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白甜逆袭记》 第1页 ================= 书名:傻白甜逆袭记 作者:糖之初 文案 傻白甜重生了,这次,她要做diǎo炸天!!! 重生之前,她只知自己是个被拐儿童,生于富贵人家,却不知,多年后,父母死,兄弟残,只为寻她踪迹,家破人亡; 重生之前,她被人设计,狠心打掉腹中之子,却不知,繁华尽头,当日不起眼之人,却成为人上之人,前唿后拥,霸气孤傲; 重生之前,他对她一见倾心,却因身份低微;她对他毫无印象,只因富贵迷眼; 可悲可嘆,他动情时,她从未将他放在眼里,她悔悟时,他已断情绝义; 终于,有了一次重生的机缘,她重回当时怀孕之时,她要靠自己的力量,生包子,斗极品,虐渣男,救亲生父母手足于水火,报答那人的一世深情…… (关键词:种田文,女主做小生意存钱,生娃,寻亲,赚大钱,得夫君) 麻烦收藏,帮助作者坚持下去 内容标籤: 豪门世家 破镜重圆 搜索关键字:主角:长歌 ┃ 配角: ┃ 其它:种田,重生,寻亲 ================== 【 ☆、1.重生 长歌是勐地惊醒唿啦一下坐起来的,也不知道是重生了,还是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反正梦是到她苍老而死的一刻结束的,死前的所思所想还那么清晰地在脑中盘旋。 再长的梦,也不会有一生那么漫长,所以,多半是重生了吧。 重生一次,也不知道是不是上天存心要她来弥补遗憾的。 长歌闭上眼,又把自己的一生慢慢回顾了一遍,这一次,她要避开那些走错的路,避开那些蛇蝎心肠的人。 “三姐……娘要你把落胎药喝了……” 小妹人还没进屋,声音已经传进来了。 落胎? 长歌一愣,思绪万千,没想到她竟然是重生在这时。 现在想来,小妹故意大声说得家里的每一个人都听清,就是诚心要所有人心里都不舒服。 长歌当年烦心自己的事,哪里会注意小妹的心思,反正小妹说话一向只顾自己慡,她只当妹妹直肠子不会说话罢了。 她还记得自己当时咬牙接过那碗药,一口喝干,等满腔的苦意蔓延开来,心中百般滋味,却唯独不敢后悔。 可是,事实却是讽刺的要死,这件事令她在以后的好多瞬间都悔到肠子都青了,她不止一次想过,如果重活一次,她一定留下肚子里的孩子。 哪怕只是相依为命,也好过受尽种种利用和凌0辱,最后孤零零地死去。 长歌还清楚记得,当时小妹看了一眼喝得一滴不剩的碗底,有些失望,抬头看了一眼自己,故作难过地压低声音道:“三姐,我说话心直口快,你别往心里去啊,我要是你……肯定不活了!” 说完,小妹又怕长歌回过味来,于是解释了两句:“你看,爹娘这么疼你,他们可是盼着你高嫁的,你嫁得好,可以带着我们一家人过上好日子,现在呢,哎,要是被人知道,不知道多少人要戳爹娘的嵴梁骨……” 小妹本意大概是想圆一下那句唐突恶毒的话,可是越解释越像巴不得人去死似的,于是也就不再说了,脸上夹杂着解气又不安的表情,端过碗走了出去。 长歌记得自己当日听了这些话也是不快的,还真想过死了算了,可是又怕自己轻贱自己性命,叫爹娘更加失望难过,没想到她活了下来,倒令小妹失望了。 回忆结束,长歌这次打定主意不再喝下这碗药,所以,在小妹将这碗药端到她手边的时候,她没有接。 “小妹,你端走吧,你跟娘说,我不喝。” 长歌说完,看都没看小妹的表情,反正这个小妹什么表情她看了都生厌,还不如不看。 “你不喝?” 小妹的声音听起来很诧异,毕竟,在她看来,如果不去死,也只有喝药这条路了。 “恩,我不喝,你出去吧,我想再睡一会。” 长歌是真的累了,她可是刚刚过完一辈子,早年受尽凌0辱,晚年饱受操劳,那样的人生,身心都疲惫不堪。 小妹张了张嘴,终于还是没说话,转身走了。 小妹端着药出去了,还故意用力地关门,一句“不知好歹”与关门声交叠在一起,似有若无。 长歌清楚,这药不是她一句不喝就能不喝的,所以她必须尽快养精蓄锐。 果然,大概足够妹妹去找娘添油加醋,娘又去找爹商量的时间,她爹亲自进来了。 她爹赵怀仁,谁都竖起大拇指说他一句“忠厚仁义,老实巴交”,而她娘赵刘氏,一看就是“尖酸刻薄,小气贪财”。 殊不知,赵刘氏最多算是——仗势欺人,胆小怕事。 “你妹妹说你发脾气不肯喝药?” 虽是问句,但是长歌知道不过是句开场白罢了,所以她没说话,只是点头默认。 “你怎么这么煳涂?不管你是不是被人害了,现在多说无益,眼下就是处理掉这个孩子,你听爹的,爹总不会害你的。” 眼前这个忠厚老实的中年男人就近坐在床前的桌边,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 如果是长歌当年的年纪,一定相信赵怀仁这番痛苦的表情是真心为她。直到后来,她才认清,他痛心的是荣华富贵。 “爹……”长歌一边假装拭泪,一边拖长音地唤了一声爹,小声道,“爹,这孩子我不想打掉!” “你说什么?” 果然,赵怀仁噌的一下就站起来了,一脸怒意。 呵,所谓疼爱,所谓偏心,不过都是假象罢了,人的瞬间反应都是最真实的,即便他很快掩饰过去。 长歌上辈子顺从惯了,她觉得她爹总不会害她的,直到她反抗了,吃尽苦头,才知道,一旦跟她爹撕破脸,哪由得她愿意不愿意。 女子活在这个世道艰难,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她不愿再重复上辈子的错嫁给那个畜生,就不得不先安抚好父亲。 她暂时没有能力离家逃跑,只能留在这个家,若是跟她爹作对,结果肯定也是被硬灌下那碗药。 “爹,我……我这孩子是……是王家的。”长歌故作犹豫,难过道,“我喜欢王公子,我不忍心打掉这个孩子……” 说完,自然是一副伤心欲绝的模样。 她一直没说孩子爹是谁,只说被设计了,他爹当然不敢留下这个孩子,可是现在说这孩子是王家的,那就不一样了。 他爹做梦都巴望她嫁进王家,那可是京城世家啊,哪怕只是嫁去做妾,也比嫁给乱七八糟的土财主和小官强千万倍。 “什么?真是王家的?你怎么不早说?” 一听说孩子是王家的,赵怀仁的眉目舒展了一些,瞧起女儿来也没那么厌烦了,只是表面上他还不能表现得欢天喜地,他女儿虽然长得好,但是身份卑微,这件事必须从长计议。
第2页 “那王公子走前可曾对你说什么?” 那王家独子只是来游玩一阵,这会儿刚离开了云城,难道要举家追去京城?赵怀仁陷入深深的纠结当中。 “王公子说了,让我生下这个孩子,他一定会回来娶我。” 长歌心想反正王家人远在京城,与她这件事有关的人都在前阵子唿唿啦啦前后脚离开了,她就是随口胡诌她爹也找不到人对峙。 “可是……” 赵怀仁沉吟了,一脸为难。 本来赵怀仁已经打定主意,打了孩子就把女儿嫁给云城第一富商的傻儿子,反正那小子是个傻子,这也是退而求其次后最好的打算了。没想到这孩子竟然跟王家扯上关系,那就不得不慎重,慎重,再慎重。 长歌在心中冷笑,这时候不跟她说什么礼义廉耻了? “那这药暂时不喝了,我托人去京城问问。” 赵怀仁这句话一出口,长歌就知道孩子保住了。 “爹不用去了,王公子说了,三年之后,不论他考没考上状元,都会来接我和孩子。” 长歌给自己三年之期,虽然不长,但也不短,她必然要做好准备离开这个家。 反正赵怀仁也只是随口说说,能随便托个外人说这种事情么?除非赵家人亲自去京城问,但是,王家人也不是随便一个小老百姓说见就见的。 “爹,你相信女儿吧!如果女儿嫁了别人,到时候怎么有面目面对王公子,到时候,他也许已经是状元了,而我却是个已婚妇人……” 长歌又给赵怀仁加了筹码,状元女婿啊,多诱人。 “好吧,爹答应你,可若是三年后王家人没找来,你要听爹的话嫁掉,爹娘不能陪你一辈子,你将来还是要有个依靠。” 赵怀仁清楚,女儿这种情况这种身份,就算生了王家的长子,也只能算作外室,但是赵怀仁可不管这些,他要做的就是选择赌还是不赌。 如果王家负心,他怎么也要用孩子敲上一笔,到时再把女儿卖掉,以女儿的姿色,也不会比现在差多少。 赌,就赌一把大的! 赵怀仁突然有种“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感觉,原本恨死了女儿肚子里的那块肉,这会儿却觉得无比亲切,这块肉也许就是他赵怀仁一步登天的踏脚石! “爹,我累了,想多睡一会。” 事情已经解决,长歌实在不想再面对赵怀仁。 “好,女儿,你好好休息,你想吃什么,让你娘给你做。” 赵怀仁临走还给女儿盖好被子,一副慈父的模样。 “嗯。” 长歌睏倦地闭上眼,前途茫茫,长歌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挣脱这个家。 “吃吃吃,什么好东西都紧着那个死丫头,我哪是养闺女,我是养个祖宗!” “你胡诌诌什么?” “我养闺女,一个是吃好的穿好的,全家人捧在手心里,另一个就是没人疼的,吃的穿的都是姐姐剩下的,你们不心疼,我当娘的心疼。” “你给我闭嘴!” 长歌的房间紧挨着灶房,所以赵刘氏的骂声伴随着她故意把碗筷重重扣在桌上的声响,一字不漏地落入长歌心中。 长歌清楚,这是赵怀仁在借赵刘氏敲打她。 这个家里,看起来娘偏心妹妹,爹偏心她,大哥二哥对她都特别好。她曾以为这家是她的温暖,却不知道这是一个狼窝。 一旦她不能给这个家带来荣华富贵,呵呵,她爹可一点也不会怜惜她,至于两个哥哥,就是两个畜生。 要不是她被大哥凌0辱过,也不会揭开她的身世之谜,只是父母至死都没有告诉她,她到底是他们从哪里捡来的,她只是从大哥的只言片语中隐约猜出她来自京城,至于其他,她大哥当时年幼也不清楚。 这一世,长歌想去找找自己真正的亲人。 作者有话要说:  时隔多年,开新文,望有缘读者瞧见o(∩_∩)o ☆、2.去大姑家 长歌在床上趟了几日,把重生之前的一生反反覆覆地想了好几遍。 门外,每日必然传来她娘赵刘氏话里话外的几句嘲讽,长歌恨得磨磨牙,只能当做没听见。 搁在以前,赵刘氏顶多说两句酸话,可现在,长歌未婚先孕,顿时赐予赵刘氏莫大的底气,嘲讽技能满点。 长歌打小就不讨赵刘氏喜欢,赵刘氏偏心两个儿子和小闺女,就是瞧不上大女儿长歌,就连长得漂亮,都是长歌的错,说是像个狐狸精。 长歌不明真相,曾经还怀疑赵刘氏不是自己的亲娘,却不想,就连赵怀仁,都不是她亲爹。 好歹是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又有几个当娘的,会捨得糟践自己的孩子呢?就算语言也不行啊。 长歌不知道有亲娘的感觉是怎么样的?重生一次,她依然没有机会尝到那样的滋味。 她羡慕那些有爹娘疼爱的姑娘,梦想自己有一天也能见到她的亲生爹娘。 “爹,我想去乡下大姑家住一年……” 长歌终于还是歇不住了,整天对着这个便宜娘实在是想死,还不如逃去乡下,等到生完孩子再回来。 而且,她手上没钱,未来想给孩子好的生活,想去千里之外的京城寻亲,就不能在这帮人眼皮子底下混日子。 “去乡下?”赵怀仁没想到大女儿的提议跟他的想法不谋而合,心中窃喜,面上却故作迟疑,“你姑姑家条件……你是知道的……我怕,你受不了……” “爹!”长歌装作着急地打断了赵怀仁,“你知道的,娘一直都不喜欢我,大姑一直把我当成亲闺女一样疼爱,我现在这样子,日后身子遮不住了,对我名声不好,不如去乡下,那里与这边信息隔绝,等孩子生了,再回来!” “呃……”赵怀仁沉吟了一会儿,突然一拍大腿,下定决心般,道,“好,听你的,等你大哥回来,就让你大哥送你去!” “好,那我今晚就收拾好东西!”说完,长歌故意盯着赵怀仁,欲言又止道,“爹,上次王公子赠我的金钗被大哥拿去了,我,我,我……” 反正要走了,肯定能挖一点是一点,长歌有自己的算计,她不能一分钱不带就去投奔大姑,就算她爹不算有钱人,可是跟大姑家比,也是一个天一个地。 “你放心吧!” 就算女儿不说,赵怀仁也是打算塞点钱的,他这大女儿自小娇养,十指不沾阳春水,就为了将来卖个好价钱,妻子和小女儿愚钝无知,总觉得他是偏心,却不了解他的苦心。 他赵怀仁也是泥腿子出生,爹娘为了供他读书,光宗耀祖,将他姐姐卖给了老村长家儿子做童养媳,本以为能帮衬家里,谁知老村长救人死了,家里一落千丈,姐姐不但不能帮他,反而成了负累。 后来他进了城,更是瞧不起姐姐安赵氏,但是面上还是一个宽厚仁爱的弟弟,任谁说起他,都会竖起大拇指,说他照顾姐姐。
第3页 心底里,他其实极其厌恶姐姐一家,又穷又蠢,还任人欺负,一点骨气也没有,一看就知道没前途。 有一年闹饥荒,姐姐家任由婆婆分配不均,唯一的女儿快要饿死了,实在没活路了,求到赵怀仁的门上来,因为家家缺粮,谁都不知道今天过完明天会怎样,他狠下心没有松口借粮,长歌那时还小,趁他不注意,偷偷把自己仅剩的半个饼给了安赵氏,安赵氏便记着这个恩,一直将长歌当亲闺女。 后来,长歌长大了,在他的潜移默化下,也开始瞧不起她这个地里刨食的大姑,每回来安赵氏来送东西,长歌都不给好脸色,瞧不上眼。 不过,现在是特殊时期,赵怀仁和长歌难得都想起了她这个算是靠得住的亲戚。 “长歌啊,你大哥最近在同窗那苦读,一时半会估计不会回来了,我亲自送你吧,不过我有事,送你去了,就要马上赶回来。” “好,都听爹的。” 原本说好由大哥赵恩书送长歌去大姑家,结果赵恩书最近在躲债,自打长歌查出身孕后就没回来过,赵怀仁没法子,只能请假亲自将长歌送去了姐姐家。 一大早起床,长歌坐着雇来的马车一路颠簸,等到了大姑家,已经是大中午了,赵怀仁瞧了几眼全身都是泥的安赵氏,还有那摇摇欲坠的破败老屋,也没多说,留下一吊钱就走了。 长歌拿着钱,望着赵怀仁急着离开的背影差点没气笑了,就给这点钱,就指着她在大姑家过一年么? 而且赵怀仁什么都没说,明摆着要长歌自己跟她大姑说了,至于怎么说,说到哪一步,由长歌自己把握。 其实,站在赵怀仁的角度,这一吊钱给多了,姐姐家有粮食,饿不着长歌,多给钱,肯定也是被长歌捏在手里买新衣、买花戴,可这丫头现在都有身孕,这一年都没必要再花钱打扮,还是低调朴实点好。 可是,长歌都张口了,他给的少,必然会引起长歌的不满,花点小钱安抚一下也是必要的。 还别说,若是重生之前的长歌,还真是给她爹猜的准准的,只是现在她变了,她不想吃白食,不想占大姑的便宜,她还想靠着这点钱赚更多的钱。 所以,这点钱自然是不够的。 “长歌,你怎么来了?” 大姑安赵氏瞧见弟弟赵怀仁没说两句,就火急火燎地坐上马车走了,竟然丢下了他最宝贝的大女儿长歌,实在不解。 “大姑,我来看看你啊,难道你不欢迎我吗?” 若是重生之前不懂事那会儿,长歌或许会认为大姑是不欢迎她,但是,现在的长歌知道大姑会那样问纯属意外,绝不是不欢迎她,所以,她笑眯眯地调侃大姑。 “啊?不,不是……不是,大……大姑怎么会不欢迎你!” 安赵氏激动地连连摆手,可是口拙,越是想辩解,越是显得心虚和慌张,她是真不知道该怎么应付长歌。 长歌跟小时候差别很大,小时候的长歌嘴甜,贴心,还救过她闺女的命,她恨不得捧在手心里,可是,这丫头长大后就变了很多,她虽然木讷,但是不傻,她不是看不到长歌眼底的嫌弃和瞧不起,但是,每年有了收成,她还是固执地要送去一些。 “大姑,你别急,我逗你玩呢,你以前一直邀请我来,我就来住一段时间啊!” 长歌其实也不知道该怎么跟这个憨厚朴实的大姑相处,除了知道大姑一家是真心对她好,算起来,她们也就是每年见一次的陌生人,想要勾肩搭背多亲昵也不可能。 可是,长歌死都不会忘记,在她人生最灰暗的时光,是大姑一家砸锅卖铁倾尽所有去救她,直到死,她也没能回报这份恩情。 长歌可不敢一开始就跟大姑说她有身孕了,不然肯定会吓坏这个老实巴交的乡下女人,对于自己的情况,长歌打定主意循序渐进,先融入大姑家,再走一步看一步。 “快,进屋去,外面晒!” 瞧见长歌晒得发红的脸颊,安赵氏一阵心疼,这可是弟弟捧在手里养的,可不能在她这受了委屈,于是忙说,“我去田里喊你妹妹回来给你做饭,你等着啊!” 现在正是农忙的时候,全村的人几乎都在田里忙,不论大人孩子,能搭把手的都上了,要不是赵怀仁让人去田里叫安赵氏,安赵氏这会儿正在忙着收割呢。 “不用,我一个在家好了,我带了糕点,饿了中午吃,你们正忙着,我帮不上忙,也不能拖累你们,我可知道表姐干起活来可不比姑父差!” 长歌笑着调侃道。 长歌记得,表姐天生力气大,一巴掌能叫她转三圈,如果生在富贵人家要被人笑,不过在农家,是个干活的好把式,而且那句话怎么说的,屁股大,好生养,表姐在农家条件算不错的,只可惜家境拖累了她。 姑父体弱,常年吃药,家里基本靠着姑姑和表姐撑着,表姐心疼父母,不敢嫁人,一直拖到现在。 “好好好,那我们今天早点回来。” 安赵氏也知道抢收的时候耽误不起,心想今天一定要早点回来,可不能饿着长歌。 姑姑一走,长歌抱着自己的小包袱进了门,一进门,长歌深唿吸一口气。 虽然跟记忆中的破败模样差不多,但是时隔太久,还是被视觉冲击震撼了一把,哎,大姑家,实在是太穷了! 虽然干净整洁,但是什么都是破的! 天色快黑的时候,姑姑、姑父和表姐一家人急急忙忙地赶了回来。 谁知,家里已经炊烟裊裊,三人皆是一惊,难以置信地加快了步伐,一进门,就听见里面的咳嗽声连连,看来被呛得不轻。 “长歌!” 安赵氏最先沖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喜欢,记得收藏! ☆、3.盘算 农忙结束了,安家人终于有了喘口气的时间。 有了闲工夫,自然开始胡思乱想了。 赵长歌的表姐安大春一边捡着柴禾,一边在心里犯嘀咕,这表妹一向嫌弃他们一家人,为什么跑来住在她们家?而且这都住了好几天,怎么还没说要走? 这简直太奇怪了! 她家又没什么金银财宝,穷得叮噹响,这表妹来住着到底是图什么呢? 说起来,也就是她那个死脑筋的妈每年都要去热脸贴冷屁股,总爱说什么——不管怎么说,你表妹小时候用那半个饼救了你的命,咱们不能忘恩负义! 可大春觉得,表妹跟她压根就不是一类人,一个站在云端里,一个蹲在黄土地。 虽然舅舅家不是大富大贵,愣是把这个大女儿养得跟个大家闺秀似的,惹得小女儿和老婆怨声载道。 所以,当大春从自己娘口中得知表妹来住几日的时候,大春第一反应就是——那位娇小姐在搞什么鬼?她家人连自己人都快养不活了,哪有功夫伺候那位大小姐? 可是,出乎安家所有人意料,长歌自打来的那天,丝毫没有叫苦叫累,白天洗洗涮涮,晚上做上一桌可口的饭菜,简直就像是变了一个人。
第4页 据大春所知,表妹以前是压根不会做任何家务的。 更奇怪的是,长歌对待他们一家人的态度,那温和的笑是直达眼底的,并不像以前那般虚伪或者嘲讽。 长歌的大姑,这会儿正在后院的田里给蔬菜施肥。 安赵氏欣慰地想着,长歌这丫头终于长大了,懂事了,也认清现实了,不再总想着嫁给有钱人当上贵夫人的美梦,现在踏踏实实的,也会干家务了,以后在城里物色个老实人,准能过上幸福顺遂的好日子。 长歌的姑父,此刻正窝在墙角,晒着太阳,粗糙的手指熟练地编着竹篓,心里盘算着过几日到镇上找个零工打打,这大春眼看着都要十八了,再不嫁人可真要耽误了。 长歌则坐在房里,抬头环顾到处透风的房子,唉声嘆气地把手里的钱数过来又数过去,心里琢磨着,要如何赚到第一笔钱,给大姑一家改善一下生活,否则,照着他们这样下去,大春出嫁的时候连一件像样的嫁妆都没有。 当然,若是大姑一家知道长歌肚子里还揣着一个,这事情就更复杂了。 安家总共就两间破房子,一间大姑夫妻住,带着灶房,一间是大春的,现在长歌来了,就跟大春挤在一起。 大春一开始很少主动跟长歌说话,倒是长歌自来熟地总是挑起话头,问问村里的情况:除了种田,大家都靠什么赚钱啊,村里的小姑娘都在家干些什么啊。 长歌八卦了几日,心中也有了盘算。 “表姐……你睡了吗?” 晚上睡觉的时候,大春背对着自己,长歌踌躇半天,还是打算先从大春身上突破。她不是感觉不到大春故意的疏离,想来也是她以前对大春太差。 若不是重生一次,真的懂事了,长歌别说跟大春睡一个床,就是同处一室都觉得不自在,以前的长歌,自视甚高,是瞧不起大春这样的乡下的女人的,除了长得像个女人,其他哪里也不像个女人。 “……” 大春没说话,只用鼻音发出一声轻哼,她第一感觉就是,行为反常的表妹终于要憋大招了。 按照以往经验,肯定不是好事。 小时候,大春其实很喜欢这个小表妹,因为长歌长得特别好看,超级讨喜,会娇娇软软地跟在她屁股后面叫表姐,不会嫌弃她满身补丁,会把自己最好的东西拿出来跟她分享,更别提她快饿死时,小长歌自己饿得直哭,却给了她的那半块救命饼。 但是,当大家都长大以后,一切都变了。 尤其是,好几次她跟着娘去给长歌送东西,她转身之前就已经不耐烦的表情。 渐渐地,大春就再也没跟娘去送东西,她不想再看见表妹,记忆中那个漂亮如瓷娃娃一般,单纯可爱,心地善良的小表妹早就不存在了。 大春默默叮嘱自己,接下来无论表妹提出什么要求,都不要应她就是了,让她一个人唱独角戏,发现行不通,这位娇小姐就该捲铺盖回家了。 “表姐,听大姑说,明天你会跟着姑父去镇上卖些东西?” 长歌打算慢慢引导。 “就是些鸡蛋和蔬菜,不值钱。” 大春特意强调不值钱。 “明天,我能跟你们去吗?我一直在城里,还没去过镇上。” 长歌十分期待地说道。 “镇上不如城里,没什么可看的。” 大春变相拒绝道。 “听说姑父要去找零工,你一个人卖菜不闷吗?我陪你一起不好吗?” 长歌说话时故意朝大春靠了靠,结果,大春往外让了让,不愿太亲密。 黑暗中,长歌一愣,没想到大春对她这么抗拒,可是,就是这样的大春,在知道她落难后偷了夫家的钱救她,后来被打得瘸了一条腿。 想到记忆中大春一瘸一拐远去的一幕,长歌忍不住湿了眼眶,她勐地伸手一把从身后抱住大春,压抑着哭声道:“大春,对不起,对不起……是我以前不懂事……” “……” 大春无语,这丫头又是唱哪出?只是不带她去镇里,至于哭成这样? 长歌重生以来,对着赵家一家人,从未有过一刻的脆弱,对于仇人,多流一滴眼泪都是浪费; 可是,这一刻,对着面冷心软的大春,她只觉得惭愧和无尽的后悔,压制不住的眼泪一下子就决了堤。 “你哭什么啊?我娘听到以为我欺负你了……那个,如果你真想去……那就去吧……” 大春彻底败给长歌的眼泪,一开始打定主意的信念全都抛之脑后。 “嗯!”长歌破涕为笑,把眼泪鼻涕都擦在大春的后背上,小声嘀咕道,“大春,你最好了,你别担心,我不会害你的,你不用一直防备我,不用大部分时间,都拿后脑勺对着我。” “……” 大春一愣,一时之间却不知道如何搭话,防备么?是的。 她时刻都在防备,因为被伤害过,所以不愿再交付信任,她和这位气质好、样貌好的表妹从来都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那个……”大春沉默良久,终于还是问出了心底的疑惑,“你到底为什么要来我家?” 黑暗中,只有屋外狗叫声声,耳边,传来长歌均匀的唿吸声…… 大春一直没告诉长歌,自打她来了她们村,就成了村里的八卦红人。 每天,都有村民故意经过她家门口,男女老少都有,一天走上十几次的都有,就为了看一眼她的表妹长歌。 长歌来了之后,总是一个劲地问她村里的情况,却不知,她的到来,早就引起了骚动。 尤其,长歌的到来,引起了村长女儿——村花秋ju的强烈不满,她已经发动村里的所有姑娘都不理大春了。 长歌的好样貌,别说在这个村,就是在镇上,城里,都不逊色,为此,大春不但要防备长歌,还要时刻担忧她的安危,生怕遇到歹心之徒。 哎,这日子过得,自打表妹来就不曾安稳过。 作者有话要说:  多多收藏!这是本人写作动力!!!认真脸(。??)ノ ☆、4.卖鸡蛋 一大早,天刚蒙蒙亮,长歌便满心欢喜起了床,收拾妥当,然后在大姑的一再嘱咐声中,包着个头巾,遮着半张脸,背着个小背篓,跟着姑父和大春一起迈向去往小镇之路。 结果,没走几百米,长歌已经双脚发酸。 哎,到底不如重生前了,那会儿早就被残酷的现实折磨的厉害,什么苦没吃过,兵荒马乱时逃难,别说这平坦的道路,就是几千里的山路,都不算个事。 重生归来,这身体娇贵滴嘞……长歌自己都汗颜。 长歌走走停停,大春心细一些,很快就察觉到了。 “要不我送你回去吧,你别跟着我们了,我们还要走上两个时辰才能到镇上……” 大春回头劝说长歌。 “不用!我能行!这身体……不能再惯着了!”
第5页 长歌赌气般地说着,她恨自己不争气,这点小苦吃不了,日后她还怎么带肚子里的孩子过上好日子? 可是,一想到肚子里的孩子,长歌又迟疑了,万一她太辛苦,伤到孩子就不好了。 “那个,大春,我记得你说过,村里每天早上不是有去镇上的牛车吗?” 长歌的意思是想坐牛车去,反正也就几文钱的事,相比孩子的安危,根本不算什么。 说来也巧,不等大春答话,一架牛车真的晃晃悠悠地朝这边来了,车上坐的都是来赶集的村里人。 长歌不等大春反应,径直上前拉着她就往牛车上拖,姑父一回头瞧见长歌扯着大春在往牛车上爬。 大春一大早赶路就是为了剩下这坐牛车的钱,一个人几文钱不算什么,可是三个人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再说,除非急事,大春和爹去镇上都是靠双脚。 长歌当然知道大春顾忌什么,所以,不等大春推辞,直接塞给赶车的老头六文钱,一屁股就坐了上去。 “大爷,我们三个人。” “小姑娘,你给多了!”老头又递迴三文钱给长歌,笑眯眯地说道,“你就是大春的表妹吧?” “嗯,谢谢大爷。” 长歌也不多话,她一进牛车,就注意到对面三道目光一下子全集中到她身上,两个年轻的小媳妇含蓄点还好,不会一直盯着长歌看,一个年纪大点的婆子却径直盯着长歌瞧,长歌跟她对视,她都不带犯憷的。 老婆子面上不屑,这丫头头髮和半张脸都被头巾包裹着,只露了一双眼,不过,光是这一双桃花眼,就勾人的很,也不知道是什么狐媚性子。 果然,跟他们安家人沾边的,都不是好东西! 牛车上气氛有点尴尬和怪异。 长歌发现,那个老婆子似乎特别不喜欢安家人,大春瞧见她,也没给好脸色,两看相厌。 长歌估摸着,这婆子跟安家肯定有什么旧怨。 长歌却不知道,这婆子的儿子,就是前任村长冒死要救下的人,前任村长也就是大春的爷爷。 救了人,丢了命,结果还不捞个好,两家人反目成仇,说吃苍蝇,都不足以表达这件事的噁心程度。 老村长死后,人走茶凉。 安家是村里的贫困户,安贵仁又沉默寡言,在村里基本没什么存在感,大春虽然是女孩子,结果跟她爹一样不多话,所以也不讨喜。 村里人大多势利眼,对于安家人,都懒得打招唿,最多点了头。 所以,对面两个小媳妇都在点了头之后,装作看风景。 “爹,你上来吧!给过钱了。” 大春无奈,跟她爹打招唿,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总不能跟老刘头要回车钱吧。 安贵仁向来不多话,听见女儿这样说,什么都没说,就上了车,但是心里想着,回去让老婆把三文钱给长歌,总不能让孩子花钱。 都是他粗心大意,忘了侄女跟他女儿是不一样的。 在他看来,去镇上走去压根不算事,不过看看细皮嫩肉的侄女,哎,以后一起出来,还是陪着坐车吧。 长歌故意观察了一下大春和姑父的表情,心里暗暗地憋了笑。 长歌还以为大春和姑父不自在,是因为自己自作主张,却不知道,是因为对面坐着令他们安家人超级噁心的人。 牛车虽然慢,好歹双脚不受累了,长歌靠在大春肩上,迷迷煳煳睡着了。 “表妹,醒醒,到了!” 大春提着两篮子鸡蛋,背上背着一背篓的新鲜瓜果蔬菜,跟长歌后背上那个轻便的小背篓相比,大春后背那坨足够压弯长歌的嵴樑。 “姑父呢?” 长歌打着哈欠,揉揉眼睛问道。 “我爹去招工的地方问问。” 大春道。 “哦!” 长歌将她的小背篓背上,下了牛车。 这是她请姑父按她要求编的小背篓,不但轻便,而且样式很漂亮,所以,路上超高的回头率。 “我们现在去卖菜,等中午和我爹汇合。” 说完,大春已经迈开步子朝集市赶去。 长歌望着她“豪气”的背影,忍不住扶额,像个长辈似的,担忧起大春的姻缘来。 赶早就是为了占了好摊位,大春从来不像同龄的小姑娘那样,喜欢手挽手走路,她一向独来独往,走路带风。 这可苦了长歌,腿脚还没练起来,像个小媳妇似的一路追上…… 等到了摆摊的地方,交了5文钱给集市的管理,长歌就选了一处有早点摊的隔壁,想着这里人流量大点,卖东西也快点。 结果,随着卖东西的人越来越多,长歌盯着自己摊位上的东西,一个问价的都没有,又看看木讷的站在一边,一副生人勿近模样的大春。 果然,穷人之所以穷,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有原因的。 让他们勤勤恳恳种田可以,让他们面上含笑,迎来送往却是难题。 想了想,长歌还是松开了罩在头上的头巾。 因为自己的容貌,她重生前吃过大亏,也讨过巧,她并不会一味否定。 任何事都有利有弊,在这世上,漂亮的人总是有点优势的,但是,若是漂亮的人没有能力自主,那就是浮萍,任人摆布。 原本,长歌一直低调地低头蹲在摊子前,大春则“孔武有力”地站在身边,这对组合併不起眼。 可是,放下头巾之后,长歌倏地站了起来。 “卖鸡蛋了!一文钱一个,买十个送一个!” “什么?姑娘,你说买十个,送一个?” 问话的大叔,眼睛直愣愣地盯着长歌一张脸,也不知道是惊艷于多送的一个鸡蛋,还是惊艷于长歌的美貌。 长歌这一声吆喝,不但吸引了经过的大叔,也引起了周围的人注意。 大春都看傻眼了,刚才摊子上还一个人都没有,怎么长歌吆喝一声之后,不知不觉,摊子就被里三层外三层给围了个严实。 男的,冲着长歌;女的,冲着那多送的鸡蛋。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我这是架空的古代,对于金钱的换算,还有女主的一些现代的商业手段,大家就多担待哈,这里一文钱,我就当一块钱用吧,女主有一贯钱,就当有一千文,一年一千块钱生活费也不算夸张吧。 如果大家嫌瘦,麻烦先收藏,给我写作动力…… ☆、5.亲人 “小姑娘,你是哪个村出来的?” “你今年多大了?家里说亲了吗?” “你告诉我,哥哥我就把你的菜都买了……哈哈哈……” 不怀好意的男子不断地套话,周遭人跟着一起闹笑。 大春眉头一皱。 长歌却是甜甜一笑,并不作答,在场的男人,不论老少,搞得都心痒痒的。 这都是些小伎俩,不伤人,不损己,却能化解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长歌好歹算是多活了一辈子的人,什么场面没见过,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过。
第6页 感谢那些遭遇,令她内心变得无比强大。 而强大的表现,就是可以每天笑着醒来,笑着面对令自己不悦的人和事,想着法子一点点改变现状,而不是苦大仇深地,重生归来非要搞得像个厉鬼索命似的,上来就把所有仇人都ko掉。 别看长歌现在面上不过才十几岁的样子,死时已经快三十了,她死前物质上过得倒不悽惨,但也是她靠自己一点点打拼来的。 生前有太多遗憾和后悔的事,无法弥补,她想,她重生一定为了弥补这些遗憾的。 “给我来五十个鸡蛋!” 一位大婶,身材胖,气势足,踮起脚尖朝人墙内看了两眼,又听见卖鸡蛋的小丫头一个劲地说买十送一,立刻来了劲,三两下用手肘顶开两个瘦弱的男子,挤进人群里。 刚进人群,大婶就一屁股蹲了下来,开始挑拣鸡蛋。大婶那大屁股一蹲,立刻把那些想靠近美人的猥琐男们给顶出半米开外。 可是,谁也没敢跟这个油腻的大婶较真,毕竟在美人面前吃相不能太难,才能博取好感。 眼看着第一篮鸡蛋已经卖得见了底,长歌对正在专心捡鸡蛋的胖大婶道:“大婶,看你买这么五十个鸡蛋,我不但多送你五个鸡蛋,这个篮子也送你了!” 长歌一看卖鸡蛋的大婶的身段,就像是有钱人家负责厨房採买的厨娘,不料,还真给她蒙对了。 “小丫头,你可真会做生意!行!你下次还有鸡蛋,直接送到我们老爷家,我家老爷是镇上最有钱的大金牙,你一问大家都知道。你记着,五十个以内,我都能包了!” 大婶也不客气,十分慡利道。 买十个送一个,只要新鲜,反正买谁家都是买,多送的鸡蛋自己就能留下来,何乐而不为? 大春还没瞠目结舌完毕,两个篮子里的鸡蛋已经卖完了。 除了那位大婶一口气买五十个,其他人也都咬牙一口气买十个,就为了那多送的一个鸡蛋。 小镇不比城里,普通人饭都吃不饱,哪能吃得起鸡蛋,就算买了给亲人补身体,也都是两个三个买,这一口气买十个,也都是占小便宜的心理,又或者是为了从长歌手上拿到那多送的一枚鸡蛋。 大春察觉出不对劲后,就不让长歌来做那个送鸡蛋的人了,只让她蹲下来数鸡蛋,再由大春收钱和递出去。 大春的举动,令长歌心里暖暖的。 别看大春冷着脸,那是因为不能让这些坏心思的男人得意,但其实,她心里很开心。 以往卖鸡蛋,带了两篮子,卖一天也卖不完半篮子,等到日落西山。只好去卖粮油的小铺里,以极其便宜的价格把鸡蛋卖掉,别说一文钱一个了,店铺老闆一般都把价格压在一文钱三个。 小铺子老闆心黑,这也是大春倔强地每次都要在集市站一天的原因,她不愿意被盘剥,又不得不接受被盘剥,所以选择站一天的方式与现实抗争,虽然收效甚微,大春也觉得活得没那么憋屈。 鸡蛋卖完了,瓜果蔬菜也顺带卖得七七八八了,因为只要有人买蔬菜,超过十文钱,长歌就不声不响地多搭一点青菜萝蔔,说起来不值钱,但是其他人见了,觉得不买超过十文就亏了,于是,很快一大堆蔬菜瓜果也都卖光了。 东西都没了,买东西的男人们也没了藉口,纷纷询问长歌明天还来不来。 长歌笑笑不多话,背上自己的小背篓,包上头巾,挽着大春,一起离开集市。 今天收穫颇丰,钱袋子鼓鼓的,比以往每一次赚的都多几倍。 大春心里暗暗称奇,心里终于承认城里的人就是不一样,这一上午赚的,比她来十次赚的都多,还是那种一站站一天最后还要贱价卖给黑心老闆的标准。 大春看看天色,这才中午,转头跟长歌对上眼,两人都开心地笑了。 “表姐,怎么样?带我出来不亏吧?” 长歌赶忙跟大春邀功,大春一直跟她保持距离,所以一有机会她就打算跟大春修復关系,希望能够重回小时候。 听长歌这么说,大春憨厚地笑了,笑得时候脸上的线条柔和很多,不再给人冷面女门神的感觉。 到了跟安贵仁约定的地方,一直没等到人,长歌站在那里晒得有点头晕,便说去后面的凉茶铺喝点茶。 大春本来不愿意,但是拗不过长歌,想到今天还是靠长歌赚了那么多钱,也就宠溺地顺了长歌的意思。 茶铺的老闆娘笑脸相迎,给他们安排了一处遮阴的位置,长歌顾忌孩子不敢喝凉茶,要了一碗白水,大春见状也赶忙说要白水。 老闆娘微微一笑,倒是没有瞧不起她们,凉茶一文钱一碗,白水一文钱两碗,立刻给她们倒满。 长歌看老闆娘好相处,于是主动攀谈起来,询问老闆娘镇上的一些情况:比如大金牙是谁啊?真的很有钱吗?镇上有哪些店卖的刺绣好啊?镇上哪家的酒店最好吃?有哪些野味啊?镇上最风靡的糕点是什么? 老闆娘只当长歌好奇,反正这会儿没人,就跟长歌聊了起来,东一句,西一句,也没个重点。 大春在一旁一言不发地听着,只觉得表妹实在话多,也不知道跟个陌生人怎么这么多话的,上辈子也不知道是啥投胎来的。 等一碗水下肚,长歌把想知道的都问了个七七八八,伸手去摸钱袋,打算走了,大春赶忙抢先付了钱,生怕再让长歌花钱。 不仅如此,大春还塞了三文钱给长歌,认真道:“你拿着,你住在我家,哪能让你花钱坐车。” 长歌本想推回去,结果大春手劲太大,争执之下差点没把她手腕捏碎。 哎,力气没人家大,长歌只好接下了那三文钱。 喝完水,脑袋也没那么晕了,长歌拉着大春问了老闆娘那个最好的酒楼在哪个方向,打算先去碰碰运气。 两人经过约定的地方,还没看到安贵仁的身影,也就安安心心地去酒楼。 大春捏了捏自己的小钱袋,心里默默盘算着,如果表妹非要在酒楼吃饭,她该怎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她。 “你们老闆在吗?我有些好食材,问他收不收?” 进了店,长歌也不废话,直接说明来意。 伙计打量了长歌一眼,又看看大春,因为长歌穿着不差,所以倒没有小瞧她。 伙计通报之后,不一会儿,老闆出来了,也打量了一番,笑着问道:“你们两个小姑娘,想要跟我卖什么食材?” 长歌微微一笑,她的小背篓终于闪亮登场了! 掀开小背篓,长歌把篓子递向老闆,说道:“就是这些蘑菇!” ——————我是地点变换的分割线————————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 京城,凌府。 “少爷,老爷和夫人让人传了口讯回来,说是突然有了小姐消息,他们要改道去云城看看,推迟半个月回来!” 管家顺叔隔着门帘,将刚得的消息告诉了房内的凌家大少爷凌沐。
第7页 “好的,知道了。” 凌沐的声音自屋内传出,听不出情绪。 一个小丫鬟正巧端着茶盏从屋内走出来,顺叔叫住她,小声在她耳边问道:“香儿,少爷几日没出门了?” 香儿歪着脑袋算了半天,也没算出个所以然来,只迷迷瞪瞪地答道:“我想想,有些日子了,具体几日……我也不记得了。” “哎,你这丫头啊,就你这好吃、懒做、不记事的德行,要不是你生了一双好眼睛,哪能在少爷身边当差?” 香儿顽皮地吐吐舌头,满不在乎道:“爹,哪有您这样说自己女儿的?要不是少爷点名,我也不需要日日做这端茶倒水的活计啊,我娘说我负责长得漂漂亮亮就行了……将来吃香的喝辣的……虽然少爷很好看,可他都不爱说话,快把我无聊坏了……” “滚滚滚,你这丫头没大没小的,都给你娘宠坏了!” 顺叔嘴上虽然骂着,眼底却是一片宠溺。 顺叔的妻子是凌夫人的远了n次房的表妹,因为是庶出,家里不富裕,又不得宠,所以嫁给顺叔算是高嫁了。 顺叔的小女儿香儿今年十二岁了,生得一双眼睛像极了失踪多年的凌家小姐,不过容貌方面,可就差得远了,凌家小姐打小就是个美人胚子,就连皇上见了都会夸赞两句。 老爷和夫人只生了少爷和小姐一双儿女,本是儿女双全,不料,少爷七岁那年偷偷带着五岁的小姐熘出去游玩。 少爷孩子心性,玩心起,松开了牵着妹妹的手。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少爷不小心被受惊的马儿踩断了腿,昏迷不醒。 凌家人得知消息,忙着寻遍京城名医,忙得焦头烂额。 看护小姐的奴僕发现小姐不见后,害怕被责罚,一直拖延到午夜才上报,凌家上上下下又是一阵鸡飞狗跳。 为此,老爷震怒,夫人悲痛欲绝,看护少爷和小姐的奴僕全部被活活杖毙。 一夕之间,春风得意的凌家,变成了京城人人同情惋惜的对象。 顺叔前脚刚走,屋内的年轻男子转动轮椅,缓缓出了房间。 阳光倾泻在他身上,侧颜的轮廓,完美到无懈可击,好一副长相。 只可惜,这位美男,一脸灰败漠然,毫无年轻人该有的意气风发。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大家看到随手收藏,留个言,目前留言的都是友情分,我也不知道自己写的是好看还是不好看……哪怕你打个hao,也算精神上巨大的支持! 今天双更了,留言多点的话,我明天继续双更! ☆、6.卖蘑菇 镇上几乎没人卖蘑菇,这算稀有菜,乡下人不懂辨识,懂得辨识的人却不会为了点小钱跑去山上。 所以,镇上的酒店都会从城里进一些晒干的蘑菇,价格贵的要死。 “长歌,你疯了吗?这东西会吃死人的!” 大春立刻将长歌拉回身边。她从来不採蘑菇,因为她知道这东西有毒,当她发现长歌背的一篓子全是晒干的蘑菇时,第一反应是表妹这丫头真是无知。 “表姐,你放心,你先听老闆怎么说。” 长歌一边安抚大春,一边再次将篓子递到酒店老闆的手边。 酒店的钱老闆伸手拿了几个干蘑菇,仔细看了两眼,道:“你这丫头能分出有毒没毒?” “有没有毒,老闆一看不就知道了。” 长歌笑着道。 钱老闆看这小丫头胸有成竹的样子,把竹篓一倒,干蘑菇唿啦一下都摊在了桌上,老闆不放心,又仔细检查了一遍。 长歌在一旁,笑眯眯地加了一句:“这都是我前几日亲自上山采,亲自晒的。” 钱老闆确定干蘑菇没问题后,转头又打量了长歌几眼,眉头微蹙,小丫头包着个头巾,一副见不得人的样子。 长歌瞧出老闆的顾虑,抬手取下头巾,露出整张脸来,笑盈盈地看着中年发福的胖老闆。 胖老闆没想到这小姑娘竟然长得如此出色,惊艷了几秒。 “好,我都要了,你开价吧!” 老闆慡快道。 “我只要你在城里进货价的一半!” 长歌那笃定的样子搞得跟她知道价格似的。 钱老闆一愣,随即想通般地露出意会的眼神,掏出一两银子,递给长歌。 长歌心中一喜,其实她心里也没底,都是胡诌的,没想到有一两银子这么多。 大春在一旁,眼睛珠子都要瞪出来了,这就赚一两银子了? 不过这都是晒干的,也是她採摘了好几天的成果,其实,量也不少。 “谢谢啦!” 长歌也不多话,拿了银子道了谢,转身就要走。 “等一下!”钱老闆突然叫住她们,“如果你们还有的话,尽管送来,我还收!” 钱老闆其实并不老实,这么一篓子的干货在城里进货至少五两银子,干蘑菇都是有钱人家吃的,穷人家压根吃不起。 如果能多收一点回来,转手卖给镇上的同行或者城里去,也能赚点小钱。 小镇上的人,比不上城里,一两银子够穷人吃半年。 “好的!过阵子我和表姐再给你送来!” 长歌也不管老闆有没有坑她吧,反正她无本经营就赚了第一桶金,心里非常开心,而且她志不在此,生完孩子有的是时间慢慢赚大钱,目前赚点小钱就好,赚大钱那是要耗费人力、物力和财力的,现在的她,一样也没有。 这一两银子她本来就打算白得了,就给安家好好改善一下生活,当然,也顺带让她孕期可以吃喝住的舒服一点。 “表姐,你在想什么啊?” “没,没什么。” 直到长歌拉着大春走在街上,大春还有些愣神,她今天可算是大开眼界了,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赚了? 他爹每次出来打零工,一打打半年也拿不到一两银好吗? 她表妹就在随便摘了些蘑菇晒干了,就得了这么多钱? 果然,城里人就是不一样,读过书,长见识。 大春再一次暗暗佩服起长歌,以前对长歌的那些假清高嗤之以鼻,现在也没那么反感了。 估计以前表妹看到她,跟她聊不下去,是觉得她太蠢了吧,一年忙到头,还赚不到两个钱。 这次回去,长歌和大春终于看到了蹲在墙角的安贵仁。 安贵仁没找到活干,心里很憋闷,作为一个大男人,身体弱不说,还要让女儿养家,搞得现在都没嫁人,他当爹的心里别提多难受,可是他不善言语,无法将这些难受跟人说,他也不抽菸、不喝酒,也无处发泄。 “爹,我们回去吧!” 大春一看她爹的样子,就猜到了结果,不再多问。 安贵仁点了点头,站起身,领着长歌和大春往前走。 “对了,爹,跟你说个好消息,我们今天的菜和存的鸡蛋卖了几百文,是平时的两三倍!”
第8页 大春打算说些开心的事让她爹开心一下。 “什么?” 安贵仁勐地转过身,吃惊地盯着大春,害得正走着的大春和长歌差点撞到他身上去。 于是,一向口拙舌笨的大春,简单地说了一下她们今天卖菜的过程。 安贵仁听完,不免多瞧了几眼长歌,想着,城里人就是不一样,就连十几岁的小丫头都比他活了三十多年的人明白。 大春突然想到什么,说道:“爹,现在有钱了,我们再买些药回去吧,大夫说了,如果坚持喝的话……” 安贵仁摆了摆手,他这次打定了主意再也不喝药了,费钱不说,还没效果,眼下,女儿的婚事再也不能耽误了,如果不能看着女儿嫁个好人家,他就是死了都闭不上眼。 安家父女说着话,长歌在一旁一直干呕,想吐吐不出来。 “表妹,你没事吧?” 大春注意到后,关切地问道。 “我,我没事!”长歌捂着嘴连连摆手,等稍微舒服一点后,对安贵仁说道,“姑父,我想去买些东西,我们等会再走吧!” 安贵仁以为她要买些女孩子要用的东西,也没多问,点点头就算答应,于是长歌拉着大春率先朝前走,她都跟茶铺的老闆娘问清楚了,粮油店在哪,生活用品店在哪,制衣店在哪,哪家最经济实惠等等…… 霍,一个时辰后,安贵仁算是开了眼界了! 这个小侄女虽然不是生在大富之家,那花起钱来真是毫不手软,不过,自己又不是人家的爹,花的又不是自己的钱,自己也张不了口说不买。 “表妹,你买这个做什么?家里有!油盐都有!” “别买了,买什么白面啊?浪费钱!白糖就更不用买了,压根用不到!” “哎呀,你怎么这么败家啊?你别给我买,我不要,我穿不了那些花花绿绿的衣服,不耐脏!” 就大春这种不爱说话的人,都被长歌逼得一个劲地唠叨起来。 “家里油盐都是省着用,根本看不到油光,盐也多,放得少了,尝不出咸淡,人没力气!听我的,多买一点总没错!你们不吃,我要吃,你别拦着我!” “我买白面和白糖自有我的用途,你不爱吃,我保证不逼着你吃!” “大姑每回都去我家给我送东西,我一次都没回过礼,送你件衣服怎么了?我不买成衣,就买快花布回去自己做,表姐,你听我的,你现在天天穿得灰扑扑的,这可不行,大姑说过几日就有媒人要上门呢。” “表姐,你有手绢吗?我送你一块吧!” “我要这东西做什么?又不吸汗,还贵的要命,浪费钱。” “表姐你到底是不是女的啊?你是当男人养的吧?” “表妹,你再拿我开玩笑就不陪你了。” “好啦!好啦!说真的,表姐,你长得真不差,比那个什么叫ju花的村花强多了,你是不打扮而已,而且,你走路那样子……啧啧啧,能不能别底盘那么稳?” 买了两个时辰,两姐妹叽叽喳喳争执个不停,那嘴巴就没停下来过,安贵仁插不上话,也不善与人沟通,只是看到长歌悉心为自己闺女选衣料的时候,心中涌过一阵暖意。 安贵仁暗暗拿定主意,不管这侄女是带着啥目的来到他家,只要没有害人之心,他都会好好待她,当成亲闺女一样照顾。 安贵仁老实,但不是傻,长歌一连住了几天都没提出要走,他和安赵氏都清楚,这丫头肯定有事情瞒着他们,而且,多半像是来避难的。因为是赵怀仁亲自送来的,他们夫妻也不怕是这丫头自作主张离家出走啥的,也就没多问,就默许她住了下来。 于是,等到下午,上了老刘头的牛车后,安家可谓是满载而归,吃的,用的,穿的,一样不少,锅碗瓢盆,油盐酱醋,几匹布料,但凡是长歌觉得实在太破了,全都买了新的。 车上的其他三人还是早上来的那三个,一个婆子,两个小媳妇,全都眼红地瞅着摆在脚下的一堆东西。 那个长相刻薄的婆子阴阳怪气地嘟哝了一句:“穷酸破落户,沾了点富亲戚的光,得意什么!放这么多东西,怎么不把车给包下来,让人脚都快没地方放了。” 长歌抬头瞟了一眼那婆子,转头又看了看表姐和姑父的脸色,瞧见他们都不吱声,想了想,也便没说话,毕竟,安家跟这婆子有啥恩怨,她还不清楚,还是回去问清楚表姐再说。 被说的人不吱声,老婆子更得意了,转头沖外面的老刘头道:“有人多放了这么多东西,你怎么也不多收点?反正啊,人家有钱了,不在乎……” 大春这暴脾气,脸色顿时一变。 作者有话要说:  收藏!留言!多谢! ☆、7.安家二媳妇 大春明显有些按捺不住了,结果刚要张嘴,被自己爹给拍了一下肩膀。 大春气唿唿地咬着唇,狠狠瞪了那婆子一眼。 老刘头就是个老好人的性子,不爱得罪人,立刻转移话题道:“贵仁啊,今天来镇里找到活了吧?” 安贵仁从鼻子里发出一个音节,既不肯定,也不否认,反正就是没下文了。 得,忘了这是个不爱说话的主! 老刘头挥动鞭子,不再多话,赶起路来。 回去的路上,长歌的肚子一直咕噜噜直叫,她这才想起来他们没吃午饭,她来了安家才知道,安家人是不吃午饭的。 为了迁就她,安家三个人才象徵性地吃一点,如果长歌不要求,他们压根想不起来要吃午饭。 这是一种安家人长久积累下来的生活习惯,就像别人要吃午饭是一种习惯,他们不吃也一样是一种习惯。 饿了自己不要紧,饿了孩子可不行,所以长歌捂着咕咕叫的肚子,还是掏出了自己手帕里放好的四块糕点。 这糕点不便宜,一文钱一块,是镇上最有名的糕点铺子里的招牌糕点,长歌想多买,但是大春不让,两人讨价还价,最后大春才勉强让买了四块。 在大春看来,只有有钱人才吃这些鬼东西。 长歌打定主意,回去以后,一人一块。 所以,就算再饿,她也打算只吃一块。 糕点一露脸,对面的三道目光,嗖嗖嗖,顿时就杀了过来。 长歌无比淡定,无比优雅,挑了一块放进嘴里,吃完后,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好吧,这里面,长歌演的成分有点多,一来她是真饿了,吃啥都觉得香,二来,她就故意馋死对面的老婆子,余光看到她想吃又吃不到的样子,实在是——慡! 牛车晃晃悠悠,等到了家,天色已经微暗。 大春知道长歌饿坏了,一放好东西就去爹娘的那间屋做饭,爹娘的房间与灶房连着。 安赵氏看到丈夫和女儿拿了一大堆吃、喝、用的东西回来时,第一反应是这是咋回事?这可不是她家人的作风啊! 等搞清楚这都是长歌买的后,安赵氏恼了,抓着长歌进了房,不悦地说道:“你来大姑家,要你花什么钱?不行,花了多少,待会让大春拿给你。”
第9页 安家的钱都是女儿大春管的,至于原因,也是一言难尽,安家,也就大春能守得住钱。 长歌乱买东西,姑父虽然是长辈,但却是没什么立场去说,大姑就不一样,她倒不是多心疼花钱,而是觉得长歌这孩子是在接济她这个姑姑,她很不喜欢。 “大姑,你别生气,我卖的干蘑菇都是在你们村的山上白捡的,这一两银子等于是天上掉下来的,没费力气,我虽然还没成亲,还算个孩子,但是这不妨碍我有能力让自己和大姑一家都吃得好一点,住得好一点,过得好一点吧!” 安赵氏似乎被说中了痛点,生气的表情突然变得落寞起来。 “长歌,长歌啊,你还是孩子,你不懂,这过日子,哎……” 话到嘴边,安赵氏觉得跟一个孩子抱怨这些事都是无用,好在弟弟一家都在城里,长歌将来就算嫁的再不好,也不会比她差,比她闺女差。 这大春的婚事成了安家夫妻的心病,他们苦了半辈子,起早贪黑,不比村里其他人差,可是因为安贵仁的病,以及他们夫妻都是死脑筋,不会说话做事,日子是越过越惨。 当然,时不时还有婆婆和弟媳上门打秋风,若不是她们,安赵氏的日子也不会过得这么艰难。 安赵氏还记得她刚来安家做童养媳的时候,村里的很多姑娘都羡慕她,谁又能料到,老村长会为了救人一命呜唿,婆婆会那么偏心小儿子,分家的时候啥也不给呢? 这也就罢了,等她家日子稍微好过一点,婆婆和弟媳的那鼻子就跟狗鼻子一样,离老远都能嗅到香,不跑来咬下一口肉来,决不罢休。 “大姑,你真的别跟我见外,我现在住在你这,吃你的,喝你的,还霸占了表姐的半个床,你不让我做些什么,我实在没脸在你家待上一年!” 长歌打算循序渐进,给大姑一家一个适应的时间,如果上来就说来住一年生孩子,她怕吓到大姑。 虽然肚子里的孩子是她被人设计了,可她和孩子父亲都是受害者,她没必要为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寻死觅活,也不能仗着自己的好姿色,随便嫁个人,给人头顶一片绿。 “什么,一年?” 安赵氏吃惊绝不是嫌弃长歌住太久,而是不知道长歌为什么要在她家住一年,长歌比大春小两岁而已,这也到了议亲的年纪,城里人虽然比庄稼人嫁的迟一些,十八岁也算是个最迟期限了。 “怎么,大姑不欢迎我?那我马上就收拾东西回家!” 长歌假装小孩子生气任性,转身就要走。 “你这丫头,胡说什么?大姑现在是问你为什么要住一年?你和你爹肯定有事情瞒着我,你说吧,大姑家虽然穷,但是你若真有事,大姑也不会把你往外推的。” 安赵氏发自肺腑地说道。 “大姑,我……” 长歌表面上欲言又止,可心里是不打算现在说的。 长辈看待事情的角度总是跟晚辈是不同的。 她不怕大姑不管她,就怕大姑自己家事都愁不完了,还要为她伤心难过。 她这个大姑啊,自以为承受力很强,可是如果真告诉她真相,恐怕要抱着她大哭一场,哭她是个苦命孩子,被人设计,莫名其妙失了身,这日后可怎么活,巴拉巴拉巴拉…… 长歌脑补了一下,再次坚定了现在不告诉大姑的决心。 “你这孩子,快说啊,要急死我吗?” 大姑一着急,用力一拍长歌的肩膀,那力道,很酸慡。 “我……” 长歌吞吞吐吐。 “爹,娘,表妹,吃饭了!” 大春的声音正好响起。 长歌赶紧找藉口道:“大姑,我中饭没吃,饿坏了,我们先吃饭再说吧。” 说完,一熘烟地跑了。 长歌前脚刚迈出门,就看到一个陌生的人影晃进了灶房,接着就听见一个女人大嗓门的声音。 “娘躺在床上嚷着不舒服,大夫说让买药,你也知道,我和你弟弟哪有钱啊,所以你看……” 这个女人正是安贵仁的弟媳,在村里的外号叫“大嗓门”,嗓门特别大,站在村东头,可以吼到村西头,脸皮厚,性子野。 一个女人,得此外号,也是破罐子破摔到极点了。 “我家没钱!” 大春在盛饭,气唿唿地走到桌边,勐地把饭碗拍在桌上。 “你这丫头,我跟你爹说话,你摔碗给谁听呢?虽然分家了,那也是你奶啊!你不孝,难道还拦着你爹娘,不让他们尽孝吗?” 长歌在门外已经听出里面的女人是谁了,她从未见过姑父家的亲戚,却听她娘说过几句八卦,知道她姑姑过得惨,这位弟媳却在婆婆的庇护下过得很滋润。 原因很简单,这位弟媳的娘是她婆婆的亲妹妹,自家人当然护着自家人,她虽然出生也是个苦命人,亲娘死得早,有一个后娘,但是,自打嫁到了安家老二家,她从此就过上了幸福美好的日子。 不过,因为老村长死了,几乎没人愿意嫁给安家老二,所以,他们婆媳简直是彼此的救星! 于是,婆媳二人相知相守了这么多年,团结一心,发挥所有的光和热,致力于盘剥老大安贵仁一家。 “你这人真有意思,上来就给我表姐安个不孝的名声,你就不怕我姐嫁不出去算到你头上?” 长歌本来是不方便插嘴的,毕竟这是她姑姑的家事,她又是个晚辈,可是,这样明目张胆地指着她表姐说不孝,一旦落实了,她表姐还怎么嫁人? 而且她那个大嗓门,一个人说话,全村人在听。 今天不让她说个清楚,道个歉,决不能罢休! 反正长歌觉得自己已经不存在嫁人的问题了,不需要博个好名声。眼下,她表姐的名声可比她重要,今天这泼还是让她来撒吧。 谁知,长歌这么当面呛声,大嗓门反而笑脸相迎,十分亲切地想要拉住长歌的手,长歌闪身一躲,她也不恼,继续笑眯眯地说道:“你就是赵家的大女儿吧?嗯,长个跟那戏文里的仙子似的!啧啧啧,不愧是城里人,瞧瞧这一身穿的……” 长歌这会儿算是回过味来了,原来,醉翁之意不在酒啊!呵,这婆媳二人,手伸得还真有点远。 怕是从今天牛车上的女人们那里听到了什么,这会儿来讨好处了,如果不给,她这个表姐,就要被坐实不孝的罪名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实在受不了晋江给的随机封面,昨晚去淘宝下单做了一个,还不错! 今天多了两个留言,不认识的读者留的,所以很感动。 好多年没写网文,这是回归后第一篇,谢谢支持! ☆、8.要钱 “婆婆病了,我忙着伺候她,自己都忘了吃了,正好在你们这吃一口!” 大嗓门一边说这话,一边迳自端起大春刚才盛的那碗饭,拿起筷子就吃菜,完全不把自己当外人。
第10页 大春心底的火噌的一下就冒出来了! 其实,多个人多双筷子没什么,比如长歌来吃来住,大春虽然一开始也有点排斥,但是也不至于生气动怒。可是,眼前这个人,别说吃她家一口菜,光是站在这里不动喘着气,都觉得碍眼。 就在大春上前想要一把夺过碗筷的时候,大春爹呵斥了一声:“大春!” 大春回头看了她爹一眼,犹如当头浇了一盆冷水,愤愤不平地甩手出了门,回了自己屋。 “哎,我说大哥,你就是太宠你家闺女了。” 大嗓门一点也不客气,筷子一路翻飞,一嘴的菜也捂不住她的嘴。 长歌见大春跑了,迟疑了一下,还是没有追过去,而是转身去盛了一碗饭,也坐下来吃了起来,不管怎么样,都不能饿着肚子,否则脑子不清楚想不出办法。 “来,尝尝吃这个菜!”大嗓门热情地夹了一筷子菜到长歌碗里,“村里人都以为大哥家日子艰辛,可你看看,这饭菜,可比我们家吃的好太多了。” 要不是给姑父面子,长歌真想把手里碗都扔了,被不相干且讨厌的人夹菜,那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还有,今天的菜好,那是因为长歌,如果长歌不在,就算今天赚了钱,姑姑一家恨不得吃糠咽菜,毕竟,他们连女儿的嫁妆都还没呢。 被碗中一筷子菜给噁心到了,长歌索性不吃了,将手上的这碗饭推到大嗓门手边,笑着道:“这菜我不爱吃,婶子,你喜欢,都给你吃吧,别吃撑了!” 特别咬重了最后四个字。 当餵猪食了!长歌默默在心中吐槽一句。 过分的人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但过分还脸皮厚。 大春她婶子还真将长歌碗里的饭餐倒在自己快要见底的碗里,乐呵呵地笑道:“我知道,我知道,你们城里人讲究,没事,给我吃,我都不够吃。” 得,连这么明显的嫌弃都能无视,想点个炮仗都不带炸的。 长歌无语,起身又重新盛了一碗饭,然后找个大嗓门够不着的位置坐下,低头默默吃饭。 人家女儿都被训斥走了,如果她冒然出头,肯定会引起姑父的不满,毕竟这是姑父家,还轮不到她放肆,所以她先吃饭攒力气,坐看姑父最后如何处理。 今天,无非就两个结果:要到和要不到! 不过,瞧着大嗓门吃的那个香,长歌觉得拿没拿到她都不亏。 终于,大嗓门一口气添了三碗饭,才打着饱嗝放下筷子,期间,姑姑也进来吃饭了,只跟大嗓门打了个招唿,没多一句嘴,就跟个隐形人似的,默默吃饭。 安贵仁早就三两下吃完一碗饭,然后坐在门边土墩上,看着门外的院子,始终不语,直到大嗓门打着饱嗝,张口要说话之前,安贵仁像是背后长了眼睛,突然道:“吃完了,就走吧,家里没钱!” “诶?” 大嗓门显然没料到安贵仁会一口回绝,以往,只要她张了口,准能又吃又拿,百试不慡,大春那丫头上蹿下跳也拿她没辙,毕竟再厉害,还能忤逆她爹的意思? 虽然那丫头管着钱,每一次还是会听他爹的话,或多或少拿点出来。可是这一次,安贵仁竟然拒绝了她。 安贵仁今天特别受打击,想找个零工处处碰壁,自己苦了一辈子,一份嫁妆都存不下,而侄女三两下就赚了那么多钱,还带着他家也多赚了几百文。 身为一个男人,一个一家之主,他很生气,生自己的气,恨自己没用。 他今天突然想开了,不能再任由亲人的盘剥,害了自己女儿的一辈子,这也是他唯一能为女儿做的事。 安贵仁说完话,安赵氏抬起头,跟弟媳妇一样吃惊,她没料到丈夫会突然强硬了,若是以前,这会儿已经要她去跟女儿拿钱了。 大嗓门回头多看了长歌两眼,心有不甘,怎么来了富亲戚,这家人反而比以前抠门了? 不行!决不能错失这么好的机会! 等这富亲戚玩腻了,过两天回城里了,她还能捞到几个钱?安贵仁的那点家底,她比谁都清楚,比指甲盖厚不了多少。 “大哥,你现在有钱了可不能不管我们和娘啊,你也知道,你弟弟肩不能担,手不能提,家里农活都是我一个干,我还要伺候娘,我……” 大嗓门说着,竟然伸手做拭泪状,长歌以为她假哭,谁知她还真哭了出来。 这真是神人吶!旁观的长歌在心中默默“称赞”。 屋内一片静默,这对老实夫妻是打定主意冷对付了,反正,不论你如何哭闹,今天就是没钱。 孝顺懂事的女儿和贪得无厌的老娘,他们已经有了取捨。 老实人一旦执拗起来,那就真的没有还转的余地。 气氛一下就僵住了。 “婶子,这是一百文,是我替大春孝敬她奶的,你帮我拿好!” 长歌勐地站起来,走到大嗓门面前,嘴角含笑地说道。 “呦,还是这丫头会来事,婶子帮大春她奶谢谢你了,看到你的孝敬钱,大春她奶估计不吃药就能病好了!” 大嗓门立刻变脸,刚才还眼圈泛红呢,这会儿笑得脸上都出褶子了,那是怎么看长歌,怎么顺眼。 “不过。”长歌话锋一转,依然笑语盈盈道,“婶子啊,希望从明天开始,我听到的都是,这是大春孝敬她奶的钱,大春孝顺,懂事,如果有人说大春不孝顺或者说她不好,麻烦你也帮我纠正一下,否则,我就回城里,让我爹帮我跟他当官的朋友说,我在你们村丢了一百文,让官差来查查!” 长歌知道,今晚大姑一家如果不出钱,到了明天,大春的亲事只会更难说,人言可畏,并不是人人都拿心去看人, 与其这样,不如破财挡灾,反正也就一百文,就当打发狗了。 以往在安贵仁家,能抠出个十文钱就算大钱了,没想到一下子拿到一百文,大嗓门的心就快乐得飞起来了,就算长歌此刻再威胁她,她也不在乎,反而一心觉得还是城里人慡气,怎么看怎么顺眼。 长歌一下子掏出一百文的“大钱”是有原因的,她要赌一赌,只是这结果,要边走边看,这人啊,可以同甘共苦,却很少能够平摊富贵。 呵,接下来,就要看这对婆媳能否共富贵了…… “不行,怎么能让你给钱?” 安赵氏急了,她不能忍受弟媳妇一次次来盘剥,更不能忍受牵连到娘家侄女身上。 安家夫妻都知道,长歌这么做,是为了大春好,最近正好要寻亲事,如果外面多是风言风语,说她阻止爹娘孝敬长辈,能有什么好人家会上门求亲? 可是,他们是真不能给钱了,给了一次,就有第二次,到了现在,他们都快忘了,到底给过多少次了。 “姑姑,这是我孝敬长辈的钱,你就随我吧!”长歌说完,生怕姑姑非要执拗下去,就转头对大嗓门道,“婶子,你快回去吧,你回去迟了,大春奶奶肯定要担心你!”
第11页 “好嘞!你有空跟大春去我家玩哈!我家也有一个闺女,比你小两岁,你们见了,肯定能谈得来……” 大嗓门拿了钱,乐得屁颠屁颠回家了,生怕大春他妈追上来,丢下话,跑得飞快。 晚上,睡觉前。 “长歌,这钱给你,有今天车钱,有你买菜的钱,还有你给大春她奶的孝敬钱!你来我们家,哪能让你个孩子出钱?” 大姑不给长歌拒绝的机会,将钱塞进她手里。 “那我在这吃吃喝喝也没给一分钱啊,大姑既然赶我走,那我明天一早就回家!” 长歌撅起嘴,赌气地说道。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的?大姑怎么赶你走了?” 大姑拉住长歌,她是真拿长歌没辙了,如果是亲闺女,看不惯的,还能骂能打,可是这不是自己亲闺女,却又真心疼爱。 “大姑要是不想我走,就别给我钱,否则我在你这真没脸住下去!” 长歌反手握住大姑的手,大姑的手特别粗糙,尤其她细皮嫩肉,放在一起都戳手。 长歌知道大姑吃了一辈子的苦,为了弟弟做了童养媳,为了丈夫奉献了一生,生了女儿,又为女儿忧心一辈子,外带她这个好高骛远的侄女,也要操心。 “大姑,这钱别给我了,给我,我明天一早就回去,以后大姑也别去我家看我了!” 长歌这话已经说的很重了,大姑无奈。 “大姑,明天起,让大春和姑父跟我去采蘑菇吧,我们先赚点本钱,然后我带你们做生意,准保给大春攒上的嫁妆——是村里的头一份!” 说这话,长歌已经顺手将大姑塞给她的钱塞了回去。 作者有话要说:  昨晚写好刚过十二点,想想夜里估计没人看,就早上又补了一点内容,发上来。 谢谢留言和喜欢! ☆、9.夜聊 转眼一个月过去了。 “哎……” 长歌坐在山上歇息时,捶着腿,一个劲地唉声嘆气,照着每天几百文的赚钱速度,她要去京城找寻爹娘的心愿,也不知道多久以后才能实现。 最近几日,每天天刚蒙蒙亮,长歌就跟着姑父和大春一起上山采蘑菇,然后中午回来,由姑姑在家负责晒干。等存够一定量,再送去镇上卖掉。 大春和她爹听见长歌嘆气,对视一眼,默默想,也不知道这城里人咋那么多烦恼,这一个月在蘑菇上赚的钱,比他们在镇上打一月工可多多了,他们做梦都是笑醒的好么? 经过大春婶子来过一趟,长歌越发觉得这乡下不能常住,不然,等她带着大姑一家致富了,那岂不是天天都有人跑来蹭吃蹭喝? 所以,长歌打定主意,先折腾一年,闷声发小财,等存够钱,就鼓动大姑一家卖掉那点田,跟她走,毕竟,后面会有大旱之年,家家食不果腹,穷人会饿死一堆又一堆,接着土匪横行,灾民为了活下去,依然会背井离乡…… 安贵仁一家最近总往山上跑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村子,有人说,看见安贵仁挑着东西去镇上卖,至于卖了什么,因为有布遮着,没人看到。 但是,安家富贵了的消息,还是传得越来越玄乎,有人说他们是挖了好几个千年人参。 长歌听到时,当时正在喝水,差点被喝到嘴里的水呛到。 千年人参?还真敢想! 她要真在这个贫瘠的破山上挖到人参,别说千年了,百年的她都能乐疯了好吗? “下山吧,明天开始,不用来了!” 长歌站起身,冲着身后宣布道。 “啊?为什么啊?” 大春不解道。 “最近你们村很多人都跟着我们上山,装模作样地捡柴禾,其实是看我们在采什么,你们没发现蘑菇越来越少了吗?不管有毒的还是没毒的,他们全部都采了一遍,我怕后面要出事,所以不採了。” 长歌说到最后时,不悦地皱了皱眉,那些人问也没问她,就想当然地挖光所见到的所有蘑菇,如果卖给不懂行的,或者给家里人吃了呢?想一想,长歌都觉得后怕,可是,她也没有义务挨家挨户去教人家辨识可食用的蘑菇吧? 她又不是他们娘,她能管好自己肚子里的孩子都不错了。 大春跟她爹再度对视一眼,安贵仁想了一下,很快也想通了,不过出于好心,他还是将手里的东西递给女儿,说了一句:“我现在就去村长家说一句!” 安贵仁是好意,他想让村长告诉大家这蘑菇有的有毒,有的没毒,吃了有毒的会死人! 可是,等他从村长家回来了,脸色特别难看。 “你爹怎么了?” 长歌小声问大春,大春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安赵氏本来正拿着长歌和大春带回来的蘑菇晾晒,听见长歌和大春在咬耳朵,又见自己丈夫那脸色,安赵氏转身跟进了屋。 过了一会儿,安赵氏抹着眼泪走了出来,一言不发,继续摆弄那些蘑菇。 “大姑,怎么了?” 长歌瞧见自己大姑流了泪,顿时意识到姑父去村长家那一趟肯定是遇到什么事了。 安赵氏一开始摇摇头不说话,可是瞧见乖巧的侄女和过早担起家里的女儿,她的坚强很快又溃不成军,哎,人咋都活得这么不易? “娘,爹怎么了?是不是村长他……算了,我自己去问清楚!” 大春是个急性子,她瞧见自己娘那样子,就知道问不出什么来,索性也不问了,丢下手里的蘑菇,抬脚就往外走。 “大春!你给我站住!” 安赵氏连忙追上去拉住女儿,急忙说道,“你别去!如果跟村长呛起来,你还怎么嫁人?谁家敢得罪村长娶你?那你表妹昨天那钱不是白给了?” “不嫁就不嫁,我不要你们和表妹总是顾及到我的名声,我的名声早就没了,村里人哪个男人把我当女人看过,他们就算愿意娶我,也是把我当成牲口!” 大概是说到了自己的痛处,一向坚强的大春竟然也抹了眼泪,声音哽咽。 小时候,她也羡慕其他女孩子,可以穿新衣,买花戴,可以秀秀气气地在家学着绣花,可是她不行,她的家不允许这样做,她一早就跟着爹娘在田里打转,秋去春来,她的双手满是老茧,尤其跟表妹一比,她觉得自己老了十岁。 也就是最近表妹来,她才被表妹逼迫着开始给手上抹东西,表妹说,坚持一年,她的手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了。 这样?哪样呢? 表妹说的含蓄,说到底,“这样”就是难看呗,哪个男人会想将她这样一双手放在掌心呵护? 因为,就连她自己都不曾疼惜自己,像个儿子一般的活着,担起家里的重任,照顾多病的爹和认命的娘。 她不愿嫁,是因为她很清楚,即便嫁了,也不会有人把她放在心尖上,只会把她当成养家生子的工具。 与其这样,还不如不嫁!
第12页 “诶?你们怎么都哭了?”长歌都无语了,“怎么牲口这次都用上了,表姐你也别太悲观,我觉得吧,我们慢慢找,一定能找到你中意的!” 长歌心想,你们再惨也没我惨吧?你们还愁怎么嫁呢,我都直接打消这个念头了!毕竟,哪个男人愿意当便宜爹呢? 当然,遇到戏文里的真爱啥的,她也不拒绝。 反正,长歌已经活过一次了,这次算是赚的,她只想肆意任性地活一把,有仇报仇,有恩报恩,想干嘛干嘛。 不过,她最大的梦想就是找到她的亲人,看看她们是好是坏,是善是恶,对于丢弃她是有心还是无意。 按照重生前她得到的消息,她是被人拐走的,她应该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据说爹娘一直在找她,至于到底是谁,赵家人死得比她还早,她实在查不出来。 “大春,娘对不起你!”安赵氏一把抱住女儿,伤心地哭了起来,“你别放在心里,刚才娘是为你爹哭,你爹好心去跟村长说蘑菇有毒,不能胡乱采吃,村长反倒骂他自私自利,知道蘑菇有毒也不告诉大家。” “庄稼人谁不知道蘑菇有毒?他凭什么骂我爹!我爹好心提醒,倒成错了!” 大春气坏了,长歌毫不怀疑,如果村长现在就站在面前,大春肯定一巴掌会把他扇到墙上去,撕都撕不下来。 “哎,他还不是怪你爹吃独食了,怪你爹没有带着村民一起致富,听村长说,有人拿了蘑菇去你们卖的酒店去,人家老闆不但不收,还把他们骂着赶出去了……所以……哎……” 长歌在心中默默吐槽,什么有人啊?肯定是村长家人去卖,被赶出门了,否则这么义愤填膺干嘛?他们有毒的、没毒的一股脑儿卖给人家,当人家是傻子啊,纯熟找骂! “他本来就看我爹不顺眼,我爷爷是村长,他就总怕我爹把他村长之位抢回去,所以巴不得我们一家过得要多惨有多惨呢,每次遇到事情,都是欺负我家,我们咬牙忍了,他倒是得寸进尺了!” 大春紧握拳头,咬牙切齿地说着。 “嗯!所以说,不值得为这种人哭!我们要努力赚钱,搬去镇上,甚至城里去住,到时候吃香的喝辣的,嫉妒死他们!” 长歌抓住时机,开始不遗余力地做起来搬家动员。 “哎,你这丫头!”安赵氏轻拍了长歌的后背,哭笑不得道,“也就是你们城里人,把搬家说的如此容易,我们一家啥都不懂,都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离了这里,我们压根不知道怎么活下去!” “没问题,有我呢!” 长歌拍着胸脯保证道。 被长歌这么一打岔,气氛也没刚才那么悲伤了。 “靠你?明年你都不知道嫁去哪里,跟谁姓了!” 大春终于也收起了脆弱和委屈,对着长歌笑骂起来。 最终,这欺负也只能白受了,不然能怎样呢?跟村长闹?全村人都站在村长那边,最终还是自取其辱! 而且,大春的婚事真的已经成为安家人的一块心病了,就连长歌都不自觉地受到了影响,开始担忧起表姐的婚事来。 晚上,熄灭了蜡烛,大春和长歌钻在一个被窝里说悄悄话,如今,这姐妹的感情是直线上升,简直是影形不离。 “表姐。” “嗯?” “我跟你说一个秘密,不过,你要答应我不跟你爹娘说。” “好,我不说!” “一定不能说哦!” “好!你快说吧,别磨磨唧唧,否则我睡觉了!” “好,我说……表姐,我有喜了!” “什么?” “已经三个月了!” “啊?” 大春听完,腾地从被窝里坐了起来,当场就炸了!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你就留个言!收个藏!好歹帮我坚持下去! ☆、10.梦忆 长歌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里,她妆容精緻,手持纸伞,静伫桥头,宛如画中仙子。 没人知道,此刻,她正想着寻死。 迎面船上下来一美男子,前唿后拥,富贵荣华。 那男子无心一瞥,最后久久移不开目光。 男子屏退众人,径直朝她走来。 要不是他主动打招唿,或许,她永远也无法将他的名字与他的面容联繫到一起,毕竟,两人最亲密的夜晚,两人皆是被药物所惑,面容早已模煳。 彼时,她与他都已年过三十,她一身屈辱,他一生未娶,他依然清俊儒雅,只是,更多的却是上位者的霸气与孤傲。 谁能想到,昔日别人手中不起眼的棋子,终是活成下棋之人。 他眉目冷峻,问她:“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她摇头不语。 他说:“其实,早在那晚之前,我就见过你……很多次……” 她微微一笑,心中犯涩。 她不是没见过他,只是,她当时自视甚高,被富贵荣华迷了眼,即便见过,也未曾把一个跟班放在心上。 “自你之后,我再也不相信那些风花雪月……”他说话时,眼中似有落寞,悽然一笑,“原来,要想所有人都看见我、在意我、非我不可,只要,无心无情便可。” 说完,他再未看她一眼,拂袖而去…… 她望着他的背影,忽而心如撕裂,想告诉他,她跟他那一晚,曾有过一个孩子。 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她的舌头,早已被人拔去。 “别走!” 长歌大叫,从梦中惊醒,屋外鸡鸣声声,她才恍然大悟,梦里的一切早已远去,她又重生了,习惯性地抚摸肚子。 大春被长歌的尖叫声惊醒,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等确定表妹只是做了噩梦,忍不住多看了表妹几眼,昨晚,表妹跟她说的秘密太过惊悚,她不知道该用何种表情对待表妹,同情?怒其不争?瞧不起? 说白了,表妹也是自作自受,要不是她做那富贵梦,踏踏实实嫁个小户人家,何至于像现在这样?现在,她除了一个名字,连她孩子爹身在何处都不知道。 “表妹,要不,我让我娘去镇上买一副药。” 大春的意思,很简单,他们这些小人物,还是早早认命,不要一错再错。 这世道,一个未婚的女子,未婚先孕,如果被人知道,什么“狐狸精啊”,“不知检点”的名头算是坐实了,就算上杆子给人做妾,那些有讲究的人家都是不要的! 这辈子算是毁了! “不!我不喝药!表姐,还要我说多少遍,我要留下这个孩子!” 说着,长歌再度抚摸肚子,虽然还没显怀,她却已经十分习惯自然地做这个动作。 “都到什么时候了?你还在打算让那个富家公子当冤大头?你都当有钱人家是傻子吗?即便他再喜欢你,娶了你,你也不过是个小妾,我娘说了,有钱人家的小妾都是表面风光……”
第13页 大春不过比长歌年长一岁罢了,此刻却像个老婆子附体,唠唠叨叨。 可是,长歌心里却是暖的,长歌知道,表姐是真心为她好的,不会像日后她会遇到的那些女人,大多口蜜腹剑,表面上对她好,心里嫉妒她,巴不得她死。 不说外人,光是跟她一起长大的小妹,压根不知道她不是拐来的,还是将她这个“亲”大姐视作眼中钉,肉中刺,誓要拔除不可。 “表姐,还要我重申多少遍!我并不打算靠哪个男人,我谁也不嫁,我只想把这个孩子抚养长大,表姐,等你以后就知道了,大部分男人都是靠不住的,不如靠自己,与其花时间去找好男人,不如过好自己的日子。” 长歌重生前,为过钱,也为过情,无论哪一种,她都被伤得够够的,目前一时半会还缓不过来,所以,现在,她就只想着赚钱,生娃,找亲人。 “表妹,你就别想煳弄我了,我知道你是不死心,既然舅舅都把你送来我们家了,就是默许你生下这个孩子,我和我娘也没立场管你,总之,你好自为之吧!” 大春说完,就气唿唿地开门出去了。 大春比长歌更早看清楚她舅舅的为人,虽然她是个小丫头,懂得不多,但是她就是比她娘更清醒地认识她舅舅的本性,那是一个比他爹能耐的男人,也是一个比他爹心狠的男人。他的姐姐,他的女儿,都可以是他向上攀爬的踏脚石。 村里多是像他舅舅一样,把女儿当成换取利益的筹码,女儿嫁的好不好根本不在他们考虑范畴。 “诶!你答应过我,别告诉任何人!” 长歌只来得及大喊一声,心里还是不安,不过以她对大春的了解,应该不会转脸就去告诉姑姑。 因为暂时不打算再采蘑菇,今天,长歌跟着大春一起去镇上,打算把最后一批蘑菇卖完,也跟人家钱老闆有个交代。 “大春啊,你爹今天不舒服,就不跟你们去镇上了,你们坐老刘头的牛车去,到了镇上,你要照顾好表妹。” 安赵氏将要带的东西都给自己女儿背上,长歌则是轻装上阵。 安贵仁昨晚睡下就没起床,长歌知道,姑父这是心病引起的。大姑父一向身体不好,家里的劳动力向来以大春为主,大春也早就习惯。 大春也清楚,就算她再不想嫁,最迟明年,也会被爹娘嫁出去。 所以,她想在出嫁前尽可能多赚点钱,以前她是着急上火,却是没有赚钱的法子。 自从表妹来了之后,她忽然发现,原来只要脑子活一点,就能从很多地方赚钱,而不是死盯着那一亩三分地,那点田地,就算天天伺候,也生不起金子来。 长歌今天被梦惊醒,就没再睡觉,反正也打算早期做糕点,跟大春说完话后,她也起了床,然后在大姑和大春稀奇的目光中,用上次买的白糖,菜油,面粉,外加家里的鸡蛋,做了芙蓉糕,这东西,她在多年后的京城吃过,现在,她还没听说哪里有人吃过。 长歌一直喜欢吃这芙蓉糕,这做法还是重生前跟随她的一个小丫鬟跟厨娘偷学,又告诉她的。那个小丫头跟她一样是个苦命人,她后来自身难保,也不知道那丫头又被发配到哪里去了。 芙蓉糕出炉的时候,香气扑鼻,长歌让大姑和表姐尝一尝,结果两人都咽口水了,愣是都捨不得吃一口,这些食材,是长歌第一次赚钱那天买的,安家人就是逢年过节都不会买来吃,就是鸡蛋,也是生病才吃一两个。 长歌说服不了她们,索性自己尝了一个。 “你们不吃就不吃,万一卖不掉,我带回来,我们晚上当饭吃!” 长歌故意这样说,果然从大姑和表姐脸上看到心疼可惜的表情,憋着笑,长歌跟大春出门了。 她们并不知道,她们前脚刚出门,安贵仁他娘后脚就上门了,见长歌和大春都不在家,愣是没空手,抓了一只正在下蛋的母鸡,这才罢休离开。 到了镇上,先跟酒店钱老闆说了情况。 “老闆,不好意思,我家以后不来卖了,给你添麻烦了,以后我们村再有人打着我们的旗号来卖蘑菇,你千万想清楚再收,我们跟他们都不熟!” 长歌数完钱,跟老闆笑着说话。 “你们村的人也真是的,不管什么蘑菇就背来给我,说要按照你的价卖,我一看,什么毒蘑菇都有,我都怕了他们,赶快把他们赶走了,他们不是卖东西,是在要命啊,那东西,一吃死一家,都不带侥倖的!” 老闆现在跟长歌说这番话,是当笑话说的,不过当日他看到那一麻袋毒蘑菇的时候,可是真被气坏了。这都是什么人啊!想钱想疯了吧?乡下人没见识也就算了,竟然把他当傻子煳弄! 做生意的,都有几分眼光,老闆见长歌不但长得好,人也聪明伶俐,也有见识,于是也高看几分,只恨自己儿子太小,否则真要把这丫头娶进门。 这丫头现在还没张开,就如此漂亮,过两年,完全张开了,那就是完全不同的一副风韵。 老闆和妻子青梅竹马,感情特别好,所以对长歌的容貌一直都是欣赏,倒也没什么龌蹉心思,这也是长歌一直跟他合作的原因。 每次来镇上,长歌都繫着头巾,如果有所需要,才会取下来,今天,她并没打算取下头巾。 大春依然带了家里的蔬菜瓜果和存了几天的鸡蛋,按照长歌的方法卖,老主顾都知道她家的规矩,不需要长歌多说一句话,也能卖得七七八八,不过,周边已经有很多人开始用这种方法卖东西了。 大春的优势,很快也没了。 长歌早就知道,靠着卖这点东西,到底不是长久之计。 长歌从附近店铺借了个小桌子,又从集市上的糕点店买了一堆没加工硬纸,什么也不做,就坐在摊子前摺纸盒,经过的人瞧见了,好奇的,就会多嘴问一句:“小姑娘,你要卖纸盒子啊?谁买这东西啊?这都是糕点店里拿来装糕点,给人送人用的,一般人不会买这个。” 长歌摇头笑笑,说道:“大叔,我不卖纸盒子,我用这个纸盒子装东西。” 说着,也不再理人,而是在专心摺纸盒。 过了一会儿,大春按照长歌的要求买了笔墨回来,又按照长歌要求磨墨。 这笔墨可不便宜,大春已经说要最便宜的笔和墨,结果还是要了她一两银子,当时她差点没脱口而出——我不要了。 乖乖,怪不得庄稼人没几个人供儿子读书,合着这笔墨这么贵啊! 其实,私底下,大春还是蛮仰慕那些会舞文弄墨的人,不过好多都有些酸腐气,她瞧不上。 长歌在纸盒上作画,她的画,比不上名家文人,可是,给大春这样的人来看,已经很漂亮了。 再次感谢重生,长歌可以多活一世的技能拿出来。 长歌在纸盒上画花,画美人,画小动物,简单几笔,惟妙惟肖,富有灵气。 不一会儿,就围了一群人,冲着长歌的画,大嘉赞赏一番。 集市之上,多是市井之徒,也没几个附庸风雅的,他们对于好东西,也说不出来个道道,夸画也就来来回回那么一句:真好看!
第14页 当然,人群中,有见识过长歌容貌的人,心里忍不住讥笑,都是一群蠢货,那你们是没见过这小丫头的样貌,那才叫——真好看! 就在这时,一队华丽的车马经过集市,其中一架最大、最豪气的马车里,一个小丫鬟听见外面的热闹,好奇地掀开帘子朝外张望,回头对车里的妇人道:“老爷,夫人,这集市好热闹啊,围了好些人,不知道在看什么。” “如意,别闹!夫人累了,要休息了!” 另一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小丫鬟,沉稳老成,出声呵斥。 这两个小姑娘是一对双胞胎,大的叫吉祥,小的叫如意。 “姐,我们出来是找小姐,当然要到处看看,说不定小姐就在这集市上呢。” “休得胡说!小姐岂是你能胡说的,等我回去告诉娘,让娘好好罚你!” 这两姐妹再次斗气嘴来,也是这家老爷、夫人不介意,否则也养不出这样一对活宝家僕。 “夫人,别多想了,你累了就休息一会儿吧。” “一想到她可能就在这附近,我就合不上眼,心慌慌的,总觉得错漏了什么……” 看得出来,这对夫妻男的俊雅,女的貌美,虽然人到中年,却依然恩爱如初,令人羡慕,只是他们眉头忧虑,久久不散。 马车渐渐行出集市,与长歌她们背道而驰…… 作者有话要说:  天天写到11点半,然而却没几个人看,留言也没有,心塞塞,是否还有必要坚持下去? ☆、11.寄卖 “呵,画得可真好看!” “要是画在纸扇上,一定很多人买!” “要是给我闺女弄个花样子就好了,绣出来准讨喜!” “对对对!” 围观的人七嘴八舌,也都是太闲,上个街买菜都能在这看人画画看半天。 长歌一口气画了十八个纸盒,每一个纸盒上的图案都不相同,花鸟虫鱼,猫狗兔子,画功并不高明,却很会取巧,寥寥几笔,画中精髓,讨巧可爱,令人爱不释手。 不仅如此,长歌叠的纸盒也是这镇上头一份,因为她手速快,几乎也没几个人看清楚她是怎么折出来的。 不过,大家也就是看看,夸赞几句,毕竟都是居家过日子的人,哪有那闲钱买这玩意。 所以,长歌打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放在集市里卖,而是瞄准了镇上最出名的点心店——江心斋。 江心斋,她是知道的,遍布全国,到处都是分店,江家人特别会经商,几乎垄断了全国上下的糕点业,这会儿正是做的风生水起的时候,不过,在她死之前,江心斋好像慢慢没落了,具体怎么回事,她也说不清楚,反而,重生以前,除了吃过江心斋的糕点,她跟江心斋就没有过其他的关系。 上次,长歌买过店里的最出名的糕点,吃完以后就一个评价,全是糖味,除此之外,也就是卖相不错了。 长歌有这个自信,她的芙蓉糕,配上她费尽心思的包装礼盒,定能在镇上打响名气,当然,镇上的人,能买得起她定价的估计也不多,不过,她知道这家糕点店,在城里也有店,甚至连京城都有店,虽然在全国范围内不算百年老字号,也算是比较抢眼的后起之秀。 所以,长歌笃定,他们如果收了货,一定会送去城里卖,毕竟,云城也是客商云集,大富之家颇多,女人和孩子多爱吃这个,大部分人都不差那点钱。 即便这样,长歌还是放弃在城里赚钱,选择找她大姑,毕竟,她那个城里的“爹”可不是吃素的,他爹是个捕快头头,也算是在云城人脉众多,有钱人都会给他几分薄面,再加上他极会做人,人人都当他是个老好人,对他从不设防。 所以,她卖的东西可以出名,但是,她一定不能出名,她一出名,她那个“爹”嗅着钱味,就能把她提熘出来,那她想再摆脱那个家,就更难了! 还不到中午,大春已经收摊了,她的东西并不多,毕竟有一部分都给大金牙家的厨娘订走了,她买笔墨的时候也顺路送上门了。 长歌也开始将用所有纸盒打包糕点。 “小姑娘,原来你是要用来装糕点啊?你这糕点怎么卖啊?” 前面围观了那么多人,谁知长歌却半点也没卖的意思,等长歌拿出香气扑鼻的芙蓉糕,有人终于忍不住问了。 “我这糕点是要卖的,不过,不是在这里,我打算拿去点心铺卖!” 长歌笑笑,手上的活儿就没停。 围观的人听了,有人不乐意了,问道:“费那事干什么,现在就卖呗,给我来一盒!” 长歌也不多话,直接回答:“五百文银子,一盒!” 乖乖,刚才说话那人摸摸鼻子,不吱声了。 “小姑娘,你这是金子做的?咋这么贵啊?” 其他人也一个劲地感嘆,虽然他们去糕点铺都是买最便宜的糕点,可是五百文一盒,在这镇上算是头一份了。 拜长歌的人气,大春的东西也都卖的差不多了,最后剩一点,大春听了长歌的话,送给周边的常驻店家。 拿人手短,周边的卖家自然都对这两个小姑娘充满善意,有时候还会送来一碗水解渴啥的。 “走吧!” 大春在牛车上的时候就听了长歌的想法,他们这样摆摊卖,芙蓉糕根本卖不上价格,就算压低价格,成本摆在那呢,穷人依然买不起,所以,长歌说,这东西就是针对有钱人卖的,也就一开始卖一个噱头,可是,有钱人绝不会在路边地摊上买东西,所以,唯一的一条路就是放在糕点店寄卖。 “等一下!” 长歌把所有芙蓉糕包装好后,还剩下七八块的样子,她也毫不吝啬,用随身带的小刀将那七八块切成更小的一块块,然后放在盘子里,对围观的人,笑着道: “既然都耽误大家这么长时间看我做什么了,那么就带大家香香嘴,来来来,一人一小块,尝一尝!喜欢的话,就去糕点店问问,我打算送去寄卖!” 大家一听是免费吃的,纷纷伸手去拿,虽然一人一小块,不够塞牙fèng的,但是,送上门的便宜,肯定都要占一下啦。 “小姑娘,你这叫什么啊?”有人随口问道 “叫芙蓉糕!”长歌回答道。 三下两下,盘子就空了,连碎渣都被人拿手指头抹走了,实在是一点也不浪费。 芙蓉糕如此受欢迎,也在长歌的意料之中。 一来,东西确实好吃;二来,吃了这五百文一盒的糕点,他们回去也能跟人好好炫耀一番。 这一送一吃,人群更加热闹了,吃到的人欢欣鼓舞,没吃到的人垂头丧气。 “哎,早知道这么好吃,刚才那口我就不吃了,留给我家那个宝贝孙子!他就爱吃这个!” 有个大娘一脸惋惜地说着,眼睛一个劲地瞄着长歌包装好的纸盒,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长歌笑笑,当做没听见,她若是打开一盒送给大娘还那不知真假的孙子,其他人自然也想要,不给就是不公平,到时候好心做坏事,平白遭人嫉恨。
第15页 “快走吧!别耽搁了!” 大春见长歌没接大娘的话,就故意催促几句,让长歌没时间跟人聊天,这样也不得罪人。 长歌和大春一走,集市又恢復如常,大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唯一的不同便是,自那日之后,芙蓉糕一时间成为大街小巷闲谈时的谈资,尤其是那些吃过的人,一个个将那芙蓉糕吹嘘得天上有,地上无,一盒六块,六块就五百文,这可不是穷人能消费得起的。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此刻,长歌跟大春刚进一家名为“江心斋”的点心铺。 “呦,小姑娘,又是你们啊?” 之前长歌和大春来买纸盒的时候,伙计就觉得这两小姑娘挺有意思的,跑点心铺来不买糕点,反而买硬纸。 “恩,小哥,请问你们江掌柜在吗?” 长歌知道,这事跟伙计说也没用。 她也是听上次那老闆娘说的,这家店所有的分店负责人都姓江,不是江家的子孙,就是江家的家生子,从来不用外人管理。 所以,她就直唿江掌柜,让伙计误以为她跟江掌柜认识。 等江掌柜跟一个人一起从后面走出来的时候,长歌笑了,原来还真有一个是熟人。 “你怎么跑这来了?” 跟江心斋江掌柜一起出来的正是酒店的钱老闆,他瞧见长歌和大春站在门口,就觉得有趣,心想,这两丫头也是嘴馋,卖蘑菇赚点钱就想着来买糕点吃。 长歌一看江掌柜和钱老闆出来时那谈笑风生的样子,就知道这两人关系很好,这两人神情流露一点也不敷衍客套,反倒是互相调侃。 “巧了,我想拿点糕点在江掌柜这寄卖,没想到钱老闆您也在,这有两盒多出来的,正好送您吃!” 长歌说话亲切大方,搞得她跟钱老闆关系比江掌柜跟钱老闆还要好似的,江掌柜不免又多看了长歌几眼。 钱老闆也不是傻子,早上两人才见过,也没听长歌说送什么东西啊,这会儿在这遇到却要送他东西了? “好,我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啊?” 因为对长歌印象不差,所以钱老闆也就真心卖长歌这个面子,还真应下来了。 长歌和大春将十八盒芙蓉糕从篓子里拿了出来,小心翼翼取了两盒递到钱老闆手上,钱老闆一看,呵,这纸盒包装还真新颖别致。 “这就是你从我家买的硬纸折的盒子吗?这上面的画,是刚刚画上去的吧?” 墨迹还没干透呢。 江掌柜忍不住插了一句,今天伙计问他有人要买硬纸,卖不卖?他当时没多想,没想到竟然是为了这个。不怪他眼毒,光是这盒子和盒子上讨喜的画,女人和孩子就容易被吸引。 钱老闆随手打开其中一盒,瞧见里面的六块糕点,一看这模样的没吃过,来了兴趣,信手拿了一块放在嘴里,没想到,竟然出乎意料的好吃。 “是的!江掌柜,我也不跟您绕圈子,我打算放在您这寄卖,一盒卖五百文!” 噗……咳咳咳…… 钱老闆乍一听到价格,成功被糕点呛住了! 咳咳咳……咳咳咳…… 没想到,这小姑娘倒是捨得,随手送他一两银子的礼物,他这吃人嘴短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二更,估计又是11点多。 唿唤留言,收藏!谢过…… ☆、12.一百文的伏笔 “这个要五百文银子一盒?” 就连江掌柜都瞪大了眼睛,也不怪好友老钱会被那口糕点差点呛死。 就他们店里最贵的糕点,也两百文一盒,在这镇上能吃得起的人,寥寥无几,所以,几乎都是提前定做,现卖是没有的。 “江掌柜,我只是寄卖,您就照这个价格卖就可以,如果卖不掉或者过期了都算我的,而且每卖出一盒,店里抽成一半,我只要两百文……而且,我也知道镇上肯定卖不掉几盒,我希望掌柜可以推荐给云城的分店,那边有钱人多,江家出新品,只有十六盒,千金难求,肯定很多人捧场。” 长歌说只要两百文,言下之意,也是给江掌柜一盒五十文的回扣。 江掌柜沉吟不语,转头盯着钱老闆看,那眼神像在询问。 得,都拿了人家两盒了,钱老闆也不能不说话啊,不过,他觉得说再多的话,不如让小江子自己尝一尝。 “小江子,你尝尝,你尝完一块再决定!”钱老闆直接又拿了一块,递给了江掌柜,嘴里还念叨着,“如果需要送礼,我倒是愿意买上一盒,又美观又大方,包装也是独一无二,而且人人都知道价格不低,也能显示礼物的诚意。” 江掌柜白了一眼钱老闆,唾弃老友的吃人嘴软,结果自己张口一尝,表情顿时就变了,他细细品味着糕点融化在嘴里后的清香,心中涌过一丝激动。 这味,清新香甜,软糯可口,而不像他的大部分糕点,一味的甜腻。 或许,这是他的一次机遇。 江掌柜算是京城江家的旁支很偏的血脉,也不怎么受重视,否则也不会跟个家生子似的,只在一个小镇混着,他也是有想法的人,可惜,身份低微,是家里最不受宠的庶子,能被安排来做个小小掌柜,都算高就了。 长歌承诺的一百文不算多,也不算少,这里不是京城,随便撞到一个人,怀里都可能揣着一锭金子,这里是云城下面的一个小镇,小偷偷到个十文钱,都能捂着嘴偷笑半天。 江掌柜这名号只是听起来风光,每月发放给他的月钱也不过二两银子。 可是,如果他拿到这个方子,或许…… “小姑娘,你这个糕点的方子卖不卖?” 江掌柜直接就脱口而出。 “不卖,这是祖传秘方!” 长歌还真不是信口胡诌,祖传秘方是真的,而那个祖传秘方的继承人,因为是个身世悽苦的厨娘,不受重用,根本不觉得自己祖传手艺值钱。 虽然长歌没有跟那厨娘直接接触过,大部分事情都是从小丫鬟那听来的,但她还是很佩服那个女人。 长歌想着,将来一日,等她去了京城,若有机会,一定要去寻找那个厨娘。 长歌一句回绝了江掌柜的念想,江掌柜也能理解,这年头,祖传秘方那是比命都重要的东西。 不过,江掌柜觉得还是有必要说一句。 “小姑娘,有句话我放在前面,我们江家世代做糕点,如果稍加琢磨,假以时日,肯定能做出一模一样的口味。” 江掌柜也算给这小姑娘提了醒,这件事就算他不做,江家其他人也一定会做。 “谢谢你,江掌柜,我有自信,你们做不出来一模一样的。” 长歌很清楚芙蓉糕的由来,做芙蓉糕还有一个特殊的诀窍和一味材料,如果缺少,就特别容易散掉,味道也不对。 “那行吧!你放在这吧!过五日你再来,如果卖掉就给你结钱。”
第16页 江掌柜挥挥手,招唿伙计把礼盒都放进去。 “谢谢您。” 长歌赶忙跟江掌柜道谢,她没想到事情可以进展的这么顺利,原本她想着,在集市上故意制造噱头,大方让人品尝,制造话题,就是为了到时候人人都说江心斋有芙蓉糕,就算江掌柜第一次拒绝她,她再去登门肯定有戏。 大春一见事情竟然成了,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 这就谈成了? 她还以为表妹一张口说价格就会被掌柜给轰出去呢。 她就不懂,再好吃,也不至于六块糕点就五百文银子吧? 她永远无法明白,有时候,有钱人吃的压根不是糕点,而是面子,一旦这糕点的名气传播来开,好吃,价贵,没吃过的有钱人一定争相去买。 果然,表妹赚钱总是比他们庄稼人容易,要是她,就算有这手艺,最多是在集市上支个小摊,几文钱一个的卖,都觉得很赚钱了。 事情顺利办完,长歌开心地花光了卖蘑菇的自己那份钱,买了一大堆看似无用的东西。 重生一次,她越发明白要及时行乐的道理,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悲剧在哪个拐角守着你呢。 买完东西,长歌和大春都带着欢欣雀跃的心情坐着牛车,回家了。 大春最近不像以前,很少露出笑容,现在的她,嘴角总是不自觉的上扬。 结果,两姐妹手挽手到家的时候,离老远,大春的眉头就皱起来了,而且丢开长歌的手,小跑着就进了家门。 “哎呦,大春,你回来啦,你表妹呢?你娘不是说你们一起去的镇上吗?” 大春她奶一瞅见大春进门,立刻跳起来朝大春身后张望。 大春冷冷道:“你来干什么?” “你这丫头怎么说话呢?见人不知道喊啊?我是你奶,你看你这态度?快回答我,你表妹呢?” 大春她奶,头髮花白,典型的庄家小老太形象,依稀看得出年轻时是个美人胚子,多半是个村花,毕竟,她嫁人那会儿,老公可是村长,可是,她的眼中透着一股精明劲,给人感觉不好相处。 大春知道这老太婆动啥心思,所以气唿唿道:“在后面!” 大春他奶冲到门外,正好瞧见长歌背着个小背篓,优哉游哉地正往院子里走。 “呦,这丫头可真俊啊,是长歌吧?你很小的时候我还抱过你呢,你记得吗?” 大春她奶笑出一脸褶子,恨不得伸手把长歌搂进怀里揉搓一番,以此来表达喜爱。 长歌面上羞怯地笑笑,心里却是忍不住吐槽:我包裹这么严实我都看不清自己,你倒是看出我长得俊? 说到底,谁都清楚,他们的热情源于上次的孝敬钱。 有一,就有二,这不,早上来没堵到长歌,这老婆子拎走了大春家一只鸡,转头,傍晚又来了,就怕错过了长歌,怕她过两天走了,薅不到羊毛了。 “长歌啊,你可比你表姐懂事多了,上次还让你婶子带钱给我,真是谢谢你啊,你这孩子有心了……” 大春他奶快笑成一朵ju花了,平日里,她是不爱笑的,只有见了钱才这样。 长歌也笑眯眯地,心里想着,她上次那埋得那一百文伏笔现在该有下文了,于是,她学着乖巧晚辈的模样,亲切地问候:“奶啊,我跟大春一样喊您奶,自然要孝敬您,上次我让婶子带去了一两银子,钱不多,也算是我一片心意。” “什么?一两银子?” 大春她奶的脸色顿时就变了,原本坐着的,噌的一下就站了起来,屋里的大春原本是黑着脸不说话的,在灶台边帮她娘烧饭呢,这会儿,也听到了长歌的话,心中一愣,咦?怎么一百文变一两银子了? 同样的,安赵氏听了也是一愣,但是她也不会拆侄女的台,装作没听见,自己干自己的活。 “怎么了?你没拿到吗?” 长歌一脸惊讶地问道。 “哦,哦,不,不……不是,我拿到了!” 大春她奶脸色都青了,可是竟然将怒火强按下去了,原本还想敲长歌一笔,这会儿也没心思了,她做梦也没想到,她的儿媳妇会偷偷黑她的钱,还是一两银子那么多。 一两银子啊! 天啦!庄稼人谁敢想一次能拿到这么多孝敬钱啊,就是搜刮她大儿子的,也就每次几十文而已。 大春她奶感觉自己唿吸都不通畅了。 大春她婶回去以后,的确也昧钱了! 不过,一百文她也只敢抽了十文,回去跟大春她奶说,长歌给了九十文,祝愿她老人家活得长长久久。 大春他奶一直以来把二媳妇当亲闺女疼,她现在最在乎的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撒谎的问题,她觉得自己的真心算是餵了狗了。 “哦,我差点忘了,家里还有点事,我改明个再来!”大春他奶明显僵硬地道了别,“大春他娘,我刚才跟你说的事情,你好好寻思寻思,都是自家人,我不会害孩子的!” 说完,头也不回地就跑了。 “娘,她来说什么了?” 大春知道她奶来准没好事,所以对她刚才那番话十分在意。 安赵氏支吾了半天,才毫无底气地说了一句:“你的亲事!” “什么?” 大春一下子就炸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请留言和收藏! ☆、13.腹中之子 “大春,你别生气,我和你爹都没答应。” “……” 安赵氏说完话,半天听不到女儿说话,有些忐忑地看了正在烧火的大春一眼。毕竟,每次女儿发火的话,表明事情还没那么糟糕,如果不说话了,那就问题大了。 气氛很僵。 “大姑,你给我说说呗,她奶到底给她找的什么亲啊?” 长歌倒是很好奇,那个极品奶奶能看上眼的人家是哪样的。 大春气唿唿地瞪了一眼长歌,心想这表妹真是刀不插自己身上,她不肉疼。 “就是赶牛车的老刘头家的二孙子,刘二舍,这小子人比较憨,跟大春他爹差不多,话少,听话,家里人说啥是啥。” 安赵氏凭良心说还是很满意刘二舍这小子的,但是,嫁过去,就长期跟她奶家做邻居,以大春那炮仗性子,那不天天都得点着啊,所以,她私心是不愿意的,做人媳妇,她都恨不得离那个老太太远远的。 大春在听见刘二舍的名字,微微一愣,似乎并没料到她奶会给她说这个人,冷绷的表情也有所缓和。 长歌看在眼里,长长地哦了一声,随口道:“听话是吧?家里人说啥是啥?那以后,家里人和媳妇说的不一样怎么办?是听家里人还是媳妇的?” 长歌看似无意的一句话,大春的表情立刻又凝重了起来,她咬了咬牙,坚定道:“娘,这种人,我不嫁!” 虽然大春他爹对妻子和女儿不是不疼爱,但是,多年来一直带着全家忍受母亲和弟弟一家的压榨,大春心中是介怀的,所以,如果她能选,她一定不会选择跟他爹相同的人嫁了,那无疑在重复她母亲的悲剧。
第17页 长歌并不能决定大春嫁给谁,但是好歹她上辈子吃了那么多亏,所以她会给大春提供一个看问题的思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大春对刘二舍倒是没有过多的心思,只是在寥寥的接触中,她觉得刘二舍是村里为数不多的她可以忍受的同辈男子,至于那些情啊爱啊,还不至于。 从小到大,大春都不把自己当成女孩子。 别人刚会走的时候,她在田里帮忙; 别人在爹娘怀里撒娇的时候,她在田里锄地; 别人跟小伙伴一起在外面玩的时候,她在田里锄地; 别人绣花的时候,她在田里锄地; 别人情窦初开,开始偷偷张望俊俏男子的时候,她在田里锄地; 反正,她这十几年的生命中,大部分时光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 渐渐地,大春都快忘了自己是个女的。 “大春他奶如此热心大春的婚事,肯定不是出于对大春的疼爱,我觉得,他奶喜欢我都比喜欢大春多。” 长歌没心没肺地打趣道。 安赵氏长嘆一声,她又何尝不知道,要不是人选是刘二舍,她真是提都不跟女儿提。 长歌却不知道,她这一打岔倒是救了大春一把。 隔天,大春他奶和儿媳妇大打出手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村子,根据隔壁刘大舍的儿媳妇绣花绘声绘色地描述,说是这对平日里感情甚好的婆媳两,不闹矛盾则已,一闹,那就是一哭二闹三上吊,刘家人的所有女人总动员,都没按住这对战斗状态的女人。 绣花洗衣服的时候,跟村里的一群女人在柳树下唠嗑。 “你不知道,两人为了大春她城里的有钱表妹给的钱吵起来的,婆婆说大春表妹给了一两银子这么多,二媳妇哭闹只有九十文。” “一两银子?天啦,大春那个城里来的表妹可真有钱!”旁边的大婶都惊呆了,就他们村,能掏出一两银子的人家不足五个手指。 绣花白了一眼小伙伴,继续口若悬河:“先听我说完,后来,婆婆从二媳妇屋里搜出来上百文钱,这才知道,二媳妇每次来大儿子家要钱,就会剋扣一点下来,再上交婆婆,日积月累,都上百文了。” “我就说嘛,哪有那么乖顺的儿媳妇,你当人人都像那老婆子的大儿媳妇咯,傻得冒烟了,都分家了,当时田地啊房子啊都给了老二,一分钱没给老大,临了,还三天两头去要钱。”对面的大妈插嘴道。 “本来啊,这老二家里的钱都是婆婆管着的,儿子媳妇花一分钱都要上报,儿子出门打工赚的钱也都给自己娘,媳妇是一分钱落不到。” 绣花特别享受这种掌握本村头条的感觉,只有这一刻,全村妇女的目光才会紧紧锁定在她身上,所以,她此刻说话简直口沫飞溅,十分兴奋。 “媳妇留私房钱,婆婆原先不知道还好,现在知道了,那就翻了天了,尤其,大春她表妹还说给了一两银子这么多,竟然谎报只有九十文,这胆儿也是越来越肥了!” “说回来,这大春表妹可真有钱,不过她是不是缺心眼啊?要我有钱也贴补自己姑姑啊,竟然掏钱给那个恶婆婆,城里人就是脑袋被门挤了,钱多了没处花。” “要我说,摊了个这么有钱的表妹,大春的亲事就好找了,攀上那门好亲戚,人家手指fèng里漏一点,也够大春全家吃了啊,我听说,城里首富的儿子就看上了大春的表妹!” “是啊,是啊,我上次故意到她家门前晃悠,看到大春她表妹可真漂亮!就跟那画上的人似的,这也奇了怪了,好歹也是亲戚,大春跟她表妹是一点也不像!” “不过,上天也是公平的,你看她表妹虽然长得好看,但是脑袋不太好使,啊哈哈哈……” 女人们一阵狂笑,或许,她们心里都恨不得大春的表妹是个傻子,哪能有钱又漂亮都让一个女人占了? 这些终日无趣的婆娘们,好歹有了一个劲爆的话题,自然七嘴八舌说个不停,听到惊喜处,还忍不住啧啧称奇,偶尔再添油加醋一番,感受到别人炙热的八卦视线,顿时找到了自己的存在意义。 长歌并不知道,自己成了村里人口中人傻钱多的城里小姐。 其实,赵家在城里真不算有钱人,她更算不上啥小姐,也就是她爹心高,不惜所有财力培养她,让人教她琴棋书画,识字读书,就为了——卖个高价。 长歌这会儿正关上门,跟大春盘腿坐在床上一起数钱,数数各自最近到底赚了多少。 大春头一次数钱数到有机会数错,越数错,心里越甜,长这么大,手上头一次管这么多钱啊,以前她就是做梦都不敢想自己能有一两银子,现在她实现了,虽然都是铜板,还没换成银两。 “你怎么还没数好啊?要不要我帮你?” 长歌哪里不明白大春的心思,故意打趣道。 “不要!我自己数!” 大春一把将自己的钱全揽入自己脚边,生怕被长歌剥夺了她这百年难得一遇的快乐。 “对了,你上次跟我奶说一两银子的事情,是不是在给一百文的时候就打定主意了?” 大春不算聪明,但是也不傻,回头细想一下,就知道表妹一早就挖坑让她婶子跳了,表妹还没蠢到要送钱给不相干的人用。 “那也要她配合啊,她如果义正言辞地拒绝我,我也没机会陷害她是不是?你当时还气我给一百文多了,你也不想想,就你奶那人,早就给你家养刁嘴了,只给个十文,她压根不会亲自出马,我给了一百文,她贪得无厌,一定想要更多。” “所以你就算准了她会亲自来找你,给你机会诬陷?” “那是!” 长歌得意地仰面躺下,嘴角却是泛起一丝涩意。 她以前吃过的亏比大春吃的米还多,看人不说十分准吧,也有七八分了。 而且,表面上的恶人永远不是最难搞的,最难对付的是她爹那种人,而且,她爹知道她的身世,等于有了她最想要的东西,这样,她做任何事,都会有所顾忌,所以,她情愿躲到大姑家,也不敢现在就撕破脸。 大春看着表妹尚未隆起的小腹,放下手中钱,郑重道:“表妹,我希望你好好考虑一下。” 长歌坚决道:“别劝我了,我不会打掉孩子的。” 大春还是不放弃,继续劝道:“如果你生下这个孩子,你将面对的是什么?如果你爹知道你怀的不是富家公子的孩子,后果有会怎么样?到时候,你的孩子将有承受你的错误,这对他不公平!” “是啊?谁说不是呢?” 长歌不得不说,作为旁观者,这次大春说的很对,这世道,身为一个私生子,总是要承受太多的非议。 重活一次,她以为自己可以肆意妄为,可是,她的孩子呢?背负着那样的出生,能够肆意妄为吗? 要不,去找找孩子爹吧?赶在他还没成为那样一个难以靠近的男人之前……
第18页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捧场!留言我都一一回復了。这四天,孩子连续发了四天的烧,影响了我的进度,我尽力而为,如果到十二点还没更新,大家等明天早上哈! 谢谢留言和收藏!孩子爹要拉出来熘熘了…… · 刚才一再改孩子爹人设,孩子爹上辈子也是个爹不亲娘不爱的娃,所以这辈子打算让他记住上辈子的悲伤,这辈子加倍幸福甜蜜。 男主跟女主再次见面之前,不知孩子存在,好想说那句——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如果大家觉得男主有重生记忆不好,请留言,等下章节出了就定局了! ☆、14.东临秋 “嘿,临秋,你不是跟王公子走了吗?怎么又跑回云城来了?” 勐地被人拍肩膀的时候,东临秋正猫在墙角朝着一户人家张望呢,突如其来的招唿,东临秋吓了一跳。 “江,江公子?” 刚刚重生不久,东临秋突然看到江凌越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着实有些不适应。印象中,这位江家大少后来死了,江家就只剩下一个江家大小姐——江郝郝。 因为江郝郝是女子,纵然苦力支撑,还是逃不开被外人和旁支排挤的道路,再过个十年,江家也就彻底没落了…… 东临秋望着面前的江凌越,心中唏嘘不已,直到现在,他都无法适应自己重生的事实。更唾弃自己,好歹也混到过唿风唤雨的位置,怎么重生了一次,就跟个情窦初开的愣头青似的,干起了躲墙盯梢这种丢人的事来。 要是被重生前那帮下属看到,估计眼睛珠子都要瞪出来了吧? 哎,重生之前,在他得知心爱的女人死去的消息,没多久,他就得了重病,大夫说他是心病,可是,他的心药已死,无力回天。 他一直爱她,却又怕靠近她,甚至不敢关注她的消息,只在公众场合见她,觉得她无限风光华丽。 他恨自己,直到她死去,才真正知晓她的悲惨境遇。 拖着病躯,一一收拾了所有伤害过她的人,像是完成了某种仪式。 时隔一秋,他也跟着去了。 纵然他可以断情绝义,做成人上之人,却无法自欺欺人,他对她就是情根深种,贱到自己唾弃。越是如此,他越是要在心爱之人面前,装作高冷,毕竟,这是他从小到大,唯一擅长的保护色。 早在她死之前,他知她辗转于不同男人,他以为她是生性如此,贪图富贵,水性杨花,却在她死后才知,她早就迫不得已,他们那次相遇,她甚至早已被人拔去舌头,原来,她当时不是不屑与他说话,而是,口不能言。 重生的那一天,他正在客栈休息,醒来后,发现自己跟着王简成在去往回京的路上,似曾相识的场景和对话,令他忽然恍悟——他重生了! 如果按部就班,他应该跟着王家少爷回去京城,可是,心底一个声音不断告诉他:回去看看!哪怕她嫌贫爱富,他将来也能给予她荣华富贵不是么?反正已经有了肌肤之亲,不如相爱相杀,也好过上辈子那样,关心又害怕靠近,等他知道她活得生不如死,她都已经真的死了。 他不辞而别,也不管王简成会不会找他,反正就是发了疯似的日夜赶路,只为了早日见她一眼,可是快要见到了,他又犯了怯,蹲守在她家门口,踌躇犹豫。 更不巧的是,还碰见了熟人江家大少。 “难不成王公子又回来了?” 江家大少好奇道。 “没回来。” 东临秋嘴上应着,眼睛却一眨不眨地锁定回不远处的大门上,突然,门动了,有只穿着绣花鞋的脚先迈了出来,东临秋的心跳突然加速……多少年,他早就习惯做那个发号施令,处变不惊的王者,何时会为了一点小事心跳错漏? 果然,一旦遇到她的事,无论他有多少阅歷,都要重新翻盘,变成愣头青。 当绣花鞋的主人完全跨出院门,东临秋提起的心,这才放了下去,幸好,不是她! 江家大少瞅见东临秋一惊一乍的表情,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从其中一家门里走出来个小姑娘,长相一般,呃……难道是东临秋心上人? 再看看东临秋的模样,这两人也不配啊? “临秋,走,去我那,我最近得了一个好东西,你来尝尝,给我提提建议!” 江凌越赏识东临秋,可是王简成那小子跟东临秋向来形影不离,所以,他很少能单独捉到东临秋,现在好了,这傢伙落了单,正好拖回店里好好招揽,最好这傢伙肯松口帮他,将来一定是他最得力的左膀右臂。 哎,可惜了,东临秋如果跟王简成换个身份,王家的未来绝对不容小觑。 江家早已有心好好锻鍊江凌越,毕竟日后他是要继承江家家主之位的。 云城这边帐务有了问题后,江凌越亲自从京城过来已有几个月了,他待这么久,一来,查帐;二来,暂时负责云城及其下属分支各镇子的帐户,彻查问题出在哪里。 江家大少在京城时就认识东临秋,一开始,觉得东临秋也就是个王家的跟班走狗,就是话不算多,挺没存在感的,人也比较冷。 但是几次相处下去,他却越发欣赏东临秋这个人,他的毫无存在感并不是天生,而是刻意,这样的人,若是与其敌对,那是自找苦吃。 江大少觉得东临秋这种人,将来有机会,准能一飞沖天,毕竟,学识、眼光和能力,他皆有,只是跟王家人在一起,故意装傻充愣罢了。 昨天,下属镇上的一个铺子送来十几盒叫“芙蓉糕”的糕点,说是寄卖的,一盒六块糕点就开价五百文,江大少一听勃然大怒,觉得帐目不对,就是下面这帮人总是做这种荒唐事,一个小镇子,都胆敢开价五百文一盒,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就是贪得无厌到极点了! 结果,等芙蓉糕被送到他面前,他看着盒子上可爱讨喜的画,每一盒都不带重复的,又打开其中一盒,亲自品尝后,顿时觉得,五百文——值! 江大少瞅着十几盒糕点,自己留了几盒,决定一开始每月只限量卖十盒,还标价二两银子一盒,至于手上留的那几盒,江大少就送给了江家在城里关系不错的富户商家,对外说是江家今天重磅推出的新款,宣传期一个月,这一个月内,光是包装礼盒都是独一无二的,绝无重复。 正巧,听闻凌家家主跑来云城找女儿,专门去拜见时,特地送了一盒。 送完之后,转了街角,马车就坏了,于是江大少下来,打算走路回店里,却不想,遇到了站在墙根鬼鬼祟祟的东临秋。 江大少一再邀请,东临秋也不好驳了他的好意,只能有些不情愿地被拉去了江家的糕点铺。 尝了一口所谓的新款糕点后,心不在焉的东临秋突然愣住了,盯着手里糕点,他好生奇怪,这,这,这东西怎么变成江家的新款了? 这明明是他偶然间从一个走投无路的厨娘手上买下的“芙蓉糕”方子啊,后来,还是他把这东西给发扬光大了。
第19页 怎么江家这么早就接触到了? 难道是拿厨娘提前卖给过江家?不可能啊!那厨娘说她从未离开过京城,江大少说他从云城下面的小镇偶然得到这方子,到底谁说了谎话? 东临秋的心思一下子被拉到了芙蓉糕上,他在意的倒不是一个糕点方子,而是怀疑,他的重生或许冥冥之中改变了什么。 怎么办?想见那个女人的心更加强烈了! 她的人生会不会也发生变化?他贸贸然找去,她还能认出自己吗? 毕竟,那晚,烛光摇曳,面容早就模煳不清。 毕竟,他纵然站在她面前,她眼中也全是样貌、谈吐、出生样样都上乘的王简成。 作者有话要说:  要不要再看?嘿嘿,等你们留言哦,么么哒…… ☆、15.相见 东临秋吃了芙蓉糕,倒是谈了几点自己的看法,又听完江凌越的想法,他觉得江家大少并不比他逊色,光是他定价二两银子,限量十盒的卖法,就足以令他刮目相看。 东临秋告别江家大少后,心中一阵唏嘘,这样人,只可惜死得太早。 东临秋走着走着,又回到了他开始盯梢的小巷口,好在他一向懂得如何降低自己存在感,加上穿着普通,没几个人在意他,毕竟,能像江家大少那样赏识他的人也没几个。 正走着,刚才出门的那个小姑娘挽着一个大婶经过临秋身边。 “娘,你说姐姐还要几日才能回来?” “你别管她了,你爹说让她在你姑姑家住满一年再回来!” “难道她要把那个……” “嘘!别瞎说!你爹说过的话,你忘了?事关我们家未来的前程,你要是胡说八道,让人知道了,你爹非杀了你不可!” “我知道,我不会乱说的,我只是不服气,凭什么啊,都是一个娘生的,她就能嫁给王公子,我现在连个说亲的都没有。” “你这个蠢货,你急什么,你姐高嫁了,你还怕嫁的不好吗?你爹就是个破捕头,你两个哥哥又没用,现在全家都指着你姐姐呢……” 东临秋默默跟在这对母女身后,直到她们开门进屋,东临秋无比自然地一路向前,完全看不出他一直在偷听她们说话。 此时此刻,东临秋的心有些沉重,又有些心疼,他从来不知道她有一个这样的家,他虽然爹不亲、娘不爱,好歹有个视他如亲子的奶娘,而她的家里,恐怕一个真心待她的人也没有,不仅如此,还恨不得踩着她往上爬,吃她肉,喝她血。 看样子,她家里人还不知道她被人设计了,若是知道,怎么能还盼着嫁给王简成?那晚的设计,最后是王简成撞破的,他并没有表现出多少的在意,毕竟,一个空有美貌,没有家世的女人,永远进不了王家的门,更别提,还是一个跟自己的一个跟班圈圈叉叉过的女人。 从母女两的对话中,东临秋得到了一些有用的讯息,所以,想好怎么办后,他一路就往衙门走去,他当然不能当面问赵怀仁他大女儿去哪了?但是他可以从赵怀仁的手下那边旁敲侧击,打听一下他姐姐或者妹妹的住处…… 次日一大早,东临秋就雇了一架马车,赶往他要去的小山村,结果,车夫给马儿餵水时,半路停下来歇息时,又遇到了江家大少。 江家大少坐在马车里,正打开帘子看路边风景呢,就瞅见一个刚下马车的人长得特别像东临秋。 “喂,是临秋吗?” 东临秋一回头,心想,呃,这位大少爷怎么阴魂不散啊?难道是老天暗示他,重生回来救这位大少爷一命?否则,这几次三番的,他才不想跟一个男人如此有缘啊。 江家大少得知东临秋的去处后,立刻示意手下打赏一下东临秋所雇的马车车夫,叫人家回去,然后提议东临秋坐他的马车,两人车上聊聊,也能解解闷。 东临秋无奈,马车都给江大少爷赶走了,还说什么提议啊,他压根没得选择好吗?除非他打算走着去目的地。 两个大男人坐在宽敞的马车里,气氛有点诡异。 东临秋本来就不善言谈,也不愿与人太亲近,所以,他一上车就闭目养神,江大少爷一看,这不成啊,我找你是来给我解闷的,你不说话,我多无聊啊,所以他的话匣子就打开了。 “对了,记得王简成来的时候,认识了城里的一个叫什么来着,叫,叫……叫赵长,长,长什么来着,长笑?好像叫赵长笑是吧?那可真是漂亮,你一定见过对吧?” “赵长歌!” 东临秋真不想说话的,可是他无法忍受有人说错长歌的名字。 江家大少一看,诶,有戏!这不是回应我了吗?看来是个男人都喜欢聊女人啊!每当谈判陷入僵局,江家大少都会试试这一招,不说百试百灵吧,也能十次中个七八次。 “对对对,是长歌,赵长歌!我后来才知道,她是云城一个捕头的女儿!可惜了,若是身在京城世家,就凭着她的才情学识,容貌风姿,各大家族的王公世子肯定都会求娶,只可惜,生在一个捕头家……哎,以我对王简成的了解,他最多也就是玩玩!” 江家少爷也就远远看过一次赵长歌,连个正面都没瞧见,这会儿已经跟东临秋面前胡侃八吹了。 不过,他对王简成的判断还真是神准,如果不是东临秋的阴差阳错,王简成也差不多要下手了。 “……” 江家少爷一看,赵临秋又不言语了,心里那个憋闷啊,他可是堂堂江家大少爷,想跟他说话的人,都要排长队的好吗? “对了,你知道京城凌家吧?他们是官家,我们是商人,官家向来看不起商家,可是凌家不一样,凌老爷几次三番帮过我家,所以我们两家关系很好,我和凌家大少爷凌沐也是打小就一起玩的好朋友。” “说来也怪我,当初,凌沐他妹妹闹他,要他带她出去玩,他本是跟我约好,结果我爬狗洞的时候被我爹发现了,被他关起来温书,凌沐出来没见着我,就带他妹妹逛街,谁曾想会断了腿,妹妹也丢了,自那以后,我爹带着我去凌家跪了无数次,凌沐都不肯见我,不过,凌老爷和夫人都很好,没有过多的责备我……” “……” “所以啊,这次知道他们有了失踪女儿的消息,改道来了云城,我特地去拜见了一下,要不,你别跟着王简成了!要是你瞧不上我们家,我可以引荐你去凌家,凌家老爷可比王家老爷强百倍,他绝不会把一个人才用来陪自己的儿子吃吃喝喝,花天酒地。” “……” “你倒是说说话啊。” “哦。” “哦什么啊?” “知道了,谢谢,我暂时不需要。” “你……现在赶你下去自己走还来得及吗?” “是你请我上来的!” “你……”
第20页 江家大少气得咬牙,他实在摸不清这东临秋心里在打什么算盘,做个跟班有意思吗?难不成他喜欢王简成?王简成虽然皮相不错,可是…… 江家大少终于安静下来了,因为,他正在仔细打量闭目养神的东临秋,思考他喜欢男人的可能性为多少。 良久,江家大少也闭目养神,手指轻叩纸扇,故作深沉道:“如果你还有别的想法,我劝你放弃吧,王简成喜欢女人,妥妥的!” 东临秋:“……” ————————我是云城分割线———————— 凌高海和他夫人自打知道了女儿的消息,那是马不停蹄地往云城赶,可是,等他们赶到时,当日写信给他们提供消息的人,却突然失足落水死了。 写信人当时在信里说,他们的女儿是被人特意带走的,并不是一般的拐子,否则也不会动用凌家那么多势力,都找不到孩子。 信上还说,当日那女儿被送来了云城一户人家抚养,幕后之人给了那户人家很大一笔封口费,而且,除了写信人和收养人,中间牵扯到的人,全都在这些年间,一一死去,写信人怕自己也命不久矣,踌躇再三,还是选择了告诉凌家,让凌家可以对他提供庇护。 没想到,他还是没等来凌家人就被灭口了。 凌高海看完尸体,一再确定此人已死后,只得一脸灰败地回了马车。 “怎么样?” 凌夫人紧张地问道。 凌高海摇摇头,不愿多说,可是凌夫人却明白了丈夫的意思,女儿的线索怕是又断了。 这时,马车外一个声音响起。 “凌老爷,我是云城捕头赵怀仁,刚才有了人自称死者死前留下了口讯,跑去府衙,知府大人让我把他送来见您,让您亲自审问。” 凌高海在女儿失踪那年,就跟皇上辞了官,但是凌家子孙众多,本家旁系,做官的一大堆,凌高海的同胞弟弟现在已经官至尚书,要不是辞官,凌高海早就能做到这个位置了。 所以,即便已经不再当官,但是,凌高海走到哪里,都很受敬重。 “好,我马上出来!” 车外捕头的一句话,令凌高海的心勐地就提了起来,他顾不得其他,连忙伸手拍了拍夫人的后背,安抚两句,然后转身下了马车。 赵怀仁趁着凌高海审问的间隙,偷偷打量了一下,暗暗心惊,幸亏他把大女儿送去了乡下,这血缘就是骗不了人,长歌跟他家谁都不像,可是,跟这位凌高海却有几分相似。 凌高海年轻那会儿,那钟情他的小姑娘可不少,那街上走一遭,满地都是小姑娘不小心掉的帕子,踩都踩不过来。 凌高海专心与捕头带来的人问话,倒是压根没在意这位捕头。 “死者死前给你留过话?” “是的。” “他说什么?” “他说,其实那个女孩早就生病死了,但是幕后之人怕查到自己,所以还是要把当年所有的知情者灭口,他之所以骗你来,也是为了让你保护他。” “还说了什么?” “他死前让我跟你说对不起,其他没有了。” “他有没有说幕后之人是谁?” “没有。” “你说的可都是实话?没有半句虚言?” “小人不敢,绝无虚言!” 赵怀仁插嘴道:“这小子胆儿特别小,应该不敢说假话。” 凌高海无奈地挥了挥手,示意他们走吧。 “好的,那我就告辞了!” 赵怀仁说完,拉着那人走远…… 凌高海站在马车外面,迟迟不愿进去,他真不想再令妻子失望,他甚至不知道该说什么? “老爷,进来吧,我们回京!” 凌夫人在车内已经听到了对话,此时,她掀起一截帘子,轻声说着,声音听不出悲喜。 走吧,如果女儿真是死在云城,他们真是一刻也待不下去。 或许,也该放弃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张都写男主和家人去了,下张女主出来了。 坐等大家鼓励,来来来,不要客气! ☆、16.英雄救美 长歌并不知道,有人以为她死了,也不知道,有人正赶着来见她一面,她只知道,此时此刻,上门给大春说亲的媒婆,摇晃着她肥大的脾气,冷哼一声,气唿唿地走了。 毫无疑问,媒婆是老刘头家请来的,说的正是刘二舍。媒婆觉得,安大春连刘二舍都看不上,活该嫁不出去。 安大春,长歌和安赵氏统一战线,压制住了安贵仁的意见。 安贵仁望着远去的媒婆,长长地嘆息一声。 身为一位耽误女儿婚事的父亲,安贵仁有一颗少女般恨嫁的心,在他看来,现在只要有个不错的男人肯娶女儿都不错了,又不是什么歪瓜裂枣,那就开开心心地嫁了不好吗?怎的说些如果逼她嫁给刘二舍,就跳河自杀的话?怪吓人的。 因为上次村长的原因,安贵仁这阵子有点蔫了吧唧的,偶尔只去田里看看,结果女儿拒婚,令他的脑袋耷拉得更低了,扛着锄头,他再次出门了,他决定跟田里的土豆好好倾诉一番。 安贵仁的情绪感染了家里的每一个人。 安赵氏有点不忍; 大春打定了主意,自己选的路,她就要站直了走下去; 长歌心里闷闷的,她在想,女人真的要嫁人,要依附于男人才能在这世道活下去吗?可是,上辈子,她不就是一次次选择依附男人吗?结果一次次眼瞎,所託非人,最后连自己的舌头都被人拔了…… 几天后,跟蛋糕铺约好的期限已经到了,长歌叫大春陪她去镇上,结果,在坐牛车的地方,老刘头一瞧见这姐妹俩走过来,挥起鞭子,就先出发了,这意思已经明显得不能再明显。 大春脸色当时就不好了。 长歌虽然也不慡,但是总不能那么远的路走过去吧,她虽然现在锻鍊得比以前强些,可是,肚子里毕竟有一个,她不敢硬撑。 得,拉着大春追吧。 “人家不想带我们,干嘛还要追?” “你以为我想追啊?我这不是身体不给力么?你忘了我啥情况啦?放心吧,回来我就买头小毛驴,坚决不坐他的破车!” 长歌其实更想买一架马车,可是这年头马车不但招摇,普通人家也买不起,都是富贵人家才有马车,再说了,大春也不可能会伺候马。 长歌和大春最终还是上了车,大春红着脸,不过不是害羞,是生气。老刘头虽然不慡,但是也不愿当面撕破脸,说出去难听,因为儿子被拒婚,就欺负两个小丫头。 哎,大家一路无话。 等到了镇上,大春给完钱,就拉着长歌急匆匆地走了,如果是以前,她一定阻止长歌买头小毛驴,但是今天,她恨不得立刻买一头小毛驴,反正她走多久都没问题,只要长歌好就行。
第21页 “大春,我觉得你奶那么热心你和刘家的婚事,这其中肯定有猫腻,你要小心了!” 长歌也就是心中觉得不安,所以随口那么一句。 “嗯,知道了。” 大春不愿再说这个话题,所以随便敷衍了两句。 两人打算先去集市上看看有没有小毛驴卖,毕竟买东西要赶早,迟了都是被人捡剩下的。 结果,两人走着走着,对面撞过来一个半大小子,也就是那么一下,长歌感觉很不对劲,她本能地一摸钱袋,发现没了,顿时一愣,随即回头,大喊:“小偷!” 大春一听长歌喊了一声,立刻追了上去,长歌跑得慢,三两下就被丢下了。 就在这时,三个地痞流氓模样的人朝着长歌围了过来。 长歌心知不妙,看看四周,无捷径可逃,心里默默祈祷:大春,你快点回来啊! “你……你们……想……想干嘛?” 长歌刚才跑得太快,这会儿直喘粗气,说话也不利索。 “想干嘛?当然是想带你去玩玩啦!” 为首的男子说道。 “呕……” 瞧他那噁心猥琐的模样,长歌当时就想呕。 长歌因为怀孕,最近总是干呕,这时候干呕,还真是应景。 “哥哥长得再磕碜,你也不至于吐吧?你们这些城里小姐就是矫情!” 长歌第一次来这集市卖东西时,这三人都见过她,尤其是她取下头巾之后,三人更是对长歌垂涎三尺,这三人中为首那人叫王富贵,是王ju花的表哥,住在镇上,不学无术。 王ju花是谁? 就是大春他们村的村花,也是村长大人的宝贝女儿,受尽全村人的阿谀奉承。王富贵也是因为王ju花才知道长歌是大春的妹妹,所以才找小弟支走大春。 毕竟,大春天生力大无穷,打他们三个跟玩似的。 “我妹妹跟安大春是一个村的,我们也算是熟人,来来来,跟哥哥去喝酒!” 王富贵上手就要拉长歌。 “滚开!等我表姐回来,你们就完了!” 长歌并没有慌张,她观察了一圈周围的人,看热闹的人都没有上来帮忙的意思,那么,她只有靠自己了。 围观的人一看,就知道这个被王富贵围住的小丫头要吃亏。 这会儿,长歌还带着头巾,结果,身后一个无赖,趁长歌不备,勐地上前一拉,一把将她的头巾扯走了。 没了头巾,长歌整张脸就完全露了出来。 “哇!” 看热闹的人纷纷发出惊嘆声,显然,他们并不知道,这个小姑娘的长相会是这样出色。 “你们几个大男人,竟然合伙欺负一个小姑娘,实在是太过分了!” 这时,正义之声突然从身后传来,长歌面上一喜,重生之前,她没少遇到英雄救美的事,早就驾轻就熟了。 可是,当她转头看清“英雄”时,眼角有点抽搐,到底谁能告诉她,这位长得比她还单薄,感觉风一吹就倒的“英雄”为什么要跑出来逞强? “你算老几?管哥几个的好事?” 王富贵见面前这位文弱公子穿着不错,可是以前没见过啊,估计是路过的,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好歹他姐夫也在县衙做事,就算被告了,也不过在里面住几天,装装样子。 所以,王富贵上去就给了文弱书生一脚,路见不平的文弱书生毫无悬念地倒下了,长歌连忙上前去,文弱书生初见长歌的样貌,似是意外,看样子,刚才因为长歌背对着他,他压根没看清这姑娘是美是丑就已经出声帮忙了。 长歌心底的感激顿时多了几分,心里念叨着:大春啊,你快回来啊!我护得了自己,也护不了他啊,他等下要是被打成猪头也太可怜了。 闹事的三位见长歌竟然出手搀扶,更加生气了,这小白脸屁都不会,只张张嘴,就获得了美人欢欣,他们倒是做了恶人了。 “上去,先把这傢伙揍一顿!” 王富贵最瞧不得这种弱不禁风的男人,他爆喝一声,直接冲上去给了小白脸一脚,就在他打算朝着对方心窝踢第二脚的时候,一只手直接揪着他的衣领把他甩了出去…… 其他两个无赖见此情景,转头就跑,唉呀妈呀,这女的太兇残啦!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发现字数超过两章,先发一章,第二章稍后,我先去吃个饭…… ☆、17.同处一室 安大春单手解除危机! 被拯救的男子——韩之斌,也就是小白脸,顿时被拯救他的少女惊呆了,就那么轻轻一挥手,眼前的暴徒就一个抛物线飞了出去,摔在地上,吐出一口血来。 一种异样的情绪涌上了韩之斌的心头。 他从未见过如此奇特的女子,一只手就能把男人打飞,跟他娘逼着他接触的那些女人完全不一样,那些女人只知道在脸上涂脂抹粉,那粉厚得呛得他直打喷嚏,而且,她们背后总是笑话他没用,以为他看不到的时候,看他的眼神都是鄙夷的。 她们都是一边唾弃他不像个男人,一边又捨不得他家的银子。 他天生体弱,吃什么都不长肉,能怪谁?他也想身强体壮啊,可是老天爷不是不肯给他一副好身体么?娘说要找个能保护他的女人,爹说要找个最漂亮的女人,他呢,只想找个尊重他,不同情,不鄙视他的女人。 今天相亲时,他赌气先走了,因为女方在背后笑话时被他听见了,那个女人说他没用,不像个男人,他气唿唿地跑了出来,正好看见无赖调戏良家妇女,也不知道是抽了哪根筋,他就逞强出声了。 他想证明自己,他是一个男人,虽然肩膀很单薄,不代表他没血性,没正义感。 结果,毫无意外,他被打了…… 王富贵见同伴都没义气地跑了,强忍着重伤爬起来,一边吐血,一边狼狈逃跑。 “你没事吧?” 大春将长歌拉到身后,随口问了一句这个救了自己表妹的男子,看不出来,这身无二两肉,还敢跟王富贵叫板。 “没事。” 韩之斌有点傻眼,这位姑娘好像在跟他说话,他其实不太记得自己回答了什么。 “那好,谢谢你,我们还有事,就先走了!” 大春再厉害,那也是个未嫁的女孩子,总不好跟一个男的过多牵扯,而且这男的都说自己没事了,应该……或许……大概……没、事、吧? 直到大春和长歌挽着手走远,韩之斌才回过神来,哎呦,好疼,不行,感觉要死了……要死了…… 韩之斌捂着胸口,倒在地上昏死过去。 “哎呀,少爷?少爷?怎么是您啊?您怎么倒在集市上啊?谁打了您啊?哎呦……我的小祖宗啊!” 平日里经常照顾大春生意的那位厨娘大婶,正巧买菜经过,看到一群人围着看热闹,她也跟着上前凑热闹,结果,凑近一看,竟然是她家少爷。
第22页 “这是谁啊?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胆敢揍了我们老爷大金牙的宝贝独苗啊?不想在这个镇上混了是吧?” 大婶是真心疼爱她家这位大少爷,这位少爷可是他们老爷大金牙的镇宅之宝,老爷自从生了他,就跟生了个聚宝盆似的,总是能给老爷招财。 不光老爷,他们这些下人们,也经常受到少爷的恩惠,走点横财。 “谁?是谁干的?” 大婶的咆哮声,迴荡在整个集市…… 因为时间不早了,长歌不想再耽误。 “大春,都快中午了,我们总不好大中午吃饭时跑去人家店里谈事情。” “嗯,那我们快点去买只小毛驴吧,给点定金,中午再来领走。” 大春提议道。 “行!” 长歌点点头。 于是,长歌跟大春抓紧时间跑去选了一只小毛驴,跟卖家说好,中午来拿。 然后,两人就朝江心斋奔去。 两人刚进江心斋的大门,伙计恨不得就飞扑过来了。 因为没了头巾,所以伙计只认出了大春。 “咦?那天跟你一起来的姑娘呢?” 大春没说话,指指长歌,伙计一愣,随即明白过来,为什么上次这个小姑娘要包着头巾了。 “两位终于来了,请进!请进!我们都等着呢,不但我们江掌柜要见你,我们京城本家的江大少爷,也要亲自见你们!” 伙计那个热情啊,说话更是顺熘到不行。 大春受宠若惊,长歌倒是很淡定,微笑着拉着大春,跟着伙计朝后面走去。 镇上的点心铺不能跟城里的比,后面三面都是屋子,供糕点师傅使用,外加掌柜接客和休息,前面就是店铺。 长歌一边走,一边到处看,一边在心里盘算,她也要赶快在镇上买一套这样的房子,她最多在这边待一年,她爹肯定就要把她带回去了。 只有一年时间,她要送大春家这样一套带店铺的房子,让他们在铺子里做点小买卖。 那个村子,一点人情味也没有,实在没什么可留恋的。 东临秋原本打算跟江大少爷告辞,顺便让江大少爷的马车借他一用,送他去村里。 结果,那脚还没迈出门槛,就看一个熟悉的身影迎面走了过来,不过对方正在左看右看,压根没注意到他。 就见东临秋前倾的身体勐地往后一弹,跟见了鬼似的,左看右看,想要找地方躲藏…… “临秋?你怎么啦?” 江大少爷好奇不已,这傢伙怎么突然这么反常? 东临秋没空搭理他,像是无头苍蝇似的,在屋子里乱转,寻找可以躲藏的地方。 不要问他为什么要躲起来,他也不知道。 他明明是要去找人家的,可是突然见到了,反而情怯了。 不管了,先躲起来再说! 打定主意,东临秋钻进屋内的屏风后面…… 长歌跟大春进门的时候,屋内只有江大少爷和江掌柜。 江掌柜站在门口,伙计一见他,就机灵的介绍道:“掌柜,这位漂亮的姑娘就是上次那个寄卖的赵长歌姑娘。” “哦?” 江掌柜也算是见多识广,他听老钱感嘆过赵长歌的容貌,当时并没当回事,毕竟赵长歌那天几乎只露了一双眼睛。 “两位姑娘,先跟我进来吧!” 江掌柜抬手示意长歌和大春进门。 “来,我来给你们介绍,这是我们东家,江凌越,江大少爷。”江掌柜上前介绍,“这个小姑娘叫,叫……赵长歌!” 噗! 江大少爷正喝着茶,结果一口茶喷了出来。 “你再说一遍,她叫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结束。 大家留言啊,燥起来! 点心铺正式改名江心斋,前面做了修改,如有错误,请指正。 ☆、18.执念 “你就是云城的那个赵长歌?” 江大少爷眼睛瞪得滴熘熘圆,心里感嘆,如果真是那个赵长歌,那还真是名不虚传。 “……” 长歌笑笑不说话,没有承认,也不否认。 江大少爷自然也不会追着不放,不过,他倒是嗅出了一丝不寻常的味道,为何东临秋一直嚷着要去见什么人,为何会在门口看到有人进来,就吓得慌了神? 东临秋很少失态,或者说,这是江大少爷第一次看见东临秋失态,直觉告诉他,赵长歌和东临秋之间有猫腻! 据他听说,赵长歌好像对王简成有意思啊,东临秋一直是王简成的跟班,简直是形影不离,赵长歌没理由没见过东临秋,那东临秋为何避而不见呢? 难道是赵长歌跟他江大少一样慧眼识珠?突然转性追求东临秋了? 江大少爷在这脑补狗血剧也不过是瞬息之间,很快,他就笑着跟长歌谈起了正事。 江大少爷:“这芙蓉糕是你亲手做的?” 长歌:“正是!” 江大少爷:“一盒五百文的价格也是你想到的?没有高人指点?” 长歌:“我看别人都不会做,只有我会做,所以要价高些。” 江大少爷:“你就笃定开价这么高能卖出去?” 长歌抬起头,望向江大少,一脸天真道:“我急着用钱,就随口说了个大价钱,没想到江掌柜就应了。” 江掌柜在一旁,听见这句话,顿时急出一脑门汗,觉得被这小姑娘给坑了。 江大少爷微微一笑,也不戳破,寻常人家出生的孩子,是不会狮子大开口到五百文六块糕点的,要么有人指点,要么她的眼界早已跳出了她的阶层。 江大少爷知道,这姑娘的嘴严,他就算再问下去,也问不出什么的,索性直接问道:“我想出钱买你方子,你既然缺钱,就开个价吧?” 谁知长歌想都没想,就回道:“这方子也是我跟别人学来的,这是别人的方子,我没有权利卖给你,等我以后找到那人,问过她意思,我再告诉你!” 江大少爷噌的一下就从椅子上站起来了,又好奇又好笑,“小姑娘,你不想卖可以直说,无需找这样荒唐的藉口。” 在江大少看来,你都用人家方子赚钱了,还不打算藉此捞一笔大的,那不是傻子才干的事么?或者,这压根都是藉口,她就是想抓住方子,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长歌眨了眨眼睛,心想江大少可能是想偏了,她是缺钱,但是她并不想卖掉别人的方子,让江家把芙蓉糕扩展到全国。 她的目标最高也就是云城。 她只是想多赚一点给姑姑一家买套房,自己存好去京城的盘缠,等回到城里后,她才有机会套到她亲生父母的信息,带着孩子去京城。 如今想到孩子也要有父亲,她的寻亲之路又多加了一条,给孩子找亲爹。 漫漫寻亲路,也不知道是她先找到爹,还是孩子先找到爹。
第23页 “我只负责足够在云城铺货的芙蓉糕,再远不行,我可以跟你签约,绝不卖给别家,也不会因为你开价比我高,销量比预期好,就提高价格,我现在只求赚快钱,不贪多。” 长歌如实道。 “小姑娘,你可真有意思,一边不肯赚大钱,一边又说自己缺钱。” 江大少明显是在嘲讽了,如果不是他让糕点师傅反覆试做都不成功,他早就把这个心口不一的姑娘拒之门外了。 长歌懒得再跟他解释,男人她是最了解的,都是一群自大到自以为是的动物,他们一旦认定你是某种人,就很难改观,上辈子长歌就在王简成身上错了一次,事后就被所有男人都认定为水性杨花,垂涎她的就想玩弄她,鄙视她的就想嘲弄她,以示自己的风骨高洁,不为美色所迷。 长歌直接转身面向江掌柜,认真道:“江掌柜,刚才的话我不想再重复第二遍,我现在去前面等消息,你想按照我说的合作,我们就谈细节,不想合作,让伙计到前面知会我一声便可。” 转头向江大少行礼道:“江少爷,我先告辞了,就不打扰你在这喝茶了!” 很明显,这一次,长歌是把重生前对男人的愤怒,以一种决绝的姿态发泄出在江大少爷身上。 换句粗俗点的话就是——爱做不做,老娘不伺候了! “这,这……她,她……怎么……” 江大少爷头一次被一个女人气结巴了,手指着长歌的背影,打算叫江掌柜把这女人赶走。 “等一下!” 东临秋直接冲出屏风,也顾不上其他,一把抓住江大少的手腕,急忙道:“你别急着赶她走,我有话跟你说……” 江大少把目光落在自己手腕上的手,东临秋连忙松了手。 “你跟我说什么啊?” 江大少一脸你们肯定有□□的笃定表情。 东临秋看了一眼江掌柜,只道:“你先让江掌柜答应她的一切条件,其他的我们慢慢说。” 江大少爷被长歌激起的愤怒,全都因为东临秋突如其来的反常和示好,烟消云散了。 “好,就按临秋说的办。” 江大少爷一直想招揽东临秋这个人才,可是这傢伙特别圆滑,他愣是找不到下手的地方,今天这傢伙自己送上门,就不要怪他紧咬不放了,哈哈哈…… 江大少心中暗喜,东临秋却是心乱如麻。 当他透过屏风的fèng隙看到长歌时,顿时有种恍如隔世之感,她似乎跟记忆中变了很多,又似乎一点都没变,依然那些俏生生的,眉目如画。 也是那一刻,他坚定了与长歌相守一生的信念,哪怕是霸王硬上弓,他也要和她儿孙满堂,相杀相爱。 他对她一直都是一见钟情,不是她有多美,而是她一直是他记忆中的样子。 他第一次见她时,是在京城,她那时还很小,扎着两个小辫,很可爱漂亮,像个瓷娃娃。她奶声奶气地跟他说,她和哥哥出来玩失散了,所以坐在原地等哥哥,他那天很不开心,跟一个比自己小好几岁的小丫头竟然聊得特别开心。 后来,他觉得后脑一疼,就晕了,醒来后,就再也没见过这个小丫头,直到,多年后,他陪王简成去云城,一眼就认出了她,她的左右耳廓上各有三颗痣,分布排列都很对称,世界之大,他走南闯北,就再没见过其他人这样,而且,她的眼睛笑起来的弧度,跟记忆中一模一样,温暖人心。 东临秋本来是不打算跟一个要死的人有过多牵扯的,可是,为了长歌,他必须临时改变他的计划。 江管家见自己家少爷这么说,知道这是看在东临秋的面子,看得出江大少爷特别重视这个叫东临秋的人,否则,也不会前一秒还怒不可遏,后一秒就笑眯眯地改变了主意,甚至都不用考虑一下。 “好的,我这就去!” 江管家转身就带等在门口的伙计去了前面。 看管家一走,江大少立刻就坐椅子上,像个大爷似的,笑着说道:“临秋啊,有什么想跟我说的,说吧!” 说话这会儿,江大少已经自行脑补了一百个东临秋与赵长歌不得不说的爱情话本。 而东临秋,却突然表情凝重,无比严肃道:“你活不过明年,只有我,可以救你!” 江大少:……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看的人终于多一点了,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我觉得我目前情况在扑街与可能不会扑街之间,不是前几天的鼓励,差点支持不下去…… 多谢留言和收藏! ☆、19.欠债 江大少爷深深地看了一眼东临秋,他觉得自己看走眼了。 他以前一直以为东临秋是一个理智高于感性的人,这一刻,他才知道,东临秋压根没有理智,这丫就是个神经病! 有这样的人吗?张口就咒人死? 江大少:“你才会死呢,你们全家都会死!” 东临秋淡淡道:“嗯,我们全家是会死光的,就剩我一个。” 江大少:“……” 东临秋继续恳切道:“你信我,没有我,你真会死!” 江大少:“……” 东临秋突然微微一笑,伸出双手,轻拍了几下江大少紧绷的双肩,承诺道:“放心吧,我不会让你死的!” 江大少坐在椅子上,东临秋居高临下,两人眉眼相对,颇有一种深情款款的错觉。 其实,江大少心中正在骂三字经。 “江,江大,大……少爷……” 江掌柜跑过来回禀的时候,就看到了如此暧昧的一幕,吓得他魂飞魄散,深觉自己看了不该看的东西。 江大少一把推开东临秋,正色道:“什么事?” “哦,哦哦,已经跟赵姑娘说好了,也签好了合同,我把这合同拿来给您过目。” 江掌柜紧张地都不敢看江大少和东临秋,心里惋惜着江老爷那么大的家业,万一没人继承该怎么办。 “放下吧,我知道了。” 江大少爷明明和江掌柜说话,眼睛却狠狠地瞪着东临秋,东临秋知道,江大少的意思是他缺他一个解释。 解释?改怎么说呢?告诉江大少他是重生者?呵呵,连他自己都不信。 可是,东临秋已经决定了——要改变江凌越的命运,甚至是江家没落的命运。 “赵长歌人呢?” 东临秋突然反应过来,立刻问道。 “走了!” 江掌柜道。 东临秋也顾不得其他了,丢下两人,转身就往外跑,生怕再次弄丢了赵长歌。 “喂,喂,餵……你跑什么跑?” 江大少望着东临秋火急火燎跑走的背影,气急败坏道。 “你给我回来!回来!” 另一边,赵长歌和大春签好了合约,非常开心。
第24页 长歌在签约时才说,让大春跟她学习做芙蓉糕,两人合伙赚钱,所以,长歌让大春也在合同上按了手印。 “不行,我不能占你便宜!” 大春一开始只想着给表妹帮忙,从未想过合作,合作和帮忙毕竟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合作的话所有收益都是平分的。 “快按吧,否则我一个人也忙不过来,白白浪费了这赚钱的机会。” 长歌一再催促,大春头脑一热也就跟着签了,等签完出来了,她才彻底想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六块芙蓉糕就是两百文钱,她和表妹一人一百文,真是活少钱多的大好事。 合同上定好,除了第一个月的时候只需要三十盒,十盒用来限购,二十盒用来送人,第二个月开始,每天固定供应十盒芙蓉糕。 大春一时间算不出来多少钱,但是她知道是很多很多钱,到时候,她一天赚的比她辛辛苦苦几个月赚的都多。 “长歌,你掐我一下!” “啊!真疼,呵呵,是真的!” “表妹啊,谢谢你,我知道,你都是为了照顾我们家!” 大春激动坏了,觉得自己走路都像在飘似的,恍恍惚惚踩不踏实。 长歌笑眯眯地,任由大春一个人自说自话地傻乐。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长歌总觉得有人在跟着她们,她好几次回头,却又没有发现什么,联想到今天在集市上发生的事情,她怕是人家来寻仇,不由也没了买东西的兴致。 “我们先去把小毛驴领了,然后去买点做芙蓉糕需要的材料就回去吧。” 长歌隐隐有些不安,所以不想在镇上耽搁。 “好啊!” 大春压根没注意到长歌的紧张,反正长歌说啥,她都笑呵呵地应着。 “长歌,我回去就告诉我爹娘,我不嫁人了,我可以养活我自己,没必要依靠一个陌生人,还要伺候人家一家老小,当牛做马!” 大春已经开始畅想未来了。 “好好好,只要你能说服姑姑和姑父,我就支持你!” 长歌心不在焉地应着,不时地四下张望。 等两人买好东西,长歌在大春帮助下,骑上小毛驴,两人就往家赶。 大春因为心情好,觉得全身有使不完的劲,雄赳赳气昂昂地牵着小毛驴走在前面,甚至,心疼小毛驴年纪小,大春把买的东西都扛在身上。 “小毛驴啊小毛驴,你只要负责驮好我表妹就行!” 大春今天的话特别多,长歌倒是反常地沉默。 一路上,但凡有点风吹糙动,长歌就会紧张兮兮地四下张望。 等到了家,长歌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回来的路上,很多地方都是荒郊野外,真怕从糙丛里突然窜出几个人来。 大春就算再厉害,她也是女的,她就算力大无穷,也不是铜墙铁壁。 事实证明,长歌多虑了,因为直到到家,也没发生任何意外。 一到家,大春就把田里的爹娘喊了回来。 回家的路上,大春郑重其事地宣布了她与长歌的合作。安贵仁和安赵氏一开始也没当回事,可是,当大春说出一盒多少块芙蓉糕,每盒芙蓉糕多少钱后,两位中年人全都傻眼了。 可是,女儿说话向来稳重,夫妻俩相互对望一眼,难以置信,却又不得不相信。 幸福来得太快,砸得他们措手不及。 “不过,丑话说在前头,爹,娘,这钱是我的私房钱,你们可以帮我赚钱,但是无权干涉我如何使用这笔钱。” 大春路人早就想好了,这笔钱决不能任由爹娘支配,不然,最终都会流向别人的口袋。 安赵氏看看自己的丈夫,她很清楚女儿此举是防的谁,她前阵子就想好了,要始终站在女儿这边,不能因为丈夫无奈就心软,就是她的一次次心软,才耽误了女儿的婚姻大事。 安贵仁虽然沉默,但是心里也是贊同的,只是他不善表达,妻子和女儿现阶段并不太清楚他的真正想法,以为他还是过去那个愚孝的男人。 路上,长歌十分警觉,东临秋躲藏得极为小心,生怕被发现。 东临秋一直跟踪长歌来到了大春她们村,等两人进了一个破烂不堪的院落后,东临秋的眉头皱了起来。 他不敢相信,他记忆中的赵长歌竟然愿意屈身在此处过活,记忆中,她总是把自己打扮得那么精緻高贵,纤尘不染,而这院落里满处都是鸡屎,苍蝇,房子破败不堪,好多地方漏风,估计下雨的时候,滴滴答答,家里摆满了盛水的器皿。 一切的一切都不一样了,据他所知,重生之前的这个时候,她已经在家开始备嫁了,嫁给云城首富的傻儿子,别跟他扯什么因为爱情,正常人谁会爱上一个整日流口水,嘴眼歪斜的傻子? 更何况,她恨不得倒贴王简成那会儿,可看得出她对王简成痴情的很,即便,那痴情一半为人,一半为钱。 可是,为什么她此刻会在贫穷的乡下,而且还是最穷最穷的一家? 而且,最让东临秋惊掉下巴的,是她竟然悠哉悠哉地骑着小毛驴? 小、毛、驴? 这是什么鬼? 东临秋觉得,如果是重生前的赵长歌,以她的性格,别说是坐在小毛驴上面了,就是让她摸一下这东西,她都会吓得尖叫逃离。 夜幕降临的时候,东临秋带着一肚子的疑问回到了镇上,他觉得有太多的现实已经超出他的掌控。 有很多事情,他要好好想想,仔细部署一下。比如,如何让赵长歌注意到他,愿意嫁给他。又比如,如何让江大少爷免于一死,江家也不至于没落…… 结果,他前脚刚走,后脚就有一大帮五大三粗的壮汉来到安贵仁家,又敲又砸,几乎把安家直接给拆了。 “你们是什么人,凭什么到我家捣乱?还有没有王法?” 大春顾及到长歌和爹娘的平安,并没有上前阻止,而是守在亲人旁边,就算她力大无穷,这么多的壮汉也不是她一个人所能应付的。 壮汉:“哼!小丫头,听好了,你二叔在镇上欠了我们一大笔钱!” 大春:“他欠钱是他的事!” 壮汉:“昨天我们去他家的时候,他说了,即便他还不上,还有你爹这位好大哥帮忙!” 大春:“我们两家早就分家了,他欠的债,我家是不会还的。” “今天我们再来讨债的时候,他们一家竟然都捲铺盖跑了!”壮汉冷哼一声,继续说道,“哼,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你们想撇清是不可能的!我看你妹妹长得不错,既然你家啥都没有,那么就让你妹妹抵债吧!” 说着,勐一招手,好几个大汉就冲上来抢人。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现在基本有了固定的几位读者留言,知道每天会有人等着我更新,所以即便再辛苦,也会挤出几个小时来更新一章,谢谢大家支持! 再三感谢留言和收藏的各位! ☆、20.缘分
第25页 “放肆!” 长歌一声暴喝,倒是镇住了几名上前的大汉。 “你们大可以问清楚,安赵氏只是我姑姑,我爹是云城捕头赵怀仁,又不是安家人,你们凭什么抓我抵债?” 虽然是一介女流,但人家可不是什么毫无背景的乡土村花,可以任由他们搓扁揉圆。 真是瞎!还以为可以靠这个丫头大赚一笔,没想到竟然不是安家人。 哎,这安家人真不是东西! 为首的大汉挠了挠头,犯难地看了看长歌身边的大春,心里暗自感嘆:你说你们都是女孩子,咋差别怎么大?你们到底是不是亲戚? 大春也是冤枉,她本来也不丑啊,那是看跟谁比好不好?而且她又不像人家小姑娘一样,涂涂抹抹,就连红头绳都不扎一个。 坦白说,大春的身段也不差,就是干活多了,全身上下没有女孩子的作态罢了,反倒像个假小子。 “既然不能抓女儿抵债,那我不管,你们必须掏出钱来,除非你们家的人都不姓安了,否则就拖不了干系。” 说起来是个伤心的故事,为首大汉直接无视了赵大春这个女儿的存在。 赵大春看着自己已经被拆掉的家,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悲愤,她一家人一次次的容忍,结果却换来越来越冷血地盘剥,她是没有表妹好看,如果有表妹那么好看呢?难道就要因为二叔家的债,逃不过被卖掉的命运么? 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这会儿,老刘头一家也来凑热闹了。 周围站满了前来看热闹的村民,没有一个上前帮忙说上一句话。 “安贵仁啊,你娘从我这拿了定金,你看咋办吧!” 老刘头心疼他那些银子,要不是他婆娘背着他掏钱出去了,他是怎么也不会掺和进来的,既然他安大春看不上他儿子,他还不稀罕捏。 “定金?什么定金?” 安大春心中一冷,明知自己已经猜到了答案,却还想要问个清楚。 “我老刘家迎娶安大春下的定金啊,中午的时候,你奶跑到我家,赌咒发誓说能搞定你家,说是你一定会嫁来我家,我那婆娘头脑一发热,连定金都给了!现在你奶跟你二叔一家跑了,你们家可不能不认帐!” 老刘头一说完,看热闹的人群不约而同地发出“哦”的一声,有人惊讶,有人嘲讽。 这老刘家——算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长歌心中一阵冷哼,这老刘家又不是傻子,这什么都没定呢,怎么可能痛快拿钱? 肯定是因为那个老太婆瞎掰唿的时候把她也掺和进去了,比如大春有个有钱表妹撑腰啊,随手送人都是一两银子,现在大春跟她表妹又好的跟一个人似的,你家娶了大春绝对不亏,别等大春家自己找到了人,那就没他们老刘家什么事了。 还别说,长歌真的是猜的准准的。 要不是长歌那出手阔绰的一两银子的故事,整个村的人也不会对于她的有钱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钱是我奶收的,你们找她要去,我们早就分家了,她凭什么为我的婚事做主?” 大春气坏了,简直是怒不可遏地说出这番话。 “你奶和二叔一家都跑了,不找你们找谁?我不管,那些钱都是我赶牛车一点点存起来了,你不给,就别想安生!” 老刘头这辈子,把钱看得特别重,他并不贪图别人的钱,但是,属于他的钱,一分都不能少,这是他的执着,也是他的倔强。 “我说春丫头啊,你表妹家不是有钱么?你可以借啊!” 之前在牛车上见过的婆子,看热闹不嫌事大,还多嘴插了一句。 安大春和赵长歌同时看向那婆子,大春的眼里都快喷出火了,长歌的眼中却尽是嘲讽。 这位婆子倒是脸皮厚,被安大春一瞪,竟然还来一句:“春丫头,你瞪我做什么?所以说,你这丫头就是没大没小的,怪不得没人要!” 安大春还没来得及发作,一个人噌的一下从她身边站出来了,朝着那位婆子大吼一句:“严婆子,你算什么东西,这样说我闺女?” 安贵仁这么一嗓子,一下子震惊了村里的所有人。 认识安贵仁的人都知道,这个男人就是一棒子也打不出一个屁来,被他娘和弟弟弟媳都欺负成一滩泥了,也从不反抗一下。 但凡是安贵仁硬气一点,他的女儿也不会那么强势,事事都要争上一争。 “小时候,我爹教我,遇事要忍,我安贵仁窝囊了半辈子,一味的忍啊让啊,没想到,现在连家都要没了……” “今天,我就把话放在这里,谁让我妻离子散,我就让他家破人亡!” “谁再敢侮辱我闺女一句试试,我的锄头直接就招唿到他脑门上!” 安贵仁这么啪啪啪三句话一说,那气势陡然就高大起来了。 不论是村民,还是来讨债的壮汉们,全都不约而同地后退了一步。 那严婆子,更是吓得捂住了嘴巴。 这年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刚才还横眉冷对的安大春,在听见自己亲爹紧握锄头,急红了双眼说出这番话时,忍不住湿了眼眶。 说一千道一万,她爹也是爱她的。 长歌见此情景,知道闹下去只会更糟糕,以她的预见,她姑父这会儿是因为长久的压抑而反弹了,这反弹劲儿,还真是不要命了! “要不我们去镇上的衙门吧,让县老爷给我们断断。” 长歌说完,四周鸦雀无声,看得出来,逼债的两方都不喜欢她的提议。 官字两个口,有理无钱莫进来。 他们是来要钱的,不是去送钱的。 长歌环顾四周,嘴角微微扬起一丝嘲讽,忍不住道:“要不这样吧,如果县官大老爷说我表姐一家应该给钱,不管我表姐家有没有钱,我都把钱先掏了,如何?” “你当然这么说,你爹是云城的捕头,官官相护!” 为首壮汉粗声粗气地说道。 “一来,我爹是云城的捕头,不是这镇上的,我并不认识这里的县官;二来,我可以不出面,你们跟我一起去,你们找人盯着我,我也没机会私下与县官见面,如何?” 长歌知道,这帮壮汉胆敢抢人抵债,就足以证明他们在县里的地位。 对于县官的判决,不管有没有徇私枉法,她都不是十分在意,她要的是将这件事通过官方定性,为日后姑姑一家离开村里做足铺垫,也为日后安家其他人来打秋风断了后路。 反正村里的房子几乎等同于拆了,也没必要再回来了,索性不要了。 “好!去就去!谁怕谁!” 壮汉们通过眼神,达成一致,去县里,他们好歹在县里也有些路子,疏通疏通,说不定就能从这小姑娘手里把钱拿到! 老刘头内心无比纠结,他想要拿回自己那笔钱,但是,他一辈子都没跟官府打过交道,认识最大的官也就是村长。
第26页 纠结再三,还是对钱的执着占了上风,他瞪了一眼自己的婆娘,下决心道:“行,那就去镇上看县老爷怎么判。” 自从长歌撂出话来,安贵仁一家就陷入了某种悲凉的气氛当中。 他们想拒绝,他们怕县官真的判了他们还钱,他们要连累长歌,可是,除此之外,他们别无他法,家都没了,他们哪有钱还?他们不怕害人家破人亡,可是他们也妻离子散了啊? 安贵仁陷入了深深的懊悔当中,就是因为他多年来的姑息,造成了今天的恶果,他发誓,今生还有缘见到那些所谓的亲人,他就连施捨乞讨之人的怜悯之心都不会再有,从今以后,他与他们恩断义绝,再无瓜葛…… 因为天色已晚,青天大老爷也要睡觉不是,等他们赶去镇上肯定是晚上了,所以,大家说好,明早一起在衙门见,当然,为了防止安家人再逃脱,壮汉拍了一个手下一直跟着他们。 大春走之前,勐地冲进房里,从墙角根掏出一个小破罐子,紧紧抱着她的破罐子,跟大家一起上路了。 罐子里不但有大春的钱,也有长歌的,毕竟,长歌也不可能带着钱满大街跑。 大春突然有了一种慷慨赴义之感,她怀中就是她的未来,她的未来,可能保得住,也可能一无所有! 等到了镇上,长歌也不委屈自己,在店里要了两间房,那名壮汉见状也要了一间房,睡在了隔壁。 早上的时候,长歌和姑姑一家不慌不忙地吃了早点,在壮汉的“陪伴”下,一起到了衙门。 结果,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衙门的人让他们等等,说是老爷有正事要谈。 过了不久,一个肥硕的身影和一个瘦兮兮的身影一起在县太爷的恭送下,出了府衙的大门。 “谢谢啊,县太爷,这次麻烦你了,改日,您一定来我府上小聚!” “大金牙啊大金牙,我们这关系还用说这话吗?见外了不是?放心吧,敢动令公子的小贼也是瞎了眼了,我定会叫他好好吃个教训,终生难忘!” 长歌听着他们说话,抬头一看,咦?这位身无二两肉的俏公子,不就是那天英雄救美的男子么? “你,你……是你?” 那位公子也看到了长歌这边,指着长歌这边激动到不行,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突然看见仙女了呢。 “我?” 长歌指了指自己。 果然,人美就是事多,总有那么几个一见难忘的爱慕者。 长歌这边正感慨呢,现实犹如一碰冷水,陡然就浇了下来。 “不是!我不是说你,我说你旁边的……”公子竟然指着大春,一脸羞涩外加兴奋地喊道,“姑,姑娘,我,我们见过,你救了我,你还,还记得……吗?” 得,这话都说不顺利的公子,除了一张脸好看,也没啥优势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晚做了三件事。 一,把芙蓉糕定价500文了,不是一两银子; 二,根据读者的留言,我也觉得我的书名太随意了,很多人连看一眼的机会都不给我,所以让朋友给起了一个新的; 三,立刻找了帮我做封面的店家帮我改了封面名字,希望大家喜欢。 我很用心,目前都是花费三四个小时无偿在写稿,很辛苦,天天写到十一二点,请多收藏和留言支持! ☆、21.误会 韩之斌,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跟别人说话都不结巴,可是遇到面前这位姑娘,莫名其妙就紧张到不行,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那话更是说不利索。 “我记得你!” 大春的回答,令韩之斌眼睛一亮。 “爹,这位姑娘就是上次救我的姑娘,如果不是她,我早就被打死了!” 韩之斌迫不及待想要引荐,大金牙把目光从长歌身上移到大春身上,先是一愣,随即又多看了儿子几眼,心中瞭然,笑着问道:“姑娘,谢谢你救了我儿子,你说吧,有什么要求?只要是我大金牙可以办到的,一定为你办到!” 负责盯着大春一家的壮汉,一看对面是大金牙,顿时傻了眼。 完了! 得罪了大金牙儿子的恩人,这是找死啊! 谁不知道大金牙在镇上的势力有多强大,就连县太爷都要跟他称兄道弟, 别看这大金牙的名字特别暴发户,他本人可不是有钱无脑之人。 “我什么都不要,我就是举手之劳!” 大春性情耿直,在她看来也就是随手那么一下,而且,也是人家先挺身而出救他表妹。 “你真的什么都不要?” 大金牙似乎有些意外,看大春一家人的穿着,就知道家境如何。 “是的!” 大春倒是坦坦荡荡。 长歌却不愿意了,这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这大春却一点也不会利用,如果老太爷知道了,估计都要气得肺疼。 “表姐,你怎么这么死心眼?正好县太爷在这里,你不妨亲自说说你的诉求,我们今天来不就是为这事吗?” 长歌压根不管县太爷要不要听,她笃定了金大牙在这里,他不听,也要听,他不管,也要管。 “哎,还是我来帮我表姐说吧!” 长歌也是个条理清晰的,三两句就把安家的事情给说清楚了。 韩之斌听到他的救命恩人竟然被他亲奶奶私自定亲,气得变了脸色,就连他自己都没察觉,自己私心很牴触那个看上他救命恩人的男人。 “这还有没有王法!” 韩之斌义愤填膺,恨不得撸起袖子就要做些什么。 金大牙头一次见到自己文文弱弱的儿子第一次如此血性,又惊又喜! 他一直担心,自己和妻子百年之后,留这一个温温吞吞的儿子会被那些族亲生吞活剥,所以他恨不得儿子早点生个孙子,把孙子训练成能独当一面的男人。 可是,今天,自从遇到这个姑娘,儿子就像变了一个人。 “既然你的救命恩人遇到这种事情,我自然不能不管,那就让县太爷开堂吧,就算判你救命恩人一家还钱,也有你爹我帮忙还债!” 金大牙此话一出,等于是把事情给担下来了。 旁边的大汉吓坏了,也顾不得其他了,转身就去找他的兄弟们去了。 乖乖,谁敢拿大金牙的钱啊!拿了这笔钱,以后就不要想在这个镇上混了。 于是,开堂的时候,壮汉那些人全都集体失踪了!只剩下老刘头一家。 老刘头一家还纳闷呢,就剩他们一家追债的,心中变得更加不安。 县太爷还没说话,大春已经上前说道:“大人,我愿意替我奶还上那笔所谓定金的钱,但是,我希望大人可以给我做个见证,以后我奶和我二叔一家的任何债务都与我家无关。” 大春此举,也是想彻底撇清和过去的关系,之前,长歌有给她吹枕头风,说要她在镇上安家落户,她以前觉得长歌是痴人说梦,但是现在,她也想做梦了,她家被砸成那样,村民没有一个人帮忙说情,反倒都在看热闹。
第27页 大春的心全凉了,她也不稀罕村里那些地了,她曾在那一块块地上挥汗如雨,可是,那些土地回馈她的却是那么贫瘠的收穫。 她不如学她表妹,敢想敢做,从镇上重头开始,斩断过去的所有恩恩怨怨。 既然大春主动表示愿意给钱,县太爷也没啥可说的了,要不是大金牙在这,他真懒得管这些家长里短的破事。 从县衙出来的时候,刘二舍的目光一直紧紧追随着大春,他喜欢大春,因为他娘说大春那身段,一看就能生孩子,她娘还说大春力气大,家务活是一把手,有了她,以后家里的女人孩子都能闲下来。 所以,刘二舍一直都把大春当成妻子的最佳人选,那是越看越欢喜。 韩之斌注意到那边有个黝黑的男人一直盯着大春看,心中不悦,故意走到大春身边,挡住那人的视线。 长歌问了韩之斌知道了他爹姓韩,她一个小辈当面喊人家大金牙毕竟不好。 所以,长歌躬身道谢后,说了一句:“谢谢您,韩老爷。” 隔着一条街的地方,一个人一直盯着这边,他的目光从未离开过长歌。 当长歌向大金牙行礼时,他的拳头不自觉地握紧。 “多谢您了,韩老爷!” 安贵仁也代表自己一家跟着倒了谢。 大金牙摆摆手,一副不在意的样子,随即抬手叫来随从,取了十两银子,递到安贵仁手上。 “大兄弟,你闺女救我儿子一命,我大金牙除了钱,也没其他东西,你们拿着吧!” “不,我不能要!” 安贵仁连忙推辞,他一向口舌笨拙,可是他的倔强无人能敌,他说不要,就一定不会收。 大金牙跟他来回推了几次,最后还是放弃了,咝,这庄稼人就是力气大。 “呵,走,我们去茶馆坐坐如何?” 大金牙本来是中意长歌的,不过看到自己儿子的眼睛就没离开过他救命恩人的脸,自嘲一笑,还是决定顺从儿子的意思,往上数三代,他家也是庄稼人,他倒是没有门地之间,而且,他儿子的情况特殊,这镇上大户人家和小户人家的闺女他儿子也算见了个遍,他心里也清楚,大多都是看不上他儿子,看得上他的钱。 大金牙这辈子只有一个妻子,一个儿子,这两人就是他的命,他也希望儿子能够找一个真心待他的女人。 有人私底下嘲笑他儿子,说他儿子就算娶了媳妇,估计上床也费劲!更别提生孩子了,如果生了,那肯定是给他儿子带了绿帽子! 大金牙虽然一直让妻子给儿子安排相亲,却从未冒然定亲,他怕自己一时错误,会害了儿子一生。 目前看来,安家一家人都不是贪钱之人,而且老实本分,教养出来的闺女也不会太出格。 “大兄弟,听说你们家都没了,以后,有什么打算啊?” 安贵仁摇摇头,不知道该怎么说,他对未来也没有打算,但是他也不打算回村了,那个村,已经没有值得他留恋的人和东西。 “要不这样吧?我家也几个空宅子,也不大,也就只够家里四五口人居住。” 大金牙知道说的太好,人家一定不会接受他的帮助。 “不行!” 安大春想也没想就摇头拒绝,她被韩之斌盯得有点头皮发麻,她不想在跟他有所牵扯。 “那这样吧,我介绍个牙侩给你们,让他们给你们寻个住处,你们自己去相看,看中就自己去谈。” 大金牙虽然这么说,但是长歌知道大金牙背后肯定还是要出力,只是出多少力,现在不得而知。 “好!” 长歌这次连忙应了下来,她怕安家人再一味拒绝下来,这聊天就给聊死了!就算他们不打算依附大金牙生存,但是想在这镇上安家落户,他们一定不能得罪大金牙。 于是,接下来,大金牙亲自出面帮忙找牙侩,一起去找房子,平日里,就算县官老爷也没这待遇啊,能得到大金牙的亲力亲为,足可见大金牙对安家的重视程度。 长歌作为局外人,最清楚,韩家人是在打什么算盘,可是她暂时还不好善加论断,当她知道大金牙一辈子就一妻一子时,是心生敬佩的,至少重生前是没见过这样的男人的。 长歌嫁给云城首富的傻儿子后,没过两年就被人花言巧语骗着撕了奔,又被人卖进窑子里,好不容易找个富商将自己赎了出来,又被富商妻子陷害,差点掉了命,她跑回云城,养父母意外已死,她险些被哥哥玷污,得知自己身世之谜,她将哥哥打晕昏迷,被关进牢房,还是姑姑一家砸锅卖铁用钱把她疏通了出来。 再后来,遇到三年灾荒,处处闹饥荒,她为了进京寻亲吃尽了苦头,等到了京城,却一次次被人欺骗,失了身,失了心,人前富贵,人后生不如死。 长歌一辈子,就没遇见过几个一心一意的好男人,大部分男人是穷,才没三妻四妾。 所以,她看向韩老爷的目光,多了几分钦慕。 却不知道,这目光看在有心人的眼中,就多了一分别的意味。 东临秋快气疯了,怎的就一夜没盯着,这女人就跟镇上最有钱的大金牙有说有笑了? 他真想不顾一切地冲过去,一把拉住这女人的手腕,将她拽离这个世界,最好去一个除了他和她,再无其他人的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  说是下午更新,还是耽误了,好在没过明天! 下张男女主再不见面,你们砍了我。 ☆、22.告白 长歌这会儿压根不知道,孩他爹正躲一边盯着她吃飞醋呢。 在牙侩和大金牙的帮助下,他们顺利选了一个带院落的地方住下。 折腾了一上午,告别了韩家父子和牙侩,安家人总算是踏踏实实住下来了。 剩下的就是去买锅碗瓢盆这些生活用品,长歌因为一早上看房子走多了路,这会儿肚子不舒服,她怕有事,于是提出自己在家休息,让姑姑一家一起去买东西。 大春拽着长歌进了房,两姐妹嘀嘀咕咕一阵子,然后大春出来了,嚷着早去早回。 结果,安家人一走,长歌是越来越不舒服,捂着肚子是越来越疼,她心里着急,知道坏了。 不断告诉自己“没事的”,“没事的”,头上的汗却一个劲地往外冒。 重生以来,都是肚里这块肉给予她活下去的憧憬,如果保不住这块肉,她觉得真的没有精力说服自己跟赵家人斗智斗勇,再跋山涉水地寻到京城,找那些早就断了线索的亲人。 最后,也顾不得会不会被人知道,她吃力地挪到门口,打开门,想向外求助,结果,她这边是居住区,愣是没什么人来人往。 左右张望一下,她决定去隔壁敲门求助,结果还没走两步,感觉下面一阵湿热,她吓得一屁股瘫坐在地上,生怕再动一下,就会出大事。 长歌也顾不得其他了,心想只要孩子没事,她就是身败名裂也没什么,于是,疼得早没力气的她,还是扯着嗓子大喊起来:“救命!来人啊……救……”
第28页 结果,还没喊两句,就突然从身后冒出一个人来,一把扶住她,沉着声音,关切道:“你怎么了?” 长歌六神无主,早就吓哭了,泪眼婆娑的,压根没注意对方长相,就哀求道:“大哥,求求你,快,快点送我去找大夫……我怕,我怕迟了,就来不及了……” 血已经顺着长歌两腿间流了出来…… 长歌感觉到对方明显一僵,也不知道因为她那声拖着哭腔的“大哥”,还是看到她身下的血。 那男人一把将长歌抱起,一句话也没说,拼命地往最近的医馆跑去。 长歌除了哭,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她连自己死了都不怕,她就怕失去这个孩子,经歷两世,长歌第一次在一个陌生男人怀里大哭,哭得那么脆弱,那么无助。 这位“大哥”的心都快被哭化了,明明刚才还一肚子气,这会儿哪还记得自己生过气。 等到长歌突然不哭了,晕了过去,“大哥”还以为怀里的人死了,直接就疯了,不顾一切冲进人家大夫的铺子里,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夫!大夫!” 正在给人看诊的老大夫吓了一跳,一看病人是名女子,连忙手指向里间的门…… 长歌悠悠转醒,睁开眼,室内除了她自己再无其他人,她双手覆上腹部,眼泪不自觉地就流了下来。 咯吱。 有人推门而入,长歌心急结果,也不管来人是谁,一把抓住对方的手臂,急切地问道:“我的孩子……孩子……” 话到嘴边,她又不敢问了,她怕听到不想听的答案。 对方没有说话,她抬起头,迎面望过去,待看清楚对方的面容后,心里咯噔一下,竟然是——他?! 长歌想过无数种相见的场景,唯独没有这一种,再看一衣服,还有染在他衣服上的血迹,她已经可以确定,送她来的大哥正是他。 她当时太过痛苦,竟然没有发觉是他。 他面色凝重,眼神令人生寒。 长歌一下子就绝望了,整个人都瘫软了下来。 她绝望地想,她的孩子,大概是没了。 不然,他不会用如此恨意的眼神看她,重生一世,他终是知道了她曾和他有过一个孩子,可是,这孩子依然跟上一世一样,没有保住。 “对不起,我已经很努力想要保住这个孩子。” 低下头,长歌连看他的勇气都没有了。 东临秋原本恨不得掐死这个女人,可是在她说完话后,他却是震惊地瞪大了眼睛,以为是自己的幻觉。 “你再说一遍!” 东临秋居高临下,一种天生的威严感施压下来。 “对不起,我没有保护好这个孩子,如果可以,我宁愿拿我的命去换!” 长歌说完,抬起头来,迎上东临秋复杂凝重的目光。 “你再说一遍!” 东临秋对长歌的反应简直难以置信,一把手抓住长歌的双肩,紧紧地捏住,紧张地又问了一遍。 长歌以为他是因为孩子难过,所以就算被捏得生疼,也没叫出声来,而是望着他,安慰道:“我爹当初让我打掉这个孩子,我骗他是王简成的,他才让我留下这个孩子,我想着,等生下孩子就去京城找你,我们可以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东临秋并不算一个乐观的人,经歷过太多的磨难,他本能地抗拒美好。 在他看来,越是美好的东西,越是不真实,越是充斥谎言,饱含剧毒。 东临秋一再确认,最终还是不愿相信赵长歌说的任何一个字。 “找我?”东临秋自嘲一笑,松开手,踉跄着往后退了两步,“找我做什么?你也看到了,我只是王简成的一条狗,要不是那晚的事情,你恐怕连看都不屑看我一眼……” 长歌:“……” 长歌张张嘴,急切地想辩解几句,可是,最终还是没有否认。 是啊!若不是重生一世,她大概永远不会在意这世上有个叫东临秋的男人爱过她,反正说爱她的男人多了去了,他算老几? 长歌的沉默,看在东临秋的眼中,就成了默认。 “既然你不想要这个孩子,就打掉吧!不用跟我说些违心的话,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 东临秋勐地转身,他堂堂七尺男儿,在说出这番话时,竟然情不自禁流泪,他不愿被人看到他的脆弱。 “但是,我决不允许你用这孩子作为你攀附王简成的筹码!你别忘了,王简成知道这孩子是谁的!” “什么?你说什么?孩子不是没了吗?” 这下子轮到长歌难以置信了,她以为已经失去了孩子,然而,东临秋的话却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惊喜。 她的声音有些发颤,轻轻抚摸腹部,重新感受那里的生命。 东临秋背过身,不愿回头,他不愿长歌看见他此刻的脆弱,甚至,他的声音比平时更加冷漠,并且带着几分讥诮。 “呵,很失望是吗?” 长歌这才知道东临秋误会她了,连忙辩解道:“不,不是!” “不是什么!” 想到自己的身世,东临秋被长歌的狡辩激怒了。 他勐地回过头,几步冲到床边,一把拎起长歌的衣领,紧逼道:“你从一开始就不想要他不是么?他毁了你一辈子!断了你的富贵路!你怎么可能容得下他?就算生下来,你也会一次次想掐死他!” 长歌在直视东临秋眼睛的那一刻,直接愣住了,这个男人竟然——哭了?! 东临秋就是私生子,他娘被人毁了清誉,原本不想生下他,结果还是生了,从他还在襁褓的时候,他亲娘就一次次想掐死他,每次都被他奶娘救了下来,后来,她娘彻底疯了,人不人鬼不鬼,他等于是奶娘养大的。 他恨他娘,那个疯疯癫癫的女人,不是杀他,就是自杀,始终不愿多看他一眼; 他更恨他爹,那个毁了他娘一生的畜生。 他恨长歌,更恨自己,没想到,最终,他最终成为了他最恨的人。 “呵,是我太傻,以为再来一次,只要无所不用其极,就可以得到你……哈哈哈……” 东临秋又哭又笑,像个疯子。 他以为他重生一次以后,可以重新开始,可以挽回他上辈子的遗憾,可是,当他今天突然知道她有过一个孩子,而她不愿留下这个孩子,他决定放弃了,他不愿长歌重复他生母的故事。 东临秋松开手,所有的力气也随之卸下。 他的愤怒在一瞬间烟消云散,面如死灰,转身,步履蹒跚,打算离开。 谁知,在他打开门的瞬间,一个玉枕勐地砸向的脑袋,咚的一声摔在地上,顿时四分五裂…… “东临秋,你到底有没有认真听我说话?” 长歌快气疯了,这傢伙脑袋有病么?听不懂人话吗?她什么时候表达过嫌弃这个孩子?她什么时候说不要这个孩子?
第29页 “我说我要不惜一切代价留下这个孩子!” “我说我要生下这个孩子!” “我说要去京城找你,给这孩子找亲爹!” “我说我赵长歌,要嫁给你——东临秋!” 东临秋的后脑被开了瓢,顿时血流如注,可是他压根没注意到这些,他不敢回头,心里不断迴旋着长歌刚才的每一句话。 “我说我要不惜一切代价留下这个孩子!” “我说我要生下这个孩子!” “我说要去京城找你,给这孩子找亲爹!” “我说我赵长歌,要嫁给你——东临秋!” …… 东临秋转过身,先是面无表情,然后嘴角不断上扬,第一次,笑得像个隔壁二傻子! “你说的都是真的吗?” “你再不信我,我就砸得你脑袋开花!” 长歌操起另一个玉枕,气到双颊绯红。 东临秋却保持诡异的傻笑模样,后脑的血滋滋滋直冒。 原来,他重生一次,他的长歌,真的不一样了……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说拿300米长刀等我的,我已经被400米那位戳死了! 今天的感情戏大爆发,我自己很满意,虽然不知道你们的感觉,我自己就先瞎开心一下吧! 满意就留言,不满意就吐槽。 ☆、23.真相 “师父,师父,不好啦!” “师父,快来啊,要出人命啦!” “师父……” 老大夫本来让小徒弟炖了保胎药给送进去,结果小徒弟一进去,就火急火燎地冲出来了,嚷着那个昏迷的小媳妇醒来以后,就把自己的男人给打了,那男人脑袋被敲破了,血流了一地。 老大夫赶忙和小徒弟一起,将那个被打还在傻笑的男人架了出去。 等长歌冷静下来,看到一地的血,不免有些后怕,万一她那一下子把人给砸死了可怎么办? 难道等孩子长大成人后,哭着跪求孩子原谅——对不起,我一不小心把你爹砸死了?! 就在长歌忐忑不安的时候,姑姑一家正在满大街找她呢,你说这大活人怎么说没就没了?而且家里门都没关好,不会是被人掳走的吧?如果是别人可能性还不大,可是,赵长歌,那就是一张惹祸的脸,那就难说了。 “你夫人还真是彪悍,不过你再生气也不能碰她,她这胎能保住,十分不易。” 老大夫给东临秋包扎好以后,苦口婆心地说着,生怕等会他又要进去抢救那女的去。 东临秋也不说话,就咧着嘴傻乐,伸手从怀里摸了半天,摸了一两银子递给老大夫。 “给我?” “嗯!” “找不开!要不你下次上街再给我吧!” “都给你!” 老大夫吓了一跳,他又没出啥人参鹿茸的,咋给这么多钱? “用不到这么多。” “大夫,谢谢你救了我夫人和孩子!区区一两银子不算什么,真的太少了……” “我不能收!” 都是街坊四邻来看病,老大夫一直都是仁心仁德,也从不计较钱财,否则,他行医多年,全部家当也不会连一两银子都找不开。 一个小镇子,看病吃药最多也就几十文钱,就是富贵人,也没那愣头青出手就是一两银子的。 “小伙子,你不是被打傻了吧……真不用这么多钱……” “我没傻,我是太开心了!我从小到大,从没这么开心过!我要有家了,属于我自己的家……嘿嘿……” 不行了,不行了,说着说着,东临秋又开始傻乐了。 “小伙子,老夫说句不好听的,看你的穿着打扮也不像有钱人,年轻人就不要全凭一时激动乱花钱了,你妻子身体不好,需要好好进补,这些药材都要花钱。” 老大夫也是好心,谁知东临秋并不领情,他蹭的一下站起来,然后扑通一下就跪了下去,吓了老大夫一跳。 “大夫,真的谢谢你,来日待我……”东临秋顿了一下,直接道,“来日必将重谢!” 说着,咕咚,咕咚,咕咚,一连磕了三个响头。 东临秋刚抱长歌冲进这药铺的时候,真的以为长歌已经死了,谁知老大夫不但救了长歌,还保住了他们的孩子。 是的,是他们的孩子!长歌亲口承认的,她和他的孩子,他们还会成亲,他的孩子,绝不会像他一样,成为私生子。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东临秋心中的小人,一想到长歌刚才的每一句话,就忍不住掐腰仰天长笑。 真是个——痴情的疯子! 东临秋已经被极大的喜悦沖昏了头脑,看上去有点神经兮兮的,老大夫一直瞅着他包扎好的伤口,那里还映着红彤彤的血迹,心里估摸着——别等这孩子没出事,这当爹的先傻了! 一想到有这种可能,老大夫接过那一两银子,也不管东临秋了,转身去敲里屋的门,听到里面应声后,就进去了。 大致跟长歌说了一下她夫君的情况和他的猜测后,老大夫嘱咐长歌道: “你先将你家夫君带回去吧,你喝了安胎药,暂时就没事了,隔几日,你再来给我诊脉。至于你夫君的情况,我刚才跟你说了,你一定要密切关注,有什么情况,一定要立刻送来给我看看。” 说完,又将东临秋给的那一两银子交给长歌,说道,“这一两银子是你夫君非要塞给我的,你收着吧,至于诊金,等你以后有空了,来送几十文便可,我这里都是街坊四邻看病,收点钱也是为了餬口。” 长歌知道是老大夫救了自己和孩子一命后,心生感激,等看到老大夫退给她一两银子后,更是觉得就是给一千两都不足以表达她心中的感激。 她反手将银子推了回去。 “大夫,你就先拿着吧,就当是预存在你这的,我胎儿不稳,年纪轻又不懂,以后肯定常来问诊。” 得,这妻子也不肯收,老大夫没办法,毕竟,他跟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拉拉扯扯实在不雅,无奈只得收下。 因为害怕姑姑一家担心自己,长歌见到东临秋后,就让他雇一辆车送自己回家,她总不能让东临秋再抱她回家。 “嗯!” 东临秋也不知道怎的,被砸之后,再见到长歌,心中有点羞涩,又有点胆怯,他怕长歌,怕她突然又改口了,一下子收掉他现在所有的幸福。 “你躲那么远站着干嘛?怕我吃了你?还是再砸你?” 长歌觉得此时的东临秋气势完全变了,就跟个小媳妇似的,连看都不敢正大光明地看她,只半天偷偷摸摸地瞅她一眼,被她眼锋一扫,立刻就跟鹌鹑似的低下头,脸红的跟什么似的。 长歌扶额,心想,我一定是遇到了一个假的东临秋!
第30页 刚才他那自以为是的霸气呢?冷漠呢?都被她一枕头砸没了吗? “快僱车送我回家,我现在跟我姑姑一家住在一起,我不见了,他们肯定要急疯了!”长歌转念一想,还是不放心,于是又道,“要不你先让门口孩子去我姑姑家捎个话吧!” 好!都听你的!东临秋心里想。 可是因为太紧张,他连个屁都没放,就闷头开门出去了,留下长歌一个人在屋里傻眼。 这人是生气她指挥人的语气吗? 有可能!毕竟她好像真有点“仗势欺人”了…… 等出了门,吹了点冷风,东临秋终于冷静了一些,理智也终于回归了一丢丢。 掏出钱袋,还剩下几两银子,因为想到长歌后面还要花不少钱,所以他只给了老大夫一两银子,要不是这样,他一分钱都不会留。 给了五文钱给路边玩耍的孩子,告诉他去长歌大姑家的路线,让他去报个平安。 又掏了八十文雇了一辆马车,从药铺接了长歌出来,特地嘱咐马车慢慢走,不要颠簸。 两人坐在平稳的马车里,东临秋特地用软垫给长歌铺好,然后,两人陷入尴尬的沉默。 赵长歌:“我……” 东临秋:“我……” 两人同时出声。 东临秋:“你先说!” 赵长歌:“好,我说你听!” 长歌便将自己发现自己怀孕,到欺骗他爹来到姑姑家生子,又瞒着姑姑和姑父养胎,又抽空赚点小钱的事情全告诉了东临秋。 但是,长歌一早就打定主意,就是死,她也绝口不提重生的事情,这个秘密,她要带进棺材里。 东临秋默默听完,并没打断。 他发现,第一次如此近距离接触长歌,听她说话,就像是认识了一个全新的长歌,不那么自以为是,不那么好高骛远,不那么贪慕虚荣。 一切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遇见那个给他以温暖的小长歌。 “你还记得吗?” 东临秋有些恍惚,记忆将他拉扯得太远,他一下子情不自禁道。 “记得什么?” 长歌诧异。 “我们第一次见面……” “我们第一次见面啊……大概是我第一次遇见王简成吧?” 长歌有些尴尬,她对于他们的第一次想见真的记不太清了,只记得东临秋一开始总是和王简成形影不离。 “你赏灯的时候失足落水,我救了你,你醒来第一眼看到的人却是王简成,你以为是他救你,他明知你误解,也从未解释……”东临秋冷哼一声,“不过,我想说的是,那并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啊?” 长歌做梦都没想到,竟然还有这样一件事,即便是重活一世,她也以为王简成救了她一命,那次落水,是她妹妹故意推的,她也是年纪大了才突然猜出来她妹妹不是无心之过。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京城,那时候你还很小,穿的特别好看,长得也特别漂亮,你看我不开心,就蹲下来陪我说话,你跟我说,你跟你哥哥走散了……” 东临秋话没说完,长歌却是一把抓住他的手腕,眼睛瞪得大大的,无比紧张地追问道:“你见过我?真的在京城?我跟你说我跟我哥哥走散了?是真的吗?你说的都是真的吗?” 重生一次,长歌才知道,原来她错过了那么多真相…… 那么,到底还有多少事是她重生之前所不知道的?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喜欢你就拍拍手——收藏加留言! ☆、24.哥哥 长歌做梦也没想到,她被拐当日,曾经遇见过东临秋,她一再询问东临秋,东临秋只说自己后来晕了。 细问下来,长歌看得出东临秋并不知道她的身世,还以为她小时候居住在京城,后来跟随父母迁来了云城。 空欢喜一场,东临秋无法提供更加有用的线索,只是更加确定她是京城人士,而且按照东临秋对她衣着装扮的描述,看得出她出身不差。 “你刚才为何如此激动?” 长歌问完话后,就抽回了自己的手,东临秋有些失落。 “那个,其实我现在的爹娘不是我亲生的爹娘,我那日遇见你之后,就被人拐走了。” “……” 东临秋一愣,他以为他重生一次早就掌握了所有消息和先机,没想到,竟然还有他完全不知道的事情。 “其实,我本来我也是不知道,要不是我哥想对我……”长歌故意停顿了一下,“他说我们没有血缘关系,不然,我也不会知道自己是被拐来的。” 东临秋听完脸色刷的一下就青了。 长歌心里的小恶魔张牙舞爪了一下,随后装作惊慌地解释道,“你放心,他没得逞,我爹还指着我给他换个金山银山呢,不会让我哥胡来!不过,我爹还不知道我已经知情。” 东临秋听完,脸色依然没有缓解,这仇算是种下了。 两人相顾无言,马车也到了长歌姑姑家门口。 姑姑一家早就守在门口了,马车停下来后,大春第一个钻进来,看到里面有个男人吓了一跳,不过,当她看到表妹虚弱到苍白的脸后,也顾不得其他,一把抱起表妹就出了马车。 东临秋被大春的举动也吓了一跳,看她毫不费力就抱走长歌,东临秋只得跟着下了马车,毕竟他和长歌还没成亲,还要顾忌长歌的名声。 长歌一看东临秋还打算往她姑姑家钻,立刻说道:“你回去吧,这是我姑姑家,他们会照顾好我的,我暂时没事,过两日我去老大夫那复诊,你在那等我吧!” 长歌的话,意思很明显。 东临秋听完点点头,也不多话,转身就进了马车,嘱咐马夫送他去江心斋。 长歌知道自己要安胎,再瞒着姑姑一家肯定是不行,所以,趁着她姑姑和大春都在房里的时候,她把事情跟她姑姑坦白了。 安赵氏听完,沉默半晌,长歌一下子有点看不透她姑了。 “我早就看出来了,你好几次干呕,都被我瞧着了,大春还帮你说话,想瞒我……” 良久,安赵氏才说。 “姑姑。” 长歌没想到,姜还是老的辣。 “好了,既然你已经打算嫁给今天那个男人,姑姑也没什么可说,姑姑就希望你过得平平安安,幸福顺遂。” “姑姑……” 长歌有点想哭,虽然她的养父母都不是东西,但是这个没有血缘的姑姑是真心替她着想。 遇到姑姑一家,真是太好了! 不仅如此,她还要有自己的小家了。 虽然,那个男人她并不算太了解。 说到底,长歌是有些势利的,如果不是重生一次,她知道东临秋不是泛泛之辈,又或者东临秋不够深情,她都绝不会在昨天说出那番话。
第31页 她说要嫁给东临秋,无关爱情,只是她有更高的把握吃定他罢了。 现实往往就是如此残忍,她重生前就是个傻白甜,一次次受尽男人的欺骗和摧残,早就对情啊爱啊失去了信心。 东临秋是她权衡利害后最好的选择,即便来日他没能飞黄腾达,但只要他能真心相待,长歌也愿意跟着他一辈子。 这世道,女人独自一人做什么都太艰辛,她想一个人抚养孩子,她想远赴千里寻亲,可能吗?或许可能。 可是她要背负和牺牲的绝不是一星半点,尤其她容貌惹祸,万一遇到有钱有势之人,她又能如何?到时候她还能笑着说——与天斗,与地斗,其乐无穷吗? 呵呵。 有了东临秋,至少遇到问题,有一个男人可以挡在她和孩子身前,天塌了,有人帮她顶着。 “那你爹那边怎么办?你说他以为你怀的是王公子的孩子,他才同意你生下这孩子,现在你要嫁给别人,你爹肯定不同意。” 安赵氏从来不说,但是她比任何人都了解她弟弟的无情和贪婪,当年她一家都快饿死了,她知道弟弟竟然捨不得给她一丁点吃的,她的心算是凉得透透的,她是老实,但不是蠢。 她是为了弟弟才愿意嫁人做童养媳,没想到,他最后竟然能眼睁睁看她一家去死,好在小长歌偷偷给了她吃的,救了她闺女一命,否则,她这辈子肯定跟弟弟老死不相往来了。 这之后,每年她都去弟弟家看长歌,不为别的,也只是因为长歌而已。 “我打算先瞒着他,等一年后孩子出生了再告诉我爹真相,到时候他也那我没办法了。” 还有很多秘密,长歌不能跟姑姑说,暂时也只有这么说了。 长歌已经打定主意,孩子出生后暂时放在姑姑身边抚养,她是绝不会带着孩子回到那个狼窝的。 但是她生完孩子后,依然要独自回去,她必须查清她的身世之谜,好在她现在不是孤军作战,她又多了一个人,东临秋。 至于成亲之事,她现在压根不在意这些形式,反正他们又不会一辈子待在云城,到时候去京城落了脚,再补办也不迟。 另一边,东临秋回到江心斋,跟江大少爷预支了一百两的合作经费。 “什么?合作经费?” 东临秋要钱的时候,江大少爷一脸懵逼,他咋就要给啥合作经费?这要钱的噱头还真是…… 匪夷所思归匪夷所思,江大少最终还是乖乖掏了钱,谁让他先撩拨的人家东临秋的呢?人家说别烦我,是他上杆子非要缠着,看吧,这自食恶果了吧? 钱没赚一分,先掏出来不少。 “再见!我先走了!” 看着江大少肉痛的表情,东临秋毫无同情心地转身走了。 ————————我是京城分割线—————————— 千里之外,凌家老爷夫人刚刚赶回京城,就从管家顺叔那里得知儿子也去云城了。 算时间,凌沐这会儿该到云城了。 “他怎么想起来去云城的?” 凌高海没想到儿子跟会自己走岔了。 “哎,老爷,您和夫人上次来信后不久,云城又来了一份信,少爷看了以后,就急着要走,我拦也拦不住。” 顺叔嘆气道。 “信里说什么?” 凌高海急忙问道。 “不知道,少爷把信带走了,不过我让我家香儿跟少爷一起去了,我让她一路在途径的驿站给我捎口信回来,香儿这个迷煳鬼也不太清楚那份信的内容,只听少爷跟她说的意思,是要去找失踪的小姐。” 顺叔说完,凌高海眉头紧锁,心想,儿子还不知道妹妹已死的消息,千里迢迢赶了过去,哎,等得知妹妹死掉的消息,不知道又该如何消沉。 凌高海回头将这件事告诉了夫人,凌夫人听完,低头擦拭掉眼角的泪,坚定道:“只要沐儿没有查出他妹妹已死的消息,我们就把这个秘密一辈子藏在心里吧,这孩子心事重,就让他带着点希望活下去吧。” 凌高海点头称是,他也贊成妻子的做法,与其知道真相的残忍,不如心怀希望。 ————————我是云城分割线—————————— 与此同时,凌沐和香儿刚刚抵达云城。 香儿第一次离开京城,觉得哪哪都新奇。 因为顺叔一早就联繫了江家,所以一大早,江大少就亲自到城门口守着,就等他的挚友——凌沐大驾光临。 自从妹妹失踪后,凌沐就有意跟江大少疏远了,但是凌家和江家的上一辈却比以前关系更好了,江大少这些年,也一直不厌其烦地、狗腿地纠缠着凌沐。 江大少嫡亲的妹子江郝郝也一直痴恋着凌沐。 可惜,这些年来,凌沐就跟块木头似的,捂不热,无论你怎么死皮赖脸,逗他笑,惹他生气,他都是面无表情。 “嗨,江少爷!” 香儿离老远就透过车帘看到江凌越了,进了城门以后,更是伸出整个脑袋,跟江大少挥手打招唿。 “香儿!你们少爷呢?” 这不废话么,香儿心想,她家少爷不在车里还能在车轱辘里猫着啊。 “在车里!” 可是面上还是笑眯眯地答了,谁让她不是小姐命呢。 香儿一直都蛮好奇的,凌家年长一辈的都说她长得有几分像失踪的小姐,可是她出生晚,出生没多久她家小姐就丢了,她也没机会得见。 江大少瞧着阳光下笑语盈盈的香儿,忽而有些恍惚,觉得她长得跟那个赵长歌有几分相似,不过,相比起来,赵长歌那叫惊世之美,这个小丫头顶多称之为可爱。 ☆、25.追查 过几日,长歌去老大夫那复诊,一出门,就看到一辆马车,车夫是个十□□的年轻小伙子,他看到大春和长歌一副要出门的样子,连忙凑上来问:“是不是要去老大夫那里?” 大春惊讶道:“你怎么知道?” 长歌倒是猜到了,只听小伙子说道:“有人给我钱,让我天天在这等着,哪天你们要去复诊,就送你们过去。” “那你知道我看什么病吗?” 小伙子一脸茫然,摇摇头。 长歌满意地笑了,不再多说一句,就拉着大春上了马车。 大春一上马车,突然大叫了一声,吓了长歌一跳。 “怎么啦?” 长歌和车外的小伙子同时问道。 “坏了,坏了,我把小毛驴给忘了,那天傍晚放它去吃糙,后来我们遇到讨债的,我们就来镇上了,还以为家里砸的稀巴烂,啥也没了,没想到忘带那头小毛驴。” 大春这么一说,长歌也一拍大腿,她还真忘了,那小毛驴她就坐一次,好歹一两银子呢。 “我们没带走,也不知道便宜村里哪家人了,不行,下午我回趟村里,把你的小毛驴给牵回来,不能便宜村里人!”
第32页 大春气唿唿地说道。 “好!反正我来镇上也用不上了,表姐,你有本事拿回来,就当我送你的嫁妆吧!” 长歌不忘打趣大春几句。 这几日,长歌在家安胎,安家发生了一件大事,有媒婆来向安大春提亲啦! 比起村里的媒婆,镇上的媒婆自然高上几个等级,那穿着打扮啊,那说话做事,那真是叫人看着舒坦多了。 媒婆一张嘴就说是镇上最富有的韩家来提亲,吓傻了安贵仁和安赵氏,这两人做梦也没想到韩老爷会看上他们家啊,韩公子他们见过,就那身材,他们家闺女一巴掌就能拍贴墙上,撕都撕不下来。 一家人你看看我,我看看我,最后跑到后屋问大春的意思,没想到大春一口回绝了。 任由媒婆嘴皮子都说破了也没用,最终,安家夫妇在愧疚中送走了口干舌燥的媒婆。 这之后,整个镇子都传遍了,说是大金牙家看上了刚搬来镇上的一个村花,嗯,大家没听错,是村花,因为有好事的邻居跑去安家看了,结果一眼就看到的长歌,在长歌和大春之间,人们无疑觉得长歌更适合做谣言的女主角。 说回正题,马车蹄蹄哒哒很快就到了医馆。大春等在门口,长歌被小徒弟带进屋的时候,东临秋和老大夫已经在屋内下棋下半天了。 “来啦!” 老大夫本来要输了,长歌的到来,正好救他于水火,身为一个白髮苍苍的老人,下三盘棋,输三盘棋的战绩令他实在汗颜。 “过来,我给你看看。” 东临秋抬头看了一眼长歌,长歌看向他时,他又勐地低下头去,死命盯着棋盘,恨不得看出一朵花来。 长歌瞥到他的耳朵,红透了,像是煮熟的虾子。 “嗯,已无大碍,保胎的药可以停了。” 老大夫捋了捋花白的鬍鬚,沉吟了一会,终于得出令人满意的答案。 “不过,你一定要小心,你这一胎并不稳,尤其头两个月,可不是说着玩的。” 老大夫见长歌露出喜色,还不忘多叮嘱几句,生怕这些年轻人没个轻重。 等就医完毕,老大夫颇为体贴地领着小徒弟出去了,将长歌和东临秋两人留了下来。 说起来,老大夫出门时眉头微皱。 “师父,你怎么了?这位姑娘不是没事么?你怎么好像发愁的模样?” “你注意没注意到那姑娘的髮饰装扮?” “怎么啦?” “蠢货!身为一个医者,竟然观察力这么差!”老大夫狠狠敲了一下小徒弟的脑袋,“上次,这姑娘被送来时头髮早已凌乱,我并未在意,但是这一次她来就诊,很明显,还是未嫁女子的装扮……” “啊?难道说这姑娘……” 老大夫又狠狠敲了一下小徒弟的脑袋:“和你无关的事情,不要多嘴,心里知道就好!记住,不要胡言乱语,我与那男子相处,觉得他并非等闲之辈,不要说了不该说的话,以后惹祸上身!” “哦!” 小徒弟摸着他被敲疼的小脑袋,委屈地嘟起嘴,去忙活自己的事去了。 屋内,东临秋始终低头看着棋盘,长歌坐在床边,两人长久沉默。 “我们何时成亲?” 东临秋勐地提起头,望向长歌,忽略他红透的耳根,他的表情一脸平静淡定。 “一年后吧,等我和我爹撕破脸以后!” 长歌转过头,这会儿,她已经没有与他对视的勇气。 “你是想等你从他嘴里拿到你亲人的消息?” 东临秋勐地站起来,心中涌起一团火,可是却无处发泄。 “……” “我可以帮你寻找线索。” 东临秋接着道。 “……” 长歌依然沉默,或者说,她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今天就去云城,你给我一个月的时间,这一个月我必然从你家人口中掏出点什么。” “啊?”长歌一愣。 结果,东临秋也不管长歌是何反应,直接推门而走。 “喂!东,东临……秋!” 长歌连忙追出去喊,那傢伙却是越走越快,一点也不想听长歌说话的样子。 “怎么啦?” 大春追上来,搀住长歌,生怕她摔倒。 “这傢伙,永远都是自说自话!” 长歌望着东临秋,握着拳头,气唿唿道。 “你们怎么啦?” 大春一脑袋疑问,这两人谈崩了?这个男的脾气也太差了吧,动不动就跑掉。 长歌一看大春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明明心里在生气,嘴上却还是帮那个人解释了一句: “我猜,他是怕被人拒绝,所以,永远就不听完答案,就迫不及待地跑掉!” 其实,长歌是在担心东临秋,想要嘱咐几句,她怕东临秋被她爹灭口,直觉告诉她,她爹为了隐瞒她的身世,会不惜牺牲一切代价。 赵怀仁是个捕头,要想让一个人在云城消失,实在是太简单不过的事。 看完了大夫,大春和长歌又坐着马车回去了,半路,长歌又让车夫拐道去了江心斋。 自从在镇上安定下来以后,芙蓉糕都是表姐和姑姑一起做好送去,长歌压根没插手,大春也是傻,每次去送东西,也不好意思提拿钱的事,于是,到现在,她们一分钱也没收到过。 长歌猜想,故意忘记拿钱给大春的事情,肯定是那位江大少爷指示的,目的就是要她亲自再来一趟,毕竟,上次两人见面,算不上愉快。 长歌本来都以为没希望了,不知道那位大少爷抽什么风,竟然又同意了。 长歌见过的很多有钱人都很小气的,你得罪了他,他茶不思饭不想,就想着拿钱砸死了你! “诶?赵姑娘,你怎么来了?” 江管家正在算帐,一抬头看见长歌和大春携手走了进来。 “我来拿钱啊!你们一直都没给我们算钱呢。” 长歌早就练就了一副厚脸皮,这句话说得那是要多理所应当就有多理所应当。 大春拽了拽长歌的袖子,生怕她惹怒了江管家,以后合作不成了。 “放心吧,没事的,江管家不会因为这点小事生气的。” 长歌知道大春没见过世面,自然不知道那合同上白纸黑字有多大的约束力。 江管家嘿嘿一笑,说道:“你们等着,我去给你们拿钱!” 说完,江管家就到后面去通报去了。 “你看着,他等会回来肯定要我们去后面坐坐。” 长歌一边环顾着各种糕点,轻轻捻了一点试吃的,放在嘴里尝尝,一边对大春说道。 “啊?那我们去吗?” 大春惊讶地看着长歌。 “当然去啊!看那位江大少到底要干什么?最好是拿钱砸死我!”
第33页 长歌满不在乎道。 果然,江管家又笑眯眯地跑回来了,对长歌道:“我家少爷本来打算见你的,不过最近来了一个很重要的客人,少爷抽不开身,就让我先把钱支给你,改日再找你聊聊。” “好,没问题。” 长歌也笑眯眯地回应,一边接过江管家递过来的钱,一边数,一边想,肯定是非常重要的客人,否则,江大少爷怎么会放过这个送上门的好机会? 长歌并不知道,就在与她相隔不过几十步的地方,一个坐着轮椅的年轻男子正仰头看着院中的桂花树,花香扑鼻,沁人心扉。 这店里的桂花糕,都是就地取材,选的这棵桂花树上的桂花。 “少爷,你要不要尝尝?”香儿捧着一碟糕点,小嘴一刻也不停,“这个芙蓉糕真好吃,江心斋在京城怎么没卖呢?真是讨厌死了!等我们回了京城想吃可怎么办啊?” 凌沐摇摇头,他就是想吃,也不会吃这丫鬟嘴里掉下来的渣渣,也不知道他娘是怎么想的,非要给他塞一个这样的丫鬟。 家里下人都以为香儿是他点名要的,其实哪是他要的,是她娘硬塞的,这丫头还死心眼,他去哪都要跟着,也不知道是不是上辈子欠她的。 他本来打算一个人来云城,连个小厮都不带,结果,这丫头又哭又闹又耍赖,他不同意,她胆子也是大,偷偷混上船,硬是像狗皮膏药一样追过来了,没办法,他只得带着这个又蠢又笨又能吃的丫鬟。 江凌越在云城接了他们后,硬是拉着他们来镇上住两天,说是这边空气好,环境好。 “我说,凌沐,你妹妹丢了是很令人痛心!但你也不用十几年来天天过苦行僧的生活吧?连个小厮都不带出门,你还算个少爷吗?”江大少瞅了一眼旁边吃个不停的丫鬟,继续道,“要不是这傢伙跟着,你连个给你端水洗脸的人都没有!” 江凌越也是没办法,刚收到凌老爷的加急信,让他尽量把凌沐带出云城,不要让他追查出他妹妹的下落。 “与你无关!”凌沐瞥了一眼江凌越,面无表情,一副气死人不偿命的语气道,但是,接下来,又道,“你跟我说你有我妹的消息,非要我跟你来这里,我已经来了,你说吧!” “啊?” 江大少爷抓耳挠腮,心虚地站起身,绕着桌子走圈圈,心里开始酝酿说辞。 ☆、26.初见一 凌沐抬头看了一眼急得团团转的江凌越,心里这才明白他是被骗了,就以江凌越的性子,如果手上真有什么好消息,这会儿一准翘着尾巴讨赏了,那还会如此纠结着该怎么回答。 “你是打算老实交代,还是我逼你说?” 凌沐脸色一沉。 “啊?呵呵。” 江大少讪讪地笑了两声,挠了挠头皮,心里酝酿着说辞。 虽然把这十几年来,凌沐表面上气他不搭理他,但是江大少清楚,凌沐更多的是恨自己,恨自己贪玩丢了妹妹。人家御医都说了,凌沐的腿伤早就好了,他不是走不了,是他的心,不愿意走。 江大少心里本想耍个滑头,结果凌沐一眼扫过来,他立刻老实了,啥心思也不敢有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天生命贱,见着东临秋啊,见着凌沐啊,就总爱软骨头犯贱,说话做事那就高贵不起来。 香儿只顾着吃,压根没注意到身边的两位少爷在说些什么。 “其实吧,咳咳……”江大少犹豫再三,假装咳嗽又拖延了几秒,最后还是说秃噜嘴了,“其实,是你爹派人送加急信过来,让我拖住你,不让你在云城查下去,所以,我才把你从云城骗过来!我也是情非得已,你别记恨我。” 在江大少心里,凌沐就是个小气鬼,啥事都能生气——提到他妹妹生气,说香儿长得像他妹妹生气,说他妹妹小时候真漂亮也生气。 反正,凌沐他妹妹凌雪就是他的死穴,谁也不能提及。 得知是自己的爹阻止自己查下去,凌沐的心咯噔一下,一丝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他爹和他娘先来云城的,应该已经查到什么了,但是什么都没告诉他,却让江家人阻止他追查下去,那么,结果只有一个可能,一个他不愿接受的可能。 凌沐原本打算立刻就走的心,顿时又踟蹰了。他其实比谁都胆小鬼,不愿面对真相,否则,也不会一直站不起来。 “诶,你倒是说话啊?你发什么愣啊?” 江大少压根没察觉事情的严重性。 “没事,我想出去走走!” 凌沐感觉快窒息了,想要快点离开这里,说完,也不顾其他,自己推动轮椅就往前走。 “诶……少爷,等等我!” 香儿塞了一嘴的芙蓉糕,见她家少爷要走了,连忙上去要推,结果,他家少爷勐地回头瞪了她一眼,吓得她当时就是一哆嗦。 “你们谁也不准跟着我!” 凌沐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香儿望着他们家少爷的背影消失在视线,这才敢捂着嘴“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你哭什么哭啊?” 江大少心里在想事情,心里烦的很。 “我们家少爷刚才瞪我!” 香儿仗着自己长得像小姐,从小到大,一直受到主子们的宠爱,谁又忍心责罚一个长得像她们小姐的丫头呢,看到她受委屈,就会想着指不定小姐在外面也受人委屈呢。 这是凌沐第一次瞪她,或许以前瞪过她,她太关注自己,压根没注意到。 “瞪你还是轻的呢?有你这么没眼色的丫鬟吗?我端给你家少爷吃的糕点,他一口没吃,都给你吃的!” 江大少狠狠地戳了几下香儿的脑袋,瞧见香儿一个劲地抱头后退,这才有点解气,一甩衣袖,转身走了。 他必须跟上凌沐,凌沐坐着轮椅,多有不便,万一在他的地盘出了啥事,他爹能把他活剐了! 凌沐出了门,压根不在意周遭的熙熙攘攘,随着人流朝着集市方向移动,而迎面经过的人,尤其是含苞待放的姑娘们,一瞧见凌沐,一个个都含羞带怯的,甚至忽视了这名年轻男子正坐着轮椅。 长歌这会儿,正跟大春在集市上跟人吵架。 因为从江掌柜那拿了钱,长歌心情大好,就让马夫停在集市口等着,自己跟大春去集市上逛逛,姑姑之前置办家当的时候,这也捨不得买,那也捨不得买,长歌打算趁着今天兴致高,多买一些填充家里。 长歌负责买买买,大春负责拿拿拿,东西多了,就送点回马车上去,然后回头来继续逛。 就在大春送东西回马车的时候,长歌一个人闲逛,见到了她家的小毛驴。她的小毛驴跟人家的不一样,脖子上有特地买的铃铛,铃铛上还有她刻的一朵小花,因为当时她给这头小毛驴起名叫“小花”。 长歌离老远就瞧见她家“小花”,生怕弄错了,还特意走近了,仔细打量小毛驴身上的花纹特徵,确定无误后,又问了卖毛驴的中年汉子:“你是哪个村的啊?”
第34页 “我家坝头村的。” 好嘛,跟大春一个村的。 “那你认识我吗?” 长歌又问。 中年汉子多看了长歌几眼,长歌把头巾取下,中年汉子又看了两眼,心想,这姑娘可真漂亮,但是还是老老实实地摇了摇头。 “你不认识我,凭什么拿我的小毛驴出来卖?” 长歌拔高了音量,心里有点火,心想这坝头村的人可真行啊。 “呦,是你啊!” 这时候,一个婆子提着一个篮子跑了过来,长歌一看,还真认识,就是跟大春家不对付的那个婆子。 “娘,这是咋回事?” 中年汉子显然不知道这毛驴是长歌的。 “这是我买的小毛驴,你们凭什么卖?还给我!” 长歌伸手就要去抢小毛驴,那婆子一把将长歌推了出去,长歌担心肚子,也不敢硬碰硬,只能顺着力往后一退,不曾想后面有人过来,正好撞了上去,结果,一屁股撞到人家轮椅上了。 “不好意思。” 长歌回头一看,竟然是个残疾人,连忙站起来道歉,怕把人家大腿压坏了。 谁知道,对方在看见自己的一刻,完全愣住了。 长歌早就习以为常,还以为是自己容貌惹祸,连忙将头巾戴好,往后退了两步站定。 “长歌!” 大春半天没找到长歌,瞧见这边围了一圈,朝里一望,竟然是长歌,连忙挤了进来。 “长歌,你没事吧?”大春担心地看了一遍长歌全身,抬头瞧见推长歌的竟然是路婆子。 话说,这路婆子的儿子,也就是眼前的中年男人路大强,正是当年落水之人,大春的村长爷爷救了这个路大强,大春他奶肯定要去路家要点钱,毕竟剩下的都是孤儿寡母,结果路婆子死活不给钱不说,还说又不是她叫老村长救她儿子的,老村长的死和他家无关。 安家和路家这梁子算是彻底结了。 安贵仁不是为了钱,他觉得自己爹白死了,死了也没人念着他的好,还要被人耻笑多管闲事,活该! 路大强还算不错,背着她娘拿了家里的钱给安贵仁,安贵仁死活不要,结果被大春他奶抢了去。 事后,路婆子知道了,堵到门上骂,说她早年死了丈夫,家里穷得都没米开锅了,安家人拿她家的活命钱,不得好死! 大春他奶是死都不肯吐钱出来,路婆子也没法子,一连堵着门口骂了几天,被路大强好不容易拖走了。至此,两家人反目成仇! 都是孤儿寡母的,清官难断家务事,不过,这路婆子是真心讨人厌!不想给钱就算了,也不必恶意中伤救命恩人,生怕说两句感恩的话,就要掏钱出来。 反正,跟大春他奶一样,都是把钱看得比命还重要的那类人。 大春一来,局势立刻发生逆转,路婆子知道大春力大无穷,所以她也不敢动手动脚了,反而躲在儿子后面。 “你们凭什么说这小毛驴是你们的!这是我捡柴禾的时候捡到的,就是我的!” 路婆子撒起泼来,索性啥脸都不要了。 路大强不知道这小毛驴跟安家有关系,否则打死他也不会带来集市卖的。 路婆子盘算的好,忽悠儿子卖了小毛驴,得了一两银子,这可是一大笔钱啊。谁知道,她点子那么背,竟然撞上了安大春和长歌。 小毛驴还没卖掉,她都跑去扯了二尺布了,钱都花出去了,怎么也不能让人把小毛驴抢走了! “这铃铛是我亲手戴上去的,上面的字也是我刻的!” 长歌倒不是多在乎这个小毛驴,可是她讨厌人不问自取,她就是把小毛驴送人,也不会便宜这个老婆子。 “你捡柴禾捡到的,我赶驴进村的时候,你不是看见过么?你现在装不认识了?呸!真噁心!” 安大春就更气了,一见到路家人,那就跟踩着她尾巴似的,往日里有她爹压着,就冲着她从小到大受尽这路婆子言语上的欺辱,她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白送出这只小毛驴。 “娘,你捡到她家的毛驴,怎么不早说?还让我陪你来卖!” 路大强臊红了脸,他听他娘的话来卖毛驴,压根不清楚还有这事。他一开始就觉得蹊跷,他娘支支吾吾的,也说不出这头毛驴的来处,只说是远方亲戚家让帮忙卖的,哪能想到是安家的东西啊! 大春力气大,也懒得跟个老婆子计较,伸手就去牵小毛驴。 “你们要抢,就打死我算了!青天白日,你们这帮土匪就杀了我吧!” 路婆子一把抱住小毛驴,撒起泼来。 ☆、27.初见二 “我看今天谁敢跟我抢?” 路婆子撒泼,抱着小毛驴不撒手,大春顾忌长歌的身体,赶紧将她护在身后,担心惹毛了小毛驴。 长歌还没站稳,就见小毛驴一尥蹶子,直接把路婆子给踢飞了出来。 路婆子刚摔倒在地时,还有点发愣,等她反应过来自己被踢后,顿时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一边哭,还一边骂:“安大春,你家毛驴把我踢伤了,你赔钱!唉呀妈呀!要人命啦!我老太婆快被踢死啦!” 诶?这么快就不认小毛驴是自己家的了? 长歌哭笑不得,看来是要讹一笔大的,已经看不上卖小毛驴的那一两银子了。 大春气坏了,脸涨得通红,她并不擅长与路婆子这种不要脸的人较量,只能冷着脸,将长歌紧紧护在身后。 路大强立刻上前查看他娘,发现表面上看并没有怎么样,于是一个劲地向安大春他们道歉,身为儿子,他很清楚他娘的德行。 “对不起,大春,你把小毛驴牵走吧,不用管我娘!” 路大强话刚说完,路婆子噌的一下站了起来,大声嚷道:“不准走!不赔钱!今天谁也别想走!” 凌沐自从被长歌撞到一下后,就像失了魂一样,一直盯着长歌瞧,视线一刻也没有离开过。 这位姑娘长得……真像……比香儿更像…… 凌沐惊奇地觉得,如果她妹妹真的站在他面前,大概就是眼前这副样子。 与排斥与妹妹长得相似的香儿不同,凌沐打从见到这姑娘第一眼,就情不自禁想接近。 就这样,像是魔怔了一样,凌沐就瞧着她与人纠缠争吵,成为人群中的焦点,怎么看都不觉得够,当然,他还没意识到更深的一步,只是觉得这位姑娘与他妹妹相像,若是意识到更多的东西,估计已经无法如此淡定地坐在一旁旁观了。 打从妹妹一出生,凌沐就比他爹娘还宠这个妹妹,恨不得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都给妹妹,妹妹也最黏着他,他去哪都想跟着。要不是这样,或许他还不会失去这个妹妹。 长歌虽然主要精力都放在小毛驴和路婆子身上,可是对于样貌非凡的残疾人士一直盯着自己看,也是察觉到了的。 论样貌,眼前这位残疾人士可比东临秋高出一个等级了,气质也特别吸引人,即便这样直愣愣地盯着长歌,也丝毫不显得猥琐,长歌想,她大概也是个看外表的女子,若是个长得丑、气质搓的男子此刻这样盯着自己,她一准拉拉大春的衣袖,让大春一脚将这个残疾人给踹飞。
第35页 人家欣赏长歌,长歌也偶尔偷瞄几下人家,长歌自嘲地想,反正自己也不吃亏了,帅哥美女,大家都是为了养眼。 其实,说白了,主要还是因为看的顺眼! 如果是江大少,即便颜值和气质都不成问题,长歌也不会喜欢跟他看来看去。 至于东临秋,他这个人很特别,平时特别低调,并不起眼。但是,他霸气全开的时候,又给人眼前一亮,刮目相看的感觉。长歌重生前有幸见识过,这样的一个人,一旦放开自己,不再伏低、做小、装无能,那气场,那气质,那做派,实在叫人心动。 虽然还没正式嫁人,长歌遇到出色的男子,已经开始无意识地拿东临秋跟人做比较了。 找夫君还是长得像东临秋那样,心里踏实点,眼前这个男子,即便残疾,依然风华绝伦。 就这样,长歌一心二用,反正她也不是真的多在意一头小毛驴,她只是不愿意便宜这个婆子而已。 就在这时,一群捕快匆匆赶来。 “你们围在这里在干什么呢?” 捕头驱散人群,看了一眼争执的双方,一方是两位少女,一方是一个村妇和庄稼汉。 “大老爷,你可来了,你一定要帮我主持正义啊,她们的毛驴踢伤了我?我现在都爬不起来了。” 路婆子也是牛人,在瞧见捕快们的一刻,已经啪叽一下又瘫倒在地。 “抓回去!竟敢在集市闹事,没有王法了吗?” 结果,人家捕头压根不问事情缘由,直接叫手下上前抓人。 安大春吓了一跳,立刻像护鸡崽子一样把长歌护在身后。 人群见要抓人,纷纷后退。 就在这时,一个轮椅反而缓缓上前,挡在了大春和长歌的身前。 凌沐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自己就逆行上前了,不顾周遭的目光,伸张正义道:“那婆子是被毛驴所伤,与这两位姑娘无关!” 凌沐这人,除了对自家人,对其他人几乎冷感,像这样在大街上竟然为了两个素不相识的姑娘开口,更是破天荒。 躲在一旁瞧热闹的江大少爷,更是快把眼珠子都给瞪出来了!!! 竟然英雄救美了??? 有没有搞错?凌沐,你的冷漠呢?你的无情呢? 你不是对女人都没兴趣吗? 江大少爷一早就追到凌沐了,也目睹了长歌撞上江大少爷,但是一直没现身。 他还在心里自己跟自己打赌,这冷心冷面的凌沐,会不会被云城第一美人赵长歌给俘获?! 事实证明,一向只知道想妹妹的凌沐也思春了!!! 还有没有天理?前面一个东临秋,现在又来一个凌沐,你们要不要这么肤浅?这赵长歌除了长得好点,其他哪里好了?脾气那么差!说话那么张狂! 哼,回去一定要好好跟凌沐科普一下这个赵长歌的“事迹”,先是跟王简成纠缠不清,又跟东临秋不清不楚,现在…… 好吧,其实江大少爷如此愤怒,全都因为他亲妹子江郝郝求爱不成多年,这年头,谁还不是个妹控啊? 捕头也不认识凌沐,不过光是瞧这衣着,就知道出身不凡,所以他立刻扯出笑容,少有耐心地解释道:“放心吧,我们本来就没打算抓这两位姑娘,我们就是来抓这婆子的!” 路婆子听到,吓得噌的一下就站了起来,立刻躲到她儿子身后,强装硬气道:“你们凭什么只抓我?我是受害人,她们为什么没事?” 捕头也懒得废话,直接挥手让手下们做事。 刚才大金牙的宝贝儿子韩少爷特意找来县衙,县太爷发话了,他们得令赶快来处理掉这婆子。 说起来,自从韩少爷确定自己的心意后,那是对未来妻子特别关心,即便被拒绝了,依然让小厮天天守在安大春家门口,事无巨细,都要上报。大春一旦出门,要立刻通报韩少爷,韩少爷马上追出来,就为了躲在附近悄悄看上几眼,以慰相思。 好嘛,这一街子看热闹的人里,有尾随凌沐的江大少爷,有尾随安大春的韩小少爷。 被监视的人依然被蒙在鼓里,安大春这辈子都没想过要跟富家少爷有什么牵扯,那不是她该做的梦。 路婆子今天是自寻死路,她就是一村妇,再撒泼,也拗不过当官的,最终,还是被捕快们带走了。所以说,民不与官斗,无论你有理,还是无理。 路大强,也被带走了,遇到这样的娘,他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长歌又重新戴好头巾,回头跟凌沐行礼道谢。 “谢公子刚才仗义执言。” 凌沐点点头,并未说话。 长歌没想到这位公子如此冷漠,她却不知道,若是别的女子,即便是道谢,凌沐看都不会多看一眼,更别提是点头示意了。 凌沐目送两位姑娘牵着一头小毛驴渐渐远去,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也不知道江凌越是啥时候冒出来的,跑到他身边,勐地一拍他的肩膀,然后冲着前方大声喊:“喂,赵长歌!” 长歌回过头,凌沐的心勐地抽动了一下,在长歌回眸的一瞬间,一双眼睛突然跟凌沐儿时的记忆重合。 时隔多年,面目可能变化,但是,那双眼睛却从未变过。 “小小。” 等凌沐意识到的时候,已经轻声唤出了妹妹的辱名。 小小。 这名字还是凌沐这个哥哥取的。 刚出生时,小小的人儿,小小的手,小小的脸,小小的脚丫,什么都是小小的,那么的柔弱,需要被守护。 长歌一看是江大少爷叫他,顿时挥挥手,当做告别,回过身拉着大春快步往前走,完全没有停下来跟江大少爷闲聊的意思。 今天遇到一个路婆子都够烦了,她实在没心思再应付一个烦人的江心斋少东。 “哼!这个赵长歌,本少爷叫她,她跑什么鬼?” 江大少爷觉得被驳了面子,觉得等下要跟凌沐多说几句她的坏话。 哎呀,万一真把他妹夫抢走了怎么办? 哼!也不知道哪家倒霉玩意,生出赵长歌这种红颜祸水! 此时此刻,江大少爷在心中暗暗发誓——此生要让身边所有人都远离赵长歌!!! 只可惜,未来,这脸打得是啪啪啪响……诶,好疼! ☆、28.渊源 “你认识那位姑娘?” 江大少爷正在心中腹诽赵长歌呢,谁知凌沐一把抓住他的手臂,紧张地问了一句,吓了江大少爷一跳。 江大少暗惊,这凌沐真的不会情窦初开了吧? “嗯?哦,她呀?嗯,认识啊,怎么啦?” 江大少支支吾吾,他深深懊悔自己喊了赵长歌,现在想反口都不行了,急中生智,江大少改惊为喜,笑眯眯地说道,“他是我一个朋友的心上人,人家姑娘已经名花有主了!” 意思很明显,你凌沐总不能强抢民女吧? 谁知凌沐现在压根不在意这些,反倒急着追问,“这位姑娘姓什么?叫什么?家住哪里?父母又叫什么?”
第36页 “诶?你问这么多干什么?她是我朋友心上人,又不是我心上人,我管她家父母叫什么?” 江大少爷都给问懵住了,凌沐这架势是打算明天就成亲合八字吗? “ 不要你管!快点回答我!” 凌沐不自觉加重了手上的力度,江大少爷已经疼得“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你抓我手做什么?本少爷现在不高兴,不想回答了!” 江大少甩开凌沐的手,转身就想跑,却听到身后啪嗒一声,一回头,凌沐摔地上去了。 凌沐心急,结果从轮椅上摔了下来。 毕竟,谁也无法理解凌沐此刻是多么的激动。 “我说你至于吗?你在京城没见过美女是吧?非要来这丢人!” 江大少没办法,只得回头去扶凌沐,结果凌沐僵持着不配合,江大少没办法,只得连连道:“好好好,我都告诉你,不过我们总不能坐大街上说吧,走走走……” 说完,将凌沐扶起,推进了钱老闆家的酒店,要了一间楼上临窗的单间…… 长歌跟大春回家后,大姑见牵了一头小毛驴,惊奇道:“咦?这不是上次买的那头小毛驴吗?你们回村去了?” “什么啊!哼!娘,走,进屋我跟你说……”大春气唿唿地冷哼了一声,然后拉着他娘进屋去了,主要她是怕在外面说话给她爹听见。 长歌没跟着进去,反正转身到了门口,勐地打开门,正好跟韩少爷打了照面,韩笑少爷吓了一跳转身就要跑,被长歌叫住了。 “韩少爷!你先别走,我有话跟你说。” 韩小少爷尴尬地磨蹭了两下,最终还是鼓起勇气走回长歌面前,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小心翼翼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长歌扑哧一乐,“你对不起什么啊?” 韩小少爷不好意思说,吞吞吐吐半天,才解释一句:“我,我跟衙门的人说了,她家人不敢再来骚扰你们……” “嗯,我知道了。”长歌笑吟吟地看着韩小少爷,笃定道,“你一直跟着我们家大春对不对?捕快也是你的面子才叫来的对不对?” “啊?”韩小少爷吃了一惊,“你,你,你怎么知道的?” 其实,长歌一早就发现有人跟踪她们了,等韩小少爷带捕快出现后,长歌才确定那人是韩小少爷的小厮。 “你别管我怎么知道,我问你,你是真心喜欢我们表姐安大春吗?” 韩小少爷听完,一个劲地勐点头,点完又觉得不够诚意,一个劲地保证:“我发誓,我发誓,我一定会对你表姐好的!我爹娘也会对你表姐好的!” “真的么?” “真的!” 重生以前,长歌是认识这位韩少爷的,只是因为彼时的韩小少爷与现在的这位差别太大,她初见时并没想起来,只是觉得眼熟,后来想了很久,终于跟记忆中的人联繫起来。 韩之斌,被第一任妻子坑害很惨,甚至连累其爹娘被jian夫x妇毒死,等他手刃妻子和jian夫后,性情大变,多年后,再出现时,变成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男人,据说,他杀人从不用武力,而是用脑子,被他所杀之人,表面上都是意外身亡。 他有个规矩,只杀大jian大恶之人,只杀jian夫x妇,行踪诡秘。 重生之前,长歌曾经收留过韩之斌一阵子,那会儿两人都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了,歷经沧桑,长歌连舌头都没了,也不怎么与人交往,两人门对门住着,长歌是韩之斌的房东,两人低头不见抬头见,后来也就熟了,有人欺负长歌时,韩之斌暗中出过几次手。 长歌快死那段日子,都是韩之斌帮忙照顾,韩之斌看长歌口不能言,又要死了,所以喝醉酒后,放心地跟长歌说了他的很多事情,包括他的遭遇。 人到中年的韩之斌和长歌都是寂寞的人,背负各种不幸的半生,对未来都没有半点期待。 重生回来,长歌想帮帮韩之斌这个“老熟人”,以长歌对韩之斌的了解,她觉得这是个值得託付的好男人,即便现在看起来瘦不拉几,但是,绝不是个没有担当的男人,长歌相信,他会好好对待表姐,当然,她能做的只是帮忙,如果大春最终还是牴触韩之斌,长歌只能放弃,但是,她也打定主意,决不让韩之斌迎娶个x妇做妻子。 重生一世,长歌希望改变韩之斌的命运…… “好,我会帮助你!我表姐其实很简单,她只是不相信你会看上她?别看她很厉害的样子,其实她是个极没自信的人,从小到大,身边的男孩子都不把她当成女孩,她也不把自己当成女孩,扛起家里的重任。” “不,我……” “你先等我说完!”长歌打断了韩之斌,继续说道,“只要你真心把她当成女孩子,爱护她,疼惜她,她最终会爱上你,我表姐她只是缺少一个真心尊重她、真心爱慕她的人,她一直都很强大,保护我,保护她的爹娘,其实,她一直想要一个可以守护她的人。” 韩之斌看看自己的瘦胳膊瘦腿,心里有些泄气。 长歌看穿他的心思,笑着鼓励道:“放心吧,论打架,这世上也没几个男人可以单挑过我表姐,我表姐需要的,是一个内心强大的男人,我相信,即便你现在还达不到,但是,你以后可以为了我表姐做到!” “我……” 韩之斌被长歌说得激动,刚要赌咒发誓表个态,身后突然传来安大春的声音。 “长歌,你在门口跟谁说话呢?” “我跟……”长歌话还没说完,一回头,韩之斌都跑没影了。 哎,瞧这傢伙被吓得…… 作者有话要说:  下集继续放大哥 ☆、29.邻居 凌沐听完江大少添油加醋的话之后,眉头就没舒展开过,尤其是江大少提起王简成以后,他眉头就紧紧皱了起来,都是京城圈的,即便不怎么交往,可是凌沐也知道这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王简成,对王简成印象非常不好,等到说,王简成的跟班现在也在追求赵长歌以后,凌沐的拳头都攥起来了。 至于江少爷诋毁赵长歌的那些话,凌沐自动屏蔽,并且还狠狠瞪了江大少几眼,江大少一边说话,一边心里打鼓,暗自懊恼,看样子这凌沐还真是陷进去了。 凌沐没打算告诉江少爷他的想法,跟一个傻帽争论也犯不着。 凌沐原以为找到妹妹会很快乐,却没想到等得知妹妹的境况后,会更加自责和懊悔,如果她一直是堂堂的凌家大小姐,谁敢玩弄她?让她沦为一个江大少这种无知商人眼中的笑柄?就王简成那种人,给妹妹提鞋都不配!更别提王简成身边的一只狗,都敢肖想他妹妹? 他妹妹,那是……谁都配不上的!!! 想到妹妹在大街上为了一头毛驴跟人吵得面红耳赤,凌沐的心,就揪着疼,他有一股冲动,想要立刻冲到妹妹面前,将所有欺负过她的人都狠狠教训一遍,与妹妹相认,把她带回去,将这世上所有最好的都拿来给妹妹。
第37页 可是,临到去付诸实践,凌沐又退缩了。 他怕,怕妹妹不认自己,怕妹妹怨恨自己,怕妹妹用愤恨的眼神看着自己,他承受不了,他不行,不需要一句谩骂,只要一个眼神,妹妹就能将他彻底摧毁。 “喂,喂,我跟你说话呢,你发什么呆啊?” 江大少拿手在凌沐面前晃荡,这凌沐忽喜忽悲的模样有点瘆人,这人怎么春心动了以后,喜怒无常啊? “我告诉你,我妹妹为了等你都拖到这个年岁了,你可不能辜负她了,那个什么赵长歌你想都不要想,如果你非她不可,我明天就把她娶回家,叫你死心……” 江大少正在那滔滔不绝,为了自家妹子义正言辞呢,结果一个拳头腾地就上来了,打得他仰面倒地,眼冒金星。 “我说你……” 带着满腔愤怒,江大少擦着鼻血,抬起头来,结果发现令他惊讶的一幕。 凌沐竟然双脚站立,伏在桌前,大口喘着气,江大少努力回忆,刚才挨打的一瞬,凌沐似乎真的站了起来,虽然他现在依靠的是桌子,但是刚才有那么一瞬间他是站起来的。 就连凌沐都不敢相信,等他察觉时已经没了力气,趴在了桌边,他本以为这辈子这条腿都废了,虽然御医说他的腿早就好了,只是心病而已,可是他就是站不起来啊,这是事实! 可是刚才江大少说出那样一番话时,他愤怒到了极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站了起来…… 两个男人,都被刚才的一幕震惊了。 “你,你,你能——站起来了?” 江大少都顾不上自己刚被打过,蹭的一下爬起来就去查看凌沐,凌沐还在跟他置气,勐地甩开他的手,坐回轮椅上。 确认凌沐可以站立的事实,江大少也顾不得两人的争执,自顾自地激动起来:“哈哈哈,太好了!我要立刻飞鸽传书!加急!让你爹娘知道这个好消息!” “滚一边去,我的事情不需要你打小报告!” 凌沐直接冷了脸,他表面上镇定,其实全身都在微微颤抖,在激动,在紧张,他怕自己只是一是错觉,对于自己不能站立的事,他痛苦过,自暴自弃过,到后来只能听天由命,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妹妹找到了,他的脚似乎也有起色了!!! 但是,他不想爹娘过早的知道,万一不行呢?岂不是让爹娘空欢喜一场?! “我警告你,不准告诉我爹娘!”凌沐狠狠地瞪着江大少,“否则——绝、交!” “说的好像我们现在关系多好似的,绝交就绝交!” 江大少也是有自尊的,他觉得跟凌沐在一起,自尊都快低到尘埃里去,要不是心怀亏欠,要不是心系妹妹,他怎能被揍一圈还笑脸相迎? 不过凌沐一再轻视他,他火了,为了个不相干的女人揍他这个好兄弟,还动不动说绝交,气人不气人?! 凌沐一愣,没想到江大少居然炸毛了!!! “我就那么随口一说……”凌沐最终还是说了软话,毕竟,以他对江凌越的了解,这个幼稚的男人,一准写信去告状,这小子,小时候就爱告状,动不动就哭鼻子,弄得全家人都以为他欺负他。 还是适当服软,先稳住这小子吧。 “你先别急着写信,万一我又站不起来怎么办?岂不是让他们白高兴一场?等我找大夫看看,确诊以后再说!” 江大少乍起的毛瞬间就被捋顺了,态度也软化下来。 “咳,咳咳……”江大少假装咳嗽了几声,“你早跟我说清楚不就行了吗?你放心吧,我不写信告诉你爹娘了,等你彻底站起来再说!你先试试,能不能站起来?” 江大少热切的目光投过来,凌沐没法子,只能配合,其实他也很想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站起来,哪怕只是一瞬。 然而,当他再一次尝试时——却失败了!!! “别急!别急!我刚才的确看到你站起来,你这次肯定是太累了,腿脚没了力气,我们多点些菜,吃饱了再说!” 江大少已经注意到凌沐的表情,连忙说两句安抚的话,同时也叫了伙计上来点菜。 凌沐点点头,没有再做尝试。只要能找到妹妹,他的双脚哪怕一辈子残废也没关系,现在老天已经让他重遇妹妹,他怎么能奢求再多呢? 这样一想,凌沐很快就释然了,什么都没他宝贝妹妹重要。 过一会儿,上了菜,凌沐一口气把桌上的饭菜都吃完了,看得江大少目瞪口呆。 “还要给你再点一桌吗?” 江大少不确定地问道,凌沐白了他一眼,真当他是猪啊?他只是心情好,多吃一点! 吃饱喝足,凌沐开始办大事了,他盘算好了,不能直接冲上去认亲吓坏她妹妹,毕竟,他现在对妹妹一无所知,当初是他丢了妹妹,妹妹会不会怨恨他? 一旦开头闹僵了后面就很难收场,不如循序渐进,先互相了解,等待时机,时机一到,再跟妹妹认亲。 不过,妹妹的事情,他还是打算先告知父母一声。 于是,他还是写了一封信给爹娘,告之他所发现的一切,至于他站起来过这件事,私心还是瞒了下来。 隔了几日,长歌发现隔壁搬来了一家新邻居,出乎意料的是,竟然是那日集市上遇到的男子。 因为只有一墙之隔,所以长歌这边说话,竟然能传到隔壁去,凌沐每日就爱坐在院子里,听着隔壁妹妹偶尔传来的欢声笑语,猜测妹妹的每一个神态表情,嘴角总是不自觉地上扬。 可惜,毕竟是男女有别,凌沐也只能做到一墙之隔而已。 江凌越知道凌沐搬去了赵长歌家隔壁,都快气疯了!在家徘徊了三四天,最终还是下决心写了一封信给凌家夫妇告状,内容无非就是你们儿子胆儿肥啦,竟然看上一个乡下野丫头,跟得了失心疯似的,非要强抢民女,可是人家女孩子已经有了心上人,正是他的一位好友,现在你家儿子非要跟人家女孩子纠缠不清,局面很混乱,还请两位大家长快把他们儿子召唤回去! 因为都是加急信件,所以凌沐和江凌越的信几乎是前后脚到了,凌家夫妇是准备好一切,打算一起去寻儿子的时候,收到了江大少爷的告状信。 两封信一对照,凌家夫妇就猜出个所以然来了,更是确定“女儿”有了音讯,至于是真是假,他们都会亲自去确认一下,在女儿这件事上,他们夫妻绝不放过任何一丝希望。 寻回女儿——这是他们半辈子的心结,半辈子的执念。 香儿跟着她家主子住进了一个平民小屋,虽然带个小院,也着实太过寒酸,隔壁还有两个女儿,总是嘻嘻哈哈吵闹个不停,着实烦人。 其实,最烦人的,就是隔壁有个女孩比她年长几岁,有一次她爬上墙边的梯子望过去,看见了那女孩的模样,竟然——竟然长得跟她有点像! 就连她自己都不得不承认,那女孩长得很美,就算有所相似,也比她高几个档次,而少爷又特别要求住来这里,她更加害怕了,或许是少爷找到了比她更像小姐的人,很快就要将她抛弃了。
第38页 她心里发慌,夜不能寐,就算睡着了,也总是梦见自己被那女孩取代了位置,老爷夫人都不再用慈爱的目光看待她了,少爷更是连看都不看她一眼。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看得人越来越少了……还是打算为了几个留言支持的坚持下去,好歹不坑。 ☆、30.胎记 “快快快,东西都收拾好,一样也不能少!” 屋外,金妈妈正在指挥下人们搬运东西。 屋内,一位头髮花白的老妇人,坐在凌夫人身边,像是慈母一般,将凌夫人的双手放在自己掌心。 这位是凌夫人的奶娘,看着凌夫人出生到嫁人,又看着凌雪出生,是凌夫人她娘的陪嫁丫鬟,凌夫人很是敬重她。前几年,这位奶娘从凌家出来了,凌夫人送了她不少铺子。她也就跟儿孙住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 凌夫人临走之前,将她退休的奶娘找来,又跟她细细对了一遍凌雪身上的胎记,毕竟,除了凌夫人,一直都是这位奶娘亲自照顾凌雪,凌夫人也不放心给别人自己女儿。 凌雪丢的那天,恰逢这位奶娘被凌夫人安排出去办事,否则,也绝不会让凌沐有机会偷偷带出去。 “夫人,您这次去是打算长住?” “也不是,这不是两边的爹娘都知道沐儿找到他妹妹的事了么?他们年事已高,还挂心雪儿这个孙儿,都派人送了东西过来,说是带去给雪儿,怕吃不好穿不好,听沐儿信里的意思,我家雪儿为了一头牲口都跟个乡下婆子在街上吵得面红耳赤,我这当娘知道了,连续几晚都没睡好,恨不得把所有好东西都带过去。” “夫人,还是让老奴跟你一起过去吧?” “不用了,奶娘,您老年纪也大了,雪儿身上每一块胎记我都记着,就是怕弄错,再跟您对一遍,正好我也有一年多没见着您了,想见见您。” 凌夫人跟她奶娘感情特别好,甚至胜过她亲娘,她亲娘年轻时忙着跟那些小妾们斗来斗去,也无暇顾及到她,到了年老了,才回过味来,小妾总是斗不完的,女儿却是只有一个。 “不是还没完全确定吗怎的两边老人都知道了?” “还不是高海,太激动了,跟好友们喝醉酒后胡言乱语,搞得现在满京城都知道了,两边老人自然派人来问,我们也就瞒不住了,其实,这次只是沐儿一人之言,并不能完全认定。” 凌夫人虽然是埋怨的口气,可是从她眼中掩藏不住一份喜悦,找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什么准确的消息,这次儿子竟然说的有鼻子有眼的,他们做梦都渴望这是真的。 长歌还不知道,她的寻亲之路虽然一点头绪也没有,但是,人家京城早就把她失而復得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了。 凌沐也不知道,他爹娘因为他的一封信,刚回京城不久,又火急火燎地往云城这边赶…… 云城,齐头镇。 凌沐来到这个镇子已经一月有余,住在妹妹家隔壁,找人查了一番以后,凌沐手上掌握了赵长歌从小到大的所有信息,包括后来王简成,东临秋等等人来了云城后不久,与妹妹相遇相识,王简成打着救命恩人的旗号与妹妹频频约会,结果依照查探之人的消息,救妹妹出水的人其实是东临秋。 东临秋这个人,凌沐以前或许见过,但是谁会在意王简成身边的一个随从,反正,凌沐想破脑袋,也想不起东临秋是谁?长什么样? 那边,东临秋也从云城回来了,他当日跟长歌说好,一个月之后回来,果然信守承诺,在长歌肚中胎儿四个月的时候回来了。 凌沐暗中跟踪,发现了长歌每隔六七日便会去一医馆就医,每次都是她表姐安大春陪伴,等到了医馆后,长歌跟老大夫进屋,安大春则在外面等候,一次两次还好,超过三次,凌沐也就在意起来了。 妹妹看上去气色很不错,在家也活蹦乱跳,隔着一面墙都能听到妹妹的声音,绝不像生病之人。 凌沐担心妹妹有什么隐疾,但是他一个大男人多有不便,总不能上前抓着长歌就问人家什么病吧? 结果,第三次跟踪的时候,东临秋现身了。 东临秋回来了也不方便直接去找到长歌大姑家,而是去了医馆,从老大夫那儿得知长歌隔六七日就会来一次,算一下日子就是第二天要来,所以也就索性在医馆守株待兔。 于是,这一日,长歌,东临秋和凌沐就这么毫无徵兆地相遇了。 凌沐不认识东临秋,但是,当东临秋直接进了后面,就引起了凌沐的怀疑,因为,之前老大夫和长歌已经进去了,他一个陌生大男人冲进去干嘛?如果是找大夫,怎的过了一会儿老大夫都出来,那男人还没出来? 凌沐的手不自觉握成了拳头,他移动轮椅也进了医馆,径直朝里屋走,可惜,临到门口被人拦住了。 “诶?你是要看病吗?看病在这边!” 小徒弟一伸手,将凌沐给指到了老大夫那边,老大夫坐在窗边,这会儿正巧没有病人,老大夫得闲看会书。 人家挡着不让路,凌沐总不能硬闯过去了,毕竟里面的人压根不知道他算哪根葱。 小徒弟也是热情,直接就上手帮忙推轮椅了,凌沐还没反应过来呢,已经到了老大夫近前。 此时,屋内。 东临秋一改上次的木讷,上来就噼里啪啦说了一堆他的调查结果。 “你现在的爹娘原先的确有个大女儿,我猜想那并不是你,因为我找了当时负责接生的婆子,她说她接生那个大女儿时,被吓了一跳,因为是个畸形儿,样貌有碍,所以一直躲着不出门。你被拐那年,你们全家去京城住过一年,回来后应该就是大女儿被换成你了。” “那个女孩呢?” “下落不明。” “还有其他消息吗?” “我故意接近你大哥和三弟,你三弟应该并不知道你的事情,但是你大哥当时已经记事,所以知道一些。” “我大哥跟你说了什么?” “我怕打糙惊蛇,没有直接询问,跟他混熟后,听的都是酒后之言,内容有点颠三倒四,至于你父亲,非常谨慎,我见他起疑,匆匆离开了云城。” “啊?那他以后岂不是会认出你?” “没事,我易了容。” 说到这里,两人突然都沉默了下来。 长歌想了想,打破了屋里的沉默尴尬。 “那我哥……”长歌一顿,瞬间改口,“那人酒后说了什么?” “他说有一晚,他爹带了那个丑八怪出去,回来就带了另一个小女孩回来,那个小女孩就像有钱人家的小姐,后来就替代那个丑八怪,说是他妹妹,长大后他就回过味来,那个小女孩不是他亲妹妹。” “他说的是我。” 长歌心中涌起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他说你爹让他发誓,死都不能说出去,否则全家人都要死!” “对了,你上次说我被拐那天,遇到你,跟你说,我在找我哥哥是不是?也就是说,我其实也有一个哥哥,他带我出门,不知什么原因,我们走散了,遇到你,后来你被打晕,我就被赵怀仁抓走了……”
第39页 “你真的不记得了吗?” “我记不太清楚了,我只记得我小时候跟我哥哥感情特别好,长大后反而疏远了,我跟他总是亲近不起来,直到后来,他对我……” 长歌欲言又止,话没说完,砰地一声,门突然被人一掌噼开了,整个门板都倒了下来,屋内两人被吓了一跳,腾地站了起来。 “唉呀妈呀!” 外面传来小徒弟的惊叫声。 东临秋第一反应就是将长歌护在身后。 来人坐着轮椅,雄姿英发,面容俊朗非凡,虽然坐着轮椅,气势却很压人。 凌沐自幼习武,虽然脚废了,不代表他手上功夫不行,想要近身杀他,也不是一般人就能办到的。所以,当他偷听到激动处,忍不住就把门拍烂了。 三人六目相对,僵持半天。 还是小徒弟无知无畏,抄起一根小棍子就冲进来,冲着凌沐大声喊道:“你这人怎么如此无礼!你赔我师父家门!” 凌沐一回头,小徒弟立刻老实了,丢下手里的木棍,就冲着外面喊:“师父啊,师父,快来啊,这人忒吓人了!啊啊啊……” 小徒弟跑了,凌沐移动轮椅,一步步向长歌靠近,那表情,看起来有点瘆人! 东临秋见过凌沐,两人有过一面之缘,只是东临秋站在众人身后,凌沐那样一个高高在上的人物,自然不会注意到他这种跟班角色。 长歌也见过凌沐,这是她隔壁邻居,她姑姑还去隔壁送过芙蓉糕,说是跟邻居搞好关系,不过,那个小丫鬟当面笑脸相迎,背后却把价格不菲的芙蓉糕餵了门前的野狗。 轮椅到了长歌近前,就停了下来。 凌沐仰面看着长歌,突然伸手,东临秋反应极快,一把拉过长歌,抬脚一踢凌沐胸口,连人带轮椅一起踢到墙边,狠狠撞击在墙上,凌沐狼狈跌落地上, 深藏不露! 凌沐猝不及防,没想到竟会让对方得手,生生吐出一口血来。 凌沐第一次认真审视起眼前这个男人,刚才还没有存在感,这会儿却杀气尽显,气势压人。 “姑娘,你别怕,我只想看看你耳朵……” 凌沐再次将注意力全部放在长歌身上,他知道对方肯定是误会他了,若是在此时硬碰硬,他毫无胜算,至少,在他被踢之后,他是这样想了。 “耳后?” 长歌一愣,不自觉地摸了摸自己耳朵。 长歌耳朵上的胎记,东临秋知道,凌沐同样也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写到凌家夫妇要来云城了,按照一个月的行程,突然发现时间线不对了,之前凌家夫妇回去和儿子来正好一个月的时间,这段时期,女主肚子从开场的两个月到了三个月,我改在了女主第一次告诉大春她怀孕了,她跟大春坦白自己怀孕三个月,也就是说采蘑菇那段时间我延长成了一个月时间。所以,现在哥哥找来,女主现在应该接近四个月的身孕了,等女主父母从云城来的时候,女主大概五个月左右的身孕。——其他章节我想不起来也就没改时间,大家发现有bug的地方提醒我。】 ☆、31.兄妹 凌沐话一出口,长歌就愣住了,她激动到有些颤抖,但又怕自己自作多情,如果对方不是她认为的关系,她甚至不知道要如何面对,更可怕的是,如果真是她的亲人,她又该如何面对? 东临秋不自觉地看了长歌一眼,心中有点忐忑,如果对方是他猜测的关系,待会长歌回过味来了,会不会秋后算帐? 凌沐心中激动万分,哪里顾得上自己身上的伤。 长歌:“你……” 凌沐:“我……” 两人同时发声,又同时被对方打断。 长歌:“你是谁?” 凌沐停了一下,忍住哽咽,仰头专注地盯着长歌,眼中噙着泪光,良久,才说了一句:“我来找我……妹妹!” 长歌在听到回答的一刻,眼眶瞬间就红了,一把推开东临秋,自己就沖了上去…… 东临秋冷不防被身边人推了个趔趄,心中暗叫不好,他好像真的打错人了。 打错人不可怕,可怕的是打的人是自己妻子心心念念的亲人。 因为长歌侧头想要扶起凌沐,正好露出左耳,耳廓上的三颗痣十分显眼,凌沐一眼便看到了。 因为没扶起来,长歌不得不又换了个姿势,再度露出右耳,凌沐先后看清了左耳和右耳上的胎记,心中的激动一浪高过一浪,难以言表。 他压根感觉不到身上的痛楚,只觉得这一刻无比的美好, 长歌一个人想扶起凌沐十分吃力,两次都失败后,这才想起来后面还站着一个始作俑者,眼见凌沐又咳出一口血来,长歌也顾不得跟东临秋熟不熟了,带着些负气,任性嚷道:“傻愣着做什么?快来帮忙啊!” 这东临秋也真是,怎的一拳就把他哥打飞了出去?!出手实在太狠了!长歌心中有点埋怨,看向东临秋的眼神,又多了几分责备。 东临秋不过是一愣神的功夫,长歌就已经冲过去扶人了,等听见长歌催促,东临秋立刻上前,三两下就将凌沐扶到了床上。 长歌已经小跑出去喊老大夫了。 门都倒了,大春却没冲进来,可想而知,她此时不在店内,她这会儿正在外面跟韩小少爷长谈呢,她刚才偶然发现韩小少爷鬼鬼祟祟地跟踪自己,想到要跟韩小少爷说清楚自己的想法,也为了让他死心,所以大春跑去谈话了,并不清楚医馆内的情况。 这会儿谈完了回来,瞧见里面的门都倒了,吓得立刻沖了进去。 屋里这个热闹啊,老大夫,小徒弟,长歌,东临秋,床上还躺着一位。 “怎么回事?”大春急忙问道。 老大夫在诊脉,所有没人说话,倒是小徒弟满肚子的话无人诉说,于是拉着大春又出来了,跟大春一阵诉苦:“你说,我家医馆的门冤不冤?好好的守在那里,又没招谁惹谁,结果给人一掌就噼倒了,你家妹子长相是不错,但是争风吃醋的事也不用闹到我们医馆吧?我跟你说,事情是这样的……” 小徒弟已经将现实脑补成两男一女争风吃醋的戏码,看样子,大春的妹子肯定是跟残疾的那个有婚约,但是看上了四肢健全的那个,还有了孩子,两人每次都在医馆偷偷幽会,今天被残疾的这位撞破□□,这位残疾人脚残手不残,一生气就把他家门板给拍下来了…… 大春本来就很晕了,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结果被小徒弟叽叽喳喳这么一说,更晕了。 不得不说,小徒弟很抢戏,大春拦都拦不住,愣是被拉着说了半天话。 等大春再进房间的时候,老大夫已经出来叫小徒弟抓药了,屋内只剩下长歌,东临秋和凌沐。 “我想单独和我妹妹聊聊!” 凌沐看向东临秋,声音冰冷。 东临秋看看长歌,长歌沖他点点头,不用说,跟她哥才相认,就立刻翻脸无情了。东临秋悲哀地感受到,就在刚才,他在长歌心中的重要性被推到了这位残疾哥哥的后面。
第40页 大春见此情景,迈进的脚又迈了出去,想着,等长歌都忙完再问吧。 东临秋出来后,看了大春一眼,什么话都没说,转身就出了医馆。 大春看得出来,这个东临秋此刻很受挫,特别像小时候,她家的二黑打不过其他狗,带着一身伤,拖着尾巴,败北而归的模样。 东临秋出去后,长歌和凌沐四目相对,一时之间竟不知从何说起。 良久,凌沐才憋了一句:“我和爹娘寻了你很久,爹娘每年都要四处奔波,寻找你的下落……” 长歌坐在床边,听见凌沐提起爹娘,忍不住道:“他们……还好吗?” “很好,都很好!”凌沐双手撑起想要坐起来,却又疼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你躺好,大夫说了,你断了两根肋骨。” 长歌急忙按住他,想到大夫说她大哥断了两根肋骨,心里又忍不住把东临秋骂了一遍。 “我没事,只要能找到你,莫说是两根肋骨……”凌沐注意到长歌脸上揪心的表情,心中十分受用,想想不再提这个令妹妹伤心的话题,还是说些开心的比较好,“爹娘都很好,我住在你家隔壁之前,已经写了信给他们,虽然叫他们不必过来,等我确认后,再带你回去,但是我猜,他们现在大概已经在路上了。” 不得不说,凌沐还是很了解她的爹娘,这会儿凌高海正在马车上勐打喷嚏。 “你早就认出我了吗?” “我一开始也不是百分百确定,所以才会想住的靠近你些,但是今天,我想,你肯定是我妹妹,不光是你的胎记,还有你皱眉的样子,像极了娘亲。” 凌沐说话时,眉梢眼角都掩不住的笑意,这是他从未有过的神情,一向冷傲的凌大少爷,第一次露出这种表情,如果不是亲妹妹,恐怕长歌都要动心了。 “刚才那人跟你是什么关系?如果我没弄错的话,他以前一直跟在王简成身边。” “嗯,他叫东临秋。” 长歌答非所问,也不太愿意提及这个名字,不是因为讨厌东临秋,是因为不想跟王简成有任何牵扯,活了两世,长歌都没避开王简成这个污点,或者说,长歌并没有想像中那么厌恶王简成,她最厌恶的还是曾经的自己,那个贪慕虚荣,想要一步登天,空有美貌,却是白痴蠢货的自己。 凌沐怎能不注意到妹妹脸上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变动? 他此刻判定,妹妹与东临秋或许并没有太过深厚的情意,更多的,大概是东临秋的一厢情愿。 长歌不知道自己的细微表情,令自己哥哥误解,她倒是真的打算跟东临秋相携一生,毕竟就算她无所谓,肚子里那个也不想要个后爹吧? 说到底,在长歌心里,孩子第一,亲人第二,毕竟血缘相连,天生吸引。 至于东临秋,相处不长,感情不深,暂时只能排第三。 “我也是最近才知道自己是被人拐走的,以前,我一直以为是那个家亲生的,掏心掏肺地对待他们,结果,他们都是一群狼心狗肺……” 说到最后四个字,长歌是咬牙切齿的,她所仇恨的,不止一生,而是重生后双倍的痛苦。 痛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明知即将到来的痛苦,恐惧还要承受一遍…… 凌沐想到长歌和东临秋没说完的那番话,自然能联想到发生了什么。 “妹妹你放心,哥哥一定不会放过那家人!一个、也不会、放过!” 凌沐不自觉就抓住了妹妹的手,感觉到妹妹双手的颤抖,他心疼坏了,恨不得将妹妹放在手心中加倍呵护,不让她受到任何一丝一毫的伤害。 这一刻,莫说伤害他妹妹,就是碰掉他妹妹一根头髮,他都承受不住。 这边,长歌和凌沐兄妹情深,明明空白了十多年的感情,重逢后却能以最快的速度走进彼此的心。 那边,东临秋一人大白天在酒店里买醉,那酒是一杯接着一杯,从意识清醒到意识模煳,重生前的一幕幕不断在脑中迴转缠绕,一张张脸,或娇媚,或万种风情,或面目可憎,或轻蔑傲慢…… 越是沉醉,越是清楚,赵长歌,并不见得多中意他,换了肚子里孩子的爹是别人,或许,她那天那番话又是对着别人说的。 可他却是傻傻地欣喜若狂…… 他以为重生一世,就能逆天改命! 可现实却是狠狠地打脸,我们可以算计钱财,计较得失,唯独在感情之路上,不是你想计较就能计较的。 重生之前,他一路攀爬,披荆斩棘,满手是血,终于身居高位,可是,他终是得不到他最想要的。 他将她视作珍宝,她却成了一个个男人的手中玩物,辗转流离,直至容颜不再。 感情之事,汝之蜜糖,彼之□□!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生活太忙碌,收藏也不怎么好,朋友劝我还是好好赚钱去,可是既然开了头,把你们丢半路算什么事呢,算了,也不管收藏多不多,看的人多不多,这些我都不打算再纠结了。 我只想对你们负责,坚持下去,不坑不弃,至少把这本完成再离开。 ☆、32.霸气 夜晚,躺在床上,长歌兴奋得辗转难眠,她找到她的亲人了,她的哥哥,此时此刻就住在她的隔壁。 但是没有人与她分享这份快乐,她不能告诉大春,只能一遍遍抚摸肚子。 大春还跟长歌睡一屋,所以长歌翻来覆去,害她也没睡好,今天长歌和隔壁邻居的男子共处一室,长歌并未做出正面回答,叫了马车送那男子回来,还叫了大春他爹帮忙把他送进屋里。 要不是男女有别,还有那个小丫鬟的一心阻碍,大春觉得长歌恨不得就住在那男子家了。 兴奋了大半夜,长歌又开始担忧哥哥知道她未婚先孕的事情,她实在不知道该自己的哥哥坦白,她作茧自缚怀上了王简成跟班的孩子。 她知道哥哥现在很在乎她,一家人也为了寻找她牺牲了很多,可是,如果她这个妹妹、这个女儿给她的家族带来污点呢? 她不是将这个孩子视作污点,而是将自己此前轻浮的行径视作污点,说到底,不是她心甘情愿送上门,别人就算陷害她也不会那么顺利。 思来想去,现在唯有先与东临秋成亲,到时候模煳成亲的日期,即便是骗不过亲哥哥和亲生爹娘,也不能令他们在外蒙羞,反正京城与云城相隔千里,除非有心之人,不会有人捅破这一切。 想及此,长歌更加没有睡意了,索性推了推大春。 大春迷迷瞪瞪,也睡不太熟,她其实心里也有事没有跟长歌说,她跟那位韩小少爷聊是聊了,本想断了那位少爷的念想,却不想一番对话之后,倒是搅起了她心底的波澜,无论是韩小少爷的每一句话,还是每一个眼神,都让她第一次觉得被人当成女孩子去珍视,不是看她力气大,好生养,可以给他家多干活,而是因为他看得到她的好,她的美,她的柔软内心。
第41页 他那并不宽阔的臂膀,都愿意为她变得勇敢,说要为她遮风避雨,她又凭什么退却? “表姐,表姐,睡了吗?我有事跟你说。” “嗯……我也有事跟你说。” “那你先说吧。” “今天我见到了韩公子,他跟我说了一番话,这些话,从来没有一个男子跟我说过,我说不好听完是什么感觉,但是,我好像有点狠不下心了。” “你动心了?” “不知道,只是,他说会一直等我的时候……我想拒绝,却怎么也开不了口……长歌,我是不是很自私?因为贪恋他给我的那点虚荣,捨不得放手了……” “你会嫁给他吗?” “我不知道,他是有钱人家的少爷,而我什么都不是。” “哪有?你是孔武有力的赵大春啊!有你这么厉害的娘子,谁还敢欺负韩小少爷?娶到你,是他的福分!是韩家的福分!” 长歌忍不住打趣,她听出来了,大春是动心了,不管韩小少爷跟她说了什么,总之肯定有什么,打动了大春。 大春看起来大大咧咧,可这并不能改变她是个女子,也有少女心,只是以前那些男人们,要么不把她当成女子,要么把她当成生儿育女的工具,从未有人心悦过她。 哪个少女不怀春?大春的春天悄悄近了…… 大春被长歌一打趣,羞得满脸发烫,幸亏屋内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 “你要跟我说什么?”大春生硬地转开话题。 “我的肚子快藏不住了,我想瞒着我爹娘,尽早成亲,让姑姑和姑父帮我主持!” 长歌以前还有所顾忌,但是现在找到亲人了,就算跟赵怀仁撕破脸也不怕没了亲人的消息。 “啊?”大春先是一愣,后来想想也是,她一开始就奇怪长歌为什么不肯打掉孩子,也不肯早点成亲,现在看来,长歌是想通了,“放心吧,只要是对你好的,我爹娘一定会帮你,我娘早就说了,一定不会让你爹把你塞给有钱人换取富贵荣华的!” “嗯!”长歌勐地从身后抱住大春,“表姐,你们一家人对我的恩德,我一辈子都不会忘。”孕妇实在感性,长歌情不自禁就流出泪来。 她觉得此刻是幸福的,她突然想着,或许,就算告诉姑姑一家真相,也不会改变什么。 “表姐,其实我不是……” 长歌刚说开头,就被大春打断了。 “长歌,你放心吧!明天让我娘给你备嫁,我家这阵子从芙蓉糕上赚了不少,有能力让你从我家风风光光嫁出去!你小时候救过我一命,你就是我的亲妹子,你的爹娘对你不好,我的爹娘就是你爹娘!” 大春用力回抱长歌,发自真心地说道。 “谢谢……” 长歌已经哽咽,泣不成声。 她不是哭她的命途多舛,而是喜极而泣,重生前后,她曾以为她一无所有,孤军奋战,却在现在才知,她真正的亲人从未放弃过寻找她,而这个与她毫无血缘的一家人,为她掏心掏肺。 “哎,你最近怎么就爱哭鼻子?” 大春无奈,这表妹简直就是个水做的,好好说话,怎么又哭了? 窗外,鸡鸣声起,天都亮了。 “我起来了,你有身子,再睡一会吧,待会早上我就把你的打算跟我爹娘说好!” 大春向来早起,就算一夜没睡好,这会儿也睡不着了,索性起来,帮她娘干活,她爹最近在跟人学木匠手艺,虽然芙蓉糕赚了很多钱,爹娘也闲不住,总想着找事情做。 大春又怎么能不知道,他爹娘是想多给她存些嫁妆,可是嫁给谁?会嫁给韩小少爷吗?想到这,大春脸红了,这是个反常而陌生的情绪,令大春有些不安和紧张。 这新娘自作主张打算嫁了,新郎却不见了,东临秋已经好几天没来找长歌了,就连医馆那边也没了东临秋的消息。 “他不会不认帐吧?”姑姑跟大春背着长歌小声嘀咕。 “娘你别瞎说,被表妹听到要多心。” “那可是京城来的人,如果跑掉了,你表妹可怎么办呦。” 大姑这几天着急上火,睡不着觉,就怕人家不要她侄女了,她这苦命的侄女呦,被弟弟当成换取荣华富贵的筹码,爹不亲,娘不爱。 “他要是跑了,我就自己把孩子带大,孩子跟我姓,跟他断绝关系!” 长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门口冒了出来,气唿唿地说道。要说一开始还按捺得住,这都几天了,东临秋还玩失踪,她不生气才怪。 “你这孩子!别听姑姑瞎想就胡乱生气,否则将来生个小气包出来!” 大姑藏起心底的担忧,上前劝慰侄女。 大姑一家都是忠厚善良的人,一早没打掉这个孩子,现在他们也都捨不得叫长歌打掉孩子去开始新的生活了,而且一旦落到赵怀仁手里,能有啥新的生活?不是嫁给傻子做正妻,就是嫁给官员富商做小妾,长歌这辈子想过消停日子,那是痴人做梦。 长歌几日找不到东临秋,也有些放弃了,开始想着先跟她哥哥坦白,让她哥给她出出主意。 只是长歌迟迟没说,是因为凭她的直觉,一旦她说了,她哥哥绝对不会让东临秋靠近她一步了,这几日,只要一说起了东临秋,凌沐眉头皱得都能拧成麻花了。 东临秋这些日子都在江凌越家买醉呢,喝了睡,睡了喝,直到好几日之后,才肯走出房门,一脸颓废,满脸鬍渣。 “哎,你小子失恋了吧?” “哎,我就知道,碰到凌沐这么强劲的对手,你要钱没钱,要地位没地位,要容貌没容貌,不被嫌弃才怪!” “哎,你不知道啊,他们两个有说有笑的,还在桥上看风景呢……” “瞧那黏煳劲,老子看得牙疼,老子活了十几二十年,就没见那小子笑得那么荡漾过……” 江大少爷一边给东临秋倒着解酒茶,一边絮絮叨叨地说个不停。 最近出门,瞧见赵长歌那丫头竟然推着凌沐四处散步,两人还有说有笑,江大少差点没被气吐血啊,那可是他早就预订好的妹夫啊,就这么被云城的小妮子截了胡! 东临秋头痛欲裂,耳边还有人嗡嗡嗡吵个不停,他都快被烦死了,他不停地按捏头上穴位,恨不得一掌噼死身旁这个聒噪的傢伙! “吵死了!” 砰地一声! 东临秋一掌拍碎了桌子,桌上的茶水杯子全部碎了一地…… 江大少爷被这突如其来的一下吓到了,他从不知道东临秋如此厉害,实在是深藏不露,看来他小看东临秋不止一丢丢。 东临秋抬头望向江大少爷,一把捏住江大少爷的喉咙,将他抵到门边,杀气尽显。 东临秋的眼中布满血丝,眼中是难以掩饰的痛楚。
第42页 “连你都觉得我不如那个凌沐是不是?” “你们都瞧不起我!” “我会叫你后悔!叫你们都后悔!” 说完,勐地松手,跌跌撞撞地跑了出去。 “咳咳咳……” 江大少爷瘫软在地,刚才那一下,他真的差点以为东临秋要把他杀了! 那霸气太震慑人了! 江大少不是没见过厉害的人物,可是,刚才那一刻,他竟然被那股气势逼得手软脚软,毫无反抗之力。 与此同时,长歌和凌沐坐在长亭内,凉风习习。 长歌酝酿很久,打算趁着凌沐心情好,告诉他自己和东临秋那点不得不说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女主设定是绝色美人,所以大春的出现,就是为了展现一个女汉子的蜕变。女汉子不是天生如此,谁天生喜欢搬重物,修理水电家具?那是没有人将她们宠成小公主,所以,送给大春一个宠她的男人,让你们看到一个孔武有力的女汉子的蜕变!后期,大春出场,乍一看应该是居家的美妇,非必要不出手,一旦出手,那就是女王陛下!】 ☆、33.看清 凌沐听完长歌的叙述,表面上很平静,心中已经波涛汹涌,袖子下面越攥越紧的拳头便是最好的证明。 他倒是佩服自己的妹妹,竟然能够如此冷静地叙述完自己的遭遇,而不是哭哭啼啼,手足无措。 “那你打算怎么办?” 凌沐尽力压抑住自己的情绪,看向妹妹的肚子,努力让声音不要有太多的起伏。 “留下这孩子,提前嫁人!” 长歌倒是说的理所当然,没有半点包袱,凌沐却听得眉头都拧成一团了。 在长歌看来,这是她经歷两世,权衡利弊后的最好选择; 在凌沐看来,这是他的傻妹妹单纯幼稚的做法,孩子爹是谁就跟谁成亲,就东临秋那德行?现在也许看在孩子的份上,贪念妹妹的姿色,那等妹妹年老色衰的时候呢?一个跟班,出生不明,空有一身武力,莽撞粗鲁,能有什么前途? 说到底,他是绝不可能让妹妹嫁给东临秋的! “妹妹。”凌沐突然抬起头,“你被人陷害的仇,哥哥一定让对方加倍偿还,至于成亲的事,还是从长计议吧!” “可是……” “那我问你,你真心爱慕东临秋么?” “……” 长歌沉默了,让她大声说什么爱不爱的有点肉麻,但是,有过动心的一刻,就是重生前,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时,那个孤傲中又带着点落寞的男人,打动过她的心,否则她也不会那么想告诉他,他们曾有过一个孩子。 “你是为了肚子的孩子吧?如果现在没有这个孩子,他还会是你託付终身的对象吗?” “哥,我是不会打掉这个孩子的。” “我没说打掉这个孩子,只是想告诉你,你是我们凌家人,你有条件做出更多的选择!” “……” “你再想想吧,我是不会承认东临秋的,这些日子我已经找人查了他的底,他并非你的良人。” 凌沐最后一句几乎是斩钉截铁,直接断了长歌的念想。 “可是,如果现在不成亲,孩子出生了怎么办?我不想令你和爹娘蒙羞!” 长歌抓住最后一点希望竭力争取道。 凌沐心里咯噔一下,他没想到妹妹竟然是为了他们凌家的颜面,所以急着成亲。 凌沐心疼地仰头看着妹妹,摇摇头道:“爹娘和我护得住你,我们何时屈服于别人的眼光而活了?别人眼里,我就是个终日不愿见人的残废罢了……” “不!哥,你别……” 长歌想要安慰几句,却又觉得自己想说的话全都苍白无力。 两人都不知道,他们的对话,全都听在了东临秋耳中。 原本,东临秋是来找长歌,他想来跟长歌坦白自己心中的想法,他的恐惧、纠结与挣扎,他希望从长歌那里汲取一些鼓舞人心的力量,可是,事实恰恰相反,他被打击得灰头土脸。 原来,一切的一切,不是他的错觉,他真的——自作多情了。 长歌口口声声说要嫁他,无非是因为孩子,没有那个孩子,长歌用无声做出了回答。 凌家突然的出现,让长歌有了更多的选择,只要她愿意,那个孩子可以活下来,甚至可以有个体面的身世,而长歌,也可以嫁给京城的青年才俊。 就在长歌推动轮椅的时候,东临秋转身离开了,一南一北,再无交集…… 几日后,江大少来找凌沐聊天,正好遇到长歌也在,小丫鬟在一旁黑着脸,见谁都没个好态度,完全没有一个下人的自觉。 江大少等丫鬟走了,小声跟凌沐嘀咕:“你这个丫鬟可以处理掉了,心气太高。” 凌沐只点点头,没有说话,不过要不是看在亲戚关系,加上顺叔在家中地位,就凭她对长歌的态度,他也容不下她,不用等回京城,等他爹娘从京城赶来,他就要把这个丫头给他娘丢过去。 见到长歌也在,江大少也说不出什么好听的话,无法都是些酸话。 “呦,赵姑娘也在这啊?” “……” “你最近跟我家凌沐走的挺近啊……”江大少无视凌沐的眼刀,继续挖苦,“不过,你和凌沐从样貌上,也算天生一对,哪像那可怜的东临秋,要钱没钱,要貌没貌,只能灰熘熘地滚回京城!” “你说什么?” 长歌原本坐着,此刻噌的一下站了起来,吃惊地盯着江大少,追问道: “他回京城了?什么时候的事?” 凌沐狠狠地拉了一下江大少的衣袖,示意他不要回答。 江大少就是气不过,故意大声回答:“就是今天啊,走的水路,马上就要开船了吧!” 江大少本意是酸一下长歌,讽刺她水性杨花,他看得出,那几日东临秋借酒消愁都是为了她。谁知,长歌的反应出乎他的意料,得知东临秋要走,长歌十分激动! “什么船?哪里的船?该往哪里走?” 长歌一把抓住江大少的衣袖,激动地追问。 “江、凌、越!” 凌沐出声阻止,希望江大少这笨蛋可以闭嘴。 江大少有点反应不过来,顺口就说秃噜了:“出门向右,一直走,直到看见港口,最大的那只船就是。” 不等凌沐和江大少反应过来,长歌已经夺门而出,跑的没了影。 啪! 凌沐直接拿起桌上的茶杯,狠狠砸向江大少脑袋。 江大少抱头一躲,倖免下来,却是冲着凌沐委屈大叫:“你砸我干什么?” “蠢货!” 凌沐大骂,骂完转动轮椅就想追出去。 “你才是蠢货!”江大少还嘴硬呢,见凌沐要追,自己三两步跟了上去,抓住轮椅不让他走,誓要讨个说法,“你凭什么骂我?你突然就跟赵长歌看对眼了,你想过我妹妹怎么办吗?无耻!卑鄙!”
第43页 “你有病啊!”凌沐大骂,他心急去追,结果这小子非要扯他后腿,“她是我妹妹!亲妹妹!” “什么?你再说一遍!”江大少傻眼了。 “赵长歌是我妹妹!亲妹妹!” 哗啦一声,是茶壶碎了一地的声音。 小丫鬟香儿看着一地的碎片,看着眼前纠缠中的两个男人,脑中不断盘旋着刚才那句话。 赵长歌是我妹妹!亲妹妹! 少爷不说,她还可以自欺欺人,因为一切都是她的猜测,她还能说服自己不要慌,可是,现在少爷亲口说出来了,她该怎么办?正牌大小姐回来了,她这个冒牌货还有人在意吗?她一向所依仗的,是不是都不復存在了? 长歌一路疯跑,中间还摔倒了几次,生怕追不上了。明明那不是爱情,她还是固执地想要留住。 直觉不断告诉她,错过东临秋,或许谁都不合适了。 终于,跑到了港口,看到了那艘最大的客船,见到了站在船上俯瞰江边的人。 “东——临——秋!” 东临秋听到声音,看了过来,他做梦也没想到,长歌会追来。 说到底,是他东临秋太过自卑,一开始,他以为她看不上他,所以心如死灰,后来她说要嫁给他,他欣喜若狂; 再后来,他得知天之骄子凌沐竟然是她亲哥哥,他的自尊心再次作祟,他竟然丢兵卸甲地仓皇逃了。 直到那日在凉亭,他做了最后的决定,那就是倔强地离开,不要摇尾乞怜。 如果他註定要在长歌身上输得一败涂地,那么,他想多争取些筹码,至少输的时候,没有那么狼狈。 他要努力,要奋斗,要早日成为人上人,那样,输的时候,他还能昂着头,保留一份自尊,守住一份气势。 两个人隔着江水,两两相望。 突然,长歌大声唿喊:“东临秋,你有种走,我就再也不会认你!” 有那么一刻,东临秋想奋不顾身跳下船去,可是双脚就像被定住一般,他回去了又该怎么办?乞求凌家人将他们失而復得的宝贝女儿嫁给他这个一无所有的私生子么? 他连孤儿都不如,孤儿好歹有清白的身世,他呢?他只是被□□后的产物,亲娘想他死,亲爹不承认他的存在。 他留下来又能如何? 别说长歌她爹娘,光是他哥那一关,他就过不去! 将心比心,他也不会将自己的宝贝闺女嫁给一个一无所有的私生子。 门当户对! 门当户对! 从来都不是说说而已…… 所以,他要回京城,他要站在比重生前更高的位置。 反正她已经找到她的家人,过得会比他重生前的那一世好太多,而且,等他有能力以后,他会一直派人关注她的一举一动,这一世,他再也不会让她逃出他的视线,这一次,谁也不要妄想欺辱她。 而她,最终,还会是他的,谁也不能抢走! 船开动了,自始至终,东临秋除瞭望过来,一句话也没有说。 长歌心里那个恨啊! “东临秋,你不相信我!你这个胆小鬼!” 长歌突然带着哭腔大骂了两句。 然而,东临秋的身影却越来越模煳,直到远去…… 她一直以为,她是为了守住这个孩子,才想要东临秋的! 直到失去的一刻,她才明白,她是为了东临秋,才想着守住这个孩子! 重生前,被男人伤透了心,所以,重生后,她变得固执又愚蠢,口口声声说着只要守着孩子就够了,为了孩子才要那个爹的,生怕自己一动心,就万劫不復…… 现在想来,真是愚蠢又可笑。 长歌哭着哭着,就笑了,笑着笑着,又哭了。 她心中的希望,就跟那艘船一样,渐行渐远…… 作者有话要说:  大量的斗极品和赚钱戏份被寻亲和感情戏占了,果然是贪多嚼不烂,最初是打算慢慢写的,老公和哥哥都会等女主变成土财主以后才出现的,结果,把他们提上日程了,没时间赚钱了,极品也不来了,不过按照原来设想,这故事打算学起点文都是100多万字的创业文,目前来看,20万字以内就能完结。 ☆、34.三方 自那日东临秋坐船离开以后,再也没人提及东临秋这个名字。 但是长歌不知道,好几双眼睛,无论男女老少,一直监视着她的一举一动。 东临秋或许走了,但是重生一次,他不会再放任长歌脱离他的掌控。 为了早日跟长歌在一起,他逐渐将早就布好的网提前收紧。 另一边,凌沐突然收到一份加急信,是京城过来的,凌高海夫妇不来了,因为凌沐爷爷突然重病,怕是时日无多,夫妻两还没走几十里路又被叫了回去,凌高海在信中再三嘱咐,让凌沐尽快把长歌带回去,长歌养父母的事情,他们已经派人去查了,让他和长歌都不要管,更不要让长歌回去。 凌高海的顾虑,是怕长歌对养父母念旧情,到时候纠缠其中不好。 可是,前几日,江大少去云城办事,匆匆赶回来说了一个大消息,说是云城捕头一家,一夜之间,被人灭了满门,一场大火烧了个精光,不过按照人数,尸体只有四具,三男一女,还少一个年纪最小的女儿。 凌沐和长歌心中都是一惊,长歌本以为会像重生前一样,跟赵家人的纠缠更多一些,没想到竟然戛然而止。 满门被灭,就剩一个长歌和小妹倖免于难,让人很容易就联想到,这是杀人灭口。 凌沐相信,他爹派去的人不会做出这样狠绝的事情。 赵家人死的死,失踪的失踪。 凌沐和长歌决定提前回京城见爹娘,凌沐选了不会颠簸的水路,长歌肚子已经五个月了,等晃晃悠悠到了京城,也要□□个月了,正好准备生子。 大姑因为弟弟一家的死也就伤心了两日,毕竟感情早就给弟弟的冷酷无情磨没了,要说多少情分也没有。毕竟,当日她跪地哭求,弟弟也狠下心肠说是没有一口吃的。 长歌终于坦白,跟大姑一家说出了自己的身世。 “长歌,无论你是不是我赵家的孩子,我都是你姑姑,不会因此有半分改变。” 大姑的话说得斩钉截铁,令长歌动容。 “大姑,你跟我们一起去京城吧。” 长歌不希望离开姑姑一家,说到底,前途茫茫,她从未见过亲生爹娘,此去京城,是福是祸都还不清楚,有姑姑一家在,将会是她坚实的后盾。 “不了,我们就不去了,托你的福,我们一家现在搬来了镇上,再也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过那紧巴巴的日子,已经知足了,你找到了家人,就回去京城吧,有空给我们写信。” 既然长歌已经找到了她的亲人,尤其还是大富大贵之家,姑姑当然不愿意跟去,一来怕被人瞧不起给长歌负担,二来他们老实巴交一辈子,从未想过背井离乡去京城那么遥不可及的地方。
第44页 姑姑的话代表了一家人的意愿,长歌捨不得却也没有办法,想着,等自己先去京城看看,等自己站稳脚跟,再写信叫姑姑一家来也不迟,到时候编点瞎话,只要说自己身陷险境,姑姑一家就算相隔千里,也会赶去京城。 长歌之所以非要姑姑一家过去,是因为不久之后会连续三年大旱,这边是重灾区,等闹饥荒了,死守在这的人都会死,逃难的路上也会死掉很多人,到时候山贼遍地,处处都是险地。 挥别了姑姑一家,长歌和凌沐带着丫鬟香儿登上了去京城的大船,却不知道,夜晚在云城的港口靠岸的时候,一个娇小的身影偷偷跟着搬运货物的人上了船。 除此之外,还有一群穿着黑衣的人也偷偷藏在船下,顺着大船的移动,他们的身影消失在江面之中。 这是香儿第一次坐船,要是以往肯定要兴奋开心坏了,可是如今,她黑着脸,心情坏到了极点,自打长歌出现,她就占据了少爷的所有注意力和目光。 少年这阵子笑得,比她从小到大看到的笑容加起来还多,她厌恶长歌那张脸,厌恶长歌的存在,自从长歌的身份得到证实后,她的美好未来就在一瞬间轰然崩塌…… 长歌和凌沐站在船边,欣赏着湖光月色,凌沐给长歌一一介绍家里的亲戚,以及他们亲疏远近和趣事,长歌仔细认真地听着,记着,时而被一些趣事逗得捧腹大笑,却不知道,黑暗中,一双仇恨的目光死死地盯着她的后背。 赵长笑一直偷偷躲在暗处,她是赵家唯一逃生之人,她恨死了赵长歌,从小就夺走了属于她的一切,她吃剩的,用剩的,结果她娘临死前竟然说,赵长歌竟然不是她亲姐姐! 哼!要不是赵长歌跑来她家,赵长歌所拥有的一切都该是她的。凭什么?一个外来的丫头竟然夺走她的一切?就因为她有一副好样貌么?哼,终有一日,她要亲手划花赵长歌的那张脸,割掉赵长歌的舌头,让她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现在,她为了逃命像个过街老鼠一般,凭什么赵长歌就能和一个富贵公子在那里有说有笑?赵长歌难道不该知道自己全家已经被灭门了吗?她竟然能笑得那么开心?亏她爹爹和哥哥们一直袒护于赵长歌,这女人真是狼心狗肺! 与杀手挣扎时,赵长笑的脸被刀剑刺伤,伤口很深,此刻已经流脓溃烂,面目全非。她嫉妒死了赵长歌那张脸,既然她已经身陷地狱,那么,无论如何,她都要拉上赵长歌一起万劫不復。 “妹妹,不早了,你早点回去休息吧!” 因为担心长歌再出任何意外,所以凌沐和长歌的房间是紧挨着的。 “恩,好的,哥,你也早点休息!” 长歌现在跟凌沐相处已经非常自然了,那种亲密和默契,就像彼此从未分开过一般。 关上门,各自回房休息。 夜渐渐深了,到了人最睏乏的时刻,船上的人大多沉沉的睡去。 唯独两个人毫无困意,一个是丫鬟香儿,一个是躲在货仓的赵长笑。 原先潜伏在船底的黑衣人纷纷浮出水面,身手矫捷就上了船。 不一会儿,就听见一身惨叫,随后有人大喊:“杀人啦!杀人啦!杀……救、命……” 唿救的人缓缓倒下,紧跟着,越来越多的人被杀死,有些甚至都没来得及醒来,就在睡梦中被割了喉…… 如果这次船上只死了凌家两兄妹,那么,很明显,是针对凌家的人暗杀行动,但是,如果一船人,全死光,无一倖免,那就是震惊全国的劫船事件,凌家人只是运气不好,碰巧撞上。 性质完全不同! 凌沐听见动静,立刻翻身下了床想去隔壁。 刚坐上轮椅,就听到门哗啦一声被人拉开…… “谁?” 凌沐立刻回头,袖中的匕首已经落入手中。 ☆、35.遇险 “谁?” 凌沐一刀解决了冲进来的黑衣人,一拽,一拉,一推,匕首直插咽喉,手法利落无比。 “长歌!” 凌沐转动轮椅,急忙冲到隔壁,却发现里面空无一人。 “啊!” 人们尖叫着四下逃命,不断有黑衣人杀死那些四下逃窜的无辜之人。 凌沐也不是吃素,为了上甲板去寻找长歌,他几乎杀红了眼。 可惜坐在轮椅之上,终究速度太慢,在被一个黑衣人将他轮椅打散之后,他是靠双手的力量一点点攀爬上甲板的…… 甲板之上,从下面逃出来的客商纷纷四下逃散,但是很多还是避不开被人一剑刺穿心脏,然后踹到水里的命运。 长歌在一阵喧嚣之声中醒来,却发现自己被人抱在怀中,定睛一看,抱住自己的竟然是一个陌生的络腮鬍大叔,大叔正趁乱带她逃向船尾。 “你是谁?”长歌想挣扎,却发现被对方死死钳制在怀中。 “我是奉命来保护你的!”络腮鬍大叔沉声说完,抱着长歌就往船尾跑去,“船尾有一个小船,下面有人接应我们……” “我哥呢?”长歌四下张望,看不到她大哥,顿时慌了,“我哥在哪里?” “来不及了……”络腮鬍大叔表情紧绷,血不断浸湿他的胸前的衣襟,长歌这才发觉大叔满身是伤,“黑衣人目标是你们兄妹,我只来得及救你,其他人或许会去救你大哥……” 话没说完,只见一剑头直接从后方刺穿大叔的咽喉,又瞬间抽出,血喷了长歌一脸,即便这样,大叔并没有让长歌掉下去,而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放下长歌后,才放心死去…… 大叔倒下后,长歌仰面朝上,来不及爬起来,抬眼已经与黑衣人脸对脸相视。 “啊!” 长歌只来得及尖叫一声,就见染着鲜血的剑头朝着自己眉心迎面而来。 噗,是利刃穿进身体里的声响。 黑衣人显然没料到身后还有人暗算他,一位干瘦的大婶一把拉起长歌,不顾一切向船尾跑去,结果没跑两步,就被两个黑衣人同时拦住,大婶立马将长歌护在身后,小声说了一句:“跳下船尾,有个小舟,有人接应你。” 说归说,可是那两个黑衣人怎么会被一个大婶绊住?大婶被两个黑衣人夹击,自顾不暇,长歌想跑,其中一个黑衣人连忙抽身,刺出手中剑,就在剑头距离长歌咽喉还有一公分的时候,一柄剑直接从身后飞出,刺穿了他的心脏。 凌沐突然出现,虽然趴在地上,不够英明神武,但是满身杀气,也不容人小觑。 自己的血,杀手的血,早就混在一起染红了衣襟,凌沐此生从未有这么恨自己的双脚站不起来。 长歌回头,一看是她大哥,几乎是喜极而泣地沖了过去,然而,不幸的是,大婶就在刚才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 东临秋临走时,一共安排了五个人,一对老夫妻,就是这对大叔大婶,两个年轻小伙,早就在一开始成了黑衣人剑下亡魂,还有一个善用毒的小姑娘。那个小姑娘因为不会武功,所以被安排在大船下的接应的小舟之上。
第45页 “大哥,大婶让我们去船尾,下面,下面有接应的小舟。” 长歌说完,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力气,扶起凌沐就往船尾移动,奈何凌沐双脚无法行走,她几乎是背着她哥往前拖行…… 血顺着她颈子往下流淌,她咬着牙,流着泪,不断唤着:“哥,别睡!哥,睁开眼!不能睡!” 黑衣人已经被凌沐和东临秋派出的几人都杀的差不多了,至少现在再也没有出现任何一个黑衣人,但是谁又知道暗处还有没有潜藏的敌人呢? 突然,身后一个娇小的身影一晃而过,而后,那人再次出现,不过这一次,她的手中举着火把。 那人一边慢慢向艰难前行的长歌靠近,一边点燃了经过之处的所有易燃物,一开始还是一个个小火苗,但是,很快,就蔓延成势,熊熊烈焰很快就吞噬了整个船体。 火光映照在她毁容的脸上,她嘶哑又疯癫的笑声迴荡在整个船上。 “哈哈哈……” “赵长歌,你也有今天……哈哈哈……” “凭什么?一船的人都死了,凭什么你赵长歌还活得好好的?” “赵长歌,你就是个灾星,你就是要害死所有人!” “我全家人已死,今天,就叫你陪葬!” 长笑因为躲在货仓了,所以躲过了黑衣人的屠杀,因祸得福。 然而,当船上的黑衣人都被杀光之后,她上了甲板,看到赵长歌依然没死,她觉得与她同归于尽。 长歌顾不得身后的疯子,她现在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赶快,赶快,赶快离开这里! 终于到了船尾,身后的疯女人还在大笑,突然有一个身影跑了出来,吓人一跳。 “少,少爷……” 香儿一直躲在死人堆里,等她回过神来时,船上只剩下一个疯女人的大笑声,还有熊熊火焰。 香儿三两步就冲到长歌面前。 “少爷!少爷!”就算香儿叫破喉咙,凌沐也没力气应她。 长歌一眼扫向香儿,香儿从未见过长歌如此锐利的眼神,她的心不由生出怯意,她甚至觉得长歌下一刻会了杀了她。 果不其然,下一秒,长歌一脚踹向她,香儿往后一倒,就从船尾落了下去。 紧跟着,长歌抱着凌沐一起跳了下去。 长笑一看长歌竟然自己跳下了船,生怕她逃脱,往船下张望了一下,也纵身跳了下去…… 等候已久的小姑娘,被接二连三掉下来的人吓了一跳,但是当她接着夜色看到长歌也掉下来时,心中大定。 就在她上前去帮忙长歌的时候,冷不防最后一个跳下来的人发疯似的沖向她,一把刀顿时就插进了她的后背,她回头,跟那个疯女人厮打了几下,长歌赶忙起来忙她,夺过疯女人手中的刀,一刀插进她的心窝。 这一刻,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长歌知道,她决不能对长笑手软,所以,生怕长笑死不透,她一刀刀扎了好几遍,直到满脸是血。 “你没事吧?” 长歌确定长笑死透了之后,回身去问那个接应他们的小姑娘。 小姑娘没有说话,慢慢躺下来,轻声说了一句:“我没事。” 呵,什么没事……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可是说有事又怎样呢?面前的赵长歌能救她吗?只会徒增烦恼罢了。 临死前,她借着夜色细细打量着赵长歌,这个她主子深深爱上的女人,明明如此狼狈,脸上身上都是血,却还是明艷到动人心魄。 她懂事起就在街头乞讨,是主人救她于水火,给她吃喝,供她学习本领,她一直想要报答主子,只可惜,她想以后大概再也没有机会。 香儿自始至终就躲在一边,默不作声,就像不存在一般,赵长笑一开始要杀人时,她明明可以上前阻止,可是她就那样冷眼旁观,她自我催眠说是自己吓坏了。 呵呵,真的是吓坏了,她只是觉得那与她无关罢了。 后来长歌狠戾的杀气吓着她了,她突然无比恐慌,她觉得长歌杀完那个疯女人,下一个,就会处理她,就算现在不杀,那么未来呢?如果她这个丫鬟成为她这个大小姐的阻碍,她还有机会逃命吗? 香儿突然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危机感,她觉得,今天,不是她死,就是这位凭空冒出来的大小姐要死,不然,她以后都不会有好日子过。 凌沐已经失血过多,陷入昏迷。 船上,现在意识清醒的,只剩下长歌,接应的无名小姑娘,还有丫鬟香儿三人。 无名小姑娘感受到丫鬟香儿的敌意,她自小混迹街头,最能观察人心。 夜凉如水,寒风拂面,四面漆黑一片,小舟随风漂泊,只等天亮的时候,再寻岸边唿救。 无名小姑娘静静躺在那里,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的生命正在快速流逝…… 半晌,香儿突然站起来,激动地指着一个方向,大喊:“看,那边,好像有光亮!” “哪里?” 长歌也心急起身,她实在担心哥哥和那个小姑娘。 谁也没有料到,香儿会突然一个勐地冲上前,一把将站起身的长歌给推下水。 “啊……” 长歌掉入水中,拼命挣扎,可惜她不会水,越是挣扎离小舟越远,恍惚中,她看到那个小姑娘跟香儿扭打在一起,最后听到扑腾一声,有人被打下水,来不及去看是谁跟她一样落了水,她已经沉了下去…… 香儿气喘吁吁地蹲在小舟的一边,蜷缩成一团,静静地注意着江上任何动静,就像是惊弓之鸟,只要有任何响动,她都会吓得全身颤抖。 凌沐在另一边陷入昏迷,完全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 天色渐渐亮了,小舟飘到了岸边,就在香儿大喜过望,朝着岸上的人唿救时,突然感觉到不对劲。 “救命!救命!救……” 黑色的血水顺着她的嘴流了出来,她看向自己的掌心,有一个黑紫色的针孔。 在与那个小姑娘搏斗时,感觉手掌被什么刺了一下,她当时没有在意,没想到……呵呵呵…… 香儿突然很想笑,她千算万算,以为杀死小姐,从此以后可以独占少爷,重回被凌家人宠溺的日子,却没料到,眼看着有人来救他们了,她却…… 等人们将小舟拉到岸边上,舟上只有一男两女。 一女满身是血,身中数刀,面目全非; 一女身中剧毒,毒气攻心,尸体还是温热的。 只剩那男子还有一息尚存,众人连忙将其送去医馆…… 作者有话要说:  无名小姑娘,你比香儿出身低,死时,却比她高贵多了。 看文的姐妹们请留个言,当做催更!!! 下一章没了亲朋好友,女主要靠自己赚钱了。 ☆、36.欢喜寨 “娘说,这个姐姐怀有身孕了,现在很虚弱。” “啊?她这身打扮不是未嫁么?”
第46页 “不知道啊,看这一身衣服,肯定是富贵人家的小姐,可惜破得太厉害了。” “等她醒过来就把她赶走吧,我们本来就不够……哇!你看她这簪子,是金的!” “你别乱动,你扯到她头髮了……哎呀呀,别咬!别咬!给我!爹说了,不能拿她东西……” “哈哈,是真金!发财了!哈哈哈……喂,你这人真没意思,我们都救她一命了,要她个簪子有什么……” “诶?她醒了?!” 长歌的眼皮颤了颤,睁开眼来,刚才不知道是谁扯她头髮,直接把她疼醒了。 “我哥哥呢?你们是谁?这是哪里?” “我们救你的时候,你身边没有其他人。我叫陶阿欢,她叫陶阿喜,我是哥哥,她是妹妹,这里是欢喜寨,我爹是这里的寨主,我娘是寨主夫人。”愣头青少年一股脑儿介绍个遍。 “欢喜寨?” 长歌心里一愣,好遥远的名字啊,她还真知道这个寨子,也认识寨主陶欢喜,可是她认识陶欢喜的时候,他已经孑然一身,手下上千人,盘踞在忘情山,没了妻子,没了儿女。 她认识的陶欢喜,冷血无情,杀人如麻,唯独不杀女人和孩子。 可是,这都是重生以前,她和陶欢喜的相遇还要推迟十年,没想到,重生之后,她命运改变,竟然提前了十年。 “阿欢,你又淘气了是不是?快从床上下来!” 一个女人温柔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长歌回过头,看见一个年约二十□□的美丽少妇,可惜面容过于瘦削,看得出来,阿欢和阿喜的好相貌都出自这个少妇,长歌一想到记忆中的陶欢喜,忍不住噗嗤一乐,就他那个五大三粗的模样,没想到能找到这么漂亮的妻子。 “谢谢你们救了我!” 长歌起身就要致谢。 “你躺好,别乱动,你和肚子里的孩子都很虚弱,要好好养上一个月。”女人端着一碗粥,走到床边,“这粥还有点烫,你等下再起来喝。” “不知恩人如何称唿?” “叫我芸娘好了。” “娘,你看,她有个金簪子!太棒了,我们可以买……” 啪! 没想到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人,抬手就是清脆的一巴掌,被打的阿欢当时就愣住了,他没想到从未动过他一根手指头的娘亲竟然会打他。 “我跟你怎么说的?不是你的东西,不能拿!” “我爹是生来就是山贼头头,不抢,我们哪来钱过活?难道要天天吃糠咽菜吗?” 长歌一看,连忙圆场:“你们救了我一命,我也没什么贵重东西,这簪子是我送给阿欢的。” “我们不能收你东西!如果为了钱财,他爹当时就不会救你回来了。” 芸娘寒着脸,就连长歌都有点害怕,谁知阿欢愣是梗着脖子,不肯认错。 “反正都被官府通缉了,为什么不能抢劫?都怪娘你,不让爹拦路抢劫,我和妹妹饿得都快成皮包骨了……” “你再说一遍!” “哼!就算我们没事,阿婆怎么办?阿公怎么办?他们年纪大了,都生病了,要有钱才能去买药!” 说完,阿欢气唿唿地夺门而出。 “哥,哥!” 阿喜追了出去。 “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 芸娘似乎早就习惯了阿欢经常这样闹脾气。 长歌摸了一下身上,一点值钱的东西都没了,钱都在船上,这下全打水漂了,一想到哥哥生死不知,长歌的心又提了起来,也没心情管别人的家事了。 “我看过医术,稍懂一点医理,如果你还想保住肚子里的孩子,必须卧床静养一个月,不然这孩子就留不住了。” 长歌不自觉抚摸着肚子,点了点头,环顾四周,觉得这寨子好破旧,跟记忆中十年后的那个欢喜寨相差太多。 “既然如此,这簪子,请你拿着帮我卖了吧。” 长歌将簪子递给芸娘,并没说要送给芸娘,芸娘自然不好拒绝。 “请问一下,山下可有一家店叫江心斋。” 因为江心斋遍布全国,所以长歌想试试,如果能联繫到江家,或许可以联繫到哥哥,如果,哥哥没死的话。 “我们很少下山,官府盯得很紧,据我所知,山下的城里没有江心斋,城外都是荒郊野地,要步行十几日才能遇到新的城池。” 芸娘的话直接断了长歌的念想,看来,只有等一个月后,等她恢復了元气,才能赶路。 过两日,长歌能下床走动两下了,偶尔到门口晒晒太阳,发现这寨子人少的可怕,想想,日后的欢喜寨可是上千人啊,那得多热闹啊,人来人往,欢声笑语的,可是眼下,长歌发现,寨子的人统共不过十人,还都是老弱病残。 大概有所顾忌,寨主陶欢喜一直没出现在长歌面前过,不过长歌有几次隐约听见过陶欢喜那浑厚的声音响起,多半是在训斥陶阿欢。 相比起来,身为妹妹的陶阿喜更像是姐姐,一直照顾反抗叛逆的陶阿欢。 三日之后,陶阿欢和陶阿喜偷偷带了一两银子回来,因为山贼的身份,他们不能明目张胆地下山,只能偷偷摸摸地,找到相熟的人帮忙换物资。 那人也是黑心,这簪子就算送去当铺也不止一两银子,他愣是给两个孩子压价压到一两,陶欢喜和山寨的其他男人被官府通缉,不能轻易下山,他担心芸娘,也不准芸娘下山, 但是芸娘父母疾病缠身,不得已,就经常让两个孩子下山,官府不太会注意。 可这两孩子一个十四,一个十三,都还缺乏见识,被人忽悠两句就信以为真,也在常理。 长歌拿着一两银子,不知是该哭还是笑。 这是她最后的家当了。 她重生以来,这钱啊,是来得快,去的也快。 长歌特意让阿欢把钱换成一文钱一文钱,就是为了方便使用。 “你不是说你阿公和阿婆要买药吗?这里有三百文,你拿去买药吧!” “……” 阿欢和阿喜互看一眼,都不说话。 “不要怕,如果你娘说你,你就说是我要你买的,而且你都买了,她总不能还给我一堆药吧。” “……” 阿欢盯着长歌,摇了摇头。 “怎么了?” “钱不够……” 长歌一顿,又拿了两百文,“够吗?” “差不多吧!” “你阿公阿婆都是要吃人参鹿茸吗?” 长歌以为阿欢是故意讹她,没想到这小子年纪小小,心眼不少。 “之前一次次拿药欠了很多钱,医馆的人说,不还上之前的钱,就不给再拿药。” 阿喜心思聪慧,她看出长歌微蹙了一下眉,连忙上前给哥哥解释。
第47页 长歌自嘲笑笑,人家救自己一命,自己倒是小气,几百文钱也要计较。 “我就留一百文,其他都给你们吧,我看你们天天喝粥,我喝的都要吐酸水了,你去买点粮食吧。” 长歌本意是打算多留点钱打算等身体好些了,就下山去做生意,再掏钱给寨子,既然做生意,当然本钱要多留点为好,可是一想到这寨子风雨飘零的模样,想想还是吃好喝好再徐徐图之吧。 “哼,你还吐酸水呢,你知不知道我们一家连米粒都看不到?整个寨子,也就你和阿公阿婆能喝上带米的粥水?” 阿欢说的激动,肚皮也十分给力地咕咕叫了起来,看样子饿得不轻。 长歌的目光从面黄肌瘦的阿欢到面黄肌瘦的阿喜,又回到阿欢脸上。 她突然觉得,自己好像真的身在福中不知福…… “给我说说,你们山下是什么情况,都有哪些铺子?都卖些什么?有没有有钱人?” 长歌开始做起了盘算,她怕自己等不到一个月以后再赚钱了,这天天喝点米粥,她肚子的孩子谈何营养? “你打算打劫去吗?” 阿欢认真而天真地问道。 “欸,我打什么劫啊?我想看看有什么生意可以做……对了,说起来,你们不是山贼吗?怎么混成这样?” 长歌不解。 “听寨子的人说,都怪我娘!”阿欢气唿唿地说道,“听四叔说,我爹以前可风光了,我爷爷是山贼,武艺高强,手下有一百多人,偶尔出去打劫过往的商队,那是天天吃香的喝辣的,等到了我爹当寨主,最厉害的时候,有三四百人呢,我爹比我爷爷还厉害!” “然后呢?” 长歌默默点头,心想这才是陶欢喜的正确走向啊,目前如此人丁稀少,实在有违常理。 “然后我爹就遇到了我娘了呗!他把我娘全家抢劫回寨子!我娘说,娶她可以,但是不准再抢劫别人钱财,也不能伤及无辜,要自力更生……” “自力更生?” 噗嗤,长歌一下子听乐了,想到陶欢喜竟然照办,弄得如此落魄,哈哈哈……太有趣了…… “还自力更生,别搞笑了,你爹除了抢劫杀人还会做什么?” “对啊,我爹就是什么都不会做啊,除了杀人,他做什么都没天分,种啥啥死,我娘都不给他碰庄稼,后来我爹就天天夜里跑去捕鱼,结果几年都没长进,现在还不如我捕的鱼多呢,尤其这次,鱼没捕到,倒是把你捕回来了……诶?不对啊,你怎么好像跟我爹很熟似的?你认识他?” 长歌连忙改口,“我哪认识啊,我就想啊,那山贼可不就只会抢劫杀人么?哪会种田?哪会捕鱼?哪会经商?你爹还被通缉,能赚什么钱,你们能活到现在不饿死也是命大!” “就因为我爹听我娘的话,寨子里人陆陆续续都走了好多,他们在这里都要活不下去了,他们也都干不了种田、捕鱼的活计,能干也不会上山当贼了。” “……” “哎……”阿欢忧愁地长嘆一口气,“也不知道等我继承我爹的寨主之位时,剩下的老弱病残像四叔他们还能不能活着了,就剩我一个人,我连个小弟都没有……哎……” 长歌又不厚道地笑了,心想十年后你都不在了,还愁什么愁啊。 “我娘带着大家种田呢,可是我娘也种不好,都是照着书里种的,每年收成都少的可怜……” 虽然阿欢一直表现得很牴触他娘,但是说这话时,看得出他还是很爱他娘的,只是男孩子的叛逆期作祟。 长歌笑完,也就严肃起来了,她很清楚,陶欢喜说过,他的妻子儿女就是十年期死的,至于怎么死的,陶欢喜没说,但是,作为陶欢喜曾经的……或者说未来的……朋友,她想要设法挽救这些人的性命。 首先,他们不可能被活活饿死,真要到了那种地步,长歌相信,陶欢喜不会拘泥于对妻子的承诺。 作者有话要说:  要留言,要收藏!今天很肥。 ☆、37.讹诈 过了半个月。 终于见到陶欢喜,还是那副健硕威武的模样,只是跟十年后的落寞枭雄相比,此刻多了点温情,容易接近。 陶欢喜五大三粗,容貌平凡,脸上有个刀疤却极为惹眼,说话做事超有男人味,给人无比的安全感。 “大哥,阿欢和阿喜下山还没回来吗?” “妹子,你别担心,阿欢跟我学了一身武艺,不会有事。” 陶欢喜和韩之斌一样,都是重生前为数不多没有碰过长歌,尊重她的男性,因为年纪相差十多岁,所以长歌一直把他当成亲大哥。只可惜,后来朝廷招安不成,就剿了整个欢喜寨,一夜之间,上千人,都死于大火之中。 前阵子,长歌说,陶欢喜救了她一命,死皮赖脸要认陶欢喜和芸娘做哥哥嫂子。 阿欢头一个不乐意,说长歌占他便宜,两人也差不了几岁,可惜,他的抗议无效。 重生以来,长歌再遇陶欢喜,就想改变两件事,一件事,就是避免陶欢喜妻子儿女的死亡;一件事,就是让陶欢喜不再做山贼头头,过上平凡顺遂的日子,关于这一点,长歌和芸娘的想法不谋而合。 半个月的时间,长歌跟芸娘关系亲如姐妹,在长歌出资改善了寨子的伙食后,不但陶家人,就连山寨的老弱病残们,看到她都是笑嘻嘻的。 芸娘本来还想阻止,但是拗不过长歌说我自己愿意带大家吃好的啊。 半个月以后,长歌觉得自己恢復得差不多了,肚子里的孩子也稳定多了,决定亲自下山,毕竟,那一两银子只剩下长歌手上的一百文了。 这半个月的日子过的,说多了都是泪。 阿欢和阿喜两个被山下那帮黑心商坑了不少钱,每次回来,长歌都要用一副看败家子的眼光盯着这两位小祖宗。 一对不靠谱的爹娘,老爹只会抢劫,老娘只会拦着老爹抢劫,两个人都是干啥啥不行,当然,他们也都尽力在做到最好的,只可惜他们从事的都是他们不擅长的事情。 “我们也没办法,他们说如果不买,就别买,可是,我们也没别的选择啊!” 阿欢还委屈上了,他以为自己生来就是做大事的人,结果天天做些讨价还价的鸡毛蒜皮小事。 阿喜则是性格软和,压根就做不了讨价还价这种事。 “明天带我一起下山。” 长歌下了狠心,她必须马上——立刻——赚钱,多一天都等不及了。 山上养了十多只鸡,所以存了些鸡蛋,芸娘捨不得自己吃,都打算用卖钱。 以往,阿欢和阿喜去卖鸡蛋,两人不会卖,一个也卖不出去,最后只要贱卖给店家,换点粮食,那亏的不是一星半点。 长歌得知后,十天前就不准阿欢和阿喜再卖那些鸡蛋,存了四五十个。
第48页 眼瞅着这寨子里的人吃不上荤腥,长歌都快忘记肉是啥味了,山上的鸡是拿来生蛋的,所以,长歌这次下山主要目的是赚钱割点肉回来加餐。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亮,长歌作已婚农妇打扮,雄赳赳气昂昂,像只老母鸡似的就下山了,阿欢和阿喜负责当搬运工,跟在后面。 山下的城市不算大,但也不算小,不过整体来看,不如云城那边的人富裕,看人们衣着吃喝就能看出来,还是以节俭为主。 等到了集市,长歌摆好摊子。阿欢就在一旁泼凉水:“我说,你就别费力气了,白交两文钱给官府,我保证你一文钱也卖不出去。” “真的么?” 长歌笑笑,也没跟阿欢计较,在她眼里,阿欢阿喜就是孩子,虽然他们年纪相差不大,那心理年龄可差得远了。 于是,毫无意外,不出一个时辰,长歌四五十个鸡蛋全部卖完,阿欢和阿喜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天啦,我不是在做梦吧?” 阿欢盯着空空的篮子,感觉特别不真实。 长歌把头巾戴好,将钱放进怀里,又将篮子套在呆愣的阿欢头上,得意道:“发什么呆,拿好东西,跟着!” 阿喜则是一脸崇拜地看着长歌,简直成了死忠粉。 长歌又去了猪肉摊,用光她赚的钱买了一大堆肉,打算回去一部分吃新鲜的,一部分腌上慢慢吃。 以前为了省钱,阿欢和阿喜就没来过肉摊,他们每年也就过年过节能吃到一只鸡,压根不知道猪肉是什么味。 买了肉,三人心满意足。 等到了经常坑阿欢和阿喜的那家黑心店,掌柜长得脑满肥肠,穿金戴银,那噁心样子,恨不得在脑门上贴上四个字——我很有钱! 看惯了路上行人衣着朴素,长歌一看这胖子就不是好人。 长歌让两个小的先躲一边去,然后进去一阵威逼利诱。 “黑掌柜在吗?” “这里没有黑掌柜。” “你这么黑心,怎么不是黑掌柜?你说,要是我去官府举报你,你竟然跟山贼做买卖,官府会怎么办?” “臭婆娘,你敢威胁我?我什么时候……” “好,既然你不承认,我也不勉强,就算官府抓不到你把柄,也总会找你回去谈谈,到时候,街坊四邻都知道你跟山贼做生意,流言四起,啧啧啧……简直不敢想……” “算你狠!你要怎么样?” “当然是要挟你啊!”长歌笑得理所当然,“我看你这卖了不少好东西,我带了一个板车,每样都送我一点,给我装满,我保证再不会出现在你面前!找你麻烦!” 长歌清楚,这次要挟是一锤子买卖,黑掌柜暂时不会告官,是因为她是第一次上门要挟,打他一个措手不及,他还没来得及细想。 她必须把握好分寸,有进有退,一旦贪心,惹毛了这家黑人商人,恐怕会鱼死网破,所以,她吃定黑掌柜的心理极限,好好坑了他一大笔。 为此,长歌进店之前,还特意化了一个其丑无比的妆容,像是个三十多岁的妇人。 “伙计,我要那种大米,别那么小气,一大袋都给我吧!” “对对对,油盐酱醋,都来点,别那么抠门嘛,给我一竹筒哪够用啊?那罐子全搬到车上去!” “哇,这面粉真白,比我脸上的粉还要白,真好!给我来一袋,谢谢哈!” “对了,我还要白糖,对对对,我没事就爱做点糕点吃!” 等伙计把大米、面粉、白糖,油盐酱醋茶等等摆满了整个板车,黑掌柜的脸都黑成碳了,死死盯着长歌,就好像眼前这个丑陋妇人是他杀父仇人一般。 长歌笑得花枝乱颤,那故意涂得厚厚的粉,一笑就簌簌地往下掉…… “滚!别让我知道你是谁!还有,别再来,否则我不会这么好说话!” 黑心掌柜几乎是咬牙切齿说出这番话,讲真,他这一刻已经有点后悔了,想着,现在反悔还来不来及? 长歌察言观色,又怎么看不出来,一边把手放在嘴边吹响口哨,阿欢和阿喜一左一右,分别从巷子里走出,黑心掌柜一看,就明白了几分,好啊,合着,他是被山贼被摆了一道。 就在他打算反悔的时候,长歌已经不知不觉来到他身前,手中的匕首已经抵着黑心掌柜的胸膛,冷笑道: “黑掌柜,你是觉得我讹了你么?我不这么觉得,这些年来,你从山寨上那两个小呆瓜身上讹了何止几百两?光是这半个月,你就讹了几百文……那些鸡蛋,都是山上老老小小就牙fèng里省出来的,你吃的时候,也不怕噎死!” 说到最后一个字,长歌故意用力一戳,吓得黑心掌柜连忙往后退。 “你以为山上的人已经不成气候?就拿你没辙了么?” “你……” “我刚投奔这个山头,以后你再敢欺负这两个小的,或者报官试试,除非你夜里不睡觉,否则我定叫你不知不觉,脑袋开花!噗……” 长歌最后一个音,犹如夜叉索魂,吓得黑心掌柜一哆嗦。 “好啦,掌柜啊,你也别怕,我们今天就算两清了。”长歌满意地笑了,收回匕首,招唿上阿欢和阿喜,“走!” 在阿欢和阿喜无比崇拜的目光下,长歌率先就走了,留下两个小的一个推,一个拉板车,往山寨的方向走。 等出了城,四下没人,长歌走得好好的,突然一屁股坐在地上。 “你没事吧?” 阿欢和阿喜吓了一跳,丢下车赶快上前查看。 “诶?小姑姑,你怎么回事?怎么满头大汗啊?你的手……抖什么?” 阿欢第一次诚心诚意叫长歌姑姑。 “我没事。” 长歌半天才稳定心神。 打从去要挟黑心掌柜,她就提着心去的,表面上的那些嬉笑怒骂,都是演的,其实,真实的她,都是靠着比常人多活三十多年的经歷支撑着,她一开始只想去讨点利息回来,谁知道后来转念一想,反正都结仇了,不如一次讨个够,离开的路上,她突然后怕,生怕黑心掌柜哪根筋不对去报官,好在,直到出了城,都没人跟着,她这才放下心来。 长歌带着阿欢和阿喜满载而归,在欢喜寨的地位和受欢迎程度,那是直逼陶欢喜。 就连陶欢喜瞧见这个干妹子,都比见到自己死去的亲爹娘还亲。 长歌为了让嫂子安心,跟芸娘说的版本就是——黑心掌柜得知他们山寨艰难度日,善心大起,说是最近在吃斋念佛,所以把以前赚的黑心钱拿出来补偿他们。 芸娘也知道一直跟他们有往来的黑心掌柜是坑了不少钱,对于长歌的谎话信以为真,也就没再追究长歌满载而归这件事。 自打陶欢喜捕鱼捕到长歌,欢喜寨的伙食那是直线上升。
第49页 当老人们喝上久违的猪大骨汤,孩子们第一次吃上油光光的红烧肉,尤其长歌还让阿欢去酒肆打了一壶酒,今夜的欢喜寨过得比过年还喜庆。 酒足饭饱,长歌等老人孩子都回去休息了。 “哥哥,嫂子,你们先别走,我有话跟你们说。” 长歌打算说出这段日子的盘算。 作者有话要说:  无论新老,看到留言,我都记着名字。 ☆、38.意外惊喜 现在只剩长歌,芸娘和陶欢喜三人在席上。 “大哥,嫂子,有件事,我想了很久,你们救我一命,我不能坐视不管,你们这样……迟早也是要被朝廷剿灭的。”长歌沉默了一会,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不是你们说不打劫了,别人就会放过你们!一旦这里来了新官上任,新官上任三把火,剿灭山贼就是一大政绩,山寨里已经没有什么势力了,大哥头一个被灭!” “妹子,你别担心,大哥一身武艺,定能护……” 陶欢喜还想逞强呢。 “大哥,你一个人,又不是三头六臂,你救了芸娘,还有手救阿喜和阿欢吗?万一遇到卑鄙之人,拿他们做要挟,要你弃械投降,你又该如何?” 长歌觉得陶欢喜就是坏人遇到太少,才会有那么天真的想法,怪不得他日后死了妻女后,性格会变化那么大,那是一个天真的人突然对整个世界绝望了。 陶欢喜听完长歌的话,与芸娘对视一眼,长长嘆息一声,又看回长歌脸上,说道:“妹子,大哥的爹是山贼,大哥也是山贼,大哥从小学的就是抢劫,这辈子,除了打打杀杀,大哥什么也不会,可你也知道,你大嫂……” 芸娘瞪了陶欢喜一眼,陶欢喜立刻住了口,其实,陶欢喜不见得不爱当山贼,他只是因为心中所爱,所以才愿意弃暗投明。 “呵……”长歌笑了,“大哥,我建议你们隐姓埋名,跟我走吧,我有的是赚钱的能力,养得起你们一大家,除了你的家人,你以后只要多保护一个我就好。” “不行!” 谁知,陶欢喜听完,想也不想就拒绝了。欢喜寨是生他养他的地方,再艰难,他都未想过离开。 自从上次船难,长歌与哥哥分离,哥哥生死未卜,长歌深刻感觉到身边有人保护的重要性,陶欢喜,那是武艺高强,以一敌百不在话下,不得不说,他身而为人的各种天赋,技能点都加在武艺上了,所以,生活能力几乎为零。 陶欢喜对长歌有两世救命之恩,长歌想要一个双赢的结果,对彼此都有利。 她可以带着陶家脱离世代山贼之路,一旦洗白,以陶阿欢的能力,完全可以从军,博得一个光芒万丈的前程,而陶阿喜,也不用拦路抢劫一个丈夫回家。 “大哥,你想想阿欢和阿喜,你难道要他们重复你的路?你若是以前那个带着百人混饭吃的寨主还好说,现在就这样老弱病残,等你们都死了,阿欢和阿喜怎么办?” 长歌知道,两个孩子就是这对夫妻最大的死穴。 “……” 果然,陶欢喜皱起眉头,再也无法直接说出拒绝的话。 芸娘伸手抓住陶欢喜,眼含祈求,目光柔情一片。 自始至终,芸娘没有说一句话,可是,长歌知道,她的一个眼神远比长歌的一百句话有用。 这就是世间所谓的——一物降一物。 “不过,我暂时不会走的,我刚被你们救那几天,已经托阿欢帮我送了一份信去驿站,送信去了云城,打算先联繫我在云城那边江心斋的朋友,再让他联繫我的亲人,告诉亲人我没死的消息,以防他们担心,算算日子,那封信早应该到一个来回了……” 长歌接着又说, “等云城那边回信,得到我京城亲人的地址,我们一起去京城。可是,去京城路途遥远,我们这段日子要多多赚钱,不够盘缠,那是寸步难行。” 长歌现在对坐船已经有阴影了,所以打算走陆路。想着有陶欢喜在,他们也不怕遇到打劫的,多半会被反打劫。 原本她哥走水路就是怕路上山寨众多,遇到打劫的山贼,这才选的水路,结果,更惨! 所以,这次长歌打死也不坐船了。 长歌算的没错,她的信早就够一个来回了,江大少得到信后,立刻写信告诉了京城那边,京城那边火速托镖局过来找她,可惜,她还没等到京城那边派人来接她,又等到一批杀手。 消息都是互通的,长歌暴露了自己的所在,灾难也悄无声息地来临…… 夜晚,寨子里的人酒醉饭饱,都哼着小曲打算休息了,当然,那点酒,按照寨子里人们的酒量,那都不算事。 长歌原本以为欢喜寨上几个老弱病残都不行了,但是毕竟是跟着陶欢喜他爹出生入死的,所以长歌也不介意帮助陶欢喜给他们养老,而且这些充满匪气的老傢伙和其家人们都很仁义,否则也不会在陶欢喜不打劫后还留在这里。 夜晚,一百多人的杀手团队悄无声息地上了山。 杀手们犯了和长歌一样的错误,就是小瞧了山上这帮混得很惨的山贼。 于是,当杀手们分头行动,打算同一时间杀掉山贼上所有人事,惊天大逆转展开了。 四叔跟陶欢喜是拜把子的兄弟,可惜年轻气盛时,打劫被镖局的老大干废一条腿,后来,那只腿勉强能走路了,也是一瘸一拐的,走路的时候,总是看上去很狼狈,很心酸。 当一个杀手借着夜色悄悄靠近的时候,四叔正在哼着小调对着树根撒着尿。 杀手拔出手中的剑,立刻刺向四叔的后背,可惜,在他拔剑之前,四叔早就听出了他的脚步声,于是,杀手都没看清楚四叔出手,那剑就以无比飞快的速度,插进了杀手甲自己的胸膛。 “呸!”四叔朝着尸体狠狠啐了一口,“毛都没长齐……就想杀我?!” 说完,四叔一瘸一拐地就从尸体身上踏了过去…… 陶欢喜就更不用说了,战斗力爆表,他在门口直接干翻十几个,那些人死之前都没能靠近屋里半步。 “今天我妹妹请我喝酒,我好些年没喝上酒了,难得喝一次酒,多开心的事啊,你们非要来扫兴!” 说完,又是一刀,手上的杀手来不及申辩,就咽气了。 长歌这边,她和阿喜阿欢住在另外一个小院,长歌和阿喜睡一屋,阿欢一人一屋。 本来刚要睡下,结果一群不速之客就来了,踏着屋顶瓦片。 结果,欢喜寨实在太破了,屋顶的瓦片年久失修,倒霉的杀手们,接连从屋顶踩空了瓦片,哗啦一下就掉了下去…… “啊!” 长歌正要脱衣睡觉,突然从屋顶掉下来个人,吓得她惊声尖叫。 杀手一看是目标人物,从地上站起来就朝长歌刺去,结果,阿喜直接上手,空手接白刃。 长歌吓得心都要跳出来,“阿喜!”
第50页 啪! 一个清脆的声响。 阿喜的两指轻轻将剑身一夹,削铁如泥的剑立刻断成两截,啪嗒一声掉了地。 阿喜手持半截剑头,一下子就刺进杀手的咽喉,快准狠,不留余地。 杀手还没搞清楚状况,就倒在了血泊了…… “啊!”长歌从惊吓变惊喜,冲上去抱住阿喜,“哇!阿喜,你怎么这么厉害?” 阿喜不应该是扎着小辫,天真无邪,笑容腼腆的小姑娘么? “小姑姑,我不算厉害,你应该看看我哥和我爹,还有四叔他们,我就学了皮毛……” 小姑娘阿喜十分谦虚,脸上一点骄傲的表情都没有。 长歌:“……” 他奶奶的,欢喜寨的都不是人吧? 果然,等长歌和阿喜开门出来查看的时候,夜色下,院子里已经躺了十几具尸体,中间站着一个血人,个子不高,还在长身体中。 “哎呀,阿欢,你没事吧?” 长歌吓坏了,冲上去就要查看阿欢伤势。 谁知,阿欢嘿嘿一笑,“小姑姑,没事,都是他们的血。” 阿欢擦掉脸上的血,龇着一口大白牙,笑嘻嘻地看着长歌。 “臭小子,吓死了我!” 长歌提起的心终于又落了下去,狠拍了一下阿欢。 “嘿嘿……我还是太弱了,我爹和四叔他们说,杀人不要溅得自己一身血,我总是控制不了……”说完,这小子还有点小郁闷。 长歌:“……” 自打长歌展现她的卖东西神技能后,再加上去讹人的演技,阿欢和阿喜,以及欢喜寨这帮不会赚钱的人,纷纷都对长歌敬佩到不行,就如此刻,长歌对欢喜寨的人的感受——突然发现自己捞到一块世间珍宝,这块宝,貌不惊人,穷途末路,差点就错过了…… 等长歌看到,那个天天蹲在墙根晒太阳,只会笑眯眯的没牙大娘,都灭了两个杀手后,她的新世界都被打开了。 这哪是累赘啊?这是宝藏啊! 长歌和欢喜寨双方,今天都註定惊喜,觉得彼此就是天生一对,我会杀人,你会赚钱,我们好合拍! 不到一个时辰,杀手伤亡数,全灭;欢喜寨伤亡数,零。 陶欢喜找来时,看了一地死人,又看看满身是血的儿子,嫌弃地摇摇头。 “阿欢,看到了吧?我平时没说错吧?真打起来,你会弄得一身血,多脏!” 阿欢终于不再嘴硬,点头称是。 “爹,我错了,我会勤加练习。” 陶欢喜转头问长歌:“妹子,我看了,这些杀手不像官府派来的,是冲着你来的吧?” 长歌以前跟陶欢喜说过一些她被追杀的事。 长歌沉默了一会儿,直接做出决断:“嗯,我们带上所有东西,每天一早就走!” “啊?” 陶家父子三人皆是一惊。 “第一波死了,后面估计还会有……此地不宜久留。” 长歌对这里没有感情,自然说走就走。 欢喜寨的人不一样,他们对这里有感情,本打算死都要死在这的。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看的人不多,但是老熟人们几乎都留言了,所以一大早我就更新了,爱你们。 ☆、39.生子 长歌的地址只有那份信里说了,长歌自然不敢再留下来了,也不敢再给江心斋去信,她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但是她不敢再相信别人,打算靠自己一路去京城寻亲,顺便再看看能不能找到哥哥的下落。 第二天一大早,长歌先乔装打扮去了城里,打算买一架驴车,马车是那是想都不敢想的,结果,就算用光所有积蓄,也买不起一架驴车。 长歌垂头丧气地回来,芸娘知道钱不够后,拿出了一个玉镯这是陶欢喜和芸娘的定情信物。寨子里的几位老人也纷纷掏出自己的棺材本,长歌很是感动。 芸娘的爹娘,一直疾病缠身,还有那个没了牙的老太太,两个老光棍,一共四个老人,然后就是四叔,六叔和八叔。 长歌百般推辞,最终还是收下了,眼下最要紧的是快点离开,否则,连累山寨里的人就糟了。 说白了,老人们都一把老骨头了,在哪死不是死?还不都是为了阿欢和阿喜,他们是老寨主的血脉,未来的希望,现在山寨惨澹,等他们死了,又有谁能看顾好这些孩子? 所以,见识了长歌的赚钱能力后,他们也打算赌一把。 不光那个镯子,还有山寨所有可以典当的东西,外加十几只鸡,长歌让阿欢和阿喜全带下了山寨,三人怕被认出,全部乔装打扮,就这样,几乎花光了所有的钱,终于买了两架驴车,然后,大家火速了离开了欢喜寨,朝着苏城进发。 好在上次在黑心商那里讹了不少吃的,不怕路上会饿死。 话不多说,一路颠簸,其辛苦不言而喻。 因为距离最近的城市,也需要大半个月的路程,所以途径的都是荒郊野外,又因为是商道,地势险要,所以途径不少山寨。 不用说,这些山寨都是山贼的聚居地。 当第一次被山贼劫道的时候,大家还觉得有点小新鲜,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第一批山贼是欢欢喜喜地 ☆、40.得知 “哥,给我抱一下!” “不行,我还没抱够呢!” “两个都不许抱,我要抱小开心去吃奶了。” 小东凌超级好养,不是吃,就是睡,不爱哭,闹人也就是哼哼两下,满足需求后立刻就睡着。 陶阿欢给小东凌起了名字叫开心,长歌没有异议,大家也就都这样叫了,反正,有了这个孩子之后,所有人的笑声比以前多出一倍都不止,叫开心很贴切。 自打小东凌出生后,那就成了欢喜寨等人的头等红人,阿欢和阿喜的地位直线下降,再也没把他们两当成最小的小孩子宠爱了。 当然,因为孩子是阿欢和阿喜盼着出生的缘故,那是超级溺爱的。 长歌老老实实在芸娘的照顾下做足了月子,不知道是不是大家的共同的错觉,生了孩子后的长歌越发美艷了。 等大家热热闹闹给小开心过完一百天后,就准备着离开苏城了,这会儿他们已经赚了不少钱了,别说一架马车,就是十架马车都随便买着玩。 “小姑姑,我们就这样离开了,把生意丢了,好可惜啊!” 陶阿欢有点惋惜地数着面前的金子。 “那你留下来赚钱,我们走。” 长歌笑话他。 “别别别,我可不行,我都是听指挥,你让我干啥我就干啥,真让我负责那么大个摊子,小姑姑,你还是杀了我吧!” 陶阿欢舞刀弄剑还行,让他跟商人比脑子,比他用脚吃饭还费劲。 长歌此刻带人带钱赶快走,心中并不可惜,其实,经过这快一年的时间,已经很有人多看到他们赚钱眼红了,再继续下去,官府啊同行啊都会下手搞他们了,他们没有官背景,又是外地来了,到时候很容易就完蛋了。
第51页 临行前,长歌安排好一切,把生意丢给了苏城生意做的最大、最好的苏老爷,卖了个大大的人情给他,苏老爷豪气,提出以后盈利给长歌一成,一旦长歌在京城安定下来,给他寄去书信,他就把每年的红利换成银票汇过去。 长歌这边刚走,凌高海夫妇就抵达了苏城。 苏老爷跟凌高海关系特别铁,也知道凌高海夫妻来苏城是寻找女儿的下落,他是丢下生意,跑前跑后,带着凌高海夫妇寻找女儿。 长歌本来就都出城了,结果小开心突然发起烧来,这荒郊野外的,哪来的医馆,芸娘那都是自学的医术,实在不敢在小开心的身上冒险,于是,一行人又唿唿啦啦回了苏城。 小开心一连烧了两日,怎么也退不下去,长歌被吓坏了,初为人母,毫无经验,着急慌乱到不行。 谁都不知道长歌有多怕,她怕自己重生一次是偷来的幸福,老天迟早要收回去,她不怕失去其他,就怕失去这个孩子。 一回苏城,马车直接杀到苏城最好的医馆。 结果问了,老大夫被苏老人的家丁刚刚请走了。 长歌顾不得其他,只想到要给孩子找到最好的大夫,什么都不顾,直接叫陶欢喜把马车赶到苏府。 凌夫人这两天咳嗽不止,一直低烧不停,凌高海担忧,于是苏老人就叫来了苏城最好的老大夫。 这位老大夫以前是御医,早已是隐退状态,不轻易接诊了。老大夫早在二十多年前,已经跟凌高海夫妇认识,这才肯亲自上门看病。 “张老,我夫人的病……” “凌夫人没什么大碍,我开几副药便能好转,不用担心。” 老大夫姓张,熟识的人都尊称他一句张老。 “多谢,张老。既然来了,我们多年未见,就在……” 凌高海话没说完,苏老爷就急急忙忙推门进来。 “张老啊,我有个朋友的孩子,刚出生不过百日,突然急发高烧,还要麻烦您老去看一下。” ”烧了多久?” “已烧了两日,之前他们都已经离开了苏城,结果孩子发烧,就急急忙忙赶了回来。” 张老沉吟了一下,最后还点了点头:“好,你带路,我去看看。” “好,多谢。” 苏老爷提起的心,终于放了下去,张老要不是看在凌高海的面子上,今天是肯定请不来的,更别提答应给他的一个朋友看病。 张老脾气古怪,不做御医后更加乖张,看不上的人,说不医治就不医治。 就连苏老爷,平时有个头疼发热,去求医,上门的都是张老的徒弟。 张老原本以为,这一趟不过是给个普普通通的孩子看病,却在看完孩子后,眉头紧皱,心事重重就出来了。 长歌一心扑在孩子身上,压根不知道到张老不时打量她的眼神,就连一旁的芸娘和阿喜都看出了不对劲。 事后,陶阿喜将这事告诉了陶阿欢,阿欢愤愤不平:“太可恶了,竟然是个老不羞,人家忧心孩子,他倒是有闲情逸緻……” “闭嘴!不要胡说!” 芸娘厉声喝止了儿子。 陶阿欢虽有不满,撇撇嘴,终是忍住没再说话。 事有轻重缓急,这是在苏老爷的府邸,无论人家老大夫人品如何,医术那是有口皆碑的,听苏老爷说还是御医呢。 张老一看完孩子,立刻就冲去找凌高海夫妇。 “高海,高海!” 站在门口,张老已经顾不得其他就拍起门。 凌高海大感意外,很少见过张老如此紧张的模样。 打开门,张老气喘吁吁,看样子,刚才是跑过来。 “张老,何事如此着急,是不是我夫人……” 凌高海还在那里脑补张老开错药啥的,心想他夫人都喝药睡下了,别是搞错了。 “不,不是……”张老好不容易缓口气,这才道,“不是你夫人,好像是你,是你,是你失散多年的闺女……” 凌高海听完一惊,整个人都愣了。 “哎呀,你发什么呆啊?快回神!” 张老抬手就拍了凌高海一下肩膀。 凌高海一把抓住张老的手腕,紧张道:“在哪里?您在哪里见到她了?” 凌雪从小到失踪前,大病小病都是张老看的,张老身为一个好大夫,自然擅长观察入微,他也知道凌雪耳朵上胎记之事。 刚才,张老无意中,在长歌弯腰去抱孩子时,看到了胎记,但是,他也不过只匆匆一瞥,并没看清,后来虽然有意多加注意,还是没再看一遍。 张老生怕自己老眼昏花,而且毕竟不是人家亲生爹娘,自然不敢妄加断定,只能等到看完孩子,火速跑来告知凌高海。 “我也不太确定是不是她?只是瞥见了那孩子耳后的胎记。” “等,等我一下……” 凌高海说完,立刻返身,跌跌撞撞就进了屋,一不留神就踢到桌前的桌椅,吵醒了浅眠的凌夫人。 “高海,怎么了?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因为已经熄灯,屋内漆黑一片,黑暗中,凌夫人的声音稍显哑涩。 伸手不见五指,凌夫人问完话,凌高海在黑暗中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在急切地寻找这什么,只发出翻动东西的声响。 半晌,才幽幽地回了一句,“没事,你先睡吧,我出去一趟。” 紧跟着,是大门紧闭的声响。 凌夫人喝了药,大脑昏昏沉沉的。 凌高海再度来到门口,关好门,拉着张老来到隔壁房间,点好蜡烛,指着手里的一叠画卷,问道:“张老,您看看,可是长得这个模样?” 张老拿起第一张画纸,见到上面倾国倾城的姑娘,还是未婚的髮型和装扮,一脸稚气。 凌高海看到张老突然眉头紧蹙,提起的心不由得揪了起来。 “沐儿之前已经在云城寻回了雪儿,结果赶往京城时遇到船难,与雪儿失散,生死不知,沐儿回去后,就画了雪儿的画像,方便我们寻找。本来,沐儿要一起来的,是我和他母亲不让他来,毕竟上次他受了重伤,差点就没了,需要好好休养,而且,他的双腿已经有了起色,我们这次来,也是打算请您跟我们回去一趟。” “其他先不说,先说回你女儿的事情吧。” 张老没有一口答应,显然还是不愿回到京城那个是非之地。 “沐儿是什么时候找到他妹妹的?”张老问。 “去年年底。” 凌高海不明白张老这样问的意图。 “画中女子还未嫁人,可是我今天所见之人已经成亲生子,我刚才就是给她儿子看病。” “什么?” 凌高海第一反应,多半是张老看错了吧?没听儿子提到女儿成过亲这事啊,如果真有,儿子不可能提都不提吧? 凌高海哪知道凌沐压根不承认东临秋这人啊,就连提都不愿意提。
第52页 就在凌高海忙着在内心否认的时候,张老又道:“可是看画像,倒是长得一模一样!” 凌高海诧异地看着张老,有那么一刻,他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这也太意外了,不但女儿找到了,外孙都冒出来了? “什么?您看到跟雪儿一模一样的人了?在哪?快带我去看看!” 凌夫人突然开门沖了进来,吓了凌高海和张老一跳。 作者有话要说:  一直未能郑重其事地感谢以下几位,多谢。 读者暱称霸王等级 1.2333小萌物 2.青衫风流小萌物 3.莫莫小萌物 4.可人小萌物 5.lin小萌物 除了2333,其他几人都没来留言了,依然要感谢你们,还有2333,谢谢一直支持! ☆、41.认亲 昨天夜里,小开心的高烧就退了,长歌也终于睡了个安稳觉,因为事出突然,所以长歌等人暂时借宿在苏老爷家。 结果一大早,苏老爷就让丫鬟来请,说是有事情要跟她说,长歌心想自己的确要当面感谢一下苏老爷,将小开心交给芸娘后,她就跟着丫鬟走了。 丫鬟领着长歌,七拐八绕地,来到一个偏厅,等把长歌送到,丫鬟行了个礼就先离开了。 长歌有点摸不着头脑,她之前来苏老爷家,一向都是在正厅谈事情,怎的今天换了个较为私密的地方? 这偏厅里面,还有一件里屋,长歌此时并不知道,还有一人此刻正在里屋来回徘徊,坐立难安,恨不得几个箭步冲出来看看。 长歌的一只脚刚迈进门,屋内的人就勐地离开板凳站了起来,紧张地看了过来。 “你……就是长歌姑娘?” 说话的人正是凌夫人,因为怕凌高海一个男子出现太过唐突,所以凌夫人提出,由她先看看。 他们夫妇今早询问苏老爷的时候,苏老爷如实告知名讳。苏老爷其实也不知道长歌姓什么,反正长歌身边人都这样叫,苏老爷就以为她姓长,名歌。 当苏老爷说出“长歌”的名字时,凌夫人甚至激动到眩晕,身体摇晃了一下才稳住。因为,凌沐回去以后,也是一遍遍地跟他们提到“长歌”这个,“长歌”那个,“长歌”如何如何。 名字对上号了,凌高海夫妇更加期待这次见面。 “你是?” 长歌进门就打量起面前的美丽夫人,虽然看上去已有三四十岁了,但是依然美得很有风情。 凌夫人直接上前,一把握住长歌的手,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打量。 当然,最先查看的是长歌的耳朵。 “呃……” 如果说前一秒长歌还摸不清楚状况,那么,当对方特意查看了她耳上的胎记时,她的心一顿,算是有了自己的猜测。 凌夫人不放心,顾不上唐突,直接翻开长歌的衣领,看她颈后的胎记,这个位置比较隐蔽,也就是当娘的才知道。 当凌夫人翻看长歌衣领时,长歌的身体轰的一下在一瞬间变得僵硬无比,甚至,有那么一刻,她连转头都不能自主。 她没有转头,但是耳边却传来了美妇人的抽泣声。 长歌不知道为什么,当她终于能够自控,一点点转过脸时,自己的眼中涌起一股暖意,一眨眼,泪水就不自觉地滑落下来…… 四目相对,两人皆是泪眼朦胧。 哭着哭着,长歌突然噗嗤一下笑了,“别是我想岔了,您可别是苏夫人……那我可就白哭了……” 凌夫人一听长歌顽皮逗趣的话,忍不住伸手轻拍了一下长歌的肩,笑骂道:“我是凌夫人,我丈夫叫凌高海,我儿子叫凌沐,我是……你的娘亲!” 当“娘亲”二字脱口而出的一瞬间,凌夫人突然绷不住了,一把将长歌搂进怀里,越搂越紧,生怕再失去。 母子连心,母子连心,长歌和凌夫人都遏制不住的大哭一场。 凌高海脚步激动而沉重地从里屋走了出来,偷偷拭去眼泪,红着眼眶,看着这个大姑娘,回忆着很久很久以前那个被他高高举起的小姑娘,小姑娘奶声奶气得唤他“爹爹,爹爹,举高高,举高高……”的一幕至今仍深深地刻在他的记忆里,就像从未远去。 而此刻,那个粉嫩的小姑娘已经长得跟她母亲一般高了,他痛苦地发现,那些错失的时光再也追不回来了…… 凌夫人见丈夫出来,擦掉眼泪,将长歌转过身来,对着凌高海,又哭又笑地介绍:“高海,这真的是我们的女儿!我们失而復得的女儿!我们找寻多年的女儿!” “好好好!” 凌高海突然说能言善辩的他,在这一刻,除了说好,竟然失去了所有表达的能力,他明明很想冲上前,像妻子那样紧紧抱着女儿,可是,他就是无法动弹半分。 哪怕脑袋在别人的刀上架着,都临危不惧的凌高海,却在这一刻变成紧张的胆小鬼,生怕自己任何一个动作引起女儿不适。 长歌死死地盯着凌高海,眼中无比震惊,甚至带着点惊恐。 她重生之前,见过凌高海,只是她当时并不知道凌高海的名字,当时他在囚车里,游街示众,然后在菜市口被斩首,满门斩首,无一倖免。 长歌只是随意在人群中瞥了一眼,并没跟着人流跑去菜市口,只记得凌高海当时在囚车车队的排头,长歌瞥了一眼,并未多么在意留心,只是当时凌高海即便那么狼狈,依然气魄非凡,叫人一眼难忘。 凌高海很快从长歌的脸上看到惊讶到惊恐的表情,他以为是自己吓到了长歌,连忙后退了一布,伸手解释道:“你别怕!我是你爹!我绝不会伤害你……你别怕!” 长歌勐地低下头,不再与凌高海有目光的对视,谁也不能体会到,长歌此刻的心情,简直是风起云涌,惊涛骇浪。 长歌的反常,看在凌夫人和凌高海眼中,那就是——抗拒。 这世间,再也没有比女儿的抗拒更能打击凌高海的利器! 简直比一刀捅死他还令他难受! 凌高海早年生性风流,浪荡不羁,年少也曾有不少男欢女爱,结下不少恩怨情仇,后来遇到凌夫人,也算是彻底收心,建功立业。 到了凌高海现在这个年纪,最在乎的也就是一儿一女和一妻,其他功名利禄,不过过眼浮云。 现在女儿竟然用惊恐的眼神看自己,简直就像一把刀在不断地扎心。 等长歌稍稍稳定心神,抬起头时,正好看到凌高海受伤到不行的眼神。 如果说凌沐是极品帅哥,那么凌高海就是极品老帅哥,被一个俊朗非凡的老男人用一副极度受伤的眼神看着,长歌突然觉得自己罪孽深重。 长歌有些慌乱,她看看凌高海,又看看凌夫人,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实在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样的情况,长歌在原地来迴转了几圈,双手握成拳,一遍遍叫自己“冷静,冷静!”
第53页 “都过去了,我可以改变……对,我可以改变!对对对!” 长歌自言自语地念叨着,神神叨叨的,着实吓到了凌高海夫妇。 “长,长歌……”凌夫人小心翼翼地试探着, 长歌听到娘亲唤她,勐地回过神来,突然一把抓住凌夫人的手臂,用力摇晃,激动道:“娘亲,你别怕,有我在,我不会让它发生的……不会发生……我就改变了我的命运不是么?对对,我不但脱离了那个家,还生下了开心……对对对!” “开心?”凌夫人的关注点落到了最后一句上。 凌夫人一提,长歌立刻来了精神,“嗯,开心啊!就是开心啊!你们的外孙……开心!” “外孙?” 虽然昨天已经听说了,但是此刻听到女儿这么说,凌夫人和凌高海的心脏还是有点承受不了,他们家小宝贝不光一眨眼长大了,还当了娘? 但是,当凌高海夫妇真的见到小开心后,一改听说时的怪异表情,那嘴巴笑得都没合上过。 “小开心,我是你外婆!” “小开心,我是你外公!” “让我再抱一下!” “不行,你都抱半天了,轮到我了!” “你们男人会抱什么孩子,快点让开,让我这个外婆好好疼疼我的小金孙。” 接着就是宠溺模式无限开启。 长歌看着自己的爹娘像两个孩子似的,一刻也不撒手地抢着抱自己儿子,有些哭笑不得。 暂时抛开那些心事,长歌慢慢也恢復如常,她刚才不该那么慌乱着急,老天给她一次重生的机会,就是给她改变命运的机会,不论是她的,还是她爹娘的。 想到老爹刚才被她的表现吓得不轻,长歌又有些哭笑不得,她恐怕永远不能向老爹解释她那一刻的失常和慌乱,只能在后面的日子,一点点安抚她老爹受伤而忐忑不安的内心。 就这样,认亲之后,长歌等人和凌高海夫妇又在苏城留了几日,等小开心和凌夫人的身体都完全康復以后,他们一起去往京城。 凌高海夫妇私下商议以后,觉得不该急着回京城,一旦回了京城,肯定是各色亲戚朋友,无论真心还是假意,都会一一登场,前来看望一下失踪多年的小女儿,到时候哪还有机会跟女儿好好培养感情? 可怜的凌沐,自从得到爹娘确认找到妹妹的书信后,就盼星星,盼月亮,期待他们早日归来,可是,他亲爹娘却是想尽办法拖慢行程,今天拐去这边看看桃花啊,明天拐去那边看看热闹,今天走了半天就觉得头疼脑热,下午就在城里最繁华的街道逛上一下午,买了一堆东西,也不带喊一声累的。 长歌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后来,当她娘再装头疼不想走的时候,她也就极力配合。反正,只要她爹娘开心,她做什么都行,因为直到她拥有爹娘之后,她才知道被爹娘疼爱宠溺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少爷,你就别写信去催了,我看老爷夫人就是故意的,这都一个月了,他们愣是绕来绕去,还绕着弯子越跑越远了……” 新来的小厮倒是个聪明的,从老爷夫人回信的地址,就猜出了一二。 凌沐:“准备一下,明天我们出发……” 小厮:“啊?”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不卡到销魂了吧?o(∩_∩)o ☆、42.回京 “爹,娘,你们不是常年在外找我的吗?怎么总是迷路啊?” “啊?哦哦,我们年级大了,记性不好了!回京城的岔路太多,容易弄错!” 爹娘的心思,长歌懂,但是三个月的行程,她爹娘愣是走了一年的时间,她也是哭笑不得。 长歌有了爹娘以后,就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就连孩子,都有她娘那对双胞胎丫鬟负责照顾,她就负责喂喂奶就好。 等凌沐怒气沖沖地揪出带着长歌到各地闲逛的爹娘时,已经是半年之后了。 “你们成心的是不是?我追到哪里,你们总是快一步离开!” “儿子,别生气,那娘亲不是怕你争宠么?你妹妹打小就喜欢缠着你,我这当娘的都要受冷落,更别提你爹了……” “所以我写信说要找你们,你们就瞒着长歌,躲着我?” 凌夫人一瞧儿子火冒三丈的样子,顿时把凌高海给推了出来,“都怪你爹!这都是你爹出的主意,我一个妇道人家,什么也不懂……哎呀,你们听到没?我的小金孙好像哭了,我去看看,你们父子慢慢聊……” 凌夫人说完,火速撤离现场。明明她孙子距离她这里还有好远好远好远的距离。 凌高海心想夫人也太不讲义气了,抬脚就想追上去。 “别走,我要跟你说说东凌他爹的事情!” 凌沐这么一说,凌高海果然不走了,长歌一直都不肯回答有关东凌生父的问题,凌高海也不敢逼她,现在凌沐主动肯说,他当然想要知道。 等凌沐说完长歌的事情,凌高海大怒,一拍书桌,直接把桌子给震碎了。 “岂有此理!” 凌高海做梦也没想到这事竟然跟王简成有关系,王家就没一个好东西,还有那个东临秋,也是这一年多才冒出来的京城红人,身份不祥,只知道以前是王简成的跟班,没想到竟然会是孙子的生父。 凌高海暗恨,要不是他女儿流落在外,哪轮得到王简成什么事?那小子,他就没看上眼过,给他女儿提鞋都不配。至于那个东临秋,竟然敢始乱终弃?哼哼,咱们走着瞧。 不得不说,在跟长歌扯上关系的男人中,凌高海父子对外的眼光和态度一致。 “东凌,东凌,我听着就来气,交给你个任务,无论如何,劝你妹妹给孩子重新起个名字!” “为什么要我做坏人?” “你是她哥,你不做谁做?” “你是当爹的,比我更有威严!你去!” 凌高海嫌弃地看了一眼儿子,“不行,长歌跟我的感情本来就不如你,我要保持住我的慈父形象!”末了,又用商量的口气加了一句,“对了,可以顺便让长歌把她自己名字也改回去。” “妹妹说听惯了,叫她雪儿,她经常反应不过来是叫她的,爹,总不能什么坏人都让我做吧?” 凌沐的眼神充满了威慑力,凌高海不得不屈服了,“行行行,我去说我去说……”半晌,凌高海又自言自语嘟哝一句,“我又想了想,你妹妹叫长歌也行,凌长歌,哈哈哈……”说完,绝口不提改女儿名字之事了。 看着自己犯怂的亲爹,凌沐实在无语。 至于东凌这个名字,凌沐也觉得膈应,他凌家养出来的孩子,凭什么跟那个负心人姓东啊? 一年后,游山玩水的一家人终于回了京城。 凌家的小女儿失而復得的消息,一下子传遍了凌家的所有亲朋好友。
第54页 当然,早在一年之前,凌家找到长歌之时,东临秋也通过他的门路悉知了有关长歌的所有消息,不仅如此,连小东凌一天换几次尿布都清清楚楚。 这一次,东临秋直接选了十几个一流的高手,也是男女老少都有,时时保护长歌,在长歌不知道的情况下,帮她清理了不少人。 当东临秋看到人家飞鸽传书而来的画像,长歌抱着宝宝玩耍的模样,心都要融化了,恨不得立刻飞到长歌身边去。 凌高海夫妻都以为是陶欢喜一家救了长歌后一直照顾她,所以对陶家以及欢喜寨的人都特别好,还许诺,等回了京城,将凌家的在郊区的一处大庄子送给陶家。 “不行,我们不能收!我们跟着你们混吃混喝,已经很过分了,你们也没事给我们做,我们都会羞愧死了。” 芸娘说完,长歌在心里默默吐槽,除了杀人,欢喜寨的那几位干啥啥不行啊,不过,长歌当然不能明说出来,只好说:“那行,你们帮我暂时盯着那个庄子吧,等我以后要做啥生意,再找你们出面帮忙。” 陶欢喜和芸娘一开始都不肯收,结果被长歌几句话搞定,收下了那个庄子,暂时搬去了那个庄子居住。 长歌主动提出让阿欢跟随她大哥凌沐身边锻鍊几年,等再大些,看他想做什么都放任他自己选择。 陶欢喜和芸娘当然求之不得。 至于阿喜,芸娘主动提出让她跟在长歌身边保护她,只要不是碰到一流的杀手,阿喜都能轻松解决。 长歌本以为她跟东临秋的关系彻底结束了,就算在京城碰见,可能都当做不认识。毕竟,她都答应她大哥,给小开心给改名字了,改姓凌,至于名字,再想想。 谁曾想,她前脚刚到凌家,还晕头转向呢,东临秋就上门提亲了。 “滚!让他给我滚!” 凌沐握紧拳头,一副恨不得对方死的模样。 “哥,你怎么比我还生气?消消气吧!那个人,根本不值得再为他动气了……” 长歌嘴上这么说着,眼中却划过一丝落寞。 “我一定不会放过他的!” 凌沐态度坚定,他是绝不会让妹妹嫁给东临秋! 东临秋被凌家人请了出去,不曾放弃,想尽办法再见长歌一面。 于是,这几日,长歌每次睡觉前,总会看见她哥和她爹在她的院子里瞎转悠,说是怕有贼进来。 “你说东临秋这小子是不是找死?” “我昨夜she了他一箭,他今晚应该不会来了!” “儿子,不是爹瞧不起你,你昨天也是这么说的,你箭术是不是懈怠了?不是应该正中心脏吗?” “爹,箭给你!” “干嘛?” “你那么厉害,今晚你she!” 作者有话要说:  累死了,今天就这么多。 ☆、43.救美 长歌回来后,有不少亲戚跑来看她。 凌高海这边有个兄弟,凌高海就两个孩子,但是他兄弟却有三个孩子,两男一女,依次名为凌远,凌封,凌语然。 凌夫人跟娘家这边来往也密切,凌夫人只有一个哥哥,乃是受人敬仰的大将军,却因旧伤,一直未能生子,也就是说,凌沐和长歌是外祖父家这边唯一见得到的孙子辈。 即便凌沐再孤僻,再不愿意见人,只要人在京城,每逢初一、十五,都会去外祖父家吃饭。 因这段日子,两位老人去了寺庙吃斋念佛,所以长歌才一直未能得见。 两位老人家日日诵经祈求外孙女归来,如今回来了,他们迫不及待就去寺庙还愿了。京城附近最出名的寺院要行七八天的路程,也难为了两位老人。 因为凌沐很喜欢外祖家的人,所以长歌也对那边的亲人多了些期待,舅舅是大将军,已经多年不曾回京了,外祖那边的人特别简单,就是两位老人。 可是凌高海兄弟这边就完全不一样了。 从凌沐的态度来看,长歌知道,那三位堂兄堂姐,有两位都不是好相处的,也就大堂哥人还不错。 凌高海年少成名,早年荒唐,成亲在同龄人中算很迟了。他的亲兄弟凌高山成亲早,生子早,资质平庸,除了样貌跟凌高海有七分相似,其他方面都相差很多。 等到了这兄弟生子后,一比较,无论品貌资质,又是凌沐和长歌胜出一大截,若有善妒之人,自然心存芥蒂。 凌语然仗着她娘给她的一副好样貌,外加好家室,在京城那是备受追捧的美人,可是,长歌一回京后,一切都变了,但凡见过长歌样貌的,就连站在远处惊鸿一瞥的,都能胡侃一通,把凌长歌夸得天上有,地下无。 “我今天倒要去亲眼看看!堂姐长得是如何……妖、孽、狐、媚!” 一大早,凌语然梳妆打扮完毕后,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嘴角弯起一丝讥讽的笑意。 “小姐!”旁边伺候的丫鬟册儿大惊失色,连忙出声提醒,“小姐,等你见到长歌小姐,可不能说错话,否则老爷知道……” “我知道!你当我傻吗?”凌语然不悦地皱了皱眉,出声打断。 册儿吐吐舌头,不敢再说话。 因为凌高海夫妇还打算让女儿再嫁人,同时也为了给小金孙一个体面的身份,所以,回京之后,大家一致商量决定,长歌依然做未出阁的少女打扮,待时机合适,再解决小开心的身份问题。 知道长歌已生一子秘密的人,都是凌家最亲密的人,当然,这些人中,不包括凌高山一家。 凌语然来见长歌的时候,长歌正在自家湖中心的凉亭逗着小开心玩,下人来报说是她表姐凌语然来了,长歌只得悻悻然让人抱走儿子,整理一下被小开心揉皱的衣衫,起身迎人。 凌语然离老远就看见长歌了,等她逐渐靠近,也逐渐看清长歌的样貌后,不自觉将手中的帕子不断绞紧,等快到近前,又松开手上的力气,勐地抖开帕子,脸上扬起一抹笑意,几步上前,甜甜地唤了一声:“原来这就是我的雪儿妹妹啊?果然是比仙子还要美的人物!” “姐姐过誉了!”长歌捂嘴害羞一笑,一派天真和羞涩。 凌语然见长歌笑得那般羞涩模样,心中忍不住冷哼一句:“却是个没脑子的!” “听说你是在云城长大的,姐姐好生羡慕你,可以见到田园风光,不像我,从小就在京城长大,也没见过外面的风景。” 长歌差点没忍住笑出来,这位姐姐带脑子出门了么?以为她听不懂是在嘲讽她在乡野之地长大吗? “姐姐说错了,云城虽然地处鱼米之乡,但也不都是农耕田地,姐姐不曾见过外面的风景,自然不知道云城到底是什么样子。” 长歌心想,你笑我生长环境,我也笑你见识浅薄,我们打平。 凌语然半天才回过味来,当时差点就变了脸色,但见长歌一派天真无辜的模样,又觉得不像是这乡下丫头的有心之言,大概是她多虑了。
第55页 “呵呵……”凌语然尴尬地笑了两声,就挽着长歌的手,笑着说,“妹妹,你来京城还没逛过吧?走,我带你出去逛逛街!” “我有点困了,今天就不去了!” 长歌还特意打了个哈欠,可是凌语然却不想放过她,一个劲地哀求,“姐姐求你了,你就跟姐姐去吧!” 说完,也不管长歌一再的拒绝,拉着人就出了府,当然,丫鬟打扮的陶阿喜跟着一起去了。 陶阿喜这个丫鬟很特殊,整个凌府的人都知道,她只负责保护小姐,其他丫鬟该做的事情一律不要她做。 “妹妹喜欢什么,就拿着,姐姐负责付钱!” 凌语然大方地客套几句,原以为长歌不会好意思真的要她付钱。 “好啊!老闆,把你们店铺最好的头面都拿来,我选几套!” 呵,还几套!凌语然的一口血差点被气吐出来! 结果,长歌一点也不客气,等首饰店的老闆收钱的时候,凌语然的脸都快绿了。 好个月存下来的例银啊,全都没了! 果然是乡巴佬,野丫头,一点不会看人脸色行事。 凌语然暗暗在心里咒骂,真是越看这个堂妹越不顺眼。 正走着,突然,一群脏兮兮的乞丐围了过来,为首的乞丐还不断把手放在胸前搓着泥巴,贪恋地盯着长歌,还不忘吸几口自己不经意流出的口水。他的脸上还有几颗硕大的脓包,要多噁心,就有多噁心。 家丁们早就被凌语然故意安排得远远的,现在就只有两位小姐和两个丫鬟,凌语然不知道陶阿喜的能耐,陶阿喜刚想出手,就被长歌死死按住了。 “小姑姑?” 陶阿喜疑惑地低声问长歌,当然,她没把要问的话说出来,但是长歌已经默契到能够明白。 长歌轻拍了一下陶阿喜的手,示意她不要轻举妄动,看看对方接下来想做什么。 “妹妹,你小心!” 凌语然不知何时已经躲到了长歌的身后,还好心出声提醒呢。 “姐姐,我好怕!你要保护我!” 长歌突然变得十分激动害怕,直接冲到凌语然身后,将她一下子推到前面去,四周已经聚拢了三三两两看热闹的人,但是并不多,唿啦一下十几个乞丐,谁也不敢冒然英雄救美。 哎,要说这不是故意堵在这里,有点智商的人都不敢信。 凌语然毫无防备,直接被长歌推了一个趔趄,不由自主就沖向前方,直接朝着乞丐头的怀里就奔去了。 乞丐头大惊失色,那冷汗噌的一下就冒出来,他也就是敬业的演一场猥琐的戏,面前这两位小姐,他哪一位也碰不得啊!谁不知道,凌家两兄弟凌高海和凌高山都是出了名的女儿奴。他们这帮人做完这一票,就打算离开京城了,可不能行差踏错,到时候丢了小命。 “小姐!”册儿大惊,惊唿一声,就要往前沖。 乞丐头也是吓得往后一连退了好几步,不知道的还以为凌语然是瘟疫呢。 乞丐头看着凌语然扑空摔倒,也顾不得装成猥琐流了,而是冷汗直流,这说好的英雄救美,这英雄怎么还没出现啊? 果然,不出长歌的预料,后面还有戏看,只是长歌万万没想到,等待她的竟然是她的老冤家。 “长歌,你没事吧?” 说话的正是玉树临风的王家独苗——王简成。 “我没事!是姐姐有事!” 长歌一脸惊慌,指着摔倒在地的凌语然。 册儿赶忙上前,去扶起她家小姐,今天可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小姐不但赔了那么多月银,还在大庭广众之下如此丢人的摔倒。 哎,要不是那乞丐躲得快,小姐的名声就完了。 “你放心,有我在!” 王简成随后上前,深情地注视着长歌,仿佛遇到久别的恋人,眼神惊喜又依恋。 接下来果然是英雄救美的戏码! 王简成施展了一套他神乎其神的武艺,那一个个乞丐,都没碰到王简成的脚,就自己飞了出去。 陶阿喜在一旁观战,心里还奇怪呢,上前拉了拉长歌的衣袖,小心翼翼地问道:“京城的人如此厉害吗?还没碰到,人都飞去了?小姑姑,我好担心,我怕我保护不了你!” 陶阿喜的人生观都快被颠覆了,她以为她爹已经很厉害了,没想到还有更厉害的! 王简成打完最后一个乞丐,故意摆了一个无比潇洒风流的姿势结尾。 md,宛如一个智障! 长歌望着他的背影,很努力,才忍住没笑。 我以前怎么会看上这种人!长歌不禁为以前的自己所不值。 王简成缓缓转身,清风拂过他的面颊,额前的碎发不羁地飞舞,他深觉自己这一刻肯定已经帅翻了! 他静静地与长歌对视,仿佛天荒地老。 两年多没见,长歌出落得越发美艷了,要不是中间出了差错,也不会让东临秋那小子占了便宜。 如今,他下定决心把这个女人娶回家,就算嫌她脏,也可以好好虐待一番。 反正,他看重的,只是她的皮相和家世。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现在知道,跟在智障身边多年的东临秋是多么忍辱负重了吧? ☆、44.对手 长歌实在不想应酬王简成,应付凌语然那是没办法,总归是亲戚,不好撕破脸叫爹娘难做,可是王简成算什么东西? “不好意思,你大概是认错人了吧?我并不认识你!” 长歌一脸茫然,就连王简成都要差点以为她是不是失忆了。 凌语然在一旁,气得脸都黑了,心说我这赔了夫人又折兵,王简成你小子压根跟凌长歌不认识啊?跟我拍胸脯保证会娶了凌长歌。 王简成与凌语然二哥凌封臭味相投,是酒肉朋友,所以跟凌语然也算是熟识,打小一起玩到大的。 也是因为了解王简成的本性,所以当凌语然知道王简成对长歌有意思后,那是极力促成。 “抱歉,我出来很长一段时间了,要回去了!” 长歌看着凌语然,不等她回话,叫上陶阿喜就朝停马车的地方去了。 长歌是坐凌语然家的马车出来的,所以,她上了马车后,直接对马夫说,“送我回府!” 呃,把凌语然给丢大街上了! 结果可想而知,没找到自家马车的凌语然,气急败坏了好几日,发誓再也不会去找凌长歌那个白痴女人。 至于王简成,当日他还没回到家,就被人推进小巷,套上麻袋,暴打一顿,成了个猪头,哭爹喊娘地在家躺了半个月。 长歌很快就适应了京城的生活,毕竟,重生前她也富贵过,不会因为突如其来的奢华生活变得手足无措。 没多久,她外公、外婆回来了,她娘带她回娘家,当然,也带了小开心去。 小开心特别讨喜,见人就笑,一个劲地傻乐。 两位老人长得都慈眉善目,无论对谁,都笑呵呵的,十分亲切慈祥。
第56页 老人有生之年能见到重孙子,自然心啊肝啊疼到不行。 看得出来,长歌和她娘的好相貌都是出自这位老太太。 与凌高海他娘,也就是长歌和凌沐的亲奶奶完全不同,那位老太太无论开心还是不开心都是一个表情,叫人压根揣摩不出她的意思,长歌跟那位老太太待在一起超过一个时辰,都觉得压力山大。 至于老头,也就是长歌的外公,则是一个十分有趣的老人,儿子是个将军,他却一点功夫都不会,用老太太的话说,就是个书呆子,老了呢,就变成了老书呆子。 老头子博览群书,知道好多好多古今奇闻野史,会说俏皮话,总能把长歌逗得哈哈大笑。 “长歌啊,我的乖孙,外婆可想死你了。” 老太太把长歌搂进怀里,怎么看都看不够。 “外婆,对不起,要您这么大年纪还为我担忧。” 长歌看得出老太太是真心疼她,所以也流露真情,没有半点敷衍和虚伪。 “我和你外公都活不过几日了,临死前,就想看着你们这些小辈都好好的。” 不知为何,老太太今天特别伤感。 “外婆别瞎说,你们还要好好享福呢!” 长歌将头放在老太太的腿上,感受着祖辈的疼爱,好希望幸福可以在这一刻静止。 “娘,我们今晚不回去了,好吗?” 长歌对坐在一边帮她掰橘子吃的娘亲,撒娇道,她相信,老人一定捨不得她们离开。 “啊?你还以为要回去吗?” 凌夫人故意逗自己女儿,不出意外看到长歌惊讶的表情,这才说道,“我早就把换洗的衣物都带过来了,打算住上半个月,否则,你以为我们今早出门搞那么大阵仗干嘛?” 长歌想到早上的情景,噗嗤一下乐了,想到他娘早上豪迈地指挥家丁搬箱子,她爹站在一旁,一副被丢弃的可怜样,原来是因为她娘要在娘家住半个月啊? 长歌看得出,她爹娘感情特别好,再看看外公外婆,也是感情特别好,至于她没见到一面就死掉的爷爷和冷漠脸的奶奶,她还真不知道恩爱不恩爱。 东临秋得知长歌住到她外祖家的时候,大夫正在帮他上药绑纱布,要说这凌家父子真是一个比一个狠: 第一晚,她哥用箭she他,she中左肩; 第二晚,她哥还用箭she他,she中右肩; 第三晚,她哥终于不she他了……改她爹了! 东临秋看凌沐早早就熄灯睡了,心里还在那乐呢,以为能见到长歌,结果他爬上屋顶,正在屋顶蹭蹭蹭行走如飞呢,一支破风之箭嗖的一声迎面就飞过来了,速度之快,他还没看清情况,就被she中,从房顶掉了下来,当时就晕死了过去。 凌高海也是个狠的,一箭she中东临秋的心脏附近,差一点就能要了东临秋的命! 东临秋终于知道,长歌当初把他脑袋砸个大窟窿的狠劲,都是遗传自谁了。 东临秋晕死过去以后,凌高海也不抓他处置啥的,就叫人别惊动了屋内的小姐,然后让家丁把他丢到大门口,不管了。 等手下发现东临秋躺在凌家大门口的时候,简直吓尿了,还以为他们老大死了! 第四晚……然后,就没有第四晚了。 东临秋躺在床上,几天都下不了床,等能下了床,大夫也告诫他——不要攀高爬低的,小心拉扯伤口,到时候在晕倒在大门口,可就丢大人了! 所以,直到今日,东临秋每隔两三日,都要上药换纱布,暂时歇了去找长歌的心思。 “王简成还躺在床上吗?” 东临秋穿上衣服后,随口问身边的随从。 随从道:“嗯,特地让人在上的药里做了手脚,让他疼足了三天三夜!” 东临秋皱眉,“还是太便宜他了,要不是时机未到……” 东临秋没有再说下去,随从却明白他的意思。 “主子,您让我们去边疆查的消息都查到了,果然,好像要有战事起来了!” 东临秋听到这消息,表情变得更凝重了,多了重生一世的经验,东临秋自然知道别人都不知道事情,不久的将来,将有人向皇上举报长歌的亲爹凌高海和做将军的亲舅舅勾结外敌,将会因叛国罪被斩首,因为凌高海早就不做官了,最终满门抄斩,全部死在菜市口。长歌的舅舅远在边疆,一道圣旨,直接斩立决。 长歌的外公由于做过皇上的师傅,虽然被饶过一死,也在女儿满门被斩后,和老妻一起服药自杀。 前一世,东临秋只当这是京城一件令人咋舌的话题,听听就过去了,不会去细究,可如今与长歌有所牵连,他就不能坐视不理。 东临秋没有当官,只能靠一些官场上的朋友打探消息,收效甚微。 那秘密举报之人从未露面过,目前也无处查证。 时间越来越紧迫,东临秋心里着急,却是别无他法,只能尽早除掉王家,以防将来遇到事情时,不能专心应对。 得知长歌去了她外祖家后,东临秋的心又蠢蠢欲动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算起来都快两年没见了,当然,远远看一眼的那种不算。 于是,在长歌在她外公外婆家住的第一晚,东临秋又耐不住了。 东临秋在屋顶上行走的时候,不时拉到伤口,血又渗了出来,他早就料到会如此,所以特意穿了一件深色的衣服,就算血染全身,也不能轻易看出来。 “小姑姑,外面有动静,我去看看!” 陶阿喜察觉到了不对劲,出门查看的时候,直接被东临秋弄晕了。 “阿喜,阿喜?” 长歌在床上喊了两声,没听到动静,紧了紧了怀里的孩子。 夜凉如水,烛光摇曳。 一个高大的身影悄无声息就走了进来。 噗通,噗通…… 长歌紧张到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抱紧孩子的手里,还握着一把匕首。 当与那个人影只隔着一个纱帐时,长歌已经紧张到一身冷汗。 明明彼此看不到彼此的脸,却能感觉到彼此紧张的唿吸。 帐子掀开的一瞬,气氛紧张到极致。 “是你?” 长歌一惊,她的匕首距离东临秋的咽喉只差一截手指的宽度。 “你为什么不躲?” 长歌埋怨道,如果让孩子知道他娘把他爹戳死了,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心理阴影。 东临秋没有回答,只是说:“我想你和孩子了。” “呵……” 长歌冷笑一声,不愿多一句废话。 东临秋见长歌不理他,低头看向儿子,打算从孩子入手,见到孩子的那一刻,他感觉自己心里的某个角落突然变得无比柔软。 某人憋了半天,最后不要脸地说了一句:“这孩子可真像我!” 长歌狠狠地瞪他一眼,手中匕首虚晃一下,用牙fèng里蹦出一个字:“滚!”
第57页 东临秋一把抓住长歌的手腕,眼中饱含哀求和深情:“你要怎么才肯原谅我?” 长歌想也没想,“永远离开我的视线,不要让我再看见你!” 东临秋一看这一招没用,心里暗骂那些手下,给他出的什么鬼主意,说什么女人都是吃软不吃硬,他看他家这位是软硬都不吃。 “好,你暂时不原谅也可以,我来是要告诉你一件事。” “……” “不久之后,朝廷那边会有人秘密举报你爹和你舅舅通敌卖国……” “你说什么?” “不早了,你既然不看见我,我就先告辞了……” “混蛋,你敢再走一步试试?” 东临秋背对着长歌,嘴角扬起狡黠的弧度。 果然,还是用长歌最在意的事情,才能牵着她的鼻子走。 苦情戏什么的,才挽回不了这个女人! 作者有话要说:  快收尾了,之前铺设的线一点点收起来。 ☆、45.急转 “事情就是这样的……” 东临秋整合了他前世今生掌握到的所有信息,暂时能够让长歌知道的,他全部告诉了长歌,当然,重生之事是绝对不会说的。 “就只有这么多吗?” 长歌默默将她所知的信息与东临秋所述一汇总,心中就再也平復不下来了。她当然不会告诉东临秋她是重生者,这个秘密她是绝对要带进棺材里的。 “你难道都不怀疑我说的话吗?” 东临秋注视着长歌的每一个细微表情,感觉她并不惊讶,料想长歌肯定是知道了什么?否则,为什么一点都不怀疑就相信他的说辞?反正,他绝不相信这个女人单纯好骗。 “我相信你,你没必要骗我!” 长歌直视着东临秋,倒叫东临秋先扛不住转过了视线。 “你是不是知道了什么?你爹和你舅舅到底是不是……” 以东临秋对凌高海的了解,这不是一个会通敌卖国之人,就算做了什么坏事,那肯定也是有隐情的那种。 “你别胡说!这一定是诬陷!” 人心向来就是长偏的,长歌也是人,她自然站在亲人这边。 东临秋见长歌如此激动,自然也不会再说出令她不悦的话来,“你放心吧,有什么事情我会来告诉你的!” 长歌当然知道东临秋都是为了多见面的藉口。 “我可以抱抱孩子吗?” 东临秋的目光转向孩子,长歌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没有拒绝。她注意到东临秋在看孩子时,眼中流露出的光彩,实在叫人难以拒绝。 长歌小心地将熟睡中的孩子递给东临秋,东临秋从未接触过如此柔软脆弱的小东西,一时间变得手足无措起来,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力气大了,把他宝贝儿子的小脖子给扭断了。 “你别怕呀……接住……” 长歌感觉东临秋的两个手都僵了,就好像他儿子是什么洪水勐兽。 “这样抱行吗?” 东临秋终于勉强把他儿子抱住了,抬起头看向长歌时,一脸骄傲,笑得像个寻求夸奖的孩子。 “还行吧!” 长歌实在不好意思打击他。 “小姑姑,小姑姑……” 屋外有了响动。 “我先走了,改日再见。” 最后不捨得看了一眼长歌和孩子,东临秋将孩子递给长歌,跳出了窗外。 醒过来的陶阿喜进门时,屋内已经没其他人了,再他消失之前,他才透过窗子加了一句:“你要小心凌远!” “小姑姑,你没事吧?是不是有人闯进来了?我去叫人!” 阿喜冲到床边,看到长歌安然无恙后才放下心来。 “没,没事,只是个朋友,已经走了!” 长歌目光飘忽,一直望着窗外。 陶阿喜几步走到窗边,朝外张望,什么都没看到。 东临秋的到来,令长歌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恐慌当中,那个已知的命运仿佛紧紧捏住长歌的咽喉,害她喘不过气来,如果东临秋说的没错,那么,事情没有改变,依然朝着上辈子的悲剧迈进。 所有的亲情,所有的幸福,也许都会在一瞬间灰飞烟灭…… 不仅如此,离开前,东临秋特意提到“凌远”这个人。 凌远,凌远,凌远……长歌在心里默念好几遍才想起来,这是她的大堂哥,也就是凌语然的大哥。 她见过一次,当时的感觉就是,凌远比他弟弟妹妹可强多了,简直不像是一家人,看上去很正派,儒雅温柔,人缘好,就连凌沐和凌高海,都对他赞誉有加。 难道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想及此,长歌默默将凌远划到了“小心提防”的行列。 这一夜,长歌翻来覆去睡不着,倒是什么都知道的阿喜,睡得特别香。 长歌突然觉得,对未来一无所知,也是一种幸福! 毕竟,不是谁都可以改变未来的,如果改变不了呢?眼睁睁地看着悲剧重演,那绝对是一种煎熬! 原本,长歌还准备等她在京城安顿好,就叫大春一家来京城,眼下这情况,万一她满门被斩,这不是连累人家吗?所以,第二天,长歌写了一份信给大春,为可能发生的事情找好退路。 同时,她又写了一封信给陶欢喜,让阿喜亲自送去庄子里给她爹。 既然京城可能不安全了,那么,长歌就打算让欢喜寨的人成为她的坚强后盾,当然,为防止有心人断绝她的后路,她让欢喜寨的人都秘密撤离京城,不过,没出事之前,他们也不能离开京城太远。 几日后,从长歌那学了点伪装术的陶阿欢,将一份信偷偷丢给了凌高海。 长歌也没办法,她总不能直接跑去找她爹,提醒他:“嘿,爹,你小心点,有人要诬告你和我舅舅要通敌卖国!还有可能诬告成功!你要做好满门抄斩的准备!” 她只能捨近求远,让陶家写匿名信,还特地让乔装打扮,别被追查到,万一查回到她身上,她真是满身是嘴都说不清。 凌高海压根没看清丢信的人是谁,只隐约看到一个年轻的背影,很快就消失了。 等他拆开信后,信中内容,令他大吃一惊。 凌高海是越看越心惊,越看脸色越难看…… 这时候,云城周边已经有旱灾的迹象了,连着好几个月不下雨,百姓那是怨声载道,再加上北边的边境越来越来不太平了,敌国的军队总是不时地跑来进犯,朝廷这边文武百官上朝的时候,气氛也是越来越凝重。 一个月后,边境来了消息,萧大将军为抗击敌军,战死沙场! 举国哀痛。 萧大将军是何许人也? 他可是骁勇善战的国民英雄,十几岁就上了战场,三十多岁成为全国皆知的大将军——把青春都奉献给国家的大人物。
第58页 为了国家,战死沙场,年少时,又伤了根本,一直未有娶妻,哎,他萧家这次算是彻底断子香火了。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他还是凌夫人的亲哥哥,长歌的亲舅舅。 得知舅舅已死的消息,长歌都懵了,明明应该被定叛国罪而死,可是却提前战死沙场了? 接下来会怎么办?他们凌家逃过一劫?还是依然逃不过噩梦? “长歌,你外公和外婆听到消息,当时就病了,大夫看过了,说要静养!” 凌夫人什么时候去的娘家,长歌压根都不知道,这是很反常的,因为,之前她娘去哪里都恨不得把她带着,这次却不声不响一个人去了,结果,她娘一回来就把她找来了。 “啊?那我现在就去看看他们。” 长歌想也没想就想拉着她娘去外祖家,她一直没见过所谓的舅舅,自然感情不深,但是她的外公和外婆就不同了,那是他们的亲儿子,白髮人送黑髮人,是这世间最大的伤痛之一。 凌夫人站起身,避开了长歌的注视,看着墙上的一幅画,幽幽地说道:“不用了,我已经让人护送他们去远郊的镇国寺静养了。” 长歌急了,“可是,这时候不应该您和我都陪在他们身边吗?我们是他们唯一的亲人了!” 谁知,凌夫人突然转过身,拉住长歌的双手,含着泪,饱含脆弱,“不用,你准备准备,明天你也要离开京城……” 长歌理解她娘为何而哭,要是她失去了哥哥凌沐,恐怕也会这般难过,可是,她娘竟然哭着叫她走,她就摸不着头脑了。 “去哪里?” 凌夫人擦干眼泪,眼神变得坚定,“傻丫头,你别问了,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我和你爹还有事情要办,就先不去了,你和你哥哥先走,等我和你爹办妥事情以后,再去找你们!” “娘?”长歌犹豫一下,还是问出了口,“家里是不是出什么大事了?” “没有!你舅舅走了,你娘我也没什么精神,现在想去睡一会,你现在就回去准备准备吧!” 凌夫人说完,已经伸手把长歌往外推了。 长歌被她娘推到门口,急切地想要问出些什么:“可是,娘……” 砰的一声! 凌夫人不顾长歌,径直关上了门。关门之后,凌夫人转身靠在门上,身上一点点下滑,心里不断念着:长歌,娘是为了你好,你和你哥都不能留下来……我和你爹,死也要保住你们……” 长歌立在门外,听着她娘不断抽噎的哭泣声,知道这种情况下,根本问不出什么,不如去问问她大哥凌沐。 “好吧,娘您休息吧!” 长歌无奈,只能转身离开。 不久之后,敲门声又响起。 “长歌,别敲了,不是让你早点回去准备吗?” 凌夫人以为是女儿还没走。 “夫人,是我。” 凌高海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凌夫人打开门,凌高海进门后第一句话便问:“你跟女儿说了吗?不该让她知道的,不要让她知道,省的担心受怕!” 凌夫人只顾着哭,没有答话,只摇了摇头。 “别哭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哎……” 凌高海将夫人揽入怀中,回顾这半生,才觉得自己年少时是多么的荒唐,而今懂得珍惜了,却要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失去。 “长歌这孩子命太苦了,好不容易认回我们,还没过上几天好日子,却要面临灭门之祸……” 凌夫人抬头说完这几句,又再度将头埋进丈夫的怀里,泣不成声。 “大哥!大哥!” 长歌火急火燎地跑到凌沐的住处,也不敲门,径直就推门沖了进去。 结果,一进门,看见里面的人,吓了一跳。 “大,大哥……”长歌一下子忘记了自己来时的目的,无比震惊地瞪大眼睛,“你的腿……你能,能站起来了?” 凌沐突然被妹妹撞破了他的小秘密,也不知道是该继续保持站姿,还是立刻小跑回他的轮椅上……坐下来! ☆、46.真相 “哥,你能走了?” 长歌一阵风似地冲到凌沐面前,抓着他,前看,后看,左看,右看,惊喜到不行。 “……” 凌沐一脸受惊的表情,生怕妹妹反应过来责怪自己隐瞒自己能走的事实。 “哥,你这是什么表情?我又不是要把你吃掉,你那么害怕做什么?” “妹妹,对不起……我不该隐瞒你……” “我知道,你想给我惊喜嘛,我现在真的很惊喜啊,放心吧,我不会怪你的!” 长歌没有那么多的大小姐脾气,什么撒娇啊、任性啊都是无用的情绪,她只要看到家人越来越好,她就发自真心的为他们开心。 凌沐见妹妹竟然没有责怪自己,忐忑的心情终于一点点消退,笑容一点点浮现在脸上。 “哥,你还是保持冷酷脸吧,不知道会迷死多少小姑娘,你现在笑起来的样子,实在太傻了!” 长歌一开心,就忍不住拿他哥开玩笑,差点忘了此行的目的。 “哦,对了,我差点忘了,娘说什么要我和你离开京城,是怎么回事?” “娘都跟你说了?” “哥,你知道什么?” “……” “哥,我希望你不要隐瞒我,你最早找到我,应该知道我不是娇养出来的花,你的腿伤好了隐瞒我,我不会责怪你,反而为你开心高兴,可是,如果家人要出什么坏事了,你却隐瞒我,那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 长歌很了解凌沐,她不忍心用这样的话要挟她娘,毕竟她娘是长辈,她不忍这样说话令娘亲伤心,但是凌沐不同,他们是同辈,就应该甘苦与共。 凌沐沉吟了一会,最后还是张口了:“好,我可以告诉你,可是,你要答应我,要听我和爹娘的安排,不能轻举妄动!” 长歌注视着凌沐,沉默了一会儿,没有做出承诺,只是催促:“你继续说!” “你先答应我!” 虽然被妹妹吃定了,但是在大事上,凌沐也有自己的坚持,他当然比爹娘还了解长歌,妹妹向来都不是娇弱的花,她纵然是花,也是带刺的花,惹急了她,都会被戳得一手血。 “好吧,我答应你!” 长歌知道拗不过凌沐,索性张口答应了,但是心里想的却是,答应是一回事,能不能做到又是另一回事。 “爹收到一封匿名信!” “啊?” 长歌忍不住惊唿出声。 “不知道是谁好心,写信告诫爹,说有人密谋诬告爹和舅舅叛国,乍一看,这封信像是恶作剧,但是爹不敢掉以轻心,就秘密找了几位官场上还在高位的朋友,将几人所知的信息一汇总,发现这封信所述之事并非没有根据。”
第59页 “有没有办法……” “你先听我说完。”凌沐摇头让妹妹不要着急,继续说道,“如今,眼看圣上要传位给几位皇子中的一人,太子宅心仁厚,但是太过迂腐懦弱,九皇子虽然年纪最小,但是最受圣上宠爱,资质甚高,很有帝王之才,只是为人太过暴戾,秉承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做事狠绝,不留退路。” “舅舅是不是支持太子?” 凌沐点点头,他没想到长歌竟然一下子就猜中了。 “这又和爹有什么关系,爹都多年不当官了。” 长歌觉得蹊跷,就算想搞她舅舅,也不至于要对他凌家赶尽杀绝吧? “爹猜测,想灭我凌家的不是九皇子,应该是和九皇子合谋之人,至于这幕后之人,应该对爹恨之入骨。” “那爹知道是谁吗?” 长歌迫不及待地问。 凌沐摇摇头,“爹没有说,应该不知道……我觉得,爹就算知道,也无济于事,我们压根没有与现实抗衡之力。” “为什么这么说?不努力一下,又怎么知道我们不会反败为胜?”长歌顿了一下,轻嘆一声,继续道,“可惜了,舅舅去世了,要是舅舅还在,或许还有翻本的可能,爹爹早就辞官不做,那些官场上的朋友,这时候能不落井下石都不错了!” 凌沐见妹妹还存着侥倖之心,不得不跟她解释清楚,眼下的情况。 “妹妹,你可知道?如今九皇子是大势所趋,天时地利人和,他全占了,一来皇上偏爱九皇子;二来现在边疆战事告急,太子的优势只能在太平盛世展现出来,在这乱世,太子的软弱和犹豫只能误国误民,反倒是九皇子的手段和性格十分适合;三来,九皇子的生母娘家这几年逐步崛起,已经完全压过皇后的娘家。” 长歌微张着嘴巴,吃惊与低落的表情一前一后到来,喃喃自语道,“那我们註定是要逃吗?如果逃不过怎么办?” 一想到爹娘竟然要他们兄妹两先走,长歌的心就咯噔一下,爹娘是抱定牺牲自己的想法,所以才叫他们逃的吧? “一旦皇上宣布九皇子继位,那我们就是想逃,都逃不掉了。所以,明天,我们必须走!” 凌沐一把拽起长歌的手腕,郑重其事地说道。 “不,我不走!” 长歌的第一反应当然不是就这样丢下父母,独自去逃命。 “长歌!”凌沐勐地一声爆喝,继而苦口婆心,“你留下来又能如何?是等着全家被斩吗?” 全家被斩! 长歌听到这四个字的瞬间,顿时一个激灵,她惊恐地瞪大眼睛看着凌沐,没有人比她清楚,这不是危言耸听,这是未来最有可能的现实! 慌不择路,长歌竟在这一刻想起了东临秋。 不知为何,她总是莫名地觉得东临秋也许可以拯救她凌家。 重生前,东临秋的名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都说他是个很厉害的传奇人物,一介平民,毫无背景,白手起家,明明没有官职,却能得到面见皇上的机会,得到皇上的册封和赏赐。 长歌开始拼命想,她死时,当时是哪位皇子继位?! 当时的皇上是几皇子来着? 凌沐看着妹妹眉头紧蹙的模样,以为她在担忧未来,却不知,她在回忆——属于她的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周末了,想休息一下,所以今天字数不多,大家见谅。 有留言说我不要为了结尾而结尾,我觉得很对,所以,这一章完全是在铺垫。 是不是越来越不好看了?所以留言越来越少了,这一章节如果能炸出20个留言,明天双更,不然如约一更。 ☆、47.争执 长歌发现,她重生前太专注于自己所受到的痛苦和灾难,并没有留心天下大事,就连当时的皇帝是几皇子,她都不知道。 “要不,我们找东……东,临,东临秋帮忙吧?” 长歌试探性地,有点磕磕巴巴地说出这个名字。 话刚说完她就后悔了,感觉自己的脸刷的一下就烫起来了。 “你说什么?”果然,凌沐的表情瞬间就变了,一把抓住长歌的衣袖,紧张道,“你们什么时候接触过?他是不是要挟过你?” 注视着妹妹微红的脸,凌沐很愤怒,他没想到自己千防万防,还是没有防止东临秋这种人靠近妹妹。 他凌沐原本并未多在意这个叫东临秋的男人,注意到他,只是因为他与妹妹的关系,后来妹妹失踪,他被救后又回到京城,莫名其妙的,东临秋这个人突然就——声名鹊起,名声大噪! 好像一下子,“东、临、秋”这三个字就成了京城人的宠爱。 他先是受到九皇子的青睐,后来碰巧救了江家的独苗江凌越,成了江家的救命恩人,然后藉助江家的势力,迅速在全国铺展开自己的商业帝国,两年不到,已经彻底赶超江家,成为富可敌国的一位商人,同时,又在九皇子的招募下,成了京城红人,变得势不可挡! 民间谣传,九皇子提前给当今皇上预警的事情,很多都是这位东临秋的献计。 如果这人真是天纵奇才,高瞻远瞩,以前怎会甘心被埋没? 谁能想到,这人在两年以前有多低调? 甚至籍籍无名到没人知道他的存在,他只是王简成身后的一个跟班,酒肉朋友,混吃等死,而今,多少达官贵人想要与他结交,还都难以见到一面。 不得不说,如果可以,这个人真有可能帮到凌家,但是,凌沐又怎么可能将妹妹推给东临秋? 那东临秋两年之内能够平步青云,那是踩在多少人头上站上去的?手上染了多少人的鲜血?恐怕连他自己都数不清吧? 这种人,一旦沾上,再想甩掉,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说到底,凌沐害怕妹妹为了整个凌家到时候牺牲自己,委曲求全——这是他和爹娘就算死都不愿接受的事。 长歌注视着凌沐,语气前所未有的斩钉截铁,“他毕竟是小开心的爹,他绝不会放任我们凌家出事!” “呵……”凌沐冷笑一声,看向妹妹,“如果他救了我们全家,要你以身相许呢?” “……” 长歌愕然地抬头,盯着她哥,她没想到凌沐会突然这样问,或者说,会问得如此直接。 “怎么?你觉得他做不出来吗?” 凌沐的嘴角依然在笑,眼底却没有半点笑意,可是长歌却第一次觉得自己的亲哥哥是如此陌生。 “……” 长歌被凌沐的神情吓到了,忍不住后退一步。 凌沐勐地站起身来,朝着长歌逼近一步,长歌吓得又几步,凌沐继续步步紧逼,二人一退一进,长歌直接被逼到墙边,猝不及防,后背直接撞到墙上。 凌沐终于停下脚步,脸上的冰冷也一点点融化,最后,流露出悲伤而宠溺的神色,对长歌说道:“妹妹,哥哥要你记住,无论凌家落到何种境地,你都不要对东临秋屈服!他,绝不是你的良配!”
第60页 凌沐并不相信东临秋对长歌的感情,继续道:“或许,他一直对你纠缠不休,只是因为想要得到那个孩子!” “……” 长歌一下子愣住了,她想要辩驳,却又无从辩驳。 是啊,早在云城小镇那会儿,他东临秋就抛弃过她一次,她有什么立场跟她哥哥争执? 凌沐见妹妹眼中还有摇摆,继续加重语气,“退一万步讲!就算有所谓的感情,那也只是一种“越得不到,越想占有”的霸道情感……妹妹,你清醒点吧!他这种人,一旦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满足了自己的征服欲,那么,你在他眼中还有什么优势?” “……” “到时候,他对你,随时可以弃之如履!” “……” 长歌瞪大眼睛,生平第一次因为哥哥刚才那番话动摇了。 她恨过,怨过,却从未怀疑过东临秋对她的深情,可是,如果哥哥说对了呢? 如果一切的深情难忘,都是她凌长歌一个人自以为是的意银呢? 她还会是他东临秋的念念不忘吗? 电光火石之间,无数的想法和念头在长歌脑中闪过,很快,迷茫和纠结在她眼中慢慢消失殆尽,剩下的却是孤注一掷的坚定,突然笑道,“那又如何?” “……” 这下子,轮到凌沐眼中浮现出惊愕和不解。 长歌冷笑的样子像足了凌沐九成,这两兄妹都天生一副好样貌,就连气质都高人一等。 “哥,你别忘了,只有我爱他,他才能伤到我,若我不爱呢?若他对我无心,若他只是想要用我儿子换凌家所有人的命,那我可以把儿子交给他!” “……” “哥,我很自私,别说他不爱我,他便是爱我,但凡少我一分一毫,我的心里都容不下他!” 如果重生以前可以算作上辈子,那么,上辈子,长歌的心,已经被男人们伤得千疮百孔,如果,连她经歷两世认定深情的男人也不过如此,她又何必委曲求全? “……” “哥,我要见东临秋。我不是要获得你的准许,我觉得你身为我的亲人,有知道的权利!” 说完,长歌推开逼近自己的凌沐,轻轻掸了掸自己衣服上的褶皱,转身就要离开。 凌沐被妹妹突如其来的气势和想法镇住了,在妹妹说出这番话时,他就知道,自己刚才的阻止都白费了,因为妹妹和他一样,一旦认定的事情,那就没有改变的余地。 在长歌转身拉开门的瞬间,凌沐突然一抬手。 长歌只觉得后脑吃痛,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就算我答应,爹娘也不会答应!” 凌沐喃喃自语,将怀里晕过去的长歌抱起,一瘸一拐地走到床边,将长歌在床上放好后,盖好被子,对门外的人道:“阿欢,叫你妹妹快点收拾好长歌和孩子的衣物,天亮之前,我们就离开!” “是!” 陶阿欢被他爹特意锻鍊过耳力,所以刚才屋内的一番话,他也全听到了,等他应了凌沐后,就匆匆赶去找她妹妹陶阿喜。 这兄妹两虽然一直在凌家以丫鬟、小厮自居,但是长歌一早就告诉他们,这个身份只是为了锻鍊他们,也是他们的伪装,如果出现意外,全要依仗他们。 长歌一早就写信,让他们爹娘带着欢喜寨的人离开了庄子,如今看来,长歌还算深谋远虑。 阿欢一路飞奔,按照凌沐的吩咐通知完妹妹后,又在门外留下线索,示意东临秋的眼线,凌家今夜要有异动! 那边,东临秋从眼线那得到消息,知道凌家似乎是察觉出什么,自打长歌的舅舅在边疆突然战死的消息传出之后,东临秋就觉得这件事透着一股古怪和蹊跷,甚至,他隐隐怀疑,长歌的那位大将军舅舅并没有死。 或许,她舅舅萧大将军,只是诈死给皇上和九皇子看,以求萧家和凌家上下几百口人免于一死。 萧大将军深受百姓爱戴,他一直拥护太子,自然成为九皇子的眼中钉,肉中刺。 九皇子很久很久以前曾经问过东临秋,该如何解决掉萧大将军,东临秋当时还颇费心思劝解了九皇子一番,希望他打消掉迫害萧大将军之心,希望能改变萧大将军的悲剧和凌家的命运,可惜,事实证明,一切都朝着註定的轨迹运行…… 第二波眼线回报,说是凌家兄妹打算连夜离开京城。 东临秋得到这个消息时,正站在月下独酌,他沉吟了一会儿,才吩咐属下:“护送他们离开!不得有任何差池!无论任何人阻拦,就算是九皇子的人,一律杀无赦!” “可是,九皇子知道的话……” “这个你别管!按照我的话去做就行!” “是!” 作者有话要说:  等到九点也才16个留言,今天就不双更啦!谢谢大家的昨天的留言,老人和潜水的朋友们,爱你们! ☆、48.路上 第二日,旭日东升。 光线照在马车上,长歌在儿子的哭声中醒来。 “我哥呢?我爹娘呢?” 长歌醒来,见身边只有阿喜,于是焦急地询问。 “大少爷在前面的马车上,老爷和夫人并没有跟我们一起去。” “我哥说了去哪了吗?” 陶阿喜摇了摇头。 长歌又压低了些声音,小声问道:“有人……跟踪我们吗?” 陶阿喜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 “你找机会,接触跟踪我们的人,告诉他,我要见姓东的!” 长歌依然用极低的声音附在阿喜耳边说话。 还没等阿喜说话,前方的车帘突然被人丢进来一封信,阿喜立刻掀开帘子去查看,结果,除了背对她的马车夫,什么也没有,这是在行驶中的马车,马车夫最可疑。 “喂!” 阿喜拍了一下马车夫的肩膀,马车夫回头,四目相对的一刻,阿喜就知道,这个人可不像普普通通的马车夫,练武的人眼神都特别敏锐。 虽然马车夫很快就转过头去,但是最初视线交汇的一刻,还是泄露了他的身份。 阿喜跟在长歌身边久了,早就学会喜形不露于色,她放下帘子,回到自己位子上的时候,长歌已经拆开那封信去看了。 阿喜没有看到信的内容,但是光是看长歌凝重的表情,就足以证明,这封信上写的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长歌看完信,长久地凝视着怀中的儿子,她想,该是跟孩子分开了,在这个命运已经被註定的未来,她要博的是一个“人定胜天”。 “阿喜,等休息的时候,你就给你爹留下暗号吧,让他来把孩子带走!” 阿喜似乎不敢相信,“真的要这么做吗?你当初不是说,不到万不得已,不……” 长歌苦笑,“傻丫头,现在就是万不得已!”
第61页 “啊?”阿喜愕然。 长歌伸手给阿喜擦掉脸上的污渍,轻声道: “你没看到我爹娘都把我送走了吗?他们送走了他们的孩子,我也要把我的孩子送走,我们都是一样,必须跟自己的孩子分开,确保孩子的安全,才能专心做自己要做的事情。” “哦!” 阿喜点点头,似懂非懂,她从小在山寨长大,虽然不算愚钝,但是心思单纯,并不会去思考太过复杂的事情。 就这样,长歌在车上颠簸了三天三夜,与之前跟父母在一起那样边走边游玩不同,这一次,所有的人脸上都露出一种急迫与焦虑,距离京城越来越远,前方的路越发显得难以预料。 终于感觉距离京城远一些了,凌沐才放慢脚步,让大家晚上在客栈投宿,而不是没日没夜的赶路。 自从三天前的那次谈话之后,凌沐似乎一直在躲着长歌,他不与长歌说话,也不与长歌对视,就连最基本的角落,都是阿欢和阿喜在代劳。 这两只,俨然就成了少爷小姐的传话筒。 五日后,长歌一觉醒来,儿子已经不在身边了,凌沐吓坏了,立刻派人寻找,却被长歌拦住了。 “哥,你别找了,我让人把他带走了!” “带走了?”凌沐吃惊极了,“谁带走了?带去哪里?是不是东……” 长歌摇了摇头,算是阻止凌沐说出那个名字,“我也不知道带去那了,我怕我忍不住会想去找他,索性不知道,只要我们安然无恙地躲过这一劫,孩子自然会回来,如果……” 长歌顿了一下,注视着凌沐,“如果我们没熬过这一劫,开心也不用跟我们送死不是么?”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什么?”长歌扬起苦涩的笑意,“跟爹娘要我们走的原因一样啊!大家绑在一起,只会彼此担忧,不如将自己的死穴远远地送走!” 凌沐一时语塞,这几天,他一直都不知道该如何跟长歌说话,他不愿承认,却又不得不承认,那晚上他与妹妹的谈话都伤了彼此的心。 他们都是那样恨不得牺牲一切的模样,强迫着对方接受自己的安排,他不敢让妹妹去找东临秋,是怕因为这个家,让妹妹掉进火坑。 妹妹也同样,固执地想要牺牲自己,甚至牺牲掉自己最在乎的孩子,也不管亲人们愿意不愿意看到她这样的牺牲。 说到底,他们都是想要成全自己的无私与伟大,完全不管对方接受不接受。 “对不起!”凌沐忽然说道,“你长大了,哥哥不该为你掌控一切!你,我,我们,都该为自己的每一个决定负责!你放心吧,我以后不再会阻止你找东临秋……” 长歌听完,刚有些庆幸她哥哥终于想开了,却听见他又接了一句,“他要是敢对不起你,就算追杀到天涯海角,我都会杀了他!” 长歌噗嗤一下笑了,两兄妹终于冰释前嫌。 长歌紧紧抱着凌沐,“哥哥,谢谢你,一直陪着我,保护我!” “那你现在可以告诉哥哥,你让人把孩子带去哪了吗?”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把他交给我了我最信任的人。” “喂,你真的是亲娘吗?那么狠心!” 凌沐嫌弃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妹妹,把她从自己的身上拽下来。 长歌没有回答,却喃喃地问了一句:“哥,你说我们这次能逃掉吗?爹娘会没事吧?” 凌沐重重地点头,再一次将长歌揽进自己怀里,“你要相信他们,我们一家人,一定会有重聚的一天!” “哥,还有一件事,我说了你别生气!” “说吧!” 凌沐的语气又无奈,又宠溺。 “东临秋说会帮我们!” “你真的找他求助了?” “不是!其实给爹写信的人是我!是我提醒爹要小心!” 长歌坦白时,不敢抬头与凌沐对视,只好低下头,小心翼翼地说着。 “什么?你再说一遍!” 凌沐的声音一下子拔高。 “嘘!”长歌急忙让凌沐小点声,生怕隔墙有耳,“其实,最开始就是东临秋发现问题,跟我说了,我才想到要去提醒爹,但是我怕你们责怪我跟东临秋接触,所以就让人写了那封匿名信。” “还有其他人知道这件事吗?” 凌沐怕妹妹处理不当,让外人知道。 “放心吧,只有陶家知道,他们绝不会出卖我!” 长歌笃定道。 “……” 凌沐一下子得知这件事的真相,一时间难以消化,有点语塞地看着长歌。 “你放心,东临秋当初不是拿这件事威胁要跟我在一起!” 长歌一下子就识破了凌沐此刻的想法。 凌沐无奈地摇摇头,“我和爹想破了脑袋想要找到写匿名信的神秘人,没想到,竟然是你!” “呵。” 长歌尴尬一笑。 “既然妹妹你坦白了一件事,我也要坦白一件事!”凌沐突然想到了什么,说道,“自从第一天,东临秋的信流到你的手上,此后,他每天一封信,全给我没收了!” “啊?” 好嘛,这下轮到长歌拔高音量了。 第一封信的内容十分之肉麻,看得长歌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全是东临秋对长歌的告白,从他的身世,讲到他们初次见面,又到她对他每次态度的改变,他的所思所想,简直比他平时说话唠叨一万倍。结尾,肯定是赌咒发誓一定会不顾一切保护好他们母子。 当时长歌就想,她一定是收到了一份假信。 谁知,她哥哥竟然截胡了她的好几份信,别又是情书吧? “给!” 凌沐从怀里掏出一叠信,有四五封的样子,递给长歌。 “不得不说,看完他的信,我对他有了全新的认识……” “……” “别这样看着我,我也怀疑过,也可能是别人利用他名义写的,可是又一想,哪个傻子会写出这种东西?” 东临秋大概一辈子都不会知道,凌沐对他的改观,完全是从这一封封信开始的。 长歌把信默默塞进怀里,刚想把这件事翻篇,结果凌沐又冒了一句: “麻烦你提醒他一下,我们现在在逃命,与其后悔以前多对不起你,不如多做点实事!” 这一句,算是默许了长歌向东临秋求助。 长歌一开始还好奇了,为什么他哥说不干涉她和东临秋之类的话,原来,事实上,并不是他自己想通了,是那几封信改变了他对东临秋的感官。 “还有,孩子的事情,我们都先保密吧!这孩子出生,他爹也没费神,你对外就说,孩子被人偷走了!让他没事也痛苦痛苦,别在京城过得太逍遥了。”
第62页 “哥……” 长歌无奈地喊了一声,希望凌沐停止这些幼稚的想法和做法。 “怎么?捨不得?” “哼!” 结果,当天晚上,长歌回信的时候,还是鬼使神差地按照哥哥的说法做了。 想想那个男人因为孩子焦急万分的模样,长歌忽然觉得,好像也不错! ☆、49.冬境城 一转眼,三个月过去了。 凌沐和长歌一路向北,最终跟京城那边彻底断了音讯,甚至连东临秋,也因为怕泄露他们的行踪,不再写信来了。 虽然谁也没说,但是长歌和凌沐都能想像,京城现在的局势一定特别紧张。 不联繫,也是一种保护。 老百姓当然感觉不到那些皇子夺位有多么的兇险,但是他们感受到的,却是跟他们休戚相关的衣食住行。 灾荒越来越严重了,天气也越来越寒冷了,路有冻死骨,很快就不再是书上的故事。 越来越多的灾民,会突然拦住马车,跟有钱人讨要吃的,就算大人不吃,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嗷嗷待哺的孩子活活饿死。 很多孩子因为飢饿,变得头大身子小。 越来越多的人,逼不得已,被逼上山,各大山寨人满为患,有钱人只要一出城,不是被一群逃荒的穷人围着,就是被一群杀红眼的山贼抢劫。 凌沐带着长歌一开始还坐两辆马车,后来,因为灾民越来越多,为了就近保护长歌,换成了一辆大些的马车,两个马夫也都辞退了。 路上的骚扰自然多到习以为常。 但凡遇到瘦骨嶙峋的女人和孩子,见对方饿得已经饿得不行了,长歌会让阿喜给他们点吃的,不过,都要在阿喜面前吃完,不会多给一点,因为长歌经歷过灾荒,她比谁都清楚,多给一点食物或者钱的话,不是在救她们,是在要她们的命。 她们完全守不住自己拥有的东西,如果不肯交出来,多半会被残忍地杀死。 再到后面,飢饿的人越来越多,很多失去大人庇护的孩子都会莫名失踪…… 凌沐的腿脚已经完全不用依靠拐杖了,走路的时候,还能看出来有点不自在,估计距离彻底康復的日子,也不会太远了。 好在阿欢、阿喜和凌沐的身手都好,不然,他们不知道要吃多少亏。 在长歌强烈要求下,大家的衣着装扮越来越低调,马车也不敢坐了,因为到了现在,不是一两个人上来围住马车,而是一群人上来围住马上,讨要吃喝,而且,就算给了上一批,下一批又会有人围上来,马车简直是寸步难行。 长歌已经知道了她舅舅诈死的事情,她跟凌沐此去北方就是去找他们的舅舅。 山高皇帝远,等他们逃到北边,就由不得京城那些人为所欲为了,只是,相对的,北方的条件要差很多。 在加上今年饥荒,粮糙不到位,北方人民过得那是更惨了。 “长歌,北方的日子肯定比不上京城,以后你要跟着哥哥受苦了。” “长歌,冬境的环境比较特殊,这里通用的不是钱,钱在这里也没什么用,这里禁止从商,防止来往商人会混入jian细,所以,本地的居民,都是自给自足,缺少什么,都是以物易物。” 半年以后,凌沐带着长歌等人,终于踏入了这个国家最北边的城市——冬境。 一踏入冬境,长歌就被眼前萧条的景象给镇住了。 麻蛋!前途堪忧! 当初,她哥哥提前跟她说了冬境的日子是多么的难熬,长歌还乐观地想着,她生存能力那么强,总不至于饿死吧? 可是,眼见这番萧条的景象,长歌默默贊同起老哥来,在这里,就算有金山银山,也买不到吃的。 幸好,没有带上孩子来这受罪! 幸好,她把孩子託付给了芸娘和陶欢喜照顾,让他们隐居在荒无人烟的地方,还顺便买了几个签卖身契的老实僕人,让这些僕人照顾他们饮食起居,给他们种地。 幸好,在来之前,长歌在上一个城市做了充足的储备,不过,都是手提来的,再充足的储备,也熬不过一个月。 “哇!这里怎么是这样的?没人做买卖吗?街上这么萧条,家家都门窗紧闭?” 毫不夸张地说,陶阿欢觉得这里像一座死城,要不是三三两两的房子烟囱在冒烟,他真的要以为这里没有人生活。 长歌环视一下众人,陶阿欢,陶阿喜,哥哥,外加一个自己,一共四个人,不是一人吃饱,全家不愁,而是…… 阿欢和阿喜就是继承了陶欢喜种啥啥死的特质,所以才选择学习十八般武艺——故,可以完全无视这两位养活自己的能力。 至于哥哥凌沐,长歌着重审视了一下他,貌似从小到大,衣服都是被人伺候穿的,现在能够生活自理都不错,她也不能要求太高。 这三位都是杀人的好手,生活的废物! “舅舅现在都死了,我要去哪里找一个死人?” “不知道,舅舅知道我们回来投奔他,一定有他的方法找到我们!” “那我们现在在哪里住下来?” 长歌已经对此处不保多少希望了,一个客栈也没有,也不知道能不能找一个有瓦遮头的空屋子。 凌沐也茫然了,他向来都是吩咐下去办事,他只要检验结果就好,他从没亲自买过房子。 “我们该往哪里走?” 陶阿喜也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她就算在最寒酸的欢喜寨长大,也比这个地方条件好啊。 “路就在嘴上,问问不就知道了。” 最终还是要长歌出来撑着。 一连敲门问了好几家,看到是外地人,冬境人都摇摇头不说话,然后强行将门关上。 最后,陶阿欢急了,不等最后一家的人把门关上,他用力一顶,结果,手上的力度一失控,就把人家门板震碎了。 “谁啊?娘,谁敢欺负您?不想活了是吧?” 一个五大三粗的大汉从屋内拿把刀沖了出来。 开门的婆子连忙拦住她儿子,“不是人家的错,是这个门太破了,娘让你修,你一直嚷着没空。” 出乎众人的意料,老婆子竟然出声为长歌他们说话。 “姑娘,你们走吧,我们这里没空房子给你们住,也没多余的吃的!” 婆子刚才已经拒绝过长歌他们一次,这会儿再说一遍,长歌算是彻底死了心,看来,这里的人,不是太自私,是他们真的无暇顾及别人的死活。 “好的,谢谢婆婆,那我们就不打扰了!” 长歌,凌沐和阿欢,阿喜,都是轮流敲门的,是想碰碰运气,一个人的运气不好,总不能四个都没好运吧? 事实证明,他们四个人都霉到家了! 四人垂头丧气地打算去军营那边问问情况,结果,没走两步,就被刚才那个大汉叫住了,“嘿,吃的我家没有,但是有个破地方,我倒是知道,你们要住吗?”
第63页 “哪里?” 长歌等人勐地回头,眼睛都变亮了几分,满怀期待地看着大汉。 “你们可以叫我张哥,前阵子,有敌国的兵沖了过来,杀了我们不少本地人,就空出来一些房子,好的已经被人选走了,只剩下一些破旧不堪的,原来我不该多管闲事的,万一你们是敌国的jian细啥的,我就犯大罪了!” “我们不是jian细!” 大汉憨憨一笑,“行,我暂且信你们一回,那个房子就在我家后面那个街的最里面一个屋子,你们可听清楚了,我好心才帮助你们,若你们真是敌国jian细,被我发现,我一刀宰了你们!” 说完,大汉还拿出腰上别着的大刀,在长歌他们面前挥舞两下,瞪圆了眼睛,就自以为很兇狠。 阿欢和阿喜站在后面,阿欢噗嗤一下乐了,用肩膀碰了一下妹妹,小声道:“这傢伙真逗,别说我们不是jian细,我们要真是jian细,他的小命早没了,还不知道谁宰了谁呢!” “别胡说!” 长歌回过头,咬着唇,小声呵斥了阿欢几句。 阿欢立刻老实了。 几人跟随大汉一起去了那个破旧的小屋,就三间房,两间可以住人,另外一间阴冷cháo湿,是杂物间,没有灶房,生火做饭都在其中一间住人的大屋。 在大汉的帮助下,好歹烧了炕,四个人夜里不至于活活冻死。 夜里歇下来,长歌开始胡思乱想起来,想舅舅何时来找他们,想姑姑一家现在在哪里,想她的儿子现在应该又大了不少,想爹娘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最后想到东临秋,一直是他主动写信,示弱,求和,她,自始至终,就回过一封信。 长歌这时候并不知道,在冬境会一过就是三年,还是她重生以来最艰难的三年。 ☆、50.张大哥 来到冬境的第一夜,长歌等人就犯了愁,虽然临时烧了炕,但是他们并没有厚的被子,每个人的衣物也不过一两件,几个人一合计,把几套衣服全都盖在身上身上,结果,因为没有经验,半夜最冷的时候,偏偏两边的炕全都没了木柴,熄了火。 长歌和阿喜把所有衣服都套上了,还是冻得哆哆嗦嗦的,跑去敲凌沐和阿欢的门,结果两个男的也在屋里冻得直转圈。 “怎么办?” 长歌指望地看向她大哥凌沐,凌沐摇摇头,也没主意。 这大半夜的,院子里积雪又那么厚,走出去非常困难,他会武艺,但也不是飞檐走壁啊,就算走出去了,又有谁愿意帮忙呢? 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这里人又十分地排外,又没有舅舅的音讯,简直是——糟糕透了! 哎,最后,四个人只好背靠背,感受着彼此的颤抖,熬过了第一夜。 第二天,大家一致认为头等大事就是去换柴! 可惜因为大雪封山,就是想去砍柴都不行,再加上这里钱财没用,只能靠自己手上的东西来换。 可是,这四个人,好像穷得只剩下钱了。 一大早,连烧开水的柴都木有,四个人啃着像石头一样又干又硬的馒头,想喝一口热水都没了。 四个人噎得只直脖子,总算是吃完了早饭。 长歌他们一路平平安安,并不知道,东临秋背地里派出的人已经死了一批又一批,以致于,这会儿后备人员还在千里之外,自然没人带物资来冬境支援长歌他们。 眼下,一切只能靠自己。 吃完早饭,准备出门。 长歌一打开门,就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院子里一片银装素裹的模样,一眼眺望过去,整个冬境城都被白色覆盖。 积雪很厚,一脚下去,到了小腿的位置。 “妹妹,你和阿喜留在家里,我和阿欢出去找柴。” 凌沐将长歌拉回门内。 “不,我也要去,我和阿喜继续待在家里,估计会活活冻死!” 长歌缩着脖子反对,她不想把养家的重任全部丢给凌沐,毕竟,凌沐可是被伺候大了,如今真有些难为他了。 见长歌坚持,凌沐也没再说出拒绝的话。 “如果你们要跟着,换柴之前,我们要把门口的积雪给剷出一条路。” 凌沐一脚踏出去,立马又退了回来。 四个人铲完雪,忙得一身汗,倒是一点也不冷了。 “我们在这里人生地不熟,不如还是先去找昨天那个帮我们找房子的张哥问问情况吧。” 长歌看得出来,那个张哥也就是长得很唬人,可是心底很善良,算是热心。 其余三人点头答应,不知道为什么,明明长歌只是个女人,却比凌沐还有主心骨的样子。 等敲开张哥家的大门,开门的还是昨天的老婆子,长歌猜测她是张哥的娘亲,于是便唤她张大娘。 “张大娘,昨天麻烦你们了,可是,今天还是要麻烦您一下,请问,在哪里找柴?” 张大娘听完就犯愁的皱了眉,“柴,我家倒是多出一些,但是不知道今年冬季会有多久,我家还有孩子,所以也只能给你支撑一两天的,如果你们想要长住,可就……” 张大娘话没说完,张哥就从屋里走了出来,“我昨晚睡前,才想起你们可能柴不够,还想今天去找你们,告诉你们,你们可以去没人住的屋里找找。” “可以吗?附近街坊会不会?” 长歌故意迟疑没说完后面的话,不过,长歌也只是要套套张哥话而已,并不是真的害怕被怪罪。他们四个人都快冻死了,哪还管得上什么街坊四邻的态度。 “放心吧,柴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带着你们跑跑几家死光了的空屋,看你们两手空空的来,我们这里不能买卖,最近可以採买的城市要半个月的路程,实在不方便,所以,如果你们在屋里看到什么东西,就带回去用吧。” 张哥是个慡快人,也是个热心人,这样做,也算为长歌他们着想了。 “谢谢了,张大哥!” 长歌感激不已,觉得张哥这人甚至过于好了,好的不真实。 于是,感激之余,长歌又变得警惕起来。 路上,长歌的话特别多,不断问张哥话,张哥这人也是爱说话的,但凡问得不是军营事情,他都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一问一答中,长歌这才搞清楚,冬境城本地居民有三四百人,其中一大半是本地居民,祖祖辈辈就在这里扎根,一小半是当兵的家属,都是跟着儿子、丈夫迁居这里的老人和女人。 “张大哥,张大娘口音很像京城人士啊?” 凌沐冷不丁插了一句嘴。 “是啊,我娘是从京城来的,她孤零零一个人,饿晕了躺在我爹家门口,我爹救了她,他们后来有了感情就成了亲,有了我和我妹妹张二妹。” “啊,我和我哥也是京城来的,看来,我们还是老乡!”长歌不忘套套近乎,”那张哥,你是做什么的?种田吗?” 长歌其实想问张哥会不会跟军营有关系,好问问舅舅下落,但是怕问得太冒险被怀疑,所以故意不直接问。
第64页 张哥丝毫没有设防,大方地自我介绍,“我在军营里是个厨子,最近老婆要生了,才请假留在家里。” “啊?那要恭喜啊!嫂子要生啦!” 长歌说这话时,脑子已经开始转了,她的包裹里还有儿子的几件小衣服,因为是儿子穿过的,没捨得扔,但是眼下看来,也不用捨不得了,等她下次再找张哥的时候,一定要带来送给张大哥。 “是啊,我都有两个儿子了,全家人都想要个闺女,我特意找了个老军医,他说这次是个闺女,可把我们这一家人高兴坏了!” 张大哥说完,自己嘿嘿傻笑起来。 长歌他们听了,也被张大哥憨傻的模样逗笑了。 “到了,就这家!” 等到了一家门口,大门果然半掩着,张大哥变得唏嘘起来,“哎,张叔是我远房亲戚,人不错,可是一家五口都被敌国那帮畜生给杀了!” 长歌他们跟着张哥一起,推门进去,一看,果然是许久没人住的样子,一点人气也没有。 相比起来,张哥昨晚给他们找到那件屋子应该算最好的了,眼前这个屋子真是破破烂烂,到处漏风。 “你们进去看看吧,有什么需要就拿走!” 长歌他们关键是来找柴的,自然先去了堆柴的地方。 不错,有足够十几日烧的柴,长歌让阿喜和阿欢把柴搬回去,她和凌沐打算看看再有什么可以拿的,结果,这家比他们住的那家穷多了,锅碗瓢盆全都破的不能用了,长歌最后只得放弃。 张大哥见长歌他们空着手从里屋走出来,就猜到果然没什么可拿的,真的好东西,估计街坊四邻早就来搜罗过了,也就柴禾这种东西家家都有,没人看得上眼。 “走吧!我们再去下一家看看,你们刚拿那点柴可不够过冬。” “嗯……” “别垂头丧气,我们这人要都像你们京城人这么矫情,早就活不下去了……忍一忍,等过三个月,山上的雪融化了,我带你们上山打猎!” 张大哥见长歌和凌沐都失落的表情,忍不住出声安慰,可是,长歌带来的食物,如何撑得过三个月? ☆、51.苦日子 张任名叫张任,在军营里当厨子,最近因为妻子要生了,才在家里,否则还真遇不上长歌他们。 所以说,人与人,终究是讲缘分二字的,否则,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人,凭什么会有交际? 张任带着长歌他们陆陆续续跑了四五家,因为这些人家分布的都很远,所以光靠双脚走去走回来很耗费时间和精力。 搬运期间,偶尔有人打开家门,露出脑袋朝长歌他们张望,张任同他们打招唿,他们皱着眉也不搭理,看得出,他们对于张任帮助外来人的举动十分不喜。 一直忙到傍晚,才算把事情都办完,几个人的肚子都咕咕叫了。 好在有张任帮忙,五个人来来回回跑了十几趟,总算把几家的柴禾都搬运完了,长歌也尽量拿了一些日后估计会用得上的生活用品。 比如锅碗瓢盆,只要能将就用的,全部带走,天晓得已有的那些满是裂fèng的哪天咔嚓一下就断成两截了。 再比如被子,这大冷天的,缺啥也不能缺被子。 长歌特地找了好几家的破被子,拆拆捡捡,拼成了两床大被子,剩下的又拼成垫被,这样,上下都有了,也不怕冷了。 虽然这些东西都是被人用过的,干净不到哪去,但也比没有强,而且大家赶路那会儿也经常在荒废的庙里打地铺,还不如这呢。 “大哥,实在不行,我们还是去一趟最近的城市,买点东西回来!” 长歌这边随口跟凌沐合计,被张任听到了,“诶,我说你们暂时就别想了,昨晚,我听我回娘家来的妹子说,最近到处都是灾民和jian细,灾民打家劫舍,jian细趁乱作祟,所以沖城禁止通行了!说是沖城城门紧闭,除了军队物资,不给任何百姓通行!” “啊?大哥妹妹是如何知道的?” “我妹夫在军队里是个小官,所以了解的多一些。” “哦,那请问……” 长歌原想顺着张任的话茬,绕到他们舅舅萧大将军的头上,结果话没说出口,就被话唠的张任打断了。 “哎,你们来了之后,那边才执行的命令,否则,你们都过不来……对了,我一直想问你们,看你们气质也不像穷苦出身,为什么要跑来我们这里受苦?” “……” 长歌和凌沐都没回答,本能地看了对方一眼。 张任看他们不说,也没强求,就摆摆手说,“那我先回了,家里还有事。” 长歌怕张任心里有疙瘩,张嘴想辩解几句,可是看张任没有改变态度,依旧热切,话到嘴边,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 “张大哥,你今天帮我们忙活了一天,今晚在我们家吃饭吧!” 凌沐在长歌的眼神示意下,连忙留张任在家吃饭。 “不了!我媳妇随时会生,我这大半天没回去了,有点不放心,你们在家吧,我先走了!” 说完,也不顾凌沐的挽留,执意走了,搞得凌沐和长歌都蛮不好意思的,人家忙前忙后,结果还要被长歌他们防备着。 既然张任不愿意留下来吃饭,长歌也没心思跟阿喜做饭,他们四个现在腰酸背痛, 怕不拿完木柴,会被人拿走,四个人咬牙说全带走,那么多柴,都是靠他们一趟趟背回来,不累死才怪。 想到自己有一日要为点柴禾累成这样,凌沐真是哭笑不得,终于明白了穷人的不易。 阿喜用小破锅盛了点雪水,用火烧开,四个人就着热水,吃着干粮,总算没早上那么干得嗓子直冒烟了,好歹肚子里是暖融融的。 吃饱喝足,心情总算好了些,觉得日子也没那么绝望艰苦了。 “哥,明天你陪我去趟张家,我把开心的小衣服都给他们送去,也算是表达我们的谢意了。” “嗯。” 凌沐点点头,他也知道小开心的衣服,妹妹一直没捨得丢,打算留个念想,不过现在是特殊时期,那些衣服都是京城最好的料子做的,送给张家,最合适,也最能表达谢意。 如果让长歌拿些吃的,他们眼下还真送不起。 夸张点说,黄金万两,有!几斤馒头,没有! 哎,真是快穷疯了! 第二天早上,长歌带着几件小衣服,正打算出门,结果,一开门,就看到两个男孩子在打小女孩。 “你们干嘛呢?” 阿喜正好送长歌和凌沐出门,瞧见门前那一幕,立刻沖了出去。 那两个男孩看见阿喜冲过来了,十分欠揍地做了个鬼脸,撒腿就跑了。 “你没事吧?” 阿喜扶起那个小女孩,小女孩大概五六岁的样子,脸上又青又紫,看样子被打得不轻,可是她竟然没有流泪,抬起头,漠然地看着几个大人。
第65页 “你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我让阿喜送你回家!” 长歌自己有了孩子,就见不得别的孩子受欺负,于是俯下身温柔地问道。 “……” 小女孩也不说话,她跟长歌目光对视了一会儿,又看看阿喜,然后转身就跑了。 阿欢最后一个跟上来,望着小女孩远去的背影,说了一句,“真是个怪小孩!” “好了,你和阿喜留在家里,我们去去就回!” “诶!” 凌沐吩咐完,就带着长歌往张任家走去。没多久,他们的背影消失在街尾,只留下深深浅浅的脚印…… 不知过了多久,刚才那个鼻青脸肿的小女孩,手里拿着两个小红薯,在墙角观察半天,终于鼓足勇气跑到长歌家门口。 因为门板破破烂烂,其实是可以透过fèng隙看清院子里的情况的。 一双眼睛贴着门fèng,看到了里面正在练拳练得虎虎生风的陶阿欢。 不一会儿,敲门声响起。 这门压根没有锁,所以敲门的肯定不会是长歌和凌沐。 “阿喜,去看看是谁!” “哥,你去,我在忙着做粥!” 阿喜打算今天不吃冷馒头了,喝点热乎乎的稀粥。米粮不多,所以就做粥类,不做干饭。 阿欢只好提前收了拳,走到门口,打开门,门外一个人影也没有。 阿欢奇怪不已,一低头,看到门口放着两个瘦巴巴的小红薯,看样子,这是藏了很久的食物了,早就干的没了水分。 “谁啊?” 阿喜见哥哥半天都没出声,不放心还是走了出来,结果,看到哥哥盯着手上的两个小红薯在发呆。 ☆、52.怀疑 长歌和凌沐一回到家,就闻到了红薯粥的香味,实在是太久没吃到热乎饭了,大家吃的时候,觉得分外香甜。 “阿喜,阿欢,这红薯是哪来的?” 阿喜和阿欢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还是阿喜答话了:“不知道,有人敲门,门一打开就放在地上了。” “你们胆子可真大,万一有人要毒死我们呢?这一锅我们都喝了,一个也跑不掉!”长歌突然表情严肃起来。 “啊?”阿喜和阿欢顿时一惊,一脸惊恐地看着长歌。 尤其是做饭的阿喜,话都说不利索了,“小,小,小姑姑……你别吓我们!我要是害死你们,我可就罪该万死了!” 凌沐在一旁露出了无奈的笑容,“妹妹,你就别逗他们了,你看这两个孩子可给你吓得不轻。” 长歌白了一眼凌沐,“哥,你别打岔行么!我这不正在给他们上课吗?平时碎碎念什么都没用,只有像现在这样,他们才能记忆深刻,他们还小,没什么生活经验,总要多敲打敲打!” “小姑姑,你别光顾着教育我们了,这稀粥到底有没有毒啊?虽然没多少米粒,可我也结结实实喝了三大碗啊!” 陶阿欢摸着自己的肚皮,愁眉苦脸地哀求道。 长歌这才缓和了神情,指着自己头顶,微微笑道,“你们没看到我卖了金簪子,就戴这个银簪子么?你们一吃起来就什么都不管了,倒是我,每次都先检查一下有没有毒。” “小姑姑,你太过分了,吃饭前,你明明都偷偷试过了没毒,你等我们都吃完了,故意那样说吓唬我们!吓死我了!” 阿喜捂着胸口,刚才吓得勐地站起来,这会儿终于敢坐下去了。 “我是要你们两个长个记性,别给人卖了,还给人乐呵呵地数钱呢!” 长歌才不会承认她是故意捉弄两个晚辈呢。 “去去去,你们两个小的去洗碗烧水去,今晚我们四个人要好好擦个身子,我们都半个多月没有沐浴更衣了!” 柴禾并不是用之不尽的,这冬天还不知道要耗到什么时候是个头,所以,长歌不敢奢侈到洗澡,不过都半个月没洗过澡了,烧点水擦擦身子总是要的。 一想到可以擦擦身子,阿喜又有了干劲,和阿欢一起装雪的装雪,烧柴的烧柴,忙活开了。 “小姑姑。”阿喜一边烧火,一边跟长歌聊天,“我总觉得这两个小红薯是今天那个被打的小丫头送的。” “是么?” “是的,肯定是来感谢我们的。” “呵。”长歌笑道,“不管是谁送的,看样子没有恶意。” “嗯,下次我见到那个小姑娘,一定要当面问清楚,如果是她送的,一定要好好谢谢她!” 阿喜自己也没料到,有朝一日会因为得到两个不起眼的小红薯,感激不已。 “大哥,你说今天张哥跟我们说话是不是话里有话?” 长歌突然调转话题,转头问身旁的哥哥。 凌沐正在屋里锻鍊呢,他的腿脚虽然已经完全康復了,但是他依然坚持锻鍊,双腿的部位依然是他的软肋。 长歌和凌沐今天带开心的小衣服去答谢张哥,张家人看到小衣服自然很稀罕,毕竟这种布料他们一辈子都没见到过,又软又透气,张家人一开始还不肯收,可是,看得出张大嫂很喜欢那几件八成新的衣服,张大娘和张大哥,都疼张大嫂,见她爱不释手的模样,自然也强硬不起来。 推推搡搡之间,张大嫂也就半推半就收下了,不过看她通红的脸,知道这位张大嫂脸皮薄,要不是特别喜欢,肯定不会收下。后来,凌沐也给钱了,张家人这次是死活都不收,最后差点都翻脸了。 临走的时候,张任就多问了几句。 “你们是哪里来的啊?” 凌沐与长歌对视一眼,回道:“京城!” “哦……京城啊!”张任拖长音哦了半天,似乎在思考什么,然后犹犹豫豫地开口问了一句,“你们是来找人啊?还是有人在追杀你们啊?” 凌沐又与长歌对视一下,又望向张任,点点头,“是的,张哥如何猜到的?” 张哥被这么一问,突然愣住了,挠了挠头,傻乎乎地干笑了两声,说道:“我就随便瞎猜,你看你们四个人一看就不是穷人出生,可是,有钱人谁来冬境城啊,来这里的,不是逃命,就是寻找逃命之人,一般人,谁跑来这里生活啊……” 诶,长歌心中暗暗吃惊,反问道,“你就不怕惹祸上身?” 张哥笑笑,“我看你们不像坏人,而且,你们兄妹长得跟我一个朋友很像,我朋友……” 话没说完,院子外面传来敲门声,张任明显紧张了起来,起身问:“谁,谁啊?” “张任,是我啊!我来叫你去军营,小张中午切菜切了手,麻烦你今天去帮个忙,你忙完就回来,不耽误你夜里回来疼孩子媳妇!” “哦,好好,你先回营里,我待会就去,保证不耽误做菜。” 张任应下来后,门外的人就走了。
第66页 刚才的话题就这么给打断了,显然,张任已经没心思再聊下去,他要急着回营里做晚饭,转身收拾东西。 “那我们先走了!” 凌沐识趣地起身告别,长歌也跟着起身。 临走时,张任好几次欲言又止。 “张大哥,你还有什么话说吗?” “啊?没有!没有!” 可是凌沐主动问时,他又说没什么。 所以,晚上这会儿,长歌就跟凌沐聊到了这件事,长歌直觉张任的热心绝不是凭空的,他们四个人都是外来的,好坏无从判断,谁又会热心过头,要趟这个浑水呢? 夜晚的时候,长歌翻来覆去睡不着,偶尔传来几声狗叫声。 突然,外面院子的大门传来急切的敲门声,长歌噌的一下做起来,阿喜随即也醒了,揉着眼睛,迷迷煳煳地问道:“这么晚了,是谁啊?” 作者有话要说:  大部分人,应该在前几张的时候弃了,看留言就能看出来,三个,不过,前面说了要写完,不能打脸,跪着也要完成。 ☆、53.找到 夜晚传来敲门声,阿欢出去开的门,结果,很快,屋外就传来了阿欢的声音。 “哎呀,大半夜的,你拽我做什么?你有什么话说啊?” “你不会说话吗?” “你别拽我!你要拽我去哪啊?” 听得出来,都是阿欢一个人在说话。 “谁啊?” 长歌和阿欢站在门口,隔着院子看向门外,没办法,院子里经过一夜,又是厚厚的积雪。 凌沐已经朝院门去了,瞧见门口的小丫头着急地比比划划,用力拉扯着阿欢,嘴里发出嗯嗯呀呀的声音,看样子,这小丫头是遇到难处了。 “阿欢,你留在这里保护她们,我去看看!” “少爷,还是我去吧!” 阿欢和阿喜一直习惯叫凌沐“少爷”,却又叫长歌“小姑姑”。 “不用,我去看看!” 凌沐担心阿欢处世未深,没有自保的经验,索性亲自去看看。 “哥,小心点!” 隔着院落,长歌有些不安地嘱咐了一句。 “放心吧,我去去就来,你们关上门,先休息吧!” 凌沐提出要跟小丫头走,小丫头便不再纠缠阿欢,拉着凌沐就走了。 长歌他们哪能睡着啊,这一等就是一夜,直到天光大亮,也没见到凌沐的身影。 “小姑姑,我出去找找吧,你和阿喜不要分开!” 阿欢跟凌沐感情非常好,一个性子沉稳,一个活泼跳脱,虽然表面上是主僕关系,实际上凌沐把阿欢当成弟弟照顾,如今凌沐一夜未归,阿欢十分着急。 “行,你去吧,不过你也要小心!” 长歌没办法,论自保的能力,这里就属她最没用。 结果,阿欢也是去而不返,直到中午也没见踪影。 就在长歌打算带阿喜出门找找的时候,张大娘上门了,张大娘挎着个篮子,篮子外面用布盖着,等进了屋,张大娘从篮子里拿出一堆晒干的红薯啊,腌萝蔔啊,大白菜啊之类的,数量虽然不是很多,但是精打细算的话,也够长歌他们吃些日子了。 这可比长歌送的那几件小孩衣服实惠多了。 “谢谢啊,张大娘。” 长歌也没推辞,都到了这个时候,客气也不能当饭吃,索性大大方方道谢。 “张大娘,我想问你个事。” 长歌跟张大娘道完谢后,就跟她问起了昨晚那个小丫头。 “什么事?你说。” 张大娘本来都要走了,听见长歌这么一说,站起的身子又坐下去了。 “我们这附近有个哑巴小丫头,您认识么?大概五六岁样子,这么高……” 长歌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了一下身高。 张大娘一拍大腿,“你说小哑巴啊?我知道,那孩子是个苦命孩子,爹娘都是哑巴,所以大家叫她小哑巴。上次那件事,他爹娘都被杀了,就剩她一个小姑娘,我偶尔见了她,会叫她去我家吃一口,可是她比较孤僻,一熘烟就跑没影了,哎,造孽啊……” 说完,张大娘一个劲地嘆气。 “张大娘,你知不知道小哑巴住在哪里?” “知道啊,跟你们家隔着三条街就到了。” “那正好,你带我们去一趟吧,昨天夜里,她来找我哥哥帮忙,结果我哥哥到现在都没回来,我家阿欢出去找,到现在也没回来!” “啊?”张大娘显然很吃惊,“好好好,我现在就带你们看看。” 于是,长歌和阿喜一起,就跟着张大娘去找凌沐和阿欢。 整个冬境城都被冰雪覆盖,一眼望去,白雪皑皑,什么都分不清楚,感觉整个天地都浑然一体。 长歌一脚深,一脚浅,走到半路,鞋子已经湿透了,好几次踩深了拔不出来,幸好有阿喜拽着扶着,要不然真是寸步难行。 长歌真的很难想像,昨天夜里,大雪纷飞,那个一丁点大的小丫头,竟然走了这么远的路来到他们家。 当然,如果没下雪,这段距离真不算什么,问题是,那积雪厚到不行啊。 “阿喜,你的鞋子湿了吗?” “早就湿了!” 阿喜也冻得不轻,脚一冷,那是感觉全身上下都冷得不行。 “张大娘,快到了吗?” “恩,快了,走到那个巷子尽头,最后一家就是。” 张大娘停下脚步,指着前方说道。 长歌一看,张大娘年纪大了,脸都冻紫了,可不能再麻烦人家了。 “张大娘,您先回去吧,嫂子一个大人在家可不行,我们已经知道怎么走了。” 张大娘犹豫一下,想到在家的儿媳妇,最终还是答应了:“行,那我先回去了!如果有什么事情,你们就去找我,我家任子晚上回来!” “好!”长歌点头,“大娘,你慢走!” 长歌与张大娘分别以后,就跟阿喜一起往小哑巴家走。 等到了小哑巴家门口,两人都愣住了。 呃……这家连门都没了。 “哥……哥……哥……” “少爷……少爷……少爷……” 长歌和阿喜站在院门口,一人接着一声,屋里半天没有动静,就在长歌和阿喜抬脚准备进去的时候,凌沐的声音突然响起。 “长歌,我在!你们进来吧!” 长歌和阿喜突然听见凌沐的声音都很惊喜,提起的心终于放了下去。 “小姑姑,你慢点!” 阿喜扶着长歌就往里走,等到了里屋门口,门吱呀一声开了,一张笑脸露了出来,然后将长歌和阿喜让了进来,又朝外张望几眼,然后警惕地关上了门。
第67页 刚一进去,长歌吓了一跳,原来糙堆上有个人躺在那里,手脚绑了个结结实实,脸朝下趴着,动也不动,不过,光是看身形,就知道不是凌沐。 “长歌,你们怎么来了?” 凌沐一说话,长歌也才顺着声音看过去,凌沐正坐在炕上照顾一个人。 “你说我们怎么来了?我要是一夜未归,不知道你会不会把这城翻个底朝天!” 长歌气极反笑。 “阿欢来找我,我不是让他回去先通知你们了吗?他早该到家了啊!” 凌沐纳闷道。 “阿欢?你让他通知的?他出去找你,压根就没回来!” 长歌这下不担心她大哥,又开始担心阿欢了。 “算了,他多半是迷路了……”谁知,凌沐思考片刻,竟得出这么一个猜测,“长歌,你快过来,有个人要见你!” 凌沐招手,长歌就奇了怪了,谁要见她啊?床上躺的人是男是女都不知道,要见她做什么?难道是…… 电光火石之间,长歌突然想到一个人! “是舅舅吗?” 长歌突然喊道,惊喜地走上前去,果然,躺着人,正是跟凌高海年纪相仿的中年男子,那男子见到长歌这样唤他,激动地就要坐起,被凌沐强行按了下去:“舅舅,你先老老实实躺着,你昨夜才发了一夜的烧,差点死了,这又伤又病的,可别在折腾了!” “真是舅舅?”长歌已经一屁股做到炕沿上了,嘴甜道,“你真是舅舅么?我是长歌啊!我娘说你小时候还抱过我呢!” 说起来,长歌还蛮崇拜她舅舅的,无论是她父母兄弟眼中,还是平民百姓眼中,萧大将军这个人已经被神化,很多人都说她长得像她舅舅,她以前没概念,今天见了,倒是真心贊同,她舅舅的样貌真是一等一,专挑外公、外婆的优点长。 见到舅舅以后,在长歌心目中,凌沐第一美男的名号自动让位给了萧大美人……咳咳,是萧大将军! 萧舅舅一瞧见长歌,也是激动不已,本来吧,长歌出生后,萧舅舅的妹妹,也就是长歌她娘,就跟萧舅舅提过,如果萧舅舅一辈子打光棍,或者是一生无子,日后就将长歌过继给他。 因为长歌她娘生她时伤了身子,所以一生也就只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凌沐铁定是凌家人了,妻子坚持送出女儿,凌高海虽然不愿意,但是也不敢强烈反对把长歌过继给萧大美人,毕竟萧大美人将来会不会成亲,能不能有孩子还是未知,那么早得罪妻子娘家人,也不好。 无论如何,打从长歌一出生,萧舅舅对她的感情就不一般,是真的当成亲生女儿看。 可惜,后来为了保家卫国,他上了战场,一去就是这么多年,再到后来,长歌丢了,他是心急如焚,只可惜远水救不了近火,只能祈求上天能看在他守护苍生的份上,好好庇护长歌。 “乖,昔日的小丫头都长这么大了!” 听见长歌叫自己,萧舅舅心里就像喝了蜜糖一样甜,只可惜,全身都不得劲,不然肯定要坐起来,仔仔细细,好好看看这个已经长大成人,已经也成了别人娘亲的外甥女。 长歌已经没了记忆,只是觉得亲切,萧舅舅却记得清清楚楚,小长歌幼年时说过的话,做过的事,举手投足,聪明伶俐,天真无邪。 “舅舅你怎么会在这里?又怎么会受了如此重的伤?” “长歌,你先让舅舅休息一会吧,我已经都知道了,待会我来告诉你!”凌沐说完,就让还很虚弱的萧舅舅先行休息,然后拉着长歌他们出来,“眼下,还是去找一下阿欢,虽然我猜测他迷路了,但是找不到人,还是不放心。” “好!” 长歌和阿喜都无异议。 凌沐又说,“还有,舅舅伤重现在不适合移动,我这段时间就在这边陪护,等他稍微好些,我就将他背回我们的住处,好好休养一番。” “行,哥,都听你的!” 长歌点头答应。 说话这会儿,阿欢正满城瞎转悠,嘴里念叨着:“怎么老走错门啊?这路怎么都一个样?这雪盖屋顶,白雪把什么都盖住了,家家都长一个样,门也都一样破破烂烂的,要怎么找啊?”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留言的姐妹们,很多都是老读者了!还要谢谢丢地雷鼓励我的21161545 ,爱你! ☆、54.紧迫 这几天,长歌和阿喜都是两头跑,好歹能让舅舅吃上热乎饭。 小哑巴特别喜欢跟着长歌和阿喜,尤其是阿喜,小哑巴知道她会武功一下,崇拜到不行,虽然依然面无表情,但是就是围着阿喜身边打转,阿喜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别看她年纪小,烧火做饭她都会。 凌沐告诉长歌他们,萧舅舅被心腹偷袭后,受了重伤,将计就计,就选择了“假死”,假死这事也跟远在京城的凌高海通了气。 结果躲起来养伤后,遇到冬境遇袭,死了好多普通百姓,萧舅舅不得已出手,被人围攻,伤上加伤,结果杀光了敌人,自己也倒下了。 当时,小哑巴爹娘刚死,一个人逃命,萧舅舅用仅剩的力气救了小哑巴,然后就昏死过去,小哑巴把昏迷不醒的萧舅舅连拉带扯地救回了自己家。 过了几天,长歌终于把萧舅舅给接回了他们住的地方,多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孩子,这下又多了两张嘴。 幸好小哑巴家暗藏了不少积攒的干红薯,全部搬了过来。 “舅舅,你认识张任吗?” 长歌随口问了一句,她总觉得张任主动帮他们肯定有点渊源。 萧舅舅没有直接回答,反问了一句:“怎么,你们碰过他了?” “嗯!”长歌点点头。 “我认识,他是我军营里的厨子,手艺不错,我们偶尔一起喝酒。” 萧舅舅这才做出回答。 “我们刚来的时候,他帮了我们不少,是不是舅舅你给他留什么话了?” 萧舅舅笑了,“你倒是精明,这都被你看出来了,我离开的时候,的确跟他提起过你们可能会从京城来找我!而且,我只跟他一个人提过。” 长歌也笑了,“我就说嘛,他估计是猜到我们身份了,毕竟,这么久了,外来人好像就我们几个,不过他自始至终都没说破,我们也就装煳涂了,我怕万一搞错了,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张任这个人不错,绝对可以信任。” 长歌开玩笑道,“那等舅舅再做回大将军,就多给他点赏赐!” 没想到,萧舅舅竟然一改笑脸,表情落寞道,“赫赫有名的萧将军已死,绝不会再有死而復活之事。” “舅舅真的捨得吗?” 长歌倒不是觉得萧舅舅会捨不得功名利禄,而是保家卫国是萧舅舅的半生志愿,下半生,他真的要捨弃吗? 萧舅舅苦涩一笑,“什么捨得不捨得,人生在世,太多身不由己,我既已奉献半生,却差点被jian人所害,倒也看清了不少事情,下半生,我只想为自己而活,而不是为百姓苍生而活。”
第68页 长歌点点头,伸手放在萧舅舅的手臂上,安慰道:“舅舅,你是该为自己活了,下半生就尽快娶妻生子,享尽天伦之乐。” 说完,两人都笑了。 “你们笑什么呢?” 凌沐正好进屋,现在,三个男人睡一间,长歌阿喜和小哑巴睡一间。 “没说什么。”长歌笑着起身,“哥,你陪舅舅吧,我去看阿喜饭做的怎么样了。” 说完,长歌就去了另一间屋。 等见到阿喜,发现她正对着锅直嘆气。 “怎么了?” 阿喜回头看了一眼长歌,“小姑姑,我们的食物吃得很快,过不了十天,我们就什么都没了,加上小哑巴那些红薯,也撑不过五天。” 长歌这会儿也皱起了眉头,看样子还是要愁啊。 “阿喜,你说这城里哪里的食物最多?” 阿喜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突然激动地拔高音道,“军营!” 长歌连忙捂住阿喜的嘴巴,“小点声。” “可是我们是外地人,一旦靠近军营,肯定会被当成jian细!”长歌皱眉道,“所以,我们要找熟人问问,军营里当官的肯定不会不要钱只要东西,我们找人问问,有没有人私自卖点食物给我们。” 阿喜一想,是啊,他们的金子、银子都堆在家里,垫桌脚都被嫌弃,如果能用来换食物就太好了。 “最近的城市太远了,而且现在也不让通行,我们不如从军营这边想办法,今晚让我哥去找张哥套套话。” 长歌算盘打得好,她让大哥去找张任帮忙,如果张任不帮,就把他舅舅的关系抬出来,也不说找到舅舅了,以免引出是非,希望张任可以看在舅舅的情分上,能够看看军营有没有门路买点食物回来。 长歌是压根不指望这城里的其他居民了,看他们一个瘦骨嶙峋的,脸颊都凹下去了,过得都紧巴巴的,也就张任是军营里的厨子,估计吃的不差,所以才会长得那么壮实。 傍晚,长歌让凌沐和阿欢跑了一趟。 结果两人很快就回来了,说是张任去军营了,要夜里才回,白天都不在家。 于是,大半夜的,凌沐和阿欢又跑了一趟,过了一个多时辰才回来。 一家人都没睡,都等着凌沐的消息。 “哥,怎么样?张大哥怎么说?” “他说,军营是禁止买卖的,但是也真的有些管事的偷偷赚点小钱,因为背后有靠山,所以大家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影响到士兵的吃喝,就没人管。” “行啊,只要有门路就行,那你跟他说了我们要买吗?” “说了,张任说他不能出面,怕被追究,他说他只负责牵线,到时候我们自己找人接头就行!” “行啊!” 事情办好了,大家这一晚都睡得特别香,梦见了好多好吃的,而不是顿顿喝稀粥,大家现在一喝粥就呕酸的厉害。 两个月后,长歌他们继续勉强度日,萧舅舅的伤势也渐渐好了起来。 “我有几个出生入死的兄弟,在我出事之前都被我派去敌国刺探敌情了,后来,我突然被身边人出卖,命悬一线,也跟他们断了联繫,如今我伤势好了,要去寻找他们。” 萧舅舅发话了,长歌他们阻拦无用,只好放任萧舅舅离开了。 萧舅舅前脚刚走,后脚,就出事了。 军营失守,士兵节节败退,冬境城沦陷! 毫无徵兆的,敌军突然出现,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凌沐等人杀了一帮敌国士兵后,赶忙追去张任家,结果,发现,张家老老小小,包括张大嫂怀里的婴儿,全都死了,无一倖免。 敌军越来越多,幸好挨家挨户杀人,比较分散,如果一拥而上,估计凌沐他们也搞不定。 小哑巴一个劲地“啊啊啊”,似乎要带大家去什么地方,长歌最先领悟意思:“她应该是带我们去躲起来!” “阿欢,你抱着小哑巴在前面跑,阿喜和长歌在中间,我殿后!” 凌沐一声令下,几个人玩命似的疯跑。 幸好有小哑巴带路,一帮人一路杀到小哑巴原来的家。 后面的追兵到了,小哑巴一到家门口,就从阿欢怀里跳了出去,三步并两步踉踉跄跄地往屋里跑,凌沐和阿喜在后面厮杀,三两下干掉几个士兵,但是还有士兵瞧见动静往这边来,几人慌忙就往屋内跑。 小哑巴家有一个隐藏的地窖,就在柴房底下,上一次小哑巴爹娘死的那次,小哑巴就是躲在这里才逃过一劫。 “啊啊,啊啊啊……” 小哑巴冲着长歌他们叫了几声,然后带头钻了下去。 长歌把紧跟在身后的阿欢和阿喜也推了进去,虽然这两位武艺高强,但是也叫她一声小姑姑,关键时刻也要以他们为重。 “大哥,快点!” 长歌怕凌沐赶不上,结果一出声,就被几个士兵发现了,两个士兵立刻追了过来,凌沐自己被包围了,连忙杀了一个追进去的,但是身边还有几个一拥而上,一时之间,想要秒杀也不可能,眼看着,就要来不及救长歌了。 长歌见一个士兵冲进来了,自知不敌,第一反应当然是往地窖里钻,结果头髮被人从身后用力一扯,直接被身后壮如牛的士兵拉了出来。 “啊!” 长歌本能地惨叫一声,被一下子甩到柴房的墙上,摔得全身都要散架了。 长歌抬起头时,正好跟那个满脸横肉的敌国士兵对视。 士兵瞧见长歌后,眼睛腾地一亮,银笑了起来。 敌国士兵全都人高马大,身材壮硕,力大无穷,如果是阿喜,估计还能反抗一下,长歌可没这能力,被眼前这个男人步步紧逼,她像个小鸡子似的就被拎了起来。 “放,放开我!” 长歌拼命挣扎。 噗! 一剑穿过脖子,长歌吓得惊叫了一声。 大汉倒下,长歌看到了满身是血的凌沐。 “哥!” 长歌一下子扑进了凌沐的怀里。 “快,进去看看!” 墙外传来声音。 长歌立马拉起走路踉踉跄跄的凌沐钻进了地窖,幸好盖板上有很多木柴做伪装,外人进来如果不仔细查找,并不能一眼就发现。 几个人躲在地窖底下,屏住唿吸,听得到外面一阵骚动,随后有人闯进来开始到处翻找,所有人的心都提了起来。 突然,头地上的木柴被人大肆翻动,长歌紧张到连唿吸都忘了,凌沐的血渐渐浸湿了她的衣裳,她都毫无察觉……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有二更,感谢昨天的地雷。 ☆、55.黎明之前 眼前漆黑一片,看不到彼此的脸。 敌国的士兵终于走了,几个人原本紧张地僵直嵴背,这会儿全都松懈下来,互相靠在一起。 长歌这才感受到身上粘稠的触感,终于发现了凌沐的不对劲,“哥!大哥!”
第69页 凌沐听见长歌唤他时,已经渐渐失去了意识。 长歌他们出来后,发现整个冬境城,除了她们,再无一个活人。 阿欢到处探寻了一番后,回来告诉长歌,冬境城已经变成了一个死城,士兵已经越过冬境,朝中原进发,这时候离开冬境,无异于自取灭亡。 长歌想了一下,决定暂时还是不离开冬境,一来,他们要等舅舅,二来,长歌比谁都清楚这段歷史,接连经歷灾荒和外敌入侵,冬境之外,没有一处是安全的,还不住暂时住在这里,等待外敌两年后被打退。 匆匆给凌沐包扎了一下,也没大夫,一切只能靠他自己了。 长歌回头嘱咐阿欢: “阿欢,你带着小哑巴,她对这里地形熟悉,你们挨家挨户寻找,能吃的东西都拿回来!” 阿欢答应下来,跟小哑巴来来回回跑了一整天,才跑完一条街。 阿欢回来告诉长歌:“小姑姑,原来家家都快山穷水尽了,都没剩多少了……” 阿欢手上没拿多少东西,也就是一些干的发皱的大白菜和红薯、萝蔔。 长歌看天色暗了,见阿欢还要带着小哑巴出去,连忙阻止:“我看今天就算,反正今天找的已经够今天吃了,先这样吧,等明天再说吧!” 第二天,长歌看阿欢昨天累了一天,让他上午在家休息。 “我和阿喜、小哑巴早上出去找东西!你留在家里看着我大哥,醒来就给他喝点菜粥。” 三个人一人挎着一个大布袋就出门了。 长歌来到第一家,翻找了一番,一无所获,也就一小袋豆子,全都装上,临走时,点了火,将躺在屋内地上的一对老夫妻就地烧了。 长歌也是昨天夜里才想起,这满城的死人,如果置之不顾,也不知道会不会出现瘟疫,让她一个个背去埋掉也不现实,索性都烧了吧。 有些房子和住户早就被敌军烧了个精光,长歌不用管,但是还有一部分没有烧,长歌就不能置之不理。 就这样,长歌带着阿喜和小哑巴一路搜索,一路烧房子火葬。 足足花了十天的时间,才把整个城市整理完毕,所有的吃的也堆了长歌家半间柴房。 如今雪已经没以前下得那么厚了,再过半个月就要春回大地,万物復甦了。 因为看见过好多人家院子里都种了点蔬菜,所以长歌决定,找点种子,开春以后在小院子里种点青菜啥的,她不会,阿欢和阿喜不会,但是问了小哑巴,小哑巴拍胸脯保证她会种。 长歌有时候觉得,他们几个大人还不如一个孩子。 于是,一个月后,小哑巴成为了养家的主力军。 阿欢和阿喜负责看,小哑巴负责种,浇水,施肥,长歌负责称赞几句。 雪融化后,小哑巴又带阿欢上山打猎。 凌沐的腿上次再次伤到了,长歌怕他没休养后,死活不让他乱走,更别提上山打猎。 “小哑巴,辛苦你了,没你带路,阿欢都找不到回来的路!” 每当长歌称赞小哑巴的时候,小哑巴的眼睛总会亮晶晶的,特别有神采。 虽然她不会说话,不爱笑,但是她是一个坚强,善良的小姑娘。 小哑巴不会打猎,但是她认识路,阿欢带着她,就不怕找不到回来的路。 “哎呀,阿欢你也很棒!自打有你打猎,我们终于能吃上肉了!” 长歌吃完肉,一脸的心满意足,当然,其余几人也是同样的表情,奶奶的,这个冬天过得,他们一个个全都面黄肌瘦。 当初跟军营交易的时候,因为是偷偷进行,分量都不多,肉类更是买不到,这会儿,吃上头一顿野鸡肉,唇齿留香,吃饭时,长歌好几次咬到自己的舌头,疼得眼泪直飙,嘴上也没停一下。 “阿欢,没想到你打猎这么厉害!” 长歌真心夸奖。 “那是,我也不知道我这么厉害,我以前也没机会发现我这个天赋啊!当初在欢喜寨的时候,一根鸡毛都没有,据说是我出生之前,我爹没钱买粮食,就逮到山上的野物抓,把它们都抓绝种了!” 阿欢吃饱了,也有心情开起了他老爹的玩笑。 “现在外面兵荒马乱,瘟疫横行,也不知道你爹娘怎么样了?” 想到陶欢喜夫妇,长歌总是不免想到自己的儿子,儿子一岁就离开了她,等有缘再见的时候,早就不认识她了。 凌沐注意到妹妹脸上没了笑脸,知道她一定是想儿子了。 “幸好,我还给儿子留了一副我的画像,还是大哥你画的呢。”长歌注意到凌沐心疼地注视着自己,拍了拍凌沐的手背,反而安慰起他,“大哥,你别担心我,我猜啊,这战乱啊最多也就再过一年,等不打仗了,国泰民安了,我们自然就能回去了,到时候一家团聚……” 凌沐知道妹妹在安慰自己,纵然不打仗了,京城已经不是当初的京城,恐怕,再也没有他们的安生之地。 此时此刻,千里之外,东临秋冒死从九皇子手下救下了凌高海夫妇。 “我知道你是因为长歌才救我们。” 凌高海看着东临秋被九皇子刺伤的左肩。 “九皇子明日就要继位,他已经答应我,放过你们凌家和萧家,只要你们两家远离京城,远离朝堂,隐姓埋名。” 东临秋面无表情地说完,转身就走。 “那你呢?” 凌高海之前虽然对东临秋十分反感,可是,如今东临秋不惜牺牲一切,赌上一切,救下他们夫妇,他对东临秋大大的改观,至少,事实所见,他做这些事对他自己毫无好处。 “你们不用管我,长歌在冬境城,如今,冬境城已经无法通行,但是你们现在就往那边去,一年后,战乱结束,你们就能团聚!” “你是如何知道一年之后就能结束战乱?” “这个你不用管!你们走吧!九皇子承诺不动你们,不代表你弟弟不会!” “我弟弟?真的是他么?” 凌高海到现在都不敢相信,拐走女儿长歌,恨不得害他家破人亡的竟然是自己的亲弟弟。 他年轻时负了弟妹,是他的情债,没想到弟弟嫉恨他,弟妹恨他入骨,这夫妻俩愣是在背后做了那么多坏事,而他,却一点都不知道,傻傻地把弟弟一家当亲人。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每天还看更新的朋友! ☆、56.团聚 转眼之间,又过去一年了。 长歌在冬境城虽然不能天天大鱼大肉,也算过得安稳。她估摸着战乱快要结束了,因为军队已经陆续入驻了。 冬境城的人除了小哑巴都死光了,所以军队来时,看到他们几个大活人,还吓了一跳。 凌沐谎称一家人躲在地窖里逃过一劫,没有暴露身份,因为死无对证,凌沐还给众人重新报了户籍,改名换姓。 长歌记挂儿子和陶欢喜一家人,所以写信去了约定的地点,希望陶欢喜他们把孩子带来边境,这里虽然气候恶劣,生活艰辛,但是好在活得自由自在,山高皇帝远。
第70页 与此之前,凌高海夫妻被东临秋救了之后,也一路赶往冬境城,想要与儿子女儿团聚。 几经艰辛,凌高海和妻子终于来到冬境城,刚进城,眼前的荒凉下了他们一跳,多年之前,他们也来过此地,虽然不至于繁荣富饶,但是也不会如死城一般,到处都是残破房屋,砖瓦散落满地。 “夫君……”凌夫人脸色凝重,“你说沐儿和长歌会不会……” “不会!”凌高海虽然同样面色凝重,却是坚定摇头,“你不要吓自己!我们都能活下来,孩子们没理由坚持不下来!” 凌夫人点点头,虽然心中依然忐忑,却逼着自己不再胡思乱想。 正在这时,一个小姑娘经过。 “喂,小姑娘!你等一下!” 凌高海难得看到一个小姑娘经过,几步上前拦住人家的去路,生怕小姑娘认生跑了。 凌夫人注意到小姑娘衣着虽然满是补丁,却很整洁。 小哑巴正打算回家,听见有人叫自己,回头一看,是两个陌生的中年男女,虽然年纪不轻了,但是样貌依然十分出众。 由于乍一看,这两人跟凌沐和长歌有几分相似,所以小哑巴犹豫一下,还是停下了脚步。 小哑巴这两年跟长歌他们相处久了,对人终于不再是冷漠的疏离,多了几分孩子该有的活泼与童真。 小哑巴不说话,一双眼却十分灵动,就像再问:你们找我有事吗? “小姑娘,这个城里除了你,还住着其他人吗?” 凌夫人蹲了下来,与小姑娘平视着询问。 小哑巴点点头。 “那有一对兄妹吗?两人相貌都很出色,大概二十多岁,女的还带着一个孩子。” 凌夫人不知道长歌的孩子没跟来冬境城。 小哑巴有点疑惑,前面的情况还对得上,可是长歌没有带一个孩子啊。 长歌这两年,虽然思念儿子,可是在小哑巴面前从未提过自己儿子的事,其他人怕提了令她伤心,所以也提及的次数屈指可数,所以,小哑巴不知道也正常。 小哑巴有点怔愣。 凌高海夫妻注意到她的细微表情,心底的希望一点点开始沉底。 “我们还是自己找找吧!”凌高海上前,搀扶起妻子,“小姑娘,谢谢你!” 说完,两人就打算继续前行,看看这城里还有没有其他大人。 小哑巴见两人的背影,快跑几步,追了上去,拉住两人,又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这对中年夫妻,怎么看都觉得他们跟哥哥姐姐长得特别像。 “小姑娘,有事吗?” 凌高海没想到小姑娘会追上来,一双眼睛像是在仔细打量他们夫妇。 小哑巴突然拉了拉凌夫人的衣袖,“啊啊啊”了几声,指着前方的路。 “诶?” 凌夫人还没搞清楚状况,就被小姑娘拉着跑了。 小姑娘一发声,两个大人才搞清楚,原来这个小姑娘是个小哑巴。 小哑巴打定主意先把这两人带回去找长歌和凌沐,总觉得他们长得像哥哥姐姐的父母。 凌高海看小姑娘一个劲地拉着夫人往前走,像是要带他们去见谁,心里带着一丝希望,他们就跟着小姑娘往前走。 左拐右绕了几条街以后,小姑娘把他们带到一个小院门前,这是整个城里唯一个有炊烟的房屋,饭菜响从门内传了出来,凌高海夫妇的肚子不约而同地咕咕直响。 小姑娘把他们带到院子里,朝他们比划了两下,意思要他们等一下,自己一个人钻进了屋里。 凌高海和凌夫人不约而同地环视小院,有土壤的地方都被种满了蔬菜瓜果,院墙上也爬满了藤类的蔬果,虽然这里比不上当初的凌府,可是经歷了生死之后,这样的一个小院,这样恬静的生活,反而成了凌高海和妻子的理想家园。 “爹?娘?” 长歌和凌沐出来时,一眼就看到了院中略显苍老的父母,尤其是两人的耳鬓竟然有几缕白髮,看得出这两年过得是多么不易。 四人目光相对的一瞬,全都忍不住热泪盈眶。 曾经差一点就是天人相隔,今日却有幸想见,其中感慨,自不必说。 “沐儿,长歌……” 凌夫人唿唤着,声音中夹着哭腔,伸出手。 长歌就几步快跑扑进她娘怀里,哽咽道:“娘!”又抬起头,望向凌高海,泪流满面地喊了一声:“爹!” 凌高海激动到不住地点头,抬手将面前的儿子一把揽入怀中,“沐儿!” 凌沐心中感慨万千,他和妹妹一直记挂爹娘安危,今日相见,两年来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 长歌一家人终于团圆,阿欢、阿喜和小哑巴也走了出来,为他们高兴不已。 “哎,也不知道我们爹娘啥时候能来找我们!” 阿喜被感动得也哭花了小脸,忍不住想念起自己的爹娘。 阿欢倒是有了哥哥的样子,揽住妹妹的肩膀,安慰道:“放心吧,小姑姑已经给我们爹娘写信了,他们只要看到,一定会来跟我们团聚的。” “嗯嗯……” 阿喜又哭又笑,点了点头。 晚上的饭,众人都吃的特别开心,不过,等凌高海将他们夫妻被东临秋所救的事情说完之后,饭桌上诡异的安静,所有人都盯着长歌。 “你们盯着我做什么?快吃饭啊!娘,你多吃点,小哑巴这道菜做得特别好吃!” 长歌夹了一筷子菜给她娘之后,就埋头吃着自己碗里的米饭,直到放下碗筷前,再也没有抬起过头,让人看不到的她的表情,猜不透她的心思。 ☆、57.儿子 一年之后,战乱平定,九皇子继位。 东临秋成为九皇子身边的大红人,凌高海弟弟一家因为叛国罪被九皇子处斩。 很快,凌家和萧家被人遗忘,什么鼎鼎大名的萧大将军,不过是被平民百姓茶余饭后唏嘘一下,人们最善记的还是与他们柴米油盐休戚相关的东西。 灾荒和瘟疫过后,各地都是一片萧条。 大春和韩之斌刚刚成亲,大春之前得了瘟疫,差点死了,可是韩之斌一直不离不弃,后来朝廷送来了治疗瘟疫的药,大春大难不死,终于松口嫁给了韩之斌。 大春和韩之斌幸福美满,长歌的信也来了,大春让韩之斌给长歌回了信,告诉长歌,她和父母一切都很好,因为她嫁了人,就不去冬境城找他们了。 北方,冬境城。 日头正好。 凌夫人坐在小院的躺椅上,女儿长歌屈膝趴在她的腿上,阳光暖融融的照在两个人的身上。 “长歌啊,你舅舅来信,他说他今年直到过年都不回来了!你舅妈要生了!” 凌夫人拿着信,笑得合不拢嘴。 “啊?堂堂的萧大将军跟敌国打了半辈子,结果,竟然给人家的女将军给拐走了,哎,一世英名全毁了……”
第71页 长歌抬起头,笑眯眯地打趣。 “别听你爹胡说,你可不能笑话你舅舅!”凌夫人拍了一下长歌的脑袋,故意道,“都是当娘的人了,怎么还没大没小?” 被母亲这么一说,长歌不自觉就想到了自己日思夜想的宝贝儿子,忍不住念叨:“是啊,说起来,陶大哥也就是这几日要来冬境城了。” “哎呀,我外孙都三岁了,我这两天总梦见他,估计也快了……”凌夫人念叨着。 “是啊,前几日陶大哥最后一次来信,也说了就这几日到。” 两人正说着,就听院门外阿欢在大喊:“小姑姑,你快出来!我爹娘来了!” 长歌和凌夫人噌的一下全都站了起来,顾不得其他,长歌飞快就扑向大门。 结果,她人刚到门口,大门勐地就打开了,一个小傢伙迈着小短腿头一个沖了进来,跟长歌撞了个满怀。 长歌一把将小傢伙抱进怀里,用力唿吸着属于小傢伙身上的气息。 “你是我娘亲吗?” 小傢伙好奇地看着抱住自己的人,眼睛忽闪忽闪的,说话口齿不清,奶声奶气。 “嗯!” 长歌笑眯眯地点头。 “娘亲,你真好看!” 小傢伙虎头虎脑的,十分会拍马屁,虽然头一次见,却是一点也不认生。 “我家小东凌才是最好看的!” 长歌再次将儿子紧紧抱在怀里,心中感慨万千,心里想着,再也不会让儿子离开自己。 小傢伙被他娘快勒死了,连忙用眼神向长歌身旁的凌夫人求救。 “呦,瞧这小嘴甜的!这就是我们家小东凌吗?快来让姥姥瞧瞧!”凌夫人从长歌怀里接过自己的小金孙,“哎呦,我外孙可真重,姥姥都要抱不动了!” “陶大哥!大嫂!辛苦你们了,还要你们特地跑一趟把东凌送来!” 长歌连忙上前,将陶欢喜夫妻给领进门,转头对阿欢说,“阿欢,你去山上,叫我爹和哥哥马上就回来!” “诶!” 阿欢也是碰巧在城门口遇到他爹娘,应了长歌一声后,就飞奔出去。 “阿喜,快出来!你爹娘来了!今天我亲自下厨,给你们接风!” 长歌虽然很想跟儿子继续黏煳下去,不过要做饭,只能依依不捨地多看儿子几眼,然后进屋去做饭,一年前,长歌就已经让凌沐和阿欢把隔壁的院墙拆了,反正隔壁人也死光了,这样院子的地界也能大出一倍。 等到凌高海夫妇来了以后,更是带领凌沐和阿欢一起造了新房子,就是为了防止来人不够住,不仅如此,就连灶房都是盖了个独立的,省的跟住的放在一间屋里油烟太大。 “爹娘!你们终于来了,我和哥天天念叨!” 阿喜本来在屋里,听见她爹娘来了,立刻就沖了出来,见她爹娘看上去都不错,而且都还胖了不少,阿喜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芸娘刚才见了儿子,如今又见了女儿,心中大定,本来害怕儿子在冬境过得日子苦,没想到儿子反而面色红润,窜高个了,照这样子下去,那个头很快就要赶超他老爹了。 “哎呀,娘,你怎么胖这么多啊?” 阿喜等看清她娘的肚子,吓了一跳。 “你娘不是胖了,是要给你们生弟弟妹妹了!” 陶欢喜嘿嘿一笑,一点当爹的威严也没有,像个十□□的小伙子,一脸骄傲。 “去!要你多嘴!” 芸娘娇嗔一句,倒像是少女般红了脸。 “真的吗?”阿喜开心坏了,“这下我终于不是最小的了!” “阿喜,你烧点水,让你爹娘洗漱一下,休息一会,中午你们几个男人好好喝一顿!” 冬境城没有酒卖,是长歌用院子里的葡萄酿的葡萄酒,家里的男人都特别爱喝,就连女人不时也跟着喝上两口。 没一会儿,凌高海和凌沐背着几只野兔和野鸡回来了,见到陶欢喜夫妇来了,自然开心不已,中午几个男人都喝不少,喝完全都倒头大睡,女人们这才得空聊聊天。 “长歌,东凌特别好带,饿了吃,困了睡,特别懂事听话,欢喜寨的老人们都特别喜欢他!” 东凌毕竟被芸娘带了两年,所以一到午睡的时候,还是记着找芸娘,长歌知道这种事急不得,也就在一旁默默看着芸娘把小傢伙哄睡着。 小傢伙睡着以后,芸娘就跟大家说了不少小傢伙的趣事,引得大家哈哈大笑。 原来,陶欢喜当时按照长歌的示意,去了一处偏僻的小山谷居住,避过了饥荒和瘟疫,结果,欢喜寨的老人们还蛮喜欢那里的,打算老死在那里,而且,陶欢喜夫妇也很喜欢那里,所以,他们这次也只是跑来送一趟孩子,过完年他们还要赶回去,不放心家里那些老傢伙。 有了长歌当初给的不少钱,足够欢喜寨的人们吃喝不愁,陶欢喜一个月出一次山谷,採购所需的东西,指望他们种田啥的还是不行,还是种啥啥死。 阿喜当然要跟她爹娘回去,可是阿欢却不愿意,他也长大了,打算参军,想做长歌舅舅萧大将军那样的人。 长歌也没有离开冬境城的打算,这里跟邻国接壤,万一当今皇上哪天看她家人不顺眼,她收拾包袱,就能跟着爹娘去投奔她舅舅、舅妈,虽说她舅舅隐姓埋名吃软饭,可是,知根知底的舅妈却是一点也不介意。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忘记更新!对不住! ☆、58.再见 春去秋来,一年又一年。 长歌一开始还以为,那个人会在某一天突然出现在她的门前。 可是,岁月流逝,一转眼,小东凌都到了七八岁懂事的年纪。 那个人,依然没有出现。 长歌偶尔发呆的时候,会想,那个人,无论前世今生,大概都跟她有缘无分。 外公和舅舅是文武双全,小东凌倒是省了找先生和师父的钱,不过看到城内一帮整日调皮捣蛋的孩子,凌沐决定开馆授课,反正,教东凌一个也是教,多教几个孩子也是教。 凌沐也不收钱,偶尔收些家长送来点新鲜的瓜果蔬菜。 也因为此举,凌家在冬境城的威望十分高,谁要是敢说凌家一句不好,会被全城人戳着嵴梁骨骂的。 百废待兴,冬境城的原居民大多死光了,这几年陆陆续续住进来的都是被判流放的朝廷罪臣和家眷。 又过了两年,凌沐成亲了,妻子是个医女,才貌双全。 长歌和这位嫂子处的很好,过了两年,凌沐得了一对龙凤胎儿女,凌家上下全都笑得合不拢嘴。 这几年,爹娘和哥哥嫂子,不止一次跟长歌提过她的婚姻大事,长歌不答应也不反对,前前后后也相了几个,不是爹不满意,就是娘不满意,要不就是哥哥不满意。 长歌常常笑话他们,按照他们的标准,大概她这辈子都别想再嫁了。 不过,最近倒是出现了一个凌家全家上下都满意的,叫成风,妻子早死,无儿女,比长歌大十岁,是邻国来的商人,长歌爹娘特地写信给长歌舅舅,舅舅把成风查了个底朝天,就连挑剔的舅舅都在信里大嘉赞赏,说是除了年纪,其他都很适合。
第72页 而且,成风常年在两国跑,长歌每年有一半的时间可以住在这边,也不会因为远嫁而孤单。 就在长歌打算表态的时候,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少年出现在了长歌家门口,指名道姓要见长歌。 “你是?” 长歌仔细打量,不认识这孩子啊,他是谁? 小少年一脸激动,身体前倾,双手不自觉地握成拳头,憋了半天,才问出一句:“你……你要嫁人了吗?” 长歌微微一愣,随即又笑了,从哪里跑来的小孩子,竟然找来第一句就问出这样的话来。 “我……我义父……他,他,他……” 小少年“他他他”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长歌似是看穿了他的意图,直接截了他的话,说道:“你义父可姓东?” 小少年又惊又喜,狠狠点头。 “你是谁?谁让你来我家的,出去!出去!” 东凌不知从哪冒了出来,也不知偷听了多久,反正十分不待见小少年的样子,一个劲地把他往门外推。 长歌没料到儿子的反应竟然如此激烈,等她回过神来,东凌已经把人家推出大门外了,无论对方怎么敲门,愣是不开。 长歌追到院中停了下来,与挡在门前的儿子对峙了一阵子,长歌皱眉不解,小东凌则是怒气沖沖的样子。 敲门声终于停了,外面的人似乎放弃了。 “我不喜欢那个人,你不要见他!” 小东凌丢下一句话,握着小拳头,气唿唿地跑回屋里。 那个人?哪个人? 长歌站在院子里,有点迟钝地想,儿子不喜欢的“那个人”是指门外那个人?还是指那个人口中的义父? 长歌从未跟儿子提过他爹的任何事情,儿子东凌也从来不提,早几年,长歌总以为他爹会突然出现,她想把自我介绍的机会留给东临秋,后来,孩子大了,母子俩都默契地不愿提及。 小少年在门外敲了一阵子,见没人开门,又见天色已晚,知道耽误不得,急忙去抓药。 小少年的身影刚被来往的人流淹没,长歌的门就开了……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东临秋莫名的烦躁起来。 阿树比平时回来要晚了许多,这几年来,他和阿树相依为命,早先他眼睛还不是太碍事的时候,还能照顾这孩子,后来渐渐看不清了,也就完全依靠起这孩子来。 东临秋怕阿树遇到什么事情,又怕阿树自作主张去找长歌。天色已晚,他随手熟练地点燃了蜡烛,虽然静坐在桌边,心里却如同眼前摇曳的烛火一样起伏不定…… 东临秋没有完全瞎,却跟个瞎子也差不多了,能感觉到微弱的光,若是有人站在面前,也看不清面容,不过是人影在晃动罢了。 当年他不顾一切,九死一生的逃来这边境,却还是着了道,中了毒,好不容易解了毒,眼睛却毁了。 这些年,他一直住在冬境城,特意留心有关长歌的所有消息。 至于阿树,是他逃命路上救的一个孤儿,他本叫阿树离开,可是这小子死心眼,一路跟着他来到冬境城。 冷风渐起,阿树远远看到自己家亮着光,心里暖融融的。 他知道,义父是为了他才点的蜡烛。有一次,他回家晚了,摸黑进门的时候被屋内的东西绊倒,自那以后,只要晚归,屋内总是亮的。 “义父,我回来了!” 阿树进门后,只说了一句话,便忙活开了,做饭,熬药。 背对着义父干活,可是阿树总觉得一双眼睛紧紧盯着他的后背,即便那双眼睛压根看不清什么。 良久。 “阿树,你是不是去找她了……” 东临秋最终还是忍不住问了。 阿树手上一顿,僵直的嵴背却在那一刻放松了下来,就像犯人终于等到了判决的那一刻,不需要再惶恐不安。 “嗯!” 阿树嗯了一声,就没了下文。 东临秋等了半天,终于确定他不会再说出什么来。 呵。他苦笑一下,这孩子的沉默寡言有时候还真是讨厌! 阿树本就不善言谈,东临秋不说话,他也不说话。 等到夜里东临秋熬不住了终于要问出什么时,身边却传来了阿树均匀的唿吸声。 接着,东临秋毫无意外地失眠了…… 过了几日,阿树如往常一般去林子里砍柴,结果,一个小身影突然截住了他的去路。 “带我去见见他!” 对面比他矮一头的孩子,傲娇而别扭地说道。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会更新,把文结了,大家还想看的,抓紧看吧。 ☆、59.激将 凌家在冬境城声望极高,东凌在城中的孩子圈中也十分有威望,说一句孩子王也不为过。 年纪大的孩子让着他,年纪小的喜欢围着他转。 为了找到当日闯入他家的少年,小东凌费了好一番功夫,毕竟阿树是从来不找同龄人玩耍的,要不是特意寻找,都没有人在意这个沉默早熟的小少年。 小东凌将阿树堵在林子里,让他带他去见他父亲。 我只是去看看他死了没有!——东凌来之前就一遍遍地对自己说。 “带我去见见他!” 听到这句话,阿树没吭声,转身往家走。 东凌跟在阿树身后,时不时想临阵脱逃,可是又不甘心,咬咬牙,还是跟了上去。 阿树到了家门口,转身看向东凌,指了指里面。 东凌还打算等阿树通报什么的,结果阿树一转身,径直走了,他还要砍柴去,耽误不得。 东凌被晾在门前,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懊恼地瞪了一眼阿树渐行渐远的背影,最后还是鼓足勇气推开了门。 门开了,咯吱一声响。 “阿树,怎么回来了?又忘了什么东西?” 东临秋坐在窗边,听到动静,回过头打趣。 东凌吓了一跳,第一反应就想逃开,可是,眼前男子的怪异之处还是勾起了东凌的好奇心。 阿树不爱说话,东临秋一开始并没在意,可是这小子一直像个门柱子似的杵在门前,这是怎么了? 东凌屏住唿吸,一步步走上前,伸出手,晃动了两下。 东临秋嘴角,在眼前小手掌晃动的一刻变得僵硬。 一大一小,都出奇地沉默,内心却都波涛汹涌。 “你就是东临秋?” 东凌直唿他爹的名讳,仿佛在说一个不相关的人。 “……” 东临秋有那么一刻怔住,东凌已经迫不及待问出下一句话。 “你就是我爹?” “……” 东临秋刚想作答,就听见门被人用力推开,面前的孩子像一阵风,转身跑了出去…… “笨蛋!笨蛋!笨蛋……大笨蛋!” 东凌一边跑,一边大骂自己,真没出息,怎么就这样没头没脑地跑了?
第73页 他准备了一肚子质问的话,明明在脑海里都演练无数次了,却还是在最后关头卡了壳。 “儿子,你跑去哪玩啦?” 儿子跑进来的时候,长歌正在看书,这小子气喘吁吁跑进来后,就一头钻进了被窝里,着实有点反常。 “怎么啦?” 长歌掀起被子,好奇地盯着儿子。 “我看见他了!”东凌勐地扬起头,语气激动道,“妈,我看见他了!跟我想像的一点也不一样!原来他是个瞎子啊!” “瞎子?”长歌一愣,“他成了瞎子?” 长歌突然明白了,以那男子可笑的自尊,如果瞎了,还真有可能放弃她。 东凌将他见到的事情都告诉了长歌,他本以为自己是个大人了,可以独自处理他爹的事情,可是,今天见了面,他才不得不承认,他还是个孩子,他其实渴望有一个爹,哪怕是个瞎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东临秋万万没想到,只是被当成瞎子,他的亲生儿子就轻易原谅了他。 骨血这种东西,真的很奇妙,如果是个陌生人,可能老死不相往来,可是有血脉管着,总是能轻易原谅。 说起来,东凌对东临秋也没多刻骨铭心的恨意,有的不过是怨念,虽然外公、外婆和舅舅以及亲娘从未说过父亲一句坏话,可他就是怨恨他明明活着,却从来不来看他。 别人都有爹,就他没有。 东凌这孩子藏不住话,他见到了他爹东临秋这件事,很快在凌家传开了。 长歌他娘与她爹关上门在屋内商量了半天,最终还是打算向女儿长歌坦白。 “长歌啊,当初我和你爹能从京城活着出来,是东临秋冒死跟皇帝求得情,他还为此受了重伤,差一点就死了。那时候,我和你爹都认为,皇上是不会放他走的,你和他这辈子都没可能了……所以,没有将这件事告诉你,怕你有负担,对他念念不忘……” “呵呵,娘,你现在告诉我,是觉得我们这辈子还有可能吗?”长歌笑着反问道。 “你是真的不会原谅他了吗?” “原谅?谈何原谅?”长歌自嘲笑道,“如果不是我家连累,他怕是不会变成瞎子,在这边境之地活得如此难堪……总归,是我对不起他……” 重生一遭,长歌自然知道若是没了她,东临秋又该是怎样一番际遇。 “女儿……” “娘,你别说了,我心里有数,若是不知道倒是罢了,如今知道他在哪里,我还是会争取一番的。” 长歌心里已经有了决断,本想断了家人撮合她和成风的念头,如今看来,倒是可以借成风一用。 夜晚,长歌睡前叫来儿子。 “儿啊,你过几日再帮为娘跑一趟,你去告诉你爹,说我要嫁人了,而且要嫁去邻国,再也不回来了。” “啊?” “啊什么啊?让你怎么说就怎么说!” “哦!” 第二日,也不知道最初是从谁的嘴里说出来的,反正,整个冬境城的人很快就都知道了——凌家的女儿要嫁人了,是邻国的大商人成风。 过了几日,东凌跑去找他爹东临秋,却正巧见他爹在院子里抱着一捆柴进屋,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那么几根柴,东临秋愣是抱不住,一会儿掉几根柴,捡起来,又继续掉,就这么掉了拣,拣了掉,好不容易进了屋。 “你来了!” 身后冷不丁一个声音,吓得东凌一跳。 “怎么是你?你干嘛去了?” 东凌见是阿树,这才放下心来。 “买药!” 阿树言简意赅。 “他的手怎么了?” 东凌好奇,随口问道。 “双臂都废了!” 说完,阿树也不管东凌惊讶的表情,提着药转身进了屋。 东凌得知自己爹不但瞎了,双手还废了,对他爹最后那点怨念顿时烟消云散了…… 等他再度进屋面对东临秋时,东凌已经是十分不忍地向他爹传达他娘的“喜讯”。 “我娘让我来告诉你,她要嫁人了,等她嫁去了邻国,这辈子都不会回来了!” 说完,生怕东临秋难过,东凌还十分贴心地加了一句,“我一点都不喜欢那个成风,有钱又怎么样?人品好又怎么样?长得好又怎么样?对我娘好、对我好、对我全家好又怎么样?又不是我亲爹!” 气氛诡异地安静。 作者有话要说:  呵呵,完结倒计时! ☆、60.圆满 自打儿子从东临秋那回来以后,一直闷闷不乐的,这几天也不出去玩了,只是窝在家里。 长歌一切照常,倒是看不出半点有心事的样子,反而跟那位大商人成风单独出了一次大远门,整个冬境城都在议论他们成亲的事。 凌家人并不知道,长歌是跟着成风出去求医问药的。 “我说长歌,你这次可是欠我一个大人情!” 成风说话时故意夸张地比划了一下。 “记住了,记住了,你已经唠叨几百遍了!” 长歌回头鄙视地看了一眼成风,这男人若是老了,怕是更唠叨,幸亏没嫁。 成风见长歌不耐烦,也不恼,反而继续唠叨:“我看啊,你是压根忘不掉那个男人!说什么做这些为了你儿子,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长歌脚步一顿,很快又恢復如常,继续往山上走,随口转移话题道,“你说的那位隐士高人到底住得多隐蔽啊?我们已经走了几天山路了。” 为了求医,长歌已经感觉不到自己双腿的存在,完全是靠毅力在爬山,这山路难行,她和成风已经走了好几天,还迷路了好几回。 因为神医脾气古怪,不喜见人,长歌只得亲自走一趟,打算用自己的诚心打动人家。 “我哪记得那么清楚,继续走吧!” 成风心想,他也是碰运气而已,能不能遇到那位神医,就要看长歌的造化了。 说起来,成风对长歌一见倾心,只可惜长歌的心思一直不在他身上,他是个精明的商人,自然不会做亏本的买卖,所以及时收心止损。之所以帮忙长歌,也是因为看中长歌舅妈的地位。 两人行至山崖险峻之处,成风几次嘱咐长歌小心,生怕长歌一个不小心就掉下悬崖,谁知,怕什么来什么,紧跟其后的长歌,一时踏错,整个人失足落下山崖…… “啊……” “长歌!” 成风大叫,情急之下,也跟着跳了下去…… 一月之后。 一位来自邻国的白髮老人来到东临秋家的屋前,再后来,东临秋、阿树跟着那位仙风道骨的老人离开了,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半年后,长歌的婚事也筹备的差不多了。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长歌会嫁给邻国大商人成风的时候,长歌凤冠霞帔穿戴整齐地被人劫走了……
第74页 “要是你眼睛和手都治不好,是不是打算一辈子不见我?” 长歌瞪着劫走自己的男人,虽然早有预料,心里还是很不慡,想想要不是为了儿子,她才不会如此主动,费尽心思要寻人帮他诊治。 “我们重新开始吧,忘记过去的一切。” 东临秋一把抱住长歌,根本不管她在说什么,为了这一刻,他已经等待太久。 他为了医好眼睛,无数次以毒攻毒,受尽折磨,就是为了今天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他不想再与长歌浪费时间斗嘴。 长歌一下子被抱个满怀,有点懵了,等她回过神来,发现自己竟然没有抗拒这个怀抱。 感觉到长歌的身体在一瞬间的僵硬后,随后松懈下来,东临秋将长歌紧紧拥在怀中,再也不想放开。 活到长歌和东临秋的年纪,对于情爱都已不再那么计较,毕竟他们都活过两世,知道没有失去自己死前最在意的人便好,其他已不再重要。 不是谁都能对爱人说一句重新开始,有的人,即便说了,也不会再有人在原地傻傻等待了,所幸,长歌还在原地…… 东临秋想,他这一世虽然比上一世狼狈太多,却也甘之如饴。 功名利禄,不过是过眼烟云,死前,他一样也带不走,可是,这一世,就算死在此刻,也是心满意足。 这之后,东临秋改名东林,成了凌家的女婿。 冬境城的吃瓜群众都奇了怪了,这凌家的女婿是从哪冒出来的?不是要嫁给别国的大商人么?怎么大商人娶了别人?长歌是一怒之下所以随便找个男人嫁了吗? 不过碍于这是凌家的闲话,所以大家也就关上门念叨两句而已,很快就没人再提了。 两人成亲之后,东临秋被长歌用心调养一番,越发有了上一世的气质风华,倒是叫人移不开眼。 东临秋知道京城那边一直没有放松对他的监视,所以一直深居简出,几乎跟长歌形影不离。 两年过后。 长歌被东临秋宠得越发圆润,两人感情甚好,只是对于成亲之前的所有事,两人都闭口不提,这也是两人之间的默契。 两人都曾无数次地想要对对方坦白自己重活一世的机缘,可是每每话到嘴边都放弃了,也许,独自带着这个秘密进入棺材也不错。 五年后,长歌生下一女,有了一儿一女的两夫妻也算弥补了上辈子的遗憾。 儿子已经长大,东临秋将对儿子的所有的亏欠都弥补在了刚出生的女儿身上,成了一个十足的女儿奴。 “瞧你这样,以后女儿怕是嫁不出去了!” 长歌常常笑话东临秋,东临秋每每总是不乐意回上一句:“我倒要瞧瞧谁有资格娶我女儿!” 长歌也不跟他斗嘴,心里想着:东临秋,你等着吧!最多十几个春秋,总会有个少年郎抢走你放在手心里的宝贝闺女,任你吹鬍子瞪眼也没用…… 东临秋怀抱瓷娃娃般的小闺女,思绪飘远,上一世,他死的时候虽然身处高位,却是高处不胜寒,夜夜噩梦惊魂;这一世,虽然波折,在他心中,却是实实在在的圆满。 有妻,有子,有一室称之为家,足矣! 不远处,长歌枕着本书趴在窗边小眠,午后金色的阳光倾洒下来,树影摇晃,清风悠然…… 东临秋俯身将女儿放在床上,走到窗前一把抱起长歌,长歌梦中惊醒,勐地一睁眼,见是东临秋,整个人由戒备变得放松,復又闭上眼睡去。 东临秋嘴角不自觉弯起,眼中一片宠溺,此时此刻,岁月,静好。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撒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