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城》 隐遁 开头这些话是给我在网上的朋友们的:几个月前你们可能会收到从我的电子邮箱发出的邮件,邮件主题大多是我的小说的名字,如果你打开了那封邮件,会发现正文是一段英文,附件通常有两个,一个是我的那篇小说,另一个是空的。如果你把两个附件全都打开了,那么我只能说非常地对不起——你中病毒了。 事实上我也是受害者,我先收到了类似的邮件,因为是朋友发来的,所以并没防备就打开了附件,结果不知不觉地中了病毒。然后每次上线,我的邮箱就会自动向外发出大量病毒邮件,通常是以我电脑硬盘里储存的小说为主题,而我则对此无能为力。最后因为杀毒不力,造成了电脑的彻底瘫痪,结果只能重新安装了windows,我硬盘里储存的资料和小说也就全部失去了,总之是损失惨重,不堪回首哉。 几个月后,我才从这次打击中慢慢地恢复过来,又象往常一样在各文学论坛里“流窜”。我曾经常去一个以美国电影《云中漫步》命名的bbs,总觉得那里有些象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维也纳的小文艺沙龙,充满了各种奇异的话语和文本。还有就是弥漫于那论坛里的一股淡淡的忧郁之气,其实我并不喜欢那种气氛,让人昏昏欲睡,绵软无力,不过倒是与“云中漫步”之名十分地贴切。这里我还是有一些朋友的,比如a君,专门模仿艾伦坡的小说,他自称把自己关在一间不见日光的屋子里对着电脑没日没夜的写惊悚骇人的故事。又比如j君,好象是精神病医生,总是把他的病人写的小说贴出来,希望能够有出版界的朋友看到以后能够为之出版成书,看了那些精神病人的小说后,向来把想象力引以为长的我也要自叹弗如了。还有x君、w君、y君等等,在“云中漫步”里,他们就象黑夜中的小动物那样忙碌着,从眼睛里放射着那么一些细微的光芒,尽管这光芒在我看来有如流星般美丽,也如流星般短暂。 当我时隔几月又回到“云中漫步”的时候,发现这里改变了许多,背景的颜色更深了,人气也似乎少了一些,更重要的是,过去那些朋友们的id都不见了,全是些陌生的面孔。我注意到了其中有一个不被人注意的贴子,主题为“隐遁”,发贴id为马达。隐遁?马达?我似乎对这两个词有所印象,于是,我打开了那个贴子。那是一篇题为《隐遁》的小说,小说的第一句话是这样写的——“马达想要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 这话话对我来说是多么的熟悉,似曾相识,现在就通过电脑屏幕出现在我的眼前,并泛出某种幽暗的光,似乎是在给我以暗示。我继续看了下去—— 马达走过一条阴暗的小巷,他竖着领子,低着头蜷缩着脖子,但他的眼睛一直对着前方,时而在躲避着迎面而来的那些目光。许多天以来,马达一直觉得有人在跟着他,现在,那个人就躲藏在他身后的某个角落注视着他。马达认为自己必须躲避那个人的跟踪,于是,他从这条街窜到那条路,又钻进许多条小巷漫游着,最后在拥挤的步行商业街的人流中不停地穿梭,看上去就象是一张扑克牌汇入了洗牌的过程中,再也无法被分辨出来了。 但是,马达还是无法确认他是否甩掉了跟踪,他十分谨慎地走到另一条街上,坐上了一辆公共汽车。公共汽车里很拥挤,在靠近前门的地方却有一个座位空着,似乎这个空位就是专为了马达而准备的。马达虽然觉得有些古怪,但他还是准备坐下,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看到了那空位旁边坐着的那个女子。那女子看起来还很年轻,披着乌黑的长头发,但很散乱。她看起来还算是比较漂亮的那种,肤色虽然很白,但更象是那种面无血色的苍白。马达注意到她的眼睛很黑,很大,而且亮着一种特殊的目光,那目光正直勾勾地盯着他。对视着她的眼睛,马达忽然有些胆怯了,他象是被什么击中了似的,他甚至怀疑对方的目光里隐藏着伤人的匕首。但马达还是说不清女子的眼神里包含着什么,是善意还是恶意?是邀请还是拒绝?或者是绝望中的求助?因为就在此刻,马达于最初的恍惚之后终于看清了那女子的身上有着一滩滩殷红的印迹。那又是什么?在她那一身雪白的衣服上,那些红色的污迹就象是冬日里绽放于雪野的梅花那样如此醒目。马达还看到女子正向他摊开双手,似乎是在展示什么,也象是在企求什么,她的手上,也全都是那红色的污迹,甚至在她那苍白的脸上,也沾染着几点腥红。马达的背脊忽然有些凉,他立刻联想到了一幅鲜血淋漓的场面,怪不得周围那么多人站着,没有一个敢坐在那女子身边的空座位上。马达犹豫了片刻,最后他退缩了,他转过脸去,立刻向车厢的后部挤去。在拥挤的人堆里,马达只能看着窗外迅速移动的街景,和一个断裂了的扶手。后来他试图向车厢前面张望,但人太多,什么都看不到。不知过了几站路,当车厢里人少了一些的时候,马达决定下车,他临下车前又向前看了看,他发现那个女子已经不见了。 下了车以后,马达确信没有人再能跟踪他了,他的脑子里却全都是那个满身是血的女子(假定那些红色的污迹真是血)。不过马达更希望那红色是些别的什么东西,比如颜料,假设她是一个画家,这就很好解释了,这种人总是有些神经兮兮的,身上常常擦满各种颜料留下的污迹,或者干脆就是一个恶作剧式的行为艺术。可是,当马达又象起那女子直盯着他的那双大大的眼睛时,他就推翻了刚才全部的幻想,他总是联想到血,忽然,他产生了晕血的感觉。马达不愿意看到自己晕倒在街头,他有些踉跄地离开了这里。 在踱过了几条街以后,他钻进了一家网吧,在那里上网,到一个文学论坛里阅读一篇正在连载的小说。他已经连续两个晚上都待在网上了,只为了读完那篇似乎无穷无尽的连载。可是,他不知道什么那篇小说才能连载到结尾,于是就这么耗费了一个又一个夜晚。不知不觉中,在度过了一个夜晚之后,马达神情倦怠地又走到了街上。故事的叙述者曾说过,其实马达的目的只是要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所以,摆脱跟踪者(不管是臆想中的,还是事实存在着的),阅读网上的连载小说,都是为了这同一个目的。 不知走了多远,马达又来到那个公共汽车站,一辆公共汽车进站了,他好象有些控制不住自己,几乎是无意识地跳了上去,投了币之后,他用眼睛在车厢里搜索了一圈。这回车厢里空了许多,甚至还有好几个空位子,但是,没有发现他所希望看到的那个人。马达忽然明白了自己上车的目的,他希望能再次看到那个混身是血的女子,更确切地说,他渴望面对那双眼睛,代表绝望或是诱惑的眼睛。忽然马达注意到了车厢里有一个断裂了的把手,于是他确定这就是昨天他所乘坐过的车,而昨天那个似乎是刻意空着留给他的位子现在依然空着,仿佛那股特别的气息是挥之不去的,以至于让所有的人望而却步,就象位子底下埋着一个随时可能爆炸的地雷。可马达反而对昨天产生了后悔,他想:要是当时自己坐上去了呢?于是他真的坐到了那个座位上,而身边那个女子坐过的座位,依然空着。公共汽车晃晃悠悠地拐了好几个弯,马达看着车窗外的景象,这座城市就如同是用水泥钢筋铸成莽莽丛林,各种钢铁野兽在呼啸着奔跑着,发出无数野性的声音。坐在这个几乎是给预定好了的座位上,马达忽然觉得自己映在车玻璃上的脸有了些隐隐地变化。 然后,他轻声地对自己说——如果真的在她旁边坐下会怎么样? 小说就到此为止了,但我知道,这篇小说并没有完成,因为这篇小说的作者,就是我。 在贴子的结尾,有着作者的落款,也正是我的名字。我终于想起来了,我确实写过这篇小说,在整整一年以前,当我写到这一句话——“如果真的在她旁边坐下会怎么样?”的时候,我实在写不下去,因为我的想象力还没有发达到能够凭空想象出后面将要发生的事情。在挤牙膏般地苦思冥想了几夜之后,我决定放弃,让这篇未完成的小说继续沉睡在我的电脑硬盘里,直到我的电脑遭到病毒攻击,全部硬盘内容丢失,我想到了一个不恰当的比喻:毁尸灭迹。事实上,我还有许多篇这样半途而废的小说草稿,象被一截为二的身体一样冷藏在硬盘里,而我几乎从来不去看它们一眼。我现在难以理解的是,这样一篇被我深锁着,而且已经被彻底毁灭了的未完成的小说片断如何又跑到“云中漫步”里来了呢?我又看了看发贴人的id:马达。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的名字。 我更不理解了,不会这么巧吧,于是我就在这贴子后面跟了一贴—— “马达,我是这篇未完成的小说的作者,请告诉我,你是如何看到上面那段文字的,谢谢。” 发完这则跟贴以后,我离开了“云中漫步”,来到我做版主的那个科幻论坛里与朋友们交流,就这样大约过了一个小时以后,已经很晚了,而我是没有熬夜的习惯的,就决定下线了。下线前,我又去了“云中漫步”一次,又打开了那则以“隐遁”为主题的贴子,我发现在我的跟贴后面又跟了一则贴子,时间就在几分钟以前,跟贴人是“马达”,以下是他(她)的回复—— “小蔡,对不起,未经你的允许就把你的小说贴出来,尽管还未完成。我知道你一定很奇怪我是如何看到这篇小说的?但我可以确定,几个月以前你和我一样也遭到了电子邮件病毒的攻击。因为病毒就是从你的邮箱里发出来的,邮件主题是《隐遁》,有两个附件,糟糕的是,我把两个附件全都打开了,其中一个就是你的这篇未完成的小说片断,而另一个则含有病毒。不过,因为我杀毒方法得当,最后还是消灭了病毒。而这篇《隐遁》也被我保留了下来。最后,请问这篇《隐遁》到底写完了吗?能否告诉我后面所发生的故事,谢谢。马达” 原来是这么回事,天知道我的那些已经丢失了资料和小说“疏散”到多少人的电脑里去了。我累了,于是就下了线。 几天以后,我的心里不断地出现这样一幅画面,一个叫马达的人,坐在公共汽车的座位上,神情迷惑而奇异。我知道是那篇小说在敲打着我了,我时常有这样的感觉,小说是有生命的,特别是写到中途的小说,它会自己说话,有时候表示拒绝,有时候则是在轻声地呼唤,现在,它对我呼唤着。我无法抑制住这篇《隐遁》,于是就写了下去—— ——如果真的在她旁边坐下会怎么样? 马达胡思乱想了一通,罗列出了种种可能性,最好的一种是那个女子爱上了她,最坏的一种是那女子当场拿出一把刀子捅死了他,处于中间的是什么也没有发生,最后两人各奔东西,终究是还形同陌路,本来就是嘛。这种胡思乱想的最终结果是——马达自己也搞不清究竟坐下去过没有,他对这两个座位产生了莫名其妙的害怕,忽然就象触电似地跳了起来。 公共汽车一停下来,马达就跳下了车,在沿街的地方,他见到一栋西式风格的小楼,楼前聚集了许多人,还停着几辆警车。他本来是不喜欢凑这种热闹的,但这一回他好象觉得这可能与自己有关,于是就挤进了人群里。不一会儿,他看到两个人抬着一副担架走了出来,担架上是一个死人,看不到脸,用白布蒙着,只是能见到白布下的隐隐血迹。 周围的人们议论纷纷,从他们嘈杂的说话声里,马达听出了个大概——原来昨天晚上,这栋楼房里发生了杀人案,一个男人,据说是一个非常有钱的画家,被人用刀子杀死了。而且有目击证人说是一个穿着白衣服的年轻女子干的,后来那女子混身是血地向公共汽车站跑去,目击证人吓坏了,根本就没有胆量去追。 听完以后,马达有些吓坏了,他立刻退出了人群,一个人躲到了一条小巷里,他问自己:难道昨晚公共汽车上的那女子就是杀人凶手?马达一阵颤栗,他又竖起了领子,哆哆嗦嗦地向前走去,他走得越来越快,只想着离那座杀人现场的小楼越远越好。 整个白天,马达就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里游荡着。晚上,他钻进咳网吧,在那没完没了的连载小说里度过一晚,那小说长得惊人,似乎就是一个不断循环往复的故事,就象是一个圆圈,既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马达忽然觉得自己也渐渐地变成了一个圆圈,一个渴望隐遁起来的圆圈。就这样,几天几夜过去了,虽然白天继续在这座城市里游荡,但马达再也没有敢坐公共汽车,他甚至看到公共汽车就有些害怕,生怕那个白衣女人从车门里走下来,用那双大大的眼睛盯着他。 但是,马达依旧在寻找一个能够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 直到那个黄昏,他竖着衣领走在街上,在忙碌的人群里,他目光敏锐地向四周扫视,但又在小心地躲避别人的目光。突然,他看到了一身白衣在前头忽隐忽现,马达的眼睛象是被什么刺了一下似的,他立刻就跟在了她的身后。虽然四周人很多,但马达的眼睛相当敏锐,跟了一会儿,直到她拐过一个街角,马达从侧面看到了她的脸。就是她,马达确定了,上次在公共汽车里看到的那个女人就在他眼前了。就在这个时候,她也把头转了过来,看到了马达的眼睛。他们对视了片刻,一动不动,就象两尊街头的雕塑,只有不间断的人流从他们中间穿过。忽然,她转过身去,向后面跑去,马达只见到一身白色在人流里跳动着。他立刻追了上去,人很多,两个人都跑不快,直到挤出人流,她跑进了一栋几十层楼高的大厦。马达紧追不舍地跟在后面,她冲进了电梯,马达没有赶上。但几秒钟以后,另一部电梯的门开了,马达也进去了,他不知道她会在哪一层出来,但冥冥之中,他有一种奇怪的预感,那就是顶楼。当电梯抵达顶楼的时候,里面只有他一个人了,他迅速地冲出电梯,向最顶层的走廊里望了一下,一个白色的身影从的视线里一晃而过。马达立刻追了上去,在他视线的尽头,那个白色的身影走上了一道楼梯。这里已经是顶楼了,马达明白,再往上就是天台了。 很快,他踏上了楼顶的天台。他看到了她,那一身富有诱惑力的白衣,在楼顶的急风里翩然而动。她回过头来,黑色的眼睛睁大着盯着马达。马达的头发乱了,高处不胜寒的西风让他瑟瑟发抖,他顾不了这些,径直向她走去。她连退了好几步,一直退到天台的最边缘,眼看已经走投无路了。 “当心。”马达连忙喊了一声,担心她会摔下去。 她回过头去向下望了望,从这栋三十层高楼看下去,地面上无数的人们都显得如此渺小。马达也向四周张望着,这座城市真的象是巨树参天的森林似的,他现在正爬到了其中一棵大树的树冠上。黄昏时分的城市已经华灯初上,远方和近处的一切都在一片灯光中闪烁着,与西天的晚霞共映着。 忽然,她说话了:“我知道你为什么要跟着我。” “我只想知道真相。”他大声地说。 “不,我没有杀人。” “有人看到你杀人了,你应该去自首。” 她摇了摇头,表情有些痛苦,一阵风吹来,她黑色的头发四散开来,她抱着自己的双肩说:“不,不是我干的,是他自杀的,他抱着我,他把刀子放在我的手里,然后,他抓住我的手,把刀桶进了他自己的胸口,我没有用力,是他自己这么做的。” “你说什么?” “请相信我,我是无辜的。”她的眼泪终于缓缓地溢出了眼眶,从脸颊上滑落下来,打湿了她的衣服。 看到女人的眼泪,马达的心立刻就融化了,从小到大,他都受不了眼泪的刺激,他的声音柔和了下来:“为什么,他为什么自杀?” “因为,他只想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 马达一下子怔住了,沉默了片刻之后,他才说:“那,那他找到了吗?”其实,马达这句话也是为了自己而问的。 “不,他永远都找不到那个地方,所以,他死了。” 马达忽然感到被什么重击了一下,他有些迷惑,也许,是因为她的眼泪。马达忽然觉得她很可怜,他缓缓地走到了她的身边。他终于大着胆子伸出了手抓住了她柔软的肩膀。她抬起头,两只神秘的黑眼睛盯着他,马达的一切都被这双眼睛融化了,他把她搂得更紧了。 然后,她吻了他。 当马达感到她那双唇冷冷的温度的时候,她的双手已经从后面紧紧地抱住了他。接着,她的身体猛地向后一仰,抱着马达,从顶楼的天台上跳了下去。 三十层。 她的眼泪在飞。 从三十层高楼顶上向地面自由落体地坠落,无数的风在马达的耳边呼啸,马达什么也看不清,除了她的那双眼睛。这个时候,她依旧紧紧地抱着他,在他的耳边轻声地说——你终于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了,那就是天堂。 故事到此为止了,虽然有些莫名其妙和“安妮宝贝化”,不过那些后现代后先锋什么的不就流行这种东西嘛,好歹就凑凑热闹吧。而且那顶楼的意象其实也就是论坛的化身,因为网友们通常把论坛里最上面的贴子叫顶楼,贴子的排列还有种楼上楼下的叫法,从顶楼坠落也就是从网络上坠落的象征吧。然后我上了线,进入了“云中漫步”,把刚才完成的这些文字贴到了那篇《隐遁》的后面,完成了这篇小说。 又过了几天,当我重新进入“云中漫步”以后,发现《隐遁》再一次被提到了论坛的顶楼,我打开了贴子,发现在我完成的小说后面,那个叫“马达”的网友又跟了则贴子,那则跟贴的题目是“这不是真相,我讨厌你写的那种东西,让我来告诉你故事的真相吧。” 下面是网友“马达”跟在后面的贴子—— 当马达坐在公共汽车的座位上反复地问着自己——“如果真的在她旁边坐下会怎么样?”他的脑子里忽然一阵恍惚,似乎有一股什么东西进入了他的体内。他又伸出手抚摸着身边空着的座位,期望还能感到昨天的气氛。忽然,他的手象触电了一样,从座位上抽了回来,然后有些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口袋。他摸到了一串钥匙,但是,这串钥匙并不是他的。事实上,自从他想要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以后,身上就从来没有带过钥匙。马达有些疑惑地注视着这串陌生的钥匙,这是一个银色的钥匙圈,只挂着一把钥匙,看起来应该是房门钥匙。他把这串钥匙放在自己眼前摇晃着,银色的钥匙圈和钥匙看起来还很新,并发出一些淡淡的反光。马达忽然觉得这摇晃的钥匙有些象他家老屋里那个巨大摆钟,那发出银光的钟摆在下面摆动着,让人有昏昏欲睡的感觉。别人的钥匙怎么会跑到他的口袋里?马达无法回答这个问题,难道,是自己的记忆出了问题?瞬间,他的脑子里又闪过一个念头——昨天他到底有没有坐下来过? 想到这个,他有些后怕了,马达的记忆里一片模糊了,他的眼前只有那串不断晃动着的钥匙,几乎与他记忆里那钟摆的形象合二为一了,只剩下一片耀眼的白光。终于,他似乎是记起了来,隐隐约约的,昨天在这辆公共汽车上所发生的一切。马达开始相信,他的记忆力原来出了问题,昨天,当他在这里面对着那个混身是血的女子的黑眼睛时,他没有退缩,他没有逃跑,他并不是一个胆小鬼。事实的真相是——当时他大胆地坐在了那个女子的旁边,是的,他真的坐了下去,没有半点犹豫。马达想,关于他并没有坐下去,而是挤到了后门的记忆是错误的。这概是因为自己长期以来神经衰弱的结果,马达确信这将导致人的记忆力发生问题,使之记不清自己做过什么事,他以往是有过类似经验的,这件事再一次证明,人的记忆是不可靠的。 然后,马达开始静静地回忆事实的真相,也就是昨晚他大胆地坐在那女子身边以后所发生的事情。马达记得那个女子的眼睛一直盯着他,直到他坐下,也这么盯着他,那眼神让马达有些不寒而栗。他想自己应该说些什么,嘴巴张大着,却什么话都说不出。 这时候那女子倒是先说话了:“请跟我走。” 马达有些诧异,为什么要跟她走?虽然心里这么想,但他却对她点了点头。接着,她站了起来,马达也站了起来,她的眼睛在暗淡的车厢里闪着幽光,就象是丛林里夜行的小野兽。马达跟着她,向后门走去,车厢里所有的人都闪向两边,几乎是自动地为他们让开了一条道,他们似乎都对女子身上的血感到无比的恐惧。很快,车子就象是专门为她而开的一样停在了站上,没有人下去,除了马达和女子两个人。他们走下了车,一阵冷风袭来,渐渐地目送着公共汽车的远去。马达终于有些反应过来了,他轻声地问她:“你要去哪里?” “跟着我走。”还是这句话,她的声音非常轻,就象一只猫在叫唤,但传到马达的耳朵里就似乎响了许多。他想也许这女子出了什么麻烦,看到那一身的血迹,也许她遭到了袭击,需要一个男人来保护她。马达把心中的想法告诉了她。 她没有回答,只是怔怔地向前走去。马达心想她不说话就是默认了,自然,如果女孩子遇到受袭的事情一般是不愿意对别人说的,在她们看来也许这是一个污点,还是什么话都不问的为好。马达跟在她身后走着,看着她那一身沾染着血迹的白衣,在黑夜的背景下特别的显眼。他有些害怕,万一别人看到她这副样子,而自己紧跟着她,多数会以为他是个行凶的歹徒什么的。还好,她立刻就拐进了一条非常幽暗的小马路,两边几乎没什么灯光,只有两个人的脚步声打搅着这里的清静。一路上,马达一句话也没有和她说,只是非常注意四周的动静,他想也许那个袭击她的歹徒随时都会冲出来,所有的风吹草动都让他心跳加快。最后,他们走进了一栋小小的楼房。走上狭窄的楼梯,楼板发出可怕的声音,好象随时都有可能蹋下来。在三楼,她领着马达走进了一间屋子,开了灯以后,马达发现这房间很小,最多只有十个平方米,呈长条形,只有一个不大的窗户,外面黑黑的,什么都看不清。由于空间所限,房间里只有一张窄床,床的另一头有一台电脑。近门处还有一个超大型的冰箱,冰箱上有个微波炉,那么小的房间里却放那么大的一个冰箱,显得极不协调。 “谢谢你送我回到这里。”她低声地说,眼睛依然睁大着。 “没关系,你身上——”马达向她沾满血污的身上指了指,说,“到底发生了什么?” 她不回答,低下了头不说话,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才缓缓地说:“请别走,等我片刻好吗?” 马达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她打开了一扇小门,原来这小小的房间里还套着一个卫生间,她走了进去,然后把门关上。接着,马达听到了水龙头放水的声音。她是去洗澡吗?马达问着自己。他局促不安地在这斗室里踱着步,抬起头,看着天花板,顶上已经有些霉烂了,一些石灰剥落了下来。然后他又走到了窗边,打开窗向外看了看,外面都是些墙和树丛,只有夜空能看得清。一股冷风袭来,马达又急匆匆地关上了窗。 卫生间里的水声越来越大,马达的心跳莫名其妙地加快了,这是暧昧的水声,马达突然想到了逃跑。他走到了门前,把门打开,但是,他没有出去,又把门关上了。过了一会儿,卫生间里的水声停了,他又镇静了下来。卫生间的门开了,女子走了出来,她披了一件厚厚的白色浴衣,把自己的身体裹地严严实实的。她的头发还是湿的,冒着热气,不过已经都梳理好了。她脸上的那几点血迹早就没了,恢复了原来的肤色,不再象刚才那样显得苍白了。马达应该承认,她还是挺漂亮的,这使他更加有些不安。 “你已经没事了,我想,我该走了。” “不,我还没有报答你。” “可是,我也没做什么事,你没什么可报答的。” 她淡淡地笑了笑,表情有些莫名其妙,然后问他:“你叫什么?” “马达。” “有趣的名字,你想要得到什么?” 又是一句非常暧昧的话,“想要得到什么?”马达有些紧张,他不愿意把自己的思绪带到某些方面,他忽然想到了什么,正如这个故事的叙述者在开头所说的那样,想要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 于是,他脱口而出:“我想要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 “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她用一种非常奇怪的语气又复述了一遍。 马达紧张地点了点头。 她呡了呡嘴,然后靠近了他说:“你现在已经找到了。” “找到了什么?” “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就是这里。” 说完,她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一串钥匙,放到了马达的手心里。马达下意识地握住了钥匙,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时候她伸出一只手,把房间里的灯关了,一片黑暗笼罩了他们。 “为什么关灯?” “因为时间不早了。” “不。” 他忽然有些恍惚了起来,眼前什么都看不到,只能感觉到她的呼吸扑面而来,还有,就是手里那把冰冷的钥匙。马达渐渐地感到自己仿佛坠入了一个无底深渊,在那里,谁都看不到他,他只能蜷缩着身体,就象是回到了母腹中的胎儿,被羊膜包裹着全身,静静地隐遁起来。 接下来,是一片无尽的黑暗,谁都记不起来了,直到清晨的天光照射到马达的脸上。那丝光线刺激了马达的眼睛,他终于醒了过来,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长条形的小房间里的一张窄床上。床的另一头有一台电脑,床边的窗户很小,光线好不容易才透进来照在他脸上。这是哪儿?他迷惑地看着这陌生的环境,他忘了,他居然忘了昨天在公共汽车上看到那个女子以后发生的一切。倒是在网吧里彻夜阅读长篇连载小说的情景占据了他的记忆。马达发现自己的外衣正整齐地折叠好了放在床边,自己穿着内衣躺在被窝里。忽然,他感到自己的手心里一阵凉意,好象有个什么东西,他摊开手心,看到了那把房门钥匙。 马达越来越迷惑,他只回忆起自己走上公共汽车上,见到了一个混身是血的女子,他甚至还不记得自己是否坐在了她的身边。他迅速地起来,穿好了所有的衣服,然后他打开房门,把钥匙塞进了锁眼试了试,果然,正是这间屋子的钥匙。他把房门钥匙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再把门锁好,走下那摇摇欲坠的楼梯,离开了这栋小楼。 马达走出了那条小马路,走上了大街,一辆公共汽车开来,他跳了上去,发现这就是昨天的那辆车,他面对着昨晚的那个空位子坐了下来。然后,他摸出了那把房门钥匙,终于,通过这象钟摆一样晃动着的钥匙,他把昨晚发生的事都回忆了起来,他确信,昨晚他确实坐在了那女子的身边,现在他所回忆起来的就是事实的真相。 公共汽车靠站了,马达下了车,回到了马路上,手心里紧握着钥匙,依旧冷冰冰的感觉。他忽然觉得手心里被搁得很难受,仿佛那把钥匙是有生命的,在他的手心里挣扎着。也许这钥匙正渴望着回到锁眼里去,打开那扇门。马达想至少得把人家的钥匙还回去。于是,他又把自己的领子竖起来,悄悄地汇入人流,象鱼一样游动着。 他穿过几条街,凭着苏醒回来的记忆,找到了昨晚的那栋小楼。现在他才又重新看清楚了那栋建筑,四周有许多这样的楼,一点都不显眼。从外面看不到多少窗户,就象一个封闭着的罐头。马达走进了小楼,没有看到别人,只是小心地走上了楼梯。那让人心颤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几乎使马达一脚踩空摔了下去。他走到了三楼的那扇门前,先敲了敲门。过了许久都没人开门,她肯定不在。也许,是因为她把钥匙交到了马达的手里,而她身上又没有备用钥匙,自然也就进不了门了。马达打定主意必须要把钥匙还给她,他把钥匙塞进了锁眼,立刻打开了房门。长条形屋子里果然是空的,那扇小窗里透进来的光线是如此暗淡,以至于整个房间似乎永远都是处于黄昏或者黎明时的状态。早上他睡过的被窝还是那样零乱,一切都和他离开的时候一样,她没有回来过,她去哪儿了? 马达决定等她回来,否则万一她真的没有备用钥匙的话,那她就有家不能回了,假定这里确是她的家。马达又仔细地看了一遍这房间,总觉得散发着一股霉味,实在太小了,就象是某种小动物建在森林里的巢穴。他重新把床和被子摊好,然后走进了卫生间里。他不明白那么小的一间房子怎么还单独配有卫生间,似乎就是专门为了方便某个人长期隐匿而设计的。卫生间虽然也小得可怜,不过样样设施都齐全,甚至还能洗热水澡。马达试着拧开了热水龙头,很快一股热气从水里冒了出来,水汽模糊了卫生间里的那面镜子,也使马达的脸在镜子里一片朦胧。他甚至还想找到那件沾满红色污迹的衣服,以证明那是否是血,可却怎么也找不到了。马达退出了卫生间,在房间的角落里,他找到两把折叠椅子,还有一个可折叠的小桌子,他打开一把椅子坐着,静静地等她回来。 天色又暗了下来,马达看了看窗外,那小小的窗户只能看到一方紫红色的天空。他忽然感到有些饿了,他想出去吃点什么,但又一想,万一就在这个时候她回来了怎么办?于是他还是留在了房间里,半小时以后,他实在忍耐不住了,就打开了那个大冰箱。马达没有想到,冰箱里居然塞满了各种食物,主要是袋装的冷冻食品,还有许多腌制过的熟食,这么多东西,足够吃一个多星期了。马达又等待了一会儿,心想总不见得为了等她回来而把自己饿死,于是他从冰箱里拿出了一包微波炉炒饭,放进了微波炉里转了转。热完了以后,他打开了那张小折叠桌子,把热腾腾的炒饭放在上面吃了起来。马达忽然觉得这味道还相当不错,他甚至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样棒的炒饭了,以前他一向很讨厌微波炉食品,但他现在莫名其妙地对微波炉喜欢起来了。解决了食欲问题以后,他继续等待着她的到来。 晚上十点了,窗外黑蒙蒙的一片,马达困得都快睡着了,但他并不打算离开这里,相反,他打开了那台电脑。他发现这是一台可以上网的电脑,房间里连电话都没有却可以上网也使他很意外。马达立刻进入了他的电子邮箱的服务器收邮件,他收到了一份主题为“隐遁”的邮件,打开邮件,正文是一段英文,附件有两个,他打开了其中的一个,内容是一篇小说,小说的名字叫《隐遁》,那是一篇没有完成的小说,只有开头的一段。而且非常巧合的是,那篇小说里的主人公也叫马达,小说里的马达想要找到一个可以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他在这座城市中流浪着,在一辆公共汽车里,他见到了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女子,女子的身上有许多血迹,看起来很是可怕。小说里的马达没有敢坐在女子的身边,而是挤到了后门,并下了车,第二天早上他又来到了这辆公共汽车上,给自己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真的在她旁边坐下会怎么样? 小说到此就戛然而止了,显然,作者并没有把小说写完,或者仍处于创作的过程中。 马达忽然感到了一阵惊恐,原来自己所做所为的一切都被别人知道了?甚至于自己错误的记忆也被别人窃取了,还好,小说里并没有把真正发生过的事情写出来。马达开始确信,这篇未完成的小说的作者,就是日日夜夜跟踪他的那个人,那个人同样也隐藏在茫茫的人流中,马达没见过他,但马达确信他的存在。不过,昨晚那个人一定把他给跟丢了,所以并不知道后来所发生的事。他知道另一个附件里也许很可能是病毒,他保留下了这篇未完成的小说,然后删除了病毒附件。马达忽然有一种感觉,也许那个跟踪者就在外面,这个城市里总是有一些窥探他人隐私的家伙,那些人的心理是扭曲的,简而言之就是有些变态。想到这些,马达不寒而栗,无论如何都不敢走出这扇房门了。他终于下定了决心留在这里,不管这房间的主人什么时候回来。 当这一夜平静地过去以后,马达忽然对自己说:我想,我已经找到了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 网友“马达”为《隐遁》续写的部分就到此为止了,我不知道该怎样评价这篇文字,我总觉得这些文字的作者似乎与文中的人物有着某种微妙的关系。他居然完全颠覆了我想要表达的东西,而称之为记忆上的错误。忽然,我有一种冲动,很想和他交流一下。 于是,我又在这则贴子的后面跟了一贴:“马达,我不知道你是谁,我想和你谈谈,如果你在线上,请到下面的网址的聊天室里来,我现在就等着你。”我在下面做了一个网址的链接。 短短几分钟以后,我就在那个聊天室里看到了“马达”的出现。 他先向我打了招呼:你好。 我:你好,刚才看了你续写的小说,你是怎么想的,还有,故事的真相?是什么意思? 马达:因为这就是我亲身经历的,也许你无法理解,我就是你的马达。 我:对不起,我真的无法理解。 马达:好了,我告诉你,我现在就是一个隐遁着的人,我已经找到了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我只是把自己所遇到的事情再原原本本地写出来而已。 我:世界上真有那么巧的事情吗? 马达:这不是巧合。 我:可是,你真的相信可以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吗?这样的地方,在今天还存在吗? 马达:绝对存在。 我:我不信。 马达:如果你不信,那你可以来找我,坐上xx路公共汽车,到xx路下来,再到xx路100号301室,我现在就等你。 然后,“马达”下线了。 我面对着几乎是空白的电脑屏幕,心里迷惑地回想着“马达”所留下的每一句话。犹豫了几分钟以后,我终于打定了主意。我关掉了电脑,披上件外衣,走出了房间。 我走到了大街上,一阵冷风吹来,让我有些发抖,我不由自主地缩着脖子,向四周张望着。我来到了xx路公共汽车的站旁。我在寒风里等了许久,xx路公共汽车才慢吞吞地进站,远远看去,车厢里似乎很挤的样子。我上了车,果然很拥挤,但在靠近前门的地方却有一个座位空着。我刚要准备坐下,忽然看到了空座位旁边坐着的人。那是一个女子,看起来年轻且漂亮,披着乌黑而散乱的长头发,肤色苍白。她的眼睛很黑很大,正直勾勾地盯着我。转瞬之后,我终于看清了她白色的衣服上有着一滩滩殷红的印迹,我下意识地想了想,有些似曾相识,却又不再记得了。她正向我摊开沾满红色污迹的双手,象是在企求什么。 片刻后,我真的大胆地坐在了她的旁边。 她的眼睛一直盯着我,让我有些不寒而栗。我想自己应该说些什么,但我却什么话都说不出。 这时候,她轻轻地对我说:“请跟我走。” 车窗不知被谁打开了,一阵寒风灌进来,吹得我头皮发麻,忽然,我听到了自己的声音:我该去哪儿? 我该去哪儿? 蔡骏 2002年1月14日 过年 一 白璧缓缓地从超市里走出来,黄昏时分,冬日最后一丝阳光淡淡地射在她脸上,掩盖了些许的疲倦。她脚步沉重,手里拎着许多东西,穿过宁静的小区,这是她一个月以来第一次在天黑以前回家。在走过楼道的时候才注意到,这些天隔壁邻居们的门口都贴上了红色的春联和一个倒写的“福”字。白璧轻轻地叹了一声:又要过年了。 白璧忽然有些若有所思。 不知不觉间,来到了家门口。她按响了门铃,没有人开门,她拿出钥匙打开了门。 虽然房间非常宽敞,但却显得杂乱无章,许多书籍摊在地上,电脑还没关,那几只儿子收养的流浪狗冲到了白璧的身边,伸出淡红色的长舌头舔着她的手指。白璧并不喜欢这些动物,她只是敷衍似的摸了摸那些狗,然后走进了里间。 “星星,星星?”她喊着儿子的名字。 没有人,只有狗儿们呼应似的叫了几声。 也许儿子又到外面去玩了。白璧感到浑身都被一股不可抗拒的疲惫笼罩着了,她走进了卫生间,面对着镜子。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就象s市的市民总是在每周晚上电视台的《自然与人文》节目里看着电视记者白璧在为观众做现场报道。现在她看到镜子里自己的脸色苍白,几乎没有一丝血色,她想,也许应该趁着这回台里难得给她在春节放假一周的机会,带儿子去海南岛玩玩,朋友们说那里的阳光和沙滩可以使她的皮肤迅速地红润起来。她又叹了一口气,这些天她总是平白无故的叹气,尽管她在镜头前面却总是能恢复精神,在化妆师和灯光师高超的掩饰下,她显得春光焕发,居然还象是十几年前那样年轻漂亮。不过,台里的领导早就看出了她的疲惫,所以特批她可以在春节期间休假以调整自己的状态。白璧不愿再多想这些事情,她只是继续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忽然有些了细微的感慨,时光的流逝快得就象白驹过隙,不知不觉中,自己已经不再是当年的秋水伊人了。她对自己苦笑了一下,离开了镜子。 她想,儿子也许很快就会回来了,她开始收拾一下乱糟糟的房间,这时候那几条狗又开始缠住她了。不一会儿,白璧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了。她曾经请过好几个褓姆。第一个褓姆刚到家不到一晚,一只蟾蜍,也就是赖蛤蟆爬到了头上,立刻吓得逃走了,原来是白璧的儿子正在研究两栖动物的生物毒性。第二个褓姆在头一回打扫房间的时候,从白璧儿子的衣柜里发现了一具骷髅,吓得报了警,警察到家以后,才发现那只是一具猴子的骨架标本。从此以后,白璧就再也没有敢请褓姆,甚至连朋友们来登门访问也被她谢绝了,她担心儿子会再弄出一条眼镜蛇或者是一窝马蜂来闯祸。 过了许久,直到天完全黑了,白璧才把这套大房子收拾好,而且还做好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现在,她就等着儿子回来吃晚饭了。 可是,两个小时过去了,儿子还没有回家。白璧有些不祥的预感,她站到了窗前,望着窗外的夜色,楼下有一大片的绿化,各种四季常青的树木郁郁葱葱,晚上则是一团漆黑,象个袖珍的森林。她不安地在房间里踱着步,那几条狗也围着她转,这让她更加心烦意乱。忽然,她想到了聂远山——她的前夫,难道是他带走了儿子?毕竟,聂远山是星星的父亲,可是他不应该一声不响地来,再悄悄地走。她又有了些气愤,儿子的那些坏习惯也都是从聂远山那里遗传来的,她正是受不了聂远山那样的生活方式才和他分手的。于是,她给前夫打了一个电话。 电话那头的聂远山说他没有带走过儿子,这些天也没有见过。白璧了解他,知道他不是一个说谎的人。她缓缓地放下电话,心中乱成了一团。 儿子去哪儿了? 忽然,白璧站起来,走出了房门。 一股冬夜的寒风吹来,她有些不寒而栗。 二 天空中闪着几颗星光。来自北方的寒风掠过,使聂星感到了彻骨的凉意,于是他抬起头,仰望神秘的星空。他今年已经十岁了,可看上去还象是七八岁的样子,站在密密麻麻的树丛中,完全被茂盛的枝叶所覆盖住了。他所见到的,也是被不断分岔的枝叶所分割地支离破碎的天空。 聂星终于有些后悔了,他想到妈妈一定会到处找他的。这是一片临江的绿地,他经常在这里捕捉各种昆虫。即便是冬天,他也依然对深藏在泥土中的蚂蚁帝国感兴趣,因为在他所能找到的所有昆虫猎物中,就缺一只巨大的蚁后了。现在,聂星用来夜晚作业的手电筒已经没电了,他完全被黑夜所笼罩了起来,脚下那巨大的蚁穴此刻就象是一个坟墓,他为自己挖掘的坟墓。 他想要离开这里。他小心地拨开那些刺人的树枝,低着头,觉得自己就象是某种夜行的小动物。不,是别人的猎物——当聂星听到身后的树丛中传来那骇人的声声以后,他就有了这样的一种感觉。 一群夜宿林中的鸟儿忽然从树上飞起,翅膀在夜空中拍打着,带着惊恐的声音。 风停了。四周寂静得可怕,聂星的身体蜷缩在树丛里,竭尽全力地屏住呼吸声。 那声音又响了起来。 没有风,但树木却开始剧烈地摇晃了起来,冰凉的树枝抽打在他的脸上。 聂星开始闻到了一股江水的味道。他明白,那个猎手就在他背后。他不能再等待了,于是悄悄地深呼吸了一口,然后猛地向前冲去。 前头一片黑暗,只有茂密的树丛,他的脸上给树枝刮得很疼。 后面在追赶。 那声音是如此恐怖,仿佛是来自另一个世界,一口要把他给吞噬掉,频率越来越快,直到一个湿漉漉的东西击中了聂星单薄的肩膀。这一下力量大得惊人,聂星立刻就重重地摔倒在了地上。他感到肩膀的骨头都快散了,一棵小树苗也被他压断了,他倒在冰冷的泥土上,挣扎着回过头来,向那个可怕的东西看了一眼。 漆黑的夜里,聂星什么都看不清,只见到一团巨大的黑影正朝他压来。在黑影的上方,有两点暗红色的光亮正幽幽地闪烁着,就象是深夜里高速公路上汽车的车前灯。 忽然,聂星感到有什么东西正压着他的手臂,随即,他感到了一股钻心的疼痛。聂星大叫了起来,十岁男孩凄惨尖利的声音划破了死寂的冬夜。 聂星有些绝望了,一股江水的味道扑面而来,他有些恶心,他看到那两道暗红色的目光正在注视着他。 忽然,他听到那东西发出一阵巨大的吼声,震耳欲聋,整个夜空都被这声音所充斥着,比之猛虎怒啸更加让人不寒而栗。 这声音使聂星的脑子里瞬间剧烈地晕绚,随即,他闭上了眼睛,被黑暗和恐惧所包裹着,坠入了一个万丈深渊。 三 睁开眼睛,满眼都一片白色。 聂星不知道自己昏睡了多久,他现在只见到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墙壁,白色的床单,最后,是妈妈苍白的脸。 “星星,你终于醒了。”白璧紧张地握住了儿子的手,她显得憔悴了许多。 “妈妈,你怎么也到天堂里来了?” 白璧有些要哭了,她强忍着眼眶里的泪水说:“傻儿子,你没事了,医生说你只是肩膀和左臂受了外伤,幸好没有骨折,下个星期就能痊愈出院了。” “原来我没有死啊。” “可你差点把妈妈给吓死了。那晚,你没有回家,不知道妈妈有多么着急,我到外面到处找你。忽然想到你经常到江边的绿地里去玩,就试着找到了那里,刚到就听到了你的惨叫声。我立刻循着声音钻进了树丛,虽然什么都看不清,但我还是能看到那个黑影,声音就是从那里传出的。那影子非常高大,肯定不是你,我猜一定是强盗,正好在我脚下有一根铁棍,我捡起铁棍,用尽了全力向那家伙砸去。然后就听到了一声巨大的身响,差点把我耳朵给震聋了。接着,那黑影就逃走了,消失在了树丛间。然后,我就在地上找到了你,立刻送到医院里来了。”白璧心有余悸地向儿子述说着昨晚的历险。 “妈妈,都是我不好,我以后再也不去那儿了。” “星星,妈妈只要你长命百岁。”白璧紧紧地抱住了儿子。 “爸爸!”聂星忽然叫了一声。 白璧回过头去,看到病房的门口打开了,她的前夫聂远山走了进来。 聂远山扑到了儿子身边,搂着儿子说:“星星,你没事吧。” “爸爸,我没事了。” 聂远山又斥责似地对白璧说:“你是怎么照顾孩子的?” 白璧忽然感到了一股莫名的委屈,她不想辩解,因为她知道这些都是徒劳无益的,就象过去和聂远山生活在一起时那些没完没了的争吵。 “爸爸,不关妈妈的事,是我自己不好。”聂星最不希望看到爸爸和妈妈吵架,然后,聂星把事情发生的前前后后都告诉了聂远山。 聂远山听完以后,眉头紧锁了起来,然后他问儿子:“星星,你觉得那是人还是动物?” 白璧再也看不下去了,她立刻打断了聂远山的话:“你疯了吗?袭击星星的家伙当然是个躲在阴暗角落里的犯罪分子。儿子半夜里跑到绿地里掏蚂蚁窝就是因为受到你的影响,你还想把儿子带坏吗?” “可是,那叫声太可怕了,人不可能发出那样的声音。”聂星向着爸爸。 “可能是用了扩音器。” 聂远山摇摇头:“作案的时候还带扩音器?”他继续问儿子:“星星,爸爸过去给你听过录着各种动物叫声的磁带,你说你昨晚听到的声音象是那种动物?” “什么都不象,反正很怪,特别特别响。而且,那东西的两只眼睛放出红色的光,也许眼睛里有某种荧光物质。”聂星说。 “你们父子俩到底怎么了?”白璧没法理解前夫和儿子,聂远山是在s市生物研究所的研究员,专门研究各种野生动物,聂星喜爱动物也是受到了父亲的影响。 聂远山沉默了一会儿,许久之后,他的表情似乎有些歉意地看着白璧,一反常态地用柔和的语气说:“白璧,请原谅我刚才的无礼,我有一个要求,请你答应我。” “说吧。” “能不能带我去星星出事的地方去看一看?” “警察已经去看过了,要过几天才能得出结论。” 聂远山恳求似地说:“白璧,我去和警察去不一样,你要相信我。” 儿子忽然插嘴了:“爸爸是动物学家,一定能找到有价值的线索。” 白璧不再坚持了,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 四 白璧和聂远山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她甚至有些讨厌从聂远山身上的气味。他们进入了江边的绿地,这片绿地非常大,种满了茂密的树木,平时没有什么人,给人一种进入荒郊野外的错觉。这些年来,s市决心要建成一个森林城市,在沿江和环城地带建设了许多城市森林,形成了人造森林包围城市的格局,有许多居民小区,就在这些城市森林的边缘,或者被森林包围着,这使得s市的环境和生活质量远远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就是这里吗?”聂远山指着树丛中一大块被压平了的绿地。 白璧点了点头:“对,就是在这里发现星星的。” “你是用铁棍砸那东西的吧?” “是的。” 聂远山低下了头,在树丛间仔细地寻觅着什么,忽然,他在几片树叶上发现了一大滩殷红色的血迹。他立刻打开他的工具包,提取了所有沾有血迹的树叶和泥土。接着,聂远山继续观察着泥土,终于,他发现了几个脚印。 “你在看什么?”白璧不明白。 “别说话。”聂远山自顾自地看着地上的脚印,挖下了几块印有脚印的泥土放进了他的包里。 聂远山沿着一路的脚印,继续向前走去。白璧虽然很不耐烦,可还是跟在他后面,聂远山小心地拨开树枝,给白璧开出了一条通路。他们走了很远,聂远山一路上提取了周围很多树叶的样本。最后,他们走到了江边的堤岸。 宽阔的江边一下子豁然开朗,一阵带有泥土味的江风掠过白璧的肩头,让她打了一个冷战。那些奇怪的脚印也就到此为止了,聂远山看了看江水,水位很高,波涛汹涌,不断拍打着堤岸。 白璧看到前夫的神色一阵恐惧。 五 白璧拖着疲倦的身体赶到了电视台,还有几天她就要休假了,她不想让家里发生的事影响自己的工作,走到同事面前时,还是强打着精神挤出一付笑容。 “白璧,最近几天你没来上班,台里可忙坏了。”同事对她说。 “出了什么事?” “这些天我们市里发生了好几起怪物袭击事件,台里的人都出去采访了。”同事说完,就递给白璧一张新闻稿——“本市最近连续发生九起连环袭击事件。时间均发生在深夜十点至凌晨三点钟,地点都是较荒僻的所在,犹以绿化地周边为多,受害者多是单身步行,从背后遭袭。所有受害者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主要是骨折,但基本上没有生命危险。警方已经对此进行调查,到目前为止,尚没有发现具体的凶器。警方也提醒市民,尽量不要在深夜独自外出,尤其要警惕绿化地周边。本台将就此事件进行追踪报道。” 白璧看完了稿子,心里一阵莫名的惊慌,她又回想起了那晚自己挥起铁棍砸向那个黑影的瞬间,她放下了稿子,闭起了眼睛。 她的手机忽然响了。一打开,她就听到了聂远山的声音,这声音让她讨厌。 “喂,白璧,我找你有点事,能到生物研究所里来一次吗?” “我和你已经没有关系了,不要再缠着我。” “你是记者,你有义务把真相告诉大众,好了,我在所里等你。” 聂远山把电话挂了。白璧想了想他最后的一句话,片刻之后,她走出了电视台。 六 白璧已经很久没有来生物研究所了,她又想起了十多年前第一次到这里来采访聂远山的情景,那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一年以后,他们就结婚了。白璧总是对那次采访耿耿于怀,她想若是没有那一次,也就不会有此后十多年那么多的烦恼了。 想着想着,白璧已经走到了聂远山的实验室里,聂远山已经等了她很久了。 “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的。”聂远山笑了笑说,他笑起来的样子很有些男人的魅力。 “什么事就说吧。”白璧冷冷地回答。 “我花了一个晚上仔细地研究昨天从江边绿地提取的那些树叶上的血迹,发现其中绝大部分的血迹都不是人类的。” “不是人类?那是什么东西。” “是某种特殊的物种。我分析了血样里的dna,可以肯定,那是爬行动物才有的dna组合。但具我所知,目前世界上如你所说的那么高大的爬行动物,只有东南亚和大洋洲的湾鳄。可是湾鳄是不可能出现在s市的,s市的动物园里也没有鳄鱼。” “中国不是也有扬子鳄吗?”白璧是《自然与人文》节目的记者,对动物还是有一定了解的。 “扬子鳄的体形不可能有那么大。你看,这是我根据发现的脚印而做的石膏模子。”聂远山把白璧带到一个石膏模型前面,那个印在石膏里的脚印看上去非常巨大,有着尖利的脚爪,聂远山继续说,“看,这些脚印非常奇怪,至少要比扬子鳄的脚印大好几倍,甚至要比东南亚湾鳄的脚印也要大很多。也许这是某种新的物种,比鳄鱼更加巨大的爬行动物。” 白璧睁大了眼睛:“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白璧,你应该了解我的,我在这方面向来是很严谨的。” “那么说,我用铁棍砸伤了一只怪兽?” “可以这么说。为了星星,换了我也会这么做的,白璧,你很勇敢,你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 “不要再花言巧语了。”白璧冷冷地说。 聂远山摇了摇头说:“没想到你到现在还对过去的事耿耿于怀。好了,现在言归正传,昨天我们发现那些脚印是在江边消失的,显然,那只怪兽,姑且就这么称呼吧,那只怪兽挨了你一铁棍以后,立刻就逃进了江水里去。” “就象鳄鱼?” “是的,许多爬行动物都能水陆两栖。这只怪兽不可能是陆地上生长的,s市的绿化都是近十年以来新建的,那只怪兽只能来自水中,我们这条江离海非常近,再加上近年来江水的水质有了很大的改善,海里的某些动物可以毫不费力地沿江上溯。我已经给市里打过电话了,请他们在沿江地带每隔五十米就装上一台红外线夜视摄像探头,监控夜间出没于江边的所有物体。” “但愿你说的没错。”白璧淡淡地说。 “好了,现在我们走吧。”聂远山忽然说。 “去哪儿?” “当然是去看儿子。” 白璧和聂远山向医院走去。 七 “怎么,监控到怪兽了?”白璧冲进了聂远山的实验室。 “果然是资深记者,你的消息真快啊,我还没来得及看呢。”聂远山笑了笑说,“刚送来的拷贝带子,昨天晚上子夜十二点在江边红外线摄像探头拍下来的。” 说完,他把带子塞进了录像机,播放起了监控录像。 这是红外线夜视镜头,画面质量还可以,就是笼罩着一层红色,看上去就象是在夕阳下拍摄的。镜头对准了一段江岸,堤岸里面是郁郁葱葱的树林带。忽然,江水涌起一股异样的波浪,转眼间,一个奇怪的东西探出了水面,距离较远,看不清楚,只见到有两只眼睛发出光亮。令聂远山和白璧意外的是,那只“怪兽”的头顶还有长着一只尖角。很快,它的身体已经露出了水面,伸出两只长长的前爪爬上了堤岸,看来它有着很强的爬坡能力,几乎是九十度的堤坝毫不费力地就爬了上来。它的身体很长,身上附着着某种物质,但与鳄鱼不同的是,它上岸以后显得很高,四肢也很长,就象哺乳动物的四腿牢牢支撑着厚实高大的身体,把背拱起来要超过一个成年人的身高,而不是象鳄鱼那样贴着地面爬行。倒是它的尾巴很象鳄鱼,说明它适合于水下的生活。“怪兽”很快就钻进了树丛中,再也看不到了。 录像带结束了。聂远山对白璧说:“看,就是它,这是一种全新的物种,我从没见过象它那样的动物,就象是传说中的独角兽。” “可它为什么要攻击人类?” “不知道。”聂远山摇摇头,“动物攻击人类的原因很复杂,但从我所掌握的最近所发生的受袭击事件来看,似乎这只怪兽纯粹是为了攻击而攻击,它并不致人于死地,更没有吃人,动机很奇怪。” “会不会是基因突变?”白璧忽然想起了前一段她的节目里报道过的日本蜘蛛吃人事件。 “有可能,虽然s市的环境比过去大大改善了,但这并不能保证其他地区,特别是海洋的环境,海洋是神秘的,还有许多未知的东西。” “能不能再把录像拷贝一份给我?我想带回台里去。”白璧柔声地说。 聂远山点了点头,立刻拷贝好了一盘带子交给了她。白璧拿起带子就要走了。 “那么快就走吗?” “我想回台里发稿,今天晚上就用得着,你不是说要让大家知道真相吗?这是记者的义务。” 聂远山愣了愣,然后说:“好吧,不过要当心,别工作得太晚。” 白璧点了点头,离开了这里。 八 已经十一点了,刚刚做完关于怪兽的特别节目,白璧疲惫地走出了台里,叫了一辆出租车回家。恍恍惚惚间,出租车已经到了小区门口,白璧下了车,独自走在路上。 小区里有着成片的绿化带,茂密的树叶覆盖着道路,虽然没几天就要过年了,但这里看上去已经象是春天了。白璧看了看周围的树丛,忽然有些莫名其妙地害怕,四周一个人都没有,只有自己的脚步声回荡着。她又抬起头看了看黑蒙蒙的夜空,立刻加快了脚步。 忽然,白璧闻到了一股可怕的味道,她不敢回头,心跳快得出奇,她想大喊起来,却什么声音都喊不出。她只是向旁边走了几步,站在道路的中心,尽量离两边的树丛远一些。终于,她看到了那双道暗红色的光线在树枝间闪烁了起来。 就是它。 终于,它把头探了出来,那颗硕大的头颅出现在了白璧的面前,还有头顶那只令人恐惧的尖角。接着是高大的身体,四肢,还有爪子,尾巴却还留在树丛中。 怪兽的目光如炬,嘴巴里发出奇怪的声音,耸着尖角,缓缓地向白璧靠近。 白璧后退了几步,脚下一绊,摔倒在地上。 她几乎已经闻到了怪兽嘴里呼出的热气。 忽然,她听到了一阵鞭炮声,一千响的鞭炮,从后面的楼房上传来,听着就象是冲锋枪在扫射。 怪兽猛地一惊,居然浑身发抖了起来,那巨大的身形在黑夜里象一座雪崩的山峰那样瘫软了下来。然后,它掉转头就钻进了树丛中,转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一千响的鞭炮很快就放完了,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呛鼻的火药味。 白璧的后背沁出了许多冷汗,她喘息着站了起来,拿出手机给警察打了电话。 九 “你是说,那怪兽是听到了鞭炮声才逃跑的?”聂远山问她。 白璧点了点头回答:“是的,它看上去对鞭炮的声音非常害怕,不过,绝大多数动物都害怕鞭炮。” “不,根据我的研究,恐怕没那么简单。”聂远山想了想说,“难道——难道是‘年’?” “你说什么年?”白璧没有听懂。 “你知道为什么过春节要叫‘过年’吗?” “好象是因为古时候传说有一种叫做‘年’的怪兽。”白璧是记者,平时对这种民俗方面的传说还是挺关心的。 聂远山点点头:“对,传说古时侯有一种叫‘年’的怪兽,头长尖角,凶猛异常,这种怪兽深居海底,每到除夕,就爬上岸来吞食牲畜危害人类。有一年除夕,‘年’闯进村子,忽然村子里响声大作,人们到处燃放爆竹,‘年’吓得混身颤栗,大惊失色,仓惶而逃,再也不敢上岸来了。从此,每年的除夕,家家户户都贴红对联,燃放爆竹,户户灯火通明,守更待岁。最后,就成了中国最隆重的传统节日‘过年’。” “可是,这只是一个民间传说啊。” “未必,几年前我在一个西汉古墓的画像砖上看到过一组关于过年的连环图案,里面就有叫做‘年’的怪兽。画像砖上清楚地画着‘年’的形象,就是有着一只独角,高大的身躯,鳄鱼般的尾巴。‘年’爬上岸来危害人类,人们就燃烧竹子,竹子爆裂的声音非常响亮,就能把‘年’赶走,可见古时候确实存在过‘年’这种动物。我估计,也许是古代的‘年’因为人类懂得了驱赶它的方法以后,就躲进了深海里,可能它原本就是海洋爬行动物,就象海蛇。”聂远山缓缓地说。 “可它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s市里?” “可能是因为现代工业污染导致了海洋环境的恶化引起了这个深海物种的基因突变,改变了它的生活习性,于是促使它上岸。而我们s市的环境又适宜于它出没,于是,就有了现在所发生的一切。” “你能肯定?” 聂远山却摇了摇头,笑了笑说:“谁知道呢。白璧,离过年还有几天?” “你这个人啊,明天就是除夕了。” “日子过得真快啊。”聂远山叹了一口气,看了看白璧。 白璧忽然有些紧张。 十 除夕夜。 今天,聂星出院回家了。白璧难得空下来做了一顿丰盛的年夜饭,母子俩刚要上桌,门铃却响了。聂星打开了门,发现原来是爸爸。 “你怎么来了?”白璧问他。 “白璧,对不起,我只是想看看儿子。” “进来一块儿吃年夜饭吧。”白璧微微笑了笑。 聂星笑了起来,赶忙拉着爸爸坐到了桌边。 “吃吧。”白璧指着一桌的菜说,然后,又给聂远山倒了一杯酒。 聂星看着爸爸和妈妈,虽然两个人不怎么说话,但彼此的眼神似乎都柔和了许多,聂星笑了。他们一家三口就这么一直守着岁,直到子夜十二点的来临。 窗外,鞭炮声立刻响成了一片,各种烟火升上了天空,高升不断地在天空炸响,震耳欲聋,五彩缤纷,一片灿烂。聂远山和白璧还有儿子聚在窗口,看着窗外奇异的景色。 忽然,电话铃响了。白璧接了电话。 “白璧,快出来一趟,怪兽出现了。”是台里来的电话。 “在哪儿?” “市中心的大街。” 一挂下电话,白璧就带着聂远山一块儿出去了。 十一 白璧和聂远山迅速地赶到了事发现场。他们发现周围已经围了许多人,四周的大楼还在继续燃放着烟花爆竹,空气里烟火味不断。聂远山带着白璧拨开人群,发现了大街的中央蜷缩着一只张着独角的巨大的爬行动物,那就是‘年’。 ‘年’显得非常紧张和害怕,在四周的焰火声里,浑身不住地发抖。 “很明显,是除夕夜的鞭炮声把它从某个角落里给吓出来了。”聂远山说。 ‘年’忽然抬起头,它看到了聂远山和白璧,奇怪的是,当它那暗红色的目光注视着白璧的时候,就显得更加恐惧,最后,它居然扭头就跑了。 “你打伤过它,而它对你报复的时候又失败了,所以它一定对你很害怕。”聂远山对白璧说,“快,我们追上去,它向江边的方向跑去了。” ‘年’四肢很长,跑得飞快,白璧和聂远山坐进了一辆电视台的转播车在后追赶着,转播镜头一会儿对准了前头跑的‘年’,一会儿对准记者白璧。 两边的路有许多居民楼,人们还在肆无忌惮地放着鞭炮,似乎要热闹到天明。在这一路的烟花爆竹声里,‘年’越跑越快,一直跑到江边的堤岸。最后,它一头跳进了江水中。黑暗的江面扑腾了几下,然后又恢复了平静,再也看不到了。 白璧和聂远山走出了汽车,趴到江岸边,望着波涛汹涌的江水。 “它还会回来吗?”白璧轻轻地问他。 “不知道。” “但愿它再也不要回来了,‘年’属于大海,只有在大海里,它才能得到快乐。” 聂远山接着她的话说:“地球上所有的生命都来自海洋,如果海洋在我们这一代的手上被破坏了,那么我们将是最大的罪人。让‘年’安全地留在海底的唯一办法是——保护海洋的环境。” 白璧点了点头,除夕夜的江风吹乱了她的头发,聂远山忽然觉得她现在的样子有些象十几年前自己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 “让我们回家吧,孩子还等着我们呢。”聂远山笑了笑。 “对,为了我们的孩子。”白璧也笑了,他们躲开了摄像镜头,悄悄地向家里走去。 除夕的夜空中,又绽开了一朵美丽的烟花。 蔡骏 2002年2月19日 夏娃的密码 她很美。 美得惊人。一头黑色的卷发,夹着几缕天生的红色发丝。一双大而明亮的黑眼睛闪烁着,鼻子生动而调皮,嘴唇丰满,下巴的线条柔和。更重要的是,她那近乎于浅棕色的皮肤,健康的肤色,介于中国人与非洲人之间。她看上去似乎不属于任何种族,或者说,任何种族的特点都可以在她身上找到。当然,那些仰慕着她的同事们都知道,她的父亲是一个中国人,而她的母亲据说是一个非洲人,完美的基因组合。 此刻,她正在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里,打开她的计算机。通过网络,她收到了一封邀请函—— 三天前,在坦桑尼亚的乞力马扎罗山终年积雪的山顶上,发现了两具古人类遗骸,遗骸保存之完整令人吃惊。古人类学家张教授已经进行了初步的检查,发现这两具骨骸距今大约有十四万年的历史,而且表现出了与现代人几乎完全相同的体质特征。这很可能又是一个与人类起源有关的重大发现,于是,张教授邀请该领域的权威研究机构——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来协助他们做进一步研究。 看完以后,她想也许应该去一次非洲,问候一下十四万年前的那两个人。不过,首先应该把这个消息告诉她的父亲,一位著名的分子生物学家。 男同事们看到她走出来,就纷纷殷勤地向她打招呼。她实在太迷人了,既包括身体,也包括头脑。以至于所有的男人都在暗中憋着劲儿想要获得她的芳心,可是,没有一个人成功。她甚至有些讨厌男人,不管他们有多么优秀。不过,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她的父亲。 半个小时以后,她回到了家里,这是一栋背山面海的房子,都市边缘的世外桃源。她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回家了,没日没夜地呆在研究室里工作。而父亲则恰恰相反,最近的一个月,他整天把自己都关在家里,不知在忙些什么。她总有些预感,觉得父亲越来越反常。她问父亲为什么,但父亲却总是以仰天长叹来回答,在那声叹息里,她听得出父亲的心里隐藏着某种难以说出口的痛苦和忧伤。 难道是因为妈妈?父亲说,她从诞生的那天起,妈妈就永远离开了人间,甚至连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来。父亲只能告诉她,妈妈来自非洲,和她一样迷人。掐指算来,父亲已经过了二十年的单身生活。也许他应该再找一个女人。可他却从来没有想过,他只关心他的女儿,有时她甚至觉得父亲对她的爱已经超过了父爱的程度。 她走进了客厅,高声呼唤着爸爸,可是却没有人回答。那股莫名其妙的不安又涌上了心头,她把整栋房子都找遍了,都没有发现父亲的踪迹。除了地下室。 从小时候起,父亲就牢牢地叮嘱过她,绝对不可以闯入地下室。现在她就站在地下室的门前,眼前又浮现起了父亲那隐藏着某种秘密的眼神。终于,她无法抑制自己的冲动,打开了地下室的门。 当柔和的灯光照亮了这个神秘的地下室以后,却发现父亲并不在这儿,只有一台奇怪的机器,粗看起来像是某种医用治疗仪器,有个能容一个人躺进去的凹槽,里端是玻璃罩子。机器的上方有屏幕和键盘。当她走到这台机器旁边的时候,屏幕忽然亮了起来,里面出现了一行字——“我的女儿,你终于来了。” “爸爸!”她叫了起来,“你在哪儿?” 屏幕里回答:“其实,我不是你的爸爸。对不起,我不应该叫你‘女儿’,我只能称你为:夏娃。现在,我亲爱的小夏娃,我将永远地离开你。” 她茫然地摇了摇头,显然,屏幕里是父亲的话,可是,他为什么不认她这个女儿了呢? 现在,这个秘密终于通过父亲(如果还能称他为父亲的话)的文字显示在了屏幕上—— 我的小夏娃,此刻你眼前的这台仪器,是一台时间机器。事情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那时候,我还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除了主攻分子生物学以外,也对物理学非常感兴趣。我跟过一位元物理学教授,这台时间机器就是他发明的。但是,在一次实验中发生了意外,教授被时间机器送到了1937年12月的南京,就再也没回来过。我决心完成教授的实验,于是,我自己操纵这台机器,进行了一次时空旅行。 那真是一次奇妙的经历,我把时空旅行的终点定在了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东非草原上。不过,我的背包里还放着一个微型的时空旅行器,以便回去时使用。你无法体会,当我第一次降临在远古的大陆上时,是怎样激动的心情。 一切都宛如是梦中所见,我发现了一些今天已经灭绝了的物种,也有一些物种和今天的后代不太一样。我甚至有些后悔为什么不把时间定格到白垩纪,那样我就能够亲眼目睹恐龙了。但很快我就不再后悔了,因为,我见到了更有价值的物种——人类。 是的,人类,毫无疑问就是人类。既不是直立猿人,也不是象尼安德特人那样的早期智人,而是新人,与现代人类几乎没有任何区别的新人,更确切地说,就是生物学角度上最早的现代人。 她是一个女人。 更重要的是,她很美。 难以置信,在十四万三千年前,一个绝美的年轻女子出现在了我的眼前。她裸露着的皮肤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黑,而是种健康的浅棕色,介于黄种人与黑种人之间,她的脸也是如此。她大而明亮的黑眼睛,正紧紧地盯着我。她的嘴唇如今天的非洲人一样丰满性感,但下巴的线条却象东亚人那样柔和。她还有一头黑色的卷发,发丝中夹带着几缕红色。 这就是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她的美是属于野性的。她的上半身裸露着,胸前的肌肤发出诱人的反光,肩膀和小腿上全都是健美的肌肉,几乎找不到任何多余的赘肉,我知道那是她在艰苦的野外生存中锻炼出来的。她身上唯一的遮掩物是腰间裹着的一张猎豹皮,豹皮的斑点使她增色不少,也许她有着与我们相同的审美观。 她正在看着我。 一瞬间,时间似乎静止了,我也呆呆地看着她,看着我们祖先的脸,直到她突然转身飞奔而去。 她跑得就象一只真正的猎豹,我只看到她腰间那块充满美丽斑点的豹皮不断晃动着渐渐远去。我无助地在她身后追逐,但我的速度太慢了,只能大声地向她喊着,这真可笑,十四万年前的人怎能听懂现代人的语言呢?不一会儿,她就消失地无影无踪了。 作为现代人的我,在身体上与祖先相比实在太脆弱了,我只能倒在灌木下休息。刚才我见到了一个人类,千真万确,是一个已经完全进化好了的新人,与现代人没有任何区别,除了人种。她的身上似乎同时具备了现代各个人种的特点,也许正因为如此,所以她才显得如此完美。现代人类的各色人种,直到数万年后才因为定居到不同的环境而开始分化,最早的人类虽然起源于非洲,但其外表和肤色未必与现代非洲黑人一样,黑种人的肤色也是在此后长期的进化过程中逐渐变黑的。 远古的夜幕在东非大草原上降临了,许多夜行动物出没了。也许,我应该回家了。但我又舍不得这里,是因为她吗?那个十四万年前的女人。 在远古神秘的星空之下,东非草原的风吹过我的额头。在具有催眠力的风中,我渐渐地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缓缓地睁开眼睛,第一眼所见到的是我的同类——她。 是的,就是她。昨天我所见到的那个女子,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她在看着我。 我忽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洞穴中。晨曦从洞口照射进来,洒在我的瞳孔里,瞬间,我冰凉的身体立刻感受到了满世界的温暖。也许,这种感觉更多的是出自于我眼前的这个美丽的女子。 我想起了昨天晚上,自己居然在草原上睡着了。天哪,那实在太危险了,天知道我周围的夜色里隐藏着多少专门在夜间掠食的猛兽。在这野性的草原上,只有洞穴才是最安全的,毫无疑问,是她救了我。 我坐了起来,发现身体底下还垫了一张羚羊兽皮。我抬起头看着她那双黑眼睛,晨曦从她身后射进来,腰间那块猎豹皮发出了金色的反光。我真不知道该如何来感谢她,她无法听懂我的任何语言。那就握个手吧,也许手与手的接触是表达情感最简单的方式。于是,我向她伸出了手,她似乎还不明白,眼里一片茫然。面对我这个来自十四万年后的不速之客,她还有些紧张。不过,有一点可以从她的眼睛里看出来:她知道我和她一样,我们都是人类。也许正是出于同类之间的怜悯,这人类与生俱来的感情,她救了我。 终于,她也伸出了手,也许只是出于对我动作的模仿。她的手心很粗糙,与现代人娇嫩的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握住了她的手。这是一双十四万年前的人类的手,十四万年的漫漫岁月,人类近化史的长河被我和她的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她的手很有力量,一把就将我拉了起来。她笑了,笑起来的样子很美,她裸露着的胸膛正在生动地跳跃着,浑身每一寸皮肤都散发着诱人的光泽。此刻,我所见到的只是美,而丝毫没有其它的成分,这是我们祖先的人体之美,这种美是原始的,又是纯然天成的。我不得不承认,我被这种美所征服了。 她把我拉到了洞外,一片低矮的灌木树林,能够抵御大型动物的入侵。我和她手拉着手,贪婪地呼吸着清晨的空气。 她拉着我在树林里奔跑,她的体内有着无穷的活力。我想,我已经和她建立起了某种良好的关系,那我应该叫她什么?夏娃——对,我应该叫她夏娃,伊甸园里的夏娃,她和她的同伴们是我们的祖先。 “夏娃。”我叫了她一声。 她愣了一愣,回过头看着我,不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于是,我用手指着她,又叫了一声:“夏娃。” 她点了点头,也用手指了指自己,她很聪明,已经意识到了这是我对她的称呼,新人的大脑其实和现代人几乎没有区别。然后,她笑了笑,用手指着自己,大声地说:“夏娃。” 天哪,她居然会说话,尽管她并不明白夏娃代表什么意思。看来人类掌握的语言的历史相当久远。 “夏娃——夏娃——夏娃——”她嘴巴里不停地在重复着这两个汉语字。她走到一棵小树边,采下了几粒红色的小果子,放到了我的手里。我明白了,这是我们的早餐,原始社会里通常都是男性打猎,女性采集果实。果子的味道很甜,富有水份。这片树林里有许多这样的果子,很快,我们就吃饱了。 然后,她——不,我应该称她为夏娃,我的夏娃,她带着我离开了小树林。 走了不久,我见到了一处被稀疏的小树林环绕着的山丘,这里形势险要,怪石嶙峋,在陡峭的山坡下有几个巨大的天然岩洞。在洞口前有一眼碧绿碧绿的泉水,几十个腰间裹着兽皮的人正坐在泉水前,还有几个怀里抱着婴儿的妇女在哺乳。这是一个原始人群的部落,他们除了种族特征以外,其它的一切的身体特征都和我们现代人一模一样。 当他们发现我以后,都非常惊讶,我能理解,就象哥伦布第一次抵达美洲的时候,印第安人对他们的感觉一样。夏娃走到他们跟前,对他们说了几句话,我只能听出这是一种音节含混的语言,在说话的时候,夏娃还不停以打手势等肢体语言来辅助。这是人类最早的语言,只处于萌芽的阶段,但正是这简单的几个音节,最终使人类进入了文明的殿堂。 我还特别注意到,男人们对夏娃都十分尊重。也许这正是母系社会的雏形,女性拥有更高的地位。很快,夏娃把我拉到了部落成员们中间,他们都对我非常友善。有的人还大胆地伸出手,好奇地抚摸着我。我无法用语言和他们交流。但人类共通的眼神却是可以交流的,特别是在我与夏娃之间。 从此以后,我就成为了部落中的一员。我在他们中间度过了十几个日日夜夜。每天,夏娃和女人们都要去附近的树林采集果实,而我则跟着男人一起去狩猎。一个妇女要分娩了,原始人生孩子是自生自灭。更要命的是难产了,大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我学过一些医学知识,虽然没有任何工具,但还是尽力帮助她生产。在忙了满头大汗以后,终于母子平安。这件事以后,大家就对我更好了。每次分配食物的时候,他们还特意给我多加一份。夏娃对我的好感也更强烈了,总是以一种特别的目光看着我。我和她都互相离不开对方,她非常聪明,总是能够明白我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能通过眼神进行特殊的交流。 但是,每到夜幕降临,我就睡在洞穴口,绝对不进去。想起那些男男女女衣不蔽体地混居在山洞里,我就不好意思。而夏娃就睡在离我只几米之遥的地方。有几个夜晚,我从睡梦中醒来,见到夏娃的身体,这时候我就明白了,我和她之间迟早要发生什么的。 终于,这一天来临了。那是一个下午,她带着我离开了部落的营地。在黄昏前,我们来到了一座巨大的山峰脚下,那座山实在是太雄伟了,在山顶上,还有几块白雪覆盖着——乞力马扎罗的雪,这是非洲最高峰乞力马扎罗山,山顶终年积雪。 面对着乞力马扎罗的雪,我欢呼雀跃,这是非洲大陆的圣地,是大自然的奇迹。人类的祖先,就是在这座山脚下,繁衍生息的。夏娃似乎也对这座山异常尊敬,她的眼神里甚至有些崇拜这座山的味道。她拉着我的手,跑进了山脚下的一片陡坡里,她发现了一个山洞,然后,带着我走进了洞口。 我立刻想到了什么,心跳加快了,不知道该怎样脱身。夏娃也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但是,她依旧拉着我的手,进入了山洞的深处,四周一片黑暗,我什么都看不见了,除了她的瞳孔。 这是一个错误? 在茫茫无边的黑暗中,我似乎回到了出生以前的状态,回到了母亲的腹中,就象这个洞穴。人类的生命就是这样起源的,从远古直到今天,一直都没有改变过。此时此刻,万籁俱寂,只有神圣的生命,正随着夏娃轻微的喘息声而蠢蠢欲动。 她是夏娃,是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而我,来自21世纪,一切都是这样不可思议,而一切又都是这样妙不可言。 在那个瞬间,我忽然想到了《圣经.创世记》,想到了伊甸园里的某个错误。现在,这个错误已无法挽回了。 当我从悔恨中醒来的时候,夏娃依然沈浸在甜蜜的睡梦中。在黑暗中,我回想着几个小时以前发生的一切,我干了些什么?她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是我们的祖先,天哪!也许,我会在这个有着旺盛生命力的女人身体里留下一些什么?我无法饶恕自己。 刹那间,我决定离开这里。就象圣经里说的那样,上帝把犯了罪的亚当和夏娃逐出了伊甸园。我就是我的上帝,我要自我放逐。 我最后吻了夏娃一下,亲爱的夏娃,永别了。 我走出了山洞,来到了乞力马扎罗山脚下的旷野中,我回头望了一眼黑夜里白雪覆盖的山顶,世界是多么美好啊,原谅我吧,夏娃。我打开了我的背包,取出了微型的时空旅行器。 我启动了时空旅行器的返回程序,瞬间,我被带进了时空隧道,重新穿越了十四万三千年的岁月,回到了我在中华大学的秘密实验室。 我回来以后,在自己的手心里,发现几根卷曲的头发。我立刻意识到,这是夏娃的头发,被我从十四万年前的乞力马扎罗山脚下带回到了二十一世纪的秘密实验室里。我把这几根夏娃的头发珍藏了起来。然后,这次时空旅行的奇特经历被我深埋在了心底,从不向人泄露任何秘密,重新过起了我原来的生活。 但是,我无法忘记夏娃。白天,她的音容笑貌时常浮现在我的眼前。而到了夜晚,我会在梦中见到她。我整天失魂落魄,茶不思、饭不想,简直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成为一具行尸走肉。虽然我的肉体还在这里,但是,我的灵魂却依然留在了十四万三千年前,留在了夏娃的身边。我必须,要和她在一起。 于是,我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在当时的科学界,许多人都在秘密地进行克隆人的实验,许多项技术上的问题已经被解决了。于是,我也私自进行了克隆人的实验,我要克隆的是——夏娃。 我利用了那几根夏娃的头发,从头发的体细胞里面提取出了夏娃的dna。然后,根据dna培养出了夏娃的胚胎,再放入了一个健康妇女的体内,使夏娃的胚胎在那个妇女的子宫内发育。最后,经过十月怀胎,我的小夏娃——你,终于诞生了。 我的小夏娃,现在你明白了吗?我不是你的父亲,是我克隆了你。你就是夏娃,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 你出生不久,我就抱走了你,抚养你长大,我谎称你是我的女儿,和一个非洲女子所生的混血儿。我就象你的亲生父亲一样精心地爱护你,呵护着你的成长,我在你身上倾注了所有的感情,因为,我深深地爱着夏娃。 我一天一天地看着你长大,你就是我的杰作,我发誓要用生命来保护你,就象所有的父亲一样。现在,已经二十多年过去了,你也终于长大了,我似乎又重新看到了十四万三千年前伊甸园里的夏娃。 夏娃,我爱你。 随着你越来越象伊甸园里的夏娃,不,你就是夏娃。我无法抑制我的感情,我觉得你就象我的旧时情人,我随时都想要吻你。我已经等了二十多年了。可是,对于夏娃来说,却已经等了足足十四万年。十四万三千年前,只是你的前世,而现在,则是你的今生。不管是前生还是今世,我都永远爱你。 是的,我是爱你的。可是,你爱我吗?在我的眼里,你是我的夏娃,你是我来自远古的爱人。但是,对你来说,你不是夏娃。虽然,你有着和她完全相同的dna,但这并不表示你们是同一个人。夏娃只是你的前世,只是你的一个遥远的梦境,一个幻影而已。 你就是你。 我不应该把我对夏娃的感情强加在你的头上。我确实创造了你,但是,你并不是我的附属品,你有你自己的生命,有你自己的意志,有你自己的感情,你可以去选择你真正爱的人,而我,必须也只能是你的父亲。 所以,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也许,当我用夏娃的头发把你创造出来的时候,这就是一个错误。你已经长大了,我不能让错误再继续下去。 我决定回到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乞力马扎罗的山脚下,在我和她结合为一体的那个夜晚,夏娃还在山洞中熟睡着。当她在第二天清晨睁开眼睛的时候,她依然会看到我,就象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而我,将依然是二十多年前那个年轻的我,我不再离开她,永永远远和她厮守在一起。 我情愿放弃这里的一切,从二十一世纪回到十四万年前,从it时代回到石器时代,一切都是为了我所深爱着的女子——夏娃。 我的小夏娃,我的孩子,你依然是我的孩子,对不起,爸爸离开了你,爸爸必须离开你。 再见,我的孩子。 “爸爸!你别走。” 她扑在这台机器上,高声叫了起来。忽然,机器里发出一阵奇怪的声音。一股烧焦了的味道传出来,屏幕立刻灭了。原来这台机器已经预装了自动毁灭系统,当这段文字结束以后,就立刻短路,烧毁所有的内部系统。 终于,她意识到,已经永远见不到“父亲”了。 她茫然地走出了地下室,来到了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谁都不会想到,这张脸来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东非草原。她对镜子里的人说:“知道吗?小夏娃,你只是一个复制品,一个来自远古的复制品。” 她回过头,看到了父亲微笑着的照片,不,还应该叫他父亲吗?他是她前世的情人,而她的前世是她的另一个dna,来自十四万三千年前。终于,她明白了他看她的那种眼神,她明白了埋藏在他的眼神深处的忧郁与悲伤。 泪水顺着她浅棕色的脸颊滑落,挂在了她的红唇边上,就象古老的夏娃。 一周以后。 一架轻型飞机,载着她和她的同事们掠过非洲的大地。她坐在舷窗边,俯瞰着身下茫茫无边的东非大草原。当她一走下飞机,就望见了眼前那座雄伟的山峰——乞力马扎罗。机场位于一片山间高原,层层山峦之上,可以仰望到几点雪白色山尖,在山峦和蓝天交界处,积雪辉映着阳光如金刚石般闪烁。 山脚下有一座华人科学家张教授建立起来的研究所。他们在一间实验室外见到了张教授,一个中年的中国男人,在东非草原上度过了半辈子。张教授一眼就认出了她:“我的小天使,你长大了。” 她也认出了张教授,原来张教授和她“父亲”是好友,都是人类单一起源论的支持者。她还记得小时候,张教授很喜欢她那与众不同的外表,总是叫她“小天使”。现在,她低下头轻声说:“你好,张教授。” “我已经听说你父亲失踪的事,我很难过。”张教授转而对大家说,“目前两具古人类的遗骸正在无菌实验室里妥善地保存着,我正在对其进行dna的分析。” 一位研究生问道:“对不起,我想知道两具遗骸的保存程度如何,据说距今有十四万年,经过了那么长的时间,还能否得到完整的dna呢?” “不仅仅有保存完好的核dna,而且还有完好的线粒体dna,两具遗骸身上都有。一支登山队在攀登乞力马扎罗山顶时,发现了这两具遗骸。这两具遗骸原本是埋葬在顶峰附近的冰层之中,虽然位于赤道附近,但是乞力马扎罗的海拔高度达到5895米,山顶上的冰雪层已经堆积了几十万年。但是最近十几年来,全球气候变暖,世界各地的高山冰川都在逐渐消退,乞力马扎罗的冰雪也在减少。所以,这对在冰雪中埋藏了十四万年的遗骸终于露了出来被发现了。” “也就是说,因为在高山冰雪的封闭之中,所以这两具遗骸保存地相当完好?”她提问了。 “是的,就像是天然的大冰库,死者的细胞组织可以保存十几万年。知道埋藏在西伯利亚冰雪中的长毛象吗?当俄国人发现它们的时候,甚至还可以把几万年前的大象肉煮熟了吃。” “我明白了,现在我们可以看一看那两具遗骸吗?” “对不起,现在还不能,最近几天我在对这两具遗骸做一项重要的基因对比工作,为了避免对dna的污染,实验室要尽量避免与外界的接触。再等几天,只要分析结果一出来,大家就可以观赏那两具遗骸的尊容了。” “那你请我们来干什么呢?”一位研究生遗憾地说。 张教授回答:“当然是有用的,现在,我想提取你们每一个人的血样标本。” “张教授,你是要分析两具遗骸和现代人类的基因关系吗?”她问道。 “你很聪明,没错。” “那好,先提取我的血样吧。”她非常信任地对张教授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张教授都在实验室里忙碌着,而其它的人却都无所事事,张教授似乎只需要他们的血样。还有一批来自北美与欧洲的科学家也得到了相同的“礼遇”,被抽血的人中甚至还有澳大利亚的土著人、美拉尼西亚人、克丘亚印第安人、北极爱斯基摩人。 她忍受不住这种沉闷,决定出去走走。她来到了山间原野,仰望乞力马扎罗的雪峰,总觉得在那峰顶之上,有什么正在呼唤着她。于是,她决定攀登乞力马扎罗山。 虽然从这里可以望到山顶,但要走到峰顶却需要好几天,登山者每到一个山间小屋都要休息一到两天,以适应高山环境。她带足了全套登山设备,用了三天时间,终于独自抵达了顶峰。 这里是被冰雪所覆盖着的火山口,四周是一片白茫茫的冰雪世界。向极远方眺望,可以依稀地看见高山草原和茫茫无边的东非大草原,似乎整个世界都在她的脚下了。 正当她伸开了双手,想要高声地叫喊起来,以发泄自己胸中的郁闷时,忽然有人在她身后说:“小天使。” “谁?”她回过头来,却发现是张教授,她忙说:“张教授,你怎么在这里?” “乞力马扎罗的雪。多美啊。”张教授自顾自地说。 “也许是因为这里的雪太美了,所以,那对十四万三千年前的男女,才会被埋葬在这里的冰雪之中。会不会是他们自己爬上山来的呢?” “有这个可能,当人感到自己要死的时候,总会找一个干净一点的地方。在原始人眼中,这座冰雪山峰或许还具有某种重要的意义。”忽然,张教授以一种特别的目光看着她说:“我的实验已经完成了。” “太好了,结果怎么样?” 张教授缓缓地说:“结果太不可思议了,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提取你们的血样?不仅仅是你们,还有来自全世界的各个人种,主要是女性,大约有一百多个不同的种族类型,当然你是最特殊的一个。我从你们的血样中提取了线粒体dna,我相信你一定知道线粒体dna的作用。” “我当然知道,线粒体是存在于细胞质中的细胞器,提供机体所需的能量。线粒体dna存在于线粒体中,呈环状双链接构。线粒体dna只能由母系遗传,无论是女性还是男性,我们的线粒体全部都来自于母亲。我们的母亲的线粒体则全部都来自我们的外祖母,依此类推,直到远古。线粒体构成了对于我们的母系祖先的独立记录,没有被主细胞核的dna所沾染,而主细胞核dna是均等地来自于我们的父母的。” “回答很好,那你知道什么是线粒体夏娃吗?”张教授继续问。 “教授,你不是在故意考我吧?”但她还是照着她学过的知识回答:“所谓线粒体夏娃,就是所有现代人最晚近的纯粹母系共同祖先。科学家曾在全世界随机抽样了135名妇女进行线粒体dna调查。她们有澳大利亚土著、新几内亚人、美洲印第安人、西欧人,东亚人,非洲人。他们逐对研究了每个妇女之间的线粒体dna差异的数目,最终确定了在10至25万年前有一个总分叉点,处于该点的女子是所有现存人类的最靠近我们的纯粹母系的共同祖先,她就叫线粒体夏娃,后期实验把时间定到14万3千年前,必然存在这么一个女子,所有现存的人类的线粒体dna都来自于她。” 张教授点了点头,缓缓地说:“现在,线粒体夏娃就在我的实验室里。” “什么?” “她已经在我们脚下的冰雪里埋藏了十四万年了。” “你是说那具女性遗骸?” “是的,我对她的主细胞核dna与线粒体dna都做了分析,并且和那具男性遗骸的主细胞核dna与线粒体dna分别做了对比,难以置信的是,我发现那具男性遗骸的线粒体dna与那个女性的有着某种遗传关系,也就是说,那个男人的线粒体dna来源于那个女人。更重要的是,根据线粒体dna的突变规律,该男性遗骸的线粒体要比女性晚了许多代。” “这怎么可能呢?除非那个男人是那个女人的后代。” “不,根据碳14测定,他们生存于十四万三千年前。他们差不多是同时死亡的,男子的年龄比女子略大几岁而已,死亡年龄大约是四十多岁,要知道原始人的平均寿命很短,四十岁在他们当中应该算是寿终正寝了。当时我立刻就想到了线粒体夏娃这个假设,所以,我给全世界各地的研究机构都发出了邀请,因为他们里面有各色人种。我检测了他们的线粒体dna,并与那具在这里发现的女性遗骸的线粒体dna做了分析和比对,结果发现,不论你是一个中国人还是澳大利亚土著、非洲人、欧洲人、印第安人,你们所有人的线粒体dna都与那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性有着直接的遗传关系。” “所以她就是线粒体夏娃?” “没错。”张教授点了点头,“她确实存在,她是今天我们所有人的最晚近的纯粹母系的共同祖先。我们每一个现代人体内的线粒体dna都来源于她。” 她怔住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又在心中蠢蠢欲动。忽然,她听到了一阵巨大的风雪声,海拔5895米的山顶上即将刮起一场可怕的暴风雪。 “快点下山。”张教授赶紧说。 她点了点头,和张教授一起跑下了山顶,用了几十个小时,才回到了研究所里。 此刻,许多记者已经云集在了山脚下,他们正在焦急地等待着张教授,他们无法理解,张教授为什么要花了好几天的时间冒险上山,去找一个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的女实习生。 新闻发布会很快就召开了,张教授向全世界宣布发现了线粒体夏娃,但是,对于同时发现的那具男性遗骸,他却没有做任何说明。 她坐在张教授的身边,总觉得张教授似乎还隐瞒了什么。在新闻发布会结束以后,她要求去实验室里看一看线粒体夏娃。张教授同意了,他盯着她的眼睛,缓缓地说:“你应该去看一看,我的小天使。” 在进入实验室之前,她换了全套的防护服,并进行了全身消毒。然后在同样装束的张教授的陪同下,一起进入了实验室。在实验室里,有着两具水晶棺材一样的玻璃防护罩,一对生活于十四万三千年前的男女遗骸就躺在防护罩里。 她先看了看那具女性遗骸。 遗骸保存地相当好,十四万三千年来,乞力马扎罗山的冰雪一直忠实地保护着它的身体。尽管如此,在漫长的岁月里,遗骸不可能完全保持原貌,皮肤都已经变黑了,身体缩水,脸部深陷。但是,至少还可以看清身躯四肢和部分脸部。 她看着遗骸的脸。忽然,发现那张脸的轮廓和自己有些相象,她满脸狐疑地看了看张教授,张教授也象推敲某个化石标本一样观察着她的脸。 “有一个秘密我一直没有说出来。”张教授缓缓地说:“我在分析你的血样的过程中,惊奇地发现,你的主细胞核dna序列,与眼前这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一模一样。是的,完全一样。也许,在你的身上,埋藏着某个关于人类起源的秘密。” 她呆住了,她看着张教授的眼睛,几乎要崩溃了,她又看了看防护罩里的那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线粒体夏娃。她明白了,这个女人就是她的前世,“父亲”用了这个女人的一根头发“制造”出了她。所以,她是另一个线粒体夏娃,活着的夏娃。 她强忍着自己的眼泪,来到了另一个防护罩前,那里面躺着一具男性遗骸。这具遗骸的保存程度与那具女性遗骸差不多。她仔细地看着这具遗骸模糊的五官,也觉得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张教授的声音又在她耳边响起了:“很奇怪,我发现这具遗骸表现出了明显的蒙古利亚人种东亚亚种的种族特征。可是,在十四万三千年前,现代人类的祖先还聚居于非洲,不同人种的分化是在许多万年以后,人类走出非洲以后才开始的。” 此时此刻,她已经明白了某些东西,她看着这具遗骸,冷静地说:“张教授,能否把这具男性遗骸的dna样本提供给我一些,也许,我能够帮你解释这个问题。” “真的吗?”张教授犹豫了一会儿,最后点了点头说:“看在你父亲的份上,我同意。不过千万不能泄露给别人。” “好的。张教授,如果我父亲知道,他一定会感谢你的。” 张教授说:“当然,你父亲是我最要好的朋友。” 她深呼吸了一口,看了那两具男女遗骸最后一眼,在心中默默地祝福着他们,然后她走出了实验室。 几天以后。 她回到了家里的实验室,分析了在乞力马扎罗山顶上发现的男性遗骸的dna样本,并且与她“父亲”遗留下来的毛发做了比对。她的结论是:这是同一个人的dna。 现在,她一切都明白了,和线粒体夏娃一同被发现的那个男人就是她的“父亲”。他离开了她,乘坐时空机器,又回到了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乞力马扎罗山脚下。当他回到他的夏娃面前时,他不再是四十多岁的成熟男人了。他又变回成了那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从此,他们一起生活在伊甸园里,共同繁衍后代,他们一定生了很多女儿。他不会意识到,和他生活在一起的人就是线粒体夏娃,他和夏娃的女儿们将传递她的线粒体dna,再传给夏娃的外孙女们,她们一直往下传下去,经过十几万年的岁月,遍布于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 这是一个神圣的过程。 太不可思议了,可是,科学告诉她,这一切又都是事实。她茫然地离开了实验室,走到了一扇面朝大海的窗户前。海风吹进窗户,吹散了她的卷曲的长发,她努力地呼吸着带着海水味的空气,摊开了她的手心。 在她的手心里,有着几根卷曲的头发。这是昨天晚上,从父亲的保险箱里找到的,这几根头发藏在一个铁盒子里,盒子上写着两个字:夏娃。 那是线粒体夏娃的头发,被“父亲”保存了二十多年。她也知道,她的生命就来自于这几根头发上所提取的dna。 此刻,她摊开手伸到了窗外,一阵海风吹过,立刻就卷走了那几根夏娃的头发。 永别了,线粒体夏娃。 2002年12月 侯塞因 当穷苍破裂的时候, 当众星飘堕的时候, 当海洋混合的时候, 当坟墓被揭开的时候, 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前前后后所做的一切事情。 ——《古兰经》(82:1-5) 一 西元2003年4月2日。 陆军中士约瑟感到自己的眼睛里一阵难受,仿佛有无数的霰弹,击中了他身体上最脆弱的一部分。泪腺自动地分泌出咸涩的液体,冲刷那些细小的沙粒。但他还是没有戴上墨镜,用手捂着嘴巴和鼻子,艰难地眯起眼睛,注视着脚下渐渐远去的沙漠。 黑鹰直升机的叶片不停地飞舞旋转着,无数黄沙被卷到空中围绕着他们,伴随着这只以印第安人命名的黑鹰向北翱翔而去。直升机的舷窗大开着,全副武装的约瑟就坐在敞开的窗边,他的身上绑着牢固的安全带,手里握着m16步枪,鹰一般的眼睛巡视着离他几百米以下的黄色沙漠。一支美军的车队正在沙漠中的公路上缓缓行驶着,他看到几十辆m1a2主战坦克和布雷德利步兵战车,后面还有油料补给车和悍马吉普车,路边还有几辆被烧焦的伊拉克t55坦克。滚滚的黄沙被车轮碾起,渐渐地模糊了约瑟的视线。 狭小的机身里总共挤了十一个人,在直升机巨大的噪音中,约瑟勉强听清了身后几个人说话的声音。他们在激烈地讨论着战争会不会很快结束,有两个人甚至还争得面红耳赤:一个人说萨达姆实际上已经死了,战争会在一周内获得胜利,他们也很快就会回家了;但另一个人却异常悲观,他认为伊拉克方面正在诱敌深入,他们盼望着美军快点进入巴格达,所有进去的美国士兵都会变成尸体。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第七骑兵团已经离巴格达不远了,或许他们很快就会见到巴格达那些巨大清真寺的尖塔了。 黑鹰忽然被拉高了起来,约瑟渐渐看不清地下的情况了,同时他也摆脱了那些讨厌的沙粒,约瑟松开了捂着嘴巴的手,难得地呼吸了一下天空中纯洁的氧气。他始终都没有说话,只是呆呆地凝视着眼前模糊的一切——自从他们开进这个国家以来,约瑟就从来没有仔细地看清楚过这片土地的真正面貌。战争已经进行到第十四天了,他却有一种奇怪的错觉,似乎这一切都是场梦,一场关于小时候战争游戏的梦。 他想让自己从梦里醒过来,但却始终无济于事,仿佛自己被关在一间黑暗的屋子,眼前所见的只是幻影。即便在战争的第七天,他亲眼目睹了自己战友的死——在那条死亡的公路上,一串子弹从某个隐蔽的地方射了出来,他们立刻趴在了地上,通过高频步话机请求空中支援。阿帕奇直升机迅速地赶到,向一栋伊拉克民房发射了导弹的,那栋房子立刻就被夷为平地——天知道那里面有没有平民。直到这时候他才注意到他身边的战友,那是一个来自南方的黑人,他的脸上有一个大洞,一些黑色的污血正在不停地向外喷涌着。显然,刚才那串子弹击中了他的脸部,这个入伍前的出租车司机当场就死了,一些血溅到了约瑟的鼻子上。约瑟依旧一动不动地贴着地面趴着,傻傻地看着黑人的尸体,他宁愿相信这只是一场残酷的梦。 约瑟的呼吸忽然急促了起来,他倚靠在敞开的舷窗边上,保险带把他紧紧地绑着,眼睛里什么都看不清,只有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那美丽的天空,或许,还有那辆白色的小轿车。是的,约瑟看到了那辆车,似乎还有轿车里露出的那双焦黑的小手。 那是什么时候?约瑟想了想,他轻轻地告诉自己:那是昨天做的一个梦吧? 那辆白色的小轿车在公路上疾驰着,迅速地接近了他们的营地,所有的人都紧张地握起了枪对准那辆轿车。约瑟隐藏在一辆军车后面,他的枪口始终瞄准着那疾驰而来的目标。他只能勉强地看清开车的人是一个魁梧的男人,车顶绑着许多个大包,谁都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在约瑟的周围,没有一个人敢站到公路上要求对方停车,他们只是瞄准着,直到轿车开到他们的面前。 不知道是谁开了第一枪,那家伙的枪法比训练的时候准多了,立刻就击中了小轿车的挡风玻璃,约瑟依稀可以看到一些血喷到了玻璃上。几秒钟以后,所有的人都开枪了,他们使用手中的各种武器,也包括约瑟。那辆白色的小轿车立刻被打成了筛子,旋即发生了爆炸,在公路上翻腾了起来,然后重重地摔在了公路边上燃烧了起来。 依然没有人敢过去,但约瑟却突然站了起来,他丢掉枪跳出了营地,冲到那剧烈燃烧着的小轿车边上。他看到在小轿车的后排座位上,正燃烧着两具尸体,一具看起来象是一个女人,怀中还抱着一个已经分不清性别了的小孩子。他们紧紧地抱在一起,面目已经完全看不清了,剧烈地爆炸和燃烧使他们的皮肤粘了起来,再也分不开了。 约瑟呆呆地站在那儿,直到战友跑过来把他拖走,几秒钟以后那辆轿车彻底爆炸了。 忽然,黑鹰降低了飞行高度,又有一些沙子进入了约瑟的眼睛。他闭上眼睛轻轻地问自己:那真的是梦吗? 二 回历60年十二月(西元680年9月)。 两匹阿拉伯猎马奔驰在麦地那城外的旷野上,他们的骑手有着共同的特征,裹着白色的长袍和头巾,与黝黑的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他们都生着鹰一般的鼻子,还有黑亮的眼睛。他们看起来已经精疲力尽了,吃力地伏在马背上。而他们的马与主人一样疲倦,细长的马蹄偶尔也会因饥渴而痉挛。 其实他们来自不同的方向,一个从哈里发所在的城市叙利亚大马士革而来,而另一个则从幼发拉底河畔的伊拉克大城库法而来。他们带着干粮和水,各自走了十几天的路程,日夜兼程从未歇息过。他们各自穿过了贝杜因人放牧的草原戈壁,走过荒无人烟的内夫得沙漠,终于在人困马乏的最后关头,几乎同时来到了麦地那城外。在从北面进入麦地那的必经之路上,他们意外地相逢了,他们彼此并不相识,从蒙脸的白布上面露出各自的眼睛,互相凝视着对方,就连他们的马也停下了蹄子警觉地打着圈。 突然,那个来自叙利亚的人高声地叫了起来:“除安拉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神,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 来自伊拉克的人微微笑了笑,他摘下蒙脸的布,把对方的这句话重新复述了一遍,接着说:“色俩目。兄弟,我叫易卜拉欣,来自库法,你呢?” 叙利亚人也摘下了蒙面的布:“我叫马吉德,来自大马士革。” 易卜拉欣取出水袋喝了口水,滋润着干裂的嘴唇,他大声地说:“色俩目。我的兄弟,你来圣城麦地那干什么?” “我来找阿里的儿子,也是先知的外孙——侯塞因,为他捎个口信。”马吉德驾着马向前而去。 “我也是。” 易卜拉欣紧跟在他身边,两个人骑着两匹几乎相同颜色的马,并排着走过麦地那城外的葡萄园。他们越过了一条宽阔濠沟的遗迹,这是先知在来到麦地那五年以后修建的,在这里发生了著名的濠沟之战,胜利地保卫了最早的一批穆斯林。 马吉德和易卜拉欣很快就成为了好朋友,在到达侯塞因的住地之前,他们路过了先知的墓地,于是他们顺道完成了一次简短的朝觐。麦地那的街头显得平静而安逸,这里是适合人隐居的好地方,他们很不情愿地打破了这里的安宁,纵马来到了侯塞因的住处。 一个黑肤色的仆从挽住了他们的马,然后带着他们穿过一间带有水池的庭院。这栋白色的泥坯平房非常简朴,看上去就好象一个小商贩的家。在一个明亮的房间里,他们见到了仰慕已久的侯塞因。 侯塞因用他那双大和黑亮的眼睛,仔细地打量着这两个风尘仆仆的客人。马吉德似乎能从他那双瞳孔里,发现一片漂浮的云雾。侯塞因有着白皙的皮肤,漂亮的鼻子和胡须,还有保持得很好的瘦长身材。虽然他的实际年龄已经五十多岁了,但看起来似乎只有四十出头,他那张完美的脸庞据说酷似他的母亲法蒂玛——先知穆罕默德的独生女。 “色俩目,我的两位兄弟,你们从哪儿来?”侯塞因用平和的语气问道。 “尊敬的侯塞因,我叫马吉德,来自大马士革。我来是向你传递一个消息:穆阿维亚死了。” “我们的哈里发去世了?”侯塞因仰起了头,虔诚地说:“愿他升入安拉的天堂。” 马吉德咬着牙齿说:“不,他会下地狱的。穆阿维亚利用种种无耻的阴谋诡计,从你父亲阿里的手中篡夺了哈里发的宝座,他破坏了历代哈里发的规矩,他要让倭马亚家族永远世袭统治阿拉伯帝国。在穆阿维亚死了以后,他的儿子齐亚德已经在大马士革宣布继承哈里发的位子。愿安拉永远诅咒倭马亚人。” 侯塞因沉默了片刻,他依然平静地说:“马吉德兄弟,你就是来告诉我这些的吗?” 易卜拉欣忽然说话了:“不仅仅是这些。尊敬的侯塞因,我是来自库法的易卜拉欣,伊拉克已经在半个月前知道了这个消息。库法城所有的阿里派支持者,推选我为总代表到麦地那来,邀请您去库法继承哈里发之位。” “为什么?” “自从十一年前,你的哥哥哈桑被人毒死以后,尊敬的侯塞因,你就成为了先知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后代了。你是先知的外孙,你是阿里的儿子,你的血统无比高贵,除了你之外又有谁能胜任哈里发之位呢?” 马吉德高声地说道:“易卜拉欣兄弟说的太对了,尊敬的侯塞因,象你的父亲阿里那样,成为一个伟大的哈里发吧。” 侯塞因的表情忽然变得异常平静,他的眼皮缓缓地落了下来,半眯着眼睛看着这两个被太阳晒得黝黑的使者,那团捉摸不定的云雾,依然在他的目光里漂浮着。 易卜拉欣突然跪在了他的面前,泪水从他干涸的眼睛里流了出来,他抽泣着说:“尊敬的侯塞因,整个伊拉克都在等待着你,我们已经完全做好了准备,在库法在巴士拉,只要等你一到,人们就会起来推翻倭马亚人的伊拉克总督。哈里发的王冠将戴在你的头顶,我们的大军将在你的率领之下消灭大马士革的齐亚德,恢复阿里家族的荣誉。” 忽然,侯塞因伸出了那双有力的大手,把跪在地上的易卜拉欣搀扶了起来。侯塞因的手指轻轻地抹去了易卜拉欣的泪水,那些带着沙子的眼泪渗进了他指尖的皮肤,一种特别的温热。侯塞因的目光异常地安详,易卜拉欣在他的瞳孔里,发现了一丝苦涩的微笑。 三 麦地那的后半夜还算凉爽,在那间带有水池的简朴庭院里,侯塞因独自一人踱着步。一轮如钩的新月,悬挂在宝蓝色的天空中,他坐在一棵葡萄树下,仰头看着神秘的夜空。 今天中午抵达这里的两个不速之客分别来自叙利亚和伊拉克,他们带来了相同的消息和愿望。特别是那个来自库法的易卜拉欣,他几乎是哭泣着哀求侯塞因去伊拉克,历数着倭马亚人的罪恶行径,还有阿里在伊拉克和波斯的巨大威望。现在,他们两个人都住在这栋房子里,等待着侯塞因的最终答复。 在黄昏时分,伊本.祖白尔也从麦加赶到了这里,他劝说侯塞因尽快地向库法进发,以免错失了良机。此刻,整个新生的伊斯兰世界都在期待着先知唯一的外孙,无数渴望反抗倭马亚人统治的穆斯林需要侯塞因,他已不再属于自己了。 侯塞因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透过葡萄树叶的缝隙,天上的新月仿佛被剪碎了似的,这美丽而神秘的夜空,仿佛是某种暗示。他还记得自己小时候第一次记事,是在他那位伟大的外公——先知穆罕默德的怀抱里,他还记得先知柔软的胡须和慈祥的微笑。先知非常喜爱他仅有的两个小外孙,就象喜爱他的唯一的女儿法蒂玛和女婿阿里。 在侯塞因六岁的时候,他的外公穆罕默德去世了,阿里抱着两个儿子为岳父送葬。哥哥哈桑总是在哭,六岁的侯塞因则面无表情,他趴在父亲阿里强壮而宽阔的肩头,静静地看着送葬的队伍。他第一次明白什么叫死亡,只要是一个人,纵然是神的使者亦终归一死。 侯塞因在水池里舀了一瓢水,清凉彻骨的池水送入喉咙中,瞬间浇灭了白日的热气。有时候他觉得在深夜里喝一口池水,也是种莫大的幸福。忽然,他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侯塞因回过头来,见到了一个蒙着黑色面纱的年轻女人。 “马尔基娜,你怎么还没有睡?” “尊敬的侯塞因,既然你睡不着,我又怎么能睡着?”马尔基娜恭顺地坐在他身边,她那苗条的腰肢倒映在了池水中。只可惜侯塞因不再是个年轻人了,他已经五十多岁了。虽然身体还是象年轻时一样健壮,但胡须中却开始夹杂起银霜。马尔基娜是他最后的一位妻子,他们三年前才刚刚结婚,她是麦加的贵族之女,她年轻、聪明而漂亮,就象侯塞因的母亲法蒂玛年轻时候一样。他非常喜欢马尔基娜,三年来他不再亲近其他女人,只有马尔基娜能让他找回年轻时的感觉。 “你知道了?”侯塞因看着她面纱下面的眼睛,平静地说:“你是个聪明的女人,我知道我是瞒不过你的。” “你决定了吗?是去还是不去?” 侯塞因继续看着她的眼睛,那双神秘的眼睛就象天上的新月一般迷人,他不回答。 马尔基娜继续轻声地问:“库法对你来说真的那么重要吗?” “那座城市对我来说唯一重要的是:我的父亲阿里就是在那里被刺杀的,那把有毒的刀砍中了他的头部,他死在了库法。” “尊敬的侯塞因,那你为什么还要去?” “因为有无数的人们,他们是我的穆斯林兄弟,他们用生命支持先知后代的家族,他们迫切地需要我。此刻,我的生命已经不再属于我自己了,而属于这个世界上的无数生命,所以,我必须为他们而去。” 马尔基娜忽然颤抖了一下,她那可爱的影子也在水池里晃动起来。 “不要害怕,我亲爱的马尔基娜。”侯塞因在她的耳边轻声说:“这是命运给我的前定。不论最终结局如何,这条通往库法的道路,早已由安拉为我确定,我的使命便是走上这条路,不必迟疑,不必回头,这就是伊斯兰的真谛。” 一滴晶莹的泪水在她的眼眶里缓缓地滚动着。侯塞因微笑着看着她,他继续轻声地说:“你哭了?不,你应该为我微笑和祈祷才对。” 然后,侯塞因轻轻地拉下了马尔基娜的黑色面纱,一张美丽的阿拉伯女子脸庞,清晰地呈现在他眼前。 新月和池水,照耀着她的眼睛。 四 从麦地那通往伊拉克的道路,要穿越茫茫无边的内夫得沙漠,所幸麦地那是个水源充足的绿洲,他们准备了足够的水和干粮,辞别了穆斯林们的圣城,踏上了前往库法之路。 侯塞因骑着一匹白色的阿拉伯纯种猎马,背着父亲阿里留下来的宝剑,走在队伍的最前端。他穿着一件朴素的长袍,裹着一条白色的头巾,看起来和一个普通的商旅没有多少区别,只有他那双深邃的眼睛,还遗传着先知的威严和智慧。 在此之前,穆斯林.阿慕尔已经带着一支先遣小分队前往伊拉克了。但即便如此,现在跟随着侯塞因的这支队伍,总共还不到两百人。 马吉德和易卜拉欣跟在侯塞因的身后,马吉德的表情有些忧虑,他回头看着身后这支小小的队伍,似乎一场沙暴就可以将他们全部埋葬。他们都是阿里家族的亲戚,还有侯塞因最忠实的追随者和卫士,他们带着一些武器,用来防范路上可能出现的拦路抢劫的贝杜因人。 然而,他们一路上却出奇地安静,十几天来除了烈日和旋风以外,没有出现任何麻烦。时间已经进入回历61年1月(公元680年10月)了,侯塞因和他的追随者们依然行进在沙漠中,只有易卜拉欣清楚,他们离美索不大米亚平原已经不远了,有时候他甚至还能在风中嗅到幼发拉底河的泥土气味。 在走出沙漠前的最后一个夜晚,他们在一片坚硬的戈壁上安营扎寨,点起了炊烟烧烤食物。天空越来越黑,直到满天星斗覆盖了头顶。所有的人都熟睡了,只有侯塞因一个人坐在帐篷外边,仰望着天上的星星。 他忽然想起自己在一年以前,去过一次圣地麦加。在麦加的北部有一座希拉山,山上的一个山洞,是先知悟道的地方。《古兰经》上说先知曾在洞中苦思冥想,直到某个夜晚接到了安拉的蒙召,据说他见到了来自天国的哲布勒依莱,也就是《旧约全书》中的天使长迦百利。古兰经上是这样说的:“他在东方的最高处,然后他渐渐接近而降低,他相距两张弓的长度,或更近一些。他把他所应启示的启示他的仆人。”(53:7-10)。 侯塞因找到了那个希拉山上的山洞。洞非常小,只能容一个人站起来,能三个人并排躺下去。洞后有一个裂缝,空气可以流通。在那个麦加的中午,外面的阳光灼热地笼罩着一切,侯塞因闭上眼睛,静静地躺在山洞的阴影中。那里出奇地阴凉,一片黑暗里他什么都看不到,直到——他看到一团巨大的火焰。 那是在天空中飞行的武器,从某个遥远的地方呼啸而至,肆虐着穆斯林们的家园,无数间房屋和大楼燃烧起了大火,女人和孩子们在痛苦地尖叫,鲜血在肥沃的土地上奔流...... 不——侯塞因猛然睁开了眼睛,他的眼前依旧一片黑暗,只有一点光亮在前方闪烁,那是山洞口。他大口地喘息着走出了山洞,阳光又一次刺激了他的眼睛,他只能手搭凉蓬向南边的麦加城望去,圣城在阳光下发出闪闪的金光。 现在,他只能在沙漠上看到那些星星。侯塞因终于感到有些困了,正当他准备回到帐篷里的时候,一颗流星迅速地划破天空,瞬间消失在了大地的另一端。 他看到了那颗流星。 五 当侯塞因和他追随者的队伍穿越最后一片沙漠以后,终于见到了幼发拉底河的绿洲。侯塞因骑着那匹白色的猎马,站在一块坚硬的高地上,居高临下眺望河谷中的纳吉夫城。他看到在秋日的艳阳之下的阿里清真寺,那巨大的圆顶正发出金色的反光,耀眼而夺目。 ——那是埋葬他父亲的地方。 侯塞因轻轻地叹了口气,在这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的最前面,他驭着马缓缓走下高地,向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奔去。 他们来到了纳吉夫城中。二十年前这里还是一片荒野,当阿里埋葬于此地以后,每年都有人来朝圣,才成为了一座全新的城市。人们很快就发现了侯塞因,他们看起来非常吃惊,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跑了出来,四面围绕着先知唯一的外孙。他们伸出粗糙的手,抚摸着那匹漂亮的白马,甚至还有人抚摸着侯塞因的大腿,亲吻着他的马蹬和鞋子。 易卜拉欣跟在他身后兴奋地说:“你看,尊敬的侯塞因,伊拉克人民是多么需要你。” 侯塞因却默不作声,他只是小心地牵着缰绳,不要让马蹄踩到狂热的人群。他们艰难地穿越过拥挤的街道,小心地从马和骆驼上下来,走进了巨大的阿里清真寺。 他仰望着清真寺的圆顶,整个身体象一尊雕塑那样凝固了起来。整整十九年过去了,侯塞因还清晰地记得父亲阿里当时的样子——黧黑的皮肤、黑亮的大眼睛、浓密的白色胡须、魁梧结实的身材。阿里是先知的堂弟,也是先知唯一的女婿,他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第四位正统哈里发。阿里具有阿拉伯人所有的优良品格,许多年以后一位历史学家是这样说的——“他在战场上是勇敢的,在劝告时是聪明的,在讲台上是雄辩的,对朋友是真诚的,对敌人是豁达大度的,他已成为穆斯林高贵和豪侠(futuwah)的典型人物,成为阿拉伯传说里的苏莱曼(所罗门),有数不清的诗歌、格言、训诲和轶事,环绕着他的大名而结实累累。” 但谁都没有料到,就在阿里返回库法的清真寺的道路上,一个属于哈瓦利吉派的刺客隐藏在人群中,突然跳了出来,用一把带有剧毒的刀砍中了阿里的头部。阿里很快就死了,至于刺客杀他的目的,据说是为了替人复仇。 阿里曾经留下过遗嘱——当他死以后,把他的遗体放在一头骆驼的背上,然后让那头骆驼自由行走,骆驼在哪里跪下,遗体就埋葬在哪里,这个地方就是纳吉夫。 这不是骆驼的决定,而是安拉的决定。 侯塞因一直坚信这一点。忽然,他回过头看看他的追随者们,沙漠中的长途旅行,使他们的身上都蒙上了一层厚厚的沙尘,看上去就象一群艰苦的商人。 “我们身上都脏透了,让我们做大净吧。”侯塞因轻声地说。 他们排着队进入了大净的房间,所有的人都没有说话。这里有清洁的水源,他们先嗽了嗽口,然后用水清洗鼻腔。接下来就是要清洗全身了,每个人都严格地按照从头到脚的顺序,洗净全身每一寸皮肤和毛孔。虽然听不到说话的声音,但所有的人心里都在默念着:“我为去掉污秽而作大净。” 侯塞因也闭着眼睛默念着,洁净的幼发拉底河水,在他的额头上缓缓流淌着,彻骨的清凉渗入毛细血管。那感觉就象是进入了一间纤尘不染的房间,四周只有明亮的阳光,和情节的空气。 做完大净以后,他们进入清真寺的礼拜堂,面向麦加的方向做了午礼拜。阿訇念诵古兰经的声音,抑扬顿挫地飘荡在阿里清真寺中,谁都不会怀疑,这美妙的韵文能让任何人陶醉。 他们在下午离开了纳吉夫,侯塞因依然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忽然,他回过头问易卜拉欣:“色俩目。我的兄弟,明天我们会到哪儿?” “卡尔巴拉。” 六 那真是一个梦吗? 约瑟依然在反复地问自己。保险带牢牢地绑着他,约瑟只感到自己仿佛被悬在半空中,整个身体是那样无助和软弱,似乎已不再属于自己了。那是昨天的事情了,白色的小轿车早已炸成了一堆扭曲的废铁,连同里面的人。那是一条致命的高速公路,一道通往死神的大门,那条路在纳吉夫的边上,一座激战中的城市。约瑟很早就知道了,那是什叶派穆斯林的圣城。 昨天是几号?对,是愚人节,约瑟到现在才想起来,他摸了摸钢盔下的额头,或许那只是一个玩笑,上帝的玩笑而已。 “瞧,幼发拉底河到了。” 突然,旁边有人兴奋地喊了一声。约瑟重新清醒了起来,揉了揉眼睛向下面看去。黑鹰飞得越来越低,透过一层薄薄的沙尘,约瑟看清了几百米以下的一条宽阔的河流。 这是他一生中所见到的最美的景象。 阳光倾泻在幼发拉底河上,看上去就象一条金色的腰带,在几百米以下的地方发出耀眼的反光。波光粼粼的幼发拉底河东面是绿色与黄色夹杂的平原,除了河岸以外,西面全是大片的沙漠,一支美军的车队沿着河岸的公路前进。阳光从缓缓流淌的河流表面上反射上来,就象一面镜子照亮了黑鹰的底部。瞬间,约瑟有些晃眼了,眼睛里一阵晕眩,似乎有一种从高空坠落的感觉。 直升机又拉了起来,迅速地掠过了幼发拉底河,向西北方向疾驰而去。 约瑟又看不清地面的情况了,他重新闭上了眼睛,吃力地呼吸着高空的氧气。半年以前,他还在一所大学里攻读硕士生,他读的专业是宗教史。在向军队报到前的最后一天,他完成了自己的硕士生毕业论文,论文的题目是《论伊斯兰教什叶派侯塞因与基督教耶酥的比较》。他的导师认为这个题目并不恰当,从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侯塞因与耶酥之间并不具有可比性。但约瑟并不这么认为,就象在古兰经里同样也有耶稣,只不过换成了阿拉伯语的拼写方法——伊撒。此外,还有许多《圣经》里的人物都出现在了古兰经中,比如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古兰经里叫阿丹和阿娃。拯救人类的诺亚在古兰经里叫努哈,而犹太人与阿拉伯人的共同祖先亚伯拉罕的阿拉伯名字叫易卜拉欣,先知摩西的阿拉伯名字叫穆萨,大卫和所罗门这对父子的阿拉伯名字分别是达乌德和苏莱曼。 还有,“约瑟”这个名字,在古兰经里叫做“尤素福”,一个常见的阿拉伯名字。 不过总的来说,导师还是对约瑟的这篇论文的内容表示满意,至少约瑟对历史的熟悉与掌握程度,远远超过了其他的学生。最后,导师引用了一位历史学家的话说:“作为历史上的一种动力来说,人们实际上如何看待一个事件,比他们应该如何看待那个事件尤为重要。” 当导师说完这句话以后,约瑟便坐上了前往军营的汽车。 突然,黑鹰倾斜着身体,迅速地降低了飞行高度。中尉命令所有的人都做好战斗准备,约瑟莫名其妙地颤抖起来。他紧握着枪瞄准着地面,几分钟以后,终于看清了地面上的那座城市, 从很远的地方,他就看到了一座巨大清真寺的镀金穹顶,还有三个高耸入云的宣礼尖塔,巍峨地矗立在幼发拉底河西岸的平原上。所有这一切都在阳光下发出灿烂的金光,宛如无数次梦中见到场景,让约瑟的灵魂回到十几个世纪以前的时光。 当约瑟很小很小的时候,他就做到过这样的梦,梦见那巨大的清真寺圆顶,那座白色的低矮城市,旁边流淌着一条宽阔的河流。 就是它。 直到现在,约瑟才知道了自己梦中城市的名字——卡尔巴拉。 七 在黄昏时分,侯塞因和他那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抵达了卡尔巴拉。 这是一片美丽的绿洲,在西面是黄色的沙漠,夕阳很快就在沙漠中消失了,月亮高高地升起,清冷的月光照耀着侯塞因的额头。 在这片被夜色笼罩的绿洲上,他们按时完成了一天中的第五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礼拜——宵礼。然后,他们各自钻进了帐篷睡觉。 易卜拉欣和马吉德却都睡不着觉,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总有一股奇怪的感觉,仿佛某种东西在灼烧着他们的心底。在后半夜,他们从帐篷里爬了出来,却听到了一阵磨刀的声音。 在清冷的月光下,他们见到了一个瘦长的背影——侯塞因。 先知唯一的外孙正在月光下磨着他的宝剑。 易卜拉欣和马吉德小心翼翼地走到了侯塞因的背后,轻声地说:“尊敬的侯塞因,您为什么还不休息?” “我的兄弟们。”侯塞因回过头平静地说,“等明天一早,我会休息的。” 马吉德奇怪地问:“明天一早?我们还要赶路呢。” “不,不用赶路了。” “为什么?” “因为安拉已经决定了。”侯塞因一边说一边继续磨着他的宝剑。 易卜拉欣和马吉德面面相觑,不知道侯塞因的话里是什么意思。月光照射在剑上,发出一丝夺目的寒光,易卜拉欣忍不住叫了一声:“脊柱剑!” “你认识这把剑?”侯塞因回过头来问道。 易卜拉欣点了点头:“在我少年时代,曾经见到您的父亲阿里拿着这把剑英勇作战。” “除脊柱剑外无宝剑, 除阿里外无豪杰。” 马吉德随口念了一首赞颂这把宝剑的诗。多年以后,这两句话在整个伊斯兰世界流传开来,许多中世纪的阿拉伯宝剑上都刻着这两句话。 侯塞因的目光里闪着一种特别的东西,他微笑着说:“谢谢,我的好兄弟们。你们知道吗?在穆斯林的第一次战斗中,也就是著名的白德尔之战,先知曾经亲手使用过这把宝剑,他率领三百名穆斯林打败了一千名还未信教的麦加人。” “色俩目。愿安拉庇佑穆斯林。” 忽然,侯塞因举起了手中的脊柱剑,剑光在月光下越发地寒冷而富有杀气,不禁让易卜拉欣和马吉德倒吸了一口冷气。 侯塞因冷冷地看着宝剑尖锐的锋刃,然后轻声地说:“快点回帐篷休息去吧。” 在脊柱剑的锋芒下,月亮悄悄地躲进了云朵中。 八 回历61年1月10日(西元680年10月10日)。 这一天是阿术拉日。 破晓时分,侯塞因在帐篷里睁开了眼睛,他的鼻子里似乎嗅到了一股特别的气味,那是无数人和马的气味。他从帐篷里爬了出来,绿洲的天空还蒙蒙亮着,在远方的沙漠里,他隐约看到了一大排长矛的利尖。紧接着是大队的马和骆驼行进的声音,在沙漠的另一头,他看到几百个金属头盔正在地平线上浮起。侯塞因又跑到了绿洲另一端,他又看到了许多人和马。最后他跳上了高处,手搭凉蓬眺望着四周,他看到在绿洲的四面八方,都是全副武装的军队。那些人骑着马和骆驼,扛着倭马亚家族的旗帜,已经把他们的营地围得水泄不通。 此刻,其他人也醒了过来。这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紧张地围绕在侯塞因周围,注视着包围他们的敌人。现在,他们已经完全明白自己的险恶处境了。 突然,易卜拉欣跳上了一匹马,他的手里还抓着一把弯刀,他高声地说:“尊敬的侯塞因,我去库法求救兵。” 侯塞因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只是轻轻地说了声:“小心。” 易卜拉欣点点头,看准了外面合围军队最薄弱的一个地方冲了出去。东方冉冉升起的天光照耀在绿洲和沙漠上,侯塞因和他的战士们,目送着易卜拉欣的身影消失在倭马亚人的军队中。他们看到了弯刀间的格斗和马上飞溅的鲜血,但转眼间围困的队形又恢复了正常,就再也看不到易卜拉欣的影子了。 此刻,这支倭马亚朝军队的统帅——欧麦尔,正在一块高高的沙丘上观察着绿洲里的人们。他的父亲是阿拉伯名将赛耳德?伊本?瓦嘎斯,为穆斯林立下过赫赫战功。当伊拉克总督听说侯塞因已经来到了伊拉克以后,就命令欧麦尔带领一支四千人的军队,埋伏在卡尔巴拉附近,等待侯塞因的到来。 欧麦尔的心里略微有些紧张,他明白被他围困的人是先知唯一的外孙,是前任哈里发阿里的儿子,这个人在半个伊斯兰世界都有着极高的威望,对他的任何伤害都可能引起穆斯林的大分裂。然而,也正因为侯塞因的特殊身份,严重地威胁到了倭马亚王朝对阿拉伯帝国的统治,刚刚继承了哈里发宝座的齐亚德,绝不容许有人动摇他至高无上的地位。所以,效忠于倭马亚的欧麦尔必须要这么做,无论自己是否真的情愿。 忽然,欧麦尔发现绿洲里的不到二百号人都跪了下来,他这才明白侯塞因的人正在做晨礼。 “兄弟们,让我们做晨礼吧。”侯塞因从容不迫地说,“先做小净。” “水井里没水了。”一个随从扑到绿洲的水井边,绝望地抱怨说。 侯塞因平静地说:“那就用沙子代替水吧。” 一些人飞快地跑到了沙漠边缘,幸好倭马亚人的军队并没有向他们射箭,似乎有意识地等待他们完成礼拜以后再动手。侯塞因的随从们用布包裹了许多干净的沙土,然后带回到队伍中间。他们每一个人都分到了一包沙子,然后就开始了“土净”。 他们先用双手拍打净沙一次,然后摸着自己的脸庞。再次拍沙子以后,先用左手摸右手,自手背摸到胳肘,而后转手摸肘内侧直到手腕。再以同样的方式拍着沙子,用右手摸左手,就这样完成了“土净”。 然后,他们开始面朝圣城麦加的方向,做起了清晨的礼拜。侯塞因念起了经文,带着这不到二百人的队伍做完了晨礼。 正当他们抬起头来的时候,发现围困他们的那些倭马亚王朝军队,也开始做起了“土净”。然后,四千多名士兵面向麦加做起晨礼,整个沙漠上全都传遍了古兰经的诵扬声。 当所有的人都完成礼拜以后,欧麦尔骑着马来到了阵前,他不愧为名将之子,浑身都散发着一股杀气。 欧麦尔向被包围的人们高声喊道:“尊敬的侯塞因!赛耳德?伊本?瓦嘎斯之子欧麦尔,奉伊拉克总督之命率军来此,特向先知的后代致敬。” 侯塞因并不回答,他静静地坐在他的随从们中间,似乎全然没有听见欧麦尔的话。 欧麦尔继续说:“尊敬的侯塞因,你身边不到二百个人,而我有四千人的大军,是你们的二十倍。你们的唯一出路,就是放下武器向我投降。请相信我欧麦尔的保证,大马士革的哈里发一定会饶恕你们的罪过,并保证你们的绝对安全。” 侯塞因闭上了眼睛,一个字都不说。 欧麦尔无奈地摇了摇头,他高声道:“给你们最后的期限——在太阳下山以前,如果还不放下武器投降,那我就要下令进攻了。” 说完以后,欧麦尔掉转马头回到了沙丘上,他命令他的军队死死地围困侯塞因,并随时做好进攻的准备。然后,他摸了摸自己的胡须,心里暗暗地问自己:“侯塞因会不会投降呢?” 此刻,在卡尔巴拉绿洲上的侯塞因继续端坐在中间,将近二百双眼睛注视着他,等待着他的决定。 “你们投降吧。” 侯塞因突然说话了,他睁开了眼睛,看着所有的人。人们以复杂的目光对着他,他们一直对侯塞因忠心耿耿,现在正面临着生与死的选择。 “那你呢?尊敬的侯塞因。”马吉德忽然问道。 “我不投降。”侯塞因平静地说,他抚摸着手中的脊柱剑说:“我会独自一人战斗下去。” 马吉德摇了摇头,直言道:“你会被他们杀死的,尊敬的侯塞因。” “亲爱的马吉德兄弟,当你和易卜拉欣第一次来到我的面前时,我就预感到了这一刻。” 说完以后,侯塞因对自己点了点头。他忽然想起了父亲阿里,想起了十九年以前,那条通往库法清真寺的道路。而对于侯塞因来说,他的道路是从麦地那到伊拉克,这是他的殉难之路。 马吉德大声地问:“那你为什么还要来伊拉克?” “前定——” 侯塞因缓缓地吐出了这个词。然后,他环视了一圈他的追随者们,那双黑亮的眼睛扫过了每一个人,侯塞因一一叫出了他们的名字。最后,他轻声地说:“我亲爱的兄弟们,我知道你们的忠诚和勇敢,但你们不需要为我殉难,你们的妻子和孩子正在等待着自己的丈夫和父亲回家。你们要听我的命令,放下所有的武器,向倭马亚人投降吧,我相信你们会保全性命的。” 他的眼睛里又蒙上了一层薄雾,忽然一阵风从西面掠过,黄色的沙尘抚摸着他们的脸庞。温热的泪水夹杂着沙粒,从一些人的眼睛里滑落下来,渗入那些浓密的胡须中。 九 易卜拉欣还活着。 他的身上有三处刀上和枪伤,鲜血染红了他白色的长袍。他自己也记不清是如何冲出重围的了,他向敌人最少的地方冲去,鲜血立刻溅到了他的眼睛上,红色的腥热液体模糊了他的视线。易卜拉欣什么都看不清了,耳边只听到敌人的叱骂声和刀剑的碰撞声,他胡乱地挥舞着手中的弯刀,只感到刀刃划过了许多人的肉体。跨下的战马不停地嘶鸣着,黄沙覆盖了他的脸庞,直到他再也听不到刀剑声。 这是安拉的奇迹——他突出了重围。 易卜拉欣终于睁开了眼睛,鲜血汨汨地流着,他撕裂了自己的头巾,艰难地包扎在伤口上。他好不容易才分辨清楚了方向,然后拍了拍他心爱的马,他的马懂得他的心思,撒开蹄子向东南方向的库法奔去。 安拉在看着他。易卜拉欣坚信这一点,因为他的马只用了半天的时间,就踏过漫漫黄沙,抵达了幼发拉底河畔的库法,这又是一个奇迹。 回历第一世纪的库法是一座中东的大城,是穆斯林在伊拉克的中心,无数座清真寺坐落在城中,其中也包括十九年前,阿里被刺那天将要去的那一座。 易卜拉欣来到了库法的城门口,却发现一颗血淋淋的人头正悬挂在城垛上。那颗人头已经血肉模糊了,不过易卜拉欣还是艰难地辨认了出来——城墙上挂着的是穆斯林.阿慕尔的人头。 在侯塞因的队伍离开麦地那之前,穆斯林.阿慕尔就作为先遣队开往了库法,现在他已经被伊拉克总督处死了。 易卜拉欣来不及想这么多了,他只知道侯塞因正被倭马亚王朝的四千大军围困在卡尔巴拉,他必须拯救侯塞因和他的将近二百名追随者的生命。易卜拉欣忍着身上的伤痛,纵马驰入了库法城中。他的出现让所有的人都感到惊讶,纷纷为他让开了一条通道,使他飞快地抵达了侯塞因支持者的聚居区。 在一间宽大的屋子里,易卜拉欣终于见到了他的伙伴们。他捂着自己的伤口,大声地喊起来:“色俩目,我的兄弟们,侯塞因被围困在卡尔巴拉了,欧麦尔率领着四千人的军队,他们要把先知的外孙致于死地。” 这间巨大的屋子里聚集着上百人,他们都曾经是哈里发阿里的部下,侯塞因在伊拉克最忠诚的支持者。但现在他们面对着浑身是血的兄弟易卜拉欣,却都面面相觑地沉默不语了,屋子里的空气一下子凝固了起来。 易卜拉欣不解地看着他的伙伴们说:“你们怎么了?难道都聋了吗?先知的外孙,阿里的儿子,我们尊敬的侯塞因被倭马亚的军队包围了,他和他的随从们正危在旦夕。亲爱的兄弟们,快点行动起来吧,库法城里至少有一万名阿里的战士,只要时间来得及一定可以打败敌人。请拿起你们的武器,骑上你们的战马,带上你们的誓言和忠诚,前往卡尔巴拉营救尊敬的侯塞因吧。” 回答他的依然是沉默。 片刻之后,终于有人说话了:“易卜拉欣兄弟,你看到城门口悬挂的人头了吗?那是穆斯林.阿慕尔,侯塞因的先遣队,他已经被伊拉克总督抓住斩首示众了。” “你害怕了?”易卜拉欣的瞪大了眼睛看着那个人,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对方并没有回答,而是退到了人群的后面。易卜拉欣踉跄着在四周走了一圈,他注视着每一个人的眼睛,但没有一个人敢正眼看他。他们缓缓地后退,甚至还有人发出牙齿间颤抖的声音。 突然,一个人大着胆子给易卜拉欣送上了一盆水。 但易卜拉欣一把就将水盆摔碎了,陶瓷破碎的声音是如此地刺耳,让屋子里所有的人都捂上了耳朵。 “你们忘记了自己的诺言了吗?”易卜拉欣大声地说:“库法人,你们食言了!” 库法人缓缓地低下了头。 “我为你们感到耻辱。” 然后,他飞快地跑出了屋子,骑上了他心爱的马,独自向库法城外冲去。他只感到自己的泪水,在飞驰的马背上流淌着。 十 夕阳照射在卡尔巴拉的沙漠和绿洲上。 离欧麦尔规定的最后期限不远了。在侯塞因的身边,依然围拢着那支将近二百人的队伍,他们没有一个人放下武器,没有一个人投降。 侯塞因终于轻叹了一口气,他无奈地看着身边的人们,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了。他忽然想起了马尔基娜的眼睛,现在她在做什么呢?是在清真寺里礼拜,还是在家里向安拉祈祷?他默默地说了声对不起。 然后,他轻声地说:“今天是阿术拉日。” 在阿拉伯语里,“阿术拉”是“10”的意思。在古兰经描述的年代里,世界和人类许多重要的事情都发生在这一天—— 安拉造人与火狱。 亚当和夏娃(阿丹和阿娃),在伊甸园偷吃禁果后,安拉在这一天准其忏悔。 诺亚(努哈)方舟在这一天,终于停泊在了陆地边,使人类和动物摆脱了饥饿。 尤努斯出鱼腹而获救之日。 阿拉伯人与犹太人的共同祖先易卜拉欣(亚伯拉罕),因砸毁偶像而被暴君乃穆鲁代投烈火而获救之日。 圣人尤素福(约瑟)和父亲叶尔古白团聚之日。 先知摩西(穆萨)用杖击水安然渡江之日。 大卫(达乌德)蒙安拉赦宥之日。 苏来玛乃王位复得之日。 安优布重病痊愈之日。 巴勒斯坦先知耶稣(伊撒)蒙难被解救升天堂之日。 此刻,侯塞因对自己说:“或许,在许多年以后,这一天也会成为我的忌日。” 一粒沙子忽然落进了他的眼睛,他只能揉了揉眼睛,然后看着夕阳说:“我亲爱的兄弟们,做礼拜的时候到了。” 他们依然用沙子做了“小净”,接着在侯塞因的带领下,面向麦加做了一天中的第四次礼拜——“昏礼”。 做完了礼拜,侯塞因平静地对他的伙伴们说:“其实,人们需要的并不是我侯塞因。他们只是需要有一个人出来,为天下的穆斯林们殉难,而这个殉难者早已经由安拉前定了——就是我。” 然后,他抽出了先知和父亲留下来的脊柱剑,大漠的斜阳照射在剑锋上,发出金色的反光。 太阳正在落山。 最后的时间到了。 沙丘上的欧麦尔已经累了,虽然心里极不情愿,但他还是挥了挥手。 四千大军开始进攻了。 战马和骆驼们在烈日下晒了一整天,它们早已经等待地不耐烦了。现在,倭马亚的阿拉伯骑士们松开了缰绳,得到释放了的马蹄踩起飞扬的黄沙,扬起了漫天的尘土。长矛和弯刀在夕阳下发出闪光,人和马的喘息声和嘶喊声震动了整个卡尔巴拉绿洲,沙土渐渐地弥漫起来,遮天蔽日。 侯塞因看不到夕阳了。四周一片昏暗,他的战士们拿着各自的武器,骑上了战马和骆驼,围绕在侯塞因的身边,形成了好几个同心圆的阵势。 敌人开始射箭了。 几名侯塞因的战士从马上摔了下来,倭马亚人的箭准确地击了他们的咽喉。侯塞因方面的箭非常少,他们只还击了几个轮次,就用完了所有的箭矢。 几乎转瞬之间,倭马亚骑士们的弯刀就砍到了这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身上。他们奋起反击,锋利的弯刀与宝剑激烈地碰撞着,火星四射,鲜血飞溅。 战马的嘶鸣声和受伤者的呻吟声此起彼伏,昏暗的天色笼罩了所有的战士们,一些被砍下来的肢体高高地飞起,死去的战马重重地摔倒在黄沙上,鲜血染红了天空。 欧麦尔依然骑着马停在沙丘上,俯视着眼前血腥的场面,四千名精锐的倭马亚阿拉伯骑士,正在屠杀着那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包围圈逐步地缩小,不断地有人倒下,防御者的同心圆被撕开了好几个口子,而圆心就是侯塞因。 马吉德堵在侯塞因的身前,他的马早就被箭射死了,他站在地上挥舞着弯刀,身前倒着十几个倭马亚士兵的尸体。他浑身都是血,自己的和别人的,这个大马士革人是如此地勇敢,让他的对手们肃然起敬。最后,一支长矛深深地扎进他的胸口,又从后背穿了出来,倭马亚战士的长矛将马吉德的整个身体挑了起来。他感到自己在天上飞翔,心里在默念着:“安拉至大。”直到他完全失去了意识。 现在,这支将近二百人的队伍已经全军覆没了,他们没有一个人投降,全都变成了血肉模糊的尸体,横卧在侯塞因的脚边。 几百名倭马亚战士已经把侯塞因围在中心了。 侯塞因镇定自若地看着他的敌人们,他忽然高声地说—— “阿拉伯人啊,从今以后你们将分裂成两半自相残杀。千年以后,异教徒会来践踏你们的国度,巨大的火焰将吞噬你们的房屋,你们的妻子和女儿将遭到杀戮,鲜血将染红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 然后,他举起了先知使用过的脊柱剑。 伊拉克沙漠上的月亮缓缓升了起来。 阿术拉日的月光美丽无比。 十一 约瑟的呼吸越来越急促了,后背心渗出了许多汗珠,浑身一片冰凉。黑鹰直升机的叶片卷起了无数黄沙,带着他们来到了卡尔巴拉城上空。 黑鹰呼啸着掠过了那座著名的大清真寺的镀金圆顶,倾斜着的机身绕过了那三座耸入云宵的宣礼塔。他睁大着眼睛,看到了清真寺周围那些低矮的房屋,似乎全都被覆盖上了一层黄色的沙子。从直升机上可以看到城市的另一端,几十辆m1a坦克和布雷德利步兵战车正在与伊拉克军队激烈地战斗着。坦克的炮火猛烈地轰击着,约瑟甚至还能清晰地听到装甲车上机关枪连续射击的声音。 他们这次的攻击目标是卡尔巴拉的阿拉伯复兴社会党的一处营地。通过卫星照片,他们早就摸清了那个地方的位置,黑鹰保持着最安全的飞行姿势掠过卡尔巴拉上空,迅速抵达了他们的目的地。 约瑟看到了几个穿着白色的长袍的伊拉克人,他们的手里拿着ak-47步枪,正在那栋三层楼房的顶上巡逻。对方立刻就发现了直升机,马上端起ak-47向黑鹰扫射过来。 “消灭他们。”中尉下达了攻击命令。 约瑟的手指已经不听他自己的大脑的指挥了,仿佛直接连接着中尉的嘴巴,只要中尉一开口,约瑟的手指就自动扣响了m-16步枪的扳机。 一大串子弹象长了眼睛一样,落到了伊拉克人的身上,约瑟只看到那些人的身上炸开了几个大洞,鲜血飞溅了出来,然后痛苦地倒在了地上。 “约瑟,你的枪法越来越准了。”中尉向来不轻易夸奖部下,但他还是把褒奖送给了约瑟。 在消灭了楼顶的伊拉克人以后,突击队员们纷纷跳下了黑鹰直升机,他们的身后吊着牢固的保险带,使他们很安全地降落在楼顶。 约瑟是第一个跳下去的。 他感到自己的大脑已经不能控制身体了,似乎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具战斗机器,完全按照事先输入的程序工作。他的身体就象经过了精确计算一样突入了楼房的内部,只有要任何伊拉克的人影进入他的视线,他手中的m-16就会把对方打成筛子。 只用几分钟的时间,这支突击队就顺利地完成了任务,几十个伊拉克人被打死了。约瑟留在了最后一个,在他的意识里仿佛是做梦,一场古老战斗的梦,似乎有无数把宝剑和弯刀的幻影在眼前挥舞着。 他们迅速地回到了楼顶,没有受到任何损失。约瑟是最后一个回到直升机上的,当他被保险带吊上了黑鹰以后,中尉拍了拍他的肩膀:“上帝与你同在,约瑟。” 黑鹰缓缓地升起,准备离开这座战火中的圣城。约瑟只感到眼前一片恍惚,一种越来越强烈的做梦的感觉笼罩着他。 忽然,约瑟的视线里出现了一双美丽的眼睛。 十二 脊柱剑已经有许多年都没有舔过人血了。 夜色渐渐降临,倭马亚人点起了火把,把绿洲照得如同白昼一般。侯塞因独自一人挥舞着宝剑,与几百名全副武装的骑士战斗着。欧麦尔从远处眺望着他,只觉得先知的外孙已变成了一头狮子。 侯塞因的脊柱剑锋利无比,几十个倭马亚骑士的头盔都被宝剑砸得粉碎。他们的弯刀和长矛被脊柱剑砍断,他们的肉体和骨骼被脊柱剑劈开,血肉在月光下高高地飞溅。那些被侯塞因杀死的人们,为自己死在先知和阿里使用过的脊柱剑下而感到无上荣光,每一个倒在地下的尸体都面带着满足的微笑。 然而,他独自一人。 倭马亚骑士们象潮水一样淹没了他,那匹白色的阿拉伯猎马早就死在旁边,他的身上渐渐地出现了伤口,先知外孙的鲜血在地上流淌着。 一把弯刀刺入了侯塞因的后背心。 他无法再战斗了。 脊柱剑缓缓地落在了地上。 侯塞因随着先知使用过的宝剑一同仰天倒下,睁大着黑亮的眼睛,盯着那轮美丽的月亮。温热的鲜血渐渐覆盖了他的视线,渗入了他的瞳孔中。他大口地喘着气,后背心和前胸的伤口还在不停地往外喷血,身体渐渐有些痉挛了,他知道安拉正在召唤着他。 突然,他看到了......他看到了那座清真寺镀金的圆顶......看到了底格里斯河畔那座火海中的巨大城市......看到了从天而降的黑色猎鹰...... 他感到喉咙口一阵冰凉,一把锋利的弯刀切开了他的喉管,从上到下砍断了他的颈椎骨——他的头颅被割了下来。 在身首分离的刹那,侯塞因高高地飞了起来,他的身体变得那样轻盈,在月光照耀下的卡尔巴拉夜空中飞舞着,直到他扣响了天国花园的大门。 安拉在等待着他...... 十三 回历第一世纪的大马士革,是阿拉伯帝国倭马亚王朝的首都,是当时的地球上除了唐朝长安以外最繁华的城市。 当时的大马士革城中开凿有许多条人工水渠,这些古老的给水系统,直到今天依然在起着作用。以穆阿维亚的儿子,倭马亚王朝第二代哈里发齐亚德命名的齐亚德河,就是这位哈里发从巴拉达河开凿进城的。大马士革郊区的整片绿洲都得到了灌溉,种满了茂盛的果园,到处都充满了清新的气息。在城里每一户人家的院子正中,都有一个大水池,从喷泉里喷出水雾,构成精妙的水帘。家家户户都在水池的边上种着桔树或香橼树。总而言之,那是一个值得叙利亚人怀念的黄金时代。 在大马士革拥挤的街道上,人们穿着灯笼裤和尖头的红皮鞋,中间夹杂着许多来自草原的贝杜因人,有时偶尔还会遇见被称为“法兰克人”的欧洲人。至于那些贵族们,他们往往穿着白色的丝绸斗篷,身佩宝剑穿城而过。路上的女子大都戴着面纱,而有的女人躲在自己家里,透过格子窗的缝隙,偷看着街道上的人们。各种小商小贩汇聚于此,他们的叫卖声此起彼伏,使得整个大马士革喧嚣刺耳。 此刻,刚刚成为这个庞大帝国统治者的齐亚德,正在他豪华宫殿里举行宴席,几十个美丽的妃子围绕着他,艾卜.盖斯正在他镶满宝石的桌子跳跃着,翘起尾巴表演着节目。据说齐亚德是所有的哈里发中第一位酒鬼,他有着“酒徒齐亚德”的称号。至于艾卜.盖斯,则是齐亚德豢养的一只宠物猴子的名字。 正当齐亚德快要被酒精麻醉的时候,一名来自东非的黑奴跪在了他的面前,低声地说:“万能的哈里发,伊拉克总督给您送来了一件礼物。” “礼物?” 黑奴恭敬地呈上了手中的木盒子,然后轻轻地打开了盒盖。 齐亚德醉眼惺松地把头凑了过去,过了好久才看清了盒子里的东西。等到他反应过来以后,立刻吓得跳了起来,这让他的妃子们纷纷尖叫了起来。整个宴席乱作了一团,酒杯被她们碰倒,琼浆玉液流了一地,艾卜.盖斯也上窜下跳,爬到了卫兵们的头上。 盒子里装着侯塞因的人头。 片刻之后,齐亚德才回过神来,他喝退了身边的妃子们,当然还有艾卜.盖斯。齐亚德颤抖着看着盒子里的人头——先知的外孙。 倭马亚朝最危险的敌人终于死了。 盒子里的侯塞因睁大着眼睛,那黑色的瞳孔始终保持着深邃和光泽,茫然地望着蓝色的天空,他的胡须还和活着的时候一样威严,只是皮肤变得更加苍白了——这是一个标准的殉难者。 齐亚德低下了头,仔细地盯着侯塞因的眼睛。忽然,他似乎从那双不瞑的眼睛里,看到了一张皮革制成的毯子。 “毯子?” 齐亚德自言自语地说着,没有人明白他说些什么。但转瞬之间他就浑身颤抖了起来,他忽然明白了那张毯子的意义。他觉得自己的身上有一种被鞭子抽过的感觉,然后一把熊熊大火灼烧起他的骨头。 “不!”他象发疯了一样后退几步,紧张地问身边的人:“他的身体呢?” 黑奴恭敬地回答:“侯塞因的身体还留在伊拉克。” “快传我的命令,把先知的外孙侯塞因的首级送回伊拉克,与他的尸身一起安葬。还有,所有的穆斯林都要为他举行哀悼。” 说完以后,齐亚德已经浑身乏力地瘫软在地上了。 侯塞因的眼睛正在盒子里看着他。 十四 在黑色的面纱后面,隐藏着一双美丽无比的眼睛,一些黄色的沙粒被风掠起,落进了这双明眸之中,泪腺不由自主地分泌起来,晶莹剔透的泪水瞬间沾湿了面纱。 马尔基娜骑在一只纯白色的骆驼背上,几名侍女和男仆围绕在她身边。经过了十几天的旅行,他们终于穿越了内夫得沙漠。现在,她已经可以遥遥地望到卡尔巴拉绿洲了。 片刻之后,她看到了绿洲上的那个男人——库法人易卜拉欣。 易卜拉欣回过头来,也看到了这支来自麦地那的骆驼队,在队伍的中间坐着一个全身黑色的女人。他立刻跪了下来,颤抖着的双手抚摸着地上的沙粒,等待侯塞因遗孀的到来。 马尔基娜终于来到了卡尔巴拉绿洲。侍女们把她扶下了骆驼,浑身黑色的她仿佛来自远古,笔直地站在她丈夫的坟墓前。 坟墓里埋葬着侯塞因失去头颅的身体。 易卜拉欣把头埋在地下,流着眼泪说:“对不起,我们永远带走了你的丈夫。” “不,这是他自己的决定。”马尔基娜平静地说。 易卜拉欣终于仰起了头,满脸都是黄沙,他断断续续地说:“四十天。从阿术拉日到现在,已经过去整整四十天了。我一直守在这里,等待侯塞因头颅的归来。” 忽然,不知是谁叫了一声:“来了!” 所有的人都立刻回过头去,他们看到在沙漠的另一头,缓缓出现了一支庞大的队伍。 马尔基娜依旧笔直地站着,她已经预感到了那支队伍会带来什么了。 他们看到了一大群倭马亚骑士,还有几十位大阿訇,后面更是跟着一大群普通的穆斯林民众。他们骑着各种各样的牲畜,有的人甚至还赤着脚步行。这支庞大的队伍似乎还在不断地吸收着人流,就象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的汇聚。 在队伍的最前面,一个黑奴骑在骆驼上,手捧着一只盒子。 黑奴看到了马尔基娜,他确定这个浑身被黑色包裹的女人就是侯塞因的遗孀,他恭敬地走到马尔基娜面前,打开了手中的盒子。 她终于又见到了他的丈夫。 然后,人们小心地掘开了侯塞因的坟墓,把他的头颅放回到了他的身体上。在身首异处了四十天之后,侯塞因的身体终于完整了。 他们重新安葬了侯塞因,又对坟墓做了全新的整修。几十位大阿訇念起了古兰经文,周围成千上万的穆斯林都跪拜了下来,包括那些倭马亚的士兵,他们扬起的尘土遮天蔽日,让人想起麦加的朝觐。 马尔基娜看着丈夫的新坟,默默地说:“侯塞因,你在死后得到了永久的胜利。” 十五 侯塞因殉难于阿术拉日,即回历元月的第十日。什叶派就诞生于这一天,从此以后,这一天成为了重要的节日——“阿术拉节”。 为了悼念侯塞因的殉难,什叶派规定在每年的回历元月上旬为哀悼旬,在此期间将演出受难表演,再现他的英勇作战和受难的情景。这种一年一度的表演仪式,分为前后两节进行。前节于侯塞因的受难纪念日,在今巴格达郊区的卡齐麦因举行,纪念侯塞因的殉难;后节于侯塞因受难日之后的四十天内,在卡尔巴拉举行,以纪念“头颅的归来”。 什叶派信徒们还在卡尔巴拉建立了侯塞因清真寺,也是侯塞因的陵墓,是除了麦加、麦地那和耶路撒冷以外,穆斯林世界最重要的圣地。侯塞因的墓位于清真寺的中央,是一个木制的平台,用象牙镶嵌着,还有许多镶满宝石的金饰。侯塞因清真寺有巨大的镀金圆顶,还有三个高耸入云的宣礼尖塔。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穆斯林来到伊拉克,朝拜卡尔巴拉的侯塞因清真寺。 在侯塞因殉难以后的第三年,沉缅于酒色的哈里发齐亚德就死了。 回历133年(西元750年),在阿拉伯帝国的东部发生了大起义。在什叶派穆斯林的倾力支持下,阿布.阿拔斯最终打败了倭马亚王朝,占领了大马士革。阿布.阿拔斯邀请了八十余名倭马亚皇族参加一个宴会,在宴会上他们当场就被砍死。没有被砍死和受伤的人,则被包裹在皮革毯子里,阿拔斯人则在毯子上听着皇族成员们的垂死呻吟,纵情欢庆。只有沙希姆的孙子,年轻的阿卜杜勒.拉赫曼幸免于难,戏剧性地逃亡到了西班牙。 阿拔斯人也没有饶恕早已死去的倭马亚哈里发们,除了欧麦尔二世和穆阿维亚以外,其他所有人的尸骨都被从陵墓里刨了出来,受到鞭打和焚烧,骨灰则被抛洒在地上。 时间如同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一样流逝着,直到十几个世纪以后。 十六 约瑟看到了那双眼睛,那双隐藏在黑色面纱后面的眼睛。他从没有看到过如此美丽的眼睛,一个年轻的阿拉伯女子的眼睛。 黑鹰直升机在几十米高的空中盘旋着,约瑟的双手不停地颤抖着,他看到旁边一栋楼房的窗户里,一个年轻的女子蒙着面纱,细嫩的肩膀上扛着一架火箭筒,圆锥体的火箭弹头正对着约瑟。 一刹那间,时间似乎突然凝固住了。隔着几十米的空中,约瑟和伊拉克少女的四目对视着,约瑟看不到她面纱下的脸,他只觉得在自己少年时的梦中,似乎见过这个少女。 除了约瑟以外,直升机里没有人注意到她。但约瑟却没一言不发,他本可以提醒中尉和飞行员的,但他没有这么做。 “你叫什么名字?” 约瑟在心里轻轻地问。 那少女终于回答了,用她的火箭筒回答。 约瑟看到一团火焰从她的肩膀上闪起,正对着他的眼睛。 一枚火箭呼啸着划破空气,在不到四分之一秒的时间里,准确地击中了黑鹰直升机的侧面。 瞬间,除了火焰以外,约瑟什么都看不到了。他只听到一声剧烈的爆炸,他感到自己的手和脚分离了开来,周围充满了飞溅的血,他的皮肤在空中烧焦了,象鸟一样高高地飞了起来。 他真的飞了。 约瑟的心忽然平静了许多,他感到自己敞开了身体,灵魂和肉体都无限地自由,他从来没有这样畅快过,就象是在聆听哈利路亚。 在坠落到地面的刹那,一切都重归于梦幻。约瑟似乎在黄沙里看见了一个阿拉伯男人——他穿着白色的长袍,手里挥舞着一把宝剑,在重重围困中奋勇作战,直到敌人砍下他的头颅。 你好,侯塞因。 作者注释: (1)关于侯塞因到库法的道路,根据史书记载,伊拉克总督派遣欧麦尔的四千人在卡尔巴拉设伏围困侯塞因,但在地图上卡尔巴拉位于库法的西北部,如果侯塞因穿越内夫得沙漠至库法的话,是不可能经过卡尔巴拉的。或许侯塞因是走从麦地那到约旦的道路,然后再从西面进入伊拉克。 (2)并无资料显示,侯塞因在去库法的道路上曾经过纳吉夫,小说中的此段系本人的虚构。 (3)关于阿里在纳吉夫的坟墓,事实上在整个倭马亚王朝时代,这座坟墓一直在保密之中,直到阿拔斯王朝的哈伦?拉西德哈里发(现巴格达最豪华的拉西德饭店即以此君命名)于公元791年偶然发现了它,方才成为朝拜者的圣地。本人在小说中将其提前到了侯塞因的时代。 (4)本人手头并无侯塞因妻妾的资料,小说中的马尔基娜系本人虚构。 (5)大马士革的马吉德与库法的易卜拉欣亦系小说中的虚构。 (6)有关战争报道:美国五角大楼的官员说,一架美军“黑鹰”直升机2日在伊拉克南部被击落,机上的11名士兵中有7人丧生。另外,4名士兵受伤。据美联社报道,这架直升机是在卡尔巴拉附近被伊军轻火器击落的。 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美军开入巴格达空城之际定稿 最后的战役 一 十二岁的杰,穿过那片湿雾弥漫的丛林,拨开密密麻麻的树叶,终于找到了那条河流。 河流的上方几乎见不到天空,灼烈的热带阳光经过丛林的过滤,稀稀疏疏地洒到脸上。杰光着脚趟到了碧绿碧绿的河水里,脚踝仿佛被一只冰凉的手抓住了。据说,这条蜿蜒于丛林深处的河流,起源于千里之外的一座巨大山峦,在山顶上积满了晶莹的白色物质,柔软而冰凉,就像这条河的深处——杰缓缓游进了河心。 辨清了河水流动的方向,少年向上游而去。两岸依然是永无止尽的丛林,各种植物扭曲着枝干伸展到河水里,也许有鳄鱼隐藏在河底。 这是他很小时候的梦想了。那时老人们总是不停地回忆遥远的故乡,回忆这条河源头的大地。 杰游啊游啊,河面越来越窄,头顶的天空一丝都看不到了,仿佛进入了暗绿色的隧道之中。忽然,男孩依稀听到有人在喊他的名字。同时,他看到了躺在河边的一具骷髅—— 小腿开始抽筋了。 一眨眼,河水就淹没了他的头顶。他睁大着眼睛,只看到浑浊的绿色,河底长满了黑色的水草,就像妈妈的长头发。 突然,有一只手抓住了他的胳膊,那只手粗壮而有力,立刻就把他从水底拉了上来。杰浮出了水面,终于喘出了几口气,在昏暗的树影下,他看到了强的脸。 强拉着他游到了岸上,两个人重重地倒下,忽然都笑了起来。 我快淹死了,是吗? 放心吧,你一定会死在我后面的。 强依然大声地笑着,他只比杰大一岁,却比杰粗壮了许多。 当两个少年穿越茂密的热带雨林回家时,忽然闻到了某种特殊的气味,像是什么东西煮熟了,味道很香。他们贪婪地吸着鼻子回到村口,才发现那是冲天的大火,火舌舔噬着他们各自的家,女人们凄惨的尖叫声四处响起。 他们听到震耳欲聋的响声从天而降,一架直升机正在村子的上空盘旋,机枪的子弹像是玩具似地从天上倾泻而下。 杰忽然明白了,刚才他们闻到的是人肉烧熟了的气味。 二 边村的周围是一片莽莽的热带丛林,山谷中开满了某种美丽的鲜花。 墓地就在村外的山坡上,劫后余生的人们穿着麻布衣服,头上和腰上缠着白色,抬着几十具棺材鱼贯而行。他们严格地按照祖先古老的仪式,埋葬死于武装直升机下的亲人们。 这种仪式数千年来没有改变过,就像几十年来始终弥漫于边村的那股气味。杰和强都穿着斜襟的白色麻布,手拉着手走在队伍的最前排。当大人们开始挖掘墓穴时,杰猛地吸了吸鼻子,又闻到了那股浓烈的气味——他是闻着这气味出生的。 十二岁的杰明白了,这奇怪的气味来自坟墓,它们是幽灵。 在棺材下葬的那一刻,大人们按照古老的仪式痛哭了起来。杰闭上了眼睛,独自感受那股气味或者幽灵。 他贪婪地深吸了一口气,幽灵渗入了全身每一根血管—— 许多年前的一个夜晚,在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内战之后,成千上万的战争失败者们,向南方的深山密林落荒而逃。他们跨过了那条只在地图上画出的线,永远地选择了流放。 这里不是桃花源,这里是金三角。 边村所有的墓碑都坐南朝北。 魂兮归来...... 忽然,杰的耳边仿佛听到了什么?那声音尖利无比,如一条隐秘的丝带,从某个遥远的地方飘了过来。杰幽幽地转过了头去,眼前除了坟墓以外一片模糊。 杰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墓地的,他只记得自己仿佛被一根绳子牵着,在穿过一片灌木丛后,翻上了一座陡峭的山坡。站在高高的山脊上,他俯视着脚下宽阔的山谷,一大片姹紫嫣红的烈火,瞬间灼疼了他的眼睛。 天哪,整个山谷里开遍了红色的花丛,那是一片广阔的海洋,在春风的撩动下如波浪般起伏着。这景象仿佛是梦中才有的画,惊艳绝伦,摄人心魄,搔首弄姿地诱惑着十二岁的少年。 他的魂完全被勾住了,睁大着眼睛,冲下了高高的山脊,少年的身体如一叶扁舟,驶入了“花海”的波峰浪尖,他的全身被美丽的花瓣包裹着,然后缓缓地沉入红色的海底。 杰,你在哪里? 是强在呼唤他。杰挣扎着从花海中露出头来,向强挥了挥手。 强冲到他的跟前,为他抹去了脸上的花瓣印子,然后勾着杰的肩膀说,回去吧,他们在等你。 杰傻笑了一下,他看着四周随风起伏的“花海”问道:你觉得这些花很好看吗? 不,我讨厌这些花,总有一天我会把这些花全都烧掉。 说完,强随手抓起一束花,立刻就把它捏碎了,红色的花瓣像鲜血一样粘在他身上,杰感到有些害怕了。他们互相搭着肩膀,向边村的方向走去。 忽然,杰怔怔地问强,我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从你刚出生那天起。 嗯,可为什么我们不是亲兄弟呢? 那你得问我爷爷去。 强,你说如果我死了,你会怎么办? 你不会死的,起码不会死在我前面。 那如果你死了,我该怎么办? 强沉默了一会儿,又折断了一根花茎说—— 如果我死了,你就带我回家。 当杰和强离开山谷以后,风又吹了起来,漫山遍野的罂粟花,像睡美人般摇摆了起来。 三 杰二十岁了。 一个烈日当空的旱季,他又一次钻进了莽莽的丛林,全身浸泡在绿荫深处的河水中。天气热得就连鳄鱼都睡着了,空气中弥漫着动物尸体腐烂的气味,与河水深处的水草纠缠在一起。杰喜欢这条隐秘的河流,每当他全身赤裸着,潜入清凉的河底时,就会产生一股莫名的兴奋。女人长发般的水草,温柔地抚摸着他的皮肤。许多人就这样被水草缠住,成为了河底的一具骷髅。在那个正午,他感到潜伏在河水中的自己正变成一条鳄鱼,全身长出坚硬的鳞甲,嘴巴里生满了雪白的利齿,臀后拖出了一条巨大的尾巴。当他觉得自己就要变成那个东西时,一个柔软的身体忽然进入了河里。在浑浊的绿色河水中,杰只见到两条有着优美曲线的大腿。他顺势抓住了那双腿,手感冰凉而光滑,竟真的像一条大鱼的鳞片。他抓着那个身体浮出了水面,一缕发丝打到了他的脸上。杰抹去了眼睛上的水珠,终于看清了她诱人的脸。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菲。 菲眨着一双惊慌失措的漂亮眼睛,一身略显黝黑的皮肤被河水包裹着,使她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反光。杰就像见到了传说中美丽的水妖似的,整个人都凝固住了,只有目光肆无忌惮地在她身上游走着。她立刻捂住了自己的胸脯,扭动着鱼一般的身体游向河对岸。杰紧紧地跟在后面,有些口吃地问,你......你......谁? 她并不回答,径直上了岸,抓起衣服包裹住自己的身体,幽灵似地消失在了丛林中。 杰把身体靠到岸边,大口地喘着粗气,总觉得脑子里有些晕眩,似乎那女孩发亮的身体仍在眼前晃动着。 他在日落时分回到了村里,飞快地跑向强和他爷爷的老屋。在那栋摇摇欲坠的吊脚楼前,他看到了一条微型的黑色瀑布——那个水妖般的女孩正在楼前梳着头发。 忽然,那女孩抬起了头,长发像水草般抖动了起来,她又看到了杰的眼睛。他直接从栏杆边爬了上去,抓住了她的手问,你不是河里的妖怪吧? 不知道她是恐惧还是害羞,低着头一句话都不说。 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会在这里。 她叫菲。 强的声音打断了杰的提问,然后把一只粗壮有力的手放在杰的肩膀上。杰突然跳了起来,然后躲到了另一边,他从来没有这样紧张过。强又一次微笑着搂住了他,告诉他这女孩是强的爷爷接来的,要在强的家里暂住几个月。 杰只哦了一声,然后就低着头跳下了吊脚楼,钻进了村边的树丛里。 不知道过了多久,月光在莲花般的云朵间忽隐忽现,整个边村的人们都睡着了。忽然,一阵木吉它的声音响了起来,悠悠扬扬地传入了吊脚楼中。菲缓缓地爬起来,把头倚到了竹窗边上。她看到在外面的月光下,站着杰孤独的人影。他的手里捧着木吉它,边弹边唱着一首歌—— 风轻轻地吹了起来/木棉花瓣悠悠地飘了下来/第一片花瓣飘进她的发丝/就像一把发黄的梳子/幽幽地掠过她的梦里/第二片花瓣飘进她的眼里/仿佛一颗坠落的果子/暗暗地激起一池涟漪/第三片花瓣飘进她的唇里/如同一根细长的手指/轻轻地拨起吉它的铉丝/第四片花瓣飘进她的心里/如同一双朦胧的眼睛/悄悄地窥见她的日记/转眼间无数片木棉花瓣/洒满了女孩的一生一世/就像红衣裳的新娘/独自等到漫漫长夜已尽/一个女孩坐在树下等一个人/一棵树看着女孩等了一辈子。 这是杰自己写的歌,在月光下他的声音变得磁石似的,吉它的铉声也仿佛自己长了脚,悄悄地爬进吊脚楼的窗户,直往菲的心眼里钻。 突然,木吉它的弦断了,杰的歌声也戛然而止。 吊脚楼的窗户打开了,他看到了菲的眼睛,正在月光下闪烁着什么。 夜色深处,万籁俱寂。 四 三个月以后。 那晚的月光特别迷人,如古代铜镜般照亮了整个山谷。过去这里种满了罂粟花,几年前联合国的一把大火,把这些美丽的花朵烧得一干二净。有时杰会在晦暗的月光下,听到某种幽幽的哭泣声,那是被烧死的凄美花魂,躲在地下的角落忧伤叹息。 杰在等他最亲密的朋友,强。 等强来和他打架。 他们已经约定好了,今晚谁打倒了对方,谁就可以和菲在一起。 是的,他们都喜欢上了同一个女子。 但他们是最好的朋友。 杰想来想去,也只有这个办法,才可以解决他们的问题。 他不敢肯定菲是否知道了这件事。但事已至此,谁都不能后退了。 月光如洗。 杰站在山谷的中央,脚下是高高的野草,森林很快就会把这里吞噬的。他微微抬起头,仰视着铜镜般的月亮,他很自然地想起了:关于一个英雄与一个美女的故事。 故事是强的爷爷说给他听的,那老人嘴里总有说不完的故事,尤其是关于月亮的传说。 月亮在天上缓缓地移动着,杰像尊雕塑似地站在山谷中,似乎从那具古老的铜镜里窥见了什么?可一切又都是模糊的,他怎么也看不清楚。 漫漫长夜过去了。 直到东方泛起了鱼肚皮,强还是没有出现。 当太阳照耀着金三角的山谷,照亮了杰愤怒失望的额头时,他飞快地跑回了边村。 然而,强不见了。 杰和强的爷爷到处寻找他,但始终都没有他的踪影,也没有他的任何消息。 强如同一片罂粟花瓣,在金三角闷热的空气中蒸发了。 我赢了吗?杰扪心自问,他摇了摇头,强没有给他赢的机会。 强失踪了,菲自然也知道了他们之间的事,但她仍继续住在边村。但是,杰不再见菲了,他总是躲着她,就好像从来没有喜欢过她。 几个月后,杰背上空空的行囊,离开了边村,离开了金三角。 五 赤道的阳光永远是恶梦的主题,它们肆无忌惮地照耀着这片古老的大陆,在一大片美得惊人的红色花朵中,杰汗流夹背隐藏着,一些花茎被他弄断了,流出了白色的汁液。他潜伏得太久了,以至于几片花瓣沾在他的脸上,留下了血红色的印记,像是古代某种特殊的化妆。 一个月以前—— 直升机发出巨大的轰鸣,颤抖着划过地球赤道的上空。杰抓着m-16步枪,斜靠在直升机的舱门口。他感到一阵天旋地转,忍不住向地面看了一眼。但是,他并没有看到想象中的热带丛林,也没有非洲象与长颈鹿,只有一大片红色花朵的海洋。 他在几百米的高空,俯瞰着那片美得无与伦比的罂粟花丛--这景象要比小时候在边村的山谷中所见更为壮观。这些艳美的花朵就像瘟疫一样,姗姗地传染到了非洲的中心,然后肆意地蔓延开来,敞开她们诱人的红色身体,吞噬着这块古老的黑色大陆。 几年前杰离开了边村和金三角,漂泊于世界各地,他学会了射击与格斗,应征加入了联合国反毒署,被派到非洲从事剿毒。 当杰走下直升机的一刹那,似乎又回到了自己生长的地方。 轮回——现在他才明白,一切都不过是命运中的轮回。 几个小时后,杰的目标出现在几千米开外。 他像个猎人一样不动声色,当对方进入射程以后,他才缓缓地举起了狙击步枪。 那是一个健硕的黑人,猫着腰走在花丛里。看不出他有多大的年纪,可能是中年人,也可能是热带地区常见的早熟少年。 此时,这黑人的太阳穴,正好停在杰的瞄准器里。 扣动扳机。 一刹那间,在杰的瞄准器里,只见到一片红色的液体喷溅而出,瞬间与四周的花朵融合在了一起。那黑色的身影缓缓地倒下,压平了一大片花丛。 几秒钟以后,ak-47的子弹就从杰的头顶呼啸而过了。他赶紧趴到了地上,绿色的迷彩服上,立刻就沾满了红色的液体--那是美丽的花瓣留下的。 他战战兢兢地向后匍匐退去,周围早已是弹雨横飞的世界了,许多花茎被子弹打断,白色和红色的汁液一同飞起,混合成奇特的颜色,落在了他的身上。杰知道对方已经摸清了他的位置,他们显然必须要为刚刚被打死的同伴复仇。几十发子弹倾泻到了他的周围,或贴着他的头皮飞过。 杰再也无法冷静了,血液好像自己要往外喷,把脸涨得通红。 正当他回过头来,要用手中的武器还击时,他听到了熟悉的m-16的枪声。此时,他觉得那声音变得如此悦耳动听,宛如他的木吉它里弹出的音符。 紧接着,他听到了几声沉闷的呻吟,又不知道死了多少人了? 砰! 他先听到了一个沉闷的声音,然后就感到一粒飞快旋转着的金属,带着火药的味道钻进了自己的身体。 完了? 他轻轻地吐出一口气。 忽然,一只手伸到了他的眼前。 杰抬起头,忽然感到阳光下一阵目眩。因为,他看到了强的脸...... 六 房间里一片阴暗,除了月的眼睛以外,杰什么都看不到,他只能躺在行军床上,肆意地想象她的样子。绷带越来越紧了,一阵火辣辣的痛感从伤口处传来--昨天他中弹了。幸好,那不是要害的位置,子弹也已经被取了出来。月刚看到他的时候差点吓昏了过去,后来才发现他并没有流多少血,那些看起来吓人的红色,只不过是被压碎了的罂粟花瓣。 月是基地里唯一的女子,没人知道她从哪里来,但她有着与杰一样的肤色与眼睛,说着与杰一样的语言。她说她不记得自己的过去了,但却能熟练地为中弹的队员们包扎伤口,于是基地就成为了她的家,许多伤员都是从她手里捡回了一条命。 从杰来到这里的第一天起,他就从月的眼睛发现了某种东西。 是的,她喜欢杰。 这是没有理由地喜欢。 杰深呼吸了几口,但还是无法减轻疼痛。于是,他在黑暗里伸出了手,正好抓到了月的手腕。 你把我弄疼了。她轻轻地嗔了一句。 对不起。杰只是松了松手,但并没有放开。 忽然,不知从哪里射出一线暗淡的光,照到了月和杰的脸上。月急忙低下头轻声说,昨天,是强救了你。 我知道。杰淡淡地回答。 你们过去认识,是吗? 沉默。 杰终于说话了,是的,我和强从学走路的时候起就认识了。我们一起长大,一起读书,一起在丛林里游泳奔跑,一起学会了动刀动枪。 情同手足? 差不多吧。但那是过去的事了,我们已经分开了好几年。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想到,竟然会在这里遇到他...... 听说强已经在这里呆了三年。 杰轻轻叹了一声,世界为什么这么小? 昨天你醒过来的时候,为什么不和强说话呢? 杰没有立刻回答,只是呆呆地看着她的眼睛,就这样愣了许久。忽然,他把头别向了另一边说—— 懦夫。 月茫然地问,你在说谁? 我不知道。 忽然,他把月拉了下来,长长的黑发垂到了杰赤裸的胸口,使他的呼吸立刻急促了起来。天哪,伤口又疼了起来,好像真的被什么东西打穿了。但杰并不放手,尽管绷带几乎使他窒息,但血管却越来越扩张了,他暗暗催促自己的鼻血快点流下来。 他们越靠越近,月已经不再抵抗了,渐渐地她的脸和眼睛都模糊了,和杰的睫毛混在一起,缓缓沉入黑暗的海底。 就在这个瞬间,一阵沉闷的枪声响了起来。 杰立刻从床上跳了起来,月轻轻地叫了一声,躲到了阴暗的角落里。杰看到房间的窗户忽然敞开了,一个黑人举着枪呆立在窗前,胸口的弹孔正在喷射着鲜血,他的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然后就颤抖着倒下了。 在黑人倒下以后,杰才看清了站在后面的强。 强的m-16步枪正对着窗口,枪口还在冒着烟。 他冷冷地看着杰的眼睛,目光里似乎隐含着某种东西。 杰缠着绷带赤着上身站在窗口,两个人如雕塑般对峙着。 趴下! 强大喝了一身,然后转身向后扫射了一圈,弹壳不停地从他的枪中弹出。杰依旧呆立在窗前,看不清对面有多少人中了强的子弹。 月一把将他拉到了窗下,她紧紧地抱着杰,两个人在小屋里瑟瑟发抖。 但杰轻轻地推开了她,伏在月的耳边说,躲在这里,不要乱动。 然后,他端起桌子上自己的枪,一脚踹开了小屋的门,亮出缠着绷带的赤裸上身,冲动了外面的弹雨中。 月不敢看外面横飞的子弹和尸体,蜷缩着身子躲在小屋的角落里。忽然,鼻子里一阵发酸,她拼命地想要忍住,但泪珠还是止不住地掉了下来。 七 回家了。 杰茫然地看着弥漫在山间的雨雾,不置可否地轻叹了一声。他并没有搭车,独自穿着那身军外套,走在通往边村的路上。墨绿色的军外套早已经磨破了多处,甚至还有残留着几个弹孔,但他一直舍不得扔掉。 在外流浪了几年以后,边村已经变得陌生了。他看到许多熟悉的面孔,但没有一个能把他认出来。倒是几个小孩子扑了过来,向他兜售劣质的香烟和旅游纪念品。杰低着头推开了他们,茫然若失地环视着周围。他看到一辆旅游大巴开进了边村,一群举着照相机的人,鱼贯着穿越边村中心的小街。原来,边村已经和人妖、大象和宝石一起,成为了此地的一个旅游项目,人们被神秘的金三角所吸引,千里迢迢地来此猎奇。 杰混在旅游者中间,没有人注意到他的存在。忽然,一只柔软而冰凉的手,从后面拉住了他的腰。杰猛然回过头来,警觉地抓住了那只手。接着,他看到了藏在木棉树后的那双黑眼睛,同时听到了几句拙劣的英语,问他要不要宝石。 他立刻就怔住了,心里微微地颤了一下,然后呆呆地盯着她的眼睛。那只细细的手开始拼命地挣扎起来,但杰的右手就像铁钳一样,使她动弹不得。 菲? 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轻声地念出了她的名字。她已经不再挣扎了,眼神也终于柔和了下来。杰松开了她的手,她从木棉树后走了出来,乌黑的头发有些散乱,一双眼睛紧盯着杰的脸。一开始她还不敢相信,但片刻之后她终于看出来了,嘴唇微微地颤抖着。 杰,我还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也是。 但在转瞬之后,杰已经不那么激动了,他恢复了阴沉的脸色,淡淡地苦笑了一下说,终于有人能认出我来了。 菲后退了一步,那张脸又变得有些陌生了。 我们已经多久没见面了? 四年半。 菲低着头回答杰的问题,不敢再看他的眼睛。忽然,杰听到一阵婴儿的哭声,菲立刻跑到后面一栋房子里,抱出了一个两岁大的小孩。 你已经做妈妈了? 嗯。 杰看了看婴儿的脸,淡淡地问,这孩子的父亲去哪儿了? 一年以前,踩到村外的旧地雷炸死了。 杰缓缓地点了点头,他从怀里拿出一叠美元,塞到了菲的手里说,就当我买了几块宝石吧。菲并没有拒绝,倒是干脆地把钞票塞进了自己的兜里。 我要走了,去看强的爷爷。 嗯,你还惦记着他呢?那老头子看起来快要死了。 杰忽然感到一阵难过,这并不是因为他曾经爱过她,而仅仅是出于某种同情。他转身离开了菲,再也没有回头看一眼。 他们不会再见了。 八 吊脚楼的周围已经没有人了,像是一座纪念碑似的,孤零零地挺在边村的尽头。 楼里住着强的爷爷,那是一个孤独的老头子。在杰小时候的记忆中,老人有一双有力而粗壮的手,总把他和强两个孩子搂在怀里,然后就是长时间的沉默。有时候整夜都不放杰回家,比起自己的孙子,他似乎更喜欢杰这孩子。但杰并不喜欢他,因为老人的身上总有一股怪味,就和弥漫于整个边村的特殊气味一样,但在老人的身上似乎更为浓烈。 杰小心翼翼地走上吊脚楼,立刻就闻到了一股怪味。他循着这难闻的味道,终于找到了那个阴暗的房间,强的爷爷正躺在一张破草席上。 他缓缓地靠近了老人,那股气味又扑鼻而来,似乎还混合了煎草药与肉体腐烂的气味。这是一个人在临近死亡前,身上散发出来的特有气味。 忽然,老人睁开了眼睛,嘴唇也嚅动了起来,喉咙里发出一阵气声——是杰吗? 杰立刻坐到了地上,他低着头看着老人的眼睛,在那双浑浊的眼球里,发现了自己的影子。 你到底还是回来了。老人吃力地吐着字,带着一股浓郁的口音。 是的,我是回来看你的。 我快死了。 杰不知道该怎么说,他从来不会安慰别人,只是怔怔地盯着老人的眼睛,鼻子不知不觉有些发酸了。 昏暗的光线洒在老人的脸上,勾勒出了额头千沟万壑的皱纹。终于,老人挣扎着爬了起来,仔细地端详着杰的脸。突然,他的眼睛里闪烁起一种特别的东西,他的精神仿佛一下子恢复了过来,脸上居然有了几分血色—— 让我给你说个故事吧。 杰,这件事我从来没有对其他任何人说过,包括我的孙子强。说起来你也许不信,在我年轻的时候,曾经是一名战斗机飞行员。 那是民国三十四年八月的一个清晨,我驻防在陪都重庆的军用机场,忽然接到了日本轰炸机即将来空袭的警报。当然在机场值班的飞行员只有我和建龙两个人,时间已经来不及了,我们立刻钻进了美制p40战斗机,紧急起飞迎敌。 就这样,我们总共只有两架战机升空,建龙是主机,我是僚机。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个清晨,太阳在东方的云层里忽隐忽现,我们朝着万丈霞光而飞去,在几千米的高空看去,阳光灿烂地令人目眩。在几千米以下的地面,就是大名鼎鼎的长江三峡,我仿佛能透过云层看到那雄伟的峡谷。 我们寻找日本的轰炸机群,当高度升到三千米时,我发现在左前方约一千米的空中,出现了一个微微发光的物质,看起来像是一只大雁。过了片刻之后,我看清了它们,原来是七架涂着太阳旗的轰炸机,但更让我感到意外的是,日本人居然没有战斗机护航!也许他们的战斗机都已经被打光了吧? 不,或许那些日本轰炸机根本就是在自杀,他们想要在战败前与中国人同归于尽? 我忍不住感到一阵毛骨悚然,在经历了多次空战之后,我早已经领教了日本飞行员视死如归的劲头。必须要把他们都打下来,否则重庆又将是一片火海。我拉动了甩掉副油箱的操纵杆,顿时感到飞机轻了许多,便直向日本轰炸机杀去。 建龙在空中做出了一个漂亮的动作,很快就包抄到了对方的左上角,而我飞到了右上角。此刻,七架日本轰炸机都已进入了我们的射程,但他们似乎并不害怕,继续按照原有航向飞行。 我率先开火了,炮弹准确地击中了一架日本轰炸机,对方在空中燃烧了起来,转眼就爆炸解体了。就在同时,建龙已经击落两架敌机了。几分钟后,所有的日本轰炸机都被我们击落了,对方甚至连重机枪都没有还击。 建龙在空中对我做了一个手势,我们并没有感到多少兴奋,因为对手是没有还手之力的轰炸机。就当我们准备返航时,突然发现了异常情况--我们上方出现了五架日本的隼式战斗机。 他们就像幽灵一样,不知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现在是五对二,更重要的是他们居高临下,占据着很大的优势。 建龙似乎并不畏惧,他把机头向上面拉起,朝着日本战斗机冲去,我赶紧跟在后面。还来不及看清楚对手,双方就纠缠到了一起。我们只是一通乱射,似乎都控制不住操纵杆和按钮。火光在空中不停地飞舞着,突然我听到一声剧烈的爆炸,一架日本战斗机被建龙击中了,立刻就炸成了碎片。 就在我分心的一刹那,一架敌机已经占据了有利位置,从后上方向我俯冲过来。天哪,敌人就在我的身后,我在他的射程之内,却无法向他还击。我只能不停地翻转着飞机,使出浑身的解数来摆脱敌机。 但对方应该是个王牌飞行员,始终紧紧地跟在我后面,不时射出几发曳光弹,擦着我的机翼飞过。我的浑身都已经凉透了,对方把我抓在了手掌心,随手都会把我打成碎片。 在这个瞬间,我忽然想到了我的妻子,还有刚出生不久的儿子,也就是强的爸爸。 我心中默默地念道:永别了。 然而,几分钟后我还活着,飞机并没有被击落。我回过头来,发现建龙的飞机已赶了过来,与追赶我那架敌机纠缠在了一起。 除此以外,空中已经没有其他飞机了。也就是说,另外四架日本战机,都已经被建龙击落了。 现在,建龙对付的是最后一架敌机。 我飞在几百米外的地方,却不敢用火力支援建龙,因为他们靠得实在太近了,简直是被绑在了一起肉搏。 敌人的技术并不亚于建龙,他们肆意地展现着空战技巧,但谁都没有办法拉开距离。最后,他们同时开火了。 对方的油箱中弹了!瞬间在空中炸得粉碎。 但几乎就在同一秒钟,建龙的机舱也中弹了,根本就来不及跳伞。他的身体已经被一团烈焰所吞噬。随即,他的p40飞机拖着一道长长的黑烟,向地面坠落而去了。 空战结束了。 建龙为了救我,而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万里长空,只剩下一架飞机还幸存着,那就是我。 我强忍着心中的痛苦,终于驾着飞机回到了机场。刚一下飞机,我就见到了建龙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他们在机场边焦急地守候着。 直到此刻,我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建龙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朋友,我们一起报考了空军,一起进了航空学校,一起接受陈纳德将军的训练,一起在空中与日本人战斗。 但是,我们没有一起死去。 当我走向建龙的妻子,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时,机场的高音喇叭传来了一个消息: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了。 这一天是西元1945年8月15日。 最后的战役。 后来我才意识到,当我和建龙与日本飞机进行激烈的空战时,第二次世界大战已经结束了。 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最后的战役。 几天后,在长江三峡的江面上发现了建龙飞机的残骸,他的尸体已经掉进了长江,再也没有被打捞出来。 建龙是为了救我而战死的,我永远都无法偿还这份情义。不久以后,建龙的妻子就病死了,只留下一个孤苦伶仃的儿子,于是我就收养了这孩子,发誓要永远保护他。后来,我离开了空军,成为了一名陆军军官。民国三十九年,我们的部队撤出了云南,带着家眷进入了金三角的丛林。 建龙的儿子在边村长大,后来娶妻生子,他的儿子就是你。 杰,你一定感到很吃惊吧,你是建龙的孙子。 许多年过去了,我一直都保守着这个秘密。但是,在我临死以前,一定要把这件事告诉你。杰,你要记住,你是英雄的后代,你的爷爷建龙牺牲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最后的战役。 杰,你还要答应我一件事。也许,我已经没有机会再见到强了,如果今后你遇到了强,一定把这个故事说给他听。 好了,现在你可以走了。几年来,我第一次对别人说了那么多话,现在我实在太累了,太累了…… 九 离开了吊脚楼,杰低着头走出了边村。他穿过村外的树丛,来到了荒凉的墓地上。 所有的坟墓都保持着同一个姿势坐南朝北,墓碑上刻着死者的姓名和籍贯——透过墓碑上的许多个地名,那仅仅存在于记忆中的故乡,便一下子得清晰了起来。 虽然杰在外漂泊了那么多年,但从来没有去过那些地方。但此刻,他并不感到那些地方陌生,仿佛自己从来就没有离开过。杰深呼吸了一口,幽灵们的气味如美酒般沁人心脾。 故乡——已不再是墓碑上的地名了。 像小时候一样,杰穿过墓地后的灌木丛,飞快地爬上了那座陡峭的山坡。 他站在高高的山脊上,脚下就是那片沉睡着山谷,当年曾姹紫嫣红地开满了罂粟花,现在却被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所覆盖了。 一阵凉爽的山风卷过他的身上,立刻拂乱了他的头发。杰叹了一口气,刚才在吊脚楼里,他终究还是没有说出来—— 本次行动代号:最后的战役。 反毒署队长郑重地告诉大家,只要完成这最后一次行动,把毒品集团的中心堡垒破坏掉,大家就可以功成回家了。 所有的队员都长出了一口气,他们早就在等待这一天了。杰偷偷地瞥了强一眼,魁梧的强就像尊雕塑一样,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突击队员们分乘三辆侦察车,悄无声息地出发了。清晨的丛林里弥漫着一股薄雾,非洲象开始成群结队地出来游荡了。杰和强坐在同一辆车里,但彼此都没有说话。杰把目光投向了车外,眼角的余光瞥到了一个非洲土著少女,这少女的眼睛有些像月。 杰的眼睛一阵目眩,似乎又回到了昨天正午--那是阳光最灼热的时刻,基地的四周显得一片静谧,杰一个人走在空场里,像一只孤独的野兽。他不停地瞥向一间挂着红十字的房子,他知道月就躲在窗后偷偷地看着他。 忽然,看到那扇房门打开了,月像头母猎豹一样跑了出来,她美丽的黑发飘散在脑后,一身长群随之而飞舞着——她跑起来的样子美极了。杰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她,就像欣赏某个经典的电影镜头。 月拼命地跑啊跑啊,很快就冲到了空场的中心,她大声地叫了起来:杰,快趴下。 杰这才意识到了什么,条件反射似地趴倒在地上。 几乎就在同一瞬,他听到了一枚火箭弹从身边划过的啸叫声。 肩扛式火箭弹准确地击中了月的脚下,一阵猛烈的爆炸声震耳欲聋,掀起了巨大的火光和碎片。 杰的身体紧紧地贴在地面上,爆炸的冲击波和火浪从他背上卷过,烧坏了他的军外套,但他并没有受伤。 两秒钟后,他又抬起了头来,再也见不到月的踪影了,她已经被炸成了无数块碎片,天女散花般地洒落在半径一百米的范围内。 火焰继续在空中燃烧,宛如一朵朵艳美的罂粟花。 这又是一次毒品集团的突然袭击,扛着火箭筒的敌人很快就逃走了。杰脱掉了军外套,光着膀子站在刚才爆炸的位置。 什么都没有留下。他宁愿相信,月只是突然失踪了,被卷进了时空隧道里,去了另一个遥远的年代。 他想哭,却哭不出来。 侦察车继续在丛林小路上颠簸着,杰的嘴唇微微颤抖了起来。他忽然抬起头来,看着坐在对面的强,他知道自己应该和强说话了,但就是张不开嘴巴。他又仿佛回到了几年前,那座月光照耀下的山谷,他等了强整整一夜,但强却自动消失了。这些年来,杰始终对那个夜晚耿耿于怀,他无法饶恕强的爽约和自动消失,更无法饶恕这种逃兵般的懦弱行为。 但在最后的战役前,杰已经在心里宽恕他了。 他多么希望强能够和他说说话,但似乎有一道看不见的墙,始终横亘于这对兄弟之间。 突击队到达目的地了。 所有的队员在两公里远的地方就下了车,趁着清晨薄雾的笼罩,偷偷摸进了敌人的中心地带。 没有人注意到他们,杰和强就像无声无息的幽灵,轻易地割断了哨兵们的咽喉。当他们来到毒品集团中心的一栋建筑物时,突然响起了激烈的枪声--他们的发现了。落在后面的队员们纷纷寻找掩体自由开火,转眼间就有十几个黑人倒在了枪林弹雨中。 趁着其他人的掩护,杰和强两个人冲进了那栋建筑,他们分别带着液体炸药和引爆器。在一个巨大的仓库里,他们发现了堆积如山的毒品原料,还有成千上万袋刚加工完成的白色粉末,看起来至少有上百公斤之多。杰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这些白色粉末将会被送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只需要一小撮就足以毁灭一个生命。在仓库的最里端,他们还发现了不计其数的武器,简直可以武装起一支军队。 他们的任务就是彻底摧毁这个仓库。 在一分钟之内,杰和强安放好了炸药和引爆器,在这过程中他们始终都没有说话。然后,他们互相看了一眼,便按下了引爆按钮。 留给他们的时间只有40秒。 他们飞一样冲出了仓库,分别招呼其他同伴快速撤离。在队长的率领下,所有的队员都杀出了重围,一边撤退一边用火力压制敌人。在最短的时间内,他们甩开了纠缠着的毒品集团,撤到了几百米开外的树林中。 就在此刻,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从身后响起,就连大地也剧烈地颤抖了起来,所有人都趴倒在了地上,整个空气中都弥漫着火焰和热浪。爆炸冲击波过去以后,杰抬起头向后看去,那栋建筑物已经被夷为平地了,毒品集团的中心正被一大片火海所笼罩着。 可以回家了——他终于长出了一口气,站起来朝强的方向看去。 强的嘴角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微笑,他迈着大步向杰走来,嘴里喃喃地不知道说些什么。 他想要说什么?杰的心里有些激动,几年来他们两个人没有说过一句话,就算在这里并肩作战时,也只能以眼神代替语言。 就当强即将走到他面前的时,杰突然听到了一阵沉闷的声音。 ——有人在向他们射击。 杰的脸色变得异常恐怖,他大叫着向强扑去。 一切都太晚了,第一颗子弹已经打穿了强的胸膛。 不! 当杰声嘶力竭地叫着强时,第二颗子弹又击穿了强的肺。转眼间,四处横飞的弹雨已经笼罩了强的全身,谁都没有办法再靠近他了。杰被战友们压倒在了地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强被乱枪打死。 鲜血从全身几十处弹孔喷出,强的脸被硝烟和血污模糊了,他像是喝醉了一样在弹雨中走着。杰看不清他的脸和眼睛,只有挂在脖子上的金属身份牌,在熊熊大火中发出耀眼的反光。 杰不知道自己的泪水是何时爬满脸庞的,除了强胸前的身份牌以外,杰的眼前什么都看不清了。他举起m-16步枪不停地向敌人射击,对方似乎并不懂如何躲避,十几个敌人在一百米开外惨叫着倒下了。 但是,毒品集团的人越来越多,他们显然是来进行报复的。眼看大家就要被包围的时候,队长下令全体撤退。杰已经杀疯了,他狂叫着向敌人扫射,然后向倒在地上的强冲去。 强还剩下最后一口气,双眼茫然地望着非洲的天空。 杰扑到他的身上,双手颤抖着抚摸他的脸颊。 时间来不及了,战友们从后面拖住了杰,成百上千的敌人很快就要冲过来了。 强直勾勾地盯着杰的眼睛,艰难地嚅动着嘴唇,终于吐出了一句模糊的声音-- 带我回家,兄弟。 这是几年来他们说的第一句话--也是最后一句话。 强闭上了眼睛。 永远都无法睁开了。 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的泪水掉在了强的脸上。战友们拼命地抱着他的腰,硬生生地把他从强的身上拖走了。 他的全身还在挣扎着,眼睁睁地看着强躺在地上,离他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除了强以外,所有人都安全地上了侦察车,飞快地离开了这个死亡之地。毒品集团再也追不上他们了,基地里已经准备好了直升机,等队员们一回来,就立刻坐着直升机离开非洲大陆。 杰终于安静了下来,他呆呆地靠在车厢挡板后,握紧了攥在拳头里的东西。渐渐的,车轮下的道路变得模糊起来,他双眼无神地看着燃烧的天空,仿佛沉入了金三角丛林深处的那条河。 这究竟是一场梦?还是一次幻觉? 十 山脊上的风更大了,杰的身体微微地颤抖了起来,他想要大声地吼几下,让整个山谷都听到自己的话。 强,我带你回家了! 他缓缓地从怀里拿出了一块金属牌子,两边有链条串着,乍一看还以为是个项链,其实那是突击队员的身份牌。 这是强的身份牌,在杰离开他的一刹那,从他的脖子上拉下来的。 杰紧紧地攥着这个金属牌子,仿佛攥着强全部的肉体和灵魂。 ——带我回家,兄弟。 大风不停地呼啸着,从风里传来一个幽幽的声音,在杰的耳边回响着强临死前的声音。 是强在呼唤着他。 终于,杰高高地举起了身份牌,脚下的山谷是最好的坟墓。 但几秒钟以后,他忽然定住了,嘴里又轻声地念了一遍—— 回家? 杰茫然地望着四周的丛林和山野,这里是金三角神秘的大地。然后,他的视线越过了地平线,投向了更北方的辽阔天空。可他怎么也看不到,那梦中的一切。 瞬间,杰痛苦地颤抖了起来,回家——家在哪里? 强的身份牌在风中悠悠地摇摆起来。 让风带我回家吧…… 2003年秋 白头宫女 一 “姐姐,看树叶全都红了!” 燕微微仰起头,只见上阳宫大内那郁郁葱葱的树林,全被染上了一层红晕,宛如她十三岁入宫那年的脸颊,还带着几道粉红的泪痕。 “唉,又是一个洛阳的深秋。” 莺也点了点头,一阵秋风卷过宫禁深处,夹杂着天上南飞的燕行声。她忍不住把木盆放在地上,双手抱着自己薄衫的肩头,在风里瑟瑟发抖起来。 木盆里是条粉色的罗裙,半透明的蝉纱轻得几乎没有手感,这也是杨贵妃最喜爱的一条裙子,据说皇上常常枕着这条裙子睡觉呢。 “姐姐你冷了吗?” “不打紧,咱们快点去把衣服洗了吧,说不定贵妃娘娘后天还要穿呢?” 莺说着又弯腰捧起了木盆,贵妃的罗裙里发出一阵幽幽的暗香,那是从遥远的波斯国进贡来的安息香,她贪婪地深呼吸了几口,仿佛又回到了娘娘暂住的南琼殿里。 半个时辰前,莺刚从南琼殿里出来,一群公公守卫在殿阁前头,她只能透过密密的珠帘,看到被后世称为玄宗的皇上龙颜。传说中的皇上异常年轻英俊,能在马球场上打败吐蕃国最强的高手,在上元节灯会上征服东西两京所有的少女。可这一回莺却大大失望了,她看到在迷人的贵妃娘娘身边,躺着一个身材臃肿的老头子,他那花白的发髻下是深深的皱纹,还有一双重重的眼袋。 青色的烟雾笼罩着昏暗的内殿,香炉里点着熏人的香料,刻漏不时发出滴嗒的落水声。皇上和贵妃娘娘似乎都睡着了,享受这午后片刻的小憩,几个宫女屏声静气伺候在殿外,将贵妃娘娘的罗裙交给了莺。 南琼殿是东都洛阳行宫里最高的一座宫殿,修筑在御花园后的小山上,这里离后排的宫墙非常近,站在南琼殿的栏杆边,可以居高临下眺望到宫墙外的行人。每当莺和燕上殿侍奉娘娘时,她们便会忍不住向宫墙外多看几眼。 不过,一想到燕正在南琼殿的山脚下等着她,莺便悄悄地走下高高的殿阁台阶,回到了妹妹的身边。 看到姐姐终于从南琼殿上下来了,燕微笑着露出了明眸皓齿。她倒真是个美人胎子,瓜子脸上镶嵌着一双宝石般的眼睛,若是在长安或洛阳的市井里,不知有多少公子哥要为她打破头。只可惜穿着一身素色的宫女衣裳,宽松肥大的裙子和下摆,丝毫显不出她十八岁的阿娜身姿。 每当莺看到妹妹微笑的样子,便忍不住想要揉揉她的头发,但因为手里捧着贵妃娘娘的罗裙,只能轻声地笑了一下说:“妹妹,你越来越漂亮了。” 燕笑得更灿烂了,甚至露出了腮边的两只小酒窝:“不,姐姐才漂亮呢。” “别取消姐姐了,姐姐知道自己姿色平平,哪及得上燕呢。” 妹妹却轻轻地叹了口气:“唉,宫里的燕子就算再漂亮,哪及得上宫外的燕子呢?” 两人同时抬起了头,没有见到宫里或宫外的燕子,只有高高的天际掠过一行雁阵。 她们不再说话了,燕的手里也捧着一个木盆,装着贵妃娘娘昨天换下来的几件衣服,和姐姐一块儿向御沟行去。 莺又回头望了南琼殿一眼,只见那高高的殿阁矗立在御花园的小山之上,金色的飞檐在秋日下发出耀眼的反光。 这幕景象使她记起了十多年前,当她还是个梳着辫子的小女孩,随父母走过上阳宫外幽静的山道,秋日的艳阳照射在一家人身上。五岁的她坐在父亲的脖子上,吃力地抬着脖子,仰望那宫墙内那高高的殿阁,仿佛有无数仙女住在那顶上等待着她去。那时的她是如此向往宫墙里的世界,就算看一眼之后就死去也是值得的。 “洛阳女儿对门居,才可容颜十五余。”与妹妹一块儿进宫的那年,莺才十五岁。父亲经营的胭脂水粉店破产了,债主们气势汹汹逼上门来,父亲便一个人上吊了,病弱的母亲没过几个月也咳嗽而死。莺和妹妹无依无靠,正好掖庭宫在洛阳寻找宫女,就把姐妹俩弄进了上阳宫。 也许还没从失去父母的痛苦中走出来,刚进宫的时候燕流了很多眼泪。倒是莺对宫廷里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耳边总是响起关于武则天的种种传说,自己终于进入了小时候眺望的世界了。 然而,莺很快就失望了,她并没有见到想象中会经常见到的人——那就是当今的天子。这里是东都洛阳的上阳宫,大唐皇帝平时住在西京长安的大明宫,只有在偶尔秋高气爽之时,才会到洛阳的行宫里小住几日。不过,就算皇上来到了上阳宫,莺也极少有机会能见到,因为宫里的太监和宫女实在太多了,能够亲手服侍皇上和娘娘的也是凤毛麟角。更何况莺和燕姐妹俩一进宫,就被指派干洗衣服的差使,成了名副其实的“上阳浣衣女”。 岁月就像洛阳城里的牡丹,开了又谢谢了又开,满城的艳丽只能保留那几日,其余的光阴就只能静静等待,至今已整整五个年头了。上阳宫再广阔再神奇,终究不过这方圆几里地,每个夜晚莺只能搂着妹妹的肩膀,望着屋檐边的月亮或圆或缺。而她俩也渐渐从小女孩,变成了美丽可人的少女,可惜终日面对她们的除了宫女外,就只有那些老老少少的太监们了。 想着想着,她们已走到了御沟边,这是一条源自洛阳城外的邙山,又斜穿过上阳宫的小溪。每天下午,姐妹俩都会到这条清澈见底的御沟边洗衣服,御沟对面是一片茂密的梧桐树林,再往外就是上阳宫高高的宫墙了。 莺闻着那还残留着贵妃娘娘体香的罗裙,有些不忍心地把它浸到御沟中,清澈的流水漂过轻纱,也把那香味也到了流水中。 忽然,一片红色的梧桐树叶掉下来,轻轻地漂到御沟的流水中。 二 “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 这是风流天子唐玄宗李隆基治下开元年间的盛世,在经历了多年的离乱之后,杜甫仍然能如数家珍般地回味那往日时光。 子美在天宝年间客居长安时,想必也随玄宗行在到过东都洛阳。那真是个如梦似幻的年代,那时地球上除了长安以外,洛阳是首屈一指的大都市,周长约合二十八公里,设八个城门。这是女皇帝武则天的神都,即便到了她的孙子玄宗时代,依然能感受到那个权力女人留下来的宏伟遗风。 洛阳城内由棋盘状垂直交叉的道路,划分成许多方形里坊。在洛水以北有二十八坊一市,洛水以南有八十一坊二市,总计一百零九坊三市。北通皇城正门的定鼎门大街宽一百二十一米,是全城最宽的街道。在这巨大的城市里生活着数十万生灵,三教九流无一不全,更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商人汇聚,“长安中少年有胡心”,洛阳又何尝不是如此? 就在这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花花世界中,一个二十出头的少年优游而过,他束着青色的头巾,一袭白衣如流水漂过他的身体,每当他这副打扮穿过街巷,便会有许多少女害羞地躲在门后偷看他。 他的名字叫微之。 至于他姓什么,史官对我说要保密。 我只知道在天宝十四年的一个深秋的下午,微之去了郊外的洛水边散步,他期望自己会如曹子建那样邂逅美丽的洛神,然后留下一首赋文传之千古,或者带着洛水女神回凡尘享受几日快乐。 可惜,洛水还是洛水,女神却只在子建的文字里。 微之仰头看看秋天的云,它们变幻着身姿向南飘荡,他想自己也许该去南方走走了。于是,他往洛阳城里的方向走去,不知不觉间步入一条幽静的小道,一边是蔓草丛生的野地,另一边却是道高高的红色宫墙。 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正从上阳宫外走过,听说这几日皇上和贵妃娘娘正在洛阳,想必是在这道宫墙之内吧。 这时云朵遮住了太阳,秋风从北边呼啸而过,卷起一地枯黄的落叶,微之手搭凉蓬挡着风,仰头看着高高的宫墙之上,似乎隐隐可见几座亭台楼阁。 本朝的风流天子就在那上面吗? 微之默默地问自己,然后又苦笑了一下,他可不想如大名鼎鼎的李太白那样去伺候贵妃娘娘呢。 他继续向前走去,一身白衣在秋风里呼呼作响,几缕乌黑的发丝从耳边垂下,宛如野地里独行的剑侠,这正是东都城里许多少女梦中的景象。 忽然,微之被一条清澈的小溪挡住了去路,那溪水是从宫墙的一个暗洞里流出来的,蜿蜒曲折地流向不远处的洛水。 他知道这就是上阳宫里的御沟,不禁使他停在水边驻足了片刻,流水中渐渐浮现出了自己的倒影,这是一张多么美的少年脸庞啊。 忽然,这水中的倒影被一片叶子打碎了。 这是一片红色的梧桐树叶,从宫墙里旋转着流了出来,就像在水中跳着公孙大娘的舞蹈,红色的衣裙翩然而动,迷倒了无数诗人骚客。 但更重要的是,微之注意到叶子上似乎还有字。他急忙蹲下身子,从御沟里捡起这片红叶。 好漂亮的红叶。 微之情不自禁地赞叹道,红得像深闺寒夜里的烛火,红得又像带着少妇胭脂的泪水。 他仔细端详着红叶,看到在叶片朝天的那面上,竟写着四行隽秀的小楷字—— 一入深宫里, 年年不见春。 聊题一片叶, 寄与有情人。 微之先是一惊,接着又会意地笑了起来,他没想到有人竟在梧桐树叶上题诗,更没想到这首诗会从上阳宫的御沟里流出来。 他撇了撇嘴唇,又朝高高的宫墙里望去,除了伸出墙外的几片红叶外,却什么都没有看到。 但微之并没有离开,而是在御沟边徘徊了好一会儿,连白衣的下摆都被沟水浸湿了,似乎要把自己的影子永远烙在这御沟中。 忽然,又一阵萧瑟的秋风吹过,许多落叶从附近的树上飘零下来,正好有一片红色的梧桐树叶,缓缓飘到微之的脸上,几乎蒙住了他的眼睛。 刹那间眼前变得一片绯红,微之笑着摘下这片从宫中“私奔”而出的红叶,它的形状和颜色是那样漂亮,竟与刚才御沟里的那片红叶一模一样。 就像是一对美丽的姐妹。 于是,微之感到心里颤抖了一下,似乎有扇小门被这秋风悄悄地吹开了。 一些汉字开始在脑子里生长,平平仄仄的声调也排列了开来。不,他再也忍不住了,就像这御沟里的流水,要来一次小小的决口了。 微之从行囊里取出了笔墨砚台,用御沟水洒在砚台里,飞快地磨好了墨。 然后,他用毛笔舔了舔墨,在红叶上题了一首诗—— 愁见莺啼柳絮飞, 上阳宫女断肠时。 君恩不禁东流水, 叶上题诗寄与谁。 看着这首梧桐树叶上的诗,微之轻轻叹了一口气,又回头看了高高的红色宫墙一眼。 御沟的水依然在流,不久就布满了落叶,不过却再也见不到诗了。 但微之并没有离开,而是朝相反的方向而去,他沿着宫墙外的小道走了好一会儿,直到天色渐渐黯淡时,才发现了御沟流入上阳宫的地方。 原来这里就是御沟的上游了,它从一片山林中汨汨地流淌而出,还带着山泉的清澈和冰凉,怪不得上阳宫要建在这个地方,全是因为这条溪流呢。 宫墙这里依然有个暗洞,御沟的水就从这里流进上阳宫,在诺大的行宫里蜿蜒曲折,再从宫墙另一头悄悄地流出去,投向洛水女神的怀抱。 微之点了点头,把自己题诗的那片梧桐树叶,小心翼翼地放在御沟的水面上。水流宛如绷紧的丝绸,带着红叶迅速地流走了。微之目送叶子上的那首诗,直到它消失在宫墙下的暗洞里。 走吧,你已进入深宫之中,不知会落到谁的手里? 微之闭起眼睛想象了片刻。 手中只剩宫里漂出来的那片红叶了,他又仰头望着宫墙里的树梢,不免有些怅然若失。 也许这只是洛阳深秋的一个梦。 他自嘲着摇了摇头,趁着洛阳城门关闭前回去了。 在客居洛阳的岁月里,他从不缺乏朋友和美酒,每天傍晚总有人请他到酒家畅饮,还有蓝眼睛的胡姬为他而献舞。 然而,今晚他却推掉了所有的邀请,独自一人回到客舍,点上一盏红烛,仔细端详那片御沟中拾得的红叶。 看着梧桐树叶上的诗,他开始想象写这首诗的人的模样,她的眉毛、眼睛、嘴唇和那双写诗的手。 那应该是怎样的手啊? 虽然经过了御沟水的承载,可红叶上似乎还残留着那双手的气味,微之把它放到鼻息间闻了闻,眼前仿佛化出了那个人的身影。 是,就是她。 他确定自己从来没有见过她,然而她就在他的面前。 微之颤抖着向前伸了伸手,手指却火辣辣地灼烧了起来,原来他看到的只是烛火。 这晚他第一次失眠了,直到凌晨三更天才迷迷糊糊睡着,却梦到了那个人。 梦中的那双眼是如此模糊。 在深宫的珠帘之后,在袅袅的香烟之后,在满地的落叶之后。 天还没有亮,微之就悄悄地起床了,他没有打扰客舍中的其他人,像个幽灵般地走了出去。 清晨,他走出了洛阳城门,又回到了那条幽静的小道上,很快就看到了上阳宫那高高的宫墙。 露水打湿了他那身白衫,将他笼罩在一片迷离的薄雾中。他终于又来到了御沟边,这里是御沟流出上阳宫的出口,是昨天他捡到那片题诗红叶的地方。 山间的雾气依然未散去,御沟依然如昨地流淌着,微之也依然痴痴地守在水边。 在弥漫于御沟上的白雾中,微之似乎隐隐听到了《诗经》的《蒹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那是谁在歌唱?唱得如此凄美,是御沟汇入的洛水中的女神?还是曹子建才高八斗的幽灵? 就在白雾与歌声缭绕的同时,御沟中忽然漂出了一片红叶。 而微之正沉醉于“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天籁中,直到红叶已经从他脚边漂过时,他才下意识地注意到了。 他立刻扑到了御沟中,半身都被冰凉的沟水浸湿了,才抓住了几乎要漂走的红叶。 起风了。 白雾渐渐地消散,《蒹葭》的歌声也无影无踪了,微之顾不得湿漉漉的身体,颤抖着举起了手中的梧桐树叶。 红叶上果然题着一首诗—— 一叶题诗出禁城, 谁人愁和独含情。 自嗟不及波中叶, 荡漾乘风取次行。 还是那工整美丽的字迹,还是题在红色的梧桐落叶上,还是在这条御沟中拾得,微之禁不住痴痴地笑了起来。 可秋天的风越来越大了,无数片落叶卷过他的身体,湿透了的白衫仍贴在身上,冰凉彻骨的沟水渗入了毛细孔。 然而,微之竟忘却了这刺骨的寒意,任由身上穿着湿衣服站在北风中,仿佛天地间只剩下手中那片红叶。 微之想要放声狂笑,却丝毫也笑不出来,只能踏着御沟水手舞足蹈,最后却轻轻地抽泣了起来。 一滴眼泪落在红叶上,诗行的墨迹微微有些化了,宛如红叶上的黑色斑痕。 胸腔里一阵难过,他这才浑身瑟瑟发抖,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这时他记起了离别家乡时母亲的嘱咐,说他从小身体就不好,绝不可受风寒的刺激,否则有性命之忧。 微之终于笑了出来。 只不过是苦笑。 忽然,秋风已不再可爱了,而是变得肃杀而可怕,似乎风里隐隐夹杂着战马的嘶鸣,还有甲胄与弓箭的碰撞声,或者——死亡的呼啸。 三 微之快死了。 在那个秋天的清晨,他掉进了冰凉彻骨的御沟里,结果当天就感染了风寒。好几位郎中都来看过他了,但看一下就摇摇头走了,只留下几贴象征性的药方。客舍里依然充满了煎药的气味,这刺鼻的味道常让微之恶心,但他的身体却越来越差,如今几乎已难以下地了。 洛阳城也由深秋进入了冬季,更糟糕的是大唐的国运也进入了冬季——就在这一年的深秋,平卢、范阳、河东三镇节度使安禄山,举雄兵十五万叛乱,他的胡儿铁骑如入无人之境,短短数十日便攻占了东都洛阳。 微之根本就没有机会逃出洛阳,只能乖乖地躺在病床上,听着窗外刺耳的叛军马蹄声。但他依然想要挣扎着下床,就算爬也要爬去一个地方,那就是上阳宫。 可他连爬到大街上的力气都没有。 窗外又传来一阵兵荒马乱声,伴随着安禄山手下胡人士兵叱骂的,是几个少女的尖叫声。 忽然,微之的房门被推开了,一个少女失魂落魄地冲了进来,随后又紧张地掩上了门。 “你是谁?” 少女浑身都在颤抖,她的衣着打扮和发型都是那样特殊,既不像大户人家的女儿,又不像一般的使唤丫头,看着倒像是宫廷里的装扮。 当那少女缓缓回过头来,恐惧地眨着那双宝石般的眼睛时,微之却一下子惊呆了。 就是她! 那个梦中出现的幻影,她像洛神般美丽无暇,在御沟中放下了一片梧桐落叶,随流水漂泊到少年微之的脚下。 对,她是他的烛火,她是他的光影,她是他的梦境,她是他的一片红叶。 少女颤抖着走到微之跟前说:“求求你,外面有安禄山的叛军要抓我,不要把我说出去。” 说完她立刻躲到了一个大橱里,还没等微之明白过来,窗户就被强行推开了,随着一阵寒风进来的,还有一张丑陋的胡人脸庞。 “喂,有没有看到一个小姑娘?” 微之蜷缩在床上说:“不,没看到过。” 胡人挥舞手中的陌刀喊道:“你要是骗我就一刀劈碎了你。” 微之苦笑了一声:“我是躺在床上等死的人,何必骗你。” “谅你也不敢!” 说罢胡人就关窗离去了,微之等到外面没有动静了,才轻声地对大橱说:“可以出来了。” 橱门缓缓打开,少女小心翼翼地走出来说:“多谢公子相救。” “你叫什么名字?” “燕。” “从哪儿来?” “上阳宫。” 听到这三个字,微之深深吸了一口气说:“天哪,我没有做梦吧?真是你吗?等你等得好苦啊!” 忽然,燕发现眼前这个少年好英俊,虽然蜷缩在病床上,但眉宇间仍然有股英气,也许就是在上阳宫里她夜夜梦见的那个人吧。 燕大胆地坐在微之身边,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头发,却感觉他的额头好烫。 “你病了?” 微之点点头,他感到自己的身体似乎轻了许多,无数的羽毛插在了自己身上,仿佛要高高地飞了起来。 于是,他紧紧地握着燕的手,仿佛要被那水般的肌肤溶化了。 燕只感到浑身都有莫名的颤抖,呼吸也急促了起来,但她明明看到有个灵魂在哭泣,即将飘出这英俊少年的躯体了。 “不,你不要走——”她忽然觉得自己已爱上这年轻男子了,她舍不得他的灵魂就这么离去,她轻轻抚摸着他额前的头发,仿佛抓着一团冬天的火焰。 火焰已经烧起来了。 半个洛阳城都笼罩在了大火中,原来是安禄山的叛军点燃了民房,眼看就要烧到这片街上来了。 窗外的火光映红了他们的脸,微之的喉咙滚动了几下,艰难地把手伸到了枕头下面。 他摸出了一个小小的纸匣,轻轻地放到燕的手里,微笑着说:“快把它带走。” 燕不知道纸匣里是什么,也没工夫打开来看,只是继续抓着微之的手问:“那你呢?” “我这样子还走得了吗?”微之苦笑了一声,看着窗外的火光说,“反正我也是快要死的人了,索性就在这大火里化为灰烬,倒也死得干净一些。” “不,我不能让你在这里等死。” 微之摇摇头:“但我更不能让你也处于危险中,快点带着纸匣离开这里吧,外面到处都是大火,那些叛军也没心思抓人了,你正好可以趁乱跑出去。” 燕用手封住了他的嘴唇:“我要留在你身边。” “快走!” 微之声嘶力竭地喊了起来,用尽最后的力气推了燕一把。 燕摇着头退到门口,手里紧紧抓着那纸匣。大火已经烧到了门外,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在离开之前,燕最后问了一声:“我叫燕,你叫什么名字?” “微之。” 他轻轻地吐出了自己的名字。 燕轻轻点头,虽然这是她第一次见到这陌生的少年,眼眶却不由自主地湿润了。她将纸匣小心地塞进怀中,飞快地冲出了房门。 外面的街道上已经烈火熊熊了,到处都是逃难的老弱妇孺,整个洛阳城已化做了无间地狱。 当燕跑出去几十步再回望时,火焰已吞没了微之的客舍,在火红灼热的天空中,似乎有一道灵光扶摇直上...... 泪珠悄悄地流了下来,燕抽泣着低下头,继续混在逃难的人群中,向大开的洛阳城门跑去。 黄昏时分,她终于逃出了城门,上阳宫已经空无一人了,冬天的寒风掠过旷野,显得一片荒凉。 燕掏出了怀中的纸匣,小心翼翼地打开来一看,只见到两片红色的梧桐树叶。 四 许多年以后,莺依然坐在上阳宫的御沟边,回忆起天宝十四年的那个冬夜。 在那北风呼啸的夜晚,上阳宫里乱成了一团,太监们要把所有的宫女带到长安去,莺和燕也匆忙地收拾起了行囊,据说安禄山的叛军很快就要杀进洛阳城了。 就当莺要离开宫舍时,却看到燕镇定自若地坐在屋子里,燕说她决定留下来,等到上阳宫里的人都走光后,她就能获得自由逃出去了。 姐姐当然非常吃惊,她说这兵荒马乱的,万一让叛贼抓住就死定了。 但燕的回答让姐姐沉默了许久——就算死在叛军手里,也比一辈子老死在宫里强。” 莺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裙摆,似乎看到了许多年后自己的样子。 于是,莺和燕就这么永别了。 莺跟随宫女和太监们离开了上阳宫,踏上了前往长安的逃难之路,而燕则独自逃出了宫去,从此渺无消息。 当上阳宫人艰难地抵达长安不久,安禄山的叛军竟然打破潼关,杀进了大唐京都长安街。 皇上带着贵妃娘娘逃出了大明宫,而莺也在随同逃难的宫人之中,当他们一路颠沛流离地到了马嵬驿,护卫皇室的禁军居然发生了哗变,杀死了权臣杨国忠,皇上被逼赐给了杨贵妃一尺白绫。 莺就是伺候杨贵妃自缢的宫女之一,娘娘依然那样美丽迷人,她从容不迫地站上木凳,还穿着那条最喜欢的轻纱罗裙,浑身上下散发着奇异的香味。 娘娘把脖子伸进了白绫的套索中,她的表情是如此安详,就好像要去为皇上跳一只舞。在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眼,看到的是莺的脸庞,那年轻的宫女正直勾勾地注视着她,仿佛要把她的灵魂勾去。 杨玉环忽然感到一阵彻骨的恐惧,竟不由自主地打了个颤,便把脚底下的木凳踢倒了...... 莺亲手为贵妃娘娘收了尸,摸着那依然绵软却永远被毁灭了的玉体,她不知该感到幸运还是不幸。 她和几个宫女悄悄地把娘娘埋在土里,然后随皇上的车驾进了“难于上青天”的蜀道,一直撤到天府之国的成都。 不久,皇上就把帝位让给了他的儿子。在大唐广阔的江山上,又经历了长达八年的苦战,无数血肉之躯化为了泥土,终于平定了这场大叛乱。 “天下太平”了,新皇帝又回到了长安大明宫中,而服侍过老皇上与贵妃娘娘的宫人们,全被赶到了洛阳的上阳宫里。 经过安史叛军的蹂躏,当年的上阳宫早已经残破不堪了,而伟大的东都洛阳城,又被效力于大唐皇帝的回纥人彻底毁灭了。 于是,莺和一大群宫人们,在破败的行宫里守了几十年,从青春韶华的少女变成了怨居深宫的少妇,又从风韵犹存的徐娘变成了满头白发的老妪。 最后她们渐渐地被人遗忘了,也不再有太监和士兵看管她们了,上阳宫的围墙也任由它们残破着,在岁月的风吹雨打中变成断壁颓垣。 是的,莺变成了一个白头宫女,她终日坐在南琼殿的遗址下,看着四周荒草丛生,唯一不变的是御沟的流水依然清澈。 直到有一个深秋的下午,御沟水里漂满了红色的梧桐树叶,一个二十岁的白衣少年来到洛阳郊外远足,他一不留神来到了残破的宫墙前,才记起老人们传说中的古行宫。访古探幽的好奇心让他越过宫墙,小心翼翼地走在一片荒草和乱石中。 这里就是玄宗时代的上阳宫吗?少年惊讶于这里的冷清,诺大的宫殿遗址里几乎见不到一个人影,常常有飞鸟或野兔从林子里穿出,说不定还会有五十年前的狐仙和女鬼吧? 果然,他在一条小溪边见到了“女鬼”。 那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宫女,穿着玄宗时代的衣裙,鬓边居然还插着一支鲜艳的宫花,与周围的环境相比显得非常刺眼。 少年轻声地走到了老宫女边上,只见她缓缓抬起头来,充满皱纹的脸上镶嵌着一双深深的眼睛,正幽幽地注视着他。 奇怪,这老宫女竟然怔住不动了,似乎是见到了什么重要的人物,耷拉下来的嘴角还有些颤抖。 他能从她的眼神里发现什么,那是秋风卷过最后一片落叶时的忧伤,是夕阳照在最后一池湖水上的无奈,还是疑似故人来的激动与兴奋? 但老宫女又摇了摇头,眼神也迅速地平静了下来,她发出苍老的声音说:“你是谁?” “不才姓元名稹,字微之,洛阳人氏。” 少年元稹低头看着御沟里的梧桐树叶,不禁想起了什么,于是他从怀里拿出一个纸匣。纸匣上有许多黄斑,看起来是几十年前的旧物了。 他小心地打开纸匣,拿出两片红色的梧桐叶,两片叶子保存得非常好,经过了几十年也宛如新的一样。 老宫女一下子愣住了,她弯着腰端详着两片红叶,依稀可辨叶片上的墨迹,似乎是五言与七言的诗行。 看着这两片古老的叶子,她的眼窝里射出奇异的目光,激动地差点跌倒在御沟中,幸好元稹伸手扶住了她。 叶子上有她遗失的青春。 老宫女盯着元稹问:“这两片叶子你是从何而来的?” “是我祖母交给我的。” “祖母?” 元稹点点头:“是啊,我的字‘微之’就是祖母为我取的。” “那你祖母现在何处?” “一年之前已驾鹤西去了。” 老宫女轻叹一声便不再追问了,她把那两片红叶还给元稹,继续低头看着御沟里的水。 元稹总感到这老宫女很奇怪,她的眼睛就像个女巫,难道能看到他的前世? 忽然,他低下头来问:“婆婆,你从玄宗时代就在这里了吗?” “是啊,到今天已经五十年了。” “那你见到过玄宗与杨贵妃?” 老宫女平静地点了点头:“当然见过。” 元稹立刻兴奋了起来,玄宗与杨贵妃的故事,是那时年轻文人们最津津乐道的,他着急地问:“能不能为我说说玄宗时候这里的故事呢?” “玄宗时候的故事?”老宫女奇怪地苦笑了一下,“只有两个宫女的故事要不要听?” “当然想听!” 于是,老宫女又低下了头,痴痴地看着御沟中漂流的梧桐落叶。 元稹惊讶地发现,御沟里倒映的满头白发变成了乌黑的青丝,那泓秋水竟奇迹般的倒流了,红色的落叶向上游缓缓而去,径直回到了五十年前的那个下午—— 瞧,她依然是满头青色的妙龄女郎,鲜艳的脸庞上有一双清秀的眉眼,浑身上下的肌肤都那样结实光滑,只是身上仍然是宫女的衣裳。她爬上了高高的南琼殿,在秋风中瑟瑟发抖地站立着,只等待贵妃娘娘把罗裙换下来。 趁着在南琼殿外等待的当口,她悄悄地向栏杆下面眺望,正好可以看到宫墙外幽静的山道。她看到一个白衣少年翩然走过,扎着青色的头巾,整个人衣袂飘飘而来,宛如传说中的林泉公子。 宫墙外的少年有双明亮的眼睛,正如诗人般凝视着寂静的秋色,那是莺许多次梦中见的景象。她大胆地扶着栏杆,几乎把头都伸了出去,只为看清那少年游侠的模样,她想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一眼的吧。 太监的轻斥打断了莺的眺望,她只能低下头接过杨贵妃的罗裙,提心吊胆地走下了南琼殿。 在南琼殿的山下她见到了妹妹燕,两人一块儿到御沟边洗衣裳。这时一片红色的梧桐叶落到了御沟里,莺从水里捡起这片落叶说:“妹妹,我离开一会儿,去去就来。” 她捧着红叶飞快地跑到一间宫舍里,两个小太监正在为娘娘抄写佛经,莺笑着向他们借了笔墨,便悄悄地躲到一座假山后,提笔在红叶上写了四行小楷字:“一入深宫里,年年不见春。聊题一片叶,寄与有情人。” 在梧桐叶上写完这首诗,莺只感到胸中小鹿一阵乱跳,脸颊也微微红晕了起来。她又飞快地跑回到御沟边,将题字的红叶漂到了流水上。 御沟流出宫墙的暗洞,就在几步开外的地方,她目送着梧桐叶漂出宫去,不知宫墙外的那个人能否收到呢? 正在莺对着御沟水痴痴地发呆时,身后传来了燕的声音:“姐姐,你在哪里?” 莺打了个激灵,赶快应声道:“我在这儿!” 她匆匆地跑到了妹妹身边,微笑着说:“燕,我给你贴个花钿吧。” 花钿就是唐朝女子贴在脸上的装饰物,杨贵妃的花钿是用金箔剪成的,宫女们的花钿就只能用红纸来剪了。 莺掏出一个梅花形的花钿,轻轻地贴在妹妹的脸颊上。 燕对着御沟水照了照说:“真好看!” “妹妹,你回去歇一会儿吧,这里就交给我一个人吧。” 燕笑了笑说:“好吧,燕回去帮姐姐也做个花钿。” 莺抬头看着满眼的红叶说:“就做个梧桐树叶形的吧。” 燕点了点头,便一路小跑着离开了。 寂静的御沟边只剩下莺一个人了,她慢慢地洗着杨贵妃的罗裙与帔帛,香味渐渐飘散在越来越多的梧桐落叶间,一些归林的鸟儿从头顶飞过,秋风轻抚着她鬓间的青丝。 所有的衣裳都已经洗好了,但她还是没有离去,寸步不离地守在御沟边上,就这么等啊等啊,仿佛要等到洛水干枯的那一天。 直到夕阳要落山的时候,莺苦笑着摇摇头要离开,忽然有片红色的梧桐树叶漂过脚下的御沟,叶片上似乎还有点点的墨迹。 心头又禁不住地狂跳起来,她掩着自己的微笑,从水中拾起了那片红叶,轻声地念出那个人给她的诗句:“愁见莺啼柳絮飞,上阳宫女断肠时。君恩不禁东流水,叶上题诗寄与谁。” 莺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将这片红叶紧紧贴着自己心口,仿佛有看到了那双少年的眼睛。 上阳宫的夜色缓缓降临。 但她相信他还会来的,就在明天的清晨,他还会来到御沟边,等待第三片秋叶漂过。 次日清晨,当莺把题着“一叶题诗出禁城,谁人愁和独含情。自嗟不及波中叶,荡漾乘风取次行。”诗句的红叶放入了御沟中。 然后,她依旧静静地坐在御沟边,等待他的回应。 但他的红叶再也没有来过。 她等了他五十年。 御沟的水继续在流,时光回到了五十年后,在残破不堪的古行宫里,白头宫女枯坐在荒草丛中,说着玄宗年间的往事。 他终于来了。 带着她那两片红叶。 少年元微之看着白头宫女,随口吟了一首五绝—— 寥落古行宫, 宫花寂寞红。 白头宫女在, 闲坐说玄宗。 蔡骏 2005年5月4日 伊甸园里的半局棋 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前...... 宇宙天地尚未形成,黑暗笼罩空虚和混饨,惟有上帝运行其中。一日,上帝说:“要有光!”于是有了白天和夜晚。第二日,上帝说:“诸水要有空气隔开。”于是有了天......第六天,上帝说:“地要生出活物来;牲畜、昆虫、野兽各从其类。”于是有了各种生灵,上帝认为所造之物都需管理,就按照自己形象捏了个泥人,在泥人鼻中吹入生命的气息,便有了第一个男人亚当。第七日,上帝休息了一天,从此星期日成为人类的休息天。 亚当虽来到世上,但感到很孤独,上帝决定为他造一个配偶,趁亚当沉睡之际取下他一根肋骨,造成了一个女人,取名夏娃。亚当和夏娃赤身裸体生活在伊甸园里,这里长满了各种奇花异草,四道河水环绕乐园,两人终日无忧无虑。 上帝吩咐他们说:“园中各种树上的果子你们可以随意吃。只有智慧树上的果子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死。” 有一天,亚当和夏娃被恶魔的首领撒旦盯上了。撒旦化作一条蛇,那时蛇有着人的身体,拖着长尾巴,还有一对翅膀在空中飞翔。蛇飞落于地上,身体立起来像个问号,对夏娃说:“上帝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么?!” 夏娃并不害怕,因为有翅膀的蛇显得很漂亮,她镇定自若地回答:“上帝说可以吃,但除了那棵智慧树上的果子,吃了它就会死的。” “明白了,不过终日生活在这伊甸园中,你会觉得无聊吗?” 她叹了口气说:“嗯,伊甸园虽好,但亚当却愚钝如同木头,有时也觉得挺没劲的。” 蛇神秘的笑了一下:“哈哈,那我送你一样东西,有了这样东西,你和亚当就会拥有许多乐趣。” “是什么啊?给我看看。”夏娃的胃口显然被吊起来了。 于是,蛇从自己翅膀里生出一个木匣来。夏娃好奇地打开这盒子,发现里面是一张正方形的木盘,用黑色与白色画出一块块方格,总共有六十四个方格。 木盘两边各放置着两组不同颜色的小木偶,两边各有十六个。除了两边各有两个马的木偶之外,其余全是夏娃从没见过的形象。这些小木偶还有格子木盘让她大为惊讶,摆弄了一会儿说:“这些都是什么啊?” 蛇指着最中间的两个木偶说:“你看这像不像你平时戴在头上的花冠呢?对了,这就是王后,旁边那个自然就是国王了。” 夏娃不解地问道:“那什么是王后,什么又是国王呢?” 蛇微笑着把千年以后才有的答案告诉了她。 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人和事情!夏娃感到人类是多么有趣的动物啊。接着她又追问其他几种木偶的来历,蛇便一一如实地告诉了她,比如国王与王后旁边的是象,而象旁边的是马,马旁边的又是车,站在前面一排的八个木偶则是卒——士兵。 而夏娃并不知晓的是:其实撒旦具有预知未来的魔力。 她抚摸着这些木偶问道:“哇,太神奇了,它们到底叫什么呢?” “象棋!下面的格子木盘就是棋盘,这些小木偶就是棋子,这是你们人类最高的智慧!” 说罢,蛇又把象棋所有的规则和技巧都教给了夏娃。 “太好玩了!”夏娃已经对象棋爱不释手了,“我可以和亚当一起下象棋吗?” “当然,这是送给你们的。” 蛇说完就飞走了。 夏娃兴高采烈地带上象棋,找到了正在河边打鱼的亚当。 亚当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个玩意儿,他比夏娃更快地学会了规则和技巧。两人立刻摆开棋子下了起来。 一开始两人的走法都非常笨拙,转眼间就各自吃掉对方一大半子,只剩下国王和王后捉对厮杀。最后亚当一不留神,他的国王就被夏娃的王后干掉了,夏娃赢了第一局。 输了棋的亚当非常懊恼,他仔细回想了自己刚才走的每一步,觉得还有许多更好的招可以走。于是他们开始下第二盘,结果这一回亚当聪明了许多,轻而易举地赢了夏娃。 夏娃也不甘示弱,第三盘她下得极慢,每走一步都反复思量亚当将会应对的路数。最后经过漫长的对峙和拼杀,亚当的国王被逼到绝路,竟被夏娃的小卒吃掉了。 ...... 这一天他们连续下了十几盘棋,忘记了吃饭也忘记了睡觉,常常因为某一步棋而争得面红耳赤。要命的是亚当还有悔棋的坏毛病,开始夏娃还让让他,但到后来就寸土不让了,搞得亚当总是大喊一声下错了,然后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子被吃而郁闷不已。 直到他们饿得不行时,才从地上采了几块蘑菇充饥,然后又低下头再战。他们在棋局里不停地计算,下一步对手会怎么走,要走到哪里才能动车或马。这时亚当惊奇地发现,原本他从来数不清楚树上的果子,但现在却能把加减乘除算得清清楚楚。夏娃也非常奇怪,她过去一直搞不懂锷鱼为何要在河里藏一整天,但当她的王后出乎意料地抓住亚当的国王时,她才开始赞叹起锷鱼捕猎的智慧。 就这样过了好几天,他们日夜不停的下着棋。每开始下一盘棋,亚当就会在树干上刻一道印记,这是人类最早的记数符号。当树上的刻痕到了第一百八十九道时,他们仍然坐在小河边目不转睛的下棋。这局棋两人都使出了浑身解数,谁都想不到自己竟会想出那么妙的招术,简直是有史以来最高的智慧,他们都为越来越聪明的自己而感到高兴。 这局棋进入中盘以后,双方的交锋越来越白热化,亚当毫不留情地吃掉了夏娃的一个马,夏娃也更加凶狠地还以颜色,咬掉了亚当的一个车。亚当的眼睛里充满了消灭对手的欲望,一心想要干掉对方的国王。而夏娃也痛恨亚当的棋局中的狡诈与阴险,挖空心思要好好教训一下这小子。终于,棋局进入最关键的时刻,亚当下出了最厉害也最有风险的一步棋,而夏娃的应对则是万分重要,若下对可能几步就能干掉亚当的全部子力,若下错则国王和王后都难保了。 夏娃停顿了很长时间,手心紧紧捏着已经“阵亡”的棋子,豆大的汗珠不断从额头滑下,滚动在她光滑结实的身体上。忽然,不知从哪里刮来一阵风,将一枚“阵亡”棋子吹到了小河边。 她走到河边捡起棋子,正好从平静的水面里,瞥见自己赤裸着的美丽侗体。忽然,她发现水里自己的容颜改变了许多,而亚当的变化更大,几乎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这是为什么?正当夏娃困惑不已时,她脚底一滑掉到了河水里。虽然夏娃很会游泳,但双脚被河底的水草缠住了,无论如何蹬脚都无法挣脱。她大声地向亚当呼救,但亚当身在河边却无动于衷,双眼仍然盯着棋盘,研究下一步该如何消灭夏娃的王。 夏娃几乎绝望了,她万万没有想到亚当居然会这样,要眼睁睁看着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同类死去吗?夏娃忽然大叫起来:“亚当,要是我死了就没人和你走下一步棋了!” 经夏娃这么一说,亚当才跳到河里救起了她。还没等夏娃缓过神来,亚当就把她拉到棋盘前,冷漠地说:“好了,该你走这步棋了。” 这副表情让夏娃彻底怔住了,亚当究竟是怎么了?而她自己又是怎么了?象棋给他们带来的不应该是智慧和欢乐吗? 不——夏娃猛然摇了摇头,她看着棋盘上的那些棋子,一个个宛如活生生的人,他们都是自己未来的子孙后代啊,他们的身上都有着自己的血脉,他们彼此之间都是兄弟姐妹,却分裂成两半自相残杀! 她从来没见过狮子或老虎会吃掉自己的同类,无论它们有多么凶猛。 但棋盘上的这些“人”却做到了! 亚当也会这么做吗? 在从亚当的一根肋骨变成女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以来,夏娃第一次感到了彻骨的恐惧,她看着亚当此刻的脸,似乎看到了千万年后的一切。 究竟还有什么东西能改变亚当呢?那一定是比象棋更高的智慧,这样的东西在伊甸园里还有吗? 突然,夏娃想到了一样东西。 她立刻撇下亚当和棋局,跑向伊甸园的中央,智慧树就静静地生长在那里。 夏娃在树下看着那美丽的果子,心里荡漾着许多绚丽的色彩,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然而,她又想起了上帝的告诫——“只有智慧树上的果子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死。” 忽然,不知从哪里飞来了一条蛇,它扑扇着翅膀说:“你犹豫了吗?难道你要眼睁睁看着亚当疯狂吗?” 夏娃摇了摇头:“不,这全都是你害的,为什么要送给我象棋?” “象棋只是解闷娱乐的工具而已,是亚当自己心里有欲望,才会在象棋里迷失自我。”蛇飞到夏娃的耳边,用充满诱惑的声音说,“要拯救亚当和你自己的唯一方法,就是吃下智慧树的果子,你们便会拥有智慧来摆脱象棋的控制。” 虽然夏娃还是有些犹豫,但智慧树上的果子非常鲜嫩,比她吃过的任何果子都好看,终于诱使她把果子摘了下来。 她并没有立刻吃下果子,而是把它带回到小河边。 这时亚当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他狠狠地敲打着棋盘说:“你到哪里去了?我还在等着你走下一步呢!” 夏娃举起智慧树的果子说:“亚当,我们打个赌好吗?若是这局棋你赢了,你就可以吃下这果子;若是我赢了,果子就可以归我吃;若是我们下成了和棋,那就把果子分成一人一半吃掉,好吗?” 可怜的亚当早已经忘记了上帝的告诫,他觉得打赌是一个很有趣的玩法,而且智慧树的果子也着实好看,便满口答应了下来。他在棋盘旁边已经计算大半天了,觉得有足够的把握赢下这一局。 这是人类第一次打赌。 夏娃把智慧树果子放到棋盘旁边,仔细地看了看棋局的形势,然后以一个“王车易位”,下出了最重要的那一步。 瞬间,亚当愣住了,他没想到夏娃竟会下出“王车易位”这一步,完全打乱了他计算好的一切可能的路数。 下一步该怎么走?亚当踌躇了半天却无路可走,他第一次发现自己已不可能再消灭夏娃的国王,而夏娃也不可能再消灭他的国王。 这局棋已经无法再分出胜负了。 第一次和棋。 这是亚当不得不承认的事,他失望地坐倒在地上,眼睛却还盯着智慧树果子。 夏娃终于露出了美丽的笑容,她把果子放到鼻尖嗅了嗅,一股清香令她着迷。然后她满心欢喜地咬了一大口,美味可口的果肉在嘴中咀嚼,鲜美的果汁滑进了胃里。 她笑着对亚当说:“我们和棋了,你也可以吃一半啊。” 亚当丝毫不客气,猴急的抢过了剩下的半个,就一口囫囵吞到了嘴巴里。糟糕的是亚当太心急了,竟把果核一起吞了下去,结果卡在喉咙口下不去。从此他的喉咙就一直突出一块果核似的东西,后世所有的男人也都遗传了这一点,现在被叫做“喉结”。 亚当又一次大变了样,他不再喜爱象棋了,把所有的棋子都扔到了小河里。但他也没有再变回到过去那个无忧无虑的亚当,他的眼睛变得更明亮了,眼前的世界开阔了许多。 而夏娃也同样如此,她低头看到自己赤裸的身体,立刻产生了羞耻之心,赶紧用无花果叶子编织了裙子,遮盖自己的下体,同时也给亚当编了一条裤子。 这时亚当和夏娃才发现,他们彼此都无法分离,这就是男女之爱。 以后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上帝发现这一切后大为震怒,惩罚亚当一辈子务农,在田地里辛苦劳动才可免受饥饿;惩罚夏娃饱受生育之苦,永远受男人奴役;而蛇则被砍掉四腿和翅膀,终身用肚皮走路,以泥土为食,还要与女人为敌,见到女子即咬其脚后跟,所以女子都怕蛇,男子见蛇就打七寸。 亚当和夏娃痛失乐园,只能在大地上繁衍声息,他们生下了无数子女,子孙后代遍及全世界,至今已有六十亿生灵了。 不过,伊甸园里的那半局棋还没有下完。 因为亚当和夏娃的子孙们永远不会接受和局的结果。此时此刻,他们依然在绞尽脑汁的下着——后半局棋。 2005年12月 莫卧儿宝石 蔡骏 我——是一个哲学家,出版过大百科全书与哲学辞典;同时是一个诗人,我的韵文曾在伊斯法罕和君士坦丁堡的宫廷传唱;还是一个小说家,我的书已被基督徒翻译成拉丁文在罗马出版。 尊敬的读者们,请不要感到奇怪,在我们那个年代,哲学家、诗人、小说家,甚至最伟大的宰相,这些头衔都可能是同一个人。当然,我要补充声明一下:目前我还没有当上宰相,否则也不会经历这场故事。 我们的宰相家世高贵,属于最早随巴布尔大帝入侵印度的家族。而我则相形见绌,尽管我的家族也可追溯到帖木尔大帝时代的撒马尔罕,但我的曾祖父不过是阿克巴大帝麾下的骑兵,我的祖父是僻居旁遮普乡间的阿訇,到我的父亲已沦为皇家图书馆的看门人。不过也因为这一便利,我得以在图书馆中度过童年。所有阿拉伯文、波斯文、希腊文、拉丁文的图书,都被我装在了并不怎么大的脑袋里。荷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维吉尔、海亚姆,这些伟大先贤的著作与诗歌,我可以一字不差倒背如流。感谢我默默无闻的父亲,他选择了一个最幸运的职业! 二十年后,我成为整个莫卧儿帝国最著名的哲学家、诗人与小说家。就连帝国最高统治者,神在大地上的影子——沙贾汗皇帝陛下,也将我召入他豪华的宫廷内。皇家大象驮着我进入德里红堡,在威严的皇帝陛下面前,我滔滔不绝地讲述了三天三夜。从古希腊与古阿拉伯的哲学,到即兴创作波斯语的诗歌,直到我那构思中的史诗小说。整个皇室都为我所倾倒,美丽的皇后泰姬对我十分尊敬,她希望自己的女儿——珂赛特公主能够学习波斯语,因为这是皇后故乡的语言,她聘请我每天向公主传授波斯诗歌。 珂赛特公主,是皇宫中最神秘的人物——据说她的眼皮上写有咒语,只要一闭起眼睛,看到她的人就会中毒身亡!当我第一次面见公主之时,也恐惧地双脚颤抖,期望神能够拯救我,让杀人的公主永远不要闭眼。 终于,公主缓缓走出珠帘,裹着一身紫色的丝绸披肩,睁着一双波斯湾似的大眼睛,带着天生的玫瑰香气来到我面前。 不,她不是想象中的魔鬼,而是天堂里的贞女!她是如此美丽迷人,每一次眨眼,每一次微笑,每一次回眸,都让我神魂颠倒。当她闭上充满诱惑的双眼,听我朗诵最得意的情诗时,我再也不惧怕她的眼皮了——事实上什么咒语都没有,那都是为了吓唬求婚者,因为泰姬皇后最爱这个女儿,希望最爱她的男人才能娶她。 没错,按照小说里的通常情节,我迅速爱上了珂赛特公主! 每夜我都会在灯下奋笔疾书,用波斯语创作一首又一首情诗,次日带入红堡念给公主听。再次感谢我那图书馆看门人的父亲,使我成为最有才华的诗人——每当公主听到我的情诗,她都会安静而羞涩的微笑,因为她知道这些诗都送给她的,没有比这些赞美更痴情的了,也没有什么能比我的心更着急的了。 是,我决心向珂赛特公主求婚。 事实上公主也是这么想的,她的每一个眼神都在暗示着我,每一次交谈都颇有深意。她交给我的那些诗歌作业,都记录着她最真实的心情——她渴望离开宫廷,走进我那并不华丽的小屋,每夜都被我的诗歌赞美。 终于,在某个炎热的下午,当沙贾汗皇帝召我入宫讲解哲学,问我需要得到什么报酬时,我庄重地回答道:“尊敬的陛下,我不要黄金,也不要官爵,更不要采邑,我只要您的掌上明珠——珂赛特公主!” “我亲爱的诗人,你没有开玩笑吗?” “尊敬的陛下,我已下定决心,无论任何困难,都无法阻挡我。” “可你既不是王子,也不是贵族,更没有万贯的家财与万里的封地,凭什么娶我的女儿呢?” “尊敬的陛下,您需要什么?才能把公主嫁给我?” “一份最贵重的聘礼!珂赛特公主是我的无价之宝,只有同样的无价之宝,才能值得上我的女儿。” “什么才是无价之宝?” “上个月,土耳其苏丹要用一百座城市来换我的公主,但我说一百座城市还不及公主的一根头发,现在你明白什么是无价之宝了吗?” 这次谈话让我沉默了三天,虽然我的诗已使我名满天下,但我只是图书馆看门人的儿子。我的全部财产,除了脑子里的智慧以外,不过是一间小屋,半片小院,几只母鸡,还有一条狗而已。我到哪里去寻找一份“无价之宝”的聘礼呢?此时皇帝又下令,不准我再靠近珂赛特公主,没有皇帝的亲笔召唤不得入宫。 就在我陷入绝望之时,突然收到一封来自远方的信: 诗人先生: 若你有兴趣,请光临喜马拉雅山脚下的贝榕山庄。本庄藏有一枚无价之宝,只有具备大智慧者方能获得。 期待你的光临。 七喜 这封信实在是奇怪,是一个乞丐放在我家门前,当我追出去时乞丐已经跑了。 我捧着信思考了整整一夜,这喜马拉雅山脚下的贝榕庄究竟是何地?那无价之宝又是何物?什么人才是具备大智慧者?写信的七喜到底是什么人?是否一个陷阱一个阴谋? 但为了我的珂赛特公主,所有的危险我都愿意尝试,我下定决心收拾好行囊,告别炎热的印度平原,向从未涉足的喜马拉雅山前进。 艰险的旅途刚刚开始,我就遇到了许多困难:身上的盘缠不足,只能夜宿古庙之中;白天太过于闷热,只能在危险的黑夜赶路。 第七天,当我在干旱的大地上筋疲力尽时,身后响起一阵急促的蹄声,一辆骆驼车停在了我的身边。 年轻的车夫包着白色头斤,也许来自西部的拉贾斯坦,他抚摸着高大的骆驼说:“喂!你要去哪儿?” “我想去喜马拉雅山!能否带我一程?” “好吧,坐到车上来吧。” 我心满意足地坐到车上,由骆驼载着我继续前向。年轻的车夫对路很熟悉,他向骆驼挥舞了几下鞭子,便在大道上飞奔了起来。没想到骆驼飞奔起来如此之快,我紧紧抓着车栏十分担心,万一连人带车摔出去就惨了。但车夫驾驭得非常稳,骆驼车居然还转过几个弯道,就连最快的驿马也追不上我们。 “非常感谢你!”我爬到车夫的旁边,与他并排坐在驼车上,“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汗?汗” “汗?汗?真是奇怪的名字,你很喜欢赶车吗?” “是的,这是我的职业。” “你去过喜马拉雅山吗?” “当然去过!” 汗?汗已把我当作好朋友了,一路上和我不停地聊天,而骆驼车的速度也丝毫没有减慢,他挥着鞭子大声说:“你知道吗?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我的骆驼车变成了四个轮子,而骆驼变成了一个长方形的盒子,不再需要给它喂草料了,只要定期给它加一些油。你明白吗?是一些特殊提炼过的油,来自地底的深处,据说在阿拉伯人那里非常丰富。” “那还叫骆驼车吗?” “当然不叫骆驼车,而应该叫——汽车!”汗?汗越说越兴奋,猛赶着骆驼向前走,“反正梦里就是这么叫它的,人就坐在这辆车的里面,还有顶棚可以挡风避雨。前面有一个圆盘,抓着它就可以控制方向,向左转圆盘车就向左,向右转圆盘车就向右。要是让车加快速度,就踩脚下的一个踏板,要是让车停下来,就踩另外一个踏板,甚至还可以让它往后面开。这样前后左右各种方向就非常方便了,我就在梦中开着这辆车,飞驰在这条大道上。旁边也有许多辆相似的车,到了十字路口还会有红色和绿色的灯,红灯就必须停下来,绿灯就得快速通行过去。如果你闯了红灯——嘿嘿!就会有士兵跑过来没收你的本本,那样你就不能再开车了。” “真是奇特的梦啊!” 汗?汗突然让骆驼停了下来,抱歉的说:“亲爱的朋友,我要去参加一个骆驼车比赛了,接下来的路只能由你自己来走了。” “你已经让我快了许多,非常感谢。” 我跳下车与汗?汗依依惜别,继续走上北印度干旱炎热的大地。 几天后,我感到地势渐渐升高,气候也开始凉爽起来。我发现兜还有几个卢比,便在客栈里暂住了一夜。 也许是这里太过于荒凉,整个客栈里居然只有我一个客人。而老板已经苦等了三个月,望眼欲穿地盼来了我,立刻端出最上等的菜肴招待我——事实上他还兼任了厨师、小二及客房服务。老板的名字叫石?康,他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让我感激涕零,即便我所能提供的小费,只有我临时口占的一首短诗。 我在客栈里度过了一个宁静的夜晚,还好不是想象中的幽灵客栈。次日清晨,石?康老板突然敲开我的房门,满脸惊恐地向我述说:“听说你是个哲学家?” “是的,难道我的房费不够吗?” “不,请你帮我研究一下,我刚才做了一个奇怪的梦,非常非常奇怪——”石?康在屋子里转了几圈,额头上已满是冷汗了,“我梦到在我的房间里,就在案几的位置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木头箱子,而箱子当中还是玻璃做的。那块玻璃当中突然闪起灯光,接着黑暗的屋子就被照亮了,而灯光里竟跳出一个人!” “是什么妖怪?一千零一夜里常有这种东西。” “但那个人就躲在箱子里不肯出来,玻璃中出现了一片森林,还有一口孤零零的井,同时发出一种奇怪的声音,听着让我感到毛骨悚然。是的,那个人是从井里爬出来的,白色的衣服,长长的黑发,遮盖着脸庞,是个年轻的姑娘。她显得非常痛苦,每走一步都耸动着肩膀,黑色的发梢在胸前摆动,向我越走越近,眼看就要从箱子中钻出来了!我吓得躲到房间角落里,只见玻璃里的女孩撩起长发,露出一只没有眼珠只有眼白的眼睛,嘴里发出地狱般的呻吟:贞!” “这是什么?听起来像中国字。” 感谢父亲看守的图书馆,里面还藏有一些中国的图书。 “谢天谢地,那个女妖没有从玻璃里爬出来,接着她就迅速消失了,变成了一排文字从黑色背景上升。然后箱子里出现了一个男人,他对我说:‘这就是电视机!你可以写下一个故事,然后找来几个人扮演你故事里的角色,你有一台神秘的机器,可以将所有的事件记录下来,就和你亲眼所见到的一模一样,这些记录将在电视机里播放,让全世界的人都可以看到——这就是电视剧!’这段话让我非常兴奋,因为在我客栈老板的生涯里,曾经见过各种各样不同的人,每个人都给我说各自的故事,我有许多精彩的故事可以变成电视剧。是的,从此我将可以成为最棒的编写电视剧故事的人,我的故事在电视机里播放出来,千百万人都沉浸在我的故事里,这真的是很奇妙!” 我只能附和着老板说:“是的,是很奇妙。” “然后,我的梦就醒了,我又回到了小屋子里,再也没有那个木头箱子了,但我相信这个梦会变成现实的。” “但愿如此!” 我辞别了客栈老板,继续独自踏上前往喜马拉雅山的道路,脑中仍然回响着石?康的梦。 几天后,景象已与印度平原截然不同,这里也脱离了莫卧儿帝国的统治,成为一片独立的王国。在满目苍翠的群山之中,四周宛如世外桃源的仙境,本地居民的相貌也颇为独特。 路过一条湍急的溪流,有个村姑正在溪水中洗衣服,我走到村姑身边问:“请问,你听说过贝榕山庄吗?” “当然,我曾经去过那个山庄,不过离此地还有很远的路——翻过前面那个山口,沿着河谷往上游走去,还需要一个月的路程。” 村姑对我莞尔一笑,看来也不是泛泛之辈,难道这山谷之中还藏龙卧虎? “请问姑娘芳名?” “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村姑,名叫雪?漫,我看你心事重重的样子,是要去贝榕山庄找宝贝吧?” “是啊,你怎么知道?” “这样宝贝世人皆知,但究竟是什么却又是个谜。”她一边在溪水中洗着衣服,一边神秘地微笑,“昨晚,我还梦到了贝榕山庄——梦中的庄园在喜马拉雅山脚下,占地极为广大,园中有许多条街道,两边都开着各种小店,贩卖女孩喜爱的物品。在街上逛的都是十几岁的少女,每个女孩都可以在学校里读书,而你们帝国只有男孩才能读书,梦里真是个好地方啊。她们佩戴着奇异的首饰,可以不用蒙着面纱,可以在街上放声大笑,遇到年轻漂亮的男子经过,还可以追着打量一阵。” “什么?你梦里的女孩们还调戏男生?这是什么世道!” “就是这样喽,难道这样的世道不好吗?梦里头我也过得很爽呢,我们每个女孩都牵着一条狗,带着一群家丁,路上看到漂亮男生就拿来调戏调戏。而庄园里的男人都流行漂亮美丽型的,还有许多男人的选美大赛。男人都长得越来越像女人,而有的女人也长得越来越像男人。” “真是人间地狱啊!我若活在你的梦里,一定被折磨死了。” 我擦了擦额头的冷汗,赶紧辞别了村姑雪?漫,涉过小溪往前面的山口进发。 第二天,我进入深深的河谷之中,越往上游走去就越是人迹罕至,地势也越来越险要,回头望去让人头晕目眩。 黄昏时分,就在我准备露宿在山崖下时,只见对面走来一个人影。那奇怪的家伙骑着毛驴,神色匆匆地从山谷中赶来。 在这空旷的地方遇见我,他也非常惊讶地喊道:“你要去哪里?这里非常危险,常有强盗逃犯出没!” “啊,我要去喜马拉雅山脚下的贝榕山庄。”随即我警觉地打量着那个男人,“不过我身上也没几个油水,强盗抓到我也没什么兴趣。” “贝榕山庄?我刚从那出来呢!不过路途遥远险恶,我劝你还是不要去了吧。” 我心中更有疑惑了,摇头道:“我是从莫卧儿帝国的德里出发的,走到此地已花去数十天,怎能半途而废呢?” “哎,你把时间浪费在去无用功中,不如听我说个梦吧?”这家伙从毛驴背上跳下来,撩起溪水喝了一大口,“最近我每晚都做这个梦,真是奇怪——我梦到家里多了一个发光的玻璃盒子,玻璃里面出现了许多文字,还有一排琴键般的东西,上面标着各种字母。按下那些字母,就会有相同的文字出现在玻璃上。而我的其他朋友们,每个人的家里都出现了这个东西,每个人都可以往玻璃里面写字,而不同人写的文字,都可以在玻璃里面看到。” “你可以看到别人的文字,别人也可以看到你的?” “对,虽然一连几天都足不出户,但感觉就像坐在茶馆里,大家喝着茶磕着瓜子聊天,你可以和大家一起说话,也可以单独找人说悄悄话。若是你遇到了心仪的女子,不必每天见面,也可以这样说说情话,胜过鸿雁往来徒费痴情——这就叫‘网’!” 我心中一动,这家伙的梦若能成真,我与珂赛特公主也可以夜夜传情了:“‘网’?网人网情,此梦妙也!” “还有更妙的,我在梦中写下一篇小说,记述我通过此玻璃机器,与一位美丽女子聊天而产生的感情,我无意间将这篇小说放在‘网’上,没想到竟有成千上万人观看,都被我小说中的故事所感动,赚尽了无数眼泪,同时也赚到了金条银砖。这篇小说还被改编为戏剧,搬上舞台表演,成为一代人成长的标志,许多人都能背出我的文字——” 他竟在山野间大声背诵出梦中的诗句: 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 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焰。 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吗? 可以。所以,是的。我爱你。 这最后一句听得我汗毛直竖,急忙从他身边夺路而逃,爬上险要的河谷缺口。 此刻,身后传来那人的呼喊:“诗人,请记住我的梦;也请记住我的名字,我叫痞?蔡!” 奇怪——他怎么知道我是诗人?但来不及多想了,我连夜在河谷中赶路,脑中却始终无法摆脱痞?蔡的梦。 我在河谷中走了三天,直到前面再也没有水了,只剩下茫茫无边的大山。气温也急剧下降,尤其是夜里简直冻得人发疯,我被迫披上一件兽皮袄子御寒,继续往喜马拉雅山赶路。 清晨,我见到对面远远过来一个女子,骑着一匹雪白的马,如神话传说中的人物,披着红色的斗蓬,腰间还挂着一把佩剑,在我面前勒马停下。 “喂,你去哪里?” 她骑在马上扬起下巴,眉宇之间英姿飒飒。 “贝榕山庄!” 我一时搞不清这是女强盗还是女国王,但为了保持帝国最著名诗人的尊严,还是站直在她的面前。 “怎么你也要去那里?你是什么人?” “我是哲学家、诗人兼小说家。”我警觉地后退了一步,“你又是什么人?” “我是沧?月剑客!在喜马拉雅山两边行侠仗义,专门捉拿强盗与逃犯,你可曾看见一个名叫江?南的瘦高男子?此人言语中夹带西洋话语,专门花言巧语欺骗商旅,又行杀人越货拦路抢劫之恶事。” “没有,没有!” 幸好她所描述的逃犯与我太不像了。 “嗯,暂切信你。”女剑客在马上转了转眼珠,微笑道,“你是哲学家?你能否帮我圆梦?” “圆梦?中国的紫微,阿拉伯的占星术,欧洲的塔罗牌,我都有所涉猎。” “好,昨夜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来到一个遥远的地方——云荒大陆,那是天地的尽头,传说中的奇幻世界,但却是真实的存在。在云荒大陆的中心,是巨大而神圣的镜湖。方圆三万顷的湖面宛如镜子,倒映着湖中心的城市——伽蓝圣城。城市正中有一座白塔,高耸入云,壁立千仞、飞鸟难上,是为伽蓝白塔!此塔建筑于七千年前,由九百处子之血祭天,驱使三十万众,历时七十载,高六万四千尺方建成!” “这听起来像是奇幻小说?” “这是梦!”她再一次纠正了我,“而我在这座城市中,是一个天才的建筑师。我躲在一间地下室里,年复一年地描绘着建筑图纸。在暗无天日的工作环境中,我万分痛苦地分泌着想象力与智商——尽管我非常喜欢这份职业。但我的梦想是去写小说,将我的沧?月剑客生涯写成文字,让全世界的人们都能看到。” “哦,你想成为我的同行吗?” 沧?月剑客骑着白马绕了我一圈:“但在梦中我依然是个建筑师,伽蓝圣城中的大部分建筑,出自于我的图纸,凝结了我日日夜夜的心血,以及宝贵的青春岁月。我亲眼看着我设计的大厦拔地而起,当然也有幽静美好的庭院,濒临镜湖的海镜别墅,宏伟阳刚的大竞技场......这是一个镜的世界,无论是天上的诸神,还是隐藏在湖底的灵魂们,抑或高塔下的芸芸众生,我们与镜子,无法分辨清楚。究竟现实是在镜中?还是镜子已是现实?你既然是哲学家,能否解答我的疑问呢?” “那就把镜子打破吧!即便它就是现实,这是最简单的方法。” “你是残忍的哲学家。” “是啊,人生中有许多无法解决的问题,这是命运。”我决定结束此次谈话,继续踏上前往喜马拉雅山的道路,“告辞了!” “祝你一路平安,小心强盗逃犯。” “好的,也祝你美梦成真。” “谢谢!”她纵马向南奔去,却回头大声喝道,“当然,因为我是织梦者!” 此后的几天,山道渐渐趋于平缓,进入一望无垠的寒冷高原。我也感到头晕目眩,时常气喘吁吁,当我加快脚步之时,甚至会呼吸困难!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高原反应?还好有几个牧民救了我,他们赶着牦牛和帐篷过来,给我喝了许多牛奶,让我逐步适应这里的气候。 我继续向贝榕山庄进发,当我可以眺望到喜马拉雅白色的雪峰时,迎面走来一个身着黑色劲装的男子。他留着一撮小胡子,背着个大大的包袱,手里拿着一只登山手杖,看起来相当的专业,一定对周围的地势非常熟悉,于是我跑上去问道:“请问贝榕山庄怎么走?” “怎么还有人要去那里?”小胡子苦笑了一声,然后回头指着喜马拉雅山说,“看到那座最高的雪山了吗?笔直向前,步行七天,即可到达!” “多谢拉。” “等一等,既然我告诉你怎么走,那么你也应该有所回报!” 这句话让我心里一凉,难道是传说中的逃犯?这下是要我买路钱了? “这位仁兄,实在抱歉,我已是身无分文,再无油水可刮,请再觅良人下手吧。” “哎呀,你误会了,我是个探险家,来自大山那一边的中国,名叫孙?睿。” 我仍将信将疑道:“那你要什么回报?” “你做过的最精彩的梦是什么?” “梦?我虽然是个哲学家、诗人兼小说家,不过我所做过的梦实在是乏善可陈,因为我把想象力都用在清醒时的创作上了。” “好吧,那我告诉你一个梦,是我所做过的最精彩的梦——我梦到了数百年之后,每个人都有机会读书了,我也获得了教育的机会,进入一座繁华的城市之中,享受人生的各种机遇。那个世界实在太特别了,城市里都是几十层高的楼房,街道上飞奔着不用牲畜的车,每个人都穿着各自的衣服,商店里贩卖着各种奇珍异宝。” “你梦到了罗刹海市?还是大西洋底的亚特兰蒂斯?” 探险家孙?睿有些激动地说:“不,这是数百年后的整个世界!我惝佯在这城市之中,却丝毫都感受不到快乐,虽然大多数人都衣食无忧,还有不少人终日纸醉金迷,但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许多人泡在暧昧的灯光之下,彻夜不眠狂歌滥舞,还将自己灌得酩酊大醉,只愿不问这尘世的烦恼!还有人渴望自己为世人所知,动辙芙蓉出水,转瞬艳照奇门,更有红花主教,各领风骚数十天!更有人一心为利为名,不惜尔虞我诈,害人害己,搞得家破人亡!” “哎,无论放在哪个世界,人心莫不如此?” “但世上已经无神了!有人说上帝已死去,有人说佛陀本凡人,有人说自己就是神!你说这个梦可怕不可怕,疯狂不疯狂?”他不知不觉之间,已是长泪纵横,“因为这个梦,所以我甘愿流浪四方,只为寻找世上的真理,可惜贝榕山庄也无法给我答案。” “根据我哲学家的判断,有多可怕就有多美妙,有多疯狂就有多理智,世界本来如此。”我长叹了一声道,“你的梦实在很精彩呢,请问你也去贝榕山庄寻找过无价之宝吗?” “也许世上本没有什么无价之宝吧,祝你好运吧!” 探险家孙?睿与我挥手作别,继续在荒原上寻找真理。 而我仍然要踏上前往贝榕山庄的道路,往前的环境越来越恶劣,地势也更加陡峭险峻。到处都覆盖着厚厚的积雪,还有绵延亘古的冰川,禁锢着几千年来不化的尸骨。仰望天空连飞鸟也没了踪影,白茫茫的大地上只有我一人独行,在刺骨的寒风之中,心底却念起珂赛特公主,便又一次加快了脚步。 终于,天空飘起了鹅毛大雪,我固执地向最高的雪山进发。突然,我感到脚底一空,整个人便坠入一个无底深渊...... 世界陷入黑暗。 寒冷彻骨,如地狱的最底一层。 我死了吗? 当我重新睁开眼睛,却看到一点幽幽的火光,四周都是白色的世界,要比刚才温暖了不少。有个男人正端坐在火堆前,用一双狼似的眼睛盯着我。 原来这是雪里的地穴——这样可以躲避寒冷,我不小心踩动上面的雪层,便掉到了这个地穴之中。 再看穴中的男子,体形瘦瘦长长,形容诡异,怀中还暗藏兵刃,让我立即提防起来。 “nicetomeetyou!欢迎光临喜马拉雅山!” 此人的第一句话居然是英吉利语,意思是“很高兴认识你”,再看他的外表与特征,完全符合沧?月剑客口中逃犯的形象——真是倒了大霉,居然在这地方偶遇了凶残的逃犯!这地方实在太适合躲藏了,根本没办法找到啊,我要怎么才能逃出去呢?只能胆战心惊地问道:“敢问英雄大名?” “老子行不改名坐不更姓,风流倜倘玉树临风前美少年今大帅哥——江?南!” 此话一出,莫不是要呕倒多少人了,我也强忍着自己的胃,厚颜无耻地附和道:“果然是一枝梨花压海棠!” 逃犯江?南朗声大笑:“这位帅哥,你可是去贝榕山庄?” “你怎会知道?” “嘿嘿,此乃喜马拉雅山最高峰,也是普天之下最高峰——珠穆朗玛峰脚下,方圆数十里渺无人烟,惟有一家贝榕山庄,修造在万丈悬崖之上,传说拥有一件无价之宝。庄主向天下四方广发英雄帖,但迄今却没有一人可得此宝物!” “这个......这个......江?南大哥你又为何在此?” “我在此做梦。” “做梦?”没想到还有人大言不惭地说自己在做梦,“可是何等美妙之梦?” “美不可言,妙不胜收!” “愿闻其详?” 我被迫装作虚心求教的样子,江?南眯起眼睛娓娓道来:“我已在此地穴之中,蜇伏了三年有余!更有一位沧?月女剑客追捕了我三年有余,但我不顾孤独寂寞栖身于此,只因为在这珠穆朗玛峰脚下,我每夜都能做同一个梦——在梦里我成为了商人,起初是去西洋米国求道,掌握经邦济世之道,更得国子监博士之学。因我乘坐一只大海龟归国,故又被称为海龟族。此时我邦盛行海归,不少西洋富商携万贯金银来此,愿倾力投资我等年轻帅哥。所从事之买卖包含贩卖人口、倒卖军火、拐骗妇女、诱惑儿童......” “啊,你!你!你!” “莫要惊奇!兄台一定以为我是个大逃犯?其实我是老实本份的生意人,不过在梦中过了一把买卖瘾而已。何况我梦中的这些买卖,也并非丧尽天良的干活,而只是虚拟经营——你明白‘虚拟’二字吗?就是假的,宛如一场游戏。没错,游戏也变成了一项大买卖,成千上万人同时玩同一个游戏,经营者可以日进斗金,乃至成为全国之首富!” 我再也不愿对他客气了:“梦中你还在行骗术?” “哎呀,兄台言之差矣,岂可用骗术来形容?此乃网络游戏,并可以融资经营,那些富商巨贾,往往有多余资财,投资到我等海龟帅哥身上,可以一本万利乃至无穷无尽。虽然风险巨大,但收益同样也可观。其人投资十个,只要成功一起,不但可连本带利回收,还可以狠狠大赚一笔呢!” 江?南在地穴的火光前面,越说越兴奋,再度放声大笑起来,不禁让头顶的雪层为之松动,坠落下来几大块,并露出了一个洞口,可以望见飘雪的天空。 我趁其不备爬出了地穴,赶快向雪山上跑去,不顾漫天遍野的大雪,只愿摆脱那危险的逃犯。 在陡峭的雪地里走了不久,便看到一片悬崖绝壁,其上似乎有一组宏伟的建筑,宛如天上的宫殿。 好不容易才找到上去的路,等我一步步走到悬崖之上,才看到一扇铁皮大门,上面用汉字、梵文、阿拉伯文、希伯莱文、拉丁文、希腊文分别撰写着庄名——贝榕山庄! 果然到了贝榕山庄!一路上来的艰辛刻苦酸甜苦辣,让我不禁泪如雨下,激动地敲响了庄门。 铁门缓缓打开,露出一座绿色的建筑,诺大的地方却见不到半个人影。我小心翼翼地走进去,来到一间华丽的厅堂,壁炉里生着熊熊的火焰,倒一下子也不觉得寒冷了。 我在大厅里徘徊了许久,这里陈设着许多西洋名画,还有不少中国瓷器,更有一排排书架——罗列着许多我闻所未闻的古书,真是个奇怪的地方! 当我实在忍不住要大喊“有人吗”时,前头屏风前闪出一个人影,同时亮出洪亮的嗓音:“诗人先生,你终于来了!” 再定睛一看这位庄主,却是瘦得像根竿子,头顶的发丝都直起来,顶端却打了个弯弯,衣着宛如还在夏日,与周围的环境极不协调。 “你就是庄主?” “没错,我的名字叫七喜,是我给你发了英雄帖,请你来一睹本庄的无价之宝。” “究竟是什么无价之宝?惹得那么多人想要得到?” 七喜庄主大笑了起来,他说话的洪亮声音,实在与纤瘦迷你的体格太不相称。他伸手按了一下花瓶,从大厅天花板上吊下来一个玻璃盒子,就悬挂在半空中却伸手触摸不到。 玻璃盒子里发出灿烂夺目的光芒,简直刺痛了我的双眼。我只能低头揉着眼睛,许久才适应里面的光线。 宝石——玻璃盒子里是一枚宝石! 难以置信!万能的造物主啊!请你原谅我的贪婪,我无法用人类的眼睛来注视它!古往今来的诗人们啊!请原谅我的愚蠢,我无法用人类的诗句来赞美它!历朝历代的君王们啊!请原谅我的胆怯,我无法用人类的宝剑来夺取它! 是的,这枚宝石竟是如此美丽,用任何美丽的女子来比喻它,都简直是对它的亵渎。这枚宝石又是如此神圣,用任何先贤的智慧来比喻它,又简直是对它的侮辱。 它的美不属于人世,完全超出我们的想象,让我五体投地的拜倒,再也不敢用正眼瞧它,再也不敢靠近它半步,以免我那凡夫俗子之气玷污了它。 对,这枚宝石就是传说中的“无价之宝”! 它当之无愧又名知实归,就算是千百万人为它而牺牲生命也绝不可惜。 因为它无法用金钱来衡量,无法用权力还衡量,无法用荣誉来衡量。 它是无价的! 而我——小小的哲学家、诗人兼小说家,怎有福气去接近它享有它? 然而,就当我望而却步之时,心中却浮起了一张面容。 啊,就是她。 宇宙间只有一样事物可以与这枚宝石媲美——我的珂赛特公主! 瞬间,勇气重新充塞于我胸间,就如我万水千山跋涉至此,为的就是得到这无价之宝。 “请告诉我,怎样才能得到它!” “好,有一大半的来客,见到这枚宝石以后,就自动灰溜溜地逃跑了,真正敢于提出挑战的人不多。”庄主七喜再度大笑起来,“我给你三天两夜的时间,若你能在此期间,将你做过的最精彩的梦告诉我,这枚无价之宝就归你了!” “真的吗?” “贝榕庄主从无戏言!” 七喜庄严的声音传遍了整座山庄,或许也传遍了整座珠穆朗玛峰。 “好!” 这一晚,我就住在了贝榕山庄之中。 庄主给我安排了一间温暖而幽静的房间,没有风雪和寒冷来打扰我,这么多天来第一次住得如此舒适,莫卧儿皇帝的寝宫恐怕也不过如此。 为了做到一个最精彩的梦,我故意折腾到子夜以后才睡下,在这种疲倦状态是最容易做梦的。 果然,当晚我做了一个奇妙无比的梦,梦中发生了许多曲折动人的故事,让梦中的我兴奋异常。我甚至自己在做梦,还有意识地控制着梦中的情节,让其往更精彩的方向去发展,若是写成小说一定可以成为最伟大的经典。 次日清晨,当我从梦中惊醒之际,却悲哀地发现自己一点都记不得了! 该死的!我拼命地抓着头发,几乎要将头皮给扯破了,却一丝半点都记不起来。我只记得自己的梦精彩纷呈,故事引人入胜,无论讲述给任何人听,都是有史以来最棒的梦。 然而,我却全部都忘得精光了,怎么回想都没有办法记起来。我痛苦地想要从悬崖上跳下去,为什么不在做梦最高潮的时候,从床上爬起来记录下来呢? 我的意志几近崩溃,如热锅上的蚂蚁坐卧难安——突然,我想起来到这里的路途上,我遇见过的七个怪人,那七个人分别给我讲述了他们各自的梦。每一个梦都是那么奇怪而有想象力,有的梦还让人深省不已。 若把这七个人的梦串联在一起,不正好是一个精彩漂亮的梦吗? 我仿佛又获得了新生,赶紧找到庄主七喜说:“我已有了最精彩的梦,请容我细细道来。” 于是,我把一路上所听到的七个梦,巧妙得编织在了一个故事里,作为一个梦讲述了出来。 我真是个天才!这些梦被我编得天衣无缝,如同一个完美无缺的整体,少掉哪一部分都不行,而合在一起又强大无比。 听完我讲述的这个梦境之后,庄主七喜沉吟了许久,仿佛被我的故事深深地征服了。我强行按捺住激动之情,等待他说出去“宝石归你了”。 终于,他走到我面前说:“很好,很强大!” “我成功了?” “不,你失败了。” 我立刻大惊失色:“什么?” “对不起,你刚才说的这个梦——事实上是七个梦,我都早已经听过了。”七喜微微一笑,“你是不是见到了一个年轻的车夫;一个古板的客栈老板;一个八卦的村姑;一个多嘴的游客;一个骑马的女侠;一个愤世嫉俗的探险家;一个坑蒙拐骗的通缉犯?” 庄主的这一番话,已经让我彻底投降了:“没错,在我来贝榕山庄的路上,依次见到了这些古怪的人们。” “其实,他们也都收到过我的信,也都兴奋地感到这贝榕山庄上来,说出了他们做过的最精彩的梦——可惜,这些梦虽然都还不错,但没有一个是我心目中最好的。” “啊,那么把这些梦串起来呢?” 骨瘦如柴的七喜又一次微笑起来:“一百匹驴子加起来,终究还是驴子,不可能变成马。” “那我怎么办呢?” “我说过给你三天两夜,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大半,你还剩下最后一夜,好好把握吧!” 庄主的话让我感到绝望,我只能回到我的房间里,面对墙壁苦思冥想了一整天。但临时抱佛教也无济于事,我痛苦地倒在床上,心中却满是珂赛特公主的身影。 这是我在贝榕山庄的最后一夜,明日若不能说出精彩的梦,我便要被赶出山庄,终身不得再见识那无价之宝,公主恐怕也不能再与我相见了。想到这里,心中又升起无限恐惧。 也许是壁炉里的火太温暖了,不知不觉之中,我竟倒头睡着了。 后半夜,我做了一个梦。 可惜,这个梦实在太平庸了,以至于我虽然记住了这个梦,却实在没有勇气再回想一遍。 梦——我梦见自己娶了珂赛特公主,没有价值连城的陪嫁,也没有欢天喜地的婚礼,甚至连一个小侍女也没有。我将她带回我的小屋,让她躺在我那并不宽敞的床上,然后亲吻她美丽的唇,给她将一个古老的故事,再为她作一首深情的诗,最后为她唱一首情歌。从此,她成为了我的新娘。我们不需用华丽的住宅,不需要成群结队的佣人,不需要堆积如山的财宝,也不需要权倾朝野的地位。我只需要她——美丽的女子,是不是公主并不重要。她也只需要我——有趣的男子,是不是哲学家也不重要。我只要每夜陪着她数星星,每天伴着她去田里劳作,养肥自家前院的老母鸡,吃一串自家后院的甜葡萄。然后我们生下一儿半女,彼此长相厮守。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她一起慢慢到老...... 这就是我的梦。 这个梦丝毫都不华丽,一点都不曲折,甚至连一丁点的哲理也没有。既没有阴谋也没有凶案,既没有帝王也没有将相,既没有圣贤也没有伟人。缺乏想象力与创造力,不过是普通生活的累积,就像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的农夫村姑,到老也只有那么一点出息! 事实上,这个梦我已经做了无数遍!从确定自己爱上珂赛特公主的那一夜起,我就开始做这个梦。每夜都重复着相同的梦境,直到我踏上前来喜马拉雅山的旅途,依旧每夜都会梦到自己娶了公主,而每次都是这么平庸这么没有创意。 但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在最后一个白天,我垂头丧气地来到庄主七喜面前,低声说:“昨晚,我又做了一个梦,可是那个梦实在太差劲了,我根本没有勇气说出来。” “说吧,我愿意做一个倾听者。” 于是,我如实地将昨晚的梦说了出来,没有任何添油加醋,也没有任何修饰描写,完全是我梦中的真实情景。 七喜平静地听完了我的讲述,然后拍了拍我的肩膀说—— “年轻人,这枚宝石的名字叫爱情,它属于你了。” 一开始我没有听明白,以为自己还在梦中:“什么?你说什么?快点让我从梦里醒来吧。” “你现在没有做梦,我是在告诉你——你已经说出了我心目中最精彩的梦,因为你刚才说的这个梦,若能够实现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这枚宝石又算得了什么呢?” “比无价更无价吗?” “是的,宝石属于你了,快点拿走吧。” 随即,庄主七喜取出了灿烂的宝石,将它塞到我的怀中说:“哎,我还真是舍不得它,快点带着它下山吧,趁着我还没有改变主意之前!” 我就像做梦一样抓过宝石,飞快地冲出了贝榕山庄,一口气跑下了珠穆朗玛峰。 为了躲避路上的强盗们,我装扮成乞丐晓行夜宿,又经过两个月的艰难旅程,回到了莫卧儿帝国的德里。 终于,我将这枚无价之宝——世界上最美丽的宝石,我给它取名为“莫卧儿宝石”,献给了沙贾汗皇帝陛下。 皇帝与皇后连同满朝的文武大臣,都被这枚无价之宝惊呆了,他们纷纷称赞这是帝国昌隆的象征,而我则为帝国立下了不世之功勋。 我庄重地跪在皇帝面前说:“陛下,这枚‘莫卧儿宝石’是我迎娶珂赛特公主的聘礼,你的承诺如同整个帝国的最高法律,比喜马拉雅山还要贵重,请你履约!” 沙贾汗皇帝犹豫了片刻,但泰姬皇后则微笑着说:“皇帝是神在大地上的影子,怎么会自食其言呢?现在公主属于你了,勇敢的年轻人!” 三天后,我带着珂赛特公主走出了皇宫。 由于我既不是贵族的儿子也不是大臣的子弟,所以沙贾汗皇帝并没有给我一个卢比的嫁妆。珂赛特公主既没有骑上皇家大象,也没有坐上金色的牛车,而是被我用一头小毛驴牵了出来。 我快乐地牵着毛驴和新娘,来到我那并不宽敞的小屋。没有管家也没有侍女,只有我的小狗在门口欢迎她。就在我那张普通的床上,我给她讲述了我在喜马拉雅旅途中的故事,又给她唱了一首在群山中听到的民歌,共同度过了一个幸福的新婚之夜。 我的平庸的梦想成真了。 在我们新婚的第二天,珂赛特公主悄悄拿出了一个漆盒,打开来居然是“莫卧儿宝石”! “这是我从妈妈的首饰盒里偷出来的。” 珂赛特偎在我的胸口说。 而我的心底立时慌张起来,万一被皇帝知道,我和公主都有性命之忧。 这时,我看到门外经过一个乞丐——正是那天将七喜的信放到我家门口的那个人。 我脑中闪过了什么,马上冲出去将宝石送给乞丐说:“这块石头放在家里没什么用,送给你去玩玩吧!” “哈哈,这石头长得可真丑,我会把它送给恒河女神去的。”乞丐嘴里又嘟囔了一句,“还不如送我一碗手抓饭呢!” 说罢,乞丐带着宝石向恒河方向走去。 眼看我将“莫卧儿宝石”送给乞丐,珂赛特却没有责怪我的意思。 我也搂着她的肩膀说:“我已经得到了我的无价之宝。” 珂赛特微笑道:“我也是。” 没错,她才是我的“莫卧儿宝石”。 蔡骏 2008年3月9日星期日 袋子里的公主 我是一个肉球。 故事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东海边有一条吴淞江,江边有一个华亭谷,谷内有一对贫穷的夫妇,在他俩七十岁的时候生下了他们的第七个孩子——这就是我。 从出生的那一刻起,我的父母就被惊呆了,因为我有一个圆圆的身体,大大的脑袋,却没有双手,也没有双脚,就像一个大肉球上安装着一个小肉球。 没错,我是一个肉球。 但我的父母并没有恐惧也没有哭泣,因为我这个肉球虽然没有手脚,却天生一张可爱的脸,惹得任何人都想抱起我亲一个遍。我的第一声啼哭就是那么不同凡响,一连哭了哭七天七夜,直到第七天又开怀大笑起来。 于是,我被取名为七喜。 当别的孩子都还没学会走路的时候,我已经能够四处走动了——确切地说是滚动,肉球的身体能够滚到任何地方,去华亭谷里听蟋蟀唱歌,到吴淞江畔看鱼儿戏水, 所有人看到我都瞪大了眼睛,但很快就喜欢上了我的可爱,尤其当我唱起吴歌的时候,就连十六岁的小村姑也免不了要多看我两眼。 我还有一项特别的本领,那就是能听懂所有动物的语言。无论是蜻蜓翅膀的颤抖,还是梁上老鼠的吵架,还是空中大雁的叹息,我都能明白它们的意思。而我也能模仿出各种动物的声音,从而可以和它们谈天说地。简而言之,我是一个语言天才。有人经常看到我站在河边自言自语,其实我是在对小龙虾们说笑话。也有人偶尔发现我跑到森林里发呆,其实我是在和猫头鹰们猜谜语。 直到某年某月某日,我见到了一只萤火虫。 那是一个凉爽的夏夜,我独自在田野中滚来滚去,突然一抹浅蓝色的幽光从我面前掠过,接着我便听到一个虫子打着呵欠说:“哎呀,我快没命拉!” 我这才看清是一只萤火虫,却与我见过的所有萤火虫都不同,它的身躯虽然像苍蝇那么小,但发出的光亮却如此美丽诱人,完全不是我们本地的萤火虫所能比拟的。 “欢迎你,远道而来的客人!” 我在稻田里滚了几圈,赶上萤火虫大声地喊道,当然我使用的是萤火虫语。 “啊,你怎么能对我说话?” 萤火虫飞到我的鼻子上,蓝色的幽光凉凉的,如细纱般铺满我圆圆的肉球脑袋。 我眨着大眼睛,微笑着回答:“朋友,我可以和所有的生命对话。” “哎呀,你果然是个怪物啊。”萤火虫一惊一乍地飞起来,夏夜的田野里泛起蓝色幽光,围绕着我的肉球身体盘旋了一圈,随后又落在了我的鼻子上,“肉球!世界上居然还有你这样的肉球!你简直就是造物主的奇迹啊!我漂洋过海了几万里,什么人什么动物什么植物没有见过啊,却惟独没见过你这个肉球!” 它一口气说了那么多话,却连个喘起都没有,让我实在是佩服:“你是从哪里来的啊?” “黄金海岸!” “在哪儿?”我从没听说过这个地方。 “在地球的另一边,大海的尽头,有一个地方叫黄金海岸!那里是个神奇的世界,有一万棵榕树组成的森林,我就出生在森林深处的一个山洞里,那里有无数像我这样的萤火虫——世界上其他地方的萤火虫都没有我们漂亮!不过最最漂亮的是一位公主,她有一双冷月般明亮的眼睛,长长的睫毛覆盖着诱人的目光,整张脸的轮廓宛如被艺术大师雕刻过,简直可以用天仙来形容。而她的身材也是举世无双的,腰和身体的比例极其协调,呈现出花瓶似的形状。她长着一双修长的大腿,还有玲珑曼妙的双手,每一根手指都近乎透明,指甲嫩得几乎要滴出水来。若是你从远处看她真像画出来的,只有神话里的仙女才能与她媲美!” 萤火虫果然有滔滔不绝的口才,说得我已经目瞪口呆,脑中浮现起完美公主的形象,却无论如何也不敢再想象下去了,因为人类的想象力似乎也难以达到公主的美。 它又在我的肉球身体边飞了一圈说:“公主隐居在一棵树干当中,那一万棵榕树护卫着她。极少有人见过她的面貌,因为她实在是美得惊动了银河系,只有最幸运最勇敢的人才能穿越千山万水见到她一面!传说只要见到了这位公主,就能够改变你的生活,从此你的命运将有彻底的转折。” “真的吗?” 萤火虫简直是个话唠,我如果不现在打断它,这只小虫子完全可以说到明天中午。 “喂,伙计,我说的话还能有假吗?我可是飞过了几万里,人称‘智多星’的见多识广的小帅哥呢。” 我鄙视地瞪了它一眼,滚动着圆圆的身体,跟随萤火虫飞舞的轨迹说:“你能带我去见公主吗?” “你?”萤火虫又绕着我飞了一圈,接着投以蔑视的声音,“就凭你这个肉球?” “肉球虽然不会走路,但会滚!” “滚?” 我立刻在地上滚了一圈,转眼之间就出去了几丈远:“你瞧,我可以这样滚到黄金海岸去!” 萤火虫却放肆地大笑起来:“滚到黄金海岸?哈哈哈,你还是给我滚回老家去吧!你知道吗?我们要经过几万里的路途,尤其是要渡过茫茫的大海,一路上有许多拦路抢劫的杀手......” “不要说了!”我又一次打断了它念经似的永不停歇的话,“我就算是滚,也要滚过大海去。” “你——说真的?”萤火虫似乎被我这个肉球震撼住了,“我见到过许多想要见到公主的人,他们全都是身体健全容貌端正的年轻男子,但要么在路上命丧黄泉,要么被公主闭之门外,你一个小小的肉球,居然有这么大的勇气,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哩!” “带我去黄金海岸!” 我滚到它的面前,用大大的眼睛瞪着这束幽暗的蓝光。 “好!我带你去,我正好可以回到故乡!” 三天之后。 我告别了七十多岁的父母,跟着萤火虫前往地球的另一边。 这是一个漫长的旅程。 虽然没有手和脚,但我滚起来的速度丝毫不亚于跑步好手,倒是萤火虫经常累得直喘气,连它夸夸其谈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们滚过了江南的稻田,却被钱塘江阻拦了去路。我把身体鼓成一个大球,里面充满了空气,就像个皮球漂浮在水面上,就这么渡过了汹涌的大江。就这样一个肉球和一个小虫子跋山涉水,任何崇山峻岭和大江大河都无法让我停下,短短几十天内,我们就走过了百越的群山,来到温暖如春的岭南大地。在南海边稍事休整之后,我又继续滚向西南方向,萤火虫实在飞累了就趴在我头上,任由我将它滚得天旋地转。 在秋天到来之时,我滚入了肥沃的红河平原。这里的秋天要比华亭谷炎热许多,萤火虫才告诉我已接近热带了。很快我们又滚入了神秘的湄公河,皮球般的我充满空气,渡河之后进入湄南河谷地。我们沿着河谷南下,虽然越来越接近冬天,一路上却越走越热,渐渐地进入一个巨大的半岛。 半岛的尽头有一座小岛,当我们滚到岛上时,萤火虫已经累得趴下了:“哎呀,没想到故乡是这么远啊,我的寿命总共不到一年,像这么滚已经去掉一小半的人生了。” 正当它为自己生命的短暂而哀叹时,海滩上走来一只奇怪的狮子,虽然看起来健壮威武,却长着一只鱼的尾巴。尽管我知道肉球正适合做狮子的早餐,我却丝毫都不惧怕地说:“朋友,你知道黄金海岸在哪里吗?” 鱼尾狮看到肉球也很惊奇:“啊,怎么世上会有你这种生命?黄金海岸我也从未听说过,但我可以带你渡过这片海峡。” 原来海的那边还有更大的岛屿,于是我勇敢地滚到了狮背上,萤火虫也钻到了狮子的鬃毛里,正好可以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 狮子缓缓走入大海,它的鱼尾巴扑扇了几下,就像鲸鱼似的漂浮在了海面上。在蔚蓝色的热带大海中,鱼尾狮驮着一只肉球欢快地游着。我们在大海里游了三天三夜,每个夜晚萤火虫都看着天空的繁星,通过星星来辨别方向。 在清晨的太阳照耀下,我们在一个大岛上登陆,狮子甩着头说:“这里是爪哇岛,我要回我的鱼尾狮岛去了。” 还没等我和萤火虫反应过来,鱼尾狮已游入大海之中了。 这下连萤火虫都已经迷路了,我们只得慢慢地向前滚去,一路上遇到不少猛兽,但无论是老虎还是巨蜥,只要听到我开口和它们说话,便立刻成为了我们的好朋友。 走到爪哇岛的另一头,仍然是茫茫无边的大海,萤火虫绝望地流泪道:“哎呀,我再也不认识路了,我的寿命也没有几个月了,恐怕再也无法回故乡了。” 这时海面上浮起一只大海龟,身躯简直比大象还要庞大,头上已经布满了皱纹,我估计它有几万年的寿命了。 老海龟对着萤火虫笑着说:“你只有不到一岁的寿命,却拥有这么有趣的朋友;而我已经活了几万年,却永远在海底孤独地游着。其实你比我快乐许多,我真的非常羡慕你呢!” 我立刻滚到大海龟面前说:“老人家,能否带我们去黄金海岸?” “黄金海岸?在我年轻的时候,也就是八千多年前,我曾经去过一次,但我不想再游那么远的路了,我可以带你们到距离那里最近的一座岛上。好吧,肉球和虫子,可以到我的乌龟壳上来。” 于是,我与萤火虫兴高采烈地来到海龟背上,它带着我们游入大海,巨大的龟背就像屋顶,我们就在屋顶上晒着赤道的太阳,把我这个白肉球晒成了黑肉球。 又过了十天十夜,我们来到一座大岛上,大海龟沉入海底,我和萤火虫却更加无助。岛上生活着许多食人部族,像我这样的肉球,正好是他们的美餐,这下我得拼命地往前滚,以避免被他们抓住烤成肉排。我提心吊胆地滚到岛的另一边,找来了海豚、信天翁、鲸鱼,它们都可以横渡大海,却再也不愿意带上我们。因为他们说那片海实在太危险了,再勇敢的动物都不敢过去。 萤火虫看着大海也傻了:“我,我可再也飞不动了。” 我却坚强地看着海说:“你忘了我们是怎么渡过江河的吗?” 说罢我深深地吸了几十口气,把身体鼓成了一个大气球,很快就滚到了大海里。 “你疯了吗?你会被鲨鱼吃掉的!” “不,为了黄金海岸,我不会惧怕任何危险。” 萤火虫无奈地爬到我身上说:“反正我也活不了几天了,也陪你一起去死吧。” 海流迅速地带着我向南漂去,鼓鼓的肉球在海上非常轻,一昼夜就能漂出去很远。虽然有许多鲨鱼在周围游来游去,早就把萤火虫吓得昏了过去,但没有一只鲨鱼敢攻击我。因为我一路都在唱着《鲨鱼之歌》,那是鲨鱼们最爱听的歌,也只有我能够为它们演唱。 七天七夜。 当我即将筋疲力尽之时,忽然感到身下是一片沙滩,眼前扑开一个广阔的大陆——上岸了! 萤火虫也喜极而泣起来,它知道自己离故乡不远了。 但这却是一块荒凉的大陆,放眼望去全是黄沙和灌木,根本就不像它说的黄金海岸。 “不要着急,我的故乡实在太大了,所以你将看到许多不同的环境。” 可在大海里泡了七天七夜的我再也没有力气向前滚了,正当我们只剩下喘气的力气时,前头过来一只特别的动物——它长着老鼠的脑袋,却有着人一样的个子,两只前爪放在胸口,下面还有一只小袋袋。 “啊,亲爱的袋鼠,是我萤火虫啊!”接着它又把我介绍给这种叫“袋鼠”的动物,“你看,这是我的好朋友——肉球。” “萤火虫,欢迎你回到故乡!” 只要袋鼠一开口说话,我就能学会它们的语言,我立刻向袋鼠说:“你好,我是肉球,我们要去黄金海岸寻找一位公主。” “啊,你居然会说袋鼠话?” 萤火虫咧了咧它的“口器”说:“这个肉球什么都会,除了不会用脚走路。” “你们是去找珂赛特公主?” “是的,就是美丽的珂赛特公主。” 我这才知道我要寻找的人的名字——珂赛特,好美的名字,想必人如其名。 袋鼠耸了耸肩膀:“好吧,到我的背上来,我带你们去找她。” 我和萤火虫到了它的背上,袋鼠便一跳一跳地向沙漠深处奔去。 在沙漠中走了十天十夜,接着进入一片干旱的草原,那里生活着几十万只各色袋鼠。我们又用了十天穿越草原,空气便越来越湿润了,灌木也渐渐变成了森林,终于见到了一片碧蓝的大海。 黄金海岸! “终于回到故乡了!” 萤火虫已经哭红了眼睛,它带和我来到海边的森林里,那里果然生长着一万棵大榕树。 正好是夜晚时分,天上闪烁着南十字星,在茂盛而古老的森林里,千万束灯火亮了起来,宛如回到灿烂的银河之中。我惊讶地看着头顶和四周的奇景,难道是来到了神话中的仙境? “它们都是我的兄弟姐妹!” 萤火虫激动了飞了起来,也闪烁着自己身上的幽光,原来森林里的那些光线,都是从无数只萤火虫身上发出的。这里是黄金海岸萤火虫聚集的故乡,它们的数量成亿上兆,世世代代生活于此,每个夜晚都发出夺目的光芒,照亮整个地球的南半部。 而在我的朋友萤火虫的小时候,它也是这千万盏灯光中的一盏。偶尔有一天,它飞到了一颗果实里睡着了,没曾想果子被一只迁徙的候鸟吃了下去。幸好果壳非常结实,并没有被鸟的胃消化掉,最后鸟儿飞到了大海上,将果子连同鸟粪一同排入了大海。萤火虫也死力逃生了下来,就这么藏在果实里,顺着太平洋的海流漂了几万里,一直漂到遥远的吴淞江边。回到陆地的萤火虫飞出了果壳,就这么奇异地遇到了我这个肉球。 我的朋友萤火虫告诉它的兄弟姐妹们:“这个肉球来自万里之外的华亭谷,他来寻找美丽的珂赛特公主。他虽然是个肉球,却是最勇敢最有智慧的肉球!” 于是,上亿只萤火虫都一齐唱起歌来:“珂赛特公主......珂赛特公主......最勇敢最有智慧的肉球来寻找你了......” 这些声音汇集成了大合唱,连同每只萤火虫身上的光芒,震动了整个黄金海岸。在等待很久之后,突然从一棵树洞里,爬出一个怪怪的家伙。 那东西像个兔子大小,浑身都是灰色的,只有黑黑的鼻子颇为引人注目,它的双手双脚都攀着树干,行动起来缓慢地如同乌龟——不,简直比王八还要慢。 无数只萤火虫向它聚集,照亮了它那古怪无比的身体,而它抬起懒洋洋的眼睛说:“你们干嘛又要干扰我的睡眠啊?” 一只萤火虫喊道:“树袋熊,你都已经睡了七年零七个月零七天了!” 原来这种动物叫树袋熊,我真是闻所未闻啊。 树袋熊一百个不情愿地挪了挪嘴唇:“是谁要见珂赛特公主?” “是他!” 许多只萤火虫飞到我身边,照亮了我的肉球身体。 懒洋洋的树袋熊突然有了精神,盯着我看了半天,才吐出两个字:“肉球?” “是,我是肉球。” 树袋熊突然笑了——直到二十一世纪,人们也从未听到过树袋熊的笑。 它拍了拍自己的肚皮,神秘地说:“公主,请你出来。” 原来,在树袋熊的肚子下面还有个小袋袋,就像袋鼠肚子里的袋袋一样。 我睁大着眼睛看着树袋熊,难道传说中美丽的珂赛特公主就在这个袋袋里吗? 接着,从袋袋里伸出一个脑袋,果然是可爱的脸庞,但就是看起来有些圆。 不止是有些“圆”。 在圆圆的脑袋下面,还有一个圆圆的身体,我并没有看到期待中的修长的大腿和完美的身材,整个身体都从袋袋里钻出来了——却仍然是一个圆圆的球。 没有手,也没有脚,她是一个肉球。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珂赛特公主的出场,而全体萤火虫也被惊得哑口无言,整个森林里万籁俱寂,就连广阔的星空也变得更沉默了。 从树袋熊的袋子里出来的肉球,也睁大了眼睛盯着我,她万分惊讶地喊道:“你也是个肉球?” 没错,她是一个肉球。 传说中最美丽的珂赛特公主居然和我一样也是个肉球! 我的朋友萤火虫早就羞愧地飞得无影无踪了,原来它也从没见过珂赛特公主的真面目,它所滔滔不绝地描述的美丽公主完全出于传闻,或者就是它自己的凭空想象! 珂赛特公主从树干上滚了下来,但厚实柔软的身体并不会受伤,她飞快地滚到我的身边,又围绕着我滚了一圈,无数萤火虫也照亮了我们,就好像站在万众注目的舞台上。 我发现她的眼睛里含着泪花,因为她终于发现了一个与她一样的肉球。 而我走遍了半个地球,都没有找到和我一样的肉球;却在地球的另一半,发现自己朝思暮想的珂赛特公主,竟是和我一样的肉球。 珂赛特公主也在这个树袋熊的袋子里等待了许多年,虽然有无数慕名而来的人们,但是他们从来都见不到公主,因为公主希望遇见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样的肉球,她只要透过袋袋的缝隙,就可以看到那些来访的人们——没有一个是自己的同类,她只能失望地藏在袋袋里,让那些人失望地回去,继续传播关于珂赛特公主如何美丽的传说。 此刻,两只肉球都发现了原本生活在地球另一边的自己的另一半。 正如地球是由南半球与北半球构成的。 从此,我和珂赛特公主一起幸福地生活在了黄金海岸。 至于我最好的朋友萤火虫,据说它为了延续自己的行将终结的生命,飞入了一个神秘的时间隧道,或许会在某个夏夜出现在你的面前。 2008年8月28日 荒村 一 几周前,我去浙江沿海做了一次短暂的旅行,经历了一件极其离奇的事情。好奇的读者们一直追问我去了哪里?现在,我告诉你们——那是一个叫荒村的地方。 一切都要从我最近的一本书《幽灵客栈》讲起,顾名思义,这篇恐怖小说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叫幽灵客栈的地方,幽灵客栈就在荒村——浙江的一个小山村,坐落在大海和墓地之间,因为面朝一片荒凉的海岸,所以叫做荒村。事实上我从来没去过荒村,因为这个地方纯粹出于我的虚构——为了给小说提供一个独特的环境。我想如果不是因为那次签名售书,荒村永远只能存在于我的想象中。 《幽灵客栈》的签名售书是在一家位于地铁内的书店进行的。不知什么原因,他们把签售的时间安排在晚上七点以后。那晚我坐在靠近书店入口处的桌子后面,签售大约进行了两个小时,效果还不错。九点钟是书店打烊的时间,地铁大厅里的人也渐渐少了,我独自坐在签名桌后面,低着头整理东西准备回家。 忽然,耳边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我立刻抬起头来,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孩子站在我面前——她套着一件极不合身的宽大毛衣,下摆几乎垂到了膝盖上,身后背着廉价的人造革皮包,一头长长的黑发梳着马尾,看样子像是个女大学生。 她低垂着眼帘,双手捧着我的《幽灵客栈》,一言不发地把书放到了签名桌上。当时我有些发呆,上海的冬夜寒气逼人,书店的空调坏了,正把我冻得抖抖豁豁。她是那晚最后一个请我签名的读者,却面无表情一声不吭,仿佛是把书扔给了收银员。我停顿了片刻,仰着头仔细端详着她,这是一张眉清目秀的脸,很能讨人喜欢,甚至能使人产生几分怜惜之心。我翻开书的扉页,看着她的眼睛问:“请问你的名字?” 她愣了一下,眼皮低垂了下去,用细微的声音回答:“小枝。” “小枝?”很奇怪,我立刻想到了一支笛子的名字,“是大小的‘小’,枝叶的‘枝’吗?” 她不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我拧起眉头,在书的扉页上写下“小枝惠存”,然后是落款。我把书交还到她的手中说:“谢谢你,那么晚了还来买我的书。” 她终于睁大眼睛看着我了,似乎想说什么话,但嘴唇动了动却说不出口。我向她扬了扬眉毛,给她暗示让她镇定下来。终于,她深吸了口气说:“我来自荒村。” 一开始我还没明白过来,但她就这么怔怔地看着我,直到我的脸色有些变了——荒村?我的脑海里终于掠过了自己小说中的这个地名。我奇怪的看着眼前这个叫小枝的女孩——难道她是从我的小说里跑出来的? 面对我尖锐的目光,她又把头低了下来,嘴里模糊不清地吐出几个字,好像是说“对不起”。她捧起书走到收银台前付了钱,便匆匆跑出了书店。 荒村?我的心似乎被什么东西抓到了,立刻撒开腿冲出了书店,在进入地铁检票口前的一刹那,总算叫住了她。她被吓了一下,尴尬地回过头来:“对不起,有什么事吗?” 其实我比她更加尴尬,紧张地搓着手说:“我能——能请你喝杯茶吗?” 她犹豫了片刻:“好吧,就给你十分钟。” 三分钟后,我带着她来到了地铁上面的一家茶室里。她坐在我对面,依然一句话都不说,只是低着头呡茶。我看了看表,她给我的时间不多了,我咳嗽了一声说:“对不起,你说——你来自荒村?” 小枝总算抬起了头,盯着我的眼睛,下巴微微点了点。 “荒村在哪里?” “在浙江省k市的西冷镇。正如你小说里所说的那样:荒村坐落在大海与墓地之间。” 看着她那双黑色玉石般的眼睛,我相信她不会说谎的:“你是说荒村真的存在?” “当然,荒村已经存在几百年了。我在荒村出生,在荒村长大,我就是一个荒村人。”她避开了我的目光,淡淡的说,“我想你一定没有去过西冷镇,更没有去过荒村。” 我忽然有些尴尬:“是的,我只是在地图上看到了西冷镇,至于荒村则完全出于我的虚构,我觉得这个名字很符合小说所需要的气氛。我没想到荒村真的存在,还会有一个荒村人来请我签名,谢谢你告诉我这些。” “其实,今晚我只是碰巧路过这里,准备坐地铁回学校,却看到书店门口的广告。几天前我就看过你的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我进来又买了一本书请你签名。” “这么说只是巧合了——我很巧合地把现实中存在的荒村写到了小说里,而你作为一个荒村人又很巧合地在地铁书店里见到了我。” 小枝微微点了点头。 我继续问道:“你刚才说你想要坐地铁回学校?你在上海读大学是吗?” “是的,今年大二。” 忽然,我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说:“你给我的时间到了。” “不好意思,我明天还要考试,要早点回学校去了。” 她匆匆站起来,还是低着头向外走去。就在这个时候,我心里又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我立刻跑上去叫住了她:“小枝,你考试结束以后,学校就放寒假了是吗?” “对。等到放寒假我会回家的。” “回荒村?” 小枝好像有些害怕:“当然。” “我也想去荒村。” “什么?”她显然没有心理准备,只是茫然地摇着头说:“不可能......这不可能......请不要开这样的玩笑。” “我没开玩笑,已经决定了。我只是想去看看在我小说中出现过的地方,那一定非常有意思——你说荒村就和小说中写的一样:在大海与墓地之间。既然这么巧合,那我一定是命中注定和荒村有缘。小枝,你只要给我带路就可以了。” 她看着我的眼睛,拧着眉头退了一大步,我只感到她的身上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恐惧。她的呼吸急促了起来:“不,我不知道......” 我尴尬地笑了笑说:“当然,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你当然可以对我说不。这样吧,我把名片给你,如果你愿意带我去荒村的话,就给我打电话。” 说完,我自顾自的把名片塞到小枝手里,她有些手足无措,好像是逃避猎人的小野兽一样扭过头去,匆匆地跑出了茶室。我缓缓跟在后面,目送她消失在上海寒夜的街头。 她来自荒村。 二 两个星期过去了,小枝一直没有和我联系,我想她或许已经回荒村了吧,也许荒村本就不存在,只是她的一个玩笑而已?我差不多已忘记了这件事,连同那个叫小枝的女孩。 但在一个清晨,电话铃突然响了起来,我睡眼惺松地接起电话,听到了一个细微的女声......在恍惚了几秒钟后我突然睁大了眼睛——是她? 是她。在这个清晨,小枝突然给我打来了电话,还是那样的声调和口气:她同意了我的要求,可以带我去荒村,明天早上在长途汽车站碰头。 第二天一早,我准时赶到了长途汽车站。正是春运高峰,我在人群中挤了好久才发现了小枝。我向她挥了挥手,她的表情有些惊讶,勉强点了点头。 半小时后,我和小枝登上了一辆长途大巴,终点站是浙江省k市的西冷镇。她坐在靠窗的位子上,身上裹着一件厚厚的大衣,脖子里缠着围巾,盖住了下巴和两腮。大巴驶出市区,沪杭高速公路两侧的田野一片灰黄,景色渐渐单调起来,这样沉闷的旅途还要持续七个小时。我越来越感到尴尬,小枝从上车起就没说过一句话,似乎对我的存在视而不见。仿佛在她的身边,有一道空气组成的栏杆,把她牢牢地禁锢在里面,似乎跨出去就是万丈深渊。 大巴进入浙江段以后,我终于忍不住问道:“为什么不说话?” 小枝总算侧了侧身:“你要我说什么?” “随便说什么。难道你害怕带我去荒村?突然感到后悔了?”我直视着她的眼睛,低声道,“如果你说后悔,我就在下一站回上海去。” 她把围巾向下拉了拉,幽幽的说:“不,我没后悔,只是不知道说什么。” “就说说荒村吧。” “只是一个普通的小村子,一边是大海,一边是墓地。” “除此以外呢?”我盯着小枝的眼睛问。但她总是在躲避我的目光,我可以察觉出某种令人恐惧的东西,正隐藏在她的眼神里,竭尽全力不让我发现。而我的任务就是把她眼神里这些东西挖掘出来,就像一场神秘的考古活动,“你好像说过,荒村已经存在了几百年?” “据我爸爸说,荒村人的祖先来自中原,在宋朝靖康之变后,他们跟随宋高宗赵构逃到了浙江。因为是远道而来的难民,只能定居在一片荒凉的海岸上。” “那算起来也有八百多年了。” 此时,小枝悄悄地扭过头去,冬日的阳光透过车窗洒在她脸上,宛如镀上了一层白色的金属。在外面单调的景色映衬下,小枝的脸显得生动起来...... 下午三点,西冷镇到了。镇子周围是连绵不断的青山,和浙江沿海的许多小城镇一样,到处都是做小生意的人。小枝似乎不喜欢西冷镇,她的围巾几乎遮住了半边脸。我们穿过车站,搭上了一辆破旧的中巴,它将带我们去荒村。 中巴驶上一条乡间公路,两边是冬季的田野和树林,全都透出一股肃杀之气。随着一段上坡的山路,周围的景色越来越萧条,除了裸露的岩石外,就是一些低矮的灌木,在寒风中不停地颤抖着。我目不转睛地盯着窗外,与西冷镇的繁华相比,这里仿佛已是另一个世界了。 当中巴艰难地爬上一个高高的山坡时,我突然低声叫了起来:“大海!” 我看到远方的大海了——黑色的大海。我曾经无数次见过大海,但在这荒凉的地方,大海给人的感觉却迥然不同。难以用语言来形容,在黄昏的暗云底下,遥远的海平线一片模糊,像一幅阴郁的油画。 “小枝,你看过《牙买加客栈》吗?真奇怪,我们只翻过了一座山,就好象从中国的浙江来到了英国荒凉的西南海岸。” “高中的时候就看过,所以才会喜欢你写的小说。” 听完她的这句话,我不禁有些暗暗得意了。 在颠簸了十几分钟后,我的眼前一下子豁然开朗,一座巨大的石头牌坊出现了——荒村到了。 我帮小枝提着行李下了车,仰望那座让人望而生畏的石头牌坊。牌坊起码有十几米高,刻有许多复杂的石雕,在牌坊正中有四个楷体大字——“贞烈阴阳”。 不知这四个字什么意思,但放在这座大牌坊上却使人不寒而栗。天色已经有些暗了,牌坊的阴影投射在我的身上,深深地震慑住了我。 小枝伸手捅了捅我:“你怎么了?” “不可思议,我竟然能在荒村看到这么大的牌坊!” “这是座皇帝御赐的贞节牌坊。几百年前的明朝嘉靖年间,荒村出了一位进士,在朝廷做了大官,皇帝为了表彰他的母亲,所以御赐了这块牌坊。”一阵海边的冷风袭来,小枝又把围巾裹严实了,“别看了,快点进村吧。” 我先辨别了一下方向,东面是一大片的岩石和悬崖,可以望到汹涌的黑色大海,海平线上凝结着一层厚厚的乌云。而另外几面则是连绵不断的山峦,山上一片荒芜。而在这块贞节牌坊后面,就是我在梦中寻觅的荒村。 透过高大的牌坊,只见古老的瓦房和新建的洋楼梅花间竹地散布着,阴冷的海色天光照射在瓦片上,给整个村子添上了一层寒意。我轻叹了一声:“现在我明白为什么要叫荒村了。” 小枝带我走进村里一条狭窄的小巷,两边都是些老屋子,却见不到什么人。她低着头走着,仿佛带着一个不速之客进村了。我忐忑不安了起来,轻声问:“荒村有没有旅馆?” 她拉下围巾:“你认为这里会有旅馆吗?荒村自古以来就很封闭的,已经好几年都没有外人来过了。” 我愣了一下:“那我住在哪里?” “就住这里。” 小枝淡淡地说,指了指旁边的一扇大门—— 这是一座古老的宅子,大门两边耸立着高高的围墙,一扇斑驳的大门紧闭着,两块木门板上各有一个大铜环。我后退半步,借助日暮时分的昏暗光线,看见了刻在高大门楣上的三个字:“进士第”。 当我还没反应过来,小枝就已推开了那扇黑色的大门。门槛足有几十厘米高,她一大步就跨了进去,回过头来说:“进来啊。” 面对这座“进士第”的高大门楼,我战战兢兢地站在门槛前说:“这是什么地方?” “我家啊。” 我愣了一下,然后小心地跨入了门槛里,低声说:“你家祖宗是进士?那么说村口的牌坊就是皇帝赐给你家祖宗的?” “嗯。”她淡淡地回答。 我揉了揉眼睛看着这座“进士第”的天井,两边是摇摇欲坠的厢房,正对大门的是一间歇山式屋顶的厅堂。昏暗的天光从高高的房檐上落下来,使这间古宅显得更加阴森。 小枝并没有进厅堂,而是走进了旁边的一扇小门,我紧跟在后面,走进了古宅的第二进院子。这是一个更小的天井,东、西、北三面都环绕着两层小楼,三面的木楼都是歇山顶,有着雕花的门窗和梁柱,让我想起了冯延巳的“庭院深深深几许”。 突然,我的背后响起了一个沉闷的声音:“你是谁?” 这声音差点没把我给吓死,我晃晃悠悠地回过头来,只见一个又瘦又长的人影,站在一扇打开的木窗里。 小枝连忙对那个人说:“爸爸,他是我们大学的老师,来我们荒村考察历史和民俗的。” 原来是小枝的爸爸,我吁出了一口气。不过她也真会编,居然说我是她大学老师,可我比她也大不了几岁啊。 “欢迎你来到荒村。” 小枝的爸爸从另一扇门里走了出来,我这才依稀地看到了那张脸。他是一个瘦长的中年男子,脸庞消瘦而憔悴,眼眶深深地陷下去。但他的肤色却很白,不像是一般的农村人,他年轻的时候应该很英俊的。他走到我面前微笑说:“你好。我是荒村的小学老师,你叫我欧阳先生就可以了。如果不嫌弃的话,请在我们家住几晚吧,反正这间老宅里只有我和小枝父女俩,还空着许多间屋子。” 我回头看了小枝一眼,现在我才知道了她的姓名:欧阳小枝。 寒冬的夜色已渐渐笼罩了荒村,欧阳先生把我们领到了前厅里,打开房梁上的灯,灯光照亮了厅堂的匾额,匾上写着三个行书字:“仁爱堂”。在匾额下面是一幅古人的卷轴画像,那人穿着明朝的官服,应该就是那位嘉靖年间的进士了。 厅里空空荡荡的,只有一张圆形木桌摆在中央,上面放满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欧阳先生露出了慈父的微笑,说知道小枝今天要回来,所以特意准备了一桌好饭菜。荒村在海边,自然多是海鲜,正合我的胃口。欧阳先生的话并不多,默默地扒着饭。我发现他的饭量极小,几乎没怎么动筷子,他的脸在昏黄的灯光下面无血色,果然是清贫的乡村教师形象。 晚餐后,小枝把我领到后面靠北的那栋楼上。我战战兢兢地跟在她后面,爬上一道陡陡的木楼梯,摸瞎子一般到了二楼房间里。小枝摸了半天都没打开电灯,她抱歉地说:“这房间已经很久没用过了,大概电路老化了,你稍等我片刻。” 小枝下楼去了。我伸手向四周挥了挥,摸到一排木雕窗户,居然连玻璃都没有,只有贴在木格上的一层窗户纸。我独自站在黑暗中,透过木门能看到窗檐上的几颗星星——我的心跳越来越快,忍不住伸手推开了木窗。 窗户刚被推开,我就看到了一点幽暗的亮光,宛如鬼火一样闪烁不停。 “别怕!是我。” 是小枝的声音,她随着那线幽光走进了房间,手里提着煤油灯。我长出了一口气:“你可别吓我。” 她低声笑了笑:“你不是出版了许多恐怖小说吗?怎么还会害怕呢?” “恐惧源于未知。”我的眼睛已经渐渐适应了煤油灯光,在那点闪烁的红色火苗下,小枝的脸庞被映成了奇异的颜色。她还抱着一捆厚厚的棉被,然后把煤油灯放到木桌上,使我大致看清了这间屋子。房间其实挺大的,中间还有一张屏风,后面是一张睡榻。 奇怪的是,房间里并没有多少灰尘,看上去干干净净的,不像是很久没人住过的样子。小枝说:“我爸爸喜欢干净,所以他把十几间空房子都打扫了一遍。” “十几间空房子?果然是‘进士第’。可这么大的宅子,只有你们父女两个人住,不会感到害怕吗?” 小枝悄悄关上木窗说:“因为我们家再也没有其他任何亲戚了。” “那么你为什么要说我是你大学的老师?” 她拧起了眉毛,把棉被交到了我的手中说:“你看到村口的贞节牌坊了吗?荒村人的风气自古就是非常保守的,如果我照实说的话会引起别人闲话的。所以,我只能说你是我大学老师,来这里是为了考察荒村的历史和民俗,这样我爸爸就不会误会我们之间的关系了。” “嗯,那就让我做你几天老师吧。不过,我的年龄比你大不了几岁,你可要当心穿帮喔。” “行了,我就住在西面的楼上,如果有什么事,喊一声我就能听见。” “小枝。”我看着她的眼睛,却磨磨蹭蹭说不出话来:“没什么,只是非常感谢你。” “我也要谢谢你,谢谢你一路上给我提行李。” 我忍不住笑了出来:“你的行李可真沉,把我给累坏了。你该不会是想要找一个免费的挑夫,才答应带我来荒村的吧?” 忽然,我的目光落在了那张屏风上,在昏暗的煤油灯光下,可以依稀看到一些精致的图案。我连忙端起煤油灯靠近了屏风—— 这是一张四扇朱漆屏风,大约有两米高,四米宽。屏风的骨架是木制的,中间涂着红色的漆,虽然古老的岁月使它有些褪色,但仍在灯光下残留几分惊艳。屏风可折叠为四扇,每一扇都画有彩色的图案,应该是清朝中期以前的作品。 “天哪,这可是件古董啊!”我情不自禁地叫了出来。 我真没想到这样好的古董居然摆在一间空房子里,还让我这个陌生的客人住进来,真不知道这“进士第”里还藏着多少宝贝?小枝并不回答,她的眼神似乎有些奇怪。我并没有在意,而是仔细看了看屏风上的画,风格有点像清版线装书里的插图,只是年代太久远了,色泽看起来有些暗淡。但更让我惊讶的是屏风里画的内容—— 屏风左起第一扇画的是一男一女,女子美丽动人,倚在一间茅屋门口,而那男子背着行囊似乎是要远行的样子,两人互相看着对方依依不舍,看来画的是夫妻或恋人离别的场景,有点“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的味道。 第二扇屏风正中仍然是那个女子,似乎正在伤心流泪,在她的身前站着一个面貌奇特的僧人。僧人的手中持着一支笛子,正把笛子递到女子的面前。我摇摇头,看不懂这幅画什么意思。 第三扇屏风画的是室内场景,前面那女子正独坐在竹席上,手中握着笛子送到唇边,似乎是要吹笛子的意思。而在画面上方的房梁上,则悬着三尺白绫——难道要悬梁自尽?整幅画面充满了凄惨和死亡的气息。使人不寒而栗。 第四扇屏风画的还是室内场景,房间正中是一个男子,他身边竟躺着一口硕大的红漆棺材!更可怕的是棺材盖板是打开的。而那男子手中也持着一支笛子,面色诡异无比。看着这幅画,我端着煤油灯的手不禁有些发抖,灯光不停地闪烁起来,一些奇怪的黑影在屏风上晃动,仿佛画中的男人真要从屏风里走出来了,我立时就被吓得毛骨悚然,手一晃差点把煤油灯给打翻了。 我不禁咋舌道:“小枝,这张屏风实在太离奇了,这四幅画又是什么意思?” 她蹙着眉头,犹豫了许久才幽幽地说:“这张屏风画的是胭脂的故事。” “胭脂是谁?” 闪烁的煤油灯光映红了小枝的脸,她柔声娓娓道来:“在明朝嘉靖年间,荒村有一对年轻夫妇,妻子的名字叫胭脂。夫妇俩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平静生活,唯一的遗憾是没有孩子。平静很快就被战争打破了,当时的浙江沿海战乱频繁,常有日本海盗出没,这段历史你应该知道吧?” “当然,嘉靖年间正是倭寇之乱最严重的时候,而浙江又是倭寇攻击的重点。” “那一年官府到荒村来征兵,将胭脂的丈夫强征入军队,去外省与倭寇作战。虽然胭脂夫妻俩非常恩爱,但面对战争也无可奈何。丈夫在临行前与胭脂约定:三年后的重阳节,他一定会回到家中与她相会,如果届时不能相会,两人就在重阳之夜一同殉情赴死。在丈夫远行的日子里,胭脂始终矢志不渝,在小山村里忍耐寂寞,独守空房,苦苦地等待丈夫归来。时光荏苒,一晃三年过去了,重阳节已将近,而远方的丈夫依旧音讯渺茫。胭脂每日都等在荒村村口,却不见丈夫归来。在重阳节前一日,她在村口遇到一个游方的托钵僧人,僧人一眼就看穿了她的心事,便赠给了她一支笛子。” “笛子?”我发觉她在说这个故事的时候,那双隐藏在黑暗中的眼睛,似乎闪烁着某种异样的光芒。 “是的,僧人送给了胭脂一支笛子,并吩咐她在重阳之夜吹响这支笛子,她的丈夫就会如约归来。重阳之夜,胭脂守候在家中,她已准备好了三尺白绫,万一丈夫没有归来,就按照约定悬梁自尽以殉情。子夜时分,丈夫依然没有回来,她只能按照僧人的吩咐,吹响了那支笛子。她把三年来全部的思念和痛苦都寄托于笛声之中。重阳之夜的笛声如泣如诉,悠悠飘扬于荒村四周的山野与海岸。当一曲笛声结束以后,胭脂已开始往房梁上系那三尺白绫了。突然,她听到了一阵沉闷的敲门声。” 我的心仿佛被她抓住了,立刻喘出了一口气:“胭脂的丈夫回来了?” “是的。在清冷的月光之下,胭脂看到她日思夜想的丈夫就在门外。丈夫风尘仆仆的样子,甚至还没脱下全身披挂的甲胄。她欣喜万分地将丈夫迎进了家门,帮丈夫脱去征战的甲衣,为他端来热好的茶水,她要用三年来积攒的全部温存为丈夫洗尘。或许是千里迢迢赶回家太辛苦了,丈夫显得脸色苍白,身体赢弱,一句话都没有说出口。胭脂只能温柔地服侍丈夫睡下。此后几天,丈夫一直躲在家里不敢出门,或许他是从前线开小差逃回来的。虽然胭脂总觉得丈夫有些怪异,但他们仍一起度过了几个幸福的夜晚。” “大团圆了?”我忽然有些失望。 “不——在丈夫归来几天后的某个夜晚,胭脂又吹响了那支笛子,或许是想要演奏给丈夫听吧。可是丈夫一听到笛声就夺门而出,胭脂追在后面,却只见村外的荒野里一片漆黑,雾气笼罩了一切,丈夫就消失在被大雾笼罩的一片枯树林中。此时的胭脂后悔莫及,她在村外寻找了三天三夜,却始终没有丈夫的踪迹,他就像个幻影被黑夜和笛声所吞噬了。又过了数日,几个和胭脂丈夫一起被征入军队的同村人回来了,他们告诉她,她的丈夫在十几日前的重阳之夜战死了。胭脂不敢相信,但许多人都亲眼目睹了她丈夫的死。更有知情者说,重阳节那晚,她丈夫在千里之外的沙场征战,知道自己已没有可能再回家履行与妻子的重阳之约。于是,在激烈的战事中,他故意冲在队伍的最前头,结果被倭寇乱箭射死。他名为战死,实为殉情,以死亡履行了与妻子的约定。” “那么在重阳之夜,回到家里的那个男人又是谁?” “鬼魂。”小枝缓缓地吐出了两个字,“是胭脂丈夫的鬼魂,在重阳节如约归来。” “我明白了,胭脂的丈夫在重阳之夜战死,为的就是让自己的魂魄能够飞越千山万水,乘风归乡,回到心爱的妻子身边。而当胭脂吹响那游方僧人赠与她的笛子时,神秘的笛声飘荡于夜空,能够指引已成孤魂野鬼的丈夫找到回家的路。” 我在寒冷的冬夜里颤抖说完了这段话,忽然觉得这故事既浪漫到了极点,也恐怖到了极点。 “你怎么了?”小枝在我耳边轻声地问。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对不起,你把我给吓着了。那胭脂后来怎么样了?” 小枝刚要说话,一阵诡异的声音突然从外边响了起来——是笛声!带着某种诡异的曲调,如一把锋利的刀片,划破了荒村黑暗的夜空。 她的脸色立刻就变了,捂住自己的嘴巴打开窗户,但夜色中什么都看不清楚。我也被这笛声吓得毛骨悚然,小时候我学过笛子的,至今还会吹上几个曲子,但这样可怕的笛声我从来没有听到过。 小枝下意识地向我身上靠了靠,我顺势扶了她肩膀一把。笛声似乎来自荒村外面的山上,我们分辨不清方向,一下子有些手足无措。小枝压低了声音说:“不,我不能再说下去了,你早点休息吧。” 我还想说些什么,但看到小枝那张惊恐的脸,就什么都说不出了。小枝跑出房间,摇摇欲坠的楼板上发出了一阵声音,和着笛声让人心惊肉跳。 几分钟后,那笛声突然消失了,古宅又恢复了万籁俱寂。现在,这栋小木楼里只有我一个人,一扇画着诡异故事的古董屏风就在我的面前——不知道屏风里的人会不会在半夜里跑出来?反正我真的听说过这种怪谈。 我把棉被铺到了木榻上,迅速地钻了进去。这是我在荒村的第一夜,我的精神和身体都累极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后半夜我又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浑身颤抖,额头全是豆大的虚汗。一阵奇怪的预感充塞于我的心头,猛烈的心跳几乎让我窒息。这是怎么回事?我从木榻上爬了起来,房间里一片漆黑,死一般寂静。 我穿上衣服,小心翼翼地走出房间。房门外是一道木栏杆组成的走廊,寒冬里夜色朦胧,我只能依稀看到“进士第”大致的轮廓——宛如一座古代坟墓。 忽然,我感到了某种异样的气息,我颤抖着缓缓扭过头去,把目光投向隔壁的房间。 窗户里透出一线烛光! 天哪,我差点没叫出来,这应该是一间空关着的屋子,怎么会半夜里亮起烛光呢?我还是控制住了自己,先用唾沫舔湿了手指,在窗户纸上悄悄地捅出了一个洞眼。 我的脸缓缓地靠近窗户,眼睛贴在窗户纸的洞眼上。洞眼的大小正合适,我可以看到房间里的情景——在一张明清样式的梳妆台上,点着一支蜡烛,烛光幽暗而闪烁,照亮了梳妆台前的一个背影。 是一个穿着白衣服的女子,但她正好背对着我,梳妆台上虽然有面镜子,却被她的头遮挡住了,所以我无法看到她的脸。从她的后面的体形来看,应该是一个年轻的女子。 她的手里拿着一只棕色的木梳,正在缓缓地梳头发呢。她的头发又长又黑,在烛光的照射下发出光泽。她微微侧着身子,右手拿着木梳,左手抚着头发,如黑色瀑布般垂在身体的一侧。她就这样一直坐在梳妆台前,似乎是全神贯注地梳啊梳啊—— 在这古老“进士第”的寒冷夜晚里,我在一个窗户纸上的洞眼里,看到了这么一幕令人不可思议的景象,就好像看到了另一个时空? 我真的害怕我会忍不住大叫起来?我悄悄地退了一步,才发现自己的腿都软了。我立刻回到自己的房间,抹去了额头的汗水,但还是不敢出声——因为那个女人就在我一墙之隔的地方。 想到这里我就不敢睡觉了,我静静地蜷缩在木榻上,虽然紧闭着双眼,可脑海里还是不断浮现起刚才那副景象。 她是谁? 三 第二天清晨,在古宅的前厅里,小枝正等着我吃早饭。 我轻声地说:“荒村真是个独一无二的地方,既让人好奇,又让人恐惧。” “这也是我喜欢你的小说的原因。” “小枝,昨晚的笛声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那么害怕?难道怕那笛声会引来孤魂野鬼?” 但我还是不敢把后半夜看到梳头女子的事情告诉小枝。 “嘘,声音轻点!”看小枝那副表情,就差把我的嘴巴给堵起来了,她抬头看了看挂在大厅中央的画像,画像里穿着明朝官服的男人正冷冷地看着我们。 “你害怕我们的话被他听到?” 小枝不置可否,她似乎对画像里的人十分畏惧:“我当然不会相信传说中的鬼魂。但这里是荒村,和别的地方不一样。” “荒村有鬼魂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但荒村有自己的习俗,你就不要多管了,还是快点吃早饭吧。” 上午,我想到村民中间走走,却被她拼命地拦住了。她领着我从一条小路出了村,没有人发现我们。整整一个白天,我们都在附近荒无人烟的山上散步。 晚饭后,我听到小枝和她父亲在房间里说话,他们似乎不太开心。欧阳先生从小枝的房间里走了出来,他黑夜里走路的样子就像个僵尸。 我悄悄地走上了小枝的楼梯,推开了她的房门。 “不好意思,我刚才听到一些声音。”我一时有些尴尬。她的房间非常干净,墙壁上涮着涂料,还有电视机和电脑,只有那几扇木格的窗户,使人想到这是栋古老的宅子,“发生什么事了?是不是你爸爸觉得我打扰了你们平静的生活?” “不,不是的。”小枝似乎有些紧张,不由自主地退到了一张写字台边。 这时我注意到写字台上放着一个相框,里面镶着一张小枝的黑白照片,照片里的她很迷人,只是眼神有几分淡淡的忧郁。可是,这张照片里又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我忍不住说:“小枝,你这张照片是什么时候拍的?” 她没有立即回答,停顿了片刻才幽幽地说:“这张照片里的人早就死了。” “什么?你可不要吓我。”我的后背心又有些发凉了。 “这是我妈妈的照片。” 房间里沉默了许久,我实在没有想到,她们母女长得也太像了。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妈妈就生病去世了,她就病死在你住的那栋楼上。是爸爸一个人把我带大的,我只能从照片上才能看到妈妈的样子。”小枝淡淡地回答,现在她那种忧郁的眼神,就和照片里的人一模一样。 “对不起。”我有些内疚地看着她,深呼吸了一口气说,“你爸爸一定非常爱你。” 小枝没有回答,房间里的气氛越来越尴尬,我只能匆匆离开了这里。 回到自己房间后,我不敢睡觉,只能点上煤油灯,披着外套蜷缩在木榻上。在一盏孤灯陪伴下,恍恍惚惚地挨到了后半夜。 忽然,一阵笛声从遥远的地方传入我的耳膜。我像是被针扎了一下似地跳起来,猛然摇了摇头,希望那笛声只是幻觉。 笛声还在继续。我不能再抑制自己的冲动了,便拎着煤油灯悄悄走出了“进士第”。 半夜的荒村一片死寂,只有山上的笛声悠悠地飘荡着。我走出村口,来到贞节牌坊底下向四周眺望,连绵的山峦在黑夜中如同城堡般森严。我看准了最高的一座山峰,提着煤油灯跑了过去。果然,诡异的笛声越来越清晰,看来我的方向找对了。 月亮出来了——清冷的月光正冲破黑夜的云朵,洒在空旷的山野间。 忽然,我感到那笛声似乎就在身后响起,我急忙向身后一块山凹望去。只见淡淡的月光底下,正站着一个黑色的影子,而凄惨的笛声已戛然而止。 我拎着煤油灯向黑影跑去。影子并没有移动,就像一棵树似的立在那里。我举起煤油灯照了照——在幽暗的灯光下,一张憔悴无比的脸露了出来。 “欧阳先生?” 我惊讶地叫了起来,原来这个黑影竟然是小枝的父亲!他的手中正握着一支竹笛。 欧阳先生下意识地伸手在脸上挡了一下,嘴里喃喃地说:“你怎么来了?” “这——这是怎么回事?”在黑夜高高的山峰上,幽暗的月光和煤油灯光照射着欧阳先生的眼睛,我茫然地问道:“刚才的笛声是你吹的吗?” “是的,我是个乡村教师,身体一直不太好,这几天晚上我总是失眠。”欧阳先生叹了一口气,他的表情已渐渐恢复平静,“因为睡不着,所以我就到山上来吹吹笛子,这样可以使自己放松一下。” “我明白了。可我觉得您的笛声太特别了。” “这是因为笛子很特别。” 欧阳先生就把笛子交到了我的手中。我的指尖立刻感到一丝寒意,莫名其妙地颤抖起来。借助着煤油灯的光线,我看清了这支笛子——这是一支传统样式的竹笛,大约四十厘米长,笛管涂着棕黄色的漆,笛孔之间镶有紫红色的丝线,膜孔上贴着一层薄如蝉翼的笛膜。 “你也许不会相信,这支笛子已经有几百年历史了。” “几百年?” “小枝已经对你说过胭脂的传说了吧。” 我点了点头,看来小枝和她爸爸不开心,大概就是因为这件事了。 “在胭脂的传说里,有一个游方僧人送给了她一支笛子。”欧阳先生指了指我手中的笛子说:“就是这一支。” 我拿着笛子的右手一下子变得冰凉起来。 “你一定还不知道胭脂传说的结尾吧?”欧阳先生摇了摇头说:“胭脂在重阳之夜吹响了这支笛子,与丈夫的幽灵相聚,一起度过了几天几夜,也就是老人们所说的鬼丈夫。当胭脂知道自己丈夫已死的真相以后,她痛苦万分,几次想要自杀,但都奇迹般地活了下来。直到三个月后,她发现自己已经有孕在身。” “她丈夫不是已经死了吗?难道胭脂怀上了鬼胎?” 欧阳先生神色凝重地点了点头:“没错,这是一个奇迹,她腹中怀的那个孩子,确实是战死沙场的丈夫魂兮归来后播下的种子,这是老天有眼不让他绝嗣。当胭脂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以后,荒村的村民们开始怀疑她红杏出墙,他们用最恶毒的语言侮辱胭脂,认为胭脂肚子里怀的是野种,甚至有薄浪子弟来欺负她。但胭脂坚持自己是清白的,一直保持着对丈夫的贞节。为了保住腹中的孩子,胭脂受尽了苦难,怀胎十月,终于把儿子生了下来。” “天哪,这故事真像是霍桑的小说《红字》。” 在寒冷的冬夜里,听着这个凄惨的故事,我不禁想起了《红字》中的海丝特,还有她胸前的那个红色的“a”字。海丝特宁死不肯说出那个男人的名字,把女儿看作是主赐给她的天使,为此她愿意承受任何痛苦。那么几百年前荒村的胭脂呢?她是中国版的《红字》?还是真的怀上了丈夫留给她的鬼胎? “从此,胭脂母子俩受尽了歧视和侮辱,她一个人将孩子带大,将儿子送去读私孰。十几年后,胭脂终因操劳过度而死,但她的儿子考中了科举,从秀才到举人再到进士,金榜提名成为天子门生。后来,他母亲胭脂的事迹传到了皇帝耳中,皇帝也被这个故事所感动了,便御赐贞节牌坊一座,以表彰胭脂的德行。” 没想到胭脂的故事竟是这样一个结局。我低头向山下的荒村望了望:“原来如此,那么现在村口的贞节牌坊就是给胭脂的?‘进士第’也是胭脂的儿子建造的?欧阳先生您,还有小枝——你们都是胭脂的后代?” “没错。这支笛子正是我们家祖上传下来的。” 我看着手中的笛子,再也不敢触摸它了,立刻交还到了欧阳先生手中。我试探着问道:“那么胭脂的事迹究竟是传说还是事实?” “谁都说不清楚,但几百年来荒村人都相信,至少这支笛子是真实的。” 我呆呆地看着欧阳先生的脸,如果胭脂的故事是真实的话,那么我眼前的欧阳先生还有小枝,岂不都是那个鬼丈夫的后代吗?难道生活在“进士第”里的欧阳家族是鬼魂之家吗?我不禁后退了两步,脑子里闪过了欧洲的吸血鬼家族传说。 月亮渐渐消失了,一阵带有海水气味的寒风吹来,山坡上的我立刻颤抖了起来。我提着煤油灯冲下了山坡,在经过贞节牌坊底下时,心里莫名其妙地抖了一下。 回到“进士第”里,我只觉得这宅子里的气氛更加阴森,越看越像特兰西瓦尼亚的达库拉伯爵城堡—— 忽然,在黑暗的院子里,一个白色的影子一闪而过。那影子如鬼魅般移动着,让我倒吸了一口冷气。经历过了刚才的考验,我的胆子也大了起来,虽然老宅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神秘,那么恐怖,但越是这样就越激起我的好奇心。我立刻向那白色影子跑了过去,举起煤油灯照亮了前面。 好像是一件白色的睡袍,上面披着黑色的长发——那是一个年轻的女人。煤油灯光依稀照亮了她的身体,对,就是她,昨天半夜里在我隔壁梳头的女子。她似乎非常害怕,跑上了旁边的楼梯。 我的心跳越来越厉害,紧紧地跟在她的身后,终于在二楼的走廊上抓住了她的手。但我的手立刻就像触电一样弹开,因为她的手臂冰凉冰凉的,让我感到不寒而栗。但她还是停了下来,忽然一阵寒风吹来,一头漂亮的黑发微微飘起。 “你是谁?” 我战战兢兢地轻声道。她缓缓地回过头来,那张苍白的脸暴露在煤油灯的光线下——小枝! 天哪,我没有想到竟然会是小枝。她面色苍白,嘴唇有些发紫,显然是被寒冷的北风冻坏了,原来她身上只穿着一件睡袍而已。我立刻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披在了她的身上。我紧紧地搂着她的肩膀说:“你怎么了?半夜里穿着睡袍走出来,这么冷的天当心着凉。” 她双眼无神地看着我,茫然地摇了摇头。我抚摸着她那一头青丝,有些心疼地说:“你摸摸你自己的身体,浑身都冻得冰凉,何苦呢?” 可小枝还是不说话,表情显得有些怪异和紧张,她忽然伸手摸了摸我的脸颊和鼻子,那冰凉的手指让我感到心悸。 我摇了摇她的肩膀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不想让你受到伤害。” 小枝立刻紧张了起来,一下子挣脱了我的怀抱,像只小野兽一样冲下了楼梯。我紧紧地跟在她后面,却在下楼梯的时候一脚踩空摔了一跤。 当我挣扎着爬起来的时候,小枝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地上只留下我那件外套。我看了看她楼上的房间,灯已经熄灭了。 回到自己房间里,我合衣蜷缩在木榻上,眼睛半睁半闭地对着那张屏风,脑子里却想着刚才小枝的奇怪表现。那么说来,昨天后半夜在隔壁房间梳头的女子也是她了,可她为什么要半夜里跑出来呢? 我眼前又浮现起了小枝那无神的双眼,她刚才的神智似乎不是很清楚,仿佛迷迷糊糊还没睡醒的样子。忽然,我想到了自己一部小说里的内容,难道小枝是在——梦游? 对,只有这个可能了。小枝的脸上写满了茫然,即便她睁着眼睛,大脑还是处于睡眠状态——这一切都符合梦游的特征。她自己并没有意识,她只是做了一个梦,而她的身体就如做梦一样走到了外面。 我长出了一口气,没想到小枝还有梦游的毛病,也许她自己都不知道吧。荒村真是个让人发疯的地方,我实在太累了,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四 清晨七点,我睁开眼睛。光线透过窗户纸照射在屏风上,使这古老的房间有了一些生气。 我不能再忍受下去了,原以为荒村之行会浪漫而有趣,现在却令人恐惧到了极点,我决定现在就离开荒村。 小枝在古宅的前厅里,她的脸色还可以,看不出昨天半夜梦游的样子,我想还是不要说破的好。我抬头看了看“仁爱堂”匾额下的画像,画像里的明朝男人也在看着我,他应该就是胭脂的儿子吧,那么他的父亲真是个战死的鬼魂吗?我不敢再想下去了,迅速吃完了早饭。 “你要走了?”小枝已经从我的行装上看出来了。 “对不起,我不应该来荒村,更不应该打扰你们家平静的生活。” “我知道你待不久的。”小枝咬了咬自己的嘴唇说:“你还会来荒村吗?” “不知道。”我看着她单纯的眼睛,心里却想起了昨晚山坡上的月亮,“那么你呢?等你在上海的大学毕业了以后,还会回到荒村吗?” 她的眼神似乎很乱,压低了声音回答:“我一定会回来的,就算死在外边我也要回家。” 我忽然一颤,她的这句话让我感到有些怪异。这时我闻到了一股兰花腐烂时特有的气味,是从小枝的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味涌进了我的鼻孔与肺叶,让我的心底也酸涩了起来。 我缓缓地走到了“进士第”的大门口,站在高高的门槛边,盯着小枝的眼睛说:“也许,我们不会再见面了,保重吧。” 小枝的眼睛还是那样忧郁,她似乎还想再说些什么,但我已跨出了古宅的门槛。我不敢回头去看,只是低着头向前走着,想要消除心底所有的块垒。我来到了那块贞节牌坊底下,抬头仰望牌坊上的四个字——“贞烈阴阳”,忽然觉得有些嘲讽和可悲。 我搭上一辆小卡车回到了西冷镇。但去上海的那一班大巴已经开走了,下一班车要等到下午四点。 下午,趁着还有几小时的空档,我来到了西冷镇文化馆,冒失地找到了馆长。我沿用小枝给我编造的身份,自称是来此考察历史和民俗的,馆长显然被我蒙住了,我把关于荒村贞节牌坊的疑问全都说了出来。 文化馆长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他沉思了片刻,从仓库里取出了一张拓片。所谓拓片,就是把碑文或刻板用纸和墨复制下来的文本,相当于古代的复印件。我粗看了一下这张拓片,密密麻麻很长的文字,是从古代的碑刻上拓下来的,自然没有一个标点符号,读起来极费眼神。我凝神屏息,像是在推理破案一样,逐字逐句地研究,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总算看明白了这张拓片。 现在,我用白话文简要叙述一下拓片记载的内容—— 明朝嘉靖年间,东南倭患严重,荒村人欧阳安被征召入伍,他在临行前与新婚不久的妻子约定,三年后的重阳节必然回乡团聚,若不能相见,则双双殉情以明志。然而,三年后的重阳之期已至,欧阳安仍在千里之外的广东打仗,他知道自己已肯定无法履行约定,便决心在战场上求死以殉情。重阳之夜,官军与倭寇战事激烈,欧阳安冲在队伍最前列,结果身中数箭,当即倒地不起。但欧阳安并没有战死,只是身受重伤昏了过去,后来被当地渔民救起,捡回了一条命。当欧阳安伤势痊愈准备回家时,官军与倭寇又发生了激战,一名倭寇大首领落荒而逃,正好与欧阳安狭路相逢。欧阳安一刀砍下了倭寇首领的人头,没想到因此而立下了大功,被朝廷赏赐了一个官位。不久,倭寇之乱平定,欧阳安衣锦还乡,当他回到荒村老家时,却发现妻子已按照他们的约定,在重阳之夜悬梁自尽而死了。欧阳安痛不欲生,肝肠寸断,无法再独自苟活于世。但他还想最后再看妻子一眼,便偷偷地挖开了妻子的坟墓,打开棺材一看,却发现妻子的尸体居然完好无损,旁边还有一支笛子。于是,欧阳安盖起了深宅大院,把妻子的棺材抬回家中。此后几年,欧阳安一直深居简出,把妻子的棺材藏在家里,每年重阳节及春节前后,他都会在半夜里吹响那支从妻子棺材里取出的笛子。就这样过了好几年,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小年夜,欧阳安又一次吹响了笛子,奇迹终于出现,从妻子的棺材里发出了某种奇怪的声音,他打开棺材盖一看,妻子竟然已悠悠地醒了过来。欧阳安欣喜若狂,他把妻子抱到床上,每日喂她以稀粥,终于使妻子恢复了健康。复活后的妻子依然年轻美丽,他们夫妇重新过起了平静的生活,甚至还生了一个儿子。后来,他们的儿子考中了进士,在京城殿试中名列前茅,皇帝听说这个故事后也感动不已,便御赐一块贞节牌坊给荒村,牌坊上“贞烈阴阳”四字正是嘉靖皇帝亲笔提写,牌坊树立后不久,欧阳安和妻子便几乎同时去世了。 看完拓片,我完全被震慑住了,眼前总晃动着那些模糊的碑文,我揉了揉眼睛:“这张拓片是从哪里来的?” “这是一篇墓志铭。” “墓志铭?”我马上联想到了荒村附近的一大片坟墓,“是欧阳安的墓志铭?” 馆长点了点头说:“二十年前,荒村附近有一座明代的古墓,遭到了盗墓贼的盗掘。荒村的小学教师欧阳先生报了案,考古队立刻赶来进行抢救性发掘。欧阳先生是墓主人的后代,又是报案人,所以他随同考古队一起参与了发掘,当时我也在场。考古发掘发现,古墓里葬着一男一女两具骨骸,还有一块保存相对完好的墓志铭。刻有墓志铭的石碑被送到了市博物馆收藏,当时我给这块墓志铭做了一张拓片,保存在镇文化馆里,就是你看到的这一张。” 一男一女两具骨骸?那就是欧阳安和胭脂了?原来他们真的存在,竟连尸骨都发现了,想到这里我就不寒而栗了:“墓里还有其他东西发现吗?” “大部分随葬品都被盗墓者拿走了。但在发掘现场找到了一支笛子,就放在两具墓主人尸骨的旁边,保存相当完好。”馆长忽然叹了口气,“可惜的是,当时发掘现场很混乱,我们没有控制好局面,那支笛子出土不久就神秘地失踪了,是那次发掘最大的遗憾。” 一支几百年前的笛子?我的后背心有些发毛了:“馆长,欧阳先生看过这篇墓志铭吗?” “他当然看过,他是墓主人的后代,参与了所有的发掘过程,做这张墓志铭拓片的时候他也来帮过忙。我记得他当时非常惊讶,因为这篇墓志铭里记载的内容,是所有关于荒村贞节牌坊的传说中所没有的。” “也就是关于胭脂的传说?” “是的,荒村以及附近许多地方,都流传着关于胭脂的故事,这个传说有几十个版本,大都带有神秘诡异的色彩,人们相信胭脂的鬼魂还依然存在。但这篇欧阳安墓志铭的出土,使其他所有传说都黯然失色。也许,只有从坟墓里才能发现真相。” “你相信这篇墓志铭上的记载是真的吗?” “不知道。但从历史研究的角度看,墓志铭的可信度要比文献资料高很多,更要远远超过各种民间传说。因为——死人和坟墓是不会说谎的。” 死人和坟墓是不会说谎的?是的,这个世界上只有活人才会说谎。忽然,我觉得自己坠入了一个黑泽明的《罗生门》式的深渊。 我回过头来以后,才发现已经下午五点半了,错过了最后一班回上海的车。 匆匆离开文化馆,夜色已降临了西冷镇。一股寒风吹来,我闻到许多燃烧的烟味——每户人家的门前都烧着纸钱和锡箔,甚至还能看到一些人家的祖宗牌位。 天哪,我在荒村把日子都过昏头了,今天是小年夜,阴历十二月廿九,明晚就是除夕之夜。在中国人的传统习俗中,小年夜是祭祀祖宗的日子,家家户户都要烧纸钱、给祖宗磕头。 我立刻想到了那篇墓志铭——当年欧阳安就是在小年夜吹响了神秘的笛子,才使胭脂死而复生的。而今天正是小年夜,那支神秘的笛子,如今就在小枝父亲的手中,他的妻子同样也早就死了。欧阳先生作为欧阳安和胭脂的后代,他是否想重复祖先的奇迹,让小年夜的笛声唤回妻子的阴魂? 瞬间,我做出了决定——立刻回荒村,我一定要解开这个秘密。 西冷镇车站早已空无一人了,我只能掏出手电筒,顺着那条通往荒村的乡间公路,步行走上了荒凉的山野。 两个多小时后,当我即将抵达荒村时,忽然听到了一阵诡异的笛声,宛如黑夜里涨潮的海水,缓缓涌进我的耳膜。在可怕的笛声中,我喘着气跑向荒村,依稀看到了一块巨大的石头牌坊,如城堡般耸立在黑暗的夜空中——荒村到了。 此刻,山上的笛声又悄然消逝了,我一口气冲到了“进士第”的门前。 大门没有上锁,我立刻冲了进去。手电照向漆黑的古宅,似乎有一层奇怪的薄雾在飘荡着,我的心跳越来越快,黑暗的前厅里似乎没有人,我转到后面的院子里,整个“进士第”如死一般寂静。 我闯进了小枝漆黑的房间,电灯怎么也打不开,只能用手电筒照了照,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出来后我才看到,在我住过的小楼上,亮起了一线微弱的灯光。 我立刻走上那栋小楼,轻轻推开我住过的屋子的房门——又是那盏煤油灯,闪烁的灯火照亮了幽暗的房间,隔着古老的朱漆屏风,我看到了一个年轻女人的影子。 “小枝!” 我立刻冲到了屏风的后面,果然是她,穿着那身白色的睡袍,披着一头黑色的长发,怔怔地看着屏风上的那些画。我一把抓住了她冰凉的肩膀,她缓缓地回过头来,一张凄美的脸在幽暗的灯光下楚楚可怜。可她的双眼还是没有神,看着我一脸茫然,显然又出来梦游了。 我摇了摇她的肩膀说:“你醒醒啊。” 小枝并不回答,只是眨了眨眼睛,如黑色宝石般发出幽幽的暗光。 我看着屏风最后一幅画说,“也许你爸爸没有告诉你,关于胭脂的故事,其实还有一个从坟墓中挖出来的版本。” 她怔了片刻,缓缓回过头来说:“魂兮归来?” 我一下子愣住了,她的话似乎不是从嘴里发出的,而是直接进入了我的脑子里,不——她的声音不像是小枝的!就连眼睛也似乎有些不同。 幽暗的煤油灯光照射着她的眼睛和头发,还有那身白色的睡袍,就像是从屏风里走出来的古人。 这时我才发现,她根本就不是小枝! 她的肩膀是那样冰凉,眼神是那样奇特,我感到一阵彻骨的恐惧,后退了一大步:“你到底是谁?” “她是小枝的妈妈。” 一个沉闷的声音突然从我身后响起,让我后背的汗毛都竖直了起来。在幽暗的煤油灯光下,欧阳先生那张消瘦苍白的脸突显了出来。 他走到了女子身旁,手里还拿着那支神秘的笛子,冷冷地说:“你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 我颤抖着摇了摇头说:“这是怎么回事?小枝的妈妈不是早就死了吗?” 欧阳先生幽幽地说:“二十年前,小枝刚出生不久,我去外地出差了很长时间,当我回到家里的时候,小枝的妈妈已经生病去世了。但我无法接受她的死,我的生命里不能失去她,我悲痛万分,不想再独自活在这世上。不久,我们欧阳家祖先的坟墓被盗了,我带着考古队挖出了那支神秘的笛子,我偷偷地藏起了笛子,并研究了那篇墓志铭——祖先的故事给了我极大的启示,我相信只要按照墓志铭里记载的方法去做,就一定会让我的妻子回到我身边。” “所以你就经常在半夜跑到山上去吹这支笛子?” “是的,你知道这支笛子的魔力吗?它能让你所爱的人回到你身边——是的,她回来了。”他的眼神和口气越来越急促,轻轻地抚摸着身边妻子的头发,“每当我在半夜吹响这支笛子,她就会悄无声息地来到进士第里。虽然我已渐渐地老去,但她永远保持着年轻与美丽。半夜凄凉的笛声指引着她回到家里,她在房间里梳头,在院子里漫步,这就是魂兮归来。” 我又想起了小枝房间里,那张她妈妈生前的照片,简直就和小枝一模一样,怪不得我会把她误当作小枝。此刻,我看着眼前这对人鬼夫妻,年轻美丽的妻子抬起头,看着已经憔悴苍老的丈夫,那种目光简直令人心碎——他深深地爱着她,不论是她死了还是活着,即便是人鬼阴阳两隔,他也渴望自己所爱的人回家。 欧阳先生缓缓地说:“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我的心里也一阵酸涩,这是元稹的《离思》,为纪念死去的妻子而作的。但我又想到了小枝:“小枝呢?她在哪里?” 欧阳先生并没有回答,他的眼睛突然睁大了起来,伸出手指了指我的身后。 当我要回过头去的瞬间,我立刻感到一阵恍惚,眼前只有一张古老的屏风,在煤油灯下发出幽暗的反光。屏风中的那个明朝女子,正在吹响手中的笛子—— 在古老悠扬的笛声中,一片黑暗的海水覆盖了我,直到失去所有的感觉…… 五 清晨醒来时,我浑身酸痛,脑子里嗡嗡作响,恍惚了一阵之后,我记起了昨晚发生的一切,立刻就从这古老房间的地板上跳了起来。 “小枝!小枝!”我大叫着冲下楼去,但诺大的“进士第”里一个人影都没有,找遍所有的房间,只看到一层薄薄的尘埃,似乎很久都没人住过的样子。而小枝的房间里,什么都没有留下,除了小枝妈妈的那张照片。 这是怎么回事?他们都到哪里去了?小枝和她的爸爸呢?我依然大声地叫着她,但老宅如古墓一样寂静。我想起了昨晚发生的一切,小枝早已死去的妈妈,用笛子招魂的欧阳先生——这是个恶梦,还是个可怕的幻觉? 不,我不敢再想下去了。 我冲出了“进士第”的大门,发现荒村总算有了一些人气,有人在往家门上贴春联。对,今天已经是除夕了,是回家吃年夜饭的日子。 我径直找到了荒村的村委会和村长,再顾不得什么禁忌了,向他们询问起小枝和欧阳先生的情况。 村长的回答让我胆战心惊,他说欧阳先生早就死了,三年前因患癌症而去世,就死在“进士第”里。是村长亲手把欧阳先生的尸体抬出来埋葬的。而欧阳先生的妻子,是二十年前欧阳先生去外地工作的时候,病死在家中的。 至于小枝,村长叹息着说:“这女孩很聪明,考上了上海的大学。可惜一年以前,在上海的地铁里出了意外,就这么香消玉陨了。” 听到这里我的心已经凉了,我捂住自己的嘴巴不敢大声叫出来,我怕我当场就会发疯。“进士第”里的一家三口早就死绝了——这怎么可能呢?那么我所见到的小枝和欧阳先生又是谁? 可我又不敢把这些事情都说出来,我怕村民们会把我当精神病人关起来。我不能再留在荒村了,也许这里只属于另一个古老的时代,属于线装书里的那些怪谈。 小枝——我心里轻轻地念着她,身体却匆匆地离开了荒村。村口还矗立着御赐的贞节牌坊,仿佛是一块巨大的墓碑。 永别了,荒村。 尾声 回到上海后,我问了一位在地铁公司工作的朋友。他告诉我在一年前的冬天,就在我签名售书的那个地铁车站里,曾经出过一起重大事故:在地铁列车即将进站的时候,一个二十岁的女大学生失足掉下了站台,当场就被列车碾死了,那个女大学生的名字是——欧阳小枝。 朋友并没有注意到,我的眼泪正悄悄地滑落下来——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自己早已经不可自拔地爱上了小枝,爱上了这个死于一年以前的美丽女孩。 这是一个多么凄凉而美丽的故事,我决定把这个故事写下来,使之成为一部出色的小说。我想,如果小枝没有在签名售书那晚来到我面前,如果她没有把我带到荒村,我将永远都无法知道这个故事。而在城市茫茫的人海中,她偏偏与我相遇了,这是她给我的恩赐——她说她喜欢我的小说,所以她才会恩赐给我一个绝妙的故事和灵感。 我还能再见到她吗? 几天后回家的路上,很偶然地路过一个地摊,心里突然像是被什么扎了一下,一支笛子跳入了我的眼帘——我立刻俯下身仔细端详这支竹笛:大约三四十厘米长,笛管上涂着棕黄色的漆,笛孔间镶嵌有紫红色的丝线,薄如蝉翼的笛膜正覆盖在膜孔上。 真不可思议,它实在是太像了。 黄昏的寒风吹乱了我的头发,我颤抖着拿起笛子,轻轻地触摸着它,仿佛在抚摸某个女子的皮肤。笛管是那样冰凉,一股寒意渗入了我的手指和血管,使我的眼前一阵恍惚,浮现起了一张令我魂牵梦萦的脸庞。 我立刻掏钱买下了这支笛子,小心翼翼地揣在怀中,仿佛它是有生命似的。夜色已缓缓降临,我匆匆地赶回家里,并没有走进家门,而是径直走上了楼顶的天台。 入夜后的天台非常冷,刺骨的寒风直窜入怀中,让我有些站立不稳。站在天台上遥望四周,眼前是夜色撩人的上海,无数座摩天楼灯火辉煌地耸立着,宛如一个梦幻般的世界。 小枝,你在哪儿? 我从怀中取出了笛子,仰望苍穹,只见神秘的夜空中,正挂着一弯如钩的新月。在这高高的天台上,如洗的月光洒入瞳孔,我情不自禁地举起笛子,将笛孔放到了唇边。深深地吸一口气,让寒冷的空气灌入咽喉,充满于我的胸膛,撞开心底那扇尘封的大门。 屏息片刻,我如又获重生般吐出了那口气,温热的气流缓缓涌入笛子,在细长的笛管中旋转着,撞击着,呜咽着,发出一腔悲伤的共鸣,再幻化为悠扬的音波飞出笛孔,飘向遥远而神秘的夜空。 浸泡在这古老悠扬的笛声中,我的意识渐渐地模糊了——又闻到了那股幽幽的气味,仿佛有一根纤细的手指,轻轻地搭上我的肩膀。 (全文完) 蔡骏 2003年12月20日(一稿) 2003年12月28日(二稿) 2004年1月8日(三稿) 【蔡骏创作大事年表】 2000年 3月|登录“榕树下”网站,首次网络发表短篇小说《天宝大球场的陷落》; 4月|完成短篇小说《绑架》; 8月|《绑架》获“贝塔斯曼?人民文学”新人奖,感谢潘燕小姐、吉涵斌小姐; 12月|《绑架》发表于《当代》杂志12月号; 12月|网络爆发“女鬼病毒”,《病毒》的构思大致完成; 2001年 3月|完成首部长篇小说《病毒》,发布在“榕树下”,作为中文互联网首部“悬恐”小说引起强烈关注; 11月|完成第二部长篇小说《诅咒》,从此不再于网络首发作品,开始直接出版; 2002年 1月|中篇小说《飞翔》获“第三届榕树下原创文学大奖赛小说奖”; 4月|《病毒》由中国戏剧出版社出版,感谢张英先生与出版界前辈严平先生; 8月|韩日世界杯期间,完成第三部长篇小说《猫眼》; 9月|《诅咒》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11月|完成第四部长篇小说《神在看着你》; 11月|《猫眼》由中国电影出版社出版,感谢出版人花青老师; 2003年 1月|《神在看着你》由中国电影出版社出版; 4月|完成第五部长篇小说《夜半笛声》;《诅咒》电视改编权售出,感谢制片人张竹女士; 6月|首部中篇小说集《爱人的头颅》由中国电影出版社出版,感谢李异鸣先生; 6月|中文繁体版作品首次在台湾出版,《爱人的头颅》《天宝大球场的陷落》由台湾高谈文化出版公司出版; 8月|完成第六部长篇小说《幽灵客栈》,自认这是个人创作的最唯美的小说。《夜半笛声》由中国电影出版社出版; 12月|有幸结识《萌芽》杂志傅星老师。完成中篇小说《荒村》,人物欧阳小枝首度出场; 2004年 2月|应音乐人萨顶顶之邀,开始歌词创作; 3月|《幽灵客栈》由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感谢李西闽先生、程永新先生。中篇小说《荒村》首发《萌芽》杂志4月号; 6月|完成第七部长篇小说《荒村公寓》;旧作《迷香》首发于《萌芽》杂志7月号; 9月|加入上海市作家协会; 10月|完成第八部长篇小说《地狱的第19层》,人物高玄首度出场。小说作品首次被搬上荧幕,根据《诅咒》改编的电视剧《魂断楼兰》播出,由宁静主演; 11月|《地狱的第19层》上半部发表于《萌芽》增刊; 11月|《荒村公寓》由接力出版社出版,感谢《萌芽》杂志社赵长天老师、接力出版社白冰老师、责编朱娟娟小姐; 12月|完成第九部长篇小说《玛格丽特的秘密》; 2005年 1月|《地狱的第19层》由接力出版社出版,创国内同类小说单本销售纪录,其电影改编权售出; 3月|《荒村公寓》电影改编权售出;《玛格丽特的秘密》在《萌芽》杂志开始连载; 4月|完成第十部长篇小说《荒村归来》; 7月|《荒村归来》由接力出版社出版; 9月|《地狱的第19层》《荒村公寓》由台湾时报文化出版公司出版;申请注册“蔡骏心理悬疑小说”商标; 11月|《荒村》电影改编权售出,感谢张备先生的帮助; 12月|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天机》的最初构思形成; 2006年 1月|《玛格丽特的秘密》及“蔡骏午夜小说馆”(合计《病毒》《诅咒》《猫眼》《圣婴》四本)丛书由接力出版社出版; 1月|《肉香》由华文出版社出版;《地狱的第19层》获新浪网2005年度图书; 3月|完成第十一部长篇小说《旋转门》;俄文版《病毒》由俄罗斯36.6俱乐部出版社出版; 6月|《旋转门》由接力出版社出版,至此,由接力出版社出版的“蔡骏心理悬疑小说”系列销量突破100万册,创造中国原创悬疑小说畅销纪录。《荒村归来》繁体版由台湾时报出版公司出版; 7月|根据基础翻译稿,修改润色美籍华人女作家谭恩美长篇小说《沉默之鱼》; 8月|短篇小说《绑架》电影改编权售出;《幽灵客栈》繁体版由台湾时报出版公司出版; 9月|《沉默之鱼》由北京出版社出版;俄文版《诅咒》由俄罗斯36.6俱乐部出版社出版; 11月|完成第十二部长篇小说《蝴蝶公墓》; 12月|完成首张个人音乐专辑《蝴蝶美人》录制; 12月|历时一年,完成超长篇小说《天机》的初步构思及提纲; 2007年 1月|《蝴蝶公墓》由作家出版社、台湾麦田出版公司在海峡两岸同时推出,感谢贝塔斯曼直接集团、广州滚石移动娱乐公司,感谢阮小芳小姐、赵平小姐、刘方先生、季炜铭先生; 2月|首次访问台北,参加台北国际书展《蝴蝶公墓》宣传活动; 4月|完成《天机》第一季“沉睡之城”;受邀修改电影《荒村客栈》台词,感谢文隽老师指导; 5月|主笔悬疑杂志《悬疑志》出版上市; 8月|根据《地狱的第19层》改编的电影《第十九层空间》全国公映,钟欣桐、谭耀文主演,票房超过1800万,创同类电影内地票房纪录; 9月|《天机》第一季“沉睡之城”由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感谢黄隽青老师;完成《天机》第二季“罗刹之国”; 11月|《天机》第二季“罗刹之国”由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因对腰封文字不满,爆发“腰封门”事件,导致加印图书腰封更换;当选上海市作家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 2008年 1月|完成《天机》第三季“大空城之夜”;参加印度、尼泊尔七喜之旅,感谢贝榕文化、七喜公司; 4月|《天机》第三季“大空城之夜”由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完成《天机》第四季“末日审判”; 6月|《天机》第四季“末日审判”由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国作家协会召开“蔡骏作品研讨会”; 11月|越南文版《地狱的第19层》出版; 2009年 1月|《蔡骏文集》八卷本由万卷出版公司出版;完成《人间》上卷“谁是我”; 3月|《人间》上卷“谁是我”由河南文艺出版社出版,感谢黄隽青老师; 4月|监制《谜小说》系列丛书出版; 5月|在北京召开《谜小说》发布会; 6月|完成《人间》中卷“复活夜”; 7月|泰文版《地狱的第19层》出版; 8月|《人间》中卷“复活夜”由河南文艺出版社出版; 12月|完成《人间》下卷“拯救者”; 2010年 1月|《人间》下卷“拯救者”由河南文艺出版社出版; 5月|《地狱的第19层》典藏版由新世界出版社出版; 7月|完成长篇小说《谋杀似水年华》初稿;《荒村公寓》典藏版由新世界出版社出版; 8月|电影版《荒村公寓》全国上映,主演张雨绮、余文乐; 9月|话剧版《荒村公寓》公演; 11月|《谋杀似水年华》在《萌芽》开始连载;《荒村归来》典藏版由新世界出版社出版; 2011年 1月|在北京与美国推理小说大师劳伦斯?布洛克对谈; 3月|“是谁谋杀了我们的似水年华”全国高校巡回讲座开始; 8月|《谋杀似水年华》由南海出版公司出版,感谢新经典文化有限公司,感谢出版人陈明俊先生;感谢编辑金马洛先生。 9月|主编《悬疑世界》杂志与湖北知音动漫公司合作出版。 2012年 2月|完成长篇小说《地狱变》。 5月|“悬疑世界”网站正式上线。 6月|《地狱变》由南海出版公司出版,感谢新经典文化有限公司,感谢出版人陈明俊先生;感谢编辑黎遥先生。 6月|主编《悬疑世界》杂志与湖北今古传奇集团合作出版。 8月|《地狱的第十九层》英文版“naraka19"(jasonh.wen译)由加拿大bmi传媒之出版社出版。 9月|话剧版《谋杀似水年华》在上海公演,蔡骏首次担任出品人。 10月|《天机》系列电影由中国电影集团筹备启动。 2013年 3月|完成第十七部长篇小说《生死河》。 5月|主编《悬疑世界》电子刊上线。 6月|《生死河》由出版社出版,感谢磨铁图书,感谢出版人沈浩波先生;感谢策划编辑柳易、布狄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