,他不能死!” 明知道沈欢十有八九活不成了,老板还是抱着猎枪冲了出去,想趁着他们集火沈欢时靠近。 但刚跑到一半,篝火后就再次出现了人影:满脸血迹的沈欢,拖着一个被砍断手的白皮肤男人,从草丛中走出来后,像丢破鞋一样朝沙地一丢。 男人在惨叫,沈欢在笑,蹲在他旁边问:“来,说说,你们的神使是什么人?” 第245章:必死无疑 “你究竟是什么人?!” 叶朝歌昏迷前,最想问的也是这个问题。 什么女人,能既优雅又残忍,既妩媚又狠辣? 她是被老头带来的,在德文威尔要对她施暴时,及时赶来,直接干掉了两人。 叶朝歌亲眼见到,这个比她还要漂亮妩媚几分的女人,亲手拖着两具尸体的头发,从仓库拖到外面,丢下大海。 两人脖子的骨头都被飞刀斩断了,被女人拖出去时,只有皮肉连着身体,好几次,叶朝歌都以为他们的脑袋会被直接拽下来。 看着这一幕的老头,都忍不住捂住了眼睛不去看这一幕。 叶朝歌更是恶心到哇的张嘴就吐。 刚吃下去的东西,几乎都吐了个干净时,满手血腥的女人走了回来,一记手刀砍在她脖颈上。 叶朝歌就软塌塌的晕了过去。 又是不知道多久的昏迷,等她又一次从头疼欲裂中醒来时,外面传来了鸡叫的声音。 天亮了,而她也不再船上了。 鸡叫,明显是从村庄中传出。 外面还有叽叽喳喳的麻雀叫声,也证明离开了大海。 看着眼前不同于仓库的陌生天花板,叶朝歌心儿一颤:难道我已经到了危险分子的大本营? 一幕幕回忆的画面涌上心头,想到各种死人的场面,叶朝歌又开始犯恶心。 可实际上她肚子早就空了,就算吐,也吐不出半点东西来。 更何况她现在是被捆在床上? 上次醒的时候,都没有捆着我,这次怎么捆住我了? 叶朝歌手腕被绳索勒着,自然很不舒服,活动了下时惊讶的发现自己的身体不像上次那样使不上劲了。 脖子也能转动,四下看去,就见这是在一个小木屋中。 纯木质的墙壁,木质的床板,装修看起来很古老了,窗户还是用油纸糊的,地板上的篝火也是很原始的那种坐地式的,上面用麻绳捆着铁锅垂下,正咕嘟嘟的烧着热水。 没人? 叶朝歌刚升起这个念头,木门就被打开了。 外面是绿树葱郁,看样子像是在丛林中,走进来的人,也和她昏迷前见到的人是同一个:都是这位漂亮到极点的女人。 “你醒了。” 女人开口了,声音淡淡的。 她穿着洋裙,和木屋风格大相径庭,身上也没有丝毫尘土,就好像在农村树林里行走,也一尘不染一般。 叶朝歌恨恨的看去,但在见到她平静的眼神后,又开始由衷的赶到恶心。 呛人着作呕的心态,叶朝歌哆嗦着问:“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你或多或少,应该听秦轩提起过我。” 女人咯咯一笑:“对你们北州巨蝰组织来说,我就是库库尔坎的使者,我叫拉丝忒,很高兴认识你,亲爱的祭品。” 秦轩、库库尔坎、祭品。 这几个毫不相干的词组合在一起,让叶朝歌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再也压不住恶心了,哇的张嘴干呕了两声。 她为拉丝忒感到恶心! 拉丝忒不紧不慢的笑容收敛了些,凑过来抬手抚摸叶朝歌的脸庞,问:“你觉得我很恶心?” 她的手也很漂亮,不知道是用什么保养的,温软白嫩,简直像婴儿的皮肤,能掐出水来。 叶朝歌也是小说爱好者,她也经常看小说中形容一个女人皮肤好,用婴儿般的肌肤来形容。 可实际上现实中能做到这一点的,几乎没有。 即使保养再好的女人,皮肤也不可能一只如婴儿般水嫩。 因为人的肌肤暴露在空气中,是无时不刻不在氧化的,这种氧化是不可逆的,人包养的再好,也会随着年龄增长而皮肤衰老。 叶朝歌从小衣食无忧,身为女人当然很注重这方面的包养。 可就连她见过保养最好的女人,也没有拉丝忒一般的肌肤。 拉丝忒的手贴到脸上时,叶朝歌都忍不住想把手凑过去,任她抚摸,可是想到这双手之前还把两具断头的尸体拖去喂鱼—— 叶朝歌浑身泛起一阵鸡皮疙瘩,猛地往后一缩脖子。 拉丝忒动作僵了下,皱眉问:“你很讨厌我?” “我不该讨厌你吗?!” 叶朝歌咬牙说着,眼里溢出了几滴眼泪。 拉丝忒却很幽怨的叹了口气:“哎,我最不希望有人讨厌我了,我希望所有人都喜欢我。听说你们女人都喜欢可爱的东西,那我变得可爱一点,你会不会喜欢?” 她在说什么? 叶朝歌浑身僵硬的看着拉丝忒,就见她嘴角含笑,脸部轮廓竟然用肉眼可见的速度圆润起来。 瓜子脸,变成了鹅蛋脸。 又变成了小孩一样的青涩脸蛋。 她眼睛大大的,鼻梁也不再高挺,而是像没长开的孩子那样圆滑,她——真的变成了孩子的脸! 就连身躯,也好像小了一头。 而且正如拉丝忒自己所说:真的很可爱! 以叶朝歌挑剔的审美,心中也会升起抱抱她的冲动。 可是,她是危险分子啊!她杀了人,劫走了自己,而且就在刚刚,她的脸还不是这样子的! “你、你是个怪物!!” 叶朝歌大声尖叫着,明明是大白天,她却觉得浑身发寒。 “女孩”拉丝忒表情很委屈,温柔抚摸她的脸颊:“我是为了你不讨厌我才变成这样的,你怎么能说我是怪物呢?” 可她越是温柔,叶朝歌越觉得恶寒,就在她心怦怦的要从嗓子眼跳出来时,拉丝忒突然收回了手。 她收回手的动作让叶朝歌眼前花了瞬间,等再看到她,拉丝忒就又恢复了刚刚成熟的模样。 “唉,我可不想吓死你,毕竟你是我们准备了二十年的祭品,全天下独此一份呢。” 拉丝忒微笑的说着,欠身坐在床边,咯咯娇笑:“这次为了救你,我们在龙国布置的人手,几乎大半都死的死,被抓的被抓了。盘蛇先生和诺雅,也因为你现在正在北疆逃窜呢,掩护你逃离的,也只有我一个人了,甚至连乌达——” 说到这,拉丝忒眼中闪过一丝阴霾:“连乌达也因你而死,所以接下来你一定要好好的,成为库库尔坎的新娘,成为最至高无上的祭品,并以此,让我们重新得到神灵的启示。” “可、可我根本不是什么祭品,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叶朝歌无力的挣扎。 拉丝忒仍旧在笑:“别说谎了,陈千娇,你是逃不过我们手掌心的。” “陈千娇?” 叶朝歌猛地一愣。 拉丝忒见她很明显呆住,也皱起秀眉时,就听叶朝歌疯狂的喊:“我不是陈千娇,我是叶朝歌,你们抓错人了!!” “不可能!” 拉丝忒俏脸巨变,叶朝歌却快速说:“我真的没骗你,有没有网络?你应该能轻易从网络上查到陈千娇长什么样子。我不是她,我是江岭科技的总裁,叶朝歌!!” 我被抓,竟然是当了替罪羊?! 叶朝歌心神剧烈震荡的同时,脸色巨变的拉丝忒也快速冲出了木屋。 十分钟后,她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一个劣质的手机,估计是从周遭村落抢的,她要么自己没有手机,要么是丢掉了手机。 她已经从网络上查到了陈千娇和叶朝歌,俩人一个是当红影星,一个是知名企业家,很容易就能查到面貌。 拉丝忒也确认自己抓错了人,不由的怒从心中起,咬牙切齿的说:“混蛋,我牺牲了这么多手下,竟然救错了人!” 叶朝歌也激动的忙吼:“既然我不是你们要抓的人,求求你们放过我吧!” “放过你?哼!” 再也保持不了淡定风度的拉丝忒冷笑:“昨天你昏迷期间,已经被注射了亚巴顿病毒,虽然只是微量,但你也活不过三天。而那种病毒,只有天选祭品的血液,可以化解,我就算放了你,你也必死无疑!!” 第246章:彪悍的女人 神使,从羽蛇神的巢穴中苏醒。 她拥有强大的武力,妙曼的身躯,她令所有人爱怜——拉丝忒,就是巨蝰组织每个成员心中的梦中情人。 同时,她也是对组织最忠诚的人。 忠诚又强大,所以她才会被安排进龙国,亲自指挥绑架行动。 绑架者陈千娇,也是组织行动中密不可缺的一环。 至于具体原因,沈欢捉住的那几只小喽啰,也不清楚。 他们是组织安排在尼罗河某码头的成员,接到通知后驱车赶往弗雷姆绿洲,只是他们倒霉催的途径这座村庄,又倒霉催的遇到了沈欢。 撒哈拉沙漠这么大,敌对的两方在纯属巧合的情况下碰到,不是倒霉催的,又是啥? 而沈欢在从这些人嘴里套出他们知道的一切后,就很干脆的解决掉了他们。尸体也好处理,走出绿洲几百米把他们丢在沙地上后就不用管了。 最多一晚上,沙漠中的那些捕食者就会把他们分食干净。 老板就和沈欢一块干的这些,搬运尸体时连眉头都不皱一下的。 他审讯这些人时,老板也在一旁乖乖处理血迹,从不插话,这是个很懂规矩的女人,直等沈欢拍着手上的尘土,打道回府时才看着他的背影问道:“你身手很厉害,到底是什么人?” “不该问的别问。” 沈欢懒洋洋的说:“你们客房隔音效果太差了,隔壁情侣搞出的声音,害的哥们根本睡不着。” 老板黛眉一挑,快步走到沈欢身边,说:“住在另一间客房的不是镇上的人,而是隔壁城市一家铁矿的矿老板。他的小青人是我们村子的人,每月他们都会来这里幽会。” 话音未落,老板突然停住脚步,看向了沈欢。 沈欢低头看去,纳闷的问:“看我干嘛?” “听了隔壁的动静,你心里就没有半点波动?” 老板的目光流转,带着一丝爱昧。 沈欢眯起眼睛:“我刚杀完人,你不怕我?” “你很强,女人都喜欢强大的男人,你杀人越多,越让我想起我故乡的野狼。” 老板说着,竟然舔了下嘴唇,左手抬手搂在了沈欢脖子上:“我叫莱薇,你呢?” “沈欢。” 旁边泥糊的破屋子里,村落中被枪声惊醒的小屁孩,趴着窗户远远看着这一幕,吃惊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哦!我们村每个男孩都暗恋的老板娘莱薇,竟然主动搂住了一个男人。 要知道,莱薇可是从外面的,心性骄傲,所有的男人都不被她放在眼里。 就说村北的普朗吧,他可是村里最能打的,可在追求莱薇时,还是被她揍得哎哟乱叫,断了一条胳膊。 这个男人是谁? 看起来瘦瘦弱弱的,怎么会得到老板娘的芳心呢。 正如莱薇所说,她崇尚强大,白天看到沈欢干干瘦瘦的,一点都不正眼瞧他。 但今晚,她心动了。 要是以前还做刺客的时候,沈欢真不介意和她春风一度。 可现在,他只是抬手拽了拽莱薇的衣领,帮她裹了裹领口,就转身打着哈欠说:“困得要死,我要回去睡觉了。” “站住。” 莱薇忽然叫住了他。 沈欢转身,皱眉看她:“干嘛?” “你摸了我,就不能拒绝我。” “靠,是你拿着我手摸得。” 沈欢一脸莫名其妙的辩解时,莱薇冷笑着扑了上来:“我不管,想拒绝我也是要有本事的!” 沙漠里女人,果然彪悍。 扑过来时,她竟然就扬起手,狠狠扇了过来。 沈某人虽然过去两年过的挺窝囊的,但也没被女人打过耳光—— 哗的抬手,沈欢就轻易捉住了莱薇的手腕,然后往外一推,后者就踉跄后退了数米远。 甩了甩手,沈欢冷笑:“老板,我可不接受强买强卖。” “陪你睡一觉,我又不要钱,说起来你还是赚了。” 莱薇呵呵一笑,又扑了上来。 好家伙,现在的女人都这么如狼似虎吗? 沈欢心里嘟囔着,心里也有些烦了。 老板娘速度也很快,动作也干脆利落,绝对是经过系统培训过的。一般人,没有五六个是制服不了她的。 只是在沈欢面前,她可不够看。轻飘飘的一抬手,就抓住了她的拳头,再用力一拧,往她背后一贴—— 很简单的关节技后,莱薇上半身就动弹不得了。 莱薇还想再挣扎呢,却接着就被李扬按到了一颗树上,不耐的说:“接下来我要面临的是枪林弹雨,可没有兴趣陪你把精力浪费在这!再说了,我就是个外来人,你干嘛非要和我、那啥?” 脸蛋贴着冷冰冰的树皮,莱薇语气很兴奋:“因为我需要一个孩子,我的故乡来自阿尔泰草原,我们的愿望就是要找比自己更强大的男人,生下狼一般的孩子。” 国外某些草原游牧民族,崇拜强者的传统的确很浓厚。 沈欢听了也忍不住骂:“靠,不仅是沙漠妞,还是草原妞,怪不得这么彪悍。可一晚上不太可能吧?” “接下来我还要送你去弗雷姆绿洲,我们还有很多个晚上。” 莱薇快速说。 沈欢眼角抽了下,甩开她的胳膊说:“你想要我还不给呢,你收了安谷的钱,就该做好自己分内的事。至于向导,我可以换,我相信有很多村民都很乐意赚我这笔钱。” 用合作来威胁后,莱薇终于消停了,乖乖点点头,不再说话。 沈欢也没再理她,快速回到商店后,咕嘟嘟灌了瓶矿泉水进肚,就再次朝床上走去,盖上被子。 莱薇在他房门外站了一会,最后还是放弃了生米煮成熟发的想法。 而听到她走后,沈欢也才松了口气,再次睡去。 第247章:叶朝歌有危险 没有风的沙漠,很安静。 沈欢再次醒来时,已经是早上六点钟了。 天还很黑。 沈欢打着哈欠下楼时,莱薇就站在一楼大厅拖地,淡淡的说:“后面厨房有水缸,里面有洗漱用水。你最好快点,再有十分钟我们就出发,如果你确定目标是弗雷姆绿洲,那我们距离下一个落脚点还有很远的距离。” 因为怕打草惊蛇,安谷规划路线时没有直接选择乘坐直升机飞去目的地。 而他们既然选择陆路,那就注定要多走很长一段时间。 沈欢知道这是一场长途旅行,所以也没啰嗦,快速走到后厨,从浑浊的水缸里舀了一瓢水,洗了几把脸。 沙漠的昼夜温差极大,白天酷暑,晚上气温却可能会降到零度。 水温,也很亮。 沈欢洗脸时,都有种被针扎的刺痛感。顿时精神一震,活动了下手腕脚腕就上楼拿行李去了。 等他回来,莱薇已经收拾好东西,穿着一声西部牛仔一般的服装,站在门口问:“还要上厕所吗?路上起码要走八个小时,在沙漠里可没有服务站。” “我知道了。” 沈欢说着,又问:“除了你,没有别的向导了吧?” “怎么,有我还不够?” 莱薇眉头一挑:“我男朋友就是在这片沙漠失踪的,十年的寻找,让我对这片沙漠的了解不亚于本地人。而且,我也很能打。” 说着,莱薇晃了晃手里的步枪:“你还有其他疑问吗?” 步枪,是她昨晚从那群死者身上扒下来的。 “希望你是个勇敢的向导。” 沈欢不再说什么,跟了上去。 莱薇锁好店门,就带着沈欢去了后面车仓,昨天络腮胡开来的越野车就在这。她做司机,沈欢可是给过钱的,只需要安心的坐在后座联系安谷。 因为时差,凉城此时已经是中午时分。 断了胳膊的安谷,给沈欢发了条斯萝丝等人的定位后,就把手机塞回了裤兜,坐在施工队前懒洋洋的指挥:“这段位置是要精装修的,别搞你们在国外那一套啊,会吓到凉城的低端消费者的……” 随意指挥着时,一个浑身捆着绷带,比他还残疾的冷酷帅哥,出现在了门口。 一眼,安谷就认出了他,砰的从地上跳起来:“你、你是哪天——” “我叫许奉天。” 残疾的冷酷帅哥简短的说:“你是叫安谷,沈欢的好朋友,对吧?沈欢人呢?” “他?” 安谷耸耸鼻尖,看了眼左右的行人,指了指房间里:“进来说。” 许奉天点头跟进去,去到还没装修的二楼某房间里后,安谷才说:“沈欢昨天就出发了,你找他有什么事?” “是有事,他既然出国了,那就你来通知他好了。” 许奉天淡淡的说:“两件事,第一件就是我们的成员昨天在马来龙运港口,发现了一艘进出口橡胶的货船,根据船上人的称,拉丝忒曾独自一人带着一个大行李箱,随船航行。” 山海组的人判断拉丝忒从海上逃走后,就快速在东南亚搜索。 通过卫星雷达,很快就锁定了几家最近有船只停靠的港口。 同时筛选出了几艘出现了异常状况的船。 橡胶货船的异常状况,就是有俩人失踪了。 说是死于海难,但山海组的人捉住他们的大副后,逼问出了拉丝忒的行踪。 拉丝忒是独自上船的,不过带着的大行李箱里很可能就是叶朝歌。 本来船是打算航行到奥洲的,但在中途就因为拉丝忒的决策转了航向,在龙运港口上岸随即她们就转行了陆地。 山海组又一路打听,很快就听说某个边缘村子里,出现过一个漂亮女人抢手机的案例。 时间,也能吻合的上。 就此,山海组确定了一条拉丝忒的行进路线并进行抓捕时,却发现对方已经从当地某机场,乘坐私人飞机飞往北州了。 追不上了。 “我就知道这么多。” 许奉天闷声说:“如果沈欢早就出发了,希望他去的是北州。” “看来还是哥们技高一筹,早早就准备在北州登陆了。” 安谷嘿嘿一笑,又问:“那第二件事呢?” “第二件事和我无关,是陈千娇托我给沈欢的。” 说着,许奉天拿出一张信封递给安谷,随后转身离开:“走了,我要说的就这么多。” 陈千娇? 安谷皱眉,他听说陈千娇和沈欢的狗血关系了。很怀疑这是不是一封诉说爱意的信,作为沈欢的兄弟,当然要替他拆开看看,好等沈欢回来,好好肉麻他一番咯。 可拆开只看一眼,安谷就脸色巨变:“不好,叶朝歌有危险!” 尼罗河畔,某城市的酒店中。 “神使大人,咱们的人传来消息,龙国战部已经知道咱们的行踪了。” 卧室里,叶朝歌正因为绝望痴愣愣的看着天花板时,外面传来了低低汇报声。 她知道,又有人给拉丝忒送来情报了。 从她乘坐私人飞机到达这个城市,住进这个酒店后,每过一段时间,就能听到有人找他汇报情况。 而且那些情报,在叶朝歌听来一个比一个绝望。 什么根据龙国新闻,本次事故是危险分子制造的。 什么龙国战部在向南追捕陆路。 方向,就搞错了。 叶朝歌真想告诉战部:她被劫持在了海上,而且现在已经到了北州! 她的呼救当然传达不出去,她只能听到外面的拉丝忒,每次听到这种消息传来,就会冷冷的嘲笑一声。 似乎在嘲讽龙国被骗。 可这次的情报,却让拉丝忒猛地一愣:“你说什么?” 外面的危险分子立即报告到:“马来那边有消息,昨天就有人在调查我们上岸后的行踪。已经确定我们的行程了。” “无妨,让他们知道也没事。” 拉丝忒咯咯一笑:“反正我们已经到达撒哈拉了,不是吗?” “是!” 手下毕恭毕敬的说完,走后拉丝忒推门进了卧室,看向了叶朝歌。 四目相对,拉丝忒从叶朝歌的眼神中感受到了恨意,后者却也从对方身上看到了惊喜:那种没预料到小强生命力如此顽强的惊喜。 “我真没想到,除了祭品,竟然还有人体内有亚巴顿病毒后,仍不会死去!” 拉丝忒笑的很兴奋:“叶朝歌,希望你能多活一会,千万不要去死哦。” 第248章:蛇! 拉丝忒的话,叶朝歌丝毫没办法回答。 不是不想,而是她的身体,此时正仿佛火焰在燃烧。 而她的身体的力量,正在对抗那股火焰,所以根本没有张开嘴巴,抬起舌头的力气。 当然了,这种对抗是被动的。 自从知道自己服用了亚巴顿病毒到现在,已经过去快两天了。 这两天,她每隔几个小时,都会有这种对抗的感觉。对抗会持续数个小时,这数个小时间她会浑身发烫,四肢无力,精神都处在崩溃的边缘。 每次,她都以为自己本身的力量会在亚巴顿病度前崩溃,但每次,她都挺过去了。 这样的战斗,她经历了好几次 刚开始,她是绝望的,因为她亲眼见识过病毒的可怕。 但慢慢的,她开始麻木了。 因为她发现死亡的惩罚,迟迟没有降临。 拉丝忒从一开始恨不得丢下她不管,也渐渐开始变得迷惑。本来在马来,都不想带她上私人飞机,要她自生自灭的。 但在上飞机前,叶朝歌浑身病毒的症状,竟然突然减弱了。 这一发现让拉丝忒彻底震惊了,赶紧带她飞到了尼罗河畔。 巨蝰组织,也立马派出了接头的人查看了叶朝歌的情况。 结论很有趣:叶朝歌,很可能也有祭品的资质! 是不是真的有,还需要到库库尔坎的神像前,用叶朝歌的鲜血喂养神的子嗣,看看子嗣们的反应。 这些话,都是在叶朝歌耳边说的,不过人家说的是一种奇怪的语言,她听不懂。 但她隐约知道,比身患亚巴顿病毒更糟糕的事情,正在发生! 果然,就在今早,拉丝忒的手下送来了一条——蛇。 一条黑漆漆,油腻腻的小蛇。 只有小手指粗细,手臂长短,拉丝忒的手下,直接把蛇放在了被缚的叶朝歌身上。那种小蛇立马蜿蜒着钻进了她的衣服,在她肌肤上蜿蜒爬行。 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叶朝歌绝对不想体验第二遍。 尤其是蛇昂扬抬头,一双黑洞洞的眼睛滴溜溜和她对视时,她因为极度的恐惧翻了白眼,晕了过去。 再醒来,就是刚刚了。 目前,对抗的感觉还在持续,两股力量在她浑身上下翻涌着,亚巴顿病毒带来的“热”,正被体内的力气压制,所以她感觉也时冷时热。 她的精神也很恍惚,有种走在火山口边缘的危险感。 尽管躺在床上,她还是紧紧屈着脚丫,因为在她的意识中,好像一不留神就会掉进岩浆中。 拉丝忒知道叶朝歌在发生什么,津津有味的坐在床边看着。 直到叶朝歌脸色猝然一白,她开始大口喘息,额头也冒出冷汗,眼睛里的恍惚消失,拉丝忒才笑道:“恭喜你,又闯过了一关。” 看到拉丝忒后,叶朝歌就想起了那条蛇,顿时恶心的一阵反胃,撇过头不去看她了。 拉丝忒咯咯笑道:“你应该已经听到了,龙国方面已经知道了我们的踪迹,怎么样,是不是很高兴?” 叶朝歌没回答,不过确实像拉丝忒说的那样,她很高兴。 相比过去几天的糟糕心情,能在绝望中看到一点点希望,她当然高兴。 她很想相信自己的国家,很相信龙国战部的能力。 任何危险分子,在国家机器面前都显得弱小无力。 只要战部出动了,我总有一天会得救的! 而在此之前,我最需要做的就是活下去,从亚巴顿病毒、和这群人恶毒的手中活下去! 暗中给自己鼓了把气后,叶朝歌眼角余光扫过拉丝忒,登时一愣。 她不明白,为什么拉丝忒还能一副好像调侃似的表情,一点也焦急:他就不怕龙国战部吗? 似乎知道叶朝歌在想什么,拉丝忒笑呵呵的说:“可惜,不管龙国战部有多厉害,这里是北州,是海外,他们拿我们,能有什么办法?” 霍的,叶朝歌愣住了。 光顾着高兴了,她把这茬忘了。 多少国内犯了罪的都往国外跑,为啥? 因为龙国战部再厉害,也不能出国追凶,不然就有侵犯别人国土安全的嫌疑! 看着她痴呆的表情,拉丝忒捏了把她的脸蛋:“你现在的样子也很可爱,我越来越希望你能成为真正的祭品了。来人,上菜。” 立马,就有个手下端着一碗粥送来。 拉丝忒接过搪瓷碗,用汤匙舀了一勺,很温柔的吹凉后,放到了叶朝歌嘴边:“来,啊——” 叶朝歌猛地撇过头,咬住了嘴唇。 不吃。 这就是她的态度。 她就是饿死,也不吃! 反正没有希望了,还不如饿死算了! 拉丝忒眸中闪过一丝阴霾,把汤匙放回碗里,伸出手捏着她的下巴,让她转向自己后,冷笑道:“你是想要我喂你,还是想要我那些手下嘴对嘴,亲自喂你?” 不要! 叶朝歌猛的一颤,用力摇头。 “所以,乖乖听话。” 拉丝忒呵呵一笑,再次给叶朝歌喂食。 叶朝歌终于不敢拒绝了,张开嘴接受着美食。 的确是美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很长时间没吃啥好东西的缘故,叶朝歌只吃了两口就感受到了食物的不一般。 它香甜,而且米粥中还掺杂着好像火腿一样的肉粒,丰富了口感。 越吃,叶朝歌越有种上瘾的感觉。 在拉丝忒的喂食下,她几乎把整碗都喝了下去后,拉丝忒才满意的笑了,捏了捏她的脸蛋,用最温柔的语气说出了最让叶朝歌恶心的话:“如果你喜欢,今晚还吃这个。虽然我的做别的饭水平一般,但蛇羹,还是很擅长的。” 蛇羹? 叶朝歌呆了下。 拉丝忒又看出了她的疑惑,随手弯腰,抓起了什么东西晃了晃。 叶朝歌扭头看去,这才发现她手里提着一条小黑蛇。 和吓晕她的那条一模一样。 不仅如此,卧室里的地面上,也蜿蜒着一条又一条的黑绳索——不,那些都是蛇! 大量的蛇! 它们静悄悄的在地上爬来爬去,有些还时不时抬起头,看向床这边。 叶朝歌能感觉到,它们在看自己! “你吃的这碗,就是趴在你身上的那条做得哦。” 拉丝忒笑着说完,一股巨大的恶心感,从叶朝歌肠胃里猛地翻腾而起。 反应让她眼窝一红,忍不住就要呕吐时,拉丝忒却猛地在挥手,一记手刀砍在了叶朝歌脖颈上。 叶朝歌浑身一僵,再次带着巨大的恐惧晕了过去。 第249章:齐聚 天黑前,越野车终于到达了能落脚休息的地方。 在一望无际的戈壁滩开车,景色是相当乏味的,不过这相比之后还要穿过的沙漠景观,就已经算安全了。 再往前走,就是一个荒废的小镇。 远远地看去,就有不少高楼耸立在路的两侧。 可这些楼房早就年久失修,一眼就能看出没啥人住了。 “以前,这里有一口油井。” 莱薇解释说,开了一天的车,她也不嫌累:“上世纪三十年代,英兰来了不少商人,想在沙漠开采油田。毕竟你知道,油田是世界上最赚钱的资源。” “不,房地产才是,油好歹是能量,房产完全是炒上去的。” 沈欢懒洋洋的吐槽了句。 莱薇没理他,继续说:“这座小镇,就是当年建的,最繁荣的时候这里有快一万人,资本家在这里建立了工厂,并以此为中心盖了楼房,建了学校和医院。不过后来才发现,那位老板开采的油井,又小又贫瘠,短短十五年,就开采光了。” 之后发生的事,就很好猜测了。 一个凭借矿物资源建立的城市,在资源小时候就被资本家无情抛弃了。 于是整个城镇的系统开始崩坏,大量人员出走。 “八十年代,这里就已经没有常住居民了。学校塌了,医院倒了,楼房也空了,不过也有没消失的。” 说着,莱薇一打方向盘,把车开下公路,来到一条小路上,昂起好看的下巴,朝前面点了点:“集市还在。” 前面,破旧的房屋中出现了商户。 有地摊,也有门店。 隔着老远,都能看到有人支着破旧的遮阳伞,躺在藤椅上嘴里叼着烟卷,懒洋洋的睡觉。 霍的,沈欢有种看到了世界末日后的感觉了。 集市附近,也还有其他车辆停着,大都是越野车。 沈欢若有所思的吐出一口烟雾时,车子终于来到了集市前。莱薇减缓车速,着远方一个屋子淡淡的说:“我们到了。” 随着车缓缓前行,沈欢也切实感受到了世界末日是啥感觉。 废墟上,这些人为了生存开始摆摊交易。 来往的,不用问就是在撒哈拉沙漠中讨生活的商人,以及周遭数百公里的村落中人。 沈欢甚至不难猜到,这些人中有很多都是罪犯,都是因为犯了罪,才选择逃避进撒哈拉的,毕竟在这种笛梵,任何国家战队都懒得过来围剿他们。 巨蝰组织的人,或许也在呢? 沈欢冷笑的想着,突然察觉到了一股视线,侧目看去,就见左边的一栋商铺房,二楼没有窗户的窗口,一个东洲男人正眼神犀利的看着他。 四目相对,东洲男人躲开了视线。 沈欢却愣了会,随即冷笑:这个东洲男人他认识,叫郑初,是个连环杀人犯,数年前他还是战士时,曾照命令追击过他。 郑初很滑头,制造大量烟雾弹,最后逃出了国。 没想到会在这见到他。 沈欢打了个哈欠,没理郑初,他来这的目的可不是找他的麻烦。 车继续开,直到一家破餐厅前才停下。 莱薇开门下车时,特意把步枪跨在背上,用侵略性的目光环视四周,把那些看她的人吓退后,才说:“下来吧,到了。” 沈欢点头下车。 此时,夕阳西下,大漠忒长的街道尽头,红色的太阳仍发挥着最后的光。 餐厅里,几个人也走了出来,莱薇见他们笔直走来,眯起眼握住步枪枪把时,沈欢抬手拦住了她:“他们是我的人。” 话音落下,那几人中体型最彪悍,足有快两米高的男人最先冲了过来,对着沈欢脸就是一拳:砰! 拳头被沈欢挡住了。 但借着,这个那人就发挥了和这个体型不相符的灵活性,一个扫堂腿逼沈欢跳起后,狠狠抱住了沈欢。 就好像老鹰抓小鸡一样,箍着沈欢的胳膊,想把他活活挤死。 “放开他!” 莱薇大惊,猛地提起步枪,刚对准大块头男人,旁边咻的飞出一颗石子。 噗! 石子速度极快,直接钻进了步枪枪管里,卡住了。 这种情况下如果再开枪,很可能炸膛。 莱薇脸色巨变下,赶紧丢掉步枪转身开车门,要拿她亲爱的猎枪时,一只手按在了她肩膀上。 懒散到不能再懒散的声音传来,一个女人笑嘻嘻的:“别担心,沈欢没事的。” 她说的轻巧,莱薇却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这人上一秒还在十几米的远处,怎么下一秒,就到她身旁了? 她猛地推开女人,紧紧靠在了车门上看向对方。 女人耷拉着眼皮,一副没睡醒的表情,冲她笑了一声时,沈欢低喝声传来。莱薇再次看去,就见他猛地挣开了大块头男人。 大块头男人又一次一拳砸去,却被沈欢一记肘击怼在了关节上,接着一个拧身,抓着对方的胳膊把壮汉狠狠按在了地上。 大块头男人挣扎了两下,没挣脱开,骂道:“擦,你小子还是这么能打!” “你也不差。” 沈欢松开他,看向其他人:“你们都来了。” “对啊,都来了。” 又一个背着枪的女人走了过来,她后面慢悠悠的跟着个穿着短衣长裤的东洲男人,也不说话,只是冲沈欢挥了下手。 沈欢跟他们分别拥抱后才看向莱薇,介绍道:“他们,都是我最好的兄弟。大块头叫……” 几分钟后,沈欢分别给莱薇介绍了这几位。 大块头当然就是帕瓦了,力量最大,体型最彪悍。 可惜他的格斗技巧和沈欢相比还差不少,不然刚刚挨揍的就是后者了。 懒散的女人是斯萝丝,她穿了一身宽大的袍服,好像随时都能睡着,沈欢介绍她时,她已经懒洋洋的趴在了他肩膀上,声音勾魂:“沈欢,好久不见,我们先去睡一觉怎么样?” 莱薇这才注意,这个懒散女人相当漂亮,绝对比她高出一个等级。 不过因为穿着袍服,也看不出身材如何。 另外一男一女,背着枪的叫伊丽莎白,石子就是她丢的,她身手在几人中不算好的,但对枪械非常精通。 她背后不爱说话的就是赤那了,和莱薇一样,他也来自草原。 至此,最初的青龙刺客小队九人,已经凑齐了五人。 当年一起并肩作战的日子,一下涌上沈欢心头时,帕瓦泼了一盆冷水:“沈欢,以前的罪,我都算在顾凌霄和将南依两个煞笔头上了,希望你不要再次让我们心寒。” 沈欢没有对他做保证,只是转身从车里拿出一瓶烈酒,仰头灌了一口后,递了出去。 “我先来,我可不想喝别人脏兮兮的口水。” 斯萝丝笑咯咯的说着抢过,仰头咕嘟喝了好几口,再次递出。 五人,每人喝了几口,一瓶足有六十度的烈酒,竟然就见底了。 莱薇眨了眨眼,有些茫然的喃喃道:“这些,都是什么人呐?” 第250章:哈兹镇冲突 哈兹镇,是这片废墟的名字。 落脚的旅馆叫伊万诺夫旅店,听名字就知道很有红色气息。 一楼餐厅里挂满了前熊领导人的画像,吧台前办理入住的女郎也是个漂亮的白俄妹子。 在这种废墟上,能看到几个赏心悦目的美女很不容易。 沈欢等人坐在一家餐桌前时,帕瓦就眼神很尖的看向了白俄美女,刚吹了声口哨想招呼她过来,却见一个满脸横肉的黑壮汉,正在吧台牵着白俄姑娘的手,油嘴滑舌的说着什么。 白俄妹子一副为难的表情,肯定是对这位黑壮汉没啥好感。 所以见沈欢等人进来后,她立马借机摆脱壮汉,笑嘻嘻的迎上来:“几位是想吃东西,还是住店?” “备三个房间,我们先吃东西,有菜单吗?” 别看帕瓦长得壮,说话还是很有礼貌的。 “整个镇子,我们的蔬菜最新鲜,相信一定会符合各位胃口的。” 白俄姑娘笑呵呵的立马递来一份菜单,上面用英文写了几样西餐,种类并不多,沈欢只看了一眼就没兴趣了,随意摆了摆手,意思是让帕瓦包办了。 帕瓦也快速点了几个菜,又要了几瓶酒暖身子后,就笑呵呵的问人家联系方式,一会要不要共饮一杯啥的。 “不好意思先生,我正在工作。” 白俄姑娘婉言拒绝,转身走后,帕瓦很可惜的摇了摇头后,又笑嘻嘻的看向了莱薇:“莱薇小姐,不知道一会儿你有没有兴趣,我们——” “没有。” 莱薇果断打断了帕瓦的话,淡淡的说:“我只喜欢强大的男人。” “巧了,我就很强大。” 帕瓦展现了下自己的肱二头肌,得意洋洋的说:“哥们名字的意思,就是力量,正如我本人。” “可你不如沈欢。” 莱薇声音没有丝毫起伏的打击道:“什么时候你能打赢沈欢,我就跟你约会。” 帕瓦老脸涨红,憋了半天,悻悻的叹了口气,看着沈欢骂道:“麻的,和你小子在一起时,每个女人的焦点都聚集在你身上。” “谁让我长得比你帅呢。” 沈欢得意洋洋的说着时,就听那边走回吧台的白俄姑娘尖叫道:“布鲁先生,我们只是生意上的伙伴,请你不要在纠缠我了!” 几人转头看去,就见黑壮汉又一把拉住了白俄姑娘的手,貌似深情的说:“朱莉,你老是这样拒绝我,我会很伤心的,今天的威士忌,可是我为了你亲自横穿撒哈拉才买到的。” 沈欢眉头一扬:“帕瓦,你看上的妞正在被别人追求呢。” “追求?” 帕瓦故意调高嗓音,冷嗖嗖的说:“只有不入流的混混,才会用死缠烂打的方式追求女人。” 那边的布鲁动作豁然一僵,立马转头看了过来。 帕瓦就好像没看到对方凶恶的目光一般,继续淡淡的说:“朱莉小姐,麻烦快点催一下厨房,我们哥几个都饿了。” “是、是!” 服务生朱莉忙趁机缩回了手,小跑着绕到吧台后。 这次黑壮汉布鲁没有继续纠缠朱莉,而是整理了下有些脏兮兮的衬衣,昂着下巴走向了帕瓦。 同时,餐厅里其他客人也都看了过来。 议论纷纷中,隐约能听到他们说起布鲁:这位黑壮汉在哈兹镇做白酒生意,在镇上也纠集了几个同伙,算是一方势力。 因为倒卖酒水,布鲁和他的同伴们也都很有闲钱,据说购入了很多枪。 说实话,在这种混乱的地方有枪根本不算什么。 哪个摊位上,还没两条家伙防身呢? 难得是,谁能有充足的弹药。因为远离人烟,弹药又贵,不好获取。 这反面,布鲁就很有优势了。 有枪有子弹的他们,在哈兹镇话语权很高,所以朱莉小姐再讨厌,也不好明着拒绝他。 可眼下,竟然有群不长眼的人招惹了布鲁—— 围观群众们你看我我看你,都从彼此眼中看出了一件事:嘲讽布鲁的帕瓦,绝对是外地人! 这下有好戏看了。 果不其然,布鲁走到帕瓦这一桌前后,抬脚就踩在了桌面上,冷嗖嗖的俯视五人,看到三个女性,尤其是看到耷拉着眼角,懒散却又可爱的斯萝丝后,眼睛都亮了不少,叫嚣道:“几位是新来的?” “布鲁,我们只是来这暂住的,不想惹是生非。” 最熟悉这里的莱薇,开口说。 布鲁瞄了她一眼,呵呵一笑:“原来是莱薇小姐,怎么,这次也是来找你那个下落不明的丈夫?” 莱薇抬手伸到后背,敲了敲背上的步枪,再次重申:“布鲁,我再说一遍,我们不想惹是生非。” 布鲁脸色变了下,有些忌惮的说:“你什么时候把那把破猎枪换下了?哼,算了,今天拆我的台,我可以装作没看见,但千万不要有下一次。尤其是你——” 说着,布鲁拍了拍腰间的手枪,看着帕瓦冷声说:“大块头,在这长得再高壮也没用,要有家伙什,懂吗?” “家伙什,是指这个吗?” 帕瓦无所谓的冷笑着,指了指布鲁的胸口。 什么? 布鲁一愣,低头看去就见自己心窝处,不知道什么时候贴了一片白白的纸片,好像创可贴一样黏在那。 最吓人的事,创可贴上还有个红色小点,一闪一闪的。 这是啥? 布鲁脑袋有些转不过弯来,抬手就想拽掉时去,却听帕瓦淡淡的说:“你最好别动手,这玩意是纽扣炸弹,遭遇强烈震动,会爆炸的。” 霍的,布鲁浑身猛颤,一把抓住帕瓦的肩膀:“你、你在胡说什么!” “我有没有胡说,你可以试试。” 帕瓦无所谓的耸耸肩:“反正爆炸威力有限,顶多在你胸口炸个窟窿眼。” 一下,布鲁就不敢动了,咽了口口水问:“那、那该怎么解除?” “首先,你得松开你的狗爪。” 帕瓦笑的时候露出一嘴的白牙,看上去倒是憨厚老实,但等布鲁吓得不敢不听话,乖乖后退数步后,他却做了件极其不厚道的事:他慢悠悠的从口袋里摸出个遥控器,然后在对方惊恐的目光中按下—— 砰! 一声闷响后,布鲁胸口猛地炸开,硝烟后,他的胸口就出现了一个黑乎乎的洞。 炸弹的剂量并不大,但威力却都锁在了极小的空间里,对身体的破坏力惊人。 胸口多了个大洞,布鲁眼看是活不成了,尸体软塌塌的后仰,噗通倒在了地上。 四周一片安静。 帕瓦这个罪魁祸首却仍旧笑嘻嘻的,转头喊道:“朱莉小姐,这里多了具尸体。很恶心,能帮忙处理掉吗?” 第251章:事发紧急 哈兹镇,这片在废墟上建起的集市。 这里没有规矩,谁有枪,谁有势力,就能在集市中横着走。 但今天,伊万诺夫旅店里的每个食客,都记住了一个道理:再流弊的人,在这座小镇也不要轻易招惹别人。 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你随便招惹的一个看起来憨厚老实,一笑就露出大白牙的人…… 有多疯狂。 餐厅里,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再看帕瓦一行人时,脸色都很精彩。 莱薇好看的眼角抽搐了下,看帕瓦的眼神也变了:“你、你真是个疯子。” “切,敢在这种不法之地混迹,成天用枪叫嚣着威胁别人的家伙,早该做好去死的准备了。” 帕瓦随口说着,得意洋洋的看向沈欢:“咋样,刚刚我用的可是俱乐部最新研发的纽扣炸弹,威力大,不易被发现,专门出售给间谍特工,一旦暴露身份,他们就能用纽扣炸弹自杀。” 说着,帕瓦把遥控器丢到他面前。 沈欢拿起看了会,淡淡的说:“东西是好东西,但也没必要杀人浪费一个。” 帕瓦一愣:“靠,几年不见,你小子变性了?这种货色以前你杀起来可一点都不手软的。” “而且他也该死。” 伊丽莎白也在一旁补充道:“我们是从红海岸赶来的,在那见到过这个男人的通缉画像,以他犯过得罪,被炸死个几十回,也活该。” 沈欢没再说什么,把遥控器丢了回去。 以前,他和帕瓦等人一样,对人名都很漠视。 而且也正是因为这种漠视,他才能成为刺客之王,一手建立龙渊。 可现在看到布鲁死在旁边,他心里却有了种异样的感觉。 此时,服务员朱莉也赶了过来,看着地上布鲁的尸体俏脸也是大惊失色,自己却也不敢动尸体。 呆呆的不知所措时,门口有人踹门闯了进来。 来人有七八个,都端着枪,看到地上布鲁的尸体后,为首的立马恼了,环视四周很快就锁定了外来的帕瓦一桌人。 看来这家伙就是布鲁的同伴,布鲁出事后,就有人通风报信给他们了。 帕瓦点上根雪茄,毫不在意的看了过去。 别看对面有七个人,而且还全副武装的,但真动起手来,帕瓦一个人就能解决掉他们。 但布鲁的同伴却很理智,盯着尸体胸口的炸毁痕迹看了会后,没再说什么而是架着尸体离开了。 看来,他们都看出尸体死亡原因不一般,判断出帕瓦等人来历非凡了。 在这种不毛之地,枪和子弹就已经够难弄到了。 突然出现一伙人有更高尖端的武器,他们当然害怕。 要知道,同样是枪,他们从黑市买来的淘汰枪支,和莱薇背上背的那种精锐步枪相比,火力完全不在一个层面。 帕瓦越高调嚣张,他们反而越怂。 走在最后的布鲁这伙人的领头人,他留着黑胡子,看着帕瓦说:“这次教训我们吃了,希望格外在哈兹镇玩的开心。” 帕瓦吐出口烟,算是回应。 黑胡子也没再说什么,快速离开后,朱莉才送了口气:布鲁这个混蛋死了也好,免得有人总骚扰我! 但她刚想到这,帕瓦就笑嘻嘻的凑了过去,捉住她的手:“朱莉小姐,今晚有没有时间我们共饮一杯,聊聊天?” 天,男人都一副德性! 而且帕瓦的手劲更大——朱莉缩了两下手都没缩动,正想婉言拒绝呢,一直不说话的赤那突然开口了:“安谷来消息了。” “是吗?” 帕瓦惊讶的喊了声,主动松开朱莉,赶紧凑回了桌上。 朱莉被一惊一乍的帕瓦高楞了,小手都忘了缩回去,心里有种奇怪的怅然。 “安谷这小子怎么给你发消息了,他不是应该联系沈欢吗?” 帕瓦皱眉问。 沈欢点上烟卷,接过赤那递来的手机说:“我手机没电了。” 接通后,赤那手机话筒里立马传来了安谷的声音,很焦急的样子:“沈欢,情况不对,许奉天来找过我,跟我说了下情况。” 沈欢蹙眉:“你别着急,慢慢说。” “慢不了啊。” 安谷苦笑一声:“根据山海组的情报,拉丝忒已经和巨蝰组织总部的人联系上了,而且已经前往了北州。” 第一个消息,就让沈欢脸色一变。 巨蝰组织废了那么大力气,结果抓错了人,他们知道真相后,一气之下很有可能把叶朝歌撕票了个屁的。 接着,安谷第二个消息更让沈欢着急:“陈千娇也给你来信了,信上说是巨蝰组织祭祀的日子就在五天后,而在祭祀前一个礼拜,祭品需要服用亚巴顿病毒,也就是说——” “叶朝歌已经中毒,两天了。” 沈欢一字一顿的接上安谷的话时,脸色变的狰狞起来。 亚巴顿病毒,他是亲自体验过的。 没有陈千娇的血液治疗,他连一天都挺不过去! 而叶朝歌已经中毒两天了,她还活着吗? 帕瓦等人,脸色也阴沉了下来,莱薇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不过也猜到时间更紧迫了,皱眉说:“这里距离弗雷姆绿洲还有一段距离,要不然我们连夜出发?” “好。” 沈欢霍的站起来时,一直枕在他肩膀上的斯萝丝身体晃了下,缓缓的说:“出发前,最好先打听一下,叶朝歌现在到了哪里,你也不想像以前那样再次发生悲剧吧。” 斯萝丝的话,一下把沈欢从焦虑中拖回。 电话里的安谷,也赶紧说:“斯萝丝说的对,根据山海组的情报,拉丝忒乘坐的私人飞机是昨天出发的,大概昨晚才到北州,目的地他们也查过了,应该是尼罗河的某个城市。现在叶朝歌极有可能还没到达弗雷姆绿洲,或者正在路上。” 呼—— 沈欢丢掉烟头,长长吐出口气,冷静后看了眼四周,才低声问:“斯萝丝,你有没有办法黑进巨蝰组织的内部情报网络?如果拉丝忒已经和他们组织取得了联系,那应该能查到具体消息。” 斯萝丝很无奈:“可是这里没网唉。” 大沙漠,废墟城里,能有个落脚点就不错了。 连电都是限量供应的,上哪找网络去? “几位是需要网络吗?” 突兀的,端着一盆罗宋汤送来的朱莉小姐,一边放下汤,一边插话说:“我们老板的客房里,是有网络的,您如果需要,可以在那里使用。” “真的?!” 帕瓦大喜,猛地站起:“可你们的老板不会介意吗?” “老板正在出差,我打电话跟他说一声的话,他是不会介意的。” 朱莉局促的说着,帕瓦又握住了她的手,凑到她面前深情的说:“那事不迟疑,现在就带我们过去吧。” “可、可是晚饭——” “我们去房间吃。” 沈欢没有丝毫犹豫,也哗的站起来,拉着斯萝丝:“要快!” 第252章:给他陪葬 “还要多久?” 老板的酒店房间里,沈欢皱眉问斯萝丝。 两个小时前,他们就在这个房间里吃过了晚餐,那时起,斯萝丝就在对着笔记本电脑忙活。 可直到现在,她也没攻克巨蝰组织的情报网络。 “他们网络的保护伞很复杂,就算达不到国家的标准,也相差不多。” 斯萝丝端起手边的烈酒,仰头喝了一口,赞叹:“沈欢,我太喜欢你们国家的酒了,这叫什么?” “自己酿的高粱酒,知道你喜欢,特地带给你的。” 沈欢随口说着,尽量让语气很平静。 但斯萝丝却能听出他的焦急,承诺到:“再给我三个小时。” “好。” 沈欢点点头,看向房间里的其他人。 帕瓦不在房间里,估计是除去泡那位美女服务生了。莱薇在和伊丽莎白闲谈,赤那则靠在沙发上,独自打着盹。 啪啪。 沈欢拍了两下手掌,对众人说:“大家先去各自的房间休息吧,我在这等消息,如果情况真的很危机,我们可能要连夜动身。” 赤那和伊丽莎白都点了点头,站起来要各自回房。 倒是莱薇还坐在那。 沈欢皱眉说:“莱薇,如果对方已经去往弗雷姆绿洲,那你把我们送去通往绿洲的路上后,就可以回去了。报酬,给你翻倍。” 莱薇却沉默了会后,反问:“你们究竟是什么人?探险家?赏金猎人?还是哪个国家的特工?” “都不是。” 沈欢耸耸肩说:“他们都是刺客。” “你呢?” “哥们已经金盆洗手了。” 沈欢淡淡的说:“我现在,只是个普通人。” “你不会是的。” 盯着沈欢的眼睛,莱薇一字一顿:“你的心已经留在战场上了。” 沈欢愣了下时,莱薇已经转头走向门口了,一边还快速说:“这次行动我不要酬劳,但我要跟你们一块行动。” “什么?” 沈欢真没想到莱薇会要求一起行动,忍不住皱眉说:“我们这次行动可能会深入危险分子的大本营,很危险。” “我最喜欢的就是危险了。” 莱薇缓缓的说:“而且我也自信,不会给你们拖后腿的。” 莱薇身手不错,应该是经过专业训练的,从昨晚的突发情况就能看出。 沈欢叹了口气,还想劝什么,莱薇又说:“我之所以从故乡阿尔泰草原来到这里,是因为这里是我丈夫的故乡,但我嫁过来才八个月,他就失踪在了大漠中。” 走到门口的伊丽莎白和赤那停住脚步,转头看来。 莱薇继续说:“快十年来,我已经把附近的沙漠找了个遍,始终没有找到任何踪迹,如果非要说还有一个地方没找,那就是巨蝰组织。我怀疑,他可能进了那个危险组织。 她会这么怀疑不是没有道理的。 因为早在她丈夫失踪前,她就几次夜里见到丈夫和某些人秘密见面。 “靠,你脑洞倒是很大。” 沈欢无语的骂了声:“就不能往好处想想,也可能你丈夫是死了呢?” “他没死。” 莱薇摇摇头:“我能感觉到,他就在某处秘密看着我。” 这妞一定是魔怔了。 沈欢心里叹了口气:“你跟着可以,但一定要听指挥,不能随意行动。即使真的看到你的丈夫,也不能因为激动破坏我们的行动。” “我保证。” 莱薇点头,这次站起来走到伊丽莎白旁边:“而且我也觉得你们需要一个对沙漠熟悉的向导,我一定能胜任这个工作。” 说完,她才跟在伊丽莎白后面离开房间。 砰。 不太严丝合缝的房门关上后,沈欢点上根烟坐在了沙发上。 戴着蓝光眼镜的斯萝丝,一直在噼里啪啦的敲打着键盘,头也不抬。 俩人谁也不说话,直到沈欢抽完最后一根烟,斯萝丝才忽的抬手摘下眼镜,往桌面上一拍,随即疲怠的揉搓着眼眶。 外面,已经繁星大作。 “还不到三小时,你成功了?” 沈欢走过去问,就见黑漆漆的屏幕上闪烁着一根进度条,进度提示百分之一。 斯萝丝懒洋洋的搂住沈欢的腰,脑袋埋在他肚子上,含糊的说:“进度条读完,就ok了。沈欢,我好累,陪我睡。” 青龙刺客小队最初的这几人中,沈欢最琢磨不透的就是斯萝丝。 这家伙就是个小孩心性,喜欢对沈欢撒娇,放在普通环境里那就是个邻家女孩。 可亲眼见识过她一人一刀,干掉一整只雇佣兵队的沈欢,却知道这丫头除了黑客技术出众,杀人也是好手。 最难能可贵的时,几年前身患认识她的时候,斯萝丝就长了一张少女的脸蛋。 几年过去了,她一点变老的痕迹都没有。 沈欢捏了把她的脸蛋,问:“进度条多久能读完?” “估计得一个半小时。” 斯萝丝含糊的说到这时,忽然好想想起了什么,咯咯笑着说:“沈欢,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你知道弗雷姆绿洲,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吗?” “弗雷姆在鹰语里是火焰的意思吧。” 反正也急不得,沈欢冷静下来思考了会说:“意思是不是绿洲像火焰一样?” “狗屁不通。” 斯萝丝哼哼两声。 沙漠炙热,还能和火焰有点关系,绿洲可是沙漠中罕见的清凉,跟火焰八竿子打不着边才对。 沈欢耸耸肩:“那你说为什么?” “因为在南米洲的某些古老语言中,弗雷姆的发音近似于神话中的圣灵殿堂。” 斯萝丝笑呵呵的说:“北州巨蝰组织选择在这里祭祀,可能其中别有深意哦。” “哼,装神弄鬼而已。” 沈欢抬手抚摸了下眼皮:“没有叶家,我已经死了。所以叶朝歌,我一定会救出来。” “如果她已经死了呢?” 斯萝丝反问。 沈欢眼角一抽。 其实按照逻辑,体内已经有亚巴顿病毒的叶朝歌,大概率已经死在病毒中了。 沈欢唯一能期望的,就是拉丝忒在逃亡途中没来得及给叶朝歌服用亚巴顿病度。或者干脆她就没带,只能回弗雷姆绿洲后再服用。 那样,沈欢才有机会就回活的叶朝歌,如果她已经死了—— “那就带回她的尸体。” 沈欢眸中杀机闪烁:“然后要整个巨蝰组织,给她陪葬!” 第253章:行踪暴露 时间,如流水。 随着滴滴答答的钟表声,快速流逝。 一个半小时很快就过去了,沈欢眼睁睁看着屏幕上进度条从百分之九十九跳到百分之百时,枕在他腿上休息的斯萝丝,霍的睁开了眼睛。 就跟她大脑里有个定时闹钟一样,准时睡醒,霍的起身再次戴上了蓝光眼睛。 沈欢一言不发,看着斯萝丝快速在键盘上敲打什么后,屏幕中就弹出了一串代码,代码末端是一段数字。 记住那个数字后,斯萝丝再次敲打键盘,屏幕中就出现了一个登陆窗口。 斯萝丝快速输入记住的那段数字,屏幕蹦出个密码正确后,就转入了一个网页。 很简陋的网页,不过里面却记录了密密麻麻的文档消息。 最新的文档,沈欢只看一眼就被吸引了过去,文档标题是:拉丝忒神使的行程。 “快点开!” 沈欢焦急的催促着,却没注意斯萝丝在看到拉丝忒的名字时,轻微的叹了口气。 很快,斯萝丝打开了几个文档,分别记录着拉丝忒所在的坐标点。 斯萝丝拿出手机打开地图,把那些坐标点一一指给了沈欢看,说:“巨蝰组织网页中那些文档,是记录拉丝忒所在地点的,反应在他们内部的手机里,就是地图坐标。他们是通过这段程序看拉丝忒走到了哪里。” “光看坐标有什么用?” 沈欢有些着急,现在最重要的是知道叶朝歌安全与否。 斯萝丝咯咯一笑:“别着急嘛,你再看这个。” 说着,她又点开网页,快速在键盘上敲打着什么,竟然出现了几份实验报告的图片,报告单上,写明了“祭品”服用药物后的状况。 沈欢一下就激动了,趴在电脑前看去。 报告单一共有三张。 第一张是初次服用亚巴顿病毒后一小时记录的,上面分明写着“祭品”服用药物后,浑身开始发热,脸色开始苍白,手脚也明显失去了力气。 “和我中毒时情况一样!” 沈欢攥紧了拳头,他的希望落空了,叶朝歌果然还是中了亚巴顿病毒。 斯萝丝快速翻到了另一张,上面写着祭品服用二十小时后,病毒已经在她血管内快速增殖,爬满了全身。 祭品皮肤上,也出现了大面积的红色。 记录的最下面,还写着拉丝忒一句气恼的话:希望祭品不要死的太快,那他们还有机会拿她的命,找龙国当局换回真正的祭品。 看来这时,巨蝰组织的人已经知道叶朝歌不是真正的祭品了。 也就是那时候,拉丝忒联系上了巨蝰组织内部。 此时,沈欢已经看到手脚冰凉,心如死灰了,恐怕下一章,记录就是“祭品之死”了吧? 啪! 斯萝丝毫不留情的点击了下一页。 沈欢真不想看,可眼神还是忍不住瞥了过去,就见屏幕里清清楚楚写着:“祭品完全吸收了病毒,她,和陈千娇一样也是被神选中的女人!希望她能在祭祀前承受住最后的洗礼!” 最后,是几个大大的叹号。 沈欢的眼珠子,一下就亮了,快速问:“斯萝丝,你说这一页记录,是什么意思?” “大概是说,你的那位相好没死吧。” 斯萝丝笑嘻嘻的说:“而且根据记录时间和拉丝忒的地图位置匹配,她现在就在前往弗雷姆的路上。” “也就是说,我们还有机会拦住她。” 沈欢舔了下嘴唇,精神愈发振奋。刚想朝去把帕瓦他们叫起来准备出发,却在经过窗口时脚步猛地一顿,快速朝对面一间客房看去。 这家酒店是大院式的,中间有个小庭院。 站在老板这件房间里,正好能看到对面一楼的窗内。 就是这一眼,沈欢注意到似乎有个镜头,瞬间从窗户里闪过,又瞬间消失。 黑夜再次恢复宁静,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 但沈欢却知道,有人正在通过窗户,观察他们。 谁? 郑初猛地缩回夜视镜时,心儿已经开始剧烈跳动。 在组织的帮助下逃离龙国后,郑初就来了哈兹镇,作为组织在镇上的线人。 再过去的几年中,他在哈兹镇虽然过得并不舒服,但却很安心,因为他知道龙国特工再也不会找他的麻烦了。 可谁知,今天他就看到了沈欢。 他绝对没认错,就是当初围剿他的特种兵中,身手最厉害的沈欢! 而看到沈欢,有联系到近期组织内的动向后,郑初的第一反应就是:我们的行踪被龙国战部锁定了! 不然,龙国的特种兵怎么会追来? 发现院子对面沈欢看过来后,郑初生怕被对面发现,小心翼翼的收回夜视镜,关上了窗户。 同时他的心,也开始怦怦跳。 他必须马上把消息传给组织! 毫不犹豫,郑初拿出卫星电话,拨通了线人专门联系的频道。 手机很快就接通了,那边传来一个热情的声音:“兄弟,你有事吗?” “大事不好!” 郑初焦急的说:“我在哈兹镇的旅馆里,看到了龙国的特种兵!” 那边明显愣了下:“他发现了我们的行踪?” 郑初摇摇头:“我也不清楚,但是我担心龙国方面已经摸清了我们的动向,所以他才能找到这里来。” “他和谁在一块?” “一个少女,很漂亮,应该是中亚民族。” “女人?龙国战士出动,会带外国女人吗?我们应该还没有暴露,别紧张。” 那边淡淡的说:“况且现在在境外,他们就算是发现了我们的行踪又能怎样?不要被他注意就好了,今晚尽快赶回来。” 那边的语气中,透露出组织对线人的关心。 郑初放松了不少,立马点头:“好的,我不会被他注意的,等他睡下,我就——” 一边说着,郑初一边朝窗口对面看去,却猛地一愣。 上一分钟还在对面窗口的沈欢,不见了。 窗口的灯还亮着,从窗户里能看到对面房间里只有一个少女坐在电脑前。 难道沈欢出门了? 听到他这边语气停滞,那边问道:“怎么了?” “没、没事。” 郑初小心的说:“那个特种兵应该是出门了……” 他话又说到一半停了。 这次,是因为他感觉到了一阵微风,从门口那边吹了进来。 他门窗紧闭,哪来的风? “郑初?” 电话那头又喊了两声。 郑初却屏住了呼吸,转身缓缓朝门口看去,果然看到门开了一条缝 谁进来了? 无声无息,如同幽灵? 第254章:逃亡的郑初 郑初出生在龙国东南沿海的某个渔村。 他从小就聪明,别看学习不好,脑袋却很灵光,可惜从小就走上了歧途,成了当地的小混混,整天一打架斗殴,敲诈别人为生。 后来严打,郑初被混混头目当成替罪羊送进监狱,蹲了几年。 也就是在监狱里,郑初真正见识到了一个人做事的底线能有多低,而且从监狱中释放后,他的心态就变了。 他用混混头目的犯罪证据威胁对方,敲诈了一大笔钱。 又通过监狱中结实的关系,开始走“毒”。 没几年,郑初就赚的盆满钵满,成了当地有名的土老板。也就是那时候,他和巨蝰组织认识了。 不过很快就有一个警察查到了他头上,郑初也是狠人,在那个警察找他调查取证时,直接宰了他。 于是,一场追杀和逃窜开始了,郑初把他的小聪明发挥到了极致,利用巨蝰组织的人脉,更是前后坑杀了数个警察,从东南沿海辗转到了西部内陆。 这场追杀,持续了数年。 眼看他要踏上出国的列车,从此自由自在时,西部某城市当地的驻军,却杀到了他歇脚的农家小院前。 郑初永远忘不了那个晚上。 那个农家小院,聚集了和他一样的多个“毒”头头。保护他们的是来自巨蝰组织,全副武装的精英。 他们甚至很自信就算被警方发现,也能在巨蝰组织的强大火力掩护下,成功逃脱。 战部开始进攻小院的一开始,也确实是这样。 在巨蝰组织十几个精英用步枪编织的火力网前,当地十人小队的驻军没法攻入大院。郑初和其他“生意人”也要趁机上车逃走时,那个人出现了。 郑初亲眼看到,那个人远远的冲来,就好像能预判巨蝰组织精英们开枪的方向一样,躲开枪林弹雨,奇迹般的冲进了大院。然后靠着两把手枪,就解决了半数以上的组织精英。 战队也凭着他撕开的缺口,一举攻破大院。 所有巨蝰组织成员都被击毙,其他贩药的也全部被抓。只有郑初,凭借着自制的大量烟雾弹,翻墙逃走,并且在对方追来之前,不嫌恶心的跳进了隔壁院子的茅厕里。 茅厕,直通村外的一条小河。 郑初就是通过这条河,连夜不停的游泳,逃出升天。 之后的事就简单多了,郑初再次联系上巨蝰组织,并在他们的帮助下离开龙国,来到北州大漠中,成了组织的一个线人。 距离那晚已经过去了多年,但郑初还记的枪林弹雨中那个鬼魅般的战士。 有时梦回故乡,终结他的也都是那个身影。 而如今那个身影,竟然出现在了哈兹镇! 白天在街上看到沈欢、和他四目相对时,郑初就认出了他,随后他就立马向总部报告了这件事。 因为最近组织也在龙国有计划,所以听到郑初的话后,就下令让他盯紧沈欢。 沈欢那可是个杀神,但郑初也不是当年的他了。 在哈兹镇这种无法之地呆了这么多年,郑初也练就了一身好本领,发现门微微开了一条缝后,心立马就提了起来。 他猛地从窗户旁离开,拔出腰间的手枪往旁边柜子后一躲,竖起耳朵仔细听着黑暗里的动静。 没有脚步声。 也没有呼吸声。 进来的,难道不是沈欢而是幽灵? 还是说,我想多了,根本就没人进来? 多年的流亡生活,让郑初培养出了远超一般危险分子的警惕,他谨慎的探出脑袋,看向门口方向时,终于听到了一阵轻微的风声。 果然有人! 郑初忙举起枪口,四下寻找目标,可连个黑影都没看到。 他的心,越跳越快。 突兀的,郑初好像察觉到了什么,猛地扭头——一双眼睛,正和他四目相对! 沈欢! 他多年前的噩梦! 郑初瞬间就想起了那天晚上的恐惧,惊诧中,猛地转身抬枪就想射击,只是刚转过身来,右手就猛地一凉。 接着,钻心的刺痛从手背传来,让郑初忍不住尖叫一声:“啊!!” 一把幽蓝的刀,就插在他手背上! 喀啦! 手枪掉在地上时,幽蓝刀锋被沈欢拔走了,黑暗中看不到鲜血迸溅的样子,但郑初却能感觉到血液在流逝。 他咬紧牙关,转身就跑。 他没有管失血的伤口,甚至没有用手去捂,因为双手在一起的动作会影响跑步的速度。 他也没惨叫,忍住了足以让人昏迷的疼痛。 因为他知道现在不能浪费一丝一毫的力气,他必须用最快的反应速度、用全部的力气,连滚带爬的冲向门口——逃! 不得不说,郑初的反应是对的。 甚至有些出乎沈欢的意料。 “骨气不错。” 沈欢冷冷的说了声,闪身追了上去。 他没听到郑初打电话的全部内容,已经判断出了郑初是巨蝰组织的线人,而且很有可能知道叶朝歌的行踪。 这可是个难得的情报员啊,沈欢怎么可能放过他? 感受着背后的如影随形,郑初也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冲出房间后就拼命往前跑。这个荒凉的旅馆院子,正对着就是后门。 而郑初的车,就停在门外两米远的地方。 只要他能逃上车,踩下油门,就算是幽灵,也能甩掉吧? 郑初真的疯狂了,他一生经历了那么多颠簸,怎么能死在这? 三米,两米,一米…… 使出吃奶力气,跑出平生未有速度的郑初,终于来到了自己的小越野车前,飞快开门上车,插上钥匙打火后,就狠狠踩下了油门。 引擎呼啸,车轮碾在铺着一层沙子的地面上,带着车身利剑般冲向小镇外时,郑初听着自己怦怦的心跳看向后视镜。 后面的路面上黑漆漆的,看不到半个人影。 “我甩开他了!” 郑初激动的说着,顾不得还在流血的手,去调整衣领中的耳麦。 那边的组织成员还在呼叫:“郑初,发生了什么?赶快回答!” “我,我被对方追杀了!” 郑初大口喘息着:“不过我已经甩掉对方了,他们肯定是冲着神使大人来的,告诉拉丝忒大人,赶快回基地,那个人太可怕了!” “你先别激动,你确定你把对方甩掉了?” 电话那头快速问:“追来的,可能是龙国最强特工组织山海组的高手。” “我确定。” 这次看了眼后视镜,确实没看到后面又追来的车影后,郑初确定的说。 对方这才送了口气,快速说:“神使那边你不用担心,今晚还需要给祭品服用一次药物,就在戈悍沙地的老地方,明天才能出发返回弗雷姆,你去和神使大人汇合,报告这件事吧。” “是!” 郑初答应一声,等那边扣掉卫星通讯后,才想着包扎下伤口。 不然一直流血,他就算不会死,也会因为失血眩晕。 绷带等医疗用品,放在左边后座上,郑初忍着痛用右手开车,左手探向后面摸医疗箱。 但因为距离太远,他摸了几下没够到,只好半站起身去够时,医疗箱却自己递到了他手里。 同时,还想起了沈欢笑呵呵的声音:“需要帮忙吗?” 第255章:炸! 就像是小虫子从心脏里爬出,瞬间爬满了全身那样,郑初的心神一下就被恐惧占满了! 我明明拼命逃跑了! 我明明甩掉了他! 可他,什么时候进了后座? 郑初艰难的转动脖子,看向后面,就见沈欢正满脸笑意的看着他——笑容竟然还很和善! 真是见鬼了! 郑初疼痛的右手再也握不住方向盘了,猛地一个大摆撞向路边。哈兹镇年久失修,路边根本就没有防护栏,全是断壁残垣。 路段旁,更是堆满了沙子。 车子一头扎进去,车轮就悬了空,怎么都转不动了。 事实上郑初也没了踩油门的心思,他就被定了身似的,整个人半站在那一动不动。 “行了,停车吧。” 沈欢慢悠悠的说:“逃了这么久,不累吗?” 这句话说完,郑初也是浑身一颤:“你、你还记得我?” 沈欢耸耸肩:“你是我放走过为数不多的猎物。” 多年的记忆在此刻交织,郑初脸色变换了好一阵,右手已经开始凝结的伤口,因为他用力攥紧方向盘,出血量更大了,滴答滴答的落在表盘上。 过了不知道多久,郑初才咬着牙关说,冷笑着说:“我上次能逃掉,这次一样能。你一定很纳闷,我那次是怎么逃出你们布下的天罗地网吧?” “逃掉?” 沈欢冷笑:“上次你能逃走,是因为我不想跳化粪池。不过后来知道你是个连环杀人犯后,我还是有点后悔的,当时应该朝化粪池里丢颗手雷,可惜,当时我怕淋我一头大便。” “你、你都知道。” 郑初眼角猛地一抽。 因为知道叶朝歌还活着这个好消息,沈欢心情不错,挺有耐心的解释道:“上次我们的任务目标本来就不是你,是那些个境外分子成员。所以你才有逃走的机会,不过这次不一样了,我的目标就是你们,你跑不了的。” 说着,沈欢开门下车,绕过车头坐在了副驾驶上。 郑初不会放弃任何希望,在他下车时就快速摆动方向盘想启动车子。 可车轮陷在沙子里,根本转不动。 他只好去摸索前面抽屉里的备用手枪,这是郑初最后的武器:一把威力巨大的沙漠之鹰。 郑初也知道,这是最后的机会了。 沈欢以为吃定他了,而且还得意的告诉他上次放跑他的真相。 殊不知,你的这份得意,会葬送你自己! 郑初心里怒吼着,在沈欢开门上车的瞬间拉开枪的包厢,狠狠扣下了扳机:砰! 随着一声大响,巨大的后坐力震颤的郑初浑身猛颤,握着枪的右手更是伤口复发皮开肉绽,鲜血开花,溅在他眼皮上,遮住他的安静,也让他疼得要命。 但郑初也兴奋的要命:我打中他了,他上车时没有闪躲,必死无疑! 毕竟,他们距离那么近。 除非沈欢是大罗金仙,不然吃了这颗子弹,必死无疑! 可兴奋,蒙蔽了郑初的神经,让他没发现自己右手皮开肉绽不是因为后坐力,而是因为手枪炸膛了。 炸出血花,是因为他炸伤太严重,他两只手都已经废了。 可郑初还没察觉到,正因为又一次逃出生天而得以狂笑呢:“哈哈哈,我说过,我能逃走一次,就能逃走两次!龙国制裁不了我,我、我会自由的活下去,谁也别再想成为我的噩梦!” 说着郑初还要鞭尸,即使血雾还没散去,他也凭着记忆朝沈欢尸体啪啪开枪。 可这时他才发现:手指,扣不动扳机。 准确的说是:他好像察觉不到自己的手了。 抬起胳膊,擦了下眼前的血雾,郑初终于借着月光看见了眼前的一切:他的手,和炸烂的枪,黏在了一起。 枪口里,还塞着一根钢筋。 钢筋粗壮坚硬,把枪管都撑开了,开枪时子弹冲不出去,就炸膛了。 而炸膛的代价,就是他两只手,都废了! 右手,整个都血肉模糊,手指不知掉了几根,和枪黏在了一起。 左手,中指和拇指也扭曲变形,手掌上还崩掉了一大块肉。 沈欢呢,却还很完好的坐在那,一动不动好像没事人一样,不过看郑初的表情,充满了怜悯。 “我、我的手……” 哆嗦着,郑初喃喃说出这几个字,疼痛终于压过兴奋,传进了他的大脑皮层:“啊!!” 惨叫,比撒哈拉胡狼的叫声还要凄厉。 郑初真的疼傻了,两只烂乎乎的手乱甩着,血块四溅。 他再怎么可恶,此时也是个可怜人——沈欢心里啧了一声,抢在又一片血污砸在他脸上前下车关上了门。 从门外,就能见到窗户一片片被血铺满,狰狞可怕。 惨叫也持续不断。 哈兹镇平常就群魔乱舞,杀人事件时有发生。 但如此凄厉的惨叫,恐怕也是头一次在这地方响起,就在不远处就有一家亮着灯的民宅,沈欢能看到住在那里面的人听到惨叫后出门看了过来。 但没勇气过来问问发生了啥。 在哈兹镇,别惹麻烦。 慢悠悠的点起一根烟,抽到尾巴时,郑初的惨叫终于结束了,沈欢拉开门,把失血过多脸色惨白的郑初提了出来,往沙地上一丢。 噗通! 溅起一对灰尘时,郑初哆嗦了下,耷拉的眼皮抬起,看沈欢的眼神全是恐惧。 沈欢蹲下点了根烟,塞到他嘴里,淡淡的说:“抽口烟,冷静下。” 疼成这样了郑初还没昏迷过去,足以证明他是个狠人。 能一而再的逃过龙国的追杀,也相当有本事。 可惜,他遇到了沈欢。 看他冷静了些后,沈欢拽掉他嘴里的烟头,问:“说说吧,你是巨蝰组织的什么人。” “线人,负责联系北州的客户。” 郑初哆哆嗦嗦的说:“还有向龙国出售一部分毒的生意,也是我在做。” 他很乖了。 沈欢很满意,又问:“那你知不知道,你们巨蝰组织抓祭品去弗雷姆绿洲,是为了什么?库库尔坎,又是个什么鸟东西?” “库库尔坎,是我们的神灵。” 郑初神智开始茫然,只能下意识的回答沈欢的问题:“但他已经沉睡了一千年,需要天选祭品的血,才能复活……” 越说,郑初声音越小,好像没了力气一般。 “怎么个复活法?” 问道关键地方,沈欢忙凑近了些。 可就在这时,奄奄一息的郑初眼睛忽的亮了,然后突兀的说:“去死吧!” 接着,他狠狠一咬牙,似乎咬在了某颗特殊牙齿上,然后:砰! 脑袋炸开! 第256章:又一个 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亡命之徒会是傻瓜。 郑初之所以能逃过那么多次追杀,能在哈兹镇这种废墟城镇存活,能成为一个危险组织的线人的原因,有很多。 比如他够聪明。 又比如,他够能忍。 他能忍着手掌穿心的剧痛逃到车上,也能忍住双手被炸烂的剧痛,引沈欢上当然后狠狠咬烂某颗装有炸药的牙齿。 他知道自己活不下去,但就是死,他也要拉个垫背的。 就像帕瓦在餐厅用的纽扣炸弹一样,镶嵌在牙齿内的炸弹威力未必有多大,但给两个脑袋炸开窟窿,还是没问题的。 沈欢还真没预料到他会玩这一手,但他反应速度却够快。 眼见郑初眼神变化时,他已经来不及跳开,他能做的,就是抬起胳膊,挡在身前。 砰! 郑初的脑袋就跟烂西瓜似的炸开,沈欢胳膊上的皮衣外套也被炸开,炸得他皮开肉绽。 沈欢忍不住骂了声,连退数步看向自己的伤口:整个左臂,都出现了大面积的烧伤,皮肤破坏很严重。 不过好在没伤到骨头。 “幸亏哥们发现的即使,不然脸上得多个窟窿。” 沈欢疼得嘴角抽了下,看着沙地上那具烂头尸体,心中竟然有些发毛。 他杀过不少亡命之徒,但像郑初这种,接连遭到打击竟然还有余力反击的,少见。 如果郑初身后更好,最后眼神没有变化,沈欢恐怕已经着了他的道了。 “可惜了,还没问出老地方在哪。” 沈欢皱眉叹了口气时,忽然发现刚刚拖郑初下来的车门口,沙地上滚落着一个小玻璃瓶。 因为天黑,沈欢差点就没发现这个瓶子,捡起来后发现瓶口敞开着,里面瓶壁上还黏着一些白色粉末。 把瓶口凑在鼻尖闻了闻,沈欢就猛地一愣:之前他闻到过这种味道。 是当初绑架韩小雪的王杰。 他曾经给沈欢一瓶白色粉末,里面类似于某有毒性质的兴奋剂。 “看来郑初最后还有反扑的力气,就是这玩意搞的鬼。” 舔了下嘴唇,沈欢把瓶子丢在地上踩碎。 哈兹镇的夜晚静悄悄的,但沈欢能感觉到周围的黑暗里隐藏着很多暴躁灵魂,或许,他刚刚干掉郑初的一幕,就被人悄悄看在了眼里。 今晚的故事,也很快会在镇子里传开,所有人都会知道镇子上多了个不好惹的人。 最后看了眼尸体,沈欢缓缓离开。 等消失在黑暗中良久,一个人影才从路对面的废弃楼房中闪出,小心翼翼的四下看着,确定周围无人后才闪过公路,走向尸体。 来到尸体前,这人先是检查了郑初尸身,看到摔碎的瓶子后,冷冷的哼了声:“龙国鸟人,死就死了,还要把最后这点宝贝也带下地狱。” 说完,他又趴在郑初身上摸索了会。 郑初身上的钱包啊,啥的,就都被他摸走了,随后他才搬起尸体,抗在背上走进黑暗中。 左拐右拐了好长一段路后,他才把郑初背到一个破烂加油站里。 加油站也是当年采矿建立的,不过早就人去楼空,旁边倒是有家商户,白天还会卖些桶装汽油。 加油站内部的超市,此时空空荡荡只有一个空房间。 他把郑初背进去后,就拉上黑漆漆的窗帘,在漆黑一片中摸索拉开了一面地板。 下面竟然露出了一道长长的楼梯。 这,是一间地下室。 地下室里同样是黑漆漆一片啥也看不见,这人直接把郑初尸体丢了进去。 尸体通过地板滚落,骨碌碌掉进了地下室了后,他拍打了两下手后,重新拉上地板,拽着衣领的麦克风开始拨通了某个频道。 耳麦那边滋滋啦啦了一会,响起了男人的声音:“杰瑞,情况如何?” “回禀秦先生,果然正如您所料,郑初被那个人干掉了。” 杰瑞快速回答。 那头的秦先生冷笑一声:“郑初给我打电话来时,我就猜到他逃不掉的,因为这次的敌人,比我们想象中还难缠。把郑初的尸体处理干净了吗?” “已经送给小蝰了。” 杰瑞恭敬的问:“秦先生,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藏起来,不要被他们发现你,为了这次祭祀我们筹划了十年,千万不能出差错。” “是!” 杰瑞恭敬的挂掉电话后,这才拉开窗帘,推门走出,准备回隔壁睡觉。 恐怕整个镇子的人都不知道,镇上唯一的加油点老板,是危险分子的一员,而就在隔壁的加油站里,还隐藏着一个不知埋了多少尸体的地下室。 “哼,郑初,要怪就怪你自己可怜。” 杰瑞嘟囔了一句,转身去关门时,忽的听后面响起了脚步声,还有幽幽的说话声:“那你应该不想和郑初一样可怜吧?” 谁?! 杰瑞霍的转身,瞬间和一双眼睛面对了面。 是沈欢。 沈欢走到郑初尸体位置看不到的地方后,就潜伏在黑暗中又摸了回来。 从郑初的谨慎中,沈欢就能看出巨蝰组织整体有多谨慎来。 所以看到杰瑞出现后,沈欢毫不意外的跟了上来。 杰瑞在里面做的事,他虽然看不到,但打电话时,他却在门口听了个清清楚楚。 杰瑞脸色巨变,一个白种人脸上硬是开始发黑,并且第一反应就是把枪射击,他的身手比郑初还要好些,可也绝不是沈欢的对手。 果然,他刚抬起枪,连保险都没拉开,手腕就被沈欢捏住了。 然后,咔! 一声瘆人的骨裂声响起,杰瑞右手直接扭曲成了诡异的形状,疼得他嘶声惨叫:“啊!” 但惨叫也就一声,杰瑞就展现出了亡命之徒的气魄,左手哗的从口袋里掏出把折叠刀,狠狠朝沈欢胳膊扎去。 沈欢只好松开手腕时,杰瑞逮着机会转头就跑。 可他跑得了吗? 沈欢从腰间拔出手枪,抬起,扣下扳机。 轻描淡写的动作,却射出了鬼神般呼啸着的子弹:砰砰! 两枪,正中杰瑞的双脚。 血花爆出,眼看跑出十来米的杰瑞,噗通趴在了地上,然后转身看向,瞪大眼看着沈欢嘶吼:“你不要过来!不然我也引爆炸弹!!” 他眼眶通红,额头青筋暴起,能看出他的确有引爆炸弹自杀的勇气。 掏出根烟拿出火机点上,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这群人真是不懂得珍惜生命,怎么能一言不合就自爆呢?” 第257章:审讯 冷汗,落下。 杰瑞大口呼吸着,不只是因为恐惧,更因为紧张。 他知道沈欢身手高强,速度很快,真怕没机会引爆炸弹。 但沈欢却很随意的说:“我知道你不怕死,但你肯定也不想死,不如我们各退一步,我不杀你,但你要把我想知道的,都告诉我。” “你以为我说了,我还能活下去吗?” 杰瑞咬牙切齿。 背叛组织,从来都只有死路一条。 “你当然能活下去。” 沈欢像个恶魔一样循循善诱:“因为秘密根本不是你说的,而是我从郑初的嘴里撬出来的,懂吗?” 杰瑞一愣,思考了一会才明白沈欢啥意思。 他告诉沈欢想知道的事,但杰瑞可以把过错,都推脱给郑初。 反正没人知道秘密究竟是谁泄露的。 见他明显被打动了,沈欢继续笑着说:“你也没必要害怕我,我那样对郑初,是因为他本就是我国逃犯,可你不是,我和你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只要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我对天发誓,绝对不会伤害你的。” 咕嘟。 杰瑞咽了口口水,良久才艰难的问:“你、你想知道什么?” 沈欢淡淡的说:“我要知道巨蝰组织的全部信息,还有,你们所谓祭祀是什么,老地方又在哪,我想救回你们的祭品,应该去哪。” 杰瑞明显愣了下,随即舔了下嘴唇,难以置信的说:“原来你什么都不知道。” “你说了,我就知道了。” “你不怕我骗你?” “有部分,我从郑初口中了解不少,如果你们两人有出入,你会知道骗我有什么下场的。” 沈欢弹了下烟灰:“我不喜欢跟人废话,一件件开始说吧。先从北州巨蝰组织开始。” “巨蝰组织,我们顶多算是编外人员。” 长长叹了口气,杰瑞轻声说:“你知不知道玛雅文明的传说?” “玛雅?就是那个神神叨叨,预言2012年世界末日的民族?” 沈欢嗤笑一声:“你不会告诉我,巨蝰组织是玛雅人后代建立的吧?” “为什么不会?” 杰瑞缓缓说:“巨蝰组织的核心成员,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玛雅人的后裔,再不济,也是印第安人其他人种。几个世纪前的大航海,西方给美洲文明带去了灭顶之灾。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口,都在那时死去,巨蝰组织,就是他们后代中,致力于恢复祖先荣光的人。” 沈欢以前做刺客的时候,认识过一个印第安人后裔。 所以他粗略的知道美洲原住民,统称为印第安人。 但就像东洲人也分龙国人和匈奴人、大和人等等,美洲的印第安人中,也包括了很多不一样的人种,比较知名的就是玛雅人、阿兹特克人和印加人。 沈欢也还知道,现在还有不少印第安人生活在那个自称“伟大”,其实比谁都卑鄙的国家。 那些印第安人被赶到贫瘠的土地上,不被允许有自己的学校、信仰,甚至都没法享受现代文明:很大部分印第安人连电都用不上。 那些人中,会出现一支愤世嫉俗的危险组织,也说得过去。 但—— 沈欢吸了口烟,拧紧眉头问:“你们印第安人要复仇,为啥抓龙国人当祭品?” “这个我也不知道,我不是编内人员。” 杰瑞摇头说:“我只隐约听说,是神灵库库尔坎降下预言,说祭品在龙国。” 看出他没在说谎,沈欢点了点头,问:“下个问题,祭品,会被怎么对待?” “会先服用净化污秽的亚巴顿病毒,然后送到祭坛,把她所有鲜血奉献给神灵的雕像。” 杰瑞快速说:“据说得到祭品的献血后就会苏醒,降临新的旨意。” “祭品会怎样?” “一个人失去全部鲜血,会怎样?” 杰瑞反问了一句。 沈欢心里一沉,抓紧问了第三个关键问题:“现在抓走祭品的拉丝忒,在哪?” “戈悍沙地。” 杰瑞指了个方向:“就在哈兹镇西南方,一直走,有两座山丘隔绝沙子,形成了一片戈壁滩。戈壁滩里,有我们组织的基地,拉丝忒神使,一定会在那给祭品注射第二次病毒。” “具体又多远?” “开车,要八个小时。” “我知道了。” 沈欢点点头:“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你问。” 一口气把所有问题回答完的杰瑞,心里已经微微松了口气,正想回答最后一题时,却见沈欢忽的抬起了手。 他猛地一惊,刚想说沈欢如果敢动手,他就咬下炸弹呢,却没说出话来。 他嘴巴里,被丢进了一个异物。 “呸!” 什么东西?! 杰瑞忙吐出那玩意,才发现是刚刚沈欢点烟的火机。 沈欢收起了烟盒,却把火机藏在了手心,瞬间甩出干扰了他的行动。 等杰瑞再抬头,沈欢已经如鬼魅般冲到他面前。 他吃惊下,忙闭嘴朝纽扣炸弹咬去。 与其遭到沈欢的折磨,还不如去死! 不是任何人都有自杀的勇气,但毫无疑问杰瑞是有的,他是个和郑初一样的亡命之徒。 郑初,老子来陪你了! 杰瑞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时,却惊讶的发现他咬不到自己的牙齿:沈欢,捏住了他的下巴。 咔。 一声轻响后,杰瑞的下巴脱臼了。 杰瑞眼里立马浮现出绝望,他努力的想要咬下去,可只有上面牙齿努力,是没用的。 他的下巴根本合不拢,只能往外流着哈喇子,看着恶心极了。 “我还没说要干嘛呢,你别着急去死啊。” 沈欢笑呵呵的说:“我最后一个问题,就是你和郑初都随身携带的这玩意,究竟是什么?” 说着,沈欢举起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他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个一个玻璃瓶。 里面装着一小撮白色粉末,正是郑初和王杰曾经服用的那些! 杰瑞脸色剧变,忙摇头,似乎在说:只有这个我不能告诉你! 沈欢皱眉:“宁死也不肯说?” 杰瑞猛地摇头,唔唔乱叫着。沈欢先是抬手在他脸上砸了下,把一颗金属牙齿敲出来后,才给他“安”上下巴。 那颗牙,就是纽扣炸弹。 杰瑞也顾不上炸弹的事,更顾不上擦口水,快速说:“被你杀,不过一死了之。但我如果把它的秘密告诉你,我一定会死在无尽的折磨中!” 第258章:天罗地网 无尽的折磨? 看着杰瑞毅然的表情,沈欢有些无语。 巨蝰组织名气不大,这些年也没听说闹什么大动静,怎么组织里规矩这么森严? 沈欢也算见识过不少类似团体了,可还真是头一次见如此严格的。 “哎,咱俩无冤无仇的,你都这么说了,按理说我不该为难你了。” 沈欢幽幽叹了口气,把烟把子随口吐掉:“可是真不好意思,我不搞清这些事,睡不着啊。” 噌! 话音未落,就响起了刀出鞘的锋利声音,幽蓝的魔刀血影,就出现在了沈欢手里。 杰瑞愣了下,认出了这把刀。 毕竟是闯江湖多年,立马失声叫道:“血、血影!你、你是龙渊的那位!!传说中你不是死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你、你要干嘛——啊啊!!” 在杰瑞惊恐的目光中,沈欢一刀刺下,正中他大腿。 血影很锋利,刚刺进体内时,还是冰凉的。 可接触的血液后却一下变得炙热,炙烤着杰瑞血肉。 痛,瞬间从伤口散出,爬满全身。 杰瑞整个人都僵住了,因为这种痛苦比中子弹还要难受,简直让他承受不住。 “拔出来,求求你,拔出来!” 杰瑞嘶吼着,脸色惨白,汗水大颗滚落。 沈欢面无表情。 此时,他已经不是摆摊的小吃老板,而是刺客。 刺客,都是冷血的。 沈欢知道自己的刀材质特殊,刺入人体内会让对方极端痛苦。 尤其是因为炙热和锋利,让背刺进去的伤口没有因为大量出血而失去部分痛感,每一秒,杰瑞都能品尝到最极致的痛苦。 “求你,拔出去!” 杰瑞哀嚎着渴求,而沈欢竟然很仁慈的答应了,唰的将刀拔出。 可大腿肉,也掉下来一块。 “啊!” 又是一声惨叫,沈欢却快速捏住他的咽喉,让他发不出声,然后幽幽的说:“在龙国古代,有一种刑罚叫凌迟,知道什么意思吗?” 疼得要翻白眼的杰瑞,根本没心情作答,只能听沈欢解释说:“所谓凌迟,就是刽子手用刀,把犯人的肉一片一片割下来。而且在割下规定数量的肉之前,犯人还不能死。” 他的话,如同来自地狱最深处,听得杰瑞毛骨悚然。 “所以执行凌迟的刽子手,就需要有及其精湛的技术,还要对人体有足够的了解,比如——” 说着,沈欢猛地挥刀,又是一片肉,从杰瑞膝关节上剃了出来。 连关节骨,都被剃掉一块。 极端的痛苦,让杰瑞脸色猛地一青,眼珠子也几乎要翻到后脑勺了。 太痛了! 沈欢却无视了对方的痛,冷笑:“这一块肉,出血量不至于那么大,导致你失血而死。还有这一刀——” 又一刀,挥出。 又一片肉,落下。 杰瑞差点疼晕过去,却又被沈欢掐着人中唤醒。 终于,第五刀落下时,杰瑞的咽喉里艰难挤出几个字:“求求你,杀了我吧!” “这可不行。” 沈欢笑如恶魔,继续挥刀。 如此残忍的一幕,似乎连月亮都不愿看,天上多了片云彩。 杰瑞因为疼痛,额头上青筋剧烈跳动,如果不是那片云,还能看到他全身的各处肌肉。 伤口,也在抽搐。 暴露出的筋骨,更是颤抖不已。 疼。 太疼了! 杰瑞都开始后悔,为什么刚刚有机会的时候,他不一刀解决掉自己? 如果库库尔坎真的存在,求求那位伟大的神灵,给我一刀吧,让我去死! 杰瑞真的宁愿死,也不愿继续品尝这样的痛苦。 再这样下去,他就要疯了。 好在,就在他的精神之弦绷紧到极点,快要断裂时,沈欢说话了,声音宛如库库尔卡般神圣:“如果你想回答我的问题了,我马上就放过你。” 话音刚落,杰瑞就拼命眨着眼,表示点头。 他真的再也忍受不住了。 沈欢也说到做到,松开他收起了血影。 杰瑞此时周遭已经全是血水,他两个胳膊也被割掉了很多块肉,但他还是拼命从口袋里翻找出一瓶白色粉末,大口吞咽下去。 瞬间,他全身紧绷的肌肉都松弛了。 他扭曲的脸,也回复了正常。 尽管还是很痛,但灵魂已经平静了下来。此刻的舒适,让他幸福的想要晕过去。 沈欢可不会让他昏过去,拍了拍他的脸蛋,笑道:“这是最后一次机会,如果你还不交代。我保证你会比刚才还要痛苦一倍。” “我说!” 杰瑞猛地大喊,赶紧说:“我说,我什么都说!” 云彩走了,月亮重新出现。 月光下,戈壁滩上一个土胚房中,秦轩正看着天空脸色阴晴不定。 一旁有人伺候着,远远的大堂中,还有两个美女。 在沙漠生活多天,秦轩早就想女人了。 可是这俩美女,他却动不得。 因为一个是神使拉丝忒,比他身份还高,另一个则是祭品,在祭祀前,谁也不能动祭品。 刚刚杰瑞就是给他打的电话,因为房间就那么大,所以叶朝歌也清晰的听到那边的消息。 她因为被捆在床上一动不能动,而落了不少灰尘的脸,明艳了很多:龙国战士,来救她了! 谢谢你,祖国! 秦轩却脸色很阴寒,阴沉的说:“你看起来很兴奋啊,怎么,你觉得你还有希望被救走?” 叶朝歌垂眉,没有理他。 秦轩却冷飕飕说:“杰瑞是外部人员中,是我最信任的手下,他办事最稳妥。哼,不过我也没傻到完全相信他。龙国那些特种兵,可没有一个是好惹的。” 叶朝歌也在心里默默同意,更期盼,那些不好惹的特种兵今晚就能杀到,干掉这群危险分子。 她不知道来者有多流弊,但此时,他们已经是是她心中唯一的希望了。 秦轩当然明白叶朝歌在想什么,冷笑着说:“不过,就算他追上来,也没什么好怕的,不过是多一具尸体而已。” 说完,秦轩走到拉丝忒身边,低声说了什么。 拉丝忒点头后,秦轩笑了,看着叶朝歌冷声说:“叶总,因为你,可能又有人要受伤了。如果血煞真的追到这里,那等待他只会是死路一条!” 说完,秦轩快步走到外面,对房子外值岗的几个手下说了什么。 接着,手下就动员起来,似乎在布置什么。 那是,迎接来者的天罗地网。 第259章:叶堂的变化 距离花舞伎厅倒闭,已经好几天了。 这几天,叶堂一次都没去上班,他每天晚上,都在凉城的各大酒到处逛游、打听,希望能见到熟悉的身影,再弄到一点——粉末。 那种粉末装在玻璃瓶里,他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他只知道只要有钱就能在花舞伎厅买到,可从没想过花舞伎厅倒闭后,他该怎么办。 一开始,他以为自己能忍住。 可才到第二天晚上,那种痒痒的感觉,就让他恨不得把自己心肝都挖出来挠挠了。 他试着用抽烟缓解,可非常差强人意。 最后,他甚至动了去买罂粟等东西的念头。 反正,他吸食的也是类似的东西吧? 反正我已经戒不掉了,还管那么多干嘛?! 叶堂被这种念头折磨的快要发疯,疯狂打听渠道,可最近查的太严了,去哪都买不到。 他只能忍。 忍到发疯。 又是一天清晨,叶堂蜷缩在床上打颤时,敲门声响起,外面传来叶帆的声音:“叶堂,你在家吗?堂母一直联系不上你,托我来看看。” 听到自小一块长大的堂哥声音,叶堂终于有了动静,迟缓的抬了下头,想起床时却因为浑身无力噗通摔在了地上。 听到里面有动静后,叶帆吓了一跳,赶紧掏出钥匙打开了房门。 叶堂和叶帆关系是真的很好,穿一条裤子的那种。 所以叶帆能有钥匙也不奇怪,冲进房间后,他环顾客厅没看到人,也是赶紧冲进卧室去,见叶堂趴在地上后赶紧去扶。 “叶堂,你怎么回事?好几天没去上班了,也联系不到你。” 叶帆说这扶他起来时,还在絮絮叨叨的说:“你是不是还怪我那天开会没帮你说话呢?哎,其实咱们和叶朝歌也都是一家人,有啥过不去的坎——” 话说一般,叶帆猛地愣住了。 因为他看到了叶堂现在的样子:黑眼圈很注重,皮肤干燥,头发乱糟糟的没洗,身上还有一股酸臭味。 最重要的是,叶堂凌乱的领口中,能看到他胸膛上全是抓痕。 那些抓痕极深,结着血痂也没包扎。 而且,叶堂整个人也瘦了好几圈,轻的可怕。 “叶堂,你怎么了?我送你去医院!” 叶帆赶紧扶着他出门、下楼,打算送他去医院时才注意到外面北风很冷,而叶堂只穿着乱七八糟的短袖衬衣和居家短裤。 “你在这别动,我上去给你拿衣服啊。” 叶帆也算是合格表哥了,赶紧上楼找了件大衣,再下楼找叶堂时,后者却不见了。 不过远远的,他却看到叶堂的车子,正飞快行驶在小区外面的公路上。 他上楼拿衣服的功夫,叶堂自己开车跑了! 叶堂到底发生了什么? 短短几天不见,他怎么就跟换了个人似的? 叶帆想不明白,只能赶紧开车去追,但已经来不及了,叶堂的车已经不知道去了哪。 “哎,怎么短短几天,表姐被危险分子抓走了,表弟也变成了这副模样? 把车停在追丢的路口,叶帆忍不住叹了口气时,满脸呆滞的叶堂,车也停在了酒吧一条街、花舞伎厅前。 花舞伎厅还是那副破败模样,叶堂依旧没看到看到的人,心里也是更加绝望。 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现在的叶堂,那就是:麻木。 因为长时间得不到“药粉”滋润,他已经彻底麻木了,呆呆的躺在驾驶座上,发愣。 嗡、嗡。 突兀的,手机响了起来。 手机就在他衬衣口袋里,因为嗡嗡震动从口袋里掉在了座椅上。 叶堂眼珠子呆滞的转悠着看去,见是个陌生号码后,也没接。 这几天家里也给他打过好几个电话,其中就包括叶帆也是,可叶堂都没接,眼下一个陌生来电,他当然更不可能接。 但手机还是执着的嗡嗡震动着,就好像他不接起永远不会停止一样。 从心到身早已呆滞的叶堂,才不想管它,只等手机自然挂断。 打电话的人,就会听到“您所拨打的用户不方便接听”了。 不过自动挂断后,打来电话的人显然还没有放弃,又发来了一条短信。因为短信的前几个字会显示,所以叶堂也很自然的看到了那句话:我,有你想要的一切。 “除了花舞伎厅,谁还知道我想要什么?” 叶堂喃喃说着,对方又发来了一条短信。 前几个字时:难道,你不想再次体会极致的快乐吗? 想! 一个大字,从叶堂脑海中猛地蹿出,他浑身猛颤的接过手机,指纹解锁按开短信,就见那天短信的后半句就是:拨打这个号码,然后销毁你的手机卡。 难道,我终于等到了我想要的? 带着将信将疑的心思,叶堂拨通了那个号码,然后他眼眶就红了,因为那头响起了他熟悉的女人声音:“堂哥,您终于打过来啦,这么久不见,你想我了没?” “佳子,是你!” 佳子,是叶堂在花舞伎厅一只点的女招待名字。 也是每次,给他白色药粉的人…… 晌午。 凉城商业街上依旧很热闹,每个人的购物热情,丝毫没有因为前几天绑架案的新闻而消退。 还有不少人都看着商业街繁华地段正在装修的那家西餐厅。 光是看现在的装潢,就能猜到这里将要建立多豪华的西餐厅了。这得花多少钱啊?开餐厅的人,是有多大的手笔呀? 还有里面监工的两个西装妹子,好像是外国人吧? 就在频频有人看过来时,突然有个穿着西装,叼着烟卷的人,停在了西餐厅门口。 他背后,还跟着十来个小混混。 凉城混混也不少,不过这几个一看就知道是外地的,说话还带着口音,其中一个马仔问穿西装的头头:“包哥,这就是少爷说的店铺吧?看着挺有钱的,会不会不好惹啊?” “去你吗的怂包,出来混还怕惹事,怎么不回去喝奶啊?” 西装包哥骂了声,把烟头吐掉,抬脚走了进去,冷冷的说:“哥几个是港城来的,听说你们要开西餐厅,经过包哥同意了吗?你们老板是谁?叫他滚出来!” “啊?我们老板好像叫沈欢,他不在。” 一个正在抹水泥的工人愣了下,转头看到来者不善后,才慌张问:“你、你们要干嘛?!” “干嘛?” 包哥冷哼一声,大手一挥:“砸场子!” 第260章:商业街的冲突 距离那场危险分子劫船案,已经过去了数天。 这数天来,单虎想了很多。 别看那天他真的下定决心做坏人,也接下任务干掉凌家鸣了,但那都是走投无路,现在想起来,他还有点后怕呢。 要不是包间里遇到那位高手——单虎脑海中浮现出沈欢的模样,心里再次涌上感激之情时,把烟头丢掉朝学校走去。 不当刺客的这几天来,单虎已经换过三分工作了,可是没有一份能干的长久。 原因很简单:来钱太慢。 所有的正经工作,都要求他“先实习,再上岗”。 而实习期,就足足有三个月。这三个月工资是大打折扣的,最多的一个月也就两千五。 换成一般人家,一千五也能够花的。 可单虎不行啊,他老娘还在住院,妹妹还要上补习班。 “幸亏黄滨老叔借给我几个钱。” 叹了口气,单虎来到市中区小学门口等着接侄子放学。 因为小学今天组织体检,上午就检查完的侄子下午是没课的,单虎拿人家黄滨叔手软,当然要帮百忙中的黄斌叔照看下小孩咯。 “单叔,我在这!” 刚走到门口,小侄子稚嫩的吆喝声就传进了他耳中,单虎笑着走去牵起小家伙的手:“黄天真,书包都收拾好了吗?没忘东西吧?” “没有哦。” 小侄子还笑呵呵的反问:“单叔,你找着工作了吗?听王阿姨家的小红说,你又被辞退了哦。” 单虎老脸一红,也不知道哪来的自尊心,嘟囔道:“那是我主动辞职,叔叔早就找到好工作了。” 小侄子大眼睛眨了眨,追问:“那叔叔你是不是赚大钱了?” “那可不。” 单虎竖起大拇指,撇了下鼻梁,心里却在嘀咕:在小孩面前,为了维持当叔的尊严,臭屁下也没事吧? 其实单虎演技很拙劣,但小侄子可人如其名……很天真,拉着他胳膊说:“那叔你请我吃肯德基呀!你上次答应我的!” 靠,我上次吹这种牛了吗? 手心攥了攥口袋里还剩的几张大钞,单虎算的也挺快,给小侄子买个汉堡买个薯条,就够哄的。 再花点钱给妹妹买点好吃的。 至于自己嘛——劳务市场的盒饭三块五一盒,够他吃的饱。 长辈总是在小孩面前逞强,单虎也不例外,牵着黄天真的手坐公交朝肯德基赶去。 肯德基就在商业街,而来到商业街,单虎就想起船上那位大侠,当时那位大侠告诉他,如果他实在走投无路了,可以去商业街西餐厅找他。 那位大侠可绝对是大人物,在船上他亲眼见到连那些杀人不眨眼的危险分子,都很畏惧他。 还叫他……龙首还是什么来着? 单虎想不起他名字来了,但如果能看到大侠照片,他绝对能记起来。 一边想着,单虎一边看着路边有哪些西餐厅。 说实话,商业街装修成西式餐馆的店面不少,但都是挂羊头卖狗肉的。 也有西式的咖啡馆,不过都是一家小小的店面,一看规模单虎就把它们否决了:那位大侠是何等人物,咋可能开这种小气吧啦的咖啡馆? 如果单虎知道那位大侠之前就是个摆地摊的,会不会大呼失望。 不过在走到逛到一半,单虎还真看到了个规模像样的西餐厅,只是还在装修,而且里面好像乱哄哄的,怎么——好像有人在砸店? 那是一伙小混混,被一个穿西装的指挥着砸玻璃捶地板。 施工的民工也不敢阻挠,还有俩外国女人,更是吓得尖叫用鹰语大喊着啥。 “那位大侠的西餐厅不会就是这家吧?” 单虎自言自语的说了句,又立马摇头否决:“不可能,大侠那样的人物,谁敢动他的产业啊?” 嘟囔着说完,单虎微微侧身挡住侄子的目光,笑着拿出一张钞票,说:“肯德基就在前面,去,买你想吃的去。” “谢谢叔叔!” 小侄子惊喜的抢过钱,小腿迈开嗖嗖朝肯德基店面跑去。 单虎却游戏好奇的通过破了的玻璃看去,本来,他也就是看个热闹,但在看到墙上一张臭屁的照片后,却脸色唰的变了。 那张臭屁的照片,是安谷的。 单虎不认识他,但却知道,他在船上时曾经和沈欢一块行动过。 他俩一块从厕所里冲了出去,还杀了一个舞女。 从俩人的动作交谈中,就能看出安谷和大侠是很熟的。 再次环顾四周,几百米的商业级,可不就这一家西餐厅独大吗? 靠。 这不会就是大侠的西餐厅吧? 那群混混,砸大侠的点干嘛? 咽了下口水,单虎真不想惹麻烦时,就见里面一个混混,正在争夺外国女人手里的笔记本电脑。 甚至不惜啪的扇了女人一巴掌。 女人踉跄后退,混混也抢过电脑后狠狠往地上一砸。 砰! 电脑碎了。 女人疯了。 阿妮娅不能不疯。 年仅三十四的她,一直书潘姆的助手。而她如果想转正成安谷老板真正的心腹手下,这次帮沈欢设计餐厅,无疑是最佳机会。 所以这几天来,她和潘姆帮沈欢的西餐厅做了细致到地板的规划。 而沈欢那家伙要求也很高,不仅要正宗的西餐厅风格,还要兼顾龙国人的传统审美。 为此,阿妮娅不知道死了多少脑细胞,前天才想好怎么装修,而她想好的所有内容,都在这台笔记本电脑里。 电脑一摔,就代表她一周时间的努力,都白费了。 而摔碎电脑的,更是眼前几个不入流的混混——阿妮娅能不疯狂吗? 顾不得对方凶残、甚至手里还拿着钢棍。她抬手成魔爪,狠狠抓了过去。 尖锐的手指甲,直接划破了对方的脸蛋,渗出一道鲜血。 “哎哟!贱人!” 混混吃痛也是大怒,一把推倒阿妮娅,抬起了钢棍:“麻的,本来不想揍你们几个外国娘们的!” 说完,混混一棍子砸了过去。 劈头盖脸,气势十足。 身为国际大企业的白领,阿妮娅啥时候见过这种阵仗?吓得尖叫一声捂住了脑袋:“啊!” 她以为,自己肯定会脑门开花了。 说不定会被打死。 可事实上疼痛却迟迟没到来,反倒是听到了那个混混的一声惨叫:“哎哟,谁、谁?!” “你爷爷,单虎!” 一个贱里贱气,但气势十足的声音,从她身前响起。 阿妮娅睁开眼,就见一个男人站在她面前,脑门正哗哗流血,地上还丢着根钢棍。 而他们对面,那个混混倒在地上,胸口还有个脚掌印。 很显然,是这个叫单虎的男人,帮她挡下了这一闷棍,又把对方踹飞了出去。 第261章:发狂的单虎 随着时代发展,有一种行业已经越来越难混了:l氓。 包龙洲就深切体会到了这一点。 十年前,他还能带着兄弟们敲诈下岗劳工,逼他们交出钱包。 而现在,人家就算交出钱包,里面也没有一分钱。 要是问人家现金呢,人家会告诉他:害,这年头谁还用现金,你不是要抢钱吗?用不用我给你转账? 转账? 转个屁! 现金他们还能拿了就跑,手机转账记录网上一查就能查到,他们一旦被警察盯上了,跑都跑不了。 所以包龙洲决定转型。 混社会最成功的,最后都成了企业家,包龙洲就打算当一个企业家。而他最缺的,就是资金。 不过就在今早,却有个姓叶的金主联系上了他,愿意给他投资做点小买卖。 不过包龙洲要替这位叶少做件事:砸了市中区商业街9527号的西餐厅! 不就是砸场子吗? 包龙洲最擅长的就是这个了,所以中午就带着大队,浩浩荡荡的来了。 听说,这家西餐厅的老板叫沈欢,是那位叶少的表姐夫。 看来还是家庭纠纷。 场子里就几个农民工还有俩外国女人,农民工是被雇来干活的,肯定不会碍他们的事,至于那俩女人,一个看上去四十多岁,另一个倒是很年轻,包着个笔记本文绉绉的样子。 不用问,场子里一个威胁都没有。 那还等什么? 包龙洲进店铺后就冲兄弟们打了个响指:“兄弟们,开砸!” 兄弟几个早就手痒,玻璃地板一通乱砸。 还有个手下也很有眼色的抢了娘们笔记本,摔了。 包龙洲倒是没想到,这娘们还挺火爆,张牙舞爪的就要冲过来,不过立马就被推到地上了。 可惜这外国娘们身材还不错,要破相—— 刚想到这,外面就冲击来一个干瘦的人影,再接着,他的小弟就倒飞而出,噗通摔在了地上。 而那人,就挡在外国娘们面前,厉声喝问:“你们干什么的?!” “叼了,砸了一半有人挡路。” 包龙洲冷笑一声,捡起那根钢棍,在他脸上拍了几下:“小子,看你身手挺不错的,别没事找事,小心哥几个砸断你的腿——唉哟!” 话都没说完,包龙洲就感觉头重脚轻,竟然被对方抓住了手腕,狠狠摔在了地上。 砰! 一声闷响后,包龙洲和他小弟一样,倒在了地上。 瞬间,店里安静了。 所有人砸东西的动作都是一停,看了过来。 包龙洲气不打一处来:“看腚呢!揍他!” 其他l氓得到指令,立马乌鸦乱叫着冲了上来。 话说单虎敢去当刺客,也不是愣头青的,以前就在海上打渔的他,虽然看着干瘦,但和沈欢一样都是脱了衣服就是一身肌肉的主。 再说了,他以前也跟着黄滨老叔练过几手。 黄滨是何许人也,沈欢如果在这一定能想起来:当初沈欢为了追冬熊等刺客,去过一个小村庄找同谋。 那位同谋,就是曾经也做过刺客的黄滨。 别看现在黄滨年纪大了些,没那么好身手了,以前也是练家子,他教出来的单虎或许比不过专业练过的,但也是一把好手。 像这种混混,单虎一个揍三五个,绝对不成问题——前提是对面没家伙。 眼下这群l氓一个个手持钢棍冲上来,单虎还真有点发怵,下意识就想大叫一声赶紧跑人。 毕竟开餐厅的那位大侠虽对他有恩,但也没那么大的恩。 而挨包龙洲等人一顿揍,绝对会伤筋动骨的。 但在他跑了前,后面那位外国妞,抢先叫出了声:“啊!” 顺便,外国妞还抱住了他的腰。 这是阿妮娅惊恐中,下意识做出的动作。 可却一下让从小没女人缘的单虎,热血上了头:靠,美女在后,我岂能弃之逃走? 他气血上来了,动作也利索了,躲开第一根砸来的棍子,抬脚就踹:砰! 最早冲上来的混混,立马倒退数步,撞倒一片。 接着,单虎又是一个翻身,一巴掌撂倒了另一个,暂时解除了危机。 单虎趁机低头慰问:“你没事吧?” “没、没事,谢谢你。” 容貌其实病不算出众的阿妮娅,难得露出小鸟依人的表情,刺激的单虎豪气顿生,咔咔掰了两下手腕,冲对方招手:“擦了,老子今天要打十个——哎哟!” 话音未落,后面就响起闷棍声,砰的砸在了单虎脑门上。 “打尼玛呢!” 随着混混一声喝骂,单虎眼珠子一翻,软软趴在了地上。 他不是沈欢,毕竟没有真正以一敌十的身手。 “擦,装比,揍他!” 一堆混混也是大声吆喝着围了上来,都不管吓到俏脸煞白的阿妮娅了。 “单叔!” 稚嫩惊恐的声音,突然从门口响起。 单虎吓了一跳,忍着雨点般的殴打大喊:“天真,快跑!” 单虎力气有余,可智商绝对不足。 他不喊这一声,这些混混还不会如何。 但他喊完,抱着肯德基便利袋在门口看的黄天真,吓得立马哭了起来,可又不敢过来,只敢一边哭一边喊:“呜呜,你们这群坏人,不准打叔叔,我让警察叔叔把你们都抓走!” 包龙洲烦了,拽过黄天真,抬手就扇了过去:“小皮崽子还敢报警!欠揍!” 啪! 一巴掌过去后,年仅八岁的黄天真脸蛋立马就肿了。 “天真!” 单虎嘶吼一声,看到这一幕后彻底恼了。双眼充血,硬捱着拳打脚踢蹦了起来,直朝包龙洲扑去。 有混混想拦,单虎竟然张嘴就要他的脖子。 好家伙恨不得把他肉给咬下来。 他的眼睛,都红了。 包龙洲看了,心头也是发憷:靠,这是个疯子! 疯狗一样的单虎,那些混混一不小心还真没拦住,一下就被他冲到包龙洲面前了。 单虎也是发了狂,抬手就要揍包龙洲时,后面又传来了一闷棍:砰! 这次,单虎没发晕。 他顶住了那股疼痛,又一次冲向包龙洲时,后者直接把黄天真往前一丢。 “呜呜,呜呜……” 吓坏了的黄天真只顾着哭,他的泪水却唤醒了发狂的单虎,他再也顾不得揍包龙洲了,在其他棍子落下来之前,把小侄子紧紧护在了怀里。 棍子,劈头盖脸的落了下来。 砰、砰砰! “对,就这么揍,出了事老子顶着!麻的,吓死我了!” 包龙洲冷声骂着,揍得单虎嘴角都溢出鲜血,背部也衣服也明显渗出了红色时,外面忽的刮来一阵风。 不,不是风,是人。 不,不是人。 是幽灵。 只有幽灵,才会有那么快的速度。 只是这个幽灵,怎么还缠着绷带,举着枪对准他呢? 包龙洲看着枪口,膝盖一软,噗通跪在了地上。 持枪的安谷,冷冰冰的声音,也响了起来:“不想死,就让你的人住手。” 第262章:惹不起的人 枪! 别看在哈兹镇,有把枪好像没什么了不起的。 但在治安良好的龙国,枪,那就是普通民众中绝对的杀器。 这东西在国内那绝对是大禁忌,正常国民,谁敢搞这个? 万一被查出来,那绝对是会蹲大狱的。 包龙洲也混迹江湖多年了,也不过从黑市收藏过几把手枪,几个弹夹而已,出门是肯定不敢带的。 或许像电视中那些大型灰色组织,在龙国还能搞枪,比如前些日子的危险分子。 可什么时候随便打劫一个店铺,也能碰到有枪的歹徒—— 不对,好像我们才是歹徒啊? 包龙洲脑海中乱七八糟的,看着眼前吊着胳膊的残废,整个人脑壳都在嗡嗡响。 对方既然敢这么正大光明的把枪亮出来,只能说明两点:一,他是个亡命之徒,不怕死的。 二,人家有合法持枪证。 而不管是哪一种,包龙洲——都惹不起。 他就是个小地痞啊! “都、都住手!” 包龙洲很听话,嗷的吼了一嗓子。 其他混混这才注意到这边的情况,看到枪后,大家的反应和包龙洲也都一样,吓得往后缩了缩脖子:“包哥,咋办?” “咋办个头!” 包龙洲冲他瞪眼,却又冲安谷谄媚一笑:“这位兄弟,有话好好说,您先把枪放下。” 这时,被揍到几乎要昏厥的单虎,也艰难抬头看了过来。 见到安谷后,惊喜的大喊:“是你!” “你认识我?” 安谷有些诧异。 单虎狂点头:“你、你是在船上和大侠一块行动的人——” 说道一般,声音戛然而止,他竟然现在才双眼一翻昏了过去。 一旁的黄天真吓得大哭:“叔叔、叔叔!” 安谷很头疼的啧了一声。 这几天,他也很烦。 毕竟兄弟们好不容易聚首,还要一块在沙漠作战。 而他呢,却只能在凉城看店。 哥们也是高手一个啊,啥时候受过这种委屈? 所以见有人来惹事,他连动手都懒的,直接掏出了枪口怼在了头头脑袋上。 如果包龙洲不知好歹,他真不介意给他腿上开俩洞。 但包龙洲很客气,单虎又晕了过去,他就得收收杀心了,冲阿妮娅点了点头:“照看他一下。” “是、是!” 阿妮娅现在还蒙着呢,听包龙洲说话后才反应过来,赶紧从地上爬起,去看单虎的情况了。 单虎毕竟对她英雄救美了一回,阿妮娅的小心肝还是有那么点感动的。 她刚跑过去,门外就响起了脚步声,外面一男一女走了进来。 男的没见过。 女的,安谷倒是认识,手腕一翻把手枪藏了起来:“韩小雪?” 韩小雪也见过安谷,她完全是路过西餐厅,也知道沈欢在这开店的事,所以看到安谷也不意外,只是里面乱哄哄的气氛让她蹙起了眉头:“里面怎么这么乱?有人闹事?” 跟在韩小雪后面的,是个形容枯槁,眼窝深陷的男人。 见到包龙洲后,他声音有些惊诧的喊:“包批龙,你特么的怎么跑凉城来了?” 包龙洲乍一看对方,没认出来,盯了一会才恍然:“我靠,王杰,你怎么这副模样了?” 没错,跟在韩小雪后面的就是王杰。 安谷本来也见过他,但短短几天,他就好像变了个人,所以第一时间没认出来。 眉头一扬,安谷问:“王杰,你认识这几个?” “认识。” 王杰点点头,声音很沙哑的说:“这家伙叫包龙洲,我们都叫他包批龙,隔壁临安县的,平时不在我们凉城混。” 天南省就那么大,l氓混混就那么多。 王杰和包龙洲认识,也正常。 韩小雪自然有身为特勤的敏感,立马皱眉问:“他们是来做什么的?” “自己看。” 安谷指了指房间,里面乱七八糟,而包龙洲的小弟们还拿着钢棍啥的,一看就知道发生了什么。 韩小雪俏脸一寒,拿出手机拨通了同事的电话。 很快的说了两声后,韩小雪又看向了安谷,伸出了手:“把东西拿来。” “什么东西?” 安谷装糊涂,吹口哨把眼神挪向别处。 “枪,别装傻!” 韩小雪冷哼一声,别看对方有枪,经历过大场面的她可不怕。 “害,还以为我藏的挺好。” 安谷把手伸进怀里时,韩小雪警惕的把手放在腰间。 她的腰间,也放着配枪呢,真发生冲突,她也有信心胜过安谷这个残疾。 安谷却笑眯眯的,冲怀里掏出了一个小本本,丢给了韩小雪:“持枪证,我有的。” 韩小雪皱眉接过,仔细看了会后秀眉更紧了:“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是沈欢的兄弟。” 安谷耸耸肩,很自然的伸手要回持枪证时,门口凯丽走了进来:“亲爱的,怎么这么多人——” 话说一半,凯丽声音警惕起来:“亲爱的,她是谁?” 她是看着韩小雪说的。 在龙国一周,凯丽真的看谁都是情敌,不能怪她,谁让安谷太喜欢四处留情了呢? 不过这次安谷很理直气壮:“凯丽,别误会,我和她是纯洁的。她叫韩小雪,可是沈欢的妞——” “谁是他的妞!” 韩小雪瞪眼打断。 安谷笑的很贱:“都住一块了,生米早晚不得煮成熟饭?我看你俩男才女貌的,挺合适的,要不我帮你说个媒?” 唰的,韩小雪俏脸就红了。 她打心眼里觉得,沈欢很l氓。 可。 他不讨厌。 “用不着!” 韩小雪很没有气势的说完,把持枪证还给了他,怒瞪包龙洲:“你们几个涉嫌破坏他人财物,还严重伤人,等着蹲局子吧!” 包龙洲吓得脸一白时,一旁的王杰很没精神的说:“韩特勤,我先回去了。” 韩小雪点了点头。 王杰在治安队拘留了两天,交了些罚款,算是对之前事情的惩罚。 这两天,王杰就好像瘾君子没有毒一样,消瘦的可怕。 昨天晚上,更是疯狂的砸墙,踹门,一度让治安队的人以为他精神出现了问题。 好在王杰很快就镇定了下来。 不用问,他出现这种状况和叶堂的原因一样,都是因为巨蝰组织给他的那种小瓶粉末。 只是王杰用量很少,所以还能控制住。 他现在又累,浑身又无力,只想赶紧回家好好睡一觉。 但见他要走,包龙洲可着急了。 唯一的熟人走了,他咋办? 这里一个特勤,一个有持枪证的大佬,他是个屁啊? 包龙洲吓得赶紧大喊:“杰哥、杰哥别走!帮小弟一把。” “谁让你砸欢哥店铺的,死了活该!” 王杰骂骂咧咧的,扭头就走。 到这,包龙洲看着周围的一个比一个狠的人物,才恍然明白,那个叶堂大少爷的姐夫沈欢,根本是他惹不起的狠人! 第263章:离欢和毒液 阿嚏! 沈欢打了个喷嚏时,推开了旅店客房门。 房间里,斯萝丝已经懒洋洋的睡着了,但听到声音后,还是立马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怎么样?” “很恶心。” 沈欢干笑一声,深吸口气说:“把大家都叫来吧,准备出发,我已经知道拉丝忒的位置了。” 斯萝丝点点头,拿出手机开始打电话。 很快,几人就齐聚在了这个房间。 伊丽莎白走进来时还揉着眼,明显没睡够,赤那和莱薇倒是很精神。而帕瓦更精神,甚至脸上还带着别人的红唇印。 只用了一晚上,他就拿下了店里那位美女服务生。 “什么情况都忘不了找女人。” 伊丽莎白看着他撇撇嘴。 帕瓦搓了搓脸蛋子,没理她,反问沈欢:“咋样,你在外面发现什么情况了?” 沈欢微微一愣:“你知道?” “大家都知道你追了出去。” 其他人齐声说。 只有莱薇愣了下——就她不知道。 唉,看来我和他们几人之间,不管是身手还是观察力,都是有很大差距的。 莱薇叹了口气时,沈欢快速说:“镇上,有两个巨蝰组织的成员,我从他们嘴里问出了点东西……” 很快,沈欢把郑初和杰瑞的事情说了一遍。 包括他用残忍的手段,成功从杰瑞嘴里逼问出的小瓶子秘密。 那玩意叫离欢粉。 是通过天神库库尔坎的子嗣后代,神兽蝰蛇的毒液提炼而成,而提炼后,剩下的毒液中充斥着的东西沈欢也清楚,甚至亲自尝试过那玩意的滋味:亚巴顿毒液。 叶朝歌付下的,就是那玩意。 身为编外人员,杰瑞提起亚巴顿毒液时没有太多的神圣感,反倒是头皮发麻的告诉沈欢:中了亚巴顿病菌的人,最后会全身溃烂而死。 不过世界上也有少之又少的人,会对毒液产生抗体。 不过遇到那种人的概率、和被雷劈七八次还不死的概率,差不多。 所以仅有的那种免疫病菌的女人,就会被当成能唤醒库库尔坎神的祭品。 为了找这种祭品,巨蝰组织筹划了半个世纪,才终于找到那么一位:陈千娇。 可没想到,这次阴差阳错抓错了人,竟然还找到了另一位:叶朝歌。 一旦叶朝歌能经过多次亚巴顿病菌的洗礼而不是,就会真正成为祭品,被奉献给上天。 说完这些,杰瑞就快撑不住,要失血昏过去了。 沈欢把他拖进加油站大厅,开灯让他包扎的同时,也问起了郑初尸体的事。杰瑞真的被折磨怕了,也不顾上保密,打开了那个地下室。 然后,沈欢头皮就炸了。 地下室中密密麻麻的竟然全是蝰蛇。 用杰瑞的话说,这就是个养殖场,每月都会有组织的人来这收集毒液,提炼离欢粉。 沈欢也没含糊,在里面倒进汽油,然后丢进火机,关上了地窖门。 反正是个废弃的加油站,也不用担心爆炸。 就是杰瑞眼神很复杂的表示,他在组织里再也混不下去了。 把这些粗略说了遍后,所有人脸色都很微妙。 他们不像沈欢,此前没有接触过巨蝰组织的牛鬼蛇神,所以不知道离欢粉是什么,更不知道亚巴顿的威力。 帕瓦就很无感的问:“现在怎么办?” “追。” 沈欢快速回答。 现在他在暗,敌在明。对方不知道他位置的情况下,最好是连夜出发,打他们个措手不及,在他们回总部前救回叶朝歌,然后万事大吉。 “那越野车可能速度不够。” 莱薇突然说:“哈兹镇西郊有卖沙地摩托的,只有它才能让你用最快速度接近对方。” “可摩托在沙地上跑不快吧?” 帕瓦反对道。 因为沙漠地质特殊,就算专业的越野车,也经常陷入沙地跑不动。 沈欢他们以前也走过大沙漠,一天时间也就一半能用来赶路,另一半都在帮车“救”出困境。谁想穿越沙漠,都得在后备箱里备一把铲子,随时能下车铲走车轮下的流沙。 车轮宽厚,动力强大的越野车,尚且如此,何况摩托? 遇到沙丘,恐怕摩托连翻都翻不过去。 这时候就体现出向导的重要性了,莱薇很确定的说:“戈悍沙地没有沙丘,是一片大戈壁。以前那里还有村庄,也修了商队通行的土路。那条路我走过很多次,因为地形,基本没有沙丘堆积,摩托是最好的选择。” “那就这样,我们开一辆越野,带着物资。” 沈欢敲定了主意:“其他人骑摩托,用最快速度赶到戈悍沙地。” 莱薇也不含糊,立马朝门口走去,一边说:“现在是晚上十二点,现在去买摩托车,不出意外五个小时,天亮前就能赶到。” “那就出发。” 不再含糊,沈欢下达了指令,就像今年前他们行动时一样,所有人互相看了眼,齐刷刷点头出门。 在莱薇带领下,一行人很快就来到西郊卖摩托的地方。 天黑漆漆,静悄悄。 一辆越野车停下,店老板也没有醒来的意思。 还是莱薇上门,砰的一脚踹开:“老黑桃,来做买卖了!” 店面里孤零零就摆着一辆小型摩托,倒是后面院子拴着不少骆驼。几人皱眉时,里屋门开了,一个黑皮肤中年人穿着睡衣走了出来,骂骂咧咧的说:“没货了,下月再来!” “怎么会没货呢?” 莱薇吃惊的问。 就跟前面分析的一样,平常谁买摩托啊,所以这家店销量并不咋地,一月也卖不出几辆的那种。 怎么偏偏他们来,就没货了? 老黑桃打着哈欠说:“前几天,有批人统一买摩托,全给买走了。” “那批人,是不是头带着像鸟又像蛇图案的头巾?” 沈欢突然问。 老黑桃精神了些:“咦,你怎么知道?” “看来是巨蝰组织先买走了。” 沈欢民了下嘴唇,看向最后那辆摩托:“老板,那辆我要了。” “那辆是我自己用的,不卖。” 老黑桃耸耸鼻尖时,帕瓦在一旁丢出了一沓现金,质问:“不卖?” 咕噔。 老黑桃咽了口口水,耷拉着的瞬间点亮:“卖!大爷您看上啥都卖,我自己都可以卖给你!” “要你干嘛用?” 帕瓦翻了个白眼走到那辆摩托前,看向沈欢:“沈欢,你骑摩托先走,我们开车追。” 第264章:异国阎罗殿 孤零零的摩托,在戈壁土路上飞驰。 扬起的沙尘,像极了烟。 前面,就是两座山丘,清晨的阳光,还没爬上山头。 “快天亮了。” 沈欢拉了下领口的拉链,再次加大油门。 买不到多余的摩托,只好由他一个人先行,其实摩托是可以载两个人的,本来能把莱薇也带上。 但莱薇却表示这辆车是小型车,带人势必会减缓前进速度。 再说前戈悍沙地的路没有岔口,也不用她带路。 于是就成了沈欢独自前行。 这条路旁,就是一片干涸的河床,不难想象,远处的两座大山有时候也会迎来降雨,积水在这里汇聚,用微不足道的力量滋润着沙漠。 可现在这个季节,水早就被蒸发了。 晚上的沙漠,还是很冷的,沈欢睫毛上接了一层白霜,但丝毫不影响他的行进速度。 莱薇说的没错,这条路罕有沙丘,有些像北米西部的戈壁公路。 不过也没有油漆,全是土道。 在这种路上骑摩托,速度快是快,但也颠簸。 一连四个多小时没停歇,沈欢终于在茫然的戈壁上,看到了大山脚下枯黄的干擦,不高的灌木丛,以及一些破旧的房屋。 这些房屋已经不能称为房子了,全是破旧的土胚。 不过沈欢还是在来到近前时,看到了地上大量的车轮印记。 这些印记没来得及被风沙吹平,证明不久之前就有人行驶过。 到这,沈欢已经不敢再骑车了,因为如果里面有人,摩托激烈的引擎声会暴露沈欢。 把车子丢在草甸里,沈欢顺着车轮印记从路旁草丛中追去。 很快,他看到几辆摩托停在一家不算破旧的院子前。院子里面,还停着越野车。 里面有人! 沈欢目光有些激动起来,如果杰瑞说的是对的,那叶朝歌现在就在里面。 激动之余,他也看清了房子的全貌。 好家伙,在遥远的北州大漠,他竟然看到了龙国古时候特有的大院! 红砖墙,绿瓦顶,一颗枯黄的枣树即使隔着院子,也能看出它的粗壮,证明它年份久矣。 木板大门上镶嵌着金属门钉,锈迹斑斑的。 门框上还有牌匾,上书四个篆体大字,前俩字已经看不清了,后俩字确实是“大院”。 “这该不会是国内哪个有钱人的恶趣味吧?” 沈欢真搞不懂为什么这儿会有如此异常的房子,但眼下也不是思考的时候,他只是借着枯草的遮掩,贴着地面快速冲到宅邸侧面。 门口,能挺到俩外国人边吃饭边说话的声音。 沈欢没有着急杀进去,而是绕道院子东侧后角,轻手轻脚的趴了上去。 绕到瓦房顶,沈欢这才看清院子里的情况。 人不少。 光是院子里就得有六七个,都背着冲锋枪,走来走去的在那巡逻。 院里房子的布局也和龙国民宅相同,北墙边两间房子,东侧的是主卧房,西侧的客卧房。 东墙边的堆柴火的伙房,西墙边是厢房。 东南角是仓库,西南角是茅厕。 院子中间一口井,方方正正捆着绳索。也是龙国院井的模样,井旁有磨盘,旁边就是那颗大枣树。 在沙漠中,枣树能存活堪称奇迹。而这颗光看树龄也得有数百岁,最顶端的分叉树枝,都有手腕粗细。 沈欢沿着屋檐缓缓绕行,借着枣树遮掩身形看向北墙的两个房子。 主卧房前没什么人,但侧卧房前却站着三个持枪守卫。 谁,需要守卫? 拉丝忒?巨蝰组织的领导? 显然不是,在这片戈壁滩,巨蝰组织的人根本不必担心安全问题。 那这些守卫在这唯一的理由,就是看住叶朝歌。 她肯定在里面! 院子里的七个,加上门口的三个,总共也才十个乌合之众而已。 即使没有枪,沈欢也自信能干掉他们。 但他却不敢轻举妄动,一是担心房间里还有更多敌人,会用叶朝歌为人质要挟他。 二,是因为拉丝忒。 那个漂亮到过分的女人,实力绝对不容小觑。 她在哪呢? 沈欢眯着眼仔细观察着。 因为天黑,沈欢也不担心会被发现,不过随着天开始放亮,他暴露的风险也越来越大。 “必须想办法先见到叶朝歌再说。” 沈欢深吸口气,心里想到这时,一个袅娜的身影从主卧走出,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说:“准备换岗,大家好好休息,天亮就出发。” 是拉丝忒,她只穿睡衣住在主卧,和叶朝歌不在一个房间里。 “就是现在!” 沈欢快速绕到房顶后面,轻手轻脚的绕到次卧房顶。 他手脚很轻,一番动作下来也没被人发现,倒是听到下面有人快速说:“唉,你说这次祭品能闯过去吗?” “除了秦先生选择的那个祭品,没听说谁能捱过亚巴顿毒液呢。” 另一个议论道:“我估计这次的祭品也够呛,到时候回了基地,头儿还得想办法跟龙国交易,换人质。” “唉,龙国能同意吗?到时候说不定还得打仗。” “哼,不打仗来我们组织干嘛?赶紧叫醒他们,论到咱们睡觉了。” 两人哼哼唧唧个没完,打着哈欠朝西厢房走去,去叫人来换班了。 也就是他们进西厢房的瞬间,沈欢如同一只麻雀,啪嗒落在了地上,一个闪身冲到门前,推门走了进去。 他动作很快,破旧的木门也吱呀轻微一响,他就已经钻进去了。 应该没人发现。 沈欢透过门缝往外看去,没发现敌军有谁看向这边后,微微松了口气,转头看向房子里面。 只一眼,他的头皮就炸开了。 浑身的鸡皮疙瘩,全都冒了出来。 这间房子也就六十多平,四周墙上,竟全都摆满了狰狞的雕像,足足十尊,全都黑脸铜铃眼,全都看着门口位置,也就是沈欢看的方向。 沈欢算胆子大的了,但一进来看到十尊头顶屋顶的巨大雕像,直直盯着自己,也有些胆寒。 尤其是房间里黑漆漆的,更增加了恐怖的气氛。 深呼吸了好几口,沈欢才冷静下来,看向门后最近的一尊雕像。 雕像旁的墙上,用金漆刷着篆体大字:下方天尊,化冥府十殿五华威灵真君—— 轮转大王。 再看向其他九尊,分明都写着秦广大王、楚江大王等等。 “这雕像,是十殿阎王爷啊!” 沈欢真怀疑自己是不是瞎了眼,还是脑子出现幻觉了。 这可是在北州,在撒哈拉沙漠! 第265章:小院激战 巨蝰组织,信奉的南米自然神库库尔坎。 也就是羽蛇神。 怎么在他们驻军的地方,会出现龙国道教的十殿阎罗? 如果不是开了一夜车,冷风吹冻着的睫毛还没划开,沈欢真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难道这地方不是巨蝰组织建造,只是他们借住的?” 沈欢喃喃想着,看向房间四周。 房间明显是被打扫过的,地上么有丝毫灰尘。 西北靠墙跟的位置,落着一张木床。 木床被蚊帐包裹着,旁边的桌子上还放着一些瓶瓶罐罐。 走近蚊帐,沈欢就见一床毯子鼓鼓囊囊的,有人躺在上面。 不过这人整个人都蒙在毯子里,也看不清脸。 其实走到这,沈欢已经基本能确认床上的就是叶朝歌了。但站在床前,他却定住了脚步,迟迟没往前迈步。 不是不想迈,而是他感到了不对劲:毯子,没有呼吸时的起伏。 而且毯子的盖法,也不是裹着睡觉的盖法,而是白纱盖死人的那种盖法。 一股不好的预感,升上了沈欢心头。 他轻轻喊:“叶朝歌?” 毯子下的人没有丝毫动静。 房间里也寂静的吓人,沈欢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 靠! 沈欢发狠,再也不想犹豫了,猛地揭开毯子,只是刚看到脸蛋,他就僵住了。 毯子下面,是一张花着煞白妆容,却根本遮掩不住红色脓疱的女人脸。 脓疱,是亚巴顿病毒发作的痕迹。 床上人的真正模样,因为红色脓疱早已看不清了。 但除了是叶朝歌,还会是谁? 他来晚了! 叶朝歌已经毒发了。 一瞬间,沈欢浑身的血液似乎都停止了,他浑身开始颤抖,眼眶开始充血,手颤巍巍的,放在了女子鼻梁下。 没有呼吸。 皮肤冰冰凉凉,如同死物。 就是死物。 沈欢身形猛地一个踉跄,闭上了眼。 没想到,两年来朝夕相处,那个以前他从没有感情的小妞,就这样死了。 而他的心,却疼到抽搐。 对天发誓,沈欢对叶朝歌没有“爱情”可言。他本以为,叶朝歌就算死了,他最难受的也是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老太太。 但现在,他心里根本顾不得老太太。 他只想杀人。 霍的,沈欢反手拿出那把幽蓝的血影,转身就冲向了门口。 推开门,才发现外面已经布置好了全副武装。 十二个枪手,就在院子里举枪对着他。 他推开房门的瞬间,门后还有一杆手枪对准了他的脑袋,冷笑:“哼,你果然来了,龙渊今天,注定要断首!” 说完,他啪的扣下了扳机。 没扣动。 他拿枪的手从手腕开始齐齐斩断,掉在了地上。 而且来不及惨叫,院子里的十二个枪手也开始射击,他也瞬间被沈欢抓着挡在了身前。 子弹噼里啪啦的倾泻,无数的火星暴戾的照亮黑夜,几乎把门口的人影打成了肉泥。 可这人影分明是被沈欢拽过来的断臂枪手,沈欢自己呢? 去哪了? 有人眼疾手快,猛地抬起了枪口,就见沈欢倒抓在屋檐上,猛地朝他们扑来。 “快、快换子弹!” 有人慌了,慌张大喊。 可沈欢不会给他们机会。 没有子弹的步枪,连棍子都不如。 沈欢冲进去,就是虎入羊群,左挥刀,右飞拳,幽蓝刀光和猩红血雨在人群中翻涌。真正的顶尖高手,和这群因为所谓“理想志气”才聚集在一起的乌合之众相比,根本不是一个级别。 他们只有被宰的份。 几乎眨眼间,就有六人倒在地上,眼看是活不成了。 其他几人还算聪明,第一时间就开始跑路,此时已经躲在各种掩体后,重新填装了子弹。 “精彩!” 啪啪啪。 突兀的,一声冷笑和鼓掌声从院子门口传来。 红着眼的沈欢看去,就见站在那的不是别人,正是秦轩。 他鼓着掌,用好像看猴戏一般的眼神看着沈欢,眯眼说:“沈欢,我们又见面了。” 沈欢没理他,只是眼里的杀意越来越浓。 秦轩还在笑,又哗的招了招手。 立马,茅厕啊,西厢房啊,东伙房中,就又窜出了十来人。 加上之前的六人,足足二十个,都举着冲锋对准沈欢。 前方一百二十度包围,无死角! 如此密集的火力网,别说沈欢只是肉体凡胎,就算次卧中那些阎罗王活了,也只有被打成筛子的份。 所以,秦轩才敢对着沈欢嚣张道:“上次你在包厢里威胁我的事,我可还历历在目呢。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报复回来,哼,你不是抢走陈千娇吗?现在也尝到女人被抢走的滋味,如何了吧?” “是我错了。” 沈欢抹了把脸上的血,低头缓缓说。 秦轩狞笑:“咯咯,现在认错,晚了……” “我不该揭发你。” 沈欢打断秦轩的话,抬起头时,目光如割:“上次,我就该直接干掉你。” 眼神其实并不算凶,可却带着磅礴的杀意,骇的秦轩猛地一个冷颤时,沈欢动了:“所幸,现在也不晚。” “干掉我?你也得有那个本事,开枪!” 秦轩一声令下,二十杆枪齐齐喷火,沈欢则又故技重施,左右开弓拽起两具尸体挡在身侧,同时整个人猛地后撤。 子弹有打烂尸体的,也有打在地板石头上的。 火星四溅中,沈欢却躲进了次卧房间里。 门砰的关上。 有斑斑血迹,流了一路。 沈欢终究是受伤了。 即使是传说中的龙首,也没法在如此密集的火力网中全身而退。 其实他能活着退回房间,已经够让人惊掉下巴的了,秦轩额头冷汗都落下来了,大手一挥:“赶紧换子弹,扫射房子!” “哼,你就是躲进去,也不过是瓮中之鳖!” 秦轩冷声说着,自己也拿了把手枪,跟在其他危险分子后面缓缓靠近房间。 来到房门前时,第二轮开火开始了。 哒、哒哒哒! 激烈的枪声,在戈悍沙地回荡,比起院子里,其实房间空间更狭窄,更无处可藏。 秦轩更是发狠,给一位危险分子使了个眼神。 那个危险分子会意,立马丢了个颗手雷进去。 砰! 手雷炸开。 在六十平的小房间里,沈欢十有八九是必死无疑了。 硝烟散去后,秦轩也是冷笑着走上前,一脚踹开房门。 里面的雕像已经有两尊炸的稀巴烂,其他几尊也有不同程度的损毁,地上很多砖瓦灰尘。 可就是没有尸体。 难道被炸成灰了? 秦轩刚想到这,头顶忽的传来哒哒的脚踩瓦片声。 他抬头看去,就见床头那边的天花板,多了个大洞。紧接着,一个人影从屋檐倒着落下,他手持两把手枪,交错开火:哒、哒哒! 正是沈欢,如天降魔神。 第266章:初见古里特 两把手枪,十六发子弹。 沈欢从屋檐跳下到落地,再到翻滚开枪的这段时间,全部打空。 十六个反应过来端着枪,却还没来得及开的人,咽气倒地。 还有四个,立马朝沈欢开枪时,他又是几个翻滚,从死人身上摘下手枪,哗的拉开保险,哒哒开枪。 一枪,一条性命。 沈欢不仅身手高超,枪法也绝非一般。 眨眼间,就只剩秦轩一个了。 后者的脸色,很精彩。 沈欢也不是没受伤。 他右肩,左臂,明显被子弹打中,小腹也中了一枪。可都不是要害,而看他的样子,就算再中两枪,干掉秦轩也够够的了。 秦轩傻眼了,大脑都忘记了思考。 沈欢可不会忘记扣扳机,他丢掉手枪,走到秦轩面前,血影出手,瞬间刺出,眼瞅就要干掉秦轩时,旁边突然传来一声娇滴滴的女人声音:“他死了,你永远都别想见到叶朝歌。” 刀尖,霍的停在秦轩脖颈前一寸。 沈欢眯着眼转头,看向说话的拉丝忒:“叶朝歌,没死?” “怎么可能,她就算撑不过亚巴顿病毒,我们也不会让她死的。” 拉丝忒咯咯笑道:“我们还指望用她,找龙国当局交换回真正的祭品呢。” 沈欢眉头一下拧紧。 拉丝忒又说:“里面那具尸体,只是服用亚巴顿毒液的试验品而已。” “你没骗我?” “骗你是小狗。” 拉丝忒笑咯咯的说,明明很不严肃,却又很有说服力:“你除了相信我,还有别的办法吗?” 沈欢眼角抽了下,最终还是收了刀。 吓到脸色惨白的秦轩,大口喘息着,同时又开始狞笑:“哈哈哈,沈欢,你不敢动我。对,你要是敢动我,就再也别想见到叶朝歌——啊啊!!” 话音未落,幽蓝刀光又是一闪。 秦轩的两根手指,就跟火腿肠似的骨碌碌滚到了地上。 疼得他撕心裂肺的开始惨叫时,沈欢冷冷的说:“我不杀你,不代表我不会伤你,再说一句话,我要你下半辈子只能在轮椅上度过!” “你、你!!” 眼眶通红的秦轩嘶吼着,却因疼痛再也不支,翻着白眼就晕死了。 “唉。” 拉丝忒很无语的摇摇头,出声喊:“古里特,出来干活了。” “你在叫我,亲爱的?” 一个戴着厚重眼镜,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从主卧里走了出来。 他穿着睡衣,脸上有些胡茬,头发也有些邋里邋遢的,但并不妨碍他的气质。放在国内,他绝对是那种迷倒少女的气质大叔。 而外面一地的尸体,都对他没有丝毫影响。 他打了个哈欠走出后,搂住了拉丝忒的肩膀,看到沈欢时,惊喜冲了过来:“哦,你就是拉丝忒很喜欢的那个男人吧?听说你身手很厉害,怎么还受伤了呢?注意哦,在沙漠中失血过多是很可怕的。如果你想跟我们为敌,一定要先保住性命,你带没带医疗用品?” 这个叫古里特的男人热情的过分了,沈欢皱着眉头一句话都没说,他已经洋洋洒洒说了一大堆:“其实我们也有医疗用品,但你是敌人,也不能借给你。对了,这片沙漠中有一种叫刺胡的植物,叶子是锯齿状,它的枝叶既能麻醉又能促进伤口愈合……” “古里特!” 拉丝忒打断他的话,笑道:“我知道你懂得很多知识,不过现在,你要把他送走。” 说着,拉丝忒一指秦轩:“顺便帮他接上手指头。” “他?” 看到秦轩,古里特热情全无,冷笑:“这种一眼就能看透的男人,我没兴趣。” “古里特……” 拉丝忒又有些无奈的喊了声他的名字。 古里特终于听话了,耸耸肩,背起秦轩朝门口走:“好啦,我听你的。” “等等!” 沈欢猛地伸手要拦,可拉丝忒却冲了过来,捉住了他的手:“别动,接下来的时间,可是属于我们两个的。” 沈欢狠狠甩开她的手,冷声问:“叶朝歌在哪?” “喏,就在那辆车上。” 拉丝忒指了指门口的越野车。 此时,古里特正背着秦轩上车,启动车子。 沈欢眼角一抽,飞也似的朝越野车冲去,但拉丝忒也很快,再次拦在他面前。 沈欢换方向冲,拉丝忒也换方向拦。 试了几次,沈欢发现对方速度丝毫不比他慢后,终于停住了脚步,目送越野车扬尘离开后,咬牙瞪向拉丝忒:“再拦我,我宰了你!” “哦?原来我不拦你,你就会放过我呀。” 拉丝忒娇笑一声:“原来你对我这么宽容。” 说着,她轻轻甩了下头发。 拉丝忒的美,兼具西方人的火爆和东方人的温婉,一只手搭在沈欢肩膀上,另一只手在他全是血污的胸膛衣服上画圈:“你看你身上这么脏,又受了那么多的伤,为什么不先休息一下呢?” 这个女人,的确很懂魅惑手段。 她轻轻在沈欢吹气:“床很软,赶了一晚上路累了吧?不打算进来休息休息?” 换成别的男人,恐怕谁也把持不住这般的诱或。 但沈欢,眸中却没有丝毫迷茫,盯着她的眼睛冷声说:“六年前,因为一件国宝流失海外,我曾潜入过赫尔曼的宅邸。” 说到赫尔曼,拉丝忒的面容停滞了下。 赫尔曼,是二战时期敌军将领。 他凶名远扬,在那个战争年代也绝不是善茬。 沈欢提起他后,声音没有丝毫起伏:“在他的收藏品中,我看到了一副画像,女人的画像。” 说完,沈欢抬手抚摸着拉丝忒眼角不起眼的泪痣,冷冷的说:“从见到你第一眼,我就感觉你很眼熟,好像在哪见过,原来,是在那副画里。你,是赫尔曼的青人,还是家人?” 拉丝忒嘴角牵起一抹牵强的笑容:“你在开玩笑吧?赫尔曼可是十九世纪的人,我和他,可没什么交集,难道你以为我是一百多岁的老女人?” “不管你是不是,我对你都没有兴趣,滚开!” 话音落下,沈欢豁然动手,扣着拉丝忒的胳膊往地上狠狠一摔。 拉丝忒反应速度也很快,但终究因为沈欢的话慢了一拍。 一个没留神,整个人就噗通倒地,尘土扬起时,沈欢也已经冲出院子,冲到自己藏摩托的地方,上车追去。 他不知道拉丝忒是何方人物,但他知道决不能被她拖住。 不然等叶朝歌被送回总部,想要营救更难上加难了! 第267章:戈壁追击 “沈欢,你在找死!” 看着摩托车扬尘追去,从地上爬起来的拉丝忒,恶狠狠的吐出这句话。 她那张妩媚俊俏的脸蛋,正因为愤怒狰狞扭曲着,走出院子后也上了一辆越野车,疾驰而去。 不过她不是追着摩托车去的,而是在向西追了一段路后就改变了方向。 沈欢的摩托,倒是越追越快。 但对方毕竟早一步出发,所以一时半会他根本追不上,只能跟着对方的车痕走。 古里特开的越野车,速度也不慢,而且他熟悉路,所以如果他全速踩油门,相信会比沈欢更快的。 不过古里特实际上一直没想到沈欢会追上来。 因为拉丝忒留下阻拦对方了。 拉丝忒是何许人也? 别人或许不清楚,但作为同伴,古里特可知道的她有多厉害,就算对方是传说中的龙首,也应该能轻易拦住才对。 可没一会,拉丝忒打来的卫星电话让古里特愣住了。 拉丝忒竟然说,沈欢好像知道了她的身份,并且趁她愣神的时候,骑摩托追了上去。 她还说要古里特抓紧行驶,赶快和车队汇合。 免得被沈欢追上横生意外。 “ok,我知道了。” 古里特想挂掉电话前,无奈的叹了口气:“谁让你也知道,我最不擅长的就是打架了。” “哼,我当然知道。但我更怕你像以前一样,背叛我们!” 电话那头传来拉丝忒冷飕飕的声音, 古里特看了眼副驾驶上疼昏了的秦轩,又看了眼后座静静沉睡的叶朝歌,笑了:“还有这么多有意思的事我没了解呢,怎么会再次背叛呢?” 说着,古里特打了个哈欠踩足油门时,忽的从后视镜中看到了扬起的一片灰尘。 后面,有车追来了。 正是沈欢! 别看沈欢起步晚,但他技术好,又一门心思的踩足了油门,所以竟然才半个小时,就能看到车影了。 古里特脸上的笑容,多了一丝危险:“拉丝忒,你猜对了,他已经追上来了。” “这么快?” 电话那头的拉丝忒有些着急:“古里特,我提醒你,祭品出现差池,你的下场会很难看的!” “好啦,我知道啦。对了,你不是一直对沈欢很感兴趣吗?杀了他,你不觉得可惜?” “哼,我只是喜欢强大的男人,可不喜欢那么聪明的男人。” 拉丝忒电话那头咬牙启齿的说完,扣掉了电话。 古里特也打了个哈欠,看着后视镜里越来越近的车影再次加速。 面对沈欢,他也不怕。 因为按照他的估计,再往前走一段路,就能遇到大队了。 巨蝰组织的大队早他们几天出发,赶往弗雷姆绿洲,速度不快,但人数可绝对不少,足有近百人。 他们可都是全副武装的,在开阔的戈壁上,沈欢就算是钢筋铁骨也不是他们的对手。 摩托和越野车,都是越开越快。 古里特加速后,沈欢也没法很快拉近距离了。 又是一个多小时过去,地上的沙粒越来越少,反而出现了大片的戈壁。 远远的,甚至还看到了草甸,和如同明珠般点缀在其中的小湖湾。 有成队的骆驼,在湖湾饮水。 那是弗雷姆绿洲? 这个念头在沈欢脑海中闪过,但接着就被他否决了。 弗雷姆绿洲是在沙漠的中心地带,而远处那片草甸明显是从山上连绵下来的。 其实随着他几天的赶路,已经到撒哈拉沙漠的南部边缘地带。 现在把车开进那片草甸后,继续往西南走,估计就能看到人类的城市了。 即使是此时,空气也明显不如之前干燥,多了些水分。 沈欢精神一震,看着前面专心开车时,就见前面除了古里特那辆车,竟然又出现了大批的车队。 全都是大型越野,足有七八辆,围绕在一辆大厢货周围,远远的看去乌泱泱一片,扬起了大片的沙浪。 沈欢皱眉:“看来是遇到大队了!” 同时,沈欢也明白了这群人为什么选择走撒哈拉南部边缘的道路。 因为这段路戈壁多,沙丘少。 像前面的那种大型厢货,也能走。 如果走沙丘,他们就都得换成越野车了。 “沙漠行舟还用厢货,真是享受啊。” 沈欢舔了下嘴唇时,厢货中举着望远镜看他的某巨蝰组织成员,愣住了。 这位成员年纪不小了,名叫索斯卡,是巨蝰组织的三把手。整个所谓的大队,都听他的调动。 可实际上,他在这群人里虽然拍老大,但在组的地位可排不到老三。 除了排名老二的秦轩,还有组织首领外,上头还有几个号称神使的大人物。 拉丝忒是其中之一。 古里特,也是其中之一。 见后面越野车里的古里特朝他招手后,他就吓出了一身虚汗,忙对耳麦下令:“古里特先生追来了,停车迎接!” 顿时,整个大队整齐划一的停下。 索斯卡带着俩护卫赶紧下车迎接:“古里特先生,祭品呢?” “在后面。” 古里特指了指后车座:“对了,秦轩也在上面,他被砍断了手指,疼昏了,你们抬他的时候小心点。” “什么?” 索斯卡大惊,赶紧招呼手下把祭品和秦轩抬上厢货。 古里特看着大队的车辆愣了会,皱眉问:“索斯卡,其他人呢,怎么只有这么几辆车?” 大队起码有八十人,越野车的数量应该还要翻一倍才对。 可此时,只有寥寥几辆。 索斯卡有些为难:“其他人,都先一步去弗雷姆绿洲了。” 古里特脸色阴沉了不少:“那这次麻烦了,追来是个高手……” 几分钟的功夫,古里特把事情说了一遍。 索斯卡听罢也是脸色大变:追来的,就是传说中的龙首? 听说秦轩安排了二十多人,在戈悍沙地伏击他。 可现在的结果是,秦轩自己被砍了两根手指头,在有拉丝忒神使断后的情况下,沈欢还追了上来。 从望远镜中,都能看到车上的沈欢杀气腾腾,格外吓人。 “秦先生醒了!” 就在索斯卡冷汗落下,思考该怎么做时,搬运秦轩的小弟叫了起来。 索斯卡大手一挥:“先上车,启程!” 就算人手不够,也不能乖乖等龙首杀上门啊,他们决定先上车商议时,姓来的秦轩也是狠狠一脚踹在了桌子上:砰! 接着,就又响起了他撕心裂肺的吼叫:“废物,都是废物!” 第268章:爆! 远方的沙漠,风正起。 看来不久之后,就会有一场沙暴席卷此地。 厢货车中的秦轩,脸色难看无比,他右手的无名指和小指,都断掉了。 包扎着绷带的手只有三根手指,连秦轩自己看了,都觉得滑稽。 更愤恨。 踹翻桌子后,他还不解气,拿起望远镜看着越追越紧的摩托车,脸色无比阴沉的说:“这个阴沉不散的家伙!索斯卡,停车布枪阵,干掉他,我要他死无葬身之地!” 索斯卡却很为难:“秦少,我们没法组织枪阵。我们加上您,一共才九人,武装也只有六套……” “什么?!其他的呢?” 秦轩眼角一抽。 索斯卡解释说:“其他人都抢先一步去绿洲了,因为各方来使都已经到了。还有……” “还有什么?” 秦轩追问。 索斯卡叹了口气:“还有部分,都留给您在戈悍沙地伏击了。” 秦轩眼角狠狠一抽。 昨晚,自作聪明的他认定沈欢会追杀到戈悍沙地,所以特意留了二十多精锐,还留下了远超二十套的武装,目的就是为了对付追来的人。 谁想到精锐们被沈欢一个人全歼,他也只能狼狈逃窜。 现在好了,“大队”里人更少。 谁也没预料到这一点。 砰! 秦轩狠狠踹下了车厢,后再旁边的一个手下,吓得猛地缩了下脖子。 厢货空间并不大,满打满算也就十来平,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地毯有沙发,也有酒柜啊,电视啥的。 就在刚才,索斯卡还翘着二郎腿在沙发上品酒。 可现在,车厢里每个人脸色都不好看。 “就没有玩枪的好手?” 秦轩大口呼吸,问:“他也受伤了,六套武装,足够干掉他了!” 一旁的古里特,干咳了声。 秦轩脸色更加难看。 他知道古里特这是在提醒他冷静下来,二十多个精锐,在伏击的情况下都干不掉对方,何况六个? 秦轩真想拽着索斯卡问,为什么要让其他成员先一步去弗雷姆绿洲。 可谁能想到沈欢能突破伏击呢? 冷静,我得冷静! 秦轩搓着铁青的脸蛋,再次拿起望远镜看时,沈欢已经把距离缩短了一半,对方甚至还在笑。 他笑什么? 一定是因为马上就能追上,干掉我! 秦轩眼角剧烈抽搐着,他出生就身份显赫,做什么事都称心如意。 而沈欢,却一次又一次的打击着他的自信。 尤其是今早伏击后,他对沈欢的态度已经从仇视,变成了恐惧。 而为了缓和这种恐惧,他必须彻底干掉沈欢,让他永远留在这片沙漠。可是,要怎么办? 没人出声,一时间车厢里只有车轮摩擦的声音。 所有人都能看得出秦轩现在情绪很不稳定,所以就连索斯卡也不敢站出来说句什么。 古里特倒是不怕,淡淡的分析道:“现在想摆脱追杀,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丢掉厢货,全员转移到越野车上,加速逃走。联系本部,让他们派人接应,干掉龙首。” “也只能这样了。” 秦轩擦了把汗,看向沙发。 昏迷不醒的叶朝歌,就躺在上面。 她脸色很红,这证明她体内的亚巴顿病毒正在发挥作用。 “麻的,她最好能熬过病毒,成为真正的祭品,不然我一定折磨死她!” 秦轩恶狠狠的说出这句话后,拿出卫星电话拨通了一个号码。 那边,很快就传来了一个中年人的声音:“谁?” 秦轩快速道:“是我。” “秦轩啊,怎么了,有事?” “我们需要支援,龙首追上来了——” 几句话,秦轩快速把事情说了一遍。 电话那头听说龙首连杀二十多个精锐,马上要追上祭品时,也是半响没说话,良久后才缓缓的说:“还有一个办法。” “什么?” 秦轩忙问着时,再次看向窗外。 这次都不用借助望远镜,就能看到沈欢的车摩托了。 距离他们,最多一千多米。 秦轩更加心惊时,就听那边说:“搬开电视屏幕。” 电视屏幕? 秦轩皱眉,给索斯卡使了个眼色。 索斯卡很听话的搬开屏幕后,就见后面墙上竟然贴着个小盒子。 打开小盒子,里面赫然是个遥控器。 纯白色,只有一个按钮。 遥控的是电视? 显然不是,秦轩额头冒汗时,就听电话那头说:“按下那个按钮,就能引爆厢货。抛弃货车,在对方追到附近时,引爆。” 厢货车上,有炸弹! 他们站着的地方,其实随时都可能被引爆。换句话说,厢货是可以随时被牺牲的。 鸡皮疙瘩,爬上秦轩的皮肤,他也顾不得揣测对方为什么要在厢货上安装炸弹了,快速只会索斯卡停车,搬运叶朝歌,离开厢货。 为了减轻负担,其他人也全都集中在了四辆越野车里。 而他们换车,必然是要停车的。 停车,就给了沈欢拉近距离的机会。 已经能肉眼看到,几个危险分子正在转移阵地,集中进了四辆车里。 其中还有几人,正在搬运一个女人。 女人处在昏迷中,远远的看去只能看到她一动不动,好像脸色还很红。 毫无疑问,她就是叶朝歌。 叶朝歌果然没死! 拉丝忒说的对,叶朝歌就算不是祭品,也可以成为和龙国交涉、交换祭品的筹码,巨蝰组织咋可能让她死呢? 精神大震的沈欢,只觉得连伤口都不怎么痛了,再次加速。 根据他的目测,所谓大队其实也没多少人。 就算四辆越野车都坐满,也不过二十多人。 很麻烦,但面对越来越近的叶朝歌,沈欢也有自信干掉所有人,把她救回。 嘴角翘起笑容时,其他越野车已经启动,沈欢也来到了那辆废弃的厢货前,他们之间的距离已经拉的很近了,最多再追几分钟,就能追上。 而他们弃掉厢货换越野的行为,要让沈欢确定:四辆越野车,恐怕都凑不出能对付他的精锐战队。 不然他们早就布下枪阵,射杀沈欢了。 终于,沈欢越过了车厢,再次看到了前面的越野车,其中一辆竟然没走,而是停在前面不远处。 断了手指的秦轩站在车旁,手里还拿着个东西。 那是什么? 沈欢愣了下时,一股极度危险的感觉,涌上了心头。 不对劲! 他们有埋伏! 心中升起这个念头的瞬间,沈欢也做出了最迅速的反应:猛地调转车头,背对向了厢货车驶远。 轰! 爆炸声响起,厢货炸烂,热浪伴随着冲基本,将沈欢和越野车直接掀飞。 轰! 轰轰! 爆炸还没结束,天知道巨蝰组织的人在车里安装了多少炸药! 连续的爆炸掀起了无数沙尘和硝烟,似乎惊醒了远在天边的沙尘暴,也黑压压的卷了过来。 看着远处的一片狼藉,秦轩心里也在震撼时,索斯卡催促说:“秦先生,前方有沙暴,我们必须抓紧赶往下个休息点!” 第269章:塞特的神殿 如果把劫船案时手雷的爆炸,比喻成微风拂面。 那这次厢货车的爆炸,就堪比沙尘暴砸脸了。 沈欢很讨厌沙尘暴,因为它威力太大,就算他用尽全力,也无法逃离。 上次在船上,他还能赶在手雷爆炸前逃到窗外,可这次他怎么躲? 调转摩托车头,尽全力远离厢货时,冲击波已经爆发了,那辆巨大的厢货直接炸成了无数碎片。 而这些碎片,又像一把把蕴含着巨大威力的炮弹,砸向沈欢。 那一刻,沈欢只能尽可能的加速,下压车头,扬起摩托车屁股作为盾牌抵挡冲击力。 绝对是侥幸,沈欢竟然撑过了第一轮爆炸。 但接着,第二轮爆炸就响了起来。 这次的冲击力,沈欢是真的抵挡不住了。 他曾号称青龙,也毕竟不真的是神话中的龙。 而且他相信就算他真的是龙,也该被炸成烂肉了,毕竟他离得爆炸中心那么近。 他拼尽全力的倾斜摩托,将其挡在冲击波前,然后背过身体。 这已经是他能想到活命几率最大的概率了。 很幸运一扇钢铁车门整个糊在了摩托车上,虽然冲击力震得摩托和沈欢直接飞出去数十米,但好歹挡住了其他的爆炸碎片。 这时,沈欢已经失去行动力了。 可爆炸还没结束,又是轰的一声,掀起的沙子如浪冲来——这时沈欢已经因为冲击波彻底翻了白眼,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昏了过去。 任由沙子,将他掩埋。 轰!轰轰! 爆炸又持续了几秒钟才结束。 硝烟弥漫,沙浪滚滚,甚至连快要袭来的沙尘暴,比之都逊色了一筹。 秦轩等人也开车走了,他脸上还带着满足的笑容。 虽然他有丧指之痛,但好歹把沈欢结局了。 他可不相信,还有人能从这种爆炸中生还。 近距离观看这种程度的爆炸,秦轩也是心颤胆寒的,前面一辆越野车中,因为服药昏睡的叶朝歌,也被吵醒了,茫然睁开眼时,就听到车里的音响中,传来秦轩癫狂的笑。 秦轩和她不在一辆车上,准确的说,这辆越野车上只有她和一个开车的外国男人。 外面发生了什么? 她努力抬头看向后视镜,看到后面一片狼藉的火焰,也明白了:他们肯定是引爆了炸弹,炸死了什么人。 果然,刚想到这,她就听音响中秦轩继续冷笑:“哼,就算是传说中的龙首,不也一样死在了我的手中?” 龙首死了? 被炸死的? 叶朝歌被这两个信息震惊了时,驾驶座戴着眼镜的司机,笑呵呵的冲音响说:“可惜了,我还挺喜欢他的。不过这样一来,再也没人能干扰我们的祭祀了。” “当然。” 音响里传来秦轩畅快的笑:“这样一来,龙渊也欠了我一个大人情。” 听到这,叶朝歌终于清醒了。 随即,一股巨大的绝望涌上心头。 昨晚她就听说有人来救她了,没想到会是龙首,更没想到,龙首已经被炸死了。 那样大规模的爆炸,即使隔了好几百米,她都觉得心悸。 如果龙首在爆炸中心,可能活着吗? 答案是否定的。 叶朝歌红扑扑的脸,有些苍白,同时,她心里也生出了认命的念头:连龙首都救不了我,难道我真的要命丧北州了? 刚想到这,右前方沙尘来袭,黑乎乎的风卷沙子,铺天盖地的压了下来。 前面开车的男人,冲音响发号施令:“用车尾面对风向,管好车窗,等沙尘暴结束再行动!” “靠,好大的沙尘暴。” 戈悍沙地的院子里,帕瓦等人看着山外黑压压的天空,有些心悸的说:“辛亏咱们在山里,不用顶着沙暴前进,沈欢就惨咯。” “他或许已经追上对方了呢。” 伊丽莎白在一旁说。 斯萝丝正坐在磨盘上,两条纤细的小腿摆来摆去。 赤那则在检查地上那些尸体。 至于莱薇——她看着满院子的血腥,脸色都有些发白了。 检查了一遍后,赤那得出了结论:“有些伤口,能看出是血影所为。不用问,这些人都是沈欢干掉的。当时沈欢很愤怒,下手也很毒辣。” “他们想埋伏沈欢。” 翘着腿的斯萝丝慢悠悠的说:“真天真。” 帕瓦也冷笑一声。 这几位和沈欢组过队的老战友,对有人埋伏沈欢这件事,都感到很可笑。 毕竟,他们曾亲眼见识过沈欢巅峰时的战斗力。 莱薇则完全懵了。 好家伙,老娘还以为加入了一个有些实力的冒险团。 在哈兹镇的时候,也只是觉得他们有一点点厉害。没想到不是一点点,而是“亿”点点。 这群人可是全副武装啊,怎么会被一个人干掉呢? 咕噔。 莱薇咽了口口水时,赤那又有了新发现:“你们看这间房子,里面有很多奇怪的雕像。” 几人走过去,看到北次卧房的爆炸痕迹和凌乱后,也都猜测到发生了什么。 沈欢能解决这些危险分子,他们并不意外,倒是屋里这些奇怪的雕像…… “这些雕像我似乎从龙国某些藏书中看到过。” 帕瓦对着一个黑脸雕像左看右看的。 斯萝丝比他了解龙国文化多了,懒洋洋的指着那些刷金漆的文字说:“这些是雕像的名字,它们都来自龙国的道教传说,是十殿阎王。” 赤鬼走到一个断裂的雕像面前,捏了把泥土,皱眉说:“这些雕像念头得有三四百年了,北州怎么会有龙国的东西呢?” “十殿阎王,十殿阎王……” 莱薇皱眉嘟囔着,似乎想到了什么时,帕瓦走到床前招了招手:“快来。” 几人走去,看到床上那个满脸脓疱,死掉的女人后,都有些心悸。 伊丽莎白试着问:“这会不会就是沈欢要救的那个人啊?因为她发病身亡,所以才引发了沈欢的暴怒?” “不是哦。” 斯萝丝懒洋洋的说:“如果我是拉丝忒,即使用叶朝歌做实验,也不会杀她的。” 毕竟叶朝歌是他们和龙国交涉唯一的筹码。 这个道理几人一想也就明白了,纷纷点头后,帕瓦提出了意见:“都吃点东西,等沙暴小些了,我们就追上去。” 伊丽莎白等人纷纷点头,只有莱薇还在看着雕像发呆。 “莱薇?” 帕瓦催了一声时,莱薇忽的一颤,双眼放光的说:“我想起来了,这一定是沙漠之神的神殿!传说中这里饲养着神灵的子嗣!” 第270章:寻找尸体 塞特的神殿? 所有人,都齐刷刷看向了莱薇:“你知道什么吗?” “听哈兹镇的人说过。” 莱薇皱着眉头,缓缓把她知道的故事说了一遍。 传说中塞特是力量之神,还是外陆之神、沙漠之神、土地之神。地下的那些矿产,又被当地人叫做塞特之骨。不过传说就是传说,也没听谁说真正的见过塞特。 沙漠中有常年无人,也没谁会特意祭拜他。 但在几百年前,也就是十五世纪到十七世纪的时候,大航海时代开始,这片土地陆续发现越来越多的矿产后,就有矿工开始祭拜塞特了。 听说,开矿场的老板中,大部分都是西方列强。 不过也有来自东方的老板。 而戈悍沙地,就是当时一位东方来的矿老板,建立矿场的地方。 “听老人说,戈悍沙地的山里还有旧时候留下的矿洞呢。” 莱薇说到这,猜测到:“这栋房子,估计就是那时候留下的,矿老板是古龙国人,所以才有这些东方神的雕像。” “那你为什么又说这里是塞特的神殿?” 帕瓦追问。 莱薇笑了笑:“因为那个东方矿老板,带来的人都骁勇善战很能打,据说还统治了周围很多村落。所以,当地人把他当成战神、外陆之神了吧,这只是我的猜测。” “也只能这么猜测了。” 帕瓦点了点头:“院子挺干净,木床也没腐烂,是因为后来也有人居住,一直更换吧?这或许就是巨蝰组织的据点之一。” “现在猜测这些也没有意义。” 伊丽莎白皱眉说:“这一路我们听说的神话传说还少吗?又是南米洲羽蛇神,又是龙国是个阎王,现在又多出了个塞特——反正这些东西,我是不信的,你们信?” 除了莱薇和斯萝丝,都摇了摇头。 西方社会,很看中信仰。 但他们几个都是做刺客的,相信神灵的话还会干这一行? 莱薇小时候生活在草原,崇拜草原神灵,这件事大家也都知道,在哈兹镇闲聊时提起过。 反倒是和几人交集很久的斯萝丝,竟然看着外面黑压压的天空说:“羽蛇神是真正存在的。” “啥?” 所有人都齐刷刷看了过去,一脸的不可思议。 斯萝丝耸耸肩:“不相信就算了。” “别拿我们寻开心了。” 帕瓦有些无力的说出这句话是,沙尘暴过境了。 因为大山阻隔,沙尘并不大,但黑压压的天空连太阳都遮住,还是很吓人的。 “风太大,出了山越野车也走不动,等沙尘暴结束吧。” 帕瓦提议。 无人反对,大家原地休息,吃喝拉撒也都抓紧解决。 通常沙尘暴都有突发性,来得快去得也快,也就四十分钟,外面就安静下来。 院子里的尸体上,已经铺了一层细细的沙子。不过并不算多,毕竟有大山阻隔,如果是在沙漠中心,就可能造成沙丘的移动了。 几人再次上车,沿着出山的土路一路向西南进发。 下午一点多钟,正是太阳最毒辣的时候,被晒到有些头脑昏沉的司机赤岸,霍的踩下了刹车。 因为前面路上,出现了大片的爆炸痕迹。 从残骸能隐约认出有三辆车被炸成了稀巴烂,不知道多少零件被沙尘暴吹散,七零八落。 几人下车赶去,蹲下看爆炸痕迹。 大家都不是一般人,很快就判断出爆炸时间就在两到三个小时前。 大当量的炸药,炸碎了附近数米的所有东西。 “快来看!” 十几米远处的一堆沙丘前,伊丽莎白突然喊了一声:“这有摩托车的残骸,是沈欢那辆!” 轰! 如同惊雷,在所有人心头炸开。 忙跑过去看了下那辆摩托,它已经断成了两截,要不是在一扇被炸到扭曲越野车门后,估计都炸成碎片了。 不过很明确的是,这就是沈欢骑的那辆摩托。 毕竟车旁不远处,就有沈欢的配枪插在沙堆里。 看着四周的环境,帕瓦深吸口气,声音艰难的说:“有人在路上引爆了大量炸药,威力相当大是,当时沈欢应该正好骑着摩托在爆炸中心不远处,他用了最快速度掉头逃离,但是没来得及。” 根据现场的情况,车头的方向以及爆炸的威力,战场经验丰富的帕瓦能做出一定程度的“侧写”,还原当时的情况。 “沈欢直接被冲击出了几十米,轻则五脏六腑重创移位,重则当场丧命。” 帕瓦缓缓说出这个结果后,在场所有人都皱起了眉。 “找尸体。” 斯萝丝忽然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不用他说,几人也知道现在该怎么做,忙沿着冲击波的反方向找去。 只是距离爆炸已经过去了数个小时,期间又经历了一场沙尘暴,尸体哪有那么好找? 足足半个小时过去了,他们几乎找遍了这片区域的每一寸土地,甚至再找都要进入南部草甸了,也没有任何发现。 直到最后,莱薇才突然朝他们招手,在一块巨石后面发现了什么。 等大家过去后,她指着沙地上一排新鲜的动物脚印说:“沈欢的尸体,可能被它们拖走了。” “动物?” 帕瓦皱眉问。 莱薇深吸口气,声音发颤:“准确点说,是北州野犬。” 说着,莱薇趴在沙地上翻起了沙子。那片沙子前脚印最多,还有被翻刨过的痕迹。 应该是北州野犬动的手。 随后沙尘暴来临的新沙子,很可能掩盖了什么。而果不其然,等她翻开新沙子,下面就露出了一片沾着血的沙子,还有沈欢随身携带的水壶。 水壶已经洒了,水迹干透。 所有人的心,都豁然降到冰点。 种种痕迹表明,爆炸后,沈欢可能没有立即死亡,而是赶在沙尘暴前爬到这块巨石后躲避。 但因为受伤严重,他又失了很多血,在沙尘暴结束前,被北州野犬当成猎物叼走了。毕竟沙漠里,最紧缺的就是食物,最不缺的就是猎食者。 沙尘暴的余威,掩盖了他的血迹和被拖走的痕迹。 后来,又有别的野犬闻着血迹来过,但因为没找到沈欢的尸体,所以悻悻离开了。 咕噔。 莱薇咽了口口水,轻声说:“沿着这排足迹找,应该就能找到沈欢的尸体。” 第271章:河畔的尸体 “尸体,有吗?” 天色将黑,帕瓦等人再次在爆炸处汇集时问出了这个问题。 所有人的回答,都是否定的。 帕瓦坐在巨石上,点上烟默默抽着,良久才说:“那样大的爆炸,加上沙尘暴,你们觉得沈欢活下来的概率有多大?” 没人回答。 沈欢不在的情况下,帕瓦是最适合当小队领导的,继续问:“那你们觉得,现在该怎么办?” 莱薇对沙漠的环境最熟悉,皱眉说:“没有尸体,其实反而是好事,说明沈欢还有一定概率活着。即使这个概率很低,把范围扩大,再找找?” “不找了。” 斯萝丝摇头,声音发寒:“我们去杀人。” “可万一他还活着呢?” 莱薇有些着急,看斯萝丝的眼神更有些奇怪。 明明斯萝丝是几人中最粘沈欢的,怎么如今沈欢生死不明,她第一个选择放弃搜救呢? 更让她没想到的是,其他几人竟然立马就点头同意了。 “斯萝丝说的对,与其拼着小概率赌沈欢是死是活,还不如追上去。” 伊丽莎白缓缓的说:“别忘了,我们这次来的目的,就是救出叶朝歌。沈欢活着,要救,死了,也要救。” 帕瓦也快速点头,把烟头扔掉后朝车头走去:“那就走吧,距离祭祀时间越来越短了。” “等等,你们真的不打算救……” 莱薇还想说什么,但几人却没有一个回头,最后只好作罢,默默叹了口气:“也对,在这种爆炸中,就算第一时间没死,也活不长的,与其找一具尸体,不如去完成他的遗愿。” “恰恰相反。” 斯萝丝突然说:“我们正因为相信沈欢没死,才选择去杀人。” 莱薇很纳闷:“为什么?” “因为他只要还活着,一定会跟我们做同样的选择,在那,我们或许还能碰到他呢。” 帕瓦接过了莱薇的话:“再说,就算他真的死了,我们找到他尸骨的时候总得带着点见面礼吧。巨蝰组织覆灭的消息……这个礼物他会喜欢的。” “走,去杀人。” 帕瓦说出最后这四个字,再也无人说话,他们快步走向越野车时,每个人身上都充满了杀气。 莱薇突然觉得有这群人在,即使要面对整个危险组织,也没什么好怕的了。 “呼。” 长长出了口气,莱薇看向弗雷姆绿洲的方向,缓缓说:“这群危险分子,要遇到大麻烦了。” 悠悠历史中,战争爆发最多的原因,就是为了土地。 而在北州这片辽阔大地上,却没谁会为土地而战。 因为这里土地太多了,而且大都是无人区,要知道撒哈拉沙漠的残酷环境,和南极洲是一个等级的。 所以人们就算抢夺生存资源,也是围绕水源和牧草。 但有些水源地,也是无人抢夺的。 埃迪河。 是撒哈拉沙漠南部边缘,高原下的一条溪流。 也算养育了一片草甸,历史上也曾围绕这条溪流发生过战争,但随着几十年沙漠化的加剧,这里的水草已经越来越难养活牧民了。 何况这片地区上个世纪来还是武装冲突的多发地,所以埃迪河下游的住户,干脆都搬走了。 现在还留在这的只有零星几个牧民,年逾六十的恩拉普,就是其中之一。 他也想搬走,也不想在这贫苦的生活。 可他年纪太大了,婆娘身体又不好,搬出沙漠也找不到活计。 还不如在这借着几片草甸,养些骆驼,牛羊。 今年雨季水势不好,也没下多少雨,所以恩拉普房子周围的草甸又缩小了一大圈。 “诶,再这么下去,这条河就要彻底干涸了。” 恩拉普一边给几只羊喂食牧擦,一边嘟囔:“当初是不是该部落里的人一块搬走的?” 借着天黑前的余亮,恩拉普喂完羊群后,就朝远处灌木丛区走去。 埃迪河就在灌木丛区,每天早上恩拉普都会在河岸下几个网,看有没有机会捕捞些小鱼小虾。 天黑的很快,恩拉普打着一个破手电朝河岸走去。 因为周围就这一处水源,所以附近的野兽都会来这喝水。 不过恩拉普也不担心,因为他知道那些野兽的习性,像野犬、胡狼这些比较危险的野兽,都会在夜深后才来喝水。 这个时间,一般来的是羚羊、野驴等温和动物。 再有就是野骆驼。 恩普拉走到河边时,就见几头成年野骆驼正在河岸对过喝水,还有几头小的,在一片灌木丛处玩耍。 这里的骆驼和龙国内的骆驼还不太一样,背上只有一个驼峰,性情温顺胆小。 如果遇到陌生人,一定吓跑了。 但恩拉普也算它们的老朋友,见他来收网找鱼,也没有逃走的意思。 今天恩拉普运气很背,早上下的三个网,两个没有收获,最后一个还被沙尘暴吹来的砾石割破了,一片网吹到了河岸对面,河岸这边的残网中,躺着个早就不扑棱的死鱼。 看着只有巴掌大的鱼,恩拉普叹了口气:“还是以前好,水多鱼多,笨驴也多。部落里几个人打来的猎物,就够吃好几天。” 如果不是沙漠扩张,草原生活其实是不会饿肚子的。 但现在,恩拉普只能祈祷天神,把草甸再扩散回沙漠了。 “听说北边哈兹镇附近,有工厂在招矿工,要不然去那找个活计?” 恩拉普嘟囔着,淌着浅浅的河水走到对岸准备收网。 那边的几个骆驼见他过来,也悻悻的鼻子喷了两下气,让开了河岸位置,转头去小骆驼所在灌木丛旁了。 收了网的恩拉普,也立马打算回家。 因为再过一顿时间,胡狼就会来到河岸边,到时候这里可就不安全了。 没看到那几个骆驼也准备要走了吗? 咦? 说道骆驼,恩拉普愣住:他发现那几个成年骆驼去到灌木丛后,就低头在咀嚼着什么,还有水,不断地从它们嘴角冒出。 不是在吃擦,更像是在喝水。 除了这条河,周围那还有别的水源? 恩拉普纳闷下,把渔网随意塞到宽大牧民服的包袱里,快步冲灌木丛走去。 那群骆驼也很快散开,警惕的冲来袭的恩拉普喷吐沫。 不过恩拉普拿手电一照,它们就吓得赶紧跑开了。 恩拉普这才弯腰看向灌木丛,想看看这儿哪来的水:难不成地上冒喷泉了? 结果手电照过去,恩拉普愣住了,地上的水,来自一个破的皮革水壶。 水壶容量很大,被骆驼牙齿咬了个小口,按一按,就会有水冒出来。 感情那群骆驼是再咬水壶,水壶才往外冒水啊。 那水壶,又是从哪来的? 恩拉普顺着捆着水壶的绳子往上照去,然后整个人都僵在了那:他看到了一具尸体。 第272章:草原恶徒 恩拉普可以对天发誓,他绝对没看错。 灌木丛中,那具衣服被拖烂,背部皮肤还大面积烧毁,肉都焦糊了的,不正是一个人的身体吗? 戳了戳,恩拉普大着胆子把这人翻过了身体。 没有反应。 可以肯定了——恩拉普咽了口口水,心里开始尖叫:我的老天! 这里竟然有具尸体! 恩拉普吓的脸都绿了,第一反应就是赶紧装没看见的,扭头就跑。 但跑一半,脚都迈进河岸里后,恩拉普又停住了脚步,看向了四周。 周围静悄悄的,草甸的尽头一边是高山,一边是沙漠,人影,是半个都没有的。 啪。 恩拉普关掉手电,缓缓回头走来,顺着灌木丛朝某个方向看去。 这个方向上拖出了一条草路,看来很可能是那几只骆驼在沙漠迁徙时,被尸体身上水壶里的水吸引,咬着水壶,一路拖到了这里。 附近的高原地段,有不少武装分子。 这儿应该也是其中一个吧,不然身上咋会有爆炸的痕迹呢? 天,更黑了。 星光闪烁,沙漠里的夜景和海上的夜景一样璀璨,因为少有云彩遮挡,所以更加神秘。 远远的高原上,还响起了一声秃鹫的鸣叫,也不知道在某处又发生了什么事。 而正如恩拉普不知道草原其他地方的事情一样,其他地方的人,就算是武装分子,也肯定不知道他发现了一具死尸啊。 何况,人又不是他杀的! 深吸口气,恩拉普重新蹲到尸体旁,把他从灌木丛中拽了出来。 尸体肯定是要扔掉的,不过尸体身上值钱的东西可以留下啊,比如这个水壶,补补还可以用。 又比如他腰间叮铃哐啷的专用手电筒,就算有所损毁,里面的电池也有用呢。 再退一步说:说不定钱包里还有票子呢? 这具尸体上半身背部被炸的痕迹很明显,但腰腿却没被爆炸波及,全身更多的是拖痕。 把尸体拖到岸边,恩拉普开始细细搜索。 在手电筒的照耀下,能看出这人不是本地的,甚至不是常见的白人黑人,而是东洲人。 脸黑漆漆的,是被爆炸硝烟影响的吧? 后背伤势严重,左边胳膊连骨头都露出来了,但因为爆炸的热量黏住了伤口,倒是没有过多失血,恩拉普摩挲的时候,还能感到尸体皮肤的弹性和热量。 搜索一番后,别说,恩拉普还真从他身上摸出了个钱包。 不过里面的钱都不是当地的,他还得抽空到镇上一趟,才知道能不能用。 “塞特天神保佑,希望你的灵魂能在沙漠中安息。” 恩拉普单手贴在身上,嘟囔了一句后才收起钱包,絮絮叨叨的说:“这人说不定不是武装分子,是和武装分子发生冲突了,才被炸的。” 又把破了的皮革水壶取下后,恩拉普没心思多想了,琢磨着是不是把他埋了。 毕竟他也算拿了人家的钱财,丢在这尸体被豺狼野犬吃了,他心里也过不去。 不过天色已晚,这时候挖坑埋人太危险了。 琢磨了一会,恩拉普心里的善良还是压过了恐惧,决定先把尸体拖回家,第二天再说。 反正距离平常猎食者来喝水的时间还早呢。 想到着,恩拉普也不含糊,把渔网当成网绳,把尸体捆结实后就想拖走时,渔网却自己破了。 这是咋回事? 恩拉普蹲下检查了下,就发现渔网是利器割伤的。 恩拉普又在尸体身上一阵摸索后,终于摸到了一把刀。 刀刃在黑暗中竟然还散发出幽幽蓝光,尽头竟然还有莹绿的两个光点,如同魔鬼的眼睛。不对,他就是看到了一双眼睛! 拿开刀刃后,前面灌木丛中可不就是有一双莹绿的眼睛,死死看着他吗? 眼睛主人此时正一点点靠近,缓慢却又不停。 噗通! 熟知草原的恩拉普,吓得直接一屁股坐在了草地上,是鬣狗! 明明还不到它们来河边饮水的时候,怎么现在就出现了? 因为尸体! 恩拉普一下就明白儿,这具尸体虽然没失血过多,但还是有血腥味散出的。鼻子比狗还灵的鬣狗,自然就闻到了。 恩拉普心一下就跳到了嗓子眼,知道今天自己难以逃脱了。 因为他知道,鬣狗通常十几只成群,最多能有四十多只,捕猎时也会倾巢而出。 果然,刚想到这后面更多草丛中,就冒出了更多幽绿色的眼睛。 不下二十只! 霍的,恩拉普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脑袋一阵轰鸣,如果他张开嘴,心脏一定会从嗓子眼跳出来。 而此时,那只最近的鬣狗,已经近在咫尺。 只需要一扑,它就能冲到恩拉普脸上。 但它却没有马上扑上来,而是死死盯着他眼睛,一动不动。 它在等其他鬣狗围上来。 而这一过程,也是恩拉普死亡前的最后时光。 在草原上生活了一辈子,他很清楚,在草原遇到鬣狗群,千万不能调头就跑。 因为人的爆发力是不可能比得过他们的,最好是召集更多的人,或者弄出更大的动静,吓走鬣狗。 因为说白了鬣狗也是野兽,生性狠辣但也胆小。 就像眼前这几只,非得等完全包围住恩拉普他们,才肯发动进攻。 恩拉普不敢跑,可也不敢坐以待毙啊,扯着嗓子吼了几声,企图吓走他们。 可这群被血腥味吸引来的恶兽,似乎已经判断出恩拉普是个没多大反抗力的老家伙,所以丝毫没被吓退,反而逼迫的更紧了。 恩拉普开始后悔了。 他真不该贪图尸体身上的财富,见到尸体时就该转头跑,一步别停! 可后悔有啥用? 他很难过擦一把冷汗,拔出背着的砍刀。 他可不认为那把花里胡哨的匕首能对鬣狗造成啥伤害。 这些草原猎食者骨骼是很坚硬的,除了腹部,一般的刀具从上面看下去,很难造成致命伤。 何况这有一群鬣狗,那把蓝色短刀用一次,估计就没机会拔出来了。 其实就算用砍刀,恩拉普也知道自己必死无疑。等包围圈形成,他或许能躲开第一只扑过来的鬣狗,但第二只,第三只,绝对会用最快的速度扑上来,咬断他的脖子! 或许今晚,就是他的死期。 “我死了,婆娘咋办?” 恩拉普浑身颤抖,不停的向塞特神祈祷时,包围网形成了,第一只鬣狗扑了上来。 或许是祈祷发挥了作用,年过六十的恩拉普发挥出了超常的实力,竟抢先一看到劈在了这只鬣狗的脑门上。 “嗷呜!” 这只鬣狗惨叫一声退却时,恩拉普也是拼了命的大喊:“滚开!滚开!不然我砍死你们!” 可他再拼命,也阻挡不了鬣狗的攻势。 它们是草原上的猎食者,也是食尸鬼。它们曾一度被人类追杀,丧失领地。 但在缺乏人类的埃迪河畔,它们才是最凶猛的恶徒! “嗷!” 一声暴喝后,左侧右侧同时有鬣狗一跃而起,只朝恩拉普脖颈咬来。 速度极快,他根本无暇阻挡。 塞特神,终究没有保护他。 恩拉普绝望了,只能闭眼等死时,却听到了左侧传来一声鬣狗的惨叫:“欧!” 接着,右侧又响起了一声刀入肉的声音:噗嗤! 发生了什么? 恩拉普茫然睁眼看向左侧,扑来的鬣狗正倒飞而出,跌进了某灌木丛中。 又看向右侧,就见那把幽蓝的匕首,直直插在鬣狗脑门上,直接刺进了颅骨中。 鬣狗惨叫都没发出,摔在地上后,恩拉普背后响起了虚弱的喘息声:呼哧、呼哧。 尸体活了。 第273章:对峙恶徒 草原上,一片寂静。 鬣狗群,雅雀无声。 星光洒在草甸上,给整个场景增添一份美感,但更诡异。 被踹飞的那条鬣狗,趴在灌木丛中踢了两下腿,爬起来时有些踉跄,好像是小腹被谁踹了一般。 另一只,干脆就躺在恩拉普脚底下不动弹了。 幽蓝的刀锋上,鲜血滴落。 恩拉普缓缓转动脖子向后转去时,都能听到颈骨在咯咯作响。因为一想到发生了什么,他的身体就僵硬无比。 转头后,果然,他看到那具尸体大口喘息着,手持尖刀环视四周。 他很虚弱,嘴唇苍白还在发抖,但眸中,却透露着骇人的杀气。 尸体活了。 准确的说,是沈欢活了。 作为一个刺客,沈欢很少相信运气。 他认为每次所谓的运气,都是个人实力积累的结果。 可这次爆炸,却让他不得不相信运气。 爆炸是一波接一波的,第一波的确将他掀飞,而且冲击力震得他五脏六腑都移了位置。 但第二波,却很幸运的飞来一块车门板,撞在了摩托车上。 尽管这次撞击还是把沈欢撞飞了数米,但门板却也形成了一面盾牌,挡住了绝大部分冲击力和爆炸碎片。 而且门板在被轰退的过程中,也紧紧插在了沙地中,之后爆炸掀起的沙子,也都堆积在了它面前。 沈欢昏死在门板后,相当于有一面钢铁和沙子组成的双层墙壁,保护了他免受接下来的爆炸冲击。 沙子是很好的耐火材料,说实话,在这种规模的爆炸前很多沙子被烧化成玻璃质地就是一瞬间的是。 可它毕竟给沈欢提供了一层防护。 让他终究还是从爆炸中活了下来。 但随后迎接沈欢的,就是沙尘暴。 沙尘暴来临时,沈欢已经奄奄一息,醒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将身体从沙子中爬出来,躲在最近的一块岩石后面。 持续了接近一个小时的沙尘暴,几乎把他全部埋在了沙地里。 不过幸运的事又发生了。 在沙尘暴减弱时,他腰间挂着的两个水壶一个洒了,一个破了洞开始漏水。 这吸引了骆驼群。 一头小骆驼,更是拖着水壶就开始赶路,就这样把沈欢拖进了草甸。 这要是拍成电影,导演一定会被观众骂扯淡。 可这一切就是发生了,除了幸运,沈欢找不到任何词来形容这件事。 但如果恩拉普知道前因后果,或许不会惊讶:在沙漠边缘,即使有水源,水质也是又咸又涩的。埃迪河河床上,就铺着一层厚厚的盐碱。 平常骆驼们的饮用水,就是充满盐碱的。 虽说盐碱也是骆驼生存必须的元素,就好像人必须吃盐摄入碘一样,但老是喝盐碱浓厚水的骆驼们,遇到沈欢水壶中的洁净水,当然会不舍得丢掉。 一路拖着,也就不那么离奇了。 要知道恩拉普想靠近尸体的时候,还被骆驼喷口水警告了呢。 但不管怎么说,骆驼的行为虽然让沈欢摩擦了一路,却躲过了在沙地中猎食的北州野犬,幸运的遇到了恩拉普。 嗯,看现在的状况其实也没那么幸运。 四周鬣狗环视,唯一的人类恩拉普,还惊恐的看着他后退,哆嗦着问:“你、你没死?” “离死不远了。” 沈欢声音虚弱到了极点,沙哑的说:“如果再不解决这些鬣狗,我们都活不成。” “可怎么解决啊?” 恩拉普吓得不清,四周鬣狗已经越走越近,准备第二波攻势了。 沈欢微微抬起刀,后背、手臂就疼得要命。 爆炸造成的伤痕还是太严重了,他现在完全是忍着剧痛在行动。如果不能及时救治,会更糟。 肋骨断了几根? 擦,手臂也不听使唤! 沈欢眼前一阵一阵的冒星星,可他也知道此时必须咬牙坚持,不然还是会被鬣狗分食。不过对付这些野兽,他也不是没办法:“喂,你过来。” 恩拉普愣了下,赶紧凑过去。 因为沈欢瞬间伤了两个同伴,其他鬣狗一时间还不敢冲上来。 沈欢趁机赶紧说:“从我左裤腿的口袋里,拿出那个牛皮包,里面有手雷和信号弹。” “啊!?你的牛皮包在哪呢!” 恩拉普吓了一跳,牛皮包他也摸到过,不过拉开一看是一些铁皮后,觉得不值钱就丢在灌木丛里了,此时就在一头鬣狗脚下。 谁想,里面竟然有手雷。 好家伙,幸亏手雷安全性挺高,没有因为他随便乱扔就爆炸! 恩拉普一阵肝颤时,沈欢眼角也抽了下,快速说:“去拿回来,然后把信号弹拆了,把火药洒在四周,点火。” “非得去拿吗?” 恩拉普老脸发白,但也知道此时没有更多选择,大着胆子举着砍刀往前走了两步。 鬣狗这东西还是很谨慎的。 尤其是看到另一个猎物沈欢“活”了后,没有轻易选择硬拼,恩拉普走过来,它反而退了几步。 成功拿到牛皮袋,恩拉普很激动的往回跑。 这时,这条鬣狗才看准了时机,飞速朝恩拉普屁股蛋子咬来。 之前面对没威胁的老家伙,它们选择咬喉咙。但面对有威胁的人类双人组,它们就选择最娴熟的咬屁股了。 鬣狗和狮子老虎不一样,它们体重小,牙齿也短。 咬大型猎物的脖子,很难直接咬死,所以它们会选择柔软的前列腺下嘴,即使是面对水牛、角马等大型猎物,它们也能用这一招让猎物失血,最后拿下对方。 这绝对称得上鬣狗的绝技,尤其是在恩拉普情绪激动,刚刚转身不设防的情况下,能轻易得手。 眼看,它就能咬烂老恩拉普的屁股蛋子了,但一把寒刀,却抢先甩了过来,从恩拉普双腿间飞来,噗的插进了它的咽喉。 刀锋很快,直接切断了它的喉骨。 这条鬣狗也是一声惨叫没叫出来,就倒地咽气了。 恩拉普看着沈欢的甩手飞刀从他裤当飞过,也是吓得老脸唰白,哆嗦了两下差点没跪地上。 沈欢却快步走来,抢过牛皮纸,在又一头鬣狗扑来前娴熟的砸开一颗信号弹外皮,抬手一扬。 硫磺味浓郁的火药,和各种可燃物喷洒,刺鼻的味道直接吓退了鬣狗们。 此时沈欢也是屁的力气都没有了,坐在地上把信号弹递给恩拉普:“把火药撒开,点火!” “哦、哦!” 恩拉普赶紧找做,在两人周围洒满了火药,足足三个信号弹都被拆开了。 这玩意也确实管用,刺鼻的硫磺掩盖了血腥不说,还大大威慑了这群狗崽子,再然后,恩拉普拿出个煤油火机,点着丢了出去。 轰! 火开始蔓延,很快点燃了周遭的火焰和干草。 对野生生物来说,火绝对堪比天威。 温暖,烤的沈欢伤口滋滋作响,那些鬣狗却也再不敢越雷池一步。 恶徒退了。 第274章:黑暗大厅 火烧的很旺,连带周边的灌木丛也被点燃了。 好在河岸周围还算湿润,鬣狗褪去后,恩拉普很快就扑灭了火焰。 沈欢此时也累到虚脱了,浑身的伤口也开始冒血。 恩拉普虽说没啥文化,也可知道是沈欢救了他,背着他赶忙回了家。 恩拉普的家是土胚泥砖堆成的,周围用树枝和枯藤做了围栏,防止野兽来袭。 这里也没通电,所以恩拉普家里亮着的还是煤油灯,到家时,他的婆娘卡西正在烧饭,见他背了个重伤的男人回来,吓得不清。 恩拉普招呼她用最新的棉布帮沈欢包装,烧些干净水再准备点吃的。 卡西也不会多问什么,乖乖听话干活。 两口子忙活到半夜,又是给沈欢处理伤口,又是给他敷上草药的,最后用棉布包着干净棉花,给他绑了个严严实实。 都忙活完,俩人给沈欢喂了些干净水,靠在木头椅子上休息时,沈欢才晕乎乎的瞳孔中,才多了几分清醒。 看向四周时,总算看清楚了这个房子里的样子。 很明显,两个靠近沙漠边缘的老人,是造不出多好房子的。 这个房间,根本就是用没加工的树干和石块沙土一块堆砌而成的。 挡挡风沙虽然不是问题,但也没啥耐久度。 如果放在雨水稍多点的地带,房子都坚持不过一个雨季。 不过在沙漠中,有这样一个容身之所已经不错了。 至于通网通电,也是不可能的,恩拉普手里唯一的电器就是那个手电筒,他们甚至煤油灯都舍不得点,帮沈欢包扎好后就把灯吹灭了。 好在窗户开的够大,万里无云的沙漠中星光也足够璀璨,这才让沈欢能看清自己所睡的床铺距离地面不过十几公分,是用一层层树皮和动物皮革垫起来的。 恩拉普老两口就在床边,拿着床沿当枕头正,盖着一床羊皮毯子,正睡觉呢。 他的伤口,此时还在火辣辣的疼。 恩拉普的治疗方式很落后,沈欢不清醒时只能任由他帮忙包扎。 但现在清醒了,沈欢最需要做的就是正确处理伤口,好快点恢复健康。 起码,得多回复一点行动力。 狠狠咬了下牙齿,沈欢想撑起身体时,手肘上立马传来了撕心裂肺般的疼痛。 因为爆炸,他左臂受伤非常严重,甚至一段筋骨都暴露在了血肉外面。 肋骨断裂处,也疼得沈欢连呼吸都费劲。 只是一个翻身而已,他额头上竟然已经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沙漠的冷风,从窗口吹进来,恩拉普翻了个身,裹紧了身上的毯子。 “我现在的身体,就算知道该怎么处理伤口,也没力气。” 沈欢叹了口气:“还是等明早再说吧,也不知道叶朝歌现在怎么样了。” 砰! 厚达半米的钢铁大门,重重关上。 某个山崖里的房间,瞬间漆黑一片,再也没有任何光亮。 “啊!” 被推倒在地的叶朝歌,缓缓睁开了沉重的眼睛:我,这是在哪? 被推进来时,她手上的镣铐也被解开了。这么多天来,她还是第一次感受到自由。 但,自由不代表安全。 她忙四处看去寻找光芒,急于找一面镜子看看自己皮肤怎么样了。 多次被喂下亚巴顿病毒,叶朝歌皮肤一度出现红肿。 听说那些红肿连成一片,覆盖全身时,就是她死亡时。 所以她才急于照面镜子,看看自己是不是恢复了正常。 当然,在一片漆黑中就算找到镜子也没用,但叶朝歌却感觉自己体内的病菌似乎已经消失了。因为以往清醒时,她都会浑身发热,但此时全身各处却都冰冰凉凉的很舒服。 “这是那?” 叶朝歌轻轻问了声自己。 因为爆炸而惊醒后,叶朝歌有一路跟着车辆走了一天。 天黑时,才到达一片绿油油的峡谷。 再然后她就被蒙上了眼睛,被几人带着走了很长一段路,等她眼睛上的黑布被揭开,就已经在这里了。 而这个地方,除了黑什么都看不见,除了她自己的呼吸声也什么都听不见。 空气倒是很湿润,就好像从沙漠中一下转移到了雨林里。 “有人吗?” 一直待在黑暗中,也是会怕的,叶朝歌试着问出这句话后,四周竟然响起了回音。 这地方很空旷。 咕噔。 叶朝歌咽了口口水,心里有种发毛的感觉,往后缩了两步紧紧靠在钢铁大门上,似乎这是她最后的壁垒一般。 突兀的,黑暗深处传来了鼓掌的声音。 接着,一个有些苍老的龙国口音响起:“天意!” 谁?! 叶朝歌猛地一个哆嗦,就听那边传来了脚步声,苍老的声音也继续响起:“为了准备祭品,我们花了三十年时间才找到陈千娇,费尽心机把她的命格变成天煞孤星。我原以为,只有她才能承受来自羽蛇神的恩宠,没想到误打误撞找来的你,竟然也能免疫亚巴顿病度!” 脚步,随着声音越来越近,最后停在叶朝歌身前。 叶朝歌吓得使劲往后缩,整个人都贴在了大门上。 可退无可退。 只能更咽的捂着脑袋,拼命喊:“你、你是谁?!这是哪?!” 对方不回答她的提问,只是自顾自的说:“我只能把这一切比喻成天意,就像数十年前那个夜晚,库库尔坎神降临在我的梦中,给予我指引,我才加入解放印第安民族的伟大抗争中。” 话音落下,灯光骤起,叶朝歌眼前霍的就亮了。 她小心翼翼的拿开手,就见面前站着的是一个穿着宽大袍服,头顶羽蛇方巾的中年人。 而她所在的地方,竟然是个数千平米的开阔房间。 天花板也很高,得足有七八层楼的高度。 墙壁是用钢铁铸造,上面一扇窗户都没有,倒是每隔数米都有几个通风口的小眼。 种种这些都表明,她现在所处的空间密闭性相当高。 这真的是荒无人烟的撒哈拉沙漠里? 叶朝歌心头升起这个疑惑时,中年人转身缓缓朝房间最中央走去。 那里有着一个崛起的高台,高台上还摆着一尊黄金灿灿的雕像。雕像也就人身的三分之一大小,十分精致,正是羽蛇神的形象,两双翅膀高高扬起,蛇头则正对准叶朝歌。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光线的缘故,叶朝歌总感觉蛇头的眼睛,似乎在直勾勾盯着她。 这种诡异的感觉,让叶朝歌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而她的恐惧,似乎是中年人最乐于看到的,站在雕像旁,笑咯咯的问:“亲爱的叶小姐,你准备好了吗?” 话音落下的瞬间,叶朝歌书看到中年人拍了下雕像的后背。 瞬间,四周灯光再次消失,叶朝歌吓得哆嗦了下时,羽蛇神雕像活了。 不,不是活了,而是睁开了眼:黑暗中,蛇头的眼睛倏地亮了,射出一道红色光束,穿透黑暗直照在叶朝歌的脸上。 轰! 如同惊雷在她脑海中炸开,叶朝歌瞬间失去了意识,呆呆的坐在地上,浑身僵硬的和雕像对视。 中年人的问话再次响起:“叶小姐,你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叶朝歌目光空洞,声音机械却甜美的回答:“我,愿意为伟大的库库尔坎神,风险一切。” 第275章:弗雷姆的方向 大漠的清晨,寂静的只能听到风声。 恩拉普的小院子里,还有烧水时木柴噼里啪啦的声音。 “还要烧多少水?那位先生冲澡用得着那么多吗?” 恩拉普的婆娘卡西皱着眉头问。 恩拉普瞪她一眼,快速说:“你懂什么,那位先生洗澡是为了冲洗伤口,没听到他问我们要草药和酒精吗?你烧开了水,就去地窖拿点骆驼肉,烧些给先生吃。对了,要肥一点的啊。” 他说着,卡西就朝院子里用灌木树枝编成的地窖门走去时,沈欢推门走了出来。 他手里还提着一个剩了些高度白酒的木桶,放在地上后冲恩拉普打了个招呼:“谢谢你的酒。” “哎,够用吗?不够用我还有度数差一点的果酒。” 恩拉普殷勤的说。 沈欢摇摇头:“果酒就不用了,我伤口已经处理的差不多了。” 说罢,他整个从房间里走出来时,恩拉普才看到他现在的样子:沈欢已经换上了他准备的当地袍服,不过衣袖和裤腿都用绳子捆住了。 衣服下面的很多地方鼓鼓囊囊,像是塞满了棉花——其实就是棉花和棉布撕成的绷带。 他后背,左臂受伤严重,今早起床,恢复了些力气后,他就告诉恩拉普要自己处理下伤口。恩拉普给他提供了烧开后干净的清水,和从哈兹镇淘来的高度蒸馏酒。 蒸馏酒一定程度是能代替酒精的,用它消毒后,忍着剧痛的沈欢给自己进行了包扎。 沈欢收刀的伤害多是第一波爆炸造成的烧伤,还后续爆炸造成的冲击伤害。 因为当时有铁板们阻挡,沈欢身上倒是没什么爆炸残片的扎上,这大大减轻了处理难度。经过包扎后,除了肋骨因为断裂行动不便,唯一还影响沈欢的,就是他每活动一下,甚至每说一个字带动的肌肉,都会引发伤口剧痛。 那种痛苦,绝不是一般人能承受来的。 但和两年前沈欢遭遇的那场爆炸相比,其实还是小巫见大巫了。 忍着痛,沈欢活动了下左肩,脸色瞬间有些惨白时,忙深吸几口气压下痛苦,问恩拉普有没有吃的。 恩拉普忙招呼着让他先休息,马上煮好牛羊肉。 说着,他就跑去羊棚里,准备杀头小羊羔给沈欢煮了。 恩拉普其实不太敢和沈欢说话,毕竟对方受了那么重的伤竟然还活了下来,在他看来简直不可思议。 要不是恩拉普知恩图报,都想偷偷干掉沈欢,看看他是不是恶魔变的了。 沈欢没有拒绝老两口的热情,两年前,他就是没有拒绝叶老爷子和老太太的热情,才能活下来。眼下在大漠中,他也必须接受两位的服务,才能更快恢复伤势。 乖乖进屋后,趴在羊毛毯铺就的创伤,闭上休息。 他得抓紧每一分每一秒休息,恢复伤口。因为还有人,等着他去救呢。 另一方面,正在做饭的恩拉普,也正在给婆娘详细说昨晚的经过。 因为这地方本身就不是安全地带,所以恩拉普猜测,沈欢是外地来的淘金者,不过在冒险时和武装分子发生了冲突,挨了炸药。 煮好肉,恩拉普这才想起昨晚落在河边的两只鬣狗。 鬣狗肉并不好吃,带着腐肉才有的酸味。 但鬣狗的毛皮还是好用的,丢在那也是浪费。 今天为了招待沈欢,他可是宰了一只羊羔的,两张鬣狗皮毛算挽回损失了。当然了,他虽肉疼一只羊羔,却不会后悔:和他的一条命比起来,几块肉算什么呢? 等他背着两只鬣狗回来,卡西就站在院子门口,一脸茫然的看着他。 “怎么了?那位先生不满意?” “不、不是,他给了我这个。” 卡西结结巴巴的说着,给恩拉普看了看手里一沓厚厚的黄绿色钞票:“这、这是啥?有用吗。” 恩拉普对这些纸张也很陌生,他也不认字,拿过来后左看右看了很久,猛地一拍脑袋,想起来了:“我去哈兹镇的时候,见过那里的人,用这种东西交易,这、这是钱,外国人的钱!” 越说,恩拉普眼珠子越亮。 他想起来了,这种大钞,在哈兹镇一张就能买一大包袱面包。 有了这些钱,他就能买很多粮食,买很多衣服,还有烈火般的美酒——以后喝酒,是不是就不用再拿那些劣质蒸馏酒,兑水喝了? 想到这,恩拉普眼珠子已经从发亮变得有点发绿了,就跟恶狼似的抢过一沓钱,咽口水。 这得多少张啊? 几十张?几百张? 比百更多的是啥来着? 卡西看着丈夫这副模样,也有些无措,站在他跟前问:“那这些钱,能买多少粮食啊?” “买个屁的粮食!” 恩拉普目光早就洒向了远处:有这么多钱,干嘛还想着买面包买酒呢,我是不是能带着婆娘,从这块荒凉的草甸,转到城镇里? 越想,恩拉普越激动时,院子的羊棚里,传来一声羊叫。 今早上起,就没人喂羊。 也是这声羊叫,把恩拉普拽回了显示,突然抬起手,狠狠给了自己一耳光。 卡西吓了一跳,问他怎么了时,恩拉普把钱又塞回了她手里,摇头说:“不行,卡西,这些钱太多了,我们不能拿!给他送回去——” “拿着吧。” 突兀的,沈欢的声音传来,他站在门口说:“拿着这些钱往南走,找个靠近城镇的地方盖房子,多养几头羊。” “可是。” 恩拉普还想说什么:“可是您已经救了我的命,我怎么还能受您的钱呢?” “让你拿你就拿。” 沈欢不擅长解释,本来他当地语言说的也不怎么流畅。 再说了,要论救命之恩,也是恩拉普救下的他。 他留下这些钱,就是希望尽自己所能,改善一下救命恩人的生活条件。 沈欢很看重恩情。 恩拉普的恩,要报,叶家的恩,也要报。 “很快,很快我就会找到你的。” 沈欢攥了下拳头,心里默默发誓时,远远的埃迪河方向,突然响起了车的引擎声。 车,是武装越野。 还能看到上面坐着几个白种人,背着长枪,来到院子门口后,开车的那个下车走来,用流畅的拉伯语问:“老家伙,弗雷姆绿洲在哪个方向?” 他的语气很嚣张,恩拉普是个胆小的,一边藏着那几张钞票,一边忙指了个方向。 本以为他知道方向就会走呢,谁知对方点了点头后,竟然一把拽住了恩拉普的衣领,问:“看来你很熟悉啊,我们车上还有个空位,给我们带路走一趟吧!” 说着,他拖着恩拉普就朝车上走。 “我、我不能跟你们走,我还要放羊,还要养骆驼呢!” 恩拉普吓坏了,忙挣扎求饶时,对方霍的拔出了手枪对准了他的脑袋:“让你走你就走,哪那么多废话!” “等等。” 突兀的,沈欢抓住了他的手腕,笑呵呵的说:“其实我也知道弗雷姆绿洲在哪,不如我给你们带路,怎么样?” 第276章:群魔乱舞 撒哈拉沙漠有多大? 根据现有的科学资料显示,足有九百三十多万平方千米。 龙国,才九百六十万而已。 不是亲眼见过,很难想象实际上会有那么多面积的一片沙漠。而就是这么大一片面积的土地上,常驻人口只有两百多万。 要知道,龙国一个省人口,就超过千万。 这只能说明撒哈拉极度不适合人类生存,在这个地方水是最稀缺的资源,而任何一个绿洲,也都是各大势力抢夺的重点对象。 可弗雷姆绿洲,却一直没人居住。 连牧民都没有。 绿洲三面都有不小的岩石山,提供了阻挡沙漠的屏障。 山谷里,百草丰茂,树木丛生,颇有热带雨林的味道。 但这里无人居住,也不是没原因的:一是因为这片绿洲在沙漠最腹地,和外界联系交通困难,一直无法增加新的人口。 二则是因为北州本世纪来连续不断的小规模战争。 这导致原本在弗雷姆绿洲生活的居民,也都搬走的搬走,死于战火的死于战火。 不过最近两天,峡谷内外却聚集了不少人。 峡谷山口被人用铁栅栏围住,里面还有不少人在站岗。 而山口外的大片戈壁滩上,从昨晚开始更是停满了车辆。 有越野车,也有大型厢货。 甚至还有开直升机来的,他们的打扮都是来自全球各地的商贩,但身后却又都跟着很多手下。 这些手下大都是有真家伙的,绝对不缺枪火,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他们都是武装分子。 这些武装分子,都是巨蝰组织的客人。 他们来这的原因也很简单:参与一场巨蝰组织的盛大祭祀! 为了这场祭祀,巨蝰组织准备了数十年之久,所以十分重视。 整个弗雷姆绿洲周围,隐藏着无数的暗哨。他们武器精锐,火力强大,相信就算来一支国际维和战队,也很难吃下他们。 经过昨天的沙尘暴,在山口驻扎下的越野车、帐篷周围,堆满了沙子。 一整个上午,这些人都在情理驻扎地附近的沙堆。 晌午,又一辆越野车停在了山口的戈壁滩上,瞬间就吸引了各方的注意。 人家来参与会议的,大都是好几辆越野一同来的,带来很多手下。 可这辆越野怎么孤零零一个? 一辆车里顶多也就装六七个人,这是哪个势力?就不怕遇到危险? 而越野车里,担任司机的赤那也有些愣住:“怎么这些车辆,好像都不是来自一个势力的。” 副驾驶的帕瓦吐出口烟圈,皱眉说:“看来巨蝰组织是要搞一个什么活动,斯萝丝,有眉目吗?” 后座上,啪啪敲着电脑的斯萝丝摇了摇头:“这里卫星网络太差,速度太慢。” “给安谷发消息,让他想办法。” 帕瓦很快下了决定,掏出手机打电话时,北方的天空响起了直升机的轰鸣。 远远看去,就见几辆私人直升机,轰隆隆的落在了最靠近入口的戈壁滩上。接着,一个身形相当敏捷的男人从上面一跃而下。 后面也呼呼隆隆跟着下来十几个黑西装,看上去很有派头的样子。 这十几人径直走向山口围栏,山口里的人也很快放行,让他们进去后,很快消失在了绿油油的山林之中。 直升机再次隆隆响起,快速向北飞去。 估计这群人是从北方地中海沿岸飞来的。 弗雷姆绿洲外,有些势力的人已经在外扎营一两天了,除了巨蝰组织的内部人员,从没见哪个势力被放行过。 此时这群人被放行,立马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 靠着山口最近的一伙人,最先做出了反对,冲巨蝰组织的执勤人员质问:“喂,他们是什么人?为什么他们能提前进去,我们就不行?!怎么,巨蝰组织是不是瞧不起我们麦林灰手党呢?!” 在场的,不是药枭就是犯罪组织,谁不是在刀尖上舔血的? 其中更不乏心高气傲的。 所以很快就有另一伙人也蹿了出来,愤愤的喊:“还有我们,还要我们栗川会等几天?混蛋们,还想不想做生意了?” 也就是在这种七嘴八舌的叫嚣中,各方势力的身份基本都暴露光了。 果然,他们都是来自全球的混蛋。 南米药枭,熊国的武器贩,南东洲的帮会,等等。 就连刺客组织圣主之枪,暗杀者俱乐部这种松散的刺客组织,也有人到了。 “那个家伙还记得吗?刺客俱乐部的刺客之一,以前跟我们抢过悬赏。” 伊丽莎白眼尖的指着一个老外,转头看帕瓦:“帕瓦,你觉得他们聚集在这,是为了什么?还有刚刚进去的那一队人,又是何方神圣?” “他们来干嘛我不知道,相信很快安谷就能帮我们查清的,不过刚刚进去的那一队,不是北米驯狼团,就是玛丽小姐海盗组织的人。” 帕瓦举着望远镜快速说。 莱薇愣了下,不解的问:“为什么?” 赤那抬手指了指飞成小点的直升机,淡淡的说:“四架武装直升里,带头的那辆是长弓阿帕奇。北米特产,能拥有这种直升机的,除了某些从北米购入的国家,就只有那两个组织了。” 长弓阿帕奇目前仍是世界上综合实力排名最高的武装直升机,也是北米陆战队主力武装直升机。 这玩意的威力相当恐怖,非要形容的话,就是:只要这一架直升机,就足够干掉在场的所有人。 哪怕有人开着地对空坦克。 这就是辆大杀器,而且绝大多长弓阿帕奇都在北米服役,少部分倒是被卖出给国家了。 斯萝丝在后面懒洋洋的插嘴:“听说驯狼团和玛丽小姐海盗,都和北米方面有交易,真假就不知道了。” 话音落下,车里不再有人说话。 每个人都感受到了紧张的气氛。 尤其是莱薇,看着外面广场上那些人,心儿越跳越快。 一开始,她本以为只是一场简单的救援,后来才发现是要和危险分子作对,现在更离谱了:全球的危险组织,都在这凑齐了。 如果让她想一个词来形容现在的场景,那就是:群魔乱舞。 地球上最魔鬼组织们的代表,快要在这里凑齐了。 帕瓦眼角很不自然的抽了下,深吸口气说:“沈欢那个小女朋友叫什么来着?叶朝歌?她到底是什么人?” 第277章:巨蝰组织的目的 “雪莉的人已经到了,正在破解巨蝰组织的安全系统。” 电话那头,安谷快速说着:“你现场的情况怎么样?” “人很多。” 帕瓦摇了摇头说:“周围警戒也很严密,几乎没有破绽,如果叶朝歌就在里面,我想不到潜入进去的办法。” “强攻下来的几率大吗?” “对方有武装直升机。” 帕瓦说完这句,安谷就沉默了。 良久后,那边传来一个女人的干练声音:“安古先生生,安全系统已经破解了。我在巨蝰组织内网检索了叶朝歌的字样,但只搜到了零条结果。” “换成搜索祭祀呢?” 安谷问。 “也是零条。” 之前在哈兹镇,斯萝丝还从巨蝰组织内网中搜索到过相关信息,现在却没了,只能证明人家都删除了。 看来这场祭祀,比他们想象中还要重要。 “那能不能搜索到为什么有这么多人聚集在这?” 帕瓦换了个角度问:“后面戈壁滩又来了两家组织,据我观察,这些人除了武装组织,灰色势力,竟然还有各地的财阀。风信子财团的那位少爷竟然也来了。” 车窗外,一辆厢货前,风信子集团的大少,人模狗样的站在戈壁滩上,抽着雪茄很装比的踩死了从沙地中爬出的一只小沙蝎。 他就是诺里克,走私烟草和橡胶出身。 这家伙也是出了名的纨绔了,之前还举办过一场角斗会,邀请各方人员欣赏他购买的野兽,和人类搏杀。 帕瓦曾见过那场角斗的录像,残忍至极。 “诺里克?” 电话那头的安谷微微一愣,转头对雪莉安排给他的黑客女高手说:“检索下诺里克,看看能搜到什么?” “ok。” 黑客姑娘答应一声,快速说:“一周前,巨蝰组织向诺里克的个人邮箱发送一封邮件,内容已经删除了。” “能不能破解诺里克的油箱?登陆看内容?” “可以试试。” “需要多长时间?” “三个小时。” 女黑客说完,不等安谷说啥,电话这头的帕瓦就着急了:“靠,三小时也太久了。” 安谷也很无奈:“能不能快一点?” “尽量。” 说完,那边就响起了啪啪的敲字声。 坐在后座的斯萝丝,声音懒散:“风信子集团安全系统做得很不错的,就算是我去破解,也得需要两个多小时,着急也没用,等着吧。” 斯萝丝是这方面的专家,她都这样说了,大家也没办法。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戈壁滩上也有多了几辆车子的身影。 这片区域,来客已经超过两百人了。 人越多,帕瓦等人也越着急,终于三个小时过去时,安谷重新打来了电话,还用邮件给他们才发来了结果。 诺里克私人邮箱收到的信件中,丝毫没有提起过祭祀、叶朝歌这些字眼。 想想也是,一周前巨蝰组织的目标还是陈千娇呢。 邮件里只提到来参加一场酒宴,同时还会给各位提供某种特殊药品。 当然还有每次开会都例行的游戏:拍卖。 每个参与者都可以将自己想拍卖的固定资产也好,古玩收藏也好,移交巨蝰组织后台,后台根据相应的价值做评估。 会场拍卖时,也会根据每个人拍下藏品付出的钱财,做一个评估。 两个评估相加的分值,决定了巨蝰组织给各位提供特殊药品的分量。 内容,就那么多,却能推算出很多。 比如这些药品很可能就是沈欢在哈兹镇逼问出的:离欢粉。 巨蝰组织垄断这种药品,将这些人聚集在一起,就是为了敛财。而还有什么,比拍卖竞拍更能敛财的活动呢? 巨蝰组织甚至不需要出售藏品,只提供一个平台,从中抽取分成,就能获得海量资金。 而且看邮件里的意思,这种拍卖会还不止举办了一届。往期拍卖会上,出售过很多普通人难以想象的财宝:比如哪一座小岛。 比如哪几块油井。 甚至还拍卖过一些西方小国,重量级管理员的职位。 至于古龙国的瓷器啊,金字塔中的宝石啊啥的,在拍卖会中都不是很有档次的。 总之,拍卖会上的东西价值都个顶个的夸张,就好像这些财阀势力,在拼命竞争谁更土豪,好获取更多的离欢粉份额一样。 因为其特殊,这些邀请函都是经过加密后发送网各个势力的油箱,所以破解起来才那么麻烦。 看到这,大家也都明白这群人来弗雷姆绿洲干嘛了,可叶朝歌呢? 还是没有关于叶朝歌和祭祀的只言片语。 既然他们自己人都说祭祀很重要,准备了十几年,又怎么会在这么重要的时候,邀请各方势力呢? 就不怕出岔子? 难道说,他们还要把叶朝歌给拍卖了? 往期拍卖会的名单中,也不是没有漂亮女人。而叶朝歌,也的确美的不一般。 帕瓦等人都见过照片,以他们外国人的审美,都觉得叶朝歌美艳绝伦,可也没美到倾国倾城,让天下最有势力的组织和财阀竞拍的地步。 要知道,这些人可以说垄断了世界上百分之八十的财富。 他们的有钱程度远超人的想象,都是勾一勾手指,就有美女铺天盖地自荐枕席的大佬。 叶朝歌,好像还—— 不配。 深吸口气,帕瓦做出了决定:“现在看来,想知道祭祀相关的问题,只能潜入绿洲内部。我们得找机会混进去。而且动作要快,一旦等他们放行,肯定会检查进入的每个人,我们要在此之前,顶替掉某一位。” “诺里克。” 斯萝丝在一旁淡淡的说:“把他顶替掉最合适,他的人数,跟我们差不多。最重要的是,我讨厌他。” “好,就听斯萝丝的。” 帕瓦敲定了注意,沈欢不在,他就是队长。 早在几年前他们就是这么做的,大家也都纷纷点头后,他才舔了下嘴唇说:“只能成功,我们必须潜入内部,救出叶朝歌,不过沈欢死没死,因为这是我们的任务,ok?” “ok。” 几人齐齐点头时,也都在咬牙发狠。 其实此时他们对沈欢还活着,都不抱有太大希望了。 因为那场爆炸威力太惊人,沙漠的环境又太极端。就算沈欢能逃过爆炸,也逃不过沙漠的折磨。 其实别说他们了,就连沈欢自己,也没想到能活下来。 甚至还很幸运的遇到了真正有医疗设备的人。 坐在越野车的后座上,沈欢翘着二郎腿声音阴森:“你可以试着反击,不过相信我,血影比你们的子弹更快。” “不、不敢!” 坐在一旁的中年人,眼泪都快落下来了。 他做梦也没想到,不过途径一个当地牧民家,抓了个带路的,竟然就抓到了传说中的龙首头上。 真是倒血霉了! 第278章:伪装 弗雷姆绿洲,在当地的传说中,是沙漠诞生的地方。 很久很久之前,撒哈拉还没有被沙漠包围,大部分地区是冲积平原。 但因为当地的人们不断屠戮野兽,将野兽追杀殆尽,最终惹怒了天神。 天神找到一个山谷,将整片北州的水源和绿色,集中到了这里,瞬间,大陆上河流消失了,土地变得干旱。 而那个山谷,也被叫做了火焰的源头。 它就是弗雷姆绿洲。 如今,这个绿洲正吸引着请求各地的财阀,像闻着肉的狗一样,找来。 而帕瓦他们带着任务,要做的就是变成“狗”的一员,混入其中。 “麻的,刺客虽然也不高档,但起码不赚黑心钱。” 帕瓦换上西装后,不舒服的活动了两下肩膀,看向一向很少说话的赤那:“嗯,不错,还挺像的。” 在伊丽莎白的化妆技术下,赤那已经和风信子财团的大少诺里克,有七八分相似了。 他也很无语:“为什么是我?” “因为只有你和诺里克的体型最接近,赤那,你必须担任这个角色,不然我们没法混进他们的聚会中。” 一边说着,伊丽莎白收起粉饼,左右端详了他一会,满意的点点头:“嗯,不错,差不多了。你把嘴角向下弯一点,下巴抬起来些,要有中拿鼻孔看人的感觉……对,就是这样,现在你就是如假包换的诺里克。” “记住了,我现在就是诺里克,最大的特征就是有钱,装比。” 赤那难得语速很快,还拿了根雪茄抽了口,人模人样的。 伊丽莎白拍了拍他的肩膀:“就是这样,明天入场,你也要保持这种装比如风的气质。” 赤那很别扭的点点头,转身看向厢货车地板上,被扒到只剩条裤衩的诺里克本人。 他身上捆着麻绳,嘴上塞着麻布,整个人的脸色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他的七名手下,也分成三组被打晕捆结实了,丢在车厢角落。 帕瓦看他难受的样子,笑了笑拽掉了他嘴里的麻布。 诺里克立马愤怒的怒吼:“你们假扮成我的样子想干什么!你们知不知我是什么人!只要我一声令下,你们就算逃到天涯海角,风信子财团也不会放过——” 啪! 一记耳光打断了诺里克的话。 一旁的帕瓦拍了下手,冷冷的说:“如果你的小脑仁里只有威胁的话,那以后你就再也没有说话的机会了。” 霍的,诺里克不敢做声了。 一旁的斯萝丝,则满脸都是不耐烦的样子:“他已经没用了,留着也是祸患,干掉的了。” 说着,斯萝丝跟变戏法似的手腕一翻,一把手枪就出现在了手里。 她哗的拉开保险,怼在了诺里克脑门上。 诺里克吓得一个哆嗦,赶紧说:“不要!你们想要什么,我可以给你们,钱?还是离欢粉?我这还有一小瓶呢,只要你们给我留一点……” 离欢粉? 帕瓦在他衣服里搜索了一番,果然找到了一个透明玻璃瓶,里面装着白色粉末,帕瓦揭开闻了下后,就皱起了眉:“模样倒是很像龙渊的忘忧散,但味道不太一样。” 几人齐齐看向诺里克:“老实交代,你和巨蝰组织交易多久了?” 命都在人家手里,诺里克哪敢说谎? 原来巨蝰组织找上他,已经是三年前了。 诺里克把离欢粉当成铁三角来的新型兴奋剂服用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每年,他都需要大量的离欢粉,不然就会像毒瘾爆发那么难受。 和他一样的还有很多人,每年巨蝰组织也会召集他们这些“客户”,来弗雷姆绿洲参加一次拍卖。 不过往年都是几个客户前来,今年是头一次来这么多人。 今天他来,为了获得更多份额,直接带来了他在东南亚的一家橡胶园地契,价值也得有几千万米刀了。 “我账户里还准备了三千万米刀,参与竞拍。” 诺里克怏怏的说:“每笔交易巨蝰组织都会抽取百分之十的场地费,所以我的卖出的橡胶园,加上买进的东西,加起来要交的场地费都得有一千多万米刀左右。” 这还只是诺里克一个人的交易额。 现场足有上百客户,每个客户都能给巨蝰组织贡献这么多的话,他们组织得多有钱? 几人想想,都感觉有些头皮发麻。 “麻的,老子做十年的任务,也赚不到百分之一。” 帕瓦忍不住骂:“怪不得都说资本家才是最大的吸血鬼,你们这些有钱人,可真够奢侈的。” 诺里克还想说什么,帕瓦已经不给他机会了,一记手刀砍在他脖颈上,他就软软的趴在了地上。 伊丽莎白走过来,扒开诺里克手掌用机器扫描了一会。 随后才说:“这次拍卖会的交易不是现金也不是刷卡,而是直接从各大财阀的账户里直接转账交易。诺里克用指纹付款的,到时候在你手上伪造指纹就可以了。” 此时,天已经黑了。 外面陆陆续续赶来的车辆,也越来越少。 而就在山谷中,一座看起来很普通的木房子中,一个长相英俊的年轻男人,正在和某人通话。 如果沈欢在这,一定能认出这个年轻人男人就是菲尔斯。 他,就是乘坐武装直升机提前进入绿洲的贵客。 这所看起来很普通的木房子,也是贵宾才能居住。 里面内置了现代化城市里的一切家具,别看是木头的,但舒适程度得堪比五星酒店。但菲尔斯脸上却没有多少笑容,冲着电话声音低沉的说:“宋老师,谈崩了,巨蝰组织没有跟龙国沟通,交换人质的想法。” 电话似乎早就预料到一般,闷声说:“从他们劫走叶朝歌到现在,我们已经和他多次沟通,始终无果。所以会谈崩,也在预料之中,提高筹码。” “提高到多少?” 菲尔斯试着问。 电话那头的宋老师缓缓的说:“龙国三分之一的份额,可以让给他们,只要他们同意和龙国交换人质。叶朝歌对他们重要,对我们也很重要,错过她,要找到下一个,难。跟他们继续谈判,我们的利益关系是一致的。” “三分之一的龙国份额……” 念叨着这个数字,菲尔斯皱起了眉头,但最后还是点了点头:“是,我会再找他们联系的。” “不用,他们会来找你的。” 宋老师淡淡的说。 果然话音刚落,木门就响起了敲门声,菲尔斯四下看去,没找到房间里的监听设备。但如果没有监听设备,对方怎么会知道他有谈判的意向,立刻拜访呢? 宋老师那边扣掉电话后,菲尔斯整理了下衣领站起,露出绅士的笑容打开木门,外面,巨蝰组织的领袖,那个头戴羽蛇神方巾的中年男人正笑吟吟的看着他:“听说菲尔斯先生,似乎有什么话想跟我们聊聊?” 第279章:进入会场 “记住,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的秘书,帕瓦是你的保镖,少说话,少露馅,懂吗?” 伊丽莎白给赤那整理完衣领。 赤那点点头,微微昂起下巴摆出一副不可一世的表情,率先朝山谷口走去。 山谷山口,已经铺上了红毯。 异域风情穿着的舞女,站在两侧迎接。 所有等待的来宾,都在缓缓进山。 每个势力,都被允许三到五人进入,一般都是像赤那他们一样,一个正主,跟着秘书加保镖。 拍卖会,今天中午十二点正式开始。 现在才十点钟,已经可以陆续进入了。 走进被组织把手的围栏后,面前就是和沙漠截然想法的美丽景色。 大片的绿色,湿漉漉的空气,叽叽喳喳的鸟叫,都证明山谷是有多充满生机。 而山谷中,人工开凿的痕迹也不多,只有一条看上去不算宽敞的小路。 开放后,那些在外面等了数天的有钱大少们,都争先恐后的涌了进来,毕竟一直待在枯燥的沙漠里实在不是那么好受的。 赤那就在其中,哦对,现在他是诺里克了。 参加拍卖会的,大都不是什么好人,赚的钱一个比一个黑心。 但只要船上西装,文明的外套就会遮掩住他们人渣的气味,一个个吊着雪茄搂着美女,身上穿金戴银,走路风度翩翩,好一条贵族人流。 赤那也很香装比,但他毕竟只是个刺客,这么高档的聚会还真没怎么待过。 倒是伊丽莎白很懂行,走几步就给他擦擦汗,一边感叹:“少爷,知道您最讨厌这种人多的地方,不过还请您稍作忍耐哦。” 台词也很装比。 赤那也很懂行的做出一副不耐烦的表情。 其他的贵公子,表情也都差不多,其中当然也有沉稳的中年人,不过倒是少见。因为巨蝰组织分发离欢粉的目标人群,大都是年轻人。 像诺里克的父亲,就没有接触过离欢粉。 走过一段雨林式的扬长小路后,路面豁然开朗,一片明媚的湖泊出现在众人面前。 湖泊清澈见底,从半山腰的岩壁中喷出,形成的小瀑布偶尔溅起水花,溅在露面上。 这里的气温也徒然凉爽,站在两侧迎宾的舞女也变成了穿着泳装的美人,她们来自各个种族,身材比例、肤色都各不相同。 但一样的是她们都是个顶个的美人。 帕瓦算见惯了美女的,见到她们之后都有些心理燥燥的。 而也能看到有些贵公子,会直接伸手将一个美女搂在怀里,随意把玩。 通过湖面的吊桥后,就看到了一个偌大的山洞。 红毯就直通其中。 跟着人流,赤那三人很快走进后,就见到了山洞中充满现代化气息的“山中楼阁”。 没错,山洞被掏空,成了一栋小楼。 山洞入口,就是一楼大厅。 大厅铺着大理石地板,里面的装潢也和现代化办公楼没有任何区别。中央空调呼呼的吹着,两边还陈列着自动饮料机,可以说方便到了极点。 大厅中央,甚至还摆着一个标牌,上面用拉伯语、鹰语、国语等多国语言,标识着各楼层的建筑内容。 赤那搭眼一看就有些震惊了:“足足有六层,他们是把整座山都掏空了?” “六层还不足以掏空山体。” 一旁传来伊丽莎白压低嗓子的声音:“别表现的那么吃惊,你已经来参加三次拍卖会了,已经是个老人了,知道吗?” 赤那不动声色的点点头,在大厅闲逛了一会。 其实大厅里引导人前进的标志还是很明显的,赤那尽可能的花时间多逛逛,是为了更好的了解建筑全貌。 逛完一楼后,他才顺着标志走进西侧的走廊,跟着人流拐过几个弯后,来到了一扇宽厚,庞大的钢铁大门前。 这扇门足有五六米高,而且相当厚实。 门内,就是会场。 “准备准备,马上要进场了。” 跟在后面的帕瓦提醒一声后,赤那很规矩的排起了队。 要进入俱乐部,还是要进行检查的,不过检查的不是危险用品,赤那就看到很多保镖把枪带进去了。 毕竟在这种陌生环境中,大家没有点防身的家伙,谁都没法安心参会。 这些检察人员检查的,基本是来者的银行账户,所要递交拍卖品的真伪等等。 很快,就拍到了赤那。 “先生,请出示您的证件。” 声音甜美的女人,微笑着朝赤那伸出手。 她小手看上去也嫩嫩的,身材也相当不错,但背上的冲锋却证明她不是什么善茬。 但在看到冲锋后,赤那反倒是松了口气。 好嘛,进入这里这么久了,总算见到点符合危险分子的东西。 身为大少,赤那当然不用自己出示证件,朝伊丽莎白摆了下头,后者就笑吟吟的走过来,从怀里拿出一份身份证明,又递交了要拍卖的东西。 服务生检查一遍后,又要求出示账户。 伊丽莎白报上账户名,对方核查完毕后恭敬鞠躬,双手奉上了一样东西:“欢迎您第四次光临,诺里克先生,这是您的标牌。” 标牌,是个巴掌大小的塑料牌,内置芯片,代表了来客的身份,上面还写着座次。 左一四排七座。 接过标牌,赤那也是慢悠悠的招呼着俩人一块走了进去。 数千平的大厅,正是叶朝歌那晚见过的,四周摆满了沙发座位,前面还摆着餐桌。餐桌上香槟美酒,水果佳肴早就摆好了。 他们进来的晚,所以周围入座率已经相当高了。 中心,则是圆形展台,却没有叶朝歌看到的蛇头雕塑,反而多了个拍卖台。 “注意到没有,桌上的菜品里,有海鲜。” 帕瓦突然说。 伊丽莎白也轻声说:“而且很新鲜,从捕捞到杀掉端上餐桌,绝对不超过四个小时。” “靠,四个小时还不够从哈兹镇赶到戈悍沙地呢。这里距离最近的地中海,开直升机也得好半天时间吧?” 帕瓦有些吃惊的说:“看来山里还有很多秘密,说不定有一座大型海水养殖基地呢。” “大手笔啊。” 赤那忍不住赞叹了一句,坐在了自己的座位上。 秘书伊丽莎白,伺候在他旁边。 保镖帕瓦,则乖乖站在后面警惕的看着四周,很有保镖的作风。 呸! 一声喷吐声响起。 突兀的,后面飞来一个烟把子,落在赤那面前的餐桌上。 赤那皱眉回头,就见一个西装革履,人模狗样的东洲人,正幽幽吐出口烟雾,用挑衅的目光看着他:“哟,这不是风信子财团的大少吗,听说你们今年的橡胶园生意不咋滴啊。” “他是栗川会的健次郎,下任会长。和风信子公司一直在争抢东南亚的橡胶园生意,彼此之间关系不好。” 伊丽莎白在一旁低声提醒。 不太会说话的赤那有些局促,小声问:“那啥,我该说什么?” “你就装成不屑搭理他的样子,摆摆手交给帕瓦就行了,论装比,帕瓦比你懂。” 伊丽莎白小声说。 赤那很听话,耷拉着眼皮打量了健次郎一眼,不屑的回头,靠在沙发上的右手微微抬起,摆了摆。 一旁的帕瓦,立马好像接到了什么重要人物一样频频点头,随即捡起那个香烟头,转身走到健次郎身前。 健次郎的保镖立马凑上来,瞪大了眼的问:“干嘛的?” “还东西的。” 帕瓦露出了很憨厚的笑容,然后微微弯腰,竟然抬手把烟头又塞回了健次郎嘴里。 朝向嘴巴的,是着火的那头。 第280章:定心丸 反向抽烟,猪嘴也受不了。 健次郎虽然脸皮厚了点,但离着猪嘴还有一段距离呢,当然吃不消,赶紧呸呸吐了出来,怒骂道:“法克!烫烫——” 接着健次郎猛地一拍桌子站起,怒目瞪向帕瓦:“你找死!” “哪里哪里,只是我家老板让我把垃圾送回该去的地方而已。” 帕瓦呵呵笑着,转头就要走。 健次郎这要是能让,栗川会的脸面往哪搁? 暴躁的一把抓向帕瓦的肩膀:“谁让你走了,找死——哎哟!” 话音未落,健次郎就感觉自己被牛撞了一般,重重后退,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 健次郎的两个保镖看不下去了,靠近帕瓦的那个抬手去拦:“站住!” 砰! 又是一声闷响,这位保镖直接倒飞而出数米,砰的砸在了墙角上。 一动手,惊破天。 帕瓦声音缓缓放下踹人的腿,淡淡的说:“没本事,就别主动找事,在这儿我给巨蝰一个面子,放过你们,如果在外面,你脑袋早搬家了。” 他说这话时,霸气外露,一副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样子。 吓得健次郎另一个保镖,都不敢上了。 健次郎的俩保镖,也是很流弊的人物了。健次郎以往惹了那么多祸,这俩保镖都能替他扛下来。 可他俩再厉害,岂能比得上帕瓦? 即使在当年刺客之王沈欢的巅峰期,也不敢说稳赢帕瓦一头。即使这些年来他身手有些退步,可也是极其恐怖的。 区区俩栗川会保镖,还不是他的对手。 眼看健次郎脸肿成了瓜,恼羞成怒下他拍着桌子就开始骂:“索斯卡!索斯卡!你们的保安呢,没看到有人打人吗?” 随着他的大吼,俱乐部中站在四角全副武装的保安缓缓走了过来,皱眉说:“栗川会的少爷,根据我们的观察,你完全是咎由自取——” “放屁!” 健次郎大怒,娇生惯养的他啥时候吃过这种亏?霍的从腰间拔出手枪,对准帕瓦怒喝:“你们不管,老子自己动手,反正栗川会早就和风信子闹僵了,去死吧!” 砰! 枪响和健次郎最后一个字几乎重合着响起。 子弹呼啸而出,却不是射向帕瓦,而是射向健次郎。 开枪的也不是健次郎自己,而是站在过道里的龙国年轻人。 他脸上带着儒雅的笑容,收起手枪,从身后的女伴口袋里抽出纸巾,擦了擦沾在枪上的血。 在借着,这个龙国年轻人就把纸巾丢在了健次郎面前,好像丢垃圾一样。 健次郎呢,瞪大的眼睛中全是不可思议,他太纳闷一件事了:是谁杀了我? 谁,敢开枪杀我? 我可是栗川会的大少,我背后可是东南亚顶尖灰色势力! 谁敢杀我? 噗通,健次郎的尸体摔倒在沙发上,脑袋软软靠在了一旁小秘书的腿上。 脑浆,鲜血,一股脑的从枪眼冒出,小秘书俏脸瞬间惨白,吓得张嘴尖叫:“啊!!” “让她闭嘴。” 龙国年轻人淡淡的嘱咐了声。 全副武装的保安立马敬礼,快步走到健次郎的小秘书前,抬手就是一记手刀。 小秘书软趴趴的倒地,保安则给健次郎另一个保镖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赶紧滚。 这个小保镖也吓的不轻啊。 他是栗川会最顶级的大手,在自卫队服役多年,退伍后就一直给健次郎当保镖。 有栗川会撑腰,健次郎也犯过不少混,上次在铁三角一场贸易会议中,甚至直接崩了一个当地药枭的小青人。 但他们两个保镖还是在混乱中保护住了健次郎,并且在栗川会的影响下压下了此事。 那之后,健次郎就越来越目中无人了。 就像刚才。 只因为栗川会和风信子财团有些贸易商的摩擦,他就主动招惹诺里克。 结果呢? 先是被人家保镖欺负孙子一样欺负了一顿,气急败坏像拔枪相向时,又被巨蝰组织的人一枪爆了头。 子弹钻进健次郎太阳穴里时,溅出的血花腥臭无比。 这位保镖先生真的傻了。 他从没想过,竟然真的有人敢杀健次郎,难道就不怕栗川会的报复吗? 当然了,他也没法判断巨蝰组织怕不怕栗川会,但他知道他就这样回去,知道健次郎死后,栗川会会长一定会干掉他。 他反应了半拍,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猛地掏枪,想喝问龙国年轻人是不是不想活了。 只是不等他把枪口抬起,保安的枪口就对准了他的脑袋。 汗,瞬间落下。 健次郎的这位保镖先生再也不敢动了,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的问:“你、你们是想和栗川会开战吗?!” 搂着女伴正要离开的龙国年轻人停住脚步,回头看着他慢悠悠的说:“想开战?随时欢迎,我正愁没机会去东洲发展呢。让他们滚!” “是,秦少!” 保安恭敬回应,拿枪怼着保镖让他离开。 后面也又来了几个保安,拖死狗一样拖着三个要么昏要么死的人离开。 健次郎脑门上涌出的鲜血,拖了一路。 红毯的颜色,都没有鲜血那般腥红。 帕瓦重新回到赤那身后,低声说:“那个年轻人,就是资料里的秦轩。论装比,这货还挺行家的。” “巨蝰组织给他的底气而已。” 伊丽莎白回应了一声时,走到大厅中央的秦轩脸上已经堆满了笑容,笑呵呵的说:“刚刚发生了一点小小的意外,希望各位不要介意。今天活动照旧,希望大家能过得愉快。” 大厅里的大家,啥大场面没见过? 死个把人不过一口酒的事,加上本来也和他们无关,所以根本没多少人在乎。 权当拍卖开始前的演出了。 陆陆续续的,人也都来的差不多了,但距离拍卖会开始还是有一段时间的。帕瓦观察场地规模,猜测建筑具体模型时,赤那突然开口:“七点钟方向,第三排。” 伊丽莎白眨了眨眼:“你在说什么?” “沈欢。” 赤那缓缓吐出俩字,声音有些激动:“他果然没死!” “什么?!” 霍的,伊丽莎白和帕瓦齐齐看去。 赤那所说的位置,站着一个身形消瘦的保镖,他跟在一个穿着迷彩服,一看就是当地武装组织的男人身后,戴着墨镜,一脸的冷意。 而且这家伙警惕性也相当高,察觉到视线后竟然缓缓转头看了过来,接着,露出了一个微笑。 靠,果然是这小子! 他虽然花了浓妆,现在模样人不人鬼不鬼的,但肯定没跑,就是沈欢了。 经过那么剧烈的爆炸,他竟然真的没死,才过了一天,就跟没事人似的来参加拍卖会了。至于他旁边的那位武装组织的小管理,不用想也能猜到发生了什么。 帕瓦攥紧拳头,激动的砸了下沙发。 还引得旁边一个纨绔看了过来。 三人都很激动。 要不是这扇大厅里有信号屏蔽器,进来后就和外面人联系不上了,伊丽莎白肯定第一个向斯萝丝报告这个好消息。 沈欢,可是他们的定心丸。 第281章:战争宝藏 当!当! 钟声仍在响,连山谷外面都能听到。 诺里克也被钟声叫响,缓缓睁开眼睛后,就闻到了红酒的芬芳。 自从昨天被帕瓦等人绑架到现在,他一口水都没喝过,在如此干燥的沙漠,他已经要严重脱水了。 不过看守他的小姑娘斯萝丝,却丝毫没有喂给他水喝的意思。 靠着窗户边,自顾自的喝着红酒。 一杯,又一杯。 一瓶喝完,又灌了一瓶。 而她却好像丝毫不会醉的样子,脸上连一丝红润都看不到。不由得让人怀疑,这个外表看起来只有二十岁的小姑娘,难道是个老酒鬼? 不管是不是老酒鬼,她要是再意识不到本少需要喝水,那本少真的要脱水休克了! 诺里克唔唔的叫了两声,试图引起对方的注意。 因为嘴上塞着布条,也能吸收嘴里多余的水分,所以一开口,他嗓子就干的像冒烟一样。 但斯萝丝呢,却跟没听到一样。 直到车厢门打开,莱薇跳了上来,拉开车厢里的冰箱,拿出一瓶矿泉水咕嘟嘟喝了两口,才注意到诺里克已经渴的要翻白眼了。 “斯萝丝,你没给他们喝水?” 莱薇一边纳闷的问着,一边拿了瓶水走到诺里克身边,给他咕嘟嘟灌了两口一边问。 斯萝丝这才恍然,挠了挠头说:“啊?我忘了。对了,你打听的怎么样了?” 今天一早,莱薇就去四处打听戈壁滩上那些保镖啊,助理什么的,问他们来的时候有没有发现爆炸痕迹,或者什么人的尸体。 “没有收获,谁也没见过沈欢。” 莱薇把布条又给诺里克塞回去,又去给那群快渴死的风信子财团保镖喂水:“他们从各个方向来的都有,可谁也没见过尸体。我怀疑沈欢根本就没死,说不定真的像帕瓦说的那样,又追上来了。对了,斯萝丝,你怎么不跟着他们进去?” “因为里面可能有我认识的人,去了很尴尬的。” 斯萝丝笑呵呵的回着,又闷头喝了口红酒。 红酒也好,矿泉水也好,都是诺里克开来的这辆厢货车里自带的。 不得不说,有钱人家少爷就是烧得慌。 莱薇心里感叹了声,至于斯萝丝说的有认识的人,她理所当然的认为是指这群来宾中,有斯萝丝的熟人。 她却不知道,斯萝丝在看到峡谷门口古里特的身影时,脸色有些不好看。 “莱薇,给你讲个故事吧?” 斯萝丝突兀的说。 莱薇点点头:“行啊。” 斯萝丝把红酒放在桌上,幽幽的说:“七十五年前,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了。不过三大国的野心还没有结束……” 二战期间,三大国阵营的宝藏随着战争结束,已经在宝库中沉睡了七十五年。 而传说中宝库内的宝藏,拥有颠覆世界的力量,谁得到宝藏,谁就有可能再现三大国的强大武力。 当然如此强大的力量,想得到也不简单。 宝库上有七道锁,想打开它,就需要七把钥匙。 这些钥匙,需要三大国的后人,每十年进行一场血祭,连续七年才能凑齐。 而过去的六十年中,血祭已经进行了五次。每次,都有一个组织成功拿到了钥匙。 这个十年,轮到了巨蝰组织。 下个十年,就是菲尔斯所在的组织。 “乔治先生,您不会真以为叶朝歌能从亚巴顿病毒的洗礼中存活下来,是因为幸运吧?” “您应该知道,她是我们准备了二十年的祭品!你们只是歪打正着而已。” 菲尔斯每说一句话,都会狠狠拍一下桌子:“七十年来,每十年一次的祭祀从未失败,你当然可以用叶朝歌来让这次祭祀成功,但失去陈千娇,最后一切都是虚谈,我们将永远得不到七十年前,伟大领袖留给我们的财富!” 他对面,巨蝰组织的领袖,一言不发的看着菲尔斯,良久:“那你愿意付出什么代价,换回叶朝歌?” “我再说一遍,不是我,而是我们。” 菲尔斯闷声说:“你也知道,七次血祭代表了七把钥匙,只有都成功,才能集齐全部。乔治先生,如果你只在乎眼前的利益,那我们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过去六十年已经举行了五次血祭。 现在只剩最后两次。 而执行最后两次的组织,就是巨蝰组织和菲尔斯所在的组织。 血祭的人选,双方也早就选好了:巨蝰看中的陈千娇,和菲尔斯看中的——叶朝歌。 所以菲尔斯才早早潜伏到叶朝歌身边。 可没想到巨蝰组织在抢夺陈千娇时出了差池,带走了他们的祭品。 祭品很难找,一旦失去叶朝歌,又没法救回陈千娇,那下个十年菲尔斯他们的血祭自然会以失败告终,也就谈不上实现共同目标了。 乔治很为难的叹了口气,微微垂下高傲的头颅,说:“菲尔斯,我知道救错了人,是我们的错。可如今陈千娇被龙国当局保护起来,我们不献祭叶朝歌,还能有什么办法?” “你们可以找龙国谈判,交换人质。” 菲尔斯提议道:“这也是能从龙国手中抢走陈千娇的最后机会,她被你们苦心培养了二十多年,难道你们就舍得放弃——” “菲尔斯!” 乔治强硬的打断了他的话:“现在的问题,不是我们要不要换,而是龙国会不会跟我们换。龙国会同意拿陈千娇换叶朝歌的交易吗?我们的活动范围都在北州和印洋,可没有能跟龙国交易的筹码。” 菲尔斯动作顿住,眼神尖锐,死死盯着乔治。 后者,却不为所动,仍旧不急不慌的说:“再说,只要我们祭祀成功,压力就到了你们头上。反正你们一直在龙国经营势力,应该有办法从龙国当局手里抢走陈千娇的吧?” “你们,还是想要利益对吧?” 菲尔斯嚯的把手伸进怀里。 乔治猛地往后一缩,桌子旁边,巨蝰组织的手下也立马抬起枪口对准了菲尔斯。 但菲尔斯只是从怀里拿出了一张地图,在桌面上摊开后,手指在上面画了几个圈:“北藏、西疆这两个地方的市场,交给你们,够不够?” 唰的一下,乔治眼睛就亮了:“你真的愿意?” 菲尔斯点点头:“而且这次和龙国交易的筹码,也由我们来出,只要你同意拿叶朝歌交换。” “成交!” 乔治砰的一拍桌子,快速说:“血祭就在后天凌晨,在那之前一定得把陈千娇换过来,你有多少把握?” “不出意外,百分之百。” 菲尔斯叹了口气:“不过这也意味着,我们一定会暴露了。” 乔治笑呵呵的,笑的很欠揍:“不用担心,年轻人,只要祭祀能成功,我们可以不惜代价。只要拿到的七把钥匙,你我的伟大愿望,就都能实现!” 话音落下的瞬间,房间外面响起了电子钟声:当!当! 十二点了。 “拍卖会开始了,今年是你们承办,可别出什么差池。” 撂下这句话,菲尔斯从椅子上站起,转身离开。 乔治很自信的敲打着桌面,看着地图笑道:“放心,六十年来,拍卖会还从没出现过差池。” 第282章:兑换筹码 “龙、龙大爷,我们已经进入俱乐部了,您还有别的什么要求吗?要是没有,那——” “那你就走了,对吧?” 沈欢压低嗓子,冲坐在身前沙发上的迷彩装中年人笑了声:“你们圣迪组织在这片名气也不算小了,总不会什么都不拍,就回去吧?再说了,你不是还没拿到离欢粉的份额吗?” 中年人脸色垮了,想哭。 没有离欢粉很难受,但坐在龙首旁边,更难受。 他叫博恩,是当地圣迪组织的一个小头目,不算多有钱,但却是组织不小的头目。从一个小手下,混到头目位置,只有博恩自己知道他经历了多少磨难。 如今他地位上去了,也很少参与那些危险的恐怖活动了,只想好好享受人生。 所以现在博恩最怕的,就是死。 而号称刺客之王,在无数人心中都是死神形象的沈欢就在旁边,他能不难受吗? 其实何止是博恩难受,沈欢也不舒服。 本来伤势就没恢复,每动一下他浑身就疼得要命。又看到弗雷姆绿洲的庞大实力后,他更头疼:该怎么把叶朝歌救出来? 绿洲内部的这套设备,很恢宏。 能在茫茫大漠中,造出这样一个基地,足以说明对手积累的财富有多惊人。 让沈欢格外头疼的事,这忙庞大的组织,他以前在做刺客的时候竟然完全没听说过。而从会场的战备阵容来看,以他现在的身体也很难一个人救出叶朝歌。 好在,他看到帕瓦等人也混了进来,才稍稍安心。 至于秦轩,沈欢当然也注意到了,在干掉栗川会那个健次郎后,他就走进了大厅西北角的走廊里。 或许,那里就是通向关押叶朝歌的地方。 这样想着,十二点的钟声敲响了。 一个高台穿着黑西装的主持人,从门口走进来,快步走上高台,嘹声说:“各位来宾,拍卖会正是开始。本次共有九十三个势力参与拍卖,拍卖品除了古玩工艺品,还有各种资源产业……” 主持人很快把拍卖的规则说了一遍。 比如不同价值的藏品加价最小金额不同。 又比如拍卖结束后如何取走货物等等。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离欢粉的份额,会在拍卖会结束后统一按各方拍卖和拍买的价值计算。 大家也不用担心巨蝰组织会不讲诚信,因为它们要做的就是敛财。 博恩参与这场拍卖会,带来的藏品是他旗下的一座铁矿矿场,别看在外界已经是天价产业,但在这场竞拍中,其实没多少优势。 博恩来呢,也是希望铁矿能多卖出点价钱,至于离欢粉的份额,他需求量其实不多。 离欢粉这东西,很可能越年轻的人越容易沉迷。 反而年纪越大的,越能品出这东西的好。 至于买…… 博恩真没兴趣跟别人竞拍什么,他也没那个实力,毕竟在来人中他势力属于中下游。 现在身边跟着个杀神,他也就更没兴趣了。 可就在这时,沈欢却跟恶魔似的,在他耳边低声说:“你必须拍下一件小型藏品。” “啊?为啥?” “拍卖小型藏品后,可以进仓库拿东西。我得进去,你得听我的,懂?” “懂!” 博恩立马点头。 他很清楚自己应该干什么:听话。 此时,第一件藏品也已经从中央平台的地板中,缓缓升起,同时,每个座位前也升起了一面屏幕。 看不清台上藏品的,可以通过桌上的屏幕看清。 这是一块壁画残碑,上面画着远古画像。 主持人也立马介绍,这副壁画是来自脚下这片土地,见证了撒哈拉以前的繁华。 毕竟以前撒哈拉还不是沙漠,这儿还有很多人居住。而壁画,花的就是原始人打猎的场景。 在主持人的形容中,这壁画绝对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象征,任何一个有品位的收藏家,都不会放过这样的宝贝。 谁要是错过了,那就是天大的罪过。 他吹得天花乱坠,也还真有人信,最后被人以八十万米刀的高价买走了。 好家伙,八十万米刀说花就花? 要知道换成龙币那可是五百万啊,结果就买了几块破石头? 沈欢听得眼角直抽,心里痛骂了一顿资本家时,第二件藏品上台了。 “接下来我们拍卖的,是梵高先生离世前,从未给人展示过的神秘画像——” 滴答,滴答…… 钟表转动的动静,像极了听雨滴落下的声音。 小时候,叶朝歌总喜欢躺在外婆怀里,听雨。 就像现在。 她的思维好像回到了过去,沉迷在小时候的时光。却不知道就在她对面,菲尔斯正死死的盯着她。 这是菲尔斯的那栋高级木屋,不过巨蝰组织明显还不够信任他,所以房子外面布满了眼线。 乔治的人,几次警告过菲尔斯不准对叶朝歌动手动脚。 好在菲尔斯身在他乡,也没兴趣对女人如何,只是轻轻伸手,捏起叶朝歌下巴,无比深情的说:“叶朝歌,我会把你救出去的,现在可还轮不到你血祭。你距离去侍奉库库尔坎神,还有十年呢。” 叶朝歌仍旧目光空洞,似乎什么都没听到。 笃笃。 房门突然被敲响,菲尔斯放开叶朝歌,吆喝了声:“进。” 吱嘎,有舞女推门走进来,手里还端着一个木托盘,里面放着两份食物。 这是给他们送午饭来了。 把食物摆在两人面前后,菲尔斯斜眼看向舞女,似乎在等她做什么。 舞女把一根熏香放在了桌上,随后欠身离开。 菲尔斯冷哼一声,拿起那根熏香点燃,放在叶朝歌鼻孔下面。 熏香发出幽幽的青草香味,很淡,但闻到香味后,叶朝歌明显更呆滞了,傻愣愣的看着桌子,像是木头人一般。 “朝歌,吃饭。” 像是哄小孩似的,菲尔斯拿走熏香后语气温柔的说。 叶朝歌果然听话,竟然缓缓抬手端起饭来,开始细嚼慢咽,乍一看,好像跟正常人没啥区别。 菲尔斯掐灭熏香,心中冷笑:看来巨蝰组织,已经把亚巴顿病毒对人精神的影响,研究到了很深的地步了。 嗡,嗡嗡。 突兀的,门口响起了手机震动的声音。 菲尔斯起身开门,冷笑:“秦少,想听就进来听嘛,听耳根,有什么意思?” 就站在门前的秦轩有些尴尬:“我正要进去呢,我先接个电话。喂,诺雅,怎么了?” “秦少,渤海沿岸,又有一艘龙国游轮被劫持了?龙国战部正加剧的通缉我们,这、这是怎么回事啊?!” 诺雅的声音非常急切,能看出组织在龙国的形势很不容乐观。 “什么?!” 秦轩也有些吃惊,现在龙国内部风声鹤唳,战部正想尽办法把巨蝰组织赶尽杀绝。 他们自保不暇呢,谁又在这个节骨眼上劫船,增加我们的压力? “别着急,我去问问老乔治。” 秦轩快速说完,旁边的菲尔斯却呵呵一笑:“秦少,不要激动,这场劫船案,是我们的人做的。” 秦轩猛地一愣,皱眉问:“你们想干什么?” “当然是为了兑换筹码。” 菲尔斯呵呵一笑:“老乔治不是担心拿叶朝歌跟龙国交易陈千娇,会筹码不够吗?这次,筹码够了。” 第283章:拍卖盛典 “接下来这件藏品,是我们竞拍工艺品中的最后一件,也是最让人满意的一件。” 随着主持人话音落下,圆台升起,一条纯白色、晶莹剔透的玉龙,跃然出现在了所有人面前。 玉龙盘旋在一个木雕架子上,口中衔珠,前爪握珠子,造型如流水,相当美观。 雕刻工艺堪称完美,而且体量也够大,玉质浑然没有丝毫瑕疵。 光是这样一块玉,就价值连城。 何况还经过了那个时代技艺最精湛工匠的雕刻? 这,绝对是拍卖以来最精美的一件艺术品,一瞬间,所有目光都被吸引了过来。 凡是有些见识的,都能看出这条玉龙来自古代龙国。 那个距离此地很遥远的古国,留下了无数精美的工艺品,每一个古董收藏家,都会为一件心怡古龙国收藏品而倾尽财富。 钱没了可以再赚,但宝贝没了,再见到就难了。 啪啪。 突兀的,主持人拍了两下手。 大厅里的灯也瞬间关上,空间一刹那就陷入了黑暗中。 下意识的,每个人都看向有光源的地方:那条龙口中,和爪子里的两颗珠子,竟然在发出幽幽荧光。 夜明珠! 主持人含着笑,介绍道:“这条玉龙,出土于一个神秘墓穴,来源嘛,相信大家也都看出来了。来自一千四百年前的龙国,而且是那个盛唐龙国。这条玉龙背后的故事,我们也没搞清楚,但它的价值是毋庸置疑的,所以起拍价是——五千万,每次加价,不得少于一百万。” 全场,寂静。 五千万的藏品,绝对是国宝级别的了。 站在那,沈欢看的都有些头皮发麻。这说不定是本场拍卖品中,最贵的一个了。 谁出手拿下这件国宝,就很可能占据本次离欢粉的最大份额。 咕噔。 博恩咽了口口水:早知道,早点拍一件小玩意了,之前他一直没参与竞拍,这下好,场子一下被五千万的大家伙热起来了。 相信接下来的油田啊,矿产啊什么的,价格再低也不会比这件国宝低太多了。 “要不,我买这件?” 博恩试着问了句。 沈欢随意的说:“随你,只要你能拍下就ok。” 沈欢才懒得给他意见,趁着整个房间漆黑的好时机,细密观察着每一个被桌上屏幕照清楚脸蛋的来宾。 这些来宾里,肯定会有巨蝰组织的自己人,用来带动拍卖热度。 这种人,他要格外注意,最好能趁其不备敲晕一个带走。 同时,他一直有个疑惑:巨蝰组织,为什么要把叶朝歌带来这里血祭,又为什么找来这么多人。 难道就不怕混乱出麻烦吗? 啪! 一个响指过后,大厅里灯光再次亮起,竞价开始了。博恩也参与了下,不过明显对这件国宝狂热的大有人在,很快就炒到了一个他没法插手的价格。 最后,藏品以八千万的天价被一个拉伯装扮的人买走了。 都说拉伯国家盛产石油,土豪特别多,果然名不虚传。 接下来拍卖的,就是某些固定资产了。 比如赌场游艇啊,甚至油田矿场什么的。 矿场、油田博恩是买不起的,所以准备某些便宜点的东西上下功夫。而最便宜的,就是一条私人游轮。 百万气起拍,博恩只加了几次价,就拿了下来。 “哎,我在的地盘没有海域啊。” 花了好几百万,博恩心疼的难受,主持人还在那很煽动的说:“如果还没人竞拍,这艘游轮就将以三百万的价格拍出了。” “三百万一次!三百万两次……” “三百一十万。” 突然,又有人出了价。 博恩猛地愣了下,扭头朝出价的人看去,随即一口黄牙狠狠咬了下:靠,是青年党的人! 附近的武装势力除了博恩所在的圣迪组织,也还有青年党。 两家是死对头,青年党出价的那货是他们的三头目,和博恩仇如水火。 这艘船眼瞅可能是最便宜的了,博恩咋可能放过? 立马再次出价:“三百二十万!” 青年党的人毫不犹豫,冷笑举牌:“三百五十万。” 青年党的人一定是和他兑上了,诚心让他多花钱!博恩已经可以预想到,如果他继续加价,对方也会继续往上加。 到时候,他就会以极其不合理的价格,买下一艘他根本用不着的游轮! 瞧,青年党的人还在笑呢。 博恩咬咬牙,再次出价,直接飙到了四百万。 四百万米刀,那就是两千多万龙币。 这个价格,已经远超游轮本身的价值。 青年党的人一愣,竟然也咬牙跟价:“四百二十万!哼,博恩,看来你真的很喜欢这艘游轮啊!” 青年党的这位,还以为博恩一定会继续跟拍下去,所以想一点点哄抬价格,让博恩多花点钱。 毕竟圣迪组织每损失一分钱,他们青年党在战斗中就能多一丝胜算。 看,博恩又举起了牌子! 此时主持人也很激动,看着博恩在哪喊:“四百二十万,还有更高价吗?” 博恩却突然叹了口气:“唉,不争了,年纪大了,没有年轻人那种冲劲了。” 说着他把牌子一放,开始闭目养神。 青年党那家伙脸色一下变了。 主持人也有些失望的喊:“四百二十万一次,四百二十万两次……三次,成交!恭喜青年党的卡鲁,游轮属于你了。” 青年党的卡鲁脸色很难看,忙想说什么主持人的声音却盖过了他:“接下来我们要拍卖的……” 竞拍可没有卖后悔药的,卡鲁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闭目养神的博恩,嘴角也翘起了冷笑,似乎是在说:小兔崽子跟我斗?你还嫩着呢! 不过刚想到这,他脸色又有些发苦了。 游艇很可能就是全场最低价的货物了,他都没拿下来,接下来他还能拍下啥? 博恩小心转头,看了眼沈欢,却见对方正皱眉思索着什么,心事重重的样子,根本没工夫搭理他。 第284章:真正的交易 燕都城,红白墙! 一辆龙旗轿车从中缓缓开出后,速度加快,直奔机场。 二十分钟后,一辆私人专机呼啸着冲向了天空。 专机上载有二十几个全副武装的龙国特种兵,眼神冰冷的看着脑袋上脸色惨白,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的女人。 陈千娇。 这个红极一时的大明星,现在却在被战部死死盯着。 因为她身份实在太特殊了。 短短一周,两场游轮绑架案,都是因她发生。 凉城那场,巨蝰组织抓错了人,当地重点企业的老总叶朝歌至今还下落不明。 而就在刚刚,渤海沿岸一艘豪华游轮也被劫持。 船上三十多名年轻人被抓走,至今下落不明。 最近三十年来,随着龙国国力增强,已经没有哪个国际武装组织,敢在龙国家门口做出这种事! 暴怒下,当局立马在全国展开了搜查。可丝毫搜查不到年轻人的下落。 而就在一个小时前,红白墙内收到了巨蝰组织的来电,他们要求用三十名人质,换取陈千娇的性命。 龙国方面和对方展开了激烈的谈判,最后对方做出了让步:只要给他们陈千娇,不仅释放三十名人质,还交还上周绑架的叶朝歌,另外还愿意交出五千万米刀的赔偿金。 换句话说,他们是想用这些东西“赎走”陈千娇。 由此可见,陈千娇对他们的重要性。 龙国方面当然也不像轻易妥协,只是被抓走的三十名人质实在不简单,他们都是各界要员的后代,他们的生死牵扯到了很多。 战部几位大佬,被立马召进红白墙内,召开了紧急会议。另一方面,也是紧急叫来了陈千娇来商议。 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无奈同意用陈千娇来换取所有人质们的安全。 但同时也像陈千娇承诺,一定会在事后尽最大努力营救。 事情发展到这,陈千娇已经没有发言权了,一个国家在电车难题面前,只能选择人数更多的那方。 经过几个小时的飞行后,飞机降落在龙国北疆军事机场。 他刚一落地,负责本次任务的谢蓬莱,就带领几个手下迎了上来,对护送陈千娇来的人挥手敬礼。 押送同志也挥手还礼后,护送陈千娇下机。 陈千娇的脸色还是那么苍白,紧紧咬着嘴唇,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谢蓬莱叹了口气,走到她面前拍了拍她的肩膀,苦涩的说:“陈同志,你的功勋,人民不会忘记的。” 陈千娇身子晃了下,低声说:“没什么的,这本来就是我注定的命运。我也不想再连累别人了。” 她说的轻松,谢蓬莱听后却紧紧攥起了拳头,郑重承诺:“你放心,我们一定会尽全力将你营救回来,这是我们战士的职责!” “谢谢。” 陈千娇勉强笑了下,她没告诉谢蓬莱,交易后,对方立马就会展开祭祀活动,到时候作为祭品的她,必死无疑。 但说了又有什么用呢? 那些被绑架的年轻才俊,可是来自龙国最精英的那些家庭。 如果因为她,导致三十多年轻才俊死在危险组织手里,那陈千娇就算苟活,在龙国也混不下去了。所以陈千娇没得选择,微微鞠躬后,就跟在几个同志身后朝安置房走去。 交易时间就定在明晚,陈千娇会在这度过最平安的一晚上。 这才是巨蝰组织真正要做的交易。 于此相比,拍卖会只能算小打小闹。 而此时,小打小闹的拍卖现场,也进行到了白热化阶段,接下来竞拍的资产就陡然贵了起来。 几口油井,几个矿场,都用很夸张的数字被拍掉。 等最后一样也被拍下后,沈欢粗略估算了下,本场拍卖会的成交额,竟然达到了五十亿以上。 好家伙,那可是亿啊。 如果换成现金,这座山谷恐怕都装不下。 不过沈欢也知道,这些钱只是交易额,真正能进巨蝰组织的,也就只有百分之十的抽成。 换算下来的几个亿,也足够惊人了。 而这样的拍卖会,每年都会举办一次。 饶是以沈欢的见识,也忍不住感叹他们的敛财手段。而这时,拍卖会也就该结束了。 主持人面带微笑的朝四周各自鞠了一躬,这才嘹声说:“到现在为止,我们的拍卖会就告一段落了。今晚,会为各位分配离欢粉的份额,各位拍下的藏品,也会在我们的带领下去仓库领取,所以请大家千万不要离开。” 接下来的流程就很简单了,各位怎么进入的峡谷,就再怎么离开。 当然,也可以选择在峡谷里观光,但毕竟身处人家的地盘,每个人都没有安全感。 所以很快,一大半的来宾就都回到了外面戈壁滩上。 当然也包括沈欢和帕瓦他们。 博恩被沈欢“押送”着,和帕瓦会和在诺里克车厢里。 一见到车厢里被捆着的诺里克等人,博恩就感觉自己找到了组织:同是天涯沦落人,都被刺客嚯嚯了! 见到沈欢还活着,斯萝丝和莱薇的欣喜自不必说,最重要的是龙安全谷那,也传来了战部有大动静的消息。 可具体是什么动静,没人知道。 “据安谷说,在拍卖会开始前,渤海一辆豪华游轮,又被劫持了。” 斯萝丝把安谷传来的消息简单概括着说:“对方劫走了游轮中三十多名宾客,似乎不是巨蝰组织所为,而是另一个在龙国内部潜伏了很久的组织所做。” 这个组织,就是菲尔斯所在的组织了。 沈欢他们还不知道,但菲尔斯却知道这次劫走三十多个贵公子影响有多大:一直秘密潜伏,扩张势力的组织,就此暴露在了龙国眼皮底下! 这毫无疑问会大大限制他们的活动。 “哼,巨蝰组织的失误,却要我们付出代价。” 木房子里,菲尔斯冷冷的说着拍了下桌子时,坐在沙发上的叶朝歌露出了痛苦的神情。 菲尔斯深吸口气冷静下来,赶紧点燃那根熏香,摆在叶朝歌面前。 很快,叶朝歌目光更呆滞了,坐在那,像是精致的人偶。 菲尔斯重新坐回椅子,拿出手机拨通一个号码:“喂,龙国方面同意了没有?真的?好,立马行动,把所有人质都给我送来峡谷,龙国战部如果想打硬仗,我们这边还有几十家势力财阀呢。” 如果龙国方面在交换回人质后,试图对他们展开进攻,那峡谷外的他们,就成了一道屏障。 因为一旦开战,必然会波及外面的人。 龙国总不可能为了一个陈千娇,得罪几十家势力财阀吧? 第285章:潜入 “这样你还能活着,吓死个人。” 车厢里,帮沈欢处理伤口斯萝丝帮他缠完绷带,忍不住感叹了声。 沈欢伤势的情况,远比他表面表现出来的更严重,换成其他人,或许根本爬不起来,更别说威胁博恩前来弗雷姆绿洲了。 “我也很奇怪,痛感意外的没有那么剧烈。” 沈欢活动着身子骨,换上更好的药粉和绷带后,伤口带来的撕裂感稍微轻了些。 推门下车时,博恩已经乖乖在外面等着他了,见他出来忙说:“那个,到去领离欢粉的时候了。” 伪装的赤那和帕瓦等人,已经先一步出发。 远远看向山口,那边已经聚集了很多人。 沈欢边走边船上西装外套,和博恩一块朝门口走去。 博恩倒是很听话,尤其是在得知挟持他的是曾经的青龙小队后,更是乖得跟兔儿似的。 一边走,还一边小心问沈欢:“爷,一会领回那俩双胞胎,咋办?” “到时候再说。” 沈欢随口说着来到山口前时,穿着人西装的索斯卡,正在招呼大家:“请各位竞拍成功的跟我去仓库,其余人在大厅等候,你们心爱的离欢粉即将送上。对了,我们还在准备美餐,开放了楼上的客房,接下来的两天,这里将会变成彻夜不眠的赌场,各位如果有兴趣,大可以继续留在这。” 赌场? 又在搞什么幺蛾子? 沈欢皱眉思索着时,就听索斯卡又抛出了一个重磅消息:赌场采用积分制,积分还能用来换取离欢粉。 话音落下,全场骚动起来。 离欢粉每年才在弗雷姆绿洲通过竞拍的方式发放一次,几乎从没有被买卖过。 因为每年得到的份额有限,所以不少对此成瘾的大少都只能很克制的费用离欢粉。 现在有机会用赌赢来,何乐不为? 原本早有离场心思的一些势力,都动了留下的心思。 索斯卡却不会给他们太多思考的时间,这个巨蝰组织的三号首领此时就跟服务生一般,领着诸位“财主”,朝山中楼阁里的楼梯走去。 左拐右拐后,来到了几个仓库前。 根据拍卖品的不同,仓库也不同。 比如拍下一套古代刀剑赤那和帕瓦他们,就进了第一个仓库。 在帕瓦进去前,特意转头跟沈欢相互看了眼。都从彼此眼睛里看出了一层意思:现在,不适合行动。 尽管沈欢现在已经担心到了极点。 这么多天过去了,叶朝歌说不定已经遭遇到了各种糟糕的事。 她那么漂亮,这群家伙真的不会对她做什么吗? 一想到这个念头,沈欢心里就有股火气怎么也压不住。 但不管怎么说,现在都不是行动的最好时机。 因为这片仓库几乎没有守卫,来的路上都有持枪的武装分子,这里却没人看守。证明这个地方其实是不太受重视的。 相反,来时经过的另一条走廊里,守卫森严,远远看去就能看到十来个持枪分子警惕巡逻。 那里很可能才是关押叶朝歌的地方。 终于,在一个服务生带领下,博恩沈欢进入了一间仓库中,里面陈列着不少产业证明,都是合同制的。 每个保险柜前,都有个穿着风情万种的舞女,怀里抱着用来付款用的电子设备。 双胞胎小女孩,就在一个玻璃制作的笼子中。 两人楚楚可怜的看着外面,穿着仍旧和拍买时一样。 “救下两个姑娘,也算行善积德了。” 沈欢叹了口子,低声说:“领走她们后,你先带她们离开,之后会有华龙集团的人联系你。把她们接走送去福利院。” “唉,好。” 博恩也是连连点头,他也不敢有半点歪心思。 至于沈欢,则在看了两个小姑娘一眼后,就在也没有了半点兴趣。 他本以为今天拍卖会会是最好救下叶朝歌的机会,结果却发现,这些来宾根本不可能接触到巨蝰组织更深层的基地。 看来只能换一种作战方式了。 大家拿走拍下的产品时,也会拿到一个包裹。 包裹里面,全都是离欢粉。 博恩也如愿领到了十几个小玻璃瓶,这是他一年的分量。两个小女孩也在巨蝰组织保安的“押送”下,帮他送到峡谷口。 小女孩手上戴着手铐,钥匙也被交给了博恩。 这基本代表着,她们已经归博恩私人所有了。 “这样应该就结束了吧?爷,还需要我做别的吗?” 来到山谷外,博恩朝越野车走去时小心翼翼的问。 可沈欢的回答却迟迟没有响起。 “爷?” 博恩四下看去,却发现除了空荡荡的沙漠和两个女孩,什么人也没有。 沈欢不见了。 博恩心里登时升起一股狂喜:他肯定是返回山谷内部了,我自由了! 不过,龙首到底目的是啥? 博恩想不明白,也没必要想明白,兴奋的拽着俩女孩朝他自己的越野车跑去。 俩女孩自始至终都是那副可怜兮兮的表情,或许在她们看来,她们只是换了个地方继续做囚徒吧。 博恩的激动,沈欢体会不到。 正如博恩所想,沈欢很快就再次潜伏进了山谷中。 因为山谷此时人鱼混杂,看守力度远没有之前严格,接着叶色的掩护,沈欢成功潜入。 此时的山谷,已经被改造成一个类似于度假庄园的地方。 大片的湖泊成了戏水的泳池,两侧陈列着自助餐桌,可以让人尽情享用。至于赌场,就在峡谷另一侧的大片空地上。 这里摆满各种赌博设备,场地足够容纳数百人。山壁上霓虹灯闪烁,将这里改造成了一个娱乐之城。 而除了博恩等寥寥数人,大部分来宾都留下了。 不用问,他们都是冲着更多的离欢粉来的。 场地中拥挤着即上百人,当然,其中大部分是保镖秘书。 帕瓦三人也留下了,赤那正装模做样的在一张德州扑克的赌桌前玩牌。也就在此时,房间里,乔治、秦轩、菲尔斯都围坐在一张桌子前,商议着什么。 菲尔斯快速说:“三十一名人质已经从地中海出发,凌晨就能到我们这。山谷西侧必须严设防守,决不能耽误明天的交易,叶朝歌,也要送去那。” “不行。” 秦轩直接摇头说:“她必须留在密道,万一交易出了什么差池,战部不把陈千娇交给我们,我们只能用叶朝歌去祭祀库库尔坎神,拿到宝库钥匙。” “你在担心龙国战部食言?还是单纯的不想放走叶朝歌?” 菲尔斯皱眉看着秦轩。 秦轩呵呵一笑,没有解释什么。 乔治在一旁说:“菲尔斯,反正龙国战部受制于我们,我们何苦把叶朝歌再交出去呢?把两个祭品一块留下,不是更好?” “贪婪!” 一直一言不发,笑呵呵在一旁喝酒的古里特,突然出声了,他看着乔治,幽幽解释:“的确,你把两个人都留下,龙国战部也不太可能翻脸,但你有没有想过后果是什么?” 不等他们回答,古里特就继续说:“你们会遭到龙国的全力打击,你们可不要天真的以为天高皇帝远,就有机会抗衡一个大国。” 第286章:战斗爆发 “除了那座大厦,其他地方都没有信号屏蔽器。斯萝丝和莱薇也已经准备就绪,随时可以行动。” 帕瓦垂着头,低声对着衣领说着什么。 就藏在一颗树上的沈欢,微微点头:“你有没有发现,赌场里至今还没出现巨蝰组织的领导人物。武装力量也全都不在,据我观察,都集中在西方。” “你是说?” “今晚他们可能有行动。” 沈欢直接了当的说:“今晚行动,随时准备好撤离。” “明白。” “明白!” 随着他一声令下,耳麦中也传来了每个人的回应。 至于沈欢是怎么判断今晚有行动的,他们不会去问。因为以前并肩作战的时候,沈欢的指挥还从没出错过。 这次,他们也选择相信沈欢。 而蹲在一棵树上的沈欢,可不是无的放矢。因为根据他的观察,山谷里约莫有一百名左右的武装分子。 此前,守在山中楼阁的约有六十名。 但就在赌场热闹的时候,树下小路上已经有超过五十个武装分子向西走去了。 西边是大片雨林连接着山壁,他们去那,肯定别有目的。 夜色,茫茫。 凌晨,很快就到了。 赌场中却没有任何人休息,留在这的都想多拿到点离欢粉,赌起来,也就没完没了。 零点钟声响起的时候,巨蝰组织的头目,老乔治登场了。 他穿着袍服,头顶羽蛇神方巾,看上去倒是精神抖擞的,来到赌场中央后,先是致辞,说了一大堆希望大家度过难眠之夜啥的屁话,有提出重磅消息:明后两天,在赌场中能兑换的离欢粉会越来越多。 兴奋的欢呼,响起。 一直潜伏在一旁的沈欢可没听进他说的话去,因为就在他讲话的时候,一行十几,正列队从赌场后面的湖面,踏桥而来。 这十几人,都是身穿黑西装,手持制式冲锋的彪形大汉。 而走在他们中间的两人,沈欢一眼看去眸子就冷了:秦轩和叶朝歌。 因为夜色昏暗,叶朝歌看上去身材有些走样,可毫无疑问,那张脸蛋就是她。 “所有人注意!” 沈欢压低了嗓子,语气阴森:“叶朝歌,就在桥上,过桥之后,立马行动!” 十几人的队伍,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但大家都被乔治所说的离欢粉吸引着,也没谁太在乎这边发生了什么。 这或许是老乔治转移众人注意力的方法,可也给了沈欢行动的便利。 此时,沙地的寒风吹进,露天的赌场,气温微凉。 当最后一个武装分子离开桥面后,沈欢开口了:“行动!” 赤那点点头,立马装成喝醉了的样子,憋着口气朝人群后方走去。 秘书伊丽莎白和保安帕瓦,理所当然的跟了上来。 那十几个武装分子也没当回事,任凭三人从身边走过。而就在他们最靠近队伍中央,接近叶朝歌和秦轩的时候,帕瓦动了。 上一秒还慢腾腾跟在赤那身手的帕瓦,如同电闪般出手,左右两把匕首,如同两个恶魔镰刀。直接贯穿秦轩背后两个武装分子的咽喉。 赤那也速度极快,直接拽捏碎了最近一个武装分子的咽喉。 伊丽莎白好像很害怕捂着脑袋,被一个惊慌的武装分子推开时,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多了一把手枪:“砰!” 子弹穿过消音器发出了响声很轻,威力却丝毫不减的干掉了一个武装分子的性命。 混战,开始了。 那些武装分子最快反应过来三人有问题,靠近外侧的也最后机会开枪,哗的抬起枪口时,一旁灌木丛中却出现了一个鬼魅的身影。 沈欢出手了。 他的速度,比帕瓦三人还要快上一成,几个武装分子连枪的保险都没来得及打开,就被割断了喉咙。 因为靠近赌场,随着枪声响起和鲜血喷涌,人群已经开始混乱。 那些宾客都不想掺和进混乱中,更不想被误伤,所以都争先恐后的想要逃离。而这种行为,无异于更加剧了混乱。 老乔治从没料想到,山谷内会混进威胁! 明明,追击而来的龙首已经被干掉了。 明明,过去那么多年里,山谷里从没出过乱子!所以他早就理所当然认为这儿是安全的。 “都安静!” 举着麦克风,老乔治大喊着,想要强行让大家冷静下来,周围的保安,也持枪过来维持秩序。 可别忘了,这些来宾也不是吃素的,在他们拥有热武器的保镖掩护下,根本不怕枪口,一个劲的往外冲。 一时间,整个赌场乱作一团。 而沈欢死人就混在这些混乱的人群中,一刀又一刀的割断了数个武装分子的咽喉。 这些全副武装的安保人员也不傻,知道刺客就混在来宾中,此时不能分散开,快速收拢阵型,朝秦轩包围过去。 沈欢也如影随形跟过去时,帕瓦三人已经解决了七八个武装分子,还都接着宾客的掩护,都藏身在了混乱中。 好机会! 见那些武装分子只围在秦轩身旁,沈欢不再犹豫,悍然冲出,一脚踹飞一个武装分子的同时,一把抓住了叶朝歌的手。 “快跟我走!” 沈欢低喝着,拽着叶朝歌就朝树林中跑。 现在当务之急,是让手无缚鸡之力的叶朝歌先得到安全。只要冲出山谷,斯萝丝就能接走,保护住她。 可刚冲到树林边缘,沈欢手背忽然一疼,被谁用刀狠狠刺了下。 “叶朝歌?!” 他猛地一愣,扭过头时,就见叶朝歌露出冷笑,正拿着一把手枪,对准他的脑袋,声音古怪:“哼哼,我可不是叶朝歌!” 沈欢猛地一愣时,才发现这人的脸皮很不自然,整张脸也比叶朝歌大了一圈。 他么的,人皮面具! 都怪老子不怎么注意叶朝歌,竟然犯了这种低级错误! 沈欢一下就反应过来,戴着人皮面具的女人动作也很快,但她的反应速度终究跟不上沈欢,正要拉开手枪保险时,前者已经动了,猛地后仰、一刀劈出:噗嗤! 鲜血喷出,她握枪的手被连根砍断,沈欢霍的抬手,拽住人皮面具的边缘狠狠撕开。 下面,只是一张稀松平常的脸。 靠,被耍了! 沈欢眼皮抽了下时,秦轩已经在守卫的保护下朝西方冲去,咬牙冲耳麦说:“他们先解决其他武装,最好抓住老乔治,我去追秦轩!” “ok!” 帕瓦快速回复时,霍的抬手开枪,爆掉了一个武装分子的脑袋。 脑浆爆炸时,帕瓦直朝老乔治冲去。 第287章:山口突围 帕瓦,赤那和伊丽莎白,都是顶尖高手。 当然了,他们再怎么说也只有三个人,如果是在正面战场上,面对十几个全副武装危险分子,绝对会被火力压制到动弹不得。 毕竟子弹编织出火力网,是肉体凡胎的人类不可能逾越的。 但此时此时来宾混乱,天色又昏暗,以他们的单兵作战能力,要对付危险分子就简单多了。 何况他们也有别的优势:除了三人,其他所有人都不是好东西,死了,也就死了!不用怕误伤! 所以帕瓦接连解决几个安保后,狠狠拿起了冲锋,对准了老乔治所在的位置,扣下扳机—— 哒哒、哒哒哒! 枪口喷射着火焰,不过数秒,一整个弹夹的子弹就全部倾泻而出。 无数的灯光碎裂,酒瓶爆开。 还有四五个武装安保的性命,也消失在枪林弹雨中。 教堂里,哀鸿遍野。 浓郁的血腥气味,充斥着整个场地。 说到底,巨蝰组织只是乌合之众,他们没有经过战队式的训练,就连面对三个人,都没法组织起有效的反击。 根本没有任何悬念,那群武装安保就被尽数消灭。 老乔治也身中数弹,当场嗝屁了。 而逃到外面的宾客,也没有谁原意掺和这件热闹事,都相互拥簇逃离。 反正他们也看出来了,人家是来找巨蝰组织麻烦的,和他们没关系。 至于听到枪声赶来的其他巨蝰组织成员,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又没法用强强留这些随身携带保镖的宾客。 毕竟这群保镖也是有武器的,一旦组织起反击,他们更承受不起。 “擦,这个也是假的。” 蹲在地上,一把扯掉老乔治脸上的人皮面具后,帕瓦忍不住骂了句:“走,我们去山谷口,多人行动只会被当成靶子,等沈欢的好消息吧。” …… 也就是在这时,沈欢已经干掉了秦轩身边最后一个武装分子。 他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 沈欢脸上还花着博恩保镖的妆容,所以秦轩也根本认不出他来,只是被追赶着冲进了雨林中。 秦轩越跑,越绝望。 叶朝歌是假的,是菲尔斯极力主张的,害怕中途出差错。 他可不是假的啊。 秦轩更纳闷,追上来的那家伙到底是什么人?身手怎么这么厉害?轻而易举就解决了他的保镖? 两人身形,也眼看越来越近了。 直到只有半米之远时,他已经意识到自己不可能跑掉了,心里发狠,反手就是拔枪就想射击。 但沈欢可不会给他这个机会,反手就捏住了他的手腕,冷冷喝问:“告诉我,叶朝歌在哪?!” 听到声音,秦轩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瞪大了眼惊喝:“你是沈欢?你没死!!” “再废话,你就等死吧!” 沈欢弄掉他手里的枪,掐住他的脖子语气阴森:“我再问一遍,叶朝歌在哪?” 沈欢是真的有些气急了,动手时毫不留情,差点没一下把秦轩脖子捏碎。 秦轩也是吓坏了,忙眨眼表示自己会乖乖回答。 这个没啥出息的公子哥,可没有宁死不屈的决心。沈欢松开他后,他立马穿着粗气的指着西边:“她、她就在——” 咔! 一声脆响从秦轩的嘴巴里响起。 接着,就好像碎掉的西瓜一眼,他的脑袋急速膨胀,瞬间爆开。 死了。 沈欢身前,只剩了一具无头尸体。 “远程炸弹?” 沈欢眼角狠狠一抽时,无数脚步声响起,还有武装分子的怒吼:“谁在哪?!” 擦! 行动失败! 沈欢骂了一声,知道不能再犹豫了,接着树林的阴影,飞也似的离开。 现在当务之急,是出去和帕瓦他们汇合,之后再另作打算。 沈欢速度极快,穿梭在阴影中也自信不会被这些水准不一的危险分子干掉。 不过短短几分钟,他就追赶上了来宾队伍。 来宾队伍也厚百十多人,其中有武装的保镖超过一半。而此前,山谷中总共也才一百多武装人员,又被帕瓦等人干掉二十多个,加上还有部分在峡谷西山口。 按理来说,剩下的武装人员说根本压制不住来宾才对。 但事实上,山中楼阁中又涌出来起码一倍的武装分子。 他们之前都在休息室中养精蓄锐,此时足有一百多人,都快速包围住了宾客们,用武力逼迫他们不准离开峡谷。 三十多个武装安保人员,直接举着冲锋守在绿洲山口,两侧甚至还架起了机枪,对准了来宾们。 他们随时能制造出密不透风的火力网,干掉任何来宾。 而就在峡谷外,还有等候的保镖什么的,都在焦急的望着这边。有些想过来询问情况,却被直接赶走了。 可这些来宾也不是能随意拿捏的,离欢粉虽好,命却更重要。 所以很快,山谷口就混乱起来。 “我们的监控,清晰的记录了混乱的过程,只要能分辨出谁是刺客后,无辜的人就可以离开了。不然,就是在逼我们赶尽杀绝!” 随着索斯卡说完这句话,留下来宾客终于安静了下来。 他们遇到这种事虽然也很不忿,但没谁愿意和巨蝰组织玩命。 而此时,沈欢也已经和帕瓦三人汇合了。 “不能等他们一个个的辨认,不然很快就能认出我们。” 沈欢快速判断道:“在这种空旷的地方,我们根本没有掩体,能阻挡对方的火力网。” 说着,他眸中也闪过一丝不甘。 他之前明明有机会抓住秦轩,可没想到巨蝰组织连他的身上,都装有了遥控炸弹。 难道说叶朝歌对他们来说,比秦轩还重要? 咬了咬牙,沈欢轻声对耳麦说:“斯萝丝,开车过来,随时掩护我们撤离,不能在这拼命。” “等你下令。” 帕瓦三人全身肌肉紧绷,就好像以前合作执行任务一样,随时准备动手。 赤那和伊丽莎白,也立马全神贯注,进入了战斗状态,都竖起耳朵等待沈欢指挥。 而沈欢,则在等斯萝丝开车过来。 等一辆越野呼啸的卷起沙尘而来,武装分子注意力看向那边时,沈欢开口道:“行动!” 一声令下后,四人同时行动,齐刷刷拔出手枪,用最快的速度扣下了扳机。 啪啪、啪啪! 一连串的枪响后,最近的武装人员直接毙命。 突如其来的击杀,让所有在场人员都有了瞬间的诧异,也就是这一瞬间的功夫,沈欢死人已经电闪般冲向死了的那些武装人员。 接着,最快夺走武装人员武器的沈欢扔出了一颗手雷:轰! 第288章:杀进杀出 冲锋枪,在扫射。 接着宾客的掩护,沈欢死人无情的朝峡谷口的武装人员倾泻子弹。 其他宾客,吓得仓皇后退。 而反应古来的武装人员,却没法第一时间随意开枪:他们终究不敢射杀所有来宾! 而这就给了沈欢突围的机会。 哒、哒哒! 一串几乎连贯的枪声响起,从越野车中探头的斯萝丝,架着狙击枪直接干掉了正在指挥的索斯卡。 索斯卡上一秒还在怒吼着让手下冲锋,下一秒脑袋直接被打爆,连惨叫声都没发出。 这些动作,几乎都发生在三分钟内。 手雷的硝烟还没散去,沈欢等人已经齐齐冲出了封锁线。 而此时,莱薇已经开着越野车来到了近前。 巨蝰组织里也不都是饭桶,有人很快意识到了该怎么做了,赶紧嘶声吼道:“快、快去拦截!” 立马就有几个武装人员,飞快的去开越野车拦截。 只是已经来不及了,莱薇熟练的开着越野车,甚至都没有停车,只是稍稍减速,沈欢四人就快速上了车。 再接着,一脚油门踩下去,车后就只剩了烟尘。 后面有追来的越野车,里面的枪手眼疾手快的朝他们开了枪。 砰的一声,一颗子弹飞了进来,打在了莱薇肩膀上。 莱薇吃痛下脸色刷白,但竟然只是闷哼了声,就再也不受丝毫影响继续加速,冲进了戈壁滩里。 帕瓦就跟武器库似的,探出天窗架着机枪,朝后面哒哒横扫。 追击的,其实并不方便射击。 反倒是逃走的,迎击起来要轻松很多。 帕瓦也没指望全部把对方干掉,只是横扫车胎。很快,后面数量越野车就丧失了追击能力。 最后,只能眼睁睁看着沈欢的越野车消失在了黑暗中。 索斯卡的副官柯林,举着望远镜看着这一幕,脸都黑了。 就这样,让他们逃走了? 通过望远镜,他能清晰的看到对方仅仅只有六人。 可就是这六个人,却大闹他们在北州的基地,随后扬长而去。 而他们呢?什么也做不到。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接下来怎么办?” 柯林的手下劳伦特上前问他:“要不要追击?” 柯林摇了摇头:“追什么追,先去清点伤亡,最关键的是,去西边看看。” 他这样说,劳伦特一下就明白了。 对方逃不逃走没关系,杀了多少人也没关系,最重要的是,祭品千万别有事。 如果祭品除了问题,那他们一定会遭到眼里的惩罚。 劳伦特点点头,赶紧想跑去西边时,柯林手机却嗡嗡响了起来。 柯林接起电话后,对方第一句话就让他松了口气,赶紧腆着笑脸说:“乔治先生,您没事就好。叶小姐她……哦哦,她没事就好。什么?秦少死了?真是太可惜了。” 劳伦特停下脚步,心里也松了口气。 柯林扣点电话后,脸色有些不好看:“劳伦特,安排人去打扫战场,清理尸体。其他人在峡谷外围警戒,今晚还有更重要的事。” 说完,柯林走到众多宾客面前,给各位来宾赔礼道歉。 无非是些场面话,说害的大家受到了惊吓,如果各位还有谁想留下来,山中楼阁还有最好的客房。 只是哪还有人愿意留在这种危险的地方? 来宾纷纷离开时,莱薇也把越野车停在一片巨石阵中。 车里的众人,表情都有些不好看。 莱薇正在处理着伤口,这个看上去身段不错的女人,对疼痛的耐力也比一般人强很多。包扎伤口时就忍耐着一声不吭,只是在绑好绷带后看向了沈欢:“接下来怎么办?” 其他人,也都在看着他,等着沈欢的决策。 毕竟这次行动,是因为沈欢才组织起来的。 可他们的首站,却失败了。 虽然他们几乎搅乱了整个峡谷,并且顺利逃走。但每个人心中,都还是存在一股挫败感。 毕竟目标任务叶朝歌,他们连见都没见到。 好在沈欢还够冷静,沉思了很久才缓缓的说:“实际上,也不是没有办法。” “什么?” 所有人都竖起耳朵听。 沈欢出身正规战队,很多时候对战局把握都远超众人。 点上一根烟,沈欢皱眉说:“你们有没有发现,巨蝰组织整个都很松散,只是被聚集起来的一群乌合之众。” 帕瓦皱眉,想了想后点头说:“确实,尤其是在混战中。那群武装分子装备精良,却根本不知道怎么对敌。” “不应该啊。” 伊丽莎白迟疑的说:“他们搞的这么隆重,不可能只安排一群乌合之众才对。” 要知道。这次拍卖会涉及资产数十亿。 而巨蝰组织却只安排了这么点人,很不正常。 沈欢舔了下嘴唇,缓缓的说:“这只能说明,他们防护的侧重点,不是在这,而是在其他地方。” 帕瓦皱眉:“你就说,我们应该怎么办?” 沈欢吐出口烟雾,转头看向几人:“再杀回去,只此一条路。” 就在他们想到这时,远远的天边竟然出现了一架直升机的影子。沈欢抬起望远镜看去,一下恍然:“直升机?而且是好几辆!” “他们在做什么?” 帕瓦迟疑的问:“好像停在了山谷西边了。” “西边果然有猫腻!必须再去一次!” 几人相互看了眼,都从彼此眼神中看出了坚定之色。 三个小时,眨眼过去。 柯林从憋了一大泡尿,出来小解。 他们没有回山中楼阁休息,而是就在入口扎营了。因为今天发生的事,让他们不得不警惕的在外守夜。 入口处的两队守夜人员,每一队中都有机枪手。重机枪架在门口,谁要是敢闹事,就能把他们打成筛子。 当然,柯林也不认为闹事的六个人,还敢来面对他们的怒火。 戈壁滩的晚上,虽然冷的要命,但景色还是不错的。 因为干净无污染,所以头顶的星辰格外明亮。 走到一块岩石后,柯林脱掉裤子小解完,就叼着根烟弯腰钻回帐篷里后,刚准备拉上帐篷拉链,神经却猛地绷紧。 不好! 一股浓浓的危机感,只是还没等作出任何动作,咽喉就被贯穿了。 一把寒刀,刺了进来。 鲜血迸溅,溅了帕瓦一脸,也让他的脸色,显得更加狰狞。 第289章:乌合之众 干掉柯林后,帕瓦从帐篷里钻出,不动声色的朝远处岩石打了个手势。 随着他手放下,一个身影如幽灵般钻了进来。 第一个,是赤那。 他动作轻盈的溜到峡谷口,电闪般出手,割断了一个武装人员咽喉后,又朝这边打了个安全的手势。 这时,第二个身影出现了。 这位是斯萝丝,她动作更干脆,直接电闪般冲到了一个武装人员面前。趁对方没叫出声,扭断了他的脖子。 动作又快又狠,好像比沈欢还厉害几分。 也就是在这种不知不觉中,峡谷口的守卫,已经被打开了缺口。 除了守在外面的,其他守卫都在门口驻扎着帐篷。 帐篷里面的人,正在休息。因为今晚要戒严,所以他们得抓紧一切时间休息,时间一到,他们就得和外面的人换班。 外面巡逻人员都被悄无声息的干掉了,这些熟睡的,自然也逃不过死亡的命运。 这些武装人员都很疲惫,也理所当然的认为被沈欢等柳仁不会再次出现,所以都在帐篷里呼呼大睡,根本不知道死神已经悄悄的来到了身边。 当斯萝丝闪身进入一个帐篷的时候,唯一还醒着的一个哥们,还在懵懵的问:“还不到换班的时候……” 他没有说完的机会。 斯萝丝是真正的刺客,杀起人来,没有丝毫迟疑。 其他帐篷里的情况,和这里差不多,很快赤那、帕瓦、斯萝丝就都潜伏了进来,伊丽莎白也干掉了制高点的一个守卫,在那架起了狙击枪。 而沈欢呢,动作最快的他早早冲到峡谷里,一路躲藏在阴影中,直到湖边桥上,看到了一个人影:劳伦特。 劳伦特是英兰人,身手相当不错。 他加入巨蝰组织,是因为曾犯下弥天大罪,无处可去。 凭借着高超的身手,他在组织里的地位也仅仅在索斯科、柯林之下。不过和其他人不一样的是,他刚加入组织也就一年多,对这儿还没啥感情。 所以不久之前死了那么多兄弟,他也没有丝毫伤心。 他刚从西边山里办完事回来,正打算回帐篷睡觉呢,却在下桥时猛地一僵。 常年在战场上培养出的第六感,让他敏锐的察觉到了杀气。 因为杀气浓郁,甚至让他觉得后背有些发凉,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他立马四下看去,寻找敌人。 那人,好像也没想着多,缓缓从树林中走了出来。 这人劳伦特认识,是博恩的保镖。 现在看来,是伪装潜伏进来的,因为他脸上的妆容已经因为汗液消失了打扮,露出了龙国人的本来面目。 不用问,这个人正是沈欢。 沈欢比帕瓦更早开始行动,不过是等他们解决掉前面的守卫后,才现身的,目的就是为了尽可能不动声色的干掉这个家伙,不惊动山谷里的武装人员。 不过既然被发现了,沈欢也没有再次藏起来的意思,而是缓缓走了出来。 看着沈欢,劳伦特沉默了足有半分钟,他才冷笑问:“龙国人?” 沈欢一动不动,点头淡淡的说:“是。” “刚刚逃走的,就是你们吧?” “是。” 沈欢再次点头。 “没想到你们还敢回来。” 劳伦特狞笑一声,雪白的牙齿在夜色中闪闪发光:“你是不是还以为,能像上次一样逃走?” “这次不用逃。” 沈欢舔了下嘴唇:“你好像对自己很自信?” “当然,面对你这中孱弱的龙国猴子,我没理由不自信。。” 劳伦特大步走过来,咧嘴露着那副白牙:“因为我最擅长的,就是宰猴子。” “那你试试咯。” 沈欢眯着眼往前走了一步:“告诉我西边发生了什么,我或许会放过你。” “西边?呵呵,又来了三十个人质,告诉你也无妨,明晚我们就会和龙国交换人质。” 劳伦特淡淡的说:“不过你一个死人,知道又如何?” 话音落下,他猛地一刀刺出,直插沈欢咽喉。 劳伦特杀了太多人,他清楚的知道对哪里下手,能一刀解决这个龙国人。 可这样自信的人,沈欢也见多了,以同样的姿势,同样的速度,倏地和他擦肩而过。 幽蓝的血影,散发出幽幽荧光。 沈欢甩了下刀上的血时,劳伦特举着的拳头,无力垂下,他难以置信的低头,然后脑袋整个就掉了下来。 他的脖子,被整齐砍断了! 好快的刀! 干掉一个歧视龙国的人,对沈欢来说没有任何压力,冷笑一声继续前进。 而此时的山谷口,终于有人发现了不对劲。 “帐篷里怎么血腥味这么浓?” 有人似乎听到了这边的动静,探头来看 迎接他的,确实伊丽莎白的一颗狙击子弹。 砰! 随着这个武装人员的倒下,所有武装人员都意识到出问题了,猛地想要战斗时,却恐怖的发现他们的人手,在不动声色的情况下死亡了一半以上! “帐篷里休息的兄弟们怎么都死了!” “值班的人呢?柯林呢?!” 话音落下,山谷内部也就是他们认为的腹部,响起了机枪声,敌人潜入内部后,他们就成了活靶子。 子弹,好像倒豆子一样哒哒响起。 于此同时的,还有不断的惨叫! 兵败如山倒! 一群没有经历过真正战争的乌合之众,根本组织不起有效的反击! 先是被暗中剿灭一般的友军,又发现队长柯林被杀后,这群武装分子,直接懵了。甚至只想着躲避逃走,连反击都不敢! 数十年来,巨蝰组织一直没有什么大动静,的确换来了他们长期的安逸发展。 可也让他们失去了拼命的勇气。 所以在第一波交火后,又有十数个同伴战死后,这群乌合之众再也没有了抵抗能力。 一群溃逃之人,就算全副武装也不过是活靶子而已。 转眼之间,近百人队伍,就被五个人的火力杀的四散逃亡。 其实也不能全怪他们,因为在夜间他们根本不知道敌人到底又多少。 一时间,整个峡谷都被枪击声覆盖。 如果让那些宾客看到这一幕,一定会长松一口气:好在我们走得早,不然还得遭殃! “麻的,果然和沈欢说的一样,这群垃圾根本不值一提!” 帕瓦受持机枪,杀人杀到眼睛都红了。 直到最后一个敌人也消失在了眼底,他们才放下武器,冲着耳麦呼叫沈欢:“沈欢,叶朝歌找到了吗?” 第290章:通往何方 远远的矿洞隧道中,数辆高速卡车正载着三十多个昏迷不醒的人质,飞也似的前进。 最前面的那辆车里,老乔治的脸色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他手里拿着的手机屏幕中,正在播放峡谷里的画面。 “他们到底是什么人?!” 说完,老乔治砰的一声把手机砸在了表盘上。 耳麦中,菲尔斯的声音冷的像是要凝成水:“哼,我都说了不要让拉丝忒回西欧,你的那群乌合之众,根本不是这群人的对手。你还看不出来吗?那是曾经的青龙小队,领头的,就是秦轩信誓旦旦号称炸死的龙首!” “龙首,没死?” 老乔治浑身哆嗦了下:“那他们岂不是迟早能顺着矿道找到我们?” “哼,我早就预料到了。” 菲尔斯习惯防患于未然,所以才用人皮面具假扮叶朝歌,也让人早就炸在隧道里安装了定时炸弹。 他们离开后三十分钟,炸弹就会引爆。 菲尔斯也继续快速说:“隧道通往戈悍沙地,推迟和龙国的交易时间到后天早上。我们在那和对方交易。” “那我们怎么逃走?” 老乔治急忙追问。 菲尔斯冷冷的说:“让你的驾驶员想想办法,他总不能只做看客吧,他可也是神使之一,拥有和拉丝忒不相上下的本事!” 老乔治脸上早已不复此前的从容,看向架势员。 古里特,脸上还是带着笑容,淡淡的说:“眼下也没别的办法了,跟龙国战部秘密联系,让他们指派一人把陈千娇送到哈兹镇,秘密交易。” “他们会同意吗?” “会的。” 古里特咯咯一笑:“不同意,我们就给他们现场直播,每隔五分钟,干掉一个人质。” 老乔治有些着急:“可那样会激怒龙国的,是你自己说的,到时候我们巨蝰组织遭到龙国全面追杀,怎么办?” 古里特眸子变冷,笑容收敛:“乔治,你得知道,是你自己的人太无能,才导致了现在的结果。所以为了实现远大的目标,牺牲掉你可怜的巨蝰组织,也无妨吧?” 老乔治猛地一愣,懂了。 古里特的意思是,哪怕巨蝰组织遭到龙国追杀,牺牲掉组织,也要换回祭品。 古里特,是库库尔坎的神使,可不是他们巨蝰组织的手下。 咽了口口水,老乔治就听古里特继续说:“而且这样一来,叶朝歌也不用还回去了,直接交给菲尔斯处理好了。蛰伏十年,等祭祀全部完成,凑齐七把钥匙,我们每个人的野心,就都能实现!” “战况如何?” 因为手臂受伤,没有参加战斗的莱薇开车赶来,刚问出这个问题,就看到了满地的尸体。 登时,一股恶心的感觉从胃部翻涌,让她忍不住干呕一声。 帕瓦嘿嘿一笑:“怎么,觉得这样有些太残忍了?” 莱薇艰难的点了点头:“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多死人。” “没事,我们第一次也这样。” 伊丽莎白安慰了莱薇一句时,衣领耳麦中响起了沈欢的声音:“都来西边,有新发现。这里有个矿洞,巨蝰组织所有人都不见了。” 众人也不再迟疑,满沿路朝西边赶去。 一路上干干净净没有看到半个人影,果然如沈欢所说,巨蝰组织的其他人早就撤走了。 而来到西边的树林里,竟然坐落着一个偌大的停机坪。 沈欢就站在停机坪后方,表情阴霾:“矿洞内部被炸毁了,不知道去向。唯一的好消息是,他们应该是怕被卫星捕捉,所以没有开直升机逃走。”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知道他们逃去了哪里,可以快速追上。” 帕瓦皱眉分析。 沈欢点点头,又说:“可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没有半点线索。” 帕瓦追问:“安谷和雪莉也没办法?” 沈欢摇了摇头:“我打电话问过安谷了,他说巨蝰组织的网站被永久删除了,所以查不到任何消息。” 谁也不知道矿洞去向何方。 当然也就不知道,该去哪追踪。 他们追了数天,经过了两场厮杀,结果却又回到了原点。 “咋办?” 所有人再次看向沈欢,等他拿主意。 可这次,沈欢也没办法了。 接下来的一整晚,他们都束手无策,像个无头苍蝇一样原地乱逛。 一夜过去清晨到来,帕瓦从巨蝰组织的大楼里睡了一觉醒来了,再来停机坪这边时,沈欢还蹲在那吸着烟,看得出来,他一夜都没休息。 斯萝丝就靠在他肩膀上,似乎陪他坐了一夜。 帕瓦走过来,皱眉问:“老在这呆着也没办法,要不然我们开着直升机,四处找找?” “没用的,据我估计,矿洞长度相当变态,他们现在距离我们,起码得有小半个撒哈拉的宽度。” 斯萝丝噘嘴说。 帕瓦也知道没什么办法,叹了口气时,莱薇突然跑了过来,惊喜的说:“我发现了些东西,你们快来看!” 三人齐齐站起,见莱薇很激动的样子,皱眉问:“什么东西?和巨蝰组织有关?” “很可能!” 莱薇语气激动,随后就转身小跑朝湖边走去。 沈欢精神一震,忙跟上去,没多久,他们就来到了湖水边。 湖水,大部分都暴露在明面上,不过还有一部分在山壁内部。 莱薇一边走向隐藏在山壁内部的湖岸边,一件气喘吁吁的说:“我和伊丽莎白,在闲逛的时候发现了湖水中有几样东西,你们看。” 沈欢皱眉看去,就见山壁内部,幽幽湖水下,竟然藏着一尊很隐蔽的雕像。 雕像相当具有龙国风格,顶着个老虎脑袋,上面还有一只独角。 狗耳朵,蛇一般的身子,大象一般的四条腿,可以说极其四不像。 啥? 沈欢翻遍脑海,也没想到这是什么东西。 反倒是斯萝丝,琢磨了一会竟然想起来了:“这是不是,龙国传说里,地藏王菩萨的谛听兽?” 龙国传说四个字让所有人都精神一震,大家也都猛地想到了什么,伊丽莎白快速说:“这尊雕像,会不会是从戈悍沙地搬来的?” 毕竟戈悍沙地的大院里,就有同样风格的雕像,而且也是来自地狱。 虽然十殿阎罗是道教,而地藏王菩萨是佛教。 但在古龙国,百姓信仰的神灵通常是两教糅杂的,经常混在一起。 “你是说,矿洞通向戈悍沙地?” 帕瓦皱眉问。 “不管是不是,先去看看,毕竟戈悍沙地算是距离这儿最近的矿山。” 莱薇在心里补充了句:准确的说,是最近的废弃矿山。 众人一齐看向沈欢。 现在也没有其他头绪了,沈欢闷声点头:“也没别的办法了,走吧。” 第291章:黄土峡谷 “没人发现吧?” 耶喀什山腰,灌木丛中,举着望远镜的伊丽莎白轻声问。 一旁的赤那摇摇头:“你们没猜错,他们就是在戈悍沙地,而且就在那座山谷口中,没想到我们经过戈悍沙地时,一点都没发现。” 耶喀什山,就是戈悍沙地北侧的大山。 他们对面的山沟中,荒芜、狭长的黄土峡谷内,果然有着几辆卡车就停在其中。 他们从直升机上,远远就通过望远镜看到了这一幕,所以提早停了飞机,步行爬上了耶喀什山。 沈欢,此时正在另一边的山腰,观察对面的情况。从这个位置能看到他全神贯注的藏在岩石后,死死盯着黄土峡谷,如要猎食的豹子。 “仅凭着猜测,就找对了地方,是幸运吗?” 沈欢喃喃说着,换了个阵地看向峡谷。 黄体峡谷绝对是个天然的隐蔽点。因为山崖倾泻的遮盖住了峡谷,两侧也有高耸的山石。 所以除了从特定角度,即使从峡谷头顶飞过,都很难察觉到山体内会有那么一处峡谷缝隙。 巨蝰组织还真是找了个好地方。 沈欢抬头看了眼烈日。 根据之前得到的消息,明晚月亮升到头顶时,祭祀就会开始,他们必须再次之前将其救出。 观察遍四周的地形后,沈欢快速做出了决策,冲耳麦说:“今晚动手。” 夜,来临的很快。 昏沉夜色中,几个人影,如同狡兔在山岩间跳跃着,朝峡谷进发。 同时,杀戮也在进行。 “外围敌人还剩几个?” 帕瓦压低嗓子问时,斯萝丝干脆的扭断峡谷西方出口,巡逻小队最后一个人的咽喉,说:“全部搞定,对方应该还没有察觉。” “哼,能察觉有鬼了,他们只剩七十多人,分成十对,去掉内部巡逻和保护囚房的,连换班的人手都不够。” 伊丽莎白冷笑一声后,继续说:“继续前进,沈欢已经进入峡谷了,注意支援他。” 峡谷内部空间不小,上千平肯定是有了,而且有人工开凿的痕迹。 因为有山壁遮蔽太阳,白天温度没那么高。山缝里存留了水分,竟然长了不少杂草和灌木。也多亏这些杂草灌木,沈欢才能隐藏身形,弯着腰身向牢房那边小心翼翼的潜伏过去。 经过白天一天的侦查,他已经基本搞清了巨蝰组织在这片峡谷的布防。 对这儿的情况,他就算说不上轻车熟路,但也绝对不会认错了路。 接着杂草和黑暗的掩护,他成功躲过侦察,很快就接近了关押人质的地方。 这些地方,其实就是开在山壁上的,木质的大门,把三十多个囚犯囚禁在了里面。 木门很不牢固,但没人担心囚犯逃走。 因为就在外面数米高的山壁上,站着左右站着一对守卫,抱着制式冲锋警戒着,不时的向牢房门口看一眼。 按照沈欢的计划,在潜入峡谷后首先要对付的,就是这几个哨兵。 沈欢慢慢藏身到一个哨岗下方后,就开始安心等待。 他已经算好了,哨岗的一对守卫每隔三个小时换一次值班。 上次换岗,是在两个半小时前,如果沈欢他们现在就把他们干掉,肯定会被半小时后来换岗的人发现,所以他现在必须安心等看守换人。 沈欢凝神朝牢房里看去时,只看到一片黑乎乎的脑袋。 男囚犯,在左边的牢房。 女囚犯,则在右边的牢房。 这些囚犯是从哪来的,沈欢不用多想也能猜到,毕竟之前安谷就跟他说过又有游轮被劫持的事情。 而囚房后方,远远的山腹中心,还有两座土碉楼,很小,里面亮着灯,估计就是巨蝰组织领导乔治等人休息的地方了。 “哼,从弗雷姆绿洲逃出后,他们倒是委屈自己了。” 沈欢冷笑一声时,开始思索去哪找叶朝歌。 也就是在这时,沈欢看到两个抱着枪的人,从土碉楼里走出,俩人说说笑笑,看样子是换岗的,可却没有朝哨岗走来,而是走向了女囚的牢房。 一个还在嘻嘻哈哈的说:“听老板说了吗?这次打算和龙国彻底翻脸了,那个叶朝歌是不打算放回去了,这些女囚也不用跟她们客气。” “嘿,那不是便宜了咱们?” 另一个笑呵呵的说着,推门走进了女囚牢房里。 沈欢皱眉,没太听明白他们话里的意思,但接着,就远远听到了一声惊叫:“啊!” 沈欢一惊:叶朝歌! …… 斯蒂芬和詹姆就是下一班的换岗人员,不过在换岗之前,他们却决定找点乐子。 没办法,昨晚开了一晚上车,今天也没怎么休息好。 和平常安稳的巨蝰组织相比,这几天他们太累了。 累,就有压力。 有压力,就想宣泄。 而男人宣泄压力最好的方式,就是女人。 斯蒂芬推开女囚的牢房时,还在笑嘻嘻的说:“这里边二十多个都是女的,听说都是龙国名媛,哎,虽然叶朝歌那个漂亮的龙国妞我们吃不到了,但别人,咱们还是有机会的。” 詹姆士也嘿嘿阴笑:“谁说不是呢?反正咱们都逃到这里了,昨晚那几个杀神也追不上的。” 左侧的哨岗上,正在值岗的俩人相互看了眼,抱怨道:“擦,他们在换岗前找女人去了,咱们之前怎么没想到?” “害,别生气了,反正那边那么多女人,先让他们玩半个小时又能咋样?” 右侧哨岗的值岗人员笑了笑,就听到身旁吹来一阵冷风,正打算提一下衣领时,却感觉一只冷冰冰的大手忽地掐住了他咽喉。 喀嚓。 咽喉被无情捏碎,他连惨叫都没发出就软软倒向了墙壁时,看到的最后一幕就是左侧同伴以同样的姿势,软软倒下。 他的身边也站着一个男人。 捏碎两个哨岗人员咽喉的,自然是帕瓦和赤那了。 两人对望了一眼后,扒下他们身上的外套披在身上,捂着嘴巴低声说:“伊丽莎白,这边已经搞定,你们可以收拾出口的守卫了。” “ok。” 耳麦中传来伊丽莎白的回复。 等出口的守卫也解决掉,莱薇就会开着直升机赶来,然后当沈欢把叶朝歌救出的时候,就可以用最快速度带走她了。 至于其他囚犯,或许巨蝰组织的卡车可以借给他们用一用,至于能不能成功逃出生天,只能看他们自己的造化咯。 算上今天,叶朝歌被绑架已经足足一周了。 可她清醒的时间,总共却也不超过三天。 其余时间,她都是在昏迷和做梦中度过。不过即使在昏迷和做梦中,她的体感也是很舒服的。 可今晚,她却很冷。 睁开眼时,竟然阿嚏的打了个喷嚏。 沙漠中夜晚的温度是能降到零度的,现在就差不多。 不过睁开眼时,叶朝歌却没觉得多冷,反而觉得很温暖。因为她周围有人了,不是危险分子,不是那个美丽却又可怕的拉丝忒。 而是同伴。 而且也都蜷缩着身子,瑟瑟发抖。 而且最近的那个,她还很熟悉:柳依依。 曾经她的好闺蜜,却也因为杨名的事,一再为难过叶朝歌。 “朝歌,你醒了!” 此时的柳依依,见到叶朝歌后却只剩激动。 叶朝歌愣了下,茫然的问:“你、你怎么在这?” 柳依依笑的比哭还难看:“我也想知道,我为什么在这。” 她也想不明白,只是代表杨家去参加一个游轮聚会而已,怎么就遇到了绑架? 而且绑匪行动相当快捷,把他们三十多个宾客绑好后,就开船前往公海,又转直升机送到了撒哈拉。 短短一天一夜,所有人就都因为恐惧而吓坏了。 他们都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小姐,可是也没见过绑匪啊。刚被棒极的时候,她还期盼有人能救出她,毕竟他们被绑架的三十人,背景都相当深厚,龙国是不会放弃她的。 可随着他们被关进老方,他们三十多人,已经越来越心寒。 自幼富贵的大家,都曾享受过世界的奢华,可如今却都成了阶下囚。 我接下来的命运,最怎样? 被关进黄土峡谷的牢房里后,柳依依就在思考这个问题。但随后,昏迷的叶朝歌就也被押送进来了。 根据守卫的意思说,现在根本没有多余的房间给叶朝歌,所以她只能住进囚房了。 不过那群危险分子却对叶朝歌比对她们更好,每隔两个小时都会来看看她醒了没有。有时候还会端着热水、美食。 可叶朝歌一直没醒。 直到现在,她才睁开眼睛。 听柳依依说完自己的经历,叶朝歌也有些懵了,不明白巨蝰组织是要做什么。 “哎,以前只在电影中看到的沙漠牢房和危险分子自,现在竟然活生生出现在了我眼前。” 柳依依咬着嘴唇说:“朝歌,如果这次我们不能活着回去,你能原谅我吗?” 叶朝歌没说话。 她现在头疼欲裂,只感觉被送入弗雷姆绿洲后,就开始做了个很长的梦,直到现在才醒来。 所以一时间,她还有些搞不清状况。 柳依依也没追问她,和牢房中其他女人质一样,她的泪水早就在前一天哭干了。 而她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等死。 吱嘎。 有人打开了水牢的门,大家惊恐抬头头向牢门看去,就看到几道手电强光,在她们脸上晃来晃去。 其中,还夹杂着男人的压抑阴笑声。 一道手电强光,停留在了叶朝歌的脸上,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祭品醒了,我们是不是该去报告?” “怎么早不醒晚不醒,偏偏这时候醒?” 另一个男人舔着嘴唇,把手电光照在了柳依依脸上,贱笑:“祭品虽然不能动,但这个女人,也很不错嘛。实不相瞒,我第一眼就看上她了” 詹姆士骂道:“靠了,我也看中她了,怎么办?” “你说咋办?一前一后呗!” 话音落下,俩人都咯咯笑了起来,接着就快步走来。 他们要干什么? 叶朝歌眼神呆滞的看着走进来的两个男人停在她面前,却没敢动她,而是一把扯开了柳依依的衣领。 立马,柳依依就尖叫起来:“啊!你们要干嘛!?” “干嘛?贱人!” 詹姆士不客气抬手,抬手给了挣扎的柳依依一巴掌。 体弱多娇的柳依依,根本躲不开这巴掌,一下就被打晕在地。 “晕了。” 詹姆士有些不耐烦,抓着柳依依的头发,又把她拽了起来:“昏了的还有啥意思?” “嘿嘿,你懂个屁,” 叶朝歌终于反应过来了,也不知道哪来的胆子猛地抬手推开詹姆士:“你、你们滚开,你们这群l氓!” “靠,祭品还打人了!” 詹姆士被推的一个趔趄,登时不耐烦了,抬手给了叶朝歌一耳光:“别太嚣张,好好当你的祭品不好吗?” “啊!” 叶朝歌疼得尖叫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叶朝歌的瞳孔,也开始剧烈颤动时,忍不住大喊:“救命!” 可她也很清楚,无论她再怎么喊,沈欢也不会横空出现在她眼前的。 此时她除了眼睁睁看着柳依依被欺负,已经没有任何办法了。 至于其他人质,早就吓得说不出声了。 两个匪徒也嚣张的抓住柳依依上半身最后一片遮羞布,就要用力扯掉时,一阵风声,忽的从牢房外吹了进来。 接着,一阵压抑的惊呼声响起。 那俩好色之徒,下一刻就软趴趴的倒在了叶朝歌面前。 再然后,叶朝歌就感觉一股子温热的液体,喷在了她的脸上,遮住了她的眉头。 接着,一双有力的大手抓住了她的双肩,一个焦急的声音响起:“喂,你没事吧。” 天很黑,她看不清对方的脸。 但对他的声音,却很熟悉。 “沈欢?” 叶朝歌突兀的问。 她其实看不清那张脸,但还是喊出了他的名字。 “沈欢?你搞错了。” 那个人却立马摇头否决了,一脚踹开尸体,做了个禁声的手势,淡淡的说道:“我是来救你们的,不要说话。” “你不是沈欢?不、不对,你就是沈欢!是你来救我对吗?” 尽管对方否定了,但叶朝歌还是再次说出了这个名字,同时眼泪跟喷泉一样涌出,呜咽的说:“你就是你就是,你总是骗我,但我记得你的声音!我讨厌你我讨厌你,为什么一直不来救我!” 边说,边哭。 其实,叶朝歌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沈欢。 可整整一周了,一周的绝望早就让叶朝歌心生死志,不对生抱有任何希望了。 所以突然有人出现,还是她熟悉的声音,她立马就把全部的依赖和希望,都放在了那个人身上。 现在那个人,就是沈欢。 她猜对了。 第292章:火力全开 沈欢来救叶朝歌,是出于报恩。 这一点,沈欢可以对天发誓。 但当被叶朝歌抱在怀里,紧紧搂住的时候,他的心里却升起了一个念头:我要好好呵护她,再也不让她受到丝毫伤害! 深吸口气,沈欢轻轻拍打着她的后背,压低了声音说:“虽然不知道你说的沈欢是谁,但现在当务之急,是先逃走,好吗?” 说着,沈欢转身,看了眼周围激动地人,低声喝道:“都别说话,千万别惊动那些人。赶紧向外走,快点!” 说完,沈欢扛起昏过去的柳依依,冲大家招了招手,率先走到了门口。 另一边的男牢房中,帕瓦正冲他点头。 他把男牢房里的人也救出来了。 沈欢也很激动,他没想到叶朝歌就在女囚房中,这样好救。 “大家小心点,千万不要惊动了碉楼里的人。” 沈欢招呼了一句后,低声冲耳麦说:“从现在开始,所有人都别叫我名字,我不想让他们知道我的身份。” “听你的,我们赶紧走,斯萝丝已经把车开来了。莱薇在开直升机,直升机来了会吵醒他们的。” 就是在这样的推推搡搡中,众人快步超峡谷山口走去。 “人质太多了,这样走很难全部平安撤离。” 走了没多久,伊丽莎白又解决了一个武装分子时,快速说:“放弃一半,反正叶朝歌已经救到了。” 沈欢看了看四周,深吸口气:“不用,我断后,让莱薇开直升机过来。她就交给你了。” 帕瓦和赤那都是愣了下,看向他的眼神有些变换:“因为他们都是龙国人?” “或许吧。” 沈欢舔了下嘴唇时,人质们已经全部来到了峡谷口。 本来,要依次逃出并不困难。可惜的是,这些人质早就被恐惧折磨的奄奄一息,所以此时就算明明看到了求生的希望,但体力却有些跟不上。 足足一刻钟,才有不到一半的人分批次挤进峡谷口的卡车。 而拉着的叶朝歌扛着柳依依的帕瓦速度最快,抢先向山口那边狂奔,其他十几个女人质,都紧跟在他身后。 “沈欢呢?他去哪了?” 几乎被拖着向前奔跑的叶朝歌,一路都不听的回头看。 帕瓦却头也不回的道:“哪来的沈欢,你认错了,不用管他,他比你们都要安全。” “可……” 叶朝歌刚想说什么,忽然就听到外面响起了直升机的轰鸣。 登时,所有的武装分子都要惊醒了。 而此时,有几个疲怠的公子哥,还没爬上卡车。 “没时间了,快走!” 帕瓦低声怒吼了一声,索性弯腰抱起叶朝歌,低头向前冲去。他知道,接下来要面临的就是枪林弹雨,而叶朝歌,绝不能出差错。 至于大家能不能成功逃离,就要看沈欢了。 “擦了,这群少爷真够娇贵的。” 开卡车的赤那忍不住骂了一句,而抱着叶朝歌飞奔的帕瓦也多少有些庆幸,因为他们成功解救出了叶朝歌。 “不行,他、他会死的,那群危险分子很残暴!” 被帕瓦抗在肩膀上后,叶朝歌挣扎起来,生怕沈欢被危险分子发现。 可也就是下一刻,后面响起了密集的枪声。 哒哒!哒哒哒! 弹雨袭来,甚至不顾人质生死,所以威力也恐怖异常。 也就是在这时,后面的卡车终于成功启动,乒乒乓乓的阻挡着子弹,冲出山谷。 帕瓦也狂吼着,抱着叶朝歌冲上了直升飞机。 “撤退,全速撤退!” 沈欢冲着耳麦大吼着,接着对方换子弹的间隙,冲出掩体对准从后面的武装疯子疯狂扫射一通,紧接着又再次一个打滚,躲在掩体后。 当前这种情况下,他必须要滞留当场还击,不然武装分子追上来,万一有火箭筒等大规模武器怎么办? 所以他必须把危险分子堵在狭窄的峡谷里,才行。 而乔治,此时正眼眶通红的看着眼前的一幕。 眼看人质逃亡,自己手下又损失惨重,他能不生气吗? 眼眶通红下,歇斯底里的狂吼着:“扫射!扫射!” 几个心腹,马上扑到了碉楼墙头,架起重机枪上,压下枪口对着下面扣下了扳机。 大量子弹的机枪口倾泻而出,几乎要将一切岩石打碎。 他们疯狂的反扑,有些出乎沈欢的意料,好在这里已经没有人质了,只有留下殿后的赤那和沈欢两人。 身前岩石被击碎,沈欢又是接连几个翻滚,躲开扫射过来的子弹,藏在领一块岩石后,端起冲锋,对着碉楼方向就是一串精准的点射。 哒哒、哒哒! 几声枪响,子弹擦着乔治的脑壳飞过。 就在乔治庆幸大难不死的时候,身旁却传来了机枪手的惨叫。 机枪手被打死了。 他连惨叫声都没法出,就被子弹射爆了脑袋。 乔治大惊,连忙躲进碉楼的同时,嘶声吼道:“快,机枪!” 这时候,怕死也没用了,立马又有几个匪徒,低吼着扑向机枪,只是他刚把机枪架起来,就又是一颗子弹飞了过来。 砰! 是赤那开的枪。 他精准命中了机枪手。 乔治脸色终于变了,怒吼道:“古里特,赶紧想办法,菲尔斯呢?你的援军在哪?需要支援!立刻!” 可没人回应。 古里特和菲尔斯好像放弃了他一般。 乔治彻底慌了,大声指挥:“压缩有生力量,找掩体!” 他们不能再死人了。 再死,就没人了。 而在他的指挥下,剩余的大约五六十名危险分子,都隐藏在了矿洞中,没有轻易冒头。 后面,也有人运来了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火箭筒。 在左侧的沈欢,恰好能看到对方架设火箭筒的画面,但右侧的赤那,却看不到,更不知道火箭筒就是瞄准他的。 沈欢大惊,忙喊:“赤那撤退!别站在那!” 可他终究还是说晚了。 火箭筒发射的烟雾亮起,一颗黑洞洞的杀气,呼啸的朝赤那飞来。 赤那意识到了什么,拼命往后跳去:砰! 爆炸轰鸣。 热量袭来。 冲击波震颤着沈欢的耳膜。 而一只断手,也飞到了沈欢面前:是赤那的。赤那没逃开,最后还是中了火箭弹! 沈欢的脸色,瞬间铁青。 赤那是几人中最不喜欢说话的,但他做事却也最可靠,而且和沈欢一样,总是承担掩护撤退的任务。 所以往往在战场上,他和赤那从来都是背靠背彼此扶持的人。 可现在,赤那死了。 第293章:他的身份 几年前,沈欢之所以出走国外,就是为了给兄弟报仇。 沈欢清晰记得,兄弟们阵亡后,他的无力和痛苦。 现在,他再次品尝到了。 不过这次他不用再去别的地方追杀,因为敌人就在这—— 沈欢攥紧拳头,冷冷的冲着耳麦低声说:“你们先撤。” “你要干什么?沈欢!沈欢!” 帕瓦焦急的声音从耳麦中传来,沈欢拽掉了耳麦,冲了出去。 他要杀光这群该死的东西。 一个人的火力,面对着无数的枪口,逆流而上! “靠,疯了!” 帕瓦焦躁的声音又在耳麦中响起:“沈欢,你到底在哪儿,我和莱薇已经带着叶朝歌撤退了。你为什么还没有回来,听到快回答!” 可耳麦中却迟迟没传来回应,反倒是响起了赤那虚弱的声音:“帕瓦,回来接我,草了,我快死了。” “什么?” 帕瓦一惊,忙顺着直升机的梯子爬下时,沈欢眼眼眶已经红了。 杀疯了。 枪林弹雨中,他宰了一个又一个人,一直追进了乔治逃离的矿洞里。 矿洞,起码有百年历史。 里面爬满了蜘蛛网,也不知道通往何方。 原本庞大的巨蝰组织,现在只剩了十几名同伴。 乔治脸色铁青,而肩膀中弹的诺雅,脸色也不好看。 诺雅是跟着人质一块飞来的,昨晚才到北州,今天就遇到了这种情况。 “诺雅,我需要一个解释,古里特和菲尔斯,都去哪了?” 乔治厉声质问道。 还没等到跟龙国政府交易,就出现了这种损失,谁能受得了? 诺雅咬着牙,忍着疼痛站起来,咬牙切齿的说:“古里特和菲尔斯昨晚就去哈兹镇了,你别忘了,这次交易是他们负责的。乔治,我们是信任你,才跟你干了这么多年,可你个混蛋东西,情报工作是怎么做?为什么昨晚那群人,今天就追查到了我们?” “我们怎么知道,我还纳闷为什么他们只有几个人,就差点把我们全军覆灭?诺雅,你训练的蝰蛇战队呢?为什么留在龙国没有带来?!” “因为出不来,龙国当局已经把我们牢牢盯死了!我能逃出来,已经是拜佛烧香了!” 诺雅和乔治你一句我一句。 此时也没了对领袖的尊敬:都他么死干净了,尊敬个屁! 乔治咬牙问:“昨晚我们殿后的人呢?回来几个?” “两个。” 劳若颓废的坐在地上:“我们殿后的三十人,全被一个人干掉了。” 乔治一惊:“怎么回事?” 殿后回来的一共两人,其中一个左眼受伤的说明了昨晚的情况。 昨晚他们火力明明足够强,可对方人员太不饱和了。 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起不到作用。 而且,对方中还有一个杀神一般的人物,这人穿梭在他们火舌中,又歼灭了他们殿后的三十多个同伴,只有他一个逃了回来。 听着他叙述时的颤抖,乔治也有些脊背发凉,再次疑问道:“你确定,一个人就杀了我们三十多个兄弟?” 看着他重重点头,乔治咬了咬牙:“去哈兹镇找菲尔斯,现在只能求他们了。” 隧道外。 天已经亮了。 站在戈悍沙地外的伊丽莎白,正通过望远镜,正在迅速着山谷中沈欢的踪迹。 但让他们失望的,沈欢不在。 从昨晚到现在,都没有出现。 难道那家伙中弹了身亡了? 心里这样紧张的想着,身后车上传来赤那的惨叫。 这个沉默寡言的家伙,终于知道喊疼了,而原因是:他的一只手臂和一只脚,全被炸飞。 后半辈子,他就是个废人了。 伊丽莎白咬了下嘴唇:“赤那已经这样了,沈欢,你千万要回来。” 说罢,她再次低头对准耳麦,低声呼叫:“沈欢,沈欢!你去哪儿了,收到请回话?” 耳麦中静悄悄的,没有回响。 片刻后,斯萝丝也凑了过来,问:“找到了吗?” 伊丽莎白摇摇头:“没有,不过应该也没死。可、可他的人呢?” “他回来,我会揍他的。” 斯萝丝冷冷的说了声后,拍了拍伊丽莎白的肩膀:“走吧,我们等着也无济于事,还是先把人送走,尤其是他的女人。” “嗯。” 伊丽莎白也无可奈何,转身下山,和他们一起撤离了戈悍沙地。 沙地山下,三十个人质全都完好无损,他们此时都聚拢在一起,也没有谁哭泣。 他们生怕哭声会暴露自身所在位置,引来无妄之灾。可以说,这次经历给他们留下了终身难忘的影响,现在他们虽然暂时脱险了,但每一个都小心翼翼的,珍惜着生命。 “先去哈兹镇,然后去尼罗河找机场,送他们回家。” 帕瓦快速说着,算是确定了计划。 伊丽莎白点头,指挥着这些人赶紧离开。 伊丽莎白敢保证,这些人自从出声来,绝对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听话过。马上就按照她的指挥,相互搀扶着上车。 车子刚要启动,帕瓦突然看到叶朝歌从人质队伍中跑了过来。 他连忙伸手拦她:“哎,你要去干嘛?” 叶朝歌忙说:“对了,就是你,那个把我救出来的人呢?他在哪?” 叶朝歌比照片里漂亮多了,看的帕瓦忍不住赞叹,沈欢这傻叉运气还挺好,这妞可是个极品妞啊。 这样想着,帕瓦随口说:“他没有跟来,是因为他还有别的事情要做。你也不用多问,现在你们最该做的,则是配合我们去城市寻求救援,以防情况有变。” 叶朝歌马上追问:“那、那他有危险吗?” 帕瓦呵呵一笑,反问道“你说呢?” “肯定有!” 叶朝歌咬了下嘴唇,垂下眼帘,犹豫了下低声问道:“你一直说,他不是沈欢,那你能不能告诉我,那个人叫什么名字?” “呵呵,我倒是觉得,你应该见过他。” 帕瓦淡淡的说:“想知道那个人是谁的话,我倒是可以给你一个提示。” 叶朝歌很激动的点头:“快说。” “他说,他救你,不是因为他喜欢你。” 帕瓦贱兮兮的打了个哑谜:“好了,线索就告诉你到这。走吧。” “等等!” 叶朝歌急忙拦住他:“救我的那个人,是不是传说中的龙首?” 帕瓦有些诧异,但还是点了点头:“你猜对了。” “那你能不能告诉我,龙首的真名叫什么?” 叶朝歌追问。 “如果他想让你知道,你肯定早就知道了。” 帕瓦打了个哈欠:“怎么,你不会喜欢上人家了吧” 叶朝歌俏脸一红,赶紧摇头否认:“不、不,没有,我只想在日后能报答他。” “呵呵,你真想知道?” “嗯!” “那好吧。” 帕瓦随手拿出手机,表情古怪的:“我不能告诉你他是谁,不过我可以给你一个他的联系方式。” 叶朝歌没有丝毫犹豫:“是手机号吗?还是微信?” “不,是他的个人主页。” 帕瓦把手机屏幕亮给叶朝歌。 屏幕上清晰的写着猎杀者平台的字样,里面有很多人的头像加备注,而其中一个,就是龙首。 第294章:无可奈何的肖恩 沈欢,还在黑暗中。 隧道很长,似乎没有尽头。 他既然决定了,要干掉所有巨蝰组织的人,那他就一定会做到。 所以,借着夜色的掩盖,他跟上了隧道中诺雅等人的脚步。 如果不是眼睁睁看到赤那吃下一发火箭筒,沈欢此时肯定早就在帕瓦等人的掩护下,撤退到戈悍沙地外了。 但赤那手臂掉落的画面,激起了沈欢骨子里的疯狂。 所以他才要回去,找机会把这些歹徒全部干掉。 就像没有人能挡住沈欢的撤退那样,也同样没有人能挡住他干掉三十多个殿后的,伪装成歹徒跟了上来。 由于昨晚太混乱,并没有人能认出沈欢的。 现在在隧道里,也黑漆漆的没人发现沈欢。因为包括沈欢在内的现场所有人,现在都是满脸鲜血,每个人都是大花脸。 经过一段漫长跋涉后,乔治终于命令手下开始清点自身伤亡,和现存火力。 经过大约十几分钟的清点后,她手下汇报了确定的信息。 经过刚才的一番鏖战后,巨蝰组织本就残存的八十多名手下,就算加上受伤的也就还剩不到二十人。 子弹,接近打光。 至于还留在峡谷里的武器,就不是他们能关心的了。 但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叶朝歌走了。 祭祀,也就注定失败。 这下该怎么和龙国交易? 而此时,龙国特工带着陈千娇,已经起飞了。 也就是此时,当地当局接到了一个消息。 昨天晚上,哈兹镇附近的戈悍沙地中发生了一起枪战,接火双方为危险分子巨蝰组织,以及一伙不明来历的武装人员。 现在,听说那边现场发生枪战后,本次枪击案件的负责人肖恩先生,急得当场就眼红了。 因为据他所知,巨蝰组织手里还有龙国的三十多名人质! 而谁想和巨蝰组织发生火并,就肯定会伤及无辜。 所以在肖恩看来,解决本次人质危机的唯一办法,就是用陈千娇来换取他们的安全。 当然了,不管肖恩有多升起,可该干的事儿还是得干,他必须协助龙国战部,把陈千娇送到哈兹镇。 终于,漫长的等待后,一架武装直升机呼啸着降落在了肖恩面前的停机坪上。 舱门打开,几个射穿龙国作战服的男人, 肖恩不敢有丝毫慢殆,毕竟人家龙国当局派人来,所以他也是快步迎了上去,挥手敬礼,非常客气的:“我是肖恩,欢迎各位到来。” “谢蓬莱。” 谢蓬莱挥手还礼,神情很是冷漠。 互相敬礼后,他又象征性的和肖恩握了握手,就转身:“请跟我来吧。” 对谢蓬莱的冷漠,肖恩心里很不屑。 毕竟是在自己的国土上,被人冷脸相待肖恩当然不会爽,但话又说回来了,当前就算他有一万个不愿意,可依旧连个屁都不敢放。 他现在,只能腆着笑脸,一副顺从的模样。 谁让他们为包容危险分子了? 所以,就算是受了天大的委屈,肖恩也只能腆着笑脸点头哈腰。 谢蓬莱带着肖恩来到直升飞机前时,陈千娇已经走了下来。 肖恩并没有看陈千娇的身份,而是苦笑了一声:“谢先生,能不能借一步说话?” 谢蓬莱点头,跟着肖恩远离人群,走了几十米后,问道:“什么事,说吧。” 肖恩深吸了一口气,好半天才为难的说:“事情是这样的,就在昨晚深夜,巨蝰组织个别人发生了武装冲突,一支来历不明的武装队伍,和危险分子发生了激烈战斗。” 不等肖恩说完,谢蓬莱脸色大变:“什么?那、那人质伤亡情况怎么样!” 如果不是在国外,谢蓬莱肯定已经揪起肖恩的衣领,问他哥傻缺怎么做的事? 解决不了问题就算了,竟然还让事件进一步加剧? 苦笑一声肖恩低声说:“情况很不乐观,据我们掌握的情报,巨蝰组织伤亡超过六十人。不过人质,也全部都失踪了。” “废物!” 听说伤亡失踪那么多人质后,谢蓬莱再怎么冷静,也忍不住了,揪着肖恩的衣领:“那你告诉我,现在该怎么办?” 肖恩被拽衣领,脸面也有些挂不住了,有些羞恼的说:“谢先生,请注意您的言词。毕竟当时的状况,根本不是我们能控制的……” 不等他说完,谢蓬莱已经语气阴森的打断了他的话:“滚吧,现在我没心情跟你扯皮。” 他现在需要马上向上级汇报当前情况。 说完,谢蓬莱就转身向直升飞机那边跑去。 看着谢蓬莱的背影,肖恩眼里闪过一丝羞恼。 而就在这时,当地的警方却接到了消息,据说,有三十名人质,从哈兹镇出现了,正在寻求当地警方的帮助。 如果肖恩知道这一消息,一定会激动的蹦起来。 可惜现在他只能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 这时候,诺雅等武装人员,已经再次从隧道口钻出。 根据探查,外面已经没有那个杀神了。 武装分子们,此时也都累坏了,想休息,但他们却不敢,因为在附近,出现了当局的武装直升机巡逻。 每一个国家的武装力量都是不容小觑的,毕竟,他们身后站着一个国家的力量。 当然,最让诺雅他们紧张的,还是那个恶魔一样的人,一个杀得他们胆颤心惊的人。 为了避免再出现昨晚的情况,他们立马从沙地转移回隧道,只能另想他路。 双眼布满血丝的诺雅,倚在隧道墙上,怀里抱着一把自动步枪,许久都没有动一下。 乔治拿着干粮走了过来。 诺雅摇了摇头,淡淡的问:“外面有没有什么动静” 乔治扭头看了一眼,摇了摇头。 笑了笑,诺雅拿过矿泉水:“那我们什么时候能到哈兹镇?” 诺雅一边问,一边拧开瓶盖,仰起下巴喝水时,旁边的一个人实在受不了连日的奔波,眼皮一番,昏了过去。另一个他旁边的人,连忙搀扶住了他。 队伍里晕倒的,可不止他一个。 可他们却不知道,杀戮从现在才刚要开始。 第295章:再次现身 谢蓬莱在向燕都汇报这边的情况后,随即就接到了指令。 也就是让他他立即赶到被解救出的哈兹镇那边,华方会马上安排专机,把这部分脱险的人质运回国内。 谢蓬莱二话没说,马上就遵命行事。 很快乘坐飞机就在肖恩的陪同下,来到了哈兹镇。 在哈兹镇外,有数百名治安员把这片山脉紧紧包围了,临时搭建的帐篷中,医生和护士们正在紧张的忙碌着,三十名被解救成功的龙国人,都安静的坐在那。 一个小时候,谢蓬莱一行人快步走向了帐篷。 根据警方消息,那股不明来历的武装力量救出三十多名人质后,就默默离开了,只留下一个哈兹镇的一个酒吧姑娘,和当地警方接上了头。 不过,不管当地政府怎么询问,那酒吧姑娘也只能含含糊糊的说着不靠谱的话。 她只知道,把人质们救出来的是六个帅哥美女。 对此,当地政府也很无奈,总不能对这位酒吧美女刑讯逼供吧? 人质们被当局安排在临时帐篷里后,精神马上松懈。 大部分人都在食用食物和水后,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人质们睡着的这段时间内,当地战部不停有人出入。在陌生的国度看着陌生的战士,人质们眼里都带着恐惧,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了,没有谁主动向他们问过一句话。 可当谢蓬莱带着几个龙国战士走进大厅,众人看到他的制服后,他们终于看到了亲人,纷纷站了起来。 不少女孩都落下了泪来,甚至有个小男孩抱住谢蓬莱后,当场失声痛哭起来。 谢蓬莱也有些动容,拍着他的肩膀安慰:“别哭,孩子,我们回家,你们安全了。” 安慰了他几句后,谢蓬莱大声说:“各位同志,请大家都静一下谁能告诉我,当时的情况?” “我来说吧。” 酒吧美女,笑嘻嘻的走了过来,伸出手:“您好,先生。” 谢蓬莱和他握了握手:“您好,我是谢蓬莱。” “先生,事情是这样啊。” 美女缓缓的说:“在昨天上午时,我接到一个神秘的电话。那个人说他已经找到了被挟持人质的地方,并且就在哈兹镇外。” 顿了顿,酒吧美女:“我当时就问对方来历,但他不肯说,只希望让我能报警。” “那具体是怎么被救出的呢?” “这个我也不知道了?” 酒吧美女摇摇头时,忽然有人插嘴道:“我知道是怎么回事。” 大家抬头看去,是个身材高挑的女孩子,她说:“谢先生,我叫叶朝歌!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叶朝歌很快,把沈欢等人偷偷放他们出来,却因为直升机惊动危险分子的事详细说了一遍。 听完,谢蓬莱也是叹了口气时,刚从哈兹镇隧道走出的乔治,看到阳光后猛的打了个哆嗦。 诺雅冷笑一声,态度傲慢的回答:“呵呵,乔治,你是不是怕了?” 乔治一愣:“我怕什么” 诺雅声音阴森:“哼,武装力量就在哈兹镇,我们现在无处可归,你说你怕什么?” 就在他们身后,几乎走在队伍最后的小哈朗也叹了口气时,突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怎么了?” 小哈朗扭头看向唯一在他身后、同样满脸鲜血的同伴。 那个人凑了过来,笑呵呵的问:“问你个事。” 小哈朗皱眉:“什么事?” “替我去给赤那问声好。” “什么?” 小哈朗一楞,还没有明白过来,就猛地觉得喉咙剧痛,想在开口,已经发不出声了。 一把匕首就在他的喉咙间紧紧插着,让他说不出话。 “我——” 小哈朗用力张张嘴,可是,只说出一个“我”字,就再也没了下文。 悄无声息的,他死了。 走在他前面的同伴,偶然回头下,恰好恰好看到小哈朗在一个同伴搀扶下坐在了一块岩石下,连忙转身走了过来,皱眉问:“他怎么了?” 背对着他的同伴用手扶着小哈朗的身体,不确定的语气:“我也不知道,他走着走着突然晕倒了,是不是太累了?” “可能吧。” 他说完,刚想趴过去看看,却倏地看到一道蓝光,像子弹一般射了过来。 轻飘飘的一阵破空声后,蓝光插进了他的咽喉。 他下意识的要躲,可那道寒光太快,他根本躲不开。再接着,那个人左手就迅速捂住了他嘴巴,猛地往外一拔。 没有任何反抗,血泡从他的喉咙刀口处冒出。 两人死的悄无声息,并且小哈朗怀里唯一一把机枪,也被悄无声息的拿走。 再接着,枪声响起:哒哒哒哒! 子弹如同一并割草的镰刀,所到之处,必有几人丧生。 正是杀了小哈朗两人的沈欢,正拿着制式冲锋朝他们狂喷着火舌。 他的枪法很准,又是出其不意的近距离连发,只几秒,一个弹夹的子弹就全部打光,一颗不落的落在诺雅身边的队友身上。 一时间,鲜血四溅。 “没想到吧?” 沈欢一边急速的换着弹夹,一边冲诺雅舔了舔嘴唇笑道:“我们又见面了。” “是他!” 有人认出了沈欢:“是昨晚那个杀神!” “找掩体,还击!” 诺雅第一个反应过来,趴在地上就地一滚,朝一颗岩石后躲去。 他的吼叫,惊醒了剩余的武装分子,立即做出了正确的反应,纷纷扑在岩石后,向那个人开枪。 而沈欢再次射出一梭子弹后,一个翻滚,同样扑进到岩石后。 他在隧道中,趁着混乱,悄无声息的干掉一个危险分子,换上了他的衣服。 成功鱼目混珠的沈欢,摇身变成一名巨蝰组织成员,跟着撤离队伍来到了这里。 于此同时,哈兹镇外的某个小山坡上,帕瓦他们也终于长出了一口气;“麻的,这家伙终于动手了。” 此时,枪战正酣。 诺雅他们的子弹如同雨点般打过去,但那个沈欢硬是左滚右滚一下都没中弹。 反倒是他,每一梭子弹,都会带走这边的几条性命。 很快,眼前的沈欢,终于慢慢和昨晚那个杀神影子合二为一。 第296章:硝烟结束 经过昨晚那场战斗后,诺雅很明白自己和偷袭者的差距。 他们在沈欢面前,压根什么也不是。 沈欢几乎每一颗子弹,在敌人身上迸发出血迹。每一发枪炮,都成了他在战场上的死神镰刀。 乔治刚要说什么,诺雅又吼道:“我们不是他们的对手,赶紧走!” 其实乔治也知道,如果和沈欢拖延下去,只会是全军覆灭。 所以他一声不吭,在诺雅和另一名护卫的护卫下,用最快的速度向西方向狂窜。 看到娜迦在诺雅的护卫下仓皇逃窜后,沈欢也不迟疑,直接跳起,借着岩石从的掩护,迅速追了上去。 看沈欢追诺雅,其他组织成员也不找掩体了,一下从掩体后站了起来,对着沈欢的身影一阵射击。 只是,沈欢要杀人,这群人都挡不住。此时沈欢要走,他们又怎么拦? 借着岩石的掩护,沈欢猎豹般几个起落,径直向一个方向追了过去。 有点脑子的歹徒,也知道留不住沈欢了,纷纷大呼小叫的四散逃亡。 诺雅无疑是聪明人,知道带着身心俱疲的乔治,速度根本提不上去,只能向更岩石从中钻,渴望能够找到安全的藏身之所,隐匿起来。 但是,当她们两人刚躲在一片岩石阵后,就看到一个人,在远处稍微停顿后,立马向这边跑了过来。 沈欢。 靠!那人是雕的吗?眼神那么好使? 诺雅恨恨的骂了一句后,咬牙对着另一个护卫道:“我们分开跑千万不要让那个恶魔抓住!” 随后,诺雅换了个方向飞快的向前奔跑。 “麻的,看来我是跑不了了!。” 另一个护卫喃喃说了一句后,转身跳出了岩石从,冲飞奔而来的沈欢开了一枪后,怒斥:“来啊,混蛋!” 说玩,他立马就地一滚,冲进了另一个掩体后。 这里的掩体虽多,但他却是绝对跑不掉的,因为沈欢速度太快了,但,至少他可以多为诺雅争取一段时间。 只是,他才刚扑倒在灌木丛,一颗子弹就擦过草枝,穿透叶子,直接射了进来。 噗! 这是他听到的最后的声音:子弹射入了他的太阳穴。 沈欢没有停住飞奔的脚步,继续追杀。 而听到那声枪声响过后,带着乔治狂奔的诺雅,猛地停住脚步。 “怎么了,快、快跑啊?” 乔治停下,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不解的抬起头,看向诺雅。 “我们走不了了。” 诺雅摇摇头,眼色发狠:“所以,我来替你挡住他。” 说着,诺雅站在原地,不再等候,甚至丢掉了枪,摆出了肉搏战的姿势。 她希望沈欢能给她个机会,肉搏,才能争取更多时间给乔治逃走。 她看不惯乔治,可并不妨碍乔治是她的领袖,也是库库尔坎的领袖。 只是诺雅还是失望了。 沈欢只一刀就解决了她,而且瞬间再次朝乔治冲去。 来不及悲哀,乔治跑的更快了。 只要、只要他能逃进乱石丛后的哈兹镇,他就有足够的把握,最多用半年的时间,他就能再次培养出一个甚至更多诺雅这样的精英。 强烈的求生欲,不断的刺激乔治。 其实此时,他的双腿实际上已经不听使唤了,完全是在自己往前奔跑。 加速、再加速! 只是—— 砰! 又一声枪响,将他打的原形毕露。在一颗子弹打中他的左腿后,乔治飞着扑向了地面。 然后,他的脸变成了刹车,重重摔倒在了地上,脸和大地亲密接触,吃了一嘴的沙泥。 “呸!呸!” 乔治痛苦的吐出嘴里的泥沙时,听到一个居高临下的声音问道:“他们都死了,现在该你了。” 乔治痛苦的转身,就看到了一双冷漠的、理智到极限的眼睛。 他是沈欢。 “你是谁?” 乔治弯起胳膊肘,把身子慢慢的撑起来。 沈欢冷声说:“看在你快要死的份上,我可以告诉你,我叫……” “不,不要告诉我你的名字。” 乔治快速摇头,眼睛盯着沈欢举起的手枪,嘴唇哆嗦着问:“我、我知道,一旦我知道了你的名字,就一定没活路了,求求你,给我个机会!” 右手压着手枪扳机,沈欢笑眯眯的问道:“理由呢?” 乔治马上看到了生存的希望,大声喊道:“我可以给你钱!在苏菲儿银行有数十亿米刀的存款,那是我们组织的活动经费!都给你!” “原来是这样。” 沈欢歪着下巴看慢慢蹲下,拿手枪拍了拍乔治的脸蛋问:“好了,我答应你,把账号和密码告诉我吧。” 乔治咽了口口水,低声说:“但你得放过我” 沈欢没有犹豫:“好,那我放过你。毕竟那么多钱呢,足够买你的性命了。再说了。咱们也没什么深仇大恨。” 乔治却猛地摇头:“可、可你说的话,我不信。” “那我说什么你才相信?” 沈欢的语气突然阴森起来:“你不会告诉我,让我帮你逃走,再把你送回组织基地吧?” 乔治打了个哆嗦:“不用,只要你发誓,在我我告诉你帐号和密码后,就放我走,我就告诉你1” 沈欢啧吧一下嘴,很认真的说:“我用我的性命发誓,只要你能告诉我账号和密码,我马上放你走,不然,就让我永世不得超生。” 乔治颤抖着点了点头,终于爬了起来。 看着扔在犹豫不决的乔治,沈欢不高兴了:“怎么着,不信我的话?” 乔治慌忙说:“我信!” 接着,乔治就说出了一连串的数字号码。 沈欢嘟囔了几遍后,点了点头问:“你没有骗我吧?这么简单就告诉我了?” 乔治连忙说:“我发誓,这些都是真的!” “你的发誓,认真吗?。” 沈欢笑着摸索起了手枪,再次对准了乔治。 乔治瞳孔一缩:“我、我是认真的,所以你也不能骗我——” 砰! 沈欢握枪的手臂微微颤抖,乔治眉心却多了一蓬血花。 “发誓而已,我可从来不相信自己的誓言。” 把布片收进怀里,沈欢懒洋洋的朝来时的路走去。 此时剩下的那几十个歹徒,也正在四下逃窜。可惜,他们很快就遇到了追来的帕瓦等人。 乌合之众一般的巨蝰组织,在这群精锐面前就是一群待宰的羔羊,再也没有了以前的凶悍,徒劳的挣扎。 仅仅一刻钟的时间,所有歹徒就都被击毙了。事情到这,硝烟才算真正结束。 第297章:候车厅里的麻烦 就在戈壁滩持续着杀戮时,直升机,已经呼啸着降落在哈兹镇外。 这让不少哈兹镇的罪犯,心惊胆战的以为自己是不是要被围剿了。 不过很愉快的是,直升机只是来接走伤员的。 等到下午时分时,三十多名人质,在直升机的护送下,离开了哈兹镇。 同样是这个下午,赤那被紧急送去了华龙集团的医疗研究所中。 根据雪莉的消息,要让赤那恢复肢体,已经不可能了,而且他也需要几周的治疗,才能彻底脱离危险。 送走他是,赤那表现的很沉默。 兄弟身手重伤,即使一切都解决了,沈欢心墙也好不起来。 但不管多差,下午时分他们还是,在疲怠中坐船回到了东洲,并在第二天晚上,带着斯萝丝和帕瓦来到了南疆国际长途汽车站。 帕瓦是去早安谷的,斯萝丝为啥跟上来,沈欢不问,她也不说。 实际上他问了,斯萝丝也跟个哑巴似的一言不发。 而且在进入境内后,就消失在了人群中。 所以最后还和沈欢通行的,也就只剩帕瓦一个人了。 南疆车站,即使是下午太阳快落山了,气温还是很高。 他们要坐的列车,得到晚上九点钟才通行。 两人也不着急,吃喝拉撒赶紧解决了下,沈欢也从周围商场购置了一块新手机,正摆弄着朝帕瓦走去呢,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一个人男人的吼声:“帮帮忙,拦住那个小偷!” 车站大厅里人可不少,随着男人一声吼,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沈欢也抬头看向那边时,就见一个身穿保安制服的男人,正从候机大厅门口那边飞奔而来,指着前面一个矮小的身影。 是个小女孩。 沈欢乍一眼看上去有点面熟,却又想不起来。女孩穿着乱糟糟的衣服,正急匆匆的向人群中钻。 追来的保安身后,还跟着一个三十岁上下的年轻人,穿着浮夸,看起来像是哪个矿场出来的土老板。 很明显,在前面跑的那个孩子,好像是偷了什么东西被发现了。 大家还是挺热心的,见有小偷,立马有几个人抬手出来帮忙拦在了前面。 小女孩一看此路不通,转身就朝另一个方向跑去。 巧了,正是沈欢的方向。 只是她跑的太急了,一个没拐过弯来,就撞在了沈欢怀里,然后噗通一屁股坐在了地板上。 小女孩吓坏了,慌忙逃走了。 沈欢转头,正要一把抓住那小女孩呢,却听后面的保安说:“哎,别追了,东西在他哪呢。” 啥东西? 沈欢回过头来时,就见那保安眨了眨眼看着沈欢裤腰带:“不好意思,这个钱包是这位先生,能还给他吗?” 钱包? 沈欢伸手摸了摸,好家伙,他背后因为绑满了绷带,所以没察觉到小女孩逃走的时候,竟然在他腰带了挂了个零钱包。 零钱包顾名思义,就是装零钱的。 沈欢也不在乎,抬手就要还回去时,保安后面那家伙却突然喊:“等等,直接给我就好了!嘿嘿,小兄弟,那是我的零钱包,能给我不?” 沈欢眉头一扬,捏了把零钱包,面露冷笑,但也没说什么。 但这个笑容在西装男眼里就有些变味了,他脸色微变,接种用近乎狂躁的态度,狠狠一拽:“赶紧拿过来吧你!” 本来不想惹事的,毕竟他还等着坐车呢。 可西装男的态度却让沈欢很受伤,他笑眯眯的叹了口气:“老兄,这玩意对身体不好。” 西装男猛地一颤。 赶紧转过头去,撒腿就跑。 保安也觉得西装男挺没礼貌的,苦笑着解释:“不好意思,他是我们当地龙头企业黄家的公子,平常为人有些……” “纨绔嘛,我懂。” 沈欢耸耸肩,不再说什么。 零钱袋里,可不是啥好东西,而是在南疆很很泛滥的:毒。 递还给黄公子的时候,沈欢就从缝隙中看到了。 怪不得他那么着急:要是被爆出南疆龙头企业的大少染上了毒,那后果—— 打了个哈欠,沈欢坐在候车厅的椅子上,和帕瓦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 “那些钱,你真的一点都不留?” 听说沈欢从乔治手里敲诈来了一大笔资金时,帕瓦也很吃惊。 当听到沈欢一分不留的全部送给赤那治疗时,帕瓦就更吃惊了。好家伙,那可是几十亿,听说沈欢还要靠安谷接济做生意呢。 现在有机会一跃成为有钱人,他却全给了赤那,而且真就全给了,一分都没剩下。 “本来那笔钱,我就打算接济给赤那的家人。” 沈欢懒洋洋的说:“现在赤那没死,给他本人不是更好吗?” 帕瓦沉默了。 如果他有这么大一笔钱,肯定也不会忘了兄弟们。 可真要他全部捐出,说真舍得,也不现实。 这次出境,沈欢也落下了一身的伤。扪心自问,是因为两年的蛰伏,身手变差了?不见得。 但他确实在拼命厮杀时,多了很多顾忌。 因为以前,他出任务都是杀人。 而这次,他是为了救人。 时间消磨,俩人坐了半个多小时的时候,就见候车厅门口,十几个穿着牛仔外套,发型花里胡哨的家伙,出现在了前面。 但是这么一伙人,就够惹人注意了。 关键是他们手里一个个还都拿着钢管啊,撬棍啥的。 摆明了是来找事的! 就算此地地缘偏僻,也不见的有l氓混混、嚣张到在车站这种大型公共场所打砸抢吧?就连凉城的混混们,还知道躲着点路人呢。 候机厅附近的,看到他们也是吓得拔腿就跑,停也不停的。 这些混混也不在乎路人眼光,四下看看,瞄准沈欢,径直走来。 帕瓦挑了挑眉,笑呵呵的说:“唉,你说他们是来做什么的?” “可能是看不惯你这个老外,所以来找你麻烦的。” 沈欢撇撇嘴随口说,话音刚落,混混头子就停在了他面前,掂了掂手里的钢管:“小子,跟我们走一趟!” 沈欢耸耸鼻尖,笑呵呵的问:“敢问几位是警厅,还是法院?” 混混愣了下:“不是,咋了?” “警厅是执法的,法院是司法的,他们要是传呼,我等守法公民当然听话。” 沈欢很淡定的说:“你们都不是,我凭什么跟你们走?” “让你走就走!” 混混不讲理了,抬手就来抓沈欢的衣领……没抓着。 沈欢微微一侧身就躲开了他的手,慢悠悠的掏出根烟来点上:“你要是那位黄大少派来的,劝你赶紧滚,别等麻烦惹到自己头上甩都甩不掉。” 第298章:特勤闻风而来 钢管哥姓温名博,别看名字挺儒雅的,但他可算车站附近最有声望的小l氓了。 不是因为他能打,而是因为他有钱。 至于为啥有钱,还跟他和黄家大少搭上线、卖给对方某些不良物品有关。 总之,温哥手里有钱,手下有人,在车站不管是做生意的老板还是当值的保安,见到他都得恭恭敬敬的。 不信问问车站的老板们,谁,敢瞧不起温哥? 所以对沈欢不屑的态度,温哥很生气,劈头盖脸的就狠狠砸了下去。 钢管呼呼作响,眼看就要把不知好歹的沈某人砸个头破血流,周围的宾客都已经要发出尖叫时,即将挨揍的沈欢,却发出了一声叹息:“唉,怎么总有人喜欢找死呢?” 哈? 这人还没挨棍子,脑袋就不好使了? 几个混混们脑海中升起这个念头时,钢管落下:砰! 一声闷响后,受众人敬畏的温哥变成了皮球,被踹的倒飞而出十数米,狠狠砸在了候车厅的承重柱上。 然后他张嘴,哇的吐出了一口鲜血。 沈欢这一脚,直接给他踹出内伤来了! “卧——” 槽字温哥咋也说不出,就翻着白眼晕了过去。其他混混们在惊诧片刻后,终于反映了过来:“靠,敢揍温哥,兄弟们,揍他!” 瞬间,十几个混混,十几条钢棍,乌泱泱的朝沈欢围攻而去。 所谓穷山恶水,最容易出刁民。 南疆不同凉城,这里的混混一个比一个狠辣,都是敢把人往死里揍的主。 只是他们再狠,能狠的过境外分子? 周围宾客四散而逃,只有帕瓦看着一群飞蛾扑火的傻子,叹了口气:这群混混真是倒霉催的,才碰到从沙场回来的沈欢。 打架? 他们顶多是被动挨打! 随着一个又一个人体飞出,最多六分钟,十几个混混没有任何意外的全躺了。 拍打了下手掌,沈欢重新坐回帕瓦身边,嘴里烟都还没抽完呢。 “十五个,五分半,丢人不?” 帕瓦在一旁撇着嘴说:“以前在国外,你三分钟就能解决的。咋,因为他们都是龙国人,你手软了?” “多打一会,少等一会。” 沈欢打了个哈欠说:“都五分钟了,是麻烦也该来了。” 不出所料,很快候车厅里就冲进来十来个特勤,手里拿着手枪,隔着老远就厉声喝道:“不许动,举起手来!” 手枪,在龙国是执法者的标配。 沈欢也无意对抗他们,乖乖举手。本来看热闹的群众们,也知道有麻烦了,赶紧一哄而散,奇怪的是,那几个混混也没被特勤盯上,只有沈欢和帕瓦被十几条枪口怼在了中央。 为首的那个特勤走过来后,冷声冲沈欢下令:“双手抱头蹲下,否则我就开枪了!” 沈欢皱眉:“同志,执法也是有流程的,你总得给我个理由吧?” “理由?哼,就是因为你走私含有兴奋剂的药品!” 一旁的温哥终于缓过劲来嘹声叫嚣,所谓的药品,其实也就是毒。 “他?走私?” 帕瓦有些好笑:“特勤先生,你眼前这个男人可是连几十亿米刀都不放在眼里,能随时拱手相送的人,他会为了那点零钱,走私?” 沈欢好像早就预料到会发生什么一般,叹了口气看向外侧的混混,淡淡的说:“看来是他们举报的了,看来那位黄大少在这,势力还挺大的。” 提到黄大少,领头的特勤眼神微冷,再次厉喝:“少废话,赶紧抱头蹲下!” “我要是不呢?呵呵,我的包裹就在这,你们现在就可以检查,如果没有走私品,那希望你能给我一个解释。” 沈欢微微眯起双眼,冷笑。 特勤先生脸色有些不自然,说实在的,如果沈欢真的是什么罪犯,还敢这么嚣张的话,他早就开枪了。 但问题是他很清楚,对方不是。 他更清楚,对方包里不可能有毒。 不然早在安检台,就被检测出来了。 但特勤先生也不能就这样放过沈欢,因为他接到的任务,就是把沈某人带进治安队。 心里无奈的叹了口气,特勤先生快速说:“因为你打架闹事,这个理由够吗?跟我们回去调查!” 打架闹事。 沈欢耸了耸鼻尖:“好吧,这个我没法否认,不过是他们动手在先,我顶多算正当防卫。我跟你们走,帕瓦,你先去凉城。” 帕瓦耸耸肩,做了个ok的手势。 沈欢也不慌不忙的掐灭烟头,背起了包。 他们两人处之泰然的态度,让领头的特勤有些心烦。 在边疆执法数年,他见过太多亡命之徒了,什么杀人犯、还有走私的,卖武器的。 其中,不乏亡命之徒。 但,不管这些人曾经有多嚣张,在面对数十个枪口时,都会害怕。 毕竟枪可是大杀器,而这个世界上,没人不怕死。 可眼前这个叫沈欢的,怎么好像一点害怕的意思都没有呢? 就好像,他们这些特勤手里的不是枪,而是玩具。特勤有些恼火,更心惊,忙走过去给他戴上手铐,一边问:“老实交代,你是什么人?” “凉城人,摆地摊的。” 沈欢说到这时,突然扭头看向了候机大厅门口,穿着西装的黄少,正死死看着这边。 见沈欢四目相对时,他浑身一颤,赶紧躲开。 果然是他。 沈欢心里淡淡的说着,笑呵呵的道:“走吧,有什么话我们去单位里说。” “哼,算你识相,带走!” 特勤冷喝一声,押着沈欢走出候机厅。 按照正常程序,特勤把沈欢带回了所里后,关进了一间审讯室里。很快,审讯室的门就被打开,几个人走了进来,其中一个手里还拿着沈欢的背包。 来人一共两个,一个是刚刚的特勤。另一个站在门口,身形藏在门后。 不过沈欢却能猜出他是谁。 黄少呗。 特勤打开了审讯桌上的灯后,就猛地对准了沈欢,整个人向前压迫着问:“姓名,籍贯,目的是什么?都给我好好回答!” 第299章:审讯室里的制裁 “姓名沈欢,天南凉城人,出国旅游,途径南疆。” 张涛一字一句的,核对着沈欢的资料。 张涛就是带领特勤队伍抓捕沈欢的人,其实他并不是正式特勤,只是“临时工”。至于为啥能作为临时特勤审讯沈欢,当然离不开“黄少”的帮助。 小子,栽在我手里算你倒霉!张涛冷笑一声,问:“你说的,属实?” 沈欢点点头:“天大的良民。” “良民?哼哼。” 张涛冷声说着,猛地探出身子,狠狠一巴掌拍在桌面上,喝问:“良民会走私毒?你手里还有多少,从实招来!” 帽子终于扣上来了。 沈欢心里冷笑,面无表情:“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你很快就会明白的。” 特勤先生冷笑一声,抬手把一包特殊兴奋剂拍在桌子上:“这就是从你背包里搜出来的,你还敢抵赖?!” “不对啊。” 沈欢一副很单纯很无辜的表情:“我进车站的时候经过安检了,当时可没有查出这些东西啊。怎么我进了候机厅,就多出来了这个?难道检查机器有问题?同志,我强烈要求先把机器检查一遍再说……” “闭嘴!” 张涛的质问被压制,反而对方有种反客为主的感觉后,再也不敢让沈欢继续bb了,打断道:“现在问题的关键是,这些东西,是从你背包里翻出来的!你必须对它——” 说到这时,张涛狠狠一拍那包东西旁边的桌子。 整个人也站起,弯腰急速压迫向沈欢,冷冷的吐出最后俩字:“负责。” 压迫也好,拍桌子也好,都是审讯中的常用技巧。能给受审者造成极大的心里压力,进而招待一切。 可沈欢的反应,却让张涛咋也没想到。 沈欢笑了,“噗嗤”一笑,阳光灿烂:“同志,您的意思是,东西是从谁身上翻出来的,就得归谁?” 这小子笑起来还有那么点点小帅——张涛心里嘀咕了一声,又下意识的顺着沈欢的话点了点头:“当然。” “那你口袋里还有危险分子的勋章呢,难道你是潜入我国内部的危险分子?” 沈欢笑嘻嘻的说。 砰! 张涛狠狠一拍桌子:“你再胡说八道,就等着做一辈子大牢吧!” “我没胡说,不信你翻翻。” 沈欢语气很淡定,让张涛忍不住的抬手,摸了摸身前的制服口袋。 咦,我没有往口袋里塞东西的习惯啊,怎么鼓鼓囊囊的? 想着,张涛翻出里面那个东西,脸色唰的就变了:里面,果然放着北州某著名武装恐怖集团,圣迪组织的勋章! 竟然还写着集团长的英文。 “哇,没想到同志你还是圣迪组织的领导啊。” 沈欢很夸张的惊叹道:“佩服佩服。” “这、这根本不是我的!!” 张涛把勋章狠狠摔在桌上,脸色铁青。 从勋章的做工、质地来看,绝对不是哪个厂家随意生产的玩具。 作为边疆的临时特勤,张涛很熟悉境外很活跃的一些武装集团。 圣迪组织当然也不例外,所以张涛很快就做出了判断:这个勋章很可能是真的! 可这玩意,怎么会在他身上? 就在张涛百思不解时,眼角余光终于看到了沈欢一脸玩味的表情。 难道是他什么时候趁我不注意,把勋章放进我口袋里的? 张涛眼角一抽,咬牙切齿的说:“小子,看来不给你点苦头,是不会老实交代了!” 沈欢冷笑:“难道你一开始没打算让我吃苦头?” 沈欢早就见惯了世界上最顶级的犯罪分子,对张涛和黄少打的主意,一猜就能猜到:先找温博惹是生非,再借用打架的借口把沈欢拷走。 最后,让张涛将现成的毒,藏在沈欢背包里。 一起简单的栽赃陷害,就完成了。 估计黄少等人没少做过这种事,所以他们在执行这一流程时,是非常流畅的。只是没想到,别人面对这套组合拳都会无力抵抗,而沈欢呢? 先是把温博的团伙揍了一顿,又是把张涛辨的哑口无言。 最后他竟然还冷笑着打了个哈欠:“行了,让你们那位黄少进来吧,还有啥招快点用,我赶时间。” “赶尼玛呢,小子,你今天一定会后悔的。” 张涛冷哼一声,朝黄少招了招手后,走到角落监控的位置,关掉了摄像头。 审讯一个走私毒的罪犯嫌疑人,却要关掉摄像头,还要把一个无关人等叫进来,张涛的用意已经很清楚了。 砰的一声,审讯室的铁门被关上后,黄少走了过来。 张涛也冷笑着,丢给他一根警用电棍:“黄少,接下来得麻烦你,用你的聪明才智,从这个罪犯嘴里撬出秘密了。” 舔了下嘴唇,黄少狞笑:“当然了,我义不容辞。” “嚯,黄少,你笑的好像反派啊。” 沈欢呵呵一笑:“你知道反派都是什么结局吗?” 不等两人回答,他就继续说:“那就是被正义制裁。” “哼,看你能嘴硬到什么时候。” 黄少冷笑着,开启了电棍的开关,推到了最大电流。蓝色的电弧,立马就闪烁着在空气中发出滋滋咆哮。 看到两人狞笑着上来后,沈欢耸了耸鼻尖,说:“你们现在求饶,还来得及。” “求饶?” 张涛笑了。 他知道沈欢很能打,毕竟一个人撂倒了温博十好几个恶徒呢。不过他就算再能打,还能挣脱手铐? 明明被拷在审讯椅上,沈欢却还敢威胁他们——“看来这货虽然能打,但脑子却不太好使。” 张涛淡淡想到这,而黄少已经悍然出手,他本着“绝不放过任何一个知道他秘密的人”的原则,狠狠把冒着电弧的那一段,怼向沈欢。 “可怜。” 张涛有些同情的摇摇头时,猛地僵住了。 因为上一秒还拷在椅子上的沈欢,下一秒就挣开了手铐,劈手夺过黄少手里的电棍。 然后狠狠往下一刺——蓝色的电弧很有腔调的刺向黄少。 一阵抽搐后,黄少倒地不起,张涛停滞在嘴角的笑容,也泛了黄。 第300章:审讯继续 “黄少!” 张涛的脸色,就跟艳阳天里冒出了乌云,瞬间铁青。也顾不上教训沈欢了,赶紧去扶他。 黄少那是啥人啊? 他可是南疆黄氏集团的少爷,他的老爹给当地贡献了一大半的税收。 过去的二十年里,黄少就是不折不扣的纨绔。 谁要是敢惹他,只有被弄死的份。 可很不幸,这次他惹到了不该惹的人。 手铐,在沈欢眼中好像是摆设,瞬间就挣脱了开来。 电流传遍全身的感觉很不好受,加上沈欢速度极快,黄少甚至都没看清发生了什么,就扯着嗓子惨叫一声,吐着白沫昏了过去。 张涛也快吓昏了过去,面对身手诡异莫测的沈欢,他也是立马做出了最清醒的选择:掏枪。 同时大喊:“站住别动!” 只是话音刚落,他眼前就猛地一花。下一刻,手枪又被塞回了他腰间的枪袋里,就好像从来没被拔出来过。 沈欢呢,也一脸淡然的重新坐回审讯椅。 也就是这时,审讯室的门被推开,又一个特勤走了进来。 他明显是特勤里的小管理,听到惨叫后找来的,看到黄少倒在地上的惨样后,也是脸色微变:“这是怎么回事?” “王队,是……” 张涛忙要报告,沈欢却抢先一步:“同志,您千万不能怪这位特勤先生!他是为了保护我,才电击黄少的,他是我们正义的一方!” “什么?” 张涛愣了下时,王特勤皱眉问沈欢:“你说,黄少是张涛电的?” “怎么可能!” 张涛尖叫一声:“王队,您听我说……” 沈欢再次打断:“还说啥呀,房间里就咱们三个人,黄少倒地不起,除了你还是谁做的?” “是你!” 张涛辩解:“你刚刚摘下手铐了的!” “张涛,你不要胡说。” 这次是王队打断了他:“他手铐戴着好好的,除非有钥匙,不然怎么摘下来?” “王队,我没骗你,不信你看。” 张涛也是个聪明人,竟然瞬间拔出了手枪,对准沈欢拉开了保险,作势就要开枪。 “等等!” 王队吓得忙制止,嫌疑犯还没定罪呢,怎么能开枪射杀? 只是他话音刚落,张涛已经扣下了扳机。子弹呼啸着,眼看就要把沈欢脑壳打爆,但事实时,子弹竟然打在了地板上。 刚刚还被拷在椅子上的沈欢,竟然瞬间站起,躲开了枪击。 “看到了吧,是他动的手!” 张涛厉喝着,再次调转枪头对准沈欢,狠狠扣下扳机:“这个走私贩很危险,王队,看我干掉他!” 一咬牙,张涛狠狠扣下了扳机。 咔的一声,手枪内传出撞针的声音,可却没有子弹射出。 “怎么会这样?” 张涛惊恐的拍了两下配枪时,沈欢送开了手心,一支手枪弹夹,啪嗒落在了地上。 接着,沈欢就坐在审讯桌上,翘着二郎腿淡淡的说:“给我一部电话。” 张涛还想说啥,王队却看出沈欢没有恶意了,把手机丢了过去。 沈欢很快就拨通了个号码,寒暄一番后又丢回给了王队,说:“把手机给你们的老大,就说山海组找他。” 到了这时,俩人都能看出沈欢不一般了。 张涛牙齿哆哆嗦嗦的有些安心。 王队则赶紧走出审讯室,估计是找人帮忙去了。而这时,闻声赶来的特勤们也都出现在了门口。 看到自己人出现后,张涛大喜,连忙:“你们快进来帮忙,这个人打昏了黄少,还敢袭警!” 外面的特勤你看你我看你,都从彼此眼神中看出了对张涛的不信任。 本来嘛,张涛就是走后门进来的,以前还有些不良历史,大家对他意见很大。 何况现在大家也都搞不清楚状况。 沈欢也不理他们,坐在那一副很怡然自得的样子。 而接到电话后,特勤处的总队长,也火急火燎的出现在了审讯室外走廊里,他一边整理着帽子,一边小腿走出了风声。 总队长名叫邱恩,四十多岁,脖子,右臂上充斥着伤疤,还被人剁掉了一根手指:这是他做缉查警察那些年留下的荣耀。 而这位总队长,也明显听过山海组的大名,所以才如此焦急的赶来。 而他所经之处,其他治安员也赶快让开一条道。 见到倒地不起的黄少后,邱恩皱起了眉头。张涛却还在那滔滔不绝的讲:“邱队长,就是他,袭警不说,就连黄氏集团的黄少,都被打伤了!” “闭嘴!” 邱恩冷冷的打断他,举起刚刚王队送去的手机:“这通电话,是谁打的?” “我。” 沈欢懒洋洋的说。而邱恩见他完好无损,也倏地松了口气,恭敬的走到他面前,问:“不知道山海组的执行员今日莅临,我们没做好准备工作,很抱歉。” “你搞错要道歉的对象了。” 沈欢冷笑一声,指了指张涛:“这种坏汤的老鼠药也招进来,你们怎么跟南疆的百姓交代?” 邱恩很想说,张涛只是来实习的,而且他是黄少的表兄弟,能进来是因为黄少的老爹极力推荐。 因为黄少老爹对本地贡献实在很大,上面不好拒绝。 这才让张涛进来实习混个经验。 可这些理由到了嘴边,邱恩却咋也说不出口了,只是猛地一个立正,深鞠躬:“南疆百叶县特勤四队总队长邱恩,因失职愿意接受惩罚。” 当年,哥们还真有惩罚他的资格。 不过现在顶多算狐假虎威。 沈欢心里想着,淡淡的说:“惩罚的时,以后再说,现在还是想把案件了解了,再说。” 说着,沈欢重新坐回审讯椅:“来吧,我继续接受审讯。” “这……” 邱恩苦笑一声,脸色有些难看。 别人不知道,但曾在某特种兵伍服役的他,很清楚山海组是个什么机构。 山海组的人,放在北米就是fbi的顶级特工,放在古代那就是锦衣卫。人家执行的,那都是对国家都有巨大影响的任务。 他一个县城缉查的小特勤队长,哪有资格审讯沈欢啊? 深吸口气,邱恩转身看向张涛,一字一顿:“张涛,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说实话,到了现在张涛就算再瞎,也看出沈欢不简单了。也知道他们这次肯定是提到了铁板上,如果识相就该乖乖认罪,请求原谅了。 可张涛是黄少老爹的亲侄子,如今黄少被电的屁滚尿流,他却站在沈欢那边,以后在南疆还混不混了? 所以张涛咬了下牙后,还是说:“邱总队,我们在候机厅,发现他的背包中藏有大量毒。我是在依法办案!” 第301章:小女孩的录像 所谓赌徒心理,就是即使在最危险的时候,也下定居心走那条最危险,但是一旦成功就收获最大的路。 张涛,现在就是这种想法。 连邱总队都要尊敬的人,肯定来历非凡。 但笔直黄少的背景如何,张涛也不清楚,他只能赌。如果他此时诚心认错,那只是从犯的他,或许能获得原谅,不温不火的当个特勤。 但如果赌对了,此时坚定不移的站在黄少身边,那事后黄家肯定少不了他的好处! 所以张涛才咬紧牙关,坚持认定沈欢是犯罪分子。 山海组的人,会走私贩药? 邱总队差点没气乐了,瞪着眼走到张涛面前,手指怼在他脑门上,恶狠狠的问:“张涛,我再问一遍,到底是怎么回事!” 腿脚发软的张涛,正想硬着头皮再说一遍呢,沈欢突然插嘴问:“问一句,你们检查出的毒,是什么?” 听到沈欢的话,邱队长像喇叭似的重复一边,喝问:“说啊,没听到沈先生问你话呢?” 擦了把冷汗,张涛哆嗦着说出一种药物:“是、是锐舞mdma……” 锐舞也是很常见的致幻剂了,不过大部分在西方流行。 沈欢听完,挑了下眉:“那你肯定是搞错了,我手里的可不是锐舞,而是一种叫离欢粉的致幻剂。” 说着,沈欢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玻璃瓶来。 里面装着的白色粉末,还是他从郑初手里搞到的。 对方竟然当面拿出了罪证! 张涛激动的都快跳起来了:“邱总队,看到没,他自己都承认走私毒……不对,有离欢粉这种东西吗?” 话说一半张涛忽然愣住了,他虽然是走后门上岗的,可也熟记了全球大多数毒的类型和名称。 离欢粉,他却是头一次听。 “没听过对吧?因为这种药品还没有被研究透彻。” 沈欢缓缓的说:“这次我出境经过南疆,就是为了离欢粉的相关信息。对了,这次出境调查遇到了不少境外分子的抵抗。有消息说那些境外分子已经潜入了大陆,很可能会继续妨碍我的调查。” 说到这,沈欢转头看向张涛,皱起了眉头,笑了:“不会就是你吧?” 沈欢后面几句已经纯属扯淡,但张涛听了,脸都白了。 “胡、胡说八道!我怎么可能是境外分子!?” 张涛慌慌张张的说:“邱总队,你不要听他胡说,世界上哪有什么离欢粉,他才是犯罪分子啊,还安全部,吓唬谁……” “张涛!” 又一次,张涛的话被打断。 不过这次开口的不是沈欢了,而是邱恩,他眉眼如剑,死死盯着张涛的眼珠子,一字一顿:“沈先生,就是安全部下属特殊安全战队山海组的成员。” 轰! 如同一颗惊雷,在张涛耳边狠狠炸开,他踉跄后退几步,一屁股坐在了地板上。 趴在地上的黄少,也肉眼可见的哆嗦了下——这货分明就是在装死。 他们真的是说啥也没想到,在车站随便撞到的一个倒霉蛋,竟然会是安全的人! 在那种国家安全组织面前,什么黄家、什么特勤队,算球啊? “小赵,阿华,把张涛牙压去监禁室等我传讯!” 邱总队冷哼一声:“我怀疑这次的贩药案件,是有人栽赃嫁祸给沈先生,现在开始这个案件由我接手。” “是。” 两个特勤从门外走进来,打了个敬礼后一左一右按住了张涛。 把他带走后,邱总队看着地上的黄少,却抿住了嘴唇。 这次的案件其实根本不用审理,邱恩也能猜到是张涛配合黄少,栽赃嫁祸沈欢的。张涛,肯定是要严肃处理的。 但黄少咋办? 黄少是个什么货色,这片地区没人不清楚,可他家里的背景也确实强大。 邱恩想严惩他,就势必要面临黄家那些势力的反弹。 他一个小小的特勤队长,惹不起。 琢磨了会,邱恩一咬牙,就要弯腰把装死的黄某少从地上拽起来。 他也是当过兵的,也有过一段热血峥嵘,脊梁不弯的岁月。 平常,他可以为了生活弯腰低头。 但在山海组成员面前,他怎么能对不起身上的衣服呢? 只是邱恩刚下定决心,沈欢却看着地上的黄少说:“邱总队,我先跟黄少说几句,怎么样?” 邱恩没有拒绝的理由,点了点头。 沈欢踹了黄少一脚,淡淡的说:“行了,别装死了,现在给你两个选择。一,涉嫌妨碍安全执法,被送进监狱关上个一辈子。别不信,国内还有一群境外分子没抓住呢。” 黄少忍不住了,脸色惨白的翻身,仰视着沈欢问:“那、那第二呢?” “把你那点不良嗜好戒了,再把卖给你东西人的资料,上交邱总队。” 沈欢蹲下,拍了拍黄少肩膀:“那样还能算你戴罪立功,咋样?” 黄少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的变换了会,最后还是点了点头。 其实他也明白,他现在没有选择的余地。 邱恩面露喜色,忙招呼手下把黄少带去做笔录后,又是请沈欢上楼喝水,又是感激的帮他安排休息的地方。 如果沈欢只是个山海组成员,邱恩会对他热情,却不会感激。 但沈欢明明有机会用权势强压黄少,把他投进大牢,却选择像这样大事化小,甚至还帮邱恩添了份业绩——这就是恩情。 “算了,我还打算早点回凉城呢。” 沈欢婉拒掉喝一杯的邀请:“黄少也是年轻人,遇事冲动是很正常的。如果邱总队真想感谢我,我还真有一事相求。” “沈先生尽管说!” 邱恩信誓旦旦的保证。 沈欢也直截了当:“我想看看两个小时前,车站候车厅的录像。” “这个简单。” 在邱恩的亲自陪同下,两人来到候机厅的监控室。 里面一个胡茬有些凌乱的值岗员正有一阵没一阵的打着瞌睡,一听后面响起了脚步声后,还以为换班的人来了,毕竟平常也没谁会闲的没事来监控室。 “三子,这么早就来换班啊,时间还没到——” 打着哈欠推开门,话说一半,值岗员脸就精神了:“老板!” 邱恩根本来的寒暄,直接了当的说:“老马,帮我调一下两个小时前的资料。” 值岗员老马当然有求必应,很快调出了一段视频,并在沈欢的要求下慢放、暂停,最后定格在偷东西,撞在沈欢怀里跌倒的小女孩脸上。 而沈欢看着那张脸,也终于想起了什么:这个撞倒他的小女孩,怎么这么像那天在弗雷姆拍卖会上,他拍下的东洲双胞胎? 第302章:油画中的她 西欧,萨克森州的一栋别墅中,西风正呼呼从窗户里灌进来。 “我明明管好了窗户的,怎么又被刮开了?” 年迈管家一边说着,一边走进侧厅想去关窗。 房子已经很久没人住了,自从它的主人在一九八二年去世,还留在这的就只有老管家汉姆。 别墅的主人叫赫尔曼·巴尔克,熟悉二战历史的人,都应该听说过这个名字,就算没听说过他本人,也肯定听说过二战期间北米的某位著名将领:巴顿。 而就连巴顿这样的名将,在二战中都曾在赫尔曼手中吃过大亏。 可以说赫尔曼绝对是当年战场上的一员大将。 不过现在,他的住所却只有一个老管家打理。 听到动静,汉姆举着手电筒推门走进来,灯光扫过窗口时,汉姆却猛地一颤。 因为除了刮进来的雨水,他还在窗口上看到了两张脸。 不,准确的说是一张油画的脸,和一张真人的脸。 油画巧夺天工,画像中的人栩栩如生。 而另一张脸的主人,听到后汉姆进来的动静后也是快速从窗口一跃而出,化成一道黑影瞬间消失。 最熟悉这栋别墅的老管家,一眼就认出油画是别墅主人赫尔曼生前最爱的一张,可看到它被偷走后,汉姆却一点都没有追上去、或者报警的意思。 而是呆呆的站在那,嘴唇有些哆嗦。 他怀疑自己看错了,一定是老眼昏花了,才看到抱着油画的那张女人脸,竟然和油画里那张脸一模一样! 汉姆记得很清楚,在他还年轻的时候,赫尔曼曾告诉过他,这副放在仓库里的油画,花的是他曾经交往过的女人。 不过这个女人早在战争年代就死了,也没有留下一子半女。 可现在,汉姆却看到了一个和油画中一样的女人带走了油画。 天哪,我不是在做梦吧!! 汉姆呆愣半响,狠狠搓了搓自己的眼睛。 窗户还在西风的吹拂下拍打着窗帘,窗帘起伏如同暗夜的幽灵——对,幽灵,我一定是看到了幽灵! 汉姆快步跑到窗前,狠狠把窗户关掉时,却发现窗台上可不就留下了一双小巧的女人皮鞋印记吗? 汉姆咕噔咽了口口水,又再次转身冲到仓库,仔细检查着里面的藏品。 那副油画,果然不见了。 “oh,my,god!我果然不是在做梦!” 汉姆这才想起来报警时,窗外五百米远的某家商场屋檐下,拉丝忒从怀里拿出了那张没被淋湿的油画,另一只手则掏出了一个打火机。 轰! 火机点燃油画画布,在仓库中干燥了多年的画瞬间被点燃。 火焰瞬间开始吞噬每一寸燃料,将画布上拉丝忒那张脸一点点烧光。 拉丝忒恶狠狠的咬了下牙齿:“没想到赫尔曼这臭小子,家里还藏着我当年的油画,幸好没多少人看到过,不然如果都像沈欢一样,我的身份可就暴露了。” 嗡嗡,嗡嗡。 突兀的,拉丝忒口袋里的手机响起。 是个陌生来电。 拉丝忒接起电话后,还不等说什么,那边就传来了焦急不安的声音:“神使大人,不好了!弗雷姆绿洲基地被攻破了,巨蝰组织其他人也都联系不上了!我和菲尔斯先生一块走的早,才幸免于难……” 电话那头絮絮叨叨的一大堆,意思就一个,他们被偷袭了,大败而归,而打电话的这位侥幸存活。 巨蝰组织,完蛋了。 祭祀,也不用问,没完成。 接下来对方要说的,拉丝忒已经懒得听了,直接扣掉了电话。 昏黄的路灯下,她的笑容很狰狞:“巨蝰组织果然靠不住,想要钥匙现世,果然只有血祭一条出路。不过他们准备了那么多年,也还是有收获的。陈千娇、叶朝歌吗,看来剩下的人选都在龙国,那我也到该去龙国的时候了。” 说罢,拉丝忒手中的油画已经燃烧到最后一角。 她高高扬起,任凭油画化成灰烬落进雨水中,被快速冲走。 年迈的路灯忽闪了下,拉丝忒几个起落,消失在了夜色中时,远在燕都城的某酒店,也迎来了清晨。 “救命!” 短促的尖叫声后,叶朝歌猛地睁开了眼,擦了把冷汗后,才意识到她昨天下午,就乘坐战部的飞机回到了龙国。 不过因为这次绑架案的特殊性,她被带回了燕都城接受调查。 在一个极其封闭的病房里,先是由战部的医生帮她全民检查了身体,随后就有专人来做了笔录。 叶朝歌也如实把所有事情都说了一遍。 包括她被当成什么祭品,服用了什么药物,也提到她见到过秦轩,还有她被营救的经过等等。 后来,战部人员怀疑她体内可能已经服用了毒液,所以提取了她的血液做专门检验,好在最后没有检测出任何异常,她才松了口气。 再之后,她就被送到了这家酒店,疲怠不已的她一夜睡到天亮。 醒来时恍惚间竟还以为她还在危险分子的挟持中,狠狠掐了自己大腿一把,疼得她眼眶一红时,叶朝歌忍不住落下了眼泪:我终于、终于回来了! 我自由了,我结束了持续了一周的梦魇! 深吸口气后,叶朝歌从床上爬起,顺着床头的酒店服务电话拨通了前台号码,听到这时燕都华都酒店某套间,昨晚是由两位战士帮她订好的房间后,再次松了口气。 大难不死的她,先是好好冲了个澡,又给田小雅打了个电话让她来接自己后,才躺在酒店床上翻来覆去的滚。 甚至一不小心,还噗通摔在了地上。 膝盖撞在地板上很疼,但此时连疼痛,也让叶朝歌欣喜:能切实感受到的疼痛,绝对好过那些天被束缚着自由、喝下不明药物的麻木! 对了,还有一件事。 叶朝歌忽的爬起来,喃喃自言自语:“还有救出我来的那个英雄!” 想到把她从牢房中救出的那个身影,叶朝歌又有些恍然了,无论是体型还是声音,那个人都让她想起一个人:沈欢。 所以当时在黑暗和极度恐惧中,她才会抱着对方一遍遍喊沈欢的名字。 当然了,叶总清醒后回想起,绝不会认为对方是沈欢。 沈欢是杀人啊? 救她的英雄是啥人啊? 俩人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当时我竟然这么不害臊。” 叶总小俏脸有些微红:“对了,那个人的同伴,还告诉过我联系他的方式来着,好像是要登陆某个网站……回去,我一定要联系上他,好好感谢他!” 第303章:你很快就会见到他 “我已经见过安谷了,一会就跟他一块去夏威夷看看老水鬼。” 凉城大酒店套房中,帕瓦打了个哈欠:“你什么时候回凉城?” “今天下午。” 电话那头,沈欢的声音有些慵懒:“我在南疆车站这边遇到点状况,录像里记录了些很有意思的事,我找人调查了下。” 话音未落,帕瓦就听沈欢那边响起一个响亮的敬礼:“沈先生,所有出入口的摄像记录都已经排查过了,没有发现那个小女孩的踪迹。我查询了入境岗,也没有她的入境消息。” “嗯,看来那个姑娘可能是偷渡进来的,邱总队,这件事可就交给你了。” “放心!” 那边的邱总队做了个保证后,沈欢才再次靠近了话筒,闷声问:“帕瓦,你还记得在拍卖会上,我和博恩当时拍下的双胞胎女孩吗?” “记得,我还以为你小子觉醒了什么不得了得犯罪爱好呢。” 帕瓦插科打诨。 沈欢却否定道:“那你还记不记得昨晚在车站,撞倒我的小女孩?” “你想说什么?” 帕瓦也意识到了什么,语气严肃起来。 沈欢缓缓的说:“通过车站录像显示,昨晚撞我的小女孩,和当时拍买下的女孩,很相似。” “有多相似?” “百分之八十。” 沈欢笃定的说。 帕瓦皱起了眉头。 他和沈欢很熟悉,明白对方说的百分之八十相似,是通过什么判断的:眉眼的间距、颧骨的形状、鼻嘴的距离等等。 别的可以化妆伪装,但这些很难。 所以当沈欢说女孩百分之八十相似,基本就代表着:她不是那对双胞胎姐妹之一,就是和那对姐妹是一家人……说不定是三胞胎。 “会不会是巧合?” 帕瓦试着问。 沈欢却再次否定了:“昨晚,我检查了一边身上的衣服,从鞋底的鞋纹的凹槽中,发现了一个小型定位器,能够锁定我的位置。” “你怀疑是小女孩在追踪你?” 帕瓦有些难以置信:“以你的身手,别人给你安装定位器,你竟然没有发现?” “所以我才觉得古怪。” 电话那头的沈欢似乎吐出了一口烟雾,声音轻松了起来:“算了,不想那么多了,这次的佣金我回去就打给你。” 沈欢为了这次行动,可是把多年不聚的老友都聚集在一块了。 他们帮沈欢做任务,连赤那都身负重伤。 雇佣金,当然是少不了的。 这叫亲兄弟明算账,也是刺客界的规矩,毕竟这次行动他们消耗的钱财也不是个小数目,包括跨过履行、枪战用的大量弹药,还有车辆啊,路上打点等等,都不是个小数目。 帕瓦却拒绝说:“得了吧,你把所有的钱都给赤那了,还剩个腿毛?而且我听安谷说了,你小子连做生意的钱,都是安谷出的。” 沈欢有些悻悻的说:“哥们这叫不为钱财束缚,你懂个锤子。” “我是不懂。” 帕瓦打了个哈欠:“不过佣金也用不着你来付,雪莉已经付过了。听说她是你的新助手?不错嘛,挺能干的。” 沈欢皱起眉头:“雪莉是将南依的助理,不是我的。” “呵呵,谁不知道将南依的,就是你的?有区别吗?” 帕瓦还跟开玩笑似的打着哈哈说。 但沈欢却沉默了。 很快,帕瓦笑容维持不下去了:“沈欢,两年前那场爆炸案的事,你和将南依还没翻篇?我听说你的老丈人都在雪莉那度假,还以为你们已经和好了……” “我和将南依已经没关系了,哪谈得上和不和好?” 沈欢淡淡的说:“我已经金盆洗手了,以后和龙渊不会再有任何关系。行了,没别的事我就挂了。” 说完,沈欢就扣掉了电话。 帕瓦,却在看了眼酒店窗外热乎乎的太阳光后,叹了口气:“金盆洗手?这一行如果真的有那么好退出,就好了。” 说完,帕瓦起床刷牙洗脸,出门坐车去找安谷了。 昨晚他就回到了凉城,找了家家常菜馆,一边喝着草原白一边把事情经过跟安谷说了一遍。 安谷也是“金盆洗手”好久的人了,因为骨折没能参与这次救援,所以听得热血沸腾的,恨不得当场拿枪冲出和敌人的大战一场。 帕瓦当然得赶紧拦住他,因为他知道别人这么说可能是喝醉了说胡话。 但安谷,是真有可能从裤兜里把枪掏出来。 倒时候路人一报警…… 而在听说赤那受伤后,安谷也一下沉默了。 自顾自的端着酒,一杯又一杯的喝着,直到半夜。 帕瓦当然陪他,就这样一瓶有一瓶,两人都喝的酩酊大醉,还是被安谷的助理扶着才各自回到的酒店。 打车见到安谷后,安谷的小女朋友就开车送两人去机场。 雪莉的手下已经在机场备好了专机,准备接两人去夏威夷看望赤那。 就在安谷去停车,帕瓦肚子进入机场候机厅前,远远的却听到了一个无比惊喜的声音:“是你!是你救了我!!” 发出声音的,是刚从燕都城回来的叶朝歌。 她认出帕瓦了。 帕瓦脸色一变:完蛋,被认出来了! 他在国外可以肆无忌惮的,但在治安严格的龙国,一定得保持低调才行啊! 而被叶朝歌一喊,她身边的田小雅也瞪大眼看了过来:“叶总,他是谁啊?” “他、他就是在境外救我的人啊!” 叶朝歌激动的冲了过来。 田小雅是去燕都接叶朝歌的,没想到刚回来,就在机场碰到了叶朝歌的救命恩人。 冲到帕瓦面前后,也容不得帕瓦反应,叶朝歌就忙问:“当初救我的那个男人呢?你们是不是在一块?为什么你会在凉城,是因为他也在凉城吗?” 就跟炮弹似的,叶朝歌的问题一个接着一个。 帕瓦眼珠子转了转,笑了:小子,你不是想金盆洗手吗?看看你洗不洗的干净! “叶朝歌、叶总是吧?” 帕瓦笑呵呵的说:“你真的很聪明,把你从牢房中救出来的男人,就是凉城当地人。就是因为他,我才来凉城做客的。” “那他在哪?!” “就在——呵呵,相信我,你很快就会见到他的。” 第304章:露出尾巴的狐狸 帕瓦认识沈欢是在三年多以前。 那时候的沈欢在刺客圈子里也很不受待见,谁让他实力强劲,在暗杀者俱乐部的悬赏任务榜单上常年上榜有名,偏偏又顶着一身黄皮肤呢? 没错,在西方媒体的渲染下,大部分西方出生的人对龙国都没有好感,刺客圈子当然也是如此。 帕瓦就曾是其中之一。 不过和安谷相似,在挑衅沈欢,却又被狠狠教训一顿后,两人渐渐有了交集。 后来为了执行同一个任务组队后,帕瓦彻底被沈欢在任务中独特的沉稳气质和韧性折服,加入了他的队伍。 而越是相处,帕瓦就越明白,他为什么会跟随在沈欢身边,从一个独行的刺客,变成队伍中的一环。 因为沈欢身上的确有种特殊的领袖魅力。 昨天他毫不犹豫把数十亿米刀拱手送给赤那就是体现之一。 也正因为这种领袖魅力,沈欢还格外吸引女人。 当年对沈欢死心塌地的将南依就够漂亮了,怎么这个叶朝歌,也漂亮的离谱? 被劫匪劫持了一周时间,昨天还脸色苍白、精神萎靡的叶朝歌,今天就明媚动人了,站在匆匆人流中那叫一个鹤立鸡群,想不注意到都难。 尤其是她看到帕瓦后,激动的扑过来的样子…… 啧,要不是跟沈欢兄弟一场,帕瓦都想紧紧抱住这位叶小妞,揩点油。 同时,他心里也在感叹:沈欢那个王八蛋,女人缘也太好了,什么极品妞都被他遇上了,我看将南依那个小助理,对他也是死心塌地的。唉,哥们的桃花运什么时候才能到呢? 想到这,帕瓦才给沈欢出了个难题,告诉了叶朝歌:沈欢是凉城本地人,而且很快就会和她再见。 听罢,叶朝歌也是很激动,大眼睛扑闪扑闪的追问:“那具体是什么时候?” 这我哪知道? 帕瓦挠了挠头,找了个借口说:“不好意思啊叶小姐,我飞机这就到了,先走了。” “唉,等等,你把他的名字告诉我呀!” 叶朝歌还想追问,帕瓦却很灵活的钻进了人流中。 他也有一米九多的大高个了,可行动起来却跟条泥鳅似的,没几个呼吸,就消失在了叶总的视野中。 就在叶总有些着急时,机场外面的台阶上忽的响起了激动的叫声:“朝歌,你回来了!!” 再接着,菲尔斯就从外面台阶跑了过来,惊喜的冲到叶朝歌面前。本来他还想张开双臂给她一个拥抱的,但见叶朝歌很惊恐的后退了一步后,脸色猛地一僵。 叶朝歌讪笑一声:“不好意思啊菲尔斯,我、我这几天在国外,对外国人有了些不好的印象。但、但绝对不是针对你!” 被劫走后的这一周,叶朝歌每天面对的都是外国人的脸。 而这些外国人,除了帕瓦他们没有一个好东西。 所以见到菲尔斯突然出现后,她才会吓了一跳。 田小雅也笑了:“菲尔斯,叶总这才刚回来,还需要时间适应,你可不要怪她。” “没事,我怎么会怪朝歌呢。” 菲尔斯由衷的说:“你被抓走这几天,我都急坏了。朝歌,他们没对你怎么样吧?” “我没事的,你怎么回来机场,是要去哪吗?” 叶朝歌转移了话题,过去的一周,是她再也不愿想起的回忆。 菲尔斯眯着眼睛,笑吟吟的把挎着的包拉开,给叶朝歌看了看里面的灯具模型:“这不是津城的刘总,需要我带着产品上门去谈合作吗。” 一旁的田小雅有些惊讶:“您这么快就又出差啊,昨天下午才刚从越州回来呢。” “叶堂经理不在,我当然得多干点活了。” 菲尔斯收起灯具时,候机厅中响起了通往津城的登机提醒,他只好摆了摆手:“我要登机了,先走了。” 说罢,菲尔斯快速离开。 等他走到角落的某个阴影里后,才松了口气,喃喃自言自语:“看来叶朝歌确实不记得当时的事,如果她真的记得被催眠后的情况,麻烦就大——” 话音未落,菲尔斯整个人忽的一惊,猛地抬头向西边某个方向看去。 瞬间,和另一个外国人的视线接触在了一起。 另一个外国人人高马大的,看到他后嘴上还翘起了狞笑,不是帕瓦,又会是谁? 菲尔斯脸色微变,忙低头钻进了人流中。 帕瓦没有跟上,而是一边走一边拨通了沈欢的手机:“兄弟,有狐狸露出尾巴了,而且就在你老婆身边。” …… 沈欢的老婆,准确的说是前老婆,在走出机场后就坐上了田小雅开来的车。 身为一介女子,能把持住江岭科技,叶朝歌靠的可不是美貌,而是对工作的上心。不等回到家,还在车上她就问起田小雅最近公司的近况了。 得到大量资金注入,有先后和赵家、华龙集团以及明珠吕家达成合作关系后,江岭科技就算想不赚钱都难。 匆匆忙碌的菲尔斯就是公司现在的写照,每个岗位都在积极上班,这一周都没有停下。 叶朝歌被劫匪绑架的消息,之前一直是在封锁中的。 直到三天前才封锁不住走漏风声,引发了一些风波。 但整体上江岭科技工作展开一直很顺利。 非要说有什么瑕疵之处,那就是叶堂最近不太正常,不应该说:太不正常了。 经过一个路口时,田小雅一边轻踩刹车,一边皱眉说:“一周前的绑架案后,叶堂就没来上过班,直到三天前,他突然就穿的板板正正的来上班了,而且生活作风大改。待人和善了,说话也有礼貌了,而且最近工作也挺积极的……哎呀,我也说不上来,现在公司里好多女孩子,都再说叶堂从一个纨绔少爷,变的成熟稳重了。” 叶堂,成熟稳重? 这两个词放在一块,叶朝歌怎么听怎么别扭。 滴滴。 因为田小雅启动车子有点慢了,后面传来了车辆催促的喇叭声,叶朝歌下意识的看了外面一眼时,正好看到了左侧路口的红灯亮起。 红色光线照射进她的眼中,让叶朝歌整个人猛地一懵。 再接着,就好像有什么记忆在她脑海中唤醒一样,让她猛地闭上眼,然后脑海中就闪过了一些零星的片段。 她,在一个秘密基地中。 她,在面对一个池水中密密麻麻的毒蛇。 而每当片段中的她要“清醒”时,就会有一只不知何处伸来的手,递过来一炷香。香是被点燃的,青烟幽幽钻进她的鼻孔,让她彻底失去了所有记忆。 再然后,她猛地惊醒瞪大眼皮,车速正快,外面阳光正好。 田小雅开车驶离那个路口,才十几米的距离。 也就是说,叶朝歌在慌神的几秒钟里,想起了一些她从没记忆,但确实做过的事。 那是什么? 难道我在被劫持期间,除了昏迷时还被控制着做了什么?! 第305章:真正的主人 明媚的海滩上,三五成群的年轻男女正调笑着。 阳光洒下,晒暖了每个人的内心。 在这儿,即使内心最阴暗的人也会被活跃的气氛带动的开朗起来。 这就是夏威夷。 在信息时代无数的广告宣传下,这儿已经成了全球人都向往的旅游胜地。而华龙集团每年一次的度假月地址,也选在这。 为此,华龙集团专门在岛上盖了一家私人酒店,专门为员工服务。 华龙集团会用抽票的形式,选出来度假的人选。 当然没抽到的员工,也会有其他很好的福利, 这并不是在开玩笑,事实上越是大的企业,越懂得拉拢员工,而旅游,就是让员工保持工作热情的手段之一。 不过这些游玩员工放松时,另一批人就更忙碌了:华龙集团的安保人员。 曾在熊国某特站队服役的鲍尔金,已经和同伴交替执勤守卫了快三十个小时,到现在还没有休息的机会。 因为就在昨天下午,一个身手重伤的草原人被送到了酒店。 草原人的名字,叫赤那。 他被雪莉总裁安排的直升机紧急送来时,他左手手臂被炸飞了,左腿,从膝盖开始也几乎全是烂肉。 亲眼目睹赤那被担架送进手术室的鲍尔金,很肯定那家伙一定是近距离被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炸过了。 不过侥幸,他只是被炸断手脚,命还是保住了的。 随后,雪莉总裁的私人医疗团队就展开了紧急救助。 而就在赤那纳闷,到底什么人有资格享受总裁的私人医生时,雪莉总裁竟然亲自赶来了手术室,并且罕见的冲医生发火了,要求医生不管用什么办法,都要让赤那成为一个健康人。 现在医疗技术已经很发达了,可也没到手脚断了还能再接上的程度吧? 医生也表示很为难啊,很耐心的跟雪莉总裁说明了情况。 四肢移植手术,目前成功案例相当少。 虽说有不少人的确移植部分肢体,还成功了,不过移植大小都不到完整肢体的程度,那些患者也都必须终身服药。 八年前,也的确有人做过四肢移植手术。 不过在移植后的短短几天里,患者就因为排异反应器官开始衰竭,最后不治身亡。 一个人,只能使用自己的四肢! 这,或许是上帝留给人的魔咒。 医生说完这些,鲍尔金就见到了雪莉总裁头一次露出痛苦的表情:“即使有钱,也不行?” 医生无奈摇头。 “即使有超过五十亿的资金,也不行?” 雪莉再次问。 在外面听到这些对话的鲍尔金,血管瞬间就涨大了,心说好家伙,断了胳膊的不会是雪莉总裁的男人吧? 总裁竟然愿意花费五十亿资金,帮他治病? 华龙集团就算是行业巨头,是在全球都排得上名号的财阀,要拿出五十亿,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医生显然也被震惊到了,叹了口气说:“雪莉总裁,这不是我能左右的问题。不过如果真的有充足资金,可以给这位先生的左脚安装最先进的假肢,保证除了没法感受各种温度和触感外,和真正的肢体一样便利。” 雪莉又继续追问:“那左臂呢?” 医生表示无能为力了。 整条手臂的假肢,也有,但远达不到真手臂接近的效果。 医生只能保证,病人的生命不会出现危险,其他部位身体会保持健康,只是生活上的便利,怕是永远不能实现了。 雪莉知道这些后,很失魂落魄的离开了。 这让鲍尔金更好奇,躺在里面的病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不过好奇了一夜一天后,现在的鲍尔金只想赶紧和同伴换班,好好休息一会:他的眼皮都要睁不开了。 也就是因为疲怠,迷迷糊糊的鲍尔金没注意到半个小时前口袋里手机的震动。 “打起精神来!” 拍了拍自己的脸蛋,鲍尔金给自己打了把气时,忽的见到一个身影正快速走向这边。 鲍尔金一下就精神了。 虽然在华龙集团自己的酒店从来没出现过安全事故,但现在是特殊时期,雪莉总裁特意叮嘱了不准任何人打扰手术的进行。 而且就在几周前,雪莉总裁的客人还被刺客抓住过,这给每个保安敲响了警钟。 远远的看着那人走过来,鲍尔金正想拦住他,忽然一愣。 然后浑身的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他认出对方了! 作为曾在熊国服役多年的特种战士,鲍尔金曾参与过一场对人的追杀。那人,就是在刺客界大名鼎鼎的龙首! 也就是那时,鲍尔金才知道龙首竟然是龙国人,而且比他还年轻。 他也纳闷,那样一具年轻的身体里是怎么爆发出那么竟然的力量,接连躲过他们三次围剿,甚至在西伯利亚天寒地冻的原始森林中躲藏了数十天,最后还扬长而去了。 追捕龙首,绝对是鲍尔金服役生涯中,最不能忘却的一次行动。 而现在,鲍尔金又看到了他! 和四年前一样,龙首手脚还是很利索,飞快的翻过了几个围栏。 他脸蛋不算帅,只能算普通,身材从衣服外观上看也只能算普通。 但鲍尔金知道那身衣服下的肌肉有多扎实。 传说中的刺客,怎么回来这儿? 一下,鲍尔金就精神了,躲在一颗柱子后面,从口袋里摸出执勤手枪,轻手轻脚的拉开了保险。 不管咋说,龙首可是个危险人物,先制伏再说! 鲍尔金深吸口气,举着手枪等对方越靠越近,终于在露出半个身形是,他猛地拔枪怼在龙首脑壳上低喝:“站住!不然打爆你的脑袋——啊!” 话还没说完,鲍尔金就觉得一股巨力从手腕传来,再接着他就眼前一花。 整个人,竟然就跌倒在了地上。 再然后,龙首就把夺走的他的手枪,丢在了鲍尔金面前,头也不回的说:“我是你们雪莉总裁的客人,别拦我!” 鲍尔金还蒙着呢,就见沈欢冲进手术室,气促的低喝:“赤那他怎么样了?” 靠,这是啥情况? 鲍尔金呆愣了下时,终于想起看手机了,从口袋里摸出后点开屏幕,果然看到了一条未读消息,是发给全体安保的,内容是:半小时后,华龙集团真正的主人会大驾光临。 下面,就是沈欢的照片。 第306章:鲍尔金的特殊任务 一个刺客,能建立起多大的势力? 鲍尔金现在才知道,他竟然给一个刺客工作了两年。 鲍尔金有些反应不过来了,正在大脑宕机的时候,里面响起了沈欢和医生的对话。 曾经的刺客之王在医生面前显得很迫切,有些着急的说:“医生,赤那现在不能动手术——” 接下来的几分钟,沈欢说了些鲍尔金根本听不懂的门名词,不过大概意思就是,赤那当时为了缓解疼痛,服用了某种精神类的毒。 而那种毒,龙国某些机构刚刚检测出,除了缓解疼痛,还会让人的大脑神经陷入活跃兴奋的状态。 别看因为赤那因为失血过多,已经昏迷了一天多。 但随着身体的恢复,他身体随时可能被没法自主控制的大脑,操控着做出某些不正常的事。 所以现在做手术,是很危险的。 沈欢也是刚得知这个消息,所以顾不得回凉城,直接转机来了夏威夷。在听沈欢说起后,雪莉总裁也是立马给手术室病房医生联系了。 但却没联系上。 这证明医生已经进入了手术状态,也隔绝外来通讯。 一下,沈欢就着急了,也顾不得等雪莉总裁安排人了,快速冲了过来。 所以,刚刚鲍尔金才会和沈欢有了短暂的冲突。 而等沈欢说到这,雪莉总裁也终于急匆匆的赶了过来。 进手术室后,雪莉总裁也是苦笑的责怪了一声,说沈先生不用这么着急,她可以呼叫外面保安,让保安通知医生的。 鲍尔金发誓,虽然雪莉总裁平时待人也没什么架子,但如此慎重的和一个人说话,他还是头一次见。 随后,里面的人就开始讨论治疗手段。 再之后,雪莉总裁就快步走了出来,很严肃的看着鲍尔金问:“鲍尔金,你加入华龙集团多长时间了?” 鲍尔金不敢怠慢,快速说:“三年零两个月。” “那你加入我的私人保安队,多久?” 雪莉总裁再次问。 鲍尔金如实回道:“三年零一个月。” 雪莉总裁又问:“也就是说,你进入华龙集团一个月,就加入了华龙集团最高级别的警卫队,对吧?我记得,当初你做了件不小的事。” 鲍尔金点头:“万幸,三年前雪莉总裁参加海博会的时候,帮您挡下了两颗子弹。” 海博会是几个跨过公司搞出来的聚会,当时华龙集团在国际初现峥嵘,抢了不少老牌财阀的生意。 商场如战场,自然就有人盯上了雪莉总裁的项上人头。 在那次海博会上,就有刺客在会场对面秘密架起了狙击枪,要对雪莉实施暗杀。 好在在熊国拥有多年护卫经验的鲍尔金,即使察觉到了危险。在威力巨大的狙击枪子弹打爆雪莉总裁脑袋前,他拼命推开了她。 鲍尔金因此左肩胛骨中弹。 刺客一击未成,立马打出了第二颗子弹,直接打穿了鲍尔金左边的腰子。 当然了,他拼死挡枪也不是没有回报的。 在享受了雪莉总裁专业医疗团队的治愈后,鲍尔金也因此成为了雪莉总裁私人保安队的一员,现在他每月的工资,完全够他一年的享受了。 此时,听雪莉总裁又提起陈年往事,鲍尔金有些纳闷:“雪莉总裁,您的意思是?” “明天,给你一个新的任务,去龙国,保护一个人。” 雪莉总裁淡淡的说。 鲍尔金脸色唰的就白了,心里直呼不妙:难道就因为我没看到手机传呼内容,跟刺客头子沈欢发生了冲突,他就跟雪莉总裁告状了? 因此,雪莉总裁就迁怒于我,要把我外调? 不由得鲍尔金不这样想,华龙集团全球分公司大大小小三十多家,保安队伍更是多得多。 要想进入雪莉总裁的私人保安队,不仅要极佳的身手、忠心的表现,还需要运气。 突然被外调,鲍尔金当然接受不了,一下有些慌了时,雪莉总裁却又说:“对那个保护目标,你一定要比保护我,还要慎重的保护她。持续时间不定,不过不会超过三年,三年之后,我会给你华龙集团百分之一的股份。我不强求你,我可以给你一天时间考虑。” 霍的,鲍尔金脸一下从苍白变成了涨红,想也不想的点头:“我做!” 百分之一的股份啊! 听起来好像占比重很小,但要知道这可是华龙集团的百分之一! 每年的分红,都是一个他难以想象的数字。 出来干活的,谁不是图个荣华富贵? 此时有机会,鲍尔金怎么会拒绝? 鲍尔金也不担心雪莉总裁会耍什么语言花招,堂堂华龙集团的执行总裁,不会玩这种小伎俩的。 而对他的回答,雪莉总裁也很满意,快速朝酒店某办公室走去,一边招手:“跟我来,我跟你说一下细节。” 这时,鲍尔金的行为就体现出他的专业性了,他没有头脑一热跟上去,而是迟疑的问:“雪莉总裁,我走了,这里的安保……” “你很称职,不过除了称职外,你以后还要学着更聪明一点。” 雪莉总裁头也不回的说:“这里既然有沈先生在,那就比世界任何地方就安全。” 雪莉的话也是让鲍尔金猛地怔了下:可不是吗,沈欢作为敌人时,是最棘手的。 可此时他成了自己这边的人,那就是最值得人信赖的。 也就在鲍尔金跟上去时,酒店顶楼的天台上,一架直升机正轰隆隆降落。走在前面的雪莉总裁仰头看去,叹了口气,似是在喃喃自语:“这些人,如果一直待在将小姐身边,龙渊又岂会……” 话只说了一半,另一半被雪莉总裁咽了回去。 鲍尔金却从短短的几个字中,听到了一个再次令他心神俱颤的名字:龙渊。 同时他也确定了:华龙集团,果然是为龙渊工作的! “没想到还有一天还会踩在将南依那妞的地盘上。” 直升机落下后,帕瓦从上面跳了下来。 直升机的翅膀轰鸣,卷起的狂风吹得他发型飘得跟鸡冠似的。也吹得站在直升机舱门口摆酷的安谷,衣衫凌乱。 手腕上还绑着绷带的安谷一跃而下,脚底下却没注意绊倒了,噗通整个人趴在了地上。 帕瓦翻了个白眼:“傻叉,手断了也不至于腿脚不利索吧?” “靠,哥们只是没留神。” 安谷爬起来,看着远处的海滩和脚下的豪华酒店大楼,叹了口气:“帕瓦,不得不承认,就算是刺客,在有组织的情况下也能更安心。” 就像赤那,如果没有华龙集团这个庞大的组织,很难第一时间得到救治,进而留下终身的遗憾,甚至丧命。 “我知道。” 帕瓦耸了耸鼻尖:“所以我才怀疑,当年我们和将南依闹翻,是不是我们做错了。” 第307章:热月餐厅 叶朝歌回家已经两天了。 事实上,她被劫持的事情媒体虽然报道过,但在这个信息爆炸的年代,再大的新闻也不过昙花一现后就消失无踪。 到她回来这几天,还在意她被劫持的也就公司的员工,还有她的一些亲戚朋友了。 公司那些高层自不必说,这两天来连一直对她有意见的二叔伯和三叔伯,也都来看望过她,还送上了大礼。 据两位伯母自己说,叶帆和叶堂都意识到他们不是当总裁的那块料了,愿意辅佐叶朝歌经营公司。 反正大家都是一家人。 当年对她那么落井下石,现在却又态度大变。 叶朝歌能信任他们就有鬼了,表面和和气气的,却一点没放松警惕。 倒是今天一早,叶朝歌亲眼见到叶堂和叶帆来访后,反而有些吃惊:叶帆自不必说,上次燕都之行后,他对她的态度就发生了大转弯。 可叶堂,竟真的像田小雅说的那样,变得绅士了很多。 早上两人一块来看望她的时候,叶堂竟然带了块价值百万珍宝玉佛。 “朝歌姐,这块玉佛是我之前去泰佛国的时候求来的,都说男戴观音女戴佛,你戴上后,以后肯定逢凶化吉,嘿嘿。” 临走时,叶堂笑呵呵的说:“朝歌姐,以前我不懂事,希望你以后能别介意我,咱们毕竟是一家人。” “嗯,谢谢你了。” 叶朝歌含糊的笑了声,却没把那块玉佛戴上。 也察觉到了叶朝歌的疏远,叶堂没有再多说什么:“那我先去公司了,帆哥,坐我的车?” 一旁的叶帆笑着摆摆手:“不用,一会我还得回家一趟,你先走。” “那好。” 叶堂笑了声转身离开,上车驶走后,叶帆才凑到要回屋里的叶朝歌身前,喊:“姐、姐,你等会,我有事要跟你说。” 叶朝歌对叶帆的态度缓和了不少:“你说。” 叶帆眨了会儿眼,又挠了挠头,小声说:“姐,你觉不觉得,叶堂有些不对劲?” “哦,你说说哪不对劲?” 叶朝歌明知故问。 叶帆快速说:“以我对他的了解,他知道你回来后不会那么开心,反而会不甘心才对。你也只打,他以前对你的态度……” 说到这,叶帆突然发现叶朝歌看他的眼神很奇怪。 他讪笑一声:“好吧,我知道我以前对你的态度,也不好,不过我这不是浪子回头吗。” 见叶帆小心翼翼解释的样子,叶朝歌忽的就想起了小时候。 那时,江岭科技还只是个小公司,只有一家做灯具的厂房。叶建丰三兄弟,自然也犯不着为了争股份闹僵。 所以那时候叶朝歌和叶帆两兄弟,玩的也很好。 “唉。” 叶朝歌叹了口气,问:“叶帆,你如果真的是浪子回头,我也想知道原因。为什么,你也对我突然态度大变呢?” 叶帆有些犯难了。 他该怎么说? 因为想抱姐夫的大腿? 可叶朝歌还不知道姐夫是传说中的大佬呢,而且姐夫也特意叮嘱过他,不能乱哔哔。 所以叶帆是真不敢说啊。 叶朝歌耸耸肩:“看吧,你不也和叶堂一样,说不清?” “不一样!” 叶帆有些着急了,叶朝歌却没有再给他解释的机会:“好了,你如果没事,就回公司好好工作,做出点业绩来,我好把你再提到管理层。” 说完,叶朝歌走进了客厅,砰的关上了门。 叶帆挠着头,真有些不知所措了。 对啊,叶堂和他哪里不一样呢? 叶堂在转变前,不也是和他那时一样,被什么东西逼迫到了绝境? 那天他去找叶堂时,对方可是颓丧的好像全身都被掏空一样。可转眼,叶堂就恢复了精神,成了翩翩公子,比他还小白脸。 现在公司里不少小姑娘,都对叶堂暗送秋波了。 那他为什么会转变呢? 叶帆问过叶堂,可叶堂只会含糊其辞的糊弄过去。 “不行,我非得找到堂子改变的原因!” 给自己打了把气,叶帆转身去街上招呼出租车去了……他来的时候做得叶堂的车,现在只能自己走。 而进屋后的叶朝歌,嘴角翘了起来。 虽然老说祸不单行,但人倒霉久了,总该转转运了吧? 叶帆和叶堂的转变让叶朝歌心情不错,毕竟真的没有什么,比家庭和睦更让人觉得温馨了。 嗡嗡。 手机响起,以前的老同学打来了电话。 这位老同学家里也有些小资产,在商业街开了家餐厅,说要庆祝叶朝歌大难不死,请她吃饭。 叶朝歌也没多想,就点头同意了。 换好衣服后,就拿了钥匙开车赶往了商业街。 餐厅名,叫热月餐厅。 听名字就知道,这家餐厅有些不伦不类。因为这家餐厅一楼主打龙国餐点,而二楼主打的是法餐。 根据叶朝歌的老同学吴建周的原话说:他们家餐厅的大厨,那都是从巴黎聘请来的,做的是专业法餐。 而热月,是中世纪波旁王朝的月份算法。 知道这些意思后,热月餐厅倒还是挺浪漫的。 但亲眼见识过国外很多人渣后,叶朝歌却对国外鼓吹的价值观,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让她注意的是,热月餐厅对面,一支专业装修队却正在如火如荼的装修着,在几个包工头的带领下在商铺周围扯上了支架和装修。 像这种装修,凉城大小商业街每时每刻都在进行,来来往往的路人,没有人会关心。 唯一会关心的,就是热月餐厅的老板吴建周了。 在对面装修开始后的这一周时间内,他最少去对面跑了十趟,可每次都被施工人员拦住了。 人家不许他去看,无论他问什么问题,也都不回答。 “切,不说就不说,还搞得神秘兮兮的。” 再一次碰了个钉子后,吴建周讪的回到了他的餐厅门口,刚推开门,手机就响了起来,是老板娘小美打来的电话:“建周,你现在哪儿呢” 吴建周扭头看了眼街道:“我就在楼下呢,怎么,有事?” “啊,那你快点上来,叶总已经来了,就在办公室等你呢。” 第308章:你一定得小心 “恭喜朝歌归来,祝你大难不死,后福滚滚。” 刚上楼来到包间前,见到叶朝歌后吴建周就殷勤的和她握了握手。 吴建周和叶朝歌也算从小认识,以前都是很好的朋友,所以客套话说完,吴建周就邀请她进房间去:“朝歌,进去做,别傻站着嘛。明珠的几个好朋友也都来了。” 明珠的? 叶朝歌皱眉,刚推门迈进一步去,一个惊喜的声音就穿了过来:“朝歌!” 再接着,柳依依就扑了上来,一把抱住了叶朝歌:“呜呜呜,终于见到你了。” “呵呵,多年不见,你们还是这么好的闺蜜。” 吴建周在一旁笑了声。 柳依依这才抬起头,泪眼婆娑的说:“你根本不知道,当时被劫持的时候我都多害怕,那些还想欺负我,只有朝歌帮我说话。对了朝歌,当初救我们的那些英雄,你知道是什么人吗?” 知道! 叶朝歌差点就想破口而出。 顺着帕瓦给她的刺客平台消息,成功找到了龙首的账号。 意外的是,刺客平台上记录着,两年多以前龙首就已经死了。 叶朝歌权当这是虚假信息了,网络上不是总流传某某明星什么时候死球了吗?抱着忐忑的心态,她还给龙首发了条消息,不过一直没等到回复就是了。 现在柳依依问起,叶朝歌下意识就想说起这段传奇的故事。 但话到嘴边,她又猛地意识到她和柳依依已经不是上学时那个无话不谈的闺蜜了。 柳依依已经嫁给了某位名满燕都城的公子哥。 而她们之间也因为那个公子哥,发生了不可逆转的矛盾。 即使,她现在真诚的抱着自己,一脸的热泪盈眶,叶朝歌也不想跟她提起和龙首小队的秘密,只是沉思了会就摇摇头:“我哪知道啊,当时我们一块撤退的,你忘了吗?” “可是我记得你中途找他们谈话来着。” 柳依依眨了眨眼:“你真不知道?” 叶朝歌笃定的点点头。 此时吴建周笑了,大家还是坐下聊吧:“朝歌,你喝咖啡、还是茶?” 叶朝歌笑了笑:“还是喝茶吧。” 吴建周打了个招呼,他那个看上去挺贤淑漂亮的老婆小美,立马点头说:“我这就去泡茶,你们先聊着。” 等叶朝歌俩人坐下后,吴建周随意的说:“朝歌,这一周你一定吃了不少苦头,等会好好吃点,压压惊。对了,你公司的事,最近怎么样?” 江岭科技获得了大笔的投资,如今正是一只正要褪去鸡毛的凤凰。 这是很多凉城人都知道的事。 叶朝歌笑了声:“还算顺利吧,就是感觉身上的胆子一下重了不少。对了,你们两个怎么凑到一块的?” 吴建周是叶朝歌小学到高中的老同学了,俩人关系一直算不错。 而柳依依是叶朝歌大学的闺蜜。 但他们两个,本来可是不认识的。 柳依依笑容有些不自然:“我托凉城商协打听了下,听说吴老板和你也是老同学,最近也想请你吃饭,这次顺便了。” “可不是嘛。” 吴建周打了个哈哈,又试着问:“朝歌,你最近是不是有投资餐饮业的打算?” “餐饮业?我没有啊。” 叶朝歌摇摇头,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问。 吴建周有些没头没尾的:“那我家对面,怎么开起了餐厅啊?” “你家对面开餐厅,关我什么事……” 话说一半,叶朝歌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借着大窗户看过去:正在装修的那家店,可不就是她被劫持前,曾和沈欢叫板争抢过的店铺吗? 沈欢当时竟然不是在开玩笑,而是真的要开餐厅! 叶朝歌有些吃惊时,就听吴建周又说:“朝歌啊,你也知道我们餐厅刚开始做西餐声音,咱们凉城消费能力就那么多,你那位丈夫,是在跟我抢客源啊。叶家现在也不差钱,为什么非要挤占我这点生计呢?你说是不是?” 叶朝歌和沈欢结婚的事,此前一直没有透露,但最近知道的人却越来越多了。 叹了口气,叶朝歌说出来一部分事实:“建周,他开西餐厅这件事,我也不知道。你既然知道我们两个结婚了,那应该也知道他以前一直在自己摆地摊,我们家也没当回事。而且据我说知,他租下对面这栋房子是在一周前,之后我就被劫持了。” 叶朝歌这么说,吴建周也了然了:看来叶朝歌是真的不知道。 早就听听说沈欢是叶家的上门女婿,很不受待见,看来不是一句空谈。 吴建周又换了个方向:“那你看能不能跟哥们说说,别开了?” “建周,难道你还真怕他抢占了你的生意啊?” 叶朝歌呵呵笑了一声:“不是我说,他就算把西餐厅开起来,跟你打擂台,也打不赢的。” 在叶朝歌看来,沈欢就是个不学无术的废物。 可能有那么一两个有钱的朋友,资助他开了西餐厅,可这不妨碍他是个不知进取,只会摆地摊的小人物。 这样的人,开了西餐厅,也是拿钱打水漂。 “呵呵,叶总说的真好。” 门开了,端着茶的小妹走了进来:“建周,你就是多虑了,谁能把我们挤垮呀。” 被叶朝歌和自家媳妇儿这么一说,吴建周还真多升起了几分自信,笑道:“也是,我餐厅也开了有些年头了,早就有了一批忠实客户。这些年想跟我打擂台的也不少,哪个不是亏得血本无归?” 正当他得意洋洋时,终于有人泼了冷水。 柳依依说话了:“不一定哦,这家店很不简单。” “为什么?” 几人齐刷刷的看去。 柳依依则全神贯注的盯着对面装修门口的一个外国女人,皱眉说:“你们有没有听说过风信子集团?” “风信子?没听说过。” 吴建周摇了摇头,叶朝歌却快速说:“是北米那家老牌风投公司吧?” “对。” 柳依依点点头,指着对面的女人说:“那个正在指挥装修的女人,我认识,叫潘姆,是风信子集团的风投专家,专门负责餐饮这一方面的,非常专业。如果她也看好这家餐馆,那吴先生,你一定得小心了。” 第309章:气到肝儿颤 外面天气阴沉沉的,有要下雨的迹象。 俗话说,一场秋雨一场寒,最近凉城的气温也在逐步降低。 穿着西装外套的叶朝歌,在下午两点钟准时出现在了办公室。 江岭科技上下一片火热,尤其是这两天叶朝歌重新执掌公司,给公司上下带来了很大的热情。叶朝歌因为劫后余生,给自己定了一周的放松时间。 今下午来公司跟管理层商讨工作计划后,就打算回家再好好休息几天。 不是去旅游,也不是去什么娱乐项目。 她只是想宅在家里,享受几天平静。 所以现在唯一让叶朝歌有些烦恼的就是:沈欢哪去了? 昨天在吴建周的热月餐厅吃饭时,叶朝歌才知道沈欢找来装修房子的竟然是国际大亨。 可是以沈欢的身份,哪里找来的那些人? 叶朝歌很纳闷,同时也有些气恼:我好不容易劫后余生,连叶帆叶堂兄弟俩都来关心我了,怎么她这个前夫,一点动静都没有呢? 亏我以前还觉得他有些可取之处呢,哼! 气呼呼的想到这,叶朝歌更头疼的事来了:明天,爸妈就会带着奶奶回凉城来了。 到时候,她该怎么跟老太太解释她和沈欢离婚的事? “老太太这么喜欢沈欢,知道后非得气死不可。” 喃喃叹了口气时,叶朝歌也开始琢磨沈欢是上哪去了。 虽然她一点都不关心那个混蛋,但听吴建周说,他打听到对面餐厅的老板一周前就外出旅游了,一直没回来。 说的应该就是沈欢。 人比花娇的前妻叶总被罪犯掳走,生死不明。 而前夫沈欢呢,竟然还有心思旅游。 就算再温柔贤淑的女人,听了也会心里不舒服的,像叶总,心中已经把沈某人臭骂了好几遍:“果然人和人没法比,如果我的男人,能像龙首那样强大又温柔就好了。” 不是她多情,实在是一个身处危难中,极度绝望的女人,很难不爱上拯救她的英雄。 尤其是在现实中,还有某位沈姓的狗熊做对比的情况下。 嗡嗡。 震动的手机上打破了叶朝歌的幻想,有电话打了进来。 拿起手机看了眼后,叶朝歌表情有些无奈的接起 电话是菲尔斯发来的,问她晚上有没有时间,今晚他就从津城出差回来了,想邀请他一块喝咖啡。 她和菲尔斯关系好也不是一天半天了,还在上学的时候,就经常有人开他们的玩笑。 那时候,叶朝歌也顶多拿菲尔斯当不错的朋友,而在工作结婚后,她对这个美型的外国男人,感情很快就生疏了。 说句不客气的,菲尔斯是叶朝歌绝对不会考虑当男朋友的类型。 不过菲尔斯对她有意思,大家也都看得出来。 她答应给菲尔斯一份工作,已经是看在老同学的面子上了。 尽管菲尔斯没有她,可能已经进入了好莱坞,开启了天王影星的生活。 听着那边热情的声音,叶朝歌有些不耐烦,想挂掉,但想了想还是找了个借口,大概是说明天老太太要回家,她今晚要收拾收拾家里,所以没什么时间。 菲尔斯还想问什么。 叶朝歌就以马上要开会为理由,推辞挂掉了电话。 拒绝之意,只要菲尔斯语文水平没差到一定程度,应该都能听出来。 一边是销声匿迹的前夫,一边是追求者。 叶朝歌有种一个头两个大的感觉。 笃笃。 房门被敲响,曲秘书推门走了进来,请示道:“叶总,各部门的高层管理都在会议室准备好了,就等您开会了。” “我马上过去。” 整理了下桌子上的文件,叶朝歌站了起来:不管有啥烦恼,先把眼前的事解决再说。 会议的主要内容也差不多,无非是总结一下前一段时间的业绩,以及计划下个阶段目标。 随着新能源灯具的开发,江岭科技的灯具已经突破南方地区,开始朝全国进军,现在正处在相当关键的时刻。 市场部建议投入一大笔资金去做广告,只要能一举成名,就能很快占据大陆市场。 而现在,就有一个免费广告的机会:全球新能源产业展览,会在圣诞节前夕展开。 能在这一展会上露面的,那都是得到国际知名认证的。 虽然这一认证没啥实际性的意义,但绝对比任何的广告宣传都有用,如果江岭科技的灯具有机会在展会上亮相,更有甚者,如果能拿到展会展台的灯具赞助——江岭科技就真的发达了。 叶朝歌很心动,好像看到了无数金灿灿的财富在朝她招手,说:妞,来泡我呀…… 不过接着,叶朝歌就清醒过来了。 那可是国际大品牌推出新项目的机会,以江岭科技的水平,在凉城还算个龙头企业,但到了国际上,那就是朵水花:大海里的水花。 叶朝歌很清楚自己的斤两,知道机会不大。 不过在叶堂提出这个消息后,她还是心动了。 不得不说,转变以后的叶堂不仅人正经了,业务水平也高了。 叶朝歌立马同意了他的想法,答应会想办法争取。 “说是想办法争取,可能找到的途径……” 说着,叶朝歌推开办公室门时,叹了口气:“只有雪莉总裁了,希望她能有北海道国际展厅那边的人脉吧。” “北海道国际展厅?你去扶桑鬼子那干嘛?” 一个有些贱兮兮的声音,从办公室里响起。 叶朝歌猛地一愣,随即就见沈某人这个开着她办公室里的豪华酒柜柜门,左看右看。 再接着,沈欢很眼尖的从中挑出来最贵的一瓶,然后竟然就用牙,无比粗鲁,无比粗暴的:起开了。 这家伙把酒瓶子盖朝旁边柜子上一吐,也不醒酒,仰头就喝:吨吨吨。 就好像好几天没喝水一眼,一口下去小半瓶。 “我的波尔多丽伯特!” 叶总那张俏脸,唰的就变的跟红酒一样,红扑扑,很诱人,也很吓人。 那可是雪莉总裁送给她的,她酒柜里最名贵的高档红酒。没有特别重要的客人时,连叶朝歌自己都舍不得喝。鬼知道平日没见识没档次的沈欢,怎么就一眼挑中了她最名贵的红酒,还吨吨吨——你当喝白开水呢?! 叶总趁着心肝儿还没气坏,猛地尖叫一声:“你给我住嘴!” 吨吨吨的沈某人很听话的住嘴了,看着她很无辜、很无知的说:“我就是渴了,想喝点饮料。” “那也把红酒给我松开,有白开水不会自己倒吗!” “我都喝了,你还要我松开,你当真?” “现在、马上、松开!” 叶朝歌几乎一字一顿,她真的气坏了:就因为沈欢的无知,我的一瓶好酒就这样浪费了! 但接着,让她气到肝儿颤的事就发生了——沈欢真的松手了。 价值数万龙币,甚至有价无市的红酒,就这样自由落体,和地板亲密接触。 砰! 红酒摔成了红花,叶朝歌瞳孔彻底缩紧,眼眶,也彻底红了,她再也忍不住的尖叫一声,双手化作九阴白骨爪,狠狠扑了过去:“沈欢,我要杀了你!!” 第310章:凤仙花魁会 “小雅妹妹,好久不见,什么时候下班,请你喝红酒啊?” 江岭科技大厦一楼大厅,一个男人正在搭讪田小雅。 这个男人的西装倒是很帅气,那张小白脸也挺耐看的,就是脸上多了几道爪印,看上去分外狰狞,头发也乱七八糟的,好像是被人揍了一顿一样。 就这个形象的男人,也好意思搭讪我们公司除了叶总外,最有人气的美女田小雅田经理? 几个前台小妹正偷笑着看戏呢,却见田经理哭笑不得的说:“沈欢,你就别逗我了。你和叶总……算了,等会我再问你,现在有客人呢。” “客人?” 头发有些凌乱的沈欢侧身看去,就见田小雅身边果然跟着一个外国女人。 金发碧眼的,看着倒是很漂亮。 再顺着这个外国妞看去,还能看到俩前台小妞正偷看着他笑。 笑啥? 沈欢皱眉时,田小雅无奈的叹了口气,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笑的补妆镜来,递给沈欢。 沈欢打开照了下后,才发现自己的糗状。 怪不得那些前台小姑娘要笑话他呢。 沈欢脸上有些挂不住:笑屁哦,哥们只是不喜欢跟女人动手,才挨了一顿挠而已——那个疯婆娘,不就是摔了她一瓶酒吗?至于这么狠? “好了,我先上去了,这位是奥洲来的客人,还等着见叶总呢。” 田小雅也没要回补妆镜,就说了一串叽里呱啦的鹰语,邀请那位金发碧眼的罗丝女士去乘坐电梯。 或许是前几天在国外呆久了,沈欢对外国美女格外敏感,见了就要忍不住多看两眼。 当然,绝对是怀着“欣赏美”的态度。 罗丝女士似乎有些着急,是不是抬手喝下气,然后压一压衣领。 平常沈欢欣赏美顶多被骂一句臭不要脸,但今天他还真看出点事来:外国美女的脖子上,围着一条丝巾。 本来大冬天的,围一条丝巾也没啥好奇怪的。 但偏偏,外国美女会特意拿手压衣领,顺便掖一下丝巾就很奇怪了,因为看上去,就好像她在怕暴露什么。 明明已经来到了江岭科技总部大厦,明明这里的中央空调吹得沈欢浑身冒汗。怎么她,偏偏捂得那么紧? 为什么? 沈欢不是很习惯多管闲事的人,但今天他就是有种奇怪的直觉:这个女人,不对劲。 沈欢目光闪烁,在田小雅带领她走进电梯前,快步跟了上去,喊道:“小雅,镜子还你。” “等会吧,我先上去。” 田小雅下意识想拒绝时,沈欢已经追了上来,还好巧不巧的好像绊倒了自己一样,往前一趴。 他那只不老实的手,也一下拽开了罗丝美女的衣领,还往下一拉。 瞬间,露出了很大一片皮肤。 幸好电梯间也没什么人,不然有人看到,一定直呼沈某人是老色胚了。 而罗丝美女手脚也相当快,眨眼间就拉回了丝巾。而且在看沈欢的目光中,还瞬间闪过了一丝锐利的杀气。 杀气转瞬即逝。 但锐利的眼神,却在沈欢有心下注意到了。 仅凭这一个眼神,沈欢就可以肯定这人有问题。何况沈欢还注意到了其他地方:罗丝领口下的皮肤中,竟然布满了红色的脓疱模样的斑点! 那,要么是皮肤烫伤了,要么就是:中了亚巴顿病毒。 就像沈欢中毒后躺在医院里那样! 而且沈欢还注意到:在红色斑点最下方,还露出了一朵银色的,凤仙花纹身。 凤仙花主要在东洲分部,与龙国遥遥相望的扶桑国也有种植,花朵艳丽。西方,倒是罕见踪迹。 纹身嘛,纹什么的都有。 但单独纹凤仙花的,大都是东洲人。 西方纹这个的或许也有,但却不由得不让沈欢从它的特殊性上,想起一个组织:凤仙花魁会。 在刺客界,都叫它花魁会。 花魁会都女刺客,在刺客界并不活跃,要不是多年前沈欢曾和花魁会的一个女刺客交过手,他也不确定这个组织是不是真的存在了。 当年那个女刺客,为了和沈欢带领的刺客团队抢夺一个悬赏目标,残杀了十几个无辜人士。 都是最毒妇人心,其实准确点来说,最毒的是女刺客。 从那之后,沈欢就对这个组织再也没有了任何好感。 此时,竟然又一次看到了花魁会的人? 沈欢眸子微微眯起,不管他猜测的对不对,这个女人都不是善茬,不能让她和叶朝歌单独接触! “你小心点啊,还个镜子又不着急。” 田小雅有些责怪的说。 她对沈欢的态度也不好,原因也很简单:叶总回来后,大家都来关心叶总了,就沈欢玩失踪。 身为叶总的亲密下属兼好友,田小雅听说沈欢搬出去住后,还特意去沈欢现在住的地方看过。 结果沈欢没看到,倒是看到了一大一小两个美女。 大的是女特勤,英姿飒爽。 女的是小太妹,古灵精怪。 才和叶总闹分手,转头就找了两个美女同居…… 田小雅很替叶总不值,要不是今天有客人,她非得拉着沈欢好好数落一顿不可。 沈欢却嘿嘿一笑说:“除了还镜子,还有件事。小雅,我下来的时候听朝歌说,需要你去后勤处,打印一份关于北海道国际会展中心的资料。” “啊?为什么?” 田小雅不解的问。 我哪知道为啥,就是凑叶朝歌提起这个地方了——沈欢心里想着,嘴上编织谎言的速度却很快:“好像是有啥会议要用吧,你快去吧,这位罗丝小姐,嘿嘿,我帮她带路。” 说着,沈欢率先走进电梯:“罗丝小姐,你是要去找叶朝歌叶总吧?走吧,我带路。” “谢谢。” 用夹生的中文道谢后,罗丝小姐走了进去。 田小雅还在纳闷着呢,想追问什么时,沈欢已经按上了电梯的门。 电梯启动了,灯光闪烁着朝楼上开去。 沈欢一脸笑嘻嘻的,像个色鬼一样上下扫视着罗丝。 罗丝很不自在,不过还是强忍着视线,跟着沈欢停在某一楼层走出去后,就朝走廊尽头走去。 不知道为什么,这层楼上几乎没人办公,两边的办公室也都紧紧关着门。 越走,罗丝就越觉得诡异。 来到走廊尽头时,沈欢转身,看着她笑了:“我想过很多种可能,以为第一批来到凉城的刺客会是西洲那几个老牌组织。可我说什么也没想到,花魁会的人,也会来掺和一脚,而且速度还这么快。” 瞬间,罗丝脸色剧变。 第311章:心寄离欢粉的罗丝 曼陀罗两个字从沈欢嘴里说出来时,整条走廊的气氛,都似乎凝固了。 半响,罗丝才故作轻松的笑道:“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沈欢转头背向她,看着走廊尽头的巨大窗户。 这里已经是江岭科技的最高层。 再往上,就是天台阁楼。 而站在这里,就能将外面的一切尽收眼底。 沈欢淡定的站在窗户前,把整个后背都暴露在罗丝眼前,淡淡的说:“这层楼正在计划改造成新能源项目的研究室,不过由于项目还没有执行,所以一直没人。不过各种这里的建筑材料都是最高级的,隔音效果极佳。” 沈欢头也不回,声音却如幽灵诱或着罗丝:“所以在这动手,谁都不会打扰到我们。” 罗丝,右眼皮在跳。 她不知道,龙国有句俗话叫左眼跳财右眼跳灾,不过就算知道,她也不会明白,沈欢这样做就是在试探她。 她只知道对方后门敞开,所有的破绽都暴露在她面前。 似乎只要她想,就能随时用几十种方法,把对方干掉几十次。 但不到万不得已,她也不想对对方下刺客,免得横生意外。 毕竟,她的目标另有其人。 感受到身体越来越焦灼的发出“我需要离欢粉”的信号后,罗丝暗中掐了自己一把,冷静下来笑道:“我真的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如果你不方便带路,能把叶总的办公室位置告诉我吗?我可以自己去。” 瞧,她多有礼貌。 沈欢舔了下嘴唇,终于回过头来,死死盯着她的眼睛说:“为了八百万的悬赏金,花魁会就赶赴龙国,来杀一个乡镇企业家,这笔生意真的很划算。” 罗丝嘴角微微一抽,脸上却装作茫然的叹了口气:“先生,如果您是在开我的玩笑,抱歉,我没那么多时间,先走了。” 说着,罗丝就转身朝电梯走去。 可她的手,却不老实! 在听到沈欢提到赏金后,罗丝终于确认,她的行踪完全暴露了。 就在昨天早上,猎杀者平台中出现了一个新的悬赏目标:凉城叶朝歌。 相比平台上其他目标,叶朝歌的资料显得太普通,既不是华尔街的金融巨鳄,也不是西方某国家的国家要员。就像沈欢所说,叶朝歌只是个乡镇企业家。 那她凭什么要价八百万,还是米刀? 罗丝作为花魁会的职业刺客,在收到命令后毫不犹豫的接下了悬赏,并且第二天就赶来了龙国。 经过一天的观察,罗丝也没发现叶朝歌周围有什么保护势力。 所以她选择了今天动手。 借着谈生意的机会,只要她能和叶朝歌单独相处,那她就有数十种方法置叶朝歌于死地,还不会暴露自己的行踪。 要知道花魁会培养出的刺客,个个都是精英! 可她很倒霉,竟然还没接近叶朝歌就被人识破了。 而且罗丝也判断出识破她的这个男人,不简单。 所以在转头离开的瞬间,她藏在怀里的手,倏地动了,一把掏出了手枪,拉开保险、对准沈欢、扣下扳机,一气呵成。 杀人灭口。 既然沈欢知道了她的行踪,那他只能死! 但可惜她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沈欢。子弹的确打出去了,钻出消音枪膛时,发出噗的一声脆响。 可子弹却没有打中沈欢,而是狠狠打烂了后面的窗户。 沈欢呢? 他去哪了? 罗丝心中蓦地一惊时,听到了左侧响起的呼呼风声。 她忙调转枪口,却已经来不及了,沈欢的左手已经掐住了她的咽喉,右手按着她的手腕,更是狠狠一拧。 就跟老鹰抓小鸡似的,沈欢三下五除二就把她的手机踢到了远处,又把她按在了地上。 “呃啊!” 吃痛下,罗丝忍不住痛叫,沈欢却一把箍紧了她的咽喉,不让她出声。 接着,沈欢更是粗暴的拽掉她围在脖子上的丝巾,又一把扯了她的上衣。 这下,罗丝惊恐坏了:难道对方在解决我之前,还想先劫个色? 罗丝身材相当棒,皮肤也很紧致,绝对是美人胚子——如果不是她因为吸食离欢粉过多,最近又因为没货,而全身出现了浮肿现象,他非得在几个姑娘面前露一手。 但现在,他只想问出几个关键的问题,看着罗丝身上的红斑,笑的很阴森:“告诉我,你和巨蝰组织是什么关系?!” 巨蝰? 罗丝咬牙:“我和巨蝰组织可没关系,小子,我劝你不要轻易动我,不然你也会染上我的皮肤病的!知道了就赶紧放手!” 她的龙国语突然流畅了。 沈欢耸了耸鼻尖,笑呵呵的说:“皮肤病,你是说亚巴顿病毒?看来你身体出现这种状况,果然是因为那种东西!” “什么亚巴顿病毒,我不知道,我只是皮肤癣而已!” 罗丝眼睛有些发红,咬牙冷喝:“松开我!” “好啊。” 沈欢这次竟然很听话,乖乖放开了她。 罗丝愣了下,但随即就趴了起来,警惕的看向沈欢:“你究竟是什么意思?” “没啥意思。” 沈欢语气懒散,手伸进口袋,拿出来时却多了一个小玻璃瓶,淡淡的问:“这东西,我也有,所以你想干什么,我很清楚。” 看到玻璃瓶中的白色粉末后,罗丝眼中出现一丝狂热:“你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罗丝的反应让沈欢有些奇怪,追问:“你很需要它?” “不。” 罗丝快速摇头否定,同时也赶紧拉上了拉链啊,丝巾啥的。 但她的眼珠子,却时刻死死盯着玻璃瓶。 沈欢拿玻璃瓶的手举起来的时候,她还会跟过去看。 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还说不需要——沈欢心里嗤笑一声,换了种说法:“既然你不需要,巧了,这东西我也不需要,丢了算了。” 说完,沈欢直接转身,走到破碎的窗口前,把玻璃小瓶,往外一丢。 小瓶飞了出去,罗丝感觉自己的心儿也跟着飞了出去:那可是—— 一股怎么也压不住的怒火,从罗丝心眼里冒出。 而此时,沈欢正像之前那样,背对着罗丝,面对窗户。 和之前一样,所有的破绽都暴露在罗丝面前。她忍不住了,用尽全身的力气,用最快的速度冲到沈欢身后,反手从怀里拔出冰锥,对准沈欢的后心窝狠狠一刺。 冰锥尖锐无比,钻开骨头都轻而易举。 罗丝甚至已经能想象到,沈欢被刺穿心脏后鲜血开花的画面了。 他必须用血,偿还丢掉的离欢粉! 可她还是天真了。 上一次她偷袭不成,这次就能成了吗? 冰锥刺到一半,沈欢转身了,然后用比她更快的速度扣住她的手腕,掰朝向她自己的咽喉,然后狠狠一压! 尖锐的冰锥,立马就刺破了罗丝咽喉的皮肤,却没有完全刺下。 沈欢留下了她的命,再次喝问:“我再问一遍,你和巨蝰组织什么关系?为什么你会想要离欢粉?!” 第312章:死人了 沈欢从来不是个仁慈的人。 他两次给罗丝机会,就是急于知道巨蝰组织的消息。 巨蝰组织头领被他干掉,活动基金全都被他抢走了,剩下的组织成员必定难成大器。 可现在,服用了巨蝰组织特制药物“离欢粉”的刺客,却出现在了凉城,不由得沈欢不多想。何况现在还有个巨大的疑惑摆在他面前:谁,要杀叶朝歌? 昨天,猎杀者平台上出现了叶朝歌的悬赏。 今天,罗丝就出现了。 可以说罗丝是冲着赏金来的,但在检查出她中了亚巴顿病毒后,沈欢很难不猜测另一种可能:罗丝,会不会是巨蝰组织余党安排来的。 或许,花魁会早就和巨蝰组织有来往。 而巨蝰组织找不到打击报复的对象,就把矛头指向了叶朝歌。 沈欢不是啥聪明人,他能推测出的也就这些。所以才逼迫罗丝,想从她嘴里得到什么消息。 被紧紧按着脑袋,冰锥随时能要了她命的情况下,罗丝竟还能保持冷静,咬牙回道:“我和巨蝰组织半点关系都没有,离欢粉也不是巨蝰组织的专用!” 什么? 沈欢猛地愣住。 他在巨蝰组织的北州据点外,也就是哈兹镇上,甚至发现了离欢粉的制造场地。 但离欢粉竟然不是巨蝰组织专用? 要知道,离欢粉和亚巴顿病毒仅仅一线之隔,一面是兴奋药物,一面是要人命的生化武器。 沈欢现在很迫切的想知道:这么危险的东西,还有谁掌握着? 罗丝却没有说出的一丝,语气带有了一丝威胁:“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但我劝你最好放开我,不然你会惹来数不尽的麻烦。” 噗嗤! 沈欢狠狠一刺,冰锥就瞬间刺穿了罗丝的左肩胛骨。 “呃!!” 吃痛下,罗丝忍不住的惨叫。 沈欢却一把捂住了她的嘴巴,阻止了她尖叫,狞笑:“你倒是说说,宰了你能有什么后果?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说,你体内的亚巴顿病毒是怎么回事,又是从哪弄到离欢粉的?!” “花魁会名单一百二十一人。” 紧咬着牙关,罗丝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了这句话:“每个刺客的名字,都记录在案。我死了,花魁会必然会追查而来,到时候你就等死吧!” 罗丝的眼神,很坚毅。 她绝对是那种从小就收到刺客专业训练的女人,只有在面对对她有极度诱或力的离欢粉时,才会露出破绽。 而想从她口中撬出某些秘密,短时间内几乎不可能。 沈欢沉默了。 他倒不是被罗丝的威胁吓到了,而是在思考该用啥法子把她偷偷囚禁起来,好得到他想要的。 可就在他思考的瞬间,罗丝竟然还发出了最后的反攻:她猛地转头,狠狠朝沈欢手腕上咬来。 沈欢猛地往后一缩手,却已经有些来不及了,她搏命的反击速度很快,一下就咬破了沈欢的皮肤。 沈欢也再不敢留手,另一只手狠狠掐住罗丝的咽喉,咔嚓—— 咽喉捏碎的声音很清脆,罗丝双眼一翻,彻底嗝屁了。 沈欢紧紧攥着被咬破的小臂,没有丝毫犹豫的低头吸在对方咬出的牙痕上。 如果有其他人在,一定会把沈欢当成变态,对人家姑娘咬过的地方情有独钟。但他看到不久后沈欢就吐出一口黑血后,就会意识到罗丝咬沈欢,不只是为了拼死挣扎咬掉他的一块肉。 还为了放毒。 沈欢掰住她的下巴,一把掰断了她的一颗牙齿。 牙齿虽然也是钙质的,但里面去细微的竖着一根尖刺状的玻璃软管。 里面,藏着剧毒。 只要刺入某人的血液,短时间内就会扩散进那人全身,最后不治身亡。沈欢体内就被这颗牙注射进了毒药,好在他反应速度足够快,掐住胳膊,吸出了毒药。 看着软趴趴瘫倒在那,再也没有生命迹象的罗丝,沈欢脸色很不自然:他本来打算留她一命,审讯出想要的答案,但在刚刚那种紧急情况下,他实在没工夫跟罗丝周旋。 花魁会的女人,还是那么麻烦! 沈欢心里骂了一声时,手机电话响了起来,是田小雅打来的:“沈欢,你怎么知道叶总需要北海道展厅的相关资料?不过呀,她是交给曲秘书去办的,刚刚我在后勤见到曲秘书了,她正好也忙,才让我帮着做,对了,罗丝小姐呢?” 看了眼地上的鲜血、手枪以及凌乱的玻璃碎片,沈欢找了个借口:“那个外国妞啊?我送她到一半就肚子痛,找厕所解决去了,不过我跟她说叶朝歌办公室在哪了,她应该已经到了吧。不说了,又来便意了。” “噫,恶心,你快上你的厕所吧。” 田小雅率先扣掉了电话后,沈欢叹了口气:“这一地的垃圾,也得我来处理啊。” …… 有什么办法,能拿到展会的展览机会呢? 给雪莉总裁打电话却没打通后,叶朝歌皱着眉头左思右想,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还是旁边饮水机热水指示灯闪烁的光,让她从沉思中惊醒,看了眼手表后微微皱起了眉头:“小雅说罗丝小姐马上就到,这都快十五分钟了,怎么还没来?” 话音刚落,门就被笃笃敲响了。 叶朝歌还以为是罗丝小姐到了,起身整理了下衣领,露出一丝笑容:“请进。” “叶总,出事了。” 进来的是曲秘书。 叶朝歌愣了下,不等问出了什么事,曲秘书就小脸很煞白的说:“有人死在咱们公司了!” “什么?!” 叶朝歌脸色瞬间变了,猛地从桌上跳了起来:“在哪?” 顶楼,窗台前。 死的,是个外国人。 金发碧眼,身材很好,但死状却惨不忍睹:咽喉完全被捏碎,血从嘴巴里冒出,两只眼珠子翻着白,几乎要从眼眶里调出来。 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是来顶楼打扫卫生的阿姨。 而随着她的一声尖叫,死人的消息也快速传遍。 公司里出现死人,叶朝歌也顾不上正在等的顾客罗丝了,赶紧前往案发现场等警察了。 而另一边,田小雅正抱着北海道展厅的资料来到总裁秘书室。 这里以前可是她的办公室,所以她也是轻车熟路的,进门后就问:“曲秘书,资料我帮你打印好了,人呢?” 没人。 这里空空荡荡的,隔着一道门的另一边秘书室中,也是半个人没有。 “害,说不定又去忙什么了。” 田小雅没当回事,把资料放在办公桌上后,正想走,却听到秘书室的洗手间里窸窸窣窣的,好像是有人在里面。 “曲秘书?” 田小雅试着问了句。 没有回应。 “曲秘书?” 田小雅这次直接敲了敲洗手间门,谁想门根本没关,一敲门直接开了。 然后田小雅就见不知害臊的沈某人,正坐在马桶上玩手机。 他的脚边,落着他的裤子,嘴里还咻咻的吹着口哨。而他不大的衬衣下,男人那玩意清清楚楚的暴露在田小雅面前。 他还吃惊呢,单手往那一遮,也没遮住,大叫一声:“你、你l氓,你怎么能不敲门就进来呢?” 田小雅也花容失色呀,捂着脸赶紧扭头,表情都快哭出来了:“你、你才l氓,上厕所怎么不关门呢!” 第313章:死者是通缉犯 “办公室里怎么一个人也没有,你知道他们干嘛去了吗?” 田小雅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俏脸有点儿发红。 误打误撞碰到沈某人上厕所,其实也不是啥大事。 但看到他的那家伙什,田小雅再怎么厚脸皮也尴尬的不行。 沈欢就不一样了,冲完厕所洗完手,大大方方的走了出来,懒洋洋的说:“也没啥事,就是听说好像发现了死人,都去围观了。” “啊,死人了还叫没啥事啊!” 田小雅吓了一跳,赶紧也往外跑:“我去看看叶总有没有事!” 她要是有事,我岂不是白杀人了? 沈欢心中冷笑,可没打算跟上去,吹着口哨懒洋洋的走向门口呢,田小雅却不耐烦了,回头来拽他的胳膊:“你快点呀,你就一点也不担心叶总吗?” “担心她干嘛。” 沈欢没好气的翻白眼。 田小雅急的跺了跺脚:“沈欢!就算你和叶总离、离了,难道就一点夫妻之情都没有吗?叶总刚从绑架犯哪里被救回来,现在公司里出现了死人,很可能是那些人回来报复呀!” 唉,天生善良的姑娘。 沈欢心里叹了口气时,没有再倔强,被拽着冲了出去。 总裁办公室里当然是没人的,田小雅问了一个匆匆的员工后,得知叶总在顶楼,就赶紧要上去。 电梯里倒是人不少,很意外的,穿着特勤制服,英姿飒爽的韩小雪也站在其中。 后面还跟着两个特勤小兄弟,不用问,他们是接到报警电话后赶来的。 现在的警方效率很高嘛,我才刚处理好摄影证据,他们就已经赶来了——沈欢心里想着,脸上却笑嘻嘻的:“韩特勤,好久不见啊。” 看到沈欢,韩小雪就忍不住想起此前在她卧室里发生的事,俏脸罕见的红了下,赶紧干咳着掩饰:“咳,你不是出国旅游了吗,什么时候回来的?” 话音落下时,她脸上的飞霞已经掩饰的很好了,但田小雅还是捕捉到了这一细节。 顿时,心里警铃大作:看来我猜的没错,沈欢才跟叶总分手,立马就找到新欢了! 身为叶总的心腹,她再看向韩下雪时,目光中就难免多了丝敌视。 韩小雪被她盯得有些莫名其妙时,电梯叮的一声,顶楼到了,接着,一声尖叫传来:“啊!” “是叶总!” 田小雅最先反映过来,吓的叫了声时,沈欢已经从刚打开的电梯缝隙中,飞燕般钻了出去。 他很确认,罗丝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那叶朝歌是发生什么了? 韩小雪也猛地从腰间拔出了手枪,快步冲出电梯。 走廊,站了不少人。 基本都是在看热闹的。 人群前,保安正在拦人,走廊尽头,破碎的玻璃窗下,躺着一具尸体。 而在尸体旁蹲着的就是叶朝歌,身材火爆的曲秘书正要搀扶她站起来。 沈欢也刚冲到她面前,上下打量了叶朝歌一会,啧了声:“没事你怪叫什么?” “你、你管我!” 叶朝歌还有心思跟沈欢怄气呢,接着就哆嗦着说:“她、她是……” “罗丝小姐!” 后面焦急跑来的田小雅,接上了叶朝歌的话茬,她声音颤抖,脸色惨白:“怎么会这样?!” 地上的女人金发凌乱,碧眼大瞪,脖子里围着方巾,不是罗丝小姐又是谁? 她肩膀上还差着一根尖锐的冰锥,整个人趴在地上,但脑袋却诡异的瞥向后面。 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她的喉骨完全碎了。 在场的人,谁不是自幼生活在和平环境中?也就叶朝歌见识过几次死人,所以此时还能冷静下来,她尖叫是因为没想到罗丝小姐会遇害。 其他人,脸色就很不好看了。 曲秘书紧紧抿着嘴唇,脸色发白。 崔雪儿更是忍不住,弯着腰干呕一声:呕! 她实在想不到,明明十几分钟前,还和她有说有笑的罗丝小姐怎么转眼间就…… 生意伙伴死在自家办公楼,让叶朝歌一下有种回到上周的感觉。 那种随时笼罩在危险中的感觉,让她浑身颤抖,不过还是强忍着恶心,上前安慰田小雅:“小雅,你先下去吧。” 根本不用爷爷朝歌说,田小雅就觉得待不下去了,点点头捂着最跑开时,韩小雪也走了过来。 她还懂些法医的知识,所以率先走来检查尸体。 至于她的两个小跟班,一个在拍照保留现场,一个则在询问目击者。 “叶总,麻烦您请先回避一下。” 韩小雪从沈欢和叶朝歌两人之间插过去,走到尸体面前,弯腰检查尸体。 叶朝歌乖乖让开前,提醒说:“韩特勤,尸体体内,可能含毒,您一定要小心。” 含毒? 韩小雪皱眉抬头。 叶朝歌指了指她皮肤上的红色半点似的脓疱:“您应该没忘吧?” 一看那些脓疱的形状,韩小雪就眼角一抽,认出来了,猛地转头看沈欢。 当初沈欢住院时,韩小雪和叶朝歌都亲眼从他身上看到过这种东西。 沈欢翻了个白眼:“看我干吗?你不会以为是我杀了人吧?” “不可能!” 叶朝歌和韩小雪几乎是同时说,接着俩人就惊诧的相互看了眼。 叶朝歌咬了下嘴唇,没再说什么。 她断定不是沈欢干的,是因为在她心里沈欢一直就是个怂包:在家被骂都不敢还口的上门女婿,哪来杀人的胆量? 可韩小雪为什么也这么肯定? 他们才同居了多久,就这么快了解沈欢了? 有种很古怪,叶朝歌从没体验过的情绪,从心里升起。 她可不知道,韩小雪之所以这样肯定,是因为在她心里沈欢一直是山海组的人。 检查过尸体后,韩小雪也立马派人去监控室调取录像。 可杀人犯明显早有预谋,在一刻钟前删除了所有的监控录像。 至于监控室外看门的大爷,正因为吃过午饭,昏沉沉的打瞌睡呢,也没听到一刻钟前监控室里有啥动静。 而根据调查后,韩小雪也确认最后和罗丝接触的工作人员,就是沈欢和田小雅。 田小雅明显不是。 且不说她有没有杀人动静,她压根也没有徒手捏碎一个成年人喉骨的能力。 难道是沈欢? 因为找不到其他目标了,韩小雪也怀疑过沈欢,但根据田小雅的证词,沈欢那时候在十几层的高层秘书处洗手间开大号呢。 沈欢是如何在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内,干掉罗丝,下到一楼监控室删除证据,再上楼上厕所的呢? 电梯口有人出入,大厅里人都是能看到的。 而没谁见过沈欢从电梯里走出来。 韩小雪叹了口气,十分钟后,来到了叶朝歌的办公室。 叶朝歌正抱着一杯热水,坐在大班椅上心神不宁。 人家罗丝是来谈合作的,结果却死在了这里,而且死相还如此恐怖。 她能不担心吗? 无论罗丝是怎么死的,只要她死在江岭科技,那这件事就和叶朝歌脱不了干系。一旦消息传开,还有谁敢和她谈生意? 怎么倒霉的事,一件一件都被我遇上了呀! 叶朝歌委屈的不行时,韩小雪敲门走了进来:“叶总,能不能聊聊?” 叶朝歌也没法拒绝,邀请她进来后,就听韩小雪认真的说:“叶总,这个罗丝,根本不是什么奥洲公司的经理,而是一名国际通缉犯。” 第314章:你就是杀人犯 作为事件的相关人员,沈欢和田小雅、叶朝歌以及发现尸体的保洁阿姨,都要被带往警所做笔录。 叶朝歌和田小雅坐了一辆车,保洁阿姨和沈欢一个是第一发现人,一个是最后接触着,都是单独被送往警所的。 送沈欢的,就是英姿飒爽的韩特勤了。 沈欢坐在副驾驶上,眼珠子有一搭没一搭的在韩小雪勒着安全带的胸口前扫过。 在被韩小雪发觉,挨了几次瞪眼后,他才讪讪的靠着车窗开始琢磨:叶朝歌究竟有什么魅力,能吸引那么多的麻烦? 这几个月来,她周遭的麻烦就没有断过。 而且,这些麻烦一次比一次大。 一开始还只是凉城几个家族之间的斗争,后来,就麻烦就捅到明珠燕都了。上周为了救她,沈欢深入沙漠,连兄弟都重伤而归。 为啥? 到现在为止,沈欢大概知道叶朝歌是巨蝰组织选好的祭品。 可巨蝰组织被干掉了,她的人头却又出现砸了刺客品台的悬赏榜单上。 而今天出现的刺客罗丝,她身中的亚巴顿病毒,也似乎在告诉沈欢:一切的背后,还埋藏着更多的秘密。 沈欢不是什么聪明人,所以在想到这些时,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脑壳痛。 “最粗暴的方法,还是直接找出真凶来得快。” 沈欢深吸口气,编辑了一条短信,发送向雪莉。 他本不愿意一次次的再和龙渊扯上关系,但没有刺客界的帮忙,他一个人能做到的事情还是太少了。 “你再给谁发短信?” 突兀的,韩小雪开口问。 沈欢耸了耸鼻尖:“一个朋友,我不是刚回来嘛,晚上约了喝酒。” “那你今晚回家睡吗?” 韩小雪再次问。 沈欢嘿嘿一笑:“你这话问的跟新婚妻子一样,咋,我不回家你寂寞了?” “呸!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韩小雪俏脸微红,快速说:“是妙龄总问起你,她还以为你都有钱开餐厅了,就打算搬出去住呢。” “害,那是找朋友借的,还得蹭你几天便宜房子住。” 沈欢随口说。 俩人根本就是在唠家常,一点都没有执法人员跟嫌疑犯在一块应该有的紧张气氛。 可韩小雪下一句话,就让沈欢呆住了。 她抿了下唇角,突然说:“沈欢,杀死罗丝的,就是你吧?” 沈欢眉头一挑。 韩小雪接着说:“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指纹,所以杀人犯肯定是个高手。我猜罗丝是冲着叶朝歌来的,你看出她是刺客了,所以解决了她。” 她说到这,沈欢脸上的笑容收敛了。 韩小雪在继续她的推理:“你杀了杀罗丝后,快速处理了指纹等证据,然后走楼梯而不是电梯冲到一楼,藏进监控室消除了摄像记录后,又冲回秘书处的办公室,躲进厕所一时销毁罪证,二是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 沈欢还是没说话,而是默默点上了根烟。 “毕竟没人能在十分钟不到,甚至只有六七分钟的时间里,做完这一切,尤其是爬楼梯上下三十多层。” 说到这,韩小雪幽幽叹了口气:“除了你。” 吱嘎。 车子停在警所前。 韩小雪转头,正眼看向沈欢:“你曾经是山海组的成员,是龙国最精锐的士兵,连董仁徒老大都对你钦佩不已,所以你能做到这一切,不奇怪。” 吐出口烟雾,沈欢笑道:“你这么好的脑筋,在凉城呆着屈才了。” “所以我才想进山海组。” 韩小雪呵呵一笑:“沈欢,我听董老大说了,你两年前就退出山海组了,现在你随意杀人可是犯法的。不过嘛,我刚才说的都是推测,还没来得及去调查证据,比如,去楼梯间检查一下扶手上有没有你的指纹,地上有没有你的鞋印之类的。” 沈欢扬眉:“妞,你不会是想威胁我吧?” “我哪敢呀。” 韩小雪笑容更灿烂了,嘴里却说着和笑容完全不符的话:“不过如果你不回答我的问题,我就去揭发你!” “楼梯里没有我的脚印,扶手上也没有我的指纹。因为真的不是我干的。” 沈欢把烟头探出窗,弹了下烟灰:“不过我愿意听听你胡扯那么多,是想问我什么问题?” “国外,一手创立龙渊的龙首,是谁?” 毫不犹豫的,韩小雪盯着沈欢眼睛问。 沈欢愣了下。 韩小雪就继续说:“我听说,关于龙首的秘密山海组的正式成员都知道。我现在算山海组的预备役了,但想成为正式成员,还早呢,所以,想问问你这个出来的人。” “不知道。” 沈欢干脆摇头,开门就走:“你还是去告发我吧。” “唉,你等等!” 韩小雪也赶紧停车,开门追了出去。 后面,运送叶朝歌的警车刚刚停下。 看着朝沈欢追去的韩小雪,叶朝歌心里莫名有些烦躁。 …… “法医已经完全确定,死者就是国际上臭名昭著的刺客组织花魁会的一员,刺客的目标,就是叶总你。不过被不知名的杀人犯,提前干掉了死者。” 鉴定结果出来后,韩小雪跟叶朝歌和沈欢宣布了结果。 其他人都先走了,因为叶朝歌和沈欢是事件相关人才留下。 对这个结果,叶朝歌倒是没有多意外,毕竟之前她刚刚经历过危险组织的绑架,神经多少粗壮了点。 等警方把两人也送回公司,两人从停车场里走出时,叶朝歌看着沈欢,突然问:“沈欢,其实就是你杀了罗丝吧?” “哈?” 沈欢呆了下:咋谁都知道我是杀人犯了? 叶朝歌又继续说:“其实你身手很厉害吧?赵家那次,是你威胁了他们。之前在燕都城帮我的,也是你。其实你就是传说中的刺客之王龙首,对不对?” 看沈欢很傻的表情后,叶朝歌撇了撇嘴:“算了,当我没说,你一辈子都达不到龙首那种境界的。” 说着,叶朝歌眸子又有些亮:这次杀罗丝保护我的,是不是也是他呢? 想起那天在劫匪中救出她的男人,叶朝歌竟然有些痴傻:如果我的男人,有那样强大就好了。 “啥狗屁的龙首,在我看来还不如摆地摊呢。” 沈欢很不屑的说:“哥们好歹是正经职业,赚的钱都见得了光!” 第315章:单虎和小羽 每一分钱都见得了光。 沈欢追求的还真就是这个,所以才把“收缴”来的几十亿巨款,一分不留的全都给了赤那。 但他的理想,叶总却很不屑:“切,所以你才是你,永远都成不了龙首那样的大人物。” “你价值观歪到天上去了,懒得理你。” 对崇拜刺客的叶小妞,沈欢表示很无语,也不再多说啥,懒洋洋的走出停车场时,叶朝歌却又快速说:“等等!” 沈欢皱眉:“干嘛?” 叶朝歌咬了下嘴唇,说:“奶奶明天就回来了。” 沈欢明白了:“你担心我和你离婚的事刺激到她?” “对。” 叶朝歌点点头,这件事之前在办公室的时候,她就想和沈欢说了。 可沈欢这厮太过气人,见面就摔了她的昂贵红酒,所以才拖到现在。 叶朝歌深吸口气,快速说:“我想过了,奶奶现在身体什么情况,你也不是不知道。之前出院时,医生就说她的情绪一定不能大幅波动,我真怕……” 怕什么,已经不用细说。 一个年近迟暮的老人,唯一的归途就是死亡。 对此,沈欢再神通广大也没辙。 沈欢对这一点也挺犯愁的,顺势问:“那你想怎么办?” “按照我的意思,我们离婚的消息先不要告诉她。” 叶朝歌命令似的口吻说:“当然,也不是要你搬回来住。我会在你卧室里布置一套新家具,假装你没有搬走。我会告诉奶奶你外出创业了,只要你适当回来几次,要糊弄过去很容易。” “行,那就照你说的办。” 沈欢耸了耸鼻尖,转身快步离开,那副毫不留恋的态度,让叶朝歌莫名有些窝火,开口说:“等等。” “又有啥事,大小姐?” 沈欢很无奈的转身。 他没好气,叶朝歌脾气当然也不好,语气很冷清的说:“明天一早,跟我去接机。” “知道了。” “等等。” “没完了?” 几次三番被叫住,沈欢拧紧了眉头:“还有啥事赶紧一块说了。” 要烦也是我烦,你凭什么呀——叶朝歌鼓了鼓嘴巴,说:“明晚你也得在家。” 这次,沈欢没有轻易答应,而是端详着叶朝歌说:“叶朝歌,你不会是失去后才懂得珍惜我了吧?明晚留我在家干嘛?给奶奶生个重孙子?” “谁要跟你生——” 叶朝歌刚想开口骂人,却见沈欢扭头就走了:“行了,有啥事电话告诉我,只要是关于老太太的,我都照办。” 沈欢,根本就不给叶朝歌回嘴的机会。 叶朝歌气得小脚丫在地上跺了好几下,心里不停的骂:亏我过去两年还以为他起码是个老实人,我真是看错他了,哼! 沈欢着急走,不只是不想和叶朝歌说话。 还因为在回来时,曾听安谷说医院里还躺着个病人。 人民医院住院处,住了好几天院的单虎从病床上爬了起来。 自打挨了包龙洲那顿毒打,单虎就住进了医院,拍的片子显示,他断了一根肋骨,还被打成了轻微脑震荡。 据医生说也就多亏他身子硬朗,要是换成一般人,就不是这么简单了。 当然,包龙洲也不好过,他带去砸店的十几个混混,通通被关进了局子里,没有半年出不来。包龙洲本人更是在被警方着重调查,查出了以前犯下的大大小小十几起案件。 现在被关在审讯厅,等着法院判决呢。 如果没有意外,未来十年他都得在大牢里度过了。 天还没黑,单虎的妹妹小羽,就牵着黄天真的手,来给他送饭了。 小羽是他妹妹,高三学生,就在附近上学。 因为从小家里穷苦惯了,小羽身形挺单薄的。但她眼睛很亮,笑容也很美,见到她,单虎精神都好了起来,从床上爬起来,露出了笑容:“小羽,你放学了。” “哥,你先别起来,医生说你还没好呢。” 见单虎要起床迎接她,小羽加紧跑了两步,过来扶他。 黄天真小朋友也小碎步跑了过来:“单叔,你今天咋样呀?” “其实我早就没事了。” 单虎耸了耸鼻尖:“就是医生非不让我走,其实我这点病回家休息两天就得了,老在医院住着,多花钱啊。” 小羽撅了撅嘴:“可送你来医院的那个哥哥,不是说医药费他会给你报销吗?” “就是因为人家报销,才不能让人家多花冤枉钱。” 单虎说:“等啥时候安先生来了,我再跟他说说。” “好吧,那你先吃饭。” 小羽扶着身上缠满绷带的单虎坐了起来,把饭盒放在床头后,有提起了暖瓶:“你先吃着,我去给你接壶热水。” 饭菜很简单,大块白肉和炖烂的土豆,搭配一份米饭。 油水不少,很香。 单虎还听到,小羽转身提暖瓶的时候肚子咕噜噜叫了一声。 身为家里唯一的男人,单虎的表情一下有些沉重了。 白肉炖土豆,本来也算不上什么豪华晚餐。 但平常家里就连这个也很难吃上的,都是只炖土豆的。加油加肉,估计是妹妹看他生病,想给他补补身体。 没办法,家里没钱,毕竟单虎有个生病花钱很多的老母亲,还有个正上高中的妹妹。 他不生病时还能打点零工赚钱,现在生了病,就只能花所剩无几的那点积蓄。 小羽估计没舍得吃,还饿着肚子呢。 黄天真小朋友可不知道大人的难处,坐在病床上两根腿在半空中荡阿荡的说:“单叔,那位安叔叔最近有没有来啊,上次他那个金头发的媳妇儿,给我买玩具了,爸爸说要我见到人家后要谢谢人家。” “你安叔叔最近有事,来不了。” 单虎随口答着,端起碗大口吃着炖土豆。 他得快点好了,才能早出去赚钱呢。 在医院耽误个三两天还行,要是一直耽误下去,下月老妈的药钱要没找落了。 只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这句话真不是瞎说的。单虎刚扒了几口饭,忽的就听外面传来一声什么东西摔在地上爆掉的声音:砰! 再接着,就响起了一个中年女人尖叫的声音:“哎哟,烫死我了!这谁家的小姑娘,张没长眼睛呀?!” 再接着,小羽的道歉声传来:“对不起,是、是我不小心。” “一句不小心就算了?” 中年女人不依不饶:“我摔掉的包包里可还有化妆品和手机呢,你看看,哪个还能用?小姑娘,弄坏了人家的东西,得赔钱!” 第316章:三婶和沈欢 暖瓶不算沉,小羽提起来其实也不算吃力。 但她说什么也没想到,在走出开水房时,拐角会急匆匆的撞上来个中年女人。尤其是她手里还甩着个包包,迎面就打在了小羽提暖瓶的手上。 小羽吃痛下,手上没抓牢,暖瓶掉在了地上。 砰! 廉价的暖瓶立马就爆开了,开水烫的小羽腿生疼,也有那么几滴溅在了中年妇女胳膊上。 于是,中年妇女的包也丢了,里面的化妆品啊,还有最新的爱芬十二手机,都一股脑的掉了出来,溅在了开水里。 一个女孩从小家里贫穷的话,很容易造成性格上的自卑。小羽也是,善良的她也不管是不是她的错,立马低头道歉:“对不起,阿姨,是我不好,我没有注意到您。” 本来,两个人谁也不是故意的,真要算还得怪中年妇女一边走路一边把包包甩啊甩的。 可小羽一道歉,中年妇女反倒来劲了,掐着腰叫嚣:“对不起?对不起就不用赔钱了?我摔掉的包包里可还有化妆品和手机呢,你看看,哪个还能用?小姑娘,弄坏了人家的东西,得赔钱!” “啊?” 小羽一下傻眼了,忙焦急的伸手去抓那些化妆品和手机。 要知道地上的水可都是开水,还没凉透呢,可她却顾不上烫,抓起最贵的爱芬十二,在自己干净的校服上擦了擦时,就见手机屏幕已经碎出了一条痕。 中年妇女又是尖叫一声:“哎哟,摔坏了!这可是我新买的!小丫头片子,不赔钱,今天你别想走!” 屏幕都摔坏了,不赔也得赔了。 小羽哭丧着脸:“那,那赔多少钱?” 中年妇女闭着眼的合计了会:“手机加上化妆品,也不算多,算你五千吧。” 五千? 小羽傻眼了。 今中午她花钱买白肉,才花了十多块钱就心疼的不行了,去哪弄五千? 咬了下嘴唇,小羽都快哭出来了:“阿姨,我、我没那么多钱……” “你没有,叫你家大人出来啊。” 中年妇女很不耐烦的样子。 也就是这时候,单虎从病房里冲出来了。 单虎优点不少,比如吃苦耐劳,踏实肯干。 但也有缺点,那就是脾气太冲,天生脑子一根筋。 见小羽委屈巴巴的、小手因为从滚烫的水里捞手机烫的通红后,立马就恼了,冲过来朝中年妇女大吼:“你敢欺负小羽!?” 单虎毕竟块头不小,此时火急火燎的冲过来,中年妇女吓了一大跳:“干嘛,你想打人啊?” “哥,我没事。” 小羽也赶紧说,她真怕单虎上头了把人家揍了,再赔钱咋办? “哼,欺负什么欺负,显得老娘跟坏人似的。” 中年妇女冷哼一声:“既然你是她哥,来的正好,赔钱吧,五千。” 五千? 单虎眼红了,恼怒的骂:“你欺负我们没文化呢?就这几根口红,一块手机屏幕,能值五千?” “我这可都是品牌化妆品,哼,土包子,赶紧赔钱,不然我就报警了!” 中年妇女倔强的很,说话也盛气凌人的。 而提到报警后,单虎也傻眼了:难道这些东西真值五千块? 可真要值五千块,我去哪拿这么多钱? 家里那点存着,加吧加吧也就三千多吧? 可就算那三千多,也还得留着下月给娘买药呢。 多读了几年书的小羽比单虎机灵很多,赶紧鞠躬认错,卑躬屈膝的:“阿姨,都是我的错,您看能不能宽容几天呀,我、我们真拿不出拿这么多钱!” 走廊行人匆匆,可没谁有心思管他们的闲事。 毕竟这是在医院,每个人人都身负麻烦。 或许有人看着也看到了,但也只是眼睁睁看着小羽又一次伸手,去滚烫的水里捞起那些散落的化妆品。 每抓一个,她都烫的吹好几下,忍不住甩一甩。 可这一甩,水又溅在中年女人裤腿上了。 中年女人平常屎尿屁一个不少,这会倒是比谁都爱干净,赶紧后退躲开:“行了别捞了,脏不脏啊,赶紧赔钱了事!” “可、可我真拿不出来。” 单虎眼都红了时,一个男人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多少钱,我替他给了。” 现场,三人都愣了下。 单虎转头,登时愣住,喃喃说:“大、大侠,你回来了?” 说话的,不正是当初在船上劝单虎浪子回头的沈欢吗? 走过来后,沈欢就抓着小羽的胳膊把她拉了起来:“丫头,起来。” “你、你是……” 小羽也不认识李扬,只知道他穿的也不咋地,好像也是一身地摊货,还以为是单虎的朋友呢。 可中年妇女,在见到沈欢后却一下咬紧了嘴唇,半响才为难的吐出俩字:“沈欢?” 沈欢早就听安谷说,单虎现在的处境了,来到医院后,也亲眼看到了小羽和中年妇女的冲突。 按理说这件事两方都有错,但中年妇女却一直咄咄逼人。 这让沈欢看不惯。 看不惯,就得管。 所以他才走了过来,懒散的说:“三婶,不就是一条裤子吗,有必要这样上纲上线?” 这个中年妇女不是别人,正是叶朝歌的三婶,也就是沈某人的“三婶”。 “这件事和你有什么关系,沈欢,你是不是多管闲事了?” 三婶脸色很冷。 想发火,又不想和沈欢撕破脸皮。 毕竟现在家里的产业,可是由沈欢的老婆把持着呢。 要是在国外,沈欢才不会这么多废话,但现在他决定以理服人:“三婶,俗话说得好,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我看他们兄妹可怜,帮一把怎么了?不管是五千还是八千,明天去我家要钱,行了吧?” 他笑吟吟的,三婶却笑不出来,冷冷的讥讽说:“哼,沈欢,我早就知道你看我们不顺眼。现在你老婆总算把持家政了,怎么,现在就打算在我面前耀武扬威了?哼,也就仗着老太太宠你吧,等哪天那个老不死的下了土,我看你——” 啪! 一记耳光,打断了三婶的话。 在所有人的目瞪口呆中,沈欢擦了擦手。 老天可以证明,沈欢动手时用的力气不到十分之一。 可饶是如此,三婶还是被抽的原地转了好几圈,最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单虎这等狠人,此时也被吓了一跳,赶紧后退。 不愧是大侠,太猛了! 第317章:给你提供个工作 懵了。 三婶是真的被扇懵了。 她从没想过,叶朝歌嫁给的那个逆来顺受的废物,竟然会突然爆发,给她一耳光。 三婶从小就娇生惯养,嫁给叶家二叔伯过后,更是一丁点苦都没吃过。 所以在面对可怜巴巴的小羽时,她才会一点同理心都没有,甚至嫌弃人家不小心甩来的水。 也正因如此,挨了沈欢一巴掌后她彻底疯了,猛地从地上跳起,张开双手尖叫着就朝沈欢抓了过来。 今天,她非要抓死这个不懂尊老爱幼的混蛋! 可是。 啪! 又是一记耳光,冲过来的三婶,又转了几圈噗通坐在了地上。 三婶气坏了,又爬了起来。不过这次她怂了,不敢冲上来了,因为她还没气坏脑子,还知道疼。 以前在她心里,沈欢就是个吃软饭的上门小白脸。 但现在在三婶眼里,沈欢已经是十恶不赦的坏人了。 她眼眶通红,一把抢过小羽手里的手机,解锁屏幕开始打电话:“小堂啊,你快来医院呐!你那个天杀的表姐夫动手打人了!” 沈欢也不拦她,等她打完后才曼斯条理的跟她讲道理:“三婶,其实你除了脑子不好使以外,唯一的缺点就是嘴巴太毒,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会动手。” 三婶哪里知道,怒目瞪着眼的说:“哼,都是因为那个老不死的把你惯坏——” 话说一半,沈欢就呼的抬起手再次扇了过去。 而随着三婶声音戛然而止,沈欢的动作也戛然停下。 手,差半公分就要扇在三婶脸蛋上了。 随之而来的是沈欢冷嗖嗖的话:“奶奶再怎么说,也是你的婆婆,嘴巴放干净点。再胡说八道,我扇烂你的嘴。” 说完,沈欢拿开手。 三婶却因为他的话,脸色瞬间苍白。 一下,她那股气势汹汹的气就泄了大半。 也就是这时候,后面紧急通道的楼梯口有人跑了过来,焦急的说:“妈,怎么了?” 来的是叶堂。 见到儿子,三婶算是找到主心骨了,开始呜呜哭:“叶堂啊,你这个表姐夫简直要翻了天啊,他、他竟然敢打我!” 以沈欢对叶堂的了解,他马上就该叫骂,然后借机找麻烦了。 可让沈欢意外的是,叶堂抬头看了他一眼后,竟然还很冷静的说:“妈,咱们的家事回家以后再说行吗?你先回车上去,别让外人看咱们热闹。” 这时,三婶才注意到周围已经围了不少围观群众。 她也害臊,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不光时疼,赶紧点了点头,灰头土脸的走了。 叶堂呢,出乎意料的很谦逊,走到沈欢面前苦笑:“姐夫,我知道你不是不讲理的人,能跟我说说到底出了什么事吗?” 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沈欢也平心静气的把事情说了遍。 叶堂听罢,竟然还给沈欢道了个歉,说什么家母有错在先,改日登门道歉。 等他走后,沈欢才不由得感叹:真是变了天了,叶堂竟然有一天会低头认错! 可话又说回来了,叶堂就算性格再怎么变,看到生母挨了巴掌,也该生气和沈欢翻脸才对。 为什么会如此隐忍? 这个问题没在沈欢脑海中停留多久,因为他接着就想到了叶帆:“估计是叶帆那小子跟叶堂通气了,让叶堂面对我时收敛些。此前让叶帆保守秘密,看来他也没保守住,呵呵。” 无声冷笑后,沈欢这才看向单虎俩人。 单虎此时已经激动坏了:“大、大侠,总算又见到你了。” “单虎,好久不见。” 沈欢笑了笑:“这是你妹妹?叫小羽是吧?手没有烫伤吧?” “我、我没事。” 小羽明显有些怕生:“冷水冲冲就好了。” 一边说着,她也在上下打量沈欢,大眼睛里全是好奇。很难想象这个年代,一个马上要参加高考的女孩,还能拥有如此单纯的眼神。 也就是这双眼睛,让沈欢想起了小时候长大的那个小山村。 不自觉地,他语气愈发柔和,笑着拍了拍她的脑袋:“没事就好,你病房呢,我们进去聊。” 小羽还有些不放心:“我收拾下暖瓶。” “医院里有清洁阿姨的,跟她说一声。” 沈欢随口说着,抬手招了招对面洗手间门口的清洁工后,三人才进了病房。 房门关上,小羽也知道不插嘴大人的谈话,就拉着黄天真小朋友在一旁玩。 单虎坐在床沿上显得有些局促,想问什么又不知道从何问起。 沈欢走到窗户前,拉开一条缝,笑呵呵的说:“本来你是病人,我不该在你面前抽烟,但有点憋不住了。” “没事大侠,你抽就行,我、我身体好着呢,抗糟。” 单虎终于找到了话匣子,试着问:“大侠,那天晚上在船上,你……” “多了别问,你只要知道,我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就行了。” 沈欢打断他,点上一根烟抽了口后,开门见山的说:“我听老安说了,那天多亏了你,才保护下了我的两个工程师,听说你身手还不错?” 单虎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害,跟着长辈练过一段时间。” “现在在做什么工作?” “就、就跑跑劳务市场。” 单虎说着说着就低下了头:“哪里有活就去哪,啥能赚钱就干啥。” 沈欢弹了下烟灰,继续问:“那单虎,如果我给你提供个工作,你愿不愿意干?月薪我给你这个数起步。” 说着,沈欢伸出了一根手指。 单虎眨了眨眼:“一天一百?” 他做劳务市场,一天差不多就赚这个数,要是大侠愿意给他一天一百,还能包两顿饭的话,他立马答应。 毕竟大侠是开餐厅的,包两顿饭应该不过分。 单虎畅想好事时,就听沈欢哭笑不得的说:“不是一天一百,是月薪,一万。” 霍的,单虎愣住了。 旁边正陪黄天真玩闹的小羽,也霍的抬头看向了这边。 她脑袋瓜子更灵光,赶紧小跑过来趴在单虎耳朵旁说了些什么。 单虎脸色顿时变了:“大侠,你不会要我做些伤天害理的事吧?” 比如像小说里讲的那样,灰道头子高新聘请打手。 毕竟单虎能拿出手的,也就打架的本事了。 沈欢更哭笑不得了:“我像是坏人吗?你也知道,我要自己开一家餐厅,现在正缺一个信得过的人手给我做保安队长。他得帮我训练保安,还得……” 话说一半,沈欢才发现单虎这厮好像傻了似的,愣愣的看着他。 他抬手在单虎眼前晃了晃:“嘿,说句话啊。” 噗通! 单虎从床上站起,接着就噗通跪在了地上,眼窝发红,声音也因为激动而沙哑,不住地说:“大侠,谢谢你,真的谢谢你!” 第318章:沈欢的底线 一万块的月薪,在日益膨胀的市场面前,算不得什么。 但对单虎来说,意义非凡。 一个曾被逼到想靠杀人赚钱的男人,最知道钱的来之不易。 更知道,沈欢的话就意味着单虎以后,再也不用每个月为了老娘的药钱发愁,不用为了给妹妹凑学费,不要命似的一天连赶好几份工。 意味着,今后他的生活有了保证。 只要沈大侠不是个骗子。 沈大侠可是连危险分子都害怕的人物,会骗他这种小人物吗? 很显然,不会。 呆愣了好久终于想明白这些后的单虎,一下就激动了,噗通就跪在地上,就想给沈欢磕几个响头。 单虎诚心诚意,沈欢却受不得,赶紧拦住他:“赶紧起来,跟着我干,以后就是兄弟了。承受兄弟这么大礼,我可受不起。” 单虎明明老大的力气,体重也不轻,可沈欢抓着他的肩膀,竟然就轻松把他提了起来。 单虎已经顾不得留心这些细节了,眼窝发红的说:“大侠,你的大恩大德,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报答才好了。” “那就先从改口开始,以后叫我沈欢、欢哥都行。” 沈欢笑呵呵的说:“小羽,你也劝劝你哥,别让他这么死脑筋。对了,给我个银行账户,从你出院开始,可就是我的正式员工了,到时候我把薪酬打在你账户上。” 单虎点头不迭,快速说出了一串号码。 沈欢又跟他寒暄了会,才离开病房。 他既然想好好经营餐厅,那肯定从现在开始就得培养心腹了。单虎,绝对是值得信赖的选择。 前脚踩出医院门,沈欢刚想招呼辆出租,手机又嗡嗡的响了起来,催命似的。 一看,又是叶朝歌叶总。 接起电话后,那边语气也是冲的不行:“沈欢,你又惹什么麻烦了?!赶紧来公司,刚刚三婶吵着要来公司跳楼!” 沈欢眼前,再次浮现出三婶撒泼的模样,冷冷哼了声:“跳楼,她最好是真的敢,我马上过去。” 天近黄昏。 江岭科技已经到了下班的时间,但总裁办公室的楼层,却还有好多人没走。 都挤在总裁办公室外面的走廊里,听着里面叫骂:“叶朝歌,再怎么说我也是你三叔明媒正娶过门的媳妇儿,你和你那个便宜丈夫,实打实都是我的晚辈,可他干的是什么好事?!今儿个你不给我个解释,别想走人!” 刚出电梯口,远远听到这一声吆喝的沈欢,就知道三婶只有撒泼的胆子,根本没有跳楼的心。 “大家散一散。” 看着走廊里那么多人,沈欢抬手拍了拍。 这一层楼的老员工大都认识他,知道被骂的“本主”来了,也没谁不知趣的留下来八卦。 本来他们也不是真有多好奇,只是刚巧下班听到,就都凑过来了而已。 他们散开后,叶堂立马走了过来,很不好意思的说:“姐夫,我劝过我妈了,可是没拦住啊。” 沈欢理也不理他,擦着他肩膀走过,推门走进了办公室。 一进去,就见叶朝歌正好言好语的相劝:“三婶,这件事是沈欢做得不对,等他来了我让他给你道歉。” 话音刚落,见到沈欢后叶朝歌就赶紧说:“沈欢,你搞什么呢!怎么敢……快给三婶道歉!” 她看沈欢也是一肚子气。 本来公司里的事就够让她头疼了,沈欢还又给她添麻烦。 以前没离婚的时候,他老实巴交挺能受气的啊。 这次哪来的滔天狗胆,给了三婶一耳光? 正主来了,三婶也是眼冒精光,怒气冲冲的说:“哼,道歉我也不接受!” 刚刚才医院已经怂了的三婶,把叶朝歌当成了欺负沈欢的本钱,此时又横了不少。 沈欢也像过去两年前的无数次一样,乖乖走到她面前,鞠躬,却没道歉,而是用低到几乎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三婶,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和二婶好几年前就谋划着给奶奶药里掺假。幸亏你还有一点良心没执行,我才一直没对你动手,不然,我早抽死你了。” 语气,冷冽如冰。 叶家对他有救命之恩,所以过去两年不论这些叔婶的对他多差,他都从不还嘴。 只要不触及沈欢的底线。 而这个底线,就是老太太。 三婶听到他的话,脸色也是霍然剧变,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喝问:“你别心口开河啊,小心告你诽谤!” 这下,叶朝歌和跟着沈欢走进来的叶堂也听到了。 叶朝歌秀眉皱起:“三婶,你在说什么?” 三婶这才意识到自己太失态了,慌忙想掩饰过去:“叶朝歌,看看你找的这个废物女婿。道歉一点都不诚恳!天杀的,我嫁入你们叶家怎么就这么倒——” 她的哭嚎,被沈欢叹息着打断:“我有证据,你要听吗?” 三婶脸色,一变再变。 刚刚还是辩解似的涨红,现在已经变得铁青了。 叶朝歌也意识到了什么,凑过来问:“什么证据?沈欢,你们在说什么。” “你自己听。” 沈欢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点开某绿色聊天软件的收藏音频,然后点击了播放,按下了音量增强键。 立马,就有对话传出。 一听,就是三婶的声音:“姐姐,老太婆多疼她孙女你也不是不知道,她活着,家产和宝贝早晚都会落进叶朝歌和她废物老公手里。小帆和小堂,可什么都落不着。” 接着,二婶的声音也传了出来:“那你的意思是?” “我从码头那,搞到了几盒东南亚生产的劣质药。老太婆不是心脏病严重吗?把这些药给她替换掉,什么时候她病发了吃药,药效不够,不就走了?” 电话里三婶的声音很邪恶,还带着一丝苦口婆心的挑唆:“老太太年纪也不小了,早点去和老爷子团聚,不好吗?” 录音放到这,就放不下去了。 因为三婶已经疯狂的扑了过来,一把抢过沈欢的手机,狠狠丢在了地上。 啪! 手机屏幕应声而碎,但声音还在响。 三婶受不了了,细高跟狠狠跺下去,直到踩个稀碎再也没动静时,沈欢却又幽幽的说:“音频我是保存在维信里的,换个手机还能继续播放。” 三婶绝望了,开始狡辩:“你、你这都是伪造的!” “可以找警察来检测。” 沈欢声音不平不淡。 三婶急了:“不能找警察!” 此话一出,基本相当于她变相承认了。 办公室里,一片寂静。 第319章:再遇王芙 三婶的话彻底出卖了她自己。 大家都不是傻子,都能从她的大惊失色中推断出,她的确像沈欢说的那样做了不该做的事。 叶朝歌的脸色很难看。 她知道三婶很不待见她,但从没想过三婶对奶奶也有那么大的敌意。 啪嗒。 沈欢打火机的声音清脆,打破了办公室的寂静。三婶摇头说:“不、不是这样的,你们听我说……” “妈。” 叶堂无比无奈的打断了她。 三婶浑身颤抖的看向叶堂:“儿子,我、我不想害你奶奶的。可、可谁让她只对叶朝歌和沈欢偏心呢?这样下去,将来江岭科技就全归她们家了呀!” “妈,别说了。” 叶堂再次打断她,摇头叹气说:“表姐在位这些年,您也应该看明白了,咱们叶家只有她有本事带江岭科技往前走。您就算把全部股份给我,我也没有当总裁的本事啊。” 叶堂缓缓走过去,把三婶拦在背后,面朝沈欢和叶朝歌深深一个鞠躬。 九十度的那种,格外标准。 语气也无比诚恳:“姐,姐夫,我妈这件事做得确实不对。只要你们肯原谅我,我愿意接受任何惩罚,我知道咱们打算在北海道开分公司。我愿意作为马前卒,去那边做市场,姐你什么时候想要我什么时候回来,我什么时候回来。” 做市场的意思就是,他连分公司的领导身份,都不打算要。 去到北海道那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从头做市场,那简直和流放也差不了多少。而回来的时机也让叶朝歌来安排的话,也基本代表着,他放弃争家产了。 三婶急眼了,忙想说什么,但这次没等她说出口,叶堂就拦住了她:“妈,你听我的。” 三婶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了。 以前,她总觉得儿子还不成熟,还需要她帮忙铺路,所以才会萌生出不该有的想法。 可现在,儿子却像一座大山挡在自己面前。 叶堂再次看向叶朝歌:“姐,如果你觉得这样惩罚力度不够,那我该怎么做,你来定。” 叶朝歌张了张嘴,有些说不出话来。 世界上最让人觉得人心薄凉的,就是亲人之间相互算计。叶朝歌很生气三婶的作为,可身为后辈,也真没法对她做什么过分的举动。 毕竟三婶只是有谋害奶奶的想法,人家也没执行。 叶堂自己申请惩罚的行为,也让叶朝歌有些难办,好半天才叹了口气,刚想说啥,一旁的沈欢吐出口香烟慢悠悠的说:“她这件事,我发现也不是一天半天了。既然一直没戳穿,就是没想找你问责,不过你们要记住一件事,人在做,天在看,哼,你们娘俩好自为之吧。” 这家伙怎么那么多话了? 叶朝歌偷偷看了他一眼。 不过沈欢及时接话茬,其实相当于帮她唱了黑脸,免了她尴尬。 没想到,沈欢还是有那么些情商的。 叶朝歌刚想到这,就见沈欢突然看向她,然后……竟然笑了声。 笑,不可怕。 可怕的是这个笑容里竟然带着轻蔑,就好像在说:看吧,还得哥们帮你。 吃了本总裁两年多的干饭,我什么时候用你帮了! 叶总血压瞬间就彪了上去,眼角抽动了下,语气冰冷:“去北海道开分公司这件事,后天董事会会确定人选。你要是想去,到时候就自己提。” 说完,叶朝歌看向三婶:“三婶,这件事我不会往外说的,但希望你能记住沈、沈欢说的话,人在做,天在看。你们回去吧。” “谢谢姐。” 叶堂再次一个深鞠躬,这才拉着老妈离开。 等他俩离开,沈欢才把烟头往地上一丢,也朝门口走去,刚要伸手开门,叶朝歌的手抢先一步按在了门把上:“等等!” 沈欢低头看向她:“事情解决了,你还有事?” 语气轻飘飘的,就好像刚刚那个白眼一样,对她很轻蔑。叶朝歌银牙紧咬,问:“不是我有事,是你,究竟有多少事瞒着我?” 沈欢表现的太不正常了,和她两年来印象里的那个废物完全对不上。 沈欢语气却很平静:“我没有瞒过你,只是你没问过而已。” “现在我问了,你说。” “为啥?” 沈欢反问:“现在咱们已经离婚了,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的事?” 叶朝歌愣住了。 对啊,以前还没离婚的时候,叶家和她对沈欢的态度如何?现在沈欢已经和她离婚了,人家为什么还要对她言听计从呢? 沈欢没再鸟她,拉开房门走了出去。 听着沈欢的脚步声消失在走廊里,叶朝歌有些怅然失措。 两年来,她对沈欢都是有“控制权”的,而现在,控制权消失了。 江岭科技大厦门口还是挺好打车的,沈欢招手想打辆出租车呢,一辆豪华的女式宝马却停在了他面前。 接着车窗拉下,一张漂亮脸蛋露了出来:“沈先生,您要去哪,我载你一程?” 吕夜紫。 这个女人自从被沈欢打击过一次后,就从明珠跑来了凉城。 沈欢对她没啥好感但也谈不上厌恶,此时有车当然不坐白不坐,拉开副驾驶坐上去后,吐出了仨字:“去市中区商业街。” 靠在背椅上时,他才闻到一股酒糟味。 扭头看去,才见后车座上躺着个腰细腿长的妞,头发凌乱的散在脸上,也看不出模样。 吕夜紫有些不好意思的说:“不好意思,一个朋友喝醉了,我送她去酒店。” “不耽误。” 沈欢随口说,也就刚吐出这俩字,后车坐上人一下弹坐了起来,双手猛地扒住了后驾驶座:“你是沈欢?!” “王芙?” 听她的口音,沈欢终于认出来了,这妞可不就是陈千娇的漂亮经纪人吗? 她一开口,就是满嘴的酒气。 好家伙,这个纤弱的女人是喝了多少酒? 见到沈欢后,王芙也激动无比:“沈欢,你一定要救救千娇。再不救她,她就要蹲一辈子大牢了!” 这件事沈欢也知道,毕竟陈千娇在秦轩手下时,也干了些坏事。 不过要她蹲大牢,其实算是变相的监禁保护而已,所以沈欢安抚道:“王姐,你别激动,陈千娇不会有危险的,她只是被安全的人带走保护起来了而已。” “不是这样的!” 王芙声音都快哭出来了:“前天安全的人就把千娇送回来了,说她已经没有危险了。” 要抓她的巨蝰组织都没了,她还能有什么危险? 沈欢在心里点了点头时,王芙继续说:“千娇她是被国税的人带走了,因为她偷漏税三个亿!” 第320章:热月餐厅的阴谋 “喂,哥们几个等你半个钟了,啥时候到?” 电话那头,安谷不耐烦的声音响起。 安谷、沈欢和帕瓦三人,看过赤那后,今天一块做飞机回的凉城,今晚打算喝点酒,带帕瓦吃点龙国传统美食的。 但现在都八点钟了,沈欢人影都还没见着呢。 “送一个朋友回了酒店,晚点到。” 沈欢说完,扣掉了电话时,开车的吕夜紫耸了耸鼻尖说:“你有没有办法,搞到三个亿?” “我就是个摆地摊的,哪里弄这么多钱?” 沈欢很无语的说。 把王芙送去酒店的一路山,王芙眼泪都快流尽了,不停的拜托沈欢想想办法。 陈千娇蹲大牢,是因为前天由秦轩持股的腾飞集团,再被上面彻查时,查出了数十亿的偷漏税。 其中三个亿,都和陈千娇有关。 因为陈千娇所赚来的钱,都是归秦轩手下的,所以就连陈千娇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会偷漏税这么大一笔钱。 放在以前,陈千娇手中就算没有三个亿,多接几个片子,忙活个一年半载的也有机会换上。 毕竟她可是娱乐圈炙手可热的小花旦。 但现在的陈千娇在娱乐圈就是个雷区。 毕竟她背后站着的秦轩,据传闻都被送进大牢了,谁也不想和她搭上关系。 于是很自然的,她就从小花旦,掉进了“冷宫”,就连那些拍大尺度广告片的,都不想和陈千娇接触。接不到片子,自然就赚不到钱了。 而还不上钱,陈千娇就必然要面对蹲大牢的命运。 王芙倒是免得蹲监狱了,但也将背上巨额债款。 这两天,王芙求遍了以前的熟人朋友,可没有一个愿意伸出援手,所以今晚见到沈欢后,才会如此激动,希望他能从叶朝歌公司里,借出点钱来,帮陈千娇度过难过。 可三个亿啊。 别说沈欢已经和叶朝歌离婚了,就算没有,叶总也不会、更拿不出三个亿的流动资金。 其实王芙对这事心里也清楚,喝醉了的她,只是下意识把沈欢当成了救命稻草。 “王芙是我上大学时的学姐,她成为陈千娇的经纪人后,我的同学们还有不少羡慕她的。” 吕夜紫苦笑着说:“谁想到她会遇到这种事。” 沈欢不冷不热的说:“你要是觉得她可怜,就帮帮她咯。对你来说,拿出三个亿不算难吧?” “以前,不难。” 吕夜紫更正道:“可自打我奋不顾身来凉城投资后,家里就把我从总裁位置拖下来了。除非我回明珠,不然是拿不出那么多钱的。” “那你就回去呗。” “那可不行,谁让我不可自拔的爱上某人了呢?” 路过路口红灯时,吕夜紫停车侧目看向沈欢。 “靠,神经病。” 沈欢语气不耐烦:“吕小姐,咱俩总共见面也不超过五次吧?” 吕夜紫咯咯娇笑:“有首歌唱得好,爱情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可我已经是有妇之夫了。” “我不介意。” “我介意!” 沈欢一个头两个大。 吕夜紫咄咄逼人:“可咱们已经有了亲密关系。” “你那是用嘴。” “下次也可以用别的地方。” 绿灯亮了,吕夜紫转过头去,轻踩油门。 沈欢无语了:“你怎么和陈千娇一个尿性?” 吕夜紫呵呵一笑:“因为从本质上来说,我们都是懂得积极争取的女人,你真不打算管王芙的事?她和陈千娇可都是漂亮女人哦,如果你伸出援手,很有机会能享齐人之福。” “世界上漂亮女人又有麻烦的女人多了,我挨个帮忙?” 沈欢没好气的说:“再说了,我也拿不出三个亿。” “但你只要一句话,就能让赵家或者韩家,乖乖拿出三个亿。” 吕夜紫继续说:“还有华龙集团,你想要的话,三十个亿他们也会给你吧?” “那是他们的,不是我的。” 沈欢撂下这句话,再也不开口。 看得出来他脸色很不好看,吕夜紫也很识趣的没再说什么,快速开车朝市中区商业街赶去。 没多久,车就停在了热月餐厅门口。 沈欢干脆下车,报上姓名后,服务生就带他上了三楼包厢。 还没进包厢门,就听到了里面传来帕瓦火急火燎的声音:“靠,安谷,你他么算计我,这根本不是菜,这是毒药!!” 推开门,就见帕瓦正冲进包厢洗手间,对着水龙头哗哗冲嘴。 安谷还在那嘿嘿直笑:“你懂锤子,这叫麻婆豆腐,是龙国最有名的菜品之一好不好?是你自己吃不了辣,菜鸟!” 帕瓦一边冲着嘴,一边含糊不清的说:“辣有那么辣的?老子喝的高度蒸馏酒,也没那么难以下咽!” 安谷嘿嘿一笑:“谁让你们西洲人从出生起就泡在蜜罐子里?沈欢,你小子总算来了,迟到四十分钟,自己罚酒四杯,麻溜的!” “外罚一碟麻婆豆腐!” 厕所里传出帕瓦的声音。 “呵呵,我可不怕辣。” 听着兄弟们吵闹的声音,沈欢露出了笑容,抬脚走了进去:“今晚我们一醉方休!” 随着包厢门缓缓关上,摄像头的画面中,走廊里也没了人影。 监视器前,小美皱眉说:“建周,你确定这人就是对面新开餐厅的老板?” “确定,他就是叶朝歌的丈夫。” 吴建周快速说:“就算不是他,旁边那个断了胳膊的,每天都往对面跑,我还能认错咯?快点准备去,我今晚,一定给他们个惊喜。哼,还想跟我竞争,凉城只能有我一家西餐厅!” 小美还有些迟疑:“可他是叶朝歌的丈夫啊,咱们这么搞,叶总跟你掰了咋办?” “没事。” 吴建周胸有成竹的说:“我打听过了,叶朝歌和这个叫沈欢的,夫妻感情不咋地。当初连婚礼都没搞,听说他就是个上门吃软饭的。” “好,那我去了!” 小美快步离开监控室,来到某包厢中,和早就在里面待命的美女交代起了什么。 这位美女浓妆艳抹的,看起来倒是很年轻,就是穿着不太正经。 小美跟她交代几声后,美女就做了个ok的手势,一边开始补妆一边说:“老板娘,您就放心吧,我保证他们不会忍得住的。” 第321章:粉红骷髅 世界上最醉人的酒是什么? 安谷最喜欢火辣的草原白,帕瓦则认为是熊国的高度蒸馏酒。 不过吴建周两口子,还知道一种更醉人的酒:粉红骷髅。 准确的说,是粉红骷髅里添加的某种特殊药剂。那种药剂,只需要一小口,就能让一个意志薄弱的男人,被支配。 而粉红骷髅,就是那种药剂的稀释品,本身也属于“兴奋药剂”,所以在国内是禁售的。 吴建周两口子也是费了不少心思,才从郊外某俱乐部买到一瓶。 酒吧老板还很热情的附赠了这位专业美女。 专业美女补完妆后,整个人更显妖艳,身子一扭一扭时,一点酒水都没喝的吴建周,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这也惹来了小美的九阴白骨爪,在他腰间狠狠一掐:“死鬼,是不是要跟她一块去呀你!” “疼疼,你轻点老婆。” 吴建周赶紧求饶:“她漂亮,不是更能吸引那三个人上钩嘛?我没喝酒都……咳咳,等他们喝了粉红骷髅,肯定屁颠屁颠的就范了。到时候照片一拍,在网上一贴,我看他的餐厅还怎么开下去!” 小美还有些怀疑呢:“粉红骷髅到底有没有你说的那么神啊,万一不成呢?” 啪嗒。 房门关上,专业美女听不到吴建周讨厌的声音了,呵呵一笑:“喝了粉红骷髅的,还没有一个不乖乖听话的。” 说完,她快步朝三零六走去。 三零六房间里,沈欢喝的正尽兴,就听到房门被笃笃敲响了。 “进。” 沈欢随意的吆喝了声,专业美女就笑吟吟的走了进来,见她手里托着酒盘,有些不解的问:“我们酒都上齐了。” “这个是赠品。” 专业美女笑呵呵的说:“它可是我们餐厅特别推荐好酒哦,保证不会让三位失望的。” 沈欢皱眉还想说啥,安谷却两眼放光似的看着专业美女:“那就快给哥哥斟上两杯,沈欢,你发什么愣呢,美女倒酒还不欢迎啊?” 这货就是个见到美女走不动道的。 沈欢翻了个白眼,他也喜欢美女,但可不喜欢这种浓妆艳抹的。 至于帕瓦——他一把推开了椅子,坐在了沈欢前面,和安谷一样,都跟饿狼见了骨头似的朝俩美女招手:“美女,除了倒酒,你还提不提供其他服务啊?” 专业美女笑容更盛了:“客人您在说什么呢,人家可是正经女孩哦。” 说着,专业美女凑过来时,特意弯腰温柔的帮帕瓦斟酒:“不过人家可以陪客人们喝完这瓶酒哦,因为是新品,我们还需要听到客人们的反馈呢。” 逢酒沾色。 这个说法不是没有道理的,专业美女这么几招下来,帕瓦眼珠子都要在人家身上拔不出来了,呵呵傻笑着举杯,一口喝干:“好酒,再来一杯!” 热月餐厅不算是凉城最好的餐厅,但绝对是年轻群体最喜欢来的餐厅。 不管是上班族还是学生,都喜欢来这里聚会吃饭。 口味偏中式的就在一楼吃中餐,口味偏西式的就去二楼吃法餐,吴建周老板请来的大厨做的饭菜还是有一手的。 有钱一点的呢,则大都会去三楼的包厢点餐。 因为地段好,人流多,这里的人气每天晚上都很火爆。 今晚也是,都快九点钟了,整个三楼还热热闹闹的。沈欢三人所在的包厢,在三零六,而在三零六隔壁的三零九号房中,此时也充满了欢声笑语,包厢里七人,四男三女,模样都在二十上下,估计是哪所的大学的学生。 “大家多喝点,今天是咱们跆拳道社头一次聚会,咱们一醉方休。” 一个男生举杯时,还很有眼色的凑到一个漂亮女生前问:“妙龄学妹,你最近穿的很清纯啊,怎么不走辣妹风格了?” 没错,其中一个女孩,就是胡妙龄。 如果让沈欢看到,胡妙龄穿着素白色的连衣裙,还扎着一头干净利落的马尾辫,一定会问: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小太妹? 咋看起来,穿着打扮跟叶朝歌那么像呢? 可沈欢不在这,所以评判胡妙龄穿着的人就换成了跆拳道社的男生们,又一个男生起哄说:“这还用说,女为悦己者容呗,肯定是胡学妹有喜欢的人了呀。你说是不是,凌社长?” 凌社长全名叫凌家亮,是四个男生里最人模人样的,穿着西装打着领带。 长了一张奶油小生的脸,但脱掉外套,里面就是紧实的肌肉。 加上这家伙性格也挺绅士的,背景还是凉城权势颇大的凌家——这样的男人,哪会有小女生不喜欢? 胡妙龄,以前也喜欢他这样的。 毕竟凌家亮长得又帅又是跆拳道黑带,在曾经是小太妹的胡妙龄眼里那就是强大的象征。 她也就是冲着凌家亮才加入的跆拳道社。 不过现在…… 胡妙龄突然觉得跆拳道黑带也就那么回事,道上混到最厉害的大哥,也没见的有多大本事。哪怕是野狼帮的打手大哥王杰,不也不是沈欢的对手? 想到沈欢,胡妙龄就感觉自己过去的装比历史太羞耻,也太没趣了。 真正流弊的人,都是低调的。 所以胡妙龄才忽然想开了,最近把她头发染回了黑色,穿衣风格也正常了,就连说话也和和气气的:“你们别开我玩笑啦,和凌社长没关系的。” 她可没说谎,在她眼中,和深藏不漏的沈高手相比,凌家亮的光环早就不值一提了。 说完,她口袋里的手机嗡嗡响起。 胡妙龄站起来,还很淑女的一笑:“我去接个电话。” 说完,胡妙龄走出包厢门时,就听凌家亮也笑道:“你们别拿妙龄开玩笑了,她会害羞的。” “哈哈,我们都明白。大家赶紧吃,一会吃完饭,社长还打算邀请学妹去兜风呢,我们都不能当电灯泡哦。” 又一个男生笑呵呵的说到这时,门外的胡妙龄没好气的踹了脚墙壁。 老娘、本小姐,虽然以前对那个叫凌家亮的有些好感,但现在已经没有了好吗? 她反倒是觉得凌家亮这货有些假惺惺的,油腻又做作。 越想越不爽的胡妙龄,走到走廊尽头后接通了电话,是韩小雪打来的,说刚刚她爸打来了电话,让她回家一趟,她爸胡浩民要见她。 不用想,胡妙龄就知道老爸要干嘛。 这几年,胡浩民每次叫她回去,不是因为她惹事,就是给她介绍后妈。 最近她可是个乖乖女,自然没惹事,那胡浩民肯定就是要给她介绍后妈了。 韩小雪问了她的位置,说一会开车来接她。 不耐烦的说了句知道了后,胡妙龄扣掉电话,有些不耐的走回三零九时,就见隔壁三零六房门打开,一个满头大汗,衣衫都有些凌乱的服务生美女,走了出来。 她气喘吁吁的,走出房门后就靠在了墙上,低声自言自语:“这几个男人怎么回事啊?怎么一瓶都喝下去了,一点事都没有?!” 第322章:我让你们走了吗 粉红骷髅,没用。 颜品红真的傻眼了。 作为天南省粉红骷髅的最佳销售代理人,她最清楚粉红骷髅的药效了,别说像吴建周那样做生意的酒囊饭袋,就算是精英白领,精力旺盛的年轻小伙,喝了她的粉红骷髅,脑袋也该晕乎乎的,全凭裤当里的鸟支配了。 红粉骷髅之所以取这个名字,不是没有道理的,它能让男人,沉醉在美色之中,成为一具行尸走肉。 这种酒中含有的兴奋剂,能迷幻人的神经。 那种兴奋剂,还被做成了另一种产品,也在国外很流行,叫:海棠迷迭香。 不过红粉骷髅所用的剂量要更高。 颜品红已经用这种酒,卖醉过十多个天南省的大老板了,通过照片什么的讹诈来的钱财,已经够她吃一辈子了。 这次应吴建周的邀前来,也是看在五十万块的面子上。 没错,吴建周为了请她和红粉骷髅出马,给了她五十万。 倒不是说吴建周一直这么大方,而是因为之前吃饭时柳依依的提醒。之后吴建周调查柳依依所说的投资公司,一下就吓到了:沈欢背后站着那么雄厚的资本,开出来的西餐厅得多豪华? 多正宗? 到时候,不得把他的顾客都抢走了? 吴建周对自己的回头客毫无信心,绞尽脑汁才想出那么一招。 很损,也很致命。 到时候把沈欢和女人醉酒的照片散播出去,他的餐厅,还开的下去吗? 颜品红才不管吴建周有多损,她只为了五十万。可来了之后,她赔尽美色,给三人灌下一整瓶酒后,人家竟然鸟事没有! 靠,这是怎么回事? 颜品红想不明白,但如果她知道,房间里三人都是久经战场,精神力意志力都无比强大的主,也就该明白了。 有些意志力强大的人,本身就很难突破精神力防线。 就好像催眠师很难催眠某些人一样。 颜品红没辙了,出来后就气喘吁吁的逃回了监控室房间,一边心里狂吼:打电话,送一瓶大剂量的来! 却没注意到,她出来后的一举一动都被胡妙龄看在了眼里。 “那个服务生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一定是和包厢里的人胡混来着。” 胡妙龄没好气的想到这,走到三零九门口时,忽然听到三零六房间里传出了沈欢的声音,带着一丝丝醉意:“那酒还不错,可惜度数太低。” “咦,沈欢?” 胡妙龄呆了下,随即恼了:啊,刚刚和那个服务生美女鬼混的,不会是沈欢吧?! 好奇心驱使下,胡妙龄探头看去,果然看到沈欢正和两个男人有说有笑,而另外两个男人,脸上还有嘴唇印。 虽然沈欢被帕瓦挡住了,胡妙龄看不清,但其他俩人身上都有和服务生厮混的痕迹了,难道沈欢就没有? 好啊,没想到他是这种人! 一股莫名其妙的怒火,蹭的一下从胡妙龄心头蹿了上来,她立马就想推门进去呢,三零九的门却先打开了。 凌家亮走了出来,迎面就撞上了胡妙龄。 这个以往看都不看胡妙龄一眼的标准帅哥,露出了个帅气的微笑:“你在这啊,我们都在讨论你怎么去了那么久呢,大家都想回去了,我也送你回家吧?坐我的新车。” 说着,凌家亮不动声色的露了下奔驰车钥匙。 靠?本小姐稀罕奔驰? 胡妙龄很不屑的说:“你走你的,一会我姐来接我呢。” “那可不行,今晚你只能跟我走。” 凌家亮突然霸道总裁起来,轻轻抬手给胡妙龄一个壁咚,柔声说:“妙龄,为了今晚我准备好久了,你一定要赏光,哪怕只是跟我去兜兜风呢?” 放在以前,胡妙龄肯定很吃这一套。 但现在…… 胡妙龄一把推开他,转头走进了包厢:“老娘都说不去了,你死缠烂打有意思吗?老公,出来帮我教训人啦!” 这个包厢,可是三零六。 她一声老公,里面的三人都愣住了。 安谷还好,认识胡妙龄:“靠,你咋来了?叫谁老公呢!?” 帕瓦就愣住了:“安谷,你他娘不会连这么小的妞都下手了吧?” “胡扯!” 安谷不耐烦的说:“这可不是我的妞,非要说,也只能是沈欢的。” 于是,所有的视线集中在了沈欢身上。 凌家亮也是。 沈欢皱眉:“你们看我干嘛,我和那丫头可没关系。” 胡妙龄却气呼呼的,大步流星走到他面前,一把挽住他的胳膊:“我叫的就是你,老公,跟我走!” “靠,胡妙龄,你没搞错吧?” 沈欢脸色变换,但看到凌家亮后,立马意识到了什么,低声说:“你又想让哥们当你的挡箭牌?” “对。” 胡妙龄没好气的说。 她其实也不想让沈欢当挡箭牌,也没必要。 以她的性格,就算给凌家亮一耳光,然后走人,也没啥好意外的。 毕竟在所有人心中,她都是小太妹一个。 她叫出沈欢,也是别有心思:她不想让沈欢继续待在这,和别的女人鬼混了。 至于为啥,她也说不清。 青春期女孩的感情,就是这样朦朦胧胧,琢磨不透。 沈欢有些不乐意呢,胡妙龄就快速说:“你现在跟我走,马上就还你钱。” 沈欢眼睛一亮,有钱不赚王八蛋啊,立马转头打招呼:“哥几个,我先回家了,明天再喝。” 日久天长,有的是喝酒的机会。 帕瓦两人也点点头,没拦着。 凭借俩人的智商,都从中看出了点门道,可不会傻乎乎的以为沈欢真的和胡妙龄搞上了。 他们都知道沈欢的爱好:喜欢腰细腿长。 胡妙龄,太嫩了。 但他们看出来了,可不代表凌家亮看出来了。他头一次主动邀请一个妞,却被无情嘲讽拒绝了,当然有火气。 而沈欢的穿着打扮,实在不像什么有钱人,所以他底气也就更足,嚣张气焰也更旺盛,在胡妙龄牵着沈欢的手走出门口时,伸手拦住:“等等,我让你们走了吗?” 第323章:我喜欢给他做小 “什么情况?我花五十万雇你来,你竟然失败了?!” 监控室里,小美冲着颜品红破口大骂。 颜品红整理了下凌乱的吊带:“不是失败,是从头再来。你们这次的目标不好对付,我敢肯定,他们不是当过兵就是当过贼,都是意志力远超普通人的,尤其是那个沈欢,他一个人就喝了大半瓶,一点事都没有!” 说到这,颜品红哼了一声:“不过本小姐的便宜也不是那么好赚的。粉红骷髅的里的药含量不够,再加五十万,我就带来更高剂量的药!” “还要五十万?!” 不等小美说什么,看监控室的吴建周忍不住了:“我看你的药根本就不灵!什么沈欢当过兵,他就是叶家的上门女婿,几个月前还是瘸子一个,臭摆地摊的呢。” 小美也紧接着附和:“对,我们不可能再给你加钱了!而且我们付过五十万,你就得帮我们搞定他。” 颜品红俏脸有些不好看。 她手里的粉红骷髅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是要花钱买的。 但如果不帮吴建周做成这件事,她做生意的名声岂不是坏了? 所以红唇一抿,颜品红快速说:“行,这次就算我附加服务。” 说完,颜品红掏出手机,快速拨打了一个号码:“喂,小秀吗?帮我把车后备箱保险柜里锁着的那瓶酒拿来……” 就在颜品红准备下一场的药物时,吴建周也再次把目光放回了监控。 然后他就看到他的餐厅常客、大金主凌家亮,像个断线风筝似的倒飞而出,重重砸在了墙上。 再然后,三零六的包厢里,胡妙龄就似乎挽着一个人的胳膊走了出来。 挽着的那个人是谁,吴建周没注意到。 因为他下一秒就怪叫一声跳了起来,赶紧冲向门口,一边还拿起腰间的传呼机吆喝:“赶紧来三楼包厢,保护凌少!” 能在商业街开起西餐厅,吴建周绝对也是财主一个。 但财主,也是分大小的。 叶朝歌现在可以称得上凉城第一小富婆,叶家可称凉城第一豪门。 但在江岭科技拿到诸多投资之前,第一豪门那就是凌家。 凌家亮,那就是凉城第二号公子。 第一号……当然是他哥凌家鸣了。 凌家亮可是吴建周的大主顾,每月花在这的钱都有上万。 见他受伤,吴建周当然着急了,跳着就冲了出去,拽开监控室的门直奔现场。他非得见识见识,是谁那么胆大包天,敢揍凌少—— 也就刚想到这,吴建周就见到了胡妙龄挽着胳膊的男人。 这是个叼着烟头,穿着廉价地摊服,一脸风轻云淡的男人。 而他对面,坐在地上的凌家鸣却抱着肚子,英俊的脸惨白如纸,咬牙切齿的说:“你敢踹我,活腻了吧?!” 随着他的这声低吼,三零九包厢里的男男女女也都跑了出来。 见到眼前的画面,每个人都吓了一跳。 什么情况? 跆拳道黑带,肌肉发达的凌少,竟然挨揍了? 还有,胡妙龄竟然挽着一个男人的胳膊,好像很亲密的样子? 这个男人还在吞云吐雾,面前的白烟遮住了脸庞,却没遮住他带着磁性的声音:“凌少,先动手的可是你,难道还不准我还手了?” 胡妙龄也得意的讥笑:“就是,谁让你对我老公出手的,活该挨揍!” 老公? 众人更懵了,也都很快明白发生了啥:凌少逐爱失败,跟人家动手,挨揍了! 跆拳道社的一个小姑娘不乐意了,尖声说:“胡妙龄,你胡说什么呢。凌少平日多绅士啊,怎么可能会动手打人呢!” 另一个小姑娘也带着献殷勤的机会了,忙过去扶:“凌少,你没事吧?” “滚!” 凌少一把推开她,低喝一声:“有空扶我,还不如给我上,打死那个傻子!竟然敢打我,活腻歪了……吴建周,你来的正好,你的保安呢,看屁的热闹呢!” 那小姑娘被推懵了,难以置信的看着凌少。 天哪,以前那个绅士的凌少呢? 这才是他的本来面目吗? 她还真没猜错,凌家亮平日的绅士风度,全是伪装。本质上,他和凌家鸣一样是个热衷掠夺,却又隐藏很好的纨绔。 而且,凌家亮一直都很自信。 雄厚的背景,出众的样貌,加上一身跆拳道练出来的腱子肉……他凭啥不自信? 也是凭着这些东西,他把起妞来是无往不利。 胡妙龄以前对他有意思,凌家亮也能感觉到,只是胡小姐以前可是正宗太妹,画着非主流妆容,跟一群l氓混混混在一起。 所以以前凌家亮,看都懒得看她一眼。 但最近不一样了,胡妙龄改头换面后,活脱脱是个大美女。 清纯的气质,把凌家亮吸引的不要不要的,所以今晚接着聚会,他就想把胡妙龄一举拿下。 在他的设想中,胡妙龄绝不会拒绝他的兜风邀请,到时候把车往郊区一开,俩人一边欣赏着长江东去,一边做点男女都喜欢的事情,岂不美哉? 以前凌家亮的这一招,百试不爽。 可却栽了跟头:胡妙龄竟然一把推开他,叫了个老公出来。 凌少很耻辱,后果很严重:在胡妙龄挽着沈欢的胳膊要出门时,他伸手拦住了。 可没拦住。 胡妙龄再次很不给面子的一把扒开了凌少。 凌少彻底恼了,抬手就去拽沈欢的衣领。 凌少本以为,以他多年跆拳道的功底,要抓一个干瘦的沈欢还是轻而易举的。 可事实是他刚碰到沈欢的衣领,整个人就倒飞而出,砰的砸在了走廊墙壁上。 这,才有了刚刚那一幕。 凌少也是热月餐厅的老食客了,和老板吴建周熟的很,他自信,只要一声招呼,吴老板就会把保安全部派上来,把这个不知好歹的混小子按住,狠狠揍一顿。 可事实是保安虽然很快就急匆匆的冲了上来,但吴建周却没敢指挥动手,而是为难的说:“凌少,这、这件事我也帮不了你呀。这位沈先生,可是叶朝歌叶小姐的丈夫!” 啥? 叶朝歌的丈夫?就是让我哥吃亏的家伙? 凌家亮登时愣住了,抬头看去,却见胡妙龄还在挽着沈欢胳膊从他讥笑。 凌家亮更不解了:“老吴,你耍我呢,他不是胡妙龄的男朋友吗?” 一个男人,咋可能同时是俩女人的老公呢? 咱们国家重婚可是犯法的! 胡妙龄解答了他的疑惑,一吐小舌头,语不惊人死不休:“他是叶朝歌的老公,也是我的老公,我喜欢给他做小,不行吗?” 第324章:演了一出闹剧 他凌家亮看上的女人,竟然当众说要给别人做小。 这何止是屈辱? 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凌家亮恼怒的爬了起来,冲着沈欢一阵瞪眼,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拳头也攥的发了白。 那副架势,随时都要跟沈欢拼命。 但他还是怂了。 和吴建周一样,凌家亮也可以的瞧不起沈欢,毕竟他是个上门吃软饭的,在圈子里已经传开了。 但同样和吴建周一样,他们都不敢正面得罪沈欢。 毕竟叶家现在家大势大。 而凌家亮的亲哥,才刚在叶家手里吃亏没多久。 所以尽管很生气,但冷静下来后,凌家亮还是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咬了咬牙,转头离开。 后面的跆拳道社的小姑娘,赶紧追上去:“凌学长,你等等哦。” 其他几个学生们,也都复杂的看了眼胡妙龄后,纷纷离开。 凌少走了,胡妙龄才松开沈欢的胳膊,语气还是很不善的说:“走吧,送我回去。” “麻烦都解决了,还要我跟你回去干嘛?” 沈欢不解。 也就是他话音落下的时候,监控室那边颜品红又探出头来了。 她的手下小秀,把从车保险箱里取出的粉红骷髅酒,送来了。 胡妙龄眼光毒辣,一眼就看到了这位不检点的服务生拿着酒看向了这边。心中登时警铃大作,噘着嘴拽沈欢胳膊,嘟囔道:“我不拉你走,你不就还在这鬼混了吗?正经男人,谁找女陪喝酒啊。” 沈欢也没反驳,反倒是眉头一挑:“胡妙龄,你烧糊涂了?不像你的作风啊。” 以前的太妹胡妙龄,哪能说出这种话? 胡妙龄俏脸一红时,吴建周已经招呼着保安们散伙了。 端着香槟酒瓶的颜品红,也眉目流转的看向了这边。 看样子,又打起沈欢的注意了。 沈欢也真是,才刚和叶朝歌离婚唉,就出来和那种不检点的女人胡搞! 胡妙龄心中有些不忿,气冲冲的找借口说:“我、我没带钱,你跟回家取钱啊。我打算把欠你的那点账,一笔勾销。” 她也就话音刚落,手机就再次嗡嗡响了起来。 习惯性的掏出手机一看,胡妙龄就想挂掉呢,沈欢却很眼尖,快速说:“你亲爱的韩表姐打来的,不接吗?” 胡妙龄鼓了鼓嘴巴,接起电话后,就听那边说:“我已经到热月餐厅楼下了,妙龄,你在哪呢?什么时候能下来?” 听到韩小雪的声音后,沈欢已经打算回餐桌继续喝酒了。 看到走廊那头,刚刚被安谷和帕瓦调戏傻了的美女服务生,又拿来了一瓶好酒,沈欢眼珠子一亮,招手说:“唉,美女,把那瓶就也送过来,味道还不错。” 颜品红正愁该用什么方法给三人再次送酒去呢,此时沈欢主动开口,她立马脸上堆满笑脸,快步走了过来:“先生,马上就到。” 先生你个头! 胡妙龄心里骂了句,突然有法了,捂着话筒低声说:“表姐,你快上来三楼,这有人非法服务!” 韩小雪可是人民特勤,乃是非法服务的克星。 加上她正义感爆棚,听说后很肯定会立马赶来。果不其然,电话那头响起韩小雪急促的声音:“你待好别动。” 随后电话就扣掉了,但楼梯口却响起了啪嗒啪嗒的上楼声音。 颜品红此时也拿着酒走了过来,跟在沈欢屁股后面进了包厢,随手关上门时,嘴角已经撬了起来:这次,我不信还拿不下你们! 如果说上一瓶粉红骷髅的含药剂量只有百分之五,那这瓶就足有百分之二十。 别说人喝了,就算大象喝了,也得把持不住! 颜品红的眸中,已经升起了得意的笑容,就要走过去给三人斟酒时,沈欢却一把把酒瓶子抢过去了,接着又朝她招了招手:“我们自己喝就行了,你回去吧。” “啊?” 颜品红傻了。 看向安谷和帕瓦。 上一瓶酒时,这俩老色痞还围着她转呢,这次,他们两人却连看她一眼的意思都没有。 安谷在那打电话呢,小心翼翼俨然一副妻管严的样子:“凯丽你要相信我,我从来没碰过外面的女人,我对外面的女人没有兴趣。因为我最快乐的时候就是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所以你得相信我,车里的长袜真的是误会……” 得,这位被老婆查房了。 颜品红又看向帕瓦,希望他能留下她。 可帕瓦更古怪,他脸涨得像猪肝色,捂着肚子蜷缩在沙发上,也不吃东西,也不喝酒。 “他、他怎么了?” 颜品红试着问。 沈欢叼着烟头,语气含糊:“他啊,吃不了川渝的辣,肚子有点不舒服。老外都这样,身子骨不抗糟践。行了,你出去吧,酒钱结账我会付的。” 颜品红快哭了。 她钓过很多男人,绝大部分都成功了。 不过成功的前提一定得是,某个男人对她有兴趣,允许她靠近。 但这三位…… 不行,酒留在这,我就得留在这。 话音未落,房门砰的就被踹开了。 “韩小雪?” 沈欢一愣,失声叫道。 正在打电话的安谷,电话那头也响起了凯丽质疑的声音:“不正规服务?安谷,你果然在外面找女人!” “我没有,凯丽,你听我解释——” 安谷声音戛然停下,凯丽把电话挂了。 他含怒抬头,怒瞪门口:“靠,韩特勤,您早不来晚不来,非得出现的这么巧?” 而接着,几人就看到门口的墙后,胡妙龄正一脸得意看着沈欢,似乎在说:哼,想和别的女人鬼混,先过本小姐这一关吧! 韩小雪作为正义的代表,面对服务这种不正规业务,肯定是要坚决消灭的。 尤其是看到包厢里的沈欢,正和一个明显不正经的女服务生面对面时,她更是气得眼窝一红,语气更冷了:“沈欢,我真是看错你了,你竟然叫了这种服务,跟我们走一趟!” “靠了,管我啥事?” 沈欢瞪眼。 颜品红也赶紧把领口掖了起来,惊慌失措的说:“我、我只是酒店服务生,不是服务女!” “是不是不是你说了算了,你们两个,出来接受调查!” 韩特勤发令了,无论沈欢多无辜、颜品红又有多舍不得那瓶酒,只能乖乖出去接受审讯。 急匆匆的安谷也是吆喝一声:“沈欢,哥们得回去伺候老婆,先走了啊!” 一边吆喝着,安谷临走时还没忘了把桌上那瓶味道相当不错的红粉骷髅给带上,一边冲出房间一边嘟囔:哥们喝遍了全球,也没见过这种酒啊,哪来的,回去得好好搜搜…… 于是,刚被带出房门来到走廊的颜品红,就眼睁睁看着安谷从包厢中冲出,抱着粉红骷髅飞也似的离开了。 她有心伸手拦,却被韩特勤押着没有任何机会。 现在,颜品红小姐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今天,是演了一出什么滑稽的闹剧呀! 第325章:老太太归来 上午十点,机场大厅。 难得穿着人模人样的沈欢,站在叶朝歌身旁。后者挽着他的胳膊,两人站在那,活像一对恩爱的情侣。 叶朝歌抿着嘴唇,四下找着坐轮椅的老太太。 沈欢呢,则眼神有一搭没一搭的在人群中扫来扫去,偶尔会和安谷以及帕瓦的眼神对视。 安谷顶着个黑眼圈,看来昨晚回去后,没少耗费时间哄凯丽开心。 突兀的,叶朝歌问:“等会奶奶来了,你千万别露馅。” “担心好你自己吧。” 昨晚也没睡好的沈欢懒散的打了个哈欠时,叶老太太终于出现在了他们的视线中。 不过没有坐轮椅,而是站着走来的。 叶朝歌瞪大眼睛,赶紧迎了上去:“奶奶,你轮椅呢?” 看着两人亲密的站在一起,叶老太太嘴巴都要合不拢了,握住叶朝歌的手,说:“还得多亏了你那个有钱的合作伙伴,雪莉小姐,她找了个老外的医生,帮奶奶治疗了半个月,我现在感觉自己都年轻了不少。” “真的?” 叶朝歌也很惊喜:“那回头一定得谢谢雪莉总裁,对了,这位是?” 和叶老太太一块来的,除了保姆范姐,另一个不是叶建丰两口子,而是位穿着休闲西装的老外。 据雪莉总裁说,叶建丰两口子在夏威夷没带够,还要再待几周才回来,叶老太太本来也是一样的流程,但从上个月开始,她心里就总觉得不踏实,非要回来。 雪莉总裁也劝不住,只好送她先行回来。 而一路保护老太太的,就是这位老外。 叶老太太松开叶朝歌的手,介绍道:“这个小伙子叫鲍尔金,是他送我回来的。对了,正好有事要你帮忙呢……” 三言两语,老太太把鲍尔金的事情说了遍。 大概意思就是,鲍尔金之前一直在雪莉总裁做保镖。 但国外危险还是很多的,鲍尔金一直做下去也累了,就想来和平好客的龙国,找一份轻松一点的工作。 护送老太太回龙国,就是鲍尔金从雪莉总裁那里接下的最后任务。 听罢,叶朝歌很懂眼色的问:“那鲍尔金先生有没有兴趣入职我的公司?虽然没有华龙集团那么大,但待遇也不错哦。” 你不让他进,他反而要犯愁呢。 一旁的沈欢心里想着时,鲍尔金果然点了点头,满脸笑容的说:“那可最好不过了,提前跟您说一声谢谢,未来的老板。” 别说,鲍尔金国语说的还挺溜,这也是他被雪莉派来保护叶朝歌的原因之一吧。 “我们去车上再说。” 叶朝歌笑呵呵的说着,故意很恩爱的牵了下沈欢的手:“老公,开车回家了。” 哎,也就在奶奶面前,哥们才有机会听到你叫一声老公了。 沈欢点了点头:“奶奶,咱们走。” 说着,五人在拥挤的人群中前行时,人群中安谷和帕瓦的影子,也若即若离的跟了出去。 直等沈欢五人上车,他们才散开。 能出动世界上最顶级的三位刺客保护,叶老太太绝对是天底下独一份。 可沈欢只觉得这样也不够,这才又让雪莉安排了鲍尔金。 鲍尔金以后就会常驻江岭科技,帮叶朝歌抵挡部分危险,毕竟她现在是上了悬赏榜单的女人。 这样一来,沈欢也有足够的精力保护老太太。 他找不到刺客在哪,只能寄希望于刺客能在接二连三的出现后,他杀一儆二、再杀二儆百! 多年前他在龙渊立下规矩,龙渊刺客不得在龙国出现。如今他已经不是龙渊龙首,但也有能力给刺客界提一个醒:刺客,别接凉城的任务。 谁敢接,谁就等着丢命! 但现在,刺客之王的獠牙蜷缩在渴望中,开车的沈欢,笑呵呵的和老太太说起他要自己开餐厅的事。 当然了,没说他要开一个规模很大,耗资很特么不少的西餐厅。 老太太只当他小吃摊做大了,也很为他高兴。 副驾驶上,鲍尔金已经体现了自己的专业组织,一路上眼睛都在后视镜和窗外扫来扫去。如果有车辆故意追踪,绝对逃不出他的法眼。 车子先在江岭科技大厦前停下,叶朝歌喊来了公司保安队的李队,帮鲍尔金安排下住所和明天工作情况。 随后,沈欢载着两人一路回家。 家。 沈欢从离开这个呆了两年的家到现在,也得有快两周时间了。 再次走进来后,只觉得房间还是和以前一样,但房间里怎么……有些乱? 地板上有不少稀碎的脏东西,倒不是特意留下的,而是空气中原本就有的脏东西,附着在某些物品上面,掉在了地上。 沙发上的外罩也皱巴巴的,好久没整理了。 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厨房了。 厨房里一股炒菜放多了酱油、炒糊了菜的焦味,虽然收拾过了,但显然没收拾利索,有点匆忙整理出的凌乱感。 老太太倒是没注意到这些细节,只是一直催着沈欢和叶朝歌,啥时候让叶家能四世同堂。 又催叶朝歌,别老忙公司的事。 公司的事,忙的完吗? 还说叶朝歌也不要一直一副女强人的面孔了,在机场时,和沈欢恩恩爱爱的不是很好嘛? 叶朝歌脸红了,不过肯定不是因为害羞,而是因为尴尬,不然也不会偷偷摸摸瞪沈欢好几眼了。 沈欢才懒得理她小姑娘的复杂心思呢,见保姆范姐很有眼力见的扫起了地,他干脆去厨房开始忙活,说要庆祝老太太回来,做一顿拿手大餐。 当然了,再次之前要把厨房卫生先搞一下。 叶朝歌呢,则推着老太太去看卧室。 叶朝歌的意思是,在叶建丰两口没回来之前,老太太家就先在这里住着。 既然是参观房子,那就会不可避免推开沈欢所住的小仓库卧室。 紧接着,就响起了老太太惊诧的声音:“朝歌,你帮沈欢换家具啦?” 沈欢探头看去,就见他以前睡得狭窄仓库里,现在翻新的那叫一个干净豪华,跟此相比,沈欢以前睡得那就是小黑屋! 而叶朝歌呢,一副理所当然的贤妻语气,给自己接了杯水,一口喝干:“对啊,总不能老让他睡老旧家具吧?唯一不好的就是,床还没到,看来沈欢得委屈委屈……” “害,委屈什么呀。” 老太太兴奋的声音传来:“你们现在就该趁着关系火热,赶紧要个孩子,今晚上呀,你们就一起睡。” 噗—— 大半杯水,全从叶朝歌嘴里喷出来了:“什么?!” 第326章:世界太荒谬 从雪莉那里回来后,老太太不知脸上皱纹少了,心态也明显年轻了。 可叶朝歌心态崩了呀。 端着杯子,叶朝歌试探式的重复问:“奶奶,你说什么?” 正在厨房忙活的沈欢,动作也明显有了瞬间的停顿。 叶朝歌漂亮吗? 答案是肯定的。 刚相处的时候,他也肯定对这位漂亮姑娘动过心思,但叶朝歌对他明显表现出过反感后,那点心思也就断了。 如今沈欢是龙首的消息,在国外某些渠道秘密传开,让他更不想和叶朝歌过多牵连。 老太太从两人的反应中想到了什么,忙改了话锋:“没、没什么,感情是你们两个的事,你们慢慢来。” 虽然说这话时,老太太还是笑眯眯的。但无论是语气,还是神情,都有些低落。 “我去坐一会儿。” 说完,老太太就步履缓慢的朝沙发走去。 明明老太太步伐和之前没多大区别,叶朝歌却看着总有点心里不是滋味。 咬了下嘴唇,叶朝歌快速跟上,挽住了奶奶的胳膊。 扶着她坐下后,叶朝歌挽了下袖子,朝厨房走去:“奶奶,我去帮沈欢。” “好好。” 老太太依旧笑眯眯的,就好像能和孙女在一块,就是天底下顶幸福的事。 厨房里,范姐正在呛呛的炒菜,热火朝天的样子。 沈欢正在拾掇一条鲈鱼,他刀子使得非常流利,鱼鳞在他手中就跟豆腐皮似的,如雪花般大片大片的落在垃圾桶中。 仔细看还会发现,没有一条鱼鳞落在外面。 如果专业大厨在,一眼就会赞叹:好刀法。 叶朝歌可不是啥大厨,她长这么大就会炒一道西红柿,还总把鸡蛋炒散。理所当然的,她也关注不到沈某人的精湛刀法,只是走过来后,就低声问:“你是怎么想的?” “你说了算。” 沈欢把鱼丢在盘子里,抬头瞥了眼叶朝歌。 叶总此时小脸都皱巴在了起来,抿着嘴唇好半天才说:“今晚,你先别走了。” “那我睡沙发?” 沈欢耸耸肩说:“还是让我在仓库房里打地铺?” “我的意思是,今、今晚我们一块睡。” “啥?!” 沈欢脸色一下就变了,见过地铁老人看手机的图么,就那副表情,一复活见了鬼、要多无语有多无语的表情。 混蛋,我还没嫌弃你呢! 叶朝歌跺了跺脚,声音压得很低:“你没见奶奶刚刚那么失落吗。” “那明天咋办?” 沈欢皱着眉,老大不情愿的样子:“总不能奶奶想让我和你一块睡,咱们就一直睡在一块吧?万一你擦枪走火了,我名节不保怎么办?” “谁会对你擦枪——” 叶朝歌刚想骂人,想到老太太就在沙发上后,强压火气说:“就一晚,给奶奶演场戏,让她相信我和你已经……那啥了,明天你再借口忙酒店去外面睡,不就没事了?” 沈欢把菜刀放在案板上,慢悠悠的点上了一根烟,叹气说:“行吧。” 要不是看在奶奶的面子上,就凭沈欢这副勉为其难的语气,叶朝歌都该脱下高跟鞋,狠狠给他两耳光:跟本总裁睡,有那么为难吗?! “那说好了!” 叶朝歌气呼呼的撂下这四个字,又走出了厨房。 还骗奶奶来帮忙做饭呢,手指头连水都没沾着……沈欢冲虚伪的叶总翻了个白眼,抓起鲈鱼开始清洗。 不一会,厨房里就钻出了幽幽香气。 坐在沙发,陪着老太太看电视的叶朝歌,忍不住咽了口口水,惊诧的朝厨房看了眼。 过去两年,家中四人,三人都做过饭,但却基本不做他的饭,偶尔老爸做饭,好心给沈欢也做一份时,就会得到楚妍无情的批判。 慢慢的,沈欢就成了叶家饭桌上的边缘人物。 叶朝歌也见过沈欢自己做饭吃,但都是简简单单没啥出众的。但此时厨房里传出来的香味,却让她咋也忍不住的咽口水。 意外下,探头看去时,就见沈欢正在处理一盘红彤彤的樱桃。 做果盘? 叶朝歌也没太当回事,就是口水又忍不住咽了口,扭过头来时,就见老太太正好整以暇的看着她,笑道:“欢娃儿做菜有模有样的,你在公司忙,有他帮你持家,也挺好的。” “我才不用他呢,哼。” 叶朝歌撅了撅嘴。 老太太含笑也不言语。 厨房里的沈欢倒是没停下忙活,直等到快一点钟,叶朝歌都饿的肚子咕咕作响,忍不住去厨房催促了,才见沈欢端着热锅出来。 范姐也端着两盘菜,笑吟吟的走了出来,见到叶朝歌后笑道:“小姐,姑爷做菜可有一手了,你以后啊,可有口福了。” “有那么好吗?” 叶总深表怀疑,沈欢才不理她,招呼道:“奶奶,吃饭了,尝尝我的手艺。” 很快,一道菜就摆在了餐桌上。 加上范姐四个人,也只炒了四道菜,外加一份汤。 其中的炒笋干和炒油菜两道素菜,是范姐做得,其他两道肉菜,一份汤,都是沈欢的杰作。 香煎鲈鱼,红烧排骨,香味诱人。 自己在家的叶总,早上就没怎么吃早餐,这时早就饿了,刚坐下只闻着香味,就咽了好几下口水,同时心里也莫名有些不忿:沈欢这么会做饭,以前怎么不见他给我做过呢? 亏我们还白白养了他两年呢! 心里不忿,嘴下可不留情,动起筷子后,她连吃几块排骨。 香。 纵使叶朝歌吃过不少五星大厨的菜,也没法否认,沈欢做菜绝对是一流。 尤其是那碗汤,浓白汤底不油不腻,翠绿的是笋尖,通红的是樱桃。樱桃核被挖掉了,代替的是鸽子肉粒。 一口咬下,爽滑鲜嫩。 叶朝歌差点没把舌头吞下去。一连吃了好几勺子,才猛地一僵,刚注意到似乎餐桌上每个人都在看着她。 她这才注意到,自己吃的太急了,人家沈欢都把盛好的饭递在她面前大半分钟了,她都没接。 “咳,不好意思啊。” 叶总头一次面对沈欢时有些愧疚,接过米饭。 “你吃的开心,证明我做的好,也开心呢。” 沈欢淡淡的说起。 老太太突然问:“娃儿,这道菜叫什么啊?跟谁学的?” “笋尖樱桃汤。” 沈欢很随意的说:“以前跟人家学的。” 这道菜曾出现在金庸的武侠小说中,是黄蓉给洪七公做过的一道菜,对厨子的刀工要求极高,就算放在顶级宴会上,这也是足够压轴的好菜。 盯着这碗汤,老太太足足愣了一分钟后,才轻轻叹了口气:“哎,娃儿,亏你一个男孩子,能做出这样的菜,我都觉得朝歌配你,委屈了你了。” 一旁刚扒了口饭的叶朝歌,差点没又一口喷出来:我,堂堂江岭科技叶总,会配不上沈欢? 老人家眼里的世界太荒谬了! 第327章:唐天子玉坠 这顿饭,沈欢下了真功夫。 就连平时吃的很少的叶总,也吃下了足足两碗饭。 可老太太,却一整顿饭偶没有展露笑容。 叶朝歌和沈欢也陪她说了很多话,但老太太就好像有心事一般,迟迟不语。 等范姐去厨房收拾碗筷了,老太太才再次幽幽叹了口气:“唉。” 那副哀伤的模样,看的叶朝歌心慌,忙给沈欢使眼色。 沈欢也很有眼力见,坐到老太太身边问:“奶奶,我做的菜有什么不和胃口的地方吗?” 老太太摇摇头:“娃儿,你做的很好,恐怕全凉城,也没人比你做得好。” 沈欢继续追问:“那是不是长途跋涉累着了?” “不是。” 老太太再次摇头,又是沉默了一会后,突然问:“娃儿,朝歌,你知道老叶,为啥会有钱一手创立江岭科技吗?” 叶朝歌和沈欢都是摇头。 叶家上数三代,也就是叶朝歌太爷爷那一代,曾是凉城一片的大地主。 后来斗地主嘛,家里就没落了。 到叶朝歌爷爷的时候,因为地主儿子的身份,可没少遭到人民群众的白眼。当时还划分贫下中农呢,而叶朝歌的爷爷,成分连贫农都比不上。 所以贫穷老爷子,是哪里来的钱建立江岭科技,甚至之后越发展越好呢。 就连公司的现任总裁叶朝歌,也不知道背后的故事。 但老太太知道。 她幽幽叹着气,从怀中口袋里,摸出了一条红线。 红线尾巴,包着一包油皮纸,解开纸后,就见红绳上系着一块形状奇怪的玉石。 玉,是晶莹剔透的白玉。 雕刻的,是一个身后刻着像是佛光似的人。 可这人却不像佛一样盘坐着,因为她没有腿,而是长着一条长长的,蜿蜒的蛇尾。 “好奇怪的玉石。” 叶朝歌忍不住的伸手,摸了摸。 触手微凉,叶朝歌仔细看时,就见雕刻着的人脸虽然小,却纹路清晰,鹅蛋脸,长头发,樱桃嘴唇丹凤眼,竟是个漂亮女人。 “女、女娲?” 叶朝歌忍不住的说,每个龙国人,都读过女娲补天的传说,更知道在古代传说中,人类都是女娲造出来的。 女娲就是大地之母。 而根据叶朝歌所知,龙国古代人头蛇身的,最著名的就是女娲娘娘了。 老太太却叹了口气:“玉雕刻的是谁,我也不知道。应该就是女娲吧。” 沈欢没有像叶朝歌那样提出傻乎乎的疑问,而是皱眉问:“奶奶,这和爷爷创业有什么关系?” “因为这块玉,是咱们叶家祖传的护身符。” 老太太声音加快了许多:“咱们叶家,从唐朝开始,就是凉城的县令。这块玉,也是当年唐天子亲封的。” “什么?!” 叶朝歌一下就愣了。 沈欢表情跟她差不多,但更平静,笑嘻嘻的说:“唐天子?那这块玉有些年头了啊,肯定很值钱吧?” “值你个头!” 叶朝歌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如果这真的是唐朝的白玉,那绝对是有价无市的。保存的还这么完好,这么精致,就算放进博物馆,也是镇馆之宝一样的好宝贝。” 沈欢眨了眨眼:“我懂了,奶奶,当年唐天子一定还赏赐了更多像这样的宝贝。爷爷就是卖了部分宝贝,才拿到了创业的钱。” “不可能。” 叶朝歌更不忿了:“倒卖文物可是违法的,爷爷怎么可能干那种事。” “唉。” 老太太叹了口气:“事实上,欢娃儿说的没错。” 老太太声音幽幽,如同从过去传来。 叶家先祖以前也是陪着唐天子打江山的,战功赫赫后,叶家先祖急流勇退,愿意退兵还乡。 唐天子为了表彰他,给了叶家先祖一对道家女娲玉坠,还封他做了凉城县令。 据说是道家神物。 唐初重道轻佛,唐天子是很信神仙那一套的。 叶家自此之后呆呆就在凉城当县令,宋元明清乱世之中,也能保下基业做个乡镇地主。 直到上世纪,斗地主后叶家极度衰弱,叶老头算思想先进的了,为了创办企业,就把其中一只玉坠,卖给了喜好收藏的老外。 叶老头这才有了钱,一手创办了江岭科技。 但等叶老头晚年,他最后悔的也是卖掉玉坠。 毕竟玉坠是叶家世世代代传承的宝贝,在叶老头心里那就是跟祖宗一样的地位。 卖了祖宗做生意,那就叫卖祖求荣。所以叶老头一直到死,都郁郁寡欢。 不过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老太太算一个,叶建丰算一个。 叶老头临死时,也曾跟老太太说:叶家后人,有朝一日一定要把玉坠买回来! 不然,他在地下也不安宁。 老太太以前一直没告诉别人这件事,因为以叶家江岭科技现在的经济实力,想买回古董可以说是很难。 光是想找到,也是痴人说梦的。 为了不给子孙增加负担,老太太就打定主意,不让大家知道这件事,自己把玉坠的故事带进土里。 但随着江岭科技越做越大,叶朝歌越来越有出息,尤其是见识到盟友华龙集团的经济实力后,她又动起了玉坠的心思。 拿着玉坠,老太太声音微微颤抖:“朝歌,沈欢,老爷子死的时候,念叨了十句话。八局,都是对不起老祖,卖掉玉坠,是他这辈子最愧疚的事。” 说完,她看向叶朝歌:“朝歌,如果有机会,帮帮你爷爷吧。” 叶朝歌快速点头,要接过玉坠呢,老太太却又调转了玉坠的头,放到了沈欢手里。 叶朝歌一愣:“奶奶,你给他干嘛呀。” 老太太快速说:“玉坠传男不传女,这是祖宗规矩。” 接着,老太太眉眼一瞪,低喝:“蹲下。” 沈欢马上就乖乖蹲了下来,任由奶奶把玉坠给他戴在了脖子里。 旁边叶朝歌急得一跺脚,嚷道:“奶奶,这可是唐天子亲手送给老祖宗的好东西,你、你怎么能给他呢,唉!” “给他,和给你还不是一样吗?” 老太太笑眯眯的回答:“反正呀,你们都是一家人了。” 第328章:吃柠檬的叶总 “朝歌,别怪奶奶。你爷爷生前的遗嘱就是,玉坠只能传给男人。” 老太太叹息着说:“可叶堂和叶帆,唉,他俩太不成器。如今沈欢入赘咱们家,将来有了孩子,玉坠也不算离开叶家。” 这,就是老太太把玉坠给沈欢,而不是给叶朝歌的原因。 叶朝歌只能眼巴巴的看着沈欢收好玉坠,银牙都咬得酸了。 沈欢也很会哄奶奶开心,笑着说:“奶奶,等我和朝歌有了孩子,男孩就随叶姓,让他继承咱们的传家宝。” “好、好!” 奶奶笑着,握着沈欢的手都不想松开了。 叶总可就酸了,像吃了柠檬似的。 汉白玉贵吗? 不贵。 从玉石本质上来说,其实也就是精品的白色大理石。像叶朝歌这样的小富婆,舍得多花点钱,盖一栋汉白玉的房子也不是啥难事。 但如果这块玉石雕刻之精细,栩栩如生。年代之久远,足有千年呢? 那价值就大了去了。 就像叶朝歌说的那样,放在哪所博物馆,都得是镇馆之宝一样的存在。 老太太说当年叶老爷子能拿这样一只玉坠,换来开工厂的钱,那绝对不是胡言。事实上放到现在,这块玉只会更贵。 尤其是这块玉坠还是唐太祖亲赐,是叶家传承的宝贝,所以叶朝歌越看,越是眼红。 但眼红也没用啊,老太太直接把玉坠给沈欢了。尤其是给他戴上时的表情还格外严肃,似乎老太太认定,沈欢就是玉坠的主人了。 而沈欢呢,也郑重其事的握着玉坠,塞进了领口。 叶总很吃醋,后果很严重。 下午看电视途中,老太太去上卫生间时,叶朝歌就猛地凑到沈欢旁边,精致的小手摊在沈欢两千,凶巴巴的说:“给我!” “你要?” 沈欢把玉坠从领口拿出来,在她眼前晃了晃。 “给我!” 叶朝歌抬手就抓,兴许是中午吃的太安逸,也许是叶总对宝贝太眼红,这一手下去可谓又快又准,发挥了百分之三百叶总的实力。 可一手下去,还是抓空了。 沈欢速度更快,高举着玉坠抬到了后面。 叶朝歌鼓了鼓嘴吧,微瞪着秀眉继续抬手抓,同时嘴上也不饶人:“沈欢,那是我们叶家传承的宝贝,你凭什么收下!” “我是没资格收下,但是我要给了你,奶奶看到我脖子里没玉坠了,怎么解释?” 沈欢淡淡的说着,不为所动,眼珠子却开始乱转,谁让叶朝歌穿着宽松的居家服,此时有几乎是趴在他身上,领口大片的风光都暴露在他眼前呢? 叶朝歌一开始没注意到沈某人小小的色心,依旧咬牙切齿的盯着玉坠说:“你就说你收起来不得了——你看哪呢,臭l氓!” 话说一半,她才俏脸一红,意识到自己动作不太雅观了,赶紧后撤。 刚捂着领口坐好呢,白晃晃的玉坠就被沈欢扔了过来,噗通丢在了她怀里。 “不就是块破玉吗,要不是奶奶给的,我还不稀罕要呢。” 沈欢语气很不屑。 说实话,叶朝歌虽然不知道这块玉的存在,但早就听老爸说过,叶家时有些宝贝的。 而且听说二叔伯他们,早就在这块玉石的主意,毕竟他来头非常大,不管放到谁手里,那都是传家宝一样的存在。 不过,不管她那群叔叔堂兄们怎么旁敲侧击,老太太就是没松过口。 谁想从夏威夷回来的今天,吃了沈欢的饭后,老太太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直接把玉坠拿出来,送给了沈欢。 是,沈欢是叶家的上门女婿,就算把玉佩给他,也还算是叶家的宝贝。 但那是在老太太眼里。 事实上叶朝歌和沈欢早就离婚了,俩人现在是一点牵扯都没有。 等老太太羽化仙去,他们就是两家人。 所以亲眼见到老太太给沈欢戴上玉佩时,叶朝歌心儿都要从嗓子眼跳出来了,刚刚沈欢不给她玉坠的贱样,更是气得她差点把茶几上的水果刀抄起来,给这货身上添俩窟窿。 可出乎她意料的事,上一秒还不把玉坠给她的沈欢,下一秒就丢了过来。 那副轻飘飘的架势,就好像丢的不是啥传家宝,而是啥不值钱的玩意。 叶朝歌吓了一条,啪的就抓住了玉佩,手掌打在腿上,疼得她还浑身哆嗦了下。 “把玉佩藏好,别下次再被绑匪劫走了时,弄丢了。” 沈欢随意说着,倚在沙发上打了个哈欠。 懒洋洋的。 叶总傻乎乎的,先是低头看玉坠,再抬头看沈欢,大眼睛眨呀眨的,语气中全是不可思议:“你、你真给我了?” “我虽然只是个摆地摊的,也知道不该要的不要。” 沈欢头也不转的看着电视说:“东西是你们叶家的,我不抢。” 双手捧着玉坠,叶朝歌真有些魔怔了,好半响才幽幽叹了口气:“沈欢,你真的不知道,这宝贝有多名贵?” “你不会说了吗,有市无价。” 沈欢依旧那副懒洋洋的语气:“就算再名贵,管我啥事,又不是我的。” “也对。” 叶朝歌重新坐在沙发上,端详着玉坠上的美女。 人面蛇身的美女雕刻的相当生动,尤其是上半身的双臂和模样,简直栩栩如生到了极点,连微微眯着眼的眼睛都似乎要睁开。 美女的动作也很轻盈,曲线柔和,双臂轻轻交织在身前,双手相互搭在两肩,长长的头发遮住了香肩和肚子。 太过像人的东西,总会有种奇异的魔力。 叶朝歌看的入神,都没听到沈欢叫她的声音。 “喂,奶奶出来了,喂。” 沈欢还很好心,叫了几声没叫醒后,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 “啊?” 叶朝歌一愣,终于清醒过来,结果霍的睁开眼,就见老太太就站在他俩面前,有些愠色的看着她:“朝歌,你拿着玉坠做什么呢?这可是你爷爷最宝贝的东西,一定得保护好!” 叶朝歌急中生智:“我、我就看看!好奇嘛,我这就还给他。” 说着,叶朝歌顺着沈欢的胳膊就趴了过去,亲自给他环着脖子戴上。 这下轮到沈欢愣了下了,干笑:“不用,我自己来。” “别废话!” 叶总一如既往的强势,手绕到沈欢后脑勺的时候还往前拍了下,好方便给他戴上玉坠。一边戴,心里还一边委屈巴巴的嘟囔:我才是叶家人呀,奶奶怎么偏偏把玉坠给沈欢呢? 沈某人很不情愿啊,只好低了下头。 叶朝歌也在系好绳子后,抬头说:“好……” 好了俩字都没说全,她才意识到自己和沈欢贴的有多近,两人几乎鼻尖贴着鼻尖,连彼此的呼吸声,都能感受到。 绝对是巧了,客厅门忽的被推开了,叶帆正巧走了进来:“姐,姐夫,听说奶奶回来了,我带了点礼物——你、你们干啥呢?” 第329章:暴躁的叶总 平心而论,叶朝歌和沈欢不是没有亲密接触过。 但在家里,用彼此听得到心跳的距离接触,还真是头一次。 并且随着叶帆一句话,叶朝歌有了短暂停顿的心跳,也开始疯狂跳动,俏脸,几乎唰的就爬满了全脸。 倒不是她喜欢上了叶某人,而是她本身就没有和男人接触的经验。 害臊很正常。 但她害臊的表现却很不正常,叶朝歌霍的就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我给你姐夫戴、戴玉……没什么,你姐夫有点发烧,我给他摸了摸体温。” 话说一半才想起来不能暴露玉佩的叶朝歌,赶紧改了口。 叶帆也提着大包小包的水果走了进来:“害,测个体温还用额头贴额头啊?你们俩就算亲密,也别当着奶奶的面啊,是吧奶奶。” 老太太此时早就笑开了花:“别听小帆胡说,这是你们家,你们想怎么亲热,都行。” “我……” 叶朝歌想辩解,却无处开口,立马瞪了眼沈欢,意思是让他解释解释。 可沈某人啥时候和叶大小姐有默契了?还以为她是为了哄老太太开心故作亲密呢,立马朝叶朝歌回挤眉眼,接着站起,搂住了她的肩膀。 大手一揽后,叶朝歌脑袋就枕在了他怀里,沈欢笑呵呵的说:“其实我也没发烧,只是朝歌太关心我罢了。” 叶朝歌懵了。 再然后心里就泛起一股腻歪感:我关心你个锤子呢,你就是死了,本小姐也——呸,现在是在一直这些的时候吗?本小姐凭什么要被你搂着呀! 强忍着腻歪,叶朝歌冲叶帆露出个笑容,暗地里,小手却在沈欢腰间狠狠一掐,低声说:“松开我,你个混蛋!” 女人不讲理! 明明是你让我配合你的! 沈欢吃痛,心里嘟囔了句,趁着是叶帆过来放水果,包装袋吱嘎作响,也不甘示弱的把手从叶朝歌肩膀滑下,然后微微抬起:啪。 男人大手拍在叶大小姐屁股上的声音,只有亲密贴在一块的两人能感受到。 叶朝歌的火气,也一下蹿上了天灵盖。 沈欢,你死定了! 等叶帆走了,奶奶睡了,本总裁,一定要你好看!! 再大的火气,叶朝歌也不想在奶奶面前宣泄出来,只是借口喝水,赶紧离开了沈欢。 但她眼眶发红的样子,还是被叶帆看在了眼里。 不愧是我立志要追随的大佬,这么快就把冰山一样的表姐搞定了——叶帆暗中给沈欢竖起了大拇指。 沈欢耸耸鼻尖没说什么,招呼叶帆坐下。 叶帆和叶朝歌一家向来不和,如今他动来访,还和沈欢关系很好的样子,这让奶奶更加欣慰。 叶帆给奶奶买了些水果,还有些点心则是叶堂买的,他代送的。 至于叶堂,据叶帆说最近正在准备北海道的资料,所以抽不开身,希望奶奶能见谅。儿孙后辈能友好像相处,奶奶高兴还来不及,三人有说有笑的的聊了很久,叶帆才告辞离开。 接下来一整个下午,老太太精神状态也都非常好。 晚饭依旧是沈某人操刀,味道以及相当不错。 不过和上午时相比,这顿饭叶朝歌吃的咬牙切齿的,简直把芹菜当成了沈欢的筋骨,咯吱咯吱咬得格外狠。 吃过晚饭,因为老太太精神不错,又有孙女和孙女婿照顾,范姐就提前回去休息了。 家里只剩一家三口,三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基本都是关于玉坠的事。 其实也都是些故事。 比如玉坠是唐天子从某道家活神仙手中得到,来历非凡。又比如当年买走玉坠的外国人,一个是看起来很凶恶的光头壮汉,一个是镶着金牙的海外侨民等等。 能听出,老太太对那些久远的故事和记忆都有些忘记了。 如果真像知道玉坠的来历和价值,还得叶朝歌自己着手调查。 聊着聊着,老太太就打了哈欠。 叶朝歌绝对是心疼奶奶的,立马要伺候她睡觉。 等老太太洗漱过后进了卧室,却没直接躺在床上睡觉,而是站在门口嘱咐道:“朝歌,娃儿,你们也早点休息。” “嗯,我们一会儿就睡。” 叶朝歌笑呵呵的说。 最心疼的孙女儿能找到好归宿,老太太也很开心,抬手摸了摸叶朝歌的脸蛋,又对沙发上吃苹果的沈欢笑了声后,才关上了房门。 叶朝歌在门口站了会,听到奶奶关灯的声音后,才快步走回客厅,双手抱在身前,低头俯视沈某人,下巴朝楼上点了点:“上去。” “去哪?” 沈某人装傻充愣。 叶大小姐声音冷冽:“我卧室。” 她要找沈欢,报白天轻薄她之仇。 沈欢察觉到了不妙,一个哆嗦摇头说:“奶奶都睡下了,我就在以前的房间将就一宿得了呗?” “奶奶肾脏不好,晚上总起来起夜,发现了怎么办?” 叶朝歌否定了他的提案:“赶紧上去!” 沈欢狠狠啃了两口苹果,把苹果核丢在垃圾桶里,含糊不清的说:“别那么猴急呀,我不得先洗个澡?” 说完,沈欢哒哒上楼来到了叶朝歌的卧室门前。 叶朝歌可是正经的黄花大闺女,当年连洞房花烛夜,沈欢都没机会进她的房间。 拧开门把后,一缕幽幽的清香立马钻了出来,沈某人心起旖旎,脚步一顿:哥们在国外见过的妞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其中不乏国际影星顶级嫩模,可为啥头一次进这妞的房间,哥们还有点小激动呢? “赶紧滚进去!” 到了离奶奶卧室很远的地方,叶朝歌终于胆子大了些,不耐烦的骂着,踹了沈某人小腿一脚。 沈欢进去后,她也动作利索的闪身进来,探着身子左右看看,仔细听到楼下没有动静后,才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刚关上门,叶总就暴露本性了,探出了手:“先把东西拿来。” 算账之前,得先要回宝贝。 沈欢也懒得留,随手把玉坠丢了过去,然后摇头晃脑的走到床边,坐了下去:“你这席梦思太软了,对腰不好,不过只有一晚上,我就将就将就吧。” “你将就个屁,谁让你上来的!这是我的床!” 叶朝歌接过玉坠,宝贝的收起来后走过来了,拽着他胳膊想把他拖下床,谁知拽两下根本拽不动,气呼呼的掐腰骂:“沈欢,你别蹬鼻子上脸。睡一个房间是为了不让奶奶怀疑,但必须分开睡,一个睡床,一个睡地板!” “那我睡床,你爱睡地板就睡,不爱睡地板来大爷身边躺着我也不介意。” 沈欢懒洋洋的瘫倒在大床垫上耍无赖,也不惯着他。 叶朝歌羞恼了脸红:“沈欢,你别忘了这时在我家,住在我家里就要遵守我的规矩!” “等一下!” 沈欢叫道:“我也有规矩,我先说。” “你说!” “第一,半夜不准偷偷钻我被窝,第二,不能偷看我洗澡,第三,不能趁我睡着,对着我的睡脸做些不害臊的事——唉,你干嘛打人!” 第330章:卧室风云 叶朝歌发誓,相处两年来,今晚绝对是沈欢最讨厌的一天! 什么叫,对着他睡脸做些不害臊的事? 从白天就开始积攒的怒气,终于在沈某人说出那句话后冲出了胸口,她猛地扑了过去,双手如魔爪,狠狠朝他抓去。 只是她还没碰到沈欢的衣角,手腕就被抓住了。 “你、你要干嘛?” 叶朝歌惊叫一声时,就觉的一股巨力从手腕上传来,整个人朝床上摔去:噗通! 正正好好,摔在沈欢怀里。 床软乎乎的,他的胸膛也厚实有力。 不疼。 但惊恐,却猛地蹿上了叶朝歌心头:他要干嘛?难道因为共处一室,他对我动了色心? 可以两年来我对他的了解,他根本没这个色胆才对。 刚心慌意乱的想到这,沈欢就低声说:“别吵,奶奶在外面。” 奶奶在外面? 我怎么没听到? 叶朝歌第一反应就是不相信,但接着就觉得一双大手就放在了她上,然后用力一拧。 “啊——” 叶朝歌忍不住轻呼一声,疼得她想骂人时,就听沈欢声音低沉的喝道:“怎么样?” 怎么样你个大头鬼呢! 叶朝歌想骂人,嘴巴却被沈欢另一只手捂住了。 她挣扎,偏偏沈欢力气贼大。 她那点小动作,人家沈某人根本不放在眼里。 大力不能出奇迹,就用武器! 眼眶通红的叶总急中生智,索性外国脑袋,对准他的肩膀,张嘴就咬—— 沈欢,终于叫疼了,跟杀猪似的惨叫:“你别乱咬,谋杀亲夫啊?!” 你不松手,我就不松口! 叶总下定了决心,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但沈欢就是不松手,直到她咬得下巴都累了,准备休息回时,就听到外面竟然响起了轻微的脚步声。 慢腾腾的,明明就是奶奶的脚步。 奶奶,真的来了? 叶朝歌歪着头看着门板愣神时,在她屁股上的那只魔爪终于松开了,沈欢把她一把推开,盘腿坐在床上,捂着肩膀疼的呲牙咧嘴:“叶朝歌,你属狗的啊?!” “我真恨自己不是属狗的,不然咬死你!” 叶朝歌恶狠狠的骂了声时,突然觉得嘴巴里咸滋滋,下意识的抬手摸了下嘴巴:“你不会没洗澡吧,身上怎么好咸——血?!” 叶朝歌一呆时,就见沈欢快速脱掉外套,露出了里面的短衬衣。 “你、你要干嘛?” “包扎被你狗牙咬破的伤口。” 沈欢脱掉衬衣左边的袖子,露出左侧肩膀来。 叶朝歌这才发现,他肩膀上捆的结结实实的全是绷带。 而且绷带绝不止局限在肩膀部位,还有很大一部分隐藏衬衣遮住的腹部。而她下嘴咬住的肩膀部位,正缓缓渗出血迹。 腥红的颜色,无比扎人眼球。 “喂,你、你没事吧?身上怎么这么多绷带?” 叶朝歌被吓到了,下意识的关心问。 “本来没事,现在有事了。” 没好气的说着,沈欢解开了肩膀上的绷带,立马,可怕吓人的伤疤就暴露在了叶朝歌面前。 沈欢的肩膀肩膀上,竟然横七竖八的划拉着数条伤疤,最严重的的地方,赫然有被针线缝过的痕迹。 那处伤疤正是被叶朝歌咬的地方,此时正汩汩渗出鲜血。 原来他那里受过那么重的伤,我下嘴是不是太重了? 叶朝歌心里有些愧疚,关心道:“你、你这是怎么回事啊?这么不小心?” “还不是上次被劫船,我也在船上,挨了枪子儿。” 沈欢没好气的说。 其实经历过上次绑架,叶朝歌也算有些见识了,所以沈欢提到劫船的时候,她就立马意识道被针线缝合的伤口,是弹孔伤了。 也就是这一瞬间,叶朝歌忽的一阵恍惚。 她的大脑出现了一瞬间的空白,而填补其中的是她记忆中所没有的一些画面:持枪的人,押送着她来到一闪巨大的石门前,然后,她看到一座羽蛇神的雕像,闻到了幽幽的香。 再然后,画面戛然而止。 “傻妞,脑子没坏的话,能不能找点绷带来?” 沈欢的话,打断了叶朝歌的思索。 叶朝歌从呆愣中清醒,赶紧点点头:“哦哦。” 随后,她立马去床头柜边找绷带了,但找了半天也没找见,最后竟然举起了一张姨妈巾,说:“我房间没有绷带,这个行不?” “这玩意是吸血的!” 沈欢翻了个白眼:“你非要把我吸成干不成?” “那、那我去别的房间找找。” “算了,有卫生纸吗?也行。” 沈欢不挑剔了,接过叶朝歌翻找后丢过来的卫生纸,轻轻敷在伤口上,又拿绷带缠上了。 他手法很娴熟,一套处理下来,一滴血都没滴在叶朝歌的床单上。 经历过这么一番折腾,叶朝歌心里那点怒气也被消磨到差不多了。 沈欢也折腾累了,往床上一趟,淡淡的说:“我是没力气陪你折腾了,我要睡了,你要死要活,老子懒得管了。刚刚对你动手,是为了让奶奶消除戒心,懂吗?” 其实不用解释,叶朝歌听到外面真的响起脚步声时,就猜到沈欢突然抱住她,掐她屁股的原因了。 相信奶奶听到我和他在房间里“折腾”后,也该消除戒心了吧? 叶朝歌俏脸有些发烧,耸了耸鼻尖问:“你睡床,我睡哪?” 沈欢没回答,只是抬起屁股往旁边一挪。 “谁要睡你旁边!” 叶朝歌又不满意了:“你、你睡地板!” “大姐,我可是病人。” “我不管!” 叶朝歌才不吃这一套呢:沈欢不过是在劫船案中挨了一枪子儿,包扎包扎就好了,她可是被劫走了整整一周呢,见过太多枪林弹雨,生离死别啥的了。 一个子弹伤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 沈欢却死皮赖脸的闭上了眼,不鸟她。 “你起不起来?” 叶朝歌再次问,见沈某人直接撇过头去后,跺了跺脚,扭头跑进了浴室。 就听浴室里哗啦啦的水声响起,沈欢也抬了抬眉:看来这妞认命了,打算洗澡睡觉了。 结果也就半分钟,里面的水声就结束了,接着,就听叶朝歌哒哒走了回来。 沈欢忍不住扭头看去:“你洗的也太快了……靠,你要干嘛!?” 后半句,沈欢是用很惊恐的语气说出来。因为他竟然看到叶朝歌用面盆接了一大盆水出来,已经凑到了床边,秀眉冷竖,语气阴森:“沈欢,你要么滚下来,要么,咱俩今晚都别想睡了!” “靠,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恶毒呢?!” 沈欢见这妞真有同归于尽的架势,真吓了一跳,赶紧把床单一裹,跳下床来骂道:“我算怕了你了,你睡床,我睡床单总可以了吧?” 这还差不多。 叶朝歌得胜似的哼哼两声,转会浴室把盆放下,这才得胜似的都到床前,和衣躺下。 沈欢呢,只好可怜巴巴的趴在椅子上睡觉,嘴里不住的嘟囔:结婚两年,就被这恶女人压榨,怎么哥们都跟她离婚了,还是没法翻身? 第331章:要懂得节制 这几天,叶朝歌终于淡忘了被绑架的精神痛苦,能好好睡觉了。 昨天,前天,她醒来时都睡得很香。 但今早,她却是被冷醒的。 因为她的小半身子,都露在了外面。 阳光从窗外照进来,能看清尘埃在生升腾。叶朝歌抬起手,搓了搓自己的脸蛋:“好冷,我的被子呢?” 喃喃说着,叶朝歌放下胳膊时,碰到了个暖呼呼身子。 下意识的,她又摸了一把:这是啥? 叶朝歌恍然转身,然后就看到了一张脸:一张沈某人裹着被子,只露出半张的臭脸。 “他,怎么在我床上?” 叶朝歌喃喃问自己,接着,整个人就跟触电似的瞬间弹起,尖声低喝:“你、你怎么在我床上?!” 他不是拿着床单去地板睡了吗? 难道半夜,他兽性大发,把本小姐—— 想到这,叶朝歌脸色剧变,赶紧低头拉开束腰检查。还好,虽然昨天沈某人捏的她,还很疼,但她最重要的地方还完好无损。 但叶朝歌不知道,就在她撩起上半身的衬衣,解开束腰时,沈某人,也睁开了眼。 美好的一天,就应该像沈欢这样,睁开眼就能看到一具美好的身体。 “呀!” 一声尖叫,伴随着一个飞速变大的白皙巴掌,出现在了沈欢的感官中。 再接着,沈欢就被扇的脑袋歪到了另一边。 腾的,沈欢从床上跳起:“叶朝歌,你干嘛?!” “我还想问你呢,你为什么在我的床上?!” 叶朝歌杏眼大瞪着反问:说好了,沈欢不准睡床的呢? “大姐,现在是冬天,咱们南方有没有暖气,地板上冷的要命,你想冻死我啊?” 沈欢没好气的搓了搓脸,见叶朝歌还想说啥,他立马连环炮般的说:“叶朝歌,别以为我多稀罕你。过去两年,我自问虽然没给你们叶家什么帮助,但也没得罪过你吧?你想孝敬爷爷说要结婚,我就跟你结婚。瞧不上我想离婚,我就跟你离婚,你还想怎么样?” “我……” “你什么你,说白了,今晚和你睡在一块,还不是你自己提出来的主意?” 沈欢眉目一瞪:“看在你是个爷爷生前最疼爱的孙女份上,我才一直对你客客气气的,你要是再得寸进尺,小心我分分钟办了你!” 两年了,叶朝歌还是头一次见沈欢发脾气。 一下,她就愣住了:好像沈欢说的对啊,他也没得罪过我,我怎么会一直对沈欢那副态度呢? 而沈欢呢,趁叶朝歌还在那愣神,走进了卫生间。 拧开水龙头胡乱洗了把脸,又拿着带有叶美女香味的毛巾擦一把后,就算搞定了洗漱。 至于刷牙——他的洗漱用品都在韩小雪家呢,他现在只需要搞定镜子里那张小白脸:瞅瞅,多帅啊,叶朝歌真是瞎了眼了,才在他右脸上扇了一巴掌,现在红扑扑的很不雅观。 也就在沈欢洗脸的时候,叶朝歌终于清醒了过来:沈欢是没得罪过她,但给她招惹的麻烦,还少吗? 赵家那次,明珠那次,还有…… 叶朝歌转头看向洗手间,就想找沈欢理论:别忘了,沈欢睁开眼还看到了她的走光呢。 但沈欢却逃得很快,从洗手间出来后就直奔卧室门口,哗啦开门,出去,砰的关门,一气呵成,瞬间就不见了个鸟的。 叶朝歌猛地从床上跳下,就想追上去时,却猛地一个腿软。 屁股,好疼。 她咬了下嘴唇,微微褪下裤子,对准落地镜看了眼。 昨晚被沈欢掐着的地方,竟然有一个小孩拳头那么大的淤青。 这是多少人做梦也想摸一把的屁股呀,但却被沈欢掐成了这样,他还是个人? 我要报仇,我要报仇! 叶朝歌咬白了红唇,拉开床头柜,从中取出了一把防狼电棍。 有美女自觉的叶总,上下班时都会把这玩意放在包包里,她一定要用电棍强大的电流,电死他丫的! 此时的叶总心里,只有对沈某人的仇恨,却早就忘了她昨晚还给人家咬破了伤口,哗哗出了一堆血呢。 当然,她也不知道沈某人虽然给她惹过麻烦,但更在暗中救过她不知多少次。 如果没有沈欢,她可能已经被凌家鸣、周少等纨绔玩弄,甚至已经死在了刺客手中。 她之所以能拿着电管冲出房门,都是因为沈欢给了她任性的机会。 砰! 狠狠夺门而出后,叶朝歌正想趴下楼梯来一招电狗棍法,但却立马听到了奶奶的笑声。 声音,是从厨房传来。 沈欢,正在卖弄他的刀技,唰唰将一根胡萝卜雕刻成了人形的模样。 不。 只是上半身是人,下面是一条铺满鳞片的蛇尾巴。 沈某人还在那笑呵呵的说:“奶奶,看我雕的像不像?” “像,太像了。” 奶奶拍手叫好,叶朝歌噘着嘴泼了冷水:“哼,一点也不像,玉坠多栩栩如生啊。” 奶奶嗔怪的看了眼叶朝歌:“胡萝卜是欢娃儿几分钟雕出来的,玉坠可是唐天子手下工匠,精雕细琢出来的,哪有那么容易呀。对了,欢娃儿,怎么不见你的玉坠?” 叶朝歌心里一惊,赶紧要给沈欢打眼色时,却听他委屈巴巴的说:“唉,玉坠虽然是您送给我的,但我毕竟不姓叶啊,有人不喜欢我拿着,就要回去了呢。” 叶朝歌俏脸顿变:我还没找你算账呢,你竟然恶人先告状! 奶奶也明白了沈欢话里的意思,立马扭头看向叶朝歌:“朝歌,是不是你抢了娃儿的玉坠?怎么你手里还拿着棍子哪?胡闹!” 叶朝歌忙藏手里的电棍,辩解:“奶奶,这不是……沈欢,你快解释解释。” “不用解释,我还不知道朝歌你的性子吗?” 年轻了许多的奶奶,话也多了,还想再数落叶朝歌几句呢,后面的沈欢笑呵呵的伸手放在了奶奶眼前,然后松开。 立马,悠悠的玉坠就在他食指上荡阿荡了起来。 精致的蛇身人面像,还是如昨天那样栩栩若生,假不了。 奶奶一愣时,沈欢这厮就笑道:“奶奶,我跟你开玩笑呢。我和朝歌的关系,都那样亲密了,你有什么好担心的呀?” 说着,沈欢收好玉坠,走回厨房:“您啊,还是先去沙发看会电视,我的珍珠萝卜汤,马上就做好。胡萝卜可有延缓衰老的功效,保证您吃完之后年轻七八岁。” 上一秒还板着脸的奶奶,立马就笑开了颜:“你这孩子,净胡说。朝歌,奶奶错怪你了呀。” “没、没事奶奶。” 叶朝歌有些傻眼:玉坠,昨晚她明明要回来,贴身藏好了呀? 怎么又跑到沈欢手里了? 立马,叶朝歌就像去厨房找沈欢问罪。 可她屁股还疼呢,走起路来也就不太对劲。 奶奶眼尖,立马拉住了她,低声劝道:“本来奶奶不想干扰你们年轻人的,但昨晚起夜,想找你说下玉坠的事时,都在房外听见了。你们闹得动静,太大了。你们得懂得节制,折腾的太厉害,会伤身的。” 伤身? 叶朝歌一愣,接着,她的脸就跟烧红的烙铁似的,瞬间通红。 第332章:落款名叫古里特 不用问,叶朝歌都知道奶奶误会了她和沈欢昨晚在房间里做的事。 而实际上,这也是沈欢昨晚主动把她拉进怀里的原因——他在帮叶朝歌圆谎,上演一场夫妻恩爱的戏码。 奶奶信了,按理说这就算目的达成了才对。 可叶朝歌现在脸却红的要命,就跟要烧起来似的。 害臊呀。 不能不害臊呀,毕竟她还是黄花大闺女,从来没和任何一个男人亲近过,现在奶奶认定了她和沈欢的关系,那她清白的身子,相信不久就会被所有人认定:给沈欢了。 算了,走一步算一步,能让奶奶开心,我受点委屈怎么了? 想到这,叶朝歌乖巧的点了点头,转移了话题:“奶奶,你昨晚想到什么了,着急起床跟我说?” “是关于当年收购玉坠人的身份信息。” 老太太一提起,语气沉默了很多:“昨天白天,我是怎么想都想不起来,总是记不得是白天发生的事,还是晚上发生的事。但等睡下后,躺在那床上记起来了。欢娃儿,你也听着。” “哎,听着呢。” 厨房里,沈欢远远的答应了一声。 老太太这才坐在沙发上,缓缓说起那时候的事。 说起事情,老太太的回忆一下就来到了六十五年前。 那年是乙未羊年的夏天,六月中旬,北半球出现了持续时间足有数分钟的日食。 那个年代的龙国,电灯可还没完全普及呢,突然起来的黑暗,一下就让整个凉城小镇陷入了夜晚状态。 也就是那个短暂的“夜晚”,叶老头找到的买家上门了。 一个,是长相粗狂,各自很高大的壮汉。 另一个是带着金牙的侨民,说着一口流利的凉城方言,是给那个壮汉当翻译的。 而那个壮汉,才是奉了命令来收购宝贝的人。 他们是在日食的时候,打着手电敲开的叶家祖宅的门。 当年的叶家祖宅,和叶老太太此前住的地方,地理位置没变,只是翻修了下。那时候的院子还老式的,坐北朝南,门向东开。 听到敲门声后,正因日食慌张失措的老太太,就坐在院子的磨盘上,一动不动。 还算有些文化的叶老头,正在给老太太科普日食是什么,让她不用担心。 随后,叶老头打开门后,金牙率先走了进来,询问了玉坠子的事情。 “金牙和那个壮汉,那时候也很年轻,看起来二三十岁。” 老太太回忆似的说:“他们打着手电,也不知道从哪听来的传说,找上门来询问叶家家传宝贝的事情。” 六十五年前的叶家,刚从地主的位置上被批斗下来。叶老头的亲爹,也就是老太太的老丈人,正因为家境落魄而重病不起。 那时叶老头还是年轻小伙,还没从他老爸手里接过家位,所以也不知道传家玉坠的事。 所以听金牙问起后,叶老头很干脆的摇了摇头,还告诉金牙:叶家因为批斗已经穷困潦倒了,就算叶家本来真的有什么家传玉坠,也该被愤怒的群众争抢走了。现在叶家有的,只有地主这一不好的成分。 当时批斗的风气正在愈演愈烈,金牙也知道大陆的情况,就相信了叶老头的话,跟壮汉说明情况后就走了。 不过走前还留下了一张名片,说如果叶老头在当地打听到了家传玉坠的事,可以通过名片的联系方式,联系到金牙。 谁能提供玉坠子的线索,就能从金牙和壮汉的主子那,获得大量好处。 “六十五年前,你爷爷不知道玉坠子的事,也就谈不上卖。” 老太太幽幽的说:“而且日食过后,就有穿着迷彩服当兵的人,进村找外国人,说那几个外国人都是犯罪。你爷爷当时吓坏了,赶紧告诉了当兵的金牙的事,但名片却留下了。” 后来的二十年,是叶老头最难过的二十年。 因为成分不好,他吃不饱,穿不暖,也连累了老太太过了苦日子。 从小受过教育,更是地主人家长大的叶老头,可吃不了这些苦,总想着自己做点生意。 二十年后,上面政策终于宽松了,鼓励大家自己做生意。老叶憋了一肚子的才华,终于有地方宣泄了,可无奈没有启动资金,他东凑西凑也凑不起来后,下定决心跟金牙接触一下:拿玉坠,换钱。 过去了二十年,再见金牙时对方已经中年发福。 叶老头也很干脆,直接提出了要求。 “我还记得,当初跟金牙签在合同上的名字,也是个外国人的名字。” 老太太努力回忆着:“落款名,好像叫古里特。” “古里特,挺普通的名字啊。” 叶朝歌皱眉轻声说时,厨房里忽然响起一声脆响:咔! 一个陶瓷碗,掉在地上摔碎了。 奶奶很关心啊,立马站起来问:“欢娃儿,没事吧?” “没事,我不想小心。” 沈欢低头处理陶瓷碗碎片,一边随意回应,因为蹲在了灶台后面,叶朝歌和老太太都看不清他的脸色。 不然,一定会被沈欢大惊失色的模样震惊。 不由得沈欢不震惊,因为古里特这个名字,他听过,就是当初追杀巨蝰组织去北州时,遇到的拉丝忒的同伴。 当时沈欢看到的古里特,胡茬凌乱,但气质却很不一般。 最重要的是,后来沈欢剿灭巨蝰组织残党的时候,连秦轩都干掉了,却没再见到古里特。 沈欢本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再次听到这个名字的,却在一个很普通的清晨,从老太太嘴里说出了这三个字:古里特。 “拉丝忒,就像极了一个老妖怪。” 沈欢回忆着拉丝忒的样子。 拉丝忒和他曾看到过某二战将军收藏油画中的女人一模一样,如果两者是一个人,那她最少活了得有八十年。 可拉丝忒看上去,就是个三十岁上下的良家。 沈欢,只以为拉丝忒是那个女人的后代。 可如今,又出现了一个四十年前的古里特。 那奶奶口中的古里特,和他所见到的古里特,是一个人吗?如果是,古里特难道也活了几十岁,是个老头。 只是看上去,和拉丝忒一般年轻? 沈欢没法保证两个古里特是同一人,但想到那种可能性,就觉得有些头皮发麻。 第333章:帮倒忙 购买玉坠的老外叫古里特。 这件事虽然短暂对沈某人造成了些心灵冲击,不过影响也不大。 端了巨蝰组织后,当刺客时的那一身的热血,沈欢又取回了七八分,别看他身上的伤口还没好,却有自信就算古里特真的是百年老妖怪,他也能将他宰了透透的。 这是唯有实力,才能带来的自信。 接下来,沈欢和叶朝歌又在家陪了奶奶一天,除了出门卖菜,三人几乎就没离开别墅。主要是二叔伯三叔伯两人来访,还说起了叶朝歌被绑架的事。 提到绑架,奶奶更加心惊肉跳了,握着叶朝歌的手怎么也不肯放开。就好像一松手,就会失去宝贝孙女一样。 看奶奶紧张的表情,沈欢就能想象到如果他没有救回叶朝歌,奶奶得有多伤心? 说不定,真会因为巨大的悲痛,大幅缩短寿命。 等送走两位叔伯,时间已经来到了下午四点。 正准备进厨房准备“大餐”的沈欢,手机突然嗡嗡响了起来,接起一看,是一条内容很简短的短信:“来凤临酒店,我在2012号房等你。” 发件人,是个陌生号码。 但沈欢却知道是谁的短信,因为短信最后,还有一条彩信图片,像素很高的图片中,坐着一个浓妆艳抹的漂亮女人:王芙。 照片里的她,浑身以黑色调为主。 她的动作也很俏皮,微微倾斜着肩膀,用大片白皙的小腰和腿对准屏幕,眉眼微微下垂,眼角点着的淡银色眼影,看上去就像真的要哭出来那样。 如果非要沈欢想个词来形容这张照片,那就是:夺目。 任何男人,看了都会心头一热的。 沈欢也不例外,但随即就眉头一皱:王芙要搞什么?她应该知道,就算江岭科技也拿不出三个亿来救陈千娇才对。 “喂,你发什么呆呢?” 突兀的,叶朝歌的声音从一旁传来。沈欢赶紧收起手机,干咳一声:“没啥。” 谁料叶朝歌却很眼尖:“等等,我怎么看到了张女人的照片?” “你看错了。” 沈欢没好气的说:“再说,就算我真看美女照片,又怎么了?你吃醋了?” “鬼才吃你的醋呢,你就算出去那种女人,我也懒得管你。” 叶朝歌恶狠狠的说到这,转头见沙发上老太太正看电视看得乐呵后,才低声追加了一句:“沈欢,我提醒你,奶奶就住在我们家呢。你要出去跟什么人胡搞,我没所谓,但要是敢露馅,我掐死你我——” 说着,叶朝歌还真伸出了手,摊开在沈欢面前:“给我!” “手机?” 沈欢眨眨眼:“不会吧叶朝歌,你真吃醋了?” “谁要你的破手机了,我说这个,这个!” 说着,叶朝歌指了指自己白皙的脖颈。 哦,是玉坠。 沈欢了然了,却没掏出玉坠还给她,而是语气很不屑的说:“玉坠放在你那,你能保证安全?” “总比你要强。” 叶朝歌俏脸发黑:“沈欢,你不会想黑下我们叶家的玉坠吧?还有,昨晚我明明把玉坠放在内衬上衣的口袋里了,怎么回到你那里去?!” 他没有强上我的色胆,可不一定没有乱动手的色心! 带着这种想法,叶朝歌说话时语气才格外冲。 “当然是你睡相太差,玉坠自己掉了出来。你不会以为是我伸手从你口袋里拿出来的吧?我对你不知道被多少人摸过的身体,可没兴趣。” 沈欢却一副不屑的语气:“要不是早猜到奶奶今天会问,我才懒得拿呢。” 对女人,千万不要侮辱她的清白。 尤其是叶总这样冰清玉洁,还心高气傲的女人。 沈欢话一出口,叶朝歌的关注点就不再玉坠上了,而在沈欢那句话上。 她秀眉一瞪,怒气再也遏制不住的冲进了厨房,接着奶奶看不到的拐角,劈头盖脸朝沈欢抓去:“混蛋,你说谁被人摸了呢!我掐死你!” 沈欢忙躲开她的魔爪,一边说:“你被劫匪绑架了整整一周,你可别告诉我人家什么都没对你做!” “没有!我还是——” 厨房就这么大,叶朝歌总算把沈欢逼到了角落,眼看魔爪就要抓在他脸上时,他倏地抬起了手。 接着,叶朝歌浑身就一颤,再也不敢往前一步了。 因为沈欢手里,还抓着红绳。 红绳下面,荡悠着玉坠。 晶莹白玉,美丽却又脆弱。 天知道叶朝歌如果扑上去,两人打闹时会不会一不小心,把这块宝贝给摔咯。 就算摔不碎,缺角刮痕的,也心疼呀。 毕竟,这是叶家的祖传宝贝,不是沈家的。 “还给我!” 叶朝歌没好气的低喝,芊芊十指快速朝玉坠抢去。 但沈欢速度更快,红绳在他手指上转啊转,缠啊缠,就再次被他攥在了手心。 叶朝歌没辙了,气得跺脚想骂人时,沈欢抢先开口:“给你可以,不过不是现在。万一奶奶又要看,怎么办?” “你就说你珍藏起来了呗,还给我!” 叶朝歌红了眼。 沈欢却发现了,这玉坠就是护身金牌,贱兮兮的一笑:“要我给你,也可以,不过我刚刚抽虾线拆的好累哦,如果有人能搭把手,把虾线抽完,我说不定会把玉坠给她。” 叶朝歌眼珠子一下瞪得老大,看沈欢的眼里、说出的话里,全都是不可思议:“你、威胁我?” 老天呐,沈废柴什么时候敢威胁别人了? 叶朝歌真觉得自己开了眼了,又觉得两年来,她好像头一次看清了沈某人的真面目。 而沈欢呢,则一条胳膊抱在身前,另一只手臂举在眼前,晃悠着玉坠,悠闲的欣赏着来自近一千五百年前的艺术品。 “哼,我抽就我抽!” 叶朝歌一咬红唇,愤愤的走到那盆小龙虾面前,拿起一个犯了难:“喂,怎么抽?”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叶总,不会抽啊。 沈欢翻了个白眼,教道:“抓住虾头,对,然后掰开,把脏东西掰出来后,挤出那些脏东西来,脏东西后面连着的那条线,就是虾线……唉,不是这样的,蠢不蠢啊你。” 才拆了一个,叶总拙劣的食材手艺就让沈欢开始翻白眼,耸了耸鼻尖说:“算了你别拆虾线了,把土豆皮给削了。如果你表现好,我也不是不能提前把玉坠还给你。” 被沈某人呼来喝去的感觉,很差劲。 这点活都干不好的感觉,更打击人。 叶总委委屈屈的撇着嘴,又慢吞吞的走到了一盆土豆前。 里面就三个拳头大小的土豆,她拿起削水果的刀子,把土豆当成了某人的脑袋,很快就削干净了,可大部分土豆,也都被她当成皮削进垃圾桶了。 三颗拳头大小的土豆,最后变成了三个排球大小,躺在了菜盆中。 “靠,这你也不成?” 沈欢忍不住爆了粗口:“你是来帮忙还是来捣乱的?赶紧一边去,等奶奶放下这件事,我自然会把玉坠给你,别再帮倒忙了。” 第334章:娇弱的叶总 刚从超市带回来的三颗大土豆,在叶总凌厉的刀法中,只剩了一点点。 沈欢很头疼,所以怼起叶朝歌来也是丝毫不嘴下留情,赶紧让她离开厨房。 叶朝歌也是头一次被怼的没啥脾气,冲他哼哼了两声后,转身离开。 她现在算是知道沈欢是多么无耻不要脸的人了,过去两年来对他“很老实”的印象也一下冲散了。 坐回沙发的时候,老太太看出孙女有些闹别扭了,很关心的问:“朝歌,怎么了?” “没、没什么。” 叶朝歌撅了撅嘴。 老太太也没追问:人家年轻小两口的事,她老是掺和,不好。 沈欢做饭的水准依旧高超,土豆香菇鸡汤浓郁,蒸鱼味道鲜香,任谁闻了都忍不住食指大开。 叶总呢,也化悲愤为食欲,吃了两碗米饭后,揉着自己鼓鼓囊囊的小肚腩心里想:要是以后总过这种日子,我一定会吃成小胖妞不可! 都怪沈欢,把饭菜做得那么香! 想到这,叶总又想恶狠狠瞪沈欢一眼呢,却见吃饱了后的他,就坐在对面看着自己。 四目相对后,沈欢还故意朝厨房使了个眼色。 这是啥意思? 叶朝歌愣了下,见沈欢又看了看碗筷后,终于明白了:他,是在让我去洗碗呢? 昨晚有范姐在,洗碗的事被她包办了。 今天范姐可没来呀。 沈欢竟然指使我去洗碗?! 叶朝歌难以置信的指了指自己时,老太太终于发现两人眉来眼去的不太正常了,问道:“朝歌,怎么了?” 沈欢故意晃了下脖子,微微露出了里面的红线。 不知道啥时候,他又把玉坠给戴上了。 “为了把玉坠从这个混蛋手里拿回来!” 叶朝歌心里低吼,脸上却笑眯眯的:“没事奶奶,我去洗碗。” 接着,叶朝歌就挽起袖子,开始收拾桌上的碗筷。 头一次见叶朝歌如此吃瘪,沈欢也不知怎么回事,还真觉得挺开心的。如果安谷看到他这番行为,一定会骂他没出息:堂堂刺客界公认的刺客之王,杀人眼睛都不眨一下的恶徒,现在竟以逗趣单纯小姑娘为乐。 业界不幸呀! 事实上,就连沈欢自己也没发觉,他对叶朝歌心态正在渐渐转变。 以前,他只觉得叶朝歌是恩人的后代,是他要保护的对象。 现在,他也发觉到了叶朝歌本身可爱的地方——尤其是见她吃瘪,更让沈欢忍不住想欺负她。 叶朝歌可不知道沈欢现在的想法,气呼呼的走进厨房。可她哪里干过这种活?没多久厨房里就传来了一声盘子掉地上的声音:啪! 又脆又响。 老太太开始担心孙女了,便说:“欢娃儿,你也去帮帮朝歌,她自小被惯坏了,没做过这种活。” 沈欢却很无情:“害,奶奶,让她多干几次就会了。” 话音刚路,里面又传来一声盘子摔地上的声音。 这次老太太都坐不住了:“我去……” “得,还是我去看看吧。” 沈欢抢先一步站起来:“我先手把手教她一次。” 总不能让老太太打下手去吧?虽说老太太一定不会介意,但沈欢的那点孝心却不允许。 其实沈欢不清楚,老人在和后辈住在一块的时候,会很乐意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这会让他们感受到他们对家还有贡献,对后辈还不完全是拖累。 但从小没什么亲人的沈欢,还理解不了那么深的感情。 他觉得孝顺,就是要帮老人做事。 所以他率先走进了厨房,看着蹲在地上,小猫一样拿手清理碎片的叶朝歌叹了口气,说:“你这样清理,得清理到明年去。” 叶朝歌就跟没听到似的,一点都不为所动的仍旧在那捡陶瓷碎片,也不怕伤到手。 沈欢从一旁抓来扫把和簸箕走到她面前摆了摆:“唉,一边去,别在这耽误……咋了,你还哭了?” 说到这,沈欢才发现蹲在那叶总,竟然在啪嗒啪嗒的掉眼泪。眼泪珠子落在地上,痕迹很明显。 叶朝歌,委屈了。 按理说,经历过绑架案后,叶总的心里承受能力已经很强悍了。但现在她心里的委屈,和被绑架时的委屈,完全不一样。 被绑架时,她顶多认为自己是遇到了天灾人祸,但现在委屈,却是因为男人,因为她的“丈夫”。 凭什么呀,我长这么大,从来没干过洗碗扫垃圾的活。 我可是堂堂江岭科技的大总裁。 怎么要给你这个人渣洗碗呢? 沈欢呆住了,他也没想到平常嘴硬的叶总,这时候娇弱起来了,看到她哭,心里更升起一股愧疚感。 害,其实人家孩子也没做错什么,我一而再的欺负她,好像确实过分了。 丢掉扫把,沈欢蹲在她旁边,安慰道:“算我错了好不好?我洗碗,我扫地,您老出去休息。” “我用不着!” 叶朝歌一把推开他。 沈欢踉跄退步,站起来啧了一声:“那你想咋办?” “你走,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叶朝歌怒气冲冲的:“但不能走远,不能在奶奶面前穿帮!” 这不是为难人吗? 沈欢有些烦了,走到她身后,弯腰架住了叶朝歌的两个胳肢窝,直接把她从地上拽了起来:“哥们还懒得伺候你呢,给我出去吧。” 说着,他直接就这样把叶朝歌从地上抱了起来。 叶朝歌挣扎呀,扑腾啊,都没用。反而引来了老太太的注意:“娃儿,你们做啥子呢?” 沈欢刚想说话,叶朝歌却抢先说:“奶奶,沈欢有猫腻!我看到她和别的女人发爱昧短信了,不信你看他手机!” “胡说,我没有。” 沈欢没想到叶朝歌会玩这一招,忙辩解。 老太太此时却俨然成了家庭的法官,皱眉问:“欢娃儿,朝歌说的是真的?婚内出轨可是违法的啊。” “真没有,不信您看。” 沈欢还没放下叶朝歌,另一只手却忙塞进口袋,去拿手机了。 这时,只被一只手压制的叶朝歌,也终于有机会挣脱沈欢的臂膀,跳在地上,转头就去抢手机。 沈欢也就把手机刚拿出口袋,就被她抢了过去。 叶朝歌赶紧凑到奶奶面前说:“奶奶你看,我有证据,他吃饭前……咦,我明明看到有短信的。” 哼哼,王芙的妩媚照片,早就被哥们删除了。 就在叶朝歌挣扎的时候,他另一只手在口袋里已经完成了指纹解锁手机,凭着感觉删除了最近的一条短信。 幸亏换了新手机后,哥们没少玩手机,已经很熟悉短信和删除键在哪了。 沈欢心里得意的哼哼两声,脸上却委屈无比,叹了口气:“唉,朝歌,我知道我以前给你留下了不好的印象,所以你才把我想的那么坏。不过没关系,以后时间还很多,你会慢慢看清我的。” 说着,沈欢走过去,摊手:“能把手机还给我了吗?” “我不信,明明刚刚还有的!” 叶朝歌百般不服。 奶奶却有些嗔怒了:“朝歌,别任性!” “我……” 叶朝歌杏眼瞪大,但还是咬了咬嘴唇,把手机丢了回去:“哼,还给你。” 沈欢手一扬,接住手机后正想收起,手机立马嗡嗡震动,来电显示是刚刚的陌生号码,不用问:正是王芙。 靠,怎么这时候打电话来了? 第335章:沈惊弦 王芙的电话一打过来,叶朝歌就眼睛很尖的看了过来。 沈欢生怕她看出什么端倪,赶紧接起了电话,用正宗的英格丽势说:“我是沈欢,你找我,是餐厅那边出什么事了吗?我正和老婆奶奶吃饭呢,不是什么急事不方便。” 老婆和奶奶四个字,沈欢咬得格外重。 他也在心里祈求:王芙那妮子可一定得懂他话里的意思,千万别露了馅! 事实上,作为娱乐圈顶级艺人的经纪人,王芙这点听动静的本事还是有的,立马也用英格丽势回道:“沈先生,现在有紧急情况要处理,您能来一下吗?” 生怕沈先生不答应,王芙还跟了句:“你不来处理,我怕忍不住会给您继续打电话的。” 好家伙,还敢威胁我? 沈欢心里一动,脸上却带着笑容:“我知道了。” 随后扣掉电话后,他才看向老太太和叶朝歌:“餐厅那边,出了点事,我过去一趟。” 叶朝歌跟个侦探似的,绕着他左右看了会:“真有事?” “骗你干嘛?” 沈欢把手机递给她:“不信你打回去问问?” 叶朝歌想接过去,谁知老太太却率先开了口:“朝歌,欢娃儿难得有点事业心,就由他去。你不能老是和他腻歪在一起,隔三差五,也让他休息几晚上,要懂得节制,才能更好。” 谁跟他腻歪了啦! 叶朝歌一肚子的火想反驳,却从老太太眼中看出了别样的意味:老太太,这是拐弯抹角的说他们昨晚太激烈呢。 俏脸登时开始发红,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羞的。 自然,也不好意思拦沈欢。 沈欢赶紧麻溜的穿大衣出门,临走前还没忘记回头叮嘱一句:“把碗放在那就行,我回来洗。” 你都这么说了,我还要是还好不意思不洗,奶奶也肯定会数落我——叶朝歌气呼呼的瞪了他一眼,却见沈欢一脸的贱笑的模样。 他故意的。 “这个混蛋,气死我了!” 沈欢关上门的瞬间,叶朝歌再也忍不住的在心里狠狠骂了起来,这一刻,她对过去两年所有关于沈欢的印象,全部推翻了。 现在在她心中,沈欢就是个无耻、不要脸的,臭l氓! 她骂归骂,沈欢可不会因此掉半根头发。 出门后,他就搓了搓脸蛋给安谷发了条消息,让人注意下别墅的安全。 没错,随着老太太回到凉城,这栋别墅区,已经被雪莉的手下秘密监控了,以防止任何有不良意图的歹徒靠近。 那些手下,现在全听安谷和沈欢的调动。 雪莉背后,虽然是为国际不齿的龙渊刺客组织。但华龙集团的安保人员,可都是正经出身,就算大规模进入凉城也不会引起上面的注意。 叮嘱完安谷,沈欢也就刚走出小区,手机又响了起来。 还是王芙。 就像她威胁沈欢的那样,如果沈欢不去赴约,她就会一直打电话。 唉,这个女人图啥呢?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接起后问:“王芙小姐,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三个亿。” 王芙很干脆,声音中带着哀求:“沈欢,求求你,只要你能借我三个亿,我什么都愿意做。” “可我手里没有三个亿啊……” 沈欢这句话还没说完,王芙就打断了他:“沈欢,吕小姐都告诉我了,我知道您有那个能耐!” 果然。 如果不是吕夜紫把沈欢真正的本事告诉王芙,王芙是不可能豁出自己的身子,来央求他的。 人家都知道了,他还装个屁呢? 沈欢声音冷了起来:“王芙,我实在不觉得,我有帮你和陈千娇的理由。就算她逃税漏税是被人算计,难道你们就没从中得到利好?” 电话那头,王芙一下沉默了。 怎么可能没得到利好? 在过去的几年里,陈千娇拿到的那都是娱乐圈最顶级的资源。 那可都是用钱,砸出来的。 不管陈千娇和王芙愿不愿意,她们都因此过的比常人更轻松。 所以现在上面要追查税收了,她们也理应付出代价。 王芙似乎也知道自己再哀求,也无法打动沈欢的心了,终于有些绝望了,在电话那头哭泣着说:“缴税,我认,一天还不上,我们愿意花费十年来还。可要亲眼见到千娇落在姓蔡的手里,我、我真的没法容忍!” 沈欢皱眉:“陈千娇偷漏税,自然会有法律制裁她。关那什么蔡董,什么事?” “凤临酒店。” 王芙声音游戏颤抖:“你来,我告诉你。” “神经病,我就算不知道,又有什么损失?” 沈欢没好气的骂着,就想挂电话时,却听王芙突然说:“千娇说,她放弃征服你了。” 沈欢一愣,随即冷笑:“你既然听吕夜紫说过我的事,难道还天真的以为,陈千娇真能征服我?” “我相信。” 王芙声音幽幽:“因为千娇还说,她知道了你的身世。沈欢,不,沈惊弦。” 轰的一声,沈惊弦三字一下在沈欢脑袋里炸开了。 他的脸色,也瞬间涨红,忙问:“你怎么知道这个名字?” 沈惊弦,是他真正的名字。 他长大的那个小山村中,唯一识字的村长告诉他:近三十年前,沈欢就是从藤蔓编制的篮子中被他的养父捡到的,而和他一块被捡的,除了篮子襁褓,还有一个牌子。 上书,沈惊弦。 也就是说,沈惊弦才是他的原名。 可他的养父却嫌弃惊弦这名字杀气太重,如箭在弦上,被发射而出,再也不知生死。 养父更希望他长大后,能平安喜乐。 村里只有村长识字,在养父的拜托下,村长绞尽脑汁从平安喜乐这四个字和它们的近义词中,选择了一个欢字。 说来,沈欢这名字由来很随便。 但沈欢很喜欢。 养父在他十岁时,上山打猎身亡之后,沈欢也一直用这个名字。 一用,就是二十多年。 这二十多年,沈欢早就习惯了孤儿的身世,也不是没想过亲生父母的问题,只是他人生中要面临的问题太多了。 吃不饱会饿死,穿不暖会冻死。 所以与其幻想亲生父母,还不如干活糊口。 但没空想,不代表沈欢不想。 他也希望知道自己的身份,甚至在做刺客功成名就那些年也调查过国内沈姓人家,只是始终没有结果。 而现在,王芙却说陈千娇可能知道沈欢的身世。 沈欢怎么能不激动? 即使子弹擦着他胸口过去,他都没像现在这样颤抖着,手几乎要拿不住手机了,声音也哆嗦的吓人:“你要是敢骗我,我宰了你。” 王芙生意无比疲怠,却又带着一股轻松:“我没骗你,你来。” 第336章:英雄坡车来 凤临酒店。 沈欢刚推开门,一股幽香伴随着香吻,就铺天盖地的压了过来。 沈欢没有虚心接受王芙小姐的服务,而是推开了她,淡淡的说:“如果我想帮你,你用不着做这些。” “可我不做这些,又怎么放心?” 王芙再次凑了上来,黑暗中根本看不清她的样子,但无论是触感还是拥抱时和衣服摩擦的声音,都证明:她没穿衣服。 她等着沈欢大驾光临,就是为了把自己给他。 沈欢幽幽叹了口气,缓缓说:“你以为,你把自己交给了我,我就会因为责任感尽心尽力的帮你?” “我不知道。” 王芙红唇贴着沈欢的耳根,娇哼:“但我需要安全感。” 沈欢不是木头人。 昨晚和叶朝歌那种极品妞睡在一张床上,他还要克制着已经很痛苦了。 现在还克制,还是人家投怀送抱…… 那他干脆把自己个阉了,蹲着拉尿得了。 于是,在王芙灵巧的撬开他嘴唇时,他开始回应,然后一触即发。 凉城南郊的夜,黑的好像把星星都吞进了肚子里,这里是一大片荒山野岭,休说人家了,就连路灯也看不见半盏。 只有远远的主干道尽头,竖着一个闪着黄色灯光的警示灯。 而远离警示灯的树林中,就只有纯粹的黑暗。 主干道的北面,就是大片开阔的荒地,远远就能看到凉城城区的霓虹灯。 而主干道南面,则是大片的荒林。 这其实很奇怪,因为凉城周围多山,所以人们就把仅有不多的平原地带,利用的很充实。这片树林就是平原地带,却没有村落。甚至也没有野狗,只能偶尔听到乌鸦咕咕的叫声。 至于原因,也很简单:主干道下近百亩的洋槐林中,坐落着一大片坟地。 准确的说,是乱坟岗。 根据当地的传说,在上个世纪的战争年代,凉城的民兵队伍曾和侵略者进行过一场厮杀。 战况惨烈,四百八十一名民兵,在这里壮烈牺牲。 他们的尸体,就地埋在了这里,远远守护者远方的凉城,这儿也被当地人叫做英雄坡。 英雄归英雄,人们心中还是对埋死人的地方心存敬畏的,所以多年过去,这片地方始终没有人愿意居住。后来政府也觉得这样闲置不是办法,就栽种了成片的杨树和槐树。 其实当年按照打算,是要在这种植檀木、红木等价值更高的经济作物的,但在栽种树苗时,却总能挖到森森白骨。 据说,这就是那些英雄的骨。 为了安息他们灵魂,栽种的树木就变成了杨树和槐树。 因为按照老祖宗流传下来的说法,这两种树更适合种植在墓地,能起到镇墓的作用。 当然了,这些都只是凉城当地的传说,几十年过去了,凉城的主人换了一代又一代,传说的真假早就不可考证。 但在杨树下,已经潜伏了几个晚上的楚汉,却由衷感受到了这里的阴森。 尤其是晚上冷风吹来时,枯叶哗哗掉落的生意,像极了鬼拍手。 树林深处,更幽黑的地方,甚至给楚汉一种他一回头,就会有无数灵魂把他脱下地狱的感觉。 英雄坡的阴气,太重了。 可再重,他也得守在这儿,每个晚上。 因为根据董队的推测,接连制造两次劫船案的危险分子,不会轻易放过逃走的叶朝歌。 他们的人很可能会再次混入凉城。 最近的暗杀俱乐部名单上出现叶朝歌的悬赏,很可能就是他们干的。 山海组要做的,就是排除进入龙国的威胁。 十点钟到了。 楚汉手上腕表的小灯,发出一阵低沉的红光。 楚汉立马把身子从落叶堆里抬起,对着领口的麦克风低声说:“十点钟,没有任何异常。” 这是例行每半个小时一次的汇报工作,而耳麦中立马传来反馈声:“收到。” 听到这俩字,楚汉再次把身子埋进落叶堆,正要设置半个小时后腕表再次闪光提醒呢,后面树林中却突兀的响起了引擎声。 引擎声很低,要不是楚汉此时正趴在地上,耳朵和地面贴的很近,不然绝对听不见。 这也证明,引擎声正在很远的地方。 楚汉俯下耳朵,紧贴地面,仔细判断引擎声来临的方向。 引擎声更近了,他们在提速,而且后面黑漆漆的密林中,也倏地窜出了一道车灯。如同光明的刀刃割破了黑暗,灯后面跟着的迷彩越野车,也猛地驶上了主干道。 接着,就戛然停下。 车灯关闭,一个女人从副驾驶上下来,举起望远镜遥望主干道北面。 女人身材很好,即使只有黑夜的剪影,也看的楚汉心里一动。 楚汉和她距离太近了,几乎只有十步之远,他们从树林冲上主干道的车辙,就在他左侧两米不到的地方。 这时,楚汉的心已经吊了起来,紧紧盯着那个女人的背影,因为她的背上,竟然扛着一把枪。 楚汉很清楚,在严格的国内要搞到枪是多么难的一件事。 所以他立马就想从地上爬起来,制伏他。 但接着,女人拿出了手机,手机屏幕照亮了女人的脸,也让楚汉认出了她是谁:拉丝忒! 两周前,劫船案的罪魁祸首! 她可是把董队长耍了的元凶,山海组早就把她列为了特级危险对象,并且下了绝对命令:一旦见到拉丝忒,不得随意出手。 因为拉丝忒的身手很厉害,连董队长都自认不敌。 而且拉丝忒对龙国的态度也很爱昧,不能轻易招惹。 所以现在楚汉最应该做的,就是忍着,然后把这件事报告上去。 这样想着,楚汉声音压得更低。 在这片阴森的黑暗中,拉丝忒也没想到会有人在暗中看着她,她只是在拿出手机发送了什么后,就举起望远镜看着远远的凉城。 良久后,她才突然嗤笑一声,用鹰语冲车上说:“古里特,把我送到这就ok了,剩下的路,我自己走。枪也给你,天知道为什么这个国家法制这么好,有把枪也会引起大惊小怪。” 车里也传来一个男人的疑问:“拉丝忒,这距离凉城城区可还有几十公里呢。等你走过去,非得出一身臭汗。” “我就是再臭,也没有男人会不喜欢的。” 拉丝忒走到车前,把背上的枪丢进车窗里,没好气的说:“可如果再让你继续前进,我们就该被龙国战部发现了。好了,你走吧,等任务完成,我会去花魁会找你的。” “ok。” 车里的古里特应和了一声,调头再次开车进了树林。 这次,车辙几乎是擦着楚汉肩膀驶过的,把他的皮都蹭破了。 这点小伤,还不被楚汉看在眼里,生怕暴露的他大气都没有喘一口,眼睛充血的藏在枯叶堆里,死死盯着拉丝忒。 越野车消失后,拉丝忒放下望远镜就朝北边走去,好看腿子的黑影刚刚迈动,却又突然一顿。 在借着,拉丝忒猛地转头看向楚汉所在的方向,耸着鼻尖自言自语:“哪来的血腥味?” 第337章:古里特的提醒 就因为我的手臂被车擦伤,她就闻到了血腥味? 见拉丝忒缓缓走来,楚汉的心也悬了起来,全身的肌肉绷紧,随时做好了冲出去大战一场的准备。 当然,他也知道自己不是拉丝忒的对手。 山海组是龙国绝对的尖刀战队,但就像刀有刃有背,总有人要在其中执行非战斗类型的工作。 楚汉,就是情报组中的一员。 当然,他身手也不差,但绝对没有董队长那么厉害。 而在劫船案后,连董队长都把拉丝忒视为重度危险人物,楚汉真没自信能干过拉丝忒。 拉丝忒的影子,越走越近。 她走来的方向,也准确无误,八米、五米…… “她是狗鼻子吗?对血腥味这么敏感!” 楚汉心里骂着,就在拉丝忒来到他身前三步远的地方时,终于忍不住了,正要猛地跃起抢先攻击呢,后面再次响起了引擎的轰鸣。 开着车的古里特倒了回来,车轮几乎紧贴着,楚汉的肩膀。 车窗摇下,古折返而来的里特探头说:“拉丝忒,给你提个醒。” 拉丝忒对血腥味的关注一下转移,皱眉问:“什么?” “根据情报,咱们回归的五人中。除去你我,还有两个在龙国,我想你也知道,他们不为巨蝰或者花魁会效力,而是一个是自由人,一个是早就藏在龙国内部的老狐狸。” 车里的古里特快速说:“我们擅自对叶朝歌出手,已经引起了他们的不满。你在凉城,除了要小心当地战部,还得小心她的人。” 拉丝忒一下有些烦:“狐蒂?那个妖怪女人怎么还没死呢!” “如果你说她是妖怪,我们又何尝不是呢?” 古里特懒洋洋的说:“不过以狐蒂的性格,应该懒得出面对付你,可能只会派出些小鬼。” 话音落下时,远远的公路尽头,出现了一盏车灯。 应该是有人开车经过了。 “哼,只要狐蒂不出面,她的徒弟们不足为虑。” 拉丝忒加快了语速,同时把匕首轻轻丢起,说:“我知道了,我会尽量不打草惊蛇的。” 匕首立马在黑夜中转了几圈,重新落下时尖尖朝上。 拉丝忒依旧摊着手掌,等匕首落下,此时如果她不改变手势去抓,一定会被匕首的刀尖刺伤。 可她好像不在乎一样,任由匕首刺入皮肤,鲜血迸溅时,她竟然发出了一声很爽的哼声:“嗯——” 这一声娇媚动人,如狐如魅。 “唉,你喜欢的事情还是那么变态。” 古里特幽幽叹了口气,缩回脑袋关上车窗,再次把车顺着来路开去。 拉丝忒呢,也把插在手心的短刀拔了出来,她把鲜血随意一甩。 几滴鲜血,就跟长了眼似的打在楚汉埋伏的枯草堆上,其中一滴,还滴进了他的眼睛。 楚汉却不敢眨眼,他怕肌肉的剧烈抽动,会带动树叶进而引发拉丝忒的注意。 汗,渗出。 被滴进血液的眼睛,有一丝丝进了异物的干痛。 也就是这时,远处的车灯终于驶近了,一辆丰田车停在了路边。 因为车主看到了拉丝忒招手。 “帅哥,我乘坐的客车之前在这儿抛锚了,我去树林里上了个厕所回来,就发现车都开走了。” 拉丝忒袅娜的走到丰田车前,声音娇滴滴的哀求:“你不能载人家一程呀?” 她的声音太魅了,就来经过专业训练的楚汉,都有种冲出去爱怜她的冲动。 丰田车主也是个男人,听声音倒是挺年轻的,正在热血沸腾的年纪,很激动的说:“当然,美女想去哪?我一定送到!” “就去最近的城市吧,北面是哪儿啊?” “凉城,我家就在那。” “那就去凉城。” 拉丝忒绕过车头,拉开副驾驶车门,楚汉能听到的声音也就变小了很多:“人家是外国来旅游的,都这么晚了还不知道去哪儿睡觉呢……” 砰。 车门关上。 再接下来的话楚汉听不到了,因为丰田车主快速关上车窗开走了。 楚汉一直高悬着的心,也轰然落下,他猛地冲地上跳起,先是狠狠揉了揉眼睛后,转动领口的麦克风调整到专用频道,快速说:“有情况,我发现了重度危险人物!” 夜色,沉沉。 伴随着楚汉的快速汇报声,英雄坡树林中吹来一阵冷风,使这片区域更显阴森。 而就在楚汉脱离危险的时候,凤临酒店某个房间里,一切风雨也才刚刚结束。 王芙躺在他身上,脸蛋伏在他胸口,缓缓呼吸。 她很累,还很痛。 因为没开灯,所以也看不到沈欢脸上的表情,但从他的语气中就能推断出,他有些伤脑筋:“哎,没想到你还是、是……” 王芙接过话茬:“你也没想到,我在那么脏的娱乐圈摸爬滚打多年,竟然还能保持吧?” 她脸上带着羞红,更带着苦涩。 王芙是瘫倒了,沈欢也知道得给她休息的时间,这才抱着她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听她说起自己是,沈欢笑容更加苦涩:“那我是不是应该说一声多谢招待?” “用不着谢。” 王芙耸了耸鼻子:“是我自愿的,而且和你……总好过去陪那些人。” “蔡董?” “准确的说,是蔡董和腾飞集团董事会。” 王芙声音沙哑:“他们以前都是秦轩的人,所作的偷税漏税,已经很多违法法律的行为,都是秦轩指示的。如今秦轩不知去向,法律找到他们头上,他们不甘心自认倒霉。” “所以他们把矛头对准了秦轩的女人陈千娇,打算把她也拖下水?” 沈欢淡淡的问,接着,他感觉到王芙的小脑袋在他胸膛蹭了蹭,这算是点头了。 沈欢啧了一声:“秦轩还真是害人不浅,还好他以后没有机会了。” 王芙没出声,而是等沈欢继续说:“你还买不来三个亿。” “我知道。” 王芙再次点头:“所以,我会把你身世的秘密告诉你,作为交换。” 第338章:路边偶遇 身世。 听王芙终于提起这个后,沈欢声音一下急促了起来。 可接下里,王芙却幽幽的说:“我会告诉你,但不是我亲口说。” 沈欢愣了下,随即快速说:“那是陈千娇给你的电话语音,还是信封?都可以,给我看看!” “不,是口述。” 王芙说:“但不是我来口述,而是我,把你带到另一个人面前,由她来告诉你。” “你耍我!” 沈欢一下就烦了,狠狠拽着她的头发,让她面向自己。 王芙咬着嘴唇,声音幽怨:“你抓疼我了。” “你……” 沈欢吐出一个字,但最后还是软了下来,松开了她:“对不起。” 被给了第一次的男人,如此粗暴的对待,王芙眼眶有些发红,但还是闷声解释说:“因为你身世的秘密很重要,千娇连我也不肯告诉。” 沈欢皱眉:“难道要我现在去法院把陈千娇捞出来?” “那起码要等法院判决下来再说。” 王芙轻声说:“口述给你的人,是把你身世的秘密亲口告诉陈千娇的人。” “谁?” “陈千娇的母亲。” 王芙一字一顿。 不可能! 沈欢第一反应就是否定:“陈千娇曾告诉我,她母亲已经被秦轩残害致死了。她也已经没有了别的亲人,就因为秦轩要培养她天煞孤星的命格。” “哼,天煞孤星乃是天生命格,哪能后天培养?” 王芙冷笑:“千娇可不是天煞孤星,她母亲虽然被残害,但最后还是侥幸保留了最后一口气,后天是能去医院看望的日子,等后天,我会带你去见她。呵呵,话又说回来了,就算她母亲死了,千娇也不是没有亲人,她还有个小姨呢。” 沈欢皱眉:“那我们不能去问她的小姨吗?难道连她小姨也不知道?” “我不知道。” 王芙摇头。 沈欢呆了下,随即面露不可思议之色:“你、你就是陈千娇的……” “对,我就是她小姨。” 王芙呵呵一笑:“我和千娇的妈妈差十六岁,比千娇大五岁。怎么,你很震惊?” “是有点。” 沈欢无声咽了口口水,想到陈千娇那绝顶的身段,有些释然了。 王芙俏脸一红,骂道:“哼,提起她就来劲,怎么,你还想把我俩都收了?” “我可没这么说。” 沈欢叹了口气:“既然后天我才知道身世,你今晚就等等不及的叫我来?” “不要脸。” 王芙娇哼一声,接着就叹了口气:“因为明天一早就要开庭了,没有三个亿,想要翻案就很难了。所以……” “给我一个银行账户。” 沈欢没有让她继续说下去,而是淡淡的说。 王芙心里一喜,抬头看他:“你就不怕我骗你?” “你骗不了我。” 沈欢懒散的打了个哈欠,翻身坐起:“好了,你的要求马上就会达到的,我们后天见。” 王芙一手提着杯子坐起,遮挡着身前的春光,有些羞涩的说:“你、你就这样走了?” “你还希望我陪你一整晚?” 沈欢一边穿裤子一边嘿嘿一笑:“等有机会再说吧,今晚我还得回去陪某个傻婆娘呢。” 傻婆娘,指的就是叶朝歌。 不知道为啥,和王芙结束后,他就很想赶紧回家。 难道是因为老太太在家,他担心? 快速船上衣服出门后,沈欢收到了王芙发来的银行账户。 沈欢复制这条信息,转发给了雪莉后,只打了三个字:三个亿。 随即发送。 他相信最多五分钟,王芙提供的银行账户里,就会多出一笔巨额资金。 果不其然,也就三分钟的功夫,抱着双腿坐在床上的王芙,手机震动起来,随即屏幕亮起,是某银行发来的转账通知。 王芙松了口气,眼泪却又忍不住从眼角落了下来:“唉。” 她的叹息,沈欢听不见。 此时他已经整理着衣领走到了酒店楼下的马路上。 凤临酒店就在热闹的商业街头,别看已经十点钟了,但街上还是热闹非凡,不少穿着清凉的俊男美女穿梭其中,也不嫌冷。 突兀的,后面突然传来了混乱的声音。 还有俊男美女们的尖叫声。 “砸了,冻着了?” 沈欢纳闷的扭头,就听到了一阵急促的奔跑声,随后,一个瘦小的人影撞在了他身上。 沈欢下意识的躲闪,依着他的速度,按理说能躲开这个人的。 但那个人却在他让开逃跑的路后,偏偏跟着又撞进他怀里。 在接着,随着咯的一声轻笑,沈欢怀里多了一个皮包。 随后,那个瘦小人影,就像游鱼那样滑了出去,边跑还边喊:“跑啊,愣着干嘛?” 他说的是正经的凉城方言。 沈欢还真愣住了,因为这个被人追的小偷不是别人,正是在他在南疆车站撞倒的那个小女孩。 没想到她也来到了凉城。 “敢抢黑豹哥的东西,活的不耐烦了” 突兀的,后面跑的最快的黑西装冲到了沈欢面前,飞身就是一拳朝他下巴打来。 “靠,你们倒是听我解释啊” 人家拳头都砸过来了,沈欢根本没时间解释什么,只好向后飞快的退了一步,抬手隔开拳头的同时,右脚已经踹出,重重踢在这家伙太小腹上。 足有一米九个子的西装壮汉,被沈欢一脚踢种后,原地晃悠两下,倒地不起了。 沈欢一脚撂倒这个哥们后,正想解释时,却惊讶的看到又追来俩西装保镖,竟然拿出了手枪,对着他就扣下了扳机。 “砰” “沃曹,疯了?!” 沈欢连忙闪身藏在了路边一面广告牌上。 路边的行人听到枪声后,顿时就被吓得尖叫了起来。 那些理智一点的都躲进了路边商店中,或者抱着脑袋朝路边的车后藏去,生怕被殃及池鱼。 “快跑呀,笨蛋,还等什么呢” 藏在小巷子后面的女孩子,扯着嗓子嚷了一声后,跳起来再次向前狂奔。 “这算什么事” 沈欢嘴里骂着,正琢磨着要不要放倒这俩保镖再解释一下时,已经有两辆车冲了过来,车子还没停下,落下的车窗内就伸出了枪管。 这次更狠了,猎枪,双管的。 被这东西打一下,那还不得对穿了? 这时候再举着双手说自己是无辜的,明显已经晚了,最正确的反应就是转身跑路,借着街边的广告牌和街灯,沈欢赶紧躲避子弹。 几个闪身后,沈欢赶紧窜进了巷子里。 第339章:不断追击 龙国是出了名的治安良好。 尤其是凉城经过两周前的劫船案,警方对管制枪具查的那是相当严格。 所以在凉城繁华的商业街,遇到路边枪击案,那简直是破天荒的大新闻! 听着耳边呼啸的开枪声,沈欢浑身的精神没瞬间调动,肾上腺素加速分泌,动作也快到了极点。 旁人或许都看不清,但沈欢知道,他每次躲开子弹,几乎都只是差之毫厘。 尤其是双筒猎枪威力极大,每次侧着沈欢身子轰击在墙上、玻璃上,造成的巨大冲击力都震颤的沈欢耳朵嗡嗡直响。 更响的,是路人的尖叫声。 街头枪击这种案件,在某些治安不好的外国,或许不算罕见。 但对国内的人民群众,那简直就是晴天霹雳炸在了家门口。 瞬间,惊叫声,车笛声乱作一团。 而开枪的那几个黑西黄,却没有去追刚刚的小女孩,而是对着沈欢紧追不舍,连连开枪。 这群人看着也是龙国人,但开启枪来却丝毫不顾忌会不会伤到无辜路人。 简直没王法了! 沈欢心中大骂,飞也似的顺着一条小巷子,穿梭到了另一条街上。 这是商业街的临街,行人不多,车辆却不少,路面也更宽阔,要是在这种地方和有热武器的热交锋,不谈会不会伤及池鱼,肯定会大大增减沈欢对付他们的难度。 因为面积越开阔,对方越容易摆开架势开枪。 此时沈欢已经寻思明白了什么,知道人家就是冲着手里皮包来的。 他最好就是把皮包给丢了,对方自然就不会追击了。 但他正要这么做呢,却注意到刚刚和他跑散了的娇小身影,却又若有若无的出现在了一旁。倒是没有引起黑西装的注意,但沈欢可都看在眼里。 相信他如果把皮包再掉,那个小女孩还得在找准机会害他一次。 我今儿个非要看看,你到底时什么来路! 沈欢屏息凝神,就在黑西装端着双管猎枪也从小巷子里冲过来时,猛地朝一辆商务车跃去。 他打算跳上去,躲开追捕。 可计划总赶不上变化,商务车车主也看到有人端着枪来了,吓得猛地一踩油门。 加速了。 沈欢是瞅准了它刚刚的速度起跳的,如今车一加速,他立马就踩空了,整个人擦着商务车的车尾灯,就跃到了公路的当中间。 接着,他就地几个骨碌碌的滚动,直接滚到了路中间的栏杆边上。 这一举动,引得后面一辆丰田车车主,不知所以的破口大骂:“不要命了?找死别来马路——” 丰田车主刚骂出这句话,身边突然传来了剧烈枪击声:砰!砰!砰! 从枪声爆发感中,就能猜到那绝对不是声小威力的冲锋枪或者手枪,而是威力巨大,一颗子弹就能轰烂半跟身体的散弹猎枪。 这下丰田车主顾不得骂沈欢了,而是急踩油门,飞快的逃离枪击现场。 其他车主也是一样的,都想着赶紧加速逃离是非之地。 他们争先恐后的,呼呼刮着风,几乎都是擦着沈欢脑袋飞过去的。 万一这些车主哪个一不小心歪了下方向盘,一代刺客的无冕之王,脑袋就得成烂西瓜了。 但沈欢也得感谢他们,因为这几辆车的拖延,让他有了足够的机会翻身爬起,一跃翻过栏杆,又是几个起落后,滚到了街对面的绿化带前。 而那些持枪的黑衣人,此时也吓退车辆,横冲过马路,直接翻着围栏追过来了。 砰! 又是一声枪响,猎枪子弹狠狠打在沈欢身旁的广告牌上,写着“我负责貌美如花”的广告牌,直接被打出了一个豁口,变成了“我负责如花”。 至于“貌美”俩字,已经被西装男人威力强大的枪管喷没了。 这要是打中,估计沈欢的脑袋也跟着“貌美”俩字一块遭殃了。 好在沈欢早就腾的跃起,飞也似的抓住了一辆运输建筑材料的大货车。 货车速度很快,但并不安全,毕竟沈欢正面还对着那些追击来的黑西装,他立马用最快的速度翻身上车,趴在了一堆石子中。 车厢外沿遮住了他的身体,又有几颗子弹擦肩而过后,沈欢才松了口气。 趴在车厢外沿上,看到追兵跨过护栏后,沈欢眉头皱了起来。 这些人绝不是凉城本地人。 因为当初老太太中弹,沈欢彻查凉城时,已经调查清楚了:在凉城明面上,根本没有一个真正合格的保镖团队。 市面上那些所谓的安保公司,大都是滥竽充数的,配备不起枪支。 而这些穿着打扮像保镖一样的人,无论是开枪的精准度,还是追击敌人时的反应速度,都绝不是一般保安公司能培养出来的。 这很可能是某个组织的精锐战队,要么就是退伍的特种战士。 凉城,可没有这种团队。 “敢在大街上肆无忌惮的开枪,只有两个原因。” 沈欢喃喃自语的分析:“要么,他们背后的势力很强,强到不用顾忌龙国当局。但这样的势力,全球也找不住几家来,那就是第二种原因了。” 沈欢看向怀里的皮包:第二种原因就是,皮包里的东西对黑西装很重要。 以至于他们即是在龙国暴露枪支,甚至顾不得犯下当街开枪这样重罪,也要抢回。 这里面是啥? 沈欢想打开看,后面却响起了激烈的追车声。 在原本商业街那边车辆,终于绕到了这条街上,并且追了上来。 边跑,还边举枪射击。 沈欢估计,开这辆货车的倒霉孩子估计得吓傻了,甚至都不敢停车搞清状况,只敢看着后视镜里的枪管,加速再加速。 跑长途大货车的,哪个不是老司机? 一时间,货车司机加大油门没命的跑,后面的黑西装还真追不上。 这是一条出城的路,越走,车辆越少,也就越不拥堵。所以一场激情的飙车戏码,立马就上演了。 拉着沈欢的大货车不要命的跑,后面黑西装开着的轿车不要命的追,一边追还一边开枪。 看得出来他们是真着急了。 不过刚刚差点撞在沈欢身上的丰田车主,在逃离了是非之地后却终于松了口气,在一个红灯路口前停住后,转头对着副驾驶上窈窕淑女的拉丝忒,惊魂未定的说:“凉城治安一直很好的,怎么会出这种事?对了,你不是说没地方去住吗,我家就在东边的小区,要不要……” 一路上都很发浪、还老是娇嗔的拉丝忒,此时却脸色相当阴沉。 语气也很冰冷:“不用了,我就在这下。” 以为能成就好事的丰田车主,当然不解:“可你不是说没地方住吗?唉,你干嘛?!” 丰田车主吓了一跳时,就见拉丝忒丝毫不顾这时在马路中间,直接推开车门走了下去,大摇大摆的走到了路边。 “怎么这就走了?” 丰田车主心里无比失落时,突然响起拉丝忒可是违规下车,他是要被扣分的。 拉丝忒才不在意丰田车主是咋想的,走到路边后,她就快速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语气阴森的质问:“为什么我们的人在当街追人,你不知道这样会暴露我们组织最后的实力?盘蛇,我需要一个解释!” 电话那头,也快速回道:“那东西被人抢走了,再保存实力还有个屁用!” “那东西?” 拉丝忒皱眉思索了下,随即脸色剧变:“你说什么?!” 第340章:黄滨的奇妙经历 跑快点,再跑快点! 黄滨现在唯一的念头,就是拼命踩油门。 他自从不再干刺客,就回凉城给平东码头干活,现在和小儿子黄天真小朋友相依为命。 本以为日子就会这样过下去,但之前他的刺客朋友,冬熊和灰狼却找上门来,给他介绍了一单生意。 他也因此,拿到了一笔不菲的报酬。 不过报酬没拿几天,沈欢就找上了门,打断了他的腿不说,还从他嘴里翘出了冬熊和灰狼的线索。 那之后,黄滨就意识到:他已经不再适合刺客社会了,必须要彻底和那些江湖脱离开来。 吓破了胆子的黄滨,本来还以为在他嘴巴不牢,说出冬熊俩人的下落后,人家所在的刺客组织会找他算账呢。谁想没多久,新闻上就报道了冬熊和灰狼双双落网,而且还死囚了的消息。 而只有,也在也没人找过黄滨的麻烦。 大难不死的黄滨,用冬熊留下的钱,找医院好好看了看骨折的病。 因为花了大价钱治病,黄滨好的也快些,在轮椅上躺了一个多月,直到上周末,才刚能下地。 其实以他现在腿上的伤势,还不能干活。 但是老不干活怎么养孩子? 黄滨只好硬着头破,忍着痛装没事人的样子,面试了个活计:开长途货车。 因为他年轻时考过大型车的驾照,驾驶又比较有经验,所以腿上的伤,没有影响他面试成功。从前天,他就开始给天南省一些建材公司跑长途,运输些水泥、黄沙啊什么的。 今晚,黄滨拉着一车的石子从商业街隔壁经过,本来是要送往渝州城的。 但却遇到了枪击案。 从后视镜中看到那些枪口后,曾做过刺客的黄滨就意识到后面那伙人,很有亡命之徒的架势! 他不能停,停下就只能赌对方会不会手下留情了! 想到这一层的黄滨,玩了命的踩油门,可下意识的,他就往郊区自己村子的方向跑。 他们村子在凉城相当边缘的郊区,要过去还得穿过不宽的外城小护城河。 因为黄滨玩了命的开车,后面开了两辆轿车追来的,约莫八九个黑西装也一时间没法追上他。 但这不代表会一直追不上。 很快,再来到小护城桥头的时候,前面拥挤的车辆拦住了黄滨的去处。 黄滨没法了,滴滴按了好几下铃声前面都堵着走不动后,只能无奈的刹车,抱着脑袋缩在车厢里,右手还摸摸索索的拿起了个扳手。 虽然他不知道那群崽子为啥追他,但他也不会束手就擒。 “老子非得拿扳手拽个人下地狱!” 黄滨喃喃说出这句话时,牙齿都在打颤,还没好利索的腿,也开始隐隐作疼。但目光却凶悍了不少,有种一下回到了刺客时代的感觉。 黄滨冷静下来,也开始用刺客的思维开始算计:后面那伙人要下车包抄过来,估计也得花个半分钟跑过来。 而他琢磨这会功夫,对方已经走了一半的路了。 最多二十秒,人家就会拿枪怼着他脑门。 果然,很快外面就响起了叫嚣声:“下来!” “天真,爸爸可能要回不去了。” 黄滨心里低喝一声,就要拿起扳手冲下去时,却听后面车厢上,忽的传来一声惨叫:“啊!!” 咦,发生啥了? 黄滨小心翼翼的探头,从后视镜里往后看去,就见那群拿枪的黑西装,根本不是冲着他来的,而是正簇拥着朝车厢上爬去。 其中一个黑西装,正从车厢上倒飞而出,捂着脖子摔下大桥,噗通掉进了护城河里。 难道,我车厢里有人? 黄滨刚想到这,就见车厢上飞也似的冲下来一个人影,动作极快的躲开迎击的一发子弹后,狠狠掐住了一个黑西装的脖子。 这黑西装连惨叫都没发出来,就倒地不起时,那人影周遭也是倏地亮起一道幽蓝的光。 这道光又快又诡异,如同幽灵吹灯,转瞬即逝。 而就是蓝光消失的下一刻,又有两个黑西装重重到底,脖颈喷出了鲜血。 黄滨毕竟是做过刺客的,一眼就看出那个从车厢顶跃下来的人影,是个高手,蓝光,其实是刀光。他用最多两三个呼吸的功夫,瞬间干掉了三个人。 “太神了吧?” 黄滨咽了口口水时,就见其余几个黑西装已经反应过来,调转枪头对准了那个人影。 而那个人影反应同样快速,提起左手掐着脖子的死尸,挡住了几发子弹的同时,飞速后撤。转瞬就退到了靠近车门的这边。 也就是这时,黄滨才终于看清了人影的模样:他张了长小白脸,脸上沾着黑西装的血,手里拿着把幽蓝的刀。 咦? 这不正是打断我腿子的那哥们吗? 黄滨认出他来了,但拿着具尸体撤退的沈欢,却没有认出他,而是在黑西装射击的空隙,几个翻滚冲到了桥边护栏上。 接着,沈欢左手一撑护栏,一个猛子扎进了河里。 实际上,因为这群黑西装都是绝对的经营,专业程度很高,所以沈欢几乎用上了他最快的速度,不然很有可能在刚刚追击的过程中,就受伤了。 而随着他脑袋扎进水里,几个黑西装也已经冲到了护栏前,对着漆黑的河面一阵射击。 其中有不少子弹,甚至是擦着沈欢要害射过去。 哒哒、哒哒! 无数的子弹倾斜而下,但沈欢已经接着水流,游出去了老远。 那些黑西装一轮射击结束,想换子弹继续追击时,公路那头已经传来了警笛声。 接到消息第一时间就追来的警方,此时终于追了上来。 那群黑西装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知道任务已经完蛋,完不成了,赶紧开车溜了。 不过那些就不是沈欢要关心的问题了,他一口气游出去好远后,先是探出脑袋观察了一下左右,才游向岸边。 小河岸边是护城河公园,虽然现在是深秋,大多数树木的叶子都落干净了,但不少绿化植物还依旧郁郁葱葱,在没有搞清楚黑西装有没有追来的情况下,这里绝对是最佳藏身之所。 如果那群人敢不知好歹的追来,他就敢接住环境优势,各个击杀。 沈欢只有一把刀,要干掉全部人很难,但并非不能做到。 在草丛中蹲伏了很久,一直没听到追击来的脚步声后,沈欢才走出绿化带,坐在公园长椅上,从怀里拿出了那个皮包。 “这里面,肯定藏有重要的东西,要不然那些人也不会把哥们当成亲妈一样追。” 第341章:来者狐小辛 公园里路灯昏暗,给沈欢湿漉漉的脸上增添了些朦胧感。 但他思维却很清晰。 到现在为止,他已经完全能确定这,这一切都是个阴谋了。 那个看起来瘦弱可怜的小女孩,绝对不是简单人物。她当初和一个双胞胎出现在巨蝰组织的拍卖会上,被沈欢拍走。 后来却又出现在了南疆车站,给沈欢惹了个麻烦。 现在又一路来到凉城,还塞给了他一个皮包。 沈欢没有急着打开那个手包,而是静心思考着这些事情之间的关系:“现在看来,小丫头当初惹事把我留在南疆车站,很可能是为了拖延主我的脚步,不让我提前回来。” “可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沈欢仔细想着,又觉得自己是不是想多了:毕竟她只是个小女孩,看上去也就十一二岁,就算再怎么心机深沉,又能算计到哪去? “或许,这只是个巧合?” 沈欢掂量了下皮包时,忍不住苦笑一声:“早知道这妞会给哥们惹出这么多麻烦,当初就不该拍下她。” 想到这,沈欢打开了皮包。 从外表看上去,这就是个普通的公文包,里面装有一个深色塑料袋,兜着一个东西。 沈欢没急着打开塑料袋,而是翻起了其他的。 除去塑料袋,里面还有些零碎的钥匙啊,手机充电器之类的,除此之外就是一个钱包。 沈欢本想打开钱包找找里面有没有身份证之类的,打开后却发现里面除了几张龙币,和湿漉漉的发票外,就再也没有其他东西了。 连张银行卡都没有。 “靠,还是个穷鬼。” 沈欢无语了:“看来对方追杀我,就是为塑料袋里面的东西了。这是……” 一边自言自语说着,沈欢一边拉开塑料袋的瞬间,脸色剧变。 塑料袋里,装着一个白晶晶,亮莹莹的玉坠。 而它,和沈欢从老太太手里拿来的那个,几乎一模一样! 人身,蛇尾,栩栩如生的雕刻。 沈欢眼角很不自然的抽了下,从怀里摸出他的那块玉佩,简直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难道,这就是几十年前叶老头卖掉的那块?” 沈欢有些傻眼,有掂量着塑料兜里还有什么东西,他伸手去拿,就摸出了一张折叠的明信片。 这种明信片小时候商店里常卖,里面装着电子和简单的发音设备。 只要一打开,触发电子开关,明信片就开始亮灯,然后播放《致爱丽丝》这种古典钢琴曲,一般是小青年买来送礼物用的,明信片里还能写些祝福的话语。 那这张明信片里,有没有什么线索? 到现在为止,包里也没有其他东西了,沈欢当然不会放过这张明信片,缓缓打开。 可打开的瞬间,一股子香气就扑面而来,在昏暗路灯下,能看到无数的粉尘瞬间散开,原来是里面藏有一个薄薄的保鲜膜,里面装满了粉尘。 粉尘没有任何味道,只是沈欢闻了一口后,就有种一口气吸食了很多香烟、或者突然闷了一口酒的感觉。 倒不是呛人,而且带给了他强烈的镇定感。 再接着,沈欢就呆呆的坐在了长椅上,再也不动一下。 昏暗的树林,幽静无言。 不知道过了多久,不远处才突然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 这是有人踩着落叶,走进了树林。 脚步声很小心,走走停停的。又过了很久,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才从远处出现。 这,正是那个塞给沈欢皮包的女孩。 一边走,还能看到她一边在弯腰检查地上的水迹。终于来到长椅附近时,看到电线杆下的身影后,小女孩脚步一顿,就像受惊的兔子似的,猛地跳到了另外一棵树后。 贴在树身上等了片刻,没等到沈欢有任何动静后,她才慢慢的探出半个脑袋看过来。 见沈欢手里拿着打开的明信片,小女孩偷偷的捡起一颗石子,丢了过来。 石子砰的砸在沈欢后脑勺上,正常人就算是应激反应,都该缩一下脖子,或者抬手摸摸被砸处的。 但沈欢却仍旧呆呆滞滞,一动不动。 “呼。” 小女孩这才松了口气,从树后走出,嗤笑一声:“还听说龙首韧性惊人,精神承受能力也比别人强呢,原来也就一包药粉的事。” 小女孩大胆的走过来,抬起小手在沈欢脸上拍了拍。 见沈欢依旧没有反应后,脸上露出了不屑之情,低头翻找皮包了。 拿出里面的玉坠后,小女孩才彻底放松下来,把玉坠举过头顶,透过灯光欣赏了会,不得不说,玉坠的材质相当好。已经不是平常见到的白玉了,而是特别晶莹剔透。 加上精雕细琢的雕像,只看了一会小女孩就忍不住赞叹了声:“好宝贝。” 随后,小女孩就要收起玉坠时,身旁突兀的响起一声笑:“再好的宝贝,也不是你的。” 小女孩脸色剧变,猛地转头时,就见刚刚还痴呆般的沈欢,电闪般伸出了手,抓住了她的后衣领。 再接着,她就被按在了树上。 “你、你竟然没事!” “你说呢?” 沈欢单手按着她,另一只手拍了拍太阳穴,眼珠子不停的眨啊眨的,说:“劲还挺大的,不过想迷昏我,还差得远呢。” “你、你放开我!” 小女孩拼命挣扎着,瘦小的身子骨就跟毛毛虫似的,扭动挣扎。 可她哪能掏出沈欢的魔爪? 拽着她的衣领,沈欢借着灯光撩起她的头发,随即冷笑:“果然是你,你不是还有个双胞胎姐妹吗?她去哪了?” 这女孩不是别人,正是先后在北州、南疆遇到的女孩。 “她被我杀了!我也要杀了你!” 看年龄也就十一二岁的小女孩,拼命挣扎,叫骂着。 哪怕被沈欢掐住了脖子,她眼神中也没有流露出丝毫的恐惧。 不过随着沈欢掐着她脖子的手越来越紧,女孩脸色也越来越涨红,甚至开始翻白眼了。 也因为窒息缺氧,女孩再也没力气挣扎了。 沈欢这才松手,任凭小女孩掉在地上,靠着树身捂着脖子大口喘息。 “说说吧,你是谁?” 沈欢幽幽点上一根烟,觉得自己有点小题大做了。 对方毕竟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实在没必要如临大敌。 “狐小辛。” 女孩咳嗽的眼泪都掉下来了,足足半分钟,她涨紫的脸蛋才渐渐恢复正常,噘着嘴骂:“你一个大男人,这样欺负我一个小女孩,也不嫌害臊。” “我要是嫌害臊,早就死八百回了。” 沈欢很满意自己的厚脸皮:他在护城河里冬泳一圈都不冷,可都亏了皮厚呢。 看着小女孩终于冷静后,沈欢打量着她:“狐小辛,原来和胡妙龄是一家。” “我可不是胡妙龄的胡,我是狐妖的狐。” 小女孩一边反驳着,装作一副没抓稳的样子,松开了拿着玉坠的手。 玉坠瞬间就朝地上落去,虽然不高,加上地面是软和的泥土地也不会摔碎,但沈欢还是有些紧张的看向她那只手时,眼角余光,忽的扫见耳旁闪过一道寒光。 小女孩竟然趁他注意力转移,两根手指捏着折叠刀片就刺了过来。 直冲沈欢咽喉! 第342章:阴毒的小女孩 折叠刀片,锋利无比。 如果看过《天下无贼》这部电影的就会知道,道上的小偷都会练习手上功夫。 手指夹着刀片,割人家钱包啥的,对那些专业训练过的人都是轻而易举。 狐小辛,明显也经受过这种训练。 而且,她更专业。 从她故意制造玉坠掉落,吸引沈欢注意,并迅速把握时机反击这一点就能看出,她从小绝没有少下过苦工! 她纤细手指中,捏着的刀片是真能切开沈欢的咽喉。 好在,千钧一发之际沈欢还是反应了过来,一个极限的退步,躲开了这一刀。 冷汗,唰的就落了下来。 如果沈欢的动作稍微慢个半秒,或者小女孩的胳膊再长个几厘米,他的咽喉绝对会被割开。 然后,堂堂一代刺客之王,就嗝屁了。 哥们一世英名,却差点毁在一个小丫头片子手里——沈欢无比后怕的同时,心里也猛地升起一股戾气,一把拽住狐小辛的衣领,抬手就是一耳光:啪! 沈欢力气大着呢,狐小辛一个小姑娘,能受得了吗? 当即脑袋一歪,砰的撞在树干上,小脑袋耷拉了:被扇晕了。 沈欢不是啥好人,可本来也不打算真把狐小辛咋样,本来打算教训她一顿,在问出点话来,就放她滚蛋的。 但现在,沈欢更狠了,抓起玉坠后,直接拖着狐小辛朝护城河走去。 护城河到了公园这儿,河水就很平缓了,因为前面就是一个蓄水的大水库。把她丢在岸边后,沈欢也是直接抬手,把她小脑袋按在了水里。 一下子,深秋水面的冰冷,和无情的窒息感,一下就把狐小辛就被呛醒了,忍不住的挣扎着。 沈欢把她拽出水面,不等她反应过来,抬手又是一耳光:啪! 毕竟还是个小女孩,捂着脸眼泪汪汪的呆滞了几秒中后,狐小辛张嘴哇的就哭了出来:“哇!你、你坏蛋你,你打死我吧,呜呜呜……” 沈欢就是个坏蛋,但他真坏到掌箍一个小丫头片子,还真是头一次。 加上对方眼泪汪汪的,沈欢一时间还真有点手足无措。 啧了一声,沈欢不耐烦的骂:“现在知道疼了,早——” 话音未落,沈欢心里再次发毛,因为他看到狐小辛趁揉眼时,藏着掖着的左手,竟然又在搞小动作了,手指头缝里,微不可查的闪过一丝金属色泽。 看来,她的哭也只是她穿的保护色,都这样了,还想着算计哥们呢? 沈欢心里骂了句,抬手拽住狐小辛的裤腿,把她倒着提了起来。 “哎哟,你干嘛?!” 狐小辛惨哼一声时,沈欢已经用力甩了几下。 这几下沈欢是用来大力气的,狐小辛袖子里藏的东西,一下就都被晃掉了出来。 除了两片折叠刀片,还有一把短刀,一把刺刀。 沈欢气乐了,一把把狐小辛丢在草地上,语气森然的说:“别以为你是个小孩子,我就不会杀你。” 狐小辛这次脸色是真的变了,看着沈欢步步逼近,她吓得俏脸煞白,不住后退,嗓音也沙哑的厉害“别、别杀我,我只是和你开玩笑的!” “开玩笑?那我也跟你开个玩笑好了。” 沈欢加快两步,抬手抓起她的衣领,挥手又是一记耳光。 这一耳光,直接扇的狐小辛脑袋一歪,眼眶也瞬间涨红,哭了:“你、你又打我,我师傅都没打过我,你放开我,放开我!” “安静点,不然我真的杀了你!” 沈欢拽着她的衣领恶狠狠的说:“说,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一路跟着我,玉坠,又是从哪里搞到的?!” “你是坏人,我不告诉你,放开我,放开我!” 狐小辛哭着,双手掰住沈欢手腕,猛地张嘴:“我跟你拼了!” 那语气,要多凄厉有多凄厉,像极了被欺负了的小猫,准备拼死一搏。 这已经是黔驴技穷的表现:要不是实在没办法了,谁会下嘴咬啊? 但沈欢是皮糙肉厚不假,可也不像被咬一口,快速拿开手腕时,正想说什么呢,却见狐小辛张开的小嘴突然转了个方向,朝向了沈欢的脸蛋。 而下一个瞬间,一个闪着蓝光的东西,就从她嘴中飞了出来,电闪般朝沈欢右眼珠子刺来。 却是一根指甲长短,牙签粗细的铁钉! 从它发蓝的表面就能看出,绝对是淬了毒的。 沈欢浑身的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猛地侧脸躲过。他真是做梦也没想到,狐小辛竟然能用嘴发起进攻,而且还是淬了毒的东西。 可以想象,万一他真的以为狐小辛黔驴技穷,放松警惕,不光眼珠子会被刺穿,毒,也会进入他的大脑,要了他的命! 好在,他还是躲过去了。 以无比极限的速度,堪堪躲过。 这下狐小辛彻底愣住,沈欢闪避的速度已经彻底超乎了她的预料,这一招她可是练了许多年了。相信世界上最顶尖的高手,在这么近的距离下,也躲不开她的偷袭。 可沈欢却做到了。 龙首的恐怖程度,难道直追师傅她老人家? 狐小辛有了瞬间的错愕,不过吃惊归吃惊,她反应还是很快的,整个人跟抹了油似的,瞬间从外套里掉了出来。 光溜溜着上半身,噗通落在地上。 也顾不得深秋夜里的冷,掉头拼了命的跑。 但沈欢岂会让她跑掉? 飞快抬手,一把抓住了她的头发。 狐小辛彻底吓怕了,转过头来,哆哆嗦嗦的抱着身子。 看她身体的发育情况,确实是个小朋友,瑟瑟发抖的样子也要多可怜有多可怜,怯懦的说:“大哥哥,我、我真知道错了,我不敢了,求求你放过我好不好?” 她的一起中,全是小女孩应有的天真。 但沈欢可半点不信她的话。 因为他又一次发现,小女孩在一边求饶时,藏在后面的那只脚,正在暗暗抓着地。 如果他没猜错,这丫头的鞋子上也有特殊开关,恐怕是类似于袖剑一类的东西,不过是藏在鞋子里的。而上面,十有八九也淬了毒。 沈欢目光闪烁,冷笑:“你真知道错了?” “嗯嗯,我都是被逼的,只要你肯放过我,我什么都愿意告诉你!” 狐小辛痛哭流涕,我见犹怜。 可下一刻,她就忽的拧身,整个人跟陀螺似的翻身一脚。而她的鞋子中果然藏着刀子,直踹向沈欢的太阳穴。 这次,沈欢早有防备。 砰! 不等狐小辛踹过来,沈欢就飞起一脚踹在了她胸口上。 “呃——” 就连心跳,都似乎被踹的停跳了一瞬间,狐小辛脸色瞬间变成猪肝色,整个人也张嘴喷出一口鲜血后,倒退着飞出。 砰! 狐小辛撞在树上,噗通落地后,整个人彻底昏了过去。 第343章:保证完成任务 狐小辛软塌塌的昏死过去后,沈欢也才终于松了口气。 他这一脚绝对没少用力,踹晕这丫头,都得是她平时锻炼的多。 要是换成普通女孩,这一脚非得踹伤对方的内脏不可。 本来沈欢是想一脚直接把这阴险的丫头片子踹死的,毕竟对方一而再的要杀她,他实在没必要可怜她。 不过在抬脚的瞬间,他还是留了几分力气。 毕竟狐小辛身上还有不少秘密,等着他去挖掘呢。 比如她从何而来,玉坠又是从谁手里偷来的? 当然了,这些都是后话,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要找个地方把这丫头片子叫醒。公园外围,警笛大作,警方已经追查而来。 沈欢没有多思考,拽着小丫头快速走进了树林,朝更下游的村落走去。 他打算先找个能避风的地方藏起来再说,至于去哪,他也想好了。 两坡村。 黄滨真没心思开夜车了,跟警察录过口供后,就给公司打了个电话,申请在家休息一晚。 上级对此大发雷霆:你刚上任几天,就要请假? 建筑材料晚到一天,那可耽误老多事呢。 耽误事,也不成。 黄滨要是不平复下心情,非得出车祸不成。 挂掉上级的电话后,黄滨拖着疲怠的身躯回到房间。正在看电视的黄天真小朋友立马吓了一跳:“爸爸,你不是说今晚不回来了嘛,我都叫单叔来陪我了。” 其实按照辈分,黄天真应该叫单虎哥,因为按照辈分来说,黄滨是单虎的叔伯辈。 但因为单虎和黄滨年龄相差不多,一直管黄滨哥,所以黄天真从小就叫单虎叔叔。 这都是家里的琐事,黄滨很感谢自己从国外回来后,还有单虎这个朋友。 而单虎每当日子过不下去时,也多亏了黄滨接济。 黄滨朝破沙发上看去,就见单虎正靠在沙发上打盹呢,迷迷糊糊的抬头说:“滨哥,你咋回来了?” “遇到点事,你胳膊好了?” “好了,今天刚办理的出院手续。” 单虎打了个哈欠:“天真非得看动画片,大半夜的。车停在院子里了?” “对,我去洗手间。” 黄滨明显有些心不在焉,看了眼表后有些烦的说:“小东,都几点了还看,快去睡觉。单虎,你也别陪他胡闹。” 小东是黄天真的乳名,黄天真小朋友满心不情愿:就是因为爸爸今晚不回来,他才有空看深夜动画片。 结果爸爸一回来,就赶他去睡觉。 撇着个嘴,黄天真关上电视机,又被黄滨催着去洗澡。 黄滨现在是又当爹又当麻的,脱掉外套后就去天真的卧室帮他铺床铺。 单虎迷迷糊糊睡了好一会,睁开眼后嘴巴干干巴巴的,就去接了杯水,刚要喝呢,天真卧室那边,传来黄滨一声急促的呼声:“你是什么时候进来的!” 黄滨的声音里,带着无比的惊恐。 这让单虎一下就紧张起来,啪的放下杯子就冲了过去:“滨哥,咋了?!” 推开门,就见黄滨双手握着根搭蚊帐的竹竿,警惕的看着一个角落。 而那个角落地上,躺着个衣衫凌乱的小女孩。 床头,则坐着一个浑身湿漉漉的男人。 因为角度原因,单虎第一时间看不到男人的脸,却能听到滨哥咬牙切齿的说:“我当初已经把能告诉你的都告诉你了,你也断了我的一条腿,现在你还想怎么办?冬熊和灰狼不是都死了吗,你、你难道真的要赶尽杀绝?” 听滨哥的话,单虎一下就意识到了什么。 个把月前,黄滨的腿断了,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从屋顶上掉下来摔的。 但现在看来,另有其事。 单虎握紧拳头,下定决心如果来人是找麻烦的,他肯定揍趴对方。 “冷静点,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 男人开口了,单虎听到这个声音后,猛地愣了下。 黄滨仍旧很紧张:“你骗谁呢,我在货车上都看到了,你、你在桥上和那些歹徒……” “哦?你是开车的货车司机?巧了。” 男人用衣服擦了把头发时,懒洋洋的说:“借你个电话用用。” “你到底要干嘛!” 黄滨快被逼疯了,他说啥也没想到刚回家,他就见到了在桥上和歹徒搏斗的男人,还带回了个小姑娘。 这时,单虎惊喜的声音却从黄滨耳旁响起:“欢哥?” 登时,所有人都是一愣。 沈欢也抬起了头,见到单虎后呆了下:“单虎?这是你家?” “不是,这是滨哥家。” 单虎惊喜的说:“欢哥,你咋在这呢?” 沈欢咋在这? 还不是因为一路上都有警察查岗,他无奈之下只好躲进最近的村落?加上手机进水,他就打算找到黄滨家,借他的手机给安谷等人打个电话的。 却没想到黄滨亲眼看到了沈欢和歹徒搏斗的场面了,所以和一见面就吓得不清。 黄滨见单虎的表现也是愣了下,呆呆的问:“你们认识?” “害,他就是我说的沈先生……” 单虎一遍把自己的手机借给沈欢用,一遍用了几分钟,把事情跟黄滨说了一遍。 黄滨也很快冷静了下来,拉着单虎小声嘀咕:“单虎,这可是个危险人物,你怎么能跟他干活呢?” 单虎撅了撅嘴,跟黄滨反驳。 他俩你一句我一句的,沈欢没心思听,只是用单虎的手机快速联系了安谷。 “你确定他是好人?” “是,他还跟特勤有关系呢,跟歹徒搏斗,肯定是有原因的。” 单虎终于解释完了,黄滨将信将疑的看着沈欢,幽幽叹了口气:“算了,反正我也拿他没办法。你问问他,他想待到什么时候?” “一时半会是走不了了。” 沈欢抢先回答:“别紧张黄滨,我只是借你这个地方,问这丫头点事。等警方巡查过去,我就走。” 黄滨有心反驳,却又想起沈欢是个多么狠的家伙,只能点了点头事,卧室门被黄天真小朋友敲响,洗完澡的小朋友想进卧室睡觉了。 黄滨抱起儿子,哄着说:“小东,今晚跟爸爸一块睡,让你单叔睡在你床上。” 黄天真也不是不懂事的,乖乖点头:“哦。” 随后,俩人离开,单虎也关上了门:搓了搓手:“欢哥,现在干啥?” “啥也不用干。” 沈欢把毛巾丢在桌上:“一会安谷会过来,警察也可能敲门问话。你不要说出这丫头的事,就成。” “保证完成任务!” 单虎点点头,转身走出卧室。 第344章:青袍来者 “沈欢,你怎么跑来了这么个地方?” 刚推开卧室门进来,安谷就忍不住的吐槽道:“靠,凉城还有这种砖瓦房?” “这是郊区农村。” 沈欢已经擦干了头发,懒洋洋的坐在窗台上。 安谷和帕瓦接到电话后,只用了半个小时就赶到了两坡村。 单虎还给端进来三杯茶水,帕瓦和安谷却都没有喝的意思,前者关上卧室门后,就皱眉纹:“我听说商业街发生了枪战,而且来的路上,附近的郊区还有警方在搜索,是不是和你有关……咦,床上咋还有个小丫头?” 衣衫凌乱的狐小辛,一看就知道是被打晕的,脸上还带着青肿。 她躺在床上,就跟一具尸体一样不一动不动。 安谷声音一下就尖锐起来:“靠,沈欢,你丫放着美女不泡,竟然当起了萝莉控?这么小的姑娘你也下得去手?变态啊——” “闭上你那个臭腚。” 沈欢眼角抽着骂了句:“我对小丫头片子可没兴趣,哼,你们也别小瞧她。她可不是一般的小丫头。” “怎么回事?” 安谷这时候才发现沈欢身上也不好看,浑身湿漉漉的不说,衣服上还沾着泥土和树叶。 他脸色一下凝重了起来,左右看了一眼,对沈欢使了个眼色:“在这说没问题?” “没问题。” 沈欢点头:“外面那个小兄弟,可以信任。” “那就好。” 安谷点了点头后,走到床边仔细看向狐小辛。 注意到她两个脸蛋青肿着,嘴角还带着血丝后,就猜到是被人扇了耳光,伸手探了下她的鼻息,倒是没什么大碍。 帕瓦有些疑惑的看着狐小辛,问沈欢:“你打伤的?” 沈欢舔了下嘴唇:“不好留手。” 帕瓦登时一楞:“欺负一个小女孩,还不好留手?沈欢,你不会是脑袋冻坏了吧?” “你最好别把她当成普通女孩,不然迟早会吃大亏。” 沈欢冷笑一声:“不信,你们可以仔细搜一下她的衣服,看看都有什么歹毒的武器。” 见沈欢说的这样郑重,两人脸色都凝重了起来。 沈欢端着茶杯靠在窗户上喝茶,帕瓦两人则很快就从狐小辛身上,搜出了什么。 毒针、刀片都是基本物件了,竟然还有袖珍手枪和随身携带的毒药。最后俩人数了数,足有十八样。 看着那些细碎的物件,俩人都是一脸的不可思议。 这些暗器都不显眼,很难被人注意到,但每一样都能要人命。 沈欢把杯子放在柜子上,问:“现在你们还觉得,她是个普通女孩么” 帕瓦沉默了一会,干脆道:“给你个建议,最好直接把这丫头杀掉,不然报复起来没完没了,而且谁也不知道,她是独行侠,还是被人训练出来的。” “她是我见过的最歹毒的小孩。” 沈欢叹了口气,又拿出了一个玉坠:“你们有没有人见过这玩意?” “玉器?古董?” 安谷拿起来打量了半天,也没看出是个什么玩意:“倒是挺栩栩如生的,咋了?” “这东西,我家老太太也给了一件。不过你看的这一件,是小女孩塞给我的。” 沈欢坐在了沙发上,把他今晚所经历的那些,详细说了一遍。 末了,他再次重复道:“现在我基本肯定,那些人之所以对我紧追不舍,就是要夺回这个玉坠。” 突然,外面院子里亮起了灯光,有人敲响了客厅门。 客厅里的单虎,站起来去开门:“来了。” 接着开门声响起,安谷马上抄起被子盖住了狐小辛。 外面是警察来问话的,说推测可能有危险人物沿着护城河来到了下游村子,问单虎有没有见到可疑人物。 单虎当然说没有咯,因为大半夜了,警察也没过多询问,就走了。 等外面脚步声消失后,沈欢等人才敢再次开口说话,帕瓦抢先问:“的确是个麻烦,你打算怎么办?” “你是指玉坠,还是指这小丫头片子?” “后者。” 帕瓦说。 沈欢耸耸鼻子:“说实话,我也不知道咋办。” “为了避免报复,建议杀了。” 帕瓦淡淡的说:“一把火烧干净,或者丢进长江的,都可以。” 小丫头,才十一二岁。 可帕瓦说要杀她时,神情却没有丝毫变化。 就好像要杀的不是一条人命,而是别的什么。 沈欢却摇了摇头:“不行,现在还不能杀她。” 安谷也点头:“她小小年纪就有这么多的杀人手段,来历肯定不一般。再说了,我们要想知道玉坠的来历,还得从她嘴里撬呢。” 帕瓦点点头:“那就暂且留着她,等警方一撤,带回去仔细追查。” “ok,就这么订了。” 沈欢敲定主意时,突然听到外面客厅门再次响起,单虎再次去开门时,声音就变了:“唉,你是什么人?你要干嘛——哎哟!” “有情况?” 三人相互看了彼此一眼,离着卧室门最近的帕瓦,悄无声息的躲在了门后。 进来的不知道是谁,估计一下把单虎撂倒后,就直朝卧室这边走来。听着外面急促的脚步声,帕瓦皱起眉头时,门板砰的一声,被直接踹开了! 木质门板,倒飞进来,狠狠砸向正冲门口的安谷。 安谷也是飞也似的抬脚,狠狠踹在门板上。 脚底和门板接触的瞬间,安谷只觉得腿上传来一阵巨力,震的他浑身猛颤,竟然倒退数步,砰的砸在了墙上。 安谷身手绝对不差,力量也不小。 可对方仅凭踹出的门板,竟然就逼的他到了如此境地,足见来人力量之大。 门后的帕瓦,也是飞快的扑出,低喝:“靠,找死!” 话,也就刚落,帕瓦整个人就倒飞而出,重重砸在床头柜上,却是来人一脚把他踹飞了。 两脚,搞定了两个顶尖刺客! 短短的亮相,就让整个房间内充满了巨大的压力。 沈欢没有因为同伴挨揍而愤怒,也没有着急动手,而是皱眉看着来者,低声问:“你是谁?” 来者,穿着青色袍服,模样像极了古装,有束腰有束腿。 他个子不算高,但也有一米七五左右,脸上戴着一只白色面具。面具尖嘴无腮,是个狐狸形状。 这人是谁,能这么厉害? 就连沈欢见过比他还要厉害几分的拉丝忒,也没有这么大的力量吧? 就在沈欢皱眉时,来者却没理他,而是缓缓走到床边,弯腰抱起了狐小辛。 接着转身就走。 靠,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沈欢眼角抽了下,张嘴说:“站住——” 砰! 俩字都没说完,他小腹就挨了一记重拳,立马,他浑身肌肉就因为疼痛为剧烈萎缩起来,浑身再也使不上半点力气。 而来者呢,则伸进他的怀里,摸出了一个玉坠。 他的目标,也是玉坠。 沈欢眼角抽了下,憋住一口气抬手就去抓住了对方的手腕。 触感,柔软似无骨,竟是女人的手。 女人,能有这么大的手劲? 沈欢有了瞬间的呆愣时,一股巨力从手腕上传来,直接把他甩飞了出去。 而对方,却连看都好像不屑看他一眼,转身就走,脚步利索,很快就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第345章:后台消息 “我靠,那是个什么鸟人?” 裂了条大缝的门板下,安谷艰难的爬起来,捂着胸口看向沈欢。 地上,帕瓦也才刚刚爬起。 他的表情和安谷差不多,都是一脸的震惊。 两人都是世界上的顶尖高手,速度和力量基本都训练达到了人类能达到的峰值。 可在白狐面具前,俩人竟然一点招架的余地有没有。 “你俩没事吧?” 沈欢也揉了揉胸口,问两人。 安谷摇摇头:“对方力量很大,一拳打的我有些气短。不过哥们还是皮厚的,没啥大问题。” 帕瓦却紧缩眉头,坐在床沿上点上了一根烟,幽幽的说:“那是因为人家根本没有杀心,不过就算她有,真想干掉老子,也没那么容易。” 说到最后,帕瓦表情都有些狰狞了。 其实他心里也没底,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还从没有人能一脚,就让他萌生出没法战胜的心思。 房间里,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中。 他们都需要冷静一下。 还是安谷先开的口,问:“沈欢,如果你还有三年前的那股杀伐之气,有机会吗?” “不知道。” 沈欢摇摇头:“她也没有展现自己真正的实力,好了,别多想了,既然狐小辛已经被带走了,那我们还是先回市中再说。” 说完,沈欢走出卧室,看向了客厅地板。 单虎翻着白眼躺在那,眼看是被狐面女打昏了。 沈欢测了下他的脉搏,发现没什么问题后,把他扶上了沙发。 这时,安谷两人也走了出来,招呼沈欢准备离开了。 沈欢也注意到,此时另一间卧室的窗户里,黄滨正偷偷摸摸的看着他们。 外面闹得动静可不小,黄滨就算心再大,也该醒了。透过窗户,他可是看到了青袍人的厉害,所以虽然担心单虎,也没敢露头出来。 沈欢也没含糊,看着那扇窗户说:“家具损害算我的,赔款我会让单虎给你送来的。老黄,打扰了啊。” 说完,也不等黄滨出声说什么,沈欢抬脚走出了客厅。 坐着安谷的一辆大众车,三人朝市中赶去。 在经过护城河桥面时,他们也是被警方拦住进行了检查,实际上警方也不知道枪击案参与者的真面目,所以也没拦他们。 等回到市区,已经是凌晨一点多钟。 沈欢也没再回去睡觉,而是在酒店开了个房间,就睡在帕瓦隔壁。 回来的一路上,三人也都很没有提起青袍人的事。他们都需要时间消化这个消息,那就是:龙国内部,还藏着一位顶级高手。 冲了个热水澡后,沈欢躺在柔软的席梦思大床上,从怀里摸出没有被青袍人抢走的玉坠,仔细端详。 “你到底是个什么宝贝?如果真的像奶奶说的那样,只是个古董玩物,那群黑西装至于为了你,不顾一切的追杀我吗?” 玉坠不会回答沈欢的疑惑,它依旧精致,甚至色泽要比之前更好些。 看了会,沈欢就开始头大,更觉得浑身说不出的疲怠。 从吃过晚饭后,他今晚的遭遇实在太离谱了。 先是和陈千娇的小姨发生了关系,又听说了自己身世的线索。 而随后,他更是遇到了身手离谱的狐面青袍人。 “算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睡觉。” 沈欢收起玉坠,侧身沉沉睡去。 这一觉,直接睡到了第二天阳光高照。醒来后,他也没急着回家,而是去手机营业厅补了张手机卡,换了块新手机。 当然,用的安谷的钱。 谁让他的钱都在手机里,而手机昨晚进了水呢? 坐在手机营业厅的椅子上,沈欢刚打开新买的手机,就看到了好几个未接来电,全是叶朝歌打来的。 咦,难道我一晚上没回去,这妞关心我了? 沈欢心里想着,把电话拨了回去,接过刚接起,那边就传来叶朝歌没好气的骂声:“臭l氓,你还知道打电话回来?” 沈欢眉头一挑:“我是看有好几个你的未接来电,怕你思夫心切。” “呸,谁想你了,要不是奶奶担心你,我才不管你呢。” 叶朝歌虽然嘴上不饶人,但其实还是有些担心沈欢的,问道:“今早新闻说,昨晚商业街发生了枪击案。我算了算,你当时应该就在附近,没、没……” “我受伤了。” 沈欢打断了叶朝歌的话,故意语气幽幽的说:“子弹打中肾脏,以后我可能给不了你性福了。” 说道性福俩字的时候,沈某人故意加重了读音。 叶朝歌虽然有些时候有点迷糊,但又不是白痴,一下就听出沈欢在调侃她了,当即咬着银牙说了句:“呸,你死了才好呢!” 随后,狠狠扣掉了电话。 “哥们会告诉你,昨晚哥们差点就死了?” 沈欢嗤笑一声,滑动着新手机开始装软件。现在手机有个好处,就是能备份上一部手机的软件信息,等换手机后,可以直接还原那些软件。 沈欢平常用的软件也不多,很快就装完了。其中除了微信、浏览器等基础软件,还有个常人根本不知道的特殊软件:基拉俱乐部。 基拉,其实是“killer”的谐音,是刺客的意思。 这个软件,也正是暗杀者俱乐部的软件。 在做刺客的时候,这个软件的刺客用户,就可以看到悬赏榜单。 沈欢决定金盆洗手后,就不再用这个软件了,上一部手机下载下来,还是因为雪莉告诉他,叶朝歌的名字出现在了悬赏榜单上。 如今换了新手机,沈欢也下意识的点开了软件。 点开后,软件弹出的只是普通的聊天论坛。 乍一看上去,就跟国内的贴吧啊,bbs等类似。 有人发些生活无聊的琐事帖子,有人回复。看上去还挺活跃的,一点也不想个刺客软件。 但这都是因为没有认证登录。 通过暗杀俱乐部认证的会员,登录后才会进入刺客界面,才能查看悬赏榜单。 “都过去好几天了,不知道那妞的悬赏金额涨了没有。” 自言自语的说着,沈欢点击登录,熟练的输入了他曾输入过无数次的账号密码。随着一个刷新,界面从普通的论坛,变成黑红色。 暗杀俱乐部做的这个网络平台,是现在世界上最大的刺客平台。 每年,都有上万个被刺杀的名字挂在上面,吸引着世界各地刺客和雇佣兵的目光。 听说以前最高额的悬赏金额,曾达到恐怖的十亿米刀。 刺客会从其中接下任务,而平台会根据任务的难度,按不同比例收取部分手续费。沈欢慢慢滑动触摸板,开始搜寻目标地点为龙国的任务。 龙国的任务目标也不少,其中就包括某些城市的干员领导,还有些商业巨贾。 随着往下滑动了一排又一排,沈欢终于看到了叶朝歌的身影。 自从上次花魁会刺杀失败,悬赏者已经愈发疯狂,竟然把金额提升到了一千万。 这可是米刀。 换算成龙币,那就是近七千万。 “没想到都打劫了巨蝰组织,他们还有这么多资金,看来得想点别的办法了。” 沈欢心里叹了口气,刚打算关掉软件,却发现自己的账户头像上,正闪烁着红点。 这证明,有人再给他发后台消息。 知道我账号的,也就安谷他们几个,有必要发后台? 沈欢撇撇嘴,点开后却顿时傻眼,发来消息的是个游客账号,没有通过刺客认证的那种,消息的内容也很简单:你是龙首吗?我是叶朝歌,之前被你救过好多次的女孩,看到消息后,能回复我吗? 第346章:网名相见欢 “他怎么变得这么讨厌了,臭l氓!” 挂掉沈欢打来的电话后,叶朝歌就把手就丢在了床头上。 一只手托着腮,一只手点了两下鼠标,这一刻的叶总,满脸都是天真:“真不知道,龙首是什么人。哼,肯定比沈欢强多了。他那么绅士,救我的时候还很温柔的安慰我……” 小姑娘,都是喜欢幻想的。 即使平日的叶总,是员工心中的冰山女神。在面对救美英雄时,心思也有一点点泛滥,坐在卧室的书桌前,叶朝歌又一次刷新了界面。 基拉俱乐部的论坛界面闪烁了下,还是没有消息回复。 “唉,他们一定是在骗我,这根本不是什么刺客平台。” 这个网址,还是帕瓦等人告诉她的,说从这上面就能联系到龙首,还说这是刺客俱乐部的网站。 可看它的界面,哪里像刺客平台啊? 上面的帖子,不是讨论怎么做菜,就是讨论怎么某位刚下台的资本家,和他女儿发生的丑闻。 至于叶朝歌联系的那位“龙首”,估计也是假的吧? “要是再从机场看到他,我一定要问问他怎么回事。” 这个他,指的自然是帕瓦。 叶朝歌噘嘴嘟囔着,不抱希望顺手再次刷新了界面时,奇迹发生了,龙首回复了她:我记得你,怎么,找我有事? “好耶!他回复我了!” 叶朝歌激动的差点从桌子上跳起来,快速回道:真的是你吗?怎么那么久都没回我消息呀? 这次对方回复的很快:因为这个平台在国内是被禁止的,我不常用。 “他也是龙国人!不然怎么会说国内呢?” 叶朝歌更激动了,小心的问:那能不能给我一个你常用的联系方式? 看到叶朝歌发来的这条消息,坐在手机店里的沈欢也有些犹豫:这妞要我联系方式?我给不给? 刚想到着,也在物色国产手机的安谷招了招手:“沈欢,哥们先去商业街了,听说昨晚歹徒打碎了老子刚装修好的玻璃,一会店里见啊。” 沈欢比了个ok的手势,下意识去裤兜里掏烟。 这才想起,他的烟昨晚都泡水泡透了,回到酒店后就丢掉了。 还得重新去买一盒。 沈欢啧了一声,见平台后台叶小妞又回复说:你要是不方便,那就算了。 “反正也没事,逗逗这妞也挺有意思的。” 想到过去两年叶朝歌对他的冷漠态度,沈欢心思有些蔫坏,回复道:可以啊,这是我的qq号…… 看着屏幕上那串数字,叶朝歌用力挥了挥拳头,得胜似的。 赶紧又拿过手机,打开qq,把笔记本屏幕上那串数字输入了搜索栏里。很快,一个以大草原图片当头像的账号,被搜索了出来。 “相见欢……名字还挺好听的,就是带了个欢字,讨厌。” 叶朝歌又想起了沈某人,耸了耸小鼻尖,点开了他的资料:“出生于甲戌年,现居……凉城!” 顿时,叶朝歌的心儿开始砰砰跳。 没想到,他和我就近在咫尺! 可这么优秀的人,怎么会甘心居住在凉城这种小地方呢? 叶朝歌心里闪过一瞬间的疑惑,不过立马就释然了:凉城既然有沈欢这种人渣,就应该有个优秀的男人,来平衡一下!对,就是这样!” 自我解释了一番后,叶朝歌点开了他的空间。 空间里干净,什么都没有。 没有美颜过度的照片,也没有无病呻吟的日志,什么都没有。 “看来,他也挺高冷的。” 叶朝歌想着,但见不到有关他的蛛丝马迹,还是有些失望的,但这不妨碍她赶紧申请了添加好友。 按理说,龙首刚刚还在用论坛后台和叶朝歌发消息,qq收到好友申请后,应该会很快通过才对。 可叶朝歌想错了。 就在她期盼着和龙首在qq上聊天时,对方却怎么也没通过。 她又在论坛后台发了几条消息,对方还是没有回应。 就好像,刚刚从没有跟她聊过天一样。 他、他一定是在装高冷。 叶朝歌鼓了鼓嘴,莫名有些委屈时,楼下响起了范姐的声音:“小姐,我做好午餐了。” “唉,范姐,我马上来。” 叶朝歌从椅子上站起,放下手机打算下去吃饭呢,但想了想后,还是重新拿起了手机:说不定,是龙首临时有些小事,看到后就会通过了呢? 叶朝歌想多了。 给她发送过号码去后,沈欢就收起了手机,慢悠悠的朝对面银座走去。 一是要买烟,而是打算找个地儿吃饭。 反正餐厅那边正忙着装修呢,他去了也插不上手。 来到银座门前,正要推着旋转门进去,里面却迎面走出来一个女人。绝对是巧了,正是吕夜紫。 见到她后,沈欢脸上就露出了一丝笑容。 吕夜紫却有些心虚,推门走出来时打了声招呼:“沈、沈先生,好巧啊。” 她穿着工整的西装制服,笑容很不自然。 沈欢语气淡然:“行了,没必要躲着我。你把我的事情告诉王芙这件事,我可以既往不咎。” “真的?” 吕夜紫很惊喜,她还以为擅自把沈欢很流弊的事告诉王芙,会惹他生气呢。 “不过仅此一次。” 沈欢语气严肃了些,推门走了进去。 吕夜紫表情古怪的叹了口气,她把那些告诉王芙,也不是没有私心在的。她从明珠来到凉城,就是希望能抱上沈欢这条大腿。 可沈欢呢,却似乎除了对叶朝歌,还有那位小女特勤外,对其他的女人都没兴趣。 吕夜紫几次想试探叶朝歌,都没有试探出什么。 而上周,沈欢更是玩起了失踪。 吕夜紫很怀疑他是去救叶朝歌,但也没啥证据,不过这件事更让她认定:想在沈欢和叶朝歌之间插一脚,必须得有其他助力。 比如,遇到麻烦的王芙。 相比她,沈欢才不管吕夜紫有什么目的。毕竟怎么说,吕夜紫都算间接帮助他接近了身世之谜,所以他也没有怪罪对方。 从一楼的超市买了烟后,沈欢就钻进了吸烟区,打算先抽一根解解馋时,却发现吸烟区附近开了家小咖啡厅。 里面就有人在吞云吐雾。 看来里面也是有吸烟区的。 正好肚子也饿了,沈欢叼着烟卷走了进去,但服务生却告诉他吸烟区已经坐满了。 沈欢皱眉看去,就见角落单独割开的吸烟区,果然几乎要坐满了人,不过还有一张空着。 沈欢啧了一声:“这不还有个空座吗?” “不好意思先生,哪里已经被预约了。” 服务生很歉意的说:“客人说十分钟内就会赶到。” “害,我就喝杯咖啡,抽支烟,五分钟就能搞定。” 沈欢摆了摆手,大摇大摆的坐了过去。刚坐下,他就察觉到了几道不善的目光,抬头看去,正好和隔壁桌上几个人视线对在了一起。 这几人都穿着西装,人模人样的,看沈欢的眼神却很阴森。 沈欢嗤笑一声,点上一根烟喃喃自语:“看来,这还是个麻烦座位。” 第347章:我叫岳初容 抽一支烟,只需要五分钟。 而喝咖啡,对沈欢这种不懂咖啡有啥好喝的人来说,就是一口的事。 所以抽完一根烟,解了解馋后,沈欢就打算把点的咖啡喝干,走人了事。 至于隔壁桌几个人有啥阴谋诡计,他也没兴趣。 只要别惹到他头上。 不过他刚端起茶杯,服务生就过来催促了:“不好意思先生,我们预约的客人已经来了。您看……” “不是说还有十分钟吗?” 沈欢眉头一挑,转头看去,就见一个身材高挑,模样干练的女人,正笑着快步走来,对服务生说:“不碍事,桌子不是很宽阔吗?” 女人的声音中,带着一股亲和力。 这种亲和力绝不是演出来的,而是真情流露。 能看出这是个久居高位的女人,甚至可能是高层人物,但在面对平常百姓时,仍能放下架子。 说不定,这是个好人呢。 如果他的猜测是对的,那沈欢还是愿意对人家尊敬一些的,立马想起身让桌:“没事,我喝完——” 话音未落,他和女人的目光,就交接在了一起。 算不上四目相对,顶多只是有视线的接触。 可这一瞬间,沈欢的胸口却噗通一声。 他的心,好像停跳了。 这女人看起来也就三十到四十岁之间,鹅蛋脸,五官很是标致。如果单论长相,毫不夸张:这就是个美人。 如果她和叶朝歌一个年纪,说不定还能争一争谁才是凉城第一美女。 而且这人的举手投足,都充满了从容的气质。 这种气质,沈欢只在某些大家闺秀身上见到过。 这是个大地方来的名流太太。 仅仅对视一眼,沈欢就判断出来了这一点。 但,这种女人,沈欢也不是没见过,可从没谁像这一位这样,他一看到就心脏骤停。 而且这种骤停不是因为惊吓或者别的什么,而是因为亲切感。 就好像,他早就和这个女人认识一样。 但沈欢可以肯定,他从没见过她,除非,是在梦里。 在曾经无数个梦里,沈欢梦到过的……母亲。 他心里突然慌了起来,心儿恢复跳动的同时,嘴巴也有些颤抖,忙想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巧合的是,女人看向到他的瞬间,也有了一瞬间的恍然。 这时,服务生开口了:“先生,您已经用好了吗?那能请你先离开座位,我们清理一下吗?” “我、我……” 面对枪林弹雨也不曾慌乱的沈欢,说话竟然有些结巴。 对面的女人,嫣然一笑,很温柔的说:“看来他还没喝完呢,没关系,坐下慢慢喝。” 随后,女人冲服务生说:“一杯蓝山咖啡。” 服务生很感激女人的理解,笑着点头撤回吧台做咖啡去了。 女人则缓缓坐在了沈欢对面,笑道:“坐吧,别总站着了。” “好。” 本来已经打算走人沈欢,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很听话的坐下了。 再次笑了声后,女人率先说话了,声音温柔又亲切:“不好意思,打扰到你了。看来这里业务很繁忙啊,吸烟区还要排队。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岳初容。” “岳初容?” 沈欢愣了下:“我怎么感觉自己好像听过这个名字?” 岳初容呵呵一笑:“如果你是本地的商户,的确应该听说过我。” 商户? 沈欢眉头一皱,脑海中蓦地闪过一丝亮光:“啊,我知道了,今早安谷跟我说过,天南省商协调来了一个新的会长,就是你?” 早上起床的时候,安谷曾跟沈欢说,商协上任了新会长,等餐厅开业,最好把她拉来剪彩。 那岂不是倍有面子? 沈欢还调侃安谷呢,说天南省的商协会长会是那么好请来的? 安谷也很不屑,说只要有钱,什么牛鬼蛇神请不来? 就是那时,沈欢听过岳初容的名字。 而且安谷还告诉他,岳初容原本是海外侨民,最近才回国发展,她还有个儿子,叫沈燕来。 巧了,和沈欢一个姓氏。 不过沈欢和沈燕来可不是一路人,起码,他和“库库尔坎”没有勾结。 而沈欢曾在燕都,和余幼薇发生亲密关系的那一晚,听到沈燕来和菲尔斯在一起,而菲尔斯,当时自称信仰的就是库库尔坎神。 现在,雪莉的人手正在调查菲尔斯究竟是什么人呢,却没想到在这遇到了沈燕来的老妈。 更没想到,岳初容竟然来天南省了,而且俩人还在这儿偶遇。 靠,怪不得哥们觉得这娘们名字耳熟呢? 沈欢眼珠子转动,心说现在的保养水平,就是高啊。 岳初容看着像三十多,可实际年龄得有四十多岁了吧? 毕竟儿子沈燕来都要大学毕业了。 “哥们小时候住的小山村里,这个年纪的女人早就一脸褶子了。” 心里嘟囔着,沈欢再看沈燕来时,眸中也浮上了警惕之色。 岳初容却没有注意到沈欢眼里的警惕,仍然在为自己觉得对方很亲切而惊讶,呵呵一笑:“呵呵。对,我就是新来商协做会长的,你果然是本地的商家?做了点什么生意?” 沈欢干笑一声:“那啥,我就是开了家西餐厅。还没开业呢,合伙人今早还提醒我,要和新来的上级搞好关系。” 岳初容笑了笑:“在国内,关系是很重要。” 沈欢哈哈一笑:“可不是吗,有关系走遍天下,没关系寸步难行。” 说完,沈欢低头又拿出一根烟来抽上,拿出手机翻了翻,不去看岳初容了。 岳初容却笑了笑:“这就不理我了?你认识我了,可我还不认识你呢。” “我?” 沈欢眉毛微微一挑:“说起来也巧,我跟你夫家同源,也姓沈。” 岳初容的脸色却微微一变:“你也姓沈?” 沈欢点点头:“对啊,姓沈,单名一个欢字,有什么好惊讶的吗?” 岳初容摇摇头,快速恢复了冷静,很是漫不经心的问道:“沈欢,你是在哪出生的?” 如果换个人,初次见面就问他哪里人,沈欢肯定冲他翻白眼:跟谁套近乎呢?咱俩很熟吗? 但岳初容问起,沈欢却没有丝毫反感的意思,很自然的说:“我也不知道自己老家是哪的。” 岳初容秀眉一皱,正想细问,沈欢却抢先说:“我从小就被山村里的一个老头收养,吃百家饭长大,连爹妈都不知道,更别说出生地了。” 第348章:冲着岳初容来的 孤儿! 这两个字从沈欢嘴里说出来后,岳初容脸色瞬间就变了。 就好像一个惊雷,瞬间在她耳朵旁劈开,让她浑身猛地一颤,脸色也瞬间有些惨白。 沈欢又不是瞎子,如此大变脸怎么会看不清? 心说了句这娘们不会有点癫痫吧? 但嘴上还是关心道:“岳会长,你怎么了?” 岳初容摇了摇头,长长吸了几口气后,才摆手说:“没、没事,我就是突然有点头晕。” “那你要不要去医院?” 沈欢又问。 岳初容却很着急的摇了摇头,丝毫不提去医院的事情,而是继续追问:“沈欢,你今年多大?” 身为一个刺客,平常对自己的信息还是很保密的。 不过他现在的身份可是干干净净的,就算岳初容是从事的,告诉她也无妨。 但话说回来了,凭什么告诉她呢? 沈欢总觉得对方问这个问题,有些更深层的意思。 岳初容也知道自己问的着急了,毕竟俩人第一次见面,她接连追问人家有些冒昧,便解释道:“我看你挺年轻的,出来做生意应该很不容易。” “害,是我长得年轻了点。” 沈欢呵呵一笑,心说也是,人家是商协会长,询问一下手下管理的商家,还需要啥理由吗,便直接说:“也没啥不能说的,我甲戌年出生的,今年合算是二十七岁。” “二十七……” 岳初容喃喃念叨着这个数字,一瞬间有些茫然,就好像陷入了深深的回忆里。 沈欢有些不明所以,在她眼前挥了挥手时,岳初容眼角竟然落下了两滴眼泪。 “岳会长?” 沈欢试探着问了句,却见对方竟然抬起了手,朝沈欢脸上抚摸过来。 我靠! 沈欢猛地一颤,赶紧往后缩了下脑袋,躲开她伸过来的手,一脸震惊的说:“岳会长,咱、咱俩年龄差太多了,不合适……” 随着他这一声,岳初容才猛地一颤,雾蒙蒙的眼睛里恢复了清明。 随后,她才颤巍巍的把伸到半空的手,收回。 又过了良久,她才不好意思的从口袋里拿出方巾擦了下眼泪:“不好意思,刚刚想到了以前的一些事,有些失态了。见笑。” 收起方巾后,她更是拿出了一盒烟,熟练的点上了一根。 抽烟时,她的样子无比疲怠,和她贵族的身份很不相符。 “夫人,您的咖啡。” 此时服务员也端着咖啡过来了。 岳初容嗓音有些沙哑的点头接过:“谢谢。” 虽说她穿着气质像个贵族,但对人的态度却很谦和,看来以前也是过过苦日子的。 难道她以前也是个孤儿?所以我的经历才让她想起了伤心事? 沈欢脑筋很快的思索着,不过也没追问什么。 他虽说嘴上调侃,说俩人不合适,但从人家眼泪蒙蒙的表现中也能看出,人家对他没那种意思。 沈欢挠了挠头,呵呵一笑:“这有什么好见笑的,只能说明岳会长您是个性情中人,说起来还得怪我,惹得你想起了伤心事,如果有酒,我肯定自罚一杯。” “咯咯,你还挺有趣的。” 岳初容脸上多了丝笑容,终于冷静了下来:“也怪我,对过去的事太执着了。对了,既然你也是生意人,那以后我们还有的是机会打交道。今天碰见,也是咱们有缘分,交个朋友怎么样?” 说着,她再次伸过手来。 沈欢哈哈一笑,立马回答:“我就是一小屁民,能跟岳会长交朋友,求之不得呢。” 岳初容抿嘴一笑:“你可别太捧我了,说起来,没有你们这些商户,我又能当什么会长呢。闲来无事,聊聊你开餐厅的事情呗,不介意吧?” “哈哈,我有什么好介意的。” 沈欢笑了笑,说:“我最近就在凉城市中区商业街北二路口那,开了家西餐厅,准备装修完就开业呢。就今早,我朋友还说等开业时,希望能请到您去捧场呢。” 既然是交朋友,沈欢没理由不背靠这颗大树。 要知道一个省的商协会长,那在商场中地位可是相当大的。如果她愿意帮餐厅宣传宣传,那知名度就一下上去了。 岳初容笑道:“凉城商业街地皮可不便宜啊,能在那里开西餐厅,你还蛮有钱的?” “害,全靠朋友帮忙。” “呵呵,能交道愿意舍掉钱财的朋友,也是一种能力。” 岳初容笑着说:“那就这样定了,什么时候开业?我一定会去捧场的。” “就最近吧。” 沈欢很惊喜的说:“您要是去了我们餐厅,那可真是蓬什么生辉来着……” “蓬荜生辉。” 岳初容笑了笑。 “不好意思,小时候没念过什么书。” 沈欢很不好意思喝了口咖啡时,岳初容拿出了一张名片,递给了沈欢:“沈欢,这是我的私人联系方式,知道的人不多。如果你以后遇到什么麻烦,可以打我电话。” “那可太麻烦您了!” 沈欢接过名片,随口打趣:“实不相瞒,以前我就是北海街一个摆地摊的,勉强混下日子。没想到还能有一天跟岳会长交上朋友,肯定是祖坟上冒青烟了。” 老天可以作证,沈某人在国内虽然只是个上门女婿,最近还离婚了。 但在国外,能有资格跟他交朋友的,可都不是简单人物。 他之所以这么说,就是再跟岳初容打趣儿。 可岳初容听了,脸色却又是一白,忙说:“别这么说,你要是有事,尽管给我打电话,只要我能帮上忙,一定帮你。” 沈欢受宠若惊,忙点头:“那行,真是多谢你了啊。” 她话说到这时,手机突然嗡嗡响了起来。 岳初容低头一看,笑道:“不好意思啊,我接个电话,是公事。” 说完,她接起电话,匆匆朝店门口走去。 这里毕竟太吵了些。 她起身离开后,沈欢也有些感慨:没想到现在上头的领导们,都这么好说话了。 怎么之前为难叶朝歌的那位商协会长,不像这位岳初容女士一样呢? 刚想到这,隔壁桌一个男人站了起来,跟同伴说:“我去个洗手间。” 说着,这男人从沈欢桌旁经过时,就见藏在袖子中的右手两指之间,竟敢夹着一片小小的白色药片。 而且就在最靠近咖啡杯的时候,他双指一弹。 药片,也很精准的落进了咖啡杯,转瞬融化。 男人做的很隐蔽,药片掉进咖啡杯也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但却没逃过沈欢的眼睛。 他皱起眉头,眸中浮现冷意:这伙人,果然是冲着岳初容来的。 第349章:因为你太丑了 “好,我知道了。会议是一点钟开始是吧?我会尽快回去的。” 岳初容扣掉电话后,有些疲怠的按了按太阳穴。 她能坐到商协会长的位置,也是沈家花了大功夫,帮她安排的,就是希望能力很不错的她,能帮沈家在大陆商圈打开一席之地。 毕竟作为侨民财团,想在跻身大陆很不容易。 自从上周上任后,岳初容没少遭到上任商协会长手下的刁难。背地里,恐怕有不少人想着把她挤兑下位呢。 大陆的工作不好做啊! 岳初容叹了口气后,转身走进咖啡厅,打算喝一杯咖啡就走了。 刚回到座位,却发现气氛有些不太对。 她的咖啡杯,倒了,洒了一桌。 沈欢身上,也溅上了不少。 而旁边那一桌几个男的,也不知道因为啥,看沈欢的眼神很不善。 “怎么了?” 岳初容皱眉问。 沈欢笑了笑:“害,我刚刚站起来时,不小心撞了下桌子,桌子晃晃悠悠的就把您这杯咖啡撞歪了,要不我再帮你点一杯?” 原来是这样。 岳初容恍然,却没有再点,而是笑着说:“不用了,我其实也和你多聊一会儿的,可单位要召开紧急会议,咖啡就不喝了,我就得回去了。” “这样啊,那行,慢走嘞您。” 沈欢笑了笑,刚想再说些什么,岳初容却突然拿出了口袋里的方巾,主动弯腰帮沈欢擦了擦沾了咖啡的衣领。 “瞧你没注意的,都沾在衣领上了。” 岳初容温柔的声音和动作,让沈欢猛地一愣。 不知道为啥,岳初容的形象,再次和他梦中曾梦到无数次的母亲,重合了。 前所未有的,沈欢有些慌的往后一仰:“没事,我自己来吧。” 岳初容笑了笑,把方巾递给他:“行,那咱们就改天再聊。” 说完,她拿起座位上的小包,和沈欢摆了摆手:“我得走了,有事的话,随时可以给我打电话,我的私人电话随时都能联系上我的。” “一定。” 看着岳初容离开的背影,沈欢啧吧一下嘴,满是不解的摇了摇头:“现在的大人物,都这么好说话呢?她真的是沈燕来的亲娘吗?” 刚想到这,沈欢却见隔壁座的几个男人,竟然也齐刷刷站了起来。 悄无声息的跟上了岳初容。 这几个人还不肯罢手呢? 沈欢心里更寒。 说实在的,他不愿招惹麻烦,和岳初容呢,也不熟。 但见这几人不善之势后,他还是哗的站起,快步追了上去:“唉,岳会长,您是去哪儿开会啊,开车来没?我也喝完了,要不带我一程呗?” 说罢,他直接跟上了岳初容。 头一次见面,就让人家当领导的开车送,也就沈欢能有如此厚脸皮了。 离谱的是岳初容没有丝毫不乐意,笑着点点头:“我去市中办公大楼,顺路的话就一块呗,我的车就在地下停车场停着呢。” “顺,顺着呢,走吧。” 沈欢很不客气,笑嘻嘻的凑了上去。 地下停车场很空旷,这儿停车的一般都是来商场上班的,或者隔壁公寓的住户。 大部分来逛商场的,都会把车停在上面。 此时是午饭时间,所以停车场里人少也很正常,只有四个男人,也正朝这个方向走来,脚步很急促。 估计是有什么急事吧。 来到车前,岳初容都开门邀请沈欢上车了,后者却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说:“不对,好像又不顺路了,您瞧我这脑子,您自个先走吧。” “这都能记错,你不会是就想多跟我走一段路吧?” 岳初容呵呵笑了声。 沈欢挠了挠头:“说不定呢,我瞅着您啊,特亲切。” 说着,沈欢突然转头,冲快步走来的四个家伙走去,惊喜的喊:“唉,哥们,好几不见,你们还记得我吗?” 那四个家伙,也很热情,和沈欢抱在了一起,拉着手搭着肩的。 岳初容笑了笑,喃喃叹了口气:“如果他真的是……想什么呢,哪有这么凑巧的事情呢?连名字都不一样。” 说完,岳初容终于启动车子,开车离开。 而后面和沈欢“勾肩搭背”的四个家伙,也一下恼了,用力推开他:“靠,有病是吧,谁特么跟你是兄弟?!” 说来也奇怪,刚刚四人也很用力推开沈欢了。 但沈欢的手啊,胳膊啊,就跟铁栅栏似的,一个人锁住了拦住了他们四个,根本推不开。 但岳初容一走,就轻易推开了。 沈欢后退几步后,也呵呵一笑,从裤兜里掏出根烟来点上,慢悠悠的抽着。 “别理他,快追,一会过收费口,她还得停车!” 其中一个男人低喝一声,绕过沈欢快步朝出口追去。 但经过沈欢身边的瞬间,却脚下一疼,接着整个人眼前就天旋地转,砰的朝地上趴去时,后脑勺又狠狠被什么东西砸了下。 等他趴在地上,已经软塌塌的昏了过去。 绊倒他,又给他后脑勺一拳的,当然是沈欢。 沈欢撂倒一个后,不急不缓的吐出口烟雾,把火机塞回裤兜,看着剩下的三人说:“要么说出你们的目的滚蛋,要么像他一样被我揍趴下后,再被撬开嘴。” “靠,崔哥,这人是故意的!他是岳初容的人!” 这几人总算反应过来了,其中身材矮小的那个,急吼吼的说。 除了到底的那位仁兄,三人中一个矮子,一个有些胖乎乎的,还有个带头的,就是把药片弹进岳初容杯子里的好手。 这位好手目光一闪,招呼一胖一矮两个手下:“解决他,我去追岳初容!” “好!” 两个手下同时低喝,一左一右冲了上来。 看上去倒是气势汹汹的,但看他们跑步的模样,沈欢就能判断:这俩就是寻常的街头混混。 他根本不用费多少力气,一拳一个,就全部撂倒了。 胖的捂着肚子,趴在地上拼了命的吐,只感觉昨天晚上的饭,都被沈欢一拳从胃里揍出来了。 矮的那个更不抗揍,下巴挨了一拳,已经口吐白沫昏倒了。 解决他们,沈欢用时不过一分钟,随即就再次拦在了为首的那人面前。 为首的这位也知道追不上岳初容了,看沈欢的表情全是阴霾,冷冷的问:“朋友,我和你无冤无仇,你和岳初容也是刚刚才认识,为什么要搅我的局?” 对啊,为什么? 难道就因为他和岳会长交了朋友? 沈欢琢磨了下,也没琢磨出结果后,干脆不想了,很随意的说:“因为你长得太丑了,我看不惯。” 第350章:相见欢通过了验证 崔哥很生气。 他虽然没有偶像剧明星那么帅,但好歹也算五官端正,浓眉大眼。 以前教跆拳道那会,还有好多小姑娘跟他表白呢。 但眼前这位叫沈欢的,竟然说他丑。 噌噌两声,崔哥摸出了弹簧刀凭空挥舞了几下,目光凶狠:“等我把你的脸全都划烂,你就知道谁更丑了!” 说罢,崔哥飞快的冲了上来。 看他那副架势,沈欢眉头一挑:“这还像点样子,动作挺干净的嘛。” 一边说着,沈欢微微侧身,毫不费力的躲开了崔哥直刺过来的一刀后,电闪般提膝一撞。 砰! 正打在崔哥小腹上。 崔哥只感觉像是被头牛撞了,哇的张嘴干呕了下。 打架,其实拼的就是一口气。 沈欢一下就把他那口气给撞出来,足以说明俩人差距多大。 所以崔哥吃痛后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撤,遇到高手了! 但胖的吐的脏兮兮,矮的都昏死过去了,沈欢要是放走了他,找谁问背后主使去? 他一把抓住崔哥的头发,在他耳边冷笑:“朋友,你速度是不错,可破绽太大了。以前练过?” “我练你奶奶个腿!” 崔哥破口大骂,反手再次握刀朝沈欢腿上插去。 该说崔哥是个狠人呢,还是该说他不懂看脸色呢?都被沈欢辖制住了,他惊讶还敢动手。 不亏是有胆子对商协会长使阴招的人,不是傻,就是愣! 沈欢心里冷笑着,又是小幅度的一个拧身,就躲开了这一刀。 随后,沈欢脑海中浮现出了昨晚狐面青袍人动手的那一幕,也学着抓住了崔哥的手腕,狠狠一甩—— 昨晚,沈欢就是这样被青袍人甩飞出去的。 他的力气也不算小了,可一甩之下,崔哥仅仅往后一仰,整个人倒在地上。 想要把人轰飞,沈欢用脚踹,或者全力冲拳的话,也能做到。 但仅仅用甩的,在面对和自己体重差不多的大活人时,是很难用得出那么大力气的。 起码沈欢做不到站在那,就能把人甩飞。 可青袍人却能做到。 “唉,看来还是有差距的。” 沈欢叹了口气,走到想爬起来的崔哥面前,抬脚踩住了他的脖子。 一下,崔哥就不敢动了,哆哆嗦嗦的看着沈欢:“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这个你不需要知道,你只要告诉我你是什么人,又是干什么的,就够了。” 沈欢脚上稍微用了点力,对方立马脸色涨青,忙说:“我叫崔贵,天南省荆县人,受人之托来找岳初容的麻烦。” “怎么找?” 沈欢干脆的问。 崔哥也干脆的回:“下药,兴奋的,她要是喝了咖啡,最多半个小时就会上头,我们几个轮了她,然后放出视频。” “下三滥。” 沈欢脚下更用力了:“谁让你们干的?” “咱们省商协副会长马长江。” “原来如此,岳会长的竞争对手啊。” “是,他不甘心把会长位置让给外来的岳初容,所以雇了我们。” 崔哥嘴上没把门的,啥话都说:“他还说,事成之后给我们三百万。” “才三百万?” 沈欢挑眉:“傻缺,你知道你们要动的人是谁吗?岳初容家里那些公子哥,换辆车都不止三百万。如果你们真干了刚刚说的事,岳初容背后的人能把你们全家宰了丢长江喂鱼。” “啊?” 崔哥脸涨红的脸唰的一白,看上去很是滑稽,但声音却着急的不行:“我、我不知道她这么有背景!” “所以你很幸运。” 沈欢呵呵一笑,微微松开脚,拿出手机打开录音功能:“把刚刚的重复一遍。” 崔哥害怕呀,不敢说。 沈欢只好再次脚上用力,扬言要踩爆他的喉咙。 崔哥不敢不说了,把刚刚的话重复了一边后,沈欢才挪开脚,淡淡的说:“你肯定不想这份录音,传到岳初容耳朵里,对吧?” 崔哥猛点头。 “那就把马长江找你办事这件事,找到详细证据,送给治安队。” 沈欢缓缓说:“当然,可以匿名。” 崔哥苦了脸,看着沈欢手里的手机,最后还是点了点头。 沈欢给他匿名的机会,已经算很仁慈了。 把手机收起后,沈欢这根烟才刚刚抽烟,他吐掉烟把子,离开了停车场。 找了家家常菜馆钻进去后,沈欢先是点了两个菜,拿出新手机要玩会呢,突然想起来件事:他还给了叶朝歌qq号呢。 心思一动,沈欢点开之前才下载好的qq,登陆了好几年不用的账号。 沈欢几乎不用qq号,所以他的好友也非常少。 除了安谷帕瓦等寥寥几个,就没别人了。 刚打开,请求添加好友的消息就弹了出来。 看到验证消息是叶朝歌后,沈欢嗤笑一声:“这妞还真加我了。她想干嘛?这妞不会是因为我英雄救美,所以打算以身相许吧?” 沈欢表情有些古怪。 叶朝歌只是找他感激一声的话,也就算了。 但她都追到qq上来,就证明这妞对他的感情不太对了。顿时,沈欢又开始纠结了,叶朝歌真的要以身相许的话,他是肯定不乐意的。 毕竟那娘们的脾气,谁都受不了。 “不过,没想到她还有这样一面。” 沈欢嘿嘿一笑,把手指从“拒绝”按钮上移开,点了同意。 下午三点半,睡足的叶朝歌才从她的床上缓缓醒来。 抓起手机看了眼时间,叶朝歌腾地一下翻身坐了起来:“坏了,我怎么睡了这么久?坏了,还答应奶奶下午陪她看电视剧呢!” 叶朝歌放下手机,手忙脚乱的下地穿上鞋子,正想下楼时,发现手机屏幕还有消息在闪动。 打开提示后显示:相见欢已经通过了您的验证。 相见欢,是谁来着? 叶朝歌愣了一秒钟,随后立马激动起来,一时间,连下楼的事都给忘了。 她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加的龙首,她自己都觉得不可能会添加成功。 可事实却并非如此,对方甚至还是用的5g登陆,证明是用的手机。 这么轻松就添加了神秘的刺客之王,这让叶朝歌有种极不真实的感觉,所以,犹豫了一会后,叶朝歌抬手在手机上打出三个字:“你是谁?” “噗!” 刚喝了口热汤的沈欢,差点没一口把饭给喷出来。 擦了擦嘴巴,沈欢打出一段话发了过去:“有病吧?是你加的我,现在反而问我是谁?” 叶朝歌看到这条消息后,顿时一愣:“这人怎么这么臭脾气啊,比沈欢还差劲呢——算了,谁让他是本小姐的救命恩人呢?” 叶朝歌赶紧回复:“我没病,我很正常的。我就是想问问你,你是这个qq号的主人吗?” “这妞脾气这么好?骂她有病都不生气?转性了啊。” 沈欢撇撇嘴,回复道:“我是,你是哪位?” 第351章:夫妻网聊 “小姐这段时间肯定是累了,刚才我去看她,睡得可沉了。” 叶家别墅一楼客厅,范姐端来茶几上一杯茶水时,笑着说。 老太太把手里的针线毛衣放下,摘下老花镜揉了揉太阳穴,叹息道:“哎,怪不来朝歌,谁让她那些叔叔伯伯,根本没有经营公司的能力呢?大前年要不是朝歌上位执掌公司,江岭科技都要被她二叔糟践没了。” 喝了口茶水,老太太把织好的小孩毛衣举起来,放在眼前抖了抖,笑道:“范姐,你看我这织的,怎么样?” “您手艺啊,肯定没问题。” 范姐呵呵一笑:“但是尺寸,不合适,小姐和姑爷连孩子都还没有呢。” “怎么不合适啊?” 老太太笑问:“他俩现在的关系这样亲密,估计明年,我就能抱上重孙了。时间也不早了,我去把毛衣个她看看去,顺便也该叫她起床了。” 老太太在夏威夷接受过雪莉总裁的私人医生治疗后,腿脚显著利索了不少。 之前她要上下楼还得被范姐搀扶着呢,现在自己就哒哒走上了二楼,大气都不喘一口的。 手里拿着毛衣,老太太刚要敲门,就听到门里传来叶朝歌惊喜的声音:“呀!真的是他,他通过我qq申请了,太好了!” 咦? 这丫头要到谁的qq号了,这么高兴? 不过孙女开心,当奶奶的自然也会开心,又一次抬手想敲门时,里面却有传来了叶朝歌的自言自语:“他怎么问我是哪位呀?不是他给我的qq号吗?讨厌,这么快就把人家忘了。” 听到这句话,老太太猛地一愣。 满脸的笑容,也顿时僵在了脸上。 她也是过来人了,从叶朝歌自言自语的语气中就能判断出,她肯定是在跟一个有好感的男人聊天。 这个男人,会是孙女婿沈欢吗? 老太太不这么认为,所以她理所当然的联想到了一个词:出轨。 她的宝贝孙女,出轨了—— 叶朝歌可不知道隔墙有耳,而是快速回复道:“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在北州,被你从牢房中救出来的那个女人,还有之前在凉城酒店,你也把我从秦轩的手里救了出来。” 屏幕的另一边,把一碗米饭几口扒干的沈欢,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女人啊女人,你知不知道要不是为了你,哥们也不会去北州救人,也不会把秦轩的老底扒干净出来。 心里说归说,沈欢还是嘿嘿一笑回复道:“哦,原来这两次都是你,那还真是巧。” 巧? 叶朝歌琢磨着这句话,机智的小脑袋瓜也快速转悠着,想明白了:看来龙首两次救她,并非是因为看上她了,而真的只是巧合。 她纳闷的回复问:“你两次救我,都是为了什么啊?” “任务。” 沈欢的回复很简单,让叶朝歌感觉他好像有一点点高冷。 算了,人家可是刺客之王,高冷一点也很正常。 叶朝歌自我宽慰式再次问:“那请问你,是不是真的是传说中的刺客之王啊?” “那都是别人对我的印象罢了,我也只是个普通人。” “果然是他!” 看到对方回复这句话后,叶朝歌激动的小脚丫在床上摆啊摆的,再次回复:“可你在我心里,就是救了我的大英雄,当时我在牢房中都快要吓死了。” “呵呵。” 沈欢只回复了这俩字。 叶朝歌等了会,对方也没有更多消息发来。 这让她有些郁闷:“他怎么比我想象中的还高冷呢,算了,先问问他叫什么名字再说。” 自言自语的嘟囔着,叶朝歌快速问:“你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 “在问别人名字前,要先报上自己的名字,懂吗?” 沈欢回复的话有些拽拽的。 叶朝歌却觉得这很有刺客的范,不过对方没记住她,还是让她有些郁闷的。 她可是凉城第一美女啊,从小接触的男人里,除了那些不知道怜香惜玉的劫匪,哪个见了她不得在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可人家却压根没记住她。 明明都见过两面了。 叶朝歌咬了下嘴唇,回道:“我叫叶朝歌。” 这妞一点防范都没有啊,这就报上真实姓名了? 沈欢眉头挑了下,靠在椅子上回复:“名字不错,不过我的名字可不能告诉你。我先问你,你为什么要加我?” 叶朝歌大眼睛眨了眨,打字:“因为我想感谢你呀。” 沈欢嗤笑一声,回复:“即使我是刺客?” 这个问题,让叶朝歌一愣。 对啊。 龙首虽然是救她的英雄,可也是残忍的刺客,刺客在国内是违法的。 叶朝歌赶紧回道:“我知道了,你是怕我泄露你的消息,才不告诉我你的名字的,是吗?你放心,我不会出卖你的,即使警察对我严加拷问,我也不会守口如瓶的。” 这样,他应该会告诉我真姓名了吧? 叶朝歌紧盯着屏幕,就见一会后对方回复说:“说了,不只我有麻烦,你也会有麻烦。你想想,如果我的仇人知道你认识我,他们会怎么做呢?所以关于我的消息,你最好不要告诉任何人。” 叶朝歌大眼睛眨了眨,反而更高兴了,俏脸有那么点小红的说:“你、你是怕连累我呀?” “可以这么说吧。” 沈欢的回复很迅速:“我可不希望有人,因为我而受伤,尤其是你这么漂亮的女人。” 如果别人对叶朝歌说这句话。 比如换成追求过她的凌家鸣,甚至菲尔斯,她肯定会觉得反胃:跟女孩说这种话,油不油腻啊? 可这话是龙首说的,她心儿就开始怦怦直跳了,心说:他好温柔哦。 俏脸发烫时,叶朝歌打字速度也飞快了许多:“你放心,我绝不会告诉任何人的!” “那就多谢了,还有事,先下了。” 我还没跟你聊够呢! 看到对方要下线,叶朝歌赶紧打字:“等等!我还有话想跟你说。” 沈欢发了个疑问:“怎么,你还有事?” 叶朝歌咬了下嘴唇,打字:“我、我们能不能私下见一面?你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的,我就是想当面感谢你一下,请你吃个饭。” 打完,叶朝歌却没急着点击发送,而是紧张的自言自语:“他看了,会不会以为我喜欢上他了呀?会不会觉得我很轻浮呀?” 算了不管了,我请救命恩人吃个饭怎么了! 叶朝歌心里拍定注意,按下发送按钮时,门外老太太脸色已经彻底变了。 她抓着毛衣,寿眉紧紧皱在一起:朝歌和欢娃儿不是正好着吗?她怎么又和别的男人轻浮? 这、这可是脚踏两条船啊! 第352章:你不会是喜欢我吧 叶朝歌的社交圈子很广。 毕竟是做生意的嘛,所以不管是走卒摊贩,还是体制中达官显贵,她都认识。 可叶朝歌的朋友,却不多。 尤其是被柳依依背叛过一次后,叶朝歌再跟人交流时,心里就有了一层障碍。甚至和田小雅,都不是那么交心交肺了。 她的心,似乎披上了一层隔阂。 不过这种隔阂在网络上,隔着一层屏幕的时候,却可以消除很多。因为对方看不到她,所以她的言辞,也会比平常更热情,显得不是那么高冷。 很多喜欢网恋,其实就是这样一种心态。 但就算叶朝歌已经大着胆子了,但想到自己竟然主动邀请一个男人后,心儿还是开始砰砰跳。 她虽然没约会过,但也知道男女单独出去,那就叫约会。而约会通常的项目都是啥? 吃吃饭,看看电影,逛逛街。 然后呢? 去酒店。 这是每个成年男女,都懂得的小知识。 想到这,叶朝歌开始脸红,赶紧补救似的打字:“你不要误会呀,我只是想请你吃个饭,没有别的什么想法的。” 还不等发送,对方又发来消息了:“哦?只是吃饭吗?那我可没兴趣。” 除了吃饭,他还想干嘛? 叶朝歌俏脸更红了,把打好的字删除,重新回复道:“那你还想干嘛?” 英雄救美,从来都是拉进男女关系的捷径。 武侠小说里,就有很多大侠救美后,美女以身相许的桥段。毕竟在那种极端紧张的环境下,女生对男生产生好感太正常了。 叶朝歌当然也不例外,加上现在在网上,她的胆子就大了起来。 一边希望对方想做些别的,一边又害怕对方真的想做些别的。 他,会邀请我去酒店吗? 叶朝歌紧张的看着屏幕,却良久对方也没有回复。 “咦?他怎么了不理我了?” 叶朝歌干巴巴的眨了眨眼,问:“在吗?” 相见欢终于回复了:“我喜欢刺激些的,见面试一试?” 刺激些的什么? 叶朝歌愣了下,随即俏脸唰的就红了,鼓着嘴巴嘟囔道:“男人都这样,满脑袋都是那种事,我……” 还想说啥呢,对方又回复道:“还是算了吧,跳伞这种活动,在国内太招摇了。” 啥? 叶朝歌又是一愣,回:“你说的是跳伞?” “不然呢?” 相见欢回道:“我还喜欢潜水和滑雪,可凉城都做不到的吧?你以为我说的刺激,是什么?” 唰的,叶朝歌脸颊就再次红了几个档次。 原来,人家是说的运动项目。 想想可不是嘛,国外那些有钱人,不就是喜欢潜水啊,跳伞啊这种刺激的活动? 龙首在国外当刺客这么多年,有这种爱好也很正常吧? 可我怎么就想到了那种地方呢? 叶朝歌搓了搓脸蛋,咬牙:“一定是我这两天跟沈欢在一起的时间太多了,思维被他带偏了。” 把突然跑进脑海中的沈欢甩掉,叶朝歌很不好意思的回道:“不好意思啊,我想错方向了。” “呵呵,没事。” 对方短短的回复。 叶朝歌深吸口气,再次追问:“那你到底愿不愿意见我?” “这么着急见我?怎么,你不会是因为我救过你两次,就喜欢上我了吧?” 胡说! 我哪有这么容易喜欢上别人呢,我只是想感谢你,顺便、顺便对你有些兴趣而已…… 叶朝歌撅噘嘴,脸颊却烫的厉害,但转念一想,又试探性的回:“对啊,要不要跟我见一面?” 对天发誓,叶总回复过成千上万个人的消息。 但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心里又激动又痒痒。 就好像有只小爪子抓着自己的心窝。 这就是网恋的感觉。 可沈欢心里就不是痒痒了,而是刺挠,刺挠的要命,就跟好多虫子在他心里爬来爬去一样,让他心烦意乱,恨不得把刚买的手机拍烂了。 妈的叶朝歌,竟然在朝别的男人献媚—— 不对,相见欢好像就是哥们我本人。 也不对。 沈欢很烦,大有一种老婆跟别人跑了的感觉,说实在的,他对叶朝歌谈不上爱。 但看着平常冷若冰霜、对他更是毫不客气的叶小妞,和别的男人调笑,沈欢心里能好受得了吗? 看着刚刚脸上带笑的客人,转眼就满脸烦躁后,走到沈欢身前的小服务生有些奇怪,但还是问:“先生,您还需要其他服务吗?” “给我拿一瓶酒。” 沈欢呲牙咧嘴的:“高度草原白。” 服务生一下有些为难了:“可我们只有四十度的。” 草原白也分六十度四十度。 而四十度的酒哪够浇灭沈某人心头的烦躁?很不客气的站了起来:“算了,结账吧,想喝瓶酒都没有。” 沈欢骂骂咧咧的付了款,抓起手机回复叶朝歌:“不好意思,我对你可没有兴趣,我更喜欢检点一点的良家妇女。” 回复完,沈某人直接关掉了qq后台。 眼不见,心不烦! 沈欢是眼不见心不烦了,但看到他的回复后,叶朝歌的表情可一下就凝固了。 她猛地把手机朝床头一丢,气呼呼的拿起枕头砸了过去:“你才不检点呢!这个臭家伙!气死我了,什么龙首啊,跟沈欢一样,又拽又混蛋,不就是救过我一次吗!” 刚说完,枕头下面的手机嗡嗡震动起来。 叶朝歌眨了眨眼,心想:会不会是相见欢打过来的?他也觉得自己说错话了? 不对啊,相见欢不知道我的联系方式呀。 叶朝歌抓过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后,冷静了下来,接通后说:“喂,菲尔斯。” “朝歌,我听说你最近在家休息,是不是生病了?” 菲尔斯温柔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 叶朝歌心里叹了口气,道:“没有,我就是想给自己放两天假,谢谢你的关心啊。怎么了,你有什么事吗?” 叶朝歌话里的意思,就是没事你就挂了吧。 但菲尔斯这位外国友人明显没听出来,笑道:“还真有事,不过是公司上的。我听津城的老板说了一个消息,那个全球新能源产业展览会,龙国商协帮国内争取了几个名额,燕都的候鸟集团,明珠的吕氏集团的那个,也想参加。有机会的话,我们是不是跟他们竞争一下?” 此前,叶朝歌就定下机会要去参加那个展览会了。 后来她也给雪莉总裁打电话了,人家的意思是可以争取,但需要协商,雪莉本人还在夏威夷,等下周她回来后,在帮叶朝歌办这件事。 叶朝歌当然不好意思催人家,也做好了雪莉总裁不会帮她的打算。 毕竟她跟华龙集团的合作,也就那样。 所以菲尔斯提到还另有途径,叶朝歌很惊喜:“是吗,你具体说说呢?” 那边的菲尔斯笑呵呵的说:“一言半语也说不清楚,这样,你现在有时间吗?我去接你我们边喝咖啡边聊,怎么样?” 第353章:和菲尔斯的关系 下楼的时候,菲尔斯发现老太太看她的眼神很不对劲。 不过有新能源产业展览会的是牵扯她的心思,她也没有多想,只是说:“奶奶,我要出去一趟。” 奶奶声音比上午苍老了些:“是去见人?” “啊对,是公司里的一些事。” 菲尔斯刚说完,门铃就被按响了,她忙去开门后,菲尔斯就出现在了门口。 菲尔斯船上大衣出去,一边客气的问:“那就麻烦你做我的司机了?” “是我的荣幸。” 菲尔斯笑的很绅士,还主动帮菲尔斯拿过了包。 这一幕,全都被老太太看在了眼里。 “唉,朝歌这样,欢娃儿可怎么办呀?” 老太太叹了口气时,菲尔斯已经开着车,载着菲尔斯朝一家咖啡馆驶去。 时间,已经是初冬。 下午四点的凉城,天气阴沉沉的,似乎随时都要吹来一阵北风然后下起大雪……可惜,凉城已经二十年没有雪了。 菲尔斯记忆中最后一场家乡的雪,还是在小学时。 车辆停在一家咖啡厅前,先是菲尔斯走出来,绕过车头给副驾驶打开车门后,菲尔斯才从里面迈步走了下来。 菲尔斯也很有礼貌的道谢一声,两人这才走进咖啡厅时,咖啡厅对面马路上,车里的帕瓦收回了目光。 随后,他拿出手机拨通了沈欢的手机号:“哥们,有情况。” “啥?” 那边沈欢的声音听起来挺烦躁的:“有你看着,菲尔斯还能被拐了去?” “哼,只要不是昨晚那个女人,就算有人把她拐走,我也能抢救回来。” 帕瓦自信的说:“但这次情况特殊,你还记不记得,你跟我说菲尔斯公司有个信仰库库尔坎的外国人?” “菲尔斯?” “对,他请菲尔斯去咖啡厅了。” 帕瓦说:“我估计那家伙肯定不怀好意。” 电话那头的沈欢耸了耸鼻尖:“帕瓦,你啥时候脑子也有坑了?现在凉城被上面紧紧盯着呢,菲尔斯明目张胆的邀请菲尔斯出来,怎么可能害她呢?” 只有那些接了悬赏的刺客,才会不计后果的干掉菲尔斯。 就菲尔斯之前的表现来看,明显不会做这种蠢事。 帕瓦却挑眉说:“他可能不会害菲尔斯,但却有可能抢走菲尔斯啊。” “啥意思?” “我的意思是,人家菲尔斯比你帅又比你绅士。我要是菲尔斯,就算是瞎了眼也知道选他不选你啊。” 帕瓦贱兮兮的笑道:“人家现在可单独约会呢,你不怕菲尔斯给你戴绿帽子?” “靠,闭上你的臭腚!” 电话那头的沈欢骂了声,噗通扣掉了电话。 帕瓦却一愣。 在国外时,他跟沈欢开这种玩笑,沈欢只会很酷很装比的说:能跟别人跑了的妞都不是好妞,哥们不稀罕。 而的确,以沈欢的本事想要女人,容易的很。 所以他对女人,从来都显得不是那么在乎。 可这次,沈欢的语气却明显很烦躁。 “擦了,他不会对菲尔斯动了真感情吧?” 帕瓦眨了眨眼,良久后才把手机放下,难以置信的嘟囔道:“没想到除去姓将的,他还能看上别的女人……” 就在两人挂掉电话时,叶朝歌正坐在包厢的椅子上,凝目细看一份文件。 是关于龙国商协,申请了两个新能源展览会名额的通知。 后面还详细说了,只要是龙国的公司,都有机会在大会上展示的新能源产品,不过名额只有两个,还需要大家来抢夺。 “准确点来说,往年的名额都被两个公司垄断了。” 菲尔斯快速说:“从三年前开始,每次大会都是燕都候鸟集团和明珠吕氏集团两家一块去,还没有发生过例外。” “这两家也和商协的关系都最好。” 叶朝歌闷声说:“要说里面没有黑幕,我都不信。不行我就联系下吕夜紫,问问她什么情况。” 叶朝歌又把文件从头到尾细看了一边,可也只是看出了这次竞争有多严酷。 整个龙国,打着新能源旗号的公司足有上百家。 大多数企业,也没有能力接触那种全球展览会,只能依赖龙国商协帮他们。而商协又和候鸟集团、吕氏集团勾搭在一起,别的新能源企业想进去分一杯羹,自然就难上加难。 还是找不出什么头绪时,菲尔斯又说:“朝歌,回去再看吧,咖啡都要凉了。” 叶朝歌笑了笑:“嗯,这次多谢你啊,没有你我都不知道有这么个消息。” “哪有的事,秘书处肯定也会了解到这些,告诉你的。” 菲尔斯很谦虚。 叶朝歌由衷的说:“但他们都很难有你这样上心,菲尔斯,你能在市场部帮我,真的让我很放心。” “那就多谢朝歌你的提拔咯?” 菲尔斯开了个小玩笑,看了眼腕表说:“都快晚上了,一会要不要一起吃个饭?楼上有家牛排味道很不错。” “这个……” 叶朝歌想拒绝,但也知道拒绝的了一次两次,总得有一天把话说清楚吧? 菲尔斯对她献的殷勤,可是个人都能看出来。 公司里大家也都知道叶朝歌结婚了,可也没谁劝菲尔斯一句,毕竟:叶总的丈夫是出了名的废柴,和菲尔斯相比,那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估计整个江岭科技,除了田小雅、叶帆两人,大家都觉得菲尔斯和叶朝歌,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该怎么处理和菲尔斯的关系呢? 她想疏远他。 毕竟她对菲尔斯的确没啥好感,不过比沈欢还是要强很多的——哎,我怎么又想到他了? 叶朝歌晃了晃脑袋,突然眼前一亮,心中有了主意,笑了笑说:“吃饭的事先放一边,菲尔斯啊,我有个事想问问你呢。” 菲尔斯眯着眼笑了笑,点头说:“朝歌,以咱们的关系,有什么话你直说就好。” 见菲尔斯很干脆的样子,叶朝歌却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端着咖啡,樱唇张开好几次,都没说话。 菲尔斯温柔的笑道:“朝歌,今天的你有点不对劲啊,怎么了?” 深吸了一口气,叶朝歌放下杯子,郑重的说:“菲尔斯,你来龙国都这么久了,我们公司里,你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啊,用不用我帮你介绍介绍?” 第354章:菲尔斯的坦白 叶朝歌本身不是个八卦的人。 她主动提起帮菲尔斯找女朋友,其实就是委婉拒绝他的意思。 毕竟,菲尔斯对她的好感太明显了,虽然没有发起过追求的攻势,但明眼人都能看出人家对她有意思。 这种感觉,让叶朝歌很不舒服。 如果换成别人,应该明白叶朝歌话里的意思了。可菲尔斯不知道是真的不懂,还是装作不懂,叶朝歌话音刚落,他就眼睛亮晶晶的看着她说:“有。” 四目相对,菲尔斯眼里的柔情都快溢出来了。 叶朝歌赶紧挪开眼睛,干笑:“是谁啊?我说不定能帮你撮合撮合呢?” “撮合,就算了。” 菲尔斯笑着说:“我喜欢的人,她已经有丈夫了。不过我愿意一直在她背后,做一颗能乘凉的大树,随时等她回头。” 这说的不还是我吗? 叶朝歌脸上的笑要挂不住了,为难的说:“菲尔斯,人家都有丈夫了,我觉得你也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菲尔斯却坚定的摇了摇头:“我也想过,但我做不到。说实话,这些年在国外也有不少优秀的女孩追求过我,但我心中始终只有那个人。” 说着,菲尔斯突然伸出了手,朝叶朝歌手背上摸来。 叶朝歌心里一惊,赶紧缩回去。 “唉。” 菲尔斯的笑容肉眼可见的苦涩,轻声说:“即使,那个人的心中可能真的没有我。” 他语气中带着淡淡的伤感,听着不是很惨,但叶朝歌心里却升起了莫大的愧疚。 大有种“都是我,毁了人家前程”的感觉。 叶朝歌咬着嘴唇,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如果菲尔斯跳出来质问她:我喜欢了你这么多年,我对你这样痴情,你却和别的男人结婚,对得起我吗? 那叶朝歌还可以反问:本小姐用的着你喜欢吗? 可菲尔斯不这样做。 他只是越说越深情:“其实喜欢上龙国,也是因为那个人。所以刚和上一份工作解了约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回到了这个国家,去到了那个人身边,希望能对她有哪怕一点点的帮助。哪怕,她已经结婚了。” 菲尔斯说完这么一大段话,叶朝歌都一直没出声。 她突然觉得,刚刚还不如不找借口婉拒他呢。 如果一直和之前一样,叶朝歌还能装作不知道菲尔斯对她的感情。 但现在她总不能还装作没听出人家话里的意思吧? 那菲尔斯怕不是要把她当成傻子的—— 算了,傻子就傻子! 又沉默了一会,就在菲尔斯想再次开口时,叶朝歌一副好天真的语气问:“菲尔斯,你说的那个人是谁啊?” 如果菲尔斯此时说的含糊点,叶朝歌还愿意厚着脸皮继续装作没听懂。 但菲尔斯却没有给她装傻下去的机会,而是打出了一记直球:“是你,朝歌,我喜欢的一直是你。” 叶朝歌一下闭上嘴时,菲尔斯继续笑道:“我想,你应该知道的。” 当然知道。 叶朝歌心中苦笑,说:“菲尔斯,你应该知道,我已经结婚了……” “和沈欢?” 菲尔斯轻笑一声:“朝歌,据我所知,你和沈欢关系并不好。你们当年的婚姻,应该也不是自己做主的吧?” 叶朝歌和沈欢家庭不和的事,全公司都知道。 沈欢是个废物的事,更是早就被叶帆兄弟来传开了。 菲尔斯知道叶朝歌心不在沈欢身上,也很正常。 所以叶朝歌这个理由,在人家眼里根本行不通。 她只好换了个理由,咬牙说:“抱歉菲尔斯,其实我早就有心上人了,不是沈欢。所以我就算和沈欢离婚……跟你,也不可能的,我、我们不合适。” 说到这,叶朝歌低下了头。 也就是这个瞬间,菲尔斯眸中豁然升腾起一抹厉色,但随即就消失了,声音依旧柔和的说:“唉,那真是太可惜了。” 叶朝歌抬起眼帘,看着菲尔斯,认真的说:“菲尔斯,希望你不要那么执着于我了,我们是没有结果的。” 菲尔斯放在桌下的那只手,已经紧紧攥起了拳头,但他脸上却没有丝毫表示,只是微微叹了口气:“好吧,其实这个结果也不算太糟糕。不过我是不会放弃喜欢你的,我相信,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说这句话的,如果是沈欢,本小姐肯定一拳头就砸上去了:你回响你个头! 也此时,叶朝歌只是苦笑一声,突然觉得:沈欢那种干脆的家伙,也挺好的。 这时,菲尔斯又问:“朝歌,我能不能问问,除了沈欢外,我另一个情敌,是谁?” 沈欢才是不是你情敌呢,那个臭l氓根本不喜欢本小姐。 想到沈某人,叶朝歌就恨得牙痒痒:要是沈欢真喜欢她,会可了劲的欺负她吗? 咬了咬牙,叶朝歌摇头说:“那个人叫什么,我也不知道。” 菲尔斯一楞:“为什么?” 叶朝歌又深吸了口气,反问道:“菲尔斯,你还记得我被救回来后,警方新闻是怎么说的吗?” “记得,说巨蝰组织遭到了国外不明势力的打击,你和人质们都获救了。” 菲尔斯眨了眨眼,恍然般问道:“难道,你喜欢上救出你的某个人了?” 英雄救美,美女芳心暗许。 这种桥段不难猜测。 叶朝歌点了点头,垂下眼帘,低声说:“我知道,我这么想很天真。可他的确在我最绝望的时候救了我,他是我的英雄。” “哎,我算知道我这位情敌有多可怕了。” 菲尔斯叹了口气:“如果我是女生,应该也会喜欢上他吧。不过那个人既然是外国势力,你有该怎么找到他呢?何况,就是找到他,你们也未必合适呀。” 叶朝歌眨了眨眼,心儿有些躁动:“其实,我能找到他。” 菲尔斯一愣:“你说什么,你知道他是谁了?” 想起那位龙首,叶朝歌脸上多了些笑容:“不好意思呀,他再三叮嘱过我,不准我说出去的。” 如果你知道他是谁,就不会和沈欢离婚了。 菲尔斯心中冷笑,随即深吸口气:“我知道了,不过朝歌,我要提醒你一件事,最近凉城很不安全,昨天在商业街还发生了枪击案,你一定要小心,不要跟危险人物牵扯过多。” “啊?他不是危险人物,他是个好人的。” 叶朝歌忙说。 菲尔斯苦笑一声:“别激动,我没有说他是坏人的意思,只是希望你注意安全。好了,你要是不想吃饭,我就先送你回去好了。” 叶朝歌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收拾了下桌面上的文件:“好,奶奶还在等着我呢。” 第355章:你们离婚吧 “奶奶,我回来了。” 沈欢推开房门时,范姐已经做好了晚餐,浓香的栗子鸡汤从厨房传出,勾起了他的食欲。 老太太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但好像心不在焉的样子。 听到沈欢的声音,老太太猛地颤了下,缓缓抬头,笑道:“娃儿,回来了?累不累?” “害,我几个哥们已经帮我处理好了。” 沈欢注意到了奶奶的异常,接着问:“奶奶,出啥事了?我怎么看你不是很开心的样子呢?” “没、没什么。” 老太太忙露出一丝笑容,拍了拍旁边的沙发座位:“娃儿你过来,我问你点事。” “哦。” 沈欢乖乖回答,坐在了老太太身边:“什么事?” “你和朝歌,最近感情怎么样?” 老太太说话慢悠悠的。 耸耸鼻尖,沈欢说:“还行吧,您也知道,我和她以前有些不合。不过最近要好多了。” 老太太又沉默了下,随即幽幽叹了口气:“沈欢,答应我,无论朝歌以后做了什么,你都要好好保护她,可以吗?” 她的语气中,竟然带着一丝身处下位的哀求。 这一下让沈欢有些无措:您可是我最尊敬的奶奶,怎么能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呢? 沈欢忙说:“奶奶,瞧您这是说的什么话啊,她是我老婆,我不保护她保护谁?” 老太太点了点头,笑着说:“那就好,那就好。” 沈欢可不放心啊,追问道:“奶奶,您是不是听到什么消息了,怎么会跟我说这个?” 话音刚落,外面响起了叶朝歌的说话声:“菲尔斯,谢谢你送我回来了,用不用进来喝口水?” “不用了,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菲尔斯回绝的声音也传了进来。 随后,客厅门被打开,叶朝歌走了进来,刚巧,和沙发上的两人六目相对。 老太太抢先站了起来,说:“朝歌啊,你怎么才回来,刚刚干嘛去了?” 叶朝歌可不知道发生了啥事,眨了眨眼很傻的说:“去跟我们公司市场部副总谈了下生意上的事。” 说完,叶朝歌快步走来:“奶奶,有好消息,国外要举办新能源产业展览会,龙国商协有两个名额,我们说不定能竞争一下呢!” 坐在沙发对面,叶朝歌拿出来一沓文件放在了茶几上:“一会吃完饭,我得好好想想办法,怎么争取到一个名额。” “原来是生意上的事啊,那就好。” 老太太笑着朝叶朝歌招了招手。 叶朝歌不解的坐过来,和沈欢一左一右分坐两侧。 “怎么了,奶奶?” 叶朝歌眨眨眼问。 老太太没回答,只是拉过了她的一只手,又拉过来沈欢的一只手,将两人的手放在了一块。 随后,奶奶将两只手一同捂在了手里,说:“朝歌,欢娃儿,你们一个是我孙女,一个是我孙女婿,虽然欢娃儿跟叶家没有血缘关系,但在我看来,就跟亲孙子一样。” 叶朝歌鼓了鼓嘴,撒娇说:“奶奶,我给您当了二十多年孙女,他才给您当了两年的孙女婿,怎么就一样啦。” 老太太没有回答她,只是又一次叹了口气:“唉,你们都有自己的心思,我这个老人家,其实不该管的。但我希望,你们能相互扶携着走下去。” 老太太说到这时,叶朝歌瞪了沈欢一眼,像是在质问:你小子是不是跟奶奶说了什么? 沈欢却无视了她,还给了她一个不屑的白眼。 叶朝歌气不过,好沈欢贴在一起的那只手,悄悄掐了他一把。 这点小动作,老太太怎么会察觉不到呢? 这时,叶朝歌也问出了和沈欢一样的问题:“奶奶,你是不是听到什么消息了,为什么说这些啊?” 老太太沉默了会,看着她问:“朝歌,你跟我说实话,你喜不喜欢欢娃儿?” 为了讨奶奶开心,下意识的叶朝歌就想点头:“以前很讨厌,不过我们毕竟是夫妻,最近也……” 话说一半,叶朝歌却看出了奶奶眼里的怀疑。 她语气一顿,摇了摇头:“奶奶,您应该知道的,我、我一直不喜欢他。当初我和他结婚,都是因为爷爷的遗嘱。” “唉,我就知道。” 老太太叹了口气:“老头子生前就食古不化,铁了心吃秤砣的,就要你嫁给沈欢。还说,只有沈欢能保护得了你。” 就他,还保护我? 叶朝歌心里面在翻白眼。 能保护我的,明明是龙首那种大英雄。 沈欢除了做饭好吃点,还能干啥? 心里这样想,嘴上她可不敢这么说啊,只好附和道:“爷爷生前,是特别顽固,不过我们结婚这么久了,我其实也习惯……” 话音未落,老太太再次打断了她,语气坚定:“你们离婚吧。” “啥?” 叶朝歌和沈欢几乎同时愣住了。 前者喃喃的问:“为、为什么?” 往日,最希望他们能一块好好过日子的,不就是老太太吗? 也就是因此,叶朝歌和沈欢都离婚了,现在还假装同居。 老太太松开两人的手,转身摸了摸叶朝歌的脸蛋,缓缓说:“我一直很听老头子的话,可是也知道,两个没有感情的人勉强在一起,是不会幸福的。你们不如离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如果这是老太太的真心话,叶朝歌一定会高兴的蹦起来,说:奶奶,你有这个想法早说啊,害得我还要跟沈废物同居,被他占便宜! 可这不是奶奶的真心话。 因为她在说这句话时,语气不知道苍老了多少,嗓子都沙哑,眼里的疲怠也满满的像是要流出来。 叶朝歌的心窝,一下就被戳动了。 张了张嘴,她刚想说什么,沈欢却突然嘹声喊:“不可能!” 他这一嗓子,把奶奶眼角的倦意都吓了回去,俩人都是齐齐像他看去。 就见沈欢昂着下巴,语气十分激动,眼眶都红了:“奶奶,我好不容易才找到叶小妞这种又有钱又漂亮的小富婆,离了婚,我上哪找去?!” 他气势汹汹的,都从沙发上站起来,绕过老太太,一把把叶朝歌从沙发上拽了起来。 随后,他从后面就抱住了叶朝歌的小腰,下巴搁在她脑袋上,要多亲密有多亲密的说:“奶奶,您要我和朝歌分开,那就是要了我的命!反正我不答应。” 一下,叶朝歌懵了。 下意识就想挣扎,可根本挣脱不开。 沈欢的胳膊,就跟铁链子似的,他的胸膛,更像是铁壁。 不管她暗中怎么掐呀,扭呀,对方一点都不疼。 不过叶朝歌也明白沈欢是要做什么,也配合道:“对,奶奶,您先听我说完啊。我以前虽然和沈欢有些矛盾,不过现在已经化解了,他虽然不求上进,不懂体贴,不知好歹,还是个臭l氓……” 她俏脸唰的就红了,趁怒火还没从嗓子眼喷出来,赶紧用最后一丝笑容说:“但在我危难、在二叔伯他们都不理解我的时候,只有他还站在我身边。所以,我对他也渐渐有了好感。” 第356章:我把我给你 沈欢的皮,那都是战场上千锤百炼锻炼出来的。 一般被人挠一下啥的,那都不疼不痒的。 但叶朝歌使出吃奶的劲,用鞋跟踩他后,他再坚强,也疼得不行。 沈某人,岂会吃这种闷头亏? 既然要在奶奶面前表现咱们恩爱的一面,那咱们就好好恩爱一把—— 沈欢发了狠,低头就吻住了那张樱桃小嘴。 于是叶朝歌就傻了,彻底傻了,从来没有过这方面经验的她,只觉得大脑一瞬间就空白了。 再接着,就是无比的混乱:他竟然亲了我,这可是我的初—— 随后,叶总的怒火蹿了上来,牙齿一闭就想咬他。但沈欢却很迅速,立马抬起了头,在她耳边低声又快速的说:“别露馅!” 叶朝歌知道他在说什么,气得又在他脚背上踩了两下。 沈欢权当没感觉到了,而是看向老太太,语气真挚的好像不掺有任何谎话:“奶奶,我说的都是真心话,反正,我是不会跟她离婚的。而且我向您保证,我一定会保护好她的,哪怕有人要杀她,也要先踩着我的尸体过去!” 说的这么诚恳,可你除了暗中摸我屁股,还有什么本事? 叶朝歌气得牙痒痒,脸上却笑嘻嘻的,再次转过头跟奶奶说:“对,我和沈欢是不会离婚的。” 老太太也被两人这一出,搞蒙了,但随即就苦涩的说:“可、可是欢娃儿,朝歌她……” “奶奶,你是不是想说,朝歌她出轨了,对不起我?” 沈欢突然说。 叶朝歌踩他脚背的动作一顿。 奶奶脸色更加苍白,点了点头:“唉,今中午我去叫朝歌起床,结果听到……” “听到她和另一个男人在联系?” 沈欢继续笑呵呵的说。 奶奶更懵了,点了点头。 中午在门外听到叶朝歌自言自语说的那些话后,她本来认定是孙女出了轨呢。 但沈欢怎么好像知道一样? 而且他也一点不生气。 叶朝歌心里却乱糟糟的,总算知道奶奶为什么突然严肃的同时,心里竟然真有种出轨被抓的感觉。 只有沈欢笑嘻嘻的:“其实那就是我,您年纪大了,根本不懂我们年轻人喜欢玩什么。” 老太太一愣:“可是我听说朝歌说……” “奶奶,那叫情景诱或。” 沈欢摆出一副哭笑不得的脸色:“我们都夫妻两年了,当然要晚点花样,晚上才能又、咳。” 叶朝歌的脸,唰的就红了。 沈欢还在那继续说:“我们有时候装作陌生人,有时候还装作学生和老师啊,病人和护士啊什么的。” 挠了挠头,沈欢最后道:“奶奶,我都快不好意思了,您还听吗?” 老太太此时,总算明白了。 小两口之间怎么保持和睦? 老祖宗都知道:床头吵架床尾和,和解的过程,就在床中间。 沈欢和叶朝歌之所以玩这种陌生人的“情景模拟”,就是为了给爱情保鲜。 老太太和叶老头年轻那会,也不是没玩过这种闺房游戏。 年纪再大,老太太也只好害臊了,老脸都不知道往哪里搁了:原来我孙女和孙女婿,是在玩那种游戏呢,我瞎想什么呀! 客厅里,一下就陷入了尴尬的气氛中。 叶朝歌害臊的,脸都要埋在衣领里了。 幸好这时范姐端着砂锅从厨房里出来了,笑道:“小姐姑爷都回来了?饭做好了,洗手吃饭咯。” “一定是做了栗子鸡,范姐,我最喜欢你做的这道菜了!” 沈欢笑嘻嘻的说了声,低声对老太太和叶小妞说:“奶奶,老婆,吃饭去了?我都快饿死了。” “吃饭、吃饭。” 老太太也赶紧转移了话题,起身朝洗手间走去。 沈欢也伸了个懒腰,声音压得更低:“别站着了,你这不算出轨,我又不会怪你。不过以后记住了,偷汉子小心点,别让奶奶发现。” 说完,沈欢又在她屁股上拍了下。 这次,叶朝歌没生气。 没顾虑上。 她听出沈欢话里那种,特不屑,特鄙视的语气了,似乎在说:原来你也是个偷男人的女人啊,那平常装什么高冷女神呢? 网络面貌被曝光的感觉,一下让叶朝歌咬白了嘴唇。 她真想解释:我只是加了人家的好友,根本什么都没发生呢。 可她又有些莫名的心虚。 沈欢才不管她,该洗手洗手,该吃饭吃饭,晚上依旧笑呵呵的陪奶奶看电视,就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 叶朝歌却绷不住了。 吃完饭回到房间后,沈欢拿着个毯子就往地上铺时,叶朝歌拦住了他:“你等等,我有话要跟你说。” 沈欢眨了眨眼:“今晚你想睡地上?” “不是,我是指奶奶提起的事。” 叶朝歌艰难的说:“我想跟你解释解释,我是加了一个男人的qq好友,不过什么都没跟他发生过,不信你看我手机。” “不睡地上就一边去。” 沈欢很不耐烦:“我都说了,咱俩已经正式离婚,你想跟谁搞地下恋情,都不关我的事。反正我只是你的假丈夫,只是在你家吃了两年软饭,被你嫌弃的废物。你讨厌我,喜欢别的男人也很正常。” 沈欢说的这些话,绝对是叶朝歌这些年想的最多的。 他是废物,她讨厌他。 可这话从沈欢嘴里说出来,叶朝歌就腻歪到不行,狠狠咬了下嘴唇:“那你到底想怎么样嘛?” “不是我想怎么样,是你想怎么样。” 沈欢停下手里的动作:“结婚时,你不想跟我同房,我就睡仓库。你不想让别人知道和我这种废物结婚,我就不招摇。你不喜欢我在家,我就去街上摆个地摊,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后来,你讨厌我,我就主动提出了离婚。你希望我哄着奶奶开心,我就回来和你同居……叶朝歌,我不是一直在按照你的想法做事吗?” 叶朝歌哑口无言。 两年来的积怨,在这一刻让她感觉到了:沈欢的委屈。 其实沈欢也并没有委屈。 他想金盆洗手,也就安身立命在叶家,很自然。 他说的也都是事实。 可叶朝歌听了不是个滋味啊,她咬着嘴唇红着眼,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突然走到沈欢面前,说:“那我把欠你的,都还给你,行不行?” 沈欢皱眉:“啥意思?” “今晚,你睡床。” 叶朝歌咬着牙说:“我把我,给你。” 第357章:出租车上的麻烦 “我把我,给你。” 叶朝歌说出这句话,完全是被沈欢挤兑的。 如果让她冷静个两分钟,她绝对不会一时冲动说这个。 沈欢也愣了,眨巴眨巴眼:“你、你什么意思?” “听不懂?” 叶朝歌在火气头上,动作都干脆利落了,抬手抓住自己的衣领,微微一拉。 领口,立马从肩头滑落,露出半个肩膀来。 叶朝歌死死盯着沈欢的眼睛问:“这样,你懂了吗?” “我懂个屁!神经病,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套路,等我真动手了,你肯定得报警,告诉强那啥你!” 沈欢气呼呼的,转头就走,边走边骂:“老子惹不起你成了吧?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我走!” 骂骂咧咧的骂完后,他就开门走了出去,过了一会,下面就传来沈欢和范姐对话的声音:“范姐,餐厅那边有点事,我先过去一趟哈。” 这时,叶朝歌才冷静下来,脸上开始发烧:我,我怎么会对沈欢说出这种话呢? 我可是最讨厌他的啊? 叶朝歌不知道,她这种心理其实很常见,尤其是道德底线比较高的善良人。 毕竟她的确和沈欢结婚了,两人朝夕相处了两年,她觉得自己的婚姻是媒妁之言,很不幸,所以平常把气都撒在了沈某人身上。 而当叶朝歌一旦意识到,沈欢两年来,其实真的没有做错什么,只是无端承受她、她父母,以及其他亲人的指责后,她下意识就想补偿对方。 叶总道德标准高吗? 那是肯定的,叶总的善良整个江岭科技那是人尽皆知,别看她平常总冷着个脸,但平日工作中,那个员工有困难,她肯定会帮忙。 司机队的老黄,前些年儿子出了车祸,需要一大笔治疗费,都是叶总帮他出的。 所以,叶总才会在意识到沈欢的委屈后,想到了妻子补偿丈夫最直接的方法:身子。 但这也就是在气头上。 沈欢走后,叶朝歌一旦冷静下来,就开始咬着嘴唇俏脸烫到不行了:我哪怕用钱呢,怎么可以用提出用身子呢? “我……” 咬了下嘴唇,叶朝歌拿出手机想给沈欢打电话,但最后却还是又放下了。 沈欢呢,出门后也头疼的不行。 同居两年,沈欢都不知道这妞自尊心竟然这么高的,受了几句刺激就要脱。 沈欢又不是圣人,这妞又是真的漂亮,如果她真的点头同意了,沈某人很难把持住不做禽瘦。 可他也知道,叶朝歌根本不是真心的。 他如果这时候真那啥,也就违背了沈欢对已故老爷子的承诺。 “原来真想保护一个人,还挺难得。” 不光得顾虑她的身体安全,还得顾虑她的心里健康。 “哥们怎么有种做保姆的感觉呢。” 皱眉打了个哈欠,沈欢拿手机打了辆车,打算去酒店睡一宿。车子从小区门口出发,直奔凤临酒店,他之前和王芙约好了,明天在凤临酒店碰头,一块见陈千娇的母亲。 最重要的是,明天他会知道自己身世的秘密。 想到这,沈欢就有些迫不及待,连和叶朝歌生的气也抛到了九霄云外。 出租快速前行,刚拐出居民区行驶到主干道,就看到前面有人在摆手。 这条路是从居民区通往闹市区的,这个时间点还挺难打到车的。所以看到一辆出租后,这位就想抬手拦下。 远远的看去,能见到这是个穿黑色连衣裙的女人,上半身穿了个深色夹克。 身材倒是很高挑,能看出女人的身形,就是头上戴着高帽子,脸上还戴着大口罩,让人看不到脸蛋。 司机也不打算停车,只是开了窗户想吆喝一声有人了。 不过不等他开口,沈欢就先说话了:“师傅,顺带捎着也可以,反正我不着急。” “行,你是客户,听你的。” 师傅呵呵一笑,只要雇主同意,多拉个顺风车也不算违法出租司机的规定。 出租吱嘎停在女人面前,对方刚要上车,却看到后面还坐着干人。 师傅笑呵呵的说:“要不你来前面,这位小哥可是先来的,你不能抢人家的座。” 不是一路人,人家不愿意坐在一块也很正常。 女人却摇了摇头,声音深沉:“我就坐在后面,师傅,我去机场,您能快点吗?” 说着,女人还警惕的往后看了两眼,赶紧上车。 她的动作,让沈欢皱了下眉:怎么看着姑娘,好像有啥麻烦,似乎在被人追呢? 她选择坐在后座,也是因为这辆出租车后座的窗户,是黑色半透明的,从外面看不到里面。 司机师傅可没看出她有什么麻烦,笑呵呵的说:“那可不行,得先送这位小哥。” “我真的有急事,求求您了!” 女人哀求了一声,也意识到司机说了不算了,转而看向了沈欢。 不看不要紧,一仔细看,女人一下就愣住了:“是你——” 沈欢指了指自己,很纳闷:“你认识我?” “不,不认识。” 女人赶紧摇头,接着央求道:“沈先生,求你让司机先送我吧,我真的有急事!” “你知道我姓沈?” 沈欢再次问。 女人赶紧捂住嘴,意识到自己说露馅了。 沈欢心里翻了个白眼,对方脸上捂得严严实实,他肯定是认不出来的,不过对方这样做,肯定是因为有麻烦。 他不想掺和麻烦,所以干脆拒绝:“我就去商业街凤临酒店,比机场近多了,当然是先送我。你要是不想做,可以下车等下一辆出租。” “我!” 女人想说什么,沈欢却已经别过头不理她了。 女人这次咬牙点头:“好,师傅,听他的。” “好嘞!” 很有职业操守的司机师傅点头,踩下了油门直朝商业街开去。 路上,沈欢没有追问她认识自己的事,而是很无聊的拿出手机玩了会。 而这个女人也没有再说话,而是紧紧抱着自己的胳膊,靠在窗户上远离沈欢。 从她的姿态上能看出,她现在很缺乏安全感,对别人很有防范。 不用问,肯定是遇到了什么麻烦。 至于是啥麻烦,没过多久沈欢就猜到了:没过多久,后视镜中,竟然又出现了一辆车。 司机师傅可能没察觉,但沈欢却察觉到,那辆车正在亦趋亦步的跟着他们。 出租左拐,后面那辆就左拐。 他们右拐,对方也会继续跟上来。 阴魂不散的样子。 而出租车里有三个人,对方追的是谁呢? 沈欢挑了挑眉,说:“师傅,我们感觉后面有人在跟着我们啊?” 司机师傅很不解的样子:“啊?有吗?” 看来和司机师傅无关。 沈欢又看向女人,她的表现就很精彩了,刚刚还蜷缩着的身体,此时蜷缩的更紧了,整个人还在那瑟瑟发抖,只有露在口罩外面的眼珠子,使劲晃悠着。 慌乱极了。 不用问,麻烦是来找她的。 第358章:再见黑西装 对方跟踪的技术很巧妙,一看就是惯犯。 司机师傅也没有反追踪的经验,所以听沈欢说起后,看了好几眼后视镜也没看出谁在跟踪,皱眉说:“小哥,你说的哪辆车啊?” “呵呵,可能是我看错了吧。” 沈欢呵呵一笑。 司机师傅也没再说什么,加快了车速,没多久就出现在了商业街,因为之前发生了枪击案,商业街一部分被封锁起来了。 想要去到凤临酒店,还得拐个大弯,走一条没什么人经过的小巷子路。 也就是在来到弯道前时,后面一辆不起眼的面包车突然加速,猛地别到了出租车前面。 开车最烦的,就是碰到有人超车。 司机师傅也是如此,立马梗着脖子嗡嗡按喇叭:“靠,有病啊,这样一条小路也敢超——” 话音未落,司机师傅整个就僵住了。 面包车里,伸出来一根黑漆漆的枪管,对准了出租车前挡风玻璃内,司机师傅的位置。 要知道商业街可是刚发生了枪击案没多久,本来司机还感叹,那个家伙这么倒霉呢。没想到今天就轮到他了! 吓得师傅脸色惨白,赶紧抬起了按喇叭的手,放在两张脸旁边,这表示举手投降。 这师傅反应倒是挺快的。 沈欢心里呵呵一笑,就见面包车中走下来个黑西装,砰的敲了敲司机的车窗,说:“你,滚蛋。” 别说让司机师傅滚蛋了,就算让他去跳粪坑,为了保命,师傅也得执行啊。 赶紧推门下车,撒丫子就跑。 看着这几个黑西装,还知道不能伤及路人。 沈欢笑了声,此时也认出来了,面包车里下来的这个黑西装,和之前追他的黑西装,是一伙人。 连用的枪,都是同一类型的。 不一样的是,今天他们不是冲我来的了。 沈欢刚想到这,旁边的女人一把就抱住了他的胳膊,在那瑟瑟发抖:“求求你,救救我!” 我可没有没事找惹麻烦的习惯。 沈欢眉头挑了下,刚要拒绝,车门被猛地拉开了。 那黑西装举着枪管,指着沈欢,说出了和对司机一样的话:“你,滚蛋。” 看来这位黑西装没认出他来。 沈欢乖乖点头,用力甩开女人的手,装作一副很怕的样子:“我、我这就滚!” 沈欢可不想无缘无故的招惹麻烦,赶紧下车就走,丝毫不顾女人的哀求声,跟在司机屁股后面就要拐出小巷子时,后面也传来了一声短促的惊叫:“啊——唔唔!” 女人的嘴,应该是被捂住了。 可是关我毛事呢? 沈欢无所谓的耸耸肩,刚拐出巷子,差点迎面撞在司机背上。 他埋怨一声:“走啊,你不会还想回去吧?” 司机师傅声音却要多害怕有多害怕,语气哆嗦的好像冻了好几天似的:“小哥,我、我也想走。” 沈欢这才注意到,司机师傅身前,还站着两个黑衣人,一个已经拿刀,架在了他脖子上。 另一个,也快速掏出刀,横在沈欢脖子前,冷笑:“你们真以为,你们走得了?” 街边其实还有别人,但两个黑西装的动作端的是又快又准,刀子还有半截藏在袖子里。路人即使从一旁走过,如果不仔细观察,都不会察觉到沈欢两人被刀子威胁了。 司机师傅当场就要吓尿了,颤抖着说:“大哥,我们无冤无仇——” “闭嘴!” 黑西装低声冷喝:“再出声,弄死你。” 司机立马不敢说话。 沈欢却眉头一扬,问:“我们不出声,你们就会放过我?” “当然。” 一个黑西装答:“我们的目标,只有那个女人,和你们无关。跟我们走!” 说着,他就押着两人要朝路边车上走。 司机师傅很乖很听话啊,沈欢胆子却很大,又追问:“你们不会是怕我们反抗,吵到别人,怕报警吧?所以才打算把我们带到没人地方,再杀人灭口?毕竟我俩都看到你们的脸长什么样了。” “啊?!” 司机师傅吓得声调顿时高了起来。 立马,马路对面就有人看了过来。 按理说隔壁商业街出现了枪击案,大晚上的没谁敢再来隔壁这条街逛街才对。 可早就说过,天南省自古没出过大案件。这里已经安居乐业了几十年,即使前段时间接连发生事件,也没有影响普通民众的生活。 普通民众们,还是很大心脏的过他们的日子。 这是缺乏警惕的表现,可也是这个国家富强的表现。人们为什么会缺乏警惕?还不是因为生活太安逸,治安管理好? 如果放在国外,比如号称世界警察的某国,九点之后还敢出门的,那都是勇士。 也正是龙国夜晚生活的繁荣,给这群黑衣人执行任务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见有人看来,挟持司机的那位,手上动作更紧了,刀尖都要刺破司机的皮肤了,再次厉声说:“再不闭嘴,我要你们的命!” 司机赶紧点头,同时哀求似的看向沈欢,意思是:您不是小哥,您是大爷,求您别说了,咱们的命可在人家手里呢! 沈欢也察觉到,自己皮肤被刀尖刺破。 但对方玩刀的水平很高,紧紧刺破了他的皮肤,离着皮肤下的气管还远着呢。 沈欢蹙了下眉,也闭嘴不言语了。 一直被押送到另一辆面包车上后,两个黑西装立马翻脸,其中一个把刀子换成了两把手枪,一左一右对准了两人的脑袋,逼迫两人坐在后座。 另一个黑西装则去插上车钥匙,准备开车前,拿起传声器问了句:“队长,搞定她了没有?” “搞定,她的衣服里,翻出了三瓶药。身上其他地方有没有藏,还不知道。” 传声器那边快速回应后,又问:“你们那边呢?” “搞定,马上带走,老地方等你……” 车上这位回答,声音压得很低。 药? 听到这个字眼,沈欢愣了下,为了听的更清楚侧了下脸。 持枪的黑西装立马把枪口怼在了他脑袋上,冷冷的说:“不许乱动,不然毙了你!” 旁边的司机吓得哆嗦了下,抱着脑袋看也不敢看这边。 沈欢呢,也很乖的后仰,脑袋紧紧贴着后座,似乎啥也不敢做了。 车子启动,飞快的朝出城的公路驶去。 看样子沈欢猜对了,他看到了黑西装的样子,对方不可能放他们走的,很可能是要带去郊外,毁尸灭迹。 “唉,本来不想掺和这趟麻烦的,可谁让你们倒霉呢?” 被很多个全副武装的黑西装高手追击时,沈欢再厉害,也只能跑。 可现在车上就俩黑西装,他还有什么好怕的? 沈欢一方面表现的战战兢兢,上半身正襟危坐,但在对方看不见的身下,一只手已经悄悄拽下了一颗衣服上的纽扣。 等车辆拐弯,驶过一个路口时,他忽的抬手,狠狠甩出了那颗纽扣。 纽扣比不上子弹,但在沈欢的手劲下,却精准又有力的从后座缝隙中穿过,打在了开车黑西装的脚腕上。 黑西装吃痛,下意识抬了下脚,油门登时就松了。 现在的车辆为了安全,都是设计成可以直接松油门的,但却免不了会有往前的惯性。 也就是持枪黑西装往后倒了下的瞬间,沈欢动了—— 第359章:地狱中爬出的女人 吱嘎! 一辆丰田车停在了一套公寓门口。 这是一套非常老旧的公寓,没有电梯,没有停车场,甚至外面的地面,都是翻修过好几次的沥青地面。 这种地面更耐久,不像水泥地面,已经干裂过好几次,连这套公寓的开发商,都懒得翻修了。 里面,也安安静静的没有半声言语。 这个时间,年轻人或许还有夜晚生活,但在这套全是老年人的公寓里,大家早就都进入了梦乡。 或许是为了给这里的爷爷奶奶一个安静的环境,公寓的外院墙建的格外高,车停在这,外面都没人看得见。 自然也没人看得见驾驶座上,始终没下车的王芙。 她看着公寓中的某一栋,始终没有下车。 昨天破瓜之痛,经过一整夜的休养,已经好很多了。不过走路的时候,下面还是有种痛痒的感觉。 如果让人知道,曾经盛极一时的一流经纪人,竟然三十一岁才破瓜…… 有人信吗? 想到沈欢,王芙苦笑一声,再次抬头看向公寓楼的某个房间。 这些老年公寓楼,最多就六层。 这个房间,也在六层,房间拉着窗帘,也没开灯,但王芙却清晰的看到,窗帘后面藏着一双眼睛。 虽然眼睛不会发光,但王芙总觉得那双眼睛,在散发阴森的红光。 不该去,也得去。 王芙叹了口气,推开车门走了出去,走到公寓楼前,敲了敲门。 晚上,公寓楼里的大爷大妈会关上单元门,不过这里的住户,都有钥匙能打开。只有王芙这样的“客人”才会敲门。 很快的,一个年迈矮个老太婆,从里面打开了单元门。 老太婆冲王芙傻笑了声,然后开口“阿巴阿巴”的说了两句——她是个哑巴。 哑巴,才最能保守秘密。 王芙冲老太婆点了点头,然后朝着楼梯走过去。 爬到六楼,推门进入一家后,她就就径直朝角落的卧室走去。 卧室,就是王芙在外面看到的那一间。然后,王芙抬手敲了敲门。 笃笃。 空洞的声音,像是要把地狱大门叫醒。 里面没有回应,但王芙知道里面的人没睡,她推开门,走进去后,在把门关上。 里面果然没开灯。 有人,躺在床上。 王芙先是走到窗户前,把窗帘严严实实的拉上后,才打开了灯。窗帘是遮光很好的材料,能避免外面的人看到这里有光。 而开灯后,王芙看着房间才皱起了眉。 房间里,太乱了。 无数团成团的纸张,随意丢在地上,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发霉的味道。 长期在这种环境里生活,没病的人,也会生病。 床上的背朝着灯,也没有转头看她一眼,就语气阴森森的说:“你在楼下车,坐了八分钟。” “是多坐了会。” 王芙干巴巴的说。 女人仍旧没回头,声音却很尖锐:“因为你不想进来。” “谁也不想钻进这种脏兮兮的房间。” 王芙叹了口气,低头帮她收拾纸团:“你不让哑婆收拾,总该让我收拾吧?反正你这些纸,都是没有丝毫作用的作战计划。” 伸开一张纸,王芙就见上面恶毒的写着:用刀,一条条割断他的筋骨,他的肋条,让他生不如死,在痛苦中死去—— 类似的话,很有很多。 “那都是我的计划,我一定要一一实现!” 女人突然发了狂,声音更加尖锐:“虽然我现在实现不了,但我总有一天会做到。王芙,你是站在我这一边的,对不对?” “对。” “不对!” 女人尖叫:“如果你是站在我这一边的,就不会让沈欢去接近千娇,因为我一个人,就能接近那个恶魔,然后宰了他! 王芙没有说话。 女人冷笑起来:“王芙,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想法,你怕我的报复,会牵连到你和朝歌。你现在已经忘记了仇恨,只想着自保!” 越说,她声音越冷:“可是你忘了,当年他们是怎么毁了我们一家,甚至想拿我去做祭品!但又在得知我无法完全抵抗亚巴顿病毒是,盯上了我的女儿!怎么?几年的好日子,就让你开始珍惜现在了?你和千娇能有现在,可都是因为我!” 王芙深吸口气,痛苦的说:“可,千娇是无辜的。” “没人是无辜的!” 女人尖叫:“她也是那个男人的种!所以她才能完美的抵抗亚巴顿病毒!她是我的女儿,却又是她爷爷的女儿,这样女人,在监狱待一辈子,就是最好的宿命!难道要她出来,眼睁睁看着我,再死一次?” “王芙,他们需要钥匙,而那把钥匙不是我就是陈千娇!” 女人大口呼吸着,终于肯转过头,面对王芙说:“我肯定能撑过去,只要能撑过去,我就会再次变成钥匙,接近他,然后实现我的计划!” 说着,她抓起一把纸团,抛向天空,声音歇斯底里:“多好的计划啊,我都想好了,要怎么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可是你还没好。” 王芙说:“只要你不好,千娇,就远是他们的第一目标。而我们,需要一个人保护千娇。姐,我和千娇,都需要保护!” 这个女人,就是她的姐姐。 陈千娇的亲妈:王雪曼。 纸团落下的瞬间,王雪曼的脸,也终于全部出现在了陈千娇面前。 任何人,只要是个正常人,如果看到这张脸,一定都会吓一跳。 因为恐怖。 这张脸的上半部分,几乎没有一处好皮,有些地方,甚至都没有肉,只有一层皮,黏连着干巴巴的骨头。 下半部分,还正常,可正因为这些正常,才显得整张脸格外不正常。 她的两个眼睛,更加恐怖。 一个的眼皮,几乎全被割掉,整只眼睛瞪在外面,包裹着白膜。 这层白膜,就是没有眼皮后眼睑自动保护眼睛的分泌物。 另一只眼,松弛耷拉着,眼角周围全是皱纹。 也就是这只眼睛中,充满了仇恨和暴力,让人一看就有种感觉:这,根本不是一个人的眼睛! 如果,如果来者有幸看到她被子下面的身躯,还会看到王雪曼皮包骨头一般的身体,那时,无论是谁都会怀疑眼前这人不是女人,而是一个来自地狱的怪物! 王芙,就这样看着这个怪物。 她没有厌恶,没有回避,只是温柔的看着王雪曼,轻声说:“姐姐,巨蝰组织,被剿灭了。如果我没猜错,应该就是沈欢做得,他一定、也只有他,能保护好千娇。” 第360章:dao和巨蝰 精英,往往是一个组织留存到最后的薪火。 艾瑞斯,就是巨蝰组织还剩在最后的精英。组织最大的头目,连同大量的活动资金都付之一炬后,剩下的成员也都很快鸟兽猢狲散了。 还愿意留下的,不多。 艾瑞斯就是其中之一,他信仰着库库尔坎,潜伏在龙国内部没有丝毫懈怠,目的就是为了完成神使留下的任务。 当然,还要清理几位叛徒。 其中就包括颜品红。 dao集团,南东洲分集团的,一个小小销售经理。 别人不知道,但艾瑞斯可知道,令多个多家深恶痛绝的药物集团dao和多家危险组织有联系,巨蝰组织也在其中参了一股。 dao集团被龙国明令禁止后,想要买到集团的药物基本就只能通过非法的走私途径了,而颜品红就是旗下销售人员之一。 之前她给沈欢三人灌下的粉红骷髅,就是dao集团的产品。 本来嘛,颜品红也算是误入歧途,做点走私生意赚钱。开了家普通的夜店,暗中却在倾销dao集团的货物。 来钱不算多,却足够颜品红在天南省的小城市,过得风流快活。 最近唯一的烦恼,就是她带去热月餐厅的粉红骷髅,没有把沈欢三人喝倒,为此她不得不把吴建周已经给她的几万块订金又退了回去。 除此之外,她已经完全过上了自己想过的生活。 但两天前,出问题了。 那天下午,她和以往的每个月一样,去往交接货物的地点等待线人时,却被放了鸽子。还在交易地点,看到了很多警车。 当晚,颜品红和总部惊醒了联系,得知大股东巨蝰组织覆灭,龙国内部正在严查的消息。 颜品红赚钱的胆子大,但违法的胆子小啊。 经过一晚没睡的深思熟虑后,她决定远离这份危险。 并且在今天早上,跟公司总部委婉提出了这件事。 总部那边,也非常干脆,答应了她的请辞。 这反而让颜品红开始担忧。 果然,她早上才辞职,中午,就在自家小店门口发现了不少黑衣人。 这些人就在旁边逛游,也不进夜店喝酒。 别人可能认不出,但总是和他们打交道的颜品红,立马猜到:肯定是dao集团来人了! 他们不打算放过她,因为她知道很多dao集团产品的秘密。 颜品红可知道,和集团打交道的都是些丧心病狂的人渣,吓得赶紧通过夜店的秘密小路,转移了。 凭借着她对当地的熟悉,颜品红小心翼翼的逃窜,用一个私人号码订了机票后,一路逃到凉城的一处荒凉公路上。 眼看路边什么车也打不着,她就要耽误航班时,一辆出租出现了。 不管三七二十一的,颜品红赶紧拦下司机,可开门上去后才发现,车上竟然还有个熟人。 也就是沈欢了。 颜品红,很想快点去机场,用最快的速度逃离天南省。 可现实却是很悲催的。 司机师傅还没把沈欢送到目的地,就被巨蝰组织的人拦下了。 随即,沈欢和司机师傅被带走,她也无处可逃。 艾瑞斯捏着颜品红的下巴,啧啧叹了口气:“本来好好的,为什么要辞职呢?” 颜品红坐在出租车里,紧紧环抱着自己的双臂,脸色煞白的摇头:“我、我不辞职了,我还给你们做销售,行吗?” 艾瑞斯嘿嘿一笑,露出一嘴的大白牙:“当然,我们最喜欢浪子回头的信徒,尤其你还是这种美人。” 说着,艾瑞斯趴到她面前,深深吸了口香气。 颜品红更不敢动弹了,紧紧咬着嘴唇闭上双眼。 别看她那晚灌沈欢三人喝酒的时候,浪里个荡的,但那是因为没有危险。现在连命都在人家手里,颜品红那还有心思风扫哦? 满脑子都是:只要能活命,哪怕被艾瑞斯干上一次,也没什么! 可艾瑞斯毕竟是精英,知道啥时候该干什么事。 天南省风声鹤唳,警方在紧紧盯着他们的行踪,每一次出任务,他们都是冒着巨大风险的。 即使颜品红真有些姿色,而他也确实憋得慌,那也不能在这办事。而是像司机和另一个倒霉蛋男人一样,带出凉城后,在动手。 颜品红没等到艾瑞斯的进一步的亲密,反而是被塞住了嘴巴,捆住了手脚,带到了那辆面包车上。 随即面包车启动,缓缓离开了这条小巷。 巷子外,还有不少行人。 没谁注意到他们,艾瑞斯快速开车,离开主干道时,打开了通讯器,问道:“你们到目的地了吗?把那两个倒霉蛋解决了没有?” 被塞住嘴巴的颜品红,知道艾瑞斯说的俩倒霉蛋是谁:司机和沈欢。 没想到我帮吴建周找你麻烦时,没成功,现在你却倒霉透顶的和我一块,被危险分子盯上了。 颜品红心里没来由的幽幽叹了口气时,艾瑞斯声调突然拔高了些,很不耐烦:“没有听到吗?赶紧回复!” 在龙国如此缜密的监视中执行任务,和同伴保持联系绝对是重中之重。 但艾瑞斯的两个同伴这次却迟迟没回应。 这让他有些烦,心里也升起了一丝不妙的危机感时,对面终于有动静了:“咳咳,不小心把烟头吸到到嗓子里了。有情况,出城的路上有警方在,我们不敢走,调头了。” 对面嗓音很沙哑,估计是看到警察后吓得不清。 “警方动作倒是挺快,我们进城区的时候,他们还不在呢。” 艾瑞斯也没怀疑,接着快速问:“那你们现在在哪?” “沿着护城河走,往东有条汇入长江的小支流,我们就在第二个防汛站的小房子这。” 那边的声音很是很沙哑,隔着话筒都能感觉到他像是要把嗓子都咳嗽出来了:“是等你来一块解决,还是我们现在就解决了?” “哼,一块吧,说不定还能省颗子弹。” 说到这时,艾瑞斯微微转头,看向了后视镜。 正好,和颜品红的眼睛四目相对。 她也想听谈话内容,而在听到艾瑞斯说能省颗子弹、又看到他眼神中的杀机后,颜品红立马意识到:人家根本不可能放过她。 她作为dao的销售经理,这些年来除了经手过粉红骷髅、海棠迷迭香这种简单的迷幻药。 还经手过特别重要的:离欢粉。 离欢粉,绝对是dao集团,以及相关组织。 而得知这些的颜品红,不可能被放过! 她挣扎,挣扎不动,只能拼命唔唔的叫着,眼看后视镜中,前面司机座位的艾瑞斯,脸上露出狰狞嗜血的笑。 第361章:扒了他 “好、好汉,你确定这样真的能糊弄过去?” 咳嗽的嗓子都冒烟的出租司机老张,为难的看着沈欢。 沈欢呢,正忙着把两个黑西装,往防汛监测的小屋里拖呢,抽空点上根烟说:“没事,这些人虽然都是黄皮肤,但都不是咱们龙国人,平常装装样子还行,真开口,声调有些变化也判断不出来。” “哦哦,我听你的。” 老张贼听话,把通讯器放下后缩着脖子,试探着说:“好汉,我觉得,我在这也没啥用,要不,您先放我走?” 老张说的是实话。 刚被黑西装胁迫的时候,他吓得几乎要尿了裤子。 但随后发生的事,就太超乎他的想象了:在一个急转弯时,不知道因为什么,车子忽然猛打了方向盘。也就是那个瞬间,他的客人沈欢动了。 老张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只能说:沈欢的动作,简直跟闪电一样。 唰的一下,就抢走了对面手里的枪,接着手刀起,手刀落,咔咔两下,把俩黑西装直接敲晕了。动作那叫一个干脆利落,恐怕连武侠电影,都不敢那么拍。 可这都是老张亲眼所见,那他就不得不相信,同时又对眼前这位高手充满了……恐惧。 这可是为能空手夺枪的狠人啊,换成谁,谁不害怕? 所以老张才想赶紧溜走。 沈欢却嘿嘿一笑:“那可不行,师傅,你还有大用呢。” 老张脸色一白:“啥?” “装死。” 沈欢笑呵呵的说,见老张吓得开始打软腿了,赶紧拍了拍他肩膀:“别害怕,一会咱俩换上黑西装,等那货来了,跟他对一场戏……” 絮絮叨叨把计划说了一遍,沈欢才问:“听明白了吗?” 老张点点头,还是有些小胆儿:“可、可这不会被对方发现吗?” “嘿,你以为我为什么会选在这等他?这防汛站连个灯都没有,路灯也被树林都遮住了。” 沈欢笑呵呵的说:“等会他一来,黑灯瞎火的能看出啥来?” 老张再次点了点头,此时也没那么害怕沈欢了,继续说:“可是沈哥,咱干嘛非这么费尽周折的套他的话啊?” “这群人,是我的老对头了,从北州剩下的残党……说了你也不懂。” 沈欢随意打发了句,突然愣了下:“你怎么知道我姓沈?哦,对了,刚刚那小妞上车的时候,叫出过我的姓氏,所以你才知道。” “啊,其、其实也不是。” 老张含含糊糊的:“我不光知道您姓沈,还知道您叫沈欢。” 沈欢又是一愣:哥们现在这么有名? 老张挠了挠头:“刚接到你时,我还以为我看错了。您不认识我也正常,我吧,在江岭科技后勤司机队上班。” 江岭科技司机队? “叶朝歌的手下?” 沈欢眨了眨眼,突然意识到了什么:“靠,那我特么的不是露馅了?” 沈欢身手很厉害这件事,整个江岭科技也就叶帆一个人知道。 因为他一直在刻意隐瞒。 可现在…… 老张果然有些兴奋的看着他说:“沈哥,我听叶总说,她被劫持后,是被一个英雄救了的,不会就是你吧?” “不是。” 沈欢立马否定。 可老张却反应速度很快:“但你刚刚说,北州……” 沈欢挠了挠头,脸色憋青了会,叹了口气:“得,实话跟你说吧。我,其实不是单单是叶家的上门女婿,你以为,我真看得上叶朝歌?瞧她整天冷若冰霜的样,我还以为她一个月三十天大姨妈呢。” “啊?那是叶总倒追的你?” 老张误会的点很奇怪。 “那必须啊。” 吹牛皮不打草稿的沈某人眼珠子一转,有了主意,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沓现金,足有好两千上下,都塞进了老张的口袋里。 老张先是一愣,接着再看向他时的眼神,立马就变了:“沈哥,你这是啥意思?” “没啥意思,就是觉得你这人还不错,算提前给你这月,发奖金了。” 沈欢勾搭住他的肩膀,很认真的说:“不过今晚,你得把你看到的事,统统忘掉,千万不能呢告诉任何人。” “为啥?” “因为哥们不想让那个母老虎知道。” 沈欢缓缓说:“我只要默默守护她,就够了。” “真伟大!” 老张快速点头,把钱收进口袋,此时已经完全不紧张了,只是问:“那你究竟是啥人啊?” “自己看。” 沈欢耸耸鼻尖,递出一个小本本。 老张接过小本本,只看了一眼,就一个哆嗦:“卧槽,秘密特勤工作证?” 没有证件,寸步难行啊。 不过有假证件,也没啥用,只能糊弄糊弄老实孩子。比如眼前这位老张。 老张有些懵逼,实在搞不懂,沈欢这个上门女婿,怎么就变成秘密特勤了? “你见过哪个上门女婿,身手这么好?” 沈欢解释道:“我出现在叶家,那都是工作需要。据我们得到可靠消息,有一伙境外不法分子,一直盯着叶朝歌,就是这群人。但我们暂时还没搞清他们的具体身份,所以上面才派我来,对叶朝歌提供全方位的保护,包括床上的。” 沈欢收起笑容,看着老张的眼神,严肃了很多:“不过今晚我发现,仅凭我一个人的力量,还无法一个人做到这件事,所以我就希望你能帮帮忙。” 老张的眼里,立马开始闪烁光芒了。 谁,还没有个英雄梦呢? 而沈欢真诚的语气,也不像在撒谎。 如果他是撒谎,逗老张玩的话,会给他两千块大洋吗? “这只是订金,如果今晚你能做到更好,我还有更多的报酬给你。如果你肯为我保守秘密,组织上更是不会忘记你的恩情!” 沈欢拍了拍他肩膀,淡淡地问:“想不想做?最好是想清楚再回答,我不会强逼你的。” “不、不用想!我做,我说啥都做!” 没有半秒钟的犹豫,老张马上就瞪着眼的回答。 “好。” 沈欢欣慰的笑了:“那现在?” 老张快步走到黑西装面前,一边脱一边抢先说:“扒!” 第362章:立马毙了他 “霍卡,我已经到了,你们在哪?” 艾瑞斯开车来打防汛站附近时,朝四下看去,很快树林中就有灯光闪了下,传出里也传来了沙哑的声音:“就在树林里,你带那个女人过来吧。” 艾瑞斯顺着灯光的方向看去,就见果然有一条小型岔路口。 艾瑞斯也没怀疑,快速开车过去。 约莫两分钟,就在树林中见到了一个四四方方的水泥房子。房间门口,站着两个穿西装的男人,正在那抽着烟。 车灯照过去时,两人都下意识抬手捂住了脸,接着其中一个声音沙哑的说:“把车灯关上,你也不想引来龙国警方吧?” “当然。” 艾瑞斯回了一句,停车关掉了车灯。黑漆漆的树林中,根本看不清谁是谁。 艾瑞斯下车后就走到两人面前问:“那两个呢?” “里面,解决了。” 一个同伴说:“他们不老实,我怕出意外,先宰了。女人呢?带来了没?” “就在车里。” 艾瑞斯说:“来的路上没有被发现吧?你嗓子还没好?” “麻的,都怪我买了劣质香烟。” 沈欢也装出声音很沙哑的样子,问:“女人在哪,我去解决她。” 说着,他哗的抬起收钱,啪的打开了保险。 艾瑞斯却一把拦住了他:“不着急,她身上可能还有货。” “真的?你确定?” 沈欢佯装出很惊讶的样子。 艾瑞斯呵呵冷笑:“装什么糊涂鬼呢,要不是也盯着她身上的货,你俩会主动要求加入我的队伍?” “嘿,还是你明察秋毫。” 沈欢讪笑一声时,旁边伪装的老张,已经紧张的不行了:艾瑞斯不会通过简单几句话,就判断出我们是假的了吧? 并没有。 黑灯瞎火的,艾瑞斯根本没有怀疑他们,甚至都没仔细看他们一眼,只是说:“来之前我给他检查过了,她的确有服用离欢粉的痕迹,而且她既然敢辞掉工作,那手里就是肯定有能不依靠组织,也能拿到离欢粉的手段。” 沈欢眼珠子转悠了下,试探着说:“说不定,她可以抵抗离欢粉的诱或呢?” “嘿,霍卡,你今天是怎么了?” 艾瑞斯突然转头看向了沈欢:“亲自尝试过那种滋味的你,难不成还天真的以为,有谁脱离了离欢粉,还能活下去不成?” “我不过是随口一说。” 沈欢没好气的说:“那你说,怎么办?” “哼,当然是从她嘴里撬出那些秘密。上面可是说了,我们撬出多少,都归我们自己所有。” 艾瑞斯说到这,语气突然一寒:“先说好,我六,你们四。” “我们可是有两个人!” 沈欢扯着嗓子吆喝了声,因为声音大了些,所以更显的沙哑。 艾瑞斯忙抬手,捂住了沈欢的嘴:“疯了?你不是说有警方巡逻吗?你就不怕引来麻烦?” “哼,那是另一说。” 沈欢抬手去拽开艾瑞斯的手。 艾瑞斯动作好像僵了下,却没说什么,挪开后低声说:“四成,你们还嫌少?据我估计,即使四成,也够你们两个半年的份额,足够你们比平常,更加的享受了。” 沈欢冷笑:“我们可不是为了享受,而是为了伟大的库库尔坎神!” “呵呵。” 艾瑞斯突然耻笑了一声:“霍卡,看不出,你还被他们洗脑了啊?什么库库尔坎神,要不是为了离欢粉……哼,路易,你去把那个女人带过来。” 说着,艾瑞斯朝一直默不作声的老张挥了挥手。 老张心里怕呀,没走几步就要打软腿,好在沈欢及时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路易,这也是到了你为组织立功的时候了。” 老张装作的“路易”点点头,快步朝车辆走去时,艾瑞斯突然对沈欢说:“要不要来一根烟?” “不用,我嗓子疼得很。” 沈欢拒绝,他又不傻,这时候打火机一亮,他长啥样对方不就全看清楚了吗? 艾瑞斯却呵呵一笑:“你不抽我抽。” 说着,他就拿出火机,啪的点燃。 火苗刚蹭的冒出来,就被沈欢一口吹灭了:“嘿,你非要在黑夜中竖起一个明晃晃的红点,生怕别人看不到你是吧?” 艾瑞斯凑近了些,皱眉:“霍卡,你在怕什么?不是没有被警方跟踪吗?” “保险起见,你看我和路易就都没抽,憋着烟瘾呢。” 沈欢还在那装腔做戏,希望能多从对方嘴里套出些话来。 比如,对方是什么人,现在潜伏在哪里,又有多大的规模,领导者是谁等等。 要知道现在凉城风声鹤唳,不光是警方,连山海组也在盯着。 甚至雪莉的安保系统,也对凉城进行了系统的监视。 每天,那个地方发生了什么大家斗殴的活动,雪莉都会第一时间知道。 可就是在这种严密得监视下,这些黑西装竟然还能组织起有效的活动,而且昨天、今天,连续作案。 沈欢甚至怀疑,是不是敌人打入了我放的内部。 比如在警备系统中,有他们的人。 所以,沈欢才沉着性子跟他演对手戏,嗓子都开始发疼了。 艾瑞斯却盯着他,突然低声说:“霍卡,你确定你的另一位同伴,叫路易?” 不是你说他叫路易吗? 沈欢先是一愣,随即脸色巨变,快速往后一仰时,一把枪已经顶在了他脑门上,冰冰凉凉,毫无生机。 哗的一声,艾瑞斯拉开枪的保险,舔了下嘴唇说:“我就觉得你不对劲,帮你的同伴编了个名字,没想到你还真中招了!说,你是谁,不然我崩了你!” 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 “啧。” 沈欢叹了口气,嗓音恢复了正常:“看来这场戏演砸了,老张,上车躲起来。” 那边装成路易的老张,哪里还用沈欢提醒啊,赶紧抱着脑袋上了车,跟颜品红挤在一块,急吼吼的说:“姑娘,挤一挤啊,外面打仗呢!” 颜品红嘴巴塞着麻布,说不出半句话,但眼神中却全是求生的希望,拼命朝驾驶座点下巴。 老张帮她拉掉麻布,她就扯着嗓子赶紧喊:“车钥匙在车上,赶紧走!” 趁现在没人管他们,不赶紧,等死呢! 老张也明白了颜品红的意思,赶紧就想翻到前面去时,却听艾瑞斯再次厉声说:“车里的人,你们要是敢走,我立马毙了他!” 老张此时刚坐在驾驶座上,手都要碰到车钥匙了,却猛地停住。 颜品红快急哭了:“师傅,赶紧走呀!他们可是危险分子,咱们就算留下,他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的!” 老张手颤巍巍的放在钥匙上,却怎么也没有拧开,颓然的说:“姑娘,那咱也不能丢下沈哥走啊,这、这不成出卖兄弟了吗?” 第363章:补天玉 都这时候了,那还顾得上别人啊! 颜品红真恨不得把老张踹下去,自己开车走了。 但很可惜的是,老张只帮她拽掉了嘴上的麻布,手上的还捆着牢牢呢。 见老张真没走,艾瑞斯也是冷笑一声:“这就对了,我最喜欢你们龙国人的,就是重情重义。” 艾瑞斯手枪顶着沈欢的脑袋,一步步比他后退。 沈欢也只能后退,不断朝小房子那边走去。 里面,还躺着俩扒光了的危险分子呢。 “老张,你真够哥们,我认你这个兄弟。” 沈欢笑嘻嘻的说了声,眼神看似在看老张所在的面包车,实际上聚焦点一直在艾瑞斯身上。 只要艾瑞斯露出一丁点破绽,他就能夺走枪支,反杀。 说实话,如果艾瑞斯不是精英,只是个普通的地痞l氓,沈欢哪怕被用枪顶着脑袋,也不怕。因为经没经过专业训练,区别是非常大的。 沈欢能自信从地痞l氓手中空手夺枪,却没自信从艾瑞斯手里夺枪。 他只能一边退,一边试着寻找破绽:“我还以为我们演的很像呢,朋友,你什么时候发现我们不是你同伴的。” “就在捂住你嘴巴的时候。” 艾瑞斯也很自得,另一只手敲了敲自己即使在黑夜中也很显眼的白牙,冷笑:“我们每个人的嘴里,都被植入引爆器,不是完全贴合牙齿,微微凸起的。但你的一嘴牙齿,太整齐了,我捂住你嘴巴时,丝毫没感觉到有引爆器。” 引爆器,会让这群危险分子,在暴露某些秘密前,自爆,或者被控制爆炸,消除证人。 手段听上去很残忍,但沈欢早就在巨蝰组织其他成员身上见识过了。 而这也是沈欢没有直接动手,逼迫艾瑞斯说出组织秘密的原因:因为这群人都是真正的亡命之徒,不想说,是真的会自我了断的。 沈欢叹了口气,很失落的说:“还真有你的。” 嘴上说着,他手里可没闲着,微微挪向对方看不到的身后。 “哼,你不用夸我了,我不会露出破绽的。” 艾瑞斯冷笑一声:“把双手都举到头顶。” 精英就是精英。 沈欢很犯愁,乖乖举起了手。 艾瑞斯立马转到他身手,这样就能同时盯防沈欢和车里的老张了。 在艾瑞斯的挟持下,两人不断的靠近水泥房子。终于来到防汛室前后,艾瑞斯另一只手从裤兜里拿出小型手电,照向窗户。 同时艾瑞斯的眼角余光,也看了进去。 见到两个同伴赤身果体的躺在地板上后,艾瑞斯眼角抽了下:“你杀了他们?” “杀人可是犯法的。” 沈欢耸了耸鼻尖:“我是好公民。” “哼,你以为我会信你?” 艾瑞斯说了声后,另一只手就开始拼命敲窗户:“霍卡、马丁!赶紧起来!” “你叫魂呢?” 沈欢懒洋洋的说:“我打了他们的颈动脉,让他们陷入了重度昏迷,除非你用水泼醒,不然一时半会是叫不醒的。” “靠,你到底是什么人?” 艾瑞斯眼角不自然的抽了下。 本来,他是打算叫醒两个同伴,三个人三双眼睛,就绝对能完美干掉三人了。 不然在艾瑞斯射杀沈欢的时候,他真怕老张开车带着颜品红溜走。 而他如果先解决颜品红,那沈欢怎么办? 他可是干掉了自己的两个同伴啊,绝对是高手,如果不用枪顶住脑袋,艾瑞斯是绝对不放心他的。 一时间,艾瑞斯真有戏不知道该咋办了。 沈欢就好像知道他的顾虑一样,语气还是那样轻松,笑嘻嘻的说:“哥们,反正你也不急着干掉我,聊会天怎么样?” “闭嘴!” 艾瑞斯用膝盖重重顶了沈欢一下。 他动作幅度不大,生怕被沈欢找到机会。但力度却不小,一膝盖撞下去,疼得沈欢倒吸了口凉气。 但沈欢还是冷笑着说:“别急着动手嘛,我只是想问问,你们巨蝰组织都鸟兽散了,你还坚持什么呢?就为了离欢粉?那你去花魁会不是更好?” “花魁会可不收男人——” 艾瑞斯说到这愣了下:“你知道花魁会和离欢粉的事?” “不光知道,我还能送你件大功劳。” 沈欢嘻嘻的笑。 艾瑞斯再次用膝盖顶了他一下,这次疼得沈欢脊椎都在咯咯作响,整个人往前一趴。 艾瑞斯动作飞快,立马跟着蹲了过去,枪顶着他脑袋,眼还看着车那边,冷喝:“再废话,小心我真毙了你!” 说完,艾瑞斯另一只手放在衣领前,开始调整耳麦的频段。 如果换成常人,被顶那两下早就没有力气了,沈欢却还能笑出声来,笑咯咯的说:“你确定要把功劳分享出去?我可以保证,你要是能拿到我说的功劳,你今后一年的离欢粉,都不用愁了。” 咔。 艾瑞斯转动频段的声音,微微停了下。 声音很细微,但沈欢还是听到了,他冷笑更浓:“怎么样,有兴趣了?” 被人算透了心思,让艾瑞斯很羞恼,啪的抬手,狠狠给了沈欢下巴一拳。艾瑞斯掐着沈欢的脖子,冷冷的说:“闭嘴!” 牙齿磕碰着唇肉,立马让沈欢嘴角溢出了鲜血。 但沈欢还在笑,声音从被捏紧的咽喉中挤出:“你应该知道,昨天你们的人,弄丢了一样东西。” 随着这句话说出,艾瑞斯的动作,猛地松懈了。 沈欢眸子一闪:果然没猜错。 能让这伙人昨晚出动那么多黑西装追击他的,那块玉坠肯定很重要! 艾瑞斯声音都开始发颤:“你、你知道补天玉的下落?!” 补天玉? 沈欢愣了下,那玩意叫补天玉?哦对了,古代,有女娲补天的传说来着。 他笑呵呵的点了点头:“原来那玩意叫补天玉,我还以为只是哪个部落信仰的蛇身人面像呢。” 听到蛇身人面这几个字,艾瑞斯更加激动,快速问:“那东西在哪,赶紧告诉我,不然我现在就宰了你!!” 说到这,艾瑞斯竟然故意把声音压低了些,眼角余光还警惕的扫了眼后面的防汛室。 他怕昏迷的两个同伴忽然醒了,和他分了着天大的功劳。 补天玉,那是巨蝰组织能成立的基本前提。 昨天弄丢补天玉后,神使和最后的领袖气得当场击毙了三个同伴。 要知道他们剩下的同伴,各个都是不可多得的好手,死一个,都是莫大的损失,可领袖却还是杀了三个,足以说明他的怒火。 如果、如果艾瑞斯真能把补天玉带回去,尤其是自己带回去,那别说一年的离欢粉,这辈子,他都将过上梦寐以求的生活! 这怎能让他不激动? 第364章:求你别我交出去 沈欢,绝对是世界上一等一的高手。 除了在黄滨家那晚遇到的狐面女,他不敢说能稳赢过任何人吧,但也差不了多少。 身手,是他最骄傲的特长。 但俗话说功夫再高也怕菜刀啊,他身手再好,被枪口顶着脑袋,也有力使不出呀。 除非他跟钢铁侠似的,脑袋外面还裹着一层皮。 于是乎,堂堂刺客之王,龙渊龙首,就被艾瑞斯按在了地上。 不过沈欢能一路厮杀活到现在,靠的也绝对不只是武力值,还有脑子。 他尝试过吹捧对方,刺激对方,艾瑞斯都没有露出破绽。沈欢开始有些犯愁,甚至打算强行动手时,他终于想起了玉坠。 他尝试用玉坠的事刺激艾瑞斯后,对方果不其然,激动了。 激动,就会露出破绽。 艾瑞斯手里的枪倒是没有松懈,眼神狠厉的盯着沈欢,低吼:“告诉我,补天玉在哪?!” “就在我右侧怀里的口袋中。” 沈欢笑呵呵的舔了下嘴唇:“看来这玩意对你真的很重要。” “少废话!” 艾瑞斯低吼一声,伸手在他怀里摸了会,果然摸到一个小包裹后,甚至隔着包裹,摸到那个形状后,激动的脸色瞬间涨红。 也就是这时,艾瑞斯仍旧没有太过失态。 他还没忘记地上这位是高手,需要严加防范。 但接着,艾瑞斯拿出包裹,解开,用手电看到里面的玉坠的形状后,就彻底激动坏了。 他放在眼前看了又看,就好像陷入了巨大的魔怔中。 而这是,沈欢突然低喝:“小心!” “什么?!” 艾瑞斯登时一惊,下意识的第一反应,就是无论如何要保护好玉坠! 可就是这种想法,让他忘了最有威胁的人,在哪。 对准沈欢脑门的枪口,终于有了瞬间的提起。 尽管艾瑞斯反应同样迅速,再次要把枪对准沈欢,但已经晚了。 沈欢霍的出手,动作快如闪电,一下扣住了艾瑞斯的手腕。 “不好!” 艾瑞斯心里低喝一声时,沈欢已经瞬间捏住了他的咽喉,将他狠狠往旁边树上一按——砰! 那是怎样惊人的力气? 含着怒意,沈欢这一下可谓用尽了力气。 艾瑞斯只觉得自己成了一个沙包,被沈欢狠狠砸在了树上。 咔! 树枝剧烈摇晃中,艾瑞斯的肋骨,足足被这一下撞断了三根! 沈欢另一只手也没闲着,抢走艾瑞斯的手枪后,反手丢了出去。同时快速扣住他的下巴,抢走他抱在怀里的玉坠。 反击,只需要两个呼吸。 太快了,太狠了! 艾瑞斯被摔蒙了,痛苦的哼唧了好久,才艰难睁开眼,含糊不清的说:“你、你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会有我们组织的宝贝?!” 因为被扣着下巴,艾瑞斯没法自己引爆牙齿炸弹,说话也含含糊糊的。 “你们组织的宝贝?” 沈欢冷笑一声:“这可不是你们的,而是我们家传的。说吧,想不想活命?” 艾瑞斯一言不发,而是死死盯着沈欢。 沈欢也没含糊,手中舞着幽蓝的刀子,朝他嘴里一刺。一颗包裹着金属外衣的牙齿,脱落下来。 解除了这颗炸弹后,沈欢才松开他的下巴,用刀逼住对方的咽喉,再次问:“真不想活了?” “哼。” 艾瑞斯冷哼不语。 沈欢也懒得管他的硬脾气:“不说拉倒,回去给你灌两瓶吐真剂,什么都招待了,带走再说。” 说着,沈欢又给了他下巴一拳,让他彻底脱了臼。 这样,艾瑞斯就没机会咬舌自尽了。 沈欢给老张招呼了一声,老张赶紧就跟狗腿子似的凑了过来,看沈欢的眼里全是崇拜:“欢哥,有啥吩咐?” “老张,你去找些绳子,咱们把他捆了,然后再报警。” 沈欢琢磨了会:“算了,还是我来报警把,让警方把里面俩货带走。” 老张有些纳闷:“那他呢?” “他?我带走。” 沈欢淡淡的说了句后,老张就开始动手撕衣服了。 反正他身上的衣服都是里面黑西装的,也不心疼。 把艾瑞斯捆结实了后,沈欢这才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铃声响了许久,那边才接起,大半夜的,对方的声音听起来软软糯糯的,还有点可爱:“喂,沈欢啊,你今晚要回来吗?” “嘿嘿,韩特勤,送你个大功劳,要不要?” 沈欢嘻嘻一笑。 他打的当然是韩小雪的电话。 除了她,沈欢目前也不太放心别的警方人物。毕竟他还在怀疑有人和巨蝰组织有勾结呢。 韩小雪先是愣了下,随即才清醒过来,皱眉:“大功劳?你不是惹了祸,想找我擦屁股吧?” 沈某人虽然没干过这事,但他周围最近却发生了不少麻烦。比如之前的西餐厅打架案啊,还有最近的热月餐厅服务案等等。 所以韩小雪真怀疑,沈欢大半夜的打电话来是没啥好事。 毕竟沈欢已经不是山海组成员了,他以前的权利不能滥用。 沈欢翻了个白眼:“美女,我在你心里形象就这么不堪吗?哥们好歹是你的救命恩人吧?昨晚的枪击案你还记得吧,今天被我碰到了,算他们倒霉,一共俩,都被我打晕了,地址我给你发定位。” “枪击案?” 韩小雪愣了下,随即兴奋了起来:“你说真的?!” 沈欢听到那边传来砰的一声,随即就响起了韩小雪倒吸凉气的声音。估计是这货从床上跳起来,磕着碰着了。 沈欢呵呵一笑:“都快进山海组的人了,稳重点。” “用你管呢,在那别动,我马上去。” “不可能,我还有事呢,不过可以给你留个看犯人的。” 沈欢说到这时,看了眼旁边的老张。 老张哆嗦了下:不会是指的我吧? 沈欢扣掉电话后,似乎看透了老张的心思似的,语重心长的说:“老张,组织上有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你。” 老张忙摇头:“不行啊,欢哥,我一个人,看不过来。他们要是醒了,我、我打不过……” “放心,他们醒不了。” 沈欢又撕了两段绳子:“你要是不放心,我就把他们也捆起来。最多十分钟,警方就会赶到,倒时候,不要提起我带走这货的事。” 说着,沈欢踹了艾瑞斯一脚。 “这货”指的就是他了。 “组织上还有更重要的任务交给我,就这么定了。” 沈欢说着,见他还是一副快哭出来的样子,拿出手机调出了二维码:“你手机呢,加我微信。” 老张不明所以的加过去后,沈欢立马操作一番,给他发来了三万块的转账。 “这些钱,就当给你的任务报酬了。” 沈欢拍了拍他的肩膀:“能不能做到?” “我、我……” 老张跟跳蚤似的原地踏了几步,看着屏幕里的三万块,终于点了点头:“行,只要能捆结实了!” “放心,我怎么会让同志你有危险呢?” 说着,沈欢走到屋里把俩赤着膀子的捆结实了,这才准备开着一辆车离开。 因为他要带走艾瑞斯,所以也不想留下和艾瑞斯有关的证据,沈欢正想开他的车离开呢,却见里面的颜品红,眼泪汪汪的看着他:“沈先生,求求你,不要把我交给警察!千万、别把我交出去!” 沈欢一拍脑袋,叹了口气:“我怎么忘了这一茬了?” 第365章:离欢粉的秘密 沈欢现在满脑子都是把艾瑞斯带回去,然后从他嘴里套出玉坠啊,离欢粉等等的秘密。 却忘了还有个女人呢。 一看着女人面熟,沈欢也乐了:“你是热月酒店那个,叫啥来着?” “颜品红,小红。” 颜品红哭丧着脸说。 那晚她给沈欢三人斟酒陪酒的时候,用的就是这个名字。 沈欢看着她有些犯愁:要是把她交给警察,颜品红跟警察说他带走艾瑞斯的事情,咋办? 虽然有山海组这一借口,可以糊弄一下韩小雪。但人家治安队真的问他要山海组的证件,他也拿不出来啊。 可带她走,也是个麻烦。 就在沈欢犯愁时,颜品红忙说:“我、我可以告诉你他们是什么人!还能告诉你他们的很多机密。” 哦? 沈欢来了兴趣,问:“你知道这条玉坠的秘密?” 颜品红呆了下,摇摇头。 沈欢又问:“你知道他们现在的领导者是谁?” 颜品红还是摇头。 沈欢眉头皱起:“那你总该知道他们的现在在哪吧?” 颜品红哭丧个脸:“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知道他们是巨蝰组织的余孽,而且巨蝰组织在两周前,被一支不明势力击溃。” “废话,这些我也知道。” 沈欢翻了个白眼。 老张这时,很骄傲的凑了上来:“姑娘,你恐怕不知道吧,这位就是击溃了巨蝰组织的人。他可是特勤的精英……” “特勤?” 颜品红吓得猛地一颤。 沈欢猜出这娘们现在最怕龙国当局,和危险分子的势力了,他带着特勤的名号,真把她吓得不清。 沈欢赶紧摆了摆手:“老张,看着他们去,我们的谈话,很可能涉及机密,知道不?” “明白!” 老张猛地一个敬礼,贼拉标准的那种,随即扭头走了。 再之后,颜品红就缩着脖子,再也不敢抬头看沈欢了。 沈欢也觉得从她嘴里套不出什么来,只是问:“说说,你为什么要躲避警方?” 颜品红不敢言语。 沈欢冷笑:“不说拉倒,看来你是和巨蝰组织有勾结,等着蹲大牢吧。” “等等!” 颜品红忙说。 沈欢看去,就听她抿着嘴唇说:“如果我告诉你,你愿意放过我吗?” “得看你能不能给我提供其他有用情报了。” 沈欢换了个思路:“既然你不知道巨蝰组织现存成员的事,那你知不知道,离欢粉的事?” 沈欢装成霍卡的时候,艾瑞斯提起过分了颜品红手中离欢粉的事。 看来颜品红很可能和哈兹镇的郑初一样,是巨蝰组织的线人。 果然,颜品红咬着嘴唇说:“我、我知道离欢粉,而且负责周边地区,其他成员的离欢粉供应。” “哦?” 沈欢眉头一挑:“你还知道什么?” “离欢粉究竟是什么东西,又是来自哪里。除了巨蝰组织,东洲还有什么组织也有离欢粉,我都知道。” 颜品红脸色惨白,说出这些时,声音有气无力到了极点。 “很好,恭喜你合格了。” 沈欢笑了:“在车上待着,我把艾瑞斯带上车后,我们就走。这些情报,足够换我不把你送给警方。” “谢、谢谢你!” 颜品红很激动的点头。 沈欢碰的关上后车门,朝树下艾瑞斯的方向走去。 不等走过去,就见老张扶在一旁的树上,在那拼命呕吐。 沈欢有些纳闷,问:“老张,咋了?” 老张也没回答,只是指了指艾瑞斯。 沈欢皱眉,加快脚步时,就迎着风闻到了一股腥臭的味道。 很恶心。 沈欢快步走去后,见艾瑞斯正死死的盯着他,眼珠子,都似乎从眼眶里瞪出来了。 不好! 沈欢心里骂了声,忙走过去时,就见艾瑞斯的脸上、暴露在外的皮肤上,全都起了红色的斑点。 他的眼珠子之所以瞪在外面,是因为眼皮也长了红斑,皮肤松弛,把眼珠子挤了出来! 腥臭味,也是因为他身上某些皮肤烂了,流出了血。 这些,都是沈欢中亚巴顿病毒时出现的症状! 沈欢忙抬起他的一只胳膊。 他胳膊上的皮肤也软塌塌的,好像皮肤下包裹的不是肉,而是一层果冻。 顾不上恶心,沈欢看向他的两只手。 艾瑞斯左手的小拇指指甲中,藏着一只小型针头。 沈欢虽然卸掉了艾瑞斯的下巴,阻止他咬舌自尽,但对方还是用小指针头,往体内注射了亚巴顿病毒。 其实按照针头的大小,能判断出其中含有的病毒含量绝对不会多。 起码,不会这么快死亡才对。 “看来对方体内可能早就存有大量的亚巴顿病毒,只是平常一直压制着。” 沈欢幽幽叹了口气:“针管里的东西,就是帮他引爆了病毒而已。” 看着这具尸体身上的红色斑点还在增多,让沈欢有种无法言喻的心悸。如果不是陈千娇曾用血救了他,他,也会像艾瑞斯这样死掉吧? “陈千娇啊陈千娇,这么看来,我还算欠你的。” 沈欢苦笑一声。 原本他觉得,他虽然被陈千娇救过一次,却也因为她招惹上了不少麻烦。 但现在看来,就算没有陈千娇,凭着叶朝歌招惹的麻烦,也不会少。 毕竟,巨蝰组织所谓的贵重宝贝,和叶老头留给老太太的,是一样的! 从这点就能判断,巨蝰组织和叶家,也是有渊源的。 艾瑞斯死了,咋办,要不要再带走一个? 沈欢看向屋子里面。 两个被捆住的家伙,还死死的昏睡着。 “算了,先把颜品红知道的听了,也不迟。” 这群人可都是亡命徒,相信为了不暴露秘密,里面那两个醒来后,也会想办法自杀身亡。 一个人真想自杀,手段多着呢,尤其是这些精英。 沈欢防不住,也就没必要再逼死一个。还是把这俩麻烦,丢给警方处理最好。 叹了口气,沈欢把老张叫了过来:“老张,等警方来了,一定要提醒警方,里面两人嘴巴里有一颗牙齿,是有炸弹的。” 老张此时脸色还苍白呢,苦涩的问:“欢哥,警方要是问起,他怎么死的我咋说?” “你只需要把这件事,告诉警方中一个叫韩小雪的女特勤就够了。” 沈欢鼓励他道:“其他的你就不用担心了,韩小雪知道该怎么做的,说不定还得给你发个见义勇为锦旗。” “锦旗就算了,我不想被报复。” 老张脸都成苦瓜了:“欢哥,他们不会认识我吧?” 沈欢点上一根烟,幽幽的说:“这两人进了监狱,一辈子都别想出来了,你放一百个心。” 第366章:颜品红的交代 去往凤临酒店的路上,颜品红都没有说过一句话。 沈欢也没有追问。 他知道颜品红需要时间冷静思考。 终于,两人在开好房间后,沈欢邀请她坐在沙发上时,颜品红开口了:“你还记不记得你们那天喝的粉红骷髅?” 沈欢随意点头:“记得,味道不错,就是度数太低。你打算以此为开头,开始讲述你的故事?” 颜品红点了点头,叹气说:“我的故事,也没什么好说的。人生的前二十五年,我过的都是普通生活。我不算丑,但也算不上漂亮,家庭条件不差,可也绝对不够我混吃等死。” 她这样的人生,可以说也是大部分人的范例。 “然后呢?” 沈欢随口问。 “二十五岁,我被迫磕了药。” 颜品红语气,突然冷漠了下来:“那时我刚大学毕业,入职一家建筑材料供应企业,可惜老板不是正经人,入职当晚团建时,我被灌醉了。第二天我从他床上醒来的事情,我这辈子都忘不了。” 沈欢没有说话。 潜规则,明明是个很不正常的是,但在当今社会中却又太常见了。 因为这就是个不正常的社会。 “我发疯了,想要报警,为了控制我,那位老板给了我他最喜欢用的药品。” 颜品红有些痛苦的说:“药品用的多了,会造成情绪失控,行为癫狂。但剂量小了,只会起到安定的作用,反正我磕了药后,就一下冷静了。不再苦恼,而是呆呆傻傻的坐了一天。那天之后我觉得自己脏了,我想杀人,然后死,可是——我药瘾犯了。” “沈欢,你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吗?” 说到这时,颜品红抬头看了沈欢一眼。 她的遭遇不算悲惨,世界上比她悲惨的人多了去了。可怎么着,也得算可怜。 这几句话,总该能骗取下沈欢的同情吧? 可当她和沈欢四目相对,才发现沈欢眼里没有丝毫同情或者怜悯,只有淡漠。 他点头,说:“有。” 颜品红一愣。 沈欢接着说:“我被人灌下过三次强力致幻剂,两次吐真剂,都是神经性药品。” 颜品红一愣:“你没成瘾?” “我克制住了。” 沈欢就好像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点上一根烟慢悠悠的说:“只要我想,就能戒掉,抽烟,也只是为了冷静思考。” 颜品红张了张嘴,最后幽幽叹了口气:“我没你的本事,尝试过那种极乐后,我就再也逃离不了了,直到四个月后的一天……” 颜品红当时的那位老板的药,也是从别人手里搞到的。 那天恰好到了他每月一次买药的时间,贩售药物的那位,给他提供了最新的药品,就是离欢粉。 只用了一次,老板就因为刺激太大,失足从二十三楼阳台跳下,嗝了个屁的。 颜品红当时刚好想去找老板,要点药品过过瘾。 结果只看到了老板的尸体,和那位匆匆离开老板家的贩药线人。 从那之后,颜品红就跟对方挂上了钩。 她不像老板,没有那么多钱一次次的买药,药瘾来了,只能哀求对方。 “为了拿到药物,我想尽了办法取悦他们。” 说到这时,颜品红惨然一笑:“我知道我比谁都脏,也知道都是我自己活该,但是我戒不了。终于,在某天我尽力帮一位线人享乐后,他提出凉城周边,还有一个线人名额,问问我愿不愿意尝试。” “你答应了?” 沈欢适时问。 很显然,如果颜品红没答应,也就没有后面那么多事了:“对,我答应了。随后,他们就给我服用了一种药物。” “我猜,叫亚巴顿病菌,对不对?” “你怎么知道?” 颜品红瞪大了眼睛,很震惊的样子,但随即就想明白了,轻轻笑道:“对了,你都能把巨蝰组织毁掉,肯定知道他们很多秘密的。” 沈欢不置可否:“我知道的不多,不过据我所知,亚巴顿病菌只要进入体内,就会快速繁殖,最多一天,中毒的人就会嗝屁。就像刚才死掉了的那位蠢货,你们平常,是怎么抑制住病菌的?” “就是离欢粉。” 颜品红缓缓说:“离欢粉和亚巴顿病菌,是出自同一个地方,就好像一个东西的阴阳两面。亚巴顿病菌是阴面,离欢粉就是阳面。只要服用离欢粉,两者就会在体会混合,不再有毒性,反而会刺激人的神经,产生大量爽感。” 说到这,颜品红眸子微微发亮:“而且,离欢粉最好的地方在于,它不会对人体造成损伤。长期服用,反而有益寿延年,养颜美容的作用。” “这么神奇?” 沈欢眨了眨眼,手腕一晃后,手心中多出了一个小玻璃瓶。 里面装着的,正是离欢粉。 颜品红有些吃惊:“你也有?” “抢的。” 沈欢耸耸肩,又问:“根据你的说法,离欢粉算是阳面,那只服用离欢粉,会怎么样?” “只服用离欢粉,和只服用亚巴顿病菌是一样的,都会对人体造成大量损伤。” 颜品红解释说:“只服用离欢粉会剧烈刺激神经,导致人神志不清。我那位老板,就是服用离欢粉后才跳了楼,呵呵,当初的线人也给了那位老板亚巴顿病菌让他注射,不过恐怕老板耍了小聪明,没有注射,所以服用离欢粉后才会失足掉楼。” “原来这东西,也有剧毒。” 沈欢啧了声,把玻璃瓶收起,问:“那你知不知道,除了离欢粉,还有什么能解亚巴顿的毒?” “没有。” 颜品红笃定的说:“起码据我所知,没有。” 沈欢皱眉:“可我,在中了亚巴顿病菌后,曾用一个女人的血,治好了。” “什么?” 颜品红很震惊,眼珠子眨啊眨的,说什么都不相信,过了好久才问:“那你之后呢?有没有复发过?用不用离欢粉解毒?” “不用啊。” 沈欢耸耸肩:“已经过去个把月了,我一点事都没有。” 颜品红呆了。 而看她呆呆的样子,沈欢也猜到,这妞就是一个普通的编外人员,知道秘密恐怕不多。 想到这,沈欢竖起一个手指,说:“还有最后一个问题,除了巨蝰组织,你们还给谁供应离欢粉,你,又是属于谁?” 颜品红没有丝毫迟疑,早在寄希望于沈欢的时候,她就已经做好了和盘托出的打算:“在东洲,我只负责和巨蝰组织接线,除此之外,我还知道有离欢粉会流入北方和西北。我,只是dao集团的一个小员工。” 第367章:我道歉 dao集团! 嚯的一下,就好像打开了一扇门一样,一条线在沈欢脑海中形成了。 巨蝰组织,很可能和别的很多组织,形成了一个联盟。 而这个联盟,是由离欢粉牵绊起来的,供应离欢粉的就是dao集团。这家公司沈欢早就听说过,是专门研究各种违禁药品的。 那些世界顶级的体育竞赛,经常会有他们dao集团的人影出现。 他们会给运动员神不知鬼不觉的服用各种药物,药检还检测不出来,药物导致运动员在关键比赛中掉链子。他们集团的人呢,则会在竞技博彩中,押注赌博,从而赚取大量钱财。 这只是dao集团敛财的手段之一,他们还会提供各种神经毒素,掺和进很多世界性大财阀的争斗中,神不知鬼不觉的利用药物杀掉很多金融大亨。 他们的手段,可以说相当诡异。 并且因此臭名昭著,遭到了全世界各国的抵制。 了解到背后是dao集团作祟后,沈欢深深吸了口气:“除了你之外,你还知不知道国内有什么线人?” “不知道了。” 颜品红痛苦的说:“沈先生,我只是个无名小卒,靠这些赚取钱财而已。而且、而且除了巨蝰组织的人,我也从没有把离欢粉出售给过普通人,我没有害过人!” 沈欢冷笑一声:“那你的粉红骷髅,是怎么回事?” 那天喝酒时,沈欢还没觉得不对劲。 粉红骷髅度数也不高,但他喝过后竟然晕晕乎乎的很上瘾。 现在看来,估计也是dao集团的某些小药物。 颜品红脸色一僵,怯怯懦懦的说:“除了离欢粉,我那也有粉红骷髅,海棠迷迭香一类的东西,都是精神刺激类药物制作的产品。但、但那些都不会上瘾的,沈先生,我真的没有害过人。” 盯着她冷笑了一会,颜品红脸色都开始发白时,她终于再次怯懦的开口了:“我、我真的没有……” “花舞伎厅。” 沈欢突然开口:“和你,有没有关系?” 颜品红浑身猛颤,最后点了点头:“他们的货物,也是我供给的。” “你说,你没给过普通人离欢粉,可我刚刚那瓶,是从一个叫王杰的小混混手中拿到的。” 沈欢眸子发寒:“你在骗我。” “我没有!” 感觉一股无名压力的颜品红,忙抬头辩解:“我只是把货物供给花舞伎厅,真的不知道他们会把离欢粉给普通人服用。沈先生,少量服用离欢粉虽然会导致精神暴走,但只要及时停止吸食,也不会有后遗症的!” “真的?” 沈欢进一步逼问。 颜品红咽了口口水:“或许,最初几天会感觉身体不适,但只要入药不深,体内没有亚巴顿病菌就没事。” “真的?” “你可以找那个王杰确认。” 颜品红不敢说谎。 沈欢吐出口烟雾,琢磨了一会,刚想再问句什么,电话嗡嗡响了起来。 是韩小雪打来的。 沈欢接起后,那边也很快问了一连串的问题。 无非是他怎么干掉死者的,黑西装们有是啥人之类的。总之,都是案件经过的具体细节。 韩小雪可以不出卖沈欢的事情,但她总得给局里一个交代。 沈欢也很干脆,直接说让她把事情都推到董仁徒头上就ok。 反正山海组也正在监视这群黑西装,也苦于没有突破口呢,沈欢也相信,被警方带走的那两人,很快就会被山海组接手过去。 说完后,沈欢扣掉了电话。 韩小雪这通电话打断了沈欢的思路,不过更打断他思路的,还是他挂掉后接着又打进来的另一个电话:叶朝歌的。 看了眼时间,时针明晃晃的指在十二点的位置。 已经是凌晨十二点多了,按照叶小妞以往的生活习惯,早就开始做春秋大梦了,怎么还会给我打电话来? 沈欢耸了耸鼻尖,没接。 他不知道叶朝歌想干啥,但他离开的时候,叶小妞正在犯病,他可不想被叶小妞的疯病传染了。 他不接,电话就一直响。 好久之后,才自动挂断。 沈欢这才再次看向颜品红,又想问些什么:“dao集团——” 话刚开头,电话又开始响。 还是叶朝歌的来电显示,吵闹的铃声像是要催命似的,似乎沈欢不接起,叶朝歌就不会罢休一般。 难道家里出什么事了? 不可能。 家里如果出了事,一直在暗中监视别墅区的雪莉手下,会第一个通知他。 再说了,如果真出了事,叶朝歌会想着给他打电话? 在叶总心里,沈欢可不如亲爱的警察叔叔有用。 沈欢推测了一番也无果后,无奈接起,声音懒散:“叶大小姐,大半夜不睡觉,你催命呢?” “我睡不着。” 叶朝歌那边说。 一个女人半夜给一个男人打电话,说她睡不着。 听起来就很浪漫。 按照道理,沈欢也该很识趣的说宝贝你睡不着,是因为寂寞还是因为缺少我的陪伴? 但沈欢可不会这样说,因为叶朝歌绝对没有这个意思。相信如果他真这样说了,对方肯定会毫不留情的骂他祖宗十八代,坟上冒青烟。 果然,不得给沈欢说话,叶朝歌就继续说:“今天你和我在奶奶面前,做了那种事,你、你打算怎么收场?” “什么怎么收场,就装作无事发生呗。” 沈欢懒洋洋的说:“以后你和别的男人的时候,注意点别再被发现不就成了?” 沈欢尽量把语气放的很淡然了,但说出这句话时,心里还是恶心的要命。 麻的,明明叶小妞“出轨”的人就是我,我干嘛想不开呢? 叶朝歌那边却哼了一声说:“你真以为,能把奶奶糊弄过去?” 沈欢一愣:“啥意思?” “刚才我要睡下的时候,奶奶又起床来敲房门了,说有事要跟我说。” 叶朝歌幽幽叹了口气:“奶奶说,她知道我以前非常讨厌你,如果不喜欢你,就告诉她,别为难。我否认了,毕竟刚和你演了一场戏。” 沈欢点点头:“这不就行了?” “不行。” 叶朝歌声音更犯愁了:“奶奶说,如果我真喜欢你,那就趁年轻要个孩子。” 沈欢权当老太太的美好心愿了,也没当回事,随意的说:“害,就说咱们工作忙……” 后面的话,沈欢没继续说。 但言外之意,就是等老太太西去了,一切就能放下了。 可叶朝歌却说:“奶奶说了,她想亲眼见到孩子出生,给他戴上玉坠,才肯放心。如果我们一直找借口,奶奶肯定还会怀疑我们关系的,这不是长久之计。” 沈欢犯愁了:“那你说咋办?我不介意给你个孩子,你乐意要吗?” “鬼才会要你的孩子。” 叶朝歌笃定的说:“可总得想个办法吧?” “我还不想给你播种呢。” 沈欢挠了挠头:“可办法也不是一天就能想出来的,我再劝劝奶奶,实在不行再想办法。” “好。” “你还有别的事?” 沈欢听到她说好后还没扣电话,下意识的继续问。 过去两年,两人都会这样交流:叶朝歌给他宣布某些消息,他说好后,她就会干脆利落的挂掉电话。 这次她却没有,而是沉默了一会后,破天荒的说:“沈欢,这两年,是我对不起你,我道歉。” 第368章:颜品红的目的地 “这两年是我对不起你,我道歉。” 说完这句话,叶朝歌才挂断了电话。 听着那边的嘟嘟忙音,沈欢瞪大了眼睛,傻了。 我没听错吧? 叶小妞,竟然跟我道歉? 我靠,变天了! 挂断电话后好久,沈欢还在那发傻呢,突然注意到颜品红正小心的看着他。 两人四目相对时,对方也是很小心的说:“沈先生,你、你节哀。” 我节哀个毛? 沈欢皱眉:“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颜品红可没听到电话那头说了什么,她只听到沈欢说什么叶小妞和别的男人怎么了。 所以安慰似的说:“现在国内离婚率很高的,我知道很多女人婚后都会因为各种原因出……” “停停,我用不着你给我做心里建设。” 沈欢心里怪乱的,摆了摆手说:“你可以走了,出去的时候别忘了帮我带上门。” 颜品红一愣,指了指自己:“您放我走?” “怎么,不想走啊?” 沈欢现在满脑子都是叶小妞道歉的事,其实仔细想想,叶小妞也不是不讲理的那种,只是过去两年对他的了解太片面,才会看不起沈欢。 现在了解的多了些后,叶朝歌知错能改,也是善莫大焉。 本来沈欢帮她这么多,也没打算图她的回报。 可今晚听到叶小妞软绵绵的认错后,他竟然有一丝的开心。不打算再和颜品红讨论什么了,摆手让她麻溜点赶紧走。 反正她知道的,也都吐露得差不多了。 颜品红却咬了下嘴唇,红着眼的说:“可、可我还能去哪啊?” “那是你的事。” 沈欢很随意的说:“起码今晚你会很安全,趁那群人还没反应过来,你可以好好规划一下你的逃跑路线。比如找个不知名的山村,隐藏起来。又或者北上找个大人物做靠山,那群人虽然嚣张,但还不敢当局叫嚣。” 颜品红沉默了会,突然说:“那、那我可以找你吗?” “我?” 沈欢愣了下,愕然:“你觉得我是大人物?” “你、你不怕他们。” 颜品红说到这,深深跪在了地上,急不可耐的说:“求求你,我愿意给你当牛做马,只要您愿意保护我!” 沈欢上下打量着她,很可惜的赞叹:“你脸蛋不错,身材也挺好的,应该很对我那俩兄弟的胃口。” 听沈欢这样说,颜品红心里一喜。 沈欢那两个兄弟,应该就是指的在热月餐厅喝酒时,一个叫安谷,一个叫帕瓦的人。 那俩人,让颜品红陪酒时就对她动手动脚的。 虽说,安谷和帕瓦都没有沈欢那么看着顺眼,而且也不知道他们的实力如何,但他们肯定是沈欢的好兄弟。 如果能和他俩在一起,颜品红也能变相的受到保护。 所以,她立马激动的抬头说:“其实,我也很喜欢安先生——” “行了,你赶紧走吧。” 沈欢随意的摆手:“我是不会让你和他们在一起的,他们也不可能看上你。” 颜品红脸色一白:“因为我脏?” “还因为你蠢。” 沈欢懒洋洋的说:“我只是不想拆穿你,非得要我把话说尽?把那东西交出来,然后戒掉,不然,谁也救不了你。” 颜品红咬了下嘴唇,再也不敢说什么,脸色煞白的站起,摇摇晃晃的走向门口。 沈欢给过她机会了,让她好好把事情全说出来。 可颜品红还是藏着最深处的秘密,不愿意说:既然颜品红也能是用离欢粉,说明她体内也有亚巴顿病菌。 而在体内有亚巴顿病菌的情况下,她还敢像dao组织辞职,只有两种可能。 一,她能治好亚巴顿病菌。 二,她有办法搞到源源不断的离欢粉。 怎么搞呢? 颜品红隐藏的就是这个,她不想交出能搞到离欢粉的办法。 缓缓的,颜品红一步步走到宾馆门口,开门,离开。 沈欢没有留她,只是抱着脑袋躺在沙发上,思索玉坠和巨蝰组织之间的关系。 而颜品红呢,在离开宾馆后,第一时间就选择了打车去火车站。 她没有去机场。 飞机的确是离开凉城最快的交通工具,但不是最安全的。 因为她的机票已经晚点了,想要登机需要换机票,而从换机票到登机的时间,起码需要大半个小时。 她怕这段时间会发生危险。 二来,火车站即使大半夜,人流也不会少。能给她提供有效的庇护:见事不好,大喊一声,哪个坏蛋不得束手束脚的? 她推算过了,从黑西装遇难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 巨蝰组织的规矩是,执行任务的人每隔一个小时都要联系一次。 接连两次联系不上后,就会视作他们任务失败,考虑下一步行动。 第一次联系,相信已经失败了,再有一个小时,巨蝰组织肯定会派出第二波刺客,来抓捕知道很多秘密的颜品红了。 因为颜品红知道,她手里还有一个秘密,对巨蝰组织来说非常重要。 招手打了辆车后,颜品红就快速说:“师傅,去最近的火车站。” “好。” 是个女司机,戴着帽子,目视前方,开车的手很稳。 颜品红没有时间去观察司机,而是在手机上翻找最快的是车辆信息。 她要今晚连夜逃离,最好是改头换面,去个谁也不认识自己的地方。 她也不会像沈欢说的那样,找个荒郊野外苟活,而是会去明珠啊,两广等地,做个整容手术,隐藏在茫茫人海中。 “去圳城的车,还有二十分钟出发,应该赶得及。” 颜品红喃喃自语一声,点击购票后,才重重松了口气,脑袋靠在车窗上小小休息了片刻。 可就是这片刻,她察觉到事情不对劲了。 车,怎么方向不太对啊? 她记得去火车站,是要往西走才对。 可现在,却在往南走。 而且越走越靠南。 难道这司机打算兜一个大圈子,坑我的钱? 颜品红紧紧皱眉,从包里拿出一沓龙币,放在面前的仪表板上:“十五分钟内开到火车站,这笔钱,就是你的了。” “客人你说笑了,即使你不给钱,我也会把你送到目的地的。” 女师傅的声音还怪好听的,颜品红看去,霍的一惊。 开车的,竟然是个老外女人,金发碧眼,身材婀娜,那张脸蛋子,颜品红一个女人看了都心动。 颜品红猛地一愣时,老外女人接着说:“客人你的目的地,应该是长江河床才对。” 河床,就是河底。 她话里的意思,是要把颜品红沉进长江! 颜品红豁然已经,惊诧的问:“你是谁?!” “来杀你的。” 女司机吱嘎停车,一只手快如闪电的掐住了颜品红的脖子:“说,你把能生产毒液的羽蛇养在了哪里?!” 第369章:当成自己的事 “据悉,今日清晨四点钟,一位渔民在收网时发现了一具女性尸体,根据调查,死者是被凶杀,年龄约在三十岁上下……” 看着电视早间新闻中,泡发了的尸体,叶朝歌有些恶心的吃不下饭。 这还是电视台好心打了马赛克呢,不然真看到尸体的全貌,叶朝歌一定会想起之前自己的残忍经历,恶心到一天都没啥好心情了。 老太太也看到了新闻,叹了口气:“凉城怎么现在这样不太平了?” 叶朝歌强笑一声安慰道:“奶奶,其实世界上哪里都会有危险发生,咱们国内已经算是治安好的了。” “呵呵,你说的也对。” 老太太笑道:“我和那位雪莉总裁在夏威夷岛的时候,就听说有刺客呢。” 不止,刺客还绑架了我妈呢。 叶朝歌心里叹了口气,知道这件事他爸妈应该没有告诉过老太太。 眼看气氛有些低沉,叶朝歌换了个话题:“奶奶,您在给我讲讲爷爷之前创业的故事呗?小时候你都不给我讲的,说我听不懂,现在我长大了,一定得向他老人家好好学习学习。” “老头子有什么好学习。” 老太太摇了摇头,不过脸上却有了笑容,回忆着说:“你爷爷二十多岁,就想着创业了。最开始是跟你毕爷爷一块合作,承包做水产养殖。朝歌,你还记得你毕爷爷吗?” “怎么不记得,他小时候过年还送了我一个大娃娃的呢。” 叶朝歌笑呵呵的说:“对了奶奶,毕爷爷后来去哪了,我怎么就没再听说过呢?” “你毕爷爷啊。” 老太太眨了眨眼,回忆着说:“二十五年前,你毕爷爷就出国做生意了。他还拉拢了一大帮人呢,当时也想拉着你爷爷来着,结果你爷爷非要在凉城,说这里是唐天子赐给咱们叶家的土地……” 很快,老太太就陷入了回忆中。 一边慈祥笑着,一边跟叶朝歌说着当年的故事。 故事其实没有多励志,对叶朝歌经营公司也谈不上啥帮助。毕竟当年的市场环境和现在相比那完全是换了一副天地,叶朝歌主动让奶奶说起这个,其实就是希望奶奶能开心一些。 陷入回忆中的老太太,笑容最真挚。 叶朝歌能让老太太开心的法子,不多,她实在不太懂该怎么讨好老人家。 不像沈欢。 那家伙好像几句话,就能逗得老太太咯咯笑。 想到沈欢,叶朝歌又有些犯愁了。 老太太开始催他们要孩子了,他们上哪搞个孩子去呢? 难不成,她真要给沈欢生一个? 想到生孩子,叶朝歌鸡皮疙瘩就起来了,听说,生孩子是天底下最痛的事了。如果有可能,她才不要生孩子呢,哪怕是剖腹产呢? 肚子被剖开,医生从里面抱出一个皱皱巴巴的小孩。 女的,五官就像她一些。 男的,五官就像沈欢—— 啪!! 叶朝歌忽的抬手,给了自己一巴掌。 正说到创业之初有多艰难的老太太,猛地愣了下:“朝歌,你怎么了?” “没、没事,听入迷了,情不自禁!” 叶朝歌忙解释着,脸却通红:我刚刚再想什么呢,就算生了男孩子,也不可能和沈欢那个混蛋像的! 鼓了鼓嘴角,叶朝歌拿起一根水果黄瓜,把它想象成了沈某人,咬得吱嘎作响。 她虽然在昨晚意识到过去两年有些对不起沈欢,但距离喜欢上他、给他生孩子啥的,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 不过那个混蛋,也不是真的天不怕地不怕嘛。 昨晚本小姐说要和他同床,就吓得他落荒而逃了不是吗? 想到这,叶朝歌又忍不住咯咯一笑。 看的一旁的老太太莫名其妙的:这孩子咋了?一会扇自己耳光,一会又笑呵呵的?难道精神出问题了? 不行,得跟欢娃儿说一声,让他抽时间带着朝歌去看看病—— 沈欢可不知道,老太太正在怀疑她孙女出现了精神疾病。 如果他知道了,肯定会举双手赞成老太太:叶小妞,就是个蛇精病,总是动不动的发神经。 不过现在他要去见另一个脑袋不太好使的女人。 王芙。 王芙为了一份虚无缥缈的安全感,心甘情愿把自己奉献上,成了沈欢的女人。 这事搞得沈欢很头疼。 虽然事前他认定这是一笔交易,不会对王芙的感情负责。 但他又不是鸭子,岂会做拔那啥无情的事? 尽心尽力棒棒她吧,毕竟,我还欠陈千娇一些人情呢。 沈欢叹了口气,起床洗漱,整理发型。 镜子里的小白脸,还是很帅气的。 怪不得最近接连有桃花运,一个又一个的女人对他自荐枕席。 收拾好东西,去楼下退完房间后,沈欢就打算先去店里看看啥情况的。 只是刚出门,一辆女式丰田车就吱嘎停在了他身边,露出一张娇俏的脸蛋来。王芙比之前见到时更水灵了,这时因为她从一个女孩,变成了女人。 “这么快?” 沈欢一愣,接着笑道:“芙姐,你不会一大早就在等我了吧?” “没有很久。” 王芙声音很轻,打开了车门:“上车吧,她从昨晚就开始等你了。” “那我还真是受宠若惊。” 沈欢耸了耸肩,开门坐在了副驾驶上:“老人家年纪应该也不小了,从昨晚开始等身体吃得消吗?” “很多吃不消的事,她都吃了很多年了。” 王芙轻声说着,启动了车子,一边问:“沈欢,你觉得千娇她,怎么样?” “很漂亮,很红。” 沈欢笑呵呵的说:“跟我这个摆地摊的,那可正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你又在开玩笑了。” 王芙叹了口气,抿了下嘴唇,又问:“那、那你觉得我怎么样?” “你很好。” 沈欢声音不冷不热的,平静的说出了这三个字。 他的语气让王芙心里一颤。 她年纪虽然比沈欢大,但说到底也是个女人。她也有女人该有的柔弱内心,再把自己交给一个男人后,也想再次见面时,得到那个男人的温柔对待。 可沈欢却—— 王芙忍不住的扭头看了沈欢一眼。 却见沈欢也正看着她,满脸都是柔和的笑:“芙姐,你放心,我会把你的事当成我自己的事去办的。” 一下子,王芙眼前就湿润了。 在娱乐圈摸爬滚打,在秦轩这等大势力下战战兢兢多年,王芙早就见识过了世间的残酷。 所以她也很坚强,很少有什么事能让她哭出来。 但沈欢的一句话,却让她没忍住,赶紧擦了把眼睛。 也就是这一松手,方向盘一个大摆,车头也猛地往旁边撞去,好在王芙及时再次握住了车把,归正了车头。 沈欢惊出了一身虚汗,擦了下额头苦笑道:“芙姐,你还是看着点路吧,别今天事情没办成,咱俩再当场化蝶了。” 第370章:董屠夫的拦截 化蝶,可不是啥吉利的事。 但听到王芙耳中却很甜蜜,因为化蝶的原寓意,是两个相爱的人互相殉情。 沈欢这么说,是不是变相承认了,他也爱我? 王芙小心看了他一眼。 沈欢很敏锐的看了过来,对视后笑道:“怎么了?” 王芙深吸口气,小心翼翼的说:“沈欢,我那晚把自己交给你,没有绑架你的意思,你……” “我知道。” 沈欢握了下她的手,随即松开:“先解决今天的事情再说。” 沈欢不会甜言蜜语,也不会说什么海誓山盟。 他也给不了王芙承诺。 在沈欢身份暴露的当下,他和哪个女人在一起,反而会给对方带来危险。 再说,两人年纪相差得有五六岁,也确实不太合适。 但王芙听到这句话后,却格外有安全感,深吸口气说:“沈欢,一会见到她,希望你能多给她一些尊重,好吗?她这些年受的罪,太多了。” “好。” 沈欢点头。 王芙又说:“你、你若真能帮我,回头我、我愿意听你的吩咐,无论怎样伺候你,都行。” 她说这句时的表情,羞怯到了极点,一下就让车厢里的气氛爱昧起来。 王芙身材不是扯的,常年在娱乐圈的顶层,气质也不差。 脸蛋容貌,或许比叶朝歌呀,陈千娇她们差一点,但她身上那股成熟的气质,确实沈欢很少能接触到的。 而那天晚上的青涩过后,今日一见她的成熟韵味也更浓郁。 沈欢眉头挑了下,挪开火热的视线,笑嘻嘻的说:“那也得等办完事再说,不是吗?” “嗯。” 王芙微微点了点头,也压下了心里的那股激动,长长出了口气说:“我们还是先走吧。” “她在哪?” “截阳县,听说过吗?” 王芙快速说。 沈欢点了点头:“听说过,紧挨着截阳岭,是个小山城,据说每年中元节,截阳岭是百鬼夜行之处。” “都是当地百姓杜撰出来的传说罢了。” 王芙语气平静下来:“她两年前,就秘密搬来截阳岭了,因为这里很隐蔽。千娇之前愿意来凉城拍摄,也是因为离她近一点。” “她体内是不是也有亚巴顿病菌?” 沈欢问。 王芙早就从陈千娇那里听说过,沈欢也知道有关亚巴顿病菌的事,甚至还亲身感染过,要不是喝了大量陈千娇的鲜血,已经嗝屁了。 所以王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点了点头。 “但是她没死呢。” 沈欢又问:“不用服用离欢粉吗?” “不用。” “为什么不用陈千娇的血,治疗好她?” “她被毒蛇撕咬的时候,千娇还没有被培育成血祭祭品。” 王芙深吸口气,心里浮现出那张恐怖的脸蛋后,轻声说:“她硬生生扛了过去,如今半只脚踩在地府中,所以亚巴顿病菌也奈何她不得。” “是个人物。” 沈欢钦佩的说。 不知道有多少人,败倒在亚巴顿病菌面前,连沈欢也差点丢了命。 可陈千娇的母亲,却以一介女流之身,硬扛住了。 这让沈欢不佩服都不行。 “她经历过很多大风大浪。” 王芙轻声说:“你也是,从当年那个小山村成长到现在,你一定吃了很多苦。” 她的语气中,充满了爱怜。 她的感情绝对没有弄虚作假,看来和沈欢做成好事就,她的一颗心已经牵绊在沈欢身上了。 而被这样关心的感觉,也很不错。 沈欢笑了笑没说话,心里却开始蠢蠢欲动。 一个人,或许不知道他将去往何处,可都知道自己从何方而来。 但沈欢,却从小就是个没有来处都孩子。 他被砍柴的老头养大,吃的是百家饭。 无父无母,无牵无挂。 这让他在面对强敌时几乎没有弱点:别人没法通过要挟他的家人,来要挟他。 但这也让沈欢总有种没有家的感觉。 二十多年,他都没有家。 反倒是叶老头和叶老太太悉心照顾他的两年,让他体会到了家的温暖。 所以沈欢才一而再的帮叶朝歌。 这叫报恩。 似乎也感受到了沈欢悦动的心,王芙没有再说什么,而是把车速开到了最快,飞也似的朝截阳县驶去。 两个小时,眨眼过去。 太阳,升到了半截天,北风,呼呼的吹散了云彩时,他们终于来到了截阳县外的一条小干道上。 路上也没啥车辆,足以可见截阳县的闭塞。 在来到截阳县外的一家加油站前时,王芙停车加了次油。 沈欢则在车上打着哈欠,昏昏欲睡。 但在油加满,王芙准备继续开车时,却有人拦在了车头上。 这是个看上去文质彬彬的男人,脸上一直挂着温和的笑。也不知道为啥会做出拦车这么没素质的事。 王芙按了两下喇叭,那人也不走,一副撞死我得了的态度。 王芙秀眉微蹙,打算倒下车绕过这个人时,沈欢却按住了她的手:“你先稍等。” 王芙愣了下:“你认识这个人?” 沈欢点点头,推门下车走了过去,看着对方的眼睛深深吸了口气:“老董,那你不会是来拦我的吧?” 拦车的,正是董仁徒。 董屠夫脸上还是挂着那样令人讨厌的笑,点头说:“是。” “你知道我要去干嘛?” “知道。” 董屠夫再次点头:“你要去找真相。” “对,我去找我出生的真相。” 沈欢闷声说:“还当我是兄弟,就别拦我。” 董仁徒挽了下袖子:“就因为我当你是兄弟,才不想看到你和她们走在一起。” 沈欢皱眉:“那你能告诉我我的身世?” “不能。” 董仁徒摇摇头:“世界上知道你身世的,可能只有他们母女俩。” “那就别拦我,事后请你喝酒。” “沈欢,上级给了我命令。” 董仁徒苦笑:“听我一句劝,回头。” 沈欢反问:“你觉得我会听你的?” “不会。” 董仁徒攥起了拳头,眯着眼冷声说:“你出走国外的时候,就没听我的,动手吧。” 沈欢很无语的叹息:“真不想和兄弟动手,就不能通融通融?回去的时候跟老司令撒个谎,就说我没出现过,成不?” “你知道我会回答什么的。” 董仁徒摇了摇头。 “好吧,那就让我看看你这几年,有没有长进……” 这句话后尾音还在舌尖转动,沈欢就霍的拔地而起,腰间发力,狠狠一拳直朝董仁徒面门轰去。 动作,如脱兔。 拳头,如闪电! 第371章:一记背摔 动手! 两人的脑海中齐声响起这个词的时候,都动了。 沈欢率先抢步上前,整个人右腿、腰线、右臂,形成了一道完美的弧线,全身的力气,也顺着这条弧线灌注在右拳中—— 瞬间打出! 砰! 拳头,直冲董仁徒的面门。 两人还是队友的时候,常常切磋。 在不动杀心的情况下,董仁徒往往会输沈欢半筹。不过沈欢离开后,他们训练的更加刻苦,实力每年都在稳定增长。 沈欢呢? 在外面当刺客固然锻炼心态、胆量。 但身手不会退步吗? 尤其是最近两年,他动手的次数都屈指可数,怎么会是常年训练董仁徒的对手。 所以一开始,董仁徒以为沈欢是不会动手的。 可沈欢偏偏就动手了。 而且速度也好,力量也好,都比几年前要不止一成! 董仁徒虽说已经极为注意,也捕捉到了他的抬手动作,但仍旧一下没反应过来,猛地抬手起胳膊的瞬间,就被狠狠一拳砸在了胳膊肘子上:砰! 胳膊肘,顶在董仁徒的脸上。 肘尖,也砸在了董仁徒自己的鼻子上。 董仁徒整个人连退数步,刚站稳,鼻血就流了下来。 董仁徒抬手擦了下,咔咔晃动了下脖子,再次看向沈欢时,脸上那讨厌的儒雅笑容,终于逐渐狰狞起来:“你更强了。” 沈欢笑出了大白牙:“你真以为,我在闲着?” 董仁徒舔了下嘴唇,弓起身,狞笑着说:“青龙,果然还是青龙。” “既然知道,那就让开。” 沈欢冷冷的说。 可董仁徒不会让。 他们今天,注定要打一架。 说来也奇怪,平常人流还算多的加油站附近,今天一辆车都没出现,只有坐在车里的王芙屏息看着两人。 这次,是董仁徒先动了,同样一记直拳,狠狠砸向沈欢的鼻梁。 沈欢双手架在身前,挡住这一拳后,拧身侧踢,鞋尖飞也似的砸向董仁徒的脑袋。 董仁徒动作同样很快,反应力貌似比沈欢还要快很多,直接抢身上千,屈起手臂变成了肘击,狠狠砸在了沈欢胸口。 砰! 沈欢被砸的张嘴吐出一大口气,身子支撑不稳,被一脚扫到,重重后退,直接摔在了车头上。 “啊!” 远处车上的王芙,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呼,赶紧就想开车门:“沈欢,你没事吧?!” 沈欢却抬手,做了个停止的手势。 董仁徒后退一步,左右活动肩膀:“继续?” “继续。” 沈欢也歪着脖子,咔咔活动几下:“自从我离开,就没有再给你上过课,现在,给你补一节。” “好啊。” 董仁徒笑了。 两人的身手,都是顶尖,不管是速度还是力量,都接近正常人的极限。刚刚的你来我往中,不管是沈欢的拳头还是董仁徒的肘击,击打在普通人身上恐怕会直接要那个人失去战斗力。 但对两人来说,却几乎没有任何影响。 这是体质的强悍。 两个差不多的高手,在动手时都体会到了那种热血沸腾的感觉。 接下来根本不用多说什么,两人就同时低喝一声,狠狠撞在了一起。 像野兽般野蛮。 可又像机械般精准。 “许哥,董队能赢吗?” 远远的路边车里,一个年轻家伙正举着望远镜,一边看着两人打架,一边问身边的许奉天。 许奉天身上还缠着绷带,但伤势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他也举着望眼镜,看热闹。 年轻家伙也是山海组的一员,如果韩小雪在这一定能认出他:钟有报。 也是今年才被引荐加入山海组的新人,不过韩小雪还没通过检测,想正式加入估计得等来年开春,而钟有报已经正式入职了。 正式入职的钟有报,当然知道青龙的事迹。 所以听说青龙要和董仁徒对决,他也是激动的不行。 不过在他看来,青龙是打不过董仁徒的,毕竟号称屠夫的董仁徒,战绩斐然,钟有报亲眼见识过他有多强。 而青龙呢,都外出数年了,格斗技巧还行吗? 别说打过董队那种高手了,能打过他吗? 钟有报很想拍着身上去跟青龙过几招,不过在听说许奉天和青龙打了个五五开后,就灭了这个心思。 许奉天摇摇头:“不知道。” 钟有报撇撇嘴,转头说:“许哥,你也太瞧得起他了。董队可是连教练都佩服的人,青龙都这么久没练过了,怎么可能是董队的对手?” 许奉天笑而不语。 钟有报有些无趣,继续抬起望远镜看去,沈欢和董仁徒已经激战在了一起。 两人动作都是快如闪电,分分钟上下就是几十招过去了。 其中,还不乏杀招。 沈欢和董仁徒,也没有像之前那样你把我揍出去,我把你砸后退。 两人速度都很快,都想用最快速度将对方击败。 不过很明显,董仁徒还是占有优势的。 俩人交手两分钟,得有一分半,都是董仁徒在进攻。 这也代表,沈欢大部分时间都在防御,只有四分之一的时间,能抽出空来攻击对方。 所以看到这,钟有报忍不住拿下望远镜冷笑:“呵呵,我说吧,青龙不是董队对手的。老是防守,总会失误露出破绽的。” “哦?你再看呢。” 许奉天却冷不丁的说:“沈欢,是慢热型的,他的韧性很强。” 韧性有个屁用啊,作战可是讲究一击毙命。 钟有报撅噘嘴,但还是再次抬起望远镜定睛看去,果然发现,董仁徒进攻的时间变少了。 一分钟里,他也就一半的时间,能用来进攻。 剩下的一半,则在防御沈欢的进攻。 砰! 沈欢一记直拳,和董仁徒的拳头交错而过,相互揍在了对方的脸蛋子上,两人顿时分开,连退数步,接着又再次拼杀在了一起。 “沈欢要开始反击了。” 许奉天又开口说:“青龙,不愧是青龙。” 随着许奉天这句话落下,钟有报就发现董仁徒进攻的次数越来越少,而防守的次数开始变多了。 青龙呢,则越打越快,就好像之前的伤势根本没有影响一样。 血液,从他嘴角,鼻孔中飞溅出来。 但沈欢就是快。 而且还能更快,一记肘击撞向对方胸口时,董仁徒终于没来得及回防,被狠狠撞的后退。 而正如钟有报所说的,久守必失。 沈欢没有放过这个机会,抓住董仁徒后退时的手腕把他拽回来时,一记高蹬腿,自下而上狠狠踹了出去。 这,绝对是杀招! 沈欢如果真的踹在了董仁徒下巴上,他的脖颈都会直接被踹断。 哪怕力度没有那么中,踹在脖颈动脉上,也会让董仁徒瞬间休克。 必须得挡住这一招! 董仁徒被拽着往前趴去时,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同时咬牙用力,加速用脑袋往前狠狠一砸。 他这是要把脖子和沈欢的脚错开,用脑袋撞击沈欢的胸口。 这一招,是董仁徒用最快反应速度想出来的化解之法。 可下一刻,董仁徒的瞳孔就猛地一缩:沈欢提起的脚,突然停住了,转而猛地跺在地面上,整个人身子下压,欺身在了他身下! 董仁徒此时脑门往前顶着呢,沈欢呢,就蹲在他胸膛下,然后狠狠跳起—— 砰! 沈欢的肩膀,撞在董仁徒的胸膛上,让他一下泄了气。 而这样一来,董仁徒整个人也被他扛起来了。沈欢脸上露出狞笑,拽着他的胳膊狠狠一记背摔:噗通! 第372章:截阳县城 董屠夫,曾是太平洋上某支海盗的噩梦。 很多人想起董屠夫的名字,都会吓到睡不着觉。 可现在,董屠夫正倒在地上,一根胳膊提起挡在额头,遮着太阳射下来的光线,无比疲怠的骂:“真有你的,五年前打不过你,现在还是打不过你。” 沈欢也大口呼吸着,走到他面前踹了他屁股一脚,嘿嘿一笑:“不过你可比以前强多了,以前你正面战场,没这么厉害的。” “你走了,总得有人站出来,做前面那个人。” 董仁徒从地上爬起来,踉跄走到路边,又一屁股坐在了马路牙子上,摆了摆手:“赶紧滚吧,过一会,许奉天就会过来拦截。他跟你可没什么交情,我俩一块出手,你猜走不走得掉?” “走不掉,老董,有空请你喝酒。” 说完这句话,沈欢转身上车,叮嘱王芙赶紧开车。 女式丰田,很快消失在了道路尽头。 董仁徒也抹了把脸上的汗,因为手上全是尘土,搞得他脸蛋花成了泥巴猫,但这不妨碍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来,掉在嘴上点燃后,深深吸了口。 “这两年,老子进步也不算小了。” 董仁徒忍不住的骂:“怎么这人,比我还能打?” 一根烟抽完,一辆车吱嘎停在了他面前,许奉天开门下来,闷声说:“你放水了。” “放屁。” 董仁徒很没好气的骂:“你非得让我被他揍死,才算不放水?” “你最强的不是正面交锋。” 许奉天耸了耸鼻尖:“但你却选择跟他正面对抗,不是放水是什么?董仁徒,你应该知道我们的职责,就是坚决执行上级命令。上面要我们拦住他,但你没有做到。” 钟有报也在旁边嘟囔着插嘴:“原来青龙真的这么厉害……可董队,我感觉你就算不是他的对手,也应该有留住他的本事才对。” 起码,董仁徒能轻松拖住沈欢,等许奉天赶到。 如他所说,两人联手的话,沈欢再长两对手掌,也打不过。 可董仁徒却放走了他。 把烟头吐出,捻灭,董仁徒看向沈欢离开的方向,苦笑一声说:“老许,小钟,你们根本不知道,如果没有青龙当年一人担下了所有责任,山海组早就不存在了。他是个重感情的人,而现在,他有知道自己身世的机会,你说,我能拦吗?” 钟有报有些怅然。 许奉天就很理性了:“从职责来看,不能拦,也得拦。” 许奉天这么说,就是要把今天的事情如实上报了。 到时候董仁徒肯定少不了受惩罚的。 这样的结局,钟有报可不想看到,有意像劝一句时,却听许奉天又说:“但从感情方面来说,我跟你态度一样。” 许奉天难得露出了个笑容,把手伸到董仁徒面前:“所以一旦出了什么差池,我和你,拼了命也要挽救回来。” “嘿,我就知道老许你冷面心热。” 董仁徒抓住他的手,从地上站起,拍打了下身上的泥土后,看着远方的天空喃喃自语:“大雪,快到了吧?” “快了。” “做好准备了吗?” “就差拆绷带了。” 许奉天说完,上了车。 董仁徒也快速上车,倒是钟有报,根本不明白两位前辈在说什么,挠了挠头上车后问:“董队,你们说的什么啊?青龙是要去哪?和大雪又有啥关系?” “小子,等你能独立执行任务了,这件事自然会知道的。” 董仁徒从后座上找出医药箱,一边清理伤口一边说:“不过现在,知道那件事的人,还是越少越好。” 许奉天启动车子,问:“去哪?” “洗个澡,冲个凉,好好休息一下。” 董仁徒打了个哈欠:“天天守着那个怪物女人,我早就累了,现在既然可以暂时交给老沈,为啥不好好休休息?我知道截阳县北区有家很好吃的羊蝎子,适合冬天吃,又辣又烫,吃完保证你们浑身舒坦。” 他们走了。 只是换了另一个和沈欢不同的方向。 最开始,山海组接到的任务是,一定要防止节外生枝。 千万不要再让王雪曼接触别的人。 事实上,王雪曼自从两年来转移到这儿,也一直在山海组的暗里监视中。不然,以巨蝰组织的势力,就算截阳县再偏僻,又岂会逃出他们的眼睛? 但今天,山海组却主动撤离了。 他们默认让沈欢接触王雪曼,并且也放心,有沈欢的保护,王雪曼不会出差池。 青龙去见王雪曼或许不符合规定,但可以短暂让他们休息放松一下。 但他们真的不知道,当他们的越野车驶向截阳岭北区时,旁边的加油站中,一个穿着服务装,戴着鸭舌帽的工作人员,立马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报告道:“神使大人,警备接触,只有龙头在前往目的地。” 加油站发生的一切,现在都和沈欢无关。 又开了半个小时,车辆才终于滴答截阳县县城。 这就是个小县城,经济不算多么发达,街道上也不是那么干净。毕竟不像大城市,每条路段都有专门的环卫工人打扫。 但这里的生活气息,明显更浓郁。 开车在路上,就能看到两边的小商铺前,三五成群的小孩正在中午放学回家,穿着校服,青春洋溢的样子。 某些拴在商铺前的狗,正在汪汪乱吠着。 在路口稍作停留时,还能闻到外面小笼包的香气。 馋了。 哥们从今早起床,还没吃过东西呢。 用车上的清水、纸巾,整理了下身上动过手的痕迹后,沈欢舔了下嘴唇,呲牙咧嘴的说:“一会先找个地方吃饭呗?” “好,我也是这个打算的。” 王芙笑着说,她可不打算让沈欢在王雪曼那里吃饭,因为他很可能对着那张脸,会恶心的吃不下饭去。 说完,王芙嘴唇又动了动,似乎想问什么。 沈欢敏锐的捕捉到了这一点,闷声问:“我知道你现在有很多疑问,不过关于我的过去,你不知道,最安全。” 王芙乖乖点头,关心道:“那你痛不痛?” “痛。” 沈欢如实回答:“一定要美女亲一下才能好。” 王芙的俏脸,唰的发烫。 王芙心儿乱撞了半天,正想回句什么呢,却发现沈欢正盯着后视镜,冷笑:“我们被跟踪了。” 瞬间,王芙的眼神就冰冷了下去:“在哪?” “左侧第二辆大众。” 沈欢语气确凿:“你车技怎么样?” “还好。” 王芙回道,此时的她很干练,和刚刚醉心爱情的样子完全不同。 沈欢笑了:“那就找机会问问,谁这么不开眼,跟踪我们。” 第373章:血淋淋的信件 别看王芙外表娇弱,开起车来,却的确是一把好手。 在得知后面有人追踪后,她猛地一打方向盘,车子就朝着路线的方向疾驰而去。 后视镜中,那辆大众车果然也没有任何犹豫的调转车头跟着过来。 “毫不掩饰啊,你说他们就不怕被我们发现吗。” 沈欢懒洋洋的说:“如果不怕,又是为什么呢?” 王芙也不是笨蛋,一点就透,轻声说:“只能说明两点,要么说明他们有足够的自信,不怕被发现,甚至不怕我们报警。要么,他们或许不是想跟我们动手。” 沈欢眉头一扬。 第二点,他都没想到。 看来还是打打杀杀的太多了,让他思维有些僵化。 车速很快,一路驶出了居民区,来到了一座荒山脚下。 这里有不少待建项目,都是楼盘,不过还没到工期,所以只是堆满了建筑材料。也不见什么人影,只有稀稀疏疏的树影和狗叫。 看来这个时间,看大门的都去吃饭了。 吱嘎。 女士丰田停在一堆石子面前。 紧随其后的,后面那辆大众车也停到了后面。 不过他们没敢直接停在丰田车屁股后,相隔数十米,他们就停了车,两个黑西装手里拿着手枪,小心翼翼的朝丰田车走来。 “有枪!” 王芙吓了一跳。 沈欢却笑了:“不怕,你在车里藏好。” 他的话,给了王芙莫大的安全感。 明明根本不知道沈欢的武力值和枪相比,孰高孰低,但王芙还是安心听话,乖乖低头。 沈欢呢,则开门,下车。 后面的男人眼神警惕地四处扫瞄了一番,这才将视线放在港口广场中间停泊的那辆香槟色宝马车上面。 两个黑西装一个高个一个矮个,都把枪口牢牢锁定在车门位置。 如果有人下车,他们随时都能够对方打成死人。 但,直到走到车门前,都没有任何动静。 对方就好像丝毫不打算开门,要和他们耗到地久天荒一般。 两人训练有素,立即相互打着手势,一左一右朝车门扑去。 矮个的那个,刚来到副驾驶车门前,还没等看清里面的状况,车门就砰的打开,狠狠撞向他的手腕。 沈欢出来了。 矮个反应迅速,往后一缩手臂,就像开枪是,一把更快的幽蓝刀光,却抢先一步从车门中射出。 噗嗤! 一下,就刺穿了矮个的手腕。 手枪,也啪嗒落地。 沈欢这时才从车中跃出,一把抓住手枪,反手对峙向刚走到驾驶座车门前的高个,冷笑:“别动。”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间。 高个根本没反应过来,就听到同伴惨叫的声音了。 而他的注意力一直在车里手枪的朝向也是车门。 根本没机会跟沈欢对枪。 他么的,沈欢摆明了设下大阵等他们闯,他们还偏偏就上套了。而沈欢也表现出了绝对统治力级别的身手,打了他们一个猝不及防。 砰! 沈欢看似很随意的一脚,踹在了捂着手腕哎哟乱叫的矮个后脑勺上。 矮个立马翻着白眼晕了过去,失去了战斗力。 沈欢呢,也把枪对着高个的脑门,大踏步的走了过去。 高个不敢调转枪口,甚至不敢乱动一下。 因为他知道,此时任何动作,都会被沈欢当成要反击,进而开枪。 而沈欢会开枪射击他哪里,是手还是脑袋,就完全取决于沈欢是否仁慈了。走到高个面前后,沈欢也很干脆,缴了他的枪后,才笑嘻嘻的说:“看来你们的战斗力,也是参差不齐,有高有低啊。你俩,在你们组织里,也算拉胯的了吧?” 高个抿着嘴唇,没敢说话。 “放心,我不会杀你们。” 沈欢懒洋洋的说:“杀人是犯法的,我可不想因为你们两个傻叉,被判防卫过当。” 高个立马松了口气。 也就是他这一松懈,立马让沈欢判断出,这货绝对不是巨蝰组织的精英。 恐怕,就是个凑数的。 想到这,沈欢冷笑更甚:“但是,这荒郊野岭的,就算我行凶杀人,只要毁尸灭迹,也没人回看到对吧?何况你们都是群死八百回都不足惜的混蛋,法律,也会站在我这一边的,你说对不对?” 说着,沈欢直接把枪怼在了他太阳穴上。 高个男人吓得冷汗瞬间就落下来了,赶紧说:“我们不是来杀你的,只是来给你带个口信!” “不是来杀我的,枪口会一直对准车门?” 沈欢冷笑:“看来你们不仅身手差,智商也低的可怜,这种借口可不够用。” “我、我真的是来送信的!” 高个都快哭出来了,接连解释:“不过上面的命令,是只给您一个人送信,另一个,杀无赦。” 车里的王芙,身子微微颤了下。 沈欢皱眉:“送什么信?” “有人要见你。” 高个咽了下口水说。 “口信?” “还有别的。” 高个忙把手伸进怀里,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铁盒子。 “打开。” 沈欢命令道。 他可不会随意解除敌人给的东西,万一里面是炸弹咋办? 铁盒子盖,被胡乱打开,一颗圆溜溜、白晃晃、血淋淋的东西,暴露在了沈欢面前。 一瞬间,沈欢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人,眼?” 血,是新鲜的血。 这颗人眼,竟然是刚从人身上挖出来的!! 一股冷气,直从沈欢的脚底板爬上了天灵盖,他拿枪托狠狠砸在对方脸上,冷喝:“你们特么的干了什么?!” 高个被砸的一个踉跄,倚在了车门上。 而透过车窗,王芙也看到了高个手中铁盒子里的眼球。 瞬间,王芙的脸色也变了。 她惊叫一声,忙推门,急吼吼的问高个:“她在哪?!” “你们去了,就知道了。” 高个艰难的说。 沈欢皱眉时,王芙已经紧张的握住了他的手,急促的低吼:“沈欢,不好了,这是她的眼睛,他们把她劫持了!!” 王雪曼,被劫持了。 就在她失去山海组暗中保护的十几分钟内。 巨蝰组织的残余势力,早早的盯着他们呢,沈欢来的,终究还是慢了一步。 这颗血淋淋的眼睛外面,包覆着一层白色薄膜,对此,王芙可太熟悉了。 王雪曼就是因为一只眼睛失去了眼皮,眼睑才自动分泌了这层薄膜保护眼球。 如今,这颗眼球彻底掉下来了,王雪曼肯定会很痛吧?又会不会很轻松?她可是好几次都想自己把这只可恶的眼珠子挖出来了。 王雪曼的心思,王芙顾不得揣测。 她只知道王雪曼有危险,必须赶紧救她! 沈欢也看出了她的急切,一把拽住高个的衣领,冷喝:“说,他们在哪?” 难为高个,现在还有勇气咬牙说:“我们老大说了,你想救回她,只能用东西换。” “什么东西?” 沈欢反问。 高个嘴唇哆嗦,吐出几个字:“你抢走的东西。” 玉坠! 瞬间,沈欢就明白了。 第374章:沈欢的人质 他们,想要玉坠。 沈欢犹豫了下,看向王芙。 王芙似乎知道沈欢眼神中的意思,忙说:“我、我也要去。” “那就去。” 沈欢点点头。 留王芙一个人,他也不放心。 深吸口气,沈欢把高个押上后座,他就坐在旁边监督,开车的,则是王芙。 在高个的指挥下,两人一路开着丰田车朝更偏僻处走去,最后停在了一栋废弃别墅前。 这片别墅中杂草丛生,明显是很久无人问津了。 也不知道他们是从那找到这样一处地点的。 车子在别墅门口停下来后,沈欢把个高男押送下车,指了指别墅问:“你们老大,就在里面?” “是。” 高个男回答着说道,也就是这一瞬间,他眼里有闪过一丝狠辣。 看来这家伙本事没学的咋样,嫉恨之心倒是很重。 他也料到,沈欢为了知道自己身世的秘密,一定会上去。而他们的人都在上面,沈欢会倒霉的,他会付出代价! 沈欢却没傻乎乎的直接上去,而是拽着他的衣领问:“上面有多少人?” 高个男人没说话。 “有没有枪?” 沈欢又问:“都和你一样是鸟货,还是有高手?” 高个男人就是不说,只是残忍的道:“就算我不告诉你,你也还是要上去的。” “对啊,谁让我要救人呢。” 沈欢叹了口气:“这年头好人真难当,你就不能支持我一下?” 话说到这,见高个男人又闭嘴不言语了,沈欢眸中闪过一丝厉色,抬手狠狠给了他一耳光:啪! 高个被扇的脑袋重重磕在车窗上,疼得他呲牙咧嘴。 沈欢却不放过他,伸手一把掐住了他的脖子,幽蓝的刀锋直接刺向了他的一只眼睛。 噗嗤——鲜血四溅。 高个男人一颗眼睛直接被刺瞎了。 痛苦,让他想要张嘴大喊,却又被沈欢一把捂住了。 “你们设好了圈套等我,我都被逼无奈只能听你们的话了,你说,告诉我你们多少人怎么了?” 沈欢语气阴森森的:“你们不能欺人太甚啊。” 说完,沈欢直接抄起他的一根手指,咔的掰断。 疼痛,又让高个男忍不住抽了下。 咔! 又一根。 十指连心,痛苦难忍! 到底是谁欺人太甚? 高个男痛苦的全身都在抽搐,他总算知道为了每个进入组织的人,都要在身上武装一两个自杀用的道具了。 因为严刑拷打的痛苦,真的不是谁都能忍受得了。 他牙齿打颤,很想用力咬碎那颗装有炸弹的牙齿。 可他没有勇气。 沈欢就是吃准了他这一点,才咄咄逼人的追问。再度抓起高个的一根手指后,沈欢冷笑:“还是不愿交代?” “十人!” 高个终于说了。 脸色惨白,浑身发抖:“上面一共有十个,都比我强,他们手里有制式冲锋。全副武装,你只要进去,把玉坠交出来,就会立马被扫射成马蜂窝。” “擦了,你们真是群混蛋!” 咔的一声,沈欢还是掰断了他的下一根手指。 这次,高个男双眼一翻,疼得吐白沫昏过去了。 坐在驾驶位的王芙,此时正双手捂着脸蛋,身子轻微的抽搐着。这么多年来,巨蝰组织就是她的噩梦,现在,到了要面对噩梦的时候。 而从高个男的话中,她也能听出这次行动的危险性。 她咬牙,浑身颤抖的说:“沈欢,我、我们回去吧。” 王雪曼很重要,是她的亲姐姐。 可人家摆明了是陷阱,她怎么能让沈欢去送死? 沈欢却舔了下嘴唇,说:“只有十个人,就好说了,芙姐,你在车里带着别动,我上去救人。” “可——” “你放心,我有把握。” 沈欢眸子微寒。 对方有勾引他去的筹码。 难道就当他没有筹码吗? 那晚狐小辛强行塞给他的玉坠,早就被一个狐面女抢走了,要沈欢拿出来,他可做不到。 但他手里还有个一模一样的玉坠能糊弄事呢。 破败的别墅中,早就断了水电。 房间的地板上,全是灰尘和蜘蛛丝。 窗外,则爬满了绿萝。 人类离开这栋别墅后,大自然正在将它慢慢改造,让它变得更加自然。不过今天,有人短暂的打断了这一改造过程。 十个全副武装人,正整整齐齐的列阵在门口,手里都拿着制式冲锋。 他们的强大火力,可以瞬间将进入房间的人,打成肉泥。 而靠窗的位置,一张精致的小沙发上,一个男人正翘着二郎腿,手里夹着雪茄,吞云吐雾。 他面前不远处,别墅房间的承重柱上,捆着一个女人。 不,应该说捆着一个怪物。 现在的王雪曼,绝对可以用怪物形容。 她身上的衣服很零散,露出了很多腿部和腰腹的肌肤。 如果只看影子,能看出王雪曼身材还是可以的,但皮肤却可怕到吓人,红色的斑点如同燃烧余烬的痕迹,还有很多被抓破的抓痕,皮肤溃烂处,血痂遍布。 然而,最可怕的还不是她的皮肤,而是她的脸。 那张脸上,有着无法形容的恐怖。 如果说世界是由造物主创造,那她就是造物主制造的人类中,最不可名状的一个。 尤其是一颗眼眶里,已经被挖掉了眼睛,鲜血正不要命的往下低落。 “真恶心。” 男人抽了口雪茄,挪开了看着女人的眼睛,厌恶地说道:“没想到曾经那个王雪曼,也会有这样一天。让你那些曾经的追求者看到你现在样子的话,一定都会恶心到吐的。” 王雪曼没有说话。 她没力气说话。 血液的流失让她大脑思维缓慢,只能感觉到疼痛。 不过挖掉眼睛这种级别的痛苦,王雪曼早就品尝过无数次了,她已经麻木了。 所以她都没有喊痛,任由血液从脸上低落,一滴一滴地砸在地板的尘埃上。 “王雪曼,你觉得他回来吗?” 男人又问。 王雪曼终于微微抬了头,没说话,反而笑了。 笑容,狰狞可怖。 让男人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心里生出了一种感觉:只要给这个女人机会,她就会扑上来,把他生吞活剥,咽下肚子! “头儿,他来了。” 突兀的,站在窗边的一个黑西装说:“车里还有别人,但只有他一个人过来了。” “没关系,架好枪,等他进来,先瞄准他的腿。” 男人不慌不忙的说:“我会好好折磨他,让他尝到我曾经的痛苦。” 咚咚。 敲门声音响起。 沈欢开了门,所有人也都举起了枪,正想开枪呢,男人却猛地一颤,忙吼:“相比开枪!沈欢,你想干什么?!” 原来沈欢手里就拿着那个玉坠,还用红绳绑在了一颗手雷上。 手雷,是从高个身上搜来的。 而玉坠,就是他的筹码。 “为了防止你们欺负我,我只好拿玉坠当人质咯。” 沈欢淡淡的说到这,猛地一愣,看着男人眨了眨眼,无比吃惊的喊出了他的名字:“秦轩?你没死?” 第375章:盘蛇先生陈云山 玉坠失窃后,整个巨蝰组织都陷入了慌乱中。 因为玉坠,是他们建立组织的基石,是他们信仰的库库尔坎神,亲自赐予的神物。 没有了资金,可以再赚。 没有了领袖,可以再推举。 但神物没有了,信仰就没有。 信仰没有了,组织就名存实亡。所以,他们才不惜一切手段,都要夺回玉坠。 根据两天的调查,他们也明确了那晚抢走玉坠,杀死弟兄们的人就是传说中的龙首,他那把幽蓝的刀锋实在太过扎眼。 而组织也刚好知道,龙首就是沈欢。 刚巧,他们监视截阳县已久,所以才有了今天这个计划。 只是他们没预料到,沈欢会拿玉坠作为威胁,丝毫不怕他们动手,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 秦轩发誓,在狭小的房间里,十人组成的密集火力网绝对是没有死角的。 沈欢再牛逼,也必死无疑。 但如果玉坠被毁了,杀了他又有什么用? 同时,沈欢此时心里的震惊丝毫不比秦轩少。他明明亲眼见到秦轩的脑袋开花,爆炸成了碎片,只留下一具无头尸体。 怎么他又活了? 还装模做样的坐在那抽雪茄? 不过紧接着沈欢就想明白了,冷笑道:“看来上次死的,只是你的替身。” “聪明。” 秦轩抬起手,看着自己曾被沈欢弄断的手掌,目光微凛:“不过替身,就等我的一条命,你杀了我一条命,我当然也要杀你一条。沈欢,把玉坠放下,今天你是走不出这个房间的。乖乖束手就擒,我还愿意留你一条全尸。” 噗嗤一声,沈欢笑了:“秦轩,你觉得我很蠢吗?” 接着,他丝毫不怕的朝对方走去。 秦轩皱眉,立即指挥身边的那个手下朝沈欢开枪,打腿。 不用打死,只需要试探出沈欢的忍耐极限就够了。 那手下也非常干脆,抬枪就射。 可沈欢岂会被他射中?整个人拧身一跃,就轻松躲开了他的子弹,旋即两个箭步,几乎要冲到秦轩面前了。 秦轩再也镇定不了,腾的从椅子上站起来,下令:“开枪,打死他!” 可没人开枪。 秦轩是他们名义上的头儿,但他们却更信仰神物。 真打死沈欢,哪怕只是齐齐开枪大腿,惹怒沈欢,引爆手雷咋办? 他们或许都是亡命徒,不怕死,可却怕玉坠被炸毁。 秦轩根本没考虑到这一层,只知道出来装比了,以为能报沈欢的一箭之仇,可现在他却逃无可逃,被沈欢一把掐住咽喉,狠狠怼在了墙上。 砰! 秦轩后脑勺和墙壁碰撞,整个人眼前金星直冒时,有个黑西装开口了:“沈欢,你再不住手,我就毙了她!” 她,指的时王雪曼。 王雪曼此时却笑容狰狞:“打得好,沈欢,我知道你,你是我女儿的男人,也是我妹妹的男人。她们果然没有认错人,你有那个魄力,快打死他!” 沈欢一手拿着手雷,一手掐着秦轩,转头看向王雪曼。 见到她真容的那一刻,他也吓得不清:“你是芙姐的姐姐?” “怎么?没想到?” 王雪曼咯咯一笑,笑容格外吓人。 要是有小孩看到了,一定会吓得睡不着觉。 王雪曼声音阴森:“我还听你说,是你一手把巨蝰组织逼到了绝路?逼的好啊!这群混蛋,早该死透了,我也该死,我曾和他们同流合污,做尽了坏事,秦轩,你师父呢?让他出来啊,让他出来看看,还认不认识我这个老青人!” 秦轩此时哪有空搭理她啊,呼吸困难的他,都快要翻白眼了。 沈欢也没有继续和王雪曼对话。 他知道故事什么时候都能听,但现在当务之急是打破现在的困境。 咔嚓! 举枪对准王雪曼的黑西装,拉开了冲锋保险:“沈欢,我再说一遍,放开秦少,不然我就毙了他。你的身世,也将再也不会有人知道。” “唉,你们真的很讨厌。” 沈欢叹了口气,一把把秦轩丢在地上后,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说:“不瞒你们说,我上楼前已经报警了。最多一刻钟,天南省最精锐的武装战队就会赶来,你们非要跟我耗着,有意思吗?” 秦轩想爬起来,但接着沈欢就踩住了他的喉咙。 他见识过沈欢的力量,要踩死他,轻而易举。 秦轩不敢动弹了,只是咬牙切齿的说:“沈欢,你找死!” “把你无用的口舌收一收。” 沈欢语气懒散:“你乱叫的样子,很没趣。” 秦轩脸色一下涨红,额头上青筋陡立。但他是个聪明人,真的乖乖闭嘴不语了。 他知道,他此时已经决定不了任何事情了。 刚照面就被打败的感觉很不好,秦轩牙齿都几乎要咬碎了。 沈欢却表现的云淡风轻:“你们是打算继续拖着,等战警来包围你们,还是打算跟我鱼死网破?选一个吧。” 随着沈欢这句话说出口,现场的氛围一下就不对劲了。 黑西装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从彼此眼神中看出了为难。 沈欢的做法实在太出乎他们意料了,他们没法接受玉坠毁灭,更没法接受全军覆没在这。 就在几人面面相觑时,门口又传来一个声音:“或许还有其他选择,比如我们公平交易。你把玉坠留下,我把王雪曼给你。不然我们完全可以再带着她一起撤离,你一样无法知道自己的身世。” 所有人,齐刷刷看向门口。 就见房门前,一个浑身裹着黑袍,但衣领口中,却盘旋着一条黑蛇的男人,走了进来。 盘蛇先生? 沈欢一愣。 没想到之前干掉几个盘蛇先生,今天你竟然又看到了。眯起眼睛,沈欢刚想说话,王雪曼突然发了疯,歇斯底里的叫道:“陈云山,你终于出现了,你这个无情无义的混蛋,我要杀了你,杀了你!” 被叫做陈云山的盘蛇先生,缓缓走进房间,走到王雪曼面前,抬手抚摸了下她狰狞可怖的脸蛋,轻声说:“这么多年了,你还是那样漂亮。” 漂亮一词,跟现在的王雪曼根本不搭边。 可陈云山却如此由衷的说出了这句话,那语气,要多真诚又多真诚。 王雪曼都愣住了,随即更急歇斯底里:“陈云山,你为了狗屁的钥匙,连亲生女儿都要牺牲,你还是人吗!我要杀了你,杀了你!!” “雪曼,要怪,只能怪你们的血统太优秀。” 陈云山声音沙哑,忽的抬手打在了王雪曼的颈动脉上。 王雪曼猛地一颤后,歪着脑袋晕了过去。 沈欢看着看不清脸的陈云山,皱眉:“你是陈千娇的老爹?”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打算怎么做。” 陈云山声音平静,又低头看向秦轩:“轩儿,我叮嘱过你,做事之前要考虑周全。” “是。” 秦轩咬着嘴唇,乖乖认错:“师傅,我没有预料到他的狡猾。” “没关系,这次知道自己错在哪,下次改正就好。” 陈云山淡淡的说,就好像秦轩没有被沈欢踩在脚下一样。 第376章:玉坠的来历 陈云山的语气,很平静。 就好像有一股奇异的魔力,让刚刚还暴躁不安的秦轩,一下冷静了下来。 他轻轻叹了口气:“多谢师傅教导。” 陈云山也笑了笑,笑声很慈祥的样子。 这师徒俩倒是聊起来了。 被忽视的感觉让沈欢很不爽,晃了晃手里的手雷,冷声说:“喂,装神弄鬼的家伙,你们可想好了,我不会傻乎乎的为了一个才见一面的女人,就交出这种好宝贝。” “不必交了,你手里的,不是我们巨蝰的玉坠。” 陈云山淡淡的说,旋即招了招手:“走吧,趁战警还没来。” “是。” 随着他一声令下,一群黑西装齐刷刷的朝门口走去。 这一操作简直把沈欢看呆了,眨了眨眼:“你怎么知道?” “玉坠有七个,乃是当年唐天子下发封书,赏赐七名将领之物。” 陈云山不介意透露些消息给沈欢:“巨蝰组织的那个,数第七玉,而你手里的是第六玉,一百七十年前,有人曾用此玉纠集党派,在中原逐鹿称雄,称上帝天国。只是十年便被消灭,从此玉坠消失在民间,在你手里,也算是缘分,我们不会夺走的。” 一百七十年前上帝天国? 沈欢读的书不多,却也知道这个所谓的上帝天国是啥:太平天国。 是由洪秀全等人引导的农民战争,目的是为了反抗清政府和西方列强。不过短短十三年,就被消灭了。 他手里的玉坠,不是老太太给的吗? 而且据老太太所说,这块玉坠还是李世民赐予的。 怎么又扯到太平天国上去了? 沈欢很纳闷,更觉得这位盘蛇先生说话神神叨叨的,只听语气,就给沈欢一种感觉:这人,和他以前干掉的几个盘蛇先生,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沉默了一会,沈欢问:“那你是什么意思,就这样撤走了?” “我愿意暂时放过王雪曼。” 陈云山淡淡的说:“不过,也希望你能付出一些情报。” 如果陈云山不出现,沈欢最后很可能和这群黑西装大战一场。他可能不会死,但必不可少的会受伤。 但王雪曼,很难在混战中全身而退。 所以陈云山的出现,精准指出此玉非彼玉这件事,的确给沈欢解了围。 舔了下嘴唇,沈欢点点头:“很合理,你想知道什么?” “玉坠,被谁带走了?” “不知道。” 沈欢快速回答。 陈云山戴着帽子的黑脸中,似乎闪出了一道危险的光:“你不知道?” “真不知道。” 沈欢耸耸肩:“本来也不是我抢了你们的玉坠,是一个叫狐小辛的小女娃做的。” “姓狐?” “起码她自己,是这样说的。” 沈欢点点头:“后来,出现了一个带着狐面具的女人,把狐小辛和玉坠都抢走了。” “呵呵,原来是她。” 陈云山了然的说:“她抢走了巨蝰组织的玉坠,却没有抢走你的?” “她或许不知道我还有另一块玉坠。” 沈欢随口说着,把脚从秦轩咽喉上挪开:“除了情报,这货也附赠给你了,让他跟着你一块滚吧。” 秦轩立马爬起来,眼神怨毒的看了沈欢一样,走到了陈云山背后。 “多谢。” 陈云山还挺有礼貌,快步走到门前时,却又忽然转身,说:“沈先生,那块玉坠,与你有缘。看来你,也是注定要写在因果录上的人,今后行事,好自为之。” 靠了,这人说话跟老道似的。 沈欢根本没往心里去,他也不相信这些神神叨叨的因果:他又不信佛。 等既然走后,沈欢站在窗外,确认他们没有靠近王芙的车,这才走到承重柱前,解开捆着王雪曼的绳索。 而另一边,秦轩乖乖跟在陈云山后面,很快就来到了别墅后的截阳岭中。 截阳岭以前不是荒山,但随着居民搬走到平原地带,山上也就没几个人了。 进入荒山山林后,秦轩给师父鞠了一躬:“多谢师父救出小徒。” “没什么,我也是来确定玉坠行踪的。” 陈云山淡淡的说:“你们巨蝰,还剩多少人?” “国内,仅留三十一人。” 秦轩语气沉痛。 陈云山点点头:“那有没有兴趣,带着他们跟着我们做事?” 秦轩动作一僵:“师父,小徒本身是有兴趣,但巨蝰组织真正的话事人,毕竟不是我。” “老蛇,他没兴趣,你不用多说了。” 突兀的,荒林中响起了另一个女人的声音。 两人抬头看去,就见不远处一颗高高的槐树上,一个极其完美的女人,就站在枝丫上,一跃而下。 “神使大人。” 秦轩赶紧问好。 陈云山也看向女人,淡淡的问:“拉丝忒,你也来龙国了?” 来着,正是拉丝忒,她冷哼一声道:“秦轩,带着兄弟们走。老蛇,这些年来我们组织都紧紧扶持在一起,只有你们龙国这一支,从不屑于参与我们的斗争,怎么今天想着挖走我的人?” 陈云山叹了口气:“我这是在救他们,如今巨蝰组织溃散,国内有心人正死死盯着你们,不日就将把你们铲除。老蛇我,当然能救一条性命,是一条。” “哼,假惺惺。” 拉丝忒毫不客气的说:“不用你担心,我已经和花魁会取得联系了,就算退出龙国,扶桑也是我们的根据地。” 说完,拉丝忒转头就朝远处山腰的黑西装手下们走去。 秦轩也给陈云山鞠了一躬后,紧紧跟在了后面。 不过临走前,他却深深看了山脚的破败别墅一眼。 他,可不甘心就这样轻易放过沈欢。 引诱沈欢来别墅,就是为了杀死他!以报仇! 沈欢却不知道秦轩的恶毒心思,把王雪曼解下来后,没有急着带她离开,而是先用布条给王雪曼止血。 治疗一定要即使,不然即使救出去了,再送去医院可能会落下终身后悔的残疾。 但看着面目狰狞的王雪曼,沈欢又觉得好像没什么能让她后悔了。 “沈、沈欢,陈、陈云山那个混蛋呢?我要杀了他!” 本来昏死过去的王雪曼,在止住血后突然睁开了唯一完好的眼睛。 沈欢吓了一跳,赶紧说:“他们已经走了,你现在安全了,当务之急是去救治。” “他们走了?” 王雪曼微微一呆,随即慌乱的说:“快、快走!他们在别墅里安置了定时炸弹!” 秦轩的人一走,就会启动倒计时。 三分钟,别墅里的炸弹就会被引爆,把里面的人炸成碎片。 沈欢登时皱起了眉头,赶紧把王雪曼横抱起来,来不及走楼梯,直接从窗口跳了出去。 噗通一声,沈欢落地接连几个翻滚时,后面也响起了巨大的爆炸声:砰!! 第377章:研究所的保护 “陈千娇回来了?” 医院重病监护室外,沈欢问。 王芙靠在他怀里,摇了摇头:“只是补上了欠款,但上面还没有放行,得收监拘留一段时间。” “那样也好,在局子里反而安全。” 沈欢伸了个懒腰,背上立马传来火辣辣的疼痛。 定时炸弹的爆炸,他虽然即使躲开了,但无数因为爆炸产生的碎石子,还是打的他背生疼。 如果放在平时,这点碎石子的冲击沈欢说扛就扛过去了。 但要知道,沙漠之行中他收的重伤还没好利索呢,背部的伤口这么一搞,又裂开了,流了满地的血。 来到医院后,护士一见他和王雪曼的伤势情况,直接给他们挂了两个加急重病号。 王雪曼已经被送进重症监护室了。 沈欢呢,却只是简单的包扎了下。 医生非要让他住院,可沈某人连被子弹贯穿时都不住院,现在不过是伤口开裂,住个毛的院? 当即否决了医生的提案后,沈欢给董仁徒打了电话。 董仁徒的羊蝎子是吃不成了,现在正在加急赶来的路上。 搂着王芙,一只手在她背上安抚着,沈欢说:“你们也别太担心了,山海组顶头那几个,都是我兄弟。我会告诉他们你是我的女人,他们不会为难你的,只是你老姐的情况很不容乐观,不光是身体,还有心理上。” 王芙苦笑:“我知道,姐姐以前做过很多恶事。后来又遭到背叛,唯一活下去的念头,就是报复。” “具体说说?” 沈欢问。 王芙摇了摇头:“具体的,我也不知道,只隐约知道,她丈夫叫陈云山。但在新婚后,姐姐才知道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培育天生对亚巴顿病毒有抵抗力的女人。” 那种女人,被巨蝰组织称为祭品。 用祭品血祭给库库尔坎神,神灵会降下钥匙,进而进一步获得宝藏的秘密。 因为有国内,国外,各种势力混杂在一起,所以王芙本身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总之就是王雪曼失败了,体内被注射亚巴顿病毒后,根本没法产生抗体,只能依靠离欢粉抵抗。 所以陈云山又把他和王雪曼生下的女儿陈千娇,当做了试验品。 陈千娇成功了。 她的血,是合格的极品。 竟然能完美抵抗亚巴顿病毒,所以也就被选做了祭品。 当初那场劫船案,就是为了把陈千娇带走血祭神灵。 “姐姐当然不答应,和陈云山拼命反抗。” 说到这时,王芙惨然一笑:“所以,陈云山他们就断了姐姐的离欢粉,姐姐体内亚巴顿病毒爆发,却没死,兴许是她体内有一般的抵抗基因吧,变成了现在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两人说到这,身后的病房开了,一声从里面走了出来。 王芙急忙站起:“一声,我姐怎么样?” 医生深深看了王芙一眼,语气格外古怪的说:“王雪曼女士的症状,很奇怪,她的伤势已经处理好了,没有生命危险,但她体内的情况,却极度不稳定。她以前是不是有吸食兴奋剂的习惯,体内器官一直处于活跃状态,不然以她的身体素质,可能早就撑不下去了。” 王芙咬了下嘴唇:“那该怎么办?” “说实话,这种病情我行医二十年也没见到过。小姐,我们截阳县城太小,建议你还是把病人,趁早送去大城市治疗吧。” 医生由衷劝道:“据我所知,燕都的总医院,明珠中山医院,都应该有这方面的治疗手段,你们可以去哪里碰碰运气。” 王芙闷声点了点头:“知道了,谢谢医生。” 身后的沈欢站起来,搂住了她的肩膀。 医生又叹了口气,转头去忙活时,走廊那边一个人影快步走了过来。 正是董仁徒:“老沈,什么情况?” “被巨蝰组织炸了。” 沈欢很没好气的说:“老董,你们安保工作做的不行啊。” 董仁徒苦笑:“被之前的劫船案牵扯了注意力,是我们的倏忽。这位就是王芙吧?病房里的,是王雪曼?” “装什么大尾巴狼呢,你不知道?” 沈欢叹了口气,搂的王芙更紧了些:“老董,我知道有些机密你不能跟我说。也知道你是把我当兄弟,才不想让我掺和进某些事情中,可我隐约感觉,这件事,我逃不开。” 董仁徒表情也不好看,走到走廊窗户前,下意识想点根烟,只是刚拿出一根来,远远的就有个护士说:“唉,走廊里不许吸烟啊。” “不好意思。” 董仁徒很绅士的道歉,收起香烟很郁闷的说:“其实我也隐隐察觉到了,但没有上面允许,我也不能向你泄露消息。我只能告诉你,和dao集团勾结的,除了巨蝰组织还有其他五个。本来,国内也有一个,不过十年前国内那个组织和dao集团闹翻了。” 沈欢左右看了看,发现没人关注这边后,又低声问:“那你知不知道,玉坠是怎么回事?” “什么玉坠?” 董仁徒一愣。 沈欢拉开身前的拉链,从怀里拿出玉坠亮了下。 董仁徒竟然摇了摇头:“这个我也不知道,或许机密档案里有记载,但是我没资格知道。” “你都没资格?” “老沈,我们只是国家切断肿瘤的工具。” 董仁徒苦笑:“以前你在的时候,我们还有些话语权,现在说难听了,我们就是上面的打手。你会让打手知道很多秘密吗?” “不会。” 沈欢摇摇头:“看来你们这几年,混的确实不咋地。” “就像你说的,无非是装出来的大尾巴狼。” 董仁徒伸了个懒腰,承诺到:“放心吧,王芙和王雪曼本来就在我们的看守范围内,你或许不知道,王雪曼的血液,还是我们的研究对象。” 听到这话,王芙都是一愣。 董仁徒赶紧解释:“你们在那个老年公寓住了两年,总有生活垃圾吧?里面免不了有王雪曼的身体组织,上面正在研究亚巴顿病毒的解药。” 说到这,董仁徒又补充了句:“如果陈千娇愿意提供每月一次的抽血服务,我可以跟上级提一下,给她和王雪曼安排一处疗养院。” 王芙的眼睛,噌的就亮了。 激动下,她一把握住了董仁徒的手,但想到沈欢后,又赶紧松开,只是兴奋的说:“您、您的意思是能为她们两个提供保护吗?” “只能说,尽可能。” 董仁徒点了点头说:“以前研究所那边就有这个想法,毕竟他们很需要陈千娇母女俩提供样本。” “只是因为巨蝰组织一直虎视眈眈,你们没法调配那么多力量,倾斜在他们母女身上。” 沈欢笑呵呵的说:“因为巨蝰组织随时会对她们母女发动抢夺战,对不对?而我好巧不巧的搞垮了巨蝰组织,惹得他们一蹶不振,你们也就不需要顾虑这么多了。” “这只是一方面。” 董仁徒耸耸肩道:“一周后,老许会把他们送去燕都城。” “多谢了。” 沈欢说:“这样,我也告诉你们一件事好了,江岭科技的菲尔斯,有问题。” 第378章:结过婚的良家 沈欢回到叶家别墅时,已经是晚上了。 一整天没吃东西的他,进门闻到饭菜的香味后,就迫不及待的坐在了餐桌上:“哇,八宝鸭,红烧鱼,范姐,你今天很给力啊。” 穿着围裙,正在摆碗筷的范姐憨笑道:“姑爷,你可误会我了,这些菜,都是小姐做得。” “不可能!” 沈欢立马否定:“就她连土豆都切不好,还做菜?我吃了都怕中毒。” “哼,就算是没毒,一会我也要在你碗里下毒,毒死你算了!” 厨房中,叶朝歌端着一锅汤走了出来。 她穿着围裙,很有贤妻良母的味道。 但言辞间那股冲冲的语气,却提醒着沈欢:叶总还是那个叶总。 是个野蛮的,小神经病。 不过今儿个沈某人心情好,语气也就善良了很多,见叶朝歌受伤还贴着创可贴,称赞道:“嘿嘿,我就知道,只要老婆你想做,就什么都能做好,我尝尝呢。” 说着,沈欢坐在餐桌前,夹了筷子红烧鱼。 但他吃下去后,脸色就变了。 笑容也收敛了。 叶朝歌还是头一次做菜被人品尝,还挺跃跃欲试的:“味道咋样?” “你想听实话,还是假话?” 沈欢很认真的看着叶朝歌问。 “说实话。” “说实话,就是,还是我再去做一道吧,我年轻身子骨还行,奶奶吃了,不得把肠子吐出来?” 沈欢低头,哇的把鱼肉都吐在了垃圾桶里:“你咸死我的了,放了多少盐啊?” “我没放多少盐啊。” 叶朝歌很傻很天真的说:“我是看着网上教程做得,就是多放了几勺酱油,因为咱们家的酱油老师不出色,我看人家红烧肉眼色都很红的……” “姑奶奶,上色的叫老抽,咱家老抽早就用完了,只有生抽。” 沈欢很无语的说:“你那生抽上色,得放多少啊?” “也没多少,就小半瓶?” 叶朝歌依旧很傻很天真。 沈欢更加无语了:“算了算了,还是我去做吧。” “那这条鱼咋办?” “倒了,别吃了。” “这不是浪费粮食吗!” 叶朝歌不听,也走到过去用筷子夹了一块塞进嘴里:“我就不信能有多难——” 话说一半,叶朝歌的脸也苦了下去:“怎么会这样?” 沈欢耸耸肩,走进厨房翻了翻冰箱,见里面还有些螃蟹,准备处理一下清蒸。 也就在他处理食材的时候,老太太从房间内走了出来,见沈欢回来了,笑吟吟的打了声招呼后,才突然说:“欢娃儿,朝歌,雪莉小姐说,要给我进行二期的治疗,我要不要去啊?” “当然要!” 老太太话音刚落,叶朝歌就抢先说:“奶奶,你都不知道这次回来后,身体变得多好。和以前比,像是年轻了好几岁呢,要是雪莉总裁愿意帮你继续做治疗,当然要去呀!我可希望你能长命百岁,多陪我几年呢。” 沈欢也一边忙活一边笑道:“我也是这样觉得的,奶奶,那个雪莉总裁是不是跟您特别要好啊。” “她是对我挺热情的。” 老太太笑道:“她是我见过最好的外国人了。” “那就去吧。” 叶朝歌点点头:“回头,我一定得好好谢谢雪莉总裁。” 二期治疗,当然是借口。 要雪莉总裁接走老太太这件事,还是沈欢开的口。因为根据雪莉总裁的观察,最近凉城周边风云正起。 三天来,已经有不下四支不明势力暗中接触过叶家别墅了。 叶朝歌现在的悬赏任务因为一直没人完成,已经被顶上了猎杀榜的首页。 这样代表想杀她的人,越来越多了。 万一他们打算用强,老太太在这会很危险,不如再次出去避避风头。 而来呢,也是个沈欢和叶朝歌一些思考的时间,看看怎么真正解决俩人的关系问题。 话又说回来了,雪莉的私人医疗团队可是世界上最专业的医疗队。有他们出手帮老太太调理身体,她的身子骨也会更硬朗。 一举多得。 只有老太太不太开心:“我才回来几天,还没跟你们待够呢。” “害,治疗能用多久呀。” 叶朝歌很无所谓的说:“等你身子骨更好了,回来后咱们一块去旅游。” 画个饼,让老太太有了期待,也就冲淡了分别时的不舍。 “好,那就听你俩的。” 老太太终于喜笑颜开时,沈欢也把螃蟹放在了蒸笼上,又切了几颗西红柿,小炒了下。 一顿晚饭,吃的很安心。 又老太太在的地方,沈欢就会有种家的感觉。 这让他在吃饱喝足,去院子里欣赏夜景的时候,大有种感觉:我何必知道自己的身世呢? 现在这样,不是也很温馨吗? 叶朝歌在晚饭过后,就给雪莉总裁去了电话,一是感谢她照顾父母和奶奶,二则是旁敲侧击的问了下不久后会在北海道召开大会的事情。 关于这件事,雪莉总裁已经跟沈欢聊过了。 沈欢的意思是,这虽然对江岭科技来说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但对叶朝歌来说,却太危险了。 毕竟外面正有不少刺客,正虎视眈眈的等着叶朝歌露出破绽。 沈欢又不能像一块狗皮膏药似的,随时贴着她。 就算他不介意,叶朝歌那妞估计也不会同意。 所以出于安全考虑,沈欢没有让雪莉帮她。 叶朝歌听到雪莉总裁的否定回答后,也有些惆怅,心说也是呀,雪莉总裁影响力虽然大,但总不可能覆盖方方面面。 何况,她和雪莉总裁交情其实也没多么好,俩人才认识几个月而已。 天气越来越冷了,在卧室里开着窗,会有冷风灌进来。 叶朝歌走去关窗户时,就见楼下一颗烟头,星星点点的在黑暗中摇曳着。 是沈欢在抽烟。 “哼,不学点好,今晚一定得让他好好刷干净牙,不然不准上床——呸呸,不然不准他进房间才对。” 发觉自己思维真的有点向沈欢的妻子靠近了,叶朝歌赶紧晃了晃脑袋,走到床边翘起小脚丫,拿出手机登陆了qq。 相见欢的头像,仍是灰色的。 自从那天后,他就没有再上过线。 人家毕竟是刺客之王嘛,肯定很忙。 叶朝歌心里想着,看到上次的聊天记录是以“我更喜欢检点一点的良家妇女”为结尾后,她心里的火气又冒上来了,回复了句:“我才不是不检点呢,我可都成家了,哼。” 打完,叶朝歌就准备关掉qq时,突然发现相见欢的头像亮了起来。 那边竟然显示了“正在输入”。 咦?他不是不在线吗? 我知道了,他一定是隐身状态,所以我看不到他在线。 叶朝歌想到这,就见对方回复了一个笑脸:“结婚了?我就喜欢结过婚的良家。” 第379章:老张的邀请 相见欢的回复速度,让叶朝歌有些吃惊。 同时心里也猛地一跳:他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难道是对我有意思了? 叶朝歌撅了撅嘴:“可是之前,你还说我不检点呢。” 之前说你不检点,是因为你背着哥们和别的男人聊天。不过经过昨晚的道歉,沈某人心里已经原谅了她。 其实叶朝歌,也还是有贤妻良母品质的。 起码,知错就改。 楼下的沈欢坐在摇椅上,翘起二郎腿玩心大起:“那你是不是真的很检点呢?” “当然检点了。” 叶朝歌瞪着眼的回复:“即使我的丈夫很讨厌,但结婚两年来,我也没对别的男人正眼相加过。” 你才讨厌,哥们受欢迎着呢! 沈欢撇撇嘴,心里又有些不爽了,打字道:“他很讨厌?有多讨厌?” “他啊,不知上进,只知道吃软饭。” 叶朝歌发了一条消息过来,接着又发了一条:“而且最近我还发现,他就是个臭l氓,老是占我便宜。” 哥们稀罕呢! 沈欢翻了个白眼:“你不是她妻子吗?他占你便宜又怎么了?” 哥们倒向看看你,要怎么解释。 沈欢突然觉得这个聊天软件很好用,能让他一层一层剥开叶总的心,看看这妞到底是咋想的。 可这妞下一条回复,就让沈某人呲牙咧嘴了。 叶朝歌竟然说:“悄悄告诉你个秘密,不要告诉别人哦,我和他,其实早就离婚了,而且我们结婚两年多,都没发生过关系。” 后面,还跟了个害羞的表情。 你害羞个屁呢。 结婚两年没同床,你还很骄傲吗? 要知道哥们刚结婚那会,还以为天上掉馅饼,能吃到大美人了呢。 结果两年过去,沈欢再看叶朝歌都没兴趣了,认为她是个活脱脱的冰碴子美女时,她却对一个陌生网友露出了害羞的表情。 虽然这不代表她真的就害羞了,但沈某人刚原谅叶朝歌的内心,又升起了一股无名怒火,快速回复:“呵呵,也就是说,这两年你从来没有尽过做妻子的责任?” 不等叶朝歌回复,沈欢继续打字:“从你的话语中,我能听出你对你丈夫的强势地位。如果我没猜错,这两年你从来没有正眼看过人家吧?” “是不是都没有让你丈夫进过卧室?” “是不是每次还对你丈夫冷嘲热讽?” 沈欢打字速度飞快,叶朝歌都不知道该回复哪一条好了。 最后一条,更是直击叶朝歌的心灵,相见欢说:“像你这样的女人,谁还敢娶你做老婆呢?我还有事,下线了。” 说完,相见欢头像就变灰色了。 好家伙。 一共聊过两次天,本小姐竟然被他骂过两次? 不带这么玩的! 叶总很委屈,看着屏幕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恰好此时,楼下又响起了沈欢讨厌的声音:“叶朝歌,餐厅有事,我出门了。” 去吧,你最好死在外面! 叶朝歌咬着嘴唇,才不理他呢,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怎么这些个男人,都这样讨厌啊! 她肯定在讨厌我了。 沈欢猜得很准:“麻的,哥们还看不惯你呢,成天装的倒是高冷,网上却……” 想到这,沈欢突然愣了下:叶朝歌背着我和别的男人做什么,我又何尝不是背着她上了王芙? “远来我跟那妞也差不多,都不是什么干净东西。” 沈欢心里烦的不行时,有电话打了进来。 沈欢看了眼后,乐了,老张。 老张平常白天在江岭科技当司机,下班后就跑出租赚外快,挣得也是辛苦钱。 不过昨晚,他因为收到了沈某人的巨款,清闲了。 加上做了一回英雄,帮助抓捕了罪犯,他心里也是畅快淋漓,今晚主动给沈欢打电话来,就是想请他出来一顿。 听说沈欢吃过饭后,老张就贼兮兮的说:“其实不想吃饭,喝酒也行,我知道一家夜店,晚上特别嗨。” “夜店有啥意思,不去。” 沈欢累了,只想找个地方好好睡一宿。 老张却接着说:“唉,欢哥,你不知道,这家夜店还有很多年轻妹妹,这么冷的天也不怕冻的那种。” “哪种?” “超短裙。” 老张赔着笑的说。 沈欢把脸一板:“老张,我可是人民公仆,怎么能去那种地方呢?” 老张那边一愣,忙苦笑:“啊,那算了。” “怎么能算了呢。” 沈欢义正言辞:“我得去帮她们检查检查,看看夜店是不是合法,你懂吧?” “好嘞,您在哪,我这就接你去!” 老张提出去夜店,其实就是想探探沈欢的口风,试探下他的性格。 很好,很对胃口。 老张加足马力,一溜烟的就带来到别墅小区前,并在夜晚生活最丰富的九点钟到来前,来到了红尘酒吧门前。 现在的酒吧啊,夜店等等,因为查的严,都喜欢很隐蔽的搞些小服务。 比如这家酒吧,你进去后大堂经理会问你需不需要服务人员帮你斟酒。 如果你说是呢,他会告诉你斟酒的姑娘有两种。 一种是外场的。 一种是内场。 外场会调酒会聊天,基本都是卖艺不卖身的花瓶儿。当然了,你也可以多花点钱,选择内场服务。 内场服务的姑娘,花样可就多了。 她们可以为客人提供全方位的体验,只要价格合适。 为了感激沈某人的提拔之情,老张不遗余力的花了大价钱,帮沈欢叫来了两个内场服务人员,自己也点了一个。 俩人坐在酒吧贵宾区,喝酒闲聊。 沈欢怀里坐着的这俩,也都是中上姿色,或许有化妆成分在里面,但能看出她们因为年轻,所以底子很好。 或许,也就是女大学生的年纪,但他们却在这儿做起了服务生。 沈欢很可惜的摇了摇头,反观老张,此时已经笑得合不拢嘴了,在和他怀里的姑娘玩交杯酒的小游戏。 看来就算是同样的女大学生,不一样的家境还是会有不一样的人生啊。 像胡妙龄,就算她再怎么胡闹,凭借这家里的财产,也不至于来酒吧做那种货。 沈欢刚颇有感触的想到这,却突然听到了一个耳光声,与此同时,还有一个女生怒吼声,气势格外汹汹:“就你们这些混账玩意也想上本小姐,做春秋大梦去吧!” 声音有些耳熟。 沈欢和其他宾客一样,纷纷侧目看去,就见胡妙龄正掐着腰,冲一群混混怒吼。 她的眼珠子,瞪得老大。 嘴里骂的话,特脏。 第380章:沈欢的烦心事 夜店乱吗? 乱。 尤其是凉城这种监管不严的小地方,总能在新闻上看到警方又封了哪家酒吧,就因为人家出售服务。 不过实际上,也没有大部分人想象中那么乱。 尤其是这些年来,随着人们素质的显著提升,老一辈的l氓混混都养家糊口去了,新一辈的l氓混混又普遍受教育程度要高一点。 所以夜店里出乱子的现象,是越来越少了。 哪怕除了乱子,夜场的安保人员也不是吃素的。 大家大可以安心喝酒。 就像现在。 忽然有人在场地里吵起来后,立马就有安保人员围了上去,拉架。 可那伙混混却不会善罢甘休,嚷嚷着让安保人员滚蛋。 为首的混混更是抬手就抓向胡妙龄:“你装什么清纯呢?你胡妙龄是个什么货色,凉城谁不知道?既然敢来找我的麻烦,今晚老子就非上了你!” 混混头子都这么说了,其他几个人立即扑了过去。 有按住她肩膀的,有抓住他胳膊的。 动作那叫一个野蛮。 为首的混混更是l氓头子,抬手就去撕扯胡妙龄的衬衣。 以前的胡妙龄,穿的也和夜场女差不多,衣服那都是小吊带裙,一扯就掉。 可如今她却换上了衬衣,混混头子扯了两把,还真没扯开。 正要用力,就听胡妙龄拼了命在那喊:“李贺,老娘以前是怎么对你的,你敢打我的注意?!” 胡妙龄嗓子都要喊哑了,声音尖锐无比。 只是她越喊,那个混混头子就越起劲,竟然抬手去扒她的裤子了。 “老板呢,给哥们安排个包厢!” 李贺大喝着:“今晚,我非要办挺了你!” 说着,李贺脸上露出狞笑时,脑仁却猛地一颤。 一声巨响,也在他耳边炸开。 他下意识的抬头摸去,就摸到了满手的鲜血。 李贺猛的回头,然后就看到了沈欢。 沈欢和胡妙龄也算是熟人了,就算他俩没那么熟,可他跟这丫头的表姐韩小雪,却来往颇多。 所以眼瞅着胡妙龄被欺负了,他如果坐视不管,不合适。 所以他揣起一个酒瓶子,就狠狠砸了过去。 说实话,沈欢没下重手,别看瓶子炸碎很吓人,其实也就是擦着对方头皮过去的,给他刮伤了,出了点血而已。 李贺却不这样想啊。 见到血后就蒙了,看到碎瓶子更傻了。 但在感觉自己没有那么痛后,他威风了。 还以为自己王霸之气附体,能打了呢。怒吼一声,撒开胡妙龄了,朝兄弟几个招了招手,冲沈欢怒吼:“先把这傻缺玩意腿子打断再说!” 对付这种货色,沈欢动手都害怕脏了。 只是微微抬脚,然后重重跺出,就把扑过来的一个混混,直接踹了出去。 一个飞出去,立马砸倒了另一片人。 其他的,也被沈欢如法炮制,纷纷踹翻。 罢了,沈欢在胡妙龄崇敬的目光中淡淡的说:“滚!” “找死!” 只剩下李贺孤家寡人一个了,他也不怕,一把抓住地上的半截酒瓶子,再次恶狠狠扑了过来。 眼眶发红的他,已经把酒瓶碎口当成了尖刀,非要扎死沈欢不可。 喝酒了。 如果不是喝酒了,谁打架,会往死里打? 打死了,那可是要坐牢的。 李贺绝对是喝多了,不然看到沈欢后,他也不敢扑上来。 而沈欢也不介意给他醒醒酒。 在他扑过来的瞬间,沈欢微微侧身躲过“刺刀”,然后按住他的后脑勺,把他狠狠朝旁边的吧台上一砸。 砰! 坚实的吧台,都晃悠了几下。 李贺的脑袋,也顿时皮开肉绽,鲜血迸溅。 俩眼珠子一翻,昏死了。 而整个酒吧场地,也顿时一片寂静。 包括已经从地上爬起来的胡妙龄,也都瞪大眼睛看着沈欢。 她眼里的崇拜,已经变成了惊恐,她知道沈欢能打,但还没见过沈欢把一个人往死里打呢。 李贺的小脑袋瓜,不会裂开了吧? “他还没死呢。” 沈欢声音淡淡的:“你们不是他兄弟吗?赶紧抬着他滚蛋。” 这是对混混说的。 混混们也都吓坏了,此时清醒过来后,慌忙扔掉手里的家伙什,拖家带口的转身就向门口跑。 “还有你呢,过来。” 沈欢朝胡妙龄招了招手:“你自己不是说过,不再来这种地方了吗?” “我、我也没办法呀。” 胡妙龄被他骂的红了眼。 “啥办法没有,也不能在这种地方瞎混。” 沈欢揪住他的耳朵:“麻溜的,赶紧回家去,别让你姐担心你。” “小雪姐才没空担心我呢。” 胡妙龄撅了撅嘴,又说:“你也别在这带着了,李贺傍上了很厉害的人物。你把他揍了,肯定很快就会有人来找你麻烦的,你现在又不是小富婆的男人了,可别被打死了。” 说完这个,胡妙龄次转头离开。 “谁被打死,我也不会被打死。” 沈欢当然不会当回事,真要是有不开眼的找挨揍,整好。 来一个揍一个,来两个揍一对。 而邪恶势力走了,看其里虽然很厉害,但还算讲理的人,就成了好欺负的对象。 很快,酒吧老板赶到了,问沈欢想干什么。 那意思,就是想更让他赔钱。 但人民群众总是站在正义的一边的。 几个刚刚打架时敢怒不敢言的人,此时站了出来,很快把这件事跟老板说了一遍。 一个人说,老板还能厚着脸皮问沈欢要赔偿。 一堆人说,老板就不好意思问他要钱了,只好苦笑着说算了算了,下次别再犯。 这副嘴脸,何其丑恶? 沈欢懒得和他计较,但再放纵一下的心思,也瞬间没有了。跟老张打了声招呼后,自己就朝外面走去。 此时,也就十点钟不到。 走出酒吧后,沈欢深吸了几口清新的空气后,把乱七八糟的事情甩到脑后,叼着根烟顺着人行道信步前行。 他得好好考虑下,以后怎么处理和叶朝歌关系。 还有,刺客要怎么解决。 这些事情,他可以不去管,等发生了再解决。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可一时不管,总不能一世不管,巨蝰组织那些盟友们暴露的实力让人心惊。 淡淡一个花魁会,说实话,就让沈欢感觉有些应付不来。 再就是叶朝歌误会龙首这件事了。 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叶朝歌和沈欢既然是夫妻一对,那她和龙首眉来眼去,那就不应该。 可问题是,龙首就是沈欢自己啊。 而且,沈欢也有王芙。 俗话说人人平等,沈欢都能沾花惹草了,凭啥不允许叶朝歌朝三暮四呢? “算了,反正哥们已经和她离婚了。我只是立下承诺要保护她而已。” 给自己随便找了个理由,沈欢冷笑一声,转身对身后不远处一面广告牌说:“别藏了,出来吧。” 第381章:悲催的契哥 “别藏了,出来吧。” 随着沈欢话音落下,广告牌后一个单薄的身影走了出来。 是胡妙龄。 她脸上还带着不太好意思的笑,磨磨蹭蹭的走过来:“你怎么知道我在后面跟踪啊?不愧是我看中的男人。” 对胡妙龄这种低级拍马屁,沈欢一点也不高兴,只是皱眉问:“你不回家跟着我干嘛?” 胡妙龄低着脑袋,不安的嘟囔:“我回家,家里也没人。” 沈欢皱眉:“没人也得回家,不然你姐找不到你,该担心了。” 说完沈欢转身就走,他现在心情不咋地,实在没心思照顾一个小孩。 可后面吧嗒吧嗒的脚步声,却又响起,胡妙龄跟了上来。 沈欢也没理她,抽着烟一会琢磨玉坠,一会琢磨下离欢粉。 国外时,他也听说过dao集团。 但和这个秘密集团,从来没打过招呼。 鬼知道他们竟然有这么大的势力,而且还暗中渗透进了龙国内部,山海组在凉城待了这么久,都没把他们抓出来。 这么拖着,也不是个办法。 刚想到这,小腿忽然被石子撞了下。 却是胡妙龄一边跟在后面,一边嘟着嘴踹石子玩时,一不小心踹到沈欢腿上了。 沈欢现在真没心思搭理这丫头,转身没好气骂道:“你没玩了?非要跟我到酒店?” 他语气很冲,吓得胡妙龄一哆嗦,慌忙后退几步。 沈欢可不是啥好人。 说到做到,也不是没可能。 往常的胡妙龄,一定会跟他顶嘴。 可现在,她却小心翼翼的,很害怕的样子。 往常的沈欢,肯定能察觉到这妮子遇到事了。 可现在,沈某人压根没多想,把烟头一吐,扭头就走时,一辆面包车呼呼的疾驰过去。却又接着吱嘎停住。 “啥毛病?” 沈欢心里嘟囔一声时,就见那辆面包车门打开,足有八个小混混从里面跳了下来,个个手里都拿着弹簧刀啊,钢管啥的,脸上带着阴森的笑,围了上来。 不用问,是来找茬的。 看到最后一个下车的司机,就是拖走李贺的一个小混混后,沈欢更确定了。 这时,又有一辆车停在了路边,和前面那辆一样,呼呼啦啦下来七八个人,手里都拿着家伙什。 这群人还真来找麻烦了。 李贺被砸懵了,他手下的混混可没懵啊。 吃了这么大亏,他们当然不会善罢甘休,立马就纠结人马,赶来报仇了。 在酒吧没找到沈欢后,他们本想放弃呢,却在路边又看到了他。 看来是老天都想让我报仇雪恨啊!! 这次召集的人马,都是二三十岁社会混子,一个个脸上横肉不少,脾气不小。 这种人,最对沈欢的胃口,因为揍起来能用力。 不然李贺那种一下就晕过去的,多没趣? “我靠,沈欢,快跑啊!” 胡妙龄赶紧蹿了过来,一把抱住了他胳膊。 胡妙龄知道沈欢能打,但更知道这群混混,是外地混混,他们手段更狠,下手更黑,刀刀往要害处捅。 沈欢是很流弊,可也不是金刚不坏。 混战中,挨上个一两刀,那岂不是性命危矣? “哼,胡妙龄,你以为你还能跑得了?” 一个混混狞笑着走过来,手里片刀指着沈欢:“敢尼玛揍贺哥,我让你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胡妙龄吓坏了,扯着嗓子喊:“你、你们就不怕我报警吗?” “谁说要报警?” 突然,一个声音从后面传来。 那群混混立马转身,很尊敬的喊:“契哥。” 看着混混们满脸堆起的恭敬笑容,不难猜测,这个契哥,应该就是这些混混的老大了。 沈欢抬头看去,就见一个脸上不少伤疤,看上去很吓人的壮汉,走了过来。 “胡小姐,是你要报警?” 壮汉冷笑:“那你可要想好报警的后果——” “果”字,刚吐出口,壮汉突然看到了沈欢,先是愣了下,随即脸色巨变。 就好像见了鬼似的,他猛地一个哆嗦,再也说不出话来了。 “契哥,怎么了?” 看到老大不对劲后,混混们有些奇怪。 沈欢也挺奇怪的,他记忆中没有见过这劳什子契哥啊,皱眉问:“我们见过?” 契哥快哭了。 沈欢是没见过他,但他见过沈欢的照片啊。 那还是两周前,他陪着老大包龙洲去商业街某西餐厅砸场子,结果呢? 包龙洲现在都没出来,他们被疯狗一样的单虎走了一顿也就罢了,还被一位有持枪证的大人物给威胁了。 好家伙,持枪证是啥东西? 整个天南省,几个人配拥有? 在局子拘留了十天后,被放出来契哥就发誓,以后装比,绝对不去商业街装。 只在这种小破酒吧啊,夜店啥的装,就够了。 当然了契哥也记住了那家西餐厅老板的模样:当时沈欢的照片,就在餐厅里挂着呢。 对于契哥来说,沈欢就是他的恶梦。 离开局子后他也是连喝了好几天酒,才把恐惧压下,今晚带着兄弟们接了第一单生意:集合了一帮街头混混,帮挨了揍的李贺出头。 带着十几个兄弟,开着面包车,契哥飞速赶来酒吧。 当然了,李贺的人也是付出了三万八千八的代价,才请来契哥来揍人,顺便把一个妞给糟蹋了。 听说是个青涩的女大学生后,契哥摩拳擦掌。 可等他看到这妞旁边那位后,他傻了。 这特么,不就是挂在西餐厅里的老板吗? 老板的手下人,都有持枪证了。 那老板,得是多大号的人物? 惹不起! 契哥吓傻了,沈欢却没有,走到他面前,拍了拍他的脸蛋:“契哥是吧?说话啊!” 当着小弟的面拍老大的脸蛋,是很没有礼貌的。 契哥的这群兄弟们,立马吵吵着举起了手里的武器,想要冲过来揍死他丫的。 契哥却终于清醒了过来,当时沈欢因为臭美挂出来的照片,成了他救命的提醒,赶紧大喝:“都给我住手!” 众兄弟一愣,就见契哥异常乖巧的露出笑容,深深一个鞠躬:“沈爷,我、我不知道是你。” “你认识我?” 沈欢指了指自己。 “认识。” 契哥苦笑:“今儿个是我们有眼不识泰山,招惹到了您头上,您看我们怎们办,才能暂歇您的怒火?” 这人别看是个混混,说话还是有水平的。 沈欢不打算跟人家计较了,人家都这样了是吧? 他拿出根烟来叼在嘴里,契哥立马递上了火机,点着后深深吸了口,沈欢才说:“我这人,喜欢以彼之道,还之彼身。他们想怎么搞我,你们就怎么搞他们好了。能办到吗?” “保证完成任务!” 契哥一个敬礼,转头招呼兄弟们看向李贺的那几个手下,摩拳擦掌:“揍他!” 第382章:胡妙龄的决心 常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众小弟也都是有名有姓的混混,见老大都对人家卑躬屈膝了,立马明白,李贺招惹的这位,是硬茬。 所以在老大下令反击后,他们没有丝毫犹豫,立马冲向了李贺那群小弟。 李贺的小弟,就四个。 剩下的十二个,都是契哥的兄弟。 平均下来,李贺每个小弟都要面对三个对手。 沈欢关心他们吗? 不,沈欢只关心自己接下里找个什么地方清静一会儿。 任凭后面传来阵阵惨叫声时,契哥凑了过来,小心翼翼的问:“沈哥,把他们揍到什么程度?” “你看着办。” 沈欢随意摆了摆手后,抬脚就走。 正在揍人的小弟,立马给沈欢让路。 胡妙龄都看呆了。 以前只觉得沈欢能打,但是是站在正义那一方的。 没想到他灰道上,也有人。 沈欢都走出十几米远了,胡妙龄才从无比震惊中清醒过来,慌忙快步追了上去。 同样的,这群混混没一个没谁敢拦她。 “你怎么还跟着我?” 在几个混混面前装了个比,沈欢心情也没好很多。 毕竟装比,一定要跟档次高的人装,才有成就感。 不过他说话语气还是平缓了很多,因为他明白刚才胡妙龄为什么不敢自己回家了,怕李贺的人报复。 看来韩小雪最近是真挺忙的。 想想也正常。 昨晚才发生了死人案件,今天又发生了爆炸案,她这个精英特勤,怎么会有机会闲下来。 胡妙龄可怜巴巴的:“我没地方去呀,我姐不在家,他们会报复我的。” “那就回胡家呗。” 沈欢随意的说。 胡浩民也是有些势力的,保护闺女还不是绰绰有余。 但提起胡家,胡妙龄却表情更哀伤了,却没说什么,而是找借口道:“我这样回去,我爸一定会骂我的。他就是这样,特古板,才,才……” 嘟嘟囔囔的,说不下去了。 沈欢没太当回事。 胡妙龄却又说:“沈欢,要不,你请我睡觉?” “啥?” 沈欢以为自己听错了,回头看向她:“妞,你自己是没钱,还是没身份证?不能自己找地方睡觉去?” “我、我没钱。” 胡妙龄嘟囔道:“我钱都花光了,我不用住很好的,跟你住一间,就成。” “跟我住一间?” 沈欢没好气的说:“你睡沙发?” “先去嘛。” 胡妙龄撒娇似的口吻。 其实胡妙龄说的也不错,十点多了,沈欢有没有去泡夜店的兴趣,最好是找个地方睡觉,好好养养伤口。 胡妙龄呢,也总不能真不管她。 别看她已经成年了,但在沈欢心里,这丫头还是个孩子。 见到沈欢带着一个衣衫不整的女孩子走进来后,酒店的前台工作人员也没大惊小怪的。 这种事在大城市都很常见,在小城市更是司空见惯。 老牛吃嫩草的戏码,每天都在发生,谁有能耐就吃去呗,又不犯法。 沈欢拿出钱后,就提出要开两个房间。 但服务人员却说,没有身份证是没法办理入住的,按照规矩,就算住一个房间都需要两张身份证。不过因为是深夜服务,也可以网开一面,不要小姑娘的身份证也可以和沈欢住在一块。 没错。 胡妙龄忘记带身份证了。 来到前台时,她才左掏口袋右掏口袋的,却啥也没摸出来。 既然是人家的规定,沈欢只好登记,打算先让这丫头睡一宿沙发。 见沈欢同意了,胡妙龄也是很惊喜的抱住了他胳膊,脸上都快笑出花了,一点也没有之前在酒吧跟人家叫板的凶悍。 反而有一点娇憨:“太好了,同居那么久,我早就想跟你一块睡了。” 靠,这丫头胡扯什么呢。 在前台耐人寻味的眼神中,俩人来到三楼某个房间前。 话说胡妙龄和最初相遇时相比,已经好太多了,不再是那个彪悍的太妹了。进了房间后,胡妙龄还一幅做好献身准备的表情,逃进了浴室里:“我、我先去洗澡。” 砰的关上浴室门后,里面就传来了哗啦啦的水声。 沈欢也不理他,躺在床上用手机查询着一些事情。 也不知道胡妙龄是打算把自己的皮搓下来,还是在浴室里搞心里建设了,足足一个小时候,她才走了出来。 身上裹着浴袍,皮肤白嫩嫩的。 身材没啥料,但看着那头披肩长发,还是很清纯的。 就好像要偷食上帝果子的孩子那样,胡妙龄俏脸通红,看也不敢看玩手机的沈欢,怯怯懦懦的说:“沈欢,你、你不洗洗吗?” 在医院上药的时候,他身上几乎都擦干净了。 且不说伤口不能见水,他身上也不脏啊。 所以沈欢手机都没放下,只是淡淡的说:“不洗,你嫌脏?” “不嫌弃!” 胡妙龄赶紧说。 沈欢心里却叹了口气。 看来这丫头,是下定决心要和他通床之好了。 果然,这丫头怯懦的爬上了床后,慢慢走向沈欢,然后蹲在了他旁边。 想要下一步动作时,却不知道该做啥了。 沈欢有些好笑:就这没经验的雏鸟,还学人家勾男人呢? 霍的,沈欢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把她拽到了自己身前。然后一拍她的脑袋,说:“就这样跪下,别动。” “好……” 胡妙龄的声音低的好像蚊子哼哼。 再接着,沈欢绕到了她身后,看来他准备动手了,听说很痛,他会不会温柔一点啊? 胡妙龄心里胡思乱想着这,心里忽然升起了一丝巨大的恐惧。 她后悔了。 可已经来不及了,她感受到了风声,沈欢要撞上来了:啪! 不是撞。 是扇的。 沈某人一个巴掌,就扇在了胡妙龄身上。疼得她猛地一个哆嗦,眼泪都落下来了:“哎哟,你干嘛打我?!” “我不光打你,我还要打死你。” 沈欢那叫一个凶狠,单手开弓,又是一掌:啪! 胡妙龄感觉要疼死了。 啪! 一下,又一下。 胡妙龄肿了,感觉自己用奇怪的方式变得丰满了。 她疼啊,她求饶。 可沈欢却不停下,发了狠要帮这妞纠正过来扭曲的价值观:“我让你不学好,让你勾男人,麻的,对得起你小雪姐吗?!” 第383章:餐厅完成 沈欢管自己这招,叫做熊孩子修正掌法。 此掌法一出,无论再臭屁的孩子,都会被他从堕落的深渊一巴掌扇回来。 什么? 一巴掌扇不回来咋办? 那就再上两巴掌。 总之,随着一巴掌又一巴掌的抽下去后,胡妙龄从开始的挣扎,变成了无力的嚎叫,喊骂:“天杀的混蛋,你是要打死我吗!” “烂了,我要被打烂了!呜呜……” 再哭,再闹,沈欢也不会放过她。 直等到她彻底没了力气,连哭嚎都没声了,沈欢才放过她,把她从床上丢了下去:“滚去沙发睡觉,别再烦我。” 胡妙龄真没了力气,爬到沙发上后,就沉沉睡了过去。 这妞看来是真的累了。 沈欢拿起被子,盖在了她身上后,走到阳台上拿出了手机。 到这,他也看出这妞肯定是遇到麻烦了,绝对不是脑子抽了,才主动送货上门的。 所以他把电话打给了韩小雪。 略过胡妙龄的种种荒唐事,只说他感觉胡妙龄不太对劲后,韩小雪道出了真相。 胡家,破产了。 被隔壁省某大型企业恶意竞争。 据说是因为胡妙林在学校得罪了什么人,才导致胡家在商场上收到了排挤。 前几天,胡浩民还找到韩小雪家,希望能找韩小雪的老爸借点钱呢。 可韩小雪家里是做公务人员的,哪有那么多闲钱。 原来还是钱的事。 沈欢看了眼沉沉睡去的胡妙龄,觉得这妞也没那么可恶了:“小雪,你知不知道他们需要多少钱?” “不少,好像起码需要八百万的流动资金吧?不过现在的问题是,银行都不愿意贷款给他们。” “八百万。” 沈欢还是有些肉疼的,毕竟他手里压根没这么多钱。 不过有人有。 沈欢拨通了安谷的号码,说了下胡妙龄的现状。 安谷听说才八百万,合着米刀也就一百多万,对他那种级别的土豪来说,根本不当回事的,本想直接给妙龄妹妹出了这笔钱呢。 但沈欢的意思却是,还是借。 要给胡浩民以压力,也给胡妙龄一个教训。 沈欢的意思,就是安谷的意思,当即给沈某人某张银行卡上,打来了八百万龙币。 对安谷来说也就是动动手指的事,但沈欢在把银行卡放在胡妙龄身前茶几上时,却有种自己在当散财童子的感觉。 “算了,散财童子就散财童子吧,谁让爷乐意呢?” 沈欢打了个哈欠,上床和衣而睡。 在胡妙龄的梦里,她还在挨揍,疼得她捂着屁屁,求饶了好久。 可沈某人就像个恶魔,一直不肯发给过她,还要把她生吞活剥了。 终于,噩梦结束时,天也已经亮了。 房间里空空荡荡,沈欢已经不见了,桌子上却放着一张银行卡。 胡妙龄愣了下,随后拿起来,整理了下衣服想去给沈欢送去:他怎么粗心大意的,把银行卡都漏掉了呢? 不过刚站起来,屁屁上的疼痛就让胡妙龄响起,昨晚遭受了什么非人的待遇了。 “哼,这张银行卡,我就没收当精神损失费了。” 胡妙龄哼哼两声,揉了揉,更疼了。 赶紧穿上衣服,去楼下自助提款机里查询余额。也不知道沈欢是不是真的蠢,竟然把密码都写在了卡面上。 本小姐不制裁你,就对不起昨晚你的那几巴掌! 胡妙龄想到这时,atm机屏幕中,也显示了上面的余额。然后,她就呆住了。 她学习不好,但她还是识数的,这张卡里,竟然明明白白的写着,八百万。 整好,是她最需要的金额。 沈欢不是蠢,他是故意的。 一下,胡妙龄的眼眶就红了,眼泪不争气的往下落,哗哗的,怎么擦都擦不干。 她从沈欢身上感受到了,连从父亲身上都没感受到过的疼爱。 嗯,的确很疼。 但她的心却暖暖的。 她把银行卡紧紧捏在手心,重新走到街上时,竟然觉得冬天的风都不冷了。 外面阳光明媚,每个人来去匆匆,却又给胡妙龄一种充满生机的感觉。 她刚打算张开双臂,拥抱一下清晨的阳光,耳朵忽然被揪住了。韩小雪那气吼吼的喊声,从背后传来:“胡妙龄,你昨晚又去哪里鬼混了?给我老实交代!” “我、我没有!我是被沈欢诱拐的!” 胡妙龄大呼不妙,却已经难逃魔爪:“哎哟,别拽了,耳朵要掉了,也别踹,疼……” 中午。 穿着休闲西装,打扮的人模狗样的沈欢,笑嘻嘻的出现在了餐厅面前。 话说回来,餐厅能捯饬成这样,绝对是沈欢最近为数不多的好消息了。 看着一层层装潢华丽又优雅,沈欢想到这就是自己的产业了之后,心里说不出的畅快。 比杀人接悬赏,要畅快多了。 要不怎么说,劳动人民致富后,都想当资本家呢? 装修的差不多,正在打扫卫生的单虎,见沈欢进来后连忙迎了上来,他昨天就正式入职了,暂时担任保安队长。 现在嘛,兼职打扫卫生。 单虎看到沈欢进来后,连忙迎了上来。 “哟,餐厅装修的真不错,不愧是专业团队。啧啧,快追得上国外那些五星餐厅了。” 沈欢一脸赞叹的审视着餐厅,连连点头,很是有些自豪。 单虎挠了挠头,很憨的样子:“国外的五星餐厅长啥样?我都没见过。” “有机会带你去见识见识。” 沈欢笑呵呵的拍了下他肩膀。 单虎茫然点头,接着又说:“对了欢哥,给你看看你的办公室。安谷哥给你装修的可好了。昨天刚买了桌椅安装好,你看看还满意不?要是不满意的话,可以再调整。” 沈欢有些吃惊:“我还有办公室呢?” 单虎嘿嘿一笑:“你是老板,当然得有办公室了。” 装模做样的抚着自己的下巴,沈欢点了点头:“也对,我现在最起码是个老板了。走,单虎,你也别忙活了,咱们去办公室看看。” 单虎嘿嘿傻笑,跟着沈欢俩人来到了四楼。 沈欢的办公室在三楼右侧。 整个右侧,都是换衣间、会议室之类的,没有客人用的包间。 而沈欢的办公室,就在右侧最里面。 推开房门后,单虎学着电视里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哇靠,这也太奢侈了。还分三间的?啧啧,这排场都快赶上叶朝歌那间了。” 沈欢很没世面的样子,绕到办公桌后面,一屁股坐在真皮转椅,很装比的说:“单虎,雪茄。” “有!” 单虎嘿嘿一笑,还真从旁边的柜子里拿出了一根雪茄,给沈欢递上后点燃。 连雪茄都准备好了? 不愧是安谷,连哥们喜欢怎么装比,都预料到了。 沈欢脸上真笑开了花,男人在世无非两件事:家庭和事业。 他现在勉强有一个能够称作为家的地方,现在有了事业,他当然开心,大手一挥,说:“单虎,传令下去,今晚咱们开庆功宴!” 第384章:找人帮忙 太开心了。 尤其是单虎,一直咧着嘴笑,脸上的褶子都多了好几道。 但他也没忘了介绍,指着沈欢背后的空墙:“欢哥,这后面还没想好挂什么装饰,我看网上人家都挂一些营业执照啥的。我们是不是也挂上啊?” 单虎还没有说完,沈欢就摆手打断了他的话:“慢点,你说什么,营业执照?” 单虎点头:“对啊,你要是不喜欢,可也以放几张美女照片,我就特喜欢高圆圆,圆圆的脸蛋,白白的皮肤,是我滴梦中情人——” “等等等等。” 沈欢打断单虎想要唱歌的渴望,皱眉问:“单虎,咱们就是开个餐厅,还需要营业执照啊?我摆地摊的时候,咋不用呢?” 单虎脸上的笑容,登时一僵:“欢哥,咱们是开餐饮公司,当然要营业执照啦?那啥,您、您不会还没办吧?” 沈欢眨了眨眼,点了点头。 单虎愣住了,足有一分钟才惊诧的大叫:“欢哥您开玩笑呢?没有营业执照,怎么营业啊?” 谁做生意,不得需要个证件? 这都是生活常识。 也就摆地摊这种地摊经济,在这个档口,随意了点。 可开餐厅就不一样了,一家正规的餐厅,必须得办理各种证件,像什么卫生证啊,食品经营许可证啊等等。 没有这些证件,餐厅就算装修好了,也别想开业。 就算是开业了,人家也转投就给你封了。 这点生活小常识,只要不是脑子太没谱的人,都知道。 沈某人很显然脑子没谱了,他还以为餐厅装修完,挂个牌匾后,就能挑选个好日子开业,然后他就能躺在床上数钞票了。 而安谷等人呢,本身也不是在国内做生意的,根本不关心这些。 单虎呢,则觉得沈欢既然要开餐厅,这些基本小知识,肯定都了解的呀。 谁都不知道,沈欢如此之不靠谱。 叶朝歌整天说我是个废物,原来我真的是个废物。 沈欢很懵笔,赶紧问单虎:“你给我说说,咱们都是该办什么证?” 单虎只好耐着性子,把需要的证件一个个的告诉沈欢。 不停还好,一听,沈欢真傻眼了,足足小十个证件,全部办完,也得等明年了。难道明年再开业? 靠,那咋行? 沈欢着急坏了,试着问:“单虎,你说这些证件,能不能等开业后再慢慢补齐?” “不可能。” 单虎摇摇头。 沈欢啧了一声:难道为了这事去找雪莉? 雪莉一个外国公司总裁,说话虽然好使,但一层层流程下来,也快不了啊。 必须得找体制内的关系。 那谁,在体制内有关系呢? 沈欢眼珠子晃晃悠悠的转了圈,想到了自家老婆,叶朝歌。 江岭科技大厦,会议室。 相隔了数天,叶朝歌再次来公司就是检查一下大家的工作流程,至于假期,她还没给自己放够呢。 此时,财务部正在说着这段时间的财务报告。 就在这时,叶朝歌口袋里的手机嗡嗡响了起来。 财务部的某主任停下动作,看向叶朝歌。 叶朝歌也掏出手机看了眼,见来电显示写着“混蛋”俩大字后,她立马又塞回了口袋,抬头说:“继续。” “是。” 财务某主任开始继续报告。 手机的震动能,也一直在进行。 这让在座的每一位,都十分纳闷:叶总怎么不接电话? 叶朝歌察觉到了大家的想法,淡淡的说:“没事,一个骚扰电话而已,时间宝贵,我们的流程不要被打断。” 在财务部主任的报告中,手机终于不响了,也轮到市场部的菲尔斯了。 他朝叶朝歌笑了笑后,拿起报告单刚要念,手机再次嗡嗡响了起来。 叶朝歌黛眉皱起,却没有拿手机。 菲尔斯犹豫了一下,劝说道:“朝歌,我觉得你还是先接电话吧,也许对方真有什么急事找你呢。” 敢在公司叫叶总“朝歌”的,也就菲尔斯了。 他不知不觉中的称呼,无形中就显得他和叶总关系更好了一层。 其他领导层看他的眼神,自然就有些不一般。 叶朝歌却没察觉到菲尔斯的小把戏,撇撇嘴自言自语的说:“哼,那个混蛋能有什么急事,就算有,也不管我的事。” 虽然嘴上这么说着,但叶朝歌还是拿起了手机,不冷不热的问道:“打电话干嘛?” 沈欢在电话那边喊的很没礼貌:“你现在公司哪儿?” 抬起眼帘扫视了下四周,叶朝歌淡淡的回答:“在公司会议室。” 谁让那个混蛋,昨晚又跟讨厌她似的不找家呢? 沈欢既然跟她玩冷落,那叶总的语气自然也要冷漠一点。 只是她还没有说完,沈欢就抢先道:“你快点下楼,我马上就要到公司门口了。” 叶朝歌皱眉:“你来公司门口干嘛?” “我想请你帮我个忙。” “你还需要我帮忙?” 叶朝歌呵呵冷笑:“你不是自己去开餐厅,很厉害的吗?” “唉,人有失算,马有失蹄。叶小姐,现在只有你能帮我了。” 沈欢语气里带着一丝央求。 不知道为啥,听出这丝央求后,叶朝歌一下就欢喜了,得意的哼哼道:你也有求到我的时候呀? 叶朝歌刚想高冷的说句什么,沈欢却直接挂断了。 叶朝歌听着手机中传来的忙音,气呼呼的把手机丢在了桌子上,咬牙骂道:“切,你以为你谁啊,你让我帮你,我就帮你,本小姐不就是欠了你两年情债——” 说到这,叶朝歌忽然意识到现在是在开会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在注视着她。 尤其是菲尔斯,眼神格外复杂。 她俏脸一红,赶紧站起来说:“小曲,帮我记录下会议流程,诸位,我有些事先下去一趟。” 她是老板,大家当然不敢说什么。 可当她转身离开,看着叶朝歌那曼妙的背影,菲尔斯眼里浮上了一丝阴霾。 之前,他以为叶朝歌和沈欢即使是夫妻,也是貌合神离。起码直到绑架案前,菲尔斯都是这样想的。 可最近,叶朝歌却和沈欢关系似乎越来越密切了。 难道叶朝歌知道沈欢就是龙首了? 不应该,如果真的是这样,叶朝歌不会是刚刚那副态度次对。 菲尔斯想不明白,拳头,却攥的很紧,心里幽幽的说:“看来不能拖下去了。” 第385章:尽心尽力的老婆 北风吹吹,叶总的心也萧萧。 自从扣掉沈欢的电话,叶总已经在楼下等了足足十分钟了。 可刚刚还说已经到楼下的沈欢,至今仍旧不见踪迹。 沈欢打电话时说他会马上到,叶朝歌以为他在出租车上,顶多也就两分钟就到了。 害的叶总站在门口,像个傻子一样在路边站了这么久,寒风都吹白了她可人的脸蛋,大厅里的同事都在骂哪个没良心的让叶总这样受罪。 让这样的美女苦等,不是没良心是什么? 叶朝歌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咬了咬银牙,刚要转身回大厅的叶朝歌,刚踏出一步,却又毅然回头。 我非要看看,那个混蛋能鸽我多久! 于是,北风继续吹吹,叶总的心儿继续萧萧。 又是五分钟过去了,终于有辆出租车停在公司大厦前。 车子刚一停下,沈欢就从车上蹦了下来,脱口说道:“哎哟,老婆不好意思堵车了。等很久了吧?” 叶朝歌咬咬牙,拿出手机:“沈欢,你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是二十分钟前!” 沈欢挠头:“那啥,也不能怪我,谁让堵车了呢?” 叶朝歌牙齿咬得格格直响:“现在根本不是用车高峰期,你堵你妹——” 不能骂人,不能和这家伙档次一样低。 叶朝歌压下怒火,但立马就看到沈欢一脸无赖的表情,贱兮兮的说:“害,我这不是着急嘛,所以早说了几分钟,您大人大量,一定不会怪我的。” 看沈欢一脸无赖的样子,叶朝歌真想扑上去给他一脚:“你在电话中不是告诉我说,马上就要来公司门口了吗?” “是我对不起你,晚上回家我跪搓衣板好吗。” “跪,跪死你!” 叶朝歌没好气的骂着呢,却见大厅里的工作人员都在看这边。她只好压下脾气,总不能在员工面前丢人现眼吧? 再说了,沈某人道歉的诚意也还行,此时正眼巴巴的看着她呢:“老婆,当我求求你好不好?” “哼。” 叶朝歌冷冷的哼了声,满脸都是给你脸了的表情,问:“说吧,什么事这么着急” “唉。” 沈欢叹了口气,就把他马上开业,却什么经营许可证都没办理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 末了才一脸头疼的说:“老婆,你说我该咋办?” 叶朝歌紧紧抿着嘴唇,忍住想笑的冲动:“哎,沈欢啊沈欢,以前我老说你废柴,没想到你还真就废柴了啊,你都快开业了,竟然、竟然还没有办证件,哈哈哈。” 叶朝歌忍不住了。 她发现沈欢还是有些闪光点的。 比如傻的时候,很好笑。 沈欢却笑不出来:“我不是不懂吗?我又没念过书,又没……” 见他要哭诉,叶朝歌忙摆手:“别说了,我知道了。你找我,就是想让我帮你在开业前,把这些证件补齐对不对?” 沈欢点头:“对对,老婆,看在咱们夫妻一场的份上,你说那啥是,帮帮忙呗?” “哼,少叫我老、老婆。” 叶朝歌撅了撅嘴:“你就是说的再好听,我也没办法帮你这个忙。” 听叶朝歌拒绝的干脆,沈欢很失望:“真没办法?” 本来,叶朝歌以为看到沈欢失望后,她心里会有报复的爽感。 但实际上,见沈欢真有些愁眉苦脸了,她却开心不起来。 夫妻一场的,我何必嘲笑人家的梦想呢? 叹了口气后,叶朝歌摇了摇头:“真的没办法,如果你只差一两个证件,我还可以找找关系,运作一下。可你什么都没办,那能有什么办法?除非……” 沈欢赶紧追问:“除非什么?” 叶朝歌思索了下,说:“除非你认识凉城商会的大人物,他一声令下,肯定能帮你搞定的。” “凉城商会的大人物?” 听叶朝歌这样说后,沈欢皱紧眉头。 他以前就是个臭摆地摊的,那种人物,上哪认识去? 沈欢摇摇头:“我也不认识啊。” 叶朝歌双手一摊:“我也不认识,之前还因为一些事,跟他们闹得很僵。” 看出叶朝歌不是不帮,而是真的无能为力后,沈欢幽幽叹了口气:“那就算了,我只能等来年再开张了。” 不等叶朝歌说什么,沈欢转身就走。 看着沈欢有些落寞的背影,叶朝歌想要说什么,最终却没说出口。 目送沈欢拦住一辆出租车离开后,叶朝歌沉默半晌,拿出了手机,拨通了一个手机号:“喂,刘叔叔吗?我是叶朝歌。” “啊,朝歌你好啊,找我有什么事吗?” 那边传来一个年纪不小的男人声音。 叶朝歌没有含糊,直截了当的说:“是这样的,我、我丈夫把,想开一个餐厅,因为开业时间比较紧迫,可能在短时间内无法办理各种相应证件,所以我想问问你,能不能帮帮忙?” 刘叔叔那边沉默了下,苦笑:“朝歌,不是我不想帮你啊,最近上头来了位大人物。对这些事情查的很严,新官上任三把火嘛,你懂得。” 上面有人查,就不会有人愿意这个时间出头担责任。 平心而论,如果换成叶朝歌她也会这样。 沉默了片刻后,叶朝歌点了点头:“嗯,那好吧,我再想想别的办法,就这样吧,再见。” 皱眉想了想,叶朝歌又拨通了一个号码,笑呵呵的问好:“王阿姨,我是小冰啊。对对,是有件事想找您帮忙来着……啊?是吗,那行,我下午就过去,找您问问去,好,谢谢啊。今年年会上,我一定代表江岭科技给卫生办捐两辆出勤车辆。” 伸出舌尖,舔了舔有些干涸的嘴唇,叶朝歌继续翻找着手机。 一个,又一个的电话打了出去。 叶朝歌自己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对沈欢的事情这么上心。 或许是像她自己说的那样,为了偿还两年来的愧疚之情吧。 但叶朝歌不知道,就在他站在楼下下打电话时,菲尔斯正站在市场部副总办公室窗前看着她。 他额头上,青筋暴起。 眼睛中,寒光四射。 站在楼梯上,叶朝歌又打了七八个电话,费尽了口舌的叶朝歌这才终于替沈欢说通了几个证件。 几个电话就能搞定证件。 这足以证明叶朝歌如今在凉城的人脉了。 只是,就算她本事再大,也不可能段时间搞定所有证件的。 “算了,这样也不少了。” 叶朝歌抿了抿嘴角,拨通了沈欢的手机号:“你现在哪儿呢?” 第386章:我是他老婆 叶朝歌真的尽力了。 而且办理好几个证件后,立马就就给沈欢打了电话。 沈欢那边明显挺忙的,嘟嘟了好几声才接起,听叶朝歌说却能办理几个证件了,他激动地不行:“我就知道你能办到,好老婆,给我亲一口。” “你恶不恶心啊,我、我跟你是假的!” 叶朝歌压低声音说,声音却有些活泼。 沈欢嘿嘿一笑:“我现在就在市府大厅呢,准备去办理其他证件,你不是下午也要过来吗?我在这等你好了。” “那你等我半个小时。” 叶朝歌说完扣掉了电话,抬手在脸前哈了几口热气后,快步上楼,准备换身衣服去市府。 其实凉城就这么大,市中心更小,市府大厅距离江岭科技也就事八九公里。 沈欢从江岭科技离开后,就跑来区政府的办公大厅了。 在招待人员爱答不理的态度下,详细询问了办理相关手续的流程后,沈欢这才知道餐厅开业原来是那么麻烦。 光是写申请,等批示,都要一道又一道的流程。 如果没有人,要办完这些个把月都不够用。 “唉,赚个钱咋就这么难呢?” 填完一批申请后,沈欢坐在大厅,等候叶朝歌的到来。 没坐多久呢,却听到身后有人惊诧的叫他名字:“沈欢?你怎么在这?” 沈欢扭头,就看到一个穿着制服西装,花了淡妆的女人站在那。 先是愣了会后,沈欢才反应过来,笑道:“岳会长,你怎么在这?” 这个看起来三十多岁,典雅端庄的女人,正是前几天沈欢在咖啡厅吸烟区遇到的岳初容,好像是天南省的商协会长来着。 和岳初容一起的还有个年轻的女孩,估计是她的秘书。 果然,岳初容笑着对女孩说:“小清,我和沈欢聊会天,你先自己去忙吧。” “好的会长。” 小清笑着看了沈欢一眼,快步走进了市府大厅楼梯中。 小清是岳初容从国外带回国的,给她做秘书好几年了。 不过这么多年来,小清还真是头一次见岳初容和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孩打招呼。 小清很熟悉岳初容,她敏锐的察觉到,岳初容再和眼前这个年轻人说话时,语气透露出的温柔,更甚于对她。 或许,岳姨是通过这个年轻人,想起了那段伤心的往事吧? 小清知道,岳初容其实不是出生就在豪门的。 以前,她也是飞上枝头的麻雀。 而在变成凤凰之前,岳初容曾遗失过一个孩子。 那,应该是二十六年前了吧? 小清一边走,一边叹了口气:“这些年来,岳姨一直没有放弃寻找儿子的下落。希望有一天她真能美梦成真吧。” 小清走后,岳初容才打量起沈欢手里的东西,看到是一叠身份证复印件,里面还夹着几张申请单后,笑了“沈欢,你在这儿干嘛呢?” “我在等人呢。” 沈欢呵呵一笑,看了眼江岭科技的方向:“反正她一时半会也来不了,坐下聊会?” 岳初容点了点头:“好啊,那就聊会。” 说完,她坐在沈欢旁边。 看着干脆答应的岳初容,沈欢有些纳闷:这位岳会长对他好像很有好感啊,而且其中绝对不含杂质,为啥? 都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啊? 沈欢挠了挠头,率先开口:“岳会长。” 岳初容摆手打断沈欢的话:“叫岳会长就生分了,沈欢,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就和小清一样,叫我岳姨好了。” 沈欢一愣,心说咱们也就见了两面,怎么就自来熟了呢? 看到沈欢愣神,岳初容也明白了自己好像有些脾气了,赶紧开玩笑似的打掩护:“怎么,喊我声阿姨,还委屈你了呀?” “害,咋可能啊?” 沈欢连忙摇头:“我就是觉得,您看着这么年轻,也就是我的姐姐的年纪。我喊你姨,不是把你叫老了吗?要不,我还是喊你姐吧。” “姐?” 岳初容哭笑不得:“也可以,只是我年纪,可真的够当你妈妈了。” 妈妈两个字,让沈欢眸子一暗。 声音低落了些,问:“岳姐,你这么大的人物在这儿陪我,不会耽误工作吗?” “没事的。” 岳初容摇摇头,说:“我来凉城,其实也就是考察。真正的工作是要交给当地管理人员的,过不了多久,我就会回去天南省会。” “省会总比这里好,就是没法常常见到。” 沈欢笑了笑。 “你要是真想见我,就去省会,也不远。对了沈欢,你这是要做什么啊,手里拿着这么多复印件?” 岳初容撩了下发丝,指着他手里的文件问。 这次轮到沈欢哭笑不得了:“唉,说起来还有点好笑,我不是开了家餐厅吗?” 沈欢吞吞吐吐的,有些不好意思说:“那个我的餐厅不是订好开业时间了吗?” “对,我听你说过了。如果没有其他事,那天我会去捧场的。” “害,那啥。” 沈欢耸了耸鼻子,终于说实话了:“其实吧,眼见要开业了,我才知道餐厅开业,还得办理营业执照啥的,我啥也没有呢。” 眨了眨眼,岳初容愣住了。 随即,脸上就露出了笑容。 沈欢很郁闷:“岳姐,你想笑就笑吧,我也知道我挺蠢的。” 岳初容连忙摇头:“没有,我不是说你蠢的意思。就是觉得你傻乎乎的。” “这还不是一个意思吗?” 沈欢更郁闷了。 岳初容收敛笑容:“那你打算怎么办?” 沈欢无奈地说:“还能咋办,抓紧时间办咯。幸好我还能找人帮忙,估摸着今天就能办下好几个来,要开业前实在办不下来,我也没办法了。” 岳初容饶有兴趣的问:“哦,你找的朋友看来关系很深啊。” 沈欢愣了下,随即点了点头:“也还行把,前几年,她也不好过。这几年有了些起色而已。” 看到沈欢语气有些一言难尽后,岳初容猜测他和对方应该关系不一般了,试探着问:“你说的那个朋友,其实是女性吧?是你的女朋友?” “岂止是女朋友啊,我是他老婆。” 突兀的,叶朝歌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沈欢脸色微变,他竟然没注意到。 刚要转头看去,叶朝歌已经绕到了他面前,冲岳初容微微点头,说:“你好,我是沈欢的妻子,请问你是?” 叶朝歌的语气中,带着质疑。 听得沈欢皱眉连连:怎么叶小妞,好像一副吃了醋的语气啊? 第387章:我祖上是编篮子的 吃醋? 如果叶朝歌知道沈欢的想法,一定会翻白眼:本小姐会因为你吃醋?做你的春秋大梦呢? 她只是生气,本小姐这样尽心尽力的帮你办证件。 你呢? 却在市府大厅泡妞! 因为角度问题,叶朝歌看不见岳初容的脸,不过只从对方一身的穿着打扮,和谈吐中的气质就能判断出:这是个很高贵的女人。 叶朝歌能不气吗? 本小姐替你忙的都快虚脱了,你却在这泡妞,那个词怎么说的来着:白眼狼。 所以,叶总的声音,才好像是吃了醋一样。 见沈欢看她的表情一脸惊诧,她一屁股坐在他身边,低声说:“你别忘了我们还有约定呢,万一你泡妞在奶奶面前露馅了,我……” 剩下的话没说,叶朝歌只是伸手在他腰间,掐了一下。 而这时,叶朝歌和岳初容也对上了眼。 看到叶朝歌的容貌后,岳初容也立马有些惊叹:“好漂亮的姑娘,沈欢,这就是你妻子?那你可真有福气。” “哈哈,对,特有福气。” 沈欢含糊的笑了声,也听出叶朝歌有怨气了,不想让俩人吵架。 一个是他最熟悉的陌生老婆。 一个是他才认识没几天,却感觉很亲切的女人。 沈欢打心眼里,就不像让两人吵起来,虽说其中的原因他自己也不知道,但还是快速小声说:“朝歌,我们去那边聊。” “去那边干嘛,就在这边聊。” 叶朝歌很没好气,扒拉开沈欢的肩膀,看向岳初容。 这里的座位都是一排一排的,可没有面对面谈话的对座。 所以叶朝歌这个姿势其实挺不舒服的。 但她却不介意,看向岳初容后,也是有些吃惊。 岳初容年纪看起来虽然不小了,但不管是脸蛋还是身材,都保持的相当好,样貌也相当能打。最重要的是,对方的气质相当好。 雍容华贵,且威严。 上次叶朝歌看到拥有这种气质的女人,还是雪莉总裁。 不过随即,叶朝歌眼神就不爽了:这女人看起来不是当大人物的,就是某位豪门女。 沈欢什么时候傍上的这种女人? 他都傍上这种女人了,还找我帮忙做什么? 叶朝歌心里来气,又在沈欢腰间掐了一把。 沈欢也很无奈啊,往旁边缩了缩。 而见到叶朝歌满怀敌意的眼神后,岳初容也有些愕然,但随即就明白了过来:这姑娘,恐怕是误会我和沈欢的关系了啊? 沈欢交到的这个女朋友,对他还挺上心嘛。 也不知怎么的,岳初容看叶朝歌时,越来越觉得顺眼了。 而沈欢呢,见叶朝歌来势汹汹后也知道,今天是拖不走她了,只好介绍说:“岳姐,这是我妻子,叶朝歌。” 岳初容笑呵呵的,朝叶朝歌伸出手:“你好,我叫岳初容。” “岳初容?” 叶朝歌一愣:“我怎么好像听过?” 沈欢赶紧介绍:“朝歌,这位啊,就是咱们天南省新上任的商协会长。” 你小子竟然勾搭上了商协会长? 叶朝歌脸色更不好看了,但针锋相对的怒火也压了下去。 岳初容这个职位算不得什么大人物,但却绝对是每个天南省商人都需要巴结的任务。 所以一下子,叶朝歌就冷静了下来。 而岳初容也不是花瓶货色,能被沈家派出,担当进击龙国大陆商协的急先锋,她察言观色的本事也是一流的。 从叶朝歌神态的变化中,立马意识到,这个女孩恐怕也是在天南省经商的。 不然不会对她又这样大的反应。 叶朝歌耸耸鼻尖,露出一丝笑容,伸手和岳初容握了握:“岳会长,原来是您啊,不好意思啊,刚刚我的态度有点……” 叶总服软了。 她虽然经常被沈欢说傻,但还没傻到去跟本省商协会长交恶。 毕竟她只是个商人,知道要是得罪商协主席,那她以后的麻烦可真就大的没边了。 岳初容也不介意,笑道:“会吃醋,说明你们小两口关系好嘛。既然沈欢叫你朝歌,那我也叫你朝歌好了,朝歌,你现在在什么地方工作呢?” 说这句话时,岳初容一直在她身上打量。 岳初容的西装是burberry的,表也是价值数十万的百达翡丽。 全身这身行头,加起来得有半个百万。 这说明,叶朝歌非富即贵。 只是岳初容纳闷的是:她既然穿的这样好,那丈夫沈欢,怎么就穿了一身地摊货呢? 刚想到这,叶朝歌后也开口了,笑道:“岳会长,我是江岭科技的现任总裁。” 江岭科技的现任总裁? 听到这几个字,岳初容脸上的笑容,马上就是一僵。 作为当地商协会长,岳初容当然知道这个凉城的龙头企业。也听说过叶朝歌的大名,但一开始还真没把两者联想到一起,所以就没认出来。 在来上任前,沈家曾交给她一个清单,清单上罗列了不少大型传统制造业。 其中就包括不少灯具制造厂。 沈家打算收购并入这些传统制造业,作为打响回归大陆商会的第一枪。 而作为最近崛起的新能源灯具制造厂的江岭科技,绝对是他们的阻碍。 最关键的还不是这些,而是江岭科技接受了华龙集团的援助,和华龙集团走的很近。 而在海外,华龙集团和沈家那可是死对头! 短短数年就崛起的华龙集团,侵吞了沈家不知道多少产业。 沈欢安排岳初容来天南省就职的原因之一,就是想找机会把华龙集团从大陆赶走。 所以岳初容上任,等稳定下权力关系后,就打算找机会敲打下江岭科技。 可没想到,现在竟然在这碰到了叶朝歌。 岳初容笑容僵硬了一下后,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呵呵,原来你就是叶朝歌啊。早就听说凉城有个第一美女,果然又漂亮又有气质。” 叶朝歌可不知道岳初容心里想的啥,谦虚的笑道:“那都是好事者误传而已,岳总您才年轻漂亮呢?听说您家公子都把公司开上市了,可面对面看来,您就想我姐姐,保养的真好。” 两个女人之间要迅速拉近关系,就要学会夸赞对方。 但岳初容却没吃这一套,脸上表情没有丝毫变化,只是淡淡的说:“能被好事者传遍全城,也足以说明叶总你有与之匹配的实力。” 刚刚还叫她朝歌,现在却叫叶总了。 叶朝歌听出了其中的疏远,忙笑了声改变话题:“对了,听说您的丈夫也姓沈,说不定祖上,还和沈欢是一家呢。” “我可没那么好的服气,养我长大的老头捡到我的时候,就只有个篮子,恐怕我组上是编篮子的。” 沈欢很随意的插嘴。 但他说完这句话后,岳初容脸色却唰的就变了,猛地站起来死死盯着沈欢:“你说什么?!” 第388章:莫名其妙的热情 “你说什么?!” 岳初容说出这句话时,脸色之精彩,把连生死都看淡了的沈某人都吓了一跳。 他挠挠头,赶紧说:“我就是开了个玩笑,岳姐,没有说你丈夫一家,祖上也是编篮子的意思。” 他的反应,让岳初容意识到自己太激动了,摇摇头坐下,声音平缓了许多:“抱歉,是我太大惊小怪了。” “没事。” 叶朝歌哪里敢介意啊,但岳初容的反应的确让她很吃惊。 岳初容也找了个理由解释说:“你们别误会,因为我儿子和沈欢年纪差不多,所以看到他后,我就总有种亲切感。加上也是同一个姓氏吧,所以才激动了些。” 啧,现在的豪门,连调侃一句姓氏都会发火吗? 沈欢有些没好气的想着。 岳初容也赶紧换了个话题:“对了,我以后也叫你朝歌,可以吗?我和沈欢在偶然间认识后,就感觉特别亲切,所以在你来之前啊,他都喊我姐了,那说起来我教你朝歌,也不算没礼貌,对不对?” 对啥啊对。 叶朝歌蹙了下眉:你都这么大年纪了,还亲密的和沈欢互称姐弟,尤其是才见了几面,里面一定有猫腻。 当今这个时代,什么干姐姐干弟弟啊都很容易被人误解。 叶朝歌就想歪了,更有些不爽:你一个大人物,和沈欢认姐弟,里面没有猫腻才怪了! 毕竟这位岳初容看起来那么成熟动人,而臭沈欢也不是什么好鸟,他俩真搞在一起,也不是没可能。 叶朝歌瞪着眼的瞎琢磨:岳初容不会是看上沈欢了,要和他搞姐弟恋吧? 不然,她凭什么对沈欢这么热情? 可沈欢,又啥好的呢? 叶朝歌上下打量沈欢,有些了然了。 沈欢其实还是很帅的,张了张小白脸,身材也不错。 只是叶朝歌对他有先入为主的坏印象,所以一直忽略了他的帅气。 “这样一来就说的通了。” 叶朝歌心里冷笑:“没想到啊没想到,堂堂一省的商协会长,竟然喜欢老牛吃嫩擦!” 沈欢被叶朝歌打量的很不舒服,但从她的眼神中,他也猜到了她心里是怎么想的。 可沈欢咋解释呢? 他也不知道岳初容为啥对他这样热情啊? 难不成岳初容年轻的时候还丢了个娃,恰好就就是他不成? 如果世界上真有这样巧合的事情,沈欢当场不做餐厅老板了,把所有权都转让给单虎那货。 而且更沈欢不爽的是,他和叶朝歌之间明明硬离婚了,但在被她这样看着的时候,他竟然有种被捉奸的感觉。 沈某人可以拿命起誓,他虽然喜欢美女,也不介意姐弟恋,但从见到岳初容的第一眼起,就对她升不起丝毫邪念。 沈欢不解释,只好由岳初容来解释了。 她也猜出叶朝歌心里是怎么想的了,笑着叹了口气:“唉,朝歌。我想你是误会我沈欢的关系了。我真的只是看他亲切而已,其实,我更喜欢他叫我阿姨。” 说这话时,岳初容声音都在颤抖。 她还能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完全是因为多年养成的习惯。 不然她早就扑上去,一把把沈欢抱在怀里了。 叶朝歌可不会对岳会长发脾气,只是莞尔一笑后,又扭头狠狠瞪沈欢一眼:“岳会长,我也觉得还是叫你声阿姨好,毕竟我要是跟着他叫您一声姐,也不合适。” 沈欢无视了叶朝歌的瞪眼,接着扭头看岳初容,笑道:“那好吧,岳会长,我看我还是喊你岳姨吧,您可别嫌弃我把您喊老了,免得被某些人误会。” “你胡说八道什么呢。” 岳初容苦笑着摇头:“我做你的妈都足够了。那好,咱们就说好了啊,以后你就叫我岳姨,朝歌,你也是。” 岳初容说到这,忽然想到了什么:“沈欢啊,你说你今天是来办证件的,对吧?” “是啊,朝歌来这,其实就是帮我的忙来着。” 沈欢点了点头。 岳初容笑了:“这样,作为送给你们的礼物,这件事我帮你办了。不过是几个证件而已,你们先在这儿等着,我让小清给安全局他们招呼一声。” 说完,岳初容站了起来,对沈欢说:“沈欢,朝歌,你们可一定得好好的,早早生个胖小子。” “害,您怎么知道我们还没孩子呢?” 沈欢不解。 “有孩子,你们还有心思开餐厅吗?” 岳初容笑着说完,又对叶朝歌点点头后,才起身离开。 岳初容的身影刚消失在楼梯口,叶朝歌就冷笑着朝叶朝歌瞪了眼:“可以啊沈欢,你给岳会长灌了什么迷魂汤?” “我啥也没干啊。” 沈欢耸耸肩:“可能,是我的人格魅力太大了。” “我呸!” 叶朝歌没好气的啐了口:“既然你有这么一个神通广大的姐姐,还找我办什么证件?你也听见了,你的姐姐,可是一个电话就能搞定。” 眼瞅叶朝歌又耍起了小脾气,沈欢有些头疼。 不过想到人家也确实尽了心了,就试着哄了哄说:“那不一样,我这不是有了难题,第一个就想到老婆你吗?” “哼,谁知道你安没安好心?” 叶朝歌俏脸微红,站起身来:“你自己在这等吧,我走了。免得你那位姐姐看到我和你在一起,再生气了。” 莫名其妙。 现在的叶朝歌生气的地方,就是很莫名其妙。 沈欢挠了挠头,真没想到叶朝歌有一天会在他面前露出这样一面。 说实在的,如果叶朝歌没有为沈欢的事儿忙前忙后,沈欢才不会顺着她的臭脾气呢。 但人家帮了这么多忙,沈欢却一点也没用上,他自己也有些不好意思。 所以赶紧追了上去,解释说:“我和她真的没啥关系,我们也就见过两次,上次还是在银座……” 用了几句话,沈欢把之前怎么认识岳初容的事情,快速讲述了一遍。 末了,他才迷惑的说:“她对我这样热情,我自己都纳闷。” 听他解释完,叶朝歌的脸色才好看了些,噘了噘嘴道:“你和她怎么认识的,不管我的事,我只是想提醒你,如果外界传出了什么流言蜚语,传进奶奶耳朵里,害的奶奶心病犯了,我非得——” 说着,叶朝歌作势抬起了手。 沈欢赶紧一缩脖子,求饶:“姑奶奶您放心,我保证不惹出麻烦,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 见沈欢害怕的样子,叶朝歌心情好了些,哼哼两声快步离开。 第389章:希望你不要骗我 “你来了。” 上午十点钟,天南省中心医院,沈欢刚从出租车上下来,王芙就热情的迎接了上来。 一个女人一旦有了心仪的男人,心意就会没法掩饰的流露出来。 尤其是像王芙这样在娱乐圈压抑了很久的女性。 但就在她要挽住沈欢的手臂时,后者却往后缩了下。 顿时,王芙整个人一愣。 脸上的笑容也立马有些垮了时,沈欢意识到他下意识的工作可能伤了人家姑娘的心了,苦笑道:“芙姐,这是在凉城,要是有些流言蜚语传出去,影响不好。” 这些王芙当然知道,也立马表示理解,温柔的笑了笑:“行,那我们就先进去吧。在后院的特殊疗养院。” “嗯,她行了吗?” “昨晚就睁开眼了,不过今早才恢复意识。” 王芙声音苦涩:“她心里受到的创伤不小,沈欢,你一会见到她,千万别表现出嫌弃的样子。” “嫌弃?” 沈欢摇摇头:“我为什么要嫌弃她?我不是说过吗,她能在亚巴顿病度面前表现出如此惊人的毅力,我对她也只有佩服。” 说着,两人一前一后快步朝后院走去。 后院安安静静,几乎没有半个人影。 但每走几步,沈欢都能注意到有摄像头跟踪过来,看来这里已经被山海组做好了严密的防护。 穿过院子里的一条花园小路后,王芙带沈欢走进了大厅里。大厅里也没什么人,左拐右拐后,两人很快来到了一间病房前。 自从知道离欢粉背后隐藏的巨大阴谋后,沈欢是真不想和他们掺和在一块了。 可偏偏,王芙说王雪曼知道他的身世。 而他呢,又把王芙收了。 加上离欢粉和玉坠之间也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联系,所以沈欢现在俨然已经成了泥沼中的一只蚂蚱。 想走,也走不掉。 那不如干脆点,不管有什么阴谋诡计,他都好好面对。 王芙敲了敲门后,推门进去,轻声说:“姐姐,沈欢来了。” 病床上,王雪曼靠着枕头,微微抬头。 她的脸,已经不像昨天那样狰狞恐怖,因为一声给她捆上了绷带。 笑了笑,王雪曼抬手照了照:“沈欢来了,快过来,让我好好看看你。” 沈欢耸了耸鼻尖,走过去喊了声:“曼姐。” 王雪曼嘴角带着笑:“你叫我什么?” “曼姐。” 沈欢再次重复:“芙姐叫你姐,我也厚脸皮叫你声姐,应该不介意吧?” 王雪曼没有回答什么,只是冲王芙说:“小芙,能不能麻烦你帮我去买些软糖,我有些馋了。” 王芙先是愣了下,随即说好,转身离开。 她愣了下,是因为王雪曼早就失去了味觉,别说软糖的味道了,就算是一坨世界上最臭的那个,王雪曼也吃不出恶心来。 亚巴顿病毒,已经把王雪曼折磨的不成样子了。 那王雪曼为什么还要她去买软糖呢? 王芙叹了口气:“她一定有些话,宁愿告诉沈欢,也不想告诉我,唉。” 等房门关上,王雪曼幽幽叹了口气,轻声说:“沈欢,我更希望你叫我阿姨。” 怎么女人一个个都希望我把她们喊老了? 沈欢有些不解,正想问,王雪曼又说:“因为你和千娇是很好的朋友嘛。” 沈欢呆了下,了然了。 王雪曼想让沈欢站在陈千娇的立场面对她,而不是站在王芙的立场上。 沈欢没有就这一点过多讨论,只是耸了耸鼻尖后,直截了当的说:“叫你姐也好,叫你阿姨也好,都只是一个称谓,我来这的真正原因,你应该清楚。” 身世。 这是沈欢来找王雪曼的唯一原因。 王雪曼语气不善了些:“呵呵,你倒是干脆,一点也不通情达理。” “你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了,我就算跟你通情达理,你也只会认为我虚伪。” 沈欢慢悠悠的说:“因为你不相信我,你谁也不相信,所以也把王芙赶了出去。你跟我假客套,是为了让我保护陈千娇,而我只想知道我自己的身世,这是交易,很公平。” 说到这,沈欢直视王雪曼的眼睛,很认真的说:“而公平,是我能给你最大的尊重。” 王雪曼一下沉默了,良久,才点了点头:“谢谢你的尊重。” “那我们现在可以谈了吗?” 沈欢问:“第一件事,你和巨蝰组织的关系。” “没有关系。” 王雪曼直接摇头:“巨蝰组织只是想把我和陈千娇当做祭品,打开什么宝藏。” 沈欢皱眉:“可如果你仅仅只是受害者,山海组为什么一直以来也不待见你们呢?” “因为他们不喜欢盐帮。” 王雪曼轻轻叹了口气:“所有上面的人,都不喜欢盐帮。” “盐帮?” 沈欢呆愣了瞬间。 这个名字,他从稗官野史中听到过很多次。 盐帮其实就是古代很多贩卖私盐的商人,联合走私犯组成的帮派。 没有什么纪律,组织能力也很差,完全是一群冲着利益去的穷徒。在唐宋历史中,很长一段时间都和年帮、丐帮等地下帮派齐名。 他们对朝廷没什么威胁,但确实损害到了朝廷的利益。 王雪曼呵呵一笑:“没什么好说的了,盐帮早就是历史了,早就死在了一百五十多年前。我只是他们的封建残余,但即使这样,上面也不待见我们。” 看出王雪曼不想深说这件事,沈欢点了点头,问出了第二个问题:“第二件事,陈千娇曾告诉我你死了,可现在你没死,为什么?” “因为我和陈千娇一样,体内也有亚巴顿病毒的抗体。” 王雪曼很干脆:“但抗体产生的不完全,所以你也看到了,我现在的样子很丑陋。至于陈千娇为什么不告诉你我还活着……你觉得,她会把这个秘密告诉其他人吗?” “不会。” 沈欢叹了口气:毕竟王雪曼的消息一旦走漏,巨蝰组织的人随时可能找上门来。 “那就说最后一个问题吧。” 沈欢语气更加认真:“我,从哪里来?” 重点来了。 王雪曼抬起头,看着沈欢特严肃的反问:“我说了,你会相信我吗?” 沈欢沉默了一会,拿起床头的一个苹果,用水果刀削了起来,一边削,一边说:“我没有别的选择,除了你,从来没人提起过我身世的事情,所以,我会试着详细你。也希望你,不要骗我。” 第390章:这是交易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病房中,微微仰头看着天花板的王雪曼,声音无比沙哑:“我知道我没有多久好活了,所以你可以相信,今天我说的每句话,都是真的。” 沈欢没说话。 他知道王雪曼体内病情严重,就算交给最顶尖的医生,治愈率也不能确定。 医生也委婉点告诉过王芙,王雪曼恐怕没几年好活了。 可再没多久,也得需要一段时间吧? 王雪曼拿一个漫长的过程做筹码,有意思吗? 沈欢刚想到这,王雪曼就说:“陈云山既然知道我还活着,又知道我在哪,那肯定是不会放过我的。或许几个月,也或许几天内,我就会被不知道哪里来的一颗子弹,杀死。” “这可是山海组的地盘。” “谁都有倏忽的时候。” “吃一块?” 沈欢把削好的苹果递过去,不动声色的问:“他们应该早就发现了你,但一直都没有动手,有必要这几天的就着急上火的杀你吗?” “有。” 王雪曼没有接苹果,只是斩钉截铁的说:“因为他们怕我被带走后,交代出年帮的秘密。” 刚刚还说年帮只是普通的封建残余,现在却又说起了年帮的秘密——沈欢眉头皱的更紧。 王雪曼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反问道:“沈欢,我知道现在在你的眼里,我们一家三口,就是麻烦。” “天大的麻烦。” 沈欢很无奈的点了点头:“要不是因为芙姐,我可能已经一走了之了。” 王雪曼点点头:“不管你是为了谁,你现在都留了下来。而且我知道对你来说,完全有能力抗住这个麻烦。昨天的事,就是最好的例子。” 把苹果放在嘴边,沈欢狠狠啃了一口,语气沉闷的说:“王雪曼,我根本不知道巨蝰组织和他们的盟友背后,还隐藏着多大的力量。对付他们,我心里没底。” “我说你有,你就有。” 王雪曼眼神凌厉:“这一辈子,我只看错过一次人。对了,你的玉坠呢,能不能给我看看?” 沈欢摇了摇头:“那东西宝贵着呢,不能给你。” 王雪曼沉默了会,叹了口气:“毕竟不是当年。” “就算你是当年,我也不会给你。” 沈欢懒洋洋的说:“我不喜欢听别人的命令,何况那玩意对我真的很重要。” 那可是老太太最宝贝的东西,是老爷子生前的遗物。 对沈欢来说,当然宝贵。 王雪曼单只的眼睛中闪过一丝厉色,最终还是服了软:“你说得对,我没理由命令你。” “行了,咱们也别兜圈子了,该交底了吧?” 沈欢又啃了两口,把剩下不少果肉的苹果丢进了垃圾桶里:“我要知道我的秘密,你可以提出你的条件。” 王雪曼点点头,目光深沉了不少:“我的条件,是要你保护千娇的安全。她是个漂亮姑娘,相信也很符合你的审美,如果你愿意放弃那叶总和她在一起,我愿意把年帮的秘密交给你,那会是一笔巨额财富,能让你子孙三代不愁吃喝。” 沈欢打了个哈欠:“我不稀罕钱。” “那女人呢?王芙和陈千娇,她们都会成为你的入幕之宾。” 王雪曼快速说:“而且,我还会告诉你身世的真相。” 沈欢摇摇头,站了起来:“很不好意思,二十多年前的真相的确很有诱或力,但还不足以让我放弃叶家,你不知道,叶家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行了,时间不早了,有机会再见。” 说完,沈欢就想离开。 王雪曼真有些着急了,急忙说:“那如果我告诉你你的生父母现在在哪呢?” 生父母? 随着王雪曼这句话落下,沈欢的心脏骤然一停。 他的脸色,也一下涨红。 这是激动的。 不过很快,他就压下了这股激动:“叶家对我的恩情,和再造无二。” 王雪曼唯一的那只眼睛狠狠抽了下,声音狠厉:“你别太过分了,陈千娇配你,难道不是绰绰有余?” “王雪曼,认清你现在的地位。” 沈欢回应的也很无情:“如果你只想说这个,那我们今天的谈话也就到此为止了。” “你、你——” 王雪曼浑身开始颤抖,说话也开始大喘气,一副随时要病发嗝屁的架势。 但沈欢只是朝门口走,丝毫没有回头的迹象。 终于,在他摸到门把手的时候,王雪曼低头了,声音无比沙哑的说:“那你起码要答应我,保护千娇一年,让她一年内,不能受到伤害!” 沈欢停住了脚步。 他笑着回头,重新坐在病床前的椅子上:“早说嘛,我们继续谈谈,我也很想知道,我的身世之谜。” “我不会告诉你的。” 王雪曼痛苦的说:“你也别急着翻脸,我不会一直不告诉你。” 沈欢脸色不是很好看:“你打算怎么办?” “你要不要先听我讲个故事?” 突兀的,王雪曼声音平静了下来接着不等沈欢说什么,她就缓缓开口道:“事情得从二十七年前说起,那个冬天,我在淮河边的某个小镇上落脚,结果遇到了一个抱着花篮的女人……” 听到花篮两个字,沈欢表情,瞬间变得很紧张。 如果他没猜错,花篮里应该还有个襁褓。 而襁褓里的孩子,就是他。 可就在他紧张的等王雪曼继续说下去时,她却又闭上了嘴。 沈欢眯着眼,问:“如果我不答应你保护她一年,你就不会继续讲,对吧?” 王雪曼缓缓点头。 沈欢眼角微微抽动:“你确定?” “确定。” 王雪曼话音未落,声音就戛然而止。沈欢的手,捏住了她的脖子。 沈欢的声音,也瞬间变得冷酷,无数的杀气,从他身上疯狂涌出,冷声说:“王雪曼,不如我们换种交易怎么样?你告诉我身世,我不杀你!” 他的杀气,是战场上千锤百炼磨砺而出。 尤其是配合杀伐手段,平常人,就算是单虎那种胆子大的,也会吓得乖乖开口。 可王雪曼不怕,她只是笑,癫狂又阴森:“杀了我,你会后悔的。因为除了我,没人知道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沈欢眼角猛地一抽:“万一你骗我呢?” “一开始,我就回答过这个问题了。” 王雪曼闭上了唯一的眼睛。 沈欢,缓缓松开了手,声音平静:“你继续说。” 第391章:那条淮河那个冬 二十世纪,是个波澜壮阔的世纪。而九十年代,是那个世纪最后的十年。 在那个十年中,每个人都带着跨入新世纪的渴望,催生出了无数的疯狂。 王雪曼,当时就做过一个疯狂的决定:“二十七年前,我决定退出了娱乐圈。” 娱乐圈? 沈欢愣了下,捕捉到这三个字眼后,下意识的问:“你以前是明星?” “王乞灵,你听说过这个名字吗?” 王雪曼平静的声音中,带着莫大的戾气。 沈欢皱眉思索了会,点了点头:“我对那个年代的女明星没什么记忆,不过小时候看过很多碟片,听说过这个名字,听说是当年演艺圈中非选秀小姐出道的是素人艺人。但因为长相甜美,在拍过几部影片后就迅速蹿红,当红时和祖贤、曼玉地位相当。” 他对王乞灵这个名字确实没啥印象,仅有的,也只是知道她是当年小山村中,所有在村长家看过电影的小孩们,共同的梦中情人。 刚处于青春期的沈欢,也曾心仪过长相甜美王乞灵。 毕竟小孩嘛,谁还没有几个明星做梦中情人呢? 想到这,沈欢抬头问:“你是王乞灵的经纪人?” 沈欢以为,王雪曼和王芙一样,都是在娱乐圈中给人家当经纪人的。 但王雪曼却没说话,而是继续看着他。 直到沈欢脸色巨变,眼角不断抽搐的失声说:“你、你不会就是王乞灵吧?” “千娇的美貌,遗传自我。” 王雪曼突兀的冷笑一声:“怎么?觉得很不可思议?是不是认为,我这样丑陋的女人,是做不了明星的?” “确实很诧异。” 沈欢内心平复了很久。 相当曾经的梦中情人变成现在这副模样,他就有种蛋疼的感觉。 不过他没有在这件事上过多纠结,而是快速转移了话题,问:“我的身世,和你当时决定退出娱乐圈有关吗?” “有。” 王雪曼点了点头,看向了床头。 她嗓子哑了很久了,一直没喝水,床头柜的杯子里,也干干净净的。 沈欢只好站起来,给她接了杯热水。 王雪曼全是绷带的脸上,表情没有丝毫改变,不急不缓的喝了口水后,声音变得飘渺起来,好像陷入了回忆中:“二十七年前,我太年轻了,根本不知道一个人做出的举动,不只会影响她自己。” 那时候王雪曼之所以加入娱乐圈,就是想和“盐帮”撇干净。 因为她父亲,是盐帮里的骨干。 她希望进入娱乐圈后,就能经济独立,然后远渡重洋再也不用回来。 事实上,以她的姿色,进入娱乐圈后也确实快速蹿红,才演过两部电影,就成了当时炙手可热的影星。 而就在那时,王雪曼和一个人相恋了。 “那个人就叫陈云山。” 王雪曼幽幽说出这个名字时,沈欢注意到她紧紧握着杯子的手指,已经发白了。 这证明她在很用力的攥着杯子。 也证明,她对陈云山这个人抱着多大的恨意。 沈欢耸了耸鼻尖,问:“接下来,你要给我讲你凄美的爱情故事了?” “不。” 王雪曼摇摇头:“我和那个混蛋的过往,我一分钟都不想回忆。” 沈欢对此也没兴趣,更不会强求她,只是顺着往下问:“那你打算从哪开始回忆起?” “从我被陈云山抛弃,肚子里怀着千娇独自奔赴老家,说起。” 王雪曼缓缓说:“我的老家,在降龙山脚下。” 沈欢心思一沉。 巧了,他长大的小山村,也在降龙山脚。 那个小村落,如今早就搬空了,只有当地的县志上,还记录着五虎村的名字。 五虎村属于降龙山脚的寨沟镇,那里就是沈欢的故乡,因为传说中降龙山原始山林中的猛虎常在村脚小溪中饮水而得名。 王雪曼的老家,也是寨沟镇。 那时候传统还很浓厚,女人嫁娶讲究父母之命,身为盐帮中的小公主,王雪曼不仅和男人私自结婚生子,还被抛弃走投无路回到寨沟镇。 她的父亲对此没有心疼,只有雷霆大怒,他给了王雪曼两个选择:要么,打掉肚子里的陈千娇。 要么,滚。 王雪曼选择了后者。 她宁愿出去做脏活累活,一个人过活,也不想打掉孩子。 于是,王雪曼被赶了出来。 那是腊月寒冬,太行大雪,王雪曼没有买火车票的钱,只好沿着铁路盲目走去。 她也不知道该去哪里。 “我只记得,那天风很大,很冷。往年只结冰十五天的淮河,早早就冻上了。” 王雪曼声音越说越轻:“淮河岸边,全都是荒擦,我看着旁边的绿皮火车开过,唯一的念头就是想跳河自杀,我想带着我的千娇,一块去死。” 说到这,王雪曼唯一的那只眼睛越发空灵,缓缓转头看向了窗外:“我记得很清楚,在我沿着河岸走了一个多小时后,终于在下游的某个山村前,看到融化的河冰面。而河冰面上,也站着另一个很漂亮的女人。” 说到这,王雪曼顿了顿:“她真的很漂亮,气质也很纯粹,要比我纯粹的多。而且很年轻,很难想象这样年轻的女孩,竟然已经有了孩子,孩子就在手中编织的篮子中,而她抱着篮子,站在刺骨河边。” 听王雪曼说到这儿时,沈欢的心怦怦跳了下。 如果王雪曼说的这一切都是真的,那么这个年轻女孩,就是他的母亲了。 而篮子里的孩子,应该就是他了。 果然,王雪曼对他笑了笑:“等她走近后,我才发现她怀里竟然抱着个婴儿,因为我也有了孩子,所以出于母爱,立马就迎了上去,问她是在这做什么,篮子里的孩子,又是谁的。” 沈欢捏紧了拳头,就连王雪曼也能看出他的紧张。 王雪曼也没有卖关子,而是喝了口水后继续说:“漂亮女孩,也需要一个人倾吐衷肠。而那时候的我也是,通过一番攀谈后,她得知了我的经历,而我也知道了她为什么要来河边……她的目的和我一样,也要自杀!而我也带着肚子里的孩子,陪同她一块,跳进了河水里。” 这是两个绝望的女人,对这个世界唯一能做的抗争:以死明志。 而随着王雪曼的话,沈欢额头上的冷汗也瞬间就落下来了。 明明这只是二十多年前发生的故事,而王雪曼的语言也不生动,根本没有任何代入感。 但沈欢就是很紧张,咬着嘴唇,快速问:“然后呢?她自杀成功了?!” 第392章:交易成立 “然后呢,她自杀成功了?” 沈欢的表情,肉眼可见的紧张。 两个绝望的女人,相约跳河,画面有多悲惨,想想就能知道。 但实际上,真正面临死亡的时候,却都会明白,一切都没有活着重要。 “我不知道那个女孩是怎么想的,但当冰冷的淮河水没过我的脖颈时,我唯一的念头就是爬上岸,呼吸。” 王雪曼幽幽的说:“可无论我怎么挣扎,也没法浮上冰冷的河面,水温实在太低了,一下就冻麻了我的神经,我拼了命的游泳,可怎么也游不到岸边。相信当时那个女孩的感受也是一样的,不过随后,我听到了孩子的哭喊声。” 女孩跳河前,是先把篮子丢掉,再抱着孩子一块跳下去的,孩子肯定也少不了被冷水浸透。 孩子嘛,不舒服就会哭。 “孩子的哭声,一下给予了那个漂亮女孩力量。她肯定是后悔了,明白了自己就算是死,也不该带着孩子一块。不然也不会最后关头竟然拼着力气,不要命的把孩子捧出水面。” 王雪曼说到这,浑身哆嗦了下,似乎是回忆起了当时的冷,然后才说:“巧合的是,篮子离得我很近,而我也和女孩一样生出了一个念头,那就是孩子是无辜的。她也好我也好,想死,都不应该带着孩子去死。所以我努力捞起篮子,给女孩递了过去。” “然后,孩子被放进了篮子里?” 沈欢喃喃问。 “对。” 王雪曼很肯定的说:“孩子,被放进了篮子里,篮子里还有厚实的襁褓,即使只是小孩子,他也拼命的往襁褓里钻,希望得到一丝温暖。幸好篮子飘在水面上,没有被沾湿。而孩子也立马不再哭叫了,而是随着襁褓顺着河流,悠悠飘远。这时,女孩也好像失去了全部的力气一样,晕倒在了河面上。” 说到这,王雪曼停顿了下。 沈欢更紧张了。 故事说道现在,那个孩子,也就是沈欢,绝对是活了下来。 而且漂流到了淮河下游的一个小山村里,沈欢就是从那里被猎人抚养长大。 可,孩子的母亲呢? 我的妈妈呢? 沈欢大气都不敢喘,紧张的看着王雪曼。 喝了口水,王雪曼继续说:“我和女孩的心思一样,我可以死,但起码想把孩子生下来,再死。于是我挣扎着爬上了岸,大喊救命,恰好,河边不远处就有修缮铁路的工人,但等他们赶过来,我已经晕了过去。” “那个女孩呢?” “别着急。” 王雪曼安抚了下紧张的沈欢,继续说:“再次醒来时,我就是在医院里了。医生说是工人把我送进的医院,如果再晚十分钟就医,我和孩子都会失温而死,一尸两命。但相比我来说,女孩更不幸,她也被工人发现救上了岸,但因为已经失温严重,后患无穷,据医生说,就算用最好的药理调理,也会严重影响心肺功能,缩减寿命。” 说到这,王雪曼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但总算,是活下来了。” 她活下来了! 随着王雪曼说完最后一句话,沈欢额头上滚滚落下热汗,良久后才问:“后、后来呢?” “后来,我母亲得知被医生通知去了医院,也给那个漂亮女孩缴纳了住院费。” 王雪曼提到母亲时,脸上露出了一丝温柔,但转瞬即逝:“我就在医院里疗养,两个月后出院时,才听说跳河女孩在心里医生的开导下,总算打消了自杀念头。警方也沿着淮河搜救过孩子,但始终一无所获,只能把孩子当成已经死亡。” 沈欢点点头:“毕竟那种情况下,一个婴孩活下来的概率很低。” 警方也没想到,篮子会进入淮河的一条岔口,来到五湖村外的小溪中,又被当地的一家猎户给收养了。 王雪曼点点头,缓声说:“后来千娇遇到了你,而我也第一时间就认出了你,至于为什么我会知道你的名字,是因为当时把你放进篮子里时,我也看到了篮子襁褓中的那个名字:沈惊弦。” 沈欢闭上了眼睛,长长出了口气:“你哪来的本事,一眼就把我认出来?” “因为千娇还告诉过我,你的左臂弯里,有片桃形胎记。” 王雪曼笑了:“千娇什么话都跟我说,尤其是说到她心上人的时候,话多的停不下来,连不小心看到你身体上的小秘密,都会告诉我。巧合的是,当年我也看见了你身上的胎记。我跟千娇说过这件事后,她就着手在淮河下游寻找偏僻的村落,果然在五虎村的老村长哪,听说有个孩子被救下来了的故事。” 五虎村早就拆的差不多了,估计也就十几户人家还赖在山中。 而陈千娇仅仅凭借一个可能性,就在五虎村发现沈欢的秘密,不得不说,她是下了心思的。 沈欢有些沉默。 他忽然发现他根本不知道陈千娇在他背后都做了什么。 更不知道,为什么口口宣称要征服他的她,为什么在掌握足够征服沈欢的秘密后,却从没提起? 如果陈千娇早说的话,沈欢指定会念下她的大恩情,尽心尽力的保护她。 这些想法,在沈欢脑海中一闪而过。 王雪曼则在继续说:“而我在看过你的照片后,也发觉你和你父亲长得很像。所以才确定了你就是你,沈欢,就是沈惊弦。” “我和父亲长得很像?” 沈欢顿了下问。 王雪曼点点头,又摇摇头:“眉眼间,很像,但鼻子和整体的脸型,更像你的母亲。” 说到这,王雪曼笑了:“我做梦也想不到,时隔二十多年,那个婴儿会出现在我面前,还保护吓了我。或许,这就是命吧。” 沈欢抬起头,问道:“能不能告诉我,我的母亲,是谁?我该去哪里找她?” “不能。” 王雪曼摇了摇头:“起码,你要保护千娇一年。不然的话,你就算杀了我,我也不会说的。” 沈欢沉默了,直到王雪曼把一杯水都喝完,他才说:“那你能不能告诉我,千娇为什么此前没有告诉我这件事?” “因为,她不想伤害你。” 王雪曼闭上了眼:“有时候,真相是很残酷的。” “呼,你赢了。” 沈欢站了起来:“交易成立,从今天开始,一年为期,陈千娇绝对不会受到伤害。我会把她接到身边,秘密安排一个去处,留心她的安危。” “其实也不用这么麻烦。” 王雪曼突然说:“还有一个办法能让你更轻松,不用寸步不离开千娇。” “什么办法?” “彻底毁灭巨蝰组织,连同他们的首领、和统率他们的神使。” 第393章:失落的刺客 “彻底毁灭巨蝰组织?” 瞪大了眼睛,沈欢看着床上的王雪曼,问:“巨蝰组织已经覆灭了,血祭仪式也被我破坏了。” 王雪曼摇摇头:“血祭可不是只有一次,今年不成功,明年他们还会继续的,因为他们需要钥匙。” “他们到底要钥匙做什么?” 沈欢真的很不能理解,一群明明有机会享受生活的人,干嘛非要找到什么宝藏? 宝藏能有多值钱? 捕捞上来,用不用缴所得税的? 有那就几十年的功夫,经营个房地产啥的,赚的钱还能少了? 王雪曼没有给他答案,只是摇头说:“不知道,我只知道宝藏中藏着巨大的秘密。而且西方人也不是宝藏的主人,东方人才是。” 有些不耐烦,沈欢摆了摆手:“我还是觉得,保护陈千娇一年比较靠谱。不然我难不成还要一个个把他们揪出来不成?” “那你打算怎么保护千娇?” 王雪曼突然很紧张。 沈欢耸了耸鼻尖:“你知不知道华龙集团?我可以把她安排到华龙集团最安全的酒店中,就算我亲自出马,都很难杀掉她。” “不行。” 王雪曼快速摇头:“山海组还信得过,区区一个私人集团,我根本信不过!” “靠,华龙集团的安保力量可是好龙渊接轨的。” 沈欢骂了声,心说这娘们也太啰嗦了:“难道还有龙渊刺客组织,也保护不好的人?” “就因为是龙渊,所以才保护不好!” 王雪曼急速的说着,眼眶都开始发红:“你们龙渊中人,也都不是什么好鸟,都该死,该死!” “你别激动。” 沈欢苦笑:“华龙集团和现在的龙渊关系不大了,你可以考虑成,是龙渊的另一个派系。” “哼。” 王雪曼眼神狠辣:“总之,沈欢你记住,如果千娇出了事,你就等着我把秘密永远带下地狱吧!” 沈欢皱眉没说什么。 王雪曼对龙渊有所防范,这很正常。 毕竟早在灰熊和冬郎在龙国现身的时候,沈欢就意识到巨蝰组织和龙渊肯定有关系。 顾凌霄早就忘记了他在龙渊时订下的规矩:不准任何刺客干扰龙国。 见沈欢不说话,王雪曼突然冷笑一声,竖起了一根手指。 那根手指上红斑点点,格外滑稽,但配合着王雪曼的话,却让沈欢心里一跳,她说:“不如这样,沈欢,我可以先给你点甜头尝尝。我可以准确的告诉你,你的父母现在都还活的好好的,而且还给你生下了一个弟弟。” 王雪曼说这话,纯属是为了恶心沈欢。 而沈欢也必须得承认,他被恶心到了,或者说,被打击到了。 他靠在门上,拿出一根烟来点上,茫然的抽了口,喃喃的说:“看来她生活的一定很幸福,呵呵,你说,我为什么还要问自己的身世呢?” 他说出这句话时,王雪曼明显感受到了沈欢冷静语气下的忧伤,摇了摇头后,她说:“因为她还需要你。她的确生活的很幸福,可她却一直没放弃过寻找你,只是因为五虎村隐居深处,沈惊弦改了名字,她才无处可寻。” 沈欢沉默了一会,再次摸出一颗烟来,点上狠狠的吸了一口后,才道:“但不管怎么说,我都没有再寻找她的必要了。不过你放心,承诺我还是会遵守的,我只想知道她是谁。还有事吗?” “没有了。” 王雪曼摇了摇头:“有事我会让王芙通知你的。” “行,那我走了。 沈欢说完,吐出口烟雾后转身快步拧开门走了出去。 沈欢情绪很低落,从那天晚上他从王芙口中听到沈惊弦的名字,这段是时间以来,几乎每一个夜晚他都会梦到母亲。 他也曾无数次的以为,如果他们母女相认,一定会很幸福。 他做梦都想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想知道是不是自己有一个家。 但王雪曼的话,却让杨动呆住了。 因为,他的母亲过得很幸福,而且已经有一个孩子,弥补了他的位置。 可以说,他就是个多余的人。 一股从未有过的落寞感,让沈欢的情绪异常低落,甚至有些魂不守舍,低着头,慢腾腾的走下楼梯,来到拐角时,差点和王芙撞个满怀。 “沈欢,你怎么了?” 王芙问了句。 沈欢却好像没听到一样,自顾自的离开,走出医院后,上了一辆恰好停下的公交车,漫无目的的坐了上去。 也巧,这辆公交就是通往江岭科技。 沈欢被不少人拥簇着在江岭科技旁的商铺圈车站下车后,就差点撞在一辆车上。 那车滴滴了好几声,车里的司机也不住的骂沈某人是不是不长眼。 沈某人长眼了,只是没把眼里的画面放在心上。 踉踉跄跄的走在路边,一辆又一辆的车擦身而过,每个差点撞到他的,几乎都会拉下车窗骂一句。 直到有一辆宝马车吱嘎停下,车里的传来一个不耐烦的声音:“沈欢,你找死是吧?大白天在外面游魂呢?” 说话的是叶朝歌。 她正从公司准备回家呢,结果差点迎面撞上个人。 本来,叶总的素质是不会拉下车窗骂人的。 但见到是沈欢后,她心里火气就上来了,忍不住骂了声时,却发现沈欢好像着了魔一样,压根不理她。 秀眉微微皱起,叶朝歌心中的厌恶也瞬间消失,关心的柔声问道:“沈欢,你怎么了?” 沈欢还是没有吭声,缓步向前面走去。 “喂,沈欢,你站住。” 叶朝歌愣了片刻,快步停车开门,追上沈欢抬手抓住了他肩膀:“站住,你怎么了啊?没事吧?” “没事。” 沈欢的声音有些沙哑。 叶朝歌愣了下,在她印象中,沈某人要么是那个麻木的废柴,要么是一个怎么打都不疼的臭l氓才对。 可现在,他却好像变了个人。 松开他的肩膀,叶朝歌关心道:“沈欢,你究竟怎么了,有心事?” 沈欢点头:“你猜对了。” “什么心事,我们回家说?” “家?你的家?” 沈欢嗤笑一声:“就算我有心事,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他的声音不冷不热,还带着一丝的不耐烦,说完,又继续朝前面走去。 叶朝歌愣住了,看着沈欢慢慢走进人群后,才猛地一咬牙,眼眶里浮现上水雾:“哼,不说拉倒,谁稀罕关心你啊,我、我以后再理你,我就是混蛋!哼!” 她很委屈,本小姐亲自关心你,你竟然爱答不理的! 接连跺了好几下脚丫,叶朝歌才转身快步走上了车,加速离开。 第394章:闷酒消愁 落寞,原本是沈欢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品尝到的一种感情。 就算两年多前被众叛亲离,他也没有体会到这种感受。 因为他能很好的控制情绪,就算被最信任的女人背叛,也能快速冷静。 但现在,他却因为王雪曼短短的一句话,失去了冷静。 走。 沈欢现在根本没有心情干别的,只能漫无目的的往前走去。 擦着一个又一个的行人肩膀过去,面对一张张陌生的脸。 以前沈欢从没觉得路人的脸竟然能这样冷漠,让他感受不到一丁点活在世上的实感。 他的心很乱,哪怕是当年是在枪林弹雨中,他也没有这样乱过。毕竟做了这么多年的孤儿,他早就习惯没有亲人的事实了。 但王芙的一句沈惊弦却让他猛地回忆起了往事。 而王雪曼的告知,又让他知道了自己有一个亲生母亲。 如果仅仅只是知道这些,那怀抱着希望过日子,也挺好的,但王雪曼偏偏又说了,他还有个弟弟。 父母,和孩子。 是一个家庭最基本的组成单位。 而这个家庭里,似乎没有了沈欢的位置。 沈欢很清楚这叫什么:私生子。 他的心,彻底乱了。 甚至,竟然生出了自从七岁那年生出过一次后,就再也没生气过的念头:她为什么要把我遗弃?为什么把我生下来,却又不养我? 他很多余。 天很冷,前面街头的小商铺里,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正和他的妻子、儿子手拉着手,逛街。 小儿子看起来也就五六岁,看到街头柜子里展品的冰激凌就走不动了了,哭着喊闹:“爸爸,我就要吃那个,不嘛,我要!” 男孩的父亲语气很严肃:“现在天气这么冷,吃了拉肚子怎么办?” “呜呜,我就要,求你了爸爸。” 小男孩开始撒娇,见爸爸怎么也说不动后,可怜巴巴的看向了妈妈。 男孩的妈妈模样很普通,因为生过孩子身材也有些走样,但笑容却很温柔,笑道:“那吃多了拉肚子,怎么办?” 小男孩愣了下,咬着手指说:“那我少吃一点嘛,我、我吃一半就不会拉肚子了。” “那剩下的一半怎么办呢?妈妈在家不是教过你,不能浪费吗?” 妈妈适时教育。 小男孩只好又可怜巴巴的看向了爸爸,这次爸爸脸上终于有了笑容:“那这样好了,剩下的一半爸爸来吃。” “耶!” 小男孩的欢呼声,在沈欢耳中听来是那样刺耳。 这样的画面,在大街上太普通了。沈欢小时候去乡镇“集市”上赶集时,就曾看过无数次。 那时,他只会在心里不屑的吐槽一句:小孩真幼稚。 可现在,他却只有失落。 无比的,用再多的烟草也填补不满的,失落。 “我的亲生父母,和我的弟弟们,生活应该也像这样幸福吧?” 沈欢喃喃想着:那现在的我,何必再去打扰他们呢? 人家过的那样幸福,他要是冒然凑上去,就算表面上不说,说不定背地里也会很讨厌的。 深深的吸了口气,沈欢闭上了眼睛,轻声自言自语:“忘了吧,你是个孤儿,更是个刺客,没有亲情的羁绊,才是最好的刺客,不是吗?” 沈欢突然觉得自己很累,想找个地方喝酒。 只要他知会一声,安谷和帕瓦肯定能陪他大醉三天三夜。 但他却不想叫别人,只想自己喝一点闷酒。 抬头看了下街道,发现自己已经来到市中心附近了,而且前面不远处就是一家酒吧后,他毫不犹豫的走了进去。 大醉一场,再说其他! 沈欢相当急促的走进酒吧后,随便找了个位置钻进去后,又点了一打香槟。 现在这个时间段,酒吧里几乎没什么人。 沈欢也正想要这种喝闷酒的效果,咕嘟嘟喝干一杯后,打了个酒嗝骂道:“沈欢啊沈欢,亏你还号称刺客之王。你手上沾的血,也就比杀猪的少。因为你造成的妻离子散,更是数不胜数。怎么到你自己身上,就想不开了呢?” 就跟和自己较劲一样,沈欢再次仰头,咕嘟嘟又喝下一杯酒:你现在有兄弟,有女人,更不用在江湖飘荡,完全能最惬意的过完下半生,还想那些有的没的,有用吗? 咕嘟嘟,咕嘟嘟。 随着几瓶香槟不要命似的灌下肚子里,沈欢心情终于恢复了不少。 靠在椅背上,欣赏着对面皮裤妞的修长长腿,沈欢随意拿出了手机。 看到qq图标时,心里一动,典籍打开了qq聊天界面。 沈欢的qq界面很简单,好友成员也不多。 毕竟他那些好友都是国外的,基本很少用qq,至于国内的,基本也就叶朝歌一个。 相处这么久,他也知道些叶朝歌的生活习惯,平常工作交流,她基本都是用邮箱短信,不怎么用qq的。 但现在半晌不夜的点,叶朝歌竟然手机qq在线。 “刚刚无视那妞,估计她气得不行吧?” 沈欢心里呵呵一笑,点开了了空间,发了一条动态:在酒吧喝酒,有没有人来陪? 他想看看,这妞是不是真的对是龙首很上心。 没想到才过了几分钟,叶朝歌还真的发消息来了:“你在凉城酒吧吗?为什么大白天的去喝酒?” 靠,这妞真的喜欢上龙首了。 沈欢心里骂了句,但随后就升起一股戏谑:“是啊,心情不好,你在干嘛呢?” 我在干嘛?我在停车。 叶朝歌哼哼两声,把车停在车库后,脑海中又浮现了沈欢的模样,咬牙骂道:“那个臭家伙,竟然敢无视我,今晚他回来,我、我一定……” 我一定能怎么着他呢? 不让他进门? 奶奶回骂的。 不让他吃饭?也不行。想要欺负、不,报复回来,只能在奶奶看不到的地方,也就是卧室……对了,本小姐可以不让他上床—— 刚想到这,叶朝歌自己俏脸都红了。 我怎么现在的思维方式,好像真把沈欢当成丈夫一样? 难道,我对他也有好感了? 就因为他不像以前那样,对我百依百顺,变得有了个性? 可要论起个性,龙首不比沈欢强多了?而且人家还救过她。 想到这,叶朝歌看向手机屏幕,发现龙首回复说心情不好后,她眨了眨眼:“沈欢好像也心情不好……晦气,我想他干嘛。” 嘟囔了一句,叶朝歌关上车库门后,回复道:“我刚去了公司,刚回家呢,真巧,我在路上也遇到个心情不好的朋友。” “朋友?男人还是女人?” 第395章:不见不散 叶朝歌愿意对天发誓,她说起遇到个失落的朋友,只是想打开话匣子,问问龙首为什么失落。 可对方却在她回复之前,问她朋友是男的女的。 龙首问这个干嘛? 如果我说是男的,他会不会——吃醋? 叶朝歌心里升起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心情有些小激动,试着回复道:“男的啊,怎么了?” “没怎么,你朋友是男是女,管我何事?” 龙首回复的依旧很快。 叶朝歌撅了撅嘴,正想回复:如果你觉得不关你事,那你就别问啊? 但还没打过去,龙首又发来消息了:“你和他什么关系?” 哼!还说不关你事,你明明就是吃醋了! 叶朝歌心中升起一阵惊喜。 活这么大,她还没尝试过恋爱是啥滋味呢。 所以这种在别人看起来也没什么的对话,才让她升起了一种小女生才有的羞涩感。 更因为对方“吃醋”而高兴。 叶朝歌心思也活泛起来,发了三个害羞的表情:“怎么啦,你吃醋啦?嘻嘻,骗你啦,那个朋友是女孩,她好像刚刚失恋了。” “你才是女孩,你才失恋了!” 沈欢心里狂翻白眼,同时刚缓解的失落,又被一种腻歪的感觉占据了:叶小妞,这分明就是在讨好龙首。 她想干嘛? 难不成想婚外恋,和那个臭刺客发展一段爱情? 即使,这个臭刺客就是沈欢本人,但他还是很不爽。 沈欢不知道,这是因为他刚从家庭的失落中走出,所以对自己拥有的东西,“独占欲”更强了。 叶朝歌虽然不是他的人,但也被他心里自动归类于属于他的一方。 所以见叶朝歌讨好“别的”男人,他才会格外不爽。 心思一转,打字回道:“呵呵,你这个时间就回家,工作应该不是很忙吧?有没有时间,我们见见?” “好呀!” 叶朝歌刚想回复,却又觉得这样是不是显得她太激动了。 身为美女总裁,她怎么能这样不矜持呢? 想到这,叶朝歌动作顿了顿,也不急着进门了,而是在院子里一边逛游,一边分析:之前我说想和他见面,他还怕给我惹麻烦,显得很不在乎。 可这次,他竟然主动邀请我见面。 为啥? 联系到之前龙首的吃醋行为,叶朝歌心里有了答案:英雄救美,不只会导致美女爱上英雄,也会导致英雄爱上美女呀! 哼哼,这不是正说明了本小姐魅力十足嘛? 这个龙首还是很有眼光滴,不像某个臭家伙,一点不知道珍惜本小姐! 叶朝歌越想,越欢喜。 而远远的某处高栋别墅中,正亲自观察叶家别墅的帕瓦,也在举着望远镜嘟囔:靠,这小妞瞎欢喜个什么劲呢?不赶紧进屋,就不怕有狙击手瞄准你? 叶朝歌可不知道她之所以能安全,全靠人暗中保护。 她正压抑着狂喜之心,同时心里还想着龙首的样子呢:他现在,肯定着急坏了吧? 哼哼,本小姐就是这样高冷滴人! 叶朝歌故意装高冷,而依着沈欢对她的了解,又岂会不知道她的小心思? 所以沈欢干脆也不等了,而是拿着香槟朝那个皮裤美女走去,刚想搭讪呢,qq提示音响起。 他不用看,也知道是叶朝歌的消息。 果然,叶朝歌回复了:“哎,其实我最近工作还是很忙的,不过,既然是你想见我,我肯定要给个面子呀。这样,你想哪天见我,我抽出一天的时间来。” “哼,跟我玩这一套?” 沈欢眉毛一挑,心说你不是喜欢装高冷吗?咱们看看,谁更高冷。 关掉qq后,沈欢直接把手机往口袋里一丢,拍了拍皮裤美女的肩膀:“姑娘,中午来喝酒啊?请你喝一杯?” …… 给龙首发完消息后,叶朝歌就回了屋子。 走进自己卧室先是放了水后,就泡在了浴缸里。 当然了,她虽然表面上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但心里早就开始折腾了。 满脑子都是疑问:他约我见面,会做什么呢? “男女约会,其实也就是那一套吧,吃吃饭,逛逛街,看看电影去酒店……” 想到这,叶朝歌脸颊上浮上一抹绯红:“不行不行,虽然他是我的救命恩人,但我还不了解他。这样进展,还是太快了,起码我们得彼此了解了解才行!” 叶朝歌拍了拍自己的脸蛋后,却又忍不住想:“如果我不同意去酒店,他会不会很郁闷?以后就不理我了?” 纠结了半天,叶朝歌终于拿定了主意:如果他对真的有那种要求的话,我绝不会答应。 最起码,要相处几个月后,才能更进一步! 拿定主意后,叶朝歌才发现浴缸里的水已经有些凉了,但手机却一直没有提示音响起。 她赶忙解屏一看,才傻了眼。 相见欢头像竟然灰了。 叶朝歌又傻眼了,恨恨的拍了下水面:“气死我了,他怎么一句不回复,就随便下线了呀?难道,就因为我没马上回复,他就生气了?他怎么这么小心眼啊,跟沈欢一样……” 想到沈欢,叶朝歌又立马冷静了下来。 唉,人家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又没和我见过面,凭什么等我回复呢? 叶朝歌啊叶朝歌,你可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骂了自己一通后,叶朝歌情绪也低落了下来。 冲洗完身体爬出浴缸,准备下楼时,被她丢在一旁的手机,突然想起了qq提示音。 她的qq上几乎没有好友,如果有人给她发消息,那一定是龙首! 瞬间,叶朝歌停下了动作,飞快的抓过手机,就看到相见欢的消息回复:“那好,有时间就行。这样吧,我们两天后晚上八点钟,在长江游亭见,怎么样?如果没时间,只能说我们没有缘分了。” “晚上在长江?他怎么找那么个偏僻的地方?难道,他真的对我有那种心思?” 叶朝歌盯着消息看了片刻,最后目光定格在,最后还是咬咬牙,飞快的回复:“好,两天后的晚上,不见不散。” 就算他有那种心思,只要我拒绝,他肯定也不会说什么的。 毕竟他这么绅士呢! 第396章:沈与华龙之争 “岳姨,沈欢所有的调查资料都在这里了。” 穿着职业套裙的小清将一沓资料放在办公桌上时,岳初容正在审批一份文件。 而在听到“沈欢”两个字后,她立马就把文件推到了一旁,迫不及待的接过那份文件时,蹙了下眉:“只有这么点?” 一个人从出生到结婚,档案怎么都得有厚厚一沓,何况其中还夹杂着沈欢的各种“私人资料”。 可事实上小清找来的档案,总共也就是十来张。 小清苦笑一声,解释说:“岳姨,这已经是一天时间,我能调查出有管沈欢的最多内容了。因为他的资料实在没什么好些的,小学只读了四年,还是在一个小山村的民办小学。之后他就去商铺做起了学童,不等成年就报名进了战队。” 吸了口气,小清继续说:“战队他的相关资料不是那么好调到的,我昨天给周将军打过电话了,但他说调查不到战部中服役名单中,有沈欢的名字。” 岳初容愣了下:“以周大衫在战部的权限,怎么可能查不到一个士兵的服役资料?” “我也很好奇。” 小清目光严肃:“周先生说,他调不到的资料只有两种,一种是战部重要人物,为了保护他们的安全不能随意泄露。二是某些特殊战队,比如昆仑脚下那几只特种战队,安全的某些特殊兵种,为了保密也不能泄露情报。” “你是说,沈欢当的兵,很可能不一般?” 岳初容瞳孔闪烁着兴奋的光,又问:“那他是什么时候退伍的?” “五年前。” 小清立马说:“很年轻就退伍了,随后就出了国,出国之后的资料也查不到了。能查到的只有两年前,他突然出现在凉城,因为身手重伤一直在叶家养伤,后来更是成了凉城叶家的上门女婿。” 叶朝歌,就是沈欢的妻子。 想到那个漂亮女人,岳初容点了点头,低头看向资料的同时摆了摆手:“我知道了小清,你先回去吧。” “是。” 小清告退后,岳初容手心发颤的掀开了那沓资料。 第一张,就明确的打印着沈欢出生在五虎村,落户在五虎村。赡养人叫沈去洪,很有时代感的名字。 以前的农村人,有文化的都很少,起名字时都会带上家人的没好祈愿。 比如连年干旱的,就会起名叫来水、降雨等等。 正处洪灾年出生的,起名去洪也很正常。 倒是这个赡养人姓沈,很让岳初容意外。 早年山里人口落户并不严格,很有可能是村子里把写着“沈惊弦”的篮子捞上去后,见孩子姓沈,就把他送给了村里姓沈的人家抚养。 岳初容深吸口气,点开地图,沿着淮河搜索五虎村的名字。但一直没有搜索到,不过在网页上搜索五虎村的时候,发现这样一篇帖子:十五年前因为城市化改造,五虎村以及周围十数个村落一并并入了寨沟镇。 岳初容赶紧再去地图上搜索寨沟镇,果然看到这个小镇就在淮河中游某座山脚后,她那颗心儿,怦怦狂跳起来。 岳初容反复对比着资料上沈欢的出生年份,照片中他的脸型模样,越对比,她越动容。 最后竟然再也捏不住那份资料,浑身颤抖着呜咽起来。 孩子,孩子,我的孩子! 岳初容的眼泪,不要命的落下。 她太激动了,真恨不得现在就把沈欢搂在怀里,补偿二十多年来遗憾。 他,这些年过的得有多苦? 资料显示,沈欢的赡养人沈去洪在他十岁时就死于了意外。 之后几年,沈欢一直守着沈去洪可怜的猎户小屋,吃自己种的地瓜,自己捕的兔子。 地瓜,能吃饱吗? 冬天来了,他有钱点火炉吗? 那么小的一个孩子,是怎么挣扎过最艰难那几年的? 他的生活肯定很苦,不然也不会随后就去做人家学徒,混一口饭吃了。更不会在十五六岁的年纪进队伍当兵,一干就是数年。 资料很少,可字里行间都透漏出沈欢那些年的苦难。 “而这些,都是我带给他的!” 岳初容哭成了泪人时,房门被敲响,小清又抱着一叠资料走了进来:“岳姨,荆县把上个季度的……岳姨您怎么了?怎么哭成这样子呀!” “没什么。” 岳初容擦了擦眼裂,眼眶虽然还红,但却快速冷静了下来,笑道:“把文件放在这就好,一会我会审阅的。” “哦哦。” 小清眨着眼睛点了点头,把文件放下时,岳初容桌上的坐骑嗡嗡响了起来。 岳初容接起电话后,那边就响起了一个干练的声音:“二婶,我们开会已经把方案定好了,既然打算打击华龙集团,那就从华龙集团的左膀右臂开始……咦,二婶你怎么了?” 听到岳初容这边没出声,电话那头问了句。 岳初容深吸了口气,语气平静:“没什么,你继续说呢。” “好。” 电话那头回应道:“根据我们的调查发现,华龙集团过去三个月内,接触次数最多的国内企业就在天南省,是一个县城的私企。开会后我们一致决定,先从这个私企开始,一点点蚕食华龙集团的力量。” 针对华龙集团的事,沈家早就规划多年。 岳初容也知道,自然点头:“你说,那家企业叫什么?” “江岭科技,他们的总裁好像叫叶朝歌,和华龙集团的雪莉总裁走得很近。” 电话那头快速说:“二婶,看看有没有办法卡一下江岭科技,最好是把他们彻底压下——” “不行!” 电话那头还没说完,岳初容就突然打断。 那头愣了下:“二婶,这是经过我们周密研究的,把江岭科技搞垮,我们也能趁机占据灯具市场。” 岳初容只是一个劲的摇头:“不行。” 江岭科技可是我儿媳妇的产业,怎么能打压呢? 为了弥补这些年欠下沈欢的,她都恨不得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他! 电话那头的声音却很不解:“为什么?” “因为……” 岳初容刚想说,却又犯了难。 她毕竟姓岳。 而沈家,会接受这个失踪多年的私生子吗? 岳初容声音僵硬了好一会,才深吸口气说:“因为我很看好那位江岭科技的叶总,这样,你们给我点时间,我看能不能切断江岭科技和华龙集团的合作关系。” 电话那头很惊喜:“那样当然更好,最好是让江岭科技依附于咱们沈家。呵呵,这可是从华龙集团身上撕下一块肉来,会让他们好受的!” 第397章:因为我看不上你 酒,是好东西。 尤其是在一个人失落痛苦的时候,它能让意志快速消沉,忘却烦恼。 不过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紧凑,城市中能大胆喝酒之所,除了自己的家,也就只有一地方了:酒吧。 沈欢一整个下午,都泡在酒吧里,和某皮裤美女聊得很开心。 尤其是他大手大脚的花钱,请人家姑娘和最好的酒后,俩人更是在沙发上互诉衷肠良久,就差把彼此说成知己了。 不过眼看气氛烘托到了,沈某人水到渠成的把魔爪顺着对方小腰往下摸去时,人家却给了他一个白眼,起身走来。 末了还很可怜巴巴的说:对不起哦哥哥,人家今天大姨妈来了,陪不了你。 呸,凭借沈某人的手力,还能摸不出这货皮裤里根本没有塞垫纸? 人家皮裤美女,摆明了是要白嫖他的酒水喝。 要是放在中午,沈欢肯定吃不下这口气,软磨硬泡的也得把丫留下,占了便宜再说。 可这时天色已晚,酒吧人流又多,那姑娘明显也是惯犯,三窜两窜还真窜进人海中不见了。 沈欢要找她不难,但势必会找来别人的白眼。 他可不想做小丑,反正大几千块的酒钱,他也没那么在乎,给了就给了。 又一口酒下肚,沈欢点上了一根香烟。 此时,天色已黑,白天安安静静的酒吧已经摇身一变成了高亢激昂的迪厅,摇滚乐舞曲动次打次的响着,调动着每个客人的血液。 很激情,却也很吵。 吐出口烟雾,沈欢看着一桌子的空酒瓶,正想出去吃个饭呢,一个窈窕的身影却走了过来。 绚丽的灯光闪烁,沈欢能看清这是个相当漂亮的女人,鼻梁高挺,眼眶很深,有着不同于东洲人的姿色。 这位美女穿着很“日系”,百褶裙的下摆提的很高,白晃晃的大长腿吸人眼球,就像不嫌冷似的。 上半身穿着好似小了一号的衬衣,虽然紧巴巴的,但却更能凸显出她身材的“雄伟”。 一路走来,就有不知道多少双男人的眼睛,盯在她身上。 可她却一个没睬,而是停在了沈欢这一桌。 沈欢有些错愕的看向她时,这位美女也款款坐在了他对面,微微倾斜身子,言语娇俏:“帅哥,可以坐在你这儿吗?” 顿时,沈欢好像听到了周围男人们传出的心声:这么好的妞,怎么没落在爷这一桌呢? “周围也有座。” 沈欢上下扫了她一遍后,就没有继续看下去的想法了:“相信其他座位上的男人,很乐意给你让座。” 这妞是漂亮,但还比不上家里那位恶婆娘。 沈欢和叶朝歌同居两年,对一般美女早就免疫了。 沈某人不冷不热的语气,让这位美女明显一愣,眼中闪过一丝寒意,但语气却很幽怨:“周围的男人,都太吵闹了,我更喜欢你这种忧郁型的帅哥。” 嫌吵你别来迪厅啊? 沈欢心里翻了个白眼,站了起来:“那这个座位就让给你好了,正好我也喝够了。” 说完,沈欢就擦肩而过,丝毫没有对这位美女表现出兴趣。 可美女却忙抓住了他的衣袖,说:“等等呢。” 沈欢皱眉问:“你还有事?不会是想让我请你喝酒吧?” 美女咬了下嘴唇:“帅哥,你真的不愿意请我喝一杯?” “唉。” 沈某人叹了口气:“美女,实不相瞒,我刚请一个美女喝了一下午的酒。现在口袋空空,肚子也饿的很,您要是想钓凯子,整个酒吧那么多人呢。” 接着沈欢直接转身,抬手拍了拍:“诸位帅哥们,这位美女没钱喝酒,你们有谁愿意请她喝一杯吗?” 说完,沈欢根本不管美女啥反应,也不管周围大老爷们多么蠢蠢欲动,直接转头就走。 只留这位美女原地呆住,没过多久就有男人拥簇了上来,打听联系方式了。 “还是我善良,说不定能铸就一段美好姻缘呢?” 心里夸了自己一句,沈某人推门而出,呼吸了几口街头的新鲜空气后,朝对面街区走去。 对面街道开着不少餐馆门头,沈欢找了家家常菜馆走进去,点了几个菜。 正要吃,刚刚跑进酒吧里的美女,却又气势汹汹的追了进来。 随后一屁股坐在了沈欢对面。 这次,美女就没有那么从容了,发型乱了,衣服也被拉扯的很狼狈。 看样子从男人堆里挤出来,很不容易。 见美女坐在对面,沈欢耸了耸鼻尖:“美女,咱俩有仇?” “没有。” “那你是对我有意思?” “想得美。” 美女气呼呼的否定。 沈欢想不明白了,皱眉说:“那你一直跟着我,是图个啥?” “哼,小子,你应该感谢本小姐,给了你一份美差。” 美女嘴角掀起骄傲的笑,从小包包里拿出一张银行卡,啪嗒放在桌上,推到沈欢面前,声音冷傲:“这里面有十万块——” 美女话还没说完,沈欢就一副了然的样子:“哦我懂了,你想重金求子!那你今天是不是安全期,不是的话今晚我就能帮你搞定。本人小时候也养的好大的龟,保证一发入魂……” “闭嘴!” 美女赶紧打断了她,俏脸羞红。 臊的。 啥叫重金求子,今晚一发入魂啊? 本、本小姐是那样的人吗?没看到周围食客都看过来,以为我是轻浮的女人了吗? 美女很生气,鼓了鼓嘴巴说:“谁要找你重金求子了?你以为本小姐看得上你这种穷小子?给你十万,是为了给你件差使,一个月工资,十万。” “一个月十万?还有这么好的工作?” 沈欢眨眨眼:“不会是要我杀人放火吧?” “当然不是。” 美女冷哼一声:“放心,本小姐不会让你做违法的事情,只是……” 说着,美女压低了声音:“只是让你假装一下我姐妹的男朋友,去骗个人。” “假冒男友嘛,实不相瞒,我最擅长的就是假冒别人老公。” 沈欢自夸道:“我是专业的,不过,你为什么找我?” 说起这个,美女嘴角上扬,更骄傲了:“原因有三,第一,你模样还说得过去,起码不像酒吧里其他人,不是歪瓜裂枣就是涂了粉,一点阳刚之气都没有。而你大晚上的出入酒吧,说明你是个单身狗。” 耸耸鼻尖,沈欢没法否认,毕竟他老婆是假的。 美女继续道:“第二,你穿着吊丝,让你请本小姐喝个酒都不肯。所以只要本小姐舍得花钱,你就……” “我就更好控制,对不对?” 沈欢接下了话茬。 “看来你还挺聪明,放心,你也不要有什么尊严上的负担,我们是平等交易,可以签合同的。” 美女有些惊讶:“还有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你有色心没色胆,在酒吧里我主动投怀送抱,你都不敢动我,证明你还是很安全的。而且你也够机灵,能应付各种突发状况。” 沈欢点了点头:“你分析的差不多,但有一点不准确。” “什么?” 美女一愣,好看的脸颊微微蹙起。 沈欢盯着她的脸蛋,上下扫视微微摇头,叹息:“我不动你,是因为怕一动你,沾上一手的粉底,更怕一动你,你削过的下巴和垫过的鼻梁会掉下来。总结一下:我不动你,是因为我看不上你。” 第398章:岳初容的侄女 沈酶很生气。 尤其是当眼前这个吊丝男,毫不客气的说出“我不动你,是因为我看不上你”这句话后,她嗓子里的火,差点直接喷出天灵盖。 就算是在燕都城,也没有几个人敢跟本小姐这样说话呀? 你又算什么东西? 下意识的,沈玫就像拍桌子骂人。 但想到接下来要办的大事,还是很快冷静了下来。攥着拳头,眼角微微抽搐着说:“很好,你现在有第四个优点了,眼力不错,平常人可看不出我的微整来。不过我希望你接下来会把这份眼力见放在工作中,否则我会扣掉你的工资的。” 沈玫刚开始说这句话时,嘴里的怒意还怎么也掩饰不住。 但等说道最后,已经冷静了下来。 这倒是让沈欢多少有些另眼相看。 从她待人的高傲中,沈欢不难推测这女人出身不差,恐怕是从小娇生惯养起来的。 但她却能快速沉住性子,说明这人还是有几分城府的。 沈欢耸了耸鼻尖,突然说:“我说过要接受你的工作吗?” 沈玫又是一愣,随即皱眉:“月薪十万,你还嫌少?” “当然嫌。” 沈欢理所当然的说:“哥们也是大老板,身价也分分钟上百万的,你拿十万块打发叫花子呢?” “你要是真有这身价,会穿一身地摊货?” 沈玫心里鄙视了句,冷笑:“我懂你的意思,不过是想加钱嘛,二十万,干不干?” 沈欢很鄙视的摇摇头:“妞,怎么说你也是个有钱人了,眼界怎么就这么窄呢?像我这样的好男人,不知道多少妞排队等着呢,你让我假扮别人男朋友,却在这十几二十万上扣扣索索,很没劲。” 他鄙视的眼神让沈玫眼角不自然的抽了下:“那你要多少?” “起码,十万后面加个零,那我还愿意勉为其难帮你这个小忙。” “一百万?!你疯了!” 沈玫砰的一拍桌子。 沈欢表情不冷不热:“又不是我求着你给我这份工作。” “你以为除了你,我就找不到别的男人了?” 沈玫反问时,沈欢很随意的说:“像你这样的大人物,花钱帮自己也好,帮朋友也好找个假男友无非就是两件事。一,为了满足你们渴望男人的……” 话说到这,沈玫就俏脸涨红想拍桌子。 沈欢赶紧打断她:“二,无非是想让哥们当你们的挡箭牌。” 话落,沈玫沉默了。 这时,老板恰好端来了两份小炒,沈欢拿了双筷子夹起一块回锅肉,边吃边说:“当挡箭牌肯定是有风险的,万一被哥们挡住的仁兄是什么在逃囚犯、变态杀人狂啥的,哥们可是有性命之危的,收你个一百万,不亏。” 沈玫舔了下嘴唇,明眸定定的看着沈欢良久,点头:“你说服我了,把这张卡收好,今晚就会有九十万龙币打进去,别吃了,跟我去见个人。” 说完,沈玫抬手就去抓沈欢的胳膊。 这下轮到沈欢有些后悔了,直接把银行卡塞回了她衣袖里:“靠,你真舍得啊。那被我这个挡箭牌挡住的仁兄,怕不是比变态杀人狂还恐怖。算了,我不去了,您拿着一百万,爱找谁找谁去吧。” “你敢耍我!” 沈玫怒目,回头狠狠瞪了他一眼。 沈欢油盐不进,挪开眼神。 别说,他这副无赖的样子,让沈玫来气,她狞笑一声,开始威胁了:“朋友,我猜你也是生意人吧?” 沈欢眉头一挑:“是啊,咋了?” “哼,自我介绍一下,我姓沈名玫,天南省新上任的商协会长岳初容,正是我的二婶。” 说到这,沈玫压低声音:“你要是敢耍我,我一定在二婶面前参一本,让你的生意吃不了兜着!” 这是软的不行来硬的了。 沈某人一向是软硬不吃的,尤其是沈玫这副威胁的语气,换成别人他肯定好好教训教训这妞了:让你丫不知天高地厚。 但听到岳初容的名字后,沈欢沉默了下。 岳初容虽然才和他见过两面,但人家对他是真的好,还帮他解决了开业办证难题。 唉,既然你是岳阿姨的侄女,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吧。 心里叹了口气,沈欢挣开了沈玫的手。 沈玫横了他一眼,似乎要把他的样子铭记在心后就要往外走时,沈欢却拦住了她:“把银行卡给我,这活一百万我接了。” 沈玫先是一呆,随即了然:装了半天的比,最后还不是害怕商协会长的制裁? 她身上那股骄傲的气质一下就回来了,把银行卡丢向沈欢后,招了招手:“那就跟我来,我带去去见她。” 沈欢很随意的接住银行卡,跟在后面。 俩人一路来到商业街头,坐上了沈玫的女士法拉利。 “很拉风嘛。” 沈欢随意说着,开门坐在了副驾驶上,沈玫上车后,直接把一份合同丢了过去:“这是劳务合同,你自己看看,然后就签了吧。” 合同内容还是很简单的,大概意思就员工要假扮余小姐的男朋友,一个月内随叫随到。 其中还规定了不少细节,比如不准色胆包天动手动脚,还要绝对服从老板的命令等等。 沈欢看看就烦了:“靠,妞,这是合同还是卖身契呢?” “妞是你能叫的?叫我玫姐。” 沈玫很有霸道女总裁的气魄:“合同里你要是有觉得不合适的地方,之后可以改,但今晚,你必须先入职工作。” “今晚就得去做挡箭牌?” “对。” 沈玫把车开到一个红灯路口前时,看了眼手机,见时间已经来到了快八点,表情有些急迫。 沈欢也没再多问,反正啥情况他也不了解,先去看看再说。 车子左拐右拐,最后停在了凉城大酒店楼下。 “跟我来。” 沈玫说了声后,带着他就急匆匆的上了楼,来到某豪华包厢门口整理了下衣容后才推开了门。 进去的瞬间,沈玫脸上堆满了笑容,笑呵呵的说:“幼薇,我把你男朋友带来了,燕来,你不会介意吧?” 幼薇?燕来? 听到这俩名字,蒙头跟着钻进房间的沈欢愣住了。 恰好看到沈欢的余幼薇,也愣住了。 他们看着彼此,心里同时升起了一个念头:靠,这不是在皇朝俱乐部,跟哥们共度一宵(把本小姐欺辱)了的人吗? 第399章:岳初容的大事 啥叫天意? 就是余幼薇苦苦寻找一个多月都没有找到的仇人,却因为她被迫来凉城入职碰到了。 这肯定是老天爷听到了我的心声,让我报复回来! 余幼薇一下就从桌子上站了起来,用极快的速度冲到沈欢面前,刚想抬手给这个混蛋一耳光,后面却传来了沈燕来冰冷的声音:“小薇,他真的是你男朋友?玫姐,你不会是随便找了个男人,来糊弄我吧?” 随着这句话落下,余幼薇的心儿一下从杀意中挣脱。 沈玫也在一旁打圆场说:“呵呵,你还不相信我吗?燕来,我早就说了,小薇愿意来凉城是因为人家男朋友就在这儿,不是为了特意躲开你。” 说罢,沈玫海潮余幼薇悄悄眨了眨眼,那意思是:你的挡箭牌,玫姐帮你搞定了。 余幼薇咬了下嘴唇,也快速冷静了下来:既然已经遇到了沈欢,那仇,什么时候都可以报。 但眼下最重要的是把沈燕来糊弄过去。 明年就是余幼薇毕业季了,按照学校的规矩现在她就可以出校实习了。 而经过学校的在校招生后,余幼薇选中了一家待遇相当丰厚的传统灯具制造业。 这家灯具制造业有两处分公司,一是在北方关口,另一处就在天南凉城。 而填写了入职后,余幼薇才知道这家公司背后的大股东是沈家。他们给余幼薇那么好的待遇,完全是沈燕来暗中作祟,想把她拉进自家公司。 到时候近水楼台先得月,余幼薇还不得被他乖乖拿下? 余幼薇合同都签了,要走也走不成了。 正着急时,好朋友玫姐找到了她。 沈燕来负责的公司在北方关口,而沈玫负责的公司在天南凉城。余幼薇虽然因为签了合同没法离职,却可以在公司内部调动,从北方调来了凉城。 沈燕来对玫姐的调动很不不爽,直接前来凉城质问了。 而玫姐给出的理由就是:人家余幼薇有男朋友了,就在凉城,所以才把他调来凉城,顺便也希望沈燕来打消追求余幼薇的念头。 沈燕来却咄咄逼人,非要看看余幼薇的男朋友是何许人也,并约了八点在凉城大酒店见面。 所以,才有了余幼薇找沈欢的那一幕。 说来巧合,却更像是冥冥中的天意。 总之见到余幼薇的瞬间,沈欢眼神就不对劲了。前者眼神一样不对劲,俩人目光碰撞在一起,立马擦出了火花……不是爱情,而是恨意。 沈玫坐在沈燕来旁边,招了招手:“小薇,快跟你男朋友先坐下。” 余幼薇压下眼里的怒火,脸上挤出笑容:“来沈欢,快坐。” 小薇怎么知道他的名字?连我都没来得及问呢——沈玫有些吃惊时,俩人坐在了对面。而沈燕来也出声了,他眸中充满了阴霾,语气阴森:“你叫沈欢?” “巧了,咱俩一个姓。” 沈欢呵呵一笑,冲他伸出了手。 他知道沈燕来和菲尔斯暗中有些来往,但沈欢不清楚他是不是和巨蝰组织有关。 不过看在岳初容的面子上,沈欢也愿意和和气气的跟他打招呼。 沈燕来却不愿意。 他看都没看沈欢伸过来的手,直截了当的对余幼薇说:“小薇,跟他分手吧。我不觉得这样一个穷小子,配得上你。” 话很直接,丝毫不顾忌沈欢的面子。 其实在沈燕来眼中,沈欢也根本没面子可言。 但殊不知在沈欢眼里,沈燕来算个鸟?怎么岳初容雍容华贵有礼貌,而沈燕来却是个狗眼看人低的纨绔呢? 冷笑一声,沈欢收回了手,直接搂住了余幼薇。 余幼薇正因沈燕来的话难堪呢,就觉得一股从肩膀传来,一把把她拥入了沈欢怀中。 接着,她更是听到了沈欢很痞很l氓的话:“不好意思啊沈少爷,我是个穷小子不假,但跟幼薇早就如胶似漆甜蜜不可分了。” 唰的,沈燕来脸色剧变。 他一旁的沈玫,也一下拧紧了秀眉:让你来当挡箭牌,可没让你来跳火堆啊! 你这样装比,就不怕沈燕来日后报复? 沈玫眯着眼睛,隐晦的提醒说:“沈欢,这还我们两个单身狗呢,你这样秀恩爱,当心遭了雷劈。” 沈欢可不会把她的提醒当回事,沈家再厉害,比之燕都秦家如何? 余幼薇却害臊了,俏脸通红的推开沈欢,咬着嘴唇看向沈燕来:“沈少,你也看到了,我已经有男朋友,我们也不会分手,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来骚扰我了。” “那你们,好自为之。” 沈燕来冷飕飕的说出这句话时,眼中已全是杀机,没有再说半句话,直接站起走向门口。 出门后,他也立马拨通了助理的手机号:“翟伦,帮我查一个人。” 就在沈燕来满腔愤怒时,他的母亲岳初容回到了她天南省购置的别墅中。 别墅环境相当不错,在天南省派的上名号。 能在这片小区买房的,也没有一家是泛泛之辈。 岳初容和沈家,作为刚回国的海外侨民,在这个别墅区里的影响力绝对不比其中的达官显贵。 但她既然上任了天南省的商协会长,那无论是谁看到她,肯定都是客客气气的。 从单位回来,简单吃了些晚饭后,岳初容没来得及洗漱,就坐在床上拨通了燕都城的长途电话。 岳初容的丈夫叫沈长虹,今年已经快五十岁了。 虽说沈家在商场颇有名气,但沈长虹却对商场不感兴趣,只是痴迷于研究学问,目前是燕都某大学的教授。 手机嘟嘟的响了几声后,那边很快就传来了沈长虹儒雅的声音:“初容,你怎么有空联系我?怎么样?对于新的工作岗位还适应吧” 岳初容屈膝坐在床前,笑道:“还可以吧,刚来这边,不过大家还是很照顾我的。” 沈长虹笑了笑:“呵呵,那就好……” 他还没有说完,就被岳初容打断了话:“长虹,你先听我说,我有件大事,想告诉你。” 舔了舔有些干燥的嘴唇,岳初容低声道:“长虹,你还记得我们第一个儿子吗?” 第400章:我找到他了 一切故事的开端,还得从九十年代说起。 当时年仅十八岁的岳初容,爱上了刚进入大学工作的沈长虹。 沈长虹当年也是奔三的年纪,早就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和某个名流女人结婚。但他作为联姻式婚姻,他对妻子没有任何爱情可言。 结婚三年没有同床,最后也没有孩子。 而这时,沈长虹去往某大学执教,遇到了懵懂女孩岳初容。 岳初容姿容靓丽,却又是个刚从农村来到城市的懵懂女孩。 当时她生活中也是遇到了很多困难,作为导师的沈长虹出于对学生的怜爱,帮了她很多。 就是在这种师生互动间,两人的关系逐渐发生了改变。 他们相爱了。 爱的那样不讲道理。 接着一次大雨后,岳初容发高烧躺进医院,沈长虹照顾她时,前者告白了。 前面就说过了,九十年代是个很疯狂的年代。 每个人的心理,都藏着一颗要迈入新世纪的躁动心灵。 从当时蓬勃发展的摇滚乐就能看出,当时年轻男女对“爱情”、“自由”等东西,追捧的很高。 在这种大环境的影响下,沈长虹没有顾忌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恶劣影响,毅然决然的和岳初容开始了交往。 但,沈长虹可以任性,沈家却不行。 沈家也算有名望的世家了,一旦沈长虹这个有妇之夫,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跟学生交往,肯定会对沈家造成相当恶劣的影响。 所以沈长虹刚和岳初容的交往有了苗头,就被沈家老爷子严厉警告了。 沈长虹却没有放弃,仍旧秘密和岳初容交往,并且开始筹划和名门妻子的离婚事宜。 本来一切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但突如其来的意外,让这件事再也隐瞒不住了:岳初容怀孕了。 沈长虹傻了。 他想到的第一反应,就是赶紧带着岳初容离开,躲到天涯海角。 可两人还没动身,沈老爷子就知晓了一切。 听说自家儿子竟然让女学生怀了孕后,老爷子差点没把心脏病气出来,把沈长虹叫回家后,足足扇了他十几个耳光。 沈长虹虽然没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但性格却和老爷子很像,倔得像头驴。 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他干脆直接提出,要离欢重新把岳初容娶进门。 这对沈家和女方家庭之间的合作关系,是致命的打击。沈老头当然不会答应了,毕竟老一辈的,最看重的就是伦理规矩和脸面。 沈长虹发了疯,誓死要和岳初容同进退。 沈老爷子再要脸面,也看得出儿子的决心。只好做缓兵之计,告诉沈长虹这件事他要再考虑考虑,而且要亲自见见岳初容,看看她到底是什么目的。 毕竟那个年代商场斗争毫无底线,沈老爷子也怕岳初容是敌方派出,打入我方内部的恶势力。 沈长虹对此也很不满,但也知道这已经是老爷子能做出的最大妥协了。 他只好点头同意,同时准备动身去接岳初容。 可沈长虹不知道,沈老爷子早就先一步派人远下某大学,找到了岳初容。给了她一笔巨额封口费后,又严令警告岳初容立马滚回老家,再也不准去见沈长虹。 如果沈长虹找她,她也要改口说:接近沈长虹,都是为了破坏沈家声誉,她本人对沈长虹,没有半点爱情可言。 岳初容热泪滚滚,怎么可能答应? 但不答应,沈老爷子派出的人又威胁她:小心家人的安危。 以沈家的能量,要搞死一两个农村人口,完全可以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岳初容深知这个道理,所以才乖乖回了老家,再也没去见沈长虹。 但沈长虹也是个倔脾气,千方百计走访一年,硬是在岳初容的老家,淮河旁的寨沟镇上找到了她。 那时候岳初容已经把孩子生下,取名惊弦,其中之意不言自明:受到过弓箭伤害的鸟儿,再听到弓弦的声音也会惊惶。 抱着孩子,岳初容脑海中全是沈家的威胁,自然更不可能说实话,而是把沈家安排她说的那些,说了一遍。 沈长虹傻了。 岳初容也心如死灰,在送沈长虹坐上回都的火车后,抱着孩子走到了淮河边,打算跳河自杀。 只是,不幸的人往往会相互吸引。 在淮河边,她遇到了同样想自杀的王雪曼。 之后的故事,就是自杀未遂,被救起后的岳初容更因为失去了孩子陷入了无比的绝望。绝望催生的后果,就是岳初容咬牙切齿的,追上了沈长虹,把一切都说了出来。 哪怕被沈家报复,她也要替失去的儿子说出那句不公。 而沈长虹知道一切后,也是立马翻了脸,吵着闹着要离开沈家。 他这么一折腾,和原配的婚姻也维持不下去了。 沈老爷子呢,也被逼的没了法。 实际上,沈老爷子在得知孩子失踪后,也很后悔。 岳初容虽然是野地里的麻雀,没资格成为他儿媳妇,但孩子,毕竟流着沈家的血。 所以时候老爷子也是拼了命的寻找孩子的下落,但始终没有结果。 茫茫淮河,如同通往无底的地狱,沈家,就这样永远失去了一个后代。 对此,沈老爷子表面上不会说什么,但心里的愧疚是免不了的。所以才在沈长虹大闹的时候,无奈做出了让步。 沈长虹和原配离婚,并且三个月后就和岳初容结了婚。 两人恩爱,在结婚那年新年转春之际,生下了第二个孩子:沈燕来。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沈长虹和岳初容,是把找回孩子的希望,寄托在了沈燕来这个名字上。并且因为失去过一个孩子的原因,他们两口子特别宠爱沈燕来。 不过话也说回来了,这么多年来,沈长虹和岳初容都没有放低寻找失去的儿子。 只是眨眼二十多年过去,始终没有一点线索。 渐渐的,只和大儿子见过一面的沈长虹,心里已经默认找不到大儿子这件事了。 所以今晚岳初容突然提起,沈长虹一下就懵了,浑身颤了下,问:“初容,你、你说这话是——” “没错,长虹,我找到他了。” 岳初容声音颤抖的更厉害,不停更咽着说:“我十分确定,他就是惊弦,就是他、绝对没错!” “你先别激动,初容,你把事情具体跟我说说呢?” 沈长虹声音里的激动其实一点不比岳初容少,只是他毕竟是男人,要更冷静些。 岳初容擦了擦泪水,就把沈欢的事情,详细说了一遍。 末了,岳初容十分笃定的说:“长虹,我现在已经完全能确认,他一定是我们的孩子了。不只是他因为他出身地、年纪和样貌,更因为面对他是,我的直觉告诉我,就是他!” 第401章:吃亏的余小姐 “你打算搂着我到什么时候?” 沈燕来走后良久,余幼薇充满恨意的声音,才传进了沈欢耳中。 沈欢讪讪松开手,笑嘻嘻的拿起刀叉叉了块牛排塞进嘴里,笑嘻嘻的说:“这是哪里来的纨绔少爷,这么经受不起刺激?” 坐在对面的沈玫冷笑了起来:“沈欢,让你来当挡箭牌,可不是来让你找死的。还以为你是个聪明人呢,你这样挑衅他,就不怕报复?” 此时沈玫看沈欢的眼神,已经跟看死人没啥差别了。 身为沈燕来的表姐,从小一块长大的沈玫太清楚他是个什么货色了。 沈欢这样不知死活的打他的脸,那沈燕来一定会想尽办法报复的。 轻的,沈欢做得生意是别想做下去了。 严重点的,说不定就会出点啥意外,家破人亡了。 每天因为意外事故死亡的人那么多,真遇到沈欢头上也未可知。 所以沈玫说完后就叹了口气,看着余幼薇说:“小薇,这次是我大意了,还以为带来个聪明人。这样,你给我点时间,我看能不能劝下燕来放弃你。” 说完,沈玫拿着小包站起了身。 余幼薇也道了声谢:“多亏你费心了,玫姐。” “没事。” 说完,沈玫离开房间时,沈某人啧啧赞叹两声,把沈玫盘子里的牛排也叉了过来:“好好的粮食别浪费啊。” 他被沈玫拽着过来就没来得及吃饭,如今美食在前,他当然不会浪费咯。 几口把两块牛排囫囵吞下后,拿起余幼薇的红酒杯晃了晃,一饮而尽。 打了个饱嗝时,余幼薇才重新看向他,明眸里全是杀意:“沈欢,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你应该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会再遇到我吧?” 说罢,余幼薇一把拽过包包,从里面摸出了防狼电棍,推开按钮,电棍上就冒出了呲呲作响的电光。 光从红酒杯的倒影中看,就很是吓人。 沈欢可没被吓到,吃完牛排又去吃甜点,一副不爱搭理人的表情:“余小姐,咱俩无冤无仇,你又何必呢?” 谁跟你无冤无仇? 我的清白,可都是被你这个混蛋拿走了呀! 余幼薇俏脸因为愤怒涨红,手持电棍猛扑而来,誓要把沈某人电死个屁的。 只是不等电棍碰到沈欢,余幼薇就觉得手腕一痛。 却是沈欢电闪般出手,把她的电棍抢了去,关掉开关直接丢在了地上。 余幼薇大惊之下,立马响起了格斗术中对付男人最有用的一招:撩阴腿。 这一招配合她今天穿的高跟小皮鞋,威力一定惊人,一招就能让男人失去战斗力。可沈某人却不是一般男人,微微一扭屁股,躲开这一脚的同时伸手一抓,直接把余幼薇的小脚丫搂在了怀里。 随即飞快一脱,余幼薇的小皮鞋就就掉在了地上。 余幼薇还想抽回腿,但沈欢下一个动作,却一下让她腰都软了:沈某人竟然在她脚心,挠了下。 天知道,这种酥酥麻麻的感觉为什么会一下让余幼薇红透了脸。 更让她声音也变得软弱无力:“你、你这个l氓,松开我呀你!” 沈某人也很听话,在她脚底板上拍了下才松开:“谁稀罕你的臭脚丫呢?哥们只是想警告你,咱俩无冤无仇,你要是再闹,我真把你扒干净干个舒服。” “你l氓!” 余幼薇又骂了声,赶紧捡起皮鞋蹲在地上穿好,语气除了愤怒,还带着一丝丝的幽怨:“你别告诉我在燕都城皇朝俱乐部的事,你都忘干净了。” “忘?我才不会忘呢,那可是个美妙的夜晚。” 沈欢冷笑:“有个不知死活的女刺客要杀我,而我不仅没有把她扭送去治安队蹲大牢,还把男人最宝贝的东西送给她做了滋补。” 说到这,沈欢伸了个懒腰:“我要是那个女刺客,一定会感激涕零的。” “你无耻!”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我——” 余幼薇说不出话来了。 虽然在结果上,她屡次吃亏,但在动机上,人家沈欢的确站的住理。 但道理归道理,余幼薇心里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因为被剥夺处子之身后,最近一个月来,她的身体竟然隔三差五的就会在深夜放出酥痒的信号,似乎在告诉她:你需要一个男人。 食髓知味。 这个成语真不是平白出现的。 这一发现,让余幼薇深感受伤,觉得自己不光是身子不干净了,灵魂也不纯洁了。 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沈欢。 她做梦都想找到沈欢,然后狠狠报复。 可如今沈欢就在眼前,她却无奈的发现:她根本不是人家的对手! 而沈欢呢,得了便宜还在卖乖,晃悠着红酒杯看着她幽幽的说:“话又说回来了,咱们也算做过露水夫妻了,你一上来就用电棍也太狠心了吧?” “我恨不得杀了你!” 余幼薇咬牙切齿时,就发现沈欢的眼珠子正在她领口上晃悠。 她因为蹲在地上穿鞋子,领口大开,这个角度正好能让沈欢看清里面的风光。 她俏脸再次一红:“臭l氓。” 沈欢撇撇嘴:“我要是臭l氓,那全天下就没有好男人了。扪心自问,哪个男人对美女没有兴趣?就比如刚刚那位纨绔公子,你不会以为他追你是因为你美丽的心灵吧?” 追过余幼薇的人不少,哪个不是看中了她的美貌? 所以沈欢说的这些她也懂。 而在他提到沈燕来后,余幼薇更冷静了不少,皱眉说:“哼,虽然我很想看你和沈燕来狗咬狗一嘴毛,但你有没有想过,他报复你怎么办?” 沈欢一挑眉:“这就开始关心我了?不会是那次露水情缘后你有了娃儿吧?关心孩子他爸……” “你、你l氓!” 余幼薇咬牙瞪眼,感觉再和沈欢待下去,非得被气死不可,提起包包转头就走:“哼,沈燕来可是沈家公子,你就等着倒霉吧,我才懒得管你!” 说完,她摔门而出。 沈欢呢,也挠了挠头。 本来他愿意接受沈玫的委托,就是看在岳初容的面子上。 结果现在好了,他把人家岳初容的亲儿子得罪了。 “罢了罢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第402章:一巴掌 “沈少,那家伙的资料已经查清楚了。” 岳初容的独栋别墅里,沈燕来听着电话里传来的声音,冷笑一声:“他是什么人?” “沈欢本身在凉城没什么知名度,不过他有个很有名的妻子。” 电话那头沈燕来的助理语速很快:“名叫叶朝歌。” “叶朝歌?” 沈燕来重复了一边:“这个名字我怎么好像在哪里听过?” 也就是他说出这句话时,岳初容刚好从厨房里走出来,笑道:“小来,粥做好了,一块喝些?” 别看岳初容已经身居高位多年,但厨房里的手艺丝毫没落下。 每次丈夫沈长虹都会吃的饱饱的。 但儿子沈燕来却没啥兴趣,摇头说:“妈,我现在有事呢。你自己吃吧。” “你在凉城能有什么事?” 岳初容刚问到这,就听到沈燕来手机里传来一个细微的声音说:“叶朝歌就是几周前那场惊天绑架案的受害人。” 本来岳初容也没太听清叶朝歌的名字。 但联系到惊天绑架案,除了那个叶朝歌,也就没有别人了。 岳初容立马皱起眉头。 沈燕来没注意到妈妈的异样,一边朝楼上走一边继续说:“原来是她,听说她就是凉城第一美女,没想到这样的女人也管不住自己的丈夫——” “小来你等等。” 岳初容打断了沈燕来的话。 沈燕来捂了下手机,问:“咋了妈?还有什么事吗?” 岳初容很认真的看着沈燕来,问:“你刚刚提到了叶朝歌,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没有啊。” 沈燕来嘻嘻一笑:“就是听说她很漂亮,想见识见识,难不成还有我老妈漂亮吗?” “哼,就会说好听的。” 岳初容哼了一声,语气严肃起来:“小来,我先给你打个预防针。不管叶朝歌有多漂亮,你都不能对她下手,知道吗?” 听老妈这么说,沈燕来先是愣了下,随即就笑呵呵的说:“您把我想成什么人了?我可是知道叶朝歌有丈夫的,虽然我现在单身,也不能觊觎人家有夫之妇啊。” 说完,沈燕来直接上了楼。 这栋别墅房间也不少,岳初容专门在二楼给沈燕来腾出了一间房子。沈燕来什么时候来凉城,这儿也算他的一个家了。 而以岳初容对儿子的了解,只听他说话轻飘飘的语气,就知道沈燕来根本没往心里去。 想到沈欢身边那个极品漂亮的女人,岳初容摘下围裙哒哒上楼,来到沈燕来房门口时,正好听到他在那语气骄狂的说:“老李,给你一周时间准备,我要那个女人在我身下表演,还要他当面看着。哼,我非得让他知道敢抢我的女人,是什么下场!” 霍的,岳初容脸色就白了。 她猛地一咬牙,砰的推开了房门,快步走了进去:“小来,你刚刚说什么?” 坏了,老妈怎么听到了? 沈燕来脸色有些不好看,任何一个纨绔子弟,在父母面前也像尽量表现出好的一面。 沈燕来也是,赶紧笑着打圆场:“妈,我、我说着玩呢。” “小来,你别骗妈妈,你说的那个女人,是不是叶朝歌?” 岳初容表情非常严肃,直逼儿子的内心。 其实沈燕来也知道,自己是个什么尿性老妈早就知道了,不过在他看来,背景强势的他,找几个女人也很正常。 此时被老妈逼问,他干脆也不装了,不耐烦的说:“妈,不是我想怎么着她,而是她那个丈夫,昨晚当着我的面泡余幼薇。我追余幼薇多久了,您又不是不知道,我能咽下这口气吗?” 岳初容气得脸色发白:“所以你就想通过报复叶朝歌,来报复沈欢?” 沈燕来没有注意到,他根本没有提起过沈欢的名字,岳初容却自己说了出来。 他只顾着发脾气了:“妈,是叶朝歌丈夫脚踏两条船在先,我顶多——” 啪! 突兀的,一巴掌扇在了沈燕来脸上。 直接把沈燕来扇懵了,捂着脸难以置信的看着岳初容:“妈,你、你打我?” 从小就宠着他,一句重言重语都没对他说过的老妈,竟然动手了。 岳初容咬着嘴唇,红着眼:“小来,这些年我真是宠坏了你!不管叶朝歌多漂亮,你都不能碰,知道吗?!” “凭什么?!” 沈燕来也急眼了。 “因为她是你嫂——” 岳初容很想大吼完这句话,但她也知道沈欢是她失散多年的孩子这件事,不能往外乱说。 沈燕来可是个大嘴巴,万一走漏出消息,会立马引来沈家对头的注意。 沈家想回归大陆商界,可谓敌人重重,一个不小心就会给沈欢带去数不尽的麻烦。 所以岳初容还是即使住了嘴,气呼呼的说:“我说不行就不行,你现在就滚回北方,不然我告诉你大伯去!” 提到大伯俩字,梗着脖子的沈燕来脸色终于变了。 他气呼呼的看了老妈一会,坐回了床上:“回去就回去,动不动就拿大伯压我,真不知道老妈你是怎么想的。” 沈燕来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大伯和老爷子。 所以岳初容搬出一尊大佛后,他乖乖听了话。 岳初容火气也渐渐下去了,语气柔和了很多:“小来,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叶朝歌是什么人,我阻止你,是不想让你铸成大错。” 说完,岳初容才离开他的卧室。 任何国家的任何企业,都是看重声誉的。 而某企业的直系后代,一旦牵连到和不仁不孝相关的事情,影响力就会空前的大。 毕竟一个人如果都能对不起他自己的亲人,那谁还能相信他? 沈燕来如果真的对叶朝歌出手了,那可就是和自己的嫂子私通了,那才是真正的冒天下之大不韪,更甚当年岳初容和沈长虹的爱情。 可沈燕来本人可不知道这一切啊,他只是在老妈离开后脸色更加阴沉,阴森的自言自语:“哼,打不了这件事我不自己来。找个人代劳,反正那个叫沈欢的,别想好过!” 说完,沈燕来重新拿起手机,拨通了助理李誉荣的电话:“老李,我嘱咐你的事先别办了。今天下午我回北方,帮我联系老秦,就说我有事找他帮忙。” 第403章:余幼薇的报复 今年的寒潮,比往年来的都要更早些。 听说北方气温已经低到零下,不过凉城的冷还算适宜。 因为天气冷一些,被窝里就显得格外暖和,所以叶朝歌起床时很是恋恋不舍。不过再不舍,也得起床。 因为她给自己定下累计一周的休假结束了,而且今天就到了送老太太去雪莉总裁那的日子。 睁开眼后,叶朝歌没急着从被窝里爬出来,而是转头朝地板上看去。 没看到人。 难道沈欢今早也一大早就出去了? 叶朝歌心里正纳闷着呢,一转头刚好和沈某人脸来了个面对面。 “吓!” 叶朝歌吓得猛地一哆嗦,抬手就推:“呀!” “哈欠。” 沈某人悠悠转醒,没好气的说:“叶总早上好啊,麻烦你能不能别这样大惊小怪,被奶奶发现怎么办?” “你、你怎么到我床上来了?” 叶朝歌死死盯着他:“你不应该睡地板吗?” 沈某人翻了个白眼:“大姐,今天什么温度?你要我睡一晚地板,是想冻死我吗?” 叶朝歌语气不善:“你可以开空调啊!” “开过,不过没开一会,你就嫌热,开始丢被子脱衣服——” 沈欢的眼神在她身上转悠了一会:“为了你的清白着想,我又关了。” 叶朝歌眼角很不自然的抽了下,俏脸也红的发烫。 见她有要发怒的迹象,沈欢打了个哈欠说:“别恼,今天就是最后一天了,等吃过早饭,我就把奶奶送去机场。” 送奶奶去雪莉那儿后,两人就不用继续勉强同居了。 这就是沈欢话里的意思。 想到不用再见到这个臭l氓,叶朝歌心情好了不少,说:“车钥匙自己拿,你去送奶奶吧。” “你不去?” “今天公司有会要开,反正就那么几步路。” 叶朝歌说到这,又瞪了他一眼:“还不快出去,我要换衣服了。” 沈某人没跟她拌嘴,走出卧室后拿出手机给帕瓦发了条短信,意思就是一会他会送老太太去机场,要帕瓦开一辆车在后面跟着。 以往,沈欢相信就算有刺客想对老太太动手,他也有实力保护好。 但自从经历过青衣狐面女的事件后,他就没那么自信了。 巨蝰组织残党、花魁会的刺客等等,还是让他感受到了不小的压力。 叶朝歌就没那么大的压力了。 早上吃过饭,目送沈欢送走老太太后,她就打了辆出租朝公司赶去。 叶朝歌不知道,给她当司机的,也是雪莉的人。 正因为有这种全方面的保护,叶朝歌才能在刺客悬赏榜上一连带了一周多都没出事。 可暗中又有多少刺客潜伏呢? “霍总啊?对对是我,上个月我们合同上不是出了一点小纰漏吗?今天下午我们市场部的菲尔斯经理会过去跟您详谈的,我最近不太方便,就不赶过去了。以后有时间再见面聊吧。好,再见。” 一周没上班,叶朝歌的业务能力丝毫没有退步,挂掉一个电话后,立马又拨通了另一个:“王局,好久不联系您了,上次货物在海关的事还多亏了您呢。明晚,不好意思啊,明晚不行,我有个很重要的会议,您看要不改天……” 一路走,一路打电话。 要不是出租师傅是自己人,保证得吐槽一句:什么人这么装叉呀,显得自己好像很忙一样? 终于来到公司门口时,叶朝歌也扣掉了最后一个电话。 来到公司后,叶朝歌也没闲着,坐在大班椅上准备一会开会要用的东西。 只是不等会议时间到,秘书小曲就走了进来,低声说:“叶总,前台来了一个女孩,说是专门来找您的。” 忙活到来不及抬头的叶朝歌,很随意的问:“谁?” “她说她叫余幼薇。” “余幼薇?不认识,你帮我接待一下……” 话刚说到一般,叶朝歌突然抬起了头:“等等,你说她叫余幼薇?” 曲秘书点点头:“是。” “余幼薇不是余建成的女儿吗?她来找我做什么?” 叶朝歌眉头皱了下,点头说:“你把她请来吧。” “好的。” 曲秘书答应了一声,转身走了出去。 片刻后,身穿一身休闲运动装的余幼薇,很是英姿飒爽的走进了叶朝歌的办公室。 不得不说,余幼薇是个很有气质的女孩,尤其是多年的跆拳道经验,让她整个人散发着活泼的魅力,即使在叶朝歌面前也丝毫没有失色。 走进办公室后,余幼薇直接走到了叶朝歌面前:“叶总,你好。” 叶朝歌站起来,淡淡的笑道:“余小姐请坐,想喝点什么?” 余幼薇摇摇头:“不用了,才刚吃过早餐。” 叶朝歌笑容收敛:“那不知道余小姐今日光临,是有何指教?” 余建成曾经欺负过江岭科技,但人家也道歉了,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所以余幼薇和叶朝歌现在也没仇没恨的,叶朝歌真不知道她找来是有啥目的。 余幼薇深吸口气后,轻声说:“叶总,我找你,是想问你一个人。” “你说。” 叶朝歌轻轻点头。 叶朝歌不介意帮别人一点小忙。 余幼薇却有些介意,咬了下嘴唇,沉默了一会后才说:“沈欢,叶总你认识吧?” 叶朝歌秀眉一皱:“认识,他是、是我的丈夫,怎么,他和你有过节?” “有,而且很大。” 余幼薇眼眶红了,站起来说:“叶总,一个多月前,你的丈夫在燕都皇朝俱乐部,欺负了我。” “什么?” 叶朝歌一下就愣住了,呆呆傻傻的看着余幼薇好久,才茫然的说:“沈欢,欺负了你?” 接着,叶朝歌就想起了在燕都城的那天晚上,她曾给沈欢打过一个电话,而接过电话的却是一个女人。 恐怕,就是眼前这位。 余幼薇深吸口气,点头说:“之前我也不知道,只以为他是个l氓混蛋,但今早却有人告诉我,他早就结婚了。所以,我才来找你。” 目的不是别的,余幼薇就是想让欺负了自己的混蛋,家破人亡! 她相信,叶朝歌知道自己的丈夫出轨后,一定会大发雷霆,到时候,沈欢一定有好果子吃。 这,就是余幼薇的报复。 第404章:要他负责 沈欢是什么身份?又和叶朝歌是什么关系? 这些情报都是余幼薇今早才知道的,她睁开眼睛时,手机里就发来了记载着沈欢资料的短信。其中还特别注明了,沈欢是有妇之夫。 不用问余幼薇就知道,短信一定是沈燕来发来的。 他就是在用这种方式告诉余幼薇:他知道她和沈欢之间,都是假的。 假的就是假的,包装的再好,也会很容易被捅破。 不过余幼薇虽然在沈燕来面前失去了挡箭牌,却也给了她报复沈欢的机会。 所以今天她才找来了江岭科技。 看着来势汹汹的余幼薇,叶朝歌愣住了。 接着,一股难以言喻的酸涩感,一下冲进了叶总心里:他怎么可以背着我,去欺负其他女孩? 余幼薇深吸口气,轻声说:“叶总,不管你信不信,我说的都是事实。事情的起因你应该也知道,一个多月前,我爸余建成曾为难过你,沈欢就闯进了我们家,对我爸妈实施了威胁。” “等等。” 叶朝歌猛地打断她,满眼的错愕:“你说,沈欢闯进了你们家威胁你们?” “对。” 余幼薇叹了口气:“当时,他就对我动手动脚,做了些轻薄我的动作——” “余小姐,你还是不要骗我了。” 叶朝歌冷冷的说:“当时的事情经过我也是知道的,据我所知,威胁余建成,帮我解决麻烦的是龙渊龙首才对。” 龙渊龙首,现在可就在我的qq通讯录里待着呢。 和沈欢可打不着一杆子。 龙首? 余幼薇秀眉蹙起,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什么龙渊龙首,但我说的都是我的亲身经历。沈欢闯进了我的家是不可争辩的事实,他要轻薄与我,我爸受不了妥协也是事实。之后我跟踪沈欢进入皇朝俱乐部像要报复,去被他——也是事实。” 余幼薇说到这,额头上已经暴起了青筋。 想到那晚的经历,她的火气就压抑不住:“叶总如果不信,可以把沈欢叫来,我跟他当面对质。” 叶朝歌还嘴硬,艰难的说:“不可能,仅凭沈欢,怎么可能做到哪些?明明是龙首……” 沈欢哪来的本事,威胁余建成和杨家? 那可不是仅凭打架手段就能做到的。 也就龙首那种有着绝对实力,又有深厚背景的人,才能做到。 余幼薇见叶朝歌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深吸口气说:“那我只能理解为,沈欢,就是所谓的龙首了。” 什么—— 叶朝歌彻底懵了。 她瞳孔紧缩,脸色唰白,拳头也紧紧攥了起来。她想起了那天晚上吕夜紫跟她说过的话:沈欢,可能不简单。 而此时,余幼薇也这样说了。 联想到qq聊天时,龙首也在凉城的巧合,叶朝歌再不相信,也忍不住的把沈欢和龙首联系到了一起。 一股难以言喻的感觉,冲上了她的心头,让她茫然无措的瘫坐在大班椅上,说不出话来。 余幼薇本来是来兴师问罪,打算让沈某妻离子散的。 叶朝歌的表现也和她想象中完全不同,没有生气,反而是懵了。 这让余幼薇也有种拳头打在棉花上的感觉,皱眉问:“叶总,难道得知你的丈夫出轨,你就不生气?” “生气,我、我应该生气?” 叶朝歌僵硬的抬头,声音是那么茫然:“可他、他和我,早就离婚了啊。” 这句话,完全是叶朝歌在极度茫然中下意识说出来的。 说出口后,她就后悔了,忙抬手捂嘴。 但已经来不及了,余幼薇眨了眨眼,茫然看着她:“你说你们离婚了,是什么意思?” 深吸口气,叶朝歌知道已然已经说走了嘴,再隐瞒也没什么意义,干脆和盘托出:“是,其实我们从燕都城回来后,就彻底离婚了。” 余幼薇自认不是啥八卦的人,但听到沈欢的消息,还是忍不住问:“那你们——” “余小姐,实话告诉你吧。” 叶朝歌闭上眼,缓缓说道:“两年多前,我和沈欢结婚就是迫不得已的……” 用了几分钟时间,叶朝歌事情说了一遍,末了道:“我和沈欢对奶奶都很上心,所以才仍旧佯装做还在一起。这件事迄今为止我也没告诉过其他任何人,希望余小姐能帮我保密。” 余幼薇沉默了。 许久后才咬牙说:“如果我不帮你们保密呢?现在我可是最希望沈欢家破人亡的。” “如果我和沈欢离婚的消息传出去,那你被他用强的消息,也会传出去。” 叶朝歌语气冷了下来,俨然一副冰山女总的架势:“余小姐,我想你也不希望发生这种场面。” 余幼薇抿了下嘴唇:“看来我今天主动把秘密告诉你,真是个错误选择。不过既然知道你和他已经离婚了,那我也有了另一个选择。” “什么?” 叶朝歌皱眉问。 “我要让他,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余幼薇缓缓吐出这句话后,起身推开门扬长而去。 “让他负责?这是什么意思?” 叶朝歌楞了片刻,忽然明白了过来,一个女人要男人负责,还能怎么负责? 无非就是从把两人不合法的关系,变成合法的。 换句话说,她要让那个沈欢,当她的男朋友。 叶朝歌心思一下更乱了,咬牙喃喃的说:“哼,那个臭l氓会对你负责?做梦去吧!” 刚想到这,叶朝歌的手机就嗡嗡响了起来。 看着来电显示上的沈欢俩字,她表情更加不善,快速接起:“怎么?你有事?” “我就是想告诉你,奶奶已经被平安送走了。” 电话那头传来沈欢懒洋洋的声音:“说话这么呛,你吃枪药了?” “哼。” 叶朝歌先是冷哼一声,随后才说:“告诉你个好消息,就在刚刚,一个被你欺负过的女孩找上门了,还说要你对她负责。” “啥?我啥时候欺负别……” 话说一半,沈欢想起来了,皱眉:“余幼薇?” “看来她真的没骗我。” 叶朝歌深吸口气,很是认真的说:“你现在来我办公室一趟,我有事跟你说。” “啥事电话里不能说?” 沈欢刚说完这句话,那头就扣掉了电话。坐在车里的沈某人挠了挠头,有些莫名其妙时,坐在后座的安谷突然出声:“余幼薇又是谁?你这几年找过的女人不少啊?” “总共也就她一个。” 沈欢慢悠悠的点上根烟,突然想到了什么:“安谷,把你手机给我。” “干嘛?” 安谷分外警惕。 沈欢翻了个白眼:“我不会把你网聊泡妞的事情告诉弟妹的,只是借你的手机登陆一下我的qq。” 第405章:他不是龙首 沈欢,会是龙首吗? 自从余幼薇走后,这个念头就一直在叶朝歌脑海中盘旋,无论如何也散不开了。 本来她答应去长江边赴约龙首后,就是抱着开展一段新感情的打算。 但如果龙首就是沈欢,这笔账该怎么算? 尤其是听说余幼薇想要让沈欢负责后,她的情绪也开始变得很糟糕,总有种自己的东西被别人抢走的感觉。 沈欢那个混蛋也没少欺负我呀。 我连初吻,都被他抢走了! 他还没对我负责呢,凭什么对你负责? 这种想法,不断的在叶朝歌脑海中浮现,以至于让叶朝歌产生了一种可怕的错觉:我,不会真的还在意那个混蛋吧? 就在这时,有人敲响了房门。 不等她应声,房门就擅自打开了。 叶朝歌愣了下,毕竟身为公司总裁,其他员工还是很尊敬她的,平常谁要进来,总得争得她的同意。 除了一个人。 沈欢。 果然,他又顶着那张看到就生气的脸进来了,还一副不耐烦的表情:“说吧,急着让我来公司干嘛?想我了?” “想你个大头鬼。” 叶朝歌很没好气,直接了当的说:“我有事要问你。” “你说。” 沈某人大大咧咧的走进来,坐在沙发上翘起了二郎腿:“是不是想好怎么应付老太太了,打算真给我生个孩子?不过这种事不适合在公司,咱们还是回家——” “闭嘴。” 叶朝歌咬着嘴唇打断道:“沈欢,你这样喜欢孩子,怎么不去让余幼薇给你生一个?” “我倒是想,可她恨不得杀了我呢。” 提到余幼薇,沈欢一副很无趣的表情:“是她想先杀我在先,其实也只能算我被她推倒……” “你闭嘴呀!” 叶朝歌捂住耳朵,俏脸发红,想把那些污言秽语挡在耳朵外面。 沈欢撇撇嘴:“总之,我想告诉你我和她之间那根本只有恨没有爱,那晚,完全是相互报复的结果,懂不?” 哼,可人家怎么想让你负责呢? 叶朝歌心里哼了声,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问出了她最关心的事:“我问你,在燕都城的时候,你去找过余建成?” 她要看看,沈欢到底有什么把握威胁余建成和杨家。 如果沈欢敢摇头,她就敢用余幼薇的话无情揭穿他。 但相反,沈欢很不当回事的点了点头:“对啊,我去找过他,谁让他欺负人呢。” 沈欢干脆的回答让叶朝歌愣了下,随即追问:“你不怕被余建成报复?” “不怕!” 沈欢眉头一扬,眉飞色舞的说:“哥们也不是没在社会上混过,知道余建成那种从事的,最怕闹出绯闻。所以我全程拍了照,他敢说我就敢发出去,嘿嘿,他不要脸他闺女还要呢。” 沈欢的语气,完全就是地痞l氓。 叶朝歌秀眉松弛了些,继续问:“那杨家呢?你怎么威胁的杨家?” “啥?” 沈欢开始装傻了:“我威胁杨家干嘛?” “你少装蒜,沈欢,你实话告诉我,你是不是龙——” 叶朝歌刚说到这,手机qq提示音突然响了下。 她心儿一颤,目光朝手边的手机屏幕扫了眼,见是相见欢发来的消息后,一下就把要说的话咽了下去。 她忙住嘴,解锁屏幕看了眼消息。 就见相见欢问:“明天八点半我还有事,改成晚上九点钟,怎么样?” 叶朝歌愣了。 她可以确定,相见欢就是龙首。 毕竟这个联系方式是龙首的同伴亲自告诉她的。 此时呢,龙首正在给他发消息。 而沈欢呢,正一脸傻帽样的看着她。 很明显了,沈欢不可能是龙首,除非他有分身。 或者说是沈欢故意设置了时间发送? 叶朝歌抬头看了眼他,见他一副好傻的表情后,低头回复道:“九点钟有些太晚了吧?” “你要是不乐意,那只能有缘再见了。” 相见欢回复的很快,而且还立马发送来了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一片水浪,拍照的人正站在不知道哪条船的甲板上。 随即,相见欢又回道:“我正在海外执行任务,明晚八点半可能回不去。” 叶朝歌又看了眼沈欢,皱眉回复:“什么任务呀?” “呵呵,刺客执行的任务,你猜是什么?” 回复完这句,相见欢的头像灰了下去。 对方下线了。 看来相见欢并不是设置好的,而是即时回复的消息。 龙首,果然就该像相见欢这样,有种世外高人的神秘感觉。 咋可能是眼前这位傻帽,瞧,沈傻帽又去翻她的酒柜了—— “哎,你别乱翻,你当这是你家呢!” 叶朝歌见沈某人很精准的调出了一瓶名贵红酒后,忙站起来不耐烦的说:“我问你,你在燕都城除了去找余建成,还干嘛了?” “还去了皇朝俱乐部啊。” 沈欢嘿嘿一笑,熟练的起开红酒,倒了一纸杯,晃悠着说:“那的服务真没的说,里面的妹子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我超喜欢那里的。可惜余幼薇太煞风景了,没想到她还追来凉城啊,唉,哥们还是太有魅力了。” 说着,沈欢自我陶醉似的仰头喝干红酒。 叶朝歌眼角不自然的抽了下:老天呀,我怎么会认为这样的人是龙首呢? 哼,幸亏龙首也不是他。 叶朝歌心里长长出了口气,摆了摆手:“行了,你可以滚了。” “不对劲,我喝你的酒,你竟然不生气?” 沈欢好死不活的啧了声:“叶朝歌,你最近性格不错啊,真撞上桃花运了?” “是啊,我撞上桃花运了,管你什么事?” 叶朝歌冷哼一声,不屑的说:“你有时间关心我,还是多想想自己餐厅开业的事情吧。” 证件都不知道办理,还学人家做生意? 沈欢听出了她的嘲讽之意,耸了耸鼻子说:“巧了,我还有事想告诉你的,就是明天晚上吧,我想请你去我们餐厅吃顿饭,八九点的吧,希望叶总你能捧个场?” “明晚八九点?” 叶朝歌秀眉微微皱起,摇了摇头:“明晚不行,我没空。” “你有啥事?” “约会。” “男的?” “是啊。” 叶朝歌哼哼两声,很玩味的看着沈欢:“怎么,我和男人约会,你吃醋了?” “且,谁稀罕吃你的醋啊。哪个男人要跟你这种凶婆娘约会,才是倒霉透了呢。” 沈欢哼哼两声,转头就走。 叶朝歌跺了跺小脚丫,气呼呼的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臭沈欢,气死我了!” 第406章:安全的付出 “我竟然把沈欢和龙首混淆在了一起。” 沈欢走后好几分钟,叶朝歌还在那气呼呼的:“他就算再投胎个三百次、三千次,也比不过人家!” 就在这时,房门被再次敲响。 叶朝歌脾气还没下去,语气也很不善:“进来。” 这次进来的是田小雅。 她手里拿着一份资料,估计是和学校有关的。 “叶总,你心情好像不是很好啊?我刚刚在电梯里看到沈欢了,是不是他又……” “别跟我提他。” 叶朝歌语气冷冰冰的,但总体缓和了不少:“小雅,你怎么来总部了,有事吗?” 看出叶总好心情不好,田小雅也不敢多问,只是说:“叶总,天南学府想跟我们合作,他们的李校董打电话来问,你明天有没有时间一块吃个饭,聊一下。这些是他们的学校资料和合作意向。” 天南学府是天南省另一个大型辅导机构。 在很多地方都开了分校,在天南省算是独一家的。 按理说他们和江岭科技开的辅导学校算是竞争关系,此时提出要合作,估计也是看在江岭科技正慢慢崛起,心里害了怕了。 叶朝歌对学校那边还挺重视的,按理说她应该去赴约。 但想到明天晚上…… 叶朝歌摇了摇头:“不行,明晚我没时间,小雅,这件事就全权交给你负责了。我爸在国外度假,学校那边就由你说了算,你办事我放心。” 被信任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田小雅脸上露出笑容,点点头:“好的,那我跟李校董说一声。” 田小雅答应了一声,转身要走时,却听叶朝歌问:“对了小雅,长江游亭,你知道在哪吗?” 长江游亭,顾名思义就是在长江边。 距离凉城市中心已经很远了,属于绝对的郊区。 田小雅摇了摇头:“不怎么熟悉呢,只知道在靠近南部郊区那,是个开放景区,不要门票。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明天晚上八点多钟,我可能要过去那里一趟,想问问几点关门。” “啊?那我就真不知道了,不过我记得司机队的老张家就在那来着,我去帮你问问?” 田小雅试着问。 麻烦一个司机的小司机,叶朝歌还是有些放不下身段的,刚想摇头说算了,但想了想又说:“好,那就麻烦你去问问吧。” “好的。” 田小雅点头后,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她不明白叶朝歌为什么要打听长江游亭,可叶总既然这样说了,她帮帮忙也是分内之事。 来到后勤处后,田小雅问了声老张在哪,却被告知老张刚出去,好像是去前台了。 田小雅点头转向前台时,就见老张挠着头,笑呵呵的自言自语:“嗨呀,这次咱可是大英雄了,没想到能得到叶总丈夫的赏识……” 原来自从那晚和沈欢合作抓住劫匪后,心里就有了无与伦比的自豪感。 更觉得他和沈某人已经是一条战线的同志了。 所以在后勤处值班室看到沈欢来公司时,赶紧来前台找沈某人聊天拉进感情了。 得到沈欢的口头表彰,并且被邀请去参加不久后的餐厅开业仪式后,老张那叫一个兴奋:看来我也到了走大运,遇贵人的时候了! 刚想到这,就见身材高挑,笑容甜美田小雅,正直冲冲的朝他走来。 曾经人称秘书处牡丹花的田副总,这是要干嘛呀? 江岭科技秘书处好看的姑娘比比皆是,但田小雅在万花丛中那也是最出类拔萃的一朵。 所以私下被员工戏称秘书处牡丹花。 此时见她直朝自己走来,老张心里也有些飘乎乎的。 此时大厅里人流不多,只有一些来往匆匆的员工和客户。 倒是还有两个客人都穿着卫衣,在和前台咨询着什么。 老张把这些都无视了,露出个天大的灿烂笑容:“田副总,您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 田小雅皱眉问:“老张,我记得你家是住在长江游亭那边吧?” “啊,对,我家就在旁边。” “那个,你知不知道,长江游亭景区晚上几点关门啊?” “夏天我记得是晚上十二点,冬天会提前半个小时,十一点半左右吧?” 老张挠了挠头问:“田副总,您想去那里玩?用不用我给您当司机?” 虽然老张闺女都老大了,但媳妇儿走的早,他现在还是个单身汉呢。要是能跟年轻漂亮的田副总发展一段感情,害,想想就老脸一红—— 老张很不要脸的想到这是,就听田小雅摇头说:“不是我,是叶总。我帮她问的,她明天晚上八点多钟可能要故去一趟,行了,我就是问问。” 说完,田小雅转身走向了电梯。 “哦,好的田副总。” 老张有些扫兴的挠挠头,想回去值班室时,两个穿卫衣的客人迎面就走过来了。 脚步急匆匆的,脸上还带着很古怪的笑容。 前台的小姑娘也在抱怨:“那两个人说要预约叶总,我刚想帮他们问问秘书处呢,怎么就走了?” 另一个前台姑娘咯咯一笑:“想见咱们叶总的多了去了,少一个人咱们也少一份麻烦。” 很稀松平常的对话,老张根本也没放在心里。 但田小雅的话,却让他很在意。 叶总,去长江游亭干嘛? 据他所知,长江游亭作为网红打卡点,是很多小情侣钟爱的旅游胜地。 尤其是夏天,人满为患。 虽说冬天去的人少,但去哪里的,一般都是小情侣。 难道,叶总要和欢哥去那儿约会? 老张一边想着一边往值班室走,却没注意到迎面走来的一个高大身影,一下就撞了上去。 抬头一看后,老张笑着道歉:“啊,鲍尔金不好意思,我在想事情没注意到你。” 鲍尔金笑容很僵硬,看得出来还没习惯如何做一个和蔼的员工。 不过他中文说的倒是很流利:“没关系。” 说完,鲍尔金径直走进电梯间,坐电梯一路来到安静的顶楼后,他径直走到拐角处,低声说:“我来了。” 拐角,曲秘书从墙后走了出来,笑呵呵的地上一张照片,上面画着江岭科技的俯视图,周围的建筑也都标明了。 其中不少建筑上画着红点,还有密密麻麻的箭头,鲍尔金知道,这些红点都是雪莉总裁安排的监视点,而箭头,是固定有人暗中巡逻的路线。 “过去的二十四小时,接近江岭科技的可疑人士一共六个,包括刚刚离开的那俩穿卫衣的。” 曲秘书直截了当的说:“不过他们中没有任何一个直接接触过叶总,甚至没有去到过总裁办公室的楼层,所以暂时不用担心。” “好,我知道了,明天我会再过来的。” 鲍尔金收起那张纸,转身离开。 他们的人,已经把整个江岭科技大厦监控住,不会放任任何死角。 任何一个可疑人士接近大楼,都会被他们发现。 这样,才能保证叶朝歌的安全。 叶朝歌根本不知道,她之所以能平安,是因为背后有几十人的付出。 第407章:胡浩民的请求 “靠,明天走?” 刚走出公司大楼,听到安谷打来的电话后,沈欢瞪了眼:“就不能多待几天?哥们马上餐厅开业了,起码喝完庆功酒啊?” 电话那头安谷的声音可怜巴巴的:“不是哥们不想走,这不是凯丽的祖母病危了吗?我得陪她回家。” “那好吧,我现在去哪找你?” “别来了,哥们已经在去机场的路上了。” 安谷打着哈欠说:“我和凯丽一个小时后的飞机,和华龙集团人手交接的工作,我交给帕瓦了,以后你自己个的老婆自己看着吧。对了,留给你的车钥匙也在帕瓦那,就这样,挂了。” 嘟嘟…… 电话忙音传来,安谷还是和以前一样干脆利落。 沈欢挠了挠头,有些犯愁,为了保护叶朝歌,雪莉在公司和别墅区都安排了严密的监视人手。 公司的安保工作,由鲍尔金负责。 别墅区的安保工作,则由帕瓦负责。 至于安谷,则叶朝歌啥时候开车出门时,负责跟踪保护。 安全,是有代价的,需要很多人付出很大的精力。 如今安谷走了,空掉的一环自然得由沈欢拾起来,以后叶朝歌出门,得换成他跟踪保护了。 “反正哥们伤也好的差不多了。” 沈欢活动了下肩膀:“除非那个狐面鸟人再出现,不然要保护个叶小妞,还是绰绰有余的。” 自言自语的说完,沈欢不再考虑叶朝歌的安全问题,而是思考起了开业典礼的事情。 既然想搞一个当地最大的西餐厅,开业宣发肯定是少不了的。 到时候沈欢也得邀请亲朋好友们都来庆祝下。 岳初容剪彩,叶大总裁捧场,再叫上老张、单虎、吕夜紫,赵雅丽等人,阵容也不小了。 至于别人…… 沈欢琢磨琢磨,自己好像也没啥朋友了。 非要说的话,不知道韩特勤有没有空了。 抬手招了辆出租车,沈欢直截了当的说出了一个地点。 他打算去韩小雪那走一趟。既然大家算得上是朋友了,如果不给她发请柬,胡妙龄那个小太妹到时候肯定会大闹一场的。 至于她们到底去不去,沈欢就不管了。 毕竟也就是一份心意。 很快,车子就到了小商铺的楼下,沈欢下车时,韩小雪家门口正一辆丰田轿车,还是那种豪华商务版,在这条小街上还是很难看到的。 看了眼车子,沈欢也没在意,走上台阶推开了大门。 一楼大厅还是干干净净,角落堆放着沈欢的行李。 里面没人,倒是地上散落着一些烟灰,上二楼的楼梯上还丢着根没有熄灭的烟头。 看来是韩小雪或者胡妙龄的朋友。 沈欢抬头看了眼楼梯,刚想走上去,楼上突然传来了胡妙龄愤愤的呵斥声:“我都说了不用你管!你从来都没有管过我,现在假惺惺的冒出来干嘛呀!你跟你的小女朋友出国算了,我才不会跟着你呢!” 吼完,一个娇小的身影从楼梯上蹿了下来。 正是胡妙龄。 看到沈欢后她愣了下,但随即就从冲了出去,小丫头眼眶红彤彤的,明显是哭了。 接着,楼梯口有走出个啤酒肚中年人,他也很着急满头的大汉:“妙龄,你听我说……唉,这孩子!” 重重叹了口气后,中年人看向沈欢,有些惊喜的走了过来,伸手握住了他的手:“您就是沈先生吧?之前的银行卡,真的太谢谢您了。” 沈欢耸了耸鼻尖:“你好,你是胡妙龄的老爸?” “对,我是胡浩民。” 中年人苦笑着说:“我家女儿,之前给你添麻烦了。” “麻烦算不上。” 沈欢上下打量着他,胡浩民穿的是定制西装,戴的是劳力士,脚踩着高端皮靴,连手链都是上好的菩提。 这可不像是个破产老板的打扮。 登时,沈欢有些不解:“看来我那笔钱让胡总的公司起死回生了?那什么时候把这个算一算?” 沈欢抬起食指和拇指,捻了捻。 意思是要钱了。 胡浩面胖脸登时涨红,尴尬的说:“不好意思啊,沈先生,我、我们还是破产了,现在实在是拿不出多余的钱给您。” “我倒是觉得你把你这身行头卖卖,也能凑个半数。” 沈欢没好气的说到这,猜出了什么:胡浩民,估计是要当老赖。 而且,他还想出国躲债。 所以胡妙龄临走前才会喊不会跟他出国。 沈某人没有参与人家家事的习惯,不过他可是债主,立马皱眉说:“胡老板,逃避可不是办法啊。” 胡浩民脸色一僵,尴尬的说:“沈先生你在说什么呢,我可没有逃避的意思。您放心,我会东山再起,把欠您的补上的。” 说的好听,但沈欢如果强追着要,胡浩民估计反手就会把沈某人告上公堂。 毕竟沈某人当时给胡妙龄银行卡的时候,既没有收据,也没有借条。 泼出去的水,沈某人也没想收回来,只是觉得有些不爽,也懒得和胡浩民多说啥了:“行,那胡老板好自为之了您来。对了,韩小雪在家没?” “没有。” 胡浩民摇了摇头。 沈欢哦了一声,也不再逗留,转身向门口走去。 只是刚走到门口,胡浩民却叫住了他:“沈先生!” 沈欢停步转身:“怎么,还有什么事?” 胡浩民犹豫了下,才叹息着说:“沈先生,我能不能麻烦你个事儿?” “什么事?” 看着脸上有些发青的胡浩民,沈欢皱着眉头道:“胡老板,你不会还想要钱,重整旗鼓吧?” “没有没有。” 胡浩民忙摆手,苦笑:“我知道您肯定把我当成老赖了,我说的话您可能也不相信。但我现在除了拜托你,再也想不到别人了。” 沈欢眉头一扬:“胡老板哪里的话,我和你好像是第一次见面吧?” 言外之意就是,咱俩不熟,别套近乎。 胡浩民苦笑更甚:“可是我能察觉到,妙龄对你很依赖。” 事关胡妙龄,沈欢语气缓和了些:“先说什么事。” 胡浩民点上根烟,重重抽了一口:“以妙龄的脾气,估计我是带不走她了。如果、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凉城,您能不能替我照顾她?” 沈欢一愣:“替你照顾胡妙龄?” 胡浩民点头:“嗯,虽然她的朋友也不少,但说来可笑,都是些地痞l氓。如果说谁还能照顾好她,我、我只能想到您。” “还有韩小雪呢?” 沈欢皱眉:“你和她不是一家人吗?” “韩家……” 胡浩民吐出口烟雾:“对不起沈先生,这个我不能告诉你。我只能说,以后韩小雪和胡妙龄之间,说不定会产生很大的隔阂,我实在没法去拜托她。” 韩小雪和胡妙龄之间的关系明明还不错。 虽然会吵闹骂架,但还是关心彼此的。 怎么到了胡浩民嘴中,俩人就跟有仇似的了呢? 沈欢皱眉,胡浩民不解释清楚这些,他真的不想管。 可不等他开口,胡浩民竟然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他的眼角眉梢里,全是一个老父亲的卑微:“算我求你了。” 第408章:长江游亭广场 胡妙龄和韩小雪之间,究竟有啥矛盾? 直到第二天,沈欢也没想明白这件事。 他更想不明白,连一身财富面子都舍不下的胡浩民,为啥舍弃尊严时那么干脆,说下跪就下跪。 可沈欢还是没答应。 毕竟光是一个叶朝歌,就够特么烦了。 话又说回来了,麻烦归麻烦,但如果有机会打击下叶女总的网恋积极性,沈欢是绝对不会放过滴。 晚上八点钟,通往冷嗖嗖的长江游亭公园广场路上,叶总的车在前面行驶,沈某人的车就在后面亦趋亦步的跟着。 而不远处的公园广场上,此时已经没了多少行人。 夏天这儿作为郊区景点,游客还会相当不少的,偌大的广场上往往会挤满了行人。 但现在整个广场里也就十来号人,其中六七个都是附近居民区的老人,吃完饭来遛弯的。 还有两个穿着卫衣的男人坐在广场北侧的长椅上,都叼着烟,表情很烦躁的看着公园入口。 路灯下,左边的年轻人抬手看了眼时间,问:“库尼,你确定叶朝歌今晚八点会来这儿?” 右边名叫库尼的中年人冷笑:“我还能骗你不成?当时你也在现场,你虽然听不全,但八点钟这种简单的词汇,应该还是能听懂的把?莱利,你太着急了。” 这俩一个叫库尼一个叫莱利的卫衣男,如果老张在这一定能认出来:不正是昨天在公司大厅前台,想预约见叶总的两个人吗? 他俩都是东洲面孔,却有着西方的名字。 或许跟平常人提起库尼和莱利,没谁会当回事。 但如果是在佣兵界,一定又不少人听说过他们组合的魔鬼小队。 库尼和莱利都曾受雇于法籍佣兵,作为教官训练了不少优秀的特种战士。但和他们优质的教学能力成正比的是他们的残忍程度。 俩人都成以佣兵的名义,在行动中大肆屠杀无辜平民,死在他们手下的亡魂远超过一百具。 后来事迹败漏,他们被辞退后就遭到了各方仇人的追杀。 据说早在三年前就鸟无音讯了。 很多人都以为他们已经被仇人干掉,可事实上他们活的好好地,甚至现在比三年前看着还要年轻很多。 他们已经三年没有真刀真枪的动过手了,这次接受命令绑架一个女总裁,说实话,他们很兴奋。 他们兴奋,倒不是因为叶总有多漂亮,悬赏金有多高。 而是因为他们听神使大人说,叶总是被刺客之王、龙渊龙首保护的。 抢走龙首嘴里的肉,光是想想他们就刺激到不行。 不过一直以来,叶朝歌身边的安保力量都很严密,他们昨天想去公司正面接触叶朝歌呢,却意外听到了她今晚要来长江游亭的消息。 库尼和莱利哥俩,立马做好了相应的计划:等叶朝歌出现,如果身边没人,直接掳走最好。 如果有人,就声东击西,由莱利吸引对方注意,库尼借机带走叶朝歌。 想想今晚就可能和龙首发生碰撞,他们就激动的不行,天还没黑就来到了景区广场上,静候叶总的光临,希望她能准时出现,不要出现什么纰漏。 “现在已经八点四十了,她怎么还没来?” 干等了三个多小时,库尼语气有些烦躁。 莱利打了个哈欠,说:“这事也不能着急,反正上面的意思是,这只是场报复活动。能现在杀了她就拿到奖金固然好,但如果她不来,我们也没必要着急,慢慢等机会就ok了。” 库尼弹了下烟灰,慢悠悠的说:“再等一个小时,如果九点四十叶朝歌还没出现的话,那这次任务就取消。我们等下次机会,再出手。” “嗯。” 莱利点了点头,正要再说什么时,就见一辆轿车,缓缓从入口驶入,停在了广场停车位上。 看着车牌,库尼冷笑着扔掉烟头:“目标已经出现了,车里只有一个人,注意观察四周,龙首很可能就在附近。” 在来长江游亭之前,叶朝歌犹豫了很长时间。 她明明迫切希望见到龙首,甚至做好了开始一段新恋情的准备。 但事到临头,她还是犹豫了。 她担心,龙首真的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毕竟人家约的她这么晚呢。 那她要不要接受呢? 虽说女孩的贞洁很重要,但人家毕竟是她的救命恩人啊。 可话又说回来了,如果她和对方真的更进一步了,两人会变成什么样的关系? 考虑一天后,叶朝歌终于打定主意,见个面而已,不要想那么多! 是不是要发展下去,还得看他的表现呢。 哼,如果龙首还没有沈欢那张小白脸好看,她也是要考虑考虑的。 呸呸,我怎么又想到沈欢了? 叶朝歌心里升起一股烦躁,接着又联想到了沈欢和余幼薇的事。 登时更烦。 你怎么了呀!为什么会这样在意那个混蛋呢? 晃了晃脑袋,叶朝歌把车停稳在长江游亭景区的公园停车场上后,看了眼时间:八点四十五。 龙首说,他要九点钟才能到的,看来还得再等一段时间。 叶朝歌环顾四周,看着广场上稀疏的人群,寻思一会儿龙首会从哪里出现。 琢磨了一会,叶朝歌打开了手机,手机qq显示,相见欢正处于在线状态。 叶朝歌笑了声,打字说:“我已经到广场了,你在哪里呢?” 哥们在哪? 嘿嘿,哥们就在广场下面的公路上呢。 沈欢打着哈欠靠在椅背上,看着前面三百米远处广场上叶朝歌的车辆,脸上露出一丝狡黠的笑:让你丫跟别的男人约会,看哥们怎么让你彻底灰心! 想着,沈欢拿出根烟来点上,一边悠闲的抽着,一边打字:“很抱歉,我还在路上呢。这次任务有些麻烦,耽误了些时间,说不定还得半个小时才能到,要不然你先回去吧,以后咱们有机会再见,如何?” 说实话,沈欢约叶朝歌来这儿,除了想看她吃瘪,心里也要另一层想法,就是想试试她对那个虚拟网友,有多在乎。 能耍的这妞远赴长江游亭,沈欢是很高兴。 但,高兴中,他也很不舒服:这么晚了,你说来就来,人家是不是趁机邀请你去酒店,你是不是还会乖乖答应啊? 第409章:三十秒 “还得半个小时?” 看着屏幕中相见欢发来的消息,叶朝歌秀眉皱了起来。 小鼻头耸了耸,气哼哼的说:“第一次约会就迟到,哼,这人也很讨厌,人家为了见他,可是推掉了好多约会的。” “不行,我不能走,今晚非得见到他。” 叶朝歌快速打字回复:“那我在这等你,你尽快过来吧,不见不散。” “靠,你执着个屁啊?” 本是抱着看热闹心态来的沈欢,反而越来越觉得不爽了,干脆关掉了qq,自言自语的时候:“行,那你就等着吧,我看你能等到几点。” 说完,沈欢就把脚丫子搭在表盘上,开始玩手机。 他是想打发时间的,可心里烦躁的很,怎么也玩不下去。 只得透过窗户看去时,就见叶朝歌从车上下来,坐在了旁边长椅上。 “不嫌冷么?出来干嘛?” 沈欢皱眉嘟囔着,突然看到好像有两个人从广场北边走了过去。 说实在的,两人长相普通,行为也没啥不妥,看样子就像是逛够了公园准备离开,只是经过叶朝歌身边的。 但沈欢去总觉得不太对劲。 哪不对劲呢? 沈欢皱眉时发现,那两个人越走越快了,而且方向也越来越针对,几乎是直线冲着叶朝歌去的。 不对! 沈欢赶紧放下腿,开门想过去。 他在广场外,叶朝歌在广场内,别看对方在他视野范围内,实际上两人相隔了得有三百来米。 沈欢下车的时候,那两人已经走到了叶朝歌面前。 叶朝歌此时还茫茫然啥也不知道的看手机呢。 凉城新闻上报道,在天南郊区的某家传统灯具加工厂吸引到了投资,看来很可能是江岭科技下一步的竞争对手。 “不过也没必要太在意,新能源家具越发展,越会把传统家具挤下去的。” 心里想到这时,叶朝歌忽然觉得眼前一黑。 有影子,遮住了路灯灯光。 她茫然抬头,就见两个穿着卫衣的男人,站在了她面前。 因为逆光,她看不清两人的脸,但却从对面一言不发的沉默中感受到了威胁。 “你们是什么——” 叶朝歌忙站起来想问,可话都没说完,就被捂住了嘴巴。 紧接着,一股奇怪的味道钻入了她的大脑。 让她猛地失去力气的同时,心里也浮现出了最后一个念头:乙醚! 乙醚是常用的吸入型麻醉剂,只要剂量够大,就能让吸入的人快速昏迷。 她都来不及挣扎,就眼前猛地一黑,意识也瞬间变成了空白。 如此轻易的搞定叶朝歌,让莱利狂喜,赶紧招呼库尼:“快点,从小路下到江边!” 俩人一前一后,架着叶朝歌的胳膊抬着她的腿,飞快的冲进了树林中。 这时,进广场的路边沈欢也追上来了,速度极快。 “快走,有人追上来了!” 库尼扭头看了一眼,心里一慌:“麻的,速度太快了,这人不简单!” “会不会是龙首?” 莱利也心中凛然,猜测道。 库尼深吸口气,看了眼广场下面不远处的长江江面,那里正停着一艘快艇,只要上了船,对方跑的再快也追不上的。 但现在问题是,后面的追兵太快了。 库尼一咬牙:“你带她先走,我断后。” “好,你可别死了!” 莱利转成背着叶朝歌,快速朝江边跑去。 他们着急,沈欢心中又何尝不急? 猛地冲入树林中后,就见库尼正死死盯着他。 另一个绑匪已经走得很远了。 看到江边的游艇,沈欢也猜到了什么,心中焦急,理也不理库尼,直接要从他身边掠过。 库尼可不会轻易放他过去,他知道以追兵的速度追上莱利太简单了,所以必须在这拖延住对方。 库尼深吸口气,用极快的速度拔出手枪,对准沈欢掠过去的影子就扣下了扳机:砰、砰砰! 接连三发。 同时库尼心中也升起了冷笑:你就算速度再快,再厉害,无视我、背对我,也是自己找死! 人的背后,是不长眼睛的。 沈欢背对着库尼,根本看不见子弹,也就谈不上躲避。 而以库尼的身手,也很有自信能三枪全中,就算打不死对方,也带让他丢半条命。 可事实时,沈欢在子弹喷出枪口的瞬间就一跃而起,跳起了足有三米多高。 子弹呼啸,直接从他身下飞过,打在了前面的树干上。 “靠,这人早就知道我要开枪!” 库尼骂了句,连忙再次调转枪口。 他开的这三枪虽然没有命中,但也不是一点效果都没有。 起码沈欢停下了,转头看向了库尼。 沈欢脸色很不好看,他不想管库尼,是因为叶朝歌一旦上了船,再追就麻烦了。 可不管库尼,他在背后放冷枪怎么办? 沈欢背后毕竟没有真的长眼睛,他是预判到库尼会第一时间开枪才跳起来躲了子弹。接下来他必须先解决库尼再说。 红着眼,沈欢躬起了腰,大口调整呼吸的同时,也说出了三个字:“三十秒。” 三十秒,什么意思? 库尼愣了下,随即明白:沈欢的意思是,要用三十秒解决他! 库尼一下被气乐了,双手握着手枪,狞笑:“大言不惭,就算你是上帝,也别想三十秒解决我!去死吧!” 语毕,库尼再次扣下扳机。 砰、砰砰—— 子弹一颗又一颗的呼啸而出,带着死神的影子冲向沈欢。 只是刚刚背对沈欢他都没射中,如今正面,又哪有那么容易击倒对方? 果然,在他手指动作,扣下扳机之前,沈欢就从原地拔地而起,用“之”字形的前进路线快速躲避开枪口的方向同时,也在迅速接近库尼。 库尼每一枪自认为的瞄准,都没有正冲向沈欢过。 理所当然的,他所有子弹都落空了。 最开始几枪落空,库尼还能冷静,但随着第六枪、第七枪也落空,他再也没法好好端着手枪了:因为沈欢已经冲到了他面前几步远的地方。 这个距离,库尼下一枪要是再空了,对方的就会利用近身优势,给他致命一击。 库尼没有勇气赌下一枪的命中率,直接丢掉手枪,哗的拔出了腰间的刀。 刀雪亮,百炼成钢。 可库尼刚把刀横在眼前,准备近身战,一道幽蓝的弧线就倏地从眼前闪过。 当! 金属交击的刺耳声音,刺激的库尼浑身一颤。 手上传来的巨大冲击力,也震得他虎口生疼,胳膊都被荡开了。 而这时,也就是他中门大开的瞬间。 库尼忍不住身子后仰,还没清醒,对方的幽蓝刀光已经再次袭来,直冲冲的刺入了他的胸口。巨大的力量推着他接连后退直到撞在一棵树上。 “噗!” 一口鲜血喷出,库尼只感觉心脏被刺穿,生命力飞速流逝,他艰难的睁开眼时,见到的最后画面就是沈欢那布满鲜血的脸,因发狂而红了的眼睛。 还有一声轻微的:“二十九。” 对方的声音冷漠,如同地狱恶魔。 “三十。” 沈欢说完这个数字,噗的拔出血影短刀,转身再次朝莱利追去。 第410章:逆行的怒火 “怎么这么快就追上来了?” 距离长江边还远的莱利,一边狂奔一边扭头时发现追兵已经追了上来,心里大惊。 库尼实力或许不如几年前在沙场的那段日子,但也相当强悍。 怎么连一分钟的时间都没拖延住,对方就又追上来了? “看来这人就是龙首无疑了。” 莱利只感觉头皮发麻,总算明白为啥龙首会被称为刺客界的无冕之王。 因为实力强! 眼看后者越追越近,莱利空着的那只手情不自禁的伸向了腰间。 那里,还挂着一颗高爆手雷。 来之前,神使曾再三叮嘱,龙首身上有样东西很贵重,如果用热武器把龙首伤了,波及到那个宝贝,会有疯婆子来找她们拼命的。 所以莱利在猜测对方是龙首后,真不敢甩头丢炸弹了。 但,随着沈欢越追越近,而他和江面的距离还有很远后,生死的危机让莱利沉不住气了。 “他也太快了!” 来到树林边缘时,沈欢终于冲到了莱利几步远的身后。 迫在眉睫的危机感,让莱利再也顾不得什么,直接拔出刀子,往身后一刺。 不是刺沈欢,而是刺叶朝歌。 刀子在叶朝歌脖颈前几公分的距离停住,莱利的脚步也瞬间顿住,大喊:“再追,我杀了她!” 霍的,沈欢的脚步停住。 莱利这才转身,气喘吁吁的瞪着对方,心快要从嗓子眼跳出来了。 “你们是自由刺客,还是巨蝰组织的人?” 沈欢的声音,显得冷静很多。 一路追来,他竟然大气都没喘一口,足以可见两人身体素质差距之大。 莱利没有回答,只是逼视着对方,刀子小心翼翼的架在叶朝歌脖子前,问:“库尼呢?” “后面那个?” 沈欢反问,接着舔了下唇角的血,回道:“你说呢?” “他死了。” 莱利咬牙切齿的吐出这三个字,眼中流露出了莫大的恐惧,这才短短几分钟啊,对方竟然追上他的同时,还干掉了库尼! 换句话说,对方想干掉他,也就一分钟的事! 沈欢往前走了两步:“把她交给我,我不杀你。” “站住!” 莱利大喝,这次刀子直接刺在了叶朝歌皮肤上。 立马叶朝歌白皙的脖颈处渗出了一丝血迹。 沈欢乖乖停住了脚。 他看出来了,这位也是个高手,起码心理素质很高,即使很恐惧,手却很稳。 如果真把对方逼急了,人家真可能拉着叶朝歌一块去死。 树林外,广场下面,就是一条公路。 跨过这条公路,在翻过一道铁栅栏,穿过一片草地,就是哗哗流淌的长江。 江面上,隐约还漂着一艘快艇。 莱利死死定着沈欢的眼睛,挟持着叶朝歌一步步的后退。 路上还是有些车流的,见到莱利根本不顾忌车辆的往公路上退,吓得都在鸣笛。 有些车辆,甚至擦着莱利的后背就驶过去了,飞快的车辆带来的压迫感是很强的,因为一旦不留神撞上了,那一条命可就莫得了。 但莱利却不在乎,丝毫不看车流,只是死死盯着沈欢。 似乎在他眼里,沈欢比急速飞驰的车还可怕。 而沈欢,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往后退,不敢有丝毫轻举妄动:万一他有所动作吓到莱利,撞在车上了,那叶朝歌也必死无疑。 终于,莱利退到了路中间。 沈欢呢,眼瞅着一辆拉货的大车从两人之间驶过。 等车离开,背着叶朝歌的莱利也不在马路上了,沈欢定睛看去,就见马路对面的栅栏后,莱利背着叶朝歌的身影正飞速远去。 对方借着车身的掩护,快速逃走了。 “狡诈的对手。” 沈欢深吸口气,瞅准车辆的空隙也越过马路,丝毫不管背后司机的滴滴声和大骂声,走到栅栏前才发现栅栏网子早就被剪出了个大窟窿。 看来这两个绑匪早就有所准备。 而沈欢顺着草甸追去时,对方已经上了游艇,逆流而上。 沈欢忍不住骂了句,快步折身返回,去长江游亭外的公路上开车。 想追上游艇,他靠腿肯定是不行的。 而等他开车再次来到这条公路,已经过去了足有十分钟,游艇早就不知道跑到哪去了。 不过好在这一段的江面也没有支流,沈欢既然能判断对方的方向,就能一直追。 不过问题又来了,他为了随时能看到江面,现在是逆行。 他一路追,迎面而来的车辆几乎都是一路鸣笛。 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就会被交警拦住。 果不其然,也就开了十来分钟,就有辆警用摩托横在了他面前。 一个英姿飒爽的女特勤,摘下头盔对他打手势:“违规车辆,给我停下!” 看到这位女特勤,沈欢眼前一亮。 开汽车逆行很不方面的,但如果骑摩托,就能走到更快。 何况还挂着警用牌子,肯定没车敢拦。 更重要的是,这位女特勤沈欢认识。 巧了,又是韩小雪。 就好像沈欢每次违法乱纪都会遇到韩特勤一样,这次又是她。 韩小雪可不知道车上是沈欢,她接到的命令是在江边巡逻待机,因为上游的护城河不久前出现了命案,所以对长江附近的巡查特别严格。 韩小雪,主要是巡查有没有可疑分子的。 结果一天过去,可疑分子没遇到,飙车的却遇到了一个。即使这不是她的职责,但总不能看着这辆车逆行飙车吧? 出了命案怎么办? 所以韩小雪才立马骑着摩托追上来,横在车道上想拦住这辆车。 谁知道对方丝毫没有停车的迹象,直到她身前十几米,韩小雪俏脸都发白,以为对方耍酒疯、赶紧要逃开时,沈欢终于踩下了刹车。 吱嘎—— 尖锐的刹车声刺耳无比,车子,停在了韩小雪摩托前几米远的地方。 随即,车门打开,一个人影从上面跳下来后飞也似的冲了过来,直接跨上了摩托,快速说:“摩托车我征用了,我有急事。” 说着,沈欢就要打火启动时,摩托车钥匙突然被拔了。 韩小雪晃了晃那串钥匙,皱眉说:“沈欢,怎么又是你?不管你又什么急事,也不能逆行啊,跟我去治安队做笔录,你这次闹出的动静太大了,不好糊弄过去。” “我没时间跟你啰嗦!” 沈欢突然急促的吼了声。 他声音中蕴含的烦躁和愤怒,不是作假。 吓得韩小雪猛地一愣时,沈欢才意识到自己说话太冲了,叹了口气说:“叶朝歌被绑匪绑走了,很可能是巨蝰组织的人,我现在必须去救她,懂吗?” 第411章:她在江山大酒店 “我只是在附近游玩,结果来到长江游亭的时候,正巧看到叶朝歌被绑架。” 沈欢骑着摩托飞驰,后座上的韩小雪搂着他的腰问:“呵呵,有这么巧?” “信不信由你。” 沈欢懒得解释,专心致志的躲避着迎面驶来的车辆。 在得知叶朝歌被危险分子绑架后,韩小雪还是妥协了,把摩托让给了沈欢。 不过也有个条件,就是要跟沈欢一块去。 从危险分子手里解救人质,这是特勤的责任。 韩小雪又是个正义感十足的妞,当然不会眼睁睁看着沈欢自己追去。 情况焦急,沈欢也没时间劝说她,只好一块上路。 摩托更轻便,速度也更快,两人急速追击下,速度快了不止一成。 只是耽误的时间还是太多了,一直追了大半个小时,都没有在江面上看到游艇的迹象。 直到来到凉城边缘,沈欢轻便的驾驶摩托驶向更靠近江面的一条辅路上时,一直看着江面的韩小雪突然说:“等等。” “干嘛?” 沈欢皱眉,他也看向江边,但什么都没看到。 韩小雪却快速说:“我看到游艇了,喏。” 沈欢放慢车速,朝韩小雪指的方向驶去,就见前面的栅栏后,浓密的草甸里,果然躺着一艘游艇。 同时,前面不远处的栅栏也被切割坏了,有摩托车的车轮痕迹从其中驶出。 “坏了,对方上岸了。” 看着这些东西,沈欢很快就推断出了什么,气得狠狠锤了下栅栏。 韩小雪走到车痕前,弯腰拿出手电照着看去,缓缓的说:“应该上岸得有十分钟左右了。现在很可能已经走远了。” 只有有草皮的地方,才有摩托车痕。 公路上根本没留下什么痕迹,所以想凭借着车痕追击对方也不现实。 追丢了。 虽然很难接受,但这就是现实。 “擦!” 沈欢狠狠踹了脚栅栏,满脸都是懊悔。 沈欢啊沈欢,你哪有资格号称刺客之王? 明明知道有刺客在打叶朝歌的注意,干嘛还要把她骗去长江游亭? 她傻缺,难道你也傻缺? 这下好了,叶朝歌不知道被抓到哪儿去了,你却只能冲着栅栏宣泄怒气! 沈欢额头的青筋几乎要爆了出来,他忽的抬手,狠狠给了自己一巴掌:冷静! 再恼火,也没用。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好好分析,他们去了哪里,又为什么要劫走叶朝歌? 如果只是想杀了她拿悬赏金,根本不用费那么大麻烦把她绑走,在公园里就能一枪崩了她。 那,对方是求什么? 难道,还是要血祭? 就像一个月前的撒哈拉之行? 沈欢想不明白,不过却快速联想到了一个人,忙拽起韩小雪:“韩小雪,我需要调取你们调取最近一周买票离开凉城的人物名单。” “你要查人?那可太多了,你知道要查的人姓名吗?” 韩小雪问。 如果不知道姓名挨个调查,恐怕三天也查不完。 沈欢点头:“知道,她名字很好搜,姓颜,叫颜品——” “颜品红?” 不等沈欢说完那个名字,韩小雪就补充了。 沈欢愣了下,随即快速点头:“对,就是她,她可能会知道些什么,能给我提供思路。” “可颜品红已经死了。” 韩小雪语出惊人:“几天前,她的尸体就被发现在了长江下游。” “什么?” 沈欢干巴巴的眨了眨眼,眼角抽了下,明白了什么:恐怕,那天晚上颜品红离开他后,就遭遇到了不测。 那群巨蝰组织的残党,真的是杀人不眨眼的混蛋。 叶朝歌会不会遭到他们的毒手? 沈欢眼眶又红了,恶狠狠的说:“如果让我知道他们是谁,我一定宰了他们!” 此时他浑身散发着的杀意,比在沙漠中时还要剧烈,甚至连面容都扭曲了。 一旁的韩小雪,都忍不住心惊下退了数步。 而此时的沈欢自己都没察觉到,他生气的表现代表了他对叶朝歌的在乎,其实已经超过了正常值。 他迫切的希望救回叶小妞,不仅仅因为他曾对叶老爷子发过誓。 还因为某些开始泛滥的感情。 为了冷静下来,沈欢闭上眼迎着江面大口呼吸,韩小雪试着说:“沈欢,要不先回去,我报告上面加派人手调查?” 呼—— 沈欢长长吐出口气时,已经冷静了不少,看向韩小雪:“带我去见董仁徒,我有事要问他。” 他就算是用打的,也要让董仁徒吐出所知道的机密。 韩小雪深深看了他一眼,跨上摩托:“你上来,我带你去。” 沈欢点头坐在后座上,很自然的伸手拦住了韩小雪的小腰。 在飞驰的摩托上,还是抱着司机比较有安全感。 这点韩小雪也懂,但她毕竟不习惯和男人亲密接触,所以一时间有些别扭时,却听沈欢在背后声音低沉的说:“小雪,谢谢你了。” 韩小雪一愣,打火启动了车子:“不用客气,毕竟你也算我在山海组的前辈了。” 韩小雪不是头一次被人感谢,但此时听到沈欢的感谢,她心里总有点不是滋味。 原来平常总不正经的沈欢,在前妻被绑架后,还是会露出这样一面啊? 车引擎轰鸣而起,两人直朝市中心驶去。 又是半个小时过去了,两人刚来到市中心时,韩小雪怀里的呼叫机突然响了起来。那边传来电流声音后,响起了特勤大队的命令:“一队二队成员,暂时放下手头工作,全部赶去临河路江山大酒店!再重复一次,所有一队二队……” 赶去江山大酒店干嘛? 受到命令的韩小雪不得不先停了下车子,先是看了眼沈欢,随后才传呼了回去,问:“王组长,为什么突然要我们赶去江山大酒店?发生什么事了?” 那头王组长的生意无比急躁:“五分钟前接到报案,有一伙危险分子挟持了人质,在江山大酒店现身了。” “人质?” “对,除了江山大酒店的用餐人员,还有凉城本地龙头企业江岭科技的女总,叶朝歌。” 随着王组长这句话落下,韩小雪明显感觉到背后的沈欢猛地一颤。 挂掉传呼机后,韩小雪苦笑:“看来我们不用去找董队了。” “直接去江山大酒店。” 沈欢舔了下嘴唇,他的声音中充满了阴森:“我要把巨蝰组织那群宰种,彻底毁了!” 第412章:警声大作 凉城在被叫做养老城,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了。 因为自从本世纪初,这儿几乎就从没发生过大型犯罪事件,尽管街头混混不少,却都也都很守规矩的在自家地盘作威作福。 可最近,凉城杀人放火的事件却越来越多。 刺客枪袭大明星,山林大火中藏着四具尸体都还是小事,上个月的危险分子绑架案,可以说惊动了整个龙国。 治安队姜环宇,最近也是忙破了头脑。 本以为叶朝歌平安归来,就代表着一切混乱终于到头呢,今晚,却发生了性质更恶劣的人质绑架案! 江山大酒店是凉城近郊最好的五星级酒店,别看只有八层楼高,但其占地却相当广阔,院子足有数千平,其中包含了高尔夫球场,露天温泉等等,甚至还把一部分护城河圈在了院子里。 与其说是酒店,不如说是天南省最顶级的娱乐俱乐部。 而今天,这个俱乐部被歹徒占领了。 二十分钟前,接到报警电话的警方就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姜环宇当然也跑不了,第一时间赶了过去。 随后,包括组长王新府在内的大量治安员和特勤,都快速赶到了现场。 姜环宇此时的脸色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如果说上次的绑架案件,还是危险分子蓄谋已久,连战部都骗过了,他也无能为力的话,那这次绑匪公开的挑衅,就是在打姜环宇的脸。 尤其是受害者不是别人,正是刚从绑架案中逃出升天的叶朝歌! 作为当地龙头企业的女总,她的影响力自不必说,而刚被绑架过的她又一次被绑架,不是摆明了在告诉社会:你们凉城警备的保护能力,不行啊。 姜环宇攥着拳头,刚从车上下来,就直冲向前面的通讯员刘强:“小刘,人质现在是什么情况?绑匪有没有提出什么条件?” 早就赶到现场的小刘摇摇头,放下望远镜说:“我们到现在都没法和绑匪取得联系,不过能看到天台上的绑匪只有一个,人质正被捆在天台边缘。” 酒店天台也是个露天花园,上面带着泳池,天台边缘被栏杆包围。 叶朝歌,此时正被捆在其中一根栏杆上。 “绑匪不可能只有一个,否则这么大酒店的工作人员,不可能这样快被清理出来。” 姜环宇分析的很正确,一旁一个警备员立马报备:“姜组,根据酒店工作人员的目击情况,歹徒起码有十个以上,都是全副武装的精锐,目前都在大楼里,是用枪把工作人员和来宾们赶走的。” 这时候,王新府也跑了过来,冲姜环宇一个敬礼:“姜组,狙击手已经就位,只是郊区周围没有高层建筑,所以正在呼叫武装直升机。直升机赶来,狙击手随时能抢占有利地形。” 姜环宇点点头:“包围大楼,不要轻举妄动,先联系歹徒,随时听候命令。” “是!” 王新府应和一声,招呼现场的特勤们朝大楼包围而去。 说实在的,不管大楼里有多少歹徒,既然天台上只有一个,而且人质就在上面,完全可以等武装直升机到来后,用狙击手远程击毙绑匪。 先抢救下人质,再以绝对的人数优势解决歹徒,并不困难。 但姜环宇能想到的事,对方就想不到吗? 人家大着胆子公开绑架,甚至还带着全副武装,这点细节岂会忽略? 所以姜环宇才让王新府不要轻举妄动。 果然,小刘耳边的传呼机突然响了起来,他脸色瞬间就变了,忍不住的惊呼:“你说什么?” “怎么了?” 姜环宇皱眉看来,小刘脸色很难看的说:“姜组,刚刚有目击者说,酒店里被安置大量炸弹。” 又是炸弹! 上次绑架案件中,船上就被安置了大量炸弹,通过威胁人质安全,换来了绑匪逃窜的机会。 这次,同样的剧情再次上演了。 坏消息还在一个接一个的传来,又一个警备员喊道:“人质的头发上,闪烁的红点是什么?” “什么?” 姜环宇心里一沉,抢过望远镜向上看去,果然看到被困在栏杆上低着头的叶朝歌,额头上似乎看贴着一颗纽扣大小的的东西,纽扣上,有个红点正在一闪一闪的。 纽扣炸弹! 姜环宇眼角狠狠抽了下,立刻下令大喝:“所有人,没有我的命令都不能轻举妄动。想办法联系绑匪,马上!” “是!” 一旁的治安员立马应和一声时,姜环宇的手机嗡嗡响了起来。 如此危机的时刻,姜环宇真没时间跟谁打电话聊天,但这次响起的是他的私人手机。 他的私人手机是块诺基亚,还是号称能防弹的古老型号,现在已经几乎没人用了。而姜环宇更知道,知道这个手机号的只有他的老上级和他局子里的某位得力手下。 连家人都不知道。 得力手下名叫方宇,此时正在紧急安排行动呢。 那打来电话的就是候老上级了,怎么这时候打电话来了? 姜环宇皱眉接起,来电显示却提示他:打电话来的另有其人。 姜环宇犹豫了会,还是接起了电话:“我是凉城治安队的姜环宇,你是哪位?” 突兀的,一个女人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对方说的是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姜组你好啊,想想你现在就在江山大酒店楼下吧?” 姜环宇一下皱起眉头:“你到底是谁?” “拿起你的望远镜,往上看。” 女人笑咯咯的说。 姜环宇眼角抽搐了下,立马抬起了望远镜看去,就见就楼阁天台上,绑匪这个笑吟吟的朝他招手。 她穿着宽松的袍服,看不清脸蛋,倒是手上拿着快手机正看着姜环宇这边,招了招手。 打电话来的,正是绑匪! 没想到竟然是个女人! 姜环宇眼角不自然的抽了下:她,怎么知道我私人手机号的? 难道是方宇? 姜环宇想着,看向了方宇那边。国字脸浓眉大眼的方宇,正焦急的部署着人手。 方宇十年前就进治安队工作了,虽然不太出彩,但任劳任怨,平常老实巴交,真遇到危险任务也敢硬着头皮上。 方宇也是凉城本地人,他的妻子女儿姜环宇都见到过。 种种迹象都表明,方宇不可能是内鬼。 至于老上级,更不可能了。 看来是平常联系时,我还是太不严谨,泄露了这个号码。 姜环宇只能这样理解,不过此时他也顾不得想更多,而是深吸口气说:“小姐,不知道怎么称呼你?” “你可以叫我狐。” 女人声音很放松,完全不像是在绑架,竟然还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姜组,我打电话来呢,主要是想告诉你一件事,让你的人,千万不要轻举妄动。” 第413章:远在他乡的观众 电话那头的女人,自称狐。 她放松的姿态,调侃似的语气,还有那个哈欠,都让姜环宇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 他发誓,他也曾面对过不少危险分子。 但没有哪个犯罪,在面对警察时能这样轻松,不慌不忙。 姜环宇深吸口气,冲电话说:“我不会轻举妄动的,但狐女士,我劝你最好无条件释放人质。现在收手,我们还能对你从轻处理,但倘若你继续执迷不悟,我们一定会把你击毙的!” 姜环宇尝试向对方施压,对方却丝毫听不进去,很快那边就响起了吸管吸饮料的声音。 女人也不知道是喝的什么,懒洋洋的打了个饱嗝说:“你要是再废话,我就扣掉电话了。” 姜环宇眼角不自然的抽了下:“那你想怎么办?” “让你的人老老实实的,我的人也会老老实实的。” 狐淡淡的说:“你可以放心,只要你们安稳一点,我不会伤人的。” 只这一句话,就让姜环宇忍不住松了口气。 但紧接着姜环宇的心儿又提了起来:对方,是个很懂把握人心的高手! 短短几句话,就把我的情绪全掌握在了手里! 擦了把冷汗,姜环宇咬牙问:“那你们想要什么?” “我想想。” 狐琢磨了会,说:“我需要一架武装直升机,还有一个半个小时的撤退时间。到时候让你的人把直升机停在天台,我们自然会走。一个半小时内,你们也不准追我们,因为我在大楼里安置了三十八处炸弹,很隐蔽的哟,一个半小时内我如果看到追兵,就会立马引爆炸弹。” 毫无漏洞! 姜环宇脸色更寒:“那你们绑架叶朝歌,目的究竟是什么?” “这个,你们大可不必管。” 狐说完,直接扣掉了电话。 望远镜中能看到她的身影消失在了天台边缘。 太嚣张了! 挂掉电话后,姜环宇唯一的念头就是这个。 可他也纳闷,如果这些人不是来杀叶朝歌的,那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也就是这时,后面人群中快速驶来了一辆面包车,车门打开后,一群扛着摄像装备的记者冲了下来。 一个记者招呼道:“准备摄像,赶紧记录!” 说完,那个记者又朝他跑来:“姜组,听说这里发生了绑架案件,不知道……” 他们这是想现场直播。 姜环宇没用理他们,朝方宇招呼了下。方宇立马赶来,拦在了记者面前。 这些记者是当地各大新闻媒体的,有权利在这拍摄,只要拦着他们点,别让他们傻乎乎的做出些刺激歹徒的事情就好。 其实在狐女说完不会伤害人质后,姜环宇就不自觉的松了口气。 只要人质没事,哪怕放走歹徒,他虽然无功,但也不能算有多大的过错。 所以现在姜环宇力求不要发生意外。 而记者们在采访不到姜环宇后,也开始架起拍摄设备,准备现场直播。 也就是此时,载着沈欢和韩小雪的摩托,正疾驰而来。 这时候警方已经封锁了周边的道路,不少特勤和战警都驻扎在周围。 摩托停在警戒线外面,韩小雪和沈欢停车后刚想冲进去,一旁的帕瓦走了过来:“老沈,这边。” 韩小雪愣了下,就见沈欢摆手说:“你去忙你的。” 韩小雪眉头皱了会,没有听他的话:“我跟你一块。” 沈欢此时已经没工夫和她掰扯了,也没拒绝,跟着帕瓦走进一旁的绿化带中。 帕瓦一身的休闲装,看上去很普通,但韩小雪注意到他腰间鼓鼓囊囊的有枪,脖子上也挂着望远镜。 很明显,这人不简单。 既然是沈欢带来的人,帕瓦也很放心,直接把望远镜递给了沈欢,说:“她脑袋上有纽扣炸弹,巨蝰组织常用的那种,你应该见过。歹徒蒙面,应该是个女的。” “女的?” 叶朝歌接过望远镜,皱眉看着上面的情况。 也就是这时,记者开始拍摄了,树林外响起了女记者播报的声音:“各位,我们已经来到了绑架现场,就在江山大酒店下……” 对他们的拍摄,沈欢不感兴趣。 但有人感兴趣,更着急。 远在夏威夷的总统套房中,叶老太太已经是第二次来这里了。 吃过饭后,雪莉总裁的私人医生就给她做了一次护理。 全身放松,感觉自己年轻了几岁的老太太坐在沙发上眯着眼休息了会,打开了电视机。 在夏威夷的生活很悠闲。 基本就是吃喝玩乐,偶尔出去晒晒太阳,跟门厅的龙国大爷聊聊天。 老年人的生活能过到这一步,老太太真的很放松。 非说有一点不好,就是疼爱的孙子孙女都不在身边,有时候会想的紧。 而身处异域,老太太也会想家时,就打开电视看看国内的频道。 今天,一如既往。 老太太熟练的换着电视节目,很快一则新闻吸引了她:凉城江山大酒店绑架案现场直播。 怎么凉城最近这样多灾多难啊? 也就在老太太打开电视看直播的时候,满脸笑容的范姐正朝房间走来。 老太太来夏威夷,最熟悉她起居习惯的范姐当然得跟着咯。 也多亏了老太太,范姐才能体验夏威夷的豪华生活。 每天吃的是高级料理,交谈的是顶级富豪。范姐一开始还不适应,但慢慢也开始学会享受了。 “老太太身体也越来越好了,可比几个月前年轻多了。在这样下去,那几年落下的病根估计也能看好。” 想到年老体衰的老太太最近腿脚好了,心情也好了后,范姐就打心眼里高兴。 “老太太,出去晒太阳吗?” 范姐想着,笑着推开了房门。 房间里却看不到人,只有电视机在响。 咦? 老太太怎么没关电视就出去了?是不是上厕所了? 这样想着,范姐就听电视里传来记者的声音:“根据我们的拍摄,江岭科技的叶总现在就被掉在栏杆上,她额头闪烁的似乎是某种新型炸弹!” 什么? 范姐一愣,赶紧走了进来。 这一进来不要紧,就见老太太竟然躺在地上脸色铁青,进闭着眼浑身颤抖,捂着胸口表明:她的心脏病,犯了。 一定是因为老太太看到叶朝歌被绑架,情绪激动下,才诱发心脏病! 范姐脸色巨变,赶紧大喊:“快来人啊!” 第414章:酒店里的其他人质 “绑匪不可能只有一个人,起码绑架叶朝歌来的人,我就没看到。” 沈欢收起望远镜时,低声说。 帕瓦很犯愁:“怎么办?” 沈欢深吸口气:“对面没有直接干掉叶朝歌,说明他们还有更需要的东西。这次的绑架案,说白了和劫船案类似。但,谁也不知道绑匪想要什么,更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真的引爆炸弹要了叶朝歌性命的。所以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趁对方没达成目的前,上天台,夺走引爆器,或者拆除炸弹,救下叶朝歌。” “那就走吧,去酒店” 帕瓦直接了当的说。 韩小雪却赶紧拦住了他们:“等等,你们不能轻举妄动,要等——” “等警方心动,就是把人质的性命寄希望于歹徒手下留情。” 沈欢眯着眼睛打断了韩小雪的对话:“韩小雪,既然你也是山海组的预备役了,那我告诉你一条规范:永远不要把机会,让给敌人。” “可!” 韩小雪瞪大了秀目想说什么,但最后鼓了鼓嘴吧,还是说:“哼,那我要和你们一块行动。” “靠,你这小娘们跟着我们干嘛?” 帕瓦瞪了瞪眼:“沈欢,快告诉她第二条规范,她去了就是拖后腿的。” 沈欢叹了口气:“韩小雪,很遗憾,他说的对,以你的身手跟不上我们的。” 说完,沈欢和帕瓦快速顺着绿化带的阴影,朝酒店走路。 警方赶到事发现场后,第一件事就封锁酒店。 酒店正门的警戒线外,此时已经站满了围观者,大部分都是酒店工作人员,还有部分则是酒店的宾客。 而王新府等人,正在正门前挨个询问目击证人。 一个酒店管理人员正哭丧着脸说:“我们的工作人员倒是都退出来了,但有没有客人在里面,我们也不知道呀。” 王新府皱起眉头:“难道事发后,你们没有第一时间通知撤离?” 酒店管理人员点点头:“通知是通知了,但那么乱的情况,谁也不敢保证是不是有客人没收到通知呀。” 他的话音未落,一个女服务人员突然低声说:“赵经理,我知道有客人在里面。” 王新府脸色一变:“几个?” 女服务生怯懦的点头说:“六层三号房间,应该有两个。那个包厢的警报器正在检修,我在包厢里也没听到,还是是出来接水的时候,听到的。我、我也想回去提醒客人的,可是我随后就看到了持枪的劫匪,我不敢,呜呜……” 说着说着,女服务生擦着眼泪哭了起来。 看来这小丫头是吓坏了。 王新府没时间安慰她,倒是赵经理吓了一跳,责怪道:“六层三号房间?那不是豪华包厢吗,在里面的可都是贵客呀!你、你怎么能自己跑呢!” 赵经理真的是急坏了。 其实在那种情况下,换做是谁也不敢再去通知包厢里的客人了。 要怪,还得怪检修的警报器和隔音效果太好的豪华包厢。 王新府叹了口气,问:“你们别着急,还记不记得客人是什么人?先做记录。” 女服务生擦了把眼泪,快速说:“我记得他们是谁,女的是刚在我们酒店办过贵宾vip的岳初容女士,男的好像是她的丈夫,叫什么长虹……” 话音未落,王新府脸色巨变:“沈长虹?” “对对,是他。” “岳初容和沈长虹……” 王新府喃喃念叨着这俩名字,苦笑:“坏了,这次麻烦大了!” 商协会长。 这个职位说大也大,说小也小。 但他们背后的沈家,却是个影响力巨大的财阀。 早年间沈家一直在海外发展,和大陆没什么关系。但最近沈家却为了回归,帮大陆缴纳了许多税收,建立了慈善机构,还捐款等等。 总之他们为了大陆发展,做出了不少牺牲。 放眼全国的企业家,也少有有这种魄力的。 明眼人也都知道,沈家这样做是为了引起上面的注意,融入大陆。而他们做的也确实都被上面看在了眼里,现在对沈家很重视。 现在沈家即便不如那些老牌豪门,也是一股不容小觑的势力了。 而他们家的儿子儿媳去,却在自己辖区遭遇了绑架…… 光是想想,王新府就头大的厉害。 也来不及多想,王新府就赶紧给治安员下令:“赶紧把事情报告给姜组!” 小治安员点点头,忙去传话时,王新府就见阴影处有两个人影跑了过来。 看到这两个人影后,王新府下意识就想喝令他们站住,因为他们行为太古怪了:谁大晚上的戴着口罩,还戴着墨镜? 看得见路吗? 王新府赶紧走过去拦住两人,低喝:“你们站住!” 走在前面更高大的那个,立马埋怨了声:“我就说这样行不通,戴个口罩跟可疑人员似的,他们能让进吗?” 另一个啧了声:“帕瓦闭嘴,如果他们不让进,我们再去从护城河游进去也不迟。” 这俩,赫然是沈欢和帕瓦。 眼见王新府走来要盘查他们,后面忽然传来了一个清脆的声音:“王组长,是我。” “韩小雪?” 王新府认出了这位女特勤。 韩小雪快步走来,直截了当的说:“王组长,我们是要进去救人,让我们进酒店。” 王新府立马皱眉,下意识的说:“不行——” 话音未落,王新府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他一愣,接起后就听那边传来一个不容置疑的命令声。 王新府表情立马就变严肃了,快速点头:“是,是,我一定配合,不会走漏风声的!” 挂掉电话后,王新府才深深看着三人说:“我懂,你们是为了执行任务吧?我可以放你进去,但你要注意,酒店内还有别的歹徒。而且,六楼的三号房间房间,天南省的商协会长和她的丈夫也在,你们一定要注意保护人质安全。” 我们说啥了,你就懂了? 帕瓦一脸傻的眨了眨眼。 沈欢注意到了商协会长的自言,眉头一皱,踹了脚帕瓦:“愣着干嘛呢,赶紧走。” 根本不用王新府明说沈欢也猜到了:那个电话,是山海组打来的。 估计是山海组要默认沈欢这样行动了。 王新府此时也故作行动的朝酒店大门走了两步,指挥身边的治安员去疏散门口人员。其实算是送了三人一程,让别人不要注意这边。 三人悄无声息的景区后,王新府才从外面关上了酒店玻璃大门。到这,行动还算顺利。 唯一麻烦的,就是韩小雪也跟了进去。 进去后,躲在墙角的阴影里,沈欢低声说:“韩小雪,我再提醒你一次,接下来里面的战斗,会非常危险,你跟着我们只会拖后腿,所以接下来,你必须全程听我指挥。” 第415章:配合行动 酒店大厅里,安静的可怕。 但不少玻璃碎片,歪倒的花瓶却表明了不久前的混乱。 沈欢耳朵贴着墙壁听了会,没听到脚步声后抬手对帕瓦打了个手势。 帕瓦会意,立马指了指三个方向。 大厅左右两侧,以及通往电梯口的楼道处。 这三个地方,都有摄像头监控着。 这么大规模、明目张胆的绑架,对方为了方便行动不可能带太多人。 自然也不可能把每个楼道都占满,所以对方最有可能的就是安排人在监控室里。 监控室在哪,没人知道,不过这种娱乐俱乐部一般会把监控室放在后面的院子,或者一楼的后勤处。 所以他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潜入监控室,把里面的刺客解决了。 小心翼翼的藏身在阴影中,躲开摄像头的死角,三人小心翼翼的前进着。韩小雪发现,他们没走几步,都会进行一个大的跨越,利用花瓶,货架等障碍物快速移动。 这样能最大程度的减少被监控发现的可能。 尽管也不会完全避开摄像头,但这无疑是最好的手段了。 他们也只能祈祷,监控室里的敌人看的没有那么仔细。 为了躲开监控,在小小的一楼找监控室,他们就花费了十多分钟,终于在走廊尽头看到监控室的房间后,沈欢和帕瓦相互打了个手势,紧紧贴在走廊墙边。 来到门口时,帕瓦猛地跃起,狠狠撞开了监控室大门。 瞬间,房门被猛地撞飞,帕瓦也飞也似的冲了进去。 可里面却根本没人。 监控室里空空荡荡,出来正开着的显示屏,啥人都没有。 “靠了,这群人不是脑子有病,就是自信过了头,连监控室都不控制的。” 帕瓦忍不住骂了句,坐在电脑前开始调动监控设备。 很快,他们就从屏幕中看到了各条楼道里的情况。 一直到五楼,都没有半个人影。 走廊里安安静静,除了各个包厢的门都开着,其他一切如常,就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那样。 直到六七八楼,才看到人影。 “先看顶楼。” 沈欢低声说了句的同时,也把手伸出满口,冲走廊啪的打了个响指。 后方藏在阴影里的韩小雪也就知道是啥情况了,赶紧赶了过来。 此时帕瓦把天台的监控设备调到了最大,能清晰看到黑夜中一个身材苗条,只是戴着口罩的黑色紧身衣女人,正躺在藤椅上,惬意的背着手,享受宁静。 嚣张! 三人心里同时浮现了这个词语。 沈欢看了片刻,说:“看看楼下的情况。” 帕瓦点头,把天台的摄像窗口拖小,变成了六楼的楼道。 这儿画面就不是很清楚了,只能隐约看到走廊两侧的窗口站着两个身穿黑西装的男人,黑西装,黑口罩。 “这和巨蝰组织的残党装扮一样。” 沈欢舔了下嘴唇,随后看向进来时王新府说的六零三号房间。 走廊里的其他门,大都因为宾客着急逃窜敞开着,只有三号房间房门紧闭。 不用问,岳初容就在里面,估计里面也还有黑衣人。 七层八层也是,分别站着三人,加上楼顶的女人,目前明面上一共九人。 算上六号房间里面的,估计也就在十一二个左右。 而无论是天台上的女人,还是其他层楼的几个黑西装,看上去都很轻松惬意。就好像他们不是在挑战龙国的精锐警方,而是来游玩的。 这,出于他们对自己实力的自信。 沈欢皱眉回想起之前被追击的场景,舔了下嘴唇:他们也的确有资格自信,因为每个放在外面,都是绝对的好手。 何况,他们还有炸弹埋伏,吃定了警方不敢随意进攻。 毕竟人质的性命关系到民众对当局的信任。 再退一步说了,他们手里除了叶朝歌,还有岳初容这尊大佛当人质,相信下面的警方更加不敢轻举妄动。 “不过这样也好,下面的警方不敢随意行动,反而方便了我们。” 沈欢舔了下嘴唇,问:“你觉得该怎么办?” “对方武器精良,我看还是先通知董队他们……” “一楼一楼上去,想解决走廊上的黑西装,速度一定要快,不能让他们对天台上的娘们发出警告。” 帕瓦打断了韩小雪的话,分析道:“对方肯定是有耳麦等联络手段的,所以我们行动过程一定要快,不然拖得太久,对方总会发现情况的。” 说完,帕瓦的打开电脑上的画图软件画了几笔:“最好的方法,就是从窗外……” 先等等,沈欢突然摇头,说:“还有个问题,就是六层三号房间里的人,我也要救。” 帕瓦一脸的郁闷:“大哥,你不会在这种情况下同情心泛滥了吧?他们的死活,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沈欢长长出了口气:“里面的岳初容,是我朋友,她帮过我。” 帕瓦瞪了他一会,最后叹了口气:“行,那你打算怎么办?” “带没带通讯器?” “随时准备呢。” 帕瓦从怀里摸出两个纽扣大小的东西。 沈欢呵呵一笑:“可以啊,准备齐全。” 帕瓦把其中一个丢给他,继续问:“先说怎么行动?我们总得留一个在这看监控吧?” “我、我来。” 韩小雪声音有些紧张的举起了首。 沈欢皱眉:“你不熟悉我们的行动模式。” “靠,别挑了,现在还有别人吗?” 帕瓦骂了句,又把一颗纽扣递了过去,亲切的伸手在韩小雪衣领上弄了下,一边伸手去摸人家下巴一边说:“小美女,一定要看清对方的朝向,随时通过这个耳麦告诉我们。” 话音未落,沈欢就啪的给了他肩膀一下:“别看见个女人就占便宜,赶紧行动。” 帕瓦啧啧两声,远离开韩小雪时,还嘟囔着:“行行,你身边的妞都是你的,哥们不会碰滴。” “你不说话没人拿你当哑巴。” 沈欢没好气的骂了句。 韩小雪俏脸有些痒痒,耸了耸鼻尖说:“你们怎么行动?” 沈欢舔了下嘴唇,说:“你留在这,作为指挥随时观察我们人员的走动情况。等我们行动准备就绪,会给你通知的,你需要立马把对方脸的朝向告诉我们。懂了吗?” 似乎懂了,又似乎没懂的韩小雪点了点头:“就是需要配合你们在对方没有看向你们的时候,干掉他们,对吧?” 沈欢打了个响指:“聪明,行动。” 第416章:龙首的秘密 叶朝歌出事,姜环宇可能会降职。 但如果岳初容夫妇出了事,他身上这身警服,估计就穿不下去了。 不惜一切代价,都要确保人质的安全,这成了姜环宇下达的最高指令,严令绝对不许任何人进入酒店。 他真怕有谁头脑一热冲了进去,到时候不但就不了人质,反而会激怒绑匪。 到时候引爆器一按,炸弹一爆炸—— 光是想想,姜环宇的冷汗就要落下来了。 他现在只祈祷着,时间能快一点过去,绑匪能赶紧乘坐武装直升机走了个屁的。 此时,远处也传来了直升机的轰鸣,武装直升机的驾驶人员,已经按照命令就位了,姜环宇正想下达命令让驾驶员把直升机停在天台上时,却突然听到周围的记者猛地惊呼:“那、那是什么情况,我的天哪,我是不是看错了?!” 什么? 姜环宇顺着记者的目光看去,就见酒店六楼外面的窗沿上,一左一右两个矫健的身影,正朝上面爬去。 不用问就知道:有人去营救了。 姜环宇只感觉浑身一颤,身上的警服啊,警帽啊,都在自己往地上掉。 旋即大怒:“谁擅自行动?!王新府,王新府呢!!” 这件事闹得动静很大,毕竟牵扯到的人质影响力太大了。 但不管来多少高职,这次营救行动的负责人,就是姜环宇这个当地警长。 一旦真的出现差池,姜环宇是头一个担责的。 所以,他才叮嘱拥有指挥权的王新府千万别擅自行动。 如今他没有发出命令,却有人擅自进入,那不用问啊,肯定是王新府指挥的。 只是王新府的声音也很哭笑不得:“姜组,和我没关系啊,行动的两个人我、我也不认识。” 谁让上面叮嘱了,要保密呢? 王新府也很无奈,他基本确定,那两个身影就是韩小雪的两个同伴了,因为他很清楚,根本没有其他人进入酒店。 而听王新府这样说,姜环宇也愣住了,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他有心想把两人拉下来,又怕激怒绑匪。 可不行动,难道要眼睁睁看着那两个身影行迹败漏,同样惹怒绑匪吗? 此时,记者还在看热闹不嫌事大,慷慨激昂的说:“两人也不知道是什么人,他们行动非常矫健,正利用空调外机飞速接近六楼走廊,他行动了——” 随着记者话音刚落,所有人都看到外面那个身影一跃而起,猛地扑向了六楼窗口。 就如同一只燕子,冲入树林。 另一个壮一点的身影,动作也同样迅速,只是没那么优雅,重重砸进了窗口中。 因为直升机的轰鸣声,没人听到破窗的声音。 里面发生了什么情况,只有两个身影自己知道。 而此时,六楼中刚掐死一个歹徒的沈欢,低声冲耳麦说:“帕瓦,你那边怎么样?” “成功解决,这人屁都放不出来一个,嘿。” 帕瓦淡笑的声音从耳麦中传来。 而一楼监控室里的韩小雪,也重重松了口气。 是她盯着摄像,在走廊两侧两个歹徒同时没看向窗户时,指挥着沈欢和帕瓦同时出手的。 而成效,也好的出乎她的意料。 估计那两个歹徒到死都没明白,为什么他们只是转了下身子,嘴巴和鼻孔就被捂住,甚至都来不及发出声音,喉咙就被扭断。 沈欢怀里的黑西装还还在抽搐,但已经只是尸体的本能反应了。 确定黑西装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后,沈欢这才松开了捂住他嘴巴的手。黑西装戴着面罩,上面还画着沈欢很熟悉的图案:羽蛇神。 哼,果然是巨蝰组织的余孽。 沈欢低声冲耳麦说:“换衣服,执行二计划。” 说完,沈欢把这货拖到了最近的包厢里,飞快换上了他的衣服。 另一边的帕瓦,同样如此。 多亏这群黑西装也怕被人看到脸,所以经过简单的伪装后,沈欢自认歹徒也很难一下就认出两人的真假了。 有了这身行头,他们也能更方便的行动。 换好衣服后,两人直接朝走廊中间走去,和对方汇合后,齐刷刷看向了三号房间。 “沈欢,我说你也不用这样警惕吧?” 帕瓦低声说:“这群人身手是不错,可要解决他们很困难吗?” 在他看来,依着沈欢和他的本事,救下叶朝歌根本就是轻而易举。 毕竟他们在沙漠中面对全副武装的巨蝰组织时,都能将其一举击溃。 何况这些人只是些余孽? 沈欢冷声说:“别废话,我是怕殃及无辜,楼上肯定有炸弹。巨蝰组织玩这一手可最熟练。” “切。” 帕瓦很无趣:“以前你被称为刺客之王,靠的可就是心狠手辣,怎么这才两年就心肠软了?” 沈欢没说话,只是悄无声息的朝三号房间走。 可耳麦中却传来了韩小雪的惊诧声音:“你、你们在说什么?刺客之王?” 帕瓦眉头一扬,嘿嘿一笑:“美女,你不知道?沈欢这货以前在国外,可是刺客界鼎鼎大名的无冕之王……” “闭上你的臭嘴。” 沈欢没好气的骂了声:“都是过去的事了,提他干嘛?” 帕瓦住嘴了,韩小雪可没住嘴,她瞪大了眼睛,喃喃问:“刺客界的无冕之王,我记得只有一个人,是龙渊的头领——” “没错,就是沈欢。” 帕瓦一副洒洒水的语气:“别看沈欢现在是个上门女婿,以前可是龙渊的龙首。听说这小子以前还是当兵的,可惜出了国就不学好了。” 轰! 如有一道惊雷,瞬间在韩小雪耳边炸开。 这一瞬间,韩小雪突然明白了很多:为什么沈欢身边会有安谷、帕瓦这种身手高超的外国朋友。 为什么董仁徒等人都说,进了山海组后,就会知道龙首的秘密? 因为龙首,根本就是从山海组中出去的! 害死我母亲的仇人,竟然就在我身边! 韩小雪浑身发颤,脸色惨白。 “帕瓦,你也不是什么好鸟,现在赶紧闭嘴。” 沈欢缓缓的问:“韩小雪,现在七八楼情况怎么样?他们有没有注意到楼下死人了?喂?喂?靠,怎么挂了?” 第417章:血腥绽放 嗡,嗡。 站在三号包厢门口,沈欢和帕瓦刚想推门进去,佩戴着的黑西装耳麦忽然震动起来。 他们换装的时候,自然是把耳麦也佩戴上的。 不然交流起来不就露了馅了? 打开耳麦后,女人妩媚的声音立马幽幽传来,问:“下面有没有问题?” “八楼一切正常。” “七楼一切正常。” “六层三号房间一切正常。” 耳麦里依次传来沙哑的声音,让沈欢意外的是,除了女人的声音这些声音都经过了电子音处理。 他也压下嗓子,故作低沉:“六楼一切正常。” 果然,声音同样被电音处理了,听起来好像被电了似的带颤音。 而在沈欢闭嘴后,耳麦中也没有再传来声音。 又过了一会,女人才又问道:“莱利,包厢里情况如何?” 接着,沈欢熟悉的声音响起,没有加电音效果的来历说:“能有啥意外?嘿嘿,一切正常。” 他话也就刚说完,就听耳麦中传来了岳初容的惊叫声:“啊?!你滚开呀你,不要碰我!” 是岳初容的声音。 接着,又有中年男人声音,用压抑着怒火的声音低吼:“你们干什么,不准动她!” 说这句话的,应该是岳初容的父亲。 只是他刚说完这句话,就被莱利揍了一拳,痛哼一声:“哎哟。” 沈欢心头没来由的窜起一股怒火,快步走向包厢门口时,却被帕瓦拉住。 帕瓦做了个禁声的手势,意思是要沈欢冷静一点。 这时候冲动,只会更容易暴露自己。 而此时,耳麦里也响起了天台女人的呵斥声:“莱利,别以为你是编外人员我就不会杀你,他们两位可是贵客,如果他们出来半点问题导致任务失败,小心我把你的皮给剥下来!” 天台女人说出这句话时,语气之阴森让沈欢听了都眉头一簇。 他能感觉到,女人绝不是说假,说会扒了一个人的皮,恐怕真的就能办到。 莱利也吓得不轻,赶紧讪笑解释:“神使大人,我以为他们只是普通的人质。” “哼。” 女人冷哼一声后,切断了频道。 耳麦中,顿时安静下来。 莱利那边也安静了不少,看来听到神使大人生气后,他是真的怕了。 沈欢却从“神使”两字中,联想到了什么:拉丝忒。 她也是被巨蝰组织中人这样称呼的。 神使切断频道后好半响,频道里想起了其他人的讨论声,同样带着电音:“莱利,你这次可是真惹神使大人生气了,以后小心点吧。” 莱利耸了耸鼻尖:“哥几个,神使大人究竟是什么来历?” “莱利,以后这种问题你还是少问为妙,知道神使大人真正身份的,没有好下场。” 有人淡淡的说。 也就是这时,耳麦中忽然响起了武装直升机的轰鸣声。 警方安排来的武装直升机到了。 耳机里再次传来神使的声音:“八楼,来天台接手直升机。” “是。” 随着几声应和,噪音掩盖了所有人的声音。 沈欢和帕瓦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眼神中看出:现在是动手的最好时机! 冲帕瓦使了个眼色后,两人来到房门前,直接推门走了进去,帕瓦身形高大些,挡在沈欢前面:“有没有水,渴死了。” 对方第一时间没有认出是不是自己人,很自然的去柜台上拿了瓶饮料:“水没有,倒是有果汁和红酒。” 三号房间绝对是江山大酒店最豪华的包间。 只看一眼装潢,就能看出设计者的用心:镶金的落地窗,高级绒毛的地毯,红木的酒桌,开放的空间。 在这种地方,就算不用餐只是待着,也是中享受。 包厢里,除了莱利和一个黑西装外,就是一对中年夫妻了。 女的正是岳初容,此刻他正躺在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怀里,咬着嘴唇瑟瑟发抖。 男人比她要冷静的多,但脸色也很不好看,国字脸上青筋暴起,眼神格外警惕的瞪着进来的帕瓦。 莱利站在柜台前问:“你们要酒还是果汁?你来包厢找我们,也不怕外面出事。” 另一个黑西装手里拿着枪,丝毫没有放松警惕的站在岳初容两人身边。 “果汁就行。” 帕瓦很随意的说:“只有我一个人来了,外面有人盯着呢。” 因为沈欢紧贴着他的身体,以两人的默契程度,加上走廊里比房间更加昏暗,要隐藏身形并不难。 莱利也没发现,抬手丢过一瓶来时,问:“哥们,你们也不知道神使大人的来历?” 帕瓦抬手接住,懒洋洋的说:“怎么,你真打算调整神使大人的耐心?” “嘿,哥们只是不明白,你们为什么会心甘情愿的跟着那个娘们。” 莱利坐在桌子上,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玻璃瓶来,掀开盖子痴迷的闻了下。 这时,警惕的黑西装警告到:“莱利,等任务结束你想怎么吸是你的事,但现在,如果以为内你出了乱子,小心神使真扒了你的皮。” 莱利讪讪的收起:“嘿嘿,我只是好奇,这玩意当真有你们说的那么神奇?” “你觉得我们会欺骗你?” 黑西装冷笑:“你进组时间短或许不知道,但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神使大人十年前,就是现在的样貌,没有丝毫变化。这,都是离欢粉带来的好处。” 说到这,黑西装朝岳初容两人努了努眼睛,意思是,还有人质在这儿呢,不要过分暴露信息。 莱利点了点头,收起那个小玻璃瓶时,打开饮料喝了一口的帕瓦问:“下面情况怎么样?” 莱利走到窗户前拉开窗帘,往下面看着说:“嘿,还是那样,一群看热闹的,谁也不敢冲进来。” “是吗,我看看呢。” 帕瓦说着,也随意朝门内走了一步时,黑西装忽然拔出了手枪,直接端起来冲准了两人。 在帕瓦带着藏在身后的沈欢往前走时,这个黑西装终于发现不对劲了。 从灯光亮的地方看向暗的地方,往往会看不清。 所以帕瓦在门口时,沈欢紧贴着他不会被黑西装发现。 可一旦往前走了两步后,黑西装就很自然的发现:帕瓦似乎重影了。 不是重影,而是另一个人藏在身后! 立马,黑西装就端起手枪,大声喝问—— 呃! 黑西装刚张开嘴还没发出声响,眼前就闪过一道寒光,在近距离下,帕瓦直接一把刀甩出,刺穿了他的咽喉。 血腥,绽放。 第418章:向七层进攻 呃—— 短促的声音,只响了一声,黑西装就再也说不出半个字了。 因为帕瓦已经冲了过去,直接拧断了他的咽喉。 鲜血,不要命的喷溅而出。 血腥的场面,让距离极近的岳初容瞪大了眼睛,再也压抑不住心头的恐惧,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惊叫:“啊!!” “不好!” 沈欢眉头猛地皱紧。 而窗口的莱利也猛地惊醒,豁然转头时,恰好看到沈欢飞冲而来,速度极快的掐住了他的咽喉。 莱利不愧为此种精英,抬手去掰沈欢铁钳般的手。 可沈欢的力气,那里是他能抵挡住的? 立马,他喉骨就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咔嚓声。 莱利眼中浮现出了巨大的绝望,但仍在临死前做出了最后一项决定:他把衣领上的耳麦频道,打开了。 为了防止通讯频道被警方拦截,通话被窃听,他们每次通话完都会暂时断掉耳麦频道。 所以沈欢两人行动才能这样方便。 可随着莱利打开频道,岳初容的尖叫声也穿了出去。 莱利是软塌塌的靠着墙死求了,可他耳麦中却传来了神使的疑问:“包厢里,出什么事了?” 其实,在莱利动手转动耳麦开关的时候,沈欢心里就是一惊。 他还没忘了,今天来的目的是救下叶朝歌。 而如今叶朝歌在天台上,被神使看着。 如果走漏声响,把神使惊动了,这次行动可就功亏一篑了。 岳初容这一嗓子,可以说直接让沈欢心都寒了半边。 可也就是在这时,桌子那边的沈长虹忽然出声了,异常愤怒的吼道:“畜生,你有本事对我动手啊?冲一个女人算什么本事?” 他这是在干啥? 沈欢愣了下,随即明白了。 沈长虹这是在打掩护,他紧紧捂着岳初容的嘴巴,浑身的颤抖表明了他的紧张。 沈欢舔了下嘴唇,立马接下话茬:“莱利,神使大人说过,不准再对人质动手,你真想被扒了皮吗?” 说完,沈欢赶紧抓起莱利的耳麦,侧耳聆听。 就听那边的神使皱眉说:“哼,莱利你还真是欠收拾了。我说过,不准对人质出手,等行动结束,我会找你谈话的。” 说完,神使频道切断了。 看来对方听说莱利是又犯了咸猪手的毛病后,也没有了什么疑心。 到这,警报才算解除。 沈欢心里松了口气,这才关掉了耳机频道。 再看向沈长虹时,沈欢目中多了些钦佩。 没想到这人看上去老实巴交的,但不管是行动力还是对场面的判断能力,都异常出色。 连沈欢都手足无措时,他却能第一时间想到解决方法。 紧紧的抱着岳初容,沈长虹低声说:“你、你们是来就我们的吧?” “聪明。” 帕瓦打了个响指。 沈欢见岳初容夫妇只是衣服有些凌乱,身上没受什么伤后,心里也松了口气,随即对两人说:“你们先在这儿带着,等会我们再带你下去。” 沈长虹自然是点头不迭,但这看着沈欢的眼睛,岳初容却突然激动起来,从丈夫怀里挣扎着坐起:“你、你,是你?!” 沈欢一愣。 他现在可是戴着面具呢,岳初容怎么好像认出他了? 沈长虹也纳闷:“初容,你冷静下,你认识这位英雄?” 岳初容话都说不利索,磕磕巴巴的说:“就、就是他呀,沈……” 听她说道这个字,沈欢自知瞒不下去了,苦笑一声伸手扯下了脸上的面罩。 六目相对。 本就知道答案的岳初容,愈发激动,身体开始剧烈颤动。 岳初容真的是做梦也没想到,在危急时刻从天而降救下他们的,竟然是自己的孩子! 沈长虹也明白了什么,激动的浑身颤抖。 沈欢做了个禁声的手势:“岳姨,希望你下去别把我的身份告诉警察。” 岳初容因为激动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是拼命点头,眼眶开始发红。 看的沈欢有些莫名其妙,不就是死里逃生吗? 至于激动的像找到失散多年的儿子一样? 得了岳初容的保证,沈欢也是再次拉上面罩,冲帕瓦做了个手势。 两人离开包厢,关好房门后,小心翼翼的朝楼梯走去。 因为联系不到韩小雪,两人失去了和监控设备配合的可能,只能自己制造机会。 帕瓦很聪明,打开耳麦后嘟囔道:“你们谁还有烟?我没烟了,送两根下来呗。” 耳麦中滋滋啦啦响了一阵,有人回道:“靠,你们六楼没有了?” “都没有了。” 帕瓦嘟囔着,按照和沈欢商量好的剧本说:“我就换一盒,可以拿好东西换。” “好东西?” 耳麦中嘈杂了起来:“真的假的,你这么舍得?” 也有人应和:“呵呵,脑子抽了吧,谁会拿那宝贝换烟草?” 那宝贝,指的自然是离欢粉。 沈欢很清楚离欢粉在这群人心中的重要程度,冷笑一声,打了个手势。 帕瓦立马说:“我憋的难受,神使大人,您看我能现在用一下离欢粉吗?” 瘾症犯了。 听帕瓦这样说,其他人都了然。 神使清脆的声音从那头传来:“怎么这么不凑巧?再憋一个小时,七号,下去给他送盒烟。” 七号声音传来,带着些疑惑:“那七楼楼梯……” “没事,警方不敢乱来的。” 神使淡淡的说。 “好。” 七号回应一声后,沈欢和帕瓦就听到了楼梯口传来哒哒的脚步声。 帕瓦迅速靠在墙上对着楼梯口点上了根烟,而沈欢却藏拐角的阴影中。 不多一会,一个黑西装走了下来。 帕瓦立马含糊不清的伸手,问:“烟呢。” “靠,你这不是还有吗?” 走下来的黑西装声音很不耐,丝毫没有警惕性的走过来,右手也伸进口袋里去摸烟盒了。 而手塞进口袋,就意味着他没有第一时间拔枪的机会。 帕瓦迎了上去:“不够抽,我憋得要命。” 来瘾症时,就是会很憋得慌。除非服用离欢粉才能缓解,但服用离欢粉,会短时间内产生极大的兴奋感,这一点沈欢从撒哈拉回来后就知道了。 行动之前,他也告诉了帕瓦。 现在看来这个理由足够安全,让对方丝毫没有察觉。 不,对方还是察觉到了。 起码这个黑西装在掏出烟盒之前,猛地察觉到了什么,豁然抬起了枪口。 他发现帕瓦不对劲了。 在耳麦里,因为用电音修饰过,绑匪们还听不出谁是谁。 可面对面说话时,黑西装立马察觉到了帕瓦的异常。 尽管有些晚了,但他把枪的速度,哗的拉开保险的速度,都堪称急速。 他也有自信,能一枪就爆掉冒牌货的脑袋。 只是他不知道,他的敌人不只有眼前的冒牌货—— 呼! 一阵急促的狂风呼啸着从侧面吹到黑西装的脸上,他心里大叫一声不好,扭头看去,就见一道幽蓝弧线在半空中亮起,噗嗤! 第419章:朱雀临安 死亡,是什么感受? 痛? 黑西装可以明确的告诉所有人,在幽蓝匕首,刺入了他咽喉的瞬间,他没有了任何知觉,只感觉到了一片空白。 再然后,空白变成了黑色。 他甚至没来得及发出半点声音,想惨叫都没办法。 因为他的咽喉,被沈欢整个都切断了。 沈欢握着插在他咽喉里的匕首,用力转动。 咔嚓—— 咽喉被捣碎,鲜血就跟不要命似的,喷涌而出。 黑西装无力的摔下楼梯,却又被帕瓦拉住,轻轻放到在了地上。 只是这时,楼梯口又响起了脚步声,以及另一位绑匪的声音:“七号,也给我几根烟抽,我今晚忘带了。” 这个绑匪,应该是守在七楼楼道另一端的,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 沈欢和帕瓦都有些吃惊。 毕竟这些人员的分配都很合理,都是分别站在两侧楼梯口的。 按理说,应该不会轻易离开位置的才对。 可随即沈欢就想明白了:对方太自信了,根本不把外面的警方当做威胁。 所以莱利对人质做出威胁的事也不意外,神使让七号送烟下来也不意外。 听着对方脚步声越来越近,已经开始下楼梯了。沈欢也不再迟疑,更来不及多想,直接飞身而起跃上台阶,用极快的速度冲上楼梯拐角。 “咦,你这么着急——” 这个黑西装刚疑惑的说到这,就意识到了情况不对。 冲上来的这人,身上的血腥味太浓了。 简直就像刚杀了人! 黑西装立马就抬起了枪口,另一只手就要打开频段大喊时,见识到了刺客之王最极限的速度:沈欢,几乎化成了一道黑风,幽蓝的魔刀血影,如同一道光线般,用肉眼根本捕捉不到的速度自下而上的刺了过来。 黑西装的眼中,闪出了瞬间的惊骇。 下一刻,他就再也说不出话了。 血影,塞进了他的嘴巴里。 沈欢的一只手,就堵在他的嘴巴上,另一只扶着他的后脑勺,双手用力一挤! 刀尖,直接从他后颈刺出,贯穿了整个咽喉。 鲜血从黑西装背后落下,沈欢把他放到在地,拔出了血影。 一瞬间的爆发,让沈欢有些疲怠,深呼吸几口后爬上楼梯,看了眼七楼楼道中没有人影后,才轻轻跺了两脚地板。 帕瓦听到,立马走了上来。 沈欢舔了下嘴唇说:“六七楼都已经结局了,八楼的被叫去了天台,一共还有三人。接下来我自己解决,你把三号包厢的人质送下楼,然后去监控室。” “看来你还挺不放心那个小美女的。” 帕瓦呵呵一笑:“行,我去监控室跟你配合。” 说完,帕瓦快速下楼,来到三号包厢后说明了来意,最后道:“等下你们跟我去到一楼后,不要着急出去,先在大厅里待着,免得外面动静太大,引起歹徒的注意,明白吗?” 沈长虹还算冷静,快速点了点头。 岳初容却不想离开,而是迫切的追问:“那、那沈欢呢?他怎么办?” “他还要去救人。” 岳初容当然知道沈欢是要去救人,之前两人的行动,也让她明白儿子相当厉害,不是普通人。 可岳初容真担心沈欢会遭到危险。 她毕竟是母亲,而且还是亏欠了儿子二十多年的母亲,所以立马想挣扎开丈夫的怀抱,去劝儿子回来。 其他人质的死活,关他们娘俩啥事? 她只想一家团聚! 只是刚看出她有这方面的动向,帕瓦就直接动手了,用沈长虹根本反应不过来的速度,啪的打在了她脖颈处。 “你!” 沈长虹大吃一惊时,帕瓦懒洋洋的说:“先生,这是为了不让你妻子再闹出乱子,最好的措施放心,她没有危险,只是会做一个长长的梦。走吧。” 岳初容惊叫引起注意的时候,帕瓦对她的观感就很不好,深切体会到啥叫麻烦的女人。 毕竟不是世界上每个女人,都像斯萝丝那样杀人不眨眼的。 沈长虹也知道人家说的是对的,虽然对帕瓦暴力的行为很抵触,却也很无奈,点了点头,背着岳初容跟在后面快速下楼去。 六层楼,很快就来到了大厅。 通过门窗,沈长虹能看到外面人流涌动,全是警察和记者。 虽然很想立马冲出去,但沈长虹毕竟还是冷静下来,对帕瓦说:“你放心,我会老实待在走廊里的,什么时候等沈欢救出人质,我们才会出去的。” “很感谢你的配合。” 帕瓦耸耸肩,没有再管他们,径直朝监控室走去。 监控室门开着,里面安安静静根本看不到韩小雪的踪迹,他皱眉走进去,坐在监控屏幕前调出了顶层的画面,对蓝牙耳机说:“直升机已经停在了天台上,穿着驾驶员被捆起来了。两个黑西装正在控制直升机,八楼安全。” “我知道了。” 耳机那边传来沈欢的追问声,他正在一边上八楼楼梯一边问:“叶朝歌现在怎么样?” “她被困在天台外面的栏杆上,看不太清楚,不过应该已经醒了,我看到她转头了。” 帕瓦看着监控皱眉说:“沈欢,我看他们的行动,好像是要乘坐直升机逃走啊,利用叶朝歌等人质作为威胁拖延逃跑时间。可既然他们一开始就只是打算逃走,绑架叶朝歌来这儿的目的,是什么?” “不知道。” 屏幕中沈欢的身影正在爬楼梯,一边语气冰冷:“不过等把那个狗屁神使抓住,就知道了。” 听到沈欢的自信发言,帕瓦嘿嘿一笑:“这劳什子神使身材还是不错的,可惜惹毛了你——” 刚说到这,帕瓦浑身的肌肉忽然全部紧缩起来。 耳边也突兀的响起一阵厉啸:咻! 再接着,一把飞刀就从后脑勺方向飞来,直接擦着帕瓦耳根上的蓝牙耳机线疾驰而过。 笃! 飞刀镶在帕瓦面前柜台上。 而他的蓝牙耳机,也从耳朵上脱落,啪嗒掉在地上。 一道细密的血丝,从帕瓦耳根上浮现。 他猛地抬手捂住耳朵,同时快速转身盯着门口。 他要看看是谁,能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身后,又用高超无比的飞刀技术,切断了他的蓝牙耳机挂线。 来者,是个年轻男人。 三十岁左右,很英俊,模样很像年轻时的古天乐,不过脸型更加削瘦。眼神锐利,冰冷如刺。 这是个高手! 帕瓦瞬间就判断出了这一点,霍的从腰间拔出了手枪对准他,语气森然问:“你是谁?” “苏临安。” 来者声音冷清:“也有人喜欢叫我朱雀。” 第420章:充满怪胎的山海组 “苏临安?朱雀?” 帕瓦仔细咀嚼着这两个名字,冷笑道:“没听说过,不过如果你不想让脑袋开花,最好现在就抱头蹲下,不然……” 哗啦。 帕瓦拉开了手枪保险。 威胁之意一目了然。 但苏临安就好像没听到一样,不仅没有抱头蹲下,反而缓缓走了过来,语气无比淡然:“该放下武器的是你,不然,你就会和她一样。” 和她一样? 她是谁? 帕瓦眼角抽了下,刚想冲苏临安脚下开一枪,却见苏临安走到一个柜台前后,直接拉开了柜子门。 柜子是那种装有电脑排线的大竖柜,拉开门后,韩小雪的身影软塌塌倒了出来。 她歪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不过从她起伏的胸口上来看,只是昏迷了而已。 怪不得突然联系不到韩小雪了,原来她早就被这个叫朱雀的给打晕了啊? 靠,我就知道这小美女是个累赘。 帕瓦心里骂了声,皱眉问:“你和绑匪是一伙的?我看穿着不像啊?” 对方穿了身很随意的休闲装,脸上也没戴面罩,和黑西装应该不是一伙的。 可他出现在这,又打晕了韩小雪,就让帕瓦很难不想歪。 苏临安摇摇头:“我和天台上那位,没什么关系,不过也不想让你们抓住她。非要说我属于哪一方,应该和这个小丫头是一个单位的吧。” “特勤?” 帕瓦皱眉,可特勤不是在姜环宇的严令禁止下,不准进来吗? 琢磨了一会后,帕瓦豁然开朗:“我明白了,你是山海组的成员!那这样说,你应该和我们站在一边才对,为什么会站在天台女那边?” 摸了摸鼻尖,苏临安摇头:“这个,你没资格知道。” 狂妄! 帕瓦眼角狠狠抽了下。 身为刺客界的一员,帕瓦也算江湖老手了,很早前就听说过龙国有个特别厉害的情报组织,名曰山海组。 很多人,都在去龙国执行任务时,因为山海组大败而归。 不过身手高超的帕瓦,却从来不把这些传说当回事。 直到后来遇到沈欢,听说他是山海组中青龙出身,才吃惊于原来龙国真的有如此高手。 不过,帕瓦虽然认可沈欢的实力,却从不认为山海组中其他人,能像沈欢这样厉害。 就比如这位韩小雪吧,她也是山海组预备成员了,可实力如何呢? 如果山海组随便哪个人都像沈欢那样能打,那世界上岂不是会多出一个又一个的刺客之王?那他们这些外国刺客还怎么混? 所以帕瓦一直觉得山海组其他成员也就那么回事。 直到现在。 苏临安站在他面前时,他却升起了一股极度的危机感。 而苏临安是不是自己人,帕瓦也不不知道,他只是从对方的话中听到了一个信息:他要保护天台的女人。 只要知道这一点,帕瓦有了选择:管你是什么人,既然站在对方那边,就是敌人! 极度的危机感,加上对方的立场,让帕瓦不再犹豫,狠狠扣下了扳机。 帕瓦不像沈欢那样能打,但他也有自己的独特之处。 那就是枪法。 别看他五大三粗的,对小手枪的掌控力却强到惊人,甚至能通过声音,一枪打中乱飞的苍蝇。 他用手枪杀过近百人,几乎从来没失手过,这次面对苏临安,他同样信心百倍。 他可以和对方好好谈谈,但前提是,苏临安得躺着! 砰! 子弹呼啸而出,带着死亡的嚎叫冲向敌人。 往常,对自己枪法很有自信的帕瓦就该很装比的抬起枪口吹烟了。 但这次,他不仅没有因为解决掉敌人而放松,反而是整颗心都提了起来。 因为他注意到在他扣下扳机的瞬间,对方竟然很无语叹了口气。 苏临安,在感叹他的愚蠢! 子弹,在黑夜中划出幽幽直线,砰的打在了后面的门板上。 苏临安不见了。 他几乎化成了一道残影,瞬间从原地消失。 帕瓦猛地转头,就见苏临安不知什么时候冲到了他的左侧。 心境下,帕瓦没有丝毫犹豫的拔地而起,用最快的速度拧身跳开,再次开枪:砰! 第一枪的失利,丝毫没有影响帕瓦的心境,再次快速扣下扳机。 这次他反手射击的速度很快,对方刚刚落地,恐怕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再次动身躲开这颗子弹。 苏临安是快,但哪能快的过枪? 很多高手看似能躲开子弹,实际上只是躲开了手枪枪口的瞄准方向。 而帕瓦,可不会给对方这个机会。 第一颗如果算是佯攻,第二颗子弹就是真正要人命了! 子弹穿过空气,厉啸着朝苏临安射去,帕瓦似乎已经预见到对方小腹中弹,捂着肚子流着血躺在地上的惨状。 但,他预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了。 刚刚落地的苏临安似乎早就预料到帕瓦会这样开枪,竟然霍的抓过了一旁的显示屏,砰的挡住了这颗子弹。 接着,显示屏冲帕瓦飞来,遮掩住了帕瓦一瞬间的视线。 他猛地打掉显示屏时,苏临安又消失了。 “人呢?” 帕瓦迅速反应着,马上四下看去,寻找消失了的苏临安。 只是刚生气这个念头,他就听到头顶传来一阵风声,却见上面的通风管道上,苏临安双手抓着管道,然后松开后重重落下。 原来,苏临安在丢过显示屏来的瞬间,整个人拔地而起,踩着墙壁直接跳着抓住了通风管道。这里是帕瓦的视野盲区,手枪想第一时间抬起来冲向天空也来不及。 “坏了!” 帕瓦大惊,赶紧拧身想去躲开。 只是,他还是慢了。 对方从头顶落下的速度,远超他的反应,不等帕瓦有任何动作,对方已经落下,双脚踹在他胸口的同时,一只手也按着他的咽喉,把他重重压在了地上。 同时苏临安也一脚踩在帕瓦右手上,把他的手枪踩住。 帕瓦眼角抽搐了好几下,没敢挣扎。 因为他的咽喉,随时可能被捏碎。 苏临安却没有杀他,只是冷冷的说:“你是沈欢的朋友,我不想伤害你。所以也希望你不要让我太为难。” “看来你们山海组,果然个个是怪胎。” 帕瓦无奈的苦笑一声:“你想让我做什么?” 第421章:不能杀她的原因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巨蝰组织的人不惜惹出这么大的麻烦,也要上演一出戏剧? 没错。 这就是一场戏。 因为他们绑架叶朝歌的目的,根本就不是杀了她,大张旗鼓的搞出这个动静,也不是为了钱。 那是为了什么? 从一开始行动,帕瓦就被这个问题所疑惑了。 而现在苏临安解答了他的疑惑。 松开帕瓦后,苏临安淡淡的说:“半个小时前,警方接到消息后,大部分人手都转移到了这边,另一边自然就松懈了。” “另一边是什么?” 帕瓦很不解,皱眉问。 苏临安深深看了他一眼:“看来沈欢也没有什么都告诉你,不过你可以转告沈欢,对方这次的目的不是叶朝歌,而是陈千娇。昨天,我们的人把燕都城来的医学专家一块接到了凉城。警方也安排了大量警力保护……” 最早,山海组是想把王雪曼送去燕都接受治疗的。 但还没等出城,他们的人就注意到了有人盯梢。 在把王雪曼送走的途中,很可能遭到伏击。 相比较来言,专家请来就更安全。 山海组也是这样做的,昨天专家请来凉城后,就着手对王雪曼进行了治疗。 在警方的严密看守下,也一直没有再出什么差池,可就在半个小时前,因为这里的绑架案,大部分警力转移到了江山大酒店时,意外发生了。 “大量含有剧毒的蛇涌进了疗养院,仅剩的警方人员着手驱赶毒蛇时,有高手潜入病房,带走了王雪曼。” 苏临安说完这些,帕瓦眨了眨眼,纳闷的问:“那个王雪曼很重要?” “很重要,巨蝰组织一开始的目的,就是他。” 苏临安点点头:“而且她对沈欢来说,也意义非凡。” “怎么个意义非凡?你可别告诉我沈欢对那个年纪的女人也有兴趣。” 帕瓦耸耸肩:“我倒是觉得,这是你们山海组的问题,不关我们的事。你们的高手呢?如果你当时在医院现场,巨蝰组织的人得多流弊,才能带走王雪曼啊?” “你说的对。” 帕瓦没有否认:“也是因为我们倏忽了,因为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们也以为巨蝰组织目的是叶朝歌,所以分出了人手也参与到了营救叶朝歌的行动中。不过王雪曼对沈欢很重要这件事,我们骗你。” “理由呢?” “王雪曼知道沈欢的身世。” 苏临安淡淡的说这句话后,帕瓦整个人都愣在了那。 身为沈欢的好兄弟,帕瓦当然知道沈某人是个不折不扣的孤儿。 别看大家都是刀口上舔血的,但不管是他也好,还是安谷也好,都是有个家的。逢年过节,还能有个磕头的地方。 可沈欢没有。 所以才会在每年过年,大家解散暂时休假的时候,只有沈欢仍留在灯红酒绿的这里,一夜一夜的麻醉自己。 更像成功的刺客,最孤单。 所以,在得知沈欢对叶家的感情后,帕瓦很理解,更不辞辛劳的参与到保护、营救叶朝歌的队伍中。 “我知道了,你想我怎么做?” 帕瓦深吸口气,看着苏临安问。 苏临安缓缓的说:“联系沈欢,告诉他绝对不能干掉那个女人。” 帕瓦点点头,捡起地上的蓝牙耳机,说:“既然这样那你就提前说啊,还非得揍老子一顿。” “呵呵,不揍你一顿,你能听得进去吗?” 苏临安靠在窗户上,指着韩小雪所:“她和你的反应一样,甚至更激烈,所以我才打晕了她。” 帕瓦重新启动蓝牙耳机,试着联系沈欢时,沈欢正站在通往天台的楼梯上,思索该用什么目的接近女人。 女人手上可是有炸弹引爆器的,一旦没法第一时间让她失去战斗力,后果会不堪设想。 就在这时,耳麦通了,那头重新响起帕瓦的声音:“沈欢,听到没有?” “听到了,你刚刚干鸟去了?人呢?” 沈欢没好气的说:“告诉我现在天台上的情况。” “等会再说,有人要跟你说话。” 帕瓦说完,把蓝牙交了出去。 沈欢一愣后,就听到那边响起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沈欢,是我。” 听到这个声音,沈欢猛地一愣,旋即呆呆的问:“老苏?” “对,我回来了。” 苏临安的声音,淡淡的传进了沈欢心里。 一时间,沈欢脸都有些涨红了:“你可算回来了!” 当年山海组成员被出卖,导致沈欢大闹杨家最终被逐出战队的事件,除了因为杨家出卖了情报,还因为当时山海组实力并不完整。 单兵作战能力最强的,代号青龙、白虎、朱雀、玄武的四人,只有青龙沈欢一个人在队伍里。 沈欢当时也是拼了命了,但最终也没带着队伍全身而退。 如果当时其他三人也在,悲剧估计就不会发生了,可当时其余三人都在国外执行任务。 有些悲剧,可能是注定要发生的。 苏临安知道沈欢为什么激动,语气也有些发颤:“先不提陈年往事,有件事必须要告诉你。” “你说。” “天台上的女人必须捉活的,如果做不到,废了她的手就够了,绝对不能杀。” 苏临安的声音传来,让沈欢猛地一愣:“啥意思?” “因为那个女人手里掌握着很多秘密,如果她死了,那些秘密就会成为更深的毒瘤,早晚有一天会成为大麻烦。” “靠,也太莫名其妙了。” 沈欢骂了句:“那个女人很可能是拉丝忒,绝对的危险人物,老董知道她有多流弊。一旦失了手,她引爆了炸弹怎么办?” “很难,也必须执行。” 苏临安语气很坚决。 沈欢有些烦了:“老苏,你是老子的兄弟,可叶朝歌是老子的女、女人,我现在又不会山海组成员了,没必要听你的命令吧?” “唉。” 苏临安知道自己不泄露一些机密不行了,叹了口气说:“沈欢,你知道为什么巨蝰组织潜伏龙国这么久,山海组都没动他们吗?” “为什么?” 沈欢皱眉问。 苏临安语气严肃又苦涩:“因为巨蝰组织中很多成员,都是龙国当地的富豪、财阀、甚至官宦之后,很多,都是像秦轩那样,背后拥有着巨大能量。而如果这个消息暴露,你猜会发生什么?” “动荡。” 沈欢缓缓吐出这两个字,艰难叹了口气:“我明白了。” 第422章:战斗起 一个国家想要安稳,永远不能低估任何一个阶层的力量。 就比如像秦轩那样的。 如果只是一个两个的,上面抓起来也就抓起来,但如果是大片的呢? 会引来许多财阀的反抗,导致经济下滑还是其次,如果不少官宦成员都和巨蝰组织有联系,一点被揭发出来,立马会造成大面积的恐慌。 很可能牵连出一大批上面的高层。 如果知道这些人都是谁,国家可以挨个接触,慢慢接触这些威胁。 但一旦女人被警方活捉,套出这些秘密,立马会引发大规模的惶恐。 所以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活捉女人,再由山海组秘密带走。 苏临安说出了最后一点:“根据目前知道的情报,巨蝰组织中除了他们已经被你干掉的头目,还知道每个潜伏人员名单的,就是他们的神使,也就是你口中的拉丝忒。如果杀了她,那个秘密很可能就会被永远埋在地下了。” “ok,我知道了。” 沈欢点点头,缓声说:“不过我必须得告诉你,拉丝忒是个很危险的女人。活捉她,我一个人没有信心。” 作为刺客之王,曾经山海组的顶头人物,沈欢对自己的身手是很自信的。 可他也说没自信活捉拉丝忒,那说明对方真的不简单。 “没关系,上面有人支援。” 苏临安道:“被绑架的直升机驾驶员,是我们的人。” “谁?” “许奉天,他手里还有屏蔽仪,能短时间干扰十米范围内的电磁信号,防止对方引爆炸弹。” 苏临安轻声说:“不过这项技术还不成熟,只能屏幕三到五秒的时间。” “也就是说,我必须在露出破绽的三到五秒内,让女人失去战斗力,或者废了她的手,对吧?” “对。” 苏临安点点头。 沈欢深吸口气:“我知道了,对方联系我了,等会再说。” 说完,沈欢那边闭掉了耳麦。 监控室里,帕瓦突然出声说:“你没有告诉沈欢王雪曼的事。” “之后再告诉他也不迟。” 苏临安缓声说:“拉丝忒是个高手,现在最好不要扰乱沈欢的心境。” 就在两人聊天时,监控屏幕中看到,沈欢已经走上了楼梯。 因为沈欢从歹徒的耳麦中听到,“神使大人”喊七楼的人也上天台来,准备撤离了。 六楼因为还有人质,所以最后撤离上来。 就在刚才沈欢还思考,应该用什么借口上天台而不被女人怀疑。因为他以为这场绑架还会持续一段时间的。 却没想到这么快对方就想撤离了,看来对方的某些目的一定得逞了。 呵呵,这可是你让我上来的。 沈欢心中冷笑,大摇大摆的走上了天台。 天台上,一辆直升机正稳稳停在上面,戴着帽子的驾驶员,已经被两个黑西装歹徒捆了个利索,丢在直升机下。 那两个黑西装中,应该有人会开直升机,都围在直升机前等候命令。 不过让沈欢很意外的是,除了这架直升机,还有辆小型的无人机,也在头顶飞着,一闪一闪的。 明显,这是拍摄用的无人机。 沈欢一出现,这驾无人机上的摄像头,立马拍下了他的画面。 而此时的酒店外,女记者正兴奋的解说着无人机里传来的画面:“各位,我们果然没有猜错,绑匪绝对不止狐几个,又有一个黑西装歹徒出现在了天台上,他的目的是什么?江山大酒店里,又到底还藏着多少歹徒?” 一闪一闪的红光,让沈欢有些烦闷。 他随手抬起胳膊,就想开枪打掉无人机时,女人突然说话了:“没必要,不要随意开枪。你的同伴呢?” “去六楼送烟还没回来。” 沈欢随意说着,放下手枪快速朝女人走去。 女人也没听出他话音有些不自然,也没说什么,仍然躺在藤椅上,很惬意的样子。 她既然不说话,沈欢自然更不会说话了,倚在护栏上探头向下看去。 此时的叶朝歌,被吊在半空已经快一个小时了。 凡是被倒吊过的人都知道,那种的滋味很不好受,尤其是被绳子捆住的双脚,早就因麻木失去了知觉。 看着下面闪烁的灯光和人群,叶朝歌很难受,也很想哭。 她真的不明白,为什么睁开眼后,就出现在了这里。 而在这短短的几个月里,她已经接连遭遇了数次绑架。 她到底做错了什么? 不过不管怎么说,经历过两次的她,已经有了一定的心里抵抗力,毕竟经过上次的劫船案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前两次不管再怎么可怕,最终都有惊无险的过来了。 这次呢? 她是不是还有那样的好运气? 龙首,会不会还像上次一样,及时出现? 他真的出现了。 就在叶朝歌这样想时,逐渐靠近女人的沈欢,突然动手了,一脚就踹在了女人的受伤。 女人绝对没想到自己人会背叛自己,更没想到,她第一时间要按下大楼上其中一脚的炸弹引爆器时,会没有反应。 因为同一时间,直升机下的许奉天也出手了。 他飞也似的拽开了困紧的绳子,一把踹翻了两个黑西装,按下了屏蔽器。 引爆器没有用,让女人有了短暂的错愕,也就是趁着这个错愕的间隙,沈欢冲了上来,踹走了她手里的引爆器。 炸弹危机,是不是解除了? 摄像头里看着这一幕的记者,正激动无比的说:“原来他是我们的自己人,他很厉害呀,一下就抢走了引爆器,正逼的女人节节后退!女人摸出了一把刀子,这一刀速度非常快,直冲着我们的战士的咽喉扎去。不过我们的战士也很厉害,一个扭腰就躲开了这一刀!” 记者说的到是很专业,竟勉强跟得上屏幕中的战况。 而天台上的女人也确实速度飞快,已察觉到不对劲,就跟不要命似的跟沈欢拼了。 加上她身手也很高超,一时间逼的沈欢真的有些没办法施展开来。 眼睁睁看着她一跃而起,迅速朝直升机跑去。 只是,直升机那里还有许奉天呢! 他身手同样不差,或许比不过拉丝忒,但仍旧有阻拦她的机会。 许奉天被她一脚踹出老远时,也拔出了手枪,抬手就射:哒哒、哒哒!! 枪口喷射着火焰,要把拉丝忒射穿! 第423章:湮灭的爆炸 把许奉天一脚踹飞时,拉丝忒脑海中唯一闪烁的两个字就是:耻辱。 她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会因为倏忽大意,被逼入险境! 没错,就是险境。 拉丝忒不知道为什么引爆装置没有作用,但知道,一旦她没法控制爆炸,就相当于失去了人质。 何况眼前这个化妆成自己手下的黑西装,既然能上来天台,那她留在楼下的手下可能已经都被解决了。 “培养了这群崽子这么多年,结果全都是草包!” 拉丝忒恶狠狠的骂出这句话时,在半空中猛地一个拧身,用不可思议的角度躲开了许奉天射来的一连串子弹。 在外面不少灯光的闪烁下,在许奉天眼中,这一刻的拉丝忒简直就像飞向幽深宇宙的幽灵。 她的好身材,而深深刻进了他脑海中。 不过这种惊艳的美在许奉天心里只持续了一瞬。 紧接着,他心里就被震惊填满了。 人在半空中,是很难在不接触其他东西的情况下,凭空生出某个方向的力气,进行大规模移动的。 可偏偏拉丝忒就做到了,就好像一只鸟而突然飞转了方向。用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凭空一折,差之毫厘的躲开了一连串的子弹。 接着她轻飘飘的落在地上,整个人伏在地面上,之字形冲刺躲开许奉天的枪口后,几乎只用了几个呼吸的时间再次冲到了直升机下。 许奉天交手过很多厉害的对手。 上次在劫船案中对付拉丝忒的助手就身手重伤了,不过那时候,他的心态始终维持着平静。 但这一刻,拉丝忒冲到他面前,一股幽幽的香气钻进他的鼻孔中时,他一下愣住了。 似乎,在感叹拉丝忒做出的非人行动,已经超过了人类极限。 “许奉天,愣着干嘛呢!?” 突兀的,沈欢的低吼从后面传来,许奉天浑身一颤,整个人都清醒过来,这才发现拉丝忒手作爪装,已经冲到了他咽喉下。 这个身手高超的歹毒女人,要掐碎他的咽喉! 许奉天不愧是山海组中高手,猛地一咬舌尖冷静下来的同时,抬起双手,狠狠扒住了自己的脖子。 准确的说,是扒住了脖子上已经掐住的纤细小手。 许奉天真想不到,一个如此纤细女人的手,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力气,他拼了命的扒开,但还是感觉到那只手在不停收紧,一点点挤压他的喉骨。 我要死了! 许奉天瞪大眼睛,心里生出这个念头时,沈欢从后面冲了过来。 他那把标志性的幽蓝魔刀已经出手,直刺拉丝忒的后心窝。 拉丝忒再大的能耐,也不可能同时对付两个山海组高手。 此时后背受胁,她只能一脚踹开许奉天,拧身去躲沈欢这一刀。 噌—— 魔刀血影在半空中划出一道弧光,却没有刺中拉丝忒。 后者后撤数步,直来到泳池边缘才停下。 沈欢空挥了下匕首,指着拉丝忒冷笑:“神使大人,你还是束手就擒吧,你手里的引爆器都没了,警方很快就会围堵上来的。” 也确实如沈欢所说,此时楼下的记者通过无人家观察到上面的一切后,警方立马出动了。 尤其是在一楼大厅就见到岳初容两口子后,更加激动。 而与此同时,帕瓦也正在和苏临安飞快的上楼。 拉丝忒现在就是在孤军奋战,似乎已经无路可退。 拉丝忒脸色一场阴沉:“又是你坏我的好事,沈欢,你真当我不会杀你?” “有那个本事,你就来试试。” 沈欢眸中眯起,弓腰摆出进攻的架势。 说实在的,拉丝忒真想立马冲过去给沈欢一个教训,她也自认为自己的实力不在沈欢之下。 要不是她太放松,根本没想到会有人拼着爆炸的危机,大着胆子来救援,更没想到许奉天手里有能屏蔽引爆炸弹的装备的话,绝对不会落到如此田地。 可现在说啥都晚了。 只能怪她太自信,又怪沈欢的行动太干脆利落,让她下面的手下们竟然毫无抵抗之力。 深吸口气,拉丝忒看向后面天台门口。 那里,苏临安和帕瓦已经赶到。 飞机旁,许奉天也已经爬了起来,正捂着喉咙剧烈咳嗽。他旁边被踹翻的两个黑西装手下,还捂着胸口爬不起来呢,足见他们和山海组的精锐相比多么不堪一击。 而拉丝忒面前呢,则是一步步逼近的沈欢。 似乎,走投无路。 可突兀的,拉丝忒竟然笑了,冲着沈欢嫣发出了一声阴森的冷笑:“咯咯,沈欢,其实你真应该第一秒偷袭时就干掉我,现在,你会因此后悔的。” 沈欢没明白拉丝忒的意思,皱了下眉时,就见拉丝忒张开双臂往后倒去,然后—— 噗通! 穿着紧身衣的拉丝忒整个人倒在了装满水的泳池里。 水花四溅,在灯光下显得格外绚丽。 沈欢忙跑到泳池前时,就听已经被帕瓦和苏临安一人一个拽住衣领的黑西装,张皇失措的大喊:“不好,快跑!” 跑什么? 所有人都是一愣,最近的沈欢忙朝水池中看去,就见阵阵波纹中,美人鱼一般的拉丝忒手里赫然拿着一个水闸样式的开关。 而开关连接的是:捆的结结实实的炸药。 大量的。 一旦在水下引爆这些炸药,恐怕整个天台都会被掀飞。 在场的每个人,谁也逃不掉! 拉丝忒疯了! 她难道想一个人,把所有人都拖死在这吗?! 沈欢心里发出一声怒吼时,拉丝忒已经扳下了开关,登时,水下传出了嘀嘀的声音。 而且这种声响,越想越急促,催促的人心慌同时,也告诉人们:响到最快的时候,炸弹就会被引爆。 “你真是疯了!” 沈欢怒骂一声时,拉丝忒从水中鱼跃而出,头也不回的奔向直升机,一边大喊:“咯咯,沈欢,炸弹只用一分钟就会引爆,你是来拦我一块死?还是去救你亲爱的女人?” 这个问题,沈欢根本不需要回答就头也不回的冲天台边缘冲去。 而拉丝忒也冲直升机冲去。 此时冲到了附近的帕瓦和苏临安,也一人拖着个黑西装,正疯狂跑向天台楼梯口。 所有人,都知道要逃命。 许奉天当然如此,他比拉丝忒距离直升机更近,直接冲上了直升机,发动了引擎。 只是他来不及关上舱门,拉丝忒也冲了上来。 对方冲上来后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和我谁也不想死,如果有时间跟我动手,不如赶紧起飞!” 根本不用拉丝忒说,许奉天也是这样做的。 直升机的翅膀轰鸣着,掀起风浪拔地而起。 这一幕看呆了下面的记者,通过无人机传回的录像,她不解的皱眉解说:“不知道为什么,在歹徒跳入水中又跳出来后,其他人和直升机驾驶员都在疯狂四散逃开。第一个动手的黑西装英雄,也直朝人质叶总冲去,难道发生了什么可怕——” 可怕两个字还没说完,炸弹爆炸了。 水下压抑着的力量,迸发出巨大的威力,一瞬间放出来白炽灯般的亮光。无人机被轰飞了,天台被炸烂了。 连带着上面的一切,都湮灭在了大爆炸中! 第424章:千钧一发 在撒哈拉沙漠的一周时间里,叶朝歌大部分时间都处于昏迷的状态。 尤其是进入绿洲的那座大殿后,叶朝歌只记得自己看到了一尊羽蛇神的雕像,雕像的眼睛射出一道红光后,她就没有了知觉。 之后发生的一切,她都记不得了。 等她清醒,已经被关进地牢,随后就被龙首的团队救出了。 那段时间发生了什么? 回到家后,叶朝歌曾张皇失措的检查自己的身体,发现自己也没有被怎么样,更没有留下任何不好的伤痕。 就好像那几天什么都没发生,她只是躺了几天而已。 但,很多次的梦中,甚至偶尔发呆的时候,叶朝歌脑海中都会突然浮现出双目闪烁红光的蛇头。 那种邪恶,每次想起都让叶朝歌忍不住浑身发颤。 不过随着时间的退役,叶朝歌也在渐渐习惯突然的发呆,只当自己是经历过绑架后留下了严重的心理阴影。 而这次,她的脑袋倒吊在天台上,她心里不停哭诉着自己的倒霉时,后面响起了惊天的爆炸。 轰! 热浪,从背后滚滚袭来,栏杆几乎被掀飞,死亡的威胁如海啸不能压在了叶朝歌心头。 而这一刻,她竟然没有因为濒死而惊恐,而是脑海中瞬间再次闪现出蛇头的画面。 也就是这一瞬间,时间似乎停止了。 她的灵魂,如同来到了另一个昏暗的房间。 她的眼睛,正直视着蛇头,并因为蛇头邪恶的红色眼睛,吓得赶紧逃开。也因为逃远了,她才看清楚更多东西:蛇头并不是活物,它只是一根权杖的握把。 蛇头的眼睛之所以闪着红光,是因为上面镶刻着红色宝石。 而此时,蛇头正被一双干枯苍老的手紧握着。 手上布满了老年斑,削瘦如骷髅一般皮包着骨头。叶朝歌继续远离,终于看清了手主人的样子:他是个身穿黄龙袍,头戴皇族冕旒的老头! 他静静的坐在一张龙椅似的华贵座椅上,周围的琉璃瓶,丝绸帘,都表明他是个帝王。 而此处,似乎是他的王座。 他非常苍老,露出的下巴肌肉已经萎缩,让人怀疑他能不能张开嘴咽下哪怕一口水。 呆滞的看着这个老年人,叶朝歌心底涌上一股难以言喻的心悸,让她恐惧,让她想逃离。 但她不管怎么往后退,都没法再继续拉远距离,不管怎么尖叫,都喊不出声,甚至她想转身,都转动不了脖子。 她只能惊恐的看着那个老人缓缓抬起僵硬的脖子,干瘪的嘴巴张合,冲她说:“我找到你了,第七把钥匙。” 接着,老人露出了微笑。 格外瘆人。 “啊!!!” 叶朝歌再也忍不住的闭上眼睛惨叫,却突然听到耳边传来了呼啸的风声,以及一声痛苦的闷哼:“擦!” 这声闷声声音不大,但却一下惊醒了叶朝歌,让她猛地睁开了眼。 她,正被一个穿着黑西装,带着面罩的男人抱着。 眼前,是满天繁星。 后方,是正在爆炸的天台。 无数的碎石正冲他们飞来。 而巨大的失重感,正将她和黑衣男人拽向地面。 她突然想起来了:我被绑架了,然后天台爆炸,我被爆炸掀飞,要从八楼掉下去,摔成肉泥了! 楼下就是坚实的水泥地面,一旦摔下,必死无疑! 可这个黑西装怎么回事? 他为什么抱着我,难道要和我同归于尽? 短暂的时间内,叶朝歌脑海中只能闪现出这些念头。 而楼下的记者,已经看着眼前这一幕震惊的说不出话来了:“刚刚、刚刚偷袭歹徒的黑衣勇士,竟然奋不顾身的从楼上跳下,抱住了人质叶总!他想做什么?难道要和我们叶总双双殉情吗?!” 没错,就是殉情。 也只能理解成殉情。 毕竟他们可是从八楼天台摔下来,能生还的概率,小之又小! “完了!” 无数的围观群众,还有下面警戒的警察,都忍不住发出了感叹。 有些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已经闭上眼睛,不忍再看。 他们的脑海中,已经浮现出了两人一块摔死的凄惨画面了。即使那些胆子大的,比如正在解说的记者朋友,比如瞪大眼睛看着这一幕的姜环宇。 但他们也只能看着,除此之外,他们什么都做不了。 唯一能做的,或许就是在处理他们的尸体时,感叹一声而已。 脸色同样不好看的,还有在密密麻麻人群后,看着这一幕的菲尔斯,他咬牙切齿的喃喃自语:“巨蝰,就以为你们的钥匙,就想毁了我们的钥匙吗?混蛋,这笔账,我一定会找你们算的!” 从天台落在地面,需要多久? 顶多也就几个眨眼的功夫。 楼下就是坚实的水泥地,摔下去,就是死。 可因为爆炸的冲击,沈欢抱着叶朝歌冲出天台的时候,是被轰飞了一段距离的。 也就是这段距离,让两人的直线下坠变成了抛物线式的下坠,延长了时间的同事,也让沈欢在最危急的时候,发现了一条生路。 前面下坠的方向,是一大片的梧桐树。 梧桐树绿化带后面,就是护城河。 这个时间虽然叶子都掉光了,但利用树枝的缓冲力,落进护城河里的话,不是没有机会平安下落! 也就是眨眼的时间,沈欢就知道该怎么做了,一只手用尽最快的速度扯住叶朝歌腰间的绳子,狠狠一拽的同时,往半空飞也似的一丢,随即抱着叶朝歌,缩起腿猛地拧身。 这时,他们也恰好迎面撞上梧桐树的树枝。 梧桐树的主干在树尖部位是被砍断的,为了美观让枝干延展。 而这些更细的、充满生命力的柔软枝干就是最好的弹簧,位沈欢整个人的背部撞在树枝丛中时,起到了极大地缓冲作用。 而被抱在怀里的叶朝歌,好歹没有直接遭到冲击。 其实如果仅仅只靠树枝缓冲,沈欢五脏六腑都非得被撞烂了不可。 可上抛的绳索,却起到了第二层缓冲作用:绳索是一端挂在叶朝歌腰间,另一端在沈欢手里,而中间的一段则兜住了大量的树枝。 就好像下落时,被蹦迪的绳索拉了下。 虽然随即就因为巨大的惯性,绳索就把不少枝干拉断了,沈欢握着绳索的那只手也瞬间体会到了骨裂般的痛苦。 沈欢重重擦着梧桐树树梢,背上被树枝抽出了一道又一道的伤痕,更有无数木刺刺入他的皮肤。 但两次缓冲,终于给了沈欢跳入护城河的机会。 他忍着剧痛,缩起的双腿奋力朝树干上一踹。 两人的下坠的弧线被延长了,他们的身影终于掠过坚硬的泥土地,坠入了护城河中。 噗通! 第425章:没有赢家 噗通! 落水的声音,在周边群众们的耳中响起。 不少忍不住睁开眼的人,都生出了巨大的疑惑:咦,刚刚坠楼的俩人呢? 而一直看着这一幕,早就吃惊道说不出话来的记者,呆呆的说:“我、我没看错吧?我、我们救人的英雄,竟然在最后的危急时刻,利用树枝和绳索做了缓冲,最后抱着人质掉进了湖水中!” 他是怎么做到的? 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无数的围观群众,在这一刻失神。 他们都不明白,人类是怎么能做出如此极限运动的。 事实上,新闻媒体中没少报道谁谁从七八楼掉下,却因为下面有商家广告牌啊,幕布等东西的缓冲没有摔死的新闻。 电影中,也有那种大着胆子从好几楼跳下,利用楼下缓冲物安然无恙的桥段。 但现实不是电影。 何况江山大酒店楼下也没有供以缓冲的小摊贩。 有的只是一颗修剪过的梧桐树,和一条离着大楼数米远的护城河。 但人家就是做到的,用不可思议的手段。 当全身被河水包裹后,叶朝歌整个人才从彻底的蒙圈中清醒。 紧接着,冰冷河水就激起了她的求生渴望,逼的她拼命划水,想冒出水面吸一口空气。 只是她身上还捆着绳子呢,手脚压根就不听使唤,无论叶朝歌怎样使劲挣扎都没有丝毫效果。 难道我没有被摔死,反而要被淹死了? 叶朝歌瞪大了眼睛,整个人都蒙圈了。她甚至已经觉得,自己已经死了,现在还感受得到这一切,是因为灵魂还没有和肉体分离。 不然如果她要是还活着,为什么感受不到痛苦,只能感受到麻木? 其实她这时被冰冷的河水冻僵了,加上之前一直倒吊着,手脚充血没有了知觉,所以才会觉得麻木。 但接着一双大手,就温暖有力的抱住了她。 这双大手带来的温度让叶朝歌有了丝毫的直觉,激发了她的求生欲,让她忍不住想大喊救命。 只是刚张开嘴,河水就灌入了她的嘴巴里。 因为压强的存在,水拼了命的要钻进她的肺部,挤走里面的空气。 这种感觉,就叫窒息。 叶朝歌绝望了,可紧接着,就有无数双大手,从湖水面中伸了进来。 围观的群众们,不管和叶朝歌有没有关系,都伸出了援助之手。还有不少人直接跳下来湖面,来救叶朝歌。 最快的是一名战警,他抓住叶朝歌的胳膊后,把她快速拖到了水面上。 新鲜的空气! 叶朝歌大口呼吸着,拼命享受着来之不易的氧气。 周围好心的群众都在大喊:“赶紧拉她上来,快!” 在人质被绑架时,以他们的能力或许只能做到围观。但此时,他们都不介意伸出援手。 “咳咳!!” 剧烈咳嗽着的叶朝歌,听到耳边传来了人群的欢呼。 她活了下来。 但她没忘了自己是为什么能活下来。 不等擦一把脸上的水,叶朝歌就拼了命的转头,焦急的大喊:“救、救他!他还在水里,他受了很重的伤!” 一定是很重的伤。 因为叶朝歌浮出水面时,亲眼看到对方一只手呈现出可怕的紫红色,那是完全充血的表现。 更看到他的背包,狰狞可怖的烂了一大片。 其实根本不用叶朝歌说,大家也看到护城河上飘着的鲜血了。 叶朝歌能活下来,完全是因为有人替她承受了伤害! 而那个人呢? 叶朝歌被战警拖上岸边时,也有不少人都跳下水想救人了。 可事实上,一连十好几人在周围搜救了好久,都没有见到那个人。 戴着面罩的黑西装男人,就好像融化在了河水里。 谁也没注意到,与此同时一块消失的,还有悄悄和苏临安分别,从三楼某窗口跳出江山大酒店,潜入护城河下游的帕瓦。 警方将两个歹徒押送了下来,并且立马在护城河周遭展开了搜救。 被救下的岳初容夫妇,早在第一时间就离开了现场,回到了自己的别墅。 因为他们的安危太重要了,他们也知道留在原地只会碍手碍脚。所以岳初容虽然担心沈欢,还会被警方送回了。 可就在送回的路上,岳初容从手机直播中看到了记者拍下的一幕。 黑西装超人一般的救下叶朝歌,坠入湖面。 群众们都在搜救黑西装,要救助这位无名的英雄,可英雄目前还生死不明呢。 看着屏幕里的这一幕,岳初容直接翻了个白眼,晕了过去。 别人不知道黑西装是谁,可她知道。 是他的儿子! 他儿子为了救叶朝歌,竟然生死不明!从小就受够了苦的儿子,她还没相认相亲的儿子,难道会死在这儿? 毕竟谁从八楼跳下来,还能生还啊? 心理承受能力达到极限的岳初容,直接被吓混了过去。 而远在夏威夷的叶老太太,此时也被送入了紧急病房。 今晚的闹剧,没有赢家。 包括坐在直升机上,扬长而去的拉丝忒。 她用手枪顶着许奉天的脑袋,嘴角带着冷笑:“乖乖做我的驾驶员,如果你敢搞什么花样,我一枪崩了你!” 许奉天眼角狠狠抽了几下。 他是最先上直升机,因为距离天台边缘太远,只能坐直升机讨论爆炸的他,上飞机后就快速启动了。 可紧接着拉丝忒也冲了上来。 因为后发制人的优势,拉丝忒也是直接用手枪直接威胁许奉天驾驶飞机。 许奉天没有选择。 他知道就算自己宁死不从,人家最多也不过是把他一枪崩了,然后换她自己驾驶逃走而已。 但他如果乖乖驾驶,反而有一线生机。 许奉天能猜到拉丝忒为什么不直接干掉他自己接管飞机,因为她受伤了。 冲上飞机的一瞬间,距离水面最近的拉丝忒遭到了巨大的冲击,身上的紧身衣都被撕裂了,嘴角也溢出了鲜血。 这证明她内脏受了伤,无暇自己开飞机。 现在她不也是一只手拿着手枪威胁他,另一只手正在拼命往嘴巴里灌一些药物吗? “转向,往西南方向飞。别以为我不知道,警方在东北方布置了武装直升机。” 拉丝忒灌下一大口液态离欢粉后,表情才终于好受了些,指挥着许奉天改变方向。 许奉天很听话,一边控制方向一边试着问:“你怎么知道警方在哪里布置了直升机?局里有你们的人?” “不该问的别问。” 拉丝忒咬牙说着,从口袋里摸索一阵,拿出一个纽扣大小的东西来,手脚飞快的许奉天脑门上。 “纽扣炸弹?” 许奉天眉头一挑。 拉丝忒冷笑:“定时的,就算你有信号屏蔽器,也别想停下它,解除炸弹的密码只有我自己知道,你最好不要耍花招。” 第426章:直升机的特殊功能 滴滴、滴滴。 每响一下,许奉天头上的纽扣炸弹就会闪一下信号灯。 这是在提醒他,炸弹很快就会引爆,他要有危机意识! 可许奉天去丝毫不慌乱,就好像脑袋上戴的不是炸弹而是太阳帽,尽管他也知道背后站着强敌。 这是在战队中培养出的冷静意志。 他的手,牢牢把握住操控杆,根据拉丝忒的命令朝大山深处驶去。 在直升机所在的高度,风很狂暴,气温也更低。 体感温度也就在几度左右。 只穿着单薄西装的许奉天,脸上有些刷白,但语气却很轻佻:“我听说,你叫拉丝忒?” 相比许奉天豪不紧张的态度,占尽优势的拉丝忒反而显得很局促,喝下离欢粉的溶液后,才冷静下来,浑身停止了颤抖,冷冷的说:“我说过,不该问的别问。” 拉丝忒身上本来就穿着紧身黑衣,又因为刚下过水,衣服紧贴着身上有种透明的质感。 许奉天虽然没法直接回头看,却也能从左手边的小后视镜中看到她的身材。 毫不夸张的说,世界上最顶级的模特,也比不过拉丝忒的妖娆。 她身材不仅好,而且柔软如水,丝毫没有肌肉的质感。 从刚刚她给许奉天戴炸弹的短暂接触,他就判断出了这一点。 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前凸后翘,又没什么肌肉的细胳膊细腿女人,实力竟然比他还强。 许奉天耸了耸鼻尖:“英文中,拉丝忒的意思叫色、欲,倒是很符合你的身份。” 拉丝忒秀眉一挑:“怎么,小子,被我迷住了?” 拉丝忒对自己的美貌很有自信,这么多年来,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疯狂追求他的男人不计其数。 不过若非是那种远超常人的男性,她是没有兴趣的。 眼前这个小男生虽然身手不错,据说是龙国山海组的高手,但还没资格入她的法眼。 沈欢那样的,还差不多。 拉丝忒一早就注意到沈欢了,准确的说,是注意到了刺客之王的称号。 刺客是世界上存在最古老的职业,虽然这个行业良莠不齐,但其中精英也绝对不少。有个人,能被同行尊为无冕之王,足以证明他的本事。 所以拉丝忒才对沈欢充满兴趣。 不过最多,也就是把沈欢当成比一般人强很多的罢了。 可今天,却刷新了拉丝忒的对他的认知。 水下的炸弹,是她为了防止意外才布置的,可以手动开启,本来拉丝忒以为这炸弹是派不上用场的,毕竟警察胆子再大,也不可能冒着引爆三十八处炸弹的危险用强。 可没想到的是,警方没来,沈欢来了。 而且沈欢的实力,再次出乎了拉丝忒的意料,第一时间踹飞了她手里的引爆装置。 他哪来这么大的胆子?真不怕叶朝歌被炸死? 拉丝忒现在想起刚刚天台发生的一切,还是感觉很不可思议。 不过,在那么大的爆炸中,他也没机会活下去。 哼。 拉丝忒嘴角翘起一丝冷笑时,就听许奉天缓缓的说:“我再怎么色心熏天,也不至于被一个年近白岁的老女人迷住。” 倏地,拉丝忒俏脸变色。 而许奉天接下来的话,更是让拉丝忒浑身都开始颤抖:“两周多前,萨克森州的一栋别墅丢了一幅画,画上是战犯赫尔曼曾钟爱的一个女人。” “根据管家说,那晚风雨大作,他亲眼看到和画面上一模一样的女人出现,掠走了画像。” 许奉天嘴角衔着冷笑:“我猜,她之所以带走那副画像,就是怕后来见过她的人,猜出她的真实身份是个百岁老人,对吧?可惜她漏算了,别墅的管家汉姆是个油画票友。票友知道是什么意思吧?就是随便玩的,虽然不专业,但汉姆还真有不少临摹的画像。” “有幸我们也见过,而画像里的人,我们真的是越看越眼熟……不就是你吗?拉丝忒小姐,我听说二战期间,赫尔曼战部曾秘密研究过人体基因技术,能延缓人的衰老,但一直没有找到证据。或许,现在证据就在我身边。” 许奉天说到这,看向了后视镜。 而这一瞬间,后视镜中拉丝忒的脸急速放大,猛地打在了许奉天肩膀上。 她带着尖锐指甲的手,也狠狠刺入许奉天的脖子。 鲜血,从皮肤下渗出。 “你找死!” 拉丝忒阴森的声音,传进许奉天耳中。 许奉天不慌不忙,一只手控制着直升机,另一只手从口袋里摸出根烟来叼在嘴上,吸了口,幽幽的说:“把手收回去,万一你真不小心杀了我,离死也就不远了。” “你敢威胁我?” 拉丝忒厉喝:“就算我受了伤,一样自己驾驶直升机逃走!” “你开不了的。” 许奉天轻飘飘的说着,手指在仪盘表庞的屏幕上滑动几下,其中,果然出现了一副蓝色线条的地图,地图上标志这一架直升机的,正在快速移动。 很明显,图中的直升机,就是这一架。 “这辆武装直升机是山海组专用的,性能上和其他型号倒是差不多,但多了几样功能。” 许奉天吐出口烟雾:“首先就是这个定位系统,不仅能定位周遭战机,也会把自己的定位传回根据地,也就是说,不管咱们往哪跑,山海组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哼,只要赶在他们追来前,离开直升机逃走不就行了?” 拉丝忒很不屑,手指掐的更深。 最多再多用一份力气,许奉天的血管就会被刺破,天知道她的指甲怎么会这样锋利? 但许奉天仍没着急,仍旧淡淡的说:“这就关系到直升机的第二个功能了,自爆。” 许奉天的手指在屏幕上慢慢滑动着,就好像ipad切屏一样,转移到了另一副画面中。 这个画面没有地图,也没有其他花里胡哨的,只有一串数字:3.01。 然后又变成了3.00,2.59,2.58…… 很明显,这是倒计时。 而且倒计时的时间,只有三分钟不到了。 拉丝忒的眼角,开始剧烈抽搐:“自爆?” “对啊,你上来的时候,我就启动了,倒计时结束,咱们一块玩完。” 许奉天笑的可开心了。 沈欢说拉丝忒是疯子,因为她还在天台上的时候就引爆了炸弹。 可现在拉丝忒却觉得,许奉天才是不折不扣的疯子!三分钟,连停下直升机的时间都不够! 他真的铁了心的,要跟我同归于尽? 看着许奉天露出的一嘴大白牙,拉丝忒自从苏醒一来,头一次感到了恐惧。 第427章:逮捕嫌犯 “终于结束了。” 看着警方人员把仅剩两个活下来的黑西装歹徒考上手铐,押送着来到酒店前面广场时,姜环宇长长松了口气。 接下来就是把这俩歹徒押送回治安队了。 姜环宇给王新府打了个手势,示意他指挥疏散下交通,好开过警车来把歹徒带走。 可就在这时,南边忽然想起了一阵急促的汽车鸣笛声。 接着,不少围观群众就赶紧四散开来。 他们还抱怨着:谁呀,没看到这么多人吗?还硬往这儿开? 姜环宇也皱起了眉头,刚想呵斥是谁这么不知好歹,没看到警方办案吗? 可在看到车型号后,他脸色一变。 这是两辆专用车,明显来自最近的战域。 毫不客气的碾过警方警戒线后,径直停在了姜环宇面前。 车门打开,两个穿着作战服,手持步枪的士兵跑下来过来。 在车前集合后,一个年轻人从车头走下。 这位年轻人倒是没穿作战服,但明显是个战将,领着其他两个士兵快步走到姜环宇面前,带头啪的行了个军礼。 随后,年轻人递过一本证件去。 因为这片地区被警方部署了不少灯光,姜环宇很轻松就看清了证件上写的什么。他脸上一变,立马挺直脊梁一个敬礼,很尊敬的说:“凉城市里姜环宇,请您——” “禁声。” 年轻人打断了姜环宇的话。 姜环宇也很听话,立马闭上了嘴。 这一幕,让周围的警察都有种大跌眼镜的感觉。 姜环宇作为凉城治安队,职位不低,资历也不差。但现在,他却很恭敬地向一个年轻人敬礼。 那只能证明一点,这个年轻人职位更高。 可话又说回来了,以年轻人的年纪,得有多牛,才能这么年轻就爬到这个地位? 听着周围的议论声,姜环宇面容也有些苦涩。 他哪能不知道他的手下们在想什么? 其实面前年轻人人论职位和他差不多,但这个年轻人的身份不一般啊。 人家可是山海组执行组成员的董仁徒董队长。 而且,还印着特等的印章。 山海组虽然是个特殊的机构,但能有这种特等印章的,也只有最突出的几位。 凡是董仁徒这种级别的,都是有权利和首脑直接对话的。 他们守护着国家,无论白天黑夜的战斗着,他们的勋章,是无数同伴死了,而他们还站着的荣誉证明。 他们为国家流过的血,远超姜环宇。 所以姜环宇的恭敬,是应该的。 董仁徒也没有挟功自傲,冲姜环宇还了个军礼后,看向被押送而来的两个年轻人,轻声说:“姜组,我这次来凉城,主要是缉拿这两位归案的。” 啥? 姜环宇愣住了。 随即就有些恼火:我们要抓住这两个人可不容易,现在好不容易逮捕了,还没收监问出什么呢,你就要带走? 这不是抢功吗? 就算您是山海组精英,也不能这么不要脸吧? 姜环宇眼里浮上了不满的神色:以您的身份,何必跟我们地方上争功劳呢? 看出姜环宇的不满后,董仁徒笑了笑,声音更低:“姜组,楼上那些歹徒,都是安全首脑点名的特殊嫌疑犯,机密程度相当高。不然这样,姜组您亲自押送她去燕都,请功?” 请功俩字,平淡温柔,但听在姜环宇耳中,却如同平地一声惊雷。 他猛地一个哆嗦,意识到了什么。 我虽然是亲自跑了一趟,可好想抓住这俩嫌犯也没多不容易啊。 还不是人家跳河英雄救下的人? 可我呢,竟然妄图包揽这个功劳,干涉机密,这不是脑子有病吗! 意识到自己是鬼迷了心窍,姜环宇再也不敢有丝毫不满,赶紧说:“您这玩笑可开大了,王组长,把嫌犯交给战部的同志,其他人,立马仔细搜查江山酒店,避免有漏网之鱼。” 王新府他们可根本不知道咋回事,既然姜环宇开口了,他们也只能执行。 很快,两个警方押送着两个黑西装来到董仁徒面前。 董仁徒伸出手和姜环宇握了握:“谢谢姜组了,等我回去后,肯定会如实向首长汇报情况。这可多亏了您的及时应对呢,再见。” 董仁徒话里的意思,就是给他请功了。 听他这样说后,姜环宇心中的失落一扫而空,脸上露出笑容:“您太客气了,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在战部的押送下,战部的车子调头飞快的离开现场。 姜环宇看了眼忙碌的警方小队,指挥道:“李队长,你带队疏散群众。方宇,你安排两队人员,沿着护城河下游搜救,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王组长,和我去市里汇报一下情况。” 就在姜环宇指挥着警方行动时,董仁徒所在的军车也快速前进着,十分钟后来到一处小区门口时,车子开了进去。 车门打开啊,两个士兵押送着两个黑西装进了一栋大楼。 还是董仁徒带头,五人快速走上三楼,来到一扇门前开门:“押进去。” “是。” 两个士兵快速把两个黑西装嫌犯押送进了房间后,再次啪的敬礼,问:“报告长官,还有什么指示?” 董仁徒抬手还礼,笑着说:“你们回去吧,这次行动干的不错。” “是!” 两个士兵并没有太多的废话,转身快速下楼。 董仁徒则走进了房间,碰的关上了门。 这栋房间很空旷,里面除了基本的椅子桌子,别的什么都没有。 一盏明晃晃的灯光掉在天花板上,照亮了整个房间。 两个嫌犯脸色都刷白刷白,明显,他们也听说过山海组的大名。 更知道自己的身份一旦暴露,等待他们的是什么下场。 董仁徒看着两个戴着手铐的嫌犯,眸中泛起冷色:“君牙集团副总张浩,津城海战队长赵龙虎,你们敢私通海外危险分子,好大的胆子!” 苏临安说的是事实。 这次行动中,拉丝忒带来的手下除了莱利,都是龙国内部的人。 其中甚至不乏精英人物。 这也是董仁徒不敢把他们交给警方的原因,因为一旦彻查,很可能会出大乱子,引起无数血雨腥风。 第428章:美人困境 倒计时,还在继续。 屏幕上那几个闪烁的字符,给了拉丝忒巨大的压力。 她发誓,自从她苏醒以来,许奉天还是头一个能把她逼到这一步的人。 她不说话,许奉天也不说话,就如同丝毫不在意直升机爆炸会把他也炸死那样。 最要命的是,她偶尔瞥向地面时,看到有一盏亮起的车灯,正在下面密林的后方快速移动。 有人追来了。 而且,离欢粉虽然减轻了拉丝忒的痛苦,却没法治疗她的伤口。 后背被炸出的伤害,此时还在往外溢出鲜血。 她大脑已经有种眩晕感,这样下去,就算直升机不自爆,她也会因为失血晕倒。 咬了下嘴唇,拉丝忒终于低头了:“你想怎么办?” “你应该很清楚。” 许奉天吐出口烟雾,淡淡的说:“放王雪曼回来,你们声东击西,为的就是她拿你换她,合理。” 在每一秒都显得弥足珍贵的机箱里,拉丝忒深吸口气,没有再犹豫,抬手摘下了许奉天头顶的纽扣炸弹。 也就是在取下的瞬间,纽扣炸弹上的红灯停止了闪烁。 许奉天开始操控着直升机缓缓下落。 随即贴近地面,拉丝忒也看到一辆越野车正从后面飞速赶来。 不过倒计时时间已经快结束了,如果不赶紧停止,是想把整个直升机连带着追来的越野车都炸毁吗? 拉丝忒额头上冒出细密的冷汗,还是最后十秒时,她再也忍不住的喝问:“你什么意思,赶紧停止自爆!” 许奉天才不鸟她,只是不慌不忙的操控着直升机。 眼瞅着倒计时从十变成九、八、七…… 每一秒,都拉着拉丝忒的心脏精准跳动。 她再也受不了了,眼瞅离地面只剩二十多米,她转头就像去开舱门。 哪怕跳下去摔死,也比活活炸成烂肉强! 只是,她真的来得及吗? 她刚刚摸到舱门把手,倒计时就结束了了,屏幕上的数字归零,闪烁几下后,数字消失。 拉丝忒的心,也在这一刻紧紧抽起来时,机舱的音响里忽然传出了响声:“叮铃铃,下班时间到了,别忘了给自己沏一杯茶哦。” 是个好听的女声,声音神似某志玲姐姐。 拉丝忒眼角抽了下,僵硬的转动脖子看向许奉天。 换来的是后者一口浓浓香烟,遮住了脸。 老娘被耍了! 想想也是,这架直升机上连武器都没配备,哪来的自爆系统? 我竟然被一个毛头小子给骗了! 直升机轰鸣着,终于降落完了最后十米的路,稳稳当当落在地面。 当飞机的翅扇停止转动时,拉丝忒再也压抑不住怒气,狠狠朝许奉天扑去。 她非要把许奉天活活掐死,以报羞辱之仇! 可问题是她身手好,许奉天身手也不差啊,而且她受伤更严重,一路上都心惊胆战没有回复体力。 而许奉天呢,一根烟的功夫早就把心态调整到了最好。 此消彼长下,此时的许奉天还真不怕一个失去理智的女疯子。 猛地一个拧身就从座位上跳下,在拉丝忒扑在座椅上的时候反手就把她按住了。 拉丝忒也不是那么轻易就能被按住的,拧身掐向许奉天的脖子,两人身形交错,瞬间就扭打在了一起。 拉丝忒身娇体软,但力气却出奇的大,扭打之间,许奉天只觉得自己似乎在和一条巨蟒缠斗,还要小心她的“毒牙”。 而拉丝忒呢,也因为重伤发挥不出全力,终于被许奉天找了个机会,狠狠压在了地板上。 拉丝忒眸子,愤怒的像要喷出火。 许奉天一手拧着拉丝忒的关节,让她没法动手,另一只手缓缓抬起,摘下了拉丝忒的面罩。 拉丝忒的模样,依旧倾城的漂亮。 许奉天看到的瞬间,都忍不住的一呆。 也就说这一呆,被拉丝忒抓住了空子,一脚踹了过去。 砰! 许奉天被重重踹飞,狠狠砸在车门上,张嘴哇的吐出一口鲜血。 拉丝忒抬手拽掉自己的面罩,面露冷笑:“小子,你不是对我这种百岁老女人没兴趣么?可你的表现和说的话可不相符啊?” 许奉天脸色发白,捂着胸口站起来时,拉丝忒再次冲了过来,双手化成阴森魔爪刺向他的咽喉。 她要先解决一个麻烦再说! 尽管已经高估了拉丝忒,可许奉天还是没想到她那一脚力气会那样大。 大到踹在他胸口的瞬间,心脏都因为巨大的冲击力慢了半拍。 也因此,许奉天短暂的失去了反抗能力:供氧不足,提不起力气来。 眼看,对方的魔爪就要如尖刀般刺来时,身后的舱门开了。 许奉天因为靠着舱门的惯性向后倒去,而一道矫健的影子,从舱门外冲了进来。 拉丝忒心头猛震时,一只大手就如同铁钳般牢牢抓住了她的手腕。大手的主人,是个看上去并不魁梧的男人。 他脸颊如斧劈刀削,双眼如火炬明灯。 动作,快速又有力,抓着她的手腕,拧身狠狠就是一记过肩摔! 拉丝忒只觉得眼前天旋地转,接着整个人就狠狠砸在了地板上。 伤口,登时崩开。 鲜血,瞬间染红了地面。 而这个男人也丝毫不知道怜香惜玉,走到她面前捏起她的下巴,这一瞬间,四目相对。 拉丝忒看清了他的脸,苏临安也看清了对方。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在山海组中,曾和青龙齐名的朱雀。 山海组四位打手,分别代称青龙白虎朱雀玄武。 他们每一个,都代表了龙国战部,单兵的顶尖实力。 许奉天、董仁徒这些其他执行人员,实力当然也不差,但比他们还是要差一截的。 不过是短短一个过肩摔,拉丝忒就从对方的速度和力量判断出,苏临安的身手不弱于她!就算是她全盛时期,没有受伤的时候,也未必能从他手中取得好处。 何况现在? 而苏临安也没有丝毫怜香惜玉,捏着她的双腮冷笑:“这就是拉丝忒?号称色、欲?我看着也没多漂亮啊?” 废话,老娘的脸都被你捏变形了,还能怎么漂亮? 拉丝忒眼角不自然的抽搐时,就见苏临安竟然霍的抬手,然后落掌:啪! 一记耳光,狠狠扇在了她脸上。 拉丝忒懵了。 她这么漂亮的脸蛋,什么时候被男人打过? 即使男人再愤怒、再生气,就像刚刚的许奉天一样,见到她脸蛋也该消消火吧? 她的容颜,全球也挑不出能与之睥睨的第二人来,他怎么就下得去手? 苏临安不仅下得去手,甚至还打上瘾了。 趁拉丝忒没有反击之力,再次扬手—— 啪、啪! 一巴掌又一巴掌的扇过去,他的动作里也饱含着愤怒:“我管你是什么人,敢耍着我们山海组玩,找死!” 啪、啪!! 第429章:蹊跷 凉城的护城河,其实是山泉水汇集而出,自川渝流向天南,在凉城境内并入长江的一条小河流。 但水却不浅。 就在警方沿着护城河一路下游,搜救救人的黑西装英雄时,沈欢在几乎和长江交汇口出的河面上,探出了脑袋。 抓着一块岩石,沈欢爬上了岸。 几乎是用匍匐爬行的方式,沈欢在泥泞中爬行了十几步,倒在地上再也爬不动了。 十几分钟后,一辆车快速停在了河岸边的公路上。 一个人从车上下来穿过树林,走到了沈欢身旁,看着他背上的伤痕,倒吸了口凉气:“北州受的伤还没养好,就又添了新伤,沈欢,你这样下去早晚得死在叶朝歌石榴裙下。” “你有时间挤兑我,还不如赶紧把哥们扶起来。” 沈欢艰难抬头看向帕瓦。 帕瓦也没再多废话,走过去把沈欢从泥泞地里扶起,脚步蹒跚的上了车。 “后座有矿泉水,自己洗下身上的烂泥。” “嗯。” 根本不用帕瓦多说,沈欢就拆开一箱矿泉水,脱掉外套一瓶瓶的倒在身上,洗掉那些泥泞。 反正车里都是大老爷们,他也没啥好害羞的。 用了整整一箱,沈欢才洗干净那些泥沙,后背上的伤口绽开,开始冒血,车厢里的血腥味也开始浓郁。 这时候就要帕瓦帮忙了。 他把常备的医药箱打开,给沈欢上了些药后开始包扎。 沈欢现在已经疲怠不堪了,他的右手,在坠楼的时候为了救叶朝歌,还被绳索狠狠拽了下,造成了轻微的骨裂。 现在整只手都是肿的,没做一个动作,都疼得要命。 但这点痛苦,沈欢还是能忍住的,强打着精神在帕瓦给他上药时问:“你还有事要告诉我,对吧?” 如果没事,帕瓦就不会让他在车里清洗、包扎,而是送去附近的宾馆了。 果然,帕瓦说:“是有事告诉你,王雪曼被抓了——” 帕瓦告诉沈欢的,无非就是苏临安说的那些。 也就是叶朝歌被抓的目的是分散警力,巨蝰组织的最终目标是王雪曼一事。 而沈欢也能推测出,苏临安在爆炸后就不见了踪迹,肯定是追着直升飞机去抓苏临安了。 此时,沈欢的念头好许奉天一样,就是活捉拉丝忒,拿她换回王雪曼。 沈欢和王雪曼不过两面之缘,而且虽然和她有承诺,但沈欢答应的是保护陈千娇,所以就算不管她,对现在的沈欢来说是最正确的选择。 何况,还有苏临安带队的山海组,亲自做这件事呢? 但沈欢总有种事情不对劲的诡异感觉,顾不上浑身的伤害,咬牙说:“帕瓦,拉我回去,想办法去见韩小雪,让她带我们去找山海组。” “其实找山海组不用这么麻烦。” 帕瓦干咳两声:“咳,哥们虽然和苏临安大战三百回合时输了,但也有赢下的地方。” 说完,帕瓦拿出手机,点开一个地图软件。 立马,上面就出现了一个快速移动的图标。 帕瓦耸耸鼻尖说:“下楼的时候,我偷偷在他身上贴上了定位器。” “呵呵,我猜苏临安肯定是故意的,他估计也在等我们过去,快走。” 扎完最后一根绷带,穿好衣服的沈欢靠在车窗上开始闭目养神,帕瓦则开着车,朝护城河上有方向加速驶去。 这时候,围观的数百群众,已经在警察的疏通下逐渐散去。 沈欢他们根据定位,再次经过江山大酒店时交通已经恢复了正常。 但酒店门口还有大批警察来来出出,不用问,肯定是搜索残余犯罪分子,解除炸弹了。 这些事,都和沈欢没有关系了。 这次的受伤程度远超他的想象,他现在的精力早就严重不足,靠着车窗上时,他就感到了从没有过的疲倦,很想找个地方美美的睡一觉。 只是刚眯上眼,车子就狠狠一个刹车。 沈欢脑袋砰的就撞了下,刚要骂,却听帕瓦抢先骂:“喂,沈欢,你那个小侄女好像掉了魂啊。” “什么?” 沈欢没听明白,朝车窗外看去,就见车身前一个小丫头片子正坐在地上。 估计是没看着车,摔了个大马哈。 不过帕瓦车技很好,肯定没伤着她就是了。 而这位小丫头同志清醒过来后,暴脾气也瞬间就上来了,冲过来就踹车门:“死不长眼的,开门下车,撞到人不用赔钱的啊!” 看到车里司机的模样不像龙国人后,更是怒骂:“还是个外国佬,赶紧赔钱,没有三百万跑不了。” 听着这个声音,沈欢脸上罕见浮现出了一丝笑容:胡妙龄。 或许是最近接触多了阴谋诡计,胡妙龄直率的声音让他很放松。 不过也很吵。 拉开车窗,沈欢懒洋洋的骂了句:“别踹了,踹烂了要你赔钱。” “咦,沈欢,你怎么在这!” 胡妙龄眼睛一亮,接着骂人的那股气势就没了,转而露出了可怜巴巴的眼神,冲过来趴在车窗上焦急的问:“沈欢,你看到我爸没有?” 沈欢一愣:“胡浩民?他不是已经出国了吗?我没看到啊。” 胡妙龄咬着嘴唇道:“我、我也以为他出国了,但是在电视台报道你前妻出事的时候,我从电视台里看到了他。我、我以为他回来了,就赶紧赶了过来。” 说到这,平常骄狂的小太妹,竟然眼珠子一红开始落泪了:“可谁知道我找了一圈也没找到他,给他打电话也不接,而且我、我还看到了我们家的债主。他、他一定是被债主绑架了,沈欢,我该怎么办呀。” “债主绑架?” 沈欢嗤笑一声,抬手捏了下她的脸蛋子:“你傻啊,这里是坏人多,还是警察多?周围都是警察,哪个不长眼的去绑架一个成年人啊。我猜,你老爸回来肯定是有事要做,暂时没法告诉你,毕竟你们家现在负债累累。对了,我记得你表姐韩小雪也在,你可以去找警方问问她。” 胡妙龄眼前一亮:“对呀,我怎么没想到呢,谢谢你啊,我现在就去。” “行,去吧。” 沈欢摆了摆手,想摇上车窗时,胳膊又被胡妙龄拉住了。 沈欢不解:“还有事?” 胡妙龄眨巴眨巴眼:“那个,能不能借我点这个?” 说着,胡妙龄拇指和食指捻了捻:要钱。 “昨天我就没钱吃饭了,现、现在还饿肚子呢……” 可怜巴巴的胡妙龄,捂着肚子做了个苦脸。 沈欢没说什么,找帕瓦拿了几张大钞,给了胡妙龄,等她活蹦乱跳恢复精神走开,他却皱起了眉:从那天胡浩民给他跪下可以看出,他是很在乎自己女儿的。 难道他走,一点都没给胡妙龄留钱? 联想到胡浩民那天说过的话,沈欢总感觉其中有些蹊跷。 第430章:山中的死尸 沿着护城河往西南走,就是一片大山。 而大山深处,护城河的河堤弯道处,有片杨槐林。 夜黑风高,明明树梢的叶子已经落干净了,可走在槐杨林中,竟还是伸手不见五指。大片的枝丫挡住月色,更有冷风阵阵吹来,让刺中行走的人,感觉到一丝阴森。 咕,咕咕。 咕,咕咕…… 鸟叫声从树林深处传来时,沈欢皱眉问:“你确定苏临安的定位是在这里?” “对,而且只之前还在快速移动,可等到了这片大山里,就不动了。” 帕瓦很确定的说:“沈欢,这到底是什么地方,阴气也太重了,跟坟地似的?” “这里就是坟地。” 沈欢耸着鼻尖说:“以前龙国八年抗战,死了数百英烈,传说英烈们都化成了冤魂,在隔岸守护凉城。你可是个老外,说不定英烈们看到你,都准备出来打击敌人呢。” 说到这,头顶恰好到处的传来一声咕咕叫声,以及扑棱着翅膀飞起的声音。 库恩下意识的缩了下脖子,低声骂道:“靠,二战时期咱们得算友军,英烈们不能随便针对好人啊?” “你算个蛋的好人。” 沈欢没好气的骂了句时忽然停住,朝帕瓦摆了摆手。 下意识的,帕瓦俩人顺着他面向的方向看去,就看到前面河堤的树林中,有个淡淡的人影,如同黑烟一样飘飘忽忽的,一闪而过。 “靠,真让你说准了!” 帕瓦赶紧掏出手枪,拉开保险。 “别激动,如果真的是鬼魂,你用枪也没用。那是一件衣服而已。” 沈欢舔了下嘴唇,快步朝那边走去。 帕瓦也把手枪换成手电,迅速跟上。 等到那颗树前后,打开手电照了过去。 正如沈欢所说,这是一件衣服,一件湿漉漉的黑色紧身衣,挂在树枝上,远远的看去,好像一个人在左右摇摆身子。 沈欢皱眉,隐隐猜到了什么,低声说:“这是拉丝忒的衣服。” 咕咕。 随着鸟叫,又一阵夜风吹过,一阵血腥的味道,从河流的上有传来。 “那边。” 沈欢动作飞快,快步朝血腥方向跑了过去。 帕瓦却原地转了一个身,扫视周围有没有异样情况。 身处这种幽静到诡异的地方,他们自然得小心一些才行,万一这是敌人的陷阱,岂不是落入人家圈套了? “这边有死人。” 很快沈欢的声音,从不远处传了过来。 帕瓦眸子一眯,快步跑了过去。 顺着沈欢说的方向,帕瓦拿着向草丛中照去,就看到一棵槐树下,横七竖八的躺着五六具尸体。 每一个都是黑西装,和酒店里的巨蝰组织精英,打扮一模一样。 帕瓦弯腰伸手,在其中一具尸体的身上检查了下,低声道:“死亡时间最多半个小时。” 说着,帕瓦就抓着尸体的肩膀,稍微一用力,把尸体翻了过来,然后猛地一缩脖子。 帕瓦不是胆子小的,虽然调侃说着有鬼害怕,但他也是在死人堆里睡过觉的主。 光是他杀过的人,都足够摆成一整片坟地了。所以尸体对他来说,早就见怪不怪,更谈不上害怕。 但当帕瓦看到这个尸体的模样,却还是吓得一个缩了下脖子。 也不只是他,就连沈欢在看到尸体的脸后,也觉得心里发毛。 尸体脸,已经被腐蚀烂了。 就好像浇了浓硫酸一样,融化了,他们的鼻梁也没了,眼窝也腐蚀平坦,就好像融化了芝士的披萨。 任谁,只要是个正常人,看到这副画面都会忍不住心悸。 帕瓦眼角狠狠抽搐着,低声骂道:“麻的,这是谁拿高温火枪烧化了他们吗?也太残忍了。” 不管是帕瓦还是沈欢,早就习惯了杀人。 杀死一个人,对他们三人来说和杀一只鸡也没什么区别。 但这种残忍的杀人方式,就连最残忍的刺客,也没用过。 看来干掉这些人的,不是脑子不正常,就是心理变态。 帕瓦强忍着恶心,用刀子沾了把对方脸上的烂肉,放在鼻尖闻了闻,咬牙说:“不是浓硫酸,应该是某种毒。” 沈欢皱眉说:“这几个人,和在酒店中被我们干掉的人是一伙的。他们总不可能是巨蝰组织自己干掉的吧?难道还能是山海组做得?我不记得山海组中有玩这种花样的人啊?” 也就在这时,大山深处忽然想起了一声尖叫:“啊!!” 声音尖锐又痛苦,好像幽灵哭泣。 有个男人,死了。 帕瓦和沈欢身体一震,忽视一眼后,都是齐刷刷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 这是一条被人走过的小路,狭窄幽长,他们一连跑出数百米,才来到刚刚声音传来地方。 这是一片湖泊。 湖泊不大,确实护城河的源头。 不少地下水从湖泊尽头的岩壁中流出,形成了护城河最初的生命。 因为没有树木的遮挡,这里也最明亮,看到明晃晃的湖水后,他们都是一愣。 这里同样安安静静,根本没有丝毫打斗过的痕迹。 难道他们听错了,根本没有死人? 刚想到这,沈欢突然停下了脚步,迅速看向了一颗大树。 帕瓦会意,也抬手用手电找了过去。 然后,两人就看到那边的树后,飘乎乎着一个人影。 “又是衣服?” 帕瓦皱眉问。 沈欢摇摇头:“是人。” 两人凑过看去,果然看到一个树木背后,一个男人被绳子吊在树干上,飘飘忽忽,死的透透的。 这个男人身上也穿着西装,但和其他黑西装不一样,他没有肌肉,大腹便便的挺着个啤酒肚,而且脸蛋也没被融化。 看着那张脸,沈欢眼角剧烈抽搐的吐出三个字:“胡浩民。” “谁?” 帕瓦不解。 沈欢深吸口气,缓缓的说:“胡妙龄的老爹。” 胡浩民脖子系着的绳子,几乎完全没入了他的皮肤中,因为窒息,他的眼珠子都凸在了外面,模样极为可怕。 死了。 死的透透的。 半个小时前,他还告诉胡妙龄没事,不会有坏人绑架胡浩民的,可转眼,他就看到了胡浩民的尸体。 而且如此死状如此恶寒。 沈欢抬手割断了绳索,把这个曾经像他下跪的男人放在了地上,却在拽他衣领的时候,敏锐发现他油腻的肩膀上刻着一个画像:羽蛇神的画像! 胡浩民,竟然也是巨蝰组织的一员! 第431章:尸体的动静 相比前面两具死尸,胡浩民的尸体死状并不算凄惨。 甚至除了凸出的眼珠子,脸上其他五官显得很安详。 这就很奇怪了。 因为刚刚胡浩民传来的叫声惨了,简直像是杀猪。 而他们循着声音赶来,也不过十分钟时间,检查尸体判断,胡浩民也确实死了十分钟作用,尖叫的应该就是他。 那问题来了。 为什么他死时叫的那么凄惨,死后却又会很安详呢? 沈欢只能理解为死后,尸体被人摆弄了。 他皱眉低头看向树旁地面,就见地面上有个满粗的凹陷。凹陷旁,也有一道棍状被压扁的草地。 “这里之前应该有根棍子之类的东西,胡浩民被勒住脖子的时候,就踩在上面免得窒息。但后来,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吓得他在慌乱之中踢倒棍子,导致被勒死。” 帕瓦快速分析道:“但为什么他脸上还这样安详,我就不清楚了。会不会是你口中的离欢粉,有那种特殊功能?” “先不说他是不是服用了离欢粉……” 沈欢刚说到这,突然看向一个方向,闭上了嘴,抬手摆了下,帕瓦会意后,立马关掉了手电。 关掉手电的意思时,树林中可能有敌人埋伏。 而在如此黑暗中,唯一有亮光的他们,就是敌人的最佳目标。 而人家埋伏在黑暗中,却能取得最佳优势。 这些都是战斗常识,也是帕瓦和沈欢共有的默契。 手电关上的一瞬间,四周就陷入了黑暗中,习惯了光亮再回到黑暗时会没法看清东西,这是很正常的。 但不正常的是,他们别的东西看不清,却看清了 在黑暗中,发出点点荧光的眼睛! 就在旁边树林的更深处。 两人几乎同时拔出武器,做出了进攻的工作,却迟迟没动,因为下一刻,那双眼睛就一晃消失了。 就好像眨了一下后,再也没睁开,又好像他们之前只是看错了,那里根本什么都没有。 树林中安静的让人心慌,地上全是树叶,如果有人行走,一定会发出声响。 可他们什么都没听见。 难道,我们真的看到了幻觉? 黑暗里,沈欢缓缓趴在地上,仔细听着地面上的动静。 “怎么样?” 帕瓦皱眉问。 论起在复杂环境中作战,他和沈欢还是有不小差距的。 沈欢摇摇头,意思是仍旧没有听到任何动静。 难道对方就不打算动弹,要跟他们耗到底了? 沈欢皱着眉头,心里升起这个念头的瞬间,终于有声音传进了他的耳中。 不过,却不是从远处,而是就在不远处。 那是另一种呼吸,很浅,如果不是沈欢紧紧贴在地面上,四周环境又安静的可怕,那他根本不可能听得到。 那呼吸,来自哪? 周围,除了他和帕瓦之外的东西,就只有倒在地上的尸体。 难道,胡浩民又活了? 突兀的,那个呼吸声更焦躁了,并且变得复杂,随后还传来某种东西破碎的声音。 这下,沈欢也终于确定,这个呼吸声来自他和帕瓦之间。 就是胡浩民。 一股比护城河水还要冷的寒意,瞬间从沈欢的脚底板爬上了脊柱。就跟触电的兔子似的,他瞬间就从地面上弹起,急促的喝道:“小心胡浩民!” 其实根本不用他说,在沈欢猛地弹起的瞬间,帕瓦也跳了起来,随即手电就朝胡浩民的尸体照了过去。 这一招,两人同时变了脸色。 胡浩民竟然动了,浑身好像僵尸似的抽搐了两下,整个人竟然还微微躬着,想要坐起来。 诈尸了! 帕瓦和沈欢都能对天发誓,胡浩民绝对死的透透的。 刚刚他们检查尸体的时候,就发现胡浩民已经失去了所有生命特征。 心脏不跳了,瞳孔也扩散了,血液都开始因为重力往脚底板流、皮肤苍白了。 可怎么短短几分钟,他就又活了? 还要挣扎着坐起来? 巨大的心里压力,堆砌在两人心头,四只眼睛死死盯着尸体,离得远远的。 就见那尸体挣扎着抽搐好几下后,还是不动了。 两人刚松了口气,接下来的一幕就更让两人头皮发麻:胡浩民的背上,脖颈和脊柱连接的地方,钻出了一条细长的黑虫。 一条,还不算吓人。 但接着,从这条黑虫钻出来的地方,又钻出了第二条、第三条……密密麻麻,铺了一地! “什么鬼东西!?” 帕瓦脸色巨变,赶紧跳着脚离得更远了。 而随着这些黑虫的爬出,胡浩民胖乎乎的尸体,肉眼可见的干瘪了下去,那个将军肚,都变成了泄气皮球。 密密麻麻也不知几百条小黑虫钻出后,就窸窸窣窣的朝两人的反向冲来,就好像要把他们当成下一个食物。 两人脚上动作都是不慢,急忙向两侧躲开,正打算用手枪扫射,惊退它们,毕竟虫子都怕火药味。 但不等他们开枪,就见这些黑虫顺着他们让出的口子,浩浩荡荡的冲进了树林中。 看来,它们的目标不是两人,而是两人恰好处在它们前进方向上而已。 沙沙的爬过枯叶的声音,整齐又瘆人。 良久,才再次恢复安静。 “吓死爹了。” 长长松了口气的帕瓦皱眉问沈欢:“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 “不知道。” 沈欢摇摇头,这些黑虫很像缩小版盘蛇先生的毒蛇。 可这些虫子皮肤上并没有鳞片,比起爬行类,更像是虫类。 两人没有就这个话题继续讨论,而是再次把手电照向胡浩民的尸体。 此时胡浩民尸体已经彻底变成了干尸。 松垮的皮,耷拉在骨头架子上,下面的血肉,估计都被那些虫子吃了。 刚刚他们之所以看到胡浩民的尸体在动,是因为黑虫都在钻尸体背面的洞口,把尸体“拱”了起来。 而胡浩民之所以发出惨叫,估计也是因为这些黑虫在他肚子里作祟。 经过刚才的一幕,沈欢都不想用手碰尸体了,蹲在一旁用枪口把尸体翻了过来。 因为只有骨头架子和一张皮,尸体很轻松就翻了过去。 沈欢一刀下去,西装齐齐割裂开来,一张完整的背部皮肤就出现在了两人面前,只有胫骨和脊椎相连处破了一个大洞。 沈欢用刀尖翻了下,尸体的脊椎竟然都散开了,他忍不住倒吸口凉气,说:“这群黑虫不仅吃血肉,还吃骨髓,他的脊椎都被啃成中空了。” 帕瓦眼角也不自觉的抽了下,忍不住用玩笑的口吻缓解气氛:“那看来它们的牙口,还挺不错。” 沈欢眼角狠狠抽着,说:“是啊,吃掉一个完整的人,顶多用十分钟。” 第432章:沙沙作响 冷风,吹过山林。 脚下的枯叶,因为风气而沙沙作响,配合着猫头鹰的咕咕叫声,让气氛更显诡异。 看着地上干瘪的尸体,帕瓦开口问:“咋办?” “定位呢?” 沈欢反问。 帕瓦把手机屏幕亮出来给他看,屏幕中显示的定位位置就在这片树林中,而且早就不动了。 也就是说,苏临安应该就在这,或者,他贴着定位器的衣服就在这。 把胡浩民的尸体翻过来,沈欢又脱下衣服给他盖上后,站起身说:“追上去,那群黑虫是我们唯一的线索。” 说罢,两人也不再迟疑,顺着虫子的方向就追了上去。 这片地区已经接近沈欢当时追击冬熊的原始山林了,平常就罕有人迹活动,自然也没有路。 他们只能通过虫子趟过落叶的痕迹追踪。 也是多亏了那些虫子够多,痕迹足够明显。 他们的速度也足够快,很快就再次听到了沙沙的响声。 听到这个声响后,帕瓦也是立马挂掉了手电筒,有声音追踪,就少用光源。在黑暗森林中,明知道有敌人在还暴露自己,是很傻的行为。 露水,挂满了两人的双腿,凉意,渐渐侵袭。 又一声猫头鹰的咕咕叫声传来时,沈欢猛地皱眉:“小心!” 不用他提醒,帕瓦也注意到有人来了,而且正迎着他们的面跑来,速度很快,杀气腾腾。 黑暗中也看不清彼此的样子,沈欢和帕瓦都立马停住了脚步。 来者,同样停住。 就好像急刹车一样,双方隔着四五米的距离,齐齐站住。 对方也是两个人,看不清身形,但浑身浓郁的血腥味,以及黑夜中倏忽亮起的刀锋寒光,证明他们来者不善。 帕瓦鼻子很灵,突然压着嗓子说:“女人香。” 短短三个字,沈欢却立马会意了他的意思。 深更半夜来这片树林的女人,怎么想也只有一个:拉丝忒。 对方,是拉丝忒的人。 根本不用再说什么帕瓦就率先冲了出去,赶在沈欢前面攻击向前面的人。 他率先出击原因有二,一是对自己实力的自信。 毕竟帕瓦也是顶级高手,而世界上又不都是像苏临安和沈欢这种的变态人物。所以对方不管是谁,他都有信心拿下。 原因之二,则是因为沈欢受伤很严重。 如果他能动手解决两人,最好别让沈欢再出手了。 谁想帕瓦自信满满的进攻过去,却发现对方实力也不弱。其中一个迎面就贴了上来,一把扣住了他的手腕,狠狠一个过肩摔。 帕瓦个子可比对方大多了,可对方的力量却丝毫不比他差! 帕瓦眼前天旋地转,心里高呼吃惊的同时,在被摔倒前,双脚往地上狠狠一撑。 撑住没被摔伤后,拧身就是一记扫堂腿。 对方很轻松的跳开。 帕瓦舔了下嘴唇,意识到自己碰到硬茬子了,光是眼前这一个,他都不一定能解决,更别说解决两个了。 但此时犹豫也没用,他猛地拔地而起,再次扑向了对方。 就在两人激烈交手时,沈欢也冲向了另一个人。 别看他受伤严重,但还没到他的极限呢,出手之间就是用尽了全力,最好使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俩人制伏,从他们嘴里掏出拉丝忒的下落来。 可出乎沈欢意料的是,即使他全力出手了,对方竟然还是很轻松的招架住了。 并且,立马展开了反击。 这下可大大出乎沈欢意料了。 他和库恩都是顶尖的高手,巨蝰组织中虽然也有精英,但个人实力很强的,目前为止沈欢就知道一个拉丝忒。 如果拉丝忒身边还有这么多得力干将,之前干嘛去了? 这两人,从哪冒出来的?! 沈欢手腕被狠狠砸了一拳,因为骨裂而肿胀的右手立马一阵钻心疼痛时,忍不住后退了几步。 但接着,他眸中就闪过务必暴戾的神色:管你是什么妖魔鬼怪,既然不跑,那就等死吧! 沈欢身上散发出浓郁的杀气,再次冲上去和对方厮杀起来。 可沈欢再次意料出错了。 他本以为他认真动手后,肯定能击败对方的。 但一连交手十来招,沈欢才发觉到了对手的厉害之处。 对方的速度和力量,都已经达到了一个极值,而且见招拆招的本事很强。很明显他是天天高强度训练的那种高手,比沈欢这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咸鱼,动起手来更灵活。 沈欢,竟然还被对方压了一头! 诚然,沈欢还没拼命,而且也受了重伤。 可他也能感觉到,对方也没拼命。 在这么拖下去,他伤势复发,未必占得了好啊! 沈欢刚想到这,旁边突然传来一声闷哼:“fuc、k!” 他眼角余光看去,就见帕瓦竟然被对手逼到了一颗树边,闪躲不及时,被一脚跺翻在了地上。 好家伙,今天真是见了鬼了,竟然要在阴沟里翻船? “不行,得赶紧走。总不能为了一个拉丝忒,把老命折在这!” 沈欢心里虽然很不甘,但也很清醒的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狠狠打出一拳,和对方拳头撞在一起。 两人同时齐刷刷后退时,沈欢借机从腰间拔出了魔刀血影,在半空中挥了下。 幽蓝的刀身,在黑暗中散发着不一样的荧光。 沈欢躬起腰身,打算逼退对方后先找机会闪人时,对面的人突然古怪的说:“沈欢?” “你认识我?” 沈欢猛地愣住,随即反映了过来:“老苏?” “擦,是我。” 对方收起了架势,忙招呼道:“小许,自己人。” 其实根本不用苏临安提醒,在他喊出沈欢的名字后,许奉天就已经迅速闪到了一旁。 “靠,原来是自己人。” 帕瓦捂着肚子,虽然说话骂骂咧咧的,但声音却明显透着喜悦:本来以为打不过,要挨揍了,竟然是自己人! 苏临安苦笑:“对啊,是自己人,不过先动手的可是你们。” “老苏,发生了什么情况,你们没抓住拉丝忒?她身手虽然不差,不过应该还不是你的对手吧?” 沈欢收起刀子说到这时,多少有些感慨:转眼几年不见,苏临安的身手更厉害了,动手的习惯,也和以前大不相同。 不然,依着以前他们的熟悉程度,沈欢早就认出他了。 不过转念一想,也对:在龙国,除了苏临安几人,还有谁身手能和他不相上下? 而随着沈欢的疑问,苏临安也苦笑一声:“如果你们不是巨蝰组织的人,那我们算是倒大霉了,本来已经逃出升天了,现在却又要重新面临绝境。” “呵呵,什么事能让你们面临绝境?” 深刻体会到山海组高手有多流弊的帕瓦,呵呵笑了声时,突然一呆。 他们刚刚追来,是循着沙沙的虫子迁徙声。 刚刚打斗的过程中,他们也无暇顾及那个声音,所以压根没注意到,沙沙声音已经从很远的地方,来到了附近、周遭,四面八方! 苏临安舔了下嘴唇:“我们被黑虫包围了。” 第433章:只要你不倒下 再弱小的敌人,只要数量足够多,就能产生巨大的威胁。 现在就是如此。 那种诡异小型黑虫,如果真的有数量足够到把他们包围,那真的是会死人的。 怪不得,以苏临安和许奉天的身手还会被追呢。 “我们把是拉丝忒押送到这,是想和巨蝰组织的人换回王雪曼的。” 许奉天弓腰做着防御的姿势,闷声说:“但我们没预料到,一个穿着黑袍,卫衣帽子下长着张蜥蜴脸的人埋伏在这。他身手倒是一般,但可怕的是能操控毒蛇……” “扯淡呢,人能长蜥蜴脸?” 帕瓦提出了质疑。 沈欢耸耸鼻尖说:“盘蛇先生,我见过,他们在衣服里养着毒蛇,并不是真的长着蜥蜴脸。” 他们看似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但实际上四人已经越凑越近。 在周遭有埋伏的情况下,他们最好抱团抵挡。 反正都是自己人,也不必担心有谁会反水不是? 也就在两人相互靠拢的时候,不远处的黑暗中,突然响起了一声很古怪的笛声:呜—— 这笛声诡异又古怪,偶尔还有些低音,几乎低到了人耳无法捕捉的程度。旋律也完全是正常人欣赏不来的,只听了几声帕瓦就浑身难受,忍不住骂:“这吹得是什么鬼东西?!” “诗经里说,伯氏吹埙,仲氏吹篪。” 苏临安皱眉说:“这是陶埙的声音,不过比一般的陶埙声音更幽深。传闻中,西苗异人,就能以陶埙呼唤百鸟。小心,这可能是对方操控动物的手段。” 声音是有频段的。 人类能听得的频段很少,一旦频段高了,或者低了,人类就听不到了。 人们把听不到的声音称作超声波和次声波。 不过人类虽然听不到,但不少动物,却能听到。 苏临安怀疑,对方就是用这种方式操控毒蛇。 而帕瓦哪里懂这些,只忍不住的骂道:“你们龙国古人,是怎么想出这些稀奇古怪东西——” 他话还没有说完,却见许奉天突然猛地抬手举起了枪。 枪口,正对着帕瓦的脑袋。 帕瓦瞳孔猛地缩紧时,许奉天也已经扣下了扳机:啪! 枪口喷着火舌,子弹转瞬冲向帕瓦脑袋。 但没有射中,而是擦着帕瓦的脸蛋子飞了过去。 “你是内鬼!” 帕瓦脸色剧变,也猛地拔出手枪想和许奉天对峙时,后者却又把枪放下了。 帕瓦眼角抽了下,正想喝问呢,却听沈欢低喝:“帕瓦,看你背后。” 帕瓦一愣,转头看去。 他脚后跟出,半截软塌塌的虫身子,正抽搐扭动着。 原来,刚刚帕瓦骂骂咧咧的说话时,根本没有看到背后有毒虫冲了过来,对他露出了獠牙。 而他对面的许奉天看到了,他拔枪不是为了攻击帕瓦,而是攻击敌人。 帕瓦拿手电筒照向了脚底,看到那玩意的半截身子还在挣扎扭动后,眼角抽搐,抬腿就想踹过去。 “等等。” 苏临安却又打断了他:“这玩意有毒,只剩一只头也得小心。” “有毒?” 帕瓦一愣:“没毒吧,刚刚我和沈欢检查胡浩民的尸体,没发现对方中毒啊。” 苏临安有些哭笑不得:“沈欢,你这位朋友身手高超,怎么常识这么差?这玩意叫恶乌子,是蝰蛇的一种,有剧毒。” 苏临安这么一说,沈欢反而纳闷了:“可我和帕瓦看到的不是毒蛇,是一种能钻进人体内,吸食骨髓的虫子。” 说着,沈欢定睛看去,这才发现躺在地上挣扎的半条蛇,不是胡浩民体内爬出那种黑虫。 它更粗,更长。 而且身上的花纹,也有些如同龟壳纹。 它即使只剩了半条,也还挣扎扭动的样子,不是毒蛇又是什么? 帕瓦也注意到了这一点,顿时就冷静了下来:“靠,原来就是普通毒蛇,我还以为是之前碰到的那种怪虫呢。” “别这么乐观。” 苏临安舔了下嘴唇说:“再普通的毒蛇,有这么多也够要人命的。” 他一边说,一边盯着周围的草丛。 四周,沙沙的响声越来越近,还随着那诡异的陶埙声有种在加速的感觉。 此时帕瓦也顾不得暴露自己位置了,反正他们已经在明人家在暗。现在最重要的是看清楚现在的情况。 手电筒光,沿着枯枝落叶扫出,光之所及,全是绿油油的眼睛。 如同黑夜中一双双恶魔的眼! 蝰蛇科不少蛇类都是有毒的,帕瓦早就见怪不怪了,也知道对付这种毒蛇就是要快速砍掉它们的脑袋。 如果是十条八条,他还有自信一一砍死对面。 可现在呢? 有多少毒蛇? 光是现在看到的眼睛,就能判断起码有数百上千条。 眼看着成那么多毒蛇把他们包围住,帕瓦手电都要拿不住了,也终于明白苏临安等人为啥会这么不要命的狂奔了:这都是被蛇群给追的! “拉丝忒就是这样被带走的?” 沈欢拿出短刀,轻轻挥舞了下。 苏临安也拿出了刀,点头:“对,它们没有攻击拉丝忒。” “我需要一个解释。” 沈欢舔了下嘴唇:“哥们现在可是在陪你玩命,你们要是还用机密来搪塞我,我会翻脸的。” “回去,我会告诉你的。” 苏临安允诺道:“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该怎么回去。” 许奉天没好气的说:“如果你们没有挡住我们的话,我们已经逃走了。” “靠,那还怪哥们了?” 沈欢忍不住骂到:“要不是你们看守不严,我为了就王雪曼,至于来这儿犯险吗?麻的,哥们把那妞救下,已经累得够呛了。” 帕瓦有些着急:“沈欢,现在不是吵架的时候。” “闭嘴。” 沈欢气冲冲的好像吃了枪药:“帕瓦你也是,要不是你没看紧叶朝歌,她至于被绑架?” 大敌当前,沈欢反什么病呢? 这时候推卸责任,有用? 帕瓦脸色很不好看的想说什么事,却见苏临安突兀的抬起了枪口,冲着陶埙声音的方向开了一枪:砰! 陶埙声有了短暂的停滞。 但接着,就再次响起。 “对方很谨慎啊。” 沈欢很可惜的叹了口气:“没有露出破绽。” 原来他故作争吵,就是为了让吹埙人放松警惕,苏临安则好擒贼先擒王,一枪打死了拉倒。 本质上来说,毒蛇一类的野兽都是害怕人类的。 如果没有了吹埙人的控制,它们自然也就不足为虑。 可很显然,他们的计划失败了。 沈欢和苏临安许奉天两人快速贴近,后背靠在了一起。 帕瓦知道这是已经无计可施,只能正面迎战毒蛇。 沈欢的声音,从黑夜中幽幽响起:“听好了,把后背交给对方,干掉眼前所有的敌人,只要你不倒下……” 后半句苏临安接上了,声音低沉:“就没人会倒下。” 第434章:对付蛇的方法 把后背交给彼此,不要去思考别的。 你要眼疾,更要手快。 因为敌人是野兽,所以你要防范来自四面八方、尤其是底盘的进攻。 只要每个人都能干掉自己面前的敌人,那你们的防御就是没有死角的。 这是最早参与山海组训练时,沈欢和苏临安都牢牢记住的话。 敌人并不强大,只是数量太多,那他们这样相互拱卫着彼此作战的方法,就是最安全的。 接下来要考虑的,就是体力了。 看看是敌人先死干净,还是他们先累趴下。 而随着四人贴近,蛇群也慢慢围了上来,把他们困在了只有几步大小的圆圈里。 四周无数条吐着信子的蝰蛇,嘶嘶作响。 但它们也没有轻易进攻,而是慢慢逼近,就好像在故意恐吓四人,攻击他们的心理防线一般。 这要是没人操控,猪都不信。 沈欢也不会任由精神被白白压迫,倏地抬起一把刀,指向陶埙声音的方向,冷声说:“我不管你是人是鬼,都希望你做好被我追上干掉的准备。还有那个拉丝忒,老子下次见到她,非弄死她!” 他这是反过来在压迫对方了。 对方如果理智,绝对不会理沈欢,只会继续利用毒蛇施加压力。 可对方偏偏被激怒了,语气阴森又沙哑的说:“神使大人不是你能玷污的,你们也别想逃出去!” “原来你藏的也不是很远嘛。” 沈欢冷笑一声,随即说:“你以为,我们真拿这些毒蛇无可奈何了?” 敌人的声音充满了讥讽:“你有什么办法?使出来让我看看——” 话音未落,沈欢忽然动了,狠狠一甩后,手里的刀就变成了一道闪电,直扑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如果说刚刚的陶埙声,只能给他们提供的模糊的方向。 那随着对方说话,沈欢就能确认:他就在十点钟方向,十三米外的那棵树上,高度四米。 这些数字,或许有偏差,但也绝对大差不离的。 沈欢说这么多,就是为了确定地方到底在哪。 刀化成的闪电,穿过不少枝丫,消失在黑暗中。 沈欢和苏临安之所以是山海组最顶级的高手,是因为他们经受过严格的训练,除了战斗机巧,也包括黑暗中通过声音来判断对方在哪等技巧。 所以,虽说他根本看不清那个人藏在哪里,但仍能凭借声音捕捉到对方的方向。 这一刀,沈欢也是用尽了全力。 随后,他们就听到了一声压抑不住的痛苦闷哼。 击中他了。 意识到这一点后,早就准备好的许奉天立马端起枪口,朝那边射去。 帕瓦在错愕了一秒钟后,也是抬手啪啪几枪。 但这次,对方没有再惨叫或者闷哼了。 看来对方中了一刀后,就立马藏了起来。 而紧接着,陶埙声再次响起。 苏临安舔了下嘴唇:“可惜,对方也很老练。” 他的话音刚落,陶埙声突兀的紧凑起来,旋律虽然仍旧诡异,但却变得更加激昂。 而与之相同变化的,就是周遭的蝰蛇了。 它们一条条的全抬起了头,逼近的速度更近了。 “来了。” 苏临安说了一声时,帕瓦心中一沉,他就是再不了解龙国文化,也从蛇群的表现中猜到,对方开始利用陶埙,指挥蛇群进攻了。 果然,外围沙沙的响声更大了,根本不知道几许多的蝰蛇,蜿蜒而来。 “老子今晚不会死在这儿吧?” 帕瓦忍不住骂了句时,从口袋里摸出火机,抬手点了根烟。 没人责怪他,大难临头还有心思抽烟。 因为大家都知道,一个人抽烟,代表他现在冷静不下来。 而面对诸多敌人,失去冷静是最大的忌讳。 香烟味道升起,帕瓦问:“沈欢,你不是龙首吗?快想个办法,老子可不想死在这鬼地方。” “我要是能想出办法,刚才还会跟对方哔哔那么多?” 沈欢没好气的说。 如果这些东西是狼啊,熊瞎子啊这种大型捕猎者,沈欢还能爬上树躲避。可面对毒蛇,上树真不是明智的选择。 因为树上给蛇提供的落脚点更多,一旦上了树,他们面对的就是真正的天罗地网了。 终于,周遭的蛇群足够密集了。 而第一批毒蛇,也瞬间扑了上来。 一条条毒蛇弹起,一条条毒蛇飞扑,在沈欢等人眼中,这些毒蛇简直连成了大片的黑布。 数量太多了! 沈欢手持幽蓝的魔刀,飞也似的挥舞着。 大片的毒蛇被砍成两截,死囚的不能再死了。 但立马,就又有更多毒蛇扑上来。 如果这样继续下去,那不出十分钟,他们就得精疲力竭,沦为毒蛇的食物。 最要命的是,指挥毒蛇的那人还很冷静。 如果对方一下就命令毒蛇全部扑上来,他们完全可以集中力量撕开一条口子,冲出防线的。 但对方命令毒蛇一波又一波,像海浪一样延绵不绝,那沈欢四人就只能玩消耗战了。 对方很聪明,势必要把四人力气消磨殆尽,才会驱蛇一拥而上。 难道今晚他们真免不了要葬身蛇腹了。 沈欢心里渐渐爬上了绝望,其他人也都差不多,帕瓦五大三粗的,擅长大开大合的进攻,却很不擅长滴水不漏的防守。 才短短一分钟,他就额头冒汗,有些招架不住了。 忍不住把烟头吐掉,骂道:“沈欢,赶紧特么的想办法呀!” 沈欢挥手劈死两条毒蛇,眼角余光扫了眼帕瓦,看他是不是真的要招架不住了,同时骂道:“擦了,老子不是说了吗,杀……咦?” 话音未落,沈欢忽然愣了下。 他发现,烟头落下的地方毒蛇竟然纷纷缩回了脑袋。 他立马大喝:“点火!这些蛇怕火!” 蛇,怕火是应该的。 可苏临安却否定道:“没用的,这些蛇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即使点火也只能烧伤他们,没法吓退他们。到时候我们一边防火,一边还得防止毒蛇不要命的扑上来,几条命也不够丢的。” 许奉天狠狠把一条蛇头刺穿时,也说:“我们被追赶的时候就试过用火机恐吓一条毒蛇,根本没用。” 但不管两人怎么说,帕瓦都很听沈欢的话。 沈欢话音落下时,他就已经掏出火机,点燃了自己的衣袖。 火焰,在他胳膊上燃烧,还真吓退了几条毒蛇。 接着,他哈哈大笑,在烧伤之前将整个外套脱下,丢了过去。 火焰接触潮湿的枯叶,开始冒出浓烟,但冬天天干物燥,很快浓烟就变成了火,轰的燃烧起来! 第435章:诡异的事 经过专业训练的毒蛇,尤其是在被控制的情况下,会完全把生物本能的害怕压下。 就好像缉查警犬,会无所畏惧的攻击敌人那样。 当然,这群恶习的毒蛇再修炼个八辈子也比不得警犬,但根据警犬的经验,很容易就能推断出,这些毒蛇是不怕火的。 何况许奉天早就做过测试了? 可事实却是,随着火苗在枯枝烂叶中腾的升起,那些毒蛇竟然吐着信子,嘶嘶的缩了回去。 真的不敢上前了! 也还有一两条不怕死的,嘶叫着冲破火焰的帷幕,冲到了帕瓦面前。 可只有一两条,对付起来就容易多了。 帕瓦一脚跺死一个,一只手一把捏住了另一条蛇头,把它生生捏碎了。 帕瓦把尸体丢进火焰中,火苗更旺。 帕瓦这边减轻了压力后,也赶紧捡了根树枝,挑起火焰点向沈欢那边。 顿时,沈欢面前的压力也一下小了。 和沈欢肩并肩的苏临安一愣,没想到点火真的有用,不过转念一想就明白了:这成千上万条的毒蛇,不可能每一条都是专门训练过的。 估计,是吹埙人只彻底驯化了其中一部分,其他的只能简单的控制。 彻底驯化的那些,会不畏死的冲过来。 但其他的,骨子里火焰的恐惧还没散去。 沈欢也明白这个道理,笑了,嘹声骂那吹埙人:“喂,那傻缺呢,驱蛇进攻啊!” 帕瓦此时已经把火引向了四面八方。 还是那句话,在冬天天干物燥,枯叶极容易点燃。 根本用不着风,火势就越演越大了。 转眼间,就蔓延开来。 如果风再大些,恐怕整片山林都得被点燃。 沈欢舔了下嘴唇:“别迎着风走,清理掉脚下的树叶,小心点别把自己烧死了。” “我看起来像那么蠢吗?” 帕瓦没好气的说着,跟着沈欢沿着火焰蔓延的方向快速前行。 偶尔,处理掉一两条飞扑而来的毒蛇。 火焰,没有那么可怕。 但毒蛇,偏偏就不敢进来。 这是天性。 人类有克服困难的勇气,野兽却罕有。不管吹埙人竹筒吹出的曲调有多激昂,它们都不敢追上去了。 只利用几条特殊训练过的毒蛇,也不可能留住四人。 而此时,苏临安一边走着,还没忘了一边打通了消防局的电话,赶紧来灭火。 趁现在火势还不大。 俗话说,放火烧山牢底坐穿。 沈欢也知道自己算闯了祸了,离开的速度飞快。 而一旦大批消防人员赶来,在火焰中的吹埙人也不会有好果子吃,他终于收起了陶埙,不甘的叹了口气后,快速离开了。 而随着陶埙声消失,毒蛇也好像从来没出现过那样,消失了。 浓烟滚滚,火虽然没有特别大,但看上去还是很吓人的。 消防员很快就赶到,展开了灭火行动。 也就在这时,沈欢死人悄悄离开了。 来到护城河下游很远处,沈欢扭头看着浓烟滚滚的地方,轻轻的叹了口气。 如果没有那些蛇出现的话,他怎么说都得把拉丝忒给抓去,换回王雪曼。再不济,也要把胡浩民的尸体带回来。 想起之前还跪在他面前大腹便便的中年人,死前几乎成了人干,而且恐怕也得被烧成灰烬后,沈欢心头升起了一丝怅然。 说实话,之前沈欢还觉得胡浩民是个贪财到极点的人。 但现在看来,他恐怕也是有难言之隐。 “我再也不想来龙国了。” 就在沈欢盯着远处的火场发呆时,惊魂未定的帕瓦,忽然喊出了这句话。 “那你最好永远不要再来。” 许奉天冷飕飕的声音响起:“我们也不喜欢一个刺客随意出入我们的国家。” “我又没在龙国做过案!” 帕瓦耸了耸鼻子,叹了口气:“我发誓,今晚绝对是我见过最恐怖的场景。我宁愿去中亚战场,也不想再面对这些蛇群了,太恶心了。” 沈欢没有回头看他,只是牙齿打颤的说:“也许,如果看到这一幕,你会更恶心的。” “什么?” 帕瓦一愣,问出这句话时,耳边又听到了吹埙的声音。 沿着闪着火光的河岸,他朝沈欢的方向看去。 苏临安和许奉天也同样看去,然后他们就感受到了和沈欢一样的恐惧:前面的大火中,竟然有几具冒着火的身形,缓缓从树林中走了出来。 他们步履蹒跚,耷拉着脑袋和肩膀,走路也一瘸一拐的,好像随时都会散架。 而其中一个没有着火的,身上似乎穿着西装,后背方向敞开着。 那是被沈欢割开的西装。 那人,是胡浩民。 或者说,是胡浩民的尸体! 在场的四人都不是普通人,这些年闯荡江湖,不管多离奇古怪的东西都见过了。所以他们在面对今晚的困境中,才能想到最好的方法。 但眼下的这一幕,饶是以他们坚定的心智,也在看到后有种头皮发麻的感觉。 帕瓦艰难的咽了扣吐沫,声音嘶哑的说:“我、我没看错吧?” 沈欢的脸色也很难看,咬牙说:“应该就是树林中的那些个死人。” 帕瓦摇头:“不可能,死人怎么可能会走路” “可你觉得,除了他们之外,还有谁在那边的树林中?” “湘西。” 许奉天忽然说。 沈欢皱眉:“你是说,湘西赶尸人?” 帕瓦连忙追问:“什么湘西赶尸人?” 沈欢苦笑:“你最好不要知道这些,免得以后会做恶梦。走吧,再不走就要被火警发现了。” 关于湘西赶尸,绝对是国内最诡异的历史。 上个世纪就有著名作家曾写道:湘西有人会赶尸,如果运气够好,有机会看到一群死尸在公路上行走,汽车靠近还知道避让在路旁,完全同活人一样。 说起赶尸的起源,民间也有记载。 据说几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在蚩尤带领下在黄河边作战。 打完仗要往后方撤退,士兵们把伤兵都抬走后,蚩尤对身边的军师说:我们不能丢下战死在这里的弟兄不管。 于是军师默念咒语,让那些原本躺在地上的尸体一下子全都站了起来,跟在蚩尤后面规规矩矩走回家。 这都是传说,原本是谁也不信的。 可现在—— 第436章:她回来了 嘀、嘀、嘀…… 夏威夷的某个病房中,安静的除了仪表声音,什么都听不见。 带着呼吸机的老太太,脸色苍白的躺在病床上,还没有苏醒过来。不过别看病房里安静,透过窗户,却能看到外面的走廊中,不少急匆匆的脚步正在走来走去。 隔壁的会议室中,工作了近二十个小时还没休息的雪莉总裁,焦急的指挥着:“告诉普拉医生,再给他一个小时,如果还赶不到就让他卷铺盖滚蛋!” “是。” 一旁的助力答应一声,拿出手机去打电话了。 会议室其他的医生们,也在激烈讨论。 讨论该怎么救人。 说实在的,叶老太太的心脏病不算特别,可就好像癌症一样,总有些病是现代医学不好攻克的。 老太太的身体太年迈了,早年落下的心脏病也导致她心脏已经不堪重负,平日不出事还好,一旦病发了,那就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病危了。 过去的三个小时,雪莉总裁的贴身医生已经费劲了心思,也只是把老太太的病情稳定下来。 可进一步的,她还能不能醒? 醒来之后又是什么状态? 谁也不知道。 雪莉总裁也是用最快速度联系了心脏病的专家,现在在场的医生们只能期待专家能有办法了。 这边嘈杂的讨论声,隔音条件良好的病房里是听不到的。 同样躺在病床上的,还有赤那。 他现在的气色倒是不错,一只手已经安装上了义肢,现在能做出不少的基本动作,另一只断了的脚上虽然还空空荡荡,但在庞大的经费支持下,早晚有一天这条腿也能安装上最高端的义肢。 可以确定,就算以后赤那的生活会有许多不便,但他的日子,肯定会比以前好过很多。 最起码,他不用再拼命了。 因为沈欢给他的那笔钱,足够他用好几辈子。 那笔钱是沈欢从巨蝰组织头目手中敲诈出来的,赤那没有拒绝,因为他知道如果他和沈欢的情况换过来,他也会做同样的事情。 现在赤那可是亿万富翁了,他可以享受世界上能享受的一切。 但他却高兴不起来。 反而躺在病床上的时候,像是在拼命忍受煎熬。 必须忍受,因为他就算不忍受,也没有离欢粉供他过瘾。 断肢的时候,因为剧烈的疼痛和失血,差点让赤那活活疼死。但是为了麻痹他的痛苦,帕瓦等人给他服用了一种成瘾的毒:离欢粉。 在国外不少国家,毒都是很泛滥的。紧急情况下为了麻痹神经,服用一下也无妨。 何况帕瓦他们也认定,凭借赤那的意志力,一般的毒要戒掉并不难。 但他们错误估计了离欢粉的威力。 离欢粉让赤那在断肢时没有那么痛苦,可也让他现在痛苦到要死。 他需要离欢粉,他想在尝尝离欢粉的味道,哪怕只需要一点点—— 可没人拥有这东西。 在他的认知里,离欢粉只有巨蝰组织的人有。 而巨蝰组织已经被沈欢一锅端了。 为了缓解没有离欢粉的痛苦,他吸烟,尝试一些其他的致幻型药物。 都没什么鸟用。 其他的毒,虽然一样会给赤那带来短暂的享受,但却也加剧了他对离欢粉的思念。 当然,大多数情况下赤那还是像正常人一样的。 可每隔几天,瘾症就会发作,就像现在:他唯一完好的那只手,在自己胸膛上疯狂抓挠着,可痒痒的位置根本不在皮肤上,而是在心脏里。 他再怎么拼了命的挠,也挠不进去。 他胸口已经被抓烂了,手指甲缝里全是血泥。可他还是痒。 他翻起身来,拿出一根烟叼在嘴上吸了一口,但接着就把它扔掉,手指再次抓挠起胸膛。 太痒了。 如果告诉他切掉剩下的胳膊和腿能缓解这种痒的话,现在这种状态的赤那,恐怕会毫不犹豫的付出剩下的肢体。 到底有什么办法,能让我挠一下心脏? 瘾症犯了的赤那,思考是也变得不正常了,眼珠子竟然晃悠着看向了床头柜的桌面。 桌面上摆着果盘,而果盘里,插着一把水果刀。 水果刀是小型的,但很锋利,一定能轻易刺破皮肤,打开胸腔,露出心脏,让他——好好挠一挠。 这个念头在赤那脑中急速放大,让他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再也忍不住的扑了过去,一把抓住水果刀。 他在颤抖,浑身哆嗦,眼珠子都在抖动。 然后,他狠狠刺下:乒! 金属交击的声音传来,刀子落在了地上。 赤那茫然的转头看向墙壁,就见墙上也钉着一把刀子。 就是这把刀子,打掉了他手里的这一把。 谁打飞了刀子? 赤那没有思考这个问题,他只感觉救命的稻草掉在地上,他要捡起来,继续! 可就在他身手抓向地面,想把水果刀再捡起来时,一只小巧的脚丫,踩在了刀背上。 这是怎样一只脚呀? 用完美来形容都不为过。 它白皙,光滑,皮肤的细腻程度,好像婴儿一般。 五个小脚趾,也可爱极了,如果是个正常男人看了,一定会有抱住把玩的冲动。 可赤那现在不是正常男人。 在水果刀被踩住后,他一下就恼了,猛地抬头,呲牙咧嘴好像护食的野兽般低喝:“把刀子给我——” 话音未落,他就呆住了。 被眼前的女人吓到了。 这种惊吓程度,竟然短暂压制了他的瘾症,让他有了一瞬间的清醒,然后眼角抽搐着吐出一个名字:“是你?!” 女人咯咯娇笑,声音清脆,有着少女般的活泼:“赤那,这么久不见,不会连我的名字都忘了吧?” “将、将南依。” 赤那艰难的吐出这个名字。 眼前这位穿着青袍,鹅蛋脸,樱桃嘴,眼角眉梢都是风情的女人,正是将南依。 赤那不会认错的,任谁见过将南依的脸蛋后,都不会再认错这个绝代风华的美人。 唯一不同的,就是以前的将南依更少女,现在却更有成熟风韵了。 听说她失踪了一年有余,是去了哪里? 赤那脑海中升起这个疑惑,刚想问什么,瘾症却再次发作,让他痛苦的弓腰,不住抓挠着自己的胸膛。 让他只能艰难的求助:“给我、给我!” 给他什么,他也说不出来。 他更知道,这里不可能有缓解他瘾症的离欢粉。 可将南依就好像知道一样,青葱般的纤细手指微微一扬,丢过去一个小玻璃瓶:“用了吧。” 玻璃瓶中,装满了白色粉末。 按理说赤那隔着玻璃瓶,也闻不着味道。 可他见到玻璃瓶后,立马就疯狂了,用最快的速度抓起瓶子,拧开瓶口,深深一吸—— 世界,清静了。 那种极端的痒,消失了。 赤那闭上了眼睛,享受良久后,声音冷静了下来,慢悠悠的问:“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没人回答。 赤那有些纳闷的睁开眼,这才发现将南依已经不在了。 她什么时候离开的? 赤那一愣神后,喃喃的说:“看来两年不见,她的身手已经远超过我了。” 第437章:走廊魅影 “雪莉小姐,我真的已经尽力了。” 病房外,普拉医生无比苦涩的说:“但这位龙国老人的心脏病来源已久,以现在的技术根本还没法攻克,除非……” 作为世界上最专业的医学专家之一,普拉无论在哪都能收获足够的尊敬。 就算是雪莉总裁,本来也对他客客气气的,但今天在涉及那个龙国病人时,她的反应却异常激烈。 普拉已经说过很多遍,现在的技术没法攻克疾病了,但雪莉总裁还是固执的认为是他的水平不够。 竟然还怒气冲冲的扬言,要让普拉从医学界滚蛋。 雪莉无疑是有能力做到这一点的,但不管怎么想,她的反应都有些过激了。 “除非什么?” 雪莉焦急的追问。 普拉接话道:“不知道雪莉总裁有没有听说过dao集团?” 雪莉眉头微皱,随即点头:“听过,怎么了?” “据我所知,dao集团早在十多年前就曾公开宣布,他们发现了一种酶,对人体影响很大。简单来说,就是体内有大量那种酶的情况下,会让人身体的细胞出于活跃状态。” 普拉很认真的说:“如果雪莉总裁您能联系上dao集团,那位老太太,应该能熬过这次突发心脏病。” 普拉说完,闭上了嘴。 雪莉则愣在原地,咬住了嘴唇。 dao集团虽说名声在外,但早在多年前就消失在了公众的视野中。 没人知道他去了哪儿。 最有可能的一种推测是,dao集团接受了某个国家的赞助,全心全力投入了研发之中,完全不和外人接触。 而当前,在老太太急需治疗的情况下,雪莉本事再大,也没本事立马找到dao集团,从他们手中拿到治疗药物。 怎么办? 雪莉咬着嘴唇,顾不得普拉见事不好,赶紧离开走廊了。 她现在满脑子都是:怎么和龙首交代。 雪莉很清楚,老太太绝对是现在沈欢最重视的人,是他的亲人。 而她能照顾老太太以及叶朝歌的父母,也是沈欢和雪莉还能保持良好关系的原因。 毕竟,两年多前是雪莉这边的人,害的沈欢爆炸受伤,差点嗝屁。 如果老太太死在夏威夷,沈欢会怎么做? 会不会怪她? 毕竟雪莉也尽力了,只要沈欢不是太不讲理,不会对她做什么。 看两方的关系,怎么办? 龙渊分裂,百分之七十的干员都追随顾凌霄而去,剩下的力量之所以愿意追随雪莉,很大程度的原因是雪莉的老主子将南依,是曾经龙首的女人。 而在将南依失踪后,又有人爆出了龙首没有死,只是失踪的消息。 很多龙渊高手,都相信雪莉是唯一能联系到龙首的人,所以才愿意追随华龙集团。 而现在,沈欢虽然自称和龙渊断了关系,但雪莉相信在华龙集团遇到危机时,他是会出手相助的。 这,也是顾凌霄早就觊觎华龙集团,却迟迟没动手的原因:他在忌惮沈欢。 老太太,是华龙集团和沈欢之间的纽带。 如果老太太死在了夏威夷,后果如何? 雪莉不敢继续想下去了,深吸口气后就像拿出手机打电话。 她要联系自己在西洲某些国家的资源,要他们用最快速度想办法联系dao集团,要来药物! 只是雪莉刚拿出手机,心儿突然一颤。 接着,她猛地转头,就见空荡荡的走廊尽头,一个人影正站在黑暗处。 那人穿着黑衣,是个女人,但绝对不是护士。 她是谁? 雪莉眉头猛地锁紧。 整个走廊,可都是有严格监控的。 每个出入的人都需要戴着特殊令牌,不然被走廊中的检测仪检测到,就会触发警报。 这条走廊,可以说是世界上警戒最严的走廊。 可这个人是怎么进来的? 毕竟雪莉也是见过大场面的,丝毫没有慌乱的把手伸进口袋,悄无声息的按下了警报按钮。 立马最近拐角处,就传来了急匆匆的脚步声。 两个她的贴身保镖,飞也似的冲了上来,他们都穿着全副武装,手上还端着制式冲锋,上来后就冲雪莉敬礼。 雪莉也没含糊,往他们身旁一躲,死死盯着角落的人影:“有人擅闯。” 其实不用她说,两个贴身保镖也猜到是什么情况了,立马抬起枪口,哗的拉开了保险,冲人影冷喝:“抱头蹲下,立刻!” 人影没理他们,反而是缓缓朝这边走来。 这一举动引发了保镖的对抗心理,毕竟万一人家是危险人物,就是他们的失职。 啪啪! 接连几枪,子弹都直朝人影身前的地板打去。 如果对方知道好歹没有恶意,就该停下。 可事实是,对方不仅没停下,反而加快了速度,就好像要迎面和子弹撞一撞那样。 “什么?!” 两个保镖对此都是大吃一惊,以为对方会血溅五步呢,却见那人影用极度不可思议的侧身,差之毫厘的躲开了子弹。 这是何等的速度? 沈欢也能躲开子弹,不过前提是知道对方枪口的朝向,躲得是射击方向。 而这个人影,明显是靠瞬间的反应力,躲开的子弹。 不可思议! 两个保镖都意识到,对方的动作已经超出了人类的极限,而且到了这个位置,他们下一轮子弹一旦射偏,就会大事不妙。 所以他们立马做了最明确的选择:丢掉冲锋,反手拔出刀子,跟对方进行近身搏斗! 只是,两人刚掏出雪亮的刀,后面却突然传来了雪莉总裁的大喊:“住手!” 华龙集团保镖在选择时,最重要的就是听命令的程度。 雪莉总裁发话了,两人很听话,立马停住了动作。 然后就眼睁睁看着那个人影急速冲过来,用异常迅猛的速度越过两个保镖,直冲雪莉而去。 两人心里都是大惊,猛地转头时,抬手就想攻击对方。 毕竟雪莉总裁的姓名,是凌驾于命令之上的。 只是他们转身后想要攻击时才发现,手中的刀不见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被那个人影拿走了。 接着被丢在地上,兵兵乓乓的声音如同他们的心跳。 接着,两位保镖就见到了他们入职两年来,最不可思议的一幕:雪莉总裁,竟然给那个人影恭恭敬敬的鞠了一躬。 九十度。 人影,发出了清脆的笑声:“咯咯,雪莉,一段时间不见,你身材更好了。手下的生手,调、教的也还不错。” 而他们心中女神一般的雪莉总裁,则激动到眼泪啪啪落在地板上:“将小姐,您终于回来了!” 第438章:叶朝歌的噩梦 凉城市立医院。 病房里的田小雅抬手看了一下腕表时,已经是凌晨十二点了。 病床上的叶朝歌还在沉睡,被送到医院时,她就发起了高烧。 在输液躺下后,看到电视新闻急匆匆赶来的田小雅,才来到医院照顾她。 是睡着的叶总,看上去很美,但却双眉紧皱,身子总是不经意间就抽搐一下。 似乎在梦中,她还在紧张危险。 这样的叶朝歌,看的田小雅很心疼。 叶总本该是叶家备受宠爱的大小姐,可家里没有顶梁柱,她不得不上位当总裁,却还遭到了亲戚的反对。 过去几年,叶总都生活亲戚们的白眼中。 最近半年,在经过一系列的变故后,叶总终于有了名副其实的名望,而且公司也越做越大时,却又接连遭到了绑架。 这才多久啊,就经历了数次。 尤其是今晚,先是爆炸又是跳楼,要不是神秘人出现,她现在已经—— 也难怪叶总会在睡梦中做噩梦了,这种打击实在太大了。 在心中低低叹口气,田小雅帮叶总往上拉了拉被子,转头说:“菲尔斯,我照顾叶总就行了,你先回去休息吧。” “没事,我不累,万一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我一个男人也能派上用场。” 菲尔斯冲她笑了声,再次看向窗外,一动不动。 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菲尔斯来的还要早一点,在田小雅看来,他在这其实也没啥用,他一个男人,很多事情上也不便照顾叶朝歌。 可能,他希望叶朝歌醒来第一眼,就能见到他,凭此好刷一下好感吧? 田小雅很清楚,不,应该说整个江岭科技,只要不瞎都能看出菲尔斯对叶朝歌有意思。 而且大部分员工,也都觉得俩人特般配。 叶总是商界冉冉升起的新星,而菲尔斯是放弃演艺生涯,来异国他乡求爱的深情郎。 最重要的是,俩人男才女貌,站在一起就特别般配。 田小雅在听同事们提起的时候,总能听到“可惜叶总嫁人了”这种话。 但田小雅却觉得并非如此。 或许是和沈欢接触多了吧,她反而觉得沈欢比菲尔斯更适合叶总。 而且面对菲尔斯时,田小雅总有种奇怪的感觉,那就是菲尔斯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绅士,他很虚伪。 尽管菲尔斯绅士到挑不出任何毛病。 简单来说,就是田小雅认为菲尔斯很虚伪。 并且正因这种心态,在两人相处的这两个多小时里,田小雅基本没有开口和他说过话,而是静静的陪在叶朝歌身边。 时间已过凌晨,田小雅作为江岭科技附属辅导机构的负责人,白天是很忙的。 所以到了这个时间,她也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菲尔斯突然笑呵呵的提议到:“田副总,你要是累了,可以先回去休息,我会在这照看叶总的。” “没关系。” 田小雅笑了声,心想你和叶总算啥关系呢?孤男寡女的照顾她,趁人之危占便宜怎么办?我身为叶总的好姐妹,怎么能放心呢? 想到这时,田小雅倏忽眼前一亮,拿出了手机:还有沈欢呢。 作为叶总的心腹,她也听说过两人离婚的事情了。 不过沈欢总比菲尔斯靠谱得多,毕竟两人夫妻一场了都。 想到就做,拿出手机后,田小雅给沈欢发了条短信:“叶总住院了,就在市立医院,你能不能来一趟?” 没人回复。 大晚上的,沈欢应该睡下了吧? 田小雅也没觉得失望,只是又打了哈欠后,忍不住说:“菲尔斯,你还是先回去吧,明天还要工作呢?你现在可是叶总的左膀右臂,她明天上不了班,你还要给员工们做榜样呢。”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田小雅心里想的却是:如果这个虚伪的男人不走,我也不敢趴在床边小憩一会。 倒不是怕他对自己动手动脚,而是怕趁她睡着,对叶总怎么着了。 叶总的美貌有目共睹,而他又摆明了对叶总有意思。 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菲尔斯也从田小雅的一再劝阻中明白了什么,点头苦笑:“好吧,那我明天再来看朝歌。” 说完,菲尔斯才推门离开。 为了让叶朝歌好好休息,病房里是关着灯,所以菲尔斯关上房门的瞬间,房间里的黑暗和寂静,一下就笼罩了整个房间。 窗外透进来的灯光昏黄,更给病房增添了一丝诡异。 “我怎么有种很不安的感觉呢? 田小雅心里叹了口,站起来走到窗边看向楼下。 楼下一直有警察守着,此时正在巡逻。 毕竟叶朝歌是刚遭了歹徒,警方很担心她还会有危险。 “我肯定是想多了,这儿这么多警察守着呢。” 这样想着,田小雅扭头看了一下病床上的叶朝歌。 但就是他扭头的这一下,忽然感觉有道影子从后面的窗口闪过。田小雅心里一跳,赶忙回头看去,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一切都安静如常,只有她心里不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也就是这时,她听到叶朝歌喃喃的说:“我不是、我不是钥匙——” 田小雅蓦地一惊,朝床上看去。 就见叶朝歌秀眉紧紧拧着,长长的睫毛正剧烈颤抖,她凑近看,更能看到她的眼珠在眼皮下慌乱的颤动着。 看来是又做噩梦了。 田小雅抿着嘴唇,坐在叶朝歌身边,抚摸着她的手背,企图安抚她。 而叶朝歌也似乎真的被安抚了一样,眼皮下的抖动减弱了很多,田小雅想抽回手时,还发现手已经被牢牢握住了。 睡梦中的叶朝歌,也紧紧抓着一只手,好像抓住了最后的依靠。 她在被送到医院后,就开始发高烧。 短短几个小时,她就感觉自己做了很多的梦。 她梦到自己回到了沙漠,被绑架在水牢里。 又梦到自己倒吊在天台行,随时会坠下去。 还梦到她在爆炸中死亡,变成了灰烬。 可无论那个噩梦,在她掉下去、爆炸死后,都会进入一个共同的黑暗房间。 这个房间,充满了古典的龙国风。 红木的太师椅上,做着一个枯瘦,手持拐杖的老人。 拐杖是蛇头的,上面镶嵌的宝石闪烁着红光,渗人无比。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那个干瘦老人,叶朝歌就害怕的要命,拼死了想要逃离,只是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没法逃出那个房间。 只能眼睁睁看着老人抬起蛇杖,然后一条巨蟒从他身下的太师椅中爬出,绕着房间盘旋,最后要把她挤压致死。 而且老人还在不断地重复一句话:你是我的一部分,你就是第七把钥匙! 无限的恐惧,让叶朝歌几乎要崩溃时,身边出现了一个人。 一个救世主。 他的模样叶朝歌根本看不清,但叶朝歌知道他就是龙首,他是来救她的。 叶朝歌牢牢握住他的手,如同握着救命稻草。 第439章:没人知道的宝藏 拿着手机拍了两下,只落下几滴水后,沈欢很犯难的说:“又坏了,这已经是我最近换的第三块手机了。” “谁让你的生活这么刺激呢?” 一旁的帕瓦靠在车头上,衣衫凌乱很是狼狈的他,幽幽的点上一根烟:“我先回去了,你也想想办法,尽快把叶朝歌从悬赏名单上救下来。” “怎么,你打算离开龙国了?” 沈欢敏锐的捕捉到了帕瓦话里的意思,问。 帕瓦点了点头,看面前护城河水面时,眸中明显流露出了恐惧:“我打算去度度假,问问赤那最近怎么样。” 今晚发生的一切,彻底打破了帕瓦的认知。 操控毒蛇,在西方神话中那是邪恶的神灵,比如美杜莎才能做到的。 操控尸体的,那更是圣经故事里十恶不赦的死灵法师。 这些,都是传说中的东西。 只要是读过些书的,都知道那是骗人的。 但偏偏今晚,帕瓦亲眼看到一切成真。 那种梦幻般的经历,让帕瓦一刻也不想留在龙国,只想赶紧逃离这个诡异的国度。 沈欢很了解帕瓦的心情。 他知道,帕瓦小时候其实是出生在一个纯粹牧师家庭。 他从小就接受“信仰”的洗礼,所以才会被今晚的事吓得魂飞魄散。 相比之下,沈欢虽然也很恐惧,但从小就接触佛道文化,听惯了传说的他,并不认为这种东西有多邪恶。 可能只是某些人专门练就的手段而已。 就比如苏临安吧。 这厮祖上是风水大师,专门给人家测风水,立坟墓的。 他就跟沈欢说过,古代典籍中记载了不少能让尸体活动的方法。不过当时苏临安还说,现在已经没人会了。 今晚,呵呵,把他脸都给抽肿了。 帕瓦开着车扬长而去后,沈欢转头看向苏临安和许奉天。 这两位在遭遇他们之前,就遇到过毒蛇追杀,所以模样比帕瓦还要狼狈不少。 不过他们更镇定。 “说好的机密呢?” 沈欢开门见山的问:“现在能说说了吧?” 苏临安点头:“可以,不过你得保证不说出去。” “苏队!” 许奉天有些着急。 苏临安摆了摆手,没理他,只是冲沈欢说:“你虽然已经离开了山海组,但在我们那代人心里,你就是山海组的成员,没有你,山海组也没法继续存在。” 许奉天抿了下嘴唇。 作为后辈,他对沈欢确实没有多少感情,只是多少听说过些他的传说。 但许奉天亲眼见到过董仁徒等老一辈山海组成员,提起沈欢时的尊敬。 可话又说回来了,再怎么尊敬,机密就是机密。 说出去,是违反纪律的。 当然了,既然山海组二号人物朱雀非要说,许奉天也没资格阻拦。 三人沿着护城河,边走,苏临安边说起了一个话题:“沈欢,你没有听说过,蓝云酋长?” “什么?” 沈欢一愣,表示自己根本没听说过。 不管什么蓝云还是红云,既然带着酋长俩字,那肯定是原始部落的称呼。 一个现代文明人,沈欢不知道也很正常,只是疑惑道:“东非的哪个土著民族?” 许奉天却幽幽的说:“不是东非,是北米。” 换个地方,沈欢也不知道啊。 见他一脸茫然,苏临安只好解释道:“蓝云酋长是二战时期,在北米的敌军,手下曾拥有七十多万的土著战队,随时准备为三大国作战。” 二战时期,三大国一直认为自己将会是胜利的一方。 而到时候阿道夫、也就是老希,将会是世界的主宰。 到时候他们建立一个全新的世界秩序,他们会在西洲废墟上建立一个新的帝国,而面对北米和南东洲,他们也有不同的剧本。 如果。 如果没有同盟国的拼命反击,没有熊国土地上两千多万人的赴死,没有龙国一千多万人的慷慨就义,现在的世界绝对会是另外一个样子。 首先不一样的,就会是北米。 别看北米现在被一群资本家占据着,但曾几何时,土地的主人是当地土著,印第安人。 西方那些所谓的文明人在发现北米大陆后,进行了惨无人道的统治。 被屠杀土著民族的血,足可以染红半个大西洋。 三大国是邪恶不假,但西方那些佯装的绅士,也都不是什么好人。当地的土著,在那个年代对他们恨之入骨。 而阿道夫曾承诺,一旦二战打赢了,他将把北米的土地归还给当地土著。 阿道夫也是为了胜利不择手段了,为了寻求所有可以利用的力量,他们曾与印第安人合作。蓝云酋长,就是当时的首领。 在蓝云酋长的带领下,他们纠结了七十多万的战队,随时准备拆散北米的统治。 不过后来,二战结束,阿道夫的战队最终也还是输了。 印第安人的反抗组织,也被北米统治者解散。 不过还有些火苗残存下来,联合其他印第安人,成为了世界上一个危险组织的来源。 “巨蝰组织?” 听到这儿,沈欢忍不住出声。 苏临安点点头:“对,巨蝰组织本质上来说,是二战余孽。” 沈欢若有所思的沉默了会,又问:“那其他组织呢?还有dao集团,生产离欢粉的……” “别着急。” 苏临安缓缓的说:“我用巨蝰组织开头,只是因为之前我们战部曾有密探潜入了巨蝰组织,以他的视角传回来很多相关消息。所以我跟你说起的时候,也是从巨蝰讲起。” “那你继续。” 沈欢点上一根烟,静下心来问。 苏临安这才继续说道:“不过阿道夫留给世界的不仅仅只有巨蝰组织这一样东西,还有很多其他的势力。包括花魁会,以及现在的龙渊。” 提到龙渊,沈欢眼角狠狠一抽:“龙渊可是我建立的,和阿道夫没有半毛钱关系。” “但他加入了dao同盟。” 苏临安直截了当的说:“dao集团,以研究人体文明,曾发明了不少亢奋药物,被世界上很多国家抵抗。沈欢,你猜猜dao集团为什么要研究这么多药物。” 沈欢吐出口香烟,问:“为了二战?” “对,他们的前身,是阿道夫组织的。当时阿道夫妄图打造不死的战士,现在很多超级英雄电影中,都有阿道夫邪恶计划制造出的超能力人类,这些电影可不是无凭无据来的。” 苏临安舔了下嘴唇:“起码你看到的拉丝忒,也就是巨蝰组织空中的神使,就是阿道夫基因计划改造出来的人,她迄今为止,已经生活了近一百年。当然了,其中有三十多年,都是在冷冻仓里度过的。” 苏临安语不惊人死不休,继续说:“dao集团的理事会,一共有七个席位,据说代表了阿道夫留下的七把钥匙,只要能集齐七把钥匙,就能打开他留下的宝藏。” “宝藏里有什么?” 沈欢忙追问。 苏临安却摇了摇头,苦涩的说:“没人知道。” 第440章:少女小米 战争,不管起因如何,都曾给无数人带去灾难。 即使过去数十年,恶劣影响仍旧没有消失。 “对dao集团的了解,我们知道的少之又少,只知道他们的数个理事会,在其他组织中都是首脑一般的存在。” 苏临安淡淡的说着:“拉丝忒,就是其中之一。那个老女人活了快一百岁,其实也算传奇人物了。” 苏临安说完这些,沈欢深深吸了口烟,却发现一根烟已经抽到尽头了。 丢掉烟把子,沈欢舔了下嘴唇说:“还有一个问题,之前在截阳岭山下,他们曾想要争夺这个吊坠。说是那他们的镇牌之宝,可这东西,是古龙国历史上流传下来的,和巨蝰组织八竿子打不着边吧?” 说着,沈欢把玉坠从怀里拿出来,给苏临安看了看。 苏临安拧着眉头看了玉坠一会,摇摇头:“这我就不知道了,关于dao集团,我们还有很多不知道的,说不定,是当时他们的首领受到了龙国文化的影响呢?毕竟羽蛇神时蛇身人面,而龙国道家传说中的女娲伏羲,也是蛇身人面。” “太牵强了吧。” 沈欢很不解。 苏临安苦笑:“那你想让我怎么解释?不过倒是可以告诉你,以前dao集团曾派人前往我国西部,据说是为了寻找什么。” “寻找什么?” 沈欢下意识的追问。 苏临安摇摇头:“不知道,或许是寻找他们的某些文化渊源?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们肯定早就接触过龙国文明。” “只靠推测可打动不了我。” 沈欢耸了耸鼻尖说:“就算你解释了,我现在对dao集团还是一无所知。” “放心,我有个办法让你了解的更清楚。” 苏临安淡淡的说:“三周之后,去燕都找我。” “去做什么?” “去揭露那支队伍究竟在龙国发现了什么。” 苏临安死死看着沈欢的眼睛,很认真的说:“你不会放弃这个机会的,对吧?” “很危险?” “很刺激。” 苏临安目光炯炯。 沈欢舔了下嘴唇:“到时候再说吧。” 说完,沈欢摆了摆手,加快了脚步。很快,他就消失在了黑暗中。 苏临安则抬手看了下腕表后,转头对许奉天说:“走吧,该回去作报告了。” 黑暗中,全是弥漫的烟草味道。 一张干巴巴的床上,头发凌乱的女人躺在床上,蜷缩着身子。 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女人并非一动不动,而是正在浑身颤抖。如果再看仔细些,还能注意到双臂抱紧自己的女人,脸色惨白的可怕,而且爬满了皱纹,还遍布着老年斑。 而她此时的表现也如同脱水的鱼,仿佛眨眼就会窒息。 吱嘎。 随着门打开的声音,外面透进来一缝灯光。 再接着,一个人出现在了门口。 这是个妙龄少女,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出头,手里提着一个精致的金属箱子。金属箱子上画着红十字的图案,不用问,这是个医药箱。 少女进来后,看了眼床上的女人,淡淡的说:“这次的瘾症,比上次早复发了三天零六个时辰,是遭到什么刺激了吗?” 床上的女人只是发抖,毫不回应。 少女没有再说什么,缓缓走到床边后,把医药箱放在床头。 啪嗒随着医药箱打开的生意响起,床上的女人立刻转身,眼珠子瞪得老大的盯着医药箱里。 看到其中的一管透明试剂后,女人一把抢过,拔掉塞子仰头痛饮。 借着透进来的光线,能看到女人脸上的气色正逐渐恢复,身子也不颤抖了。 干枯苍老的脸色,短短几个呼吸之后,竟然变得明媚有光泽。 如果沈欢在这,一定会惊讶的发现:这个女人,就是拉丝忒。 那个充满风情,不管是身材还是脸蛋,都能力压叶朝歌一头的绝世美女拉丝忒,竟然还有如此的一面? 任谁知道,都会大跌眼镜般? 幸好,这个孤零零的房间里除了拉丝忒和少女,再也没有其他人。 拉丝忒对少女也没有多少防范心,喝下药剂后就闭上了眼睛。 良久,都没有睁开。 少女也不管她在想什么,从医药箱中取出一根医用针管,找准拉丝忒的血管,轻轻刺入。 很快,她就从中抽出了一管鲜血。 少女又把这管鲜血注入密封的医用玻璃瓶中,这才把仪器什么的都重新放回医药箱。 最后看了眼拉丝忒,少女站起来,说:“下个月来送药的,可就不是我了。你好好休息,母亲大人。” 母亲大人四个字,无疑表明了少女的身份。 她,竟然是拉丝忒的女儿。 拉丝忒也终于有了反应,僵硬的转动脖子,看着少女,声音冷漠:“回去告诉他,他要的人我帮他抓到了,巨蝰组织剩下的资源也可以一并转让给他。但,前提是我必须见到陈千娇。” “好的,我会转告他的。” 少女柔声说完,继续向门口走去。 拉丝忒却突然说:“等等。” 少女停住脚步,转头看着母亲,笑问:“还有什么事吗?” “小米,那个地方不适合你,不要再在里面待下去了。你还年轻,还有大把的前途……” “提到年轻。” 少女打断拉丝忒的话:“母亲大人你的寿命恐怕比我还会长久,我剩下的时间还未必有你多呢。” “不一样!” 拉丝忒有些激动:“你没有被亚巴顿病菌控制,你不是钥匙,你……” “你又怎么知道,我还没被亚巴顿病菌控制?” 少女又一次打断。 拉丝忒猛地愣住。 少女却再不停留,快步推门走了出去。 她看不到,房门关上时,拉丝忒脸上露出的表情,比年迈的老人还要苍老几分。 那是一种深邃的绝望。 被亚巴顿病毒控制有多绝望,拉丝忒自己就能体会。 如果,巨蝰组织的人看到他们高高在上的神使大人,竟然会露出如此失落的表情,一定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毕竟拉丝忒在他们的心中,那就是圣灵的代表。 她风情万种,却又纯洁无瑕。 她能勾起每个男人的渴望,却又是绝对神圣不可侵犯的。 这样的人,怎么会有女儿呢? 尤其是,拉丝忒的女儿小米,看上去也就比拉丝忒小几岁。 答案,或许只有拉丝忒自己知道。 她从床上爬起,从口袋里摸出通讯器,拨通了一个频道,冷声问:“王雪曼现在如何?” 第441章:两年前的真相 “小心!” 韩小雪猛地从梦中惊醒时,才发现自己已经不在江山大酒店了。 熟悉的天花板,熟悉的皮质沙发。 还有熟悉的烟草味道。 韩小雪试着喊了声:“爸?” “你醒了。” 不远处的书桌后,一个中年人的声音传来。 韩小雪看过去,就见头发白了大半,穿着大衣坐在椅子上的父亲,正在抽烟。 书房里没开灯,烟头的红点闪烁着,像是一只眼睛。 盯着这只眼睛,韩小雪很快回想起了昏迷前发生的是:在从耳麦中听说,沈欢就是龙首的一瞬间,她整个人都懵了。 韩小雪真的是怎么也也没想到,她做梦都想绳之以法的杀母仇人,竟然就是沈欢。 亏她这段时间来,对沈欢的态度还那么微妙,甚至还产生了一些奇怪的感情——毕竟,沈欢是把她从爆炸的汽车中救下来的人。 而说实话,经过长时间的相处,在韩小雪看来,沈欢不是坏人。 但他和十恶不赦的龙首,怎么都打不着边才对。 所以在听到蓝牙耳机里的声音后,她才茫然。 茫然中,她再也不知道怎么面对沈欢,关掉了蓝牙耳机通讯器。再然后,她坐在椅子上发呆时,一个人出现了。 那个人就是苏临安。 作为没有正式加入山海组的新人,韩小雪并不认识对方,而苏临安也好巧不巧的,对她说了和冲帕瓦说过一样的话,并没有表明身份。 很自然的,韩小雪把他当成敌人,并且立马动了手。 韩小雪平常还是很冷静的,只要多喝苏临安沟通几句,误会就会接触。 可当时她的情绪极不稳定,所以没有多加思考,就对苏临安发动了进攻。 而结果自然是显而易见。 她是被警方时候清理现场的时候,在监控室发现的。 姜环宇看到昏死的韩小雪,也头疼的不行,干脆把韩小雪的老爸、治安队的老上级叫了过去。 韩正江,就是老上级的名字。 在听到女儿醒来后,韩正江掐掉了眼头,笑了声:“你醒了。” “爸,您接我回来的?” “对,你在案发现场晕倒了。” 韩正江笑了笑:“我正好有点事没做完,就先把你扶来书房了。都怪你,搬走的时候还把闺房钥匙拿走,怕我侵犯你的隐私。” 很日常的对话,很温馨的语气。 韩小雪却没有以往回家时那么轻松,咬着嘴唇沉默了很久,想说什么,最后却还是没说出来。 她只是耸了耸鼻尖后,挤出一个笑容:“行,那我先去冲个澡去去。对了爸,案发现场怎么样了?” 其实韩小雪也猜到,老爸能进大楼把她带走,说明案件已经了解了。 十有八九,是沈欢已经救下了。 毕竟那个男人不仅是曾经的山海组高手,还是龙渊—— 想到这个名字,韩小雪攥紧拳头时,果然听韩正江说:“人质已经成功救下来了,听说是个神秘高手救的人。还有两个歹徒被成功抓获,这次你姜叔叔可是立了大功咯。” 韩小雪回以了一个微笑,正想再次抬脚离开呢,去听老爸说:“小雪,我听姜组说,你已经是山海组的预备成员了?” 韩小雪停步:“对啊,不过现在还在审查期,也不知道最后能不能通过。” 对任何一个特勤,山海组都是可望不可即的存在。 现在韩小雪有机会进入,她以为老爸会为她高兴才对,可韩正江的脸色却渐渐变得严肃起来,最后叹了口气说:“小雪,既然你已经加入了山海组,那以后很多事情,你肯定早晚都会知道。” 韩小雪一愣:“爸,你是在说什么?” 韩正江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自顾自的说:“有件事,我已经瞒了你两年,但现在看来,我不得不告诉你了。” 两年! 这个敏感的数字,让韩小雪浑身一颤。 两年前,就是她母亲被龙渊刺客导致的爆炸波及,去世的那年。 韩正江没有继续说什么,而是打开了书桌上的笔记本电脑,用鼠标操作了一会后转过屏幕来,闭上了眼,缓缓的说:“小雪,你过来看。” “看什么?” 韩小雪秀眉皱起,缓缓走了过来。 屏幕里,是一份档案。 档案名字很拗口,是:《凉城103隧道爆炸案》。 根据录像,爆炸案中受伤三人,死亡一人。 死掉的那位,就是她的母亲。 只是看到档案的名字,韩小雪就瞳孔一缩,因为档案的右上角,还卡着一个印章:机密。 当年爆炸案归档后,警方很快就锁定了几个外国籍刺客,且都来自知名刺客组织龙渊。 因为证据确凿,甚至拍下了刺客的照片,所以很快就结了案。 但据韩小雪所知,这个案件从来都不是机密啊? 一愣之后,韩小雪赶紧挪动光标,往下滑着鼠标。 可越看,他秀眉皱的就越紧,最后看到结论后,俏脸更是瞬间大变。 再然后,她就踉跄后退几步,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再也不动。 那副样子,就好像丢了魂。 “我一直瞒着你,是不希望在你心中,死去的母亲会是潜伏了二十年的刺客?” 韩正江声音无比苦涩,嗓子沙哑,看他手边的烟灰缸就能猜到,短短一晚上他抽了多少烟。 “本来,我还是想拦着你的。但听说你已经和山海组走到一块后,我就觉得,即使瞒着你也没有意义。” 韩正江苦涩的说:“你母亲,在龙国潜伏了二十年。我一直以为,她只是个普通人,直到她被爆炸案波及死亡,我也一直是这样认为的。但就在爆炸案后两个月,上面抄了一个境外团体的老窝,从其中发现了你母亲的名字、代号,以及人物。” 她是龙渊的暗线。 机密档案上清晰的写着这句话。 韩小雪整个人都傻了,眼珠子艰难的转悠着,看向老爸,声音沙哑的问:“爸,这、都是真的?” “你看的,都是我能调查到的最高机密文件。与其说你母亲是爆炸案的受害者,倒不如说,她是牺牲者。” 说到这韩正江叹了口气:“因为正是她,亲手引爆了炸弹。” 第442章:绑架你的理由 这一天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以至于沈欢回到酒店,来到自己办公室后,刚躺在沙发上就沉沉睡了过去。 这一觉睡醒,就直接到了大天亮。 第二天一早,沈欢和上次一样先去楼下办了新手机和手机卡后,才看到了田小雅发来的消息。 想想叶朝歌昨晚经历的事也的确更刺激,他身为前夫的,不去看看也好像说不过去。 最重要的是:他心里也还有些担心。 所以早上九点钟,他就打了个车来到了市立医院。 医院门口还有不少警察守着,不用问,一定是来守着是叶朝歌的。 沈欢还注意到,通往市立医院后院疗养院的小路,被封锁了。 看来那就是王雪曼被抓走的地方。 想到那个面容可怕的女人,沈欢叹了口气。 保护不了想保护的女人,这还是第一次。 看了眼住院部几十层的大楼,喃喃的说:“我可不想让第二次继续发生了,得想办法让悬赏榜下架叶朝歌的悬赏。” 想着,沈欢找医院前台问到了叶朝歌的病房后,径直坐电梯赶了上去。 刚到病房门口,还没等开门呢,就听里面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朝歌,好些了没?我给你带了你最喜欢的莲子粥,我喂你?” 靠,菲尔斯! 我老婆你关心个毛呢? 本来还想着好好关心下傻婆娘的沈欢,心情一下就糟糕起来,砰的一脚踹开了门,没好气的说:“妞,我来看你了。” 进门之后,又装作在外面没听到菲尔斯声音的样子,故意拔高声调的说:“咦,这不是菲尔斯副总吗?你给我老婆送来早餐了啊,多谢多谢。” 此时菲尔斯正坐在病床边,把早餐放在床头柜上解包装袋呢。 见沈欢进来了,绅士的笑了笑:“沈先生你来了。” 沈欢耸了耸鼻尖:“我再不来,你都要把我老婆泡走了。” 病床上的叶朝歌,双目有些无神。 早上醒来后,她就一直这样。 倒不是昨晚绑架受刺激太大,而是在昏睡过去的一晚上中,她一直在做房间里遇到苍老老人的梦。 而且这个梦一直到早上醒来,她都没有忘掉。 她都醒来一个多小时了,如果让她说出梦里的细节,她还是能很详细的说出来。 这就很可怕。 带着对梦境的不解,菲尔斯早上来看她时,她都很茫然的只是打了个招呼。 至于菲尔斯说要给她喂粥啥的,她根本没听到心里,只是下意识的点头含糊了过去。 菲尔斯也正为叶朝歌愿意被他喂粥,两人关系能更进一步而高兴呢。 可这时,沈欢却突然出现了。 一嗓子,直接把啊叶朝歌叫醒了。 叶朝歌这才反应过来,菲尔斯好像离着她太近了,而且自己好像还答应人家喂食了。 虽然她和沈欢已经离婚了,但一股子莫名其妙的背德感,还是一下冲上了她的心头。 她忙摆手解释:“沈欢,我和菲尔斯不是你……” “呵呵,你以为我是瞎的?” 沈欢语气很差。 不怪他。 昨晚为了救叶朝歌,沈欢可是差点连命都搭进去。 菲尔斯呢。 作为库库尔坎的信徒,昨晚绑架案说不准就有他在里面拱火。 这会他倒是和叶朝歌卿卿我我了。 沈欢能不气愤吗? 关键是菲尔斯这人还特装,很绿茶的站起来说:“朝歌,既然沈先生来了,那我也不打扰你们两个,就先走了。” 站起来后,他还看着沈欢笑道:“沈先生,朝歌现在很需要休息,你要是觉得不爽,可以朝我来。” 瞧,多绅士啊。 可叶朝歌是我老婆,我和她有啥事,凭啥冲你去呢? 再说了,哥们真冲你发火,你承受得了吗? 沈欢眸中闪过一丝阴森时,却听叶朝歌在那边说:“菲尔斯,用不着跟他道歉。他要是真的关心我,早就来看我了。” 叶朝歌耸了耸鼻尖,目光转向沈欢。 这一瞬间,她心里猛地一颤。 因为她总觉得沈欢,和昨晚救他的那人,怎么看起来那么相像? 她并没有看到昨晚黑衣人的脸。 但只从眼神、身材上,叶朝歌一看到沈欢,就和昨晚那位联系在了一起。 不过紧急着,她就摇了摇头。 沈欢早就告诉她,他当过兵,但沈欢真的有昨晚那位的本事? 她更相信,昨晚救她的不是别人,正是龙首。 只是她一早醒来后就给龙首发了qq消息,但对方一直没回。 晃了晃小脑袋,叶朝歌说:“昨晚,小雅就给你发过消息。” 意思是:如果你真的关心我,那小雅给你发消息的时候,你就该赶过来看我了。 再不济,也一大早就该来了。 可你拖到现在才来,一点都不关心我,凭什么看不得菲尔斯关心我呢? 女孩的心思,总是很难琢磨的。 如果要她自己说,不管是菲尔斯还是沈欢,都不是她的心上人。但如果非要从两人中挑一个,她很不甘的发现,她还是会选择沈欢。 但她出事后,第一个来看她的是菲尔斯,并非沈欢。 那你沈欢现在跳出来装什么相亲相爱呢? 你有什么资格责备菲尔斯? 所以在叶朝歌这边看来,她对沈欢没什么好气,也理所当然。 沈欢没说话,只是盯着叶朝歌的眼睛。 叶朝歌也不甘示弱,噘着嘴瞪和他互瞪。 一旁的菲尔斯没再说什么,叹了口气推门离开时,就听他在外面打招呼说:“姜组,您来了。” “嗯。” 姜环宇淡淡回应声传来,再接着,房门就被推开。 姜组的到来,打断两人的相互怄气。 沈欢耸了耸鼻尖,把手上的那只手很自然的插进了口袋里,打了个招呼:“姜组好。” “嗯。” 姜环宇冲他随意点头,因为有要事,他没有过多废话,走到叶朝歌面前说:“朝歌,昨晚的罪犯落网后,被上面的人接走了。所以我们也不确定他们到底是什么人,不过,我们找到了他们绑架的理由。” 叶朝歌秀眉皱起,问:“姜组,您说。” “根据我们连夜调查,发现国外的刺客平台悬赏榜上,有你的名字。” 姜环宇深吸口气说:“有可能是巨蝰组织为了报复你,才将你悬赏的。悬赏金高达八百万,米刀。” 第443章:糅杂的产物 八百万,还是米刀? 病床上的叶朝歌,彻底懵了。 呆呆的看着眼前的姜环宇,良久后才喃喃的说:“您、您是说,他们抓我是为了这些悬赏金?” “只能这么理解。” 姜环宇点点头说:“接下来的几天,我们会安排治安员保护你的,不过之后,你还要自己想办法。” 说完,姜环宇转身离开了病房。 他来,就是为了跟叶朝歌说这个消息。 至于他说的要叶朝歌想办法,叶朝歌应该也能明白:花大价钱雇佣一批安保人员,将自己所住的别墅如铁桶般层层围住,过上深居简出的生活。 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避免刺客。 国外很多财阀的大佬,都是这样做的。 难道我以后也要过那样的生活了? 呆愣了好半响,知道房间里飘起了烟草味,她才猛地清醒,抬头看向沈欢,咬着嘴唇说:“很好抽吗?” “还行。” 沈欢吐出口烟来:“来的时候随便买的,那家店正好没有华子,只能将就着吸这个咯。” “你、你没听到姜组说的话?” “听到了呀,有人出八百万杀你。” 沈欢呵呵一笑:“那可是米刀,我听了都心动。” 叶朝歌眼角湿润,眼眶一红:“你真的一点都不关心我的死活?” 说完,这妞竟然开始落泪。 她太委屈了。 好日子没过几天,怎么就被人悬赏了?那是不是意味着,以后她将时时刻刻面临危险? 这时候的叶朝歌,最需要安慰。 可沈某人呢?却嬉皮笑脸一点不当回事。 叶小妞一落泪,沈欢脸上的笑有些挂不住了,安慰道:“我觉得吧,昨晚绑架失败,也给那些刺客敲响了一个警钟。接下来几周时间,你应该不会有危险的。” “那以后呢?” 叶朝歌声音更咽,心里更凉。 八百万米刀,换成国内货币那就是五千多万。 谁,会出五千多万杀她? 除了巨蝰组织,叶朝歌真的想不到别人了。他们来报复她了! 想到这,叶朝歌全身鸡皮疙瘩一瞬间就冒出来了,只感觉浑身发凉,好像有条毒蛇在暗中盯着她,随时都可能扑出来,狠狠咬她一口。 巧了,此时沈欢正看着她。 眯着眼睛。 沈欢是在思考该用什么方法让悬赏榜单下架叶朝歌的悬赏。 难道只有找出幕后黑手,全都把他们干掉—— 想到这,沈欢眸中不自然的就流露出了一丝凶狠。 可绝对不是冲着叶朝歌去的。 但却被叶朝歌看在了眼里。 她一个哆嗦,心里升起了一个可怕的念头,哆哆嗦嗦的说:“沈欢,就、就是你悬赏杀的我,对不对?!” 天地良心,这完全是叶朝歌被沈欢眼神吓到,脑袋里一瞬间冒出来的念头。 她完全是恐惧之下,为了寻找一个可见的目标,来宣泄一下。 沈欢一愣,翻了个白眼:“对,是我要杀你,我还要把你先尖后杀,以报哥们两年来只能看不能吃之仇。” 说完,护士敲门了,在外面说来给叶朝歌测体温了。 叶朝歌还在发愣,没理解沈欢话里“只能看不能吃”是啥意思呢,沈某人就推门出去了。 小护士拿着测温计走了进来。 这时,叶朝歌才想明白沈欢是啥意思,俏脸瞬间通红,忍不住在心里破口大骂:臭l氓! 但意外的是,心里骂出来了,叶朝歌也觉得轻松了不少。 或许消解恐惧的办法,就是找个人骂一顿。 沈欢可不知道这些,离开医院后,他就打了个车回到了餐厅。此时餐厅已经万事俱备,就差个好日子开张了。 沈欢到这的时候,单虎正冲着门店犯愁。 见沈欢下车,他忙迎上去,问:“欢哥,你发现没有,咱们餐厅还差一样东西呢。” “啥?” 沈欢不解的问:“证件啥的我也都办齐了啊?” “不是证件,是这个。” 单虎抬手,指了指餐厅门框上面。 沈欢眨了眨眼,明白了:“你说名字?” “对啊,咱们餐厅,还等着您给赐名呢。” 单虎语气殷勤。 沈某人愣了会,随口想取一个餐厅名字,什么客来啊、福气啊等等。 但他张开嘴就发现,自己想的这些个名字也太俗气了。 “看来我还没摆脱小农思想啊。” 沈欢咂了下嘴:“等我好好想想,反正开张还有一段时间内,我想好了再告诉你。让后厨做几个好菜,我早上就没吃饭呢。” 说完,沈欢进餐厅上楼,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外面商业街上很是喧嚣,但办公室里却安安静静,让沈欢很快就冷静了下来。 回想着昨晚苏临安跟他讲过的那些故事,沈欢打开桌上安装好的电脑,开始搜索当年那场大战的故事。 每一场战争,伴随的都是尸山血海。 世界之所以会变成现在的样子,也和当年脱不开干系。 在网络传闻中,当初敌军的确派出了探险队,一支去往南极,一支来到珠峰,目的是寻找地下的空洞,寻找藏在地底的神族。 他们管那个叫“亚特兰蒂斯神族”。 关于亚特兰蒂斯的故事,早就是被现代人谈烂了的传说了。 据说很久以前,大西洋上有一片大陆,叫亚特兰蒂斯。它们有着远超当时的文明,并且居住在上面的人都拥有不可思议的力量。 起初,亚特兰蒂斯只是个传说。但在公元前三百多年,有个很有名的哲学家“柏拉图”,在他的书中记录了这件事。 说亚特兰蒂斯是神的后裔,只是后来因为自然灾害沉入了大地。 那问题就来了。 这个大陆的人既然文明那么发达,那在大陆沉默的时候,就不懂得逃走吗? 要知道他们身边,就有其他开阔的大陆。 后来有人推测,在灾难中存活的神族可能潜入了地下,成为了地底人。而两极,也就是南北极,以及地球的第三极,也就是最高峰珠峰,是通往地下的出入口。 所以当初的敌军才会派遣人去南极和珠峰寻找神的秘密。 至于有没有寻找成功,谁也不知道。 但从苏临安的话里可以听出,对方一定是找到了什么和龙国古代有关的东西,所以巨蝰组织后来才和叶家老祖宗传下来的这枚玉坠,有了联系。 其过程,肯定百转千回,所以才导致沈欢看到的结果莫名其妙,就好像巨蝰组织是个东西方文化糅杂的产物。 “三周之后。” 沈欢点开日历看了看:“就入冬了啊。” 第444章:自求多福 一桌好菜,一桌好酒。 胳膊上简单缠了几圈绷带固定的沈欢,端起一瓶香槟,狠狠灌了一口。 帕瓦也把一块牛排塞进嘴里,皱眉说:“你不对劲。” “比以前更帅了?” 沈欢嘴里很没溜的说。 帕瓦翻了个白眼:“比以前更不要脸了,沈欢,以前没看你这么烦恼过,咋,被妹子甩了?” “去你的,只有我甩妹子,什么时候被妹子甩过?” 沈欢很烦躁的说:“你说,有没有什么办法能把叶朝歌悬赏撤下来?” “搞半天你就在烦恼这个?” 帕瓦突然嘿嘿一笑:“唉,你不会真喜欢上那位叶小妞了吧?我觉得她还挺不错的,人漂亮,就是麻烦太多,不过以你的本事,再多麻烦也能hold住。” “我只是答应了某个承诺而已。” 沈欢说道承诺时,表情又开始烦躁。 他除了对死去的叶老爷子有过承诺,还对王雪曼有过承诺。 可现在,承诺人都被抓走了。 绕来绕去,还是绕回了巨蝰组织,一群胡搅蛮缠的乌合之众! 沈欢在心里骂了句时,刚买的手机嗡嗡响了起来。 沈欢看了眼来电显示后,接了起来。刚接通,那边就传来了激动无比的声音:“你、你是沈欢对吗?你没死对吗?!” 听她那么激动,沈欢苦笑:“岳姨,您别这么激动。” 来电话的正是岳初容。 也不知道这位阿姨是真的同理心太强,还是真把他当亲侄子了,听到沈欢的声音后就开始一个劲的抽泣:“我就知道、我就知道警方说没有捕捞到你的尸体,你就一定会没事的,呜呜,我就知道……” 对方哭个没完,沈欢真有些头大。 不过同时,心里也很暖。 他能听出,对方的关心不是假的。 一个才见过没几面的陌生人,能对他抱有这样大的善心,这种感觉让沈欢鼻头有些酸涩:如果我有母亲,她应该也会像这样关心我吧? 岳初容一直在哭,对话也根本进行不下去。 好在很快沈长虹就接过了电话,笑着问:“沈欢,是我,你岳阿姨的丈夫。” “我记得你,沈长虹先生对吧?” 沈欢也笑着回应,随后小心的问:“沈先生,你没把我的事情,告诉警方吧?” “放心好了,我们没有那么大嘴巴。” 沈长虹很理解的说:“我知道你这是真人不露相,怕平静的生活被打扰,对吧?” 沈欢点上根烟,笑道:“呵呵,您能理解最好了。” 电话那头,岳初容抽泣的声音还没停,沈长虹估计得去哄媳妇儿了,最后说了句:“这几天有时间,我和你岳姨会去看看你的,毕竟你可是我们的救命恩人嘛。” “您客气。” 沈欢跟他寒暄了几句,也就扣掉了电话。 这只是个小插曲。 不过岳初容的关怀确实让沈欢稍微不那么郁闷了,也终于下定了决心:不过是找他一趟,为了身边的人不受伤害,面子有那么重要吗? 下定决心,沈欢深吸口气说:“帕瓦,你还有没有蝎的联系方式?” 当啷! 帕瓦手里的金属叉子直接掉在了盘子里。 他深深看了眼沈欢,这次重新拿起叉子,将一块鱼肉塞进嘴里,沉默了半响后才说:“为了撤销叶朝歌的悬赏,你打算联系他?” “还有别的办法吗?” 沈欢弹了下烟灰。 巨蝰组织水很深,一时半会沈欢是解决不掉的。 但起码沈欢可以想办法解决掉明面上的危险,那就是:让刺客平台撤销悬赏。 只提防巨蝰组织,并不难。 难的是要对付来自四面八方的刺客。 帕瓦深吸口气,摇了摇头:“我们和蝎闹翻后,我就没有再跟他联系过,不过你可以问问赤那。以前赤那是悬赏平台的顶级会员,算是蝎的手下。” “ok。” 沈欢点点头,把烟头捻灭在面前的盘子里,拨通了一个西方的号码。 赤那很快就接通了,声音听起来相当开心。 看来他已经能从断臂的阴影中走出来了,说话时还骂骂咧咧的:“喂,沈欢,有什么事吗?” “是有点事,你身体怎么样?” 沈欢先是问了句。 就听赤那笑道:“多亏你那比钱,生活过得还可以,虽然没有自己行动时那么滋润,但随时有美女伺候着。行了,有事说事。” 赤那比以前活泼了很多啊。 沈欢心里踏实了不少后,说明了主题:“赤那,我有件事需要联系蝎,你帮我联系他一下。” 赤那猛地一愣:“你找蝎?我知道了,你是想帮叶朝歌……” “嗯。” 沈欢点了点头,对电话那边说:“我知道刺客品台的规矩不是不能改动的,蝎作为平台老大,有资格撤销叶朝歌的悬赏。” 赤那和帕瓦一样,沉默了一会才说:“可你应该知道,蝎是个很守规矩的人,不管是谁找,他都不会轻易改变平台规矩的,何况你以前还和他闹出过那种矛盾。” 沈欢深吸口气,缓缓的说:“你告诉蝎,如果他愿意,我可以给帮他做一件事,只要我能做到。” “你真的……” 赤那还是很为难,最后才叹了口气:“行,那我问问他的意思。” “ok,等你消息。” 沈欢说完,扣掉了电话。 赤那放下手机后,却又一次叹了口气,看向了房间对面正坐在窗台上,看外面风景的女人:“将南依,你都听到了?” “听到了。” 绝美的将南依,穿着的素白连衣裙随风飘飘,她语气冰冷的没有半点温度:“他为了叶朝歌,甚至愿意向以前的敌人低头。呵呵,看来他已经爱上那个女人了。” “害,我倒是觉得他只是玩玩呢,你想想,以前那家伙不也是四处留情吗?” 赤那试着解释:“说不定、他只是为了遵守和叶朝歌爷爷的承诺呢?” “他对一个女人有没有感情,我还是能看出来的。” 将南依淡淡的说:“联系蝎吧,听得出来,他很着急。” 赤那一愣:“你、你不在乎?” “在乎又有什么用?” 将南依仰起脖颈,似乎在享受海风的吹拂,悠悠的说:“他爱上其他女人的心,能回来吗?告诉蝎,就说龙渊约他在夏威夷见。” 说完,她从窗口一跃而下,消失在了视野中。 这可是七楼。 赤那看着窗外吹来的海风,叹了口气:“沈欢啊沈欢,恐怕现在连你都不是这个女人的对手了,遭到了她的嫉妒,你自求多福吧。” 第445章:群众表率韩小雪 “走了,别送了。” “有机会再见。” 沈欢最后给了帕瓦一个拥抱后,眼看着兄弟大步走向登机口。 对这些兄弟们,沈欢心里是有些愧疚的。 赤那丢了胳膊丢了腿不说,昨晚帕瓦也差点丧命。 在沈欢下定决心联系蝎后,帕瓦就知道,他能安心离开了。沈欢知道人家还有大把的事情要去做,没有挽留,中午那顿酒喝到下午两点钟,随后沈欢才让单虎开着车,送帕瓦去机场。 等帕瓦背影消失,沈欢有些落魄的叹了口气,转身走出了候机厅。 其实,他还是很怀念以前生活的。 危险归危险,但强在自由,无拘无束。 真正的强者,是能在其中体会到挣脱世间一切规则的爽感的。 沈欢曾经就是那样一个人。 但现在他有所牵挂。 看着短信消息里,田小雅约他下班后一块去看叶总。 他能猜到,田小雅是想借机修复他和叶朝歌之间的关系。沈欢别看总给叶朝歌摆臭脸子,但还是有些担心她的。 所以沈欢给田小雅回了个好。 随后单虎把他送回餐厅,沈欢有躺在办公室套间床上休息了几个小时,酒意褪去,也差不多到五点半了,他才洗漱出门,准备去医院门口等田小雅。 医院距离商业街不算远,但田小雅的办公学校离这里却不近。 因为顺路,田小雅和沈欢约好了开车来餐厅,接着沈欢后一块去医院。 沈欢伸着懒腰下楼,因为还没开业,店里冷冷清清的也没有员工。单虎早就回家了,这个几层楼,数钱平的房子里,只有他一个人。 很冷清。 所以沈欢才决定出门等田小雅。 冬天的夜晚,来的总要比平常更早一些,此时天已经黑了,睡了个包觉的沈欢走到街头,刚点上一根烟,却听到耳边突然想起了一阵尖叫声。 与之伴随的,还有汽车引擎的呼啸。 沈欢猛地转头,随即就是燕都,赶紧纵身跳起。 砰! 一辆汽车,擦着沈欢的身子直接撞在了路边的消防栓上。 鸣笛响了一阵后,引擎熄了火。 沈某人自认不是啥好人,可也没混账到出门遭雷劈的程度吧? 怎么刚出门,就遇到了车祸? 沈欢没好气的骂了声,走过去想问问谁啊这么不长眼。 可谁知道刚走过去,不等他骂呢,车门却自己打开了。接着,一个女人从驾驶座上晃悠悠的走下,抬下来,就满满打了个酒嗝:嗝—— 我靠,酒驾? 沈某人抬手扇了扇眼前的浓郁的酒味时,就听那女人惊诧的喊:“咦,沈欢?” 沈欢也定睛看去,这才看出:韩小雪。 他跟韩小雪已经很熟了,但第一时间没认出来,确实是因为她现在的形象和以前大相径庭。 毕竟,她可是个特勤。 咋会酒驾呢? 沈欢抬手拍了拍她的脸蛋子:“喂,你疯了?知法犯法啊!” “呵呵,我乐意。” 韩小雪抬手拍开沈欢的手,冷笑:“我知法犯法怎么了,你还刺客之王……” “闭嘴,你再胡说八道,小心我去治安队举报你。” 沈欢赶紧捂住她的嘴巴,心说这女人喝多了,恐怕什么实话都得蹦出来。 到时候他龙首的秘密被这厮泄露,可就麻烦了。 只是他抬手捂住对方后,韩小雪就好像一个没有骨头的人,一下找到了支撑点,竟然整个人都往前一趴,把重量都压在了他的手上。 这就好像一个喝醉的人,沾着床就会瘫倒上去一样。 韩小雪现在是把沈欢当成支撑点了。 要知道,沈某人的手腕还受着伤呢,老是这么托着她,痛啊。 可他要是拿开手,那这妞百分百会整个人趴在地上,好看的脸可就破了相了。 为了保住这张小脸蛋,沈欢只好换了个姿势,把她整个人揽在了怀里。一瞬间,韩小雪就好像找到了床一样,整个人都软软的倒在他怀里,化成了一滩水。 女孩的身体,都很柔软。 尤其是她毫不芥蒂的将整个身子交给你的时候,柔软更甚。 沈欢的手,很正常的就放在了她身上各处。 这不能叫咸猪手,这只能叫搀扶友人,不过不小心摸到了而已。只是,他刚手刚碰到她的长裤,韩小雪就哎呀一声瞪大了眼,好看的眼睛扑闪扑闪的:“你耍l氓!” “是你自己倒上来的。” 沈欢很无语,心说哥们要是拿开手,你现在就得抱着我的腿坐在地上。 韩小雪却很娇蛮无理,把脑袋搁在沈欢肩膀上,有气无力的说:“我不管,你占了我的便宜,就得赔。” 她这副娇蛮的表情,真让沈欢怀疑:她和韩小雪,究竟是一个人吗? 不管咋说,现在的她比平常的她可爱多了。 沈欢嘿嘿一笑:“行啊,你想我怎么赔?” 韩小雪嘟嘟囔囔的,似乎闻到了他衣服上的酒味。 中午时沈欢也喝了酒的。 她有了主意,手指头在他身上戳啊戳的,很像表现平日的气势,但实际上只有醉酒的娇憨:“你要陪我喝酒,然后,嘿嘿,你付钱。” “还喝酒?” 沈欢眨了眨眼,又指了指她:“你都醉成这德行了,还行吗?” “你才醉了呢,我没喝醉!” 喝醉酒的人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谁说他喝醉了,他就会生气。 韩美女很生气,嘹声大喊:“我没喝醉,你请我喝酒!” 好家伙,一下就把看热闹的人全吸引过来了。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总不能真不管这妞吧,点点头:“走吧,我带你去喝酒。” “嘿嘿,你真好。” 韩小雪竟然还撒了个娇,然后拉着沈欢就朝车上走:“走,我开车带你。” “靠,你一脸开心的说什么鬼话呢?” 沈欢赶紧把她拽回来,趁围观群众还没把他们团团围住,赶紧拉着她来到餐厅前的广场上,把她扶上帕瓦留下的那辆面包车。 上了面包车,沈欢又帮她戴好安全带,看着安全带在她身上勒出一道疤痕后,才坐在驾驶座上启动车子:“去哪喝?” 韩小雪已经不说话了。 睡着了。 沈欢无奈了,启动车子打算把她送回家。 只是刚开了没几步,她又醒了,问:“去哪?” “送你回家。” “不回家!” 她急了,像闹脾气小孩似的,说:“我要去喝酒,你说了陪我喝酒的,你骗人,呜呜……” 竟然开始哭了。 沈欢一个头两个大,有种照顾闺女的无措感,只好说:“行行,带你去喝酒成了吧?不过你这也太不正经了吧?还特勤呢?怎么做群众的表率啊?” “特勤?” 提到这两个字,韩小雪一下不哭闹了,整个人僵在那,如同丢了魂般喃喃说:“我辞职了。” 第446章:扑了空的恨 酒配什么? 烧烤。 这是沈欢最喜欢的搭配。 烧烤的烟火气和酒香结合,是没人能拒绝的深夜美食。 沈欢之前就是摆烧烤摊的,当然知道哪里的烧烤味道最好。三拐两拐,就来到了一家门店前后,给田小雅编辑了条短信。 看出韩小雪有心事了,沈欢也不劝她,点完单后就要了一箱啤酒。 别说,韩小雪还真挺能喝的。 他们刚坐下也就五分钟,一口菜没吃呢,一整瓶就被她咕嘟嘟灌下去了。 沈某人信奉一件事:喝酒虽然喝不走烦恼,但喝酒糟践身体本身,却能给人带来愉悦。 就好像很多人明知道唰娱乐新闻浪费时间,但虚度时间本身,却能给人带来快乐。 她想喝,就让她喝。 毕竟这妞昨天在耳机里的表现就很不正常,肯定是有啥心事。 她猛灌一口,沈欢就跟一点。吃串,看戏。 俩人也不说话,搞得韩小雪自己都忍不住了,一摔杯子抬头问:“你就不好奇,我为什么来喝酒?” “看来还没喝到精神失常。” 沈欢吐出块鸡骨头,问:“为啥?” “不告诉你,你猜。” 韩小雪又端起了杯子。 还搁着玩情调呢?沈欢撇撇嘴,问:“你失恋了?” “哼,追我的人从天桥排到市中,我怎么会失恋呢。” 韩小雪很骄傲的说。 她的确很漂亮,可平常的她从不以此为荣,也从没因此骄傲过。但喝醉了的时候,她那点小小的虚荣心就暴露出来了。 不得不说,这样的她,还挺可爱的。 沈欢呵呵一笑,又问:“那是怎么回事?你喜欢的偶像暴雷了?” “我不需要偶像。” 韩小雪又给自己倒了杯酒,仰头喝干,盯着沈欢的眼睛,晃晃悠悠的问:“沈欢,你有没有哪一天发现过,自己一直活在虚假的世界里?” “有啊。” 沈欢点点头,随意的说:“以前我跟一个女人好过,她一直言之凿凿的说被我征服了,心甘情愿做我的女人。结果转头就跟其他男人联手,把哥们害了。你听说过那个故事没有,武大郎和潘金……金花?” “潘金莲。” 韩小雪补充着,突然咯咯一笑:“没想到你还被戴过绿帽子。” “啧,你不会就是为了笑话我吧?” 沈欢很无语的说。 虚假的世界,沈欢没有经历过,他说的,只能算将南依给他编织的谎言,只能算欺骗。 沈欢从小见识的就是最真实的世界。 他从小就是孤儿,不大的年纪收养他的老猎人也死了。 沈欢基本上就是吃百家饭长大的,遭受的白眼,吃过的苦头不知几何。 不过这样练就了他强悍的韧性。 后来沈某人看遍世界山河,也就把以前的事看开了,两年前的那场背叛,也已经被他看淡了。这两年,他只悟出了一个道理:没有什么困难,是不能过去的。 你要做的,就是过好当下。 当然,借酒消愁的时间也是能挤出来的,看着韩小雪咕嘟嘟又喝了一杯,沈欢淡淡的问:“说说吧,你说你不当特勤了,是为啥?你不是都准备好进入山海组了吗?” “你想知道?” 韩小雪看着他,突然噗嗤一笑:“我凭啥告诉你呀,你是我什么人呐。” 沈欢啧了一声,有些不耐烦了:“行,那哥们不伺候了,您自己喝着可乐吧。” 他又不是贱骨头,人家不爱理他,他干嘛硬往前凑呢? 反正现在时间还来得及,他还不如去医院看看叶小妞呢。 说完,沈欢就想起身告辞时,却又听韩小雪低低的补充了句:“难道就因为你是我的杀母仇人,我就该恨你,恨龙渊吗?” “什么?” 沈欢的动作猛地僵住。 也就是这时,沈欢手机嗡嗡响了起来,田小雅给他打电话了。 沈欢这才注意到,自己编辑完短信后,没来得及发出去。 人家田小雅估计都到餐厅楼下了,果然他接起电话就听那边说:“喂,沈欢,我已经在楼下了,你在哪呢?” 看了眼自顾自喝酒的韩小雪,沈欢啧了一声,说:“小雅,那啥,今晚我还有些别的事。你先去看叶小妞,我办完事自己过去。” “哦哦,那你不用去医院了,我刚给叶总打了电话,她说今晚就能出院,还要拉着我逛街呢,你回家慰问她吧。” 说完,那边扣掉了电话。 还要逛街? 沈欢脑海中浮现了叶朝歌虚弱的样子。 那妞都这样了,还有心思逛街,略微也太奇葩了吧? 不过转念一想沈欢也就明白了,叶朝歌自知以后就只能畏缩在家了,所以想有警察保护,赶紧逛逛街放松放松。 那妞肯定是这样想的。 沈欢心里吐槽:看来叶朝歌经过几次绑架后,心已经越来越宽了,啧,能被绑架到熟练的,也独她一个了。 当然了,像韩小雪这样,十分钟就灌下三瓶啤酒的女孩,凉城估计也就独她一个。 沈欢重新坐下,耸耸鼻尖问:“唉,你说我害死你妈,是怎么回事?我问心无愧啊,从事刺客的那几年,我没有杀过一个龙国人。” “呵呵。” 韩小雪笑容很僵硬:“你越问心无愧,我越觉得自己傻缺。” “淑女从来不说脏话的。” “你才是淑女,你全家都是淑女!” 韩小雪喝疯了。 沈欢耸耸鼻尖,知道她现在情绪不稳定,不等她喝尽兴了,恐怕问不出个一二三来。 他端起酒杯和韩小雪碰了杯,说:“我也不能算特别问心无愧,以前也有几次行动,或许间接害死过在外务工的龙国人呢。” “呵呵,我妈是死在国内的。” 韩小雪说完,摇了摇头,端起杯子喝干:“我不想提,你能不能陪我喝酒?” “奉陪。” 沈欢同样仰头喝干,边想:谁让哥们是个绅士呢,留你自己在这喝酒,不得被哪家的l氓打包带走啊? 而此时韩小雪,根本不知道沈欢是咋想的,她只想喝醉。 没喝一口,感觉得自己的意识越模糊,她就越兴奋、喝的越大口。 她必须强迫自己忘掉,因为她接受不了那个事实:原来,她母亲才是引爆炸弹的人。 母亲接近父亲,生下她,组建这个家庭,从一开始就是阴谋。 母亲是带着使命来凉城的,而她引爆炸弹炸死龙首,也是龙渊高层下的命令。 韩小雪恨了两年多的龙首,根本是无辜的。 她的恨,扑了空。 第447章:顺理成章的故事 韩正江年纪并不算大。 年近五十岁出头的他,完全可以在岗位上多待几年的。 可他却早早退了休。 韩小雪一直不知道其中原因,现在她明白了。 因为母亲。 她母亲,是打入大陆的一颗棋子,经过调查后,被追判为间谍罪。像她这样的棋子,大陆或许还有。 但不幸,其实也就这么凑巧。 爆炸案影响相当恶劣,但其实也就那样,因为是在郊区的路上,并没有造成更多伤亡。 可亲生母亲是间谍这件事,放在谁身上,都很难接受。 她以前坚持报仇的信念,也一下没了着落。 心里不仅是空荡荡的,更多的是:痛苦。 除了喝酒,她想不到别的办法解除这种痛苦。 今下午递交辞呈后,她自己就喝了不少酒,此时又拉着沈欢,几乎是毫不休息的一瓶又一瓶的灌下去。 酒桶。 绝对是形容她现在状态的最好词汇。 一杯,又一杯。 不听劝,也没人劝,只有一个让她能放心喝酒碰杯的男人。 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酒,更不知道后来是怎么离开烧烤店的,只记得自己张开嘴吐了一地。然后就瘫倒在了一个人的怀里,沉沉睡了过去。 之后,她就听到了打电话的声音,又感觉到了颠簸。 有人拉她上了车。 车子走了很长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又被人抱下了车。 颠了一路的她,登时涌上了一股恶心感。所以下车后就开始吐。 也不知道吐了多久,她才软塌塌的瘫在那人怀里。 醉酒的确能让人忘记烦恼,但滋味并不好受。韩小雪只觉得浑身乏的要命,头也疼,口感舌燥的,根本睡不着。 她艰难睁开眼后,这才发现在自己好像到家了。 正躺在自己房间的沙发上。 看来,是有人送我回来了。 韩小雪脑瓜思考也不利索,手脚不利索接了口水后,又觉得身上粘的要命,这是喝酒之后,发汗了。 她忍不住就想去洗澡。 找到浴室的方向,一边走,韩小雪一边脱掉一件件外套。 等走进浴室里,已经把身上的脏衣服都脱掉了。 浴室中弥漫着水汽,韩小雪进去后咯咯一笑:嘻嘻,谁呀?这么好心,还给我放好了洗澡水呢。 浴缸里有水,她下意识就走过去。 但,她真没注意到,浴缸里还有另一个人影。 这位人影正大喊:“靠,你怎么进来了,赶紧出去!” 出去? 我身上黏糊糊的,出去去哪洗啊? 韩小雪噘着嘴,咋可能听对方的话? 她踉跄的走到浴缸前,抬脚就走了进去。然后,她就感觉自己好像踩到了什么东西。 滑溜溜的浴缸本就站不稳,她踩着东西后,更是脚上没谱,一个趔趄就摔倒了。整个人就好像整个身子滑进了浴缸中。 再然后。 她就坐下了。 完全是下意识的,坐在了浴缸里。 可,浴缸里还有别的东西呢。准确点说,那都不是个东西,而是个活生生的人。沈欢,就坐在里面。 韩小雪一坐在他身上,立马忍不住惊叫除了声:“哎哟!” 被吓到的,还有还有沈欢,他眼角不自然抽搐着,老脸涨红:“麻的,见过主动的,还没见过这么主动的。” 他自认一生见过不少女人,但如此主动的,说实话,韩小雪是头一个。 除去这一点。 但明明已经喝醉了,但还能硬喝,而且胃口还丝毫不减的女人,沈欢也还是第一次见。 韩小雪喝疯了。 一瓶又一瓶的下去后,沈欢真怀疑她的胃是不是个无底洞。 这小姑娘既然说出来某些和他有关的故事,而且看样子对她伤害还不小。所以沈某人也是有些心软的。 纵许她喝酒直到酩酊大醉,歪倒在了桌子上后,他才叹了口气,叫了个代驾,把她扶进了车子里。 本来,沈欢是想随便找个酒店把她放下就算了的。 可却又不放心。 毕竟韩小妞在喝大了的情况下,连酒驾都敢做,万一没看好,她再出个什么事,沈某人心里会有一点点过意不去滴。 所以,沈欢才决定索性送她回家。 反正他也有韩小雪家里的要钥匙。 搂着韩小雪上车时,沈欢就担心她会呕吐,果不其然,颠簸了一路后,刚下车,韩小雪就忍不住了。 她哇的一声,直接吐在了车门口。 沈某人呢,也理所当然的被吐了一身。 沈欢真怀疑这妞是不是装醉的,因为她大吐一场后,自己身上,几乎没沾上什么脏东西,都在他身上了。 所以把她扶进房间,丢在沙发上后,沈欢就赶紧脱掉脏衣服,放了一浴缸水,打算泡个澡冲洗一下。 孤男寡女,醉酒当头。 似乎不发生点什么都说不过去。 不过沈某人还真没对韩小雪动什么不好的念头。 倒不是因为韩小雪不漂亮,也不是沈某人人品高。 而是他懂得一个道理:人,要为自己做过的事情负责。 沈欢绝对不会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对她做什么,哪怕她毫无防备。 忍耐。 这两个字早就深深刻入了沈欢的骨髓中。 只有学会人这两个字的人,才能在残酷的刺客界活下来。毕竟有些事做时一时爽,之后却要担负无尽的责任。 可是,沈欢不想承担责任,韩小雪却打着杆子扑了过来:沈某人刚刚坐进浴缸,打算舒舒服服泡个澡,洗去身上的汗渍,浴室门却突然开了。 然后他就见到:身材相当不错的韩小雪进来了。 她摇摇晃晃的走到浴缸前,抬起小脚丫,迈了进来。 沈欢阻止过,可是没成功,正想赶紧从浴缸里站起来呢,对方后却走了进来。 她真的喝大了,任凭沈欢劝阻也听不见。 沈欢也后悔,他进来泡澡时,应该先给韩小雪擦一擦,让她没那么黏黏糊糊的,不然,她此时也不至于的进来不是? 可后悔,也晚了。 她已经迈步进来,然后,一切开始顺理成章。 第448章:眼镜美女的故事 “叶总,我怎么觉得这些东西,根本用不着呀。” 看着大包小包购物袋,田小雅在一旁苦笑了一声。 她也听叶朝歌说过了刺客悬赏的事。 也知道以后叶朝歌就要过上深居简出的生活。 可也不至于,一次性买这么多东西吧? 尤其是其中还有夏天才会穿的连衣裙,怎么想也都穿不到才对。 田小雅想不明白,叶朝歌其实自己也不明白,把大包小包的购物袋放在长椅上,她就端着杯奶茶,坐在旁边发呆。 从医院离开后,她就用一种很高调的消费姿态,目的其实很简单:调整情绪。 她希望能用买买买的热情,压下她的惴惴不安。 可事实是,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八百万米刀的悬赏。 这个事实就好像一把刀随时架在叶朝歌的脖颈前,让她连喝半塘奶茶,都觉得是苦的。 “叶总,您稍等一会,我去把车开进来。” 两人来到商场的时候这儿正热闹呢,车位是满的,他们只好把车先停在了外面路上。 现在商场门口有位置了,田小雅就想先把车开进来。 毕竟俩人大包小包十来个,提着走到外面街上,实在是个费劲之事。 这时候沈欢要是再就好了,还能多个劳动力……田小雅心里想着,已经离开了商场。 其实田小雅还纳闷一件事,就是叶朝歌刚经历过绑架就赶出来逛街,难道就不怕是人家二次报复? 不过这件事田小雅其实完全不用担心。 因为就在两人所在的商场,就有起码三个便装警察,埋伏在暗中。 “一楼没有异常。” “二楼也没有。” “叶总身边一切正常。” 躲在奶茶店旁的一个便衣,低声冲耳麦说:“大家不用那么紧张,上面说过了,昨晚后犯罪分子遭到了沉痛打击,一时半会时不会有新动作的。不说了,有个女人坐在叶总身边了,我去看看。” 说完,这位便衣就暂时关闭耳麦,佯装随意的朝休息长椅走去。 走近了,才发现坐在叶朝歌身边的是个戴着厚厚眼镜,表情有些木讷的小姑娘。 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出头,因为戴着大眼镜框所以看不清她的全脸,不过还能能推断:这也是个个美女。 起码和周围的人民群众相比,她和叶朝歌,都属于出类拔萃的那那种。 难道美女会吸引美女? 便衣小李喃喃想着,就见厚眼镜美女突然凑近了叶朝歌。 小李心里咯噔一下:难道她是绑匪? 不过紧接着他就又放松下来。 因为眼镜美女只是问了问叶朝歌时间,她的手机好像没电了,又没有戴手表,所以求助叶朝歌。 魂不守舍的叶朝歌,根本没有过多关注美女,只是看了眼手机后,很礼貌的回道:“已经九点一刻了。” “哦哦,谢谢姐姐。” 眼镜美女道谢后,又试着问:“姐姐,我看你好像很烦恼的样子,是有烦心事吗?” 叶朝歌一愣,心里有些不耐烦,心说我就是有烦心事,关你什么事呢? 咱俩素味平生的,很熟吗? 刚想到这,眼镜美女却仰起下巴,很单纯的笑道:“您要是有烦心事,不如听我讲个小故事吧,说不定能帮到你呢。” 叶朝歌皱眉:“不好意思,我还有事……” “很短哒。” 眼镜美女笑嘻嘻的,随后就开始自顾自的讲述:“很久以前啊,西方某个国家出现了一幅名贵的画。” 我还没说要听呢,你怎么就开始说了? 叶朝歌心里其实很不耐烦。 但多年在位,她早就养成了礼貌的习惯。即使很不耐烦,还是继续听了下去。 眼镜美女声音也很好听,淡淡的说:“那副名贵的画,是有一个很有名的画家做出来的,因为画家很有名气,所以那副画一出生,就注定了会名流千古。就好像咱们国内书画大家的字画会流传下去一样,那副画也会一代代以高昂的价值流传下去。” 果不其然,那副画在拍卖行拍出了天价,被一个富家翁买走了。 那个富家翁对那副画爱不释手,简直喜欢到了疯狂的程度。 他把那副画看成了自己的青人,只要有时间,就一定要陪在画的身边。 可总有一天,人会老。 画却不会。 “终于有一天,富家翁老的走不动路了,可他还是痴恋着那副画。” 眼镜美女说到这儿时,脸上的笑容已经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冷漠。 她声音仍旧淡淡的,传进叶朝歌耳中:“姐姐,您知道名画,一般会遭到什么样的待遇吗?” “什么?” 叶朝歌下意识跟了句。 眼镜美女淡淡的说:“艺术是永恒的,人会老去,画却不会。等这个富家翁死去,它就会拥有新的主人,和此前一样,不会有任何改变。” 当然了,一幅画能指望自己做出什么改变? 叶朝歌心里没好气的笑了声,正觉得对方说话有些莫名其妙呢,眼镜美女却又说:“当然了,还有第二种可能,那就是太喜欢名画的富家翁,无论如何也不想画有了新的主人。他希望能永远和那副画在一起,于是……” 眼镜美女说到这,直直看向了叶朝歌的眼睛,很严肃的说:“富家翁撕毁了名画。” 很无聊的故事。 但不知道为什么,听到最后这句后,叶朝歌心里有些发毛。 接着,不等她说什么,眼镜美女就站了起来,笑嘻嘻的说:“姐姐,希望你不要变成一副名画哦,成为艺术品,是有代价的。” 说完,眼镜美女转头离开。 叶朝歌却一脸的懵。 她压根不知道,这位眼镜美女莫名其妙跟她说这样一个故事干嘛,不过来不及多思考,田小雅就回来了,笑着说:“叶总,车开到门口了,咱们走吧。” “好。” 叶朝歌站起后,便衣小李也亦趋亦步的跟了上去。 就在要离开,小李突然发现刚刚那位眼镜美女,此时正在商场的犄角旮旯里,被两个小青年围着。 还能隐约听到一个青年笑嘻嘻的说:“美女,今晚跟哥哥们喝一杯去?” 看样子是被小l氓盯上了。 身为治安员,小李本不该坐视不理的,不过现在他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所以只是亦趋亦步的跟上叶朝歌,同时给附近值班的同事打了个电话,说有小l氓围堵妙龄少女,来商场帮忙。 这些对小李来说,都是小插曲而已。 他当然不知道,就在他离开后,那个犄角旮旯里,眼镜美女嘴角弯出阴森的弧度:“好啊哥哥,我也正口渴呢,我们去哪喝一杯?厕所怎么样?” “嘿嘿,当然是去酒店。厕所可不是喝水的地——” 那混混话音未落,就觉得胸口被巨力击中,然后整个人倒飞而出,直接飞到了不远处的洗手间通道前。 而眨眼间,另一个混混也被眼镜美女踩在了地上。 她的鞋跟踩在那混混脸颊上,摘下眼镜,语气冰冷,和此前相比完全变了个人:“废物,滚!” 第449章 歹毒的韩小雪 繁衍行为,是每个动物的本能。 不少养宠物的知道,一旦到了发青期,宠物们就会性情大变,特别疯狂。 人类同样如此。 他们往往会忘掉伦理道德,抛弃一切文明的枷锁,只遵循生命的本能。 韩小雪和沈欢就是这种情况。 不得不说,酒为色之媒。 今晚俩人的阴差阳错,也造就接下来的天雷地火。 韩小雪蜷缩在床上,一动都不动。 她还没醉酒。 哥们泡澡泡的好好的,她偏偏自己走了进来。 都得怪这妞! 沈欢抬手,掐了把她漂亮的脸蛋,睡到迷糊的韩小雪,却顺势抓住了他的胳膊,接着就好像安心了一样,牢牢搂着,沉沉睡去。 唉。 也不能全怪她。 沈欢耸耸鼻尖,苦笑更甚时,手机嗡嗡响起。 来短信了,是赤那的,内容只有一句话:已经联系到了蝎,等消息。 赤那是个很低调的人。 但在刺客界,他也是赫赫有名,他曾在海上刺杀过超过十位数的首脑级别人物,所以被人称一声:水鬼。 赤那得承认,自己这个外号不是很好听,但在刺客这群三教九流的世界里,能有外号的,都是传奇人物。 蝎,也是这样一个传奇。 他年纪已经老了,据说已经有六十岁了。刺客也是吃青春饭的,因为一旦年纪大了,实力开始走下坡路,就会大大降低执行任务的容错率。 所以大部分刺客都是过了四十岁,就在刺客界销声匿迹了。 但蝎没有。 他仍有赫赫威名,无数新成为刺客的新人,都听说过蝎一月完成十八起任务,赚取数亿悬赏金的故事。 而且在年老后,蝎还及时转型,加入刺客俱乐部高层。 如今的蝎已经成了俱乐部的首脑人物,绝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联系到他的。 不过赤那以前和他的关系还可以,两人打过数次交道,所以还能联系到他。 电话接通后,等了片刻后,蝎那边就接了电话:“哦,我亲爱的赤那,你怎么有空给我打电话呢?” 赤那没有含糊,开门见山的说:“蝎,有人想见你。” “呵呵,是谁要见我?” 蝎仍然笑着和赤那说话,但语气中却带有了明显的不满。 他现在是什么人? 位高权重不说,手下更是有数支刺客队伍。 这种人物,是什么人人都能见的吗? 赤那无视了他语气中的不满,缓缓的说:“来夏威夷,一个失踪了一段时间的女人,想见你。” “失踪了一段时间?” 蝎在那边嘟囔了句,随即声调拔高了数个高度:“将小姐?她在哪?!” 赤那耸耸鼻尖:“我说过了,来夏威夷。” “我知道了,告诉将小姐,我马上用最快的速度去见她!” 啪! 一记清脆的耳光,把沈欢从睡梦中唤醒。 外面阳光高照,已经晒到了屁股。 看来已经快到正午了。 “累死了。” 沈欢抬手打了个哈欠时,耳边又响起一阵呼啸的风声。 只是刚捱过一巴掌的他,怎么会中同样的招式呢? 他眼疾手快,快速抬手,抓住了一只软若无骨的小手。 那只小手抽了两下,没抽回去。 沈欢转过了头,无奈的说:“美女,咱俩怎么说都是有关系的人了,你真舍得扇我呀,万一扇坏了怎么办?你以后可就看不到我这张英俊的脸了。” “你混蛋你!” 旁边传来韩小雪咬紧嘴唇发出的声音。 她俏脸通红,眼眶也通红,眼泪大颗大颗的往下落,死死瞪着沈欢,好像要把他给扒了皮似的。 她想拔了沈欢的皮,沈欢却想扒拉掉她身上遮羞的被窝。 沈欢胳膊一夹,就将她另一只手也夹住了。 韩小雪用力挣脱,却又浑身乏力。 毕竟昨晚宿醉加破身,她现在还有些用不上力呢。 只能嘴上用力,骂道:“沈欢,你就是个混蛋!l氓!你松开我。” “你当我傻啊,我松开你,你揍我怎么办?” “我不仅要揍你,还要杀了你!” 韩小雪怒气冲天,她性格比较传统,从小到大连恋爱都没谈过,所以此时才会如此生气。 而此时她的专业素养也体现出来了,手被控制了,就脚上用力,抬起秀腿,对准沈某人最薄弱的地方就是一脚踹去。 我靠,歹毒! 沈欢脸色大变,赶紧往后躲。 韩小雪因此挣开了束缚,接连两脚直接把沈欢踹下了床。 接着,她就拿起床头的闹钟砸了过去。 砰! 沈某人侧身躲过,金属的闹钟擦着他头皮飞过,砸在后面墙板上,碎了个稀烂。 好家伙,这是用了多大的力气? 沈欢眼角抽了下,呲牙咧嘴的说:“韩小雪,你讲不讲理啊,昨晚明明是你拉着老子喝酒的。老子好心送你回来,我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呢!我还没委屈,你委屈个屁呢!” 轰的一声,韩小雪仅存的理智都被炸开了。 她昨晚虽然喝醉了,但还保留着部分记忆。 所以她也知道,人家沈欢说的没错,可不就是她非要拉着人家喝酒,也是她,自己跑到浴室,将自己拱手给了人家的。 这些记忆都不是假的,都在不停的提醒她:韩小雪,你就是这么不要脸的女人! 她的自尊心,接受不了。 韩小雪真的羞恼到了极点,既然哗的起身,抬手拉开了床头柜,从中拿出了一把闪着金属光泽的……手枪。 沈欢一下瞪眼了:这真的是要谋杀亲夫啊! 第450章:谁能阻止龙渊 短短一天时间,韩小雪不仅世界观崩塌了,连身子也被夺走了。 这些糟糕的事情发生在不管谁身上,谁都会接受不了的。 韩小雪自然如此。 但沈欢真没想到,她会拿出手枪来。 这玩意可不管在谁手里,杀伤力都是很强的,沈欢真怕她不长眼下连开几枪,这么近距离下,就算时沈欢也躲不开。 召着急下,沈欢能做的就是赶紧冲过去,趁韩小雪还没打开保险,先一步扣住了她的手腕。 韩小雪拼命挣扎,眸中火气更大。 沈欢一个用力,把手枪夺了过来,远远丢在了地上。 韩小雪咬牙切齿的骂:“混蛋,你放开我!” “美女,你冷静点!” “我冷静不下来!” 韩小雪眼眶通红,眼泪又开始往下落,哭的那叫一个泫然痛泣,我见犹怜。 看着她可怜巴巴的样子,沈欢都觉得自己是不是不太对得起人家了,微微松开手,刚想安慰她呢,手腕上却猛地传来刺痛。 韩小雪张开小嘴,咬住了他。 贼用力的那种。 “嘶、疼疼——” 沈欢疼得眼角一抽,真烦了:“我就不信没法让你老实了!” 说完,沈欢也不往回抽手了,另一只手直接一捞,把韩小雪的一条腿抬了起来。 俩人打了半天,可实际上都是刚起床的状态,别说衣服了,身上连完整的布片都没有。 所以沈某人行动起来也是相当方便,直接往前一压。 而意识到了什么的韩小雪,惊慌下赶紧松开嘴巴想要挣扎时,已经来不及—— 半个小时后,一切归于平静时,枕头边,韩小雪的手机嗡嗡响了起来。 躺在那儿,一动不动的韩小雪,脸眼珠子都没转动一下,任凭手机自动挂断。 沈欢耸了耸鼻尖,说:“显示是你姜叔叔打来的,不接吗?” 韩小雪没回答,只是转头看向沈欢,睁开沉重的眼皮子问:“沈欢,你就是个混蛋,不折不扣的混蛋。” “我是混蛋我承认。” 沈欢耸了耸鼻尖,懒洋洋的说:“可说一千遍一万遍,昨晚也是你先动的手,你可别忘了你啥都不记得了。” “你——” 韩小雪银牙都要咬碎了。 沈欢苦笑:“行了,别瞪眼了,事情反正都是发生了,你说,咋办?如果你想要我负责,我也不会不认账,不过一时半会的我可没法跟你去婚姻登记处领证……” “想得美!” 韩小雪打断他的话。 沈欢表情有些垮:“那你想怎么办?不会玩了我就忘了我吧?” “沈、欢!” 韩小雪咬牙切齿,又攥起了拳头。 沈欢只好举手投降:“当我没说,你想怎么办都听你的,总成了吧?” 韩小雪死死盯着他的眼睛,良久才说:“现在就滚,然后永远都不要再提起这件事,懂吗?” “懂,立马执行。” 沈欢打了个敬礼,赶紧从床上跳了下去,胡乱穿了两件衣服。 好在虽然弄脏了外套,裤子还是干净的。 穿上裤子和上半身的小背心,沈欢搓着胳膊就溜出去了。 外面的冷风,哇凉。 沈欢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干净上车准备回餐厅。 其实吧,昨晚真的是韩小雪主动的,沈某人只能算被动承受。可话又说回来了,韩小雪当时时喝醉了的,而沈欢则处于清醒的状态。 只要他愿意,完全能阻止她。 沈欢没阻止人机,从本质上来说,还会他对这妞心里是有几分意思的。 所以俩人才促成了一番好事。 沈欢呢,也没有继续追问韩小雪到底为啥辞职、买醉的事,从韩小雪昨晚某些零星的叙述中,他就能猜到一些了。 至于剩下的,只要找老董他们打听一下,就能知道的差不多了。 沈欢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赶紧离开,给韩小雪留下独自冷静的空间。 而此时的夏威夷群岛上,也有人需要冷静一下。 一个穿着笔挺西装,胡子花白的中年人,刚从飞机上下来就迫不及待的四下看去,寻找借机人员。 很快,就有两个年轻男人走到他面前,鞠躬做了个请的手势:“先生,车子已经备好了。” “ok,我们现在就就走。” 中年人露出个笑容,跟着俩人快步走出候机厅,上了一辆林肯轿车。 半个小时后,华龙集团酒店的停车场前,中年人下了车。 立马,酒店大厅门口就走出了两个身材高挑的礼仪小姐,恭敬迎接她的到来。 雪莉总裁,这个在国际上都呵呵有名的财阀主人,就站在酒店门口大厅上,等着。 见到中年人后,笑道:“蝎先生,你终于来了。” 中年人回以微笑,表情还显得有些激动。 如果让别人知道,这位不起眼的中年人,就是刺客界教父级别的大人物蝎,那人一定会惊掉眼球的。 而如果那人看到雪莉总裁竟然和蝎有说有笑后,一定更会惊讶:一个刺客界大佬,一个商界天后,他们之间哪来的交集? 交集很快就出现了。 蝎被迎接进大厅后,就见到了坐在轮椅上的赤那。 “蝎,好几不见,你更老了。” “你也是,水鬼都变成残疾了,呵呵。 蝎随口回应,随即追问:“她人呢?” 她,指的自然是将南依。 见蝎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赤那忍不住的问:“嘿,蝎子,你以前就认识她吗?” 蝎苦笑着摇摇头:“我从来都没有见过她,但我知道,如果世界上还有一个人能拯救我,那那个人就是将小姐。” “为什么?” “顾凌霄。” 蝎轻轻吐出了这三个孩子。 赤那愣了会,随即明白了什么,点点头后转动轮椅,朝一个方向驶去:“跟我来。” 蝎乖乖点头,跟在后面。 至于雪莉、礼仪小姐等,都没有再跟上来。 赤那也没再追问蝎和顾凌霄之间有啥矛盾,也压根不用问。 刺客界稍微有些见识的人都知道,如今的龙渊声势规模越发浩大,三个月前,已经把西洲包括圣主之矛在内的数个老牌刺客组织,都给收入囊中了。 任何人,都能看到顾凌霄的野心:他要整合刺客界,成为地下世界真正的王者。 而下一步,顾凌霄目标就是暗杀者俱乐部。 作为暗杀者俱乐部的高层,蝎会是直接遭到打击的那批人。 谁,还能遏制顾凌霄,遏制不断扩张的龙渊? 刺客界其他组织,在他面前似乎都显得很无力了,能阻止龙渊的,只有龙渊内部的自己人。 将南依,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所以听说是将南依要见他后,蝎二话不说,立马用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 第451章:蝎和女人的合作 长长的走廊,安静没有一人。 足足走了十来分钟后,蝎踩在赤那轮椅的带领下,来到了一个房间门前。 推门进去后,他就看到一个空荡荡没有任何家具的房间。 甚至,都没有招待客人坐下的椅子。 蝎微微皱起眉头,心说他不会落入圈套了吧? 就在这时,一阵海风吹来,见窗帘吹拂而起,而蝎的目光也被吸引过去,然后就见到了个一个妙曼的背影。 穿着白裙的女人,就坐在窗口上,窗帘,在她背后飞舞,似乎是她天使一般的翅膀。 赤那也冲那个女人喊了声:“人带到了。” 说完,赤那就转着轮椅转身出去了。 房门关上的瞬间,坐在窗台的女人也开口了,正宗的龙国语言:“坐。” 听到龙国话后,蝎就知道,这个女人就是传闻中龙首失踪后,龙渊的二代头目将南依了。 号称,暗夜女王。 自从龙渊成立以来,她就一直辅佐龙首,尤其是两年多前她接手龙渊开始,龙渊这个成立不过几年的刺客组织开始疯狂扩张。 凭借其手下的惊人实力,将龙渊的影响力一手经营到了第一刺客组织的程度。 如今龙渊能威胁到暗杀者俱乐部的地位,和她脱不开关系。 和将南依相比,顾凌霄顶多算窃取她胜利果实的人。 将南依在刺客界混迹的时间,还没有蝎的零头多。 可她却有将蝎召之即来的威望。 蝎看了看空旷的四周,也不嫌弃,直接盘腿坐在了地上,淡淡的说:“您就是将南依将小姐吧?很高兴能见到你。” “我也很高兴。” 将南依拧身,一只手撑在窗台上看着他:“蝎,暗杀者俱乐部的最大股东,手中握有多国重臣的情报网络,是暗杀者俱乐部悬赏榜单能成立的关键人物。久仰大名。” 将南依始终用的是龙国语,蝎也是。 这表示了对她的尊重,蝎回以微笑说:“不直到暗夜女王失踪一年,突然现身特意找我来,是为了什么?” 将南依也不含糊,开门见山的说:“今天请你来,是有件事要麻烦你。” 对此,蝎早就预料到了,掩饰着内心的兴奋,声音平静:“您说说看呢。” 将南依从窗台轻轻跳下,问:“暗杀者平台榜单上,有一宗龙国的悬赏。” 窗帘仍旧遮着她的脸,但却遮不住她妙曼的身材。 龙国悬赏? 蝎一愣:“将小姐,有什么不妥吗?我知道,龙渊的规矩是不涉足龙国,可我们俱乐部,对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一视同仁的。” “我没有要你改变原则的意思。” 将南依淡淡的说:“我只提一条个例。” 蝎一愣,随后点点头:“您说说看呢?” “悬赏榜单上,有个龙国女人名叫叶朝歌,我希望她的悬赏,能从榜单上消失。” 将南依缓缓地说。 蝎脸上的笑容,登时凝固了。 他能答应将南依的任何条件,但唯独这一条,他真不知道该怎么答应。 这倒不是他舍不得这笔生意,而是悬赏榜单上的任何一笔悬赏,都不能随意撤销,这是规矩。 而这些规矩,也是俱乐部的悬赏榜单,能在刺客界成为权威的原因。 如果今天他为了将南依开了这个先例,那俱乐部的威望,也就被撕开了一条口子。 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蝎一下就抛弃了之前所有的幻想,直截了当的说:“很抱歉,见小姐,这个我做不到。您应该知道,悬赏榜单是我们俱乐部的诚信之本——” “我没有兴趣听你的原因。” 将南依丝毫不给他辩解的机会,声音淡漠:“撤销她的悬赏,只会损伤你们的声誉,可失去我的帮助,你们连俱乐部都会消失。” 顿时,蝎的脸色就变得难看起来:“将小姐,您是在威胁我吗?” “你觉得是,那就是。” 将南依从窗帘下走了出来。 蝎,也看到了她那张绝顶漂亮的脸蛋。 因为中西方文化的差异,大家审美也是有差异的。 往往西方人眼中漂亮的龙国人,在龙国人自己眼里,并没有多漂亮。反之亦然。 但将南依明显不被这个所影响。 她足够漂亮,身材也足够完美,她的存在本身,就代表了一个字:美。 惊心动魄的美。 以蝎的身份地位,他的女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其中不乏火爆全球的影星,出类拔萃的超模。 可她们的身影在蝎脑海中一一闪过,但在和眼前的将南依相比时,都黯然失色。 毫不夸张的说,将南依的美,让已经没多少能力的蝎,都动了初恋般的心思。 这样的女人,哪个男人看见了不想据为己有啊。 蝎干巴巴的咽了下口水,很快冷静下来,皱眉问:“将小姐,我觉得我们之间应该是更好的合作关系,您的态度,是不是不太对?” “合作?” 将南依冷笑:“你有什么,能和我合作的?你能帮我对付顾凌霄?” “这。” 蝎表情一僵,不太甘心的说:“那您呢,失踪一年,龙渊大权早就被顾凌霄夺走了。您又有什么资格说,能帮到暗杀者俱乐部呢?” “一个月前,北州。” 将南依只说出了这句没头没尾的话。 蝎皱眉琢磨了会,脸色微变:“巨蝰组织覆灭,是您的手笔?” “是我的人做得。” 将南依理所当然的点头。 联想到断了手脚的赤那,应该是新添的伤痕,蝎似乎明白了什么,但还是摇摇头:“仅凭这些,可还不够和顾凌霄分庭抗礼。” “你还是不懂。” 将南依轻轻叹了口气,引导着蝎问:“你应该能猜到,赤那只所以会负伤,就是因为一个月前在北州的战斗吧?” “很显然。” 蝎点头:“赤那的伤势也就刚刚恢复的样子。” 将南依继续引导:“那你猜,谁能说的动水鬼,拼命?” 蝎愣了下,旋即,眸中流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龙、龙首。” 赤那是个很厉害的刺客,蝎对他也很熟悉,知道他平时是个很爱惜自己,不会拼命的人。 能让他拼命的,除了和他过命交情的龙首,蝎想不到别人。 蝎提到龙首后,将南依终于笑了,嫣然如玫瑰。 看着她的笑脸,蝎脸色变换了很久:“看来传闻中他没死的消息不是假的,可龙首既然回归了,为什么一直没有露面呢?” “要不要我帮你问问,就说你很关心他?” “不用!” 蝎心里打了个哆嗦,无奈苦笑:“撤销悬赏的事,我答应你,那我们的合作?” “会很愉快的。” “那就先谢谢将小姐了。” 蝎露出笑容,当下也不再犹豫,直接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镭蛇,你去平台悬赏榜,下架一个任务……” 第452章:叶朝歌的茫然 “什么?急性心脏病?!” 别墅里,叶朝歌接到雪莉总裁的来电后,整个人都从沙发上跳了起来。 那边传来雪莉歉意的声音:“老太太应该是正巧看到了电视上的报道,你被绑架的事情刺激到了她,这才诱发了急性心脏病。” 叶朝歌都快哭了:“这都两天了,雪莉小姐,您怎么现在才告诉我啊!?” 奶奶的病情,叶朝歌早就知道。 更知道那个心脏病是很难看好的,平时只能调养,一旦发作后果不堪设想。 奶奶在国外发病,一个来不及,可能祖孙俩就再也见不着了。而雪莉呢,竟然还推迟告诉她—— 叶朝歌现在满肚子都是后悔:就不该让奶奶去夏威夷的! “叶总,您别着急。” 那边的雪莉语气却很轻松:“之所以现在才给你打电话,是因为过去的三十多个小时,老太太一直都在和病魔做斗争,而且,她胜利了。” “什么?” 叶朝歌先是一呆,随即惊喜:“真的?!” 问出这句话后,叶朝歌就觉得自己太蠢了,如果是假的,雪莉会告诉她吗? 雪莉却没介意她的愚蠢,笑道:“当然是真的,老太太已经康复了。还希望早一点回去呢,不过我们建议她还是在这边多休养一段时间,为了照顾她的情绪,您的父母也已经接回来了。近期他们也有意愿回国去,不知道你的意思是?” 前一段时间,叶建丰两口子就一直在海外旅游。 当然,路线也是华龙集团安排的。 华龙集团混到一定级别的高管,在退休后都有一项环球旅行的福利,可以在全球华龙集团五十多个拥有分公司的国家参观游玩。 叶建丰和楚妍,就是混进人家队伍里了。 这件事也是叶朝歌点头答应的,因为她之间接连遇到麻烦,生怕父母留在凉城会受到她的牵连。 而现在看来,她这个选择是很正确的。 叶朝歌鼓了鼓嘴巴,终究还是苦笑:“雪莉总裁,我觉得我还要麻烦您一段时间……” 用了几分钟时间,叶朝歌跟雪莉说了下她被挂悬赏,正遭受危险的事。 雪莉也表示了理解,愿意多保护叶建丰两口子和老太太一段时间,等什么时候她安全了,什么时候再把家人接回国。 叶朝歌自然答应,还拜托雪莉不要把这件事告诉他们,免得他们担心。 说这些时,叶朝歌脸上带着感激的笑意。 可挂掉电话后,无比的落寞就涌上了她心头。 危险,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如果她的悬赏一直挂在刺客平台上,那难道还一直不让父母回国吗? 叶朝歌抱着自己的膝盖坐在沙发上,脸上全是茫然。 她感觉自己现在就是个丧门星,活着,还会给身边的人带去不幸。更像是座孤零零的海岛,面对未知的风浪,连个可以依靠的家人都没有。 叶朝歌毕竟是几年前就坐在总裁位置上的女强人,她不想因为依赖,导致家人因她受伤。 啊,不对。 叶朝歌脑海中又浮现出了一个人影。 准确的说,她还有一个“家人”,但是完全靠不住,就连她出院,那个混蛋也不知道来慰问一下…… 想到沈欢,叶朝歌鼓了鼓嘴巴,失魂落魄的打开手机qq,看了眼自从那天来就一直灰着的头像。 相见欢。 那晚如果不是为了见你,我也不会被绑架了。 也是那晚,救下我的人,是你吗? 叶朝歌茫然的自言自语着,叹了口气。 刺客的出现,代表叶朝歌现在的处境已经极其危险了。 她的悬赏可是高达数百万米刀,既然有第一个刺客动手,那肯定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甚至更多。 他们会为了钱,一波又一波的来刺杀她。 “说不定,我现在比被绑架时,还要危险。” 叶朝歌苦涩的说出这句话后,脑海中已经浮现了以后生活的画面了:以后,她就要想那些国际大政客那样,雇佣好多安保,将她团团围在别墅里,再也别出门了。 不管是谁,以后过上这样的生活,无疑都是一场灾难。 而且话又说回来了,如今公司正处于上升期,她不在公司坐镇,公司怎么办? 叹了口气后,叶朝歌走回卧室,打开了笔记本。 姜环宇给了叶朝歌一个账户,能看到刺客平台的悬赏情况。 悬赏平台的界面是红黑色调的,她的名字、信息,就挂在上面,和昨天在医院时看到的一模一样。 这也表明,她正处于危险之中。 为了保护他,别墅外就有不少警察在值班。 姜环宇承诺,在叶朝歌找到足够多的安保力量前,会保护她这个公民。 不过最多也就三天时间。 毕竟警方的力量不能总用在一个人身上。 一周内,叶朝歌就得想办法找好安保人员。 叶朝歌脑海中闪过几个做安保公司的合作伙伴,掏出手机拨打了一个号码:“喂,辉煌安保公司的牛总吗?我是叶朝歌,对,有件事……” 就在叶朝歌着急着联系安保人员时,沈欢刚从商场里走出来。 买了新的衣服后,沈欢才感觉身上的伤口暖和了不少。 正打算打车回餐厅呢,就收到了赤那打来的电话,意思就是搞定了,叶朝歌的悬赏最多三天内,就会被下架。 刺客平台作为一个全球性质的平台,要下架一个悬赏是需要走很多流程的。 蝎还要和悬赏发布者做周旋,三天时间就能下架,已经很高效了。 沈欢对此也很满意,直接了当的问:“那蝎提出需要我做什么了吗?” 不主动下架悬赏,一直是刺客平台的规矩。 知道这一点的沈欢,拜托赤那联系蝎时,提出可以答应蝎一个要求。 刺客之王龙首的一个要求,有多大概率打动蝎?沈欢不知道,所以他拜托赤那,也是只试探性的,就算蝎不答应,他也认了。 如今蝎既然答应了,那要他做得事情,肯定不会轻松。 沈欢正这样想着,赤那却呵呵一笑:“巧了,人家没有提出任何请求,你大可以放心。” “什么?” 沈欢眨了眨眼,满脸的不可思议。 赤那却道:“好了,就这样,先挂了。” 说完,手机那头就传来了笃笃忙音。 沈欢盯着屏幕看了会,舔了下嘴唇,自言自语道:“不对劲,蝎肯定不会轻易松口的,老水鬼不会有什么事瞒着我吧?看来有时间我得去夏威夷跑一趟,顺便看看老太太。” 老天太犯病的事,昨天沈欢就知道了,不过听雪莉说能治好,他也就放心了。 他当然也担心老太太,但他更理智,知道如果以雪莉的势力,她请来的大夫都治不好老太太,那他就是操心也无用。 现在沈欢手头的事,就是先把餐厅开起来再说,这都拖延两个月了,从外国聘请来的大厨和几个专业服务生,可计算着日子拿工资呢。 第453章:重获自由 时间过得很快。 闲散在家的一天,叶朝歌的情绪一直没缓过来。 几乎每隔几个小时,她都会登陆刺客平台看一眼。 她想看看又有多少刺客点击了她的悬赏。 平台的悬赏榜单做得很人性化,一旦有正式会员点击某个悬赏,悬赏榜单下面显示的浏览量就会增加一个。 而这些点击的刺客,都有可能是冲着叶朝歌性命来的。 一天时间,悬赏的点击量从两百零二个,涨到了两百三十多个。 这代表又有近三十个刺客浏览过她的资料。 而这三十多个中,很可能就会有几个,会对她动杀心。 想到一群她从不认识的恶徒,正计划如何杀死她,叶朝歌心里就一阵恶寒。 中午一点半,吃过午饭后,叶朝歌又点开看了眼,发现浏览量又增加了五个后,她心情更加低落。 随后她就躺在床上开始玩手机,刷一些娱乐新闻,希望能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别说,还真的管用。 刷着刷着,她就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睡梦中,她竟然还梦到自己的名字从悬赏榜单上撤销了。 不过美梦没做多久,她就被一阵手机铃声吵醒,结果接起一看,还是沈某人的来电。 心情本来就不咋地的叶总,更没好脸色了:“干嘛?你有事?” “是啊。” 沈欢在那头笑嘻嘻的说:“咱们餐厅吧,后天就正式开业了。咱们在外人面前不还是好好夫妻嘛,所以吧……” “你想请我去捧场?” 叶朝歌跟了一句。 沈欢立马笑道:“对对,如果江岭科技的叶总能大驾光临,小店一定蓬荜生辉啊。” “哼,算你会说话。” 难得听到沈欢拍马屁,叶朝歌情绪微微放松了些,不过接着就叹了口气:“不过我可能要让你失望了。” 那头的沈欢一愣:“为啥?你还有别的事?” “没有,我后天很闲。” 叶朝歌很干脆的说:“不过我没法出门。” “为啥?” 沈欢还是很不解:“妞,你不会是因为哥们和你有些小矛盾,所以故意不捧我场吧?” “切,我有那么小心眼?” 叶朝歌嘟囔道:“还不是因为我被刺客悬赏的事?警方都提醒我了,最近最好不要出门。” “那得,这样吧,要是你不被悬赏了,就来照顾照顾。” 沈欢在那头咂了下舌,有些不耐烦的扣掉了电话。 死沈欢,一听说本小姐去不了,立马就摆脸子。 真是个势利眼! 叶朝歌心里骂了句,下意识的从床上坐起,坐在书桌前打开了笔记本。 完全是习惯性的,沈欢打开刺客平台的网页后,就往下拖动着去找自己的名字。 一开始,托着腮的叶朝歌还没什么表情,但等浏览完整整一页后,她愣住了。 怎么一页上一百多号悬赏对象里,没有她呢? 明明就在她午睡前,还在挂在首页的? 叶朝歌眨了眨眼,赶紧往下浏览,直接把十多页的,整整八百多个悬赏都看完,也没有看到自己的名字后,她愣住了。 随即,她眼珠子开始颤抖,汗也从额头上滚落。 她赶紧点击鼠标,再次仔细浏览。 一遍,又一遍。 悬赏榜单上,没有一个人的名字,叫叶朝歌。 她点击搜索栏,输入了龙国的字样。 很快,她终于在另一个“已下架”的榜单中,找到了自己。 她的任务头像,已经灰了,这是已下架的悬赏任务才有的标志。 叶朝歌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刷新了好几下页面,才喃喃的说:“我、我被撤下榜了?” 就这样呆滞着不知过了多久,叶朝歌终于从茫然中清醒,眼泪再也忍不住,扑簌簌的落了下来。 她眼眶通红,趴在桌子上呜咽的哭了起来。 她的名字,真的从悬赏榜单上消失了! 她,不再被那些异国他乡的刺客惦记了! 无与伦比的激动涌上心头,她这些天来的委屈,一下都化成眼泪,不住的落了下来。 这是一种重获新生的感觉,就连叶朝歌上次被绑架救回后,都没有这样轻松过。 因为激动,叶朝歌都没注意到手机再次嗡嗡响起,因为没人接又挂断了。 又过了一会,手机再次有人打入电话后,她才冷静一些,呜咽着接起。 电话那头传来田小雅的声音:“叶总,学校里有……咦,叶总,我怎么听着您好像在哭啊?叶总,您怎么了?” “没事,小雅,我没事,我只是太高兴了。” 叶朝歌激动地话都说不利索。 那边的田小雅很茫然,不明白她什么意思。 叶朝歌也没管她明不明白,只是直接说:“小雅,工作上的事情你先放一放,明天,我们去公司庆祝!” “啊,庆祝什么?” 田小雅刚想追问,叶朝歌又有新的电话打了进来,她跟田小雅说了句明天见,就接通了另一个号码。 这次打电话来的是菲尔斯。 菲尔斯语气还是那么温柔,一开口就问叶朝歌身体怎么样,关心她出院后的情况。 “菲尔斯,我要告诉你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叶朝歌现在恨不得向全世界的人宣布,她重获新生了。 菲尔斯却对此毫不知情,不解的问:“什么好消息?” 叶朝歌深呼吸一口气:“暗杀俱乐部的悬赏平台,下架了对我的悬赏!” 她刺客盯上了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 沈欢是一个,田小雅是个。 再有,就是菲尔斯了。 愣了一会后,菲尔斯也表现的很激动,惊喜的问:“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看了好几遍呢!” 叶朝歌擦了把眼泪,激动道:“我重新恢复自由了,太棒了,明天我们在公司庆祝,你一定要到!” 菲尔斯自然捧场:“当然啦,你安全了,我真心替你感到高兴。” 这就叫不经历磨难,不知道平淡的可贵。 叶朝歌只觉得连上班都是一种幸福,激动了好半天才想起问:“菲尔斯,你找我有事?” “是有件事,就是那边的分公司,已经提上日程……” 话还没说完,就被叶朝歌摆手打断:“这些事啊,等明天庆祝过后再说!先挂了哦,我还要打个电话。” 说完,叶朝歌扣掉电话时,那边的菲尔斯,脸色却阴沉了下来。 第454章:叶朝歌的好消息 今天连北风都很温柔。 站在阳台上,沈欢看着外面晴朗的天空,心情好得不得了。 挂掉菲尔斯的电话后,她就立马给“相见欢”发了消息。 可惜,还会没人回复。 看来她想“向全世界宣告喜悦”的观众,只剩最后一个了。 知道本小姐不能参加他的开业典礼,他一定很失落吧。 “现在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他说不定会高兴成什么样子呢。” 叶朝歌笑嘻嘻的想着,一脸的期待。 如果她照镜子看到自己现在的表情,也一定自言自语的辩解;本小姐绝对不是在期待沈欢祝贺我,只是知道这件事的人不多,本小姐只能找他们几个人分享而已。 “哼,那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他,让他也开心开心好了。” 嘴里嘟囔着,叶朝歌拿起手机拨通了沈欢的号码。 很快,沈欢从电话中传来:“咦,哥们才刚挂电话,你就打来了?咋,思念前夫了?” “呸,我就算思念一头猪,也不会思念你的!” 叶朝歌一下就没了好心情,骂道:“我有事告诉你。” 沈欢那头响起了火机啪的一声脆响:“说。” “你拽什么呀,本小姐是要告诉你个好消息。” 叶朝歌哼了一声:“你后天开业,我会过去的。” 沈欢眉头一挑:“那感情好啊,叶总你大驾光临,小店肯定蓬荜生辉,到时候哥们给你安排上座。到时候叶总您也不用太客气,包个三百万两百万的红包就成,对了,还有别的事吗?” 沈欢巴拉巴拉的说完一大堆话后,叶朝歌愣住了:“你就只想说这些?” “不然呢?” 沈欢语气慵懒。 叶朝歌鼓了鼓嘴巴,主动提起:“你还记得我说过,我被国外刺客平台悬赏了吗?” “记得。” “就在刚刚,我的悬赏被下架了。” 叶朝歌语气中隐藏着激动,她心里也在嘟囔:沈欢脑子笨,一时半会转不过来很正常,本小姐直接告诉他,他总该知道本小姐能去参加他的开业典礼,是多大的幸运了吧? 可谁知,沈欢的反应比刚刚还冷淡,慢悠悠的说:“哦,那恭喜你啊,以后就不用担心刺客对你欲图不轨了。” 眨了眨眼,叶朝歌茫然的问:“你就想说这个?” “不然呢?” 电话那头沈欢的声音带着些不耐烦:“你还想听我说啥?” 一下子,叶朝歌高昂的兴致就被扑灭了,冷哼一声:“没啥,反正我安不安全,和你也没关系,哼!” 啪。 叶朝歌扣掉了电话。 外面的北风,吹得叶总秀发飞舞,抚在了她眼睫毛上。 她很烦躁的拨弄了下刘海,气呼呼的说:这个混蛋,我这么天大的好消息,你竟然一点也不关心! 算了算了,他混蛋也不是一两天了,我现在要稳住心情,不能因为他混蛋,就破坏我的情绪呀。 别人不祝福我,都没关系,只要他在乎就行。 想到这,叶朝歌搓了搓脸蛋登陆了qq,看到相见欢的头像还是灰色的后,低低叹了口气。 那晚的绑架中,谁也不知道救下她的是谁。 不过叶朝歌在看过录像后,却很确定,那个救下她的黑西装就是龙首。 因为无论是身材,还是身手,都像极了她心里的英雄。 这也让叶朝歌一颗芳心更加暗许,虽说那晚遭到绑架和龙首有着脱不开的关系,但没有他,她现在也已经遭遇不测了。 那天的爆炸那么剧烈,是他拼了命的把我救下来。 他肯定受了很严重的伤吧? 不知道现在他危不危险? 叶朝歌想着这些时,沈欢正在一楼大厅的柜台上写请柬呢。 他字写的实在是不咋地,不过还是得硬着头皮写啊。毕竟开业的是他自己的店,以后这可就是他的事业了。 不多写几张请柬,开业典礼时来的人太少,不够热闹,咋办? 到时候赚不来钱,他拿什么养活一票员工? 当初安谷带来的技术人员有潘姆和阿妮娅。 潘姆已经跟着安谷出国了,阿妮娅却还留在了这里,算是安谷手下外包给沈欢的技术人员,给他做一段时间的大堂经理。 其实,当初安谷离开的时候是要带她一块走的。 但阿妮娅不知道怎么的,竟然扭扭捏捏的表示自己愿意留下来。 最开始,沈欢也不明白她是咋想的,难道是被哥们的魅力征服了? 但通过这几天的观察和,沈欢发现:阿妮娅不是被他魅力征服了,而是被单虎的魅力征服了。 这不,单虎正站在门口,烦心明天开业时,招牌要挂在多高的位置呢,阿妮娅就拿着一杯咖啡,屁颠屁颠过去献殷勤了。 单虎这厮呢,则不解风情的拜拜手说:“我不喜欢喝咖啡,又苦又浓,你还是留着自己喝吧。” 除了单虎和阿妮娅,还有七名大厨,都是安谷从国外高薪聘请来的。 此外还有五个漂亮的白俄服务生,还有单虎拉来的几个临时保安,都是要付工资的。 算吧算吧,光是薪水沈欢每月都要支出近百万。 赚钱,不容易啊。 沈欢点上根烟叹了口气时,单虎从门口走了过来,手里还端着杯咖啡:“欢哥,阿妮娅给我泡了杯咖啡,可是我一点也不喜欢喝,再说了,您还在这呢,她也不知道先给您倒一杯。” 说着,单虎还扭头看了眼阿妮娅,低声说:“欢哥,你说这外国女人,是不是情商都很低啊?” 情商低的是你——沈欢冲他翻了个白眼,拍了拍他的肩膀:“老单,你有没有想过人家为啥专门给你倒咖啡?” “不知道啊。” 单虎茫然的挠了挠头。 沈欢叹了口气,换了个方式问:“老单,你也老大不小的,有没有考虑过找个媳妇儿?” “嘿嘿,您这说的,哪能没有啊。” 单虎笑嘻嘻的挠挠头:“可就是,谁瞧得上我呀。” 沈欢指了指阿妮娅:“你觉得,她怎么样?虽然年纪比你大了点,但还挺漂亮的。” “不不。” 单虎赶紧摇头,苦笑:“阿妮娅是很漂亮了,可我俩根本不是一个阶层的。人家在国外,那可是高新白领,听说是华什么街的顶级顾问,我、我一个还没混出名堂的保安,咋可能配得上人家呢?” 沈欢嘴角露出微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这可不一定,我倒是觉得你们两个很般配。慢慢来,说不定你俩有戏呢,不过现在,帮我送请柬去。” 第455章:陈千娇失踪了 燕都郊外的路边,一辆专用越野车静静的停在路边。 车上一共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楚汉。 奇怪的是,他的一只眼睛上戴着眼罩,表情也是一脸严肃。身边开车的同事手里叼着一根烟,看着他慢悠悠的说:“老楚,你这眼睛还没好呢?自从上次去凉城执行任务回来,你就跟个独眼瞎似的,啥情况?” “医生说是黄斑病。” 楚汉抬手摸了摸眼罩,语气古怪:“可是我用眼习惯一直还挺好的,家族也没遗传病史,怎么会突然得这种病呢?” 而且,经过医生的几次治疗后,他的病情都没有丝毫改善。 为啥会得这种病? 楚汉想不明白,但心里却隐隐有个担心:会不会和上次执行任务有关? 上次在凉城,他负责监视郊区某主干道的歹徒活动。结果在潜伏过程中,偶然遇到了一个叫古里特的男人,还有拉丝忒。 当时,拉丝忒手被刺伤,几滴鲜血滴进了他的眼睛里。 不过事后楚汉好好洗过眼睛了,而且当时他也没感觉任何不适。 难道拉丝忒的血液,还能是一种毒药让他眼睛病变不成? 晃了晃脑袋,把这个离奇的想法赶出脑海后,楚汉领口的耳麦闪烁了下。 这是总部发来联系消息了。 楚汉打开耳麦开关,那边立马传来了董队的声音,问:“你们现在到哪了?陈千娇呢?” 今天他们是要把陈千娇从法庭拘留处,送入山海组某秘密基地保护起来的。 楚汉抬眼看了眼前面不远处公园里的公共厕所隔间,汇报到:“我们已经到南郊了,正在伏山公园前暂停休息。陈千娇去上厕所了。” 董仁徒有些担心,又问:“不会出问题吧?” “不会,有郭豹陪同呢。” 楚汉说着,催促了下司机同事:“老郑,你喊一声。” 老郑弹了下烟灰,探头出窗,朝公厕那边吆喝:“老郭,快点。” 正常来说,郭豹一定会给一声回应的。 但这次那边却迟迟没有回响。 楚汉和老郑相互看了一眼,心里都有些没底,赶紧下车朝公厕那边跑去。 公园里的公厕都长一个样,正常来说,郭豹会保护着陈千娇来到女厕门口,然后在门口守着。 可他们在冲到厕所门前时,却没有发现郭豹的身影,拐进女厕门口,才发现郭豹竟然躺在地上,生死不明。 郭豹也是山海组成员之一,尽管他只是情报部门,身手没有多好,但也绝对不差。 也是顶尖特种兵的水准。 可他现在,却无声无息的躺在地上。 谁做的? 楚汉和老郑一直就在不远处的车上,他们可一点打斗、惊叫的声音都没听见。 究竟是谁,谁能让郭豹连一声惊呼都发不出就躺在了这里? 楚汉赶紧冲到郭豹面前,弯腰检查他的脉搏。 好在呼吸和脉搏都很正常,看来他只是昏了过去。 可,陈千娇呢? 两人都意识到了什么,赶紧冲进了女厕。 里面空空荡荡半个人影都没有,更别说陈千娇了。 倒是水管管理间的侧门开着,楚汉和老郑赶紧跑过去时,就见管理间另一扇通往厕所后面的门,也敞开着。 门前尘土上,还有几个错乱的脚印。 从脚印数量可以判断,最近几分钟内,有三个人从这里走过。其中一个纳了老燕都千层布鞋底的,就是陈千娇的。 因为这种鞋是山海组某秘密疗养基地统一配发的鞋子,楚汉两人都很熟悉。 楚汉脸色剧变,给老郑打了个手势后,顺着鞋子朝向的方向,快速追了过去。 伏山公园,顾名思义公园后面就是没什么游客的伏山。 伏山光秃秃,可杂草丛生。 而且山腰间还有不少落了叶的经济林。 一个人进入这片树林隐藏起来后,就算是狗,也很难寻找到对方的踪迹。 果不其然十几分钟后,脸色铁青的楚汉冲他摇了摇头,随即拨通了董队长的频段:“董队,不好了,陈千娇她失踪了。” 清晨,沈欢还没睡醒呢,手机就嗡嗡响了起来。 他接起后,就听到了单虎兴奋的声音:“欢哥,开门呀,我和阿妮娅都到了。” “这才六点呢?” 沈欢打了个哈欠,从床上下来,探出头朝楼下看去。 果然,单虎和阿妮娅已经站在了楼下,正朝他招手呢。 她们背后,那群外国大厨和服务生,也都穿好了制服,脸上洋溢着笑容。他们都知道,餐厅开业,就代表他们要忙碌起来了,更代表,他们收入要增加了。 沈欢已经把行李之类的都搬来办公室了,这个偌大办公室,客厅是办公用的,里面的套间俨然已经成了他的家。 而他的“家”里,此时张灯结彩,好不热闹。 出去办公室,一二楼的大厅中,更是挂满了气球鲜花,为的,就是庆祝今天开业大吉。 为了今天开业,沈欢也是广撒请柬,四邀亲朋,就是希望开业当天能热闹点。 可惜的事,安谷和帕瓦都离开了,不然今天他还能尽兴和兄弟喝一顿好酒。 搓了搓脸蛋,沈欢下楼给单虎开门,立马就感受到了这些员工们的热情。 尤其是单虎,一嘴大白牙笑的都快掉出来了。 他身上那身西装,也是精挑细选,很合身,和人模狗样,看的阿妮娅在背后芳心暗许的样子,让沈欢很纳闷:阿妮娅,怎么就看上单虎了呢? 听说之前他在北州的时候,有人来闹过事,单虎帮阿妮娅解了围。 难道是英雄救美的桥段,让阿妮娅看上他了? 没有多想,单虎和阿妮娅进门后,沈欢看向了他的大厨们。 这些大厨大都是外国籍,也有华裔,不过都经过过话语培训,专业技能绝对点满,就算放在五星酒店做主厨,也都不过分。 可以想象,这些大厨的工资是有多高。 沈欢心疼了一波自己的钱包,最后才看向笑嘻嘻的礼仪小姐们。 一群身材高挑的外国姑娘,此时都换上了充满龙国特色的旗袍,别说,很漂亮。 听说在职场都有潜规则的,本老板是不是也…… 笑嘻嘻的想到这,这群大厨和服务生已经在单虎的指挥下排成了两排,齐刷刷的冲沈欢露出笑脸,嘹声喊:“老板,开业大吉!” 第456章:开业典礼 偌大的商业街上,行人寥寥无几。 梳着大背头、穿着西装的单虎,看着眼前的街道有些愁眉苦脸的。 沈欢洗漱过后,再次下楼巡视时,后厨已经开始忙活了:他们要准备开业第一天的餐饮,而且准备的越多越好,毕竟这可是第一天,万一宾客点单他们却没有餐点,那可就糗大了。 见单虎还一脸愁眉不展的,沈欢拍了拍他肩膀:“单虎,你担心啥呢?” 单虎眼巴巴的看着路上的行人,苦涩的说:“你看路上都没有人,要是咱们开业的时候,一点也不热闹,咋办?” “别担心,现在天还早,等再过一会,人就多了。” 沈欢呵呵一笑。 单虎还有些踌躇,含糊的说:“欢哥,我听阿妮娅说,咱们这次开业活动准备的食材,都是按照北欧高档西餐厅的标准准备的,光是今天的食材,就花费了二十来万,真的假的啊?” “呵呵,咱们标语上都写了,我们是高端食材,绝不弄虚作假,还能是假的?” 沈欢翻了个白眼。 单虎苦笑更浓:“这才是我担心的哩,我打听过了,对面热月餐厅,和咱们一样的菜都便宜好多呢。” “你担心卖不出去?” 沈欢笑呵呵的反问。 单虎很着急:“哎哟,欢哥你咋一点都不紧张呢?吃一样的东西,谁愿意花多的钱呀!” 沈欢却摇摇头:“单虎,你搞错了,我们从不需要和对方竞争价格。我们竞争的是服务,是质量,尤其是我们二三楼的独立包厢,那才是走高档路线的。” 单虎挠挠头:“我、我还是没听懂。” “没听懂也别问,你只管把肚子放在心里就行了。” 沈欢嘿嘿一笑,拍着他的肚皮说:“准备好你的肚子,今天你可得把客人给我陪高兴了!” 单虎露出一嘴的大白牙:“放心,我酒量特别好。” 有人酒量不好。 吴建周两杯酒下肚,呛得眼窝子都红了。 从窗户里看着对面开业,他着急的要命,扭头又催了句:“小美,菲尔斯还没来吗?” “来了。” 菲尔斯的声音,从门口响起。 “太好了,菲尔斯你终于来了,不愧是我大学死党!” 见菲尔斯进来后,吴建周赶紧站起来热情的打招呼。其实他们大学时只能算点头之交,有些交集,连朋友也算不上。 不过现在用得着人家了,就变成死党了。 吴建周给紧跟着走进来的小美使了个眼色,后者立马问:“菲尔斯啊,你是想喝茶还是咖啡?” 菲尔斯笑着摆摆手:“刚吃过早餐,肚子还撑呢,就不喝了。” 吴建周笑嘻嘻的:“那就先坐。” 菲尔斯却没坐下,而是走到了窗前,拉开窗帘看着斜对面:“阿周,你叫我来应该就是为了他们的事吧?他们终于要开业了,你们离着关门,也就不远了。” 他的话很现实,很无情。 吴建周脸上的笑容一下就僵住了,小美也有些尴尬:“菲尔斯,你这话太绝对了吧?” 菲尔斯摇摇头,直截了当的说:“一点都不绝对,小周,不是我瞧不起你们,你们餐厅的质量究竟如何,你们自己知道。算的上合格,却绝对算不上高端,而他们餐厅的主厨也好,经营人也好,即使在竞争严峻的西方,也是顶尖的。别说凉城,就算放眼国内,他们也是最顶尖的西餐厅,你们竞争不过的。” 这都是事实。 小美忍不住了,鼻子一酸苦涩的说:“哎,我们也早就知道这些,可我们也没办法呀。” 吴建周也叹了口气:“谁说不是呢,我都听到一些老顾客,说等对面开业,要去试试了。估计这些回头客,也留不住了。不过……” 吴建周耸了耸鼻尖:“就算质量打不过,我们也能从别的方面下手。” 菲尔斯眉头一挑:“你们打算给他捣乱?” 吴建周呵呵一笑:“也不能算捣乱,就是教教他们这些新人,在国内,不是质量过硬就能做好西餐厅的,最重要的是人脉和手段。” 菲尔斯摇了摇头,没有就这件事继续问下去,而是改口问:“那你们今天叫我来,是为了什么?” “其实是这样,除了暗地里的手段,我们也打算从国外聘请个顶级厨师团队来。” 吴建周笑嘻嘻的搓了搓手:“菲尔斯,你在国外不是签约的红狐电影公司吗?我知道他们公司也经营餐饮业,你看你能不能走走关系……” 说到这,菲尔斯已经知道吴建周想要啥了。 无非就是学对面,也整个国外专业团队,照猫画虎。 菲尔斯靠在窗台上,淡淡的说:“可以是可以啊,不过要挖走一个主厨团队价格可是很昂贵的,月薪也更高,你真考虑清楚了?” 就在菲尔斯在和吴建周讨论时,沈欢西餐厅的门口,已经聚拢了很多人。 像是以前一块摆地摊的朋友,还有叶帆等等。 还有黄天真小朋友啊,单虎的妹妹小羽也都来了。 赵家人也来了,赵雅丽出场方式很低调,竟然只开了一辆普通的大众汽车。 说来也是,之前在天南风光无限的赵家,最近就好像销声匿迹了一样,很久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了。 她带人来的时候,也没有引起多少人的关注,就被请进了楼上贵宾席。 同样低调的还有吕夜紫,她穿了很休闲的打扮,看上去像是个普通的都市丽人。 而在凉城认识她的人也不多,所以到场时,也没多令人瞩目。 中午十点半,从明珠一路奔波赶来的韩丹青也到了,和上次见面时相比,他更加意气风发。沈欢也听说了,韩家已经有一般的业务交由了他处理。 韩丹青,毫无疑问就是明珠韩家下一代的领头人物。 不过和吕夜紫一样,在凉城他可没啥名气,登场时没有引起任何波浪。 十点四十。 距离开业庆典只有二十分钟了,真正能轰动的人物,却到现在都还没出现。 江岭科技司机队的老张也受到了请柬,自诩是沈某人好帮手的他,见沈欢还站在门口苦苦等待,凑过去低声问:“沈先生,您不会没给叶总发请柬吧?” “叶朝歌?” “对啊,还能是谁。” 老张眨了眨眼。 沈欢耸了耸鼻尖:“发是发了,但她来不来,我也不知道。” 老张有些不解:“打电话问问呗,您两口子的事。” 这时候,单虎也在一旁煽风点火似的说:“对啊对啊,如果可以,最好让老板娘,从江岭科技多带点人来。” 说着,单虎转头看了眼店里,苦笑:“不然一会开业,真冷场了咋办?” “屁,请人来捧场,我还不够丢人的呢。” 沈欢摇摇头。 其实真要请人捧场的话,楼上赵雅丽一个电话,就能叫来千军万马。 可正如沈欢所说:他丢不起那人。 如今街头其实有不少人都注意到了这里,外面开业第一天大酬宾的广告牌竖的很高。 可毕竟,它能吸引的宾客有限。 难道开业第一天,真的要冷清收场? 人家都是开门红,哥们却碰一鼻子灰,也太背了点吧? 第457章:凉城相见 十点五十分。 距离开业,还有最后十分钟。 但一楼大厅里,连一半的人都没坐满。 更别说二楼、三楼了。 单虎在那边愁的直捏黄天真小朋友的脸蛋,但就算小朋友脸蛋都被捏傻了,也凑不齐人呀。 “欢哥,咋办啊?” 单虎噘着嘴问。 “还能咋办?” 叹了口气,沈欢很无奈的说:“再等等呗,不是时间还没有到嘛。” 话音未落,突然听那边老张说:“哎哟,来大人物了。沈欢,她、她是上次抓走黑西装的女特勤!” 沈欢凝神看去,却没见到韩小雪,反倒是穿着打底裤,很有清新校园风的女孩,雀跃的扑了上来。 “沈欢,你真开了这么大一家餐厅啊!哇,里面的服务生都是外国人唉——” 女孩一开口就暴露了她并不文雅的事实:胡妙龄。 “欢哥,她是?” 单虎看着折折腾腾的胡妙龄,不解的问。 毕竟单虎是沈欢自己人,以后要在餐厅担任重要职务的。 所以之前来的客人,沈欢都给他介绍了一遍。 耸了耸鼻尖,沈欢介绍道:“这丫头是胡妙龄,算、算是我的妹妹。” “妹妹?” 单虎看着胡妙龄眨了眨眼。 胡妙龄进去后,就东看看西看看的,好奇的很。 她还保持着之前的活泼,可事实上…… 想到在山林中看到过胡浩民的尸体,沈欢心里就忍不住有些难受。 但紧接着他自己都开始惊诧:沈欢啊沈欢,你可是刺客之王,什么时候会对一个小女孩升起同情心了? 或许,金盆洗手的这两年来,我真的改变了不少。 沈欢心里想到这时,胡妙龄逛游一圈回来了,抱着他胳膊,大眼睛扑闪扑闪的:“沈欢,你这餐厅开的这么好,我以后能来蹭饭不?” 沈欢摸了摸她脑袋,语气温柔:“尽管来,把这当成自己家就成。” “好耶!” 胡妙龄欢呼着跑开了。 单虎却看着她的身影默默记下:看来以后得把这个小丫头当少东家看待啊。 “看来你真的打算一心做买卖了。” 突兀的,一个清冷的声音传进了单虎耳中,他忙抬头看去,就见以前见过几面的韩小雪韩特勤,也出现在了门口。 只是让单虎奇怪的是,韩特勤怎么看欢哥的眼神,很复杂呢? 沈欢也有点不知道咋面对韩小雪的。 毕竟俩人有过一夜柔情,这是个没法抹去的事实。 韩小雪和胡妙龄出现,同样没引起群众们的反响,反倒是拉下了沈欢心里最后的防线。 眼看就十一点了,她们俩却是最后来的嘉宾。 其他人呢? 她呢? 沈欢脸上有些挂不住了,看了眼表后,说:“单虎,再等五分钟,要是还没有人来的话,就把开业典礼取消了,直接挂牌营业。” 其实,此时街道上已经有很多人注意到这里了。 只是他们虽然宣传的热闹,但来的人明显不够多,不够招摇。 不招摇了,怎么吸引到路人? 很多时候,路人选择消费一样东西,都是被带动的。 这也就是所谓的“托”了。 沈欢倒不是需要托,而是需要足够的宾客来带动气氛。 眼看,还有三分钟就要十一点了,可撒出去的请柬还是没有都收回来,沈欢再也不犹豫了,直接一摆手,吩咐道:“单虎,挂上店名,开始营业。” 西餐厅注册时,用的是沈欢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但餐厅挂名总得有个好听的名字。 相见餐厅,就是沈欢最后确定的名字。 他自己还是有一点点满意的,店名牌匾上书相见餐厅四个大字,“相见”前面还写着凉城两个小字。 看去就是“凉城相见餐厅。” 等以后发达了,开了分餐厅,名字也好取,比如什么“明珠相见餐厅”、“燕都相见餐厅”等等。 此时,沈欢就是要单虎指挥着,把店名牌匾挂上去。 单虎满脸的委屈,嘟囔着说:“欢哥,还有三分钟呢,要不然再等会?” “不用等了,开业……” 嘀嘀。 突兀的,一阵清脆的汽车鸣笛声,打断了沈欢的话。 接着,一辆女式汽车驶入了餐厅停车场内,后面还跟着十几辆轿车。 都不算豪华,从车上下来的也都是中薪阶层,一下就吸引了不少路人的注意。 而看着领头下车的女孩,沈欢笑了:“田副总,你可算来了。” 田小雅笑嘻嘻的冲他招手:“当然得来咯,不仅我来了,还带来了我们学校的十八个老师,你不会介意吧?” “哈哈,来的都是客,我怎么会介意呢?快请进!” 沈欢笑的非常开心。 而且很明显,因为她们声势浩大的登场,也有其他路人试探着走了进来。 而站在门口的礼仪小姐,立马很专业的给大家介绍餐厅的相关事宜。 相信很快,就会有第一批真正的顾客,进来消费。 而沈欢也有自信,只要他们进来吃上一次,就一定能知道他们餐厅的餐点是多么优秀。 昨天广撒请柬的时候,沈欢给了江岭科技二十多张。 眼下,其实也差不多来齐了,可以宣布开业典礼开始了。 但沈欢送田小雅等人入座后,却又一次来到了门口,这时,又一个意想不到的来宾出现了:董仁徒。 他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来了之后给了沈欢一个拥抱。 毕竟是当年的兄弟,都是过过命的交情,沈欢高兴的嘴巴都要咧到耳根了。 他真没想到,董仁徒能忙里抽闲来参见他的开业典礼,毕竟最近山海组有多忙,沈欢用脚也能猜到。 迎接完董仁徒,时间已经超过了十一点。开业典礼马上开始了,沈欢却还在看着街头的方向,好像一直在等什么人。 眼瞅着外面围了越来越多的人,大超试着问:“欢哥,我们要不要开始?” 沈欢点点头:“行,那开始吧。” “好嘞。” 单虎答应一声,拧开音响拿起话筒,刚想说什么,一辆大奔,忽然从商业街头呼啸着穿过了人群。 在来到餐厅门前时,吱嘎停下。 再接着,车门缓缓打开。 身材相当火辣,但却穿的很保守的曲秘书,从驾驶座走了下来。 她绕过车头,缓缓打开了车门。 再然后,一只穿着水晶高跟鞋的脚丫,才从车里伸出。一个身着连衣裙,脸上带着笑意的女人,走下。 几乎是一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她吸引了。 太美了。 就连餐厅那些气质脱俗的外国女服务生与之相比,都成了衬托红花的绿叶。 一个人,怎么可以漂亮到这种地步呢? 有人心里发出了这种感慨。 也有人,恍然认出了她:“喂,她、她不是叶朝歌吗?” 第458章:路边的麻烦 美。 只用这一个字,就能说出现在每个人心里的感受了。 叶朝歌太漂亮了,一下吸引了所有游客的目光。 而且大家也不是瞎的,意识到叶朝歌是什么人后,都开始琢磨另一件事:开餐厅的,是谁呀? 叶总现在可是大人物了,三天两头的出现在社会新闻里。 啥样的西餐厅开业,能请她来捧场? 而且,人家还登场的这样高傲,好像一个参加国际晚会的公主。 人群一下沸腾了。 不过更多的人,还是在门口凑热闹,没有要进来的意思。 这下,就导致了商业街头开始拥挤起来,很快就响起了车子鸣笛,驱人让路的声音:什么这么热闹呀,都堵在路上,还让不让车过了? 不过这是在商业街嘛,堵车是家常便饭了,肯走这条路的当地人,也没谁真会因为堵路而生气。 但有一辆布加迪,却很不耐烦。 嘀嘀的按着喇叭不说,看路人刚露出一条狭窄的缝隙,就直接踩油门加速冲了过来。 人们看到车开过来,都赶紧让开。 这或许也是车主所想要的效果:谁会头铁,跟车碰? 只是,人群散开的速度也没那么及时,并且因为遮挡视线,车主根本没注意到人群中间,还停着辆女式宝马。 而宝马的主人叶朝歌,正像个公主一样站在车子前面。 “靠,谁这么不长眼?把车停在路中间?!” 布加迪车里传来一声喝骂,刹车也来不及了,吱嘎一声后,直接撞在了车屁股上:砰! 宝马车被布加迪装的一个猛颤,叶朝歌也间接受到影响,小腿被擦伤了下,往前一趴:“哎哟!” “叶总!” 曲秘书眼疾手快,赶紧抱住叶朝歌。 接着,作为秘书的她就想质问后面的车辆呢,布加迪车主却跳了下来,恶人先告状:“擦,找死啊,把车停在这?信不信老子撞死你们?” 不过话音刚落,他的眼神就落在了叶朝歌身上,然后噌的,就亮了。 黄远从远远的云滇省赶来凉城,可不是专门为了撞人来的。 是因为他的老爹黄谷林,从云滇省升职来了天南省,成了天南省的大人物。 他来天南,就是想考察考察这里的风土人情,以便于将来他在这作威作福:有个能撑腰的老爹,不做点纨绔该做的事,多没品? 今天一早,黄远就绕着天南省,从省城开到了凉城。 听说凉城是天南省发展最快的城市,以后肯定是他耍威风的主战场。 开着他最喜欢的这辆布加迪,拉着他刚交往的娱乐圈三线女星,他正和几个好友在凉城的街头狂奔,打算用最快的速度熟悉这个城市呢,却在商业街遇到了绊子。 商业街,基本代表了一个城市最发达的样貌。 可凉城的商业街,比起那些二线城市,都有所不如。 所以来到商业街时,黄远都怀疑自己老爹还不是被降职了,怎么来到了这种寒酸的小地方? “就这?凉城也太无聊了,我都想回去了。” 黄远一手把着方向盘,另一只手不老实的在明星女友腰间摸了一把,速度丝毫不减,呼啸着冲进了繁华的商业街。 当然了,在街里,他车速就快不起来了。 尤其是来到中心地段的时候,竟然凑巧遇到一家西餐厅正在开业,扰乱了路况。 不耐烦下,他开始疯狂按喇叭。 见行人终于让开一条路后,他再次踩下油门,心情舒畅下也狠狠抓了把小女友安全带上的软肉。 小女友娇嗔的说:“嗯……开车呢,注意点安全呀。” “呵呵,就是因为开车,才刺激。” 黄远随口说着,正想大手再次作妖,却突地一惊。旁边的女友也忽然尖叫一声:“小心!” 她话音未落,黄远就狠狠踩下了刹车,同时低吼出声:“靠,谁这么不长眼?把车停在路中间?!” 他真没想到,路人虽然让开了路,但路中间,却还站着一个俩女人。 一个穿着秘书装,另一个倒是穿的好看,正袅袅娜娜的站在车头呢。 砰! 随着车撞在一起,黄远也猛地往前一惯。 差点没磕着头。 他一下就恼了,按开安全带就冲了下去:“哪来傻字玩意,在大马路上摆什么谱呢?” 憋了一肚子火的黄远,在跳下车后也看到现场这么多人了。 而从人家的盛装中,也能猜出其中不少都来头不浅了。 可再不浅,能有他深? 他老子,是天南省最新晋的大佬。 在自家地盘,太子嚣张一点,谁敢管? 所以黄远也天不怕地不怕,看着穿连衣裙的叶朝歌就张口大骂:“找死啊,把车停在这?信不信老子撞死你们?” 这时候,后面又停下了几辆车,不用问,都是黄远的狐朋狗友。 而黄远副驾驶上,那个三线女明星也走了下来。 几人气势汹汹,一看就是要找麻烦来了。 毕竟,布加迪的车头都瘪了,不赔偿个百八十万的,对得起黄远的名号吗? 而站在餐厅门口看着这一幕的沈欢,也皱起了眉头。 今天是他开业的好日子,按理说没必要为这点小事生气。 可千不该万不该,他们不该把叶朝歌撞伤。而且在见到叶朝歌后,还眼睛一下就亮了,过去就想抓她的胳膊:“嚯,没想到还是个美女啊,那哥们勉为其难就不收你赔偿款了,不过作为代价——哪来的贱人?!” 原来见黄远犯贱,曲秘书动手了。 她动作相当干脆利落,一把就拽住了黄远的手腕,把她往外一推。 “唉,你还敢动手打人!” 黄远的明星女友见状,心疼的抱住黄远,冲曲秘书骂道:“你知不知道我们黄少是什么人?!” 随着她这句话,后面黄远的几个狐朋狗友,也都一块围了上来。 曲秘书可不会怂的,不然也不会被雪莉安排到江岭科技了。 她挺身而出,拦在了叶朝歌面前。 可还不等她说什么,黄远的一个公子哥朋友就笑嘻嘻的凑了过来,盯着曲秘书看了会,竟然抬手去摸她:“哟,别看这妞穿的严实,但还很有料呢!你们都别跟我抢啊,这妞归我了。” 曲秘书秀眉拧紧,猛地躲开时,又有个公子哥笑道:“没人跟你抢,只要你不跟黄少抢这妞就行了。” 这妞,指的当然是叶朝歌。 黄远搓着手,一脸的委琐:“嘿嘿,好兄弟有福同享嘛。” 黄远毫不遮掩的垂涎,让他的明星女友有些吃醋,摇着他的胳膊撒娇:“黄少,有了她,我怎么办?” 黄远在她身上上抓了把:“当然是一起了,小孩子才做选择,黄少从来都是全都要。” 第459章:打架斗殴 “坏了,朝歌她遇到麻烦了!” 马路对面的热月餐厅,菲尔斯和吴建周把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 吴建周还很着急:“菲尔斯,你要不要出去帮忙?朝歌她可是会被欺负的?” 话音刚落,吴建周却发现菲尔斯在死死盯着他,面含杀意。 他吓了一跳,赶紧问:“菲尔斯,你这样看着我干嘛?你不会以为,那群公子哥是我找来,找沈欢麻烦的吧?” “难道不是?” 菲尔斯反问。 “当然不是啊!” 吴建周瞪大了眼,但接着又小声嘀咕:“不过他们要是能给沈欢一个下马威,也不错。那啥,我不是想看着朝歌吃亏的意思啊,菲尔斯,你要是想给她出头,也再先等一等,先看看怎么发展嘛……” 他话音未落,菲尔斯就摇了摇头:“不用看,这件事沈欢能解决的。” 吴建周一愣,不明白菲尔斯到底有什么自信。 而此时的叶朝歌,已经怒火冲天了。 不过被几个大汉围着,她也很束手无策:虽然这几个纨绔公子比不上绑架犯有威胁,但她也不是对手啊。 而曲秘书呢,额头也落下了冷汗。 以往她在叶总面前都表现的和正常女人一样,今天如果大发神威把这几个人揍趴下,会不会惹来叶总的怀疑? 最重要的是,这几个人,真的能揍吗? 看他们来头可不小啊。 曲秘书刚想到这,突然听到餐厅门口那边,沈欢幽幽的说:“单虎,等什么呢,客人被l氓调戏了,你这个保安队长,就干看着?” 单虎早就等不及了,他可是知道叶总和欢哥关系的。在他眼里,叶总那就是老板娘。 老板娘被欺负了,他心里的火气一下就上来了。 但问题时,那几个纨绔看上去来头都很大呀,万一得罪了,餐厅会不会出问题? 就在单虎担心这些事,沈欢开口了。 瞬间,得到了命令单虎就跳了起来,二话不说,低吼着就冲了过去:“你们干什么,光天化日敢欺负良家妇女,找死!” 沈欢也在后面跟了句:“单虎,打断他的腿,不然就别回来见我!” “得令!” 单虎低喝声一声,冲着那群纨绔扑了过去。 后面的宾客们也都听出来了,沈欢这是真生气了,不然也不会对单虎说这种话。 而不少人,尤其是在沈欢手上吃过亏的赵雅丽和吕夜紫,更是可怜的看了黄远一眼:这几个傻缺纨绔,惹谁不好呢?非要惹到这灾星头上? 看着单虎冲过来,黄远不屑的笑了声。 别以为公子哥们都是被酒色掏空的瘦竹竿,所谓穷文富武,他们从小也是很会保持锻炼,而且都学过一两样格斗技巧的。 他们不光会找女人,也会玩健身器材,练就了一身的肌肉。 所以见单虎冲过来,黄远不躲不避,直接往前迈了一步,就像对单虎动手。 可是…… 砰! 单虎狠狠一记直拳,直接砸在了他身上。 黄远被打的直接倒飞而出,撞到了好几个纨绔朋友,才趴在了地上。 黄远懵了,他说啥也没想到,自己一个跆拳道高手,会一招不敌就被揍趴下。他哪知道,单虎可是有本事做刺客的主,从小锻炼出来的力气,比他们大了不知道几许。 一拳头,黄远就被打飞了出去。 其他两个公子哥,见势也顾不得再找曲秘书和叶朝歌了,有的去搀扶黄远,有的直接朝单虎扑了过来。 不过单虎也来者不惧,很快就和他们打在了一处。 一顿乱斗下来,单虎脸上倒是也挨了几拳,不过却连大气都没喘。反观几个公子哥呢,有的已经趴在地上捂着肚子站不起来了。 单虎舔了下嘴唇,阴森的说:“欢哥说了,要你们一条腿!” 说完,单虎动手了,把最近的那个踹翻在地,然后对准他的腿,就要狠狠跺下去时,后面的沈欢终于开口了:“单虎,停手。” 打断腿,只是沈欢的气话。 毕竟把人打残疾了,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在加上今天是开业,他也不像让场面太过血腥,所以才主动让单虎住手了。 “哦。” 单虎很听话,乖乖回到了沈欢身边。 沈欢此时也走了过来,慰问叶朝歌两人:“你们没事吧?” 叶朝歌惊魂未定,摇了摇头:“没事,就是擦了下小腿,没破皮。” “哼,一群不知好歹的公子哥而已。” 沈欢冷冷看了眼地上那几人,见不少观众已经想离开了,嘹声说:“今天,是我们相见餐厅开业的日子,很抱歉让各位看了笑话。所以我决定,今天餐厅的消费,全部三折起。” 此时附近已经凑过了足够多的路人,沈欢哪会放过这个宣传的机会? 而打折这一招也果然有效,立马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不少人,都纷纷朝店里涌来。 沈欢又对叶朝歌做了个请的手势,笑嘻嘻的说:“叶总,您大驾光临,我可是蓬荜生辉呢,不知道一会挂牌的时候,叶总有没有兴趣帮我剪个彩?” “好啊,本小姐就给你这个面子?” 沈欢给她面子,她也就给沈欢面子,笑着款款走向餐厅。 而这时,从地上爬起来的黄远,却不干了。 这家伙鼻子捂着肚子,疼得要命,面容也狰狞无比,指着沈欢骂道:“连我都敢惹,你们链两个傻子就等着瞧吧!” 其实此时,周围已经有人打电话报警了。 毕竟打架斗殴现象还是挺恶劣的。 不过在警方没来之前,开业典礼丝毫不会受到影响,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继续进行。 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下,叶朝歌剪完彩后就宣布餐厅正式开业了,相见餐厅的名牌,也高高挂起,无比耀眼。 毕竟打三折,是最好的销售利器。 而路人们也都有跟风的习惯,见这儿热闹一时间还真有不少人参与了进来。 就在这边继续开业时,终于能喘口气的黄远他们也在打电话。 这群在云滇狂妄惯了的纨绔大少,哪能受得了这种委屈?拿出手机,就拨通了老爹的电话。 “你们都给我等着!” 黄远恶狠狠的瞪着沈欢和单虎,电话接通后低吼道:“爸,你再不来,我就要在凉城被人打死了!” 第460章:黄远的底气 电话响起时,黄谷林正在会议上发言。 因为最近接连出现的绑架案,又和危险分子有关,一下让天南省从一个安全的城市,变成了危机频发的地区。 黄谷林刚上任,首要任务就是要加强治安。 为此,他也正在和各市区治安队讨论对策。 而对各个时间最有发言权的姜环宇,也是会议的主要成员之一,在他详细列举最近凉城出现的凶杀案、绑架案件号,大家都发现,事情和一个企业家脱不了干系:叶朝歌。 其中,一定藏着什么秘密。 不过没人知道,也没谁愿意深究。 那些事还是交给战域处理吧,他们加强治安才是本分。 黄谷林结束完发言后,助理突然敲门走了进来,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黄谷林听后愣了下,随后脸色就猛地一变。 等助理走掉,主持会议的人,才问:“老黄,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黄谷林笑了笑,淡淡的说:“我家那孩子最近刚从云滇过来,今天在凉城闲逛呢,结果才出了点麻烦,被人打了,还有几个年轻人被打的也很严重。” 本来,这场会议讨论的就是治安问题。 如今凉城地盘上又出现了打架斗殴,挨揍的还是黄谷林的儿子。 所有人,立马齐刷刷看向了姜环宇。 姜环宇也是一愣,脸色发苦。 别看黄谷林说那番话时,脸色很平静,就好像被打的不是他儿子,只是个普通路人一般。 但听在姜环宇耳朵里,却像一声晴天霹雳。 谁这么大胆,把黄谷林的儿子揍了? “又是凉城?” 支持会议的看向了姜环宇,随即轻轻的拍了下桌子:“小姜,你们凉城最近的治安,确实有问题啊。” 姜环宇额头上唰的落下一道冷汗,赶紧站起来说:“我马上就去处理这件事,一定将恶徒严惩不贷!” 姜环宇的话还没有说完呢,他口袋里的手机也剧烈震动起来。 会议上,他也不敢接,只是看了眼。 那人点头后,他才拿出手机,一看来电显示,他的脸色再次一变:看来真的出大事了! 给姜环宇打电话的,是组长王新府。 他是知道姜环宇在开会的,却还是坚持在这时打来电话。这只能说明一件事:凉城辖区出大事了,只有他这个管理者能拿主意。 姜环宇有些犹豫,想出门接电话,那位却淡淡说:“公事,可以现在接。” “好。” 姜环宇擦了把汗,捂着话筒低声问:“老王,出什么事了?什么?商业街?我知道了,你先带人过去控制局面——叶朝歌也在?嗯,我知道了,你立即带人过去。” 姜环宇接完,苦涩的说:“刚才市里传来消息,说在几分钟前凉城商业街,一家西餐厅开业时和几个路人发生了冲突。” 又是凉城商业街。 看来不用问了,黄谷林的儿子,就是冲突的一方。 当即,气氛有些凝重。 黄谷林虽说是刚上任,可也是实打实的大人物,而他自己的儿子,却在凉城被打成了重伤。 这说明什么? 凉城治安时真不行。 连黄谷林的家属安全都得不到保障,那普通老百姓呢? 所以几个的脸色都不是很好看,尤其是姜环宇,话都不敢说了,站在那等着指示。 很快,那位就严肃的说:“小姜,你先回凉城,这件事你亲自去抓,必须把事情发生真相调查清楚。那个动手打人的,,一定要严肃处理。” “是!” 姜环宇不再犹豫,挥手敬礼转身要走时,黄谷林突然开口说话了:“姜组,你等一等,我也想去现场看看。” 这场会议中,黄谷林做为主要人物之一,按照道理来说是不能半途离场的。 何况现场出事的是他亲属,他到场了还怎么公正处理? 于情于理,他都该避嫌。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人家儿子都被打成重伤了,能不去关心一下吗? 所以其他几个也没有多说什么,点头道:“既然老黄想去,那小姜,你给带带路,可以吧?” 姜环宇敢说不吗? 当即点头,快步离开了会议室。 而此时的商业级,王新府很快就六赶了过来。 没多一会,餐厅外面就响起了警笛声。 好在开业典礼已经完成了,不然这次开业恐怕也会受到影响。 警方到来后,立马就疏散了围观群众,审问当事人。 当地围观群众都看在眼里了,也把事情说了一遍。 很快王新府就了解到,是黄远几人对叶朝歌欲图不轨,这才挨了揍。 怎么又是叶朝歌呢? 要知道,叶朝歌最近可是重点关注对象,因为被危险分子盯上了,她现在就是对抗危险分子的一面旗帜。 警方,是肯定要死死保护住他的。 所以来到现场听到汇报后,王新府马上就一挥手,冲黄远等人喊道:“哼,敢在凉城耍l氓,把他们抓起来。” 黄远等人此时不少都趴在地上,明显他们才是挨揍的。 但现场所有人都看到了,是他们欺负良家妇女在先的。 何况有心人还知道,西餐厅的老板,就是沈欢。 而沈欢,和叶朝歌是啥关系? 两口子啊。 黄远这就像是去人家家里,勾搭人家老婆一样,挨揍,不是活该是什么? 所以纪良这点小伤却根本没有被王新府放在心上,带着几个属下就走了过去:“把这些人都给我带回去,等录完口供,再送去医院!” “逮捕我?” 黄远猛地甩开一个治安员手臂,瞪眼冲王新府,咆哮道:“傻缺,你衣服还想不想穿了?知不知道老子是什么人?我爸是黄谷林,知道吗?!” “什么黄谷红谷的,老实点!” 被甩开那个治安员,抬手给了他一巴掌,拿出手铐就去拷他的手腕。 黄远哪肯束手就擒?狠狠推开他。 这可就是涉嫌袭警了。 治安员低喝一声,立马抓住黄远的胳膊,把他按在了车头,正想强行拷住他呢,王新府忽然反应过来了什么,皱眉喊道:“等等!” 黄谷林刚调来不久。 这些基层治安员都还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但王新府知道啊。 刚刚他就觉得有些耳熟,反复念叨了几遍黄谷林这个名字后,脸色变了。 那个治安员不解的看了王新府一眼,但还是很听话,松开了黄远。 王新府眼神有些紧张,走过去低声问道:“你说你爸是黄谷林?哪个黄谷林?” 黄远冷笑:“省里,还有第二个黄谷林?” 嗡的一声,王新府脑袋如同炸雷般一阵轰鸣。 再接着,他脸色就变了:“是,是新上任的黄老?” “哼,还算你识货!不过,你们现在才想起来也已经晚了。” 黄远仰面大笑,眼神恶毒的从几个治安员脸上一一扫过,最后落在了餐厅门口的沈欢身上,狞笑着说:“你们谁也逃不掉,就等着面临我的报复吧!” 第461章:嘴硬的黄少 黄谷林长啥样,王新府没见过。 但他知道,黄谷林是姜环宇的顶头上司! 而姜环宇呢,又是他的顶头上司,可以说,黄谷林一句话,他这身警服,就得丢! 咋办?惹到不能惹的人了! 王新府心里闪过这个念头时,沈欢和叶朝歌走了过来。 叶朝歌率先开口:“王组长,不把犯罪带走?” 姑奶奶,您知道他是谁吗? 王新府苦笑一声,站在两人中间为难的说:“叶总,黄先生,依我看,这也不是什么严重刑事案件。要不然,你们私下调解?” 私下调解,已经是王新府能想到最好的办法了。 毕竟一方是黄谷林的大少爷,一方是危险分子对立面的旗帜,他真不想趟这趟浑水。 两方要是都同意调解,那就皆大欢喜了。 叶朝歌在商场混迹多年,立马从王新府为难的表情中猜测到了什么。 只是,沈某人却毫不犹豫,坚定的摇头:“不行,一定要秉公办理,谁让他先对我们朝歌动手动脚的?” 沈欢站在了叶朝歌前面。 这一举动,让叶朝歌有些暖心,一瞬间又有种回到几个月前沈欢在面对凌家鸣、二叔伯等人时,毫不犹豫站在她身前的感觉。 但叶朝歌更冷静。 她从黄远挨揍挨得这么惨,却还是不服气的叫嚣中猜到了什么。 更从他们面对警察时的傲气中确定:这几人,肯定是嚣张跋扈灌了,而能让王新府也低头,说明他们的背景真的很强。 所以沈欢毫不犹豫的开口,让她有些担心。 而此时,王新府也苦笑着低声提醒:“叶总,黄远的父亲,是上月刚调去省城的黄谷林。” “啊,原来是他?” 叶朝歌表情猛地一变。 黄谷林是谁,叶朝歌听说过,但一瞬间还真没想起来。 经过王新府的提醒,她也一下害怕了,拉着沈欢的胳膊:“沈欢,要、要不我们算了吧。” “算了?呵呵,现在知道害怕了?” 黄远一朝得势,癫狂大笑:“迟了!就算你们跪地求饶,我也不会放过你们的,沈欢是吧?你这家破西餐厅,就等着倒闭关门吧!” “关不关门,是以后的事。” 沈欢打断黄远的笑,转头看向王新府:“王组长,这件事我们可以私下调解,不过你先给我点时间,让我和他沟通一下。” 王新府皱眉,点了点头。 不过接着,他就见沈欢咔咔掰了两下拳头,后悔了:靠,我同意你们私下沟通,不是同意你动手啊!! “沈欢,你等等……” 见沈欢撸起了袖子,叶朝歌也猜到他想做什么了,连忙想要劝阻。 王新府也连忙抬手去拦。 只是,都晚了。 沈欢一把抓住了黄远的衣领,高高扬起了手。 黄远联系到黄谷林后,就有了底气,面对即将落下的巴掌也不怕了,怒目瞪着李扬冷笑:“你叫沈欢?我记住你的名字了,告诉你,你完蛋了!” 他要让沈欢坐一辈子大佬! 而他,也确实有这个能力。 沈欢却不会惯着他,抬起的手重重落下,快如闪电:啪! 黄远懵了。 脸被扇的整个一歪,嘴角溢出了血丝,但他却更加疯狂:“贱人,你敢打我?!你知不知道我爸是谁?我要让你蹲一辈子监狱,我要你不得好死!” 黄远本以为,对方知道他的身份后绝对会求饶的。 毕竟这可是在凉城,是他老爹的地盘。 王新府也是这样想的,在他眼里,黄远说是当地太子也不为过。是谁都惹不起的地头蛇。 沈欢,哪来的本事敢动手呢? 所有人都愣住了。 只有叶朝歌知道,沈欢的老毛病又犯了。 一旦他想打人,根本不会在乎你的背景!不是他多流弊,而是他不怕死! 当然了,这只是叶朝歌理解中的。 她着急了。 沈欢要是遭到人家的报复,怎么办呀? “沈欢,你冷静一下……” “跟这种傻缺冷静,单纯是浪费我的感情。” 沈欢根本听不进去,看着还在口出狂言要报复的黄远,摇了摇头:“如果我是你,一定闭上嘴,等以后慢慢报复,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嚣张。你说你这样,不是找揍吗?” 黄远恶狠狠的骂:“别让我知道你是谁的野种,不然我一定宰了你全家!” 辱及家人。 沈欢额头上青筋抖了下,抬手又是一耳光,狠狠扇了过去。 这次,一颗牙都被沈欢扇飞了出来。 黄远再也笑不出来,疼得哎哟大喊一声时,沈欢又抓住了他的头发,狠狠往布加迪车头上一撞:砰! 车头有多硬? 黄远的脑袋又有多硬? 没有专业仪器估计是测不出来的,但现场的情况是:布加迪的车盖子,直接被砸的凹陷了下去。 “啊!!” 旁边,黄远的小女友再也忍不住的尖叫起来。 “放开黄少,你疯了?!” 一个公子哥终于清醒,大喊着扑过来,抬手去抓沈欢。 治安员们也赶紧过来拦沈欢。 谁也拦不住。 沈欢一只手就足够推搡开来阻拦的人,另一只手,抓着黄远的头发,把他的脑袋当成了石块,一下又一下砸在车头上,直到那个凹陷变成了篮球大小。 只有叶朝歌,她吓坏了,真怕沈欢把人撞死了,慌忙冲上来抱住他的胳膊:“沈欢,你住手!冷静一点!” 叶朝歌的声音,终于让沈欢冷静了下来。 他随手一丢,黄远整个人就像死尸一样,软塌塌的躺在地面上,再也不动。 一切,都发生在几秒钟的时间里。 而痛苦,却持续了半分钟。 黄远脑壳也真够硬的,还没昏死过去,哆哆嗦嗦的抬起头来是,因为仇恨全身肾上腺素激增,也感觉不到身体的疼痛,竟然还敢破口大骂:“你敢打我,你死定了,你死定了!有种你就杀了我,不然,我一定会——” 话音,戛然而止。 因为黄远刚说出后半句话,被叶朝歌拉住的沈欢又动了,竟然狠狠一脚跺了过来。 沈欢的鞋跟,在黄远眼中急速放大。 他意识到,对方是要踩断他的脖子! 他真的,要杀了我?! 无与伦比的恐惧,让黄远一下就后悔了,但后悔也来不及,鞋底已经踩在了他脖子上,让他的颈骨瞬间增压,发出咯咯响声。 窒息感,也猛地传遍全身。 他现在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要死了! 第462章:得罪死了 谁不怕死? 就算黄远因为肾上腺素激增而短时间忽略了痛感,可对死亡的恐惧,是怎么也压不下的。 而一旁看着这一幕的王新府,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疯了,这个世界真的疯了。 怎么会有人再知道黄远是什么人后,还敢动手的? 怎么会有人一言不合,就大庭广众下杀人? 王新府真不想想想,一旦黄远死了,会发生什么后果。 他有心阻拦沈欢,可人机速度太快,下脚有准又狠,根本不给他机会。最懵的,还是叶朝歌。 在沈欢踹出这一脚时,他和她心里的另一个影子,重合了。 另一个,叫龙首。 他也是如此,杀伐果断。 所有人都以为,沈欢这杀气腾腾的一脚,真会踩扁黄远的脖子,可事实却并非如此。 在黄远翻着白眼,骨头都要被踩碎时,沈欢突然又把脚抬了起来。 他拿开脚,在地面上蹭了蹭,就好像踩到了什么脏东西一般,看着死灰一样的黄远,冷笑:“王组长,还是赶紧把他带走吧,免得影响我们餐厅营业。” 接着,他又转头喊道:“单虎,带人来拖地,晦气。” 拖地? 听沈欢说完,众人才从冷声中清醒,这才注意到,黄远湿了大片。 只因为是冬天,味道不容易蔓延开,所以大家才没闻到。 他竟然被吓到失禁了。 所有人,都震惊了。 尤其是王新府。 他做梦也没想到,在黄远大声宣布他的后台,后,故事竟然会是如此收场:沈欢突然暴起,就好像玩弄一只虫子般,把黄远一顿暴揍。 最让他觉得可怕的是,沈欢的表情自始至终都没变过。 他看黄远的眼神,似是不屑,又似是冷漠。 他,到底是什么人? 看着沈欢,王新府心里在狂跳,咽了下口水说:“你、你知不知道你这是在犯罪?” “所以王组长,你打算把我抓进监狱?” 沈欢看着他,声音淡漠。 王新府咽了下口水,更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王新府眼界低,但不代表着他不懂的看眼色。 沈欢毫不在乎的表现,证明他如果不是脑子有病,就是真的有大背景。 难道,这又是一位隐藏大少? 王新府不敢下结论了,好半响,才艰难的下达命令:“小曲,小李,先把受伤的保护起来!” “王组长,还有呢?” 一个小治安员看了眼沈欢,那意思是:揍了黄少的沈欢咋办啊? 我咋知道咋办? 王新府也很头疼,快速说:“姜组已经在来的路上过了,一切等姜组来了再说!” 他是打定主意不掺和这件事了,点了根烟苦笑一声:早知道这么多破事,他就不来了。 而这时候,叶朝歌也终于把沈欢和心里龙首,区分了开来。 她眨了眨眼,震惊半响后,有种脑溢血的冲动。 王新府不知道沈欢是不是隐藏大少,她还不知道? 别看沈欢好像很装比一样,可实际上他就是个能打的普通人?等会黄谷林来了,他怎么办? 他花了好几百万的西餐厅,又怎么办? 这个混蛋刚不废柴,想做点自己的事业,可不能开业第一天就断了呀! 叶朝歌着急了,急匆匆的拽着沈欢走到一旁,说:“你干嘛呀,他、他可是黄谷林的儿子!” “我知道。” “那你还这么冲动,你才刚开业就得罪人,还想不想做生意呀?!” 叶朝歌替他着急,其实也是因为事情是因她而起。 要不是她,今天也不会闹这样一出。 沈欢看着叶朝歌,反问:“那你觉得,我不打他他就会放过我?” “这……” “不仅不会,他还会得寸进尺,万一要你去陪她,怎么办?” 沈欢继续追问。 叶朝歌没话说了。 道理,确实是这样个道理。 纨绔之所以叫纨绔,就是因为他们得寸进尺,不饶人。 低头,只会进一步的被压榨。 可不低头,又会彻底把对方得罪死。 见她为自己着急,沈欢抬手捏了下她的脸蛋:“行了,别担心了。” “你松开我,你是心宽还是缺心眼呀,一点也不知道着急!” 叶朝歌急得跺脚,这时候再道歉啊解释啊的肯定都没用了。 她思来想去,只好拿出手机想给姜环宇打电话。 姜环宇和叶朝歌是老熟人了,也是她能知道警方的最大关系。 可叶朝歌知道,沈欢都已经把黄远给揍成这样了,就算找姜环宇来,也够呛能解决麻烦,毕竟黄谷林的层级比他要高。 可除了找姜宗山,叶朝歌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但沈欢却握住她的手,阻止了叶朝歌:“用不着,没听王组长说嘛?姜组一会就会过来的。再说了,打人的是我,你着什么急。” 见他不急不缓的样子,叶朝歌气不打一处来说:“你这是故意伤人,可能要进监狱的,你怎么就不着急呢?!” “着急也没用啊。” “可你不着急,只能等死呀……” 俩人你一句我一句的,吵得不亦乐乎。 尽管都是在着急,可丝毫没有紧张感。 相比来说,还是站在餐厅门口的宾客们更着急点,吕夜紫正和赵雅丽端着酒闲聊:“你不打算帮帮忙?” “用不着吧?这时候故意献殷勤,反而不好。” 赵雅丽看叶朝歌的眼神中,充满了羡慕。 她也帮沈欢做过不少事,可在沈欢眼里,她顶多算个工具人,可叶朝歌就不一样了。 尽管两人婚姻好像并不和睦,但明眼人都能看出,沈欢对她的关心不是假的。 看着这一幕的韩小雪,也在沉默。 这时,胡妙龄走了过来:“姐,你不去帮帮忙?” 韩小雪摇摇头:“我都辞职了,帮不上忙,何况……” “何况什么?” 胡妙龄追问。 韩小雪没有再说话,心里却补充了一句:麻烦是人家沈欢和叶朝歌的,她插进去,算什么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 韩小雪叹了口气,摸了摸胡妙龄的小脑瓜:“你也不用担心沈欢,这点事,他应该能处理的。” 很多人,都抱着和韩小雪一样的心思。 比如韩丹青。 他看沈欢的眼神无比狂热,就像看崇拜偶像的粉丝:沈欢可是刺客之王呀,连那个华龙集团都是给他服务的,这点麻烦,怎么会解决不了呢? 第463章:扣帽子 风驰电掣。 几辆警车几乎是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现场。 其实从市府开会的地方赶来商业街这边,最少得用三刻钟,但姜环宇等人最多用了两刻钟就赶来了。 第一辆警车停好后,姜环宇率先跳了下来。 随后第二辆警车停下,黄谷林的助理王能跳下车,都来不及帮黄谷林开门,就看到了坐在地上,正在上药的黄远。 他差点没从地上跳起来,赶紧冲到王新府面前,怒吼:“你们怎么办事的,你知不知黄少是什么人!” 王新府苦笑一声:“我也没办法呀。” “哼,我看你是不想干了!还不快送纪少去医院?” 王能刚说到这,姜环宇和黄谷林已经走了过来。 黄谷林脸色阴沉,拳头紧紧攥着,明显气得不行。 可他却始终没主动开口,仍然保持着风度。 见到老爹,黄远也终于见到了靠山,赶紧扑了过去,一把抱住了老爹的腿,哀嚎:“爸,爸,你可算来了,我都要被人打死了!” 黄谷林怎能不知道儿子要被人打死了?他脸蛋都高高肿起,跟生了冻疮似的。 嘴巴里也还渗着血迹,也不知道受伤有多严重。 做了三十年父子,黄远是什么尿性,黄谷林再清楚不过。 在黄远最终,挨揍了,那就是吃了点小亏。 要死了,也顶多是被欺负了下。 他故意夸大,就是为了惹他同情。 可这次…… 亲眼看到儿子的惨状后,黄谷林不知道有多心疼。 而且黄谷林也立马明白,黄远一定是在打了电话后,又挨了揍的。毕竟打电话时,他还中气十足的呢。 谁?敢在知道黄远是他的儿子后,还动手? 而且还下此狠手? 黄谷林眼角抽搐着,强忍着暴起的冲动,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姜组,我希望凉城,能给我一个交代!” 这话,说的就严重了。 黄谷林的意思就是,谁把他的儿子伤成这样的情况下,不管是谁对谁错,都要接受最严峻的惩罚。 这样,才能平息他的怒火! “是!” 姜环宇敬了个礼后,才脸色阴沉的看向王新府,问:“老王,具体怎么回事?” 王新府苦笑一声,连忙汇把刚刚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因为怀疑沈欢来头匪浅,所以他没有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也没有偏向黄远添油加醋。 末了,才道:“我赶来的时候,已经闹得不小了。不过之前的事情,我也不清楚,您还是自己问问吧,当事人都在这呢。” 说完,王新府又低声补充说:“姜组,那个打人的沈欢,很可能有来头。” 姜环宇点点头,刚想说什么时,后面的黄谷林却在一旁冷声道:“姜组,这时候不应该先让救护车来,把受害者带走吗?” 姜不愧是老的辣,黄谷林一句话,就把自己儿子定义为了受害者。 那打人的,毫无疑问就是犯罪的一方了。 但姜环宇也没什么办法,只能给王新府打了个手势:“先去叫救护车。” 可随后,又接了一句:“但在送去医院前,别忘了录口供。” 王新府答应一声,去叫救护车了。 一旁的黄谷林却微微一愣。 录口供,意味着什么? 姜环宇不打算把黄远定性为受害者! 他,难道要袒护打人? 黄谷林眸中闪过一丝阴霾之色:难道姜环宇要跟他对着干? 姜环宇才不管黄谷林是什么想法,只是对一个手下说:“安排人去治安队,调取街上的摄像头。” “是。” 一个治安员答应一声时,沈欢却走了过来:“不用这么麻烦,姜组,我们店铺安装有最先进的摄像装置,餐厅方圆八十米的范围,都能记录下来。” 说玩,沈欢转头对单虎做了个手势。 单虎点点头,立马朝店里跑去。 最多五分钟,他没过多久,就抱着一台笔记本走了出来。 调整笔记本屏幕录像的进度条,很快就推进到了事件发生的时候。 看到这,黄谷林也意识到姜环宇是想按责任追究了,这样一来黄远可就未必是受害人了。 他咳嗽两声,提议说:“姜组,依我看,应该先把嫌犯带走吧?录像带回治安队在处理,才最稳妥。” 姜环宇却摇摇头:“现在嫌犯还没确定呢,我们还是先搞清楚谁挑的头再说吧。” 说着,姜环宇招了招手。 治安员小郭立马走过来,将单虎带来的笔记本放在地上,点开了视频。 黄谷林此时的脸色已经相当难看,下定决心以后要好好“回报”姜环宇了,而小郭把监控录像点开后,大家也很快就看到了事情发生的经过。 很热闹的开业典礼,很漂亮的叶朝歌。 很拥挤的人群。 也很正常。 但接着就不正常,就见街头几辆豪车,在布加迪的带领下疾驰而来。都不用检测,光凭肉眼看,就这几辆车远远超过了限制车速。 随着人流拥挤,车速这才平缓下来。 可接着,他们有在人群散开后突然加速,撞在了一辆宝马车上。 连车头的叶朝歌,都一个不小心摔倒了。 随后,车门打开,黄远冲了出来…… 事情很清晰了。 黄远违规驾驶不说,还试图耍l氓。沈欢顶多算是防卫过度,就算放在法庭上,也是黄远不占理的。 黄谷林眼睛眯起,拳头也默默攥了起来。 在画面播放到黄远被沈欢痛殴后,他再也忍不住了,指着视频里的沈欢问:“刚刚动手打人的,是谁?黄远违规驾驶,并且涉嫌打架斗殴,这件事当然严重。可他呢?单方面殴打黄远,算什么?” 说到这,黄谷林语气里的怒火已经再也遮掩不住:“黄远所作的违法之事,的确是因为我管教不严。以前我在云滇处理事务,工作反锁,没什么时间教育他,我愿意承担责任。可他在警方眼皮底下被打成重伤算怎么回事?你们,得给我一个交代。” “那我来给你交代好了。” 姜环宇还没说话,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响起。 沈欢,走了过来。 “你要给我什么交代?” 黄谷林看着这个打自己儿子的男人,语气阴森。 沈欢就很淡定了,淡淡的说:“因为他勾结危险分子想绑架我的妻子,所以动了手。” 什么—— 黄谷林一下愣住了,嘴巴都长大了。 他说啥也没想到,对方会给他扣上这样一个帽子。 他张了张嘴巴,好半天才说:“混账,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说我儿子勾结危险分子,是想说,我也勾结危险分子吗?你这是在污蔑!” “谁知道呢,建议特勤立项,好好调查调查你。” 沈欢随手点上一根烟,吞云吐雾:“最近你也不是不知道,危险分子频频出现,我一直很纳闷为什么,现在看来,危险分子是有内应啊。” 第464章:姜环宇的解释 勾结危险分子。 这在龙国,基本等同于叛国。 这样的帽子扣下来,别说黄谷林了,连不懂法的单虎,都在旁边抖了三抖:“靠,这么刺激?” “沈欢,你别胡说!” 姜环宇都忍不住了,赶紧打断沈欢的话,但随即对黄谷林说的话,却让周围人都意识到:他,也许没有觉得沈欢在胡说。 他,真的在怀疑黄谷林。 疯了。 黄谷林一脸难以置信的看着姜环宇,指了指自己:“姜环宇,你到底什么意思,给我个说法!” 此时,现场的气氛已经凝固到了最高点。 包括叶朝歌,都紧紧提起了心:沈欢胆子也太大了,这不是在威胁黄谷林吗? 他哪里来的凭借? 姜环宇没有对黄谷林解释什么,而是看着沈欢皱眉说:“沈欢,你说这些,可是要拿出证据的,你有什么证据证明,黄谷林和危险分子勾结?” 还要起证据了,你是真的怀疑我? 黄谷林看着姜环宇气不打一处来,刚想再说什么,一个声音穿插了进来:“证据,之后会传到治安队的,姜组,散了吧。” 谁,谁敢让散了? 黄谷林皱眉看去,就见一个脸上带着温和笑容的年轻人,从餐厅里走了出来。 姜环宇呢,还真听他的话,一个敬礼后说:“是!” 随后,姜环宇转头下达命令:“散了散了。” 黄谷林只感觉一口老血卡在了喉咙里,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还是姜组苦笑着低声说:“借一步说话?” 黄谷林不傻,从姜环宇的语气中听出了什么。 强压下怒火,点了点头。 沈欢却没再理会他们,而是转身拍了拍董仁徒的肩膀:“老董,谢了啊。” “我就知道来蹭你吨饭,你一定会给我找点麻烦的。” 董仁徒苦笑。 刚刚站出来说话的,正是他。 早在之前的绑架案中,董仁徒就和姜环宇见过面。 别人不知道他是何方人士,姜环宇可知道。 姜环宇已到场,就注意到餐厅门口的董仁徒了,他不傻,立马就开始猜测沈欢和对方的关系,尤其是在沈欢指控黄谷林的时候,他更意识到人家来头不浅了,所以坚定地站在了沈欢这边。 叶朝歌还没反应过来什么意思呢,凑过来眼巴巴的问:“沈欢,怎么回事啊?” 董仁徒虽然和叶朝歌不是第一次见了,但还是正式介绍自己,伸出手说:“叶总你好,我叫董仁徒,和这家伙是朋友。” “以前是一个战队的。” 沈欢嘻嘻一笑:“他在战部有点背景。” 啥? 叶朝歌愣了。 在她心里,沈欢的形象一变再变。 沈欢认识国外大公司的老板就很奇怪了,怎么现在又多了个战部有背景的朋友? 他到底还有多少我不知道的秘密? 叶朝歌愣住时,沈欢已经招呼着来宾进了餐厅,吆喝到:“刚刚只是小小的插曲,为了让大家尽兴,每一桌,我们再附赠红酒一瓶!” “哦!太棒了!” 胡妙龄的欢呼声最先响起:“今天我要吃穷你!” 她这一嗓子下去,气氛再次热闹起来。 之后单虎真的愁眉苦脸:“害,一瓶红酒大好几千呢,一桌一瓶,又是……好多钱呀。” 餐厅里面继续尽兴时,外面街上黄谷林的脸色,却难看到了极点:“姜组,我需要一个解释。” 黄谷林也是职场老油子了,认识的人也不少。 可他想了很久,也没响起刚刚出头让姜环宇散了的年轻人是谁。 整个天南省,年纪轻轻,权利却又超过姜环宇的,根本就没有。 这证明那个年轻人要么是外地的,要么不是职场众人。 难道,他是哪家豪门的少爷? 就在黄谷林纳闷的时候,姜环宇总算把事项都处理完毕了,最后对一个治安员说:“本次事件影响恶劣,对黄远等犯事者,一定要严肃处理。不过,先送去医院养伤。” 他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这就是断定黄远是犯事的了。 小郭等人立马过去,给黄远和他的纨绔朋友们带上手铐。 黄远大惊:“啊?你们疯了吧?爸,救我啊!” “姜组,你这是什么意思?不打算给我个解释?” 黄谷林也眉头拧紧,连忙要制止。 姜环宇叹了口气,低声说:“我是为你好,有些话不能再这儿说。” 见他一副慎重的表情,黄谷林沉默了会,咬牙点了点头。 “带走!” 随着姜环宇一声令下,小郭她们很快就把黄远和他的朋友们带走了。 任凭黄远怎么喊叫,都无济于事。 等所有治安员都走了,姜环宇才邀请黄谷林上车,关上车门后,黄谷林才脸色阴沉不定的说:“姜组,解释呢?” “哎,这件事本来我没资格参与的。” 姜环宇第一句话,就让黄谷林吓到了。 姜环宇在凉城,已经算是顶大的了。 什么事,连他都没资格参与? 黄谷林皱眉:“到底是什么事?” “那个年轻人,叫董仁徒,你听说过没有?” “没有。” 黄谷林摇了摇头。 姜环宇叹了口气:“那山海组,你中听说过吧?他,就是执行组的一员。” 山海组! 黄谷林的脸色唰变。 山海组,属于国家情报战队,专门负责国家安全。 很多暗中的秘密任务,比如侦查间谍,做间谍等等,都是由他们完成。 这支队伍不算神秘,甚至黄谷林也接触过他们的情报组。但职权更高的执行组,却没几人见过。 很多职场新人,甚至都不清楚山海组是不是真的存在,是不是只是个传说。 但黄谷林却知道,山海组是确确实实存在的。 因为云滇过去的几任当家人,都被调查过。 姜环宇启动车子,幽幽的说:“上次绑架案抓到的嫌犯,就是被他带走了。如果他们真的要调查你,你的手如果有一点不干净……” 那我就完了。 黄谷林心惊肉跳,再也说不出一句话,陷入了沉默中。 姜环宇轻踩油门,轻声说:“这次黄远起码要拘留一个月,等他出来……” “我一定会好好教育他,不让那个逆子再闯祸的!” 黄谷林咬牙说完,很疲怠的闭上了眼:“姜组,这次多谢你了。” 他知道,这次不仅是踢到了铁板,还是踢到了炸弹! 幸亏,炸弹没炸…… 第465章:二楼的麻烦 “看到没,沈欢的本事,远比你想象中要强的多。” 热月餐厅二楼窗帘后,看着相见餐厅成功开业,警方也走后,菲尔斯轻声说:“别以为他真的只是个废物上门女婿。” 一旁的吴建周脸都哭丧起来了,还在逞强:“菲尔斯,我看沈欢也就是能打,他……” “你现在还没看明白?一个废物,会有那么强大的关系?” 菲尔斯摇了摇头:“如果你的手段只是这样的小偷小摸,劝你还是收手吧。” 说完,菲尔斯转身朝门口走去。 吴建周没送他,只是攥紧了拳头:“不一样,我、我没有找特么烦的意思,只是找出他食品安全的不足而已,我、我没错!想继续干下去,只能用这一招了!” 吴建周暗暗咬牙时,相见餐厅一楼大厅,火热。 宾客,顶多占据了一半的座位,剩下的都被慕名而来的路人站满了。 谁让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跟风的习惯呢? 看到这么多人涌进餐厅后,很多人都将信将疑的走了进来。 沈欢甚至还听到有人埋怨说:“早说赶紧进来嘛,你非不听,这下可好,没有座位了。” 一个服务生笑着走过来,用标准的国语说:“两位是来用餐的吗?我们二楼三楼还有座位和包厢,大可不用担心。” “真的?太好了!” …… 这样的对话,隔一会就会发生一次。 这无疑证明了开业的火爆程度。 没想到外面出了这么大的麻烦,还能有这么多顾客。 哥们不赚钱,天理难容啊! 不管是不是识货的食客,在尝到正宗西餐口味,质量过硬的餐点后,也都意识到这是一件真正的好餐厅。 这,就是留住回头客的第一步。 沈欢看着忙碌的服务生,也是忍不住感叹:幸好提前准备了食材,不然还真的忙不过来。 就在这时,门口又有客人来了。 这女孩戴着眼镜,乍看上去并不算惊艳但却很干净利落,理了一头清爽的短发,面容精致。 进门后,女孩像是站在门口四下扫了一眼,发现沈欢后,才径直走了过来。 沈欢正纳闷呢,那女孩转过头来,笑着朝他伸手:“沈欢,恭喜你开业大吉。” 咦,这是哪来的美女? 沈欢眨了眨眼,有些尴尬的问:“那个,你是?” 女孩抿嘴一笑:“我们见过的,我是岳初容岳会长的助理,我叫许清。” 听她提到岳初容,沈欢才恍然大悟,连忙惊喜道:“哦对对,我们在市府大厅见过。原来是你呀,快请进。” 许清看了看沈欢身后生意火爆的餐厅,笑了笑解释道:“原本岳会长计划亲自来给你捧场的,但这两天燕都有事要忙,她就急匆匆地赶回去了。不过临走时,她倒是专门托付我,让我来代替她来给你捧场的,还让我给你说声对不起,她食言了。” “害,这有啥好道歉的。” 沈欢连连摇手,邀请许清:“许秘书,快……” 许清笑着打断:“你还是叫我名字吧,一口一个秘书,我也怪不好意思的。” 也是,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的秘书呢。 沈欢呵呵一笑:“那行,我们上面还有包厢,进来品尝一下我们大厨的手艺吧。” 许清犹豫了一下,摇摇头:“我就不进去了吧,我还有事要忙。” 沈欢笑嘻嘻的:“那可不行,大中午的你来都来了,怎么能连吨午饭都不吃呢?让岳姨知道,非得说我小心眼。就当我求你帮忙,给我捧个场呗。” 沈欢见人说话的本事还是有的。 许清也不好拒绝了,浅浅一笑:“那好吧,看来今天我要一饱口福了。” 说着,许清就在沈欢的亲自带领下朝楼上走去,只是刚走到二楼拐角,他突然听到了二楼大厅里传来的吵闹声。 “怎么了?” 沈欢眉头皱起,跟许清说了声抱歉,朝大厅那边看去。 然后他就见到一个中年秃顶的男人,正在委婉劝说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唉,小马,不要这么冲动。出什么事我们可以协商嘛,反正他们总得给我们一个公道的,不是吗?” 而那个被叫做小马的年轻人,啧正冲一个女服务生发火:“闫主任,不是我冲欧诺个,实在是他们不讲理啊,咱们虫子都吃到嘴里了,他们却死活不承认,这不是耍我们吗?” “怎么回事?” 沈欢快步走了过去。 那女服务生也挺可爱的,是个白俄姑娘,叫苏莎,委屈巴巴的解释说:“沈总,他们几位在用餐的时候,从我们的鱼子酱中发现了一只苍蝇。” 苏莎话音刚落,小马就指了指桌面:“我们还能骗你不成?你是老板吧?你自己看,桌上这是不是死苍蝇?” 苏莎很委屈,更羞恼:“先生,我们的餐厅每一道工序都是严格检查过的,不可能出现这种问题。” “那就是食材自带的呗。” 小马哼哼两声。 苏莎更激动:“那就更不可能了,这些鱼子酱都是从贝加尔湖运送来的,全程密封,这个季节,贝加尔湖地区早就没有苍蝇了。” “是是,你说的都对,感情我们吃出来的不是苍蝇,是黄金。” 小马开始耍无赖了:“事实就摆在眼前,你们总得给个解释吧?” 听到这,沈欢已经了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微微眯起眼睛,沈欢看向那只苍蝇。 为了吃霸王餐惹是生非,故意在食品里丢一只虫子的桥段,沈欢早就听烂了。 没想到今天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干出这种事的,不是l氓就是老赖,眼前这位小马和闫主任明显都不是那种人。也不像是没钱的,看他们的装束和语气,更像是体制里的人。 看他们人模狗样的,怎么会干出这种事呢? 难道食材真的出问题了? 沈欢心里升起了一秒钟的怀疑,但接着就摇了摇头。 不可能。 阿妮娅是个有点洁癖的女人,对食材和卫生条件的严格,连沈欢看了都受不了。 为此,那些厨师们每天几乎是全副武装进入厨房的。 整个厨房,也整得像个无菌实验室。 别说苍蝇了,就算一根线头,都不会出现在食物中。 那,就是这群人捣鬼了。 沈欢眯着眼看去时,闫主任也看向了他:“你就是这家餐厅的老板?” 沈欢点头:“是。” “我叫闫前章,是凉城卫生单位的。” 闫主任淡淡的说:“今天来呢,是和朋友一块。其实贵餐厅的用餐环境,是很让人满意的,唯一的缺点,就是餐点质量不太行,今天我们能吃到一只苍蝇,明天我们就能吃到更脏的垃圾。人都是吃五谷杂粮长大的,我吃出这只苍蝇后,也确实有些恶心,就把这位小姐喊了过来,问问情况。” 沈欢看了眼苏莎。 苏莎点了点头。 闫主任叹了口气,一副很无奈的样子:“本来吧,我们只想要这位小姐给我们一个说法,但这位小姐过来后,却非说餐点没有问题,那你说,这虫子是怎么进去的,难不成是我们故意放进去,恶心自己?” 第466章:我来解决 开业的大好日子出了这么档子事。 沈欢心里很窝火,就好像吃鱼子酱吃到一只苍蝇一样。 不过他却知道,自家的鱼子酱里,绝不可能出现苍蝇。 这几个人,绝对是来找麻烦的。 沈欢眯起眼睛,却没发火,而是笑道:“不管怎么说,我们都是给两位先生带来了不愉快的体验。那这样,这顿饭由我们餐厅买单,算作赔偿,我们在另送两位一份套餐如何?” 沈欢话音未落,那个小马就冷哼一声:“呵呵,看来这是承认自己餐点有问题,打算收买我们了啊?你以为我们这么好屈服?” 沈欢眼睛眯起,笑问:“那,两位是意思?” “没什么意思。” 小马晃了晃脑袋,悠悠的说:“我们只希望,你们能给我们公平公正的道个歉,当然,也不能在这里,必须得在新闻报纸上。” 开玩笑呢? 刚开业就爆出这样的新闻,他们还干不干了? 沈欢摇摇头:“你想多了。” 这时候,闫主任也冷笑起来:“那就换一种解决方式吧,我马上带我们卫生办来,让他亲自来处理这件事。到时候,可就不是道歉这么简单了。” 说不定,会封掉餐厅。 沈欢眉头一皱,一旁的苏莎着急了,眼巴巴的看了眼沈欢。 沈欢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你打。” 事情闹到这,还是食品质量问题,一下就惹得二楼大厅的食客吃不下去了。 毕竟谁知道自己的食物里,有没有苍蝇? 后面的许清,也皱眉说:“沈欢,是不是把他们先带去包厢,私下解决啊?万一真的……” “没关系,让他打。” 沈欢仍旧没当回事。 闫主任见他不打算善了,也是很快就打了个电话。 顶多几分钟,就有几个人急匆匆的出现在了二楼门口,不用问,这几人也是有备而来。 而热月餐厅里,远远看到这一幕后后,吴建周的嘴角翘起了一丝冷笑。 这一切都是他安排的。 开始琢磨该怎么打击沈欢时,小美提议找几个小混混来搞事。 但很快就被吴建周否定了。 找小混混的确简单,但沈欢背后毕竟站着叶朝歌呢,只要叶朝歌一句话,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所以要搞,就得搞一次大的。 于是,他们找来了闫主任。 闫主任其实已经下岗再就业了,不过人家在卫生单位里可是有人脉的。 吴建周花了十来万走通关系后,终于买通闫主任,让他找到卫生单位,来办这件事。卫生单位的意思是,除非沈欢餐厅里真的有食品问题,不然他们可不会帮忙的。 于是,又有了苍蝇一事。 围观者们可不知道闫主任已经下岗再就业了,在他们眼中,闫主任还是一个搞卫生工作的人员。 谁,会怀疑他呢? 大家都只会把矛头对准沈欢的餐厅。 到时候把他餐厅名声搞臭,吴建周也就没有竞争对手了。 几个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进来后,就冲闫主任说喊:“闫主任,我们来了。” 这声闫主任,都是他们随口说的了。 毕竟闫主任没下岗时,他们都是这样喊的。 但停在旁观者耳中,无疑更加深了对闫主任是卫生人员的印象。 闫主任也没多说什么,把事情经过,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末了,他指着桌上的虫子,气愤的道:“可他们不但不承认事实,而且还拒不道歉,也太过分了些吧?” 几个人点了点头,环顾四周问:“谁是这家餐厅的负责人?” 沈欢站了出来:“是我。” 那人上下打量了一眼沈欢,皱眉说:“小伙子,你知道客人在用餐时吃出苍蝇,代表着什么吗?” 沈欢摇摇头:“不知道,你说呢?” “代表着,你们卫生安全有大问题!” 那人义正言辞的说。 的确,在闫主任的最终,沈欢餐厅的食品安全是有大问题。 一旁的苏莎很急躁:“可我们餐厅饮食内绝对是卫生的,你们要是不信。可以检查餐厅每个角落!” “可我们受到了举报,又是怎么回事呢?” 那人指着桌上的苍蝇,这可是人证物证俱在的。 闫主任嘴角露出笑意:“好了,直接告诉我们沈总,事情该怎么处理吧。” 小马搓着手,就迫不及待的开口说:“哼,按照卫生条例,出现这种情况,除了要罚款,还要然后勒令整改,期限两个月。” 那人点头,问沈欢:“你听清楚了吗?” “唉,看来我是百口莫辩了。” 沈欢轻轻的叹了口气,盯着闫主任问:“几位,你们是为谁而来,我不知道,但做任何事情前,都要三思啊。” “你这是什么意思?” 闫主任脸色微变:“我们只是普通的受害者而已。” “唉,看来你们是不会承认了。” 沈欢叹了口气,咔咔掰了下手腕。 闫主任吓了一跳:“你想干什么?” 许清也赶紧说:“沈欢,等等。” 沈欢松开手,转头看向她。 许清却摇头说:“放心,这件事我来解决。” 沈欢眨了眨眼,不明白她要怎么解决。 许清呢,却很干脆,当着所有人的面拨通了一个号码,说了几句话后,递给了之前进来的卫生单位工作人员。 那人愣了下:“谁的电话” “很快你就会知道了。” 许清没说什么,只是把手机交到他手里。 那人迟疑了半响,接起后立马就听到了那边的怒吼:“你是不是蠢啊?闫汾都离职这么久了,他说的屁话,你们也信?” 那人脸色立马变了,哆嗦了声说:“刘队?” “哼,你还知道是我。” 电话那头的刘队冷声说:“沈欢的餐厅安全证明,是我亲自签章的,你要是觉得它们有什么问题,就来举报我吧!” “不敢!” 那人脸色大变,再也冷静不下来了:“刘队,我、我们只是受到了以前同事的蒙骗,这就走!” 就在他脸色剧变时,许清对沈欢眨了眨眼。 凭借岳初容的关系,许清要联系一个地方卫生办,并不难。 何况当时沈欢开业的卫生证明,也确实是岳初容帮忙办理的。 别看闫主任以前是公务人员,能拉上点关系,但在刘队面前,他也不过是个屁大点的东西。 此时最慌的,就是他了。 闫主任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相见餐厅,竟然和刘队有关系。 而且看打电话这女孩的意思,好像对刘队也没有多客气。 那,她是什么来头? 见约定好的同伴对刘队点头哈腰的,最后把电话还给许清后,闫主任心里嘟囔起来:坏了,这下麻烦大了! 第467章:高朋满座 许清和刘队寒暄几句扣掉电话后,再看向闫主任几人时,他们的脸色已经完全变了。 沈欢看这情况,就知道事情已经解决了。 心里不由得感叹了一声:上面有人,就是好办事啊。 而闫主任叫来的帮手,也改变了口风:“老闫啊,你都离职了,就不要耍我们这些老同事玩了,这餐厅多干净呀,哪有问题呀。” 沈欢冷笑:“我们不用停顿整改了?” “当然不用!” 那人赶紧说了声,眼见着待不下去了,感激招呼着走了。 瞬间,对方战场只剩了老闫和小马。 老闫计划失败,很尴尬。 小马气势不再,很害怕。 这时呢,沈欢也懒得再跟他们纠缠下去了,啪的打了个响指:“苏莎,告诉单虎……” 苏莎得令,赶紧冲着传呼机说了几声什么。 沈欢则看着两人冷笑:“两位,现在能说实话了吗?” 事已至此,俩人也只能嘴硬,小马硬着头皮说:“什么实话?我们吃出了苍蝇是事实,我们可是受害者。” “屁!” 突兀的,二楼走廊传来一声低喝。 单虎大瞪着怒目,冲了过来:“欢哥,哪个孙子诬陷我们?” “少废话,直接放监控。” 沈欢不想再浪费时间了,毕竟还有好多食客呢。 单虎耸耸鼻尖点点头,走到二搂大厅的前台。 操作了一会后,北墙上就缓缓落下了一道屏幕。接着,上面开始播放监控录像。 监控录像这东西,无论是在餐厅还是商场,都是很常见的。 不过大部分摄像头,都是有死角的,比如每一个客人的手部细节动作,一般是很难看清的。 但巧了。 阿妮娅的职业精神再次彰显了神威,以前她是做金融行业的,在那个行业中,每个操作人员的一点点小失误,都会给企业带去巨大损失。 所以阿妮娅喜欢在每个工位上,都安装摄像头。 放在以前的公司,那叫压榨、不信任员工。 但巧就巧在,阿妮娅也在每楼大厅,都安装了无死角高清摄像头。其实,这只是一种检查食物安全的手段。 但在今天却派上了用场。 闫主任两人在作案时,做梦也没想到会有无死角摄像头啊。随着监控的播放,在场的食客们,立马把目光投向了显示器。 很快,闫主任餐桌的画面出现了。 大家清晰的看到,小马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塑料瓶,从中倒出了一只苍蝇,然后丢在了鱼子酱盘中,搅拌。 看到这儿后,监控定格,沈欢转身耸耸肩摊开双手,耸耸肩说:“各位,还有什么疑问吗?” 都这么清楚了,还能有啥疑问? 马上,就有顾客鄙视的说:“没想到还真有这么不要脸的人,专门为了诋毁别人倒虫子。” “我可记住他们了,我要把事情全部传到网上去,快,给我拍个照。” “对啊,我觉得这家餐厅味道和质量都很高啊。” 众口铄金。 之前还正义凛然的闫主任俩人,都低下了脑袋。 无地自容。 沈欢也没有浪费大家的时间,直截了当的问:“说吧,是谁指使你们这样做的?” 再隐瞒,估计他们也躲不开口诛笔伐。 小马最先失去了立场,颤声求饶:“是、是热月餐厅的吴建周,给了我们一点好处,委托我们来搞破坏的。” “吴建周?” 沈欢愣了下,没想到他什么时候结下这样个仇家了。 不过在得知一切后,沈欢也没有继续追究了,嘹声说:“我有个提议,这一餐,我们虽然对其他宾客都打了三折,但你们……” “我们全款!” 闫主任立马说,随即又摇摇头:“我们出两倍。” 看他们这么识趣,沈欢有些兴趣缺缺:“行,单虎,收钱,赶人。” 说完,沈欢转身看向许清:“抱歉啊,让你看笑话了,走,我们去上面。” “好。” 许清笑了笑,转身走向楼梯时,又问:“沈欢,你不打算报复?” “没啥意思。” 沈欢摇摇头:“他们只是自知竞争不过我,做出的最后挣扎而已。再找回麻烦去,岂不是显得我自己也很掉价?” “哦?” 许清多看了眼沈欢的脸,随即浅浅一笑。 三楼,就是那些带着请柬来的宾客们就座的地方。 最大的包厢里,坐满了十几人。 其中就包括赵雅丽啊、吕夜紫啊,韩丹青以及他们带来的助理。这些叶朝歌都是认识的,而他们用的托词,也都是“叶总的朋友”来参加“叶总丈夫”西餐厅的开业典礼。 叶朝歌也没怀疑他们和沈欢之间的关系。 除去他们,就是沈欢的朋友了。 比如江岭科技司机队的老张,他出现在一群人里显得尤为突兀。 好几次,都像从这个高端酒局上撤走,沈欢却拍着肩膀说他也算兄弟一员,该留就留下。 他何德何能啊,战战兢兢坐在那都不敢说话。 老张身边,是另一个不说话只微笑的男人:董仁徒。 他和韩小雪是认识,不过俩人都很有默契的没说话。毕竟韩小雪不再当特勤了,也没没资格和董仁徒做同事了。 再有,就是胡妙龄,以及田小雅、叶朝歌和曲秘书三人了。 带着许清进来后,沈欢先给他们介绍了一下,然后就安排许清坐在了胡妙龄身边。 此时酒桌上只有主位还空着,明显是是留给沈欢的。 他左手边,就是叶朝歌。 至于为啥:两口子坐在一块,难道不是天经地义吗? 右手边的位置没什么深意,但好巧不巧就是韩小雪。 韩小雪此时表情有些不太好看。 自从两天前发生那件事后,两人还是头一次见面,虽说约好了把那件事当做没发生,但韩小雪一个黄花大闺女,能忘了自己的初次男人吗? 尤其是此时还坐在沈欢身边,而沈欢旁边就是叶朝歌,更让她有种“第三者插足”的感觉。 叶朝歌表情也不好看,在哪嘟囔着:这个臭家伙哪来这么好的女人缘?他给赵总和吕总发红包,我怎么不知道? 吓,他不会和他们都有一腿吧? 不可能,这个臭家伙有什么好的,怎么可能有这么多女人喜欢呢? 除了韩小雪…… 想到当初搬家时,沈欢就是搬去了韩小雪哪里,叶朝歌忍不住看了眼对方,却惊诧的发现,韩小雪正幽怨的看着沈欢。 就好像,她是沈欢的什么人一样。 他俩什么关系? 叶朝歌一下有些警觉时,韩小雪注意到了她的眼神,也看了过来。 四目相对,叶朝歌没来由的升起一股对抗之心,皱起了秀眉。 韩小雪也是一愣,随即讪讪收回了目光。 “获胜了!” 叶朝歌心里得意洋洋的想到这时,沈欢开口了,举杯道:“各位都是我的好朋友,能来参加我的开业典礼,我很荣幸,先敬各位一杯!” 第468章:叶朝歌的电话 举杯寒暄,高朋共饮。 大家虽然都不是很熟,却很懂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衬托气氛。 尤其是韩丹青,那简直是一副小迷弟作风,一个劲的起哄,喝酒、开玩笑。 他简直就是气氛担当。 其他人也很给面子,胡妙龄咯咯笑的声音很大,却也很活泼。 总之,酒桌上氛围还算融洽。 不过几轮酒过后,一旁的董仁徒站了起来,给沈欢使了个眼色后,淡淡的道:“换个地方说话?” 说完,根本不等沈欢同不同意,就率先朝房间外走去。 沈欢只好朝大家摆了摆手,示意自己先出去一趟。 走廊中也很热闹,能听到楼下大厅的吵闹。 董仁徒就在走廊尽头的窗口前抽烟,见沈欢走过来后,转过了头来。 沈欢问:“咋了,又有啥事?” “本来也是机密,不过我觉得这件事有必要告诉你。” 董仁徒舔了下嘴唇说:“还记得之前说,三周后去燕都吗?” “记得。” 沈欢点点头:“不是说要去找什么战犯冒险家,在龙国发现的东西吗?” “计划提前了。” 董仁徒直截了当的说。 沈欢皱眉:“什么时候?” “后天晚上。” 不给沈欢任何机会,董仁徒下达了通知。 沈欢愣住:“这也太赶了吧?出事了?” 董仁徒长吸口烟,缓缓吐出:“陈千娇,逃走了。对方不知道用什么手段联系到了她,估计,是用王雪曼威胁了陈千娇,为了母亲,她在转移途中,和巨蝰组织早就布置好的人联手,趁着上厕所时逃走了。” “没追上?” “没有。” 董仁徒摇摇头:“对方计划还周全,而且总是先我们一步。看来是有高人指点,我们跟着踪迹找了二十公里,最后还是跟丢了,不过根据推测,对方应该会去我之前说的地方。” “疆边?” “对。” 董仁徒点点头。 沈欢不解:“为什么?” “因为一个人。” 董仁徒舔了下嘴唇:“一个带着狐狸面具的人。” 沈欢僵住了。 狐狸面具几个字眼,一下把他拉回了那天晚上他抓住狐小辛后,遇到的女高手。 董仁徒幽幽的说:“那地方叫精绝国。” 啥? 沈欢脸上呆滞的表情,用手都要揉搓不开了。精绝国,又叫精绝古城,沈欢也不是没听说过,在某些盗墓小说里,都是被写烂了的国家。 沈欢真的是做梦也没想到,会听董仁徒说出精绝国的名字。 什么时候山海组,也简直考古了? 沈欢叹了口气,闷声说:“能不去吗?” “随便你。” 董仁徒说着玩,快步朝楼梯口走去。 看来他来,就是为了说这件事。 沈欢有些头大,也就在这时,董仁徒忽然转头看着沈欢说:“对了,我们虽然没有抓住拉丝忒,从她嘴中掏出巨蝰组织在龙国的隐藏人物,不过有一条线索。有个巨蝰组织的领头人物,和韩小雪有关,你记得小心。” “啥?” 沈欢有些摸不着头脑,董仁徒却没再说什么,而是转身快步走下了楼梯。 可着董仁徒的背影,沈欢沉默了会,重新走回了包厢。 大家的气氛还是和之前一样热烈,叶朝歌和韩小雪还是挺沉默寡言的。 沈欢也没多想,进来后重新坐下,脑袋里就开始思考精绝国的一些事情。但凡是看过几本盗墓小说的,都听说过这地方。 不过实际上,精绝古国在历史上是西域三十六小国中,非常微不足道的一个。 史料记载,精绝国总人口也就三千六百余人,依赖一条叫尼雅河生存。 尼雅河起源天山,是冰雪融水汇聚而成。 不过随着干旱侵蚀,河床干枯,精绝国也神秘消失在了历史中。最后一次记载,还是大唐时期唐玄奘出使西域,记载精绝国的聊言片语。 沈欢对此的了解也就这么多了,再多就一问三不知了。 至于董仁徒说的第二件事,就是韩小雪了。 想到这,沈欢不自觉地看向了她。 巧了,韩小雪也正在看他。 两人四目相对,韩小雪俏脸一红,低了头。 咦,这妞害羞了? 虽说哥们和她约好,那晚的事情不再提起,不过看样子她还有些余情未了啊! 沈欢心里想到这,也是心情好下起了点玩心,放下酒杯时,故意捏了把她的小手。她往回收,没收回,狠狠朝沈欢瞪了眼。 沈欢呢,去本着厚脸皮的风范,悄无声息做了个飞吻。 一下,韩小雪的脸就从脖子红到了额头。 真害羞了。 靠,这妞怎么有点可爱呀! 沈欢刚想到这,却听旁边传来了砰的一声。 谁的酒杯,摔在了地上。 “吓,叶总,你没事吧?” 田小雅惊呼一声,忙弯腰去捡。 叶朝歌摇摇头:“没什么就是我有点不小心。” 说着,她见沈欢看过来,狠狠瞪了他一眼。 你又瞪我做什? 沈欢很不解,权当啥也没看到了。 叶朝歌心里却气呼呼的,至于为啥气……还不是因为她看到沈欢和韩小雪那厮亲密接触了? 叶朝歌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明明很讨厌沈欢,她也已经下定决心,要和龙首开始一段新的恋情了。 可看到沈欢和韩小雪眉来眼去,她还是很难受。 鼻子里面冒酸水。 看来,沈欢是真的和韩小雪有一腿。 怪不得当初刚搬出去,就跑去和她同居了。 叶朝歌心里别扭,殊不知韩小雪心里也别扭。 第三者插足的她,心情能好才是怪了。 沈欢却没多想,见叶朝歌酒杯掉了,主动端起了一杯酒,对叶朝歌笑嘻嘻的说:“老婆,这杯酒敬你,多谢你今天来捧场。同时,这杯酒也恭喜你脱离危险。” 别人不知道,叶朝歌和田小雅却知道,沈欢是在恭喜她从悬赏平台的名单上消失。 叶朝歌不冷不热的点点头,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沈欢有点别扭了:我好好给你敬酒,你甩什么脸呢? 不过叶总向来如此,沈欢也习惯了,一饮而尽后,就招呼大家吃饭的吃饭,喝酒的喝酒。 叶朝歌却有点心不在焉,她很奇怪,自己为什么在看到韩小雪和沈欢亲密举动后,心里会那么不是滋味。 而她也注意到,在酒桌上沈欢一直有意无意的看向看一眼韩小雪。 很明显了,人家是爱的相互关怀。 就在这时,她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叶朝歌看了眼来电显示,皱起了眉头:菲尔斯。 他这时候打电话来干嘛? 叶朝歌有些纳闷,想起身接电话呢,却见沈欢也看了过来,见到屏幕上来电显示后,有些不爽的撇撇嘴:“这不是你的老同学吗?接呗。” 沈欢的语气,有些不爽。 叶朝歌眨了眨眼,明白了什么:哦,原来你看到我和菲尔斯打电话,会吃醋啊? 猛地,她心里升起一股报复的爽感,冷笑一声:接就接。 她也没起身,靠在椅背上接起了电话,脸上露出甜腻腻的笑容,温柔无比:“菲尔斯呀,怎么了,你有什么事吗?没事,我很闲,嗯,你在公司等我哦,我马上过去。” 说完,叶朝歌扣掉电话后笑容收敛,不冷不热的看了眼沈欢,说:“沈欢,我公司还有事处理,就先走了。曲秘书,开车送我。” “是。” 曲秘书站起来,率先开门出去。 叶朝歌也跟在后面消失在门口时,沈欢的脸色,垮了。 第469章:借酒消愁 从接到电话,到消失在门口,叶朝歌没有给沈欢半句说话的机会。 就好像她今天的盛大登场一样,她风风火火的来,风风火火的走。 随着曲秘书关上房门,门外响起两个人的哒哒脚步声,沈欢眼角不自然的抽了下。 “哎,叶总!” 田小雅有心想去追,走到门口时,却又不好意思的看向沈欢:“沈欢,我、我也不知道叶总是怎么了。我,我去问问她。” 沈欢笑着摆了摆手:“没事,她就那个脾气,她走了我们吃好喝好就行。” 田小雅抿了下嘴唇:“我、我一定去帮你问清楚。” 田小雅也是好心,可当她追出门后,一下少了三个人的包厢,一下竟然陷入了沉默的气氛。 还是胡妙龄先开口:“切,这女人怎么这样啊,还‘你在公司等我哦’,真腻歪。” 说着,她冲门口做了个鬼脸时,沈欢笑呵呵的说:“闭上嘴吃你的菜,没事,大家继续。” 随着他这句话,大家又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你一句我一句的闲聊,喝酒。 但谁都注意到,沈欢脸上没啥笑容了。 本来今天开业的大好日子,沈欢正开心呢,叶朝歌却搞了那么一出。 呵呵,你的菲尔斯先生真重要啊! 沈欢心里就跟钻进一直老鼠似的,吱吱吱烦的不行。 “我去趟洗手间。” 沈欢笑呵呵的说了声,推开门走出了包厢。 其实他们吃饭的包厢更是自带洗手间的,沈欢却没有去,而是推门走了出去,来到了一楼。 单虎此时正乐呵呵的,看着满座的宾客,幻想着自己挣大钱呢。 “单虎,别忙活了。” 沈欢打了个招呼:“上来,跟我好好喝一杯。” “啊?不合适吧?” “我说合适就合适。” “哦,我这就来。” 单虎把事情推到一边,赶紧凑了上来,问:“欢哥,刚才我见叶总和田副总她们开车走了,出啥事了?” 酒席才刚开始,叶朝歌就离席了,就连单虎也觉得不对劲。 “没事,她们大姨妈来了。别问那么多,跟我上去喝酒。” 沈欢不耐烦的说着,带着单虎回到二楼包厢后,让他坐在了旁边,又拿了一套新的餐具给他后,介绍说:“这位是单虎,餐厅的伙计。也是兄弟的自己人,单虎,这些以后都是咱们的客户熟人,给大家敬一个。” “好嘞!” 单虎笑呵呵,很实在的倒满一杯酒:“谢谢各位今天来捧场。” “别光说话,喝酒啊。” 沈欢说着,自己仰头把高度白酒一饮而尽。 单虎当然得跟上,仰头跟着喝干,脸上有些涨红。 他酒量虽然也不差,但也经不住这么大口的喝酒啊。 沈欢呢,喝完一杯又给自己倒了杯,一边笑呵呵的招呼大家吃菜,一边自己闷头又把一杯喝干了。 韩小雪抿了下嘴唇。 犹豫了一会后,低声劝道:“沈欢,慢点喝,别喝醉了。” “没事,喝酒不喝醉,哪能尽兴啊,来,你也喝。” 沈欢笑了笑,又拿起那瓶高度白酒,给自己满上。 所有人,都看出了端倪。 包括单虎。 虽然他读书不多,有时候脑子也轴,转不过弯来,但却能察觉到沈欢不开心的原因:因为叶总。 眼瞅着,他又喝干慢慢两杯就,沈欢脸上浮上了明显的红晕,嚷着:“大家喝啊,今天我们不醉不休!” “好,不醉不休!” 韩丹青也一咬牙,豪迈的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 沈欢嘿嘿直笑:“老韩,我没看错你,今天你尽管喝,等什么时候我去明珠,咱们一样不醉不归。” 韩丹青哈哈大笑:“这可是你说的!” “当然,喝酒!” 沈欢端起酒杯又是闷头一口。 单虎苦着个脸,真有些喝不下去,但看着欢哥的表情,还是咬了咬牙端起杯:“我也来!” 借酒消愁,愁更愁。 不知道这是哪个先人留下的鬼话。 喝醉了,啥都不知道了,还愁啥? 现场的状况,就是如此。 最先喝大了的,就是韩丹青。 他跟沈欢拼酒,算是舍命陪君子,结果第三瓶,就趴在桌子上起不来了。 他胳膊还僵尸般的端起酒杯,含含糊糊的说:“沈欢,再、再来一杯,今天,爷爷们高兴!” 话刚说完,杯子就噗通落在桌面上,他眼瞅是喝醉过去了。 韩丹青的小助理也苦笑一声,去扶他。 见他瘫倒,沈欢嘿嘿一笑,跟单虎打了个招呼:“单虎,帮他把韩兄扶到休息室去。” “哦。” 单虎喝的也有些大舌头,晃晃悠悠的站起,扶着韩丹青离开。 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看来他也撑不住了,在休息室直接倒了。 喝到现在,赵雅丽和吕夜紫也意识到不好久留了,带着助理走了。 至于胡妙龄,早就被送去休息室了。 她装模做样喝了两杯就撑不住了。 毕竟是个小姑娘。 很快,包厢里就只剩两人。 沈欢,和韩小雪。 即使没人了,沈欢还能一杯杯的给自己倒酒,一口口的灌下去,也不知道他胃是怎么长的。 见大家都走了,韩小雪也擦了擦嘴站起来,因为喝过酒,脸上还带着一丝红晕:“沈欢,时间不早了,我也先回去了。” 她刚站起来,却被沈欢一把抓住了手腕。 他表情,带着沉默。 手,却没有松开。 他受伤了,需要安慰。 所以,才抓住了我的手。 可伤你的是叶朝歌,你抓我做什么? 韩小雪有些不爽,想像以前一样甩脸色给他看。但看着他失落的样子,又有些不忍。 叹了口气,她关心问:“沈欢,你没事吧?” 沈欢干笑一声,松开了手:“没事,我不小心……这群家伙,说能陪我喝酒,结果一个能喝的都没有,你现在回去吗?胡妙龄还在休息呢,我去把她叫起来?” 开业典礼,多热闹的日子啊。 可此时的沈欢呢,却显得有些寂寞。 他是个孤儿,身边有的只有朋友。 可当朋友走了,还有什么? 韩小雪心里叹了口气,重新坐回了座位,轻声说:“我看你喝的也不少,你还是回办公室休息吧,我送你。” 沈欢有些不甘:“我可没喝多,还精神着呢。” 结果话音刚落,沈欢就忍不住哇的一口,把喝的酒一股脑的吐了出来。 第470章:顺理成章的故事 借酒消愁,愁更愁。 即使喝醉了,沈欢的精神状态,还是很低沉。 尤其是张嘴呕吐的时候,韩小雪都无奈了。 他看来是彻底喝醉了。 韩小雪把他搀扶起来朝门口走去。 她是知道沈欢办公室在哪的,也是她心软,才把他一路搀扶到办公室。 幸好她是特勤出身,力气不小,要不然早就累得够呛了。 外面阳光正好,但公式里却拉着窗帘。 韩小雪也喝的有些晕乎,把他扶到沙发上后,就拉开了窗帘。阳光照射进来,压下了她的醉意。 这间办公室相当大,就算放在明珠那样的一线城市,也是大企业老板,才能拥有的规模。 而在凉城,沈欢拥有这么一间办公室,让人感觉挺不合适的。 “以后,沈欢也不会一直吊儿郎当,而是会慢慢变成一个老板该有的样子吧?” 韩小雪自言自语的说到着,沙发上的沈欢却一个翻身,噗通掉了下来。 韩小雪皱眉,走过去把他重新扶起时,忍不住问道:“沈欢,两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沈欢正喝醉了,又或许是对韩小雪没有防备,晕乎乎的说:“爆炸,很大的爆炸。” “你知道,爆炸是怎么回事吗?” “当然知道。” 沈欢声音突然高亢,但随即就低沉了下去:“我被背叛了,被我最信任的女人,背叛了。她一个炸弹,砰!我倒在长江里,被人救起,足足一年半才能下床。呵呵。” 韩小雪听着他的话,沉默着坐在地上,靠着沙发又问:“你为什么被人家叫刺客之王啊?” “因为他们害怕我。” 沈欢含含糊糊的回答:“他们想杀我,但杀不掉我。” “那你呢,是不是杀过很多人?” “对。” 沈欢点点头,他的脑袋晃了晃,垂下沙发,和韩小雪正好一个脑袋朝上,一个脑袋朝下。 但他们的脸,却贴的很近。 韩小雪能感受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浓郁酒气,她也喝了很多酒,或许,也有些醉了。 竟然脸蛋贴在了他的脸颊上。 好烫。 沈欢还在含含糊糊的说:“我杀的每一个,都该死,他们要么害死我的兄弟姐妹,要么是十恶不赦的混蛋。我也是混蛋,你是不是?” “我是。” 韩小雪闭上眼:“我也是混蛋,你更是混蛋。” “对,我是混蛋。” “那咱们算是混蛋组合?” 韩小雪嘴角没来由的翘起时,沈欢突然伸手,抱住了她的脑袋,含含糊糊的说:“没有人喜欢做混蛋,你要远离我。” “因为你很危险?” 韩小雪侧目问。 结果刚问出这句话,沈欢突然翻身滚了下来,张嘴又是哇的一声。 脏兮兮的酒臭味,一下吐了韩小雪一身。 人家一个娇滴滴大美女,一下就变成了臭女人。 韩小雪气坏了,抬手推开他:“你果真是个混蛋,脏不脏呀!” 说完,她从地上爬起,看向了套间里。 她走过去推开门,果然看到里面是有浴室的。 不行,我得冲个澡再离开。 不然总不能带着一身的呕吐物走吧? 浴室里的淋浴喷头,打开,韩小雪也缓缓解开了自己的衣服,准备好好冲洗一下。 呕吐一番后,沈欢也清醒了不少。 他只觉得头疼的可怕,身上也黏糊糊。冲澡,是每个喝醉酒的人,都想要做的事。 就好像那天在韩小雪家里发生的一切一样。 沈欢缓缓走进套间,推开了浴室门。 结果刚走进去,就看到了韩小雪。 她在清晰自己的身体,哗哗的水流,扰乱了两个人的思绪。 才刚酒醒了些的沈欢,看着她的身子,嘴唇有些发燥。 韩小雪或许是喝昏了头,或许是她潜意识中就没有想过要避嫌。进浴室都没有反锁房门的,只是见沈欢进来后,慌乱的拿东西遮挡身子。 只是,挡不住。 也没挡住沈欢走过来,伸出的手。 他抱住了她。 “沈欢,别这样——” 韩小雪可以确定了,她真的昏了头,不然怎么会一下没了力气,更没有反抗的心思呢? 一切,顺理成章的发生了,就如上次一样。 就在两人忘记自我的时候,单虎嫂子刚清理完二楼走廊里的污渍,擦了把汗走下楼梯。 来到一楼大厅时,单虎嫂子纳闷的说:“咦,叶总,您怎么又回来了?” 而这时,喝了两杯就醉过去的胡妙龄,揉着脑袋醒了过来。 这时候店里已经没什么客人了,她头疼的踩楼梯回到包厢,却发现一个人也没有。 沈欢和韩小雪也不见。 表姐呢? 下意识的,胡妙龄就想找沈欢问问:如果表姐回家了,她自己还得打车回去。 所以也没多想,胡妙龄来到办公室前,也不懂啥叫礼貌,抬手就推门进去了。 “咦,也没人啊。” 胡妙龄愣了会,却发现地上有一摊呕吐物。 估计沈欢也喝大了,丢人,本小姐虽然喝醉了,却没喝吐。 刚得意的想到这,胡妙龄突然愣住了。 胡妙龄还没有经历过人事,但这不代表她什么也不懂。她愣了下,攥紧拳头,但随即就松开了,下意识想看看沈欢再和谁出轨。 到时候可以当成罪证,威胁沈某人。 他要是不听本小姐的话,就拿出轨的证据给叶朝歌看,以威胁他。 想着,她扒开一条门缝看去,却见到女主角是韩小雪后,彻底呆住。 没来由的,胡妙龄心里颤了下,随即鼻尖涌上一股酸味。 莫名其妙的,有种喜欢的东西被抢走的感觉。 胡妙龄再也待不下去了,紧紧咬着嘴唇,快速转身冲了出去。 冲到二楼时,还遇到了刚从休息室睡醒的单虎:“咦,妙龄,你怎么哭了?” “管你屁事!” 胡妙龄没好气的骂了句,快速冲出了餐厅,头也没回。 而远远的江岭科技办公室里,回到办公室的叶朝歌实际上也没有和菲尔斯有什么约会,只是要处理在北海道建立分公司的事而已。 此时的她也异常疲怠,酒席上气到沈欢时,她还挺解气的。 可现在,她却总有些心神不宁。 我这么走了,岂不是成全了他和韩小雪? 想到这,她心里也开始酸:哼,他们反正也有一腿,就算我不成全,又有什么用? 第471章:北疆驴友 阳光变得不那么刺眼,直到柔和变暗,彻底消失。 一整个下午,沈欢和韩小雪都腻歪在一起。 最后,他们才拥簇着来到套间的床上,相拥睡去。 不管是单虎还是其他员工,都很识趣,在隐隐猜出他和韩小雪在办公室里发生了什么后,也都一直没来打搅。 所以沈欢才能一觉睡到现在。 睁开眼后,已经是晚上九点钟了。 外面商业街的灯光照进来,给房间带来了一种相当诡异的幽静感。 房间里,飘荡着荷尔蒙的气息。 沈欢也彻底醒酒了,看着一旁沉睡的韩小雪,叹了口气。 “唉,真不该喝那么多的。” 沈欢低低叹了口气,想慢慢起身。 为了不打扰韩小雪休息,他没有开灯,而是简单换上一身衣服后,走出套间,坐在沙发上打开了笔记本。 打开搜索栏后,他输入了精绝古城的搜索字样。 精绝古城,准确点说,就是精绝国。 用考古界的学术术语呢,叫尼雅遗址。 因为实在尼雅河干涸的河床上发现的。根据记载,尼雅遗址是是汉晋时期精绝国地址。 现在嘛,则在北疆的天山下的沙漠里,其中藏着一大片狭长的古代遗址。 根据考古发现,里面还有房屋啊,佛庙等遗迹,甚至里面还有不少粮食存储,就好像精绝国灭亡的时候,没有人来得及带走粮食。 给人一种他们是突然灭绝的诡异感。 不过在其中却出土了不少珍贵文物,在上个世纪,就被列为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现在也是个旅游区。 不过近代首次发现精绝国遗址的,还是个名叫斯坦因的外国人。这家伙在国内可没什么好名声,被称为经书大盗。 因为他在文物开发中,把大量龙国古代的珍贵文物,带去了国外。 “可惜。” 沈欢搜索过程中,忍不住骂了句时,看到了网上不少旧照片。 里面有很多,都号称是精绝国开发时留下的文物照片。 是真是假,谁也不知道。 不过沈欢在随意滑过几张图片时,却猛地一愣,随即赶紧把照片划了回去,结果就注意到,一张旧照片里,有一张佛家用的幡。 而其中一张幡上,赫然印着一个熟悉的图案。 沈欢眼角抽了下,赶紧走进套间,翻箱倒柜的从密码柜里找出来一样东西。 正是老太太给他的玉坠。 蛇身,人面。 他拿出玉坠,再次跑回电脑前,借着电脑荧光对比玉坠和幡上的图案。然后舔了下嘴唇:一模一样。 玉坠的形状,和图案一模一样。 难道,两者之间有啥联系? 联想到之前狐小辛抢来的玉坠,以及狐面具女人抢走的面具,沈欢心里生出了一种诡异的感觉。 难道,抢走狐小辛和玉坠的狐面女,是精绝国的灵魂现世? 靠,我真是想太多了。 “算了,等去了北疆再说吧,反正哥们只是陪他们走一趟,有老董他们,用不着哥们帮忙的。” 沈欢搓了搓脸蛋子时,套间穿来了哒哒的脚步声,以及一声疑惑:“你要去哪?” 韩小雪走出了套间。 沈欢把玉坠放回口袋,打量着她说:“你醒了。” 韩小雪却睁开了眼,不冷不热的说:“你是不是希望我永远醒不过来?” “哪的话。” 沈欢苦笑:“我就是觉得有些对不起你。” “没什么好对不起的。” 韩小雪咬了下嘴唇,说:“这次你扯平了。” 上次在韩小雪家里,可以说是她“逆推”了沈欢,所以这次她才这样说。 沈欢有些哭笑不得,见她只穿了一条没脏的内衬衣,走过去给她披上了自己的外套:“冷不冷?” “不冷。” 韩小雪摇摇头:“沈欢,我想过了,我不会打扰你和叶朝歌该过的生活的。” 沈欢苦笑:“这个你不用担心,我和她压根就不是爱情。逢场作戏,懂不懂?” “不是这样的。” 韩小雪又一次摇头,但却没有再说什么。 看得出来,尽管她知道沈欢说的不是事实,但他这样说了,她心里总归会好受些。 沈欢点上一根烟,问:“你真辞职了?” “是啊,不做特勤了。” “那你打算做什么?” “没想好。” 韩小雪摇摇头:“之前我想找,找个地方旅旅游,直到几天前,我满脑子还都想着给母亲报仇。结果一下仇人没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目标,反正手里还有些闲钱,就打算出去玩一玩。” 说到着,韩小雪突然问:“对了,你说要去哪里?” “北疆,后天。” 沈欢没有隐瞒她,或许经过今下午的亲密后,两人都放开了不少。 “去哪里做什么?” 韩小雪琢磨着问:“大沙漠啊,我还没看过沙漠呢。” “我倒是看够了沙漠,这次行动,是山海组约我去的。” 沈欢缓缓说:“今天董仁徒来,就是找我去参加。我一个朋友,被危险分子抓走了,我们是去寻找她的踪迹。” “哦。” 韩小雪没有再追问什么,过了一会,突然问:“你们缺不缺驴友?” “驴友?” 沈欢一愣,随即笑了:“你不会想跟着去吧?可能很危险。” “你怕我拖你后退?” 韩小雪反问。 沈欢皱眉琢磨了会:“如果这次老苏和老董都去的话,就是有八条后腿,也拖得住。” “呵呵,我还不想拖你们后退呢,显得我好像个累赘。” 说着,韩小雪走到他旁边,看着电脑上的精绝城搜索,喃喃的说:“消失了两千年的文明啊,听上去还挺浪漫的。小时候我爷爷有一本线装的精绝国详解呢,年份挺老的了,我还挺喜欢的,反复看了好多遍。” 说着,韩小雪指向其中一幅图片:“这个我记得,是招魂幡对吧?是和尚用的,传说中精绝国的国王魂魄被狐仙带走,精绝百姓民不聊生,为了带回国王魂魄,高僧建造招魂幡,召回了国王魂魄……还有这个,呵呵,好怀念啊,精绝古镜,传说时用特殊铁矿石,两辈匠人磨炼才能制作成的好东西。” 沈欢有些吃惊:“你怎么知道的这么多?那本书叫什么?” “好像叫精绝遗策。” 韩小雪仔细追忆:“我家没有多余的故事书,爸妈又没时间陪我,我就自己翻书看。结果就记住了。” 沈欢没有回话,而是快速在电脑上搜索起精绝遗策这本书来。 但毫无例外,搜索结果是零。 他皱眉问:“小雪,那本书是什么年代的?” “都说是线装书了,很古老的,还是毛笔繁体字。” 韩小雪撇嘴道:“我小时候还看不懂呢。” 对沈欢叫她小雪的亲昵称呼,她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舔了下嘴唇,沈欢很严肃的看着她说:“小雪,你有没有兴趣,跟我们去旅个游?” “你不怕我拖你后腿?” “不怕,我会保护你的。” 沈欢盯着她的眼睛,语气认真。 第472章:传说,传说 时间飞快。 开业后的第三天,沈欢把餐厅的一切都嘱托给了阿妮娅后,晚上七点钟,坐着出租车来到了韩小雪家的商铺门口。 “妙龄,我出门了,这几天你自己在家啊。” 出门前,韩小雪还叮嘱了一声。 照例,胡妙龄就跟恨上了她一样,没有回应。 上出租车后,沈欢挑眉:“那丫头怎么了?” “我也不知道。” 韩小雪摇摇头:“昨天回家后她就一直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我给她留了钱,她也是成年人了,总不会饿死。” “我会让单虎多照顾她的。” 沈欢叹了口气,又想打了胡浩民的惨状。 至今,他还没把这件事告诉过任何一个人。 胡妙龄,现在是个孤儿了。 这是个事实,但沈欢不想让她这么早的接受。 弹了下烟灰后,沈欢转移了话题,看着韩小雪笑嘻嘻的问:“怎么样,准备好了吗?” “ok。” 韩小雪耸耸肩。 她也听沈欢说了,这次要去的地方是草甸和隔壁,有可能会遇到危险,所以韩小雪也穿的很运动系。 休闲装,登山服,头发也剪短了,很干练的样子。 背着不算大的行囊,里面只带了必需品。 沈欢曾经告诉她,这次外出,除了必需品,别的啥都不用带,因为有人早就准备好了。 韩小雪早就做好了旅游的准备。 正如她所说,她迷茫了,是时候需要出去旅旅游,转换一下心情。 其实在母亲没有出事前,韩小雪一家经常去旅游。 国内那些人文景点,天南海北的也都去过。 不过这次,韩小雪的心情却很不一样。 因为身边坐着一个男人。 她,会和这个男人一路同行。 对沈欢,韩小雪说不上是什么感情,说讨厌也算不上,说爱更离得有些远。 她只是觉得,经过上次亲密后和他在一块,会很安心。 这是她做特勤时想都没想过的事情。 不过她又觉得,她和沈欢之间的关系是那么不真实。但好在,他现在就真实的在她身边。 沈欢伸过了手来,握住了她的手腕。 韩小雪一愣,没有挣脱,反而反手也抓住了他的手。 双手紧握。 坐在出租车上,韩小雪望着车窗外飞速闪过的风景,喃喃道:“我以前还从来没注意过,原来凉城的夜景,也很美。” 是因为身边的人对了,心情才会对。 韩小雪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沈欢更没意识到了,笑嘻嘻的说:“也就那样,人家都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这次咱们去的地方,更美。” “呵呵,我很期待。” 韩小雪说完就闭上了眼。 沈欢也没说什么,同样看着外面的车窗,出租很快,行驶在市区街道中还经过了江岭科技总部。 高层的总裁办公室的灯光还开着,早就下班的时间了,那妞还不下班,干嘛呢? 沈欢心里琢磨着,却没注意到韩小雪睁开眼,看到了这一幕。 随后,她原本翘起的嘴角明显压了下去。 看来,沈欢还是更在乎叶朝歌的。 难怪,人家夫妻一场嘛。 韩小雪苦笑一声时,心里却又升起了一个诡异的念头:要是、要是沈欢放弃叶朝歌,愿意和她在一起呢? 他们如果结婚,永远生活下去,会是什么感觉? 韩小雪心里升起这个念头后,就好像泉水的塞子被打开,再也关不上了。 默默地,她更加握紧了沈欢的手。 八点钟,出租车经过长途跋涉,来到了直通北疆的机场。 车子刚停稳,韩小雪就睁开了眼睛,问:“到了?” “走,我们下车了。” 沈欢说完,开门下车后,从后备箱里拿出了两人的行李。 此时机场的候机厅门口,两个人正蹲在那吸烟,正是董仁徒和苏临安。 没想到苏临安也参与了这次行动。 他和老董都算是山海组的顶级高手了,看来上面对这次行动很重视。 两人都穿着运动衫,懒洋洋的抽着烟,一点也不像精锐的龙国战士。 见沈欢起来,两人把半截烟卷捻灭,丢进垃圾箱。 沈欢拉着韩小雪的手,走上台阶:“几点的飞机?” 苏临安没有理沈欢,只是皱眉看向了韩小雪,随后叹了口气,转身走进了候机大厅内。 苏临安看过来时,韩小雪也在打量他。 韩小雪也曾是女特勤,还一度要加入山海组,在女生中已经很大胆了。但在俩人四目相对的瞬间,韩小雪还是有种赶紧挪开目光的冲动。 苏临安给她的感觉,太过深不可测。 比之其他山海组成员,更甚。 老董就和韩小雪熟悉多了,打了个招呼后,四人一块走进了候机厅。 沈欢悠悠的说:“先说好,这位可是精绝专家。我查过那什么精绝遗策了,连燕都图书馆都没有记录,估计是绝本,有她在,咱们也好行动。” “没想到还是个智囊。” 董屠夫呵呵一笑:“韩小雪,你真的不打算做特勤了?” “真的。” 韩小雪摇摇头,苦笑一声。 按照计划,这次行动为期一周。 今天晚上,就要赶到天山脚下的小镇。 因为根据当地的规定,再过一段时间深冬后,沙尘将大大增加,风力增大,不好通行。 所以他们要提早进去,寻找精绝国的遗迹。 最好,是要找到巨蝰组织的踪迹。 传说中,精绝古城是古代丝绸之路的重镇,别看国家小人口少,却贸易发达,非常富有。 而精绝国神秘灭亡后,数不清的财富就被埋在了风沙下。 在盗墓贼的口口相传中,埋在这里的,谁能挖到精绝国的宝藏,谁就会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不过,同样的传说在古楼兰哪里也成立。 凌晨。 飞机降落在了天山脚下的一个机场中。 走出机场后,老董就打了个电话。很快,一辆出租驶来,带着大家颠簸的走向原始山林的边缘。 天山脚下是有一片原始山林的,经过那片原始山林,才会来到隔壁滩,然后再走,才会来到精绝遗址。 颠簸了几个小时后,时间已经来到了凌晨三点中。 众人来到了一家名叫丝绸国度的小旅店前。 别看现在已经凌晨了,却还是有十来人坐在旅店一楼的大厅里,围着前台听老板讲述当地的传说。 十来人都是男人,年纪都在三十到四十岁之间。 不过他们都戴着帽子和口罩,似乎不想让人注意到它们的外貌。 韩小雪同样戴着围巾,遮掩着自己的脸。 在陌生的地方,一个女人应该学会隐藏自己的美丽,才会更安全。 见沈欢四人进来,这些人都警惕的看了他们一眼,不过也没有更多花样了,大家都转过头去,继续听老板口若悬河的讲述当地传说:“你们知不知道,唐玄奘为什么会特意绕远路,走丝绸之路前往西天取经?” 不等别人回答,他就继续说:“因为当时的唐天子,听说精绝国中藏着长生不死的秘密,特意派玄奘走这条路,一探究竟!” 第473章:加持过的佛幡 旅店并不大,四人进去后,找了一张空落落的桌子围坐下。 别看进来了四个人,旅店老板却没有招待他们的意思,只是笑嘻嘻的讲述本地的传说。 说什么唐玄奘去西天不是为了取经,而是为了帮唐天子找到永生的秘密。 老板还说,古代精绝国和楼兰是接轨的,传说中楼兰的那些诡异传说,其实精绝国也都有。 而且更加神秘。 因为精绝国对佛的信仰很浓,更接近神灵。 不然,也不会找到永生的秘密了。 而精绝国也的确很神秘,当地的遗址更是出土过无数国宝。 那些国宝,尤其是丝绸巾帛,每一个都是价值连城,只要找到一个,就算是十辈子也不愁吃喝了。 所以,这地方就从来没少过摸金的盗贼。 不过呢,真正的尼雅河遗址,那是有专门保护滴,江湖中人进去了,连根草皮都别想带出来。 真正能供大家找发财路子的,只有他们旅店提供的一条路:穿过草甸一片隔壁后,来到拥有河流的一片小型原始山林。 穿过山林就是一片湿地草地。 再穿过草地,在河水蔓延不到的地方,才是沙漠。 沿着干涸的河床走,就会走到精绝国的狭长的遗址。 不管是原始山林,还是湿地草原,亦或是戈壁沙漠,都是绝对的文明禁区。 几乎没有人类,会在这种地方产生文明。 这里有恶劣的气候、饥饿的野兽。只有最娴熟的猎手,才能苟活于此。 而如果谁异想天开,想解开生命禁区的秘密,就会遭到神明的诅咒,永远留在沙漠中。 毕竟就算到了科技发达的今天,也没听说谁能保证在恶劣的沙漠中,能百分百生存下去。 但,越危险,越神秘,越吸引人。 尤其是当这个地方跟财富结合起来后,更是能吸引一批又一批的淘金者前来。 全年,几乎都会有冒险家,开着豪华越野车,带着最专业的野外生存设备,企图能找到精绝国的宝藏,一飞冲天。 不过,还没谁成功过。 所有人,都会因为种种困难而放弃。 但饶是如此,这儿也每年都吸引着成百上千的探险家前来。 传说,受到斯坦因的影响,上个世纪末,国内也有几个财力雄厚的探险家进入沙漠,妄图找到宝藏。 那几天里,沙漠都被他们轧出了路。 当地人都以为,这群人恐怕真的能走到狗屎运,拿到财富,可实际上那群冒险者最后还是灰头土脸的逃离了沙漠。 而且,去时近五十人的队伍,回来的,只有十个。 就这十多人回来后,也都纷纷患上疾病死去,没有一个活到现在。 这群冒险家的遭遇,终于给了那些不要命的冒险者们泼下了一盆冷水,这个世纪一来,前来探索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现在还敢来这里的,不是想来淘金的,就是不怕死,来体验生活的。 这旅店中十几人,估计大都是前者。 而前台的老板口若悬河的说着这些,也是为了满足这些探险家的好奇心。 毕竟传说可以胡扯,但这群人,可都是实实在在的客户。 用相当不流畅的普通话,把传说故事讲了一遍后,老板端起脏兮兮的茶壶口,咕嘟嘟灌了几口凉水,这才把茶壶往桌上猛地一拍,拉开了柜台抽屉。 “说这么半天,大家也应该明白了。” 老板露出个贱兮兮的笑容:“我知道,你们很多人来找精绝古城,就是为了寻个刺激。当然,也有英雄好汉想找到神迹或者宝藏。不过,各位注意了,任何进入沙漠的人,都要小心神灵的诅咒。而巧了,我这里就有对抗诅咒最好的佛幡。各位请看!” 众人顺着他的眼光看去,就见那抽屉里,装满了鼓鼓囊囊的布包。 这些布上都刻着花纹和佛教的梵音字符。 看来这就是所谓的佛幡了。 见勾起了众人的好奇心,老板嘿嘿一笑:“各位兄弟,我敢大包票,你们再走一百里,也找不到比我这佛幡更有用的辟邪之物了,有了它,才算有了进入沙漠的通行证!” 说着,店老板搓了搓手,道:“如果有大主顾,咱们还有门路,可以介绍给大家穿过原始山林和草甸的门道。” 老板说完,就笑眯眯的看着众人。 整个一楼大厅,却没有谁开口说话。 老板也没有着急,他很清楚,必须得有一个信邪舍得钱的人开头,才能带动大家的消费。 而这个人,就是沈欢。 他看也不看那些佛幡,问:“老板,佛幡多少钱?” 老板眼睛一亮,笑嘻嘻的说:“一张三千,概不还价。” 两千,买个画了花纹的佛幡? 韩小雪眨了眨眼。 虽说她没接触过这类的东西,但也知道无论多珍贵的佛幡,也不值这个价。 所以在听这老板说一张就要三千,立马皱起了眉,说:“三千块,这难道是古董?” 老板嘿嘿一笑:“姑娘,这不是古董,可比古董有用。您各位要去的地方,可是号称世界第九大的大沙漠,在咱们的话中,那地方就是进得去出不来的地狱。神灵的诅咒,萦绕着每个进入沙漠的人,您没有这佛幡,就相当于暴露在组织中,这不是找死吗?” 虽说玄玄乎乎的,但老板有一点没说错。 沙漠很危险。 这整片沙漠东西长得有一千多公里,南北宽也得有四百公里,在里面,巨大的狂风能将整片沙漠吹起,谁被掩埋在其中,都是必死无疑。 所以,人们又把沙漠叫做生命禁区。 因为一旦大沙漠深处出现问题,就算是神仙,也难救。 可偏偏,这地方太吸引人了。 “我这佛幡,是神灵祝福过的东西,有念力加持,邪魔不近。” 老板笑嘻嘻的:“您说,它值不值?” “的确很值。” 沈欢点了点头:“那行,我们四个人,你就给给我拿四个吧。” “沈欢。” 见沈欢要当冤大头,韩小雪有些不解。 沈欢却抓住她的手,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插嘴。 而老板见沈欢一口气要了那么多东西,也是大喜过望,其实这玩意造价也就几毛钱,他要三千,根本就是漫天要价,等人还钱呢。 谁想沈欢根本不还价的,张嘴就要四张。 他乐坏了,赶紧打包好四把铲子,屁颠屁颠的送到沈欢面前,笑嘻嘻的道:“哎哟,老板,东西我给您包好了,一共一万二。您看,现金还是转账?” “转账吧。” 沈欢点点头,示意他把东西放在了桌子上后,拿出手机扫码支付。 不过他支付时,却是直接转了两万块,老板更急狂喜时,就听他说:“多出来的,就麻烦老板给我们准备两间干净房子。明天出发后,再联系个靠谱的信使了。” 第474章:出发 “狗娃子,带客人去两间上好的客房!” 随着来办一声吆喝,一个年轻人从后台冲了出来:“来嘞来嘞,哪几位客人,楼上请!” 在店小二的带领下,沈欢死人等人拿起各自的行李,相继走上了楼梯。 沈欢,算是开了个好头。 虽说是当了冤大头吧,却也引发了下一波的购物热潮。 其他人纷纷凑上去,和老板谈价。 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沈欢这两万块花的很值,他们的待遇,绝对是所有人里最好的,两个房间,都是装修最精致的,竟然还铺了地板。 只是韩小雪进去后,还是有些哭笑不得。 且不说黏土草皮的床,就说漏风的窗户好关不严实的门,她就不敢自己单独睡。 倒不是说她胆子小,而是在这种地方越谨慎越好,毕竟外面都是些牛鬼蛇神。 沈欢也理解,今晚和她睡的是一个房间,只是没有任何乐趣可言。 韩小雪把行囊放下后,呵呵一笑:“也就是我了,如果换成别的女人,谁会来跟你受这罪过?” 沈欢倒是很无所谓的躺在了床上,淡淡的说:“其实有的睡就不错了,你要是觉得不舒服,可以躺在我身上。” 韩小雪俏脸一红,没再说什么。 “快睡吧,过一会要天亮了。” “嗯。” 韩小雪点了点头,挨着沈欢躺下,问:“花那么多钱买佛幡,你是故意为了让老板给咱们最好的向导吧?” 沈欢点点头:“对,你得知道,一个好的向导,能给我们减少一半以上的麻烦。” 韩小雪点了点头说:“嗯,你这么一说,好像两万块也不是很多了。” 两人也没有继续再说什么,很快就沉沉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天也就刚刚亮的样子,老板就亲自敲响了沈欢的房门,道:“老板,该起床了。今天可能有风,咱们最好早点出发。” 沈欢也很快睁开了眼睛,叫醒了韩小雪。 韩小雪也不是娇气的人,打着哈欠起床后,很快调整好了状态。 草草吃了些饼干牛奶什么的,沈欢四人在老板带领下,来到了旅店后的草场上。 草场,是专门用来储蓄干草的。 此时里面却没有草垛子,只有停着的几辆大巴。 上面落满黄土,此时已经聚集了十来号人。 其中有男有女,还有几个小孩。不过大部分都是三十多岁的壮小伙,背着鼓鼓囊囊的大包,一看就是有备而来。 “各位老板。” 抬手啪啪拍了拍后,店老板喊道:“各位老板,咱们都是要进胡塔村的,因为天气原因,咱们现在就得出发。约莫走四个小时,才能到村子里啊……” 等说完大道上的话,老板又特意走到沈欢死人面前,笑着说:“老板们,我已经和司机说好了,等到了胡塔村,他就会领着你们去找最好的向导,嘿嘿,四位放心。” 沈欢点了点头后,跟着上了车。 很快,车里也坐满了男男女女。 除去那些当地的女人小孩,装备齐全的壮小伙们都很警惕,除了同伴,相互也不搭理。 等车子启动,沈欢扭头向后看了一眼,冲老董两人使了个眼色。 老董缓缓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他们是在观察车上有没有巨蝰组织的人。 不过目前来看,除了前面座位上的四个年轻人,都没有这个迹象。 这四个年轻人无论是步伐还是动作习惯,都表明他们是经过专业训练的,用最干练的动作做某些事,已经是他们的本能了。 如果这几人是巨蝰组织的也就罢了,如果不是,那这次旅行,恐怕会很精彩。 车子启动了,刚出村落时,地面还算平稳。 但等二十多分钟,车子完全驶进隔壁后,路就开始坎坷了。 这里地面的岩石都是果露的,地上到处都是坑坑洼洼,风的原因,也攒不下什么土壤,所以车子没走几步,都会剧烈颠簸。 而路两边的景色,更是快速变成了无人荒漠。 看着外面的风景,韩小雪有些兴奋。 沈欢笑问:“怎么样,这里是不是比凉城的风景更好?” “但也更恶劣呢。” 韩小雪轻声说。 车厢里很安静,大巴颠颠簸簸的行驶在隔壁路上,大家也没有说话的意思。 这条用有人工痕迹的路,在茫茫戈壁上显得格外空旷,毕竟整片地区,也看不到半点其他人工痕迹了。 不过车上的人大都各怀心思,所以对窗外的风景都没太大兴趣。 随着车子一路疾驰,隔壁也终于到了尽头,大家也终于看到了远处大雪山脚下,流出的一条细长的河流。 再往前,就是一大片原始山林和草甸了。 胡塔村,就在前面。 总算有了些绿色后,大家的情绪都被调动起来,那些上车就闭眼休息的乘客,这时候也睁开了眼看着外面的景色。 这时,司机说话了:“再有三刻钟,胡塔村就到了,大家可以去村里的小商店休息,想进沙漠的也可以去找向导了。” 顿了顿,司机又补充了句:“当然,我知道大家是来做什么的。不过我劝大家一句,千万不要触动神灵的诅咒,不然,一定会不得好死的。” 开车的说这话,很不吉利。 韩小雪也低声说:“如果真的有诅咒,我倒是想见识见识。” 沈欢抓了下她的手,低声道:“好了,安心看你的风景。” 韩小雪点点头,不再说话。 又过了一个小时左右,车子终于缓缓停下,司机轻声说:“各位,大巴到站了,这就是胡塔村,大家可以下车了。” 趁大家往下走时,韩小雪向四下里看去,就看到前面不远处有几座砖瓦房。 也就十几户人机,应该就是村落了。 村落紧挨着河流,周围就是草甸。 让她惊讶的是,村子里竟然除了旅店和小商店,甚至挂着学校的牌子。 不过牌子已经生锈,村落里的人,也估计凑不齐一个班级。 进村的路口处,摆着好几张桌子,桌子后坐着些当地的百姓,戴着帽子翘着二郎腿,看来就是向导了。 “呵呵,看来我们这些游客,还养活了一批人呢。” 沈欢呵呵一笑,这时,司机笑着走了过来,说:“来之前,旅店老板告诉我,说几位要找最好的向导,对不?” 沈欢点了点头:“是的,最好的向导在哪,你知道?” “知道,跟我来。” 司机摆了摆手,率先往前走去。 第475章:进山林 向导? 韩小雪有些纳闷,指着前面路口的那些戴帽子的人,问:“那些不是向导吗?” 司机呵呵一笑:“姑娘,这您就不知道了。这些顶多算向导,那些真正好的向导,都是叫信使的。这些人,都没多少经验,他们最多领着你们翻过原始山林,进了草甸,就不行了。真正厉害的信使,现在可不多了。” 沈欢眉头一挑:“那就快带我们去看看呗。” “跟我来。” 这位司机摆了摆手,率先朝村子走了过去。 沈欢四人背着行囊,紧紧跟在后面。 跟着司机转了大半个村子,直到绕道破旧学校后面,他才停住脚步,指着前面不远处的几处土胚房,说:“看到坐在那边的那个老人家了吗?他才是真正能进山的向导,别说草甸,就算是进了沙漠,他也能沉着应对。” 说完,司机师傅走了过去,笑呵呵的说:“雅图大叔,我给你带客人来了。” 死人跟着他的目光看去,就看到一个穿着厚重羊皮棉服的老大爷,正蹲在树底下,悠悠的吸着旱烟。 对司机的呼喊,雅图大叔就跟聋子一样,一动不动的。 司机脸上闪过一丝尴尬,讪笑着解释:“这位雅图大叔是老向导了,别看他年龄大了点,耳朵也有点背,可带他进山,比带着世界上最先进的仪器也要好用。” 就在司机介绍他的时候,雅图大叔突然站了起来,鼻子闻了闻,看向了四人,随即眼睛一闪:“哪来的女人?” 司机没理他,只是介绍道:“你看,这不是听到了吗?雅图大叔,我们……” 他话说一半才发现,雅图大叔根本不是在和他说话,而是冲着他们背后的方向说:“眼瞅着马上要入冬,我就知道,你们要来了。” 你们,是谁? 沈欢等人纳闷的顺着雅图大叔的方向转头看去,就看到车上看到的四个年轻人,慢悠悠的走了过来。 雅图大叔竟然是在跟他们说话。 四个年轻人中,有个戴着牛仔帽的站了出来,眼神警惕的看了眼沈欢,随即冲大叔说:“雅图大叔,今年生意怎么样” “嘿嘿,赚了几头骡子。” 雅图大叔懒洋洋的说:“得亏你们来了,要不然都没饭吃。行,废话不多说了,你们是老主顾了,还是老规矩,每头骡子一天八百块,要我进沙漠,一天五百。” 那四个年轻人也没废话,从包里摸出一摞钞票,递给雅图大叔。 “知道你的规矩,早就准备好,这次我们可决定了,一定要进沙漠。” 雅图大叔结果后,只是打量一眼钱的厚度就揣进了怀里,说:“去吃点东西,下午再来找我。” 那四个年轻人齐齐点头,也没再说什么,直接转头离开。 眼瞅着,他们是朝朝村头那些小商店走去了。 雅图大叔不理他,让司机很没面子,凑过去说:“雅图大叔,我来了。” 刚蹲在地上的雅图大叔,这才缓缓瞥头,看向众人,淡淡的问:“你们也要进沙漠?” 司机殷勤的笑道:“是这几位老板,总共四位。” 看了眼沈欢四人,雅图大叔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走多远?” 沈欢也没隐瞒:“到河床,应该和他们方向一样。” 雅图大叔懒散的点头,又问:“需要几头骡子?” “四个人,四头。” “每头,每头一天五千,要我导游三千。” 雅图大叔抬了下眼皮说:“现在给钱,吃完饭就出发。” 韩小雪一愣:“大叔,你搞错了吧,刚刚我听你跟他们说才几百块啊,怎么到我们就好几千了呢?” 雅图大叔嘬一口烟,慢悠悠的说:“你们不一样,你们就得是这个价,不愿意,可以去找别人。” 韩小雪这下明白了,估计这老头就是拿他们当冤大头了,刚想说什么,沈欢却摸出了一张银行卡,递了过去:“这里面有十万,如果你愿意相信,就收,如果不收,那就算了。” 十万! 听到沈欢的话,老头猛地一颤,拿烟杆的手也哆嗦起来,忙要去抢:“我收!” 沈欢手却一缩,收回银行卡。 随即,轮到他笑眯眯的说:“给你也可以,不过先说话,到了河床,十万全归你,到不了,能回来,也给你八万,但如果我们出了意外,你一分钱都没有。听懂了吗?” 雅图大叔挠了挠脖子,犹豫了半响,点了点头。 随即,雅图大叔也一改冷淡的模样,把银行卡揣进怀里后,笑道:“行,你们去准备一下,下午就出发。” 沈欢也没再说什么,走进了一家简陋的小商店。 小商店里摆着些简单的木桌,因为年岁长久,桌面都有些发黑了。 但这附近也没有更好的吃饭去处了,几人也只好在这将就的坐着。 走进来后,沈欢立马看到了刚刚的四个年轻人。 此时他们正在吃手里的压缩饼干,感受到沈欢的目光后,其中一个抬起头,眯缝着眼和沈欢对视了一会。 沈欢随意笑了下,随后拉着韩小雪坐下。 随便吃了些饼干和矿泉水后,沈欢等人才走到雅图大叔门前,就看到这老家伙正在整理着烟袋子,里面鼓鼓囊囊全是烟草叶。 沈欢知道,雅图大叔这就是在做出行前的准备了。 收拾了足有十来分钟,他才钻进屋子里。 这时候,那四个年轻人也过来了,站在雅图大叔屋子的外面,静静等他出来。 又过了一刻钟,再出来的时候,雅图大叔已经多了一个大包裹,腰间也别着剔骨的刺刀。 “人齐了?” 雅图大叔看几人一眼,领着众人来到一面栏杆墙后。 这里面,关着十几头骡子。 雅图大叔给他们一人牵出一头骡子,又单独牵出一个头骡,和一个背行囊的负重骡。 “一会,咱们就可以进山了。你们要还有没准备的东西,最好现在就去买,对了,晚上可能有大风,你们的注意,可能一晚上都睡不着觉了。” 几人也都不用准备,表示现在就可以出发。 雅图大叔点点头,赶着最前面的头骡进了原始山林的路。 跟在雅图大叔身后的就是负重的骡子,再之后是四个年轻人,最后才是沈欢他们。 沈欢四人中,韩小雪和他并肩着走在最后。 说实在的,原始山林景色时真的不错,一路上韩小雪都欣赏着四周,一点也没有危机意识似的。 一路上,四人也都没怎么说话只是一路走,一路磕磕巴巴。 直到天越来越黑。 树林也越来越深。 最后,甚至已经看不到天光了。 第476章:不要命了 按照计划,今天晚上再走一段时间,就能离开山林了。 再休息一晚后,再走一个白天,就能离开草甸。 到时候就进入沙漠了。 再走个半天时间,差不多就能赶到河床 当然了,这是理想状态。 一路上都沉默寡言的苏临安突然开口道,他抬头看着山林上方,突兀的说道:“咱们要连夜赶路了。” 他刚说完,前面的雅图大叔就发出了阵阵急促的吆喝声:“驾、驾驾!” “怎么加快速度了?” 韩小雪有些不解,原来是她身下的骡子。 忽然就像受到命令一样,后蹄猛地撂起。 韩小雪反应不及,身体不由自主的往前趴去,眼看就要从前面飞出去,好在沈欢和她并肩前行,赶紧抓住了他。 一个用力,把她抱在了自己的骡子上。 接着他用力拉紧自己骡子的口绳。 惊魂未定的韩小雪皱眉问:“怎么回事?这畜生发神经了?” 沈欢摇摇头,皱着眉头向前看去,就看到前面的那些毛驴,此时都跟疯了一样,在山路上疯狂往前狂奔。 “黑云来了,抱紧骡子,得赶紧跑了!” 雅图大叔突然一声吆喝,随后,他的骡子就急速朝山林路口跑去。 别看平时骡子走路慢吞吞的,但它们一旦开始疾奔,可比人要快得多了。 几头骡子疾驰中,速度就快的异常,哗哗的掀起周围落叶。 可在骡子背上颠簸,绝对不是什么好的体验,韩小雪有心要问为什么突然狂奔,黑云又是什么? 但一下一下的颠簸,让她半句话都说不出来。 才走了两分钟,她就觉得心脏都要从嘴巴里颠出来了。 不过好在她还能忍住,咬着嘴巴一言不发。 “深呼吸,目视前方,找一个目标物盯着看,不会晕。” 沈欢注意到了她的异常,快速说道。 “哦,哦。” 韩小雪再次点头时,终于听到了其他声音:呼啸。 风。 狂风。 就好像要把一切摧毁一样,不要命的刮了过来。 巨大的风劲,一下就让韩小雪有种窒息的感觉。 她也算见识过大场面的人了,但在大自然的巨大威力下,还是忍不住心头升起一丝恐惧。 而屁股下面的骡子,也更加不要命的奔跑起来。 接着,周围传来了噼里啪啦的声音。 不知道的,绝对会以为是闪电。 但实际上,这是原始山林的大树被刮倒的声音。 巨大的木头,一根就能碾压死所有人,倒在他们身后的时候,让人心惊胆战。 他们九个人,就好像沙漠里的一粒沙子,大海中的一片叶子,似乎随时都会被吹飞,被砸烂! 眼看前面狂风袭来,沈欢一手拉着绳子,一手按住了她的脑袋,低喝道:“快趴在骡背上,别乱动!” 原来,前面的狂风卷起了无数的落叶,形成了一道铺天盖地的大幕布想要把所有人掩埋在地下! 幸好,他们虽然身处原始山林中,但已经到了快下山的地方。 而骡子因为受到惊吓,速度更快。 山路,崎岖。 速度,飞快。 屁股下面往常笨重呆滞的骡子,此时成了他们的救命稻擦,每个人,都尽量把身子伏在它们的背上,好减少骡子奔跑时的阻力。 韩小雪被沈欢紧紧的压在骡子背上,几乎要窒息。 而就在这时,前面忽然响起了苏临安的声音:“沈欢,快把她丢到前面的骡子上,不然你们会掉队的” 骡子慢慢悠悠的前行时,驮着两人看起来没什么大碍,只是速度稍稍减慢。 可一旦开始狂奔,那骡子就开始吃不消了。 沈欢两人想要继续跟紧前面的队伍,必须分开! 不然继续这样下去,两人肯定会掉队,到时候,失去群体的骡子,会立马失去方向感,开始迷茫。 到时候,他们就等着被狂风击溃吧。 所以,苏临安才立马大喊,让沈欢和韩小雪分开。 沈欢还没有反应,就听韩小雪喊道:“沈欢,赶紧送我过去!” 如果没有危险的话,韩小雪不介意和沈欢一块颠簸颠簸,让他沾自己点便宜。 可这时候,她宁愿死,也不想拖累他。 其实,在骡子开始疯跑时,沈欢就有了要和韩小雪分开的想法。 因为他也很清楚,俩人共骑一头,时间一长肯定会掉队的。 而在眼下这种情况下,掉队,基本代表着无法生还了。 不过,当韩小雪自己提出要离开时,沈欢却不想这样做了。 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他知道,如果真让韩小雪单独骑着一头骡子,那以她的经验,肯定会被落在后面的。 “别多想,低头。” 沈欢用力搂着韩小雪的小腰,抬手对苏临安摆了摆。 这个意思就是,自己是不会让她单独骑乘一头骡子的。 苏临安怒声喝道:“你真是疯了!难道你真的想死在这?” 他的话还没说完,一段剧木就轰然倒下,直接砸在了他们身边。 掀起的风暴,带着树叶的腐烂潮湿味道,一下让所有人都升起了窒息之感。 “快走!” 雅图大叔嘶吼一声,狠狠扬起鞭子,抽了下骡子屁股。 头骡吃痛受惊,发出一声嘶叫,再次拼命加速。 那架势,比刚才还得快了三分,都要赶得上快马了。 头骡的舍命狂奔,也带动了后面的骡队,它们齐齐发出了一声嘶叫,扬起四蹄拼命追赶。 这时候,所有的骡子都已经都无法自己控制,心急如焚的苏临安,只能扭头深深看了眼沈欢两人后,趴在骡子背上再也不敢乱动。 风,还在咆哮。 树枝,歪倒的大树,噼里啪啦的倒下。 那副场景,绝对比任何科幻大片中的特效都要真实。 只要韩小雪愿意,抬起头来,她就能欣赏到大部分人这辈子都看不到的骇人场景。 但,她这辈子也基本就完了。 此时,她也生不出半点其他想法了,只能紧紧趴在骡子背上,使劲呼吸。 而就在这时,沈欢沙哑的声音传进了她的耳中:“就这样趴着,抱紧骡子,我把你捆在骡子上了,我去追赶前面的骡子。” 听沈欢说出这句话后,韩小雪突然愣住了。 她扭过头,呆呆的看着沈欢。 沈欢用口罩捂着脸,基本看不见脸蛋,但此时,他毫无疑问是舍弃了安全的堡垒,把堡垒,让给了她。 她又不是傻子,怎么能不清楚,沈欢只要一下去,几乎没机会追上前面的骡子。 他为了自己,不要命了。 第477章:逃生黑神庙 谁生,谁死? 沈欢也很清楚,他也知道,想要不掉队,他要么把韩小雪丢下去,要么自己下去。 说实在的,沈欢对她没有爱情可言。 但她的确,虽然只有两次,也的确是他的女人。 沈欢承认,自己这样做很傻缺,很不可理喻。 但他还是这么做了。 他没有把韩小雪丢下,反而是自己跳下骡子,给韩小雪活命的机会。 叮嘱完韩小雪后,沈欢就打算跳下去,徒步去追前面的骡子。 只是他刚低头,却突然闻到一股血腥味。 他低头看去,就见韩小雪竟然一把割断了捆在自己身上的绳子,还割伤了皮肤。 沈欢一愣,还不等说什么,韩小雪突然笑了,她一个翻身,竟直接向骡子下面摔去:“沈欢,不要管我,赶紧走!” 沈欢说什么也没想到,韩小雪竟然会玩这么一出! 她割断自己的绳子摔下骡背,籍此来减轻骡子的负重,让他追上去。沈欢的眼窝子,一下就红了。 我跟你,不过两侧肌肤之前。 我,还用得着你来救?! 沈欢眼睛开始发红,嘶吼一声,猛地一拽缰绳。 这时,韩小雪已经扑在了地上,几个翻滚撞在了一颗大树上。 沈欢眼瞅怎么也拽不动发疯的骡子,却再也没有丝毫犹豫,纵身一跃,对着韩小雪就扑了过去。 老子就是死,也要让你活下去! 我要死了! 此时,韩小雪唯一的感受就是这个。 翻滚中,她感受不到天地,也感受不到什么叫痛苦。 她只知道窒息。 没法呼吸。 而且,头晕。 因为在不停的翻滚。 但她唯独不后悔,她心中甚至升起了一股自豪:我虽然死了,却因为我死,有人活了下去! 沈欢,你一定要活着出去。 不然,我死都不瞑目! 刚想到这,她就僵住了。 因为她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呼喊,还有一个熟悉的怀抱。沈欢竟然也丢了骡子,猛地扑到了她面前,大喝声中,抱住了她。 好像丝毫不怕疼一样,他抱住韩小雪,疯狂被风吹着翻滚。 滚动中,韩小雪泪水哗的一下就涌了上来。 沈欢,你怎么这么傻也,为什么要回来救我呀? 韩小雪她紧紧攥着拳头,尖叫着大喊:“你是不是傻呀,为什么要回来呀!难道你不知道,我是故意摔下来的吗?!我不想跟你死在一起,你走啊!” “呵呵,走是走不了了,一起死吧!” 沈欢大口呼吸着,越滚,越没有力气。 而就在沈欢眼前发黑,马上就要坚持不住的时候,耳边却传来了骡子的嘶叫声。 随后,传来了熟悉的兄弟声音:“沈欢你个傻缺,还不快上来!” 两头骡子,在董屠夫和苏临安的驾驭下,停在了沈欢面前。 喊话的是老董。 原来,沈欢和韩小雪先后摔下骡子后,前面的狂风终于过去了。他们这才有机会抬头,看向后面,发现沈欢等人落地后,赶紧追了过来。 没有半点犹豫,沈欢抱起韩小雪,一把丢到了董屠夫身前,董屠夫也赶紧把她接好。 接着,沈欢一跃而起,冲上了上苏临安的骡背。 四人俩骡子,狂奔着朝山下赶去。 山林外,天就没有那么黑了,或许是因为黑云过去的缘故,竟然还很平静。 蔚蓝,看着就让人心情开阔。 沈欢四人终于来到了山下,喘着粗气。 心有余悸的看了眼背后的山路,韩小雪长长出了口气:“幸好下风停了,不然我们就都死在里面了。” 沈欢没说什么,只是冲她笑了笑。 “也太背了点,我们竟然第一天,就遇到了黑云。” 老董沉思道:“是我们运气不好吗” 苏临安却摇摇头,刚死里逃生,他却没有丝毫放松的意思,而是警惕的盯着四周:“和运气无关,只是因为有不合适的人,在我们队伍里而已。” 听他说了一半,老董皱了下眉:“你是说她?” 苏临安却不再说话,沉默着赶这骡子。 叮当,叮当。 前方突然传来铃铛的声音,四人看去,却是雅图大叔带着那四个年轻人折返了。 见到走在前面的苏临安和老董,雅图大叔显得有些兴奋,激动地说:“没想到,你们竟然能从黑云中死里逃生,一定是受到山神眷顾的,你们的行李在这呢,我们赶紧赶路,前面就有歇脚的地方了。” 他话说一半,突然看到了后面带着韩小雪的骡子了。 雅图大叔看到韩小雪身上,目光升起一丝惊恐的慌乱:“她竟然也没死!” “我为什么要死?” 沈欢以为雅图大叔说的是他呢,冷冷的说:“怎么,收了我的钱,就盼着我死了?呵呵,密码可还没告诉你呢。” 雅图大叔愣了片刻,就闭上了嘴,再也不说什么了。 沈欢皱眉问:“你说前面有落脚的地方,在哪?” 雅图大叔这时已经恢复了冷静,看着沈欢好半响后才道:“嗯,前面有座黑神庙,虽然很破了,但遮风挡雨还是没问题的。今晚我们就在那过夜,吃点干粮,换下衣服。” 沈欢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几人坐上刚刚跑丢的骡子,急匆匆朝黑神庙走去。 黑神,传说中是当地最敬畏的神灵。 以前天上脚下有很多黑神庙的。 不过,在早年间,村里的黑神庙庙差不多都被拆光了,只有想这种深山老林,没人在的地方,才偶尔能看到几座庙宇。 赶了十几分钟的山脚土路,众人终于在雅图大叔的带领下,来到了一座庙宇前。 这座庙宇,房顶不少地方已经露了天,角落里也堆满了树叶和细沙。 不过大多数地方还是很干净的,借着手电筒的灯光,沈欢环顾四周,就发现庙宇大殿的正堂处,坐着一个泥塑的雕像。 这雕像已经没了半截身子,只有身上的精心雕刻的袈裟保存的很完整。 这应该就是庙里供人敬奉的黑神了。 这座庙宇虽说年代久远,但却没有太大的科考价值。 因为像这种由村民自行盖成的庙宇,基本上就和城隍庙一个水准,没有任何文献和文物。 雅图大叔率先开始拾掇柴火,准备点火,苏临安也帮着清理出了一大片空地。 四个小年轻则打着手电,左瞧瞧右看看,似乎对庙宇很是好奇。 第478章:黑神庙之夜 是夜。 柴火高燃,几个人都在和衣休息。 突兀的,一个小青年突然说:“雅图,外面的野兽好像有点不对劲,好像一直有动静。” 早在山脚的时候,他们就注意到,因为山上起了大风,所以很多野兽都下了山。 不过这些野兽都有自己的领地,所以在下山时沈欢等人没有碰到。 不然肯定又是一番麻烦。 野兽都有趋吉避凶的本能,他们都能意识到人类的威胁性,按理说是不会轻易袭击人类的。 但就在众人进庙时,还发现有小型蛇类啊,黄鼠狼等小型野兽,在周围徘徊,就像盯上了他们一般。 不等雅图大叔回答,老董就说:“这个庙里,就有不少动物皮毛,估计平日山上有什么大动静,这些小家伙就会进来躲避。不过现在看到我们进来,它们就不敢轻易进来了,所以你才觉得他们像订上了你。” 雅图大叔也点头接话茬:“对,等过一会,它们自己就走了。” 几人烤着火,开始闭目养神。 四个年轻人,也算见识过大风大浪,很快就镇定了下来,偷偷打量着沈欢和韩小雪几人。 他们看韩小雪时,目光中带着明显的厌恶,就好像正是因为她的存在,才惹出了许多麻烦,害他们差点亡命在大风中似的。 目光无意和一个年轻人对视后,韩小雪下意识皱起了眉。 沈欢低声安慰:“别怕,没谁敢打你的注意。” 沈欢的声音不高,却恰好让庙里所有人都能听到。 所有人,都听到了他语气中的森然杀意,就连闭着眼的雅图大叔都能感觉到,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却没说什么。 四个年轻人,也有些害怕麻烦,马上垂下了眼帘,再也不敢看韩小雪一眼。 一股安全感,立马在韩小雪心底升起。 自从经历了之前的事故,她对沈欢,已经变成了依赖心理了。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内,谁都没有说话。 经过这一通玩命狂奔和休息后,众人都很疲倦了。 这时候,雅图大叔睁开了眼,缓缓的说:“各位,今晚最好还是不要走了,我们要在这地方呆一宿。为了防止出现意外、也为了看火,咱们分开值班,你们觉得怎么样” 三个年轻人其中一个点了点头:“好的,雅图,我们三个算一波,剩下的你们自己选。” “那就我们和雅图大叔一波,你们一波。” 董仁徒看着沈欢和韩小雪说。 沈欢点点头,没什么意见。 分派好值夜人员后,雅图大叔就从背囊中取出皮囊,拿出水和干粮,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很快,四个年轻人也开始吃晚餐。 此时苏临安也把装食物的背包拿了过来。 沈欢从里面拿出饼干和水,分给了韩小雪。 韩小雪摇了摇头,低声说:“我还不饿,等会再吃吧。” 沈欢知道她刚才受惊吓过度,也没勉强她:“那好,你先休息会儿,等到我们值班的时候,我叫你好了。” “嗯。” 韩小雪低低的嗯了一声,靠在墙壁上,很快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四个年轻人吃饱饭后,就非常自觉的朝门口走去,准备进行今晚的值班。 老董则拿出了几把手枪,递给了沈欢:“枪你先拿着,等值班时能用这。” 沈欢也不说话,接过枪后,就靠在了老董旁边,问:“老董,老苏好像对韩小雪有什么意见啊。” 面对沈欢的询问,老董苦笑着摇摇头:“他不是对韩小雪有意见,而是对女人有意见,传说中,这片沙漠是不许女人进来的。” 老董给沈欢解释道:“按照附近原住民的传说,沙漠里一旦有女人进入,就会黑神的诅咒。” “你们以前来过这里?” 沈欢在谈起苏临安时,也没啥顾忌:“以前我在北州时,也没少进沙漠,但不管是哪,都没听说过歧视女性的习俗啊。” 老董回答道:“实话告诉你吧,我们已经是第八次来沙漠了,但这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大的黑云大风。” 沈欢啧了一声,问道:“前几次是为了谁?” “精绝国呗。” “靠,你们还挺执着的,既然有这种习俗那为什么在苏北的时候,不告诉我一声?” 低头看了眼怀中的韩小雪,沈欢说:“我要是知道有这种传说,也不会带她来的。” 老董苦笑:“我们也没想到你会找韩小雪来啊,毕竟是个危险的活计。等你们到了机场后,我们才知道你找来的人是女人,但那时候已经晚了,有个懂精绝国历史的人,确实很重要。” 顿了顿,老董道:“再说了,我们也不怎么相信女人进来就遇到这种事。嘿,眼下看来,不信也得信咯。” 沈欢点了点头,点上一颗烟,过了很久才说:“老董,你得跟我保证,无论发生什么意外,我都必须得把她带回去,知道吗?” 老董眉头一挑:“如果我们三人联手都不能保证她的安全,那这个世界,还有其他人能保护她吗?” 沈欢摇摇头:“之前我也是这么想的。但现在看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要不是风突然停了,我们根本躲不过刚刚的灾难。” “行了,别说了,赶紧睡觉。” 老董打了个哈欠,看了眼那几个年轻人。 沈欢知道,他这是担心四个人都睡着后,那些人会对他们不利,于是就笑了笑说:“你先睡吧,我还不困。” “有情况喊我。” 老董说完,翻身背对着沈欢闭上了眼。 沈欢抽着烟,抬头看向了夜空。 外面,四个年轻人正在值夜,雅图大叔守着火堆,睡得正香。 突如其来的狂风,来时气势滔天,去时却悄无声息的。外面风平浪静,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半夜,到了值班的时候,沈欢朝火里填了把柴火,沈欢叫醒了韩小雪一块走了出去。 现在轮到他们值班了。 走到门口1后,沈欢低声对上一波值班的老董和苏临安道:“你们进去睡一会吧。” 老董点点头,苏临安却不说话,默默走进了房间。 门口,就只剩了沈欢和韩小雪。 对山林不准女人进入的说法,沈欢是不怎么信的。那场震撼人心的狂风,在沈欢看来,也只是巧合而已。 沙漠的星空,很漂亮,头顶很空阔无垠。 望着漫天的星辰,韩小雪感慨道:“以前我以为凉城夜景是最漂亮的,现在看来,远远比不上这里。” 第479章:鬼东西的挟持 俩人值班,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稀奇的是,刚值了没多久,韩小雪突然说:“咳,沈欢,我想去方便一下。” 沈欢笑道:“去吧,我给你看着点。” 韩小雪小脸一红:“不行,万一被人看见了多丢人啊,我去远一点的地方吧。” “我陪你去?” “不用,我自己去就行。” 韩小雪低声说了句,朝远处草地走去。 天色虽然黑,却因为星空不是很昏暗,四下看去,一片寂静。 韩小雪很快就开始解腰带,蹲进了草丛里。 沈欢也没当回事四下看去。 刚消停没多久,忽然就听到远处草地传来韩小雪的一声尖叫:“啊!” 沈欢脸色巨变,蹭地就跳了起来,快步跑去。 韩小雪走去的那片草地,四周数百米都是静悄悄的,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正因为这样,沈欢才放心的让韩小雪一个人在那边方便。 可现在,她却发出了一声惊恐的尖叫,而且刚叫一声就没了声音,就好像被拖入了另一个世界。 难道是遇到了什么野兽? 沈欢第一时间想到了这个,一刻不停的追了过去。 而等见到韩小雪站在草地中的身影,沈欢却瞬间停下了脚步。 他看到了两个人,一个是韩小雪,另一个,确实穿着袍服,带着卫衣似帽子的人。 这人衣服宽大,几乎把所有身体都裹在了衣服里,就好像沈欢曾经遇到的盘蛇先生。 此时,这个怪人正一动不动的站在韩小雪身边,抓着她的肩膀,一动不动仿若鬼魂。 刚刚劫后余生的韩小雪,真没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没有被吓得晕死过去,就是她胆子大了。 而沈欢动作也很快,倏地拔出了手枪对准那个怪人,低声喝道:“放开她!” 沈欢的及时出现,让韩小雪心里踏实了不少,颤声说道:“沈欢,他,他没有呼吸。” “什么?” 沈欢眼角一抽,端着手枪,慢慢向那边走了过去。 别看对方好像控制住了韩小雪,但沈欢只要再靠近一点,也有足够的把握在第一时间内击毙他。 可那句没有呼吸,实在太骇人了。 而见到沈欢端着枪逼过来后,对方也没有半点的慌张,只是抓着韩小雪的肩膀,慢慢向后退。 看到怪人后退后,沈欢目中立马闪过一丝惊惧。 原来,那个怪人不止瞳孔不似人形,就连走路也没半点人的味道。 因为正常人人在走路时,肩膀都会随着腿的一上一下而动作。 但这个家伙走路时,却是扭动着小腰,像是飘行在草上,连肩膀都纹丝不动。 这是怎么回事? 就算是盘蛇先生,也做不到吧? 不行,不能再拖了! 意识到不好的沈欢,再也没有丝毫犹豫,迅速扣下了扳机。 顿时,枪口喷射出幽蓝的子弹,呼啸着射像那家伙。 韩小雪被扣住肩膀后,第一反应自然是挣扎。 但无论她怎么挣扎,用多大的力气,对方那只右手,却一直都搭在她肩膀上,让她无法逃走。 韩小雪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家伙不是人,而是来自阴间的鬼。 毕竟,她感受不到身后有半点呼吸。 心中极度惶恐的韩小雪,在沈欢出现后,只觉得从心底透露出一股凉意。 腿脚发软的她,再也说不出一个字,只能被动的被对方拖着后退。 不过,韩小雪虽然没法说话,可她却仍然能看到沈欢开枪了。 接着,她就感觉到一道破空声划过脸颊,身后出来“砰”的一声。 再接着,一丝冰凉的液体溅到了她脖子上。 对方扣着她肩膀的那只手,也猛地震动了一下。 这一下,韩小雪更加确定,身后那个家伙根本不是人,因为,溅在她脖子里的液体,根本不像正常人是温热的,而是彻骨的冰凉。 沈欢一枪命中后,也很惊诧:对方中弹后,只是身体微微颤了一下,就再也没了任何过激的举动。 他竟然不怕子弹 沈欢心中大骇,因为对方拖走韩小雪的速度更快了,他也更加着急,再次扣下了扳机。 砰! 又是一声轻微的脆响,子弹发出破空声,准确的擦过韩小雪的额头,打在了怪人的下巴上。 这一次,沈欢看的更清楚,那颗子弹的确钻进了对方的身体里,但对方却依旧只是一颤,基本不受任何影响。 不过,对方好像恼怒沈欢一再袭击,发出了一声奇怪的嘶叫声。 沈欢一听就有种浑身起鸡皮疙瘩的感觉:这分明是蛇或者蜥蜴类的爬行野兽,才能发出的声音! 而这种声音,竟然出现在了“人”身上。 难道,这又是一个不知道的盘蛇先生? 可也不对啊。 盘蛇先生,也怕子弹! 沈欢惊了。 任谁在遇到一个这样用子弹都打不死的怪物,都会害怕。 冷汗,唰的一下从他额头上,冒了出来。 沈欢咬紧牙关,正准备再开一枪,却听到有人惊慌的大喊:“住手!” 沈欢迅速回头,就看到几个人从后面跑了过来。最前面的是苏临安和老董,他们后面跟着雅图大叔。 让沈欢别动手的,正是雅图大叔。 原来,在韩小雪发出尖叫声时,雅图大叔也听到了。 听到韩小雪发出的尖叫声后,雅图大叔抬头就看到沈欢正迅速的冲去草地,马上就意识到发生意外了,当即也向草地那边跑去。 他在跑来草地时,沈欢已经扣动扳机。 这时候,在神庙内休息的苏临安俩人,也听到了韩小雪的叫声,随即飞快的冲了出来。 他们的速度可比雅图大叔快多了,几乎是瞬间就追了上来。 看到有怪人挟持韩小雪后,老董俩人也是大吃一惊,正要冲过去时,雅图大叔这时候突然大喝了一声。 下意识的,苏临安和老董的身形一顿,扭头看向雅图大叔。 借着天上的星光,苏临安俩人就看到雅图大叔双眼中满满全是惊恐,那张满是皱纹的脸,已经因为恐惧扭曲的不像样子。 “他认识这家伙!” 沈欢三人心中瞬间闪过了这个想法,于此同时,瞥了一眼庙宇的沈欢,突然觉得怪人有些面熟。 蓦地,他想到了什么一般,迅速看向了那家伙身上的衣服。赫然,和神庙里的残破雕像,一模一样! 第480章:历史的重演 这家伙,是黑神庙里的黑神! 一直到这一点后,沈欢整个人都炸开了。 黑神只是神话传说,还是古代的,怎么现在还有? 谁给他们做衣服,谁给他们穿? 难道他们真的是神仙,活到了现在? 正在沈欢头皮发麻的举着枪时,就看到雅图大叔从怀里掏出一个骡子的蹄子来。恭恭敬敬的放在地上后,不停的拱着手叩拜:“黑神仙在上……” 随后,就是一阵令人费解的当地方言。 眼看韩小雪被人威胁,雅图大叔却不许别人动手,反而一脸虔诚的跪在地上,说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话。 他这是在干什么,祈祷? 老董疑惑的看一眼沈欢。 沈欢却隐隐明白了什么,放下了手枪。 雅图大叔的祈祷声,越来越急促。 就在老董搞不懂雅图大叔这是在做什么时,四个年轻人也过来了。 看到那个鬼东西后,他们也脸色大变。 这时候,雅图大叔终于抬起头来,拧身对一个年轻人喊叫了一声什么。 那个年轻人会意,飞快的打开行囊,拿出一瓶子腥红的血,扔到了雅图大叔面前。 雅图大叔拧开瓶盖,把血倒在了骡子蹄子上。。 雅图大叔把蹄子拿起,重重丢了过去。 似乎受不了那血腥味,对方终于有了动作,浑身一个抽搐,竟然瞬间就好像遁地了一般,消失不见了。 接着,沈欢就看到,对方的身影在远方闪现,很快就消失在了原地。 对着怪人离去的方向,雅图大叔做了三个五体投地的动作后,才从毯子上爬了起来。 沈欢把枪收起来,冲过来抱住了韩小雪。 经过刚才这恐怖的一幕后,韩小雪再坚韧的心也吓坏了,躲在沈欢怀中瑟瑟发抖。 经历过昨晚那场让天地都变了颜色的大风,韩小雪本以为她已经品尝过了极致的恐惧。 但现在,韩小雪才知道,那一切,远不如刚刚的诡异可怕。 这种见鬼般的经历,她这辈子都不想再次尝试了。 这时,始终沉默的苏临安,却走到了刚刚的年轻人身边,问道:“怎么称呼?” 那年轻人呵呵一笑:“叫我阿华吧,大家都这么叫我。” 苏临安点点头,从怀里摸出了一沓现金:“这些,归你了。” 阿华一愣,随机狂喜,使劲点头道谢。 苏临安把钱给他,是感谢他及时拿出了那种血。 虽说他搞不懂那个鬼东西为什么害怕骡子蹄子和血,但他却知道,如果人家阿华没有及时拿出那瓶血的话,事情绝不会这样轻松的解决。 经历了一系列的诡异事件,沈欢也来不及安慰韩小雪,来到阿华面前后,直接问道:“阿华,那个怪人是不是就是黑神仙?” 苏临安眉头一挑:“你怎么知道?” “因为庙里的衣服花纹。” 沈欢扭头看他,说:“看来是这样没错了,老苏,能具体说说吗?” 苏临安摇头:“我也不是很清楚。” 沈欢再次看向阿华,问:“那阿华,你知道什么吗?” 那个神秘怪人到底是什么东西,雅图大叔肯定也知道。 不过,沈欢看他一副唯唯诺诺的表情后,就知道人家不想理他,所以只好来问阿华。 阿华看了眼闭目养神的雅图大叔,先叹了口气,才低声说:“唉,你猜的不错,那个怪物就是黑神仙。也是传说中,尼雅河的守护者。他,最不喜的就是女人,尤其是破了身的妇人。” “为什么?” “这个我就也不清楚了,还得问问雅图大叔这样的当地居民才行。” 说到这,阿华小心翼翼的看了韩小雪一眼,说:“昨天的大风,就是诅咒,估计是因为没伤到她,所以黑神仙亲自找来了。” 舔了下嘴唇,阿华又说:“不过,据我所知骡子的血因为是不雌不雄,所以能吓退黑神仙。至于原因,我也不知道。” 看了眼已经躲在沈欢怀里的韩小雪,阿华再次苦笑:“几位兄弟,相信现在你已经猜到我们几人是做什么的了,不错,我们就是来淘金的,或者说,来盗墓的。今天遇到这种硬茬子,也是头一次见,你们好自为之吧。” 刚说到这,苏临安走了过来,问道:“接下来你们打算怎么办?” 阿华苦笑:“我们做这行的,最看重这些传说故事。事情已经这样了,甚至黑神仙都出现了,接下来,我们还去不去尼雅河,就得重新商量了。” 看一眼雅图大叔,阿华继续道:“我觉得雅图大叔肯定是不会去了。” 苏临安却冷冷的说:“但我们必须得去那边。” 阿华看向他,眼里闪过一丝异样:“这位老板,恕我眼拙,请问您是哪路高人,为啥非要砰那个霉头呢?” 苏临安依旧冷冷摇头:“你最好不要再问了,这对你没什么好处。” “行,那我们就谢谢兄弟提醒了。” 想到刚刚那笔巨款,阿华连忙躬身作揖,再也不敢多说什么,转身给同伴使了个眼色要走时,沈欢却说话了:“阿华,再问你一个问题。” 阿华停步:“您请说。” 沈欢漫不经心的问道:“这黑神仙,身体上有什么弱点吗?除了害怕骡子的血?” 阿华沉吟了片刻才说:“没有吧,它可是神仙,不过我听说,它降生时。翅膀没有生出,所以背部有变形的骨骼。” “嗯,我知道了。” 沈欢低声道谢后,心中却更寒:难道,这世界上这有那么邪门的东西? 盘蛇先生,还能解释。 这玩意,可真的用常理没法解释啊。 沈欢自认天不怕地不怕,可面对这种神神叨叨,根本就是未知的东西,他也忍不住感受到了恐惧。 在此之前,沈欢也曾经遭遇过几次不可解释的现象。 比如那晚的赶蛇,赶尸。 但当时,沈欢都没有太当做一回事。 而现在,亲眼看到千年前的神灵出现在面前,他真有些恍然:我是不是在做梦?还是说,一切其实有什么道理,只是他们无法理解? 想到这,沈欢看向了苏临安。 阿华在苏临安坚持要去尼雅河是,猜测他可能是同道中人。 阿华并没有猜对,但猜的也差不多了。 沈欢和老董俩人都知道,苏临安祖上的职业,就是风水堪舆的先生,当然,也懂得盗墓。 就因为苏临安这方面的专家,所以沈欢在遇到这种怪事时,才会下意识的看向他。 “别看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看到沈欢看向自己后,苏临安摇了摇头,转身走向了庙宇内。 第481章:揪出来宰掉 黑神仙消失后,尽管距离天亮还有一段时间,但每个人,都没有睡下去的心思了。 韩小雪的脸色也很不正常。 作为女特勤的她,心智绝对要比一般女生坚强的多。 可在经历过昨晚的绑架后,她还是憔悴起来,进入庙里烤火了。 老董则主动提出替她值一会儿班。 但众人心中都隐隐有个念头:那就是刚刚的发生的一切,或许还不是结束,而只是个开始。 沈欢依旧在值班,阿华他们四个也重新进了庙宇看篝火,一切都安静的不像样子,直到深夜四点钟。 点着根烟的沈欢,正在思索出发前老董跟他说的那些话。 为了开启宝藏,需要七把钥匙。 七把钥匙具体是什么,山海组现在也不知道,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每一把钥匙,都需要献祭一个不惧怕亚巴顿病毒体质的女人,才能获得。 而山海组也还知道,献祭是有固定地点的。 这些地点都是在那场战争中被布置下来的,随着时代的变迁,那些地点的所在已经成为了秘密。 目前山海组知道的地点,一个是北州绿洲山谷,一个在熊国极地高原上。 还有一个,就在国内的尼雅河床。 当年战犯派出的探险队伍,曾深入珠峰寻找地底神族的秘密,但他们却意外珠峰北边的大沙漠中,发现了龙国文明的瑰宝。 据山海组推测,他们发现的,就是古西域三十六国之一精绝国的文明遗迹。 遗迹里有什么?又给了那些战犯什么启发? 或许只有dao集团的高层知道。 他们的保密工作做得相当严密,山海组唯一知道的,就是巨蝰组织的遗党,正打算进入尼雅河床,寻找能献祭的地点。 他们会在哪里,把陈千娇献祭掉,获得钥匙。 沈欢已经阻止过一次了,把叶朝歌从献祭中救了出来。 可陈千娇呢? 那个女孩,沈欢能救下吗? 想到她,又想到她那个疯狂、丑陋的老妈王雪曼,沈欢有些心神不宁。 这时,老董凑过来道:“借个火,火机没油了。” 沈欢把火机凑过去,啪的给他点燃香烟。 深吸一口后,老董和腿坐在旁边的草地上,悠悠的说:“沈欢,你还记不记得,那天绑架叶朝歌的人?” 点了点头,沈欢问:“怎么?你对拉丝忒也有意思?不过你可要想清楚了,她可是个老女人了,虽然外表看不出来。” “呵呵,我可没兴趣。” 老董慢悠悠的说:“最近听多了精绝国的传说,要不要来一点外国的传说故事?” 沈欢没多想,点头:“你说呢。” 老董呵呵一笑:“拉丝忒这个单词,你有没有想过除了作为名字,还有什么意思?” “你这个没读过几年书的,反倒是考起我来了。” 沈欢毫不犹豫的说:“拉丝忒,在外语中又有色和欲的意思,你当我在国外这几年,是白待的?” “bingo。” 老董打了个响指,又说:“几周前,山海组的一个名叫楚汉的情报工作人员……你见过的。” “嗯,我知道他。” “楚汉在郊区调查危险分子活动的时候,遇到了拉丝忒。” 老董吐出口烟雾:“当时,送拉丝忒来到国内的,叫古里特,而拉丝忒嘴中,还提到了一个人,她叫狐蒂,你又没有想到什么?” 古里特? 沈欢见过这个人,也不止一次的听过这个名字。 他估计也是dao集团的一员。 只是老董提起他做什么—— 刚想到这,沈欢猛地一呆。 老董拍了拍他的肩膀,笑了。 沈欢长吸了口烟,又弹了下烟灰。零星星火飘落在潮湿的草甸上,转眼不见。他的心里,却升起了一股浓浓别扭感。 和拉丝忒的名字一样,古里特和狐蒂的名字,也对应着其他含义。 在英文中,古里特被翻译成贪婪。 狐蒂,则是傲慢的意思。 加上拉丝忒的色和欲,一下就让沈欢联想到了一个国外的传说:国外神话中,不管是教堂故事,还是古老的希伯来传说,都认为人生来都是带有七种罪恶性格的。 色和欲、贪婪、傲慢、嫉妒、暴食、愤怒以及懒惰。 这七种性格,每个人都有,只是有些人更能控制中,有些人则控制不住。 那些控制不住的,就会被七种扭曲的性格所操控,变成恶人。 这些,还有个广为大众所知的名字:七宗罪。 这几天听多了精绝国的传说,突然聊起国外的传说,沈欢还真有些不适应。 不过最让他不适应的,还是另一件事:他的刺客团队,曾经的那些好友里,还有个很依赖的女孩,叫斯萝丝。 她是个天才,格斗、枪械样样精通,甚至还是个技术高超的黑客。 但她性格却一直很懒惰,平常能让别人帮忙的,她绝对不动手。 加上沈欢平常也挺照顾她的,所以这丫头和他在一块时,总是非常黏他。之前,沈欢从没觉得有啥不妥,毕竟斯萝丝是他的好友,兄弟。 可现在…… 斯萝丝这个名字,在英文中,正是怠惰的意思。 她,难道和拉丝忒等人一样? 鸡皮疙瘩,爬上了沈欢的胳膊。 他猛地摇摇头:不可能,应该只是巧合! 老董见他脸色不对,问:“咋,你想到什么了?” “没什么。” 沈欢摇摇头,转头看着他:“你跟我说这个干嘛?” “看你无聊,帮你调节一下情绪咯。” 老董耸耸肩:“也是想告诉你,dao这个组织邪门的很,在他们身上,不管是西方的宗教还是东方的神秘传说,甚至还能看到印第安神话的影子。加上今天遭遇到的一切,你说,世界上会不会真的有鬼神?” 沈欢停下了吸烟,转头看着老董,双手搭在他肩膀上。 老董正以为他要有什么高论呢,却听他摇头叹息:“老董,你累了,该歇歇脑子了。” “靠,你以为我脑子有病?” “难道不是?老董,咱们当初入队的第一课,就是要坚定不移的做一个唯物主义信仰战士,你都忘了?” 沈欢翻了个白眼,随即冷冷的说:“我才不信什么鬼神,就算是今晚的黑神仙,我也相信绝对是有人在捣鬼。” 他的眼神中,带着杀气:“而我们要做的,就是把他们揪出来,宰掉!” 第482章:你去还是不去 碰到了牛鬼蛇神,反而激发了沈欢的斗志。 后半夜,他也没再休息,一直在值班。 倒韩小雪一睁开眼,就迷迷糊糊听到了争执的声音。 揉了揉酸胀的眼睛,韩小雪朝庙宇门口看去。 此时外面起了薄薄的雾气,地面上看着湿漉漉的。而那四个年轻人正在背着行李,靠在墙上抽烟,一言不发很郁闷的样子。 外面呢,则能听到雅图大叔用不标准的普通话,叫喊的声音:“她,已经触怒了黑神仙,再走下去每个人都会死在诅咒下。你们找死,我可不想哩!” “发生什么事了?” 韩小雪忍不住的问了句。 一旁的火堆旁,老董懒洋洋的说:“雅图不肯继续前进了。” 韩小雪眨了眨眼:“因为昨晚的事?” “对,触犯了当地人的信仰吧。” 老董笑呵呵的说:“我和老苏虽然来过机会,但基本都是走的尼雅遗址正规参观路线,对这边可不熟悉。到了这儿,谁也比不上靠这条路吃饭的雅图。” 言外之意就是:他不去,会很麻烦。 毕竟要进入戈壁滩不是那么容易的,中间还要经过一片不小的湿地。 光是湿地里的致命沼泽,就够人喝一壶的。 必须要用熟悉地形的雅图做向导,才能尽可能的躲开危机。 雅图走了,他们的脚程要慢一半以上。 烤乐会火,老董把挂在火架子上的铁壶拿下来,把里面的水哗啦啦倒进了保温杯里,递给了韩小雪。 这个世界的草原,又是清晨,气温低的可怕。 韩小雪穿着的棉服虽然很厚实,但在睡醒后还是觉得浑身打哆嗦,直起鸡皮疙瘩。 有些受凉了。 接过老董的热水,韩小雪道了声谢,双手捂着朝庙门走去。 此时,沈欢正朝把脑袋摇成拨浪鼓的雅图走去。 后者跪在地上,虔诚的冲着南方昆仑山的方向,说什么都不肯前进。骡蹄子只有一个,新鲜的骡子血虽然可以再取,但一直备着也不是个办法。 黑神仙昨晚出现,在雅图大叔心里,其实就是在警告他们赶紧滚出去的。 要是再深入下去,恐怕连身家性命都搭上。 苏临安在哪皱着眉说不出话来,他很想强迫老头继续走下去,但也很理解人家是啥想法。 倒是沈欢,很霸道的样子,走到雅图大叔叩首的前方,蹲下。 烟灰在地上弹了下,冷飕飕的说:“你不想去?” 雅图大叔头也不抬,话也不说,表明了用沉默代表立场。 沈欢又问:“钱也不要了?” 在来之前,雅图大叔可是收了他银行卡的。 只是银行卡的密码,他还不知道呢。 提到钱,雅图大叔愣了下,抬起头咬牙说:“我把你带到了这里,按照规定给你得给我一半的钱,告诉我密码,你可以把剩下的钱转走,我回去,你们想去送死,别拉着我。” 话说雅图是个什么性格,虽然接触没多久,可大家也都感觉出来了。 那就是:倔,且傲慢。 没啥原因,被惯得。 他可是说是胡塔村最年长的一代人了,又是当地有名的向导,这两年他凭借这个赚来的黑钱,都够给在镇上生活的儿子,买一辆桥车了。 而他也确实有本事。 昨天经过的那片原始山林,以及眼前的一片湿地草甸,加上再之后的戈壁沙漠,他都了如指掌。 他,就是这片地图的招牌向导。 这些年来,像这四个年轻人一样的探险者,把他奉为最受尊敬的长者。 这才让雅图老来多傲骨,一身牛脾气。 而且为人相当蛮横,要不是沈欢着实是个大款,他早就骂起来了。 可,别人对他尊敬,沈欢什么时候尊老爱幼过了? 雅图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非要收钱不干活的架势摆出来后,沈欢笑了。 他一把抓住雅图的衣领,活活把他从地上拽了起来,把他脑袋拽到了自己面前。 雅图脸色涨红,惊慌大骂:“你、你要干什么?你这个不尊敬神灵的人,注定不得好死!” 他不骂还好,一骂,沈欢眸中闪过一丝阴森,直接把他按在了地上,右手快速拔出了手枪。 哗啦! 手枪保险拉开,直接顶在了雅图脑袋上。 瞬间,雅图就老实了。 他吓得面无血色,再也不敢说出半句话。 也就是这时,清晨的阳光终于刺破了薄雾,洒在地面上,照出了沈欢满是杀气的表情:“老东西,你再骂一句我听听?” 阿华四个,此时都吓坏了。 其中的一个立马想上来劝架,却又不敢,为难的看着沈欢,心里直犯嘀咕:你这么威胁他,到时候他就算是被强迫着跟着咱们走,也保不齐不会懂歪心思啊。 前面就是大片的湿地草甸,到时候他专门往错路上带,把咱们都坑进沼泽咋办? 沈某人却天不怕地不怕,把一口烟雾喷在他脸上,冷声问:“你去,还是不去?” 雅图大叔虽然吓得够呛,嘴上还是很强硬:“不去,我还有一家老小,我不能跟你们去送死!” “哼,不敢冒险,还敢收老子的钱?” 沈欢冷哼一声:“都到这儿了,你让哥几个白跑一趟?老东西,我把话撂在这了,这次你就是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说完,沈欢抬头大骂:“老董,滚出来!” 老董打着哈欠,懒洋洋的走过来,只看沈欢一个眼色,就明白了他的意思,直截了当的拿出手机,装模做样拨了几个号码,丢给了沈欢:“卫星电话,限时接通。” 沈欢抬手抓住,放在耳边:“喂,是我。现在,派人去胡塔村和镇上,把一个叫雅图的家里人监控起来。八个小时内听不到我的命令,就把他们剁碎了拖去喂狗!” 喂狗俩字说出来,四个小年轻都是一颤。 他们都不是啥好人,可也不是这么狠的坏人呀。 而地上的雅图,此时脸都绿了。 沈欢把电话丢回去,老董接过后又装模做样的说了几句:“嗯,之后每八个小时我们会联系你一次。孩子?孩子也不能放过。” 雅图,又是一颤。 在后面的叶朝歌看的直苦笑。 作为曾经的山海组待定人员,她也是知道一些规矩的,其中很多条,都限制了山海组这个武力超常的群体,不能明目张胆的行事。 所以沈欢和老董基本就是在演戏。 但雅图不知道呀。他浑身颤抖,用最恶毒的眼神看着沈欢,嘴里却说着最恐惧的话:“你、你是个恶魔!” 估计他的心里,已经想出了一万种诅咒,想要咒死沈欢。 沈欢才不在乎,只是盯着他的眼睛冷笑:“老东西,我再问一遍,你去,还是不去?” 第483章:骡子的血 雅图在这片充满杀落后的土地上活了一辈子。 很多人眼中最艰难的路,他走了千千万万遍。 可没有那一遍,比这一趟还难走。 不是因为昨晚的黑云狂风,还以为眼前的这位“刁民”。 没错,面对沈欢这样的人,“穷山恶水”出来的刁民雅图,坚定的认为:面前这个拽着他衣领的,才是最刁的刁民! 活了大半辈子,半截腿都埋进塔克拉玛干的雅图,什么混蛋没见过? 但是像沈欢这样,明知要死还非得迎头而上,甚至还要拉着他全家一块去死的……雅图是头一次见。 他面无血色的看着沈欢,嘴里恶毒的话有很多,但这一刻怎么都说不下去了。 最后只能狠狠咬了下嘴唇,无力垂下了头。 这就是默认了。 沈欢把枪收起来,冷冷一笑:“早这样听话,不也省的我多费口舌?” 雅图大叔不理他,沈欢松开手后他就软塌塌的趴在地上。 良久后才缓缓改成跪伏的姿态,冲着沈欢自言自语些当地的方言。 沈欢皱眉:“老家伙,你就算跪地求饶也没用。” “他不是冲你跪拜。” 苏临安突然出声,他抬头看着南边的方向,自言自语:“他在祈祷大漠的神灵,降下摩罗的惩罚给无礼之徒。” “无礼之徒指的不会是我吧?” 沈欢毫无自觉的呵呵一笑,从老头面前走快。 果然雅图还在对着南方跪伏,嘴里不停的嘟囔。 而随着他的嘟囔,出发一来就没怎么笑过的苏临安,脸上竟然又露出了一丝笑意。 沈欢纳闷,皱眉问:“你笑什么?” “他又骂你,将来必然阴魔缠身,不得好死。” 苏临安看这沈欢说:“阴魔,在很多神话故事里,都有色魔的意思,他是在诅咒你将来栽在女人身上。” 沈欢眼角忍不住抽了下,脑海中浮现了国外某个女人的模样,咬牙切齿的说:“我已经在女人身上栽过一次,不会再栽第二次了。” 这时,韩小雪终于走了过来。 看到她后,苏临安的笑容一下就消失了,瞥了眼沈欢,淡淡的说:“接下来,看好你的女人,别再惹出麻烦了。” “你还嫌烦了?” 沈欢眼角抽了下:“要不是你们的人没看好陈千娇,我至于拉人家过来?” 苏临安没话说了,狠狠瞪了沈欢一眼。 沈欢舔了下嘴唇,一把抓过了韩小雪的手,把她搂进怀里。 俩人虽然经过,但韩小雪以前从没有过交往的经验,更没跟谁高调的修过恩爱。 所以沈欢的举动,一下让她羞红了脸:“沈欢,你干什么呢?” “没什么。” 沈欢搂了搂她的肩膀,随即目视四周,强硬的说:“我不管什么理由什么传说,但谁要是敢动韩小雪,我会跟他拼命。” 他的强势,让韩小雪更加害臊,正有些不明所以呢,却见苏临安眼角狠狠抽了几下,忍不住的冲沈欢骂:“还是跟以前一样。” 但说完,他也再也没有别的废话了。 看韩小雪的眼神,也没有那么压迫了。 感受到这一切的韩小雪更加纳闷,终于问出了她最想问的话:“沈欢,为什么大家好像都对我有敌意似的?” “因为这地方有个传说,就是女人不能进来。” 一旁的老董说出了答案。 韩小雪眨了眨眼,正想追问呢,沈欢跟了句:“啥传说我们也不知道,你也不用多问,我会保护好你的。” 说着,沈欢搂的她更紧了。 她的耳朵,贴在沈欢,能听到噗通噗通的剧烈心跳。 从以前起,韩小雪的性格就是比较强势的一方。 这种被保护的感觉,让她忍不住有些迷恋。 不过接着,雅图大叔做的事就完全破坏了她的好心情:他从地上爬起来后,竟然直接走到了一头骡子前,拔出了一把剔骨刀,手起刀落——噗嗤! 骡子嘶哑的惨叫传遍草原。 要不是雅图大叔狠狠拽着缰绳,它一定甩着蹄子跑了。 雅图大叔在骡子屁股上开了个口,又拿接水的羊皮袋子接了小半袋子血。 阿华好像意识到了什么,赶紧凑过去打了帮手。 过了一会,阿华拿着那小半袋子血,来到了沈欢面前。 沈欢有些纳闷:“啥意思?” 阿华低声叹了口气:“雅图大叔的意思是,他最后的让步,也要让她,涂满骡子的血。” “啥?” 腥气冲天的血液摆在面前,韩小雪真有些接受不了,忍不住缩了缩脖子时,阿华又说:“这是雅图大叔最后的妥协了,说她要是不抹上血,再威胁他也不继续了。” 沈欢目光一寒扫向雅图。 那边的雅图一缩脖子,赶紧转移了视线。 都怕成这样了,还装蒜呢? 沈欢冷笑一声,正想再过去讨教一下雅图的倔强呢,却听韩小雪突然说:“好,我抹。” 沈欢愣了下,低头看去。 韩小雪竟然没有丝毫迟疑,接过了血袋问:“抹在哪里?” “脸上就成。” 阿华快速说。 韩小雪也很干脆,丝毫不顾忌骡子的血也有多腥臭,甚至还带着股令人作呕的膻味,直接抹在了脸上。 她白白净净的脸蛋,也很快就红成了关二爷。 虽然还不知道原因,但韩小雪也明白是自己拖累了大家了。 她也不是娇气的女人,做事也不拖泥带水。 而她的表现,也让苏临安看她的眼神更加缓和。 她都这样做了,沈欢也没再去找老雅图的麻烦,而是皱眉问阿华:“老东西说原因了吗?” 阿华苦笑着点点头:“说了,而且还给我讲了一遍当地的传说。” 不用问,传说里肯定包含着:女人为什么不能进沙漠。 韩小雪动作停住,看向阿华。 阿华也很干脆,说起来老雅图在接骡子血液时,给他讲起的故事:传说中,在这片沙漠还没有完全沙化,仍然水系繁盛的年代,这里也是一个个繁荣的王国。 两千五百年前,这里就形成了大大小小数十个城市部落。 这些部落在龙国古代的文献里也有记载,被统称为了西域三十六国。 而连接这些国家的路,还有一条更响亮的名字:丝绸之路。 中原精美的丝绸,曾是这条路上最珍贵的货物,也是当时当地人祖先最珍贵的祭祀品。传闻,在精绝国每年一度的全国祭祖活动中,最重要的祭品,就是丝绸。 可有一年,丝绸缺席了。 因为一个女人。 第484章:丝绸传说 精绝国面积并不大,即使在西域三十六国中,也只是小型城邦,只有三千多人。 但,精绝国却是当时最繁华的国度。 因为这里是丝绸之路的重镇,也是水草最为繁茂的地带,所以这些小国家中,只有精绝国舍得用大量的丝绸制作祭祀用的衣服、马鞍等等,烧毁供奉给神灵没驮。 没驮也因此更加庇佑精绝国,让他们每年都能保持繁荣。 直到有一年。 精绝国的国王娶了一位美丽的王妃。 而王妃最喜欢的,就是中原来的丝绸巾帛。 丝绸和皮肤接触的感觉,以及经验绝伦的色彩,都让她深深迷恋,所以那一年精绝国大部分的丝绸,都被贪婪的王妃制作成了衣服、床单等物件。 以往,精绝国的人也会留下一部分丝绸。 但那位王妃实在太贪婪了,而且还引发了攀比之风。 在她的带领下,大量使用丝绸,成了世贸。 尤其是女性。 因为从进化的角度来说,负责家庭事项的女性,对穿着舒适程度要求更高。对色彩,也比男性更加敏感。 这放在现代,其实是好事。 但在那时,在那个物资匮乏的精绝国,却不是什么好事。 潮流兴起的那一年,他们供给给神灵的丝绸,变少了。 毕竟人们的需求多了,能给出去的自然就少了。 第一年,还没什么问题。 但第二年起,每一年都比上一年减少的更多。 直到最后,彻底没有多余的丝绸供奉给神灵了。 神灵,也发怒了。 神灵痛斥占据了他应有祭品的潮流,并且因此恨上了女人,那天,他降下黑云,从地狱中拉出无数阴鬼战队,将精绝国杀了个片甲不留。 仅剩的国人,惶恐的逃离这片大平原,朝天山方向逃窜躲去。但精绝国的国王,却一直抵抗阴兵直到战死。 不过他的肉体虽然战死了,灵魂却留在了沙漠里,变成了守护精绝国废墟、以及周边沙漠的恶灵。 后来人们,经常在沙漠中看到国王的灵魂,仍旧穿着黑色的甲胄四处游荡,便将其称为黑幽灵。 只是后来口口相传,加上中原文化的影响,幽灵也变成了“神仙”。 黑神庙,就是当地人为乞求沙漠平静而建造的。 至于为啥黑神仙痛恨女人,原因也在这个故事中:他痛恨因为贪婪丝绸,而最终导致精绝国灭亡的王妃,所以每当有女人妄图踏入精绝国的沙漠中,他就会发起狂暴的攻击。 说到这,阿华指了指韩小雪手里的羊皮水袋:“骡子除了吃苦耐劳,还有个很重要的点就是,它不分公母,他的血,能迷惑黑神仙,也是黑神仙最讨厌的东西。抹上这个,韩小姐也能更安全。” 骡子是驴马的杂交动物,是没有繁殖功能的。 简而言之,就是动物界的太监。 所以它的血能迷惑黑神仙,听起来也有些道理。 何况昨晚发生的一切还印证了这一点呢?想到涂抹了这些东西后会变的更安全。韩小雪也不觉得这些血脏了,还把皮水袋系好,还能再用。 看着以前一个坚定不移的唯物主义特勤变得如此小心翼翼,沈欢笑了笑。 阿华也跟着苦笑:“我知道这故事挺扯淡的,说实话第一次听的时候我也没当回事。但三年前又一次,我亲眼看到一个女人进入那片遗址的范围,结果转瞬就被流沙卷走,沉入大沙漠中后,我就再也不敢小觑这个传说了。” 一旁听完全程的老董,也幽幽的说:“看来我们最好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有也好,无也罢,我们都没有回头路了。” 沈欢舔了下嘴唇说:“到现在为止,我们都没有发现任何她的踪迹,现在,我们要么搏一把进入沙漠,要么可能会永远失去她的消息。” 她,指的是陈千娇。 老董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经过一夜的修整,大家也都恢复了体力,趁着清晨,众人吃饭喝水,十几分钟后,就再次上了路。 经过了昨天的大风后,今天天气出奇的好。 加上不在树林中,没有树木遮挡,视野也相当开阔。 看着绿油油的草甸,骑着骡子,沈欢竟然还升起了种相当惬意的感觉。 不过其他人脸色都不是很好看。 尤其是前面领路的老雅图。 他一直板着张脸,一言不发。 其实,他也能猜到沈欢打的那个电话,恐吓他的成分居多。 但他却不敢冒这个险,只能心底祈祷能顺利做完这笔生意,然后就拿着那张银行卡,赶紧去镇上找儿子,再也不回来了。 当然了,一路上也没少诅咒沈欢被阴魔傍身,死无善终。 传说中,每个人都会被阴魔迷惑,但真正被阴魔傍身之人,一生会相当惨烈,就算死了,灵魂也会被魔拘束,永世不得超生。 俗话说死者为大,入土为安了。 老雅图都开始诅咒沈某人死后不得安宁了,由此可见他对沈某的恨意有多浓。 不过不管咋说,他总算老实了。 接下来的半天,他们的形成都很顺利,穿过了大片草地,直到中午,才再次停脚休息。 前面,就是湿地了。 湿地中,多沼泽。 当年我们伟大的革命前辈过草地时,就没少被湿地折磨。 这种地形走起来的确吃力,不休息休息,很难一口气横渡过去。 所以他们才暂时下了骡子,坐在草地上拿出水和干粮吃了起来。 不得不说,在这种无人入侵的地带,空气的新鲜程度是工业城市完全没法比的。 坐在草甸上,看着蔚蓝的天空,沈欢竟然还有种很惬意的感觉。 这时候,一路上都一言不发的老雅图,看着前面大片的叠云,脸上终于有了些血色。 “那些云彩下面,就是沙漠,冲着那个方向走,过了沼泽,你们就到达目的地了。” “到时候,离着你回家数钱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沈欢插了句嘴。 老雅图一下就又闭嘴不说话了。 倒是沉默的苏临安接住了话茬,低声说:“做好准备,如果真遇到那群人,在沙漠里可是没有任何障碍物的,我们只能硬拼。” 沈欢扭头看了眼老雅图和四个年轻人:“不怕伤及无辜?” “所以我们不能暴露。” 老董接着说:“等进入沙漠,我们就戴上帽子和面罩,反正这在沙漠里也不稀奇。” “那就希望能早点碰到他们吧。” 沈欢呵呵一笑:“他们可别让我等太久。” 第485章:草地行军 进入湿地草甸后,行进的速度一下就慢了。 不过雅图会选择在下午进入草甸,就有足够的把握在天黑前把众人带到安全的地方。 毕竟沈欢他们不怕死,雅图大叔自己也怕死呢。 终于,在骡蹄子软塌塌的有些无力,大家也都开始疲怠的时候,雅图大叔带领大家越过了一片小型沼泽,来到了一片草木稀疏的戈壁滩上。 在前往走,还有一半左右的沼泽地,但草和水都会越来越少,直到完全变成戈壁。 等戈壁,沙漠就也来了。 那就是龙国内部,环境堪称最恶劣的地段。 天早早就黑下来了,头顶上满天繁星闪烁着。仅仅是抬头看去,就能感受到令人震撼的美。 雅图大叔看着天上星斗,缓缓的说:“等进了沙漠,我们约好的地点就到了。” 来之前没做过什么功课的韩小雪突然问:“那我们明天是不是就能看到尼雅女王的神眼了?” 尼雅女王的神眼,现在是尼雅遗址上的一个小景点。 其实就是一段枯掉的胡杨木,在某个角度看上去,树干上的空洞是一个眼睛的形状。 而每当长河落日,夕阳西下,阳光透过树干,就会在地面上倒映出一只眼睛。 在当地的传说中,这是尼雅女王在俯瞰她的王国。 韩小雪知道这些,是因为她以前有读过相关的书籍。 雅图大叔听罢,冷冷的哼了声也没理她。 摆明了,人家对她是很敌视的。 还是老董解答了韩小雪的疑惑,在一旁慢悠悠的说:“咱们到达的地方,根本不是考古界表明的精绝国。” “什么?” 韩小雪眨了眨眼,没听明白:“难道世界上,还有不同的精绝国?” 老董先是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在某种意义上,在这片沙漠里有三个精绝国。其一,就是上午所讲的故事里,被神灵摧毁的精绝国。其二,就是精绝国被摧毁后,残存子民,向南远逃,去往昆仑山下建立的城邦,也就是考古学家在尼雅河干涸河床上发现的尼雅遗址,现在被保护起来了。” 韩小雪所知道的女王的神眼,也是在那个遗址中。 “其三呢?” 韩小雪追问。 老董呵呵呵一笑:“其三只存在于传说中,也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传说精绝国拥有神力的国师,把在精绝国被神仙摧毁时,施展神力带领着年轻孩童们前往了隐藏在沙漠中的神仙国度。” 老董说到这,那边点起篝火的老雅图终于忍不住插嘴了:“那是极乐国度,法力高强的国师将所有的悲痛都隔绝在了世外,传说中凡是进去的人,都能得到永生。” 说完,老雅图又狠狠瞪了眼正在抽烟的沈欢:“但如果有凡人妄图打扰他们极乐生活,就一定会遭到诅咒,生不如死!” “老东西,变着法的骂我呢?” 沈欢呵呵一笑,不以为意:“那劳什子大法师是会算命还是会安坟?” 算命安坟,那都是风水师傅的工作。 而民间的风水师傅们,十个里面八个是假道行。 沈欢这么说,就是在表达对封建迷信的不屑。 都啥年代了? 人造卫星都能上天,就差和太阳肩并肩了,谁还会信牛鬼蛇神? 而此时,韩小雪正拿着手机,翻看着电子地图,若有所思的点头:“我懂了,我们现在要去找的尼雅以及,根本不是考古学发现的那个,对吗?” 前面的这片大沙漠,西起边疆,东至玉门关。 北到天山脚下,南至昆仑山脚。 考古界中的尼雅遗址,更靠近沙漠南部的昆仑山。而他们出发的地方,却是在天山脚下。 韩小雪眨了眨眼,自言自语的说:“我们如果真的发现了什么,岂不是考古界的重要发现?” “是。” 苏临安在一旁点了点头:“但过去我们来过的那么多次中,没有一次成功。有时间想这些有的没的,不如抓紧休息,今晚照常值班,明天一早就得出发。” 在空旷的戈壁上,以天为被以地为席,绝对不是什么好感受。 尤其是这个时节,冷的不像样。 早在数月前,天山就下过几场大雪了,这里虽然没有被雪花波及,但冷,却是没有差别的。 尤其是这里昼夜温差大,即使蹲在火堆旁,韩小雪也冷的直哈气。 好在大家都带来了厚衣服,也不会出现失温现象。 今天一天都很顺利,入夜之后也没再发生奇怪的事情。 第二天一早刚五点钟,大家就起床,囫囵吃过早餐后,看向了前面最后一段草甸。 因为水中湿气大,某些地方肉眼可见的弥漫着淡淡的白雾。 看上去倒是没啥,但凡是有些常识的都知道,像这种死水沼泽上的雾气,是因为死水中大量的水藻类植物坏死后,产生的气体。 这些气体是有毒的,吸入后轻则头晕眼花,重则昏迷不醒。 当然了,对付这些瘴气大家也都有办法。 阿华等人都带着大量的医用口罩,虽然简单,却最有效。雅图呢,则从一大堆的行李中,翻出了一包围巾来。 用干净的水沾湿后,围在脖子上捂住了口鼻。 就好像火灾逃生演习中做得那样,很粗糙,不过也很方便。 相比他们,沈欢四人就专业多了,直接戴上了防毒面罩。而且面罩后还有管子,连接着氧气瓶。 如果需要对付高原反应,这些氧气瓶绝对是最专业的。 而除去瘴气,湿地草地中还暗藏了无数个泥沼,藏在干枯的草根下面,一般很难辨认。 像沈欢这种不熟悉草甸地形的人,必须小心翼翼的试探性的去踩上去,看能否承受个人的重量。当年我方战士被迫从草地转移时,这样的泥沼就曾吞噬了无数性命。 不过有雅图在就方便多了。 他那双熟练在草甸中寻路的眼睛,很轻松就能带领骡队走在没有湿地的地面上。 虽然大家前进的路歪歪扭扭,却胜在安全。 终于,中午十一点,大家走出了草甸。 又沿着荒草干枯的戈壁走了数个钟头,下午三点多钟的时候,大家在爬过一个山坡后,看到了一望无际的黄沙海洋:沙漠。 第486章:沙暴! 黄沙! 目之所及,全是黄沙。 这里,就是塔克拉玛干! 这里是龙国最大的沙漠,也是世界上第十大沙漠,而且还是一个可迁移的流动沙漠。 啥叫流动沙漠? 就是其中的沙子会随着风,像海浪那样大迁徙。 所以在其中行走,是一件非常非常危险的事情。 众人此时站在山坡上,回头看就是大片的草甸。而正过来,则是沙子的世界。 这座山头,犹如凡间和地狱的分割线,众人再往前踏一步,进入了生命的禁区。 每个人的心情,都大不相同。 苏临安面无表情不知道在想什么,不过他和一直带笑的老董都来过很多次了,所以面对奇景应该也没啥大的心理波动。 阿华等人也是如此。 至于雅图,沈欢能猜到,这个老头唯一的心思就是赶紧把大家送到目的地,然后早点回家和家人团聚。 沈欢也没少见识过沙漠,尤其是不久前他还去过最大的撒哈拉沙漠,所以他心里没多大波动。 最激动的,就应该是韩小雪了。 眼前的景色,韩小雪只在报纸和网络上看到过。但只看屏幕中的照片,怎么能和现场看到这一切相比呢? 沙子作成的海洋,任谁看到都会感叹一句大自然的神奇。 自从知道母亲的真相来,韩小雪就郁郁寡欢的心态,此刻真的开阔了不少。 她感觉,自己的那点烦恼在这天地间不过一粟而已。 “幸亏我来了。” 韩小雪喃喃的说出这句话时,沈欢搂了她肩膀一下:“别急着激动,进去了就知道里面有多难过了。我们可还没到终点呢,老雅图,今天继续赶路吗?” “嗯。” 老雅图一个多余的字都不像和沈欢说,点点头后指着下面一条干巴巴,但却还算明显的河道说:“沿着这条河前进,再走六七个小时,就差不多能到和曾经的尼雅河水系交汇的地方了。” 以前,从昆仑山和天山上流下的雪融水汇聚在这片大地中,形成了无比繁茂的水系。 精绝国的传说,就发生在其中。 沿着一条不算陡峭的坡道下去山坡后,骡队就正式进入了沙漠中。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进入沙漠就应该是骑着骆驼的才对。 毕竟骆驼才是被叫做沙漠之舟的动物。 但实际上在很多地方,骡子都代替了骆驼。 以前使用骆驼,是为了长距离的旅行或者运输货物,动辄就走个好几周,十来天。 而有了汽车后,骆驼的功能就被完全取代了。相比骆驼,骡子虽然没有那么强的耐性,但吃得少,脚力也好,走的更快,非常适合沈欢等人的短期旅行。 而在沙漠中,骡子的一身配置也不输骆驼,走在沙地上前进速度还是很快的。 西下的阳光把他们的影子拉的老长,沙丘上九个影子如同九个巨人,蹒跚前进。 虽然枯燥,但是还是很悠闲的。 直到晚上六点钟,太阳最后一抹的余晖落下前,老雅图突然惊呼:“阿唷!撒蹄子跑咯,黑云又来咯!” “什么?” 紧跟在雅图大叔后面的苏临安皱眉问了声时,雅图大叔已经狠狠一拍头骡的屁股。 在头骡的带领下,所有的骡子也开始快马加鞭,疾驰前进。 有了之前的经验,大家立马都压低了身形,戴上面罩和护目镜,紧紧抱着骡身。 偷了空,韩小雪还看到西南边的天上,竟然出现了一大片黑压压的云彩。 这,就是黑云! 当初在山林中,因为天黑大家还看不清,但现在借着夕阳的光,所有人都感受到了黑云的威力。 古代有句诗,叫黑云压城城欲摧。 这绝对不是空话,因为韩小雪有种感觉:如果这样的一片黑云出现在凉城,可能整个凉城都会被风沙摧毁! 那是一条远远的黑线,看上去移动的很慢,距离众人也很遥远。 但每个人心里都有种窘迫的感觉。 尤其是随着老雅图那句:最多三刻钟,沙漠大风暴就要来了! 而骡子,在生命本能的驱动下,根本不用过多驱赶,就开始拼命狂奔。早就有过一次体验的韩小雪,紧紧抓着缰绳,忍着沙子打在脸上的痛。 也就是这是,一律旋转的沙子,竟然好像跳舞一样在他们面前舞动起来。 最前面的雅图大叔,惊骇的开始狼嚎:“沙锋、沙锋是冲着我们来的!!果然是神灵生气了,都因为那个女人,女人呐!” “沙锋?” 沈欢皱眉不解,就听不远处的阿华声音发颤的说:“当地的土话,就是大风暴来临时,风眼前进的路线。老雅图的意思是,我们就在风眼路线上,如果一直沿着这条路走,必然会被风眼中最强劲的风压撕成碎片!” “靠,这也太背了?” 沈欢眼角抽了抽,看了下韩小雪。 她脸庞远比昨晚刚毅,目不转睛的直视前方。 沈欢也压低身形,此时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跟着老雅图往前狂奔。 雅图绝对是经验丰富的当地人了,可这次连他也算错了,根本不到三刻钟,最多半个小时,沙暴就来了。 黑云的方向,一堵沙子做得巨浪,排山倒海似的砸了过来。 它,是沙漠狂暴的表现。 它,会把眼前的一切吞噬! 这种风暴,足可以使数吨甚至数十、上百吨的沙丘平行移动好几公里远。 而在风眼线上的他们,尽管早就有意识的躲避,但还是没有跑出大沙暴的范围。 而除了戴着护目镜的四人,此时阿华和老雅图他们也根本睁不开眼了。 即使戴着护目镜沈欢也有种难以抬头的窒息感。 就是在这种究极的压迫感中,大沙暴,降临了。 四周,一下全都变成了黄黑的颜色。 无数的黄沙,呼啸着席卷在众人周围,它们蕴含的力量,远非人类所能抵挡。 而沈欢,也瞬间想到了一个词:炼狱。 他只能把生命的希望寄托在身下的骆驼身上,任凭它在黄沙中按照自己的路线狂奔。 好在,雅图早早带领他们远离了风眼的前进路线,这让沈欢再被风沙彻底遮蔽双眼的同时,耳朵还能听到。 就听耳边,倏忽的响起了韩小雪的惊叫声。 虽然在沙暴中,那声惊叫被压制的很模糊,但沈欢还是挺到了她喊:“啊,怪物!” 他强忍着风压扭头看去,然后四肢百骸都惊到凉透了:狂风沙暴中,那晚遇到的黑神仙粗布麻衣飘飘,只追着韩小雪所骑的骡子。 骡子在沙暴里的速度,远不是人类能追上的。 但黑神仙偏偏就追上了,还一跃而起跳上了骡背,双手从后便抓住了韩小雪的肩膀,要把她拖下骡! 第487章:沙暴中的魅影 黑神仙,难道真的是古精绝国国王的幽魂? 不然,他怎么会穿梭在沙暴中如入无人之境,还一心冲着身为女人的韩小雪去? 是不是,沈欢已经没空思考了。 因为在他惊骇于对方的表现时,黑神仙已经抓着韩小雪的肩膀,要把她拖下骡背了。 而此时下骡,无异于死。 韩小雪!韩小雪! 老子真的是上辈子欠了你的,才会在该逃命的时候怎么也放不下你! 沈欢心里低吼着,狠狠一刺骡子的屁股,然后用尽全力勒着它的缰绳,将它调头向了韩小雪的方向。 骡子吃痛,瞬间狂奔。 而此时韩小雪的心,早就比身体更先一步坠入了沙暴中。 绝望,就是形容她此刻心情的。 即使几个月前,在被刺客劫持在出租车上引爆炸弹的时候,她也没有体验过这种绝望。 一个现实中根本不存在的生物,能穿梭在足以毁灭一切的沙暴中,竟然还是来抓她的! 肩膀上传来的力量并不大,但却像是死神的镰刀,直接收割走了她的灵魂。 我要死了! 韩小雪拼命的喊出怪物,可她嘴巴上本就戴着面罩,喊出的声音在呼啸的沙暴中连她自己都听不到,别人难道就能听到? 退一万步,就算听到了,除了沈欢,谁会救她? 就算是沈欢,会救她吗? 前天晚上黑云带来的,顶多是十数米的原始树木,高大,但真要砸死人,也是看你是不是点背的。 但今天黑云带来的可是无数吨重的黄沙。 这些黄沙,曾经摧毁了数十个城市,埋葬了无数尸骨。 沈欢应该很清楚,他如果救她,那导致的后果,基本就是俩人一块被风沙掩埋。 韩小雪,真的绝望了。 明明隔着厚厚的布料,她却还是感觉对方的手,冰凉。 几乎要抓住她的心脏,然后攥到爆炸。 说来漫长,其实也就几个呼吸的功夫,对方虽然力气不大,但韩小雪还是被拽到身子后仰,并且因为恐惧,她的手也几乎要再也抓不住缰绳,被拖下骡背了。 恐惧,真的是会摧毁一切的。 可就在这时,一旁响起了一声骡子的嘶叫。 接着,一头骡子就不要命的冲了过来,直接撞在了黑神仙藏在袖子里的一根胳膊上。 韩小雪蓦然看去,就见那头骡高高扬起前蹄,它后背上的沈欢,目光坚毅,大喊:“抓紧缰绳,死不松手!” 这一刻,时间都变慢了。 沈欢的话,也穿透了沙暴呼啸的杂音,直接传进了韩小雪的耳中。 她心里的恐惧,一下就被驱散,狠狠一咬牙,紧紧抓住了缰绳。 而被沈欢骡子撞得一个踉跄的黑神仙,竟然直接噗通落在了沙地上。被骡子踩着身子,踏着脑袋,碾过。 韩小雪长长松了口气时,前面终于老雅图疯狂摇铃铛的声音。 她偷眼看去,就见老雅图在一大片土丘前停住了骡子。这是一个沙丘的背风口,其中有着几截胡杨暴露在外,还有几个奇怪的棱角。 等跑进了,她才发现这是个类似于石头房子的屋顶。 这,绝对是当年古文明留下的痕迹。或许这里还曾有过大片的村庄,但都淹没在了黄沙下,只有这一间露出了屋顶。 而此时,这里就是生的希望。 因为这地方出于一个大沙丘的背风口,所以只要进入其中,即使风沙会把屋顶再次掩埋,也不会掩埋太深。 他们躲进去,完全可以撑到风沙结束,再挖出来。 雅图大叔翻身滚下骡子后,就连滚带爬的扑向了屋顶那边。 紧随其后的阿华和苏临安等人,也都跟着冲了过去。 “快,快!” 来到露出的屋顶前,雅图大叔拼命扒拉着沙土。阿华四人不愧是土夫子出身,挖土动作快的一比,短短几个呼吸,就挖出了一个不小的窗口。 接着,雅图跻身钻了进去。 至于骡子,它们很大概率只能躲在这片背风口了。 它们在沙暴中的耐性要比人类强很多,或许沙暴过后,还能活下来几头。 这时,沈欢四人也下了骡子,抓着行囊跌跌撞撞的跑了过来。 钻进去后,众人才发现这个房子比之前住过的神庙大不了多少,只是里面堆满了黄沙。不过还是留有十几平米落脚的地方。 一行依次冲了进去,沈欢是最后钻进来的。 滚进来后,老雅图就拿棍子往上一撑,死死顶住了钻进来的沙洞。 此时沈欢也就刚滚落在地,下面的韩小雪还接了他个满怀。当他的脑袋扑进她怀抱中时,一切都安静了。 沙漠的狂暴,留给了外面的骡子承受。 而他们,已经安全了。 安静,就是众人唯一的感受。 接着,老雅图的动作才提醒了大家,之所以觉得安静,是因为耳朵里都堆满了沙子:他在扣耳朵。 沈欢等人也学着扣了扣耳朵,随后才坐在地上,平复情绪。 只有苏临安最冷静,一直没闲下来,先是点了根蜡烛,确定这地方不是密封的,不会缺氧后,又拿出了手电筒,插在了一堆堆高的沙土中。 光亮,照在了十几平的房间里。 九个人挤在这里面,很挤。 惊魂未定的韩小雪无意识的就跟沈欢靠的很近,正在大口呼吸平复心情呢,突然觉得后背一痒。 好像是有什么东西,再抚摸她的后背一半。 顿时,被黑神仙抓住的恐惧再次泛起,让她忍不住的尖叫:“啊!!” “怎么了!?” 沈欢忙皱眉。 韩小雪牙齿打颤,瞳孔发抖:“我、我背上有什么东西。” 瞬间,所有人的情绪都被调动起来。苏临安更是直接拔出手枪,对准了韩小雪这边。 雅图大叔也噗通跪在地上,闭眼开始祈祷。 他在祈祷,即使诅咒降临,也晚一点再降临。 现在他还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呢,韩小雪的诅咒再波及了他们怎们办?他们又不能逃到大沙暴里。 沈欢眼角一抽,赶紧转到韩小雪背后看去。 但什么也没看到。 他刚想说韩小雪太疑神疑鬼了时,去突兀的看到韩小雪的外套下面,鼓起了一个包。 而这个包,竟然还在移动。 沈欢眼角抽了下,却没有被吓到,而是快速拔出刀子,在那个包周围一划:刺啦—— 接着,一只土黄色的球,噗通落在了地上。 沈欢一把抓住,笑了:“别紧张,一只沙鼠而已。” 第488章:沙漠之夜 虚惊一场。 抓住那只小老鼠后,所有人都渐渐放下了提着的心。 这只沙鼠也就手掌心大小,或许因为它们的食物是草根和种子,所以看上去也比城市中捡垃圾吃的老鼠要干净很多。 刚经历过那样一场大风暴,见到这个小东西竟然还让人感觉有些可爱。 因为被沈欢捏着脑壳,这小东西拼命挣扎着。 “小心点,别被这东西抓伤了。” 苏临安在一旁提醒道。 沈欢当然知道野外的老鼠体内病菌很多,当年席卷西欧大陆,带走无数人性命的黑死病,就是通过老鼠传染的。 而且当年那场黑死病也没有被治愈,只是随着时间里的流逝,没有人再能被感染了,病才慢慢消失。 不过携带者病毒的老鼠,却还在野外逍遥法外。 沈欢没心思跟一只老鼠较劲,随手丢在了地上。 这小东西发出一声吱吱的尖叫,就拼命的冲向墙角,钻进了一道泥砖缝隙里,消失不见了。 “看来是我们闯进它的家了。” 老董开了个玩笑时,刚才因为极度的惊吓而精神不太好的韩小雪,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坐在了地上。 “好好休息会,别想沙暴里发生的事。” 沈欢安慰道。 韩小雪点了点头时,苏临安问:“刚刚沙暴中发生了什么?” “那东西又来了。” 沈欢嗤笑一声:“不过这次直接被我用骡子撞飞了。” 他没有指明那东西是什么,但大家都猜到了,脸色都不好看。 雅图大叔眼神里全是恨意的盯着他看,肯定又在心里咒骂他了。 毕竟在雅图大叔心中黑神仙是他们敬仰的神灵。 外面的沙暴还在持续,不少细沙从他们钻进来的洞口落进来,幸亏这是在背风口,不然整个洞口都会被堵上,他们都很可能被活埋。 沙暴足足持续了两个小时,天完全黑下来时,外面才安静下来。 雅图大叔动作最快,拔掉洞口上的几根木棍后,扒拉着沙子,重新露出了一个洞口。 立马,大量冰凉却又新鲜的空气涌了进来。 雅图大叔擦了把黏在脸上的沙粒子,率先爬了出去,很着急的样子。 大家都知道他在着急什么:骡子。 之前为了躲避沙暴,大家慌不择路的逃进了这里面,可骡子还在外面呢。 鬼知道它们会不会因为害怕冲进沙暴中,再也回不来了。 而对雅图大叔来说,这些骡子也是他赖以生存的宝贝,比老婆还亲呢。而在他冲出去后,很快大家就听到了他感恩的狂笑。 大家也都明白了:骡子没丢。 几人纷纷从洞口爬出,就见几头骡子一只没少,全都老老实实的呆在坐在背风口下。 有几只半截身子埋在沙子里,却并不慌张,因为头骡很安全。 头骡安全,骡群就不会散。 老雅图不愧是最好的向导,危机中找到的这个背风口避风港,把这十头牲畜也保下了。 冲着南方的老天爷,老雅图跪伏敬拜了好几声神灵后,从背囊里拿出珍贵的纯净水,喂给了这些骡子。 骡子们也都渴坏了,很快就喝干了一个水囊。 没人疑惑给骡子喝这么多水浪不浪费,大家都知道接下来的旅程还要靠它们呢。 恢复平静后的沙漠,又变成了死寂一般的安静。不过头顶上闪烁着的繁星却让人眼前一亮,外面空气很清新,除了冷,没有任何不适感。 望着漫天星辰,韩小雪忍不住的感叹:“真的很美,我有点理解那些科学家们,为什么都拼了命的探究星空了。” “再美,也是在天上。” 沈欢从行囊中拿出了些食物,递给她:“在地上的咱们,还得吃喝拉撒,今晚休息一晚,明天还得赶一天的路。” 从出发到现在,他们已经赶了两天半的路。但距离目的地,还有一大截。 而且一路上,沈欢等人也一直没发现目标,忍不住让人疑惑:巨蝰组织的人,是走的什么路? 陈千娇,又在哪? “醒了?” 一片狭窄的胡杨林中,扎着几个帐篷群。 其中最大的那个帐篷里,陈千娇刚睁开眼就听到了拉丝忒的问候。 她眨眨眼反应了一会,才想起她已经进入沙漠四天时间了。昨天晚上,因为沙漠冰冷的气温,她发起了高烧。 今天几乎昏睡了一天,直到现在才醒来。 深吸口气,陈千娇声音沙哑的开口:“今天又走了多少路?” “哼,你昏睡的死死的,难道要我们带着你这个累赘赶路?” 拉丝忒冷笑:“今天没走,我们还在昨天驻扎的胡杨林中。” 她的语气很不善,语气中对陈千娇带有明显的敌意。 陈千娇也不在乎,爬起来后斜眼看了眼拉丝忒,用命令似的口吻说:“去,给我拿杯水。” 在巨蝰组织,谁敢用这种语气跟拉丝忒这样说话? 拉丝忒眼中闪过一丝寒芒,但却没做什么,很听话的站起来,端了杯水给陈千娇。谁知道陈千娇只喝了一口就吐了出来,秀眉蹙起看着她:“怎么是凉的?” “这是矿泉水,不用加热也能饮用。” 在包括拉丝忒在内,大部分外国人的喝水习惯中,只要水是干净的,就不用加热。 陈千娇却执意摇了摇头:“冷的,我喝不惯。” “那你就自己烧。” 拉丝忒冷冷的说。 陈千娇没回嘴,只是冷漠的看了她一眼后,就重新倒了下去,闭上了眼睛。 拉丝忒眼角忍不住抽了下,脑海中只浮现出一个词:得寸进尺! 陈千娇现在的表现,分明是拿她当佣人了啊。 可偏偏,拉丝忒还只能乖乖伺候她。 因为从秦轩口中得知,陈千娇真的是个不怕死的女人,而且拥有绝大的毅力,曾数天不吃不喝妄图自杀。 在沙漠里,陈千娇又是发烧的情况下,她身体本来就需要补充大量水分。 再滴水不进……真渴死了咋办? 陈千娇决不能死,甚至生病也必须赶紧看好,因为她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血祭是否能成功。 所以即使陈千娇真把她当丫鬟,拉丝忒也只能乖乖听话。 转身走出帐篷后,拉丝忒冷冷看了眼帐篷,自言自语的说:“等血祭结束,我要你好看!” 说完,拉丝忒朝一个手下招了招手,吩咐他赶紧烧水时,另外一个帐篷门拉开,一个巨蝰组织成员跑了出来,冲拉丝忒一个敬礼后,报告说:“神使大人,东北方向今下午发生了一场大沙暴,不过在大沙暴前,我们的无人机拍下了这样的影像。” 说着,那手下递给拉丝忒一块手机。 手机屏幕上,赫然是沈欢一行九人,骑着骡子前行的照片。 搭眼看去时,拉丝忒还没当回事,正想摆摆手让手下别大惊小怪时,眼睛却突然一转,死死盯住了照片里的沈欢。 “原来是沈欢,别说你戴着面罩,就算你化成灰,我也认得出来!” 拉丝忒冷笑着下令:“告诉喀苏和老吴,让他们用无人机密切关注照片上人的动向,他们的目标和我们一致,说不定,他们也能帮上我们的忙,打开那扇门呢。” 第489章:我喜欢你 值班顺序还是一样的,后半夜,沈欢睁开眼睛,叫醒了韩小雪。 两人钻出洞口,开始值夜。 今晚可没有篝火,想抗住冷只能靠身上的衣服。 韩小雪抱着胳膊坐在沙堆中,沉默的看着面前一望无际的大漠。 一旁的沈欢点上了根烟:“你要是还困,可以进去再休息会。” 韩小雪摇摇头,低声说:“我想和你在一块。” 沈欢一愣,转头看去,两人四目相对。 韩小雪脸上露出一抹笑意:“你很奇怪?” “我印象里,你不像是能说出这种话的人。就算是看上了哥们的英俊潇洒,也会嘴硬的。” 沈欢打趣道。 韩小雪直视着他的眼睛,很认真的说:“这次我不会嘴硬的,沈欢,我很确定,我喜欢上了你。” 如果还是在凉城,如果没有经历过这两天经历的一切,韩小雪就算真喜欢上了沈欢,也绝对说不出口。 别看她平时大手大脚,心思却是相当细腻的。 就算喜欢,也不会这么大大落落的说出来。 可在经历过吞噬一切的大沙暴后,见识到一望无际的黄金沙漠后,她感觉自己的拘谨、害羞,都太无所谓了。 喜欢,就得说出来。 不然天知道下一刻会有什么样恐怖的事情降临? 沈欢吐出口烟雾,转回头去,看着头顶的星星缓缓问:“因为我英俊潇洒?” “不是。” 韩小雪摇摇头:“你不意外?” “哥们可是英雄救美了你好几次,就算是个木头女人,也该被哥们的英勇打动了。” 沈欢自吹自擂的说:“何况哥们还张了张帅气的小白脸。” “哼,你和帅气一点也不沾边。” 韩小雪哼了一声后,又问:“你怎么想的?” “我给不了你承诺。” 沈欢说的直截了当,毫不拖泥带水。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善良了,但凡他心思肮脏点,说点甜言蜜语,保准把韩小雪的感情拿捏的死死的。 但他没有。 “我知道。” 韩小雪低声应了句,语气有些低沉。 沈欢的回答她早就能猜到,韩小雪又不是傻子,当然能看出沈欢的一颗心究竟在谁身上。 尽管,他嘴上说着和叶朝歌没什么感情,很快就会离婚,甚至还分居了。但在叶朝歌遇到危险时,他那种不要命的表现,绝对不是能装出来的。 还有那天在酒席上,叶朝歌接了个电话离开后,沈欢就开始郁闷的喝闷酒,直到喝高了…… 这一切都表明,他很在乎叶朝歌。 只是。 只是这两天沈欢两次拼命救她,让她又有些心生期待。 期待他会选择她。 可实际上,沈欢没有丝毫犹豫的拒绝了他。 要说不伤心,绝对是扯淡,韩小雪自认很坚强了,这一刻还是忍不住鼻尖一酸,想落泪时,却听沈欢又说:“我给不了你承诺,但我可以保证,只要你需要我,我拼了命也会帮你的。” 韩小雪的眼泪一下就流不出来了,一副想哭又想笑的表情:“你这算什么意思?” “我怎么知道我是什么意思?” 沈欢自己都纳闷了:“我要是说对你负责,那肯定是在扯谎。我现在都没法对我自己负责,可要我明确的拒绝你吧,我这人又混蛋,舍不得。” “有多舍不得?” “想把你揉进我身体里,谁要是抢走我跟谁急的那种舍不得。” 沈欢丢掉了烟头,重新看向韩小雪,下定了决心似的,说:“我还有个承诺没有做到,等我做到了,你还愿意等我,我一定娶你。” 他说的很认真,眼睛很亮。 天上的星星都没这么亮。 韩小雪呆了很久,有些恼火的说:“我猜那个承诺也不能告诉我吧?” “能,但我觉得没有必要。” 沈欢含糊其辞。 所谓的承诺,当然指的是他对死去叶老头的承诺。 尤其是最近老太太又生病住院,他真不想走漏消息,传进老太太耳中,再让她病情进一步加剧。 尽管他也知道,韩小雪不是大舌头的人。 韩小雪盯着沈欢的眼睛半天,才说:“你这样很狡猾,什么也不告诉我,就让我白白等你?” “你不愿意?” “我愿意。” 韩小雪缓缓倾斜身体,脑袋靠在了他身上:“我愿意等你。” 沈欢搂住她的肩膀,正要享受这一刻的温暖时,却突兀的听到了窸窸窣窣的声音。 在沙漠中,尤其是遇到黑神仙后,沈欢真的是一刻也不回放松警惕,立马侧目向那边看去。 韩小雪同样如此,跟着沈欢眼睛看去,就见洞口不远处,拴着骡子的地方,出现了几只沙鼠的身影。 老雅图这次出门是带着骡子饲料的,就是写干草等等。 而那些干草里也是有草种子的。 草种子,可是沙鼠的最爱。 这几只小家伙是闻到了食物的味道才找过来的。 沈欢看着这一幕有些好笑:“我做梦也想不到,有一天会被老鼠吓到。” “还是两次。” 韩小雪呵呵一笑时,笑容突然僵住了。 沈欢的身子,也同时一僵。 接着,两人都情不自禁的眨了眨眼,沈欢更是抬手揉了揉,随即站起,快步跑向了那几只骡子。 因为上一刻,一道几乎肉眼看不清的白色幻影,忽的从骡子腿下闪过,然后消失。 沙鼠,已经不见了。 就好像他们刚刚看到的小动物都是幻觉。 沈欢和韩小雪对视,都从彼此眼中看到了震惊,这说明他们不是个人看错了,而是刚刚一瞬间,的确有什么东西闪了过去。 什么? 在沙漠里,白色的东西除了石头,就只有某些白色品种的沙鼠。 可刚刚的影子,明显比沙鼠大,达到了家猫的大小。 可更诡异的问题来了,这种大小体型的东西,在经过细腻的沙地时,一定会留下足迹的。 可地面上,除了骡子的蹄痕,只有几道细细的脚印从屋顶那边走来,是沙鼠行走的痕迹。 那白色的东西,却没有留下。 “难道我们两个都看错了?” 韩小雪喃喃的说。 沈欢摇头,蹲在地上捡起了一片小小的干草料,上面,落着一点肉眼几乎不可见的血痕:“没看错,这点血时沙鼠身上的,刚刚有东西跑了过来,咬死了一只沙鼠,叼走了。” 话音刚落,沈欢猛地侧目看向了一个屋顶方向,手电筒也照了过去:“在那!” 韩小雪跟着看去,就见屋顶上竟然站着一只毛茸茸的白色东西。 像猫,又像狐狸。 最让人震惊的是,它身上裹着佛幡似的白色巾帛,上面画着蛇身人面的花纹。 第490章:夜追者的遭遇 “白猫?还是白狐?” 看着眼前这只生物,韩小雪喃喃念叨着。 沈欢,却被这只东西身上缠着的东西,彻底吸引了视线,上面蛇身人首的画像清晰可见,绝对不是幻觉。 而这画像也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这只动物,是被饲养的,不然也不可能穿着人造品。 第二,这东西,很可能和巨蝰组织有关。 毕竟沈欢亲耳听巨蝰组织的人说过,巨蝰组织建立的信物,就是和他那只玉坠一样的蛇身人首信物。 在龙国,这画像叫女娲。 但在巨蝰组织人眼中,这画像叫羽蛇神。 短暂的错愕后,一个念头就升上了沈欢心头:抓住它。 主要抓住它,一定能从中获取一些意想不到的信息! 没有丝毫犹豫,沈欢纵身跃起,直接朝屋顶方向冲去。 那白色的小生物嘴里叼着只沙鼠,感受到威胁后,也也顾不得嘴里的猎物了,丢下小沙鼠掉头就跑。 速度极快,几乎是化成了一道白影,直朝西南方冲去。 沈欢对自己的脚力很有自信,可一时间竟然没追上。 他也没有丝毫停留,头也不回的喊:“小雪,把老董他们都叫起来!” “你呢?!” 韩小雪慌忙问出这句话,却没等来回答。 沈欢已经远远的冲了出去。 空空旷旷的沙漠里,一人追着一个不明生物,以常人根本跟不上的速度飞也似的向远处冲去。 眼瞅着沈欢举着手电的光圈变成一个点,沙漠的空旷和荒凉一下就让韩小雪开始慌了。 她擦了把冷汗,赶紧冲到洞口,喊道:“你们快起来,出事了!!” 而就在韩小雪这边喊人的时候,沈欢已经追出去了好远。 那个白色不明生物速度很快,饶是以沈欢的速度也只能勉强追上。加上荒漠中全是空洞洞的一个颜色,沈欢一旦一个晃眼,很大概率就得追丢了。 可沈欢却不着急。 因为他深知,人类在短距离速度爆发上,或许不如很多生物,但却胜在运动能力更持久。 数百万年前,人类还过着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时,就是靠一手耐力一直追着猎物从东非迁徙到南米。 不少生物都在和人类比拼耐力时,落入下风。 只要有点了解的,都会清楚原始人狩猎是个啥流程:一堆人拿着木刺长杆,轮流追赶猎物。猎物受到惊吓就会拼命逃走,而猎物剧烈运动产生的大量热量,注定了它们没法长久的奔跑。 每跑一段时间,猎物就得停下来休息,而追赶的原始人就会用棍子、石子,刺激对方继续疲于逃命。 直到猎物再也没有力气,厚重的毛发再也没法散去热量,穿着粗气倒在地上,任凭人类杀戮。 连原始人都懂的道理,沈欢没理由不懂。 而沈欢也能确定,对方既然爆发速度那么快,那长时间奔跑体内一定会产生大量热量。 而它们厚重的毛发又不像人类,全身毛孔都能发汗,所以注定了比拼耐力,是绝对拼不过有过专业训练的沈欢的。 所以,沈欢足足追出去近千米都没追上时,也丝毫没有灰心。 只要不追丢,对方一定会比他先一步受不了。 沈欢甚至升起了一个念头,那就是对方在慌乱情况下,很大概率会回到其领地去。 沈欢只要追到它的领地上,是不是就会发现:谁,才是它的主人? 谁,给它戴上的白色巾帛? 越想,沈欢越激动,眸中闪烁着兴奋的光。 但追着追着,沈欢皱起了眉头。 计算时间,他已经追出了足足近两千米,怎么对方的速度,不见慢下来呢? 猎豹,已经是目前所知道奔跑速度最快的生物了,最快速度能达到一百二十公里的时速。但它们用这种速度狂奔,顶多也就能坚持七八百米,就得停下来大口呼吸。 这也是猎豹抓捕猎物时,为啥都先是匍匐前进,等靠近猎物时才暴起伤人的原因。 而沈欢追赶的这个小东西,尽管速度没有猎豹那么快,却也绝对不慢。 一口气跑出这么远,于情于理它都该停下休息了。 可对方还在跑,丝毫没有累的迹象。 反倒是沈欢,因为一直长跑,速度逐渐减慢了。 眼瞅着和那小东西的距离越来越远,他真有些慌了:擦,哥们不会真输给一只小不点吧? 不能放跑它! 心里升起这个念头后,沈欢在把它追到一片相对平整的沙地前时,霍的拔出手枪,短暂的瞄准后就扣下了扳机。 咔! 随着枪膛中传来撞针的声音,黑暗中短促的升起一阵火光。 接着,一颗幽蓝子弹呼啸而出,直射向那个身影。 人和猎物,相隔足有三十多米。 手枪的有效射程很短,但沈欢对自己的枪法很自信,毕竟能在山海组那个人才辈出的地方,坐上曾经的一号宝座,被授予青龙的名号,沈欢在格斗方面样样都很精通。 但饶是如此,因为距离和运动的原因,这颗子弹也没有精准命中对方要害,而只是擦着那个小家伙的后腿飞过,噗的一声钻进了沙地里。 子弹,带起一蓬银色的毛发,还有一道血。 小东西受伤了! 沈欢明显看到,它行动时动作开始不便,受伤的后腿缩了起来。 他还听到了那小家伙发出了吱吱的焦急叫声,还看到它速度也明显降低了。 沈欢心里一喜,没急着追上去,脚步也放慢了,保持距离关掉手电跟在后面。 他这叫持续给压力,看看对方到底要去哪。 至于关掉手电,也是怕万一追到有人的地方,不会被第一时间发现。 又追出去十来分钟,前面就出现了一片胡杨林。 胡杨林地形更复杂,地上也有很多灌木丛,白色小生物一旦进去了,还距离这么远的话,就很容易跟丢了。 所以沈欢也是加快脚步,跟的更近了些,在小家伙背后约莫十米处,亦趋亦步。 小家伙也是越走越慢,看来已经到达了极限,终于在一片小沙丘前停住。 小沙丘遮住了漫天繁星洒下了的光,形成了一小片阴影地。 而那只白色的小东西也停在了阴影前,转头一下钻进了一处灌木丛中。 灌木丛很茂密,它钻进去沈欢第一时间还真看不到它了,立马定睛仔细找去,可还没等找到小家伙的身影,整个人就浑身一颤。 再然后,沈欢缓缓抬头,就见身前十米不到的阴影中,站着一个穿着白衣,长发飘飘的人影。 从她的身形中能看出,这是个女人。 刚刚阴影里还没人呢,怎么突然蹦出人来? 沈欢攥紧拳头,全身肌肉都调动起来,第一时间进入了战斗状态。同时也定睛看向那人影的脸。 然后,他心脏骤停:对方根本没有脸。 或者说,她的脸上,没有五官。 第491章:往前走 天,放亮。 晨光洒在沙漠中,金光灿灿。 韩小雪顶着个黑眼圈,死死看着西南方向。 昨晚,沈欢就是朝那个方向追去了,可一晚上了,都没回来。 韩小雪叫醒老董和苏临安后,就提议过追上去,但老董却否定了她的提议。 原因有二:沈欢如果真的是全力追击对方,那以三人的速度,够呛追得上。 二,则是出于老董和苏临安对沈欢的信任。 他们坚信,沈欢不会出问题的。毕竟作为青龙,沈欢曾带着山海组的小队完成过一次又一次不可思议的任务。 而且沈欢不仅身手高超,还随身携带着专业设备。 比如信号弹。 只要他遇到危险,随时能放出信号弹请求支援。 但随着一夜过去,沈欢既没有回来的动静,也没有放出信号弹,老董和苏临安终于皱起了眉头。 老董忍不住的嘟囔了句:“靠,不会真有那小子还搞不定的事情吧?” 韩小雪最着急:“昨晚他可是一个人追出去的,万一遇到恐怖……有危险怎么办?” “再危险,他也不至于放不出信号弹。” 老董摇了摇头:“他肯定是遇到麻烦了,但还没有到生死绝境。毕竟才半个晚上的时间,他用脚跑出的距离再远,也走不出我们能看到信号弹的距离。现在最大的麻烦是,我们马上要出发了,他再不回来,可能就跟我们彻底走远了。” “不会的。” 一旁的苏临安抽着烟,看着地上昨晚沈欢追出去的脚印,慢悠悠的说:“我们要走的方向,和他追出去的方向一致。只要他不是追到半路,突然转向。” “他会转向,他追赶的生物可不会。” 老董舔了下嘴唇说。 生物在遇到危险时,都会用最快的速度直线逃回自己的领地。 韩小雪既然说昨晚那个生物跑的速度飞快,想必当时它也很焦急。 这时,在屋顶那边潦草吃过早饭的阿华,走过来问:“这个时间,得出发了。” 说完,阿华四下搜索了下。 他也知道沈欢昨晚追东西的事情,今早见他还没回来,就担心沈欢三位同伴会不会执意留在原地等人。 这可不符合阿华四人的计划。 苏临安摇摇头:“直线前进,不用管他。” 阿华点点头,又补充了句:“那、那她呢?” 她,毫无疑问指的是韩小雪。 尽管阿华说话时没看她,但大家也都知道说的是谁。 尤其是韩小雪,心里咯噔一声。 女人进入这片沙漠,会带来不幸。 黑云、沙漠风暴以及两次出现的黑神仙,都说明了这件事。 沈欢在时,他还能强悍的保护韩小雪,但他现在不在了,这群人会不会觉得她是个累赘?丢下她? 韩小雪抿着嘴唇,心里很忐忑。 尽管阿华没有开这个口,但他的三个同伴以及那位雅图大叔,看她的眼神明显都有些不善。 “还有苏临安,一路上就他最讨厌我,肯定会找借口让我留在这等沈欢的。” 可如果我一个人留在这,绝对是九死一生! 韩小雪心里紧张的想着,正想看看苏临安是什么反应,苏临安却抢先一步站在了她面前,抬起拇指了她一下,语气冰冷地说:“她是我兄弟的女人,我们去哪,她就要去哪。” 苏临安在讨厌自己时,给韩小雪的感觉非常危险。 但他在保护自己时,韩小雪有感觉到了无比的安全感。 老董也笑眯眯的往前迈了一步:“既然已经到了时间,我们就上路吧。告诉老雅图,载着沈欢的那条骡子,用来载沈欢的行李,我们走。” 两人都发话了,加上赶路的方向和沈欢追出去的方向一致,韩小雪也没有了要求众人留下的心思,上骡子后,跟着一行几人向西南方赶路。 而这一赶,就是半天时间。 下午两点钟,他们经过了一片胡杨林,爬上了一片沙丘后,终于看到了一片荒废的废墟。 这里,就是几人口中,除去尼雅遗址外,精绝国在当地传说中的另一片遗址。 废墟绵延几公里,也就是一个村落的大小,一眼就能看到边。 其中房屋什么的也都看不清了,完整的也和昨晚住过的小屋差不多,被风沙掩埋,只露出破烂的屋顶。 这地方,绝对没有科考价值,文明的痕迹都几乎要消失了。 但韩小雪看着眼前的废墟,脑海中又浮现出古代西域三十六国的传说后,还是忍不住有些震撼:这里,是一片文明的废墟。 是人类生活过,又灭绝后的痕迹。 无数岁月后,整个人类文明也许都会灭绝,而到时候凉城、繁华的燕都城和明珠城,也都会像这片废墟一样,消失在岁月中。 沧桑,悲凉。 无数的感受涌上她的心头时,一旁的苏临安突然往遗址中跑了几步,在一个墙面面前停住,凝神看去。 片刻后,拿着几个子弹壳走了回来,皱眉说:“墙上有弹坑,是子弹打出来的。时间大约是今早,子弹型号和沈欢的一模一样。” “也就是说,沈欢来过这。” 老董得出了这个结论后,和苏临安齐刷刷看向比遗址更西南的方向:沈欢,会不会朝那个方向去了? 没人知道。 只有雅图大叔到达目的地后,正在那兴奋雀跃,从骡子背上跳下来后,就五体投地的趴在地上,冲着南方念叨了几句。 看来是在感谢神灵,护佑他们平安到达这里。 说不定还小小的感谢了下神灵把沈欢那个暴力男带走。 随后,雅图大叔才站起来,笑嘻嘻的搓手:“几位,遗址到了,我只准备了逗留三天的口粮,大家看看准备在哪安营扎寨?” “遗址是到了,可我们的目的地,还没到呢。” 苏临安收起弹壳,幽幽的说。 刚扑打了下身上的沙土,准备安营扎寨好好休息一番的雅图大叔一楞,呆滞的说:“可、可这儿就是精绝遗址啊。” “我知道。” 苏临安语气没有丝毫变化,而是抬眼看向了西南方:“但我的目的地,不是这儿。” 雅图大叔眼角不住的抽搐,和苏临安看着一样的方向,嘴巴不停张合,哆嗦了半天,才声音沙哑的道:“你、你们还要往前走?” “是。” 苏临安点头:“而且也不只我们要往前走。” 雅图大叔一愣,转头看向阿华。 阿华没有解下身上的装备,牵着骡子看着西南方:“雅图,我们的目的,也是那。” 雅图脸色瞬间苍白:“可、可那里不能去,那里是死亡炼狱啊!” 第492章:炼狱中的永生之秘 死亡炼狱。 一个几乎只会在游戏中听到的词汇。 但在雅图大叔心中,这个词绝对是每个老一辈沙漠原住民心里的痛。 上个世纪的考古发现中,因为在尼雅遗址中发现了无比珍贵、堪称国宝的巾帛文物,所以精绝国在探险圈子里,火了。 在盗墓圈子里,更火了。 谁都知道,如果侥幸从遗址中挖掘到巾帛文物,绝对能从某些私人拍卖会中,拍出天价! 无数的人,坐着发财的梦。 也就是这些喜欢做梦的人,养活了雅图大叔。 几十年来,他平均每年都要带十几只队伍来到这片荒芜的精绝国遗址,又把他们安全的带出沙漠,并且凭借这一本事,在周围向导圈子里远近闻名,被称为沙漠的信使。 可即使是信使,也有不敢去的地方。 他这辈子,一次都没有穿过这片精绝国遗址,前往前方二十公里外的沙漠里。 就算有人真的要去那个方向,老雅图也会带人绕一大个圈子,避开那片区域。 原因无他:在老一辈的传说中都知道,那片沙漠,是镇压摩罗恶魔的地方。 在神话传说中,被称为炼狱。 摩罗,其实就是梵语中恶魔的意思。别看现在周边居民大都信仰不吃猪肉的那位神仙,但在上千年前,整片西域都是佛教的信徒,梵语,就是来源于佛家。 而在佛家传说中,最十恶不赦的恶人,会被投身炼狱中,经受几十万年的痛苦。 沙漠里的死亡炼狱,就是其中之一。 当然了,如果仅仅是传说可吓不到老雅图,他之所以会谈到那片沙漠就色变,是因为再过去的几十年中,曾有不下五十支探险队深入,而活着出来的,传闻中只有个位数。 老雅图还挺他的长辈说过,以前,也是如此。 所以,那片沙漠在当地人眼中绝对禁地中的禁地。 如果苏临安一开始就告诉雅图,他们是要去那片地方。别说沈欢给了二十万,就算再给五十万,一百万……他也绝对不会接这趟生意的。 因为所有死在死亡炼狱中的人,灵魂会被囚禁在炼狱中,和那些十恶不赦的恶魔永远活在一起。 阿华在过去的五年里,每年都会找老雅图做做向导,每次出手也都很阔绰。 所以这些年来,两人也勉强算得上是朋友。 不过在此之前,阿华每次探险也从没要求老雅图带他穿过这片精绝国遗址,定都在遗址中驻扎一下,四周转转,看看壁画呀,废墟啊深度么。 可这次,阿华竟然也也要去那边。 他牵着骡子,和三个同伴忽视一眼,点头说:“雅图,过去几年我每年都来这儿,就是为了勘察地形,记录这片沙漠的风暴、气候变换时间。这个时节,应该是最安全的时候。” 阿华舔了下嘴唇,声音坚定:“我也早就下定决心,这次,我一定要深入那片沙海。” “不行!” 老雅图气坏了,猛地跳起跑到阿华面前,拽着骡子缰绳死死瞪着阿华的眼睛:“你难道不知道,那片沙海有多恐怖?忘了这些年来,你听到的故事了吗?!” “当然没忘。” 阿华点点头:“我知道那里面有多诡异,所以这次进去后,我就没打算活着回来。” “你、你真是疯了!” 老雅图老脸上的皱纹不停的哆嗦着:“你这是去找死!” “可是我不进去,也会死啊。” 阿华突兀的说。 老雅图一愣时,就见阿华缓缓抬手,抓住了自己的头发,然后往下一摘。 他,竟然是个光头。 老雅图有些不明所以,苏临安却看出了些门道,低声说:“癌症。” “对,癌症。” 阿华惨然一笑:“我才三十五岁,却已经是肝癌晚期了。我服用过各种药物,每隔一段时间,我就要接受痛苦的化疗,那种绝望和痛苦,绝对堪比炼狱。而那里——” 说着,阿华转头一指西南方向的沙漠:“就有永生的秘密。” 阿华话音落下,所有人都怔住了。 老雅图是一脸的不可思议:“你、你在胡说什么?那里是炼狱,怎么可能有永生的秘密?” 阿华没有解释,而是看向了苏临安,苦笑:“你们好像并不惊讶?” “还是有点惊讶的。” 老董啪的点上一根香烟,盯着阿华四人说:“这片沙漠里有永生的秘密这件事,你们是从哪知道的?” “抱歉,这个我不能告诉你们。” 阿华摇摇头。 老董呵的一声冷笑:“dao集团,对吧?除了他们,谁还热衷于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找永生的秘密?” 阿华表情一僵,看来老董的确说对了。 老董又问:“你不会真的相信dao集团的鬼话吧?” “不信,又能怎么办?” 阿华显得有些狂热:“他们在人体医学方面,绝对是世界拔尖的,我、三子、小狼和石头,都是晚期患者。” 他说的这些人,就是他的三个同伴。 在阿华提起后,三人纷纷面向这边,摘下了头顶的假发。 因为化疗,他们头发都掉光了。 如果掀开袖子,还能看到他们胳膊上布满的针孔痕迹。 韩小雪眨了眨眼,有些吃惊的问:“你们都是晚期患者?可、可不像啊。” 谁家癌症晚期,能长途跋涉上百公里,穿越沙漠? 这些天他们接连遇到过数次危机,但这几个年轻人可一点都没有癌症晚期该有的虚弱,反倒是一个个动作灵活,经验老道。 连韩小雪这个前特勤,都比不上他们。 阿华笑了,从怀里摸出了一个小玻璃瓶:“这就是原因。” “离欢粉。” 不等阿华介绍,苏临安就冷声打断。 阿华有些吃惊:“你、你们认识?而且还知道dao集团,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我们是什么人,你没有深究的必要。” 苏临安当然不会随意暴露身份,只是淡淡的说:“早就知道这东西有极大的成瘾性,没想到还能对癌症患者起作用。” 韩小雪根本听不明白,一直茫然的眨眼。 老董还算好心,解释道:“这种药粉能对人的细胞起到刺激作用,能暂时性的增强体质,而且没有什么坏处……唯一要说,就是会上瘾,大量服用会导致精神不稳定。” “毒……” 韩小雪眼角抽了下,想到了各种不合法的兴奋剂等精神药物。 “差不多。” 老董弹了下烟灰:“而那个所谓的dao集团,就是研究这方面药物的专家。他们曾服务上个世纪那场全球性的大战,当然,是站在战犯那边的。当时,他们还派出过探险队来到珠峰、昆仑山脚,据说在这儿发现了永生的秘密。” 说到这,老董冲阿华他们努了努嘴:“这几个,就是听信dao集团谣言,才来这冒险的。” 第493章:再次降临的沙暴 话既然都已经说开了,阿华也不再掩饰什么。 看着还在懵笔状态的老雅图,他拿回了缰绳:“老雅图,以前我不进去,是因为还能继续苟延残喘,但现在我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我能感觉到,最多这个年过去,我就会死在化疗室里。所以,我选择来这里博取一线生机。” 阿华背后的同伴此时也走过来,幽幽的说:“就算不进去,我们也没几天后好活了,所以都选择来这里搏一搏。雅图大叔,我知道你是不敢进去的,所以接下来的路,我们自己走,愿你今后像长鹰般自由。” 说完,阿华直接从包裹里拿出了一个钱包,塞到了老雅图手中。 他回头和三个同事互看一眼,再也不犹豫,翻身上骡子,猛地一拉缰绳。 骡子抬起前蹄时,阿华扬手,皮鞭在它屁股上狠狠抽了一鞭子。黄沙扬起,四人快速穿过肺腑,朝西南方向跑去。 黄色的长龙,远走越远。 抓着钱包的老雅图,呆滞了好半天,才把钱包狠狠丢在地上,咬牙骂道:“你们这群可恶的混蛋,竟然敢欺骗我,都回来,赶紧回来!” 视财如命的他竟然连钱包都不要了,往前追了几步无果后,噗通瘫坐地上,冲着西南方的晴朗天空嘶声嚎叫:“炼狱的摩罗啊,请你一定要把这些欺骗沙漠子民的肮脏外来人永远留在那里,让他们的灵魂永远没法升上天道!” 老董看着有些好笑,凑过去问:“老雅图,他们不过是你的朋友,想去就去呗,不管是死是活,都碍不着你的事吧?难道是担心你的几头骡子?” 如果只是担心几头骡子,那阿华留下的那个鼓鼓囊囊的钱包,完全足够抵债才对。 老雅图没有回答老董,只是嘶声嚎叫完后,就跪在地上,用五体投地的方式面对着土地,喃喃低语:“无论、无论这些肮脏的人如何冒犯您,都希望炼狱的摩罗大人,能不要将怒火转移到我们身上!千年前精绝国的惨案,千万不要再次发生了!” 说完这些,老雅图一下从地上跳了起来,他脸上满是沙子,表情狰狞的冲向头骡,飞也似的骑上去后,趋势着骡子就冲着来的路跑了。 钱包,没拿。 剩下的骡子,也没带走。 甚至包括运送物资的那头骡子,也落在了原地。 韩小雪心善,有些担心:“大沙漠里他一个人回去,没有食物也没有水,会不会出事啊?” “与其担心他,不如担心担心我们自己。” 苏临安淡淡的说:“以老雅图对这片沙漠的了解,就算没有骡子也能平安走回去,反倒是我们,少了他的向导会很麻烦。等我们办完事回来,可能找不到返回的路。” 韩小雪茫然点头,又疑惑道:“我听他刚刚话里的意思,就好像我们进入那片沙漠,也会连累他们吗?” “这也和当地传说有关。” 比较懂行的苏临安,牵过那头物资骡子,一边检查里面的东西,一边说:“佛家把生灵分为六道,人道、天道以及修罗道都是正面的,积极向上的。但地狱道、饿鬼道、畜牲道,则是恶的,是一切罪恶的合计。其中的地狱道,更是恶的极致,每当他们现世,就会祸乱天下,引发血雨腥风。老家伙是怕我们进入炼狱,把地狱道中的邪祟带出来。” “这人信教信魔怔了。” 老董耸耸肩:“我和老苏来过好几次了,从没在里面见过什么恶魔。不过当地人最信这些,恐怕老雅图回去后第一件事就是带着一家人远离沙漠。” “行了,他是死是活,与我们无关了。” 苏临安打断老董的发言,看着西南方缓缓的说:“沈欢肯定是追着韩小雪说的白色生物进入那片沙漠了,而且,如果白色生物真的来自其中,那就说明……里面真的有古怪。” 毕竟,前面几次来,苏临安和老董别说白色,小猫大小的生物了,就连鹰鹫都不会飞过那片沙漠领空。 沙蝎,毒蛇等等,在那片区域也会骤然减少。 就好像,那里真的是生命禁区一般。 看了眼远方已经要看不到的阿华死人,韩小雪喃喃的问:“这里面如果真的有恶魔,沈欢自己进去后,会怎么样?” “那不是你需要担心的问题,就算我们三个全死了,那家伙也命硬的狠。” 老董冲韩小雪露出了笑容:“走吧,去找你的小情郎。” 说完,他一拉骡子的缰绳,率先朝西南方向走去。 走出废墟很远后,韩小雪跟在后面,试着和苏临安搭话:“苏大哥,如果白色生物真的是来自那片沙漠,能说明什么啊?” “说明沙漠中真的有一片探测不到的神秘区域,适合生命生活。” 苏临安没有装高冷不回答,而是淡淡的说:“很有可能,是精绝国被灭后,剩下的人民在沙漠中寻找到的安居之所。当然,也可能只是一片古墓。” “古墓……” 韩小雪喃喃念叨着,有些明白了:“难道,我们这一次真能见识到活着的精绝古城?” 老董慢悠悠的说:“我们能不能看到,还不好说,但阿华几人能听从dao集团的指挥来到这,还一副信誓旦旦的样子,说不定dao集团真的知道沙漠里藏有的秘密。” “闭嘴,赶路。” 老董说到这,苏临安突然打断,看着北方说:“变天了,沙暴又来了。” 三人都顺着向那边看去,就看到北放天际极为遥远的地方,出现了一道隐隐的黑线。 就像前天昨天那场大沙暴来临前夕那样,黑压压的朝这边奔袭而来。 “靠,这也太背了。” 老董勒住骡子,扭头问苏临安:“我们该怎么办?” 苏临安吐出两个字:“回去。” “去哪儿?” “去刚刚的废墟一直,等风暴过后再谈其它的!” 苏临安说完,马上就拨转骡子,向遗址那边狂奔而去。 想到前晚那场大沙暴的威力,三人当然不会傻乎乎继续前行,当即掉头追向了苏临安。 两地之间距离大约有千米多的路左右,骡子狂奔起来,也就是几分钟的事儿。 好像也感受到沙暴将来临,骡子根本不用催促,就拼命跑下了沙丘。 等他们终于来到遗址前,大沙暴来临了。 第494章:诡异的韩小雪 即使已经经历过沙漠的大沙暴,如今再次面对,韩小雪还是有种深深的窒息感。 骡子跑的飞快,是因为后面沙尘追的飞快。 不过幸运的是他们这次不再沙暴的前进路线上,所以在钻进遗迹的一堵破旧围墙后,紧张感立马就减缓了。 这片废墟,几千年前就曾为在这儿居住的人遮风挡雨。 如今,也能为旅人抵挡风暴。 风沙,从头顶不断吹过,因为房屋是没有房顶的,韩小雪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抖一下身上的沙子。 偶尔低头的时候,韩小雪注意到墙上的泥砖上,划着几道不太显眼的痕迹。 或许,这是当年古人生活留下的痕迹。 而如今,这一切都被风沙淹没了。 外面呼啸的风声,让韩小雪有种由衷的悲凉感。 如果这片废墟落在内陆,哪怕是往东挪动个百十公里,相信它也能和尼雅遗址那样被保护起来,被后人所重视。 到时候导游会举着个喇叭,扯着嗓子介绍这个房屋曾经是什么人居住,这里的精绝国孩子会贴着墙站紧,每天都在脑袋上方划一条横线,看看有没有比昨天更长高一点。 古人生活的某些痕迹,或许稍微能打动游客的心。 但在这,这片废墟中的细节顶多被冒险家们看在眼里,转眼就会忘掉。 毕竟,任何来这个地方的人,大都得冒着生命危险,谁会记得这片墙上的一道小小的划痕呢? 韩小雪想到这,心情控制不住的有些低落时,一旁的老董提醒道:“这场沙暴还会持续很长时间,如果持续到晚上,那我们现在就得考虑找入夜和生火的地方了。这里风沙太大,升不了火。老苏,你觉得该咋办?” 苏临安比老董更懂如何在沙漠求生,所以雅图大叔走了后,大家最好是听他。 苏临安也很干脆,先把几头路子都拴在这栋废墟墙壁后,四下看了看,选择了一个方向。 那是靠近废墟中心的方向,因为四周有不少废墙挡风,哪里的沙子堆积不深。 苏临安也很熟练,很快就找到了一个还算有半个屋顶的废弃房屋,三人带着行李进去后,才算免除了风沙侵扰。 韩小雪钻进房子后,还担心的走出去又看了眼骡子。 见那些骡子乖乖留在刚才的原地,没有因为主人离开而惊慌后,才松了口气。 随着天渐渐黑下来,外面的沙暴逐渐减弱,最后变成了持续的西北风。 眼瞅着今天是没法继续前进了,老董也很快生气了一堆篝火。 用铁质军壶烧上一壶冷水后,老董才看向情绪不太对的韩小雪,笑道:“怎么,一天不见沈欢,担心他了?” “啊?” 韩小雪有些懵,点点头:“是、是有些。” 老董还以为再提起沈欢时,韩小雪会更紧张些呢,可她表现的却更像是掉了魂似的呆滞。 老董目光一闪,没说什么,而是冲着苏临安打了个手势。 苏临安点点头,问道:“韩小雪,你有没有注意到沙暴过来的方向?” 韩小雪眨眨眼,呆滞的说:“没有唉,只顾着跑了。” “那我告诉你。” 苏临安往篝火里塞了根胡杨木:“沙暴来的方向,就是沈欢追去的方向。我们在沙暴中能找到废墟抵挡,但沈欢找不到。照这个沙暴持续的时间来看,他很可能会被沙暴埋在地下,死的透透的。” 韩小雪好看的秀眉皱起,但很快就舒展开了,竟然还露出了一个笑容:“可你们不是说,沈欢很厉害吗?而且还有信号弹,如果他有危险就发射信号弹求救了呀。” “他肯可能已经发射过了,只是被沙暴阻隔,我们都看不见。” 苏临安故意往严重里说。 其实他知道,沙暴虽然大,但方向和沈欢所去的那片沙海并不重叠,他可能会收影响,但绝不至于被沙子淹死。 但韩小雪应该是不知道的。 依着她对沙漠知识的匮乏和对沈欢的关心程度,一定会惊慌失措,乱了阵脚。 可事实时…… 她再次呆滞的眨了眨眼,竟然还露出了一个笑容:“没关系的,他已经走进那片沙漠了,他已经获得了永生,他不会死的——” 话说到这,韩小雪戛然闭嘴。 她脸上带着和喧嚣完全不符的静谧笑容,在这种环境中显得是那样惊悚。 老董和苏临安相互看了彼此一眼,然后都点了点头后,前者无声无息的走到韩小雪背后,哗的抬手,敲在她后脑勺上。 砰! 一声闷响后,韩小雪软趴趴的朝地上栽去,老董把她接住后,把她靠倒在了墙上。 “应该没错了,她吸入了离欢粉。” 老董把她放倒后,分析道:“不过吸入的量应该不多。” 山海组对dao集团的了解可不仅仅只是通过猜测,还对他们的产品进行过研究。 离欢粉是怎么制造的他们还不清楚,但离欢粉服用后会产生什么后果,每个级别够高的山海组成员都知道。 最初吸入离欢粉后,会影响体内激素的分泌,导致人情绪低落,短暂性的失去共情心理。 简单来说,就是情绪不会太大的波动。 很多人认为情绪、个性是主观性的,但实际上,在医学中只需要一些小小的药物,就能影响一个人的性格。 不过失去共情心理,只是吸入者在适应离欢粉。 等他们适应了,共情心理就会恢复,之后再吸入离欢粉就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了,转而会变得亢奋。 刚刚韩小雪的表现,摆明是因为吸入了离欢粉。 只是,她什么时候吸入的? 他们全程都在一起,中间根本没有出过任何岔子。 除非空气中到处都是离欢粉,大家一块吸入了,不然韩小雪没有独自吸入的机会。 到底是怎么回事? 看着昏迷的韩小雪,老董和苏临安表情都很凝重。 老董更是重重踹了下墙皮:“沈欢刚走,她的女人就变成了这样,我们怎么对得起他?” 苏临安相比来说更冷静些,看着越来越黑的四周,低声说:“老苏,你还记不记的昨晚沈欢曾说,在沙暴中黑神仙曾又一次追了上来,还妄图抓走韩小雪,不过直接被他用骡子撞飞了。而如果能再找出一种在沙漠中行踪诡异,还不会被我们发现的东西……” “你是说,黑神仙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给韩小雪用了离欢粉?” “只有这种可能。” 苏临安说出这句话是,篝火里的柴火啪的响了声,火焰也猛地跃动了下,给静谧的四周更增添了一份诡异。 第495章:清晨的发现 一整晚的时间,都这样平安过去了。 老董和苏临安轮番值夜,别说黑神仙了,连个鸟都没见过。 韩小雪也一直安静的睡着,一直睡到天亮。 外面的空气冷的惊人,韩小雪睁开眼时只感觉睫毛上都凝结了一层白霜,只有腿脚靠近篝火的方向还是暖的。 眨了眨眼,她发现自己有些记不得昨晚睡过去时是什么情况了。 而此时,老董就在一旁微微打着酣,还没醒。 外面,苏临安的一只脚垂下来,看来正坐在屋顶上。 搓了搓自己的脸蛋,又从行李中拿出一瓶冰凉的水喝了口,韩小雪才感觉干涸的嘴巴里有了些水分,精神也好了些,这才轻手轻脚的走向门口。 抬头看到苏临安一直朝着西南方向看后,韩小雪关心的问了句:“你值了一晚上班吗?用不用休息一会?” “不用。” 苏临安头也不低的说:“昨晚的沙暴从西南方向来的,就是沈欢追去的方向。” 韩小雪脸色唰的变了:“啊,昨天那么大的沙暴,沈欢没有地方过夜,不会出事吧?” 苏临安没回话,心里却知道韩小雪已经恢复正常了。 可韩小雪着急了啊,跺着脚就想赶紧收拾行李出发,还一边问:“他要是真的发生危险了,在沙暴里发射信号弹,我们也一定看不到的……” “他没有危险。” 苏临安淡淡的说。 韩小雪一愣:“为什么?” 苏临安没有说话,只是抬起手臂,指向了西南。 韩小雪顺着他的手臂看去,却因为断壁残垣的阻挡,什么都看不见。 看来只能爬到房顶苏临安的位置才能看到。 难道他看到沈欢正从西南方赶回来? 韩小雪心里升起这个疑惑时,也手脚利落的爬上了屋顶,站稳后看向西边时,猛地愣住了。 西方,太阳还没有升起。 黑黢黢天空,只泛着一丝白色。 而就是在这丝白色和无边沙漠的交界大地上,落着一层苍白的霜。 昨晚那场大沙暴,席卷来的除了沙子,还有水汽和冷空气。 它们在清晨凝结成的霜中,远远看去如同一面粗糙的镜子。 在这个角度看,镜子很窄,像是放大拉宽了的电视屏幕。 为什么说是电视屏幕呢? 因为这块“屏幕”上,真的正放映着诡异的画面! 从南往北,狭长的屏幕好像一副狭长的绘卷,在东方刚露头阳光的照射下,韩小雪看到最南边,是影影绰绰的边界。 但再往北看去,画面就慢慢的清晰了起来。 那是一片绿油油的绘卷,其中坐落着用砂石建立而成的一个村落。 村落很大,从南往北看,是从村庄变成了城镇的样子。 最南边就是村落的大门,是由坚固的巨石做成,足以抵挡任何风沙。 大门后,则建筑着两座高大的哨塔。 每座哨塔上,都有四个穿着金甲,手握战戟的士兵,一言不发的注视着远方。 而在哨塔后面的村庄街道上,两旁房屋建筑整齐有序,竟然还隐约有人头攒动。 这些人,各个身穿用丝绸做的古代衣服。 其中还有些,穿着更加话里,衣服上雕刻着各式各样的花纹。 而再往北,也就是在街道的最尽头,则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 宫殿门口的大殿清晰可见,前面站着足有数百个手持刀枪的士兵,表情严肃。 就好像清明上河图一样,这副长长的画面上显现的东西还有很多,细节也很清晰,韩小雪目之所及,画面中每个人的模样都不同,有的是中原人的模样,有的则是西域人的模样。 他们在画面中行动,祥和安逸。 和画面外韩小雪等人所见的沙漠废墟,完全不同! 韩小雪忍不住抬手掐了自己一把,她敢发誓,他现在绝不是在做梦,而是真实的看到了这一切! 唯一让他感到不真实的,就是他所看到的一切,都有些粗糙,而且是放大拉宽了的。 “这、这是海市蜃楼吧?” 韩小雪喃喃说着,好像找到了理由一样,连忙在心中安抚着自己:这是海市蜃楼、这绝对不是什么诡异的东西! “或许呢。” 苏临安淡淡的说:“传闻中,精绝国在两千年前,就是这副模样。” 这是两千年前的国家! 韩小雪浑身打了个激灵,强笑道:“不过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幻象,对吧?” “呵呵,你来晚了,没看到而已。” 苏临安皱着眉头:“如果你来早一点,就知道这画面里的诡异了。看,来了——” 他话音刚落,铺在天边的画面,忽然又出现了其他的画面。 开始,很模糊,慢慢的,这个画面越来越清晰。 这一次,上面显示的不再是精绝国,而是一个人。 一个身穿布衣,脸上带着狐狸面具的人。 那张面具看起来是木制品,上面的花纹很是古怪,很像考古书上精绝国佛幡上的富豪。 画面中,带着花纹面具的似乎是个女人,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画面中的女人也缓缓开始行动。 她先是伸出了一只白皙的手,轻轻抚摸在了面具下沿,然后,在韩下雪震惊的目光中,慢慢掀了上去,露出了一张完美无瑕的脸。 看到这张脸后,连韩小雪这个女人都觉得心儿猛地一颤。 她从未想过,这个世界上,竟然会有如此完美的一张脸。 在韩小雪看来,恐怕就就算是传说中的仙女,也不如这女子好看吧? 以前她看到叶朝歌时,就感觉她不愧是凉城第一美女。 可是,当看到这张脸时,韩小雪却忽然觉得,叶朝歌和这个女子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而就在这时,让韩小雪更震惊的事情发生了。 画面里的美女竟然开始走动了,而且缓缓走向了一个大殿一样的房间中。 房间里点燃着熏香,熏香就放在木头柜子上。 而木头柜子旁边,是一张床。 那张床上,躺着一个人。 韩小雪呼吸停止了。 苏临安淡淡的说:“看来你也没错过了,这就是我说,沈欢没事的原因。” 他没事,他在床上睡得好好的呢! 韩小雪鸡皮疙瘩钻了出来,因为画面里那张床上躺着的,正是沈欢! 第496章:那晚的记忆 画面,就定格在女人走进房间,看到床上沈欢的那一幕。 接着,阳光终于洒在了那片黄金沙海中,白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那片屏幕也紧跟着消失了。 其实韩小雪看到画面的时间也就短短三分钟,但那种震撼,却让她好半响都没回过神来。 良久,她才咽了口口水,声音沙哑的问:“苏临安,你、你说沈欢很安全,意思难不成是认为刚刚画面里的男的,就是沈欢?” “你觉得他不是?” 苏临安反问。 韩小雪坚定的摇摇头:“肯定不是,那只是幻象……或者说,海市蜃楼,而且里面的人明显都穿着古代服饰,肯定是千年前的画面,被当地磁场记录了下来——” 韩小雪试图解释,但说到一半,她自己都说不下去了。 看到古代海市蜃楼的传闻不少。 据说上个世纪在故宫宝殿中,文物修复人员就曾在其中看到过清代的海市蜃楼。 吴越天姥山,也有过农民进入某山洞,结果见到清军将领大战的幻象记录。 而根据科学家的解释是,当年清军将领大战时,当地的电磁场在天气的影响下,形成了一个天然的摄像机,把情景给记录了下来。 后来人只要在天气、湿度、温度等多种自然条件,基本和当年相符合的情况下进入,那段历史影像就会像电影厅里放电影一样,播放出来。 韩小雪小时候就对这些奇诡故事的很感兴趣,也听说过不少。 所以见到天边会动的画面后,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这个解释。 只是…… 得有多么巧合,古代的电磁场才会记录下一个和沈欢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 床上的男人紧闭双眼,分明就是沈欢的模样。 韩小雪再怎么解释给自己听,都说服不了自己。 苏临安又开口了:“或许还有另一种可能。” 韩小雪赶紧看向他。 他一指那片沙海,语气冰冷:“那里面,真的存在一个神秘的国度,地平线上的霜和水汽,形成了特殊的折射,让我们看到了这场海市蜃楼,不过……画面里的场景也正在另一个地方同步上演。” 韩小雪张了张嘴,摇摇头:“不、不可能这样巧的。” “我也觉得不可能。” 苏临安站起,从屋顶跳下:“我只是说出了一种可能性,事情的真面目,还需要我们自己去挖掘。收拾东西,去追沈欢,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老董,起床了!”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韩小雪喃喃重复了一遍这句话,然后狠狠攥紧了拳头。 疼。 还没睁开眼,沈欢就感觉到了浑身传来的酸胀感。 疼得难受。 同时,昏迷前的记忆,也一股脑的涌上了沈欢心头。 一切,都还得从那晚他追着白色不明生物跑出很远说起。 在来到一片胡杨林后,沈欢就追丢了那个小家伙,之后抬起头时,竟然看到了一个穿着白衣的人影。 女人脸上没有五官,站在寂寥荒凉的大漠中,让沈欢瞬间就被恐惧笼罩了。 任谁,大半夜的看到这样个鬼东西也会吓傻的。 好在常年在战场作战的经验,让沈欢快速冷静下来,脑海快速分析和对方没有脸蛋的原因:一,毁容,可她脸上皮肤光滑,手电照耀下还会反射,不像毁过容的样子。 那只有第二个原因了:面具。 尽管沈欢没有看到对方脸上有面罩的痕迹,但立马就通过排除法,确定了第二个答案。 想到眼前只是个戴着面具装模做样的女人,沈欢心里底气足了很多,快速举起手枪和对方对峙起来。 无非就是问她是何许人也。 女人却不回应,只是招了招手,草丛里的白色小生物就跳上了她的肩膀,绕着她的脖颈转了好几圈,幽怨的呜咽着,似乎在抱怨沈欢射伤了它的后腿。 而这时,沈欢才看清了小东西究竟是什么。 狐狸。 一只浑身长着白色毛发的狐狸。 白狐一般都是北极狐,都分布在北极圈的边缘,国内罕见。如今在干旱燥热的沙漠中看到这么只东西,绝对是非常罕见的。 但沈欢在沙漠这些天,已经经历了太多古怪的事情,对区区一只北极狐,也就见怪不怪了。 比起它,沈欢更想搞清楚无脸这位,是什么人。 也就在这时,小白狐跳下了她的肩膀,而无面女也动了。 她速度极快,几乎是一个呼吸之间就冲到了沈欢面前,抬手就掐向了他的脖子。 沈欢见识过不少格斗高手,但他可以发誓,哪怕是他曾经在山海组中的战友,又或者最近交手过的拉丝忒,在速度上都和无面女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换成旁人,哪怕换成身手稍差一筹的安谷和帕瓦他们,也绝对反应不过来,会被无面女直接掐着脖子活活掐死。 但沈欢不是他们。 在对方有了动作的瞬间,沈欢全身的骨骼都开始调动,肌肉像是精密的仪器一般快速调整着,用最快的速度抬起了手臂,横在脖子前。 砰! 无面女的手掌掐在沈欢的手臂上,直接在他皮肤上抓出了五个血洞。 而且巨大的冲击力,也打的沈欢连退数步。 如果沈欢稍微慢一点,脖子已经被掐烂了! “咦?” 无面女发出的轻咦声,表现出了她的惊讶,似乎很震惊沈欢能挡住她这一爪。 我不过开枪射了下你的宠物,你就要杀人? 沈欢心头戾气横生,霍的抬起手枪便射。可对方动作太快了,沈欢的枪口根本捕捉不到她的身影,每一发都是空枪。 而无面女呢,则一边躲着子弹,一边快速接近他。 眼瞅着对方越走越近,沈欢真有种头皮发麻的感觉,头一次明白了以前他那些敌人对付他自己时,是什么感受。 终于,无面女再次欺身沈欢面前时,沈欢枪里只剩了最后一颗子弹。 他拼了命调转枪头,对准无面女的脑壳,也顾不上手下留情了,啪的扣下了扳机。 而这一瞬间,沈欢见到了他平生见过最震惊的一幕:无面女,在沈欢扣下扳机的短短零点几秒内,霍的往后一仰。 最后一颗子弹,就擦着她的鼻尖飞了过去。 再接着,无面女就双手按住了他的脑袋两侧。她只需要使力一转,沈欢的脑袋立马会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当场嗝屁! 感受着女人手掌心传来的温度,沈欢遇到了平生最大的危机。 第497章:险情! 这辈子,沈欢遇到过很多危机。 光是在别人眼里几乎无法生还的爆炸,他就经历过不下五次。但真的在一对一交手中,被人家躲过所有子弹,按着脑袋要扭断脖子,还是头一次。 沈欢也很清楚,以对方的力量想要把他脑袋扭到背面去,易如反掌。 偏偏,他现在根本来不及推开对方,只能瞪大了眼,等死。 可或许是连老天都不想让沈欢殒命,北风来了。 在这片沙漠,冬天的最低温度能到达零下二十度,本来就冷的出奇,一点小小的风沙打在皮肤上,都会分外敏感。 更别说风力还不小,卷来的沙尘更是如同长龙了。 不管是无面女还是沈欢,都立马感受到了北风的呼啸。无面女动作明显停滞了下,没有再对沈欢动手,而是把他丢在了地上转身扬长而去。 她玩的这一出,沈欢都懵了。 打着手电看向女人的身影,对方竟然已经几个跃起,变成了一个小黑点。 来不及惊叹对方的速度,沈欢就感觉耳边灌进了不少沙子。 一场急促而小型的飓风,席卷着沙暴来袭了。 沈欢对沙漠不熟悉,但也知道遇到沙暴时一定要背向沙暴躲避,尽量找斜坡背面,抵挡风沙。 眼前是大片的胡杨灌木丛,听起来像是躲避沙暴的好去处,但地形太过平坦,前面唯一的斜坡也是南北走向,根本抵挡不了风沙。 沈欢只能背对沙暴快速冲出,希望在沙暴到达前能找到躲避的地方。 而实际上,背对沙暴的方向也是无面女冲出的方向。 尽管无面女的身手和面容,都恐怖的让沈欢再也不想接近她,但他更不想被埋在沙暴里。 沈欢戴着呼吸器,拼了命的朝无面女追去。 可他终究没跑过沙暴,很快就被狂沙吞噬了。 在黑夜中遇到沙暴的感觉相当不好受,沈欢第一时间就体会到了什么叫寸步难行。而且视线也瞬间被压制到了最小,因为他只能眯着眼,趴在地上前进。 并且每走一步,他都要把半截身子从黄沙中拔出来,才能继续前进。 在大自然的无穷威能下,沈欢满脑子都是后悔:他就不该贸然追着白色小家伙过来。 就算追,也该骑上头骡子才对。 那样的话,还能再沙暴来临时,靠着骡子抵挡下风沙,快速逃脱。 但没有骡子—— 沈欢艰难的爬行得有十分钟,连手电筒都抓不稳丢在了半路上时,才终于看到一大片斜坡,他慌忙跑去,却被风吹的几度要从斜坡上滚下时,一把抓住了一截胡杨的树干。 沈欢本想抓住胡杨树稳定身形,却发现这块树干分明也是被沙子吹来的。 沈欢把它从沙子里抓出来后,胡杨木就跟着他一块朝斜坡下滚去。 好在,胡杨木够大,足有一个半平米大小,沈欢凭借着超强的反应力快速把胡杨木压在身下,暂时形成了雪橇一般的状态。 呼、呼—— 狂风在沈欢耳边呼啸,他也坐着胡杨木一路朝斜坡滑下。 在沈欢看来,只要一路滑到斜坡底,他就能借着斜坡躲开沙暴了。 事实上,随着他一路向下,风力确实越来越小了。他和胡杨木之所以还往下滑,完全是因为惯性。 可接连滑了七八分钟,惯性还没消失后,沈欢慌了。 这个斜坡,到底有多深? 因为身处黑暗,又在沙暴中丢了手电,沈欢根本没看清斜坡的深度,但照现在滑过的时间来算,他起码滑了得有五百米! 而且随着越滑越低,胡杨木的速度也在越滑越快。 照这个速度继续下去,等滑到坑底,胡杨木停住,沈欢也会被惯性甩出去,摔个粉身碎骨。 他必须停住胡杨木。 沈欢摸着黑,不顾手上传来的剧痛抓住胡杨木边缘,希望抬起胡杨木,增大阻力“刹车”。 而也就在这时,坑底到了。 就好像滑出了悬崖一般,胡杨木腾空而起,带着沈欢飞到了半空,又滑翔了数秒钟,然后——轰然朝地上坠落而去! 沈欢今晚真可谓经历了在沙漠所能经历的所有惊险刺激,落地后的沈欢没有摔的粉身碎骨,因为高度并不高,而且他落进了一片松散湿软地面上。 他落地的时候,地面上甚至传出了“噗”的一声。 就好像身体落在了地面上一样。 但是,沈欢没有为自己活下来而侥幸,反而眉头皱的更紧。 因为他察觉到,自己陷入沙子里的下面,被紧紧挤压住了,而沙子的西方,似乎有一个质量非常大的黑洞,在把沈欢一点点吸扯进去。 沙子下面,当然不可能有黑洞,有的只是流动的地下水。 水流在地下经过,减少了上面沙粒之间的摩擦力,进而形成了……流沙。 沈欢,被困在流沙里了。 早在国外时,沈欢就常在北州活动,自然很清楚沙漠中的很多动向。 其中就包括流沙。 他知道,流沙是比沼泽更恐怖的地理现象,陷入流沙中的人基本都动不了,因为水和沙子的混合导致掉进其中的人体下面会受到很大的压力,很难用处力气。 即使沈欢力量远超常人,也只感觉腿上如灌了铅,根本使不上力量。 他更知道,想要硬生生把腿从流沙中拔出来,起码需要能把一辆汽车举起来的力气!沈欢可不是大力士,就算他有这么大的力量,在和流沙“争夺”下面的过程中,他的腿也会被活生生扯断! 不过沈欢也没慌,深吸口气后,他抬起手臂四下摸去,想要抓住和他一块落下的胡杨树干。 树干的密度是远小于流沙的,就好像木头能浮在水上一样,沈欢只要抓住胡杨木,也能浮在流沙表层。 接着,他只需要耐心的一点点活动双脚,挣脱流沙的吸力,就能一点点摆脱流沙。 此时,呼啸的北风已经停止。 这场沙暴来得快去的也快。 而沈欢也在摸索半天后,终于抓到了那截胡杨木,他救命稻草般抓住胡杨木,刚趴在上面,头顶上却又传来一阵风声。 沈欢抬头,接着沙暴后闪烁的星光,他看到一个身材妙曼的女人,以及那只纯白色的狐狸,双双落下。 啪。 踩在了他面前的流沙地上。 女人的鞋子很宽大,似乎是特制的,竟然能站在流沙中不下沉,白狐,也落在了她肩膀上。 沈欢眼角抽搐着看向她的脸,正是刚刚的无面女。 靠,老子追了半天,竟然还真追上了?! 沈欢刚升起这个念头,无面女也看向了他,两人四目相对,女人冷笑声中抬手一挥,青袍一挥,重重打在了沈欢脑袋上。 沈欢眼前一黑,再也没有了知觉。 第498章:醒后奇闻 无面女的挥袖一击,就是沈欢昏迷前最后的记忆了。 无面女,白狐狸,流沙…… 想到这些,沈欢头疼的抬手按了按太阳穴,喃喃自语:在流沙中昏迷,我还能活着,简直是个奇迹了。 还是说,我已经死了? 想到这,沈欢睁开眼睛后,就看到了陌生的绸罗纱帐。 他僵硬的转动脖子,看向有光照来源的方向,然后就看到了一扇只有在古装剧中才能看到了的古代木质双开门。 门外天光正好,阳光洒进来,能让沈欢看到半空中的尘埃。 咕噔。 沈欢忍不住咽了口口水:什么情况,哥们难不成是穿越了? 刚想到这,就好像是回应他的心里话一样,木门被吱嘎推开,一个穿着翻领胡服样式罗裙的女人,端着铜制的水盆走了进来。 见沈欢从床上坐起来后,手里的盆砰的一声就落在了地上。 随即她慌张的跑了出去,尖叫:“不好啦,小姐,姑爷醒啦!” 姑爷? 我真穿越了? 沈欢一脑门的问号,作为朴素的唯物主义者,沈欢绝对不相信穿越这种鬼话,但被一个明显穿着古代服装的女人叫姑爷……除了穿越,他真的想不到任何可能了。 “我醒了,也不用这样激动吧?” 沈欢搓了搓自己的脸蛋,翻身从床上坐起时才发现自己身上已经换上了古代式的宽大袍服,不过只是睡衣模样的白色棉布衣服。 而他自己的那衣服,正挂在床头的木质衣架上。 木头明显是胡杨木,看来就算是穿越了,他也还是在沙漠地区。 他起身脱掉不舒服的袍服,露出精壮的上身,走去拿自己的衣服。 也就在他刚把袍服丢在沙发上的时候,外面传来了急匆匆的脚步声。两个女人出现在了门口,然后她们就不约而同的抬起手捂住眼睛,尖叫:“呀!!” 其中一个还在喊:“你个登徒子,在别人家中还不收敛,光天化日衣不蔽体,还要不要脸了!” 看来,这俩女人还很不开放,不敢看男人的身子。 一边扣着扣子,沈欢转头看去:她们一个是刚刚穿着胡服模样的小丫鬟,另一个穿着唐代出现的大袖衫,丝绸制作,上面的花纹也比胡服那位更多。 看来,她的阶级要比胡服小丫鬟高一层。 说不定是这里的大小姐。 此时俩人都还在捂着眼尖叫呢,不过那位大小姐虽然捂着眼,但两根手指间却开了一条缝,估计是不敢看,却又想偷偷看。 瞧她害臊的脸都红到脖子根了。 沈欢眉头一扬,笑道:“想看就看呗,我又不收费。” “谁、谁想看你。” 大小姐气呼呼的道:“反倒是你,奎阿木,就算你跳河,我也不会回心转意的,你既然醒了,就赶紧回你的家去吧!” 跳河,回心转意? 看来我不光穿越了,还穿越成这家大小姐的姑爷了。 沈欢心里嘟囔着,却奇怪的没有穿越后该有的吃惊。 因为他隐约觉得,他可能不是穿越。 如果是穿越,他的衣服怎么会还在?而且这副身体也明明是他自己的:胸口上的伤疤,他可熟悉的很。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欢穿好衣服后,最先想到的就是这两位的口音。 有些像河洛一带的方言,但又相差很远,沈欢只能听懂个大概。 沈欢模仿着他们的口音,试着询问了几句,大概意思就是他什么也不记得了,能不能告诉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然后,他就被对方的话彻底震惊了。 沈某人在对方眼中,是个名叫奎阿木的人,也是个公子哥,家里做富商的。 不过奎阿木以前就是个恶少,最喜欢的就是欺负良家妇女。 恶名名满十里八村啊。 而面前这位大小姐呢,名叫西琳,也算是当地大人物的女儿,因为父母之命嫁给了奎阿木。俩人成亲两年,西琳因为厌恶奎阿木的名声,一直不和他同房。 而奎阿木呢,忌惮西琳老家的背景,也不敢对她用强。 看来在这个世界的古代,男尊女卑并不严格,女人地位并不比男人低的。 奎阿木憋坏了,最后没忍住去找老相好私会去了。 而西琳听说后,就以此为要挟,非要离婚。 也就是要奎阿木写休书。 奎阿木不肯,竟然玩起了失踪。 这不,昨天清晨,西琳府中的手下管家,就在通天河边见到了奎阿木,把他救了回来。 奎阿木,也就是沈欢,昏迷了两天这才醒来。 而西琳呢,则是把在河边昏迷的沈欢,当成跳河自杀,妄图用苦肉计换西琳回心转意的奎阿木了。 为什么会在西琳家醒来,沈欢是搞清楚了。 可还有件事没搞清。 他眨了眨眼,指着自己问:“两位美女,你们确定没认错,我是奎阿木?” 小丫鬟年约14、5岁,青春就是她最美丽的武器,而西琳大小姐呢,看上去也就是十八岁上下,鹅蛋儿脸,柳梢眉微微下垂,樱桃小口,皮肤白皙。 就算放在化妆技术精湛的现代,她的容貌也是上上之姿。 夸一声美女还真不为过。 “登徒子,你喊谁美女呢。” 西琳把小丫鬟往背后一揽:“小枝可不是同房丫鬟,你不许对她动歪心思!” 我就叫声美女,就算动歪心思了? 靠,那位奎阿木信誉是有多差? 沈欢翻了个白眼,不再理她们,而是转身检查衣服口袋里的玉坠和魔刀血影。 都还在。 这让沈欢更加安心,摸着空空如也的肚子,正想问有没有吃的,就听西琳没好气的说:“既然你已经醒了,就速速离开吧,这儿不欢迎你,还有,赶紧把你的休书送来,不然本小姐就算是耗上一辈子,也不会委身与你的。” 所谓委身与沈某人,大概意思就是乖乖被他强迫行夫妻之事的意思。 沈欢有些头疼:穿越前,他在凉城当个上门女婿,两年没和叶朝歌那个婆娘发生关系。 穿越后,他竟然还是这样个剧本。 而且眼前的西琳,也和叶朝歌对他的态度一样,充满了厌恶。 厌恶就厌恶吧,现在当务之急还是填饱肚子再说。 沈欢耸耸鼻尖,说:“不好意思啊,我不记得我住在那,我是谁了。也不记得我和你有过婚约,如果我真的做过什么坏事,我道歉,但现在能不能给口吃的?不愿给,送哥们回家也行。” 第499章:尼壤国西乡 人是铁,饭是钢。 沈欢昏迷了一天一夜,今天清晨才悠悠转醒,不饿才怪呢。 眼前事情虽然离奇,但再离奇,不填饱肚子也没法去探明真相。 西琳虽然和奎阿木夫妻两年都貌合神离,但他毕竟是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也缺不了他一顿吃的。 她也不想再和奎阿木说话,就叮嘱了丫鬟小枝帮沈欢上一桌饭菜后,就送他回家拉倒。 小枝应允后,先是做了个万福,才转身走出去,估计是弄饭菜去了。 沈欢带着满脑子的雾水推开门,外面阳光正好,但当阳光洒在他脸上后,神话却忍不住的愣了下。 温度不对。 阳光照在身上,要比普通灯光照在身上的感觉更暖。 这是常识。 但现在沈欢却感觉阳光照在皮肤上根本没有多么暖和的感觉,就好像是在阳光下遮了一层薄膜,减缓了太阳直射那样。 这种感觉让沈欢很不舒服,胳膊上都莫名泛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他赶紧搓了搓双臂,四下看去。 西琳家的房子是木质结构的,和古装剧中的形象一模一样,红砖的墙,绿瓦的屋顶,院分四合,大门开在东南角。 北边是两间不小的北屋,西琳刚刚就是进去了里面。 沈欢现在所在的是西厢房,对面的东厢房就是伙房,里面正冒着炊烟。 小枝的身影也正在里面忙碌。 看这房子倒是很精致,墙上涂着新漆,正堂上挂着大大的牌匾,写着正楷字体的西乡尹长府。 但总体来说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和沈欢小时候见过农村大院房差不多。 院子中种着一颗刺槐,很是低矮,明明很粗壮,年岁很多,个子却不高,也就三四米的样子。 刺槐下面摆着一张石桌,上面落了些叶子。 笼统看上去,给沈欢的感觉就是:西琳大小姐所谓的这一家,放在他所在的现代都市,也就村长家级别的。 或许还不如呢。 没办法,哥们如果是穿越到古代了,生产力不够高很正常。 沈欢啧啧有声的感叹了句,就听身后传来西琳清脆的声音:“你冷哼什么?怎么,对我西乡尹长的宅邸有什么意见吗?” “哪敢,您跟吃了枪药似的,我如果说一句不好,你非得骂死我。” 沈欢耸耸肩说道。 西琳冷笑:“谅你也不敢,我们家宅可是西乡最好的,你当初若不是看重我家家业,也不会死皮赖脸,非要娶我过门。” 哥们穿越的剧本也太扯了吧? 贪图美色是个l氓也就罢了,竟然还很没见识……像这种宅邸,有啥好的? 沈欢眸中流露出不解时,伙房里已经传出了阵阵饭香。 接着,小枝端着个木盘露出头来,木盘中端着些当地的食物,看上去倒是很好吃。 沈欢早就饿了半天,见到食物,肚子咕噜噜就叫了起来。 小枝端着木盘,下意识就往北堂大厅里送去,毕竟只有那里才有餐桌。沈欢也摩拳擦掌的准备跟着进去,可俩人刚走到门口,西琳就抬起手,挡住了小枝。 小枝一愣时,就听西琳小姐说:“小枝,我可不想让无关人等进我家大厅,他饿了,便送去西厢房他的狗窝吃去。” 西厢房一般是招待客人的,沈欢也在那睡了一觉。 可眼下西琳却说那是狗窝,言语中对沈欢的厌恶就很显然了。 小枝却有些为难:“可是小姐,西厢房里没有桌子呀。” 西琳美眸流转,最后定格在了院子里那颗刺槐下,努了努嘴:“那里不是有张桌子吗,就让他在那吃好了。” “可那里沙土……” 小枝还有些可怜沈欢呢,沈欢却主动笑嘻嘻的说:“行,就放在那里吃就成。” 院子里地面很干燥,有没有铺砖瓦,黄土不少。 偶尔一阵风吹来,还会把土在院子里吹开。 在这样的环境里用餐,万一来阵风,菜盘子里非得落一堆沙土不可。 小枝心知小姐厌恶奎阿木,也知道奎阿木是个臭l氓,恶名昭著。 但也不用让他连顿饭都吃不饱吧? 不过沈欢既然也同意了,小枝也不再说什么,把餐盘放在石桌上后,又去厨房断了个青瓷的杯子,端了只热水铜壶,给他倒了杯水。 自从沈欢进入大漠来,吃的都是罐头,喝的都是凉水。 而昏迷的期间,他更是滴水未进。 撑到现在,他早就饥肠辘辘了。 虽说这桌酒菜味道有些古怪,不太符合中原人的胃口,但也算美味。所以沈欢甩开腮帮子,毫不注意形象的开始大口吃饭。 偶尔一阵风吹过,沈欢只是抬手遮掩下饭菜。 遮掩不住进了黄沙的部分,他就随意拨弄到一旁,继续吃干净的。 顶多五分钟,一桌子饭菜就被他席卷而空,还吃了两个馕饼。 最后端起杯茶水一饮而尽。 “嗝……” 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饱嗝后,沈欢慢悠悠的拍了拍肚皮。 那边的西琳又开始嘟囔了:“吃饭也如野犬一般,一点也不文雅。” “文雅可没法填饱肚子。” 沈欢头也不回的说:“吃饱喝足,既然西琳小姐对哥们偏见这么大,哥们也不做逗留,小枝妹妹,送我回家吧。” 小枝先是转头看了眼西琳,见后者点头后,才点了点头,躬身做了个请的手势:“姑爷,您请。” “别这么客气,你带路。” 沈欢笑嘻嘻的说着,跟在小枝后面快速走出了西乡尹长宅邸。 走出房屋后,沈欢才发觉西琳说的真没错。 她家的农村小院,已经是附近最好的房子了。 因为其他人的房子都是黄泥砖擂成的,没有丝毫美感不说,也绝对不结实,不少地方已经墙皮脱落,露出了坑坑洼洼。 路上行人大都穿着麻布衣服,头戴方形类似帽子东西。 街道两旁也有种植树木,不过和院子里的刺槐一样,这些树都很低矮,看来和这里太阳光太过柔和有关。 不过,这里的气氛却还算祥和,来来往往的人脚步悠闲,生活并不紧张。 这里,究竟是哪儿? 沈欢皱眉想着,终于来到这个村落边缘时,就见长街街头立着一块石碑,上书正楷:尼壤国西乡。 尼壤国? 沈欢大脑飞速运转,终于想到了之前在网上看过的一篇资料:精绝国在西汉就有记录,在唐朝仍旧存在,当时就被叫做尼壤城,直到清朝,那里才被叫做尼雅城,发现的遗址,也被叫做了尼雅遗址。 沈欢脑袋瓜子嗡嗡开始响:好家伙,难道我穿越到了精绝国还没灭绝的时候? 第500章:狂奔而来的麻烦 过了西乡,行了也就两千多米,前面就是一片不小的城墙。 城墙上刻着尼壤城几个字,颇为恢弘大气。 这座城镇和刚刚的西乡相比,就繁华多了。 一路上沈欢几次想和小枝搭话,小枝却都怯怯懦懦的不敢回答,看来以前奎阿木真的是恶名在外。 进入尼壤城也不困难,城镇的防守一点也不严密,他们进去时也没谁拦住问个话啥的。 沈欢亲眼看到守城的士兵懒洋洋的打着哈欠:他们懒散惯了。 进了城,两侧房屋就多了起来,大都是黄砖绿瓦,路上走得人也都穿着古代袍服,走在其中真有种在拍古装片的感觉。 沈欢这身奇装异服,引来了不少人的围观。 甚至还有不少人认识他,在那窃窃私语:“那不是奎阿木和他媳妇儿家的丫鬟吗?他那是穿了一身什么奇异服装,好生古怪。” 沈欢没理会这些议论,越往里走,道路越宽,两侧也有了小商铺,摆放着些小商品。 其中有布匹有动物皮革,还有些水果啊什么的。 让沈欢很好奇的是,花样繁多的商品中,有种紫红色,形状像是小西红柿般的水果。 不过这玩意绝对不是小西红柿,因为只是站在旁边,沈欢就闻到了一股幽幽的完全不同于西红柿的香味。 沈欢有些好奇,正要顿足看去,却听后面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沈欢下意识扭头看去,就看到两头骏马疾驰着飞奔过来。 看着有人骑马狂奔而来,周围路人纷纷躲开。 为首的马上是个公子哥,穿着丝绸锦绣,腰间还别着把折扇,很有派头的样子。 后面的衣服则要朴素多了,看上去只是那位公子哥的随从。 “驾,驾驾!前面都滚开,别耽误了本使进宫。” 公子哥嚣张的吆喝着,如果有哪个路人躲的慢了,扬手就是一马鞭。 挨了鞭子的行人也不敢有半点不满,都赶紧抱着脑袋跑到一边。 看来这位公子哥不是一般人。 路人的软弱,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骑马的速度愈发快速,并且开始横冲直撞,而且专向人多的地方冲。 看着这一幕,沈欢一瞬间有些恍然。 以前看电视的时候,沈欢绝对没想到他有天会经历这种电视剧中用烂了的情景。 人生地不熟的,他也不想惹事,身子一斜就躲开了对方抽过来的鞭子。 只是他倒是躲开了,可走在他前面的小枝躲开的却没那么快。 对方一鞭子抽过来,直接抽在了小枝胳膊上。 小枝身娇体弱的哪受得了? 疼的忍不住喊了声。 结果她一喊,反倒把公子哥的马给惊着了。 那头骏马脚步戛然一停,于是在惯性的带动下,公子哥整个人都从马头前飞出,狼狈的摔在了地上。 马背可不低,得有小两米。 公子哥砸在地上后,疼的惨叫了声,接着就恼了,霍的站起,怒视小枝:“哪来的野丫头,敢惊本使的神马?找打!” 说完,他就扬起鞭子抽向小枝。 四周路人,纷纷面露不忍,挪开了眼睛。 小枝干干瘦瘦的,只是个小丫头。 本来这件事就不是她的错,却要挨恶少的鞭子,理往哪说去? 小枝也吓得魂不附体,下意识闭上眼抱住了脑袋。 可半响,她都没感觉到疼。 鞭子,一直没落下。 小枝有些愣住,茫然睁开眼时,就见她头顶多了只大手,牢牢抓住了抽来的鞭子。 而那只大手,属于沈欢。 他把鞭子一甩,懒洋洋的说:“人家只是个小姑娘,打人,就算了吧。” 眼瞅着鞭子软趴趴的垂在地上,神使玉俊愣住了。 自从他从神殿下山,还没那个傻缺敢跟他唱反调呢。 没想到今天有个胆子肥的,敢跟他对抗。他扫了眼沈欢身上的奇装异服,冷声问:“你又是什么人,敢阻挠本使?” “啧,干嘛非要这么装比呢?” 沈欢满脸都是不耐的表情,淡淡说道:“听不懂人话?那我翻译成人话给你听好了:滚。” 滚字一落,周围所有人都愣住了。 甚至有不少路人也都探过脑袋来,想看看谁那么不知好歹。 就连声小枝也第一时间忘了哭喊,只是痴痴的看着沈欢:奎阿木难道失忆了后,连玉俊神使都不记得了?” 要知道,在这个国家使者大人地位崇高,要比一般的管理员身份都要显赫。 小枝痴了:姑父为了我,竟然—— 小枝痴心时玉俊破口大骂起来:“哼,不知道哪里来的个小白脸,邹珪,把这小子腿给打断了!” 邹珪就是后面的手下,闻言后露出一个残忍的笑容,腾的从半空跳下,冷笑道:“得令!” 看着走过来的邹珪,沈欢脸色没有丝毫变化。 邹珪呢,也拿出鞭子后,狠狠朝沈欢面门抽去,那副架势,真恨不一鞭子把他抽死。 说实在的,沈欢一开始心里是有些没底的。 毕竟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沈欢也不知道对方身手如何。 毕竟很多国内传说中,都说古代是有武林高手的。 万一眼前这个叫邹珪的真是个高手,把他揍趴下咋办? 可正等鞭子抽过来,沈欢又觉得自己真的是想多了。邹珪气势汹汹的,但也就是看着吓人。 如果沈欢连这种货色也对付不了的,沈欢干脆一头撞死了。 沈欢砸向的,小枝可不知道。 只是见鞭子将抽在沈欢脸上前,她忍不住惊呼:“呀!” 小丫头还挺善良的,吓得捂住了眼睛。 沈欢呢,却只是微微一挪,便躲开了对方的鞭子。 玉俊恼了,冲着邹珪大骂:“你干嘛呢,还不快打死这个混蛋?” 说实话,邹珪在一鞭抽空后,真有些发愣。 不是他抽不中人,实在是以往他抽的人,谁也不敢躲,沈欢的行为太出乎邹珪意料了。 不过短暂愣神后,邹珪就再也不轻敌了,丹田运力,丢掉赶马鞭,霍的拔出腰间的短刀,冷冷的指向沈欢:“小子,受死——” 话没说完,邹珪的声音就戛然而止了。 因为在他说话的功夫里,沈欢已经冲到他面前,抬手一记重击,狠狠砸在了他太阳穴上。 邹珪只感觉眼前一黑,就翻了个白眼,软趴趴的倒在地上。 眼看,是昏死过去了。 第501章:圣殿敕令 就一下,玉俊神使奉为高手的邹珪就吐着白沫子晕了过去。 眼看没个半天是醒不过来了。 玉俊神使真的是又惊又怒,瞪大了眼睛看着沈欢,想动手,怕挨揍,想骂人,还是怕挨揍。 没看到沈某人已经摩拳擦掌的看着他,准备凑过来了吗? 嘴角还带着狞笑,端的是恐怖异常。 这穿着奇装异服的人,到底是谁? 怎么胆敢违抗本神使呢?难道不知道本神使乃是圣殿的传令使,是连尼壤城内的女王殿下也要尊敬的人吗? 玉俊神使满脑子疑惑的想到这时,沈欢已经扑了过去。 他下意识扬起手中的鞭子抽过去,妄图击退对方。可他明显想多了,他知觉眼前一花,面前的沈欢就不见了,手里的鞭子也不见了。 接着,他脖子猛地一疼,后脑勺也传来了一声阴森的冷笑:“别动,不然就勒断你的脖子!” 其实不用他说,玉俊神使也不不敢动了。 他大长着嘴巴,两根腿子不停的哆嗦。毕竟他有个好爹,从出生起就注定要继承圣殿使者一职,所以从小到大,别说致命危险了,就连伤寒感冒也没有得过。 突然有了生死之危,他脸都吓白了。 而直到这时,小枝才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看着眼前这不可思议的一幕,和周围的吃瓜群众产生了一样的想法:哇,奎阿木啥时候这样胆大包天了?连玉俊神使都敢打! 尼壤城虽然不小,但人口就那么多,二十多年来,谁没听过玉俊神使的大名? 而他知道玉俊神使大名竟然还敢动手,不是胆大包天又是什么? 但随后,小枝就想起了什么。 在西乡府中时,奎阿木曾经说过,他失去了记忆,啥也记不得了。 当时,小枝只以为他在撒谎,毕竟奎阿木人品确实不咋滴。 但现在看来,奎阿木恐怕是真的失忆了。 所以才会连神使都认不出,敢动手动脚的。 想到这,小枝俏脸瞬变,焦急的喊道:“奎阿木,他、他是灵山圣殿的传令使者,玉俊神使,咱们招惹不起的,你赶紧放开他呀!” 灵山圣殿? 传令使者? 沈欢听着新鲜,但也并不意外,要不是有权有势,这位岂会当街横冲直撞? 说实在的,初来陌生之地,沈欢也不想招惹麻烦,要不是鞭子抽到小枝头上了,他也不会动手。 但既然动手了,他就不会被对方那点权势背景吓唬住。 西方多少首脑,他都不在怕的,何况一个尼壤国所谓的神使? 听到小枝惊恐的话,玉俊神使胆子大了不少,扯着嗓子喊道:“对,我可是圣殿使者,你要是敢杀我,圣殿一定会把你抓去,关进摩罗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本来沈欢都打算息事宁人了,听到玉俊神使的话愣了下,笑问:“那我如果放了你,你会放过我?” “放过你?哼,也不是不行。” 见沈欢害怕,玉俊神使更加从容:“只要你愿意跪下,从本使裤当下爬过去,本使也不是不愿放过——哎哟!” 他话都没说完,胫骨就被沈某人勒的更狠了。 沈某人语气阴森,戾气横生:“小枝,你也听到了,我放过他只有两种结果,要么丢尽尊严钻他裤当,要么被劳什子圣殿抓去,永世不得超生。看来,我只能先把他也给宰了,带着他一块下地狱,也不亏!” 说罢,沈欢拽着绳子的手力气又多了几分,直接勒的玉俊神使开始翻白眼了。 窒息感,如潮水般涌上来,玉俊神使再次吓得双腿开始哆嗦,再也放不出狠话,一个劲的拍着沈欢的手背,艰难的喊:“放、放开我……” “放开我可以,但你要是挟私报复咋办?” 沈欢狞笑更甚。 事至如此,玉俊神使再也不敢保留,一只手伸进怀里,颤巍巍的拿出了自己最后的保命手段:“这是圣殿敕令,有这个,整个尼壤城,纵使女王殿下也无法责罚你!” 沈欢看去,就见他手中抓着一张血红色的令牌,上面雕刻着一张血盘大口,谈不上栩栩若生,却邪气异常。 沈欢光是看着,心里就有种发寒的感觉。 也就在他看向令牌时,周围竟然传来了齐刷刷噗通下跪声,小枝也是,无比虔诚的跪伏在地上,像极了雅图大叔跪拜天地的样子。 “小枝,你们跪下做什?” 沈欢不解。 小枝头也不抬哑声说:“姑爷,尼壤法规,见敕令如见圣人,必须行跪拜礼。” 沈欢眨了眨眼,再看那牌子的眼神就不一样了,一把夺过后,踹在玉俊神使的屁股上。 玉俊神使骨碌碌滚了两圈,从地上爬起后捂着脖子不住的咳嗽着。 沈欢没去管它,抚摸着令牌喃喃的说:“好东西啊,看来你没骗我啊。” 令牌是金属质感,一面雕刻着刚刚妖魔般的大口。 另一面的质感更加立体,沈欢缓缓翻过牌子,然后整个都僵住了:上面雕刻着的,正是蛇身人面。 一下,历史的厚重感涌上了他的心头,让他觉得手里这块令牌沉重万分。 因为这样的雕像画面,连历史中都少有记载。 沈欢见过的,就是两块模样相似的玉坠,以及,考古图片中,佛幡上的画像。 而如今,一样的雕像就在他手中,他,成了参与进了历史的人。 这一刻,沈欢才真正有了“我穿越”了的实感,忍不住的吞了下口水,喃喃自语:“如果我是真的穿越了,那在那个世界的我,又会如何?” 他刚想到这,远远的尼壤城中心地带,突然传来了震天的钟声。 听闻钟声,上一刻还趴在地上剧烈咳嗽的玉俊神使脸色大变,忙从地上爬起,翻身上马,再也顾不得说什么就扬鞭而去。 沈欢呢,则摩挲了令牌很久才放进怀里,走到路边把小枝搀扶起来:“小枝,那钟声是还意思?玉俊神使怎么听到就跑了?” 小枝看沈欢的眼里,此刻全是复杂。 身为西琳小姐的丫鬟,她太清楚奎阿木这个姑爷是什么尿性了。 奎阿木是他爹妈老来得子,所以从小就是被宠大的。 没本事没胆子,还好色。 要不是有个当员外的有钱老爸,早就被官府抓起来多少回了。 后来他父母年迈,在临去世前,用尽家财,帮奎阿木娶了个媳妇儿做靠山,就是西琳。 毫不客气的说,奎阿木就是个废物一般的上门女婿。 可怎么跳了次通天河,救回来后就跟换了个人似的? 小枝敢发誓,如果是以前的奎阿木,早就给玉俊神使跪下了。此时她心中有万般不解,可唯一能确定的是:姑爷,是为了她被鞭子抽,才和玉俊神使作对的。 而且,他还成功的化解了这场危机。 这是以前那位奎阿木绝对不可能做到的。 茫然的小枝,对身边沈欢的态度改观了不少,耐心解释道:“那个钟声是女王殿下传令用的,今天是每月一次的朝圣日,圣殿使者会把摩罗镜的预言,在今天晌午时分送去给女王殿下观摩。但刚刚已过了晌午,所以女王殿下敲响了钟声,催促玉俊神使了。” 第502章:摩罗镜的预言 有句话叫,朝闻道夕死可矣。 那早在五年前即位时,就知道世界真相的女王殿下,心,已经死了。 而庙堂之上,明明已过晌午,还是无人退朝的大殿中,每个大臣都低着头,一句话都不敢说。 尽管女王殿下的容貌,足以吸引每个男人为之赴汤蹈火。 尽管她的好身材,连身上穿着的金红色绣龙黄袍都遮挡不住。 但此时,却没人敢看。 他们怕惹恼女王殿下。 毕竟今天是重要的朝圣日,而晌午时分就该到的玉俊神使,直到现在都没把摩罗镜的预言送来。 女王殿下早早就沐浴更衣,就是为了等待摩罗镜。 众大臣们都知道,每月的这一天,都是女王殿下心情最差的一天。 上个月的这一天,有位尚书大臣就因为在朝堂上窃窃私语,直接被女王殿下赶了回去。 大家也都猜测,难道每月的朝圣日,都恰好是女王殿下来月事的日子? 大臣们当然不知道,女王殿下之所以烦躁,是因为摩罗镜显示的,都是关于尼壤国的预言。 摩罗镜是圣殿神物,能定期为尼壤国指明方向。 可是,在女王殿下的眼中,尼壤国的将来,终将会走向灭亡! 这个灭亡可能是在十年后,又或者一百年后,但终究时不可避免的! 所以,女王殿下每月看到预言的日子,都是最烦躁的日子:反正一切都会终结,圣殿总会有支撑不下去的那天,我辛辛苦苦的打理朝政,尼壤国民蒙昧无知的过下去,又有什么意义? 但祖宗制度告诉女王殿下,她必须做一个女王该做的事,见尼壤安全全的交到下一代女王手中。 所以,她每月也必须坚持朝圣。 反正这次摩罗镜预言的,也不过是通天河的水讯等小事吧? 越想,女王殿下越是烦躁。 催促的钟声早在半刻钟前就已经响起过,玉俊神使到底是遇到了什么麻烦?竟然敢怠慢女王,让一众文武大臣都在此等候? 终于,女王殿下第三次巡视大殿群臣时,传令官到了。 “报,玉俊神使到——” 随着传令官一声令下,玉俊神使飞快的跑了进来,呼哧呼哧累坏了的样子。 看到他的样子,所有大臣都有些吃惊。 因为玉俊神使此刻衣冠不整、头发凌乱不说,脸上竟然还带着青肿之色。 眼瞅着,是被人揍破了相了。 大殿之上,以如此样貌见女王殿下,视为不尊。 如果换成一般大臣,女王殿下早就轰出去,让他整理好衣冠再进来了。 不过玉俊神使毕竟是圣殿的人,地位也很超然,所以女王殿下只是皱了下眉,问:“玉俊神使何故如此慌张?可知你已迟半刻?” 后面那句话说出时,女王殿下的语气已经很严肃了。 玉俊神使再张狂,也狂不到女王殿下面前,眼珠子转悠了圈后,蒙头便拜,哭戚戚的说:“回禀殿下,臣在赶来的路上遇到了位狂徒,不仅拦了我的马,还抢走了我的圣殿敕令!还请女王殿下为我做主!” 圣殿敕令都被人抢走了? 谁这么大胆?! 玉俊神使此话一出,全场文武尽皆哗然。 女王殿下也皱起了眉:“有人胆子这么大?可他手里有圣殿敕令,我也不好捉拿他。玉俊神使,你应该知道,见圣殿敕令如见圣人,本王也奈何不得。你本就迟了,先把摩罗镜呈上再说其他。” 圣殿敕令这玩意是为了彰显圣殿的崇高地位才存在的,整个尼壤国就三块,尼壤国人呢,基本都是只认牌不认人。 所以这玩意是很无赖的,哪怕是地痞无赖拿走了,也能骑在诸多管理员头上作威作福。 历来群臣都对此颇有微词,如今敕令被抢走了,大臣们都憋着笑看笑话呢。 玉俊神使也不只是个没脑子的纨绔,知道此时不能不依不饶,恭恭敬敬的从怀里取出一面木质镜子,缓缓走向女王殿下。 镜字是胡杨木做的变宽,很厚实,整个也就一个巴掌大小,长方形,镜面是琉璃作成,颇为狭长。 玉俊神使把镜字呈到女王面前后,侍候在女王两侧的侍女就上前接过。 女王从侍女手中拿过镜字后,轻轻擦拭。 琉璃镜面中,竟然微不可查的开始变化起来。 起先,画面中是一条长河,自尼壤国尽头的通天大山中涌出。 这正是尼壤国人民赖以为生的通天河。 接着,画面继续转动,出现了靠近通天河的西乡和南乡两个地区,其中人民往来,一片安逸祥和。 这种平静的生活,已经持续了一千多年。 平静,如死水。 就好像现在女王殿下的心境:只要通天河的水讯没有什么意外,那本月应该就不会出现什么大问题了。 但,她刚想到这,镜面上就出现了一个让她完全没法想象的画面:镜子里,竟然出现了她的寝宫。 女王殿下的寝宫,可不是是个人就能进入的。 除了女王殿下自己,只有聊聊有数的几个贴身侍女。 如今她的寝宫出现在了镜面中,难道是说接下来的预言,和她有关? 这么多年来,这可还是头一次! 女王殿下立马皱起眉头,凝神仔细看去,就见画面缓缓挪动,出现了一个戴着狐面具的女人。 看到此人后,女王殿下面露尊敬之色,心思更加复杂:怎么连圣殿圣人都出现在画面里了,圣人在我的寝宫做什么? 心存疑惑,女王继续看下去,画面一变再变。 她看到圣人轻抚脸上的狐面具,然后抬手摘下,露出那张比她还要绝美三分的脸来。 如果说女王殿下美世间还有迹可循,那圣人的美,就是完美无瑕的。 相信不管是何种审美的人,都会为她那张脸而痴醉。 女王深吸口气,继续看下去,就见画面继续转动,从圣人身上转移到了她寝宫内的床铺上。 然后,床铺上就出现了一个男人的脸。 一个,她从没见过男人的脸。 这个男人理着干练的短发,毯子下面还露出了尼壤国根本没有的运动服。 如果沈欢在这,一定会大吃一惊:这面镜子上,怎么会有哥们我? 而如今,女王殿下心里也泛起了万丈波澜:男人穿着另一个世界的衣服,理着另一个世界的发型,她完全可以确定——床上的男人,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一个外来人,怎么会进入她的寝宫? 还在她的床上? 女王殿下好看的眉头,开始不住抖动,画面到这,就开始渐渐结束了,就好像电影谢幕一样,画面渐渐消失。 可就在画面消失的最后一刻,她还是从角落看到了最让她震惊的画面:她寝宫床上,男人身旁毯子下的一角里,藏着半截手臂。 手臂洁白,手肘处还有一块小小的胎记。 这,是她的手。 也就是说,预言中,她,正和这位外来男人,躺在一张床上—— 第503章:定穴星峰 虽然画面短暂,她露出的画面也很少,但女王殿下可以肯定,自己绝对不会认错手臂上的胎记。 我,怎么会和一个外来男人躺在一块? 千年来,摩罗镜虽然从没有预测出错过,镜面中显示女王殿下和某男睡在一起,那将来就真的会睡在一起。 她脸色变了又变,良久后才把镜子放下,深深叹了口气。 “唉——” 而随着她这一声长叹,大殿之上文武百官莫不色变。 摩罗镜上出现了什么预言,能让女王殿下有如此大的反应? 难道安静了七十五年的通天河,又要泛滥? 左起排首的大臣大着胆子往前站了一步,嘹声问:“殿下,不知预言如何?接下来的一个月,我等应当作何应对?” 应对? 防范一个男人爬上本王的床吗? 女王殿下眸光闪烁,现在满脑子都是镜面中的男人,一定要找出他来,然后—— 置于死地! 幸好,摩罗镜的预言除了我和圣人,连圣殿使者都不能看。 她深吸口气,缓缓抬头看向文武百官:“预言中说,将来一个月内,我有可能会遭于刺客。” “什么!” “怎么可能?!数百年来尼壤城歌舞升平,家家安居乐业,况且废武多年,哪来的刺客?” “祸事,这是天大的祸事!” 朝堂之上议论纷纷,连将摩罗镜呈上的玉俊神使都吓到了。心说没想到我差点耽误了的竟然是如此重要的消息,我看女王殿下心情也不咋滴,我还是老实点吧,别进谗言,让女王殿下帮我出气了。 可敕令咋办? 就在玉俊神使犯嘀咕的时候,女王殿下缓缓开口了,声音轻盈飘忽:“无妨,既然是预言,就是提醒我们要防范的,传令下去,王城封闭。搜索每一户人家,凡是习武之人,通通拘谨。” 说到这,女王殿下转眼看向一旁玉俊神使:“伤你的是何人?可习过武?” 玉俊神使一看有戏,接连点头:“习过,绝对习过,连邹珪都被他揍趴下啦!” 邹珪都不是对手? 女王有些错愕,却也没多想,大手一挥:“那就一同抓了去,敕令只能抵挡一次,等他用过,再行抓捕。” 敕令这玩意虽然bug,大罪小罪都能免责,但好在是一次性的。 找个借口抓一次,让他把敕令用了,再抓一次,对方也就没手短了。 玉俊神使一开始也就是抱着这种想法才找女王殿下哭诉的,不过此前女王殿下因为他迟到心怀芥蒂懒得管而已。 随后,女王殿下又下了几道令,这才大手一挥宣布退朝。 但等文武百官退去,女王殿下回到王宫后院后,脸色一下就阴沉了起来。 冲跟随在身后的侍女摆了摆手:“传密探。” “是。” 侍女应和一声退去,很快,一个穿着一身黑衣,脸上带着黑色面罩的女人,快步顺着石子路经过后花园,来到女王面前。 单膝跪地后,黑衣女恭敬道:“殿下。” 女王开门见山:“通天路内,可有什么异常?” “回禀殿下,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不过通天路外还和往年一般,来了不少游人。” 黑衣女低头回答:“不过我们的通天路跨通冥府,另一个世界的人是绝对进不来的。” “哼,我讨厌听到绝对这个词。” 女王殿下冷冷的说:“看好通天路,一旦发现外人进入,就让他们永远沦丧其中好了。千万不要放进任何人来!知道了吗?” “明白。” “嗯,退下吧。” 女王殿下挥了挥衣袖,黑衣女这才起身,快速退出了后花园。 等走到女王殿下看不到的地方,黑衣女才忍不住的拍了拍胸脯,喃喃自语:“女王殿下怎么突然对通天路这样关注了?自从女王继位以来,通天路还从未发生过意外呢。” 难道今年外面的游客中,有需要着重关注的人? 是那些个开着越野带着帐篷的? 还是那几位骑着骡子,屡次冒犯炼狱沙海的人? 也罢。 既然女王要重点关注,那他们实行就好了。 黑衣女快步离开宫殿,从西侧殿门牵了匹马,朝远处群山的方向疾驰而去。 传说。 在精绝国灭亡后,带领千名精绝百姓对抗沙漠的,是一位美艳无双的女王。 她手下有着法术无穷的国师,带着精绝百姓远离尼雅河床,向着万山之祖的方向,前进。 昆仑山,就是万山之祖。 在龙国的历史中,中原所有的龙脉都起源昆仑,那里龙气鼎盛,谁能驾驭,谁就能掌握无穷生机,以方便对抗沙漠之神派出的阴兵。 而最终,精绝人成功了。 他们在沙漠深处掌握了昆仑龙脉的力量,见阴兵邪魔,以及邪气最强的摩罗通通镇压在了炼狱之下,而如今,那片炼狱就在前方。 看着面前的茫茫沙海,韩小雪咬了下嘴唇。 自从早上见到地面上霜雪映出的画面后,韩小雪就觉得这片沙漠充满了诡异。 如果不是沈欢消失在了其中,她真的现在就想掉头,再也不回来这片诡异的地方。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这不仅是广告语,也是韩小雪现在心里最真实的感受。 城市里,不会又干燥到半小时不喝水就口干舌燥的空气,不会有讨厌女人,又诡异到极点的黑神仙。 这里的无尽沙海和说不完的传说,都让韩小雪感觉自己单薄的脊梁承受不住这样厚重的历史。 似乎看出了她的担心,老董笑呵呵的说话了:“怎么,有些害怕了?” 韩小雪点点头:“我感觉,就算是危险分子也不会来这种地方的。我、我们找到沈欢后,就回去吧?” “不可能。” 苏临安摇摇头:“就算找到沈欢我们也不可能会回头的,我们来这儿的最终目的就是进入炼狱沙海,寻找dao……寻找传说中劫后余生的精绝国。如今我们就在炼狱边缘,沈欢就算现在打电话里说他回了凉城,我们也不会半途而废的。” 韩小雪张了张嘴,没有再说话。 兴许是老董觉得苏临安太严肃了,笑着拍了拍韩小雪的肩膀:“你不用担心,就算沈欢不在,我们也会保护你的安全。” “谢谢。” 韩小雪低低道了声谢时,太阳,已经滑到了西边。 天过晌午。 短暂的休息后,三人再次上骡子,赶着另一头载着物资的骡子踏进了沙海中。 这片沙,明显要比来的路上其他地方的沙子更加松软。 也就是踏进沙海后,最前面的苏临安从皮口袋里摸出了一只巴掌大小,极为古朴的罗盘。 韩小雪有些好奇,凑过去看时,就见那罗盘相当精致,上面密密麻麻刻着一圈又一圈的刻度。每一圈的刻度,应该都代表了不同的含义。 而罗盘中心,有一根黑不溜秋,麻麻赖赖的长针。 应该是磁针,骡背没晃动一下,这根长针都会跟着转悠几下。 掏出罗盘后,苏临安就停下了骡子,再也不看其他,死死盯着罗盘,嘴里念叨着什么。 韩小雪好奇,转身问老董:“董队,他是在做什么?” 老董和苏临安很熟了,分析道:“他是在定穴星峰。” 第504章:对知识的渴望 定穴星峰,老一辈风水先生的必备技能。 顾名思义,就是通过星辰变化,和山脉走势,来确定一个地方哪里有龙脉龙穴。 所谓龙脉,用现代唯物主义的说法就是起伏好看一点的山脉。但在古人眼中,山脉起伏被看做是龙的形状。 因为无数的群山就像龙一样,能大能小,能一飞冲天也能潜入黄土。 古人呢,又认为有龙脉的地方风水就好,所以大山起伏之处,多古人墓葬。 不过像面前这种沙漠平地,龙脉就比较难以看出来了。 这时候,就要用定穴星峰的本事。 用行家的话说:定穴星峰就是一种用五行与星辰走向相结合来判定隐藏山形的一种方法。 古文曰天地之神固不可知,推迁之数则有可考。 说起神神叨叨,做起来也神神叨叨。 除去苏临安会这方面的本事,韩小雪和老董基本上就是大眼瞪小眼。 不过他们还是明白一件事的,那就是苏临安在利用罗盘寻找这片沙漠着呢个,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 精绝国的难民,很可能在逃离精绝国时,找到这样一个地方居住。 在现在人看来,这些都是迷信。 但迷信也有迷信的好处。 毕竟过去的龙国五千年,所有人都是遵照这些迷信来迁移定居的。 只要懂这方面的知识,他们就能利用古人的思维找到他们想找的地方。 时间,正慢慢消散,太阳,正渐渐落山。 跟着罗盘走的速度很慢,眼看已经下午四点钟,太阳已经开始西沉,速度却还是提不起来时,突兀的,苏临安勒住了缰绳。 骡子立马停住了脚步。 在他旁边的老董低声问道:“怎么了?” 老董和苏临安早就来过几次,但每一次都没有任何发现。 用苏临安自己的话说就是他寻山定穴的本事不到家,每次来到这片光溜溜的沙漠就会读不懂罗盘。 但这次,看着和之前景色没有二样的西方,苏临安声音低沉:“就在前面,最多十公里。” 早就等着急的韩小雪忙问:“十公里处,就能找到沈欢?” “未必。” 苏临安摇摇头:“十公里处,应该就到了这里龙脉的龙穴处,是一处上好的风水宝地。沈欢可能不在那,但我们的目的地,应该差不了。这次,我绝对没看错。” 说完,苏临安面露激动时,韩小雪却茫然起来:如果到达了目的地也找不到沈欢,那她跟进来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沈欢,你在哪? 你可知,我有多么担心你? “阿嚏!” 耸耸鼻尖,沈欢忍不住的说:“肯定有人在背后诅咒哥们呢,小枝,我家宅邸还没到呢?” “姑爷,就在前方了。” 走了得有两个时辰,几乎从尼壤城西的街道上绕了一大圈,沈欢才跟着小枝来到了一片宅邸前。 当然了,这不能怪路途遥远,只能怪沈某人看什么都好奇,走一路,玩一路,也不嫌累得慌。这也不能怪沈欢。 初来乍到,沈欢一直在想办法压下心里的担忧。 他真怕自己是真的穿越了,永远回不到那个世界。 一路的玩乐,接受那些新鲜的事物,能让他暂时压下心头的诸多想法。 人之常情。 终于,眼看太阳西斜时,两人来到了一栋宅邸前。 宅邸不算特别小,西琳小姐的西乡尹长宅邸相比,差距就显出来了。 一共也就百多平,还得加上偌大的院子。 屋子里面更小很不大气。 听说奎阿木的父母生前也是个有钱人啊,怎么房子如此小家子气? 沈欢其实是有点想当然了,他只见了西乡尹长的宅邸和自家的房子,就觉自家房子不够大气了,可他如果把尼壤西城逛个遍就知道,整个西城区比他家宅邸更大的房子,屈指可数。 房子小,是因为这个国家本身就不大。 家里也是空空荡荡,也没有个仆人管家什么的。 用小枝的话说就是:原本是有的,但奎阿木的父母过世后,家就被奎阿木败家败的差不多了。 仆人和管家也都走了。 整个府邸,就奎阿木一个人。 沈欢一下愣住了。 本以为有个管家什么的,他好能仔细问问这是个什么地方,尼壤国又有什么历史故事啥的。 他也想过问小枝的,但小枝怯生生的,说话含含糊糊。 沈欢一路也没问出个所以然来。 难道要走街串巷的问邻居? 有些焦急的沈欢忍不住的想,其实留住小枝,仔细盘问个把钟头,还是能问出个所以然来的。 只是人家姑娘归家心切,刚送下他,就转身告辞,要回西乡府了。 好在,老天爷显灵了。 就好像知道沈欢所想一样,一批快马从长街头疾驰而来,马背上坐着穿着马褂长袍的传令官,边跑边吆喝:“殿下有令,即日起封锁尼壤城,解禁前,任何人不得出入……” 刚走出几步的小枝,僵住了。 快马经过时,有人忙问:“我还要做生意呢,也不能出城?” “哪怕你是天王老子,女王殿下既然有令,就不能出城!” 传令官威风赫赫,一边吆喝着,一边很快消失在了长街尽头。 沈欢心说一声天助我也,走到小枝身旁,笑嘻嘻的说:“小枝,女王殿下既然要戒严,你强行出门也不好,既然你是西琳的丫鬟,那也就是我沈……奎阿木的家人,要不暂住些天,等解禁再走?” “我、我……” 小枝有些慌。 奎阿木的风流之名传遍西乡,早在西琳小姐出嫁前,小枝就发现奎阿木看她的眼神很不对。 如今他虽然失忆了,今天的表现也很反常。 但谁知道他,是不是对小枝我有非分之想? 小枝心里乱哄哄的想到这时,肚子咕噜噜叫了起来。 行了一下午路,她早就饿了。 沈欢嘻嘻一笑:“哪怕吃个饭再走呢?” 小枝咬了下嘴唇终于定了决心,反正她不留宿也没地方去,总不能睡大街吧?那样更不安全。 如果沈欢对我有非分之想,我哪怕咬舌自尽,也不能便宜了他! 小姑娘想的还是单纯了,只觉得贞洁重要,却不知真到事情发生的时候,很少有人有咬舌自尽的勇气。 不过,小枝也是想的太多。 虽然在古代,姑娘十四就可以嫁人,甚至不少十七八就当了妈。 但在生长于现代的沈欢眼里,小枝姑娘还是个小屁孩呢。 哪怕是胡妙龄那丫头片子都比她有料。 沈欢对她可没啥兴趣,之所以表现的很热情,单纯是出于“对知识的渴望”。 小枝点头后,沈欢自然乐得领她回家,不过进宅邸搜刮一番才发现,家里倒是还有些圆形方孔的闲钱,却没啥食材。 沈欢只好提议道:“这附近有没有吃饭的店家?我们可以找个地方坐一会,边吃边聊。” 第505章:奉旨捉贼 尼壤城不大。 走了一下午,沈欢也隐约感觉到了。 或许这座尼壤城,加上周边的几个城镇,就是整个尼壤国的国土了。 那尼壤国之外,是什么? 今年,又是哪一年? 这些都是沈欢迫切想知道的事情。 而想知道这些,还得靠小枝。 跟着小枝一路走到一家挂着酒家牌匾的小酒庄前,小枝停住了脚:“这儿是家酒家呢。” “那就进去呗。” 沈欢呵呵一笑,率先走了进去。 沈某人这身衣服也算是标新立异了,一路走就吸引了一路的关注。 进入店家后,里面的食客也都看了过来。 生意很好,忙的不轻的店小二一开始没注意,吆喝着迎上来:“来咯,客人两位?里面请——” 话音吱嘎停住。 店小二看着站在眼前的沈欢,又看看背后墙上贴着的画像,脸色渐渐变了,眼角抽搐着问:“这位爷,我听说两个时辰前,在尼壤城西门当街,有人冲撞了玉俊神使?您可知……” “玉俊?” 沈欢干脆摇头:“不认识。” 店小二刚松了口气,沈欢又说:“但如果你说的骑着马横冲直撞,手里还有圣殿敕令的什么使者的话,嗯,我揍过。” 哗的,群众色变。 店小二更是连退数步,不住的说:“好家伙,原来你就是那胆大包天的贼子!” 沈欢没理他,只是缓缓走向门后的一面墙。 上面竟然贴着和自己有几分像的画像。 不是脸像,主要是衣服像。 沈欢绝对有意思,仔细看了几眼后问:“小枝,这画的不错啊。” 话音刚落,沈欢才发现小枝脸色也变了,她喃喃的指着画像说:“姑、姑爷,这是通缉令!您被通缉了!” 今下午女王殿下发号施令后,就有官差快马把通缉令贴在了西城的一些公共场所。 比如菜市场啊,酒家啊之类的,并嘱托一旦看到沈欢此人,定要捉拿报案。 “啥玩意?” 沈欢呆了下,就听店小二在那边大声吆喝:“赶紧的,他就是贼子,压往朝廷!” 说罢,就有几个汉子从后厨的门帘那边走来,气势汹汹。 小枝吓坏了,赶紧去拽沈欢的胳膊:“姑爷,我、我就说您不该招惹玉俊神使的,他这是来报复了呀!” 沈欢阴森冷笑,看来当时玉俊神使给他的敕令也没多好用。 虽然名声大,但估计也就是一次性的,没法用几次。 管理员来抓,就是逼哥们用掉,之后,玉俊神使的报复才会真正展开。 沈欢的猜测很准确,同时也觉得玉俊神使很天真。 就算是没有敕令,他就会怕? 这些古代人,哪里懂经过现代技术改良,用最适合人体的锻炼方式以及格斗技巧培养出来精尖高手,有多恐怖。 眼瞅那几个壮汉走到沈欢身前,一左一右就要按住他。 小枝吓坏了,拽沈欢的力气又重了几分:姑爷可以被官差抓走,但被店家扣下,还得多吃顿苦头呢! 几个大汉也不是全冲着沈欢去的,小枝既然是从犯,当然也要扣押住,送往官府。 到时候说不的那个还能多领一份赏钱。 见一只大手朝自己抓来,小枝也是吓得脸色惨白,赶紧闭上了眼睛不敢看下一幕时,耳边传来了一阵风声。 咦? 我怎么听到了有人挨揍的声音? 小枝纳闷的想着,抬头看去,就见刚刚抓向自己的壮汉正在进行时的倒飞而出,身子在半空中划出一个弧线,噗通砸在了地上。 另一个抓向沈欢的壮汉,手腕被沈欢牢牢抓着。他似乎用了吃奶的力气想要挣脱,都没用。 而和满头大汗的对方相比,沈欢则显得轻松很多了,脸上带着笑,淡淡的说:“我们是来吃饭的,不是来打架的,小枝,不用怕,他们敢动手,来一个,姑爷揍一个。” 说完他又是一拳,把身前这个壮汉也击退数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然后,沈欢看向了店小二。 店小二猛地打了个冷颤,赶紧指挥其他壮汉:“你、你们都愣着干嘛呢?好吃好喝的养着你们是为了看戏吗?上啊!” 随着他的吱呀怪叫,其他几个壮汉也加入了战场。 只是,一群只是长得壮了些的人,怎么可能是刺客之王的对手? 顶多两分钟,那几个大汉就很无力的倒在了地上,眼瞅是动弹不得了。 所有人,都僵住了。 沈欢坐在一张桌子上,敲了敲桌面:“小二,还有沙包吗?” 沙包是啥,店小二不知道。 但见识到沈欢的神威后,他是终于不敢阻拦了。 而围观者们看了出好戏,此时也都恢复了冷静,再也不想在此是非之地久留,赶紧撒丫子就要走。 还有趁乱不给钱的。 世间百态,人之常情。 店小二也想逃走,但却被沈欢一把抓住了:“他们能走,你不能走,我还没吃饭呢。” 见识到沈欢的打人的手段后,店小二哪里敢说半个不字?只能乖乖听吩咐,冲后厨院子方向哟喝道:“上菜、上菜!” 一桌酒席,很快就摆满了桌子。 小枝其实早就吓坏了,可奎阿木是她姑爷,事情又是因她而起,眼下尼壤城又被封锁……她能去哪? 只能胆战心惊的跟着沈欢吃饭,并且在得到姑爷的肯定后,夹了块香喷喷的肉。 唉,我们当丫鬟的,只能从小姐老爷吃剩下的饭菜中吃几块这样好的肉。 跟着姑爷,反倒是吃的更好了。 沈欢呢,也看着一大桌子菜有些懵。 这些菜,他一个认识的都没有。 他走南闯北的,去过的地方也不算少,可其中很多美食,沈欢确实连材料都叫不上名来。 只有寥寥几样是他认识的,像是青椒、茄子等蔬菜。 而且饭菜的味道也很微妙,充满异域风情。 不过,还算好吃。 主食呢,仍是在西琳家吃过的馕饼,饭菜吃了三成,外面响起了哒哒的马蹄声。 一群身穿铁甲,手执长剑的人冲了进来,踹开店门后就吼道:“通缉犯在何处,我等奉旨捉贼!” 很显然,这些就是当地的官差。 见到这些人后,店小二也是如同抓到了救命稻擦,赶紧迎了上去恭恭敬敬的作了个揖,随后一指沈欢:“官老爷,就是他们!” 第506章:她比星辰美 环顾尼壤国四周,西方、南方、北方都是无尽的群山,只有东北方向,据说是一片无人能横渡的沙漠。 所有想从沙漠中离开尼壤城的,最后都只剩尸骸。 尼壤城就这么大,这是上到的国家大臣,下到牙牙幼儿,都懂得道理。 所以一直以来,尼壤城的犯罪率也很低。 因为都知道,犯了罪,是逃不掉的。 所以,即使看到通缉令,殴打了店里的伙计,沈欢也不逃跑,看似是很正常的……毕竟逃也逃不了嘛。 可不逃跑,和一点儿也不慌,那是完全两种概念。 小枝根本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能在被通缉后,还能如此坦然的大口吃东西呢? 虽然、虽然饭菜确实是挺好吃的。 但看到官兵的瞬间,小枝的胃口就消失了,紧张的拉着沈欢的手,浑身都在冒冷汗。 而此时,官兵也在店小二的“引荐”下,看到了沈欢两人。 其实店小二压根也不用说什么,官兵就注意到奇装异服的沈欢了,并且立马确定,他就是玉俊神使要抓的人! 为首的官兵头顶红缨高帽,手仗在横刀刀柄上,大刀阔马的走到沈欢面前,气势何其汹汹。 就是他一脸横肉,眼睛看起来却米溜溜的,带着股子憨气。 砰! 只听他一拍桌子,指着沈某人问:“贼子,就是你在西门长街,冲撞了玉俊神使?” “不是。” 沈欢摇摇头,否定了。 官兵愣了,来的路上听说贼子很猖狂啊,他一把撕下墙上的通缉令,指着画面中人说:“还敢狡辩,这分明就是你,抓走!” “我说了不是我,不信你们可以让玉俊神使来和我对峙嘛。” 沈欢耸耸肩:“谁不知道玉俊神使嚣张跋扈,背景又大又不是啥好东西,手底下仗势欺人的狗腿子又多,一个比一个叫的凶狠,我怎敢招惹他呢?” “有道理啊?” 为首官兵脑袋不太灵光的样子:“玉俊神使这么多狗腿子,傻子才——” 说到这,官兵脸色大恼:“好啊,你骂老子是狗腿子呢?抓起来!” 说罢,他猛地探出手,直朝沈欢的衣领捉去。 但不等碰到沈欢,手腕就被捏住了。 为首官兵抽了两下没抽回来,登时怒从胆边生,另一只手霍的拔出了横刀,骂道:“贼子,胆敢拒捕?!” 何止拒捕啊,沈欢这行为放在现代,都有袭警的嫌疑了。 可即使是现代,那些高科技武装的治安员想抓住沈欢也是痴心妄想,何况一个拿刀的傻大个? 沈某人倒是听话松开他的手腕了,但紧接着就双手探出,飞也似的在官兵拿刀的手上一砸。 官兵吃痛,横刀脱手,沈欢一把抄过,哐啷摆在了酒桌上。 说来慢,但这一切也就发生在电光火石间。 这些官兵都没看清发生了什么,沈欢就已经开始欣赏起横刀上的纹路了。 横刀很古朴,而且一看就不怎么结实。 很明显,这儿的锻造水平也和古代类似。 种种迹象都表明,我是真的穿越了——沈欢心里叹了口气,就听耳后呼呼生风,却是一个官兵见沈欢胆敢反抗后,一刀劈将而来。 沈欢抓起横刀,头也不回的横扫过去。 兵! 一声摄人心魄的脆响后,那官兵手腕猛地颤抖了几下,手中横刀再也握不住了,啪的掉在地上。 看来这些官兵的身手也不行,是太平依旧,疏于训练了吧? 沈欢想到这,就见周围所有官兵都如临大敌般拔出了刀,围坐在他这一桌前,个个如临大敌。 沈某人亮出的这几手,实在吓坏他们了。 小枝也吓坏了,一屁股坐在地上,不住的后退。 这些官兵们也都没管她,而是都把沈欢当成了第一目标,齐齐低喝后,都冲他砍了过来。 这些人虽然生的各个身强体壮,但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明显都是因为疏于训练,压根就是普通人的水平。 沈欢哪会被他们所伤? 握着横刀几个来回后,那些个官兵就都躺在了地上。 沈某人重新坐在酒桌上,不紧不慢的喝了口茶水,转头问小枝:“吃饱了吗?吃饱了咱们就回家去了。” 坐在地上的小枝,呆呆的看着那些哎哟乱叫的官兵,已经彻底呆住了。 若是个寻常的姑娘,现在估计已经白沈欢吓跑,尖叫着报官去了。 可小枝心里却在想:完了,姑爷这次彻底把麻烦惹大!我、我要不要逃走了去?可他怎么办?他可是为了奴才我,才得罪的玉俊神使呀! 小枝打心眼里的善良,把自己和沈欢绑在了一条船上。 半响后,她才眼窝子通红的点头:“吃、吃饱了。” “那我们走。” 沈欢起身走到店小二面前,从口袋里抓出一把刚从奎阿木宅邸拿来的零钱,丢在了柜台上,笑道:“不用找了。” 还找呢,您这压根不够呀…… 店小二心里在呐喊,但嘴上哪敢说半个不字? 等沈欢和小枝离开,店小二才哆嗦着绕出柜台,去搀扶官兵们:“哎哟,各位官老爷,那贼人太可恶了……” 官兵被扶起后,就商议上报朝廷一事暂且不提,小枝离开小酒馆后很远,还是很担心的咬着嘴唇。 见她愁眉不展,沈欢知道这孩子吓坏了,安慰道:“你也不用怕嘛,我不是有圣殿敕令吗?他们不能把我怎么样的。对了,我失忆太多了,你能告诉我现在我们尼壤国是什么年份吗?在位的女王殿下又是什么人?” “年份?” 小枝缓了会,才说:“自尼壤建国以来,已经一千三百余年了。女王殿下即位六年,号凤羽呢。” “凤羽女王?丰腴女王?呵呵,你们女王殿下一定是个大胖子。” 沈欢口无遮拦的调侃。 小枝却吓坏了,慌忙摆手:“您怎么能这样说女王殿下呢?她、她可是我们尼壤国最漂亮的女人。” “有多漂亮?” 沈欢眨着眼睛问。 小枝抿住嘴唇寻思了一会,很认真的说:“女王殿下的美就如同通天河中最晶莹的玲珑宝玉,如同圣殿树上开出的迷途花,就连天上的星辰和女王殿下的美丽相比,也会黯然失色。” 沈欢有些愕然。 来的路上经过不少商铺,沈欢也算见识过玲珑宝玉和迷途花是什么。 玲珑宝玉有点类似于翡翠,晶莹剔透很是漂亮。 而迷途花有点像彼岸花的模样,不过花瓣更加纤细,就算放到现代社会,也是非常美艳的花。 可在小枝眼里,女王殿下比这些还要漂亮……那她有多漂亮? 有没有叶小妞一半的美? 突兀的,沈欢脑海中浮现出了叶朝歌的画面。 登时,笑容僵住。 不过小枝没看到,仍旧自顾自的说:“整个世界上,比女王殿下还要美的女人,只有圣殿的圣人大人。” 第507章:世界的真相 小枝吹捧了半天女王殿下多么漂亮。 可到最后,她却又补充了句:比女王殿下还要美的,只有圣人大人。 圣殿的圣人大人,该有多美? 看着小枝一脸虔诚的样子,沈欢无奈的笑了笑:估计,小枝说圣殿圣人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信仰。 说不定就算圣人是个七八十岁的糟老太婆,满脸的褶皱横肉,小枝也会觉得她是最美的。 心思一动,沈欢追问道:“圣人大人到底是什么人啊?竟然能比女王殿下还美?是不是因为她权力地位都比较高,所以大家才这么崇拜她的?” 沈欢是想从小枝嘴中套出些圣殿的秘密的。 可小枝却连连摇头,慌张的说:“不是这样的,圣人大人是我们尼壤国的救世主,我们不是崇拜她,是衷心感谢她。” 沈欢眉头一挑:“哦?能说说为什么吗?” 说起圣人,小枝表情中充满了憧憬:“七十五年前,镇压在通天炼狱中的恶魔逃了出来。他们贪图我们王国的宝藏,利用强大的银丸弩弹,击杀了我们无数英勇的战士。那一天,战士们的鲜血染红了通天河道,恶魔们抛出灰色的弹丸,迸发出无比恐怖的火焰,炸毁了我们的城墙。” 提起,小枝语气中带有了些恐惧:“我们的战士前仆后继,可压根不是他们的对手。他们手里的弩弓喷吐着火焰,紧紧十几人,就爆发出堪比大军的弹雨……” “等等,你说弹雨?” 沈欢呆了下:“你看看这个。” 他听小枝的描述,怎么那些恶魔用的武器,那么像枪和手雷呢? 沈欢把手伸进口袋,拿出了一个弹夹。 今天醒来的时候,沈欢就发现身上的东西基本都丢的差不多了。 手机、手枪,绑在腰间的信号弹都丢了。 只有牢牢藏在口袋里的魔刀血影和玉坠,以及在口袋里的几样东西没丢。 除了这个弹夹,还有一包压缩饼干,不过早就破了口,进了水,烂成了糊糊。 他昏迷时,衣服是西琳家的老管家帮忙换下来的。换下来后就放在了衣架上自由晒干,所以小枝也不知道他一身的奇装异服里都有什么。 见沈欢拿出一个弹夹,小枝眼睛眨呀眨的,很是好奇。 不管是弹夹的色泽还是工艺,都是小枝从没见过的。 随后,见沈欢从弹夹中推出一颗子弹来后,小枝仔细看了会,脸色巨变。 她接连退了好几部,直到靠在路边的墙上,才颤抖着伸出手,指着沈欢不住的颤抖:“你、你从哪弄来恶魔的东西?!” 小枝身为西琳的丫鬟,曾跟随老爷参与过大臣每年一次的圣殿祭祀。 祭祀中,就展示着圣殿圣人曾击败恶魔后掉落的战利品。 其中,就有和沈欢手里很相似的子弹。 小枝不清楚子弹型号之间的区别,在她看来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恶魔,曾是小枝奶奶那一代人最恐怖的噩梦。 小枝小时候睡觉不听话,还会被奶奶讲恶魔的故事,吓唬她呢。 所以见到沈欢有恶魔的武器后,才会吓的花容失色,几乎转头就像逃跑。此刻她再怎么善良,也不想和沈欢同流合污了。 沈欢忙扯了个谎:“别激动,这是我从通天河里捡来的,你说这是恶魔的东西?是不是七十五年前,恶魔就是用这种武器杀进来的?” 小枝将信将疑的看着沈欢,许久才点了点头:“嗯,这好像是恶魔的‘箭’,它们的弩弓有的长,有的短,和人类的武器根本不一样。” 这下能确定了,恶魔和我一样,都是现代人。 沈欢眸光闪烁,只是不知道,那群现代人是怎么穿越而来的。 他舔了下嘴唇,继续追问:“后来呢,恶魔打进来后,圣人是怎么抵挡他们的?” 小枝有些畏惧的远离了沈欢拿弹夹的右手,轻声说:“圣人是世界上武功最厉害的人,她在神灵的加持下,化成了一阵风,恶魔的武器根本无法命中她。而她却能轻易接近恶魔,将它们一一击破。” “就这些?” “就这些呀。” 小枝点点头:“这还不够伟大吗?要不是圣人大人,恶魔已经攻破了我们的城池呢。” 呵呵,能攻破就有鬼了。 沈欢心中冷笑:那群外来的穿越者虽然手持热武器,在这个时代的人眼中是无敌的存在,可子弹,总有个头。等打光了,恶魔也就是那么回事了。 当然了,沈欢不会打破小枝幻象的,只是又问道:“那之前呢,圣殿之前还为你们做过什么?” “嗯……” 小枝眨了眨眼:“做过好多呢,我们尼壤国能一直安居乐业,全靠圣殿。而且,一千多年前,摩罗化作黑色巨蛇入侵我们尼壤国国土,就是当时圣殿的圣人大人,带领我们一路在沙漠中逃亡。她借助大山的力量镇压了摩罗,又带领我们找到了通天河这条水源,这才使得我们尼壤国得以续存。” “等等个,你是说你们是从沙漠中逃亡到这里的?” “对啊。” “靠,这个故事怎么和精绝国的故事那么像?” 沈欢联想到进入沙漠时听过的那些传说,忍不住吐槽了句时,却听小枝说:“咦,姑爷,你还记得精绝国啊,听说黄沙千里之外,有个叫大唐的伟大国家,他们就管我们尼壤国叫精绝国呢。” 轰! 一声惊雷在沈欢脑海中炸开。 他眼角不断的抽搐着,哑声问:“你、你说大唐?” “对呀。” 小枝点了点头:“我们的国历也有唐历呢,今年应该是唐历一千四百零二年吧……” 唐历一千四? 沈欢忍不住呻吟一声:我绝对是疯了,大唐一共就存在了二百九十年不到,那来的一千四百年。 一千四百年,那不是到现代—— 心里刚想到这,沈欢猛地一怔,又问:“你说恶魔来的时候,是多少年前?” “七十五年前呀。” “七十五年前,正好是一九四五年,那时候敌国同盟dao集团的前身曾派出探险队进入珠峰,并沿着珠峰一路北上,途径昆仑进入沙漠,寻找日耳曼神族。” 沈欢自言自语的样子,显得有些疯狂。 而小枝呢,也有些慌张的看着他:“姑爷,你没事吧?” “没事。” 沈欢摇摇头:“我只是终于明白,这个世界的真相了。” 第508章:进入沙海 “最多再走三千米,龙脉的风水穴就到了。” 苏临安看着手里的罗盘,脸色显得很激动,在握住手心前,还撇过脑袋看了眼韩小雪。 他和老董来过不止一次了,但前几次,罗盘每次在进入炼狱沙海后,就会失去作用。 唯独这一次,竟然成功指引了方向。 苏临安可不认为这次的他要比上次的他,在风水堪舆上更精进了,所以他认为,这次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这次沙漠之行出现了变数。 变数有三。 一,消失且至今都联系不上的沈欢。 沈欢的手机里被安装了卫星定位,即使在大漠深处没有信号,苏临安和老董也能通过山海组的定位系统找到他的位置。 但在昨晚,他的定位就在系统中丢失了。 二,阿华四人。 他们来着是受到dao集团的影响,那他们手中很可能掌握着只有dao集团才知道的秘密,改变了这片沙漠也说不定。 三,则是韩小雪。 这片沙漠不欢迎女人,这是早在进入之前,苏临安就知道的事,而且这些天来,也一直围绕着韩小雪发生的诡异之事。 她,是不是这次能看清罗盘的原因呢? 苏临安这么想着时,韩小雪看到了他的视线。 她干笑一声,问道:“这片沙漠看上去很平整呀,为什么会有龙脉?” “龙脉,在沙漠下面。” 苏临安淡淡的解释道:“秦汉时代,这片沙漠中心地带还有罗布泊的传说,我们所在的这片沙漠,更是临近昆仑山,想都不用想,以前这儿肯定不是沙漠。这里必定有一条宽阔的通天大河,还有蜿蜒不绝的山脉,只是都被黄沙掩盖了而已。” 什么龙脉啊,风水啊,如果放在以前,韩小雪从不屑于讨论。 因为在她眼中,那都是封建糟粕。 但经历过这几天后,韩小雪突然觉得古人积累了五千年的智慧,绝非那么简单。 她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缓声说:“那在那片龙脉所在的地点,究竟有什么呢?” “没人知道。” 苏临安摇摇头:“只知道在用山海组卫星拍摄的地图中,那里除了无垠的黄沙,什么都没有。” 听苏临安提到山海组了,韩小雪有些错愕:“既然山海组已经知道了炼狱沙海有秘密,为什么没有派人来挖掘呢?我可是听说过,之前尼雅遗址中出土的五星出东方利龙国,是殿堂级别的国宝。如果这儿真的有精绝国迁移后的遗址,里面的宝藏肯定更……” 韩小雪说到这,自己就闭嘴了。 “看来你还不是太笨。” 苏临安撂下这句话后,专心赶骡。 既然上面早就知道炼狱沙海中有秘密,为什么不挖掘? 这个问题就跟“明明已经探明了秦皇陵的遗址,为什么不挖掘”一样,很蠢。 秦皇陵早挖掘过了一部分,但结果呢? 那些珍贵文物在出土后,接触氧气迅速氧化,最终失去了原有色彩。 闻名天下的兵马俑在刚出土时还是彩色的,每个兵佣都栩栩如生,连脸上的表情都能看的一清二楚。 而如今呢,那些兵马俑毫无例外变成了陶土的颜色。 作为陪葬品的兵马俑尚且如此,一旦打开秦皇陵,肯定会损失更多的珍贵宝物。 总之:不挖掘,就是对文物最好的保护。 韩小雪正因为想明白了这件事,才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或许,让失落的精绝国文明永远被黄沙保护,才是最好的归宿。 “还有两千米。” 突兀的,苏临安说:“卫星显示沈欢消失的地方,就在这。” 距离更近了,三人没有一个人肯开口说话,都闭着嘴默默前进,注意力全在四周的黄沙中。 他们不肯放过眼前的任何一片风景,生怕看漏了什么。 或许,他们能从一部手机、一包压缩饼干等零碎物品中,窥探沈欢的踪迹呢。 约莫又走了五分钟,夕阳已经西沉入地平线时,几人前进的道路上,出现了一排零散的印迹,是骡印。 “三头。” 老董翻身下骡,很快就判断道:“应该是阿华他们,但是怎么少了一个,有人掉队了?” “他们是死是活,都和我们无关。” 苏临安淡淡的说:“你应该把重点放在骡印的深浅上。” 老苏不愧是行家了,经他提醒,老董果然发现了什么:“骡印越来越深了,咱们之前还看不到呢,怎么越往前,越清晰?” “水。” 苏临安一句话就抓住了重点:“越往前走,越潮湿,沙子越不容易被吹动,也就没法掩盖住脚印。这是我们此前来这,从没有过的发现。” 潮湿?有吗? 韩小雪抬起手,搓了搓自己干燥的脸蛋。 她倒是觉得,自从进入沙漠后,就是一样的干燥。如果她是个爱美的女孩,一定得担心:这回去后,得补多少水才补的回来呀。 跟着那一行骡印,三人继续前进。 没走多久,空气果然没有那么干燥,随着天黑降温,几人的眼睫毛上甚至还出现了一层薄薄的白霜。 白霜是水汽凝结形成的,沙漠中出现白霜本身就很不可思议。 韩小雪也由衷感叹:苏临安果然说的没错,这片沙漠很潮湿,说不定地下还有一条通天大河呢。想必我们今早能看到地平线上出现霜镜,也是因为这片沙漠地下的水汽渗出造成的。 因为水分让沙地坚硬,越往里走,骡子的脚步越轻松。 但韩小雪也注意到了一个怪事:“我怎么感觉风越来越大了?环境比刚刚还恶劣呢,哪有风水宝地环境这样差的呀?” 虽然还没到形成沙暴的程度,但风嗖嗖的刮在脸上,搭配极低的温度真的如同小刀子一般。 “这恰恰说明我们方向是对的。” 苏临安坐在骡背上点着根烟,语气低沉又严肃:“风水宝地,就是藏风纳水之地,水在地下,风在空中。坐稳了,还有一千米——小心,有人!” “什么?!” 韩小雪惊诧的朝苏临安面朝方向看去,就见染着一片红霞的西方沙漠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了一个人影。 他站在那,一动不动,如同竹竿。 苏临安和老董都没有说什么,而是拿出了手枪,哗的拉开了保险:“沙漠中一个人在那,不会孤魂野鬼,就是索命亡魂,都小心点,别中了招!” 第509章:惊惧干尸 夕阳下的人影,影子拖得忒长。 眼看如临大敌般的苏临安拿出了手枪,老董哗的从背包里拿出了一条制式冲锋。 金属的色泽,让众人多少都安心了些时,就听苏临安说:“前面的骡印消失了。” 韩小雪没有观察地上,在两人拿出武器的时候她拿出了望远镜,朝着人影的方向看了去。 然后,鸡皮疙瘩就从她身上冒了出来。 “那是尸体!” 韩小雪上牙打着下齿,磕磕巴巴的说出这句话。 通过望远镜,韩小雪看的清清楚楚:那个人影就是阿华一行人中的一个,他头顶的假发掉了,身上的衣服也随风飘着,碎成了很多布片,整个人的皮肤干干瘪瘪,只有脊椎哪儿高高隆起,格外吓人。 韩小雪说出那是尸体四个字后,整个人也是忍不住的放下望远镜,再也看不下去了。 而就是她放下胳膊的动作,好像打开了奇幻的按钮,倏忽的,大风骤起,卷来了一阵沙子,吹迷了几人的眼睛。 风沙过后,韩小雪揉了揉眼睛,再看向那个诡异的人影时,却发现距离风沙前竟然更远了。 难道那具尸体在移动? 韩小雪猛地打了个冷颤时,洒红的夕阳终于落下地平线,面前的沙漠和天空一块变成了黑色。 整个世界,都似乎在这一瞬间安静了。 韩小雪的鸡皮疙瘩,也猛地蹿边全身是,却听苏临安幽幽的说:“别慌,不是尸体在动,是我们在动。” 什么? 韩小雪一呆,低头看去时才注意到,身下的骡子就好像在敬畏着什么,正一步一步的往后退。 不只是她的,老董、苏临安的骡子,也在后退。 就好像在提醒他们:天黑了,该退出这片沙漠了! 只是现在离开,苏临安怎能接受? 他扬起鞭子狠狠抽了下骡屁股,妄图驱使它继续前行。 可谁知这头骡子直接扬起头噗噜噜的哼哧了声,转过头向来时的方向跑了去。 骡子背上的苏临安忙拉紧缰绳,同时忍不住的骂:“没有头骡,这些个畜生不听人话了!” 废了九牛二虎之力,苏临安才把骡子勒住,向调头再回来,那骡却是怎么也不肯了。 老董只好驱骡跟了回去,问道:“怎么回事?” 跟在后面的韩小雪也凑了过来,声音有些颤抖:“我、我感觉前面不太对劲。” 苏临安深深看了韩小雪一样,冷声说:“你的感觉是对的,这骡子也感受到了前面不对劲了,牲畜的直觉告诉它们决不能进去,里面有什么比鞭子更可怕。” “会是什么?” 韩小雪小声问。 苏临安转头看着无边大漠,声音幽幽:“或许,是三千六百名精绝亡魂。” 他说出这句话时,有一阵冷风吹来,更让此地显得阴气森森。 老董深吸口气,问:“老苏,你说怎么办?” “调头,说什么也要进入沙漠。” “骡子不肯走怎么办?” 老董苦笑着问。 “阿华他们能骑驴进去,我们就能,只是路线不对罢了。安抚下骡子的情绪,半个小时后,我们绕开它们不肯走的路,一点点前进,哪怕慢一点。” 说完,苏临安看向韩小雪,很认真的说:“事到如今我们已经不能回头了,做好今晚彻夜难眠的准备。” 经过半个小时的修整,三人再次驱赶骡子上路。 正如老苏所说,有些地方骡子确实不肯走,就好像地上有钉子那样。 但慢慢试探的话,还是会发现有一条曲折的路线,能够通行。 这就是这条路线上,再次出现了阿华等人的骡印。 老苏的判断是对的,他们也是用这条隐蔽的路线前进的。 “八百米。” 手持罗盘,走在最前端的老苏吆喝了一声时,三人来到了一个明显高处旁出一截的沙丘前,舔了下嘴唇说:“这里,是龙腹。” 龙脉腹地,登高其上,就能看清整个龙脉的走势。 老苏显得有写兴奋,很快上了沙丘。 韩小雪跟在气候,老董则在队尾殿后。 此时星光招摇,弦月升起,如同美人的笑起的眼眸,注视大地。 接着点点星光,众人站在沙丘最高点四下看去,就在西方靠北的位置,大家再次看到了那具尸体。 这次,他们距离尸体要近的多。 “能过去吗?” 老董沉声问。 苏临安试着驱骡,骡子却哼哧哼哧的怎么也不肯转向,老苏摇摇头:“不行,除非步行过去。” 老董又问:“要不要去?” 明明在凉城时,韩小雪也是个胆大的女特勤,此时却很胆小的提议:“别去了吧?小心点总是好的。” “可是不去看看,我们怎么知道他遇到了什么危险,又该怎么防范?” 老董反驳说。 老苏直接跳下了骡,拿着罗盘只身走去:“我去看看,你们看好骡。老董,掩护我。” “ok。” 老董比划了个手势,端起了冲锋。 三人距离那具尸体顶多三十多米,在这个距离下,老董能用冲锋子弹精准的命中一只纽扣。 老苏也很谨慎,还带上了呼吸器和红外线探测仪,慢慢的向那个黑乎乎的尸体走去。 来到尸体前后,老苏发现这具尸体死亡时间也就在六个小时左右,也就是今天下午一点钟左右。 它直挺挺的站在沙子上,双脚深深陷入沙地里,没有歪倒的原因是是它浑身僵硬干瘪,像是被抽干了体液般,成了“干尸”。 死亡的模样,的确惨不忍睹。 老苏把他缓缓放在地上,看清了对方的脸。 是阿华一行人之一,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他手里还紧紧握着把手枪,眼珠子大大的瞪着,看来是遭遇了什么恐怖的事情。 老苏看着尸体的死状,心思电转见好像想起了什么。 接着猛地把尸体翻了个个,见对方脊柱高高隆起后更加确定,手挽了刀花,用刀快速划开他的后背后,就见尸体的脖子处的脊椎中,被不知道什么东西钻出了一个大洞。 而露在外面的脊柱,已经干干巴巴,里面的脊髓和血液都被吸干了。 和在凉城郊外山林中,看到胡浩民的尸体,很像。 难道这片沙漠里,也有那种黑色的虫子,以尸体血肉为食,最喜脊椎液? 这片沙漠距离凉城何止千百里,可这里,却出现了和凉城死法如出一辙的尸体,冥冥中的不安感,让天不怕地不怕的苏临安,也头一次感到了惊惧。 第510章:炼狱沙海之夜 一样的死法,证明不管是凉城还是这片沙漠,都有那种黑色怪虫的存在。 或者干脆说,dao集团手中的黑色怪虫,极有可能就是从这片沙漠中获得的。 阿华这位同伴死的固然可怕,但也算给了苏临安一些提示:起码他知道,这片沙漠中有黑色怪虫这一种危险了。 “终究是个可怜人。” 苏临安抬手,见死者瞪大的眼睛抚平,从腰间拿出刀,飞快的在沙地上挖了起来。 沙地松软,要挖一个能埋下尸体的坑并不困难,何况这具尸体已经干瘪到瘦瘦一架了。 埋好后,苏临安从口袋里摸出烟来,叼在嘴上点燃后,插在了沙堆前,幽幽的说:“走好。” 昨完这些,他才转头,快步朝来时路赶去。 期间,倒是没有出现意外。 回到骡子上后,苏临安把尸体的情况说了一遍,期间提到了凉城郊外的尸体,但因为韩小雪在,他们也没有点名是胡浩民。 不管怎么说,确认尸体是阿华的同伴后,三人的情绪都有些不对劲。 此时大家虽然还没有看到阿华的其他同伴,心里却有一种感觉:那就是其他三人,恐怕也遭遇了不测! 而且他们,也会在这场旅行中,直面生死威胁。 多说无益,三人再次前行。 距离罗盘显示的方向只剩五百米,可他们却左拐右拐了足足两个小时,才终于来到了所谓的龙穴处。 而来到这后,三人又都愣住了。 因为所谓的这处龙穴根本没有什么特殊的,还是一样的沙漠,一样景色。 甚至,前面一堆小型沙丘后,还直挺挺的躺着一具尸体。 和刚刚那具一样。 这次,骡子也能前进。三人一块过去后,就见到了苏临安曾见过的死尸惨状。 也是阿华的一个同伴,也是干干瘪瘪被吸成了干尸,也是瞪大了眼睛,满脸都是惊恐。手电照过,韩小雪看到死尸的瞬间,猛地打了个寒颤,赶紧抬手捂住了嘴巴,开始干呕。 她有点怀疑自己曾经是不是特勤了。 她看过很多死人,可像这么惨的,还是头一个。 老董和苏临安倒是没有什么意外,苏临安更是低头仔细看了会,发现了些不一样的地方:“死前,右手握着手枪,左手拿着的应该是这个。” 说罢,苏临安从沙地上拿起了一个塑料瓶盖子。 瓶盖上,还沾着些血。 老董了然:“这是骡子血?” “对。” 苏临安点头说:“瓶子应该已经被风荟萃走了,盖子倒是贴在沙地上没有被吹走,如果翻翻这片沙地地面,应该还能看到洒出的骡子血。” “骡子血,是用来驱赶黑神仙的。” 韩小雪联想到了什么,打了个寒颤说:“难道他变成这样,是黑神仙做的?” 如果真的是,那她前两次差点被抓走,如果不是沈欢救下她,她是不是也会变成这具尸体的模样? 狠狠打了个冷颤时,韩小雪鬼使神差的朝十点钟方向看去。 她发誓,她看向那个方向绝对是无意识的。 可她转头过去时,却刚好和一对绿油油的眼睛,对视。 那双眼睛距离她也就二十米的样子,趴在小沙丘后,直勾勾,目不转睛的看着她。 就像毒蛇盯着猎物。 一股凉意,从韩小雪脚底板升起,瞬间爬满了头皮,吓得她嘶声尖叫:“啊!!” 苏临安和老董又何尝不惊讶。 他们都是国家最精锐的打手,可有东西在周围附近,他们竟然没发现? 而他们的补救措施,就是瞬间抬起枪口,对准了那双眼睛,然后扣下扳机:哒哒、哒哒! 枪口喷射着火焰,制式冲锋激起了无数的硝烟。 那只眼睛所在的小沙丘,瞬间就被打爆。 而一轮射击落下的瞬间,苏临安拔地而起,朝那个方向疾驰而去。 飞奔过程中,他已经拔出了刀。 二十米,说来远,但对苏临安来说也就是几个呼吸的距离,冲到沙丘那边的瞬间,他直接自上而下,狠狠往眼睛所在的位置一插。 噗嗤! 刀,刺进了沙土中。 那个鬼影子,贴在沙子上,如同游鱼般飞也似的消失了。 因为它穿着的衣服和沙地颜色很近,几乎是一眨眼就不见了。 苏临安拔出刀子,上面只插着一个布片。 他自认自己速度不慢,甚至比沈欢还要快上三分。哪怕是豹子,在起步的瞬间他也不是不能比一比。 而在二十米的距离下,能躲过他刺杀的似乎只有幽灵鬼怪。 黑神仙,是属于幽灵,还是鬼怪? 苏临安收起刀子,缓缓趴在地上,耳朵贴近了沙面。他希望能听到对方行走的动静,进而判断其速度。 可这毕竟是在沙地上,不像坚实的地面那样方便传声。 苏临安听了半天,也没听出半点声音。 四周寂寥,空洞洞的只有风沙声。 苍凉的沙漠,不会对外来人揭开自己的神秘面纱。 苏临安没有继续追下去,返回到两人身边是,老董已经把那具尸体埋好了。 “大家都小心点吧,来者不善。” 苏临安说完,着重看了眼韩小雪:“尤其是女人。” 韩小雪咬了下嘴唇,没有说话。 只是目前已经来到了龙穴所在地,他们已经没有了方向。重新拿出罗盘的苏临安,也没头没脑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到这,三人已经走进了死胡同。 三人几乎是地毯式搜索的,把龙穴周围数百米搜索了个遍,结果都没有发现什么后,只好提议先安营扎寨再说。 晚上看不出什么东西,或许白天就可以了。 四头骡子都很不安,站在那骚动的走来走去。 老董点起了火堆后,给这一方天地带来了些许光亮。柴火噼啪作响,天越黑越冷,韩小雪也抱紧了双臂。 在这时,她才愈发思念沈欢的怀抱。 毕竟沙漠危险,三人安排的值班计划是老董和韩小雪一组,苏临安自己一组。 每组一个小时轮流值班,谁也不准睡得太死,以防无法应对突发状况。 对此,韩小雪没有任何异议,本身她作为一个特勤,也是很能吃苦的了。 第一轮,是韩小雪和老董先休息。 她靠着火堆,依着行李,疲怠的闭上眼睛,刚刚进入梦乡,就被一声惊叫喊醒,老董在哪跟浪催了似的狂吼:“都起来,罗盘有反应了!我知道龙穴在哪了!” 第511章:沙丘之下 “我知道龙穴在哪了!” 随着这声狂吼,刚进入梦乡的韩小雪心肝颤了两下,猛地睁开了眼。 此时老董早就一跃而起,四下看去。 苏临安没有再他们安营扎寨的地方,而是在前面数十步的沙丘上,对着弯弯的举着罗盘,狂吼:“我知道龙穴在哪了!什么炼狱,摩罗,都是假的!我们要找的地方,根本不是精绝国迁移后的遗址,而是一座大坟!” 向来沉稳的苏临安,此时竟然激动的从沙丘上直接跳了下来,大吼:“跟上我!” 老董看了韩小雪一样,做了个跟过去的手势。 韩小雪也忙从地上爬起来,抓住缰绳唤醒骡子,牵着朝沙丘上走去。 苏临安跳下沙丘后,就用嘴巴咬着手电筒,拿刀在地上划来划去。 很快,一个圆形的图案就出现在了地上。 圆形中画着很多立方体,示意这是些什么地方。 见老董和韩小雪都围了上来,苏临安在圆形的最上端花了个叉号:“这里,就是我们所在的地方,也是墓穴的穹顶,我们要找的地方,就在这片无尽沙海之下。” 韩小雪眨了眨眼,很是不解的说:“那我们该怎么办,挖开?” “挖开?呵呵,确实是个好主意。” 苏临安嗤笑一声:“这是一座典型的流沙墓,任何胆敢不自量力啊挖开的人,都要做好被流沙淹没的准备。” 老董皱起眉头,责怪道:“这时候你就别卖管子了,现在到底该怎么办?” “换个方向。” 苏临安抬起头,凝神望着夜空。他是在辨别方向,在野外,尤其是这种指南针都失灵了的地方,想要辨别方向最便捷的方式不是打电话找山海组定位,而是看星星。 只要找到北极星,就能确定哪里是北方了。 而面向北方,方位也就不言自明。 苏临安快速确定方位后,重新蹲在地上,在圆形墓葬周围画下了八卦。 随着他手上的动作,苏临安嘴里也念念有词:“正南方是昆仑,百脉之祖,正对乾卦,北方就是我们所在的地方,周易地天泰卦,杀生无忍……” 苏临安越画越快,终于落下最后一笔,一个完整的八卦阵出现在三人面前时,他猛地转头,死死盯着西南:“在那边!” 因为骡子说什么也不肯远离这片地带,他们只好把三头骡子都用拴马桩牢牢拴在了地上。 所谓拴马桩就是一根长长的铁锥,能插入地下数米深,即使在这种沙漠地带,也不容易脱落。 又给一头骡子背上留下个装有草料的包裹后,三人这才按照苏临安指示的方向走去。 连夜无休。 没有骡子,三人行走的速度就慢了很多。 路上,苏临安也跟两人解释了他找错地方的原因:在他的思维中,精绝国灭亡后,精绝女王带着族人来到这片地区,是为了重建家园。 所以他的思路就是找风水中最适合建立家园的地方。 但今晚,苏临安因为接连埋了两具尸体,反而开始思索,龙国的传说总是向着好的方向传播的,人们的勤劳勇敢总是会战胜那些不可战胜的天灾人祸。 比如大禹治水啊,愚公移山啊等等。 但很多是时候,如果把当年的历史还原,很可能会看到残酷的一面。 比如,精绝国的移民有没有可能就是找不到适合移居之地,最后,全部葬送在了沙漠中? 而精绝国,也在这里建造了一个埋葬全族的墓穴? 想到这,苏临安的脑袋一下就开窍了。 并且看着大片黄沙,想到了古代的一种墓葬方式:流沙墓。 所谓流沙墓,在建造墓穴的瓦木工匠口中,又叫填沙绝技。 所谓的填沙绝技,就是在墓穴的墓道和墓室周边填塞细沙。这种墓穴,是并非龙国独创,但却在龙国最为常见。 在苏临安老祖留下的典籍中记载,流沙墓兴起于唐朝,是从西域传来的。 因为在唐朝之前,墓穴一般都是在山包上往下挖个大坑,在坑中间放上棺椁,然后在坑上安装“屋顶”,再在上面堆上土。 可这种墓太容易被盗墓贼光顾,不仅明显,而且很难设置防盗墓的机关。 所以在人民富足的唐代,出现了流沙墓。 流沙墓首先就不是自上往下挖掘出来的,而是直接从山脚在山体中掏出个空洞,随后,在墓穴的墓道以及周边,填上大量的细沙。 考古界中,发现最多流沙墓甚至能填上了上百吨的沙子。 盗墓贼想要进入墓室,就必须挖开沙子。 但沙子又细又软,挖出一点来,周围的沙子立马就填上。 “如果在寻常方位打盗洞,除非将所填之沙全部掏尽,否则根本没可能进入墓道与墓室。” 苏临安说到这,从腰间拿出水袋喝了口,舔了下嘴唇说:“民国年间,晋州姓阎的军阀投资,曾用这种方法盖了一座大大的监狱,专门关押敌人。监狱里凡是有人想越狱挖出去,只要拆掉一块石头,细沙就会纷纷涌出,很快就会被发现。我本以为,填沙绝技在他手里已经算发挥到了极致,没想到在这,竟然有人为了建造流沙墓,用了整片沙漠!” 苏临安呼吸急促,目中爆出极度兴奋的精光。 有生之年能看到如此奇迹,绝对是让一个风水世家家传者最感到兴奋的事了。 韩小雪却有些不解:“你怎么确定,这里真的是流沙墓呢?这些都是你的猜测吧?” “是不是猜测,你们很快就会知道了。” 话音落下,走在最前面的苏临安突然停住了脚步。 韩小雪有些不解的跟上去:“有什么发现吗——啊!?” 还不等走到苏临安身边,韩小雪就一脚踩快,整个人朝下面狠狠坠去。 得亏苏临安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了她,把她重新拽了回来。 惊魂未定的韩小雪坐在地上看去,这才发现他们身前是一片相当陡峭的长坡。 这,是一座沙丘的边缘。 沙丘往下的陡坡,足足有数百米长。 多亏了这里的沙土质量比较黏,才没有被风推平。 赶了一天一夜的路,苏临安丝毫没有疲怠,指着下面嘹声喊道:“我们要找的,就在沙丘下!” 第512章:找到墓穴 沙丘很陡。 等三人来到坡下,天都快要亮了。 陡坡的最底层长着几丛胡杨,枝丫尚还坚韧,证明这里水分的确远高于沙漠其他地方。 因为胡杨坚韧的根部,把沙子拦在了陡坡尽头。 再往下,坡度就变成了九十度,断层处露出的也不再是沙子,而是坚硬的岩石。 山体! 接连几天只能看到沙漠的韩小雪,心情一下激动起来,加快了脚步。 这片陡坡下,就是一片更平坦的沙地,沙地呈现圆形,数个足球场大小,周围一圈都和这片陡坡类似。 来到陡坡边缘后,韩小雪四下看去,突然目光一凝。 在下面的沙地中心处,出现了几个沙漠中不该出现的东西:一只专用手电,一把制式手枪,还有个呼吸器。 这片沙漠,最近有谁驻足过? 毫无疑问,只有他们四人,以及阿华死人。 阿华四人是没有制式手枪和呼吸器的,也就是说,那些东西,只能是沈欢的。 韩小雪的心一下就提了起来,想跳下断崖过去看个究竟。 两米高的断崖对特勤出身的韩小雪来说算不得什么,只是她刚要跳下去,后面有个东西速度更快的丢了出去。 飞出去是苏临安的一个物资背包。 它快速飞出后,噗通砸在了下面的沙地中。 然后,韩小雪就见到了让她心颤的一幕:背包落在沙地后,竟然缓缓陷了进去,直到被淹没。 她忍不住的咽了下口水:“流沙?” “对。” 苏临安点点头:“背包里结结实实塞满了沙子,密度比沙面更大,所以才沉了下去。” 说完,他看了眼韩小雪已经探出陡坡边缘的半个脚:“人进去,沉没的速度更快。” 韩小雪一个激灵,赶紧把腿收了回来。 老董在一旁问:“那现在怎么办?” “就从这开挖。” 苏临安指了指脚下:“这里沙薄,下面就是黄土和岩石层,下面,肯定有墓道。” “ok。” 老董根本不含糊,说干就干,拿出军工铲开始挖掘起来。 韩小雪却咬着嘴唇吃吃没有动作:“你、你们觉得沈欢现在怎么样了?” 他的东西出现在流沙中心地带,就眼下的情况来看,他很可能已经被流沙吞没了。 老董和苏临安却丝毫没有担心的意思,他们好歹也是以前的队友啊,一路上韩小雪也能看出,他们之间的感情非常好,怎么现在…… 似乎看出了韩小雪的想法,老董笑着点上根烟,淡淡的说:“你放心,那小子没这么容易死的,即使在山海组中,他也是韧性最强的那个,他要是被流沙困住,只会让我们笑掉大牙。” 苏临安也点了点头:“沈欢不可能死的,相信我。” 这一路,苏临安已经成了三人的中心。 他的话让韩小雪情绪稳定了不少,点了点头后,也拿出了军工铲。 此时天色微亮,借着星光,老苏在地面上划了一个四米多宽的大圈:“就在这个地方挖,不会有问题的。韩小雪,我答应你,等我们去到目的地,立马联系战部派人来,搜救沈欢。” 韩小雪点了点头,攥起了小拳头。 随后,三人也都不含糊,谁也没喊累的开始挖沙子。 这里沙子的确不是很厚,往下挖了两米多后,就露出了泥土。 而这里的泥土中胡杨树根盘根错节,扎的很深,不用点力气的话,铲子都挖不动。 好在三人都不是吃不了苦的,很快就又挖了一米多深。 到这个深度,三人就得下坑去挖了。 不过为了警戒四周,老董站在坑洞上面观察情况,韩小雪和苏临安下了坑。 苏临安速度快些,很快就挖的比韩小雪矮了一头。 韩小雪毕竟是女生,身体素质也比苏临安差了一截,连续二十多个小时没好好休息,她也累的很了。 不过她却也是个极其要强的人,从来时遇到黑云,她宁愿弃骡子去死也不愿拖累沈欢就能看出来。 此时她心里也拧着一口气不肯放松,努力往下挖掘。 兴许,她的努力感动了老天爷,就在她又挖了小半米时,军工铲突然哐啷一声,撞到了一个坚硬的东西。 这是精钢和岩石碰撞才会发出的声音,也让韩小雪大为惊喜,下意识的铲开了周围的黄土,喊道:“这儿有岩——” 话音未落,韩小雪脚下突然一空。 整个人踩着的地面再也支撑不住她,一下坠入了沙坑中。 只听她的尖叫从下面传来,一下吸引了老董和苏临安的目光。 苏临安离她最近,但早就在旁边挖下去更深了,所以一时间根本没注意到韩小雪踩空了,等他和老董都凑到了那个无底的沙坑旁时,韩小雪已经消失在了视线中。 两人都是大惊失色,打开强光手电找去,却见下面的洞口足有一人多宽幽深曲折,像是密封的滑梯一样深不见底。 而洞口,是用厚实的岩石砖封住的,韩小雪恰巧把岩石砖铲开了,洞口才露出,掉了进去。 洞口中,散发出阵阵冷气。 苏临安只把手往上一搭,就判断道:“里面有水流,不是封闭的墓穴,我们进去。” 说罢,苏临安直接把铲子横了过来垫在脚下,跳进了洞中。 铲子的长度和一个人的宽度相当,只要铲子能滑下去,人就能顺利通过。 苏临安一路上看上去很讨厌韩小雪的样子,但她真出了事,他也是第一个冲出去的。倒不是苏临安对韩小姑娘有啥非分之想,他关心她,是因为沈欢。 韩小雪,是沈欢的女人。 这是大家心知肚明的事。 而苏临安,是沈欢的兄弟,有生死过命的交情。 如今沈欢失踪,他若保护不好韩小雪,算什么兄弟? 洞口下有什么危险,会不会是黑虫和黑神仙的聚集地,没有黑驴蹄子辟邪,闻到生人气息后一千多年来的精绝古尸们会不会僵化伤人? 这些放在内陆,都只是拿来吹牛的谈资。 但放在这片沙漠,确实皆有可能的危险。 但苏临安和老董都无暇估计这么多了,前者跳下去后,后者抓起两包装备抗在肩膀上,也跳了下去。 两人的身影消失在地平线上,这片沙漠表面上,又恢复了宁静,而也就是这一刻,无尽沙漠的东方,刚刚亮起一抹曙光。 第513章:叶朝歌的噩梦 东方的夜,总是结束的早一些。 六点半,一缕阳光从窗帘缝隙中钻过,照在了一张有些疲怠的脸上。 “沈欢!” 惊呼一声后,叶朝歌睁开了眼。 冷汗,从额角滑落。 “我怎么又梦到那个家伙了,竟然还梦到他被怪虫啃干净了……真恶心。” 叶朝歌哼哼唧唧的嘟囔了声,心里却有些不安。 同样的梦,她已经做过好几次了,她总是梦到自己好像变成了一个小婴儿,趴在沈欢的怀里,跟着他进入了一片荒凉的沙漠,行走了不知道多少公里后,沉入了一个漆黑无比的大河中。 等从河水中出来的时候,两人竟然已经来到了一个神秘的国度。 在那个国度中,每个人都如同生活在古代,复古的街道,复古的穿着,以及一栋金碧辉煌的皇宫建筑。 但沈欢跟着一些穿着古代甲胄服装的士兵进入皇宫后,见到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 沈欢呢,就跟没见过世面似的,看到女人就傻了眼,馋人家身子似的痴痴看着她。 这一幕让叶朝歌即使在梦中也很生气:那个女人虽然漂亮,但是和本小姐相比好像也没出众多少啊,沈某人怎么就跟个哈巴狗似的,眼睛都拔不出来了呢? 叶朝歌想阻止,想爬到沈欢的肩膀上,给他那张大脸一巴掌。 但很可惜,叶朝歌在梦里太小了,根本做不到这一切。 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沈欢对女人言听计从,然后痴痴傻傻的走进了一个装满了黑色怪虫的地窖里。 再然后,黑色怪虫尽数扑了上来,把沈欢活生生啃噬成了骨骸! 这残忍的一幕,让叶朝歌即使在梦中也吓破了心肝,匆忙醒来。 今早亦是如此。 擦了把冷汗后,叶朝歌拿起床头柜的凉白开轻轻抿了口。 冬天天气比较干燥,睡醒后嘴唇发干也很正常。 但她却知道,自己口干舌燥是因为那场噩梦。 本小姐怎么会莫名其妙的梦到沈欢呢?以前俩人还在一段婚姻中时,她可是从没梦到过那厮的。 难道离婚后,我反而在意起他了? 升起这个念头后,叶朝歌又想起那场酒席上的沈欢和韩小雪。 咬了下嘴唇,叶朝歌冷哼一声:“梦里都是真的才好呢,让那个混蛋被虫子吃了算……” 刚说到这,梦里残忍的一幕又浮现进了她的脑海,让她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真奇怪,为什么梦里发生的事情,醒来后我还记得这样清楚呢? 晃了晃脑袋,叶朝歌把沈欢从脑海中晃了出去。 本小姐忙着呢,他是死是活才不管我事。 这样想着,叶朝歌拿起手机,打开了今天的备忘录。 用备忘录的习惯,是她被刺客通缉那几天养成的。因为那几天她生活在刺客的阴影中,日子过得那叫一个紧凑,恨不得用几天时间做完一辈子的工作。 那时,她会把公司里的相关工作事项在每晚睡觉前一一列在手机备忘录里。 如今刺客的通缉解除了,叶朝歌却还没抛弃这个习惯。 备忘录中,记录了几条今天的重要事项,其中之一,就是召开股东大会,分析华龙集团和沈氏财团,哪个更值得合作。 之所以有这个事项,是因为昨天上午一个女人的来访:沈玫。 沈玫的来意也很简单,就是提出要和江岭科技建立永久的合作关系,不仅会在海外市场资源上提供大量帮助,还愿意给叶朝歌追加五到十个亿不等的投资,并且保证,将领科技会永远获得沈氏财团的友谊。 心动。 任何生意人,在沈氏财团如此巨大的糖衣炮弹前,能不受诱或。 叶朝歌也是如此。 要知道,沈氏财团在海外驰名远近,和华龙集团不相上下,尤其是近几年还有回国发展的迹象。 能得到他们的青睐,是多少企业家梦寐以求的事? 叶朝歌懵了,问沈玫为什么,又有什么条件。 沈玫说出的原因,情理之中却又在叶朝歌的意料之外:沈氏财团和华龙集团在国外是长期死对头,有他无我的那种。 和沈氏财团合作,就要求江岭科技必须中断和华龙集团的合作。 只要叶朝歌愿意,沈氏财团带给江岭科技的利益还会更多。 叶总沉默了,没有回答。 华龙集团给她的帮助太多了,不仅曾挽救了江岭科技的危机,还一直保护叶朝歌的父母和老太太。 沈玫没有催叶朝歌当即做出决定,而是给了叶朝歌一周的时间。 说实话,处于情理,叶朝歌应该回绝沈玫。 可有句话说得好: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在商场上,一个合格的企业家应该永远向着利益看齐。沈氏财团,早晚会回到国内,而华龙集团,无论雪莉总裁多注重在龙国的发展,它的根,始终在国外。 现在回绝沈家,叶朝歌不只是错过了一个机会,还多树立了一个庞大的敌人。 这是叶朝歌不愿见到的。 事关江岭科技的将来,叶朝歌没有资格独断裁决,所以才在备忘录上记下:今日下午四点钟,召开股东大会。 “沈氏财团和华龙集团两个神仙打架,我这个凡人却被逼站队,唉。” 叶朝歌闷闷叹了口气后,又想到了沈玫那张虽然漂亮,但却显咄咄逼人的脸蛋。 怎么姓沈的人,都这样难相处? 叶朝歌喃喃嘟囔着,脑海中不自然的又浮现了沈欢被虫子啃噬的画面。 她胳膊上又泛起了一阵鸡皮疙瘩,鬼使神差的滑动手机屏幕,打开了通讯录,缓缓滑到了沈欢那一栏。 选择华龙集团还是选择沈氏财团这件事,我是不是也要跟他说一声? 毕竟老太太还在雪莉那儿呢,一旦和华龙集团解约,老太太的安全—— 想到这,叶朝歌点开了沈欢的电话号码:“对,我就是想问问他的意见,顺便问问他到底是不是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了,不然本小姐怎么会一直梦到他死无葬身之地呢?” 嘟嘟,嘟嘟…… 电话铃声一声又一声的响着,可两分钟过去了,始终没人接听。 等电话中响起机械女声“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时,她狠狠关掉了手机,没好气的骂道:“哼,也不接我电话,不知道又去哪鬼混了!” 第514章:他现在如何 燕都天气不错,一大早,太阳就爬进了某四合院内。 四合院的院门被笃笃敲响,有保姆开门后,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走了进来。 如果沈欢在这一定会惊诧:岳初容和沈长虹两个生意人,怎么有资格一大早来这家四合院拜访? 要知道,这家四合院在燕都城中也是位置独特,对面,是秦家大院,左邻右舍,也都是赫赫有名之家,那些院子里的老人家,都是跺一跺脚,整个燕都城都要震三震的家伙。 由此可知,这家四合院的主人,来头也绝对不浅。 哪怕是沈氏财团的老董,也没资格住进这里。 但沈氏财团没资格,不代表沈老爷子沈九华没资格。 沈九华今年已近八十和几位将军,都有过命的交情。 后来战争结束,他仍没放弃奋斗,成为了国内最早出国做生意的一批人。 他开的公司,在国外庇护了不知多少国人,也为西方输出了不少龙国文化。或许在年轻一辈中,已经没几个人知道沈九华的名字了,但他刚到燕都,那些曾经的老友就迫不及待的约他见面,和他叙旧。 而沈老爷子的大多数好友,都在这片四合院区中。 沈长虹和岳初容造访的这家四合院主人,姓罗,年轻时也随其父是武将出身,和沈老爷子是拜把子的兄弟。 昨天兄弟俩见面,罗老爷子拉着沈老爷子死活不让他走了。 两兄弟昨晚也不知道叙旧到几点,今早还是儿子和儿媳来接他回去。 走进院子后,沈长虹就问开门的保姆阿姨:“王姐,罗叔和我爸呢?” 王姐呵呵一笑:“喏,就在院子里呢,他们昨晚又是喝酒又是聊天,我还以为今早会起的很晚呢,没想到一大早就起来填种子玩了。” 填种子是老一辈农村人喜欢的游戏,在地上用树枝花几个格子,两方用随地可捡的树枝和石子当棋子,就能玩上一天。 算是很古朴的棋子游戏。 老兄弟俩也都是大人物了,如果让外界小辈知道他们在一块,除了吹牛聊天就是下这种简陋的棋,一定会惊掉下巴。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你所认为的大人物,也有质朴的一面。 沈长虹这个当儿子的当然也知道,挽着媳妇岳初容走进去后,还不等说什么,就听罗老爷子哈哈大笑:“我可又赢了!老沈,你已经输一早上了!” “呸,一定是你这个老家伙趁我眼神不好做了弊。” 沈老爷子很不甘心的样子,俩人活像两个老小孩。 听到外面的脚步声,他们才收敛起笑容。 沈老爷子抬头看向自己的儿子儿媳,淡淡的说:“来了?” “爸,我们来接你回去。” 沈长虹笑呵呵的说:“罗叔,我爸没给您添麻烦吧?” “你老子能给他填什么麻烦?” 沈老爷子哼了声,说:“不着急走,坐下说会话。你既然把初容也带来了,肯定是有话要说吧?” 老罗挑了挑眉,招呼保姆王姐。 王姐示意,立马给沈长虹两口子搬来两张椅子。 老罗笑呵呵的:“坐下说。” “唉。” 沈长虹和岳初容彼此看了眼,在椅子上坐正。 岳初容咬着嘴唇,有些不敢开口。 沈老爷子却好像什么都知道一般,淡淡的说:“初城回来燕容特地从凉城回都,不会无缘无故,有什么,就说。” “这……” 岳初容有些为难的看了眼老罗。 老罗一瞪眼:“咋,我还成外人了?” 沈老爷子也摆摆手:“大胆说,如果世界上还有一个外姓人可以信任,那一定是你们罗叔。” “好。” 岳初容深吸口气,才低声说:“爸,那个、那个孩子有消息了。” “那个孩子?谁?” 沈老爷子很是漫不经心的问了一句时,整个人的动作忽然僵住,他那张苍老的脸蛋,肉眼可见的颤抖了几下,但随即就冷静了下来,面不改色的问:“什么时候找到的?” “一周前。” 岳初容小心的说:“已经确定,是他了。” “他叫什么?” “沈欢。” 岳初容抿着嘴唇说:“欢喜的欢。” 沈老爷子两道白眉,微微舒展开来:“沈欢,沈欢,好名字,欢喜安康,比你们当年起的劳什子惊弦,好听多了。” 沈惊弦这个名字,沈长虹只跟沈老爷子提过一次。 而且,那也是二十七年前了。 但沈老爷子却记到了现在,联想到刚刚他表情的变化不难猜测:这些年,老爷子一直没忘记那个孩子。 或者干脆说,沈欢,一直是他心里的一个结。 此时又听到孩子的消息,且不管老爷子内心如何,现在他那双平日冷淡的眸中,充满了慈祥,问:“他现在如何?” “身体安康,生活的也不错。” “现在在做什么?” “就在凉城,开了家餐厅。” 岳初容乖乖回答。 “也是商人?” 老爷子眉头一皱,又问:“那他以前是做什么的?” “他之前在国外,很可能不是什么正当职业。” 嘴唇咬了会,岳初容小心翼翼的说:“他很可能做过雇佣兵,或者刺客一类的职业。” 刺客! 沈老爷子表情一顿,慈祥的双眸也眯了起来:“你确定?” “本来只有他自己时,是不确定的。” 岳初容小声说:“但之前,我们看到他和一个叫帕瓦的刺客一块行动过,那个帕瓦,在国际通缉令中是十大刺客之一,不过、不过他是龙渊一脉的。” “龙渊一脉?” 沈老爷子眯起的眼睛又舒缓了下来,一旁的老罗也笑呵呵的说:“龙渊虽然是新晋的刺客势力,不过行事很有风格,绝不接受龙国的刺杀任务。虽然是刺客,但只要不是我们龙国敌人,就都好说。” 沈老爷子倒是没发表意见,不过他显然和老罗一个想法,转移了话题:“你们是怎么知道他是刺客的?” 沈长虹看了眼妻子,小声说:“爸,上周初容跟我说了他的事后,我就赶去了苏北。当晚,我们在一家酒店吃饭,却遭到了意外……” 接下来几分钟,沈长虹把他们在酒店的遭遇说了一遍。 说道沈欢干脆利落的解决歹徒时,沈长虹有些不敢看老爷子。 不管沈欢是不是正当防卫,那毕竟是杀人了。 一个如此邪性的孙子,老爷子,会接受吗? 谁想,沈老爷子琢磨了一会后,竟然笑了起来:“呵呵,行事干脆,杀伐果断,倒是有我的风范。可比你这个孬货强多了,不过想成为沈家人,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什么?” 岳初容迫不及待的问。 “品性。” 沈老爷子说出这两个字后,从板凳上坐起,淡淡的说:“凉城,我会亲自去拜访一趟的。” 第515章:羊群困不住猛虎 沈欢没读过几年书。 但来之前,他却做好了充足的功课。 什么精绝国的传说,玄奘西行的记录等等,能找到的资料,他都看了个遍。 但资料上不会说,他会跌入流沙,而且还穿越了。 只是他穿越到的,应该不是什么古代,而是另一个神秘的国度。 或许精绝国灭亡后,它的遗民没有消失在历史长河中,而是消失去了另一个空间。另一个地球。 沈某人不是啥知识分子,想象力的极限也就仅限于此了。 睡在胡杨木,羊毛毯的床上,沈欢一整晚都在胡思乱想。 直到清晨,他在小憩了几个时辰,结果还没睡醒,外面就传来了嘈杂的声音。 似乎有人敲响了木门,然后小枝应和一声后,去开门了。 小枝昨晚睡在了隔壁房间,毕竟这里是她“姑爷”的家里,她也算熟悉,而当丫鬟的,早起开门也是应该的。 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小枝简单穿了些衣服,走去开门:“谁呀。” 刚拔掉木门的插销,大门就被整个踹开了。 门板砸在小枝身上,疼得她哎呦一声倒退好几步,噗通坐在了地上。 小枝才多大年纪,身娇体软的,挨了这一下后只感觉受撞击的肩膀都如同要散架了。 疼呀。 只是,她没有喊疼的心思,只想赶紧抬头看看是谁闯了进来,是来做什么的,会不会对姑爷不利。 抬起头后,小枝懵了。 进来的有一大群人,虽然没细数,搭眼看也得有二三十之多,都是带佩刀的官差。 领头的,是个穿着厚重甲胄,面貌狰狞的大汉,看上去足有七尺高,腰间别着一把环眼大仪刀,刀面上还装饰着各种金银龙饰。 虽然不认识这个大汉,但小枝认得这把大刀呀。 这可是传言中千牛卫大将军的佩刀。 千牛卫是宫廷里的战队力量,有些类似于电视中的御林军,不过地位还要更高。其中的千牛卫大将军更是被准许在女王殿下面前带刀。 可以说,他就是女王殿下最心腹的手下之一。 将军大人,怎么来了? 小枝看着那把佩刀呆愣了下,千牛卫大将军一只手就探了过来,一把拽住她的衣领,将她整个人都提在了半空,另一只手捏了捏她的腮帮子,冷冷的逼问:“奎阿木呢,让他滚出来。” 果然是冲着姑爷来的! 小枝心里一慌,下意识朝沈欢昨晚睡的房间看了眼。 几个士兵会意,立马朝那个房间包抄过去时,就听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一旁咬牙切齿的说:“将军大人,这个小丫鬟也是奎阿木的从犯,一定得收押起来重点审讯!最好是和奎阿木一块,处以枷刑,逼他们招供!” 说这话的,是昨天就去酒馆抓捕他们的官差。 而随着这个官差的话音落下, 小枝也彻底懵了。 她脸色唰白,哆哆嗦嗦的说:“枷、枷刑?” 枷刑其实就是在人身上带上枷锁,听上去好像也就那么回事,电视剧中演的也没多少恐怖,就是一个木板套在头上。 但实际上在历史上是真正有折磨人的枷刑的,而且枷锁的样式在唐朝最多,五花八门。当然了,唐朝的事情小枝不清楚,她只知道在尼壤城,枷刑绝对是极刑。 为了防止犯人逃走,在给犯人套上枷锁后,会在肩膀位置砸下钉子,把木板镶在骨头上。 仅仅这一步就会让犯人痛苦不堪了,下一步更是惨绝人寰:被施以枷刑的人,会被放进一个大瓮里,瓮中,会根据犯人的不同犯罪程度放进不同的毒物。 蝎子、蜈蚣那都是最低级的。 最高级的甚至会放入摩罗嗣,因为摩罗嗣偏好人体血肉和脊髓也,会从脚掌钻进犯人的皮肤然后慢慢吃肉吸髓。 而犯人呢,因为戴着厚重的枷锁,根本看不到下面发生了什么,只能在无尽的痛苦中被蚕食干净。 说实话,昨天揍了玉俊神使也好,殴打官差也好,对单纯的小枝来说都没什么实感。 她就是个十几岁的孩子,知道惹了祸,却不明白惹祸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而今天官差提到枷刑,让她明白了。 她的心里,也瞬间爬满了惊恐,眼泪哗的就涌出来了。 千牛卫大将军仍旧是那副阴森冷漠的表情,但捏了捏她的腮帮子后,却摇了摇头:“这个小姑娘就算了,她才多大,能欺负的了你们?只给里面那个受枷刑就好。” 说完,千牛卫大将军把小枝放下,摆了摆手说:“小丫头,自己藏好了去,免得我们带走奎阿木的时候,吓到你——” “你”字,还没说完,沈欢所住的那间屋子窗户,就砰的一声破碎。 一个官差,从其中倒飞而出,直接在地上滑出了十几米,撞在了南墙上,双眼一翻,连一声疼都没喊出来就昏死了过去。 接着,第二个,第三个……直到第七个,所有冲进房间的官差都倒飞而出,一一倒地不起。 千牛卫大将军目中爆出精光,转头看向门口,只见一个脸上没有络腮胡,短发也远比其他尼壤城人干净利落的年轻男人,走了出来。 正是奎阿木! 他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穿着如传闻中怪异的服装,踏出房间,看向了千牛卫大将军。 然后,奎阿木懒洋洋的说话了:“如果没有刚才那句话,我会打断你两条腿,不过看在你本性善良的份上,赶紧滚吧,或者让那劳什子神使直接来见我,一波又一波的,没完了?” 狂妄! 其他的官差心中都升起了这个念头。 千牛卫大将军是什么人呀? 他可是女王殿下的心腹,是千牛卫中武力最高的男子汉! 而奎阿木呢,只是个父母经商,所以有些家业给他败的小少爷而已。 看着奎阿木,昨天挨揍的官差脸上又开始隐隐作疼,大手一挥低喝道:“就是他!兄弟们,上,抓他入刑!” 昨天去抓沈欢的人手还不足今天的一半,那位官差相信,这次一定能得手。 就算得不了手,也还有千牛卫大将军呢。 于是,那些个官差拔出了横刀冲了上去。 毕竟是一家人,事情又是因她而起,小枝心里还是向着沈欢的,所以看到乌压压一堆人冲向姑爷,她吓得连声尖叫:“姑爷,快跑呀!” 只是话音未落,昨天的一幕再次重新上演了。 再多的羊,也困不住一头猛虎。 再多的废物官差,也困不住一头青龙! 沈欢从容的躲过每一刀,并用对方根本跟不上的速度还击,每一拳,都打在对方的要害地位,每一招、每一式,都会让一个官差失去战斗力。 干净,利落! 千牛卫大将军看着这一幕,双眼开始放光,一把拉住又要冲上去的一个官差,大喝:“都住手!” 官差们纷纷停住,沈欢也抚摸着拳头看向千牛卫大将军。 就见大将军舔了下嘴唇,高傲的伸出左手食指指向沈欢,勾了勾:“你,来。” 第516章:这不可能 “你,来。” 千牛卫大将军的目光严肃又犀利,所有的官差听到这句话后,都收起了手中的武器。 再看向沈欢时,他们眼中已经全是讥讽。 在他们看来,大将军一旦出手,奎阿木也就只能束手就擒了。 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千牛卫大将军是尼壤第一高手,仅次于圣人大人,他也是圣人大人亲自教授的弟子,身手高超,世间绝无敌手。 区区一个奎阿木—— 官差们讥讽的目光,也都被沈欢看在了眼里。 他眉头一挑,咔咔掰了两下手腕:“你确定要跟我打?” “对。” 千牛卫大将军点了点头:“我叫费听,讨教。” “讨教算不上,只是让你知难而退而已。” 说完,沈欢拔地而起,朝对方飞扑而去。 “来的好!” 费听低喝一声也猛地一跺脚,朝前方飞扑而去。 俩人都选择了硬碰硬的打法,就跟两头倔牛似的,不要命的撞在了一起。 砰! 根本不像是肉体碰撞能发出的声音响起,两人手肘狠狠撞在了一起,这一刻,连大地都似乎震颤起来,看的小枝忍不住的尖叫了一声。 她太怕了。 毕竟费听个子足有两米多,和他相比,一米八的沈欢太小了。 俩人碰撞在一起的画面,那就跟石头撞鸡蛋似的。 而小枝的想法一样,所有的官差都认为,费听大将军会以排山倒海之势把沈欢一股脑给撞飞出去。 但事实呢? 地上掀起一阵尘土后,两人都是齐齐后退。 沈欢接连退了数步,脚底在地面上擦出了好深的划痕,才抬手拍了拍胳膊。 费听倒是没退这样多,只是踉跄了几步就稳住了身形。 看似,好像是费听占了优势,但实际上他此时脸色涨红,远没有沈欢看上那样形容。 小枝看不出门道,一颗心肝还怦怦狂跳为沈欢担心,但有眼力的官差们,此时心中却掀起了惊涛骇浪:我没看错吧?我们的千牛卫大将军竟然落了下风?! 何止是他们惊骇,费听也惊骇的不轻。 早在跟随圣人锻炼时,圣人就指出过,他虽然力气庞大,已经是凡人巅峰,但卸力技巧却很笨拙。一旦遇到卸力技巧高明的对手,差距立马就显现出来了。 “别看我只是脸红了下,却代表着我呼吸乱了,吃了亏。” 费听心想到这时,沈欢甩了甩胳膊,再次做出了进攻的架势。 沈欢心里也有些赞叹,没想到这落后的世界还有如此高手:这厮虽然卸力技巧一般般,但力气不是一般的大,恐怕和帕瓦也得不相上下了,想赢他,没必要硬碰硬。 刚想到这,费听已经低喝一声冲了过来。 他那拳头足有砂锅大小,指关节间更是结着厚厚的老茧。 这绝对是硬功夫练出来,一拳打上去不说开石断金,也差不多。 费听相信,只要自己拿出全部力气,奎阿木肯定是接不下的。 可沈欢才不会傻乎乎的硬接呢,他无声冷笑,双手架在了身前。 见此架势,费听大喜:这人太托大了,敢用胳膊防御,看我不把你的手臂骨打碎! 只是,费听想的太美了。 在他拳头在贴近对方衣服的那一刻,沈欢动了。 沈欢没有傻乎乎的硬吃这一拳,而是双臂上下夹住费听的拳头,上手臂如蛇般探出盘住他的胳膊,然后整个人身一拧,就轻而易举的化解掉了费听拳头上的冲击力。 接着,沈欢趁费听新力为生,又是狠狠往后一带,右脚在对方脚下一绊—— 噗通! 费听如小山般的身躯,就整个都摔在了地上。 沈欢这一手,也是在战队里学的。卸力,粘打,还结合了点摔跤技巧。 如果老董在这,一定会忍不住叫一声:好! 多年前沈欢还在山海组中时,他不是力气最大的,也不是反应速度最快的,但他偏偏是最能打的。 因为他的技巧和其他人根本学不来的战斗头脑,都是山海组中最高超的。 所以在各种绝境中,沈欢的韧性也是最足的。 多年前一次海外任务,在弹药用尽面对上百装备精良的敌人时,山海组其他成员包括老董都束手无策了,偏偏沈欢有办法带领他们突出重围,并且在补充弹药后完成反击。 那次战役,也成就了山海组功勋墙上的一只勋章。 沈欢经历过不知多少次生死危机,他不止一次的和死神擦肩而过,锻炼出来的超强武力值,岂能是一个闭塞小国,所谓的第一高手所能相比的? 尼壤安全稳多年费听可曾上过战场?又杀过多少敌人? 沈欢一招得手,抬起脚就狠狠跺在了他的背上。 刚想爬起来的费听再次被跺翻在地,不等再挣扎,就感觉甲胄的后领被沈欢抓住,他也活生生被抬了起来。 再然后,沈欢提起膝盖,重重一撞。 噗! 一口鲜血,从费听嘴巴里喷出。 沈欢这一记膝撞给他装出内伤了。 不过也把他的戾气给撞出来了,他爆喝一声,根本不在乎身体有多疼,肌肉在痉挛,竟直接拧身一头朝沈欢脑袋上撞来。 这下也是把费听的凶狠之处表现出来了,要不是他拼了命的头槌,沈欢一定会不间断的膝撞、击打他,直到他再也爬不起来。 砰! 脑袋磕在一起,沈欢退了几步。 费听这才有机会捂着肚子站直,疼得呲牙咧嘴。 沈欢揉了揉脑袋,嘴角露出一抹冷笑,伸出左手食指,冲他勾了勾:“你,来。” 费听咽了口口水,没有鲁莽的冲上去,而是哗的拔出了腰间仪刀。 刀很精致,一看就是精钢锻造,就是上面装饰不少,看上去花里胡哨的,也不知道结不结实。 费听舔了下嘴唇:“我不欺负你,拿出你的武器。” “欺负?” 沈欢冷笑,手腕一翻,短刀血影在手时,费听已经冲了过来,举着横刀,势大力沉的朝沈欢当头砸下。 刀锋所过,风声呼啸,恨不能开山断海! 乒! 金属交击,尖锐刺耳。 费听只觉自己手腕狂震后,就看到自己的御赐仪刀的刀片直直飞出,噗的插在了地上。 他手里,只留了半把刀子。 沈欢竟然一刀,把他的刀砍断了。 费听呆住了,一种官差也呆住了,傻愣愣的看着地面的刀片,心中狂吼:费听大将军,竟然输了! 他可是圣人的弟子呀,这不可能!! 第517章:奎阿木已经死了 费听大将军,乃是凡间第一高手。 这在每个民众心中,都是共识,毕竟他可是由圣人一手带出来的弟子,对民众来说那就是半个神仙。 可他如今却输了,正看着手里的短刀满脸痴呆。 这可是御赐的宝刀,装饰华丽,刀工也精湛,绝对是尼壤城首屈一指的神兵利器。可怎么在奎阿木那把小小的刀子面前,就这样不堪一击呢? 费听不知道,魔刀血影乃是刺客之王成名兵刃,就算是现代技术锻造的精钢也不如它锋利,何况尼壤城的锻造方法早就落后时代太多。 在沈欢看来一刀砍断费听的宝刀,压根就不奇怪。 但在官差们眼中就不一样了。 他们只看到不管是拳脚功夫还是兵器功夫,费听大将军都被奎阿木压制的死死的。 这怎么可能呢? 没有人敢相信眼前看到的这一幕,包括小枝,她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好久才咽了口口水:咕噔。 沈欢手腕一翻,手中的短刀血影再次藏了起来,反而多了一面令牌。 正是从玉俊神使那拿来的圣殿敕令。 看到此敕令,周围官差都是大惊,纷纷议论:“玉俊神使说敕令被抢走了我还不信,果真如此,没想到这个贼子竟然如此大胆,他、他就不怕圣殿降下惩罚吗?!” “可连费听大将军都不是他的对手,还有谁能阻挡他呀!” 还有官差惊恐的看着沈欢,喃喃的说:“他、他一定是摩罗地狱的恶魔,和七十五年前一样,出来寻仇啦!” 不管他们说什么,一样的是,他们语气中都透露出了对沈欢的恐惧。 老子是恶魔? 又这么帅的恶魔吗? 沈欢听着这些人的议论,见小枝也惊恐的看着他后,眼角忍不住抽搐了几下。放在外界,沈欢现在展现出的武力根本不会让普通人感到多害怕。 因为有句话说得好:功夫再好,一枪撂倒。 在外界,强大的热武器足以摧毁一切肉体凡胎。 但在这显然不行,沈欢的身手已经让这些官差产生了恐惧感,毕竟,他们真拿沈欢没办法。 就算是一拥而上,人海战术,恐怕沈欢也能利用速度优势轻松逃脱,再伺机回来报复。 沈欢心里叹了口气,突然抬起手。 见他有动作,周围议论声顿停,齐刷刷惊恐的看过来时,沈欢却把手里的圣殿敕令朝费听丢了过去。 见圣殿敕令,如见圣人。 这玩意在尼壤国可称神圣,但沈欢却毫不在乎似的,随后就丢了出来。 虽说这东西是金属做得砸不烂,可多个划痕,沾上点泥土,那也是对圣殿的大不敬呀! 所有人的目光,都随着圣殿敕令飘向了费听大将军。 费听再也顾不得心疼御赐宝刀了,赶紧接住圣殿敕令,有些错愕的抬头看去。 沈欢摆了摆手,很不耐的说:“这东西既然是罪魁祸首,那就赶紧拿走。顺便告诉那劳什子神使,再找哥们的麻烦,就算去你们的圣殿,我也会把他揪出来的。” 说完,沈欢扭头就要走回房间。 他整理好衣服后,准备打听打听哪里有文献记载,或者干脆潜入皇宫一趟。 沈欢从不是随遇而安的人,在这儿待的越久,他想回去的心情就越迫切。韩小雪,她在沙漠中怎么样了? 叶朝歌那妞缺少了哥们的保护,会不会又遇到麻烦? 当然了,心里虽然迫切,沈某人看上去还是很从容不迫的。 费听看着他从容的背影,粗狂的脸沉默了下,冲那带头官差摆了摆手:“你们先出去,奎阿木,我有话跟你说。” 官差不知他要做什,但是很听命令,做了个揖后,相处搀扶着走了出去。 小枝这才敢凑到沈欢旁边,刚想说什么,费听也冲她点了下头,示意她先回避。 当丫鬟的,最重要的就是会看眼色。 按理说,费听这种连西琳大小姐的父亲都要敬畏的管理员,小枝该乖乖听命,但她却没第一时间离开,而是看了眼沈欢。 人,都崇敬强大的人。 女人,尤其是女孩,更是习惯向强大的男人寻求庇护。沈欢、不,奎阿木,显然是最强的那个。 何况奎阿木失忆后,这几天对她的态度特别和善,像是朋友那样。 沈欢摸了摸她的脑袋:“回你屋呆着去。” “是。” 小枝乖乖点头,小跑着回了房间,关上了房门。 沈欢耸了耸肩膀:“进去聊?” “好。” 费听很不善言辞的样子,点点头跟了进去。 坐在一条板凳上后,沈欢懒洋洋的问:“费听大将军还有何指教?” 费听深吸口气,双目直勾勾盯着沈欢的眼睛,语出惊人:“你不是奎阿木,对吧?” 沈欢一呆,接着双眼一亮:“哦,你知道?” “哼。” 费听淡淡的哼了声:“你们很像,要不是三天前我亲手处决了他,也会以为你就是奎阿木。” “我当然不是奎阿木。” 沈欢眯起了眼睛:“你说你亲手处决了奎阿木,是怎么回事?” “三天前,他和旧情人贪欢被发现,为了躲避西乡尹长家丁的追捕,慌乱中竟然跑进了圣殿禁地。” 费听无声冷笑:“圣殿禁地也是尼壤城禁地,踏入者死。我亲手砍下了他的脑袋,他的脸和你一模一样,扔进摩罗嗣虫群种时,死的很狰狞。” 听着他的叙说,沈欢只感觉脖子有些痒痒,表情不太对劲的问:“既然你知道我不是奎阿木了,下一步打算怎么办?” “哼,我能怎么办?” 费听冷哼一声,说:“按理说,我该把你押去皇城,因为在摩罗镜的预言中,你会作为刺客刺杀我们的女王殿下。” “我,刺杀你们女王?我吃饱了撑的啊?” 沈欢很无语:“除非她看上了哥们的美色,强娶哥们过门,哥们才会不堪受辱,才会……” “闭嘴!无礼之徒!” 费听打断了沈欢的话。 见他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沈欢没有继续调侃女王殿下,转移话题说:“我不是奎阿木,但我需要一个在这个世界行动的角色,懂吗?” “懂。” 费听点点头:“你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沈欢眉头一挑:“你知道?” “恩,和你交手时,我就想到了圣人大人说过的,另一个世界的格斗技巧。” “你还知道什么?” “别的我都不知道了,我只是在圣人大人身边待了几年而已。” 费听摇摇头后,站了起来:“我虽然拿你没有办法,但既然你在预言中是刺杀女王殿下的刺客,就必定会遭遇围剿,劝你,好自为之。” 说完,费听起身离开。 沈欢看着费听的身影,喃喃说:“圣殿,里面说不定会有我想知道的答案呢。” 第518章:千人大坟 车马繁华,尼壤城能有如今的和平,离不开王室的努力。 但,外界的热闹却和平静的王宫没有半点关系。 坐在城墙之上,侧脸绝美的女人看着下面的街道,迟迟不语。 兴许是看大地看到厌烦了,她抬起头看着天空,叹了口气。 她,是这个国家权力的顶峰。 除了圣殿中那位隐居的圣人,她就是国家的绝对掌控人,说什么,是什么,说是能呼风唤雨也不为过。 但,她却并不满足。 这样的人生,不是她想要的人生,她想要的,在这片穹顶之外。 哒哒、哒哒……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后面响起。 进来的是个侍女。 她来到女人背后五步远处时,跪倒在了地上,低声道:“女王殿下,圣殿密探求见。” 女王殿下头也不回的,淡淡说:“唤他进来。” “是。” 宫女答应了一声,站起身身后慢慢的倒退了出去。 片刻后,一个黑衣人走进了房间,进来后,他弯腰鞠了一躬,双手抱拳道:“见过女王!” “有事,便说。” 女王殿下淡淡的说。 语气中,透露着烦躁。 看来殿下又在向往外面的世界了。 黑衣人心里叹了口气,禀报道:“通天密道中,有了最新情报,果然如预言所说,有外界之人进入了密道中,而且还不止一拨。” 女王殿下目光闪烁:“我知道了,密切关注他们的行踪,他们手中都是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所以,一定要小心,懂吗?” “是!” 黑衣人应和一声,见女王殿下摆手后,快速离开。 女王殿下轻轻叹了口气,从城墙头上下来,眼看太阳高升,正准备去正殿升朝呢,宫女哒哒的脚步声再次响起。 还是刚刚的宫女,见黑衣人已经退下后,才来到城墙甬道上,恭敬的说:“殿下,费听大将军求见。” “费听来做什么?” 女王殿下微微一愣,随即不满的说:“马上就要升朝了,让他有话朝堂上再讲。” 说罢,女王就摆摆手让宫女退下,可宫女却苦笑着说:“殿下,费听大将军特地提醒奴婢了,说事情很紧急,朝堂上不方便说,您看……” 女王殿下蹙了蹙眉,说:“唤他进来吧。” 宫女退下,很快,表情冷漠的费听就来到了女王面前,叩首唤了声殿下。 刚见到费听,女王殿下就震惊了,不可思议的问:“费听,你是从城楼上滚下去了?” 不能怪她龙颜失色,实在是费听现在的模样太精彩了:他一只眼睛高高肿起,脸上也多了很多的挂彩。 最让女王殿下吃惊的是:上任女王赐给费听的宝刀,也断了,只剩半截挂在腰间,看上去毫不可怜。 费听苦笑道:“殿下,我可能找到摩罗镜预言中的刺客了,我会变成这样,也全是靠他所赐……” 接着,用了几分钟时间,费听把清晨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听罢,女王殿下的脸色就变的精彩了,难以置信的说:“怎么可能有人不通过通天密道就来到尼壤城?那刚刚圣殿密探所说的人,又是谁?难道除了摩罗镜预言中的人,还有别人进入尼壤城?” 女王殿下越说,呼吸越急促,很罕见的失态了,失声说:“又到底是谁,会夺走我的身子?” 说到这,女王殿下猛地闭嘴。 她好看的眉头忍不住蹙了,看像费听。 费听眼观鼻鼻观心,就好像什么都没听到一般低着头。 她深吸口气,摆了摆手:“我知道了,你退下吧,暂时不要再增派人手捉拿他了,派人监视对方,等我下定夺。” “是。” 费听恭敬点头,退下。 女王殿下心情却仍旧不能平静,她上任以来,还从没有外人踏入过尼壤城。 其实,何止是她在位这些年,自从七十五年前的恶魔入侵后,就再也没出现这么多人进入尼壤城的时间。 这让女王殿下心情非常忐忑,生怕七十五年前的惨案重演。 她极目远眺,看着仿佛在天边的南边丛山,喃喃低语:“我定要问清楚,密道中究竟进了些什么人!” 噗通! 刺骨般冰凉的水,没过了苏临安的头顶,重力,拉着她的身子急速向水底坠去。 好在,从洞口跳下来后就感觉湿气越来越重的他早就有所准备,早早闭起了气,以免入水时被呛着。 还好下面是水潭! 心生侥幸的苏临安叹了口气,正准备等候脚底落到水潭底,再蹬地出水时,却发现自己想多了。 他已经在水下急速下坠十几秒钟了,可双脚竟然还没有碰到水底。 这水潭到底有多深? 苏临安心中大惊,再也不敢放任身体自由下沉,连忙扑腾的往上面游去。 他下来时,还听到了另一个落水声。 那是老董落入水潭的声音,但韩小雪呢? 她是不是也坠入了水潭? 苏临安来不及多想,他只知道,现在当务之急是先浮上水面。 因为下面太黑了,在水中他根本无法看到韩小雪。 上浮半分钟后,沈欢头顶有了点亮光,可以让他隐隐看到还有几个影子正急速下沉,他连忙向旁边躲了一下,飞快的浮向水面。 在距离水面还有一两米的距离时,苏临安终于看清楚了一个黑色物体:那是个装有装备的背包。 看来刚才下沉的那几个黑影中,就是除了老董,就是这些装备了。 沈欢伸手,一把就抓住了最近的背包,猛地钻出了水面。 张大嘴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后,沈欢这才睁开了眼睛。 再然后,苏临安就看到了头顶上点缀着的星空——不对,那不是星空。 头顶的山壁上,是无数闪着荧光的物体,约莫有数十颗,均匀的分布在头顶,排列有序。 “夜明珠?” 苏临安呆呆望着头顶那些石头,脑子一时半会的转不过弯来:“这里的夜明珠,也太多了吧,而且还被摆放成了星辰的形状。” 就在这时,沈欢又听到一声大响,水面剧烈波动起来,扭头看去,就见一个人,先后飞快的钻出了水面,张大嘴巴深吸了一口气:“呼……”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随后追下来的老董。 两人也抓着背包,丢上岸后,才听老董抱怨道:“这些水怎么这么冷,就跟冷冻过一样。” 苏临安深吸口气,摇头道:“不是水冷,是这里阴气重,这里,就是精绝国的千人大坟。” 第519章:坟里的东西 千人大坟! 随着这四个字从苏临安口中说出,老董只感觉周遭的温度又骤降了几度。 那股冰冷的阴森气息,也一点点渗入了他的骨髓里。 老董咽了口口水:“你怎么确定这里是墓穴?墓穴中不可能有水的吧?水不是会导致棺材尸体什么的加快腐烂吗?” “我不会看错的,像这种埋葬一国的大坟,不能用常识去看待。” 苏临安很专业的样子:“上有流沙下有流水,就相当于将此地的风水埋在了这片空间里,头顶上的这些夜明珠,也都是按照星辰图案摆列,这相当于在地下建造了另一个世界。这可以让所有葬在其中的死人残魂不得升天,子孙后代气运也会被生生断绝。” 说着,苏临安还舔了下嘴唇:“建造着坟的人,肯定跟坟墓里关着的人,有通天之仇。” “那照你的意思是,建造这坟墓的人,和精绝国有仇?” 老董挑出了苏临安话里的漏洞:“可传说故事里,不是精绝国人为了活命,才迁移到这片沙漠的吗?” “传说可能是假的,但我看到的一定是真的。” 苏临安捋了把头发:“不然,根本没法解释建造坟墓的人为什么会花费这么多金钱,用如此多的夜矿石镶嵌星辰。” 夜矿石,就是夜明珠。 在龙国历史上夜明珠很早就出现了,史料上说炎黄时期,夜明珠就开始被开采,春秋战国时期夜明珠就已经价值连城。 国内最有名的夜明珠,当属慈禧太后被盗走的那颗。据说在某些私人拍卖会上,被人用八个亿的天价买走了。 足可以想象,夜明珠、尤其是天然夜明珠有多珍贵。 而建造这个坟墓的人,竟然舍得花费如此多的夜明珠点缀如星辰,也足见其阔绰。 “如果是女人,看着这一幕应该会感觉很浪漫?” 老董自言自语的说了句,突兀的一愣:“不好,韩小雪呢?!” 他们是追着韩小雪跳下来的,可下来后老董就被眼前的一幕所震惊了,一时间忘了韩小雪的事。 此时想起后,他赶紧从背包里拿出强光手电,朝四周照去,却听一旁的苏临安摇头说:“别费力气了,周围没有她。” 苏临安的语气,很压抑:“如果她不是半路跟我们滑错了路口,那现在就只能在这深潭下面。” 老董眼角抽了下:“有没有可能是在她落水的时候,被骤降的气温刺激昏过去了。” “看好行李。” 苏临安撂下三个字,拿出一只手电噗通跳进了水里。 如果韩小雪真的在水里昏过去的话,此时估计已经窒息而死了。 但,她既然是沈欢的女人,那苏临安就有责任活见人、死见尸。 他攥着拳头,飞快的朝水下沉去。 水很清澈,像是雪山融水那样一点也不浑浊,手电光照过去,能清晰的看到很深出黑洞洞的见不到地面。 苏临安水性不错,一口气下潜了十几米,可竟然还没看到底。 上面,就是龙国最大的沙漠。 而这下面,竟然有如此多的蓄水! 如果没亲眼见到,苏临安一定不会相信这一切,此刻他也没是心情质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只是一个劲的下沉。 终于,再来到二十米左右的地方,他看到下面更深处出现了岩石,是很常见的石英石,反射着手电光显得亮晶晶的。 岩石周围还有不少很小的游鱼在活动,这条河还是很富有生机的。 四下照了圈,但还是没看到人的影子后,苏临安再也坚持不下去了,快速向上浮去。 说实在的,以苏临安的肺活量还是可以继续憋气的,但由于深度太深,水压过高,他身体要承受不了了。何况越往下河水越是冰凉,冻得他脚丫子都不听使唤了。 继续潜下去,他要么憋不住气被呛死,要么冻麻了腿再也上不去了。 眼下,就算韩小雪掉进里面死了,他也没机会捞出尸体了。 想到这,苏临安准备上浮呢,却见上面的水中忽闪着亮了几下。 是老董在给他打信号。 上面有情况! 他猛地一个转身,开始飞快的上浮。 等他哗啦一声窜出水面,趴在岸边的时候,他脸色已经惨白如纸,这是被冻的,更是被憋的。 大口呼吸着,苏临安看向老董,就见老董在一个角落喊道:“老苏,别找了,她没在水里。” “什么?” 苏临安艰难的爬上岸,倒在地上爬不起来:“说说你的发现。” 老苏虽然号称龙国顶尖高手,山海组中的佼佼者。 但他也是人,不是鱼。 他打架是厉害,可也不是上天入海无所不能,刚刚的极限潜水,已经要了他半条命,现在就是天花板上掉下来块大点的石头,他也没力气躲。 必须的先休息。 看来为了找到韩小雪的尸体,苏临安也是拼了命了。 老董很理解苏临安的行为,如果是苏临安的女人生死不明,沈欢也会为他拼命的。 这是兄弟无需承诺的默契。 老董从角落走了回来,手里还拖着个湿漉漉的包裹。 丢在苏临安面前后,他又绕道自己包裹前,拿出一个小型医疗箱,从里面拿出酒精泼在了一对绷带上。 火机点燃后,火焰腾的升起。 感受到火的温度,苏临安身体好受了不少,就听老董说:“我在那边的角落发现了韩小雪的包,还发现了她爬上岸往前走了两步的水迹。但之后的水迹就没有了。” “没有了?她总不能飞出去了吧?” 苏临安也开始纳闷了,半响暖和过来身子后,他也走到那边的角落,就见地面上果然有水迹,是一个人趴在岸边,双手扶着岸的形状。 这摊水迹前,还有几个湿漉漉的脚印,证明韩小雪爬上来后往前走了两步。 但再之后的脚印,就没了。 这只有两种可能:要么,韩小雪走了两步后,鞋子就干了,再往前走也留不下脚印了。 要么,就是她没有再自己走路,而是—— 苏临安眼角抽搐了下时,就听老董说:“尾随的黑神仙,很可能是他,把韩小雪抗走了。” 气氛,突兀的安静下来。 苏临安目露凶光,哗的拔出了手枪,说:“这坟里,还有活着的东西。” 老董同样拔出了手枪,拉开保险,警惕的看着四周:“也可能是鬼东西。” 第520章:地下的路 坟里,还有其他东西。 意识到这一点后,老董和苏临安都提起了百分百的警惕心。不过,他们也有起码也知道了一个好消息:韩小雪没有被淹死。 “他对我们应该没有杀意,不然刚刚我刚爬上岸时,就该动手了。” 苏临安一边慢慢和老董汇合,一边说。 老董也知道这一点,点点头:“拿好行李,先看看这里有没有别的出口。” 其实当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就算知道韩小雪被黑神仙带走了,他们也得先找到一条路再说。 俩人始终没有分开太远,很有默契的沿着墙壁开始探索身边的环境。 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坟墓绝对不是天然形成的,因为墙壁上还有人口开凿的痕迹,那些夜明珠也明显是被镶嵌上去的。 这个“房间”也约莫只有百十平,四周的墙壁很厚实,沿着敲,也听不到中空的声音。 百十平的面积,其实不算小,但因为狭长且弯曲,所以显得有些拥挤。 彻骨冰冷的水潭,就在从这个“房间”旁流过。 或许潜下去后,能沿着水流进入到另外的房间,但,也可能沿着水流往下走,就再也回不来了,最后被憋死在水里。 没人提议下水,因为他们知道,如果黑神仙真的带走了韩小雪,绝不可能走得水下通道,只能是陆地通道。 可陆地通道在哪呢? 他们找遍了墙壁的每一面,也没发现猫腻啊。 没路。 这是个密室。 找了一遍后,两人四目相对,都从对方眼神中看出来不可思议之色。 “老苏,你那罗盘呢?这时候又不好使了?” “好用我不早就用了?” 苏临安反呛了一句。 老董咬了咬牙:“既然没路,看来只能我们亲手开一条路了,沿着河岸的墙壁,开炸!” “你打算用炸药炸开墙壁?” 老苏很不符合他平常高冷形象的惊叫了句:“你就不怕把上面炸瘫了,把我们活埋?” 老董狞笑一声:“活埋,也比在这里憋死强,再说我觉得墙壁挺厚实的,不至于炸坍塌。” 说完,老董竟然就开始从背包里翻找手雷和炸药了。 他行动很迅捷,堆在一面墙上后,就做出要引爆的架势来。 苏临安也没劝解,任由他胡来,只是往后缩了两步。 也就在这时,水潭的水面上,忽的闪起了一道幽绿的火光,如同狼的眼睛在黑夜中倏忽亮起。 老董和苏临安齐刷刷扭头看去,却只看到了灯光,两人知道是家角度问题,往旁边走了几步,这才看清:在被水面淹没的那个墙上,比水面高出半米多的地方,有个狭窄仅能容纳一人通过的洞口。 一个黑衣人,正举着一个散发绿光的灯笼,站在那。 “谁?!” 苏临安飞快的把手电照过去,就见那人穿着破烂布衣,帽子下面露出一双贼溜溜的眼睛。 “黑神仙!” 老董低吼一声,直接扬起枪口扣下了扳机! 啪、啪啪! 子弹,精准无误的打向对方,有几颗显然射中了它。黑神仙发出一声嘶嘶的拐角,闪身消失在了洞口。 “你的方法还真有效。” 老董收起枪,慢悠悠的说:“那玩意只会装神弄鬼,还是很怕我们引爆炸药炸掉这里的。” 原来,摆弄炸药,不要命的要炸开墙壁,只是老董和苏临安演的一出戏。 而对方成功上当了。 苏临安却没有高兴,反而更加担忧:“这说明,那鬼东西是听得懂我们说话的。又或者,还有别人在背后操控那鬼东西。走吧,我们追过去。” 刚刚黑神仙出现的洞口就在沿着水面的墙壁上。 因为深潭阻挡,两人没法探索那片墙壁,也因为天花板上夜明珠的光照问题,不站在特定角度,那片墙壁上的狭窄洞口很难被看见。 那个洞口距离韩小雪上岸的水渍也很近,很可能是韩小雪爬上岸后,被在一旁伏击等待的黑神仙一把抓住,跳进了那个洞口。 俩人都知道除了此路无路可通,一前一后都跳进了这个狭窄洞口中。 这个洞穴墙面很不规则,不太像人口开凿,更像是冰雪侵蚀留下的山体缝隙。 狭窄,倒是很狭窄,但却足够两人一前一后通过。 而且越走进里面,路就越宽。 地上,还落着几个弹壳,上面沾着血迹。地面上也有,淅淅沥沥的直入洞穴深处。 因为洞穴歪曲,手电筒也照不进里面,两人只能笔直前行。 走了没几步,前面的苏临安深吸口气,缓缓的说:“这很可能是个陷阱。” “嗯。” 老董回了一个字。 他也早就有了猜测,他甚至觉得,自从掉下来后,他们就一直在被对方观察、引导。 可就算知道前方可能会有陷阱,他们也只能往里钻。 因为无路可退。 又走了几十米,苏临安突然看着一块凸起的岩石笑了:“看来对方也挺着急的。” 老董凑过去,就见上面落着几片破布料,正是黑衣人身上的那种。 “它慌,说明它怕。” 老董冷笑:“他都怕了,我们还有什么好怕的?” “哼,我也想看看,是谁在这片坟地装神弄鬼。” 苏临安冷冷的哼了声,加快了脚步。 越走,越远。 路也越走越宽,直到能让两人并肩前行时,两人却都停住了。 前面,竟然出现了路。 路是石板铺成,每块石板都是一样大小,长一米,宽两米左右,很显然,前面又到了人工开凿的区域,不过路并非两人停住脚步的理由。 他们停下,是因为十几块石板的前面,躺着一个人。 或者说,一具尸体。 因为空气里弥漫着血腥味,却听不到第三个人的呼吸声。 苏临安和老董,都攥紧了拳头。 如果前面的尸体是韩小雪,该怎么办? 他们要怎么面对下落不明的沈欢? “如果是她,就算炸了这个地牢,我也要宰了它!” 苏临安阴森说着,快步走了过去。 等见到尸体后,两人才稍稍松了口气:“竟然是他,而且又是同样的死状。” 这个人身材干瘦,正是阿华同伴中的一个。 他早就死的不能再死了,身体干瘪,就好像被吸干了血液,脖子和后背连接处破开了大口,露出脊椎骨来,而脊椎骨中,也毫无因为是空荡荡的,被吸干了骨髓。 蹲在旁边,老董观察了死尸一会,皱眉说道:“他已经死了六个小时以上了,那时候我们才刚到流沙地带,他死的这样残忍,也和那种黑色虫子脱不开干系。” 第521章:比肮脏更肮脏 从罗老的四合院中离开时,沈长虹夫妇没有接走沈老爷子。 至于为啥:沈老爷子已经在罗老的安排下,准备去往凉城了。 沈老,是要亲眼看看自己的孙子。 沈欢从一个孤儿挣扎到现在,绝对算得上优秀。 尤其是他那晚对抗劫匪,更让沈长虹两口子为自己的儿子自豪。但再自豪,他们也担心儿子会通不过沈老的考验。 “哎,希望一切顺利吧。” 岳初容在副驾驶叹了口气时,沈长虹安慰道:“老爷子对沈欢的事一直耿耿于怀,相信他不会太严格的。” “那你说,我们什么时候把这件事告诉燕来?” 岳初容又问。 沈燕来。 两人的心肝儿子。 年仅二十五,却已经是圈子里有名的纨绔了。 成为纨绔的原因也很简单:溺爱。 因为丢了一个孩子,沈长虹和岳初容对他从小就很溺爱,又因为常年工作忙,没时间悉心教导。 等发现沈燕来已经走上了一条歪路后,俩人想管,已经管不过来了。 管不过来就算了。 反正沈家家大业大,分一个公司给他糟践去,也没什么影响。 只要沈燕来不犯罪,他们也管不了。 沈长虹想了想,叹了口气说:“不管沈欢通不通得过我爸的考验,燕来都是他亲弟弟,有资格知道。” “那我给他打个电话,让他回家等我们。” 岳初容说着拿出手机,拨了几遍号码。 但却一直没人接。 岳初容眉头一皱,拨通了沈燕来公司助理的手机号。 那边传来甜甜的女声,告诉岳初容沈燕来今天没上班。 没上班,去干嘛了? 一旁的沈长虹皱起了眉头:“哼,那个臭小子,又去哪鬼混了?” “算了,先回家再联系他。” 岳初容叹了声,收起了手机。 两人所住的别墅距离燕都市中心很远,也很低调,沈家行事其实也是如此,这导致很多人都知道有个外国华人大财团回国了,但又说不上名字来。 和沈家不一样的是,沈燕来在圈子里很高调。 不,用高调来形容都不太准确。 应该说:他臭名远扬。 混迹娱乐圈,找女大学生、女明星,这都是他干出来的好事。 不过因为有沈家厚实的家底在,不管他怎么鬼混,闹出什么乱子,都能轻易摆平。 “听说之前儿子去凉城受了沈玫的气,可别回来后又撒气闹出什么乱子。” 岳初容心里叹了口气时,忽然听丈夫喝骂道:“混账东西,我敢把那些狐朋狗友带回家来!” 岳初容一愣,抬头看去,才看到他们已经到了别墅门前。 而此时的别墅门口,正停了十几辆各色各样的豪车。 不用问,是沈燕来搞出来的:他又把那群狐朋狗友带回家了! 因为燕都这栋别墅岳初容和沈长虹都不怎么回来住,基本就留了沈燕来一个人在燕都折腾,所以之前有几次,沈燕来都把他的狐朋狗友带回家里来。 至于怎么乱搞,只能说比你们听闻中娱乐圈最肮脏恶心的那些,还要更脏一些。 上次沈长虹发现后,气得差点把沈燕来的腿打断。 要不是岳初容护着,沈家就得多一个残疾了。 那次之后,沈燕来也收敛了不少,起码那些肮脏事情不会带回家来做了,可这次在凉城吃亏后,他不会又犯病了吧? 皱眉想着,两人快步下车。 气呼呼的沈长虹几乎是用冲刺的速度来到门前,刚推开一条门缝,看到其中一角,他们就被客厅里的一幕震惊了。 香槟浓郁!雪茄冲鼻! 年轻美女,中年老板,实力影星,都拥挤在其中。 其中不乏有些在荧幕上正义凛然的“老戏骨”,也不乏有出道后毫无绯闻的小鲜肉。 窗帘都拉着,灯光昏暗,这些明星们搬着椅子坐在台下,看着大厅靠近厨房位置的站台。 而站台上,灯光闪烁,几个年轻女明星穿的很凉快的站在上面。这些女明星都是事务所的新人,还没有登上荧屏。 但无一例外,都是美人。 无论是身材,还是样貌,都是一等一的。每个女星后面,都有个电子表价器。 一旁,站着位抓着话筒的主持人。他穿着西装,语气夸张的介绍其中一个女星:“这一位,年纪才二十出头,中欧混血,花苞都还没被开发过。她怀揣着演绎的梦想,可惜没有进入娱乐圈的敲门砖,我们这场拍卖,就是给了她敲门砖的机会,只需要这些——” 说着,主持人指了指女星后面的表价器:“就可以享受她们今后十年的一切服务,大家,给这位追梦女孩一个机会!” “我要了。” 一楼有人举了牌子,是某南方企业的一个老板。 台上的女星,立马朝那位老板抛了个媚眼时,大门被狠狠踹开了:砰! 所有人,齐刷刷的回头看去,就见一对男女出现在了门口。 男的,正是沈长虹,他胸口剧烈起伏着,怒火已经烧红了眼。 女的自然是岳初容,她焦急的进来后,环顾大厅没发现沈燕来后,就想冲上二楼。 只是不等她走到楼梯口,就被俩语气嚣张的男人拦住了。 此时,沈长虹嘶吼出了声,破口骂道:“你们这群混蛋,都给我滚出去!” 他真的气坏了。 都说做生意的没有好心人。 沈家也是如此。 可沈家的声音再怎么脏,也没有涉足过娱乐圈,赚眼前这种脏钱。 如今家中的这一幕,无疑打破了他的底线。 而因为有外人进来,房间里的人顿时乱了,有些怕曝光的明星赶紧想跑出去,知名度不太高的呢,则奇怪的看着沈长虹,不知道他是哪根葱。 被沈燕来安排的保安,更是直接过来拽住了他的领子,想把她丢出去。 楼梯口的岳初容见一片混乱,知道得赶紧叫出儿子来。 只是不等她喊沈燕来的名字,手腕就被抓住了。 却是看着楼梯口的一个小年轻,抓住了她的手狞笑:“你他么是哪里来的娘们?我们沈少正在上面办好事呢,你就算自荐枕席,也得等下一波。” 另一个呢,直接抓住了她的头发,看着她的脸蛋嘿嘿一笑:“我看你年纪也不小了,沈少可看不上你,倒不如让本少尝尝味道!” 说完,几个年轻人哄堂大笑。 岳初容身居何位?什么时候遭到过这种戏弄? 又惊又怒下,抬手就想打。 只是她刚抬起手,那小年轻竟然要拽着她把她拉进怀里。 男人力气总归是大的,岳初容吓得花容失色时,她那个该死的儿子,总算出现在了二楼门口,他衣衫凌乱,语气慌乱,满脸惊惧,大喊:“都特么给我住手!” 第522章:沈燕来的理由 沈燕来说什么也没想到,今天父母会回来。 他的这些狐朋狗友当然也想不到,尤其是那位抓着岳初容就往怀里拽的公子哥,痴愣愣的看着沈燕来走到他面前,然后狠狠就是一巴掌:啪! 耳光,扇在他脸上。 周围那些年轻人都懵了:“沈、沈少,你这是什么意思啊?” 还有人在一旁很不满的嘟囔:“来哥,你怎么帮这俩傻缺打我们自己——” 砰! 这人话还没说完,就被沈燕来狠狠一脚踹了出去。 这人可是在半截楼梯上,直接被踹的滚下楼梯,爬都爬不起来了。 沈燕来疯狂举动,让大家彻底愣住了。 估计这场活动也不只是由沈燕来主办的,一个中年老总皱眉说:“沈总,这是怎么回事?你……” 这老总话都没说完,就见刚刚被拽着的岳初容抬起了手,狠狠一巴掌就扇在了沈燕来脸上。 她还嘶吼,声音带着哭腔:“沈燕来,你想气死爸妈吗!!” 说完,岳初容转身下楼,扒开愣住的人群扶住沈长虹,呜呜的哭了起来。 寂静。 每个人都屏住了气息,呆呆的看着这一切。 这些蠢货之前满脑子都是女人,现在终于空出了些脑子开始思考,也立马就明白了:来的这两位,是沈燕来的爹妈! 那也就是说,他们是沈家的第二代…… 咕噔。 有人开始咽口水。 尤其是刚刚对岳初容和沈长虹很不客气的几个年轻少爷,都痴傻了,一个个的脸色惨白,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完了! 这群人,家里大都是靠经商吃饭的。 而他们也都明白,得罪沈家的后果,是什么。 沈家太大了,凭他们的能量,在华尔街搅动风云也是绰绰有余,在龙国内,除了体制内的那几家大企业,谁也没有对抗沈家的资本。 沈燕来的确有不少朋友是体制内的少爷,但这场派对里绝对没有。 在燕都圈子里的那些大少家教可都一个比一个严,可不会低级到来参加这种派对。 换句话说,整个屋子里的这些人,没有一个不怕沈家。 别看他们表现的嚣张跋扈,穿着华丽,开着豪车,白天里就举办这种勾当。但真让他们面对大佬,却都没有嚣张的本钱。 “滚、都给我滚!” 沈燕来眼眶通红,被扇了一巴掌后他也完全清醒了。 他是纨绔不假,可他也是个有自尊心的人,尤其是他好面子比别家少爷更重,怎么能看得父母受辱呢? 这群傻缺二代们虽然是他叫来的,但再让他们待下去,沈燕来真怕自己忍不住动手宰一个。 意识到发生什么的纨绔们,此时都不得屁股上长火箭呢。 所以沈燕来吼出声后,他们就撒丫子赶紧跑,飞也似的冲出了别墅。 还有两个衣服都没穿好的女明星,从二楼楼道中跑出来,一溜烟的消失了。 不用问,这俩女明星刚刚绝对在和沈燕来做些不好看的勾当。 最多也就一分半,客厅里就空空荡荡,只剩沈长虹一家三口了。 岳初容趴在沈长虹怀里,呜呜的哭着。 沈燕来咬着嘴唇冲到二老面前后,噗通就跪在了地上:“爸、妈,我知道错了,你们打我吧!” “我正要打死你呢!” 沈长虹猛地抬起了胳膊。 完全是下意识的,岳初容一把就抱住了他的胳膊:“不、不要。” 她阻拦,完全是因为以前沈长虹没少想揍他,她下意识的想护着儿子。 可她刚抱住丈夫的胳膊,才意识到这次沈燕来是真的该打:他已经纵容那些人在家里进行犯罪活动了,甚至她还差点被非礼了,这儿子不打,怎么办? 所以她松开了丈夫的胳膊,再次捂着脸呜呜的哭了起来。 一个事业成功,保养的还不错的中年女人,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最脆弱。 看着母亲如此,沈燕来也是鼻尖一酸,咬着牙低头,恳求说:“爸,你打死我吧,我对不起你们,我、我该死!” “你是该死!你这个畜生丢光了沈家的脸啊!!” 沈长虹怒喝着再次扬起手,却没有落下。 他胳膊无力落下,又无力的摆了摆,说:“滚吧,就当我没有你这个儿子。” 轰! 如同惊雷在沈燕来耳畔炸开。 以往他不是没闯过祸,但每次有母亲拦着说情,他又肯诚恳认错的话,沈长虹还是会原谅他的。 毕竟是自己亲儿子,身上流着沈家的血。 所以之前沈长虹不管多生气,最后都还是原谅了他一次又一次,每次愤怒的说要不认他这个儿子,也不过是一时怒火。 可这次不同。 沈长虹语气中的无力让沈燕来意识到,老爸可能真的对他彻底失望了,真不打算认他这个儿子了。 而这种事不是没发生过! 沈燕来有个堂姐叫沈峨眉,五年前她就因为私自投资犯罪集团被沈家发现,大伯一怒之下把她逐出了沈家。 沈峨眉从此后就下落不明,听传闻说有人在南米的贫民窟见到她了。 混的多惨,可想而知。 因为有这个先例在前,沈燕来一下就慌了,整个人脸上惨白,随即一把抱住了沈长虹的腿:“爸、爸你不能不认我啊,我是您的亲儿子,您不能不要我!” 沈长虹痛苦的别过眼,不去看他。 沈燕来心里更慌,转头去抱岳初容的腿:“妈、妈,你帮我劝劝爸,我真的知道错了,再也不敢了!!” 岳初容眼泪大颗大颗的往下掉,却劝不出一个字。 她也会担心儿子被逐出家门后,得有多困难,他以前得罪的仇人,肯定会疯狂报复他。 可她也正在气头上呢,要担心也得冷静下来才有心思。 沈长虹闭着眼睛,语气压抑,一指门外:“逆子,滚出去!” 见父母都说不通了,沈燕来真的慌乱到了极点,眼窝瞪得很大,瞳孔在里面颤抖个不停。 我不能走出去,今天走出去了,我就完了! 别说,沈燕来太过着急下,还真想出了个借口,慌乱的说:“爸、妈,不是我想搞这么乱,是、是我需要钱啊!” “到这个时候了,你还想着骗人!” 沈长虹咬牙恨恨的说:“沈家给了你三家企业,其中两家都是上市公司,你缺什么钱?你倒是说说,你要钱干什么?!” “给爷爷过寿!” 沈燕来拼了命的,扯着嗓子嘶吼:“还有三个月,就是爷爷的寿辰,爸、妈,去年我给爷爷买的礼物太贵重,爷爷就骂我多贵重的东西,都花的时沈家的钱。所、所以我想不依靠沈家,自己挣钱给爷爷买礼物,我、我出了家里给的公司,只有这些狐朋狗友了,所以才动了歪脑筋。” 说到这,沈燕来竖起手指,真挚的说:“我、我对天发誓,今后我绝对再也不做这种事情了,爸、妈,你们就原谅我最后一次吧!” 说完,沈燕来松开了老妈的腿,重重在地上磕起了响头,一下,又一下。 第523章:沈燕来的演技 沈老爷子,还有三个月过生日。 就在新年后。 这也是每个沈家后代都知道的事,不少能和沈家搭上关系的,也都曾拼了命想接近沈家,在那一天送上一份厚厚的礼物。 也确实如沈燕来所说,上次沈老爷子过生日的时候,沈燕来送给老爷子了一栋别墅。 手笔很大,老爷子却很不屑。 说沈燕来花多少钱,也都是沈家挣下的,都是浪费。 所以,这次老爷子过生日,沈燕来才想好好表现,用自己挣的钱给爷爷买礼物。只是他路走偏了,选择了不正当的来钱之路而已。 这,就是沈燕来急中生智想出的借口。 至于他是不是真打算这样做,不重要。 重要的是听完他的话后,沈长虹两口子明显都冷静了不少。 沈长虹眼角抽了抽:“你以为我会相信你的鬼话?” 沈燕来也不回答,一个劲的磕头,地板和脑门碰撞,砰砰作响。 岳初容冷静后,也开始心疼儿子了,叹了口气,幽幽的说:“唉,孩子他爸,他虽然走错了路子,但动机总算是好的,这件事,先过去了吧。” “哼!” 沈长虹一甩胳膊,摇头顿足的朝门口走去:“再让我知道你做这种勾当,我让你大伯送你去戈壁进了战队!” 沈燕来一听这话,就知道老爸心软了,赶紧从地上爬起来,不住地点头:“谢谢爸,你、你和妈刚刚没受伤吧?我送您去医院看看。” 刚刚的冲突中,沈长虹和岳初容基本没受啥伤害。 但总归是有些磕着碰着,而且家里乱七八糟的也待不下去。沈燕来赶紧给物业打电话叫来了保洁,随即开车送父母去医院看了看。 一个小时后,他们再回到别墅时,别墅里已经恢复了干净。 空气中还弥漫着空气清新剂的味道,很浓,是为了遮住更浓的荷尔蒙味。 沙发套也换上了新的,开窗通风后,沈长虹两口子才坐在了沙发上。 沈燕来默默倒了两杯茶端在茶几上,道歉说:“爸,妈,我真的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会这样胡闹了。” “哼,上次你也是这么说的!” 沈长虹重重一拍桌子,又有发怒的迹象。 一旁的岳初容彻底冷静下来后,就开始向着儿子了,劝了几句后,沈长虹喝下那杯茶,才消了些火,语气却仍旧很差:“你坐下,我有话要和你说。” 其实早在父母突然踹开大门进来的时候,沈燕来就知道他们肯定有事要找自己,要不然,这两位天南地北的工作都不在一块,压根不可能一起回家。 沈燕来乖乖点头,坐在对面沙发上。 放下茶杯,沈长虹闷声说:“我和你妈这次来燕都找你,是因为我们家有了个非常大的变动。你既然姓沈,那就有知道这件事的权利。” 你听听,不愧是老学究,气成这样了说话还有理有据的。 沈燕来也乖巧点头:“爸,你说呢。” 沈长虹深吸口气,眸子亮堂了不少:“燕来,你还记不记得,你小时候我给你说过,我们为什么要给你取这个名字。” 沈燕来点点头:“记得,你说我的名字取自诗词中常用的燕归来,是因为我有个从小就失踪的哥哥,希望他……” 说到这,沈燕来忽的一愣。 他虽说是个纨绔,但他脑子却不笨。 立马,他就想到了什么,痴痴问道:“你、你们是说,你们找到我哥哥了?” “是。” 沈长虹点头了,他语气更加柔和,提到大儿子后,他气都消了不少:“这么多年过去,我们终于找到他了。” 沈燕来彻底呆住,随即情绪开始轰然变化:我说呢,为什么这次我怎么道歉都不肯原谅我,还说要把我逐出家门,原来是找到了我哥哥啊。 沈燕来相信,父亲硬着心肠驱逐他出门,很有可能时因为他那个哥哥回来了,占据了他在父母心中的地位。 何况,还有家产。 沈燕来之所以敢肆意嚣张纨绔,是因为沈家第三代除了下落不明的堂姐,以及一个年纪尚小的堂妹,他,就是家里的长男。 沈家家产,早晚会到他的手里。 可现在却突然冒出了个哥哥。 那他以后还能分到全部家产吗?退一步说,他以后还能再这样肆意嚣张吗? 身边,多了个虎视眈眈的兄弟呀!! 如果沈燕来是普通家庭的孩子,绝对不会有这种想法,可谁让沈家不普通呢?生在豪门,兄弟阋墙的例子,还少吗? 这些心思,在他脑海中飞快的闪过。 这时,岳初容的声音传进了他耳中:“燕来,你是怎么想的?” “我?” 沈燕来眨了眨眼,终于清醒过来,随即装出一副茫然的样子挠了挠头:“你们突然告诉我这个,我、我也没啥实感啊。” 表演的很真实。 二十多年从未见过面的人,就算是亲兄弟,沈燕来能有啥感觉? 不过随即,沈燕来的眼睛就开始越来越狂,嘴角也翘了起来,喃喃说:“那是不是说,我就要有个哥哥了?好像还不错唉,他什么时候能回家?” 越说,沈燕来越激动、兴奋:“我要带他在燕都一块玩——啊,我、我保证不会把哥哥带坏的!” 随后,沈燕来更是开心的站了起来,走来走去嘟囔着,什么他买的豪车啊,他开的公司什么的。 俨然是个迫不及待想向他人炫耀的孩子。 因为演技太过逼真,而且很有过渡的感觉,沈长虹两口子都被感动了。 儿子虽然不成器,但起码心地还是善良的……两口子对望了一眼,都想起了之前沈燕来为了他们冲狐朋狗友发火的样子。 那可不是装出来的。 证明儿子心里,还是有家人的。 岳初容心里一软,脸上多了丝笑容,道:“其实,你哥哥也在凉城。” 沈燕来一愣:“啊,凉城?” 岳初容点点头:“你还记得咱们在凉城重点注意的几个公司吧?江岭科技的老董叶朝歌的丈夫,就是你哥哥,他叫沈欢。” “沈欢。” 嘟囔着这个名字,沈燕来再次愣住:怎么,我好像听过这个名字? 第524章:尼壤国错乱的时间 沈欢。 这个名字沈燕来何止是听过,他甚至都恨得牙痒痒。 因为那晚他去凉城找余幼薇,挡挡箭牌的,就是沈欢。 这得是多大的巧合,他才能在那种情况下遇到自己的亲哥哥? 看出儿子的迟疑,岳初容问:“燕来,难道你认识沈欢?” “嗯,我记得见过他一面,不过只有一丁点印象。” 沈燕来挠了挠头:“妈,你说我这个哥哥,江岭科技女总的丈夫?” “对啊。” 岳初容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江岭科技虽然只是个乡下企业,但你哥哥从小无依无靠,能走到这一步一定吃了很多苦。等他回来,你跟他一定要好好相处,知道吗?” “那肯定的,能有个同胞兄弟我高兴来不及呢。” 沈燕来笑道眼睛都眯了起来,谁也看不到,他眼皮下的双眸透露着怎样的寒光。 那晚之后,他早就想找沈欢的麻烦了。 但如今沈玫姐在经营凉城的公司,她也曾透露出会保护余幼薇的意思,处处阻挠沈燕来对沈欢进行调查。 如今可好,他不用调查了,现成的资料送上门了。 沈燕来笑容不减,还有些小迫不及待的说:“妈,您有我哥的资料吗?我想先预习预习,嘻嘻,以后也好相处。” 岳初容也没怀疑,只是点头:“等回凉城我发你一份,不过你也别高兴的太早了,你爷爷说了,想去凉城亲自见见他,如果他通不过考验……唉。” 豪门家,哪有那么好进? 原来爷爷还没点头? 沈燕来眯起了眼睛,那这样看来,事情也不是没有回旋的余地。 他怎么想的,岳初容不知道,她只是一想到能一家团聚,就激动的眼眶开始发红。 沈欢,沈欢,多好听的名字呀。 承蒙老天爷垂怜,能让我近三十年后重新找回儿子,以后,我一定用尽我全部的爱,去弥补他! 岳初容泛滥的母爱,似乎通过这片大地传递进了沈欢心中。 他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后,摸了摸鼻尖。 日上院墙头,距离那劳什子千牛卫大将军离开,约莫得有一个多小时了。 太阳却升起的很慢,而且即使阳光照在身上,沈欢也总觉得没那么暖和,反而还是觉得阴森森的。 怎么回事? 难道这个世界的太阳天生就这样? 也怪不得这里的树长不高呢。 心里嘟囔着,沈欢就见正在院子里收拾碗筷的小枝幽幽叹了口气,自言自语的说:“已经一晚上没回家了,小姐会不会生我的气呀。” “她可没理由生你的气,城是女王让封的。” 沈欢随口安慰了句,问道:“小枝,你知不知道咱们尼壤城哪里有书看?” “书?” 小枝洗碗的动作一停:“我知道我们西乡的书斋中有书呢,不过想看得争取那儿教书先生的同意。” “教书先生,你说的应该是私塾吧?” 沈欢摇摇头:“我的意思是,哪里有大型的,记录咱们尼壤城历史的书籍看。” “史书啊,那就只有皇宫有了。” 小枝想也不想的说:“老爷说过,皇宫里的御书斋是尼壤国书最多的地方呢。上面除了记录我们尼壤国的历史,还记录了好多国外的故事呢。还有大唐呀,天竺呀。” 说到这,小枝笑嘻嘻的扭头看沈欢,笑容的单纯如同白莲:“我最喜欢玄奘法师的故事,也是几百年前一个皇宫里告老还乡的教书先生,从御书斋带出来的。” 沈欢皱眉沉默了会,拧着眉头问:“小枝,你能不能说说玄奘法师的故事具体是什么样的?” “连这个你都忘了呀?我们尼壤国的娃儿可都是从小听到大的。” 小枝擦了把溅在脸上的水渍说:“不过要说起来就太长了,我也没有那么好的口才,简单说,就是在遥远的大唐,有个法师叫玄奘,他为了去天竺求取真经,镇压世间一切的摩罗恶魔,不惜远走万里的故事呀。” 西游记。 沈欢眨了眨眼,又问:“那玄奘是一个人上路的?” “不是呀,还有猴子,猪,还有个河神呢。” 小枝笑嘻嘻的道:“传说中,玄奘还经过了我们的通天河嘞。” 小枝说道猴子后,沈欢就完全确定,她说的就是西游的故事了。在古代,玄奘西行的版本有很多,最早的就是玄奘回到大唐后,徒弟整理的西行故事。 不过故事里基本都是玄奘西行路上的见闻,根本没有妖魔鬼怪的事。 孙猴子,猪八戒等角色形象,都是在后来的创作中逐步加入的,约莫在元代戏剧中才有。 那问题来了,如果尼壤国真的在一千四百年前就去到了另一个世界,那在一千多年前才在龙国历史上出现的西游记,怎么会出现在这儿呢? 时间上,对不上。 沈欢脑袋有些乱哄哄的,深吸口气后目光坚定了不少:“我出门一趟,晚点回来。” “是,姑爷。” 小枝乖乖点头,她也就是不知道沈欢是要去做啥,如果她知道,一定会拼了命的阻拦。 他要,密探皇宫。 起码要密探御书斋,从其中找到尼壤国真实的历史。 别看沈欢现在表现的还算平静,但他心里早就烦躁的不行了。他和这个世界太格格不入了,他急迫的想回到沙漠看看韩小雪,想回到凉城看看叶傻妞。 深吸口气,沈欢走出了宅门。 走出宅门所在的巷子,就是一条笔直的主干道,宽阔足够容纳三驾马车并驾齐驱。 主干道是青石铺成,因为不少石头年代久远,地面上已经有了不少裂缝,能看到有些小草芽在其中萌发。 这可是尼壤国中心城市的主干道,却如此简陋。 这说明尼壤国的发达程度,即使和古代的龙国也完全没法比。 这,是个小国家。 沈欢逛游着走了很久,也能分析个差不多了:这个城池,最多也就容纳数万人。 考虑到尼壤城周边还有不少村落,或许整个尼壤国,也就是十万人。 放在古代西域,三十六国加起来也没这么多人。 但放在现代,也就是一个小镇的人口罢了。 沈欢一直往城中心走,走出这条宽阔街道后,终于见到了一片偌大的广场。 广场上摆着些卫兵的高大建筑,约莫有三个足球场大小。 而最中心处,就伫立着一个城堡。 城堡足有五层楼那样高,远远的看去,就能发现它是由巨大的石块砌成,正冲街道的就是城堡大门,金碧辉煌,威武庄严。 两侧排列着数十卫兵,手持枪戈,威风凛凛。 沈欢走到广场前,远远看去,还能见到城墙上用正楷携四个鎏金大字:尼壤皇宫! 第525章:就是他 鎏金的大字,远远的看上去不大,但却很气派。 走的越近,沈欢也越能看出宫殿的恢弘大气。 古朴的城墙带着厚重的历史气息,兴许正是在退朝的当口,不少穿着朝服的大员,正陆陆续续的走出广场。 官服大都是青衣纁裳,袖有章纹。 和古装电视剧里的有几分相似,但细看又大不相同,沈欢看着好奇。 其实这些个大员看他又何尝不好奇? 他一身短袖衣衫,看上去干练精神,绝对是这些大员从没见过的款式。 等大员们陆陆续续退场了,广场上又恢复了安静,那些成队的士兵开始围着王宫来回巡逻。 看得出来,他们很警惕。 难道这些人知道我会闯皇宫?白天,肯定是不好突围进入的。 沈欢皱眉想到这,缓缓绕着广场外围,打算从另一个方向看看有没有突破口。 这一绕可不要紧,绕到侧面后,他痴呆了。 因为在正面的时候,他只能看到广场上那些士兵雕像的正脸。 但在侧面,却能清晰的看到这些士兵雕像的后半身——它们无不长着长蛇的尾巴。 尾巴从士兵雕像上半身的甲胄下探出,上面连鳞片都清晰可见。 顿时,这个古朴、充满人文气息的城堡,在沈欢眼里变得诡异起来。更让沈欢惊诧的是,来到广场半腰时,他注意到四个鎏金大字的旁边,还雕刻着不少铭文。 铭文的样子,和他曾在网上搜索到精绝国佛幡上的铭文,很像。 鉴于这些,沈欢终于能确定,这个尼壤国,和他那个世界中的古代精绝国,就是同一个国家。 当初,精绝国总共三千多人,大灾难灭绝后遗民更少。 可如今,尼壤国却最少得有十万人口。 几千人,变成几万人,需要多久? 在生产力充足的现代,或许几代人就能成功。 但在这个生产力落后的尼壤小国,增加这么多人口恐怕需要成百上千年。 咕嘟。 沈欢咽了口口水,心里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会不会,我从来没有进入另一个世界? 我还在地球,还在龙国,甚至还在那片沙漠中。 只是流沙,把我带进了这个“世外桃源”,就好像他小时候很喜欢的一个故事:桃花源。 说有人误入桃花源后,发现那个世外桃源已经数百年没有和外界往来,里面的局面不知道大汉王朝,也不知道三国两晋,他们还天真的意味外界还在战国时期,秦国还在不断发起战争。 “我,可能就是误入桃花源的渔民。” 沈欢喃喃的说:“而这里,就是自唐朝来,就与世隔绝的桃花源——” “站住!” 一声低喝,打断了沈欢的思考。 他豁然抬头,就见几个身穿铁甲的士兵挡住了他的去路。 沈欢一愣,张嘴刚想问他们干嘛,却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一座雕像下,再往前走几十米,就是王宫那扇威严的大门。 他心里念着事,竟不知不觉间走到了王宫门前。 而只有走到这么近的地方,沈欢才更深刻的看出了这座宫殿的雄伟,站在他的角度,巨石砌成的王宫拔地而起,在它的衬托下连天都变得更矮了了,似乎能看到蔚蓝的天空就在不远处,他只要搭上足够高的梯子,就能一步步爬上某片云。 士兵见他发愣,铁戟一横,喝问:“你是什么人,来王宫作甚?” “我、我有点迷路,咳,不好意思。” 沈欢赶紧打了个马虎眼,问:“大哥,女王殿下是不是就住在里面?” 这几个士兵见沈欢穿着奇怪,不像当地人事,多少有些谨慎,回道:“女王殿下不住在宫殿中,又能住在哪?哼,你若是没有诏令,就速速离去,免得我们把你拿住投入天牢!” 尼壤国常人听到天牢,早就吓坏了,恨不得赶紧离开才好。 沈欢却跟没听到似的,继续追问:“那御书斋也是在这里面咯?” “当然,你问这些干嘛,赶紧滚!” 这士兵真不耐烦了。 须知道,最近摩罗镜预言女王是会遭遇刺客的,他们要打起十二分的警惕巡逻,不能被眼下这个穿着古怪的人分了心思。 至于沈欢会不会是刺客……哪个要刺杀女王的刺客,会正大光明的过来挑事? 不要命啦? 看出这几个士兵很烦躁后,沈欢没有继续招惹对方,而是乖乖回头离开。 他可没有注意到,就在他走出广场时,宫殿上的一个窗口中,一双眼睛正看着他。 这人,正是女王殿下。 看着广场上的沈欢,她呼吸急促,目中也充满了杀气。 我绝对没认错,他就是摩罗镜预言中,睡了我的男人! 女王殿下好看的秀眉紧紧皱起时,就听后面的玉俊神使狐疑问:“殿下?殿下?您还没批准我动用更多千牛卫,将侮辱圣殿的贼人抓获呢!” 女王殿下并不知道揍了玉俊神使的沈欢,和摩罗镜中预言的外人是同一个。 此时心念一动,深吸口气道:“神使,你来看。” 玉俊神使先是一呆,随即赶紧走了过去。 他们所在的是一个偏殿,因为玉俊神使代表了圣殿,所以女王在他面前也端不了太大的架子。若是其他臣子,绝不敢轻易凑到殿下身侧的。 玉俊神使却有这个资格。 走到女王身边后,玉俊神使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任何男人在面对极品美女时,都很难克制住内心的骚动。即使这个极品美女是本国的绝对统治者。 玉俊神使眼角余光偷偷看了眼女王的侧脸。 她的脸很小,皮肤很紧致,小巧的耳朵晶晶莹莹,在阳光照耀下铺着一层浅浅的绒毛。 幽幽的香味钻进玉俊神使鼻间,让他心跳凭空快了几分时,玉俊神使的眼睛终于从殿下的身上,挪到了窗口下。 顺着女王看去的方向,玉俊神使看到了昨天揍他的奎阿木。 他的火气立马就上来了,梗着脖子喊:“对、对,就是他,殿下,这贼人竟然还敢来王宫前,赶紧差遣千牛卫,将他拿下呀!” 通天密道里的那几位,果然不是预言中的人。 预言中的人就是费听将军所说的“奎阿木”。 女王殿下此时心里的想法和玉俊神使简直一模一样,那就是抓住沈欢,在他夺走自己身子前,干掉他! 可是,连费听将军都做不到的事,其他千牛卫就能做到吗? 第526章:封尚书令 站在尼壤城权利巅峰的人,总共就那么几个。 女王殿下,正是其中的核心。 所以她才知道,被尼壤国这世外桃源保护的臣民们都不知道的事,比如:外界的武器有多恐怖。 据说,七十五年前进入尼壤国的恶魔,就是外界国家的士兵。 他们用的武器,是和冷兵器威力全然不同的热武器。 她更知道,外面世界正飞速发展,每年,都会有新的武器被研发出来。那些武器威力更强,也更方便携带,很可能只有手掌心大小的一颗手雷,就能炸毁一大片山石。 所以,女王殿下才担心千牛卫拿不下对方。 毕竟他们的人连七十五年前恶魔的武器都对付不了,何况对付如今高速发展后的武器呢? 不能来硬的! 女王殿下顷刻间就确定了这件事,离开窗口快步走到偏殿的王位上,手指在上面哒哒的敲着。 一下,又一下。 玉俊神使很着急:“殿下,他快要走出广场了,您快派兵呀!” 女王殿下眼角微微抽了下,声音冰冷:“神使,你以为我不想派兵抓他?可你知不知道,他很可能和七十五年前的那些人,是一样的来路。” 霍的,玉俊神使猛地一怔:“您、您是说,恶魔?” “对。” 女王殿下深吸口气:“如果你还执意想抓他,不如亲自领兵一试?” “啊?!不、不,算了吧。” 玉俊神使连连后退,摆着手说:“殿下,我打听过,他叫奎阿木,应该不是恶魔吧?” “哼,你知道什么?” 女王殿下冷哼。 玉俊神使说来和圣殿有关系,其实就是个传令官。 没啥实权,扯掉圣殿的虎旗,他什么都不是。所以他不知道真正的奎阿木因为误闯圣殿被杀,也不知道尼壤国外还有外界一说。 女王殿下爱闭上眼睛,幽幽的说:“恶魔,不是你能揣测的。幸亏他对你没有杀心,不然昨天你就该死了,玉俊神使,我劝你最好不要掺和这件事。现在就回到圣殿,乖乖做你的官去。” 说完,女王不容置疑的一甩龙袖:“退下。” “啊,是。” 玉俊神使哪还敢说帮不字,赶紧仓皇离开。 女王殿下呢,则在闭目思索良久后,嘹声喊:“传令,本王要封尚书令!” 被几个士兵轰走后,沈欢并没有顺着来时的路返回,而是在走远后,又绕着王宫走了几圈。 这几圈里,他在心中暗暗记下了王宫有几道门,巡逻人员的巡逻时间和路线。 白天,是指定潜入不进去了,晚上或许还有机会。 沈欢在心里默默盘算着,确定好晚上的路线后,这才迟迟回“家”去。 “小枝怕不是要等着急了。” 看着太阳高升,沈欢也没想到自己一出来就出来了一个上午,肚子都开始咕噜噜叫起来了。 因为不熟悉路,沈欢也是绕了好一会,才重新回到宅子门前,结果还不等走近,就见周围围了一大群邻居。 远远的,他还听到院子里传来小枝的声音:“我家姑爷真的不在家,你、你们要抓就抓我吧!” 她声音带着颤抖,明显是被吓坏了。 沈欢眉头拧紧,也顾不得走正门了,直接从蹬墙上了院墙上,翻墙而下,低喝:“不准动小枝!” 事情都是他惹出来的,他可不想把小枝这个可怜人卷进来。 结果刚落地,沈欢就愣住了。 院子里,倒是挤着十几个士兵,不过,这些人不像是来抓人的,因为他们腰间都没有佩戴横刀,穿着很是华丽。 尤其是为首的那个,穿着很华丽的官服,沈欢依稀记得在退朝时似乎看到过他。 “这是怎么回事?” 看到这一幕后,沈欢有些痴傻了。 难道他们被哥们打傻了,不敢动手了? 和沈欢一样,见到对方的架势后,小枝也愣住了,等他们把一台华丽的大轿放在院子里后,她才赶紧问:“你、你们到底是来做什么的?” “我们,是奉女王殿下之命,来接尚书令封官的!” 领头的大员说着,笑眯眯的看向沈欢。 我,尚书令? 沈欢指了指自己,有些不明白对方话里的意思。 对方脸上露出谄媚之色,毕恭毕敬的说:“尚书令大人,跟我们走吧。” 啥,真的是在说我? 沈欢彻底傻眼了:“我不是你们说的尚书令啊?” “那是因为还没封。” 大员笑道:“不过尚书令大人,您可马上就要是女王殿下身边的红人了!你们,还不赶紧参见尚书令?” “参见尚书令!” 随着他一声令下,后面的官差们齐刷刷的单膝下跪,齐声高喊。 沈欢眼角开始抽搐了,完全不受控制的那种。 他是现代人,那享受过别人的跪拜礼,何况还是这样多的人? 而就在沈欢被眼前一幕彻底整懵了的时候,一旁的小枝却清醒了过来,赶紧跪在了地上,眼看是吓坏了:我家的坏姑爷,怎么会被封为尚书令呢? 要知道尚书令这个职位,从古至今可都是尼壤国最特殊的官差。 权力地位,仅次于女王殿下本人。 可以说,尚书令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下! 沈欢还懵呢,摆摆手说:“你们误会了,我不是尚书令,也没兴趣当……” 刚说到这,沈欢突然一改语气,问:“当上尚书令后,我能进皇宫吗?” “尚书令是有资格住在皇宫中的,不过历代尚书令,都愿意住在外面的专门宅邸中。” 为首大员恭敬的说。 沈欢若有若思的点点头:“也就是说,我只要想,还是可以住进去的咯?” “这个……是的。” 大员回答的有些勉强。 历代尚书令都是男臣,而历代皇帝都是女王,自然是不好住在一块的。 尚书令本身,除了参与国家大事的商议,还有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培养下任女王,能住在皇宫里也是因为这个工作。 可如今女王殿下又没有身孕,下任女王更没确定,尚书令住进去干嘛去? 沈欢却不管这么多,琢磨了一会后,刚要点头却又想起了什么:“等等,我要住进皇宫,不会还需要残害自己吧?” 说着,沈欢瞧了瞧自己裤子。 “何来残害一说呀?” 大员忙摇头:“整个尼壤国,也只有您有资格住进皇宫呀。” 沈欢这才松了口气。 他虽然没啥文化,可也知道从东汉时期开始,皇宫里就不让男人长期居住了。 因为怕染指皇上的妃子! 所以能在皇宫中常住的男人,只能是太监。 他真担心自己进了皇宫后,还得被阉了,那男人的一生,可就再也没乐趣可言了。 第527章:蛇吞象,螳捕蝉 凉城郊区,天气很冷。 北风呼呼的吹着,冻得每个行人都缩着脖子,哈着冷气。 但一个穿着单衣,脚踝都露在外面的女孩,却好像一点也不冷那样站在某小区单元楼下,垂眉看表。 已经下午一点钟了,按照她和菲尔斯的约定,对方应该已经回来了才对。 女孩其实也就二十岁出头,虽然长着东洲女人的面貌,鼻梁却高挺,皮肤也更白皙些,很有混血的嫌疑。不过,厚重的眼镜遮住了她的美貌,除非是有些眼力见的,不然很难发现她隐藏起来的美丽。 呼。 一阵北风吹过,在女孩眼镜上留下了一层厚厚的白霜。 住在单元楼一楼的张大婶终于看不下去了,推开了旁边的窗户,问道:“姑娘,你是在等人吧?我看你在这站三个多小时了,是不是走错地方了呀?你找谁呀?” 女孩回以一个淳朴的微笑:“大神,我找一个外国朋友,他叫菲尔斯。” “哦哦,你说菲尔斯啊,他今天应该上班吧。” 张大婶立马热情了起来,熟络的说:“菲尔斯是个好孩子呀,你找他有事吗?哦,我知道了,你们一定是男女朋友吧?呵呵,菲尔斯虽说刚搬来没多久,可咱们整个楼都知道他了。他之前还帮我搬水进屋呢。” 张大婶说着,都从自家屋子里饶了出来,她穿的很厚实,棉服看起来很臃肿:“平常菲尔斯要晚上才下班回来呢,你要不先来我家坐回,暖和暖和?” “谢谢大婶,不用了。” 女孩仍旧婉拒:“我跟他约好了的。” “害,别客气嘛,菲尔斯的朋友,就是大婶的朋友,快——” 大婶还要继续展现她的热情呢,却见小区门口方向,西装革履的菲尔斯快步走了过来。 他脸上一如既往挂着温和的笑,笔挺的西装也让他看上去更加绅士。 “张大婶,这么冷的天您在外面做什么呢?” 菲尔斯看到两人后,先是很有礼貌的跟张大婶打了个招呼,这才介绍道:“小米,你来了。大婶,她是小米,我朋友,等很久了吧?我们上去?” 小米点了点头,跟在他身后上楼。 这是比较老式的小区,每栋楼只有六层,也没电梯。 菲尔斯就住在顶楼最靠北的屋子里,上楼的一路上也还碰到不少熟人。 什么赵大爷,黄大叔啊,都很热情的跟他打招呼。 菲尔斯脸上也一直洋溢着笑容,直到开门进屋的一瞬间,他脸色瞬间冰冷。 语气更冷:“小米,你来做什么?我不是说过,在凉城我们只在线上联系吗?” “你怕暴露?” 小米表情不悲不喜,走进房子后,很自然的坐在了沙发上:“茶,谢谢。” “哼,跟你那个任性的老娘一样不客气。” 菲尔斯冷冷的哼了声,但还是乖乖去开了饮水机,冲了两杯茶水。 把茶杯摆在小米面前后,他端起自己那杯,问:“有什么事,赶紧说。” “两件事,第一,她这次可能终于要成功了。” 小米开门见山的说。 菲尔斯端着茶杯的手猛地一颤:“她找到了遗址?!” 小米摇摇头:“很可能不是遗址,因为在那片沙海下,发现了生命活动的迹象。公司七十五年前留下的记录,很可能是真的,只要她能成功进入,就说明……” “我们找到了最后一处祭祀之地!” 菲尔斯也顾不得茶水烫嘴,咕嘟喝了一大口,然后长长喘了口气:“终于找到了,我们的复兴计划,也终于可以推上正轨了。到时候,dao再也不用以公司自居,而是会再现领袖的荣光,再次把西洲,甚至世界,握在手中!” 可以看出菲尔斯是真的很激动,大有种君临天下指日可待的豪迈感。 小米却无情的给他泼了盆冷水:“哪有这么简单?北米死亡谷,西伯利亚冰窟,撒哈拉绿洲……这些个祭祀之地,我们拿下哪个,不是废了九牛二虎之力?你要做好打长期战争的准备。” “我等得起,是是只要能实现计划,花费多少时间我都舍得。” 菲尔斯眸子闪烁着精光,又问:“第二件事呢?” “第二件事是巨蝰组织的善后问题,不出意外的话,陈千娇会直接被血祭在沙海腹地中。” 小米幽幽的说:“虽然迟了一个多月,但血祭总归也算成功了,巨蝰组织的任务,也就完成了。你们既然得了巨蝰组织的渔翁之利,总得付出点什么。” 菲尔斯眉头一挑:“哦,你母亲想要什么?” “三十亿。” 小米脸色没有丝毫变化,静静的吐出一个听着就很夸张的数字:“米刀。” 啪嗒。 菲尔斯放下茶杯:“会不会,太多了点?” “多吗?巨蝰组织拼了全军覆没才血祭成功,怎么想,都不多。” 小米淡淡的道:“何况,巨蝰组织在南东洲经营多年的产业,可不止三十亿,现在都在你们手中,她要回点损失,不过分。” “可我们为了绑架王雪曼,从山海组眼皮底下带走陈千娇,也付出了代价。” 菲尔斯摇摇头说:“你或许不知道,龙国战部已经开始调查我们了,一旦我们因此暴露,也会损失很多中坚力量。” “唉,你们自从有了从dao集团独立出来的本钱后,就越来越贪婪了。” 小米轻轻叹了口气:“你已经忘了我们集团的初衷,是要让每个信仰领袖的子民,都过上富足自由的生活。巨蝰组织都是我们的信徒,他们牺牲了无数性命,我们其他组织的,当然应该携手帮他们渡过难关,可你们,却只计较利益得失!” 说完,小米站了起来:“菲尔斯,我就明说了。三十亿,是集团对你们下达的最后通牒,你们愿意拿出来,证明我们还在同一战线。如果你们不愿意拿出,那等七把钥匙齐聚之日,也是我们成为敌人之时。” 小米再不废话,起身走向门口,却在握住门把手后,扭头补充道:“看你现在和邻居相处的还不错,应该已经适应龙国的文化氛围了,那我送你句龙国的古话好了。” “请教。” 菲尔斯笑眯眯的问。 “人心不足蛇吞象,世事到头螳捕蝉。” 伴随着小米这句话,门被砰的关上,小米的哒哒的脚步声快步消失在了门外。 菲尔斯看着桌面上小米的那杯茶,端起来一口喝干,旋即冷笑:“人心不足蛇吞象?哼,在我看来,是我的东西,就该是我的,凭什么分给别人?倒是后一句,我倒是很认同。” 说罢,菲尔斯看向窗外,目光飘向西北方,喃喃自语:“拉丝忒,不知道你们黄雀在后的戏码,演的如何了?” 第528章:不可名状之虫 “老苏,我们走多久了?” 漆黑的甬道,不算宽阔的青石板路,如同没有尽头。 即使是山海组的精锐,走在密闭,且毫无参照物的空间里,也感觉自己的精力和体力在急速消耗。 体力还好,他们都不是白锻炼的。 但精力就不行了。 空荡荡的甬道里,除了两人的呼吸声就只能听到砰砰的脚步回声,走了不知道多久后,老董只感觉自己胸口憋着的那股闷气,都要爆炸了。 “七个小时。” 苏临安冰冷的声音传来:“如果从我们掉下来算起,已经过了七个小时。从我们进入甬道算起,大约五个半小时左右。” “五个半小时,就算我们行走速度是每小时六千米,现在也该走了三十多公里了。” 苏临安眼角抽搐着问:“头呢?这条路难道就没有个尽头吗?” “谁知道呢?” 苏临安摇摇头,拿着手电往前扫射,在扫到地面一角的时候,忽的一怔。 “怎么了?” 老董顺着光线看去,然后,他就也看到了地上的那个废电池组。 废电池组是从手电上拆下来的,约莫在三个小时前,他们一只手电电量用尽,就把电池扣下来丢在路边了。 而现在,他们又看到了它。 老董下意识看向苏临安,却发现他也在看自己。 两人都看出了对方脸色的古怪,老董咽了口口水:“我们在……” “兜圈子。” 苏临安接上了下半句话。 如果他们在直行,早就该把这组电池甩在后面了。 但如今,废电池却出现在了前面。 这只能证明他们在兜圈子。 甬道是有弧度的,或许很小,但却组成了一个大圆环。他们走的着三十多公里,完全就是在白费力气。 两人缓缓走向废电池组,确认是自己丢下了的那些。 脸上常年带着笑容的老董,脸色绷不住了,恶狠狠的踹了脚墙壁:“耍我们玩呢!” 没错,他们就是被耍了。 因为视野的劣势,他们根本不清楚自己在往哪个方向走。 就好像迷宫里的蚂蚁,兜着圈子无穷尽也。 “不走了,歇会。” 老董知道自己必须得冷静下来,坐在地上靠着墙壁,从背包里拿出了瓶矿泉水,咕嘟咕嘟喝了两口。 老苏也没什么办法,同样坐在他旁边,拿出了压缩饼干:“吃点东西,补充下体力吧。” “嗯。” 喊着矿泉水瓶的老董含糊的答应了声,大口吞咽着纯净水。 听着流水咕嘟嘟灌进咽喉的声音,老董心里的烦闷也多少消解了些。 或许是太累了,一瓶水竟然就这样被他咕嘟咕嘟的喝干净了,打了个饱嗝后,老董闭上了眼睛,忍不住的说:“老苏,哥们执行了上百次武装任务,都保住了这条狗命,这次不会葬送在这种鸟地方吧?” “别说丧气话,只要冷静下来,肯定能找到问题所在的。” 苏临安几口吃下压缩饼干后,两人都没有再说话,而是闭上眼,闭目养神。 他们都需要休息。 可眼睛闭了一会后,老董反而更烦闷了:“靠,我一定是出现幻觉了,怎么刚刚喝了水后,咕嘟嘟流水的声音,还在我脑海中转悠?哥们竟然幻听了,哥们上次幻听,可还是山海组进组考核时,因为紧张脑袋里一直在放歌呢。” 老董是真的紧张了,嘴碎的很:“你知道是什么歌吗?啊,父老乡亲,啊,父老乡亲。就这两局,响个不停。这次幻听倒是不放歌,流起水来了……” “等等。” 苏临安摆手打断了他:“你说流水声?” “是啊。” 老董点头时,就见苏临安闭上了嘴,屏住了呼吸,耳朵贴在了墙壁上。 老董呆了下,意识到了什么,也凑耳贴了过去。 然后,他眼睛开始放亮。 他没有幻听,只是后脑勺靠在墙壁上,所以很自然的听到了水流声而已。 墙壁中,有水流。 或许因为墙壁太厚实,声音太小了,但仔细听,确实能听到。 老苏来了精神,从地上站起,顺着墙壁往前走去,每走几步,就侧耳听一会。 约莫重复了十多次后,他深吸口气说:“可以确定了,沿着这面墙壁往前走,水流的声音会变大。等声音最大的时候,和地下水也就最接近了,那里,说不定会有路。” 老董点了点头:“天无绝人之路,走。” 说罢,两人重新收拾行囊快速往前,贴着墙壁又是走了个把小时,墙壁里的水声就已经很大了,几乎是耳朵贴在上面,就能听到涛涛水流。 老董又一次想贴在墙上听声音时,手按在墙壁的位置竟然有些柔软,似乎碰到的不是墙壁,而是某个美女的胳膊。 只是这位美女体质有点凉飕飕的。 老董心里一惊,下意识抽回手打着手电照过去,然后就被吓了一跳:他刚刚按着的地方,竟然有半截软乎乎、一截一截的尾巴正乱扭,和人的小手臂大小差不多。 这尾巴像极了蛇的尾巴,却没有鳞片,一截一截如同大型轻盈,似乎是要从外面钻进墙壁里。 老董大惊:“老苏快看,这玩意不就是那种黑色怪虫吗?竟然这么大!” 知道这玩意恐怖异常,老董没有半点犹豫,左手拔出腰间的刀就是一下。 刺啦! 黑虫的尾巴应声而断,扭曲着掉在了地上。 两人看向那墙壁上的那半截黑虫,此时它半截身子鲜血狰狞,还在扭动。 兴许是因为吃痛,这次它一下就钻进了墙的中。 两人这才发现,原来这石壁上,竟然有个乒乓球大小的洞口。 那怪蛇,就是从那洞里爬进去的。 老苏拿出一个夜视镜,拆开单管后,抵在那个洞口上。 通过夜视镜,老苏看向镜头那边。 结果只看一眼,他浑身的鸡皮疙瘩就冒出来了,赶紧拿掉了夜视镜,牙龈发酸的说:“靠,墙壁里面不知是水,还有别的东西。” 老董一愣:“什么东西这么吓人?” “你自己看。” “里面有什么东西吗?” 老董也用夜视镜怼上去,只看一眼,不自觉的骂了出来:“靠,这么多?!” 从夜视镜中,老董看见墙的那边是个相对宽阔点的洞穴,而那个洞穴的地板上,密密麻麻的全是那种黑色虫子! 就好像,墙壁后面的房间就是黑色虫子巢穴。 它们狰狞扭曲着,不少还昂扬着抬头,如同不可名状的触手。 正常人看来,绝对会觉得理智疯狂降低,头皮发麻。 而此时,老苏也想起了当地的古老传说:“传说中,这片沙海镇压着摩罗恶魔,恶魔,不会指的就是这玩意吧?!” 第529章:地下的咳嗽声 那些扭曲蠕动的黑色虫子,真正让两位龙国顶尖特工,知道了什么急叫恐惧。 拿掉夜视镜后良久,那种浑身冒鸡皮疙瘩的感觉都没散去。 过了会后,老董轻声问:“老苏,怎么走?” “往前走。” 苏临安深吸口气说:“也多亏了这些虫子,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所在的甬道,是墓道,而这种墓道的设计方法,我在书上见到过。跟我来,就在这面墙上,肯定有机关。” 苏临安出生的家庭决定,他从小接触的那些东西远多于平常人。 老董此时要做的就是无条件信任他,快步跟上苏临安加快的脚步。 俩人还是刚刚的走法,没走几步,就要耳朵趴在墙上听听水流的动静。 水流的声音很明显,而像之前那样都带着小孔的洞,他们也再次注意到了几个,约莫每走一百步左右,就能看到一个。 从每个小孔中看进去,都能看到无数虫子蠕动的场面。 但从他们走的范围来判断,就知道里面空间有多大,虫子又有多少了。 “就在这。” 突兀的,在又走了几百步后,苏临安惯例停住脚步看孔洞。 但这次,他却没拿夜视镜,而是把手按在墙壁上,拿着手电筒照去。 老董跟着看去,就见墙壁上有块乒乓球牌大小的痕迹,要比其他墙面凹下去一点。 凹面很浅,如果不仔细看,或者没注意到之前路上小孔的话,绝对不会特别注意到这个痕迹。 “如果我没猜错,按下这块砖,就会有通道出现。” 苏临安舔了下嘴唇说:“但,我也不确定墙后是路,还是那些可怕的虫子。” “按吧。” 老董没有迟疑:“现在我们根本没有别的线索,再继续走下去也没有意义。” 就算墙后是虫子,他们也只能迎难而上! 老董的意思就是这个,他说完,就把背包摘下,熟练的拿出一颗信号弹,迅速拆开,将火药洒在了周围。 如果真有那些虫子,点燃这些火药就是阻挡它们的最好方法。 随后,老董有拿出个火机后,苏临安才和他对视一眼,然后缓缓按下了石面。 石面并不沉重,压下去时有很明显的顺滑感。 而随着石面被压下,他们也听到了前面出现了空洞的声音。通道,没有再墙壁上打开,而是在前面一块青石板上打开的。 老董打着手电照过去,就见那块青石板缩入了一面石缝中,地上则露出了一个一个多平米的口子。 “是个通往更深处的楼梯。” 老董回头说。 老苏点点头,跟了上来:“走吧,进去。” 俩人也没有迟疑,缓缓顺着梯道往下走。 很陡,很深,俩人下了得有六七十行台阶,才重新接触到了和上面类似的甬道。 只是这条甬道更宽了,而且也明显感觉没那么阴冷。 老苏看了眼甬道的整体地形后,就把夜视仪拿了出来:“我可以肯定,之前我们见过的那个诡异东西,肯定经常在这条甬道出没。” “我也感觉到了,这里的阴气好像没有那么重。” 老董有些奇怪的说。 老苏也觉得奇怪。 一般越是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阴气就越重,地底当然尤甚。 可上面的甬道都那般阴气森森了,怎么这条甬道反而没这么阴冷,给人一种常有人走动的“人气”呢? 没错,就是人气。 或者说,烟火气。 只有近期有人存在过得地方,才会有烟火气,像某些废弃村庄,不管之前有多少人口,废弃之后就会很快失去烟火气,变得阴森森的。 感受到这丝烟火气后,老董那颗恐惧的心,多少缓和了些。 但他却没放松,反而更加谨慎。 带上夜视镜后,就关掉了手电。 有些时候,人比鬼更可怕,知道这条甬道里可能就有人潜伏在黑暗中,俩人自然应该关掉手电,不然只能是给敌人当靶子。 夜视镜的使用时间有限,他们也没有带多余的电池,所以戴上夜视镜后,俩人都提起十二分的精神,加快了脚步。 这条甬道并没有想象中的难走,虽然有几处拐角,但也没什么机关,俩人走了得有半个小时,都没遇到什么麻烦。 知道老董有些累了,想喝水时,忽的听到前面有声微笑的摩擦声。 似乎是有谁的脚,在地上蹭了下。 立马,老董和苏临安都看了过去。 就见前面甬道的拐角处,露出了一小截的尾巴尖,拖在地上,迅速消失在了甬道里。 苏临安和老董几乎是同时拔地而起,快速冲了过去,来到甬道前时,他们已经拔出了手枪。 在夜视镜绿油油的画面中,他们就见一个影子快速朝甬道更远处跑去。 老董率先开枪:砰! 火光一闪后,子弹打在了墙壁上。 没命中。 两人快步走进去,却发现甬道尽头,是一个很大的大厅。 约莫得有数百平,其中立着很多承重柱子,每根都有两人和抱般粗。 刚刚长尾巴的那个影子,就是消失在这个大厅里的。 说不定,它现在就躲在某根柱子后面,等着埋伏他们呢。面对这种情况,俩人也立马做出了最正确的应对方式:屏住了呼吸,耳朵贴在墙壁上,细细听着。 黑暗中,立马陷入了绝对的安静中。 在这种环境下,两人都自信即使是一根针掉在地上,他们也能听见。 但,他们一直侧耳聆听了得有五六分钟,都没有在听到任何声音。 没有脚步声,没有尾巴拖地声,更没有其他人的呼吸。 幽静的黑暗,一如既往保持着它的神秘,就如同之前什么也没发生。 但,就在苏临安和老董加重呼吸,准备往前一探时,黑暗中突然响起了咳嗽声:咳、咳咳…… 声音很清脆,一听就知道是女人发出的。咳嗽声穿透力很强,似乎是从远远的某面墙壁中传来。 苏临安和老董,瞬间头皮发麻。 他们进入地下后,就没有再听到第三个人的声音,此时突然听到,能不害怕? 说实在的,如果把他们俩不是经过了大量训练的山海组成员,而是普通人的话,肯定早就被吓出精神病了。 毕竟突兀的女人咳嗽声,实在太诡异了。 而也就是随着这声咳嗽,俩人紧接听到前面黑暗大厅里,响起了快速的脚步声。 他们定睛看去,就见已给臃肿的身影,正飞也似的朝大厅对面跑。 “追!” 俩人齐声低喝,瞬间拔地而起,闪电般追了上去。 两人都有预感:这条诡异的迷宫,快被他们走到头了。 第530章:大明宫 奎阿木府前,花团锦簇。 在围观邻居和小枝的惊讶的目光中,沈欢被官差们恭敬的邀请上了马车前。 马是好马,白色毛皮,肌肉狰狞,约莫两人大小,看上去威武至极。 车也是好车,厚实的木板上刷了红漆,锦绣罗缎做的帐篷,看起来辉煌无比。重点是,这些帐篷上的花纹,和沈欢曾在电脑上看到的一模一样。 这也证明了,尼壤城和精绝国出土的文物,在文化上是统一的。 不过相比在图片上看到的那些陈旧照片,实物更给沈欢一种震撼的感觉。 因为布匹花纹的样式,很有西域风情,而马车的模样,又透着浓浓的中原味道。 都说精绝国是丝绸之路上的重镇,肯定是各方文化融会贯通,才形成了它独特的风格。 沈欢心里感叹一声时,登上了马车,进了车轿子里。 里面灯笼辉煌挂在头顶,锦幛绣幕遮掩天窗。 其内安置着类似于“炕”一样的台子,上面铺着厚厚的毯子和丝绸做的“床单”。 空间也不小,和商务车差不多。 炕前的桌子上,还摆着水果和干果,样式都是沈欢没见过的。 “启马。” 外面忽的传来一声吆喝。 随即,沈欢就感觉马车晃悠悠都开始行动了,走的速度不快,倒是很稳,此时正值晌午,能听到外面街上不断的传来议论声。 他撩起“窗帘”往外看去,就见路边站满了百姓,都伸长了脖子看着他们,显然,是来看热闹的。 从他们的议论声中,沈欢也能听出他坐的叫龙马龙车,是很尊贵的,是女王的专属坐骑。 “那马车里的人,是女王殿下了?” “怎么可能,如果是女王殿下,一旁跟着的就是千牛卫了。” 这些百姓好像都很了解女王出行的架势,还很热情的议论着。 沈欢转念一想也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尼壤城说来不小,可其实也就那么大,女王殿下出个门浩浩荡荡的,百姓们不知道才有鬼了。 “那如果不是女王殿下,还能是谁?难不成是圣人?” “胡说啥呢,圣人哪会轻易下山啊。我听人说了,不久前,官差去南边,宣号了尚书令!” “真的!殿下封尚书令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越来越多的百姓凑过来看热闹了,就好像再看什么珍稀物种。 听着这些人的议论,沈欢心中多了一丝疑虑。 尚书令再流弊,也就是个官,这些人至于这么震惊吗?其中不会有啥阴谋吧?不然女王怎么会派人用她自己的专车来接人? 不得不说,不管在哪个朝代,人最喜欢的都是看热闹。 没多久,前面路就被堵上了,领头的官差只好出面维持秩序,拿出横刀在前面开道。 事已至此,沈欢也回头无望,把一只干果塞进嘴里后,拉下了窗帘。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既然到了这里,那早晚得跑这一遭,哪怕前面是龙潭虎穴呢,哥们也必须闯! 想到这后,沈欢开始闭目养神。 轿子走的很慢,也很稳,过了不知道多久,沈欢都快要睡着了时,才听前面有人吆喝:“落马。” 话音落下,马蹄停住。 接着,外面那官差毕恭毕敬的在帘子外面道:“尚书令大人,皇宫已到,还请您步行入内。” “行,客气了啊。” 沈欢搓了搓脸蛋子,掀开来找你的走下了轿子。 然后,他就看到了上午来时见到的广场,以及——上千护卫。 他们身披铁甲,手执刀戈。 气势上,比起龙国战队当然不如,但他们一个个都拿着冷兵器的架势,着实很震撼。绝对比某些古装战争大片的气势,都要凌厉很多。 沈欢看到他们,第一反应就是:哥们如果惹恼了女王,能从这么多护卫手中逃走吗? 带着这个念头,沈欢脚尖落在了地面上。 几乎是同一时间,护卫为首者率先单膝跪地,大喊:“恭迎尚书令!” 接着,其他护卫也几乎是同时把戈驻在了地上,发出齐刷刷的一声闷响:砰! 再接着,他们齐齐跪地,单膝叩首,高呼:“恭迎尚书令!” 地面,都被这个声音震撼了。 天空上的云彩,也似乎被震散了。 沈欢心里一直吊儿郎当的那根弦,也猛地绷紧。 沈欢不是喜好权力的人,但他也曾做在刺客之王的宝座上,手下用手无数骄兵悍将。 他也和不少国家的大人物打过交道,在外界,那些人出入无不小心翼翼,身边恨不得跟着十个八个的保镖。 可以说在现代社会里,很难有人能做好登高一呼,千人同时跪地迎接。 叩首迎接,绝对是封建陋习。 但沈欢不得不承认,在这一刻,他被震撼到了。 他忍不住挺直了脊梁,环顾四周,喃喃自语:“怪不得,从古至今有这么多人想当皇帝。” 区区千人,就能震撼如此,在中原古代,皇帝点兵那都是数万、数十万。 如果有那么多人齐齐跪下,任谁都会有种天下尽在我手的感觉。 这,就叫君临天下。 自从进入这个世界后,看着蛮夷落后的他们,沈欢就生出了高人一等的优越感。 但现在,他收起了这股优越感,看着眼前的一切,想说句装比的话,却又开不了口。他喜欢装比,尤其是在女人面前。 可在这群拱卫国家的汉子面前,他装不起来。 他只能深吸口气,迈步向前。 只是刚抬起脚,他突然感觉到了一股视线,沈欢猛地抬头,就见城墙之上,一个窗口中,一个女人,正看着他。 因为距离太远,女人的脸他看不清。 但沈欢却感觉到了对方眼中的警惕。 此时,身旁传来了官差催促的声音:“尚书令大人,请您快一步走,别让殿下就等了。” “嗯。” 沈欢点了点头时,跟在他后面快步走入宫殿门内。 门后两个看门人守在两侧,沈欢踏入的瞬间,他们吱嘎开始关门。 外面,也齐刷刷的响起了起身的动作。 门关上,外界的嘈杂立马被隔绝掉。 前面,就是一条笔直的大道,大道尽头,皇宫璀璨,上书三个大字:大明宫。 第531章:殿上奇人 随着沈欢踏入大明宫中,外界的喧嚣声停止了。 沈欢看着前面那条长长的路,舔了下嘴唇,正要往前走,却见一个很年轻的宫女走了过来。 她冲领路的官差说了声什么后,就见官差接连点头,换了个反向鞠躬邀请:“尚书令,这边走。” 接着,沈欢就跟着他朝西边城墙走去。 说是城墙,其实就是一联排的高楼,西城墙下有个门洞,走进去后就是通往上面的楼梯。 顺着楼梯上去后,两人很快来到了一个小型殿前。 官差微微躬身:“尚书令,群相和女王殿下就在其中,等候您已多时了。” 沈欢耸耸鼻尖,不等这官差再说什么就推门走了进去。 这毕竟不是大殿,里面面积倒不是很大,也就百十多平。 内饰金碧辉煌,绫罗绸缎做成的装饰陈列两侧。 一条红毯铺在地上,两侧站着总共十几个大臣,年纪都不小了,身材干枯瘦小,几乎没有满肚子油水的。 这些人,应该就是尼壤国的权利中心,是辅佐女王的“相”们。 在人们印象中宰相数量并不多,但实际上早在唐朝初年,名副其实的宰相职位就有六个,另外宰相之下也有能进入议事堂议政的大臣。 加起来十几个,很正常。 这些大臣对沈欢没什么威胁,他顺着红毯看去,就见到了尽头的玉质龙椅,在窗外的光照下褶褶生辉。 坐在龙椅上的,正是女王殿下。 她身穿龙袍,头顶罗帐帽子,垂下的薄纱,遮住了她的脸蛋。 看身材,倒是挺不错的。 从漏出的半截下巴看,也应该是个美人。 可她咋就不敢以真面目见哥们呢? 沈欢心中冷笑:一个站在权力顶端的女人,却不敢以真面目示人,为什么? 说明,她对沈欢极其不信任,甚至觉得沈欢充满威胁。 要不然,两侧大臣的后面,也不会站满了手执武器的士兵了。 沈欢环顾四周,看到最靠近女王的士兵,正是早上被他揍了顿费听大将军后,舔了下嘴唇:哥们果然没猜错,来者不善啊。 这时,后面的官差也进来了,来到沈欢旁边后,恭敬跪在地上叩首:“殿下,尚书令大人已经带到。” “下去吧。” 女王殿下抬起衣袖摆了下。 那官差立马恭敬点头,起身退出了大殿。 红毯上,登时只剩了沈欢一个,感受着四周的审视目光,沈欢感觉自己就像动物园被展出的海豚。 一会,这些人是不是还要我表演个跳舞呢? 他刚想到这,女王右手首席的那位老臣就用喝令的口吻冷声说:“哼,不懂规矩,见到女王殿下,还不快跪拜行礼?” “跪拜?” 沈欢笑了,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女王:“你让我给她跪下?” 古代讲究,天地君臣。 君王给天地磕头,臣民给君王磕头,这是规矩。 整个尼壤国都知道的规矩。 那大臣理所当然点头,冷哼说:“怎么,见到女王不跪,你是想大逆不道?!” “一上来就给哥们扣帽子,看来你对我怨气不小啊。” 沈欢打了哈欠,懒洋洋的说:“不会是你也相当尚书令,结果被我抢了,很不爽吧?” “胡说八道。” 那大臣脸色明显变换了几下,不过很快就调整好了,不再理沈欢,而是恭敬的低头对女王道:“殿下,老臣不管怎么看,这奎阿木都只是个无知小儿而已。封尚书令一事,还请三思啊!” 其他大臣估计和他想法差不多,纷纷请愿,望殿下三思啥的。 沈欢听得有些烦,啧了声说:“什么尚书令下书令,哥们还不想当呢。殿下,你把我请过来,不会就是为了让我听这群老东西抱怨吧?” “你、好生狂妄!” 右首那大臣气得老脸一阵变换。 他为官多年,不是没见过狂妄的年轻人,可像沈欢这样当着女王殿下的面,敢喊他们十几人老东西的,闻所未闻。 就好像看怪物一样,他狠狠瞪了沈欢一样后,噗通跪在了地上:“殿下,您若非要封此小儿尚书令,老臣今日就撞死在这殿上!” “没劲。” 沈欢叹了口气,转身就想要走时,女王殿下终于开口了:“封尚书令一事,我心中早有顶多,让各位来,只是做过见证。奎阿木可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也是我心中尚书令的最佳人选,你们不必多言。” “可!” 那大臣猛地抬头,刚想再说些什么,却听角落的费听说道:“卓相爷,殿下已经宣号出去,难道你要让殿下落个朝令夕改之名?” 费听这一声低喝后,跪在地上的卓相爷脸色一变再变,终于不敢说什么了。 女王殿下也看向沈欢,淡淡的说:“尚书令未曾为官,相比还不懂宫廷之内的规矩,无妨。来人,将尚书令的刻章给奎阿木,诸位爱卿,只是我请来做个见证的。退下吧。” 立马,一个宫女嘹声喊:“退朝。” “殿下!” 那老臣还想说什么,但最后还是无奈的起身告退。 至于其余那些宰相,也只能很无奈的告退。 他们中有些人和西乡尹长熟识,都见过这个叫奎阿木的上门女婿,之前兴许还对他出言不逊过。 但谁也没想到奎阿木竟然有翻身成尚书令的一天。 沈欢才懒得理他们的异样目光,吊儿郎当的站在那,懒洋洋的看着龙娱。 很快,大殿里就只剩沈欢和女王两人,连侍女和千牛卫都走了。 随着最后一个侍女关上大殿门,整个大殿里瞬间安静下来。 一下,静谧的气氛袭来,这片天地间,似乎只剩下了沈欢和女王殿下,他也注意到,女王殿下露出的脖颈开始发红,似乎是想到了什么羞恼的事。 沈欢眉头一挑,心说这女王殿下不会是看上哥们的小白脸,所以故意把哥们召进皇宫了吧? 沈某人这些年自诩阅女无数了,好莱坞女星,国际名模,女总呀,什么某国大臣的子女啊,也都有过经历。 但,女王的滋味他还真没尝过。 话说小枝曾说,女王殿下是这个世界上除了圣人之外最漂亮的人,有多漂亮?和叶朝歌相比,如何? 这样想着,沈欢开始双眸放光,想着把女王殿下头上那个碍事的帘子摘下来,最好是能把衣服连带着一块…… 似乎察觉到了沈欢的想法,女王殿下突然笑了,轻声说:“怎么,尚书令还不够满足你,还想做本王的驸马吗?沈欢。” 第532章:你来啦 “折磨哥们半天,还想就这么走了不成?!给老子站住!” 黑暗中,老董和苏临安追的飞快。 黑暗大厅虽然大,但真正奔跑起来也就那么几步远的距离。此时不管是老董还是苏临安,精神都已经被折磨的不轻了。 终于在听到女人的咳嗽声后,最近距离的发现了那个鬼东西,他们怎么会轻易放过它? “老苏,还有没有弹夹,给我一个,今天劳资非得弄死这狗玩意!” 一边说着,沈欢一边拔出手枪冲前面扣下了扳机。 哒、哒哒! 小毫米的子安呼啸而出,虽然威力不够大,但在近距离下,凡是肉体凡胎肯定都挡不住。 而那个身影中弹之后,身子晃都没晃一下的,瞬间消失在了大厅左边。 “老苏,子弹呢?” 老董瞬间冲向左方,因为怕那黑影就此逃走,他都顾不得查看地形了。 飞奔到黑影小时的地方后,就见到了一个新的通道,他没有任何犹豫的追了过去。 他刚转进左边的通道,就看到那个黑影,又突然朝左边拐去,身影再次消失。 竟然又有通道? 因为对方动作飞快,通道又短促,老董真怕几个拐弯后就被甩在后面。 所以他也顾不得接下弹夹,吆喝了声跟上后,速度再次加快,跟着左转。 但接着,他就愣住了。 前面,没路了。 通过夜视镜,沈欢看的清清楚楚,刚刚黑影拐弯的地方,根本不是路,而是坚硬的墙壁。 老董呆呆的咽了口口水,他怀疑,眼前的山体绝对是和刚刚有机关的墙一样,是可以活动的。 黑影跑过去后,机关启动,才把他隔在了这边。 不然,对方怎么会突然消失? 除非是见了鬼了! 老董抬枪在墙体上敲了敲,山体却传来了厚重的闷响。 这证明墙壁并非是空心的。 也就是说,机关不在这。 那会不会在脚底? 老董低头又去敲地面,可仍就没有异常,这下,他真有些慌了,忙喊:“老苏,你快过来,那鬼东西又不见了!” “老苏?” 老董又吆喝了句。 可是,没人回应。 山洞中,响彻着喊话的回音,也只有他的回音。 老董额头冒出一丝冷汗,扭转手电朝来的方向照去,哪里,竟然是一条笔直的山道! 我来的时候,明明时左拐过来的! 弯道呢?! “老苏也没跟上来?” 老董心中大惊,再也顾不得寻找那个常大仙了,贴着墙壁快步往回走,边走边喊:“老苏?” 回音回荡,却无人应答。 老董可以肯定,在他发现那个身影并追过来时,苏临安一定会跟过来的。而依着老苏的身手,也绝对不会跟丢他。 但现在,老苏却不见了。 “难道他遇到了什么意外?” 刚冒出这个念头,老董就自己摇头否定了:“老苏比我身手可厉害多了,就算遇到再突发的事件,也能应付的了,总不能连声音都发不出一声。” 老董有种头大的感觉,深不见头的山洞里,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 咽了口口水,他突然心里直冒冷汗,脑海中出现了一个想法:难道这山洞,会动? 山洞中的弯道忽然不见,手电光照去的山洞由曲变直,这并不是让老董胆寒的主要原因。 他胆寒,是因为发现山洞中那些弯道忽然消失,一定是有人在暗中发动了机关,调整了山洞走向。 而他也终于明白,躲藏在暗中的敌人,把他们一步步引诱至此,就是为了把他们分开,好各个击破! 老董现在基本可以猜到,在他被那个身影引到这儿来时,老苏估计追来来的方向,和他差不多。 只是和他一样,拐进第一个弯道后,路就变了。 也落入了敌人的圈套。 两个人在一起时,凭着他们的配合,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危险,都能从容面对。 而敌人好像也明白这点,这才费尽心机的把他们分开了。 其实单独行动,对他们来说也是家常便饭,在国外战场上比这个还危险的情况,他们也不是没遭遇过。 但现在问题是,他们遇到的东西真是太邪门了! 这是在地下。 没有老苏的专业知识,就老董一个人,能玩出什么花来? “靠,我特么这次怎么跑的这样快?” 骂了声后,老董只能贴着墙壁继续摸索着前行。 当然,他也不是没头苍蝇似的乱走,而是始终一侧前进。 他相信,只要沿着一面墙壁走,总有走到尽头的时候。 除非对方非得把他困死在地下。 走了一会,老董就把夜视仪关上了,他必须节省电量。 如今贴着墙壁前进,如果没有任何意外变化,他就不会用夜视仪。 不过这样一来,他也完全被黑暗笼罩了。 在黑暗中,老董几乎没有丝毫的时间概念,只知道沿着墙壁直行。 也不知走了多久,直到走的双腿发酸,他才停下稍事休息,喝了点水,吃了点压缩饼干。 因为他不知道究竟能不能走出这个鬼地方,所以只吃了很少的东西。 就这样,也不知过了多久,老董始终没有走到尽头。 此时,他已经有些绝望了,只凭着倔强的意志前进。 因为很久没有睡觉,他的眼皮越来越重,但因为始终没有尽头,他这才意识到,他很有可能,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开始原地兜圈子了。 但,他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他又不像苏临安那样懂风水八卦。 无尽的空洞,无尽的黑暗。 老董很希望能再次看到那个黑影。他发誓,如果再看到那什么黑神仙,他一定不会再让它逃走了。 可惜的是,对方却再也没有出现过。 漆黑的山洞中,除了他越来越沉重的脚步和呼吸声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声音。 “看来哥们真的要死在这了,等千年以后,我被人挖掘出来,可能已经是一具白骨了吧?” 老董倚着洞壁坐下,自嘲的笑了笑,闭上了眼睛。 他已经很久都没有休息了,一直在这山洞里前行。 他现在很累,需要好好休息一段时间,把精力和体力都恢复后,才能继续向前摸索。 不过,老董刚闭上眼准备睡一会,就听到身前不远处,有一个阴测测笑声响起:咯咯,你来啦! 第533章:出去的路 突如其来的笑声,让老董刚刚放松下来的神经,瞬间再次绷紧。 他感觉自己在黑暗中待的时间太久了,足足得有几天。 可听到这女孩的笑声时,他却又感觉自己并没有和老苏分开多久,之前在黑暗中那样绝望的走路,只是南柯一梦般的错觉。 这种诡异的感受,让老董心里莫名开始发慌,霍的睁开眼,朝声音来源方向看去。 这次,他戴上了夜视仪。 通过夜视仪,他也清楚的看到前面出现了一个干瘦的身影,看上去就像是个小孩子。 他全身的肌肉瞬间绷紧,腾的拔地而起抓着冲锋枪就扑了过去。 之前他追击的鬼影速度奇快,而且跑起来像是飞一样,双肩没有跑动的颠簸。但眼下这个瘦小影子不一样,她速度虽然也不慢,但跑路的样子明显更像个人。 老子对付不了鬼,还对付不了人吗? 此时老董已经忘记这儿是地下古坟,有人出现本身已经很不可思议这件事了。 他戴着夜视仪,表情带着狰狞之意:老子说什么,也要把他给抓住,好好问清楚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 只是。 他追着追着就发现,原本笔直的甬道又改变了方向,前面出现了拐角,那瘦小人影拐过去后,就消失了。 空洞洞的山洞中,什么东西也没留下。 再好的耐心,此时也被消磨干净了,老董忍不住的冲着影子消失的方向,怒吼道:“有本事给老子滚出来!” 没人回应。 他现在最大的感觉,就是被玩弄了,之前还能保持的冷静,再也维持不下去,夜视仪也没关,死死盯着对方消失的地方。 手枪,就被他握在手中,他发誓,如果对方还敢出现,他立马就会把他射穿! 但老董此时越是集中精力,心神就被消耗的越厉害。 过了十分钟都没有任何动静后,他感觉自己的眼皮又开始沉重了,夜视仪的电量也只剩最后一格。 终于冷静不少的老董,抬手关掉了夜视仪。 但,对方绝对是摸清了他的心里,老董刚摘下夜视仪,那个笑咯咯的声音就再次响起:“你怎么停下了呢?我等你,可是很久很久啦。” 这次的声音,比上次距离他还要近。 老董霍的抬起了枪口,冲着那个方向就是一阵射击。把弹夹里最后几颗子弹,也都射了出去。 可,没有任何效果。 子弹打在山壁上,激起一连串的火花。 老董开着夜视仪朝那边看去,就见墙壁上除了弹孔,什么都没留下。 老董真有些气急败坏了,重重锤了下墙,发出一声闷响:砰! 他感觉,再这样下去自己真的要失去理智了。 到时候,绝对会被对方玩弄于鼓掌。 进入山海组这么多年,老董完成过无数的凶险任务,但如此绝望,还真是头一次。 “如果是老苏和沈欢在这,他们会怎么做?” 老董心里想着,又重重锤了下墙壁时,突然一愣。 他听到,墙壁中也传来了微弱的撞击声:砰、砰…… 很有规律。 老董原本绝望的眼里,立马出现了高光。 摩斯密码! 老董赶紧把耳朵贴在了墙壁上,就听到那规律的敲击声分成比较清脆的撞击声,和更厚重的闷响。尽管隔着厚厚的墙壁,声音没法传达的那么清晰,但老董还是立马确认,这面厚厚的墙壁那头,是苏临安。 恐怕,是我刚刚砸墙被老苏听到了,他才想到用这种方式来和我交流! 老董心情激动下,很快就分析出了老苏话里的意思:炸开这面墙。 顾不得这座大坟会不会崩塌了,他们必须要用最快的速度见面。 老董深吸口气,也快速在墙上敲击起来,表示我先用雷管开炸,你听到声音后,在相同的地方开炸。 俩人从墙的两头来,早晚炸出一条路来。 说做就做,沟通好后,老董拔出刀,飞快的在厚实的墙壁上凿出了一条狭窄缝隙。刚好能把雷管塞进去。 一般开山石,都是要用液压机把石头挤出一条裂缝的,在这种地方显然是找不到液压机的。 雷管的高爆破作用,却足够给这面墙开个口子。 加上这里石头的质地也没那么硬,老董安置好炸药后,第一发就效果惊人。 砰! 随着一声巨大的轰鸣,整个山体都似乎晃动了好几下,雷管爆炸出处炸开了花,不少石头还从老董头顶上落下。 这让老董很怀疑,是不是再来两次,这地方就会塌了。 不过,这个提案既然是苏临安想出来的,老董就相信这坟不会轻易塌掉。 毕竟苏临安是研究坟头子的专家。 清理掉周围的碎石后,老董看向爆炸的那面墙,已经出现了一个相当大的凹槽,墙壁上不少青石裂缝。 老董抓住一块裂缝石头,用力一个扒拉,就扒掉了一大块。 而随着这块石头的落下,还有不少黄土也被带来出来。 老董顿时惊喜起来,他发现,这面墙,或者说这面山体虽然厚,但只有外面一层是约莫半米深的石头,里面却是黏糊糊的黄土! 想想也是,如果整面墙都是巨石,那那些搞鬼的人,得多麻烦才能大面积的改变通道走向? 老董再次放上雷管,退到远处准备引爆。 等把外面这面青石墙彻底炸开,他完全可以把黄土铲出一条路来。 砰! 不等老董引爆,又是一阵地动山摇。 “看来老苏那边也动手了。” 老董冷笑一声时,就感觉身后不远处的黑暗中,多出了一个呼吸声。 他头也不回,淡淡的说:“不管你是人是鬼,现在都拦不住了我们了。” 说出这句话时,老董就做好了对方会袭击他的准备。 但对方却没有动,只是幽幽的说了句:“没关系,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声音,是女声,没有再想之前那样阴测测的,很清脆,听起来年纪不大。老董不解她是什么意思,皱眉通过夜视仪看去,就见一个影子快速消失在了远处。 她说的目的,是指什么? 老董不解,他引爆了雷管,并且快速开始清理黄土,顶多半个小时,他就站在自己亲手挖出的洞口前,见到苏临安。 苏临安灰头土脸的,晃了晃脑袋上的黄土,淡淡的说:“过来,我找到出去的路了。” 第534章:被压制的情绪 “靠,老苏,这几天可吓死哥们了。” 见到苏临安后,老董终于松了口气,钻洞走了过去。 老苏这边也是条甬道,不过要宽很多,四下看了看,老董问:“你这几天有没有遇到什么事?一直有个小娘们跟着我,装神弄鬼的。” “这几天?” 老苏明显愣了下。 老董点点头:“对啊,这几天。” 他在黑暗中虽然不知道时间,却也能感觉到自己走了很漫长的路,饭,都吃了好几顿。 矿泉水也被他喝干了好几瓶。 不过因为见到老苏,他疲怠的精神恢复了很多。 老苏沉默了下,停住脚说:“老董,我之前看到沈欢的尸体了,他死了。” 老董一呆,看向老苏。 老苏神情严肃,不像骗人,实际上,两人相处多年,苏临安就从没撒过谎。 沈欢真的死了? 老董眼角狠狠抽了下,心头升起一股悲哀,却很快就压了下去,咽了口口水,他说:“什么时候发现的?” 苏临安没有回答,只是开始翻找背包,很快就拿出了一面镜子,还打开了手电。 “你给我镜子做什么?” 在老苏把镜子递过来时,老董不解的问。 接着,他就通过灯光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 他的脸色很平静,平静的不像平时的他。 老董嘴角扯了扯,想露出一丝笑容,却发现自己即使扯起了嘴角,也不过是皮笑容不笑。 他抬头看向老苏,明白了什么。 老董被叫做董屠夫,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他脸上总是带着温和的笑。以前被他干掉的某些国外危险分子,就形象的把他比喻成了杀人屠夫。 形容他杀人,就如同杀鸡宰牛一般,丝毫不会心软。 毕竟没有哪个心软的人,能在杀人时脸上带着那样的笑容。 老董也知道自己这一特点,最开始他笑只是因为笑,才能掩盖他杀人时的心慌。但后来他越杀越多,笑容也就越来越自然,几乎形成了条件反射。 每当他杀意高涨时,笑容就会不自觉的越盛。 而正常来说,听到沈欢死去,他杀意绝对收敛不住,但事实是,他很平静。 对沈欢去死这件事,大脑虽然清楚自己应该愤怒,应该充满杀意,可心里就是激动不起来。 就好像他的情绪,被麻木了。 这一下让老董想到了前不久相似的场景:韩小雪的情绪,也曾被麻木过。 而原因是:离欢粉。 咔。 苏临安关掉了手电,镜子里老董麻木的脸立马消失不见了。 老董声音平静:“沈欢没死,你刚刚只是在试探我,对不对?” “起码我没看到他的尸体。” 苏临安老实回答。 老董深吸口气,拍了下脑壳:“看来我还是大意了,不小心吸入了离欢粉。” 初次吸入离欢粉,会导致人短暂的失去共情心理,情绪不再剧烈起伏,就像他现在这样。是像激动,都掉转不起情绪来。 老董脑海飞速旋转,思索他是什么时候中的招。 离欢粉虽然无色,但却带着一股淡淡的香味。在正常情况下,就算被投放在空气中,老董一旦闻到,也能立马屏住呼吸,或者干脆带上呼吸器,过滤掉。 而自从韩小雪中招后,他和苏临安也一直很注意不中招。 而且一路上,他也从没有闻到过这种异常的味道,甚至在爆破前,他脾气还是很暴躁的。 一拍脑袋,老董明白了。 就是第一发爆破后,那个女声出现在他背后时,因为爆炸产生了大量粉尘和焦糊味,遮掩住了离欢粉的味道。 百密一疏! 老董啧了一声,像无奈的叹口气,却无奈不起来,语气平静的说:“看来对方的目标一直是我,怪不得我们分开这几天,对方一直在骚扰我,估计是想把我精力消磨殆尽,然后用离欢粉。” 老董以为,自己已经分析到了对方的心思。 可苏临安下面一句话,让他猛地打了个冷颤。 苏临安一字一顿的说:“我们分开,才三个小时。” 就算情绪被离欢粉压制,老董在听到这句话后,还是脸色变了几变,眼角狠狠抽了下:“怎么可能?!” “这是事实。” 苏临安言之凿凿:“我们从在大厅分开,直到刚刚再次见面,最多,三个小时。” 老董真懵了,但这股情绪,也很快就被压制下去,深吸口气问:“你说你知道怎么出去了?” “嗯,知道了。” 苏临安点点头:“或者说,我知道墓主室在哪了。墓主室肯定是这个千人大坟最大的地方,如果这里面有活人,在哪儿一定能遇到。” 说完,苏临安抬脚,径直朝黑暗走去。 而老董呢,即使知道自己服用了离欢粉也无能为力,只好快速跟了上去。 就在他们消失在黑暗中时,一个瘦小的女人身影,出现在了他们刚刚站地方,她摘下脸上戴着狐狸一样的面具,长长叹了口气。 如果沈欢在这,一定会惊奇的发现,这个小女孩,他是认识的。 小女孩很头疼的揉了揉脑袋:“唉,他们都不是常人,一不留神,我就会被击杀。和小黑绞尽了脑汁,也没办法同时控制两个人。” 即使利用墓道机关成功把两人分开,她也只给董仁徒灌下了离欢粉。 就这,还是利用无色无味的催眠香,让董仁徒误以为自己度过了很长时间,失去冷静,她才抓到了破绽。 至于苏临安……那家伙可真是个怪物,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保持着冷静。 在她使用催眠香的时候,苏临安就跟有预谋似的,提早戴上了呼吸器。 本来是为了在沙暴中顺畅呼吸的机器,让苏临安免疫了她的手段。 而且,苏临安还很懂风水八卦。 她几次想利用墓道机关误导对方,对方都没有上当。 这几条墓道都不是笔直的,有微微向下倾斜的弧度,就是利用高低差制造了视野差,能让人不知不觉的走进了另一条岔口却毫无察觉。 这一招对董仁徒就很有效,但对苏临安却不起作用。 不过也罢,能控制一个,也能成为掣肘他们的筹码。 “这下回去应该不会被姑姑骂了吧。” 小女孩挠了挠头,走向了另一个方向的黑暗中。 第535章:得来全不费功夫 “怎么,尚书令还不够满足你,还想做本王的驸马吗?沈欢。” 龙椅之上,女王殿下刚说出这句话时,沈欢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但紧接着他就愣住了。 指了指自己,瞪大了眼睛看着女王殿下问:“你知道我叫沈欢?” “我不止知道你叫沈欢,还知道你是天南凉城人,有个妻子叫叶朝歌。” 女王说出叶朝歌这三个字后,沈欢眼角忍不出抽了下。 不过他很快就冷静了下来,看着对方淡淡的说:“看来我的猜测没错,我并非是穿越了,也不是去到了另一个世界,只是误入了某个世外桃源。” “你很聪明。” 女王点点头:“我们国家当年为了避免乱世,消失在了外界眼中,如你所见,我的臣民们都不知道外界之事。知道的,只有我,和圣殿中的寥寥几个高层人员。” “你在蒙骗他们。” 沈欢冷声说。 这儿太落后了,纵使是和外界大山里最偏僻的小山村比,这儿也更落后。 没有宽阔的公路,没有电,更谈不上跟上外界时代的发展了。 沈欢倒不是同情这里的百姓,只是很反感国家的这种做法:上层明知道外界是如何高速发展的,却一直瞒着百姓。 要知道最近几十年来,整个地球都在通讯网络的发展下,变成了“地球村”。 凭什么这里的百姓,就得活在蒙昧中呢? “是。” 女王坦然点头:“可这又有什么不好呢?起码他们过的很开心。” 女王站起身来,缓缓走到窗边看着外面,淡淡的说:“这些年来,我们的人也不是没有到过外界去的,可其中绝大多数,都选择回到了这个没有电,没有网络的落后地方。你知道为什么吗?” 沈欢耸耸鼻尖,摇头:“因为他们都思念故乡?” “因为外界太乱了,太脏了。” 女王甩了下龙袍袖,转身看他:“别急着反驳,说你们脏是有理由的。在和外界隔绝的这些年中,不仅你们的科技在进步,细菌也在进化,就好像当年西欧列强进入北米,给那里的人带去了无法抵抗的病毒一样,我们的人进入外界后,体内根本没有对抗外界病菌的抗体,一个个都变成了药篓子。” “而他们从外界回来后,带来的病菌也曾大面积传播,导致我们民众死伤无数。” 女王声音尖锐:“所以,说你们身上脏,是有依据的。” 沈欢张了张嘴,还真说不出话来了。 他以为在这儿蒙昧落后的地方,女王殿下就是封建迷信的头头。 没想到她偏偏很讲科学道理。 挠挠头,沈欢只好承认:“行,你说我们脏,我们认了,但你说我们乱,凭什么?” “这个还需要我解释吗?” 女王咯咯一笑。 笑声清脆,也让沈欢不得不再次点了点头。 外界虽然保持着表面上的和平,但局部地区的战乱,落后国家的饥荒,乃至地缘政治间的摩擦从来没停止过。 龙国内或许没那么乱,但和这儿相比,也差着远呢。 尼壤国虽然也有坏人,但思想都还很天真,就比如玉俊神使吧,嚣张如此,却也没有丝毫心机。 他那点小动作,沈欢一眼就看穿了。 “这么说来,还真是你们尼壤国更好了。” 沈欢很无奈的点头后,变着法的找回场子:“可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一直这样下去,你们会和世界越来越脱节,等那天你们被外界发现,就只能是待宰的羔羊?” “想过。” 女王乖乖点头:“尤其是近几任女王,都想过。你们外界发展太快了,让我们汗颜,不过也还有另一种可能。” “什么?” “就是你们外界人类先死于战火,而我们,会活下来。” 女王耸耸肩:“以你们现代武器的发展速度,不是没有可能。” 沈欢又一次陷入了沉默中,半响后才叹了口气:“或许你是对的,换个话题,你能不能告诉我,这里究竟是个什么地方?我又是怎么到这里来的?” “我可以告诉你,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是不是不准我外泄?” 沈欢淡淡的说:“你放心,我出去后一定守口如瓶,是不会暴露你们秘密滴。” 女王深深看了他一眼,从窗口走下来,径直走向门口:“跟我来。” 沈欢点头跟着走出殿门,很快就跟着来到了后花园中,这儿就很有王宫的气派了,花园得有近千平,里面横着一道湖水,假山环绕,鸟语花香。 沈欢走在其中,只觉得心旷神怡。 而王宫里侍卫和宫女也很常见,每个人见到他们,都会恭敬的下跪尊称殿下和尚书令。 这让沈欢很有装比的满足感,也让他开始慢慢放松警惕。 看来,这里也不是什么龙潭虎穴。 尚书令这个职位他是知道的,早在秦朝的时候就有了这个职位,是权利很大的宰相。 不过到了唐朝,因为唐太宗李世民曾担任过尚书令一职,所以在他之后,唐朝官方就不让设立尚书令了。 可以说,在中原地带,尚书令也是天子之下的最高职位。 尼壤城国家究竟是个什么制度,沈欢才来了几天还不清楚,但也能看出这里和大唐职位一脉相承。 比如大唐的王宫也叫大明宫,宫殿的整体格局也和沈欢曾去过的长安城差不多。 看着左右的风景,沈欢想到了什么,问:“喂,咱们尼壤国是什么时候隐居起来的,唐朝?” “首先,我不叫喂。” 女王殿下头也不回的说:“其次,你说的不错,隋唐乱世时,先祖率众隐入这片天地。后事我们的朝廷建设,参照了大唐王朝。” “大唐王朝都灭绝了,你们这个搞抄袭的还依旧挺坚,嘿。” 沈欢闷声嘲笑了句时,女王殿下停住了脚。 沈欢还以为惹她生气了,皱眉看去,却见女王殿下朝一个宫女招了招手,说:“给我和尚书令备茶,送去御书斋。” “是。” 那宫女恭敬退下后,女王才再次动身,快步来到一扇古朴的大门前,推门走了进去。 “尚书令,进来吧,你想知道的都在这儿。” 女王声音很清脆,沈欢看着门上的“御书斋”三个大字,舔了下嘴唇:不久前,我还想着怎么偷偷潜入这里呢,没想到得来全不费功夫。 第536章:死人之国 茶,很清甜。 书,也很上头,由不得沈欢不上头,不看不知道,一看他才知道尼壤国的来头这么大。 故事,还得从那条丝绸之路说起。 西汉时期,强大的汉朝战队西征西域,打通了一条直通东欧的陆路。自此之后,东西方相对闭塞的文明之间,交流增多了。 西方向往东方的香料丝绸,东方也花大价钱收购西方的奇珍异宝。 中原的丝绸从此闻名于世界,西域的汗血宝马等奇珍异宝也进入了中原。 但无论是哪方的宝贝,要想运输,都得经过西域三十六国。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个原本只是傍水而居的尼壤部落,开始发展壮大。人口也从原本的几百口,发展到了上万人口。一度鼎盛,在尼壤河流域称雄。 看到这,沈欢表情有些愣住。 在他前来沙漠前查阅的资料中说,根据龙国史书记载,尼壤国在大唐年间,只有三千六百户。 虽然在西域这种物资匮乏的地方不算少,但远远算不上一个大国家,更不可能达到上万人口。 难道唐朝的资料记载错了? 抱着这样的疑问,沈欢继续看下去。 尼壤国达到上万人口的时间,正是在隋末大乱年间,当时的西域各国都是信仰佛教的,少数崇拜火焰。 经过了数百年的积累,当时尼壤国国力鼎盛,但并没有入侵其他国家的意思。 相反,他们积极开垦尼壤河,让这片土地变得繁盛。 就在国力达到最顶峰的那年,国王和他亲爱的王妃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孩。 不过这个女孩出生时就得了重病,不得已下,国王把女外交到了当时一个有名的僧人手中。 据僧人说,这女孩虽然体弱多病,但却有菩萨之姿,历经多番磨难,斩断尘缘后,就能成就佛陀。 之后,小女孩就被送去跟着僧人修行了。 所谓的修行,就是流浪在尘世间,去看红尘。 毕竟只有在红尘里,才能将红尘看破。 当时的高僧也拿小女孩当亲生弟子对待,一直带她在时间流浪。其中大半的时间,都在和繁华的中原。 高僧除了小女孩外,还有另一个弟子,是一个来自中原的流浪儿。 小公主是大弟子,因为悟性高,她精通佛法,可以参透阴阳。 一个是小弟子,学来了高僧的一身行走江湖的本事。 事情发展到这,也没有什么异样,看上去不过是一个女菩萨的修行记录而已。 但接着,书上的画风却一转:隋朝终于迎来了终结乱石,各地军阀四起,想要推翻隋王朝。 而隋王朝无奈下,就企图向西域吐蕃借兵。 属补助吐蕃当时也都是骁勇善战之辈,一路从西伐向东方,野心入住中原。 然而,处于吐蕃腹背的尼壤国,却也是他们的威胁。 更何况,吐蕃年轻的国王觊觎尼壤国年轻美貌的王后许久? 于是在某个夜晚,吐蕃对尼壤国发动了进攻,因为是突然偷袭,几乎一夜之间,就把尼壤国的士兵杀了个干干净净。 国王被砍下脑袋丢在了沙漠沙漠中,还被施了法术,让他的灵魂永远飘荡在沙漠里,成了传说中的黑神仙。 王妃呢,则被掳走,最终含愤自杀。 这一切,都发生在几天内,尼壤国就几乎被覆灭了。 不久后,消息传入中原,跟着高僧修行的小公主也知道了此时。 她悲愤下,修行多年的心境一下被打破,再也没有了成就佛陀的资质。 第二天,她就远赴西域,企图用自己修来多年的神通,报复吐蕃! 事实上,她也成功了。 她利用祈祷的仪式,召唤来了摩罗恶魔。 这种恶魔身上携带有当地从没见过的毒,一旦有人感染,立马在尼壤河流域传染开。 但是占据尼壤河的吐蕃大军,就被这种毒给毒的人仰马翻。很快就损失了百分之八十的兵力,重新退出来尼壤河。 本来,小公主以为自己已经复仇成功了,想要带着剩下的尼壤国臣民重新组成国家。 可她算漏了一件事。 她能召唤来摩罗恶魔,却没法控制它们! 它们在毒跑吐蕃大军后,立马在尼壤国人民中传播开来。 其威力之恐怖,只用了几周时间,数万人口的尼壤国,就只剩了一万不到! 无数的尸体,被埋葬在黄土下。 看着尸横遍野的国家土地,小公主崩溃了。她把国家从吐蕃人的奴役中拯救了出来,可却让人民都死在了恶魔手中。 那她,岂不是比吐蕃人还要灭绝人性? 无法接受这件事的小公主,崩溃的跪倒在尼壤河床上,几天几夜没合眼,不停的磕头向上天祈祷,希望能有人,把治疗疾病的解药带来。 上天,没有带给她救赎。 但小师妹带来了。 同样跟随高僧的小师妹,带来了高僧口谕,他说那种摩罗恶魔没有治愈的方法,但有一法,可以克制它们继续蔓延。 这个方法就是:带着所有得病之人,深入沙漠,在高僧推算出的风水之地,建造流沙大墓。 将所有的恶魔和病人,都埋葬在其中。 用无数人的血,平息恶魔的愤怒。 用无数的流沙,组织恶魔继续繁衍。 小公主听从了小师妹的建议,带着所有的病的百姓,哄骗他们去寻找治病的解药,来到了沙漠中。 他们亲手给自己挖好了坟墓,又亲自跳了进去。 那一天,狂风骤起。 黑色的沙漠带着无与伦比的威压从天而降,顷刻间,就见所有人连同恶魔,一块压在了沙漠下。 从此,西域恢复了平静。 外界精绝遗民,在小师妹的带领下重新安营扎寨,却偏离了原本的国家,更是只剩了数千人口。 等到盛唐年间,就只剩三千六百人了。 这,就是在唐朝史料中记载,精绝国只有这么点人的原因。 啪嗒。 沈欢合上了厚重的线装书。 他看完这些内容,约莫用了两个小时。 书是楷体,很多字他都认不全,但勉强能看懂整个故事,看完后,他有些喝了口凉透的茶水,看向女王殿下:“殿下,这些顶多是一半的历史吧?剩下的呢?你们这个尼壤国,和外界精绝遗民应该不是一回事吧?” 说到这,沈欢表情有些难以置信的说:“我怎么感觉,你们是携带者恶魔被埋进沙漠里的那部分人呢?” 女王殿下显得很沉默,抿着嘴唇良久后,点了点头:“你猜的没错,我们就是携带者恶魔,被活活埋在沙漠下的,死人之国。” 第537章:另一个故事 “死人之国。” 喃喃念叨着这四个字,沈欢有些恍然。 女王殿下看出了他的疑惑,淡淡的笑了:“你是不是在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 “废话,如果这个故事是真的,你们早就该死了才对,难道你们一个个的都是幽灵?” 沈欢没好气的说。 女王咯咯一笑,缓缓摘下了头上的垂冠,露出一张精美绝伦的脸来:“我来给你讲另一个故事吧。” 看着那张脸,沈欢有些恍然,更痴呆,喃喃说:“叶、叶朝歌?” 他真痴呆了,因为女王的模样,和叶朝歌真的有起码七分相似。 脸型、五官都很相似,只是神情不一样,气质也大相径庭。 女王气质更高傲些,和她相比,叶朝歌的气质则更高冷。 真像。 沈欢忍不住的想到这,就见女王不解的问:“你说什么?” “没什么,你不要讲故事吗?开始吧。” 沈欢心里叹了口气。 女王却没着急,而是轻声问:“你觉得我样貌如何?” “很漂亮。” 沈某人如实回答:“要不是哥们也是有妇之夫,说不准会对你心动。” 女王好看的眉角挑了下,冷声说:“哼,若非你是外来人,单是这句话,我就要治你个不敬之罪。” “行了,吓唬我有意思吗?” 沈欢没当回事的端起书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又倒了杯茶水,一饮而尽:“还是说说你们被埋在沙下后,是怎么活下来的吧。” “我们目的本来就不是为了找死,而是为了把恶魔埋在地下。” 女王坐在沈欢对面,拿过了摆在沈欢面前的那本线装书。 “这本书名叫尼壤秘闻,但真正的秘闻,它却压根没有记载。” 女王把书又丢在一旁,轻声说:“刚刚给你讲的故事,还有另一个版本,你要听吗?” 沈欢点点头。 女王朱唇轻启,终于开始了她的讲述:“隋大业五年,隋炀帝西巡河西,目的是用武力惩治吐蕃、吐谷浑等国家的骚扰,保证丝绸之路的畅通。一路上,访风问俗,和西域三十六国纷纷建交。可也就是在那时,隋炀帝听说了丝绸之路上一个微不足道的传说。” “什么?” 沈欢忍不住追问。 女王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精绝国,有长生术。精绝国的王室,往往历经百年才更换一届,就是因为他们懂得如何长生。” 不过那毕竟是传说,隋炀帝暗中派人探访,探子传来的消息也只说是传言,并没有确凿证据。 但长生,对一个人的诱或太大了。 隋炀帝还是决定一探究竟。 当时由于隋炀帝的骄奢银逸,频频大兴土木,劳民伤财,早就引起了各地的不满。不等他求得长生术,就农民起义四起。 五十岁那年,就被部下宇文化及给宰了。 之后,隋朝也迎来了末年乱世。 隋炀帝虽死,但他派出探访精绝国的使者却没死。 那使者姓林名康,探究精绝国的长生术多年,他也不是一无所获。他得知精绝王室有一幢秘闻,那就是每位上任的王妃,都要接受药浴的洗礼。 那样,王妃生下的王族,都会健康长寿。 至于原因,林康也没弄明白,但这不妨碍他在被隋炀帝的仇人追杀时,趁乱逃进吐蕃,并利用这个消息,赢得了吐蕃王的好感。 吐蕃王救下了林康,并且也对精绝国的长寿传闻动了心。 林康潜伏精绝国多年,对他们的习俗了如指掌,向吐蕃王提出在精绝祭祀大典后,是他们最放松、不设防的时候。 彼时出击,就能轻易摧毁精绝国,夺取王妃,为吐蕃王生下一个健康长寿的王子。 于是,战争开始了。 祭祀那晚,每个精绝百姓都沉醉在庆典的气氛中。 却不知道一支战队,悄悄潜入了精绝国,展开了杀戮。 无数精绝百姓在那晚丧命,鲜血染红了整个尼壤河谷,王室更是被杀的干干净净,只留下了几位天姿国色的王妃。 国王被砍掉脑袋,丢在沙漠中,灵魂化作了在沙海中飘荡的黑神仙。 他日日夜夜看着南方大山,诅咒吐蕃王不得好死。 或许是诅咒真的生效了,吐蕃王强迫王妃生下的几个孩子,要么是畸形胎儿,要么就早早夭折。 唯一活下来的小女儿,也天生重病,皮肤几乎不能暴露在空气中,否则就会疼痛难忍。 为了治病,吐蕃王把小女儿送给了当时的一位得道高僧。 “之后的故事,和书上记载的差不多。” 女王殿下说到这时,眸中升起了浓到散不开的忧郁:“她和小师妹跟着高僧修行,但浑身都必须缠着绷带,只能露出两只眼睛,在世人眼中,她就是个怪胎。” 他人长久的歧视,让吐蕃公主越发憎恶精绝国。 尤其是后来得知精绝国百姓在那场打乱后,竟然又恢复了元气,王室再次恢复繁荣,又像以前那样健康长寿后,她嫉妒之火爆发了。 她从高僧那学来的法术,成了她报复的利刃。 某天,吐蕃公主只身来到尼壤河谷,召唤了摩罗恶魔。 “摩罗恶魔摧毁精绝国的故事,倒是和书上记载的差不多。” 女王殿下幽幽的说。 沈欢听着有些唏嘘:“只是带来恶魔的对象换了,从一心报复吐蕃的尼壤公主,变成了报复你们的吐蕃公主。后来呢,谁把你们埋在沙漠下的?还是那位小师妹?” “对。” 女王点点头:“身中恶魔之毒的尼壤国百姓,大面积的死亡。最开始看到这一切的吐蕃公主还是很害怕的,意识到自己做了多么邪恶的事。但随着死人越来越多,她知道自己的罪恶永远无法抹除后,彻底陷入了疯狂中。她决定,不仅要杀干净尼壤国人,还要杀干净指示林康探究长生之谜的中原人,也要杀干净高原上的吐蕃人。” 而就在吐蕃公主化身魔鬼的时候,她的高僧师傅,也推算出了这一切。 陪在师傅身边的小师妹听说后大惊失色,忙问师傅有没有方法阻止师姐,以免这个世界生灵涂炭。 高僧苦涩的摇摇头,说恶魔一旦被现世,那凡间就再也没有能制约它们的。 唯一的生机,就是恶魔自愿前往昆仑山下,万山祖脉的龙气,将它们永久封印。小师妹忙问该怎么让恶魔自愿前往昆仑山下? 高僧没有回答,只是交给她一封锦囊,让她七天之后打开。 而这七天,高僧就闭门不出。 七天后,小师妹打开锦囊,发现上面只写了一句话:以吾身之舍利,唤彼女之神智。 小师妹大惊,冲进高僧房间,却发现高僧已经圆寂了。 将师傅火花送往西天后,高僧的体内,留下了一颗舍利子。 带着高僧的舍利子,小师妹来到沙漠中,找到了已经癫狂的吐蕃公主,把舍利子交给了她。 舍利子的强大力量,驱赶走了吐蕃公主的心魔,让她找回了自我。 深刻认识道自己错误的吐蕃公主,就带着已经感染了摩罗之毒的尼壤国民,前往沙漠深处。小师妹当然也跟在其后,并且很快在靠近昆仑山的一片沙地中发现,这里就是龙气聚集,镇压恶魔的好地方。 女王殿下说到这,嘴角露出一丝自嘲的笑:“于是,坟墓开始建造,和这本书的结局一样,我们将自己埋进了地下。但,我们并没有死。” 第538章:圣殿的由来 那些中了毒的尼壤国民当然没有死,不然你也不会坐在这给我讲故事了。 看着女王殿下那张神似叶朝歌的脸,沈欢追问:“你们是怎么活下来的?” 女王看着沈欢的眼睛,嫣然一笑:“尚书令,你知道我为什么信赖科学吗?” 之前在大殿上,女王把外界细菌啊、战乱啊等分析的头头是道时,沈欢就知道这娘们只是披着封建女王的外皮,实际上是个很讲科学道理的人。 但他却不明白为什么。 摇了摇头,沈欢眼巴巴的看着她:“为啥?” “因为通过科学,我才知道我的祖先没有死亡的原因。” 女王缓缓道:“人类和病菌对抗了数百万年,即使面对新的病菌,也会自动产生抗体。那是个很艰难的过程,上万中毒的尼壤国民,产生抗体你知道有多少人吗?” 沈欢再次摇头。 女王面无表情,轻声说:“七百人。” “只有七百人,从那种恶魔的毒素中存活了下来,其中活过四十岁的,更是不到一半。” 她的声音中,充满了沧桑感。 沈欢完全能想想,一个上万人的部落最终变成七百人是怎样的残酷场景。 “剩下的七百人,把同胞的尸体埋入流沙之下。但恶魔的影响依旧没有消除,我们的先祖虽然产生了抗体,但还是会传染给动物,更会遗传给下一代。很快,我们所居住的地方就变得不再有动物生长。我们知道,我们已经和恶魔无二,留在世界上只会伤害更多的人,所以我们藏在了沙漠地下。” 女王轻声说:“也就是你所见的这片空间,你也别害怕,头顶的天空深处,可不是宇宙,而是我们先祖们的尸体。” 头顶,就是数千具死于病菌的尸体! 想到这个画面,沈欢忍不住打了个冷颤,但随后就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不对啊,如果你们是活在地下,外面的阳光是怎么回事?” 即使对现代科技的人类而言,没有阳光都没法生存。 何况对一千多年前的尼壤国祖先? “你的问题,我们先祖也没有解决,在刚进入地下的两代人中,先祖们因为终年不见阳光,都出现了严重的皮肤病,想要吃到粮食,也全靠在外的尼壤遗民送来。” 没有自给自足组的粮食,还患有严重的皮肤病。 这直接导致两代人之后,他们的人口从七百减少到了两百多人。 而且每次外面来送粮食的尼壤遗民,都要面对被传染恶魔之毒的风险。 “久而久之,我们的先祖都预感到了一件事——我们要灭亡了。” 女王说到这,沈欢的心也不自然的提了起来。 尽管他知道,如果他们先祖真的灭亡了,女王殿下也没机会坐在这跟他扯淡了。 但听着一个民族一点点走向消亡的感觉,真的很不好受,他喝了口凉茶,追问:“后来呢?” “后来,我们的恩人出现了。” 女王殿下提起后,脸上带有了笑容:“恩人的名字你或许听说过,他叫,玄奘。” 沈欢蹙眉,没有说话。 在他来前,曾听过这样一个传闻:玄奘西行,为了学习佛法是假,为了从西域给大唐皇帝带回长生术才是真。 不过传闻毕竟是传闻,肯定是很多信息糅杂在一起,才传的越来越离谱的。 就比如黑神仙的传说吧,他到现在已经听过三个版本了。 女王殿下也没有理会沈欢眸中的异样,自顾自的说道:“玄奘高僧和世间其他僧人不同,其他僧人讲求小乘佛法,脱离世间苦难,度化自己成佛。而玄奘高僧信仰的是大乘佛法,希望能普度众生,看到我们的处境后,高僧同情我们的苦难,传授给了吐蕃公主的孙女一种在地下创造另一个世界的奇术。” 沈欢知道她说到重点了,皱起了眉头想细听分明时,外面却突然传来了一声砰的敲锣声。 昨晚沈欢也听到过,是很寻常的打更声。 古代没有钟表,人们确定时间基本就是靠打更人打更确定的。 沈欢所在的小山村,就有个老头以前是靠打更为生的。 所以听到打更声后沈欢也没觉得奇怪,而是追问:“什么奇术?” “那样奇术就是利用来自海洋底采集来的一种奇妙金属,在流沙层下建造了数十面大墙。这些墙壁光滑如镜,能反射外界的阳光,照耀进地下。” “当然,那种材料是从西天佛国运来,光是运输过程就持续了数十年,为了将阳光导入地下,更是需要一层又一层墙壁的角度无比精准。总之,为了建造起天空之墙,我们也耗费了无数人力物力,花费了数百年时间。” 女王语速突然加快了不少,看沈欢的脸上也带有了从容的笑意,但她接下来说出的话可没什么好笑的:“虽然最终成功了,我们让阳光照耀进了地下,给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养料。但建造镜子的吐蕃公主的后人们,却在建造过程中染上了火毒。” 所谓的火毒,在现代中医的词义中,其实就是上火的意思。 但在女王的描述里明显没有那么简单。 制造太空之墙的目的是将阳光导入地下,所以在长久的建造过程里,吐蕃公主的后人和其他工人们,几乎是每天都在太阳的暴晒中工作。 吐蕃公主的后人还好,因为武功的传承,还有当年王妃传承下来特殊体质的原因,能活的更久。 但那些工人,却代代被火毒困扰,几乎没人能安享晚年。 “虽然这场灾难是吐蕃公主带来的,但同样也是她和她的后人,保存下了我们生命的火种。” 女王殿下语毕,站起身来走到御书斋门口,开们看向远方。 沈欢注意到,她看的方向是南方通天河流域,远远天边的巨大山体。 通天河,传说就是从山中流出。 沈欢跟着看去,试着问:“所以你们把吐蕃公主的后人,送往了那座山上,还为她们开辟了圣殿,对吧?” “对,就是圣殿。” 女王乖乖点头:“圣殿是整个尼壤国最神圣的地方,也是阴气最重的地方。只有那里的阴气能够压制吐蕃公主后人身上的火毒,也是由圣殿内,每日调整、打理那片天空。现在的尼壤百姓或许已经不记得当年的惨烈,但我们依旧尊敬圣殿,或者说,敬畏圣殿。” “敬畏?你们还很怕圣殿?” 敬畏这个词包涵两层意思,一是尊敬,二就是畏惧,沈欢捕捉到了女王说起圣殿时眸中的慌张,所以才会这样问。 她张了张嘴,点了点头:“当然畏惧,自从我知道世界上还有外界后,就读过外界的很多书。谈不上一个科学家,也远比常人更了解科学道理。可是,圣人的本事,却远不是能用科学解释通的。” 沈欢眉头一挑:“比如呢?” “比如?你真的想听?” 女王转过身来,直直盯着沈欢的眼睛。 见沈欢点头后,她笑了,嘴角露出冰冷的弧度:“比如圣人有一张摩罗镜,能够预知尼壤国内的各种突发状况,比如水讯上涨,旱灾,甚至犯罪。又比如,摩罗镜还预言,在不久的将来,有个外来的男人会闯入我的寝宫,睡了我。” 第539章:女王的向往 某个外来人会闯入女王寝宫,还把女王给睡了? 看着女王很认真的表情,沈欢意识到了什么,指着自己,很好笑的说:“你说的外来人,不会是我吧?” 女王没有回答,只是沉默的盯着他。 半响后,沈欢笑容兜不住了,耸了耸鼻尖:“看来真的是我,不过那样说来,你那个狗屁的摩罗镜预言也不准,哥们是喜欢美女,也承认你很漂亮,但哥们现在没心情对你发青。你说的摩罗镜,一般会预测多久之内发生的事?” “一般是一个月或者半年内发生之事。” 女王坐在沈欢对面,语气冰冷:“你确定,你对我没有非分之想?” “如果真有那天我会睡了你,只有一种可能。” 沈欢竖起一根手指,盯着女王的眼睛用威胁的语气说:“那就是你非要把我留在尼壤,不让我回到那个世界,那样,我为了出去,可能会把你挟持了威胁你。如果你还不同意,我只好用一点更粗暴的手段。” 大逆不道! 在古代,敢如此对君王说话的人,早就被拖出去斩了。 女王脸色也不是很好看,不过看了他一会后,却又突然笑了:“呵呵,哪有人在威胁别人前,把计划告诉对方的呀?” 沈欢耸耸肩:“因为我有自信,就算告诉你也无妨。” 女王笑不出来了。 她知道沈欢说的是事实。 凭借他轻而易举击败费听的一事就能判断出:沈欢可能不是尼壤千百将士的对手,但他想走,尼壤将士也留不住他。 反而是女王要小心沈欢会不会拿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抑或者什么时候潜入皇城,威胁她。 谁让她们尼壤国战队落后呢? 武侠小说中,古代大侠能潜入皇宫之事,说起来夸张,但也并非真做不到。 而如果尼壤国有外面世界的热武器战队,要防住一个沈欢就简单多了。 见女王沉默,沈欢呵呵一笑:“殿下别紧张,我都是说着玩的,你总不可能真不让我离开吧?” 女王好看的嘴角露出冷笑:“你真觉得知道我们尼壤国的秘密后,还能离开?” 沈欢眸子,立马就冷了下来:“哦,那你想怎么做,鱼死网破?” 女王却摇了摇头:“鱼会死,但网不会破。你知道的,我都知道,你难道就不奇怪,我为什么会大着胆子把你这个外来人,请进皇宫?” 沈欢一呆时,就听女王啪啪拍了两下巴掌。 立马,门外就围来了两个宫女。 这两个宫女看上去到也很年轻,不过从她们的动作和摆出的架势来看,都应该是练过武的。 沈欢冷笑:“连你的费听大将军都不是我的对手,指望几个娘们——” 话音未落,沈欢脸色陡变,声音沙哑:“茶水里,有毒?!” 女王那张和叶朝歌很相似的脸上,露出了和此前叶朝歌一样欠揍的笑:“看来时辰到了,在离欢粉中加入适量的晶霞粉,就能造成强力的镇定作用,用你们外界的话,应该叫强效镇定剂。” 说完,女王挥手下令:“小敏动手,把他了结。佩丝,准备昭告天下,新任尚书令意欲行刺,已被诛杀,准备将他曝尸高门!” 她的语气无比冰冷,和此前讲故事讲到情深处还会感慨的女人全然不同。 这让沈欢想起,这个女人虽然和叶朝歌很像,交谈起来也和外界人没什么区别。可她终究是女王。 她骨子里,深深烙印着王室的傲慢。 她怎能容忍一个男人这样对她呢? 摩罗镜的预言从没失误过,而女王殿下绝不会给沈欢这样的机会。 “是!” 两个宫女齐声应答,一个快步走到沈欢面前,拿出了怀里的匕首。 另一个则走到一旁书柜前,拿出砚台开始研墨。 女王则看了沈欢最后一眼后,转过了头去,看着外面的晴天,心中喃喃自语:外面的阳光,没有经过一层层金属的反射,肯定不会这样柔和,而回更加炙热。 是她最向往的那种炙热! 沈欢和她无冤无仇,可错就错在,他不该出现。 女王早就发过誓,她不会把我的身子交给任何一个男人,更不会永远留在这个国家! 她要等三十岁后,将王位过继给下一任女王。然后,她才有资格离开狭窄的尼壤国,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不然,她一旦把身子交出去,就会被国家教条禁锢,只能留在尼壤城,生下下一任女王,最后埋葬在通天大坟中。 因为古尼壤国王室长生的秘密就是,王妃必须是天生纯阴之体,而且自幼就服用一种药物。 这种药物会让王妃生的天姿国色,女人味十足。 也会让她生下的孩子,寿命大大增加。 尼壤国的国王早就消失在了历史中,如今执掌尼壤国的,就是代代王妃遗留下的后代。 她们号称女王殿下,生下的孩子也都是女人,无一例外。这些孩子也会从小服用那种药物,并且培养成女王。 女王长大怀孕后,体内药物的精华就会传给下一代。女王本身呢,则会迅速衰老,最后被埋葬进天空之墙上,那座千人大坟中。 用她们的尸体,继续镇压摩罗恶魔。 这,几乎是每个尼壤女王的宿命。但对外界心生向往,看了无数科学书籍的现任女王,却早就下定决心:她绝不会死在尼壤国,她,一定要去到外界! 她要看看真正的天空,体验现代人该有的生活。 去往外面,是她最大的梦想,为此,她不允许任何意外发生。 现在沈欢就在她身旁,她必须考虑如何将他宰掉,永绝后患!因此,才有今天假封尚书令,消除他的戒心,让他喝下毒茶的一切。 国家的秘密不可能告诉外人,但可以告诉一个死人。 她也不用担心会摩罗镜的预言会成真,因为预言中的男主角,马上就要死了! 女王看过行刑,知道刀子割开人体大动脉的时候,血会喷的很夸张。 或许,会脏了御书斋的一部分藏书吧。 但她不在乎。 后面传来沈欢挣扎的声音,他低吼:“靠,你个臭娘们竟然骗我,怪不得都说最毒妇人心呢,我跟你无冤无仇,你凭什么杀我?” “再加一条,辱骂皇室。” 女王头也不回,声音冷的可怕。 噌! 匕首出鞘。 噗! 刀子入肉。 噗通。 有人摔倒在地。 女王闭上了眼睛,喃喃低叹:“沈欢,别怪我心狠,要怪,就怪摩罗镜中的你出现的不是时候。如果我已经离开尼壤国,如果在外面遇到你,或许,我真的会和你发展一段爱情呢?毕竟,你是我接触过的第一个外界人……” 女王话音未落,沈欢的声音从身后钻进了她的耳中,很突兀。 “可我怎么觉得,正是时候呢?” 第540章:御书斋中的躁动 当沈欢的声音再次出现在身后,女王整个人都僵住了。 在她看来,沈欢应该已经死了。 外界,没人能抵挡离欢粉的毒。 因为离欢粉就是恶魔之毒,除了地下的他们,谁都无法免疫! 沈欢也绝对免疫不了,他无论身手有多厉害,在毒发之后,也只会任人宰割。 小敏是她身边宫女中高手了,杀人又快又准,绝不可能失手。 那是怎么回事? 女王殿下眼角激烈跳动着转过身来,结果身子一把就被沈欢抓住了。 她娇软的身躯被沈欢拥在怀中,他的两根手指如同铁钳般掐着她的咽喉。 而书桌那边,小敏早就倒地,匕首就插在书桌上的果盘水果上,正在研墨的佩丝此时才反应过来,吓的小脸剧变,想大声喊人呢,沈欢就提前开口:“你要是敢交换半句,我就掐死你的女王。” 佩丝哪里经过如此场面,吓得立马捂住了嘴。半声尖叫,也被她生生咽了回去。 沈欢又朝她勾了勾手:“过来。” 女王在人家手中,佩丝不得不听话,乖乖走到近前时,直接被沈欢一记手刀看在脖颈上。 然后,她就以和小敏同样的姿势昏倒在了地上。 眼瞅着没有几个时辰是醒不过来了。 沈欢呵呵一笑:“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 女王咽了口口水,木然点头:“你、你是怎么解毒的?” “我压根就没中毒,何来解毒一说?” 沈欢耸耸肩。 女王攥紧拳头,咬着嘴唇道:“不可能,外界没有人会不受离欢粉的影响!” “你们也有离欢粉这点,倒是挺让我吃惊的。” 沈欢一手掐着女王咽喉,一手翻身关上了御书斋的大门,嘿嘿笑道:“不过你后面那句话,太武断了点,外界也有人不受离欢粉影响的。比如我,在外面就曾中过一次离欢粉,而且治好了。” “外界的离欢粉?还治好了……” 女王呆了下后,脸色剧变:“我知道了,你一定和七十五年前的闯入者有关!当年有个闯入者侥幸逃生,还带走了我们的一个恶魔。你、你是他们派来的?!” “你猜错了,我和他们可没有任何关系。” 沈欢手上的力道又多了几分:“我再次声明,我对你的身子没有兴趣,虽然你是很漂亮,但哥们已经有一个老婆了,而且还有个女朋友。哥们桃花运已经够好了,不想再多添你一个麻烦,懂吗?” 女王咬牙不语。 沈欢继续道:“我现在,只想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让我离开外界,不然我不介意辣手摧花,懂吗?” 女王终于开口,艰难的说:“不可能,知道尼壤国秘密的人,只能永远留在这!” “啧,也不是我非要知道秘密的啊,是你讲给我听的。” 沈欢很无辜:“你还讲不讲理了?” 女王又闭嘴了。 她虽然不想遵从女王的规矩永远留在尼壤国,却很遵守另一样规矩,就是保护尼壤的秘密。 因为她知道,一旦消息走漏,尼壤可能会迎来灭顶之灾! 眼瞅女王又开始沉默,沈欢心里冷笑:“既然你玩这套,也别怪我无情无义了。” 说罢,沈欢将女王一把推在书桌上。 第541章 当牛做马 “住手。” 突兀的,一个声音从寝宫外响起。 沈欢下意识的顿了下,转头看去,就见一个戴着面具的窈窕身影,出现在了门口。 “咦,又一个女人?” 沈欢嘟囔一声时,一道寒光突兀闪过,直接打在了他手腕上。 沈欢吃痛丢刀,女王也借机赶紧翻身下来,飞快跑到了面具女身后,语气无比焦急:“圣主救我!” 圣主? 沈欢眨了眨眼。 面具女开口了:“你最好冷静一点,因为你的朋友们,都在我手上。” 朋友们? 沈欢眉角一抽,随即笑了:“你是说老董他们?” 圣主呵呵一笑:“沈欢,我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你,你不相信以你朋友的武力,会落到我手里。二,即使你信了,你也想借此机会,抓住我、威胁我放掉你的朋友,然后离开。” 沈欢点点头:“你很聪明,女人,别看你在泥壤国人眼中,是高高在上的圣主,但在我眼里,你什么都不是!” “哈哈哈。” 女王一阵娇笑,配合着她清脆的声音,还真是动听无比。 只是,这笑声中偏偏带着一股让沈欢很不舒服的轻蔑,他目光一寒,淡淡问道:“你笑什么?” “我笑你,太天真。” 圣主淡淡的说:“你真觉得,你真的能胁迫我吗” 话音未落,圣主突然抬手朝沈欢挥了下衣袖。 顿时,一阵劲风带着凌厉的啸声拍在了沈欢脸上。 沈欢的笑声戛然而止,发丝也随这阵劲风后飘。 圣主声音淡淡的,似乎在说一句玩笑话:“沈欢,要不要和我打个赌。如果你在一炷香的时间内,能看到我的真面目,就算你赢。到时候,我不但会把你和你的同伴放走,还会送你一笔几辈子都花不完的财富,如何?” “真的?” 沈欢皱起了眉头,她对自己的身手很自信,但,这不代表他就是傻的。 刚刚圣主只一个动作就挂起一阵劲风,让沈欢很担心。 良久,他才深吸了一口气:“你刚刚的赌约,说的是真的?” “当然。” “好!” 沈欢目中爆出精光,冷声道:“我,赌了,开始点香吧。” 圣主却摇了摇头:“还不是点香的时候。” “怎么,知道怕了,想反悔” “反悔?你太天真了。刚才我们商量的,只是我输了以后的条件。但,如果你输了呢” “我会输?” 沈欢冷笑一声:“如果我要输给你,就愿意给你做任何,哪怕是当牛做马,也在所不惜。” “那就这样说定了!” 圣主呵呵一笑,走到案桌上拿出一个檀香,插在了香炉上,接着用火石点燃,这才转过身来:“可以开始了。” 沈欢眯起眼睛,说:“看在你是女人的份上,我可以让你先动手。” 沈欢这句绅士无比的话刚落下尾音,就觉得身体一阵发颤,皮肤也竖起了鸡皮疙瘩。 这是在极度危险的情况下,身体给他传递的信号 沈欢猛地抬头,就见刚刚还站在原地的圣主已经不见了。 她,去了哪? 沈欢豁的扭头,就见一只纤纤玉手正朝他脸上抓来。 他大惊失色,忙抬手去挡:砰! 一声闷响后,他直接倒飞而出,狠狠撞在了墙上。 沈欢,心一下沉了起来。 在交战之前,他在心中已经把圣主的地位提的非常高了,但没想到,他还是小看了这个女人。 她,简直就是变态。 最让沈欢心惊的,还是她的力量。 此时,圣主已经款款转身看着他,黑纱下的眸子中,似乎透露出似笑非笑的目光:“刚才我若回身三步进攻,你现在已经死了。” 沈欢脸色发寒,但他也不得不承认,人家说的是对的。 “继续?” “继续!” 沈欢咬牙说。 “唉,你还真是固执啊。” 圣主轻轻摇头,身形再次一动,如狂风般袭来。 沈欢这次没有去挡,而是同时探出双手,去抓面纱。 圣主似乎是故意给他机会似的,左右辗转腾挪,竟没有再进攻,可饶是她阻挡的力量,也能将沈欢击退老远了。 前后不过十几招下来,沈欢已经满头大汗了。 这时,香已经燃烧了一大半。 沈欢终于不得不承认:圣主,要比他厉害多了。 如果两人以命相搏,现在的沈欢,可能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他之所以还能顽强的坚持下来,其实是因为圣主一直在玩他,如同猫戏老鼠。 明白这一点,沈欢心里登时升起一股羞恼的火:士可杀,不可辱! 沈欢怒喝一声,又一次进攻时,再也不管圣主的共计,而是拼了命的去抓面具。 圣主也眸子一眯,一掌打来。 沈欢如果真的要强摘她的面罩,那就一定会吃她这一掌。 到时候,沈欢必然重伤。 沈欢只要不傻,就一定会躲开的。 可,她想错了。 沈欢疯了。 他没躲,反而拼着硬吃一掌,也要扯下她的面具:砰! 一声巨响后,沈欢倒飞而出。 圣主的面具,也被他扯了下来。 圣主根本没想到会是如此,失声惊叫:“你、你怎么不躲?” “我为什么要躲?” 沈欢口吐鲜血,却仍旧得意大笑,挥舞着手中的面具:“你输——” 话还没有说完,沈欢就呆愣在了当场。 因为他看到,在面具下面,根本不是圣主的真面目。 而是另一幅黑纱。 他费尽心机做的一切,都是徒劳。 只要有黑纱在,沈欢就根本不算看到了人家的真面目。 香案上的香火,冒出最后一丝轻烟,缓缓熄灭。 寝宫里安静的吓人,过了好久,沈欢才苦涩道:“我、输了。” “不错,的确是你输了。如果我想杀你,你根本坚持不了这么久。” 圣主眼里闪过一丝奇异的色彩:“不过,我也没想到,你竟然会有以命相搏的勇气。” 沈欢惨笑一声:“没想到啊没想到,一个女人的身手。竟然能厉害到这种程度,说实话,我这辈子都没遇到过像你这么厉害的人。” “那是因为,我和你,根本不是一个五中。” 圣主淡淡的说:“不过,既然输了,那你就得履行你的承诺,我说什么,你就要做什么。” 沈欢面无表情,只是点头:“行,我同意了,只要你肯放过我的朋友们。” “他们,对我无用。” 圣主呵呵一笑时,沈欢浑身一阵抽痛,那一掌的威力开始显现了,他面色一白,剧烈咳嗽起来。 圣主声音不变:“跟我过来。” 愿赌服输,沈欢既然输了,那对圣主的招呼,他也没什么好犹豫的,马上就捂着肋骨,紧紧跟了上去。 经过女王身边时,后者还很小心的看了他一眼。 女王能看出,圣主似乎很钟意这个沈欢。 而每一届的皇室家室,都是由圣主决定的。 难道:圣主会把他许配给我? 所以,我才在摩罗镜中看到了那一幕? 女王俏脸,登时有些发红时,却没注意到杨广的眼神中,此时正闪烁着仇恨之色。 第542章 试验品 咔啦,黑暗的牢房门被推开,被推开了一个窗口。 接着,一个托盘就伸了过来,小女孩冷冷的说:“吃饭了。” 囚房只有十几平米大小,地面上铺着许多稻擦,最角落里,有一张木床。 此时,韩晓雪就正蜷缩在上面,双目紧闭,呼吸粗重,偶尔还会咳嗽两声。 她发烧了。 身边的老董和苏临安,都很清楚这件事。 看到餐盘里只有几张干饼和稀粥后,苏临安站起身来,走到门后从小窗口看着外面那个送餐的人,说:“我们需要一点风寒药,总不能让她死在这里。” 对雷霆的这个要求,小女孩没有拒绝,咯咯一笑:“她,是沈欢的女人吧?” 苏临安眉头一挑:“你认识沈欢?” “当然认识咯,当初她还打过我呢。” 小女孩又是一笑后,老董想起了什么:“我知道了,你、你是杨广提起过的狐小辛!” “猜对了。” 狐小辛耸耸肩:“奖励给你一盆清水,给她敷一下。” “谢谢。” 苏临安道了声谢,端着水盆把水放在了韩小雪面前,低声道:“韩小雪,你先醒醒。” 连续叫了好几声后,她的身子才动了一下,垂着眸子,喃喃的问:“沈欢?” 苏临安抿了下嘴角,低声说:“我是苏临安,不是沈欢。” 想到沈欢,俩人的眼神黯淡了下来。 自从沈欢和他们分开到现在,已经过去数天。 他们跟着沈欢步伐来到沙漠腹地,又来到这个鬼地方,转了半天的墓道后,终于精疲力竭,双双晕倒。 等他们醒来,就已经被扔进了这个囚房,看到了韩小雪。 见她安然无恙,两人多少都松了口气。 那些诡异的人既然没杀他们,就说明他们还有价值。同时他们也认为,连他们都进来了,那沈欢,恐怕很快也会被丢进来吧? 不过,沈欢却迟迟的没有出现。 因为沈欢在外面,两人心中总算有了些盼头,希望也能活着出去,然后找来人营救他们。 “沈欢、他肯定会来救我们的。所以韩小雪你得坚持。” 说着,苏临安撕下一块衣服,在水中涮了几下,拧干后敷在她额头上。 清凉的毛巾,让宋媛媛精神微振,低声说了句谢谢。 这时,后面突然又传来了嘈杂脚步声,接着老房门被整个打开了,一个身穿古代官差服侍的男人恭敬的对狐小辛说了句什么。 狐小辛一呆后,才点头招呼苏临安三人:“跟我走吧,我有你们同伴的消息了。” “他在哪?” 几乎是同时,苏临安和老董齐刷刷的问。 “你们跟我来吧。” 狐小辛没有回答,而是转头就走,苏临安将韩小雪搀扶住,没有丝毫犹豫,大步跟了上去。 既然他说有了沈欢的消息,就算是在说谎,他们也一定会跟上去的。 在几个官差的押送下,三人很快走出牢门,顺着台阶走上一个楼梯。 约莫走了三分钟,他们才来到一扇门前。 狐小辛也没停,推开门就走了进去,还扭头冲他们挥了挥手,让他们跟过来。 在他打开门的瞬间,明媚的天光照了进来。 三人眯着眼适应了一会,这才在押送下走出了门,然后,他们都愣住了。 在那扇门后,是一栋,完全一栋由巨石砌成的古老神殿。 置身于神殿中,三人都能感觉一阵远古的气息劈面而来。 眨了眨眼后,老董清醒了不少,沉声问:“沈欢人呢?” 狐小辛却不做声,而是带着三人继续前进,走到了神殿尽头的石门前,躬身道:“圣主,三个外来人带到了。” 立马,里面传来一个声音:嗡! 狐小辛点头:“是,你们跟我来这儿。” 老董有些着急:“沈欢人呢?” 狐小辛淡淡的道:“他很好,不过,他现在没时间跟你们见面。” 老董皱起眉头,问:“什么意思,沈欢他怎么了?” 听她说沈欢的事后,韩小雪明显有些紧张,纤手紧紧攥了起来。 狐小辛却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淡淡的道:“因为沈欢的缘故,从此以后,我们就不再是敌人了。等着明天大祭,你们就可以见面了。” 雷霆眉头一皱,他能从常神使的话中听出,沈欢肯定为了他们,付出了什么代价。 这才让他们不再是敌人。 说完,狐小辛抬手一挥,清脆的说:“来人,给他们安排客房,再让大夫过来,给她看病。” 顿了顿,他看向了雷霆三人,冷冷的说:“几位,我希望你们安心在客房中修养,千万不要随便走动,否则,我们的官差可能会分不清你们的身份。” 圣殿,山腰。 杨广缓缓睁开眼时,已经是第二天清晨。 穿着一袭白衣的圣主,就坐在前面窗台前的地毯上,一动不动。 沈欢试着动了下,发现身上的伤已经不痛了。 似乎是察觉到他的动作,圣主淡淡的问:“你醒了?” “啊,醒了。” 沈欢慢慢坐了起来,试着活动了一下胳膊:“有饭吗?” “没饭,就算有,也不会有人送来。” “为什么?” 沈欢一愣,很是不解。 圣主淡淡的说:“因为今天是大祭,禁烟火。” “大祭?” 应该就是纪念他们那些祖先吧? 杨广皱眉想到这,突听寝宫外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一个粗重的声音响起,厉声喝道:“圣主,大事不好,恶魔现身了,正朝皇宫赶去,请您赶紧去救驾啊!” 什么? 杨广有些好奇时,突然听到窗外响起了倒豆子般的枪声:突、突突! 怎么会有枪? 沈欢好奇,三两步抢到窗前往下看去,就见山下远处,无数枪火轰鸣,火光飞溅。 不少侍卫,正朝一群穿着迷彩服的人冲去,但都被子弹扫倒,好像割韭菜那样。 其中迷彩服中为首的是个青衣女人,身形飘忽如同鬼魅,双手持枪,动作飞快,挥舞间,一个个侍卫就如同玩具一般倒下。 外面,也响起了狐小辛惊诧的声音:“圣主,真的出现了,恶魔,西方的恶魔!” 咦? 这不是被我揍过的狐小辛吗? 沈欢眼角抽了抽,再看向圣主时已经满脸都是吃惊:难道,圣主就是当初她在两坡村黄滨家遇到的青袍高手? “你们去皇宫救援,定要保证女王安全。” 深吸口气,圣主缓缓站起:“我还有别的事要做。” “是!” 狐小辛得令,快速退下去。 沈欢眨了眨眼:“这么紧急的情况,你个大高手不帮忙,要去干嘛?” “我曾说过,我和你们不是一个物种,你可知为何?” “为啥?” 沈欢摇摇头,很不解。 “战争年代,三大国启动过超人计划。” 圣主深吸口气,看着杨广严肃的说:“他,选中了数万人参加辐射试验,想通过辐射制造变异人种。不过基因突变大都是有害的,所以大部分人,都死了。只有七个活到了最后,而其中三个,又死在了战争中。这七人因试验身体变化,并且都丧失了一部分人性,变成了超强的作战单兵。并被三大国领导冠以罪名。” 沈欢眼角狠狠一抽:“哪、哪七个?” “拉丝忒。” 圣主淡淡的说:“就是下面的青衣人,你应该见过。她变得明艳动人,却也对丑陋痛恨无比,她被叫做,色欲。” “古里特。” 圣主继续道:“他记忆力变得超群,只用了几个月时间,知识储备量就和当时最有名的科学家相当。可他也开始痛恨无知,情绪暴躁,面对任何未知的知识,都贪婪无比。被冠名……” “贪婪。” 沈欢接过话茬:“还有呢?” “还有一个你更熟悉。” 圣主看着沈欢笑了:“她同样是个女人,她接受试验时是小孩模样,自此之后失去了长大的能力。可她却没有小孩应有的活泼,而是怠惰无比,其名——斯萝丝。” 第543章 第一次受伤 斯萝丝! 沈欢曾经,最信赖的战友! 他眼角狠狠抽搐着,又问:“那你呢?” “我?” 圣主缓缓摘下了面具,又摘掉面纱,露出一张绝世倾城的东欧人脸蛋:“他们,叫我胡蒂,我在经过试验后,再也不对任何人、任何生命有怜悯之心,因为我觉得它们都不如我高贵。因此我的代号,也叫——傲慢。” “我厌恶我的性格,企图用各种方式找回我的人性。” 圣主缓缓说:“最终,我找到了这里。这里的人,很淳朴,我很喜欢他们。” “不过,古里特他们不理解我。还在寻找死去三人的继承人,战争过后,三大国留下了相应的改造方法,只要用在合适的人身上,就能重新改造成三个超级单兵战士。” “三个合适的人很难找,但他们已经找到了两个。” 圣主说到这,沈欢咕噔,咽了口口水,说:“是叶朝歌,和陈千娇?” “你猜的没错。” 圣主点头:“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战争宝藏,只是拥有我们七个超级单兵的人,就有能力征服世界罢了。” 沈欢眼角一抽:“你们对自己这么有信心?” 圣主呵呵一笑:“有绝对的信心,似乎,失去的人性越多,变得就越强。所以在七人中,我,最强。” 沈欢舔了下嘴唇:“那你还不去阻止他们?” “我说了,我还有其他事要做。” 圣主叹了口气:“他们几十年前进攻过一次泥壤国,失败了,所以这次,他们带来了更强大的武器。” “什么?” “一台机器。” 圣主看向天边:“当初,改造我们的机器,如果我没猜错,他们正一边进攻,一边在攻击我们制作天空的金属外壳,到时候,他们就会将辐射机器对准泥壤地下,持续发动。他们,要改造整个泥壤国,活下来的,才会是他们的战士。” “不过能活下来几个?” 沈欢皱眉问。 “不知道,七个?或许还会更少。” 圣主摇摇头:“我不会眼睁睁看着一切发生的,所以,我要去阻止他们。拉丝忒带队闯皇宫,是为了摩罗镜,那东西是我带进来的,里面含有特殊辐射,能彻底瓦解我们七人的非人力量,也就是对付我们的武器,但,只有一面镜子是无法发挥作用的,还需要大型量子碰撞机来触发。他们想大规模开发变异人,然后用镜子控制他们。” “那女王那边我去。” 沈欢深吸口气,忽然说:“我,去保护王室。你尽快赶回来。” “你要帮我挡住拉丝忒?” 圣主眼睛一亮,随即又黯淡下来:“不不,不行,你不是她对手的。” 沈欢冷笑:“不试试看,怎么会知道呢?我也不是没和她交手过。” “不一样。” 圣主摇摇头:“为了不彻底丧失人性,我们每个人都带着一块压制体内辐射的金属玉牌。你和她交手时,拉丝忒是带着的,一单她摘了,你绝不是对手。” 沈欢笑了:“不试试怎么知道?给我一匹快马。” “不用。” 圣主快速说:“若你想去,后门有直达女王寝宫的隧道!” “拖住,宁死,也不能让她接近女王!” 皇宫前,将士们嘶声狂吼着,狠狠冲向青衣人。 啪! 一颗子弹,无情的穿透了最前面人的脑袋。 青衣人好像一只蝴蝶,翩翩落下,继续冲向皇宫。 她只有一个人,却给这些士兵造成了沉重的打击,如果不是他们悍不畏死,相信早就被杀的溃不成军,四散而逃了。 出入敌阵入无人之境,上千名士兵都挡不住一个女人。 这种事,只有神话中才会出现吧? 这样的人,也只有圣主才能抵挡住吧? “拖住!圣主大人马上就到!” 突兀的,一声清脆的冷喝出现,是狐小辛。 她身后还跟着两个穿着奇装异服的男人,自然就是苏临安和老董。 本来,他们是没必要来淌这趟浑水的,可他们却担心沈欢的安全,所以才要求跟来。 狐小辛心急如焚,也明白两人都是高手,哪怕能帮忙拖延几个呼吸的时间,也够了。 而俩人跟着狐小辛离开神殿后,首先就被眼前古代的一切所震惊了。 他们很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狐小辛根本没空和他们解释这些,只是用最快的速度骑马向这边狂奔。 等两人看到金碧辉煌的宫殿,他们算彻底呆了。 不过,拉丝忒的青衣身影,却让两人清醒了过来。 尤其是见她的雷霆手段后,苏临安两人更是手心发凉:她,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 出入数千将士之阵,如入无人之境! 一条血路,就在她脚下。 再多的人,在拉丝忒眼中不过是蚂蚁。 “我去拦住她!” 狐小辛一咬牙,幼小的身子飞也似的扑向拉丝忒,但刚冲过去,就被拉丝忒一脚踢中,随着他的惨叫声,身子到飞着砸向人群。 此时,狐小辛真的慌了,她不怕死,但却怕摩罗镜被带走。 那样,会天下大乱! “我们上!” 苏临安好老董互视一言,飞也似的冲了上去。 “咦?” 拉丝忒发出一声轻咦:“你们要帮泥壤国?” “你管不着。” 老董冷喝一声扑上去,苏临安紧跟,从一侧飞扑着冲向拉丝忒。 砰! 随着一声闷响,拉丝忒一把抓住苏临安的衣领,扯到了自己身前。 她侧身躲开老董踢来的一脚,冷声掐住苏临安的脖子,道:“如果想他死的话,你可以继续。” 老董的身形,一下子僵住了,再也不敢随意动手。 “哼,你们何苦管这闲事” 拉丝忒冷笑一声,将苏临安丢出去,随即如风般冲皇宫寝室飞去。 看着钻进宫殿深处,朝寝宫飞去的拉丝忒,狐小辛嘶声喊:“拦住,绝不能让她拿到摩罗镜!” 只是,谁能拦? 大家,只能眼睁睁看着青衣人冲进了寝宫。 无数士兵,赶紧跟上,就见拉丝忒冲进寝宫后,直朝女王被窝冲去。 她要把女王抓出来,问摩罗静在哪。 而女王,也好像瑟瑟发抖般,藏在被子里根本不敢出来! “出来吧你!” 拉丝忒狞笑一声抓向女王,所有士兵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时,被子突然掀开了,一把幽蓝刀刃,狠狠刺向了拉丝忒。 沈欢! 被窝里的不是女王,而是沈欢! 他刚掀开被窝的那一幕,正和摩罗镜里预言的一幕,一模一样! 拉丝忒大吃一惊,根本没想到会有这种事,紧急闪躲时却根本来不及,小腹被狠狠刺中:噗嗤! 她,受伤了! 数千将士围攻下,她第一次受伤! “找死!” 拉丝忒脸色瞬间狰狞,一巴掌扇开了沈欢的刀。 沈欢只感觉一股巨力冲进自己身体,将他撞得倒飞而出,狠狠砸在墙壁上! 第544章:旅途的结束 “说,女王在哪?!” 拉丝忒抓着沈欢的衣领,怒声呵斥。 沈欢嘿嘿一笑:“你猜啊?猜中了老子就告诉你,老太婆!” 老太婆三个字,彻底激恼拉丝忒,她一把掐住沈欢脖子,就要将他咽喉捏碎。 “住手” 苏临安人还没到,手中的利剑已经如子弹一样,呼啸着朝拉丝忒的后背射去 拉丝忒不得已转过身来,袖袍一卷就卷住了那把钢刀,抛了回去。 速度比苏临安甩过来时,还要快上几分。 苏临安连忙闪躲,钢刀擦着他的头顶飞了过去。 躲开拉丝忒的反击后,苏临安和老董一左一右冲了过来,他们必须得挡住拉丝忒,才能给沈欢争取活命的机会。 本以为大功告成的拉丝忒,此刻被几人缠斗在一间小小的寝宫里,怒火蹭的就上来了。一出手,就是全力。 而她全力以赴起来,三人根本不是对手。 短短几个照面,三人就险象环生,几乎被逼的退无可退,各自挨了一脚,倒飞而出。 沈欢咳嗽几声后,也想再动手,却被对方直接甩出了窗外。 多亏他即使扒住窗沿,才没有掉下去。 而拉丝忒击退三人后,也是飞快拍开了床板,床下浑身颤抖的女王,就暴露在了她面前。 “女王,原来你在这儿啊。” 拉丝忒狞笑着,将手伸向女王时,窗口的沈欢开口了:“你不是要摩罗镜吗?” “什么?” 拉丝忒扭头看去,就见沈欢坐在窗沿上,一只手拿着镜子,探出了窗外。 拉丝忒浑身一筹。 沈欢冷笑:“你再动,我就把镜子丢下去。” “你!” 拉丝忒眼角剧烈抽搐,随即突然暴起。 沈欢真没想到她在这种情况下还敢动手,一咬牙真要丢掉镜子时,拉丝忒抓住了他的脖颈,狠狠一按。 麻穴! 沈欢整个身子,都僵住了。 抓着摩罗镜的手,根本松不开。 拉丝忒冷笑一声,将他拽进房间,抢回摩罗镜后就要逃走:不然等胡蒂那个贱人赶来,她还真未必是对手! 可她刚要跃出窗外,腿,被沈欢保住了。 拉丝忒混身巨颤,狠狠踹他:“臭小子,松开我!信不信我宰了你?” “嘿,你试试呢?” 沈欢笑的很贱,怎么被踹也不肯放手,拉丝忒目中寒光一闪,就要一掌拍下彻底宰了他时,一个傲慢的声音传来:“拉丝忒,你找死。” “这个声音?” “是、是圣主!” 瞬间,整个寝宫内外都安静下来。 拉丝忒心惊时,一个倩影从天花板上直接砰的落下。 木质天花板,碎裂。 圣主,翩然落地。 她站在窗前,冷冰冰的看着拉丝忒:“拉丝忒,你杀了太多人了,该死。” 拉丝忒,眼角狠狠一抽。 在刚过去的这三刻钟里,死在她手里的人约莫得有上百,更多的人受伤。 上千个士兵竟然挡不住她一个人。 更别说,拉丝忒带来的其他同伴了。 如果不是杨广的及时出现,拖延了时间,摩罗镜被抢走,几乎会成为必然。 而在圣主现身的刹那,拉丝忒眼里就浮上一股巨大的失望,再看沈欢时,眼中已经满是恨意。 “呼。” 拉丝忒深呼吸一口气,再看向圣主时,已经恢复了冷静:“胡蒂,你想怎么样?” “杀了你,祭奠他们。” 圣主面无表情的说着,目光看向沈欢时,却全是温柔。 “嘿,你终于赶到了。” 沈欢松开了拉丝忒,哇的吐出一口血。 圣主轻轻张嘴:“谢谢。” 沈欢笑着擦了擦嘴角的鲜血,道:“你要是真想谢我,那事后就送我离开。” “唉,你何必非要离开呢?” 圣主叹了口气,同时也快步走向了拉丝忒。 她近一步,拉丝忒就退一步,最终,无路可退。 拉丝忒很清楚,她绝不是胡蒂的对手。 胡蒂是当初七人中,最残忍、最没有人性的一个,也是实力最强的。 拉丝忒即使是全盛时期,也不是胡蒂的对手。 更何况,因为沈欢的原因,她已经受伤了。 拉丝忒,想逃。 只是胡蒂却不给她机会,直接一跃而起,电闪般扑向拉丝忒。 拉丝忒大惊,手中取出手雷,朝几个将士砸去。 如果手雷炸开,将士将大批死亡。 胡蒂为了救将士,一定会回头拦下手雷的! 拉丝忒可是知道,胡蒂在泥壤呆了几十年,已经越来越通人情,绝不会看着将士被扎死。 可这时,趴在地上的老董赫然出手了。 他用非常精准的手法,一把接住了手雷,然后朝天花板那个大洞一丢:轰! 爆炸声响起,拉丝忒也绝望了。 因为胡蒂已经冲到了她面前,豁然出手:咔! 一记手刀,直接砍断了拉丝忒的咽喉。 拉丝忒,死了。 圣主看也不看她的尸体,从窗口一跃而下,同时大喝:“所有将士听我指挥,开始反击!” 群将,激愤! 狐小辛也终于松了口气,坐在寝宫地面上笑呵呵的说:“终于结束了,圣主大人出手,一切就都结束了。” “是吗?” 沈欢也躺在地上,闭上眼说:“狐小辛,你们一直在暗中对付西方那些势力,对不对?” “嗯。” 狐小辛噘嘴点了点头:“圣主大人培养了很多弟子,送我们在外面收集情报。” “他们想要摩罗镜控制变异人,那我们把摩罗镜毁了,不就行了?” 沈欢又试着问:“这样,他们就不敢轻易制造变异人了。” 狐小辛耸耸鼻尖:“那如果他们制造了,我们没有摩罗镜,该怎么对付他们呢?” 沈欢不说话了。 老董却闷闷地说:“交给国家。现在的龙国,比你们想象中要厉害得多。” “我们可信不过。” 狐小辛噘着嘴,不再说什么了。 战场,还在持续。 直到凌晨,圣主才回来,身上沾满了鲜血。 沈欢等候她多时,见面后她却一句话都没多说,而是嘱咐狐小辛:“把他们送出去,泥壤,不会亏欠人情。” “是。” 狐小辛一声应和后,沈欢就知道:这趟旅行,结束了。 清晨。 随着窗外的声音越来越吵闹,韩小雪睁开了那双惺忪的睡眼。 随后,她抬起纤纤秀指,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 她清醒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四下寻找沈欢,在黑暗的地牢里,她实在太没有安全感了。 可她看到周围一切后,却猛地呆住。 这儿,怎么是在酒店? 沙漠地下的牢房呢? 韩小雪呆呆的掐了自己一下,很疼,这让她更加清醒起来:“这、这不是在做梦,我真的回来了!” 说到最后一个字后,韩小雪忽地翻身坐起,向四周打量这应该是一家酒店,房间很干净,床被也很柔软舒适。 窗户半敞开着,有微风轻轻吹拂进来。 望着落地窗,她开始竭力回忆睡前的那一幕。 “我、我这是在哪?” 韩小雪,突然开始落泪,同时开始颤抖:因为,她想不起之前发生什么了。 就好像做梦醒来,会想不起梦里发生了什么一样。 “沙暴,地牢,还有神殿……” 韩小雪喃喃说着,最后却又迷茫了:“神殿,什么神殿?” 第545章:大结局 外面,阴雨连绵。 如同韩小雪忧郁的内心,她只感觉自己忘记了所有重要的事。 她无论怎么想,都想不起来。 酒店对面,是林立的高楼。 窗下,是喧嚣的人行道。一个广告牌上写着:凉城酒吧。 她回到了都市。 韩小雪站在窗前愣了很久,都没有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说,我那些零碎的记忆,都只是个梦吗?” 就在韩小雪如梦如幻时,她的手机铃声,突然背后床上响起。 她几乎是用冲的速度,跑到床前,接通了电话,急急的问道:“喂,您好,我是韩小雪。” “姐,你什么时候回家啊,我等你两天了。” 那边传来胡妙龄嘟着嘴说话的声音。 “我、我马上回去。” 韩小雪呆呆的回复,呆呆的收拾东西走出客房时,对面恰好有个男人从对面的客房中走出来,她下意识的看去,随即愣住。 她脑海好像记忆起了什么,但很快就被痛苦和茫然所代替,片刻后,她才茫然的问“那个,请问、请问我们见过吗?” “或许吧。” 从对面客房走出的那个男人冷冷说完,随即转身离开。 这个男人背着个大大的行囊,身材魁梧壮硕,眼神冷冽。 “老董,你的烟。” 就在韩小雪愣神时,又一个男人从对面客房内走了出来,也背着一个大书包,飞快跟上了老董。 韩小雪看着两人,眼睛眨呀眨的。 她想起了什么,却根本又没想起来。 这两人,正是苏临安和老董。 走出酒店后,老董才皱眉说:“老苏,你说韩小雪应该没问题吧?” 苏临安耸耸肩:“应该问题不大,狐小辛说她喝的那副草药,可以让她忘记所有和泥壤有关的记忆。从刚才的表现来看,她已经认不出我们了,这是药效起作用了。” “嗯,她能忘掉最好了。” 老董舔了舔嘴唇时,拿出手机看了眼:“走吧,老大已经等我们很久了。” 良久,老董和苏临安来到一个庄园中。 庄园很严密,里面数个小队的士兵驻扎在其中,日夜不停的巡逻。 庄园里有几栋房子,其中一栋的会议室中的长桌前,围坐着几个年纪不小的中年人。 这些人,都是战队中分量很高的人。 如果有明眼人在这,一定会为这场会议的阵容感到震惊。 因为,他们都是些跺一跺脚,整个战队都要震三震的家伙。 老董和苏临安就站在这些人身边,报告着在泥壤国发生的故事。 会议室内很安静,几乎都能听到每个人的呼吸。 所有人都平心静气的听着报告,直到两人说的口干舌燥,一个首长才弹了下烟灰,说话了:“你们是说,西疆沙漠下,有一个古老的国度。” 老董两人同时点头:“是的,亲身经历。” 对方再次将信将疑的开口:“下面,还有十数万人居住?你们确定那不是幻觉?” “回来时,医生已经给我们做过全面检查了。” 老董用力点头。 “那你们,还能找到泥壤国的入口吗?” “能。” 老董斩钉截铁的回答,接着又说:“可我觉得,最好还是不要打搅里面的人。” 对方眉头一挑:“为什么?” “因为他们太脆弱了。” 老董苦笑:“我们一只猫,一只狗进去,都可能带进数不清的病毒,就像当年西人渡海那样,给南北米原住民带去数不清的灾难。” “那样,又会造成新一批的危险分子。” 苏临安也接过了话茬。 所有人,都沉默了。 很久后,坐在首位的领导才说:“你们说的有道理,这件事我会和上面好好商讨的。在技术成熟之前,绝不能擅自行动。” “这件事,封存档案!” 随着他一声令下,所有人不再开口。 老董和苏临安也松了口气,走出会议室时,前者点了根烟问:“老苏,这件事我们翻篇了,沈欢呢?他能翻篇吗?” “你担心,拉丝忒背后的人,会报复他?” 苏临安也点上根烟问。 老董点头:“就算不报复他,也会找到叶朝歌头上的,到时候,他会袖手旁观吗?” “他若是袖手旁观,他就不是沈欢了。” 苏临安呵呵一笑时,外面云去无风雨,太阳从云层外露了出来。 叶朝歌刚和沈氏集团来的人吃过饭,走出餐厅时,路旁突然吱嘎停了辆面包车。 她还没反应什么,就有两个黑衣人快速下车,一上一下拦腰抱住叶朝歌,就将她往车上拖。 叶朝歌想尖叫,嘴巴却被捂住了。 车上还有一人,上车后就捆住了她的手脚,塞住了她的嘴巴。 随即车子快速发动,朝郊区疾驰而去。 开车的司机还在骂:“拉丝忒大人失踪,上面有令,必须用最快速度凑齐新的钥匙。叶朝歌现在就要献祭!” 叶朝歌脸色数百,明白了什么:这些人,和那些危险分子是一伙的! 他们,为什么非要献祭我? 我又是什么钥匙? 叶朝歌满脑袋都是疑惑时,车子突然一歪,紧急朝路边冲去。 叶朝歌呜呜的挣扎着,向前面看去,就见开车的司机脑袋上竟然多了把刀子。 谁,飞射进来一把刀,解决了他? 其他黑西装大惊失色,眼看车要冲进路边护城河里,另一辆车紧紧贴了过来,一个人电闪般从窗户中跃进来,坐在驾驶座控制了车。 剩下两个黑西装见到他后肝胆俱裂:“沈、沈欢?!” “bingo!” 驾驶座上的沈欢呵呵一笑,抬手敲晕了副驾驶黑西装的同事,重重踩下刹车。 后座上的黑西装还想从背后向沈欢开枪,却因刹车惯性往前一顿,再抬起头来时,手枪已经被杨广夺走,顶在了他自己脑袋上。 黑西装,顿时束手。 沈欢也没含糊,又是一记手刀将他敲晕后,这才看向叶朝歌,抬手拽掉她嘴里的棉布:“美女,想我了没?” “你、你混蛋!” 叶朝歌拼命往下掉眼泪:“这么多天,你都去哪了?!” “你猜。” 沈欢转身下车,将她从车上抱下来。 护城河,湍流不停。 叶朝歌从口袋里摸出手机,哆哆嗦嗦的开始报警,却被沈欢把手机抢走了。 “你、你干嘛?” 叶朝歌瞪眼。 沈欢笑嘻嘻的说:“警察来了,麻烦事就多了,所以有些是,我得提前问你。” 叶朝歌鼓了鼓嘴巴:“你问。” “你很危险,有很多危险分子盯上了你。” 沈欢很认真的说。 叶朝歌撇撇嘴:“还用你说?怎么,你在关心我?” 沈欢呵呵一笑:“是啊,我觉得挺扯淡的,你这妞一点优点也没有,胡搅蛮缠还喜欢乱冤枉人,嘴也臭,简直是天底下性格最恶劣的女人。” 叶朝歌眼珠子一下瞪大了:“你、你……” “可我就是放心不下你。” 沈欢话锋一转,很认真的看着她:“你需要保护,而我,能保护你。所以,让我在你身边。” “你、你突然间说这个干嘛呀!” 叶朝歌的俏脸,瞬间通红。 这是表白吧? 一定是表白。 我就知道这个臭家伙,喜欢本小姐! 可本小姐也不喜欢他呀,一定要矜持,再矜持—— 叶朝歌脸,越来越红背过去看着江面,却朝他伸出了手。 沈欢一愣时,就听她嘟囔着说:“赶紧牵住我,不、不然一会我可要后悔了!” 沈欢笑了,抓住她的肩膀将她搂在自己怀里,低头深深吻了下去。 叶朝歌想挣扎,却没有挣扎开。 良久,她几乎瘫软在沈欢怀里,怂着鼻尖说:“你、你就是个混蛋、坏蛋,欺负人!” “是啊,不过你以后要一直被我欺负了。” “可、可我还不了解你。” 叶朝歌很茫然。 她已经隐约察觉到了很多事情,尤其是沈氏集团联系她,并且再三询问她和沈欢的关系开始。 沈欢紧紧搂着她,好像搂着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没关系,我们有的是时间,你听我慢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