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夜归人》 1、扶乩 天色渐晚,卢碧提着食盒自小厨房出来,走得不紧不慢,目光不着痕迹地四处张望,望见回廊角上那一抹青衫,脚下不由得加快,脸上也微微泛出笑来:“沈先生,读书呢?” 沈墨白果然手里笼着一卷书,却并没有读,正自望着北厢出神,听到卢碧说话,才像是大梦初醒般回过神来,欠欠身:“碧姑娘。” 卢碧手里提着小少爷的奶羹,不敢多做停留,却也舍不得就走,抿嘴一笑:“先生读什么书,这么出神?”她也认得字,眼睛溜过去看时,却是满纸的弯弯曲曲,似字非字,似画非画,半个也不识得。 沈墨白笑了笑,将书笼进袖里:“小少爷这几日还好吧?” 卢碧点点头:“好。晚上睡得也好。看来这两只獒还真是管用呢。”说也奇怪,自从两獒买进了门,这几天晚上小少爷睡得踏实,再也不曾夜啼,沈墨白也就好几晚没进偏院,卢碧只能每日早晚来小厨房的路上绕一下来看看他,言语之间,不觉有几分遗憾。 沈墨白微微笑了笑,若有所思道:“只怕不是獒的事……这位大少爷,此后长住宅里么?” 卢碧怔了怔,才明白过来他问的是罗靖,不由撇了撇嘴道:“怕是不能吧?刚回来就闹得鸡飞狗跳的,若真是长住下来,怕不翻了天?” 沈墨白疑惑道:“闹什么?” 卢碧掩口笑道:“沈先生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都闹成什么样儿了?先生还全然不知的……”左右望望无人,悄声道,“那日先生也在院子里,总该听到的——要让前头的陈姨娘牌位入祠堂呢。谁听说过这种事?” 沈墨白于这些事上头却不甚明白,怔怔道:“难道不成?” 卢碧笑得弯了腰:“哪里有姨娘能进祠堂的呢?何况听说这位姨娘生时也不得意,就连大少爷,也是打卦先儿算的,是天生克父克家的命……”说到这里,忽然想起自家身份,若是跟了少爷,即便日后有个一儿半女,也不过就是姨娘的命,默了一默,勉强笑道,“奶羹怕要凉了,我得先给小少爷送去。这几日小少爷睡得好,先生也别就不闻不问了,常进来走动。有什么衣裳要缝补洗作的,只管跟我开口。”说到这里,脸微微红了。 沈墨白却并不觉得,反而道:“若是大少爷常住宅子里,便用不到我了,我想,还是回山上去住的好。” 卢碧怔了怔,已经要走开的脚步不由又停了下来:“先生要走?怎么,还要回什么山上去?” 沈墨白微微笑笑:“是啊,我从前住在山上,只是好奇下山来走走,也该回去了……”他声音甚轻,卢碧看着他温润的笑容,总没注意他说了些什么。直到听见远远有人唤她,这才回过神来,脸上绯红,低低念叨了一句什么,逃也似地走了。 沈墨白倒没注意卢碧的神情,只觉太阳已经渐渐落下,光线黯淡,不能再读书,便袖了书起来,沿着回廊往后院走。他跟仆役们一样住在后院,只是单独有一间房,住得宽绰一些。仆役们忙完一天的事,不免聚在一起闲聊几句,说到兴头上声音不由大了,顺着窗缝便钻进来:“……听说在军中好男风的人不少呢,他带的那个侍卫碧泉,长得眉清目秀的,我看一定是了……” “胡说,他不是还带着个侍女吗?” “你知道什么!那是兄妹两个,一个叫碧烟一个叫碧泉,都是侍候他的。我可是听收拾北院的玉珠说的,有天她去送茶,就看见那个碧泉衣裳不整地出来,满面□□呢。” “还满面□□?玉珠跟你说这种话,你们两个……嘻嘻……” “……闹着要把姨娘的牌位进祠堂,嘿,老爷怎么会答应!” “不答应也不行啊,人家现在是大帅手下的红人,老爷还受他管,敢不答应?” “弄回野女人不说,还带野男人,把老爷气得半死,怎么肯答应!反正大帅的兵马上要去边关,老爷是在拖延,等他走了,自然就无事了。” “只怕他不肯呢,还有那个野女人,不会也留在宅子里吧……” “那怎么会,去了边关,不还得带着出火吗?” 沈墨白听他们说得不堪,声音也越来越大,关上窗子也挡不住,无奈之下又走了出来。此时天已黑透,他悄悄出来,倒也没人注意。正院里用铁链拴着的两条巨獒看见他,只把头抬了抬,尾巴轻轻摇摇,又伏了下去。沈墨白轻轻微笑,蹲下身来给两獒顺了顺毛,才站起来又往外走。常州这地方天黑得早,加上罗平数日筹粮也劳累,这时候人都各归各院,除了窗里透出的灯火,院子里已经是悄无人声。昏黑之中只见一个人影躲躲闪闪,在墙根竹丛里时隐时现的,往北院走去。沈墨白微微皱皱眉,慢慢跟了上去。 身影苗条,显然是个女子,只是夜色昏黑之中,轮廓模糊,走到北院外,忽然不见了。北院院中空无一人。合府仆役对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大少爷都有些无名的畏惧,他不叫,乐得自去偷闲。沈墨白迟疑着走进去,房里一灯如豆,隐隐有呜咽声传来。沈墨白听着不解,不由又上前了几步,突然一声尖叫,吓得他打了个哆嗦,随即便听一个年轻男子声音喘不成调地道:“爷,饶了我吧……受,受不了……”话语破碎,似是痛苦,却又带着说不出的欢愉之意。没有回答,他的□□声也愈来愈高,沈墨白贴近了侧耳细听,却听到在□□声中夹杂着隐约的水声,偶然还有床板吱地一响。他自幼生长在山上,并不知这些床第之事,怔了半晌,才突然联想到仆役们的闲话,脸腾地红作一团,转身便走,慌不择路,一脚踢在旁边的花盆上,自己也绊了个趔趄。花盆砰砰连声滚落台阶,屋里立时一声断喝:“什么人!”门忽地推开,沈墨白刚刚站稳,已经被人提着领子压到墙角:“你是什么人!” 沈墨白只觉一股奇异的味道扑面而来,虽是不懂,也隐约知道是□□之后的气息,两人逼得如此之近,那人身上的气息直灌入鼻中,避无可避,脸不由微微红了:“我——” 罗靖听声音并不熟识,方才那一下,已知此人并无什么功夫,自然也不是盗匪刺客之类,手上稍稍松了点:“你是什么人?到这里来做什么?” 沈墨白正不知如何回答,屋里一个年轻男子已经掌着灯出来,往他脸上照了照,道:“爷,好像是宅子里的帐房先生,该是姓沈。”他声音还有些嘶哑,自己身上衣衫不整,却带了件外衣出来披到罗靖肩上。沈墨白偷眼看他,心想这必定就是那个碧泉了,果然是眉清目秀,脸上红晕未退,半敞的领口隐约还可见红痕。正在胡思乱想,颈中一紧,气都透不过来,罗靖已经满脸杀气:“帐房先生跑到北院来做什么?你这双眼睛不想要了吧!” 沈墨白微微缩了一下,挣扎着道:“我是——”说了半句,又觉不好开口,迟疑片刻,道,“听说大少爷想让母亲的牌位进祠堂?” 罗靖眉头一皱,手上又紧了一分:“轮得到你来多嘴!” 沈墨白双脚几乎离地,拼命去掰他的手,哪里掰得动一分?罗靖冷眼看他脸都涨红了,才突然松手:“滚!再胡乱打听些不关你的事,小心你的小命!” 沈墨白摸着发疼的颈子,心有余悸,但转眼看看墙角边满眼泪痕的女子,终于还是鼓起勇气道:“大少爷,令堂并不愿入罗家祠堂。” 罗靖本来已经要回房,闻言猛地转回身来,眼中戾气大盛:“胡言乱语,谁派你来的!” 沈墨白被他骇得瑟缩了一下,轻声道:“这是令堂的意思。” 罗靖怒极反笑:“好好好,你竟是个神棍!碧泉,把他拿下,明天一早送到衙门,治他个妖言惑众!” 碧泉答应一声,上来就提人。沈墨白挣扎着道:“我不是神棍。令堂就在院中,只是大少爷你看不到而已。” 他说得认真无比,罗靖和碧泉不由自主都将目光向院中移了过去。夜色昏暗,自然是什么也看不清,但觉一阵微冷的风似乎在身边萦绕不去,耳边只听沈墨白轻声道:“令堂过来了,就在你身边,只是她触不到你,你也看不见她。” 罗靖被他说得颈后一阵凉,本来要发怒,但听他语声柔和中微带伤感,不知怎么的竟然发不起火来。不过这也不过是一瞬之间,随即便冷笑道:“你还越发上来了!碧泉,掌嘴!” 碧泉答应一声,就要上前。沈墨白这一会已经知道这位大少爷是个厉害人物,一听这话先退了一步,轻声道:“我说的是真话,大少爷如果不信,可以请乩。” 罗靖眉一扬:“什么?” 沈墨白眼睛看着他身边,道:“请乩,让令堂亲自跟你说。” 房里点了四五支蜡烛,碧泉里里外外跑了好几趟,才弄来了足够的沙子铺在桌面上。沈墨白从院中槐树上折了一段树枝,修去旁枝,用小刀在端头上仔细雕刻。罗靖原本抱着看戏的心思,看他这般细致,由不得凑过去也看了看,却看不出什么,问道:“这是什么?” 沈墨白雕完,将下端稍稍削尖,道:“乩笔。”用手拂平沙面,将乩笔插在正中,转头向罗靖道:“二位请退后些。阴魂最怕阳气灼烁。” 罗靖心里冷笑,带着碧泉果然后退了两步,心道:看你如何装神弄鬼。只见沈墨白站在桌前轻声念了几句什么,伸手握住了乩笔。屋中有片刻的寂静,碧泉睁大眼睛看着,却半晌没有什么动静。眼睛睁得有些酸了,不由得眨了一下。只这一眨眼,忽觉桌上的蜡烛烛焰似乎变成了微绿色,颈后隐隐有一阵凉风,仿佛有无形之物打眼前一掠而过。屋中本点着火盆十分温暖,这一刻却忽觉冷了下来,机灵灵的就打了个寒战。想说话,喉中却似乎梗住了。他转眼去看罗靖,见罗靖双眼死死盯着桌上,再转眼看去,乩笔已经动了。他从前见过这扶乩之事,说是鬼神降临,其实都是扶乩人手笔。但沈墨白此时手只虚虚罩在乩笔上,五指张开,只掌心轻轻抵着乩笔,说是他在划字,实在说不过去,但乩笔却实实在在是在移动。碧泉觑着眼看去,只见沙面上缓缓划出几个字:“靖——吾儿,十五年未见,竟已长成,不胜喜悦。” 罗靖心下惊疑不定。这些话并算不了什么,只是那笔迹倒真与他亡母相似。不过母亲死时他不过一十三岁,亡母所留手迹亦不甚多,沙上划字与纸上书写又毕竟有些区别,并不能肯定。 沈墨白见这十余字写完,沙面已经画满,便伸手一一扫平。乩笔便又缓缓动起来:“当年所遗玉镯仍在否?儿年已长,当娶妻生子,甚盼。” 罗靖心神剧震。母亲当年临终之时从腕上解下一只玉镯给他,说是外祖母所传,将来再传给他的妻子。这玉镯不甚值钱,若不是知情之人,断不会独独提起。到了此时,那扶乩请魂之说,他已是信了一半了。 沈墨白将沙面扫平,乩笔又写道:“入祠非吾所愿,身后虚名,云烟过眼。钱塘旧景,埋骨得宜。吾儿谨记,儿兴荣之日,母犹生之时。” 乩笔缓缓移动,一字一划将字迹显现出来。罗靖只觉一阵微凉的风似乎总在自己身边萦绕不去,仿佛一只手轻抚自己头发一般,情不自禁跨前一步,“母亲”二字方要出口,沈墨白手腕一震,乩笔突然从中折断,沙面顿时乱了。碧泉啊的一声,急问道:“怎么了?” 沈墨白手心被乩笔划破,苦笑道:“大少爷阳气太盛,阴魂禁受不住,已经走了。” 罗靖一把拧住他手腕,厉声道:“走了?走到哪里?” 沈墨白手腕被他拧得生疼,蹙眉道:“自然是回了埋骨之地。” 罗靖回头看看香案之上,母亲的牌位犹在,厉声道:“牌位还在这里,她怎会不在这里?” 沈墨白将手从他手中抽出来,揉着手腕道:“魂附墓而不附主,因此才有入土为安之说。祠堂立位,不过祭祀之时来享。且牌位入祠之人,若是德行不足,即使祭祀,亦不能享,皆是虚名而已。反是埋骨之地,若地气厚暖,风景宜人,则魂魄安矣。” 罗靖怔怔望着牌位:“如此说来,这十余年她并不在我身边?”他自离家之时就带着母亲的牌位,本以为携此物犹如母亲相随,想不到沈墨白一句“魂附墓而不附主”,完全否定了他的想法。 沈墨白轻轻摇了摇头。罗靖怔怔站了一会,突然转头盯着他:“你究竟是什么人?一个帐房先生怎么能夜夜住在偏院里?又怎么能知道这么多事?” 沈墨白微微迟疑片刻,道:“我天生能视鬼,但究竟是何原因,亦不自知。住在偏院,只是为了替小少爷驱鬼。” 罗靖眉一扬:“驱鬼?驱什么鬼?” 沈墨白迟疑着道:“就是,一些夜游鬼……” “胡说!”罗靖此时已经恢复了镇定冷冽的模样,“这是罗家祖传的基业,多少年都没出过什么事,怎么会突然有鬼?”他往前走一步,几乎贴到了沈墨白面前,“这个鬼,不会是你带来的吧?” 沈墨白微微蹙起了眉:“大少爷怎能这般说话?” 罗靖冷笑:“因为你没说实话!你最好是说出事实,否则我把你送交官府,以妖言惑众之罪活活烧死你!” 沈墨白不由向后退了一步,双手合什轻轻念了一句佛号,神情才平静下来:“大少爷的戾气太重了,有损阴福,该戒嗔戒怒,才是修身养福之道。” 罗靖一摆手:“别说那么多废话!反正我天生就是嗜杀克家之命,用不着戒,也戒不了!倒是你,再不说真话,我可有的是手段对付你!”他轮廓硬朗的脸上杀气四射,高大的身影像座山似的压下来,沈墨白竟觉得有几分透不过气来,低头又轻轻念了几句佛号,才缓过来一些:“我说的是真话。” 罗靖眼神一厉:“你当我不敢杀你?” 他并没多余的动作,只眼神往下一瞥,沈墨白已经觉得颈子里一阵凉,仿佛有把刀抵在上面似的。紧紧蹙着眉,他终于是抵不过罗靖的压力,低声道:“当真是有鬼。只不过,只不过是罗家的先祖阴魂,并非外鬼。” 罗靖一怔,眼神反而更冷:“罗家先祖来惊扰自己的儿孙,断自己的香火?你说这种谎给我听,当我是傻子么?” 沈墨白烦恼地咬着嘴唇。他平生也没说过谎,罗靖的指责让他有些不悦,那种威压也让他不舒服,终于还是道:“小少爷,他,不是罗家骨血。” 2、真相 “你要移柩?”罗平十分意外地看着长子。前几天还闹得天翻地覆,今天怎么突然改了主意,不但不再要求把他娘的牌位进祠堂,还要把灵柩也搬走。 “不错。”粮草已经征集完毕准备上路,罗靖也换上了一身戎装,愈发显得威风凛凛,英姿挺拔,“娘不愿再呆在你罗家,她要返乡,我要带她走。” 罗平被他口气中的傲然不屑气得心火直蹿,却还不好发作,只得道:“你娘已经下葬很久了,棺木大约都快烂了,再迁恐怕不宜……再说她毕竟是我罗家的人,理应葬在此地,迁回钱塘去也太——” 罗靖不等他说完就打断了他:“父亲原来还知道娘是罗家的人。不过,娘现在已经不稀罕这罗家姨娘的名份,她要回乡,我一定要带她走。” 罗平终于被气得一拍桌子:“你好大的口气!怎么?你还是不是我儿子?仗着大帅的势力,就敢忤逆了?你想气死我是不是?” 罗靖嘴角露出一丝冷笑:“那又如何?” 罗平被他气得两眼干瞪,咬牙道:“就算你是大帅的人,也未必就碍着我动家法!来人!” 这父子二人在这里大吵,合府已经无人不知,虽然不敢出头,却也都悄悄扒着墙角在看。罗夫人也由儿子扶着出了佛堂在院里看热闹,她长得也算秀美,只是脸色苍白如纸一无表情,看着教人心里发冷。直听到罗平要动家法了,脸上才露出一丝幸灾乐祸的笑意,道:“老爷叫人送家法,你们怎么不动?”罗铮也接口道:“拿新板子,多预备两块,免得不够用。这样的忤逆,打死也是该的。”两边下人已经呆了,经他们提醒,才有人赶紧捧了竹板一溜烟地送上去。 罗平接了竹板在手,咬牙道:“跪下!” 罗靖站着不动,讥讽地一笑:“不用到院子里去?”他自幼不知被责打过多少回,每次都是被叫到院子里跪着,当着来往的仆役挨打。 罗平抬手就是一记:“不用!老子在这里就打死你!”开始几下心里还有点发虚,后来打得顺手,那竹板就停不下来了。 罗靖笔直站着,竹板风车般抡下来,他却眉毛也不皱一下,等罗平抡得手都有点酸了,才冷冷道:“打够了?” 罗平气得吹胡子瞪眼:“你,你给老子跪下!”一板子又抽在他腿上。 罗靖微微晃了晃,却仍昂然立着,淡淡一笑:“你打吧,也就是今天这一回了。趁着这机会打够了数,否则等我踏出这门,你就再也没有打自己亲生儿子的机会了。” 这话里有话,罗平手不由得一顿:“你说什么?” 罗靖眼睛却往院子里扫了一圈:“新来的那个帐房先生沈墨白,我要带走。” 罗平眼睛都红了,大吼道:“我问你方才说的是什么!” 罗靖冷冷一笑,把目光转到脸色发白的罗夫人脸上,一字字道:“去问你的夫人,我的大娘!罗铮究竟是她生的,还是她的妹妹生的!” “你胡说!”罗夫人好似被扎了一刀,尖声叫起来,“老爷,你就让他这样胡说?” 罗靖低低地笑,目光却是尖锐如同刀锋:“胡说么?当初给你接生,接下来一个死婴的那个接生婆,恐怕不会这般说罢?”他用目光一寸寸切割着罗夫人,声音愈提愈高,“你可知道为何你的孙子会夜啼不止?那是罗家先祖不能容忍他顶着罗家小少爷的头衔招摇撞骗,享用他根本不配享用的东西!” 罗平惊得呆了,半晌才回过味来,狂怒地一板子又抽下去:“你混蛋!” 这一次罗靖却不再挨着了,一闪身,罗平的板子就挥了个空。罗靖掸掸身上衣裳,似乎对这一顿板子完全不放在心上:“父亲不相信也无妨,不过,最多半年,这孩子就会夭折,此后,只要是这位二少爷生出来的孩子,想必罗家列祖列宗都不会让他活着。孩儿还有军务在身,今天就要告辞了。此后孩儿也再不会回来,所以——”他突然出手,从罗平手里闪电般夺下那竹板,双手一叫劲,咔嚓一声折成两段,随手抛在地上,“这东西,父亲以后也用不着了。” 没等罗平缓过神来,罗铮已经疯了一般冲了上来,一拳挥出:“你放——”一个“屁”字还没出口,他已经倒飞了出去,罗靖活动一下指节,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就凭你,也敢跟我动手?你不妨回去好好照照镜子,究竟你是长得像我这位大娘,还是更像你的亲生母亲!” 罗平怔怔看着口角流血的罗铮,再转头去看已经摇摇欲倒的罗夫人。他是见过那位姨妹的,她与罗夫人长得有八分相像,只是眼角微微上挑。现在看来,罗铮这双眼睛跟她是一模一样,若说他与罗夫人有七八分像,那与那位姨妹就是十成十的像,只是从前没有人想到过而已。 罗靖对满院子目瞪口呆的人满意地扫了一眼,最后将目光落到站在院角怔怔看着他的沈墨白身上,嘴角微微一勾:“跟我走。” 沈墨白几乎是被他拖出罗家大门塞进马车的,手腕被拽得生疼,他却顾不上,只是愤怒地瞪着罗靖:“你,你为何言而无信?” 罗靖扬扬眉,硬把他按在坐垫上:“我几时言而无信了?” 沈墨白气得话都有些说不清楚了:“你——不会说出来!你答应过不会说出这件事的!” 罗靖挑起一边眉毛:“我答应过么?你再好好想想。” 沈墨白瞪着他,迅速回想当时的情景。罗靖看着他两片红润的嘴唇微微张开,脸上露出混合着愤怒悔恨的茫然表情,微微一笑:“记起来了?我可没答应不会说出这件事,只是说不会告诉外人。我父亲,这不是外人吧?” 沈墨白从来不懂这些文字游戏,心里隐约觉得罗靖是骗了自己,又找不出什么话反驳,更多的却是悔恨自己不该把这件事告诉他。猛听得大门里传出一声凄厉的尖叫,也听不出到底是男是女。他一个机灵,爬起身从车窗里往后看,却什么也看不到。罗靖从容坐好,道:“走!”碧泉跃上车辕挥起马鞭,马车便辘辘向前驶去。罗靖瞥一眼沈墨白,见他仍扒在窗口,淡淡道:“看什么。那是她罪有应得。当年为了生下嫡子她李代桃僵,稳固了正室之位逼死我母亲,今日正是报应到了。” 沈墨白回过头来看他。他心里既觉得罗靖说得不无道理,又觉这般作法太过残酷。罗靖虽是语声平静,嘴角却绷得极紧,肌肉微微跳动,显然是愤恨痛苦到了极点。沈墨白看他这副模样,心里忽然又觉得怜惜他,慢慢滑坐到垫子上,轻声道:“可是小少爷太可怜了……” 罗靖冷冷一笑:“自作孽!何况她只要承认事实,把孩子送还娘家,自然没事。只怕她死挺到底,那就怪不得别人!” 沈墨白不说话了,呆呆坐着。罗靖斜瞥他一眼,道:“有件事倒忘了问你。既然罗铮不是罗家骨血,为何他幼时没有夜啼诸症?” 沈墨白迟疑着道:“这,我也不知。或者是因为他幼时你在家中之故。听说你是十八岁才离家的,那时他已长成,阴魂难近了。小少爷年纪太幼,阳气未足——”他还在解释,领口却已经一把被罗靖提起来,直提到自己眼前,冷冷道:“你是什么意思?我在又如何?” 沈墨白被他惊得微微瑟缩了一下,轻声道:“你身上阳气炽烈……戾气……亦足,阴魂难近。并且你是长子,有你在,罗家骨血不绝,先祖亦不必刻意惊扰……” 罗靖狠狠瞪着他:“戾气?又是什么天生恶命,克父克母,遇家败家,遇人杀人?” 沈墨白确是觉得他身上戾气十足,而且他回来这一番折腾,罗家从此就算是家翻宅乱了。但看着罗靖几乎赤红的眼睛,这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平生第一次将真话咽了下去,轻声道:“并非如此。你只是杀气重了些,克父克母……只是巧合而已。” 这话说得有些拙劣。罗靖却只是哼了一声,将他甩回垫子上,顾自闭目养神,不再说话了。沈墨白只觉他身上的压力即使是在安静之时也四散出来,不由自主向角落里移动了一上,突然想起一件事,急忙问道:“你要带我去哪里?” 罗靖眼也不睁,淡淡道:“坟地。” 罗靖所说的坟地,就是他母亲埋葬之处。在罗家祖坟外面一点,标志着她只是妾,并没有进祖坟的资格。坟前香烟缭绕,一个年轻女子领着几名土工已经将坟墓挖开,沈墨白悄悄看她一眼,心想这大约就是仆役们所说罗靖带在身边的那个女子了。模样与碧泉有七八分相像,大约是跟着罗靖奔波惯了,风吹日晒,肌肤略黑,眉眼倒是端正分明,很是精干的样子。 棺木已经烂完了,和泥土混在一起,难以分辨。一片棕黑之色中,只有白骨格外显眼。罗靖亲自跳下去,将骸骨一根根捡起,郑重放入准备好的檀木匣中。一时间无人敢出声,直到罗靖将木匣盖好,众人才不约而同都悄悄松了口气。罗靖亲手将匣子搬到准备好的马车上,看一眼沈墨白:“上车。” 沈墨白怔了怔:“去哪里?”他还以为罗靖拖着他来坟地是怕开棺惊动亡魂,所以让他来做个法事什么的。现在看来,罗靖对于掘坟开棺这种事根本没有半点忌讳。 罗靖淡淡道:“跟我走。等仗打完,跟我去钱塘。” 沈墨白惊讶地睁大眼睛:“为什么?” “你既能阴视,想必也知风水,去钱塘为我母亲挑一块好坟地。” 沈墨白大急:“可,可我不能离开此地!” 罗靖冷冷看他一眼:“有何不可?我已派人打听过了,你无亲无故,只有个师傅,就是钟山庙里的和尚,前年也死了。毫无牵挂,有什么不能离开的?”钟山,就是常州城外的山峰,少有人踪,只在半山有个破庙,却也没什么香火。 沈墨白想不到他竟将自己打探得如此详尽,一时说不出话来,半晌方道:“先师说过,我不可离开钟山。” 罗靖眉一扬:“你师傅说的?他既说你不得离开钟山,你现在却在哪里?”这里离着钟山已经有三十多里路了。 沈墨白被他问得咽了一下。他自幼与师傅一起生活在山中,从未下过山。师傅坐化之前,严诫他决不可离开钟山。但山中少有人踪,独自一人与鸟兽为伴也实在寂寞,偶尔遇上个樵夫猎户攀谈两句,只会更增对山下生活的好奇之心,终于试探着走下山来。初时只是在城中走走,眼见并无什么异样,渐渐便大了胆子。他本识文断字,便在罗家布庄里做了个帐房先生,偶然随着来宅子里报帐,却就碰上了啼哭不止的小少爷。当时天色已经昏黑,他一眼看去,竟有十数条黑影围着孩子徘徊不去。虽然尚无什么举动,但孩子禁不住那股阴气侵迫,自然大哭不止,看得他不由自主走上去把孩子接了过来。孩子抱到他手中,四周环绕的黑影禁不住他身上佛光的照射,不得不四散藏匿,孩子也渐渐安静了下来。他知道这佛光来自师傅给他的一颗菩提珠,自幼带在身上不曾稍离的。师傅临终之时反复叮嘱的就是两条:第一,不得离开钟山,第二,不得取下菩提珠。第一条他终于是忍不住违背了,但第二条却一直遵守着。他知道自己能看到一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那些东西也爱沾他。幼时他也曾被这些东西吓得啼哭不止,是师傅给了他这颗菩提珠后才让那些东西不再近身,因此这菩提珠自戴上之后,就再未取下过。只是他不曾想到竟会被罗家父子留了下来,更没想到今天会被罗靖带离常州。 罗靖见他只是嘴唇蠕动却说不出反驳的话来,冷冷一笑,直接扯过他就往马车上带:“走。” 沈墨白挣扎着急道:“不行,真的不行!先师说我绝不可离开钟山。常州城尚在钟山之下,可钱塘……”钱塘离常州实在太远了。 罗靖只当没有听见。他手劲极大,沈墨白被他拉得跌跌撞撞,无论怎么挣扎也甩不开。忽然马蹄声响,一骑飞驰而来,到了近前滚鞍下马:“将军,兵部有人到了,说这批粮草不合规定,不许上路。” 罗靖眉头一皱,放开了沈墨白:“不合规定?怎么会不合规定?这批粮草都是我亲自验看入库的,哪里不合规定了?” 来人喘着气,显然是急急找过来的:“属下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只是今早突然有人到了,兄弟们已经将粮草装车完毕只等上路,他却硬生生将我们止住,非要挨车验看,然后说好道欠……我看,他分明是在找我们麻烦,不让我们上路。” 罗靖眼中冷光乍现,森然道:“说的不错,他们分明是来找麻烦的。走,过去看看!”拉过马来,还不忘回头叮嘱了碧泉一声,“把沈先生请到驿站去,若是人有什么闪失,我拿你是问!” 3、扫晴 罗靖这一“请”,碧泉就把沈墨白禁在驿站里关了七天。每天送茶送水,有菜有汤,甚至还在市面上买几本书来送进去,就是不许他出来一步。好在沈墨白淡泊安宁惯了,不让他出门,他就读书,也并不觉得寂寞无趣。因此当罗靖满面怒气大踏步进屋的时候,看见的就是沈墨白一袭淡青宽衫,斜斜倚在窗下读书的画面。天色阴霾欲雨,他却是玉石一般的白皙,在昏暗的天光下竟似是微微泛着一层光彩的。 罗靖看得心中微微一动。他十八岁便入了行伍,十年来都在军中,眼里只见带把的,哪有软玉温香?因此也好男风。现在这服侍他的碧烟碧泉兄妹二人是他从路边捡回来的小讨饭,如今职位渐高,才收做了身边人。比较起来,倒是碧泉因是男儿身在军中更方便,服侍他的时候反而多些。碧泉兄妹也有七八分颜色,比起来沈墨白面容只算中人,但此时他随意倚着,那衣裳是碧泉的,略有些长,只有手指露在衣袖外面,白生生的水葱儿似的。领口略微敞着些,罗靖的目光随着那修长的颈项一直延向下,到了衣扣的地方,被生生挡住了,越发教人心里痒痒的。 沈墨白被脚步声惊动,抬起头来,澄澈的目光向罗靖面上一转,放下了手中的书立起身来,却不知该说什么。不过他这一立起来,挡住了窗外透进的光线,方才那种泛着微光的感觉立时消退,罗靖心中一定,暗想自己大约是多日不曾亲近过碧泉,竟然对这般的人也动起心来,微微沉着脸道:“收拾东西,准备上路吧。” 沈墨白还想做最后的努力:“将军,家师有遗命,在下确实不能离开常州。这风水之事,其实我并不十分懂得,不如另请高明的为是。” 罗靖目光森然:“你少废话!乖乖的跟我走,亏待不了你。倘若再扯什么鬼话,我将你发到军中去慰劳弟兄,到时候你求死可也不可得了!” 沈墨白被他的目光刺得心里一紧,碧泉已经闻声进来,道:“爷回来了,可以上路了么?” 罗靖冷冷道:“给他收拾东西,马上上路。” 碧泉一面拾掇,一面道:“爷,兵部验过了?” 罗靖冷笑道:“有什么验不过的?他们分明是在拖延时间。下起雨来,路上只怕难走,叫兄弟们加快着,粮草不继是要命的,只要按时到了边关,人人记功行赏。” 沈墨白本来还想说话,听见粮草不继一句,迟疑了一下,终于没再作声,跟着碧泉走了出门。粮草已经全部整顿装车,罗靖额外给他准备了一辆简陋的轻便马车,还塞了些行李,只留下一点空隙刚刚容他坐下。罗靖自己翻身上马,碧泉赶车,一声令下,车队缓缓移动,穿过常州城,直往边关。 天色近午,常州城中街道上人来人往,车队到了城门处,不得不停下来挨次出城。沈墨白的马车吊在最后,旁边是等着出城的行人,窃窃之声直传进马车里来:“哎,你可知道那押粮的将军是谁?” “是谁啊?” “怎么你不知道?那就是罗守备的长子,当年克死了他娘,现在一回来又弄了个家破人亡。” “怎么回事?我住城北,没听说啊!” “咳!也就是这几天的事。当年有个算命的算他是大凶之命,克母克父,果然就把自己的娘克死了。后来让他入伍离家,罗守备才升起来的。这次回来才几天,听说罗夫人已经疯了,家里不满一岁的小少爷暴死,少奶奶上吊自杀,好歹给救了回来,送回娘家去了。” “这,这是怎么闹的?” “什么怎么闹的,还不是被他克的!” “哦哦……还真有这样的大凶之命啊……” “可不是,你看他那眼,厉得刀子一样,一看就不是良善之辈……” 沈墨白听得心惊肉跳,刚想掀开帘子问一句,马车突然向前,将他几乎仰了回去。只听碧泉咬着牙在帘外道:“胡说八道!道听途说的事,嚼碎你们的舌头!” 沈墨白顾不得头撞在车厢上,探头道:“他们说的可是真的?小少爷当真已经死了?少奶奶也……” 碧泉猛一回头,神色狠戾:“真的又如何?那是他们自作自受!你若敢在爷面前胡说八道,小心爷剁了你!”马鞭一扬,驱着马车穿过城门,再也不理睬沈墨白。 沈墨白怔怔坐了半晌,良久,轻轻叹了口气,听听马车外,有雨点打在车厢上的声音,天,下雨了…… “将军,前方山崖坍塌,路断了!” 罗靖身上衣甲都已被雨水浸透,马是早已不骑了,用来拉粮车,连他自己现在也跟士兵一起推车。连日的阴雨,山路已经泥泞得拔不出脚来,车轮一辗进去,就像被鱼鳔胶粘住一般,更糟糕的是这雨看起来还有愈下愈大的趋势。 “叫人去挖开!无论如何明天也要赶过山口,元帅那边应该已经断粮了。”这该死的雨!本来他昨天就该出了山区才是。如果雨再不停,边关断粮超过三日,后果不堪设想! 士兵们一言不发,有几个放开车子赶到前面去开路。副将忧心忡忡地过来:“将军,这雨恐怕一时还不会停,越往前就越难走,而且山上可能发水,这样的坍塌也会更多。” 罗靖冷冷看他一眼:“那也要走。”该死的工部,分明是有意拖延粮饷,否则他早走七日,路面干硬,此时说不定已经到了边关了。 副将欲言又止。他何尝不知粮饷重要,可是这雨下得越久,前方爆发山洪的可能就愈大,万一运气不好碰上了,别说粮饷,就是人都保不住! 罗靖怒视头上锅底般黑的云层,用力在车厢上砸了一下:“让兄弟们休整一下吃点干粮,看能不能点起火来?” 沈墨白坐的那辆车虽然四处漏风,好歹还能挡雨。罗靖上车的时候,他正握着一卷书看得津津有味。罗靖瞥他一眼,翻出发潮的干粮,就着冷水咬了一口:“你还能读得下书?” 沈墨白放下书,找出一块干手帕来递给他:“擦擦雨水,会着凉的。” 罗靖烦躁地挥开:“一会还得下去淋!粮饷送不到,命都没了,还怕着凉?” 沈墨白收回手,想了一想:“这雨停不了。” 罗靖更是焦燥:“我知道得很!这天杀的工部,分明是要把元帅困死在边关!没有粮饷,士兵还打什么仗!边关一破,至少五座城池要落入人手!朝堂上这些人彼此倾轧,只苦了百姓!” 沈墨白神色微动,低下头,过了一会才轻声道:“这里附近可有人家?” 罗靖不知他怎么样会提起这个来,随口道:“这种地方,哪有什么人家。” 沈墨白神色中有释然之意,道:“若是明日天晴,你几日能到边关?” 罗靖嗤笑一声:“天晴?这天能晴?” 沈墨白固执地追问:“若是天晴,你需几日?” 罗靖想了想:“至少要三日晴天,地还得干了才走得快。” 沈墨白轻轻点了点头,转身到行李里翻腾起来。罗靖诧异地看着他翻出一把剪刀和几块布头,道:“你做什么?” 沈墨白将一块白布剪出个人形来,又将一块红布剪成衣裙,用针线缝在白布人形上,随口答道:“请扫晴娘,换几日晴天。” 罗靖只觉啼笑皆非。这扫晴娘在江南人家颇有孩童拿来嬉戏,每逢久雨便有人家做出来挂在屋檐之下,只不过是或纸或布的一个人形,手中执帚,取一扫阴云雨过天晴之意,故名扫晴娘。可是这只不过是小孩子的戏耍之物,看沈墨白神态竟是十分认真,真叫罗靖想骂他儿戏也骂不出口,一时只有呆呆看着。 沈墨白将红布缝在白布人形上,翻了笔墨出来,在头脸上描画眉眼。虽只是寥寥数笔,却神态宛然。罗靖在旁瞧着,只觉这么几笔画上去,那本来不成样子的东西便是眉目欲动,竟真像是个手执扫帚的女子了。沈墨白绘完眉目,执起一根针在自己食指指尖刺了一下,冒出一滴殷红的血珠,随手向人偶眉间一按,染上一点鲜红,便如生了一颗朱砂痣一般,越发衬得灵动起来。他探出身子,将做好的人偶挂到车厢外去,回身向罗靖道:“明日天晴了赶快上路,过了三日雨会更大,还会有山洪。” 罗靖瞪着他不知该说什么。心里只觉这事荒谬不经,但看沈墨白温润如玉的脸上是全然的郑重之态,那声嗤笑无论如何也笑不出来,只好闷头去咬着干粮。沈墨白却像是放下了心事一般,竟执起书又看起来。罗靖心里郁闷,加上劳累数日身体实在疲惫,手里还捏着干粮,倚在车厢壁上便朦胧睡着了。 大约睡了一个时辰,罗靖猛地惊醒,却发现自己身上盖着件披风,沈墨白已经不在马车里了。罗铮侧耳听听,车外的雨声竟似真是小了许多。他翻身起来向外一看,果然雨已经细如丝线,虽是天色已晚,看不清头顶雨云是否将散,但只这雨线已细,便够他惊讶了。 沈墨白正和七八个军士围坐在火边,在火上烤着湿透的干粮和肉脯,罗靖探出头去,正听见军士们爆发出一片大笑,沈墨白也笑微微的,显然相谈甚欢。罗靖皱了皱眉,跳下车子。有个军士看见了他,连忙站起来笑道:“将军,雨小得很了,沈先生真是神算,算着明日就是晴天了呢。” 罗靖看一眼沈墨白,那人只是淡淡微笑,目光并不看他,柔声道:“天色转晴,明日必定无雨,这也不是什么神算。” 军士们都笑起来,纷纷道:“那就是托沈先生的吉言啦!” 沈墨白微笑不语。火光映在他脸上,略微起了一层胭脂色,细腻润泽,平添妩媚之意。罗靖目光一转,见有几个军士直眉瞪眼地盯着他发呆,突然有些不悦,沉声道:“既是明日天晴,还不早些休息准备上路?倘天晴了再耽搁日子,不等到边关军需官问罪,我先摘了你们的脑袋!” 一句话,吓得所有军士连忙各自去收拾睡处,火边霎时就没了人。罗靖这才冷冷看沈墨白一眼:“天气还凉,你在这风口里坐着,着了凉,可没人会为你耽搁行程。” 沈墨白眼看众人散去,脸上微微露出些寂寞之意,低头在火堆上烤着双手,没有回答。他一双手十指细长,火光映照得如同红玉一般,指甲竟似是半透明的,说不出的好看。罗靖冷眼旁观,心想此人眉眼平常,却是少见的骨肉停匀、肌肤细致,若是脱了衣裳,不知是怎样一副光景。他少年便入了行伍,军中哪得见个女人,兄弟们相互慰藉一二也是司空见惯,并不以为异。如今已是有了将衔,又正是身强欲盛之时,自打有了碧泉碧烟兄妹,床帷之间倒是再未委屈了自己,眼看着沈墨白秀气雅致,心思不由得就走歪了。心里想着,手上已经探过去握住了他手。入手便是一片凉意,虽然在火上烤了半晌,却仍是玉石似的冷。罗靖不禁有些惊讶:“冷得很?”照说这天气虽然有风有雨,却也是三月间了,又烤着火,怎么还会冷到如此模样?转念一想,又觉得这也不错,军中只带了薄薄一条行军被,找个取暖的由头,正好同卧一衾。 沈墨白却是半点也没想到这上头来,任他握着,微微笑笑:“不冷,只是手凉惯了。”罗靖看他,他便也回看罗靖,目光澄澈,如同白瓷清水里养着两颗黑玛瑙,带着点不谙世故的天真。 罗靖对着这样的目光,饶是有什么花花心思也再想不下去,有些扫兴地丢开那双手,淡淡道:“冷了就去睡,明天一早还得上路。” 沈墨白依言站起身来,火光跳动,将他的身影投在地上,拉得细长,脚看不清楚,那影子就似是吊起来摇晃一般。沈墨白看着自己的影子呆了呆,忽然问道:“街上人说,守备夫人自缢身亡,可是真的?” 罗靖脸色一沉:“真的怎样?假的又怎样?” 沈墨白迟疑一下,终于还是低声道:“事已过去多年,你又何必要揭破她,白白害死了几条人命……” 罗靖呼地一声站起来,目露寒光:“你说什么?” 沈墨白被他突如其来的怒气所冲,不自觉地倒退了一步,下意识地抿了抿唇,轻声道:“得饶人处且饶人,她到底,也是一条人命。何况二公子并不知情,你——” 罗靖一声冷笑:“一条人命?难道我娘就不是一条人命?她逼得我娘抑郁而终之时,可有人对她说过‘得饶人处且饶人’?”他踏上一步,几乎把沈墨白逼到贴在车厢上,“你知道什么?就敢在这里炫耀你的慈悲嘴脸!” 沈墨白情不自禁又往后退一下,后背紧贴到车厢上,低声道:“天心仁爱,自有报应,你又何必多造孽缘?” 罗靖放声大笑起来:“天心仁爱?我倒听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报应?我生来身带重煞,克亲灭家,这却是什么报应?难道又是我上辈子造了什么了不得的孽?”他虽是放声大笑,眼色却毫无笑意冷如刀锋,沈墨白在他目光逼视之下稍稍低下头去,罗靖冷睨他片刻,冷冷道:“滚回马车里去!再多一句废话,我割了你的舌头!看风水,大约是用不着舌头。” 沈墨白被他淡淡一句话说得身上起了一层寒气,贴着车厢移到马车门口,逃一般爬上车去了。罗靖冷笑一声,转身走到火边,立了一会,突然飞起一脚,将一块燃着的木柴远远踢了出去。四周军士个个噤若寒蝉,没半人敢出声。过了半晌,碧泉才小心翼翼地走到他身后,尽量放轻了声音道:“爷,歇息吧,明天还要赶路呢。” 罗靖笔直地站着,半晌,慢慢转过身来,冷声道:“叫兄弟们把油布都盖好了,要是夜里粮食淋了,我——”他说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慢慢抬头向天空看去。碧泉茫然,也跟着抬头。天空已经漆黑,什么也没有。碧泉不解地看着罗靖。只听他的将军慢吞吞地道:“雨停了。” 4、边关 边关。粮车一到,引起一片欢呼。 沈墨白被马车颠得骨头都要散了,腰酸背疼地从车上挪下来,就见几十名军士迎了上来,为首一人一直走到罗靖面前,满面喜色道:“将军回来了?昨天已经断了粮,大帅正念叨着呢。大家都怕到了雨季路上不好走,本以为将军还得过几天才能到。现在真是太好了!” 罗靖淡淡看他一眼,向粮车点点头:“左副将。工部有意难为,拖了七天才装车出发,幸好路上还赶得及。大帅在营帐?” 那人点头笑道:“是。大帅怕断了粮军心浮动,正准备策划一场偷袭,将军回来,那更是如虎添翼了。”嘴里说着,眼睛上下打量沈墨白,“将军,这位是——” 罗靖并没有给他介绍的意思,只向碧泉道:“把沈先生带到营里去。”随即道,“左副将还是赶紧把粮草都清点安置,这种天气,容易霉烂。我去见大帅。” 沈墨白从未对人如此冷淡过,见那左副将还在打量自己,便向他点了点头。左副将脸上却并无尴尬之色,似乎早已习惯了罗靖的态度,春风满面地向他也点头示意。罗靖脸色一沉:“还不赶紧跟碧泉走!这里是军营,不是你散逛的地方!” 沈墨白虽然知道不该跟他较真,但被人这样指鹿为马,还是忍不住道:“我并未——”不过他话还没说完,碧泉已经扯着他往营中走,一面道:“快走吧,别在这里碍事了。”沈墨白自然敌不过他的力气,不得不跟着便走。饶是他脾气再好,也不由得有些愠怒。碧泉一眼看见他的面色,嗤地冷笑一声:“我劝你,以后还是跟左穆远些。平日里他就是装神弄鬼的,爷最恨这些个。你若跟他搅在一起,惹爷发了怒,可别说我不曾提醒过你。” 沈墨白忍不住道:“什么装神弄鬼?他若不信,为何还要将我带到这里来?”他好端端的呆在常州,突然就被罗靖强行带来此处,虽然自知与他讲不得理,却也忍不住要说几句。 碧泉将脸一沉:“我倒好心提醒,你不领情便罢,将来惹怒了爷,有你的罪受!”说话间已经到了一处营帐前,碧泉将他向里一搡:“呆着,别出来乱走,这里可是军营!”说完顾自走了。 沈墨白真是啼笑皆非。不过他生性平和,二十年来从不知发怒为何物,此时虽然心中不快,片刻却也就消散了,打量起这营帐来。营帐倒是十分宽大,却无什么陈设,只一张行军床,堆着几条薄毯。沈墨白伸手摸摸,这般天气已是有些发潮。旁边有个火盆,想必是自罗靖离营督粮就再未生过火,灰烬都是潮的,旁边零乱堆了些半干不干的柴。沈墨白摇了摇头,自行李中翻出火石,将火点了起来。柴是潮的,直冒浓烟,好容易点着,已经将他呛得眼泪直流,咳了半天才停下来,将床上的毯子一床床搬下来围着火盆烤干。正忙得额上微微汗出,背后帐门一掀,罗靖和碧泉一起走了进来。罗靖虽是风尘仆仆,到现在都未及解衣洗漱,脸上却丝毫不见疲惫之色,反而是兴奋得双目发亮。沈墨白一眼看去,只觉他周身上下似是笼了一层血光,煞气逼人,不由自主向后退缩了一下。罗靖却并未注意到他的运作,只看了火盆一眼,便张开双臂由碧泉替他更衣。碧泉也是在营帐外刚刚碰到他,见他心情似乎不错,便笑问道:“爷可是得了大帅的奖赏,如此高兴?” 罗靖笑了一声:“什么奖赏,不过是大帅要打一次伏击罢了。再说,早告诉你在营里叫将军,你还不改口?” 碧泉见他心情愉快,话也敢多说两句,微笑道:“说到打仗,将军就这么高兴。” 罗靖扬眉笑道:“这个自然!这些北蛮年年侵袭,烧杀抢掠无所不为,如今要好好杀杀他们的气焰,也该让他们尝尝苦头了!幸好回来得及时,还赶上了这场仗!你看着,这次我要带个将军的脑袋回来给你!” 他说得如此兴奋自然,沈墨白在一边忍不住打了个寒战,伸手在衣裳中捏住那颗菩提珠,心中默念几遍佛号,才觉得好些。碧泉替罗靖更了衣,走过来摸摸火盆边的毯子已经烤干,抽下一条就铺到床上,道:“将军休息一下吧,离开饭还有个把时辰。” 罗靖一路过来跟军士们一起推车开路,确实也乏了,毯子刚刚烤好又暖和和的,眼皮不觉也有些发沉,当下往床上一倒,道:“将我的轻甲备出来,一个时辰之后叫醒我。” 碧泉答应一声,扯着沈墨白往外走:“将军要休息,你跟我来。” 沈墨白糊里糊涂又被他拖出来,带到后面一间更窄小简陋的营帐中。碧泉东翻西找,翻出来几条毯子扔给他:“你就睡在这里。行李我一会自然给你拿过来。这里是军营,你一步也不许乱走,尤其是夜里,若被巡更的拿住当奸细砍了,没人救你。”说着,自顾取出一套牛皮轻甲,坐在地上仔细擦拭起来。沈墨白抱着毯子茫然了片刻,才道:“有……火么?” 碧泉头也不抬地嗤笑一声:“只有将军们帐里才有火。又不是十冬腊月,要什么火呢?” 沈墨白没敢再吭声,默默地在满帐杂物中扒出块地方自己铺上毯子。这帐子是碧泉住的地方,但他多半是歇在罗靖帐里,这里就堆了杂物,加上数月不曾有人来收拾,蒙上了一层灰尘,有些东西竟然已经发霉了。沈墨白实在看不过去,铺好了毯子,就收拾起东西来。碧泉看他勤快,脸色稍微缓和了些,一面擦拭皮甲一面道:“我告诉你,爷素来讨厌这些神鬼之说,这一次是因关系到已去世的老夫人,所以才信了你的。你虽是来了,可别在爷面前再提这些装神弄鬼的东西。只要你不惹爷心烦,也亏待不了你。” 沈墨白辩解道:“我并不曾装神弄鬼。扶乩之事,是将军亲眼所见。既是信了,便是他也以为是真,并不是我杜撰。” 碧泉想起那天晚上的古怪情形,心下也不觉沉吟。军旅之人,自来见惯生死,谁信那些个鬼神之说,但那天晚上扶乩之事又确是他亲眼所见,一时也难反驳,便道:“你只消听我的,少说话就是。” 沈墨白想起罗靖发怒的模样,心里也有些畏惧,当下点了点头:“多谢公子告诫。” 他生得斯文,又温和有礼,碧泉也难和他生气,转念想想自家将军不管人是否愿意,就这么把人生拖硬拉地带到边关来吃苦,也算是此人的无妄之灾,态度上便和蔼了许多,道:“你跟你师傅住在钟山,那你父母呢?” 沈墨白摇头道:“我没有父母。” 碧泉自己就是父母早亡,吃尽了苦头,想到沈墨白也是孤儿,不由得亲近了几分,点头道:“原来你也是可怜人。” 沈墨白想了想,道:“无父无母就可怜么?那山中蛇虫也不知父母,岂不也十分可怜?” 碧泉瞠目结舌,半晌才怒道:“那是畜生之类,你将人来比畜生么?” 沈墨白迟疑道:“众生平等……” 碧泉只觉这沈墨白说的简直不是人话,后悔方才还想与他亲近,低头擦拭皮甲,再也不加理睬。沈墨白见他不说话,也便不再开口,收拾了东西,身上也是乏得厉害,当着碧泉又不好睡下,只得靠着帐子坐着。觉得身上渐冷,不由把毯子拉过来围着,渐渐的居然睡着了。梦里回到了钟山庙宇之中,师傅还像当年一样坐在木鱼前面,念颂佛号的时候还不忘回头叮嘱:“墨儿,白菜里多放一点素油,吃起来比较香……”而他好气又好笑:“师傅,口腹之欲是犯戒的。”于是师傅举起木槌,对着他的头扑地敲了一下…… 沈墨白猛地醒了,原来不是木槌,而是他自己的头撞在帐子上。碧泉从外面进来,手里端了一碗糙米饭,上面盖了几根咸萝卜,放到他眼前:“将就着吃吧。等将军得胜回来,营里打牙祭,能吃点好的。” 沈墨白在山上时也是青菜白饭惯了,倒没有什么,而且肚子也饿了,端起来就吃。碧泉看他吃得香甜,轻轻哼了一声,眼睛望向营帐外,面上露出担忧之色。沈墨白也随着他向外看了一眼,天色已经全黑了:“罗将军去哪里了?” 碧泉看他一眼:“你睡得倒沉,将军早就出发了,你还睡得死猪一样!” 沈墨白不知世事,猪倒是在农家见过,只觉白胖的倒也可爱,睡起来也确实雷打不醒,因此并没觉到这句“死猪”有多么严重,继续吃饭。碧泉刺了他一句,见他全没反应,也就没法再说。不知怎的,他看沈墨白总是不甚顺眼。一来不喜他见神见鬼的言语,二来也不喜他温文的模样。他自幼流浪,眼中所见皆是街头巷尾之人,后来跟了罗靖,见的又是军营中的粗豪汉子,对沈墨白这般秀致温雅的态度,说不出哪里总觉得有些刺心。刚刚觉得同为孤儿有几分同病相怜,又被他一通胡话全然打散,更觉不喜此人。但此时罗靖出战,性命都是放在刀口上的,他一个人等着心里如同油煎一般,多一个人说几句话总是好些。因此也不出去,只在营帐里来回走动。 沈墨白吃着饭,看碧泉焦躁的模样,腾出一只手掐指算了算,道:“你不必着急,将军无碍的。” 碧泉横他一眼:“你又知道了?说这些风凉话!” 沈墨白轻声道:“将军确实无碍,并且此次必然大胜而归。我也并不风凉,只是算出来而已。” 碧泉哪里肯信,嗤笑一声,刚要讥讽两句,帐外已有人笑道:“原来沈先生也懂卜算之学。”帐门一掀,却是那左副将走了进来。 碧泉一惯不喜此人。左穆跟随丁兰察也有四五年了,冲锋陷阵的时间少,倒是常为丁兰察掐算什么“战时”,有时连出兵要从哪个方位也要算计一番,说来甚是荒唐。然而兵凶战危,人人上了沙场都是提着脑袋的,对此倒是宁可信其有,且都说他神算。丁兰察对他也是十分信任,有什么军功也算他一份,因此升迁也是颇快。唯有罗靖不信他这一套。某次左穆计算出兵不利,而罗靖坚持战机稍纵即逝,硬是独自领兵出战,结果小胜而回。虽是小胜,却也破了左穆所说,因此更视他为惑众之徒。二人一向交恶,左穆人前虽仍是满面春风,却从未与罗靖有甚私交,如这般到营帐之中来,倒是破天荒头一遭儿。 碧泉虽然厌他,但他只是罗靖的亲随,左穆却是个副将,身份摆在那里,任是他心中不屑,表面上也只能起身行礼:“左将军。” 左穆微笑点头,眼睛却看着沈墨白:“不知沈先生习的是周易、星相还是龟筮?” 沈墨白手里还捧着饭碗,迟疑摇头道:“都不是。” 左穆大为好奇:“那沈先生是习何等推算之术?” 沈墨白垂下了头,半晌才低声道:“家师临终之时嘱托过,不得向外人道。左先生请勿怪。” 左穆眼中微露失望之色,面上却仍是笑微微的:“沈先生太客气了。”扯着他寒喧起来。沈墨白甚少有人与他这般攀话,正自认真答话,却见碧泉一脸不豫之色,话也就渐渐咽了回去。左穆发觉,也不好久留,说了几句,便告辞出去。他一出帐门,碧泉就冷着脸一把夺过沈墨白的饭碗往桌上一墩:“告诉你少跟此人搭话,你不生耳朵的么?” 沈墨白默然。碧泉正要再骂他几句,忽听外面喧哗之声,后面的话立刻咽了回去,竖起耳朵仔细听着,突然一跃而起:“是将军回来了!”他刚要迎出帐去,马蹄声响,已经到了帐外。罗靖一掀帐子大步跨进来,将手里东西往碧泉脚下一扔:“给,答应你的脑袋!” 碧泉一声欢呼跳上前去:“将军大胜了?” 罗靖衣甲之上溅满泥浆血渍,脸上也抹得人鬼不辨,却是意气风发:“自然!大帅的妙计,用假粮车将蛮子们引到泥潭里,将他们的前军杀了个落花流水,足足折了一半!那脑袋就是前军将军的。” 碧泉对这个脑袋不甚关心,只是忙着在罗靖身上上下察看:“将军受伤了!” 罗靖不在意地动了一下手臂:“皮肉之伤罢了。这一战大杀北蛮锐气,好生痛快!” 沈墨白缩在营帐角落里,那个头颅被罗靖扔到地上,滴溜溜地恰好滚到他面前,血肉模糊的断颈正对着他,一双眼睛暴凸出来,好不可怖,看得他机灵灵打了个寒战,伸手捏住胸前的菩提珠,低声念起经文来。罗靖一眼瞥见,扬了扬眉:“你在嘀咕什么?” 沈墨白低声道:“往生咒……” 罗靖脸色一沉,推开碧泉大步过来,一把拎起沈墨白:“你给他念往生咒?” 沈墨白自幼生长在山中,目之所见除了师傅和樵夫之外便是山鸡野鹿,下山后又阴差阳错住进了罗府,因他能止小少爷夜啼,阖府上下都对他客客气气,竟是从不知人间险恶,更无从生起畏惧之心。只是他自见到了罗靖,倒真真的知道了畏惧二字的意思。此时罗靖目射冷光,脸上还有溅上的鲜血未干,在他眼中就如黑夜中的饿狼,不由自主地就心生惧意,低声道:“人已死了……” 罗靖将他一搡搡到地上去:“你知不知道这些北蛮攻打我边关,掠我妇女,杀我百姓,夺我财帛!我恨不得将他们一个个全部杀光,你却给他们念什么往生咒!什么天心仁爱!你分明是不知好歹!碧泉!” 碧泉连忙应声:“将军——” “把他带到俘虏营里去,跟那些北蛮关在一起!关上几天,看到时有谁来给他念往生咒!” 碧泉应了一声,上来拖起沈墨白,却迟疑道:“将军……老夫人的墓地……” 罗靖也迟疑一下,随即想起众人冲杀作战,此人却给敌人念往生咒,沉声道:“拖下去!未必就再找不到个懂风水的!” 碧泉见他如此说,再不迟疑,拖着沈墨白就往外走。刚刚走到帐门前,突然一个亲兵飞奔进来:“将军,将军!大帅召众位将军速到中军帐,有钦差到了!” 罗靖眉一扬:“钦差?” 那亲兵一脸沉重:“是。是来颁旨停战的。” 罗靖双眉一立:“停战?为何要停战!” 亲兵摇头:“属下只是在帐外模糊听到几句,大帅似乎与钦差起了争执,其他的,属下就没听到了。” 罗靖此时顾不得沈墨白,冲出帐外直奔中军大帐。其他人还未到,帐内只有丁兰察一人在来回踱步。罗靖也顾不得什么,一面行礼一面便道:“将军,听说来了钦差?” 丁兰察苦笑:“你听六点说了?是,不但来了钦差,还是来颁旨停战,宣我们回京的。” 罗靖急道:“我们明明打了胜仗,正该乘胜追击,好好教训一下北蛮,为何此时却要停战返京?” 丁兰察满面疲惫之色:“你有所不知。京中有人上本,说我军粮草不足,久战不利。若是大败,将令敌人长驱直入,不如此时提出休战,花费些财帛,买静求安。” 罗靖只觉一股怒气直冲胸头:“混蛋!这是哪个混蛋上的本奏!买静求安买静求安,把我边关百姓送出去买静求安么!将军,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我们不回京!” 丁兰察苦笑摇头:“你当我就甘心半途而废?但我们身在边关,粮草最重。你此次在边境附近各州就地筹粮,尚且有人从中作梗,若是我们抗命不归,只怕这边深入敌后,那边就断我们粮草……虽说从军便是预备着马革裹尸,但明知不利,却教这数万将士前去送死,却非我所愿。幸好此时我们有一场大胜在手,再去谈和,北蛮想必不会拒绝。虽然料知这些蛮子无信可言,至多明年,草黄马肥之时便会再来,但至少这一年半载边境尚可安稳。” 罗靖失望之情溢于言表:“可是一年半载……边关百姓节衣缩食为我军捐粮,难道为的就是这一年半载的苟安?” 丁兰察以目示意他且别言语,听听帐外并无动静,这才低声道:“你可知上表阻战之人是谁?” 罗靖灵机一动,也低声道:“莫非是……郑王?” 丁兰察冷笑道:“自然不是他本人,却是他的心腹——两淮粮道毕安平。” 说起郑王赵祁的名号,本朝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从幼就得先帝宠爱,文武双全,若不是其母出身微贱,只怕如今端坐龙位的就是他了。先帝虽恪守祖训立长子为储君,却封他为郑王,将本朝最富庶的郑州与他做了封地,还特赐他可拥亲军五百人之权。今上性情温和,本朝又以孝弟为先,故而对这个兄弟信任有加,弄得郑王在朝中虽无实权,却有呼风唤雨之能,如今更将手伸到边关战事中来,这居心更是叵测了。 罗靖默然片刻,道:“大帅,难道这事就这么……” 丁兰察抖擞一下精神:“不。只是此时我们离皇上太远,说不得话。待我们回了京城,本帅要面奏圣上,厉兵秣马,来年再战!” 5、异潮 天色阴霾,不时飘下丝丝细雨。罗靖的脸色比天色还阴,像是能刮下一层霜来。丁兰察的一支军队,在一道封赏圣旨中被肢解了。 丁兰察因大胜北蛮有功,封为定安侯,长子荫将军,还在青州赏了一块封地。这看起来是莫大的尊荣,其实却是变相地撤了他的兵权。而他手下得力的副将们,都因此战升了官,或被召到京中,或转了地方上的实缺,看起来都是封赏,其实却等于将丁兰察的左膀右臂全部斩断了。罗靖本人,因母亲是钱塘人,就授了杭州游击将军,还给他母亲个五品封诰,给假半月回钱塘葬母。 马车比去边关时那一辆舒服了许多。游击将军虽然只统带不过三千人马,品衔却不低,钱塘知县自然极尽讨好之能事,特别把自己最宠爱的如夫人的马车派了来给他们乘用,还要派几个丫环来服侍,只是被罗靖拒绝了。 碧烟掀开帘子向外看看,回头道:“爷,雨小得多了。”此次罗靖转授杭州游击,只有她最是欢喜。从前罗靖在军中,虽是得丁兰察信任,却是军中不得有妇女,她也就空挂个侍妾的名头不得亲近,还不如兄长碧泉伺候的时日多。如今到杭州做了游击将军,便没那许多规矩可以日夜相随,且都说上有苏杭下有天堂,依她看来,在这般名胜之地做个清闲官,逍遥快活,岂不胜似到那沙场之上刀头舔血? 罗靖淡淡应了一声,并不抬头。他手里把着一卷书,却并不在看,不知在想些什么。碧泉轻轻拉了妹妹一把。他跟随罗靖日久,知道他此时心情不快,唯恐妹妹没有眼色,欲献殷勤,反惹出事来。 罗靖的生母陈氏,是钱塘陈氏的旁支,只是这一支家道没落,已远远离开族地迁于江边,父母亦是早亡,才嫁了人做妾。陈氏是钱塘大族,自家坟山尽有,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却没有再葬回自家的道理,更遑论是没落旁支。任她是朝廷的封诰,也破不得这个规矩。罗靖无奈,只好自择坟地,所以特地带了沈墨白来选地穴。因扶乩之时有钱塘旧景之语,特别到母亲当年居住之地来择墓。不过毕竟年头已久。陈家本来只有三口人,当年夫妻二人死时无钱,女儿卖身为妾草草葬了父母,加上这二十余年不曾回来,那房屋早已成了颓垣,坟墓更是无处寻找。罗靖虽是不曾见过外祖父母,但这般情景,也觉凄凉。 沈墨白一直缩在马车一角。只在去边关的路上,他已不知说过几次自己并不懂风水之学,无如罗靖置若罔闻,硬拖着他走。不过他离开常州已经将近一月,倒并未发生什么异常之事,对于师傅临终前的嘱托,倒不是那么着紧了。苏杭之地风景优美,若是没有罗靖凶神恶煞似地逼着,其实正可游玩。只是这马车里太小,他只觉罗靖身上的气势宛若有形一般四处发散出来,直将他挤到马车角落里不敢乱动。 罗靖心思自然不在书上,眼角一瞥,已经看见沈墨白倚在车厢角落里,脸上带些烦闷神色,不停地咬着自己嘴唇,将两瓣薄薄的唇咬得红红的,鲜艳欲滴。愈是阴雨天气日光晦暗,他越是如同玉雕一般微泛光彩。相较之下碧泉兄妹虽然眉眼出色,这种天气却显得面色暗沉,反不如他赏心悦目,倒也算是奇事一件。罗靖心里微微一动,道:“这里地气如何,能葬得人么?” 沈墨白正在满腹心事,被他骤然一问,倒惊了一跳,向外看了看,迟疑道:“地气是好的,草木苍翠,平和腴盛,只是有些阴丧之气……” 罗靖眉头一皱:“阴丧之气?”他多少也听说过一点风水之说,有山有水,正是好地方。此地都是些丘陵小山,山上树丰草茂一片葱翠,按说正是殡葬的宝地,怎么却会有什么阴丧之气? 沈墨白如今确是有些怕他。当日在军营之中,罗靖翻脸便要将他与北蛮战俘关押在一起,碧泉也当真将他拖过去了。那营里的战俘个个身上带伤,触鼻便是脓血腥臭之气,目之所及,全是些狰狞嘴脸,那打量他的眼光竟似是山里的饿狼一般,若不是身上都有伤旁边又有守卫不敢造次,真不知会不会扑上来将他分而食之。那一夜他紧缩在营圈一角大气都不敢出,平生头一次觉得人原来也如此可怕。倘不是朝廷的旨意迫使丁兰察退兵,还不知他要在里面被关多久。是以如今他是真不敢再逆着罗靖,有问必答。只是他委实并不懂世俗的风水之说,方才一眼看去这一带山翠而荫,绿中带黑,颇有阴丧之气,倒似个大坟场一般,这才如此回答。此时眼见罗靖又有不悦之意,当下闭口,向角落里又退了退。 罗靖冷冷盯他一眼,正要说话,马车忽然一晃,停下了。罗靖微一抬头,碧泉已经探出身子去问道:“怎么停车了?” 车夫在外答道:“前面有出殡的,小人恐撞上了晦气。” 罗靖眉头一皱,果然听到前面隐隐有吹打哭泣之声传来。掀开车帘看去,出殡队伍中竟有十余口棺材,加上跟随的亲友,迤逦有一里多路,看上去极是惊人,不由皱眉道:“怎么回事?怎会有这许多棺木?” 车夫显然对此地之事十分熟稔,顺口便道:“那是一甲出大殡。” 罗靖更是惊讶:“一甲能有多少户人家,便有如此多的棺木?难道是瘟疫?” 车夫摇头:“将军有所不知,这是修堤死的人。” 他此言一出,连沈墨白都不由倾身向前看着他道:“修堤怎会死这许多人?” 车夫摇头叹道:“将军远道而来,不知我们这里江潮的厉害。这里正是江海交汇之处,那潮头春秋之季竟有十余丈高,触石石裂,拍岸岸穿,好不厉害。因此百姓都不在此处居住。无如近来朝廷下令垦荒,各处不许有抛荒之地。这里都是从前江水淤出的地,都是好的,几任官爷要这政绩,哪个不要开垦?只是潮头厉害,垦了地也会被冲,便促着雇民感薜獭v皇钦獬彼补忠欤缃癫宦凼绷畈宦聪道幢憷础?闪獾棠睦镄薜煤茫惺备崭招奁鹗锇死铮蓖吠蝗怀謇矗躺系娜硕悴患埃惚慌娜胨校鞘橇滓材训谜业健=凑馐嗫诠啄荆涫刀喟胧巧背4┑囊律研嘀铮久挥惺住! 沈墨白听得轻叹了口气,手指不自觉地摸上菩提珠,低声念颂。罗靖眉头紧紧锁着,道:“潮头便是再高,也有个汐汛,怎会全无征兆,说来便来?” 车夫悄声道:“都说这潮里有妖怪。还是老辈子的说法,道是此地近海口,海中本有孽龙,被海神逐捕,圈禁于此。这孽龙神通广大,虽是圈禁,时时犹要翻身摆尾。一个摆尾,便是一道浪,若是翻身,那浪便有丈把高。本地原有个龙神庙,也不知何年何月所建,早荒废了。想不到如今出了这般怪事,龙神庙的香火又盛了起来……”他尚未说完,罗靖已经脸色一沉:“胡说!不过是江潮,谁在此地妖言惑众!什么龙神庙,怕也是弄出来骗无知百姓香火钱的。走,去堤上看看。若是没有妖怪,我倒要去龙神庙计较计较。” 车夫一听,惊得面目改色,连连摇手:“小人可不敢。将军切莫轻涉险地。此时正值春潮,极是厉害,正不知几时能来。除了非当差不可的役夫,这时候谁敢靠近江岸?” 罗靖哼了一声,翻身跳下马车:“我倒不信,区区江潮,会如此厉害,竟然还传出了妖怪,倒要见识见识!你不去,就等在此地吧。” 碧泉碧烟也跟着跳下车:“我们随将军去。” 车夫叫苦不迭。这位将军若是出了事,他也脱不了干系,无奈之下只好道:“将军要去,小人自然为将军赶车。只是求将军在远处一看便好,切莫近前。附近有座小山,小人陪将军登山一观如何?” 说是小山,其实就是个小土包,离江岸有百十步远,山包上生了几棵树,颇有年头,根深叶茂。车夫将车远远停下,上了小山,便先战战兢兢捉住树枝,预备万一潮水冲来不及逃走,好爬上树去。 罗靖纵目看去,堤岸上人倒不少,却罕见青壮男子,倒是夹杂不少妇女。那堤岸修得也是歪歪扭扭,显是刚刚赶起来的。堤岸之畔果然有些香烟,远远看去,凡上堤之人无不先拜祭。他正皱了皱眉,忽听远处隐隐传来雷鸣般的声音,天边一道白线,由细而粗,顷刻之间,就是一道白浪。堤岸之上顿时开锅一般,男女老少皆是扔下草袋泥石,连哭带嚎地往堤下逃。只是这浪来得委实太快,只一眨眼之间,已经到了近前。那浪头白沫飞溅,如同千军万马,呼啸惊人。车夫早吓得往山包下逃,一面逃一面没命地喊叫:“将军快走,这是春潮啊!” 罗靖自然看得出这浪厉害,不过觉得也未必就能冲到这山包之上,正要再看个究竟,碧烟碧泉却已急了,扯着他就往山下走。此时浪已到堤边,那堤就如纸糊的一般,轰地一声,已经七零八落,潮水直漫上岸来,肆无忌惮地四处追赶奔逃的人们。筑堤之人中也有老弱,一个少年拖着个老者奔走不快,被人群一挤,不小心摔倒,立时被人七脚八脚地踩了过去。待人逃走,他也再站不起来,少年哭叫着拖他,哪里拖得动?眼见潮头已经到了身后,只得瞑目待毙。 罗靖本来已经后退,回头却见这般情景,当下甩脱碧烟,回头奔了过去,拉起老者就跑。走得几步,水已经没过膝弯。碧烟急得跺脚,碧泉也奔去帮忙拖拽少年。只是老者身上被踩伤多处,行动困难,四人再走几步,水已到腰,背后水声滔天,第二重浪又冲了上来,罗靖拖着个伤者落在后面,只听水声转眼响到背后,突然有人高声叫道:“小心背后!”正是沈墨白的声音,只是惶急变了调子,全不似平常的温和宁定。 罗靖十八岁从军,跟着丁兰察在沙场上出生入死,练出一身野兽般的直觉和反应,闻言不及思索,反手自腰间抽出宝剑,向后全力一挥。他这把剑是当初入伍不久便从沙场上缴来的,端的是一柄好剑。在那敌将手中已不知杀了多少人,到了他手中,十年来更是斩过无数头颅,却还锋利如初。他是背对潮头,并看不见后面如何,碧烟站在前方,却是看得清清楚楚——第二重浪有丈把高,远远看去白沫喷溅狰狞可怖,隐约似是一张巨口,要将罗靖二人直吞下去。但罗靖那一剑全力挥下,将白浪从中分开,溅起的水沫不知是否映着日光之故,竟似是鲜红的。浪头一分为二,两个浪峰自他左右而过,其势虽是立弱,也将前方的碧泉和少年拍了个趔趄,罗靖却是安然无恙。 沈墨白喊出这一声,脱下外衣就往水中奔去。此时水已淹到罗靖等人胸口,四人脚下都有些不稳,浪虽是向岸上冲,回头时却有极大的拉力,竟是要将四人拉进江中去。沈墨白却似一条鱼儿,几下就游到四人身边,在哗哗水声中一面帮着碧泉拖拽少年一面高声道:“快些上岸!” 罗靖虽然看不见背后之事,但那一剑挥下,也觉不对。他虽是素来不信鬼神之事,但看沈墨白焦急失态如此,却也觉得此事蹊跷,全力拖拽着老者就向小山包上走。沈墨白在最前,碧泉拉着少年居中,罗靖拖着老者在后。此时水涨得更急,小山包也堪堪被水没过,但几棵老树树冠却还露在水上。碧泉拖着少年先爬了上树,罗靖将碧烟也托上去,再将老者推上树。正在忙碌,陡然间一个浪头打来,水沫飞溅,泼得人睁不开眼,待树上几人抹去水渍再看时,罗靖与沈墨白都不见了…… 6、沙洲 阳光终于驱散厚重的云层,洒落在江心沙洲上。罗靖活动一下被水泡得冰凉的手脚,看一眼身边的沈墨白,满不在乎地道:“把衣裳脱下来晾晾吧,不然冻死你。” 沈墨白嘴唇已经冻得发白。江心沙洲上长满了芦苇,高可没人,却挡不住冷风。他在水中带着罗靖怕行动不便,已经脱去了外衣,现在只剩一件中衣,紧贴在身上,被风吹得像块冰似的。但他看看罗靖已经三把两把脱下湿衣,露出□□精壮的上身,脸上登时红了一片,连忙将目光移开,反而把身上的衣裳裹得更紧了。 罗靖将脱下的衣裳挂在芦苇丛上让风吹干,一面道:“马上就要天黑,他们还未必找得到我,你这么强撑着,冻死了可别埋怨。” 沈墨白身上确实冷得厉害。他水性远远好过罗靖,身体却是不如他结实,裹着件湿衣裳,确是比不穿还冷,这会儿上下牙关都在打战。可是他从来不曾在人前袒露过身体,虽然此时只有罗靖在面前,可要他脱下衣裳□□相对,可真是难为死他了。 罗靖冷眼看他,嗤笑了一声,过来坐到他对面:“这水里究竟有什么?”饶是他不信鬼神之说,也觉得这潮来得邪了。当时水虽然漫上了小山包,但浪头已平,该是渐渐退去才对,无论如何也不该突然起了那般一个大浪。何况无缘无故,偏偏在他身后翻起浪来,这可就透着蹊跷了。他娴于弓马,刀剑皆能,却是水性不精,若不是沈墨白跟着扎进水里将他托起顺流而下,恐怕不死也要呛个七荤八素。这沙洲再向前便是海口,倘若二人被水冲入海中,那只怕便性命难保。 沈墨白双手抱着肩头,牙关咯咯打战,勉强道:“我,我也看不清楚。我只能视鬼,不能视妖。不过确实有什么东西在内。”当时浪头一来,便将罗靖卷了进去,分明水并不深,却像个漩涡一般,硬将他往下拉。沈墨白去拉他,凭着好水性,竟拖不出来。若非他有菩提珠护身,佛光照射之下将那些东西驱散,恐怕非但救不出人,反要再搭上一条性命。 罗靖看他脸色已经青白,摇了摇头,一把将他拽过来,就往下扒衣裳:“精湿冰冷的,你真想冻死?” 沈墨白打着哆嗦想挣扎:“这,这不雅……” 罗靖嗤笑一声:“雅?要雅你就冻死!”若放在平日,他才没有这个好心,只是今日多亏沈墨白将他从水中救出来,自然不能眼看着这呆子拘礼到冻死。沈墨白那点力气,哪里放在他眼里,三下两下就将他扒了个精光,将衣裳抖开晾上,反手把人搂进怀里,“挤挤暖和些。” 沈墨白脸红得几乎能烧了起来,低头抱着肩一动也不敢动。然而天色将黑,实在太冷,罗靖身上又十分温暖,他轻轻挣扎两下,也就舍不得动了。罗靖身上横横竖竖的有不少伤疤,虽然不少颜色已淡,看着仍是十分惊人。他手臂搂着沈墨白,沈墨白低头就见他左臂上一道伤疤,从掌心延伸出来直到小臂,颜色已与肌肤色泽几无二致,想来受伤时年纪极小,不知怎会伤得如此之重,忍不住道:“这伤是几时有的?” 罗靖看了一眼伤痕,淡淡道:“早就有了。”他声音平静,然而沈墨白与他紧贴在一起,却觉他身体僵了一下,便知这伤痕必有来历,忍不住伸手轻轻将他手腕翻转过来,只见那伤疤直伸到中指根部,将三道掌纹截断。伤痕极深,煞是惊人。 罗靖觉得沈墨白拿着自己手掌的手微微一颤,淡淡道:“怎么?吓着了?” 沈墨白低声道:“这,这是大煞之相……” 罗靖听这些话早听得耳朵起了茧子,冷笑道:“是啊,克父克母,不得善终。这些话,打从我一落地就有了。” 沈墨白连连摇头:“并非如此,并非如此。所谓大煞之相,皆因这道伤疤而起。三纹皆断,家宅不宁,父母不安……若是没这道伤疤,将军命相也是平和安宁之相。” 罗靖身体猛地一僵,反手攥住了沈墨白的手:“当真?” 沈墨白被他捏得生疼,点了点头道:“在下对手相虽不精通,但也略知一二。” 罗靖身体僵硬,缓缓举起手放到眼前,看了半晌,突然纵声大笑起来。沈墨白被他笑得颈后发凉,忍不住去拉他:“将军不要笑了,不要笑了。” 罗靖笑声一收,手臂紧箍住他,冷冷道:“你可知这道伤疤是怎么来的?” 沈墨白听他笑声中又是讽刺又是悲凉,心中一紧,摇了摇头。罗靖箍着他的手臂收得更紧,一字字道:“我出生不过三月,我那位大娘就找来算命先生,算我命相大凶。此后家中果然时有晦事,故而家中渐渐厌忌。我父亲本以生子为喜,此后也以有子为忧,但凡家中有甚灾殃,众人都说乃是因我之故,连带我母亲也难以抬头。五岁那年我父亲因办事不力被贬,回家之后因茶水稍凉责打我母亲,我上前去挡,他竟抽刀相向,这道伤疤,就是他亲手劈的。我只道此后家道消乏母死父病当真是因我天生带煞,想不到……想不到竟全是因这一刀!好一个自作自受,只是平白连累了我母亲……” 沈墨白自识得他以来,只觉他坚如石冷如铁,从未想过他也会有声音微微颤抖的时候,心里不由一阵难受,轻轻握了他手,低声道:“将军不要难过,令慈生前无恶,如今选吉地下葬,魂魄平安,来生之福可料。” 罗靖数十年所积郁气发泄出来,反觉轻松。他本是坚韧之人,片刻便已平静如初,回到眼前状况中来,下巴放在沈墨白肩上,眼望四周茂密的芦苇,道:“能生堆火就好了,可惜火折子也湿透了。” 沈墨白觉得他的呼吸直喷到自己颈侧,热乎乎的,皮肤上不由起了一层微微的□□,不自在地扭了扭身体,低声道:“不知他们几时能寻过来?” 罗靖本来真是为了取暖,虽然两人肌肤相贴,倒还没想到别的事情上去。只是沈墨白这一动,细腻的肌肤在他身上磨蹭,感觉似是上好的丝绸料子,倒勾着他生出些别样心思来。他本是搂着沈墨白的腰,这时忍不住就将双手圈了上去,觉得手下这人不过几掌之围,更兼水似的肌肤,竟比碧烟还要细腻些。心中一动,贴在沈墨白耳边轻轻吹了口气,笑道:“你这腰倒似比姑娘家的还细软些。” 沈墨白浑身一震,下意识地挣扎起来:“将军!” 他这挣扎实在很不合时宜。罗靖本来只是存了个调戏之心,现下被他扭来扭去,倒真起了点火,双手用力把他往怀里一带,自后面含住了他的耳垂,含糊地道:“别动。” 沈墨白虽然不知世事,但呆在罗家也有几个月了。仆役们忙了一天,晚上歇下来说话解闷,那是无所不至。尤其那些年轻力壮又未能娶妻的,少不了嘴上过过干瘾,难免越说越是下道,沈墨白虽是不愿与他们凑在一起,却也免不了听在耳朵里。此时两人紧紧贴在一起,沈墨白只觉有什么东西硬硬地顶在自己身后,想到平日里仆役们的说笑之辞,又是羞恼又是紧张,果然不敢再动。 罗靖见他老实了,那手肆无忌惮地便在他身上游移起来。沈墨白挣扎不是,不挣扎也不是,不由得慌了神,只连声道:“将军不可……” 罗靖低笑道:“什么不可?”一手圈住他双臂,一手已经摸到他胸前,轻轻一捏。沈墨白身子一颤,声音微微变了调:“将军——” 罗靖想不到他如此敏感,更觉有趣,手指捻住了不放,另一只手就往下面探。沈墨白这会儿顾不得会不会激怒他,尽力挣扎起来。他双臂被罗靖束在腰间,只能竭力弯下 身子去拦罗靖下面那只手,颈中的菩提珠垂下来,轻轻碰在罗靖手臂上。罗靖只觉臂上突然一阵剧痛,仿佛有烧红的火炭按在皮肉上,直烧进骨头里去。他从军十年,大大小小的伤不知受过多少,军医清洗缝合之时眉头都不皱一下,这次却痛得猛地松开手将沈墨白推了出去。收回手臂一看,臂上并无什么痕迹,然而那钻心之痛余威犹在,不由得变了面色:“你用的什么东西!” 沈墨白被他推得摔在地上,茫然坐起:“什么?” 罗靖一手按住手臂,还觉得深入骨髓的痛楚,脸色阴沉地上下打量沈墨白,却没见他手上有任何利器。并且利器伤人,总有痕迹,他却是皮肉完好,内里疼痛,着实奇怪。他目光一寸寸在沈墨白身上切割,最后落在他颈间的珠子上。珠子有指顶大,非金非石,似圆非圆,用一根有些褪色的红线串着,色泽黯紫,若不是沈墨白肌肤白皙衬着,还真不引人注意。罗靖盯了一眼,突然起身过去,伸手去抓。他伸手之时暗自警惕,入手却是温凉的,并无异样,不由有些奇怪。转念一想,手上突然加力,想将红线扯断。不管方才是不是这东西搞的鬼,先扯下来再说。他就不信,沈墨白身上□□,还能弄出什么妖蛾子来。只是他手上刚刚发力,掌心突然又是一阵剧痛,与方才毫无二致,登时逼得他撒了手。菩提珠落回到沈墨白的胸口,仍然是一副不起眼的模样。 沈墨白完全不知罗靖为何突然放手,只是罗靖的眼神让他从心里畏惧,连忙往后缩了缩。只听罗靖淡淡道:“你戴的这是什么?” 沈墨白觉得这样的罗靖宛如一头蹲伏着准备出击的猛兽,令他不由自主又握住了菩提珠,轻声念了几句佛号才镇定下来:“菩提珠。” 罗靖扬扬眉:“菩提珠?哪里来的?” “师傅给的。” 罗靖上上下下细细打量他,直到看得沈墨白将身体缩成一团,才淡淡笑了笑,道:“那江潮中之异物可有什么办法将之除去?”若是从前,他绝不相信江潮之中会有什么水怪,然而此次亲身经历,其中古怪不由他不信。 沈墨白听他转了话题,心下松了口气,立刻就觉得身上冷了起来,牙齿打着战道:“虽不知是何物,但将军的宝剑能将之劈开,想来,当以金克之。” 罗靖想了想:“五行之中,唯土克水,为何反而以金来克?” 沈墨白解释道:“五行相克,不可拘泥。筑堤拦水,正是以土克水,然而此地堤防屡筑屡坏,自不可以常理度之。江潮深碧,碧为东方木象,恐怕水中之怪属木。木克土,因此堤防难以筑成。木——须以金克之,将军的宝剑能劈开水浪,或者亦是因此。” 罗靖目光落到旁边的剑上,思忖片刻,点了点头:“不管怎样,且试他一试!” 沈墨白打着冷战道:“将军宝剑虽利,却是寡难敌众……” 罗靖胸有成竹,笑道:“若真如你所说,以金克木,我自有办法。”将手一伸,“看你冻得这般模样……过来,我还抱着你暖和些。” 沈墨白确实冷得厉害,但哪里敢过去,连连摇头。罗靖冷笑道:“放心,我不动你便是。说来你也无甚姿色,不必担心。”说着已经起身过去,一把将沈墨白拉进了怀里。沈墨白实在太冷,见罗靖当真只是抱着取暖,没有什么异动,僵硬的身体也就渐渐松弛下来,靠在了罗靖怀里,有些昏昏欲睡。 罗靖打量着他颈中的红线,淡淡道:“你究竟是什么人?既能视鬼,又能知妖,是哪里学来的法术?” 沈墨白眼睛都有些睁不开,喃喃道:“是从师傅藏书阁的书里看的……” 罗靖眉头一皱:“那你师傅是什么人?”在常州时他派碧泉打听过,沈墨白是个孤儿,自幼就住在钟山一所极小的寺庙之中。寺庙名字奇怪,建在钟山之上,却偏叫什么乐山寺,寺中没什么香火,更破旧不堪。他所谓的师傅是庙里唯一的一个和尚,数十年前不知从哪里云游来的,每月只下山化缘一次,连袈裟都是补丁摞补丁,实在穷得没法看。碧泉做事谨慎,连那寺庙他也亲自去看过,回来说几乎是半壁颓垣,连遮风蔽雨的房屋都没几间,那藏书阁能建在哪里?果然沈墨白迷糊着道:“就是庙里的师傅啊……” 罗靖柔声道:“那藏书阁又在哪里?” 沈墨白眼睛已经闭上了,喃喃道:“就在庙里,墙壁上有一扇门。不过师傅不让我去看,我每次都是偷偷进去的……” 罗靖微笑道:“原来你也不听师傅的话。里面都有些什么书?” 沈墨白半梦半醒地细声道:“书很有趣,什么都有……” 罗靖略一思忖,道:“你看这些做什么?” 沈墨白喃喃:“不看书,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 罗靖轻笑道:“寺庙明明建在钟山上,为什么偏偏要叫乐山寺?” 沈墨白头已经慢慢沉到他肩上,低低道:“师傅说过,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出家人慈悲为怀,所以才叫乐山寺。” 罗靖已经确定这红线就是普通丝线,并无什么异常,一只手悄悄去摸放在地上的剑,一面道:“那这菩提珠——你师傅给你这个做什么?” 沈墨白并未发现他的动作,道:“师傅叫我戴着,不许摘下来。说我天生阴气太重,戴着这个可保平安。” 罗靖手已经摸上剑柄,随口道:“那你师傅为何又不许你离开钟山?” 沈墨白微颤了一下,颓然道:“师傅说我离开钟山必有大难,可是……” 罗靖嗤笑道:“你现在难道有什么大难?”他正要抽剑,远处忽然隐隐传来呼唤之声,沈墨白一颤,猛然清醒了过来:“有人来了!” 罗靖不动声色地将手收回,拉过一边吹得半干的衣裳给他披上:“是碧泉他们,折腾到这会工夫,终于找过来了。” 果然是碧泉碧烟兄妹,带着几只小船,顺流而下满江面地呼唤,一听这边答应,如获至宝地将船靠上沙洲。碧烟第一个直奔过来扑进罗靖怀里:“爷,我们都担心死了!都说这水里有妖怪,爷非要来看……”说着,眼泪断线珠子般滚落下来。 罗靖拍拍她肩头:“行了,这不是没事了?走,马上回去,递手本见杭州知府。” 碧烟拭泪茫然道:“爷要见杭州知府做什么?” 罗靖眼中带出一股杀气:“调兵,射潮!” 7、射潮 天色昏黄。江畔倾斜的堤岸上,罗靖手执弓箭,带着碧泉和沈墨白站在水边。 江水在夕阳映照下是暗黄之色,此刻平静地流淌,并看不出数日前的狂暴。碧泉悄声道:“爷,今天会来么?” 罗靖转眼看沈墨白,见沈墨白正遥望着前方,神情专注,便向碧泉微微点了点头。碧泉紧了紧手中的弓箭,只觉心头砰砰乱跳,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一排巨弩机。 这一排五台巨弩机是罗靖从杭州府武库中借来自行改制的。当日他去拜访杭州知府,要借兵射潮,却被杭州知府客客气气送了出来,那言语之中竟是把他当了个呆子。若不是他军功卓著,说不定便会被加上个妖言惑众之罪。罗靖初时要发怒,之后略一思索,也觉此事异于常理,难怪知府不肯相信,遂不再提借兵之事,转个圈子,去武库里借了五台破旧的抛石机。这抛石机还是前朝征战攻城之时用的,放置了不知多少年,破旧不堪。罗靖在乡下招募了十余名铁匠,将抛石机逐一改制,按军中的巨弩机式样装了弓箭。此地乡民,听说这是要用来射那怪潮的,踊跃而来。因军中箭矢都是铁镞木杆,罗靖唯恐不能使用,要特别制作铁箭。乡民闻说,将家中铁器纷纷送来,有的甚至连铁锅菜刀都拎了来,在作坊门口堆成了一座小山。十日之内,便造成铁箭五百支,五台抛石机也全部改装成了弩机,每台可装箭百余支,用牛拉绞盘,可射八百余步。 碧泉将五台巨弩机看了一遍,心里还是忐忑不安。这抛石机实在太过破旧,虽然改制,也仅能一射而已。这江潮之厉害他已经见识过了,倘若什么金克木只是沈墨白信口开河,浪头过来,他们站得离水如此之近,便是要逃都来不及。而且这射潮之事在他看来实在是无稽之谈,也不知将军怎样就会信了。 江岸边寂静无声。乡民虽是踊跃捐铁,毕竟是害怕这怪潮,只有几个胆子极大的才跟了过来为罗靖驱牛,也是心中惴惴,随时准备逃命。也不知过了多久,沈墨白突然抬手一指:“来了!”果然,随着他话音方落,天水之际一道白线迅速变宽,脚下的江水也动荡起来。碧泉往下一看,只见江水不知几时已变成了深青之色,还在打着漩涡,多看上几眼都觉头晕目眩,不禁心中惴惴。罗靖却反而精神一振,高声道:“弩机准备!”十头牛同时被驱赶,慢慢转着圈,将绞盘拉紧,蓄势待发。 潮头顷刻便到了眼前,飞沫翻溅,仿佛一只巨手,将江岸攫来。后面的百姓已经有些惊呼退缩,罗靖却稳稳站着,目光紧盯潮头,慢慢举起手,突然向下一挥:“弩机放箭!”十名军乡民挥起早就准备好的刀,砍断绞盘的绳子,一阵轧轧急响,五百支铁箭疾射而出,如同下了一阵黑色急雨,迎着潮头撞了上去。众人都屏息注视,只见那白浪翻滚的潮头在五百支箭雨的威压之下,犹如受到迎头痛击,本有十余丈高的水墙竟然被射得矮了三分,夕阳照耀之中,深青之色里竟泛起深红之色,仿佛水中冒出鲜血一般。十余名乡民愣了片刻,突然爆发出一阵欢呼。罗靖眼中精光四射,提起手中弓箭弯成满月,搭箭上弦,对准前方。他这张弓是铁胎强弓,弓上三支铁箭是特殊打制,铁翎上有沈墨白亲手刻出的符字,本是灰暗无光,此刻却在深黑的箭身上闪着隐隐金光。 潮头被一排强弩射得矮了一半,但仍朝着堤岸冲来。十余名乡民到底心中害怕,纷纷牵着牛躲上高处。碧泉虽然心中畏怯,仍是紧跟着罗靖,一步不退。沈墨白却只是紧紧盯着浪头,仿佛并不知危险惧怕。眼看浪头已到百步之外,罗靖手指一松,弓弦崩响,第一支箭流星般射出,带起一道金光,直射入水墙之中。那水墙如同活的一般,箭矢所到之处陷落下去,形成一处漩涡,登时将铁箭吸入消失。罗靖面不改色,抽出第二支箭,仍旧弓拉满月,又是一箭射出。这一次水墙陷入更深,虽然仍是将铁箭吸入,却几乎被射穿,扑来的速度也减缓下来。此时众人都看出些端倪,刚才跑到高处的乡民也再返回来,握着拳头为罗靖打气。罗靖眼中微微露出一丝笑意,将第三支箭搭上弓弦,身体微微后仰,瞄准了方才的漩涡之处,又是一箭射出。这一次水墙终于支撑不住,一声牛吼般的鸣响,轰然崩塌,化为一道微波,虽然拍到堤岸上,却只是溅起几点水沫,落在罗靖衣裳下摆上。 一众乡民同声欢呼,罗靖却仍紧盯着退去的潮水,挥手道:“取定海柱来!”这次乡民们都胆大起来,几个乡民自后驱赶牛车,拉来一条合抱粗的铁柱。铁柱上端铸成牛头状,下端铸为方基,并铸有铭语。数十人一齐拉拽,将铁柱用绳索缢垂到堤岸边,只待罗靖一声令下,便砍断绳索将铁柱栽进水中去。忽听江水哗啦一声大响,众人都道是又起了潮头,一起抬头看去,却是江面上突然冒出个人来,一身乌衣,踏着水波直到岸边,向罗靖拱手道:“见过将军。” 一众乡民虽然早就传说这水中有精怪,但此时眼睁睁看着冒出个人来,却又是另一种惊骇了,纵然来的已经是个个胆大,也忍不住后退。罗靖手腕一翻,从箭囊中又抽出一支箭来,搭上弓弦,冷冷道:“来者何人?”虽然只是一支普通箭矢,在他弓弦之上却似有无穷威力。惊得来人情不自禁地侧身避开他箭矢所指,干咳一声,道:“这个……在下是……在下是青龙君的使者,来与将军和谈的。” 沈墨白上下打量他,忽然道:“这是条乌贼。” 罗靖眉一扬:“乌贼?好大胆的小妖,竟然还敢公然现身!” 那乌贼被沈墨白一口喝破身份,登时有些慌了手脚,双手连摇:“在下是来和谈的,是来和谈的。” 罗靖心中也自暗地骇异。知道水中有妖是一回事,这妖活生生在眼前现身又是另一回事。然而表面上仍是镇定自若:“和谈?你们兴风作浪侵我土地害我乡民,不知伤了多少人命,此时却提什么和谈,岂不笑话?” 乌贼正色道:“将军此言差矣。青龙君世居此地,除春秋二季潮汛为洗甲之用略大些外,并未骚扰陆上。是近年来此地强要开垦,以土填江,先扰了青龙君休息。潮水之事,也只为阻止填江而已。” 罗靖双眉一扬,怒笑道:“如此说来,你残害我乡民数百人,倒是他们咎由自取了?”手上弓弦一绷,看来随时便会放箭。 乌贼只觉一股煞气扑面而来,不由从心里发凉,小心地避开罗靖的箭矢,强笑道:“将军勿怒,有话好说。” 罗靖冷笑道:“有什么好说的?”心中暗自思忖——看来沈墨白所铸铁柱当真有镇水之能,否则那什么青龙君怎肯派人前来和谈?微微沉吟间已经打定了主意,冷冷道:“你小小一条乌贼,又怎配与本将军和谈?你家主子呢?” 乌贼听这意思是松了口,和谈有望,立刻道:“青龙君足不能出水府,将军若嫌在下身份低微,可至水府与青龙君一叙。” 碧泉在旁喝道:“胡说八道!我家将军是人,怎能生入水府?你莫不是想谋害我家将军!” 乌贼双手乱摇:“在下岂敢,在下岂敢!只要将军有意和谈,在下回禀青龙君,另择其地便是。” 罗靖手仍扣着箭,冷冷道:“你家青龙君若真有诚意,便出来与我详谈。若说什么不出水府,这便是了无诚意!” 乌贼面有难色,但还是点头道:“是,小人这便回去禀报青龙君。只是请将军勿将此柱沉入江中。此柱虽有镇水之能,但青龙君却也不惧,倘若大家拼个两败俱伤,那时倒不美了。” 罗靖冷笑道:“你敢是在这里吓唬我么?”虽如此说,还是挥了挥手,令乡民将铁柱重新拖回岸上,冷冷道,“我便再待你三天,若三天无音信,罗某倒也不怕与你拼命!” 乌贼连声应是,身体渐渐沉入水中,打个漩涡,便不见了。罗靖目光冷冷盯着江水,片刻将手一挥:“我们走!” 一行人回到驿馆,天已黑沉,碧烟早等得如坐针毡,一见几人回来,大喜过望,连忙端茶布饭,问长问短,忙得不亦乐乎。罗靖顾不得理她,甩下外衣便向沈墨白道:“那铁柱可能镇得住那什么青龙君?” 沈墨白微微一怔,道:“铁柱有镇水之能,可阻潮头冲至堤岸之上,但要镇龙……若无锁龙台,就须用镇水剑镇于水眼之上……”他回答完了,才想起来问道,“将军难道是怕那青龙君不肯和谈?” 罗靖不答,追问道:“锁龙台是什么?镇水剑又是什么?你能打造得出么?这水眼又在何处?” 沈墨白迟疑道:“锁龙台之要在龙锁,龙锁……世间凡铁实难打造。那镇水剑,却需至煞之兵。至于水眼……江面茫茫,若不下水细细探看,也难寻出。” 罗靖沉了脸不语。碧烟不知就里,听他们谈些神异鬼怪之说,急得只问碧泉。碧泉将来龙去脉简单说了,惊得碧烟面如土色,愤恨道:“那青龙君竟说要爷去什么水府!生人岂能入水,这是成心想把爷淹死在水中!” 沈墨白在旁低声道:“这青龙君或者真是被禁于此,所以不能出水府。但生人入水,却也并非不能。” 碧烟嗤笑道:“说的都是一派鬼话!既能入水,你怎不去?” 罗靖却是心中一动,道:“你难道有什么法子入水府?” 沈墨白轻叹道:“避水灯自古有之,只是这灯油却是持灯人之鲜血炼制,因此早已失传。” 罗靖眉一扬:“你定是知道如何制做了?” 沈墨白迟疑道:“但我从未试过……” 罗靖断然道:“你现在便试!两日之内,务必制出!要什么东西,我去置办。” 沈墨白低声道:“但若稍有些差错,入水之人性命堪忧……” 罗靖将手一挥:“灯是我要的,纵然死了,也不必你偿命!” 碧烟惊呼:“爷!你怎可轻身犯险,万一……” 罗靖不耐烦道:“吵闹什么!这是正事,妇道人家休要插口!”向沈墨白道,“你说的那镇水剑,所需什么至煞之兵,又是何意?” 沈墨白想不到他当真要深入水府与水君和谈,心下也不由敬佩,道:“所谓至煞之兵,便是煞气集聚之金铁,其成因不一。即如俗谓饮血之刀剑,便是至煞之兵之一种。” 罗靖前面的话倒未听得明白,后面却听懂了,唰地抽出腰畔宝剑:“此剑跟随我多年,剑上性命也有数百条了,可能当得至煞之兵?”他这口剑是丁兰察所赠,据说是一口上古名剑。丁兰察爱他勇猛,因此送了给他。不论从前,便说这些年沙场之上,确实也饮过不知多少人的鲜血了。 沈墨白只觉这剑一抽出来冷气森森。当日在江边罗靖剑劈潮头,他还只道是金可克木,现在看来,这剑上煞气之重非同小可,潮头被一劈为二,怕也不只是为五行相克之理。当下就着罗靖的手一看,只见剑柄上两个镏金小字——纯钧,不由吃了一惊道:“好一口古剑!这煞气确实厉害,若镇于水眼之上,想来定可奏效。” 罗靖眼中微微浮起冷洌的笑意,道:“好。你就立刻赶制避水灯,且看三日之内,这乌贼传些什么说话。” 沈墨白的避水灯果然在两天之内赶制了出来,只是甫一拿来,众人都吓了一跳——不过就是一个木制灯台,粗糙简陋,只是灯芯上加了个罩子,还不如普通灯台精细。碧烟第一个忍不住道:“这便是避水灯?” 沈墨白点了点头。碧烟怒道:“你就让爷拿着这个破东西去水府?” 沈墨白认真道:“避水灯只要避水,无须精致。何况两日赶制,在下手艺欠佳,也难求美观。” 碧烟真被他气得七窍生烟,正要再骂他两句,罗靖已经一挥手止住她,拿起避水灯端详了一番,道:“这个当真能避水?要如何使用?” 沈墨白点头道:“将鲜血滴入灯碗之中,待灯芯浸透,再点燃即可。人持灯入水,水自然分开。只是时间不可太久,约有一个时辰,灯碗中鲜血燃尽,便失去避水之能。” 碧烟跳起来道:“鲜血燃尽?鲜血又不是灯油,能点得着么?就是没燃尽,爷拿着这东西就能进水府?” 沈墨白颇为诧异地看着他:“自然可以。” 碧烟被他的态度噎得一个后仰,正要再吵,罗靖已经不耐烦地道:“行了行了,妇道人家懂得什么,做你自己的事去!这避水灯,先放在我这里。说来,这水眼到底是什么样子?为何定要水眼才能镇龙?” 沈墨白解释道:“水眼为一方水源所集之处,普通说来,就是一处巨大漩涡,本身已有极大吸力,即使蛟龙之属也要畏惧三分。如能将其引至水眼之处,再以镇水剑压下,就能将其禁锢在内难以脱逃。否则即使有镇水剑,无龙锁也难成功。” 罗靖沉吟片刻,道:“如此说来,这水眼吸力想必极大。” 沈墨白点头道:“正是。普通人若靠近水眼,就休想再浮得上来。” “那避水灯可能抵御水眼吸力?” “避水灯也只可抵御一半,且水眼中水与凡水不同,即使有避水灯焰光所照,也不会分开。除非水性极精,否则……不过水眼吸力对蛟龙亦有影响,想来那青龙君也不会邀将军到水眼之处和谈。” 罗靖端详着避水灯,眼中慢慢浮起一丝笑意,点了点头:“这两天你辛苦了,早些休息吧。碧泉,你跟我来。”拿着避水灯,带着碧泉大步走了。 8、筹饷 马车进入雍州。碧泉从车辕上探进身来道:“将军,前面又有成群乞儿。” 罗靖眉头锁得死紧,冷冷道:“去雍州牧府,递帖子请见。碧烟,你们自去驿站休息。左将军,你从驿站换马,在下就不能相送了。” 雍州与豫州边境上正在闹流匪。丁兰察派左穆来送的信中说的就是这件事——他已上表朝廷荐举罗靖前去剿匪。剿匪是件苦哈哈的事,尤其是剿这种流匪。边关打仗,性命虽然是掖在裤腰上的,粮饷却是丰厚,且有立军功的机会。剿匪却是各省自出银饷,自然能省则省,可是上山下水,那腿却半点不能少跑,因此谁也不愿揽这活计。恰好又是在两省之间,因此两边官员相互推搪,居然让流匪乐得逍遥了几年,势力渐壮,今年尤其猖狂,竟有尾大不掉之势,终于闹得朝廷上也知道,不能不治了。 丁兰察自到了青州封地,无一日不想着再度入京,只是没有机会。此次他若自荐,少不得引起朝廷猜忌,因此举荐了罗靖。朝廷竟然也同意了,只是要罗靖自筹钱粮,朝廷不拨饷银。这分明是个难题目。因罗靖与雍豫两省官员都无过往,若是伸手要钱,哪个肯应承?不过若非如此,也轮不到他来带这个兵。 左穆道:“将军是打算直接去见雍州牧?只怕雍州牧……”在路上他们已经反复谈论过,雍州牧陶琛,是郑王的门生。雍州这地方,算来不是个肥差,时常闹个蝗旱匪盗什么的,虽然不算利害,却是年年得要朝廷拨钱粮的。郑王为何给自己的门生安排这个地方,其中大有深意。朝廷十年要有七八年给雍州拨银子,其中三分之二都流进了郑王的私囊,竟成了他的财源。此次推搪着不肯治匪,多半又想朝廷拨饷。而朝廷也因知道剿匪是个无底洞,不肯平白地加这笔开销,才准了丁兰察的奏章,调罗靖来带兵。 “我且不提剿匪,只谈安民。”罗靖也掀起车帘向外看。自进了雍州地界,就不时可见求乞之人,且成群结队,虽不是饿莩满地,却也是百姓菜色,“剿匪之策,莫若安民。百姓多是良善之辈,若非饥寒所迫,谁愿落草为寇?这些流匪不过乌合之众,倘能得温饱,怕不有十之八九不愿再过那流窜生涯。到时剩几个头目,只需百十人便可将之剿灭,易如反掌。” 左穆点头道:“将军此话确是攻心之策。只是雍州牧怕不会答应。” “无论如何我总要去见他。他是地方大员,行事总要先尽个礼数。若他不肯,朝廷有旨,教我自筹钱粮,我便要便宜行事了。” 左穆想了想:“将军不要跟雍州牧闹僵。剿匪也罢,安民也罢,都非三五日可见效。倘若雍州牧上本弹劾,将军恐怕无可自辩。” 罗靖叹口气:“今上仁慈宽厚,只是耳根子太软,太过信任郑王。” 左穆掀起车帘看看左右并无外人,才道:“将军筹钱倘若遇阻,千万莫要着急,大帅已经在设法变卖家产,供将军剿匪使用。” 罗靖心中一热,道:“大帅这是何必,我自有办法就是。”他十八岁被送入行伍之中,就是跟随丁兰察。初时做个小兵,而后做了亲兵,再渐渐升职直到副将,十年来与丁兰察一同行军打仗,实是如同父子,比之远在常州的那个所谓亲生父亲,还要亲近得多。 左穆笑了笑道:“将军莫要放在心上。大帅与将军同进同退,此次将军若能将流匪剿个干净,也不枉大帅举荐之功。到时朝廷必有封赏,我们才能有东山再起之机。” 罗靖点了点头,心中明白。此次边关一仗虽然打得漂亮,却只是暂解一时之急,不消一两年,北蛮必然还会来犯,麻烦无穷无尽。但当今的皇上仁慈尽有,毛病却是太过信任兄弟,以致郑王在朝廷中可谓一手遮天。郑王年少时便有才名,只是出身微贱,未能登位,如今羽翼丰满,也有自立之心。丁兰察久有觉察,只恨没有证据,亦难取信皇上,空自得罪郑王,只好忍耐。且他常年在边关,如今又在青州封地,远离京城,等闲也难见到皇上,奏折进京,少不得先经郑王之手,即使肯拿出比干关龙逄的忠心来,又与谁说去?如今他憋一口气,只想罗靖剿匪有功,得以进京封赏,那时若能留在京城,一来总有机会面见皇上,二来至少也通个气息。恰好雍州牧为讨要朝廷钱粮,故意将流匪说得十分厉害,倘罗靖能一举成功,郑王想压也难压得下去。正因有这些利害关系,因此不惜代价变卖家产,也要支持罗靖。 左穆倒有些担心,因知道罗靖性如烈火,倒真怕他跟雍州牧起什么冲突。不过他现在是丁兰察属下,送过信就得赶回青州,也不能久留在外,只好嘴上叮嘱几句罢了。 马车一停,碧泉在外道:“将军,驿站到了。” 左穆起身下车,忍不住又道:“将军千万委屈忍耐,小不忍则乱大谋。” 罗靖笑道:“知道了。左将军放心,罗某必不误事,总教将军能到京城寻你那青梅竹马便是。” 左穆脸上微微一红,道:“将军又取笑了。”他在江边打造六十四根定水柱助罗靖平定江水,当地知县见水患已平,千亩良田唾手可得,明年报个卓异易如反掌,喜得无可无不可。听说左穆要寻找当年邻女,巴不得有讨好的机会,派了人四处打听。到底是衙门有人好办事,十日之内竟当真打听到确有这么一对夫妻带着女儿迁到此地。后来夫妻二人双双身亡,那女儿前几年跟着一个远房舅舅进了京城。虽说不曾见面,但有个确切消息,也是欢喜之事,只等有机会进京再去寻找。 罗靖哈哈一笑,拱手与左穆道别。他与左穆素不相能,如今居然说句取笑的话,全仗那八八六十四根定水柱之力。眼见左穆换了马如飞而去,回头向碧烟道:“你且住下。”看一眼沈墨白,“你也进去。” 沈墨白一路上都有些恹恹的,没人与他说话,他便也不开口,耳朵里到现在还是定水柱沉入江中时江水中传来的惨烈号叫。自打被罗靖强行带离常州,他心中虽然惴惴于师傅临终嘱托,但见一直未有什么怪事,心里也就渐渐松了。他自幼居于山中,寂寞之时只能以读书打发时间,到底是年轻人,若非对人世红尘有好奇之心,也不会自行离开钟山。如今跟着罗靖,虽然少不了惊心动魄,却比山中有趣得多,居然也有几分乐不思蜀。只是此次定水镇龙,罗靖将青龙君诱至水眼出手镇压,却教他心中十分难受,却是又无法反驳罗靖之言。他天生敏感,镇水柱沉入江水中一分,江中水族号叫之声便凄厉一分,直到六十四根铁柱全部没入水中,那痛苦愤怒不甘的呼号才渐渐沉寂,在他耳中听来每一分变化都清晰无比。呼号之声虽静,他心里却一直难受,简直要恨自己为何能听得如此清晰。因此罗靖母亲下葬之后,他便再次提出离开,却被罗靖轻轻一句:“你回得了常州?”便打了回来。他离开常州之时身无分文——也根本没想到银子还有这般大的用处,罗靖若真将他抛在路上,只怕他当真寸步难行。他如今吃罗靖的穿罗靖的,也只好听人安排了。 简单的行李搬下车,碧泉一甩鞭子,直接去了衙门。碧烟一手拎了一个包袱,瞪沈墨白一眼:“还不过来帮忙?”她是极不愿罗靖带着沈墨白的。或者是女人家的直觉做怪,那日在沙洲上见了罗靖与沈墨白裸裎相对,她对沈墨白便甚有敌意。因自家的爷也好男风,因此对男子也少不得要提防。沈墨白虽是容貌平常,却胜在温润如玉,不似她和自家哥哥,一身的野气。罗靖久在行伍,眼中所见皆是粗豪汉子,便是偶然到那风月场所,又是一片脂粉气,难得有沈墨白这般清雅温润之人,难保不觉新鲜起了兴趣。碧烟直到如今,还只是个丫头,连个侍妾的名份也没有,虽然罗靖身边再无别人,心里也不免有些不踏实,看沈墨白宠辱不惊的模样便更不顺眼,巴不得早打发他走,只是自家爷不肯。她自然不敢对罗靖说什么,只好背后给沈墨白一点脸色看看。 沈墨白并不回嘴,提起几件行李,跟着碧烟进了驿站。他不反驳,碧烟也就没有再吵下去的理由,心里憋着气,径自去整理行装了,也不管沈墨白有没有茶饭。一直等到天色尽黑,罗靖才同着碧泉回来,脸色阴沉如同锅底。碧烟迎着,小心翼翼问道:“爷,晚膳已经备下……” 罗靖将外袍甩在桌上,怒气冲冲地坐下:“茶!” 碧烟吓了一跳,赶紧去倒茶。碧泉轻声细语道:“爷,别气坏了自个身子。雍州牧不肯放赈,不也早在爷意料之中?另想办法就是了。” 罗靖重重吐口气,怒道:“他身为一方父母,竟然对百姓死活毫不挂心,只知讨好上司,实在混蛋之极!好,他既是准我自筹银饷,明日就召集地的富户,我倒不信榨不出钱来!” 碧泉迟疑片刻,还是细声道:“爷,这动静就弄得大了。那些个富户谁肯出钱?少不得要和他们翻脸,闹到姓陶的那里,依旧还要跟他对上。” 罗靖一拍桌子:“对上就对上!如今青黄不接,有人又囤积居奇,再不开赈,少不得又要饿死人。死人不多,照例不用上报,可是死的这些百姓,到哪里去鸣冤?这些个富户,平日里大鱼大肉享受得也够了,教他们出一出血,也算不得什么。” 碧泉虽觉不妥,但也不敢再劝。罗靖跟陶琛打了一下午的官腔,憋了一肚子火气正无处发泄,转眼看见沈墨白站在门口,只探进半边身子来瞧着他,一拍桌子:“鬼鬼崇崇的做什么?进来 ,怕我吃了你不成?” 沈墨白本是怕扰到他们谈话,知道跟罗靖没法辩解,便不言语走了进来。罗靖没及进驿站就去了府道衙门,驿站里虽知是新调将军的家眷,却把他当了下人,竟没人问他是否要汤要水,生生将他饿了半天。罗靖看他捧着饭碗吃得香甜,轻轻哼了一声。沈墨白抬头看他一会,见他并无什么怒意,低头拿筷子戳戳碗中米粒,轻声道:“将军要放赈,可是没有银子是么?” 罗靖没好气道:“是啊,难道你有银子不成?” 沈墨白低声道:“将军放赈是一片慈悲之心,但若硬压着富户拿出钱来,未免就……” 罗靖嗤笑道:“不然怎样?你倒是慈悲,可慈悲得出银子来么?” 沈墨白转头向窗外看了一会,道:“无主之物,取不伤廉,不胜似将军强榨来的?富户中也有辛勤积攒的,若是爷不分青红皂白强行逼取,也落个恃强凌弱的名声。” 碧烟一顿筷子怒道:“你说什么!”罗靖却从沈墨白话里听出点意思来,顾不得生气,一挥手止住碧烟,追问道:“什么无主之物?你说清楚。告诉你,赈济银子可不是百十两就打发得了的,就是千把百两,也根本是杯水车薪。” 沈墨白沉吟望向窗外,半晌道:“我也不知有多少,不过定非小数便是了。” 罗靖紧盯着他:“在哪里?” 沈墨白抬手一指窗外漆黑夜色之中:“在山里。” 山路崎岖,罗靖跟着沈墨白,夜色中走得深一脚浅一脚,沈墨白却像白日里一般平稳。碧泉跟在最后,更是跌跌绊绊,忍不住低声道:“带个火把来也好。” 沈墨白闻言回头道:“不能见火。火能克金,点了火,就难见金银之精气。” 罗靖自打识得了沈墨白,耳朵里听这些千奇百怪的话也听得惯了,顺着便问:“金银也有精气?” 沈墨白点头道:“金之气色赤,夜间有光。银之气色白,入夜流散在地,可变为白雄鸡。” 碧泉一边踉跄,一面忍不住道:“我怎的看不见?” 沈墨白迟疑片刻,道:“不善观气之人见不到。” 罗靖眯着眼睛向前看去。正是深夜,山林之中像化不开的墨一般,饶是他眼如鹰隼,也看不到什么东西。刚看了几眼,脚下绊着东西,不由晃了一下。看沈墨白仍然如履平地,忍不住道:“你难道看得见地上的东西?” 沈墨白低头看看,然后点点头:“看得见。” 罗靖诧然道:“你夜能视物?” 沈墨白摇头:“只是有银之气流过,地上草木山石之形,自然显出。” 罗靖和碧泉一起低头看地,但除了一片漆黑,仍然看不见东西。忽听沈墨白轻声道:“看。”两人一起抬头,只见林间白影一闪,竟然是一只白雄鸡,身上毛羽其白如银,黑夜中还微微泛着光,两颗黑珠子般的眼睛盯着三人,连羽毛的纹路都看得清清楚楚。罗靖和碧泉虽然早有准备,也不禁怔了一下,这一怔之间,白雄鸡倏然不见,山林之中重又变为漆黑一片。只听沈墨白轻轻吐了口气:“银子就在这附近,怕得等天亮再来掘了。” 罗靖看看天色,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索性就地坐了下来:“天也快亮了,就在这里坐一时也好。” 三人挨着坐下。沈墨白轻声道:“将军不要走动。这里附近只怕有个山崖,此刻除了银气所流之处,其他地形我都看不见,不知在何处,小心不要摔了下去。” 罗靖从军十年,也知听风以辨地形,但此时四周并无半点风声,实不知沈墨白是如何知道附近有山崖的,问道:“你如何得知?” 黑暗中沈墨白半晌没有回答,罗靖又问了一遍,才听他低低道:“有鬼哭之声自地下传上。想来此地曾是盗匪藏银之处,为争银将同伴抛下山崖……” 他声音平缓,几乎与黑夜溶为一体,寂静中听来别有幽幽之意。碧泉竖着耳朵往四周听了半晌,明明没听到半点动静,后颈却不禁起了一阵寒意,往罗靖身上靠了靠,喃喃道:“你,你可别胡说!” 沈墨白在黑暗中轻声道:“我没胡说。”语声平静,罗靖却似乎听出点悲哀之意,心里不知怎么稍稍一软,随口道:“不必争了,他既能视鬼,必不是胡说。怕什么,活着时也未见得有什么可怕,更别说是已死的了。若真是盗匪的藏银更好,拿来赈济灾民,也算替他们做功德了。” 正说着,天色已经渐渐透白,四周景物也清晰起来。碧泉往身旁一看,不由倒吸了口冷气。原来他背后就是峭壁,离他所坐之处不过三尺远近,倘不是沈墨白出言告诫,他随便走上几步,怕就要走到深渊里去了。不过此时也顾不得后怕。罗靖还记得昨夜白雄鸡消失之处,三人在半人多高的草丛里扒了半日,终于从薄薄一层土下挖出块青石板,板上铸着铜环拉手,已然生了一层铜绿。罗靖与碧泉齐心合力将石板拉起,入眼一片白花花,石板下竟是整整一窖银锭,旁边还堆着些珠宝,粗略算起来也有十余万两。碧泉怔了一会,喃喃道:“想不到有这许多银子。” 沈墨白站在一边,低声道:“将军,这些够么?” 罗靖心里迅速计算了一下,已经有了主意,点头道:“够了。有这些银子,三月之内,定教这群流匪伏诛!” 9、命相 罗靖果然在三个月内清剿了雍豫边界的流匪。那笔不知来路的银子除了他们四人再没人知道。罗靖召集了本地四十八户大富之家,让他们匿名认捐。说来可怜,四十八人家,总共认捐了不到两万银子,连给灾民喝粥都不够。罗靖暗地里恨得牙痒,表面上还得客客气气,而后把那十余万两银子加进其中,到最后众人也不知道这银子到底是谁捐的。罗靖拨出两万银子做军饷。他从雍州驻军中只挑出了五百人,每人四十两现银。普通军士每月饷银不过三两,这四十两银子砸下来,哪有个不用命的?另拨五千两悬赏,只要有人提供流匪的消息,就赏十两,若能带领他去歼灭流匪,五千两一文不少,全部打赏。有道是,有钱能使鬼推磨,一时间流匪真成了过街之鼠。剩下十万两一半开粥棚赈济灾民,一半平抑粮价发放种子。如此三管齐下,不到三个月,就将仅剩数十人的匪帮堵在七里山中,全部活捉,四十几辆囚车押着俘虏回城,排了一里多路,百姓都来观看,好不见光。剿匪不算什么,但能将流匪全部活捉就难得了,尤其是一支数年来两省都不能辖治的流匪,罗靖此次赢得的名气其实大大胜过他花的力气。并且他做得滴水不漏,雍州牧虽然心里不痛快,却也不能不承认他全歼匪首的功劳,连个扰民的罪名也给他扣不上。 碧烟喜得眉开眼笑,忙着采买荤素菜品,在驿站里摆了一桌席面庆祝。因此次沈墨白是大功臣,对他也和气了许多。罗靖看她忙碌的模样,不禁笑道:“忙什么,这些菜还不够吃的?快过来坐下。” 碧烟一面给他布菜一面笑道:“爷,这次连皇上都召你进京,想必爷又要升官了?” 罗靖淡淡一笑:“升什么官?此次剿匪不过是个虚名,一群乌合之众,只是雍州牧有意纵放,才有今日之患,胜之不武。何况剿匪与军功不同,皇上此次召我进京,虽是莫大的荣耀,却也止此罢了。若说为剿这群流匪升官,也未免可笑。” 碧泉道:“爷能进京见了皇上,这就成了。都说京官好升,外官好做,爷进了京,大帅的目的也就算达成一半了。” 罗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看一眼沈墨白,举杯道:“这次多亏你的功劳,来,我敬你一杯。” 沈墨白正低着头不知在想什么,猛然被罗靖点到了名,倒惊了一下,赶紧也举起杯子,咕咚灌了一口,顿时被呛得咳嗽起来。罗靖哈哈大笑,伸手在他背后拍了拍。他手劲大,一巴掌下去,沈墨白险些栽到桌子上,连忙躲了,自己掩嘴平了气息,道:“将军,那四十余名流匪如何处置?” 罗靖看他脸颊上被酒烧起两小团微红,犹如软玉上擦了一抹胭脂,不由心里又动了一下,随口笑道:“全部枭首示众,以儆效尤。” 他说得轻描淡写,沈墨白一惊道:“全都,全都斩首?” 罗靖斜睨着他:“怎么,又要说什么上天有好生之德?还是要给他们念往生咒?这些都是匪首,多年的贼骨,成不了良民,不杀,日后还要为患。何况他们流窜抢劫,百姓也大受其害,杀了有何不妥?” 沈墨白看看他,无可反驳,又低下头去。半晌,喃喃道:“将军既要进京,能带我回常州么?”自雍至京,稍稍拐个弯儿就经过常州。 罗靖眉头一皱,将酒杯往桌上一拍:“就念着你的常州。放心,这次捎你回去就是。难道还怕我吃了你不成?扫兴!” 碧烟瞪沈墨白一眼,连忙举杯劝酒:“爷莫要生气,这酒滋味还不错,我和哥哥陪爷多喝几杯。” 沈墨白悄悄放下杯子,溜回了自己房中。他向不多言,不知为什么说几句话就会得罪罗靖。他从前不知什么是畏惧,现在却有些畏惧罗靖。也不只是他沉下脸的时候,有些时候,罗靖看他的眼神更让他紧张。山下的生活比之山上有趣得多,可也更加的耗费心力。他轻轻叹口气,伏在了桌子上,有些迷茫地看着窗外…… 罗靖此次回常州是轻装简从,无声无息。自从他接走了母亲的骨殖,常州这地方,似乎就与他没有任何关系了,自然也就没有衣锦还乡的必要。他甚至连常州城都不愿进,直接上了钟山。 碧烟很不情愿。因为罗靖不愿进常州城,为了不错过宿头,一行人只能在乐山庙过夜。碧烟早听碧泉说过那是个破败庙宇,待她看到乐山寺的时候,就更懊恼了:“爷,这,这庙也太破旧了。”庙门当初也许是红漆的,但现在只能在裂开的纹路处找到一点痕迹了,其中一扇还是摇摇欲坠的。山墙墙头不知崩了多少处,像狗啃的似的。庙里统共四五间房,只有经堂还算完好,但佛像身上釉彩也早就剥落,两边的绸帷也满是虫眼,几乎褪成了灰白色。佛前的香炉里连点香灰也没有,可见不知多久没有香火供奉了。其它几间房里也是空空荡荡,统共只找到两张矮榻,碧烟跺着脚道:“这,这怎么睡啊!” 沈墨白并未注意碧烟说了些什么,只顾着在房中四处察看。罗靖在旁看着他,问道:“怎么了?” 沈墨白怔怔道:“有人住……”虽然他走了三个多月,经堂中却是干净的,看得出有人打扫,“这里除了我和师傅,从没人来住过。” 罗靖刚才就在一间房里瞥见一个包袱,还以为是庙中的僧人,听沈墨白一说,才知道这里平常竟然是没人住的,忍不住道:“那你师傅死了之后,你自己住在这里?” 沈墨白怅然点头:“师傅的坟在庙后,我得去看看。” 他在外时倒也不如何想念,如今到了旧居,倒忽然生了急切之意,转身就要出门,刚走到门口,恰好与自外而入的一人撞个满怀,险些仰倒。罗靖一把拉住他,抬眼一看,进来的却是个道人,一身灰衣,肘弯处还打着两块补丁,抬头一见罗靖等人,便立掌打个问讯:“几位施主,恕贫道冲撞了。不知几位施主从何处来,天色这般晚了,如何走到小庙来了?” 沈墨白听他这话,俨然像是这寺庙的主持,不由诧异道:“道长是从何处而来?在下,本就是住在这里的。” 道人一震,猛地盯住他:“你?你本就住在这庙中?那释因……” 沈墨白接口道:“那是我师傅。” 道人一把攥住他的手:“你是沈墨白?” 沈墨白觉得他手劲奇大,拽了一下没拽出手来,反而被攥得生疼,皱眉道:“正是。道长是……” 道人脸色一变,不答反问:“我到这庙里已经十数日,怎么一直不见你人影?你去了哪里?” 沈墨白忍疼道:“我今日刚从雍州回来——”他话未说完,道人已经猛然拔高了声音:“什么?你竟然离山了!” 沈墨白被他这突然一声惊了一跳,喃喃道:“你怎知道师傅不准我离山?” 道人脸色更加严厉:“你知道你不可离山?那为何还要违背师命?” 罗靖看不下去,上前将道人手腕一翻,顺势将沈墨白拉了出来:“这位道长,你是何人?他离不离山,与你有何关系?” 道人这才看他,仔细打量片刻,面色微微一变:“请问施主是什么人?” 罗靖冷笑一声:“我是什么人与道长毫无关系,倒是道长凭什么来质问于他?” 道人也冷笑一声道:“施主可知他是什么人?又可知你是什么人?” 罗靖倒被他挑起了好奇之心:“倒要请教,道长怎知他是什么人?又怎知我是什么人?” 道人将他上下细看,沉声道:“施主可知自己命带凶煞,相生血光?如在下猜测不错,施主当是行伍之人。” 罗靖露齿一笑,两排牙齿白得锐利:“若我说我是江洋大盗作案无数呢?” 道人也被他惊了一下,随即断然道:“施主休要玩笑。你可知沈墨白是何等样人?施主命相本带血光,若与他一起,此生血光不断,害人害己。” 沈墨白脸色煞白,喃喃道:“你,你说什么?” 道人严厉地看着他:“你难道不知?难道你师傅不曾告诉过你?” 沈墨白摇头道:“师傅只说不许我离开钟山,别的,没说过什么……” 道人怔了片刻,叹口气道:“原来如此,想必师兄怕你难堪,是以不说真相。” 沈墨白怔怔重复道:“师兄?真相?” 道人叹道:“释因乃是我同门师兄,只是我二人一随佛,一随道,有了分歧,这才各自云游,分别三十年不见。直到半年之前,我才得师兄一封书信,言道他二十年前在某处遇到一对将死夫妇,身边携带一个婴儿,视此子身带魔气,既能阴视,又可聚鬼,推其命相,竟是极之古怪……此子,就如黄泉之源,所到之处,便如悬堤蓄水,稍有不慎堤溃水出,所过之处生灵有死而已。师兄携其隐居于这荒山古庙之中二十年,便是怕此子入世为害。半年前他自知将要坐化,特地传信于我,要我赶来接替于他。因我有事,耽搁了数月,没想到你竟然擅自入世……这位施主命相本煞,你与他在一起,犹如火上浇油,更是动辄成劫!你……唉!” 沈墨白怔怔站着,心头一片茫然,下意识地道:“可是,可是我从没在书中看到过这种命相……” 道人目光一闪,伸手又去扯他:“书?什么书?” 沈墨白向后一躲,喃喃道:“就是藏书阁里的……” 道人面色更是大变:“师兄竟然允你——” 沈墨白觉得自己大约又说错了话,连忙道:“师傅不许我看的,是我自己……”说了半句,觉得更错,把后半句话又咽了回去。 道人大惊道:“你竟能打开虚灵阁?魔障,真是魔障!难道果然是该有此一劫?” 沈墨白辩解道:“可是,可是我离山数年,并没有什么……” 道人冷笑道:“没有什么?你自然是没有什么!遭劫的是你身边之人!你仔细去想,难道当真没有什么?” 沈墨白被他抛出的秘密惊得心头纷乱。养育自己多年的师傅,带着自己隐居这深山之中,竟然是为了将自己拘禁在此。他自幼不知父母,师傅便是唯一亲人,可是这个亲人,却是为了将自己拘禁在此?他不能相信。可是他知道自己一直都能看到那些东西,似乎也特别吸引它们,只从戴上了菩提珠之后,它们才不敢靠近他。而且师傅临终遗命教他不可下山,却又不告诉他原因,他心里也曾起疑,只是万没想到竟是这个原因。他在藏书阁中博览群书,可从来没见过有这种命相,而且他自问下山之后所作所为都是与人为善,并没做过一件恶事:“我,我不曾作恶……” 道人微微叹息:“难道你还不明白?你无心为恶,已能造劫。这是你的命……” 沈墨白倒退了一步:“不——”可是脑海里已经掠过一件件事:他想完成罗靖生母的心愿,却泄露了罗铮的身世秘密,使罗家家破人亡;他想替为潮所苦的百姓治水,却令一江水族被镇水柱所镇,永失自由…… 道人看他面色渐渐变得惨白,冷笑道:“想起来了?你下山之后,究竟都做了些什么?魔障,真是魔障!” 沈墨白终于失态地叫出声来:“我不是魔障!”师傅自幼教他诵经修佛,一心向善,他怎么会是魔障? 道人眼中闪过一丝怜悯,但仍是决然道:“你命中注定即是如此,并非有心无心可以左右。除非你终生隐居,不与人往来。” 罗靖在旁边已经听了半天。他自幼就因被相师定为克家灭门之相而被人视为妖孽怪胎,直到沈墨白看到他手上伤痕,方知这一切都是父亲自作之受,因此对什么天命之说更是深恶痛绝,今见沈墨白竟也如此遭遇,不由冷笑道:“什么命中注定!你究竟是哪里来的妖道,休要在此胡言乱语!”一把拉过沈墨白,“走,不要听他胡说!” 沈墨白心乱如麻,怔怔地由他拉着走。道人倒是急了,上前一步想要拉住沈墨白:“你——”只上前一步,呛地一声,罗靖宝剑已经出鞘,直指他咽喉:“让开!” 道人目光一寒:“纯钧宝剑?” 罗靖冷笑:“看来你倒也识货。” 道人沉声道:“施主,你本身带煞,若与此子同行,必有劫难。此子天性近魔,我师兄以佛力消磨他二十年,仍未能奏效。施主请让开,贫道断不能容他下山为害人间。” 罗靖回头看看沈墨白苍白着脸的模样,实在看不出他哪里近魔:“笑话,他这副样子,哪里像是什么天性近魔。” 道人皱眉道:“施主肉眼凡胎,自然看不出。还请施主让开,贫道必要将此子收伏。上天有好生之德,只要他终身居于这荒山之中,贫道也不会伤他。” 罗靖回头道:“他要你终身居于这荒山之中,你愿意么?” 沈墨白本能地摇头。罗靖转头傲然看一眼道人:“你看见了?” 道人脸色阴沉,突然反手从衣裳底下抽出一柄桃木剑来:“孽障!你若不肯受教,贫道只好用强了。” 罗靖哈哈大笑:“我倒要看看,你怎么个用强法!” 道人左手捏个诀,口中低诵,手中剑向前一指,罗靖只觉一股寒风扑面而来,本能地举剑一挡,明明眼前空无一物,手中宝剑上却突然火花四溅,隐隐还有丁地一声脆响。道人猛然一惊:“龙血!” 罗靖微微一怔,沈墨白已经脱口叫道:“你不能用穿灵诀,会伤到他!” 罗靖一扬眉:“穿灵诀?”话犹未了,沈墨白已经一手把他拖到了身后,自己反而挡在他面前:“穿灵诀能损伤生灵,你怎能随意使用?”他脸上有愠怒之色,挡在罗靖身前,倒像是要保护他。罗靖看他脸都微微气红了,只觉有趣,凑到他耳边轻笑道:“你敌得过他?” 道人见他们这般亲近模样,脸上更生厌恶之色:“孽障,你害死你师傅尚不知悔改,还要做此背伦之事,果然是天生魔障,不可不除!”他本是嫉恶如仇之人,加以师兄之死,对沈墨白尚未谋面已心存厌恶,如今见他又有断袖之好,心中愈发不齿,桃木剑一振,就要再度出手。 沈墨白听他这话如同一声惊雷直打到头顶上,眼睛都直了:“胡说!我怎会害死师傅?” 道人冷笑道:“我师兄修行多年,虽不能达天人之境,也至少有百余年上寿,若非以本身精力消磨你之魔障,怎会五十岁便竭尽而亡?” 沈墨白脸上毫无血色,喃喃道:“不,不可能,我没有,我不是——”他声音渐渐尖厉,庙外天色在他的声音中逐渐阴暗下来。 道人桃木剑指着他,冷冷道:“你天性近魔召鬼,只怕你父母也是被你害死。师兄不许你离山,就是怕你入世成劫,你——” 沈墨白厉声打断他:“你胡说!”随着他这一声厉喝,天空中突然一声炸雷,惊得众人都向庙外看去,只见天空顷刻之间已经阴云密布,厚重的云层中隐隐有雷声滚动。道人面色大变:“你这孽障!” 沈墨白眼睛赤红,大喝道:“我不是!”似乎是应和他的呼声,一连串雷声自天边炸响,直向庙宇而来。四周已经阴暗难见五指,只有电光闪烁,照亮众人神情各异的脸。沈墨白茫然抬头望向庙外。他自幼不知父母,师傅就是父母,对他也十分慈爱,二人相依为命二十年,师傅死时他只觉茫然若失,生活寂寞难耐,才终于忍不住下山。如今这道人口口声声竟说师傅是他害死,心中冤屈莫名,只觉有一口气堵在胸头,不吐不快。头上阴云密布,更教人压抑。他呆了片刻,忽然仰起头来对着天空高声大叫:“师傅——”只是这一声大呼,完全淹没在天空一连串的炸雷中。 道人脸色变得极其难看,长叹道:“冤孽,冤孽!”桃木剑一振,厉声道,“妖孽,受死!”剑尖上突然一道火光直冲出来。沈墨白双手结印,虚虚一架,火光冲在他双手圈中,竟然平空炸出一声脆响,两人同时倒跌出去。罗靖站在沈墨白身后,一把接住了他,见他面如金纸,已经晕了过去,当下一手抱住他,一手举剑对准道人,冷冷道:“你这等人,不问青红皂白便下毒手,还称别人是妖孽,你又算什么?” 道人也被震得气血翻涌,刚刚爬起身来,庙外一道闪电,一棵大树应声断为两截,残留的树身上火焰如毒蛇般舞动。道人向外一望,只见闪电道道,竟似织成了一张大网,向着地面罩下来,钟山之上有几处已经起火。道人望了片刻,一顿足:“果然是劫数!”回头看一眼沈墨白,长叹一声,“施主,贫道所言绝非虚辞,此子魔性深重,佛力竟然难以消除,世所罕见。施主本身即是凶煞之命,若与他相伴,则不但害人,亦且害己。此次他擅自下山,也有贫道来迟之故,难辞其咎。如今贫道要舍这一身皮囊消此劫数,此子——贫道愧无除灭之能,只是施主切莫再与他亲近,也少造些劫数。” 罗靖哪里信他,正要反驳,头顶雷声炸响愈急,道人不再多说,转身仗剑冲出了庙门。罗靖追到门口,只见他奔行如飞,直往山顶而去。不知过了多久,猛然间一声炸雷,震得几人连忙捂住耳朵,连寺庙都似是在微微震动,云层之中一道金色闪电直击下来,正正击在钟山峰顶,刺得人睁不开眼睛。待众人眼前渐渐清明,云层已经散去,天色重归晴朗,若不是庙外那断树一片炭黑,方才的滚雷闪电,竟似是一场梦境…… 10、驿站 沈墨白在微微的晃动中醒来,喉咙像火烧一般,头疼欲裂。他低低发出一声□□,视野里突然多了一张脸——罗靖从上面俯身看着他:“醒了?” 沈墨白有些茫然。罗靖把他扶起来,倒了点水喂给他:“傻了?” 清凉的水缓解了干渴,沈墨白勉强转头看看四周,光线阴暗,他昏沉的头辨别不出什么:“这是哪里?” “马车里。”罗靖轻松地把他放回去,往车厢上一倚:“那破庙突然倒了,我就把你带上路了。” 沈墨白呆呆看着他,脑海里渐渐浮起破碎的片断,慢慢拼凑成册。罗靖看着他脸色愈加苍白,淡淡一笑:“想起来了?” 沈墨白向被子里缩了缩,痛苦地闭上眼睛:“我,是我害死了师傅?” 罗靖嗤之以鼻:“你信他!看你这样儿,连鸡都不敢杀,还能害死人?” 沈墨白看着他,像溺水人看到一根救命稻草:“可是,他说我是——” 罗靖一扬眉:“他胡说八道的你也信?你不是在那虚灵阁看过多少多少书么,可有这样的命相?”虽然他自从识得沈墨白,对这些神鬼之说也相信了许多,可还是不信会有这样的命相难道是阎王转世不成?可沈墨白,怎么看也不像啊。 沈墨白死死咬着嘴唇,终于低声道:“可他说的,都对。我——师傅不许我离山,我却去了守备府,然后……“ 罗靖打断他:“那与你无关。若是你要说什么家破人亡,那是我做的。” 沈墨白喃喃道:“可是我若不说小少爷——” 罗靖冷笑:“纸包不住火,早晚会有露出来的一天。” “可是青龙君……” 罗靖眉头一皱:“难道你要一乡百姓日夜修堤全部死于水患?” 沈墨白不说话了。罗靖这一生也难得安慰人,如今完全是同病相怜之意,破天荒地花了点心思来安抚沈墨白:“他说你每事成劫,可是若无你在山中请扫晴娘换了数日晴天,我怎能及时赶到边关?边关断粮,你可知是何等大事?若是边关失守,北蛮入侵,百姓死伤可以万计,这是多大的功德你可知道?” 沈墨白模糊地觉得,边关之捷在于设伏一战,而这一战,似乎是在粮草押到之前丁兰察就已决定的,而这一战之后,议和的圣旨就到了边关,因此粮草是否及时押到,似乎也并不重要。但罗靖的话仿佛黑暗中一道阳光,他宁愿信他。而且这件事,纵然他不曾有过什么好处,至少也不曾造成什么劫数不是?一念至此,心里又略定了一些:“那道人呢?他在哪里?” 罗靖满不在乎地道:“他出了寺庙走了,谁知去了哪里?”这话也不算一派胡言,道人出庙是他们亲眼所见,至于究竟去了哪里,他虽是隐约猜想得到,却不愿说出来。 沈墨白隐隐觉得不对。那道人自称是他师傅的同门,又是受师傅所托专为他而来,言语之中尽是深恶痛绝,怎么会轻轻就放过了他?不过罗靖不说,他也不愿细问,内心深处,他也在躲闪。 马车里有一阵寂静,半晌,罗靖才道:“现在你也没什么地方可去了,跟我进京吧。” 沈墨白呆呆看他:“哦?” 罗靖好笑:“哦什么?”马车里光线昏暗,沈墨白身上那暖玉般的微光似乎又出现了。 沈墨白把被子拉到下巴处,呆了一会才低声道:“我,我去京城?” “不错。”罗靖随手捞起他散在枕畔的一缕头发缠在手指上把玩,“那破庙都已经塌了,难道你还要回去?”沈墨白的头发黑如漆染,滑如丝缎。相较之下碧烟碧泉的头发都有些枯干之感。碧泉不消说,军中奔波难得护养,碧烟虽然好些,却也远不及沈墨白。 沈墨白并未注意这个过于亲昵的动作。他在发呆。乐山寺虽然破旧不堪,甚至连唯一亲近的师傅也已下葬在山后,但那总是他的家,无论走到哪里,总有个地方可以等他回去。而现在,没有了。他从此便是无根的浮萍,甚至不用风吹浪打,也不知自己该往哪里去。 罗靖轻轻拽了一下他的头发:“发什么呆?” 沈墨白回过神来看着他,迟迟疑疑道:“可,可我,能做什么?”他确是称得上眼如秋水发若流云,罗靖有时候单看他的眼睛,恍惚会觉得面前这人倾国倾城,忍不住去抚他头发道:“能做的事情多得很,你都会做什么?” 沈墨白垂下眼眸,怯怯道:“我,我只做过帐房……”只是在守备府,但即使在那里,他最多的时候还是在哄小少爷。 罗靖笑道:“那就给我做帐房——或者,也可以做点别的……”他话中别有意味,坐在马车角落里的碧烟心中一紧,沈墨白却不曾听得出来,犹自张着眼睛看他:“做什么?” 罗靖笑得意味深长,眼睛在他衣领处来回徘徊,最后落在露出的半段红线上,几不可察地眯了一下:“且再看吧。睡了两日,不起来活动一下?” 沈墨白一怔:“我,睡了两日?” 罗靖一笑,伸手把他扶起来:“两日两夜。我几乎以为你醒不过来。” 沈墨白只觉身上酸疼,骨头都要散开来似的,只得靠在罗靖胸前。罗靖摸他手还是一片冰凉,冷玉似的,轻轻攥住了,道:“怎么手还这般凉?” 沈墨白头还昏沉,含糊嗯了一声,靠着不动。他天生体温便低于常人,虽则也并不觉冷,却是酷暑之时也不觉什么温暖。此时罗靖的手滚热地包着他,身上的热气直透过薄薄的中衣袭上身上,暖洋洋的好不舒服,简直不想离开。罗靖低头看着他头顶的发旋,眼中露出笑意,放柔了声音道:“饿不饿?车上有点心,胡乱吃些。明日到了京城,再好好用饭。” 他这里温声细语,角落里的碧烟暗里几乎绞碎了衣角。罗靖几曾对人这般温言软语过?便是她,精心伺候得再好,得他点头一笑已是难得了。这沈墨白姿色平平,到底有什么好处,能得这般优容? 马车突然一刹,前面一片纷乱,隐隐听得喝道之声,碧泉在车辕上低声道:“爷,是郑王的车骑。” 罗靖目中精光一闪,放开了沈墨白,稍稍掀起车帘:“郑王?他又进京了?”郑王有自己的封地,但时常入京,美其名曰兄弟友爱。 “看样子,他们也是在前面驿站过夜。” “我们避开。”罗靖看一眼卷着风尘过来的车队,示意碧泉驱车让开道路。天色近昏,郑王的车队并未注意到这路边的马车,径自过去。罗靖自车帘里看着,只见车队中有一辆华丽的马车,车窗上挂着薄如蝉翼的红纱,隐隐能看到一个满头珠翠的丽人坐在其中。碧泉小声道:“爷,郑王似乎是带了女眷。” 罗靖也觉有些古怪。郑王时常进京,随身带几个侍女倒是常事,但这般带个妃子入京,却是极少见的。不过他对这些并不关心,放下车帘道:“跟在他们后面,若是他们住驿站,想必不允驿站安排其他官员,我们就随便捡个客栈住下。” 果然不出罗靖所料,驿站被郑王包了下来,就是已经住下的人,也只好自己出来另找地方。罗靖一行就在驿站旁边的一个小客栈住了下来。两边离得不远,只听驿站中一片呼喝之声,人跑进跑出,忙得不亦乐乎。罗靖四人定了二楼的房间,窗口正对驿站后院,一切动静看得清清楚楚。碧泉忍不住道:“不过是过一夜,何必如此大张旗鼓。” 罗靖淡淡道:“不必管他,我们快些吃过休息,明日早走。”正说着,只见驿站里一个侍卫将一人直推搡出来:“叫你去找燕灸,在这里噜嗦什么!” 那人看来是驿站的厨子,哭丧着脸道:“军爷,不是我胆敢违了王爷的命令,只是这燕灸……我从来没听说过,更没做过,让我到哪里去弄?” 侍卫举起拳头威吓他:“叫你弄就弄!这般天气,燕子必定是有的,快些去逮了来。随你怎么灸烤,总之一炷香的时间若拿不来,小心你的脑袋!” 厨子如丧考妣,耷拉着脑袋往外走,看来是去逮燕子了。此刻天色已黑,路上已十分安静,这一番吵闹,客栈里听得一清二楚,碧烟忍不住奇道:“燕肉能吃么?” 罗靖哼了一声:“不过是富贵人家的怪癖。燕肉哪里吃得?”转头见沈墨白拿着筷子发呆,眉头一皱,挟一筷子菜放进他饭碗里,“吃饭,又发什么呆!” 沈墨白如梦初醒,看一眼碗中的菜,脸微微红了,掩饰地道:“我在想,这燕子真要捉起来倒是不易。” 罗靖用筷子点点他的碗:“关你什么事,快吃饭。” 罗靖要的是两间通房,各自有门出入,两房中间还有门相通。虽是小客栈,却也干净整洁。小二送过热水,罗靖便道:“碧烟碧泉去那边睡,沈先生跟我一起。” 碧泉怔了怔,低声道:“爷,这,我和碧烟……怕不方便。”虽是兄妹,也不好一床而睡。 罗靖随意道:“让小二再添张简榻就是。” 碧烟脸色一变,强忍着满心酸苦道:“我给爷铺床。” 罗靖挥挥手道:“这客栈也干净,不用再弄什么了,路上累了,都去睡吧。” 沈墨白有生以来不曾与人同睡过,对着大床呆了一会。罗靖洗漱过了,看他还在发呆,眼中闪过一丝笑意,过来拍拍他肩头:“怎么?还不休息?” 他贴得极近,呼吸都吹在沈墨白耳边,热乎乎的。沈墨白一颤,耳根微微红了,慌忙爬上床去,衣裳也不脱,用被子裹住了贴到墙上,筷子似地挺得笔直。罗靖看得好笑,好整以暇地脱衣躺下,伸手将他捞到自己身边:“贴着墙做什么?还凉着呢。” 沈墨白更紧张得厉害,哪里睡得着。罗靖听他呼吸半晌不能平静,睁眼看看他,笑起来道:“睡不着?出去走走?” 沈墨白怔了怔,想不出这大半夜的出去做什么,但要他这样与罗靖躺在一张床上似乎更难熬,也就点头同意了。 街道十分安静,偶有巡夜的更夫走过。这里虽是京城外围,却不在来往要道上,因此夜间并不喧嚣。罗靖戎马十载,也很少有这般夜间漫步的闲情,如水月华之下,倒也把初时心思暂且放下了。 二人顺着街道缓步前行。两边是低矮的民居,早已熄了灯火。忽然自哪里传来一声狗叫,又戛然而止。罗靖倏地抬头,拉着沈墨白隐入屋檐下的阴影之中。沈墨白被他拉了个踉跄,跌入他怀中,刚要说话,却被罗靖捂住了嘴,贴在耳边低声道:“有贼。”他曾擒过盗匪,其中套路自然明白。方才狗子叫了半声便断,分明是发现了什么,却被做倒了。 沈墨白张大眼睛,果然片刻之后,一条黑影翻墙而出,手里抱了个包裹。罗靖暗暗冷笑。他身上总带着袖弩,飕的一箭射出去,正中黑影小腿,扑通地趴在地上,包裹也摔了出去,只听呜哇一声,包裹里竟是个孩子,摔得痛了哭起来。黑影听得出了动静,也不敢再停留,咬牙起身窜入黑暗之中,身手竟是十分矫健,绝非普通盗匪可比。 沈墨白奔过去拾起包裹,果然是个小小婴儿,看来只有七八个月大,眼睛闭着像是还未睡醒,一面咧嘴啼哭。罗靖就着孩子身上一闻,冷笑道:“闷香。”若不是摔这一下,孩子还在昏睡之中。 此时街上夜巡的更夫已经听见动静过来,罗靖将孩子给他看了,一同去敲街边那户人家的门,果然夫妻二人都被闷香闷倒在屋中,罗靖将门砸得震天响,才将二人勉强惊醒,见说自家孩儿被盗,惊出一身冷汗,抱着婴儿便哭起来,又给罗靖行大礼。罗靖不耐烦这些事,摆了摆手出来,向更夫道:“目下要紧是召集人手去搜那歹人,那人小腿中我一箭,箭杆中空,血必流出,我们只要追着血迹便有。” 更夫见是偷盗婴儿,哪敢怠慢,果然片刻便叫了十几人来,顺着地上血迹追去。血迹断续,直到一堵墙前,众人一看,却是驿站后墙。这一番吵闹,驿官早听见出来,问明是贼人进了驿站,面上倒有为难之色,道:“郑王爷与王妃刚刚睡下,我怎敢惊扰?” 罗靖冷冷道:“这是偷盗人口,不是小事。你就去禀王爷,想王爷不致不谅。” 驿官哭丧着脸道:“你们说得容易。这位王爷,今日进了驿站就要十副燕灸,我的厨子跑了几十户人家,掏来七八只燕子,因未凑得齐数目,还被抽了十鞭。此时刚刚睡下,我哪里还敢去惊扰?何况现在驿站中歇下的都是王爷的侍卫,个个身手高强,倘若盗贼当真进来,守夜的岂会不知?想必是从别处跑掉了,各位还是到别处去找的好。纵然不是,各位恕我说句大大不良的话,孩子已经找回,要捉贼,又何必非撞到这位王爷面上去?王妃又随驾,岂能容我们惊动?一个不好,我的脑袋要搬家,各位也只怕逃不了干系。” 这些人不过是城中巡夜之人,听驿官这般说,谁又愿平白去得罪一位王爷?何况郑王谁人不知?当今皇上的亲弟弟,最是信任之人,谁敢去招他?当下只得出来,沿驿站向别处去搜查。不想这一通走去,贼人没有搜到,却发现城中竟有四五家人家失了孩子,均是不满一岁的男婴,家中大人还多在昏睡,直被惊醒才知丢了孩子,登时哭嚎声响成一片,连本城知县也惊动了。更夫将上项事禀报一番,一夜之间丢了四五个孩子,不是小事,知县虽是不情愿,也只得去驿站拜见郑王。后面一群失子的家人,哭哭啼啼,都跟了去。 这一群人,刚到驿站门口,便被值夜的侍卫拦住。知县满脸堆笑,递帖子请见王爷。几个侍卫顿时面露不屑之色,为首一人冷笑道:“一个小小知县,深更半夜,也敢来惊动王爷?有什么事,明日一早再说。” 知县打躬作揖,陪笑道:“下官怎敢大胆惊扰王爷,只是城中一夜之间丢失四五名婴儿,实非小事,盗贼被射伤后血迹又中断于驿站后墙之外,下官深恐其逃入驿站,万一惊吓到王爷王妃,下官百死莫赎。不如请王爷起身,四下里看上一看,若得无事,大家放心。”他这里说,后面丢失孩子的人已经哭喊成一片,早惊扰了驿站里的人,只听有人高声喝道:“谁在这里吵嚷?王爷驾到!” 一时间众人鸦雀无声,只见一人身穿淡黄寸蟒袍,头戴珠冠,自驿站内步了出来。众人看他黄衣便知身份,连忙都跟着知县跪了下去。郑王满脸不悦,将手一摆,沉声道:“何事在此吵嚷?” 知县战战兢兢禀了。郑王不及听完,脸色已经一沉:“你敢是怀疑这盗匪出自我的侍卫?” 知县大惊,连忙道:“下官岂敢,只是怕盗贼逃入驿站,惊扰王爷……” 郑王不容他说完,转头向侍卫道:“你们去搜上一搜,看有无动静,速来禀报。”侍卫应声去了。这里一群人也只好呆呆等着。罗靖和沈墨白混在人群之中,罗靖将沈墨白衣襟轻轻一拉,低声道:“我进去看看,你在这里等着。”不等沈墨白说话,已经掉头闪了出去。 11、入京 罗靖动作太快,沈墨白来不及拉他,也只有在这里等着。果然片刻之后侍卫来报,说是驿站之内已经搜过,并无什么盗贼,郑王即便下令逐人。知县虽知不妥,却不敢当面顶撞,只得转身。侍卫关了驿站大门,那些丢失孩子的人家无计可施,哭哭啼啼,好不凄惨。 沈墨白见驿站大门已然关了,罗靖却没出来,不由着急,在驿站左近来回地走。这般吵闹,碧烟碧泉自然也早醒了,见罗靖不在房中,也寻了出来。三人在街头撞见,沈墨白将事情说了一遍,碧烟登时急了,碧泉便要潜进驿站里去。三人绕到驿站后头,只听墙头上微微瓦片声一响,正是罗靖翻墙出来,脸色凝重,见了三人,连忙示意不要出声,带头转回客栈。 碧烟早急得心头出火,一进门便拉住罗靖道:“爷,你怎么进去了?” 罗靖止住她,掏出一件东西,放在桌上。烛光下众人看去,原来是一挂长命小金锁。这东西是富贵人家挂在孩儿颈上的,保佑儿女长命百岁。锁片式样不一,有些只是一块金银片,有些则是真正的锁头式样,只是中空质轻。罗靖拿出来的这个正是中空式样,可是此刻已经瘪了下去。碧烟看不出什么门道,疑惑道:“爷,这个——” 罗靖指着长命锁上的凹痕道:“你仔细看。” 碧泉毕竟是跟罗靖的时间长,仔细看了一会,便看出跷蹊:“爷,这是被人捏下去的。” 罗靖道:“再仔细看。” 碧泉茫然。罗靖伸手按到凹痕处,道:“看出来了么?” 碧泉仔细看看,猛然醒悟:“这是女人的指痕。”长命锁上指痕纤细,罗靖的手指放上去根本嵌不进,显然是女子所留。金银器都不十分坚硬,要捏凹也并非不可能,但由女子一手捏凹,就有些出人意料了。 罗靖并未收回手,只道:“再过细看。” 碧泉这次真的看不出什么了,片刻,只听沈墨白细声道:“指痕前端是爪痕。”碧泉仔细一看,果然这凹痕前端细长尖锐,末端尤其如此,绝非人手能捏出的痕迹。这一下众人都面面相觑,碧泉疑惑道:“爷,这是哪里来的?” 罗靖冷冷道:“我在驿站里找过,并无孩子的踪迹。这东西,是从驿站二楼窗户里扔出来的,正好掉在院子里,被我捡到。” 碧泉皱眉道:“这么说孩子在二楼?”这东西显然是从被盗婴儿身上拽下来的,“可是二楼……”二楼就是郑王和王妃的居处。 罗靖手捏着金锁,缓缓道:“其一,郑王为何要掳走这些孩子。其二,掳了孩子,为何要把这锁片拽下来,又随手从窗户里扔出来。其三,在锁片上印下这指痕的人是谁?其四,这爪痕是怎么回事?” 碧泉低声道:“能住在二楼的女眷,恐怕只有王妃和贴身的大丫头。可是这爪痕……实在不像人的。就是女人的长指甲,也捏不出这般尖痕来。难道郑王在房里养了什么怪兽?” 罗靖将锁片来回捏了几遍,终于道:“驿站防守太严,我们不能进去搜人。恐怕就是再搜,也找不出孩子来。明日我们晚走些,等郑王上了路,我们去驿站里看看。” 郑王一行第二日清晨便离开了驿站。他前脚走,罗靖后脚就进了驿站大门。驿官并不知他昨天就已经到了,只知他是要进京的将军,自然奉承。罗靖直接带着碧泉等人就到了后院,一起动手在窗户下的草丛里搜起来。驿站要奉承来往官员,后院自然收拾得十分整齐,四人不用再多看就找到一处被翻动过的地面,挖不几下,土里便翻出一块骨头来,只有成人中指长短,看形状却是一块小腿骨。碧泉手一颤,碧烟已经几乎叫出声来。罗靖脸色铁青,再用力向下一挖,这一铲,竟然翻上十几块白生生的骨头,都只有尺寸之长,细如手指,极显然的,这都是婴儿的骨头。碧烟呆了呆,几乎呕吐出来,连忙转过头去不敢再看。罗靖挥动铲子挖了几下,将所有骨头都翻了出来,除去那些极小的,稍长些的腿骨脊骨足有数十块,还有四个被咬得碎裂的颅骨,连脑髓也被吸得干干净净。 碧泉义愤填膺,呼地站起来:“爷,这郑王真是惨无人道,我们去官府告发他!” 罗靖还在仔细看着那些颅骨,冷冷道:“安静!你去告发谁?谁能证明这些死婴是郑王所为?就算官府相信,一个小小的县衙,有什么胆子有什么资格处置郑王?” 碧泉呆了呆,慢慢又蹲下身来。罗靖沉着脸将一个颅骨揣起来,其它的原样埋好,站起身来:“走。” 马车上,碧烟看罗靖将那颅骨拿在手中反复观看,又是恶心又是害怕,忍不住道:“爷,你拿着这东西做什么?” 罗靖将颅骨放在马车中的小桌上,缓缓道:“你们看,这骨头上其实有两种齿痕。” 碧烟压根没敢正眼看这些骨头,自然也接不上话,碧泉却在车辕上道:“咬碎颅骨的似是什么猛兽。”人之颅骨极为坚硬,纵然婴儿骨骼脆软,也不是轻易便能咬碎的。颅骨碎裂处深陷,像是被虎豹之类的猛兽长而尖的利齿深深咬合。 碧烟猜测道:“难道郑王车队里还带了猛犬?”郑王素好田猎,这般猜想倒也合乎情理。 罗靖却摇了摇头:“无论什么猛兽,都不能将骨头啃得这般干净匀整。”除了几处深陷之外,颅骨完整干净,不残留一点筋肉。猛兽的利齿方便撕裂,却不方便啃与刮。 碧烟强迫自己往骨头上看了一眼:“那,那是什么东西啃的?” 罗靖缓缓道:“是人。” 他这轻幽幽一句话说出来,碧烟只觉背上寒毛都竖了起来,颤声道:“爷,你说什么?会不会,弄岔了?” 罗靖缓缓摇头:“我当初刚到大帅麾下,曾在驻地跟仵作做过事。这骨头上啃咬的痕迹大小与人齿完全符合,而且十分整齐细小——啃咬之人,倒有一副好牙齿。” 碧烟一个干呕,捂住了嘴不敢再看那颅骨一眼,骇然道:“难道郑王——吃人?爷,我们怎么办?” 罗靖默然良久才道:“我们什么也不能做。一来吃人之事毕竟太过骇异,二来郑王此时正如日中天,我们若说他竟然吃人,或者身边有吃人的人,有谁会信?”他手指微微有些颤抖,很快用块油布将那小小头颅裹了起来,“不过总有一天,我们找到他谋反的证据,将他拉下马来,那时这些旧帐,再跟他一起清算。” 京城很是繁华,但有了驿站这一出,罗靖等人都再无心欣赏。罗靖先在驿站安排了住处,然后去吏部报到,递折子等皇上召见,最后去拜访了一位旧时同僚韩阑。韩阑是丁兰察的军中参赞,写一手好文书,因为沾了个“文”字,那次边关大拆卸中被召入京中礼部做了个文林郎。说起来是清贵的京官,其实却是硬生生将武转文,闲置了起来。不过韩阑长袖善舞,虽则闲置,却在京中交朋结友,消息颇为灵通,是丁兰察在京中的耳目。他与罗靖在军中时相处甚欢,今日京中相见,自然更是亲热。 寒喧过后,韩阑屏了下人出去,便道:“你可知道,郑王入京了?” 罗靖冷笑道:“不但知道,我在城外驿站还遇见了他。” 韩阑并不知他话中含意,点头道:“这次郑王借口新纳王妃,入京来请皇上册封。表面上看,他只带了一百五十人的亲卫,但这其中,有他不少死士。” 罗靖悚然一惊:“难道他敢弑——” 韩阑沉声道:“皇上定于十日后在西山围猎。郑王素好田猎,自然要随驾,倘若他在此时布置死士,很难防范。” 罗靖捶了一下桌子:“皇上太过信任郑王了!” 韩阑苦笑道:“郑王文武双全,又是一副恭敬之态,皇上爱惜人才,又太过仁厚友爱……” 罗靖眼中杀气一现:“郑王敢弑君,难道我们就不能杀他?” 韩阑深深看他一眼,缓缓道:“你以为没有人做过?” 罗靖一怔。郑王固然权势滔天,朝中近半官员与之结党,但也有正直不阿之人,欲将其除之。韩阑徐徐道:“你可知去年已告老的王侍郎为何被抄家?” 罗靖道:“难道他刺杀郑王?” 韩阑点头:“王侍郎倾家荡产,雇佣死士,在郑王为太后庆寿返回封地途中行刺。此事本来做得十分严密,因他已告老,谁也不曾料到。当时郑王因被言官弹劾,不得不只带数十人入京,这是天大的机会,可是竟被他料到,马车中所坐的只是个替身,王侍郎却被抄家灭门,若不是他一力揽下所有罪名,恐怕波及者将有数十乃至数百人之众。” 罗靖皱眉道:“郑王身边只带数十人,自然严加防范,这机会看似是好,其实不佳。” 韩阑摇头道:“并非如此。当时王侍郎苦心孤诣,将手下安插在驿站中已有数年,为的便是此日一击,其计划周密,可谓万无一失……可是郑王似能先知,竟然先安排一个替身出京,自己轻装简从,自小路绕道而行,脱此一厄。事后有人精心打探,才知他新纳一名王妃,善卜筮之术,为他卜出此行大凶,才让他金蝉脱壳。” 罗靖冷笑道:“卜筮之术——”突然想起沈墨白和左健,破天荒竟将后面的话咽了回去,缓缓道,“难道就是他今次带进京的这位王妃?” 韩阑点头道:“传说这位王妃来历神秘,有先知吉凶之能,的是异人。“ 罗靖默然片刻,冷冷道:“只怕不只是异人,还是异物。”取出那碎裂颅骨,将驿站中事讲了一遍。韩阑听得骇然不已,喃喃道:“难道竟是……妖怪?这也实在太过耸人听闻……”精于卜筮之术也就罢了,郑王若是在家中养一个吃人的妖怪,那也实在太过骇人。 韩阑沉思半晌,道:“郑王是否养妖,太过骇异,暂且不论,待我再打探消息。只是这次皇上围猎,确实太过危险。言官已经几次上书谏阻,但田猎讲武是本朝传统,皇上又是年轻好动,难以阻止。我已托人在内宫打通关节,让皇上知道你身手非凡,若能陪驾射猎,你务必小心护驾。” 罗靖摇头道:“皇上身边侍卫无数,我一个小小外官,怎么能得护驾?” 韩阑微笑道:“皇上既要田猎,明日在宫中射鹄。我已买通了内侍,在皇上射鹄之时报你候召。若是能在皇上面前射箭,你便有机会。”罗靖在军中就是神箭手,无论远近大小,可称百发百中。当今皇上也喜射猎,尤喜善射之人。罗靖倘能在他面前一展身手,其他不论,单只此次围猎,要随驾倒是大有可能。 罗靖叹道:“这也非久长之计……” 韩阑也苦笑道:“若不如此,又能如何?如今大帅远在青州不得起用,朝中虽有正直之士,谁能动得了郑王?皇上又如此信任,除非有他谋反的实证,否则……我们也只能隔靴搔痒。” 罗靖微叹口气,没有回答。郑王反心在他们看来可谓昭然若揭,但在皇上那里却未必如此。何况郑王精明之极,要拿到谋反的实证,殊非易事…… 韩阑送出去的金银珠宝并没有白花,申牌时分,罗靖已经跟着一个内侍走在皇宫的御花园之内。内侍走在他前面,看起来像在带路,其实是边走边向他交待事情。 “皇上正与郑王在御花园射鹄,咱家给你通报了,皇上正高兴就传召。进去了咱家可就帮不上忙了。” “多谢内侍大人。”罗靖不动声色地又塞过去一颗珍珠。内侍脸上露出笑意,嘴上却是客气的:“举手之劳,这怎么好……” “一点小意思,内侍大人肯笑纳,是在下颜面生光。说起来,在下还有几件事想请教内侍大人呢。” “罗将军太客气了,有话请讲。” “听说郑王爷此次是带了王妃入京的?” “不是正妃,是新纳的侧妃。” “怎么不带正妃入京,反而带着侧妃?” 内侍嘿嘿笑了:“这位侧妃娘娘出身贫寒,郑王爷是特地来向皇上为她讨封诰的。” “在下听说,这位娘娘善卜筮之术?” “将军消息灵通得很哪。正是。昨天侧妃娘娘在宫里陪着皇后玩猜枚,咱家在一边伺候,亲眼看见娘娘百猜百中,委实有趣。不过这位娘娘实在古怪极了,听说是极喜吃燕灸。而且身有奇症,不得沾水。皇后娘娘赐茶赐水,一口也没有喝。咱家就奇怪了,不喝水,岂不要渴死么?” “那王爷此次入京,可给皇上带什么奇异之物了?在下听说王爷也是极好射猎的,前年皇上寿辰,还带了一匹白狼送给皇上赏玩。” “这倒没有。前面就到了,将军自己当心了。” 罗靖也听到前面传来的笑闹之声,于是不再发问。没有什么奇兽,那么颅骨上的两种齿痕,看来确实是出于一“人”了。 御花园里热闹得厉害。罗靖刚刚看见里面的一群人,飕的一声,一支箭已经射了过来,走在他头里的内侍尖叫一声,吓得不能动弹。罗靖倏地一脚踢在他膝弯上,内侍扑通一声跪倒在地,那支箭擦着他的头皮飞过去,直射罗靖。内侍只觉有什么东西落在脸上痒痒的,伸手一抹,是几根断发。他战战兢兢地转头往后看,本以为要看见罗靖满脸鲜血的模样,却只听身边风声轻轻一响,罗靖已经绕过他走上前去,双膝跪倒,双手将箭高高举过头顶:“臣罗靖,叩见皇上。” 满御花园的人都静了一下。刚才那一箭,是郑王射的。射鹄是立起标靶射红心,因为标靶是不动的,射了几箭皇上就觉得没意思。于是郑王就提议射活靶。当然御花园里不能弄什么凶猛野兽来,还有妃嫔在,那不安全,于是内侍从兽苑抱了一只大红雉鸡来,在爪子上拴了一朵硕大的绢花,皇上和郑王就射这朵绢花。雉鸡能飞而飞不高飞不快,被箭一吓到处扑腾,倒是个很好的靶子。论箭术,郑王当然强过皇上,可他故意射不准,刚才那一箭没有射中雉鸡,却正好对着刚刚进来的内侍和罗靖飞了过来。他倒不是有意射死人,但要真是射死个把人,他倒也不在意。万没想到进来的此人竟然一脚踢倒了内侍,而后轻轻巧巧一偏身,将他的箭接在了手中。纵然他射箭时未用全力,但空手接箭……他自问身边的亲卫也难有几人能做到的。 皇上倒是先惊后喜:“平身。爱卿就是罗靖?朕听说你在边关英勇无比,独力斩获北蛮先锋将军之首,又在雍州活捉积年流匪。今日一见,果然身手不凡。” “皇上过奖了。臣在边关杀敌是本份,能击溃北蛮前军,乃军中上下戮力同心,又托皇上洪福,才能大胜。雍州剿匪,臣也是得了百姓相助,方能一举歼灭。臣不敢妄自称功。” 他这么说,皇上倒更高兴了:“嗯,少年谦让,将来必成大器。来来来,朕听丁侯说你身手了得,箭术尤精,方才看你接箭,果然敏捷,且来射几箭给朕看看。来人,给他拿弓箭。” 罗靖站起身,已经有内侍将弓箭取过来了。罗靖上手一试,心里便叹气。这是软弓,也就射个三五十步,当真上了战场,用这种弓那就是找死。看来皇上的臂力也就只能开这种弓了,因此这宫里备的,也只有这种弓。 “皇上请下旨,臣射什么?” 皇上也知道射鹄这种事对驰骋沙场之人而言实在无聊,正在左右寻找目标,郑王已经笑道:“皇上,不如让罗将军将那绢花给皇上射下来。” 绢花大如碗口,虽然系在雉鸡身上,要射中却也不难。可是郑王说的却是射“下”来,也就是说,要把绢花与雉鸡分开。而绢花是用一根红线系在雉鸡爪上的,那线就是普通用来纳鞋的线,虽不如丝线细如发丝,却也粗不到哪里去,何况雉鸡又在不停地惊飞,要将红线射断,谈何容易。 一时间连皇上也有些犹豫:“这——”罗靖却已躬身道:“臣大胆一试,若箭术不精,还请皇上恕罪。”直起身来,挽弓搭箭。 郑王脸上掠过一丝笑意,突然抢先一箭射出去:“待小王将它惊起来,将军也好射中。”这一箭正射中雉鸡腹下,雉鸡吃痛,拼死地扑腾起来,一直蹿上了半空。罗靖眼睛盯着雉鸡,口中淡淡道:“多谢王爷。”陡然一箭射出,只见那支箭紧擦着雉鸡腹下飞过,雉鸡受惊,斜斜扑腾出去,而半空中一件东西飘飘摇摇坠下来,正是那朵绢花。罗靖紧上两步,将绢花接在手中,转身对着皇上跪倒,“臣幸不辱命。” “好!”皇上头一个拍起掌来,“丁侯果然不说谎。来人,赏!” 内侍忙不迭捧赏物来,其实不外是什么绸缎金锭,只不过是皇上赏赐的,那份量又不同了。皇上意犹未尽:“好箭法。朕两日后要到西山围猎,爱卿随驾,到时候,朕要再看你的箭法。” “臣遵旨。”罗靖目不斜视地回答,不过他纵然没有回头,也能感觉到郑王落在他身上的目光,像针尖一样…… 12、狙如 碧烟手里拿着绣花棚子,那针在指头上戳来戳去,也不知扎了几个眼儿,终于忍不住道:“爷,你这是——” 罗靖坐在桌前,用一枝蜡烛慢慢熏着几枚铜钱。铜钱倒是普通的铜钱,只是四周磨得薄如利刃,而且,这几枚铜钱,是他刚从桌上的瓷盅里取出来的,即使被烛焰熏黑,边缘上也仍然闪烁着幽幽的蓝光。碧烟知道这盅子里什么,那是断肠草与鹤顶红,纵然算不上见血封喉,也是剧毒。碧烟虽然是个女人家,也知道罗靖明日是随驾围猎,万万用不上这□□淬过的暗器,忍了再忍,终于还是问出了口。 罗靖头也不抬,淡淡道:“做你的活计。”铜钱已经熏成极不起眼的黑色,他提起放在一边的靴子,靴底里安着一副极小的机簧。这机簧是由袖弩改装而成,装在靴底夹层中,若是足跟用力踩下,可以弹出两枚铜钱,射程自然不会太远,准头也略有欠缺。罗靖将铜钱小心装入机簧之中,灯光下看一看,铜钱被熏得乌黑,贴在靴底上极不起眼。虽说是围猎,但随驾之人除腰刀弓箭外不许私自携带其他兵刃,尤其罗靖这种外官,按例都是要先搜身才能接近皇帝的,袖弩什么的根本带不进去,所以他才选了这种靴底机簧。 碧烟背后冒出了冷汗。她跟了罗靖五年,他的脾气还是知道的,如果是不关紧要的事,罗靖就算不耐烦也会透露一些,现在用这种口气说话,就证明他在做的是件大事。 “爷,你不是陪皇上去打猎么?” 罗靖没有回答。今天,就在韩阑拿着西山地形图跑来跟他商讨布防事宜的时候,他突然有了个极大胆的想法——将计就计,刺杀郑王! 西山猎苑方圆百余里,就是侍卫再多,也不能人挨人地布防,更别说韩阑名义上是个文官,能动用的就是在城防军中反郑派的部分军士,更别想把西山护得周全了。皇帝出巡,身边不知要随驾多少人,这些人里,有多少是忠心的,有多少是墙头草,又有多少根本就是郑王的人?一想到这些,韩阑就头大如斗,可是皇帝就是皇帝,难道还能把他与其他人隔离起来?所以皇帝虽然有层层侍卫,其实却并不安全。罗靖就在这时候突然生出了这个想法——郑王在暗,皇帝在明,要想把皇帝护得滴水不漏,其实是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既然如此,他为什么不斩草除根,干脆杀掉郑王?当然,刺杀郑王这个想法,他并不是第一个,之前的王侍郎也这么做过,只是失败了。罗靖始终认为,有时候你觉得最有把握的时候,其实并不见得是好机会,因为这也正是对手最有戒意的时候,因此王侍郎选了最好机会,最终却失败了。罗靖决定选择的时机,就是这次西山围猎。如果郑王有意行刺皇帝,为了避嫌,这次西山围猎他必定要随在身边,可能在皇上遇刺时还要惺惺作态地上前相救,也就是说,罗靖随驾,也就等于是随在了郑王身边。那么混乱之中,他也就有了下手的机会。将计就计,这才是最好的机会。 碧烟见他不回答,心里更急得出火,绕着桌子走来走去。罗靖抬抬眼睛,淡淡道:“坐下,绕得人头晕。” 碧烟顾不得许多,冲口道:“爷,你可千万别做什么……”虽然军中不得有妇女,她呆在罗靖身边的时间也就远远不如兄长长久,可丁兰察与郑王是两派,她却也是知道的。罗靖明明只是随猎,却在身上装上淬毒的暗器,这是要做什么,她隐隐也猜到了几分,又怎么能坐得住? 碧泉在一边站了很久,这时才轻声道:“爷有什么不能吩咐碧泉去做的?”他跟着罗靖的时间多,更清楚些。郑王毕竟是个王爷,只要皇帝不信他谋反,他就还是本朝的王爷,行刺王爷,那也是灭门的罪。 罗靖笑了笑:“你做不了。”碧泉是什么身份,又怎么能近得了郑王? 碧泉脸上也压不住担忧之色:“爷——” 罗靖摇手止住他:“你怎么也这副样子?碧烟女人家沉不住气,你怎么也学她?说到底,也未必就有什么事。” 碧泉却不这么想。若说郑王未必就在西山行刺皇上,这他倒相信,可是罗靖身上的杀气是瞒不过他的,也就是说,罗靖是有心杀人了。行刺王爷是怎么个罪名,碧泉只要一想,就不由冷汗透衣。 罗靖略微有些不耐:“行了,你怎么也像个娘儿们似的!” 碧泉低头不敢再说话了。罗靖目光一转,见沈墨白坐在一角,手里捧了本书,正读得津津有味,不由眉头微微一皱:“过来。” 沈墨白微微一怔:“将军是唤我?” “自然是唤你。过来。” 沈墨白将书放下,走了过来。罗靖敲敲桌子:“知道我要去做什么?” “知道。随驾西山围猎。” “我还要做件别的事。”他在这里关起门来往箭上淬毒,连碧烟一个女人家都猜得出必然有事发生,偏偏沈墨白坐在那里稳如泰山。碧烟的鹿倘挥行┓橙耍蚰渍獠晃挪晃实奶雀盟衅 沈墨白迟疑了一下:“有刀兵之事。” 罗靖微一扬眉:“哦?你怎么知道?” “我为将军卜过一卦,是卦象所示。” 罗靖这次倒真有点惊异:“你为我卜过一卦?” 沈墨白老老实实地点了点头:“不过卦象无咎,将军必然无事。” 罗靖觉得心情突然好了些:“难怪你这般笃定,原来已经卜过一卦了。不过,你的卦真的准?” 沈墨白没听出来他的戏谑之意,认真道:“我仔细推演过,应该并无谬误。” 罗靖哈哈大笑,把他拉到身边坐下,向碧烟碧泉道:“听见了?你们也该放心了吧?” 碧泉看一眼沈墨白,低头道:“当真如此便好,碧泉也就放心了。”而沈墨白老老实实地坐着,并不知道碧烟在他背后投来的怨恨的目光。 虽然有沈墨白这卜卦的说法,罗靖随驾西山那天,碧烟碧泉仍然是十足担心了一整天。驿站的房屋就这么大,沈墨白再缩,也不能将自己缩得让人看不见,因此他也只有坐在角落里,一遍遍接受碧烟刺人的目光。 碧烟在屋子里来回走了几十趟,突然站到沈墨白面前:“沈先生,你的卦果然准么?” 沈墨白抬头看看她,想了想道:“我也很少卜筮,不过,应该没有谬误。” 碧烟冷笑了一声:“如果沈先生的卦这么准,不知可曾为自己卜过?” 沈墨白微微一怔:“卜算什么?” 碧烟微一沉吟:“就卜算沈先生与爷的缘分如何?” 碧泉在一边咳了一声,碧烟却没有理睬,只看着沈墨白。沈墨白面上露出几分茫然之色,道:“缘份?这,这倒不知该如何卜算。” 碧烟冷笑道:“这怎么就无法卜算了?” 沈墨白解释道:“无论何种卜筮之法,都须有一事求卜。姑娘所说缘份……实在太过难以捉摸,本就是虚空之事,自然无法卜算。” 碧烟说这话其实根本不是要沈墨白卜卦,想不到沈墨白会认了真,根本没听出她话里的意思。这一下真是一拳打在棉花上,全不着力,一口气噎在胸口里不上不下,咬牙道:“那好,我来问一卦,就问先生一年之后是否还在爷身边,这总可以吧?” 沈墨白看她一眼,迟疑一下,还是从袖中掏出十几枚铜钱,正要掷下,忽听外面罗靖的声音道:“泉儿,烟儿,来拿东西。”碧烟一跃而起,再顾不得沈墨白,转身迎了出去:“爷!” 罗靖站在院子里,脚下堆了一堆东西。碧烟顾不上看,直拉着罗靖上下打量:“爷,有没有伤到?” 罗靖和碧泉将东西搬进屋中,才由碧烟伺候着脱下外袍:“没有。”事实上,今天什么事都没有发生。郑王在围猎刚刚开始就称病没有下场,同着一干文官留在猎苑外观猎,没给人留下动手的机会。而韩阑他们埋伏下的人手,根本连半个刺客都没有发现。这场围猎就只是单独的围猎,只有皇上最是高兴。 碧烟并不知这其中有许多门道,只看罗靖无事,心下也就松了,忙忙的递了热面巾和热茶过来,然后才对地上的东西发生了兴趣:“爷,这都是什么呀?” 罗靖端着茶指点:“这些都是皇上赏的。这缎子据说是什么淮南金蚕所织,柔软无比,回来给你做件小衣。这绸子又叫什么天云锦,给你们做袍子穿。” 女人对这些最是喜欢,碧烟欢欢喜喜在那一堆东西里翻。突然见旁边的筐子里探出条毛茸茸的玩艺儿:“爷,这是什么?” 罗靖瞥一眼:“是我的猎物,皇上赏了下来,一只银鼠。”他今天随驾射猎,猎苑中野兽丰富,虽然他心不在此,也猎到不少野兽。按例这些东西都归猎获者本人,不过他住在驿站,要这些东西也没什么用处,便送了人,只留下这只银鼠。 碧烟将上面的盖子一掀,筐里那东西张嘴吐舌,两眼被一箭贯通,血肉模糊,皮做棕色,只耳朵和嘴巴是白的,沾了血迹愈发明显。碧烟打个冷战,将筐子一推:“爷怎么把这东西都带回来了,好不吓人。” 罗靖笑笑。转眼见沈墨白也走了过来,盯着死鼠出神,心中微微一动——天色将黑,屋中光线黯淡,沈墨白身上那玉一般的光彩就又隐隐透了出来:“你昨日那一卦可不准,今天什么刀兵之事都没有。你说,这该怎么罚?” 沈墨白抬头看他一眼:“没有算错。” 罗靖微一扬眉,转念一想又没有与他争辩,指着地上的死鼠道:“过些日子天就凉了,给你镶个袄子可好?”可惜这是夏季,银鼠皮毛虽也丰厚,却是棕褐之色,若是冬天变作雪白,便更贵重些。这条银鼠个头不大,也只好镶个领子和袖口。 碧烟脸色微微一变,强自忍住,低头只管收拾那堆绫罗。沈墨白却摇了摇头:“这不是银鼠。” 罗靖一怔:“嗯?” 沈墨白蹲下身来,仔细看了一会,肯定道:“这不是银鼠。” 罗靖挑了挑眉:“不是银鼠?那是什么?” 沈墨白微微皱着眉,半晌道:“这是狙如。” 罗靖诧异道:“什么东西?”要说这东西与银鼠长得确实有点差异,但狙如这名字,却从来没有听过。 沈墨白轻声道:“狙如,似鼠,白耳白喙,见则国内有大兵……恐怕,又要打仗了。” 此言一出,罗靖三人看他的目光各异。沈墨白被看得有些不舒服,往后缩了缩身子,喃喃道:“怎么……” 罗靖也伸手拨弄那地上的野物,沉声道:“见则国内有兵?这你是怎么知道的?”此刻他心里却有些翻腾起来——若真如沈墨白所说,岂不是又要打仗了?只要是打仗,丁兰察就有再被起用之日。而且这见则有兵的说法,又与沈墨白卜的那一卦有相通之处。 沈墨白垂下眼睛,低声道:“在藏书阁里看的。”他的睫毛既浓且长,垂下眼睛时就如同两片蝶翼,在眼睛下拖出长长的阴影。 罗靖看着那两片微微颤动的小翅膀,道:“你说的藏书阁,到底在什么地方?我怎么到处都没有找到?”离开寺庙前他到处都搜过了,别说藏书阁,就是连佛经都没找到一本。乐山寺那破败之地,房子统共就那么几间,半倒不倾的,一眼能看到底,哪里能藏得了书。他怕有地下机关,连庙里铺的石板也挨块儿敲过听响,并没找到什么。 沈墨白抬眼看他:“就在佛像后面啊。很小的一扇门,大约被帷幕挡住了,将军没有注意。” 罗靖盯着他的眼睛,缓缓道:“别说佛像后面,就是佛像肚里我也找过,根本没有什么门。”那墙是他到处敲过的,实实的心,绝没有什么密室。 沈墨白诧异地看着他:“确实在佛像后面的墙上,只要用力向左右推,就能推开。”他怕罗靖不相信,又解释道,“寺庙是依山建的,墙壁后面就是山石,我想那藏书阁就是在山腹中挖出来的石室,里面大得很呢。” 罗靖没有再说话。他已经隐隐猜想得到,这个藏书阁并不是什么人都能找到的。想到那疯颠道人称其为虚灵阁,又极为诧异沈墨白竟能打开,想来,这藏书阁必是个神秘之地,而且,大约也并不像沈墨白所想,是建在山腹之中。 碧泉一直静静站在一边,直到这时才道:“爷累了一天,我去收拾饭菜,爷早些用饭休息。这些东西,明日再来收拾吧。” 罗靖伸了伸腰,笑道:“不过是打猎,累什么?也好,你们也担心一整天了,大家都早些休息的好。”他话还没说完,外面已经有脚步声进了院子,却是韩阑青衣便服来访。罗靖知道他是为了今日西山围猎而来,一面让座,一面示意碧泉去门外把守。 韩阑一坐下身,不曾开言,先瞥了一眼沈墨白。他知道碧烟是罗靖的人,但沈墨白只是在边关见过一眼,说是罗靖请来的风水先生,为母亲择墓的,却不知为什么现在到了京城还带着他。罗靖知他意思,转头道:“烟儿,把沈先生的饭端到那边房里去吧。你也在那里吃,不用过来侍侯了。” 碧烟知道罗靖的事情向来不喜女人多问,若是没有沈墨白,不必罗靖吩咐她也会自行避开,可此时罗靖将她与沈墨白置于同等之地,却教她心中极不舒服,轻轻应了一声,却只端了一碗饭和一碗青菜就要走。罗靖一眼看见,又推一碗荤菜过去:“把这个也端上。” 碧烟心中更是不悦,憋了口气,端起来就走,经过沈墨白身边,冷哼了一声:“沈先生,别站着了,走吧!” 韩阑看着两人出去关上了门,才急急道:“你可知为何今日郑王没有半点动静?” 罗靖这里也正觉奇怪,道:“我也在疑心,莫非是他发觉了我们……” 韩阑脸色阴沉:“听说是昨日他的王妃为他占卦,谓今日田猎不吉,因此他才称病没有下场。” 罗靖扬了扬眉:“这倒奇了,看来这位王妃当真有些怪异。”两次对郑王的行刺都是她卜卦占凶,郑王得以避过,这其中,就不只是巧合了。 韩阑正要说话,院子外面突然乱起来。两人同时侧耳倾听,只听马蹄声风一般自北边卷过来。这时天色还未尽黑,街道上行人不少,马上骑手一面鞭马飞驰,一面高声大喊:“七百里加急军报,闲人让路!” 韩阑与罗靖相互对看一眼,几乎是同时跳了起来:“七百里加急军报?北边!” 13、疫病 吴城守军在两个月内,打退了北蛮军队十一次攻城。城墙之下几乎每天都有累累尸体,然而北蛮并未伤及根本,因此相持许久,仍是不退。 这种局势如果持续下去,其实是对丁兰察有利的。因为往下天气渐冷,北蛮劳师袭远,军中十余万马匹,只要雪一降下阻了道路,草料接续不上,立刻就得退兵。然而这个时候,丁兰察这边的粮草接续也在渐渐减少…… “大帅,这次粮米来的数目只有上次的三分之二。”军需官一脸凝重。后方粮饷运输是小批量多次数,每次运来的只够大军十日所需。按白城转运官的说法,白吴二城之间道路狭窄,小车轻载,来往方便,更利于供应。然而这种做法,是始终将丁兰察的心悬在半空中,时时都要顾忌着后方。这次粮米数量减少三分之一,意味着六日后大军就要断粮,倘若六日内后续粮草不能及时补上,恐怕要退兵的就是丁兰察而不是北蛮。如果丁兰察不愿退兵,那就只有趁着粮草还足够的时候,出城作战,将北蛮击退。这两种方法无论哪一种,都不是丁兰察现在所愿看到的。 自来守易攻难,何况吴城本有险可守。如果拖上数月,北蛮锐气消磨殆尽,加以天寒,必得退兵,则丁兰察挥师追击,便可能趁乱大败北兵。反过来说,如果是丁兰察被迫放弃守地主动出击,在这三十里平地上,则不占半点优势。何况北军多于丁军,硬碰硬,丁军将大大吃亏。纵然丁兰察能用一场惨胜回京复命,他折了这支军队,究竟是功还是过,也还难说得很。 “郑王当真敢给大军断粮?”这里是丁兰察的内帐,座中都是他的心腹,因此罗靖也毫无顾忌,开门见山直插核心。 军需官迟疑着点头道:“属下也觉郑王未必有如此大胆。如果我军因为断粮而败,则错在他,他承担得起这丢城失地的罪名?” 左穆摇了摇头:“粮草供应,责在白城转运使。倘若郑王弃卒,我们能奈他何?” 一时座中争论纷纷,大部分人认为仍应固守,倘若郑王真敢断粮,罪责也不在丁军。罗靖只说了第一句,就看着丁兰察,直到众人都发过议论,他才慢慢道:“大帅……是不能赌?” 丁兰察自始至终一言不发,直到这时才抬起头来苦笑一下:“不错。郑王未必真敢断我粮草,他所恃的,就是本帅不敢真个与他赌上一赌。这丢城失地,是国之大辱,民之大难,郑王或者毫不在乎,本帅却不能!他知我必会在粮草罄尽前提兵与北蛮决战,今日削减粮草供应,就是催我出战了。” 此话一出,帐中鸦雀无声。他们虽然口口声声说断粮失地,其责在转运之人,但各人心里都知道,无论罪责在谁,一旦丢城失地,辱的是国,灾的是民,只要他们有些良心,就无法心安理得。郑王拿住的,就是他们这般的心思。 丁兰察出神片刻,猛然站起身来,抖擞一下精神,提高声音道:“打就打!本帅打了一辈子仗,不知杀了多少北蛮,难道今日反而怕了不成?来来来,你们都来看看,这仗该从哪里打起?” 说是要打,丁兰察却也难下这决心。一月前罗靖曾经夜探敌营,若有什么破绽,大军早就出击,何必等到今日?这样的硬仗,纵然胜了,也是拿白骨堆出来的。他身为一军主帅,自然不能顾惜生死,然而让军士去白白送死,却殊非为将之道。只是这般拖延了三天之后,军士来报,北蛮在筑堤拦水,要断城中水源了。 “大帅看——北蛮在那边河源处筑堤。”了望的军士指点着远处。吴城城中水井不多,大半还是靠着城外这条天然河。这河源头发自山中,分为两条支流,北蛮驻军之处便在另一条较小支流之畔。此时只见数千人来来往往,正就山林伐木堆泥,堵塞水道,令水流全流向他们驻军之处的支流。 丁兰察脸色铁青,一拳砸在城墙头上:“怪道他们天气渐冷仍不退兵,原来正等着秋冬水枯之时断我水道!派三千人出城,用劲弩射,绝不能让他们截河!”若真是断了水,不用等粮草告罄,吴城也就完了。 “属下去!”罗靖当先领命,就城头上点了三千弓箭手,提兵出城。只是这里甫一开城门,北军那里立刻分出五千余人迎了上来。北人素擅弓马,双方对射不已,罗靖无论如何也穿不过这重箭雨。丁兰察连连增加人手,将巨弩机也推了出去,直派到八千余人,北军却也相应增兵,双方直战到天黑,互有伤亡,只是难以前进一步。丁兰察眼看再加人手就不啻双方倾力会战了,只得鸣金收兵。双方在城下平地上留了数百尸体,各自撤回。 丁兰察站在城头t望。北蛮竟然出动了将近万人去筑那堤坝。河水流量本不小,但秋冬之时正是枯水季,眼见着堤坝渐渐成形,这边护城河里的水位已经微微下降。 罗靖浑身浴血,提着剑上来:“大帅,为何收兵了?” 丁兰察目光凝视远处:“这般的打法,与倾城决战无异。我军仓猝出战,难以占先。” “大帅,我带人去偷营吧。” 丁兰察摇了摇头。北蛮的粮草一反常理,屯在中军处,纵然罗靖再是勇猛,也不能杀越重重包围去焚烧粮草。他猛一转身:“召集众将在中军大帐议事!” 议事的结果,除了倾力决战,别无他法。而丁兰察仔细研究了周围地形,也难找出一处有利己方的决战之地。吴城居高临下,道路狭窄,这些本是守城之利,可是此时却都成了弊端。道路狭窄,丁兰察十二万大军难以同时展开,北蛮倒可在平地上张网候雀。 研究了整整一夜,仍未有良策。而一早城头兵丁便来报告,北蛮已经基本将堤坝合龙,水流改道,城外护城河的水位下降三分之一。幸得罗靖已经吩咐人堵住护城河出口,是以虽然没有水流补充进来,三两日间倒不会见底。然而这般的死水,能喝几日就难说得紧了。饶是丁兰察征战半生足智多谋,如今也一时束手无策。其实也并不是全无办法。粮草水源尚可支持数日,这数日间,他本可将大军与百姓全部退到白城,同时派遣一支队伍从山中绕到北蛮身后,待北蛮占领了吴城,如法炮制,断其水源,北蛮自乱,只是花费的时间要长久些。然而他心里明白,他退不得。只要他一退出吴城,郑王那里弹劾的奏章立刻就会飞到皇帝案头,绝不会给他拖延的时间。他纵是有千种计策,如今除了决战,也再无他法。 “传令全军,带足三日的干粮,明日子时,出城决战。” 众人应诺,各自出帐去点检自己军队。然而将近亥时,碧泉跑来,说是罗靖不见了。 “谁见过罗将军?”丁兰察也有些急了。城门紧闭,守军兵丁说不见任何人出城,罗靖无声无息地这是到哪里去了? 众人对看一眼,都道是在大帅帐中议事后就再未见过。 “不会是去城中什么地方未归?”说话之人话一出口便知不对。若说花街柳巷,罗靖倒也不是全无涉足,然而这是什么时候?性命攸关之际,他岂会如此荒唐! “莫非将军自己去偷营了?”一个偏将小声猜测。以罗靖的性子,确实不无可能。他曾只带二十人的小队直踹敌人中军大帐,将对方主将杀了个措手不及仓惶而逃,若说当下是单身潜入敌营,倒也不算猜得离谱。 丁兰察脸色一变,高声道:“传令下去,询问军中是否有人在天黑之前见过他?” 深更半夜的,亲兵去了半晌,才带来个医官。丁兰察心中着急,道:“你见过罗将军?几时见的?” 医官不知大帅为何如此焦急,紧张道:“掌灯时分罗将军来找过卑职,向卑职讨了些避疫治疫的药草,然后便走了。” “避疫的药草?”丁兰察摇了摇头,不得要领。眼看子时将至,罗靖本应率领前军第一批出城,这会儿前军却是群龙无首。丁兰察此时除了吩咐暂停出击全城寻找,也没有什么办法。 碧泉之前其实已经全城跑了一遍,这时听了丁兰察的吩咐,又是失望又还抱着最后一点希望,向丁兰察告退而后回了住处。因碧烟也在家里着急,无论有无消息,总要先回去说一句才好。 碧烟因是不方便出门寻人,早在家里磨转了半日,见碧泉并没带回消息来,只急得两太阳火星乱溅,跺足发急道:“这医官也是胡说,爷要避疫的药物做什么!” 碧泉比她还冷静些,道:“在大帅面前,他怎敢胡说。你且慢焦躁,我再去各处药店寻寻,看可有什么线索。”说着一回身,却见沈墨白不知几时已经起身,从门边露出半张脸来,见碧泉转身,迟疑道:“你说,将军要了些避疫的药物?” 碧泉听他这口气,似乎是知道了什么,忙道:“医官是这般说的,你难道有什么消息?” 沈墨白脸色发白,道:“将军只怕是……进山了。” 碧泉眉头一皱:“进山?将军进山做什么?” 沈墨白心里已经隐约猜到,可是这后果太过严重,他张了几次嘴,都没能把话说出来。碧泉见他干张嘴不出声,急得要死,掉头就走:“我去山里找!” 沈墨白一把拉住他:“你不能去!” 碧泉两眼冒火:“为什么?你到底知道些什么?” 沈墨白嘴唇微微颤抖:“将军如果是进山……恐怕……恐怕难以生还……” 碧泉抬手掴了他一耳光:“你胡说!” 他手劲大,沈墨白被他打得跌到了一边,喃喃道:“避疫的药物,怎么避得了蜚兽之毒……” 碧泉上前一步拎起他衣领,用力晃动:“你到底在说什么?将军在哪座山里?你快点说,别吞吞吐吐的!” 沈墨白迟疑片刻,终于还是抬手指着窗外:“就是城外的山。” 碧泉拖着他就往外跑,直奔丁兰察的中军大帐。丁兰察乍听也是一惊,一面点人准备出城寻找,一面上下打量沈墨白,沉声道:“罗靖为何要进山?” 沈墨白低下了头,半晌才道:“将军想用瘟疫来驱灭北蛮。” 丁兰察听得稀里糊涂:“瘟疫?”瘟疫和进山有什么关系?而且,又如何用瘟疫来驱灭北蛮二十万大军?难道你说让他们得疫,他们就会得疫么?而且此时已近冬季,已不是疫病大发的季节。只是他再问,沈墨白也只低着头,再也不答了。 丁兰察看逼不出他话来,也无暇再深问,只提点兵马要出城寻找。可是北蛮大约以为他们又是来阻拦修堤的,早就准备了人马在城外拦截,丁兰察的人几番冲锋,都没能冲到山脚下。丁兰察看一时无计可施,只得令人马撤回城中,待天黑再想办法。此时刚刚是辰时,离天黑还有好一阵子,别人尚可,碧泉第一个急得头上冒火,拖了沈墨白到僻静处逼问。可是问来问去,也只得沈墨白一句:多多准备治疫药物,其他再也问不出什么。 这一天实是度日如年,好容易日色西斜,丁兰察再上城头,却远远见北蛮军中似乎有些混乱,他极目望去,忽见有十余骑自营内奔出,直向吴城而来,再仔细看时,前面一人虽也是北军装扮,却似是被后面十余骑在追赶。他目力极好,再仔细看上几眼,突然认出那正是罗靖!不知怎会从北蛮军营中奔出。但此时顾不得多想,急忙点了人马开城接应,自己也忙忙下城。 北蛮追出来的只有十余骑,见吴城兵马出来接应,也就转回头去。丁兰察赶到城门处,罗靖已经进了城,丁兰察一眼看去,不由吓了一跳,只见他脸色异样地潮红,见了丁兰察想要下马行礼,却身体一晃,整个从马上跌了下来。幸得碧泉手快一把扶住,再看时竟然已经昏了过去,脸上身上都热得滚烫。丁兰察连声召军医,军医匆匆跑来,只看了一眼便急道:“大帅快快离远些,将军这是得了疫病,是会传染的!” 14、救命 “怎样,还是不见起色?”临阵折将,丁兰察一时进退两难,乘夜袭营的计划也只得搁浅。罗靖是他手下第一员战将,不只是冲锋陷阵一马当先,临机生变也无人能出其右。没了罗靖,这一仗他越发的没有把握,不敢贸然出击。 前来报信的军士摇头:“将军仍是高热未醒。而且,属下在院门口看见……”罗靖一被确诊为疫病,就被军医隔离在了一处空房中,除了碧泉随身服侍外,其他人等一概不得入内,院内人也不得出来,除了每日三次送饭,内外隔绝。 “而且什么?”丁兰察烦躁不安,手几乎把腰间的剑柄攥出水来。 军士低头道:“郑军医面色发红,只怕……也染了疫。” 丁兰察脸色一变。这两天,各种避疫治疫的药物流水似地用,结果非但罗靖没有痊愈,反而连军医也染了疫病。这郑军医也是跟着大军十几年的,医术不算精绝,但治些什么瘟疫金创不在话下,如今居然连他也染了病,这疫病到底是哪里来的? “去把跟着罗靖的那个姓沈的叫来。”丁兰察在焦急中突然想起沈墨白曾经提过什么瘟疫,不过还没等军士出门,探子已经飞奔来报:“大帅,北蛮营里乱了!” 从城墙头上远远看过去,北蛮二十万人的大营似乎是人来人往,确实透着慌乱。探子喘着气指点:“属下看见他们似乎准备拔营后退了。” 丁兰察精神一振,极目望去,果然北蛮大军似乎在慢慢后移,只是队形有些混乱。他死死盯着,在心中反复分析北蛮是否佯退诱敌,最终还是求胜之心占了上风,挥手道:“检点兵马,准备追击。” 城门缓缓打开,丁兰察一身戎装,已准备亲临战阵。只是他□□马匹刚刚起步,旁边突然有人高喊:“大帅不可出城!”丁兰察诧异望去,只见队伍边缘的军士已经扭住不知从哪里冲出来的一人,正是沈墨白。 丁兰察眉头一皱。大军出行被阻,这是不吉利的,也就是知道沈墨白是罗靖带回来的人,否则他早就下令拖下去斩了:“什么事?” 沈墨白用吃奶的力气挣开几名军士扑到丁兰察马前:“大帅万万不可出城。立刻关闭城门,大量准备防疫药物。” 丁兰察更是不解:“这是何意?” 沈墨白脸色苍白:“北军军内瘟疫传播,大帅如果率兵追击,也会染病。如今天气渐冷,风向即将转为西北,大帅须得立刻准备防疫药物,否则疫病传播起来,吴城也要不可收拾!” 丁兰察行军多年,自然是见过发疫的。疫病传染起来确实可怕,如果北蛮军中确实大发瘟疫,那他确实不宜挥军进击,但北军大营与吴城相隔三十里,北军撤退,就离得更远,若说一阵西北风也能传播瘟疫,那也未免太匪夷所思。当下虽然暂时不再出兵,却也没把沈墨白的话太放在心上,只派了十余个探马,去追踪打探北蛮大军的消息。 探马回来得甚快,说是北蛮军中果然大发瘟疫,这一路上倒下的军士马匹不知有多少,几乎是三步一人,五步一马,尸横遍野。照此发展,不等他们回到北蛮国中,大军至少折损一半以上。 丁兰察真是又惊又喜又疑又忧。惊的是哪里来的瘟疫这般厉害,喜的是北蛮不战而退且元气大伤,疑的是沈墨白如何知道北军发疫,忧的是若这瘟疫果然这般厉害,染疫的罗靖又如何是好?正在这里想着,罗靖那边送饭的军士连滚带爬地来报,不但罗靖未醒,军医和碧泉也病倒了。丁兰察大惊之下便要去看,一踏出帐门,只觉冷风扑面,抬头看一杆中军大旗猎猎飞舞,西北风大作,突然想起沈墨白说的话。此时不由他不惊心,连忙召集军中所有医官,在全城采买治疫药物。这一忙就是一夜,然而等到天亮时分,药草刚刚采买到手,还未及煎煮后发给全军将军,城头上已经抬下来十余人,都是夜间值岗的军士,一个个面色潮红身如火炭——这一夜西北风,果然将瘟疫传进了城来。 丁兰察此时已将北蛮退兵的喜悦全部抛到了脑后。吴城不大,他的十二万大军进驻城中已是十分拥挤,再加上城中未逃走的百姓,一旦瘟疫传播起来真是不堪设想。他一面令军医速速设法治疫,一面着人去叫沈墨白来,然而亲兵出去找了一圈,回来说沈墨白不见了。 沈墨白当然没有不见,他这时正在罗靖治病的小院里。军医和碧泉都已经染疫病倒,外面的军士又慌着去报丁兰察,无人看守,他自然轻轻易易便进了来。 罗靖躺在床上,双目紧闭,嘴唇上全是高热烧出的细小裂口,脸色是异样的潮红,沈墨白伸手摸摸他额头,入手一片滚烫。这几天,十几副药灌下去,就如同水沃石上,全然无效,反而连呼吸也渐渐微弱下去了。 沈墨白瞧了他一会,在床头踏板上坐了下来,背倚着床,抱住了膝头。他这么呆呆坐了一会儿,又抬起头来去看罗靖。罗靖还是那副样子,只是呼吸有些乱了,时轻时重,渐渐有水泡破裂般的声音。沈墨白看着眼前这张脸——平日里总是带着几分煞气,翻起脸来真是冷酷无情;满手血腥,甚至还有自己家人的鲜血,洗也洗不干净。可是,这张脸也会略微带出一点温柔,也会问他睡了几天身上是不是酸疼;这双手也会轻轻抱着他,那热气透过衣裳贴到肌肤,暖如深春。是这个人强行把他带离了常州,却也是这个人满不在乎地不信他是什么妖孽;是这个人把他关到俘虏营中去,可也是这个人,挺身而出挡在他前面,不让别人伤他…… 罗靖的呼吸渐渐变得短促,脸上那层高热引发的红晕也在渐渐退去,变为死一般的苍白——沈墨白几乎能看见他的三魂七魄渐渐脱离那具身体。菩提珠在手心里捏得出了汗——大限已到。阎王要人三更死,谁能留人到五更? 城中此刻尽管正在混乱忙碌之中,小院里却寂静如死。寂静到,能听见门外突然响起的铁链拖地之声。沈墨白猛地打了个冷战,飞快地爬上床去,不假思索地抱住了罗靖。 罗靖的身体还有些温热,但已经渐渐在凉下来。沈墨白低头望着他,终于慢慢抬手,摘下了颈中的菩提珠。菩提珠还是不起眼的暗紫色,躺在莹白的掌心里,没有半点动静。沈墨白把手指放进嘴里用力咬下去,一滴鲜红的液体滴落在菩提珠上,像是滴在纸上一般晕了开去,在菩提珠表面泛起微红的毫光。 门像是被风吹动,无声地开启,铁链拖地的声音愈发清晰起来,一声近似一声。沈墨白低着头不去看床前,掌心里的菩提珠在他无声的念诵中越发明亮鲜艳起来。突然之间风声一响,平空里似乎多出一条棍子,昏暗的光线中看来模模糊糊,可是结结实实打在沈墨白肩上,打得他往床里直跌进去。只是在他跌出去的时候,手掌一翻,已经变成鲜红色的菩提珠落在罗靖心口处,骤然发出一片金光。金光照得屋中一切都清晰了起来,沈墨白清楚地看见一条黑黝黝的铁链向着罗靖头上套下去,他脱口惊呼:“不!”呼声未已,铁链被金光一烁,竟然反弹回去,呛啷一声消失在半空中,消失之处凭空传来一声既惊且怒的低喝:“佛家真言!” 菩提珠发出的金光如同有形,将罗靖全身笼住。细看那金光竟是无数细小的金色梵文,在罗靖通身迅速流动。罗靖惨白如纸的脸渐渐添了血色,呼吸也悠长起来。不知过了多久,金光突然消失,罗靖眼睑微动,慢慢睁开了眼睛。 罗靖睁开眼时只觉神清气爽,随即,昏倒前的事情跃入脑海,他猛地坐起身来,发现自己身在一间陌生的房屋之中,而床角上,沈墨白蜷成一团,抱着肩头发抖。罗靖对他伸过手去:“怎么了?你怎么在这里?这是什么——”后半句话断在喉咙里,他的手刚刚碰到沈墨白肩头,沈墨白便是一颤,痛得叫了出来。罗靖不由分说,一把将他拉到身前,双手一分扯开他的衣裳,只见肩头上一道青黑的痕迹,不肿不破,只像是涂了一笔墨色,但他轻轻一碰,沈墨白便痛得眼里含泪,拼命咬紧了嘴唇才没有叫出声来。 “这是怎么回事?”罗靖避开那伤处,箍着沈墨白问道。 沈墨白用力眨去疼出来的泪水。罗靖上身一直是□□的,因为军医之前不停地在用烈酒为他擦身降温,不方便着衣。沈墨白看着他的胸口,引得罗靖也低头看自己身上:“怎么——嗯?”他不由自主地用手擦了擦胸口——心窝处突然多了一块红痣,豆粒般大,血似的鲜艳。他记得自己身上是没有什么胎记的,至少这里没有。不过他擦了几下都没有什么反应,也就抛开:“你这是怎么了?” 沈墨白用手护住肩头,垂下眼睛没有说话。哭丧棒打出的伤透肌到骨,恐怕要疼上很久。罗靖没得到他的回答,有些不耐:“说话呀!还有,大帅在哪里?北蛮军队如何了?” 沈墨白沉默片刻,抬起眼睛来看他:“将军将蜚兽之毒引入了河水?” 罗靖坦然点头:“我只将那山谷中水带了出来一点倒进河中。” 沈墨白复又垂目,半天才道:“北蛮军中瘟疫大发,已经退兵了。听说一路上人马皆死,满途尸骨。” 罗靖精神一振:“当真?” 沈墨白点点头,补充道:“可是风向转为西北,疫情在吴城之内,大约也已开始蔓延。”他说得毫无生气,甚至有些心灰意懒——倘若他不曾看出山中疫气,罗靖也断不会知道蜚兽之事,也就不会引发这场瘟疫;可若是罗靖不用此法,丁兰察被迫提兵与北蛮决战,也会血流成河尸骨遍野……孰是孰非,他已然分不清楚了。 罗靖却没有这么多想法,他只是为沈墨白的话一惊,随即翻身下床:“大帅在哪里!” 沈墨白摇摇头:“碧泉公子在偏房里,他和军医也染了疫,都病倒了。” 罗靖三步并作两步往门外走,却突然又停住,转身目光炯炯地看着他:“你有办法,是么?” 沈墨白慢慢摇头:“蜚兽之毒非一般瘟疫,普通药草全然无效,我也不知该怎么解。” 罗靖一把抓住他:“胡说!我也染了疫,你是怎么治好我的,当然也能治好别人!” 沈墨白垂下头,觉得疲惫不堪。菩提珠只有一颗,纵然其他人的病情不像罗靖这般严重,他也没有地方去再弄一颗菩提珠来。他自幼身边就总是阴气不断,全仗着这颗菩提珠驱除,现在失去了菩提珠,他忽然就觉得这房中似乎冷了起来。 罗靖看他脸上说不出的倦色,想他或者是不眠不休守了自己几天,心里忽然微微疼了一下,不自觉地放软了声音:“累了?” 沈墨白尚未回答,小院的门已经被撞开,丁兰察用浸着药的帕子捂了口鼻进来,后面跟着几个偏将试图拦阻,然而一抬眼看见罗靖竟然已经没事人一样下了床,不由都是先惊后喜:“罗将军无妨了?” 丁兰察也是又惊又喜。西北风有愈刮愈烈之势,他已经将城头上的军士全部撤了下来,翻遍了全城药铺搜集治疫的药物,然后在大街上支起行军大锅熬药分发给全城军士和百姓。然而忙碌了一天,城中来报染疫的人数仍是只多不少,忙得他直到此时才想起军士曾经来报,说给罗靖治病的军医也病倒了,急忙来看。想不到一进院门竟见罗靖似乎已经痊愈,不由惊喜之极:“军医呢?他用了什么药物?”若是罗靖能治好,其他人自然也能治好。 罗靖怔了一下,没法回答。丁兰察疑惑地看看院内:“军医到哪里去了?” 沈墨白扶着门框低声道:“在偏房里病着。” 丁兰察一时无语,有机灵的军士已经到偏房里去看,却一惊呼退出来:“大帅,军医他……他,他死了!” 罗靖一惊,顿时想起碧泉,急步扑到另一间偏房里去看,只见碧泉脸色腊黄,直挺挺地躺在床上,虽然尚未气绝,那呼吸却也游丝一般,随时能断掉了。身后脚步声轻响,沈墨白跟了进来,看着碧泉低声道:“他们离得太近,比城中因风染疫的人更危险得多。” 罗靖一转身抓住他的手:“你究竟是怎么治好我的?求你也救救碧泉!”这个“求”字,真是生平头一遭在他嘴里说出来。碧泉跟了他八年,是他从路边捡回来亲手养大的,虽然他那时也不过才二十岁,却亲自教这个十二三岁的孩子拳脚弓马,然后顺理成章地,碧烟成了他的人,再然后,碧泉也上了他的床。军中不得有妇女,因此碧烟跟随他的时间远不如碧泉为多。碧泉,八年来几乎是寸步不离地跟着他,给他暖床,也跟他上战场,从身体到精神,全都是属于他的。如果碧泉死了,他的生命就好似挖空了一小块。 沈墨白仰起头看着他。他从来没听过罗靖说一个“求”字,甚至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看着罗靖脸上毫不掩饰的焦急神色,他忽然有点羡慕躺在床上的碧泉——如果躺在这里的是自己,会不会也有人这样焦急?片刻,他低下头思索起来。罗靖紧紧盯着他。既然军医死了,说明治好自己的不是军医而是沈墨白。他心里明白——自己的染疫是因为接触了蜚兽喝过的水,因此比之普通疫病不可同日而语,而碧泉想必因为贴身照顾自己,所染疫病自然亦是十分厉害,若不是从小打熬筋骨,只怕此时也早同军医一样死得冰凉了。这种疫病既然药石罔效,就只有指望沈墨白了。 房中一片寂静,只有碧泉微弱的呼吸时断时续。只不过是片刻,在罗靖却像过了很久,沈墨白终于抬起头:“或者——将军的血会有效。”菩提珠已经化做了罗靖心口一颗红痣,与他血肉相融,那么罗靖的血液,或者也会有治疫的效力。 16、凯旋 丁兰察这一次回京师,那是真正的凯旋而归。击退北蛮二十万大军,或者可以说,是击溃,然而他自己损失的,不过是守城一个多月内死伤的数千人。这是何等的完胜?虽然人人也都听说是北蛮染了瘟疫才会大溃,但那又怎么样?一来没人相信这瘟疫真能有那么厉害——秋冬之季不是疫期,而且两军对垒不过三十里,为什么北蛮染疫而丁兰察的军士百姓却没有大规模染疫?二来,还有一种说法是北蛮染上的并不是瘟疫,而是丁兰察派了精干手下在北蛮的饮水中下了毒,如果这样说,那就完全是丁兰察的功劳了。总之无论如何,这次丁兰察的大军击溃北蛮,夺回失去的两座城池,这功劳,完全不是上次一场伏击大胜可比的了。因此此次丁兰察回转京城,那真的是风光无限。皇上虽然过份的信任郑王,但不算是昏君,对于大胜而归的将军,自然要好好封赏。据说,已经有几十个官职拟了明文,在吏部就等着人来认领了。而对百姓来说,击溃北蛮,令敌人至少数年之间不敢来犯,这是天大的好事。生活安定不用打仗,这在老百姓,就是好日子啊。更不必说边关的百姓有复家之恩,自然更是杯壶箪瓢,攀轭附辕,大军出了吴城十余里,还能听到后面百姓的欢送之声。 这一片欢腾声中,只有沈墨白算是最可怜的。他在发热,因为那一夜他实在伤得不轻,而且他面嫩不肯让军医看伤,因此直到大军上路,他还只能躺在马车里昏昏沉沉。 罗靖策马在车边跟着,不时掀开帘子看一眼。他是大将,不能总在马车里腻着,就算不在乎下面士兵的眼光,也不能不在乎丁兰察的看法。 丁兰察并不喜欢罗靖跟个男人搞在一起。自然,军中无妇女,男风也并没有什么,但在丁兰察看来,男人,还是应该娶个女人正经过日子的。不说别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男人能给你生孩子么?碧泉本是罗靖的侍卫,顺便拿来暖个床,并没有什么,但罗靖不知从哪里弄来的这个沈墨白,又这么走到哪里带到哪里,丁兰察就觉得不妥了。自然,他也从罗靖那里知道,此次治疫,是这个沈墨白立了大功,但那立功的方法,实在有些匪夷所思。不用药,只是拿了不知从哪里来的什么香烧了一烧,全城染疫之人就都痊愈——这,这是普通人能做的么? 事若反常则近妖。丁兰察见过沈墨白,初时也只觉他是个长相平常的一个斯文人,但他能把罗靖搞得五迷三道,想必自有道行。罗靖是他的得力手下,从某些方面说,还可算是他一手带大的。他没儿子,有时候当真是把罗靖当儿子看待。在他看来,罗靖应该在沙场上建功立业,然后娶个门当户对的女子,生儿育女,其乐陶陶。这才是男人该走的路。男风没有什么,但毕竟不是正道,拿来消遣一下无可厚非,但若真入了迷,那就偏离正道了。更不要说沈墨白此人太过神秘,总让人觉得不踏实。而现在看来,罗靖对这个沈墨白,却显然是用心太过了。丁兰察在回程中,就开始在心中回忆他认得的门第合适的人家,哪一家有年纪相当的女子——说来罗靖已经二十八岁,现在成婚,已经不早了。 沈墨白并不知道丁兰察的打算。他烧得还有些昏沉,腿间还是火辣辣地时时做痛,但那深入肌骨的寒气却被驱散了。他知道,那是因为——罗靖射在他体内的阳气。 脸上又开始发热,这次却不是烧的了。沈墨白把脸往枕被里埋一埋,不敢再去想那天的床第风光。罗靖不必说了,可是他自己,怎么居然也会如此,如此——放荡……真的是很疼,但疼痛之中,又有说不出的快活——他二十年的生命之中,从来不曾有过的快活……现在,他倒隐隐有些明白,为什么在罗家,那些仆役们谈起这些事情,纵然只是嘴上过过干瘾,也会眉飞色舞乐此不疲,原来这种从开天辟地就存在的快乐,果然是有道理的。 还有菩提珠。沈墨白勉强地翻了个身,全身的骨头都酸疼得厉害,是放纵过度的缘故,也是阴气侵入肌骨的遗留残症。没有了菩提珠,那些过去曾缠着他的阴影又回来了。白天还好,一到夜间,如果罗靖不在身边,他就会从骨头里冷出来,只有在手里捏着符咒才能安心睡一会。心里隐隐地有些不安——他现在,真的是完全依附着罗靖了,倘若有一天要离开罗靖,他该怎么办? 车帘一掀,沈墨白不用抬头就知道是罗靖,因为一股暖气跟着冲进来,自然,这暖气只有他能感觉得到,若是有其他的人,只会觉得冷风倒灌。 罗靖坐到他身边,笑道:“醒了?起来喝点粥?”大军日行夜宿,虽然行程不急,但白天也是不宿营的,也就是吃点早晨做好的冷干粮。这点粥还是罗靖早上让值班的军士熬好,装在水壶里带着的。 沈墨白脸更红了,反而把头又往被子里埋了埋。罗靖嘿嘿一笑,伸手掀了被子,把他抱着倚坐起来:“还疼得厉害?” 沈墨白脸上几乎可以煎熟鸡蛋了,恨不得马车里有个洞可以让他钻。罗靖看他头埋在自己怀里,耳根彻红,忍不住低头亲了一下,轻笑道:“害什么臊?脸皮就这么薄?连伤都不让军医看,到头来还不是自己受罪?” 沈墨白被他说得实在是无地缝可钻,索性也就听之任之,就着罗靖的手慢慢喝那稀粥。罗靖看他温顺的模样心里就觉得喜欢,一手搂着他,还不忘握了他一只手轻轻摩挲,低笑道:“下次别这么倔了。” 沈墨白不自在地扭扭身子,也低声道:“我没有……” 罗靖笑着又亲亲他:“行,都算我不是。” 沈墨白不敢抬头看他,嗫嚅道:“现在,走到哪里了?” “快到京城了。”罗靖想起这次真正是凯旋,不由兴奋起来,“大帅说了,这一次治疫你立了大功,要为你向朝廷请功呢。” 沈墨白微微怔了一下,摇了摇头:“我不想要什么功。” 罗靖微笑看他:“那你想要什么?” 沈墨白茫然。他当真不想要什么。至于他借灵治疫什么的,也从没想过这是什么功劳。罗靖看他呆呆的样子,笑着摇了摇头,把他放平躺好:“行,以后你想到要什么,只管对我说,只要你不是要天上的星星,我都答应你。” 沈墨白被卷进被子里,身周一片温暖。毕竟还是病着,他很快就觉得又有些昏沉,在迷迷糊糊睡过去的时候,他心里总是想着罗靖说的最后一句话,居然觉得——很是安心…… 这一次大军回京,确实风光。从离京城百里开始,沿途府道衙门就派人迎送,到了京城,皇上下旨,大军驻扎城外,劳军三日,皇上要亲自率百官前来,赏全军羊酒花红,大大庆祝一番。 皇上既是开了金口,那些官员们自然闻风而动,不少人已经在城外十里的驿站等着迎接了。自然,这其中有不少本就是丁兰察的故交,但也有不少只是墙头草,眼看着丁兰察如今立下大功,特地跑来卖好的。不管怎样,总之驿站是十分热闹,丁兰察简直应接不暇,连带着他手下的将官如罗靖等,也都日日要打发这些前来拜访的官员。 碧烟照例是不能与大军一同驻扎的,虽然在路上其实是同行,但到了驿站就要避嫌,因此她和沈墨白被罗靖派人先送进了京城,住进了城中的驿站。 碧烟这些日子几乎没能见到罗靖。那天在吴城,罗靖和沈墨白在室中翻云覆雨之时,她和碧泉都在门外。碧泉从头至尾没有任何表情,她却生生把自己掌心掐出了血来。是,她自己明白,罗靖建了军功,将来必然是要做官的,不管她侍侯罗靖多少年,将来至多也只是个做妾的命。但是上面压着她的如果是正房夫人,她认命,可现在,却是不知从哪里杀出个男人来,竟然就勾引了罗靖,她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本朝好男风的官员不是没有,但大家都视为歪门邪道,纵然有人在家里养个把男宠,也是偷偷摸摸的,男宠的地位根本等同于一个丫头,连上桌面的资格也没有。就是她的哥哥在罗靖身边,对外也只说是侍卫,名声才好听。可是罗靖现在这样子——公然把沈墨白留在身边,行程中还特别照顾,这简直是坏了规矩。这口气越憋越久,她也就越发的恨沈墨白。再看沈墨白从马车上下,那有些别扭的走路姿势,这一口气,就生生噎在胸口,几乎将她憋炸。 碧泉是遵罗靖的吩咐,送他们先来驿站安顿。看碧烟在沈墨白背后咬牙切齿的模样,他暗暗叹了口气,缓缓道:“安心在这里先住下,不要胡思乱想。爷是念旧情的人,你尽心服侍是正经。” 碧烟咬着牙道:“这半路杀出来的魔障,爷怎么就看上了!” 碧泉嘘了一声,道:“别提魔障这两个字,爷的脾气,你是知道的。何况,我听大帅身边左将军的口风,等回了京,皇上封赏完了,就要张罗着为爷提亲。爷并没有反对的意思,可见也只是一时新鲜罢了。” 碧烟对罗靖成亲的事倒是十分上心,连忙道:“大帅要提哪家的姑娘?脾性如何?”若是罗靖娶了个不容人的,她的日子可就不好过。 碧泉摇头道:“这还不知,想来大帅此时也没有准主意。若有消息,我自然先告诉你。这些日子你不要闹什么别扭,若有机会,我就劝爷过来。” 碧泉的话说得并不十分准,因为丁兰察这会已经有了提亲的准主意。前来驿站拜访的官员里,有一位新任的府道丁兰清,算是他的远房本家,只是丁兰察长年在外征战,此人又是外官,因此许久不曾往来。近来丁兰清因官声不错,升任荆州府道,上任前先进京来述职,谁想就恰好遇到丁兰察大军凯旋,自然要来叙旧。谈话中间说起,丁兰清有个女儿丁惠,今年一十九岁,容貌是十分出众,女工针指尽来得,也识文断字,丁兰清有心择个好人家,只因他做官的地方多是豪门大族,看不上他的区区县令,因此直延到如今尚未许人。论起这女儿,极小时候丁兰察也是见过的,记得生得眉清目秀,也十分伶俐,且又是自己本家知根知底,现下又升了府道,丁兰察心思一动,就稍稍露了点提亲的口风,且不对罗靖说破,只借故叫了他进来。丁兰清亲见罗靖一表人材,又听说是青年将军,此次立了大大的军功,那自然封赏是指日可待,何况还有丁兰察的人情在,当下就满口答应了。只因姑娘随着母亲还在原任之地,也得丁兰清回去说一声儿,因此一应下聘之事,且都待春天再说。 罗靖是全然不知此事,正和左穆商量着在京城寻人的事。要寻的人自然就是左穆在钱塘时打听的那青梅竹马的邻女。虽是知道了人到了京城,但因左穆跟着丁兰察在青州,始终不得机会,现下回了京城,这心事便急得耐不住了。丁兰察这几日应付往来官员尚且不暇,左穆也不敢在这时去打扰他,只得来跟罗靖商量。罗靖罕见他遇事猴急成这样,忍不住好笑,悄悄的派碧泉去找了韩阑,托他在京城内打探,左穆这才稍稍安心。罗靖看他这副样子,忍不住便打趣他道:“看左将军急成这副模样,想是人一寻到,我们便有喜酒喝了?” 左穆微窘,不假思索便道:“罗兄不要打趣小弟,倒是我们先要打点给将军的贺礼才是。” 罗靖一怔:“什么贺礼?” 左穆看着他笑道:“怎么罗兄还不知道?大帅已经给罗兄提亲了。昨日特地叫罗兄去商量驻防之事,就是去见未来泰山的。” 罗靖略一回想。驻防这等小事,本来他们自去安排便好,这都驻扎一日了,丁兰察却特特将他叫去再吩咐,当时他便觉古怪,却想不到是这事。 左穆笑道:“大帅想是要给罗兄一个惊喜,如今倒被我说破了,恐怕要招大帅责骂了。听说就是大帅的远房侄女,才貌俱全,我倒该先恭喜罗兄才是。” 罗靖稍稍有片刻茫然。自然,娶妻生子总是必然之事,但这些年沙场征战,倒真是未曾想过,如今来得恁快,倒教他有些无措。左穆看他这样子,取笑道:“罗兄可是高兴得呆了?” 罗靖心里不无感慨。想起当年沈墨白扶乩时母亲留下的话,心中五味杂陈。良久,手伸进怀里,握住了用布包好的那支镯子,长长吁了口气。 17、偶遇 此次吴城大胜,说明了两件事:其一,北蛮言而无信,改不掉侵略本性,皇上前次和谈,完全是错误的;其二,丁兰察治军有方,无人可以代替,大军理当还交由他统帅。 当然,关于皇上决策失误之事,是没人会提起的,皇上自己自然也不会说,但看此次封赏之丰厚,恐怕皇上自己心里是很明白的。而从边关溃败的将军本是郑王的门生,虽然不是郑王亲自举荐,但细说起来,郑王也没什么光彩。一时之间,朝中倒是正气大长,郑王一派颇有些灰头土脸。 罗靖身为丁兰察的左膀右臂,又在吴城大胜中立了大功,由游击将军再升一级,升为车骑将军。本来皇上有意将都城的两营卫军交给他,但似乎又是郑王说了什么,最后让他做了皇宫侍卫首领。说起来侍卫是近臣,但两营都城卫军却是实实在在的兵权,两相比较,郑王是什么用心,昭然若揭。 不过不管怎样,罗靖近来都算是春风得意——还不到而立之年就升了车骑将军,又做了侍卫首领,这是多少人一辈子都想不来的。皇上除了金银珠宝,还额外赏了一座宅子,虽然不大,却十分精致,何况座落在城东,据说周围都是官员的宅第,可算是寸土寸金的地方。罗靖向来也不信什么黄道吉日,何况侍卫要值朝,住在驿站确实不方便,因此宅子一赏赐下来,他就带着碧烟等人搬了进去。 宅子分东西两院,花木错落,布置得十分雅致,只是有些时候不曾住人,有些荒了。宅子虽然是皇上赏的,可是下人却不能赏,罗靖总共才四个人,想把这宅子收拾起来也不是容易的事,只好先在东院打扫几间住下再说。 虽说是将就着住,也得清扫干净。罗靖倒不苛求,碧烟却觉得住处若是邋遢了实在受不住,指挥着哥哥和沈墨白,整整的折腾了一天。等罗靖值了朝回来,东院倒是焕然一新了。碧烟累得浑身发软,碧泉打发她休息,自己到厨房去弄饭了。罗靖一进院子,就只看见沈墨白站在中庭的梅树下,一根根细细地剪枝。 梅树很有些年头了,枝干虬曲,黄昏中自有苍劲之意。沈墨白想是刚刚沐浴过,头发还微微湿着,穿一件白衣,宽宽的袖口落下来,露出半段手臂,在浓绿的叶影中显得格外晶莹。罗靖在皇宫里呆了一天,大事小情琐碎无比,闹得他心里着实有几分烦乱,不过此时看到沈墨白,那几分火气立时凉了下去,走到他身后,笑道:“做什么呢?” 沈墨白回头对他一笑,举举手上的剪子:“修枝。” 罗靖看他眉眼弯弯,难得的平安喜乐,不由得展臂抱住了他:“起风了,怎么不多穿点衣裳?” 沈墨白脸上微红,想转过身去却被罗靖抱住了,只好低头用手指揪着罗靖的衣裳下摆,喃喃道:“不冷。”他也想说句亲热的话,却不知该说什么好,半天才道,“值了一天的岗,累么?” 罗靖笑道:“没什么累的,只是太琐碎了些。听说一入冬京城晚上就有灯,今天带你们去看。” 沈墨白往碧烟的房间看了一眼,低声道:“碧烟姑娘忙了一天,累了。” 罗靖挽着他的手往房里走,随口道:“让她休息,我带你去。” 正说着,碧泉满身烟火地从厨房里出来,正听见这句话,神色微微一变,随即低了低头,道:“爷回来了?饭做得了,我现在就收拾。” 罗靖想了想,道:“不用收拾了,我带墨白去街上转转。你和碧烟也累了一天,早些休息,不用等我。有两间房子先住着就好,不要把自己累成这样。想吃点什么?我给你们买去。” 碧泉的脸在暗影里看不清表情,只是道:“我倒没有什么想要的,烟儿……爷给她带些点心回来也就是了。” 罗靖点点头,看看沈墨白头发还有些潮,便道:“给墨白拿件带风帽的披风来,头发湿成这样,看出去吹病了。” 沈墨白这二十年还真是从未生过什么病,但还不等他说话,碧泉已经回身进房,片刻果然拿了件披风出来。这披风是罗靖的,沈墨白披上真是又宽又大,几乎拖到地上,哪里好走路。罗靖哈哈大笑,索性把他拦腰一抱,送上马背,自己翻身坐到他身后,轻轻一抖马缰,沿着街道走去,留下碧泉站在树影之中,默默望着两人背影。 京城果然不比别处,天色已黑,街上犹自灯火通明,沿街都是叫卖的担子,什么泥人糖人、胭脂水粉、凉糕热面,无所不有。虽然天上不时飘下雨丝,仍是热闹非凡。罗靖多年在军中,少见这等繁华,沈墨白更不用说,只觉眼睛都不够用了,左边右边看个没完,只觉什么都新鲜。罗靖买了几样小食,两人四只手占得满满,边吃边看,正在有趣之时,忽然前面吆喝开道,远远一顶四抬轿子走了过来。轿身金线刺花,在两边灯光下华丽耀目。路上行人纷纷躲避,罗靖也策马避到一边,随口向街边小贩道:“这是哪家的家眷,这么晚了还在外面?” 那人是个老者,头发花白,摆了个馄饨挑子,显是长年在此的,闻言笑道:“你这位小公子敢是刚来京城的?这是郑王的王妃娘娘,听说是常常进宫陪皇后娘娘说话的,这时候回来是经常的事。而且将近新年,京城女眷,多有晚上出来游玩的,不算什么。就比如你公子,不是也带着女眷出来么?” 罗靖一怔,低头看看沈墨白,不禁失笑。原来沈墨白头上戴了风帽,连半个脸都遮住了,又生得这般白皙,老人老眼昏花,只当成是女眷。 几人说着话,那轿子已经到了眼前,风微微吹起窗帘,罗靖一眼瞥过去,只见车窗上搭了一只手,细白纤长,如同美玉雕成的。恰好一片云此时飘过,洒下几点雨珠,有一滴被风吹进马车,落在手指上。那只手像被什么烫着了一般,倏地缩了回去,车帘也重新垂下。罗靖悚然一惊——就在这顷刻之间,也不知是不是他看错了,那水滴落上的一根手指,竟然迅速弯曲粗大起来,肌肤变得粗糙黑褐,指甲更是如同刀锋般尖锐地弹出——这哪里还是人手,简直便是鹰爪!轿子已经走出很远,他还死死地盯着,心中真是翻江倒海。郑王娶的这个所谓的侧妃,究竟是人还是妖怪! 沈墨白不知为什么轿子过去了罗靖还勒着马,看他深思的模样又不敢惊动,顾自四处张望。京城虽然热闹,却也少不了乞丐,有几个看到罗靖策马而立,马匹高大,鞍鞯鲜明,想是有钱的主儿,便逡巡着靠了过来,大着胆子拉了马镫讨钱。罗靖从沉思中惊醒,一看这几人老的老小的小,衣衫褴褛面目黄瘦,目光中带着畏怯,不似做惯了乞丐的,虽然拉住了马镫,却不知如何说话,只反复道:“老爷可怜可怜,赏几个钱吧,老爷可怜可怜,赏几个钱吧……” 沈墨白看得心软,将手里的点心递过去。两个小的接了就往嘴里塞,险些噎着。罗靖皱了皱眉,摸出点散碎银子抛给他们,一面道:“听你们口音不是京城人,怎么讨饭讨到京城来了?” 老人紧紧攥了银子,喃喃道:“我们不是京城人,是常州山里人啊。” 罗靖虽然已经不再把常州守备府当作家,但说起常州人,仍然有些乡情,又多摸出点银子,道:“常州这些年还算风调雨顺,你们怎么弄成这样?” 老人浑浊的眼中滚出泪水,沙哑地道:“是发水啊……下了几天雨,突然停了,娃的爹娘以为雨停了,就进山去采药……谁知道突然又会下那么大的雨,山洪说来就来,全冲走了啊……” 沈墨白浑身一震,手里的东西全部落到地上,猛地弯下腰,用力太猛险些跌下马。罗靖一把扯住了他,道:“你做什么?”沈墨白恍如未闻,仍然弯着身子向老人道:“你说的是什么时候?” 老人被他吓了一跳,哆嗦着道:“就是去年夏天……本来那个时候都是梅雨,谁知道突然就晴了三天,他爹娘以为天就晴了,上山去采药,谁知道……”或许是伤心太过,老人神情都已麻木,眼里淌着泪,脸上却是全无表情。 沈墨白慢慢直起身,罗靖只觉他抖得像风里的柳条,连忙揽住了,双腿一夹马腹,往来路就走。沈墨白呆了半天,突然挣扎起来:“我要去找他们,我——” 罗靖双手用力,将他箍在怀里,沉声道:“别闹!街上的乞丐多了,你一个个都要去找?” 沈墨白挣扎着道:“可是他们是——” 罗靖把他转过来面对自己:“这与你无关。” 沈墨白惊骇地看着他:“怎么会,与我无关?是我借——” 罗靖再次打断他:“真正说起来,是工部耽搁了七天,才让粮队受困,否则我们早就到了边关,又何必借晴?” 沈墨白怔怔看着他,喃喃道:“可是,是我借……” 罗靖把他搂在怀里,轻轻拍抚他后背:“你也是无心。这几人我自会照看,不要再想了。” 沈墨白贴在他怀里半晌,幽幽道:“那道人说过,我是魔……” 罗靖粗暴地打断他:“胡说八道!我自幼被人算命克父克母,原来也不过是有人自作自受,你难道还真相信那疯道人的话?” 沈墨白抬头看他,神情茫然。罗靖看他这副模样,心里不自觉地有些柔软,将他搂得更紧些,道:“我虽不信神佛,却听有句话说得好: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你难道是有心为恶?” 沈墨白立刻用力摇头。罗靖微微一笑:“既不是有心,还多想什么?” 沈墨白做不到这么洒脱,低下头去,神情黯然。罗靖知道他不会再有心思游玩,便策马返回,两人算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进了宅子大门,碧泉便迎了上来。罗靖翻身下马,将沈墨白也抱下来,微微有些诧异:“怎么还没休息?” 碧泉看一眼沈墨白,道:“烟儿有些不舒服,我刚刚给她熬了药。” 罗靖眉头一皱,想起自己答应带的点心完全忘到了脑后,便道:“我去看看,是白天累着了吧?”向沈墨白道,“你先回去休息。” 碧泉牵过马,微微低着头,用不高不低的声音道:“今晚大帅派人来过,问爷几时下定?” 这一声不大,但院子里静悄悄的,就听得格外清晰。沈墨白刚刚转过身去,闻言浑身一震,脚似乎钉在了地上,艰难地转过身来看着罗靖。罗靖倒没有注意,一面往碧烟房中走,一面道:“大帅是什么意思?” 碧泉有意无意地瞥一眼沈墨白,平平道:“大帅说,都是一家人,不用什么派场,但面子上礼还要过得去。大帅过几日就要启程回青州,绕道亲自过去给爷下定。我看爷明天还是去大帅府上商量一下,总不能连定礼也让大帅出。” 罗靖觉得他说得有道理。丁兰察固然是拿他当儿子看待,恨不得一手就给操办了婚事,但毕竟不是亲父子,连定礼都让丁兰察拿,那也太不像话。 碧泉一面跟着罗靖走,一面斜瞥沈墨白,口中轻声道:“爷,有句话,碧泉不知该不该说。” 罗靖瞥他一眼:“有什么不直说,吞吞吐吐的做什么?” 碧泉垂头道:“这话,碧泉说了未免太没规矩。” 罗靖皱眉道:“什么规矩,有话快点说,否则我拿鞭子抽你了!” 这是碧泉小时候罗靖经常拿来吓唬他的话,其实从来也不曾打过他,与其说是威胁,不如说是玩笑。碧泉轻轻一笑,道:“爷既这般说,碧泉就大胆了。烟儿也跟了爷这些年,至今,还没个名份,日后夫人进了门,恐怕……” 沈墨白从听到下定就呆站在院中,眼看着罗靖主仆走远,只觉院中的风似乎格外的冷,吹得他双腿都有些迈不开步。他虽然早知道碧泉和碧烟都是罗靖的人,却从来没有想过罗靖还要娶妻,更没想过什么名份之争。如今碧泉轻轻几句话,就把一切都在他眼前摊了开来,让他突然明白了自己身份的尴尬——他在罗靖这里,究竟算什么? 碧泉从房里出来,反手关好了门,走到沈墨白面前,轻声道:“外面风大,爷让先生回房休息呢。” 沈墨白茫然地随着他的话转身。碧泉跟在他身边,含笑道:“先生是读书人,这些礼仪的事想必比我这个粗人明白。爷也不懂这些定礼什么的,先生倒是拿个主意,看下什么样的定礼才好?” 沈墨白茫然道:“我,我也不懂……” 碧泉眼中闪过一丝冷意,从容道:“现下家里没什么人,这下定的事,少不了就是我们几人操办,我是不懂,烟儿又是个女人家,先生可要搭把手才是。” 沈墨白听得心里冰凉,喃喃道:“将军……” 碧泉微微一笑:“爷在烟儿屋里歇下了。先生要什么,只管对我说。烟儿从前不懂规矩,不过日后爷成了亲,她也有了名份,实在不合适再这么野。说来男女有别,先生日后少什么东西,对我说就好。” 沈墨白对他后面的话简直没有听进去,只觉一字字都像针似的扎在自己心上,胡乱答应了一声,逃也似地进屋里去了。留下碧泉站在门外,良久,脸上渐渐浮起一丝冷笑。 18、出走 罗靖本打算第二天就去见丁兰察,但丁兰察比他还快些,一早就到了罗靖府上。 罗靖今天不必去宫中值岗,清早就在院子里练功。丁兰察进来见他一把剑舞得虎虎生风,不由点头微笑。罗靖一眼看见,连忙收了势子将他往房里让。 丁兰察自然是为了罗靖的亲事来的。他已经择定两日后离京,到时稍稍一绕路,正式去替罗靖下定。丁兰清也是将要上任的人,又是自家堂兄面上,也就不讲究太多繁文缛节,下了定,差不多就把送嫁的日子定下,隆冬季节自不好办喜事,待来年春天,就差的当心腹把女儿送来京城完婚。 丁兰察带了长长一张礼单,按着丁氏当地习俗一一开列。好在东西虽琐碎,却不是什么稀罕物件,只要有钱,在当地就可置办完全,只缺男家出一件“聘物”。按丁氏当地习俗,这件“聘物”应是一件较为名贵的首饰,若是家传的,那就更好。丁兰察知道罗靖有这么一支镯子,只是太不值钱些,拿出来未免不合罗靖如今的身份,因此他又另外买了一支上好的玉镯,来充当这件“聘物”。为免罗靖多心,他也就没有提起这其中的门道。 罗靖对此并无意见。丁兰察将礼单折好,稍稍迟疑一下,还是道:“你府上那个沈先生,怎么处置?” 罗靖微微一愕:“大帅的意思是?” 丁兰察轻咳一声:“你是马上要成亲,家里放这么一个人,不合适罢?” 罗靖默然。丁兰察缓缓道:“碧烟好说。服侍你这些年,收个房没有什么。男人有个妾不为大事,惠丫头也是懂事的,不会计较。可是这个沈墨白——如今好这一口的也大有人在,碧泉不也照样跟着你?可是这个沈墨白来历不明,又神神鬼鬼的……靠得住么?再说,碧泉是你的侍卫,他算什么?不是我偏向自家侄女,总是希望你们夫妻和睦,可这多一个不明不白的人,哪家的姑娘嫁进来,只怕也不会舒坦了不是?” 罗靖心里阵阵烦乱,道:“大帅,他如今无家可归,我若打发了他,他也无处可去。何况我说过让他来做我的帐房,现在……” 丁兰察皱了皱眉:“你现在连下人都没有几个,要什么帐房?外人看着也不像。”他知道罗靖的脾气吃软不吃硬,又放缓了声音道,“到底是我做的媒,虽然是我的侄女儿,嫁的不如意也要怨我的。既是无家可归,你让他跟了我去,到青州去做帐房,月俸从丰,半点也不亏待他,如何?” 罗靖低头不语。其实昨晚碧泉说那几句话,他已经明白了——丁惠这一嫁进来,人人自危,碧泉这是在为妹妹讨个名份。他已经答应了碧烟,等成亲之后,就择个日子纳她做妾。至于碧泉,仍然是他的侍卫,这即使是丁惠,也挑不出毛病来。可是沈墨白算什么呢?要真说是帐房,确实太过好笑,管什么帐?他哪里有帐让他管呢? 丁兰察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心中也松了,趁热打铁道:“他去了我那里,你日后也能去看看。离得远,惠儿不会知道,也说不出什么来。” 罗靖沉默。其实从前他是没有想过娶妻的。一来人在沙场,谁知道哪一天就血溅三尺?何况南来北往,也没个安定的时候,娶了妻,往哪里安置呢?二来身边有碧烟碧泉,娶不娶妻,其实没什么分别。三来有他的父亲“榜样”在前,所谓“成家”,实在没有多大吸引力。少年时看着母亲脸上的伤痕,他也曾幻想过,将来他若是娶妻,一定会好好待她,绝不会动她一根手指头……只是年岁渐长,这少年的想法也就渐渐淡了。如今真的要成家了,摆在面前的,却首先是一大堆麻烦和障碍。若现在说这话的不是丁兰察,他根本置若罔闻。但现在劝诫他的却是丁兰察——既是他的上司,又是他的师长,甚至还可说是他的父亲、他的亲人——说出来的话,自然有格外的份量。 丁兰察见他不答,加重了语气道:“自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沈先生再好,也是个男人,总不能为你生儿育女。你母亲若是在世,想必也愿你成家立业,儿女绕膝……” 这一句话正中要害。罗靖眼前蓦地浮现出沙面上那一笔一划写下的字,那是母亲的心愿,在幽冥之中执着十数年的心愿…… 丁兰察见他微微动容,知道说中了心事,缓缓道:“说到底,男人总是娶妻生子方是正道,就是那沈先生,看样子是没见过什么世面的,这会儿贪了一时之欢,将来懂了事,难道就愿意这般不明不白地过一辈子?就是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也不是什么光彩事。你若为他好,也不要耽搁他才是。” 这又是一下重击,罗靖想起沈墨白时常面露茫然的表情,不由微微握拳,半晌吁了口气道:“他若是愿意跟着去,我自然也不会拦他。” 丁兰察微微一笑,起身道:“你是为他好,他怎会不愿意?待我去跟他讲。到我那里做个幕僚,过些年我也算他一份功劳,绝不待薄了他就是。” 罗靖口唇微动,但想想这般安排无疑对沈墨白是最好的,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 然而丁兰察这番话到底也并未对沈墨白说出来,因为他还没出门,碧泉已经匆匆进来:“大帅,爷,沈先生不见了。” 罗靖一惊:“哪里去了?” 碧泉摇头:“方才去给沈先生送早饭,才看见屋里没人,也不知几时出去的。” 丁兰察不以为然:“怕是呆得闷了,出去走动走动。” 罗靖顾不得多说,起身就蹿到沈墨白房里。他是知道的,沈墨白从来不会因为气闷出门,更不会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走。 房里收拾得十分整齐,连昨天他披过的那件披风,也叠好放在床头。床早凉了,看来人已经走了有一会儿。 罗靖站在床边,手按在那件折得整整齐齐的披风上,半晌,缓缓道:“少了什么东西没有?” 碧泉微愕:“没有。” 罗靖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连银子都没拿……” 碧泉试探着道:“爷,不然我去找?” 罗靖回头盯着他:“你跟他说了什么?” 碧泉心里一跳,仍然迎着罗靖的目光:“沈先生说要见爷,我说爷正跟大帅在商议娶亲的事,让他等大帅走了再到爷房里。爷,是我说错什么了?” 罗靖凌厉地盯了他片刻,眼神渐渐黯了下来,缓缓转过头去,道:“你没说错什么。也不必去了,走了,就走了吧……” 沈墨白并没有走出京城。天气已经十分寒冷,他又是空着肚子出来的,不一会就觉得从心里往外冷。他现在已经知道银子的重要,但罗靖既没给过他一文钱,他也不想带罗靖的任何一件东西走,所以此时他身上,除了这几件衣裳,当真是囊空如洗。他也曾走进过几家早开的店面里询问是否需要帐房,结果是处处碰了钉子。街头巷尾的小摊子不少,热气腾腾的包子馄饨都在向他招手,他却只有看着的份。 冷风像针尖似的往衣裳里钻,沈墨白拢拢衣领,勉强地将脚拔起来,离开那诱人的小吃担子。走了没几步,就被人一头撞上,几乎撞了个仰面朝天。那人一身的酒气,自己也打了个踉跄,含糊地道:“对,对不住——” 沈墨白揉着疼痛的额头定睛一看,不由诧异:“左将军?”这喝得醉熏熏的人,居然就是那个永远温文尔雅、满面春风的左穆。 左穆眯着眼睛,半天才认出沈墨白,当即抓住他的袖子呵呵笑起来:“沈——先生!好,陪我喝一杯,喝一杯。走!” 沈墨白敌不过他的力气,被他一直拉进一家小酒馆中去。左穆将一锭银子往桌上一拍:“上酒!要好酒!” 虽然他已经喝得酒气冲天,但只要有银子,酒店就只管上酒,不一时,酒菜就摆了一桌。左穆拍开坛口的封泥,点头道:“好酒,好酒。”举起坛子,歪歪扭扭给沈墨白斟酒,倒了一杯,倒洒了一半,“喝!醉里乾坤大,喝!” 沈墨白只觉酒香一阵阵地扑面而来,他肚子本来饿,忍不住便端起杯子轻轻抿了一口。这是店家自酿的米酒,入口倒也温和甜美,一口下去,身上微微起了一层暖意。沈墨白从未喝过酒,不禁又喝了一口,轻轻点头:“果然不错。” 左穆哈哈大笑,举起坛子就往嘴里倒,只喝了一口便将坛子摔了:“什么破酒!换酒!黄藤酒!罗浮春!竹叶青!统统拿来!” 他连喊了几样,都是白酒中的名品,这小酒店里却拿不出来。但小二还算机灵,一听这话,立刻换了一坛白酒来。左穆喝得七八分醉,哪里分得出是什么,拍开封泥大饮一口,竖起大拇指道:“好酒!三十年的竹叶青!” 小二在一边几乎笑出声来,左穆一眼看见,突然长身揪住他衣领:“你笑什么!” 小二连忙摇手:“没,小的没笑什么。” 左穆瞪着他,突然露齿一笑:“你在笑话我?信不信我让你生不如死?”他笑得十分和善,小二也只当他说笑话,也笑道:“爷跟小的玩笑呢。” 左穆嘻嘻笑道:“谁跟你玩笑?”他拉起小二一只手凑到眼前,手指在对方掌心中划来划去,“你年幼失父,母亲多病,如今虽然娶妻,尚未有子……” 小二怔住,喃喃道:“客官怎么知道?” 左穆将他的手一丢,呵呵笑道:“我自然知道。”他眯起眼睛,笑容仍在,目光却凶狠,“你是想现下就丧妻丧母呢?还是想日后断子绝孙?” 小二触到他的目光,不由自主打了个冷战,声音微微发抖:“小的,小的可没得罪过客官……” 左穆抬起一只手指着他:“你在笑我,是不是?你笑我没本事,保不住心爱的女人,是不是?” 小二怀疑自己碰上一个疯子,但这疯子目光着实可怕,盯得他直往后退,喃喃道:“小的真没笑啊……小的也不知道客官的娘子是怎么了……” 左穆一手指着他,一手往怀里伸,似乎在找什么东西。沈墨白犹豫一下,伸手拉住他:“左将军,喝酒吧,不要理他。”一面悄悄向小二使眼色。小二巴不得,连忙溜走了。 左穆被他这一打岔,忘记了自己刚才在做什么,果然端起酒杯灌了一大口,摇晃着身子道:“好酒!来来,你也喝这个!”不由分说,把沈墨白的酒杯扔到一边,又给他倒上白酒。沈墨白拗不过他,被他硬按着喝了一口,顿时咳呛起来。 左穆哈哈大笑,索性对着坛口灌起来。沈墨白用衣袖拭去唇边的酒渍,用了吃奶的劲才从他手里把酒坛夺下来:“左将军,你这是做什么?” 左穆那酒其实有一半都洒在了身上脸上,冰凉的酒泼在面上,倒也让他清醒了几分,呆呆看了沈墨白一会,突然苦笑道:“沈先生怎么一个人出来了?罗将军呢?” 沈墨白心里一阵苦涩,低头道:“他,他在跟丁大帅商议亲事。”碧泉那样不经意地说起那疯道人,说起他自称要消弭劫难,以身试雷;又那样不经意地说起罗靖未来的妻子,和他要纳碧烟为妾的事情,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根针扎在他身上。他甚至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腿已经自己走出了罗府的大门。 左穆目光恍惚,笑道:“亲事,嗯,罗将军喜事将近啦!好福气!哪里像我,哪里像我……” 沈墨白听他前面说的话,也猜到了一点,轻声道:“将军怎么了?可是没找到那位姑娘?” 左穆哈哈大笑,笑声中说不出的苦涩:“没找到?若是没找到,倒还算好……偏偏找到了,可她……她已经嫁人了……” 沈墨白怔了一下,喃喃道:“嫁人了……”看看左穆,不知该如何安慰。 左穆眼睛发直,缓缓道:“她嫁人了。她舅舅要巴结当朝尚书,把她嫁了给尚书家做妾。我等了六天,才在轿帘缝里看了她一眼。她还认得我……她哭了……” 沈墨白看他脸色木然,眼神却满是痛楚,若换了从前,虽然心下恻然,但也不过如此而已。他自幼随师傅学佛,讲究戒情、戒欲、戒嗔、戒执,心如止水,风过无波,虽然说慈悲为怀,却也要看破世间疾苦,才得超脱。故而他自下山之后,眼中所见烦恼忧苦虽多,也愿加以援手,却始终是置身事外,便如人自水泊中捞起一二只蝼蚁,只是信手而为,却并非是能切身体会此虫豸在水中挣扎的恐怖惊忧诸状。只是现下他听左穆缓缓将心中痛苦道来,不知怎的,竟然觉得胸口也紧抽起来,竟有些喘不过气来,似乎左穆言语之中的痛切在他胸口里唤起了什么,紧揪着让人难受。他不自觉地端起面前的酒杯又喝了一口。热辣辣的火焰自喉咙冲下去,将胸口纠结的一团冲开了些,身子有些轻飘飘的,舒服得紧,那辣味倒淡了些。他忍不住又喝一口,接着就一口接一口,将整杯酒喝了个干净。 左穆头枕着手臂,看着他喝酒,呵呵地笑:“好!好酒量!来来来,我陪你喝!不不,你陪我喝!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酒逢知己千杯少……这个这个,酒为色之媒……呸!不对不对,那个抽刀断水,举杯消愁……” 沈墨白听着他语无伦次,头渐渐晕了起来,却是很舒服的眩晕,身上也热了起来。他努力睁大眼睛,对面的左穆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罗靖,再一眨眼,罗靖又变回了左穆。他疑惑地摇头,却更晕了。耳边只听左穆喃喃道:“当年,她的爹娘嫌我……我,堂堂左家传人,弃了家传异术,去了边关,只想立下军功,再风风光光回来娶她……谁知道,谁知道……”他声音渐低,最后一头栽到桌上,睡死了过去。 沈墨白手支着头,勉强站起来,摇晃着过去拉他,却哪里拉得动。正在拉扯间,门外跑进两个军士打扮的年轻人,一眼看见左穆,立刻叫起来:“好了好了,哪里没找到,原来在这里。”过来将左穆架起,看一眼沈墨白道:“你是什么人?” 沈墨白茫然摇摇头,两人看他也是一副醉相,又是斯文模样,其中一人问道:“你住在何处?我们送你回去?” 沈墨白茫然道:“我,我住在何处?”想了半天,似乎隐约有些印象,又似乎没有,又摇了摇头。那两人眼看问不出什么来,便不再管他,架着左穆顾自走了。 沈墨白看着三人走远,也摇摇晃晃出了酒店大门。外面仍是很冷,已然飘起了细碎的雪片,但他身上酒意未散,倒也并不觉得,只沿着街道歪歪倒倒走去。也不知走了多久,忽然看见一扇大门,门前台阶打扫得十分干净,落着一层薄雪,看着十分熟悉。他迷迷糊糊走过去,一歪身倒在上面,蜷成了一团。雪花渐渐变得更大,不断地自灰色的天空中落下来,慢慢地在他身上盖了一层…… 罗靖清早起来,天上犹是搓绵扯絮一般,地上已积了厚厚一层。从前在军中,雪后军士们都要清扫,他也就找了扫帚,将院中雪扫到四边墙角。想着门口必定也是积满了雪,便打开大门去清扫台阶。不想一眼就看见台阶上高出一团东西,被雪厚厚覆着,像是件死物。他皱皱眉,用扫帚随便划了一下,雪下便露出一角衣襟。罗靖一眼看去,脸色登时变了,扔了扫帚扑下去用双手去扒。雪扒开来,露出沈墨白跟雪一样白的脸,长长的睫毛垂下,已经结了一层冰霜,若不是胸口还有些微暖气,就跟死人没什么分别…… 19、蛟蜃 雪从清早起就时断时续。碧烟站在回廊上,听着大门外马蹄声响,连忙迎了上去。罗靖一身薄雪,自门外大步进来,满脸烦躁。碧烟替他将披风取下,柔声道:“爷,我熬了桂圆八宝汤,要不要——” 罗靖将马缰甩给她,道:“送到东厢房来。”说罢,大步从她身边走过,头也不回。 碧烟站在雪地里,渐渐红了眼圈。碧泉轻轻走到她身后,将马缰从她手中接过:“回房去吧,地下冷。” 碧烟紧握着拳:“那个妖孽!他,他究竟是怎么迷惑了爷!哥,我不服,就是不服!” 碧泉微微叹口气,掸去妹妹头发上的碎雪:“不服又怎么样?那是爷看中的人。”谁都没有想到,沈墨白出走了一天,居然又回到了罗府。罗靖发现他的时候,他几乎冻死在台阶上。碧泉清楚地记得罗靖厉声叫他去请郎中,自己抱起沈墨白冲回了卧房。就像在吴城一样,生起一屋子的火盆,把所有能找到的被子都盖到沈墨白身上。他带着郎中回来的时候,看见罗靖坐在床边,仔细地给沈墨白揉搓手足,那专注的神态,或者连他自己都没发觉。那一刻他就知道,不必再对沈墨白做什么了,因为无论做什么,都没有用了。 碧烟死死握着拳:“为什么?我们跟了爷八年,他才来了多久?他究竟好在哪里?” 碧泉摇摇头,时间的长或短,有关系么? “不要胡思乱想了。说到底,他也不过是个男人,过几年年纪一长,爷自然就不稀罕了。现下爷已经定了亲事,过不了多久,新夫人就要进门。你该多想这件事才是。爷已经答应给你名份,只要你能生出一男半女,比什么都强。跟一个男人,有什么可放在心上的?”他一面说,一面止不住地有些悲哀——他自己也是男人,这一辈子,大约也只是个侍卫了。 碧烟脸上的表情翻腾半晌,终于强自抑制下来:“哥你说得对。跟他生气没有用,要抓得住爷才成。我这就把八宝汤给爷送过去。” 罗靖走进屋子,就看见沈墨白倚着窗边,呆呆的出神。自从回来,他是更加的沉默,有时候一天到晚也说不了几句话。在雪里睡得太久,他断断续续地发热,苍白到有些透明的脸上经常挂着病态的红晕。从前他像是玉石雕的,现在却像是雪堆成的,似乎太阳照得久了就会渐渐化掉一样。 “怎么又站在窗口上?”罗靖皱一皱眉,过去摸摸他身上,果然又是凉浸浸的,“衣裳也不多穿一件?” 沈墨白默默让他把衣裳披上肩头,眼睛垂下来看着衣料上的绣花,手指无意识地扭着衣角,仍然不说话。 罗靖对他的沉默烦躁而无奈。换了从前,他只怕早就要拔高声音,现在却有点害怕,不是怕沈墨白,而是怕喝斥的声音太大,会把他震碎了。 “怎么不说话?” 沈墨白从他的声音里听出烦躁,抬头看他一眼,又低下了头。罗靖嘴角一拗,几乎就要忍耐不住,却硬生生又压了下来,走到窗下的软榻边,倒身躺了下去,疲惫地用手指按着眉心。这几天的事情实在太多,他确实没有心思再来体贴沈墨白。 沈墨白凝神看了他一会,悄悄走过去。罗靖听到他的脚步声走近,在软榻旁停了下来,半天没有动静,终于忍不住睁开眼睛:“又发什么呆?” 沈墨白抿着嘴唇看着他,罗靖也拿出耐心看他。良久,沈墨白垂下眼睛,低声道:“将军这些日子有什么烦心事么?” 罗靖只要他开口说话便心中欢喜,拉了他在软榻上坐下,将披在他肩上的衣裳裹紧些,叹口气道:“让你说中了。皇上病了。” 沈墨白不善于没话找话,只是睁大了眼睛看着罗靖。罗靖看他脸瘦了一圈儿,显得眼睛格外的又黑又大,忍不住一阵心软,摸了摸他的脸颊,才续道:“皇上这病来得蹊跷,说是头风,却又不像。每日子时发作,任是什么药物也难以奏效。昨夜我在宫中值岗,亲眼见了一次,果然是奇怪——皇上明明疼得面容扭曲,却睡着不醒,伴驾的娘娘怎么呼唤摇晃都没用,真是奇怪……”这事本是极秘密的,皇上有恙,是件大事,严令不得泄漏,但他此时只想让沈墨白开口,什么说得说不得的,也顾不上了。 沈墨白眉头一下蹙起来:“睡着不醒么?” 罗靖点头:“我也唤过,足足闹了一个时辰,皇上才醒过来,气色甚差。太医十分忧心……”他把声音再压低些,“皇上如今年轻,这几天还没有什么,但看着身体也就虚下来,若是久治不愈,恐怕……” 沈墨白蹙着眉思索:“这不像头风,倒像是……被什么镇魇了……” 罗靖眉一挑:“镇魇?” 沈墨白轻轻点头:“或者该在皇上常居之处搜一搜,看是否有什么怪异之物。” 罗靖目光一冷,呼地站起身来:“对!我现在就去安排!” 碧烟正端着八宝汤进来,闻言诧道:“爷,这刚回来,又要去哪里?这汤……” 罗靖一心都是镇魇之事,随口道:“进宫。汤你自己喝了吧。” 碧烟忍下满心的委屈,强笑道:“那我给爷温上,回来再喝。” 罗靖直到掌灯时分才回来,一进门,就直奔沈墨白的房间。沈墨白正在灯下沉思,抬头看见他的表情,轻声道:“没有查出什么,是么?” 罗靖长长吐了口气:“什么也没有查到。内侍总管将皇上的寝殿几乎翻了个底朝天,并没见什么古怪东西。而且,听说朝阳殿的王昭仪似乎也染上了这怪病,每日里昏昏欲睡,却又总是睡不沉,时常哭醒过来,太医也正束手无策。” 沈墨白沉吟着道:“这位王昭仪,该是皇上这些日子最亲近的人了罢?” 罗靖微微一怔。他不爱听宫内人传的那些个七嘴八舌的事,不过总免不了入耳,据说这位王昭仪是新进宫的美人,皇上十分宠爱,才几个月就升了昭仪,皇上前些日子大半时间都在她那里留宿,只是最近头风发作得厉害,皇后为了照顾皇上方便,才亲自移进皇上的寝殿,暂时中断了皇上对她的临幸。不过算起来,这位王昭仪确实要算近些日子皇上最亲近的人了。 沈墨白思忖了片刻。他在思索的时候,秀长的眼睛里闪着慧黠,与平素时常茫然的神情判若两人。罗靖在灯下看去,就仿佛一尊玉雕的塑像突然活了,有血有肉,说不出的灵动,比之平日,尤添光彩。 沈墨白却不知罗靖心里在想什么,顾自思忖着道:“皇上这些日子,可有见过什么外人?” 这话罗靖早就问过了内侍总管,但皇上见的,无非是朝中官员和后宫嫔妃,算来算去,能数得上外人的,只有郑王和他带来的侧妃。郑王自然是时常伴驾,郑王妃也常常进宫来与皇后说话解闷,有时皇上回宫,也会撞见一两次。此次郑王进京,照例又给皇上皇后带来些稀罕礼物,金银珠宝倒不稀奇,单有一件海中大贝做的盘子,大如银盆,白若脂玉,便是一整张贝壳,壳中天然生成一颗鸽蛋大的珍珠,粘在壳上,光彩倍常。皇上极是喜爱,用来盛放水果,摆在书房之中。罗靖问事靡无巨细,郑王送的礼物也不计其数,只这一件十分稀罕,故而内侍总管记得十分清楚。罗靖本来就怀疑是郑王捣鬼,自然更格外记得明白。 沈墨白静静听他说话,眉头渐渐解开,道:“是了,皇上这是中了蜃。” 罗靖一扬眉:“肾?” 沈墨白点头道:“蜃是海中之大贝,能吐雾作气,幻化山水楼台诸物。俗称海市蜃楼,即是此物吐气所化。皇上久梦,便是中了蜃之气,梦中受苦,必是有人操蜃而为。长此以往,也能杀人。那盘子,多半用的就是蜃壳。王昭仪与皇上最为亲近,也染了蜃气,只是操蜃之人并非以她为的,故而只是嗜睡,并无他状。” 罗靖拍案而起:“果然是郑王!他是眼见皇上春秋正盛,近来宫中又有嫔妃传出喜信,料想这位要篡起来十分困难,就用这种手段暗中镇魇皇上!” 沈墨白皱着眉,喃喃道:“蜃是海中之物,藏于深水,人迹所不能到,郑王究竟是如何取得的?” 罗靖猛然想起集市上的一幕,冷笑道:“人迹所不能到,妖怪怕是不难吧?” 沈墨白抬头看着他,张大眼睛道:“妖怪?” 罗靖冷笑着将集市中所见郑王妃的怪异说了一遍,沈墨白皱起眉头,又思索起来。罗靖气道:“郑王这厮狼子野心,只恨皇上太过宽仁,将他看作兄弟,不想却被其暗算!这操蜃之术,可有什么法子破解?皇上这般夜夜不安,到底是梦见了什么?” 沈墨白低头想了想,慢慢道:“这却难说。中蜃者或能梦到被大石碾压,或能梦到被野兽撕咬,只看操蜃者如何施为。皇上这般头痛,太医该验看一下是否有什么伤痕。” 太医倒确实是想验,但皇上疼痛的地方在发中,太医总不能剃光了皇上的头发去验看,也只好罢手。不过这倒不是当务之急,罗靖现下最着急的,还是如何破解之法。 沈墨白偏着头思索,良久方道:“郑王妃究竟何物,我现下也只是猜想……有个法子,却不知是否灵验……” 罗靖急道:“有什么法子快讲,是否灵验,试过才知。” 沈墨白手指在桌上轻轻划动:“郑王妃可是从不饮水?那,只有潜进王府之中……” 罗靖一身夜行黑衣,贴伏在郑王府的屋檐上,静得像一片阴影。屋檐下,值岗的侍卫带着三四条獒犬,来回地巡查。獒犬偶尔会抬起鼻子向空中嗅一嗅,但最终还是没有吠叫,随着侍卫走过去了。 罗靖无声地舒了口气。他倒不怕这些侍卫,单只怕这獒犬嗅觉灵敏。郑王素爱田猎,府中所养獒犬皆是精选育种,非普通犬只可比。他这夜行衣上,有沈墨白亲手画的符记,说是能使獒犬对面不知,现下看来,果然有用。 郑王在京城中的府第不小,亭台楼阁,不知有几重之深。罗靖虽是买通过几个王府中的下人,但这些人都在外院奔走,内院重地,根本不能进去,罗靖也只好自己摸索。 好在郑王入京携带女眷不多,找起来还少些麻烦。罗靖正在挨间房窥看,院中一个小丫头端着一盅什么东西轻快地走来,一直进了一间房中。罗靖悄悄摸过去,只听房中道:“娘娘,红粥来了。” 罗靖四顾无人,悄无声息摸到纱窗下从缝隙中张望,只见房中一位宫装丽人倚几而坐,珠围翠绕,缨珞辉煌,想来便是郑王妃。方才的小丫头小心翼翼将手中的瓷盅捧到几上,盖子一揭,罗靖在屋外都嗅到一股血腥之气,也不知这所谓的红粥里都是些什么东西。郑王妃懒懒瞥了一眼,似乎并没有多大兴趣,皱眉道:“只有这个?” 小丫头嗫嚅道:“是,厨房做的就是这个……”她似乎是极怕郑王妃,脚下不由自主往后退了一步。 郑王妃把盅子一摔,冷笑道:“这里头少说也有一半是猪血羊血!好大的胆子,连我也敢糊弄!” 小丫头吓得脸也白了,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带着哭腔道:“奴婢不知道啊——” 郑王妃偏过头来,目光在她颈中来回打量,懒懒道:“这也不知,那也不知,还要你做什么?” 罗靖只见郑王妃搁在桌上的一只手在烛影里慢慢变了模样,原本莹白如玉的肌肤变得粗糙黑褐,指甲如同鹰爪般愈伸愈长,连忙从怀中取出一个小油纸包,向院中抛去。油纸包落在草丛之中,散了开来。郑王妃忽然抬起头来:“厨房做了燕灸?” 小丫头浑不知自己已经在鬼门关走了一圈回来,怔怔道:“燕灸——没有……”厨房今天正是没弄到燕灸,这才弄了这什么红粥来充数,几乎将她害死。 郑王妃眉头一皱:“不对,是燕灸的香气——”一面说,一面起身出了房门,径直向草丛中走去。 罗靖早将一个水囊拿在手中,见郑王妃走到院中,拔开水囊塞子便向她掷去。郑王妃闻声回身,其迅捷远非平常女子可比,一挥手,已经将水囊拍飞。但水囊塞子早已经拔下,一小股水溅了出来,正洒在郑王妃身上。罗靖只听郑王妃一声咆哮,声如牛吼,哪里还是个女子声音?吼声之中,她身躯猛然暴涨,身上绫罗衣衫碎成片片,露出来的却是一层青褐色的厚鳞,双手双足都已变成巨爪,只余一个头颅还勉强保持着女子模样,夜色中看来更是骇人。那小丫头听见动静跑到门口,一见这副景象,尖叫一声吓得晕了过去。外院传来喧哗之声,想是侍卫都听见了动静。陡然间只听一声霹雳,飓风突起,郑王妃纵身一跃,半空中身躯直长到数十丈开外,那四爪在地上一踩,竟然将院中铺着青石板的地面生生踩得四分五裂;身后长尾一摆,内院十余间房屋轰然倒塌,再一摆尾,坍塌的石块砖头漫天乱飞,整个地面都被刮去了一层,□□的泥土中现出点点惨白。罗靖早有准备,手捏沈墨白交给他的符咒,并未被风刮离地面。他一面注视空中飞舞的巨蛟,一面向地上瞥了一眼,果然不出所料,那泥土之中相互支拄的,一根根全是人骨,也不知有多少。 巨蛟在空中翻腾数下,猛地俯身下冲。罗靖抽出纯钧剑,稳稳站着,直到那只巨大的龙爪伸到眼前,方才向旁边一闪,挥剑砍在龙爪上。龙鳞虽然坚固,但罗靖这柄“纯钧”却是上古奇兵,更曾在钱塘镇水中饮过龙血,一剑下去,竟将一只牛角般大的龙趾砍了下来。巨蛟痛极翻身,尾巴顺势扫向罗靖。罗靖就地一滚,反手挥剑,将龙尾又划出一道伤口。巨蛟摆尾回身,血盆大口一张,一股带着腥气的热风飞沙走石。罗靖尽管手中捏着符咒,也觉这腥气难以忍受,灵机一动,口中默念镇龙诀,右手将纯钧剑一抛,宝剑化作一道流光,直射蛟口。只听一声长嗥,震耳欲聋,空中洒下一蓬血雨,纯钧剑亦铛然作声,从半空中坠下地来。蛟亦龙属,这镇龙诀用在此处,虽然不甚对景,却也歪打正着,宝剑正戳入蛟口之中,几乎穿透了咽喉,若不是躲闪得快,整个蛟头也要被刺个对穿。巨蛟伤重,自知不敌,一扭长大的身躯,电闪雷鸣中一路向京城东面而去,卷起的飓风吹起沿路人家的屋瓦,漫天飞舞。 罗靖直看着那一团黑云消失在天际,才长长吁出一口气。街上已然一片混乱,隐隐有马蹄声响起,罗靖知道那是城卫两营的巡夜兵马,想是看了王府上空的异样,急急赶来的。王府此时差不多只剩断壁颓垣,有些侍卫正从废墟之中向外爬。罗靖四面环视一周,收起宝剑轻轻一跃,消失在黑暗之中…… 20、冲突 郑王在府中豢养妖怪,并作妖法企图镇魇当今皇上之事,三天之内传遍了京城。人人都说那妖怪吃人无数,王府地下满满埋的都是死人白骨。这妖怪食人成性,尤其爱吃小儿,这些年京城之中丢失不少孩儿,都是被它吃了。幸得皇上身边亲信侍卫潜入王府,与妖怪殊死一搏,妖怪伤了,狼狈逃窜。一路上招雷引电,竟将王府夷为平地。郑王作茧自缚,被倒塌的房屋砸在下面,双腿俱断,府中侍卫也死伤无数。城卫两营前去援手,却在房屋倒塌之处寻出一间密室,室中竟有金冠龙袍,其篡位谋逆之心,昭然若揭。如今郑王已被囚入宗人府,大理寺正在议罪。一时之间,京城之中人人都在谈论这位孤身斗妖的侍卫,那茶馆酒肆之中更是将他说得玄而又玄,简直成了大罗金仙下凡,专为护佑本朝而来云云…… “臣罗靖,恭贺皇上圣安。” 皇帝到底年轻力壮,虽然被蜃梦折腾了一个多月,仍是恢复颇快,脸上气色眼看着便红润起来。太医献上参茶,皇后亲手接过来奉给皇上,含笑道:“皇上洪福,吉人自有天相,罗侍卫此次救驾有功,臣妾也正想着要打赏他呢。” 皇上点头微笑道:“皇后所言甚是,朕亦在想,究竟要赏他什么才好?” 皇后掩口笑道:“臣妾是没有什么好东西,无非是女人家穿戴使用的物件,听说罗侍卫就要娶亲,拿来做个聘礼还勉强可用。”说着一招手,几个侍女鱼贯而入,人人手中端着盛了珠宝钗钿的金盘,珠光宝气,耀人眼目。 罗靖躬身道:“娘娘厚赐,臣愧不敢当。臣身为侍卫,未能尽职,致皇上受连月蜃梦之苦,臣罪万死,何敢当娘娘之赐?” 皇上叹道:“豢妖之事,世所罕闻。郑王是朕的亲兄弟,朕尚且不曾防他,何况你们。若非爱卿,朕危矣。皇后既赏了你未来的妻室,朕就来赏你。此次自郑王府中竟搜出龙袍等物,足见他谋逆之心已久。朝中官员,与他亲善者未为少数,定然不乏其党。城卫将军李准是其门生,素有往来,纵然不曾一同谋逆,也不宜再任重职。朕今日就命你掌管城卫两营,卫护朕之安全。” 罗靖虽然知道此事少不了封赏,却未想到城卫两营都授了自己,连忙谢恩。皇上说了这几句话,有些气喘,将参茶又喝了几口,道:“这豢妖之事,实在虚妄难信,爱卿却是如何知晓?” 罗靖将驿站之中掘出婴儿骨头之事细讲了一遍,皇后不由骇然,连忙念几声佛号,道:“原来当真竟养了这般一个食人的妖怪!内侍们虽传说郑王府中掘出了人骨,臣妾还当是传闻过甚,谁知竟当真如此!这究竟是个什么妖怪?既能食人,罗侍卫又是如何能伤它?” 罗靖早知必定有此一问,胸有成竹道:“臣有一结义兄弟,幼时为一异人收养,曾在东海之滨见过此二种异物。食人之妖名为蛟,乃将成龙而未成龙之一种;而致皇上噩梦之物名为蜃,所谓海市蜃楼,便是此物所致。此二物狼狈为奸,郑王便是驱此二物欲害皇上。臣之义弟当日在东海,亲见有渔民自深海捕得一蜃,却为其气所嘘,终日颠狂如梦,故而略知其状。蛟之为恶,在其凶猛,臣幼习武艺,倒不甚为惧。何况皇上洪福,郑王当灭,臣倚仗圣主之福,方能斩而伤之,并不敢掠天之功。” 这一番话虚虚实实,既宣了自家之功,又捧了皇上,听得皇帝连连点头,赞叹道:“爱卿之勇,可冠三军矣。卿之义弟,亦是有功之人,可宣进宫来,朕封他为兰台使,可在朕身边侍侯,卿意何如?” 罗靖叩首道:“皇上天恩,臣与舍弟感激涕零。然臣弟生无父母,人算其命相不良,恐怕有妨皇上。何况他身体虚弱,也难当国器。望皇上明察。” 皇上其实也是一时高兴。让罗靖出任城卫将军,是用其忠勇,可让他这个义弟作兰台使跟在自己身边,又是用他的什么呢?让他来画符咒?冷静下来,皇上倒庆幸罗靖的识趣,当下龙心大悦:“嗯,既是如此,朕也不勉强。不过,卿之义弟亦是有功之人,朕赐他五品俸禄,并赐黄金百两,珍珠百颗。若有机会,召他进宫来陪朕说些奇闻散心。” 罗靖回到府中,碧烟碧泉喜气洋洋在门口迎接。罗靖这一升了城卫将军,品级倒未必提高,却是有了实权,只这短短半日,前来送礼的人已有十数拨,除了奇珍异宝,还有仆役侍女,院子里立时热闹起来。罗靖不在,碧泉不敢擅自做主,东西虽然留下,却都分毫未动,当着送礼人的面上了封条摆在院中。罗靖只草草扫了一眼,便道:“都送回去,再加送一份茶礼,就说罗靖初初上任,寸功未建,不敢收此厚赠。薄礼一份,聊表心意,君子之交,戮力同心,忠君而已。”说完,一头就扎进了沈墨白的屋子。 沈墨白站在窗口正看着外面院子,罗靖一眼望去,只觉他眼中大有寂寞之意,不自觉便放轻了声音道:“在看什么?” 沈墨白转头看他一眼,低声道:“今日好热闹。” 罗靖嗤笑道:“热闹?这些人,无非是奔着城卫两营来的,并非是探望我罗靖。这其中怕有不少人本是郑王一派,如今郑王失势,就打量要跟我亲近了。” 沈墨白听得似懂非懂,怔怔看着他。罗靖心情大好,将一袋珍珠哗一声倒在桌上,笑道:“这是皇上赏你的。还有黄金百两,累累赘赘,我叫他们放在外面了。” 珍珠虽不甚大,但颗颗滚圆光彩莹润,上百颗这么一滚开来,着实有趣,所值何止百金。沈墨白却只是歪头看了看,道:“这有什么用?” 罗靖捻起一颗,笑道:“小傻瓜,这东西比金银还值钱些,只这一颗,就顶平常人家一月吃用。你收好了,给你做私房。” 沈墨白不解道:“什么是私房?” 罗靖说了私房两字,自己也觉好笑,将他搂过来道:“私房就是你自己的,这些都是你的,谁也不许动。” 沈墨白想了想,轻轻摇头道:“我不要。这东西我看见少夫人戴过,说是做珠花什么的。这是女人用的,给碧烟姑娘吧。” 罗靖笑道:“你倒大方。这有上百颗呢,碧烟再长两个头,也戴不过来。何况皇后还赏了些珠花金钗,这些你留着吧。说起来,这次多亏了你,否则我也立不成这大功。我也该好好谢你才是。说吧,你想要什么?” 沈墨白低下了头,半晌才道:“我不用你谢。” 罗靖搂着他,觉得他身上有种淡淡的清新之气,虽不是香气,闻起来却更舒服,不禁又将他搂得紧了些,道:“这次你立了大功,怎么不谢?到底想要什么?你说。” 沈墨白抬起头看着他,漆黑的眼睛一瞬不瞬,轻声道:“我要什么都行?” 罗靖看他黑水晶般的瞳子里倒映出两个小小的自己,一时有几分痴了,应声道:“你说就是。” 沈墨白看他目光专注,神情郑重,一时心中翻腾,不假思索道:“你不要成亲,好么?” 罗靖一怔,眉头慢慢皱了起来:“你说什么?” 沈墨白也有些愕然,不知自己为何突然会说出这句话来,但看罗靖面色阴沉,心中忽然不悦,淡淡道:“不是将军说的么——我想要什么都可以说出来。” 罗靖断然道:“这个不成。”平了平声音,又和声道,“这是我母亲的遗愿,你是知道的。何况又是大帅做的媒,那是无论如何废不得的。” 沈墨白没有说话。他是被自己吓住了。方才罗靖断然拒绝的一刹那,他心里突然升起一股怒气——早知道要娶妻成亲,他为什么硬要把自己拉在身边直到今日这般情景?然而他立刻就被自己的怒气骇住了——山中二十年,他日日随师傅诵经,戒情戒欲,戒嗔戒执,不说心如止水,却也是从未发过怒。实际上,喜怒哀乐爱恶欲惧诸般情绪于他,都是淡薄得很。然而自与罗靖相识,他先是知道了何为畏,又在床第之间知道了何为欲。闻听罗靖要成亲,他才知道了何为哀,此时此刻,他又知道了何为怒——原来短短半年之间,他已将师傅二十年的教诲全部毁去了么? 罗靖看沈墨白脸上血色渐渐褪去,神情又似凄惶又似茫然,心里不由软了,摸摸他的手又是冰凉的,便握进自己手中暖着,柔声道:“再换个别的,只要我做得到,一定都答应你。” 沈墨白把目光转回他脸上,片刻,低下了头,慢慢道:“那,将军派人送我回常州吧。” 罗靖蓦然变色:“什么!” 沈墨白望着自己脚尖:“送我回常州。”师傅说过不许他下山,他不该违背的。红尘万相,太过撩人心绪,或者只有回到山中,才能戒绝诸般诱惑,重归安宁。 罗靖脸色铁青,沉声道:“你当我这里是什么地方,由得你说来便来,说走便走?”沈墨白第一次出走,他尚能咬牙对自己说由他去吧,然而看见他毫无生气地躺在雪中,他突然觉得心里似乎被挖空了一块。现下沈墨白当面提出要走,他惊觉自己竟然无法接受。 沈墨白抬头看着他,神情竟然十分坚定:“当初是将军强行将我带离常州,我为何不能回去?” 罗靖冷笑道:“莫忘了,我已放你走过一次,是你自己回来的!” 沈墨白眼神微微有些黯然:“那次,我是回不了常州的。” 罗靖冷冷道:“你觉得现下就能回去了?” 沈墨白从桌上拈起一粒珍珠,凝视着道:“将军方才说,这东西一颗就抵平常人家一月之费。这些都是我的,回常州,该是足够了。” 罗靖被他堵得说不出话来,伸手一扫,珍珠滚落一地,怒声道:“我说了,不准你走!” 沈墨白把目光又移回他脸上:“那将军想让我留下做什么?”他只是不通世事,却不是呆傻,这会儿争论起来,罗靖竟然不是他对手,气急败坏之下扭头走到门口,高声道:“碧泉,碧泉!” 碧泉其实一直在附近徘徊,闻声连忙过来。罗靖沉声道:“取锁来,把屋门锁上!每天三餐由你送来,不得怠慢。若是人走了,我拿你是问!” 碧泉应了一声,转身去取锁。沈墨白难以置信地瞪着罗靖:“将军这是做什么?不觉太过荒谬么?”罗靖从前也关过他,但他万万没有想到他现下会故伎重施!从前关他还算事出有因,现在又算是什么? 罗靖沉着脸不答。沈墨白稍稍提高了声音:“将军!” 罗靖猛然回头瞪着他,咬牙一字字道:“你既已自己回来,就休想再离开!” 沈墨白也瞪着他:“我不是将军的家奴!” 碧泉拿着锁奔回来,罗靖亲自拿过来将屋门锁住,在门外冷冷道:“我没当你是我的家奴,但你若是敢跑,我就打断你的腿!”将钥匙收进怀中,气冲冲转头便走。碧泉看一眼房门,跟着也去了。 沈墨白耳听他们的脚步声远去,一时不知自己是该哭还是该笑。伫立良久,他慢慢弯下腰去,将地上珍珠一粒粒拾起。珍珠有百颗之多,散落得到处都是,他却极有耐心地逐颗拾起,放入原本的锦囊之中,又将锦囊摆在桌上。做完了这些,天色已经要黑了。院子里传来碧泉的脚步声,片刻之后,窗上的几根窗棂被折断,露出一个一尺见方的小洞。碧泉将食盒中的饭菜一样样取出,从窗洞里塞进来。沈墨白走过去,见是四菜一汤:白斩鸡、红烧鱼、萝卜丝、炸豆腐、雪菜汤,外加一碗上好白米饭,热腾腾的冒着气。他将两个素菜和汤接了过来,道:“这两个菜,麻烦拿回去吧。” 碧泉皱眉道:“沈先生这是什么意思?”这两个菜都是沈墨白平日里喜欢吃的,罗靖特地吩咐做来给他。 沈墨白将素菜和饭摆到桌上,淡淡道:“从今往后,不必再送荤菜给我。” 碧泉更觉不对:“先生总要说个因由。” 沈墨白凝视着桌上的菜,缓缓道:“从今而后,我要修行,茹素断荤,是修行之人首要。请转告将军,如若方便,为我送几本佛经来即可。” 21、言和 时近新年,街上热闹了许多,尤其是那些摊贩,摆出许多花炮灯笼,红通通到处都是,看起来好不喜庆。各家都在准备着过年,采买年货,更换桃符,不少人家都用红漆重油了大门,新鲜醒目。时常再有几声爆竹响,更增热闹。 相比之下,新任城卫将军府便冷清得多。尽管府里添了几个下人,宫里又格外赏了丰厚的年礼,门口桃符灯笼也重新换过,外面看起来倒也是个过年的样子,然而这些日子,无论是谁都不敢大声说话,唯恐惹着了府里的主子,哪里还有点辞旧迎新的喜庆呢? 天色向晚,罗靖从城卫营里出来,顺着街道慢慢往回走。城卫营离他的宅院很远,他却不愿骑马。这些日子,他也知道自己只要一进家门,整个院子都是黑云压顶,就连碧烟碧泉都是噤若寒蝉,教他更不愿回去。街道上十分热闹,到处都是吆喝叫卖的声音,让他又想起与那个人同游的一夜,不自觉地走到摊子前面,等他明白过来,几份点心已经包好揣在他怀里了。点心都是素的:云片糕、枣泥酥、炸圆子——自从那天起,那个人果然断了荤,在小小的屋子里诵起经来。他去看过,但只看见一个侧影,安静地坐着,只有嘴唇微微开合,专心致志,连他的脚步声也没有听见。 想起这些,罗靖心中更加烦躁,瞥见旁边一个小酒馆,抬脚便走了进去。小二看他衣着,知道是有钱客人,连忙笑脸相迎,摆上酒菜。罗靖对菜倒没什么胃口,只倒了酒喝了起来。军中不许饮酒,他从前的副将饷银也不甚高,还要养着碧烟,虽不是捉襟见肘,却也只是逢年过节才喝几杯,故而他酒量不大,这般的酒入愁肠,格外易醉,喝了半坛,已觉头目昏沉,脚下轻飘。好在他尚能自控,勉强结了酒钱,踉跄着走了回来。 天色已经尽黑,大门虚掩着,显是碧烟碧泉还在等门。罗靖远远看见,忽然心里一阵烦躁,鬼使神差般竟转了后门。后门关着,他便攀墙而入,落地蹑手蹑脚,倒不像是自家的宅子,反像是做贼一般了。 这宅子里虽然如今多了几个下人,仍然有大半屋子是空的,此时下人都已歇息,更是黑洞洞一片,只有一处窗子隐隐透着亮。罗靖方才翻墙太猛,又被夜风一吹,酒意上头,醉得歪歪倒倒昏昏沉沉,脚下却仿佛自有意识一般,径直就奔了这亮处而去。 屋中一灯如豆,传出轻轻的语声,听在罗靖耳中完全不知念了些什么,只觉声音悦耳,情不自禁就伸手去推门,却推在一把大锁上。罗靖眯着眼睛看了看,随手一扭,竟生生将锁钮拽了下来,推门便闯了进去。门发出一声大响,惊得屋里的人从桌前跳了起来,惊讶地看着他。罗靖醉眼朦胧地看见那两瓣红润的嘴唇张合了一下,心里轰地一热,一把抱住了,就对着亲了下去。初触是微微的凉,贴住了又觉得渐渐透出温热来,罗靖不假思索地将手插进那滑顺的长发里,把那两瓣唇向自己按得再紧些,毫不客气地长驱直入,缠住那热乎乎的小舌头,直到自己都有些喘不过气来,才恋恋不舍地放开,改用手指轻轻摩挲。烛光微微摇曳,映着那双又黑又深的眼睛晶莹剔透,让人恨不得挖出来捧在手心里。罗靖着迷地看着,手指滑上去轻轻拨弄那浓密的睫毛,喃喃道:“小妖精……” 眼睛眨动了一下,向后躲去,罗靖看见那两瓣嘴唇在动,却完全没听见什么,只顾着不满地加大了手上的力道,不让那双眼睛再后退,一面又将嘴唇贴了上去,含糊地道:“听话——” 门还开着,冷风灌了进来,罗靖觉得怀里的身子打了个哆嗦,连忙又抱紧了些。他不知道自己手劲有多大,只觉得怀里人扭动挣扎起来。两人贴在一起,对方的呼吸都吹在他脸上,热热的,一直热到心里,再热到下腹……罗靖毫不犹豫地把人横抱起来,就往床边走。他被什么绊了一下,两人一起跌到床上。那人穿着一件小袄,领子上镶着棕褐色的毛皮,衬得颈中的肌肤洁白如玉。罗靖把嘴唇贴上去,觉得也是微凉的,不由得有些不满,稍稍加了些力道啃咬起来,惹起身下的人一阵挣扎。只是那挣扎在罗靖看来实在微不足道,他用一只手就制住了,腾出另一只手,扯开那毛皮领子,顺着往下啃咬,直到胸前,身下的人一颤,突然剧烈地反抗起来。 罗靖觉得身上一片燥热,不耐烦地回手扯开了自己的衣裳,怀里的点心包掉下来,油纸破了一个角,散发出微甜的香气。罗靖觉得这香气似乎是从怀中的身体上散发出来的,诱使他继续扒开衣裳去寻找那香气的来源。白皙修长的身体很快袒露在他眼前,似乎很熟悉,却多日未见了。罗靖没注意身下的人是几时安静下来的,只是急着去拨弄双腿之间那柔顺的小东西,耳边传来微微的喘息,让他很是满意,索性低头去舔了一下,果然得到一声压抑不住的低呼。他觉得很是有趣,更加用心地去逗弄,直到那人挣扎着伸手抓住他的头发,在喘息之间破碎地说着什么,他才抬身上来,又去亲其他的地方。 一阵风吹进来,桌上烛焰一晃,灭了。黑暗仿佛能激发人最原始的欲望,罗靖的动作突然粗暴了起来,引起一连串断续的□□,溢出门口,消散在夜色之中…… 天色微亮,沈墨白扶着腰从床上慢慢爬了起来。掉在床边的油纸包已经被两人压得扁了,他轻轻地捧到桌子上,打开来看看,里面的东西已经看不出模样,经了一夜风吹也已经冰凉,但香味还在。他看了一会,伸手拈起一小块放进嘴里,香甜的味道散在唇齿之间,沁入心脾。他回头看看,罗靖仰面躺着,手臂还展开来,保持着一个搂抱的姿势。沈墨白借着微微的天光端详着这张脸:轮廓清晰硬实,说不上什么英俊,只是眉目端方。此时他睡着,表情平静,比平日里多了几分柔和,嘴唇微张,有点傻气地能看到一点舌尖。沈墨白忽然就想起昨夜这张嘴在他身上做的事,脸登时红透了,连忙转过头去,将衣裳又拉紧了一点,挡住那些青红的痕迹。 门外传来脚步声,虚掩的门猛地被推开,碧泉提着食盒站在门口,一眼看过来,顿时怔住。沈墨白不太自然地扭过头去,低声道:“将军醉了,让厨房准备点醒酒汤和粥吧。” 他声音很轻,但罗靖已经被碧泉推门的声音吵醒。虽是宿醉之后反应不免迟钝了些,但沈墨白一句话说完,他也睁开了眼睛。昨夜的旖旎一时全部涌上来,他看一眼沈墨白微晕的脸颊,不由自主就对他露出了笑容。碧泉在门口看得清清楚楚,悄没声息地放下食盒,掩上门退了出去。 沈墨白被罗靖的目光看得不自在,转过身去门口取食盒。罗靖看着他别扭的姿势,立刻翻身坐起来:“我来。” 沈墨白背着身道:“你喝醉了,还是好好休息吧。” 罗靖也觉得头有些疼,但身上却是筋骨松泛精力十足,披了件衣裳就走过去,轻而易举地将他抱起来放回床上:“该休息的是你。一会让碧泉送热水来洗一洗。” 沈墨白脸上更红,低头别别扭扭半倚半坐。罗靖一眼看见桌上的点心碎末,不由懊恼道:“怎么全压碎了?这还怎么吃,让人再去买。” 沈墨白摇摇头。细声道:“不用买了,这个能吃。” 罗靖心里喜欢,抱住了他柔声说:“你还喜欢吃什么?我带你出去买。” 沈墨白抿着嘴,半天挤出一句:“你不是要锁着我么?”1 罗靖把他往怀里托了托,道:“那是我在气头上,再也不锁你了。你喜欢到哪里就到哪里,只是不要再说什么回常州了。连那庙都倒了,你回去做什么?” 沈墨白有些黯然,低声道:“我知道,我是无处可去的。” 罗靖被他说得心中酸软,柔声道:“这里不就是你呆的地方么?” 沈墨白扭身看着他,目光微微有些恍惚,喃喃道:“我,我是天生魔性,你不怕么?” 罗靖笑道:“我还是大凶之命呢,你又怕不怕?我看我们两个倒正好一对。” 两人对视片刻,沈墨白腹中忽然咕噜一声,声音之大,两人都听见了。罗靖笑起来,走过去将食盒提过来,打开看时,又是两样素菜,不由微微皱眉道:“天天就是清汤寡水,怎么受得了。让厨房给你做几样荤菜来。” 沈墨白摇了摇头,从他手里把菜接过来:“我还是吃斋。” 罗靖皱眉:“怎么,还生我的气?” 沈墨白柔和地看他一眼,神色却是坚持的:“不。只是我想,师傅当年遗命令我不可下山,必然也是有道理的。如今回山之事不必说了,但我想与从前在山中时一般,持斋诵佛。” 罗靖沉下脸:“你还是信那疯道人的话?” 沈墨白定定看着他:“那道人究竟去了哪里?你知道的,是么?” 罗靖断然道:“他去了哪里都与你我无关。这般疯疯颠颠的话,你何必放在心上!” 沈墨白低下头,半晌轻声道:“持斋诵佛,虽不为修行,戒嗔戒执,也是养性一道。” 罗靖无奈道:“好好,你愿意吃素就吃吧,我陪你吃就是。看着软和,其实倔得要命!” 沈墨白仍旧低着头,只是半晌,一边脸颊上慢慢地浮起一个小小的圆涡…… 除夕是一眨眼就到了。京城的习惯,家家都要守岁,到了子时,一齐都出来放爆竹、贴春联,然后大锅煮饺子全家吃饺子里按例还要包上铜钱什么的,吃到的人就是预兆着一年发财。 罗靖是常州人,多年从军,也没了守岁的习惯,但入乡随俗,也包了无数的饺子,只等一到子时,街上爆竹撒欢儿地响起来,就把饺子下锅。这事都是碧烟在做。虽然多添了几个下人,罗靖早早就放他们回家去过节,偌大的宅子里,又只剩下他们四人。碧烟早早就烧了水,侧着耳朵直听外面街上的动静。罗靖也买了些爆竹,拉了碧泉和沈墨白去院子里放。沈墨白还真的没有见过爆竹。山里人家,很少拿钱去买这个,他进了守备府,也还没遇上过年,看着新鲜。罗靖拉着他的手点了一个,砰地一声炸到半空,吓得他往后一退,正退进罗靖怀里。罗靖抱了他哈哈大笑,一面指挥碧泉把一挂长鞭挂到门口去点。这条街道上大半是官员的宅第,家家都是灯火通明,也不知是哪一家先响,接着四面鞭炮齐鸣,此起彼伏,热闹非凡。罗靖用披风裹了沈墨白,也走到大门口来看。碧泉用一根竹竿把爆竹挑起来,刚要用香去点,罗靖忽然抬手止住他道:“听!” 碧泉一怔,侧耳听去,四面都是鞭炮炸响,并没听到什么,不觉疑惑道:“爷,怎么?” 罗靖沉声道:“再听!似乎出事了!” 碧泉仔细倾听,终于在四面的爆竹声中听出人喊马嘶之声,其实离得并不远,只是爆竹的动静太大,全盖住了。罗靖将披风脱下来披在沈墨白身上,道:“你们回屋里去,我去看看。”除夕之时城卫两营也要布防的,而且越是这个时候,越是要防贼防火,罗靖也是申时才回家,准备寅时就去营里的。 沈墨白乖乖退回院子里,忽然瞥见墙头上跳下一个黑影,他方自一惊,那黑影已经到了眼前,一手捂住他嘴:“沈先生,切莫高声!” 罗靖听到动静,已经返身回来,那黑影放开沈墨白,一手拉下面上黑巾,道:“罗兄,是我。”窗中透出的灯光照在他脸上,额头有鲜血还在涔涔流下,染得面上一片鲜红,居然是左穆。 罗靖一眼看清,也不由怔了一下,沉声道:“方才外面的动静是你?” 左穆用手抹一把脸上的血,点了点头。罗靖侧耳听着外面的动静,道:“碧泉去点上爆竹,墨白,带左兄回你屋里去,不要让烟儿看见。” 碧泉会意。转回门口,将爆竹点上,罗靖倚了大门看着。才响了几声,那边已经有几人闹哄哄地追过来,一见罗靖,为首的躬身行了个礼道:“罗将军。” 罗靖扫他一眼,道:“你是哪家的?这个时候不在守岁,怎么在街上?”新年是不禁夜的,但大年夜的,还确实没有人出来乱逛,要拜年也是等到天亮之后。 那人道:“小人是刑部王尚书府上,因府里进了贼,护院虽伤了他,却没拿住,这才追了出来。” 罗靖眉头一皱:“好大胆的贼,居然敢偷到尚书府去!巡夜的人都是做什么的?碧泉,立刻去城卫营调一队人来搜查!不知尚书府少了什么不曾?” 那人看起来也是府里的管家之类,干咳了一声道:“这倒不曾。护院们发现得早,贼倒不曾得手。这——大年夜的,也不好惊动城卫营的兄弟们,小人自带人去追,将军好意,待小人回禀尚书大人,改日来谢。” 罗靖冷眼看着一群人沿着街道走远,才示意碧泉收了竹竿关好大门。沈墨白已经打了水为左穆洗净了伤口,只见一条伤口自额头横下,血肉翻卷,显是被箭矢擦伤,虽然看着骇人,却不算什么重伤,只是伤在脸面,难免破相。罗靖这里金创药是常备的,取来给他敷上,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左兄不是跟大帅回青州了么,怎么会惹上刑部尚书府?” 左穆长叹一声,没有立刻回答。沈墨白看着他,低声道:“左将军该不是——” 左穆抬头对他苦笑一下:“不错,我是去见素琴了。” 罗靖眉头一皱:“她在尚书府?” 左穆咬牙道:“她舅舅要巴结王尚书,逼她嫁了去做妾。” 罗靖默然。左穆黯然道:“王尚书年纪已经四十,小妾娶了三房,正室又厉害,素琴她……我实在忍不住,就悄悄进去,想看看她……” 街道上的鞭炮声还是一浪高过一浪,到处都是欢天喜地的声音,唯有这一间斗室之中,几人面面相觑。还是碧烟毫不知情的欢喜声音从外面传来,打破了这一室静寂:“爷,新年了,吃饺子了!” 22、吉日 春暖花开,吉日良辰。罗靖的婚期到了。 左穆在大年初一早上就悄悄离开了罗府,过了几天丁兰察的书信才到京城,说左穆在回青州的路上失踪了。罗靖看了书信,沉默良久,还是没有向丁兰察提起左穆的行踪。尚书府此后倒没有什么动静,不知是当真把左穆当成了贼,还是这种事不好对外宣扬。或者是因皇上正在对郑王一派的势力进行清除,,他也在其中,自顾尚且不暇,自然也就顾不上别的。 郑王被大理寺定为谋逆之罪,因其是皇室血脉,免予显戮,赐了一杯毒酒,王府中男子处死女子流放,皇上还算仁慈,将他最幼的儿子贬为庶民,算是留了一线香火。曾经显赫一时的势力烟消云散,那些曾经与郑王十分亲近的官员自然人人自危,唯恐皇上下一刀就开到自己头上来。罗靖如今是皇上眼中的红人,不少人都想巴结他,因此这次他成亲,就成了送礼示好的大好机会。 吉日清晨,罗府门口就开始如流水一般有人出入。丁家姑娘已经由丁兰察派心腹亲兵护送进京,暂住在韩澜府上,由韩夫人送亲。因为罗靖没有父母在府,礼节上也可以简单些,但饶是如此,事情也实在不少,幸好韩府还把下人都派了过来帮忙,总算没有让碧烟和碧泉忙昏了头。 碧烟已经换了发髻,穿上妾室的粉红衣裳。按照礼节,她要在新人成礼后的第二日清早,向正室夫人敬茶行礼。因为算是有了正式的身份,她也就不便再抛头露面,只在后房安排席面,前面迎客接礼的事,都由碧泉和韩府的管家去做。 罗靖一身大红喜服,站在大门口,看着那披红挂花的彩轿在喜娘的吹鼓手的陪同下从街道那头慢慢走近。鞭炮在身后清脆地炸响,喜娘吆喝着落轿,掀开轿帘,扶出新人。绣着金线牡丹的红绸盖头在晚风中微微颤动,边角处垂下珍珠流苏,描龙绣凤的嫁衣在跨火盆里轻轻提起,露出一双络着金线的绣鞋,从头到脚,无可挑剔。 “撒帐东,芙蓉帐暖度春风;撒帐南,只羡鸳鸯不羡仙;撒帐西——” 罗靖耳听着喜词,眼看着一把把的红枣、桂圆、莲子撒到绣着鸳鸯戏水花样的床铺上,隐约有一种不太真实的感觉。年幼时,看着母亲躲在墙角哭泣,他曾天真地想过,将来他娶了妻子,一定要对她好,不让别人欺负她……可是今天,他的大喜日子,小登科的洞房花烛夜,他不知为什么,却并不兴奋,甚至喜秤已经递到手里,要揭开盖头的时候,他的心仍然是那么平静地跳动着,一如往日。 大红盖头轻轻滑下,丁惠的心砰砰跳动着,片刻之后,才慢慢抬起眼睛。眼前是一张棱角分明的脸,算不上俊秀,却英气逼人。丁惠觉得一直悬着的心轻轻落了下来,双颊却不由自主地热了。这是她的丈夫,那个据说是在边关屡立战功,单人只手将敌将斩于马下的年轻将军,那个由她的伯父亲自做媒,赞不绝口的男人,他确是符合她少女的梦想,不是她担心要嫁的那些纨绔子弟,而是一个真正的青年英雄。这一刻,她万分感谢苍天。 交杯酒送上来,米酒甜甜的味道在屋里弥漫开来,薰人欲醉。丁惠极力抑制自己砰砰乱跳的心,低垂着眼睛,接过合欢杯。绕上来的手臂结实有力,手掌宽大厚实,指节分明的五指小心翼翼地捏着那小小的杯子,肌肤的热力隔着薄薄的绸衣暖到她的,耳边众人的恭喜打趣声似乎都隔得很远,她只听到低沉有力的声音:“夫人请——”于是她心里慌慌的,用十八年来所有的矜持控制着自己,用她最动听的声音柔声应道:“夫君请——”从此之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沈墨白静静地坐在自己房里。今天一早,他就被院子里的动静惊醒了。罗靖府上是难得的热闹,但这热闹,不属于他。对外,他是罗靖的结义兄弟,是皇上钦赏过五品俸禄的人,然而在他自己心里,对于罗靖,对于这场婚礼,他只是个尴尬的存在。他无法自欺欺人地出现在众人面前,于是,就只有呆在这东院的一角,静静听着西院里传来的喧哗和笑闹。 法华经摊开在桌上,旁边是金刚经。其实用不着看,这些都是他从小就读熟的,几乎是倒背如流。师傅曾说他与佛有缘,经文过目不忘,无论心气如何浮躁,默诵几句经文便可平心静气。可是如今这些文字在心中流过,却找不到从前能令人静心安神的奇效。今天,他甚至不能流利完整地背诵完一篇。究竟是离山日久荒废了,还是因为失去了菩提珠? 想到菩提珠,沈墨白情不自禁地抬手按了按心口。菩提珠就在罗靖身上的这个位置化作了一颗朱砂红痣,并且驱退了前来勾魂的无常。师傅当年说菩提珠可以保一生平安的话,是真的。但,师傅也说过不可逆天行事,那么他用菩提珠救了罗靖的命,算不算逆天而为呢?如果这算是逆天,那菩提珠的存在难道就是为了让他有逆天之能?如果罗靖命不该绝,难道菩提珠是为他而生? 肚子不合时宜地咕噜了一声,打断了沈墨白的沉思。自从那夜罗靖酒醉之后,他们似乎又恢复到了从前。虽然他还是持斋,但只要罗靖在家,四人还是在堂屋一起用饭。今天他不便出去,而碧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并没有安排厨房为他送饭,而是让他在屋里整整饿了一天。 天色已经漆黑,西院里的声音也渐渐低下去,最后一帮闹房的客人也告辞了。新郎被他们灌了个酩酊大醉,也该心满意足,再闹下去,就不像样子了。沈墨白摸摸瘪瘪的肚子,决定去厨房看看有没有什么吃食。 西院已经笙歌散尽,空气中还飘着些酒菜的气味,灯火却已熄尽,只有新人房中还隐隐有些光亮,想必是尚未烧完的花烛残焰。 沈墨白揣着两个冷馒头从厨房里摸出来,远远地看着那微亮的窗户,有些出神。所有的人都已睡了,并没人知道这深夜之中还有个人醒着、看着…… 夜空漆黑,无星无月。沈墨白忽然抬起头。自从失了菩提珠,他在夜间倒好似更加敏感,虽然天空黑得什么也看不出,他却觉得似乎是有什么东西正在渐渐靠近,微寒的感觉令他颈后的毛发都微微竖了起来。那东西掠过他头顶上空,似乎并没发现他,渐渐向那微亮着的窗口移去。直到贴近窗口,才隐隐能看出是一团黑雾,在窗口盘旋片刻,黑雾中似乎露出一张人面,贴着窗棂向里面张望一下,倏然化成一条黑线,飕一声顺着缝隙钻了进去。 沈墨白拔腿就跑,新房的门闩着,他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竟然一脚就踹了开来。门板咣一声巨响,床帷中立刻传来一声惊呼。沈墨白眼睛只看见那团黑雾刚刚飘到床前,情急之下咬破舌尖一口血水喷在手里的馒头上,然后用力将馒头向黑雾掷去。第一个馒头穿过黑雾,白生生的表皮立时变做焦炭,而黑雾飕地又化作一条黑线从窗口钻了出去,床帷却正好被揭开,第二个馒头没有打中什么,便向着床上飞去,只听床上又一声惊呼,随即就是罗靖恼怒的声音:“什么人!” 沈墨白呆在当地,不知如何是好。床帷掀开来,罗靖已经坐了起来,手里拿着那个焦糊的馒头,另一个却落在丁惠身上,丁惠在暗淡的烛光下看见自己手上沾的血水,登时吓得叫了一声,再一抬头看见房里多了个陌生男人,立刻又是一声惊呼,紧紧抓住了罗靖。 罗靖阴着脸翻身下床,回手拉上床帷,走到沈墨白面前:“怎么回事?”他怎么也没想到是沈墨白闯了进来,还扔进两个沾着血水的冷馒头。若换了是别人,他可能已经一拳打过去了,现下虽然强压着火气,脸却已经黑得十分难看。 沈墨白喃喃道:“我,我看见有东西进了房——” 罗靖眉头一皱:“什么东西?”沈墨白的话他还是信的,因为从前他说过的最荒诞不经的话,最后也被证明是事实。 沈墨白蹙起眉:“没有看清,像是一团黑雾,雾里有张人面,似是个女人。” 这话也实在太过匪夷所思,罗靖尽量耐心地道:“这东西在哪里?” 沈墨白摇摇头:“不见了。” 床帷里传来一声轻得几乎听不见的冷哼。罗靖眉头皱得更紧,举起手里的馒头:“那这是什么?” 沈墨白说了几句话,舌尖渐渐疼得厉害,含糊地道:“馒头——不过——” 罗靖没等他说完就叹了口气:“你是不是饿了?” 沈墨白点了点头。罗靖把馒头扔到一边,披上外衣:“走,叫厨子给你弄碗面。白天怎么不好好吃饭?” 沈墨白低下头,没说他一天都没见到饭菜的模样。罗靖身上有酒气,还有淡淡的脂粉味。沈墨白习惯于山中的青草与泥土气息,脂粉香让他有些不舒服,悄悄挪动脚步,离罗靖远了些。 厨房里早已冷了灶,罗靖重新生火,倒了些筵席上几乎没动着的汤,下了碗面条。这些事他自从有了碧泉就不做了,现在做起来便有些生疏,柴草灰抹在脸上,看来颇为滑稽。沈墨白蹲在一边等着,灶下的火把他的脸映得红红的,露出点满足的神态。罗靖斜睨着他,看得心里软起来,把面条捞起来递给他:“吃吧。” 汤里有辣子,沈墨白刚送进嘴里就咝地吸起冷气来。罗靖这才发觉他的异样,站起来扳过他的脸:“怎么了?” 沈墨白辣得直吐舌头,舌尖上咬破的地方已经淤血红肿起来。罗靖借着火光仔细端详,皱眉道:“怎么回事?” 沈墨白不住地吸气,断续道:“刚才,我怕那黑雾,用血符,咬破的——”他摸索到旁边水缸里的瓢,拿起来就往嘴里倒。罗靖一巴掌拍掉:“那是冷水!看你喝了肚子疼。”捧起沈墨白的脸,轻轻亲了下去,含住他的舌尖,放在自己唇齿间抚慰。 沈墨白睁大了眼睛,看着罗靖近在咫尺的脸。罗靖用一只手捂住他的眼睛,轻轻叹了口气。他有些难以面对沈墨白清澈的眼睛,那眼神太干净太信任太容易满足,让他心里不由自主就生起愧疚。 沈墨白觉得舌尖上还是火辣辣的,直到罗靖放开他,也没好多少,脸上反而比方才热了,他有些窘迫地低下头,几不可闻地嘀咕:“没用——” 罗靖温柔地摸摸他的脸:“我再给你煮一碗。” 火焰再次拨亮,在灶膛里活泼地跳动着。罗靖一面翻找清汤,一面看着沈墨白又蹲下去,一手托着腮,呆呆地看着那火焰,忽然想起一件事:“你的菩提珠呢?”似乎是很久没看到了,仔细想想,似乎是在吴城,就再没看见那颗会烫伤人的珠子。 沈墨白看了一眼他的胸前,低下头喃喃道:“……不见了……” 罗靖忙着下面条,没注意他的神态,随口道:“不是不能离身么,怎么丢了?那珠子挺古怪,丢了要紧么?什么时候丢的?” 沈墨白从来没听他这么絮叨过,新奇之中又觉得温暖。灶里的火焰映得他眼睛微微有些发酸,渐渐觉得眼皮沉重起来。等罗靖把面条捞出来,才发现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滑坐到地上,背靠着墙,睡着了…… 丁惠在天快亮的时候才等回了丈夫,带着一身的寒气。门已经被踹得有些歪了,罗靖用力扳正,才勉强能闩上。看见丁惠坐在床边,他有几分歉意地笑笑:“吓着了吧?没事了。” 丁惠极力掩盖心中的疑惑和不悦,迎上来为罗靖脱去外衣:“刚才那人是谁?怎么就这么闯进来了?妾身吓了一跳,还当是进了强盗。” 罗靖略微迟疑一下:“是我的义弟沈墨白。他是——捉妖的。” 丁惠奇道:“道士?” 罗靖呵呵一笑:“哪里是道士,说是和尚还差不多。都不是。他就是,会捉妖而已。” 丁惠低头半晌,忽然跪了下去:“妾身给夫君丢脸了。” 罗靖一怔,连忙把她拉起来:“你说什么呢。” 丁惠泫然欲泣:“妾身衣裳不整,被外人撞见,失了礼仪,也丢了夫君的脸——” 罗靖有些笨拙地用衣袖去擦她的眼泪:“没事,没事,他也不是外人,再说,也没看见什么不是?” 丁惠的眼泪越发流得急了,罗靖无奈地道:“这只是个意外,他住在东院,平日里也不到西院来,没什么的。” 丁惠哽咽道:“可是,他总归是住在这府里,以后进出碰了面,又是叔叔,妾身可怎么,怎么见他——” 罗靖烦恼地叹口气:“好了好了,等我告诉他,以后不要再来西院就是了。他本来好静,难得出来的,平日里也不会碰面,你放心就是。再说今晚,他是见了异样,怕我有什么事,这才闯进来的。” 丁惠抬起脸,惊讶地道:“夫君当真相信有什么异样?” 罗靖正色道:“他不是那些江湖骗子,说有异样,那便是当真的。” 丁惠低下头,喃喃道:“子不语怪力乱神……” 罗靖摸摸她的手已经冻得冰凉,便将她抱起来上了床,道:“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我从前也不信这些,后来亲眼所见,才知不是虚话。有他在,这园子也能干净些,对你也好。” 丁惠听他说得认真,不再辩驳,柔顺地应了一声,靠在了罗靖身上。沈墨白是吗?好,我记住了…… 23、暗流 “夫人,碧姨娘来给夫人请安了。” 丁惠端坐在梳妆台前,陪嫁来的心腹丫环芳云正在给她梳理长发,闻言轻轻撇了撇嘴,低声道:“日上三竿了才来请安,不知道是哪门子的礼数。” 丁惠仿佛没有听见她的话,端详着镜中的自己,淡淡道:“请姨娘在外屋等一下,我马上就出去。” 碧烟有些惴惴地等在堂屋里。这几天她总觉得身上乏,一不小心就睡过了头。罗靖新婚的第二天,就让碧烟去给丁惠敬茶,确认了她妾室的身份,让她在这个家里有了明确的地位。然而时间已经过了两个月,碧烟最初的兴奋心情已经消尽。妾,其实在正室面前也就仅比丫环高一些,可能,还不如陪嫁来的心腹丫环得势。尽管丁惠始终是和颜悦色,碧烟却本能地觉得有些害,尤其罗靖显然对新婚妻子十分尊重,因此她虽然算是罗靖身边的旧人,却丝毫也不敢在礼数上有所怠慢。但就是这么小心,今天还是起得晚了,丁惠虽然没说什么,但没让她进内屋,就是不悦的表示了。 过了一盏茶时分,丁惠才慢慢走了出来,一见碧烟站在那里,便微微皱眉:“你们怎么不给碧姨娘看座?” 碧烟已经站得有些腰酸,这时候却也不敢露出来,赔笑道:“本该一早就来给夫人请安,只是这几日不知怎么了,身上乏得很,三不知的就起晚了。请夫人恕罪。” 丁惠笑了笑,慢慢道:“你是太辛苦了。这么大的宅子,连个管家也没有,就是你一个人忙,自然觉得累。我这次带过来的人不多,只有这个芳云,在家时还管过些事,让她去帮你吧,有什么事,只管吩咐给她做,你好好休息便是。” 碧烟一怔,连忙道:“夫人关心,碧烟感激不尽。不过芳云妹妹是伺候夫人的,怎么好让她来做这些杂事。” 丁惠笑着向周围的几个丫环点点头:“看这话说的,这里还有这么些人,还伺候不过我来么?我也不是那么难伺候的人吧?” 碧烟暗暗心惊。丁惠话虽然说得绵软客气,可听这意思,是要来管家了。碧烟从前在罗靖身边虽然名份上不过是个丫头,罗靖的全部身家却都是她来管的。钱虽然是没有多少,但那是个意思。如今丁惠嫁过来才两个月,就提出要管家,这兆头,实在不能不让碧烟惊心。然而正室是当家主妇,管家也是名正言顺,碧烟慌不择言,脱口便道:“夫人虽然关心碧烟,但碧烟这里还有好些是爷的琐事,芳云妹妹是未嫁的闺女,只怕不好沾手。” 丁惠眼色一沉,端起手边的茶杯轻轻啜了一口,才淡淡道:“这倒也是。名不正言不顺的,确实不方便办事。”碧烟心里刚刚一松,她已经放下茶杯,道,“爷身边伺候的人也不多,我看,就让爷把芳云收了房,这样一来,你也轻松许多。” 碧烟一震,转眼去看芳云。芳云低头站在丁惠身边,嘴角上却挑出点冷笑来。丁惠看她一眼,徐徐道:“芳云,收房的事虽说还要过几日,但你也不能躲懒,今天就跟着碧姨娘去,把府里这些事都跟着看一遍,好好学着。若是将来管得不好,我却要拿你是问。” 碧烟简直不知自己是怎么出了西院的。芳云口角噙笑地送她出来,客客气气让她“有事尽管吩咐”,她却只觉身上发冷,脚像是踩在棉花上,晃晃当当进了东院。 东院里更是安静,碧泉正在井台边洗衣裳。罗府下人仍是很少,西院里有丁惠陪嫁来的丫环伺候,东院里只有两个男人,万事还是要自己动手。好在碧泉从前在军中也是伺候罗靖的,这些事早就做顺了手。罗靖不曾想到,他也并不提起。 “哥——”碧烟几乎要哭了出来,踉跄地沿着回廊走过去。 碧泉甩去手上的水:“怎么了?”自从碧烟有了妾的身份,就搬进了西院去住。因为西院有丁惠,碧泉不跟着罗靖从不进去,兄妹两个见面的次数比之从前少了许多。 碧烟定了定神,含泪将事情说了一遍。碧泉沉默片刻,道:“你身子是怎么回事?真是事情多了,累的么?”其实罗府也就是这些日子准备迎新夫人过门忙些,平常日子过得简单,并不见得有多少事情。碧烟摇头疑惑道:“我也不知是怎么回事,总是觉得乏,吃什么都想吐,只想吃些酸的。” 正说着,沈墨白从房里捧着用过的碗筷出来,碧烟只嗅到一股油腥气,胸头一阵作恶,刚转过头,就伏在廊柱上干呕起来,呕得自己眼泪都流了出来,也没吐出什么东西。沈墨白怔在当地手足无措。碧泉连忙上来扶着妹妹,冷冷横了他一眼:“把碗筷拿远些!”罗靖这两个月忙着整顿城卫营,加上新婚燕尔,甚少到东院来,他对沈墨白也就不用那么客气了。 沈墨白怔了一下,连忙退回了屋里。碧泉扶住妹妹,简短地道:“进屋里坐下,我去请郎中。” 碧泉请的是回春堂的坐堂老郎中。左右手都诊过,老郎中满面带笑道:“恭喜小夫人,这是喜脉无疑了。小夫人已有两个月身孕,这呕吐想酸,都是害喜之兆。” 碧烟大喜过望,简直呆住了,半晌才一把抓住碧泉颤声道:“哥,我,我当真有了?” 碧泉脸上浮起一丝笑意,点头道:“郎中都这么说了不是?” 碧烟双手抚着小腹,不知是想哭还是想笑。碧泉封了脉敬,又亲自送郎中回去。来时走的是后门,回时却往前门而去。罗靖正从营里回来,一眼看见郎中提着药箱从东院出来,不由一怔道:“怎么,谁生了病?是墨白么?” 碧泉笑了笑,慢声道:“爷,郎中是我请来给烟儿诊脉的。” 罗靖眉头一皱:“烟儿病了?” 碧泉微微地笑着,用眼角余光瞥着正出来迎接丈夫的丁惠,平稳清晰地道:“恭喜爷,烟儿有喜了。” 罗靖怔了一怔,蓦然间欣喜过望:“有喜了?当真?几时有的?” 碧泉仍旧微微笑着:“也是今日才知道,说是已有两个月了。算来,也就是爷大喜之前。” 罗靖有一瞬间欢喜得有些呆了。娶妻生子,传宗接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单只这些老辈流传下来的说话,就足以证明,生命的延续是怎样一件重要而玄妙的事情。 罗靖从城防营回来,天已经黑透了。这些日子他正在大力整顿城防营。城防营名声上说是保卫京城的,但里头不少军士都是本地官绅之子,跟着家里教头学武,从没见过真阵势,少爷脾气应有尽有,只是本事不大。因其中有着盘根错节的关系,历任的城防将军都无计可施。近年到了郑王手中,更是将之作为拉拢势力的手段,惯得这群少爷兵越发的骄纵。若不是郑王倒了台,各家与郑王亲近的官员都在自危,罗靖这次整顿还不知能不能进行。即便如此,教这群公子哥儿打仗也是件麻烦无比之事。因此虽然心里惦念着有孕的碧烟,他还是清早出门,一口气折腾到天黑才能回来。 东院里有些静得过份。虽然人少,但罗靖每次回来,或是丁惠或是碧烟都会在门口迎接,今天却是一个人也没见到。堂屋里已经摆开晚饭,却只放了一副碗筷,罗靖眉头一皱,向伺候的丫头道:“夫人呢?” 伺候他用饭的也是丁惠陪嫁来的丫头,名叫芳雨,闻言低着头道:“夫人犯了胃气疼,在屋里喝药。说是药味太重,怕熏到爷,就不出来陪爷吃饭了。” 罗靖放下筷子:“怎么会犯了胃气?我去看看。” 芳雨低着头道:“夫人说,让爷今晚去碧姨娘房里。” 罗靖微有不悦:“怎么,我去谁房里还不能自己做主?碧烟呢?怎么也不来吃饭?” 芳雨抿着嘴,过了一会才道:“奴婢不敢说。” 罗靖更加不悦:“问你话,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若是不会说话,就换个会说话的来!” 芳雨眼眶一红:“这是夫人吩咐的,说碧姨娘是爷的旧人,现在又有了喜,都要让着她,有什么事也不许告诉爷。” 罗靖再饿,胃口也被吊尽了,一拍桌子:“说!” 芳雨骇了一跳,连忙道:“奴婢就说,爷可别告诉夫人是奴婢说的。碧姨娘这几日就要汤要水,厨房里做什么都说咸说淡,挑着刺儿的骂人。就因为这些日子她有了喜,夫人怕她累着,叫芳云去管家,她就指桑骂槐,说夫人是要压着她。爷想,府里本来就该夫人当家,可是夫人自进了门,从来没有说过什么,就是如今看她身子不方便,才让芳云去帮忙,结果……好心当成驴肝肺!夫人气得胃气犯了,怕爷知道了烦恼,不许我们告诉爷——” “行了!”罗靖将饭碗一推,胃口全失。碧烟跟了他这些年,性子是野了些,要说如今有了身孕,恃孕而骄也是有的,但丁惠这种做法,却也让他失望。沙场上摸爬滚打这些年,什么阴谋诡计没见过,丁惠若真是不想让他知道此事,又何必连饭都不出来吃,更何必让这个芳雨来伺候?这个芳雨吞吞吐吐,可是言辞之间全是挑拨,纵然不是丁惠的本意,也让人厌烦。本来,未娶妻先纳妾,他在心里觉得欠了丁惠,自从她嫁进家门,别说碧泉和沈墨白,就是碧烟房里,他也极少去了。丁惠在接碧烟敬茶的时候和颜悦色,还让他十分欣喜她的宽宏大量,想不到表面上风平浪静,底下却是暗流汹涌。白天他在朝堂和城防营里已经见过了太多的勾心斗角,如今回到自己家里还要看妻妾争斗,岂能不烦! 芳雨眼看罗靖脸色阴沉,揣摸不出他是在生哪一个的气,试探着道:“爷,不然奴婢去请碧姨娘来?不过碧姨娘也说身子不适,又不用芳云请来的郎中,下午让碧侍卫特别又去请了郎中,折腾了半天,现在不知怎样了。奴婢觉得,碧侍卫虽然是碧姨娘的哥哥,但西院里有夫人,他来也不方便——” 罗靖没等她说完就拂袖而起,只是他既不是去正房,也没有去偏房,而是直接出了西院。芳雨看着他大步进了东院,愣了一会才反应过来,急忙奔去向丁惠禀报了。 东院里更是安静得可以,只有沈墨白的屋子里还亮着灯,在一片漆黑中闪着温暖的淡黄色。罗靖推门进去,沈墨白正在吃饭,听见动静回过头来,脸上浮起认真的惊讶:“将军怎么过来了?” 罗靖心里蓦然一阵愧疚,掩饰地看一眼桌上的饭菜,眉头却突然皱了起来:“这是什么?” 沈墨白看看盘子:“白菜——” 罗靖脸色阴沉:“这几天你吃的都是这个?”白菜冬天吃起来十分味美,但春末就变老不中吃,这些日子,罗靖从来没在饭桌上见过白菜,但沈墨白盘子里的白菜显然不是头一顿,一再炖煮,颜色都不复青绿了。关于沈墨白的膳食,罗靖是亲自吩咐过的。沈墨白怎么说也有皇上赏赐的五品俸禄,他没什么用度,又是吃长素,所以每餐两个菜都要新鲜应时的,醋要香醋,油要小磨香油,米也要江南的稻米,另加一份咸菜,且要细做。像春末的白菜之类,根本是不能上桌的,更不必说还上顿吃了下顿吃。罗靖自己的饮食倒不怎么讲究,唯独是对沈墨白这里另有规矩。想不到这几个月不过来,沈墨白吃的就是这些东西了。 沈墨白用筷子慢慢挑着盘子里的老菜梗。没有回答,这就是回答了,罗靖狠狠道:“怎么不告诉我?”一句话出口,他就后悔了。沈墨白足不出东院,而他已经将近两个月足不入东院,沈墨白就是想告诉他,又能怎么说?果然沈墨白看着盘子笑了笑。没说话,只这一笑,已经比说什么都刺人。罗靖心里一疼,过去抱住了他,低声道:“委屈你了。” 沈墨白低头坐着没动,半晌道:“其实我早想找将军了——我留在这里没什么意思,将军还是让我回常州吧。” 罗靖最不爱听他说这句话,脸色立时就变了,抓住他肩头冷冷道:“你说什么?” 沈墨白被他抓得咧了咧嘴。他肩上被哭丧棒打伤的地方青紫已经褪去,但内里仍然时时作痛,罗靖这一抓上来疼痛更甚。罗靖看他面上神情,手上略松了松,仍怒道:“我从前说过什么?你当我不敢打断你的腿?” 沈墨白垂下了头,半天才慢慢地道:“但是我呆在这里做什么?” 罗靖心里一软,狠话再也说不出来,只是抱住了沈墨白,半晌才道:“你哪里也不许去!”话虽说得硬,声音却软了。沈墨白抬头看着他,清澈的眼睛里满是落寞。罗靖情不自禁将他抱得更紧,低声道:“这些日子我要整顿营里,等闲下来,我——我陪你在京城附近看看。这边的山景也不错,跟钟山差不多。” 沈墨白沉默地听着,没有回答。罗靖抱住了他,将他的脸轻轻按在胸前,手指描画着他的眉眼,低声道:“王尚书府里在闹鬼呢,请了两三个道士都捉不住,我看,那些道士都是假货,但凡能及得上你一分,也不会连个鬼都捉不住。” 沈墨白怔怔地听着,忽然明白他是在尽力找话来说,胸口微微涌起一阵酸楚,轻声应了一声:“嗯。将军知道是闹什么鬼么?” 罗靖哪里知道是闹什么鬼,他也不过是听营里那群少爷兵们训练之余胡侃了几句,实在找不到话说才拿来说给沈墨白听的,闻言不禁有些尴尬,道:“这——我也不知道,说不定根本是疑神疑鬼。” 沈墨白又嗯了一声,屋中一片寂静,忽听罗靖腹中一声鸣响,清晰无比,沈墨白怔了一下,抬头看他:“将军——还不曾用饭?” 罗靖这才想起自己还饿着肚子。沈墨白看看桌上的饭菜,为难地皱起眉:“这些——” 罗靖拿过他剩下的饭菜就往嘴里扒,含糊道:“明天我去厨下看看,再有人敢给你送这种菜,我先抽他一顿鞭子。还有,别再叫我将军,叫我的名字——罗靖。” 沈墨白轻轻应了一声,但想了想,还是没有叫出来。他安静地撑着下巴,看着罗靖用着自己用过的筷子和碗,吃着自己剩下的米饭和白菜,恍惚之间,觉得时光似乎就可以这样慢慢地流走,直到无可消逝…… 24、移房 “爷都说了什么?”丁惠也没想到昨夜罗靖竟然会在东院过夜,这一闹,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芳云犹带惊惧:“爷脸黑得好生吓人。说若是厨房再给东院送那样的菜,就让奴婢滚出府去。” 丁惠脸色阴沉,放在膝头的双手紧紧握成了拳。若是罗靖为了碧烟来训斥她,她早已准备好了解释,然而万想不到罗靖竟会为了东院那个沈墨白大发雷霆。沈墨白此人在她的新婚之夜闯入新房,而罗靖不但不加责怪,还跟他出去了半夜,到天将亮时才回来。虽然罗靖说是他的义弟,但凭着女人的直觉,她知道事实绝非如此简单。只是第二日罗靖就带了个碧烟来为她敬茶,让她暂时把注意力放在了这个妾身上。如今罗靖竟然在东院过夜,又为了沈墨白对厨下发怒,越发让她断定:这个沈墨白,也许才是劲敌。 “你们送了什么菜过去,让爷发这么大的火?” 芳云咬牙道:“这都是碧姨娘在害奴婢!奴婢接手厨房那天,她只说每天要给东院送三顿素斋,却没说一定要送时鲜的。这几天下了雨,鲜菜难买。奴婢昨天去得晚了,没有买到什么,就先尽着夫人和爷用了,把前天剩下的白菜热了热送过去,谁想到偏偏爷就会看见了。今天奴婢一问厨子才知道,原来东院那位,不但要时鲜菜蔬,还要细做,用的油和醋都要讲究,米也要江南的稻米,就连采买的帐也是单算,每月有多少用度,比夫人和爷这边还阔气!这样的事,碧姨娘一句也没有告诉奴婢,分明是要看奴婢的笑话!” 丁惠细长的眉紧蹙着:“先不要管碧烟。你说那沈墨白已经在府里住了很久了?” 芳云低头道:“是。厨子说他来的时候沈先生就在府里了,不过另吃素斋倒是后来的事。只是他也是爷进了京安家之后才雇来的,以前是怎么回事,他也不知道。” 丁惠蹙眉沉吟。忽然芳雨从门外急急进来,丁惠一挑眉,斥责道:“什么事慌慌张张的?” 芳雨连忙停下脚步,低头道:“夫人,碧姨娘那边在搬东西呢,爷让她搬到东院去住。” 丁惠呼一声站起来,又慢慢坐了下去,淡淡道:“搬就搬吧,搬出去也静心。” 芳云发急道:“可是爷这意思,这不是怪夫人吗?” 丁惠已经恢复了平静的神色,站起身来道:“碧姨娘既然搬回东院,就该好好养胎,府里的事,就由我来管。芳云,厨房里你要仔细,东院的饭菜一定要精致,一个养胎一个吃斋,都得伺候好了。芳雨你时常过去看着,碧姨娘身子不方便,有什么杂事你去做,也要伺候好了。” 芳雨嗫嚅道:“可是,要是碧姨娘生了男孩——那就是长子呀!” 丁惠淡然道:“庶出的长子,不算什么。现在只要挽回爷的心,我能生出一子半女,碧姨娘生的那个,就什么也不是。行了,你们两个,去帮碧姨娘移房。” 碧烟移房移得欢天喜地。碧泉搬着她的脂粉匣子往东院走,看她兴高采烈的模样,终于忍不住道:“高兴什么?” 碧烟笑吟吟道:“怎么不高兴?爷毕竟还是心疼我。” 碧泉叹了口气:“爷是心疼你,还是心疼你肚子里的孩子?” 碧烟怔了一下,道:“那不都一样么?孩子在我肚里,爷疼谁不是疼?” 碧泉无奈地摇头:“你和夫人闹这么一场有什么意思?爷是让你搬回东院来住,可是爷这些日子,去你房里了么?若不是有这个孩子,你现在高兴得起来?” 碧烟怔了一下,慢慢低下了头。碧泉看着妹妹,长叹一声:“你啊,什么时候才能聪明些?你以为有了这个孩子就什么都有了?你难道没看见爷?爷也是罗家的长子,可是从家里得了什么?你到底是个妾,若是爷不上心,就算你生了儿子,又能怎么样?爷最烦这些个鸡毛蒜皮拌嘴斗气的小事,你偏要闹一出,你以为爷心里不恼你?我怕爷只是看在这些年你跟着他的情份上,或者,只是看在孩子的份上——” 碧烟从来没想过,不由得慌了:“哥,那,那怎么办才好?” 碧泉摇了摇头:“看来新夫人不是能容人的。其实,爷的母亲就是侧室,就为这个,爷对你也会另眼相看。可是你要聪明些,不要专去做些让爷烦心的事。只要你能抓得住爷,就算新夫人不能容你,这一东一西,你也不用怕什么。” 碧烟从来没有想过这些,手抚小腹愣愣地点头,过了一会才喃喃道:“哥,若是咱们一直留在杭州,不来京城,那该多好……” 碧泉摇了摇头:“就算不来京城,爷也终究是要娶亲的。还有——”他忽然闭了嘴,碧烟一抬头,看见沈墨白从对面走过来,脸色一下又阴了。倒是碧泉从容点了点头招呼道:“沈先生这是——” 沈墨白看看碧烟微凸的小腹,下意识地往旁边闪了闪:“我,我出去走走。” 碧泉倒有点意外:“沈先生一个人出去?”沈墨白自从到了京城,从来没有独自出外过,就是罗靖陪着出门的时候也很少。 沈墨白微微低下头:“是,就是,随便走走。” 碧泉虽然有些奇怪,但也懒得管他,随口道:“先生不要走远了,爷回来见不到先生要着急的。” 沈墨白含糊地应了一声,绕过兄妹两人走了。碧烟盯着他的背影,恨恨道:“还有他!古里古怪装神弄鬼的,不知又要做什么了!” 碧泉拍拍妹妹:“算了,谅他也做不出什么来。你呀,还是安胎要紧。” 沈墨白从后门出了罗府。直走出了两条街,他看看背后并没人跟着,才松口气放慢了脚步,从袖子里掏出张纸条来看了看,向迎面过来的行人轻声问道:“请问大叔,城隍庙怎么走?” 城隍庙是个热闹地方,初夏时分,耍把戏卖艺的,挑担子吆喝各种吃食零用的,天色将黑仍然不散,挑起一盏盏的灯笼,把庙前面偌大的一块场地照得明晃晃的。沈墨白一路走来,看得眼花缭乱。他身上穿的是皇上赏下来的上好绸缎,一看便是有钱的模样,一时间也不知有多少人上来招呼叫卖,更闹得他头晕。好容易从人堆里挣脱出来,忽然一只手抓住他肩头,将他拉进了灯光之外的黑暗里,有人沉声道:“先生跟我来!” 城隍庙后面是一片小树林,那人一直把沈墨白拉进林子里才放开手,当面一个长揖:“多谢先生前来。” 沈墨白借着微光看他一眼,不由吃了一惊:“左将军,你怎么,怎么变成这样子?” 这人正是左穆,只是他身上穿的已经不是从前的行伍装束,而是有些破烂的粗布衣裳,脸上还有几条划出来的伤痕,走路也是一瘸一拐,只走了这几步路,已经有些吃力的模样,接着便咳了起来。 沈墨白轻轻拍他后背,有些担心道:“左将军?” 左穆勉强将咳嗽压了下去,用衣袖抹去嘴角的血丝,苦笑道:“先生叫我左穆吧。我已经是逃兵,不是什么将军了。” 沈墨白抿了抿嘴,不知道该说什么。左穆将他上下看了几眼,道:“先生这些日子还好?怎么我看着气色有些乏?” 沈墨白打起点精神道:“没有,我挺好的。左将——那个——左先生这些日子去了哪里?上次的伤可好了么?那位素琴姑娘……” 左穆笑了笑,忽然收起笑容,对着沈墨白跪了下来,郑重道:“我昨日纸鸢传信请先生出来,就是为了这件事来求先生的。” 沈墨白被他吓得后退了一步,喃喃道:“左将——左先生这是做什么啊?你快点起来,有什么事起来再说啊。” 左穆想站起来,可是身子晃一下,反而坐倒了下去。沈墨白连忙过去扶他,左穆却推开了他,一手按住自己肋下,苦笑道:“没什么,就是一根骨头折了。我赶着回来,没好好养伤。” 沈墨白吓了一跳,连忙缩手,生怕碰到他的伤处。左穆按着肋下喘息片刻,抬头看着他道:“沈先生,我去了南海。” 沈墨白疑惑道:“南海?” 左穆点点头,小心地怀里掏出个竹筒,筒口上蒙着薄纱,用线绳仔细扎好,里面不时传出嗡嗡的振翅声,显然装着什么活物。沈墨白疑惑地看看左穆,伸手将竹筒接了过来。纱薄如蝉翼,近看就发现竹筒中还微微透着淡青的光芒。沈墨白把眼睛凑上去看了看,忽然想起一物:“青蚨!” 左穆微笑道:“我知先生定会识得此物。” 沈墨白喃喃道:“青蚨生于南海,取其子,母必飞来,取其母,子必飞来……左先生取这东西,是要做什么?” 左穆凝视着竹筒,缓缓道:“素琴她——怀了身孕。” 沈墨白初时有些困惑,随即明白过来:“是,是左先生你——” 左穆点了点头。沈墨白迟疑着道:“那,那不是好事么?” 左穆苦笑道:“好事?王尚书年纪四十以外,从来艰子。十余年来求医问药,都说他不能生育,现下素琴忽然有了身孕,只怕——不是被打死,就是被沉塘!” 沈墨白啊了一声,久久说不出话来。左穆垂下眼睛看着竹筒,缓缓道:“尚书府守卫森严,我一个人出入已经十分困难,要想将她带出来实是妄想。何况上次我潜入府中被他们发现,虽然没有拿到证据,但他们必然疑心素琴,会将她看管得更严。” 沈墨白突然明白:“左先生是想用青蚨将人带出来?” 左穆点头。沈墨白迟疑道:“青蚨血涂铜钱之上,可以令铜钱自行飞回。可是这是人……” 左穆眼中闪着精明的光:“可以!我左家家传异术中确有此一法,只是从未有人试用。因青蚨血虽有凌虚导向之用,但若要尽涂人身,不知要几千百只才够。可是青蚨极稀有,到哪里去弄这许多来?但若以符咒法阵加以助力,则血虽不足,亦可将人带出。” 沈墨白沉思片刻,微微点头:“不错。若以青蚨血绘符,则比之涂于人身,更为有效。” 左穆展颜道:“沈先生果然是奇才,举一反三。只是我自幼顽劣,对于家传之术,只知皮毛,实未深研,如今用时恨少,悔之晚矣。这些日子我试过几次,只是不能成功,不得已,只好惊动先生。” 沈墨白恍然道:“原来王尚书家里这些日子说闹鬼,是左先生——” 左穆轻蔑地一笑:“那些个道士不过招摇撞骗之辈,能看出什么?只是我道行不足,无法全驱符阵,所以今日请先生出来,是想求先生施以援手,救素琴一命,在下感激不尽,当杀身以报。” 沈墨白吃了一惊,后退一步道:“我?我怎么成?” 左穆紧盯着他:“先生若是不成,还有谁能以借灵之法从非想非非想处天借来返魂树,救下吴城全城军民?” 沈墨白惊了一下,喃喃道:“你,你怎么知道?” 左穆叹道:“左穆虽不学无术,但返魂香还是认得的。先生竟能从天界借来返魂树之灵,比之左穆,自然是天渊之别。如今素琴身怀有孕,再有一两个月,就再也遮掩不住。左穆实在无计可施,唯有求先生加以援手,救她母子二人性命。左穆愿当牛做马,报答先生恩情。”他说到这里,翻身跪倒,砰地一声,结结实实磕了个头。 沈墨白手中握着那小竹筒,心事重重地回了罗府。罗靖还没回来,碧烟兄妹已经各自休息,没人注意到他。屋中的饭菜也将凉透,沈墨白无心去吃,只是把竹筒摆在桌上呆呆地看着。没有烛火,青蚨身上的微光愈发显得明亮,如同一颗绿色的宝石,在筒中不停地振着翅子。左穆拼着一根肋骨,只捉到了三对青蚨,两次失败之后,现在只剩下这一只蚨母,若再失败,不说是否还能再捉到青蚨,就是再去趟南海,也来不及了。 风把窗户吹开,银亮的月光洒进来,照得地面如同一池静水。再过两天就是十五,正是好时机。世间诸多法术,除佛家法术外皆近于阴,因此月圆之夜施为,借太阴之精,可行事半功倍之效。可正因是月圆之夜阴气太盛,那些阴魂也就格外活跃。自从吴城作法,沈墨白就发现了菩提珠对自己有多么重要——失去菩提珠,即使是法阵也挡不住阴魂对他的窥伺。那都是些徘徊人间已久的鬼魂,因生前各种执念而不肯离去。然而人死后魂魄消散,即使一时不散,也会在风吹日烁中逐渐消磨,到最后剩下的只是一缕执念,甚至连不肯离去的初衷都已忘记。沈墨白不是怕鬼,他怕的是这些执念。佛家戒执,因执念到最后往往过于偏激,甚至原本是善的,最后也可能转化为恶。鬼不能伤害他,但这些执念却会如蛆附骨,一点点影响着他的情绪,仿佛一寸寸浸在冰水之中,逐渐连心也冷硬。沈墨白怕的,就是自己也会生出执念,最后因恨转恶。 从前,他从未想过自己也会有惧执的一天。虽然自幼师父就教他戒执,但他似乎天生就没有什么执着之事,行云流水,万物都是过眼云烟,没有什么值得他去追随。纵然是日日念诵佛法,他也不曾想过要修行圆满。然而现在他有些怕,因为他已发现自己也并不是没有执着之事。平沙之中一粒草子,见雨即芽。从前他心如止水,只因未见可欲,而罗靖就是那打破水面的石头,投了进去,就会激起无数圈涟漪。沈墨白觉得自己现在如履薄冰,不知道哪一步走错,就会踩破冰面掉下去。 可是,他不能拒绝左穆。自幼,他从识字起读的就是佛经。佛经教过他慈悲为怀,也教过他心如止水,却独独没教过他如何拒绝。 慢慢站起身,沈墨白走到床前,翻开自己放在枕边的包袱。这屋子里的东西都是罗靖给他添置的,唯有这个包袱里的东西,是他自己的。朱砂砚、龙毫笔、黄竹纸一样样摆到桌上,沈墨白滴水研朱,借着月光画起符来…… 25、误伤 碧烟翻个身。帐子没有拉严,银亮的月光透进来,照得屋中白昼一般。碧烟睁了一会眼,还是翻身坐了起来。害喜的征兆过去之后她便很容易饿,一天三顿饭不够,夜里还要加一顿宵夜。今晚用的是酒酿糯米圆子,因怕积食,碧泉只让她吃了一小碗,这会儿又饿得睡不着了。屋里只有一块绿豆糕,还是早上吃剩的,碧烟拿过来咬了一口,嫌硬,想了想,穿上衣裳推门出去——近来厨房里火熄得晚,想来还有东西能吃。 月光正好,照得满院子通亮。碧烟沿着长廊慢慢走着,夜风送来些微的花香,沁人心脾。碧烟深吸口气,忽然瞥见一条影子在拐角处一晃,看那一角衣裳,像是沈墨白。 碧烟立刻精神一振。这么晚了,沈墨白这是要到哪里去?这些日子她过得顺心,可进进出出抬头就看见沈墨白,却让她心里堵得难受。碧泉劝过她几回,说沈墨白是个男人,将来连孩子也不能有,等年纪略长,爷自然就会疏远他。可是她总觉得不对劲,或者是女人的感觉与男人不同,她总觉得在某种地方,沈墨白比丁惠给她更大的压力——罗靖对沈墨白,似乎是不一样的。上次沈墨白出走,她心里不知有多欢喜,怎知他竟然只过了一夜就自己回来了,而且此后虽然也有争吵,他却再没出走过。碧烟真是巴不得能出点什么事,让罗靖把沈墨白赶走,可惜这种机会总是不来,沈墨白自从持斋之后,几乎是足不出户,就是碧烟想挑点刺儿也挑不出来。今夜罗靖宿在西院,这么晚了,这个沈墨白却是要去哪里?拐角通向后门,这沈墨白莫不是溜出门去偷人了吧?前几天他不是自个儿出过一次门么? 碧烟因为自己的想法有些兴奋。罗靖已经很久不宿在沈墨白房里了,这人,大约是耐不住寂寞了吧?若是来个捉奸捉双——心里这么想着,碧烟脚下越发轻悄。转过拐角,她用花木阴影隐住身子,慢慢探出头去,一眼看去,不由怔住了。 罗靖这宅子从前的主人极爱园艺,到处都种满了花木,后门处种了些女贞,因数年未经修剪,长得乱糟糟的。这会儿,乱糟糟的矮枝上挂着许多黄纸片,纸上用血红的朱砂横一道竖一道地画着些图案,围成一圈,将沈墨白圈在其中。沈墨白穿着件白袍,手里捏着个什么绿莹莹的东西,正低声喃喃,不知念些什么。 碧烟忽然觉得有些冷。正是仲夏时节,纵然夜里也不该冷的,可是她却觉得背上凉飕飕的,就似是有什么东西在颈后吹气,回头却又看不见什么。她搓搓手,再回头看沈墨白不禁又吃了一惊。明明没有什么风,沈墨白身周的树枝却在轻轻摇晃着,在地上投出些阴影来。那阴影却又古怪,并不像是树影,碧烟极力去看,看得久了,也不知是不是自己眼花,竟觉得那像是些人影,有的伸手有的伸头,却没有一个是完整的。 沈墨白双手间的绿光渐盛,渐渐的,竟像也成了个人形,只是影影绰绰的,并不稳定。随着绿光愈盛,周围地上的阴影就愈浓重,碧烟看得呆了,突然打了个哆嗦,才发现自己的身子不知什么时候变得冰冷,院子里也像是起了阵阴风,飕飕的在耳边轻响。她实在忍受不住这诡异的情景,猛地一步踏出去,大声道:“沈墨白,你做什么呢!” 这一声喊出来,沈墨白全身一震,猛地抬头看过来,碧烟只觉他这一眼满是惊慌,还没琢磨过味儿来,那人形的绿光已经一晃,噗地一声灭了。这一刹那,碧烟觉得满院子的月光似乎都暗了一下,风声陡然大起来,那一圈阴影猛地向中间一聚。沈墨白突然弯腰拎起地上的一件东西向周围泼了出去。鲜血般的一片红洒出去,碧烟只觉眼前一暗,有什么东西猛地冲了过来。她本能地向旁边一闪,脚下绊到一根露出地面的树根,整个人仆倒在台阶上。石阶的边沿垫在小腹上,碧烟只觉一阵激痛,双腿间蓦然一热。她恐怖地低头看去,只见一摊血迹慢慢在裙子上洇开。一声凄厉的尖叫,在东院里响起来…… “怎么样?”罗靖眼里满是血丝,看见郎中从房里出来,一步就抢了上去。 郎中紧皱着眉,摇了摇头:“小夫人这一跤跌得太重,腹中胎儿尚未出三个月——小人虽然尽力,但——” 罗靖狠狠咬紧了牙,嘴角肌肉不住跳动。郎中有些胆怯地看他一眼,低声道:“小夫人伤心过度,有些神智不清了。小人开了宁神汤,得按时服用。还有,切莫再刺激她,否则只怕——” 罗靖没有再听下面的话,示意碧泉把人送出去,转身进了屋子。床边上扔着染血的衣裙,碧烟直挺挺地躺在床上,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床帐,脸色惨白。丁惠守在床边,看罗靖进来,蹙着眉摇了摇头,道:“可惜了,说不定是个男胎。” 罗靖急忙示意她不要说话,但碧烟已经听见了,呼地坐起身来,直着嗓子尖叫:“胡说!我的孩子还在,孩子还在!” 罗靖抢过去抱住了她,柔声道:“好好,孩子还在,没人动他。”他说着,心里却也是一阵阵钝痛。这是他的第一个孩子,就这么——没了…… 碧烟靠在他怀里,盯着他的脸看了半天,似乎清醒了几分,突然抓住他的衣裳大哭起来:“爷——孩子!沈墨白,都是沈墨白!他装妖弄鬼,就是他弄鬼来害我!” 罗靖皱眉,抱住她轻轻摇晃了几下:“烟儿,胡说什么!” 碧烟眼睛又直了,一只手笔直地指着门口:“他在后门挂了符!我看见了,地上那影子都是鬼!他还弄出一只绿鬼来!他就是要害我的孩子,我的孩子!我要杀了他,我要杀了他!”她又哭又叫,罗靖几乎箍不住她。丁惠冷眼看了片刻,指挥丫头点起安神香来,烟雾缭绕,碧烟稍稍安静了一点。罗靖抱着她轻轻哄了一会,碧烟毕竟是刚刚小产,又哭闹耗神,慢慢睡了过去。丁惠看着,忽然道:“碧姨娘刚才说什么弄鬼?” 罗靖脸色阴沉,轻轻将碧烟放回床上,道:“烟儿伤心过度了,都是胡言乱语。” 丁惠扬了扬眉:“妾身听着碧姨娘言语还清楚,恐怕不是谎话。刚才还说什么后门挂了符,妾身看,不妨到后门去看看。” 罗靖眉头一皱,刚要说话,门外忽然有人道:“爷不必去了,后门确实有符,就在这里。”碧泉一步跨进门来,手里一捧黄纸符,“这都是在后门树枝上拿下来的——沈先生,不在房里。” 罗靖眼睛死死盯着那鲜血般的朱砂符,突然大喝一声:“备马!” 沈墨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京城的。看见碧烟裙上洇出的鲜血,他就知道孩子保不住了。那一缕轻淡的魂魄,还不全呢,像轻烟似的,一升起来就被阴风裹走了。正是作法到关键时候,蚨子蚨母的血已经感应,连素琴的影子都隐约现出来了,可是万没想到碧烟会突然撞出来,他那么一惊,前功尽弃!蚨母已死,左穆该用什么法子才能把人救出来?而那个孩子——他不敢想像罗靖知道了会怎么样。 沈墨白看得出来罗靖其实很盼望这个孩子。他还记得在常州守备府扶乩那一晚,罗靖的亡母在沙盘中留下的话,于是这个孩子,对于罗靖,就不只是传宗接代的意义。如今,这个孩子没了。说起来,怪不得他。如果不是碧烟那个时候闯出来,什么事也不会有。可是,再深想下去,他就更害怕——他是要救人,为什么反而又害了人?从守备府,到押运粮草的路上,从钱塘,再到吴城——难道真如那道士所说,他所到之处,就注定了不祥?就连罗靖,也逃不过?难道他真的应该一生留在山中,永远不见一个人?难道,他真的天生就是魔障,理应一世索居?这一次,他害死了罗靖的孩子,下一次,会不会死的就是罗靖? 脚下一绊,他再次摔倒,衣裳被露水打湿,凉冰冰地贴在身上。不知道摔了几次了。城门刚开就出了城,天还没全亮,他又不看脚下,明明是走在官道上,一路上却不知摔了多少下。似乎也不觉得疼,他只想走,一直走回常州,走回钟山,把自己埋在深山里头,永远不再见人! 背后传来马蹄声。沈墨白听见了,却没有在意。他现在浑浑噩噩,除了常州和钟山,什么也想不到。然而马蹄声一直响到他背后,背上突然挨了一下,他仆倒在地,火辣辣的痛楚传上来,头脑才清楚了些。半翻过身,他看见罗靖喷火的眼睛,接着马鞭子就没头没脑地抽了下来:“跑,我让你跑!” 沈墨白用手臂护着头脸,声音嘶哑:“我会害了你!” 罗靖根本不听他说什么,一脚把他踢得翻过身来:“给我滚回去!” 沈墨白死死抓住路边的草:“不!” 罗靖表情狰狞:“你说什么?” 沈墨白头一次敢对着他大喊:“我要回常州,让我回去!”一种心酸猛地涌上来,他轻喃,“我本就该留在山中的……” “好,好!”罗靖笑得像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四面看了一下,他揪住沈墨白的头发就往路边小树林里拖。沈墨白觉得头皮都要被他撕下来,惊慌地挣扎:“你做什么?” 罗靖一言不发,将他拖进树林往地上一扔,腾出手来,哧地一声撕开了他的衣裳:“留在山里?我现在就让你知道你该干什么!” 正是夏末,树木枝叶浓密,从外面并看不见里面的动静。然而沈墨白禁不住地惊慌:“住手!你不能这样!这,这是外面,你不能——” 罗靖嘴角噙着冷笑,三下两下把他扒了个精光,翻过身来按在地上,一手解开腰带,凶狠地顶了进去:“能不能,由不得你!”他已经一两个月没有碰过沈墨白,这一下子沈墨白惨叫一声,他也卡得生疼。 沈墨白觉得自己几乎要生生被撕成两半,他只叫了一声就不敢再叫,似乎声音从喉咙里冲出来也会牵扯身后的伤处,连呼吸也得放得轻轻的。可是罗靖并不让他这样呼吸,尽管自己也是疼,却仍然抓住他的腰用力动作起来。沈墨白开始还能叫唤,后来就只剩了游丝般的□□。 罗靖到最后也没有发泄。这样的折腾,谁也不会享受到。他把沈墨白翻过身来,草地上已经是一摊刺目的鲜红,沈墨白的脸却苍白得像纸。脸颊按在地上擦伤了几处,浓密的眼睫半阖着,漆黑的眸子失去了神采,茫然地不知注视着什么。罗靖弯下腰看着他,一字字道:“杀了我的孩子就想跑?你还记得我说过什么?” 沈墨白茫然地看着他,喃喃道:“你说,再跑,就打断我的腿。” 罗靖冷笑一声,将他往地上一推,目光四下里搜索:“你当我真不敢打断你的腿是不是?” 这块草地十分平整,并没什么大块的石头。罗靖四下里看了一圈,突然回身把马鞍子从马背上拽了下来。生皮的马鞍,镶着银饰,有四五斤重。沈墨白闭上了眼睛——以罗靖的手劲,这东西砸下来,他有十条腿也砸断了。 风声一响,沈墨白缩紧了身子,耳中听到闷响,却并没有预想中的疼痛。片刻,他疑惑地张开眼睛,发现马鞍砸在身边的地面上,四分五裂,罗靖正用赤红的眼睛死死盯着他。泪水毫无预兆地冲出眼眶,沈墨白跌跌撞撞地爬过去抱住罗靖的腿:“我,我不是要害孩子,真的——” 罗靖死死咬着牙,一字字道:“你在后门弄了什么?” 沈墨白仰头看着他,泪流满面:“我只是想帮左穆救人,我用的是青蚨,只是救人的——”他想解释,可是又不知该怎么说,着了急反而一个字说不出来,只有用眼睛紧紧盯着罗靖,唯恐他会露出怀疑的神情。 罗靖也紧紧盯着沈墨白的眼睛。还是那么黑白分明的一双眼,尽管眼圈红肿,但泪水浸泡着的眸子温润晶莹,水晶琉璃也没有这么干净漂亮。他慢慢弯下腰,双手抓住了沈墨白肩头:“真的?” 沈墨白恐惧地点头,紧紧盯着他的嘴唇,生怕他会说不信。然而这两个字始终没有说出来,罗靖紧握着他肩头的手慢慢松了开来:“那你跑什么?” 沈墨白声音嘶哑:“我,我怕最后会害了你……” 罗靖沉默了。沈墨白仰头看着他,渐渐觉得眼前的景物旋转起来。他不知道自己是慢慢往后倾倒,但他感觉到腰间横过一条结实的手臂,冰凉的身体被带着体温的布料包裹起来,随后双脚离了地面。他勉强睁开眼睛,看见罗靖的脸近在咫尺,便又安心地闭上了眼睛。恍惚之间,他听到罗靖在耳边轻声说:“你要是再敢离开,我就杀了你。” 26、喜脉 “爷还在东院?”丁惠烦躁地摇着纨扇。已经是初秋了,凉意却还没有来,天气仍是热得难受,似乎比夏天还热。 芳云小心地回答:“是。爷——刚才在厨房看着熬药来着,这会端了药又回东院了。” 丁惠用力地摇了两下扇子。药是熬给沈墨白的。那天罗靖把他带回来的时候衣裳上洇透了血,随即就发起了高热。初时她以为是被罗靖打的,因为沈墨白脸上也有鞭痕。但随后罗靖亲自熬药喂水,才让她惊觉——比起碧烟,或者这个沈墨白,才是她最大的敌人。 “碧烟这会怎么样了?” “碧姨娘还是时好时坏,疯疯颠颠的,奴婢看,怕是好不了了。” “爷这些日子,是在她屋里过夜,还是在姓沈的屋里?” 芳云嗫嚅着道:“奴婢也不是太清楚,东院里爷现在不让奴婢们进去。” 丁惠握紧了扇柄,掌心生疼。芳云嘀咕道:“奴婢真是不明白,碧姨娘肚子里那个好歹也是爷的骨血,怎么没了,爷也不见心疼?要是奴婢,还不把那姓沈的活活打死!” 丁惠沉默片刻,缓缓道:“碧侍卫在做什么?” 芳云想了想:“似乎都在碧姨娘屋里。” 丁惠垂头望着自己的手,半晌,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今天晚上,看着爷睡下了,你请碧侍卫过来。” 芳云讶然:“请碧侍卫过来?晚上?”还要等爷睡下,难道不避嫌么? 丁惠冷冷一笑:“也不用太晚,爷就是不睡下,大约也不会知道。” 罗靖确实没有注意。这些日子他除了在营里,回来就是在东院。碧烟仍旧神智不清,安静的时候就满眼幸福地抚着小腹,闹起来就披头散发地号叫有鬼,满院子乱跑,碧泉不得不时刻守着她,唯恐她再伤了自己。罗靖不忍去看她。因为她见到罗靖就会想起自己的孩子已经没有了。比起这种清醒的痛苦,罗靖倒宁愿她沉浸在自己编织的美梦中。对于孩子,他也难过了一阵,但毕竟还没有生出来。没有见过,就没有那么深的感情,所以他的痛苦比起碧烟来也就轻得多。何况,沈墨白一直在病着,分了他大半的精力,让他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思念那个没有出世的孩子。或者,他也并不愿去多想,因为想起那孩子,也就会想到:无论如何,倘若不是沈墨白,这个孩子也不会丢掉…… 沈墨白躺在床上,脸色还是白得像纸。他身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但仍是时时的高热。郎中来看了几次都不得要领,只能说是心病。病得久了,周身那润泽如玉的柔光消磨殆尽,像个纸人儿似的,干巴巴的,闭着眼睛的时候满面病容,也就是个相貌平平。罗靖端详了他一会,坐到床边:“吃药了。” 沈墨白慢慢张开眼睛。他瘦了。眼眶深陷下去,显得眼睛格外的大。两颊有些凹了进去,半点血色也没有。可是那双眼眸仍然晶莹黑亮,长长的睫毛一抬起来,整个人就灵动了三分。罗靖把他扶起来,碗递到嘴边:“喝药。” 沈墨白张开嘴。药熬得时间久了,又有黄连,苦得厉害,他却像是尝不出味道似的。喝完了,他舔舔唇边的药汁,轻声道:“左将军有消息吗?” 罗靖皱了皱眉:“没有。”沈墨白从回了罗府,就不停地问左穆的消息。但左穆确实没有再来,就连王尚书府上的“鬼”也不闹了。 沈墨白眼中闪过失望的神色,头向旁边无力地垂下去。罗靖皱眉看着他,想说什么,但还是没有再说,只是伸手过去把他放倒:“不舒服?那就再睡一会。” 沈墨白从被子里伸出手,拉住了罗靖的。他细瘦的手腕露在衣袖外面,像是一折就会断。近来,他经常这样拉着罗靖的手放在眼前,也不知看些什么。不过他太虚弱,一会儿就没了力气,两只手就一起落在他胸口上。罗靖由他拉着,并不把手抽回来。手放在沈墨白胸膛上,能感觉到他的心跳,一下下的,并不像罗靖自己的那样有力,而是舒缓的,让人心里觉得安宁。 罗靖不知道,沈墨白看的是他掌心里的一道新伤。那是他把马鞍砸在地上时,被镶嵌的银饰划破的。伤口很小,但很深,结起的疤痕截断了一道掌纹,这在手相上——是无后的征兆。他天天看,然而那道伤痕始终没有褪去的意思。时间一天天过去,他也就一天天愈来愈绝望。 罗靖不知道沈墨白的心事,只是觉得他握着自己的手掌很凉。今年秋天很热,他却总是手足发凉,病中便更厉害。摸摸他身上的被子也还厚实,便去摸他额头:“又发热了?冷得厉害么?” 沈墨白摇摇头,仍然握着罗靖的手。良久,他慢慢松开,无力地指了指床脚:“那些东西——” 罗靖走过去看看,拎出一个包袱,里面是朱砂和笔砚:“这个?” 沈墨白看了一眼,闭上眼睛点点头:“扔了。” 罗靖微微一怔:“扔了?”这砚台是沈墨白的师傅给他的。质地不过是块细腻点的石头,刀工粗糙,但用了多年,表面已经摩挲得光滑如玉。沈墨白从乐山寺出来的时候就带了这么点东西,辗转了这些地方也没丢下,现在却突然让他拿去扔了,这转变实在太大。 沈墨白用手捂住脸:“扔了,扔得远远的。”以后,永远也不再动用任何法术!也许,他早就该这样做了。戒执戒执,可是他却执着于自己的命运,固执地想证明自己并不是天生魔障,并不是动善念而必结恶果,结果……却是绝望的!难怪师傅拿给他看的永远只有佛经,难怪师傅要让他永远隐居在山中,不得涉入红尘,原来,他真的只是个魔障…… 罗靖微微有些诧异,但没有再说什么。扔了也好,扔了,沈墨白与乐山寺就真的断了。 那年的秋天燥热得厉害,足足到了九月,才突然冷了下来。初冬时分,皇帝在猎苑又进行了一次围猎。冬猎称作“狩”,万物尽成无所顾忌,正是可以合围尽杀之时,皇帝有令,谁的猎物多,就重重有赏,猎物最多的那一个,赏双俸。圣旨一下,谁不踊跃?罗靖的城防两营经过一番整顿,面目一新,加以都是少年,马队一列,看上去个个英姿勃发,引得皇帝大为高兴。这一番射猎,风毛雨血,洒野蔽天。结末一一清点,竟是罗靖名列第一,皇帝龙心大悦,当场就赏了双俸,还亲赐一柄碧玉如意,如意柄上雕了莲蓬花样,据说是兆早生贵子。或者真是沾了天子的福气,没有多久,丁惠身体不适请了郎中,却诊出了喜脉——她有身孕了。 这真是意外之喜。罗靖一个秋天都因沈墨白和碧烟的病心烦,虽然也常去丁惠房里,却甚少行房,想不到竟然会有了孩子,整个罗府都喜气洋洋起来。芳云芳雨天天走马灯似地卧房厨房两头转,又是汤水又是药粥,忙得不亦乐乎;连罗靖脸上也多了笑容。对于失去的第一个孩子,他毕竟还是难过的,现下丁惠有了身孕,正室生子就是嫡子,那喜悦就更多一层。 天色将黑,罗靖匆匆进了大门。如今两营整顿已完成十之八九,他也减了去营里的时间,天色一黑就赶了回家。堂屋里已经摆上了饭菜,碧烟今天似乎是好些,也坐在桌边作陪,只是眼神还有些呆滞,不时就拿着筷子发起呆来。虽然还远不到显怀的时候,丁惠却已经换了宽松的衣衫,或者是将为人母,笑容也多了宽容温文,不时为碧烟夹菜,一派贤淑风范。碧烟到底还是神智有些不好,吃了几口就有些闹,被芳雨哄着回房去了。丁惠看着她的背影,眼中露出担忧之色:“碧姨娘这样子,也不知几时能好。” 罗靖觉得胸口似乎堵了点东西,闷闷地难受:“再请个好郎中来吧。” 丁惠叹道:“这京城里的郎中都快请遍了,再请,只怕要请皇上的太医了。妾身想,爷如今蒙皇上赏了双俸,家里的日子尽过得去,再买几个丫头来伺候碧姨娘吧,只芳雨一个怕是不行。碧侍卫虽说是亲哥哥,可男人到底不如女人家心细,若再有个什么……可怎么办?” 罗靖放下筷子,刚才还美味的饭菜此时食不下咽:“这倒也不错。就是你,现在有了身孕,芳云芳雨也伺候不过来,再买两个人倒是正路。” 丁惠迟疑着,欲言又止。罗靖微微皱眉:“有什么话就说,不要吞吞吐吐的。” 丁惠犹豫片刻,终于道:“妾身想,想再找处宅子……” 罗靖讶然:“这是何意?” 丁惠低头半晌,道:“妾身是怕,怕也如碧姨娘一般……” 罗靖眉头一皱:“什么意思?烟儿那只是意外,你提这个做什么?” 丁惠苦笑道:“是意外,可妾身就是怕,这意外再来一次——” 罗靖有些不悦:“你这是怀疑墨白?” 丁惠轻叹口气:“妾身也是胡乱想的,大约是被碧姨娘那事吓怕了,这些日子总爱胡思乱想,生怕肚里孩儿有什么意外……” 罗靖沉着脸,没有作声。丁惠瞥一眼他的面色,柔声道:“其实妾身出去住也好,大家都静心,也避嫌。妾身也不用什么大宅子,只要一两间房,安静些就好。” 罗靖沉默片刻,站起身来硬生生地道:“不必。你若不放心,把东西两处院子隔开就是。” 沈墨白倚着窗台,听着泥水匠们叮叮当当地干活,看着一道墙慢慢升起来,把东院圈住。手指在窗台上无意地划着:一个方框,里面一个人,是囚字呢。他看的诸般书中,占卜之法不少,但拆字法却没有细细研究过,然而即使不通此法,也知道这“囚”字并非吉兆,难道是说他这一生,注定是要被囚禁的么? 身后传来脚步声,沈墨白没有回头,那人也就停在他背后:“怎么又在窗口吹风了?” 沈墨白拉一拉肩头上殂如的皮毛披肩,轻声道:“我并不冷。” 罗靖过来摸摸他的手,皱眉道:“手又是冰凉的,还说不冷?”不由分说,伸手关了窗子,拉他到火盆边坐下,“草枯花败的,有什么好看?等下了雪,我带你城外山上看雪去。” 沈墨白抬头看看他,终于还是问道:“为什么要筑墙?”既然是要圈禁,还提什么城外看雪呢? 罗靖微微有些尴尬:“惠儿胆子小,加上有了孕,总爱胡思乱想……” 沈墨白如同雷击般怔住了:“有孕?”这些日子罗府中人对他如同避瘟神一般,就连来送饭,也是放下食盒便走,绝不多说一句话。他只见人人都喜气洋洋的模样,却不知究竟是为了什么。 罗靖点头,眼睛却盯着沈墨白。沈墨白并无所觉,只是去看他的手——手心上那道伤疤还在,当时划得既深,又揉进了泥土污物,罗靖自己不在意,也不曾清理干净,如今留下一条暗色疤痕,清清楚楚地横过那条掌纹,利落地将之从中断开,绝无半点余地。这样的掌相,难道还有别的解释? 罗靖见沈墨白露出冥思苦想的神情,反而摸不到头脑,试探着道:“女人家总有些个古怪心思,她在孕中,郎中说不可动气,我想这也是小事,不如就顺了她的意……” 沈墨白微有些迷惑地看了他一眼,突然明白过来,几乎不可置信地道:“她是怕我?”一刹那间陌生的怒气从心底直冲上来,竟把他自己也骇住了——丁惠怕他,那么罗靖呢?罗靖筑起了这道墙,是否意味着,其实他也是害怕的…… 沈墨白曾学着心如止水,但他现在尝到的却是万念俱灰的滋味。罗靖看着他刚刚有些血色的脸一下子又苍白下去,心里微微一疼,正想说话,沈墨白已经站起身来,轻声道:“我想睡一会,将军自便吧。” 罗靖被他这一句轻轻的“将军”噎了一下,思忖着要再说些什么,院子里忽然传来喊声,芳雨从还没建完的墙头上露出脸来,笑盈盈道:“爷,夫人说晚上想吃样凉凉酸酸的菜,可是郎中说不可吃寒物,奴婢们这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爷去劝劝夫人吧。” 罗靖皱了皱眉,沈墨白已经和衣躺下,疲倦地道:“将军快点去吧。” 罗靖略一迟疑,给他盖上被子,道:“晚上想吃什么?告诉厨房给你做。” 沈墨白面向床里,淡淡笑笑,没有回答。罗靖等了一会,叹了口气,转身走出去了。沈墨白大睁着眼睛望着床帷,帷帐上刺绣的团花纹在他眼里似乎变成了一道道的掌纹。明明是无后的兆相,为什么丁惠竟然会有孕?是他记错了?还是丁惠在说谎?难道,难道她腹中的胎儿不是罗靖的? 沈墨白在罗府里听下人们说过,有些大家里的小妾不得宠,怀不上孩子,会偷偷去外面找别的男人,只要怀了孕,就可以拥子为贵。仆役们传得活灵知现,他听起来却只当耳旁风,从来没想过真会有人这样做。可是丁惠她是正室,难道也会做这样荒唐的事?沈墨白心念转动,肚里纠结成一团,终于忍不住爬起身来。 他的衣裳都是罗靖叫裁缝来做的,给他买的料子,就单给他用,有时买得多了,剩下一些就塞在他的衣箱里。沈墨白翻出几块布头,又翻刀剪。一块青布剪裁成人形,再用白布剪成头脸,用针线缝上,桌上有笔有墨,沈墨白寥寥数笔下去,白布上就多出眉眼,宛然与丁惠有五分相像。人偶虽然画好,还缺一点朱砂请灵。沈墨白习惯地走到床脚去找,然而一眼看去那里空无一物,突然怔住。那砚已经被罗靖拿去扔了,是他自己让罗靖扔掉的…… 倒退一步,缝好的布人落在地上,沈墨白突然弯腰捡起来,像塞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一般,塞到衣箱最下面。明明已经下过决心不再用法术,怎么又会忘记了?丁惠究竟如何与他何干?罗靖若真有了孩子,难道不是好事? 沈墨白扑到床上,用被子紧紧蒙住了头,一片黑暗之中,他似乎听到从哪里传来恶毒的笑声,若隐若现,令他不寒而栗…… 27、决裂 “究竟怎么回事?”罗靖在地下踱来踱去,有些焦躁。 郎中收回搭在丁惠腕上的两根手指,欠身道:“将军,夫人腹中胎儿不稳,照老朽看来,似乎有小产之兆。” “怎么会这样?”罗靖瞪一眼站在旁边的芳云芳雨,“你们是怎么伺候夫人的?” 芳云芳雨一起低了头,芳云小声道:“爷,奴婢们伺候夫人是尽心尽力,可,可夫人前些日子还好好的,今天一早起来就觉得腹中疼痛……” “是不是胡乱吃了东西?” 芳云连忙摇头:“自从上次郎中来诊过脉,奴婢们样样都注意了。” 罗靖无奈地看向郎中:“这该如何是好?” 郎中捻捻颔下的山羊胡:“老朽也觉奇怪,若从这脉相看来,夫人贵体康健,却偏偏胎儿不稳,实是古怪。老朽现下也没别的法子,只好先开几帖安胎药吃吃看。夫人也不要过于担心,好好休息是正理。” 罗靖皱着眉让芳云封脉敬送郎中出去,回头向丁惠道:“明儿个换个郎中再来看看,你不要着急。” 丁惠倚坐在床头,面色略微有些苍白,闻言苦笑道:“吴郎中是老郎中,几十年看这生产之事,京城内外也算是有名的了,再换郎中,未必就比他好。或者还是妾身命不好,留不住这孩子。” 罗靖微愠道:“胡说!只要你身子好好的,为什么留不住?” 丁惠低头半晌,低声道:“这怕是有梦兆的。” 罗靖眉头一皱:“什么梦兆?” 丁惠面露忧郁之色,低声道:“妾身昨夜梦见有人用针刺妾身腹部,醒来便觉疼痛,这孩子恐怕……” 罗靖有些烦躁地道:“胡说!这是你身体不适,才有异梦。郎中不是说了,不要过于担心,好好休息才是正理。”他自觉声音有些高了,平了平气,放缓声音道,“你就是心事太重,还要操心家里的杂事,自然劳累。从明日起不要再管这些杂事了,都放给芳云去做,芳雨就专心伺候你,好好的养胎。” 丁惠轻叹道:“家里这些事……碧姨娘又时好时坏的,妾身看着焉能不急?妾身就是怕,也走碧姨娘那条路……” 罗靖眉头紧皱:“告诉过你烟儿那事都是意外。现在墙都垒起来了,你还怕什么?” 丁惠低头不语。芳云插嘴道:“可是奴婢听说那镇魇之术别说隔着墙,就是隔着千里万里也能管用的——”她还没说完,丁惠已经断喝道:“芳云住口!爷,时候不早了,爷今天不是还要去营里么?快些去吧,妾身现下好得多了。” 罗靖看看天色已经不早,点了点头转身出房。碧泉已经备了马在大门口候着,服侍罗靖上马,手却牵着马缰一时没有放开。罗靖低头看他一眼:“有话就说。” 碧泉沉默片刻,道:“听芳云说,夫人身体不适。吴郎中虽然好,只是年纪大了,恐怕未必诊得准,爷是不是再请个好郎中来看一看?” 罗靖也有这个意思,点头道:“我也这般想,只是不知请哪一个。” 碧泉略一思忖道:“太医院的张太医不是跟爷还说得来?属下认得他的家,不如过几日属下去请?” 罗靖听他语气有些生份,微微皱眉道:“你怎么了?” 碧泉手摸着马鬃,低声道:“属下只是不想看夫人也跟烟儿一般。” 对别人,罗靖大可喝斥,但碧泉是跟他上过战场的人,比之碧烟还要亲近些,纵然心中有些不悦,也只能压平了声音道:“怎么你也疑神疑鬼的?” 碧泉抬起毫无表情的脸,低声道:“爷难道不觉得,沈先生懂的东西太多了?那道人虽然疯疯颠颠,但有些话说得确是不假。至少,他若是想害什么人,只怕爷并防他不住。” 罗靖默然。碧泉这句话正说中了他的心事——沈墨白太神秘。看起来,他是把沈墨白牢牢抓在手里任意揉圆捏扁,可实际上,沈墨白到底还能做些什么,他一无所知。从常州到京城,沈墨白总会不时地做出一件让人惊讶的事:请乩、扫晴、避水、镇龙、观气、救疫、识蛟,还有那个什么所谓的青蚨,随便哪一件都是见所未见,甚至有些根本闻所未闻。事若反常必为妖,若照此说来,这人隐隐的竟真是有几分近妖了。 “他有何理由要害惠儿?”罗靖声音虽然镇定,却自觉这话说得有几分无力。 碧泉脸上仍然毫无表情,轻声道:“爷强行把他带离常州,又要了他,只怕……他未必甘心。” 罗靖这次真的变了脸色。沈墨白跟他,他自己知道,至少有一半算是被自己强迫的。不说他当年并不愿离开常州,就是在吴城他要了他,也算是有些乘人之危。沈墨白几次表示过要回常州,都被他强留了下来,直到他出走又回来,却又就此持斋断荤,这其中种种,现在想来,皆因他并不情愿之故。倘若碧泉方才说沈墨白是嫉妒,那他大可以置之一笑,因沈墨白对他,虽然来者不拒,却也并不特意逢迎;然而碧泉说他是不情愿,这却正中靶心。 碧泉眼看罗靖露出犹豫之色,续道:“我看他对爷纵然有所不满,却也未必敢下手,可是若使个什么镇魇法儿来对付夫人,在他却是易如反掌。” 罗靖心头烦乱,匆匆道:“我去营里,有什么事情,回来再说。”一扬鞭子,从碧泉身边走开,只听碧泉幽幽道:“爷还是把人送走的好,否则夫人肚里的孩子若有个好歹,怕爷到时后悔也来不及。” 罗靖不愿再听,打马飞驰,跑出老远,犹自觉得碧泉的声音总在耳边缭绕不去。他一口气飞马到城防营,才觉得心里稍稍松快了些。今天他来得晚,营里的早训已经散了,军士们正吃早餐,三五成堆地聚在一处,有一堆人格外的多,也不知在嘀咕什么,连罗靖从旁边走过都没有看见。只听人群中一人道:“……王尚书这些年妾室娶了四房,至今不见烟火气。连太医去看,都说他难有子女,这四姨娘突然怀上,若说是他的种,那倒奇了。” 人群中一阵哄笑,有人道:“老来得子,这也是有的。” 先头那人故作神秘道:“这你就呆了。听说了么,前些日子王尚书府上闹鬼呢,请了几拨道士和尚都驱不了,最后那一次,和尚念了一夜的经,天亮就发现四姨娘倒在自己院子门口,旁边还有些散落的符纸,上面画的符谁都看不懂。尚书府上这才知道,原来这闹鬼,都是这四姨娘搞的。你们想,若说她肚子里那个没鬼,谁信?” 又是一阵哄笑,有人道:“说不定就是鬼交呢。”接着是一阵低声亵语,虽然压低了,也是不堪入耳。只听有人道:“那王尚书怎么办?” 先头那人嗤笑道:“还能怎么办?换了你怎么办?难道留她在家里闹鬼?她会画符,还不知能干出什么来?你们可知道,今上就曾险些被那郑王镇魇了,这镇魇法儿,不懂的人那是防不胜防。” 又一人道:“若是我,抓到了奸夫一起沉塘。” 先头那人笑道:“奸夫大约是抓不到了,据说这四姨娘死也不肯说一个字,大约这沉塘是差不多了。” 另一人道:“王尚书怎么也是书香大家,真要将姨娘公开沉塘,岂不有些……” 先头人道:“这种事王尚书怎会闹出来,绿头巾的名声好听么?要沉塘又何必到别处去,难道家里没有水井么?” 罗靖只听到镇魇两个字就再没听见后面的话。他牵着马向主将营帐走去,心里却反复念叨着这两个字。皇帝被郑王那个蛟妾镇魇的样子他已经看过,无缘无故地发病,太医根本诊不出个所以然来。而丁惠夜来异梦,晨起就无故腹疼,确实也…… 这一整天,罗靖都是心绪烦乱。好在晚上回家,丁惠并没什么异样,他才稍稍放下心来。这些日子他时常宿在丁惠房里,芳云芳雨早就给他准备了面水青盐,铺好了床。罗靖也就宿了下来。朦胧到半夜,他忽然被丁惠痛苦的□□惊醒,只见丁惠双目紧闭,两手按着腹部蜷成一团,口中断续地□□着,似乎做着什么噩梦一般。罗靖摇晃了她几下,她才勉强睁开眼睛,低声道:“爷,我肚子痛。” 罗靖抱着她坐起身来,高声喊道:“芳云,芳雨!快去请郎中!” 碧泉赶着马车很快接来了吴郎中,老头子诊了半天脉,淡白的眉毛紧拧在一起,终于还是道:“将军,老朽确实诊不出什么,夫人脉相正佳,可是这腹中胎儿……” 丁惠伏在枕上啜泣起来。罗靖烦躁地走了两步,突然停步沉声道:“碧泉去把张太医请来。” 丁惠一震,从眼角瞥了罗靖一眼。碧泉就候在门外,闻言略一迟疑,应了一声转身走了。罗靖进了帷帐坐到床边,搂着丁惠柔声道:“别怕,张太医医术是好的,让他来诊诊脉再说。” 碧泉回来得还是很快,张太医胡乱套了件外袍就跟着过来。罗靖起身兜头一揖:“烦劳张大人半夜过来了。” 张太医看一眼碧泉,又看一眼外屋的吴郎中,摇手道:“将军不必客气,待下官先为夫人诊一诊脉。” 屋中一片寂静,众人的目光都盯在张太医的两根手指上。良久,张太医收回手,沉吟道:“夫人的脉相无恙。” 罗靖心里微微一凉,道:“那腹中的胎儿?” 张太医摸了摸下巴,目光悄悄向碧泉看了一眼,缓缓道:“胎儿么……恐怕未必能顺利产下。” 罗靖只觉心不知落到了哪里,空空荡荡。碧泉送两位郎中出去,他竟然没有发觉。丁惠侧身向内躺着,嘤嘤啜泣,哭声像针似的扎在罗靖心上,他站了良久,忽然转身走了出去。 沈墨白还没睡下。这些天他心里总是在想丁惠有孕的事。罗靖的手相明明是无后,为什么丁惠却能有孕?不知不觉地,他又从箱底翻出了那个布人,可人偶握在手里,他又迟疑了——为什么还要执着呢?明明连师傅留下的砚台都扔了,又何必还要执着?不如浑浑噩噩过这一生,也未必不是一种选择。深深叹口气,他把布人扔进火盆。烧了吧,烧了,就一了百了。 布人扔进火中,边缘很快燎焦了,开始窜起小小的火苗。沈墨白正出神地看着,门突然被踢开,紧接着,一个人旋风般卷到他面前,一手捞起了火盆中那烧了一半的布人:“这是什么!” 沈墨白怔了一下,罗靖暴怒的脸已经出现在眼前:“这,是,什,么!”几乎是一字字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每个字都像冰棱子一样尖硬而冷。 罗靖此时只觉心中冰冷。他看过沈墨白画扫晴娘,只是寥寥几笔,人形就跃然如生。手中这个布偶,虽然已经烧了一半,可墨色的眉眼尚在,分分明明的便是丁惠。他怀着希望和疑惑而来,却只看见这个燃烧着的布偶。他紧紧握着那冒火的东西,掌心灼热疼痛,心里的煎熬却更甚。他把手中布偶一直送到沈墨白脸前,哑声道:“说话!这是什么?你跟惠儿有什么仇,要这样害她?” 沈墨白心里微微一凉,或者是该来的终于来了,他反而平静:“我没有害谁。这是我做来占卜用的。” 罗靖冷笑:“你想卜算什么?” 沈墨白淡淡道:“卜算她腹中的胎儿是——”他突然说不下去了。说什么?说罗靖无后?说丁惠腹中胎儿不会是罗靖的? 罗靖手一直伸着,布偶上的火苗已经被他攥熄在掌心里,可是仍然灼烫:“卜算胎儿如何?卜算是男是女?还是卜算几时下生?或者,根本就不让她生下来?” 沈墨白微微有些急了:“不!我只是——” 罗靖怒吼:“只是什么!” 沈墨白不得不说:“你,你掌纹有无后之兆,我只是不解她为何还能有孕……” 罗靖哈哈大笑,笑声冰冷:“不错,有你在,让我无后确实易如反掌。” 沈墨白像被戳了一刀似地缩了缩。他知道罗靖误会了,但,那道截断掌纹的伤痕却正是因他而生,罗靖这番话,其实也并没有错。 罗靖胸头怒火翻腾,可是内心深处似乎还抱着一丝希望,连他自己也不曾觉察。两人对峙着,谁也不说话。一片静寂之中,突然传来芳云的喊声:“爷,爷!夫人,夫人——”尖利的叫声在静夜中让人不寒而栗。接着碧泉的脚步声飞奔到门外:“爷,夫人——小产了!” 罗靖还没清醒过来,手掌已经挥了出去:“你这个妖孽!” 沈墨白被这一记耳光掴得耳朵嗡嗡作响,半边脸都麻木了。口中微咸,他用手指抹抹唇角,带出一缕鲜红,扎得眼睛酸疼。用力眨眨眼睛,眨去眼前乱飞的金星,沈墨白慢慢抬头看着面容扭曲的罗靖,突然笑了。 罗靖被他的笑容刺得阵阵作痛:“你还笑什么!” 沈墨白轻笑出声:“罗靖,你为何不信我?自我见你至今,我可曾骗过你一次?你扪心自问,我为你做过什么?从常州、钱塘、吴城直到京城,难道就抵不上这小小的布偶?” 罗靖微微怔了怔。记忆中沈墨白的目光永远是清澈见底,偶尔带些茫然,从来未如今晚一般尖锐讥讽,还带些高高在上的睥睨。罗靖觉得被什么刺痛了,痛的是他作为男人的自尊。几乎是不假思索,他脱口而出:“没有你,难道我就打不了胜仗?” 沈墨白的心一直冷到了底,疲惫和着愤怒,像火一样烧遍了他全身:“好。你不就是要个孩子么?我给你!” 罗靖像看怪物一般看着他:“你给我?”他能生得出? 沈墨白笑得森冷:“不错,我给你!给你一个像你一样的孩子!你是什么样子,他就会是什么样子!等这孩子给了你,我和你,也就两清了。” 罗靖还没来得及细细琢磨这耸人听闻的说法,就被那句两清激怒了:“两清?你想怎么个清法?” 沈墨白一字字声如金石:“我还你一个孩子,你让我走!” 罗靖此时的怒气尤胜方才:“走?你想走到哪里去!告诉你,你想走,除非是死!”他突然退出房外,砰一声关门落锁,“碧泉!把门窗都给我钉起来!” 碧泉怔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应了一声,转身去找木板和钉锤。沈墨白扑在窗上:“罗靖!我给你一个孩子,只是,你不要后悔!” 罗靖握紧了拳,看着碧泉将木板一块块钉在门窗上,随着最后一块木板被钉牢,沈墨白的声音也骤然中断,整间房子像坟墓一般无声无息。罗靖狠狠咬了咬牙,厉声向碧泉道:“每天给他送饭,若是跑了,你提头来见我!” 28、怪胎 时已隆冬,冷风刀子一般吹过,像能把人割成一片片的。罗靖远远望着“将军府”三个大字,只是不想进去。 把沈墨白钉在房中已经五天,有时他从高墙外听一听,却听不到半点动静。碧泉每日按时送去三餐,可是上一餐的剩饭剩菜拿回来,却也不见少多少。罗靖极力装做没有看见。他要操心的事很多:碧烟还是时痴时颠,丁惠虽然以操持家事来打发时间,脸上却总是带着郁郁之色,且小产之后身子一直不好,有时还要呕吐。罗靖自觉对她有所亏欠,今早特意叫碧泉再去请张太医来给她诊脉,也不知究竟请来了没有。一念及此,罗靖终于打起点精神,跨进了大门。 丁惠坐在房中发呆,连罗靖进来都没发现,直到罗靖轻轻叫了她一声,才如大梦初醒:“爷回来了?” 罗靖轻轻按着她肩头不让她起来:“今天太医来过了么?” 丁惠微微哆嗦了一下,强笑道:“张太医不在,还是请吴郎中过来诊的脉。” “郎中怎么说?” “也没有什么,就说妾身小产之后身子虚弱,胃气不好。” 罗靖仔细看着她:“当真无事?”丁惠神情不定,总觉得还是有所隐瞒。 丁惠强笑道:“当真无妨。妾身自己的身子自己知道,这胃气是旧时的老病了,如今身子一虚弱就出来作怪。爷劳累了一天,用过晚饭早些休息是正理。” 罗靖点点头,站起身来:“既是胃气不好,让厨房作些清淡的粥饭才好。” 丁惠温柔地一笑:“是。妾身今晚就用药粥,爷不必担心。”说着,芳云芳雨已经进来摆上碗筷。从前是在堂屋中用饭,如今只剩他们夫妻二人,就在丁惠房中用了。 晚饭用得倒也安静,丁惠也没有再吐,罗靖这才放下心来。芳云芳雨将残席撤去,芳云抿嘴笑道:“爷,奴婢给您铺床吧?” 罗靖看看丁惠满脸羞怯的笑意,想到她这些日子受的苦,也就点了点头。芳云抿着嘴铺开被褥,又点了一支香,就拉着芳雨退了出去。罗靖知道他们点的是合欢香,不禁微微皱了皱眉。按说丁惠刚刚小产,实在不宜房事的。心里想着,走过去掐灭了香头。回头见丁惠面露失望之色,俯身将她抱了起来,轻轻放到床上,挨着她坐了下来,将手覆在她小腹上,柔声道,“你身子还虚着呢,等你好了,自然还能再——”最后一个“生”字尚未出口,他忽然觉得掌心一动,似是有什么东西在丁惠腹中撞了他一下,讶然抬头,却见丁惠一脸惊骇,只这刹那,两瓣柔唇已全无血色。 罗靖呼地站了起来:“什么东西?”那一撞其实极轻,但他感觉敏锐,手掌又是触感极其灵敏之处,因此绝不会错认。加以丁惠面色异常,显然这腹中的轻轻一撞,她也感觉到了。 丁惠双唇微有些发抖,强笑道:“爷说什么?” 罗靖伸手去掀她衣裙:“你,你——身上是什么东西?”他本想说是腹中,但转念又觉太过诡异,话到嘴边又改了回去。 丁惠道:“爷说的到底是什么?妾身,身上什么也没有啊。” 罗靖手上已经解开她的衣裙,果然里面除了亵衣,并未有什么异物,只是或许这几日躺坐太久又吃了补品,腰肢比之从前粗了不少,小腹也微微隆起。他再将手掌覆上去,半晌却也再没有什么动静。心中疑惑缭绕不去,终于还是道:“方才我觉得你腹中似乎——似乎有什么东西撞了我一下。” 丁惠此时已经镇定下来,笑道:“爷说得好不吓人,妾身肚里能有什么?”神色转为黯然,“本来有的,现在……” 罗靖心中也是一阵难过,轻轻拥住了她柔声道:“不要想了,以后我们还会有,早些休息吧。” 丁惠柔顺地应了一声,两人解衣就寝,虽然无云无雨,却也温柔缱绻。 清早,罗靖是从梦中惊醒的。十年戎马,风吹草动都能令他警觉,何况是被人推了一下。眼睛猛然睁开,屋中却并没有别人,只有丁惠紧贴在胸前,似乎也是刚刚睡醒,张开的眼睛里还有几分惺松茫然。罗靖皱了皱眉,想或许是自己做了梦,一面起身着衣,随口道:“你身上觉得怎么样?” 丁惠也起身服侍他穿衣,一边柔声道:“妾身没有什么,爷不用太担心了。” 她身上只着亵衣,罗靖一眼看过去,忽觉她腰肢似比昨夜又粗重了,腹部隆起,竟然亵衣都有些遮挡不住,不由惊道:“你——” 丁惠随着他的目光低头看一眼自己小腹,脸色立刻变了,连忙披上外衣,道:“这些日子补药用得太多,再吃下去,妾身怕不要变成肉球?都是芳云,整天价地不是粥就是汤,吃得妾身看见药粥就想吐了。” 罗靖还想说话,可是已经到了营里出早操的时候,他也只得匆匆着衣用饭出门。街上还没有几个人,风也极冷。罗靖被冷风一激,突然想到一件事。早上他惊醒过来的那一下感觉极为清晰,绝不似梦,分明确实有人或物在他身上碰了一下。然而碰触之处是他腹部,而他与丁惠相拥而眠,醒来时仍紧紧贴在一起,房中又无别人,绝不可能有他物在二人身体之间来碰他。而他腹部紧贴的,正是丁惠小腹,亦即是昨晚他觉得有异物在内动弹的部位! 一阵冷汗从罗靖背后直冒出来。他忽然想起了沈墨白掷地有声的话:“我给你一个孩子!”丁惠前三日时常呕吐,正与前些日子碧烟有孕时的孕吐相似,而腰肢日重腹部隆起——然而他虽不曾见过女人生产,却也知道十月怀胎一朝临盆,纵然是有了身孕,也不可能几日便显了怀…… 种种极之诡异的想法在罗靖心中翻腾不已,匆匆看完早操,他实在忍耐不住,对副将吩咐了一声,便打马回府。从罗府到城防营,若走后门,可抄个近道。但自东院被高墙隔开,这后门便少有人走了。罗靖心中不安,随手打马,抬头才发现自己快要走到了后门,刚要拉转马头,忽见后门处停了一辆马车,是碧泉这些日子用来接送郎中的。罗靖心下陡生疑惑——请郎中,为何要从后门出入?心念一转,他也下马从后门走了进去。 从后门进入,先要经过东院,再从高墙上留下的一扇小门进入西院。这扇门平日里都是锁着的,现在却只虚掩。罗靖瞥一眼那间钉得如同箱子般的屋子,心中愈发不安,放轻了脚步,穿过小门直奔丁惠的房间。 丁惠的房门关得紧紧的,芳雨站在门外,似乎在望风的模样。罗靖并不惊动她,径自绕到屋后,贴在窗下细听。只听屋中一片寂静,片刻之后,丁惠道:“吴郎中,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声音焦躁中带着恐惧。紧接着便是吴郎中慌乱的声音:“老朽,老朽也实是糊涂了。夫人这脉相,分明是有了五六个月身孕的模样,何况这胎动——” 丁惠的声音陡然尖锐起来:“什么胎动!你胡说!我,我——绝不可能!” 罗靖心里猛地一紧——丁惠话虽说得决绝,声音里却透出慌乱,全然是色厉内茬。吴郎中停了一会,然后小心翼翼地道:“莫非……莫非当时老朽学艺不精,夫人当真有了身孕?” 丁惠几乎要尖叫起来:“我没有,我没有啊!” 罗靖的心悬在半空中,似乎只有一条线系着,风一吹就会断。他不自觉地屏住了呼吸,只听丁惠带着哭腔的声音传出来:“我根本没有身孕。上个月的月事才来过,怎么会有身孕!” 吴郎中的声音也哆嗦起来:“可,可夫人腹中这明明是胎动,且,且已经显了怀呀!若说不是有孕,那——” 罗靖只觉一阵晕眩般的感觉,等他清醒过来,已经跳进窗子站在了几人眼前,惊得房中三人脸色都是煞白。罗靖的目光从丁惠身上转到吴郎中身上,良久,一字字道:“怎么回事?” 丁惠嘴唇颤抖,连张了几次都没说出话来。罗靖打量她,发觉她竟比早上又沉重了些,那件衣裳已经紧紧绷在身上,显出凸起的小腹,无论如何也遮挡不住了。罗靖沉默地看了一会,又问了一句:“怎么回事?说!” 最后一个字是轻轻吐出来的,却带着浓重的杀气,随着这个字出口,一柄雪亮的剑也架到了吴郎中脖子上,惊得他“妈呀”一声,两腿立刻软了下去。罗靖一手拎着他的领子,一手持着剑,冷冷道:“说话!” 吴郎中涕泪交加:“将军,将军,不关老朽的事啊!都是夫人说,说要老朽诊出喜脉,再说胎儿不稳……老朽只是照着夫人的话做,其他的,老朽什么都不知道啊……” 罗靖一把将他搡到墙角,目光向丁惠转过去:“你并无身孕。” 丁惠扑通一声坐倒在床上,说不出话来。罗靖向站在一边发抖的芳云看过去,芳云两腿一软就跪在了地上:“爷饶了奴婢吧,奴婢也是替夫人做事的。” 罗靖瞧她一眼,反而笑了起来:“饶你?饶你什么?饶你帮着你的夫人来骗我?” 芳云只觉他一这笑狰狞异常,魂儿都吓飞了,哆嗦着道:“夫人也是怕爷总跟那妖孽在一处受了害……他,他不是把碧姨娘肚里的孩子都弄掉了,夫人怕将来有了孩儿,也,也会……” 罗靖一脚把她踢倒,向丁惠走过去:“所以你就想出这法子来摆布墨白?” 丁惠脸色煞白,平日里的温柔之态丝毫不见,咬牙道:“爷有了碧烟碧泉兄妹还不够,要弄这么个不明不白的男人在家里住着,又算什么?” 罗靖沉默片刻,点了点头:“你说得不错,是我对不住你。但你有什么怨气不能冲着我来,非要用这种小人行径去陷害墨白?” 丁惠冷笑道:“不用这法子,爷怎么肯放手?碧姨娘肚里那个倒是爷的亲骨血,可就算是孩子没了,那姓沈的不还是在家里住着么?” 罗靖低喝道:“墨白不是有意,那只是无心之失!” 丁惠冷笑不语。罗靖看着她隆起的小腹,缓缓道:“那你现在腹中的,是什么?” 丁惠陡然间面色如死,双手紧紧按住了腹部。衣裳太紧,绷在腹部显出了轮廓,屋中数人都清楚地看见,她的小腹轻轻颤动了一下,有一块地方高了起来,随即又平复下去,就像有个孩子在里面翻身,用小脚轻轻踢了一下母亲的肚皮。丁惠目光呆滞地看看自己小腹,又看看屋中其他三人,突然对着吴郎中尖叫了起来:“堕胎药!快点给我开方子!” 吴郎中哆嗦着道:“已经六个月了,堕胎要,要出人命的。” 丁惠撕扯着自己的头发尖叫起来:“胡说!你给我诊过脉,你知道我没有身孕!堕胎药,给我开方子,把这个怪物打下来!” 吴郎中哆嗦着看向罗靖。罗靖冷静地道:“给她开方子。” 吴郎中软着腿爬到桌子边上,醮个笔,墨汁淋了一路,总算是把方子写了出来。罗靖拿过来看也不看,向门外一丢:“去给你主子抓药!”他转眼盯着吴郎中,“出来,我有话问你。” 吴郎中几乎是用爬的跟在他后面出了房,留下丁惠主仆在房中哭叫。罗靖仰头看看那晴朗碧蓝得不像样子的天空,冷冷道:“她究竟有无身孕?” 吴郎中定了定神:“前些日子是没有的。可是,可是三天前夫人悄悄叫老朽来诊脉,那脉相就是有三个月身孕的样子。老朽还以为诊错了,可,可今日再来,就是六个月身孕的模样!听夫人说,头三天爱吐喜酸,这几天就显了怀,这,这就算是有孕,也没有这样的怪异!活像是,活像是……”他脸色煞白,像是下面要说的话把自己也吓住了。罗靖轻声道:“像什么?” 吴郎中费了好大劲儿才把话挤出来:“活像是一天当了一个月来算,再有个三天,就要下生了似的!” 罗靖垂下目光,缓缓道:“你的堕胎方子管用么?” 吴郎中讷讷道:“六个月身孕打胎,是要出人命的,老朽不敢用那虎狼药,就只怕……” 罗靖面无表情:“用最厉害的药。” 吴郎中猛打个哆嗦,扑通一声又跪倒了:“老朽不敢呀!万一出了人命——” 罗靖平平道:“出了人命我担着。” 吴郎中牙齿打战,仰头看了一会罗靖铁青的脸色,终于还是点点头:“老朽就,就尽力……” 新的方子拟出来,吴郎中亲自回自家药堂去抓了药,熬出一碗墨汁似的汤水,苦味冲人。丁惠却像是见了什么宝贝似的双手捧过来,顾不得烫,仰头就灌了进去。罗靖在旁冷眼看着,见她那腰身这一两个时辰之间便似是又涨了一圈,衣裳紧腾腾的,有几个盘扣已经扣不上了。屋子里一时死寂无声,人人都眼巴巴地盯着丁惠。然而一个时辰过去,丁惠却不见半点动静。吴郎中满脸茫然,讷讷道:“这,这是最重的了,怎么,怎么会……” 丁惠浑身颤抖,突然声嘶力竭地哭叫起来,一面用力捶打自己腹部。芳云芳雨站在一边哭,也不知该不该上前去拉。只是无论丁惠怎么捶打,腹中仍是没有半点要堕胎的疼痛。等她打得累了停下手来,众人都看见她腹部忽然一动,侧面又凸起一块,轻轻动了一下,又缩了回去。丁惠惊骇地低头死死盯着,半晌,一头向后仰了过去。 罗靖在芳云芳雨的哭叫声中出了房,从小门进了东院。东院里没人。不到送饭的时候,碧泉也不过来。罗靖默默地看了那箱子似的房子一会,走过去扳住窗户上钉的一条木板,双臂叫力,咔地一声拽了下来。他从缝隙里伸进手去推开窗户,一线阳光射进屋子,照亮了床上盘膝而坐的白发人,还有他脸上那干涸的血迹。 29、结局 罗靖有一瞬觉得自己不能呼吸——火盆早已灭了,房间里一股潮闷湿冷的气息,沈墨白盘膝而坐,五心朝天,宝相庄严,然而他的一头青丝,不过短短六天,已经皓如白雪。光线射进黑暗的房间,他却没有半点反应,双眸仍然紧闭,而眼下是一片干涸的血迹。下一刻,罗靖疯了似地扒开窗户上所有的木板,从窗户里跳了进去。这么大的动静终于惊动了沈墨白,他微微偏了偏头:“罗将军?” 罗靖顾不得去思索“罗将军”与“将军”之间有什么变化,他一步冲到床前,却在伸出手去的时候僵住了。黄昏金色的阳光照在沈墨白身上,他雪白的长发反射出一圈光晕,就像是寺庙里供着的佛像头顶的光轮。他的脸色白得近乎透明,双唇却是异样的殷红,仿佛盛了胭脂的琉璃器,使他看起来既像庄严,又似妖异。唯一丑陋的是那双眼下的血迹,已经结块成浓重的黑色,针一般地扎着罗靖的眼睛。 “你,你的眼睛,头发……” 沈墨白抬起一只手摸了摸头发:“头发如何?” 罗靖颤抖着手去抓起一绺长发:“全都,白了。” 沈墨白微微一怔,随即释然:“□□,此具皮囊已将脱去,无论何种变化,都已无妨。” 罗靖几乎是喊叫出来的:“那你的眼睛呢!” 沈墨白没有回答,只是用一只手遥遥指了指窗口。罗靖回头看去,才发现方才他跳进来的窗口上悬着个布偶,仍然是青布衣裙白布脸面,眉眼依旧生动,却画得有些歪斜,使得那酷似丁惠的面目有些古怪扭曲。他再看一眼,突然惊觉那黑色并非墨汁,却是干涸的血迹,与沈墨白脸上的凝血一模一样。布偶的腹部用同样的颜色绘了一圈古怪的符号,像是些字,又像是些扭在一起的虫子,再看上去,又像个未成形的胎儿。风从打开的窗口吹进来,布偶摇摇晃晃,那眉眼也就动起来,像是在做着奇异的鬼脸。罗靖只觉颈后的头发静悄悄地竖了起来:“那是什么?” “返魂咒。”沈墨白似乎想要解释,但斟酌片刻仍找不到合适的言辞,最终只是简单地道,“我答应过还你一个孩子,返魂咒可召回冥界魂魄,附于胎儿之上,形同转生,孩子落地之后与生人无异。只是抱歉,未必是原本的魂魄,然而血缘由肉身而定,仍是你的骨血。” 罗靖平生头一次觉得恐惧:“你的眼睛,就是用来——” 沈墨白微笑,双掌合什:“取我眼中血,还你心头肉,一执百念生,自作还自受。罗将军,你无后之兆因我而生,如今我还你一子,两不相欠。” 罗靖猛地抓住了他的肩头:“可是丁惠她,她根本没有身孕!是我的错,我误信了她,可她腹中那个,那个——为什么才六日就有胎动……”他语无伦次,不知说了些什么。 沈墨白却是面容平静:“尊夫人不是已有身孕了么?” “没有。”罗靖颤抖地抓着他,“她假称有孕,是为了,为了陷害你。可是她的肚子为什么,为什么郎中说她竟然有了六个月身孕的脉象?” 沈墨白微微低头,然后笑了:“返魂咒召回的魂魄若有胎儿可附,则如同转生,十月怀胎,一朝临盆。若无可附着,便只能结鬼胎,阳间一日,阴间一月,十日之后,鬼子便将破腹而出。想不到我此生最后一次使用法术,仍然只是徒添罪孽。” 罗靖带着最后一点希望看着他:“还有法子补救么?” 沈墨白缓缓摇头:“鬼子结胎已成,无可逆转。不要惊扰,还可挨足十日,否则鬼子将会提前现世。或者这世上还有散魂之法,但我时已无多,来不及了。” 罗靖还来不及悲伤,就被他的话惊得几乎跳起来:“什么叫时已无多?你怎么了?” 沈墨白重新双掌合什:“我违背师傅遗训入世,铸成大错,幸而寿数已到,终于不必再增恶业。我寿止三十,今剜目召魂,自损五年,无常已到,终将归冥。红莲地狱,正为我辈而设,这满身罪孽,怕只有在十八层地狱之下,才能清洗了。”说到这里,他脸上终于露出一丝落寞,“佛法广大,慈悲无边,为何不能渡我……” 罗靖只听到一句无常已到,心中陡然一紧:“不!你不能死!” 沈墨白疲惫地微笑:“罗将军,我纵不死,也无能再将鬼胎收回了。” 罗靖死死抓住他的手:“不!我不管什么鬼胎,你不能死!我,是我的错,我不该,不该不信你!”他十年没有流过的泪,在沙场上与敌人拼死之时都不曾流过的泪,这一刻终于流了下来,滑过他的脸颊,滴落在沈墨白的手背上。 沈墨白用手指轻轻摸索着手背上那滴水珠,良久,轻轻叹息:“将军这是何苦……” 罗靖不知道自己已经泪流满面,他紧抓着沈墨白的手,突然想起他说的那句“佛法无边”,心里猛然一亮:“菩提珠!你的菩提珠呢?你不是那东西能保护你——” 沈墨白微微一笑:“菩提珠在吴城时用来为将军治疫,已经与将军合为一体,不能再为我所用了。” 罗靖如遭雷殛,猛地呆住了,手不由自主地往胸前伸去:“这,这红痣——”他早就发现自己身上多了颗红痣,只是不痛不痒,也就从没在意,万想不到这便是沈墨白的菩提珠。一刹那间,往事种种,尽皆划过眼前:沈墨白为难的表情,借灵之后他浑身冰冷地躺在纸旗阵之中,他轻轻地说菩提珠丢失的模样,宛在目前。罗靖慢慢地滑坐到地上:“菩提珠——” 沈墨白终于慢慢伸出手来,轻轻摸着他的肩头:“菩提珠是阳和中正之气,能与你的命相冲和,改其大凶之兆。此后你好自为之,戒嗔戒杀,当可修来世之福。” 罗靖突然反手抓住他的手:“我不要什么来世之福!你死了,我定会跟着你轮回,生生世世,我都要守着你!” 沈墨白低声笑了:“轮回……我生前罪孽深重,连坐化亦不能够,死后恐也难入轮回,倘入轮回,亦愿如今生一般寿只三十,生而无趣,长寿何为?至于将军,相见争如不见,还是不见的好。” 罗靖一字字道:“我会跟着你!” 沈墨白轻声笑着,像纵容着一个孩子:“我大限已到,无常入户,见者不吉,将军还是退出去吧。” 罗靖一个机灵,回头去看门口。天色已经昏黑,什么也看不清,但他隐约之间似乎真的听见铁链拖地之声,隔了一会,又是一声,已经近了几步,等到第三声响起,已经到了罗靖面前,明明门关得好好的,但昏暗之中,罗靖当真觉得有个人与自己擦肩而过,只是情急之下反手一捞,却什么也没碰到。但听得第四声已经响到了床前,而沈墨白低眉端坐,面上反而露出解脱的微笑,口中轻轻诵道:“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猛地一阵风吹来,将窗户碰上,屋中顿时没了半点光线。罗靖却觉得自己反而看见了一个影影绰绰的人形,正举起双手,将手间一条什么东西向沈墨白颈上套了下去。他猛地一个机灵,一手拔出靴中短刀,一手扯开自己胸前衣裳,一刀就对着胸前的红痣剜了下去。刀刺入胸膛,一股鲜血喷溅而出,罗靖在剧痛中似乎听到噗地一声轻响,那隐约的人影猛然消失了,而沈墨白的身体慢慢倾斜,终于倒在床上。罗靖跌跌撞撞地扑过去,却什么都看不见。他正四处摸索烛火,窗户突然被推开,碧泉拿着灯站在窗口:“爷!” 罗靖恍若未闻。他就着灯光看向沈墨白。沈墨白身上溅了他的血,有一滴溅在眼角,像一颗红痣,又如一滴血泪。他神情平静,肌肤犹有余温,但呼吸已然停止了。罗靖跪倒在床前,胸前还插着那柄短刀,他似乎不觉疼痛,只是伸开手臂,慢慢把沈墨白揽在怀里,紧紧地抱着,低下头对着他的耳朵小声说:“我把菩提珠还给你,你带着它,就不会下什么地狱。佛法无边,会保佑你的。”他用另一只手握住刀柄,用力一旋,将红痣带着整块皮肉都剜了下来,小心翼翼地放在沈墨白胸前。血如泉涌,立刻将两人的衣裳染红,他却仿佛并无知觉。 碧泉从窗户里翻进来,灯光照上这满床血色,骇得他脸都白了,扑过来要给罗靖裹伤,却被罗靖反手摔了出去。他眼睛只看着沈墨白,低声道:“张太医是你买通的?” 碧泉打了个冷战,但随即抬起头:“是。” 罗靖转头看了他一眼,又转回去看着沈墨白:“为什么?” 碧泉悲哀地看着他的侧面:“烟儿服侍了爷这些年,难道就比不过沈墨白一点?她腹中胎儿丢了,人也疯了,可是爷——竟然还将沈墨白留在家里……” 罗靖没有说话。窗外猛然传来一声凄厉的尖叫,碧泉一惊,跳起身来:“爷要打要杀,碧泉绝无二话。可是夫人她,她,她要生产了!” 罗靖仍旧看着沈墨白,慢慢把他脸上干涸的血块擦掉,那双眼睛,他始终没有勇气去触碰:“她根本没有身孕,要生产什么?” 碧泉脸上现出恐惧之色:“不,不知道。但夫人腹中闹得很厉害,好像,好像有什么东西要出来一样……”他说到最后,声音也颤抖起来。 罗靖半晌才轻轻哦了一声:“她吃堕胎药惊了胎,鬼子要提前出世了。”他说得很平静,就像在说明天早上要吃粥一样平静。轻轻把沈墨白的身体放平,他抽出腰间的剑站起身来:“走吧,去看看。” 丁惠正在床上打滚,芳云芳雨两个人都按不住她。她的肚子在不停地动,像有什么东西在横冲直撞地寻找着出来的路。吴郎中早就吓跑了,满屋子都是丁惠撕心裂肺的尖叫,钻得人后背发麻。她从满眼的泪水中看见罗靖,极力挣扎着伸出手来:“爷,救救我!救救我!”声音已经嘶哑得不成样子。 罗靖因为大量失血,有些头晕。他用剑撑着地站了一下,然后慢慢走到床前。丁惠想爬起来,却只能滚到床边上,死死抓住他的衣角:“爷,救我——” 罗靖慢慢地摇头:“沈墨白死了,没人再能救得了你了。” 丁惠张大眼睛看着他,绝望地低语:“沈墨白!沈墨白!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罗靖轻声念诵:“一执百念生,自作亦自受。你,我,都是自作自受,怨不得别人。” 丁惠想说话,然而腹中新一阵剧烈的痛楚让她再次翻滚起来。一屋子的人都束手无策地看着她,看着她渐渐没了力气,看着她像死人一样瘫倒在床上,只剩下腹部在诡异地动着,每动一下,就从她喉中挤出一声沙哑的低号…… 罗靖紧紧咬着牙,慢慢地举起手中剑,芳云惊骇地看着,想叫,又却吞了回去——丁惠这样痛苦地煎熬,实在生不如死。丁惠慢慢地翻了翻眼睛,竭力想抬起一只手:“爷——” 罗靖的手停在半空。剑柄几乎被他攥出了汗水,可是这一剑,无论如何也落不下去。 丁惠突然发出一声惨叫,整个身子都弹坐了起来,而后重重摔落到床上。她腹部的衣裳突然凸起了一块,迅速被鲜血染红。所有的人几乎同时惊呼出声——衣裳被撕开一道裂口,一只小小的手带着鲜血从里面伸了出来。 芳雨双眼一翻就晕了过去。手的大小与普通婴儿无异,颜色却是苍白中透着青紫,更为诡异的是手指上居然长着尖尖的指甲,乍一看如同鸟爪,指尖上还带着几丝皮肉。这只手从衣裳里伸出来,在半空里停了停,然后丁惠腹部又是一动,另一只手也伸了出来。 屋里寂静如死,只听到丁惠急促的呼气声,有出无进。她的眼睛已经翻了上去,几乎看不到瞳仁,谁都知道,她快要死了。 门外,隐隐的不知从哪里传来吹打声,音韵哀长,像是出殡的动静,传入这寂静的房间里,更令人毛骨悚然。两只小手在衣裳外面动了动,像是觉得破开的道路太窄,又缩了回去。薄薄一层中衣已经被血浸透,紧贴在丁惠肚腹上,露出那道向外冒血的伤口,能看得见那双小手的一举一动——小小的手指抓住伤口两边的皮肉,用力一撕…… 罗靖像受伤的野兽一般狂吼了一声,猛地举起手中剑刺了下去。纯钧剑从丁惠腹中穿过,将她连带着那个刚刚冒出来的头颅都钉在床上。丁惠发出最后一声凄厉的叫声,腹中猛烈地翻腾起来。罗靖用双手按着剑柄,将整个身体都压了上去——鬼胎挣扎的力量之大,竟然让他也难以把持。胸前的伤口由于他的用力迸裂开来,鲜血涌出,顺着剑身流入丁惠腹中,竟然发出滋滋的声音,鬼胎像是被滚水烫到一般猛然用更大的力气挣扎起来,但罗靖死死按着宝剑,鲜血渐渐将鬼胎淹没,那两只手慢慢停止了挣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瘦干瘪下去…… 罗靖慢慢松开手,摇晃着后退了一步。碧泉动了动,似乎想上来搀扶,却被他冷冷地看了回去。罗靖环视屋中,最后从桌上拿起一根蜡烛,慢慢走了出去。碧泉迟疑地跟在后面,但罗靖始终没有回头。他走出西院,再次进入东院,而后反手将墙上唯一的一扇小门锁上了。 碧泉在门外徘徊。他不敢跟进去,这样的罗靖让他害怕。他没想到沈墨白会这样毫无征兆地死去,更没想到罗府会是这样家破人亡。他徘徊着,不知道是该立刻进去为罗靖裹伤,还是等着他自己走出来。他就这么迟疑不定,直到高墙之内传来哔哔剥剥的声音,火焰的红光从墙头上映了出来。 碧泉用尽全身力气去撞门,但门极其结实。当初将沈墨白隔离时唯恐墙不高门不固,现在却成了最大的阻碍。等到他去柴房拎了斧头来劈开门,沈墨白那间钉成木箱的屋子已经烧得通红。木板干燥,而隆冬有风,风助火势,转眼之间便将房子烧透。碧泉冲过去,房门还紧紧钉着,窗户也被从里面插上好。窗纸被烧光,露出几个向外喷着火舌的窟窿。透过火光,碧泉看见罗靖倚坐在床头,怀里紧紧抱着沈墨白,火舌已经舔到帷帐,烧着了他的头发和衣角。任凭碧泉在外面喊得声嘶力竭,他只是看着沈墨白的脸,恍若未闻。 轰地一声,房梁塌了下来,火光映红了半边天空。片刻之后,东院里爆发出痛苦的号叫。似乎是应和着他,死寂的西院里飘出一阵轻柔的歌声:“小宝宝,睡摇篮,穿新衣,戴花帽……” 30、正文 北山,萧宅。衣香鬓影,酒绿灯红。 沈固把车停进一排跑车中间,立刻有打领结的年轻侍者过来为他开车门:“是沈先生吗?老爷和先生等您很久了。” 沈固稍微想了一下,断定侍者所说的老爷就是萧家老爷子萧士奇,而先生,就是指他血缘上的父亲,萧士奇的长子萧一帆。 世事往往弄人。萧家大少年轻时风流自许,把一个年轻的女学生搞大了肚子便一去不复返,可是他此后万花丛中过,却再没结出一个果子来;虽然连娶过两任夫人,但直到如今,仍是膝下空虚。很不幸,这虽不会影响到他寻花问柳,却会影响到他在遗产分配中所得的数额。也正因此,沈固这个姓“沈”的私生子,就一变而成为“萧”家的长房长孙,得以受邀前来“参加”萧老爷子的八十大寿兼认祖归宗。 寿筵在露天进行,别墅草坪上搭起全由鲜花装饰的穹庐,点缀了无数彩灯,穹庐下摆着白色的西式桌椅,为了表示中国喜庆用红的传统,椅子上搭上绣金线寿字花纹的大红椅披,虽然红白相映颜色漂亮,却多少有点不伦不类。草坪上已经有了不少人,沈固一走进别墅大门,就引来了无数目光,其中不乏敌意。看来,所有人都知道这位新鲜出炉的长房长孙,而且都是有备而来。沈固还没走上两步,已经听见至少三句“私生子”。声音不大,可也不小,显然是有意要让他听见。 有人从桌椅间站起来招呼,这人沈固认得,周文,是萧家专用的律师,就是他带着认子的文书跑到沈固家,把他的外婆气得险些心脏病发作。 沈固的外婆沈芝云出身书香门第,祖上在清朝做过官,民国又搞实业,算得上大家闺秀。年轻守寡,独自抚养女儿,家教森严,却万没想到女儿被爱情冲昏了头,十八岁就怀了孕,不敢告诉母亲,偷偷到一家黑诊所生产,最终大出血死在产床上。那时萧一帆不知又在哪里风流,只派人送了一笔钱算“分手费”。沈芝云气得半死,偏偏女儿过份痴心,认定了是萧家老爷子棒打鸳鸯,在病床上还拉着母亲的手,流着泪恳求母亲将来让孩子去认父亲,把一件所谓的“定情物”亲手交给那个负心汉。 这段外人听起来烂俗到死的故事,沈固直到考上军校要到外地上学才听外婆讲起,恍然明白为什么外婆一直不喜欢他。不过,沈芝云也遵守了对女儿的承诺,该有的东西一样没缺了沈固,还把那件“定情物”一直戴在沈固身上。只是认祖归宗这事两人谁都没起过这心思——萧家这些年对沈固不闻不问,说不定早忘了还有这么个人,难道要自己跑上门去说是萧家的私生子?沈芝云固然恨萧家恨到死,沈固也不稀罕。 “……沈先生,”周文觉得这个称呼很别扭,按说,沈固今天来就是要认祖归宗改姓萧的,刚才他本来也想称“萧先生”的,但话到嘴边,又被沈固的目光逼回去了。他可是调查过沈固,此人从前在西北边做特种兵,手上那是真有人命的,虽然不知为了什么原因当打之年就退役了,但杀气仍在,冷冷地一记眼刀削过来,纵然他是身经百战的律师,也很有些悚然,“老先生和先生都在楼上等你呢。” “我不上去了,麻烦周律师把这个交给他们。”小盒子里装的是那件“定情物”,一条白金链子,挂了块不规则橄榄形的翡翠玉坠,沈固当做母亲的遗物贴身带了三十年,除了出任务,从来没拿下来过。本来他想遵守母亲的遗愿亲手把东西交给萧一帆的,但现在他改主意了,这地方,他一分钟也不想多呆。 “别,别,沈先生……”周文有点乱了。不是说得好好的么?当然,沈固当时只是答应过来,但照他的想法,过来就等于要承认自己姓萧了。不只是他,换了谁不这么想啊?这个萧家的长房长孙,过来就等于是分钱的。萧家庞大资产,长房长孙在守旧的萧家老爷子眼里又特别重要,那得分到多少啊?是,他知道沈家不缺钱。沈芝云家里本来有钱,虽然□□期间被抄了家,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何况后来国家还给了补偿。沈芝云又继承了家里的商业头脑,房价刚刚起来的那两年把钱全用去炒房,赚了不少,比之一般普通家庭不可相提并论,但跟萧家的资产相比,那点钱又不算什么了。天上掉下这么大一块金馅饼,谁不伸双手去接住?更别说萧家实际上是欠着沈固的,现在分遗产不是应当应份的么? 沈固懒得跟他多说,手一翻,把小盒子硬塞进周文手里,掉头就走。 “站住!”后面传来一声中气十足的低吼。沈固一回头,一个白发老头坐着轮椅被一个中年人推了出来。只一扫,沈固就看清两人的模样有七八分相似,只是中年人脸上显然是夜生活过度的颓废,还不如老头红光满面的有精神。这两人,想必就是萧士奇和萧一帆了。听说萧士奇当年还有土匪经历,果然是虎老雄风在,这一声吼听起来倒还有几分气势。可惜沈固并不打算甩他,只瞥了一眼便掉头就走。 萧士奇气得一拍轮椅:“给我拦着!”几个保镖立刻包抄过来,其中一个手脚快的一手搭在沈固肩上:“沈先——”话还没说完,他已经被沈固摔到了地上,砰地一声,虽然是草坪,也跌得不轻。其他人愣了愣,不由都站住了。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他们是干这一行的,怎么看不出来,此人的身手不是他们能对付得了的。而且这位爷还是萧家少爷,万一动起手来大家有个损失,可能倒楣的还是他们。 萧士奇气得吹胡子瞪眼,眼看着沈固扬长而去,留下满院子的人窃窃私语,其中不乏看好戏的幸灾乐祸。周文战战兢兢地把盒子捧过去:“老先生,这是沈先生让我转交的,大概是给您的寿礼吧……”后边这句可就是他自己加的了,因为怕萧士奇责怪他没办好事,希图缓和一下气氛。 萧士奇正在气头上,抓过盒子看也不看就摔了出去,盒子在草坪上滚了滚,不知掉到哪个角落去了。萧士奇发泄了一下,气忽然又消了,看着呲牙咧嘴爬起来的保镖,想了一会反而笑了:“好小子,这架势倒有点像我当年——”手一挥,“你们继续玩。这小子,等我以后再收拾他。”他这几句话,顿时引起院中的萧家人又一阵骚动,有几个平日就跟萧一帆不对付的,当即就撇起了嘴,觉得老头子大约真是老糊涂了,就算是长房长孙,也不能这般纵容。不过慑于萧士奇的积威,也只敢在下面低声嘀咕,谁也不敢让老头子听见。 沈固并不知道这之后发生的事,他驾车穿过海青路进入市区,已经决定要把今天晚上这出闹剧抛在脑后。 沈固住在康佳花园2栋503,房子是沈芝云的,当年炒房,后来赚够了钱收山,还剩下三套房,一套自己住,一套留给沈固,还有一套现在出租给一群外地来的大学生,就是沈固这套房子隔壁的502。 502的防盗门关着,里面的木门却是虚掩着,传出来一阵阵的音乐和笑闹声。沈固走到自己门口,钥匙一响,那边伸出个头来:“沈哥!” 池莉莉嘴里咬着块鸡翅开门出来:“沈哥,罗姐今天过生日,一块来喝一杯吧?” 沈固一怔:“罗薇生日?哦,我可没准备礼物。”这群大学生都是从外地来的,四五个人,聚在一起办一份杂志。开门的池莉莉负责一切后勤杂务兼会计,罗薇是跑外采风的,专门在青岛大街小巷搜索好吃好玩好用的东西。还有两个男生,卢纬是美编,庞峰云则负责广告联系。他们办的杂志叫《倾城》,有点小资情调,走的是当下年轻白领的路线。沈芝云喜欢年轻人,也愿意支持他们创业,因此这房子说是租给他们,其实就是象征性地收点钱罢了。 池莉莉捂着嘴笑:“不用礼物,沈哥你自己来就行了。罗姐今天去台东拍了张帅哥的照片,被卢哥不小心删了,沈哥你来了就抚慰她脆弱的心灵了。” 沈固无奈。罗薇开朗热情,很有朝气的一个女孩,就是这一手叫人受不了。自称平生最大的乐事就是观赏帅哥,每次见了沈固必然掏出手机拍上两张,美其名曰精神食粮,搞得沈固哭笑不得。 果然一进门,罗薇立刻扑上来:“沈哥沈哥,快点让我拍张照片,我脆弱的心灵需要安慰啊!” 庞峰云在一边笑:“沈哥,今天寿星最大,你让她拍两张吧,不然她已经发了半天疯了。不赔她一个帅哥,我们都吃不消啊。” 旁边的卢纬不屑地撇嘴:“算了吧,顶天不就一小白脸么,有什么好的!”他本人其实长得浓眉大眼五官端正,就是黑得出奇,被罗薇称之为煤球,因此对于罗薇拍的那些白净男孩的照片一向耿耿于怀。 罗薇立刻转向他,一脸苦大仇深的表情:“卢纬我跟你不共戴天!我的帅哥啊!” 卢纬嘟哝:“说过了根本不是我删的,就是你根本没拍上。” 罗薇嗤之以鼻:“我拍过多少张了,会连个人都拍不上?明明是你不知怎么删掉了!” 卢纬叫屈:“我是干什么的,会连手机都不会用?说了没删就是没删!” 罗薇气得挽袖子扑过去掐他脖子:“是不是男人,敢做不敢当!” 众人又是一通哄笑。沈固微笑地看着他们——个个穷得口袋精光,却是干劲十足。跟他们在一起,时时都能感觉到青春的活力。 房间中间的桌子上摆着些汉堡鸡翅之类的东西,还有一个蛋糕。这里平常用作办公室,晚上就是卢纬和庞峰云的卧室。好在面积有90多平方,足够他们摆东西。池莉莉抓了块鸡翅啃,递一块给旁边的年轻人:“小麦快吃,不用跟他们客气。沈哥,你也吃啊。这是小麦,麦乔,今天刚来,跟罗姐学跑外。” 沈固打量那年轻人,瘦瘦的长得挺秀气,看样子还有点拘谨:“你们势力壮大了啊。” 庞峰云很高兴:“昨天谈了个挺大的广告单子,照这样发展,四个人是不够用了。”他是个很稳重的青年,今天这么高兴,想必是真谈成了个不小的单子。沈固也为他们高兴,但这事他插不上嘴,点了点头,走到旁边桌子上去看摊着的照片。罗薇得意洋洋地跟过来炫耀:“漂亮吧?今天我和小麦在台东八路发现一个小店,卖的这些饰物都很有特点,店主还会冲咖啡呢。” 沈固看她指点的那张照片,深褐色的咖啡面上用牛奶冲出一个白色的树叶图案,很是生动有趣。罗薇絮絮叨叨:“这店里边有不少好看的饰品——这个链子,这个胸针,都很有特色吧?” 沈固一张张地跟着看。其实对这些东西他是一窍不通的,除了从前戴的那块玉,他这辈子就再没碰过什么装饰品。 罗薇开心地举起手:“沈哥看,这就是我在那店里买的,就算送我自己的生日礼物。” 沈固刚才就注意到她在食指上新戴了枚戒指,像是琥珀的,雕成一个虎头的形状,眼睛处有两个深色的斑点,正好嵌在眼珠的位置,灯光下看起来像活的一样。罗薇得意地把手晃晃:“这可是我发现的,全店里就这么一款带虎头的。”她本人就对这些小饰品极感兴趣,做这一行倒是得其所哉,正好又属虎,戴这个戒指正合适。 沈固眼睛在满桌的照片里一扫,用手一指:“这个也带虎头吧?”那是一只手镯,从照片上看像是银的,接口处也是一个琥珀雕刻的虎头,看起来跟罗薇手上的一模一样。只不过镯子被挡在一个水晶首饰盒后面,看起来不大显眼。 罗薇哇的一声,几乎整个人都扑到照片上去了:“我怎么没看见呀?唉呀,我要是看见肯定就买了。小麦你来看,这还有个手镯呢。” 卢纬笑她:“就你那近视眼,能看见什么?人家沈哥那眼力,你能比吗?” 罗薇一个劲摇头:“不对啊!这盒子我当时看见了的,挺漂亮的,差点就买了呢,就是太贵了。当时我还拿起来看的,怎么就没看见这镯子?” 小麦小声说:“我也记得当时没这个东西。” 卢纬不屑:“照片都摆在这了,还不承认自己眼神不好。” 罗薇横眉立目,庞峰云眼看两人又要掐起来,赶紧出来打圆场:“行了行了,一天掐十七八遍,让沈哥笑话。罗薇,那什么,该切蛋糕了吧?” 罗薇来得快去得也快,马上把争执抛到脑后,欢喜地扑过去切蛋糕,不忘留下一小块:“沈哥,这块给汤圆。” 沈固好笑:“猫能吃蛋糕么?”汤圆是沈芝云近年养的一只小斑纹猫,时刻不离的宝贝,只是这次去疗养院住,人家不让带猫猫狗狗的,只好送到沈固这里来。 池莉莉咬着蛋糕插嘴:“不是说猫能喝牛奶么,那肯定能吃奶油。” 沈固觉得这逻辑并不太有说服力,但还是收下了。池莉莉用两个指头从书架上夹出一张名片:“万一要是吃坏了,沈哥你可以带它到这家去看看。我同学家里的狗上次得了病,跑了好几个诊所都说没法治,后来就是在这家治好的。” 沈固实在不知该说什么好。有这样的么?送蛋糕,附带送医生……这群年轻人啊…… 罗薇笑嘻嘻地用碟子端一块蛋糕过来:“沈哥快吃,不然都被他们抢光了。” 沈固不是很喜欢这种甜腻的食品,但还是伸手去接。碟子接到手中的一瞬间,他的眉头不易察觉地皱了皱——空气中,似乎有种味道,野兽的腥臭气——从前在野外生存训练里,他闻见过很多次。 31、神棍医生 一千五百米……两千米……三千米……四千五百米…… 沈固数到四千八百米的时候,前方奔跑的身影终于停下来,蹲在花坛边上喘得像拉风箱。沈固走过去踢踢他:“挺能跑么。怎么不继续跑了?”这小子可以,一口气跑了将近五千米,速度还挺快,居然把他拖得也有点喘了。 小偷用哀怨的眼光看着他手里的粉红包包:“大,大哥……呼……包都给,给你了……呼……你怎么……还追……” 沈固笑笑,把手里的包上下抛了抛:“这个啊——你从包里掏出来的东西呢?” 小偷傻了眼,半天,骂骂咧咧从裤兜里摸出个小盒子,沈固打开来看看,是枚钻石戒指。把盒子放进包里,沈固点点头:“好了,身份证拿出来,跟我到所里走一趟。” 小偷嘴里嘟嘟囔囔,极不情愿地伸手在裤兜里掏了掏,摸出几张东西,看了一眼,又想往回塞。沈固抬手抓住他的手:“做假证?”一把杂七杂八的东西里夹了张身份证,颜色跟真正的身份证很像,但沈固一眼就看出,那底子不是长城图案,而是一片森林。哪有这么造假的,真当警察都是瞎子? “你——你看见了?”小偷猛地瞪大眼,满脸的不可思议!沈固掐住他的手腕不放:“□□拿来,在哪里做的?” 小偷用力拔自己的手:“放手!什么假证,这是——” 沈固在他手腕上轻轻一扭,小偷嗷一声放开了手,沈固另一只手轻轻松松就把那张假证拿到了手里。照片倒是本人,一张娃娃脸,就是有点哭丧着,显得有些滑稽。左边则是: 姓名:白乐波 “白乐波?”什么名字!哪有人叫白萝卜的? 啪地一声轻响,□□在沈固手里变成了一堆碎片。沈固只看到出生那一栏似乎写了个1480年,还没等再仔细看看,卡片就碎掉了。 这一声让两人都停了手,白萝卜呆呆地看看落在地上的碎片,再看看沈固,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你——你是——”他倒噎了口气,仿佛被人踩了尾巴似地大叫起来,“你是什么人!” 沈固惊讶地看看地上的碎片。这什么假证,质量也太差了吧?他才碰了一下就碎了? 两人正在相互对瞪,一辆出租车在他们身边刹车,一个拎着猫笼子的女孩子跳出来,哇哇叫起来:“就是他!就是他!警察同志,你真厉害,跑这么远都追上了!” 沈固对她点点头:“这位同志,你看一下东西有没有缺少,然后麻烦跟我去做个笔录吧。”这女孩子就是失主,刚才穿着八公分的高跟鞋很是追了一段路,确实令人叹为观止。 派出所门口值班的老李头一看见沈固就笑:“小沈啊,又拿贼了?你跟贼有缘分吧?这个月第几个了?反扒队都没你厉害。” 沈固笑笑。本来今天他是要带汤圆去看病的。谁知道走在路上都能遇到抢劫呢?走在旁边的女孩子很是好奇:“你是刑警队的吧?这么厉害?” 沈固看看她:“我是片儿警。”这女孩子叫韩近月,自称在一个私人公司做会计,性格倒是开朗得很,一路上说个不停,顺带着把白萝卜骂了三千六百次,骂得他头也抬不起来。 韩近月眨眨眼睛,终于找不到话说了。片儿警啊……就是想奉承几句,也不知该说什么了。连白萝卜也抬起头来不敢置信地看着沈固,半天,骂了一句:“靠!算老子倒霉!” 沈固把他一推:“快走!”白萝卜往前一栽,扭头大喊:“我告你虐待啊!” 沈固眉毛一挑,刚要说话,楼梯上走下一个人来,白萝卜一眼看见他,眼珠子险些掉出来:“左……左左……” 沈固瞧瞧这人,面生得很,但显然白萝卜是认识的,要不然不会跟见了鬼似的,结巴了半天,终于结巴出三个字:“左队长——” 被他叫做左队长的人眉头一皱:“怎么是你?”随后对沈固点点头,“你好,是所里的吗?怎么没见过?这小子是怎么回事?” “他抢我的包!”韩近月抢先回答,又狠狠剜白萝卜一眼,“这么点大就出来抢,不好好教育还了得!” 沈固有一瞬间觉得这个左队长额头上似乎垂下了三条黑线,不过马上就恢复了正常:“人交给我吧。” 沈固看看他:“左队长认识他?”这个左队长应该不是局里的人,还是个三级警司。虽然他是在片区里上班,但隔个十天半月的就来一趟,差不多的人他都认识,却没见过这个人。 左队长点头:“他在别的地方也偷过,不过也就是小偷小摸,没想到又跑到这来了。” 韩近月大怒:“好啊!原来还是惯偷啊!这么小年纪,居然还转战南北呢!” 沈固看一眼白萝卜,只见此人跟耗子见了猫似的,大气也不敢出,看来肯定是被左队长整过,便笑笑:“行,让韩同志做个笔录。” 笔录没花多少时间,当街抢劫,捉贼捉赃,没什么好说的。笔录做完,姓左的就拎着白萝卜走了。笔录室出门左转没几步就是拐角,两人一过拐角,沈固就听见白萝卜哇哇叫起来:“左队长,我今天真是第一次偷,那什么快餐店倒了,我这还没找着新工作——”不知道左队长做了什么,他的声音一下子低了下来,“那个人看见了我的证件!” 沈固一下子竖起了耳朵。什么意思?不就一个假证么?这个白萝卜还特地告诉这个姓左的,难道这证还有什么蹊跷?他正想听听左健怎么回答,韩近月却突然叫起来:“啊呀,光顾着做笔录——完了完了,迟到了!沈同志,今天谢谢你啦,我得赶紧走了……”她带着一串高跟鞋清脆的响声跑了,沈固也就半点没听见姓左的后面又说了些什么。 老李头正在收拾东西,沈固走到值班室门口,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怎么局里来新人了?” 老李头怔一下,随即恍然:“你看见左健了吧?不是新人,是四川那边缉毒过来的。听说是他们在那边端了个□□窝点,逃了几个,他带了两个人追着就过来了。这几天市局里把刑警队的都调了不少人给他,看样子事不小呢。” 沈固心里一动,随即失笑。自己现在就一片儿警,瞎紧张什么呢?轮得着你吗?你以为还是当年在部队的时候啊? 芙蓉路15号。沈固提着猫笼子七拐八拐,终于找到了池莉莉说的那个地方。汤圆躺在笼子里,已经拉得有气无力了,还在乍着毛喵喵叫。 “行了行了,别叫了。”沈固无奈地敲敲笼子,“这不是到地方了吗?”所以说,好的不灵坏的灵,汤圆吃了那块蛋糕,这几天就一直拉肚子。更奇怪的是,自从他那天晚上从502回家,汤圆就跟发了疯似的,躲他像躲鬼。只要他在家就躲在沙发底下不敢出来,他稍微一靠近就乍起毛喵喵叫。沈固只好调了个休息日,费了半天力气把汤圆逮进笼子里,提着来看病。不过看着这破旧的,马上就该拆迁的房子,他十分怀疑池莉莉所说的“干净规矩”的诊所是否存在。 二楼有一家门口挂着个牌子:中间画一颗心,心左边是只猫,右边是只狗,虽然没有一个字,但意思已经很明白了。门是虚掩着的,沈固敲了两下,没听到有人回答,就推开门走了进去。刚跨进一只脚,屋子里顿时炸响一片猫叫狗吠。沈固诧异地看着七八只笼子里的猫和狗都跟吃了药似的缩在笼子一角狂叫,不禁怀疑:这是宠物诊所?猫狗精神病院才对吧? 这一片喧哗终于惊出个人来,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孩子睡眼惺松地从里屋跑出来:“这怎么回事?这位先生你——”沈固皱皱眉,抬起双手,表示自己没有携带任何刺激性的物质。两人正在一片混乱中对眼,门外又进来个人:“小来,这怎么回事?” 被叫做小来的年轻人像见了救星似的扑上去:“乐岑哥,你看……” 来人眼睛在沈固身上一扫,马上放下手里的东西:“把那块帘子拉起来,笼子都放到帘子后面去。”小来如奉纶音,飞奔回里屋捧出一块淡蓝色的窗帘布,在屋子一角拉开,把所有的猫狗都搬到帘子后面,果然吠叫之声立刻平息了下来。来人这才转向沈固:“这位先生是——带猫来看病的吗?” 沈固皱皱眉。池莉莉给他的那张名片上印的名字是钟乐岑,刚才小来管他叫乐岑哥,想必就是正主了:“钟先生这里的宠物都这么兴奋么?” 钟乐岑托一托有点下滑的眼镜:“不,它们只是比较畏惧你。” 胡扯!沈固暗暗在心里反驳。他也训过军犬,怎么就没见有这种反应?钟乐岑显然看出了他有不豫之色,微微一笑,伸手来接汤圆:“是这只猫吗?让我看看。” 沈固把笼子递给他。钟乐岑打开笼门,从里面把汤圆抱了出来。沈固不太情愿地看到,汤圆在他手里十分温顺,甚至还用头去蹭钟乐岑的手心,一副讨好的模样。钟乐岑轻声哄着,把它放到台子上开始检查。他有一双白净的手,十指细长,指甲修得很整齐,动作十分灵活。看年纪他似乎比小来大不了几岁,五官没什么特点,眼角倒是有一颗很鲜艳的红痣,不过被他脸上戴着的银色细边眼镜挡住了,并不怎么招眼。沈固从旁边看过去,那副眼镜的镜片并不内凹,应该是副平光镜,也就是说,他根本不近视。镜框上刻着一圈很细的花纹,也是银色的,如果不是阳光斜照上去,很难发现。沈固运足目力看过去,觉得那不像是普通的花纹,倒像是一排什么符号,但太细了,他又不能凑到别人脸上去,因此没法确定。 钟乐岑似乎感觉到沈固的目光,转过脸来看他一眼,但沈固已经不动声色地移开了眼睛,去看房间里的其他摆设。这屋子很干净。猫和狗身上都会有味道,但这屋子虽然不大,又聚集了七八只猫狗,这种气味却并不浓郁。陈设很简单,主要就是个检查台,墙边放着个柜子,从玻璃柜面里摆着几排药品和针筒。沈固的目光最后落到那块帘子上。布料很普通,就是那种最便宜的人造棉,淡蓝色,但是沈固仔细看看,可以分辨出那帘子上用同样颜色的线绣了一圈花边,纹路也很是古怪,看不出是什么花样。线很细,要不是沈固视力好,还真难以发现。 钟乐岑给汤圆检查了一遍,抬起头来:“吃坏了肚子。猫咪其实不应该吃太油腻的东西,还会发胖,对健康没好处。” 沈固心想是不是还得防三高呢,随口便问:“那吃什么药?” “比较严重了,有点脱水,还是打一针吧,这样好得快,可以少吃几天药。” 沈固看他一眼:“多少钱?” “嗯——”钟乐岑一样样计算着,“吊针150,三天份的药75,一次性针管25……” “250?”沈固扬扬眉。把他当二百五了吧? “什么药这么贵?” 钟乐岑推推眼镜:“我们的药都是纯天然的中药制剂,用的是民间秘方,不像西药会伤身体。因为产量少,所以贵一些。” 沈固一针见血:“是三无产品吧?” 钟乐岑干咳了一声,小来已经不愿意了:“你怎么说话啊!什么叫三无产品啊?纯手工制作你知道吗?养宠物还舍不得钱……” “哦——”沈固似笑非笑,“怪不得敢漫天要价,是觉得养宠物的人都不心疼钱是吧?” 小来涨红了脸,钟乐岑又推推眼镜,笑笑:“嗯,如果先生觉得这是三无产品,其实也说得通。因为我们用的都是民间秘方,并不批量投入生产,当然也就谈不上什么国家标准。不过呢,现在各种宠物医院用的西药,对动物其实都是有一定副作用的,而且越是纯种的宠物,越是容易缺乏某些免疫能力……当然,我们刚才说的是标准价格,对常来的客户,我们打八折。” 沈固仍然似笑非笑:“我是第一次来。”这个医生很有意思,对动物很有爱心的样子,宰起人来却一点不手软,而且见风转舵得相当快,这一下就成了八折了。 钟乐岑怔了怔,又习惯性地推推眼镜:“七折。”显然他也看出来沈固不是喜欢兜圈子的主儿,干脆收起了纯良无害的模样,“不过这是保密价。” 沈固哦了一声,忽然问:“我能看一下钟医生的行医执照吗?” 钟乐岑显然是没料到沈固会问这个,怔了一下,转头去看了一眼墙上的营业执照。沈固微微一笑:“钟医生不用提醒我那个。据我所知,开宠物诊所,需要两名以上注册的职业兽医,两名以上的注册兽医助理;选址要远离人口密集区,出口不得朝向办公室居民楼或院内,至于器械么……”有一次执行任务需要在一家宠物医院卧底,他就从网上查了些资料,现在虽然不能全部记得,但有关这家诊所违规的地方还是能说出个一二三来。 小来脸涨得通红:“你是警察啊!查户口啊!” 沈固微笑着掏出证件:“不好意思,我就是警察。” 小来傻了眼,转头去看钟乐岑。钟乐岑吸口气,摆手示意他到屋里去,然后抱着汤圆在检查台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这位沈先生,您究竟是什么意思?我看您不像是来踢场子的,如果是觉得价格太贵,我们可以商量。” 沈固忍着笑打量他。钟乐岑的五官不甚起眼,但轮廓清晰干净,眉毛尤其整齐,像画出来的一样,说话的时候紧紧皱着,带着点无可奈何。沈固真不知道自己还有捉弄人的兴趣,但是这个人,确实很有意思。 汤圆咪咪地叫着,有气无力。钟乐岑抚摸它几下,皱着眉抬起头来:“沈先生,价格的事好商量,但你的猫不宜再拖,我看我们先治疗再说别的吧。” 沈固点点头。钟乐岑站起身来,把汤圆放在检查台上,回身去配药。他个子不算高,站起来倒是显得腰细腿长。沈固眯着眼睛打量他,想起池莉莉对着罗薇神秘兮兮的表情:“我同学说,那主治医生是个帅哥哦……”帅哥……要是被卢纬看见,恐怕又是三个字的评价——小白脸。 钟乐岑手脚很快,汤圆在针头扎进去的时候喵地叫了一声,但在钟乐岑的抚摸下乖乖地躺着没动。沈固有些叹为观止。以前他见过军犬打吊针,训导员要在旁边守着,还要防备犬突然发脾气。而汤圆可不是省油的灯,更没有受过什么训练,背了沈芝云也是很调皮的,除了睡觉,沈固就没见它这么安静过,看来这个可能根本没有兽医执照的钟乐岑,对动物还真有一套。 吊针很小,十几分钟就打完了,钟乐岑把汤圆抱回笼子里,转身去洗手。沈固看看笼子里的汤圆,果然有了点精神的样子,于是掏出两百块钱放在桌上。钟乐岑洗完手拿了配好的口服药回来,看见钱怔了一下:“沈先生——不是要——” 沈固笑笑:“我想钟医生应该也拿不出兽医执照吧?” 钟乐岑很尴尬地笑了一声。沈固耸耸肩,伸手去提笼子:“行了,我只要知道钟医生不是坑蒙拐骗就行——”最后一个字还没说出口,汤圆已经猛地抬起身子又开始炸毛。沈固诧异地收回手——这是有精神了? 钟乐岑沉吟地看一眼笼子,再看一眼沈固:“沈先生要不要试试这个?” 沈固回头,看他从衣袋里掏出张小黄纸片,上面用红颜色横一道竖一道不知画了些什么:“这是什么?” “隔灵符。”钟乐岑俯身把纸片贴到笼子上。汤圆用爪子好奇地拨拉了一下,果然安静了下来。 “隔灵符?”沈固皱起眉。 钟乐岑伸手进笼子里去摸摸汤圆的头:“动物的感觉都比较敏锐,沈先生身上的煞气太重,所以它们会害怕。贴了这个,它会安心些。” 沈固的眉头皱得更紧:“钟医生还兼职神棍?” 小来一直在门边探头探脑,这时候小声插嘴:“乐岑哥是钟家人,才不是什么神棍。” 沈固一扬眉:“钟家?”该不会是钟馗吧? 没想到小来理所当然地点头:“对啊,乐岑哥可是钟馗的后人。” 沈固默了。神棍他见过,但,还真没见过吹成这样的。不想再多说,他提起笼子:“行,钟医生,或者说钟天师?再见。” 32、特殊的婚礼 “你认识死者?”负责这件案子的警察显然也熬了一夜,听见有人提供线索,眼睛都亮了一下。 “她叫罗蔓,是外地人,因为姐姐猝死来奔丧的。据她自己说,现在住在她的同学家里……”沈固把大体情况三言两语讲了讲,然后问,“她怎么死的?” 警察抹了把脸。他看起来年纪也不大,给人的感觉就是经验不足:“从现场看,是走进了别人的樱桃园子,被看园子的狗咬死的。但是园主人说狗他们喂得很饱,不可能饿到去攻击人……”大约因为沈固也穿着警服,虽然是片儿警,也算同行,他的话也就多了点。 沈固皱了皱眉。看园子的狗可能攻击人,但如果真是喂饱了,啃尸体这种事——确实不容易发生。 “法医鉴定怎么说?” 小警察诧异地看了沈固一眼:“你是死者的什么人?”言外之意,你打听这么多干什么? “我和死者的姐姐是朋友,因为她就这么一个妹妹,现在出了事,我们不能不关心。” 小警察迟疑一下:“对不起,如果你是家属的话我们可以透露一些,但——” 沈固点了一下头,这他也知道,如果不是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他本来是不会多问的。 “如果你们要联系死者家属,或者可以先联系一下死者姐姐的朋友,他们有电话。” “哦,谢谢。”小警察接过沈固留下的电话号码,似乎有点过意不去,沈固趁机问道:“我能去看看死者吗?” 小警察有点为难,但手里捏着人家刚刚给的电话,最后还是答应了。 尸检科有一种极其古怪的味道,任何人在这种味道里呆久了都会极不舒服。罗蔓的尸体放在冷冻柜里,旁边有个密封塑料袋,放着从她身上清理出的物品,沈固看了一眼,忽然问:“死者手上戴的戒指呢?”塑料袋里有手机、钱包、钥匙等等零碎物品,但没有那个戒指。 小警察眉头也皱了一下,旁边听到的法医已经快步走了过来,一看之下,脸色立刻变了:“昨天下班的时候,我明明记得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里面了。” 沈固走出警局大门的时候天已经阴得不像样,有星星点点的雨飘下来。尸检科折腾了半天,那枚虎头戒指仍是无影无踪,仿佛人间蒸发了。因为戒指外形奇特,所以法医也有深刻印象,确信自己肯定是放进密封袋里了,而且值班人员证实昨天晚上并没有人进入过检验室,于是人命案还没结案呢,就又多了一件失窃案。 沈固开着车在路上慢慢蹭。今天早上为了早点到所里,他开了沈芝云的车,这下倒正好用上了。雨渐渐大起来,车流移动得更缓慢,沈固一只手把着方向盘,一只手掏出烟来,正想点上,就从后视镜里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影——钟乐岑。 钟乐岑今天穿得很正式而鲜艳,浅粉色的衬衣,深灰色的西装,看起来都是新的,倒是外面一件淡蓝色的大衣有些旧了。他没带伞,躲在路边屋檐下,一面四处张望,显然是想打车。沈固摇下车窗喊了他一声:“上车!” 钟乐岑小心地踩过路中间的泥水走到车边来:“沈先生?我,那个我去别的地方,恐怕不顺路。” 沈固伸手把车门推开了:“先上车,顺不顺路再说。这个时候,你根本打不到车。” 钟乐岑看看时间,苦恼地皱起眉,还是上了车。沈固把烟盒递过去:“去哪儿?” “哦,谢谢我不抽烟。那个,我去樟州路。” 沈固把烟扔回去,心里盘算一下路线,把车拐上旁边的小路:“也不算绕。樟州路哪里?” 钟乐岑不太好意思:“寂莲酒吧……可是那个地方比较偏——” 沈固笑了一声:“不用客气了,宰我药费的时候也没见你客气。” 钟乐岑的脸微微红了。他本来长得白净,又在冷雨里站了半天,脸颊白得如同上好的瓷器,现在染上一抹红,说不出的鲜艳。沈固多看了两眼,见他不自在地拉领带,忍不住打趣道:“穿得这么喜庆,约会去么?” 钟乐岑脸更红了:“不,是——朋友聚会。” 寂莲酒吧并不难找,在街道的一处拐角上,门面并不大,招牌上是几朵蓝色的莲花。沈固把车停下,门童立刻迎上来:“乐岑哥,呀,今天穿这么漂亮,还带新朋友来了?” 钟乐岑刚刚凉下去的脸颊又红了:“不是,说什么呢。里面人都到了?” 门童嘿嘿一笑:“这不是就等着乐岑哥你来嘛,江泉也真是怪,非要写什么对联,还要毛笔的,除了你,别人都不行……” 钟乐岑回身向沈固道了声谢,拍拍喋喋不休的门童,走进酒吧里去了。沈固发动车子,刚开出十米就不禁拍了一下方向盘——真是糊涂!不是觉得那戒指不对劲吗?白白放着这么个天师在,怎么就忘了问一问。 门童见沈固回来,脸上笑得跟花儿一样:“这位先生,您——” “我有件事情忘记问钟医生,能不能——” “您请进。”门童笑嘻嘻地让他,“乐岑哥在里边呢。” 寂莲地方并不太大,这时候人也没多少,沈固一眼就看见了钟乐岑。斜对大门左边是吧台,一条红毯从吧台后门铺出来,直铺到大堂中央,那里靠着墙,用鲜花围成半个圆形,中间摆着多层蛋糕和香槟杯塔,钟乐岑就站在那圆圈旁边。吧台上铺着洒金的红纸,有个男孩按着纸,而他提着笔,半弯着腰在写字,西装因为弯腰稍稍提了起来。沈固看了一眼,觉得那腰自己差不多能用两只手握过来了。 钟乐岑写得很专注,并没看见沈固进来。他写完一张,那男孩就往墙上贴一张。沈固看第一张上写的是:绸缪束薪,棠棣之华。 沈固对诗呀词的不感什么兴趣,但沈芝云自幼就读诗诵词,酷好此道,因此他耳濡目染,半强迫地记住了不少。这两句都出自《诗经》,第一句是描写新婚之夜的,普遍认为略有戏谑之意,第二句则是写兄弟情谊的,基本上八杆子打不着。他正琢磨,钟乐岑已经写完了第二张:呦呦鹿鸣,求其友声。 这两句倒还有点联系。呦呦鹿鸣是表示招待宾客,而求其友声就更容易理解。沈固环顾四周,觉得这应该是场婚宴,所以才有“呦呦鹿鸣”和“绸缪束薪”的句子,可是关“棠棣之华”什么事呢? 这会钟乐岑已经写完了第三条,那男孩把它贴在最底下,字比较小,沈固看那写的是:恭祝江泉、吴凝先生新婚快乐,一往无前。 沈固心里一动。且不说这个“一往无前”用在新婚贺辞上有点奇怪,关键是那两个名字后头只有一个“先生”的称谓,究竟是钟乐岑少写了一个称谓,还是——这两位都是先生?他再次环顾四周。这时候人已经渐渐满座,但全场都是男人,没一个女人和孩子。沈固突然明白了——这是个gay吧,而他马上要看到的,大概就是一场同性婚礼。难怪要说“一往无前”,这样的婚姻要维持下去,还真需要点格外的勇气。那么这个“求其友声”,就是因为来宾都是此道中人了。 那男孩贴完了纸,突然发现沈固在看着他们,立刻拉了拉钟乐岑。钟乐岑猛一回头,立刻呆住了。沈固有趣地瞧着他,觉得如果他眼睛再大点,眼珠子就掉出来了,脸上的表情更是好看得很。也不知怎么想的,他居然抬手用两根手指对钟乐岑勾了勾。旁边那男孩脸上立刻爆出坏笑来,钟乐岑脸上的表情一再变化,终于带着一种明显是硬着头皮的表情走了过来:“沈沈先生,你,还没走?” 沈固扬了扬眉:“我记得你看过我的证件,我叫沈固,不叫沈沈。” 钟乐岑连耳根都红了:“那个什么,我不是这意思……” 沈固觉得捉弄得也够了,忍住了笑,换上了正经的表情:“钟医生,你知道有什么人会把虎头图案叫做将军印么?” 钟乐岑皱起眉:“将军印?虎头图案?你在哪里看见的?” 沈固正要详细讲一下虎头戒指的事,门童忽然跑了进来,大声笑着说:“到啦,到啦!大家快准备,一会就进来!” 这一下,酒吧里立刻热闹进来。沈固看见七八个人从自带的箱子里拿出小提琴、萨克斯、长笛之类的乐器,摆出要演奏的架式。而往墙上贴纸的男孩从吧台底下拖出装着玫瑰花瓣的篮子,跟门童一左一右跳到后门两边。钟乐岑犹豫了一下,露出为难的神情:“沈先生你看,我——” 沈固已经猜到了:“你要主持婚礼?” 钟乐岑更为难:“那个,他们……他们是——” “都是男人?” 钟乐岑瞪大眼睛,几乎要语无伦次了:“你怎么——那个我是说——反正——” 沈固好笑:“你忙吧,不然我明天再找你。” 贴纸的男孩虽然站在门口,眼睛却一直瞄着他们,闻言很热心地插嘴:“这位先生也留下来吧,多一个客人不是更热闹?” 钟乐岑瞪他一眼:“非非!” 沈固犹豫了一下,看钟乐岑的表情尴尬不已,而酒吧里已经有不少人都注意到了他们,觉得这时候出去恐怕不好,索性说:“有什么我能帮忙的么?” 钟乐岑脸上立刻露出感激的表情来,非非已经跳过来把一瓶大香槟塞给他:“喷香槟喷香槟!” 门打开,七八个乐手奏起婚礼进行曲,两个穿白西服的年轻男人挽着手走进来,后面跟着一男一女,男的三十多岁,穿一身黑西服,女的也就二十出头,瘦瘦的穿条白裙子,手里还各提一个用红包袱包起来的脸盆,沈固瞥见那脸盆里面是什么面条之类的——这是伴郎伴娘?居然还有伴郎伴娘?重点是,居然有伴娘! 非非和门童开始拼命地洒花瓣,于是沈固顾不得慨叹世界的神奇,开始摇晃起香槟酒来。香槟带着泡沫喷出来,全场来宾起立鼓掌,还有乱吹口哨的,那叫一个热闹。钟乐岑虽说是婚礼主持,但显然今天来的人都跟新郎新——郎很熟,不等钟乐岑说话就吆喝起什么盖章来了。两个男人倒也大方,立刻就来了个法式热吻,底下口哨声响成一片,钟乐岑只好笑着退下来。 一个长达三分钟的热吻结束,底下就有人高喊敬酒送礼物了。伴郎伴娘拿出小杯子,两个新郎开始各处敬酒,凡被敬到的人都拿出礼物来,当场打开让两人验收。那礼物五花八门,什么画像啊、玉石珠子的手链啊、葡萄酒啊,非非甚至送了件毛衣。钟乐岑笑着对沈固解释:“今天送的礼物不要贵重的,全要自己亲手做的,谁要是拿不出自己亲手做的像样的礼物来,就为今天的来宾买单。” 沈固叹为观止。好吧,如今这社会无奇不有,男人会织毛衣,嗯,也,也没什么稀奇。 “那你带什么了?” 钟乐岑不太好意思地说:“也没什么,就是那婚礼蛋糕是我做的。” 沈固惊讶:“真的?你还会做蛋糕?”那多层蛋糕做得真不错,裱花也弄得很漂亮,真看不出来是出自非专业人士之手。 钟乐岑脸又微微红了一层:“以前学过,苏完喜欢吃甜的……” 沈固没说话。看到今天的情景,他忽然意识到钟乐岑大概也是个gay,那他和苏完…… 酒很快敬到这一桌来了,两个新郎看见沈固,都愣了一下,非非抢着解释:“这是乐岑哥的新朋友——”新朋友三字拖着长音,九曲十八弯。 钟乐岑闹个红脸,两个新郎中高个的一个倒是很爽快:“乐岑的新朋友?你好,我是江泉,这是吴凝。” 沈固跟他们握握手:“沈固。不好意思,仓猝过来,不知道你们办喜事,也没带什么礼物。” 江泉笑着摇手:“乐岑的朋友,还带什么礼物呢,肯来就是给我们面子了。” 沈固看看周围,每个人都带着或大或小的礼物包,只有他这里两手空空,稍稍迟疑了一下:“礼物这会是来不及了,给大家助助兴怎么样?” 江泉很感兴趣:“好啊?怎么个助兴法?” 非非在一边插嘴:“也来盖个章——”被钟乐岑瞪回去了。 沈固左右看了看:“可能要破坏一下墙面了。” 伴郎淡定地接话:“没关系。” 非非又从旁边露出头来:“这位是寂莲的老板,他说没事就肯定没事。”被伴郎一巴掌又拍了回去,对沈固笑笑:“我是空华,沈先生既然是乐岑的朋友,想做什么请便。” 沈固在桌上扫了一眼:“借几把刀叉用用。”今天准备的是西餐,每桌都有刀叉。沈固这一说,旁边几桌立刻就有人把刀叉递过来。沈固掂起一把餐刀在手里转了转,一甩手,刀子就扎进了对面的墙壁。接着是餐叉,准准地钉在刀子旁边。等到他甩了六把之后,底下渐渐起了议论声——沈固是在用餐刀和餐叉围一颗心出来。一把刀一把叉,边缘精确地联接在一起,不露半点缝隙。随着心渐渐成形,观众都有点兴奋起来,一把把的刀叉从旁边的桌子不停地传递过来,沈固每甩一把,四周都传来紧张的“哦——”一声。等到一颗心严丝合缝,桌上还剩一把刀子。沈固把刀子掂在手里,四周半点动静没有,都看他要怎么办。沈固左右看看,每张桌子上都插着几朵玫瑰花,他摘下一朵往前一扔,随即甩手把刀子射出去,餐刀穿过玫瑰,带着花朵扎到银光灿灿的心形正中间,引发周围一片欢呼叫好声。江泉大力鼓掌:“精彩精彩,多谢了!” 沈固对四周点点头,坐了下来。钟乐岑看看江泉和吴凝又去下一桌敬酒,压低声音说了一句:“谢谢。” 沈固瞥他一眼:“谢什么?” 钟乐岑有些窘迫地低声说:“那个,谢谢你没,没掉头就走,没看不起我们。” 沈固沉默了几分钟,慢慢地说:“没什么,我以前有个兄弟,也是这样——” 钟乐岑啊了一声,眨眨眼睛,不知要说什么好。沈固笑笑,转换话题:“怎么还有伴娘?” 钟乐岑露出头疼的表情:“你说小溪?别提了,这丫头啊——她自称是什么,什么同什么女的,因为是空华的表妹,经常到这来帮忙。” 沈固茫然:“同什么女?” 钟乐岑抓抓头:“我也忘了。总之,总之你还是离她远一点好,她那个——缠起人来真不是盖的!” 沈固低声笑:“也缠过你?” 钟乐岑很苦恼地抓头:“那小丫头——” 沈固笑着说:“叫人家小丫头,你又有多大?” 钟乐岑抬头看他:“我二十九了,叫她小丫头正好。” 沈固吃惊:“你有二十九?”钟乐岑看起来也就二十四五岁的模样,哪里像快三十的人了呢。 钟乐岑不满:“当然了。” 沈固闷笑,突然想起来:“那苏完多大?有四十了没有?” 钟乐岑瞪大眼睛:“什么啊!苏完跟我一样年纪。” 沈固继续闷笑摇头:“看不出来。” 钟乐岑无奈地看着他:“就算苏完不太,不太修边幅,也,不至于吧……” 新郎已经敬完了酒,程序颠倒之下,菜终于开始上了。酒吧侍者不多,很多人也自动起身帮忙,人一穿梭,温度似乎就上来了。钟乐岑额头上渗出一层细汗,随手解开衬衣的上面两颗扣子,沈固的目光扫过去,突然一凝:“怎么回事?”钟乐岑脖子上有一道紫红的伤痕,像是被什么东西抽出来的。 钟乐岑下意识地把领子又扣起来:“没什么——” 沈固一把攥住他的手:“苏完打的?你是个男人不是,连打架都不会?就算他是你男朋友,也不能让他随便就打人!” 钟乐岑连忙说:“他不是我男朋友。”话一出口,他才发觉自己声音似乎大了点,幸好周围的人都在谈笑,倒也没人注意。 沈固没再说话。钟乐岑尴尬地咳嗽了一声,说道:“那个,你不是今天说什么将军印么?” 沈固看他不愿再说,也就顺着转了话:“对。目前死了两个人,我怀疑,都跟一枚虎头戒指有关,还有一个卖这种饰品的小店,很奇怪。” 钟乐岑皱着眉头想了半天:“虎头戒指?要么,我们去那店里看看?” 33、为虎作伥 沈固和钟乐岑离开寂莲的时候已经九点多了。江泉被人灌得舌头都大了,还非要出来送他们,拼命地拍着沈固的后背:“兄弟,谢谢啦!精彩!厉害啊!那什么,乐岑,好人,难得!又会做饭,脾气又好,兄弟你赚了——”他把大拇指一直竖到沈固鼻子底下,结果被吴凝一巴掌拍了下去,边道歉边架着他往回走,他还在那里狼嚎,“乐岑,这个好!那什么姓苏的,快踹了他!” 钟乐岑脸红到脖子根,假装没听见上了沈固的车。等车开出一段路,他才把脸上的温度降下去,无比尴尬地开口:“对不起,江泉他喝多了。” 沈固瞄一眼他颈子上的伤痕,淡淡道:“没什么。不过苏完这么名声远扬,看来你们这家庭暴力不是一天两天了。” 钟乐岑无力地解释:“他们都误会了,苏完他真不是我男朋友——他根本就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人。” “不是你男朋友那就更不能让他打了,难道你欠他的?” 钟乐岑低下头,半天才轻声说:“我是欠他的……” 沈固挑起一边眉毛:“欠他钱?”怎么看,都像是钟乐岑在养着苏完。 钟乐岑摇摇头,没有说话。毕竟相识不深,人家不愿意说,沈固自然不好再问。车里安静了下来,钟乐岑把头靠在车窗上出神。车里没开灯,只有路灯的光线时而照射进来。昏暗之中,钟乐岑的轮廓反而明亮起来,整个人都泛着微光似的。 路上车少,很快就到了台东。沈固远远就看见那块高大的广告牌:“到了。” 钟乐岑摘下眼镜望了望:“店在哪里?” 沈固把车停下:“就在那广告牌后面。”然而等他带着钟乐岑走过去就说不出话来了。广告牌后面是褪色的墙壁,根本连个耗子洞都没有,更别说是什么门面了。钟乐岑倒是见惯不惊的模样,戴上眼镜仔细地在沈固指出的位置端详了半天,然后掏出一支钢笔一张黄纸,当场就在纸上画起来。沈固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而画出来的线条都是暗红色的,显然不会是什么钢笔水:“这里面灌的什么?” “黑狗血和朱砂。”钟乐岑把画好的符纸折起来,一甩手燃着了,在墙壁上慢慢地熏。片刻之后,墙壁上隐隐浮现出一扇门的影子。钟乐岑皱起眉:“鬼店。” 沈固现在听到什么鬼啊妖的已经没什么特别反应了:“是什么鬼?” 钟乐岑试着推了推墙上的影子,那影子似乎晃了晃,露出一条缝来,却没有打开,倒是从门缝里滚出一颗果核来。钟乐岑俯身捡起来:“杨梅核?虎头,将军印——伥鬼!” 沈固皱眉:“什么?”虽然墙上有门的影子,可墙壁还是墙壁,这杨梅核就这么从墙壁上滚了下来。如果你在看电影的时候突然从屏幕上跳出来个什么东西,再大胆也会觉得别扭的。 钟乐岑肯定地点头:“是伥鬼。为虎作伥这句话你知道吧,‘伥’,就是伥鬼。被老虎杀死的人死后就变成伥鬼,为虎所役使。伥鬼嗜酸,呼虎为将军,所谓将军印,就是留有虎魂的印记。俗谓虎死精魄埋入地下,千年化为琥珀,所以虎眼以琥珀雕刻,其为怪必盛。” 沈固摸摸下巴,不太习惯这一套文诌诌的东西。钟乐岑说起这些来话就多了,侃侃而谈的神情中透着自信,有说不出的生动。 “这么说,罗薇和罗蔓都是被伥鬼害死的?” 钟乐岑脸上的光彩消失了,低下头:“可惜我灵力太低。你既然进过这个店,身上也会有痕迹,如果我能觉察,也许就能救她们。” 沈固皱皱眉:“这和你没关系。你往自己身上扯算怎么回事?” 钟乐岑低着头,把那颗杨梅核在指间捻动,苦笑一下:“如果道行深的人,靠着这颗杨梅核,大概还能追查伥鬼的下落,我……” 沈固从他手里把果核拿过来扔得远远的:“没你什么事。走,我送你回去。” 钟乐岑被他拉着走,回头还想去捡那杨梅核:“可是伥鬼还会再害人,得把它找出来。” 沈固猛然想起一件事:“有个人,我知道他也进过这店,可能还认识那个伥鬼——” 502只有庞峰云一个人在,听沈固问小麦的住处,他摇摇头:“小麦才来了几天,只说住在浮山后一带,不知道具体住址。而且他已经走了,我们……干不下去了。莉莉的爸妈叫她回家去,卢纬在婚庆公司找了个摄影的活,我也面试了几个地方,可能到广告公司去干。”他神情怅然,毕竟《倾城》已经有了一定的市场,自己亲手建筑起来的成果毁于一旦,谁也难受。 “有小麦的手机号吗?” “哦——”庞峰云找出一个小灵通号码。但沈固拨打过去,却是“您拨打的电话不在服务区”。庞峰云拍了拍脑门:“对了,好像小麦说要回老家去看他外婆什么的,可能已经出了滨海市了。” 沈固看看钟乐岑,钟乐岑也看着他,脸上露出担忧和自责的神情。他的头发很软,柔顺地从额前垂下来,挡住了眼睛。沈固伸手想给他拨开头发,手伸到一半转了弯,在他肩上拍了拍:“别这副模样,走吧,送你回去。虽然他见过那家伙,也不一定就会有事。我也见过,现在不是没什么事么?” 钟乐岑摇摇头:“你说那门上挂了一面虎头镜?” 沈固点头:“对。镜面就在虎嘴里,要是在镜子里照见自己,就像头被咬在虎口里一样。” 钟乐岑沉思着说:“也许这就是关键。一定不是每个进店的人都能看到有虎头的饰品,至少你当时就没看到。这也许与你没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有关。我想,那位买了虎头戒指的小姐一定在镜子里看到过自己的脸。” 沈固想了想:“那罗蔓呢?她可未必进过那饰品店。而且,据说她是被果园里养的狗咬死的。” 钟乐岑皱眉:“确定吗?” 沈固耸耸肩。他又不是办案的刑警,也不是法医,怎么会知道? “我去打听一下。” 钟乐岑点了点头:“如果伥鬼杀人,不会只杀一两个,可是如果很多人莫明其妙的死亡,一定会引起警方注意,现在什么秘密也藏不住,报纸上不可能没有半点消息,所以伥鬼一定不会明目张胆地杀人,而是渐渐吸取人的精魂。就像罗薇小姐,表面上看来是心脏病,其实是被虎伥一点点吸干的。但那枚虎头戒指如果已经杀了一个人,就可能具有更强的力量,所以我想,恐怕咬人的,并不是狗……” 沈固沉吟着:“有道理。按说崂山那地方人并不算很少,虽然现在还没到吃樱桃的季节,但几只狗追着一个人咬这么大的动静,也不可能一个目击者都没有……不过,如果不是狗,难道是——”他想起罗蔓那张恐怖扭曲的脸,没再说下去。 钟乐岑若有所思:“如果我们去现场看看,也许能发现点什么?” 沈固皱皱眉:“明天我轮休,先去局里打听一下,如果有什么线索,我再找你。对了,给我个手机号吧。” 两个人说话的工夫,已经到了目的地。小巷照旧是窄得开不进车去,钟乐岑刚要下车,沈固突然拉住他:“有人!”话没说完,路边已经噌地窜出个人来,直接扒到了车窗上——顶灯微弱的光线照出苏完酒气冲天的脸。沈固皱皱眉,从另一边下了车,直接把苏完提着领子拖到一边:“干什么!” 苏完醉眼迷离地看了他一会,呵呵笑起来:“难怪这么晚回来,原来有相好的了!嗯,有钱人吧?”他摇晃着转向钟乐岑,“真当我什么都不知道?当我是瞎子?我早就知道了,你去的那什么酒吧来着,什么莲花?” 钟乐岑的脸唰地白了。沈固一把将苏完转向自己:“说什么呢你!” 苏完瞪起眼:“干什么?动手?” 钟乐岑白着脸过来插到两人中间:“苏完,你怎么不回家?” “老子没带钥匙!”苏完摇晃着又转过去,“怎么啦?怕我看见啊?” 钟乐岑深吸了口气:“没什么好怕的,你知道就知道了,我就是这样的人。外面冷,回去吧。” 苏完翻着眼睛看了他一会,眼珠子费力地转了转,露出点诡异的笑:“对,回家,回家。”一边说,他居然一边摇头晃脑地先往前走了。钟乐岑低着头向沈固快速地说了声“再见”,匆匆跟上去扶着他。小巷里黑得很,两人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黑暗中。 沈固第二天一早就去了局里,找昨天那个小警察。小警察似乎又熬了一夜,两个黑眼圈堪比熊猫了,见了沈固,那对熊猫眼一下子睁大:“怎么又是你?” 沈固倒还真难开口,总不能上来就跟人讲这杀人的是个鬼,估计也没人信不是? “死者姐姐的几个朋友听说了这件事,都很关心,让我来问一下,有没有什么结论?人究竟是为什么死的?” 小警察很警惕地看着他:“我上次说过了,你不是家属,我们不能告诉你。” 沈固皱皱眉,正想着怎么说服他,门口走进个人来:“小黑子,怎么样了?” 小警察一抬头:“左队,这位是死者姐姐的朋友,过来问情况的——” 沈固转头一看:“左队长?”这位正是在所里见过的左健。 左健显然是记得他的:“哦,是沈警官。” “左队长叫我沈固就行。片儿警,也不敢叫警官。” 左健笑了笑:“那我就叫你小沈了。怎么?你认识死者?” “应该说认识死者的姐姐。” “哦——”左健犹豫了一下,“到我办公室来谈吧。” 左健的办公室很干净也很普通,并没有半点异于平常的东西。沈固不动声色地四下观察着,想起上次那个古怪的白萝卜跟左健说的话,心里暗暗生疑。左健把门关上,倒了杯水:“坐。我听说,你是从特种兵里退下来的?” 沈固皱皱眉。他不愿意跟任何人谈退役的事情。但是左健似乎没看出他的不悦:“听说,你是因为执行任务误伤了无辜群众,所以才退的役?” 沈固淡淡地说:“左队长,这和死者的死因应该没什么关系吧?” 左健笑了笑:“是没什么关系,只是我随便打听来的。” 沈固扬扬眉:“左队长打听我是什么意思?” 左健微笑:“我只是觉得,这样的身手,只当片警太屈才了。” 沈固没说话,端起水杯喝了一口。从前的事,他不愿意在人前提起,只是偶然深夜之中,才会止不住地想起过去的骄傲和荣耀。半晌,他淡淡地说:“左队长不是要说那案子的事么?我听说左队长是来缉毒的,怎么这个案子也归左队长管?” “其实,罗蔓也在贩毒。” 沈固这下真有点惊讶了:“罗蔓?” 左健点头:“罗蔓的那个所谓同学,是贩卖软毒品的,罗蔓也在迪厅酒吧里卖过□□,不过她的死,似乎与贩毒确实没有关系。” 沈固略一迟疑,单刀直入:“罗蔓是被狗咬死的吗?还是被别的什么——” 左健眼睛一亮:“别的什么?” 两个人对视着,彼此都想从对方目光里看出点什么,终于还是左健先让了步:“法医鉴定,死者身上有大型猫科动物抓出的伤痕……” 沈固一凛,左健已经紧钉着问:“你知道什么?” 沈固沉吟片刻,无声地说了一个字:“伥。” 左健往前一探身子,目光炯炯:“你也知道?” 两人又是面面相觑,片刻,左健笑了起来:“真没想到,你一特种兵,居然——” 沈固淡淡道:“你还是三级警司,不是一样么?再说,我不懂这些,是我一个朋友说的。” “我能见见你那个朋友吗?”左健有些兴奋,“伥鬼不除,还会继续害人,如果你的朋友也是这一行的,大家见见面,也好合作除掉这个祸害。” 沈固沉吟一下:“我可以跟我朋友说一下,不过他怎么说,我不能保证。” 左健点头:“好。至少知道还有同道中人。” 沈固看他一眼:“左队长既然懂这个,怎么还当警察?” 左健苦笑一下,从衣袋里摸出烟盒来:“来一支?” 沈固接了。左健掏出打火机给两人点上,吐了个烟圈:“我父亲就是个天师,而且很有天赋,算是我们家族好几代以来最有天赋的。可是,他死于吸毒。天师镇妖捉鬼,可是妖鬼害死的人,远远比不上毒品害死的。所以我从那时候起决定要当警察,而且就办缉毒的案子。在边境上干过四年,后来受了伤,就回到市区办案了。” 沈固点了点头,没说话。左健抬头看着他:“你有没有兴趣到刑警队来?我打听过你,神枪手,以后要是不摸枪了,不是可惜么?” 沈固抽着烟,没立刻回答。左健沉吟着问了一句:“当时怎么就动枪了?” 沈固把烟一下子捻灭在烟灰缸里:“他想对我兄弟动枪!仗着老子的关系才拿上枪,就想拿来打自己人。我要真想伤他,就不会只打飞他的枪。” 左健静静听着,也捻灭了烟头:“你们执行任务,怎么会自己人动起枪来?” 沈固又沉默了。左健看出他不想再回答,也就没有再问下去:“再考虑一下吧。还有你那位朋友,替我约一下。就说左家二十二代左健想见见他,行么?” 沈固点了下头,站起身来,忽然想起一件事:“左队长,那个白——白乐波,是什么人?他拿的那个证件,又是什么?” 左健笑了一声:“他不是人。说起来,你能看见他的安全证——你是天生的阴阳眼?” 沈固皱眉:“不是人?那是什么?” 左健笑着说:“一只兔子。化人的年头倒真不短,就是修行不上道,到现在还是什么都不会。” 沈固无语。敢情白萝卜看着跟十八九岁似的,原来是个老妖怪,怪不得出生日期那一栏写1480年…… 说是轮休,沈固一出警局大门,就被所里的电话call回去了,原来是一伙社会青年斗殴,还伤了几个。等他忙完了出来,天色早黑了,雨也不知道什么下起来的,居然还不小。沈固打了个车回家,刚刚走上四楼,就听见五楼有细微的呼吸声,他一步步走上去,只见自己家门口窝着黑黝黝一团,像是个人。沈固把手伸进裤兜,握住了随身的伸缩棍,一只手按开了楼道灯,立刻怔了:“钟医生?” 34、秘密 钟乐岑背靠着503的防盗门蹲坐在地上,身上的衣裳都是湿的,头发也紧贴着脸,衬得脸色比纸还白,显得颊上的一块青紫特别扎眼。沈固一步过去把他半拖半抱的拉起来:“你怎么了?” 钟乐岑有些怔怔地看了他一会,勉强露出个比哭还难受的笑:“我,我能在你这里借住一天吗?” 沈固皱起眉,打开门把人扶了进去。钟乐岑身上冰凉,也不知道在楼道里吹了多久的风,说话的时候牙关止不住地打战。沈固顾不上多问,先打开热水器:“洗个澡去!我给你找衣服。” 钟乐岑听话地往浴室走,沈固突然发现他的浅色牛仔裤后面有块污迹,灯光下他一眼就看出来,那是血。 “站住,你裤子上怎么回事?” 钟乐岑惊慌地转过身,脚下一绊差点摔倒。沈固一把扶住了他,眉头皱得更紧。刚才他就觉得钟乐岑走路的姿势奇怪,还以为他是蹲得久了腿麻,现在看来,他两条腿似乎不敢并拢,张着腿在走路,联系到他裤子上的污迹,沈固脸色一沉:“怎么回事?” 钟乐岑喃喃道:“没,没怎么,就是蹲得久了,腿麻了……” 沈固已经发现,钟乐岑一说谎就会不由自主地低头,现在他的头又埋下去了,这说的要是真话,他沈固两字倒过来写。 “你是自己说,还是让我扒下你裤子看?” 钟乐岑惊慌失措,本能地抓住自己的裤腰。他不抓还好,这一抓,衣服翻了起来,沈固发现他的衣服上有撕开的裂口,腰带也断了:“有人抢劫?” 钟乐岑摇头。沈固眼睛一眯,一针见血:“是苏完?” 钟乐岑深深低下了头,默认了。沈固一拳捣在墙上:“你还是男人吗!那苏完怎么了?你欠他什么了?他怎么你了?不光是打你了吧?” 钟乐岑靠在墙上,慢慢又蹲了下去,捂住了脸。沈固一把将他提起来:“说话!用不用我脱了你裤子验伤?还是你怕丢脸不敢去告他□□!” 钟乐岑身体止不住地打着颤,沈固暴怒:“你说话!” 钟乐岑张了张嘴,咳嗽起来。沈固咬了咬牙,把他扶进浴室:“先洗澡。” 浴室里没安浴缸,沈固拿了把椅子进来让钟乐岑坐着。看钟乐岑那模样,他真怀疑会不会洗到一半晕倒。虚掩上浴室的门,他一边去切姜烧开水一边竖着耳朵听里面的动静。姜汤烧上,再去药箱里翻。沈芝云不在这房子里住,他自己也回来没多久,药箱里也就是几片感冒药什么的。想了想,沈固对着浴室里喊了一声:“我到楼下去一趟,你自己小心点,别摔了。衣服放在门口了。”等浴室里传来小声的回答,他连伞也没拿就冲下楼去,到小区旁边的药店买了消炎药,再几步冲回来,正赶上钟乐岑穿上衣服,从浴室里慢慢蹭出来。 衣服自然是沈固的。他比钟乐岑高半头还多,衬衣和毛衣穿在钟乐岑身上又宽又大,裤子更不用说了,像是把人装进了麻袋。不过这时候沈固并没玩笑的兴趣,钟乐岑洗过了澡,脸上总算泛起点红色,神情却还是失魂落魄的。沈固把他牵到沙发上坐下,把姜汤先塞给他:“喝了。” 钟乐岑小口小口喝了。姜汤很烫,终于又在脸上烫出点红润来。沈固把他头发用吹风机吹了一通,看他喝完,消炎药再塞到手里:“吃了。” 钟乐岑疑惑地看看:“阿奇霉素?”不过还是吃了。 沈固再把药膏也塞过去:“能自己上药么?” 钟乐岑表情茫然:“金霉素软膏?”他愣了一会,挽起袖子要往手臂上的几道抓痕上抹。沈固一把夺过来,气结:“往哪抹!” 钟乐岑愣愣地问:“不往这里,往哪里抹?” 沈固差点被他噎死。或者真是离了部队就退化了?从前他在狙击组以冷静镇定著称,为什么现在屡屡被气得三尸暴跳? “你——如果不方便,可以到里屋去上药。” 钟乐岑仍然茫然:“不方便?” 沈固无力,平生第一次做出翻白眼的举动,然后决定单刀直入:“你后面,不用上药么?” 钟乐岑怔了一下,脸上腾地红透了:“你——上、上什么药?” 沈固皱眉,拎起他的湿裤子,把后面的血迹指给他看。钟乐岑的头一下子就低下去了,半天才闷闷地说:“不是我的血。” 沈固扬眉:“那是谁的?” “苏完的。”钟乐岑抬起头来,苦笑一下,“他想……来着,我急了,拿酒瓶给他头上来了一下……” “那你的腿是怎么回事?怎么走得那么别扭?” “被他掰了一下,好像有点抻到了。” “砸得好。”沈固干脆地称赞一句,把药膏扔了,“没吃饭吧?我去弄点东西吃。” 钟乐岑摇摇头,把身体蜷起来:“不饿。” “什么就不饿了。”沈固拿出一床毛巾被把他裹起来,“晚饭吃了?午饭吃了?” 钟乐岑苦笑:“我今天早上就出来了。” 沈固看他一会,在他旁边坐下:“到底怎么回事?” 钟乐岑脸上的红润又渐渐褪了下去,把脸埋在被子里:“我没想到,苏完他早就知道了。更没想到,他以为我们这些人,是个男人就能上……” 沈固简短地说:“他混蛋!但是你为什么总是纵着他?到底你欠他什么?” 钟乐岑的手指无意识地划着被面,终于轻轻地说:“我欠他一条命。” “我和苏完住在一条街上,是同年同月同日同辰生,只相差五分钟而已。我的命相不好,虽然有天生的阴阳眼,但寿命只到三十岁,而且一生坎坷还刑克父母……而苏完虽然只晚出生五分钟,却是一生平遂,有福有寿。我父亲,就请人为我和苏完换了命。苏完他,小时候很聪明,在绘画上很有天赋,可是自从换命之后,先是他父亲酗酒,冬天夜里冻死在路边,然后他的母亲改嫁了,把他扔在伯父家。伯父对他不好,连大学也不肯供他上……苏完上了技校,毕业之后也找了好几份工作,总是没人赏识他,所以……” “所以他丢了工作就去喝酒,喝完酒就找你的麻烦?”沈固尖锐地问,“钟乐岑,你不觉得你很像旧社会的小媳妇,天天就是忍气吞声?他找不到工作,是因为真的没人赏识,还是因为他就不想好好工作?上司挑剔几句,他就甩手走人,不就是因为有你养着他吗?他喝酒的钱哪来的?你给的吧?你这么纵容他,他不变成这样才怪!” 钟乐岑怔怔地看着沈固,显然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可是,如果不是我们换了命,他,他不会这样……” 沈固托着额头想了想:“你家在哪里?” “终南山……” “那你怎么不在家里呆着,跑到滨海来了?” 钟乐岑又低下了头:“爸妈死后,叔叔发现我是……把我赶出来了。” “你不是跟他换了命吗?怎么父母还会……” 钟乐岑苦笑:“妈妈就是因为我死的,那之后爸爸才下决心给我换命。但是换命对他的消耗太大,所以没几年也就……” “那你觉得你过得顺吗?” 钟乐岑迟疑着:“还,还可以吧……” 沈固挑眉:“还可以?” 钟乐岑终于低下头,低声说:“开始的时候也很难,什么活都干过,好容易最后一年毕了业,因为我是——在学校里闹开了,工作也很难找。走了不少地方,最后到了滨海。不过我觉得我运气不错,遇到的人都很好的,诊所那个地方收钱也不多,房东老太太还给我介绍客户,住的地方房东虽然苛刻点,但有时候房租凑不齐,也会宽我几天……挺好的。” 沈固听着他轻声的叙述,心似乎也柔软起来:“可是苏完不这么觉得吧?如果让他来过你的日子,他过得下去吗?” 钟乐岑不解地看着他。沈固继续教育:“如果你们不换命,让他被家里赶出来,自己打工交学费,到处找工作,还要养一个酒鬼,他过得下去吗?”他肯定苏完过不下去,那小子可能是个穷命,却偏偏被养成了少爷脾气,半点委屈都受不了。 钟乐岑思索着,渐渐露出点了然的神情,沈固微微一笑,摸摸他半干的头发:“所以你看,你觉得换了命他吃了亏,其实你也不见得就多么顺遂,他觉得他倒楣都是因为换命,可是要让他来过你的日子,我看他那脾气根本不行。所以什么命啊运的都只是个人心中想,关键还看你——用什么态度来对待生活。”最后这句话说得他自己都有点牙酸。 钟乐岑眼睛稍微亮了亮:“你是说——” 沈固干脆利落地总结自己的发言:“我说你不欠他什么。换命这事,你父亲不会是偷偷摸摸进行的吧?苏家不同意,他怎么换?” “我爸给了苏家一笔钱。当时他父母都下岗了,家里生活很困难……” “那么苏完首先应该怪他的父母,和你有什么关系?而且他现在这样就有用了?总共只有三十年,还不好好过,天天浪费生命。照他这样,那些得了绝症的病人就该自杀算了,反正都是要死的。他不能改命,可是至少能把这三十年过好。” 钟乐岑不说话了。沈固看看他:“你也有错。你对他的方法就不对。你要想帮他,应该让他振作精神,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养着他,由着他的性子来。” 钟乐岑头垂得更低:“可是,他只有三十岁的寿命,我……” 沈固沉默了。不管再怎么说,一条生命只有三十年的时间是件悲哀的事,不是当事人,是很难体会其中滋味的。 “算了,别再想了,我先去弄点饭咱们吃。你这湿淋淋的在楼道里吹风,小心晚上发烧。” 钟乐岑挣开被子:“我帮你。” 冰箱里有肉和青菜,还有挂面。沈固会做饭,就是说,能把东西弄到可以入口,但是复杂的菜式他就不会了,因此下面条最省事。这事他做得熟极而流:切肉,爆锅,倒水,下面,打个蛋花,再扔点青菜进去。钟乐岑基本上就是在旁边站着看。沈固指挥他:“到椅子上坐着去。” 钟乐岑退到椅子上坐下,托着下巴看沈固忙活,觉得这厨房里暖洋洋的。沈固的刀工很好,当当当的声音几乎连成一线,切出来的肉丝又细又匀,钟乐岑想到他在寂莲飞刀的架式,忍不住问:“警察也练刀吗?” 沈固一笑:“警察不知道,不过特种兵是要会用刀的。” 钟乐岑眼睛睁得又快把眼珠子掉出来了:“你是特种兵?” 沈固觉得他脸上那种崇拜的表情很能满足虚荣心。眼镜拿掉之后,再看这人还真是眉目如画,尤其那双眼睛黑白分明,好像玻璃盘子里放两滴黑水银,带着点孩子气的干净和灵动。 “已经退役了。” “为什么?你这个年纪不正是好时候吗?” 沈固拿着锅铲的手顿了顿,良久,淡淡地说:“我伤了人。” 面条盛出来,飘着热气和蒜末的香味,沈固把碗摆到桌上:“要醋吗?还是要辣椒什么的?” 钟乐岑摇摇头,拿起筷子吃起来,看他那模样,真是饿了。沈固用筷子拨着面条,忽然说:“其实我也不算伤人,只不过那个人,有个当省长的爸爸。”自从退役回到家乡三个多月,他没跟任何人说过这件事,可是今天晚上,他很想说出来。钟乐岑停下筷子,专注地看着他,等着他往下说。他注视着别人的时候无比专注,那双眼睛似乎有种奇异的抚慰人心的力量,催着沈固想要一吐为快。 “我有个兄弟,一直是我的搭档,给我做过观察手。差不多每次执行任务,我们都是一块出去。他叫邵飞,队里兄弟都叫他牌九。” 钟乐岑小声说:“那他一定喜欢打牌?” 沈固笑笑:“那小子,凡是涉及赌博的东西他一概精通,总是吹自己最精通的就是推牌九。不过因为队里没人会玩这东西,也就没法验证是真是假。”他长吐了口气,望着窗外,“有一次我们去解救人质。那时候我们队长刚刚牺牲不久,我是代理队长,当地警方配合我们。里面有个小子,跟牌九从开头就不对付。牌九他——他和你一样。” 钟乐岑明白地点头:“他也是——” 沈固点头:“对。我不知道那小子是怎么看出来的,总之他拿这个讽刺牌九,牌九一怒就拔了刀。结果那小子就掏了枪,而且,他真想开枪的。我当时看见,一枪把那小子的□□打飞了。因为枪响,惊动了绑匪,人质最后重伤了一个,没救过来。” 钟乐岑皱眉:“可这事不能全怪你。” 沈固摇头:“第一解救人质的主力是我们,人质死了,首先就是我的责任。” 钟乐岑看着他:“第二呢?第二那人的爸爸是省长,对吗?” 沈固慢慢摇头:“不。第二,我当时本可以用刀的,但是我怕来不及,就开了枪。” 钟乐岑小声说:“你担心自己兄弟嘛。而且,万一来不及呢?他开枪,不是一样会惊动绑匪?” 沈固苦笑一下:“可是开枪的是我。后来我想,如果换了是我的队长,他会怎么做?这至少说明,我当队长不合格。虽然如果那小子不是省长的儿子,我也不见得会退役,但是退役了,我也没什么可为自己辩护的。” 钟乐岑静静地看了他一会,把手伸过去覆在他手上:“别难过,你尽力了。” 沈固低着头,一声轻响,他手里的筷子断成了两截。钟乐岑拉开他的手,把筷子拿出来。掌心有一层茧子,断筷子只扎出两个淤血点,却没破皮。钟乐岑揉揉那两个红点,触摸到那层坚硬的茧子。虎口和食指的茧子尤其厚重,那是永远也没法磨去的。那是永远的印记,是骄傲和荣耀,也是痛苦和遗憾…… 35、撒酒疯 面条被吃了个干净,钟乐岑主动去洗了碗,沈固已经抱出一套被子枕头放在沙发上:“你睡卧室,我睡沙发。” 钟乐岑为难地张着手:“不好吧,我睡沙发就行。” 沈固打开电视:“客随主便,听我的。时间还早点,看球赛么?” 钟乐岑脸上红了红:“你不怕我……” 沈固拍拍沙发:“怕什么?你自己不也说,并不是是个男人就能上?而且——”他眯起眼睛上下打量钟乐岑,“你能把我怎么着?” 钟乐岑噗地一声笑出来:“你这样很像恶霸。” 沈固哈哈一笑:“那就坐吧,良家妇男。对了,差点忘了一件事——有个警官,自称是左家二十二代左健,想见见你。” “左家二十二代传人?”钟乐岑沉吟一下,“左健这名字,我好像听说过。你怎么认识他的?” “就是罗蔓这案子,他也发现是伥鬼,想跟你合作把这家伙找出来。对了,你知道安全证是什么东西么?” “安全证——”钟乐岑反复念了几遍,恍然大悟,“我说这名字有点熟。左家二十二代左健,是妖监会的人。安全证是发给那些对人类无害的妖怪的,有了安全证,他们可以在人间居住,不会被法师捉。” “妖监会——”沈固又无语了。 钟乐岑笑了:“很——很雷人是不是?谁知道他们当初是怎么想的名字。我猜是东方家老爷子的主意,他有个儿子在银监会。” “东方家?做你们这一行的,究竟有多少家?” “天师这一行并没入门限制,只是出身张、钟、左、费、东方五大家族的子弟有格外的优势。当然主要还是看能力,有些人虽然出身平常,但修为到了,也是一样的。”钟乐岑说着,表情渐渐黯然下来。沈固看在眼里,不动声色地转了话题:“这么说,哪个城市里都有妖怪了?” “当然。大部分妖怪还是愿意平平安安过日子的。城市日渐扩大,妖怪们在野外的存身之地就越小,他们也要迁入城市,学着适应新的生活。” “我见过一只兔子精。” “你怎么知道他是兔子精?阴阳眼应该看不出妖怪的。” “我看见他的安全证。他在街上抢人的包,被我逮住了。你知道他叫什么名字?白萝卜。看着也就十八九岁,没想到出生日期是1480年,五百多年了!” 钟乐岑笑着摇摇头:“不。出生日期那一栏写的是妖怪化成人形的年代,在这之前还有修行的年头,大概总要三五百年,那是不算的。” 沈固无语。敢情五百岁还不全,竟然是千年老妖怪了。 “可是已经化形五百年的妖,应该都可以在城市里过得比较舒服,怎么还要靠抢劫过日子……” 沈固觉得更无语了:“这么说,那些妖怪还都是精英人士了?” 钟乐岑想了想:“反正我知道有个一千五百年修行的猴妖,在一个什么国际知名的品牌里做到亚洲大区的ceo。” 沈固笑了:“那倒真合适,那种人都猴精猴精的。” 钟乐岑也笑起来:“不过妖怪种族不同,脾气也不一样。比如说狐族,很多人都喜欢走娱乐圈的路,它们天生就带媚惑之气,往往都挺成功的。” 沈固无语地在脑子里过一下他能叫出名的美女明星们,琢磨哪一个会是狐狸精。钟乐岑摇着头笑:“妖怪也不是个个都喜欢那么出风头的,就是走娱乐圈,大部分也不喜欢大红大紫,因为被众人瞩目,就要按照时间变化容貌,否则几十年不老,还不让人看出来了?所以有些狐族就喜欢去做公关什么的,不要太出名,钱也挣得不少,反正论容貌,哪个狐族都不差。” 沈固像听故事一样:“那它们吃什么?” “跟人一样,什么都吃。当然,也有的妖怪改不了吃人的本性,不过这样的妖怪,一般露面就会被妖监会缉拿。” “妖怪都——长得很漂亮?” “不不,所谓化形,就是说可以随心所欲地变化外形,所以容貌什么的,对妖怪来说并不重要。喜欢出风头的可能愿意变得漂亮些,但很多妖怪并不愿意引人注目。对他们来说,第一次化人时的模样算是本相,其他的,就像换件衣裳一样,随时都可以变。不过种族不同,本相也有差异。狐族和花精以及鸟族中的一些种类的本相普通都不错,其他的——有好看的,也有不好看的。” 沈固突发奇想:“那个寂莲里面,不会也有妖怪吧?” 钟乐岑沉吟一下:“可能也会有的,不过常来的那些人我都认识,不是。” “你常去?” 钟乐岑脸上微微红了红:“也不是经常去。寂莲那个地址不太好,阴气太重,从前会有些事……所以我有时候过去清除一下。” “那个非非,有多大了?寂莲不会用童工吧?” 钟乐岑笑了:“你觉得非非有多大?十八九岁?其实他二十六了。” 沈固一本正经地问:“其实是妖怪吧?” 钟乐岑被他逗得大笑了起来:“非非要听见会高兴死了!这家伙,天天就用那张脸骗人玩儿。有些新去的客人会以为他比小溪还要小。” “小溪?是那个伴娘对吗?一个女孩子跑到那个地方,她也不觉得别扭?” “嗯——她特喜欢来……其实有时候大家也会觉得有点别扭,但她没恶意,又是空华的表妹……再说她身体不太好,其实也不能常来。空华也是家里对他的——事情很不满意,只有这个表妹支持他,所以她想来就来,没人会反对。”说到这里,他刚才的快乐表情又渐渐消失了。 沈固看看他:“喝酒吗?”沈芝云都是喝红酒的,他这里也有几瓶,不过真说起来,他还是喜欢啤酒。 钟乐岑想了想:“有啤酒吗?” 沈固起身拎了几瓶青啤来:“可惜没下酒菜。” 钟乐岑端起杯子笑了笑:“这就很好了。”啤酒金黄的光泽映着他的脸,沈固觉得有一点哀伤的表情,于是举了举杯,仰头先喝了。 钟乐岑也喝了。可能喝得有点急,放下杯子就咳嗽起来,脸上飞起两片红晕。沈固皱皱眉:“你能喝多少?” 钟乐岑眨眨眼睛:“什么多少?” 沈固十分无语地发现钟乐岑可能是一杯就倒的体质,因为他这会已经有点醉眼迷离的模样了。本来他想把杯子拿走,但看看钟乐岑的模样,又觉得也许喝醉一点会更好,于是任由他倒了第二杯。然后他就后悔了,因为他怎么也没想到,钟乐岑这样的人也会发酒疯。不过万幸,他发酒疯不哭不闹不跳不叫,只是爱说话而已。 “非非那家伙啊,其实是个1号,不过第一次来寂莲的人十个有十个会被他骗了,以为他是0号,结果啊,好像有不少人吃过他的亏……” “空华是个胸外医生,还是美国留学回来的。当初他有个爱人的,而且好了很多年,空华就为了他跟家里出柜了,结果那人最后还是结婚了。空华就从那之后才信上佛的。他家里很有钱,自己开了酒吧,有不少人都跟他有过交往,可是没一个能维持一个月以上的。他本名叫叶孤辰,空华是自己起的名字。梦幻空华,何劳把捉,得失是非,一是放却。其实,他才是那个最不能放却的……” “江泉跟吴凝是表兄弟。当初吴凝家里差点把他打死。因为江泉是他家里觉得很有前途的,他那个未婚妻的家里也是政府官员。都觉得是吴凝把他勾引坏了。不过江泉很有种,硬是带着吴凝跑出来了。现在他们开网店生意也不错,就是家里还是不肯让他们回去……” 沈固耐心地坐着,任由钟乐岑扒着他不停地说。酒精把钟乐岑的脸微微烧红了些,眼角也带上了一抹胭脂色,长长的睫毛上似乎有点水光,随着眼睛眨动一亮一亮。他的眼镜已经摘下来了,于是沈固可以仔细地看看他的眼睛。那么黑那么好看的一双眼睛,水汪汪的。所谓眼波,大概就是这样的吧?睫毛很浓密,真像蝴蝶的翅膀一样,不时地扑那么一下。眼角下面的朱砂痣在灯光下红得像一滴血,说不出的浓艳。沈固摸摸他光洁的额头——还好,不怎么热,说明只是醉话,还不是胡话。 “我和苏完那么多年的朋友了,我一直想对他好。我以为他不知道我们换命的事,不知道我是个gay,原来他什么都知道,他是恨我……” “我把他头打破了,不知道他有没有去看医生。而且家里没有现成的饭菜了,明天早上他吃什么……” 沈固果断地用被子把他包住送到床上:“他明天早上可以出去买,豆浆油条随便挑。”再不送他上床,他有这样跑回去的趋势。 “他有钱吗?” 沈固扒掉毛衣:“你的钱不是都给他了?还怕他没钱。” “我,我其实也藏了一点……” 沈固忍不住笑了笑:“私房钱?” “嗯——”钟乐岑在被子里扭动几下,找到一个舒服的姿势,眼皮沉了下来,“明天要去给南京路上一家的萨摩耶打针,感冒了……” 沈固黑线:“市区不许养大型犬吧?”何况是闹市区。 “是不该养。萨摩耶好动,需要有地方跑,市区里跑不开,狗也委屈……”完全不是一样的想法…… “好,明天去打针,兽医。” 钟乐岑勉强张开眼睛:“其实我不是兽医,我学的是法医。当年去解剖尸体的时候……” 沈固觉得他有兴奋起来的趋势,赶紧把他按住:“怎么想起要当法医?” “因为我看不见鬼啊,当法医比较能接触到死去的人,离鬼更近些。如果我能接触到罗薇的尸体,可能就能早点发现伥鬼,那么她的妹妹可能就不会死……” 沈固轻轻抚摸一下他的头发:“你肯定是个好天师。” “可是我没有灵力。” “有灵力的未必就是好天师。” 钟乐岑迷迷糊糊地看着他。沈固微微笑了笑,给他掖了掖被子:“睡吧。” 钟乐岑醒来的时候觉得周身暖洋洋的。看到雪白的天花板,他要稍微愣一下才想起来自己是在沈固家里。阳光已经透过玻璃窗洒在他身上,隔着窗户能看见对面楼上晾出来的衣服,一动不动地垂着。滨海这地方,只要不刮风,多半就是个温暖的好天气。钟乐岑摸出枕边的手机看了一眼,呼地坐起来——居然8点了! 沈固早就走了。沙发上的被子叠得有棱有角,旁边放着他的衣服,还留了张纸条:锅里有豆浆和包子。你的衣服来不及洗了,把泥刷了刷,凑和着穿一天吧。 钟乐岑捧着那纸条看了好久。沈固的字有筋有骨,凡是转折处棱角都很尖锐,刀刃似的锋利,却让他觉得说不出的温暖,就像室外的阳光一样。想了想,他还是把纸条折起来塞进了口袋,然后吃掉了在热水里温着的早餐,又把厨房客厅都收拾干净,这才仔细地锁上门,脚不沾地似地飘走了。在车站上他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坐上了2路车——总得回去看看苏完,他不放心。 狭窄的街道上站满了人,钟乐岑隔得老远就听见刺耳的鸣笛声,顿时提起了心。好容易挤进人群,抬头往二楼一看,他就愣住了——临街的窗口已经烧成两个漆黑的洞口,像一对阴沈沈的眼睛也正看着他。心里猛地一紧,他拔脚就想冲进去,却被旁边扑过来的人抓了个正着。 “你可回来了!你家那个苏完想干什么呀,居然放火烧屋子!幸亏是我早上起来得早啊,要是半夜,还不烧死在屋里!我怎么那么倒楣,把房子租给你们,东西全烧光了,你赔我的东西啊!” 钟乐岑心揪得几乎喘不过气来,反手抓住房东:“苏完呢?他在哪儿?” 房东愤愤地甩开他的手:“谁知道他跑哪去了!肯定是怕出事,跑了呗!你别跑,赔我家具和电视!”旁边的人也纷纷帮腔:“就是,幸亏发现得早,不然大家都烧死了!怎么还有这样的人……” 旁边过来两个警察,很有耐心地等房东喊完了才问钟乐岑:“你是202的租客?” “是,我是。”钟乐岑勉强扒开房东的手,“您放心,我会赔的,您让我先问问苏完的事行吗?” “据现场勘察,是有人在屋里抽烟,烟头没有熄灭引发了火灾。” “屋里的人呢?” “屋里没人。” 钟乐岑松了口气,手忙脚乱地拿出手机拨打苏完的号码,但里面传来的只有: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既然你是202的租客,跟我们去做个笔录吧,我们还要向你了解一点情况。” “警察同志,他还没赔我钱呢!” “等做完笔录我们会送他回来,至于怎么赔偿你们可以自己商议。” “我能再打个电话吗?” “可以。” 钟乐岑打电话给小来,让他立刻去南京路的客户家里给狗狗打针,详细交待了用什么药之后,他才跟着警察上了警车。 笔录也是例行公事。警方认为没有证据证明苏完是有意纵火,但他现在失踪,就对他很不利,而且无论如何他都是过错方,因此要立案。要求钟乐岑配合警方寻找苏完,如果能联系上他,就劝他主动与警方联系为好。 钟乐岑有些茫然地点着头,最后被警车又送了回来,立刻被房东又揪住了。钟乐岑挣开她的手,低声说:“我说过了,我会赔的。”苏完,你这是又逃避了吗?难道你真的要一直逃避,就这样度过你的一生? 赔偿了房东,钟乐岑的卡上只剩二百八十六块四毛九分钱。他在烧得面目全非的屋子里呆站了一会。墙壁都烧黑了,火主要是从卧室里烧起来的,他们唯一值钱的一台电脑已经完全变了形,只有放在客厅里的几件刚洗干净还没来得及收起的衣服逃过一劫,但也被水浇得不像样了。钟乐岑站了一会,开始动手把还能用的东西收拾出来,包括一只简便衣箱,一条内裤,两件衬衣,一条毛巾被,几张随便扔在那里的cd和他的一块朱砂砚。住了两年多的地方,就只剩下了这些。 小来早已经从南京路回来了,开门看见钟乐岑这样进来,不由吓了一跳:“乐岑哥,怎么了?” “家里起火了。”钟乐岑觉得说不出的疲惫,“晚上要跟你挤一挤了。” “哦哦,那我去收拾一下。”小来刚刚关上门要往里屋跑,门上却又响了几下,小来赶紧再把门打开,“您好——啊?你是沈——” 36、虎伥事件的结束 沈固皱着眉盯住了钟乐岑:“怎么回事?我去你租的房子,房东说起火了?” 钟乐岑觉得自己累得只想找个地方躺下去:“嗯,着火了。” 沈固一步跨进门来,立刻猫叫狗吠声炸响一片。他不耐烦地横一眼小来:“把那帘子拿出来遮上!” 小来的脚不由自主地动起来,跑到里屋去把那帘子拿了出来挂上,然后忐忑地站在一边看着沈固。他有点怕,沈固并不疾言厉色,但眼睛一横就叫人心里一紧。如果有可能,他真想躲回里屋去。 沈固把屋子里扫视了一遍。外面的屋子已经被诊台药柜和宠物笼子什么的占满了,里屋更小得可怜,堆着杂物,小来等于是在里面扒出个窝来睡觉,再说要加上钟乐岑那就更挤不开了。 “怎么起的火?” “好像是苏完抽烟烧起来的。”钟乐岑终于在屋角的椅子上坐了下去,手捧住了头,“苏完不知到哪里去了,手机也不开……” “你替他赔的钱?”听房东一说赔偿,他就知道肯定是钟乐岑赔的。 钟乐岑苦笑:“我们一起租的房,他不在,我肯定要赔的。” 沈固点点头,拎起地上的简便衣箱:“跟我走。” 小来差点跳起来:“凭什么跟你走?你想干什么——”后面的话被沈固看了回去。 钟乐岑低着头喃喃地说:“我,我住在这里就行。” “塞得下么?睡哪里?检查台?” 钟乐岑不说话了。沈固一手拎着东西,一手把他拉起来:“走。”小来想抗议,又不太敢,畏畏缩缩地跟在后面。沈固看他一眼:“不用担心,我又不吃人。” 钟乐岑往后抽手:“去哪里?” “还能去哪里?”沈固瞪他一眼,“先到我那里住两天再说。” “我,我去不合适,很麻烦的……” “有什么麻烦的?左健说好今天晚上到我家去,正好你们见见面。” 钟乐岑嘴唇动了几下,喃喃地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沈固微微笑了笑。他笑起来的时候露出整齐的牙,小来在旁边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了一头野兽什么的,不由得更缩了缩。沈固拉着钟乐岑往外走,回头对他来了一句:“钟医生今天早点下班,你好好看着店。” 小来点了点头,过了一会才回过味来:“喂,你谁啊你,就指挥我!” 沈固完全无视在后面跳脚的小来,拉着钟乐岑出门去打车。钟乐岑还是第一次在白天看见他穿警服,本来刚硬的气质又添了几分凌厉。他不由自主地在心里想像他穿迷彩服的样子,一时忘记了烦恼,直到沈固转头看他一眼,目光对撞,他才猛醒地移开眼睛,觉得耳朵热了起来。 沈固看看表:“我下午还上班,你自己在家里休息一下。我看你脸色不好,别大意,病了就是麻烦。” 钟乐岑心里跳了一下,为那个“家”字。沈固继续说:“左健听说你姓钟,等不及非要今天晚上来见见面,我想聊聊天也好,就替你答应了。晚上我带他回来,你愿意说就说几句,不愿意说我来应付。” 钟乐岑老老实实地点着头。都住到别人家里去了,当然要听话一点。沈固对他的表现很满意,把他塞进了家门,再把自己的手机号塞给他,就上班去了。左健很守时,6点就到了沈固所里,两人刚刚走出派出所大门,沈固的手机就尖叫了起来。沈固看一眼号码,接起来:“怎么了?” “寂莲出事了,我现在过去!”钟乐岑的声音气喘吁吁,似乎在拼命地跑。 “知道了,我们这就过去。”沈固简短地说完,伸手拦车,“左队长,我们先去个地方。” 寂莲这个时候刚刚开始上座,现在仅有的几个人都挤在角落里,看着中间长声号叫的那个人。那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衣服撕得破破烂烂,两手在胸口不停地抓,鲜血淋漓。非非白着脸用力按着他:“乐岑哥,真的不要叫救护车?我觉得他不是心脏病吧?” 钟乐岑蹲在地上,冷冷地说:“不是心脏病。”酒吧里彩色的灯光打在他脸上,完全不是平常温顺的模样,“对面有个朝鲜冷面馆,去买几斤狗肉来,快!” 没人提出异议,门童飞奔出去了。钟乐岑掏出一张符啪地贴到男人心口,沉声向非非说:“去把店里所有的蜡烛都找出来,点燃了给我。其他的人把桌椅搬开,腾出地方来。”他声音不高,可是话里带着不容抗拒的威严,周围的人都随着他的话动作起来。 地上的男人胸口被贴上符纸后稍稍安静了些,钟乐岑仔细看着他,两道眉紧紧皱在一起。非非几分钟就飞奔出来,抱着一盒子五颜六色的生日蜡烛,挨个用打火机点起来。钟乐岑伸手去接蜡烛,地上的男人却突然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嚎叫,猛地跳起来,伸手就往他脸上抓去。灯光下,他的指甲竟然尖利得像刀子一样,脸上也现出暗色的条纹来。非非张大了嘴,还没等他叫出声来,锋利的指甲已经擦着钟乐岑的脸划了过去——沈固从后面一把拎住了男人的衣领,随即扫堂腿放倒了他。男人嚎叫着,但沈固干脆地将他的手臂反扭到背后,膝盖压住腰,,将他牢牢按在地上,抬头看一眼钟乐岑:“没伤到吧?” 钟乐岑抹了抹脸颊,那锐利的指爪带着风擦过的感觉还在,但并没真的伤到:“没事。非非,拿蜡烛来。” 门童飞跑进来:“乐岑哥,狗肉来了!”他手里拎着个大塑料袋,里面有七八斤狗肉,有生有熟,有些甚至是刚从冰柜里拿出来的。 钟乐岑接过塑料袋,把狗肉送到男人嘴边。男人手臂还被沈固扭着,竟然直接张开嘴就往肉上咬。狗肉切成半尺见方的大块,他却一口下去就吞掉了一半还多。钟乐岑把肉都堆到地上,示意沈固稍稍放松他,男人腾出手来,却不用手去把肉拿起来,而是用手掌按着肉,直接低头下去撕咬,就像野兽一样。几块熟肉很快下了肚,男人毫不犹豫地又撕扯起生肉来,嘴角边沾满了还有血丝的肉渣。这是七八斤肉,他却风卷残云一样都吞了下去,不过肉吃得越多,他脸上就越露出点醉意,好像吃的不是狗肉,而是什么烈酒一样。 趁着男人在大嚼,钟乐岑迅速地将蜡烛用蜡油固定在四周地面上,排出一个个古怪的图案,将男人圈在中间。沈固在他的示意下放开了男人退出圈外,只听左健低声说:“困兽符。”钟乐岑已经让非非把大部分灯都关上,左健就站在黑暗里,沈固看不清他的脸,却从他的声音里听出惊讶和敬佩来。 “困兽符?” “据说早就失传了,我们左家的术书里有相似的东西,但我也只是略知皮毛。钟家长于驱鬼,没想到竟然还有人精通困兽符?” 钟乐岑已经摆完了蜡烛,圈子里的男人眼皮愈见沉重,躺在地上,竟然渐渐打起呼噜来。钟乐岑抹了把额头的细汗,忧心忡忡地又看了男人一眼,才站起身来,对非非说:“今天关店,不要再开门了。” “啊?”非非眼巴巴地看着他,“这,这不是已经好了吗?而且老板不在……” 钟乐岑摇摇头:“不,只是暂时压住了,马上关门。” 好在来寂莲的都是熟客,差不多也认得钟乐岑,听他这么一说,大家也没什么意见,都走了。非非和门童一起把门关好,店里立刻显得更黑了。钟乐岑这才看向沈固和左健:“这位是左先生?” 左健走上去伸手跟他握了握:“左家二十二代左健。钟先生怎么称呼?” “我叫钟乐岑。” 左健脸上微微现出诧异之色:“钟家这一代的继承人叫钟乐洋,和钟先生的排行怎么算?” 钟乐岑脸上浮起一点沉郁的神色:“乐洋是我堂弟。” 左健更为讶异,但他也是个人精,看见钟乐岑脸上的表情,自然不会再往下问,转开话题指着地上的男人问:“这人情况有点奇怪,钟先生怎么看?” 钟乐岑眉头一直就没松开:“是虎魄附体,奇怪的是伥鬼到哪里去了?” 沈固皱了皱眉:“又是虎伥?” 钟乐岑点点头,从吧台上拿起一件东西给他看。那是一条领带,上面夹着一个虎头形的领带夹,一对虎眼是琥珀雕成,在烛光下闪着金黄的光泽。左健看了看,又看看地上的男人:“确实奇怪,前几次都是吸人精气,这次——”地上的男人还在打鼾,脸上的暗色条纹却更清楚了,一道暗黄一道暗黑,乍一看正像戴了个虎纹面具。 “我怕他是吃了什么东西,而虎魄就附在那东西上。困兽符也只能困它一时,如果等它酒醒了,恐怕就很难制得住。” 左健将他领带夹在手里握了一会,抬头问:“店里有养狗吗?用狗来追一下,或许能追到伥鬼的下落。不管他吃了什么东西,一定都是伥鬼给他的,那么伥鬼一定有取出的办法。” 非非挠头:“楼上那一家有养狗,但是不一定肯借,我去问问看。”他刚刚往门口走,地上的男人突然翻腾起来。虽然他身上没有任何束缚,但他翻来翻去却总离不开那一点地方。钟乐岑和左健的脸色同时一变,因为他虽然没有碰到蜡烛,但带起的风已经吹到了烛焰上。这些生日蜡烛都是极细的,并不耐点,更不耐风,这么翻腾几下,离他最近的几根蜡烛已经岌岌可危了。左健唰地从衣袋里掏出一柄钢笔长短的桃木剑,在左手食指上一划,本来木剑边缘并不锋利,这一下却划出了血来,血珠挑在剑尖上,颤微微的鲜亮扎眼。不过还没等他做什么,地上的男人已经突然坐了下来,身子往前一俯,哇地吐出什么东西来。烛光下,沈固觉得那像是一只小小的动物,从男人喉中冲出来。训练出来的身体比头脑更快地做出了反应,衣袋里从不离身的伸缩棍脱手飞出,当地一声,从空中打下个东西来。而男人一头倒了回去,带熄了几支蜡烛。 昏暗中,有一刻的寂静,还是钟乐岑的声音打破了沉寂:“非非,开灯。” 灯光亮起来,几人才看清地上那东西是一块骨头,正面白如玉石,断面却渗着血丝。左健脸上的惊讶已经难以遮掩:“虎骨?你竟然把它打下来了?”他弯腰拾起地上的短棍,随手甩开挥动几下,“有四五条人命了吧?” 沈固没回答,从他手里拿回自己的东西,随手一磕收了起来:“这算是怎么回事?”这男人算是没事了? 钟乐岑俯身下去翻了翻男人的眼皮:“没事了,他是疲劳之后的脱力。那什么,非非和六点你们两个赶紧把这些剩肉收拾干净,不要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事,就说他突然晕过去了。” 非非和门童六点都不由自主地捂住了嘴。刚才都吓呆了还没什么,这会一想起男人居然吞了几斤生肉——呕…… “空华今天没过来?” “小溪身体又不好,老板在家里陪她呢。” 钟乐岑吐了口气:“那就这样吧,今天不要开门了,等这人醒了,你们两个也回家去。给空华打个电话,就说我说的,今天打烊。” 闹了这么一场,三人走出寂莲的时候已经8点多钟了,还没人开口说话,钟乐岑的肚子就响亮地“咕噜”了一声,引得另外两人都转头看他。沈固皱皱眉,左健已经抢着说:“找个地方吃饭吧?我知道这附近有家烧烤店——”他还没说完,钟乐岑的表情已经有点别扭,沈固打断他:“还是去我家吃吧。” 左健有点尴尬地闭了嘴。这种时候提什么烤肉呢? 沈固家里自然还是只有面条,不过钟乐岑发现了蕃茄和鸡蛋,于是沈固下着面条,他就炒鸡蛋,厨房里滋滋啦啦地响,倒也热闹。左健无所事事,把虎骨和领带夹掏出来摆一桌上研究。只看了一眼他就叫了起来,沈固端着面条出来:“怎么了?” 左健把领带夹举起来,那双琥珀雕成的眼睛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由金黄转为黑黄色,死气沉沉,全无神采。而那块虎骨在他衣兜里就散发出臭气,就好像已经被扔在垃圾箱里几百年了一样,臭得钟乐岑直捏鼻子。 左健紧皱着眉头把衣服翻过来直抖:“精气突失,倒好像……” 钟乐岑接口道:“精魄已绝,徒留朽骨!” 沈固打开窗户:“你们能不能说点人听得懂的?”如果只是钟乐岑一个在说天书,那没什么,可是现在加上一个左健,一起说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他就心中不快。 左健和钟乐岑异口同声:“伥鬼已除,虎精已灭!” 沈固皱起眉:“伥鬼已除?你们做什么了?” 左健摇头:“只怕另有其人。” “什么人?” 左健仍旧摇头:“天下之大,能人辈出,滨海市虽然不大,也未必不是藏龙卧虎之地。”他笑起来,“无论如何,伥鬼已除,这总是好事。” 沈固摇摇头,把醋瓶子往桌上一摆:“好,那就庆祝一下吧。” 左健深深吸口气:“还真香。别说,很长时间没吃过面条了,要说还是家常饭最好吃。”他拿起筷子,刚刚夹了一口进嘴,腰间的手机又催命似地尖叫起来。左健把面条吸溜进嘴,掏出手机接听:“是我——知道了,我马上到。”放下手机,他惋惜地看着那碗热气腾腾的面条,狠狠又扒了一大口,“我得走了。下次有机会,再跟钟先生探讨。对了,”他俯身轻轻敲敲沈固面前的桌面,“上次我说的事,考虑考虑呗。” 左健一阵风地跑了,沈固把那虎骨和领带夹找了个塑料袋装起来:“这个怎么办?” 钟乐岑捏着鼻子往后退:“放外头吧。左警官也真行,闻着这味也能吃下去?” 沈固把东西拎到屋外去,淡淡地说:“真饿的时候,什么也吃得下去。” 他说得轻描淡写,钟乐岑却从里面听出了些东西,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战,默默地坐下来捧起了碗。沈固给他倒了点醋:“去去味。说起来,我到现在还没弄明白呢,这虎骨是怎么回事?怎么会到那人肚子里的?” 钟乐岑用筷子支着下巴沉思:“这块虎骨该是虎生前的尸骸,伥鬼用它来保存虎的精魄,可能,它就藏在你看见过的那面镜子里。凡是被它相中的人,就能看到虎头饰品,然后虎魄就借机吸取这人的精气。至于虎骨为什么到了那个人腹中——我想他定是与伥鬼接触过,伥鬼趁机将虎骨放入他腹中,如此一来,虎魄便会附在此人身上。” 沈固仍然听得一头雾水:“这么说这头虎早就死了?” 钟乐岑点点头,想起刚才那臭气,不由皱了皱鼻子:“死了不知多少年了!” 沈固皱眉:“你说伥鬼是被虎咬死,然后不得不为虎役使,那么虎死了伥鬼难道不是解脱?为什么还要带着这虎骨,又千方百计地害人让虎骨来吸取精气?” 钟乐岑苦笑一下:“不。伥鬼一旦为伥,就不能再与虎分开,除非找到合适的替身来替代自己得以再入轮回,否则如果虎死,伥鬼也将形神俱灭。这就是伥鬼为何极力为虎骨择人的缘故。我想虎骨之所以在人腹中,应该是伥鬼自身难保,危急之中将虎骨藏在此人腹中。因为虎死只余残骨,全靠伥鬼择人的精气才能生存,伥鬼一死,精气无从供应,虎骨唯有直接附身在人身上才不致毁灭。所以那人会突然发狂,就是虎魄要直接附身了。” 沈固沉吟着:“你当时为什么要让他吃狗肉?” 钟乐岑挠挠头:“虎食狗则醉。我虽然能画困兽符,但灵力不足以困住虎魄,所以先灌醉了它,才好下手。不过,也只能暂缓一时,如果虎骨不跃出那人体外,你又没有击中它,还真不知它会逃到哪里去。这伥鬼伤人命不只一条,若不是你的煞气,只怕也未必杀得了它。” 沈固摆摆手,对钟乐岑对自己的评价已经不加理睬了:“如果你当时不用什么困兽符,那人会怎么样?” 钟乐岑犹豫一下:“我也不知,但看那情形,说不定——会化虎。” 沈固想起当时那男人脸上的黑黄条纹和突然尖利的指甲,默然无语,半天才说:“那这事,就算结束了吧?” 钟乐岑又挠挠头:“该是——结束了吧?虎骨都发臭了……呕——我以后再也不去吃朝鲜凉面了!” 37、街头重逢 伥鬼事件以一种极其让人无语的方式结束了。左健自从那天走了之后,就来了个人间蒸发,再也没他的消息。沈固估计他多半是有什么任务了,倒是钟乐岑有点担心,时常还念叨几句。沈固照常上班,休息日就去疗养院看沈芝云。汤圆现在跟钟乐岑混得极其亲热,恨不得时时刻刻都让他抱着,钟乐岑只好去诊所也带着它,倒省了沈固的事。 天气似乎是一下子就回暖了。滨海的春天短,前几天还吹着冷风,这几天就明晃晃的太阳挂在天上。台东的各家婚纱店都开始进行今年的宣传,以至于沈固走在婚纱一条街上的时候,每隔十步就要接过一份宣传单。 “薇薇新娘”算是滨海市比较老资格的婚纱店,门口的宣传招贴也特别的大,人特别的多,沈固从一群女孩子中间走过去,忽然觉得有人在盯着他看,一回头,一张带着浓重黑眼圈的脸跳入视野,沈固略一思索:“张琛?” 那人露出惊喜的笑容:“真是你啊,沈固!哎,你考军校之后这么多年都说在外地,什么时候回来的?” 沈固笑笑:“回来时间不长。”高中的时候他们坐前后桌,还是系里篮球队的主力,一晃十多年不见都失去联系了,没想到能在街头碰上。 张琛还是原来的模样,一兴奋就搓手,高高兴兴地说:“这几年跟同学老不见面,都失去联系了,能碰见你真是太好了。那什么,我要结婚了,今天陪老婆过来挑婚纱,你呢?结婚了吗?” 沈固摇摇头。张琛眼睛亮了亮:“哎,当年咱们班上可是有不少女生都暗恋你呢,冷面帅哥!你准是挑花眼了。对了,来参加我婚礼吧?5月1号,在香格里拉。” 沈固打量他一下。张琛身上从头到脚都是名牌,身材也保持得不错,一看就是健身房里练出来的,如果不是脸上有两个遮也遮不住的黑眼圈,就是个上佳白领精英的形象。张琛拉着他边走边说:“我老婆还得半天才能出来,咱哥俩到旁边茶楼坐坐去,哥们有个事真得请你帮忙。” 街对面就有kfc,但张琛偏偏开车去了远一点的上岛咖啡。进了店,他让侍应生先把桌面好好擦了擦才坐下,点了两杯手磨蓝山。“你知道我有个妹妹是吧?”张琛打开话匣子,“我那个妹妹,什么都好,就是性子太腼腆。哎,这也怪我,爹妈走得早,我就怕她受欺负,不让她在外边呆,结果弄得她现在都没啥朋友。” 沈固微微点点头。他记得张琛的父母确实是在他十几岁的时候就出车祸死了,他和妹妹住在叔叔家。张琛的妹妹叫张琳,比她哥哥小七八岁,那时候下了课篮球队练球,她就跟在张琛后面拿衣服,像个小跟班似的,话也不敢多说。 张琛很感叹地说:“要说这两年,我也挣了点钱,不愁吃穿,就操心我妹妹找不到个好人家。你知道现在这些年轻男孩子,也有很多是想找个有钱的女朋友,不用买房子,至少少奋斗二十年。要说这想法咱不能说什么,谁嫌钱多烧手呢?问题是,要是冲着钱来的,我怎么知道他会不会真对我妹妹好?” 沈固笑了笑:“有道理。”张琛以前就很保护他妹妹,想不到一晃十几年过去了,还是跟护仔的老母鸡一样。 “我这现在要结婚了,虽说我老婆人不错,但嫂子和小姑子住一起,万一有什么摩擦呢?咱既不能委屈老婆,也不能委屈妹妹不是?再说了,琳琳也二十三了,也该找男朋友了。实话说,我这次结婚,没请几个亲戚。我家那些亲戚,从前我爹妈死的时候十几年不上门,要不是我叔养我们,早饿死了。现在有些人看我有钱了就找上门来——我呸!我请的都是朋友,那个,不瞒你说,不为别的,就为给我妹妹挑个好人。” 沈固无语地看着他。张琛扒扒头发笑了:“觉得我奇怪是不是?哎,我可是早把嫁妆准备好了,一套二百平带阁楼的房子,全套装修和家具,在香港中路上;再加一百万现金存款,不算少吧?” 沈固没说话,张琛有点不好意思:“说真的,我也不是说——不过想让我妹妹多认识几个朋友。那个,你带几个差不多年龄的朋友过去呗。没亲戚,咱有朋友给撑撑场面也好。再说我妹妹人真不错的,你就算帮帮兄弟的忙,朋友的朋友,咱也放心点不是?” 沈固考虑了一下:“我也是十几年没回滨海了,没有多少认识的朋友。”张琛的意思,他一听就明白,刚才是多少有些看上他了,现在则是想让他带几个靠谱的未婚朋友过去。他觉得张琛的话有些自相矛盾,既然总怕追求他妹妹的人是为了钱,为什么又这么招摇地把给妹妹准备的嫁妆亮出来?而且从见面到现在,他总觉得张琛有点不对劲,但一时又说不出来。 张琛有点失望:“一个都没有?哎,我可不是变相送罚款单,不信到时候你去看,我一分钱的红包都不要的。我不缺钱,就是想让我妹妹多认识几个朋友。那个丫头吧,你要说给她介绍对象,她死活不去,现在我结婚,她非去不可,我可不是要好好借着机会让她多认识几个人么?你要是实在没有,一个人去兄弟也高兴。” 沈固忽然想起503的庞峰云和卢纬:“好,我准到,可能,能带一两个朋友过去,不一定。”高中的时候他和张琛的关系不错。两人都没父母,也算同病相怜。有一次他们跟另一个学校的篮球队打球,那边有个人不知怎么知道了沈固的身世,输了球就管他叫野种,张琛当时撸袖子就跟着沈固上去打架,结果一块挨老师的批。虽然十几年不见了,沈固还记得这事。再说张琳他也见过,当时觉得是挺老实的一小姑娘,要是这些年人没什么大变化,也是一个不错的谈婚论嫁的对象。而且张琛准备的嫁妆不算少,存款不说,香港中路上的房子少说也得上万一平方,一套房子带装修和家具就得小三百万。现在房子是一般人生活中最大的一笔开销,很有吸引力。虽说结婚不能光为了钱,但要是因为对方有钱就认定了是为富不仁,那也是一种偏见。 张琛很高兴:“那好那好!哎我今天没带请柬,你住哪里?改天给你送去。” 沈固笑笑:“送什么请柬,我一定去就是了。” 张琛搓着手呵呵笑,忽然向门口招了招手:“小洁,这里。”沈固回头一看,一个二十六七岁的女人向他们走过来,张琛站起来介绍,“这是我老婆,李颜洁。小洁,这是我高中的好哥们儿,沈固。” 沈固向李颜洁点点头。李颜洁长得很漂亮,穿衣化妆都很得体,既显得时髦,又不过分妖艳,看得出来是很有格调的人。只是脸上跟张琛一样,都挂着一对黑眼圈,用粉底遮过也还是能看出几分。 沈固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了,往常这个时候,钟乐岑应该已经做好饭就等他回家了,于是起身告辞。张琛也不留他,高高兴兴地又叮嘱他一定要去赴宴,这才挽着老婆离开。 沈固回到家,饭桌上果然已经摆上两个菜了,钟乐岑听到门响,举着铲子跑出来:“回来了?”他曾经很婉转地向沈固提出过交房租的事,被沈固很直接地否决了,于是自发地包揽了全部家务,尤其是做饭。他做饭确实比沈固做的好吃,于是沈固也就乐得享口福。 钟乐岑穿着一件台东早市上买来的围裙,上面印了个可笑的流氓兔,也挥着件近似铲子的东西。沈固每次看见这件围裙就好笑,但钟乐岑穿得很高兴,而且把它洗得很干净,最大限度地保持了流氓兔的洁白。看见这条围裙,沈固突然发现了他刚才在张琛身上感到不对劲的事,那就是——张琛太干净了,干净得有点反常。 沈固绝不是个不讲卫生的人,虽然训练和执行任务的时候他什么地方都呆得住,但有条件的时候当然还是干净的,毕竟部队里也要讲个军容风纪,不能影响军队形象不是?钟乐岑就更不用说了,医生基本上都爱干净,这也算职业习惯。所以他们两个的衣服是经常换洗的,绝不会穿脏衣服出门。可张琛的干净就有点夸张了,不只是衣服挺直干净得像刚从干洗店拿出来的,而且那辆车也像刚洗过的,车里的椅套什么的都一尘不染,甚至那个车载烟灰缸里都铺了一层白色丝绒。上岛咖啡虽然不是什么特别高级的地方,但窗明几净是算得上的,可是张琛夫妇俩一进去,做的第一件事都是叫侍应生来擦桌子,这已经不是讲卫生,而是近乎强迫症的洁癖了。从心理学上来说,洁癖也是心理紧张的一种体现,这夫妻两个人,到底在紧张什么?难道这就是流行的婚前恐惧症? “怎么了,有什么事吗?”钟乐岑看沈固不说话,有点茫然。 沈固笑笑:“没事,今天遇见个同学,说了几句话,回来晚了。对了,隔壁回来了没有?” “好像有人回来,我听见钥匙响了。” “那我过去说句话。” 503只有庞峰云在,听了沈固的话,他也好笑:“哪有这样办婚礼的……我估计卢纬是不能去,五一正是结婚高峰期,他在婚庆公司,不忙死就算好的。我,我倒是能去,可——去参加婚礼不送红包,也不是个事吧?” 沈固倒不打算勉强他:“我也是答应了,所以过来问问你,去不去都随便,没别的意思。” 庞峰云歉意地笑笑:“那我还是不去了吧,总觉得很奇怪。” 沈固点点头,回到502,钟乐岑已经把最后一道汤也端上了桌。沈固洗了手,过去盛了饭。汤圆在钟乐岑在家的时候就比较胆大,扒着自己的饭盆呼噜呼噜猛吃,不过眼睛还是很警惕地盯着沈固。 “对了,有你一封快递。”钟乐岑刚坐下,又站起身拿了一个信封给沈固。沈固看了一眼,是律师事务所的,他已经猜到了一半,冷笑一声拆开看看,果然是周文寄来的,里面是一份资产转让文书——萧士奇把近年来刚刚置办的一处别墅转到了他的名下,算做他认祖归宗的第一份礼物。 沈固根本不仔细看,随手把文书撕了,往废纸篓里一扔:“不用管它!”显然,周文不敢亲自上门,才寄了信来。 钟乐岑看看他,没多问。 五一小长假很快到了。沈固没有什么节假日的概念。从前在军队里,别说普通节假日,就是春节,只要不是请了探亲假回家的,也要照常训练;现在当了警察,又是轮休,更不知道什么周末假期了。钟乐岑也差不多,越是假期,带宠物来看诊的人越多,难道人放假,猫猫狗狗就不生病了么?所以五一第一天假期,钟乐岑照常去诊所,沈固照常去值班,然后中午跟人调了个假,去香格里拉大饭店参加婚礼。 张琛的婚礼在西餐厅举行。他确实没有收红包的意思,餐厅门口扎着花门,摆着大幅的婚纱照,却连个放红包的箱子都没有,只有饭店安排的两个礼仪小姐在迎宾。 虽然是在西餐厅,婚礼还是完全按照中国人习惯的程序,11:58分新郎新娘进场,12:18分开席。沈固被安排在新郎朋友一桌上,看看同桌的人没认识的。新郎家的亲戚果然一个都没有,倒是女方的亲戚坐了好几桌。 11:58分,婚礼进行曲准时奏响,新郎新娘入场,光婚纱后面拖的裙摆就有将近一米长,绣了无数的玫瑰花,其价格可想而知,引起女客们一阵轻轻的议论。沈固一眼看见那个摄像师的助手居然就是卢纬。卢纬也看见了沈固,不过手上忙得不行,只好远远点下头打个招呼。婚礼由婚庆公司的司仪主持,程序还是老一套,什么新郎新娘介绍认识过程啊,什么长辈致辞领导证婚啊,倒是最后司仪把伴娘特别挑出来介绍了一下:“这位就是张先生的妹妹,在座的年轻小伙子们可要注意了,张小姐还没有心上人,张先生给妹妹准备了丰厚的嫁妆,未婚青年们要追求的抓紧时间啦……”搞得伴娘满脸通红。 沈固微微摇摇头。张琳比起小时候又黑又瘦的模样来可是大变了,要不都说女大十八变,现在也出挑成清秀小美女了,不过那腼腆劲还在。司仪这么一闹,底下客人再一起哄,弄得她手脚都没处放。张琛这算是怎么回事呢?这么一弄,不是把妹妹搞得很尴尬么?不像婚礼,倒像来卖妹妹的了。座上的年轻男客们倒像是很感兴趣的样子,但女客人都在撇嘴。就说要给妹妹挑男朋友,可是张琳才二十出头,至于急成这样?说出去也不太好听吧? “新郎够有钱的啊!这次结婚都不收红包的。”沈固这一桌上大部分是已婚人士,显然对张琛的推销法不太感冒的样子。 “听说都是炒股赚的。听说新郎父母早死了,本来穷得不行,后来忽然他一个叔叔死了,一家子都出了车祸,老婆儿子都死了,就把钱都留给了他,这才有资本炒股,想不到就赚成这样。现在股市不是还在往上长嘛,还不知能赚多少呢。听说给他妹妹在香港中路买了一套两百多平方的房子,一平方一万三,精装修带全套家具,还有一百万存款。到处宣扬,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 沈固无心去听这些家长里短,尤其是还酸溜溜的。虽然张琛是张扬了些,但靠炒股赚钱也是个本事,自己赚不来就说酸话,其实有够无聊。这样的婚礼场面,果然他还是不能适应。 38、愿者上钩 金玉大厦是萧氏地产在滨海的标志性建筑。当初从设计到修建都是当家人萧士奇主抓,萧家小儿子萧轻帆主管设计,为的就是卯着劲要打进滨海的市场,因此质量上乘,即使过了近十年,仍然是一栋很漂亮有气派的建筑。一层到三层是商务酒店,四层到十二层作为写字楼,部分出租,最顶层则是萧家当家人的办公室。 已经是晚上8点半,夏天吹着口哨在做最后一次检查。他是滨海周边人,技校毕业之后来滨海,在金玉大厦做电梯组的维修工人。普通的维修工工资不算高,但萧氏提供简易宿舍,这在房价日涨的滨海算是很有诱惑力,所以夏天已经在这里做了两年。 对面的展览广场还有人在进进出出。这几天军事博物馆想在这里为青少年搞一台世界军事史简介兼冷兵器展览,运来了许多仿古的刀枪箭戟,虽说是仿的,也挺值钱,搬的时候都小心翼翼的,折腾了三四天,还没完全布置完呢。 夏天无心去关心别人。这展览也是要收钱的,虽然近在咫尺,他也不会去。他累了一天了,只想赶紧回宿舍睡觉。电梯在地下一层叮地一声停下,夏天吁一口气,检查完电梯井底部的缓冲装置,就可以下班了。金玉大厦除了酒店内的滚动电梯外,总共有四部箱型载人电梯,再加一部货梯,应该说,不算多。四部载人电梯分别放在正东正南正西正北四个方位,这在滨海这个大多数人都只说左右不说东西的城市不太多见。夏天坐的是正东的1号梯,检查完这一部,他就右拐到正南的2号梯,然后是正西的3号梯,最后是正北的4号梯,每天如此。 今天还是老样子,头两部都没任何问题,夏天很愉快地走到3号电梯处,忽然看见坑道底部有一块水泥翻了起来,露出一点白色的东西。夏天第一反应是电梯底部掉下什么东西来把水泥地面都砸裂了,他走过去看看,地上真有个螺帽,可就算螺帽脱落,也不至于把水泥地都砸裂了啊?他蹲下身去用手电照,那点白色像是块扁方的石头,上面好像还有些花纹。水泥地面已经掀了起来,,夏天没费什么劲就把那块雕花的石头抠了出来。石头大约有烟盒那么大小,底色纯白,但上面有些红褐色的印子,像是颜色浸进去了。夏天用袖子擦了擦,泥土擦掉了,但印子擦不掉。他眯着眼看看,石头上雕的好像是一只老虎。 水泥下面怎么会出现这么个东西?夏天疑惑地用手电再仔细照了照,觉得这石头握在手里感觉特别圆润,不像普通石头冰凉的手感。他想了一会,突然想到,这东西,会不会是块玉? 金玉大厦的商务酒店里也有个小珠宝柜台,当然主要是卖珍珠,不过也有别的。夏天有空的时候也会去逛逛,当然他不是买,那价格他根本连看都不敢看,就是过过眼瘾罢了。黄金什么的他还明白,是按重量来的,但那翡翠玉石柜台的定价他就弄不明白了。那么小的一个坠子,就卖几千上万块,一块石头而已,怎么就那么值钱?他听柜台小姐们说过:黄金有价玉无价,这话他听不懂,只知道玉是很值钱就是了。有个和他关系还不错的姑娘给他讲过,玉也分颜色的,白玉特值钱。他手里这块虽然有些红褐色的印子,但大部分都是白的,比上次那姑娘指给他看的那块还白,而且个头也大得多,要是这真是块玉……那不就发了?不过,这要真是块玉,怎么会埋在电梯坑道下面?说不定,不是玉? 夏天肚里翻来覆去地盘算,手却把这块石头放进了衣兜。不管怎么说,这东西没主,他捡了也不算什么,等拿出去给人看看,万一要真是玉,那,他下半辈子就不用再拼死拼活地干了。 把水泥块铺回原处再踩平,夏天捂着衣兜溜了,兴奋之中,他没听见另外三部电梯里隐隐传来的闷声,像是什么野兽在嘶叫,只是声音被泥土闷住了,很不清楚…… “有什么事吗?”沈固看着卢纬。说有事要麻烦他,过来半天又不吭声。 卢纬的表情很不好意思的样子,半天才吭吭哧哧地说:“沈哥,那天那婚礼,你和张先生认识?” “是同学。” “我听人说张先生请了很多人,主要是为了给他妹妹找男朋友?” “对。”沈固已经猜到了卢纬下面要说的话。 “那——沈哥你能不能给我介绍一下?” “你想认识张琳?” “嗯。”卢纬低着头,“我知道沈哥你肯定觉得我是为了钱。确实,要是我们有钱,当初罗薇也不用累得在街上犯心脏病。不过我不全是为了钱。张小姐人确实不错。那天婚礼总管是新娘的表哥,使起我们来跟使牲口似的,一分钟也不让你闲着。中午我们都没吃饭,还是张小姐看见了,特地叫肯德基送的外卖过来。我觉得她人很好,说了几句话,一点也不像有些暴发户似的那么嚣张……” 沈固沉默了。确实,张琳看起来就是那种很单纯的姑娘,即使是有个糟糕的推销方式,也不能抹杀人家姑娘本身的价值,问题是,他要怎么去给卢纬介绍。虽然张琛说过只要人好,但张琳既然带了那么丰厚的嫁妆,以卢纬这种一穷二白的状况,张琛能不能看得上是个问题。如果被悍然拒绝了,卢纬的面子往哪里搁? “你要给卢纬介绍?”钟乐岑关了诊所买菜回来,听沈固说起这件事,“卢纬他是真喜欢那姑娘吗?” “应该不只是为了钱。其实张琳那姑娘应该不错。问题是怎么介绍?” “姑娘人好就好。卢纬不是给他们策划婚礼那婚庆公司的人么?他手里还有什么婚礼的什么录像照片之类的,就说送东西。你和他一块过去,我想你那个同学一定会明白,如果不同意,大家也不会面子上过不去。” 沈固看他一眼:“好主意!” “那当然。”钟乐岑抬抬下巴,“也不看看是谁出的!” 沈固失笑。钟乐岑的情绪这一阵子已经渐渐从低落中走出来了,有时候炒着菜还会哼歌。沈固很喜欢看他这样子,嗯,苏完虽然是个混蛋,但这次失踪确实是做了件好事。 既然答应了卢纬,沈固就不想拖拉,下一个休息日,他就带着卢纬去了张家。张家从前住在河南路的小房子里,现在已经搬到了香港路。钟乐岑的方法还真不错,张琛一看卢纬是沈固带过来的人,立刻就露出会心的模样,把两人让了进去。 房子是复式带阁楼,很大,装修得也十分华丽,可是沈固一进屋就觉得不舒服。这屋子太干净了,跟张琛夫妇一样干净得过份。所有的家具包括地毯都是浅色的,但凡有一点灰尘就看得出来,可是到处干净得发亮,搞得他和卢纬在门口都愣了一下,硬是不知该不该进去。 张琛忙着拿来两双鞋套:“不好意思,小洁她就是太爱干净,要不,穿上这个?” 楼梯上响了一下,张琛回头喊了一声:“琳琳?哥哥的同学来了,还记得不?高中的时候跟哥哥一块打篮球的。来叫沈大哥。” 张琳从楼梯上走下来,小声叫了一声:“沈大哥。” 沈固对她笑笑,卢纬主动自我介绍:“张小姐,我是玫瑰婚庆的,那天婚礼上有几张你的照片,当时忘记交给张先生,这次特地把底片送过来。” “哦——”张琳显然有印象,“你是摄像师的助手。” “对。”卢纬把照片双手奉上,“当时多亏张小姐,不然我们都要饿死了。” 张琳不好意思地笑笑:“没什么的。这照片是你照的吗?” 当然是卢纬照的,而且是他特地抓拍的张琳的特写,尤其是抢新娘捧花的那一张,还经过了处理,拍得很不错,张琳一张张翻看着:“你拍得真有意思。” 张琛会意地看了沈固一眼,悄悄竖了竖大拇指:“琳琳,哥跟沈大哥到阳台上抽根烟,你慢慢看照片,要是好,哥给你放大几张挂起来。” 沈固跟着他走到阳台上,一关上阳台门,张琛就迫不及待地说:“兄弟,谢谢你啦,我看琳琳跟这个小卢还很谈得来呢。琳琳喜欢画画,也喜欢摄影,我看合适。” 沈固无奈地摇摇头:“张琛,我怎么觉得你急得过头了?我先声明,卢纬人不错,不然我不会带过来,但是家庭条件不好,他父母都早死了,只有一个姨把他养大的,以前跟几个同学一起做杂志,后来出了点事不做了,现在在婚庆公司,条件就是这样,你看合适吗?” 张琛直点头:“家庭条件什么的我不在乎,琳琳也不在乎,要不我干嘛给她准备嫁妆?只要琳琳喜欢,人好,对琳琳好,就行。你介绍的人我信得过,如果琳琳喜欢,我没的说。” 沈固摇头:“我还是觉得你太急了。” 张琛搓搓手,嘿嘿笑了笑:“你不懂。长兄如父,这就跟嫁女儿一样的。” 沈固觉得这比喻并不合适,没见过当父亲的拼命要把女儿往外塞的,虽然这是人家的家事,但卢纬毕竟是他带来的,还是尽一句的好:“你还是多考虑考虑,如果琳琳真的觉得好再说。她才二十出头,你急什么呢?” 张琛嘿嘿笑着,连连点头,递了支烟。沈固一般不抽烟,但还是接了过来。伸手的一刹那,他眼角余光在阳台的玻璃窗上瞥到一抹反光,金色的,小蛇一样一闪。沈固猛地回头,客厅里还是只有张琳和卢纬在说话,并没有什么异常。 “怎么了?”张琛正要给他点烟,就见沈固猛一回头,吓了一跳,“有什么东西?” “我好像看见什么东西闪过去了。” 张琛脸色微微变了变,笑了两声:“什么东西?” “没看清,一道金光似的。” 张琛低下头去点烟,打火机连按了几下才按燃:“眼花了吧?要不然就是下头汽车的反光。” “也许吧。” 张琛抬头笑笑,沈固觉得他笑得有些勉强:“肯定眼花了,楼下汽车来回跑,反光得厉害,有时候眼都晃花了,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光污染吧。哈哈……” 从张琛家回到康佳花园,沈固还没进小区花园就看见门口停了一辆车,车牌号他见过,周文的。果然他拿钥匙开了门,就看见周文坐在客厅里跟钟乐岑说话,一看见他就站起身来:“沈先生——” 沈固把外衣脱下来扔到沙发上:“周律师有什么事?” 周文看见他就有些说不出来的紧张,清清嗓子:“前几天送过来的文件,沈先生看过了吗?” “看过了。” “沈先生什么时候有空,去办一下过户手续?” “用不着。” “呃——”周文勉强地维持着笑容,“这是萧老先生——” 沈固皱皱眉:“周律师知道我外婆现在在哪里吧?” 周文的笑容快维持不住了:“在,在疗养院。” 沈固眼睛弯了弯,却冷冷的:“那周律师知道她为什么在疗养院吧?” 周文说不出话来了。为什么?被他气的呗!这些天文件送过来如同泥牛入海,他就知道这事不好办,偏偏萧士奇非要认这个孙子不可,他想不来也不行。他是知道萧家内情的,萧士奇本人很有魄力,可是教子就不算有方。长子萧一帆风流且平庸,不成气候;次子萧正帆倒是很有些商业才能,但风流劲跟大哥有一拼,而且机能强健,私生子私生女一堆,光付抚养费就是好大一笔开销;老三萧萍萍是个女儿,其实是最有商业头脑的,但在守旧的萧士奇眼里,女儿根本不算数;老四萧莫帆是个病秧子,年年发哮喘,根本不能用;老五萧轻帆倒是个聪明人,但他的才能是建筑设计,虽然对萧家的生意正好有用,但却不是当家人的料。第三代的问题首先是正统出身的太少,萧一帆不用说了,萧正帆那里绝大部分都是私生子,萧莫帆只有一个女儿,萧轻帆则抱独身主义,萧士奇也拿他没办法;其次,第三代的这些少爷小姐们纨绔气太重,不成材料。相比之下,沈固虽然也是私生子,而且没经过商,但周文直觉他比萧家现在这几个正统出身的第三代都要强得多,至少拿得出场。而且萧一帆除了他再无所出,现在又没有正式的妻子,只要沈固改了姓,对外就可以说是前妻所生,当然这未必能瞒过所有的人,但有时候,只要话能冠冕堂皇地说出去,谁管它是真是假呢?估计萧士奇也是看中了这一点,所以非要认他不可。可是萧士奇不用亲自来面对这个人啊…… “怎么,周律师忘记了?”沈固冷笑一声,“周律师是不是觉得,你是律师,我就不敢动你?” 周文没这么觉得。是,他是律师,如果有人敢动他一根手指头,他能告到那人倾家荡产,可是站在沈固面前,他真不敢这么说。 “沈先生,你看,我也是端人饭碗,供人使唤,沈女士这件事,我很抱歉,但我真的并不想伤害到她……” 沈固挥手打断了他的话:“我的意思很明白了,周律师从今往后请勿出现在我面前,我是个粗人,只会用拳头解决问题,说句不客气的话,周律师如果再来,我见一次揍你一次。现在,请吧。” 周文没敢再多说一句,他知道沈固说得出做得到,而且他现在还是萧士奇拼命想拉拢的人,揍了也白揍。他不吃这个眼前亏,所以拿起包溜之乎也,只是出门前扔下一句:“房屋产权让渡文书我留下了,沈先生如果哪天改了主意,请给我电话。” 沈固砰一声关上门,捡起茶几上的文件直接扔进垃圾箱。钟乐岑一直站在厨房里听着,这时候才走出来,小声问:“我是不是不该让他进来?” 沈固吐了口气,看他一眼:“没事。不过以后再看见他当不认识就行。” 钟乐岑抱歉地看着他。沈固最看不得他这种表情,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干什么?我说什么了吗?没你什么事,你这副表情干什么?” 钟乐岑低下头,沈固叹气:“行行,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你就知道我为什么烦这人……” 这事其实并不很复杂,钟乐岑做着饭,沈固就把这三十年的破事讲了一遍,讲出来了,他倒觉得轻松了:“就这么点破事!萧家现在不知犯什么神经,突然又想起我来了,这还就没完了。周文是替人办事,但他把我外婆气进了疗养院也是事实,所以以后看见他就当没看见。我估计萧家一时半会不会死心的。” 钟乐岑担心地说:“他们会不会把这事到处宣扬?” 沈固挑了挑眉:“宣扬?随便。那又能怎么样?其实我就不明白萧家到底什么意思?为了多个人分家产?” “也许他们觉得对不起你?” 沈固冷笑一声:“会那么想就不是萧家人了。你知道萧家是怎么起家的吗?就是□□那段时间,乱得可以,处处破四旧,萧士奇就借那个机会弄到不少古董什么的,连刨人家祖坟的事都干得出来,他会觉得对不起谁吗?得了,别提这种闹心的事,我们吃饭。” 39、纷至沓来 闹心的事什么时候都有。沈固一上班,就先接到局里下发的文件:有一批文物流入了滨海,局里要求各派出所在自己辖区内要多加注意,绝不能让这批文物再流出海外。 坐对桌的陈大姐无奈地叹气:“文物……现在那么多假货,就算这东西摆到咱们眼前也认不出来啊……” 沈固端详着文件后附的图片。东西很杂,有战国时期的青铜爵,秦代战车的构件,汉代的发簪……沈固对古董差不多一窍不通,只觉得这些东西看起来铜绿斑驳,跟文化街地摊上卖的那些假货也没什么两样,就算真在他面前交易,他也不一定能分辨得出来。他翻到最后一张,是一柄铁剑,虽然是图片,也能看得出刃口十分锋利,剑身上有隐隐的缠丝纹,手柄上缠着金线,已经磨损得十分厉害,依稀能分辨出两个小字:泰阿。 “这些东西要真是珍稀的文物,肯定不会随便就在文物市场出现,要交易也是私下交易,我们这些小派出所连点□□线人之类的都没有,怎么能查得到啊!要查也是海关那边该注意吧?” 沈固对大妈大姐级人物的唠叨实在是没有抵抗力,拿着图片站起身:“既然局里有通知,我到文化街去看看,说不定能有点什么线索。” “哎,文化街不归咱们这片管啊……” 沈固皱皱眉,电话突然响了起来,陈大姐接起来,没说几句话就变了脸色,转向沈固:“小沈,咱们片区里出人命了,有人在晨练的小树林里发现一具死尸。你,你快去看看吧。” 沈固到的时候那里已经被隔离了开来,有警察在里面检查现场。沈固一眼看见一个熟悉的面孔,就是当初负责罗蔓那案子的小警察,据左健说是从警校毕业不久刚进刑警队的,因为长得黑,大家都叫他小黑子,本名伍又反而没人叫了。小黑子也看见了他,摘了手套走过来:“这块儿是你们管区啊?” 沈固点点头:“你们来得挺快。” “不快还行吗?这现场都快被破坏完了。” “怎么死的?” “被人捅死的,凶器不在现场,留下一个脚印,不过被看热闹的人踩得差不多了,基本没用。看看你认识吗?是你们片区的人吗?” 沈固过去看了看,死者没什么特点,是很难让人留下印象的那一种,年纪也就在二十来岁,穿着普通,被人在颈部和腹部各捅了一刀,从血液凝结的情况来看,是昨天夜里死的。四周并没有什么搏斗痕迹,旁边的法医正从死者衣袋里掏出一个瘪瘪的钱包,里面有两张粉红一张绿,再就是乘车卡和身份证。沈固瞥了一眼,死者叫夏天,莱西人。 小黑子皱着眉把身份证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嘴里嘟哝着:“最怕这种外地打工的人,最难查了……得赶紧给莱西局打电话。” 沈固问他:“左队长这些日子怎么没见着?” 小黑子看他一眼:“左队长回四川去了。” 沈固确定他在撒谎。小黑子还是经验太少了,如果他不抬头用那么警惕的目光看他,这回答就比较可信了。所以,他更确定左健应该是执行任务去了。 “小黑子——”法医在那边喊了,沈固跟着过去,法医已经从落叶里捡起一件手绢似的东西来,那是块白色粗棉布,虽然在地上过了一夜,也能看得出来本来洗得非常干净。棉布上有整齐的褶皱,看来平常是被人叠起来放的。小黑子用两根指头拎过来看了看,嘟哝:“这上头也留不下指纹啊……”放到鼻子上闻了一下,“一股土腥味,说不定就是别人随便扔的。” 法医随手给他后脑勺来了一下,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模样:“现场的一切东西都可能是线索,你怎么从警校毕的业?还进刑警队!” 小黑子摸着脑袋把棉布装进密封袋:“我就是随便说说……” 法医哼了一声,拎着袋子又往前去了,小黑子挠挠头,看看沈固,摆出公事公办的模样:“那个,同志,既然人死在你们片区里,麻烦你们帮忙查一下,看死者是不是住在这里什么的,如果有消息,麻烦给我们打电话。” 沈固花了一天的时间走遍了片区,但还是没线索,显然,这人并不住在本区内。天黑透了,他才回到家,钟乐岑已经把饭菜摆上桌,就等着他了。 “那是什么?”沈固一眼看见正对门的柜子上摆了一个立件,塑料的小刀小剑交叉着插在座上,战国时期的外型,还涂了仿青铜的颜色,乍一看还有点样子。 “展览中心过几天举行军事史简介,还有冷兵器展览,里面的展品据说都是仿古精制,虽然不是真品,也很贵重。因为是给青少年办的,十八岁以下半票。昨天小来去看过,人家送的纪念品,他拿来给我的。”钟乐岑说着,很珍惜地摸摸那个模型。 沈固沉吟了一下:“展览到什么时候?”钟乐岑自从上次替苏完赔偿了房东的损失,虽然他没提过赔了多少,沈固也猜得到他手里一定没钱了。到现在他穿的还是那天跑到503来的那身衣服,连件大衣都没有。幸好现在天气暖和了,否则肯定要挨冻。沈固虽然不收他房租,但他总是每天买菜,诊所那个地方是租的,房租也要按时交……所以连一场展览也舍不得去看。 “到月底。” 沈固盘算一下时间还长,点了点头。 既然是钟乐岑做饭,那么就是沈固刷碗,这也算是两人之间不成文的规定。以前沈固都是直接上手,钟乐岑来了之后,准备了一块刷碗巾。柔软的布握在手里,沈固忽然想起那块掉在凶杀现场的白布。警方已经确认没有尸体移动的痕迹,说明小树林就是第一现场,而那块粗棉布,十有八九与凶手有关。但什么人会带那么一块粗布在身上?带着又做什么用呢?还叠得那么整齐…… 钟乐岑拿着水果进来洗,看见沈固对着碗碟发呆,小心翼翼地凑过来问:“你怎么了?不舒服?要不我来刷碗吧。” 沈固摇摇头,把碗按在水里:“你有没有见过喜欢把粗棉布带在身上的人?” 钟乐岑被他问糊涂了:“什么粗棉布?” 沈固大略讲了一下情况:“那种白色的粗棉布,比较硬,很早以前好像还有人用来做床单窗帘什么的,现在早就不见了。洗得很干净,还叠得整整齐齐,总不会是当手绢用吧。” 钟乐岑蹙眉沉思,无意识地咬着嘴唇,来来回回把嘴唇咬得红通通湿润润的,像某种新鲜水果。他在家里是不戴那副平光眼镜的,露出浓密的长睫毛,小翅膀似的一阵乱扑腾,看得沈固手痒,很想捉住那两片小翅膀揪一下。 “想说什么呢?吞吞吐吐的。”这才没几天,沈固就已经洞察了钟乐岑所有的小习惯:低头要么是不想回答,要么就是在撒谎;皱眉表示思考,犹豫了就咬嘴唇;眨眼睛则是有了灵感。现在这副模样,就是想到了什么但不知该不该说出来。 “我知道有一种人可能身上带粗棉布,但不知是不是你说的那一种布。” “管它是不是,你先说,好歹也是一条线索。错了没关系,排除错误线索本来就是警察的工作。说吧,什么人会随身带这东西?清洁工?” 钟乐岑噗哧笑了:“清洁工带的是抹布,不会很干净。再说清洁工不工作的时候怎么还会把抹布带在身上!” “嗯。”沈固就是想逗他笑笑,“那你说什么人会带这东西?” “正在盘玉的人。” “盘玉?” “对。玩玉的人都爱玩古玉。出土的古玉大多有色沁,但因为埋在土中的缘故,颜色黯淡,不盘显不出宝光润泽。盘玉有一种急盘法,就是把古玉带在身上,一刻不离地用人气养着,然后用粗棉布不停地擦,直到微热。因为一有空闲就要反复地擦,所以用这种盘玉法的人就会随身带着布,好随时随地用来擦玉。” “哦?这还真得算一条有用的线索了!”沈固擦干净手,随手在钟乐岑头上摸了一把,“我给小警察打个电话。” 钟乐岑举着水果刀抗议:“男人的头不能乱摸!” 沈固斜他一眼:“摸了又怎么样?” 钟乐岑气得拿水果刀朝他比划,沈固不屑地冲他竖竖小指,给小黑子打了个电话。小黑子一听他的话就兴奋了起来。他已经查到这个死者夏天是金玉大厦的电梯维修工,但已经好几天没去上班了。他住在萧氏提供的简易宿舍里,同宿舍的人说他这几天天一亮就出门,因为不在同一个部门工作,谁也不知道他没去上班。前天晚上夏天出了门,这一走就再没回来。警察在他的宿舍里发现了一份95年上海朵云轩春季古玩拍卖会的目录,其中有几行被圆珠笔圈了出来,都是白玉拍品。 “有你提供的这条线索,这事就肯定跟玉有关了,明天一早我就去文化街问问情况。” 沈固沉吟一下:“正好我也有事要过去。” “好啊!”小黑子很兴奋,“昨天左队长打电话回来,我一问他才知道,好家伙,敢情你是特种兵啊!还是神枪手!那我可得跟你讨教讨教。” 沈固叹口气,一盆冷水泼醒了兴奋的小警察:“你还是先破了这个案子再说吧。” 第二天,沈固和小黑子在文化街碰头。结果这一天下来,小黑子大有斩获,而沈固毫无进展。 夏天这几天果然在文化街出没,好几个玉器店的店主都看见过他。玩玉的人都知道人不可貌相的道理,有时越是看着土得掉渣穷得衣衫蓝缕的人,越是能突然拿出好货来,所以夏天虽然穿得很一般又很年轻,他们却一点也没敢轻视。不过夏天并没拿出什么东西,只是不停地打听店里的玉器价格,并且问的都是白玉。有个店主的镇店之宝是一块子冈款的白玉牌子,他还记得当时夏天围着这块玉牌子转了半天,还问他如果是烟盒那么大小的白玉牌子会是多少钱。店主当时很费了一番口舌给他解释刀工和款识对玉器价格的影响,所以印象十分深刻。 “这么说,夏天手里很可能有一块烟盒大小的白玉,他被杀可能就是因为这块玉。” 小黑子一拍大腿:“对!加上你昨天说的,这事就差不多了。杀他的人肯定是看上了他那块玉,而且也是干这一行的。问题是,夏天这块玉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他在文化街上问价就是这几天的事,说明这玉也是这几天到手的。可是之前他一直在正常上班,这玉难道是突然从天上掉下来的?不行,我得再去查查,看他在老家有没有什么线索。哎,你今天来文化街干什么?我看你拿的那图片是青铜器,是为了那批流入黑市的文物?哎,这事片儿警也要管?” 沈固冷冷斜了他一眼:“片儿警怎么了?” 小黑子自觉失言,嘿嘿憨笑:“没,什么也没。那我先走了,有空请你吃饭。” 沈固好气又好笑。这一圈逛下来,他基本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线索。很多摊主都说这图片上大部分的东西都不是什么珍品,类似的东西市场上也是有的,即使交易也不会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倒是那把剑算是大家伙,但这样的东西一般没人会在市场上公开交易。沈固只能让他们注意,如果近期有类似的交易,请他们给派出所打个电话什么的。不过他也看出来了,虽然这些人口头答应,但都在这一行里,谁也不愿意得罪人,如果东西卖到他们头上可能会通个消息,但如果不是找到自己,那就多半睁一眼闭一眼了。 走出文化街没有几步,沈固的手机就响了,他接起来,传来的是小来的声音:“沈大哥吗?你快点来一下,乐岑哥晕倒了!” 沈固拦了辆出租车就赶了过去,到的时候钟乐岑已经醒了,脸色苍白地靠坐在椅子上,小来一边抹眼泪一边给他倒水。沈固一头闯进去,又引发一阵狗叫猫叫。沈固一声大喝:“拿帘子去!”顿时屋里半点声音都没有了,所有的动物都瑟缩到笼子一角,还有缩到墙角的小来。 钟乐岑无力地看着他:“别把它们吓坏了。小来,快点去拿帘子呀。” 沈固干脆地打断他:“怎么回事?” 钟乐岑勉强笑笑:“没事,就是头晕。我低血糖,老毛病了。” 小来一边挂帘子一边小声说:“乐岑哥你又不吃饭——” 钟乐岑还没来得及制止他,沈固的眉毛已经竖起来了:“不吃饭?” 小来顶着钟乐岑恳求的目光勇敢地说:“乐岑哥好几天不吃中午饭了。” 沈固立起来的眉毛回归原位,平静地看着钟乐岑:“我不至于吝啬到不肯借给你钱吧?”他知道钟乐岑身上没钱,但谁知道他为了省钱竟然不吃午饭?早知道这样就该不管他的自尊硬塞钱给他。 沈固语气和表情都很平静,但钟乐岑和小来却齐齐打了个冷战。钟乐岑把自己缩得更小一点,小声说:“不是。我是老毛病了,就一个低血糖。我没好几天不吃饭,就是这几天忙一点……” 沈固抓着他的腰把他半提半抱起来:“走,去医院。” 钟乐岑大惊:“去什么医院啊!”这会他也不虚弱了,像条鱼一样在沈固手臂里翻腾,“医院挂个号就要5块!” 沈固手臂一紧:“老实点!让你去就去!” 钟乐岑被他轻松制服,可怜巴巴地哀求:“真的不用去医院,低血糖谁去医院啊!” 沈固冷冷地说:“不是治你低血糖,你该去看厌食症,然后再去看看眼睛。” 钟乐岑眨了一会眼睛才明白沈固的意思,开始以为他在讲冷笑话,然后看见沈固的表情才知道他真会带他去看眼科,赶紧求饶:“我错了。我,我就是这几天进了些药身上没钱了。真的,有个客户是月结款的,下礼拜就会付我钱,所以我也没说……怕你担心。” 最后一句话算是用对了方法,沈固手臂放松了些,语气却仍然冷冷的:“那也得去医院看看。” 钟乐岑绝望地做最后挣扎:“那去空华的诊所吧,他不收我挂号费。” 诊所在寂莲酒吧附近,沈固第一眼看见穿着白大褂的空华,还真有点不习惯。空华看见他们也很诧异:“乐岑,你怎么了?” 钟乐岑耷拉着脑袋:“低血糖。” “喝糖水了吗?” “喝了。” 空华看一眼沈固,意思是低血糖喝了糖水就好,来医院做什么?沈固瞪一眼钟乐岑:“我想检查他的胃。”这样饥一顿饱一顿的事肯定不是一天两天了,钟乐岑的胃要是没毛病就奇怪了。 空华叹口气:“不用检查了,他有轻微的胃溃疡。” 沈固扬扬眉:“轻微的?” 钟乐岑立刻点头,被沈固一眼横到后面去了。空华扶扶眼镜:“那么你进来再检查一次吧。” 40、宝剑篇 空华这个诊所不算大,但设备齐全,连护士也十分专业,比起钟乐岑那个冒牌兽医院来真是有天壤之别。空华带着钟乐岑进了检查室,一关上门,钟乐岑就赶紧说:“真不用检查了。其实我这一阵子挺好的,胃病也没犯过。就是这几天太忙,加上……手头紧一点,午饭没好好吃。今天下午去给一家哈士奇做检查,那狗太能忙活,累了一点,在公交车上又颠了一点,就有点头晕。小来大惊小怪,硬是打电话把他叫来了……” 空华在这里打断他的话:“小来为什么给他打电话?” 钟乐岑怔了一下,一时无法回答。空华停了一会,继续说:“我记得上次江泉他们婚礼的时候,你说你们还不熟。怎么这次你一病小来就会想到叫他?” 钟乐岑无奈地说:“我现在住在他那里,所以小来先想到他……” 这次轮到空华一怔:“你跟他同居了?苏完呢?” 钟乐岑差点噎住:“不是同居!就是我现在借他的房子住。” 空华皱眉:“你原来的房子呢?苏完住着?房租谁交?不会还是你在交吧?” 钟乐岑轻轻叹了口气:“苏完失踪了。他,不小心烧了房东的房子……我没地方住,就借住在沈固家里。” “你赔钱了?” “烧了人家的房子,还能不赔吗?” 空华沉默片刻,然后愤怒了:“钟乐岑!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把自己放得这么低?就算你再爱他,也不能由着他折腾!” 钟乐岑很无奈地说:“我说过很多次了,苏完他真不是我男朋友。他都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人。否则,我会一直不带他跟你们认识吗?” 空华很不相信地追问一句:“真的?” “我发誓。为什么你们总不相信呢?” 又是一阵沉默,然后空华慢慢地问:“那这一个呢?他是圈子里的人吗?” 钟乐岑怔了一下:“哪一个?” “外面那一个。” “你说什么呢?” “我说的很明白了。外面那一个,他一看就不是我们这圈子里的人!” “……我没说他是。” “那你们现在算什么呢?” “房东和房客。” “是吗?房子烧了,你为什么不来找我?不找其他人?” 钟乐岑再次沉默了。为什么就会住进沈固家呢?这个问题似乎不成其为问题,因为当时沈固提起他的行李就走,根本没给他拒绝的机会,而且——似乎也根本没有人想到要拒绝。他用手托住头。真的,他怎么会就这样住进了一个还算是陌生人的家?而且,那天他为什么就会跑到他的家门口去坐着?小来总说怕那个人,可为什么他却觉得那个人是很可靠的? 钟乐岑想了很久,终究还是没得到一个答案,然后他听到空华慢慢地说:“乐岑,你要记住我的教训,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人,不会有幸福。当然,我们这些人,即使是同在圈子里,仍然不是每个人都能幸福。” 钟乐岑在回去的路上很安静。沈固看看他:“还是不舒服?” 钟乐岑摇头,又开始咬嘴唇。沈固视而不见。过了半天,终于还是钟乐岑忍不住了,吞吞吐吐地说:“那个……空华让我住到他那边去……” “他家住哪里?” “浮山后。” “你住那里上班很方便?” 钟乐岑闭嘴了。住康佳花园,到台东只要两站路,如果住浮山后……他还不知道该坐什么车到台东。 沈固冷眼看着钟乐岑在那里拼命虐待自己的嘴唇,终于开口:“明天休息一天。” “啊?”钟乐岑诧异地看着他,“我真没事。低血糖又不是什么大毛病——” 沈固眉毛微微一竖:“我说休息一天。” 钟乐岑噤若寒蝉。沈固缓缓地说:“明天我们去展览中心看展会。” 钟乐岑怔怔地看了他一会,突然低下头:“其实你用不着……” “用不着什么?” “……你听见我们说话了?” “说什么?” 钟乐岑抬头研究沈固的表情,后者面不改色:“你在背后说我坏话了?” 钟乐岑把头又低下去:“其实你真的用不着。这么多年我都过来了,我并不怕别人知道我是个gay,我也不在乎他们用什么眼光看我。所以如果你是怕我会难受,那真的不必。” “你觉得我该用什么眼光看你?” 钟乐岑皱起眉。这话很难说得清楚。过了一会,沈固替他说了:“你的意思是怜悯和厌恶对你而言是一样的,对吗?” 钟乐岑怔了一下,不由自主地点头。沈固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你觉得我是可怜你?你有什么好可怜的?” 钟乐岑又怔了一下,咬住了嘴唇。沈固跟着钉上一句:“或者,你觉得自己很可怜?” 钟乐岑发愣。沈固再跟一句:“又或者,你觉得我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钟乐岑过了一会才后知后觉这一句原来不只是个冷笑话。心里轻松的同时又有点说不出的怅然——他觉得沈固的意思等于在说:别担心,我对你没兴趣,你不可能把掰弯。 沈固淡淡地说:“我把钱放在卧室的抽屉里,你可以记帐,借多少以后全部还给我。从今天开始家务全部归你,顶房租和饭钱。我不太知道保姆的行情,不过包吃包住的话估计五六百块也就能找得到人。当然你也不是全天式的保姆,所以这笔钱我就不另外付给你了。算起来你吃点亏,不过你是外地人,压不了我这地头蛇,认倒楣算了。” 钟乐岑愣了一会,这次是真的笑出声了:“你——” 沈固继续淡淡地说:“至于那位空华先生,你可以告诉他,等他把家搬到台东附近,你尽可以去他家住。否则他就不必瞎操心了。” 钟乐岑轻声抗议:“空华是为我好。” 沈固看他一眼:“我不喜欢悲观的人,因为他会像沼泽一样把别人也吞下去。” 钟乐岑又发起愣来…… 这次的展览会影响还真不小,沈固特地把休息日调到星期一,会场里进进出出的仍然有不少人,还有学校组织学生来参观的,一队队地等在门口。 沈固买了票,两人刚走进大门,钟乐岑就猛然拽了他一把。沈固下盘一向很稳,钟乐岑这样是拽不动他的,但他还是随着钟乐岑的力道向旁边斜了一步,同时环视场内,确定并没有任何危险,才问:“怎么了?” 钟乐岑指了指正前方:“怎么有人会这样摆放利器?” 正前方半空中悬着八柄古剑,中央是三把铁剑,左右是五把青铜剑,长短不一,高低错落,但剑尖全部斜指向下,正对门口,在灯光的衬托下给人极大的视觉冲击。有不少人都是一进大门就被吸引了,站在那里照相。 沈固看了看,没看出什么端倪:“怎么了?”应该说,这种别出心裁的布置收到了极好的效果。八柄剑的金属色在闪烁的壁灯照耀下格外显得杀气凛凛,威风十足,看到它们,就不由人不想起诸如“金戈铁马”、“十年征战”之类的词句。 钟乐岑皱着眉:“利器外指,其实是不欢迎外人进入。而且八柄剑一起指向外,剑上杀气会直冲门口,尤其古剑阴气重,有刑克之虞……” 沈固失笑:“这些都是仿制品吧?”真要是古剑,还敢这么吊着? 钟乐岑怔了一下,有点不好意思:“我,我忘记了……这剑仿得真不错……” 沈固看出他的尴尬,笑笑转开话题:“为什么放这么多剑?总有个讲究吧?” 钟乐岑仰头仔细看了一会:“这些都是欧冶子铸造的剑。” 沈固对欧冶子略知一二。此人应该算是古代的铸剑大师,只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口口相传,被逐渐加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钟乐岑看得出神:“胜邪、巨阙、鱼肠、湛卢、纯钧,龙渊、泰阿、工布,都在这里了。” 沈固听见“泰阿”两个字,突然想起了文件里的图片:“哪一柄是泰阿?” “最中间的。” 沈固仔细看看,还真跟图片上的丝毫不差。只是剑柄上的金丝完整,泰阿两个小字也清晰无损。不过离地有三米多高,眼神不好的也根本看不清就是了。 “我以为会在这个位置放什么大玉戈之类的……”论时间早晚,那个才是最早的吧。 钟乐岑仍然出神地看着头顶的剑:“可是欧冶子铸出的剑是特殊的。” 沈固想起他看过的几本书:“就是什么雨师洒道雷公击鼓之类的神话?” 钟乐岑摇头:“那些都是后人的神化,按照我们的理解,也就是说在铸剑的时候风雨交加,这不算什么。只要能用常理解释的,其实都不算什么。” 沈固起了兴趣:“那有什么是不能用常理解释的?” 钟乐岑想了一下:“对欧冶子所铸的剑最详细的描写来自《越绝书》卷中的‘薛烛论剑’,对欧冶子所铸的青铜剑做了评价。对于巨阙,薛烛认为‘非宝剑也’,但对另外三柄剑,他下的结论却很有趣。他说鱼肠倒本从末,是逆理之剑,服之者臣弑其君子弑其父,这就不可以常理解释了。他又说湛卢‘奇气托灵,有游出之神’,‘人君有逆谋,则去之他国’,后面还说吴王阖庐得到胜邪、鱼肠、湛卢三柄宝剑,但他为王无道,儿女死后用生人陪葬,湛卢就自己离开吴国去了楚国,这是说湛卢有择人的灵气,这也是不能用常理来解释的。” 沈固觉得他又在听天书了:“这些不算后人的神化?” 钟乐岑认真地说:“关于欧冶子的剑,我们可以把他的青铜剑和铁剑的相关资料综合起来看,会发现很多有趣的地方。” 沈固耸肩:“哦,还要综合地看,辩证地看。你说吧,怎么个综合法?” 钟乐岑沉吟一下:“薛烛说过,欧冶子铸剑之时,赤堇之山破而出锡,若耶之溪涸而出铜;而湛卢去楚之后,楚昭王召另一位评剑名家风胡子来评价这柄剑,风胡子在谈论此剑的不可再得性时曾说过,赤堇之山已合,若耶之溪深不可测,这两段话联系起来看就有意思了。” 沈固皱眉思索一下,没想出有什么意思:“是说原材料得不到了么?” “是啊,但是原材料为什么得不到了?如果用现代的话来解释一下,你会怎么说?” 沈固觉得有点意思了:“赤堇之山已合,说明锡矿有崩塌现象,入口封闭了。若耶之溪深不可测……唔,难道是说矿坑太深?可是前面还有涸而出铜的说法……既然溪水能干涸,必然不会太深,这有些前后矛盾了。” 钟乐岑微笑点头:“对,关键就在这里。既然称溪,水不会很深,而且还曾干涸出铜,那么深不可测的是什么?这世界上有什么是深不可测的?” 沈固脱口而出:“马里亚纳海沟?” 钟乐岑噗一声笑出来:“不。黄泉。” 沈固匪夷所思:“黄泉?” 钟乐岑很自然地点头,就好像他说的是“小河沟”一样:“鱼肠带煞,湛卢择人,都是因为铸剑之铜取自黄泉。黄泉中有无数零碎魂魄,欧冶子将魂魄铸于剑中,剑才有了自己的生命。” 沈固无语了。钟乐岑仰头望着头顶的宝剑,露出神往的表情:“所谓雨师洒道雷公击鼓,就是铸剑之时风雨交加,这都是聚阴之象。所以欧冶子不只是铸剑大师,也是聚灵高手。” 沈固看着他。尽管他心里很想说钟乐岑是在胡言乱语,但他喜欢看他说话的模样。钟乐岑五官并不出色,唯一漂亮的是眼睛,黑白分明,修长的眉和浓密的睫毛像画出来的一样。即便是用眼镜遮住了,在他侃侃而谈时还是会让人忍不住地注目,那种感觉,就像是画儿上的人突然活了起来,会让人止不住地心生惊喜。所以他引着他往下说:“你刚才还说铁剑,铁剑又怎么样?” 钟乐岑兴奋地推推眼镜。他这些话大约已经想到很久了,但从没机会跟人谈论,现在有了听众,自然开心:“欧冶子在越国铸成青铜剑后,楚王让风胡子请他和吴国的铸剑大师干将为他铸铁剑,铸成的就是龙渊、泰阿、工布三柄剑。晋郑二国想要得到宝剑,发兵围困楚国。楚国兵将不能打退敌人,楚王于是带着泰阿剑上城拒敌,于是‘三军破败,士卒迷惑,流血千里,猛兽欧瞻’,你说,是什么样的武器能有这么大的威力?什么样的武器才能造成‘士卒迷惑,猛兽欧瞻’?” 沈固按了按眉心,决定也开始胡说八道:“楚王用了生化武器?要么是超声波?” 钟乐岑大笑:“你还不如说用□□呢。” 沈固严肃地说:“根据杀伤力测定,□□不能恰好达到这种效果。” 钟乐岑拼命忍着不要再笑出声,因为旁边已经有人在看他了,于是他拉着沈固走到角落里,才继续说:“其实这里还有个关键,就是‘士卒迷惑,流血千里’,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士卒迷惑就会流血千里?” 沈固这时候在沈芝云那里被迫灌输的古代汉语知识派上了用场:“迷惑这两个字,在古代是分开用的,这应该是说,晋郑的士兵被什么迷失了心智,然后——他们可能自相残杀,这才能流血千里?” 钟乐岑一击掌:“对!然而能让数千上万人迷惑心智的,又是什么?” 沈固本来想说催眠术,但这次钟乐岑没给他说冷笑话的机会,已经自己接了下去:“阴兵。只有大量的阴兵能达到这种效果。而阴兵所过之处,野兽感觉较人更敏锐,所以阴兵虽然不是针对它们,也会出现异常。所以说,泰阿之剑,是一柄可以指挥阴兵的阴器。楚王在解围之后也曾疑惑问‘夫剑,铁耳,固能有精神若此乎’,而风胡子对曰‘神物也,因圣主使然’,当然,后一句就是拍楚王的马屁,可以忽略不计。” 沈固失笑。看钟乐岑说得眼睛发亮,脸上起了红晕,两排睫毛兴奋地扇动,忍不住手又痒起来。正想说话,旁边忽然转过一个人来,对着钟乐岑鞠了一躬:“请问这位先生贵姓?您刚才的一番话极有见地,鄙人不胜钦佩,不知能否与先生切磋一二?” 41、血案 “我觉得有东西在跟着咱们。” 钟乐岑怔了一下,因为沈固说的是“东西”而不是“人”。 “是——什么?” “不知道。我只是觉得有什么在看着咱们,从出展厅大门就在看了。似乎,就在咱们头顶上。”这当然不可能是人。 钟乐岑放慢脚步,摘下眼镜,掏出镜巾擦拭起来。沈固凑近一点,两人在镜片的反光上看见,一只很大的蝴蝶就在两人头顶上飞舞,忽高忽低,环绕不去。 钟乐岑低声说:“是式神。可能就是土御门留下的。他果然是阴阳师。” 沈固不太知道什么是式神,但他知道这个时候不是解释的时候:“土御门放这东西跟着咱们,想干什么?这东西有危险吗?” “这种式神不是用来攻击的。这东西跟着我们,就好比土御门的眼睛在看着,如果它飞低一点,应该还能听见我们说话。” “能把它打下来吗?”沈固从镜面的映像中估计着距离。 “不知道土御门的道行有多深。我的符并没有太大力量。如果仅靠你的煞气——贸然出手打不下来,恐怕不好。” “那也不能让这东西就这么跟着咱们。” 钟乐岑沉吟了一下:“我需要一个放大镜,还有锡纸。” 沈固伸手从衣兜里掏出一把瑞士军刀,再拿出烟盒,把里面衬的锡纸抽出来:“要这个做什么?” 钟乐岑露出一个有点狡猾的笑容:“试试看。”他把军刀上的微型放大镜掰出来,将午后的阳光聚成一个亮点,投在眼镜片上。镜片下面贴了锡纸,形成一个镜面,将光点又反射到空中去。沈固看着钟乐岑慢慢移动镜片,用反射出的光柱去捕捉空中的蝴蝶。银色镜框上刻的细小花纹渐渐亮起来,微微发红,像是有极细微的火苗在纹路中燃烧。钟乐岑的手忽然晃了一下,头顶上传来嗤地一声,一小片白色的东西打着转坠落下来。沈固伸手接住,掌心里是一片剪成蝴蝶形的纸片,中心有一个被烧穿的小洞,还冒着一缕青烟。 “这是什么?洒豆成兵?” 钟乐岑开心地笑起来:“是啊,所以说日本文化的渊源在中国,式神也是一样。这就是土御门所用的式神了。还需要剪成形才能化形,说明他的功夫不高。至于洒豆成兵,嗯,估计他还没这个本事,能用一两个人形式神就不错了。” 沈固把纸片掂了掂:“这个怎么办?” 钟乐岑把眼镜戴回去:“扔了就行,只不过是张纸罢了。算是给土御门一个教训,估计他的眼睛要难受几天了。不过记得要扔到垃圾箱里,不要随地乱扔杂物。” 沈固把纸片一团,准确地扔进十步开外的垃圾箱里,转头看看钟乐岑的眼镜:“你这副眼镜是用什么做的?” 钟乐岑推推镜片:“阳燧。” “什么?” “阳燧,就是取火用的。” “我是说是什么质地。水晶?琉璃?” “不,就是阳燧。” “我说材料。” “就是阳燧嘛。” 这次轮到沈固无力了。他实在没法理解这“阳燧”到底算是个什么材料。钟乐岑转过头去偷偷地笑,显然很高兴看见他也有吃瘪的时候。沈固正琢磨着怎么整他,一辆火红的敞篷车突然从停车场东门拐进来,沈固猛地把钟乐岑向怀里一拉,跑车几乎是紧擦着钟乐岑脚尖过去的,在靠近金玉大厦的南门停下了。车上的一男一女好像并没有注意到自己差点撞到人,径自下车走进了金玉大厦。 钟乐岑靠在沈固怀里,感觉沈固的手臂有些僵硬,抑制一下砰砰乱跳的心,小声说:“我没事。” 沈固放开他,脸色阴沉:“走。” 钟乐岑看他一眼:“你认识那两个人?” 沈固闷头大步走,直到上了车,才冷冷地说:“那男人是萧一帆。” 钟乐岑啊了一声,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沈固微微冷笑一下:“别让他扫了咱们的兴,走,找个地方吃饭去,把你喂胖一点。” 一清早,沈固准时在六点半睁开了眼睛。书房的窗帘拉上了一半,六月的阳光已经照射进来,窗外还有叽喳的鸟叫。旁边卧室里钟乐岑还在睡,均匀香甜的呼吸声传出来,让人觉得心中平和宁静。沈固枕着手臂躺了一会,望着天花板。退役最初那几天,他还不习惯没有早操的日子,现在好几个月过去了,才渐渐适应。早上他会绕着小区跑40分钟,再做二百个俯卧撑和引体向上以保持体力。至于搏击和有枪训练,那就不可能了。有时候他会微微有些茫然,远离了血与火,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在渐渐退化。更确切地说,他找不到生活中的目标。从前的荣誉和使命已经离他远去,让他忽然坠入了一片空白之中。并不是他瞧不起片儿警的工作,而是对于从前的生活来说,这样的日子太平淡。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提自己退役的原因,更绝口不谈在军中的经历,其实,是因为不敢。因为他怕自己越是回想,就越对未来悲观,而悲观这种情绪,正是他一向最唾弃的。不过今天,他却在放任自己在头脑里把那些浮上来的事情一一回想。耳听着旁边房间里传来的呼吸声,那回忆似乎也不再那么灼人。 沈固静静地躺着,如果必要,他能保持一个姿势长达十数小时,也能在长时间的静止之中始终保持着敏锐的反应。不过现在,他的身体是放松的。生活给了他一个意外,居然会让他碰见钟乐岑这个人。这个言必称鬼神的家伙,却完全不符合他心目中的神棍形象。温和善良到有点腼腆,却又带点小算计小狡猾,很生动的一个人,既世俗,又与众不同,给他带来了另一种从来没想到过的异样生活。鬼、式神、灵魂……真的很难相信,可是又确实地就发生在他的面前,让他的生活突然又增添了乐趣。 嘴角不自觉地露出一丝笑意,沈固侧耳听听那边的动静。钟乐岑其实是个夜猫子,大约跟鬼打交道的人都是这样?他早上从来不爱早起,开始那几天他起来做早饭,一边做一边打呵欠,眼睛都是一条缝,所以现在沈固主动接过了做早饭的任务。其实也不过就是把昨天晚饭多做的那些再上锅一热而已,很简单。沈固去跑步之前把饭放到微波炉里定上时,回来正好可以拿出来吃,也正好让钟乐岑多睡一会。 楼梯上忽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片刻就到了503门口,接着防盗门就砰砰大响起来。沈固一跃而起,钟乐岑迷糊着爬起身:“什么事?着火了?” 沈固飞快地系着扣子:“睡迷糊了吧,着什么火。你睡,我去看看。” 门口站着的是周文,一路跑上来,气喘吁吁:“沈先生!” 沈固皱皱眉:“什么事?”如果没什么大事,周文不会一大清早的跑来砸他的门。 “萧先生在医院,萧老先生请你去见他最后一面。” 沈固微微怔了怔:“什么?”前天中午他还看见萧一帆,身边带着个美艳的女人,无论从哪里看,都不像快死的模样。 周文抹着额头细密的汗:“萧先生——医院已经无能为力了!沈先生,无论如何他也是你父亲,这是最后一面,你怎么也得去看看他……” 沈固沉默。周文正急得要跳脚,门打开一条缝,钟乐岑探出头来看着沈固,小声说:“你还是去一下吧。” 沈固转身进门,把周文关在门外。钟乐岑的头发睡得像鸡窝一样,表情却很严肃:“不管怎么说,他也是你父亲。见他最后一面,对你并没有什么损失,可是如果不去见他,万一将来你后悔了……”他低下头,轻声说,“那时候,你想见也见不到他了……” 沈固觉得自己不会后悔,但钟乐岑声音里压抑的悲哀让他心里发紧,伸手理了理钟乐岑的乱发,他点点头:“我去。” 周文看见他穿戴整齐地出来,大大松了口气,然后就以飚车的速度直冲医院。沈固下车的时候有几分惊讶,因为这里正是空华的医院。楼道里挤满了人,一个个都在窃窃私语,一看见沈固,嗡嗡的声音又大了些,随即从病房里传出一声怒吼:“吵什么!人来了没有?” 周文抹着汗跑过去:“来了,沈先生来了。” “让他进来。” 沈固推开病房门,扑面是医院常有的消毒水味,不过其中夹杂着淡淡的海腥气,就像是在海边风里闻到的味道。萧士奇坐在病床边的轮椅上,手里抱着拐杖,下巴支在手背上,背微微有些伛偻,像是一下子老了十岁。抬头看看沈固,他用一只手点点床上:“来见见你父亲,最后一面。” 沈固走到床边。床上躺着的人被纱布几乎裹成木乃伊的模样,连眼睛也只露出一只,半睁半闭,布满血丝,喉咙里发出呼呼的声音,似乎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 沈固皱了皱眉,终于问:“怎么回事?” 萧士奇疲倦地摇摇头:“警察还在查。不知道什么人用什么东西袭击了他……” 萧一帆喉咙里的声音更响,眼睛越睁越大,床头的监测仪屏幕上跳动的线条渐渐开始拉直。萧士奇身子猛地向前一探,又慢慢靠了回去:“不行了。你,到现在还不能叫他一声父亲?” 沈固观察着萧一帆的眼神,那里面全是恐怖:“他说什么了吗?” “没有……发现他的时候全身是血,几乎不成人样,什么也说不出来……” 屏幕上的线条拉成一条直线,萧一帆的眼睛渐渐闭上,头轻轻歪了一下。萧士奇默默地坐着,半天才说:“你这股狠劲,倒是跟我年轻时一模一样。” 沈固淡淡地说:“恐怕我跟你并没有什么相似之处。完全不同的环境,养不出一样的人。再者,现在最重要的是追查凶手,我看萧先生的样子只有恐惧,并没有别的情绪,别人怎么称呼他,估计他也并不在意。” 萧士奇沉默了。沈固站了片刻,说:“有什么我能帮忙的?” 萧士奇慢慢摇了摇头:“一帆的财产全部留给你,改天让周文去办手续——” 沈固打断他的话:“不必了。如果没什么事,我告辞了。” 走出病房,沈固毫不意外地看见空华远远站在走廊拐角,对他微微点头。沈固跟着他走进院长办公室,直截了当地问:“他是怎么死的?” 空华打量他一下:“你是萧家什么人?” “你呢?为什么他会在你的医院?” “我是萧老先生的私人医生。基于某种原因,他们更信任私人医院。”空华直盯着沈固,“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他们都在等着你来?乐岑知道你和萧家的关系吗?” “他比你知道的早得多。从血缘上来说,里面死的那个,是我父亲。” 空华怔了一下:“你就是他们说的那个私——” “私生子。”沈固替他把咽回去的话说完,“现在告诉我,他是怎么死的?” 空华深吸了口气:“很难说。死者从面部到腹部有五道平行的伤口,腹部几乎完全被破开,伤口像是被某种顶端尖锐的东西撕拉开的。如果这是在野外,我会说死者是被鹰爪抓伤的——当然,尺寸要比普通鹰爪至少大十倍以上。并且死者送来时体表沾有一种液体,有腥气和很奇怪的香气。死者面部肌肉扭曲,表情极其恐怖,并且一直处于神智不清的状态,所以没有说出任何线索。实际上,他送来的时候还活着已经要算个奇迹了,我们虽然做了抢救,但也只不过能延长他几个小时的生命而已。” 沈固脸颊的肌肉微微跳动一下:“你说的那种液体,留样了吗?” “挥发得很快,而且被死者的血液冲淡了,没法保留。”空华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如果乐岑知道你的身份——你把这事给他讲一下吧。” “你什么意思?”沈固敏锐地看着他,“你觉得这事不是人干的?”要是换了从前,他绝不会说出这种话,可是现在,却出口得这么顺溜。 空华摊摊手:“我什么也没说。只是,如果乐岑确实知道你的身份,你应该可以把这事告诉他。” 沈固微微冷笑了一下:“你在怀疑我骗他是吧?” 空华盯着他:“我是乐岑的朋友,当然首先要为他考虑。” 沈固干脆地说:“如果你怀疑,可以去问乐岑自己。沾过那种液体的纱布总还有吧?” 空华迟疑一下,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密封塑料袋,里面装了几块浸透鲜血的纱布。 沈固回到家的时候钟乐岑正等着他。看见沈固的神情,他没说什么,只是默默给他倒了杯牛奶。沈固接过来,没有喝,只是握在手里感觉那份温暖。钟乐岑把今天的报纸拿来指给他看,二版上有一小块报道:金玉大厦昨夜发生血案,保安于凌晨发现某房产集团员工倒在楼道内,现场有大片血迹,楼道内陈设的大型鱼缸破裂。经分析,该员工系酒后摔倒撞破鱼缸,被碎玻璃割伤动脉,流血过多致死。 沈固冷笑一下:“就是他。对外说是员工,还有什么撞碎鱼缸——这样的理由也会有人相信?看来萧氏怕影响不好,在媒体上也下了功夫。” “到底怎么回事呢?”钟乐岑在他对面坐下,有些担忧地看着他。 沈固按了按眉心,把空华的话叙述了一遍。今天他拿着那几块浸血的纱布就去找小黑子了。小黑子虽然自己已经忙得找不到头,但看在沈固给他提供重要线索的份上,还是很慷慨地拨冗带他去找法医,并且很快就出了结果——纱布上除了血之外有一种液体,类似鱼类体表分布的那种粘液,还有混凝土的碎渣。 “混凝土的碎渣?”钟乐岑皱皱眉:“如果说那种粘液还可以说是从鱼缸里的鱼身上蹭到的,那混凝土……我想金玉大厦的地面不可能是混凝土的裸面吧?” “还有那伤口。”沈固的眼睛看着窗外,“可惜我不能亲眼看看。” 钟乐岑无言地看着他。虽然始终不承认萧一帆是自己的父亲,但他现在死了,沈固还是不可避免地觉得悲哀。 “空华让我把这事告诉你。” 钟乐岑轻轻点点头:“空华虽然是胸外,但对法医也很感兴趣,如果他说伤口是那样,那是比较可靠的。我看,我们应该去现场看看。” 42、金玉大厦 虽然出了人命,但金玉大厦看起来还是一如平日,上班的男男女女迈着飞快的步子往电梯方向走,一边不时地抬手看表。沈固和钟乐岑在大厦门口被保安拦了下来:“对不起,请出示证件入内。” 沈固皱了皱眉,钟乐岑轻声说:“我们来找人。” 保安并不放松:“那请两位说明要找的人,我们要电话核实的。” 沈固正准备掏证件,忽然有人从身后走过来,对保安点了点头:“忙你的去吧,我来。” 沈固回头看去,是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他曾经在萧家的生日宴上看见过。那人上下看看他:“你是——大舅的儿子。沈固,是吧?” 沈固略一点头:“你是——” “我叫简品。哦,我妈妈是萧萍。我在外公的生日上见过你。” 沈固点点头:“我记得。” 简品看看钟乐岑:“这位是你的朋友?” “对。我想看看——他出事的地方,可以吗?” 简品看看四周,示意沈固跟他走到角落里:“你怎么还带着人来?他是什么人?” 沈固淡淡看他一眼:“是我朋友。” 简品咳了一声:“不,我的意思是说——这件事,外公好容易才把消息封锁起来,你——你这朋友不会是记者什么的吧?” 沈固皱皱眉:“你看他像记者?” 简品不太好意思地笑笑:“我是说,如果这事传出去,外公要骂我的。” 沈固没心思多说:“他不是,也不会往外传,现在行了吗?” 简品挠挠头:“那好吧,我带你们上去。” 已经过了8点半,电梯间重新变得安静起来,沈固和钟乐岑跟着简品进了4号电梯,简品按下8楼,电梯开始平稳地上升。简品不停地看沈固,终于忍不住说:“听说你以前是特种兵?那天你对付那两个保镖,动作真帅!” 沈固看他一眼,没兴趣跟个半大孩子做这种讨论,正想怎么敷衍过去,电梯突然剧烈地摇晃了一下,停住了。简品啊了一声,本能地抬头往上看:“怎么回事?” 沈固就站在门边,立刻按了一下黄色的警铃,但是没有半点反应。片刻之后,对讲器里传出来一种奇怪的声音,像是有人在对着对讲器大口喘气。简品用力拍打电梯门,对着对讲器大喊:“我们被关在4号梯里,快点来人把电梯门打开!”可是他的喊声也没有得到半点回应,只有那种喘气声仍在呼呼地响,在封闭的电梯里听来格外清晰。 简品掏出手机拨号,但电梯里半点信号都没有,任他拨了一遍又一遍,也没人接听。沈固观察一下头顶的通风,暂时还没有问题,只是那喘气声愈发地明显,像是就在电梯外面似的。简品拨不出电话,气得骂了一句:“什么破信号!”他还没说完,钟乐岑已经回头对他嘘了一声:“不要说话!” 沈固看着钟乐岑。钟乐岑嘴唇闭得紧紧的,从衣袋里摸出一张黄纸贴到电梯门缝上,接着用那支灌着朱砂的钢笔在上面画起来。呼呼的喘息声更近了,听起来似乎有什么东西从电梯井底部爬上来,现在已经到了电梯门外。简品却似乎没有听到任何声音,茫然问:“怎么了?你在做什么?” 钟乐岑回头瞪了简品一眼,神情异常凌厉,居然瞪得简品往后缩了缩。钟乐岑回头把耳朵又贴到电梯门上,捏着钢笔的手指也有些发白。沈固站到他身边,手插在裤袋里,握住了不离身的伸缩棍,另一只手轻轻把钟乐岑往自己身后拉。 电梯忽然晃动起来,由轻到重,好像被什么东西碰到,向后倾斜。钟乐岑站不住直往后倒,沈固一手搂住他,背靠电梯箱壁稳稳站着。电梯最后剧烈晃动了一下,便恢复了平衡。那呼呼的声音渐渐移向上,渐渐听不见了。沈固和钟乐岑的视线不由自主都跟着移向上方,当然除了电梯箱顶什么也看不见。忽然电梯又轻轻晃了一下,开始上升。简品张了张嘴,还没说出话来,电梯已经停下——到顶层了。 电梯门缓缓打开,沈固搂着钟乐岑跨出去,简品跟着出来,刚迈出一只脚,电梯门突然关闭,沈固眼疾手快,一把将他拉出来。只听吱嘎一声,电梯门紧紧关上,接着钢缆声响,电梯这次是直接掉了下去。 因为险些摔到集团人事部长的儿子,电梯组诚惶诚恐,立刻派出所有人手检修4号梯,组长跟在简品背后点头哈腰,赔罪不叠。简品惊魂未定,连骂他都没什么力气,只是摆摆手叫他去做事。沈固低声问钟乐岑:“工人去检修,不要紧么?” 钟乐岑想了想,叫住组长:“先不要派工人,打开电梯监控系统仔细看看有没有什么异常。” 组长不知道他是什么人,拿眼睛去看简品。简品皱了皱眉,但还是说:“听这位先生的。” 组长赶紧照办,但监控系统反复查看,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事实上,电梯是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突然下滑的,而之前的片刻停顿,电梯监控人员甚至没有发现。 简品睁大眼睛:“怎么会没发现?电梯停顿了至少有三分钟!我们还按过警铃!” 组长苦着脸:“简少,警报系统真的没有响。” 简品气得脸都白了:“赶紧检查!你们这些人,都是干什么吃的!” 组长赶紧跑了。简品回过头来,有些疑惑地看看钟乐岑:“刚才是怎么回事?你在电梯里贴的是什么东西?” 钟乐岑沉吟了一下:“简先生,既然大厦里出了事,为什么员工还是在上班?” 简品有些奇怪地看他一眼:“员工当然要上班。大舅虽然出了事,集团还要正常运转呢。” 沈固没说话。他猜得出来,萧一帆虽然是长子,但在萧氏并没有什么实权,他的生死,并不影响萧氏的运转。 简品大约也觉得自己的话说得不太妥当,于是转了话题:“大舅就是在前面那个楼道出的事。” 金玉大厦内部的格局与众不同,尤其是顶层,楼道曲折回环,迷宫似的。楼道里随处可见盆景、雕塑和各式鱼缸,里面有色彩鲜艳的鱼游来游去。简品带他们来到一处楼道:“就是这里。” 沈固打量四周。这条楼道最前端,三级台阶之上是萧一帆的办公室,不过只是象征性的,因为萧一帆并不经常来。他是工程经理,本来就是应该经常跑工地的,当然他究竟是不是在工地,那就没人知道了。楼道左侧是阅览室,供萧家人午休用的,右侧没有房间,是两扇临街的窗户,从这里看出去,就是街道上的车水马龙,而阅览室的窗户正对大海,视野很好。 简品指着阅览室门边的地方:“这里本来就摆着一个大型鱼缸,里面养的是大舅最喜欢的银龙。估计大舅是喝过酒了,出门的时候从台阶上摔下来撞到鱼缸的。保安听见楼道里有动静跑来时,地上的血都流成河了,大舅那时候还活着真是奇迹。可是流血太多,送了医院也没抢救过来……” 沈固没有说话。钟乐岑脸上却露出古怪的神色,忽然问:“这楼是谁设计的?” “是我小舅,萧轻帆。他是集团的主设计师。当初外公对这楼很看重,小舅特别带了一帮人,拼了半个月把设计图拿出来的。” “参与设计的都是什么人呢?我能见见吗?” 简品失笑:“当然是集团的设计师了。可是这都好几年了,人员也有变动,就是还留在集团的也都有自己的工作,不是说见就见的。而且当时参与设计的有十几个人,我也不是都知道名字。我就知道有小舅,还有他的一个特别助理左穆。设计是他们两个主抓。” 钟乐岑眉头微微一跳:“那么我能见见萧先生或这位左设计师吗?” 简品摇头:“前年我小舅就说要到国外去深造,和左穆一起出国了。”话虽然说得客气,神色间却有几分轻慢,言下之意,就算他们不出国,钟乐岑一个不知来历的人,也不能说见萧氏的设计师就见的。 钟乐岑也不在意,只问:“那简先生能否带我们在全楼看一看呢?” 简品面有难色。他是跟着母亲的关系进的萧氏,在人事部挂个助理的名字,干份闲差。因为好奇沈固的身手,才带他们上来。虽然他没有很多工作,但上班时间带着两个人满楼的转悠,也不像那么回事。 钟乐岑退而求其次:“那么,能不能让我们去电梯井看看?” 简品顿时想起刚才的事来:“电梯到底怎么了?你刚才在电梯门上究竟贴了什么?为什么当时不让我说话?” 钟乐岑迟疑一下,还是说:“我觉得在萧先生的事情没有查清楚之前,最好大厦还是暂停使用,这样比较安全。” 简品狐疑地盯着他:“为什么?有什么问题吗?你到底是什么人?” 钟乐岑求助地看一眼沈固,沈固淡淡打断简品:“你先带我们去看看再说。就算有什么事,你也做不了主吧?” 简品有点不高兴,但还是点了点头。不过他们刚刚往下走,忽然前面高跟鞋响,一个中年女人快步走上来,简品看见她,赶紧叫了一声:“妈。” 沈固知道这就是萧萍萍了。虽然儿子都已经大学毕业,萧萍萍还是打扮得很精致,看起来显着年轻,又透出职业女性的干练气质。她先看一眼简品:“刚才电梯故障了?有没有摔到?” 简品摇摇头。萧萍萍的目光立刻转到沈固和钟乐岑身上,话却还是对简品说的:“上班时间不在办公室,带着两个人瞎转什么?还不快点下去!” 简品迟疑着:“妈,这是——” 萧萍萍打断他的话:“快点下去!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你怎么带头违规?”说着,锐利的目光紧盯沈固,“需要我叫保安来吗?” 沈固并不怕她叫什么保安。就是金玉大厦所有的保安都上来,他也不放在眼里。萧萍萍见他不动,声音里逐渐带上了不屑:“怎么?我记得老爷子生日那天,有人可是清高得很,这会听说大哥死了,就准备拿出长房长孙的架子来了?” 钟乐岑忍不住说:“萧女士,请你说话客气一点。金玉大厦里有点问题,如果不彻底清查,恐怕还会出人命的。” 萧萍萍脸色微微变了变,尖锐地道:“你又是什么人?别跑到萧氏来胡说八道!你这样的人我见得多了,装神弄鬼的混口饭吃,居然骗到萧氏来了!你们两个,立刻给我出去,否则我要报警了!别以为有老爷子给你撑腰,你既然不承认自己姓萧,就别跑到萧家来捣乱!” 钟乐岑气得想说话,沈固却一手拉住了他:“我们走。” 出了金玉大厦,钟乐岑担忧地看着沈固:“你——我们去哪儿?” “找小黑子去。”沈固发动车子,“我们不能看,他们可以。” 小黑子正忙得四脚朝天,一见沈固就拉住他:“上次那个案子,那块玉还真有着落了!” 沈固哦了一声:“凶手抓到了?” 小黑子苦笑:“没有。有个玩玉的见过夏天那块玉,年头倒不见得久,但玉质好,沁色好,刀工也好,他本来想开十二万买下来的,夏天张口就要二十万,他没松口,过后再去找夏天,人已经死了。不过那块玉,他倒是在一个客人那里见过,但那客人是从谁手里买的他就不能问了。” 沈固眉头一皱:“他不能问,你们可以问。” 小黑子咧了咧嘴:“问了,当然问了。可是人家说是朋友送的,一手转一手,根本没法查。这也是他们的规矩,不露卖家。我们正在慢慢理头绪,麻烦着呢。哎,你今天来又是什么事?” “还是金玉大厦的事。毕竟是死了人,你们总得查吧?” 小黑子挠挠头:“大哥,你以为我什么都能管啊?我就一刚进队的,也就能查查夏天这样的事。金玉的事关系到萧氏集团,怎么也轮不着我。再说,报纸上不都说过了,那个员工是酒后跌倒撞破鱼缸,被玻璃划伤动脉死的。这等于已经做结论了,萧氏都不追究,我怎么查?” 沈固叹口气:“难道夏天不是萧氏的员工?” 小黑子起了兴趣:“我说大哥,你对萧氏的事这么感兴趣,究竟是为什么啊?” 沈固沉吟一下,终于还是决定告诉他一点:“金玉大厦里有点蹊跷,如果不查,可能还会死人。” 小黑子瞪大眼睛:“有什么蹊跷?萧氏那个员工不是意外死亡?凶手还藏在金玉大厦里?” 这种说法倒也有符合事实之处,于是沈固点了点头。小黑子噌一下蹿起来:“凶手居然还在金玉大厦?你怎么知道的?” 沈固皱皱眉:“一句话两句话说不清楚,这事还得到了现场好好查看才能下结论。但是萧氏的态度很奇怪,根本不让我们去查,所以我想你帮个忙,借着查夏天的事,让我们进去看看。” 小黑子瞅了他半天,嘴里嘟嘟囔囔了一会,才说:“要说吧,这事我真不该做,也不合规定。不过……左队长跟我说过,你要有什么事,让我尽量帮你……这样,正好夏天这事我也得查,明天咱们就去看看。不过话说在前头,我只能一个人去,要是萧氏硬是不配合,我也不能怎么样……” 43、四灵阵 钟乐岑坐在桌前,在纸上点点画画,皱眉苦思。沈固在旁边看着,等他苦恼地放下笔,才问:“这是什么?” 钟乐岑揉揉眼睛:“能弄到金玉的设计图就好了。这格局怪得很,楼内的盆景鱼缸雕塑都有些门道,只是我们就看了那么一点,还连不起来。但,这楼本身就是个符阵,这绝不会错。而且,这符阵似乎还是个吉阵。” 沈固拿起小刀削个苹果:“明天跟着小黑子去看一趟,今天别再费这眼了,休息吧。” 钟乐岑嗯了一声,却还是看着纸发呆。沈固把苹果递给他:“今天电梯外面那东西,到底是什么?” 钟乐岑咬着苹果摇摇头:“不知道,但我觉得很危险。你知道,我的灵力很弱,但今天的声音我都听到了,说明这东西相当强大,而且已经实体化。如果不是那个女人拦着,我是想马上去电梯井看看的。我怕耽搁这一夜,又会有人出事——可是如果按符阵来说,这种东西似乎不应该出现在金玉大厦。” 沈固沉默片刻,忽然说:“我觉得她似乎知道点什么。你说大厦里有问题的时候,她很惊慌。很可能,她知道大厦确实有问题。” 钟乐岑睁大眼睛:“知道还不让我们看?要知道死了一个人就会死第二个第三个,说不定连她自己也很危险的!” 沈固摇摇头,冷笑一下:“为了萧氏的名声吧。这种事如果捅出去,媒体会揪住不放,麻烦很大。” 钟乐岑皱起眉:“如果他们不让我们进去呢?要是被他们发现我是假装的,小黑子也会为难吧?” 沈固微微一笑:“我打听过了,那小子的爹是省公安厅的,后台硬着呢。只要不干什么坏事,稍微出格一点也没人难为他。” 钟乐岑撇撇嘴,一脸的不敢苟同。沈固笑了笑,揉了一把他的头发:“狐假虎威,没听说过?行了,快休息吧,明天咱们去看看就知道了。” 第二天一早,小黑子身穿警服,雄纠纠气昂昂率领沈固和钟乐岑杀奔金玉大厦而去。不出所料的,他们在门口被拦了下来。小黑子亮出证件:“我来调查你们的员工夏天被杀的案子,希望你们配合一下。” 保安面有难色,打了个电话,不一会,萧萍萍就踩着高跟鞋下来了,一见沈固,她的脸色就变了:“你怎么又来了?” 小黑子拦在前面把证件递过去:“我们来调查贵公司员工夏天被杀一案,请贵公司配合一下调查。” 萧萍萍瞪着沈固:“他来干什么!” 这问题沈固早就料到了,所以小黑子胸有成竹地回答:“夏天死在他的片区里,所以他也要协助调查。” 萧萍萍噎了一下,又转向钟乐岑:“那这个人呢?”沈固是穿着警服来的,可是钟乐岑没有,只是穿了一件白大褂。 小黑子仍然很利落地说:“他是我们请来协助调查的实习法医。”其实兽医和法医的白大褂——嗯,看起来都差不多。 萧萍萍无话可说,但很显然的,她并不想让他们进去:“我记得前些天你们已经来调查过了。” “是的,但这些日子我们发现了新的线索,所以需要对他工作的地方再做一次搜索,请您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 萧萍萍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条线,似乎仍然不打算让步。忽然门外踉踉跄跄冲进两个人来,一头扑到小黑子面前,大声哭喊起来:“警察同志,警察同志,求你救救我闺女啊——” 这一下吓了小黑子一跳。这两人年纪都五十出头的样子,一男一女,虽然身上穿的是新衣裳,却带着几分土气,听口音是胶州那边的人。保安刚才都在注意沈固和钟乐岑,一时没看住让这两个人进了来,这会赶紧上来:“你们怎么又进来了?出去出去!” 小黑子抬手一拦:“等等。大叔大婶,你们好好说,怎么回事?” 男人哭咧咧地说:“我闺女没了!就在这楼里丢的!” 萧萍萍厉声道:“别胡说八道!你女儿是谁啊就说在我们大厦里丢的?” 男人畏缩了一下,小声说:“我闺女叫周兰,她交的男朋友就是这大厦的经理,姓萧的。前天我闺女跟他出去了,一直就没回来。后来我们听说这楼里死了人,我们就来找过,可不让我们进啊!” 萧萍萍脸色铁青。小黑子看她一眼,问那两人:“你们说的萧经理是哪一位?这里的萧经理,恐怕不止一位。” 男人惶惑地摇头:“我闺女就说他是有钱的大老板,没说他叫什么名字。” 小黑子皱皱眉:“如果失踪超过24小时,你们应该先报警的。” 男人喃喃说:“可是我闺女就在这楼里丢的——” 萧萍萍冷笑道:“有证据吗?” 男人畏缩地看着她,沈固忽然开口问:“你女儿长什么样子,要找人总要有张照片吧?” 女人在一边急忙说:“有,有!”从衣兜里掏出张照片来,沈固接过来看了一眼,上面的女孩虽然不施脂粉,年纪也轻,与那天坐在跑车里的浓妆艳抹有天壤之别,但沈固还是一眼就看出来,照片上的女孩,正是那天和萧一帆一起进入金玉大厦的人。 小黑子安抚了周兰的父母,在金玉大厦的接待室里先让他们坐了下来,转头出来问萧萍萍:“既然有人报警,那么我们恐怕要例行检查一下了。” 萧萍萍冷笑着看沈固:“就凭你说句话,就能搜查我们金玉大厦?” 小黑子严肃地看着她:“有人报警,我们就必须要管。现在已经有三件事与金玉大厦有关了,您如果再阻拦,就是妨碍公务了。” 萧萍萍悻悻地看他一会,转头沉着脸对助理说:“去给总经理打电话。” 助理匆匆跑了,过一会回来说:“总经理说了,让警察看吧,但是请他们不要妨碍公司正常运转。” 小黑子点点头:“我们只来了三个人,不会打扰贵公司员工工作的。” 萧萍萍哼了一声,对助理说:“那你带他们去吧。”转身踩着高跟鞋走了。 助理已经三十多岁,看起来公关能力颇强,虽然前面有过这么不愉快的一段,还是能保持得体的微笑:“警察同志想从哪里看起?” 沈固看看钟乐岑:“电梯井。” 维修组长带着他们下到电梯井底部,疑惑地看着他们,不知道他们究竟想看什么。沈固手伸在裤袋里,紧紧握着伸缩棍,警觉地打量着四周。钟乐岑走在他身边,一只手也插在衣袋里,沈固知道他拿的是写好的符纸。 但是4号电梯井里并没有什么异样,除了一股子潮气。沈固蹲下身去看看水泥地面,发现角落里有水渍。但地面平整干净,挑不出毛病。 “麻烦带我们去其他电梯看看。” 2号电梯井比4号干燥得多,也许是通风问题,一走进去有种热乎乎的感觉,但同样毫无所得。1号梯则在角落里长了几点青苔,很细小的灰绿色点缀在灰色墙面上,不仔细看很难发现。助理站在外面,很客气地微笑着:“警察同志找到什么了吗?” 当然没有。沈固不动声色:“还有一部电梯吧。” 助理微笑转身:“请。” 3号电梯井。沈固一进去,眼睛就盯在了地面的裂纹上:“这里。”小黑子蹲下身去拿手一扳,一块水泥块翻了起来,但底下除了泥土并没有别的东西。 维修组长解释道:“这里不知怎么裂了,但并不影响电梯运转,所以我们想等假期的时候再浇铸一下。” 沈固蹲下身来细看,发现泥土之间有空隙,他把手掌慢慢插进去试试,低声向小黑子说:“烟盒大小。” 小黑子怔了一下,猛然反应过来:“烟盒?你说夏天——”后面的话及时咽回去了。 助理没有听清他们在说什么:“警察同志,还要看吗?” 沈固站起身,拍拍手上的泥土:“麻烦带我们各层楼看一下。” 助理走在前面带路,果然从一层到八层全部转了一遍。钟乐岑走在最后,手里拿着小本子,边看边在纸上点点画画。各个楼层转过一圈,助理又露出职业性的微笑:“警察同志,找到什么了吗?如果没有的话……我也是有工作的。” 钟乐岑想了想:“我们坐4号梯下去。” 助理耸耸肩:“随便。” 4号梯里当然也没有任何异样。这时候正是工作时间,电梯里就只有他们几个人。助理脸上的笑容已经带了点讽刺,显然是认定他们必将空手而归了。电梯停在一楼,门缓缓开启,沈固的目光突然落在门中间的橡胶夹层上——那里有一点暗红色。 “血迹是周兰的。” 小黑子把检测报告放到桌上,挠了挠头:“但血迹怎么会在那里出现?难道是杀人弃尸?可是萧一帆也已经死了。” 沈固看着钟乐岑,后者正趴在桌上又圈又画,满脸又是惊讶又是迷惑。沈固凑过去轻声问:“有什么发现?” 他凑得太近,温热的气息喷在钟乐岑耳朵上,后者从沉思中惊醒,往旁边一闪,本能地捂住耳朵,脸霎时涨得通红。沈固倒愣了一下:“怎么了?” 钟乐岑回过神来,猛然发现自己反应过度,结结巴巴道:“没,这楼有点怪,我是说——那个,真挺奇怪的!” 小黑子莫明其妙:“怪什么?” 钟乐岑迟疑着看了沈固一眼,沈固会意,沉吟一下问:“你和左队长联系得上么?” 小黑子更奇怪了:“不一定,左队长在休假。你想联系他?” “你跟他联系一下,把金玉大厦的事跟他说一下,如果他说让你跟这事,你再来问我们。如果他说不用问了,那就算了。” 小黑子简直被他弄糊涂了:“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啊?敢情过河拆桥呢!” 沈固笑了笑:“不但过河拆桥,还要拜托你这桥带我们去看看夏天出手的那块玉。” 小黑子干瞪眼,半天才恨恨地说:“我凭什么要带你去啊!用完了就扔!” 沈固正色说:“这件事可能很危险——” 小黑子打断他:“你当我不知道啊!怕危险我还来当刑警?” 沈固严肃地说:“我知道你不怕危险,但有些危险可能是你根本没法抵抗的。总之你问一下左健吧,如果他同意你跟这事,你再来问我,我保证毫无保留。现在,你得告诉我们,夏天那块玉在哪里?” 小黑子悻悻地嘟囔:“要不是左队长说过让我帮你,我才不管呢——再说周兰这事可能也会派给我,你明明有线索,就是什么都不说,我怎么干?” 沈固沉吟一下:“周兰的事,如果确实派给了你,我会帮你查。有了结果一定会告诉你。” 小黑子很不信任地看了他一会,无奈地拿起检测报告:“等会,我把报告交上去咱们就走。正好我也得再去问问那人,到底这玉是怎么落到他手里的,不行就得告诉他跟人命有关了。” 他拿着报告出门,沈固立刻问钟乐岑:“你刚才说什么不对?” 钟乐岑摊开画了半天的纸:“你看这个。从格局来看,这应该是四灵阵。” 沈固看了一眼,纸上大略画出了金玉大厦各层的走廊形状及房间安排,各处的鱼缸盆景分别用黑点标出来。钟乐岑把八层的图画在一张纸上,重重叠叠,乍一看,倒像一个由无数线条和黑点构成的“回”字。 “四灵阵?” “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天之四方,谓之四灵。四灵阵是吉阵,可保阵中元气内蕴。这个回字形则将外面的财气全部吸收进来变为己有。按说金玉大厦里既然有这个四灵阵,应该是事事顺利日进斗金才对,就连在其中工作的人也会沾上吉祥之气,至少在大厦之内平安无事,怎么会发生血光之灾?更不该有妖异出现。” 沈固脑子一转:“你说是四灵阵,这四灵其实根本是不存在——我是说,看不见摸不着的吧?这怎么个布阵法?” 钟乐岑指着“回”字的四角:“用有灵性之物刻出四灵的形状,分别放置在东南西北四方做为阵眼,再加以符咒。东青龙,西白虎,南朱雀,北玄武——对了,这四灵的位置,应该就是这四个电梯井。” 沈固一拍腿:“对啊!要这么说,3号电梯井里那地下埋的一定就是白虎!夏天的那块玉大概就是从这里挖出来的,因为他把玉拿走了,这个四灵阵也就破了吧?” 钟乐岑蹙眉苦思:“夏天怎么会知道地下有玉呢?” 沈固摇头:“夏天不会知道地下有玉。从地表裂痕来看,不是从上方挖掘,而是从下方顶开的,恐怕是地面裂开把玉露了出来,他恰好捡到了。只是,地面为什么会自己开裂?” 钟乐岑不自觉地又开始咬嘴唇:“但是四灵阵是吉阵,即使被破,也只是元气财气外泄,也不该就有血光之灾,何况还有符咒在。吉阵转凶——这,这不合理。而且阵法未破之时,白虎为何外露,这也不合理啊。” 沈固看不下去:“别折腾你那嘴唇了,咱们先去看看那玉再说。” 小黑子倒是很快就回来了,但是在看到玉之前,他们先在接待室等了整整三个小时。 这是一家韩资企业,小黑子已经详尽地打听了其背景。老板金光洙虽是韩国人,却很迷中国文化,据说他从前做生意并不顺利,后来找了个中国的风水师给他把住宅重新设计了一遍,自此事事顺利,生意越做越大,他也就更加的信中国风水。这次来到中国开公司,又听朋友的话,买玉做镇宅辟邪之用。夏天这块玉朋友看了都说口彩好,于是他一掷千金买了下来,放在办公室里招宝驱邪。关于玉的来历,他没有问,也不怎么关心,听说可能有问题,就更不想掺和进来,所以小黑子几次来都没问出什么。这次干脆说在开会,把三人一晾就晾了三个小时。 小黑子虽然有点焦躁,但碰过几次钉子也有点习惯了。沈固则是无论坐多久都能坐得住,钟乐岑更随和,一边等一边还在绞尽脑汁地想四灵阵的事,因此三个小时之后前台的小姑娘看这三个人居然还在那里稳稳坐着,只好进去通知老板,于是三人终于得以进了办公室。 办公室很大,什么发财树、时来运转球、貔貅,应有尽有,看得沈固直摇头。老板从桌子上抬起头,不太客气地用生硬的汉语说:“伍警官,我已经跟你谈过了,我不知道你要问的事。” 小黑子严肃地说:“金先生,我也不想来麻烦你,但是这块玉已经涉及到了一桩谋杀案子,所以您一定要把这块玉的来历告诉我,我们才能破案。” 金光洙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居然是命案子:“怎么——”眼光不由自主向案头上看了过去。沈固的目光随着他移到桌上。那块玉果然是烟盒大小,装在一个水晶玻璃盒子里,正面向外摆着。图案是一只正在奔跑的老虎,上面有两抹红褐沁色,正好从老虎背上伸出来,像是两只翅膀。 沈固正在端详,却听见钟乐岑用微微有点颤抖的声音说:“金先生,请问您当时为什么要买这块玉呢?” 金光洙愣了一下:“朋友告诉我,这是很好的彩头。这玉上有沁色,就像两只翅膀,这个叫做——嗯,叫做如虎添翼,预兆我的公司蒸蒸日上,事业顺利。” 沈固觉得钟乐岑声音不大对劲,回头看时只见他脸色居然有些发白,正想说话,钟乐岑已经用力摇头:“金先生,我劝您还是把这块玉尽早处理掉,至少不要这样摆出来,这块玉——不好。” 44、由吉转凶 从金光洙的公司出来,天已经黑透了。小黑子看看表:“我得赶紧去找他说的那个玉贩子,你们呢?”金光洙原本还不愿意说出玉的来处,可是钟乐岑几句话就把他房中的布局说得一清二楚,真是镇住了他。再加上他听说这块玉上有条人命,也紧张了起来,到底还是把卖给他玉的那个人说了出来。 沈固看一眼钟乐岑,还没说话,钟乐岑已经一把抓住小黑子:“伍警官,你们得把金玉大厦封了!” 小黑子吓一跳:“封金玉大厦?” 钟乐岑用力点头:“对!否则还要出事,可能,会出更大的事!” “为什么?” 钟乐岑紧皱着眉:“这——我现在也没法说,可是为了安全起见,金玉大厦不能进人。” 小黑子苦笑道:“大哥,别说我就一小警察,就算是我们队长,不,就是我们局长,也不能把一座楼说封了就封了。要是普通写字楼,晚上还可以封封,金玉大厦里是有商务酒店的,就算现在人不多,也不能把人撵出来啊。再说你都没个证据。你有证据说里面藏个杀人狂什么的,我真能想办法,可是现在这样……我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怎么去跟局长说?” 钟乐岑无话可说,脸上却满是焦急。沈固安抚地拍拍他的手,对小黑子说:“你先去办你的事吧。这样,如果我们能拿到什么证据,再去找你。” 小黑子想想:“也行,有事给我打电话。我先走了。” 小黑子一走,钟乐岑就急了:“商务酒店还有人入住,这可怎么办?” 沈固拉着他往回走,一面说:“你先别急,先说说怎么回事?我都糊涂了。” 钟乐岑脸色发白:“我知道金玉大厦里为什么会出凶案了。而且这样下去,凶案还会发生,就连周兰,现在可能也已经死了。” 沈固神色一凛:“究竟为什么?” “你看见今天那块玉了吗?那上面的沁色。” “就是像翅膀那样的那两块颜色?” “对。金光洙说什么如虎添翼,也不知道是哪个半瓶子醋告诉他的!虎是不生翼的,生翼的虎只有一种——穷奇。” “穷——奇?”沈固甚至不知道自己想的这两个字究竟对不对,“是什么东西?” “《山海经·海内北经》说‘穷奇状如虎,有翼,食人从首始’,《神异经·西北荒经》又说‘西北有兽,状似虎,有翼能飞,知人言语。闻人斗,辄食直者’。穷奇这种东西,不但是食人的凶兽,而且专食忠直之人,是极恶之兽。” 沈固被他说糊涂了:“不是四灵阵是吉阵么?怎么又会出来凶兽?” 钟乐岑眉头皱得死紧:“吉凶相倚,如同阴阳互化,吉尽生凶,凶极转吉,并非一定之规。白虎本是灵兽,说是吉神,其实也未必。不是有人说白虎丧门之类的么?白虎本来就有凶煞之气,现在沁色生成翅形,白虎转为穷奇,就是凶恶之兽了。白虎能转,其他三灵自然也能转,虽然不知转成了什么,但现在金玉大厦的阵法恐怕已经完全转了性,不但不吉,而且大凶。今天晚上呆在大厦里的人危险了!那天我们在4号梯听见的动静一定就是玄武发出的,只是不知转成了什么。周兰——很可能就是被它——” 沈固皱眉:“那金光洙天天把这个东西放在案头,岂不是更危险?” 钟乐岑摇头:“也算他运气。你看见那个放白虎玉的盒子底座了吗?那是百年桃木,最镇邪的。穷奇是凶兽,最怕这种东西。而且他的房间是本地难得的正南向,阳气充足。如果不是这样,他拿到白虎玉的第一天恐怕就被穷奇吃了。可是金玉大厦里恐怕没这种东西,里面的人,就等于是砧板上的肉。” 沈固脸色冷得像冰:“可是我们要拿这个理由要求封楼是根本不可能的。” 钟乐岑焦急地看着他:“那怎么办?” 沈固略一思考:“只有放火。” 钟乐岑睁大眼睛:“放火?” 沈固果断地一点头:“对!大厦里装有烟雾警报器,只要在感应器下面点个小火苗,全楼都会拉响警报,至少今天晚上能让他们先离开大厦,明天再想别的办法!该死,左健跑到哪去了?他要是在,至少能想个借口。跟小黑子说这些,他也不一定信。就算信了,说话也不顶用。没别的办法了,我现在就去。” 钟乐岑紧跟着他:“我也去!” 沈固皱眉:“你去干什么?我是去放火,还要小心着别给人逮到。” 钟乐岑一把抓住他的手:“里面还不知有什么东西,你不熟悉就肯定要吃亏。我至少还知道一点。再说我就是干这个的,当然要跟你一块去!” 沈固看看他坚决的表情,嘴角微微浮上一丝笑意,反手握住他的手:“行,我们一块去!” “先回家去拿点东西。” 金玉大厦上层的窗户大都已经没有了灯光,只有少数有人加班的才亮着灯。下层的商务酒店就不同了,灯火通明,还有迎宾小姐在给刚入住的客人安排房间。沈固观察了片刻,拉起钟乐岑:“我们从后门进去。” 金玉大厦地下停车场有个后门,不过到8点就锁了。沈固掏出根钢丝,在锁头上捣鼓了半分钟然后一拽,锁开了。钟乐岑虽然满心紧张,也忍不住小声说:“你还会溜门撬锁哪?” 沈固轻声一笑:“小意思。”轻轻把门拉开一条缝,两人溜了进去。 大厦里很安静,保安虽说要巡逻,但也不过是四小时看一次,大部分时间都在值班室看监控,或者到大门遛遛,没人会死盯着后门。沈固端详一下摄像头的位置,领着钟乐岑专走死角,很快就进了楼梯间。 “现在怎么办?”沈固打开手电,照一照前方。楼梯间里的灯已经熄了,黑洞洞的像一张大嘴。 “我先把符画上。火警的时候不能坐电梯,大家都得走楼梯,这样安全些。”钟乐岑说着,已经开始往墙上涂抹了。这是他们从商店现买的红水粉色,里面掺了朱砂,还掺了钟乐岑的血。 沈固用手电给他照着:“你小心点,头晕要说话。”这里面钟乐岑至少掺了有400毫升血,一般献血的最多也就是这个数了。 “没事。”钟乐岑用毛笔仔细画着,“你注意四周,如果有什么动静,立刻用阳燧。” 沈固另一只手里拿着钟乐岑的眼镜,警惕地听着周围的动静,一面轻声问:“为什么非要掺血呢?” 钟乐岑也轻声回答:“如果不能封楼,明天清洁工看见这个肯定要想办法抹掉。里面掺了血,就算再用涂料盖上也有血气,符还会有作用。如果单用朱砂,被盖住了就没用了。不过现在符还没画成的时候,血腥气很可能引来那些东西,你一定要好好听着。” 沈固嘴上说话,耳朵却竖得直直的。不只是耳朵,他现在全身的感觉器官都处于极度的警惕中,周围哪怕是有片叶子落到地上他也能知道。但现在周围一片寂静,并没有任何动静。 “为什么用阳燧呢?” “阳燧是取火用的,是中正阳和之气。4号梯里的东西是玄武所化,就算是转化成了别的东西,也还带着北方玄水之气,水火不和,所以才用阳燧。” “不是说水克火么?” “相克也是相对的。水克火不假,可是一滴水落在火中,也只有蒸发的份。阳燧是日中取火之用,可算是火之精。4号梯里那东西终究不是玄武,凭身上带着的那点水气必然抵挡不住阳燧之火,反而会克其水气。而且阳燧是中正之气,一切邪物见了都要忌惮三分的。我画的符灵力不够,不如阳燧好用。” “你今天给谁打了电话?我听你让他寄什么符过来?” “是我弟弟乐洋。他是钟家这代的继承人,灵力比我高得多。我让他给我画些符赶紧寄过来,明天晚上不知能不能收得到。” 两人这样窃窃私语着,已经从一楼一直画到了8楼。楼道里弥漫着朱砂混和血腥的古怪味道。钟乐岑画完最后一笔,稍稍松了口气:“好,你点火吧。然后我们赶紧去电梯井看看。” 8层一片漆黑,已经没有人了。沈固摸出打火机,点着了一根纸绳,凑到烟雾感应器上,片刻之后,全楼都响彻了刺耳的警报声,楼道里立刻出现了杂乱的脚步声和呼叫声。沈固纵身一跃,把纸绳用双面胶粘在感应器上,轻轻落下地来,拍拍手:“走,去底层!” 他话还没说完呢,忽然看见4号电梯门口的显示器上出现了5的字样,然后就是4、3……沈固气得大骂一声:“哪个笨蛋火警还坐电梯!好死不死还偏坐4号梯!” 钟乐岑也气得想骂人:“来不及了,我们先坐电梯也到3楼。” 离得最近的就是1号梯,沈固猛拍按键,好在1号梯就停在7楼,很快就升了上来。两人跳进电梯,电梯下行倒还平稳,很快到了3楼。沈固一冲出电梯就叫了一声糟糕,因为4号梯刚才就已经显示到了3楼,现在他们乘电梯下来又过了至少一两分钟,4号梯却仍然停在3楼。电梯门没有开,只有显示器上那个红红的3在闪动。 沈固拔腿就跑,才跑了一步,楼道里的灯突然灭了,整条楼道变得一片漆黑。沈固猛地刹住脚步,一手拿阳燧,一手打开手电,将钟乐岑护在身后:“小心!” 手电的光本来很明亮,现在却有点发暗。金玉大厦的结构复杂,一条楼道曲里拐弯,还摆着盆景鱼缸什么的,很妨碍视线。沈固护着钟乐岑慢慢往前走,走了几步,4号梯的显示器突然闪动,3极快地变成2又变成了1。钟乐岑失声叫道:“糟了!”他话音未落,沈固突然闻到一股海腥气扑面而来。他们正走到一个鱼缸旁边,突然之间鱼缸里哗啦一声,沈固眼角余光瞥见一条宽带似的东西横着抽了过来,他一转身,抱住钟乐岑斜滚了出去,只听啪地一声响,接着就是墙上贴的瓷砖碎裂下落的声音。沈固还没站起来,已经把钟乐岑的眼镜放到了手电前方,手电那有些发绿的暗光透过阳燧,顿时化为一道明亮微红的光柱,对着前方的鱼缸照了过去。只听嗤拉一声,像是水珠落在火上被灼烧的声音,接着一声低频的咆哮震动了整个楼道。阳燧透射出的光柱是笔直的,光芒很少向四周散射,因此沈固只是在那一瞬间瞥见一个足有牛头大的东西,头顶长着两只分叉的角,鼻子两边有两根鲤鱼似的肉须,头颅后面拖着长长的身体,青光闪闪。他还没想明白自己究竟看见了什么,钟乐岑已经骇然叫出了声:“睚眦!” 沈固心里一紧。不是因为他知道这个“牙龇”是什么东西,而是因为钟乐岑声音里的惊恐。钟乐岑灵力不足,可是沈固认识他这么久了,从来没见他害怕过什么。就连上次差点被虎伥附身的那男人咬断喉咙,他脸色也没变一变,可是现在,他连声音都有点哆嗦了。 也就是一霎的事,前方那牛头大的东西已经一腾身,一只蒲扇般大的爪子对着沈固迎面抓来。钟乐岑直着嗓子大叫一声:“用金属!” 他喊完了,爪子也到了沈固眼前。沈固一手拿阳燧一手拿手电,再快也不可能长第三只手再掏出点东西来。他当然大可以躲闪,但钟乐岑就在他身后,他能躲开,钟乐岑可没那么好身手。眼看爪子上那尖锐如刀的指甲已经到了眼前,沈固忽然把阳燧一晃,光柱直射到了那一对小孩拳头般大的眼珠子上。这一下实在刺眼,那怪物怒吼一声,震得整个楼道都微微颤动,硕大的头颅却不由自主地扭开去,沈固在这一瞬间扔掉手电掏出伸缩棍,甩手一棍打在巨爪上。这一棍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震得自己虎口也是阵阵发麻。巨爪被打得一偏,尖刀般的爪尖划开了沈固胸前的衣裳,噗一声按在地上,深深陷入水磨大理石地面,就像按进一块豆腐那么容易。 钟乐岑大喊:“进3号电梯!”他嘴里喊着,手上已经提起剩下的最后一点朱砂血水,兜头向怪物泼了过去。趁着怪物转头闪避的时候,拔腿向3号梯飞奔。 3号梯是离1号梯最远的。两人跑了没几步,身后的腥风就扑了过来。沈固一回头,伸缩棍猛然甩长,对着那闪着凶光的眼睛就戳了过去。怪物倒没料到这东西还会突然伸长,虽然将头一扭,但这么狭窄的楼道里,大如牛头的东西要扭开去也不十分灵活,眼珠子还是被碰到了。眼珠子这种东西,就是再强悍的怪物也是弱点,怪物猛地向后一退,血盆大口中负痛怒吼,尾巴已经以千钧之力扫了过来。沈固猛地向前一扑,腿上却还是被扫到,整个人都撞到墙上。这还是因为楼道狭窄,怪物的尾巴扫过来时先擦过了墙,减弱了力道,但沈固还是觉得腿上像被灌铅的橡胶棒砸过一样,后背撞在墙上,嘴里也一阵甜腥。钟乐岑已经按开了3号电梯门,这时候返身扑了回来。3号电梯在每个楼层的电梯门口都摆着一座金属雕像,这一层摆的是一只铜鹤。说是铜鹤,其实就是个空心的,钟乐岑直接抱起来,对着怪物的大口就冲了过来,冲到怪物面前,突然一口血水吐在铜鹤头上,嘴里念了几句什么,举起铜鹤对着怪物的血盆大口塞了进去。只听喀嚓一声,铜鹤被咬瘪了。怪物仿佛被什么烫到一般,猛地一声狂吼,向后退去。沈固趁机翻身爬起来,拉着钟乐岑进了电梯。 电梯门关上,怪物似乎有所忌惮,并没有立刻冲过来。钟乐岑捂着嘴,含糊不清地说:“糟了,这下糟了!不知道楼里的人是不是都出去了,要是还有人在,就完了。” 沈固按了按胸口,虽然有些闷疼,但还不要紧:“这是什么东西?我们怎么办?” “马上清空大厦,把所有金属的东西都拦在门口,否则这东西冲出来就——” “怎么了?”沈固听他说到一半突然没了声,不禁诧异。转头看去,却见钟乐岑两眼直直地出神,不禁吓了一跳,“怎么了!” 钟乐岑如梦初醒:“我知道了,我都知道了!快,马上清空大厦,那东西暂时还出不来。” 沈固被他一惊乍的弄糊涂了。此时电梯已经在一楼停下,人大多已经被疏散,但发现似乎并没有什么火灾,都在门口惊疑不定,有保安正要往里走去查看火情。沈固和钟乐岑一起冲出去,沈固掏出证件一亮,大声喊道:“执行任务!有杀人逃犯进入大厦意图纵火,所有人都不要再进去,马上封闭大厦!” 45、原因 小黑子跟挣命似地赶了过来,一见沈固就傻了:“你这是怎么了?” 沈固的衣服从胸前裂开,胸膛上长长一道伤口渗着血,右腿上的裤子被怪物尾巴上的硬鳞撕去了一大块,露出的皮肤上一点点的紫色出血点;钟乐岑也是衣冠不整,嘴角边上还有血迹,倒是吓住了所有的人,没人再去质疑那杀人逃犯的存在。 沈固来不及跟他解释:“封闭大厦。” 小黑子抱住头:“你这是谎报军情!萧氏投诉的话,局里一追查我就吃不了兜着走!” 沈固扬扬手机:“我已经给萧氏总裁打电话了。” 沈固其实是给周文打的电话,因为他并没有办法联系到萧士奇。不过二十分钟,周文就赶过来了,一见沈固的模样就吓了一跳:“沈先生,这是——” 沈固一摆手:“先别说这个,我需要封闭金玉大厦,你能做主吗?” 周文瞠目结舌:“这个,这个我怎么能做主?” “那就联系能做主的人!” 周文愣了一会,掏出手机要打电话。这时一辆黑色奔驰吱一声在两人身边停下,一男一女从车里出来,女的正是萧萍萍,一见沈固就变了脸:“怎么又是你?捣什么乱!小心我投诉你!保安呢?赶快去检查一下,究竟是怎么回事!” “站住!”沈固突然一声大喝,吓得萧萍萍一哆嗦,“谁不想活了就只管进!” 保安们都站住了脚。人人都看见沈固和钟乐岑这副模样,就算大厦里没有杀人犯,肯定也有点古怪。萧氏只是发工资给他们,可没把他们的命也买下来,谁肯去冒这个险呢? 沈固回头盯着萧萍萍,压低了声音:“你知道里边不对劲,还叫人进去送死?我告诉你,里边没起火,不过你要是想让人进去的话,我现在就拽着你第一个进去,敢不敢?” 萧萍萍向后退了一步,转头看那男人:“二哥,你看,你看这像什么样子!” 沈固看一眼那男人。刚才他就看清了,此人跟萧一帆有五六分相像,萧萍萍叫他二哥,那就是萧正帆了。他倒是镇定得多,示意妹妹不要激动,然后向沈固走近了一步,也压低声音:“你闹什么?” 沈固冷笑一声:“你不知道吗?现在封闭大厦,还可以说是有杀人逃犯,如果你们还固执己见,我就要把事情捅出来了。” 萧正帆脸色微微变了变:“你到底知道什么?” 沈固冷冷地说:“我现在知道的还不太多。不过,如果金玉大厦再死人的话,我相信那些记者比我更有挖掘秘密的本事。” 萧正帆脸色阴沉,终于回头对萧萍萍说:“另外给客人安排住处吧。” 客人被疏散,还有些人是留下来加班的,现在也就各自回家了。金玉大厦很快安静下来,只剩楼上零星的灯光还亮着。小黑子研究地看着沈固:“你跟那人说什么了?那是萧氏的总经理,你认识他吧?” 沈固看他一眼:“认识。不过现在没时间跟你解释了。” 小黑子一脸要抓狂的表情:“没时间解释?你就这么把金玉大厦封了,明天记者都知道里面有逃犯,公安局怎么解释?” 沈固泰然自若:“放心,萧氏自己会搞定。”他现在已经可以确定,大厦里绝不只是钟乐岑说的四灵阵那么简单。如果只是这样,萧正帆是绝对不会让步的,那么让他们为了自己企业的形象去搞定媒体,想必也不会反对,“你跟周文商量一下这话怎么说吧。” 小黑子无奈地去找周文,临走时伸出食指和拇指作枪状对沈固恐吓地比划了一下。沈固浑不在意,转身去找钟乐岑:“你有把握那东西不会冲出来?” 钟乐岑正对着金玉大厦对面的展览中心沉思,闻言回过头来,给沈固把破烂的衬衣拉了一下:“你的伤怎么样?” 沈固低头看看,伤口其实很浅,现在已经不出血了:“没事。” 钟乐岑不太放心:“应该赶紧消毒。那边有药店,我们去买药。” 沈固跟着他走:“这边怎么办?” 钟乐岑很肯定地说:“只要人不进去,暂时没事。” 沈固猛然想起4号电梯:“4号梯里的人——” 钟乐岑摇了摇头:“救不了。现在可能——尸骨无存了。” “这么说,还不止一个怪物?” “那是睚眦。龙生九子不成龙,其一为睚眦,似龙而小,性好杀。睚眦虽然不是龙,却是龙子,它的威力根本不是我的符咒能对付的。今天能逃出来已经算我们命大了。当然,还多亏了你身手好,要是我,肯定被它开膛了。” 沈固想起那蒲扇般的爪子:“萧——就是死在这个东西爪下吧?” 钟乐岑沉重地点了点头:“我想,雕刻着青龙的玉一定是剥蚀了,龙形变小,化为睚眦。你父——萧先生应该就是撞上了这个东西。至于周兰,大概是被4号梯里的东西吃了。” “既然这么厉害,你确定那东西不会出来?” 钟乐岑抬手向对面一指:“看。” 沈固抬头看去,对面就是展览中心,这个时候已经关灯关门,一片漆黑。 “展览中心?” “对。”钟乐岑遥望着对面,“你还记得那八柄古剑?” “剑尖向外?”沈固觉得心里似乎有点明白了,只是说不清楚。 钟乐岑点头:“八柄剑尖一起向外,金气外冲。整个展览中心全是金属兵器,这一股金气非同小可。白虎位于西方,西方庚辛金,两金相冲相应,白虎才会破土而出。只是我真没想到,这种仿制的古剑居然也有这么大的煞气,竟然能令白虎转化为穷奇。夏天捡走了白虎玉,四灵阵也就破了。金克木,金去则木活,青龙位于东,东方甲乙木,因此白虎去,青龙出——当然,已经是睚眦了。木克土,土克水,四灵阵里本没有土,所以才将四物埋于地下,补满五行。木去则土动,土动则水随之动。玄武属北,北方壬癸水,4号梯里出现的就是玄武了。不过因为青龙未离此地,玄武虽现,却不像睚眦能随意显形,所以一直隐身在电梯井里。我想萧先生和周兰当时一定是遇上了睚眦,萧先生当场就——周兰逃进4号梯,电梯由金属制成,睚眦不敢入内,可是玄武所化的凶兽却在,把她也……” 沈固望了对面一会:“就是说,只要这八柄剑还这么放着,青龙——不,睚眦?睚眦就不敢出来?” 钟乐岑点点头:“嗯。不过睚眦已经现形,它是龙子,不是普通的鬼物可比,纵然是白天也照样可以出现。我得等乐洋的符过来才敢进去,还得做点准备才行。得进去把埋在地下的玉取出来毁了,才能削弱它们的力量。否则,我们对付不了。” 沈固点点头:“那符明天能到?” “最早晚上才能到吧,乐洋说发ems,不知道明天能不能到。不过,我怕这也不够用。睚眦不是一般的东西,最好乐洋也能过来……不过好在只要有这八柄剑对着,睚眦就不敢出来,暂时不要紧。” 两人说着走进了药店,售货员一看沈固这模样吓了一跳,差点以为是打劫的。沈固亮了一下证件才安抚下来。钟乐岑要了碘氟和棉棒,就着药店里的灯给沈固上药。灯光很明亮,钟乐岑一掀沈固的衣服,就看见他胸口上从锁骨到脐上一条长长的划伤,好在只是伤到表皮,血已经止了,但凝成褐色,看起来有些触目惊心。 钟乐岑用棉棒蘸着碘氟轻轻擦拭。其实沈固身上到处都是深深浅浅的伤痕,有些结了疤,有些年深日久,已经淡了。心口处有一道红色伤痕,像是被什么利器刺入过。钟乐岑的手在那里顿了一下:“什么时候的伤?”伤口看起来并不久远,红色还很鲜明。 沈固低头一看,笑了:“什么眼神。那是块胎记。” 钟乐岑惊讶地用指尖去触摸。果然是块胎记,表面平滑,没有伤疤的凹凸感,就像是用颜色画在皮肤上,灯光下看起来活像一道新鲜愈合的伤口。沈固笑着说:“真要是伤,扎在那里早没命了。亏你还是医生,连这也不知道。” 钟乐岑撅撅嘴,恶狠狠地拿棉棒戳了他一下:“我是兽医!” 沈固哈哈大笑。钟乐岑瞪他一眼,习惯地伸手去推眼镜,一推一个空,“我眼镜呢?” “哦——”沈固伸手去摸衣兜,却也摸了个空,“糟了,掉在楼道里了!” “哦,那个摔不坏,回头去捡回来就行。”钟乐岑说着,继续给沈固涂药,“幸好你闪得快,要不然——”刚才太紧张也忘记了害怕,这会再想起来,他倒不受控制地抖起手来。 沈固不在乎地抹抹他乱七八糟的头发:“没事。倒是你,最后把那雕塑搬起来那一下真管用,要不然我脑袋也咬掉半边了。对了,照你的说法睚眦应该怕金属的东西,怎么会去咬那铜雕?” 钟乐岑笑了:“我吐了点舌尖血在上面,用了个障眼法,睚眦把那个当成我了,一口咬下去反而崩了牙。” 沈固摇头:“我说你说话都含含糊糊的,要紧么?我看看。” 钟乐岑张了张嘴,舌尖在齿间一露:“没事,口腔的愈合能力最强,明天就好。” 沈固一把捏住他下巴:“我看看。”钟乐岑这一下咬得不轻,舌尖都淤紫了。灯光那么明亮,他的牙又白而整齐,粉红的舌头很无辜地伸着,沈固心里也像被条小舌头舔过一样,轻轻痒了一下。他收回手,咳了一声:“你咬太狠了。” 钟乐岑笑笑:“急了嘛。怕咬得不狠,咱们的命就报销了。好了,前头抹完了,我看看你腿。” 沈固想把药接过来:“腿上我自己来就行。” 钟乐岑不让,在他脚边蹲下去:“算了吧你,一会我还得看看你后背的伤,撞那一下也不轻,现在有没有觉得胸闷什么的?” 沈固失笑:“我又不是豆腐做的。撞是撞得实在了点,骨头没事。也幸亏楼道窄,那东西施展不开。倒是腿上这一下不轻,比橡胶棒砸上还疼。” 钟乐岑仰脸看看他,满眼的心疼模样。沈固心里紧了一下,掩饰地又干咳了一声,把目光转向对面展览中心:“真没想到,这么一场展览会闹出这样的事来。” 钟乐岑把他的腿处理完,又掀起衣服来看他后背:“嗯,真想不到仿制的古剑也有这样的威力。估计也是高手仿的,而且可能跟真品放在一起过,沾上了煞气。” 沈固突然灵机一动:“如果借这里的剑,能不能斗过睚眦?” 钟乐岑眼睛一亮:“真的!这是个好主意啊!不过,不知道人家肯不肯借,这样的高仿剑虽然不是真品,价格也不低呢。” 沈固沉吟:“这事找小黑子来办,警方出面,展览方应该也会给点面子。” 小黑子还在外面跟周文说话,一听沈固的想法,又像是吃了苦瓜:“如果弄坏了,赔都赔不起。” 沈固直接转向周文:“这事就得周律师费心了。萧氏这点钱还是拿得出来的吧?” 周文闻言也是一脸苦瓜相。这位爷要么就拒人千里之外,现在好歹是搭上话了,一件事一件事的来,净找麻烦。 “沈先生,我刚才已经跟萧老先生联系过了,他说封闭大厦没问题,其他的,等在国外的轻帆先生回来再说。” 沈固眉头一皱:“为什么?” “是萧老先生说的。” 钟乐岑轻轻拉了一下沈固,走到一边悄声说:“他说的是不是设计大厦的人?” 沈固点点头。钟乐岑低声说:“设计这大厦的人是个高手,估计他有办法对付里面的东西,要不然,就等他回来。” 沈固思忖一下,回头问周文:“他什么时候回来?” 周文想想:“已经跟轻帆先生联系了,估计也就是三四天的事。” 沈固回头看看钟乐岑:“三四天,有问题么?” 钟乐岑看看对面的展览中心:“应该——没问题吧。” 沈固点点头,拉起他:“那我们回家。” “哎哎——”小黑子赶紧跟上,“我说大哥,这到底怎么回事,你总得告诉我一声吧?” 钟乐岑抱歉地看看他:“不是我们不告诉你,是怕你听了也不相信。” 小黑子听他这么一说,反而更起劲了:“你们不说怎么知道我不相信?” 钟乐岑看看沈固。沈固微微点了点头:“说吧,总这么掖着也真不是回事,说不定后面还有麻烦他的地方。不过,你要是听了不信,就当我们没说,别往外传。” 这件事说起来话就真长了。小黑子跟着他们到了康佳花园,关于上次虎伥和这次金玉大厦的事才堪堪说完。小黑子听得一个劲倒吸凉气,末了来了一句:“那左队长他——他也信这个?” 钟乐岑微微一笑:“他就是五大世家中左家的人,当然也是同道中人。” 小黑子张大了嘴巴,半天才嘟囔着说:“这,这也太匪夷所思了。不过,不过好像现在信这个的人真挺多,而且……你说的好像也挺有道理的。哎,要这么说,那个金光洙手里的白虎玉不是也很危险?” 钟乐岑笑笑,把桃木底座的事说了一下。小黑子擦擦汗:“那还好那还好。说实在的,要不是你们说,打死我也不相信这世上还真有鬼怪什么的。不过,萧氏为什么养这么可怕的东西?现在还不让人解决问题,难道不怕再死人?” 钟乐岑叹口气:“四灵阵本是吉阵,求的是子孙平安财源广进,谁也想不到会转成凶阵的。其实现在这种情况,不懂行的人进去就是羊入虎口。萧氏那位设计人既然能用四灵阵,必然是个高手,由他来破阵,可能比随便弄些人进去要管用得多。好在有展览中心的剑镇着,睚眦冲不出来,只要人不进去,不会有事的。” 小黑子摇摇头:“得了,我也不懂。可惜左队长还没回来,要不然他倒可以跟你们去。既然用不着我,那我得去忙我的事了,好容易夏天这案子有了点线索,我得抓紧。最近队里忙得不可开交,最近不是还有一批文物的事么?也刚刚有了点眉目,大家都是加班加点地干。要是再加上金玉大厦这档子事,还真不知能不能应付得过来。得,我走了,你们俩也好好休息吧,看这样——够吓死一个半个的了。有什么事打我电话。” 46、突变 沈固和钟乐岑想得很好,但世界上的事如果都能照着人想的来,就没有这么一个词叫做“出人意料”了。 沈固照样还是六点半准时起床,钟乐岑听见动静,也挣扎着从床上爬了起来晃进厨房。沈固看他一眼:“起这么早干吗?再睡会吧。” 钟乐岑的眼皮直往下沉,眼睛周围有两个黑圈:“睡不着了。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事似的。你腿还疼吗?” 沈固踢踢腿:“没事了。你呢?舌头好了?” 钟乐岑昏昏欲睡地巴唧一下嘴:“好了。” 沈固失笑:“我看你还是再去睡会吧,看你这样我都痛苦。” 钟乐岑摇晃着往门外走:“不睡了,一整夜都睡不踏实。我去拿报纸。” 沈固摇摇头,开始往平底锅里倒油煎鸡蛋。昨天两人回来,把冰箱里所有的熟食一扫而空,倒头就睡,今天早上就半点饭也没有了,只好现做。 门砰地一声大响,沈固一步蹿出去:“怎么了!” 钟乐岑从门外一头扎进来,把椅子撞得歪歪斜斜:“糟了!” “什么糟了?” “你看这个!我说怎么总觉得有点事——展览中心今天就闭展了!军事展览就到今天为止,接下来要到外地展出了!” 沈固和钟乐岑面面相觑。还是沈固先反应过来,把锅铲一扔:“走,马上去金玉大厦!” 展览中心还没开门,但是侧门已经打开,有工作人员正出出进进地搬东西,看样子,确实是准备撤展了。 沈固目光往那里一掠就看见一个人——土御门一郎。看样子,指挥搬运的正是他。 土御门也看见了沈固和钟乐岑,立刻走过来:“沈先生,钟先生,二位好。” 钟乐岑轻轻捏了沈固一下,示意由自己来回答:“土御门先生怎么在这里?现在就来看展览?” 土御门笑着摇头:“不。鄙人是来联系邀请这场展览到日本举办的事宜。” 钟乐岑怔了一下:“日本?” “对。鄙人觉得这次展览实在太出色了,有意请展览方到日本布展。协议已经达成,今天中午展会结束就将展品运往日本。好在滨海港口到日本航运十分方便,估计下周这些精美的展品就将在北海道展出了。” 钟乐岑和沈固对看了一眼,眼神里都是同一个意思——讨人厌的小日本,专门来添麻烦! 土御门观察着两人的表情,微笑着说:“沈先生和钟先生这么早到这里来又是有什么事呢?话说回来,上次承蒙沈先生赐教,鄙人时刻不忘。如今即将离开滨海市,还是很遗憾不能继续向沈先生请教的。” 钟乐岑也微微一笑:“土御门先生太客气了。其实这种跟踪窥伺的法术,我懂得真的不多,恐怕不能对先生有所帮助。” 土御门似乎没有听出钟乐岑话里的讽刺意味,反而回过身去望了望金玉大厦:“对面这座大楼怎么一夜之间就封闭了?沈先生和钟先生这么早来,是为了这座大楼么?” 钟乐岑不动声色地说:“是啊。自动喷水器出毛病,淹了我们很多东西,光赔偿的事就理不清楚。我们还要去办事,就不打扰土御门先生了。” 走到马路对面,沈固才开口:“怎么是他要把展会弄到日本去?会这么巧么?你说他会不会知道了点什么?” “很难说的。金玉大厦出了这么大的动静,很难瞒得住内行的人。不过凭他的能力未必能制服睚眦,而且这事很危险,我看不出来他掺合进来能有什么好处。不过他把展品弄走的话,就失去了震慑睚眦的东西,所以今天一定要把这事解决才行。” 金玉大厦门口拉起了隔离带,竖着牌子:“内部检修,严禁进入”。十几个保安正来回地巡逻,远远看见沈固和钟乐岑,立刻拦了上来:“先生,大厦严禁入内。” 沈固目光四处一看:“有管事的吗?” “谁这么大口气啊?”似乎就等着他这一问,停在路边的一辆车上下来个人,叼着根烟走到沈固面前:“我以为谁呢?原来是你啊。” 沈固冷冷看他一眼:“你是谁?”这人在北山萧士奇的生日宴会上见过。 周文从另一边车门出来,赶紧上来打圆场:“沈先生,这位是萧总经理的长子,萧楠先生。” 沈固看看周文:“就你们两人在?” 萧楠嗤了一声:“怎么?还要爷爷亲自在这儿等你?” 沈固根本不理睬他,直接对周文说:“萧轻帆什么时候回国?” 周文含糊道:“大约三四天吧。” 沈固看看钟乐岑,钟乐岑摇头:“来不及了。” 周文警惕地看着他:“钟先生这是什么意思?萧老先生已经说过,金玉大厦现在完全封闭,轻帆先生不回来,谁也不许进入。” 沈固眉头一皱:“不能再等了!你知道么?再不处理,麻烦就大了。” 周文为难地看着他,萧楠已经冷笑着插进来:“你以为你是谁?说不许进就是不许进,你要是再捣乱,小心我报警了。” 沈固一把拎住他衣领往旁边一甩,萧楠还没看清楚人就被甩到了车头上。沈固直接对着周文:“带我去见他!” 周文很想拒绝,但是他不敢。吭哧了半天,只好妥协:“沈先生请上车吧。” 还是在北山,萧宅。萧楠进了大门就有点蔫了,脚步放轻,没走几步就停在树下不往前走了。院子里的短回廊上爬满了紫藤,已经垂下沉沉的花穗。旁边一栏牡丹开得浓艳照眼。萧士奇坐着轮椅在回廊下看花,面无表情地听完周文的话,冷冷说了一句:“轻帆没回来之前,任何人不得踏入大厦一步。” 沈固站在回廊外,也冷冷地说:“等不了。大厦里头那东西可能明天就会冲出来,你能告诉它等到某某人回来再说?” 萧士奇把轮椅一拨,转过身来看了沈固片刻,冷笑一声:“危言耸听!” 钟乐岑轻声说:“究竟是不是危言耸听,萧先生应该心中有数。” 萧士奇凌厉地扫了他一眼,不屑地冷笑:“有你说话的份吗?” 沈固的火陡地窜起来,又强压下去:“你最好听他的,否则后悔都怕来不及。” 萧士奇瞥他一眼:“跟你那个爹还真像。养在床上的玩意儿,也值得这么看重,走到哪都带着?” 钟乐岑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沈固两道眉猛地竖了起来:“别把我们跟你们萧家相提并论!” 萧士奇冷笑一下,但对着沈固身上的寒气,也没再说什么。沈固冷冷地说:“我们今天不是来跟你说废话的。金玉大厦里的东西必须立刻处理掉,否则它可能明天就会冲出来,等它冲出来,谁也没法控制。还有,大厦的设计图纸要给我们。” 萧士奇的神情微微变了一下:“要那东西做什么?我没有。都多少年的东西了,谁还会留着?” 钟乐岑压了压脸上热辣辣的感觉,摇摇头:“萧先生最好还是把那个找出来。我相信这么重要的东西你们不可能丢掉。或者说,那设计图里有什么秘密?” 萧士奇脸色明显地一变:“你说有什么秘密?” 钟乐岑静静地道:“四灵阵求吉不难,难的是回字形符阵还兼有招财之能。但是漩涡必须要有一个眼,可是倘若有眼,财进也会流出。我想知道,金玉大厦是用什么来堵住了这个眼?” 沈固略微有些惊讶地看了一眼钟乐岑。钟乐岑不好意思地对他笑笑,小声说:“刚刚在路上想到的。” 萧士奇的脸色这下子是真的变了:“你到底是什么人?” 钟乐岑没有回答。萧士奇脸色一沉,抬手拍了拍轮椅扶手:“来人!” 沈固立刻把钟乐岑护在身后。萧士奇看他这样,脸上更显出愠怒之色。忽然间一个佣人从屋里跑出来,凑到萧士奇耳边说了几句话。虽然他的声音很小,但沈固还是隐约听到几个字:“……五少失踪……找不到……” 萧士奇震动一下,反手抓住佣人的手:“怎么回事?” 佣人摇摇头:“只说找不到人,似乎是忽然失去了联系。” 萧士奇慢慢松开手,紧紧地握住扶手,良久才说:“推我进去。你们两个,跟我进来。” “这是设计图。” 萧士奇把一卷图纸放在膝上,慢慢铺开。沈固看了一眼,图纸非常详细,比普通设计图纸还多了一些彩色的点。沈固稍稍一想,发现其中一些色点与他们在金玉大厦里看见的盆景雕塑鱼缸的位置吻合。四部电梯所在的位置分别用青、红、白、黑四色标出,而图纸正中央画了一个圆圈,不知什么意思。 萧士奇低头看着图纸,似乎在想什么,半天才抬头看着钟乐岑:“你叫什么名字?” 钟乐岑稍微迟疑了一下:“钟乐岑。” “钟乐岑。”萧士奇重复了一遍,慢吞吞地说,“图纸我可以给你们,但是有两个条件。” 沈固和钟乐岑对看一眼,沈固淡淡地说:“你说。” “第一,无论你们在大厦里看见什么,都只有你们知道。第二,你要承认是萧家的人。” 沈固皱起眉。萧士奇已经很快地说:“你可以不答应,但那样我就不会给你图纸。我知道你们想要图纸做什么用。你——”他一指钟乐岑,“是钟家人吧?你想破阵,可以,但必须答应我的条件。否则,我无所谓金玉大厦里有什么。” 沈固眉一挑,冷笑道:“你就不怕阵法反噬自身?”其实这是他瞎蒙的。钟乐岑说过四灵阵是个吉阵,但刚才他说的那个什么眼似乎别有含意,所以沈固顺口就来了这么一句。果然萧士奇脸色变了变,但随即镇定下来:“我已经八十多了,反不反噬,又怕什么?” 沈固冷笑了一声。钟乐岑已经静静地说:“萧先生,所谓反噬,并不是死亡就可以逃避的。死不可怕,可怕的反而是不能安静地去死。” 萧士奇脸色有些发白,但仍然说:“这我不怕,我只问你们,答不答应我的条件。” 沈固看着钟乐岑。钟乐岑咬紧嘴唇想了一会,轻轻向他点了点头。沈固转头看着萧士奇:“好,我们可以答应。” 萧士奇叹口气,把图纸递给沈固:“拿去吧。要小心。一帆已经去了,我不想连他儿子也赔进去。如果你们需要什么,尽管说。” 沈固不置可否,钟乐岑却突然停下脚步:“有枪吗?” 沈固一怔,萧士奇也一怔:“什么?” “枪。” 萧士奇研究地看了钟乐岑一会,突然拍了拍轮椅扶手:“来人!” 枪在二楼的夹壁里。从□□到□□一应俱全。沈固扫视着这些枪械:“违法持枪。” 萧士奇傲然地笑:“你的小朋友不是想要么?慢慢挑。”竟然转动着轮椅先离开了。 沈固看看钟乐岑:“要枪?难道用来对付睚眦?”他记得钟乐岑以前说过枪炮这种东西是不能拿来对付妖鬼的。 钟乐岑有点看花眼了:“什么枪你用着顺手?金克木,子弹也是金,拿来对付睚眦或许有点作用。尤其是还不知道乐洋的符咒能不能到,多一样武器总是好的。” 沈固挑了一把大口径□□。那么狭窄的楼道,他最喜欢的狙击□□是不好用的,况且还不知能不能管用。也说不定最后要做的事就是逃命,扛着那么根“棍子”也不合适吧。 “那我们先回家看看,但愿乐洋的符咒赶得及在天黑前来。我也得好好看看这张图。” 沈固凑过去看一眼:“这上面这些点似乎标志的就是楼道里的盆景什么的。” 钟乐岑点点头:“是。这些也是符阵的一部分。你看这个圆圈,这里就是我说的‘眼’,我现在想知道的是,这个‘眼’里究竟是什么。他刚才说的让我们保守的秘密,恐怕就跟这个‘眼’有关。” “你觉得会是什么?” 钟乐岑沉默了一会,低声说:“我怕,是生椿。” 沈固眉头一皱:“什么?” “生椿。就是用活人来打地基。” 沈固眼色森寒:“用活人?” 钟乐岑轻轻点头:“如果只是四灵阵,实在并不需要提出让我们保守秘密的条件,试想,就算我们把这种玄而又玄的事说出去,谁会信呢?而且在自己的楼里埋块玉什么的也无可指责。可是,如果是生椿,那就——” 沈固脸色铁青。钟乐岑仰头看着他,低声说:“对不起,我怕没有这张图,睚眦会杀更多的人,所以我才答应了……” 沈固握了握他的手,一字字地说:“恶事做绝,会有报应的。我们走!” 萧士奇又坐在院子里的回廊下赏花。沈固不愿意再跟他说一句话,带着钟乐岑就往外走,刚走到门口,周文的手机突然响起来,周文接起来只说了几句话就变了调:“什么?” 声音太尖锐,沈固和钟乐岑都停步看着他。周文捏着手机,惶然转向萧士奇:“金玉大厦里飞出一只怪鸟来,啄瞎了一个工人的眼睛!” 萧士奇厉声说道:“什么鸟?连只鸟也挡不住?要这些保安干什么吃的!” 钟乐岑眉头紧皱,突然抓住沈固的手:“你把阳燧掉在什么地方?” 沈固思索一下:“应该就在睚眦出现的那个楼道电梯门口。” 钟乐岑急促地说:“是不是旁边有个房间的?那房间门关着吗?” “是有一个,门好像没有关严。怎么了?” 钟乐岑跺了跺脚:“一定是阳光照到了阳燧上!阳为正火,以火激火,那飞出来的怪鸟,恐怕就是朱雀所化。” 沈固皱眉:“如果是,那早该出来了吧?” 钟乐岑摇头:“不。水克火,有玄武在,朱雀不能出头。可是阳燧之火与众不同,朱雀借火而出。火可克金,门口的古剑挡不住它!” 沈固一凛:“怎么办?” 钟乐岑咬着嘴唇,慢慢摇摇头:“朱雀不知会飞到哪里去,现在没有时间去找。好在它的本体玉应该还在,如果我能解阵,朱雀的威力也会大减。当务之急,还是解决睚眦,在大厦里破阵。” 47、混沌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钟乐岑整个人都埋在了图纸堆里,写、算、画、思考。沈固坐在一边默默地擦刀。离开部队的时候,枪,当然是不能带走的,但他悄悄带走了自己的军刺和双刃短匕。当然,这也是违规的,但管仓库的人睁一眼闭了一眼,不管怎么说,这东西其实在市面上也能买到的。 柔软的绒布滑过合金钢刀身,发出细微的声音,然后是拆卸弹匣的轻响。钟乐岑揉揉已经酸疼的眼睛,觉得脖子似乎已经僵得不会动了。沈固低头拆枪,淡淡地说:“不要着急,还有时间。” 钟乐岑疲惫地用手捂住眼睛:“我还是没能弄清楚。这不只是四灵阵,似乎还是个养阴阵。可是阴气又不完全集聚在阵中,到底到哪里去了?” 沈固放下枪站到他身后,轻轻给他按摩紧张的肩头:“你想太多了。” 钟乐岑茫然仰头望他:“什么意思?” “现在我们最要紧是做什么?” “制服睚眦,破掉四灵阵。” “那你有破四灵阵的办法了吗?” 钟乐岑皱眉想了想:“这个阵法身兼两用,不过,如果只是要破四灵阵,并不难。” “这就是了。知道我们出任务的原则吗?如果你不能全部完成任务,就尽量去完成最要紧的部分。我们现在最要紧的就是破掉四灵阵,防止睚眦冲出大厦任意伤人。”沈固的手指在钟乐岑颈后用力一压,“放松点。只要能除掉睚眦,我们就算完成了任务。” 钟乐岑疼得叫了一声,随即却觉得颈后松快多了:“可是,我怕万一考虑不周出什么事,你——” “担心我?哪怕有九成九的把握,你也永远不会猜到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会发生什么。我们只要做好准备,然后随机应变就行了。” 钟乐岑把他的话想了一会,轻轻叹了口气。沈固觉得手底下的身体渐渐松弛了下来,嘴角露出一丝笑意:“睡一会儿?” 钟乐岑在他的按摩下渐渐放松下来,眼皮确实有点沉了,刚想点头,沈固的手机就响了。周文在电话里焦急地说:“好像有人进大厦里去了!” 金玉大厦后门不远处,一个下水道井盖翻了起来,旁边洒着一摊血,已经干涸了。发现情况的保安紧张地解释:“因为这个井盖在花坛后面,我们都没注意,还是走过来看见血才发现的。” 沈固转头问钟乐岑:“会是睚眦?” 钟乐岑摇头:“不会。周律师取点血样去化验吧。不过确实有东西或人从这里进出过金玉大厦是真的。我们得赶紧进去看看,如果再让睚眦跑了,那就真的糟糕了。我要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周文连忙点头:“准备好了。我买了十箱蜡烛,还有五斤朱砂和黑狗血,够不够?” 钟乐岑虽然满腹心事,也忍不住笑了笑:“足够了。” 天色昏黑。金玉大厦周围开始点点闪烁着烛光,排出复杂的图案。每根蜡烛旁边用朱砂混和着黑狗血画一个圈子。因为靠海,风还很硬。但蜡烛插在圈子里烛焰却是稳稳当当,晃也不晃一下。钟乐岑慎重地叮嘱:“如果一根蜡烛要燃到头,一定要换上新的,绝不能让一根蜡烛熄灭。” 周文连连点头。周围的保安都是他特别叮嘱并且给了一笔钱的,所以也是个个抖擞精神,纷纷保证没有问题。钟乐岑回头看一眼沈固——沈固随随便便地站在他身后,却让人觉得那么稳当可靠,似乎就算天塌下来他也能撑住。钟乐岑握了握拳:“我们进去!” 自动门打开,然后再关上,把海风和夜的喧嚣都隔绝在门外。大楼里还亮着灯,却是一片死寂。钟乐岑手里提了一袋蜡烛,在大厅正中摆了一个圆圈,然后用混和着朱砂的黑狗血在圈子中间涂画起来。最后掏出一张剪成燕子形的小纸片,放在符咒中心。就看那张白色的纸片渐渐被浸染成微红,从圆圈中心飘起一种类似烤肉的香味。 沈固右手提枪,左手按着插在腿边的军刺,警惕地环视四周。但是直到钟乐岑把符画完,电梯里也没有任何动静。 “怎么回事?” 钟乐岑也皱起了眉,重新审视圆圈中的符咒:“没有错。龙嗜烧燕,睚眦虽不是龙,却是龙子,如果闻到这味道,一定会出来的。” 沈固再次侧耳静听:“确实没动静。” 钟乐岑咬着嘴唇想了一会,断然说:“去电梯井,它不出来,我们就把它的本体玉先挖出来再说!” 电梯是不敢坐,沈固和钟乐岑走楼梯到了1号电梯井。不过只看了一眼,两人就都愣了。电梯井底部的水泥地被切割开来,翻着几块水泥板,露出的泥土明显是被人挖掘过。沈固拔出军刺挑了几下,摇了摇头:“什么也没有。” 钟乐岑眼睛四处扫视,忽然抽了一张符纸出来点燃,在电梯井四周的墙壁上熏了熏。铁灰色的墙壁上浮现出一点点的金光,不过符纸一熄灭,金光也就消失了。 “大鹏明王咒。” “大鹏什么?” “大鹏明王。又名金翅鸟,以龙为食,据说一日间能食龙五百条。睚眦是龙子,对金翅鸟也要望风而逃。有人在电梯井里用大鹏明王咒拘走了睚眦,本体玉也被挖走了。” 沈固突然想到那只啄瞎保安眼睛的怪鸟:“是不是飞出大厦的那只鸟?” 钟乐岑摇头:“不。这金光是大鹏明王咒留下的遗迹,仅靠咒语是请不来大鹏明王本体的。而且大鹏明王本体如果出现,这一个广场都不够容纳。看来,睚眦是不在这大厦里了,我们准备的东西也用不着了。” 沈固琢磨了一下:“你懂这个什么明王咒?那为什么不用?” 钟乐岑苦笑一下:“我与佛家无缘。一切道法我可以过目不忘,唯有佛家真言无论如何也记不全。” 沈固奇怪道:“难道不能照着抄?” 钟乐岑笑了:“心中无佛,照抄何用?如果只是画得像,那不如复印更精确。” 沈固摇摇头:“那我们现在做什么?”就好像一拳打在一团棉花上,精心准备的所有东西都没派上用场,不免让人心里有点沮丧。 钟乐岑拍拍手上的纸灰:“还有4号梯呢。我们先去2号梯把那块玉挖出来看看再说。” 两人说着踏出电梯井,沈固突然瞥见墙根下面有一块黑色的毛皮,巴掌大小。沈固用军刺挑起来,发现上面还连带着血肉,像是从什么动物身上活生生撕下来的:“这个,像是狗皮。” “狗皮?”钟乐岑用一根手指摸了摸,“有人带着狗进来?” 沈固仔细搜索着地面:“不对,如果是从狗身上生撕下来的,怎么地上没有血,外面的保安也没听到狗叫?” 钟乐岑沉思着说:“也许被睚眦吃了?不过黑狗血是驱邪的,睚眦一般也不会吃这东西。” 沈固把那块狗皮用塑料袋装了起来:“先装起来,回去再说。” 2号电梯井里没什么异常。沈固拎起手电钻,把水泥地面钻开几个眼。原来电梯井底部的水泥层其实并不厚,下面就是泥土。沈固翻了翻,从里面拎出一块浅红色的玉石:“这个颜色倒是少见。” 钟乐岑用袖子抹去上面的泥土:“这其实是一块较厚的玉皮子,纯正的红玉是很稀有的。” 沈固凑过来看着玉面上的图案逐渐显露出来。那上面是一只在他看来很像公鸡的鸟,只是头上顶的不是鸡冠而是凤冠。钟乐岑把泥土擦干净看了看,忽然又用袖子用力去擦。沈固诧异:“怎么了?” 钟乐岑擦了几下,停下手来再看,叹了口气:“九头鸟。” 红玉上有微黑的几团沁色,模模糊糊地分布在朱雀的脑袋两边,果然像是多出八个小头来。钟乐岑用手指摩擦着那几团沁色,叹息:“九头鸟,又名九凤,相传曾为天狗咬去半个头颅,此后时常有脓血滴落,若滴落人家家中则为不祥。因为曾被天狗咬过,所以怕狗。进来的人带了狗,就吓得它逃了。不过,如果不是阳燧,它也没能力显形。” 沈固拉起他:“这个先别管了,赶紧去4号梯先把那东西挖出来再说。不过我们进来这半天了也没什么动静,该不会4号梯的玉也被人挖了吧?” 4号梯的地面没有动过,钟乐岑松了口气,随即又紧张地四处看。沈固迅速掀开水泥,把里面的玉挖了出来。黑漆漆的一团,两人蹲在那里端详了半天也看不出是什么图案。正在面面相觑,沈固忽然听到头顶上风声一响,他迅速抱住钟乐岑滚了出去,只听啪地一声闷响,地面似乎都在震动。沈固回头一看,好家伙!一座肉山掉在电梯井底部,看起来至少得有一吨重的样子,这要是被砸在底下,也就成肉饼了。 饶是沈固见过世面,这下也愣了:“这是——”只说了两个字,那座肉山拉长,前端张开一个无底的黑洞,对着沈固和钟乐岑就扑了过来。沈固抬手就是一枪,子弹钻进肉山里,打出一个小坑,但丝毫阻挡不了肉山的前进。沈固抱着钟乐岑又是和身一滚,肉山啪地一声砸在他们两个刚才躺的地方,又不动了。 沈固刚才已经看清楚,这东西简直就是一大块新鲜肉,还带隐隐的血丝,只是表面像是包了一层透明的薄膜,轻微地起伏着像在呼吸。但是除了前端刚才露出的那个黑洞之外,没眼睛没耳朵没鼻子,什么都找不到。这会儿肉山微微地抖动着,忽然之间,沈固觉得耳膜在微微震动。并不是听到了什么声音,只是一种震动的感觉,他刚刚想到“超声波”这个三个字,肉山已经一跃而起,又向他们的方向扑了下来。而在它跃起的时候,一个弹头从它的身体里掉出来,刚才打出的凹坑已经平复了,并且没有任何痕迹。 沈固拖起钟乐岑就跑:“这东西是用超声波定位的!” 钟乐岑跟着他狂奔,气喘吁吁:“这,这是混沌!” 沈固很想说:什么馄饨,还饺子呢!这东西从外形看倒更像块发糕好吧?但是这个时候他也腾不出嘴来,后面小山一样的混沌已经跃到半空,沈固几乎都能感觉到它压下来的风声。他扯着钟乐岑猛一转弯,混沌砰一声撞到前面的一辆汽车上,登时把汽车撞成了一堆破烂。沈固则把钟乐岑压到另一边的一辆面包车侧面,两人紧紧地贴在车上。既然是用超声波定位,那么他们只好尽量把自己跟车贴成一体,让这座肉山无法从形状上分辨出来。 混沌安静了一会。沈固在钟乐岑手心里划字:“这东西怎么办?” 钟乐岑满脸无奈,轻微地摇了摇头。沈固刚刚皱眉,就见混沌忽然又张开了前端的黑洞,洞边上的肉现出一点褶皱,随即,混沌再次跃起,准确地对着他们又冲了过来。 “靠!”沈固拉起人就跑,背后那面包车当然再次变成牺牲品,“这也能分辨得出来?” 电梯这时候是万万不敢坐了。两人拐弯抹角地跑过停车场,爬上楼梯,从底层跑到一层大厅。身后传来混沌拉长的身体撞击地面和墙面的声音。一层大厅里树着三根装饰柱,还有前台和一人多高的盆景金桔,沈固不死心地拉着钟乐岑躲到前台的桌子后面。他真不信了,超声波从正面还能分辨出藏在后面的人? 混沌拉长的身体像一条放大了十几万倍的蚯蚓,昂起前半截身体,身上的肉微微颤动。沈固耳膜又感觉到那种震动,但混沌并没立刻采取措施,而是张开前端的黑洞,硕大的身体缓慢地转动,在大厅里划了个半圆,最后对准了沈固和钟乐岑的方向。沈固在它跃起之前就扯着钟乐岑蹿出来往二楼跑,一面说:“这东西肯定不只是用超声波定位,还有别的法子!” 钟乐岑的体力可没他好,气喘吁吁地说:“什么法子?” 沈固苦笑。要是知道,他早就想办法了,还跑什么? 混沌似乎不知道什么叫累。沈固拖着钟乐岑爬了五层楼,那噼啪的撞击声一直跟在身后,虽然速度并不很快,但耐力惊人。钟乐岑喘着气,腿已经有点发软了。要是往常,五层楼自然不算什么,可现在是在挣命一样的跑,这一会儿胸口已经发疼了。 沈固一边跑一边紧张地思索。这样跑下去是不行的,就算他行,钟乐岑也不行。可是混沌到底是用什么法子定位的?明明没有眼耳口鼻,除了超声波,还有什么?从刚才几次躲藏未果看来,混沌虽然没有耳目,却能听到声音。但是刚才在停车场和大厅里,明明两人两次都没发出声音,尤其在大厅里还是躲在前台后面,超声波绝不可能分辨,混沌开始也确实没有找到,但是后来又是怎么定位的? 爬上第六层,钟乐岑腿开始明显地打颤。天气本来已经很暖和,这样一跑两人都是大汗淋漓。钟乐岑被沈固拖着跑,呼吸喷在沈固耳边,热得发烫。 热?沈固心里忽然一动。六楼这一家公司好像正在搬家,门口堆着几个大纸箱和些塑料薄膜。沈固猛地拖着钟乐岑跑过去,把他按得蹲在地上,捞起一个大纸箱把他扣在下面,沉声说:“等着我!” 钟乐岑没头没脑被他扣在箱子里,只听外面悉悉索索,似乎沈固又用塑料薄膜包了几层。然后脚步声向着走廊另一头远去,竟是迎着混沌去了。只听砰一声枪响,钟乐岑急得想掀开箱子出来,却听沈固远远地喊了一声:“等着我!”随即混沌沉重的噼啪声又移进楼梯间,向着七楼去了。 走廊里又变得一片死寂。钟乐岑蹲在箱子里,心脏狂跳,跳得整个人都不由自主地微微发抖。竖着耳朵拼命地听,却听不到半点动静。忽然间头顶上嗡嗡作响,中央空调开始工作了。空调吐出热风,走廊里的温度渐渐上升。钟乐岑闷在箱子里,汗像水似的往下淌。空调的声音越来越大,像是卯足了劲儿在发热,整个走廊里都充斥着这种单调的嗡嗡声,让人心里越来越烦燥。 钟乐岑握紧了拳头。这样蹲在箱子里其实很危险,如果混沌出现,他甚至连看都看不见。来金玉大厦之前他设想过各种玄武变化的可能,但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居然会变成混沌——一种他从来没有见过甚至各种书籍中也语焉不详的怪物。想到那始终响在身后的噼啪声,他有种跳起来冲上楼去找沈固的冲动,也有种逃出这大楼的想法。可是沈固说要等着他。 “等着我。等着我……”钟乐岑喃喃地念着,握紧了拳。 48、水淹混沌 头顶上忽然有动静, 钟乐岑猛一个哆嗦,差点跳起来:“沈固?” 箱子被掀开, 沈固把他拉起来:“是我。快走。”随手把一个东西塞给他,“你的眼镜。拿好了。” 走廊里闷热不堪, 钟乐岑觉得这温度得跟体温差不多了。他擦着汗跟着沈固走,觉得几乎要窒息了:“去哪里?” “先走着,混沌还跟在后头呢。嘘——”沈固忽然一把拉过钟乐岑,低下身子躲到一个鱼缸后面。只听沉重的噼啪声又从楼梯间里响了起来。混沌庞大的身体出现在楼梯口,前端伸进走廊,那诡异的黑洞再次对着走廊张开来。钟乐岑本能地屏住了呼吸。沈固搂着他的手臂安慰地紧了紧,隔着被汗水湿透的衬衣, 他几乎能感觉到那坚实的肌肉的起伏。 混沌在楼梯口呆了足有三四分钟, 似乎一无所获,掉转笨重的身躯,又沿着楼梯上去了。直到那噼啪声听不见了,钟乐岑才把声音压得低低的问:“怎么回事?” 沈固拉着他往长廊另一头走, 也压低声音:“看来这东西除了超声波定位, 就是红外测温定位,现在整个走廊的温度都跟体温差不多了,它很难找到我们。你想想,该怎么才能除掉这玩艺儿?” 钟乐岑简直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你真厉害!” 沈固很正经地回了一句:“想正事。”其实心里正冒起一种叫做得意的泡泡。也不知为什么,跟钟乐岑在一起,他的虚荣心就好像格外地膨涨起来。 “混沌这种怪物,书里记载得也不详细, 而且还有一种似犬的凶兽也叫这个名字,完全不沾边的。我只记得有个故事说:中央之帝为混沌,无口鼻耳目,南海与北海之帝德之,为凿七窍。日成一窍,七日而混沌死。” “那个混沌不是这个混沌吧?” “但是有很多毫无联系的故事其实都是可以联系起来的,我倒觉得,这个故事正说明了杀死混沌的方法。” “就是多开几个洞?可是你刚才也看见了,子弹打上去都没事。” “也许力量不够。也许,没伤到要害?” “可是哪里是要害?” “……不知道……” 沈固琢磨一下:“不然我们就试试,多开几个洞,看究竟哪里能伤到这东西。对了,既然说混沌没有七窍,那么那个黑洞是什么器官?” 钟乐岑沉默一下:“我想,是胃吧。” 沈固一阵恶心。 混沌还在楼道里徘徊。空气中忽然传来细微的波动,混沌硕大的身体随即转了个方向,挤进了走廊。走廊很窄,混沌的身体几乎是紧贴着墙蠕动进去,把什么盆景雕塑全部挤倒压在身下。本来生机勃勃的盆景花木在它压过之后迅速地枝叶枯黄,转眼就成了一把干柴。波动还在前面,混沌在一片嗡嗡的干扰声中终于确定了方位,猛地把身体拉长,对着目标扑了上去。 钟乐岑站在另一端的楼梯口处,眼看着混沌张开黑洞扑向沈固,心几乎从口腔里跳出来。沈固在最后一刻闪开,躲进了旁边的房间,而浑沌重重地撞击在前方的障碍物上,沈固在那里固定着自己的军刺,于是浑沌这一下就等于自己送到了军刺锋利的前端上。军刺32厘米长的刀身一下子全部陷入肉山之中,可是血槽里却没有任何液体出现。混沌似乎是满不在乎地往后退了一下,军刺重新从它的身体里□□,硕大的肉块前端只多了一个深深的小洞,还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平复。混沌一掉头,就对准了沈固藏身的房间。钟乐岑猛地按下开关,防火卷帘门哗地掉下来,像半空中掉下一把宽大的刀,砍进了混沌的背上,把混沌卡在走廊中间。沈固趁机闪出来,拖着钟乐岑跑进了楼道:“不行。” 混沌拖拉着卷帘门,发出刺耳到令人牙酸的声音。沈固磨着牙扯着钟乐岑跑上楼又绕下来,混沌已经不在走廊里了。防火门被扯豁了,颤悠悠的半幅悬在空中。两边的墙壁和地面上留下一层刺鼻的粘液,散发出一种硫酸似的味道,在闷热的走廊里呛得人难受。钟乐岑捂着口鼻喃喃地说:“这法子不对?” 头顶上传来混沌摩擦地面的声音,显然是在搜索沈固和钟乐岑。沈固叹口气:“幸亏这东西不能穿墙。” 钟乐岑紧张地捂住他的嘴:“别大口呼吸,这些粘液是有毒的,你看那些盆景!我们别呆在这一层。” 沈固侧耳听听混沌的声音,带着钟乐岑向相反的楼梯间走:“这东西什么都不怕。好在这里走廊窄,它行动不便,你看它扑起来的速度,要是被它出了大厦到开阔地上,还跑不了了呢。” 钟乐岑正在紧张地思索,闻言突然转过头来看着沈固:“哦?” 沈固怔一下:“哦什么?” 钟乐岑眼珠转动,像是想到了什么:“你说,混沌为什么一直呆在大厦里?” “出不来吧?” “不对。睚眦不能出大厦是因为展览中心的金气所逼。朱雀不能现形是因为玄武还在,火为水克。可是混沌有什么理由不离开大厦?外面究竟有什么?” 空调还在尽职尽责地工作着,大厦里的温度几乎可以让人中暑了。沈固看钟乐岑满头大汗的模样,顺手把旁边一扇窗打开:“先喘两口气。” 钟乐岑深吸一口外面清凉的空气。滨海市的夏天其实是有些潮湿的,大厦出去不过一百米就是海,空气中充满了海风那微咸的气息。钟乐岑这一口气吸到一半就卡住了,眼睛直直地盯着外面:“海!” 沈固顺着他的目光往外看去。晚上的海滨很美,一串的灯光像各色的宝石一样装饰着沿海一线,映着墨色的潮水微微漾动。 “海怎么了?” 钟乐岑冲动地抓住他的手:“北海与南海之帝。为什么杀死混沌的是北海与南海之帝?为什么都与海有关?” 沈固再往外看看:“你是说混沌怕海?” “不不。”钟乐岑一个劲地摇头,“这里离海还有百十米,混沌就算再怕海,也不会一出门就掉到海里去。它怕的也许不是海,而是盐!” “盐?”沈固觉得这是个最匪夷所思的答案。 “对。一出大厦接触不到海,接触的是海风,是空气里的盐份阻止了混沌。走,我们去弄海水!” “弄什么海水。既然大厦里有商务酒店,酒店总有厨房吧?” 钟乐岑再次用佩服的眼光看他:“你真厉害!” 金玉大厦这个商务酒店规模不算小,又是将近旅游旺季客人入住得多,厨房里自然是一切齐备,光盐就找出二十多斤来。再加上生抽、老抽、酱油等等一切有咸味的东西,钟乐岑甚至把面碱和味精也倒了进去,制做出不知多少古怪的溶液来,光看看颜色就觉得恶心。钟乐岑皱起眉:“这东西怎么拿去喷混沌呢?” 沈固一抹脸上的汗:“我有办法!” 混沌察觉到了楼道内温度的下降,于是那两个目标的热轨迹开始隐隐浮现出来。混沌拉长身体再度穿过走廊,猛然间一扇防火卷帘门再度落下来。有了上一次的经验,混沌甚至毫不在意,只顾着往前走,拉拽着卷帘门吱吱嘎嘎地响。可是猛然间,迎头一种冰凉的液体喷了过来,浓盐溶液喷洒在混沌的身体上,一种高频的吱吱声瞬间刺得人耳膜发疼。 钟乐岑抱着消防带从混沌后面冲过来,混沌已经在沈固的袭击下开始翻滚挣扎。它想后退,可是后面也喷来了那种液体,加上卷帘门紧紧卡住臃肿的身体,一时间进退两难。 楼道里变成了水池子,混和了盐、酱油、面碱的水几乎把混沌泡了起来。沈固和钟乐岑从两头看见,混沌那一层虽然透明却比防弹服还坚实的外膜上迅速渗出大量液体,那饱满的肉块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瘪下来,表皮出现了深深的褶皱。混沌好像被放了气的皮球,体积渐渐缩小,挣扎的力量也渐渐减弱。沈固拔出枪对着它开了一枪,这一次混沌的表皮似乎失去了弹性,子弹飕地钻了进去,崩开一个伤口,从里面流出鲜红的液体。混沌一震,爆发出最后的挣扎,高频的吱吱声震得钟乐岑扔掉龙头紧紧捂住了耳朵。沈固不停地扣动扳机,在混沌身上开出一个又一个血洞,终于那吱吱声低了下去渐渐消息,混沌变成一摊破碎的肉块,鲜血和着那些酱油汤子淌了一地,发出怪异的气味,令人作呕。 沈固把卷帘门收上去,钟乐岑蹲在另一边,满脸疲惫地看着他:“这什么味儿啊?” 沈固失笑,跨过混沌的碎肉过去把他拉起来:“完事了。这味儿不是你调出来的酱油汤吗?” 钟乐岑这时候才觉得两腿发软。他虽然不是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可平常也不怎么锻炼,楼上楼下跑了这半夜,实在够呛。刚才是因为太紧张,现在一松弛下来,觉得这腿跟面条似的,怎么也使不上劲,只想往地上蹲。沈固摇摇头,半搀半抱拖着他往楼下走:“你这身体,一阵风就能吹走了,得好好锻炼一下。” 钟乐岑有气无力地回嘴:“你才弱不禁风呢——” 沈固摇头笑笑:“嘴硬吧你就。现在怎么办?” “去挖阵眼,作法破阵。” 阵眼就在地下停车场正中央。沈固用手电钻很快挖开地面,泥土里躺着一个透明的玻璃盒子。盒子里还是泥土,但泥土中间有一副白色的骨架,208块骨头一块不缺,从尺寸上来看,是个半岁左右的婴儿。 钟乐岑的手微微有些发抖:“这是——养小鬼。” 沈固握紧了拳头:“报警!” 钟乐岑抬头看着他:“可是我们已经答应——” 沈固一拳砸在地上,别过了头去。钟乐岑抱着那盒子呆了一会,低声说:“我不应该擅作主张的……” 沈固冷声说:“你也是为了阻止睚眦——别说了!” 钟乐岑低下头,低声说:“我先送这孩子上路吧。困在这阵眼里这么多年,没法去转世投胎,他也很痛苦……” 蜡烛一支支点燃,钟乐岑掏出符纸凑到烛焰上,一种古怪的香气飘散开来,烟雾盘旋而上,沈固忽然听到一阵孩子的啼哭声,他左右一看,突然发现就在身边的地面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个孩子,躺在地上挥手踢脚地嚎哭着。沈固虽然明知道那是个鬼,也禁不住惊了一下:“乐岑,有个孩子。” “孩子?在哪里?”钟乐岑赶紧到兜里去掏眼镜。 “就在我旁边。” 钟乐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半天没说话。符纸很快燃尽了,烟雾散去,那孩子也像烟雾一般渐渐虚化消失,只有那哭声还隐隐约约地在耳边。钟乐岑捧起盒子:“他不愿意去投胎。” “为什么?” “也许是不甘心就这么走,也许是在这阵眼里呆得太久迷失了本性。总之我是无能为力了,先把他带回去吧,我可以打电话问问乐洋,他的符比我的强。” 沈固脱下外衣把盒子包起来拎着。这东西要是被人看见了还了得? “现在怎么办?” 钟乐岑疲惫地叹口气:“阵眼破了,这个阵也就破了,我们可以回去了。其他的事情,就不是在这大厦里能查得出来的了。” 沈固伸手扶着他:“你说那个朱雀还是九头鸟的,还会回来吗?” 钟乐岑摇摇头:“不会了。现在这大厦已经跟普通大厦没什么两样,它们不会特意回来。这大厦明天就可以重新启用了。不过——那楼道里的……” “让萧家自己去处理,我们不用再管了,你回去好好休息。” 停车场里因为刚才的追逐已经一片狼籍,两人不得不绕过被砸扁的汽车,沈固忽然停步,揽着钟乐岑闪到车后:“有人进来了!” 脚步声不紧不慢地响进来,一个修长的身影出现在两人视线里,从那酷似萧萍萍的相貌中可以判断,这准又是个萧家人。沈固有点恼火,谁让他进来的?如果现在混沌还没有被灭掉,这不是又进来个送死的吗? “你是什么人?谁让你进来的!” 来人似乎并没有被突然跳出来的两个人吓到,相反的,他眼睛往沈固脸上一掠,突然露出一种近似激动的眼神:“你是——沈固?” 沈固眉头一皱。他敢确定他从来没见过这个人,即使是上次到萧宅,现场也绝对没有这个人! “你是谁?”这人的年龄比萧萍萍至少小了十几岁,大概也就三十五六岁,难道是萧莫帆?可是据说萧莫帆是个病秧子,从来不出门,怎么会跑到金玉大厦来?何况这人虽然脸色有点苍白,但看来很健康,并不像有哮喘病的样子。 来人并没有回答,只是向狼籍的停车场看了一眼,又把目光转回沈固身上:“想不到是你来破阵,受伤了么?” 沈固觉得有点不对劲。作为一个陌生人,他语气中的关心太过了,目光之热烈竟像是多年未见的老友一般。 “你到底是谁?” 来人若有若无地笑了一下,笑容中却有几分悲凉:“我是谁?你——算了。没有受伤就好,看你这样子,累坏了吧?” 沈固觉得更别扭了,他不想再浪费时间,直接拉起钟乐岑:“我们走。” 来人的目光这时候才落在钟乐岑脸上:“这位是?” 沈固直截了当地回答:“与阁下无关。”拉着钟乐岑朝门口走去。背后那人似乎追了几步,又停了下来,只是扬声问了一句,“那块玉你还带着吗?” 沈固简直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头也没回。走出门口的时候,似乎听到那人轻轻叹息了一声:“……素琴……” 49、弟弟来访 出租车在康佳花园小区大门口停下, 司机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两个乘客付了钱下车,抑制住了报警的冲动。钟乐岑看着出租车远去, 小声说:“我怎么觉得他把我们当成打劫的了。” 沈固笑笑:“不。恐怕他怀疑我们是逃犯。” 钟乐岑看看两人的狼狈样,忍不住也笑:“也怪不得。” 两人说着话往楼里走, 突然旁边跳出个人来,对着钟乐岑就扑了过来。沈固一惊,本能地跨步抄手,直接一个过肩摔就要把人扔出去,忽然钟乐岑叫了一声:“别动手!”幸好他叫得还算快,沈固已经要发力了,还是硬生生收了回来, 只把那个人甩出了几步。只听钟乐岑惊讶地叫:“乐洋?怎么是你?” 沈固借着朦胧的天光看去, 扑上来的人果然跟钟乐岑长得有五分相似,但头发挑染着几缕金色,右边耳朵上打着三个耳洞,戴着闪亮的白金耳钉, 身上穿着件紫红色的衬衣, 下面是破了洞的牛仔裤,简直跟非非有一拼。沈固刚把他放下,他就又朝着钟乐岑扑了过来:“你去哪儿了?我等了你一夜!你这身上什么怪味?又去哪儿收妖收鬼了?你不会等我来啊!” 沈固眉头一皱,钟乐岑已经歉意地笑笑:“我不知道你也会来啊——” “不是叫你等着吗?” “我以为你是让我等你的符咒。” “那你等了吗?” 沈固再也忍不住上去把他揪住钟乐岑衣领的手掰开:“你先把手拿开。” 钟乐洋吊起眼斜瞥他:“你谁啊你?我哥的男朋友?” 钟乐岑的脸一下子涨得透红:“乐洋!” 沈固打死也没法相信这家伙会是个天师,还是钟乐岑所说的那个钟家这一代的第一继承人:“我是什么人不用你过问,你跟你哥就这么说话?” 钟乐岑夹在中间左右为难:“不是,乐洋也是担心我。” 钟乐洋斜眼看了沈固一会儿, 噗哧一声笑了:“行,哥,这个比苏完好多了,你总算眼光好一回。” 钟乐岑脸涨得更红:“乐洋,你别瞎说!” 钟乐洋亲热地搂着他的肩:“你先说,苏完那混蛋哪去了?你跟他掰了?你昨天晚上又上哪去了?我过来的时候你们隔壁那个人说你们一早就走了。你是不是又冒险去了?看你这一身的土腥气,到地下挖宝去了?”他说到后来又愤怒起来,“你说你,就连我的符咒也不等,万一出事怎么办?还有你这男朋友,也这么一身味,你们一块去的?他是同行?我看这身手少见。” 钟乐岑苦笑:“乐洋,你别瞎说。这是沈固,我现在住在他家里——”他还没说完,钟乐洋已经吹了一声口哨:“同居啦!” 钟乐岑按住眉心。沈固皱皱眉:“知道你哥这样还站在楼底下。先上去再说。” 钟乐洋对钟乐岑挤了挤眼,用口型说:“怎么样,还挺体贴呢。” 钟乐岑茫然没看懂,沈固却看得明白,哼了一声,率先进了楼道。打开503的门,502门也开了,池莉莉探出头来:“沈哥——呀,怎么弄成这样?” 沈固也有点诧异:“莉莉?你回来了?” 池莉莉担心地跑出来:“卢纬不是结婚了嘛,所以我回来看看他和新娘子。沈哥你怎么搞成这样?” 沈固示意钟乐岑先带着弟弟进屋,转身进了502,果然卢纬也在,一身名牌,头发用发胶打理得有型有款,正跟庞峰云说话,看见沈固进来很是高兴:“沈哥。你这是——” “没事。跟……打了一架。”沈固把那个“人”字咽了回去,“莉莉说你结婚了?” 卢纬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真对不起,本来应该给沈哥你说一声的,都是你帮忙的——不过,事办得挺简单的,琳琳她不愿意张扬……” “和张琳?”沈固真有点惊讶了。这两人认识也就一个月吧? 卢纬有点尴尬:“沈哥你是不是觉得我太那个,才认识不到一个月就结婚……” 沈固迅速调整表情:“我没这个意思。闪婚又不是你一个。不过,结婚这事,我觉得还是慎重点好。张琳当然是好姑娘,不过你们是不是说得来,能不能过得好,这个……” 卢纬感激地笑笑:“沈哥,不瞒你说。当初一开始我求你帮忙的时候是有点为钱去的,你们都是我好朋友,我也不跟你们撒谎。我对罗薇——我确实是喜欢她。她死了我特难过,我总是想,要是我们有钱,她何必干得那么苦,那病就是累出来的。” 沈固想了想,还是谨慎地说:“卢纬,你其实不用这么想。我看你们当初干得都很起劲,也不只是为了缺钱,不还是为了自己的事业么。再说,罗薇这个病,未必是累出来的,可能她——一直都有这个病,就是自己不知道而已。” 卢纬感激地看着他:“沈哥,谢谢你。这事我也反复想过,可总是——不过我跟琳琳熟了之后我就觉得,她真是个好姑娘。虽然她哥有钱,可是她绝对不是那种娇小姐,一点小姐脾气都没有,特别的好。我,我还跟她说过罗薇的事,她特别理解。我觉得吧,我以后都不太可能找到比她更好的老婆了。她哥催我们快点结婚,琳琳也同意,我也就——其实我也觉得有点仓促,但琳琳都同意,我要是反对,不是让她很没面子?” 沈固笑了笑:“其实别人怎么看都没关系,只要你自己觉得合适就行了。张琳那姑娘我看不错,你们过得好,闪婚也没什么。” 池莉莉笑嘻嘻地说:“沈哥你不知道,卢纬刚才都把他老婆夸半天了,怎么怎么好,家里住的房子怎么怎么大,我们都嫉妒死了!” 卢纬红着脸摇手:“莉莉——” 庞峰云也笑着说:“这有什么不能说的,老婆又有钱又漂亮又贤惠,怎么不能说?沈哥,卢纬可宝贝他老婆了,刚才还问我们有什么办法驱虫,别让虫子咬他老婆的衣服呢。” 沈固笑起来:“驱虫子还不是用樟脑丸,这个也要问?” 卢纬嘿嘿地笑:“沈哥你别听他们说。不过,我们那房子里就是有虫子,衣柜里明明放着樟脑丸,还是有虫子。也不咬别的,就是咬琳琳带过来的一匹布。” 池莉莉调侃他:“什么布啊?现在谁家姑娘出嫁还带着布?别又是什么名牌晚装吧?” 卢纬做势要去抓她:“真是布。啊也不对,不是普通布,琳琳说叫什么锦,好像是——梁州锦,对,就是梁州锦。倒真是很漂亮的布,琳琳说是她老家的习俗,压箱底的。” 沈固疑惑:“张琳老家不是滨海?”没听说张琛老家在外地啊。 卢纬摇头:“我也不知道。大概是梁州的?要不然怎么用什么梁州锦呢。也不知道是什么虫子,简直是天天咬。我说把这块布拿出来晾晾吧,琳琳就是不让,说什么压箱底的东西不能拿出来,宁可让虫子咬……” 池莉莉很有经验地摆手:“那肯定不是什么心爱的东西,要不然女人最宝贝的就是衣服,肯定不能让虫子就那么咬。哎,你就不用操这个心了。想不到我们卢纬还是模范丈夫哩。” 几人哈哈大笑。卢纬拿出请柬:“我觉得总得补办一下,不说别的,也得请请你们。你们看什么时候有时间?沈哥,我跟琳琳说要不是你,我肯定不会认识她,你是大媒,我们得好好谢谢你。” 沈固接过请柬笑了笑:“那么客气干什么。这样,你们定时间,到时候我调一下休班就是了。你们说话,我先回去换件衣服。” 卢纬送他出来,在门口看看没人,小声说:“沈哥,有件事问你一下。” 沈固看他一眼:“什么事这么神秘?” 卢纬小声问:“沈哥,你知道琳琳家里有什么遗传病么?琳琳她——梦游。” 沈固皱眉:“梦游?”他倒没听说张琛有这么个毛病。 卢纬紧皱着眉点头:“琳琳自己可能还不知道呢。虽然人家都说梦游的人会保护自己,但我还是怕她万一梦游到外头去出点事怎么办?” “你怎么知道她梦游?看见过?” 卢纬摇头:“不是。琳琳有个习惯,总是喜欢睡觉前接一盆水放在厨房,说自来水也要澄清一下,第二天早上好做饭用。有两次我因为一早就要跟着去接新娘,4点多钟就起来了。结果我到厨房一看,那盆水被人倒了,盆里还扔着个金镯子。那除了琳琳还有谁?第一次我也没声张,把那镯子放到她枕头边上就走了。到第二次我忍不住问琳琳,可是她硬说根本就没起来过。那镯子很特别,好像是一条小蛇,头咬着尾巴,做得很精致,不像市面上卖的那种千篇一律的首饰。可是那镯子我从没见她戴过。有一回趁她不在家我还翻箱倒柜地找过,也没找到,不知道她半夜是从哪里拿出来的。” 沈固想了想:“我倒没听说过张琛家里有这个病。梦游倒也不一定是遗传,过份疲劳或紧张都有可能,我看你还是带她去看看的好。就像你说的了,不一定是什么大事,可就怕万一出事。” 卢纬连连点头:“是啊,我也是这么想。可是我又不想让琳琳知道,要是带她去医院什么的,医生一问她不就知道了么?万一她觉得我是嫌她什么的——” 沈固笑了笑:“你可以算模范丈夫了。这样,我倒认识一个私人医生,等我问问他,如果他肯给介绍个心理医生就比较好办,你可以预先给医生讲明白不要直接问,这种事医生一般都会配合的吧?” 卢纬感激地点头:“谢谢沈哥了。那我跟琳琳商量一下,定了日子再来给沈哥送请柬。” 沈固回到503,那兄弟俩正头靠头地趴在桌子上研究图纸,钟乐岑已经洗了澡,头发还湿漉漉的。桌子边上放着那个装骸骨的盒子。沈固只听钟乐洋啧啧赞叹:“好一个四灵聚财阵,还兼养阴,设这阵的人是个高手!不过,走的可不是一般路子,透着股邪劲!” 钟乐岑把盒子往他手边推了推:“养小鬼,当然不是正路。乐洋,这孩子不肯上路,你帮他一把。” 钟乐洋打开盒子看了看,叹了口气,掏出一张符纸随手折了只纸鹤,手指一弹,纸鹤的翅膀居然微微扑扇起来:“人有人道,鬼有鬼道,仙鹤引路,早去西方,断绝诸念,两不相妨。”纸鹤突然化成一道白烟,绕着那盒子盘旋起来。也就是几秒钟的时间,沈固又听见了孩子的啼哭声。钟乐洋眉头一皱,手指再一弹,烟雾散开,把整张桌子都笼罩在淡淡的白烟中。渐渐的,烟雾凝成一个七八个月大的婴儿,躺在桌上哇哇大哭。钟乐岑忙着戴上眼镜:“这孩子究竟是为什么——”他话还没说完,孩子翻了个身,三人人都愣住了——孩子后脑勺上有个一元硬币大小的窟窿,窟窿里黑洞洞的。婴儿的脑袋上长着细软的头发,头发稀疏,能看见柔嫩粉白的头皮,于是那个黑洞就愈发的令人惊心动魄。 钟乐洋长出了一口气,烟雾散去,孩子也消失了:“怪不得不愿意去投胎,尸骨不全。” 钟乐岑小心地把盒子里的小头颅拿出来,果然,后脑处缺了一块圆形的枕骨。 沈固忍不住问:“为什么要把孩子的头骨拿去一块?” 钟乐岑轻声说:“这是养尸。” 沈固眉头皱得更紧:“养尸?” 钟乐岑轻轻把那小头颅放回盒子里:“用四灵阵聚阴在这孩子身上,然后把孩子的头骨拿走一块,聚来的阴气就会集中在这块头骨上。用这块阴骨,就可以养尸。” “到底是养什么尸?” “就是寿命已尽的人,用这块阴骨聚来的阴气养着,虽然死了,也还能像生人一样。这种方法与化僵不同,算是——活死人吧?” 沈固半天没有说话。钟乐洋呸了一声:“这是缺德的玩艺,一旦养阴阵破了,立刻就死!而且逆天而行,魂魄也不得转世,终生要在冥间受苦。现在你们破了这阵,这人就算自作自受了。不过这块骨头如果找不回来,这孩子也没法再入轮回。” “这到哪里去找?” “要是实在找不到,用孩子父母的一分精魄来补也可以。” “金玉大厦是八年前奠基的,这事得拜托小黑子,让他查查那时候有哪家丢了这么大的孩子。” 钟乐岑疲倦地揉着眼睛:“还有睚眦和九头鸟……” 沈固把他的眼镜接过来:“你先别管什么睚眦了,先去好好睡一觉。” 钟乐岑勉强睁着眼睛:“我还有事。” “有什么事?” “诊所……” “诊所有小来,不然就休业一天。” “可是今天得去寂莲做法事。我每三个月过去一次的。” “不急在这时候,洗澡睡觉去!”沈固一直把钟乐岑拉到卧室门口,“进去!” 钟乐岑回头看弟弟:“乐洋,你——” 钟乐洋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们,摆摆手:“哥你不用管我。我是毕业实习期间,没人管。” 钟乐岑实在是太疲倦了,心事一放下,眼皮就沉得受不了,无力地点了点头,爬进卧室睡觉了。沈固给他把门关上,回头就见钟乐洋盯着他,脸上的笑容也没了,吊儿郎当劲也收了起来:“我说,我们谈谈吧?” 沈固把脏兮兮的衬衣脱下来扔到沙发上,走进卫生间擦了把脸:“谈什么?” 钟乐洋把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会,单刀直入:“你和我哥同居了?” 沈固回头看他一眼:“合着你哥就不能跟人住在一个屋里是吧?只要是个人一块住就是同居?” 钟乐洋一挑眉:“你的意思是你跟我哥没关系?” 沈固迟疑了一下。说有关系吧,他和钟乐岑确实不是所有人想的那种关系,可说没关系吧?好像也不是那么回事。 钟乐洋狡猾地笑了:“那就是还没得手?” 沈固被他噎了一下,眉猛地一挑:“说什么!” 钟乐洋往后退了一步:“好家伙,煞气不小!也就我哥,普通人还真不敢跟你过呢。”他收起笑容,“我说,你对我哥究竟有没有意思?” 沈固冷冷看着他:“你的意思是说,除了打你哥主意的人,你哥就不能再有朋友对他好点?” 钟乐洋挑起一边眉毛:“你跟我哥是纯朋友?” 沈固沉默一下,转回去洗脸。钟乐洋在他背后慢悠悠地说:“你要是对我哥真没半点意思,刚才的话当我放屁就行;要是对我哥有意思就说,我哥自己会选择拒绝还是接受;就是不能这么不明不白地吊着!想跟我哥好没关系,但是要负责任,至少拿出个明确态度来。要是想玩玩就算——我哥虽然好脾气,可也不等于就能让人欺负。” 沈固冷笑一声:“你哥在苏完那儿受气的时候怎么没见你?” 钟乐洋也沉默了一下:“苏完不一样。他跟我哥换过命,只能活三十年,我哥总觉得欠他的,这没办法。不过你——”他眯起眼睛,目光锐利地打量着沈固,“甭拿你那煞气对着我。我倒还奇怪呢,明明生辰八字平和,人怎么会这么大煞气?倒像是鬼门关里生生叫回来的!就你这煞气劲儿,别人也不敢跟你近乎,也就是我哥了。你自己想想,要是自己都拿不定主意——我会劝我哥搬出去住。” 50、家家一本难念的经 沈固开煤气、点火、架锅、倒油, 在钟乐洋的盯视下煎了鸡蛋和馒头,一边往自己嘴里填一边把多余的整齐码到盘子里, 又从冰箱里翻出火腿切片,最后拿出方便面来:“过两个小时叫你哥起来吃饭。方便面你们自己煮煮。鸡蛋和馒头放在保温锅里, 要是凉了就进微波炉转一转。告诉你哥我出去了,晚上我捎菜回来。” 钟乐洋眼看自己刚才的话好像对牛弹琴,不禁有点沉不住气:“你什么意思?” 沈固换上警服:“我去上班,你在家好好呆着,别乱跑叫你哥操心。”钟乐洋的个子跟钟乐岑差不多,都比他矮大半个头,所以他可以稍微低下头看着钟乐洋, 果然那小子有点炸毛了:“我刚才跟你说话呢!你这什么反应?” 沈固一边往门外走一边慢悠悠地说:“你不是让我想想么?就是想想的反应。” 钟乐洋气得跳脚:“我非叫我哥搬出去住不可!” 沈固关上防盗门, 隔着门上的铁栏说:“小声点,别把你哥吵醒了。” 钟乐洋真想打他一拳,但想想他的身手,勉强忍住了。沈固愉快地下楼, 一路吹着口哨。小屁孩, 毛还没长全呢就教训他?对付这种自以为已经长大的小孩子就只有一个办法——把他当小孩。不过——口哨声慢慢停了下来,沈固微微眯起了眼睛——钟乐洋有句话说在了点子上——“你和我哥是纯朋友?” 是纯朋友吗?开始的时候肯定是的。因为牌九的缘故,沈固并不反感同性恋者,何况钟乐岑那个人,任何人都会觉得他是个好人,虽然有一点爱钱有一点狡猾有一点太过心软,可是优点真是数也数不清。所以他在冷雨中淋得透湿蜷在他家门口的时候, 几乎是毫不犹豫地他就收留了他,甚至后来看见他租的地方被烧成那样,直接就把人又带回了自己家。沈固敢对天发誓,那时候他真没胡思乱想。可是,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事变了味的呢?好像,好像也是那个晚上吧?他切葱花下面条,厨房里充满饭菜的香味,而旁边有个人在等着饭出锅……这感觉很奇妙。也许这就是所谓“家”的感觉?总之沈固对此很陌生。沈芝云不是不给他做饭,但一般都是他放学回家之前就已经做好,让他自己吃。有时候饭冷了,就自己热一热。沈芝云不愿意跟他一起吃饭,其实她就不怎么愿意看见他,因为沈固长得很像母亲,看见他就会想起自己的女儿,就会伤心。所以这祖孙两人一天顶多见一两次,时间不超过十分钟,对话不超过十句。上大学之后当然住校吃食堂,参军之后当然住宿舍吃食堂,于是所谓厨房这种家庭必需品,沈固很少使用。退役之后倒是用得多了点,可是空荡荡的房子就他一个人和一只猫,无论油在锅里爆得多么响,都爆不出家庭的气氛。 所以说,自己其实很脆弱?沈固平生头一次有点疑惑。就为了有个人可以一起在厨房里转悠,就——动心了?也不是吧?寂莲酒吧里的钟乐岑,镇定地指挥着所有的人,差点被虎伥附身的男人咬断喉咙,仍然面不改色。说他脾气太软,说他不像个男人,但那一刻,他冷静、镇定、自信……就像在金玉大厦里抱着铜鹤冲向睚眦的那一瞬间,简直耀眼得让人难以呼吸。 手机在口袋里震动起来,打断了沈固的思想,拿起来看看号码,沈固不由笑了笑:正好,他正想去找小黑子,这家伙倒给他打电话了。 “我说大哥——”小黑子忙得帽子都戴歪了,鼻梁上还有不知从哪里抹来的一道墨水,“我这还想找你帮忙呢,还没张嘴,你倒给我派了一堆任务!” 沈固安然地坐在他对面:“查人这事,你比我方便。金玉大厦落成那年,七八个月大的婴儿失踪,应该也不会很难查吧?” 小黑子咬牙切齿:“我就不该认识你!” 沈固笑笑:“还有那血迹化验呢?” 小黑子从桌子里摸出一份东西狠狠摔在他眼前:“还说呢!叫化验科的人把我好骂!那是狗血!” “狗血?”沈固有几秒钟的怔忡,随即想到了电梯外的那块狗皮,“行了,我的事说完了,你有什么事,说吧。只要我能办得到。” 小黑子没想到他说得这么郑重其事,推了推帽子瞪着他:“真的?” “真的。”沈固点了点头。小黑子顿时眼睛一亮,嘿嘿笑着凑过来:“我说大哥,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沈固笑了笑:“是啊,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说吧。” 小黑子搓着手,一脸的猥琐相:“其实吧,也不是我……是左队长。他打电话回来,让我问问你,上次他说让你到这边来,你考虑得怎么样?” 沈固怔了一下,没有立刻回答。左健上次的提议,对他未尝不是一种诱惑。他爱枪,在部队里被人叫做枪迷,能有重新摸枪的机会,他怎么会不动心?何况八年的铁血生涯,突然成了个家长里短的社区警,这种落差,真的未免太大。 小黑子这会儿倒拿出了做刑警的敏锐劲儿,往前又凑了凑,嘿嘿笑:“我说,左队长说你从前是神枪手,现在连枪都不摸了,不可惜么?再说了,最近队里伤了好几个,人手真是不够。不然,你先来帮帮忙?” 沈固看他一眼:“这种也能帮忙?”符合规定么? 小黑子嘻皮笑脸:“那什么,非常时期么……最近那个文物案子有眉目了,文物贩子想把东西偷渡到日本去——” 沈固把手一抬:“等等,你违反规定了!” 小黑子很满意地坐回去:“是啊,所以为了不让我挨骂,你是不是考虑来帮一下忙?好歹都是警察,就说借调一下不为过吧?” “是左健的主意吧?” “嘿嘿……” 沈固有点无奈:“你们缺人就到这程度?” 小黑子正色:“说实话,缺远程狙击手。你知道那批展品要去日本展览吧?文物贩子就准备借这机会浑水摸鱼。那些东西虽说是仿品也值钱,万一真搞成贴身混战,东西还真不好保护。何况你的材料,左队长早就上报局里了,否则我哪能借调得动?” 沈固心里一动:“去日本?” “对!这帮人看中国什么都是好的,什么都想要!他妈的,真要叫这批东西流出去,我看大家也不用要这脸了!” 沈固默然片刻,点了点头:“好。” 小黑子顿时来了精神:“那现在就去领枪!今天晚上可能就要行动。” 沈固想起钟乐岑:“我得打个电话回去说一声。” 钟乐岑被卧室门开启的吱呀声弄醒了,睁眼就看见钟乐洋的头伸进来:“哥,起来吃饭了。” 方便面煮一煮还是香喷喷的,特别在饿了的时候。钟乐岑扒着饭问:“沈固呢?” 钟乐洋眼珠子转了转:“他说有事,晚上不回来吃饭了。哥,天这么好,咱们出去转转呗?你不是说有个什么酒吧要做法事?怎么回事?” 钟乐岑笑笑:“我一个朋友开的酒吧,原来是片坟地,总是阴气太重。我三个月过去看一次,这样安全些。” “那带我去嘛。” “……那个地方是……” “我知道,不就是gay吧吗?哎我说哥,你就没在那地方找个合意的?” 钟乐岑脸微微红了:“胡说八道!” 钟乐洋奸笑:“那你脸红什么?” 钟乐岑无奈地用筷子敲了他一下:“行了行了,一会跟我一块去吧。既然沈固不回来,咱们在外面吃吧。” 寂莲这时候一般人不很多,也很安静,往往只有非非调酒碎冰的声音和着低低的音乐。但是今天,钟乐岑还没进门呢,就听见里面传来的钢琴声。门童六点从里面跑出来,小声说:“乐岑哥啊?老板今天心情不好呢。” 钟乐岑有点诧异:“空华来了?”空华一般都是七点钟之后才会过来。 六点忧郁地点点头:“乐岑哥,这是——” “我弟弟,乐洋。空华怎么了?” 六点跟钟乐洋打了个招呼,把钟乐岑拉到一边小声说:“听说老板以前那个男朋友从法国回来了……” 钟乐岑了然地点头。空华的事他们多少都知道一点。大学里空华有一个男朋友,同班同学,好得如胶似漆,毕业之后又进了同一家医院。可就是那么山盟海誓,也敌不过现实——那人在家庭逼婚的压力下去相了亲,认识了一个颇有背景能送他出国进修的女朋友,于是双双去了法国。这其实很可笑,因为空华家里比那个女人更显赫,如果空华不是因为他跟家里闹翻的话,那个时候早就应该在美国了。结果空华后来还是去了美国进修,大概也就是三年的时间,回来自己开了家私人诊所,又开了这家酒吧,虽然和家里关系不再那么僵,但也一直不是太好。钟乐岑和六点他们都是后来才认识空华的,没人知道他以前是什么样子,也没人知道他在美国那三年是怎么过的,只知道空华从去美国的时候开始信佛,而且给自己取了这个“空华”的名字。 寂莲酒吧有一架钢琴,但是不常用,因为地方太小,所以可怜的三角钢琴大部分时间只有一半身子露在外面,上面还铺了防水桌布,当成非非的新作品展示台用。现在桌布已经掀掉了,琴盖气势磅礴地掀开着,整个酒吧里都回荡着《爱情故事》那带着悲伤的旋律,加上幽暗的灯光,让人禁不住地压抑。小溪也来了,正和非非愁眉苦脸地蹲在吧台边上商议对策,两人看见钟乐岑就连忙跑过来:“乐岑哥你可来了,老板他弹了三个小时了,翻来覆去就这一首曲子,这不是要人命吗?” 钟乐岑皱起眉。幽暗的灯光里,空华穿着浅蓝色衬衣白色西装坐在银色钢琴旁边,真是一幅养眼的画面,可是和着这反复的旋律,就生生让人背后发寒。非非还在念叨:“哪怕换首曲子换个调也好啊……一会客人就来了,老这么着,谁敢久坐啊?” 钟乐洋在一边听着,噗哧一声笑了出来。非非怒瞪他,他却满不在乎地拍拍非非的肩:“有小提琴吗?” 小提琴还真有,另外还有横笛小号什么的,都是客人放在这里的,为的是来了兴致好自己来一曲,不过不常用,都放在后面的杂物间里。钟乐洋用嫌弃的眼光打量一下非非拿来的小提琴,随手试了试弓,摇了摇头:“这种东西你们也用,真是——” 非非没好气地说:“有就不错了,请问少爷你要这东西干什么?” 钟乐洋调一调弦,随口说了一句:“看着就知道了。”琴往肩上一架,和着空华的钢琴声合奏起来。空华微微怔了怔,往这边斜瞥了一眼,手却没停。小提琴明亮的音色和钢琴浑厚的声音协调地缠绕在一起,充满了整个酒吧。钟乐洋一面拉琴,一面慢步朝空华走过去。他走得很慢,从门口到钢琴边上也就几十步,可是他走到空华身边的时候,两人已经把《爱情故事》合奏了三遍。 非非有点奇怪地抓抓头:“我怎么觉得,这调子好像跟刚才不一样了?” 钟乐岑只是笑。当然不一样了,在这三遍合奏里,钟乐洋把节奏加快了一倍。想必看过《大腕》的人都会记得那一段哀乐,当指挥把节奏加快三倍的时候,那效果简直是让人惊悚的。钟乐洋虽然没有把节奏加快那么多,但已经足够改变气氛。而空华还沉浸在音乐之中,浑然不觉已经变了调子。 钟乐洋拉完第四遍《爱情故事》,空华终于察觉到不对,但刚才那种哀伤的气氛已经被冲淡了,他无奈地停下手来。钟乐洋对着他笑:“别停啊,还能再快点呢。” 钟乐岑笑着过来把弟弟拉回去:“空华,这是我弟弟,乐洋。” 空华脸上也露出点惊讶的表情:“这就是你那个天师弟弟?” 钟乐岑早就习惯了这种表情,笑着点了点头:“是啊。他比我厉害多了。乐洋,你把这里好好看看,能不能彻底解决一下?” 钟乐洋用内行的眼光打量酒吧:“布局还行,就是房间边角里阴气重点,尤其是后面屋子。我得看看,才知道用什么符合适。” 空华无奈地站起身来:“那就麻烦你了,跟我来吧。” 非非“钦佩”地看着钟乐洋的背影:“乐岑哥,这真是你弟弟?” 钟乐岑好笑。既然有弟弟出马,他乐得清闲。非非很狗腿地捧来一杯饮料:“乐岑哥,尝尝这个——天堂雨。” 钟乐岑把杯子举起来看,浅绿色的液体里浮着一粒粒的金色果肉,果然像是天空落下的雨滴:“果粒橙?” “是我手工剥出来的!”非非很不满意,“那种东西我会端上来给顾客喝?” 钟乐岑仔细地看着:“含酒精的?”他知道自己没酒量。 非非鼓着腮帮子:“你尝尝嘛!” 钟乐岑笑笑,刚把杯子凑到嘴边,门外走进一位客人,怀里抱着一个手提袋。钟乐岑的目光瞥过去,酒杯顿住了——那个人他认识,左健。 左健难以觉察地对钟乐岑微微摇了摇头,径直走到吧台边上:“一杯啤酒。这是什么?” 钟乐岑没有答话,非非没有看出他们之间的示意,很尽职地回答:“这是我们的新品微量酒精饮料,天堂雨。” “看着倒挺漂亮的,给我来一杯。”左健把手提袋放在吧台上,袋口动了动,伸出一个脑袋,长着湿漉漉的小鼻子和圆圆的黑眼睛。小溪一眼看见,惊喜地叫起来:“小狗!” “唔噜——”狗从嗓子里发出不悦的声音。左健毫不客气地在狗头上敲了一下,狗老实了。 小溪对毛茸茸的东西有偏执一般的喜爱,无奈她有哮喘病,家里坚决不让养宠物。现在看见一只狗,眼睛都直了:“是博美犬吗?哎呀真可爱!” 狗把头缩回去,不愿意人摸它。左健却把袋子直接推给小溪:“小姐喜欢狗?” 钟乐岑没心思去听小溪回答了些什么。他已经看见有人在酒吧门口晃动,还有两个人走了进来。他记得沈固说过左健可能是去执行任务了,那么这些人…… “天堂雨”上来了,左健喝了一口,点点头:“味道不错,就是甜了点。” 非非立刻摸出个本子:“是吗?可能是果肉糖分太大,要改进。” 狗被小溪摸得不耐烦,嗓子里又呜呜噜噜起来,左健随手在它头上又敲一下:“我得去对面药店一下,人家可能不让带宠物进去,能在这里寄存一下吗?” 小溪玩得正高兴,头也不抬地回答:“可以呀。” 左健道了谢,抽出一张钞票放在柜台上,起身时看了钟乐岑一眼,走出了酒吧。他一走,那两个人立刻走到吧台边上,粗暴地把狗和袋子一起拽过去,伸手就翻。非非叫起来:“你们干什么翻别人的东西?” 钟乐岑轻轻拉了一下非非,伸手把开始龇牙的狗也抱过来。那两人在袋子里没翻出什么,又把钞票也拿起来仔细对着灯光看,最后一无所获地转身走了。钟乐岑抱着狗看着他们,手指伸进蓬松的狗毛,狗配合地把一条后腿抬起来,于是钟乐岑在狗腿根部的窝里摸到一个小小的纸卷。他的第一反应不是把它拿出来而是去摸手机,一摸却摸了个空:“我的手机呢?” 51、古剑失踪 沈固没有打通钟乐岑的手机, 拨了三遍,都没有人接听。他当然不知道钟乐洋在出门的时候偷偷把手机从哥哥兜里摸出来扔在了沙发上, 只是有些着急——就算在酒吧里,也不会一点都听不到吧?不过时间已经不容许他去酒吧, 因为他已经跟着刑警队的人出发了。 滨海市近年来港口的吞吐量日益加大,这无疑给刑警们的工作增加了困难。有几个人打扮成码头的工作人员在近处监视,小黑子和沈固则埋伏在外围。力图在码头外就能截下文物,不要影响港口正常运转,这是上头的指令。 “谁知道哪一辆是啊?”小黑子身体趴得纹风不动,嘴里却忍不住轻轻念叨着。沈固静静地伏着,没理他。年轻人就是有点沉不住气, 发泄一下, 有利于更高质量的潜伏。 有博物馆标志的车辆开始驶进码头。这已经是最后一批了。滨海市对这批马上要到国外展览的展品十分重视,特别安排人员来处理,大约三小时就可以装船完毕准时。沈固低声问:“要开箱检查?” 小黑子也低声说:“不。都是看着封箱的,全程有我们的人盯着, 就防着装箱中间混进来。”他话还没说完, 沈固在瞄准镜里就看见一辆车风一样抢到展览车辆前面,码头工作人员吓了一跳,赶紧上去拦住。车上跳下个女人来,似乎对工作人员的阻拦很不满,双方争执起来。沈固眉头一皱——这个女人他见过,在展览中心,当时, 她曾经站在土御门的旁边。 “这女人是谁?”小黑子有点莫名其妙。远远看去,工作人员似乎也有些迷糊,好像没有听懂她在说什么。 沈固忽然说:“看车队。”就在这女人跟工作人员争吵的时候,一辆也贴有博物馆标志的车不知哪里拐了出来,静悄悄跟在了车队最后面,而前面的一辆车则悄悄拐走,于是车辆数量仍然相同。 小黑子立刻接通对讲机:“发现目标!” 警车从隐蔽处驶出来围向加进来的那辆车,那辆车也很狡猾,一见不好,掉头就跑。那女人也回头就跳上了车。沈固轻轻一扣扳机,车胎爆了,刚刚加速的车一头撞在旁边的护栏上。两个便衣警察跑过去拉开车门,却愣在了当场。 “怎么回事?”小黑子嘟囔着从埋伏处跳起来往码头上跑,沈固也跟着他。等两人过去一看,车里空空如也,两个便衣面面相觑——明明看着人跳上车然后撞了车,等他们拉开车门人就没了,难道会飞?就是飞,这么多双眼睛也能看见啊! 沈固伸头进车里看了看,然后从脚踏板下面捡起一张小纸片。纸不是普通办公用的打印纸,而是一种比较厚的类似宣纸的绵纸,而且被剪成了人形。这种纸他也是见过的,曾经有这么一张被剪成蝴蝶形,然后被钟乐岑的阳燧反射的光烧穿了一个洞。土御门,他究竟打的是什么主意? 要追上那辆车并不很难。沈固和小黑子也上了警车跟着追。大约两个小时之后,前方传来消息,车被堵截在高速路上,但司机不知去向。沈固不用看也知道,那车里一定也有一张人形纸片。 小黑子松口气:“幸亏没让东西流出去。” 沈固却觉得有点不对。似乎,这胜利来得太容易了。 “我们去看看那些东西。” 小黑子有点迟疑:“这,东西可能不归我们管。” “只是看看。我们追回来的,看看都不行?” 小黑子屈服了。 东西确实不少,虽然不能盛满一个集装箱,但一样样用多层丝绵裹着,也塞了满满一大箱子。市里请了两个文物研究人员来处理。沈固看着他们小心翼翼地把东西挨样剥开照相存证,再原样裹起来,心里觉得很不对劲。 “这里头都有些什么东西?” 两个工作人员中年轻的一个还比较爱说话:“大部分是两宋时期的文物,有几件战国时期的,虽然不算精品,但也都是宝贝。” 沈固沉吟一下。战国两个字触动了他:“是不是有把剑?” “对。这里头最值钱的就是那把剑了。”工作人员忙着给一只青铜爵拍照,用下巴指指旁边一个长条的物体。那个放在最下面,还没来得及拆开包装。沈固伸手就想抓,吓得那工作人员叫起来:“别乱动!” 沈固反手一挡就把他挡到一边,另一只手扯住最外层的丝绵一抖,工作人员看着宝剑在半空中转圈,心肝都颤了。沈固几把扯开剑柄处包缠的丝绵,果然,“泰阿”两个镏金小字十分清晰。 “这是假的!”沈固呼地站起来,“这是展览的那把,真的在船上!” 天亮的时候,刑警队铩羽而归。 “你怎么知道那是假的?”小黑子一脸沮丧。虽然说几十件文物追回了绝大多数,但据工作人员说,追回的这些加在一起都比不上那把古剑。 沈固没有回答:“立刻搜捕一个叫土御门一郎的日本人,就是他联系去日本布展的。可能他的真名不叫这个名字,但宝剑丢失肯定与他有关。” 警车开回局里,沈固一眼就看见在门口转悠的钟乐岑,两个人同时开口:“你手机呢!” 沈固的手机在出发的时候自然是关机的,然后他们杀回码头翻检了几个小时,他忘记了开机。 深夜的风吹得钟乐岑浑身冰凉。沈固无视钟乐洋要杀人般的目光,直接脱下外衣裹到他身上:“不是给你发短信了么?” 钟乐岑摇摇头,看看四周除了小黑子再没外人,这才把手里的东西亮出来:“这是左健留下的。” 左健留下的纸条上是毒品交易的时间和地点,小黑子飞奔去报告了。沈固目前来说还不属于刑警队的编制,于是打了辆车带着兄弟俩回家。 “你看这个。”沈固拿出那剪成人形的绵纸。 “人形式神?”钟乐洋一把抢了过去,“小日本的东西!” “土御门把真正的泰阿剑弄走了。” 钟乐岑思索:“他为什么对泰阿剑那么执着?” 沈固摇头:“鬼才知道。能通过这东西找到他吗?” 钟乐洋严肃起来:“这只是普通式神,如果对方已经切断了联系,比较困难。不过,可以试试圆光术。” 钟乐岑还惦记左健:“左队长会有危险吗?”左健出去就再没回来,最后那只狗被非非留在酒吧里了。小溪很想抱回家去,但空华坚决不肯。 沈固拍拍他:“那是他的任务,他自己会处理。而且有人会接应。” 圆光术,据钟乐洋自己说,是一种比较简单的法术。但是,当他炸掉第三个杯子的时候,沈固终于忍不住挑起一边眉毛看着他:“这是比较‘简单’的法术?”他家只有三个玻璃杯。 钟乐洋恼羞成怒:“都是你站在旁边,一股子煞气,害我没法平心静气!” “哈!”沈固发出一声明显不是笑的笑声。 钟乐岑眼看钟乐洋就要暴走,忍着笑赶紧拦住他:“行了行了,很晚了,该休息了。” 沈固哼了一声:“那就都睡吧。你先去洗,我把地上收拾一下。” 钟乐岑把弟弟推进浴室,转身回来帮沈固收拾碎玻璃:“圆光术说难不难,说容易也不容易,要用心,又不能太用心。乐洋以前做的不错,今天可能太在意了,反而不成功。” 沈固其实并不在乎成不成功:“你今天怎么不接手机?” 钟乐岑歉意地说:“忘在家里了。” “下次记着。” 钟乐洋从浴室里探出头来,不服气地说:“你不也关机了么?凭什么说我哥?” 沈固斜眼看他:“你哥的手机为什么会忘带?”凭直觉,他就觉得是这小子在捣乱。 脑袋一下子缩回去了…… 圆光术的事没有成功,警方也暂时没有抓到土御门。据调查,土御门以前也常来滨海,在本地的古董圈子里混得不错。不过据内行人说,他其实对古董没有多少鉴赏能力,但出手十分阔绰,所以不少人愿意跟他打交道。这次展览的事,也是他通过这些人跟展览方联系的。但是现在他就像蒸发了一样,所有认识他的人提供的线索都没能找得到他,警方只好在滨海市各处出口严加把守。好在泰阿古剑是柄大家伙,要想带着这东西溜走也不是简单的事。 沈固最近很闲。他还没有确定究竟要不要去刑警队,但刑警队那边大概是已经给片区打了招呼,所以这几天都没人给他安排工作,倒像在休假了。 卢纬和张琳在香格里拉请他们吃饭。因为钟乐岑把空华介绍给卢纬,让卢纬带张琳去他的私人诊所检查,然后梦游症什么的没有查出来,倒查出来张琳怀孕了,因此卢纬兴高采烈,连钟乐岑也一起请上。钟乐岑本来不想把钟乐洋一个人扔下,但钟乐洋这几天在音乐广场认识了一群骑小轮车的年轻人,每天跑去跟人家都玩疯了,哪里还顾得上他哥。因此钟乐岑还是被沈固拽了来。 卢纬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看起来劲头十足。今天请的人也就是沈固、庞峰云几个人,卢纬郑重其事地向张琳挨个介绍说这是自己的大学同学,最铁的哥们儿,沈固则是以前一直照顾他的房东云云。 张琳看起来气色不是很好,也许是怀孕初期的反应,脸色有点苍白,神情也像是有点焦虑。不过还是礼貌周到地一一跟众人打招呼。 席间还有个老妇人。卢纬一来就先给她摆椅子,然后告诉大家这是他的姨。庞峰云他们都知道,卢纬父母死得早,入学的费用有一大半是他这个姨卖了家里养的牛给他筹的。这几年卢纬跟其他亲戚都不来往了,只有这个姨,他每个月勒紧裤腰带都要往回寄钱。 老妇人说起来只有四十多岁,但看上去像六十的人了,苍老得厉害。身上虽然穿着崭新的衣服,还是露着拘谨的模样,也不怎么说话,但一直笑着,显然对卢纬现在的情况很满意。卢纬对她也很亲热,一直忙着给她夹菜倒饮料。酒意稍微上来一点,他端起杯子,招呼张琳:“琳琳,来。我姨,就是我妈。我爸妈死那年,我正好考上大学。说要借学费,哪个亲戚也不上门,就是我姨,卖了牛给我交学费!我这辈子没妈了,我姨就是我妈!来,咱们敬她一杯。” 张琳站了起来,沈固却发现她的手在微微发抖,以至于杯子里的饮料都有点泼出来。卢纬并没发觉妻子的异常,摇摇晃晃走到老人面前,大声说:“姨,表弟他们不孝顺你,我孝顺你!琳琳也说了,您老人家以后就住在我们家,啥都不用担心!来,我们俩敬您一杯!” 老人笑得眼角湿润,赶紧拿起杯子,杯子里却正好空了。卢纬摇晃着四处找饮料瓶,张琳放下自己的杯子,小声说:“我给姨倒吧。” 卢纬连连点头,嘻嘻笑着对庞峰云等人说:“琳琳很孝顺的,我姨的衣服什么的,都是她陪着去买的。”他有点醉了,笑容却是发自内心的幸福。 张琳听了他这些赞美,手却抖得更厉害了,连杯子满了也没发现,洒出了好些。卢纬醉眼朦胧的也没看见,还是池莉莉赶紧过去:“嫂子,你是不是不舒服啊?” 张琳一惊,赶紧把饮料瓶放下,颤巍巍的把杯子端过来:“姨——” 沈固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对劲。尤其是卢纬的姨喝下那杯饮料的时候,她脸上的表情真是难以言喻,端着杯子的手更是不停地发抖,喝饮料时还呛了一下。最后连卢纬也发现了,关心地问她:“是不是累着了?” 张琳勉强笑一下,点了点头。池莉莉马上叫起来:“那快点回去休息吧,怀孕头几个月可不能大意。” 卢纬有一点扫兴,但一个老人一个孕妇,都是应该早点休息的,所以他也没说什么就结了帐。庞峰云看他也有点醉意,坚持和池莉莉帮着把他们送回去。 沈固和钟乐岑看着他们上了出租车远去。夜晚的风微带几分凉意,正好冲淡了酒精带来的燥热感。两人不约而同说:“去海边逛逛?” 夏夜的海边可能比白天还热闹,沙滩上更是坐满了一对对的情侣。沈固和钟乐岑在礁石边上找了个地方坐下来,钟乐岑拨动着脚边一个小水坑,忽然问:“你这几天怎么了?” 沈固沉默了一下,还是说:“刑警队要调我去。” 钟乐岑撑着下巴:“那好啊!” “你觉得好吗?” 钟乐岑很惊讶的样子:“为什么不好?你那么好的身手,光当个片儿警多可惜呀!” 沈固怔了一会儿,失笑。是啊,在部队磨练出那么一身本事,就为了来当个片警吗?这么简单的问题,也要想吗? 钟乐岑继续捧着脸看着他:“你笑什么?” 沈固看着他。他的视力太好,以至于在远远的灯光的映照下也能看清钟乐岑。钟乐岑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但是被眼镜遮住了。直到看到钟乐岑惊讶地睁大眼睛,沈固才发现他居然把人家的眼镜摘下来了。一双很黑的眼睛,像夜色中的海水波光闪闪,中间映着个小小的人影,是沈固自己。 沈固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的眼镜就把目光转回到钟乐岑脸上。既然已经摘下来了,那就再做点别的吧。他用一只手搂住钟乐岑的腰,然后向前倾身,直到碰到那两片还带着饮料甜味的嘴唇。 52、铸剑 钟乐岑实在是震惊太甚, 以至于沈固退回去的时候他还在瞪着眼睛,直到看见沈固似乎很满意地舔了舔嘴唇, 他才后知后觉地跳了起来:“你干什——” 沈固及时搂住他,避免他从礁石上掉下去摔个倒栽葱:“在亲你。” “但是——”钟乐岑已经不知说什么好了。 “今天你弟弟问我, ”沈固很自然地把眼镜再给他戴上,“他问我对你是什么心思。我当时没回答,不过今天晚上,我可以回答他了。”要说没有半点犹豫,那是假的。毕竟一个人由直变弯,总要经过一个过程。可是在他,这个过程并不太长, 当他打不通钟乐岑的电话时, 他就发现,其实答案早就在那里了,欠缺的只是把它说出来。 钟乐岑这时候才完全清醒过来,立刻想挣开沈固的手臂。沈固稍稍加了点力箍住他:“你不同意?” 钟乐岑脑子里一片浆糊, 最后充满犯罪感地说了一句:“可你根本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人……” 沈固微微一笑:“如果我是, 你就同意了?” 钟乐岑跟自己做着挣扎:“但你根本不是!” 沈固挑挑眉:“那又怎么样?不是这个圈子的人,就不会有幸福?” 钟乐岑再次震惊:“你偷听我和空华——” 沈固低头看着他:“以你们那种音量,我根本用不着偷听。” 钟乐岑失魂落魄一般呆坐下来。沈固看着他,有点不平衡了:“你不愿意?” 钟乐岑拼命虐待自己的嘴唇:“但是——” “什么?” 钟乐岑无话可说。拒绝?那叫违背本心。如果真像对空华说的那么冠冕堂皇,他根本就不会住进沈固家。甚至可以说,他们中间,很长时间都只是隔着一层纸而已, 但是要把这层纸捅破,他却没有勇气。 “如果你父母——我,我是说你的家人……”知道了会难受吧?当然,萧一帆已经死了,但还有别的人吧? “哦,”沈固很自然地向后躺回去,枕着手臂,“我没告诉过你吗?我母亲早死了,我甚至都没见过她。只有一个外婆,不过,我估计她不会反对。”就算他想娶一只猴子,估计沈芝云也不会有意见,当然,钟乐岑不是猴子,但是他现在抓耳挠腮坐立不安的模样,真的很像一只小猴子。 钟乐岑折腾了半天,仍然没理出个头绪来,只好挫败地叹了口气,用手指去戳脚下的小水洼。沈固含着笑意看着他。出人意料,一击必中,这一向是他的风格。 “没关系,你可以慢慢考虑,我很有耐心。” 钟乐岑嘀咕了一句,自己都不知道说的是什么。沈固轻轻笑了一声,望着天空。月亮既圆且亮,黄黄的像一张刚出锅的葱油饼——今天是十五。 钟乐岑悄悄用眼角余光看着沈固。这种沉默让他心里有点慌张,只好没话找话说:“土御门还没抓到吗?” 沈固摇了摇头:“没有。” 他回答得如此简单明了,钟乐岑又没话说了,半天才结结巴巴地说:“这,这水像面镜子……” 沈固坐起身搂住他,一起看着平静的水面。水面上倒映出两个模糊的身影,在微微波动的水面上看不太清楚轮廓,倒像是一个人。 钟乐岑有点别扭,又不敢动,只好继续没话找话:“其实这么平静的水面,正好用圆光术。” 沈固微笑:“你试试?”顾左右而言他?行啊,看谁定力好。 钟乐岑觉得耳边的呼吸热得像火,吹得他半边身子都发热,硬着头皮掏出张符纸来轻轻晃了晃,燃起一小团火苗,嘴里轻轻念了几句,符纸从手中飘落下去,一片微光笼罩了水面。钟乐岑三心二意地念着咒,忽然觉得腰间沈固的手臂微微一紧,声音里带上了惊讶:“看!” 漆黑的水面在符纸火光的映照下竟然明亮起来,就像一面镜子,镜子里有个人,正在低头擦拭一把长刀。虽然看不见脸,但沈固一眼就认出来,那是土御门! 钟乐岑自己一眼看去也怔了一下,不过他这一怔,符纸的火光突然熄灭,水面又恢复一片墨色,什么也看不见了。钟乐岑不太敢相信地看看自己的手:“圆光术……我居然……” 沈固迅速把刚才那一眼里得到的信息组合起来。洗得有些发黄的白床单,劣质茶色玻璃,还有昏暗的灯光——小旅馆。窗户半开着,可以看见远处似乎有个蘑菇形的发亮物体,从距离和体积上分析,那应该是一座建筑物。沈固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信号山。 江苏路上的小旅馆并不太多,沈固便衣进去,挨家查看登记表。钟乐岑一路上都在拼命地拨打钟乐洋的电话,但那小子大概是在音乐广场上玩得太疯根本听不见,始终没有人接听。 第三家旅馆的老板认出了沈固出示的照片:“哦,这个客人来了两天了,就住303。自从住进来就没下过楼,连饭也不吃。” 沈固点了点头就退了出来,直接给小黑子打了电话。小黑子一听就跳了起来,沈固隔着电话都听见他在大声喊人。扣掉电话,沈固正在找钟乐岑,忽然瞥见一抹黑色的影子从不远处闪过,夜色中看不清楚,像是一条狗。但要说是狗,速度又太快了。猛地想到电梯外的那块狗皮,沈固暗叫不好,等不及大队人马赶到,拔腿就往三楼跑。一脚踹开303的门,他猛地愣住了——房间的墙壁上,不,是靠近墙壁的空气中裂开了一条长而宽的缝隙,从缝隙中可以看到夜色下的草地和树木。然而这条裂缝正在迅速地合拢,直到空气中出现一阵水波荡漾般的微动,裂缝全无痕迹。 “空间裂缝。”钟乐岑握着打不通的手机,站在沈固背后低声说,声音里充满了震惊,“土御门居然能用空间裂缝!看来,我低估他了。” “空间裂缝?” “是。就是用灵力在不同空间中建立起一个连接的结界,这不是普通阴阳师能做到的。” “难怪始终找不到他!”沈固在屋子里来回踱了几步。小旅馆的房间散发着一种闷闷的潮气,混和着一种明显的鱼腥味。沈固在屋子里扫视了一圈,从桌子下面捡起一片东西来。这东西像是鱼鳞,但比普通鱼鳞大得多也厚得多,摸起来居然有种牛皮似的感觉。钟乐岑看了一眼就变了脸色:“是睚眦!” 沈固长出了一口气:“是土御门把睚眦弄走了。” 钟乐岑猜测:“恐怕他是想把睚眦变成他的式神。” 沈固手紧了紧:“能吗?” 钟乐岑摇头:“不知道。以前我觉得土御门的道行不高,并不足以控制睚眦这样的式神,但他竟然能用空间裂缝,说明我从前实在是小看了他。还有他身边的犬神……” “犬神?” “对。那天电梯外面的狗皮一定是睚眦从犬神身上撕下来的。犬神是日本的高级式神之一。” 沈固眉头拧得紧紧的:“既然是高级式神,那土御门就应该很有能力。” “不。高级式神有很多是家传的,土御门个人可能没有这种能力与高级式神缔约,但家传式神就不一样了。不过,现在看到他能用空间裂缝……他的实力很难估计。不过我觉得最奇怪的是,土御门为什么一定要把泰阿剑弄回日本去?” “因为是珍贵文物?” “不对。你们已经调查过了,土御门其实不懂文物的,他那个什么收藏协会理事的身份不过是个幌子,看他曾经买过多少假货就知道了。我觉得他不是在乎文物,他只是在乎泰阿剑本身。总觉得,他不应该姓土御门。” “不姓土御门?” “如果他不姓土御门,我倒觉得能猜到他的目的。还有,既然他能运用空间裂缝,那么很容易就可以回到日本,为什么到现在还滞留在滨海?” 沈固也觉得无法理解,正想再跟钟乐岑讨论一下,忽然看见窗户外面有一点光在闪动。窗户正对信号山,那光就是在信号山上闪烁,一亮一灭,似乎有人在用强力手电对着这边闪动。沈固凝神看了一会,缓缓地说:“土御门就在对面。” 钟乐岑吃了一惊:“什么?” 沈固看着那灯光闪烁:“那是摩尔斯电码,意思是:我在这里,过来,否则我就消失。” 钟乐岑挤到他身边看着对面的光源:“他知道是我们!” “是犬神给他报的信。” “你要去?”钟乐岑看沈固已经转身准备下楼,赶紧拉住他,“谁知道他在那里搞什么鬼?你不能过去!伍警官他们不是要来了吗?” “他们来了也没用。”沈固伸手摸了摸腰间。上次去码头发的手枪带在身上,还有时刻不离身的伸缩棍,另外,他还带着双刃匕首,这倒是最近几天才恢复的习惯,看来倒正是时候,“那个日本人在挑衅。你刚才说他明明有能力离开滨海市,可就是没走。如果我现在不过去,他可能就真的带着古剑走了。就算没有古剑,我也不能让他这么嚣张!” 钟乐岑拉着他不放:“我跟你一起去。如果真像你说的他明明有能力离开就是没走,那我想,我也许真的知道他的目的。” 沈固看了他一眼,微微露出笑容,反握住他的手:“好。” 信号山公园这时候早就关了大门,沈固和钟乐岑翻墙进去,很快就找到了土御门一郎。夜风呼啸,土御门盘膝坐在一块空地上,身穿和服,膝头横着一把长刀,身边地上放着泰阿古剑。看见沈固和钟乐岑,他露出一个带点不屑的笑容:“沈成先生?钟悦先生?我们又见面了。中国人,都是这样不敢把自己的真名公诸于众吗?” 沈固冷笑一声:“对谁说自己的真名?我们中国人只对朋友开诚布公,骗子和强盗,不包括在内。” 土御门用眼角余光扫一下地上的泰阿古剑:“哦,我收买中国的古董,但前提是有人卖给我。何况,比起我,那些卖假古玩给我的人才是真正的骗子吧?” 钟乐岑淡淡地说:“土御门先生,古玩行里是讲究眼力的,你其实对古玩并没有什么研究,之所以一直在这个圈子里,就是为了这把古剑吧?” 土御门抬起头来,眼光中带着一种狂热:“是的。我的确是为了这把古剑而来。钟乐岑先生,这是你的名字吧?你看,其实你们中国人的名字很容易打听到。在展览中心听到你的一番高论,让我确信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只可惜,从我把它拿到手中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发现它与普通的古董有什么不同。” 钟乐岑仔细看着他身上的和服:“这把剑一直藏在展览中心吗?” 土御门露出一个讽刺的笑:“是的。这事只要拜托一个展览中心的工作人员就可以了。” 钟乐岑转过目光去注视地上的古剑:“那么,土御门先生知道这把剑引发的后果吗?” 土御门有些茫然:“什么?” “土御门先生已经拘走了睚眦,还不明白吗?” 土御门仍然是不解的神情。钟乐岑笑了一下,突然说:“你其实不姓土御门吧?关于阴阳五行,你知道的并不多。你穿的是日本古铸剑师的礼服,对古剑又如此执着——而据我所知,土御门这个姓氏里并没有出现著名的铸剑师。” 土御门用手抚摸着膝上的长刀,终于说:“是的。土御门并不是我的真正姓氏,既然钟先生能说出刚才的话,那么我的姓氏你一定听说过,我的姓氏是,栗田口。” 钟乐岑脱口而出:“鬼丸国纲!” 土御门一郎,或者说,是栗田口一郎脸上露出骄傲的表情:“是的。鬼丸国纲。栗田口国纲,是我们家族的骄傲。” 沈固知道鬼丸国纲,这是日本的一把名刀。研究冷兵器不能不研究日本刀,而研究日本刀就不能不知道鬼丸国纲。这把以斩杀过梦中鬼怪而得名的刀,据说是名铸剑师国纲斋戒三年后潜心打造的,现在还收藏在日本宫内厅。 钟乐岑紧紧盯着他:“所以,你想要的不是古董,而是剑。据说鬼丸国纲曾经斩杀过梦中的鬼怪,而泰阿是可以指挥阴兵的阴器……你,你是想知道怎样才能铸出这样的阴器!” 栗田口眼中闪动着狂热的光芒:“是的!国纲斋戒三年,才打造出了鬼丸国纲这样的神剑,但是从那之后,我们家族就再也没有人能铸出这样的剑。而他也因为心力交瘁而英年早逝了。没有人知道他是如何铸出这样的剑,栗田口家族的名声也渐渐衰落下去!从我的祖父开始,就以入赘的身份加入土御门家族,为的就是学习阴阳师之道,得到神鬼的帮助,能够再度铸出这样的神剑!” 钟乐岑觉得有些好笑:“栗田口先生,你想铸出能斩杀鬼怪的宝剑,却想得到鬼的帮助,这不是有点痴人说梦吗?” 栗田口站起身来,眼睛紧紧盯着他:“那么,钟先生认为泰阿宝剑又为什么有这种指挥阴兵的能力呢?不是钟先生说的么——欧冶子,应该是一位聚灵高手。我想钟先生所说的聚灵高手,也无非就是我们日本的阴阳师一类人吧?” 钟乐岑终于忍不住要讽刺他一下:“栗田口先生,中国的阴阳之道恐怕远非你们日本的阴阳师所能涵盖。聚灵与召唤式神也根本是两回事。你们想通过与阴阳师联姻达到铸出斩鬼神剑的目的……我只能说,这完全是缘木求鱼。” 栗田口目光炯炯:“我不这样认为。我知道你们中国铸的古剑,不是有很多是用人来作祭品的吗?我记得你们中国有个传说,说越王花重金求好的钩,有个人想得金,就把儿子杀了,用血铸成两把钩拿去向越王请赏。越王要检验这两柄钩的神奇,于是那人就向着钩呼唤儿子的姓名,于是两柄钩都飞起来落到他的怀里。这不就是用人的灵魂铸在钩中,让武器有了自己的灵魂吗?如果人的灵魂可以,那么神鬼的灵力为什么不可以呢?” 钟乐岑眉梢微微跳了一下,似乎想到了什么。栗田口没有听到他的反驳,更加兴奋:“钟先生在展览中心说的话我还记得很清楚,欧冶子用黄泉中的铜来铸剑,铸出了鱼肠这样带着煞气的剑,还有湛卢这样能够自己选择主人的剑,这难道不是得到了鬼魂的帮助?” 钟乐岑一直在思考,这时候才慢慢地说:“栗田口先生对中国古剑的传说确实了解颇多,但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越王钩和鱼肠剑都没有泰阿剑指挥阴兵的能力?还有,为什么国纲大师只铸出了一柄鬼丸国纲,之后他还有类似的作品吗?” 栗田口怔了一下,摇了摇头。钟乐岑笑了一下:“恐怕我的解释,对栗田口先生都没有什么用。” 栗田口迫不及待地说:“你说!” “一种解释是,传说只是传说,并不是真的。包括越王钩、鱼肠剑、泰阿剑,还有日本的村正妖刀,都只不过是巧合而已。” “胡说!”栗田口几乎是暴怒了,“鬼丸国纲绝不只是传说!而且,这柄剑也不是,它有自己的意志!我几次想要用空间裂缝回到日本,但带着这柄剑,我始终无法穿越裂缝。只要裂缝的另一边还在本市范围之内,我可以任意穿过,一旦想回到日本,这柄剑就会阻止我!这不正说明剑有着自己的意志,它不想离开故土!” 钟乐岑有些惊讶地看了沈固一眼,眼中慢慢浮起了然的神情:“那么,栗田口先生有没有在《吴地记》里读过这样一句话,‘干将曰:先师欧冶铸剑之颖不销,亲铄耳’。栗田口先生想过这是什么意思吗?” 栗田口显然对古文理解能力并不太好,一时没听明白:“什么?” 钟乐岑慢慢地说:“铸剑时金铁不熔,在中国古代是要以人祭炉的。这个‘亲铄’,指的就是用自己的身体来祭炉。也就是说,欧冶子自己跳进了熔炉里。而在泰阿剑之后,再没有发现欧冶子的作品,所以我觉得,他的‘亲铄’,就是在铸造泰阿剑的时候。也就是说,泰阿剑之所以能指挥阴兵,是因为剑里有着欧冶子的灵魂。而栗田口国纲之所以在铸出鬼丸国纲之后不久就死去,是不是也因为他的灵魂已经铸入了剑中,所以不能再活下去呢?” 栗田口这下是真的愣住了。他低头看看自己手中的长刀,再看看旁边地下的泰阿古剑,喃喃地说:“以身祭剑?” 钟乐岑瞧着他,最后刺激他一下:“如果栗田口先生也想铸出这样的宝剑,大概也要尝试一下了。” 栗田口突然抬起头来,目光凶狠地盯住钟乐岑:“你在骗我!” 钟乐岑怔了一下:“好像是栗田口先生自己要听我的解释的吧?” 栗田口握紧了手中的长刀:“我试过!我试过各种方法,可是从来没能让泰阿剑醒过来!欧冶子的灵魂?他在哪里?”他突然用脚尖挑起泰阿剑,长刀连鞘一格,剑就直对着钟乐岑飞过来。沈固抢过去接了下来。栗田口唰地拔出长刀:“如果欧冶子的灵魂真在里面,你们就让他现身出来给我看!否则,我就用亲手铸成的刀斩断这柄剑!” 53、百鬼夜行 栗田口对长刀的研究显然不只是在于铸造。沈固刚刚接下飞来的古剑, 栗田口的刀锋已经到了他的胸口。本来最方便的当然是用手里的剑一挡,但沈固不敢。优良的日本刀可以切开8号钢管, 而泰阿却是一把古剑,珍贵文物, 就是碰出个缺口来那些考古人员也得心疼死。所以沈固虽然宝剑在手,却只有躲闪。这一退,就被栗田口占了上风,一把长刀挥舞得虎虎生风,一刀接着一刀,专往要害下手。钟乐岑在一边看得心惊胆战,但这种近身肉搏战他丝毫也帮不上忙, 除了干着急也没别的办法。 刀风呼啸, 沈固步步后退。栗田口虽然占尽了上风,但却始终没能伤到他,渐渐有些焦躁起来,大声喝叫:“还手!你倒是还手啊!中国人, 八嘎!还手!” 沈固眼睛微微眯起, 紧盯着他的刀尖,脚下仍然步步后退。栗田口火气上冲,大步向前,没注意到脚下地面有些起伏,被一丛草一绊,微微踉跄了一下。这一下踉跄并不明显,在但在沈固却已经足够了。沈固猛然伏身, 贴着微微有些歪斜的刀锋抢了进去,泰阿古剑倒转过来,剑柄在栗田口胸腹之间一撞,撞得栗田口一声闷哼弯下了腰。沈固反手一撩,泰阿剑剑尖挑在栗田口手腕上,鲜血直流,长刀也脱手坠地。沈固向后跃退几步,泰阿剑在手里挽了个剑花,淡淡地说:“我还手了,怎么样?” 栗田口攥着流血的手腕,狠狠地瞪着沈固。沈固把泰阿剑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发现并没有任何损伤,稍微松了口气,对栗田口扬了扬手中剑:“这本来是我们的东西,现在物归原主了。至于栗田口先生,你是打算跟我去自首呢?还是回你的日本?” 钟乐岑直到沈固挑飞了栗田口的刀,吊在嗓子眼的心才算回到原位。现在听沈固这么一说,又紧张起来,向沈固靠了几步,眼睛紧紧盯住栗田口的手。想也知道,栗田口是不可能去自首的,如果他要用空间裂缝回日本,他们也抓不住他,现在倒是怕他还惦记着泰阿剑,动用式神来抢。 栗田口的目光转到泰阿剑上,忽然古怪地笑了一下:“物归原主?不!除非能让欧冶子现身,否则我绝不会让这柄剑离开我!” 沈固警惕地盯着他,一只手伸到腰间握住了枪柄。按说他现在携枪都是违规的,更不要说随便开枪了。但栗田口究竟有多少道行他心里没底,不过法术都是人用的,万一到了不得已的时候,他也只有开枪先打栗田口。 栗田口倒并没有立刻做出什么激烈举动,而是把流血的手慢慢伸进怀里,在沈固和钟乐岑警惕的目光中拔出了一柄短刀,高高举了起来。沈固运足目力看过去,发现那不是短刀,而是一柄从中间断开只剩一半的断刀,尺寸比栗田口刚才用的刀要宽大一些,夜色之中闪着一种绝非钢质刀具能发出的光彩。 栗田口高高举着这柄断刀,目光中充满了崇敬之色,缓缓地说:“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剑吗?” 沈固看一眼钟乐岑,钟乐岑皱着眉摇摇头,示意自己看不出有什么稀罕。栗田口显然看到了他们的表情,脸上露出鄙视的神情:“这是——十握剑的断剑!” 十握剑!在日本传说中,十握剑是创世神之子须佐之男用的神剑,在斩杀八歧大蛇的时候砍到大蛇体内的天丛云剑而损毁。只要是日本人,大概没有不知道十握剑的,在任何日本刀剑的排行中,十握剑都排在八歧大蛇体内的天丛云剑之后稳居第二。可是,那是传说啊!什么叫做传说?就是你听得到,却永远也看不到。然而现在,栗田口就站在这里,举着这么一把断刀,声称这就是传说中的神剑——十握剑! 栗田口用痴迷的目光仰望着手中的断刀,把一根手指在刀刃上轻轻一抹,血立刻顺着刀锋流了下来,他好像根本感觉不到疼痛,仍然那么用目光抚摸着断刀,缓缓地说:“能够劈开空间的,就是它。” 沈固听到钟乐岑突然倒吸了一口气,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事,但他还没来得及问,栗田口已经继续说道:“既然我个人没有能力让欧冶子现身,那么就让十握剑来吧。一柄能够指挥阴兵的剑?好吧,今天让我来见识一下,它指挥的阴兵究竟到了什么时候才会现身!”他突然握紧断刀,猛然向下一劈! 钟乐岑在栗田口握紧刀柄的时候就大叫起来:“别让他——”而沈固在他喊出第一个字的时候就已经拔出手枪。 栗田口大喝一声。他用的是日语,沈固和钟乐岑都没听懂他喊的是什么。沈固扣动扳机,一道黑影却突然从夜色里扑出来挡在栗田口身前,喀地一声似乎是金属相撞的声音,黑影吐出一颗子弹,高大的身影渐渐清晰起来,是一条足有半人高的黑犬,绿幽幽的眼睛阴沉地盯着沈固和钟乐岑。而与此同时,栗田口已经挥刀下劈,十握剑所经之处,空气中出现一条狭长的裂缝,并且边缘还在迅速扩大。从缝隙之中渐渐可以看见一条荒芜的道路,还有远处古旧的建筑,有另一个满月洒下一地清光,最后,是从远处渐渐走近的一大群——不明生物。 沈固不得不怀疑自己的眼睛,因为那喧闹着走近的一群……有的生着狗头,有的生着牛头,有的根本就没有头,有的虽然有个人头,却长着一只两只乃至十数只奇形怪状的角,有的模样总算正常,脖子下面却生着一条蛇身……而且这支奇怪的队伍正向着十握剑劈开的裂缝走来,走在最前面的甚至已经把锋利的爪子伸出了缝隙之外。沈固听到钟乐岑说了四个字:“百鬼夜行!”他的声音甚至比上次遇见睚眦还要惊慌。 栗田口大笑起来:“是的,百鬼夜行!泰阿剑不是能指挥阴兵吗?就让它的阴兵出来吧!” 钟乐岑的声音剧烈地颤抖:“你,你这个疯子!你会毁了整个滨海市!” 栗田口疯狂地笑着,摊平手掌,让十握剑躺在掌心中:“滨海市算什么?让你们的欧冶子现身啊!让他的阴兵来消灭这些鬼怪啊!有十握剑在,任何鬼怪都不敢靠近我。让我看看你们的聚灵师!来啊,来啊!”在他的狂笑声中,百鬼夜行的队伍已经走出了裂缝,果然,鬼怪们走过他身边,像是根本没有看见他,并且队伍在他这里自动地分开来,所有的鬼似乎都被一道无形的墙隔在栗田口身外而不自知。 栗田口高高举着十握剑,用得意的目光看着沈固和钟乐岑。忽然间,站在他身边的黑犬一跃而起,一口咬在他手腕上,锋利的牙齿咬下了栗田口半个手掌,当然还有那把十握剑。栗田口在猝不及防中发出一声惨叫,而黑犬叼着十握剑轻轻一跃就消失在夜色中。十握剑失去,本来已经走过栗田口身边的鬼怪纷纷停下了脚步,嘴里发出叽叽咕咕的怪声,耸动着鼻子回过头去。栗田口紧握着流血的手掌,发出一声不像人声的怪叫,拔腿就跑。但他周围全是鬼怪,只跑了两步,他就被一拥而上的鬼怪埋了起来。沈固和钟乐岑眼看着他身上的皮肉被鬼怪们一口口撕咬下去,眼珠被吸出来。栗田口发出凄惨的怪叫,但随即被鬼怪们进食的吱吱声淹没。 “这怎么回事?那狗为什么——”沈固纵然是枪林弹雨里摸爬滚打过来的,这时候也不能不震惊。 “不是犬神,是犬鬼!”钟乐岑的脸白得像纸,“犬鬼的力量更强大,但是它们会噬主。如果式神使的实力不足以控制它时,它就会噬主以解除双方的协约。” 两人说了这几句的时间里,众鬼已经散开来。天空中滚圆的月亮抛下冰冷的银光,照着地面上还保持痛苦挣扎姿势的白骨,和那些半透明或不透明或覆盖着毛皮的鬼怪。一个人显然不能填饱这一群的肚腹,一双双眼睛仍然贪婪地四下搜索,像是一群狼在荒野上搜索着猎物。 钟乐岑喃喃地说:“百鬼夜行,百鬼夜行……”从信号山下去,沿着江苏路可以直通到海边。沿路那些灯火通明的民居,还有海边那些带着孩子的父母,私语的情侣,所有的生命,都将消失在这些永不足的鬼怪口中,只留一具具白骨…… 沈固突然推了他一把,脸上是少见的萧杀:“去找钟乐洋!我来拖延它们。既然是百鬼‘夜’行,拖到天亮它们总会消失吧?” “可是——”到天亮,至少还有七个小时。 “没什么可是,快去!”沈固柔和地坚决地把钟乐岑往出口推了一把,接着面对群鬼冲了过去。生人的气息吸引了鬼怪的目光,沈固在半途转了弯往山头跑去,群鬼发出兴奋的嚎叫跟在后面,争先恐后地相互推搡,转眼就消失在山路的拐弯处。 钟乐岑怔怔地看着沈固的背影消失,觉得双腿似乎自有意识想跟上去。他用力咬一下嘴唇,在强烈的疼痛中拔腿往山下跑。街道上几乎没有什么人,钟乐岑边跑边寻找出租车,但这个时候不要说出租车,就是公交车也剩不下几班了。路灯把他的身影不断拉长又缩短,空荡荡的地面上,只有这个孤零零的影子在晃动。 钟乐岑觉得胸口在剧烈地疼,嘴里有股腥甜味。他平常不怎么做运动,这样拼尽全力的奔跑支持不了多久。一边跑,他一边还不停地拨打着钟乐洋的手机,但手机里传来的只是“您拨打的用户暂时不方便接听”。四五遍之后,手机自动关机——电池没电了。 钟乐岑几乎想把手机摔了。他扶着墙停下来,心里一阵绝望。找不到钟乐洋,靠他自己是不行的,可是钟乐洋在哪儿?听不见电话响,一定是个很热闹的地方——音乐广场?酒吧?迪厅?滨海市的居民虽然不太习惯什么夜生活,但这个时候还很热闹的地方也数不胜数。他要到哪里去找?沈固又能不能等得到他找到钟乐洋? 大口喘着气,钟乐岑忽然转身往来路走去。不可能找到钟乐洋了,那么,他要回去,跟沈固一起。这是他作为钟家人的责任,也是……对沈固的回答。 没有半点动静,钟乐岑一转身,就在路灯下看见自己的影子,旁边还有另一条影子,正张开两排利齿,对着自己的影子咬下——钟乐岑想也不想地往旁边一躲,耳边传来两排牙齿相互撞击的声音,肩膀上被一个沉重的物体撞了一下,踉跄几步险些摔倒。回过头来,路灯下一个油黑的生物正用一双幽绿的眼睛盯着他。 “犬鬼?”龇出的白牙上似乎还染着栗田口的血迹,后背微微弓起,摆出一个准备进攻的姿势。钟乐岑一眼就看穿了它的目的:“你怕土御门家族知道你噬主,所以要杀掉知情的人!”应该是没想到沈固会引开群鬼让自己逃出来,所以到这时候才现身出来灭口。 犬鬼伸出鲜红的舌头,慢条斯理地在牙尖上转了一圈,明摆出一副胸有成竹的神态。钟乐岑握紧了拳:“我要回山上去,你别挡我的路!” 犬鬼微微眯起眼睛,露出一个类似嘲笑的表情,钟乐岑也冷笑,从衣袋里摸出一件东西,在自己手指上划了一下,尖锐的顶端划破了皮肤,血珠渗出来,立刻被吸收了。犬鬼的耳朵动了一下,警惕地盯着钟乐岑手上的东西。钟乐岑对着它举起那东西:“你要再挡我的路,我们就来拼拼看!” 犬鬼迟疑地挪动了一下脚步。钟乐岑手里的东西是上次虎伥事件中剩下来的那块虎骨,被他磨成虎牙的形状带在身上。虎为百兽之王,虽死而余威犹在,何况钟乐岑以自身鲜血饲喂施法,犬鬼虽是一身钢筋铁骨刀剑难入,但若被虎骨刺中要害之处,也难以抵挡。钟乐岑紧握着虎骨:“我要回到山上去,让路!” 犬鬼抖动了一下耳朵,大约是想明白了钟乐岑回山就是要面对百鬼夜行,多半也难生还,自己用不着在这里拼命,于是退开几步,轻轻一跳,又消失在黑暗里。钟乐岑长吐一口气,两条腿都软绵绵的,只想坐下去。他拖着腿走了两步,一个晚上出来倒垃圾的男人看见了他,好心地过来:“你怎么了?” 钟乐岑一把揪住他:“有手机吗?” 男人吓了一跳,本能地伸手到口袋里,又突然停住,警惕地问:“你干什么?” 钟乐岑顾不得跟他多说,一把伸到人家衣袋里把手机抢出来,打开后盖就把手机卡抠了出来,男人急了:“你干什么?年轻轻的怎么抢东西?” 钟乐岑也不知哪来的劲,一把把人搡开,就把自己的手机卡装进去。手机刚刚打开就响了,钟乐岑只看了一眼号码就接起来破口大骂:“钟乐洋你死了?打电话也不接!马上给我滚到信号山来,百鬼夜行,百鬼夜行!” 沈固在信号山的小路上飞奔,身后跟着一片兴奋的狂呼乱叫。他已经在山上上上下下跑了六圈,可是时间只不过过去了一个多小时。信号山上没有什么茂密的树木,他也很难躲藏,只能凭着过人的体力硬扛。这些鬼怪的速度并不慢,他也得拿出七八分劲儿来,照这样子,他大概能坚持四个小时,之后,就很难说了。 钟乐岑肯定能找到钟乐洋,但就算找到了,这么多鬼怪,钟乐洋能不能解决?如果不能,沈固希望他们不要来。 猛然拐过一个弯角,沈固从一个斜坡上跳下去,紧紧贴在土坡上。头顶传来嘈杂的声音,鬼怪们在山路上停下来,拥挤成一团四处寻找。沈固抓紧时间尽量放松着腿部肌肉,直到终于有个鬼发现了他,双方又展开新一轮的奔跑与追逐。 沈固再次翻过山头,闪进稀疏的树林里。鬼怪们似乎学聪明了,开始对他采取围追堵截的方式,逼迫他不得不消耗更多的体力来躲闪。照这样子下去,他坚持不了四个小时。稀疏的树林藏不住人,用不了三分钟,鬼怪们就会跟踪而至。沈固环顾四周,但找不到可以用作武器的东西。刚才的奔跑过程中,他试过开枪,但子弹穿过鬼怪的身体如同穿过空气,并没有任何效果。 混乱的嚎叫声渐渐靠近树林,沈固深吸口气,准备再跑。忽然之间,一声悠长的叹息从脚下传来,惊得他也一身热汗变成了冷汗。猛地跳开一步,沈固低头才发现脚边上正是一个小时前被自己扔在地上的泰阿古剑。沈固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当他微微弯腰去细看的时候,又一声叹息响起来:“何不令吾碎于当场?” 话语带着古怪的口音,沈固好容易才听明白,电光火石般,一个名字脱口而出:“欧冶子!” 54、阴兵 叹息声更加沉重, 泰阿古剑的剑刃上泛起一种玉一般的微光,一个淡淡的人形在半空中显现出来, 身穿赭色短衣,脚踏草履, 用寂寞的眼光俯视着沈固:“子何人耶?” 沈固张了张嘴,没法回答。要说明一个人是谁实在并不容易,何况树林外面已经聚集起了一群鬼怪,难道鬼怪会等人吗? 欧冶子用悲悯的目光看着他:“汝友何在?” 沈固琢磨了一下才明白他问的是钟乐岑:“他下山去求援了。”鬼怪已经近在咫尺,沈固一把捞起泰阿剑转身又跑,欧冶子飘浮在半空中跟随着他:“汝友既去,可复归否?” 沈固听他这些文绉绉的话听得很是吃力, 而且还带着浓重的口音:“这里太危险, 他不回来最好!” 欧冶子沉默片刻,缓缓道:“汝若独死,岂无怨乎?” 沈固不耐烦道:“我愿意,你管我呢!”跑得半死, 还要累耳朵, 他倒有点后悔把它捡起来了。 欧冶子沉默了很久,才发出一声低沉的叹息:“不意数千年后,犹有同道中人……拔剑!” 沈固手中握的泰阿剑并没有配鞘,但欧冶子这一声断喝中带着不容违抗的气势,沈固下意识地右手握住剑柄,做了一个拔剑的动作。这刹那间,他竟然真的看见泰阿剑多了一柄暗褐色的皮鞘。硝过的牛皮上烫压着金色花纹, 吞口处是鲨鱼皮,整个剑鞘像似一只拉长身体前冲的豹子,在豹头处还镶着两颗黄色的猫儿眼,他手上甚至能感觉到拔剑时吞口处的柔和阻力…… 宝剑出鞘,光华四射!欧冶子飘浮的身影突然清晰起来,他伸出一只手臂,断喝一声:“疾!” 钟乐洋从来没见过自己的大哥这副气急败坏的模样。钟乐岑拽着他就往信号山上跑,他连问一句的时间都没有。但一口气爬到山顶,却只余一轮圆月照着空地上的白骨。钟乐岑惊恐地环视四周,使尽全身力气大喊了一声:“沈固——” 几乎是在他大喊的同时,月光陡然暗了下来,像是突然被蒙上了一块黑布。即使钟乐岑没有阴阳眼,他也看见了随着狂风迅速腾起的一片阴云,像奔腾的马群一般翻滚而来。 “阴兵!”云头中那些有形无质的马蹄像鼓棰一样起落,带动着战车的木轮碾压而过,听不到声音,却能从心底感觉到那令大地都为之颤抖的震动。刀枪剑戟在黯淡的月光下闪着森森的光,紧握在那些看不到面目的将士手中。冷风呼啸,就像是他们的呐喊,对着山腰某处,疾扑而下…… “哎!”小黑子一看见沈固就跳了起来,“我说这怎么回事?怎么那天我带人过去就找不着你了?你把那剑弄回来了?那日本人呢?怎么让他跑了?” 沈固对他的一连串问题笑了笑:“我怕东西伤了,光顾着东西,让他跑了。”百鬼夜行的事说出来谁也不会相信,至于欧冶子现身就更没人要听了,就连栗田口那具白骨,也被阴兵们踏为了尘泥,所以他也只有说栗田口跑了。 小黑子挠挠头:“你肯定有事瞒着我……算了,左队长快回来了,有什么事让他回来跟你说吧。哎我说,听说你肯来我们队里了?” 沈固微微一笑:“不过我要先请几天假去办点事,完了回来就过来报道。”所谓的“办点事”,是欧冶子的事。这个千年孤魂不愿再寄身于古剑之中,希望回到故国去看一看。怎么说他也救了沈固,所以沈固和钟乐岑决定亲自送他回去。 小黑子上上下下打量沈固,疑惑地问:“到底出什么事了?你怎么这么高兴?” 沈固摸摸脸:“有吗?” 小黑子点头如捣蒜:“有的有的,打从进来你就在笑,到底什么事这么高兴?” “你看错了。” “切!”小黑子做鄙视状,“就算把文物追回来了也不用高兴成这样啊?” 沈固笑而不答。泰阿剑他已经上交了。欧冶子的魂灵脱离之后,这柄剑就还原成了一柄普通的铁剑。不过,既然不是人人都像钟乐岑那样会把传说当考据用,也就没人会知道这柄宝剑内在价值的变化会如此之大。 小黑子好奇心极大,无奈沈固嘴比上了锁还牢,他旁敲侧击也没问出个一二三来,只好眼巴巴看着沈固办完手续走人,不忘在后面大喊:“我说,办完事你一定来报道啊,我已经跟左队长说了,你要是变卦,我谎报军情会被他整死的!” 出了局里大门,沈固一眼就看见靠在路边上的钟乐洋:“你怎么来了?你哥呢?” “我哥去诊所了。”钟乐洋站直身子,“你没事了吧?咱们谈谈。” 沈固眯起眼睛看他一眼:“又谈什么?要是那天的问题,我现在就可以回答你——” 钟乐洋抬手打断他:“别!不用跟我这儿显白你和我哥怎么心心相印了,我眼不瞎,看得见。”他顿了顿,又不无嫉妒地补上一句,“也不知道我哥怎么就看上你了。” 沈固微微一笑。现在他是胜利者,用不着跟小p孩斤斤计较。钟乐洋说的是那天阴兵过后钟乐岑抱着他不撒手的事,当时就看小p孩表情扭曲,如果忽略几秒钟之前的危险情势不计,那天还真是个好日子。 钟乐洋对他的微笑露出鄙视的神情,不过没维持多久就破功了:“我说,你对我哥究竟了解多少?” “以前不多,以后有机会慢慢了解。” 钟乐洋扭过头去撇嘴,再扭回来:“所以我得跟你好好谈谈,找个安静地方去,你请客。” 所谓安静地方,不外乎咖啡厅什么的。沈固要了一杯黑咖啡,钟乐洋要了冰淇淋。咖啡厅里没什么人,只有小夜曲的轻快旋律从音箱里流淌出来。钟乐洋点了一支烟,沉默了一会才说:“我哥是我们钟家这一代的长房长孙。” 长房长孙?沈固想,从这一点上来说他和钟乐岑的缘份那就是天定的了,从萧家这一方面来算,他也是长房长孙呢。如果从沈家这面来算……沈家就他一个后代,说什么也行啊。 钟乐洋敲敲桌面,很烦恼的样子:“你用心点听行不行?我可不是跟你说废话。一般来说,我们钟家的子孙天生就有灵力,尤其是各代头一个孩子,往往灵力更为出众。所以我哥还在我婶娘肚子里,我爷爷就特别期待了。而且据说我哥生下来就开了阴阳眼,这把我爷爷高兴得简直不行了,特别请了东方家的老爷子来给我哥算命。谁知道一算是大凶之兆——我哥不但寿数只有三十岁,而且命中极煞,克父克母,自己也是步步坎坷,总之他的命兆一无是处,简直就是灾星下凡。我爷爷开始不相信,全家也没一个敢相信的,因为这样的命相我们钟家多少代也没人出过,而且我哥的生辰八字很平和,跟东方老爷子卜的卦完全不一样,所以大家都没怎么很放在心上。但是我哥稍微大点的时候,我大伯发现他除了阴阳眼之外并没多少天赋。我们钟家的孩子从三岁就开始学画符,我哥画的符最准,可是也最没用。我比我哥小四岁,但我画的符比他强很多。而且我哥七岁的时候,我婶娘就死了,我大伯的身体也变得很不好,爷爷这时候才不得不相信东方老爷子算的卦是对的——我哥确实是天生的灾星。” 沈固眉头一皱:“什么灾星?我跟你哥认识这么久了,怎么没见出什么事?” 钟乐洋紧皱着眉头:“你急什么,我还没说完呢。从我婶娘去世之后,我大伯就动了念头,要给我哥换命。” “就是苏完?”沈固很不爱听这种事,尤其不爱听别人说钟乐岑是什么灾星之类的话。照他看,就是因为这些人说得太多了,才让钟乐岑总是活在歉疚里。 “就是苏完。他和我哥是同年同月同日同时,可是他是一生顺遂的厚福之命,所以我大伯就给他们俩换了命。” 沈固很想问问这个命要怎么换?像换名字一样去派出所登个记?还是交换一下身份证就算?好吧,他能相信这世上有鬼,但他真是不信命。就说钟乐岑吧,说是跟苏完换了个厚福之命,还不是时时处处的倒楣? “厚福之命?厚得他被家里赶出来?” 钟乐洋低下头,用勺子戳着冰淇淋:“这怪我爷爷。天师这一行也有竞争,都说同行相轻,我们钟家和江西龙虎山张家这么多年都是暗中较劲。这一代张家的第一个儿子比我哥小几个月,据说出生的时候就身带佛家六字真言,是张家数十代以来第一个集佛道两家之长的。张家得意死了,办满月的时候特地把我爷爷还请了去。我爷爷那人就是太好胜,看看人家的长房长孙天赋出众,自己家的……所以……” “所以就看不上你哥?”沈固有些愤怒了,“那怪你哥吗?” 钟乐洋叹口气:“当然不怪我哥。我爷爷也不是怪他,就是……不疼他。而且我哥离家这事,不是因为他没灵力,是因为他……他喜欢男人。我爷爷那人很传统,而且我哥又是长孙,所以才闹这么大动静。我哥也挺犟的,我爷爷其实当时也就是说个气话,他掉头就走,我爷爷想下台都找不到台阶……” “其实我哥很聪明的,要不是没有灵力,我觉得他才是钟家最有天赋的。无论什么符咒他过目不忘,三岁的时候就会用障眼法。障眼法虽然是小法术,也分个三六九等,我哥那时候做的障眼法就能蒙过我小叔了。但是他毕竟没有高深的灵力,小法术用得好,大法术却用不了,这确实是没办法的事。但我哥真是特别聪明,有时候他能用小法术办到别人用大法术都办不了的事。你比如说我哥那副眼镜,你能看出有什么特别的吗?” “是副平光镜,镜框上有花纹。” 钟乐洋有点诧异地看看他:“你对我哥倒是挺上心的。没错,我哥根本不近视,那副眼镜是用阳燧做的。阳燧是日中取火之物,至阳至中之气,是我们钟家的宝贝,本来爷爷传给大伯,大伯又传给了我哥。旁人一般都只会用阳燧来灭鬼,我哥却能用它来视鬼。换命之后他就没了阴阳眼,可是他把阳燧做成眼镜,又在镜框上刻了聚灵符,把阳燧中的灵气聚集在眼睛里,即使没有阴阳眼也能视鬼。不过毕竟不是天生的,总有局限。白天戴这个眼镜没什么,晚上戴的话,二十米之内能视鬼物,但二十米之外,什么也看不见,包括不是鬼的东西。” 沈固微微点了点头,想起钟乐岑的路痴,看来是有原因的。 “还有,你知道我哥上次问我要符的事吗?我哥的符画得特漂亮,但有些符咒他画得出来,就是没用,就好像照片照得再清晰也不是活人一样。但是他却能用我画的符。你知道符咒这种东西,一般都要自己画的才能用。别人画的符,要么画符人已经成仙成佛,留下的符咒有莫大威力,才能任由人使用,我自问还没这本事;要么就是用符人的功夫已经炉火纯青,任何符咒都能信手拈来即开即用——我觉得我哥就属于这种情况。” 沈固听得云里雾里。钟乐洋摸摸头发:“那个……我打个比方吧,我哥说你是特种兵狙击手是吧?那你是不是用自己的枪才射得最准?” 沈固干脆地回答:“不觉得。”事实上,他是什么枪都能用,而且都能用得好。 钟乐洋翻了个白眼:“行,那你就是那种功夫炉火纯青的人,不过不是人人都像你一样,有些人只有用自己的枪才顺手吧?” 沈固微微点了点头。确实,在部队的时候,狙击组大部分人都是喜欢用自己的枪,觉得这样才最有把握。本来么,用顺手的才最有感觉,这是最正常的。 “但是有的武器吧——我不知道这么说到底准不准啊——都是调好了程序的,不用懂行的人,就是个外行,按一下按键也能命中目标。这就好比那些古圣先贤传下来的符,随便在什么人手里也能发挥作用。” 他这么说,沈固就比较明白了:“那你哥应该是很有能力才对吧?” 钟乐洋叹口气:“是啊,照说我哥应该是的,可是他又偏偏不是,真是奇怪。我总觉得我哥不是没灵力,而是没开灵窍,说不定哪天他开了灵窍,比任何人都厉害呢。” 沈固觉得讨论这些没有什么意义:“你到底想说什么?”钟乐岑究竟有没有灵力,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 钟乐洋瞪他一眼:“就是说我哥!我这是告诉你我哥的事,让他好好了解他,才能体会他的心情。我哥这人,心就是太软了,容易被人欺负。我告诉你,别看我哥接受你了,你要是惹我哥生气了,我跟你没完!” 沈固一针见血地说:“你是想说,因为你们家人都瞧不起他,让他有自卑心理,所以会事事都让着别人,这才容易被人欺负吧?” 钟乐洋脸上阵青阵红,最后低头不吭声了。沈固冷笑了一声,拿起咖啡一饮而尽:“这你放心,有我在,以后没人再能欺负你哥。” 钟乐洋很不甘心地嘀咕:“你得先保证不欺负我哥才行,我哥怎么就看上你了呢?” 沈固点点他眼前的冰淇淋:“赶紧吃,吃完了回家。你哥不是说了,今天早点回去给你饯行?” 钟乐洋不怀好意地看着他:“不用这么着急撵我走吧?这次是导师非得抓我回去干活没办法,8月份暑假我可还过来。” 沈固忍住翻白眼的欲望:“行,不过你今天晚上就得走了,再过来的话,等你能过来再说吧。” 55、魂兮归来 若耶溪, 现在叫做平水江,是绍兴的一个旅游景点。沈固和钟乐岑跟着旅游团坐完了火车坐汽车, 一路颠簸到目的地已经快天黑了。钟乐岑一进旅馆房间就倒在床上:“快散架了。” 沈固倒还没什么感觉。从前训练的时候,跑一天都能熬下来, 何况只是坐车:“先洗个澡再睡。”进入六月份,这里的天气明显比滨海热多了。 钟乐岑打个滚:“懒得洗……” 沈固轻笑,走过来把他拉起来:“就累成这样?” 钟乐岑赖在他身上不动:“走路都比这舒服。” 沈固坐在床边上,手搂着钟乐岑的腰,下巴压着他柔软的头发,觉得他身上一股青草味儿。昨天晚上送走钟乐洋,他们两个也就上了火车, 算来算去, 从海边上说了那些话之后,两个人居然还没独处过呢。 沈固用嘴唇碰碰钟乐岑的头发,然后顺着鬓边开始往下滑,钟乐岑一颤, 身体一下子绷紧了。沈固贴着他的耳朵轻声笑:“紧张什么?”然后顺便在他的耳垂上轻轻咬了一下。 钟乐岑小声叫了一声, 手一下攥住他的衣角:“痒痒——” 沈固噗一声笑了出来,手上一用劲,把钟乐岑整个人抱到腿上:“你哪儿不痒痒?”说着,手已经不老实地往他衣摆里头钻。 钟乐岑这回倒再没叫痒,乖乖地靠着,任凭沈固上下其手。他还从来没跟沈固贴得这么近。在信号山上阴兵剿灭百鬼那时,他满心都是劫后余生的心悸, 虽然扑上去死死抱住了沈固,却是半点旖旎的心情都没有。这会就不一样了。沈固的手掌上一层薄茧,摸在身上有些粗糙,温度却是特别的高,带着火似的。钟乐岑觉得胸口里跳得越来越快,扑通扑通的自己都听见了。沈固一颗颗解他的衬衫扣子,嘴唇也沿着耳朵往下走。钟乐岑稍微偏偏头,沈固立刻捉了住他的嘴唇,用舌尖轻轻描绘起来。钟乐岑迟疑着张开嘴,沈固觉得一个温软滑腻的小东西跟自己的舌尖一碰,立刻又缩了回去,心里猛地一热,勒紧了怀里的人就激烈地吻了下去。 钟乐岑觉得所有的空气都被沈固从胸膛里挤出去了,衬衫上最后一颗扣子给扯飞了,晕头转向之中整个人都陷进了被褥里,沈固的吻已经有点撕咬的意味,一直顺着脖子滑到胸前,含住了一边轻轻咬了一口。钟乐岑一声轻叫,伸手抓了一下,但沈固的头发太短,什么也没抓住。沈固闷声笑了一下,头也不抬地抓过他的手,按在自己肩上。钟乐岑恼羞成怒,用力掐了他一下,换来沈固又一下稍微重一点的啮咬:“想干什么?” 钟乐岑正想说话,房间里突然传来一声低沉的叹息,把他吓得差点跳起来。沈固一把拖过被子把他包住,抬头瞪着屋角里飘浮的影子:“欧先生,你这是什么意思?” 欧冶子背对着他们飘在半空中,望着窗外的夜色沉默不语。钟乐岑赶紧拉起衬衫扣上,掩饰地咳嗽了一声:“欧先生,你有什么事吗?” 沈固恨得直咬牙,钟乐岑伸手拉着他的手,小声说:“你别急,或许欧先生是有事呢。” 欧冶子仍旧背对着他们,缓缓道:“故地重游,触景生情,见谅。” 沈固暗暗在心里骂了一句。有这么触景生情的吗?要不然你早点出来,要不然干脆不要出来,这么不上不下的算怎么回事? 钟乐岑迟疑了一下,轻声说:“欧先生,在下一直有个疑问,为何先生当年会存身于泰阿剑中?又为何——愿意现身相助我们?” 这个问题沈固也想知道答案,所以暂时压了压心火,伸手搂住钟乐岑,等着听欧冶子的回答。但欧冶子并没有立刻说话,半晌也只是叹息了一声:“吾欲趁夜色前往旧地一观,可否?” 欧冶子现在是寄身在沈固的瑞士军刀里,所以他要去哪,只有让人带着军刀去。沈固也只好把军刀装进衣袋里,拉着钟乐岑走了出去。 若耶溪的源头在若耶山,山下本来有个水潭,现在已经改建成平水江水库了,虽然是夜间,也有游人在水库边三两散步。欧冶子飘浮在沈钟两人身边,沉默地看着周围的景色,脸上流露出怅然的神情。绕着水库走了半圈,他忽然离开道路,向斜里飘过去。沈固和钟乐岑对看一眼,也跟了过去。 欧冶子飘飘停停,专走偏僻的地方,好像是在辨认着旧路,也不知走了多久,他终于在一处山坡上停了下来,环视四周,良久,低声喟叹:“旧地已改……” 沈固看看周围,压低声音问钟乐岑:“这是什么地方?” 钟乐岑也摸不着头脑:“铸剑的地方?也不对啊。” 欧冶子这次回答了:“非也。此乃吾与干将初识之地。” 钟乐岑啊了一声,脸上突然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试探着问了一句:“难道先生以身祭炉,是为了干将?” 欧冶子半透明的身形猛然一震,回过头来:“汝何以知之?” 钟乐岑也是突然之间灵光一闪脱口而出,现在倒被问住了:“这——”沈固看欧冶子脸上肌肉绷得死紧,倒怕他恼羞成怒什么的,不动声色地往前走了一步,挡在钟乐岑身前。 欧冶子看了他一会,忽然苦笑了一下,又转回身去:“不错。吾一人不死,则二人同死,与其同死,不如留一人在世……” 钟乐岑的脑子急剧地活动着,猜测道:“难道是楚王——” 欧冶子突然握紧了拳,片刻,慢慢放松下来,目视远方,缓缓开口:“吾与干将初识即在此地。彼时吾已从师学艺,干将犹一顽童而已……”他声音平和中带着微微的笑意,像吹过水面的风一样,连那浓重的口音听起来也不那么别扭了,“……干将称吾为师,实则并未行礼。后干将返吴,艺亦大成,楚王闻吾二人之名,各令甲兵三百携重金往二国,名为聘之,实为挟势以迫。彼时吾意尚甚喜,谓可相见,不意楚王心怀叵测,恐吾二人日后所铸之剑更胜今日,意欲剑成之日,将吾二人杀死于炉边。” 沈固对他文绉绉的话听得很吃力,但欧冶子说得极慢,倒也能听出个大概来。钟乐岑比他听得更明白,忍不住说:“所以先生告知楚王,能为他铸一柄聚阴之剑,让他放过干将?” 欧冶子微微点了点头:“彼时干将已然娶妻,吾则孑然一身,虽死而无所牵挂……” 钟乐岑沉默了一会,轻声问:“先生对干将的一片心意,干将知道么?” 欧冶子静立着,良久,微微地摇了摇头。沈固心里也不由黯然了一下。为了自己心爱的人死去却无人知晓,难怪欧冶子肯现身出来帮自己剿灭百鬼,原来也是同病相怜。 欧冶子怔怔地站了一会,低声道:“干将此后如何?” 干将莫邪的传说,沈固也是知道的,毕竟课本上不是有《眉间尺》这篇课文么?但是他还没说话,钟乐岑已经抢着说:“干将此后回到吴国过得很好。他和莫邪也铸出了不少宝剑,在后世留下了不小的名声。” 沈固看他一眼,没说话。片刻之后,欧冶子轻声笑了一下:“如此,吾意足矣。”他忽然回过身来,“劳子二人相送,吾无可报,唯金铁之英一枚相赠,望勿弃。”他一扬手,一道赤金色光芒划过,从沈固右肩直插了进去。沈固只觉从肩头到手臂一凉,本能地一甩手,手里突然多了一柄似剑非剑,似钩非钩的东西,看上去像金属的,但握在手里却半点份量也没有。欧冶子望着他说:“此为吾采金铁数年所凝,可长可短,可曲可直,子天性带煞,用之相宜,可尽其威。然兵者主凶,亦勿轻现。世间唯缘无定,子二人能得相守,望珍重之。吾去也。”余音之中,他的身体突然拉长,化为一道微光,投入了平水江水库。夜色之中,水库依然平静,并看不出刚才有一个千年的灵魂进入其中…… 走出火车站,钟乐岑长长伸了个懒腰:“哎呀,可算到家了。” 沈固一只手拎着背包,微微一笑:“到家好好睡。早知道就该坐飞机回来。”钟乐岑择床,在火车上晃荡着死活睡不着,一夜就是一对黑眼圈。 钟乐岑打个呵欠:“飞机太贵……”送走了欧冶子,他的铁公鸡脾气又开始发作,也不跟旅游团了,第二天一早就叫人家退了钱提前了滨海市。 沈固一手拉着他在人流中穿梭:“行,今天别去诊所了,在家里好好补一觉。” 火车站广场上到处是人,沈固和钟乐岑正要去打车,前面忽然一阵骚动,有人在喊着什么,沈固拉了钟乐岑一把:“过去看看。” 一群人围成一圈,有人在打电话:“120吗?火车站广场有个老太太犯病了,看着像心脏病,你们快点过来看看呀!” 钟乐岑一听就振作起来:“心脏病?我是医生,麻烦让我进去看看!” 沈固左右一扒拉分开一条道,钟乐岑挤进去看了一眼就叫起来:“沈固你来看,这不是——” 沈固定睛一看,地上躺着个老妇人,脸色青紫,双手捂着胃部身子蜷缩成一团,面容虽然扭曲,他还是一眼就认出来,这是卢纬的姨。 “不是心脏病啊,是胃!可能是胃穿孔!” 沈固蹲下身来:“赶紧送医院。”胃穿孔的危险在于胃里的消化液会流入腹腔侵蚀其它器官,必须尽快得到治疗。刚才不敢动老太太是因为怕她是心脏病,现在既然不是,那就得立刻往医院送。 沈固把老人从地上扶坐起来,老人忽然往前一栽,哗地吐出一口污血来。沈固觉得那血里似乎有点发亮的东西,但老人这一口血正吐在地上的雨水箅子上,立刻流进了下水道,他也并没看清楚什么。 已经有热心的给叫了辆出租车,沈固平抱着老人刚要上车,卢纬满头大汗地拎着行李跑了过来:“姨,姨你怎么了?沈哥?” “可能是胃穿孔。”沈固简单地说,“马上去医院。” 果然是胃穿孔,医院直接就把老人送进了手术室,留下卢纬烦燥地在外面打转。钟乐岑安慰他:“别紧张,胃穿孔发作起来厉害,但抢救及时不会有什么事,你别担心。” 卢纬跌坐在长椅上:“姨就是平常吃的东西不好,又累——我说不让她回去吧,她又住得不习惯!幸亏是在火车站上,要是回了家再犯病,没人管可怎么办?这次说什么也不让她走了。” 沈固拍拍他:“老人在农村住惯了,乍一换地方是不习惯,慢慢来。胃穿孔好好休养不会有事,你先放松点。” 卢纬叹了口气:“小琳这几天总是吐得难受,心情也不好,我怕姨是以为小琳不愿意她在家里住才要回去……” 他正说着,张琳就出现在走廊那一头,看见他们赶紧快步过来:“姨怎么样了?” 卢纬搓了把脸:“胃穿孔,正做手术呢。你来了正好,在这守一下,我去交钱。” 张琳似乎没有听见他的话,直接在椅子上坐了下来。她从外表上还看不出怀了孕,但脸色特别苍白,卢纬紧张地扶了她一把:“你怎么了?别这么冒失,伤了孩子。” 张琳忽然用手捂住了脸,哽咽地说了一句:“没事。”眼泪就从手指缝里渗了出来。卢纬慌了:“琳琳,琳琳?你怎么了?不舒服?” 张琳摇着头:“没事。卢纬,让你姨回去吧。” 卢纬怔了一下,有点冒火了:“姨现在做手术呢,手术完了正要调养,回去谁伺候她?” 张琳抹了把眼泪:“那就住院,找护理,总之就是别回家去。” 卢纬腾地站起来,脸涨得通红,沈固一看不好赶紧把他拉到一边去:“你不是去交钱吗?走走我陪你去。” 卢纬被他拉着走,一边愤愤地说:“小琳这是怎么回事?原来她不是这样。当初还是她说让我把姨接来住的,这才几天就变卦了?” 沈固息事宁人地劝他:“她不是孕妇嘛。听说怀孕头几个月都会烦燥。再说她现在这样,真把你姨接回家去就是两个病人要照顾,你忙得过来吗?老人住院也好,护理比我们懂,照顾得仔细。现在已经够乱了,你先别跟她吵,等老人身体好了再说。” 手术进行了三个小时,医生表示很成功,送来得及时,没有造成太大伤害,只要好好休养就行。卢纬脸上的表情这才缓和点。加上张琳在等着的时候又翻肠倒肚地吐了一次,到底是自己老婆,肚子里还是自己的孩子,卢纬有火也没法这时候发,只好办了住院手续,先陪着张琳回家。沈固和钟乐岑看他又是行李又是孕妇的,只好帮他拎着东西送回去。 张琳的房子是在香港中路上,从窗口就能看见海。家里也是一尘不染,地板打着蜡,都能照出人影来。张琳进门第一件事就是换鞋,沈固看看自己和钟乐岑,没有进去,直接在门口放下东西就走了。卢纬很不过意。沈固摆摆手,最后叮嘱了他一句:“别吵架,等两边身体都好了再说。” 出了张琳家的小区,沈固叹口气:“真是麻烦。” 钟乐岑皱着眉不知在想什么,没有接话。沈固凑上去:“想什么呢?” 钟乐岑转头看他:“你不觉得奇怪吗?他们家的房子也太干净了吧?” 沈固点点头:“你还没看过她哥哥家的房子呢,更干净得离谱。搞不好这一家子都有点洁癖。” 钟乐岑皱着眉没出声。沈固看他思考时不自觉地撅着嘴的模样,心里一动,又贴近了一点:“我说,咱们回家可以算算帐了吧?” 钟乐岑一怔,脸一下红了:“算,算什么帐?” 沈固似笑非笑:“当然是在平水江欠的帐了。你不会这么快就忘了吧?” 钟乐岑的脸一直红到耳根。那天晚上沈固的动作来得太快,他还稀里糊涂呢就被欧冶子打断了。现在可还是白天,沈固这么一说,他就觉得脸上烫得可以煎鸡蛋了:“欠,欠什么帐了,不知道。我累死了,要回家睡觉。” 沈固很不正经地笑着,抬手拦了辆出租车:“好,咱们回家睡觉。” 所谓的“睡觉”,最后真的变成了“睡觉”。钟乐岑颠簸一夜,在出租车上就昏昏欲睡了,沈固再怎么也舍不得这时候下手,于是钟乐岑得以安安稳稳地“纯睡觉”了。没关系,以后日子还长着呢,不是吗? 56、滴血认亲及之后 “来报道?”小黑子看见沈固一脸高兴, “正好左队长也回来了,他刚才还说呢, 你要是今天不来,他就宰了我!” 沈固失笑:“早知道我就不来了。” 小黑子做以头抢地状:“我招谁惹谁了啊!” “行了行了, ”刚说着,左健就出现了,在小黑子脖子后面来了一巴掌,“干你活去!” 小黑子做个鬼脸跑了。左健看看沈固:“怎么想通了?” 沈固淡淡一笑:“没什么。就是觉得练了这些年,不用可惜了。” 左健眉开眼笑:“就是嘛!不用可不是暴殄天物!来来来,上我办公室去。” 沈固看他走路稍微有点别扭:“伤了?” 左健拍拍右腿:“被子弹擦了一下。我说,那泰阿剑是怎么回事?那日本人呢?真逃了?” 沈固关上门, 把百鬼夜行的事讲了一遍, 听得左健也直摇头:“没想到这小日本居然有十握剑,要不是欧冶子,后果还真是不堪设想。不过,那小日本如果真是土御门家族的人, 我们还得小心, 他突然失踪了,土御门家不会不闻不问的。就算他们不管人,还能不要那十握剑?” “十握剑是被那个犬鬼弄走了,就不知道他们能不能找得到了。” “犬鬼——”左健摸着下巴,“这种家养的式神想脱离家族是不太可能的,我估计它弄走十握剑,就是为了将来有个谈判的筹码。” “既然是家养的, 怎么还要脱离家族?” 左健苦笑:“家养的怎么就不想脱离家族了?犬鬼这种东西其实很有野性,不怎么认主的。一般式神使对这种式神的控制手段都很严厉。不过这是个恶性循环,你越严厉,它越想自由,它越想自由,式神使就越严厉。所以犬鬼一有机会就会噬主,土御门估计道行并不怎么高深,一旦失去了十握剑,就没戏唱了。倒是那块睚眦玉,不知被他弄到哪里去了。还有九头鸟——我得找人搜一搜。” “你怎么搜?” 左健嘿嘿一笑:“当然是以妖搜妖了。” 沈固突然想起钟乐岑说的那条狗来:“你那天抱到寂莲去的真是条狗?” 左健咳了一声,沈固觉得他脸上有种可疑的尴尬:“不是,是只狐狸。” 沈固的好奇心被他勾起来了:“你这几天去哪了?不是执行任务么,怎么又跟妖怪搭上边了?” 左健赶紧撇清:“凑巧而已。我去盯个毒贩子,他们接头的地方就在妖怪公寓对面。” “妖怪公寓?” 左健压低声音:“就是南京路上那栋鬼楼。自打传了这些年有鬼,普通人是不住了,里面住的都是领了安全证的妖怪。” “比如说白萝卜?” 左健大笑:“是啊。当初我就是想住他家的,不过狐狸那一间屋子视野更好。” “兔子和狐狸住一栋楼上?” “可不是。那楼上还不止有狐狸,还有狼什么的。所以白萝卜挺可怜的,天天进门出门提心吊胆。” 沈固想像一下白萝卜偷偷摸摸进门的模样,也不禁一笑。左健抽了口烟,问他:“你让小黑子查过婴儿失踪的事?” 沈固迟疑一下,还是大略把养阴阵的事说了一遍,他一面说,左健的眉头一面就越拧越紧,终于说:“黑子跟我说的时候我还猜是打生椿……其实这个养阴阵在我们左家的道书里有记载,除了左家人,会用的不多。但因为太缺德,现在已经禁用了。” 沈固突然想起一件事:“金玉大厦的设计师里有一个叫左穆的人。” 左健思索一下:“左穆?最近三代直系里没听过这名字,也许是旁支的?他人在哪儿?” “听说是跟萧轻帆一起出国了。金玉大厦出事的时候萧家似乎是让他们回来,但好像半途把人丢了。不过我也只是猜测,具体的事不清楚。” 左健慢慢抽着烟:“我回去查查。如果真有左家子孙在用这个养阴阵,那就要按家规处置了。关于失踪婴儿的事黑子查过,那年并没有报失踪的案子。不过,金玉大厦虽然建了才有七八年,但地基却是十五年前打下的。” “怎么会是十五年?那地基是哪个公司打下的?” 左健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是本地一个建筑公司,不过据黑子弄来的资料看,那个公司当时已经被萧家吞了,只是没有公开而已。当时萧家还没在滨海地产业里站住脚,通过一个本地公司弄地也是一种方法。但是地弄到手之后萧家老二萧正帆好容易生的一个儿子夭折了,大儿子萧楠也得了重病,都说萧家是流年不利,所以那块地就放着一直没动。当然这都是萧氏集团员工之间流传的说法,究竟真不真咱们也不知道。不过那一年的案子我也让黑子查了,也没有婴儿失踪。” 沈固皱皱眉:“乐岑说那孩子尸骨不全就不能投胎,现在看来想找那块枕骨是太难了,怎么能找到他父母也好。” 左健掐了烟:“让我试试?血缘是天性,如果是在本市,或许能让那孩子自己去找有血缘关系的人。虽然未必是父母,但顺藤摸瓜,总比没头绪好。” 沈固有些兴趣:“怎么找?” 左健神秘地一笑:“滴血认亲。” 直到下班带着左健回到康佳花园,沈固才突然郁闷地发现——他和钟乐岑的二人世界——又没了。 钟乐岑正在厨房里把锅铲敲得当当作响,一开门就能闻到香气。左健哟了一声,很夸张地吸口气:“真香啊,我算赶着了。” 钟乐岑笑笑,把菜出锅:“也就是凑和着做做,左队长别嫌弃。” 沈固腹诽:“嫌弃?敢嫌弃,直接扔出去。” 左健没给他赶人的机会,直接就进厨房去帮忙端菜了。钟乐岑笑着出来,小声问沈固:“左队长来干吗?” 沈固耸耸肩:“他说能让那孩子找到父母。” 饭吃过,左健让沈固关了所有的灯,然后拿出带来的白蜡烛,在桌子上点了一圈,中间铺上一张滨海市地图,再把装着小小骸骨的盒子放在地图边上。一张符纸点过,袅袅白烟之中,一个小小的婴儿又出现在桌子上。左健收敛了笑容,拔出一把小刀,刺破自己左手食指,将一滴血滴在孩子额头上,口中轻声念诵:“送尔一滴血,寻尔双亲去,人鬼终有别,勿执亦勿恋……”他手指轻轻一弹,血滴从孩子额头上飞起来,滴溜溜像颗珠子般落在地图上。沈固瞟了一眼,血珠所在的位置正是康佳花园。躺在盒子上的孩子骨碌一下爬了起来,眼睛瞪得大大的盯着那颗血珠。左健绕着桌子边走边低声念着咒文,只见那颗血珠慢慢滚动起来,越来越快。钟乐岑几乎把身子都趴到了地图上,却见那滴血越滚越急,最后一条直线滚出了地图之外,在桌边上一弹,直弹到了——沈固身上! 左健脚步一顿,孩子的身影突然消失,蜡烛也像被人吹着,同时熄灭。钟乐岑赶紧打开灯,只见沈固的衬衫前襟上一滴鲜红,在灯光下格外扎眼。沈固瞪着左健:“这算什么?”什么滴血认亲,这血怎么滴到他身上来了? 左健也在发愣:“这——怎么会这样?” 沈固脸色铁青:“这就是你说的滴血认亲?” 左健尴尬地笑了一声:“啊,也说不定——” “说不定什么?” 左健干笑两声:“那什么,我突然想起来那个案子还有个尾巴,我得去加个班。钟医生,谢谢你做的饭。那什么,我走了。” 沈固关上门,好笑又好气。钟乐岑托着腮坐着,脸色却很凝重。沈固摸摸他的头发:“怎么了?” 钟乐岑转头看着他:“左健能进妖监会,说明他的灵力不凡,要说会弄出这么大的乌龙来,恐怕不太可能。” 沈固好笑:“难道你还真以为那小鬼跟我——”后半句话噎在嗓子眼里,他突然想起左健的话——地到手的那一年,萧正帆的第二个儿子夭折…… “难道说,萧家会用自己的子孙来打生椿?” 钟乐岑缓缓地说:“袁枚的《子不语》里有个故事,说一个姓季的道士想侵占邻居李家的风水,就把自己得病将死的女儿的手指割下来埋在李家的坟地旁边。此后,李家死一个进士,季家就中一个进士,李家的田地收成减一斛,季家的收成就多一斛。这其实就是一个夺运阵,把别人的风水运道夺到自家来。” “但是你不是说金玉大厦里是个养阴阵么?” 钟乐岑紧皱着眉:“既是养阴,也是聚财,我还没有完全参透。因为用自己的亲生子女作法,在道法中属于邪路,不见载于正典,所以我知道的也不多。不过,照这里的说法,将死而未死的子孙就可以使用,估计当时这个孩子身体已经不好,否则萧家怎么也不会用自己的后代来做生椿吧?何况还要给别人养阴。” 沈固厌恶地直起身:“就是不知道他们是给谁养阴,怎么舍得用自己的孩子。” 钟乐岑冥思苦想:“可惜见不到那个左穆……” 沈固摇摇头:“算了,别想了。时间不早了,睡觉吧。” 钟乐岑听话地站起身,忽然后知后觉地红了脸:“我,那个……” 沈固看他睫毛扑闪的模样,心里一热,凑过去搂住了他,随手把那碍事的眼镜拿下来:“欠了好几天的帐了,该还了吧?” 钟乐岑脸红得像火烧,小声嘟哝:“谁欠你的了……”手却悄悄围在沈固腰上,小心翼翼地去拉他的皮带。沈固被他这个动作引得一阵火往上蹿,抱起他就进了卧室,直接压到床上先亲下去。他手脚比钟乐岑快得多,一边亲着一边已经把人扒光了。钟乐岑光顾着回应他,没几分钟身上发凉,才发现自己已经清洁溜溜。沈固一手搂着他,一手到衣袋里去摸东西,贴着他的耳朵问:“你对ky不过敏吧?” 钟乐岑一下子睁大眼睛:“你买ky?好贵的啊!其实沐浴液也可以用……” 沈固一身的火被他一句话差点扑灭一半,忍不住在他胸口上咬了一口:“煞风景!就惦记着钱了。” 钟乐岑哀叫了一声:“疼!” 沈固咬着牙说:“活该!再叫你胡说八道。”嘴上虽然这么说,却放轻了力道含着他轻轻舔了舔。钟乐岑身上一软,细细地呻吟了一声。沈固听他这一声千回百转的,忍不住心里又是一热,手顺着腰直滑到下头,握住了轻轻揉搓。都是男人,自然知道怎么做最好,几下就听见钟乐岑的呼吸急促起来。沈固看他脸颊绯红,眼睛半睁半闭,含了点水汽湿漉漉的,心里不由有种胜利感,坏心眼地放慢了动作。钟乐岑睁开眼睛看看他,声音有些沙哑地说:“你使坏——” 他两片唇红润润的,沾着一层水光,沈固看得心里大动,一口亲下去,含糊地笑:“就使坏了,怎么着吧?” 钟乐岑想给他一拳,但半点力气都使不出来,软绵绵一拳也不知是打人还是挠痒,半途转向搂住了沈固的脖子:“别,难受……” 沈固被他的话勾得心里痒痒,手上猛然加快,嘴唇贴上去把钟乐岑的叫声全吞了下去,随便扯过床单抹了抹手,拧开ky的盖子倒了半瓶在手上,不十分肯定地问:“是这样吧?”虽然事前他做过预习,但那只是纸上谈兵,现在真刀真枪上阵,他也有点紧张——万一弄伤了钟乐岑呢? 钟乐岑哑着声说:“你倒太多了,浪费……” 沈固不知是该好笑还是该生气,最终决定用嘴堵上钟乐岑的嘴,以免他再说出什么奇怪的话。手试探着往他身后伸,一根手指很顺利,两根就有点困难了。沈固忍不住心里嘀咕:真能进得去么?万一伤着怎么办?要是去医院的话,普通医院行么?要不然去空华的诊所?他正胡思乱想,钟乐岑已经发觉了他的迟疑,小声说:“我好长时间没做过了,有点紧,你慢一点……” 沈固只觉有根小针在哪里扎了一下,说不上是疼是痒是苦是酸,反正不是个滋味——好长时间没做过?那就是以前做过了?跟谁?心里一气,第三根手指硬塞了进去。钟乐岑叫了一声:“慢点!”声音里带了点痛苦。沈固赶紧停下,看了看好在没出血。钟乐岑皱着眉翻身趴下:“侧着不好……你进来吧,慢一点,等我适应一下。” 沈固心里软了一下,看看钟乐岑紧皱着眉的侧脸,知道他八成是以为自己忍不住了,所以疼也不拒绝。这么一想,气又消了,亲了他一下,慢慢压下身体往里挤。钟乐岑尽量放松身体,等沈固终于进去,两人都松了口气。钟乐岑头埋在手臂里,轻轻喘息着:“慢一点……” 沈固觉得这个要求有点过份,包容着他的地方又紧又热,似乎还在随着钟乐岑的呼吸有规律地缩紧,谁要是这时候还能慢一点,实在是……但是他还是象征性地停了几秒钟,随即就顺从了本能。 钟乐岑皱着眉忍着。他虽然常去寂莲,但实在很少419,沈固乍一进来,他真有些不习惯。不过沈固的手臂那么紧地搂着他,灼热的嘴唇断续地落在他肩背上,那种被人需要的感觉真的太好,就算一直都不太舒服他也认了。然而沈固的聪明才智可以体现在任何领域,很快他就发现了能让钟乐岑快乐的秘密,于是钟乐岑立刻就忘记了那种“被需要”的感觉,而全心投入在“需要”里了。他的反应让沈固更兴奋,冲撞的力道更重,钟乐岑觉得自己就快撑不住了:“停,停一下,我胳臂酸了……” 沈固稍微停了停,随即抽身出来。钟乐岑怔了一下,困难地转头想看他:“你——”生气了?不过他话还没说完,沈固已经把他转了过来,放倒在床上,直接又顶了进去,咬牙切齿地说:“再喊停我揍你了!” 钟乐岑想笑。沈固的头发很硬,抱在胸前短短的有点扎人,但是他喜欢。有多久没和一个人这样贴近过了?有多久没让另一个人填满你,包括心和身体?钟乐岑更紧地抱住在胸前很不老实的脑袋,觉得有一道热辣辣的东西从眼睛里悄悄地爬出来,顺着脸颊爬进了枕巾。他闭上眼睛,忽然觉得一只手伸过来抹了抹他的脸颊,沈固有些喑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来:“怎么了?” 钟乐岑闭着眼睛笑了,抬起一条腿往沈固身上勾:“没事,就是,你太慢了……” “还嫌慢吗?”沈固抱着钟乐岑,轻轻咬着他的耳垂,不无得意地问。 钟乐岑没力气跟他斗嘴,刚才那句话给他带来了近乎疯狂的沦陷,现在全身上下连手指头都不想动了:“呸!” 沈固亲了亲他汗湿的肩头,忽然想起那句让人憋气的话:“你常去寂莲?” “嗯。”钟乐岑眼皮沉了,扭动一下想找个合适的姿势。沈固在他屁股上轻轻拍了一下:“先别睡。” “啊?”钟乐岑勉强抬起眼皮。沈固一句话在嘴边上滚了半天,终于还是挤了出来:“你跟谁做过?非非?空华?还是别的人?” “啊!”钟乐岑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说错了话,那点睡意立刻跑干净了,“没……” “真没?”沈固心里酸溜溜的。当然,钟乐岑已经二十九了,再怎么说,也不可能没跟人做过。但是这个道理他虽然明白,心里那酸味还是忍不住地往上冲。钟乐岑难得地聪明起来,眼珠子一转,讨好地往他怀里蹭蹭:“那不是——从前还没认识你嘛……”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沈固心里的酸味一下子就转甜了:“洗不洗澡?” “腰酸……” “我抱你去。” 钟乐岑暗地里偷笑,懒洋洋伸开手臂等着。沈固刚把他抱起来,手机嘟地一声,一条短信。沈固抓过来看了一眼又扔下:“明天跟我去我外婆家吧。” 57、双重人格 沈芝云要出院了。其实她的身体早就没事了, 只是在疗养院里认识了几个朋友,一时舍不得出院。她爱干净, 沈固想想她的房子一个月没人住过,要是不提前去打扫一下, 老太太准得发火,于是决定提前先去清扫一下。 白天要上班,当然只好晚上去。沈芝云的房子在千禧国际,偏是偏了点,但她爱那里幽静宽敞,加上自己有车,也没觉得有什么不方便。不过等沈固下了班再带着钟乐岑开车过去, 天就已经黑了。钟乐岑摸摸瘪瘪的肚子:“你外婆怎么住得这么远啊?” 沈固把买的点心扔过去:“是咱外婆。” 钟乐岑拿出一块桃酥, 掰一块塞到沈固嘴里,然后自己吃:“还不知道你外婆同不同意呢。” 沈固笑了笑,多少带几分自嘲:“她不会管的。住这么远,也是因为不想看见我。看见我, 她就想起来我妈, 就想起来如果我妈不生我,也就不会死。” 钟乐岑往他身上靠了靠,搂住他的手臂。沈固把他的手抓在手里握着,单手打方向盘倒进停车位:“没事,我早习惯了。走,带你去见见我妈。” 房子很大,比康佳花园的房子还大些, 陈设雅致,整套的红木家具,古色古香,只是一个月没人住过,空气里有些闷出来的潮味。沈固打开窗户透气,然后带着钟乐岑走进一间屋子。屋子里全是黑白两色,设着个小小的灵龛,两边披着黑丝绒的帷子,里面是一个镶水晶的骨灰盒,水晶下面镶着一张年轻姑娘的照片,旁边写着小字:爱女沈书琴。 沈固从旁边的柜子里拿出三支香点上,插进骨灰盒前面的香炉里,鞠了一躬:“妈,我来看你了。今天带个人来,嗯,就算是你儿媳妇吧。” 钟乐岑脸红了一下,但没反驳,只是也跟着鞠了一躬:“阿姨您好,我会跟沈固好好过日子的。” 沈固看着他笑了一下,擦干净了灵龛,拉着钟乐岑退了出来:“这回也算见过家长啦。” 钟乐岑踢他一脚:“为什么我就是媳妇!” 沈固任由他踢,只当挠痒:“谁让你这么贤惠来着。” 钟乐岑气得拳脚并用,沈固笑着抓住他的手,直接亲上去。钟乐岑挣扎两下,开始缺氧,也就老实了。沈固亲完了,看他晕晕乎乎的模样,忍不住再亲一下:“你坐一会,我打扫一下。等弄完了咱们去吃饭。” 钟乐岑去拿抹布:“我来擦家具,你去擦玻璃和地板。” 沈固看着他微笑了一下。难得有人,什么事也愿意跟你一起做…… 红木家具好看是好看,可是擦起来麻烦。沈固看钟乐岑一个一个雕花的洞眼擦,不禁摇头:“不用那么仔细,不然一夜也弄不完。老太太自己在家的时候会请钟点工来。” 钟乐岑看看那些雕着细致花样的家具,再活动一下自己发酸的腰,放弃了浩大的工程,转为做表面功夫。沈固很快擦完玻璃,过去把他抱起来放到沙发上:“行了,剩下的我来。” 钟乐岑担心地看着玻璃:“你擦干净了?”玻璃这东西,搞不好就是大花脸。 沈固耸耸肩:“放心,我有秘诀,保证不会花。” “什么秘诀?” “亲一下就告诉你。” “呸!”钟乐岑扭开头。刚才已经被他亲得嘴唇有点肿了,还亲! 沈固笑着开始擦地。钟乐岑抱着点心袋子坐在沙发上吃,沉思地说:“你长得,不像你妈妈啊。” 沈固点点头:“不像。所以老太太不愿意看见我。” “可你也不像萧——先生。” “那最好了。” “那你像谁啊?外婆吗?” “那就更不像了。我妈长得就不怎么像她。我嘛,四不象吧。” 钟乐岑嗤嗤笑。沈固拿拖把吓唬他一下:“掉一地点心渣子!” 钟乐岑对他做鬼脸。沈固擦着地,慢慢地说:“其实我只见过我妈这张照片。其他的照片,老太太从来不让我看。她也很少跟我说我妈的事。就是有一年过年喝多了黄酒,才说了几句。” 钟乐岑收起了笑容,从沙发上伸手拉住他。沈固顺势坐到他身边:“她说怀上我妈的时候做过一个梦,梦见一个怀孕的女人站在她面前,老太太在梦里问她是谁,那女人说叫‘书琴’,过后没几天就发现怀孕了。沈家一向都是人丁稀少,连我外公也是入赘进门的,所以怀上了大家都高兴,都说孩子是那个女人送来的。所以等我妈生下来,就取名叫‘书琴’了。除了这个,老太太再没跟我提过任何跟我妈有关的事。只有我考上军校要走那天,才跟我讲了萧家这桩子事。” 钟乐岑抱着沈固的一条胳臂认真地听。两人的衣服都薄,体温暖暖地相互熨贴着。沈固回手摸摸他的头发:“没事。老太太虽然不待见我,但该有的东西一样没少了我的。也该知足了。” 钟乐岑抱着他不撒手。沈固笑笑,贴着他的脸小声说:“心疼了?那晚上回去好好安慰我呗?” 钟乐岑脸上腾地通红,狠狠拧了他一把:“谁心疼你!擦地!” 沈固笑着拖地。钟乐岑趴在沙发扶手上看着他,忽然想起来:“你身上那个——金铁之英,有什么感觉吗?” 沈固活动一下手臂:“没什么感觉。有时候我都会忘记有这东西。” “拿出来看看嘛。” 沈固张开手,凝神片刻,手心里赤金色的光芒一闪,金铁之英出现在他掌中。沈固小心地曲起手指握住,但不过几秒钟,手心里就空了:“不怎么听话。” 钟乐岑拉起他的手仔细地翻来覆去地看,沈固好笑:“看见什么了?有洞眼么?” 钟乐岑在他手心里拍了一巴掌:“胡说!有洞眼还了得!” 沈固笑着拿起拖把,口袋里的手机忽然响起来,他看看号码,脸色沉了下来:“周文。” 周文在电话里客客气气:“沈先生,萧老先生让我告诉您,周日是萧先生的葬礼,请您参加。”估计他是早做了准备,不等沈固说话,先补上一句,“萧老先生说,您已经答应过他,就请不要反悔。” 沈固沉着脸直接把手机关了。钟乐岑看着他:“去吗?” 沈固不情愿地点点头。毕竟他已经答应过萧士奇要承认自己是萧家人,而且——毕竟萧一帆也算他血缘上的父亲。 “我,我陪你去?” “不用。”沈固拿起他的手亲亲,“那种场合,去了浑身不舒服,你别去受那个罪。不过这也算个机会,我正好探探萧正帆的口风。” 钟乐岑哦了一声:“你说那个孩子——” “对。如果真是萧正帆夭折的那个,也好叫他去投胎。” 葬礼果然是个让人窒息的场合,尤其是,当来参加葬礼的人都不是真心悲伤的时候。 沈固穿着黑礼服站在墓地前,很庆幸没有带钟乐岑来。这种活受罪的地方,他一个人来就行了。 墓地买在半山腰,据说是请了人专门来看的风水。一大群人像乌鸦一样挤在一起,令沈固想起动物世界里那些窥伺着尸体的渡鸦。这里头一部分是萧家人,更多的却是与萧氏有利益关系的外人。 “你也上一炷香。”萧士奇在长子墓前洒了一杯酒之后,转过来招呼沈固。萧正帆跟在他身后,闻言把手中的香递过来,脸上却带着厌恶的神情。沈固从他手里接过香,压低声音说了一句:“金玉大厦地基里那孩子是你的吧?” 萧正帆明显地一颤,过了几秒钟才说:“什么孩子?” 沈固微微冷笑一下:“不就是二十年前声称夭折的那个?怎么,自己的儿子,这就记不得了?” 萧正帆脸色有些变了,强自镇定:“胡说八道什么!我当然记得夭折过一个儿子,这跟地基有什么关系?别当老爷子宠着你,就信口雌黄。” 沈固不紧不慢地说:“那孩子现在还没投胎,也是,被人封在地下这么多年,还拿来养阴,尸骨不全,想投胎都投不了……”他一边说一边往墓碑前走,萧正帆不由自主地也跟过来:“什么尸骨不全,你到底说什么?” 沈固没立刻回答,径直把香插到墓碑前,犹豫一下,还是鞠了一躬,然后才说:“怎么,你不知道?设计那大厦的,听说有个叫左穆的,他在哪儿?” 萧正帆脸色复杂:“左穆死了。跟他有什么关系?” 沈固皱皱眉:“左穆死了?怎么死的?” 萧正帆不耐烦地道:“车祸。你刚才说的是什么?养什么阴?为什么不能投胎?” 沈固看他一眼:“现在关心他了?当时又为什么用他来打生椿?” 萧正帆嘴角肌肉颤抖了一下,一字字地说:“我问你,他为什么不能投胎?” 沈固直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往旁边走去:“尸骨不全,他不肯去投胎,你听不懂我的话?” 萧正帆的声音陡然高起来:“什么——”随即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把声音又压了下来,“为什么会尸骨不全?” “他的一块枕骨被人拿走了。” 萧正帆脸色有些难看,勉强说了一句:“你怎么知道?” 沈固淡淡地说:“他的尸骨现在就在我家里,你要不要去看看?” 萧正帆脸色一下子变了:“你——你把他挖出来了?” 沈固瞥他一眼:“怎么?怕破了你们的风水?” 萧正帆伸手就来抓沈固。沈固微微一闪身让他的手落了个空:“有什么话就说。别人可都在看着呢。” 萧正帆目光四下一转,果然不少人都在注意着他们,他只好把手收回来,咬牙切齿地低声说:“你居然把他挖出来!你知不知道,风水一破,萧家所有的人都要遭殃!你——老爷子知道吗?” 沈固耸耸肩。谁知道萧士奇知不知道呢?萧正帆脸色铁青,转身就要走。沈固在他背后淡淡地说:“你不想让那孩子去投胎吗?” 萧正帆脚步一顿,片刻,哑着嗓子说:“我有空再跟你联系。”说完,就冲着萧士奇走了过去。 沈固看着他弯下腰在萧士奇耳边说了几句话,萧士奇抬起头,目光凌厉地对沈固看了一眼,随即让萧正帆推着他远远走到一边去了。沈固的目光跟着他们,从三五成群的谈话者中间穿过去,忽然看见一个人。这个人他见过,就是那天在金玉大厦停车场出现的人。 简品和一群年轻人站在一边说话,不时的也看沈固一眼。沈固慢步走近一点,向他点了点头,简品立刻走了过来:“还以为你今天不会来呢。”作为一个爱兴奋的年轻人,他对沈固的前特种兵身份仍然抱有崇拜的心理。 沈固笑笑,用目光示意一下那边的人:“那人是谁?” 简品看了一眼:“你说小舅舅?他刚从国外回来,所以你没见过。” 小舅舅?那就是萧轻帆了? “听说他和他那个设计师助手一起出国的?” “是啊。那设计师叫左穆,这次他们回国的路上出了车祸,左穆死了。小舅舅比较好运,有点脑震荡,别的没什么事。住了几天院,前天刚回来的。” 沈固眉头一皱。前天回国?但是他在金玉大厦地下停车场露面却是大前天了。 简品当然不知道沈固在想什么,继续有点神秘兮兮地说:“人家都说,小舅舅跟左穆有点什么呢。听说现在国外流行这个……” 沈固沉吟一下:“你见过这个左穆吗?” 简品点点头:“我以前去找我妈的时候看见过。怎么了,你不会也对他感兴趣了吧?” 沈固没回答:“有他的照片什么的吗?” 简品皱眉想了一会:“估计集团的网站上还会有吧?因为当初金玉他也是参加设计的,那一批设计师可能都会有照片。” 沈固哦了一声,又看了一眼萧轻帆。萧轻帆正在跟人说话,看起来满面春风,脸色也不像在金玉大厦停车场的时候那么苍白,他穿得很时髦,虽然也是黑礼服,上面却缀着些银饰,看起来格外的特立独行。因为在场的不少人都在注意沈固,所以他也偶然往沈固这边看一眼,但那目光透着生疏,分明的就是在看个陌生人,与那天在金玉大厦里迥然不同。沈固皱了皱眉。他也确定他以前并不认识萧轻帆,但那天在金玉大厦,萧轻帆看他的眼神,却像是认识了很多年的样子,甚至是——很亲切。可是这会儿又好像变了个人似的。 萧正帆终于推着萧士奇走了回来,脸色轻松了很多。萧士奇轻咳了一声,墓地上的人都停止了谈话看着他。萧士奇环顾四周:“感谢大家拨冗来送一帆,我们萧家也没有什么表示,一杯薄酒,算是替一帆感谢大家。请大家移驾吧。” 沈固皱皱眉,不打算跟去凑热闹,但他刚走两步,人影一闪,萧轻帆已经走到他身边:“沈固。”现在他的眼神已经完全变了,与刚才的生疏判若两人,又与在金玉大厦那天一样热切。 沈固停下脚步:“那天你去金玉大厦做什么?” 萧轻帆好像没听见他的话,目光一直盯在他脖子上:“你的那块玉呢?”天气已经热了,沈固的衬衣领子最上面一颗扣子没扣,能看得出来他脖子上并没戴什么东西。 沈固微微眯起眼睛。见面两次,每次萧轻帆都会问起这块玉,这是什么意思?而且那块玉不是萧一帆给的么?萧轻帆问个什么劲? “我没戴。” 萧轻帆露出点紧张的神色:“怎么能不戴?” 沈固挑挑眉:“和你有什么关系?” 萧轻帆神色一黯,沈固几乎要以为那是伤心的表情了,但萧正帆恰好在这时候回头喊了一声:“小五!爸找你。” 萧轻帆微颤了一下,快速地说:“把那玉戴上,摘下来对你不好。”说完话,他很快地转过身去,好像是转得太快头有点晕,他用手扶了一下头,身体有点摇晃。沈固伸手一扶:“不舒服?” 萧轻帆闭眼站了几秒钟,睁开眼看看他,客气地笑了笑:“没什么,出车祸的时候撞了一下,现在还时常头晕。谢谢你了。哎,你就是我大哥的儿子吧?” 沈固一下子愣住了。萧轻帆这模样,变得也太快了吧?刚才还在叮嘱他要戴玉,这会又好像不认识一样了。难道他——双重人格?可就是双重人格,也不会间歇性失忆吧? 58、补骨 “你说他一转头就不认识你了?”钟乐岑趴在沈固肩上, 看他在电脑里浏览萧氏集团的网页。 “对。”沈固点头,“而且, 不像是装的。就算是双重人格,也不该是这样。” 钟乐岑托着下巴想了一会:“或者, 在他身体里的,是两个灵魂。” “两个灵魂?”沈固转过头,“两个灵魂怎么能共用一个身体?”其实当时他还真想过这件事,但是随即觉得太过荒谬。不过,妖啊鬼啊的他都见过了,还有什么更荒谬的事不可能发生呢? “可以的。不过这种时间不会太久。一山不容二虎,两个灵魂在同一个身体里, 早晚要分出个胜负, 胜者成为身体的主人,负者只有灰飞烟灭,连转世投胎都不可能。”钟乐岑紧皱着眉头,“萧轻帆究竟懂不懂?要是金玉大厦是他设计的, 他应该也是高手, 怎么会随便让鬼上身?难道说,他要养鬼?” 沈固摇头:“养鬼什么的我不懂,不过我觉得,那鬼还让萧轻帆的灵魂活着是因为这样不会被萧家人发现。当时萧正帆一喊,萧轻帆的灵魂就出来了,说明在面对萧家人的时候就由萧轻帆本人出现,其他的时候——似乎只有需要的时候他才出来, 或者也可以说,只有需要的时候他才让萧轻帆出来?” “嗯——”钟乐岑神情严肃起来,“到底控制这个身体的是萧轻帆还是那个灵魂,这很重要。” “这可不知道。我跟他就说了那么几句话而已。” “但是那个魂还认识你?” “不光认识,总觉得那口气好像还认识了很多年的样子,还挺关心的。而且他问来问去都是那块玉,两次了。” “不会是萧——” “你说萧一帆?不会。三十年了恐怕他从来就没想起过还有我这个人,绝对不会用那种关切的眼光看我。” “可是那块玉不是他给你妈妈的吗?而且他总提那块玉,到底是为什么?” 沈固停下手,转身把钟乐岑抱在腿上,沉思地说:“别说,他这么一提我倒想起来,所有的怪事,好像都是从我把那块玉还给萧家开始的。” “怪事?” “我跟你说过我以前训过军犬吧?” “嗯。就是你第一次到我诊所的时候,身上的煞气吓得那些宠物乱叫。” “我告诉你,军犬也不是天生就胆子大,我还接触过下生没多久的小狗呢,可是那时候从来没有狗怕过我。而且我手上至少有近百条人命,更别提出任务的时候——如果能看见鬼,我早就该看见了。” 钟乐岑玩着他的衬衣扣子:“就是说,你只是不再戴那块玉的时候才能看见鬼?” “应该是。所以那块玉一定有问题。” “那玉呢?” “还给萧家了,谁知道他们现在扔到哪里去了。” “能压阴阳眼的玉,不是凡品,应该不会乱扔。” 沈固耸耸肩:“不知道。反正没人再提过这事。” 钟乐岑又托着下巴:“很奇怪啊。萧家为什么要送你这块玉,为什么要压住你的阴阳眼?而且他们那么多年对你不闻不问,除了萧轻帆,没人再提过这块玉的事——” 沈固灵光一闪:“对,除非这块玉并不是萧家人送的,而是萧轻帆身体里那另一个灵魂送的。但是在金玉大厦那天之前,我确实从来没见过萧轻帆。” 钟乐岑叹息一声:“这里头肯定还有好多事呢,就是现在没法知道。我觉得,说不定金玉大厦这个阵,就是萧轻帆身体里的那个灵魂布下的。只是他既然生活在萧轻帆的身体里,那就用不着养阴,孩子的枕骨又到哪里去了?” 沈固哼了一声,继续去搜网页:“萧正帆倒是半点没难受的样子,好像这不是他的儿子一样。” 钟乐岑又叹了口气:“孩子是最可怜的。就算是命定夭折,也可以再入轮回,现在这样生不生死不死的,天天都能感觉到自己被埋在地下,真是造孽!” 沈固皱眉看他:“上次你们说找到他的父母就能让他再去投胎,要怎么做?”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既然缺少的那块骨头找不到,就需要他的父母的血肉为他补足,然后才能去投胎。” “要多少血肉?”那么小的一块枕骨,用不了多少吧? “……很难说。” “什么意思?” 钟乐岑沉思地偏着头:“你听说过佛祖割肉饲鹰的故事么?小小一只鸽子,佛祖却割尽了身上所有的肉都不能使天平平衡。孩子从前在父母那里得到的疼爱越多,需要的血肉就越少,如果他从没有得到过父母的感情,那么割尽父母的血肉也未必能补得上这一小块骨头。” 沈固默然。看萧正帆的模样,大概从来就没在乎过这个孩子,更别说什么疼爱了。就是当时说什么有时间会联系,恐怕也只是敷衍罢了。 “还有别的办法么?” “那就得想办法找别的东西来补。不过,能补全尸骨的东西太少,而且可遇不可求。” “还有什么东西能代替人骨?动物的骨头行么?要不然,象牙?玉石?” 钟乐岑失笑:“不要以为看起来像骨头的东西就能拿来补骨,更不是吃什么补什么。哪吒太子剔肉还母,剔骨还父,魂魄回归佛前,佛即以碧藕为骨为他重建身体。可见补骨之物,未必与骨有关。” 沈固糊涂了:“哪吒的师傅不是什么太乙天尊么?应该是太乙天尊给他重做了个身体吧,跟佛又有什么关系?” “切,你看那种无聊电视剧看多了吧。应该是去看经传原本。” 沈固作势要打他:“敢笑话我!” 钟乐岑跳起来想跑,被沈固一把搂住腰拽了回来,上下的胳吱他:“还敢不敢了?敢不敢了?反了你!” 钟乐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岔着气求饶。沈固意犹未尽地停手:“再敢笑我,小心着!” 钟乐岑抹着眼泪:“你欺负人!部队里就教你恃强凌弱啦。” 沈固举手吓唬他:“还敢说——” 钟乐岑连滚带爬地躲到沙发另一边去:“别闹了,该去接你外婆了吧?” 沈固看看时间:“还早点。我还没找到左穆的照片呢。过来。” 钟乐岑蹭到他身边,两人挤在一把椅子上:“左队长不是说要回去查查他们家的人么?有消息没?” 沈固哼了一声:“他说左家的旁系很多,正在查呢。我看指望不着他。” “那你有没有告诉他,上次他那个滴血认亲术其实没错?” “没有。”为什么要告诉他?看左健尴尬的模样很有乐趣的。 钟乐岑感叹:“真够坏的。” 萧氏集团的网站已经办了好几年,信息量不少,沈固找了半天,终于发现了一张照片。那是金玉大厦刚刚落成时萧轻帆和设计师们站在大厦前面的合影,虽然人小,照片倒还算清楚。 “哪一个是左穆?” 沈固苦笑:“我怎么知道?改天去问问简品。”他目光在一群人里扫了一遍,忽然向前俯了俯身,钟乐岑下巴靠在他肩头上,立刻感觉到了:“怎么?” “这个人眼熟。”沈固用手指点点站在萧轻帆旁边的一个年轻人,“我肯定见过他。” “在哪里?” “一时想不起来了,应该是很早的事了。” 钟乐岑撇撇嘴:“不会这个就是左穆吧?” “哪有那么巧的事。时间差不多了,去接人吧。” 钟乐岑跳到镜子前面照了照自己,有点紧张:“我这样行吗?” 沈固把他拉过来亲一下:“行,行得不能再行了。走吧,拎着汤圆。” 沈芝云见到猫比见到外孙亲,汤圆一打开笼子就跳到她身上,一人一猫亲热了半天才顾得上跟沈固说话:“这是——” 钟乐岑有点紧张地看了沈固一眼,抢在他前面回答:“外婆好,我叫钟乐岑,是,是沈固的朋友。” 沈芝云喜欢年轻人——当然,除了沈固之外——上下打量一下钟乐岑,脸上立刻露出笑容来:“是吗?麻烦你也跑一趟啊。” 沈固沉默地开着车,脸上的表情显然是不同意。钟乐岑有点忐忑。虽然沈固说过沈芝云不会管他的事,但毕竟是自己的外孙,唯一的亲人了,别的事不管,这个事也不管吗?再说了,沈芝云尽管保养得宜,但怎么也是六十往上的人了,万一气着了,可别刚出院又住院。 汤圆喵呜一声,又从沈芝云腿上跳到钟乐岑怀里,拿头蹭他。沈芝云更高兴了:“看样子汤圆也很喜欢你啊。姓钟是吧?小钟是做什么的?” “我是宠物医生。” “难怪呢。小钟也喜欢宠物吧?做宠物医生的人没有爱心是做不好的。其实别看猫猫狗狗的不会说话,心里明白着呢。谁对它们好,它们都知道。一看小钟医生,就知道是好脾气的人。” 钟乐岑额头上微微冒汗:“外婆您太夸奖了。其实汤圆很乖的,不怕生人。” 沈芝云笑着说:“小钟医生真会说话。多大了啊?” “二十九。” “二十九?虚岁还是周岁啊?” “虚岁。” “我就说嘛,看起来这么年轻,哪像二十九。” 沈固在驾驶座上忍住翻白眼的冲动。二十八和二十九差多少?就差一岁吧?钟乐岑不像二十九,难道就很像二十八? 钟乐岑紧张地拍马屁:“我哪年轻。外婆才年轻呢,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六十多岁了,沈固要是不说,我可看不出来您居然是他外婆。” 沈固低头偷笑。想不到钟乐岑也会拍马屁。 沈芝云年轻的时候在亲眷中就以美貌著称,如今保养得好,看起来确实最多也就五十出头的样子,所以钟乐岑这一下马屁拍得恰到好处,心里就更高兴:“小钟医生不是滨海人吧?住在哪里啊?” “我……”钟乐岑正在吱唔,沈固已经开口,“和我住在一起。” 沈芝云微微怔了一下,到底是自己的外孙,她听得出来沈固这句话里还有别的意思。沈固从后视镜里看了她一眼,平静地说:“乐岑是我的爱人。” 沈芝云登时怔住了。钟乐岑后背冒汗,紧张地看着她,手已经在衣袋里摸硝酸甘油片了。沈芝云看看沈固,又看看钟乐岑,似乎是想发怒,又不太想对着钟乐岑来,到了最后也只能冷笑了一声:“行啊,你有出息了。我把你养这么大,是为了让你往歪路上走的?” 沈固淡淡地说:“乐岑人很好,再说您也不指望我给谁传宗接代,是男是女也不重要吧?” 沈芝云多少年没跟沈固说过这么多话,尤其后来沈固去了部队,常年的也不见个面,现在想训斥他竟然都不怎么习惯:“你——行,你不怕你妈地下伤心就行!” “我已经带乐岑去见过妈了。我告诉妈我现在很好。我想做母亲的只要看着孩子过得好,都会高兴的吧。” 沈芝云气得一拍车座,靠在靠背上不说话了。钟乐岑紧张地看着她:“外婆,您有没有什么不舒服?” 沈芝云瞪他一眼:“你手里拿的什么?” “……硝酸甘油……” 沈芝云瞪着他手里的药看了半天,说不上是什么表情地干笑了一声:“还怕我犯病,你倒是……” 钟乐岑惴惴:“对不起。” 沈固不满地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沈芝云已经冷笑一下:“对不起什么?” 钟乐岑咽了一下唾液:“沈固他本来不是——因为我他才——不过,我会对他好,我们也会过得很幸福的。” 沈芝云用眼角瞥着他坚决的表情,半天,轻轻嗤了一声:“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什么路不好走,偏偏走这条路,以后,难着呢……自己好自为之吧。” 沈固微微笑了一下:“谢谢外婆。” 沈芝云哼一声:“谢我什么?你的事我可不会管。我把你养到十八岁,就算完成对你妈的承诺了,后头的日子,你自己爱怎么过怎么过吧。” 把沈芝云送到千禧国际,沈固交出车钥匙,拉着钟乐岑告辞了。出了小区,钟乐岑才喘口气:“外婆这是——算同意了吗?” 沈固沉着脸没说话,钟乐岑心里一慌:“你生气了?” 沈固不理。钟乐岑心里更慌,喃喃地说:“我是怕外婆年纪大了,万一太生气心脏又不好……” 沈固仍然不说话,把架子拿了个十足十,慌得钟乐岑不知该怎么办了,可怜巴巴地看着他。沈固估摸着这谱儿也摆得差不多了,才冷着脸开口:“知道错了?” 钟乐岑点头如捣蒜:“知道了知道了。” “错在哪?” 钟乐岑低下头:“我不该不跟你商量就自作主张。”沈固已经决定为他出柜了,他反而遮遮掩掩,换了谁都会生气吧。 沈固心里暗笑:“那怎么赔我?” “你说怎么赔啊?”钟乐岑半点没想到自己是为他的外婆着想,朝着沈固挖下的陷阱就跳。 “第一,乐洋再来的时候在附近旅馆给他租个房间。”省得来打扰二人世界。 “行。”钟乐岑觉得这个要求不算什么。本来房子是沈固的,自家弟弟来了就住是不太合适,何况乐洋也不是省油的灯,能闹腾着呢。 “第二,晚上好好补偿我。” “啊?”钟乐岑后知后觉地明白过来,“我——那可是你外婆!” 沈固哈哈大笑:“你可是刚才说了,我说怎么就怎么,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啊!” 钟乐岑扑上去打他,两人闹成一团,嘻嘻哈哈地到马路边上去打车。 不过沈固这个补偿计划并没在当天晚上就成功,因为左健一个电话,一桩杀人潜逃的案子就把他叫走了,而且这一走,就是二十多天。 59、流产 寂莲在周一的时候客人照例不多, 钟乐岑进门就看见非非趴在吧台上,有点无聊地捣鼓着手中的酒。 “空华没过来?”其实自从上次钟乐洋来做过法, 这里不说彻底干净,至少也能安生个三年五年的, 不过养成了习惯,钟乐岑还是按时过来看看。 “没,老板心情一直都还没好呢。”非非没精打采地趴在吧台上,“乐岑哥,好热啊,怎么自打你弟弟来过之后,酒吧里热了好多。” 钟乐岑失笑。自然了, 乐洋把各个角落里的阴气彻底清除了一番, 自然不会再有那种冷森森的感觉。 “你可真难伺候。” 非非嘿嘿地笑,眼珠子一转凑上来:“乐岑哥,你们家那位呢?” “出差了。”而且一走就是二十多天。每天晚上做了饭都没人吃,感觉做饭也没劲。 非非不怀好意地端详钟乐岑的脸:“乐岑哥, 你得相思病了, 看你这两个黑眼圈。” “胡说!”钟乐岑觉得脸上发热,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脸,“没事我先走了。” “哎哎哎——”非非赶紧拉住他,“乐岑哥别走,陪我说说话呗。哎,上次那个左先生怎么也不来了?那天跟着他的那些人,不是好人吧?” “他是刑警, 上次是在卧底,你说跟着他的都会是什么人?他忙着呢,要不是有任务,怎么会有时间跑酒吧。” “唉——”非非捧着脸叹息一声,“果然,正好是我喜欢的类型。哎,那天他走了我才想起来,上次那个吃生狗肉的客人闹的时候,他不是也来了?” “你记性不错呀。” “那当然。”非非很是得意,“可惜当时连灯都不让开,我没看清楚。早知道是个帅哥,我早就勾搭他了。” 钟乐岑哭笑不得:“人家还不知是直是弯呢,你就乱抛媚眼。” 非非嗤笑一下:“乐岑哥,这事我比你眼神好多了,他肯定是个弯的,一看就是。就算现在不是,以后也会是的。” 钟乐岑无语:“你啊——别总是这样,万一哪天遇见个不吃这一套的,吃亏的就是你!”非非总是喜欢玩这种装0的把戏,俗话说,夜路走多了总会遇上鬼,钟乐岑一直都担着心,生怕他得罪了人或者被人给做了。 非非嗤了一声:“我跆拳道白学的啊!而且我会看,有来头的我不会去惹的。” 钟乐岑摇了摇头,正想再说两句,门口的风铃叮当一声,一个男人走了进来,非非一抬头,眼睛就是一亮,马上站直身子:“您好。” 男人微微一笑,在吧台边上坐了下来:“一杯啤酒。” 非非快手快脚地倒上一杯啤酒,殷勤地问:“我们有用啤酒调制的饮品——金色世界,您要不要尝尝?” 钟乐岑不由得用手按住头。非非这模样他很熟悉,这是又碰上他喜欢的类型了。不过,这个男人——他从手指缝里悄悄打量——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人长得倒是不错,肤色是健康的浅棕色,t恤衫下的身体肌肉也结实而匀称。不过眉眼之间有几分玩世不恭的意思,坐在吧椅上也不好好坐,半歪半靠,好像少几根骨头。但他身上有那么股剽悍劲儿,也说不清是从哪里透出来的,仿佛,跟沈固有点相似。 想起沈固,钟乐岑就有点出神,等他回过神来,非非已经跟那男人聊上了,而且一杯金色世界也摆到了男人面前。男人端起来喝了一口,微微一笑:“好茶,雨前龙井。” 非非一下子睁大眼睛,惊喜万分:“您是行家。” 金色世界是非非自创的饮品,用的是啤酒和茶汁。这可不是广告上做的那种加香精加甜蜜素的货色,用的茶都是真正好茶,一共有四种:狮峰龙井、祁门红、黄山毛峰和铁观音。因为空华自己喜欢品茶,家里又有钱,所以都是托人从原产地搞的好茶叶。不过放在酒吧里其实有点浪费,因为通常客人就是点这个饮品,也喝不出差异来。这位客人是第一个喝了还能明确说出茶叶品种以及采摘时间的人,难怪非非大起知己之感。 男人笑了一下,把长颈杯举到眼前看了一下:“味道不错。” 非非笑得眉弯眼弯,托着腮看着眼前的男人,那眼神很有点脉脉的意思。钟乐岑愁死了。他就是觉得眼前这个男人身上那股劲儿不简单,也不知道非非是太迟钝还是觉得有挑战性,非要去撩拨人家,万一吃了亏可怎么好!不过男人似乎并没有接收到非非含情的目光,慢慢地把一杯金色世界喝完,眼睛却望着吧台里那些各色各样的酒瓶出神。钟乐岑逮个机会把非非揪到一边去,小声说:“你想干吗?” 非非用眼梢撩了男人一眼:“没干吗呀!” 钟乐岑紧皱着眉:“非非,你能不能别这样。” 非非微微冷笑了一下:“怎么样啦?乐岑哥你别管,这个保准也是个弯的,跟你们家沈哥不一样。放心,你不用有什么负罪感。” 钟乐岑无力:“非非,你一定得死抱着过去不放?” 非非哈地笑了一声,脸上却没有什么笑模样:“谁说的,我这不是在寻找新生活吗?乐岑哥你别管我,我现在过得好着呢。什么是过去呀?我还真不知道呢。” 钟乐岑无奈地看着他踩着跳舞似的步子走回吧台,继续笑眯眯地摆姿势,只有叹气:“那我走了,非非你——自己当心吧。” 因为沈固不在家,钟乐岑也没心思做什么饭,随便在超市里买了点方便面和咸菜,准备回去凑和一顿。临到出超市,想想又回去再买了点青菜熟肉和鸡蛋什么的,万一沈固今天回来呢?走到楼下,仰头看看上面,窗户还是黑的,钟乐岑叹口气,懒懒地一步拖一步上楼,走到门口,摸出钥匙开了门,刚跨进门去,还没摸到电灯开关,背后没关的门外突然蹿进个人来,一把就从背后抱住了他。钟乐岑吓了一跳,本能地倒肘去撞:“谁!”背后那人一手捏住他肘关节,钟乐岑只觉一阵酸麻,胳臂上的力气全都没了,那人把他一转,低声笑道:“我。”接着低头就亲了下来。 钟乐岑一下睁大了眼睛——沈固?他仔细去看,黑暗里看不清对方的脸,但那嘴唇是熟悉的,就是身上这味儿…… “你几天没洗澡了?”好容易从沈固怀里挣脱出来,钟乐岑先给了他一拳,“吓死我了,连个招呼也不打就蹿进来,还以为打劫呢!” 沈固笑着反手关门,再打开灯:“还洗澡呢,饭都没吃。” 钟乐岑仔细看他,果然是灰头土脸,而且好大的一股汗味,比几天前又黑了一层似的,轮廓也消瘦了些,硬得像刀刻的,只有眼睛仍然犀利明亮。他一边庆幸自己买了菜,一边忍不住直接推开浴室的门:“洗澡去!” 沈固笑着又亲了他一下,直接钻进了浴室。钟乐岑捂着嘴忍不住笑了一下,然后一头扎进了厨房。除了方便面,家里还有点挂面,钟乐岑一口气打了六个荷包蛋,又加上半捆菠菜,然后把熟肉切一盘子,终于赶在沈固洗完澡出来的时候把饭上了桌。 沈固用毛巾草草擦了擦头发就坐到桌子前面开始扒饭。钟乐岑拿筷子敲敲他的手:“慢点吃。”然后不停地把肉往他碗里夹,“饿了几天了?” 沈固抬头对他笑笑:“三四天没正经吃饭了。那小子跑到山上去了,倒是巧克力牛肉干的给养丰富,我可只有干啃方便面的份。” 钟乐岑一听就懊恼了:“早知道不该买方便面。”吃了好几天了,回家来还吃方便面,这多不好…… 沈固笑着拍拍他的手:“你做的好吃多了。再说还有荷包蛋呢。” “够不够?我再去给你煎几个蛋吧?不对,饿久了不是不该暴饮暴食么。” 沈固大笑:“我又不是长期饥饿。嗯,要不然再煎两个?” 钟乐岑跳起来去开火,一家伙又煎了四个蛋端过来。沈固一扫而空,这才摸摸肚子:“饱了。”钟乐岑刚刚笑一下,自己的肚子突然咕噜一声,沈固惊讶:“你——” 钟乐岑这才想起来,刚才把自己的份也给沈固了:“我再煮几个蛋好了。” 这下轮到沈固懊恼了:“你也没吃?” 钟乐岑笑得很满足:“没事,煮个蛋马上就好。” 沈固站到他背后抱住他:“想我没?” 钟乐岑脸上微微红一下,没吭声。沈固也没追问,只是抱着他。两人贴在一起,听着水在锅里扑扑地响,半天,钟乐岑才小声地说:“不会马上再出去了吧?” 沈固亲亲他的耳朵:“左健放我半天假。” 钟乐岑问了这句话,又有点后悔,赶紧补上一句:“我可不是拉你后腿。”当初好像还是他跟沈固说什么不当刑警可惜了,现在人家干上了,他又出来拉后腿,这可不好。 沈固笑了一声:“我知道。” 钟乐岑觉得脸上火辣辣的,轻轻用手肘顶了一下背后的人:“让开点,热死了。” 沈固欣赏着他通红的耳朵,松手退了一步。他一退开,背后的温度立刻没有了,钟乐岑又觉得有点遗憾,轻轻叹了口气。沈固耳朵尖着呢,笑着问:“叹什么气?” 钟乐岑白他一眼,刚动手把鸡蛋从锅里弄出来,突然防盗门上砰一声大响,沈固一听就知道,是502的防盗门开得太急,撞在自己家的门上:“小庞怎么了?”因为502和503的门离得很近,两家平常开门的时候都是很小心的,现在这么大的动静,庞峰云肯定是有什么急事。沈固迅速过去开门,果然看见庞峰云三步并作两步正往楼下跑,衣服都没穿整齐:“小庞,怎么了?” 庞峰云一回头:“沈哥!你回来了?卢纬打电话来,说他老婆突然肚子疼,可是闹着不肯去医院。卢纬叫我赶紧过去,不行就得硬往医院送!卢纬那声都变了,我听他快哭了,肯定是不好了!” “我们跟你一块去!”钟乐岑已经站在门口,没等沈固说话就先开口。沈固看他一眼,回身套了件t恤:“走!” 卢纬开门时衣衫不整,满头大汗,看见庞峰云和沈固像是见了救星:“峰云!沈哥!快来帮忙啊!小琳不好了,可她就是不去医院!” 张琳正捂着肚子在床上蜷成一团,脸色白得像纸,额头上的冷汗一层层往外渗,就是一声不出。卢纬急得去拖她:“琳琳,咱们赶紧去医院,你这可能是要流产啊!” 张琳死死抱着自己的肚子,摇摇头。嘴唇已经被咬破了,血流在雪白的枕巾上格外的刺眼。她身上的衣服都跟从水里捞起来似的,但就是一声不出。卢纬拉她,她就死命地挣,力气大得惊人,卢纬居然摆弄不了她。庞峰云也不好贸然伸手,搓着手劝说:“弟妹,这不是闹着玩的,你看你都这样了,再不医院,孩子恐怕要保不住的!” 张琳的眼泪唰一下流下来了,发出小声的呜咽,但还是摇头。沈固和钟乐岑在旁边看着都犯急,沈固拨开庞峰云:“卢纬,别说没用的,送医院!” 张琳一听“医院”两个字,立刻又死命地挣扎起来。但这一套对沈固统统没用,沈固一伸手就抓住她乱抓乱打的手臂,刚要用力把她拉起来,张琳的脸色突然一变,像见了鬼似地嘶声叫道:“别碰我!” 这一声实在太尖锐,连沈固也愣了一下。不过他手上的力道并没放松,张琳挣了一下,没把自己的手挣出来,身子忽然向前一栽,哇地吐出一口血来,全吐在床前的白色长毛绒地毯上。沈固一低头,似乎看见那口血里带着点金亮的东西,落在地毯上还动了动,但他再看第二眼的时候血已经渗进了地毯里,并没有别的东西。 张琳吐了这口血,趴在床边上愣了一会,突然猛地坐起身来,野猫似地对着沈固连踢带打:“谁让你碰我的!谁让你碰我的!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来!” 卢纬赶紧过去拉她:“琳琳——” 张琳猛地一抬手,竟然狠狠抽了卢纬一耳光:“谁让你叫他们来的!你是不是想死啊!”这一巴掌用了她全身的力气,卢纬脸上立刻多了三道指甲的划痕。 卢纬惊得呆住了。从他们认识到结婚,张琳从来都是温柔安静的,从来就没大声说过话,更不用说动手打人了。何况还是当着别人的面,这一耳光等于连他的面子也打掉了。不过还没等他有什么举动,张琳已经一头扑在枕头上呜呜哭起来。刚才她疼成那个样子也没哭出声来,现在却是嚎啕大哭,哭得卢纬简直不知如何是好了。 沈固冷静地说:“先去医院。”张琳虽然对他又踢又打,但那种力气对他而言就跟挠痒似的,根本觉不着什么。 张琳呜呜哭着说:“不去!”话音刚落,她就蜷缩起了身体,又捂住了腹部。沈固把她盖在身上的薄被一掀,床单上一滩血迹,正在慢慢地扩大开来。 沈固直接把张琳架了出门。其实她也没什么力气了,只是一路上捂着脸呜呜地哭。卢纬虽然顶着个巴掌印,但毕竟是自己的老婆,忍不住还要安慰她。张琳靠在他怀里哭个不停,死死地抓住他的衣服不撒手。 到了医院,值班医生一看这样子立刻判定为流产,马上把人推进了手术室。卢纬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在走廊上走来走去,不停地打电话,可是打了半天都没人接听。庞峰云过去拉他:“你坐下等。流产不是大病,不会有事的。” 卢纬发泄地把手机摔到椅子上:“怎么她哥的手机停机了!” “谁?弟妹的哥哥?可能太晚了已经休息了?” “不是,是停机,不是关机!要是换号码,怎么也得告诉一声吧!” “不然你有他别的电话吗?” 卢纬想了想:“好像有他服装店里的电话。” 沈固靠墙站着,看看钟乐岑:“饿吗?”连鸡蛋也没来得及吃。 钟乐岑摇摇头,一脸若有所思的表情。沈固摸摸他的头发,朝卢纬走过去:“联系上了?” 卢纬挂断电话,一脸的不可思议:“店里那个人说店已经盘出去了,琳琳她哥哥出国了!” 庞峰云猜测:“出国旅游吧?” “旅游盘什么店?又停什么机啊!”卢纬暴躁起来。沈固过去拍拍他的肩:“别管那个,先看看张琳有没有什么事。” 手术室的门打开,医生走了出来,卢纬赶紧上去:“大夫,我老婆怎么样?” 医生摘下口罩:“大人没什么事,孩子流产了。不过你也不要太难过,这个孩子是有缺陷的,没生下来也是好事。” 卢纬愣了一下:“有缺陷?什么缺陷?” 医生皱眉:“胎儿残缺不全,少半边身体,这样的孩子一般不可能活到足月生产,就是生下来也是怪胎。如果再大一点,产检也能检查出来,到时候还是会劝你们引产。所以你别太难过了。你们还年轻,身体底子也好,再生就是了。倒是病人心情很不好,你要好好安慰她,好好休养。” 卢纬愣在那里,喃喃地说:“有缺陷?怪胎?可是我们做过一次产检,说是一切正常啊。” 沈固叹口气,刚想上去安慰他一下,钟乐岑忽然拉住了他:“我们去看看她。” 沈固微微一怔:“看谁?张琳?” “对。”钟乐岑点点头,“不过,我先去药房买点东西。” 62、牌九 晚上九点是寂莲最热闹的时候。六点端着盘子跑来跑去的送饮料, 非非弯着腰在吧台后面碎冰。一个影子投到碎冰机上,有人淡淡地说:“一杯夏日海滩。” 非非一听这声音就知道是谁, 抬起头来一笑:“怎么,今天不喝茶了?”夏日海滩是含烈酒的饮品, 这个人来过寂莲四次,从来没有点过高酒精的东西,今天这是怎么了? 男人笑笑,在吧台前的高脚椅上坐下来,随手扒了扒头发:“夏日海滩。”这是连话也懒得说了。 非非撅撅嘴,熟练地调好一杯端上去:“心情不好?” 男人端起来一饮而尽,非非睁大眼睛:“你暴殄天物!”夏日海滩是他精心设计的饮品, 虽然用的酒都不怎么名贵, 但调起来还是要花点时间的,这么一口就灌下去,真是牛嚼牡丹。 男人又笑一下:“别那么小气,再来一杯。” 非非转转眼珠, 弯下腰去抽出一瓶威士忌:“要不要尝尝这个味道的夏日海滩?”他在夏日海滩里用的主要是琅琊台, 威士忌的酒精度数就更高,味道也更刺激些。 男人用手抹了抹脸:“随便,你上就是了。” 非非转过身去调酒,脸上露出狡猾的笑容。这算是天赐良机吧?不抓住就太对不起自己了。 “我说,这么多天了,我还不知道你贵姓大名呢?” 酒吧的灯光一般都不明亮,要的就是这种暧昧的气氛。非非把身体从吧台上倾过去, 眼波斜斜的去看男人的眼睛,丰润的嘴唇微微翘起一点。男人的目光在他嘴唇上停留了一会,然后嗤地笑了一声,用手支住头:“名字不过是个代号罢了。” 非非把嘴唇撅得高一点:“你讨厌!” 男人低头笑起来:“你又不是女人。” 非非脸唰地沉了下来,掉头去碎冰,那冰锥在冰块上咔咔地响,男人听了一会问:“你是凿冰,还是想凿我?” 非非转头对他一呲牙:“凿你!” 男人呵呵笑起来,把手臂伸过去:“凿吧。” 非非低头看看这条手臂,短袖衬衫下露出来的肌肉线条清晰,皮肤是健康的金棕色,但是上面有一条长长的伤疤,两边的针脚像蜈蚣一样歪歪扭扭地爬着,还有几处已经淡得看不太出来的,很破坏这条手臂的健美。非非不由自主地伸手摸了一下:“怎么伤的?” 男人不在意地端起酒杯:“刀砍的。” 非非抿着嘴角又摸了两下。虽然有伤疤,但紧致又有弹性的皮肤还是很吸引人的,天热,带了点潮湿的汗意,手贴上去似乎有种吸力。男人一手端着酒杯出神,由着他摸,眼睛似乎透过面前的酒柜看到很远的地方。非非瞅着他的侧面。男人坐在吧椅上一向是懒洋洋的好像没骨头,能靠着就不肯自己坐着,可是现在他坐得笔直,腰背在衬衣下面形成一条线,像是拔出了鞘的匕首。非非忽然就认定了他是想起了另外一个人,一个能让他坐成一条直线的人…… “再来一杯吗?尝尝加伏特加的?”这可是好机会啊好机会,趁虚而入是什么意思?非非用不着去查字典。 男人果然点了点头:“好。” 十一点钟,寂莲打烊。其实一般的酒吧这个时候都还营业,但因为六点还在上技校只是出来打工,所以空华规定十一点钟必须关门打烊。好在来寂莲的一般都是熟客,到了时间也就自觉地离开了。 非非把酒收起酒柜,轻轻摇了摇伏在吧台上的男人:“我说,打烊了。” 男人勉强抬起头来:“打烊了?” “对啊。”非非把酒杯归整起来,“我们十一点就下班了。” 男人扶着头,从口袋里拿出钱包,抽了几张放在吧台上,摇摇晃晃地站起来。非非靠着酒柜站着看他:“去哪里?” 男人回过头来。酒吧里大部分灯已经灭了,只剩下吧台上方的几盏小灯。非非一半脸隐在暗影里,只有一半脸露在灯光下,耳朵上一排七彩的耳钉闪着光,衬得耳根处的一片肌肤润泽光洁。 非非眼睛微微地眯起来,几乎能感觉到投在脸上的目光滚烫灼人。男人又坐了下来,脸上又露出那种懒洋洋的笑容:“你住在哪里?” 非非歪歪头:“不远。” “地方大吗?” 非非嘻嘻一笑:“不算大,不过——床不小。” 男人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会,忽然一撑吧台,直接翻到了非非身边,凑到他耳朵边上吹了口气:“请我去坐坐吧?” 非非在寂莲不远的地方租了间房,房子确实不大,但整理得还挺干净,作为一个单身宿舍来说已经很难得了。不过男人一进门就皱起眉摇摇头:“乱!” 非非不大服气地看看四周:“这还算乱?”六点跟同学合租的宿舍比这乱多了,还有臭袜子到处乱扔呢。 男人轻声笑笑,直接倒在了床上:“嗯,这床还真是不小。” 非非撇了撇嘴。他这二十个平方的小屋子里,也就这张床是奢侈品了,花了他好几个月工资呢。 “我说,去洗个澡,一股酒味。” 男人瞄了一眼小卫生间的门,躺着没动:“酒不是你让我喝的么……” 非非转转眼珠子,笑吟吟地转过身来:“不洗就不洗,可是你要是敢吐在我床上……” 男人仰躺着,一只手枕在头下:“放心,这点酒,吐不了。” 非非笑眯眯地坐到他身边,一只手伸过去解他的扣子。男人躺着没动,由着他摆弄。衬衣敞开,棕色的胸膛袒露出来,带着微微的汗意,在灯光下有润泽的光。非非着迷地伸手抚摸,手掌下的肌肉结实坚硬,心口处在轻轻起伏。非非一只手往下去解他的腰带,另一只手悄悄去床头柜里摸东西。 垫着皮毛的手铐刚刚摸到手里,男人突然抓住了他的手,非非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自己已经被摔在床上,咔嚓一声,左手腕已经被手铐扣住了。 “我靠!”非非脱口就是一句,右腿直接就踢了出去。不过他发力到一半,膝弯被人一切,半条腿都没了劲,右手腕上又是咔嚓一响,手铐全部利用完毕。男人用一条腿压住他下半身,笑眯眯地用两根手指在他脸颊上掐了一下:“反应挺快嘛,练过的?” 非非动动手腕,没几厘米活动范围。手铐是先绕过了床头柱才铐在另一只手上的:“tmd,你根本没喝醉,扮猪吃老虎啊!” 男人捏捏他的耳垂:“错了,我本来就是老虎,倒是你——披着羊皮的小狼,想干什么?” 非非觉得下半身被他压得死死的,想动动都没办法,人在屋檐下,只好咽口气:“我也没想干什么。419嘛,大家你情我愿,你不干就算了,凶什么。” 男人把头埋在他脖子里,嘿嘿笑了起来,呼吸扑在皮肤上热乎乎的,冲得非非打了个哆嗦。男人一只手插到他两腿间摸了摸:“419,嗯,419不错,不过,吃你亏的人不少了吧?看不出来,细皮嫩肉的,居然还练过。你对付谁啊?” 非非被他摸得一阵心浮气躁。男人的胸膛就压在他身上,体温透过薄薄的t恤紧紧贴着他,四周全是混和着酒香的气息,在夏夜里有种格外的刺激。男人的手利索地扯开他的皮带,直接往内裤里伸了进去,非非一惊:“你干什么!” 男人一只手用力把他翻过去,就这么一翻身的工夫,裤子已经被扯到脚底下了。非非大惊之下奋力一脚踢过去,却被男人轻轻松松接住了,反而顺势把身体挤到了他两腿中间,一根手指勾起他内裤的边,人压上来轻轻啃他的脖子:“这么着急?” 非非趴在床上,知道今天是栽了,内裤一扒下来,身后就是一阵微凉。他咬着牙骂了一句,把眼一闭:“你他妈要干就快干,磨蹭什么!干完了快滚!” 男人噗哧笑出声来,慢悠悠地在他屁股上捏了一把:“急什么,我要是说干就干,你受得了?” 非非自从进了这个圈子一直就是1号,从来没当过0号,这时候心里不是不害怕,但还是死鸭子嘴硬:“你他妈哪那么多废话,快点!”他还没说完,男人的手已经摸到他后面了,非非打个哆嗦,下面的豪言壮语全噎在嗓子眼里,咬紧牙关闭着眼把头埋进了枕头里。男人啧了一声,指甲在他脊背上划了一溜:“紧张什么?这么紧,我怎么进得去?” 非非猛地一颤。他也知道越是紧张自己受的伤就越严重,可是怎么也放松不下来。心里又是害怕又是憋屈,眼泪不知不觉地就涌了出来。忽然听见男人笑了一声,身上的压力突然没了,床一震动,男人已经躺到他身边,随手把被子拉过来盖在他身上:“行啦行啦,不是挺硬气么,哭什么?” 非非有几分诧异地扭头看他:“你——” 男人把被子盖住两个人:“睡觉。” 非非简直匪夷所思:“我这样怎么睡?” 男人闭着眼睛笑了一声:“解开了我怕你半夜拿刀子捅我。凑和着睡吧,就冲你小子这坏心,铐你一晚上不算多。” 非非气得直咬牙:“你知道了还跟着我来?” 男人仍旧闭着眼睛,脸上的笑意却渐渐褪了下去:“没什么,有个人陪着睡不是挺好?” 非非真有心咬他一口,可惜活动范围甚小,只好踢他一脚:“我这样没法睡!” 男人一翻身,双腿夹住他的腿,把他往怀里一搂:“就这样睡!” 非非悻悻,但也没别的办法。他以为自己肯定是睡不着的,谁知道在心里骂着骂着,居然也迷迷糊糊睡过去了。似乎觉得只是闭了闭眼,就听见哗哗的水声,睁眼一看,天居然已经亮了,自己浑身上下没一处不酸疼的,尤其两条手臂,保持了一夜举手投降的姿势,已经快麻了。他眨眨沉重的眼皮,看见男人神清气爽地从卫生间里出来:“醒了?” 非非勉强动一下手臂:“解开!” “哦。”男人走到床边坐下来。非非恨恨地说:“钥匙在——”话还没说完,喀地一声轻响,手铐开了。男人手里捏着一根不知从哪里弄来的钢丝,微微一笑:“用不着钥匙。” 非非愣愣地看着他。男人在他脸上拍了拍:“你的床挺舒服,谢啦。” “喂!”非非勉强把半个身体撑起来,对着已经走到门口的男人喊了一句,“把名字留下!我栽也得栽个明白。” 男人的手在门把手上停了停,片刻之后淡淡一笑:“名字不过是个代号……你可以叫我——牌九。” 他声音不大,说得又快,非非还处于半混沌状态,直到门嗒地一声关上,才茫然重复:“啤酒?青啤还是崂啤啊你?” 钟乐岑提着药箱从泛海小区出来。这里头几乎家家都养狗,还都是名贵品种,自打有个客户从台东搬过来,给他介绍了不少生意。今天是来给一家的泰迪做检查,刚生了小狗,说是要补充营养,但刚养了小狗的母狗不愿意让人靠近,费了不少劲才弄完。看看时间,乐洋的火车快要到了。 想起这个弟弟,钟乐岑又是好笑又是头疼。他已经在附近旅馆给乐洋订了个房间,可是那小子一听要住到旅馆去,又是磨又是闹,非让他把房间退了不可。沈固前天又出差了,钟乐岑磨不过他,只好把房间退了,还不知沈固回来怎么样呢。 这么想想就想到歪道上去了,钟乐岑觉得自己脸上诡异地发热,赶紧打消心思把沈固塞到脑袋后边去——去火车站接人要紧。不过他才迈开步,就在小路拐角处一头撞在人身上。说撞上也不恰当,他才沾上人家的身,对方已经迅速闪开,还伸手扶了他一下:“不好意思。” 这下轮到钟乐岑不好意思了:“不,我没注意,对不起。” 对方微微笑了笑,让开路示意钟乐岑先走。钟乐岑歉意地对他点点头,两人擦肩而过。那人穿着宽松的衬衫,下摆在风里微微飘起来,钟乐岑忽然瞥见一个东西,很熟悉的式样,他在沈固那里看见过——双刃匕首的鞘。 钟乐岑脚下不由自主地一停,眼光跟着那人。他这里脚步一停,那人立刻回头看了他一眼,钟乐岑觉得那目光十分尖锐,说不出什么地方跟沈固真的很像。他赶紧扭回头来,却觉得那目光一直刺着后背很不舒服。直到要走出小区了,他才又回头看了一眼,但那人已经不见了。 钟乐岑心里想着那匕首,坐车到了火车站。动车已经到了,钟乐洋提着琴盒站在出站口,一看见他就扑上去:“哥你怎么才来,是不是那个土匪不让你来接我啊?” 钟乐岑无奈地去接他的行李:“沈固出差了。” 钟乐洋大喜:“好啊好啊,那我可以跟你住了呗。” 钟乐岑摇摇头:“随便你,真没办法。” 钟乐洋奸笑着搭住他肩膀:“哥,你跟那个土匪过得不错吧?没我碍眼,二人世界很甜蜜吧?” 钟乐岑的脸一下子红起来:“你从哪学来的胡说八道?” “这怎么是胡说八道呢?那你们过得不好?行,等我去质问那个土匪。” “行了行了——”钟乐岑赶紧拉住他,“我服了你了行不?我们很好。” 钟乐洋这才满意,嬉皮笑脸地搂着他:“哥,这次导师放我一个半月的假,把暑假补上,你陪我玩呗。” 钟乐岑笑着摇头:“算了吧,你不是轮滑就是什么小轮车,我陪不起。” 兄弟两个嘻嘻哈哈坐车回家。钟乐岑掏出钥匙开门:“把东西放下先洗把脸。” 钟乐洋把琴盒放下,大大伸个懒腰:“蔼—土匪不在,真自由啊!” 卧室门几乎是应声而开,沈固站在门里:“说谁呢?” 钟乐洋嗷一声跳到钟乐岑身后:“你怎么在啊?不是出差了吗?” 沈固没回答,眼睛扫一下钟乐岑,后者赶紧把弟弟塞进卫生间,自己凑上来:“什么时候回来的?又晒黑了。吃过饭没有?” 沈固把他的腰一搂拖进卧室,随手关门:“谁是土匪?” 钟乐岑吊着他的脖子讨好地笑:“乐洋胡说的。” 沈固看他一会,突然低下头在他脸上用力蹭:“谁是土匪谁是土匪?”他两天没刮胡子了,说是土匪也差不多,扎得钟乐岑到处乱躲:“你砂纸啊!” 沈固闹够了,坐下来把他抱到腿上:“你把旅馆的房间退了?” 钟乐岑陪着笑,脑子飞快地转动,猛然想到一件事:“我今天在泛海小区看见一个人,身上带着跟你一样的匕首。” 沈固眉头一皱:“匕首到处都能买到。” 钟乐岑抓住这根救命稻草不放:“式样应该是一样的,鞘也是一模一样的。” 沈固略一沉吟:“那人长什么样?” “一米八左右吧……长相倒说不出什么特别的,不过目光很锐利,总觉得什么地方有点像你……” 沈固眉头一跳:“真是那小子到滨海来了?” 钟乐岑好奇:“谁?” 沈固沉吟了一下:“牌九。不过,那小子到滨海来干什么?” 64、又见犬鬼 牌九虽然接下了这桩委托, 但对瓷器他是不懂的:“魂瓶是什么?” 钟乐岑想了想:“魂瓶又叫谷仓罐或者谷仓坛,是一种随葬品, 所以也叫做丧葬罐,是为死者储藏粮食的器具, 算是三国两晋时期比较有代表性的明器吧。” 牌九拿起照片端详了一下:“既然叫瓶啊罐的,应该是个罐子的模样吧?这个好像——是个小门楼的模样。” 钟乐岑点点头:“对的。魂瓶大部分都是瓶口堆塑图案的罐子或坛子,不过74年的时候江西景德镇曾经出土过一件楼阁式谷仓,现在收藏在江西省博物馆,那就是门楼式的魂瓶,形状比较特殊一些,用的着色工艺也非常丰富, 包括青花、釉里红、红釉、青白——”他猛然发现自己已经扯得太远, 不好意思地笑笑,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 沈固揉揉他的头发:“还没说完呢,怎么不说了?”他很喜欢看钟乐岑谈起这些事眉飞色舞的模样,整个人都亮闪闪地发光似的。 钟乐岑有点窘迫地看一眼牌九:“扯远了……” 牌九一直在抽烟, 烟雾遮住了他的脸, 这时候才听他笑了一声:“听嫂子这一说,可真长见识。又是黑瓷又是魂瓶的,看来这东西应该真是挺值钱的。” 钟乐岑微微皱了皱眉,牌九的话在他听来像是没淘干净的米,算不上夹枪带棒,却总有些细沙子,说不准什么时候就硌你一下。 沈固没在意牌九的话, 笑着又揉了揉钟乐岑的头发,笑容里带着宠爱:“这东西他是挺在行的。” 牌九脸色有些暗,把烟捻熄:“怪不得正房大奶奶这么看重这东西。不过她也是个外行,光知道这东西值钱,什么魂瓶什么的根本说不出来。” 沈固漫不经心地说:“这也不奇怪,对他们来说,知道这东西值钱就行了。不过,你打算怎么拿回这东西?” 牌九笑笑,又往椅背上靠:“还能怎么拿?她是怎么拿走的,我就怎么拿回来呗?” 沈固眉头一皱:“这可是违法的。” 牌九噗哧笑了出来:“组长,要是能走合法渠道,找我们干什么?” 沈固头疼地看着他:“你爸同意你干这个?” 牌九脸色一下阴了下来:“他?他只要有他那个引以为傲的大儿子就行了,管我干什么。” 沈固没再说话。牌九沉默了片刻,咧嘴笑笑:“我说组长,你可变多了。” 沈固微微抬抬眼皮:“是么?” “当然了。换从前,你可不会跟我说这么多话。”牌九故意盯着钟乐岑上上下下地看,“是因为嫂子的缘故吧?果然温柔乡就是英雄冢啊。” 钟乐岑的脸腾地红了,沈固正要把话头拦下来,他却笑了笑,伸手大方地挽起沈固的手臂:“是啊。其实我也没想到,沈固有时候居然还真挺碌摹! 沈固一挑眉:“拢俊 钟乐岑脸上还是绯红的,手却在底下掐了他一把:“就是的!” 沈固无奈地一收手臂,把他的手夹住:“脾气见长啊你。” 牌九默默地看着,又点了一支烟。沈固转头皱皱眉:“你烟瘾又大了!” 牌九笑笑,把烟又掐了:“没,这不今天高兴么。” 沈固摇摇头:“算了,你反正是主意,油盐不进惯了。不过我还是得说一句,小心点,这个活,有机会换就换了吧。跟你爸赌什么气,再赌气,他不也是你爸?” 牌九低下头,半晌笑了笑:“我知道了。” 出了烧烤店,牌九就告辞了。沈固给了他康佳花园的地址,让他有空过来玩,然后就带着钟乐岑往车站走,一面威胁地紧了紧手臂:“我说,你胆子很大啊?居然敢当着我兄弟的面说我拢苦牛磕闼翟趺窗彀桑俊 钟乐岑悄悄看他一眼,心想这人果然不可能事事都精明,在有些事情上还是比较迟钝的:“什么怎么办?我说你两句还不行啦?” 沈固笑着轻轻拍了他一下:“行,怎么不行,天大地大老婆最大!” 钟乐岑拿眼瞪他。沈固笑过了,神情渐渐沉重下来。钟乐岑轻轻捅他一下:“怎么了?生气了?真小气。” 沈固笑笑,把他不怎么安份的手抓住。天色已经快黑了,倒是没有人注意:“不,我在想牌九。这小子怎么会退役,又怎么想起来去当私家侦探!” 钟乐岑把下巴靠在他手臂上:“就许你退役,不许人家退啊!” 沈固脸色微微沉了沉:“如果不是那件事,我也不会退役。牌九比我还小三岁,二十七是当打之年,怎么会退役?” 钟乐岑有点后悔,在他身上蹭了蹭:“对不起啊——” 沈固摸摸他的头发:“算了。退就退了,我现在倒是担心,私家侦探这一行有很多见不得光的行为,牌九那小子一向无法无天,我怕他掉进去。” 钟乐岑犹豫:“军队里出来的……” 沈固失笑:“牌九那小子可不管是哪里出来的。那小子在连队当兵的时候就是呲毛炸翅儿的主儿,天天给班长找麻烦。不过他射击格斗样样出色,他们连长爱才,心想不如送出去好好磨炼磨炼,就送来参加选拔。选是选上了,这小子还是不服管教,最后是队长跟他叫板好好收拾了他一顿,才算有个服的人。他家里的事我听他说过一点,他爸小时候有个青梅竹马的小女朋友,后来被家里压着嫁给了当地的大户人家,他爸一伤心就离开了老家到外头闯世界。事业干得挺大,也娶了老婆,但是感情一直不好,据说是经常吵架。后来他妈妈死了,他爸回老家一趟,居然把以前那个女朋友给娶回来了。听说是嫁的男人死了,费了很大力气才让婆家答应她改嫁,但是不能在本地呆着,所以就跟他爸回来了。” 钟乐岑认真地听着,感叹:“多戏剧性,这么多年了,终于能在一起,多好。” 沈固苦笑:“听起来是好,但对牌九来说就不好了。因为他爸妈关系一直不好,牌九本来就有点不着家——你知道,青春期的逆反心理嘛,学也不好好上,整天的打架逃学……后来他那个继母带过来一个儿子,比他大一岁,据说是挺不错的,学习也好,人也规矩,他爸就特别的喜欢这个儿子。要说这也不容易,毕竟不是自己的儿子……但是有这么个人比着,牌九就更不招他爸待见,他就更逆反……所以说他这个性格也是在家里养成的。高中毕业他爸准备送他出国,他偏要当兵……总之越是不让他干的事他就越要干,当初在队里没少因为这个挨罚,第一次出任务的时候还差点遇险,回来我还把他揍了一顿——总算那一次得了教训,之后老实了一点。我怕现在没人管得了他,万一闹出了格没法收拾。” 钟乐岑眨巴眨巴眼睛,觉得无可置喙,于是保持沉默。手机很合时宜地响了,钟乐岑接起来,里面传来钟乐洋欢快的声音:“哥,你们在哪逍遥快活呢?” “胡说!你在哪呢?” “哦,我赶完场子啦。空华说请我们吃饭,我就不回去了,你们过二人世界吧!怎么样,你老弟我识相吧?跟我嫂子说,回头请我吃饭哈!” 钟乐岑赶紧把手机挂断了,但钟乐洋声音太大,沈固耳朵又太好,那句“嫂子”很清晰地钻入他的耳朵,于是他露齿而笑:“他说什么?” 钟乐岑觉得腿有点发软,想从沈固身边跳开去:“没,没什么,乐洋瞎说的……” 沈固继续保持露出八颗牙:“是吗?” 钟乐岑鼓起勇气反击:“刚才那个牌九还这么叫我呢……” 沈固凑到他耳朵边上:“怎么,有意见?” 钟乐岑觉得他灼热的呼吸全吹在耳朵里,半边脸都热得能煎鸡蛋:“没……” 沈固满意地把手滑到他臀部摸了一下:“这还差不多,等着,回去收拾你!” 钟乐岑觉得嗓子有点干,拼命低下头掩饰通红的脸,一路坐车回家,总觉得沈固的手还在刚才那个部位放着没动,热乎乎的好像还在隔着裤子烫他。 康佳小区斜对面正在建新住宅区,地基打下了,资金又不到位,就扔在那里了。沈固和钟乐岑从224车上下来,就从建筑工地抄近路穿过去。天已经黑了,沈固走了几步,突然把钟乐岑拉到身后,对着前方一个角落沉声喝道:“谁!” 角落里很黑,钟乐岑看不见什么,但凝神听去,似乎有种喘息声,夜色中听来颇有点毛骨悚然的感觉。沈固掏出衣兜里的微型手电打开,一道光柱射过去,钟乐岑一惊:“犬鬼!” 角落里一堆建筑垃圾,空隙里卧着一条浑身乌黑的大狗,手电光射到它身上,它只是从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咆哮声,似乎想站起来,却没能成功。钟乐岑从沈固身后伸出头来,手里紧捏着虎骨:“小心——” 沈固护着他往后退了几步:“这东西受伤了。” 钟乐岑闻了闻,空气里果然好大一股血腥味:“怎么回事?” 沈固摇头:“别管了。让它自生自灭去吧。” 钟乐岑犹豫地往后退。犬鬼挣扎着想站起来,但站到一半又颓然倒下,碧绿的眼睛已经没了神采,虽然努力想睁开,却一点点地在合上。钟乐岑停下脚步:“它好像……伤得很重……” 沈固看他一眼:“什么意思?你不会还想救这东西吧?小心被反咬一口。” 钟乐岑又跟着他走了两步,终于还是站住了:“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伤了它,要是就这么放着不管……会死的。” 沈固叹了口气:“这东西会咬死人的吧?” 钟乐岑在口袋里摸了摸:“我还有一张束灵符,而且我看它伤得很重,应该没什么力量再伤人了……” 沈固无语,然后护着他走了过去。犬鬼的眼睛已经闭上,腹部急促地起伏着,呼吸时断时续。乌黑的毛皮上沾着泥水灰尘,脏得不成样子,后背上长长一道伤口深可见骨,血已经干涸在皮毛上,结成一块块的。钟乐岑谨慎地先将束灵符贴到了犬鬼腹部,这才小心地触摸一下伤口:“这么深——” 沈固看了一下:“刀伤。奇怪了,这东西不是很凶么,什么人伤得了它?” 犬鬼在束灵符贴上的时候挣扎了一下,但眼睛张开一线又无力地合上。沈固皱着眉,到底还是脱下衣服把犬鬼包了起来,为防万一,用领带先把嘴捆上,然后搬了起来:“走吧,家里好像还有点红药水。” 犬鬼扛在身上居然还有点份量,比普通狗轻一些,但体温跟普通狗差不多。沈固也没怎么特别放轻动作,但犬鬼对此也只是微微睁一睁眼,并没有挣扎的意思。回到家,沈固直接把它丢到了浴室地上:“打开热水器去。” 钟乐岑不放心地叮嘱:“小心别把束灵符冲掉了。” 温热的水冲下去,地砖上出现一条条黑色和红色的水流,大约是热水刺激到了伤口,犬鬼突然睁开眼,凶恶地盯着沈固,沈固左手拿着花洒,右手一握,金铁之英从掌心里冒出来,闪着威胁的冷光:“想怎么着?” 犬鬼嘴上捆着领带,看起来很是滑稽。它看了沈固一会儿,头又垂下去,放弃了反抗。沈固嫌恶地皱皱眉:“看见没有?中山狼!” 钟乐岑蹲在一边叹口气:“总不能就看着它死了……” 沈固一边冲洗伤口一边摇头:“职业病。你以为这是你治的那些宠物?” 钟乐岑撅撅嘴,递过干毛巾。沈固给犬鬼擦了擦,搬到客厅:“拿药来。不过,这东西不是式神么?也用药?” 钟乐岑仔细翻一下伤口旁边的毛:“按说普通刀也伤不到它。现在它其实是灵体受到了伤害,以至于必须借用一个实体来让灵体休息。药只能治一下实体的伤,至于灵体的伤,让它自己慢慢恢复就行。” 沈固皱眉:“什么时候能恢复?”或者说,恢复到几分的时候会对人造成普通狗以外的威胁? 钟乐岑思考一下:“可能时间会比较长。看伤口这么深,灵体受到的伤害也是相当的。估计短时间内也就是只普通狗吧,顶多——稍微凶点儿。” 沈固点点头,在伤口上涂了药,用纱布缠好:“行。等伤好点就扔出去,别等着全好了再咬人。” 钟乐岑瞅瞅昏昏欲睡的犬鬼:“等乐洋回来,让他再给下几个符束缚一下。” “下了符也不能就这么放着。”沈固四面看了一下,“你诊所里没狗链什么的?要结实的。拴藏獒的比较好。” 钟乐岑摇头:“我哪有这个。再说狗其实很通人性,它知道你对它没恶意,不会随便咬人的。” “那是普通狗,这个可不是。”沈固翻箱倒柜找出几根结实的绳子,把犬鬼的腿捆上,另一头拴在桌子上,“放这么个东西在家里,睡觉都不踏实。” 钟乐岑笑眯眯地看着他忙活,等他忙完了,凑过去抱住他手臂:“那不是有你吗?” 沈固轻轻在他屁股上拍了一下,搂着他坐在沙发上看着犬鬼:“这东西不是拿了十握剑吗?怎么还会伤成这个狼狈样?” 钟乐岑沉思地看着已经睡着的犬鬼:“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十握剑这种东西,拿了未必就是好事。” 沈固赞同地点头:“没错。我老婆还是很智慧的嘛。” 钟乐岑脸上一红,捣他一肘子:“跟你说正经的呢!” 沈固拦腰把他抱起来:“我说的就是正经事。来吧,咱们算算帐吧?” 钟乐岑双脚悬空,赶紧抱住沈固的脖子:“算什么帐啊!” 沈固抱着他往卧室走:“难得你弟弟那个电灯泡肯留点时间给我,当然要好好利用。” 钟乐岑睁大眼睛:“家里还有这个东西呢——” 沈固不屑:“不就一条狗么。”脚跟把门踢上,直接亲下去。钟乐岑挣扎着从嘴唇间隙挤出几个字来:“那是犬鬼,不是普通狗——” 沈固直接扯开他的腰带,把手伸进去:“顶多小声点呗。” 钟乐岑被他一下抓到重心,立刻软了:“你真烦人……” 沈固威胁地在他脖子上啃了一下:“你敢这么说,你完蛋了!” 钟乐岑扭动身体方便他把自己的裤子拽下来:“你咬人——属狗的!” 沈固利落地把他的扣子解开,低头果然咬了一下:“错了,我属虎的。” 他咬得不用力,钟乐岑觉得痒,嗤地笑了出来:“你就是——”话没说完,声音突然拐了弯,“你——” 沈固在他胸前轻轻啃咬,腾出一只手把自己的衣服也脱了:“小声点,外边可是有听的……” 钟乐岑赶紧捂住了嘴,声音里带了点水汽:“你轻点——”天气很热,沈固身上有点汗意,微湿的皮肤贴上来,仿佛立刻就跟自己的吸合在了一处,融为了一体,连对方的心跳似乎也能清晰地感觉到。 沈固挑起眼睛看了看他,有点恶意地舔了舔,又稍微用力地咬了一口。钟乐岑脱口叫了一声:“疼!”眼睛里有了点委屈的神情。 沈固安抚地抚摸他大腿内侧细腻的肌肤,一边移上去吻他:“乖——” 钟乐岑扁起嘴,拒不合作。沈固轻声笑,隔着内裤轻轻抚弄他:“生气了?” 钟乐岑脸色渐渐潮红,从喉咙深处轻轻发出呻吟声,眼睛也潮湿起来。沈固看着他沉醉的表情,眼神也温柔起来,拉开那条已经有点碍事的小内裤,正想把手进一步深入,突然大门响了一声,有人拖拖拉拉地进来,接着就响起了钟乐洋惊讶的声音:“式神?哥你在哪儿?空华喝大了!” 66、不是魂瓶 “刘先生, 请问你刚才说的姓范的女人是谁?” 刘文城,也就是来找死者周娜的那个男人, 现在抹得脸像花猫一样坐在椅子上。对于沈固的问题,他吭吭吃吃回答不出来。沈固皱皱眉:“刘先生, 要知道你提供的任何线索都可能对我们破案有帮助。周女士死于心肌梗塞,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我们将以心脏病猝死做出结论。” 刘文城稍微抬起头,眼睛在黑瓷魂瓶上转了转,半天才吭吃出一句:“我不知道,娜娜也可能……不过她立过遗嘱,说她的东西身后都留给我。” 小黑子眉头一下皱了起来, 毫不客气地说:“反正东西都是你的, 她死不死活不活就无所谓了吧?” 刘文城似乎是打定了主意,反而硬气了起来:“警察同志,话可不能这么说。我和娜娜是相互把对方立做遗产第一继承人的,两份遗嘱我这里都有。再说心肌梗塞是你们说的, 也不是我说的。” 小黑子气得就要跳起来, 沈固压住他,拿起黑瓷魂瓶:“既然这样,我们可以走了。” 刘文城急了:“那是娜娜的东西!你们凭什么拿走?” 沈固淡淡地说:“我们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件瓷器是一位姓范的女士从她丈夫那里继承的遗产之一,而周娜女士涉嫌财产来源不明,因此这件东西我们必须先予封存。” 刘文城一下子急了,跳起来拦在沈固前面:“那是我们的东西!” 沈固用一只手提着那魂瓶在半空中不紧不慢地晃:“是吗?那请说明这东西的来历。” 刘文城的眼珠子就跟着沈固的手在晃,恨不能把那魂瓶吞到肚子里去的模样, 半天,他终于吞吞吐吐地说:“这个东西,是娜娜的朋友送给她的。” “是什么朋友这么慷慨呢?” 刘文城犹豫了半天,终于还是坐了下来:“我说,我说就是了……” “娜娜以前……你们既然知道这东西的来历,肯定也知道,娜娜被人包养过。不过那不是她自愿的啊!那时候我们特别困难,做生意赔了,欠了一大笔钱,娜娜没办法……那老家伙有的是钱,想娜娜想了半年多了,出手倒也挺大方的,给我们把债还了,娜娜就跟了他。老家伙对她还不错,但是他家里的老婆太厉害,还上门去打过娜娜。后来娜娜手头活动了点,就想离开。老家伙不让,说娜娜如果给他送终,将来就把家里的传家宝给她。” 小黑子点点魂瓶:“就是这个?” 刘文城看他的手敲在魂瓶上,几乎要跳起来:“那个是宋代的瓷器啊!敲裂了!” 沈固把魂瓶放回原来的箱子里:“不要担心,我们不会损毁东西。你接着说。” 刘文城悻悻地说:“还有什么好说的。老家伙怕娜娜不放心,就把这东西拿到他给娜娜买的房子里放着。后来有一天他突然死了,听说是跟老婆吵架,一激动,脑溢血死了。娜娜知道老家伙死了他老婆肯定不会放着房子什么的都给娜娜,而且老家伙的老婆娘家有个人在当地做什么官的,那是人家的地盘,讨不了好,就带着这东西先到了滨海。我一直是在外地打工。我们说好了,我在外头站住脚,老家伙死了,娜娜就带着东西先到别的地方躲一躲,等老家伙家里不追究了,再去跟我会合。前天……前天我忽然接到娜娜电话,说话有些颠三倒四的,说她觉得房子里总有人在盯着她,她害怕什么的……我也怕是老家伙的老婆雇了人来难为娜娜,就叫她赶紧到我那儿去,可她说她走不了,叫我赶紧过来,我就赶紧买了火车票赶过来,谁知道……” 沈固一扬眉:“她为什么说她走不了?有人限制她的行动吗?” 刘文城迷惑地摇头:“这我也不知道。娜娜说她病了,光是哭,哦对了,她还说老家伙要回来找她什么的。不过我估计她那是病得糊涂了,老家伙要回来找她,除非是成了鬼!”说完,他自以为幽默地干笑了两声。 沈固和小黑子可没心思附和他的冷笑话。刘文城笑了两声就把后面的吞回去了,嗫嚅着说:“警察同志,事情就是这样。娜娜以前身体是很好,但我也听说过有人感冒就引起心肌炎什么的,所以她也可能是心脏病死的。不过这瓷器确实是老家伙留给她的,这算是她的东西吧?不算来源不明吧?” 小黑子厌恶地看他一眼,故意刺激他:“这可不一定。除非有本人的书面赠予,否则人家那边起诉的话,这东西就是人家的。” 刘文城立马跟打了鸡血似的跳起来:“起诉?姓范的女人还敢起诉?老家伙说不定就是她故意弄死的,娜娜说不定也是她雇人害的!” 沈固冷冷地说:“你不是说周娜女士可能死于心脏病吗?” 刘文城愣了愣,结巴道:“我,我刚才也是顺着你们说的,娜娜她以前没心脏病,不过,也许……” 沈固算是看清楚了他的嘴脸,站起身来:“刘先生,现在案情正在调查中,我们希望你能继承配合我们。” 刘文城眼睛只看着魂瓶:“那这个东西……” 沈固考虑了一下:“这东西我们可以先留在这里,但你必须留在本市配合我们调查。” 刘文城露出为难的表情,在嗓子眼里嘀咕了几句,终于还是答应了:“不过警察同志,这案子你们什么时候能结案?还有这东西,最后会判给娜娜吧?” 小黑子瞪着眼,很想给他一拳,最后还是忍住了,走到门口,才用力呸了一声。 “你觉得是那魂瓶有问题?”钟乐岑一边问,一边剥一个咸鸭蛋黄放到沈固粥碗里,惹来钟乐洋嫉妒的斜视,钟乐岑只好给他也剥一个。 沈固一口下去,粥就少了半碗。这几天他们在现场反复勘查,但确实没有找到第二个人留下的痕迹。柳五是个严谨人,只认证据,但沈固总是觉得周娜死时的姿势有问题,所以还是对钟乐岑兄弟提起了。 “死者当时的姿势,就像是被人往前拖,而且她头对着床,这魂瓶就藏在床盒子里。死者是被活活吓死的,如果什么也没看见,她害怕什么?只是法医在尸体上没有检查出任何外伤的痕迹,所以没有证据。” 钟乐岑皱起眉:“你是说,有东西在拖着她,但那不是人?” “如果是人,不可能不留下痕迹。” 钟乐洋插嘴:“这好办啊,拿张符纸在死者手腕上擦一下,有没有痕迹一目了然。” 沈固苦笑一下:“按理说办案子这种态度很不正确,不过,现在这种事我想不信也不行了。乐岑又说那是个魂瓶,我现在听着这名字都起疑心。” 钟乐洋哈哈大笑:“这就对了嘛,要不然怎么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呢?” 钟乐岑无奈地看一眼弟弟,问沈固:“我能跟你去看看吗?” 沈固说这话的意思就是想让他去看看,刚点了点头,手机就响了,小黑子在电话里没好气地说:“沈哥,今天那个刘文城一早就来嚷嚷了,说魂瓶丢了!” 沈固带着钟乐岑兄弟赶到泛海小区,刘文城正拉着小黑子不撒手:“伍警官,真的丢了,我都不知道怎么丢的,你们得给我找回来啊!” 小黑子烦他烦得要死,勉强忍着气听他叫唤,一见沈固来了如同见到救星:“沈哥你过来了——哟,钟哥也过来了?这位是——” 沈固简单介绍一句就进了屋子。屋子里一切摆设都跟前几天毫无两样,只是床盒子掀开着,柳编箱子敞开,魂瓶无影无踪。刘文城跟着进来,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沈警官,我就中午出去吃了个饭,回来屋子里什么异样也没有,睡起午觉来我想再看看东西,打开床一看——东西就没了!” 小黑子跟过来,小声在沈固耳边说:“窗台什么的都检查过了,没有留任何痕迹,门锁也没有撬过的痕迹。” 沈固回头问刘文城:“你在滨海有熟人吗?或者周娜有熟人吗?” 刘文城拨浪鼓似地摇头:“没有。当初就是因为在滨海没人认识她娜娜才过来的,房子也是现买的。” 沈固在屋子里转了一圈,窗台上装着防盗窗,不撬是根本不可能进来的。小黑子在一边说:“这个小区有保安,陌生人进出都要登记,就是中午一点到一点十五分保安交班,来接班的这个因为要送孩子上学,一般晚来一会,所以大概有十分钟左右没人。作案的人看来很熟悉这小区的情况,而且盯了很久了。十分钟撬门拿东西走人,手脚够快的。” 沈固突然想起一个人,脸色立刻就不好看了,过了一会才说:“你在这里再看看,问问小区有没有什么摄像头可查,我是想带乐岑去看看那尸体。” 带着钟乐岑兄弟走出小区,沈固立刻拨了个电话,但电话里甜美的女声告诉他: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他沉着脸挂断,转头对钟乐岑说:“问一下寂莲的人,牌九这些天有没有过去?如果有,能不能给我联系上?” 钟乐岑愣了一下:“你说是牌九把魂瓶——” 沈固咬着牙冷笑了一下:“十分钟,那小子有这个本事。你之前不是在这儿碰见过他么?他早就来踩点了。无法无天,是他干得出来的事!” 钟乐岑小心地劝他:“我现在给非非打电话,要是找到人,你别那么着急啊。” 沈固怒气冲冲:“能不着急吗?如果周娜真是因为那魂瓶死的,那牌九呢?恐怕到时候死他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钟乐岑给寂莲打了个电话,说了几句挂断了,抬头看着沈固:“我问过非非了,他说牌九这几天没露过面,要是看见人,他会马上给我打电话。” 沈固虽然着急,但这时候也没办法:“走,先去看看尸体。” 柳五对于沈固把两个外人带来很不满意,但也不好说什么,毕竟沈固是负责这个案子的。尸体放在冷藏柜里,脸上还凝结着那个恐怖的表情。钟乐洋背对着柳五掏出一张符纸在周娜的手腕上擦了一下,再翻过来看看——纸上有一层明显的黑色。钟家兄弟两人对看一眼,脸上的表情都不大好看了。沈固看他俩的样子心里就一沉,跟柳五打了个招呼就把两人带了出来:“是有——” 钟乐洋表情难得严肃:“是。人都死了好几天了,还能留下这么明显的颜色,这鬼的怨念不算小。” 沈固一拳砸在手心里:“这魂瓶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如果是传家之宝,应该从前也没出过事才对,怎么这次就出事了?” 钟乐洋摇头:“不。也许并不是没死过人,只是都被定性为病死了。而且以前没出事,不能保证这次不出事,这种东西的出现是没什么规律的。” 钟乐岑一直在沉思,这时候才轻声说:“那个魂瓶到底是什么模样的?照片上看不清楚。” 沈固猛然想起来,赶紧把自己看到的图案说了一遍:“你说魂瓶是给死者储存粮食的,可这个瓶子根本没有瓶口,就是个封闭的,怎么能装东西?” 钟乐岑手指按着太阳穴想了想:“也可能,这不是魂瓶。你说的像蛇一样的图案,可能是蟠虺纹,而素面上有小圆点叫做乳钉纹,这两种都是古代玉器上的装饰图案。” 沈固对此确实一窍不通:“总不是说这是玉吧?”玉和瓷器他总还能分清。 “不。我是说,这些图案不该在魂瓶上出现,这说明我上次的判断是错的,这不是魂瓶。” “那是什么东西?” “蟠虺纹就是蛇,乳钉文代表星空……但是这两种图案组合在一起……” 钟乐洋在道术上比哥哥强得多,这些杂学旁收的东西却是远远不行,两个人就都看着钟乐岑。钟乐岑喃喃自语:“蛇在古代人眼中其实是长生的标志,因为蛇能蜕皮,所以古人认为它能一次次的重生。你说那像个牌坊,牌坊应该只有门头,下面是空的。瓷器上用两种不同的图案来装饰,说明是用乳钉纹来代表了空的那一部分……门的下面是星空,门的下面是星空……” 钟乐洋小声插嘴:“会不会说这门是在星空之上?” “在星空之上?什么门在星空之上?” 钟乐洋被问住了,底气不足地说:“广寒宫?” 钟乐岑无奈地摇了摇头:“别胡说了。” 沈固沉着脸听他们说了这半天,还是个不得头绪:“你慢慢想,我先安排人找牌九。哪怕这小子担个盗窃的罪名,也比莫名其妙死了强!” 非非放下钟乐岑的电话,心里不大舒服。牌九好几天没出现过了。上次沈固出现,牌九那表情——他一看就明白,这是正主儿。那表情要多露骨有多露骨,真奇怪沈固居然没发现,果然人不能事事精明,总有反应不过来的时候。 “非非,你怎么这么个表情?”六点伸着头看他,“谁惹你了?” 非非摸摸脸:“怎么了?” 六点咂咂嘴:“真该弄面镜子给你照照,那表情,跟灌了一缸醋似的。” 非非变脸:“胡说八道!西点店的东西送来没有?” 六点吐了吐舌头,掉头跑了:“我去看看。” 非非郁闷地趴在吧台上——难道真是这种表情?切!他也是阅人无数啦,会吃醋?吃醋这两个字怎么写?再说了,这才认识多久?世界上真有一见钟情这种事?呸! 自我安慰着,非非很无聊地熬过了一天,直到十一点准时打烊,懒懒散散地回到租的房子。打开门,他一只手关门一只手去开灯,灯光啪地亮起来,照见地板上躺着的人,吓得他脱口叫了一声。那人懒洋洋地把头撑起来:“回来了?” 非非怒视他:“你怎么跑进我家来的?” 牌九不在意地笑笑:“开了门就进来了。” “你——”非非指着他,“你私入民宅!” 牌九又躺回去:“对啊,怎么样?” 非非气得说不出话来,猛然想起钟乐岑的叮嘱,赶紧去摸手机,刚刚找到钟乐岑的手机号,眼前人影一晃,牌九已经无声无息地到了眼前,一把把手机夺了过去:“给谁打电话?” 非非吓了一跳,这人怎么没半点声音的? “你管我!手机还我!” 牌九看了一眼,直接把手机卡抠出来揣兜里了:“今天别打电话。” 非非愣了一下,本来要跳脚的,却被他声音里的悲伤惊了一下:“你,你说什么?” 牌九重新躺回去,看着窗外的夜空:“今天别打。明天我就走了,等我走了,你再告诉他们。” 非非迟疑一下,坐到他身边:“你喜欢沈大哥吧?” 牌九仍旧看着夜空,半天,笑了一下:“是啊,你眼睛尖。” 非非看他一会,回身去把灯关上,回来在他身边也躺下:“你追过他?” 牌九沉默良久:“没有。我以为他不是。” 非非也不说话了。两人躺了很久,直到月亮升上来,能从窗户里看见。今天正是十五,月亮既圆且大,黄得像金子做的。牌九忽然坐起身来:“嗨,今天晚上收容我一下呗?” 非非有点想笑:“行啊,不过你睡地板。” 牌九轻轻在他脸上捏了一把:“太小气了吧。我去洗个澡。对了,我带了件行李过来,放在你那桌子上了,是件瓷器,别给我砸了,要回去交差的。” 非非对着他的背影吐了吐舌头:“就给你砸了!” 牌九笑了一声,关上了卫生间的门。非非继续躺着,看月光照进他的屋子,一直照到桌子上。虽然没开灯,屋子里也还是挺亮的。桌子上那东西是个盒子,非非好奇心起,对着卫生间里喊了一声:“能看看吗?” 牌九在里头答了一句:“随便,就是别砸了。” 非非一骨碌爬起来去打开盒子,黑乌乌的一件东西,他一时没看清楚是什么,于是把眼睛凑得很近。月光从侧面照在那东西上,就见那黑色的东西渐渐亮起来,尤其是下半部分,呈现出夜空般的深蓝色,而在上半部分,一直漆黑的颜色里渐渐浮出红色来,非非把眼睛贴得更近,发现那红色慢慢变成三个字。他突然发出一声尖叫,牌九听到声音猛地蹿出来,却只看见他仰天倒下去…… 68、前生 吹打声越来越近, 送殡的队伍迤逦而来,人数不少, 看来是个大户人家,但送殡的人群里却没有什么哭声, 只有几个丫环打扮的隔一会儿假哭几声。 “我们怎么到这儿来了?”沈固贴着钟乐岑耳边问。刚才掉进湖里,他连水都没感觉到,就啪达一下掉到了地上。要不是他反应快用手撑了一下,垫在下头的钟乐岑非被压扁不可。 钟乐岑没去看那支送殡的队伍,只是左右地看着街道:“我怎么觉得,这个地方很眼熟……” “你不说这是三生泉吗?不会到了你的前生吧?但是我们怎么回去?”这地方已经看不见什么烛火了,而且竟然天光明亮, 根本不像之前的城市那样包围在一片黑暗之中。 钟乐岑望着一个方向, 随口说:“如果只是我的前生,你进不来。总觉得这里很熟,我们往前走走。” 沈固跟着他走,心里一阵奇怪:“难道我和你的前生是在一起的?” 钟乐岑刚才只是顺口一说, 这时候突然反应过来, 也呆了:“真的……这,这怎么可能呢?” 沈固四面看看:“可是我怎么不觉得眼熟?” 钟乐岑突然用手一指:“前面!”沈固抬头一看,街道上一扇黑漆大门,门楣上的匾额是:罗府。钟乐岑直勾勾地盯着那两个大字,喃喃地说:“罗府,罗府,罗……” 沈固的目光却被另一个人吸引住了, 那人隐身在街道暗处,眼睛紧张地望着送殡队伍走来的方向,手里握着一张符纸。街道上没有什么人,但他却好像根本没有注意到沈固和钟乐岑,全神贯注于前方慢慢走近的送殡人群。电光火石般,沈固一下子想起那张脸在哪里见过:“我见过他!我高中毕业去考军校之前,这人经常在我家附近出现——”沈固的后半句话咽了回去,因为眼前这人穿着的衣服分明是电视上古装戏里才能见到的,虽然模样完全就是那个人,但……这个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活过这么久吧? 钟乐岑一直在看着匾额发呆,被沈固叫了一声才转头看向角落里的男人,定定看了片刻,突然脱口而出:“左穆!” 沈固吃了一惊:“什么?”左穆,这个名字——设计金玉大厦的那个萧轻帆的助理不就叫左穆吗? 钟乐岑双手按住了太阳穴,整个人都因为剧烈的头痛蜷缩起来:“罗靖,罗靖!” 沈固吓了一跳,赶紧把他抱在怀里:“怎么了?你说谁?” 黑漆大门内突然传来一声凄厉的尖叫,钟乐岑仿佛爆发般大力甩开了沈固,一头就冲了进去。门还关着,他就那么直接穿过门消失了。沈固大惊之下赶紧跟上,到了门前他习惯性地伸手推门,手却直接没入了门中。这违反物理规律的事实让他愣了一下,才像钟乐岑一样直接走了进去。里面是个打理得很简单的院子,分为东西两边,西边是垂花门,东边却是一堵高墙,尖叫声就是从西边传过来的,钟乐岑的身影却正消失在东边的墙里。沈固赶紧跟过去,只见东边小院里有一间房子,门窗上都钉着木板,钉得房子像个棺材一样。此时窗户上的木板掀开着,钟乐岑呆站在院子里,沈固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正看见一个拖着条铁链的黑衣人将身体没入门板里。打开的窗口上挂着个笑眉笑眼的小布偶,笔法灵动笔画却有些歪斜,加上被微风吹得摇摇晃晃,就显得那笑容十分诡异。沈固到现在还是一头雾水,走过去小心地揽住钟乐岑:“怎么回事?” 钟乐岑缓缓地说:“那是鬼差来勾魂。” 沈固摸不着头脑:“勾魂?勾谁的魂?” 钟乐岑微微闭了闭眼睛:“我的。”他突然转过身来盯着沈固的脸,“你为什么进到我的前生里来?除非,你的前生也在这里?你是谁?罗靖吗?” 沈固完全茫然:“罗靖?谁是罗靖?” 这时候,一个年轻人从他们身边跑过,直接撞开了钉成箱子的房门,立刻,他大叫一声,扑了进去。沈固只听里面两个人的声音时高时低,听不太清楚,却觉得身边的钟乐岑身体轻轻颤抖。一滴温热的东西滴到手背上,沈固猛然发现钟乐岑哭了。他正要说话,钟乐岑已经睁开眼睛看着房门:“他就是罗靖。” 沈固抬头看去,刚才的年轻人跟着一个人出来,那人手里握着把剑,胸口鲜血淋漓,剑上也沾着血迹,但他仿佛没感觉到疼痛,表情平静地从墙上的小门出去了。钟乐岑目送他走出东院,目光转回到沈固胸口,沈固不由自主地按按胸口上的胎记:“你说——这是——”他就是那个人?那就是他的前生? 钟乐岑径直走进了屋子。沈固也只好跟着他进去。阳光从门窗处照进来,照着床上那个人。钟乐岑凝视着那张平静的脸,低声念道:“取我眼中血,还你心头肉,一执百念生,自作还自受。罗将军,你无后之兆因我而生,今我还你一子,我们两清了。” 沈固不是很明白他念了些什么,但心里却一阵阵发凉,忍不住一把抓住钟乐岑的手:“究竟怎么回事,你倒是给我说明白!” 钟乐岑转头看着他,眼光悲哀中带几分疏远:“我只想赔你一个儿子,万想不到这一世最后一次动用法术,仍然只是徒伤人命而已。罪孽无数,红莲地狱,正为我辈而设,佛法无边,为何独不能渡我……” 沈固对他最后几句话更是莫名其妙,但钟乐岑眼中深重的悲哀让他心里发疼,一把紧紧抱住他:“你说什么呢!什么地狱,你做什么了就要进地狱?你没做过什么坏事,不会进地狱!” 钟乐岑表情平静,泪水却顺着脸流淌:“难怪我克父克母,寿只三十,原来都是前生注定。可是前生我又做过什么?为什么就会天生凶煞?天生天生,天为什么要把我生成这样的大煞之命?” 沈固烦躁地打断他:“什么命!我最不信的就是这东西!” 钟乐岑微微仰起脸看着他,露出一个隐约的笑容:“你还是老样子,不信命。” 沈固觉得一口气堵在胸口上不去下不来。为什么他根本都记不起来? 西院里突然传来一声凄厉到不像人声的惨叫,钟乐岑低声说了一句:“鬼子。”挣脱沈固的怀抱走了出去。沈固怀里一下子空了,心口突然间一阵剧痛,比子弹穿透身体还疼,疼得他几乎弯下腰去,强忍了片刻,他才勉强直起腰追着钟乐岑走出去。刚刚走出东院的小门,只见一条暗赤色的光从西院里蹿出来,直接冲出了大门。钟乐岑看着,叹了口气:“竟然逃了,也不知又到哪里投胎去了。” “那是什么?” “我召的鬼胎。因人召鬼,所以召来的鬼胎也像你,这样都杀不死。” 沈固按着胸口,刚才的痛楚已经渐渐平息,他心里却别扭得要命——什么叫召来的鬼胎也像他?还杀不死?不是想把他也杀了吧? 他们在这里站着说话,罗靖已经端着一支蜡烛又出了西院,因为失血过多,他的脸色苍白,步履也有些摇晃。进入东院,他把门锁上了,过了一会儿,东院里腾起熊熊火焰。钟乐岑痴痴看了一会儿,轻声说:“原来你前世是这样死的……” 沈固觉得这话题诡异非常,而且夹杂着东院的哀号,西院的歌声,大门外送殡的吹打声,格外的令人后背发凉。最主要的是,他现在还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能大略地猜到,自己这个前世一定做过对不起钟乐岑前世的事,所以才让钟乐岑这样伤心。 火越烧越大,眼前的景物渐渐晃动起来,一阵风带着烟火气冲过来,沈固本能地拉住钟乐岑往后一退,也就是眼睛闭上再睁开的工夫,眼前的景物突然消失,他和钟乐岑已经又站在湖边,身上干干爽爽的没有半点水,倒是钟乐岑脸上还有泪痕。 沈固半天不知道该说什么,虽然记不起来,可前世就是前世,对不起人家就是对不起人家,这是没法抹煞的事实啊。可是问题是,他真是很冤枉啊,他几时做过对不起钟乐岑的事了?为什么莫名其妙就背上了这么个大黑锅! “我们回去吧。”倒是钟乐岑先说话了,抬手指指远处,“烛火快要灭了,我们得快点。” 空华站在没开灯的酒吧里,担心地注视着盘膝而坐的钟乐洋。说实在的,钟乐洋实在不适合这种坐法,头发挑染着,耳朵上戴着发亮的金属耳钉,t恤衫上是流氓兔,牛仔裤上还有破洞,怎么看,都不适合这种五心朝天的古典坐法。屋子里就点了这么一支蜡烛,烛火笔直向上,连晃也不晃一点,火苗顶上有微微的一点绿色,照着钟乐洋低眉垂目的脸,居然有种宝相庄严的感觉。他额头上一直在不停地渗出细微的汗珠,好像燃烧的不是蜡烛,倒是他的精力。 看看空荡荡的屋子,空华觉得自己背后有点发凉。刚才钟乐岑和沈固牌九三个大活人在符阵里弯来绕去地走,突然间烛火一暗,再亮起来的时候三个人就都已经躺在了地上,看上去跟死人没什么两样。再看看躺在一边的非非,屋子里等于是两个活人守着四个死人,万一要是他们回不来……空华不敢再想。 蜡烛已经燃到一半,突然间烛火猛地一晃,符阵中央一下子多了两个人,不,确切地说,是两个半透明的影子。钟乐洋突然睁开眼睛,手指对着两人一点:“归位!”两个影子一下子消失,地上的牌九动了动,外面的非非发出一声□□,同时睁开了眼睛。 钟乐洋坐着不动,只对着牌九沉声说:“我哥呢?” 牌九噌地坐起来:“他们被死魂发现了!” 钟乐洋脸色唰地变了,面前的烛火也立刻晃了晃:“怎么回事?” 牌九把情况简单说了一下:“我找到非非以后,本来想回到原来的街道去看看,可是再也找不到地方了。” 钟乐洋脸色极其难看,地上的烛焰也晃动得更加厉害。空华赶紧提醒他:“蜡烛!” 钟乐洋低头看了看晃动的烛火,深吸口气,重新低眉闭目坐好:“我哥能回来,我得等着他。要是沈固都保护不了他,就不如去死了!”声音听起来很坚决,却微微有些颤抖。 蜡烛一分分地矮下去,直到变成一堆烛泪,火焰也越来越微弱。瓷器上的鬼门关三个字本来十分显眼,这时候也渐渐黯淡下去。钟乐洋闭着眼摸出一柄寸把长的小木剑往自己手腕上一抹,血一滴滴落到烛火上,每落一滴烛火就明亮一下,瓷器上的三个字也就随之明亮一下,但这效果也只不过能支持几秒钟,等到下一滴血滴下来时烛火已经再次黯淡,那三个字也就随之黯淡。空华虽然不明白,这时候也知道钟乐洋是在用自己的血支持着早就该烧完的蜡烛,维持鬼门关不关闭。 窗外的天色已经透出点鱼肚白了,钟乐洋的脸也发了白。其实他失血并不太多,但体力却似乎比鲜血更迅速地在流失。突然间他身体往后一仰,烛火熄灭,屋子里一片漆黑。空华赶紧打开灯,只见牌九已经接住了钟乐洋,钟乐洋脸色惨白双目紧闭,嘴角挂下一条血丝。空华心里飕一下揪紧了:“怎么样?” 牌九脸色铁青:“他没事,可是——”他话还没说完,地上的沈固突然坐了起来,直接伸手就去拉旁边的钟乐岑:“乐岑?” “啊?”钟乐岑好像大梦初醒,张开了眼睛,“非非和牌九回来了吗?” 空华噗地吐出一口气,这才放下了心:“回来了,可是乐洋累坏了,非非也还没醒。” 钟乐岑给弟弟把了把脉:“是精血消耗太过了,一会就醒。非非是因为魂魄离体太久,至少得睡上一天才行。” 空华这下是彻底放心了:“那就好。我接非非到我家去,还好照顾。乐岑你们——” “我们回家。”钟乐岑站起身来,满脸的疲倦,想把弟弟扶起来。沈固沉默地过去直接把钟乐洋抱了起来:“走吧。” 牌九两边看了看,终于还是说:“我送非非。” “哎,”空华指着地上的瓷器,“这东西怎么办?” 钟乐岑沉吟了一下:“这东西不能留,太过诡异,我都搞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做出来的,留着它,还会出事。” 牌九什么也没说,直接抬腿就是一脚,瓷器砰一声倒在地上,碎成了两半,里面洒出无数灰白的粉末,还带着种隐隐的血腥气。空华愣了一下:“这是什么?” 钟乐岑低头看了看:“是骨灰,而且可能不止一个人的。这东西要埋到地下去,不能留在酒吧里。” 空华打了个冷战:“这事我来办。” 沈固看一眼牌九:“东西碎了,你怎么回去交待?” 牌九毫不在乎:“就说是周娜打碎的。委托人只说把东西弄回来,没说过要完整的。” 沈固点了点头,再看一眼钟乐岑:“走吧。” 钟乐岑没说话,点了点头,出门打车去了。这时候天色已经微明,出租车司机看了半天这三个人,还是载了。钟乐洋在半路上就醒了,眼还没睁开就轻声叫了一声:“哥——” 钟乐岑摸摸他直冒虚汗的脸:“对不起,我回来晚了。” 钟乐洋笑笑:“没事,回来就好。” 车停在小区外面,沈固把人抱上楼放在沙发上,钟乐岑轻声说:“放到床上去吧。” 钟乐洋抗议:“哥,我又不是重病号,就是累了点,现在已经好多了。” 钟乐岑点点头:“我去做早饭。”一头扎进厨房里去,还把门关上了。 钟乐洋在沙发上坐起来,摸着下巴看沈固:“我说,发生什么事了?” 沈固沉着脸,半天才说:“我们看见了三生泉。” 钟乐洋一下子睁大眼睛:“三生泉?你们居然看见了三生泉?啊,你们看到了前生?” 沈固咬了咬牙:“看见了。” 钟乐洋扒着沙发背,满脸求知欲:“看见什么了看见什么了?别告诉我没事,要是没事,我哥才不会这样对你,快点说啊!” 沈固狠狠瞪了他一眼,终于说:“你哥说,他前世是我害死的。” 69、荒唐招祸 “噗哈哈哈哈——”钟乐洋毫无形象地拍着沙发背大笑, 满屋子都是他毫不掩饰的幸灾乐祸的笑声,连犬鬼都被惊动, 抬起头来看他。 沈固阴沉沉地看着他:“很好笑?” 钟乐洋抹着笑出的眼泪:“我说你对我哥这么好,敢情是上辈子欠他的啊?” 沈固脸色更难看了:“我对你哥好是因为我喜欢他, 不是因为上辈子欠他什么!” 钟乐洋吐吐舌头:“你凶什么?开个玩笑而已嘛。” 沈固有心掐死他。个小p孩,净添乱! “哎——”钟乐洋不知死活地追问,“这么说你上辈子还给我哥殉情来着?” 沈固更郁闷了。殉情这么能加分的事,他怎么死活都想不起来呢? “没问题啦!”钟乐洋很豪放地拍拍他肩膀,“你上辈子都给我哥殉情了,我哥心那么软,顶多生几天气, 肯定会原谅你啦!你再对我哥好点, 没事没事。” 厨房门一开,钟乐岑从里面走出来:“饭做好了,你们吃吧。我去诊所了。” “你还没吃呢。”沈固上前一步拦住了他,“就算你再怎么生气, 也不能不吃饭。” “我不想吃。” “那你就别去诊所!在家里休息, 什么时候饿了什么时候再吃。放心,我出去,不会在你眼前晃。”沈固把声音放柔和,“晚上要买什么菜?我带回来。” 钟乐岑低着头被他推到饭桌前面,半天才说:“你也先吃饭。菜还是我出去买好了。” 钟乐洋悄悄对着沈固做了个鬼脸,狗腿地凑上去:“哥,今天别去诊所了吧?我头晕死了, 你陪我睡一会呗?而且非非魂魄离体那么久,我看下午咱们还是过去看看他比较好。” 钟乐岑摸摸他的头:“有点发热,你喝点粥赶紧睡觉,下午——是得过去看看非非,我就怕他会留下什么后遗症。” 沈固阴森森地看了钟乐洋一眼——死小孩,趁火打劫呢。好吧,等他先把人安抚好了,再来跟小p孩算帐。 沈固草草扒了碗饭就直奔局里去了。鬼门关这样的事,也只能跟左健说,看看周娜的事情怎么结案。刘文城一听说瓷器碎了,如丧考妣,嚷着要告警察执法不力,不过左健轻飘飘地来了一句:“听说那边正在追究周娜偷窃家传瓷器的事情,刘先生是不是能配合一下?”立刻就把他压了下去,赶紧表示对瓷器的事并不知情,也不嚷着要告了,灰溜溜就跑了。 “鬼门关?”左健把办公室门关上,“你们居然生魂入鬼门了?” “对。” “我的天,怎么也不带我去!” 沈固无语了。果然不愧是天师,思考方式也与众不同。敢情进鬼门关是件很好玩的事? “你们在里面都看见什么了?”左健一脸的激动,“你那兄弟性子也太急了,怎么就把东西砸了?好歹也让我见识一下!” 沈固决定无视他的胡言乱语,倒是突然想起一件事来:“我们在三生泉里看见了左穆。” “三生泉!”左健震惊了,“你们看见了三生泉?我怎么就没跟你们一起去!三生泉是什么样子?据说三生泉上开的莲花都是青色的,是不是真的?” “我说我们在三生泉里看见了左穆!”沈固提醒他重点。 “左穆?”左健总算收敛了一下狂热的情绪,“就是你们上次说的参与金玉大厦设计的左穆?对了,我回去在族谱里查过,倒是有这么个名字,但是隔着我已经五代了,怎么可能活到现在?还有你们在三生泉里看到的那个,也叫左穆?” 沈固皱起眉。刚才左健在说话的时候,他突然想到了什么,但要去抓的时候却又溜走了。左健看见他的表情,立刻住了声。沈固用手敲着桌边:“这里头有点问题。当时我们在三生泉里,乐岑管那个人叫左穆,说是他前生认识的人,当时应该是在收魂,这说明,这个人就算不是你说的那个左穆,至少也会道术。” 左健点点头:“不过姓左而又会道术,恐怕跟我们左家也脱不了关系。” “不过还有更奇怪的事,那个人的脸,我见过。” 左健不以为然:“三生泉嘛,那是你的前世。” 沈固摇头:“不,这个人的脸,我是在现在见过的。” 左健惊讶:“现在?” “对。”沈固回忆一下,“我上军校之前,在我家附近见过这个人,大概一年总能见个三四次。” 左健托了托下巴:“也许是巧合。” “你忘了养阴阵?” 左健这一次真的要跳起来了:“你怀疑养阴阵养的会是那个左穆?” “我只是觉得这样就能串起来了。” “等等等等,”左健伸出一只手,另一只手夸张地捧住头,“让我想想——你是说你在三生泉里看见的那个左穆利用养阴阵活到了现在?所以你曾经在现世见过他?嗯嗯嗯,金玉大厦的养阴阵就是养他的,那他就有可能是我那个五代之前的前辈。因为不是我们本家的,也没什么人特别记得他,据说当时他没怎么学家传的道术,而是去从军了。假设就是他,那么养阴阵破后他就不可能再活,要么他就得再设一处养阴阵,要么他就得死。不过养阴阵要设起来也不是容易的事,金玉大厦当年光建就花了两年,现在突然被你们破了,他想立刻再弄出个养阴阵来也不太可能。对了,萧轻帆不是和他一起出国但却是一个人回来的么?那就是养阴阵被破的结果了。不过他难道就这么死了?总觉得没那么简单吧。” 沈固灵光一闪,提出了一个连自己都觉得大胆的设想:“如果他在萧轻帆体内呢?” 左健的下巴直接要砸到自己脚面上,但随即被他托住了:“有可能!”他表情立刻严肃起来,“如果他真是养阴不成就走舍,那么左家就不能不管了。” “走舍?” “就是你说的这种灵魂侵入他人体内的事,俗话叫鬼上身,而且是强行的鬼上身。这是违法的。” “违什么法?” “天师业内安全法。” 沈固觉得头有点疼:“妖监会规定的?” 左健严肃地回答:“妖监会只管妖怪,不管天师。安全法是天师理事会制定,专用来规范天师的行为的。像走舍这种事属于严重违法,必须要管,否则我们左家也要负连带责任。” “那你还真得好好查查这个左穆,既然说他没学你们左家的道术,他怎么又会养阴阵什么的?” 左健挠挠头:“这——我回去查。不过,你们既然在三生泉里看见了他,说明前世你们是同时的,你也想想,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固有点尴尬:“我什么也想不起来。” 左健奇怪了:“进入三生泉,前世的所有记忆都会回来,你怎么会想不起来?” 沈固苦笑:“我确实什么也想不起来。” 左健再次挠头:“我发现发生在你身上的怪事还真多。那钟少总想得起来吧?” 沈固沉吟一下:“最好现在别去问他。” 左健恍然:“想必是他前世不太好?得,那我先回去查,不管怎么说是左家的人,我们应该首先负责。” 沈固看看没有什么事了:“左队,我——今天想请假。” “有事?”左健还是很贴近群众的,“那行,你回去吧,有什么事我再打电话。” 出了局里,沈固在街上有点漫无目的地走。他想回去,但见了钟乐岑该说什么?说对不起上辈子我害了你?可是他甚至还没想起来到底是怎么害了人家的,说这些隔靴搔痒的话有用吗?不过想归想,他的脚还是不大听使唤地往家的方向走去。 门锁着,沈固一下子想起来,钟家兄弟两个一定是去空华家看非非了,他还不知道空华住在哪里。 叹口气,掏出钥匙开门,楼梯上却突然有了动静,沈固回头看了一眼,这脚步声又急又飘,这人急什么呢心神不定的? “沈——沈固?” 沈固有些出乎意料,上来的人居然是萧楠。 “怎么是你?” “我,我……”萧楠有些心慌地往身后看了看,“我有点事,能进去说吗?” 沈固皱了皱眉,没什么心情跟他说话:“有什么话就说吧。” 萧楠往屋里张望了一下:“你那个天师朋友在吗?” “你找乐岑?” “啊,简品跟我说他是个天师,再说你们不是把大厦里的怪物都除了吗?我,我有点事想让他帮我看看。” “他不在家。” “我等他行吗?” 沈固看看他。萧楠气色不怎么好,比起订婚宴那天也不过才一个多月,他脸色就又青又白,眼圈尤其明显发黑,而且说话的时候一副心神不定的架式,不时地往身后看。 沈固沉吟一下,终于还是推开门:“进来——乐岑?”楼梯上传来熟悉的脚步声,虽然比平时慢,但他还是马上就听出来那是钟乐岑的脚步声。 “你回来了?”果然是钟乐岑,看见沈固稍稍加快了脚步,“这就下班了?这位——不是萧楠先生吗?” “啊,是,钟天师你好。”萧楠这会完全没有第一次见到钟乐岑的骄傲样了,居然搓着手问了个好。 “乐洋呢?” “乐洋回去了。刚才他有个同学打电话来说——”钟乐岑看萧楠一眼,不说下去了。 沈固皱皱眉:“萧楠有事找你,说要请你帮忙。咱们回家说吧。” “萧先生有什么事?”让萧楠在沙发上坐下,钟乐岑还是习惯性地倒了茶放在三人面前,这才说到正事。 萧楠捧着茶杯,像怕冷似地紧抱着,还没说话,先尴尬地咽了口唾沫:“那个……有件事请钟天师帮忙……” 钟乐岑等着他的下文,结果他干咽唾沫又不说了,沈固终于不耐烦:“有话就说,没事就走!”耽误什么时间。 萧楠被他一喝,倒说出话来了:“有三个人——不,可能是三个东西跟着我!” “三个东西?”钟乐岑被他说得莫名其妙,“萧先生能说得再清楚点么?” 萧楠脸上终于起了一层叫做不好意思的红色:“那个……我前一阵子在一个夜总会,认识了一个……一个男人……” “然后呢?”钟乐岑也被他吞吞吐吐憋得够呛,忍不住催了一句。 萧楠把眼一闭,全部倒了出来:“我当时……有朋友说男人其实也……劝我说马上就要结婚了,结完婚就没自由了,不如趁婚前多玩玩,所以我就去了。” 钟乐岑皱起了眉,沈固低声说:“你要是不愿意听,就让他走吧。” 萧楠一下子叫了出来:“钟天师,你得救救我,我怕我会死啊!” 钟乐岑叹了口气:“萧先生你接着说吧。” “我当时……我就挑了一个,人家都叫他小彭。出来卖的反正都是花名,我也没细问,就……就跟他做了。当时觉得不错,所以后来……过了一天我又去找他。反正就找了几次吧,我觉得也就是这样了,而且我那几天身体也不好,就没再去。结果过了几天身体稍微好点,朋友叫我去酒吧玩,我在那儿又碰见了小彭。我……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反正,又跟他做了。做了之后回家又觉得身体不舒服。当时我也没在意,可是过几天去俱乐部玩台球,居然又看见那个小彭在里头做招待。他看见我就缠着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那天不想跟他做的,结果又跟他做了,跟吃了迷魂药似的。第二天说陪我未婚妻出去玩的,结果她一看见我就说我气色不好什么的,我自己也觉得身体特别虚。我就怀疑那个小彭有什么问题,心想以后一定要躲着他。谁知道之后我只要晚上出去,总能碰见他。而且每次碰见他到最后都会跟他做,想不做都不行,最后肯定都会做的……” 沈固听得直皱眉头:“说重点。” 萧楠额头上冷汗直冒:“再后来我白天出去也能碰见他了,而且无论到哪都能碰见,我就觉得不对劲了。然后我到原来那个夜总会去打听了一下,人家居然说根本没这个人。我问我朋友,他们居然也说从没见过他,每次我跟小彭说话的时候,他们都在注意别的事,所以从来没看见过有这么个人!一次两次是凑巧,所有的人都没注意,这不是鬼吗?” 钟乐岑简单地说:“鬼不太可能白天出来。你接着说,还有什么?” 萧楠迟疑了一会,还是摸出一个u盘来:“前几天,他们直接在我家里出现了,只有我能看得见他们。” “他们?”沈固扬了扬眉,“你刚才说的只有一个。” “是,但是我后来发现,他们是三个,长得一模一样。我爸整天忙集团的事不大回来,我妈天天跟她那些朋友打麻将什么的也就晚上在家,这也就算了,可是家里整天佣人出出进进的,居然都没一个人看见他们……我知道这事糟了,所以前天晚上我……我在外头有套房子,里头装了摄像头,有时候……有时候我带几个女的去……” 沈固厌恶地看了他一眼:“行了,往下说吧。” “我,我带他们三个去了那套房子,打开了摄像头……结果……镜头里头只有我一个人……你们……你们要不要看看?” 钟乐岑沉默地接过u盘,打开了电脑。文件打开,□□喘息的声音立刻传出来,可是偌大一张水床上,翻腾的却只有一个萧楠。但是看他的动作,分明又是左右逢源…… 萧楠看着自己的演出,脸皮再厚也尴尬了。钟乐岑却专注地看着,看完了又回放。突然间,他把镜头定住,指着一个地方问沈固:“你看这是什么?” 他指的正是镜头里萧楠的腿间。沈固厌恶地问萧楠:“这是在干什么?” 萧楠喃喃地说:“是,是有一个在给我……用嘴……” 沈固凑近仔细看了看,完全没有任何痕迹能证明萧楠所说的,外人眼里看来,是他极其诡异地在一个人高潮。 “看不见,但他射出来的东西不见了。”沈固把镜头放慢推进了一次,看出了问题。 “对。”钟乐岑关掉了图像,直接把u盘扔给了萧楠,显然也觉得恶心,“这不像鬼。他们的活动习惯已经很诡异,而且一模一样的三胞胎鬼?那出现的机率实在太低。要知道一般死后的人要成鬼并不容易,需要有相当的力量使他留恋阳间,三胞胎同时因为留恋阳间而成鬼?这样的事我还没听说过。更别说还会在白天出来。” 萧楠打着哆嗦:“那,那这是什么东西?” 钟乐岑摇头:“我现在也不知道。不过,今天你怎么能出来的?” “不知道。今天早上起来没看见他们,所以我赶紧过来了。” 钟乐岑想了想:“你走到什么地方都能碰到他们,说明你身上有东西能让他们找到你。” 萧楠立刻混身上下的摸:“是什么东西?” 钟乐岑低头想了想:“这很难说。如果他们还出现在你家里,那也许是你家里有东西。” “那你们去我家看看行吗?”萧楠的架式快哭出来了。 钟乐岑轻轻叹了口气:“好吧。” 71、冷战结束 钟乐洋虽然是个超级大灯泡, 但灯泡也有灯泡的好处,比如说黑暗的时候, 它能带来光明。而现在,这个超级大灯泡不在, 沈固才突然发现,当他和钟乐岑之间陷入冷战的时候,没人能出来缓和一下气氛。 其实要说是冷战呢也没有多冷,日子还是一样的过,钟乐岑既没罢工不做饭,也没划清界限搬出去住,甚至沈固跟他说话他也一样的回答, 可是他脸上总没有笑容, 沈固看了心里就难受。但是他一时也想不出来什么办法——安慰人不是他的强项啊。所以到了晚上,他还得把被子铺到沙发上。 钟乐岑洗漱完了出来,就看见沈固在沙发上铺开被子,心里突然的一阵不高兴。他没说过让沈固搬出卧室, 是沈固自己搬出来的。满心的不痛快, 他一脚把卧室门踹上,拉开窗户,对着涌进来的冷空气大口呼吸。 沈固的心随着门的一声大响紧了一紧。这算是——怎么回事?他迅速把自己今天的一切行动回顾了一下,没发现有什么会惹钟乐岑生气的地方,于是满怀疑惑和烦恼地躺下睡了。 睡到半夜,沈固醒了。屋子里特别安静,他听见钟乐岑在里屋咳嗽, 于是翻身起来,到门口敲了敲门,然后把门推开一条缝:“乐岑?” 钟乐岑闷在被子里,在床上堆成一堆,半天才闷闷地说:“我想喝水。” 热水器已经关了,沈固重新打开,端着个杯子站了七八分钟,倒了杯热水。钟乐岑喝了一口,抱着杯子发愣。沈固担心地看他:“不舒服?” “我冷。” 沈固一摸他额头,果然有点微微的热:“你有点发烧。” 钟乐岑闷闷地不说话,沈固把被子拉上来裹住他:“多喝水。” 不说还好,一说,钟乐岑直接把杯子塞回给他,翻身躺下:“不喝了。” 沈固无奈,在床边坐下来:“喝点好不好?发发汗,明天就好了。” 钟乐岑沉默半天,隔着被子踹了他一脚:“我说我冷,听不懂啊!” 要说沈固当然不是傻子,只不过所谓关心则乱,又说“当局者迷”,加上自三生泉出来就难免的有点内疚,所以脑子就有点乱。不过聪明人犯糊涂也就是一时,钟乐岑这一脚踹上来,倒把他踹明白了,为防万一,低下头又问了一句:“我搬回来?多一个人暖和点。” 后边这句其实是句废话,钟乐岑拉下被子露出头来狠狠瞪他一眼:“随便。” 随便的意思,就是可以。沈固连被子和枕头也不去搬了,直接就进了钟乐岑的被窝,然后把人抱住了。钟乐岑手脚确实都冰凉,沈固把他包在自己怀里,再用自己的手握住他的:“好点吗?” 钟乐岑过了半天才轻轻说了一句:“你以前对我没这么好过。” 沈固知道那个“以前”说的是什么时候,于是怀揣着胜似窦娥的委屈陪着笑说:“咱们不提以前的事了行吗?” 钟乐岑轻轻呼了口气:“是啊,都是以前的事了。久得你都不记得了,可是我还记得。” 沈固心想让话题这样继续下去情况不妙,于是果断地低头来了个深吻:“你喝点水好不好?不然明天严重了还得吃药,是药三分毒,对身体不好。” 这些话当然也都是废话,但得看是从谁嘴里说出来。钟乐岑点了点头,沈固拿过杯子,先把他用被子裹住了,才把杯子送到他嘴边。喝完了水,两人也都没了睡意。钟乐岑眼睛望着窗外的月光,轻声说:“你有没有问过左队长,关于萧楠碰上的那个东西……” 沈固搂着他,手在他睡衣里有一下没一下地摸。其实他真睡在沙发上顶多也就算一夜半,可是现在怀里再抱着人,却好像分开了很久似的,真不愿意谈论萧楠来浪费时间。不过既然钟乐岑要说,那么只好跟着说呗:“问过了,可是左健也想不出有什么三胞胎的妖怪,要么是狐狸精?” 钟乐岑摇摇头,把冰凉的脚掌贴到沈固腿上:“狐狸精会有味道。” “什么味?狐臭?” “那是低等的狐精才会散发出来的。修行深些的会有香味。” “香味?”沈固想像一下那种味道,觉得不可思议,“怎么会是香味?” “你知道灵猫香吗?那是一种珍贵香料,可是如果你闻过刚从灵猫身上取出来的灵猫香……会臭死。” “听说龙涎香就是抹香鲸肚子里不消化的食物?” “真正的龙听见会气死的。那不过是人们为了推销香料借用的名称罢了。不过这可以说明,从野兽身上提炼出来的香料原来可能都不太好闻。” “哦,这么说的话狐臭会转为香味我也可以理解了。” 钟乐岑轻声地笑出来,笑声在安静的夜里格外的动听。沈固把他再搂紧点:“好容易又看见你笑了。” “你真想不起来了?” 沈固老实回答:“真想不起来了,除了突然胸口疼得厉害。” 钟乐岑伸手摸了摸他胸前的胎记:“原来我觉得特别不甘心,为什么你就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呢?” 沈固无奈地握住他的手:“那现在呢?” “现在我觉得想不起来也挺好的,至少你还记得这一剑,够了。” 沈固刚松了口气,就听怀里的人又抛出一句:“可是我前世说过,不想再看见你了。” 沈固低头在他耳垂上磨了磨牙:“你敢!” 钟乐岑戳他:“你还跟以前一样霸道。” 沈固心想完了,这黑锅得背一辈子了:“怕你跑了,不得不霸道点。” 钟乐岑再次笑了出来,把耳朵贴在他胸前听着他的心跳:“谁叫你搬到沙发上睡的?” 沈固现在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那不是一时糊涂么。” “哼!” “我错了。”沈固赶紧低头认罪,“别翻腾,掀了被子小心着凉。” 钟乐岑打个呵欠,在他肩膀上找了个舒服点的位置:“没事,现在不冷了。” 沈固听着他的呼吸,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乐岑——” “唔?” “我好像确实在萧楠家里闻到一种臭味。” 钟乐岑一下子睁开了眼睛:“什么臭味?” “很难分辨,而且我们走的时候就已经很淡了,又被他家里点的香混着,我很难说清楚。如果非要说……倒像是尸体腐烂的臭味。” “尸体腐烂的味?” “只能说是有点像,因为我也分辨得不是很清楚。” 钟乐岑皱起眉:“尸体……难道真是鬼?不对啊,萧家每一处都很干净,萧楠身上也没有手印,不可能是鬼啊……” “算了。”沈固后悔挑起这个话题,“有什么事也明天再想,你现在要好好休息,先睡觉。不是有那个沾灵符么?等萧楠再见过那几个东西再说。” 不过沾灵符并没有起到预想的作用,因为过了一天,沈固就接到萧楠的电话,兴高采烈地说钟天师的符真管用,那三个东西再也没出现过。 “奇怪了……”钟乐岑莫名其妙,“那明明是沾灵符,又不是驱鬼符,怎么会有那种作用?” 沈固耸耸肩:“萧楠说他这两天身体也好了,要感谢你呢。” “奇怪了……”钟乐岑百思不得其解,“这怎么回事?” “你管他呢。”沈固把粥碗往他眼前推推,“赶快吃饭。中午吃什么了?没有凑和吧?回头我得去问问小来。就算萧楠走运吧,没事就不要管他了。” “我中午吃得挺好。可是那三个精怪——姑且这么叫吧——可能还会去害别人。” “那也不是你不吃饭能解决问题的。回头我们可以再去萧楠家看看,但是你现在要吃饭。赶快吃!” 钟乐岑嘀咕了一句:“专制。” “说什么呢?”沈固磨着牙问。自打从三生泉回来,他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就这样也能被说专制?看来真是得欠一辈子了。 钟乐岑对他翻个白眼,全无惧色。沈固无奈地叹气:“现在觉得你和乐洋那小子是兄弟了,翻白眼看人的动作一模一样。” 钟乐岑正要说话,沈固的手机响了,左健声音急迫:“马上过来,杭州路15号,马上!” 沈固立刻打车赶过去,杭州路正在施工建新楼,已经快七点了还灯火通明。远远的沈固就看见一群人围在工地外面,沈固眯起眼睛看过去,高高的塔吊上坐着个人,两腿悬在吊臂外头。 “又一个爬塔吊要钱的。”司机似乎见惯不惊了,闲闲地等着沈固掏钱,“要说现在这些包工头也真是,农民出来打个工也不容易,干了一年,拖欠人家工资,逼得人寻死觅活的,非得闹大了才能挤出钱来,唉!今年这都第几起了,快成惯例了。” 沈固却觉得不对。爬塔吊讨工钱的事今年确实发生过好几起了,其实大部分人都不想死,只是想把事情闹大,惊动了记者,靠舆论去把工钱讨回来,就像司机刚才说的,快成惯例了。但如果真是这样,左健为什么要急火火地把自己叫来? 左健在人群最外头,一看见沈固就把他拉到了角落里:“你看上面。” “上面那个人?” “不!”左健拉着他换了个角度,“仔细看,那人身后,你能看见什么?” 沈固眯起眼睛,极尽目力望去,塔吊离地有一百米左右,这个距离对他来说本不是什么难事,但他极力看过去,也没有看见那个坐在塔吊上的人身后有什么。 “我没看见什么。” “你再仔细看看!”左健头上冒汗了。 塔吊上的人开始前后摇晃起来,似乎想要跳下来,引起下面的人一片惊呼,赶来劝阻的警察用扩音器向上拼命地喊话。沈固死死地盯着那个人,忽然间,在那人摇晃身体的时候,他觉得似乎有一条淡淡的灰影贴在那人身后,像张纸片似地粘在他身上,贴合着他的一切动作。因为背后是墨蓝色的夜空,远处又是无数的灯火晃着,很难发现。只是刚才那人的动作因为一阵风吹过幅度变大,那条灰影似乎没有跟上,这才被他看出一丝痕迹:“有条影子?” 左健一巴掌拍在他肩上:“对!你也看见了?” 沈固眯着眼睛:“很淡,几乎是贴在那人身上,现在又看不见了。” 左健表情凝重:“对,几乎是紧贴着,我也是偶然发现的。你能击中吗?” 沈固诧异:“子弹有用?” 左健掏出一颗子弹:“普通子弹没用,这是特制的。但也得一枪爆头,否则我怕那东西发起疯来直接把人推下来!” 沈固估量一下距离和角度:“你说是那条影子在操纵那个人?” “对。爬塔吊的都是为了讨工钱,不是真想死,可是上面那个油盐不进,我们怎么喊话都没反应。你看看他那表情,木头似的,分明就是被操纵了。” 沈固接过狙击枪,把那颗特殊的子弹装进弹夹。从瞄准镜里,他清楚地看见那个坐在吊臂上的人,果然表情木然,只有眼珠间或一轮动,表明他还是个活人。沈固寻找着那条影子。这种距离,如果藏在那人身后的是个人,沈固有百分百的把握一枪爆头,但现在那不是个人,而是一条紧贴在人身上、淡得几乎看不见的影子。 塔吊上的人忽然动了一下,沈固看见他的脸部肌肉一抽动,这一刹那有了点活气,而在他颈后,一个灰色的东西闪了一下。沈固手指一紧,随即又停了下来——那人的表情再度回归木色,而那个灰色的东西迅速又贴回到了他身上,没半点空隙。 “他在反抗。”沈固脸颊贴着冰冷的狙击枪,冷静地说,“只有他反抗的时候那影子才会露出来一点。他有亲人在这吗?让他们喊话或者想办法靠近,这人求生的意志越坚定,我击中的把握才越大。” 左健一点头:“他老婆在,我去叫他老婆跟他喊话。” 沈固稍微移动一下身体,再度瞄准。塔吊底下,一个女人开始尖声地叫喊起来。不过沈固没听见。此时四周的嘈杂已经全部被他的耳朵隔绝在外,他的世界现在只剩下瞄准镜里的一小片。 塔吊上的人眼珠转动了一下,头猛地向前一点,就在这一瞬间,他的头后面露出了一点灰色的东西,像是半个后脑,轮廓很模糊,要不是滨海市的天空很干净而今天又没有一丝云彩,还真的看不清楚。就在这一瞬间,沈固扣动了扳机。狙击枪的枪托在他肩头上轻轻顶了一下,那颗特制的子弹撕开空气,击中了露出来的半个后脑,几乎是无声地,夜色中爆开一团淡金色的光,塔吊上的人摇晃了一下,好像大梦初醒的样子,声嘶力竭地叫了一声:“救命!” 沈固缓缓放下枪,轻轻吁出一口气。塔吊上的人表情已经从木然变成了惊恐,终于是正常人的表情了。他只往下看了一眼就闭起眼大喊大叫,两手死死抓着身下的钢臂,哆嗦着想往回爬。底下拿着扩音器的警察大声地喊:“你不要动,我们会有人上去接你!”已经有警察开始往上爬,但此时一阵大风刮过来,那人脚下一滑,整个身体都从吊臂上滑了下来,只有两只手抓着。底下一片惊呼,他在半空中晃荡着,徒劳地蹬着双脚。 沈固的瞳孔突然收缩,因为他在那人跌下来的一瞬间似乎又看见了一条影子,猛地把枪再度上肩,但他刚刚用瞄准镜锁定了目标,那人突然把脸向着他的方向扭了过来,嘴巴大大咧开,直咧到嘴角都开裂露出红色的血肉,随即他就松开了手,在一片惊呼和尖叫声中自由堕落,脸上还保持着那个不像人的笑容。在他掠过瞄准镜的时候,沈固清楚地看见一条灰色的影子趴在他后背上,也扬起头来。此时他们已经堕落到一半,背后是无数的灯光,把那影子衬得清清楚楚。虽然影子没有脸,但沈固就是知道它在笑。他本能地扣动了扳机,但普通的子弹穿过那灰影像穿过空气一样,完全没有任何作用。沈固放下枪,坠落下来的人体掉在充气垫子上又弹起来,最后重重摔落在地。距离太高,充气垫子没能挽救他的生命。沈固不用靠近去看,也知道那人已经死了。 左健脸色铁青地跑过来:“还有一个——” 沈固点点头:“我看见了。它知道是我开的枪。它在挑衅。” 左健一拳砸在旁边的安全栏上:“妈的!哪里跑出来的鬼东西!去查!查不出来我就不姓左!” 75、遗嘱 萧士奇还是住在空华的私人医院。虽然空华不在, 但副院长也是个海归胸外,虽然年轻, 还顶得起来。加上萧士奇是老病号了,什么病医院都有详细的记录, 所以按部就班,毫不忙乱。 沈固本想让钟乐岑在家里补眠,但他实在不放心犬鬼,于是还是把钟乐岑带了过来。一进医院他就看见有个瘦瘦小小的身影在打扫前台,身形颇眼熟,仔细一看,好么, 这不是白萝卜么? 白萝卜穿着医院的统一制服, 表情严肃,头发好像刚剪过,毛茸茸地顶在脑袋上,正拖了个大拖把在擦地。沈固走过去拍拍他的肩:“你怎么跑这儿来了?” 白萝卜一抬头见是他, 吓得一哆嗦:“我我我, 我在这里上班。” “上班?”沈固上下打量他。空华的医院里每人都配发带医院标志的白色制服,式样大同小异。不像公立医院都是白大褂,这里的制服是收腰短摆式,看着就精神。不过这一身穿在白萝卜身上,就像学校的校服,加上他的娃娃脸,十个人看了有十个都会以为这是来勤工俭学的学生。 白萝卜紧紧抱着拖把, 紧张道:“是左队长找人介绍我来的。” “哦。”沈固其实也就是打个招呼,并没有刨根问底的意思,“你哆嗦什么?”既然是有安全证的妖怪,人身——啊,妖身安全也是有保障的吧?而且上次在他街上抓他的时候,这小子不是还挺拽么? 他这么一问,白萝卜哆嗦得更厉害了:“你你——左队长说你是猎人……” 猎人?沈固愣了一下,有点好笑。猎人是他在部队时候的代号,左健能打听出这个不稀奇,稀奇的是白萝卜居然就相信了。难怪看见他就打哆嗦,这是小兽看见猎人的本能反应。不过……嗯,当初他在野外训练的时候,也没少打过兔子就是了。 “行了,既然左队给你找了地方,好好干吧。”看白萝卜抖得怪可怜的,沈固也不好再吓唬他,拉着钟乐岑往楼上特护病房走。钟乐岑一边走一边回头去看白萝卜:“那是——不是人吧?” “嗯。”沈固笑笑,“一只兔子,左健说的。当初在街上抢人的包,被我逮过。” “哦。”钟乐岑虽然是干这行的,还真没亲眼看见过妖怪,或者也可能遇见过,但看不出来,所以听说眼前这个是货真价实的妖精,不由得看了又看。沈固笑着把他的头转过来:“那是个兔子胆儿,你别吓他了。” “他怎么那么怕你?为什么又说你是猎人?” “哦,以前野外训练的时候,我吃过的兔子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他怕我也正常。” “沈先生——”周文出现在二楼楼梯口上,一看见沈固就迎了上来,“萧老先生正在等——怎么?钟先生也……” 沈固看看钟乐岑:“你是在这儿等我还是——” “你进去吧,我去院长办公室坐坐,好久没过来,去找宁远说说话。” “宁远?”沈固发现这个名字他没听说过。 “方宁远。空华在国外的同学,都是胸外的,现在在这里做副院长。” 沈固正想说话,走廊那头就有人在招呼:“乐岑?你怎么来了?”回头一瞧,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身穿医院的白色制服,手里还拿着病历本,很显然,这大概就是那个方宁远了。 “宁远。”钟乐岑扬扬手,对沈固说,“你去吧,一会来办公室找我。” 沈固远远地盯了那个方宁远几眼。此人身高一百七十八公分,体重在七十三公斤到七十五公斤之间,肌肉均匀,是经常上健身房的人物,脸上架一副银丝边眼镜,五官儒雅,但镜片后的眼睛却锐利,不知是不是拿手术刀练出来的。不过那目光一落到钟乐岑身上就柔和了,令沈固心里立刻亮起了红灯——空华的同学,也就是说,很有可能也是同志。 “沈先生?”周文等得发急,忍不住又催了一句。沈固看着钟乐岑消失在走廊尽头,这才收回目光:“情况怎么样?” 周文犹豫一下:“情况不是太好,萧老先生准备立遗嘱,所以希望沈先生到场。” 沈固眉头一皱:“如果是遗嘱的事,我想我没必要到场。” 周文急死了:“沈先生,不管怎么说,那总是你的祖父不是?就算你对他有什么怨恨,血缘上总断不了的。萧老先生也想补偿你,可你至少得给他这个机会吧?算我求求你了,先进去行吗?” 沈固微微冷笑了一下,跟他走了。周文的猜测很合情理,但不符合他的情况。怨恨?对不起,对于萧家父子,他连半点感情也犯不上用。他之所以来,确实是因为病房里的人跟他还是有割不断的血缘关系,而且,来送一个将死的人,也算是对生命的一点尊重吧。 病房门口站了一群人,沈固略略扫了一眼就发现这都是在萧士奇的生日宴上露过面的那些人,看来是萧家的各房亲戚们。萧正帆兄妹几人站在最前面,后面就是小一辈的孙子孙女,再后面则是远些的亲戚。人人都是一副心神不定的模样,但没人敢大声说话。周文和沈固一走过去,无数眼光唰地都落到他身上,其中的嫉妒轻视痛恨什么的,跟小刀子似的。可惜沈固刀枪不入,径直就往病房里走。萧萍萍猛地往前走了一步:“你干什么!” 周文在一旁严肃地回答:“萧女士,这是萧老先生的意思。” 萧萍萍的声音拔高了:“爸爸的意思?爸爸这是什么意思?一个到现在还姓沈的私生子,爸爸难道打算把家交给他来当?” 仿佛就是在等着她这句话,四周的议论声一下子也高了起来。周文的表情却很强硬:“萧女士,我只是按照萧老先生的吩咐在办事,如果萧女士有所不满,可以向萧老先生提出自己的意见。但是现在,萧老先生要见沈先生,请萧女士让一下。” 萧萍萍回头看萧正帆:“二哥,你也不说话?” 萧正帆脸上看不出是什么表情,淡淡地说:“萍萍,你先别急,看看爸爸怎么说。” 萧萍萍气得脸都白了,但萧正帆已经这么说了,她还能再说什么?人人都知道萧士奇是老想法,女儿再好也是外姓,不受重视,再闹下去,后面那些看戏的人就该高兴了。 周文见大家都不再说话,就推开病房的门:“萧老先生,人来了。” 病房里没有萧家人,只有一个小护士在摆弄着床边的仪器,给萧士奇量血压和心跳。看见周文进来,她就走了出去,屋子里只剩下萧士奇、沈固和周文三人。 沈固看了看萧士奇,脸色是不太好,但也并不像周文说的那么严重。周文清了清嗓子,说:“萧固先生——” 沈固眉一挑:“周文先生叫错人了吧?我姓沈。看来这份遗嘱跟我是没关系的。” 周文有些慌张地看看萧士奇,萧士奇靠在床头上,半闭着眼睛缓缓地说:“别忘了,你已经承认自己姓萧了。” 沈固冷笑一声:“我只是说过我是萧家人,但我永远是姓沈。” 萧士奇沉默片刻,对周文说:“改遗嘱吧,把萧改成沈。” 周文答应一声,在笔记本电脑里改起来,然后又说:“沈固先生,按照遗嘱,萧一帆先生的遗产由其遗孀赵女士继承的部分包括萧先生名下的两处房产和萧氏集团百分之三的股份以及现金存款。沈先生有没有意见?” 沈固毫无意见。他今天本来也不是为了来分遗产的。不过萧一帆手里居然只有百分之三的股份,实在是少得有点可怜,不知是不是因为他没有子女,萧士奇怕遗产会落到媳妇手里的缘故。 周文继续说:“沈先生,你可以继承萧老先生手中百分之十五的股份,但你只有分红权,没有出售或转让权,并且在董事会里你也没有发言及投票权。” 沈固淡淡说:“我根本不需要这些股份。” 周文假装没听见,继续念下去:“你还可以继承萧老先生的现住宅及住宅内部所有有形资产,还有萧老先生个人名下的现金和存款,总计大约——” 沈固抬手打断他:“行了,你不用再说了,我需要单独跟——他谈谈。” 周文看一眼萧士奇,后者闭着眼挥了挥手,于是他收拾起电脑走了出去,病房里只剩下两个人,一阵寂静。沈固先开口:“刚才遗嘱里说的所有东西我都不接受。” 萧士奇似乎料到他会这么说,仍旧半闭着眼:“我知道你怨恨我们,我这也是在补偿。” 沈固微微冷笑了一下:“错了。你们要补偿的是我母亲。至于我,我没什么怨恨,因为没有你们我照样过得很好,对你们怨恨,那是太浪费时间了。我现在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要再跟你们扯上什么关系。” 萧士奇猛地睁开眼睛:“不管你承不承认,血缘是割不断的!” 沈固哂笑:“血缘?血缘是什么?血缘在你们眼里不过是个工具罢了。比如说,金玉大厦里镇的那个孩子,不也是萧家的血脉吗?” 萧士奇一震,脸色终于变了:“你,你怎么知道的?” 沈固淡淡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们用那个孩子干什么?招财转运?那今天你非要把我拉进萧家来,又为了什么?” 萧士奇脸色难看起来,手按住胸口,呼吸有些急促。沈固听了听他的呼吸,断定不过是一时激动,也就站着没动。果然萧士奇喘了几口气,稍稍平静了些,缓缓地说:“那个孩子,确实是被拿来当了阵眼。萧家的劫,非祭四灵阵不能破解,而且必须要本家血脉……不过,那孩子生下来就体弱,当时又得了病,就算不用他来——也活不了多久……” 沈固几乎要笑出声来:“这理由真是冠冕堂皇。因为那孩子活不了多久,就把他拿来做阵眼?你知道那孩子因为尸骨不全,到现在都不能转世投胎么?” 萧士奇一怔:“尸骨不全?怎么会尸骨不全?” 沈固锐利地看着他:“你不知道那是个养阴阵?” 萧士奇脸上的惊讶确实不是装出来的:“养阴阵?怎么会是个养阴阵?” 沈固眉头一皱:“难道你不知道?这个阵,究竟是什么人布下的?” 萧士奇反问:“你又怎么知道这是个养阴阵?” 沈固冷笑了一下:“乐岑他姓钟,是天师世家的人,区区一个养阴阵,他还看得出来。” 萧士奇眉头紧皱:“养阴阵是做什么的?还有,养阴阵能转风水么?” 这次轮到沈固反问:“到底这个阵是谁给你设的?设阵的人又是怎么说的?难道他说能招财转运,你就相信了?” 萧士奇迟疑半晌,终于说:“我想跟那个姓钟的年轻人谈谈。” “这可以,他就在这里。” 萧士奇眉头一皱:“你把他带来了?” “没错。他是我的爱人。” 萧士奇眉头皱得更紧:“爱人?这种事也能认真的?你不怕别人笑话!” 沈固笑得不屑:“笑话?我什么都怕,还就是不怕这个。” 萧士奇被噎了一下,脸上阴晴不定,半天才说:“好,这个问题以后再说,你先把那个姓钟的年轻人叫来吧。” 院长办公室在三楼,沈固走到门口,就听见里面的说笑声,他在半开的门上敲了敲,钟乐岑回过头来看见他,高兴地站起来:“结束了?” 沈固走进去,向方宁远点了点头:“没有。他想见见你。” “见我?”钟乐岑惊讶,“为什么?” 方宁远在一边看着他,并没有说话,但目光里带着关切,转到沈固身上的时候又转为了警觉。沈固用眼角余光照顾了他一下,伸手搂住钟乐岑:“就是上次金玉大厦的事,我诈了他一下,看来他准备说真话了。你去听听,到底是怎么回事?” 钟乐岑并没注意到方宁远看着沈固的目光,哦了一声,向方宁远道:“宁远,我有点事先走了,回头有时间再来找你。” 方宁远应了一声,目光仍然落在沈固围着钟乐岑的手臂上。沈固抬起目光,面无表情地看他一眼:“方医生,再见。” 方宁远目光与他相对,心里不由自主地一紧,等他意识到的时候已经避开了沈固的目光。耳边只听沈固轻笑了一声,搂着钟乐岑走了出去。 萧士奇已经从病床上坐了起来,看见沈固和钟乐岑进来,仔细打量了钟乐岑几眼,然后指指床边的椅子:“坐。” 床边只有一把椅子,沈固把钟乐岑按到椅子上坐下,自己站到他身后:“你要问什么,可以说了。” 萧士奇没有急着说话,只是看着钟乐岑。沈固手搭在钟乐岑肩上,轻轻紧了紧:“我们赶时间,有什么话请尽快说。” 萧士奇皱了皱眉:“你就这么上心?” 沈固也皱眉:“我说过了,乐岑是我的爱人,我不想再重复第三遍。” 萧士奇叹口气:“行,我管不了你,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钟乐岑是吗?沈固说你是天师世家出身?金玉大厦里的养阴阵是你看出来的?” 钟乐岑习惯性地推了推眼镜:“确切地说,金玉大厦内部是个招财兼养阴的阵法。四灵阵布置起来颇耗人力物力,单只那四块玉就价值不菲,如果在风水上没有半点转运,萧老先生想必也不会相信。” 萧士奇哼了一声:“没错。自从金玉大厦建起来,萧家确实是转了运,否则我岂会就这么让人骗了?不过你们说养阴阵,这养阴阵是养什么的?” “养阴阵,养的是死人。” “死人?”萧士奇惊了一下,“养死人做什么?” “确切地说,养阴阵,是把已死的人用阴气养着,让他能像活人一样呼吸行走,举动如常。” 萧士奇脸色变了又变,半天才说:“当真有这样的事?” 钟乐岑微微一笑:“老先生相信风水,怎么就不相信会有活死人呢?” 萧士奇脸色变得十分难看,半晌才说:“难怪他找上我,原来也是另有图谋!” 沈固钉了一句:“他是谁?” 萧士奇默然片刻,终于说:“左穆。” 其实这个答案沈固和钟乐岑早都已经想到了,但经萧士奇说出来,还是让人禁不住震动了一下。沈固追问:“左穆怎么会找上你的?” 萧士奇沉着脸半天没有说话。钟乐岑笑了笑:“老先生既然同意他布阵,想必是有用得着的地方。现在四灵阵已破,老先生需要另想办法了吧?” 萧士奇锋利地看着他。钟乐岑笑容温和,但却一直迎视着他。沈固站在他背后,手放在钟乐岑肩上,也冷冷地看着萧士奇。半晌,萧士奇颓然向床头靠过去:“不错,自从四灵阵破了,萧家的劫又要到了。现在,第一个就报在我身上。” 沈固眉一扬:“你说的劫,到底是什么?” 萧士奇缓缓道:“是对萧氏子孙的劫,凡是血管里流着萧家的血,都逃不过这劫数。我就是为了避劫,才对左穆有求必应,还答应他布下四灵阵,还用了正帆的孩子……想不到左穆他,居然是借我的力来养他自己!难怪此人三十年来容颜不改,他说自己是修仙,原来他居然就是个活死人!幸好他死了,不然还不知要怎么兴妖作怪!可是四灵阵破了,这劫就免不了,这却该如何是好?” 钟乐岑低头想了想,抬头看着他笑了笑:“老先生应该有办法的。我刚才听沈固说,您在遗嘱里把您现在住的房子留给了他,想来这免劫的法子就在房子里,而您,是想利用他身上的戾气吧?” 萧士奇脸上阵青阵红:“胡说!” 钟乐岑笑了笑没说话。沈固却直接伸手去拉他:“我们走吧,既然没我什么事,就不用留在这了。” 萧士奇眼看着他们已经走到门口,重重锤了一下床边:“回来!我全都告诉你们就是!” 76、阴阳界 “咱们萧家祖上, 就时常做些偷坟掘墓的事,, 这一行里叫做倒斗。那时候年头乱,也没人管。到我这一辈上, 人丁凋零,加上到处打仗,日子难过,少不得还得把这手艺拾起来。因为有祖传的观风水的法子,能找到坟墓,就有人跟着干,加上我, 一共四个人。乡里乡亲的, 近处的斗不能倒,也没什么东西,我们就是往远走。大概干了两三年,最后一次, 倒了个大斗。 那地方在邛徕山里, 听当地人说,那地方是当年大禹治水经过的,而且大禹升仙之前,在那里藏过金书玉简。当然了,这都是些传说,我们也不放在心上。我们主要是看上了那山里的墓穴。 结果我们进山不久,天气就阴下来, 风雨交加。我们东转西转,明明手里有指南针,可还是不知怎么就迷了路。然后走到了一个地方,脚下的路还算平坦,前方却是崎岖陡峭,周围则是树林子。我们正在找路,前方就有火光闪亮,并且向我们移动。我们怕撞上人,就都爬到树上躲着。当时闻到风里传来一阵阵的腥味,接着就听草地上咝咝作响,也不知有多少条蛇游过,大的小的,有毒无毒,全混在一起,像逃命一般乱游。火光渐近,就见一座石碑从前方移动过来,石碑周身火焰环绕,想来就是我们刚才看见的火光了。那碑是一整块石头雕刻成的,也不知怎么就能移动,速度还不慢,凡是被碑赶上的蛇,就都不动了。只听风声里一阵阵嗖嗖的声音,像是吸什么东西似的。等到碑去远了,地上铺了一层蛇,我们半天才敢下去看看,才发现地上那些蛇都只剩下了一层干皮,血肉全都没有了。 我们当中有一个,祖上是没落秀才,识几个字,家里也有几本书,这时候就说这里一定是阴阳界,刚才那碑应该就是大禹在这里除蛇害时立下的禹王碑。他说得很是肯定,我们当时也不知真假,更不知他是在什么地方知道的。” 钟乐岑点了点头:“哦,《子不语》。” 萧士奇抬眼看他:“什么?” “清人袁枚的《子不语》,里面记载过禹王碑和阴阳界。” “哦——”萧士奇显然这么多年也没搞明白这事,想了一会说,“子不语?对,好像当时他确实说过这名字,但我们都没听明白。不过他死后他家里的几本书我都清点过,没这一本。” “又叫《新齐谐》。” “啊——对,倒是有这么本书。可我当时也识不得几个字,都给卖了。” 钟乐岑没接话。萧士奇眼光有些飘忽地盯着前面的墙,半天才点了点头,继续说:“当时这人说,既然有禹王碑,那么大禹藏金书玉简的地方肯定也在这附近。他说金书玉简里记载的都是大禹驱使鬼神、羽化登仙的符录方咒,我们要是能得到这东西,说不定也能成仙。我觉得这话是胡言乱语,但是那金书玉简一定是值钱的东西,所以就决定在这附近找一找。 要说那地方是怎么找到的,我到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云里雾里,只知道我们一定是过了阳界进了阴界,因为越往前走山路就越难走,有个人还跌伤了腿,我们只好轮流背着他走。走着走着,那腥风又刮起来,我们回头一看,身后有一条水桶粗的大蟒向着我们追过来,那时候我们吓了个心胆俱裂,也顾不上看路,没命地跑。不知跑了多久,居然被我们把巨蟒甩掉了,但是我们停下来喘口气的时候就发现,又迷路了。我们不敢往来路走,因为怕再遇上那巨蟒,只好往前进。这条山路极为狭窄,头顶上的山崖相并,中间只留一线天,左边是笔立的山壁,右边就是万丈深渊,那山路只有半尺宽,黑夜里稍微踏偏些,就有沙石哗啦啦地往下掉。我们四人想停下来,又怕那巨蟒会追上来,在这狭窄的山路上更难逃命,只好硬着头皮往前走。胆战心惊地走了一夜,到天色将明的时候,终于顺着山路走到了一处平坡。这处地方虽然也是山坡,地面却很平坦,而且长满了茸茸绿草,还开着些小花,比之前面那寸草不生的山路迥然有别。平地中间有一块大石头,顶上平坦得像磨石一般。我们累得半死,也顾不了那么多,全部都在石头底下坐下,靠着石头休息。 我坐了一会,想站起来,手无意之间撑到石头上,忽然摸到石头下面有几个字。我摸了半天,摸出是八个字:发之者亡,见之者盲。”他说到这里,虽然是回忆,神情间也露出紧张之色。 沈固微微冷笑了一下:“你们肯定是把石头掀开了吧?” 萧士奇苦笑一下:“没错。石头上越是这么写,我们就越想看看下面是什么。但是石头太大,谁也掀不开,我们就在石头下面挖土,想让它顺着山坡滚下去。当时也忘了累也忘了饿,足足挖了一天,到了天色又将黑的时候,石头终于晃动起来。我们四个人用棍子死命地撬,终于把石头掀了起来。石头下面是个凹坑,我们把上面的土扒了浅浅一层,就碰到了下面的硬东西,像是石板。可是等我们把土全拂开,才发现那不是石板,而是四块拼在一起的玉板,每块都有尺把见方,分别是青、红、白、黑四色,那颜色润泽如脂,一看就是上好的玉石。” 钟乐岑和沈固相互看了一眼,钟乐岑说:“那就是金玉大厦里用来布四灵阵的玉吧?” “是。不过那只是四块玉板的一小部分。当时四块玉板拼接在一起的地方分别雕刻着青龙、白虎、朱雀和玄武,图形只有寸把见方,空白的地方却用黄金镶着些奇怪的花纹,四边上镶有八个金字,还是‘发之者亡,见之者盲’。 当时我们都兴奋得快发狂了。光这四块玉板和板上镶的黄金,拿出去就得值多少钱啊!那下面肯定还有别的宝贝,说不定比这个更值钱!于是我们就把玉板掀了开来,下面是个地道,有石阶一直通向地下,我们就沿着石阶走了下去。 石阶一直往地下延伸,两边的墙上都是手臂粗的牛油烛,但是我们怎么用火去点,也点不着。而且越走,就觉得越冷。当时我多了个心眼,悄悄把家传的替身符拿出来别在了衣襟上。 这替身符,据说是祖上重金求来的。为的是在斗里万一遇到什么危险能救命。我们一直走到了底,就看见最下头是一间石室,石室正中放了一口匣子,有普通行李箱那么大,全部是黄金铸成,匣子上浮雕了一只叫不出名字的动物,像龙,可又不是龙,长着一张人面,却有遍身的鳞甲,眼睛用两块不同的宝石镶成,一块翡翠,一块鸽血红,每块都有杏核那么大,匣子盖上还是那八个字‘发之者亡,见之者盲’。” 萧士奇吐了口气,仿佛这种叙述让他很是疲劳,闭上了眼睛,半天才继续说道:“当时我们看见这黄金匣子,都很高兴。盛世古董乱世黄金,那年头,黄金比玉更容易脱手。而且鸽血红宝石珍贵无比,杏核那么大的一颗就价值连城了。我们就上去想打开那匣子,可是匣子上明明没有锁,却怎么也撬不开。后来我们用匕首撬了半天,撬断了两把匕首,匣子盖终于松动了。当时我离那匣子最近,伸手就要去开,突然间背后嗖地一响,我往旁边一闪,一把刀贴着我的耳朵剁在匣子边上,是那个跌伤了腿的伙计,刚才还是我把他扶下来的。 现在想想,当时我们就像得了失心疯一样,举着刀相互残杀。其实匣子里有些什么还没看到,可我们人人都怕被别人得了手,平常要好的兄弟,这会却非要致对方于死地不可。混乱中那匣子被人撞倒了,匣盖打开,我就觉得眼前突然黑了,耳边听见其他人的惨叫,却什么也看不见。我吓得满地乱爬着找出口,手抓住了一块圆的东西,混乱中也忘记了扔下,就那么从台阶爬了出来,连我自己都不知怎么摸到出口的。 爬到地面上,我的眼睛忽然能看得见了,才发现我手里抓的是匣子上镶的那块翡翠,入口处的四块玉板还在地上放着,我扛起玉板,连头都不敢回就跑了。直到我跑出一线天,才发现身上的替身符不见了。看来是替身替我死在那石室里了。那时候天色漆黑,我没头没脑地乱走,到了天亮发现居然走出来了,但究竟是走哪条路出来的,我却怎么也记不得了。 我回到家,就琢磨着怎么把东西脱手。最后我把玉板上镶的黄金抠下来熔成了金锭,又把玉板光滑的部分锯下来卖了,只保留了有花纹的四小块。那些玉板质地上好,虽然是乱世,也是一大笔钱,我就带着家人离开家乡,到别处另起炉灶经商,再也不干倒斗的事了。 可是一连三年,我添了两个孩子,都是半岁左右就七窍流血而死,后来连我女人也死了,我自己也开始咳血、迎风淌血泪……我知道,匣子上那八个字要应了。” 萧士奇说到这里,长长吁了口气,疲惫地把头靠到枕头上出神。沈固冷冷地说:“这时候你碰上了左穆,他说能解你的劫,是吗?” 萧士奇苦笑一下:“是。我给我女人去买棺材的时候,遇上了他。一年之内连买两次棺材,棺材店的人都认识我了,所以当时他拦住我说我有大劫之时,我根本没听他的。可是他在我背后说我活不了一个月就要七窍流血而死,却让我惊了一下。因为别人只知道我家死人,却不知道什么七窍流血。当时我也是死马当作活马医,就把他请到家里,问他有什么办法能度劫。结果他问了我在阴阳界里的事,就让我把四块玉板拿出来,说这就是度劫的办法。我当时不相信,恐怕他是来诈我的东西的,可是他说,我一个月之后大限就到,他可以先让我过了这一关,然后他给了我一道符,我一看,竟然和家里祖传的替身符一模一样,这才知道,原来当年祖上的替身符,竟然就是从他手里求来的。那时候他才三十来岁的模样,那替身符却已经传了两辈了!我这才相信他真是能人,就把四块玉板拿出来给了他。他用这四块玉板在老宅里设了阵,结果我的身体很快就好了起来,后来又娶了老婆,生儿育女,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而左穆一直住在我家里,但不时地就会失踪一段时间,神出鬼没的。可是这几十年里,他的模样一直都保持着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样子,不见半分老。” 钟乐岑静静听着,点了点头:“看来他很早就用上养阴法了,只是不知那时为他养阴的是什么人。” 萧士奇对此倒并不关心,继续说道:“后来我的生意渐渐做大,总呆在那个地方不利发展,就想换个地方。滨海那时候刚刚发展起来,我就进来了。可是竞争太厉害,左穆就把四灵玉从老宅挪过来,在金玉大厦设了个招财阵。当时正帆的第二个孩子是早产,身体不好,医生说恐怕活不了几年。左穆就说用这孩子来转运招财……不过养阴什么的,我确实不知道,更不知道这孩子怎么会尸骨不全……” 钟乐岑点了点头:“这我就明白一些了。不过,沈固呢?你们想用他做什么?” 萧士奇知道已经瞒不下去了,只好说:“是。一帆干出那事的时候我很恼火,因为那时候他已经订婚了,要娶当时银行分行长的女儿,闹出这事来人家还会同意婚事么?可是左穆说,如果这孩子能在阴日阴时出生,那就是天生的灵器,用来镇邪再好不过。四灵阵虽然有效,但年头久了也会失灵,当初刚到滨海的时候生意不好,正帆的孩子身体也不好,都是因为老宅的四灵阵年头太久的缘故,必须要另寻地脉再行设阵。但如果有灵器镇着,那就能长保百年之安。于是他要走了我在阴阳界得到的翡翠,让一帆给了你母亲。左穆说,那也是件灵物,能聚你的灵气。但他不许我们去打扰你,说只有你满了三十岁,才能用来做灵器。” 沈固没说话,但搭在钟乐岑肩上的手已经握成了拳。钟乐岑反手轻轻握住他的手,淡淡地说:“可是左穆死了不是么?” 萧士奇点头:“没错。他和轻帆在国外发生了车祸,他死了。我开始还奇怪,为什么一起小车祸,轻帆只是脑震荡,他却死了,原来是你们破掉了养阴阵。但他生前就说过,如果有一天金玉大厦的阵不顶用了,就是我们萧家的运气到头了。但是只要你能留在宅子里,还能保萧家人口平安。”他苦笑一下,“我知道,我们萧家对不起你,但你毕竟身上也流着萧家的血,如果这劫不去,也会应到你身上,你也是萧家人,也逃不掉这命。还有——”他看沈固已经要说话,赶紧补上一句,“你可能不怕死,但与萧家人沾上边的,都会应在这劫里。这个钟天师,也一样跑不掉。” 沈固已经打算甩手就走了,但听萧士奇说到钟乐岑,不由得迟疑了一下。钟乐岑说过他是天生戾气,妖鬼难近,所以他并不怕什么劫数。可是事关钟乐岑,他不敢冒险。钟乐岑虽然出身天师世家,但没灵力,如果真像钟乐洋说的,命也不好,万一真因为自己也跟这什么劫挂了边,只怕他过不去。 萧士奇看出自己的话起了作用,赶紧加上一句:“我是快要死了,这事都是我的主意,我死了,你也该出气了。至于镇宅的事,左穆说过,只要你搬到那房子里住就行了,并不需要你再做什么。萧氏的大部分股份和决策权必须给正帆,因为他能干事。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如果觉得不够,我可以再给你,只要你住到那房子里就行,行吗?不管怎么说,那些人也是你的叔叔兄弟,你就能看着他们一个个的死?” 钟乐岑打断了他的话:“萧先生,这些话不用再说了。你们萧氏的决策权什么的,沈固没兴趣,说到叔叔兄弟什么的,别说这么多年没人把他当亲人,就是到了现在,萧先生你不也还是在想办法利用他吗?这些话说出来,只是个笑话而已。” 萧士奇脸上阵青阵红。钟乐岑淡淡地说:“不过你们虽然不仁,沈固他是个警察,却不能看着人死袖手旁观。但这件事,能不能帮上忙,我们可不做保证。如果萧先生方便,我们还是先去你那处房子看看吧。” 萧士奇松了口气。他活到如今这般年纪,自己是死是活已经不在乎了,可想到断子绝孙却不由得心里恐惧。只要沈固答应做这镇宅的灵器,什么条件他都能答应。 “好,好!我们现在就回去。” 78、又见言灵 “你, 你说什么?”钟乐岑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你把空华怎么了?” “我——”钟乐洋哭兮兮的, “我把他上了,现在找不着他了。哥, 怎么办,我联系不上他,你能给他打电话吗?我会负责的——” “负个屁责!”钟乐岑突然惊天动地地一声大吼,“你马上给我去找空华!跟他道歉!别给我提什么负责的屁话!” “哥——”钟乐洋被他吼呆了,“你——” 钟乐岑平了平气,把声音放低,“你到底怎么回事?怎么能——” “……那不是, 那不是圣诞节么, 大家出去玩,都,都喝多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就……哥, 我真的会负责的。” “闭嘴!”钟乐岑低声地说, 声音坚决,“钟乐洋你给我听好了,马上去找空华,找到了,向他道歉,郑重道歉,然后别的不许说!那什么负责之类的屁话, 一句也不准给我提,听见没有!” “为什么?”钟乐洋也拧起来了,“哥你的意思是说我不负责任?” 钟乐岑冷笑:“负责?怎么负责?你跟空华现在就去结婚?钟乐洋,你根本不是这圈子里的人,你能负什么责?而且,空华要你负责么?你觉得空华希罕你负责么?给我滚去找人,道歉!你要敢说什么废话,我饶不了你!挂了!” 沈固从来没见过钟乐岑这种气急败坏的凶悍模样,忍不住问:“乐洋说要负责?怎么说这也是句有担当的话,你——” 钟乐岑冷笑一声:“有担当?他知道负责意味着什么?他爸爸,我叔叔那儿,家里那一关他过得去吗?他以为出柜是件这么容易的事?而且他把空华当什么?当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他也说了,大家都喝多了,空华把他当谁还不一定呢,会让他负责?乐洋根本只看到了表面,他说负责,只会让空华好笑。他现在该做的是诚心诚意去道歉,然后该怎么过怎么过!在我们这圈子里,419实在不是负责的理由,你真正要负责的是一段真的感情,而不是一夜情!” 沈固不说话了。钟乐岑说得没错,钟乐洋根本没有想过要踏入这个圈子,现在因为酒后乱性就要出柜,不要说家里和社会的阻力,就是他自己,对这份感情也未必拿得准。现在说什么负责,确实像是个笑话。 “那就回家吧。空华也是成年人了,不会因为这种事就寻死觅活的,不会有事。” “我不是怕空华有什么事,我是怕——怕他内疚。乐洋是我弟弟,又不是这圈子里的人,如果他真是因为这么一晚上就进了这圈子,空华会觉得都是他的错。” 沈固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确实,对他而言,由直变弯是件比较容易的事,这主要是因为他没有家庭阻力。但钟乐洋不同,他是钟家的第一继承人,有了钟乐岑的前车之鉴,可想而知钟家对这种事会采取什么态度。而且乐洋和空华与他和钟乐岑不同,他们之间,还真说不上有什么深厚的感情。 “空华的电话——”真是说谁来谁,钟乐岑的手机这会又响了,“空华?” “乐岑——”空华的声音果然沉重微哑,“我——对不起,我办错了事。” “你是说,和乐洋……” “你知道了?”空华苦笑,“乐洋给你打电话了吧?对不起,我真不是有意想做什么,心情不好,喝多了,我自己也……对不起。” “先别说这个,你现在在哪?” “在长城上。”空华深深吸口气,“我没脸见乐洋,所以……我会去道歉,但是我现在实在不知道怎么跟他说,对不起乐岑,我当初只是觉得跟乐洋在音乐上很有知己的感觉,没想到会闹到这样……” 钟乐岑松了口气:“行了,如果是这事,你不用多想了。乐洋刚才还打电话来,觉得自己占了你便宜,怕你生气呢。” “他……”空华有些惊讶,“他没觉得,没觉得被我欺骗了?没觉得我……玷污了他?” “你说什么呢。”钟乐岑尽量让声音轻快起来,“乐洋那小子满心想的都是他占了便宜,就怕你生气呢。谢天谢地,你不生他的气就好了,回头我打电话告诉他。” 空华沉默了片刻,轻轻笑了一声:“我明白了,既然这样,我就不回去找他了,乐岑你替我给他打个电话,我准备去上海玩几天。” “好。如果乐洋给你打电话,你别听他瞎说什么。” “我明白,放心吧,我不接就是了。” 钟乐岑放下电话,长长叹了口气。沈固不太赞同地看着他:“你也反对乐洋?” “不是反对,而是他自己都不知道要什么。空华不要一时的热情,这东西他以前有过,而且比乐洋能给他的热情得多,可是最后怎么样呢?如果乐洋只是现在说要负责,过后顶不住家里的压力又要分手,那我宁可他现在就离空华远一点。” 折腾到这会儿已经十点多钟了,沈固的补眠泡了汤,把钟乐岑送回家,又得去局里了。刚走到办公室门口,手机响了,拿起来一看,是萧楠的手机号。萧楠自打戴了乐岑给他的那个符之后啥事没有,也就早把他们抛到了脑后,现在又为什么打电话?为了遗产?沈固一边琢磨一边接起来:“什么事?” “坏了,坏事了!”萧楠的声音都有些变调。电话里乱哄哄的,有音乐声,还有嘈杂的人声,好像在街头或商场里。 沈固把手机挪远点,什么圣诞节,就没半个好消息,接起来的电话第一句必然是坏事了:“究竟什么事?你说清楚点。” “欣欣疯了!她买东西买疯了,把信用卡都刷爆了,还要不停地买,我拉都拉不住!钟天师呢,让钟天师接电话,让他快来救救欣欣!” “什么什么?”沈固皱眉,“你到底在说什么?欣欣?”他忽然想起欣欣是萧楠那个未婚妻,“她有购物癖?” “我不知道啊!”萧楠听起来也有点哭腔了,“信用卡刷爆了她就抢人家的东西,跟疯了一样!钟天师呢,快让他接电话,快救命啊!” “你们在哪呢?” “我们,我们在香港。” 沈固在心里骂了一句:“你在香港,让我们怎么过去?你先回来。” 萧楠到这会儿才清醒过来自己身在香港:“那我,我先回去。天啊,警察都来了。你跟钟天师说一声啊,啊,我把他给我的那个符都给她戴上了也没用。我怕欣欣万一出什么事,我跟她家里没法交待啊!” “你先回来再给我打电话。”沈固果断地把电话挂了。隔着千里万里呢,谁也没办法可想。萧家这是怎么了?难道真的是气数尽了,连萧楠这个还没结婚的未婚妻都跟着倒楣? “沈固!”左健从办公室里出来,脸色严肃,狐狸已经不见了,“刚才有人报案,有个女孩从楼上跳下来了,咱们去看看。” 跳楼的女孩住在一处旧楼房的第五层,是外地来打工的。出了这种事,和她合租房子的女孩已经吓得哭了好几场了,一见警察倒像见了救星一样,抓着左健的袖子不撒手。左健安慰了她两句便问:“你看见她跳下去了?” 女孩恐惧地点头:“昨天晚上我们玩很久,早上我九点多钟起来,到楼下去买油条,回来在楼下抬头就看见她坐在窗台上,吓我一跳。我喊她,可是她一点不听,一下子就栽下来了,就在我眼前。呜——” “别怕,别哭,”左健拍拍她,“你告诉我,她在这之前有什么不对劲的举动吗?” “有。她被她男朋友甩了,哭了好几天了。头几天我怕她出什么事,晚上都不敢睡看着她。后来我觉得她好点了,谁知道……” “她有男朋友?” “嗯,以前还和我们是一个公司的,好了一年多了,最近换了公司就闹翻了,听说她男朋友找了个家里条件很好的,就跟她散了。” 沈固一边听,一边在屋子里查看,屋子里有点乱,沙发上还扔着几件内衣。屋子就四十平方左右,二室一厅,两个女孩各租一间,沈固推开死者的房门,一眼就看见一台电脑:“左健,你来看。” 左健甩脱外屋的女孩过来,沈固默默地用手比了一下电脑屏幕边上那隐隐的黑色痕迹。左健脸色立刻变了:“靠!”掏出电话,“黑子?马上过来!” 接下来的结果跟以前差不多,死者也加过一个群号并不存在的群,而且刚刚被踢。不过这次,小黑子在好友里找到一个名字——胭脂,记录显示,昨天晚上死者最后联系过的人就是这个。不过就在他刚打算查这个号的时候,电脑突然弹出来一个对话框——胭脂已将您删除出他的好友。 “黑子,就查这个!”左健一声暴喝,看那架势,好像就想直接钻到电脑里去。 “我知道——”小黑子十指如飞,在键盘上拼命地敲,半天,突然停下来,“左队,这个号——” “也不存在?”沈固冷静地问。 小黑子呆呆点头:“对。而且,连刚才的通话记录也不见了。” “能排查吗?” 小黑子失色:“左队,你不是想让我把所有昵称为胭脂的号全部查一遍吧?” 左健一拳砸在电脑桌上,质量本来不怎么样的桌子立刻掉了一个角。沈固回头问抹着眼泪在门口探头的女孩:“你知道你这个室友经常在qq上跟什么人联系吗?” “她爱偷菜,有好多好友,经常联系的也有二十七八个呢。” “那么有个叫胭脂的,你知道吗?” “哦,胭脂啊,知道。” 左健的眼睛霎时间亮得吓人:“你知道?你联系过她?” “我不认识,但有时候她跟网友聊天有好笑的也会叫我过来看看。这个胭脂,说话挺怪的,虽然起个女人的网名,不过我们都猜他应该是个男人,网上都这样,男的装女的,女的装男的,她的名字还叫大侠呢。有时候我们一块在网上用这个名字唬人……呜——” “你先别哭,告诉我们她是怎么认识这个胭脂的?” “好像是在天涯的坛子里。那时候我们刚换到现在这个公司,工作压力大,每天都挺烦躁的。她在天涯上发现有个坛子,里面有个版叫废话篓子,斑主就是胭脂,说他建这个就是为了给大家发泄压力的,谁有什么烦心事都可以来骂几句发泄一下。有一阵子她经常上去,就是这么认识的。后来我们工作顺利了,也就没怎么去。不过前几天她心情不好了,就又去了。我想她心情不好,发泄一下比憋在心里强,谁知道会这样啊……” “你知道那个坛子的地址么?” “tianya_。” “zanghua?”沈固眉头一皱,“不是叫废话篓子么?” “啊?”女孩愣了一下,“真的,我们还没注意过呢。不过那个版上基本就是大家骂人发泄的,什么骂老板的,骂老师的,骂警察的,骂税务工商的,说是脏话篓子也一样。不过斑主一般不让骂那些国骂什么的,他说那样骂人没水平。” 沈固冷笑了一声:“那怎么样骂人有水平?” 女孩有点怕他,往后缩了缩,小声说:“斑主说,要骂就要骂得不带脏字但又要入木三分,比如说请他出门在车轮下过马路什么的……” 沈固和左健对看了一眼,左健说:“这是斑主说的?” 女孩点头:“嗯,反正在这里骂人要有水平,那种就说什么靠之类的,斑主不让他们发言,说要骂出风格,谁要有新鲜的骂人话,会加精置顶。” “比如说让人出门被车轧死之类的?” “差不多吧,但不能说得那么明白。” “左队,”小黑子耳朵听着他们说话,手已经在键盘上敲了,“找不到这个地址。” “怎么会?”女孩很惊讶,“有很多人上这个版呢。” “你平常用什么上网?” “我……我不经常上网的。我家里条件没她好,舍不得买电脑,有时候要用,她会借我用一下。” 左健沉默一下:“建议你以后不要再上这个版了。但如果胭脂跟你联系,麻烦你马上通知我们,行吗?” “好。那个——胭脂有问题吗?” “不,我们只是想了解一下她死前曾经说过什么。” “哦,那个我倒知道一点。她在上面的时候我有时候也过去看一眼,她总说死了也要做鬼去把那个男的也拉上——” 沈固突然打断她:“那个男的住在哪里?” 女孩想了想,给了个地址。左健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回头就对小黑子说:“去武警那边借狙击枪,马上!我和沈固去找人,借到了给我们打电话。” 死者的前男友在杭州路上一处写字楼里上班,沈固和左健找到公司里,前台接待小姐很有礼貌地告诉他们:“他刚刚出去了,大概是去厕所了。” 左健和沈固回头就往厕所跑,但厕所里没人。接待小姐听他们这么一说也愣了一下:“没人?现在是上班时间,他应该不会随便出去,那是违反公司制度的。” “麻烦你给问一下,有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出去?我们是警察。” 小姑娘看见警官证,花容失色,赶紧进去问了一下,果然坐隔壁桌上的一个年轻人抬起头来:“哦,他接了个电话就出去了。听他说话,好像是个女的找他。我看他挺不耐烦的,好像说到楼下什么的。” 沈固和左健回头就往楼下跑,门口的保安看了他们从死者电脑桌上顺来的合影照片之后连连点头:“啊,这个男的刚出去。有点神神叨叨的,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 “自言自语?”左健一凛,“你看见他自言自语,说的什么?” “好像跟人吵架似的。哦,也不一定是自言自语,说不定戴着耳机打电话呢?我也没很看清楚。” “他去哪了?” “嗯——出门往左走了吧?” 门前是大街,来来往往的人何止成百上千,沈固和左健站在门口,也只能束手无策。沉默片刻,沈固说:“跟交警通个气吧?用一下他们的摄像头。” 左健苦笑:“我怕来不及了。” “鬼难道不是晚上才能作祟?” “今天是阴天。” 沈固抬头看看天色,果然是阴云四合,虽然是中午,天色却很不好,看样子不是有雨就是有雪:“阴天?” “鬼之所以在夜间出来是因为那时候阴气重,但阴天没太阳,阳气弱的时候鬼也可能出来。何况这个女孩执念这么重,可能会是个厉鬼,对阳气的忌惮可能比一般的鬼要少些。而且言灵是一种比较特殊的鬼物,语言是无论白天黑夜的,言灵的能力也差不多。” “你觉得她会让这个男人怎么死?” “怎么死——”左健皱眉,“当然最方便是被车撞死,这满大街都是。但撞车不一定会死人,而且这路上车比较多,开得都比较谨慎……” “我倒觉得,如果她自己是跳楼死的,恐怕会想让这个男人也跟她死得一样。” 左健一拍腿:“对,可是这里这么多楼——” “不是所有的楼都能让她上的,而且一个男人自言自语,也会引人注意吧?” “啊对了,前面有个要搬迁的工厂,我记得里面有个锅炉,烟囱很高。” 80、三尸虫 “三尸虫?”萧楠脸色发白, “那是什么东西?虫子?还是妖怪?你是说,那瓷枕里头就藏着三尸虫?” 钟乐岑看了他一眼:“不。其实三尸虫就在你身上。” 萧楠一个哆嗦, 神经质地伸手全身乱摸,摸了一圈才醒过神来, “不对!现在那枕头在欣欣家里呀!” 钟乐岑叹口气:“所谓三尸,其实有兄弟姊妹六个,都姓彭。三男三女,男居男身,女居女身,在你身上作祟的是兄弟三个,在林欣身上作祟的是姊妹三个。” 萧楠听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兄弟姊妹六个……难怪, 难怪我碰上的是三个, 小彭……就是姓彭啊!” 钟乐岑点点头:“对。男的三个,上尸叫彭倨,中尸叫彭质,下尸叫彭矫;女的三个, 上尸叫青姑, 中尸叫白姑,下尸叫血姑。上尸居脑中,中尸居腹背,下尸居足中。你说小彭,我没有想到,现在林欣叫着彭雪,那应该就是下尸血姑。” 他说一句, 萧楠的手就不由自主地在身上移一下,结结巴巴地道:“现在,现在他们还在我身上?我,我怎么从那天你给过我符之后就再没看见他们呢?” “三尸居于人身,附着在人的神魂之上,是看不见的。你之所以能看见,是因为有人在养三尸,三尸作祟就与平常不同,所以你能看见。至于你从那天之后再没看见,不是因为我的符,而是因为瓷枕已经不在你身边了,所以三尸就到林欣那里去作祟了。” 萧楠惊魂稍定:“那,可是那天一早我就没看见他们,那时候枕头还在啊。” “那天是庚申日。每到庚申日,三尸便离开人体出外游逛,所以那天你没看到他们。” “那,那现在怎么办?” “你要查出来究竟这瓷枕是谁送来的,我才能想办法破这养三尸法。” “我,我马上就去查。” 出了萧楠家,钟乐岑才轻轻摇了摇头:“萧楠如果像现在这样,就算没有这养三尸法,他也活不长的。” “为什么?” “三尸虫中,上尸好宝货,中尸好五味,下尸好五色,其实都是人的嗜欲所化。养三尸,就是把人的嗜欲尽量引发出来。所以林欣会那么疯狂地购物,其实就是因为她本来就有这方面的趋势。不过那时候陪她去购物的应该已经是上尸青姑了,但她分不出来所以还是叫下尸的名字。至于萧楠,纵情色欲,最先引出的就是下尸彭矫;而且他生活奢糜,中尸上尸也就相继出现。不过即使没有三尸,他这种生活方法也会把自己害了。庚申日是个尸鬼作乱的日子,所以三尸会趁此机会出去。但它们出去总是在夜间人熟睡之时,因为人醒时神魂凝固,它们附着于神魂之上,就不能出去。但这个人假使终日为嗜欲所迷,神魂不定,那虽然醒着,也跟睡了没两样,三尸虫就能在白日出现了。如果萧楠平日神凝气定,即使有人养三尸对他作祟,也只会在睡梦中出现,现在他醒着竟能看见三尸……那已经是神不守舍,长此以往,用不着用养三尸的方法从外部对他作用,他自己体内的三尸就足够了。” 沈固琢磨琢磨萧楠那间装了摄像头的房子,也不禁摇了摇头:“不过,照这么说,三尸居于人体内,那岂不是每个人身上都有?” “对。” “……这……” “其实没什么好怕的,这也跟寄生虫或者细菌一样,人人体内都有,但起不起作用,还看个人了。当然这东西只要存在,终究是个隐患,所以道家炼长生之法,首先就以斩除三尸为第一要务。三尸虫以人的身体为食,在健康的活人体内只能食人精神气血,总嫌不足,每到庚申日,它们就会离开人身去游逛。道家书中说,这一日它们是上天报告人的过恶去了,不过上天这种东西其实还是虚无飘渺,我倒觉得,它们是出去觅食了。所以修道的人逢到庚申日,就沐浴静坐,凝神守一,一天一夜不睡,使三尸虫不能出去。这样守过三个庚申,三尸伏,守过七个庚申,三尸灭,然后用药把它们打下来埋葬,使之永不能复活,那就彻底了。” “用什么药?肠虫清?” 钟乐岑噗哧一声笑了:“你当它们是蛔虫啊?上尸居于人脑玉枕穴中,肠虫清能作用到脑子里?” 沈固就是想看他笑:“我说,既然这个三尸虫藏在人体里,那人死了它们也就失去了巢穴,为什么还总想人死?” “刚才不是说了嘛,它们以人的身体为食,在活人体内总嫌吃不够,如果人死了,它们就能吃尸体了,所以它们想人死嘛。而且它们可以从死人体内再飞到新生的人体内去,那还怕什么失去巢穴。” 沈固琢磨了琢磨,也觉得有点毛骨悚然的意思:“三尸长什么样?” “嗯,一般来说,会是你最喜欢的样子,那才能迷惑你嘛。” 沈固上下打量他:“你是说,我身上的三尸,都长你的模样?” 钟乐岑又恶心又好笑又觉得有点得意:“呸!三尸虫三尸虫,当然是虫了。上尸是青绿色,中尸黑色,下尸血红色有短毛,都是蠕虫的模样。” 这形容很简单,但就因为简单,反而让人有充分的脑补空间,就算沈固曾经在生满蛆虫的尸体里打过滚,听了这几句话也不由得有点发毛:“那你怎么办?给萧楠和林欣吃药?” 钟乐岑摇头:“那可不是普通的药方,而且也不是马上能见效的。一般是服云母,而且至少服百日以上,在服食的时候还要清心静欲断绝五谷。就萧楠这样子,吃什么也白搭,他也没那个恒心。并且这次是有人养三尸,那与普通的修道去三尸又不同了。还是等他先找出送瓷枕的人,再想办法吧。其实如果不想修长生升仙,也用不着特意去斩三尸,生为凡人,哪有真正能无欲无求的?只要正心诚意,不过份地放纵,三尸也无可如何。” 沈固点头:“嗯,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钟乐岑剜他一眼:“牛头不对马嘴。对了,家里没菜了,米好像也快没了,挂面也没了,跟我买菜去。今天犬鬼立功了,给它买好吃的。” 沈固看一眼跟在他旁边的犬鬼:“嗯,总算派上点用场了。喂,呆会去超市,米归你背。” 钟乐岑张大了嘴:“米?它怎么背?” “捆在背上就是了。”沈固瞥一眼半人高的黑狗,“长这么大块头,背个米算什么。” 钟乐岑嘴巴张开了又合上,最后无语。 这么大的狗当然是不能进超市的,事实上,要不是天黑,沈固和钟乐岑都不敢带它出门,好在犬鬼不是普通的狗,让他藏在超市外头的停车场上,倒也不怕丢不怕被发现。沈固疑惑地问:“难道它就一直保持这种形态?式神,难道不能隐身或者变身什么的么?” 钟乐岑眼睛盯着前面长长的买便宜鸡蛋的队伍,随口回答:“能。但是它一直受伤未愈。而且它是家养的式神,栗田口一郎并不能算它的真正主人,我怀疑它身上还有与家族结盟时的契约,这契约还在起作用,可能束缚了它的一些能力。而且……” “而且什么?”沈固看钟乐岑探头探脑似乎有意跟那些大爷大妈们挤一挤,果断地一把把人扯回来,“干什么?” “鸡蛋便宜——” “你得排一个小时的队,不要了。” 钟乐岑一边被他拽着走,一边嘟哝:“不过日子。” 沈固低声笑,凑到他耳边小声说:“有那一个小时,我宁愿回家到床上过。” 钟乐岑的脸腾一下飞红,用购物车挡着倒肘给了他一下:“滚蛋!买排骨去。” “你还没说那‘而且’后边是什么呢?” “我怀疑十握剑还在它身上,它一直保持这个形态,说不定是为了能携带十握剑。” “怎么个携带法?吞肚子里?” “那也未必不能。天丛云剑不就在八歧大蛇体内吗?” 沈固对十握剑倒没什么想法,他关心的是另一件事:“那它现在留在你身边,可靠吗?”就算能力被束缚了,或者伤还没好,但毕竟是一条半人高的大狗,就算只做为一条狗,也能咬死人的。 “我觉得没事。就算它不是真心的,只是想在咱们这里暂时寻求一下庇护,那至少现在我们对它还是有用的。” 沈固皱皱眉。对他来说,最好的办法是不要冒险。不过钟乐岑挥了挥手:“没事的,它现在就是一条狗呀,别的不行,对付狗我还是可以的。别忘了,我是兽医呀!” 沈固苦笑摇头:“兽医,咳!” 钟乐岑偏头对他顽皮地笑笑,伸手叫售货员拿肉。把肉包好放到购物车里,他推着车回身:“去买点酸奶吧,那个——唔——” “怎么了?”沈固看着他突然转回身来,几乎撞在自己胸前,赶紧伸手扶住,“怎么了?” “看见不想看见的人了。”钟乐岑苦笑,双手捂着眼睛,“张家大少,他怎么会跑到滨海来了。” “谁?”沈固一手扶着他,一手扶住购物车,抬眼看去,就看见对面水产区一个年轻人靠着水箱站着,脸上带着点不耐烦的表情,手里叮叮当当地拨弄着一个银光铮亮的打火机。以沈固的视力,一眼就看见那打火机外壳上的zippo标志,而且是个限量版的。当年牌九刚入伍的时候还不脱纨绔习气,抽烟喝酒赌博五毒俱全,而且最喜欢收集打火机。住一个寝室的时候沈固曾经一边擦枪一边被迫听他的打火机经,而且看了一批他最心仪的打火机图片,其中就有这一款zippo的限量版。牌九当时无限心酸地说这个好贵,他老爹不肯给他买,但他那拖油瓶拖过来的哥哥却有一个云云。 “就是拿着打火机的那个?”放眼望去,不管是谁,第一眼一定会看见的就是那位,比起挤在旁边挑鱼的大爷大妈们,这位实在太醒目了。 钟乐岑捂着眼睛点点头:“龙虎山张家的长房长孙,这一代的第一继承人,张靖存。就是不知道他怎么会跑到滨海来。” 沈固皱眉:“你眼睛怎么回事?” 钟乐岑仍然捂着眼睛:“不知道。我可能天生跟他不对盘,从小时候起就是这样,只要一看见他,眼睛就疼得厉害。当年张家老爷子带他到我家炫耀,那时候我都九岁了,可眼睛疼得当场就哭了,乐洋以为他欺负我,弄了一包辣椒水去喷他的眼睛,结果被叔叔狠揍了一顿。” 沈固掰开他的手:“我看看。”其实眼睛没什么异样,既不红也不肿,可就是不停地流泪。沈固轻轻摸摸,发现钟乐岑眼角的那颗朱砂痣异样地发热,“疼得厉害?” 钟乐岑点点头:“不能睁眼。” “那就不睁。”沈固把他搂在身边,“咱们走,离他远点就是了。” “我看不见。” “有我呢。” 钟乐岑不吭声了,乖乖地倚着沈固,一手按着购物车的扶手,慢慢往收银口走。走了几十步,眼睛就觉得轻松多了。 “好点了?”沈固低头看他,顺手轻轻抹去他眼角的泪水,“这到底算是什么毛病?” “嗯,好多了。只要离他远点就没事。这个,我爷爷和张老爷子都没弄明白。也许,他身上佛气太重,我与佛无缘的关系吧。” “我听乐洋说,他出生就带着什么佛家六字真言?” “嗯。听说他出生的时候周身都有金色真言护持,所以张家欣喜若狂,天生的集佛道两家之长,这是数百年张家都没出过的天赋。” 钟乐岑说得有点惆怅。沈固忍不住回头看了看那个号称是不世出天才的张靖存,却发现他身边多了个人,正仰着头跟他解释什么。这人他认识,不就是曾经跟着庞峰云他们干过几天的小麦嘛。虎伥事件里他们曾经想找他,可是听说回家看外婆去了,现在这是,看回来了?既然跟天师在一起,还是个号称集佛道两家之长的天师,那想必,跟虎伥是没有什么关系了。 “看什么呢?”离远了些,钟乐岑敢睁开眼了,但不敢回头看。 “看见个认识的人。”沈固回过头来,“看东西没问题吧?” “没。看不见他就好了。” 沈固一手仍旧搂着他:“奇怪了,就算你与佛无缘,他与佛有缘,也不至于这么让你扎眼吧?” “谁知道呢。这也是我猜的,爷爷都搞不明白怎么回事。当然,也可能我天生就是凶煞之命,人家却是佛道中人,天生的正邪不两立吧。” “胡说!”沈固不爱听他说这个,“什么天生的正邪不两立,他就正?你哪里邪了?我看他那副样子,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身上那煞气也不轻。”沈固没往下说,张靖存身上那股劲儿,他倒觉得跟自己有点像,只是大约没见过血,不像他这么淬厉罢了。但以他的眼力,同道看同道,看得出来。 钟乐岑笑了一声:“嗯,你还真没说错。佛家讲究慈悲为怀,可是张少一出手,除了魂飞魄散没别的。听说开始的时候张家上下都觉得他天赋异禀兴奋得要命,后来就有点头疼了。” “那不好么?”不正说明能力强? 钟乐岑笑笑:“嗯,估计你们做特种兵的觉得好,可是你现在当警察,觉得这样好不好?” 沈固一点就透:“哦。” “超度什么的法术他统统用着不灵,叫他收魂的,他出手就给灭了,张家长辈怎么教,最后也就是一个魂飞魄散。” 沈固忍不住笑了笑:“过犹不及,他比你也强不了多少。” 钟乐岑叹口气:“还是强的。他这是灵力太过不会控制,总比我什么都没有强。” 沈固嗤之以鼻:“不会控制和没有也没什么两样,行了,别说他了,结帐了结帐了。” 钟乐岑掏出信用卡结帐,一面还在琢磨:“他跑到滨海来做什么?一般小事,不会惊动张家,那必然是有什么大事了。难道是萧家请他来的?不对,也不可能这么快啊……” 沈固不太乐意了:“你总琢磨别的男人干吗?” 钟乐岑张大了嘴巴看着他,沈固轻轻一托他下巴:“虫子飞进去了。” 钟乐岑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你这是——”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吃醋? 沈固干咳了一声:“犬鬼呢,赶紧出来背米!” 81、招魂 虽然沈固不怎么放心犬鬼, 但这条狗的表现还是不错的,至少现在没有出现攻击性行为。言灵仍然是毫无线索, 沈固经常半夜里拿自家电脑上天涯去逛,但从来没碰上那个什么“废话篓子”, 一时间束手无策。唯一的安慰就是萧士奇再也不来麻烦他了,估计是发现了他没有利用价值的缘故。 “我们今天去看非非吧。”沈固一到家,钟乐岑就快活地抱出一盒蛋糕来,“非非今天过生日。” 沈固点点头,眼光突然瞥到旁边的犬鬼,立刻一声断喝:“八云!”犬鬼应声把爪子从汤圆身上收回来,一脸正经地趴好。 八云是犬鬼的名字, 沈固也不知道钟乐岑是怎么知道的, 反正就跟着叫了。沈芝云的旅游计划因为朋友身体不好一再拖延,前天终于出发了,只是地点从丽江改为三亚,准备干脆过了年再回来, 于是沈固就把汤圆接了过来。钟乐岑做了一只刻着符咒的小铃铛给汤圆戴上, 就不再害怕沈固了。可是连带着的,它也感觉不到犬鬼的异常。汤圆是一只被惯坏了的猫,除了在钟乐岑这里乖,对其他人或生物那也是要欺负一下的。当然如果没戴铃铛,它绝对不敢去惹犬鬼,但现在戴了铃铛,就有点不知死活, 时不时地要去挑战一下这条大狗,因此沈固不得不时时盯着,以免这只猫死都不知怎么死的。 钟乐岑一边整理礼物一边念叨:“八云你不要欺负汤圆啊,以大欺小,你不脸红么?” 汤圆鬼精鬼精的,看见钟乐岑收拾东西,就喵呜一声跳到他怀里,摆出一副要跟着出门的架式。犬鬼趴在那里,表面上八风不动,其实眼睛也一直瞅着钟乐岑。钟乐岑没办法,拍了拍汤圆:“好了好了,都去,都去。” 好在沈芝云一走,车就归沈固开,带一狗一猫出门倒也不麻烦。钟乐岑抱着汤圆坐副驾,犬鬼趴在后座。说实在的,沈固还是不太放心,一边开车,一边还要从后视镜里监视这家伙。 已经过了上下班的高峰期,车流畅通,沈固开着车,突然从后视镜里看见犬鬼猛地打了个哆嗦,耳朵陡然竖得笔直,身体却趴得更低。沈固眼角余光一扫,看见一辆银白色的丰田跟他们擦肩而过,已经开过去了,驾驶员却似乎转回头来看了一眼。 “那车里的人你认识?” “唔?”钟乐岑不解。沈固从后视镜里瞥一眼犬鬼:“问你呢,认识?” 犬鬼耳朵仍旧直竖着,喉咙里呜噜了一声,慢慢放松身体。钟乐岑后知后觉地转头去看:“刚才过去的那辆车?” “嗯。丰田。日本人支持国货。” 钟乐岑表情严肃起来:“是土御门家族的人?” 犬鬼在他的目光之下放平耳朵,又呜噜了一声。钟乐岑皱起眉:“你拿了十握剑,对不对?” 犬鬼不吭声。钟乐岑叹口气:“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十握剑本来也不是你的,该还给人家就还给人家吧。” 犬鬼猛地呜了一声,带着愤怒。钟乐岑伸过手去摸摸它的头:“你啊,不就是想要自由么?用十握剑换你的自由不好吗?报复心太重不好,心态要放平和,日子才过得轻松。” 犬鬼在他手下蹭了蹭,喉咙里发出一串咕噜声,把头枕在两只前爪上,闭上了眼。 非非压根儿都忘记了自己的生日,看见钟乐岑,高兴得不得了:“乐岑哥,还是你好,还想着我过生日!” 钟乐岑笑笑,把东西放下:“非非,你胖了。” “啊?讨厌!”非非立刻冲到镜子前面去,“真的真的,都两个下巴了。” 牌九在厨房里嗤笑:“天天吃了睡睡了吃,不胖就怪了。你没看养猪?” 非非双手叉腰:“你有脸说!吃了睡睡了吃,不都你害的吗?” 牌九端着菜出来,反唇相讥:“行了啊,都多长时间了,你不早没事了吗?叫你早晨起来去跑跑步,谁死赖着不起床的?” 非非对他吐舌头:“我高兴!” “所以你就变成猪。” “你才是猪!” 钟乐岑笑着制止他们没营养的对话:“好了好了,别吵了。” 非非白了牌九一眼,却看见跟在沈固身后的犬鬼:“嗬,好大一条狗!黑背?” “日本种。” “日本种?”非非绕着犬鬼转了一圈,“秋田犬?不像啊。要么?是杂种?” 犬鬼嗓子里立刻呜噜了一声,钟乐岑赶紧拉住它的项圈:“非非你别胡说。” 非非啧了一声:“好大的脾气。行了行了,我不该说你是杂种,不过你到底是什么种嘛。挺拉风的倒是。来来来,请你吃蛋糕。” 沈固看着他们笑了笑,转向牌九:“找到工作了?” “啊,找了附近一家公司当保安。”牌九一脸的懒洋洋,“没什么劲,半个月了也没点事,闲得长毛。” 沈固有点无语。他知道牌九的脾气,那叫一个唯恐天下不乱,当初进了队里,老队长怎么整,也没把他这毛病整过来。 “哎,哥,”牌九凑过来,指着客厅里的钟乐岑,“嫂子不是天师么?上次我说的那事,让他给队长招个魂咱们见见那事,成不?” 这事沈固跟钟乐岑提过一次,钟乐岑也答应了,但之后就是言灵的事,一直忙乱到现在,还真是差点忘记了:“他答应过,一会我问问。” “要行就今天晚上呗,也让我看看队长。” 沈固过去跟钟乐岑一说,钟乐岑就点了头:“行啊。对了,这事我都给忘了……好在我让乐岑画的符还带在身上呢,等会吃完饭就行。” 非非自打从鬼门关里回来,对这些神眉鬼道的玩艺大感兴趣,连自己的生日也是草草了事,赶紧的收拾起东西腾出地方要看钟乐岑召魂,嚷着要看看牌九的队长是什么模样。钟乐岑无奈地叹气:“非非,这不是看电影,你是见不到人的,顶多只能用扶乩的方式跟他说几句话。” 非非大失所望:“那为什么我在鬼门关里看见的都有模样?” 钟乐岑摇头叹气:“非非,难道你想再进鬼门关里去找人?” 非非想想那身不由己的僵硬感觉,吐吐舌头,摇了摇头:“不要。” 桌子上的东西拿走,铺上一张大白纸,钟乐岑拿出一支签字笔,式样跟普通签字笔没什么两样,但笔身上刻满了古怪的花纹,尤其是笔头上镶了一小块东西,在灯光下透出微红的水晶般的光泽。非非好奇地伸手想摸:“什么做的?水晶?” 牌九一把把他的手打下去:“不管什么东西你就乱摸!” 非非愤怒地捂着手背:“不摸就不摸,你使那么大力气干吗?手跟铁板似的!” 沈固看着那东西,觉得很像钟乐洋耳朵上戴的耳钉:“有点像乐洋戴的那个——” 钟乐岑笑了:“没错,不过没有乐洋戴的那个好,那个可是灵砂,也是我们钟家的宝贝。” 非非又好奇起来:“灵砂?灵砂是什么东西?这个又是什么?” “灵砂是有灵性的丹砂,就是朱砂,就是我们用来画符的那种。不过画符用的是下等的末砂或豆砂,灵砂却是最上乘的。南方所出的朱砂,长在白石床上并且成颗单生的,叫做光明砂,就能辟恶安魂,解各种邪疟之毒。这其中再炼制过的,才叫灵砂。我们钟家先辈炼制成的也就是几颗而已,乐洋耳朵上戴的那一颗虽然小,却是最好的。不过那东西也不是人人都能用的,乐洋一年之前还不能戴呢。我用的这个是辰州产的光明砂,一来通灵,二来能保证扶乩人的安全,不致被邪鬼所侵。” 非非张大了嘴:“怎么?扶乩还很危险吗?” 钟乐岑笑笑:“你知道请碟仙吗?” “知道,以前在学校里还跟同学玩过呢。” “你们玩过?”这次轮到钟乐岑惊骇了,“你们胆子可不小啊……” “怎么了?不就是玩玩吗?” “你们怎么玩的?” “就像网上说的那样嘛,准备一张写字的纸,一个碟子,几根蜡烛什么的,然后四五个人一起把手按在碟子上——不过每次都没成功嘛,碟子根本不动,唯一动的那次还是我们那个同学搞鬼吓唬我们的……” “你们四个人?晚上几点玩的?几个男的几个女的?” “十点左右吧,那时候宿舍就熄灯了。哪有女的啊,晚上男女生不准乱串宿舍。” 钟乐岑吐了口气:“还好,还好你们没请女生来参加,否则真请到了不干净的东西你们就糟糕了!” 非非眨眨眼睛:“难道真有碟仙?” 钟乐岑冷笑一声:“真请来碟仙倒不要紧,顶多弄个恶作剧逗你们一下,就怕你们请来的不是碟仙而是恶鬼!” 非非张开了嘴合不拢来:“会,会请到恶鬼?” 钟乐岑瞪他一眼:“当然!半夜三更,正是鬼出没的时候,你们请的碟仙其实也是鬼,但碟仙一般比较温和,不激怒他们不会出事。可是万一操作有误请来的是恶鬼,你们就惨了!” 非非吐吐舌头,往牌九身后缩了缩,小声说:“但我们没请到呀。” “当然没请到。鬼属阴,你们全是男人在请,一般请不到。还算好。” 非非不敢说话了。钟乐岑轻易不发火,发起火来也挺吓人的,一口气训完了人,四面看了一眼:“把灯关上吧。” 灯关上,窗帘拉好,点起几根白蜡烛,屋子里一下就有一种幽暗阴森的气氛。非非被钟乐岑训得有点毛骨悚然,不由自主又往牌九身上靠一下:“你们队长,不会也变恶鬼吧?” 牌九狠狠瞪他一眼:“说什么呢!你要是害怕,到卧室睡觉去!” 非非这会儿哪敢一个人呆着,拼命摇头。牌九把他按在椅子上:“安生点,要是搅了局我揍你!” 钟乐岑把签字笔夹在两根手指间,轻轻悬在纸上,让笔尖恰好碰到纸面,然后轻轻念诵起来。沈固和牌九心情都忍不住激动起来,两个人四只眼睛紧紧盯着笔尖。然而过了半天,笔尖动也不动。钟乐岑也忍不住皱起了眉,右手夹着笔,左手从衣袋里摸出张符纸轻轻一抖,符纸烧出一小股白烟,渐渐弥散开来把他的右手罩住。半天,烟雾散了,纸上还是干干净净的,钟乐岑一松手,笔倒在纸上,这次倒是划出一条黑线来。沈固诧异:“怎么了?”虽然说钟乐岑没有灵力,但他施用的法术还真没有不灵过。 钟乐岑也是满脸的莫名其妙,想了一会才说:“请不到。” “怎么会请不到?” “这个——你们队长真死了?” 牌九叫起来:“当然是真的,谁拿这个开玩笑?遗体还是我们看着火化的!” “可是——可是鬼门里请不到。要么他没死,要么——已经转世投胎了。” 沈固和牌九对看一眼:“投胎也好,不过,能知道他投到哪里去了吗?” “对啊对啊!”牌九大为激动,“要能查出来,我们也去见见。” “我试试。”钟乐岑在口袋里翻了半天,拿出两张符拼在一起。也不见他用胶水,只是用手抹了抹,两张纸就成了一张,中间还有缝的痕迹,可是又确实粘成了一张。非非像看魔术似的:“乐岑哥,这是什么?” “哦,这一张是进出鬼门的送魂符,这一张是查询转世情况的问符。对了,你们队长的生辰八字是什么?” 牌九马上报出来,然后疑惑:“送魂符?送谁的魂?” “谁去鬼门关查这事,就送谁的魂。” 非非大惊:“还要进鬼门关里去查?” “当然。转世投胎要过奈何桥,由转轮王掌管,不进鬼门,怎么能知道?” 非非结巴:“那,那,乐岑哥你打算送谁去啊?” 沈固不同意地看着钟乐岑:“如果是你要去,那可不行!” 钟乐岑笑了:“生魂进去太危险,我没那个能力,可不冒险。” “那让谁去?” 钟乐岑又点燃一张符纸,小声说:“你给帮个忙呗?”烟雾里,一个婴儿渐渐成形。沈固把符纸贴在他身上,“帮个忙。”婴儿看他一眼,翻个身,忽然不见了。 非非目瞪口呆:“这,这又是什么东西啊?” 钟乐岑制止他:“不要不礼貌,他在帮我们的忙。” 非非识相地闭了嘴,房间里静悄悄的,小小一张符纸,烧出的烟雾却盘旋不散。足足有半个小时之久,烟雾一下子散了,桌子上掉着半张符纸,正是钟乐岑刚才说的问符,但纸上干干净,啥也没有。沈固诧异:“说什么了?” 钟乐岑也茫然:“什么也没有,你们队长的魂根本没进过鬼门。” 这下子连沈固也激动了:“怎么可能!难道人死后可以不进鬼门?” 钟乐岑小声说:“也有可能……孤魂野鬼……” 牌九立刻就炸毛了:“怎么可能?队长怎么会是孤魂野鬼?” “他……死在哪里?” “……境外……” “可能……他回不了家……” “怎么会!”牌九要抓狂了,“当时我们把他带回来了,带回来了!” 沈固抓住钟乐岑的手:“能给他招魂吗?如果他真是……孤魂野鬼……” 钟乐岑点点头,再次找出一张符纸,这次直接用小刀划破了自己的手指,把血染在上面,这才折成一只纸鹤,轻轻念道:“去国离乡,四野茫茫,今我归来,魂魄荡荡。魂魄归来兮——你们喊他的名字。” “李越——” “队长——” 纸鹤没动。 “队长!李越!” “别叫了。”钟乐岑打断牌九,“他没死,不是魂魄。” “怎么可能!”牌九真要疯了,“被打断了颈动脉,我们找到他的时候尸体都冷了,怎么可能不死?” “可是确实招不到魂。既然没进鬼门,又不在人间游荡,那只有一个可能——魂魄还在体内。而且——多半和我们不在一个时代,所以叫生魂也叫不到。” 沈固和牌九面面相觑,觉得简直像听天书,半天,还是非非吐出两个字来:“穿越?” 牌九想也没想,回手给他一巴掌:“你看乱七八糟的书看多了!” 非非抱着头怒视他:“tmd,你打上瘾了?不是穿越,那你说是什么?” 牌九无话可说。沈固想了想:“乐岑,还有什么办法能知道他在哪里吗?” 钟乐岑摇头:“不过也许我可以给他算一卦,看他情况如何。当然,这是在他当真活着的前提下。” “那你试试。”沈固觉得这事实在太诡异,但事到如今,他倒真愿意相信队长还活着。 “没铜钱,找一把硬币吧,不过也只能看个大概。” 非非翻出一大把一毛的硬币,钟乐岑用朱砂在每一枚上都抹了一道,然后放到一个杯子里,递给沈固和牌九:“你们一起掷吧,心里想着他就行了。” 哗啦一声,硬币散落在地上,钟乐岑低下头仔细看了半天,笑了:“他没事。这一卦前危后定,左右逢源,没事的。嗯——好像纠葛不少,不过,卦相很好,而且——好像艳福不浅呢……” 83、损福 “这个小区……”按照大妈的指点往小区里走, 钟乐岑一路仰头看着两边的树木,微微皱起了眉。 “怎么了?”沈固也看看两边。小区里大部分是槐树, 这时候已经落光了叶子,只剩下枯瘦的枝干伸展着, 在灰色的天空衬托下有点狰狞,“天阴了?”刚才他们出门的时候天气还是不错的,虽然没什么太阳,但天空还是蓝的。 “不是天阴,是这个小区里阴。”钟乐岑也仰头看天,“你发现了?” “小区里阴?这小区里有什么?这些树?” “嗯。”钟乐岑点点头,“槐, 一木, 一鬼,是通阴的树,这小区里种的基本是这种树,阴气太重了。” 萧楠一直沉默地跟在他们两人身后, 听了钟乐岑的话脸上更没了血色:“钟天师, 那我们还进去?” “不去司晓琪家,你有别的办法破解养三尸吗?” 萧楠闭上了嘴。 司晓琪家住的是这小区里最边角的一栋楼,面积还在楼层的拐角,看得出来是条件最差的。楼道里有些杂物,沈固敲敲门,半天,一个老人开了门:“你们找谁?” 沈固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人只是乍一看像老人, 因为脸色晦暗,两鬓也是斑白的,可是一说话就听得出来,这人,也就只是个五十出头的中年人而已。 “请问您是司晓琪的父亲吧?” 听见女儿的名字,男人脸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点了点头:“我是司平。” “我是刑警,有件事情,需要您配合一下调查。” 司平抬头看着沈固:“怎么?晓琪都已经死了,还会有什么事吗?”他的声音喑哑低沉,说到自己女儿的名字时有些颤抖。 沈固有些为难。在这样一个痛苦的父亲面前,他怎么能把真相全说出来呢?不说别的,只要告诉他萧楠的身份,估计司平就会进厨房去找菜刀了。 “不,并不是司晓琪本身的事情,而是她从前认识的朋友里有人出了问题,我们希望能看看她的遗物,是否能从中找到线索帮助我们破案。” “哦——”司平的视线又低了下去,重新变得木然,“那你们进来吧,晓琪的房间在里头,她的东西,我们都没动过。” 房间里陈设简单,角落里有些灰尘,像是做家务的人漫不经心,用抹布扫帚胡乱打扫一下留下的痕迹。窗帘拉开着一半,滑道一边螺丝松动了,也没有人去修。整间屋子都给人一种毫无生气的感觉。司平拉开一间房间的门:“这就是晓琪的屋子。” 司晓琪的屋子里明显陈设得更精致一些,颜色也是女孩子喜欢的粉红色调,书桌上还有一台电脑。家具都一尘不染,比起外面的客厅来迥然不同。床头柜上摆着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女孩子大眼睛小嘴巴,头戴一顶小花帽,笑得十分开心。照片前面摆着三个碟子,里面有水果和巧克力糖。只有这几样东西在提醒着人们,这张看起来如此开心的照片,原来是一张遗照。 “晓琪的东西都在柜子里,警察同志,你们要看什么?” “我们能——看一下她的日记或信件之类吗?如果没有的话,我们能否看一下她的电脑?” 司平慢慢摇摇头:“她没什么信件,也不写日记,你们看她的电脑吧,就是不要把东西弄乱了。” 沈固和钟乐岑都不是电脑高手,但司晓琪的电脑并不设防,很容易就在收藏夹里找到了一切——她有一个博客,点击率不算高。司平说她不写日记,其实这博客就是日记。开始是她在大学里的点滴生活,然后,就是她的恋爱和失恋的全过程。全文里没有提到萧楠的名字,但所说的人却是萧楠无疑。博客一直更新到她死亡的前一天。倒数第二篇博文里是这样写的:他让我把孩子打掉。说得真轻松啊。是的,这样一来,他就没有任何麻烦了。他觉得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没能力跟他斗,他以为给我钱,就什么都解决了……可是我让爸爸丢了脸,他以后还怎么在这里住下去,我又怎么出门见人。这个地方,本来就有那么多张嘴…… 沈固用眼角斜了萧楠一眼,后者满脸尴尬,但显然并没有什么愧疚的意思。沈固翻过页,最后一篇日记出现,三人都惊了一下,因为这一篇全文都用的是红色字,血淋淋的一片:我不能让人在我和爸爸背后指指点点,活着做不到的事,我要用死来做到,为此,我可以把自己卖给魔鬼。这个孩子是他的,那就会永远跟着他,直到把他带到我这里…… 沈固看了看这篇发表的日期,正是萧楠订婚的前一天,估计就是在这天,司晓琪把孩儿枕交给了快递公司,然后她收拾好东西,就打开煤气自杀了。 “司先生,9月20号到9月30号这段时间,您女儿去过什么地方?” 司平没精打彩地勉强抬起眼睛:“去过医院吧……那段时间她不怎么出门,后来还去过一个什么酒吧,说那里可以自己做瓷器。她做了个小孩回来,说要送给朋友……”失去女儿的打击让这个男人变得毫无生气,“那几天她还挺高兴的,没想到后来就……”泪水慢慢充满了他的眼睛。 “您知道她做瓷器的地方在哪里吗?” 司平摇了摇头。 走出司家,沈固和钟乐岑都沉默着不想说话。萧楠左看右看,虽然知道这个时候说话很不长眼神,但对自己性命的担忧到底占了上风:“钟天师,这,你知道怎么破这养三尸了吗?” 钟乐岑真想说一声你自己做的孽自己去受,但最后还是忍住了:“没有什么办法了。” 萧楠腿一软,差点摔倒:“不会吧?钟天师,你救救我,我不想死啊——” “那司晓琪就想死吗?” “她——”萧楠也急了,“谈恋爱你情我愿,我看她漂亮,她看我家有钱,不就是这样吗?那我要订婚了想分手,还不行吗?我给过钱了,还要怎么样?我跟这些女人来往都很小心,她是怎么怀上孕的她自己知道!不就是以为有了孩子就能拿住我吗?” “别说了!”钟乐岑打断他的话,“损福还是折寿,你自己选吧。” “什,什么?” “司晓琪已经死了,我没法子破她养的三尸,只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萧楠又抓住了救命稻草。 “把三尸引开。” “怎么引?”萧楠再次失望,“那孩子是我的,你不是说永远也摆脱不了吗?” “……还有一个人,跟你的血脉是一样的。” “还有人?”萧楠一头雾水,沈固却突然明白了:“你说那个孩子?” “对。”钟乐岑疲倦地点点头。他不喜欢这些悲惨的故事,很不喜欢。然而他能做的只有这些,“那是你的弟弟,从血脉上来说,他和你是完全一样的,三尸分辨不出来。” “我弟弟?”萧楠抱着头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啊,对,我有过一个弟弟,可是才几个月大就死了,而且死了十好几年了啊。” “可是他还没有去投胎。” “但是不是尸骨不全么?”沈固想起前几次送那个孩子去投胎时的情景。 “现在可以为他补骨了。” 沈固眼睛一眯:“用那个胎儿?” “他们有一半的血脉相同。补全尸骨,让他带着三尸去投胎。” 沈固皱眉:“可是那孩子投胎之后呢?三尸不也会害他?” 钟乐岑冷冷地盯住萧楠:“所以,要他让出一些东西作为补偿,供三尸消耗。是损福还是折寿,你自己选吧。” 萧楠迟疑着问:“损福是损什么?折寿,要折多少?” “损福,损你三分之一的福禄;折寿,折你二十年寿数。” “我,我选损福。” 沈固暗暗地冷笑了一下。萧楠选得这么痛快,八成是因为自己生在萧家,觉得福禄用之不尽,就算损了三分之一,也是丰衣足食。殊不知萧家的财气正在源源不断地消耗在买替身上,日后,他的福禄还不知能剩下多少,再损去三分之一,可能连温饱都不能满足。 钟乐岑挥了挥手:“那你回去吧,改天我再联系你。” 萧楠眼巴巴地看着他:“哪一天?” “司晓琪的祭日。” 萧楠一步三回头地走了,当然不是舍不得沈固和钟乐岑。钟乐岑不愿意再看他,转过了身。沈固看着萧楠的车开走,低头问钟乐岑:“这种方法能让那孩子不受三尸的害?” 钟乐岑揉着眉心:“我跟你说过,三尸本来就在人身上,你、我,身上都有三尸,但能不能为害,还看个人。那孩子转世投胎,如果自我约束行直履正,三尸也难把他怎么样。而且有萧楠的三分之一福禄在那儿,三尸即使要怎么,也是先消耗萧楠的福禄,不会有什么大问题。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办法了,可是——我觉得我不愿意去做。” 沈固轻轻拍拍他的后背:“我明白。萧楠自作自受,说实在的,我也真不想管。” 钟乐岑闷闷地用脚尖踢着地面:“可是我是天师,见死不救——我又做不到。司晓琪已经死了,再多死一个人又有什么益处呢?而且萧楠有些话说得虽然混蛋,却也有他的道理,至少,是罪不至死。” 沈固点头:“你说的对。损他三分之一的福禄,应该也就够了。别再多想了。” 钟乐岑低下头,片刻才说:“怎么能不想呢?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这么就死了。如果她能想得开一点,以后她还会有很美好的人生,为什么就为了报复,就把自己的生命放弃了呢?” 沈固默然片刻,缓缓说:“如果没有周围的飞短流长,也许她能活……” 钟乐岑一下子抬起头来:“对!胭脂,胭脂的事,我们赶紧去查他!” 沈固苦笑一下:“我就怕,查了胭脂的事,你可能会更难受。” “你是严吹耐穑俊 二十出头的男孩子脸色不太好,眼圈四周有明显的青黑色,听到严吹拿郑101淞肆成懔说阃贰 “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 男孩子一下叫起来:“不怪我!都是鄂骏的妈妈闹的。我们那时候就是开个玩笑,因为他们两个从小就好,谁也没想到严此娴幕嵯不抖蹩ィ一垢戆琢恕! 沈固严峻地看着他:“开个玩笑?开个玩笑会让人跳楼吗?” “真的不怪我们!是鄂骏他妈妈嘴太厉害。鄂骏出国之后她就整天嚷嚷说严垂匆蹩ィ邓裁吹摹6宜橇郊掖笕斯叵挡缓茫郧白±戏康氖焙蛄郊艺桓龀看蚬獭q窗职衷诔Ю锸歉鐾吠罚蹩グ职钟幸淮纬隽斯ど耍蛭俏ス娌僮鳎裁床钩ヒ裁荒玫骄拖赂诹耍运橇郊以缇徒嵯鲁鹆恕u馐乱煌背隼矗蹩ニ杪璧比痪偷酱θニ怠q此志醯枚肆尘屯览锎蜓础q雌匠2豢圆还模滥敲淳螅褪遣蝗洗恚詈缶吞寺チ恕! 沈固想了想:“你们为什么叫他胭脂?” “那,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他不是跟鄂骏最要好嘛,又长得那么秀气文静跟个丫头似的。那时候上语文课,老师讲聊斋,里面有一篇,女的叫胭脂,男的是个秀才,也姓鄂,跟鄂骏一个姓,我们就叫鄂骏鄂秀才,叫他胭脂了。而且,他不是正好也姓严嘛。” “严此赖氖焙颍n锸遣皇嵌荚诖氖拢俊 男孩子迟疑着点了点头。钟乐岑深深叹了口气,低声说:“这么大的怨气,难怪他死后会作祟。”他声音压得很低,男孩子却猛地打了个冷战:“警察大哥,你说什么?你说胭——啊,严此懒嘶嵩趺矗俊 沈固敏锐地觉察到一点什么:“你问这个干什么?” 男孩子表情有些扭曲,吭吭吃吃了半天,终于说:“警察大哥,你们觉得这世界上会有鬼吗?” 沈固跟钟乐岑对看了一眼,不动声色地问:“有鬼?你见过?” 男孩子嘴唇颤抖起来:“我,我也不知道,可是——我觉得,我觉得有怪事!” “什么怪事?你说详细点。” 男孩子眼神惊恐地咽了几口气,才断断续续地说起来:“以前魔兽正红的时候,我们都迷那个,一块去打怪升级,就建了个群,群里都是爱打游戏的,有时候到了晚上在群里一号召,大家一块去。这还是鄂骏建起来的,他是群主,我是管理员。胭——严创永床缓谜庑┒鳎运裁唤骸:罄炊蹩コ龉耍臀乙桓鋈斯堋2还蠹业笔钡目袢染14补チ耍季醯妹灰馑剂耍冶弦盗艘ぷ魇裁吹亩济Γ飧鋈壕突久蝗松狭恕?墒怯幸惶焱砩鲜坏愣嗔税桑以谕喜樽柿希橥炅伺既幌肫鹄唇喝タ纯矗幌伦涌醇ツ┪捕嗔艘桓龊牛歉龊诺拿志徒小僦n侍馐牵沂枪芾碓保魏稳讼爰尤憾蓟嵊邢8遥晌掖永疵皇盏焦腥思尤旱囊螅飧龊攀窃趺唇吹模俊 沈固淡淡地说:“名字是胭脂,未必就是严础! 男孩子拚命摇头:“不,不!那个号就是以前严从玫模胰系茫抑馈! “会是别人用他的号吗?” “谁会用他的号?就算用,他怎么进群的?我是管理员,有人进群系统怎么会不给我发消息?而且别人也都没有知道的,鄂骏在国外根本就不管群里的事,谁批准他进群的?我后来还问过鄂骏,他也根本不知道这事!” “你接着说。” 男孩子额头上已经冒出了细汗:“当时我就惊了,但是那个号的头像一直暗着,我后来就想,是不是有人恶作剧。可是过了几天,我不放心又上去看看,发现群公告换了。以前群公告写的都是哪天一块去练级的事,后来不打了我也懒得换,我记得最后一条还是关于练级的,可是我那天上去看,公告换成了一个血红的数字——30!” 沈固微微皱眉:“30?什么意思?” 男孩子表情惊恐:“开始我也不知道,第二天上去看,又变成了29,就这样一天一天地换。我吓坏了,到处问谁在群里换公告了,可是人人都说没换过。群里的人都是原来的同学,我跟他们说严吹暮沤戳耍强妓滴已刍ǎ滴叶褡骶纾墒堑却蠹铱醇歉龊挪畔嘈盼颐蝗龌眩己e铝恕s泻眉父鋈硕枷胪巳海墒俏蘼墼趺匆餐瞬坏簟n蚁氚颜飧鋈航馍17耍膊恍小n颐腔瓜牍缓牛墒腔涣撕牛豢故腔嶙远稣飧鋈豪矗颐侨匀辉谌豪铩w苤颐鞘裁窗旆u枷牍耍褪前谕巡涣苏飧鋈海≌庑┤兆游颐翘焯斓饺豪锶タ矗刻於寄芸醇嫔系氖衷诒浠衷谝丫涑墒耍【齑蟾纾忝撬担岵换崾茄此懒吮涔砘乩幢u戳耍俊 沈固一手压在他肩膀上:“你冷静点。你们这个群里的人都知道严春投蹩サ氖侣穑俊 “都,都知道……” “那么当时你们的态度是什么样的?” “……我们……我们……我们其实就是开个玩笑,谁也没想到最后会变成这样……” “到现在为止,这个群里的人有没有受伤或是出意外的?” “还没有,可是——”男孩子拔高了声音,“那是因为倒计时还没完啊!等公告里的数字变成了0,我们会怎么样?” 钟乐岑紧皱着眉:“倒计时?为什么从30开始倒计时?” 男孩子吞了口唾沫:“我知道。我也是前几天才想明白的——鄂骏要回来过年,那个倒计时,计算的就是鄂骏回国的日期。” 84、家族背景 “原来胭脂是这么死的, 难怪会成为言灵作祟,这怨气, 够大的——”左健唏嘘地计算了一下时间,“鄂骏出国是15号, 两次言灵的出现都是15号……” 小黑子插嘴:“这次鄂骏回国正好也是15号呀。” 左健点头:“恐怕那一天,言灵要大规模出动了。” “那怎么办?”小黑子大惊,“总不能那天把所有的电脑都封了吧?” 沈固摇头:“这倒未必,乐岑的看法是,鄂骏回国那天,所有在那个群里的人才是最危险的。” 小黑子问:“如果那天他们不上网呢?” “如果他们不上网,那言灵才会大规模出动作祟。所以他们那天必须在网上。” 左健一听就明白:“你想撒网捕鱼。” 沈固沉默一下:“乐岑还是想超度他。毕竟那孩子, 确实也挺可怜的。” 左健严肃起来:“他确实值得同情, 但他毕竟杀了人。世界上身世值得同情的人很多,如果每人都用这种方法来报复,那社会要大乱了。” “那你的意思呢?” 左健想了一会:“当然,我也觉得, 如果他肯收手, 那么能超度,还是超度的好。” 小黑子在一边翻了个白眼,小声嘀咕:“那还不是一样……” 左健瞪他一眼:“我是说,如果他肯收手的话。但看他这么大的怨气,到时候肯不肯收手,还是个大问题呢。他父母现在是什么态度?” 沈固微微叹了口气:“孩子跳楼之后,父母就后悔了, 天天在家里吵架。当妈的埋怨当爸爸的不该往死里打孩子,当爸爸的就埋怨当妈的为什么要骂得那么难听。听邻居说,没有一天不打架的。跟鄂骏家已经是势不两立了,幸好两家分住在两栋楼上,见面的机会还少一些,否则可能要打破头。” 左健除了叹气还能说什么?小黑子有些愤愤地说:“鄂骏的妈嘴巴也太毒了,要是她不那么到处宣扬,可能事情还不至于闹到这一步。” 沈固摇摇头:“两家有积怨,好容易有了机会,当然是得理不饶人。只是她做得太过了。” “那鄂骏是什么态度?” “不知道。据他们的同学说,鄂骏跟严吹墓叵狄恢焙芎茫鞘虑槟殖隼粗蠖蹩ゲ19挥斜硖且恢贝粼诩依铩5比唬邓母改敢哺┘恿瞬簧傺沽Α! “我看,鄂骏的态度是个关键。”左健摸着下巴,“最好是能让他提前点回国,我们跟他先谈谈。” “提前回国不太可能,据说他已经订好机票了。不过飞机是早上五点到滨海机场,言灵估计要在夜间才能出现,我们还有一天的时间。” “那就好。哎,三尸的事呢?搞定了?” “司晓琪的事情乐岑已经有解决的方法,让萧楠拿出三分之一的福禄来赔给他弟弟,正好那个胎儿可以用来给他弟弟补全尸骨,让他弟弟带着三尸去投胎。” 左健笑了一下:“钟少这个主意不错。萧楠答应了?” “他怕得要死,怎么会不答应?而且他以为自己生在萧家锦衣玉食,不知有多厚的福禄,拿出三分之一来也没什么,答应得很痛快。” “哈!福禄这种事最说不准了。谁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福禄,别看现在锦衣玉食,说不定耗损太过,没几年就耗完了;有些人日子过得紧点,但细水长流地用,也能一辈子衣食不愁。萧楠答应得这么痛快,万一过几年把自己的福禄挥霍光了,哭都来不及。” 沈固心想说不定用不着他挥霍,光买替身也会耗光。但这件事,他还没跟左健说过。自打上次萧士奇知道上了左穆的当,就再也没来找过他,至于什么遗产分配,当然更化一屁。不过沈固也不希罕,没人来麻烦他更好,专心在家跟钟乐岑过日子。只是他一直想弄清楚萧轻帆体内那个灵魂是不是左穆,而萧轻帆偏偏的又不见了踪影。 左健捋了捋有点长的头发。他匆匆忙忙跑回家又匆匆忙忙蹿回来,看来也是几天没好好休息了:“言灵这事,你们看咱们到时候怎么个弄法?” 沈固说:“我跟乐岑和黑子商量过了,到时候找个网吧,把那个群里所有的人都弄过去,争取把事情在群里解决。” 小黑子自告奋勇:“我从师兄那儿要了病毒,万一不行就趁着胭脂在群里的时候强行植入病毒,把他和那个聊天群一块删除。” 左健沉吟:“这方法不知道能不能行。万一到了最后——也可以试试。黑子你准备吧,练习得要熟,真要是到了用的时候,可没时间让你再输入什么这个码那个码的。” 小黑子领命而去,沈固看看左健:“家里出什么事了?” “你看出来了?”左健苦笑,“真出事了。老爷子——就是我们左家现在的家主,身体不行了。我们左家虽然不比张家和钟家人口多,但下头的叔叔伯伯姑姑也有不少,这一代没什么特别出色的人,谁也不怎么服谁。老爷子在的时候没得说,现在眼看着身体不行了,这下一代家主给谁是个问题。我有个三叔,论灵力也还过得去,但人不踏实,老爷子不看好他。说起来,我大伯应该排在第一继承位,第二是我爸,早死了,第三就该轮到我这三叔。虽然上头还有个姑姑,但嫁出去了,不太可能让她回来当家主。老爷子以前也犹豫过,因为我大伯人太老实了,不会应付外头的事,当家主不怎么合适,所以也想考虑我三叔来着。但就因为他太轻飘,老爷子觉得他根本连自己的骨头都压不住,更甭想压住其他人了,所以就有点疏远他。这次我回去,他闹的动静不小,我总怀疑,他背后有人支持,只是现在还没查出来。” “那你——” “没办法,这不是有工作的人嘛,又有言灵这事,不能耽搁太久。不行等这事完了,我再请假回去。家主这事,说起来是个形式,但有的时候也是要拿主意的。说实在的,我也不看好我那三叔,人太轻飘,别把左家扯到邪道上去——名声本来不是很好。” 沈固微微有些诧异:“什么叫做本来名声不是很好?” 左健挠头:“怎么?钟少没跟你说过?五大家族里,张家和钟家不用说了,那是多少年的正统,一个拿妖一个驱鬼,真正的名门大族。张家天师世家,名声远扬,历代天师有不少曾经为民祈雨,声名上达天听。钟家更是有唐代皇帝的敕封,虽然后人不如张家显赫,那也是我们这一行里的望族。所以就算是比我长一辈两辈的人,见了张家和钟家年轻一代的继承人也要叫声张少或钟少。东方家嘛,说起来跟我们一样都有点旁门左道,因为是以卜筮之术著名。但他们家的祖上是在汉武帝身边做近臣的,所以——” 沈固打断他:“你不会是说东方朔吧?” 左健诧异:“就是说他呀。不然你以为是谁?” 沈固无语。左健看他一眼,继续说:“你可能觉得,都现在这年头了,还扯什么古代皇帝……但这不是说我们跟阿q似的,说什么祖上也曾富过,而是说,这是在天师这条路上的积累。” 沈固点头:“这我明白。所谓名门望族,本来就是要数十代积累下来的,不然还叫什么望族。你接着说,你们左家祖先是谁?” “左慈。” 沈固是喜欢三国的人,一下子就想起来:“左慈?是那个在曹操宴会上钓起松江四腮鲈鱼的左慈?” 左健点头:“就是的。但他的道术不见于正典,尤其是人化为羊那一条,在天师行里那叫‘妖’。” “那他不也算在皇帝面前有过名气么?曹操怎么说也是魏武帝。” “可是那不是他死后儿子才称帝给他追加的谥号么。” “这也算?”沈固彻底无语了。 “也算。”左健认真地点头,“最主要的是,魏武帝是个多疑的人,还不待见他。比起东方朔在汉武帝面前的得宠,这里头就差得多了。” 沈固直摇头:“那费家呢?” “费家啊,那比我们还要差一点。费家的祖上叫费长房,你知道么?” 沈固摇头。这个真不知道。 左健想了想:“费长房的事,好像是在《后汉书》里有。他其实开始还算不错,是跟着一个地仙叫壶公的去修道。但是他修道不成,半途而废。他能驱使百鬼,但全仗着壶公赠他的符,后来符丢了,他死于众鬼反噬。这种道术就有点堕于下流了,只好算旁门左道,在五大家族里算是最末流的。这还是沾了壶公的光,那毕竟是个地仙。而且费家人丁太少,勉强凑个数吧。有些人说起来,还只说四大家族,不说费家呢。” 沈固突然想起来:“这个‘旁门左道’,不会说的就是你们左家那个‘左’吧?” 左健干笑两声:“可能,还真是……我对成语没什么研究,哈哈……” “那你呢?你将来有没有可能做左家的家主?乐岑说你在妖监会,天赋不错。” 左健脸上的笑容消失了,沉默了一会说:“说老实话,我觉得我有这个当家主的资格。我叔伯这一辈,论灵力,还真没有能胜过我的。我们左家跟张家和钟家比起来,没那么大规矩,有时候是可以破格的。所以老爷子今年九十岁了,按说早该把家主的位置传给下一代,可他现在还坐着。如果他有心传给我,也不算坏了规矩。可是,我没有当家主的心,也没人支持。我跟你说过的,我爸当年在兄弟里头灵力是最强的,如果他没死,现在家主就应该是他的。可是他三十二岁就死了,死于吸毒。那时候我就觉得,你说这世上妖鬼多不多?害人多不多?可是再多,也比不上毒品害死的人多。我与其当个天师,不如去当个缉毒的。就这么着我二十二警校毕业就跑去边境了。老爷子本来想栽培我,看我不受教,当时还生了场气。后来我受了伤,而且在边境上的毒贩子那里露了面,上头不敢再让我干,就把我调滨海来了。这算起来,六七年没怎么回过家了,在家里一点人气也没有,这个家主怎么当?而且这么多年我正经就没抓过几个妖,这成绩也说不出口不是?” “你不是还在妖监会么?” 左健低头笑了:“那是个巧合。有一回我执行任务的时候到一个村子,里头有黄皮子作祟,让我给拿了。正好撞见东方家老爷子,硬把我扯进了妖监会。我在里头其实就挂个理事的虚名。理事的主要工作是鉴定那些妖怪是否有害,有害的要除掉,无害的发给安全证。我干这活就是捎带脚儿,碰上了就管管,没碰上我也不会专门到处去找,有那时间我不得找杀人犯抢劫犯什么的么。这进了妖监会也四年了吧,经我手鉴定过的妖怪……大概还不到十个……这成绩,拿出去说我都不好意思。” 沈固觉得匪夷所思:“居然有那么多妖怪?” “现在城市不是越来越扩大么,妖怪在野外的生存环境越来越小,逼着它们迁入城市。光我跟你说过的妖怪公寓里就住了将近二十个。咳,总之这么一看,我那理事的活做得就更不称职了。算了算了,别说这些事了,心烦着呢。老爷子身体虽然坏了,还能撑个一年半年的,赶紧把言灵这事结了,我再请个长点的假回家。对了,到时候你来代这个队长。” 沈固微有些诧异:“我?我刚来没几天。” “你本事在那摆着呢。凡是交给你的任务,哪次没完成?而且干得还快。上次那个杀人犯,别人都找不到,就你能找到。那小子化装逃窜了好几个省了,不最后还是让你拿下了?” 沈固严肃起来:“你说的那是单兵作战能力。论那个,我确实比你们任何人都强,但在刑侦上,我还得算外行。而且在城市里做警察,需要有人脉,我十二年没回来,根本什么都没有。” 左健怪叫:“刑侦外行,那就学呀!人脉的事,我手上的都能给你!我不也是从外地来的么,我的人脉也是一点点建的呀!你身手头脑都有,自己没人脉,可以用有人脉的人。我告诉你,小黑子那家伙,为什么我天天带着他?那小子就有人脉啊!你找不到的东西,叫他去找!队长是干什么的?不是叫你事事亲力亲为,你学会用人就行了。你缺的他们有,你有的他们缺,这个队长有啥不好当的?” 沈固沉吟了一下,盯着左健:“你说这话,不是为了将来离开滨海回家做准备吧?” 左健愣了一下,抓抓头:“我——咳!你不说,我还没想到呢。得得得,咱们不说这个,回不回家的以后再说,先解决案子,先解决案子。” 鄂骏坐的飞机是早上5点半准点降落的。沈固和小黑子在出口等着他。小黑子拿着照片不时地看:“也没张最近的,这张还是高中毕业时候照的,那中间隔着四年大学呢。他妈好像咱们要害他儿子似的,防贼呢这是?那会我真想告诉他,我们要不管,他儿子就死定了。” 沈固笑了笑,没说话。鄂骏的妈很不情愿把照片拿出来。一听说是跟严从泄氐模共恢朗鞘裁词拢图弊乓炎约憾诱酶筛删痪弧h盟峁┱掌ゲ涞阶詈螅湍贸鲆徽潘哪昵暗摹 “来了。”沈固微微皱眉。从通道里走出来的男孩子很瘦,比起照片上那张国字脸来,下巴已经瘦尖了,颧骨也高高地显出来。 “哪个?那个?”小黑子诧异,“跟照片上——不像啊!” “颅骨线条吻合。” 小黑子栽倒…… 鄂骏拖着个行李箱走到出口,就发现了沈固和小黑子,迟疑了一下,确定两人的目光确实是落在自己身上,主动打了招呼:“两位是——” 沈固亮了一下证件:“我们是警察,有件事情想请鄂先生配合一下调查。” “警察?是什么事呢?” “是有关严吹氖隆! “严矗俊倍蹩サ谋砬榫谷怀銎娴仄骄玻笆切此乩戳嗣矗俊 沈固眉头一皱:“你知道?” “是。韩明他问我有没有进群改公告的时候我就想到了,原来这世上真的是有鬼的。” 沈固深深看他一眼:“你相信?” 鄂骏笑了笑:“我希望是。” “如果我告诉你,严匆丫惫眉父鋈四兀俊 鄂骏的脸色变了一下,沉默片刻才说:“那么我希望我能劝阻他。韩明劝过我别回来,但我怕不回来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原来……已经发生过了。” 小黑子忍不住问:“当年呢?当年你怎么没表过态?” 鄂骏低下了头:“是的,当年,我太懦弱了。所以这次我一定得回来,我想见小础! 沈固点点头,正想说话,手机突然没命地响起来,左健的声音急促地响起来:“鄂骏到了吗?赶紧带他回来!言灵提前出现了,鄂骏家的电脑和韩明家的电脑自动开机上qq,而且怎么也关不上。我现在正在联系其他人,目前已经联系到的那三家也是电脑自动开机了!” 88、旧人回归 钟益两道浓眉一皱:“你认识我?还是认识乐洋乐岑?”他眉毛比钟家兄弟都浓, 一立起来不怒而威,加上目光锐冷, 确实有点吓人。不过在沈固这里这都不算什么,笑笑:“乐岑兄弟我都认识。” 钟益紧盯着他:“你是乐岑的那个——朋友?还是乐洋的?” “我是乐岑的男朋友。” 钟益眉梢跳了一下, 表情有些冷厉:“乐岑居然跟个走舍之人混在一起?” “我记得乐岑说过走舍是灵魂强占别人的身体对吧?如果是这样,那您恐怕弄错了,我并不是。乐岑也说过我煞气重些,但是走舍什么的估计是您弄错了。” 钟益冷笑一声:“他能看出什么来?你身上煞气固有,但阴气十足,分明是魂魄夺舍,瞒不过我的眼睛。” 沈固有点不耐烦了:“我在这身体里住了三十年了, 是不是走舍什么的, 应该没人比我更清楚吧?就算钟先生眼光再利,也未必不会错一次。” 钟益面有愠色,正要说话,忽然听见一声惊呼:“二叔?”两人回头一看, 钟乐岑拎着一袋垃圾站在楼门口, 钟乐洋跟在他身后,兄弟两个都是一脸的目瞪口呆,脚边上还有个犬鬼警惕地对着钟益瞪视。钟益的目光在两人一狗身上扫过,冷笑一声:“好啊,还养着这种噬主的式神,你们两个,作得不小啊!” 大年初一, 来了这么一位,那是一点年的气氛都没有了。钟乐岑忙着端茶上水,犬鬼进进出出地跟在他脚边上,时时用警惕的目光看一眼钟益。钟乐洋开始还跟着哥哥跑前跑后,后来发现自己其实帮不上什么忙,而且父亲的目光是一直盯着自己,那真叫一个如芒在背,于是干脆也不折腾了,直接坐到沙发上直视着父亲:“爸,您这会过来是找我吧?” 钟益冷笑:“找你?我找你干什么?让你气死我?” 钟乐岑站在厨房里担心地看着外头,沈固看他想出去的样子,一手搂住了:“让乐洋自己去解决。” “可是会吵起来呀。” “这种事总要吵的,不动手已经很好了。” “我就是怕他们动手——” 啪!钟乐岑话音刚落,钟乐洋脸上已经挨了一巴掌了。钟益指着他:“行,你可真有出息!你爷爷身体已经不行了,你是打算叫他将来到了地下也闭不上眼是吧?你们兄弟俩可真行,一个接一个地放着正路不走,钟家算是要败在你们两个手里了!” 钟乐洋争辩:“我也没有放下法术不练,怎么算钟家就败在我们手里了?” 钟益怒视他:“将来你的法术传给谁?” 钟乐洋噎了一下,勉强说:“不是还有其他弟弟们么?” 钟益气得面如锅底,冷笑道:“好,好得很!这些话我真应该让你爷爷也来听听。辛辛苦苦教了你十几年,到头来就是这么着?你们可真是兄弟,别家是兄友弟恭,我们家是兄始弟效,真是好极了!” 钟乐洋眉头一皱:“爸,你说我就说我,把哥扯上干什么?” 钟益一拍桌子:“说的就是你们两个!乐岑,你也过来!” 钟乐岑脸色变了变,本能地挺了挺身子。沈固伸手搂住他肩,低声说:“别怕,我跟你一起。” 钟乐岑回头对他笑笑,握住他的手,两人一起走了出去。钟益脸色更加难看,指着沈固冷冷地说:“他是谁?” 钟乐岑一怔,钟乐洋已经说:“爸,我以前不是告诉过你们,这是哥的男朋友吗?” 钟益呵斥道:“你少插嘴!我是问他是什么人!” 钟乐岑不怎么明白他的意思,试探着回答:“他从前是特种兵,现在干刑警。二叔是不是说,他身上煞气太重?他其实——” 钟益摆手:“什么煞气!他那明明是一片阴气。分明是夺舍而生。” 钟乐岑吓了一跳,忙说话“不是的二叔,他并不是行内人。” 钟益冷冷问:“你认识他多久了?” 钟乐岑迟疑着说:“半年多……” “那你怎么能肯定他不是夺舍?” 钟乐洋不耐烦地说:“爸,你别什么人都怀疑好不好?沈大哥就是本地人,亲戚朋友都在滨海,要真是夺舍,会没人发现一点异常?” 钟乐岑赶紧示意他不要说话:“二叔,您说的阴气我想起来了,可能是沈固戴过的一块玉。那玉是从阴阳界的阴界里挖出来的,来历很怪。可能就是因为这个。” 钟益听他把萧家的事讲了一遍,脸色略微缓和了一些,转眼看见犬鬼,又问:“那这个呢?这种噬主的式神,你们两个谁养的?” 钟乐岑把栗田口和十握剑的事又说了一遍,钟益这次真的惊讶了:“欧冶子的灵魂就在泰阿剑中?” 钟乐洋有点得意:“怎么样,爸,从前哥看《越绝书》的时候就说泰阿剑能指挥阴兵什么的,你们都没人听他的,现在怎么样?” 钟益瞪了他一眼:“乐岑能想到,你怎么想不到?现在还在这里得意洋洋,轮得着你吗?”说得钟乐洋灰溜溜退到后边去了。钟益转头看了犬鬼一会,沉吟着说:“恐怕土御门家族不会轻易罢休。十握剑是神兵,他们不会放手的。” 钟乐岑也有点无奈地看看犬鬼:“那,等他们找上门来再说吧。” 钟益斥责:“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未雨绸缪才能有备无患,从前都是怎么教导你们的?读的书全都忘记了?” 钟家兄弟只有低头听训。好在钟益说了这一句,也知道这事现在没法未雨绸缪,便没再训下去。 沈固从头至尾都没说话,这会看着训斥告一段落,就以房东的身份出来打圆场了了“二叔能在滨海住几天?乐岑,咱们一会去把502收拾一下。” 钟益几乎是震惊地看着他:“谁是你二叔?” 沈固镇定地回答:“我跟着乐岑叫的,怎么,有什么不对吗?” 钟益指着他,简直不知说什么好。钟乐岑跟钟乐洋不同,早在十年前就出柜了。钟家虽然没有一个人赞同,可都既成事实这么多年了,也就等于是默认。所以上次钟乐洋回家其实还提起过沈固,说哥如今在滨海有了个男朋友,对他很好,过得不错什么的,钟家上下人等也没有什么过激反应。但是默认归默认,如今有个男人当面以钟乐岑的老婆自居——不对,看样子当老婆的那个是钟乐岑才对——那又是另一种刺激法了。以至于钟益这样的人,就算滔滔黄泉水对面涌过来脸色也不会变的,竟然一时之间都硬是说不出话来。钟乐洋在一边看了,心头暗爽,只是不敢表现出来。幸亏钟乐岑的手机及时响了,算是打破了尴尬气氛。钟乐岑接起来听了几句,对钟益说:“二叔,我诊所打电话过来,得过去一下。您先休息一会,我和沈固回头去给您收拾房间。您中午想吃点什么?” 钟益正有一口气噎在胸口上不来下不去,这会又听见一句“我和沈固”,那口气更噎得硬实了些,没好气地一挥手:“去办你的事吧。我也没什么想吃的,气都气饱了。”说着,两眼紧盯儿子。 钟乐岑迟疑着,想找个借口把钟乐洋也拉出去,钟乐洋却坐直了身体,对他微微摇了摇头。于是钟乐岑轻轻叹了口气,收拾东西和沈固出了门。 坐在车上,钟乐岑才腾出工夫来问沈固:“萧家那边,怎么回事?” 沈固冷笑了一下:“你肯定想不到,他们请了谁去解决问题。” “谁呀?” “就是你那个天生的冤家对头,张家大少。” “张少?” “对。而且还有想不到的呢,他居然就是牌九的那个继母带过来的哥哥。难怪牌九说他爸爸娶这个继母费了多大的力气,从张家那样的人家改嫁过来,难度可想而知。” “竟然有这种事?”钟乐岑惊讶,“怎么从来没听说过?也对,张家长房媳妇改嫁,这事……张家肯定是不会说的。他们家里属于特封建的那种家庭,媳妇从来不露面,尤其是寡妇,更是关在自己房里不出来,就是改嫁了,外人也不会知道。” “你觉得那个邵靖说的什么诅咒一身承担,靠得住吗?” “听你说这种九窍流血的死法,再加上一死马上火化的方式,倒是有可能的。你知道《子不语》里有个故事,说有一个人与本城土地交好,一天土地告诉他,他的母亲将要被雷打,他问有什么办法可以避免,土地就教他以后供养母亲的东西都要准备十倍的份,天天作践浪费,这样他母亲会因为提前享尽了禄命而早死,到时候雷虽然来了,但已经无用武之地。我想想邵靖用的说不定就是这种法子,用最痛苦的方法让他死去,死后尸骨未寒就锉骨扬灰,用这法子抵消诅咒的力量,就能给后代留下最小的遗患。” 沈固想起萧士奇身体上迅速浮现出的那些出血点,死前还不知经历过什么:“萧士奇居然会同意用这种方法?邵靖说过,他这样死后灵魂也不会轮回。” 钟乐岑想了想:“据我对他的了解,最大的可能是萧士奇的灵魂已经被他打得魂飞魄散了。根本就再没有什么灵魂,还转什么世?” “可是据我对萧士奇的了解,真不觉得他会为后代子孙牺牲到这种程度。” “所以有可能他死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会是这样。” “什么?”沈固吃了一惊,“难道邵靖会不告诉他?” “不是没有可能。邵靖的作法向来是直奔目标。你说诅咒作怪,好,我给你消除这个诅咒,至于方法,你不必知道。我不是跟你说过,他出手的结果就是魂飞魄散,连张家长辈都给他改不过来,萧士奇当然也不可能例外。” 沈固愣了一会,不知道是该冷笑一声,还是为萧士奇默哀一下:“这……这不违反你们天师的什么,哦,天师行业安全法?” “这个你也知道?”钟乐岑笑起来,“确实,张家大少这种方法……嗯,应该说是不符合安全法的,但是……也不是很明显的违法,所以……很难处理,算是打擦边球吧。” “唔。”沈固不想再讨论邵靖的问题,“那明天我就要搬过去了。” “我跟你一块。” “好。”沈固腾出一只手来摸摸钟乐岑的脸,“不过,你二叔那边怎么办?” “哦,那就不用收拾屋子了,让他住在咱们家就是了,跟乐洋一起住。” 沈固就喜欢听他说“咱们家”,当下一点头:“行。” 大年初一,路上的车比较少,两人说着话的工夫,车已经到诊所了。原来一个老客户家的狗年夜饭吃太油腻,拉肚子了。其实只是小病,主人却心疼得抱着狗心肝肉肉的乱叫,嚷着要用最好的药。于是钟乐岑打了一针又开了点药,张口就要了四百块钱。狗主人见一针下去狗就有了点精神,乐得直夸钟乐岑有本事,大大方方拍钱走人。沈固忍不住开玩笑:“你这钱挣得倒痛快,看来当年宰我二百五已经是很客气了。” 钟乐岑把钱放进口袋,乐滋滋地说:“这个客户家里有钱。她的狗每次来看病都是吃得太精细太好了,这点钱她根本不在乎的。” 沈固看他这副钱鬼的模样觉得可爱透了,忍不住抓过来□□一下头发。钟乐岑拼命从他手里抢救出乱七八糟的脑袋,怒目而视:“小来在呢!” 小来双手捂着眼,从指缝里偷窥:“没,我可什么都没看见。” 沈固大笑,钟乐岑满脸通红地踢他一脚:“回去收拾东西,不是明天搬家么!”一边说一边雄纠纠气昂昂地往门口走。一拉开门,声音突然低了:“苏,苏完?” 沈固提着药箱走过去,果然是苏完站在门外。头发剪得短而精神,胡子也刮得干干净净,身上穿一件黑色棉夹克,外面罩一件浅色羽绒服,跟从前酒醉时的潦倒模样判若两人。他看着钟乐岑,脸上微微露出些忐忑:“乐岑——” 两个人在门口呆呆互望,沈固等了几分钟,直接挤到两人中间,抬手搂住钟乐岑肩膀:“别在门口站着,小心着凉。” 钟乐岑惊了一下,反应过来向后退了一步:“苏完,进来坐吧。你,你回来了?” 苏完跟着进来,却并没坐下,笔直地站在屋子中间,眼睛看着沈固放在钟乐岑肩上的手:“乐岑,对不起,我,我当时并不是有意要烧房子。当时我——我很后悔对你那样,我觉得没脸见你才走的,没想到烟头会把沙发点着了……” 钟乐岑看着他,心头一片茫然。这段时间,他几乎已经快要把苏完忘记了:“我知道。那,你现在过得好吗?” 苏完点点头,又摇摇头:“我离开滨海之后,在济南找了几份工作。开始总干不长,后来才好些。现在广告公司这份活干了四个月了,最近公司到滨海来投标,我跟着过来,就是想找你。以前,以前我太混蛋了。这次回来就是想跟你说声对不起,请你原谅我。” 钟乐岑怔怔听着,点了点头:“你安安心心地工作就好,我本来也没生你的气。” 苏完固执地说:“不。以前我确实做过很多混蛋的事,你应该生我气的。这次回来,我就是想补偿你。” 钟乐岑脸有点红:“其实也没什么……没什么好补偿的,房子的事就赔了点钱,也不多,你不用这么……其实你过得好,我就高兴了。” 苏完紧紧盯着他:“你真的原谅我了?” “呃——真的。” “那——太好了。”苏完松了口气,“那么,乐岑,你愿意跟我在一起吗?” 钟乐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我们还是朋友啊。” 苏完摇头:“不,我的意思是说,我喜欢你,想跟你在一起,是比朋友还要亲近的那种……就是说,乐岑,你愿意做我男朋友吗?” 钟乐岑傻了。沈固却要爆了。怎么,当他是死人吗?从苏完一进来,他就用动作暗示过了,这个苏完是太迟钝没看出来呢?还是胆子太大在直接挑衅? “苏先生,估计这事乐岑没法答应你。你来晚了,乐岑现在——他有男朋友了。” 苏完看他一眼,不太敢跟他对视,把目光又转到钟乐岑那边:“乐岑,我知道我以前做错了很多,你给我一个改正的机会好不好?” 钟乐岑这会才能说出话来:“苏完,不是,你——你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人啊。” “这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喜欢你。乐岑——”苏完露出有些颓然的表情,“我,我还有一年的时间了。以前我浪费了二十九年,可是这最后一年,我想跟你一起过,好好地过,让我死的时候也没遗憾。” 89、换命真相 沈固的脸色跟锅底有一拼, 而他的心情就如同在锅里爆炒的豆子,随时都可能炸开来。钟乐岑坐在副驾驶上, 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忐忑地看了他半天, 还是忍不住解释一下:“我没想答应他啊。” 沈固冷冷哼了一声:“可是你也没有明确拒绝。” 钟乐岑发愁:“他,他毕竟只剩一年的寿命,我……” 沈固恼了:“那怎么着?你准备答应他?” 钟乐岑叫起来:“我才不会呢!我又不傻,你当是演电视剧啊!这么狗血。” 这下沈固满意了。钟乐岑悄悄看一下他的脸色,噘起嘴:“不生气了?” 沈固一手把着方向盘,一手把他搂过来:“我就怕你心太软了。” 钟乐岑舒舒服服地靠着他:“要是不认识你的时候,没准我就答应了。” “你喜欢他?”沈固心想这事还有点危险, 一定要把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中。 钟乐岑有点茫然:“我们在一块十几年了……你说, 我怎么拒绝他才好?” 沈固心想最好当然是明确拒绝,但毕竟苏完只剩一年的时间…… “你给他另外介绍一个?” “这主意不错。”钟乐岑噌地坐直身体,掏出手机开始翻电话簿,“空华回来就好了, 他认识的人更多, 而且还可以在寂莲给介绍一下,比较有情调。” 沈固不可遏制地想到这个“有情调”里可能包含的东西,忍不住的心里头有那么点酸味。想当年,就是在他认识钟乐岑之前,那个地方已经很有情调了吧? “空华?”钟乐岑的手机忽然响起来,“你在哪儿呢?回来了?哦,哦, 回来好,外边玩得怎么样?礼物啊,好啊,我晚上过去拿。乐洋……乐洋在我家,不,不,没在旁边。哦,那个……乐洋确实跟家里出柜了。算了,你不要想那么多,要么晚上我过去咱们再聊?好,好,再见。” “空华回来了?” “嗯。”钟乐岑愁眉苦脸,“可不能让乐洋知道。” 沈固没发表意见,虽然他觉得钟乐洋有知道的权力。 然而钟乐洋不用知道空华回来已经有很多麻烦了,沈固和钟乐岑才推开家门,就有一个杯子对着门口飞过来,幸亏沈固手疾接住了,否则就得砸在钟乐岑脑门上。 杯子当然是钟益扔的,目标本来当然是钟乐洋的头,但被钟乐洋闪开了。钟乐岑大吃一惊地看着剑拔弩张的父子两人,试图缓和一下气氛:“二叔,你有什么话好好说,别动手呀!” “好好说?我跟他好好说?”钟益已经怒到有点语无伦次了。偏偏钟乐洋还硬邦邦地崩出一句来:“反正我就是喜欢他,您看着办吧!” “乐洋!”钟乐岑恨不得把他的嘴堵上,但钟益已经把矛头转向了钟乐岑:“乐岑,听说那个人是你的朋友?你那个圈子里的朋友,为什么介绍给乐洋?” 沈固狠狠瞪了一眼钟乐洋。这个混小子,不但自己的事情搞不定,还把钟乐岑也牵连了进来,刚才他们去诊所的时候,钟益明明还没有这么愤怒,也不知这父子两个谈了什么,谈成这样! 钟乐洋大声喊起来:“爸,你找哥的麻烦干什么?我说了,我就是喜欢他,跟他是不是哥的朋友有什么关系?再说了,哥让我去是因为那个酒吧盖的地方不好,哥得每个月过去给他们处理一次,太麻烦,所以让我——”他的后半句话突然噎在嗓子里,沈固有些诧异地看过去,只见钟家兄弟的脸色都变了,钟益脸上的表情更是又惊又怒:“乐岑你——你居然还给人做法事?谁叫你做的!” 沈固颇有点莫名其妙,做法事又怎么了?钟乐岑脸色却是忐忑不安:“二叔,我知道我没什么灵力,可是我从没在外面张扬说我是钟家的人。因为空华是我朋友,而且问题不大,所以我才去处理的,处理不了的,我也不会去接,不会丢钟家的脸……” 钟乐洋看不下去,嚷着说:“爸,你这么凶干什么!哥也没做什么,那就是个小法事,哥还不是为了帮朋友?这也是我们钟家的家训不是?” “你住口!”钟益的表情比刚才还要愤怒,“你们知道什么!告诉过你不让你用法术,你为什么不听?” 钟乐岑咬住嘴唇,终于还是忍不住:“二叔,我只是帮帮朋友的忙而已。而且不管怎么说我也姓钟,就算灵力不够,难道我连小法术也不能用吗?” 钟益一拍桌子,怒极:“你怎么根本不听话?法术法术,说你不能用就是不能用,废话什么?已经把你妈害死了,你还要让你爸白死?” 他一句话说出来,屋子里的人都愣了。钟乐洋第一个反应过来:“爸你说什么呢!” 钟益也发觉自己一怒之下说错了话,居然没有回答儿子,把头转过去了。钟乐岑直直地看着他,嘴唇微微发抖:“二叔,我知道我命不好,可是那也不是我能选择的……” 钟益有些懊丧地拍了拍沙发扶手:“我知道,我刚才说错话了。不过你不能用法术,否则你爸爸也白死了你知道吗?” 钟乐岑愣愣地看着他:“爸爸——” 沈固搂住他发抖的身体,把他扶到沙发上,很不满地看着钟益:“二叔,能把话说清楚吗?” 钟益已经顾不上对他的称呼表示抗议了,长长叹口气,他有些无奈:“你这孩子,真是倔!本来这事想一直瞒着你的,现在……” 钟乐洋忍不住了:“爸,你快点说行吗?急死人了。” 钟益瞪他一眼:“关你什么事!闭嘴。” 钟乐洋悻悻闭上嘴,钟益长叹一声,向后靠在沙发上,微微闭上眼睛:“你这孩子,不记得从小爷爷就不怎么教你法术么?那时候乐洋他们都要天天学,只有你,从来没人要求你学。” 钟乐岑轻声说:“我记得。因为我没灵力,不管学什么都是白学,所以没人愿意教我。” 钟益闭着眼睛冷笑了一下:“没灵力?我们钟家的子孙怎么会没灵力?何况你还是这一代头一个孩子,没灵力就奇怪了。你不是没灵力,而是灵力太强!” 钟乐洋糊涂了:“可是,不是一直都说哥没灵力吗?而且哥画符咒什么的都没用啊。” 钟益睁开眼瞪他:“他灵窍被封了,画符咒当然没用。” 钟乐洋还在糊涂:“谁封了哥的灵窍?” 钟益又瞪他:“还会有谁?你少插嘴。” 钟乐洋嘀咕:“不是说哥没灵力而且命相不好,所以给哥换了命的嘛,怎么现在又变成封灵窍了?” 钟益匪夷所思:“谁告诉你们是换命?” 钟乐洋愣了愣,叫起来:“难道不是?不是跟苏家的苏完换了命吗?一直不都是这么说的吗?” 钟益看起来想操起手边的东西给他一下:“换命是那么容易的事吗?逆天而行,就算成功了也是后患无穷。你书都是怎么念的?念到狗肚子里去了?” 这一句话把在座三个年轻人全部震得晕晕乎乎,钟乐岑眼睛都要直了,喃喃地说:“但是,但是不是一直都这么说的?我听苏家人说过……” “苏家人?”钟益冷笑了一声,“苏家那样的人说话你也信?一个酒鬼,说什么不是胡言乱语。再说,苏完那孩子命相是厚,可他不是灵异体质,如果换命,他能承受得了你的阴阳眼和灵力?不七窍流血而亡才怪。” “那为什么他会那么说?邻居都说我们家给他们家付过钱,而且家里也没人跟我说不是!”钟乐岑几乎要叫起来了。 钟益苦笑一下:“本来,是想过要买苏完那孩子的寿的,而且他那个酒鬼爸爸也答应了,价钱也讲好了。谁知道真到了作法的时候才发现那孩子跟你犯冲,你借不到他的寿,所以半途而废了。可是他那个爸爸不依不饶,不相信我们根本没借走他儿子的寿。你爸爸不想把事情闹大,就给了他一笔钱。” 钟乐岑茫然地说:“就是说,苏完他根本没跟我换过命?他也不是只有三十岁寿命?” “当然。”钟益肯定地说,“你不是跟他关系一直很好?你发现过他有阴阳眼吗?” “我……他有时候喝过酒会说看到些什么……” 钟益嗤之以鼻:“那是酒后幻觉吧?” 钟乐岑无言以对。沈固冷静地问:“既然没换命,那么乐岑他还是寿命只有三十岁?” “当然不是。”钟益又微闭上眼睛,“后来另外找了个孩子,给你们两个换了寿。那孩子也是少见的灵异体质,作法才能成功。但是这毕竟是逆天而行,你爸爸……耗费了太多精力,没多久就走了。” “换寿?为什么不是换命?”在场的好像也只剩下沈固能冷静思考了。 “太难。”钟益摇头,“而且乐岑的命相是极煞之相,要想把命换过去,大哥那一条命都不够赔的。” “我到底是什么命相?”钟乐岑猛地抬起头来,“为什么爸爸给我换寿就会折自己的寿?还有,妈妈是怎么死的?” 钟益神情复杂地看着他,半天才叹了口气:“你的命相,跟你的灵力是联在一起的,那是一种……让我怎么说呢?还是先说说你妈妈是怎么死的吧。你妈妈也是天生有灵力的人,虽然是嫁到我们钟家之后才跟你爸爸学法术的,但天赋很高,没几年名气也就不小,人人都知道钟家长子长媳珠联璧合,是有名的天师夫妻档。后来生下你,你一出生,就能视鬼,爷爷高兴得合不拢嘴,特地请了东方家的老爷子来给你推命。谁知道老爷子一推推出个大煞之命。那时候都不相信,因为你八字平和,根本看不出凶煞之相来,连东方老爷子自己也莫名其妙,所以都没怎么很放在心上。直到你五岁开始学法术,事情就不对了。五岁开始学法术,这在我们钟家也是少见的,那些小法术你用来得心应手,人人都说你天赋高。但是只要你用法术,必然会发生点什么不好的事。开始没人往你这里想,后来你八岁那年鬼月——记得后山有口井吗?” “是禁林里的井吗?”钟乐洋听得出神,“不让我们进去的那个地方?” “就是那里。那口井,直通黄泉。我们钟家的任务之一就是看守着那口井,不让阴阳相通。但是每个鬼月,是阴气最盛之时,就要加派人手特别看守。那一年,七月十五,你们一群孩子不知玩什么游戏,结果跑到禁林去了。” 钟乐洋努力回想:“有那回事吗?我怎么不记得?再说那个地方三令五申不许进去的,我们没有人敢违反啊。” 钟益哼了一声:“你们当然不记得,因为你们并不是有意进去的。当时,你们在玩什么游戏?后来我在那路边上发现几张符咒,是指南符。” “啊!”钟乐洋一下子想起来,“对对,我们当时在玩障眼法,比比谁的幻术学得好。当时乐宁他们几个设障,我和哥一帮来破障。小叔当时好像新教了乐宁他们一种符咒,我觉得找不到方向,哥就画了个指南符。那又怎么了?” 钟益微叹:“南为阳,北为阴。指南符能直指南方,正是因为能分辨阴阳。乐岑画的指南符指的不是南方,而是附近阴气最重的地方,就是黄泉井。” 钟乐洋打了个冷战:“这么说,我们当时以为是朝着家走的,其实是进了禁林?” “对。” “我记得,我跟哥走散了……” “对。因为你灵力还低,禁林你进不去,但乐岑进去了,而且碰到了黄泉井。” “我……我怎么不记得……”钟乐岑露出茫然的表情。 钟益似乎不忍心看他的模样,又闭上眼睛:“是你爸爸把你这段记忆抹去了,因为那太可怕。你碰触了黄泉井,井上的封印打开了,正好是七月十五鬼门大开之时,黄泉井……变成了一条鬼道,而且出来的都是恶鬼。等到我们发现的时候,整片禁林都成了鬼域。你妈妈发现你在禁林里,拼了命冲进去救你,等她把你抱出来的时候你一点伤都没有,但她……勉强抱你出来就死了。” 钟乐岑呆呆坐着,眼泪慢慢从眼睛里滑出来:“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钟益长叹:“谁会愿意让你一个小孩子记得这些事?那天为了封印黄泉井,你的五叔也死了,还记得吗?没几个月,他就去世了。” “我记得。”钟乐岑木然地说,“都说五叔得了白血病。” “是耗损灵力太过。”钟益按住太阳穴,“被你打开的封印竟然一个成人都没法再封上。那时候大家才知道你的极煞之命是怎么个意思。你——似乎天生就带着阴气——唉,很难说清楚,但总之,是不能让你再用法术。所以你爸爸才用自己的心头血封了你的灵窍,对外就说你没有灵力。那时候乐洋他们都还小,稀里糊涂也记不得什么,你的记忆又被抹了,大家就都以为你是没灵力。爷爷一直疏远着你,你知道是为什么?” 钟乐岑抱住自己肩头,像是怕冷:“我以为,是因为我不如张家的长子……” 沈固抱住他,用双手握住他冰冷的手,轻轻揉搓。钟益又叹口气:“不,他老人家是怕离你太近影响到你被封的灵窍。灵窍是以灵力封印,如果有其他灵力影响可能会解开,大家都是怕封不住你的灵窍,所以谁都不敢离你太近。” 钟乐岑紧紧抱住自己,缩在沈固怀里。他一直以为长辈都不喜欢自己是因为自己没灵力,后来则是因为自己出柜,可怎么知道,事实居然是这样…… 钟乐洋看看哥哥苍白的脸,迟疑着问:“那既然没跟苏完换命,换寿的那个又是谁?那就是那个人只有三十年的寿数了?” 钟益摇了摇头:“不是本地人。那个孩子当时才五岁,乐岑已经十岁,所以换命之后,乐岑只有二十年的寿命给他,也就是说,那孩子只有二十五岁的寿命。不过那孩子的命相很奇怪,本来在二十五岁上也有个坎。所以你大伯还用自己的血给他做了一条无极链,如果他能一直戴着,熬过二十五岁,说不定还有转机。要不是这样……你大伯也很难安得下心来,毕竟这种事,救一个,就等于杀一个……那孩子……我记得好像姓麦还是什么的,挺可爱的一个孩子,你大伯当时把钱都给了,又差点心软下不了手……” 沈固考虑的是另外的问题:“就是说,乐岑不是寿只三十了?” “当然不是。那个孩子的寿长,怎么也借来了五十年。” “和苏完,也没有任何关系了?” “跟他有什么关系。” 好。沈固吐了口气,那就是说,已经完全没有必要再敷衍苏完了。不管怎么说,这倒是件好事。 钟乐岑抱着头,一声不吭。沈固搂着他的手却感觉得到一滴滴水不停地落在他手背上,于是对钟乐洋使了个眼色。钟乐洋站起来轻轻去拉了一下钟益:“爸,咱们到那边说话去。” 钟益看了一眼沈固,表情复杂,但还是站起来跟着钟乐洋进客房去了。 沈固轻轻把钟乐岑沾满泪水的脸扳起来朝着自己:“想哭就哭一场吧,哭出来好一点。但是这都不是你的错,哭完了,就别再想了。” 钟乐岑试图推开他:“我怎么能不想?你没听二叔说吗?如果我的灵窍封不住,会怎么样?” 沈固直接吻上去,直到钟乐岑喘不过气来直推他,这才放开:“那也没怎么样,我陪着你呢。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不过你忘了吗?我煞气重,鬼神莫近。也就是说,我们是天生一对,你是注定要跟我过一辈子了。” 90、失踪案 “……就是这样, 所以,苏完你并没有跟我换过命, 也就不是只能活三十岁。” “啊?”苏完冒出一个单音字,一脸茫然地站着, 完全不知所以了。 钟乐岑抱歉地看着他:“对不起,一直没弄清楚,害你这些年……” 沈固略略皱了皱眉。有什么好对不起的?真要说对不起,苏完也应该对钟乐岑说一句才对吧? 苏完好像到这时候才明白过来:“乐岑,那我们——我上次说的……” “嗯,很抱歉,你看, 我已经有沈固了。” 苏完失落地看着钟乐岑。沈固走过去, 占有性地搂住钟乐岑的肩:“跟苏先生说再见吧,快中午了,咱们还得搬家呢。” 苏完一听见这个“咱们”,脸色又灰败了几分, 好像兜头挨了一棍子。钟乐岑为难地看着他, 但是在沈固的示意下还是轻轻拍了拍他:“那我们走了,你要好好过啊。 等投标结束了要是有时间,去我们家玩。” 沈固相当的没有意思请苏完去玩,但看在那句“我们家”上,还是大度地等钟乐岑说完了这句话才拉他上车走人。苏完站在那里,眼睛跟着车,一脸的失落。钟乐岑趴在座位上扭头往后看, 一脸的不忍。沈固拍拍他:“坐好,系上安全带。他都三十岁了,又不是三岁的小朋友,放心吧。” 钟乐岑听话地坐好:“我就是觉得——” “哎,你不能光想别的男人啊!”沈固抗议,“当我是死人?” 钟乐岑满怀的伤感被他全搅没了,噗嗤一声笑出来:“别胡说八道,你忘记言灵了?对了,乐洋说他那里也有言灵,看来胭脂也只是其中之一。” “网络上说话肆无忌惮,照你们的说法,言灵出现也不奇怪。乐洋不是已经把事情报上去了,论坛也封了么。” “可是这样的论坛何止一个,这个封了,并不能完全断绝言灵的来源。” “又多想了不是?有些事情你是制止不了的,不要杞人忧天了。” “你用辞不当!”钟乐岑指责,“杞人忧天不是这么用的。” 沈固不跟他纠缠语言问题,指出事实:“到了。” 钟乐岑悻悻闭嘴准备下车,沈固却突然拉住他,把他的头按进怀里:“别回头。” 钟乐岑愣了愣,猜测:“谁在外头?张少?” “对。”沈固一眼就看见邵靖站在萧家老宅大门口,指挥着工人拆掉后院,沈固眼力上佳,隔着这么远就注意到那些工人的制服胳臂上都粘着点东西,看起来像是一片画着画的纸。沈固料想那应该是什么符了,大概是为了保护那些工人在后院里安全出入。拍拍钟乐岑,他打开车门:“坐着别动,也别往这边看,我一会就回来。” 邵靖指间夹着一支烟却没有吸,沈固走到他身后三四步的距离时他忽然回头:“沈先生来了?” “邵先生好耳力。”一般人在这个距离是根本听不到他的脚步声的。 邵靖耸肩:“不是我耳朵好,是沈先生身上的煞气重。” 沈固看一眼拆得乱七八糟的后院,石磨已经拆下来了,院子两边的水道则截死,变成了一滩死水。墙壁并没有全部拆倒,而是隔一段拆一截,看上去乱七八糟,但里面似乎有某种规律。 “邵先生布的这是什么阵吧?” 邵靖微微一笑:“没错。沈先生也懂这个?” “我不懂,只是猜想的。” “哦——”邵靖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从今天晚上开始,沈先生一定要在天黑前过来,天亮之后才能离开。” 沈固思忖一下:“我的工作没法保证时间上的规律性,如果有事不能在夜间守在这里呢?” 邵靖皱了皱眉,犹豫了半分钟,还是从衣袋里摸出一包烟来:“如果确实在夜间要离开,把你的头发剪一撮跟这烟一起点上,插在房间里。这烟能点三个小时左右,在烟熄灭前一定要回来。” 沈固看一眼他手里的那支烟,他们站在这里已经说了几分钟的话了,烟头上的红火明亮,却没有半点烟灰烧出来。而且邵靖一直没有去抽过一口,显然,这烟并不是拿来给人抽的。 “沈先生过来,我就可以走了。这房子就保持现在这个样子,院墙什么的,请不要乱动。三个月之后我会再过来,估计到那时候,沈先生的任务就完成了。”邵靖说着话,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接起来听了一句,立刻皱起了眉:“去哪里?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不要多管闲事?小麦你给我听着,别惹些麻烦!你在哪儿?就站在那不许动,我现在过去!”挂断手机,他只对沈固点了点头,就匆匆开着自己的车走了。 小麦?沈固突然冒出个念头——钟益说的被钟乐岑借寿的那个姓麦的孩子,不会就是小麦吧?不过他随即就有点好笑。哪有这么巧的事,大家都会凑到滨海来?那世界未免也太小了吧? 一辆车从路那头疾驰而来,几乎是在沈固面前的马路沿下紧急刹车,车门似乎是被人撞开的,出来的人——沈固微微皱眉,他认识——萧轻帆,或者说,是萧轻帆体内的另一个灵魂? 萧轻帆明显地冲着沈固来的,因为他一出来就直闯到沈固面前:“你怎么在这里?真要到这宅子里住?” 沈固不易察觉地皱眉。萧轻帆这语气,很像之前曾经露过面的那个藏在他体内的灵魂:“有什么事吗?” 萧轻帆似乎意识到自己的口气不太合适,勉强平静了一下:“我听说你要住到这里来?这里不合适你住,不要答应他们。” 沈固仔细打量他:“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过来住?” “当然知道。但这里阴气太重,不适合居住。” “我煞气重,不在乎。” “谁说你不在乎?”萧轻帆看样子竟然急了,“张靖存用的是大日如来金轮咒,阳气太盛——” 沈固眉梢一挑:“萧先生,你刚才还说这里阴气太重不合适居住。” 萧轻帆发现自己情急失言,脸色微微变了变:“总之,你不能在这里住,我是为你好。” “哦。”沈固不紧不慢地点点头,“那么究竟为什么不能住,到底是阴气太重还是阳气太重呢?” 萧轻帆脸上的表情像是看着心爱的东西一点点在损坏一样:“素琴——不,我是说,你真的不能在这里住,对你身体不好!你听我一次好不好?我不会害你!” 沈固盯着他,突然问:“你是谁?” 萧轻帆脸上有种痛苦一掠而过,虽然短暂,却让他的脸颊肌肉都微微颤抖起来,显然是在用力咬着牙:“我——你现在还想不起来。不过你再等等,等我拿到三生泉水,你就什么都能回忆起来了。但是现在你一定要听我的,否则即使戴着那块玉也会对你有损伤的,你听我的好不好,算我求你了。” 沈固想不到他居然会用这种近乎哀求的语气,一时间有点怔住了:“三生泉?”三生泉他已经下去过了,可萧轻帆为什么要拿到三生泉水?他想让他想起什么来? “对,三生泉。”萧轻帆眼睛里闪着点狂热的光,“相信我,我会让你记起来的!” “萧先生,不管你想让我记起什么来,但我已经答应搬进来住了,恐怕不能食言。” 萧轻帆有点急了:“不就是阻挡后院里的阴气么?这个交给我,我来解决!” 沈固怀疑地看看他:“怎么解决?” 萧轻帆脸上有些不耐烦:“张靖存虽然天生就带佛家六字真言,可用起来并不得心应手。真正的大日如来金轮咒哪里需要三个月才能清除这些阴气?这房子不要了,我今天就能除去这些阴气,你离这里远一些,越远越好。” 沈固越听越是怀疑。“左穆”这个名字已经到了他嘴边,差一点就想叫出来试探他一下,衣袋里的手机却在这时候叫起来,是小黑子打来的:“沈哥,快点过来,有失踪案子!” 沈固没时间再跟萧轻帆说话,把钟乐岑捎到最近的车站,就开车去了局里。小黑子在那里,旁边是哭得死去活来的一对夫妻。 “怎么回事?” 小黑子把事情说了一遍。这夫妻两个的女儿是做房介的,大年三十那天带着一个客人去几个地方看房子。当妈的有点着急,觉得大年三十了应该早点回家,七点钟就打了个电话。电话里娘儿俩还说着话,女儿说房子已经看完了,客人刚刚开车走了,她这就去车站坐车回家。当妈的说坐什么公交车啊,打个车回来。正说到这儿,就听女儿一声闷叫,手机断了。再打过去,就是不在服务区。夫妻两个慌了神赶紧一边报警一边到处去找,最后在女儿的同事那里问出来女儿打算去的几个楼座的位置。结果赶过去的警察搜了所有的地方,最后在一个新楼座小区外的地面上发现了女孩的小提包,上面溅了几滴血,除此之外就什么也没有了。 “没有目击者?” 小黑子摇头:“那是个新楼座,还没什么人入住。” “现场有搏斗痕迹吗?” “材料里说是一点没有。而且提包里的东西都在,钱一分不少,只是没有手机。” “走,去现场看看。” 那确实是个还没人入住的新楼座。沈固在报纸上看到过售楼广告,起盘价格就高达七千,而且据说是卖得很快。六栋楼,入住的人不超过二十户。女孩的提包被发现在小区门口不远的马路上,紧贴着小区的围墙。沈固站在事发地点看了一圈,这里是硬质的防滑砖地面,确实看不出任何搏斗痕迹。现场检验报告里说提包掉在地上,拉链还拉得好好的,并没有撕扯过的样子。 沈固站在围墙前面,向四周看了看,对小黑子招呼一声:“去4号楼看看。有住户吗?” 小黑子已经从门卫那里把入住情况搞到手了:“有三家。” 门卫惴惴地跟在他们身后,连声问:“警察同志,会是抢劫杀人的吗?可我当时真没听见什么动静呀!” 沈固看一眼,门卫室离出事地点确实只有一百来米:“是不是鞭炮声太响,你没听见?” “哪有什么鞭炮声啊,这里头没住几家人,就是到十二点的时候有两家下来放了些礼花弹,一天晚上都挺安静。” “不是说已经卖光了吗?” 小黑子撇撇嘴:“什么啊!楼盘都是这么说的。其实大部分是造势,让人觉得供不应求,好涨价呗。再就有可能是炒房的,买了也不住。” 沈固点点头,问门卫:“你记得当时是什么情况么?” 门卫已经被人问过好几遍了,马上说:“记得。因为大年三十了还有人来看房子,所以我记得清楚。买房子的人一出门就开车走了,那姑娘就沿着围墙往车站走。路上有路灯,而且拐过去不远就是车站,平常我十一二点下班都没什么事,谁想得到才七点多钟就——警察同志,你们可得把罪犯赶紧抓住啊,我,我都觉得危险了。这小区人少,万一要是进来杀人犯什么的……” 小黑子记录他的话,沈固直接上了4号楼。4号楼一共住了三家,两家二楼,一家四楼。二楼那两家都是年轻小夫妻,一家年三十回妈家去过了,根本不在家;另一家家里有刚出生几个月的小娃娃,把新父母累得够呛,一天晚上都在哄孩子,八点来钟就睡了,因为怕鞭炮声吓着孩子,门窗关得死紧,连春节晚会都只看了个半截,更别说知道小区里发生什么事了直到警察上门才知道小区外头死了人,倒把夫妻两个吓得要命。沈固看看没什么线索,而且从这两家的窗户看出去,也根本看不见女孩出事的地点,就直接上了四楼。 四楼那家住户在沈固敲了半天门之后才出来,满脸的疲惫:“警察同志,我们已经给你们做过笔录了。我妈这会儿又犯病了,我实在是没精力了。” “对不起。”沈固向屋里看了一眼,“谢谢你支持我们工作,但这件事出了人命,我们不能不来打扰一下,能麻烦你再回答我们几个问题吗?” 男人很无奈地说:“那你问吧。” “我能进去看看吗?” “……进来吧。” 房子面积不是很大,七十来个平方,摆设也比较普通,一间卧室里传出来老妇人含糊不清的叫喊声,还有一个女人哄她的声音。沈固看了一眼:“那是——” 男人一脸的烦躁:“我妈。她本来精神不大好,昨天晚上人来人去的,一闹又犯病了。” 沈固在卧室窗口看了看,从这里可以看到围墙外面的街道,但应该看不见紧贴围墙的人。 “你们昨天晚上没有看到什么?” “真没有。”男人在椅子上坐下,“昨天晚上我妈精神不大好,我们连春节晚会都没心思看,更别说看外头了。” 老妇人的声音停了一会,又喊叫起来:“影子,影子……” 男人烦躁地站起来对着那边屋子里喊:“你不会哄哄妈,老让她这么喊,嗓子都喊坏了!” 沈固看看这样子实在也问不出什么来,只好跟小黑子离开,又回到门卫室:“小区有摄像头吗?调录像看看。” “有是有,可那个位置在摄像头外面,拍不到的,今天早上来的警察已经看过了。”门卫一边说,一边还是把录像调了出来。 录像确实照不到出事的地点,但沈固还是仔细地看着。因为小区住户少,从六点钟之后几乎就没人出入,录像上就一直是大门外的那片绿化带,毫无变化。沈固耐心地看着,忽然伸手按下快倒键。小黑子精神一振:“沈哥,发现什么了?” 沈固皱着眉把刚才那一段再放一遍,小黑子莫名其妙:“这,这什么也没有啊?”他把录像头能照到的每一个角落都看了一遍,确信就算是有只耗子从镜头前跑过也会发现,但现在确实什么也没有。 沈固没说话。事实上录像里的景物看起来似乎一点变化也没有,但他就是觉得似乎有什么东西从镜头前过去了。他把录像再倒回去看。大门外那片绿化带种的是羽衣甘蓝,一种长得很像卷心菜的植物,只是叶片有淡青绿和紫红两种颜色。因为有一定距离,在录像里看得并不清楚,只看见是青红间行。沈固盯着录像死死地看了三遍,终于发现他为什么刚才会有那种“有东西从镜头前过去”的感觉了,因为那一片淡青绿色的羽衣甘蓝的叶片在某一个时间里似乎微微下陷了一下,然后又恢复原样。在录像里这是个极模糊而轻微的变化,甚至在紫红色的那片羽衣甘蓝里,因为叶片颜色太深,在录像里都发现不了这个变化,而浅色的这一片因为有深色的路面衬着,终于被沈固捕捉到了这一丝极其细微的变化。 91、身世之谜 “这什么都没有啊, 沈哥。”小黑子直起发酸的腰,苦着脸看向沈固。他们已经在这片绿化带里搜了两个多小时了, 差不多每片羽衣甘蓝的叶子都要翻过来,可是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痕迹。 沈固也站起来。绿化带里有被踩踏过的痕迹, 但因为痕迹太多,反而等于没有,至少,没有他想要找到的痕迹。 “沈哥,你到底是想找什么?” 沈固微微摇了摇头。现在他们已经沿着绿化带一直搜到了事发地点。这个小区以环境幽雅绿化面积大做为最大卖点,附近除了那个车站之外连个超市都没有,过来的人大部分都是自己有车的。从这个地点看出去, 最近的就是4号楼, 但是五楼以下视点都太低看不见紧贴墙根的人,而五楼到七楼又没有人入住……真的一个目击者也没有么? 小区大门里走出来个人来,正是刚才4号楼那一家的男人,手里拎了一袋垃圾, 看见沈固和小黑子, 有点发愣:“你们还没走?”已经快下午三点钟了。 沈固淡淡地说:“我们再找找有没有什么线索。” 男人有点感叹:“你们也够辛苦的,还没吃饭吧?唉,这个小区保安措施还不错的,谁知道会发生这种事。” 沈固看他愿意说话,顺势就跟他攀谈起来:“你们搬过来多长时间了?” “也就两个来月。当初还是托了关系才买到的。开盘才半年,这已经长到快一万了,现在这房子, 还让人活不让了?” “五楼没有人入住吗?” “没有。听说已经卖出去了,估计是炒房的,不来住。” 沈固叹了口气:“这个地方,只有五楼以上有机会看见,这样是没有目击者了。” 男人愣了一下才明白他说的还是这案子:“这倒是。不过晚上那个时候,估计大家都在吃饭,哪有人往外看的?我妈那个时候倒是在窗口往外看,不过也没看见什么。” “哦?那我能跟老人家谈谈吗?” “嗨!”男人摆摆手,“我妈那个——精神不太好,你问不出什么来的。而且她昨天有点犯病,我和我媳妇正在厨房里忙做饭呢,做完饭进去一看,她就犯病了,嘴里一直念叨什么影子吃影子,一天晚上都没停。你们跟她能谈些什么啊,她都不怎么认人了,帮不上忙。” 直到最后,沈固和小黑子也没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眼看着天快黑了,沈固的手机忽然响起来,钟乐岑在电话那头急促地说:“你在哪儿呢?” “还在现场。你到萧家了?我马上过去。”已经说好的人,如果天快黑了他还来不及回去,就由钟乐岑带着邵靖给的烟先到老宅去点上,然后他再尽快过去。现在钟乐洋也在,沈固觉得有他顶上,自己不用着急的,但听钟乐岑的声音似乎发生了什么事。 “你,你不用着急了。恐怕,你根本就用不着过来住了。”钟乐岑的声音里带着古怪,“后院那些阴气全都没了,二叔说,有人在这里用过金轮咒。” “金轮咒?对啊,邵靖不是说他布的阵用的就是大日如来金轮咒么?” “不是不是。邵靖那个阵法只是把金轮咒写在墙上,要把阴气全部消灭还需要时间,可是现在阴气全都没了,二叔说这是有人把阵法催动了起来。能做到这一点的人道行极高,邵靖应该是做不到的。” “是吗?我马上过去。” 沈固驾车到了萧家老宅,一眼就看见那后院里没拆净的墙壁已经全部倒了,好像被爆破过似的。钟家父子三人站在门口,都对着院子若有所思的表情。沈固走过去:“这是怎么了?” 宅子的管家站在一边,闻言毕恭毕敬地把已经回答过好几遍的问题又重复一遍:“我也不知道。” “谁来过?” “没有外人,就是轻帆先生到后院门口看了一会就走了。” 沈固点点头,示意他可以先离开,然后问钟乐岑:“阴气确实没有了?” 钟乐岑肯定地点头:“没有了。二叔也这么说。” “二叔,乐岑刚才说的催动阵法是怎么回事?和邵靖做的有什么不一样?” 钟益一直在看着那片废墟,这时候才开口:“张家那孩子天生就身带六字真言,算是身兼佛道两家之长,天赋难得。但他学得并不好,所谓融汇贯通,天生灵力固然可贵,但如果不能融汇贯通,使用起来就不能得心应手,更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张靖存摆下的阵法确实用了金轮咒,但他的用法只是依样画葫芦,如果不是他天生与佛有缘灵力过人,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但即使他天赋过人,这种使用方法也难以发挥金轮咒最大威力,所以他才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并且辅以阳光来销烁阴气。而后来催动阵法的这个人,却是把金轮咒的威力发挥到了最大,立刻就可将阴气销烁殆尽,不必再等。” “这么说,催动阵法的人道行比邵靖高深许多?” “不过他用的还是张靖存所写的金轮咒,只是因势利导而已。现在还看不出他是自己不能写金轮咒,还是觉得不必另耗精力。但就道法本身而言,他确实远远在张靖存之上。” 沈固思索片刻,把钟乐岑拉远一点,问他:“你知道素琴是谁?” “素琴?”钟乐岑一时没反应过来,“那不是你妈妈——” “我妈妈叫书琴——”沈固突然停下了,脑子里电光火石般掠过一点什么,只是一时没有抓住。他催问钟乐岑:“快想想,我是说,上一辈子的事。” “上一辈子——”钟乐岑两眼望天拼命回想,半天,迟疑地说:“好像,上一辈子左穆爱的那个女人就叫素琴。” “你确定?” “应该是——确定吧……那些事虽然回想起来了,但也不是所有的事都记得那么清楚。不过,我记得当时用青蚨作法的时候,写过她的名字,应该就是叫素琴。对,张素琴。你问这个做什么?” “今天,萧轻帆他叫我素琴。” “啊?”钟乐岑的眼睛差点瞪得掉出来,“他叫你?确实是叫你吗?” 沈固艰涩地点头:“你记得我们在金玉大厦除混沌那一次?第一回见面他就叫过一次素琴,但我当时没听清楚。这次离得这么近,绝不会听错。而且他还说要拿到三生泉的泉水,让我想起从前的事来。如果现在在他身体里的那个灵魂就是左穆的话……” 沈固越说越艰难,两人面面相觑,半晌,钟乐岑才小声说:“你是素琴的转世?” 沈固满头黑线:“灵魂没有性别吗?” “灵魂并没有性别,所谓的男女鬼魂,其实是死前的记忆决定的。也就是说,你记得自己是男人就是男鬼,记得自己是女人就是女鬼。但这种记忆不会影响投胎的肉体的性别。何况魂灵投胎转世都要过奈何桥喝孟婆汤,到时候前世的记忆也就没有了。所以这一世为男,下一世可能为女,这一世为人,上一世可能是兽。连人兽虫鱼尚可转化,何况男女。” 沈固觉得一个惊天大雷从头顶上直劈下来。他是素琴转世?他上一辈子是个女人?他好去死一死了吧? “可是……也说不通,如果你是素琴,为什么在三生泉里你没有记忆?” “对!”心里一动,沈固一下子抓住了刚才闪过去的那一点灵机,猛拍了一下自己,“我不可能是素琴!你记得吗?我跟你说过,我妈之所以叫书琴,是因为外婆梦见过一个怀孕的女人,她说自己叫书琴,外婆醒来不久就有了身孕,家里都认为是这个女人送来的吉兆,所以就给孩子也起名叫书琴。现在想来,也许那个女人说的不是‘书琴’而是‘素琴’。” 钟乐岑呆呆看着他:“那就是说,你是左穆和素琴的孩子?” 沈固无语。这个结论好像也不怎么让人高兴啊…… “但是如果我妈妈才是素琴的转世,我也不能算是左穆的孩子吧?有隔了十多年才生的孩子吗?”那是怪物吧? “不不不。”钟乐岑眼睛亮起来,“如果外婆真的做了那样一个梦,如果她梦见的女人真的是素琴,那么素琴不是转世,而是偷生。” “偷生?” “对。孤魂野鬼,附人感孕,谓之偷生。就是说,素琴死后没有进鬼门关,而是成了孤魂野鬼在世间游荡,直到遇见了外婆,才依附在外婆肚子里出生,这叫做偷生,与转世不同。她生前所怀的那个孩子不在她肚子里,而在她命里。简单地说,就是她命里注定会生这个孩子。从血缘上来说,你当然是萧——萧一帆的孩子,但从命相里说,即使没有萧一帆,素琴也会有个孩子,这是她命里注定的。这个孩子是她带给萧一帆的,而不是萧一帆带给她的。” 沈固恍然大悟:“怪不得萧一帆再没别的孩子,说不定他命里根本没有孩子。”连他,也是素琴命里的,而不是萧一帆的。 “如果这么说,那催动阵法的肯定是左穆了。为什么他说金轮咒对我有害?” “嗯,如果他这么说的话,那素琴是偷生无疑了。偷生与转世不同,仍带鬼气,所生的孩子也有一半鬼胎的血脉,金轮咒是极阳极刚的正法,鬼是受不了的。” “那左穆呢?他现在用的可是萧轻帆的身体,应该算是走舍吧?那他也是鬼上身啊。他就不怕金轮咒?” “虽然他是走舍,但他一直活着,是生魂走舍,与死魂不同,并不怕金轮咒。” “等等,这么说左穆并不是管我叫素琴,而是因为知道我是素琴的孩子?但他怎么会知道的?难道他知道素琴偷生到了我外婆肚子里?”沈固越说就越别扭。如果他们的猜测都是对的,那素琴就是他的母亲,而左穆就是他的父亲……这,这话要怎么说啊。 “这也是可以推算出来的。不过转世易知,偷生难算,就我认识的人来说,可能也只有东方家的少数几位长辈有这个能力了。” “但是左穆的道行这么高?如果他道行如此高深,为什么当年他不自己去救素琴?” 钟乐岑想一想:“我记得当年他并没有这样的道行,事实上他并没有怎么学道术,他的志向是建立军功然后衣锦还乡去娶素琴。但他一直用养阴法活着,这已经多少年了啊,这么多年他就算一天学一点,道行也该比别人高得多了。” “他已经活了多少年了?” “这,我怎么会知道?” “你当年活的那个年代是什么时候,算一算不就知道了吗?” “……我,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时候啊?” “你自己活的年代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钟乐岑撅撅嘴:“我从山上下来不久就被罗靖拖走了,到最后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年代,连皇帝是谁我也不知道啊。只是从服饰上看——大概不是唐宋就是明代吧。反正就算是明代,到现在也很多年了。” 沈固无语:“你真——” “真什么?” 沈固想了半天,想起一个不知从哪里听来的词:“真小白。” 钟乐岑怒了:“谁小白?” “你不是上辈子叫沈墨白吗?” 钟乐岑没话说了,愤愤扭头表示自己生气要走。沈固赶紧搂住他的腰:“话还没说完呢。如果萧轻帆现在就是左穆,那么萧轻帆的灵魂呢?” 钟乐岑叹口气:“可能……已经消失了。一个身体里不能长久地存在两个灵魂,必然有一个要被另一个吞噬掉。现在看来,被吞噬的一个是萧轻帆无疑了。” “左健说过,这种走舍法是违背天师安全法的,他们如果遇到了就不会不管。” “那要看萧轻帆的灵魂是不是已经被左穆吞噬,并且当初左穆上身是强行还是得到了萧轻帆允许的。” “这怎么能知道?” “所以定罪要谨慎。” “还有人情愿让鬼上身的?” “你忘了鄂骏?” 沈固表情扭曲:“你觉得左穆和萧轻帆也是这种关系?” “……好像,年龄相差太多了……” “乐岑,你们在说什么呢?”钟益终于把目光从倒坍的院墙上移开来,看看钟乐岑和沈固。 “没什么。”钟乐岑没敢说实话。本来钟益就总说沈固走舍什么的,现在看来,沈固身上的阴气是因为有一半鬼胎的缘故,要是被钟益知道了恐怕更不高兴,还是不说的好,“我们在想,到底会是谁催动了这个阵法,还有,沈固这样就不用住在这里了吧?” “不用了。阴气已尽,还住什么?不过这个催动阵法的人,我倒很想认识一下。可惜时间不够了。” “怎么?二叔你要走吗?” “爷爷刚刚打电话过来,说有事让爸赶紧回去。”钟乐洋在一边解释,却被钟益瞪了一眼:“没问你!我是开了天师业内年末报告会之后直接过来的,还没回家呢,再不回去就过初三了。” “哦。”钟乐岑有一点伤感。按钟家的规矩,大年初一要拜祠堂,就算有事情回不去,初三之前也必须回去参拜。只有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去了。 钟益看一眼钟乐洋:“你也跟我回去。” 钟乐洋吸口气:“爸,即使我跟你回去,事情也改变不了什么。我还是喜欢他。” “这话,你回去到祠堂里说。” “二叔。”钟乐岑惊了一下。进祠堂那就是大事了,当初他出柜的时候闹得离家出走,也没说到祠堂去说话,“二叔,不然,不然让乐洋再住两天吧,我,我再跟他谈谈。” “哥。”钟乐洋表情坚决,“你不用说了,我回去。” “乐洋!”钟乐岑急死了,“你别再固执了,空华——空华是不会跟你在一起的。” “你怎么知道?”钟乐洋脸色一下子变了,“空华有消息了?” 钟乐岑无奈地点点头:“其实空华已经回来了,如果他——你看他到现在都没有跟你联系过,就该知道……” “他在哪?我要见见他。” “乐洋——” “哥,你让我见见他!如果他亲口说对我没兴趣,我就相信。” “……好,我去问问他愿不愿意见你吧。” 92、影子 在钟益的想法里, 开酒吧的,尤其是开那种酒吧的, 至少也会跟自己儿子一样把头发染个五颜六色,耳朵上打一排耳洞什么的, 就连穿个牛仔裤也要把膝盖露出来。他甚至已经做好准备去看个人妖。因此,当他在寂莲里看见白衣黑裤的空华时,华丽丽地困惑了——和自己那个连灵砂都要戴在耳朵上的儿子比起来,到底哪个才像出来混的啊? 空华正在吧台上泡茶,茶叶微苦的清香飘散在空气中,让人忍不住想深吸一口。钟乐岑招呼钟益在窗户边上的座位上坐下。寂莲其实这些日子一直都没开门营业,屋子里稍微有点潮气, 桌子倒是擦得干干净净的。空华端上茶, 每人配了一份西点,放在钟乐洋面前的那一杯却有点奇怪,颜色是红的,茶香里还夹着红酒的香气。钟乐洋拿起来喝了一口, 差点吐出来:“什么味儿啊?” 空华把托盘抱在胸前看着他:“很难喝?” 钟乐洋涨红了脸, 说难喝吧,怕空华面子上过不去,说好喝吧,也太昧良心了。空华笑笑,眼光越过他看得很远:“梅铎的红酒,还有真正的雨前龙井。” 钟乐洋听说过梅铎,法国著名的红酒产区, 只产红酒。可是就算是梅铎的红酒,拿来掺茶喝也不是味儿啊。 “酒是好酒,茶是好茶,可是它们放在一起,就是不合适。” 钟乐洋听出了点什么,立刻警惕起来:“什么意思?” 空华笑笑:“你是聪明人,还用我多说吗?” 钟乐洋呼地站起来:“你说我们不合适?” 空华微笑:“你觉得我们合适吗?” 钟乐洋锋利地盯住他:“为什么不合适?因为我家里反对?” 空华反问:“这难道不算一条?还是说,你可以脱离社会独自生存?”他看一眼钟益,眼光里带点伤感,“爱情会过去,只有血缘才是长久的,你不应该让家里人为你担心。” 钟乐洋紧握住拳:“我只问你喜不喜欢我?” 空华再次反问:“喜欢就是爱吗?那你到底真的爱我吗?” 钟乐洋冲口而出:“当然!” 空华微微闭一下眼睛,笑了:“我不这么认为。如果那天晚上我们都没喝醉,会有今天吗?所以你说的爱是不存在的,只是你误会了而已。” 钟乐洋愤怒了:“你当我是随口胡说?” “没有。”空华看着他年轻的脸庞,“我相信你现在说的都是真的,但,那只是你的误会。我们之间不算爱情,顶多,有点朋友之间谈得来的知己感觉吧。” 钟乐洋紧盯着他:“你觉得,我们就只是朋友?” 空华摊摊手:“我是这么觉得。当然,你有权力有另外的想法,但我也有权力坚持自己的想法。” 钟乐洋看起来要发怒,但还是克制住了:“你是怕我坚持不下去吗?” “对呀。”空华笑得灿烂,“根本不存在的感情,你要怎么坚持?” “行了。”钟益打断了钟乐洋即将出口的话,站了起来,“他说什么你也都听到了,现在,跟我回去。” 空华看着钟乐洋走出门去。那年轻的孩子低着头,一向挺直的脊背似乎也有点弯了下去。他苦笑一下,端起桌上那杯茶和红酒的混合物,一口喝了下去。真的很难喝。钟乐岑站在那边看着他,欲言又止。空华用手背抹了抹唇边的水渍,淡淡地说:“没事。” 钟乐岑想说话,但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是不同意乐洋和空华的,但是他也知道,空华会拒绝得这么彻底,与乐洋是他的弟弟很有关系。虽然他口口声声地说不希望乐洋伤害空华,但其实,伤害了空华的人里也有他。 “真的没事。”空华挥挥手,“哎,这可是我自己做的点心,你们不尝尝?他们走了,你们总可以坐坐吧?要不然打包带回去?” 钟乐岑看看沈固,又坐了下来。空华从碟子里拎起一块曲奇扔进嘴里:“乐岑,这酒吧你要不要?” 钟乐岑微微一震:“什么?” “以前的导师给我来了封电子邮件,说有个项目,问我有没有兴趣参加。这些年虽然没出过什么差错,还是觉得自己会的东西太少,而且国内确实落后了些。这次这个项目是最新的,我不想错过这个机会,去看看也好。酒吧要是关了我又觉得太可惜,如果你不愿意接,我就给非非。” “还是给非非吧。我那个诊所不想关。这边我有机会也可以过来帮忙。” “好,那就给非非。对了,小溪那个丫头麻烦你们多费费心,反正家里人管她她是不听的。前一阵子似乎交了个男朋友,本来我想见见,听说出差了过一两个月才回来,我是等不及了,非非一回来我就得走。到时候你们也给把把关。” “那你医院怎么办?” “给宁远。他能撑得起来。当然投资还是我的,他没那么多资金。” 空华想了想,觉得没什么好说的了,就笑笑,回头到吧台里弄出一瓶香槟来:“至少也得一年以后才能回来,喝一杯吧,算给我送行。” 一杯香槟,把钟乐岑又喝倒了。沈固把他抱上车的时候他在掉眼泪,拉着空华的手说对不起。空华喝的比他多,也有几分醉意,同样拉着他的手说为什么我喜欢的人不是你呢?沈固满头黑线,幸亏酒吧里有睡觉的地方,于是他把空华按倒在床上,然后拖着钟乐岑走人了。已经十二点多,路上连车都没几辆,安静极了。沈固借着窗外的路灯光,就看见钟乐岑靠在车窗边上,微微发亮的眼泪一颗颗往下掉。他叹口气伸过手去把人搂过来:“你怎么什么事都喜欢往自己身上拉?空华和乐洋要真有感情,会因为你一句话就拒绝吗?何况你还没说什么。” “我只是觉得伤心。为什么这条路这么难走。我很走运碰上你,但是别人没这么好运气。空华是,严词牵褂泻枚嗳艘彩恰 沈固没说话,只是抱了他一下。这是社会现实,既然走了这条路,就只能接受现实。空华的消沉,固然是因为受过伤害,也是因为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 手机突然叫起来,把钟乐岑吓了一跳:“你的?” 沈固眉头一皱。这个时候来的电话多半没有好事。果然一接起来就是小黑子的声音:“沈哥,又有一桩失踪案了,你快点过来,我觉得跟那一桩有点像呢。” 沈固直接开车带着钟乐岑赶了过去。报案的是个年轻小伙子,坐立不安,大冷的天急得一头热汗。小黑子脸色不怎么好看,一见沈固赶紧迎上来:“沈哥,我觉得这事跟咱们今天白天去查的那案子很像。” 小伙子叫郑广强,交了一个女朋友姓王。女朋友家里挺有钱的,嫌他家穷,一直不同意这事。今天大年初一,女朋友的父母经商,好多关系要跑一下,出去拜年了,女朋友趁机跑出来跟他过一下二人世界。到了晚上该回家了,他送女朋友回家,因为怕她爸妈看见,不敢明目张胆地送到门口,但是女朋友住的那个地方又比较安静,所以两个人一前一后,他在后面五十米左右跟着,看女朋友进了家门再走。结果事情就出在这五十米上。当时眼看着女朋友就要走到家门口了,他的手机响了,就低头去裤袋里摸手机看短信。就这么十几秒钟的时间,等他看完短信再抬起头来,女朋友就不见了,只有她的小提包躺在马路边上。 “当时周围没有别人?” “没有。她家住的是那种小别墅,环境特别幽静,而且那边住的人都是开车的,马路上平时都没有几个人走。” “你也没听见什么动静?” “什么动静也没听见。” “会是你当时接电话声音太大吗?” “是我手机来电声音比较大,但就隔着五十米啊,有什么动静我会听不见?而且要是有什么人抢劫什么的,小彬不会喊吗?我看个短信也就十几秒钟啊。” “你再想想,当时周围有没有什么动静?不一定是你眼睛看见的,可能是听见的,也可能是感觉到的。” 郑广强拼命回想,半天,还是摇了摇头。沈固简单安抚了他几句,回头拿着笔录跟小黑子和钟乐岑进了办公室里间。小黑子率先发言:“我觉得这事跟我们今天白天查的那案子其实很像。都是莫名其妙地就突然失踪了,而且周围没人,还没半点动静。”他想想又补充一句,“而且失踪的都是女人。” 沈固点头:“都是女人,是凑巧,还是对方专捡女人下手呢?郑广强跟他女朋友只距离五十米,为什么是他女朋友失踪而不是他?” “也许女人比较好对付。” “恐怕这事不能用常理来揣度。如果是人下的手,为什么半点动静都没有?根据郑广强的说法,那条路并不是小巷,如果事先有人埋伏,不可能在十几秒钟之内就凭空让人消失。” 突然有鞭炮炸响声音在外头响起来,小黑子吓一跳:“谁在派出所放鞭炮?”他一边嘟囔一边过去开门,只见郑广强站在房间里掏手机,鞭炮声停顿一下,随即传来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来短信了,来短信了。”随即又是一阵鞭炮声炸响。郑广强有点尴尬地对小黑子咧咧嘴:“我短信的声音。家里人问我在干什么还不回家。” 沈固简单地说:“你能晚一点再回去吗?我们想跟你去事发地点看看。” “行行。”郑广强赶紧点头,“只要你们能找到小彬,我不回家也行。” 沈固开车载了四个人直奔事发地点。那一片都是小别墅,有很多都是外地人买的,只有夏天过来避暑才住,所以这会一多半都是空置的,半夜三更的开车在这条道上,还有点静得}人。 “就在那!”郑广强下了车,一边走一边回忆,“当时我走在这,小彬已经走到那儿,再有四五十米就是她家门口了。没错,就这儿。当时风一吹树影一晃,脚底下砖翘起来点还把我绊一下,接着手机就响了。你们看,就这块砖。”他眼巴巴地看着沈固,“能想起来的我全说了,警察同志,你们想想办法呀。” 小黑子叹气:“树影子什么的,你说了也没用呀。” 沈固突然打断他:“郑先生,你确定你当时是站在这里?” “对呀,这砖不是在这嘛。” 小黑子转头看沈固:“沈哥——” 沈固反手指了指:“树在那边。”无论灯光从哪里照过来,树影都投不到郑广强站的这个位置。 “我不可能弄错!就是这块砖。而且当时确实就有树影,要不然我不会没看见这块砖翘起来,更不会绊一下。” 钟乐岑忽然说:“也许你没弄错,但那个影子可能并不是树影。” “那是什么的影子?”郑广强瞪大眼睛,“不可能是人影,周围绝对一个人也没有。也不可能是车影,会有动静。” 沈固没有说话,只是沿着路向前走,一直走到郑广强说的他女朋友失踪前走到的地方。那里也是在路中间,两边的绿化带种的是冬青,沈固举着微型手电在绿化带里观察了一会,突然回头向钟乐岑招了招手。钟乐岑赶紧跑过去,沈固头也不回地问:“有没有什么怪物是以影子的形象出现的?” 钟乐岑一惊:“为什么这么问?” “今天白天去查的那案子,有一家的老太太嘴里总念叨什么影子吃影子。因为她精神好像有点问题,她家里人也没在意。当时我也没在意,但现在想想,从她家窗口上看过去,虽然看不见人,却能看见路灯投下的影子。也许她说的影子吃影子,就是事实真相。” “但是影子明明先投在郑广强身上,为什么他没事,失踪的反而是他女朋友?” “当然也不排除郑广强就是真凶的可能。但如果那样的话,他应该不会编出一个有明显破绽的说辞。他大可以根本不提什么砖头和影子。当然也有可能是他没注意露出了破绽,但他没有合理的犯罪动机,我会再查。但你帮我想想,有没有什么妖怪是这样的,而且,是带毛的。” “为什么是带毛的?” 沈固转回身来,把一点东西放在钟乐岑手心里。那是一小团毛,灰色的,却在手电光的照射下泛出润泽的金色光泽。沈固另一只手从衣服口袋里掏了掏,掏出个小纸包来,打开,里面也是一团毛,跟他在绿化带里找到的一模一样。 “这,这是什么东西?” “这一团是刚刚在绿化带里找到。这一团,是在咱们小区外面的绿化带里发现的。” “可是咱们小区没出什么事啊?” “也许这东西在咱们小区里没找到下手的机会。” “影子……带毛的……”钟乐岑苦苦思索,“一时还真想不到。食人的凶兽不少,可是以影子的形态出现的,好像没有。不行,我得回去查查资料。” “先去上一个案发现场,我想再去跟那个老太太谈谈。” 4号楼的男人对沈固和小黑子印象不错,所以对他们的清晨再次打扰并没有表现出抵触情绪,还允许他们跟自己的母亲谈话,只是嘴里一直嘀咕:“你们问不出什么的。” 老太太还在自己屋里,靠窗的地方放了个沙发,看来是方便老太太坐在那里晒太阳的。老太太现在就坐在那里,嘴里小声地念叨着什么,眼睛一直看着窗外。沈固走过去,微笑着问:“大娘,您看什么呢?” “啊?”老太太反应有些迟钝地回过头来,眯着眼睛看了沈固一会,手指着窗外,“影子,把影子吃了。” 沈固向窗外望了望。以出事的那个女孩的身高来计算,从这里看不见她的人,但可以看见路灯投下的她的影子的上半部分。 “哪个影子把哪个影子吃了?” “大的……”老太太困难地组织着语言,“张开嘴,跟着小的,吃了……” “妈!”男人听不下去,“这几位是警察,来查案子的,您别跟人家瞎说,耽误人家的时间。” “吃了,真的!”老太太有点急了,连手也比划起来,“跟在小的后头,张开嘴,咬!咬住头了,一下子就吃了。” 男人无奈地叹气,对沈固摊手:“你看,我妈她就是……” “不。”沈固对他点点头,“大妈的话对我们破案很有帮助,要谢谢你们。” “啊?”男人一脸茫然,“哦好好,能帮到你们就好。” 沈固又望了一眼窗外,他现在几乎能从老太太支离破碎的言语里想象到当时的情景:女孩打着电话在路上走着,并没有注意到在自己的影子旁边又多了一个巨大的黑影,更没有发现这个黑影在渐渐靠近自己,最终张开血盆大口,突然咬下…… 93、诱饵 “没有?”沈固看着钟乐岑紧皱眉头关上网页, 就知道没多大希望。这个网页他刚才看了几眼,叫做“天师资料网”, 分为历史版、人物版、动物版、器物版和规则版。钟乐岑刚才进的就是动物版,版面上画着一只野兽, 很是奇怪,头有点像龙而无角,身子又有点像狮子。钟乐岑说这是白泽,一种神兽,能知天下鬼神万物。不过两人都急着查东西,也无心多谈这神物。 “没有。”钟乐岑摇头,“查不到以影子形态存在的野兽。” “要么, 打电话问问二叔?” “这个网站是天师协会几十年积累起来的资料库, 如果这里面都没有,问谁也没用。而且钟家长于捉鬼,这些精怪什么的,二叔也未必知道很多。” “算了。”沈固看他眼睛熬得通红, 有点心疼, “别再看了,眼睛受不了了吧?休息一会吧,我去买点豆浆油条什么的,一会你吃一点补个觉。我先去上班了。” “别。”钟乐岑跟着站起来,“我跟你一块去,买了路上吃。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但我想我们可以分析一下这东西的活动规律什么的, 如果能找到它,自然就知道是什么了。” “行。”因为左健突然请假回家,这两件案子沈固已经全接下来了。毕竟这可能不是普通的失踪案,如果让其他人来查,可能连办案人员也有危险,只有他最合适。 “八云也一起去。”钟乐岑招呼和汤圆挤在一起睡觉的犬鬼,“也许能找出点蛛丝马迹。” “昨天晚上带它去就好了,说不定能闻到点什么东西。哎,你不能想个办法一叫它它就知道?” 钟乐岑有点为难:“它跟土御门家族的契约还没解除,我不是它的式神使,是不可能呼唤它的。也不好带着出门……” 沈固也就是随口一说,闻言点点头,脑子又转到案子上去了:“吃人的凶兽应该有很多,但是有专门吃女人的么?”两个案子有几点相同之处,其中之一就是失踪的都是年轻女孩。 “这个……实在没听说过。” “那为什么当时郑广强没事,失踪的却是他女朋友呢?”沈固唯一想不明白的就是这一点,“明明当时那影子是落在他身上,而他在低头接短信,根本没有发现更不可能逃跑或反抗,如果那影子不是光吃女人,为什么会放过他?” “也许女人身上有什么东西更吸引它?” “有什么东西?肉比较嫩?” “也许不是拿去吃?”钟乐岑提出这个说法,自己脸先有点红了。 沈固大惊:“难道还——” 命运交响曲突然奏响,沈固一怔:“谁把我手机铃声换了?”乍一听吓一跳,好大的动静。但是这声音一响,他忽然觉得好像有点什么灵感从眼前过去了,只是一下子没抓住。 “我没动啊。”钟乐岑知道沈固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铃声设置,一听就知道是家里还是局里或者是外人打来的电话,所以从来不乱动沈固手机。 犬鬼在后座很正经地趴下去,头放在前爪上往窗外看,装作没听见的样子。钟乐岑一眼看见,伸手过去揪着它的耳朵:“是不是你昨天跟汤圆在沙发上乱跳,把沈固的手机踩着了?” 犬鬼装无辜地呜呜了两声,沈固已经接完电话,脸色难看:“黑子发现了尸体,我们过去看看。” 尸体是在一个小公园里被清洁工发现的,与其说是尸体,不如说是尸骨。枯黄的草地上,一堆散落的白骨,大的小的堆叠在一起,柳五正在一根根地收捡封存。骨头上的血肉和筋腱都被消化殆尽了,白惨惨地散落在地上。如果不是骨堆里有一个被腐蚀得很厉害的手机,还真没法分辨死者的身份。小黑子脸色比沈固还难看,已经发绿了:“沈哥,是第一个失踪的女孩。柳工说,这是排泄出来的,所有的骨头一块不少。” 沈固脸色铁青:“八云,去闻一闻。” 犬鬼凑过去,在那堆白骨附近嗅了一嗅,后背的毛突然炸了起来,鼻子挨着草地,慢慢地往前走。钟乐岑跟着它,但走到草地边缘上,犬鬼就失去了方向,在附近转了好几圈,还是抱歉地对钟乐岑摇了摇尾巴。 “八云说这东西的气味是突然消失的,追踪不到了。”钟乐岑走到沈固身边,低声说。 沈固点点头,手机却又响了,是郑广强打来的,问案子有什么进展没有。沈固简单说了几句就把电话挂了,他没法告诉那个焦急万分的年轻人,说他的女朋友可能马上就会在某个地方被发现,以一堆白骨的形式。 柳五把骨头收拾好,站起身来,一边摘手套一边说:“骨头很干净,一点皮肉也没留下,简直像肉摊上用刀剔出来的。手机上倒是有残留的液体,看起来像是消化液,不过具体成份还要回去分析一下。” 小黑子突然转过头去干呕了一下。柳五的话总是太生动又太简单,给人以无限的想象空间。沈固看着那袋子里的白骨——不知道如果明天发现了第二堆骨头,郑广强会是什么样子…… 郑广强!沈固突然抓住了他出门前没有抓住的那点灵感,迅速转身,他一把抓过小黑子:“郑广强来短信的手机铃声是鞭炮响,对吗?” “对啊。”小黑子有点莫名其妙,旁边的钟乐岑却突然往前走了一步,紧盯着沈固。沈固继续问:“他说当时那个影子投在他身上的时候他正好收到一条短信?” “是啊。”小黑子更糊涂了。他知道沈固的记忆力极好,过耳不忘的,之所以这么反复地问,肯定是这里头有重要发现,只是他实在想不出来,郑广强的手机铃声会跟这案子有什么关系? 沈固扭头看了钟乐岑一眼,两人眼神一对,异口同声:“年兽!” “啊?”小黑子完全茫然,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但那两个人已经把他完全扔到了一边,顾自热烈地讨论起来:“所以两桩失踪案子都是发生在僻静的地方,一个是新小区,一个是别墅区。” “本来那东西想吃的是郑广强,但是因为他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来,所以那东西才绕过了他吞掉了他的女朋友。” “它在咱们小区外面也呆过,但是放鞭炮的人多,它没敢进来。” “但是年兽不是只在除夕才出现么?到了大年初一它就该离开了吧?” “嗯,应该是这样,但它现在没离开,而且在不停地吞噬人,一定还有别的原因。” “年兽居然是以影子的形象出现的?” “不知道。没有任何书里提过这个。可能,就没有活人亲眼见过年兽的模样。” “沈哥!”小黑子终于忍不住了。就算左队说他天生迟钝,他也不愿意被人这样当空气忽视啊! “你们到底说的是什么啊?” “年兽。”钟乐岑解释,“我们觉得食人的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年兽。” “年兽?”小黑子的眼珠子快要掉出来的样子,“沈哥,也不能什么事都——” 他把后半句话咽回去了,但沈固已经明白他的意思,点了点头:“我知道。但这事还得往这方面想想。你继续按照抢劫杀人的案子来查,这边我来,不要让其他人插进来,否则他们也危险。” “难道真的有年兽?” 沈固看着他没说话,然后指了指草地:“那么你觉得这些骨头是怎么回事?尤其是手机上的消化液。” 小黑子脸色有点发白:“在……肚子里……” 沈固觉得已经没必要再跟他多说什么了,其实小黑子已经相信了,只是暂时还没法接受就是了。他转向钟乐岑:“今天晚上,年兽还会出来吗?” “如果没有离开,按前两天晚上的规律,还会出来。” 沈固看看表。已经下午三点钟,离天黑只有几个小时了。滨海市虽然并不很大,但僻静的街道也有至少数十条,谁知道年兽会在哪里出现呢? “年兽怕声音。有响亮声音的地方它是不敢去的。” “不是怕鞭炮么?” “不。我觉得它怕的其实只是鞭炮的声音。郑广强的手机铃声都能吓跑它,那可不是真正的鞭炮。而当初还没有鞭炮之前,人们是用竹节投进火里烧出来的爆裂声,所以我觉得,只要是突然的响亮的声音,都可以令年兽畏惧,至少,它会愿意呆在安静的地方。” 沈固突然有了主意:“黑子,你爸是省公安厅的,是吧?” “啊?啊。”小黑子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突然提起这个来。 “今天晚上,全市扫黄打非。” “啥?”小黑子不解。 “这事交给你。所有僻静的角落,都要有警笛声。” “交,交给我?”小黑子的眼珠子又要掉下来了,“我,我管不了这事啊!” “动用你爸的关系,怎么弄我不管,但今天天黑之后一定要让警笛声在全市响起来。” 小黑子快把头皮挠破了:“沈哥,沈祖宗,你这是要坑死我啊!” 沈固正视着他:“必须这样。年兽怕声音,只有到处都响起来,它才会到我们给它指定的地方猎食。” “现在都几点了啊,天黑之前怎么可能——”小黑子抱怨到一半,突然明白过来,“沈哥你什么意思?什么叫到指定的地方猎食?它到指定的地方又能怎么样?我们怎么抓?” “不是我们,是我。” “沈哥你一个人去?” “人多了,都聚在一起年兽未必敢出现,如果把人分散开,那就不好说是谁打谁的埋伏了。我一个人去,进退都灵活。” “我跟你去。”钟乐岑一把抓住他的手。沈固拍拍他手背:“不好。年兽要怎么对付我们还不知道,而且这东西动作显然很快,你对付不了。” 钟乐岑倔强地重复:“我跟你去。这东西你也不知道怎么对付,我说不定能帮上忙。” 沈固头疼:“万一它对你下手呢?如果我来不及救你——” 钟乐岑想了想:“也许我们可以带上八云。如果年兽靠近,八云也许能闻出味道。” 沈固知道他是打定主意了。钟乐岑看起来好脾气,其实一旦拗起来也是很要命的。他要是不答应,他说不定会偷偷跟在后面,那更糟糕,万一出什么事,他想救都来不及。 “好,但是你不能离我远了。” 还没出初七就大规模扫黄打非,这确实是很少见的。鞭炮声和着忽远忽近的警笛,吵得不知道多少家连个电视都看不成,暗暗地骂。 一片喧闹声中,只有沧口区一片拆迁中的街道是宁静的。街道很窄,两边的房屋已经没有人居住,门窗都拆掉了,只留下一个个黑色的洞口,像是一张张嘴,对着街道中间的人张开。 钟乐岑在街道上慢慢地走着,犬鬼紧跟在他腿边,昏暗的路灯光下看来也像个影子一样。在他身后三十米左右跟着沈固。两人就这么一前一后地走着,像在闲逛。远处,隐隐传来警车尖锐的鸣叫,更显得这里静得可怕。 沈固调动起全身的感觉器官来感受着周围的每一丝动静——声音、气味、光影的变化,甚至是风吹在身上的触感。然而他们已经快要从这一头走到那一头了,仍然没有任何动静。 也许动静闹得太大,年兽不敢出来觅食了?沈固这样想着,目光又在钟乐岑身边转了一圈。他最担心钟乐岑,三十米的距离,他也不敢肯定自己能不能及时赶过去。现在没有动静,他在失望的同时也免不了稍微松了口气。稍稍加快脚步,沈固想赶上钟乐岑,但就这么一抬脚的工夫,他突然发现,自己的影子有点不对劲。刚才它在路面上,被路灯的光拉得长长的,现在投在路边的台阶上,自然就有点扭曲,但这种扭曲,它——不符合物理规律。 沈固觉得颈后的头发都在这一瞬间站了起来。他从自己那扭曲的影子上看见了一只露出来的爪子——年兽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跟上了他。 沈固继续迈着脚步,身上的每一寸肌肉都绷紧了起来。金铁之英缓缓地从右手掌心里冒了出来,无声无息地,露出了尖锐的锋刃。他的目光紧紧盯着自己的影子,随着他的脚步,身后的路灯离得远了,前面的路灯却渐渐靠近,于是那个扭曲的影子慢慢缩短。可是缩到三分之二的长度时,它不再缩短了。 一步,两步,三步……沈固几乎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在渐渐粗重。他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从心底冒出来的恐惧感。从前单身一人陷落在敌人包围中的时候他也没有过这种感觉,看不见的恐惧才是最大的恐惧。 路灯已经在眼前了,沈固自己的影子已经从脚底下移到了身后,可是他身前仍然有个影子,而且在慢慢地膨涨,从长长的一条渐渐变宽,渐渐显出了头颅,还有一张嘴,此时这张嘴只是半张着,但那上下四颗獠牙的尖端已经挑出了头。这个影子随着沈固的前进不停地投在台阶或者墙壁上,于是就不停地弯曲又伸直,如果不是沈固一直在凝视着,很难看得出它的变化。他的脚步放得很慢,这样就能更清楚地看到这个影子,头颅在渐渐抬起,嘴也在渐渐张开,四颗獠牙的形状完全显现了出来…… 乐岑和犬鬼在路上走着,一边注意着四周的动静,一边时时侧耳听着后面沈固的脚步声。犬鬼忽然向钟乐岑腿上靠了一下,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呜呜声,渐渐变成一种低沉的咆哮,只是紧紧压在喉咙深处,没有爆发出来。钟乐岑悚然抬头四顾,没有任何动静。他打了个冷战,猛然回头去看沈固。沈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落后了很多。从钟乐岑这里看过去,后面的路灯似乎比他身边的要昏暗很多,以至于他连沈固的脸都看不清,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轮廓,好像沈固是陷在一个什么洞穴里一样。而那洞穴上方,有两点幽幽的光,开始他还以为是路灯,然后才发现那两点光居然是微绿的,分明像是野兽的眼睛。随着那洞穴渐渐扩大,已经可以把沈固整个人都包进去,而在他头顶上方,渐渐有一排白色的东西露出来,钟乐岑脑子里轰地一下——那一排白色的东西,是牙齿…… 95、死后 屋子里静得像个坟墓。当然, 如果想到躺在卧室的沈固,那么确实跟坟墓也差不多。连好动的汤圆都不怎么敢出声, 怯怯地趴在犬鬼旁边,但天生顽皮性子死也改不了, 还是忍不住不时用爪子去抓犬鬼的尾巴。犬鬼用尾巴敷衍着它,眼睛却盯着钟乐岑。 钟乐岑坐在电脑前面,查找着所有与“年兽”有关的资料,仔细看着每一个字。可是天师资料库里关于年兽的资料实在太少,跟百度来的其实也没什么两样。他看完了,就开始翻找与“年”有关的东西。屋子里没人,他就轻轻地对犬鬼和汤圆说话, 似乎这样可以释放一下心里的压力。 “年这个字, 甲骨文的写法是从禾从人,上面一个禾,下面一个人,是人背着谷物的意思, 本义就是五谷成熟。你们说, 年兽为什么也叫年?难道是和谷物也有什么关系吗?” 犬鬼自然回答不出,眼巴巴地看着钟乐岑。钟乐岑一手托着头,连夜不睡,眼皮已经有些发沉:“《说文》里说:年,谷熟也。《尚书正义》里也说:年,取禾谷一熟也。《谷梁传》里又说:五谷皆熟为有年也。这么多的说法,都是把年与谷物联系在一起, 那么年兽跟谷物会有什么联系呢?还是说,年兽仅仅是因为每年除夕来吃人才叫做‘年’?可是年兽既然食人,为什么别的时间不出现,只在除夕出现呢?一年里其它的时间年兽又在哪里?它吃什么?喝什么?还是它其他的时间其实也吃人,只是我们不知道?” 犬鬼无奈地摇摇尾巴。它是日本式神啊,对中国的文化怎么会了解呢?钟乐岑说的什么《说文》呀《尚书正义》呀,它都是有听没有懂。 钟乐岑也不是要它们回答。他已经在网上整整查了一夜的资料,隐隐约约地有些感觉,只是没有抓住。现在他看起来昏昏欲睡,其实大脑正在高速运转之中,正把这一夜吸收到的所有有关“年”的知识在心里比较、选择、组合,寻找着最合理的解释。 “年兽到底是什么东西?既然是野兽,为什么又会是一团影子?难道说年兽并不是实体的?那么它又是怎么出现的?尤其是,为什么它一年只要在除夕的时候吃一次人?平常为什么不吃?为什么吃了一次人之后就消失了?如果它真是野兽,吃过人之后只会更想吃。对它来说,人实在是太容易到手的猎物,既然这么容易到手,为什么只吃一次?是因为不爱吃吗?不对。如果不爱吃,不会年年来吃。那么,是有什么事情阻碍了它接着吃人?那又是什么事情呢?而且,年兽的历史已经不知有多少年了,它们也会繁殖小年兽吗?可是从来没听说过有第二只年兽。如果不繁殖,那么每年出现的年兽是不是同一只呢?一年一次,一次吃一个人……这,这不像是野兽的行为,倒更像是……” 钟乐岑突然坐直了身体,眼睛猛地睁大:“这不像是野兽,更像是一种祭祀呀!” 犬鬼不明白他是想到了什么,但也被他的兴奋感染了,站起来看着他。钟乐岑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面的墙:“没错,在旧年过去新年来到的时候出现,用一个人来做祭品,这,这分明是祭祀呀!”他一把拖过键盘一通乱敲,“年,和年有关的祭祀……‘年祭’,没有……‘祭年’,也没有……这什么?甲申三百年祭,不对……完全没有。祭天……这个有,从周代开始就有祭天仪式了。嗯,有牺牲,可是不是用人……那么用人祭……人祭倒是有,但和谷物有关的……啊,有!看,看这个——猎头祭谷,佤族人的猎头祭谷!找一个人的灵魂来看守旱谷,谷物才长得好。” 犬鬼很茫然地看着他,不明白猎头祭谷和年兽有什么关系。钟乐岑却兴奋了起来:“八云啊,你知道吗?孔圣人就说过,礼失而求诸野。当然这个‘礼’这个‘野’不是现在的意思,但都生活在一块土地上,有些习俗也是相通的。用人来祭谷,这就是一种人祭的仪式呀。不过祭祀时间是在谷物下种或扬花结穗的关键时刻。那么年兽如果是一种祭祀,取在旧年将去新年将至的时候,有什么意义?除夕,除夕是什么?有什么意义呢?嗯,‘除’字,是‘去、易、更替’的意思,除夕应该就是旧岁已尽,来日就换新岁的意思。如果年兽就在这一天食人,是不是说,这种祭祀祭的就是除旧迎新?就是用人祭来消除一年积攒下的恶气,用一条人命来换来年的平安?对了,会不会年兽根本不是野兽,年兽就是这一年里积攒下来的恶气啊!用人祭祀之后年兽就消失了,到了第二年,这一年积攒的恶气会变成第二只年兽出现。有可能,这样解释反而比较合理一些。这就是为什么年兽只在除夕的时候出现,一年只吃一次人。因为它本来就是只有在一年的最后一天才存在。但是为什么这一次年兽吃了一个人还不离开呢?是祭祀没有成功吗?那么如果我用祭祀,能不能把年兽引出来?能不能……把沈固找回来?可是,怎么祭祀呢?难道也用一条人命?”他猛地抓起手机拨打钟益的号码,“二叔,您有没有想过,年兽的存在可能是一种祭祀……” 沈固心想自己是不是穿越了。也就头晕了那么几秒钟,睁开眼来他就呆在这个地方了。脚下踩的确实是地面,周围也是土腥气和潮气,所以他确定自己不是在年兽肚子里。 到底这是哪里?四面漆黑,就算他眼力再好也看不见什么东西。沈固伸开右手,金铁之英从手掌里冒出来,但有些吃力。他想用金铁之英探着路往前走,但刚站起身就碰了并没有,伸手摸摸,是土。沈固皱眉想了想,又向周围摸索一下,左右两边同样也是伸手就碰壁,但前面和后面没有阻挡。他想了想,断定自己应该是一个类似隧道的地方,只是这隧道极其狭窄而矮小,一个成人根本直不起腰来。 该不会是在年兽的肠子里吧?沈固揉揉脑袋。刚才那一阵眩晕可是够厉害的。以前他从来没晕过,不管是车是飞机还是船,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晕,可是刚才那一阵,天旋地转,他差点吐了,连自己是什么时候坐到地上的也不知道。现在眩晕的感觉倒是没了,可是总觉得脚底下有点发软,不太踏实,好像脚不是踩在地上而是飘在空中似的,如果不是用力去跺跺,似乎就感觉不到地面的坚实。 沈固不喜欢这感觉。狙击手要的是稳定,这种虚浮的感觉很不好。他背靠在隧道壁上休息了一会,但脚下的轻飘感却半点也没退去。 四面黑而安静。沈固用耳朵和皮肤去感知周围。半点声音都没有,空气倒是流动的,微弱的吹拂在他的脸上,说明这隧道是通向外面的。用金铁之英探着路,沈固往风吹来的方向走。地面起伏不平,隧道顶也一样,他不得不半弓着身体。 就是这样,还不知什么时候头就会被撞一下。摸黑走了一会,前面隐隐传来一点声音,沈固侧耳细听,像是女孩子的哭声。这么漆黑死寂的地方,突然传来这种若有若无的哭声,实在让人头皮发炸。沈固现在听鬼听魂的听多了,也忍不住往鬼的方向联想了一下,握紧了手里的金铁之英。 又走了十几步,哭声清晰了些,前方也有了一点微光。沈固精神一振,加快了脚步。拐过一个弯,淡黄色的光线更亮了一些,沈固借着光看清楚了这个窄小的隧道,应该是人工挖出来的,四壁凹凸不平,拐角处有几根木头支着,沈固心里咯噔一下——这,好像是矿坑啊。 灯光就在前方,哭声也清晰在耳,果然是女孩子的声音,而且,还有两个。沈固再往前走了几步,眼前的坑道忽然宽敞起来,四角上乱七八糟地支了些坑木,挂着一盏矿灯,两个女孩子坐在灯下面,抱在一起小声哭泣。沈固往前走了一步,轻声咳嗽了一下。两个女孩子都吓了一跳,一起抬起头来,左边的一个甚至尖叫了一声。沈固赶紧站住脚对她们摇摇手:“别怕,我不是坏人。” 两个女孩子用惊惧的目光看着他,右边那个比较镇定,声音有点颤抖地问:“你,你是谁?怎么到这儿来的?” “我——”沈固觉得这问题有点难回答,而且在这种地方突然出现两个女孩子,实在是太诡异了,“你们是谁?在这里干什么?” 女孩子一下警惕起来:“你先回答。” 沈固借着矿灯昏黄的光线打量她们。突然之间,他心里猛地一紧,连头皮都有点发炸,因为他认出这个镇定一点的女孩子,就是在年兽事件里第一个失踪的人,当时他看过她的照片。虽然她现在披头散发,沈固还是认了出来。但是,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当然,他也根本不会记错,因为她已经死了,连尸体都已经被年兽消化得只剩白骨,还是沈固亲眼看见的。可是现在,她却好端端地坐在这里,瞪着他。 “张婕?”到了这份上,连沈固的声音都有点变了。 “你认识我?”女孩子惊讶了,“你怎么会认识我?” 沈固顾不上回答,先去看另一个女孩子:“王晶晶?” 那个女孩胆子明显比较小,一直躲在张婕身后,直到听见自己的名字才小心地露出脸来:“你——我不认识你。” 沈固整个呆住了。没错,眼前这两个女孩就是被年兽吃掉的那两个,而他自己正是被年兽吞掉的第三个,这么说——他们都已经——死了? “你怎么认识我?你是干什么的?”张婕一连串地追问。沈固还在震惊之中,本能地脱口而出:“我是警察。” “警察?”王晶晶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你是来救我们的吧?我爸爸妈妈呢?还有广强呢?他们在哪儿呢?这是什么地方啊?咱们怎么才能出去?” 沈固看着她充满希望的眼睛,简直不知如何回答。王晶晶的眼睛已经哭得通红,脸上横一道竖一道全是黑灰,衣服也是皱巴巴的狼狈不堪。张婕也是一样。可是两人听了他的回答之后那突然明亮起来的眼睛,让沈固无论如何也不能告诉她们说她们已经死了。 “是。我是来找你们的。不过,我——也是迷了路进来的,现在不知道出路在哪里。不过我们可以找路。你们能不能告诉我,你们是怎么到这儿来的?” 张婕健谈一些:“我是晚上带客户去看房子,看完之后我一个人往车站走,突然好像有人拿什么尖的东西在我脖子上砸了一下,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然后醒过来就在一个漆黑的地方,我看见有点亮光就摸过来,最后就到了这里。” 王晶晶小声说:“我也是。走在马路上就被人打晕了,醒过来的时候就在这里了。看见张婕的时候我还以为可以出去了……”说着,她的眼泪又流了下来。 沈固想了一下:“你们呆在这里多久了?” 两个女孩一块摇了摇头,张婕说:“没表,没手机,我们也不知道,反正,好像挺长时间了。我觉得,怎么也有一天了吧?” 沈固沉吟一下:“一天了?那你们吃什么喝什么?” “啊?”张婕愣了一下,“我们,什么也没吃……对了,我都没觉得饿呀。” “我也不饿……”王晶晶愣愣地说,“那,那是不是说我们来了没多长时间呀?” 沈固的心却是沉了一下。她们失踪都已经超过了一天一夜,张婕就更早,可是现在却还没有饥饿的感觉——鬼是不会饿的,除非是死的时候就是饿死鬼。 “警察同志,我们现在怎么办啊?”张婕眼巴巴地看着沈固。她再胆大也是个女孩,刚才为了安慰王晶晶强撑着,现在突然来了个男人,松了口气的同时也更加害怕了。 沈固沉默了一下,正要说话,突然远处传来一声沉闷的巨响,矿灯猛地摇晃了一下,土和石头哗哗地往下掉,王晶晶吓得叫起来。随着她的叫声,又是几声闷响,土石掉得更厉害了,有几块大的就砸在她们脚边上,幸好没有砸到她们。沈固左右一看,那几根坑木已经出现了裂纹,看起来被坑道顶压得岌岌可危,有一根更是直接断了,显然质量很不怎么样。沈固记得曾经听说过坑木的品种尺寸什么的都有严格标准,但这几根木头看起来也没有多粗,断裂的那根上本来就有个虫子蛀的洞,这应该都是根本不合格的。刚才的闷响听起来像是爆炸声,如果是在地下矿坑里,很有可能就是瓦斯爆炸,如果震动再来几次,这些坑木根本撑不住,坑道非塌方不可。 “我们先离开——”沈固话还没说完,他来时的坑道里忽然传来嘈杂的声音,还有亮光,没一会,有三四个人连滚带爬地从那里面跑了出来。每个人身上都穿着破旧肮脏的工作服,灰头土脸,脸上手上还被碰破了好几处,血混着泥。就在他们跑出来的时候,地面重重震动一下,坑道口塌了下来。跑在最后的一个人回头看了一眼就大叫起来:“我弟还在里头!”他回头就想往里跑,被另一个人一把拉住:“你疯了!回去送死呀!”就是这几秒钟的时间,坑道口已经被封住了。那人大叫了一声,双手抱住头蹲了下来。另外几个人看了看他,刚才拉他的那个就说:“大牛,别哭了,咱们现在也给堵在这里了,先想办法出去要紧。活一个是一个。” 张婕和王晶晶惊慌地看着这几个人,但是这几个人却像根本没有看见这坑道里已经有三个人在,有一个用头上昏暗的矿灯照着四面环顾一下,指着张婕身后说:“看,那口子也塌了。不过咱们从那儿挖,应该能再上一层,离着上头就不远了。” 张婕张大了嘴,看看他们,又看看沈固,情不自禁地站了起来:“他们——”她话还没说完,那个人已经在地上捡了把铲子直走过来。张婕本能地向旁边躲了一下,但王晶晶还坐在那里,没来得及站起来,只是把身体往旁边偏了偏,于是她和张婕就惊恐地看着那个人穿过了她半个身体,直接走到了坑道另一头。 98、回归 沈固蹲在一块大石头上, 苦苦思索。 自从他救出来的那个老人和孩子消失在阳光之中后,他们眼前那个被泥石流摧毁的小村庄就不见了。一切都消失在迅速升起的白雾里, 什么都看不见,就连阳光也被遮住。他们也曾试着往来时的路上走了走, 但雾浓到视野只有三米左右,只能看见脚底下踩的那一小块地面。要按他们走的路程计算,这会早该走回到那条臭气熏天的死鱼河和垃圾场边了,可是现在,他们反倒什么味道也闻不着,脚下踩的还是一成不变的泥地。直到沈固踩上了这块大石头,才突然发现, 这不就是他们躲避泥石流时爬上的山腰里那块大石头嘛, 敢情走了半天又走回来了!鬼打墙么? 两个姑娘坐在石头另一边,眼巴巴地看着沈固。王晶晶小声说:“我们是不是迷路了?” 张婕踢了一脚石头:“迷什么路啊。我们又走回来了,迷路哪有迷得那么巧的?” 沈固没说话,闷头苦想。开始他们在煤矿里, 后来煤矿没了。然后他们遇上泥石流, 现在连小村都没了。可以说,这些地方的消失是消失在他们逃出来之后,但也可以说,这些地方是消失在那些怨灵消失之后。地缚灵的怨气可以让他们死亡的场景一再重现,那么他们刚才是不是一直走在那些地缚灵的记忆里?现在那些地缚灵消失了,所以场景也就消失了?进一步想,会不会年兽的徘徊不去, 就是因为这些地缚灵不肯走?不过,显然现在地缚灵已经没有了,那为什么他们还是陷在大雾中走不出去?难道这雾里还有别的地缚灵?可是,明明只有他们三个人呀! 三个人——沈固一下子抬起头来。没错,这雾里确实还有地缚灵,有三个,就是张婕、王晶晶,还有他自己。 沈固看着眼前这两个姑娘。她们两个,还都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而他自己,居然还能感觉到饥饿,这分明也是没把自己当死人看啊。钟乐岑说过,有些人已经死了,但还不知道自己死了,所以才在人间徘徊不去,这其实也是一种地缚灵。现在其他的地缚灵都已经超脱了,只剩下他们三个。正是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所以周围才是一片浓雾,根本看不见任何东西。 张婕被沈固看得有点发毛,忍不住缩了缩脖子:“怎么了?” 沈固沉默。他要怎么说?告诉这两个还充满希望的姑娘,说她们已经死了?那他自己呢?他就愿意承认自己死了吗?死,他以前是不怕的。哪一次出任务不是把脑袋掖在裤腰上的?一块儿试训进队的兄弟也有人先走了,就连老队长……既然做了这一行,就要有牺牲的自觉和准备。可是那时候他没有什么可以牵挂的呀!无父无母,外婆是不用他担心的。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有钟乐岑,如果他就这么死了,钟乐岑怎么办呢?可是如果他们一直不接受这个事实,也就永远会陷落在这片大雾里,年兽可能也会永远滞留不走,那又该怎么办? “沈警官,你到底有什么事啊?”张婕实在是憋不住,看沈固的眼光,她本能地觉得有点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 “我们可能——走不出去了。” “为什么?”张婕差点跳起来,王晶晶也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从开始到现在,沈固还是头一次说出这么泄气的话。 “因为——这片雾就是我们造出来的。因为我们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在哪里,所以才会在这片雾里。” 沈固觉得很难说清楚,张婕更是听糊涂了,但她抓住了一个关键词:“什么叫——不知道自己是什么?” 沈固沉默一下,终于说:“我们其实是鬼。和煤矿里那些怨灵一样的鬼。” “什么?”张婕一声惊呼。连王晶晶也跳了起来:“你胡说!” 沈固苦笑一下:“我没胡说,我们三个人都已经死了。”他把年兽的事情大略讲了一遍,“……所以,我是第三个死的人。你——”他看看张婕,“是第一个,我死之前,曾经看见过你的——尸体……” 张婕整个呆住了。王晶晶却突然叫起来:“我不相信,我不相信,你骗人!谁知道你是什么人?说不定就是你把我们弄到这里来的!我要回家,我要回家!”她喊着,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居然转身就冲进了大雾里。沈固站起身想要去追她,但还没抬脚呢,王晶晶就从石头的另一边大雾里冲了出来,两人差点迎头撞上。王晶晶愣了一下,不敢置信地回头看看自己身后,咬咬牙,转身又跑了。但这次更快,差不多她后脚刚刚消失在雾里,前脚就又从另一边的雾气中迈了出来。张婕愣愣地看着她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扑通跌坐在石头上:“我,我们真的死了?”到了这时候,看着王晶晶这么诡异地出现消失,她就是想不承认沈固的话也不行了。 王晶晶哇地一声哭起来,惹得张婕也掉起了眼泪。迷雾中一片死寂,只有两个女孩凄凉的哭声轻悠悠地传出去。沈固听着,心里也觉得一阵阵的发疼——钟乐岑现在在哪里?是不是也在这样为自己哭呢? “土反其宅,水归其壑……”钟乐岑轻轻念诵着,忽然站了起来。小黑子大吃一惊,险些喊出声来。因为钟乐岑这一站起来,花架上的蜡烛就落在了他背后,立刻在对面墙上投下了一条清晰的影子。年兽折腾了这半天终于找到了目标,明显地兴奋起来,迅速向墙上钟乐岑的影子靠过去。钟乐岑好像没看见年兽的动静,却管自迈开步子,绕着地上的八卦图走了起来。他走的步子很怪,一会向前一会退后,一会往左一会又往右,于是他的影子也就在墙上乱晃,几次要被年兽覆盖住,又险险闪了开来。小黑子看得冷汗直冒,而且他慢慢地发现,年兽的影子越来越清晰,从刚才的一大团已经现出了全部的形状,能看到四只利爪,头上还生着四只鹿角似的东西,血盆大口一直半张着,就差滴下口水来了。它跟着钟乐岑的脚步追了一会,虽然一直没能盖住钟乐岑的影子,但有一只爪子已经渐渐沾上了钟乐岑影子的右脚,并且牢牢粘在了一起,无论钟乐岑怎么前后改变步法,也甩不开它,眼看着只要再快一点,就可以完全盖住钟乐岑的影子了。小黑子急得要站起来,钟乐岑却突然把右脚狠狠踩进了那只米碗里,随即就拔出脚猛地跳到一边,大喊一声:“黑子!”小黑子一个机灵,两手同时按下了键,一刹那间,雄浑庄重的钟鼓声和热闹的爆竹声同时炸响在屋子里。 年兽巨大的影子猛然扭曲挣扎。钟乐岑右脚往米碗里一踩的时候,也把年兽的爪影带了进去,可是他拔出了脚,年兽却像被碗里的米粘住了一样,任由它疯狂地折腾,那只爪子却怎么也脱不开来。巨大的声音在屋子里回荡,年兽好像受到了什么极大的伤害一样,简直失去了原来的形状,紧紧缩了起来。像是垂死挣扎,它突然一张嘴,一股黑气从墙上的影子里喷了出来。还没到眼前,小黑子就闻到一股恶臭,比他在现场看过的腐烂了三天的尸体还令人作呕。他刚想用手去挡,钟乐岑已经惊叫了一声:“疫鬼!”一个箭步挡到小黑子前面。眼看着黑气要撞上他的脸,突然发出吱的一声,像是一声惊叫,飕地又缩了回去,四散而逃。钟乐岑不知从哪里摸出张符纸来,小黑子一晃眼,看见那符纸上画了个人不人熊不熊的怪物,长着四只眼睛,倒跟钟乐岑戴的面具有点像,身上穿着朱红色长衣,手里还拿着件兵器在挥动。钟乐岑一扬手,就把这张符纸对着那黑气扔过去。符纸所到之处,黑气立刻就被吸进纸里去,但还是有一两丝顺着窗户缝钻了出去。不过年兽喷过这股黑气之后,身体明显地缩小了,不停歇的钟鼓声像刀子切割豆腐似的,将年兽的身体切得越来越小,直到缩成乒乓球大小的一团,最后淡化变成了墙上的一团污渍,完全消失了。 小黑子看得眼睛都直了,到这时候才张张嘴:“完,完了?结束了?” 音响还在忠实地播放着,小黑子说完了话,才发现自己都听不见自己在说什么,赶紧把音响关了,又问一遍:“结束了?年兽没了?钟哥,钟哥你干什么呢?” 钟乐岑正扯掉了面具,戴上阳燧镜在满屋子里转着看。小黑子莫名其妙地跟上去:“钟哥你干什么呢?” “沈固呢?沈固呢?他怎么没回来?”钟乐岑已经熬了两天一夜,脸色青白,眼睛周围更是好深一圈黑晕,再拿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人,实在是有点}得慌。小黑子喃喃地说:“沈哥?沈哥那不是——”眼睛往卧室里沈固的身体上看了过去。 “那不是!”钟乐岑大吼了一声,眼睛赤红一片:“年兽消灭了,他就应该回来,应该回来!他去哪儿了?” 小黑子有点慌了:“钟哥你,你别太伤心了啊,沈哥已经——已经死了啊。” 钟乐岑一把揪住他衣领:“他没死!我用保生符护住了他的身体,只要他的身体不坏,灵魂就能回来!” 小黑子瞪着眼,觉得这完全是天方夜谭,但又不敢反驳。钟乐岑把他往旁边一搡,抓住了自己头发:“他到哪去了?沈固,沈固!沈固——” 沈固正和张婕王晶晶走在鬼道上。哭了不知多久,两个女孩终于还是无奈地接受了事实。就在那一霎时,迷雾散去,呈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条荒凉的古道,杂草丛生。头顶就是繁星璀璨的天空,星光那么明亮,却照不亮这条道路,四周的景象都是模模糊糊的,只觉得周围影影绰绰的好像还有很多人在走,隐约还能听到说话的声音,却听不清说的是什么。王晶晶紧紧抓住张婕的手,小声说:“这个,这个就是鬼道?” 沈固点点头:“前面就是鬼门关了。”这条路,他曾经走过一次,不过那时候,他还是生魂,而钟乐岑还在他身边。 张婕问:“鬼门关里面有什么?都是鬼?什么样的?不会跟像片似的摆着吧?”不得不说她的胆子确实大,是她先接受了自己死亡的事实,除了担心父母之外,她表示也没有什么好挂念的。从前她不信什么鬼魂呀转世的,可是现在自己都成了鬼了,不信也得信。所以她唯一的想法就是希望下辈子还能当爸爸妈妈的女儿。也正是因为有她做了表率,王晶晶才好歹地止住了哭声,勉强跟着一路走过来。 “不会。阴间看起来,其实跟人间也没什么两样。”沈固回忆了一下上次的经历,这一回忆,就不免又想起钟乐岑。如果进了鬼门关,他想,最好能找到三生泉,带一点泉水。转世之后,他不想忘记钟乐岑,就算下辈子不一定能再见到,他也想记着他。 鬼门关就在前方了,还是那副样子,高大的石门牌坊,微微透出血红色的蟠虺纹。鬼道上散行的鬼魂们到这里都聚集了起来,形成一股股的黑气,争先恐后地往石门里去。沈固三人觉得背后好像吹过来一股劲风,裹携着他们往鬼门关里去。眼看张婕和王晶晶已经进了鬼门,沈固也到了石门边上,忽然之间,他隐约听到一声呼叫:“沈固——” 沈固猛然一把抓住了牌坊的石头门边。到了这里,风力更大,好像有很多只手在推他。沈固死死扣住门边,极力回头,果然看见鬼道尽头隐隐的有一点烛光,就像那次他们从鬼门关回来时看见的一样。而且他相信自己没有听错,刚才那一声,确实是钟乐岑喊的! 沈固挣扎着回身,这里已经没有什么星光能照进来,但他反而看得清楚了些,确实有无数的鬼魂正在往鬼门里挤,他停在这里妨碍了后面的人,于是有无数只手在推他。但是那声呼喊确实是钟乐岑的,沈固能从里面听出无法形容的伤心和绝望,所以他必须回去,他绝对不能让钟乐岑那么伤心。 金铁之英蓦然从掌心里冒出来。到了这个地方,不知是不是他已经死了太久的缘故,金铁之英出现得要费力得多。但东西一冒出头来,周围的鬼魂仍旧吓得直往旁边闪。沈固一手把着鬼门的边,一手挥动金铁之英,终于从层层叠叠的鬼魂里挤出了一条路来,重新出了鬼门关。一出关门,那团旋风的力量马上减轻了,沈固直接撒开腿就直冲着那点烛光跑过去。烛光看着不算远,可跑起来却觉得人在跑,烛光也在往后移,也不知跑了多久,烛光突然一晃,灭了。沈固心里一急,猛地向前一扑,黑暗中觉得自己似乎穿过了一道墙似的东西,眼前突然明亮了起来。沈固第一眼就看见钟乐岑的脸,瘦削、憔悴,简直要认不出来了。沈固愣了一下,才发现自己居然回到了康佳花园的家里,他顾不得去看周围有些什么,立刻大喊了一声:“乐岑!” 99、回来之后 钟乐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拿下眼镜用手拼命揉那双可怜的眼睛, 直到揉得他看沈固都有两个了,才敢相信这不是幻觉, 而是沈固真的回来了。兴奋之下他忘记了沈固此时还是个魂体就扑了过去,结果直接穿过沈固, 一头撞在沙发背上。 小黑子惊慌地看着钟乐岑先是大喊大叫像疯了一样,然后拼命揉眼似乎想把眼珠子揉出来,最后直接把自己摔进了沙发里,已经犹豫着要不要打120,就听门口有人重重敲门。他过去开门一看,一个中年男人怒气冲冲站在门口:“你们家是怎么回事?都半夜两点了还敲锣打鼓的要干什么?还放爆仗!都初五了收敛点行不行?让不让别人睡觉了!” 小黑子一看这肯定是被刚才的音响声吵着了的邻居,赶紧出去准备道歉, 钟乐岑已经旋风般从屋里冲了出来, 又哭又笑地对男人连连鞠躬:“对不起对不起,我们家刚才在招魂。现在不会响了,肯定不会了,打扰您了, 对不起。” 男人被他又哭又笑的模样搞愣了, 听着什么招魂之类的话莫名其妙地又有点}得慌,一时也没琢磨明白这是家什么人,只好哼了一声:“你们注意一点,下次别这样了。”一边说一边往楼下走,嘴里还嘀咕了一句,“这精神有点问题吧?家里要是有这样的可得看好了,不行就送医院。” 钟乐岑在欢喜之中根本没听出来人家这是说他呢:“知道了知道了。您放心, 下次不会了。”说完一回身,砰一声把门关上,喀嚓,随手落了锁。 “哎!”小黑子傻眼了。就就就,就把他锁门外头了?不带这样的啊!好歹他也是刚刚才出过力的,回头这就忘了? “哎钟哥,我那羽绒服——算了。”小黑子认命地回头往楼下走。幸亏今天溜了老爹的车来开,否则这个时候出去,等他打到车,人也好成冰棍了。不过,也怪不得钟哥,那什么,老话怎么说的来着——小别胜新婚,哎不对,反正,就那么个意思吧,这见了面,还不得亲热一下,自己这个超级电灯泡,当然只有被扔出来的份了。 沈固现在正抱着手臂看床上自己的身体。这种感觉很奇妙,跟照镜子完全不一样。看了一圈,他终于忍不住伸手去碰一下自己,本以为碰不到的,没想到触手居然真有感觉。他转手去摸摸被子,却穿了过去。这一下沈固好奇心大发,对着自己的身体就上下其手了。不过摸到眉心处,他忽然觉得一股吸力从接触的地方传了过来,把自己猛地向前一拉。眼前黑了一下,再睁开来,看见的就是天花板了。 钟乐岑打发走了邻居,把可怜的小黑子扔到脑后,激动地冲回屋里,就看不见沈固的魂体了,顿时吓得心里一紧,扯着嗓子喊了一声:“沈固!” “这儿呢。”沈固从床上坐起来,随手把贴在脸上的符纸揭下来,“这什么东西,贴了我一脸。身上这又是什么?画得跟鬼一样,什么味呢?” 钟乐岑一步冲进卧室,沈固已经掀开被子下床了。金棕色的胸膛肌肉结实而均匀,本来很有看头,可是顶着那一道道朱砂色的鬼画符,实在就只有惊悚效果了。不过这在钟乐岑眼里看来,却是说不出的赏心悦目。他心里有无数的话要冲出来,但太过争先恐后,反而缠成了一团。最后过五关斩六将地杀奔出来一句:“吃饭了么?”这句话本是每次沈固晚归他都要说的,这会儿千言万语里,倒是这句使用频率最主的先冲出了重围。 在门边上偷听的犬鬼一头栽倒在地,抽搐着把自己拖到墙角趴下来装死,从此对中国饮食文化的重要性有了彻底的认识。 钟乐岑自己说完这话,也很尴尬。吃,吃你个毛线啊!沈固这两天都在床上挺尸呢,到哪里去吃?而且这句话严重破坏了两人之间本应有的劫后余生的热情和激动。他眼看沈固嘴角往上扯,已经有要失笑的迹象,马上果断地说:“我肚子饿了,你也好几天没吃饭。你去洗澡,我去做饭。”然后落荒而逃,直奔厨房。 沈固再也忍不住,在后面双手叉腰哈哈大笑。什么后怕呀伤感呀,这些东西好像就不会出现在他和钟乐岑之间。就连这会儿从鬼门关打了一转回来,怎么也会变得那么有喜感呢? 吃饭是件好事。懂得享受生活的人,会把每一餐饭都吃出味道和情调来。钟乐岑做了蛋炒饭,炒了个青菜,沈固已经洗完澡出来,开了啤酒。刚才那几根召鬼的蜡烛,这会正好成全了烛光晚餐。钟乐岑直到把筷子放到桌上才想起来:“糟了,我把黑子关在门外了!” 沈固一手把他搂到腿上坐下:“这会肯定早走了。他傻呀,站在楼道里挨冻?” 钟乐岑自责:“怎么把他忘了呢,真是!而且,我都忘了叫他回家赶紧喝赤豆汤。” “喝赤豆汤干什么?”沈固舀一勺饭喂进他嘴里。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总觉得怀里的人瘦了一圈,抱着都比以前轻。 “年兽放出了疫鬼,黑子免不了闻到一点。虽然没什么大事,但不用赤豆汤驱一驱,免不了要有几天头疼脑热的。” 沈固眉头一皱,终于想起正事来了:“年兽怎么样了?你弄这一堆,是在干什么?我怎么出来的?” 他不说还好,这一说,钟乐岑倒有点后怕了,紧抓住他肩膀:“你先告诉我,你是怎么回事?年兽丢下你的身体就不见了,我都快被你吓死了!你到底都遇见了什么?怎么回来的?” 沈固倒莫名其妙了:“不是你把我从鬼门关叫回来的么?还点了蜡烛给我照着,要不然我怎么能回得来?” “鬼门关?”钟乐岑呼地站起来,一下子就是一身冷汗,“你到了鬼门关?你,我没叫啊,哦,难道是——就是最后,我看年兽都消失了,你还没回来,我急了,就喊了一声。天,你居然到了鬼门关!要是我最后没喊那一声,你是不是就——”他越想越是害怕,声音都有点哆嗦了。 沈固笑了,把他搂回来:“别这样。你不是喊了吗?我不是也回来了吗?那就没事了。来,告诉我,你刚才在家里闹什么呢,画这么一地?” 钟乐岑怔怔看他一会,忽然伸手搂住他脖子,搂得死紧:“要是你回不来了,可怎么办?” 沈固看着他微红的眼睛,低头亲了下去:“不会的,只要你叫我,肯定会回来的。” 屋子里的温度好像突然升了上去。沈固洗完澡出来就只穿了件睡衣,钟乐岑的手掌从衣领里滑进去,就直接贴在他胸膛上,觉得那温度热得烫手,手掌下一颗心脏在有力地跳动着,让人觉得心安,却又禁不住心跳得厉害。沈固把他抱在腿上,从眼眉处开始慢慢地往下吻,一点点地啃,一边啃,一边解衣扣。钟乐岑乖乖地靠在他怀里,小声抗议:“你怎么跟啃排骨似的……” 沈固噗哧笑出声来,在他胸膛上轻轻揉捏:“肉太少了,不够吃的。” 钟乐岑呼吸有点急促:“现在网上都和谐了,你还想吃什么肉……” 沈固在他脖子上咬了一口:“就吃你的。” 钟乐岑转头回咬:“我还想吃你呢。” 沈固眼角一挑:“哦?反了天了?这才几天没见,你就想翻身了?小绵羊也想吃狼了?”他一边说,一边手上加快动作,把钟乐岑脱了个清洁溜溜,直接抱起来往卧室走,“我看出来了,这要是不给你点厉害尝尝,你好上房揭瓦了。” 钟乐岑扯他睡衣,也用眼角飞他一眼:“好啊,看看你有多厉害!” 这句话简直是火上浇油,沈固觉得胃里的饥火一下子全变成了另一种火,直接烧遍全身,他把钟乐岑往床上一放,哗啦一声拉开床头柜的抽屉,捞出一瓶婴儿油来。这是钟乐岑拿来代替ky的,其实效果也还不错,尤其当大家都有“兴趣”的时候。 前戏时间不长。到底是生离死别了一次,不提起来倒也没什么,这一提起来,两个人都觉得需要这么一场激烈的运动,来确定对方还是在自己身边的。 “疼?”沈固看钟乐岑眉头蹙着,表情隐忍,把侵略的动作放缓了些。 “没事。”钟乐岑反手抱住他,“你做你的,我行。” 沈固皱眉:“什么叫我做我的?你当我这是强你呢?” “你怎么那么多废话啊!”钟乐岑直接在他肩头上咬了一口。疼是真的,毕竟是有点急了,但疼痛里有另一种感觉,一种心安——这是他爱的人啊,就在他身边,和他做着爱做的事,给他快乐,也从他这里得到快乐,这是……最幸福的事了。 沈固有点气急:“你小子,少拨我的火!火真上来了你可顶不住!我不想伤着你。” 钟乐岑心里有说不出的开心,嘴角忍不住翘起来:“你怎么知道我顶不住?” “你——”沈固真有点气急败坏了,“你小子这可是自己找的!”虽然话说得狠,他到底还是舍不得。 钟乐岑感觉着他的动作,笑了:“我来。” 沈固愣了一下——这什么意思?反攻倒算?羊真要吃狼了? 钟乐岑抱住他肩头,从他身子底下扭出来,翻身压到他身上,眼睛兴奋得晶亮:“让我来让我来!” 沈固看他兴奋的模样,真是哭笑不得,把心一横:“行,你来。”虽说他从来没想过当0号,可是,既然是平等的爱人,那他光占着这个1似乎也不大合理,咱们偶而,也1.5一下吧。 钟乐岑完全不知道他心里在激烈地斗争,很不满意地戳他一下:“慢死了!躺好了!” 沈固把眼一闭:“来吧。”也不知道钟乐岑技术怎么样。不过没关系,子弹都挨过,难道还挨不过这温柔一枪?只是他预想的感觉并没来临,倒是钟乐岑的动作让他有些诧异地睁开了眼:“乐岑?” “别说话,闭上眼!”钟乐岑有点脸红。他还从来没做过这么主动的事,虽然是为了自己的爱人,但还是觉得不好意思。 沈固看着他额头上细密的汗珠,忍不住伸出手扶着他的腰:“慢点,别伤了。” 钟乐岑费力地往下坐,这个姿势进得更深,好容易到了底,他觉得自己简直都喘不过气来:“嗯,你等等,我,我先适应一下……” 沈固怜爱地扶着他:“你——” 钟乐岑耳朵都红了:“叫你别看!”说着,慢慢试着动起来。沈固吸了口气,手紧扣住他的腰,开始是想让他的动作慢些,后来,就变成了加快。汗水顺着钟乐岑的脸颊流下来,滴落在沈固的胸膛上,每一滴都热得烫人。沈固猛一个哆嗦,翻身把人压到了下面,凶猛地冲撞起来…… 犬鬼竖着耳朵在卧室外头偷听,只听里面一叠声的呻吟,断断续续,老也不停。犬鬼晃晃脑袋,叼起汤圆跳到饭桌上,一猫一狗把一大盘蛋炒饭都吃掉了。反正,那两个人也不会记得吃了。 “伤到没有?我看看。”激情之后,沈固才躺下去,立刻又坐起身来,伸手去分钟乐岑的腿。 “没有。”钟乐岑懒得动,“有一点疼,可能擦得厉害了,不要紧。我不想动。” 沈固在他汗水淋淋的肩头上亲了一下:“一会我抱你去洗澡。” “嗯。”钟乐岑往他怀里钻钻,“我先躺一会。” 沈固把他的头托到自己肩窝里:“刚才饭都没吃几口,饿吗?” “有点,懒得吃。”钟乐岑全身都懒洋洋,宣泄过后好像每节骨头都是酥的,恨不得能把自己摊成个煎饼。 沈固轻轻按摩他的腰:“你还没告诉我,究竟怎么对付年兽的。” 钟乐岑半闭着眼睛,舒服得只想学汤圆咪呜咪呜叫上两声,有一搭没一搭地把大战年兽的过程讲了一遍。这次轮到沈固紧张了:“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让年兽离得那么近?万一年兽的动作比你快怎么办?” 钟乐岑在他肩上蹭蹭:“那不是没办法嘛。当时都急死了,哪还管得了那么多!” “你呀!”沈固摇摇头,没法再说。如果换了是他,难道到那时候还能顾忌么? “那你那个米碗是怎么回事?怎么就能粘住年兽?” 钟乐岑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其实……其实我根本不知道米碗能粘住年兽。” “什么?”沈固手上一紧,“你不知道?不知道你就敢干?” 钟乐岑赶紧打他的手:“疼死啦!轻点!你凶什么嘛!” 沈固放松点力道,把他箍进怀里:“说!” “你知道苏杭那边,从前姑娘出嫁,都送个米柜,表示五谷丰登的意思嘛。据说米柜里还要放个魂瓶,能压住鬼祟什么的。” “这和年兽有什么关系?” “这不也是当时突然灵机一动嘛。我觉得,既然米和魂瓶放在一起能够压住鬼祟,那说不定也能压住年兽。而且蜡祭也与农业五谷有关。可是要问我究竟是个什么道理,这,我也说不清楚。其实,现在回头想想,我也不知道当时怎么就会弄出这么个阵势来。总之那时候查了n多资料,加上以前听过的看过的,我都不知道这些东西在脑子里都是怎么搅的,反正,就这么出来了。也是死马当作活马医,我把觉得有用的东西都给弄上了,其实也不知到底起不起得了作用,可就怕到时候万一要用没有啊!” 沈固在他的黑眼圈上亲了亲:“辛苦你了。” 钟乐岑摇摇头,眼眶有些热:“你回来就好了。” 沈固轻轻拍抚着他,轻声说:“其实,我觉得挺遗憾的,那两个女孩,张婕和王晶晶,都是好女孩,太可惜了。” 钟乐岑沉默了一下,低声说:“这也没有办法。身体已经没了,灵魂也就无可寄托,如果不去鬼门关,就会变成孤魂野鬼,那会连投胎转世的机会也没有。我想,我们可以给她们祈福,祈祷她们来生投个福胎。除此之外,也就无能为力了。” 沈固叹了口气:“可是她们的父母怎么办?” 钟乐岑有点黯然:“要是我能早点想到办法,也许还能救得了第二个人。” “不怪你。”沈固拍拍他,“要怪还不如怪我,我是警察,却保护不了她们!” 钟乐岑抱住他:“这怎么能怪你啊!” “所以也不能怪你。我们做不了那么多,只能尽力。不过,既然有了这个法子,那以后每年,是不是都可以用这个来对付年兽?那就不用等它吃人了。” “这方法用用是可以的,但不能解决根本。年兽之所以年年出现,都是因为自然对人的报复。如今年兽已经发展到吃一两个人都不能解决,说明我们实在把自然毁得太厉害了。要想让年兽消失,还是要在保护环境上做文章啊。道家说天人合一,什么叫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才叫天人合一。真正天人合一,人即是天,天即是人,年兽又能怎么样?” 沈固深深叹了口气:“是啊,天人合一,可是,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做到天人合一?” 钟乐岑微笑:“这是学道之人终生的追求,我们要有耐心和毅力,总会成功的。” 100、特别事务科 初六的时候, 王晶晶的尸体在沧口那片拆迁区里被发现了。沈固和钟乐岑赶了过去。尸体好歹还是有个人样的,虽然被腐蚀了一些, 柳五给出的结论是窒息而死。 “沈哥,这怎么结案?”小黑子很发愁。 “只能当悬案。”沈固苦笑一下, “杀人弃尸吧,凶手在逃。还有张婕那个,只能以失踪论了。”张婕那堆白骨,他怎么忍心送到她父母面前去。 “可是这样——”小黑子没说完下面的话。这样的结论是非常影响沈固的前途的。一个破不了案的刑警,上面会怎么看?可是除了这样还有什么办法?难道在报告里写上年兽的事?谁会信? “就这样吧。”沈固微微叹了口气。其实他也不知道报失踪对张婕的父母究竟好不好,究竟是一时之痛好呢?还是用个失踪不上不下地吊着好。 “黑子,昨天不好意思。”钟乐岑走过来, 不怎么好意思地道歉。 小黑子故意嘿嘿笑了一声:“没事, 那什么,我知道……” 沈固顺手在他脑袋上来了一巴掌:“你知道什么啊!对了,生病没?” “生病?”小黑子叫起来,“沈哥你够狠啊, 这就咒我生病!” “你没生病?”钟乐岑惊讶地上下看他, “没觉得头疼或是发烧?” “没呀。”小黑子莫名其妙,“不就把羽绒服放你们家了么?我开车回来的,冻不着啊。” “不是。”钟乐岑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了,“你一点——都不难受?” 小黑子抬抬手动动脚:“一点也不难受啊!” 钟乐岑看一眼沈固:“黑子好像——好像对这些东西完全免疫似的……” 小黑子听得云里雾里:“怎么?我应该生病?” “昨天那黑气其实是年兽放出来的疫鬼,你也被扑了一下,按说至少要病一场,我本来还想让你回家马上喝赤豆汤的。” “那黑气是疫鬼?当时我倒是闻到一股恶臭, 可——也没生病啊。” “你都闻到恶臭了?那说明疫鬼已经沾过你了,可你居然一点都没生病,看来确实对这些东西有点免疫力。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你还是回家喝点赤豆汤吧。” “噢。为啥要喝赤豆汤?” “因为疫鬼怕赤豆。” “哎对了,钟哥,既然是疫鬼,为啥那天要碰到你又闪了?你喝赤豆汤了么?你那个符上画的是什么?” 沈固拍了他一下:“怎么这么多问题。倒是你,上次左健不是怎么都给你开不了天眼,这次怎么能看见鬼了?” 钟乐岑摇头:“那不一样。年兽喷出的是无数疫鬼的集合体,黑子顶多能看见一道黑气而已,这个普通人也都能看见,但看不见其中的疫鬼。我当时是因为戴了方相氏的面具,傩仪式就是驱鬼的,疫鬼害怕方相氏,所以才会后退。我的符上画的也正是方相氏。” 小黑子怔怔地问:“方相氏是什么?” “方相氏是黄帝的妃子,名叫嫫母。当年黄帝的正妃去世,由嫫母扶柩返回,黄帝就封嫫母为险道神,就是做先导开道的。所以她可以驱疫驱鬼驱邪。” 小黑子眨眨眼睛:“那么方相氏,就是你画的那个模样?长,长四只眼睛?这样的女人,黄帝也敢娶她……” 沈固一巴掌又拍在他头上:“你这都想些什么呢!走了走了,回去写报告。” 小黑子脸色沉下来:“沈哥,这报告交上去,我看你接左队的那事……恐怕悬了。” 沈固不怎么在意地点了点头:“嗯。” “你怎么都不着急啊?”小黑子刚要蹦达,那边柳五忽然招手让他们过去,用戴着白手套的手拈起一张纸片:“看这个,在尸体上沾着的。” 那是张已经粘在一起湿得不像样的纸,如果不是柳五心细,混在尸体腐蚀过的表面上恐怕也很难辩认。但是纸虽然已经湿烂得不成样子,上面的图案却还在,红色的一团,已经洇了,还被尸体的渗出液染得不黄不白,但勉强还能看出个五角的形状。钟乐岑把它举到眼前仔细看了半天,脸色微微一变:“好像是——晴明桔梗。” 沈固眉头一皱:“晴明什么?”这词他没听明白,但一听晴明,就想到土御门家族,想到那个被夜行百鬼啃了个干净的栗田口一郎。 “晴明桔梗是晴明神社的神纹,实际上就是安倍晴明创造的五芒星结印。这东西怎么会在王晶晶身上发现?难道说曾经有阴阳师也追踪过它?” 沈固眉头皱得更紧:“会是土御门家族的人吗?” 钟乐岑抬头看了他一眼,没说话。但两人都明白对方在想什么——土御门家族,不会是冲着犬鬼来的吧? 小黑子说得没错,初十的时候人事调动就下来了,左健的位置由原副队长顶替,说是代理队长,其实大家都知道,过一段时间左健不回来,肯定就扶正了。而沈固因为手上这两个悬案,虽然没有明着挨批,但大家言语里都有那么点意思。小黑子有点愤愤不平,沈固却无所谓。他本来也不觉得自己能接这个队长。副队长有将近二十年的经验,除了心眼小点,工作能力还不错。左健已经是个空降,只是因为在边境上有光荣的缉毒历史,才坐了队长的位置,如果他走了却又弄个空降来当队长,下边人是不会服气的。至于手上这两个案子,也只有他能扛得下来。如果换了别人,恐怕连命都送进去,事情会闹得更不可收拾。 “就是说啊,这案子也就沈哥你能办,他们知道什么啊!”小黑子一路跟着沈固,嘴里恨恨地嘟囔。沈固笑笑,拍拍他头:“行了,多大点事,生什么气。” 小黑子哼了一声:“气死我了,真想回去告诉我老爸!” 沈固正想叫他别乱说,忽然有个小警察在办公室门口一探头:“沈哥,局长让你马上过去。” 小黑子一下跳起来:“不是还要训你吧?”本来副队长升了代理队长之后似乎就想把沈固手上这案子拿出来教训两句,但碍于沈固的气场,也没敢多说。说起来,沈固的气场跟周围这些人都不合,真要当队长,好像也确实不太合适。 沈固挥挥手:“没事,你老实呆着,一会回来我告诉你说了什么。” 局长办公室门关得紧紧的,里面除了局长本人,还有四个陌生人:一个头发雪白的老人,两个长相一模一样的中年人,看来是双胞胎,还有一个让沈固看起来有点眼熟的年轻人。沈固一进去,四个陌生人看他的眼光就都有点惊讶。局长介绍说:“这位就是沈警官。”却没有告诉沈固他们是谁。 老人上下打量着沈固。其中一个中年人在他耳边俯下身来小声说了句话,声音很轻,但沈固还是听见了,他说的是“像是走舍”。 沈固微微冷笑了一下:“不是。”难道这些人也是天师? 中年人诧异地直起身来看着他。老人倒笑了笑,很和气地说:“只是说‘像’而已。不过,年轻人的生辰八字挺平和的,怎么这么大一股阴煞气呢?” 他和气,沈固也就很平和地回答:“我以前是特种兵。” 老人看着他。他年纪虽然大,脸色却很好,红润干净,眼睛也没有一般老年人的混浊,倒是显着精明锐利:“手上有人命,必有煞气,但这阴气是怎么回事?” 沈固皱皱眉:“偶然而已。” 旁边的年轻人冷笑了一声:“偶然?什么样的偶然能有这样的阴气?倒像是从鬼门关里拉回来的。” 沈固淡淡看了他一眼:“鬼门关我倒也去过两次,没什么了不起的。”这会他忽然想起来了,这个年轻人长得跟邵靖有五六分相似,难怪他看着眼熟,说不定就是张家的什么人。 沈固这一句话真算得上语惊四座。局长的脸色先就青红不定了,年轻人也露出明显的诧异之色。一个中年人忍不住开口道:“年轻人,我们说的鬼门关跟你说的恐怕不是一回事吧?我们说的可是——真正的鬼门关。” 沈固看他一眼:“真正的鬼门关?难道不是门上有蟠虺纹的那一座?” 这下子连老人也有点动容了:“年轻人,你真的去过鬼门关?” 沈固微一点头,懒得再重复。他猜想这些人肯定也是天师,或者至少跟天师这一行有关系,只是他奇怪这些人为什么来找他,而且看局长的样子,这些人肯定还有另外的身份。果然老人沉吟了一下,问:“年轻人,你手上有两个案子是悬案对吗?” 沈固这下确定他们是为什么来的了,干脆地回答:“是悬案,但已经没必要再查下去了。” 老人露出一点笑意来:“是么?我想听听你的看法。” 沈固不怎么耐烦跟他们再兜圈子。因为钟乐岑的缘故,他对天师没什么好感,如果眼前不是个老人他早甩手走人了。不就是为年兽来的么?还绕七绕八的到底想说什么? “您到底是想说什么?如果只是为了视察工作请看报告,我可能没有很多时间奉陪您谈心。” 局长干咳一声:“小沈,这几位是国安的。” 沈固脸上表情一点儿没变化。国安的他又不是没见过,只不过这几位肯定又和普通的国安不一样了。 老人观察着他的神情,笑了笑:“年轻人很有意思,好吧,老人总是乱恍昵崛寺铮中募绷诵揖椭彼蛋桑饬郊缸拥男资质撬俊 沈固暗地里撇了撇嘴。就这,这还叫直说?只不过把兜大圈子改成小圈子而已。 “年兽。” “年兽现在在哪里?” “已经驱走了,或者说暂时消灭了,至少不到今年除夕估计是不会出来了。” 老人微微向前倾了倾身子,表情终于有几分惊讶:“年轻人,你是用什么方法把年兽逐走的?” 沈固摇摇头:“逐走年兽的不是我,是我的朋友。” 老人和两个中年人交换了一下眼色,一个中年人问:“你的朋友叫什么名字?” “钟乐岑。” 这一下四个人脸上都露出了诧异的表情,年轻人首先哼了一声:“钟乐岑?就是钟家那个没灵力的长房长孙?他怎么能逐走年兽?”话里的怀疑轻蔑之情毫不掩饰。 沈固对此人的印象立刻直线下降,冷冷看他一眼:“请问阁下又是哪位?” 老人对年轻人摆了摆手,回头微笑着问沈固:“怎么?你和钟家那孩子是朋友?那孩子人厚道又聪明,只可惜天生没有灵力,你说是他逐走年兽的?他是怎么做的?” “用蜡祭。” “蜡祭?”老人倏然动容,扶着拐杖似乎就想站起来,“他怎么想到用蜡祭?” 沈固心里油然而生说不出的骄傲:“您刚才也说过了,他很聪明。” 年轻人脸色有点不好看。老人却笑了:“对,他很聪明。没灵力,却能想到蜡祭驱年兽,这法子,这么多年都没人想得到,连我们这些人,都要自愧不如了,可惜了,要是有灵力,那就是个天才。” 沈固轻轻哼了一声:“只有灵力恐怕也成不了好天师,还要有责任心。” 老人温和地笑了笑,向前欠了欠身:“说到现在,你还不知道我们是谁吧?我叫张升夷,这个是我孙子,张靖全。这两位是费明和费亮。” 沈固哦了一声:“张家和费家。”一听张靖全的名字,他就更确定了,这肯定是邵靖的堂兄弟了。 老人点点头:“你和钟家那孩子是朋友,一定知道我们的事。我看过你的生辰八字,明明是很平和的,可是你身上却有这么重的阴煞之气。不是杀过人就有煞气的,这也是机缘天生。不过,你身上的阴气实在太重,如果不会使用,对你自己也不太好。你,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一来学着控制你的天赋,二来,用你的能力做更多的事。” 沈固皱了皱眉:“加入你们?我恐怕做不了天师。” 张升夷笑了笑:“不一定是做天师。刚才周局长不是说了,我们是国安的。确切点说,是国安特别事务科。这个名字听过的人很少,但是各地都有特别科的人在工作。你很有天赋,我希望你能加入我们,在滨海成立特别工作小组。左健回蜀之后,滨海这里需要一个人来处理这些事情。” 沈固想了想:“左健不是妖监会的人么?” 张升夷看看他:“看来你和左健的关系不错,他很信任你,不但向我们推荐你,还把妖监会都告诉了你。” 沈固立刻说:“妖监会的事是乐岑告诉我的,与左健无关。”别再把左健给害了。 张升夷脸上的笑意更深了:“好,左健没看错你这个朋友。刚才我说的事,你再考虑一下。你可以挑几个靠得住的人,跟你一起。不过最好不要超过三人。你看,局里有哪些人合适?” 沈固皱了皱眉。他已经明白张升夷的意思了。虽然他不怎么待见这些天师,但也觉得确实需要这么个组织。至少从他回来到现在,这都发生多少事了,没有内行人处理,确实有很多麻烦。不过,他如果接了这活儿,以后对付的就都是些非同一般的东西,跟着他干的人也就有更多的危险。局里的人,还有哪个能对付这些东西? 局长干咳了一声,小声提示:“我看你和伍又关系处得不错,要不然……” “他不行。”沈固立刻拒绝,“太危险了,他连鬼都看不见,左健想给他开天眼都开不了,不能让他参加。”虽然他现在也常把他拎来干活,但专业对付那些东西他不放心啊。 张升夷哦了一声:“怎么,你们说的这个伍警官,左健曾想给他开天眼?” 沈固不知道这会不会又犯了天师行的什么忌讳,马上解释:“是前一阵子言灵作祟的时候,我们三个人一起忙这事,左健觉得他什么都看不见很麻烦,所以想暂时给他开天眼,但是也没开成。” 张升夷似乎起了兴趣:“哦?左健是怎么做的?” 沈固回忆了一下:“用一枚缠了红线的铜钱,染了自己的血在他眼前晃了一下。” 张升夷略有点惊讶:“这样都没能开他的天眼?周局长,你能把那位伍警官请来让我看看吗?” 小黑子很快就进来了,一看这阵势,也有点莫名其妙。张升夷对他招了招手:“年轻人,过来让我看看。” 小黑子疑惑地走近前去,张升夷仔细端详着他,脸上渐渐露出笑意:“孩子,你的出生年月和时辰能告诉我吗?” 小黑子更莫名其妙,报了个时间,张升夷笑起来:“果然。难怪左健开不了你的天眼,你也是难得的了,天生就与这些阴煞之物绝缘,别说左健,就是我也开不了你的天眼啊。” 沈固诧异地问:“他这样——有没有什么问题?” 张升夷笑着摇头:“不。他这种体质,普通鬼怪是奈何不得的。因为对它们来说,这孩子与路边的木石无异,根本不能分辨。所以他……嗯,做你的助手倒是很合适。” 小黑子听了个云里雾里,只明白自己跟木头石头没什么分别,脸上表情顿时尴尬。沈固笑笑,也不跟他解释:“您能保证他没有什么危险?” 张升夷大笑:“如果是差不多的普通鬼怪,他比任何人都安全,因为他看不见鬼怪,鬼怪也看不见他。” 沈固这下放心了:“如果是这样,您能否再帮我看一个人?如果可以的话,我想他也会对我很有帮助。” “可以。是谁?” “局里的柳法医。” 柳五也应召而来。张升夷上下打量了他一会,微微一笑:“这一个可跟伍警官不太一样,算是个普通人。不过,比普通人又稍好一些,福泽还不错,八字也比较重。如果是法医,应该是可以的,不过,危险的东西还是不要让他接触的好。有三个人,在编制上来说已经不少了,不过,这两位都能接受吗?” 沈固笑了笑:“这点您倒可以放心,他们都能接受。”柳五早就见过左健的狐狸了,小黑子就更不用说,而且一个爱好变态,一个傻大胆,有啥不能接受的? “好。”张升夷扶着拐杖站起身来,“事情就这么定了。我想,带我去见见钟家那孩子吧。很久没看见他了,还怪想他的。” 101、离真相又近一步 “您的意思是说, 想让沈固进特事科?” 沈固看看钟乐岑,他的脸色不太好看, 虽然对张升夷是客客气气的,但这话明显是不高兴的。沈固琢磨这是什么道理, 怕他遇到危险? “对。”张升夷倒是仍然含着笑,表情很和蔼的样子。 “那么谁做他的指导?” “哦——”张升夷想了想,“我们会派个有经验的人过来。” 钟乐岑冷笑了一声——据沈固对他的了解,这就是有点怒了:“您恐怕开始根本没有想过这件事吧?” 张靖全眉头一皱:“你什么意思?是怕爷爷说话不算话吗?” 钟乐岑毫不客气地顶回去:“我还真的不太放心。不管怎么说我四叔和小叔也是特事科的人,当然你们有保密制度,但大略的手续我还是知道一点的。特事科吸收的人,无论再怎么有天赋, 只要不是专业的天师, 都会有个指导人。而且这位指导人必须有相当工作经验,直到被指导人能真正独当一面为止。沈固他不是天师,黑子和柳五更不用说了,这样的三个人组成特事小组, 却没有一个指导人, 特事科什么时候允许这样的吸收成员了?” 张靖全被他咄咄逼人的语气激怒了:“爷爷不是刚刚才说过,等回去就派个有经验的指导人过来!” 钟乐岑再次冷笑一声:“张先生,你真当别人什么都不知道吗?特事科吸收人员,要有相当时间的观察期,除非是把人调动去参加培训,否则都是指导人直接过来。因为特事科成员一旦开始工作就不知道会面对什么样的危险,所以根本不可能说这一头让人工作着, 那一头再派人来。如果指导人还没过来,这边就出事了怎么办?” 张靖全还要说话,张升夷已经一摆手止住了他,微笑着说:“那么你是嫌我没有带指导人过来?” “不。”钟乐岑直直截了当地说,“我是怀疑您最初根本没有想过要让沈固进特事科,只是见到他之后才仓促做出的决定。” 张升夷笑起来:“当然这种情况也是有的。忽然发现了一个完全在意料之外的人,仓促做个决定也是可以的吧?而且我再怎么说在特事科里说话也还是算数的,你是怕他得不到特事科工作人员的待遇吗?” 钟乐岑直盯着他:“不。我是想知道,您到滨海来,究竟为的是什么?说得再直白一点,您为什么要找他?” 沈固这下明白了。敢情钟乐岑是担心张升夷这些人找他别有用心呢。想想当初钟益看见他就是一句“走舍”,今天一见面费明也说他像走舍,而且钟乐岑说过走舍是违反天师行业安全法的,要是每个天师都把他当成走舍的,那也难怪钟乐岑要担心。别看钟乐岑平时好脾气,原来也会发怒的,当然,是为了他…… 沈固这里正暗地里自个儿美呢,那边张升夷已经爽朗地笑了起来:“嗯,这么多年不见,你这孩子脾气见硬了。小时候那么老实,受了委屈也不闹,还没有你弟弟凶,怎么这会儿也这么厉害了?” 钟乐岑淡淡地说:“我的事您想必也没有什么不知道的,谁要是想阴沈固,那我就没必要再客气什么了。” 张靖全表情扭曲了一下,费明和费亮也有点动容,显然谁也没想到钟乐岑会明白地扔出这么一句话来。张靖全忍不住冷笑了一声,在嗓子眼里嘀咕了一句:“好像还挺光荣似的,也不嫌丢人。” 沈固脸色一沉:“有什么可丢人的?” 张升夷一摆手,笑了一下:“靖全不会说话,别在意。好吧,老实说吧,当初我们来滨海,还确实是冲着沈警官来的,当然,那时候确实没想过让他进特事科。” 钟乐岑脸色更不好看了:“那您找他想干什么?” 张升夷一笑:“年轻人别这么没耐心。”他敛去了笑容,严肃起来,“正月初三的时候,一道诛妖雷降在滨海市,伤到了一棵桂花树。” 沈固没听明白这和他有什么关系,钟乐岑的目光却闪烁了一下:“诛妖雷,是为了那棵桂花树?” 张升夷摇摇头:“不。那棵桂花树是饮帝流浆成精,落地三百余年来从未伤过生,早就拿过安全证,纯粹是被误伤。” “饮了帝流浆?怪不得三百年就成精,但它被误伤和沈固有什么关系?” “它就长在滨海一处拆迁区里,正月初三那天晚上,有只地鼠看见过这位沈警官出现在那里,而那天,我们可以确定没有天师在当地作法。” 钟乐岑呼地站起来:“难道你们把沈固当妖怪了?告诉你们,那道诛妖雷打的不是沈固,是——是年兽!” 张升夷摆摆手:“别激动,我们当时也只是猜测,但归籽儿,就是那棵桂树的申诉都递到天师协会了,我们也不能不理。现在见了面,沈警官是人是妖,不是就很清楚了么?所以我们才请他也加入特事科。” 钟乐岑冷笑一声:“加入特事科?你们是不放心,想就近监视他吧?因为他身上的阴煞之气太重,你们怀疑他,是不是?” 张靖全也站起来:“钟乐岑,你跟谁说话呢,这么横!他身上阴气就是太重,说是厉鬼走舍也不为过!我们既然是干这一行的,当然要注意一些,那又怎么样?” 钟乐岑毫不客气地指着他:“张靖全,沈固他是个军人,从前卫国,如今保民,他不喜欢弄你们这些鬼门道,可是你们要想阴着算计他,也没那么容易!天师行里那些猫腻,你当我就不知道?沈固同意加入你们特事科,是为了以后遇到这样的事情可以尽快处理,少死几个无辜的人,不等于是让你们当怪物来研究的!更不等于他就非要进你们特事科!” 张靖全虽然不是张家的长孙,但家世天赋都摆在那儿,就是年纪比他的大的人,对他也要客气三分,这辈子就从来没被外人指着鼻子教训过,这一下子火腾腾地直往头上蹿,一拍桌子厉声喝道:“钟乐岑,你不要以为姓钟就可以这么肆无忌惮,天师行里的事,还轮不到你来插嘴!姓沈的阴气这么重,必然有些蹊跷,要不是爷爷慈悲心重,我们拿他也未为不可!” 钟乐岑一声冷笑:“拿他?张靖全你是说话还是放屁?天师行业安全法第一条:不得对普通人动用法术,违者罚,伤人者诛,杀生者魂飞魄散!你拿沈固?你凭着哪一条拿沈固?不动法术,你三个五个都不够沈固揍的,敢动法术,先叫你吃不了兜着走!连天师安全法都不放在眼里,我看你这个姓张的倒是嚣张得很。当然了,谁有你们张家肆无忌惮呢?就算只会一条魂飞魄散,不也一样拿到天师执照了么?” 张升夷几次想阻止孙子说话,但两人都是又快又急,他一时都没插得进去,听见这句话,脸色才微微有一点变了:“乐岑,这话说得太过了吧?靖全冲动不会说话,可我还坐在这呢。怎么,连我也不相信了?难道我会让张家人对个普通人出手吗?天师行里是有不守规矩的人,可怎么说你家里人也是这一行的,年轻人说话怎么直戳人心窝子?真是比小时候厉害多了,还真让我想不到呢。” 沈固一直在旁边欣赏钟乐岑把张靖全气得面目改色的场景,这时候才慢悠悠地说:“原来让我进特事科还有顺便监视的作用,这也真让我想不到呢。” 张升夷皱了皱眉:“这话是怎么说的?别说我倚老卖老,自觉在天师行里还有点德行,就冲我这一把年纪,也不能跟你们后辈耍这些鬼心眼。靖全那是气急了,话赶话说出来的。自从知道年兽是你们逐走的之后,现在知道消息的人谁还会小看你?是我请你加入特事科的,如果出尔反尔,我这张老脸还要不要了呢?我在这儿撂句话,加入特事科跟你们参军政审差不多,查是肯定要查的,任谁要进特事科都要走这道手续。尤其特事科招的都是有天赋的人,如果这些天赋用不到正道上,那造成的麻烦和损失会比一般人更大,所以不能不谨慎。但是既然我开了这个口,所有的审查就都是光明正大的,绝不会有人阴你。如果真有,不管他是谁,我都不允许。乐岑,有我这句话,能放心了吗?要不要我跟你结个言誓?” 张靖全叫起来:“爷爷!你跟他结什么言誓——”话没说完就被钟乐岑打断了:“这倒不必了,您也说了,天师行里都敬重您的德行,我当然不能不信。再说,我没灵力,结言誓也有限,不是么?” 张靖全气得脸上青一阵红一阵:“你,你这是不相信我爷爷?” 张升夷却笑起来:“真是厉害!果然孩子大了就是不一样。嗯,要论这周密,你确实比靖全强得多,脑子又聪明——单说年兽这事,比你长一两辈的人都没搞定,却让你弄出个蜡祭来——要不是没灵力,天师行里的成就这一代就得数你,可惜了……” 沈固心想,你要是知道他的灵力,恐怕吓都吓得死。看看这吵架告一段落,他伸手把钟乐岑拉坐下来,微一欠身:“既然有您的话,我们当然没什么可说的。不过乐岑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办事,我没二话,但正事之外的,我这个人比较懒,就不爱耗那精力了。您看着得用就用,不得用呢,我还是干我的刑警,没什么。” 张升夷倒是不以为忤:“现在的年轻人啊,是比我们那时候有性格。好,就这么定了,手续会一道不少地走,指导人我也会尽快安排过来。为了效率高一些,我们就不耽误时间了,靖全,走吧。” 送走了张升夷等人,钟乐岑一回头就看见沈固脸上愉快的笑容,忍不住诧异:“你高兴什么啊?” 沈固笑笑,把他搂过来:“头一次看见你发这么大脾气,居然还会骂人。” 钟乐岑瞪他一眼:“还不都是为了你?” “所以我高兴啊。” 钟乐岑脸红了一下,踢了他一脚。沈固一把捞住他脚踝,在他失去重心往后倒的时候顺势把人抱起来:“我发现,你骂人的时候还真是挺勾——” 钟乐岑狠狠给他一肘子,成功地把最后一个“人”字扼杀在摇篮里:“变态!” “你谋杀亲夫!” “你再说!” “好了好了,不说了。”沈固抱着他往床上一倒,“现在说说吧,那道什么诛妖雷是怎么回事?那个打的肯定不是年兽吧?真要是打年兽,我们还用得着这么辛苦去除吗?” 钟乐岑沉默了。沈固并不催他,手从他衬衫里伸进去,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摸他的后背。半晌,才听见钟乐岑缓缓地说:“那道雷,打的可能是我。” 沈固诧异:“怎么可能?”他本来以为打的可能是犬鬼,或者是他自己,怎么也没想到会是钟乐岑。 钟乐岑苦笑:“那天,年兽带着你的魂魄从消防栓里逃了,但是你的身体没法进入消防栓,被留下了。我——开始以为你死了,就强开鬼道想把你找回来。就在那时候一道雷打下来——”他目光有些茫然,“诛妖雷,那是老天也我把当作了妖孽。” “等等。”沈固按住他,“你强开鬼道,是有点违反自然规律吧?雷击应该是因为这个,别老什么妖孽妖孽的。” “不是。”钟乐岑摇头,“后来我仔细回忆过,雷声在我还没开启鬼道的时候就已经在响了,只是我当时满心想的都是你,根本没注意到。那时候我心情激荡,说不出来的愤怒伤心,总觉得——似乎有什么东西要从心里冲出来,只想大喊大叫。你记得么?我二叔说过我的灵窍被封了,我怀疑那个时候被封的灵力激荡得太厉害,可能冲开了什么地方,诛妖雷就是因为感应到这个才下击的。” “喂喂,你也说了只是‘可能’。再说,你觉得自己的灵窍被冲开了?跟以前比有什么变化吗?” 钟乐岑又沉默了,良久慢慢地说:“有。我的感觉比从前敏锐了。年兽出现的时候,是我第一个发现的,那时候它还在汤圆的影子里没有分出来,我就已经感觉到了。而那天我们在拆迁区的时候,却是八云先嗅到了年兽的气味,我才知道年兽来了。沈固,我想我有点明白二叔说的我命带凶煞是什么意思了。只是一道诛妖雷,就误伤了无辜,如果我的灵窍全开,那引来的雷击就不是一道两道,可能是百道千道,那时候被误伤误杀的生灵更不知有多少……” 沈固抱紧他:“别胡说。就算诛妖雷也得有个缘故吧?刚才张升夷都说了,那棵桂花落地以来没伤过人命,雷都不会去打它。何况你是个人,不伤人不害命,雷凭什么打你?” “可能是因为我情绪冲动,也可能是因为我用了法术,二者必居其一。我现在明白为什么前世师傅教我诵经持佛,就是要我心如止水,无喜无怒。至于法术,那更不能用。无论心中如何想行善,最终的结果仍然是……” 沈固打断他:“你那个师傅个糊涂虫!教你无喜无怒?那还是人么?是人就有喜怒哀乐,没有的那是木头。还有,你以前跟我说过来着,上辈子错就错在什么过执,对不对?” “对。”钟乐岑有些黯然,“如果我不是那么固执想证明自己不是妖孽,就不会——” “那你现在在干吗?” 钟乐岑有点反应不过来:“啊?” “上辈子你总想着证明自己不是妖孽,这叫过执。那么这辈子你总想着证明自己是个妖孽,这算不算过执?” “可是——”钟乐岑眨眨眼睛,忽然发现自己无话可说。老实说,他还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但现在被沈固这么一说,确实好像从一个死胡同走进了另一个死胡同,“这个……” 沈固捏捏他的脸:“这个什么?” 钟乐岑挠挠头,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嗯,你说得对,我——这也是过执。” 沈固轻轻拍拍他微红的脸颊,仰靠到床头上:“好,那现在咱们来说说,你为什么要对张升夷他们那么咄咄逼人?” 钟乐岑不满:“不是因为他们拿你当妖怪嘛!” “那你为什么还要让我进特事科呢?” “难道你不愿意去?” “别拿我当借口。”沈固拍他一下,“照你的脾气,既然怀疑他们是监视我,就不会让我再进特事科。今天这是怎么了?为了什么?我有什么问题吗?” 钟乐岑又开始咬嘴唇,沈固把他搂过来亲了一下:“说实话。你是不是就想要张升夷那个保证?你怕什么?怕他们对我做什么?你不是说有什么天师安全法吗?那你还担心什么?” 钟乐岑苦恼地皱着眉,终于说:“以前我只觉得你身上煞气重,但二叔说过你有阴气,张升夷也这么说,就连乐洋以前也说过你好像是从鬼门关里回来的,可能……确实有点奇怪。” 沈固耸耸肩:“这有什么奇怪的?鬼门关我不是也去过好几次了?” “那是生魂离体呀!可是他们说的是从鬼门关里逃出来的鬼呀!按天师的行规,遇到这样的鬼,完全可以直接出手灭掉。” 沈固愕然:“怎么?就算是从鬼门关里逃出来的,也不见得就罪该万死吧?生前没做恶,死后怎么就非灭掉不可呢?” 钟乐岑连连摇头:“不是不是。我说的是从鬼门关里逃出来的,那不是厉鬼就是恶鬼,直接出手灭掉完全可以。” 沈固更奇怪了:“你们怎么就知道肯定是厉鬼或恶鬼?” 钟乐岑沉吟一下:“其实,并不是人人都能转世的。人生在世,修德积福,修孽积祸,福祸果报,有在今生,有在来世。一个人若是这一世无德无孽,则人是庸人,魂即余气,至多一进鬼门关,也就自己消散了,根本没有机会再去投胎转世。至于今生有福未享的人,来世报福,今生有孽未偿的,来世报祸,这才要转世。但是转世之后却也未必成人。有些人前生造杀孽重,则死后化为猪羊之类,受屠割之报,这也算是转世。所以俗话说的修来世有两层意思:一层是要修得来世再能做人,第二层才是修来世福。当然这也都是小果报,如果是积大福德的,死后去极乐世界,不必再有转世之烦;而前世积恶太甚,则不能转世,要在地狱赎罪。要转世的灵魂进了鬼门关就会立刻过奈何桥再入转轮,所以在鬼门关里停留的,只有厉鬼和恶鬼。” 这次轮到沈固挠头了:“原来如此。你是怕有天师把我当成恶鬼回魂,直接灭了我,所以非要张升夷这个保证不可?” “你既然进了特事科,就会有特事科的证件,普通天师是不敢随便对你动手的。” 沈固琢磨了一下:“我怎么觉得,你好像也认为我有问题?” 钟乐岑愣了一下:“我——” “嗯?” 钟乐岑低下头:“我只是前几天忽然在想,如果你是素琴偷生,或者说,如果左穆认为你是素琴偷生,为什么要弄个阴器带在你身上?偷生虽然是鬼附人身,但毕竟是胎儿未出腹之时,而且鬼魂也未入鬼门关,还有阳气,所以生出来都算生魂,是很怕阴物销磨阳气的。他却弄个阴器放在你身上,实在不合理。” 一提起左穆,沈固也有点头疼:“那你觉得是怎么回事?” 钟乐岑低头半晌,终于说:“如果素琴不是偷生,而是左穆将她的魂魄收走,然后在现世寻了个身体让她走舍呢?” 102、浮尸 刑警队在没有案子的时候还是比较闲的。沈固和小黑子、柳五搬到了一间单独的办公室里, 这下子用不着局长发话,大家也知道他们特殊了。 小黑子抱着电脑充当志愿网警, 柳五则津津有味地看他那些烂心烂肝烂肠子的图片,沈固趴在桌子上, 翻来覆去地思考那天钟乐岑说的最后一句话。他提起素琴做什么呢?什么叫做素琴不是偷生?以前他们不是已经认为素琴确实是偷生在沈芝云肚子里了么?他还倒楣地做了左穆的儿子,怎么这会又说素琴不是偷生了?钟乐岑管杀不管埋,说完了就不解释,只说自己还没想明白,愣是把他扔在了云山雾罩里,沈固也不能来个严刑逼供什么的,还拿他真没办法, 只好自己糊涂了。 外面有些动静, 小黑子热心地跑出去。他是相当热爱警察这一行的,清闲下来反而觉得没劲,因此听见动静就想往上凑。不过没一会儿他就跑回来了:“沈哥,海边发现了一具浮尸, 有人报案了, 咱们去看看吧。” 要说滨海市淹死人那并不怎么稀奇,差不多每年都会有几个,但冬天就比较少见,因为冬天下海的人少。但更少见的是这具尸体的表情——平静,甚至还带着点笑意,在那张被水泡得有些发涨发白的脸上格外诡异。 小黑子看得直皱眉。淹死的人卖相都不太好,他虽然敬业爱岗, 但既没有沈固那么坚韧的神经,也没有柳五那么变态的爱好,所以看得胃里一阵阵泛酸:“这,这不像淹死的吧?” “不是‘不像’,而是‘不是’。”柳五已经在戴白手套,指着尸体说,“淹死的人没这么衣着整齐的。你看连领带都没歪,跟赴宴似的。”死者是个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西装革履还戴着手表,都是名牌,浅灰带粉色条纹的真丝领带果然端正整齐。柳五蹲下去翻一下尸体的手,“一般淹死的人会乱蹬乱抓,所以衣服会挣扎得很乱,指甲里也会有残留。但这具尸体指甲干干净净的,肯定不是淹死的。” “那就是谋杀了!”小黑子顿时如同打了鸡血,一跳而起,“我去查查他的身份。” 柳五撇撇嘴:“得了吧,现在轮不着你管吧?” 小黑子被打击了工作热情,大怒:“你不也管不着了吗?还tm照样围着尸体转!” 柳五得意地摇手:“假网警,不懂了吧?老刘请假了,小王出差,局里现在就本人一个法医,啊哈哈哈!” 小黑子悲愤扭头。沈固拍拍他:“激动什么,想查你就查去,闲着也是闲着。” 柳五又撇撇嘴,指挥人把尸体抬走。尸体放上担架,一抬起来的时候,沈固看见一个什么东西从死者身上掉了下来,很小的一颗,绿豆大小,在阳光下还反了一点粉色的柔光,随即掉在了沙滩上。他走过去找,却发现沙滩上什么都没有。沈固噫了一声,皱了皱眉。他明明就看见有东西掉下来的,虽然只是闪了一眼,但绝对不可能看错。那东西像是颗珠子,似乎是从死者左手衣袖褶皱里掉出来的。他蹲下身——这里的沙滩被潮水冲得干净坚实,连一条裂纹也没有,一颗珠子掉下来绝对不可能就看不见了。可是——它又确实不见了,就好像他刚才看见的柔光不过是错觉…… 小黑子果然是个闲不住的命,虽然这案子交给了其他人,他还是兴致勃勃地去查死者的身份了。结果两个小时之后他就招呼沈固:“沈哥,查着了查着了。嘿,这还是个富二代呢,紫晶大酒店老总的公子哥儿,叫邱峰。会不会是被绑票了。” “胡说。”沈固轻轻拍他脑袋一巴掌,“以后讲话先过过脑子。绑票他能这么衣装整齐?说是赴宴倒还有点靠谱。” 小黑子摸摸脑袋:“赴宴也不能赴到海里去啊?难道赴海龙王的宴?不过这个邱峰如果真是被绑票,怎么家里人也不报警呢?” 沈固沉吟一下:“不报警也是有的,你去看看他们有没有查到邱峰的身份,要是没查到,就把资料给他们用吧。” 小黑子悻悻扭头去了。他刚走,柳五就一阵风地进来了:“有点奇怪。” “什么奇怪?” “邱峰还真是淹死的,肺里全是海水。” “会不会是被人注射镇静剂之类然后扔进海里的?” “可是体内没有任何药物残留。而且还有一件事奇怪——邱峰的死亡时间不会超过六个小时,但他手上戴的那块表进水了,说明已经被海水浸泡过至少三四天的样子。” “这也能看出来?” “那块表是牌子货,我在亨得利见过,瑞士的,做工精良,号称在水下72小时绝不进水,其实质量好的可以保证防水四到五天。现在内部零件已经进水,说明至少也泡了72小时以上。” “可是尸体绝对不像在水里泡了三四天的样子。”如果那样,就根本没法看了。 “肯定的。死亡时间就不会超过六个小时嘛,也就是凌晨三四点钟的时候。不过——表进水,倒不代表人一定也是泡在水里……” “但是谁会把一块表泡水里好几天,然后再拿出来戴上?” 柳五看着沈固,小声说:“除非……他在水底下呆了三四天,今天凌晨才死……” “他是人不是妖怪吧?” “尸体解剖绝对是标准人体结构。也许我应该再去化验一下血型?” 沈固无奈:“死者的身份已经查到了,紫晶酒店老总的儿子,不可能是妖怪。”这个柳五,接受能力未免太强,自打上次亲眼看见了左健的狐狸,现在好像说谁是妖怪他都能接受。 小黑子大呼小叫地又跑回来了:“沈哥,刚才他们跟邱家联系了,邱家父母还根本不知道儿子失踪了!这公子哥儿经常和朋友出去,好几天不见影也正常,所以他家里根本没想到他是失踪了。据他母亲说,最后一次看见他,是他和一帮朋友出去参加生日宴会,你猜是和谁?就是萧楠那一帮人。怎么样?你认识萧楠,那咱们可以参与这个案子了吧?” 萧楠家里还是那么冷清死寂的,而且佣人似乎比上一次来的时候少了好几个,越发显得没人气。萧楠一个人在家,脸色不太好,像是感冒了。佣人说有客人,他不怎么耐烦,等到看见是沈固上门,态度老实了。 “认识邱峰吗?”沈固开门见山。 “小邱?”萧楠揉揉鼻子,“认识。我们经常一块玩,上个礼拜还去参加别人的生日宴会来着。小邱怎么了?” 沈固拿了张照片给他看,萧楠开始没看明白,后来一下子看清楚了那被水泡过的脸,登时扔了照片干呕了一声:“这,这是——小邱他——” “是邱峰吗?” “是。”萧楠一个劲地揉胸口,“他怎么,怎么,死了?” “对。今天早上在海边发现了他的尸体。听他的家人说,最后一次看见他就是跟你们出去野营,你来回忆一下,当时怎么回事?你们什么时候分手的?” 萧楠震惊太甚,半天才能说出话来:“怎么会——那天我们是一块去的,林枫的生日宴会嘛,啊,林枫他爸是环保局的,他二十四岁生日请我们去,其实就是大家吃个饭。吃饭的时候……也没发生什么事啊?本来吃完饭我们说要去洗脚的,结果小邱一出饭店门就接了个电话然后就走了,之后我回家有点腹泻发烧,这几天没出门,就再没看见他。” “他接了个什么电话?” 萧楠犹豫了一下,才说:“他——他女朋友来电话。” “女朋友?”沈固一下就想到司晓琪的下场,估计这个“女朋友”在他们嘴里的意思也差不多,不禁皱了皱眉。 萧楠也知道他在想什么,底气不足地说:“其实,也还算不上女朋友吧。小邱也挺风流的,女朋友换得勤。前一阵子他看上了一个女孩,一直在追她。听说是个裁缝,专门给人做婚纱的,据小邱说长得特漂亮,天仙似的,但是个冷美人,小邱追她,她半点意思都没有,连理都不理。小邱这个人吧,越是难到手的他越——”他看看沈固阴沉的脸色,越说声音越小,“那天我们出了饭店门,那女孩忽然打电话来,小邱特别得意,还跟我们吹了一通,接着就走了,然后我就不知道了。” “既然一直没追上,为什么那女孩会打电话来?” 萧楠干笑了一声:“因为,因为小邱给她写了封情书。这个还是他在网上看的,说现在的女孩子都追求浪漫,送花送钻戒什么的都太俗,这年头最浪漫的是手写情书。我们当时都笑话他,说现在哪还有信这个的。可是他追得急了,真写了封情书送去。那情书还是让他爸的秘书帮着写的,他念给我们听过,什么‘把我的灵魂献给你’,反正挺酸的。谁知道情书寄过去没几天那女孩就会主动给他打电话,把他美的,当时跟我们好一通吹才走的。这几天没消息,我当他还是跟那女孩在一块顾不上联系我们了呢。” 沈固不愿意再听他废话:“知道那女孩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或在哪里工作吗?” “都不知道,只知道是作婚纱的,住哪儿根本不知道。我们也问过他,但小邱没追上人家被我们笑话得心里憋着火,而且大概这个女孩真长得特漂亮怕人抢了,非说等追上了再告诉我们。所以我们都不知道。” 沈固看再问不出来什么,起身要走,突然想起一件事又回过头来:“邱峰平常戴什么饰品吗?” “表。他就喜欢瑞士表。” “还有别的吗?比如珍珠什么的?” “珍珠?那个也不是男人戴的东西啊!就是表上镶东西,也是宝石,没有镶珍珠的。哦,倒是有用贝母的,但那种一般都是女式表,小邱不可能戴。” “那他会买来送给别人吗?” 萧楠想想:“那倒有可能,拿来送他那些女朋友嘛。不过我没见他买过珍珠,倒是买钻石或红宝什么的多点,比珍珠值钱。现在那些女孩子,识货着呢。” 从萧楠家出来,小黑子叹口气:“得,这线索有了跟没有根本没两样。滨海市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得有多少,就是做婚纱的也得成百上千的,难道一个个去问?而且要是开店的还好查,如果就是在家里或者网上卖卖,玩命也查不出来啊。” “不管怎么样也得去查。台东那边是婚纱一条街,我们不行就从那边开始,挨家问一下。”沈固话还没说完,手机就响了,是柳五打来的:“那尸体烂了……” “烂了?”沈固一下子没想出来这怎么也值得特地打电话来。柳五已经急促地说:“活见鬼了,就放在冷藏柜里几个小时,就腐烂了。大量的尸斑,根本不像死亡才六七个小时的样,至少死了三四天的尸体才这样呢!要是这会儿检验,我肯定以为人已经死了72小时以上,还是放在冷藏柜里呢,根本不应该这样啊!” “死了三四天?”沈固突然想到那块手表,“你不是说,那手表看起来像在水里泡了三四天的样?” “对啊——”柳五一下子顿住,“难道说……人确实已经死了三四天?可是明明刚才检验的时候尸体还很新鲜……这绝对不符合常理的。” 沈固深吸了口气:“对,不符合常理,可能,真是咱们的案子来了。这样,你去跟局长说一下吧,其他人不是有去邱峰家里调查的吗?麻烦他们把调查到的情况给咱们。我和黑子先去台东转一圈。” 虽然天气还冷,台东依旧热闹非常。沈固走过街道拐角的地方就禁不住想起那家伥鬼开的店。这年头,身边有如此多的异类,人真是不大安全呀! “左队不回来了吧?”小黑子忽然想起了左健,“前两天我给他打电话手机还关机。他要是在,咱们还多个人不是。” 沈固摇摇头,其实也有点担心。左健不开手机,是不是说明他家里的事已经很麻烦,忙到他没空打电话或者不方便打电话?或者他应该通过张升夷打听一下? 婚纱一条街上大大小小的婚纱店有近百家,小黑子和沈固拿着邱峰的照片一家家地问,整整问了三个小时,没有一家表示见过这个人。 “哎!”小黑子一屁股坐在马路边上,“沈哥,我觉得不对啊,如果是那个女孩杀了邱峰,她肯定不会承认认识邱峰的。” “她是不会承认。但萧楠不是说邱峰曾经给这个女孩送过花送过钻戒么?以邱峰那种性格,肯定弄得很张扬,她不承认,她的同事肯定也还记得吧。” “可是现在没人说见过呀。” “那就是说这个女孩不在咱们问过的地方上班。” “回去我上网查查,滨海到底有多少家婚纱店。” “沈警官?”一声试探的询问打断了小黑子的话,沈固一回头,看见一张年轻明媚的脸:“哦,你是——韩会计?”这不就是被白萝卜那厮抢过后穿着八分跟的鞋追了半条街的会计嘛,应该是叫韩近月吧。 “对对,是我!沈警官还记得我啊!”韩近月笑得一花儿似的,“沈警官怎么在这里啊?巡逻吗?你管这一片吗?” 沈固笑笑:“不。我现在调到刑警队了。韩会计在附近上班?” 韩近月笑着摇摇手:“不是不是,我过来看婚纱的。” “哦。”沈固想起那钻戒,“韩会计要结婚了?” “对啊。”韩近月又笑得开了花,“我在这边小店里头订了件婚纱,过来看看做得怎么样了。上次幸亏沈警官帮我把钻戒追回来,要不然刚买的钻戒就被人抢,那就晦气了。哎,上次还说请沈警官吃饭呢,后来忙着结婚的事都没顾上,好容易今天碰见,沈警官赏个脸呗?我男朋友马上也过来。上次我跟他讲过,他也想谢谢沈警官呢。” 沈固不怎么擅长对付这种自来熟的人,正想着谢绝,忽然心里一动:“韩会计在哪里做的婚纱?这些婚纱店还管订做婚纱吗?” “也有订做的,不过那都太贵了,都说是从什么欧洲订过来的,我可买不起。那边有家小店,专门做手工婚纱的,有旗袍式的,也有西式的,比大店便宜多了,我在那里订的。” “叫什么名字?刚才我们走过来似乎没看见。” “海的女儿。哎,沈警官也关心这个?想给女朋友订?那家店虽然小,但是手工很好的,我也是听朋友介绍过来的……” 沈固赶紧打断韩近月的脑补:“不是,我是过来调查一个案子。手头上活儿还没干完呢,上次那事,韩会计也不用客气,我是警察,应该的。那这样,我们得赶紧走了,下次有机会见面再聊吧。” “哦——”韩近月很遗憾的样子,硬是把自己手机号留给沈固,“沈警官有空务必打个电话给我,我们怎么也得请你吃顿饭,千万记得打电话啊!” 离开了韩近月,沈固松了口气。小黑子嘿嘿笑:“沈哥,这要是钟哥知道了……哎呀!” 沈固收回拍在他脑袋上的手:“乐岑闲得没事才像你胡思乱想!走,去那家店看看。刚才我们明明从那边走过来的,为什么就没看见?” 103、海的女儿 沈固和小黑子走过去才发现, 跟伥鬼开的那个只能在夜色中出现的店不一样,这个“海的女儿”其实他们刚才看见过。门头很小, 夹在两个小店中间,门面是一幅很大的十字绣, 绣的是一条坐在石头上的人鱼,旁边有四个小字——海的女儿。小黑子愣愣地看着:“敢情是这么个‘海的女儿’啊……”刚才他们把它当成卖十字绣的了。 店里乍一看还真不像卖婚纱的,四周都挂着十字绣和小饰品,只在靠后面的地方摆了两个模特,一个穿着旗袍,一个穿着婚纱。旗袍是大红色的,绣的却不是常见的牡丹或龙凤图案, 而是许多金色的小鱼;婚纱是纯白的, 鱼尾一样的下摆用浅蓝色的丝线绣了像海浪的花边,样式新颖,手工也很精细。一个小姑娘趴在柜台上打瞌睡,被惊动了揉着眼睛抬起头来:“请问你们要什么?哎, 你们——是工商局的吗?” 沈固和小黑子都有点无语。警服和工商局的制服很像么? “我们是警察。” “警察?”小姑娘露出一脸好奇的表情, “警察也来查店吗?要看营业执照吗?” 沈固和小黑子又无语了。看什么营业执照啊,都说了不是工商局的! “小曼,怎么了?”里屋传来一个动听的声音,随即门帘一掀,走出来一个年轻女人。将近一米七的高挑个头,长长的头发垂到腰间,冬天了还穿着长裙, 黑色的毛衣越发衬得皮肤白皙,眼睛大而明亮。小黑子悄悄捅了沈固一下:“真漂亮啊,当模特的吧?” 沈固用眼角斜他一眼,也压低声音说:“把口水擦擦。” “啊?”小黑子赶紧伸手抹了一把,才发觉自己上了当,“沈哥!” 沈固没理他,上下打量了一下年轻女人:“对不起,我们是警察,来查案子,需要向你们打听个人。这个人,你们见过吗?” 女人低头看了一眼沈固递过来的照片:“没见过。” 小姑娘扯了一下女人的衣服:“于姐,警察是干什么的?不是查执照的吗?” 女人拍拍她的头:“不,他们不查执照,是找人的。” 沈固对她的解释很无语。女人跟小姑娘说完话,就站着看着他们,脸上冷冰冰的,也不说话,显然是不怎么欢迎他们。这时候外面又进来个人:“于小姐——哎,这怎么了?有警察?出什么事了吗?” 沈固看他一眼。那是个三十五六岁的男人,穿着倒是挺讲究,带着应酬太多喝酒喝出来的一点啤酒肚,但身材还没很走形。就是时下那种所谓的白领精英之类。女人看了他一眼,淡淡地说:“没事,这两位是来找人的。” “哦。”男人听她这么一说,就没把沈固和小黑子放在心上,往前走了两步,“我来看看那旗袍做得怎么样了?” 女人的声音非常悦耳,即使没什么起伏和感情,也十分好听:“昨天你和赵小姐不是刚刚来看过吗?这是手工刺绣的旗袍,不可能那么快完工的。” 男人嘿嘿笑了一声:“我就是来看看。有点事正好经过,顺道,顺道。哎对了,这都五点多了,要不然我们先去吃饭?于小姐肯不肯赏光?” 女人低头想了想,点点头:“小曼,把店面收拾一下,关门吧。” 人家都要关门了,沈固和小黑子当然只能赶紧出来。看着女人关上店门,带着小姑娘上了男人的车。小黑子撇撇嘴:“有点事正好经过,顺道顺道。切,是专门来看人的吧,还旗袍!” “你管人家呢!” “哎,沈哥,这才是真漂亮吧?而且那声音,太好听了,跟唱歌似的。” “有那么夸张?”沈固倒觉得女人的声音固然悦耳,却缺乏感情,他更喜欢听钟乐岑的声音。至于漂亮么,倒真是挺漂亮的。 “天仙似的,冷美人,做婚纱的……” “啊?”小黑子一惊,“沈哥你怀疑她?倒真是,挺符合萧楠说的。” “确实有点像,但我们也不能乱怀疑。先查查她。” 沈固问过了左右两家店,右边那家自己也是刚开张,啥也不知道,左边那家看店的中年女人倒是很健谈:“哦,这家店开了两年了,不过以前不是她开的,是另外一个小姑娘,也挺漂亮的,没这个漂亮,但也不错。后来好像那姑娘是怀孕了,就换了这个来。店面倒是没怎么动,还是卖十字绣和小饰品的,也不知道究竟是不是一家的。咳,我们都忙着做自己的生意,就是偶尔有空的时候说说话。人家的事,我也不怎么清楚,不过那姑娘我觉得应该是没结婚的,有个年轻男人倒是时常来找她,不过看着就不像夫妻。这结了婚和没结婚吧,它就是不一样,反正看着有点区别,能看出来。那姑娘当时——也不是怎么显怀,但是那是夏天,肚子大一点我就看出来了。可能是未婚先孕。后来她忽然就不来了,那个男人也不来了,就换了这一个。这个漂亮是真漂亮,就是冷冰冰的,让人想说话都说不上。” 沈固掏出邱峰的照片:“你说的是这个人吗?” 女人看了一眼,摇头:“不不,不是这个。那个年轻人看着文质彬彬的,这个一看就很油滑。不过那一个身体估计是不太好,看脸色腊黄腊黄的,还很瘦。” “那你见过这个人吗?” 女人仔细想了想:“哦,见过见过。有那么一回我不太舒服,十点多才过来开门,好像就在街上那边,那个拐角的车站旁边,哎对了,就这个人,拿了一大捧那玫瑰花,还是那种蓝颜色的,蓝色妖姬,很贵的那种,一大捧,在那儿站着不知道等谁。我当时就是看见这一大捧花,心想这谁家的孩子这么舍得花钱,所以多看了两眼。” “你看见他在等的人了吗?” “没有。天挺冷的,我又不舒服,谁会站在那儿看他等谁啊?” 谢过这位健谈的大妈,沈固和小黑子走出店门,小黑子摊摊手:“看来不会是了。” “那也未必。如果邱峰在车站上等人,说明他不知道那个女孩住在哪里,在哪里上班,但肯定是在这附近。所以她现在还脱不了嫌疑。” 小黑子挠挠头:“如果真是她而她说没见过邱峰,那杀人的嫌疑就大了。不过……也不能因为人家长得漂亮就怀疑啊……” 沈固正想说话,手机忽然响了,他接起来,钟乐岑的声音传过来:“你在哪里,下班了吗?” 沈固看看表,已经五点半了,天都黑了:“马上。怎么了?”钟乐岑一般不会打电话来催他下班。 “左队长过来了,在家里。” “哦?那我马上回去。” 左健看起来比回去之前瘦了点,脸色也有些憔悴,眼睛周围一圈青黑,正在吸溜吸溜地吃着面条。沈固皱皱眉:“出什么事了?” 左健苦笑一下:“书丢了。” 沈固一怔:“你家那本祖传的书?” 左健吃得太急有点噎住,一伸脖子才能腾出嘴来:“确切点说,丢了一半。我跟那人争抢,前半本被我抢到,后半本被那人撕走了。” “后半本里记着什么?” “不知道。但前半本里没有我跟你说过的空间裂缝。” “是个什么样的人?” “戴着面具,看不见模样。身材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一米七六,七十公斤吧。身手一般,法术却不错,能用五雷符。”左健伸出手来,左手臂上一道赤红的伤疤,“一记雷劈上的,幸好是在地下室里,威力有限。就这么着,让他抢了半本去。不过,我也给了他一枪,打在腿上。那子弹就是我特制的那种,对他灵力的伤损应该也不小。” “难道人跑到滨海来了?” “对。我那子弹我能感应到。不过一路追到滨海来,大概是他治好了伤,把子弹上蕴含的灵力完全逼出来了,所以我也就感觉不到了。” 沈固想一下:“我们怎么帮你找?” 左健叹口气:“我现在也没想到。我那子弹只对灵力有伤损,外表上看不出来。” 沈固和钟乐岑面面相觑,这可就没法帮了。左健苦笑一下:“我自己想办法吧,找找滨海这一带的同行打听一下。能用五雷符的在滨海一带不算多,应该能查出来。哎,对了,我听说特事科的人找你了?怎么样?” 一说起特事科,钟乐岑的脸就沉下来了。沈固笑笑:“找过了,让我在滨海成立个特别小组。黑子和柳五帮我。” “指导人是谁?” “还没派来呢。”钟乐岑没好气地说。 左健一怔:“怎么会?没指导人你就开始工作了?” “是啊。还刚刚接了个案子呢。” 左健严肃起来:“这怎么行?没有指导人就让你开始工作,太不负责了。” 沈固笑笑:“没指导人不也得办案子么?这个目前还不能说是不是非常案件,不过有点怪是真的。” 左健看样子实在疲惫得厉害。钟乐岑把书房收拾一下:“你先睡吧,看累成这样子。” 左健也不客气了:“那我打扰了。没日没夜地追过来,确实有点顶不住了。” 左健睡了,钟乐岑给沈固盛上饭:“又是什么案子?如果有危险,我们先联系张升夷,不能大意。再像上次年兽那样的事可不能再发生了。” 沈固笑着摸摸他的脸:“不可能每次都那么危险的。这次就是有点奇怪,死者好像在水底下呆了三四天才死,你说有这样的人么?柳五都不相信自己的检验了……” 钟乐岑托着下巴听他讲完了今天的事,问:“你怀疑那个做婚纱的姑娘?” “各方面比较符合萧楠的说法,而且邱峰确实在那一带出现过。不过也只是怀疑,没有任何凭据。你先帮我想想,人能在水底下活着么?” “不可能吧。而且照柳五的说法,尸体烂得那么快,应该是死了好几天的了。” “可是发现的时候确实很新鲜。”沈固不自觉地用了柳五的说法。 钟乐岑正在吃饭,听见新鲜两字筷子停在半空,终于放了下来:“你——” 沈固赶紧打住话头:“吃饭吃饭,吃完了再说。” 钟乐岑又端起饭碗来,挑着里头的米粒说:“外婆今天打电话来了,说她过两天就回来,到时候让我们去机场接她。还有,她说让我提醒你,别忘了明天的日子。我问她明天什么日子,她又不说了。” 沈固的手停了一下:“明天是我妈的忌日。” 钟乐岑也停了手:“啊?我都不知道。明天我们去墓地看阿姨吧?” “我妈没墓地。她的骨灰撒在海里,就在太平角那边撒的。” “啊?”钟乐岑有些惊讶,“海葬吗?” 沈固点点头:“那年头还没说时行海葬,是我妈自己要求的。说是想葬在有最美好回忆的地方,其实……”他自嘲地笑笑,“我妈是浪漫过头了。” 钟乐岑轻轻拍拍他的手背:“那我们明天买束花一起去太平角。” 太平角其实就是海边的一部分,不过有一处稍微向外伸出的地方,走下去是一大片礁石,退潮的时候能伸到海中很远。沈书琴的骨灰就是当时沈芝云在退潮的时候拿着骨灰盒走到最里边,把盒子沉进水里的。今天涨潮,沈固和钟乐岑也就没法走进去,只好在海边上看一下聊表心意了。 通向那个地方的小路被圈起来了。以前还是没人管的,现在大约是因为下面的海滩已经被人承包了来养鲍鱼什么的,路口也安排了人看着。沈固向他们说了一下情况,看守人同意他们进去,但是要把身份证压一下。于是搁下身份证,两人就走了进去。 海滩边上还拦了一圈铁丝网,中间有一块缺口,可以钻过去。里面是及膝高的野草,冬天已经枯黄了。今天海上有雾,稍微远一点的地方就像蒙上了轻纱,什么都看不清楚了。沈固和钟乐岑走到礁石边上,发现海滩上已经有个人站在那里,听见他们的声音回过头来看了一眼。是个女人,还大着肚子,年纪很轻,衣服穿得不多,长长的头发披在肩上,被海风吹着微微飘动。钟乐岑小声说了一句:“孕妇怎么也到这儿来了?还穿这么少。路这么难走,万一摔着怎么办?” 沈固眼力好,女人转头看一眼那工夫,他已经看见了那红肿的眼睛和脸上的泪痕,轻轻拉着钟乐岑绕道走,低声说:“她在哭,说不定也是来祭拜什么人的。”近些年来滨海市提倡海葬,还专门组织过集体出海。不过有些人不愿意把亲人的骨灰撒到那么远的地方,也就到近海来,像沈芝云那样把骨灰盒沉在礁石之间。太平角是个合适的地方,所以在这里安置骨灰盒的肯定也不只是一两个。 两个人轻手轻脚绕着女人走,海水涨得挺高,就留下最外边的几块礁石没淹没。沈固不让钟乐岑上去,自己踩着礁石走到最里面,把鲜花扔到海里,看着它们被一波波的浪头带走消失。他对母亲没任何印象,沈芝云也不怎么跟他谈起,虽然每年都来这里,但心里都没有太大的悲伤。也许母亲那样死了倒是幸福的,如果她活着,知道萧一帆原来是那么个混帐玩艺,说不定更痛苦。 海上风硬,沈固惦记着钟乐岑也穿得不多,看着鲜花漂远就回来了。两人往回走,发现那女人已经不见了,站过的地方留下一大滩水渍。因为沙滩是干的,所以看得特别清楚。沈固心想这难道是眼泪?不太可能吧? 钟乐岑一直担心那个孕妇别摔到碰到什么的,于是四处张望寻找,却半个人影也没看见:“走这么快?家里人也放心让她一个人出来,看样子怎么也六个月了,万一摔到可怎么办?” 他光顾着四处看,自己脚底下倒绊了一下。沈固一把搂过他:“先小心你自己吧!”话是这么说,他却又忍不住回头去看沙滩。虽然离远了,以他的眼力,仍然能看见沙滩上那片水渍。女人身上的衣服都是干的,脚底下怎么会有那么大一滩水? 他们刚刚钻过铁丝网,迎面又来了两个人,一对五十多岁的夫妇,都穿着黑衣服,男的拿一捧鲜花,女的抱着个骨灰盒,上面镶了一张年轻男人的照片,瘦瘦的,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样子。女人的眼睛红肿,擦身而过的时候,沈固听见她在喃喃地叨念:“小志呀,你不是最喜欢海吗?妈妈听你的,送你到海边来,你高兴吗?高兴的话,晚上给妈妈托个梦也好呀……” 钟乐岑禁不住停下脚步,看着那夫妻二人钻过铁丝网走到沙滩上去了,轻轻叹口气,小声说:“那么年轻啊……” 沈固伸手搂住他,两个人站在那里望着海滩。雾气更大了些,夫妻两人的身影很快就在雾气时消失了。沈固轻轻拍拍钟乐岑:“走吧?” 钟乐岑点点头,两人刚刚转身,风里忽然传来隐约的声音,像是哭声,又像是歌声,若断若续,悲哀,却极其悦耳。沈固猛地转过身:“听见了吗?什么声音?”这种声音,不像是人的嗓音能唱出来的,太干净了。 钟乐岑的反应比他还要激烈:“鲛人!这是鲛人的哭声!天啊,滨海居然有鲛人!” 这会儿雾气更大了,几步之外就难以见人。哭声也像这雾一样缭绕在周围,动听,却催人泪下。钟乐岑怔怔地听着,突然叫了一声:“糟糕!刚才那两个人呢?” 沈固也有些听住了,有点茫然地反问:“什么人?” 钟乐岑伸手去捂他的耳朵:“别听!” 沈固怔了一下,把他的手拉下来握在手里:“别听什么?” “你没什么感觉?”钟乐岑睁大眼睛看着他,“有没有想去寻找这声音的冲动?” 沈固摇摇头:“就是心里觉得有点难受。” 钟乐岑松了口气:“还好,你不受鲛人声音的影响。可是刚才那两个人不知道会不会受影响,我们快点去找他们!我也糊涂了,怎么忘记了鲛人的声音对人有极大的吸引力!万一那两个人被吸引了,可能会跳到海里去!” 104、鲛人泪 雾太大, 什么也看不见。钟乐岑把手圈在嘴边上大喊:“喂,前面有人吗?” 没人回答。沈固顺着沙滩上的脚印找到了方向, 正想往礁石上跳,就听前面有什么东西拍打水面的声音, 那悲哀的哭声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止了。 沈固几步蹿到礁石尽头,果然水里扑腾着一个男人,头上被礁石磕破了,大约是疼痛唤回了神智,正挣扎着往礁石这边游。沈固甩了鞋跳下去把他拽回来,男人捂着流血的伤口,表情还有点迷茫。钟乐岑摇晃他几下:“还有一个人呢?” 男人似乎这时候才清醒过来:“啊, 淑宁, 淑宁呢!” 沈固抬眼看去,雾气笼罩着海面,像在他们面前拉上了一层帘子,根本看不见女人的身影。这种情况下, 他空有一身好水性, 也不知道该到哪里去救人。 钟乐岑突然拉住他:“你听——”他话没说完,沈固就听见了一种声音,像是一条极大的鱼在水里拨剌,顺着旁边的礁石似乎往海滩上去了。他迅速赶过去,果然在水边上看见刚才的中年女人,下半身泡在水里,上半身躺在沙子上, 表情平静,像是睡着了,但胸口起伏,呼吸正常。沈固往海面上看,只看见一层层的波浪涌过,并没有任何动静。 “怎么会掉下去的?”沈固用钟乐岑的手绢给男人包头上的伤,一面明知故问。男人表情迷茫:“我——我也不知道啊……反正一睁眼,就在水里了,好像做梦似的。淑宁,怎么回事?” 女人更茫然:“我也不知道……就记得听见有人哭,忽然特别想去看看,然后,就不知道了。” 沈固和钟乐岑对看了一眼,交换个眼色,沈固站起来:“我们送你们去医院吧,伤口挺深的,得打破伤风。” 女人摇摇晃晃地想站起来,钟乐岑去扶她,沈固突然瞥见从她衣角上掉下来个小东西,离得太远,他伸手去抓的时候已经掉了下去,掉进岸边的浅水洼里。 “怎么了?”钟乐岑看他突然伸出手来,愣了一下。 沈固顾不得回答,立刻蹲下去搜索那浅水洼。他明明看见,那东西掉下来的时候反出一点柔光,又是颗珠子,不过是银白色的。不过他搜索了一下,浅水洼里并没有什么珠子。那就是海水在岸边留下形成的一个小水洼,里面只有一缕海草,其它的什么也没有。 把男人送进医院,医生在急诊室里处理伤口,女人在外面拉住了沈固和钟乐岑千恩万谢:“今天多亏你们了,要不然我们都得淹死啊。当时也不知怎么了,怎么就昏了头会跳下去呢?好像鬼迷了心似的……” 钟乐岑安慰地拍拍她的手:“没事的,可能是你们当时太伤心了有点…… 有点伤心过度了。人太激动的时候大脑会有点缺氧。” 女人长叹一声:“唉,哪能不伤心呢。” 钟乐岑轻声问:“那个——是你们的孩子吧?” 女人眼圈一红,点了点头:“我儿子,白血病走的。走的时候说让我们把他的骨灰洒到海里去。我不愿意,觉得人去了还是应该入土为安,一直没办。后来他爸说,这是儿子最后的心愿了,从小就喜欢海啊,死了,也让他到海里去吧……我这才说今天来办这个事……” 钟乐岑被她说得伤感了起来,跟着微红眼圈,点点头。女人大约是心情压抑得久了,拉着他絮絮地念叨:“太年轻了啊,走的时候才二十六。就是去年夏天走的。走之前我和他爸还跟他吵架来着。他在外面找了个女朋友,说是外地的,在滨海开个小店。我不大愿意。他爸一个朋友的女儿对他有意思,那家条件好,有房子。你说,我们也是为了他好不是?现如今这房子翻着跟斗往上涨价,我们家那房子,就是拆迁了,补贴的钱也不够回迁的,更别说将来他要是结婚给他准备房子了。现在年轻人哪还有愿意跟爹妈住一起的呀!他爸的朋友是做生意的,有钱,房子早准备好了。再说,姑娘人也不错,各方面都好。还吵了一架……谁知道没几天人就不行了,到医院一查,说是白血病……头几天他吵架不愿意吃东西,又是夏天,瘦了点谁也没放在心上,谁知道……”她说不下去了,呜咽起来。 钟乐岑手忙脚乱地安慰她。这时候医生把男人送出来了:“伤口缝合好了,去打破伤风吧,我给你开个单子。” 女人这才起身,又道谢跟男人去注射室了。沈固走过来拍拍钟乐岑的肩,用拇指抹去他眼角的湿润:“走吧,咱们也回家,有件事告诉你,有点奇怪。” 钟乐岑不太好意思地自己抹了抹脸:“什么事?”沈固把两次看见的珠子说了:“为什么掉下去就找不着了?我肯定没看错。” 钟乐岑想了一会:“可能,是鲛人泪。” “鲛人泪?” “鲛人的泪水可以化成珍珠,但落进海水里就会融化。你看见的,可能就是鲛人泪。而且今天我们听到的就是鲛人的哭声,那多半是靠谱了。” 沈固伸出手指:“两个问题。第一,今天我们听到鲛人的哭声,它为什么哭?第二,如果这确实是鲛人泪,那么杀死邱峰的是不是鲛人?如果是,它为什么要杀邱峰?因为我怀疑邱峰那个所谓的‘女朋友’跟他的死有关系,难道她会是鲛人?她杀人的动机又是什么?” 钟乐岑皱着眉思索:“鲛人是比较和善的物种,有时候它们会到陆地上来,如果在人家家中过夜,还会滴泪化珠来酬谢主人。如果没有什么理由,它们不会杀人的。会不会邱峰只是自己淹死的,只是被鲛人碰到了而已。” 沈固摇摇头:“不。邱峰死得很奇怪,且不说人似乎是在水下泡了三四天才死,就说他死后的表情吧,跟今天那个女人的表情有相似之处,都是很平静。柳五说他确实是淹死的,但淹死的人怎么可能这么平静?而且你说的鲛人,不就是人鱼么?我今天在台东去查的那家做婚纱的小店,就叫‘海的女儿’。店主跟萧楠所说的邱峰那个‘女朋友’,有很多相似之处,不能让人不怀疑。” 钟乐岑眨眨眼睛:“你说的有道理。不过鲛人生活在深海之中,很少到陆地上来,尤其是现在海洋捕捞和污染比较严重,鲛人就更少出现了。除了古时候流传下来的那点资料,近代补充进去的实在少得可怜。所以邱峰奇怪的死法——我确实也没法解释。也没法说跟鲛人是不是有关系。至于你说的那个店主,要不然我也去看看?” “鲛人跟普通人类在外形上会有什么区别?” “这……好像也没什么区别吧?如果说有,可能比普通人漂亮一些。再有,它们的双脚是鱼尾化成的,走路时间长了会很容易累。” 沈固皱皱眉:“无论哪条鲛人都能上岸?” 钟乐岑笑笑:“你不会是把童话里的事当真了吧?年幼的鲛人确实不能化出双腿,但成年的鲛人就可以。不过鲛人并不能长时间离开水,所以它们也很少上岸。所以你说那个店主是鲛人,我觉得也挺奇怪的。在台东那个地方开店,势必要长时间离开水,这对鲛人是很不方便的,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还有,鲛人是很少出声哭泣的,像今天我们听到的哭声,书籍里都没有什么记载的。到底是什么事,让它这么伤心?” “我们别在这儿讨论了,不然,现在就去台东看看。” 沈固和钟乐岑扑了个空,“海的女儿”关着门,旁边的大妈探头看见沈固,告诉他女店主昨天晚上急匆匆地带着那小姑娘走了,说是家里有人病了,要回家去看看。有人订做了两件婚纱,她拿回家去做,一定准时交货,如果订货的人来问进度,麻烦她给解释一下。 沈固从卷帘门的缝隙里看了一下,店里的东西原封不动,但是模特身上的两件衣服不见了。 “可惜。如果衣服还在,我可以看一看是不是鲛绡做的。” “鲛绡什么样儿?” “比普通丝绸更光滑细腻,光泽更好,而且入水不濡。” 沈固猛然想起海边那个怀孕的女人:“那个女人就是鲛人!当时我还奇怪,衣服没湿,怎么脚底下那么大一滩水,原来是这样!我们晚了一步!” “你说那个怀孕的女人?”钟乐岑回想一下,“怀孕的鲛人更不能离开水,她为什么要到岸上来?” “而且她在哭,她在哭谁?”沈固脑子里灵光一闪,做了一个大胆的联想,“会不会,她哭的就是刚才那夫妻俩的儿子?就在他们两人到了海边之后,我们才听见鲛人的哭声。” “有可能。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鲛人才把落进海里的人救了起来。” “但是那两个人难道不是被她的哭声吸引才跳海的!” “我想那并不是她有意的。鲛人的声音对各种生物都有致命的吸引力,但是它们很少发出声音。西方神话中有关于海妖塞壬的记载,其实塞壬就是鲛人的一种。不过我比较怀疑那些记载有夸大的地方,因为鲛人如果不是为了觅食,一般不会发出声音。它们在喜悦的时候才歌唱,在悲伤的时候才哭泣,从这一点上来说跟人类是相似的。” “那我们马上再去找那夫妻两个。也许从他们那里能找到点线索。哎,你说他们的儿子会不会是因为跟鲛人在一起才死的?” “好像没有这种记载吧……而且他们说孩子是白血病死的。” “也许我多想了。对了,还有一条线索,有人在那家店里订做了婚纱。” 韩近月接到沈固的电话挺高兴,特地带着未婚夫一起过来。年轻人长得端端正正的,眉眼间就是老实人的样子,话也不太多,一见面,就先郑重向沈固道歉,弄得沈固都有点别扭。韩近月兴高采烈:“沈警官今天有时间啦?这位是——” 沈固略一迟疑:“我男朋友,小钟。” 韩近月一口咖啡呛在嗓子里:“啊?”钟乐岑都没想到沈固会这么直接,一时也不知该怎么办了。倒是沈固表情淡然:“我男朋友。” 韩近月表情扭曲了一下,惊愕之后,居然露出了笑容:“啊?真的啊?哦哦,那什么,太好了!” 这一次连沈固都惊讶了。太好了?好什么啊? 韩近月的未婚夫悄悄在底下捅了她一下,韩近月猛然反应过来,赶紧干咳一声,摆出一本正经的表情:“不是。我是说,挺好的,钟先生一看就是好人,挺合适,挺合适。那什么,一块去吃个饭吧?” “我们今天找你,是有件案子需要麻烦你。” “那也一边吃饭一边说嘛。啊?案子?什么案子?” 韩近月到底还是在附近找了个饭店把沈固和钟乐岑拉了去吃饭。沈固没有详细告诉她鲛人什么的,只说小店涉及一桩案子,需要查清店主的身份。 “我婚纱还没做好呢。我们准备五一结婚,于玲说——哦,店主叫于玲,那个小姑娘叫于曼——她说手工婚纱很费时间,而且她手上已经接了一件预订,我的只能往后拖一下。不过五一之前肯定是赶得及的,她说四月底大概也就能做好了。啊对了,我们有她的手机号。小康,手机号呢?” 小康低头在手机里查。韩近月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我的手机又掉了,幸亏小康这里存着。喏喏,就是这个。” 沈固把手机号直接发给了小黑子让他去查,继续问:“你们对她还有什么了解吗?” 韩近月摇头:“没了。于玲不爱说话,于曼这小丫头整天跟缺心眼似的,也不知家里怎么教育的,总得有十五了吧还什么也不知道,稀里糊涂的没法跟她说话。再说我只是订婚纱,当初还是我朋友介绍我过去的——哦对了,我可以去问问我朋友,看她能不能知道点什么。你们等等,我这就打电话。” 韩近月的朋友叫薛明,是她的大学同学,比她结婚要早,女儿都两个月了,胖乎乎的一个小丫头,好玩得很。韩近月含糊地介绍说沈固是刑警,有个人要向她打听一下。薛明听说是问“海的女儿”,话就多了。 “我也是挑婚纱的时候在台东乱逛看见的。那时候店主还不是现在的,现在这个叫于玲,老是冷冰冰的。那一个叫于悦,没于玲漂亮,但是脾气很温和。我当时是看见她在给自己做婚纱,那婚纱漂亮极了,说绸子不像绸子,说纱也不像纱,看着就觉得特别柔软光滑。颜色是那种月白色的,稍微带点儿蓝头,手工绣的花边,我看着特别喜欢,就问她能不能订做。其实她是卖十字绣的,开始不想给我做。我正跟她磨呢,我老公过去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看见我老公就同意给我做了。我把婚纱拿出来给你们看看,她还送了我一串珍珠项链,我结婚的时候就戴着的。” 婚纱铺在床上,果然似纱非纱,似绸非绸。薛明珍惜地整理一下:“我还特地上网查过,哪都没找到这种料子,穿在身上跟水似的,特别舒服。后来近月结婚,我就想起她来了,就推荐近月也去订婚纱,谁知道去了才发现换了人,好在还是一家的,手艺也很好。好像现在去那家店里订婚纱的人还不少呢,不过好像也不是人人都能订的。” 钟乐岑趁着沈固挡着薛明的视线,悄悄拿起个杯子往婚纱上滴了几滴水,果然水珠顺着衣料就滑了下去,半点也没渗进衣服里。薛明没注意到,又拿出一串项链:“这就是于悦送给我的项链。我有懂的朋友说,这是真正的深海珍珠。我开始还以为是人造珍珠,后来才知道这么贵,当时想还给她的,结果也没找到人。我想还给那个于玲,她说于悦送的东西,她不收回。别说,我还真有点怕她冷冰冰的样子,只好先拿着了。对了,沈警官,于悦出什么事了吗?” “我们也在找她,现在还很难说。” “噢——啊,那你们知不知道于悦有个男朋友啊,好像叫周志,听说是在一个什么电子公司搞网站的。我有一次去看婚纱的时候遇见过,于悦和他感情很好,不过听说周志家里不同意,于悦也挺烦的,也跟我说过一点。” “周志?是不是瘦瘦的,个子不高,文质彬彬的?” “对对,就是的。” 沈固看了钟乐岑一眼。得,线索在这里对上了,但是,也等于断了。因为周志的父母根本就没见过儿子这个女朋友,也从来没认真听过儿子的介绍,所以对于悦半点也不了解。 105、三生泉与指导人 “海的女儿”关了店门之后就再没打开。沈固安排了人在那里盯点, 一直盯了半个月也再没人出现过。太平角他也又去过不少次,但再也没听见过哭声。至于韩近月提供的那个电话号码, 查出来确实是在联通买的,但是已经欠费停机了。可以说, 到了现在,半点线索也没有了。 “估计是我们去晚了,她们跑了。” “那你的案子怎么办?” “先悬着了。邱峰的父母也闹过,但邱峰身上没有任何外伤,就是要结案,最后也只能说是自杀或失足落水。” “我还是觉得很奇怪,于玲为什么要杀邱峰呢?而且如果她要杀邱峰, 只要把他扯到海里简单地淹死就行了, 为什么会出现你说的那什么人在水里淹了三四天才死的情况?” 沈固摇了摇头:“这就没法说了。至少现在我找不出理由。” 钟乐岑叹口气,一手夹着筷子,一手托着下巴:“可是我那天听鲛人的哭声那么悲伤,怎么也想不出来, 她会去杀人。” “悲伤和杀人无关。而且那天哭的应该是于悦, 而杀人的应该是于玲,两回事吧?” 钟乐岑闷闷地用筷子戳碗里的饭,沈固用肩膀推推他:“怎么了?” “我听黑子说,队里有人议论你的案子?” 沈固笑了:“你说这个啊。是有人在议论,不过,管他们呢。” 钟乐岑撅着嘴:“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却在这里议论你, 到底算什么啊!” 沈固把他搂过来,靠在椅背上:“你知道我以前是做什么的,可是,你知道我具体干过什么吗?” 钟乐岑想了想:“我看过一点写特种兵的小说。” 沈固笑了:“小说终归是小说,跟现实还是有差距的。至少,杀人,实在并没有书里那么潇洒。” 钟乐岑睁大眼睛看着他。沈固把脸埋在他颈边,笑了笑:“干我们这一行的,荣誉有和没有差不多。有表彰,不能在军报上公开,漂亮地完成了任务,不能跟自己最亲近的人说……跟那时候比起来,至少我已经可以告诉你了不是吗?” 钟乐岑不说话了,只是伸手抱着沈固的肩膀。沈固拍拍他:“告诉你一件事,张升夷说要派的那个指导人这几天就过来了。” “是吗?”钟乐岑果然把注意力转了过来,“跟你联系了吗?是谁?” 沈固耸耸肩:“还没有。不过给了我一个车次,说到时候那人下了火车自然跟我联系。” “这么大谱?”钟乐岑很不满意,“到时候我跟你一块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人?” 沈固笑笑,正要说话,汤圆忽然从窝里窜出来,喵呜一声直跳到钟乐岑腿上,来不及收回去的爪子在钟乐岑手背上划出了两道血痕。钟乐岑一把抱住它:“汤圆,怎么了?”沈芝云回来之后本来把汤圆接回去了,但她最近又参加了什么老年模特队,忙得很,所以又把汤圆送回来了。汤圆喜欢跟钟乐岑闹着玩儿,但它都很小心,玩的时候从来也不会把爪子伸出来,像这样居然会把钟乐岑的手抓破,实在是反常。 汤圆一头扎进钟乐岑怀里打哆嗦,犬鬼也蓦地立起身来,神态有些不安。钟乐岑正纳闷,桌子上靠在汤碗边上的汤勺忽然轻微地震动一下,滑进了汤里。沈固突然反应过来:“地震?” 滨海的地震少而又少,而且震级很小,有时候震了人都感觉不到。但动物的感觉比人要敏锐得多,所以汤圆先有了反应。不过接下来再也没动静了,连汤勺都不再震动,看来又是一次极轻微的地震,可以忽略不计的。钟乐岑拍拍汤圆的背:“好了好了,没事了。” 汤圆仍旧把脑袋扎在钟乐岑怀里不出来,犬鬼则眼睛看着窗外,喉咙里低声地呜呜叫。钟乐岑有点奇怪:“怎么了?难道出什么事了?这不是地震?” 他话还没说完,沈固的手机突然响起来,左健在电话那头急促地喘息着:“快点到百龄园来。空间裂缝!有人在用空间裂缝!阴阳界间已经出现了一条裂缝,恐怕已经有恶鬼出来了!” 百龄园离得太远,沈固和钟乐岑飞车赶过去的时候,左健正在用符咒去修补地面上那条裂缝。夜色之中,裂缝不太明显,但沈固很清楚地看见那条已经被补上大半的裂缝里冒出的黑气。裂缝就处在一片墓碑之中,被黑气熏染过的墓碑上,死者的遗照似乎都活了起来,眉目流动,露出诡异的笑容。 钟乐岑掏出一把符咒,毫不吝惜地往裂缝上贴:“怎么回事?” 左健满头大汗,钟乐岑的符咒让他轻松了些,一面修补一面说:“我也是偶然经过,突然感觉到地面震动。开始还当是地震呢,车都要过去了,我突然感觉到我的灵力弹残留的灵力,等我追到这里来,人已经不见了,只剩下这条裂缝。裂缝不小,我过来的时候有不少鬼魂在往外挤,虽然已经被我压了回去,但我过来得太迟,我怕已经有鬼魂逃出去了。” “是那个抢了你家书的人?” “肯定是他!墓地阴气最重,在这里打开通往阴间的裂缝事半功倍。只是我没看见人。” “你们看这个!”沈固插不上手,一直在附近搜索,这时候突然指着一块墓碑。汉白玉的碑面上有一个血手印,已经干涸成了黑色,如果不是仔细看,夜色中还真的很难发现,“这人受伤了,随手扶了一下这块墓碑,留下了印迹——嗯?什么味道?” 左健凑过去用力嗅了一下:“好像,有种清香味。”这两个人都是经过系统训练的,那嗅觉当然比不上狗,但比普通人可是灵敏多了。 “这味道……好像在哪里闻到过……”沈固皱着眉思索。左健又用力闻了闻:“有点像荷叶的气味,干荷叶泡水好像就是这个香味,很清淡的。” 沈固被他一提醒,突然想了起来:“对了!三生泉,这是三生泉水!三生泉上生满了青色的莲花,就是这个味!” “三生泉?”钟乐岑一惊,“难道这个人抢走左家的道书,是为了打开阴间取三生泉水?而且看这样子,他应该已经取到三生泉水了。” 左健大奇:“三生泉水?三生泉水除了能让人想起前生的记忆之外,好像没有什么别的用处吧?这人费这么大力气弄到我家的书,就是为了三生泉水?” 沈固沉默着没说话。他心里已经有了一个模糊的想法,只是还没有什么确凿的证据。 裂缝终于修补完毕,左健抹了把汗:“这件事恐怕要报到天师协会去,让他们调一下附近的天师来协助除鬼。毕竟不知跑出了多少,就算不是恶鬼厉鬼,缠上人也麻烦。”他虽然天赋出众,但修补空间裂缝也很是吃力,一面说,一面觉得所有的精力都像是被耗光了,站都要站不住。沈固架着他往外走:“上车去打电话,我和乐岑把这里先搜一下。” 左健在车里打电话,沈固和钟乐岑在墓园里扫了一圈,黑气虽然有,但还没有成形的鬼魂。沈固看看钟乐岑:“这是不是说没有鬼跑出来?” 钟乐岑摇摇头:“未必。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跑出来的鬼已经溜掉了,那就难找了,只能到处去搜。”他们说着话,已经回到刚才空间裂缝出现的地方,沈固看着石碑上那个手印,忽然说:“乐岑,你觉得这个人会是谁?” 钟乐岑微怔一下:“这怎么猜?” “会不会,是左穆?” “左穆?” “他取三生泉水,是为了让我找回前世的记忆。” 钟乐岑突然不吭声了。沈固看着他:“你想到什么了?” 钟乐岑沉默着不回答,用力咬着嘴唇,半天才用力摇了摇头:“不!不可能,那样太可怕了!我们走吧,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搜索有没有漏网的鬼魂,如果真是左穆,他应该,会来找你的。” 漏网的鬼魂好比掉进米桶里的砂子,一时间是找不到的,倒是特事科安排的指导人按时到了滨海。 “指导人的车该到了。”沈固看看表,“可是到现在他还都没跟我们联系。” 钟乐岑看着出站口,人流正缓缓地从里面出来,但并没什么人看起来像是“指导人”:“就是这趟车,要是再没人给你打电话,咱们就回家!” 沈固笑笑。钟乐岑一说到特事科,火气就特别大。小黑子很识趣地说:“要不然我去打个电话问问?” “不准去!”钟乐岑赌气地瞪他一眼,“等着。” 小黑子咧咧嘴。沈固笑着摇摇头,正要说话,突然感觉到背后有动静。他猛一转身,就见一个女孩牵着一条金毛犬向他们走过来,一直走到他们面前,金毛犬坐了下来,女孩偏了偏头,轻声地说:“是沈固先生吗?” 沈固上下打量着她。很瘦,穿着一身黑衣服,就越发显得风一吹就要倒。某些地方,她有点像小溪,但比小溪安静得多,甚至安静到没有什么生气的感觉。冬天里她还戴着一副墨镜,压在那小小的鼻梁上似乎随时会掉下来。沈固谨慎地问:“请问你是——” 女孩对他点点头:“我是东方辰,滨海特事小组的指导人。” “指导人?”小黑子一声怪叫,“你是指导人?”这女孩看起来顶多也不会超过二十岁,不到二十岁的指导人吗? 他这一声怪叫,女孩似乎被他吓了一跳,猛地往后退了一步:“谁?”仓促之下,居然被绊了一下。 小黑子郁闷了。你说这么大一个人站在这儿,这姑娘眼睛管出气用的啊?当然这话他怎么也不能当面说出来,只能腹诽。再怎么说,她是个女孩子,又是指导人。虽然——看起来很不靠谱。 沈固听了这女孩的名字就知道她一定是东方家的,但东方家这么厉害,十七八岁的女孩都能来当指导人?他看一眼钟乐岑,却发现钟乐岑一脸的严肃,走上一步对东方辰点了点头:“东方小姐。” 东方辰把脸转向他:“你是钟家的乐岑先生吧?” “我是钟乐岑。没想到东方小姐会来,我们不要站在这里,先上车吧。黑子,把车开过来。东方小姐准备住在哪里?是否需要我们安排住处?” 东方辰摇摇头:“特事科跟如家酒店有长期签约,已经给我订好房间了,请几位送我过去就行。地方离警察局不远,也方便我们开展工作。” 小黑子把车开过来,钟乐岑打开车门,那条狗首先跳上了后座,小声汪汪了两声。东方辰慢慢上了车,轻轻摸了摸它的头。钟乐岑主动坐到她身边,沈固只好坐上了副驾。只听钟乐岑在后座慢声问:“东方小姐一路过来,还好吗?” 东方辰说话声音很轻很慢,显然并不是很喜欢说话的人:“还好,只是略有点潮湿。” 钟乐岑点了点头,不再说话。东方辰靠在靠背上,也不说话。前座沈固和小黑子更没有什么话说,于是一路上沉默。到了酒店,钟乐岑问清楚了房间号,就招呼沈固和小黑子离开:“东方小姐先休息吧,明天我们再过来。” 一出酒店,小黑子就抱怨:“钟哥,这小儿也太大样了吧?什么指导人啊,有这样的指导人吗?你看她像吗?我这么大一个人站在一边,她那眼睛干什么用的?至于我说句话就吓成那样?我是鬼啊还是老虎啊!” 钟乐岑笑笑:“你要是鬼,她就不会吓一跳了。” 小黑子疑惑:“什么意思?” “东方辰今年二十二,但是据说已经在特事科做指导人八年了。” “什么?”小黑子怪叫,“她那个模样有二十二?不是,重点是,她十四岁就能做指导人了?” 钟乐岑点点头:“她是东方家的异类。东方家以卜算见长,从祖先东方朔开始就是如此,只有她,卜算倒没怎么学,她的长处是阴视。” “阴视?”小黑子茫然,“什么意思?就是看鬼喽?不就是阴阳眼么?” “不。阴阳眼是既能视阳,也能视阴,而东方辰只有阴眼,也就是说,她看不见阳间的一切。” 小黑子挠头:“那是什么意思?” 钟乐岑叹口气:“意思就是,以普通人的角度来说,她是个瞎子。” “瞎子?”小黑子大吃一惊,“我怎么没看出来?我看她走路上车什么的,都很正常啊。” “难道你没发现,她牵的那条狗是经过训练的导盲犬吗?” “啊?噢——”小黑子摸着下巴思索起来,“可是就算有导盲犬,她的行动也太利索了。再说,导盲犬不认识我们吧,她怎么走到我们身后一开口就叫沈哥了?” “她看的是前世魂。” “啊?”小黑子更糊涂了,“前世魂?这是什么东西?怎么能看得见?” “我刚才说过了,她只能视阴,所以她只能看到鬼魂。再确切点说,她只能看见再世为人的人,不能看见第一世为人的人。” 小黑子听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沈固却明白了一点:“我记得你以前说,不是人人都能转世的,有些能转,有些死后也就散掉了。能转世的,自然曾经是鬼,所以她能看见。第一世做人的,没当过鬼,所以她看不见?” 钟乐岑点点头:“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小黑子不服气了:“那我是第一世当人?可街上那么多人,我也没见她被哪个吓着。” 钟乐岑笑了:“那你不是开口说话了吗?你与一切阴煞之气绝缘,在鬼魂眼中你跟路边那栏杆没啥两样,在东方辰眼里也是一样。你想,身边的栏杆突然开口说话,你会不会吓一跳?” 小黑子眨巴着眼,没话说了。上次张升夷说他在鬼魂眼中与木石无异,他还没啥感觉,就觉得挺有意思;现在东方辰对他毫无所常见,他才觉得别扭了,嘀嘀咕咕:“她这样子能当什么指导人啊?眼睛都不方便,能跟着咱们抓人么?” 钟乐岑笑笑:“人家不管抓人,只管找鬼。” 小黑子不服气:“找鬼?那沈哥也行啊!钟你戴上你那阳燧镜不是也能看见鬼嘛。” 钟乐岑摇头:“沈固能视鬼,但只能看到以魂体形式出现的鬼,而且普通人的视野有多远?在城市这种地方,到处都是建筑物,看个三五百米就差不多了吧?可是东方辰不受这些阻碍,她能看到方圆两千米内的鬼魂,任何建筑物对她来说都是不存在的。” 小黑子听得呆了,吐吐舌头:“好家伙,比瞄准镜还好使啊。” “所以你知道为什么派她来做指导人了吧?指导人不一定要能亲自动手灭鬼除妖,重要的是合适要指导的人。要论灭鬼,沈固不比任何人差,可是他以前没有接触过这些东西,就是对面碰上,也未必知道是鬼。你就更不用说了,谁也开不了你的天眼。所以东方辰来是最合适的,所有的鬼她都能看见,有了她就等于有了个鉴别器。” 沈固沉吟:“但是你刚才说她其实也能看见人。” “她能看见的只是前世魂。走过奈何桥的转世魂与鬼略有不同,她能区分出来。” 小黑子想了半天,感叹:“那么说在她看起来,这个世界上除了鬼就没别的了?” 钟乐岑沉默一下,点点头:“没错。在她而言,这就是个鬼的世界。” 小黑子张大了嘴巴,半天才说了一句:“这不是——也挺可怜的……” 106、身世半明 酒店离公安局不远, 沈固和小黑子直接去上班了,钟乐岑说去诊所, 但看着两人进了公安局大门,他却掉头又去了酒店。 东方辰坐在沙发里, 好像早就知道他会来。那条金毛导盲犬趴在她脚边,看见钟乐岑,对他摇了摇尾巴。东方辰把脸转向钟乐岑的方向,即使在房间里她也戴着墨镜,如果不知道她的眼睛不能看见阳间的东西,很难看出她是个瞎子。 “钟先生有什么事吗?” “东方小姐——”钟乐岑觉得自己的声音居然有点中气不足,“我想知道, 为什么是东方小姐过来?” “怎么?”东方辰微微偏了偏头, “钟先生觉得我不够资格?” “不。我只想知道,特事科让东方小姐过来,除了指导特事小组之外,还有什么任务?” “哦?那么钟先生觉得我还有什么别的任务吗?” “我们不要再兜圈子了。”钟乐岑直盯着她, “东方小姐, 在你眼里看来,沈固是什么样子?” 东方辰思索了一会,才慢慢地说:“我看不清。他身周有一层阴气,使我看不清他的魂体真相。唯一能确定的是——他并非转世魂。” 钟乐岑的脸色唰地变了:“你确定?” 东方辰淡淡一笑:“当然。走过奈何桥喝过孟婆汤的魂灵,我总还是分辨得出来的。这位沈警官,至少两世并非投胎而生,所以, 他是走舍无疑了!” “那么东方小姐准备把这个结论上报特事科?” “当然。这也是我的任务之一。” 钟乐岑握紧了拳:“但沈固他——他绝对不是走舍!” 东方辰扶了扶鼻梁上的墨镜:“钟先生,这是你的想法,但我有我的看法。如果你有不同的意见,可以向特事科提交上诉材料驳斥我的观点。” 钟乐岑几乎是狠狠地瞪着她,金毛导盲犬感觉到了他的敌意,站起来对着他低声吠叫。东方辰拍拍沙发扶手:“钟先生,我很累,如果没有别的事情,我要休息了。” 钟乐岑一言不发,站起来就走,导盲犬警惕地跟着他直到门口,喉咙里仍然威胁地低声咆哮。钟乐岑一肚子的气无处发泄,突然回头对它狠狠比了个中指:“再叫,再叫我让八云来吃了你!” 导盲犬被他突然爆发出来的恶意吓了一跳,缩回门里去了。钟乐岑发完了火,又觉得自己莫名其妙,全身的力气好像突然被抽空了,一步拖一步地走出酒店,站在马路边上发呆。 走舍。东方辰的眼睛是不会看错的,特事科也会采取她的结论,那他们会怎么对付沈固?而且,如果沈固是走舍,那么,他身体里的灵魂到底是谁?钟乐岑觉得乱糟糟有无数的念头在脑子里飞,飞得他头昏眼花。 已经三月份了,滨海的天气开始转暖,阳光很好,可是钟乐岑觉得身上发冷。他在马路边上也不知站了多久,才听到口袋里的电话在响,接起来,是沈固着急的声音:“你怎么不接电话?在哪里?” “哦,刚才没听到,怎么了?”钟乐岑抹一把脸,努力打起精神。 “刚才萧轻帆给我打了个电话,约我到他家里见。” 钟乐岑一惊,这下子彻底清醒了:“他约你干什么?我跟你一块去!” 沈固的声音带上点笑意:“是啊,我就是找你跟我一块去呀!你在哪里?我过去接你。” “……我,我在警察局门口。” “什么?这半天了你还没走?好了我马上出来。” 沈固跑出来,先对着钟乐岑上下看了一会:“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 “刚才有点头晕,在马路边上站了一会儿。” “不舒服怎么不说?要紧吗?” “不要紧,现在没事了。我们过去吧。萧轻帆有没有说找你什么事?” 沈固脸色严肃:“说了。他说,要还给我前生的记忆。” “这么说,取三生泉水的肯定是他无疑了。” “对。这也说明,他十有八九就是左穆。” 萧轻帆的房子在海青路一带的小别墅区,完全欧式的风格,院子里的草皮已经泛青,萧轻帆就站在大门口等着沈固,一看见钟乐岑,脸色微微变了:“为什么带他来?” 沈固淡淡地说:“我走到哪都会带着他。” 萧轻帆眼睛里怒火一闪,又强行压了下来:“算了,等你找回前世的记忆,就知道了。进来吧。” 他转身往屋里走,沈固注意到他左手小臂上缠了一圈绷带,活动也略有些别扭。偌大的房子里,再没有第四个人,就只有他们三个的脚步声在响,但茶几上却摆好了两杯刚冲泡的茶水,氤氲着微苦的清香。茶几正中,摆着一只透明的水晶小瓶,瓶里有大半瓶碧绿的水。显然,萧轻帆是准备跟沈固两个人促膝而谈,并没有准备钟乐岑的位置。沈固并不点破,直接在大一点的沙发上坐下,把钟乐岑揽在身边,留下对面的单人沙发给萧轻帆。萧轻帆眼里的怒气又盛了一点,眼睛不去看钟乐岑,直盯着沈固:“素琴,你当真什么都不记得了?可是你其实并没过奈何桥,难道就一点记忆都没有了?” 沈固怔了一下。他本以为萧轻帆——或者说左穆叫他来,是为了说明他是他的儿子,但左穆却一开腔就叫他素琴。前几次这个名字也曾从左穆嘴里溜出来,但他都以为是在叫他的母亲,没想到居然是在叫他。 左穆却把沈固的怔忡当成了若有所思,微微激动地向前探了探身子:“你,是不是想起什么来了?还记得吗?小时候我们一块爬那棵大桑树,你爱吃桑葚,可是每次都爬不到顶,有一次还差点摔下来,手臂上被树枝划破了,留了一条疤痕。我从军那日,你哭成那副样子,还送我一个香袋,我还带着呢,你看——”他珍惜地从衣服里拉出一条红绳,绳上串着个密封袋,袋里装了个绸缎香袋儿,年月太久,料子已近腐朽,花纹也根本看不出来了,左穆却像看什么宝贝似的摩挲着,“还有,那日在王家,你说将来若生了女儿就叫左玲,若生儿子就叫左康,这些,还能记得么?” 沈固被他说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你,恐怕弄错什么了吧?”这会儿他已经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劲了。至少,从前他和钟乐岑的猜测是错的,左穆似乎并没有那么大的道行,居然能算出素琴偷生在何处。 “怎么会弄错!”左穆激动起来,“你只是不记得了,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你没喝过孟婆汤仍然失去了记忆,不过,也许是在这世间生活得太久——当时我去南海捕捉青蚨,请了人想把你从王家弄出来,可是不知怎么,最后还是功败垂成……幸好我从家传的道术里找到一道收魂符,王家将你出殡那日我就在街上等着为你收魂,费了好大力气终于成了……我知道你不是暴亡,是王家那老东西——我已经在他家下了魇,他们全家都会被恶鬼缠身折磨而死,我为你报了仇了!” 钟乐岑和沈固面面相觑,心里都只有一个想法——这下子乌龙大了! 左穆见沈固还是一脸茫然根本没有记忆起来的意思,冲动地拿起茶几上的水晶瓶递到他面前:“这是三生泉水,你喝了它,立刻就能想起前世的事!” 沈固没有去接。三生泉水即使是装在水晶瓶里,又盖着盖子,仍然飘散出一种荷叶的清香,沈固不由自主地想到那泉水上生满的青色莲花,还有他跌进三生泉里看到的一切。他清清嗓子,终于说:“我其实去过三生泉。” 左穆的手在半空中停住了:“什么?你,你去过三生泉?” 钟乐岑轻轻叫了一声:“左穆。” 左穆猛然一惊。从头至尾,他都没有说出自己的名字,却被钟乐岑一口叫了出来:“你知道我是谁?” “我是沈墨白。” 左穆脸上的表情扭曲了几分钟才能恢复:“你是——沈先生?” “我是沈墨白。确切地说,我前生是沈墨白。” “你——”左穆看看沈固又看看钟乐岑,一个你字说了半天,还是不知道下面该说什么。钟乐岑试探着问:“抱歉,那时我还是没能帮上忙……你说,你为素琴收了魂?” “是。”左穆终于恢复了正常,“我知道你失败了,素琴必死无疑,就回了族中去翻查道书,终于找到一道收魂符。只是我练习时间太短,费了不少工夫才为素琴收了魂魄。” “那你这些年……” 左穆笑笑:“既然是沈先生,我也不必瞒你。这些年,我一直用养阴之法活着,就是为了寻找一个合适的身体,能让素琴再生。” 钟乐岑不由得回头看了沈固一眼:“你——挑中了沈固?” 左穆看着沈固的眼神温柔得惊人:“是。这孩子天生阴质,是极难得的。当年我为素琴收魂,因为时间仓促道术尚未熟习,难免对素琴的魂魄有所损伤,所以我轻易不敢让她重生。直到我在萧家弄到了那块阴玉,才敢将素琴的魂魄导入,并用阴玉护住……只是,不知怎么的,明明在腹中时医生说是个女胎,生出来,却是个男胎。” 沈固和钟乐岑同时想到,那准是b超技术不到,医生搞错了。不过这话这时候谁还顾得上说呢?钟乐岑震惊地看着左穆:“胎儿走舍?这,这是天师大忌,你怎么能,就这般把那个孩子生生替换掉了?那也是一条命啊!” 左穆眼色阴沉:“一条命?萧家本来就不想要这个孩子。若不是我说这孩子有用,说不定萧士奇就会让人把这孩子弄掉!他本就该死,我借他的身体一用,又有何妨?” 沈固沉声说:“那你用来养阴的那些人呢?还有萧轻帆,他的灵魂现在又在哪里?他们也是本就该死的?” 左穆冷笑一声:“芸芸者众,死几个也无妨。素琴,我都是为了你!” 钟乐岑摇头:“你为了一己私欲逆天行事,就不怕报应么?” 左穆咬牙冷笑,终于露出一点狰狞之色:“报应?我前世作了什么,素琴要被王家活活闷死?报应不过是天道欺善畏恶,如今我只消强过他人,什么报应,都是一屁!” 沈固和钟乐岑看着他有些扭曲的脸,不约而同地想:报应已经到了,只是你浑不自知而已。 左穆冷森森地看了钟乐岑一眼:“沈先生,我知道你今世和沈固关系不错,不过,素琴是我的人,无论她托生为男为女,我都不离不弃。看在你前世帮过我的份上,我不与你计较,只是今后,请你离素琴远些。” 沈固此时真是哭笑不得:“我刚才说过,我去过三生泉。” 左穆刚才心情太激动,其实根本没仔细听沈固说了什么,这时候听他又说一遍,那神智才有些清醒:“你去过三生泉?你看见了三生泉?” “不止。我跌进了三生泉水里。” 左穆激动得直站了起来:“你竟然进了三生泉?那,那你应该什么都记起来了才是!” “可惜,我什么都没记起来。我在三生泉里看见了你,但,我不记得你刚才说的所有的事。” 左穆怔了一会,慢慢地说:“也许我收魂时损伤了你的魂魄,所以你记不起来了?”他的声音放得很轻,与刚才的嚣张模样迥然不同,带着几分小心翼翼和将断未断的希望。 沈固摇了摇头:“有件事,只怕我要告诉你。你知道我母亲的名字吗?” 左穆想了一下:“沈书琴?跟你的名字有一个字相同,所以我记得。” “那你知道我母亲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吗?” 左穆摇头,忽然有些不祥的预感:“你不用说了,我不想知道!” 沈固仍旧慢慢地说:“我外婆没怀孕前,曾经梦见过一个怀孕的女人,醒过来不久就发现有了身孕。家里人很高兴,觉得这个女人是吉兆,所以给我母亲取的名字跟梦里的女人一样……” 左穆脸色渐渐发白,强辩道:“可是你母亲叫书琴……” “你难道不觉得,我外婆只是听错了?” 左穆愣愣地站了一会,觉得两腿发软,慢慢坐倒在沙发上:“你,你母亲才是素琴?那——”他忽然又站起来,“素琴她有了身孕,她是带胎偷生?那你就是她的孩子,你是我的——” “儿子”两个字被他自己咽回去了。左穆用无法形容的眼光看着沈固。这一个本应是他和素琴命中的孩子,可是——还在母亲肚子里的时候,就已经被他亲手调换了灵魂…… “哈——”左穆突然发出一声神经质的笑,笑得钟乐岑情不自禁打了个冷战,“我的儿子!素琴她给我生了个儿子!可是我——”他低头看看自己的双手,慢慢握成拳,“我对他走舍——哈哈,哈哈!” 钟乐岑往沈固身边贴了贴,手在衣兜里捏了一张符。左穆看起来已经有点不太正常了,脸上的肌肉扭曲,扯得五官都有点挪位,眼神更是直愣愣看得人发毛。 左穆的眼光渐渐调到他们两个身上,突然咬紧了牙:“收魂符,我收的魂又是哪个?” 这正是钟乐岑想知道的:“你在哪里收的魂?” 左穆的眼珠有些迟钝地转动:“在哪里?就在送殡的队伍走到罗靖家门口的时候!” 钟乐岑急促地追问:“是刚刚走到罗家门口,还是走过去之后?” “刚刚走到门口!” 钟乐岑的脸色一下子也变了。左穆阴冷地盯着他:“你知道?你知道我收的是谁的魂?”他的目光又转回到沈固身上,那眼神不知是温柔还是怨毒:“你到底是谁?” “我是沈固。”沈固冷静自若地坐着,“不管你说什么,我都是沈固,不是别人。” “沈固?你是沈固?”左穆喃喃自语了几遍,突然狂笑起来,“是啊,你是沈固,那我的素琴呢?我的儿子呢?他们在哪里?在哪里!”他恶狠狠地瞪着沈固,“难怪你是阴质,因为你根本就是素琴的鬼胎!这是我儿子的身体,你还给我!” 头顶上的水晶吊灯晃动起来,无数的小水晶柱相互碰撞,发出杂乱的声音。沈固警惕地站起来,带着钟乐岑往旁边斜跨了几步,站到宽敞些的地方。这个动作引起了左穆的注意,他凶狠的目光又转到钟乐岑脸上:“你有天生的法力,为什么却不能帮我救出素琴?若是你当时作法成功,我也不会亲手杀了自己的儿子!” 水晶吊灯晃动得更厉害,连四面的玻璃都咯咯地响起来,茶几更是颤动着往一边移。钟乐岑低声说:“他的道术灵力都精进了,果然这些年没有白费,我们赶紧出去。” “出去?”左穆死死地盯着他们,像蛇盯住青蛙,“到哪里去?把我儿子的身体还给我!” 水晶吊灯的链子突然断裂,整个硕大的灯头砸下来,沈固拉着钟乐岑往旁边一跳,水晶灯砸在地板上,碎片飞溅。左穆右手一扬,一道火光一闪,大厅里忽然阴风惨惨,沈固觉得身前身后忽然多了十几条黑影,不断拉长缩短的身体像是筑起了一道墙,拦在他们周围。钟乐岑轻轻啊了一声:“御鬼术!他学到的东西太多了。” 左穆狂笑:“太多了?不,我只恨当年会的太少了!”笑声中那十几条黑影突然拉长,向着沈固和钟乐岑扑上来。沈固手掌中的金铁之英突然跃出,带起一溜风声,将迎面的两个黑影断成两截。被切断的黑影虽然没有散去,但似乎也很痛苦,扭动着想把身体再连接起来。钟乐岑默不作声地一张符扔过去,恰好从断开的地方嵌进去,顿时燃起一道火光,两个鬼影像纸一样烧起来,化成了灰。旁边的鬼影被吓住了,一时不敢往上冲。 左穆却毫不在意地冷笑了一声:“沈墨白,今世你就这点法力吗?”他从衣袋里随便一摸,再扬起手来,五指间金光闪烁,钟乐岑脱口而出:“五雷金光咒!沈固,快出去!”五雷金光咒是至阳至正之力,这一道符下来,他是转世为人还不怎么要紧,沈固是走舍的阴魂,可绝对抵挡不住! 沈固当然不可能把他扔下先走。再说有十几条鬼影挡着门呢。钟乐岑眼看那雷就要劈下来,突然大喊:“左穆,你就算要回了沈固的身体,你儿子和素琴的灵魂呢?你知道怎么找回来吗?” 左穆一愣,手指间的金光黯淡了些。钟乐岑一鼓作气地喊:“如果劈散了沈固的灵魂,他的身体能保持几天?你找不回素琴和你儿子的灵魂,到时候身体不能用了可别后悔!”他一边喊,一边掏出一个纸包对着门口扔过去,轰一声,门口的鬼影被一道雷轰掉了七八个,门外的阳光顿时照进来,沈固抓紧时间,拉着钟乐岑就冲了出去。左穆似乎被钟乐岑的话问住了,并没有再做什么,就让他们跑出了别墅。 107、又见睚眦 “萧轻帆确实失踪了?” “嗯。萧家没人知道他去哪里了, 本来他去哪里萧家人都不会过问,但前天萧氏开了董事会, 好像是生意滑坡需要做个什么表决,结果萧轻帆没出席。他也有百分之十五的股份, 他不出席决议就没法做,这时候萧家人才发现他失踪了。手机已经停机,任何人都不知道他去哪儿了,萧家已经准备报警了。”小黑子把自己知道的情况说完,眼巴巴地看着沈固,“沈哥,到底出什么事了?你那天是不是跟萧轻帆见面了?到底怎么回事?” 沈固摇了摇头, 没说话。其实萧轻帆——或者说左穆失踪的消息他比小黑子知道得还早。那天冲出别墅, 他立刻就给左健打了电话。因为他已经能确定,抢走左健家道书的就是左穆,他需要空间裂缝来取到三生泉水。可是等左健赶过来,别墅已经人去楼空。他猜, 左穆一定是想办法去找素琴的灵魂了。 小黑子没等到答案, 有点失望。沈固拍拍他:“别管这事了,咱们现在还是得先确定那天空间裂缝里究竟有没有跑出什么恶鬼来。你还得去接东方辰,到处去巡视一下。” 小黑子嘟囔着:“这活儿为什么总派给我啊?那个东方辰一天说不了三句话,死气沉沉的,我要是一说话吧她就摆出吓一跳的模样,好像真是石头开花了似的,弄得我尴尬死了!沈哥, 不然让柳五去吧?” “柳五不是有事么?这两天局里法医少,他忙啊!得,要不然我和你一块去接她可以了吧?” “那好!”小黑子高兴了一点,跑去开车。车开到酒店门口,小黑子咦了一声:“沈哥,那个是钟哥吗?” 沈固抬眼看去,可不是钟乐岑站在马路对面,心事重重地盯着酒店看。小黑子按了按喇叭,把头伸出去:“钟哥——” 小黑子很识相,主动跑去接东方辰,把空间让给了沈固和钟乐岑。沈固眼睛看着酒店大门,轻声说:“来找东方辰?” 钟乐岑抿着嘴唇没说话。沈固叹口气:“怕东方辰把我是走舍的事报上去?他们派东方辰来,本来就是有这个任务的吧?你也是早知道的吧?” 钟乐岑轻轻点了点头,仍然没说话。沈固笑笑:“那,我究竟是谁,你也有数了吧?”从左穆那里出来之后,钟乐岑总是这么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沈固还一直没跟他谈过。本来钟乐岑不想说的事,他也不想逼着,可是过了好几天了,钟乐岑还没有缓过来的意思,那他也只好开口了,免得这家伙总爱钻牛角尖。 钟乐岑犹豫了一下:“你是罗靖。” “骗人的吧?”沈固伸手揉揉他的头发,“当时你问过左穆,是什么时候收的魂,左穆说是送殡的队伍刚到罗家门口的时候。可是我们在里面听见吹打声到门口的时候,罗靖明明还没死。” 钟乐岑左右乱看,沈固把他的脑袋转回来对着自己:“我是那个鬼子吧?” 钟乐岑可怜巴巴地看着他:“别说了。” “不说不行。”沈固双手捧着他的脸,“鬼子是你从鬼门关里召回来的对吗?我记得你从前说过,能在鬼门关里停留的不是厉鬼就是恶鬼,所以你担心的其实是这个对吗?你怕特事科知道了我是恶鬼,会直接灭了我对吗?要不然我既不是自己有意走舍,又没害过人,你整天这么紧张什么?” 钟乐岑瞪着他从容的脸,半天撅了撅嘴:“谁说的,我是怕你是恶鬼,万一哪天吃了我……” 沈固哈哈大笑,毫不客气地用手□□他的脸:“你怕这个?”他凑近钟乐岑的耳朵小声说,“你好像早就被我吃过了吧?” 钟乐岑的耳朵一下子红透了,狠狠把自己的脸拯救出来:“你还乐呢!东方辰真会报上去的!到时候怎么办?” “特事科会怎么处理?直接就派人来灭我?” “那不可能。”钟乐岑肯定地说,“现在因为那块阴玉的缘故,东方辰并没有看出来你是两世召魂,如果我们说你就是罗靖,那么你的走舍完全是因为左穆的违规操作,这个错是左穆的,不是你的。特事科不能不顾事实只对你下手。” “那你还怕什么?” “我怕有一天他们会知道……” 沈固耸耸肩:“他们怎么会知道?” 钟乐岑仍然忧心忡忡:“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他抓住沈固的手,“反正我们就说你是罗靖,一定要这么说啊!” 沈固笑笑:“好。不过说起来,你当时怎么会想到召个鬼?” 钟乐岑闷闷不乐地把自己缩成一小团:“当时以为我把罗靖的孩子搞丢了,就想着还他一个。那时候我还一知半解,根本不知道鬼门关里只能召回恶鬼来……” “对了,”沈固突发奇想,“如果我是恶鬼,那会是什么样的恶鬼?” 钟乐岑很无语地看着他:“你还想知道这个?” 沈固故意呲牙咧嘴,露出一副凶相:“万一我哪天夜里恢复本性吃了你呢?” 钟乐岑不屑一顾:“切!就你?我还是天生凶煞之命呢,说不定你没吃了我,我已经把你克——”最后一个字被他咽了回去。 沈固眼看那张小脸又沮丧起来,叹口气凑过去亲一下:“愁什么啊?你看,我是个恶鬼我都没愁成你这样。” 钟乐岑搂着他的脖子:“我有点害怕。我们到底应不应该在一块?” 沈固脸色一沉:“胡说什么?” 钟乐岑撅着嘴:“你怎么都不发愁的?” 沈固再叹气:“我该发什么愁?为我的前生是个恶鬼发愁?你不是都说了,前生造孽,今生果报,那我接着这报应就是了。发不发愁,日子不是都得过?前生的事我记都记不得了,还要天天去想?把这辈子过好就是了。” 钟乐岑吊在他脖子上,若有所思:“你说的话,其实有点禅意。佛祖说过,人生只在呼吸间,意思是把握好眼前,那么前生后世,其实都是空……” 沈固好笑:“你不是说你与佛无缘么?” 钟乐岑吊着他不放:“可是我前生明明熟读佛经的。” “嗯,那肯定就是因为你把菩提珠给了罗靖的缘故。要这么说,那个罗靖转世之后肯定与佛有缘了。” 钟乐岑戳他胸口:“要记得你现在是罗靖呀!” 沈固抓住他的手:“记得了。不过,”他摸摸胸口,“原来这个胎记就是罗靖那一剑戳穿的,难怪那个时候我觉得疼。” 钟乐岑伸手进他衣服里摸摸,有些心疼:“对不起,都怪我。” “怪你什么?” 钟乐岑有点茫然:“很多事情……” 沈固好气又好笑:“我说你脑袋里都在想些什么?什么叫都怪你?你好端端地在钟山脚下住着,是罗靖非把你带出来的吧?罗靖那个孩子,是那个碧烟自己非要跟着你弄掉的吧?那个鬼胎——咳,是罗靖的老婆非要装怀孕的吧?要不然她就会有个孩子,怎么会闹到怀了鬼胎?” 钟乐岑仍然有些怅然:“可是我那个时候也不懂事,如果我能明白,也许后来就不会有那么多悲剧……” 沈固哼了一声:“那要怪你那师傅,不好好教育你懂得人情世故,非把你拘在山里,这怎么能行?” 钟乐岑辩解:“师傅也是为我好。” “好好好,我知道他是为你好。”沈固息事宁人地亲亲他,“不过他不懂怎么教育人,这你不能否认吧?得,东方辰出来了,我们得去巡城,你呢?送你回诊所?” “不。”钟乐岑跟没骨头似的懒在靠背上,“我跟你们一块,今天诊所没什么事。” 沈固俯身过来给他系上安全带:“那就一块儿。” 东方辰牵着导盲犬过来,导盲犬理所应当地跟着她跳上后座,只给小黑子留下半个屁股的位置。小黑子磨着牙挤上去坐下,用手比出枪的模样对导盲犬比划了一下,结果只得到对方把屁股扭过来对着的待遇。 警车在路上慢慢地开,东方辰靠在后座上,倒像是睡着了。小黑子小心翼翼地伸过头去看她,钟乐岑在后视镜里看见,对他摇摇手示意不要打扰东方辰。小黑子正心想她应该是看不见自己才对,东方辰已经淡淡地说:“不要挡着我。” 小黑子吓了一跳:“你不是看不见我么?” 东方辰微微仰了仰头:“但是一块石头放到眼前我还是看得见的。” 小黑子噎住了,蔫蔫坐回去。沈固看得好笑,正想说话,手机忽然响了,柳五的声音匆忙地响起来:“组长你在哪儿?” “巡查。怎么了?”柳五今天出现场,因为那边发现了一具尸体。 “你过来看看,有点不对。” 尸体是被抛弃在河岸边上的采沙坑里,因为来这里采沙的基本上都是非法偷采,即使有人看见了尸体也不会主动报警,所以最后发现的时候已经有些腐烂了,幸好天气冷,还不是太厉害。柳五脸色凝重地蹲在那里,沈固和钟乐岑下了车,一起走过去:“怎么了?” 柳五揭开尸体上的白布,指给他们看:“看这背上的伤口——” 死者的后背几乎找不出原来的模样了,整个背部似乎被什么东西掀翻了一样,加上皮肉腐烂,简直没法看了。钟乐岑紧皱起眉:“这怎么像被砍了好几刀似的……” 柳五伸出手:“五刀。从上而下,其中有一下把脊椎骨砸断了。不过,好像又不像刀,应该是一种下尖上宽的东西,而且似乎是同时砍上的,还往下拉了一段,整个后背的皮都被翻下来了。”他举起手,在想象中比划着,“这个人应该是在逃跑,然后有人追上来,在他后背上砍了五刀。不过这五刀基本上是平行砍的,在追逃过程中还要砍得这么艺术,不容易啊。” 沈固看着他比划的手,脑海里突然有什么闪了一下:“但是你觉得不像刀伤,是吗?” “确实不像刀,要是让我说,倒好像大号的锥子插进去往下划,就是那种后面粗前面尖的东西——” 沈固弯下腰去细看死者的伤口,然后用力吸了口气:“有没有闻到一种香味?” “香味?”柳五无语了。这都死了好几天,臭味能熏死个人,您这还能闻出香味来呀? 沈固抬头看着钟乐岑,肯定地说:“有香味,虽然很淡了。就像上次在萧一帆身上的那种香味。柳五,是不是觉得这伤口像鹰爪抓的?” 柳五诧异:“哪里有这么大的鹰爪?不过——可别说,要是把金雕的爪子放大个十来倍,抓下来可能就是这种效果。” 钟乐岑听沈固那么一说,已经明白了:“你是说睚眦吗?” “当时我们不是始终没有找到拿走青龙玉的人?” “本来我怀疑是栗田口一郎用大鹏明王咒拘走了睚眦,可是他到死都没再把睚眦放出来,所以我也没敢肯定。” “为什么怀疑栗田口?” “你记得在1号梯外面我们看见一块黑色的皮毛吗?” “你说那是犬鬼的皮毛?”沈固立刻想了起来,“对,那个下水道口的血迹黑子还帮我测试过,是狗血。” “那我们可以回去问问八云。难道是栗田口死了,睚眦就逃了?可是这么久,为什么它以前没什么动静?” 沈固眼睛微微一眯:“你记得王晶晶尸体上那一小张纸吗?你说过那是什么五芒星。” “晴明桔梗!” “会不会,是土御门家族里的人拘走了睚眦?” “那为什么睚眦现在又出现了?” “也许是逃出来了。怎么样能找到它?” 钟乐岑沉吟了一下:“应该把八云带来看看现场。” 犬鬼很快被接了过来,只凑到尸体前嗅了一下,后背上的毛就全部炸了起来,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咆哮声,绕着尸体不住地打转。钟乐岑问它:“是睚眦吗?” 犬鬼点点头,朝他腿边靠过去。沈固诧异:“吓成这样?” 犬鬼低低咆哮,畏惧中带着仇恨。钟乐岑忽然明白,弯下腰问:“还有土御门家的人?” 犬鬼又往他腿边靠得近了些,轻轻摇摇尾巴。钟乐岑轻轻摸摸它的后背,把炸起的毛平抚下来:“别怕,有我们呢。” 沈固眉头一皱:“是土御门家族的人?是他们把睚眦放出来的?” 钟乐岑环视四周:“这地方一般白天没什么人来吧?” 柳五回答:“来的大都是偷沙的,白天谁来呀!” “也许,他们是想在这里训练睚眦。” “训练?” “他们拘走睚眦,估计是想把它训练成式神。” 沈固眉一挑:“式神?好大的口气呢!” 钟乐岑蹲下身抱着犬鬼轻轻安抚着,若有所思:“大鹏明王咒,土御门家族的实力不可小觑。估计他们对十握剑是绝对不会放弃的,拘走睚眦,只算是来中国的一样意外收获吧。” 沈固冷冷地说:“不管他们是谁,在中国的地界上杀中国人,就别想逃脱!八云,能找到他们吗?” 犬鬼呜呜了几声。钟乐岑摇摇头:“从气味上是没法追踪的,已经很久了,而且前两天还下过雨。” “那就寻找目击者,从周围排查。黑子把东方小姐送回去,再查死者的身份,乐岑跟我去附近排查。” 河岸附近没什么人居住,但是再远些靠近海的地方却有个度假村,白天的时候有住在度假村里的人偶然会逛到这里来,尸体就是他们发现的。虽然现在没有夏天热闹,但入住的人也还不算太少。沈固和钟乐岑问到第四家的时候,老板娘表示店里确实住过两个日本客人,不过两天前就已经走了。 “那两个人长什么样子,麻烦你回忆一下,有什么特点?” 老板娘为难地想了又想:“也没什么特点。日本人还不都长那样儿?个不高,进去出来的鞠躬……有一个二十来岁,另一个年纪大些,有四十了吧?登记的名字在这儿——土御门一雄,土御门次郎。哦对了,我闺女说他们行李上有个什么五角星的贴画儿,说不定是阴阳什么——就是风水先生那一类的。” 钟乐岑哭笑不得:“是说阴阳师和五芒星么?” “对对!我闺女说是看过一本什么小说,里边就说这个。警察同志你也看过?” 沈固打断她:“您还是再想想这两个人的相貌特点,他们可能涉嫌杀人。” 老板娘一惊,不敢再话痨,抓耳挠腮地想了一会,一拍柜台:“对了对了,那个叫次郎的小年轻,脖子旁边,就是这里,有一块胎记。平常衣领子挡着,那天他们下来吃饭,我过去送汤,站他旁边看见的。紫红的一大块,估计夏天也得穿高领的。” 虽然这块胎记基本上外人没法看见,但有线索总比没线索好。沈固正想是否让局里过来个人做一下合成人像,忽然看见有个人从院子里走了过去。那个人他看着有点眼熟,想了几秒钟突然记起来——是曾经在“海的女儿”里见过,就是那个声称来看旗袍最后却把于玲和于曼请出去吃饭的男人。 109、鲛人之子 “鲛人?”东方辰蹙着眉摇了摇头, “这种精怪是没有灵魂的,我看不见, 所以除了书籍里记载的,也不知道什么。” “没有灵魂?”小黑子忍不住插嘴, “难道就像童话里说的那样,死后就会化成海中的泡沫?” 东方辰来了滨海这些天,总算适应了这条栏杆开口说话的情况,虽然还是免不了被吓一跳,但已经能很好地掩饰:“童话虽然是童话,却也说中了一部分事实。鲛人的足迹听说是遍及四大洋,所以安徒生也许见过。” 沈固有些失望。钟乐岑却皱起了眉:“没有灵魂?既然没有灵魂, 于玲要那个男人的灵魂做什么?” 东方辰淡淡地说:“死于水中的鬼魂可能滞留于水不上岸来。” 钟乐岑摇头:“不。是鬼魂自然离体还是被人收走, 这我还能分得出来。” 东方辰把头转向钟乐岑。虽然她戴着墨镜,但钟乐岑还是感觉到了她审视的目光:“怎么了?我有什么问题吗?” 东方辰沉默了一会,慢慢地说:“在我来之前,爷爷告诉我, 你是个没有灵力的人。” 沈固立刻警惕起来:“那又怎么样?” “可是我见到你的时候, 你却并不是毫无灵力。” 钟乐岑镇定地笑了笑:“这有什么奇怪。所谓没有灵力,是因为我们钟家的子弟天生都有灵力,天赋浅薄,就算是没有灵力了,并不是说我确实就跟普通人一样毫无灵力。第二,我身上有钟家的东西,比如说阳燧镜。我没灵力, 东西也有灵力,你看见有什么稀奇。” 东方辰微微摇摇头,若有所思:“不。你的灵力,很奇怪,我从来没有见过。” 沈固和钟乐岑对看一眼,都没说话。屋子里有片刻陷入沉寂,小黑子的手机忽然响起来,打破了沉默。 “哦,好,我知道了,谢谢啦,下次请你喝酒。”小黑子挂了电话,转向沈固,“沈哥,河岸上那个死者的身份出来了,是外地人,叫路谨,一个星期前到的滨海,说是来旅游的,住在青年旅馆。” “路谨?”东方辰偏了偏头,“不会是那个路谨吧?” “哪个路谨?” “天师协会下属的游猎者。” “什么叫游猎者?” 钟乐岑解释:“就是类似于赏金猎人的自由职业天师,哪里有任务他们就去接,没有任务的时候随便在哪里都可以。” “路谨的年龄、相貌、身高?” 东方辰轻轻笑了一声:“这些我怎么会知道。不过我知道他的前世魂是个游方郎中。” “我去查。”钟乐岑熟练地上网输入一个地址,片刻后路谨的资料跳了出来,沈固呼了口气:“就是他。”死者正是路谨。 “路谨的能力在游猎者里算是比较不错的。”东方辰回忆着,“睚眦……上古龙之子,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上古灵力。” “黑子,合成画像出来了没有?” “已经出来了。不过……那两个小日本实在没什么特点,扔进人堆肯定挑不出来,就算看了画像也未必记得住啊。” 沈固略有些烦躁地轻轻敲了敲桌子。土御门家这两个人毫无线索,于玲又潜进了大海,两件案子一下好像都没了头绪。 “还有被于玲淹死的那个男人叫王涛,是一家丝绸出口企业的销售经理,有个未婚妻叫周碧,住在鞍山路,两人已经订在五一结婚。但是从王涛的手机通话纪录来看,二月份开始他就频繁跟于玲那个号码联络,有不少短信。” “这样,黑子你马上去青年旅社,把路谨的行李拿过来,当着东方小姐的面检查一下,看能不能找到线索。乐岑你跟我去周碧家。” 周碧是一所会计师事务所的得力干将,头发削得短短的,戴着银丝眼镜,一副精明干练女强人的形象,脸上的线条也免不了锋利僵硬些。她对王涛和于玲的联系完全不知情,甚至当沈固问她是否知道王涛的行踪时,她也只是耸了耸肩:“他有他的工作,我一般不干涉,也不过问。” 沈固无语地看了看她,心想感情这么淡漠居然也结婚:“我们有个不太好的消息通知你,王涛先生死了。” 周碧愣了一下:“死了?” “是的。他被发现淹死在沙子口海边。” 周碧眉头一皱:“他跟我说这几天要出差,怎么会死在沙子口?”这个时候,她表现出来的居然不是悲伤,而是有些被欺骗的恼怒。 “目前情况还不清楚,所以我们来找你,希望能配合一下我们的调查。” 周碧仿佛到这时候才意识到王涛是死了,再也回不来看不见了,脸上慢慢浮现出一点悲哀:“让我配合什么呢?我的工作挺忙的,他也是,一般我们周末会约好见面,平常时间都是各忙各的。” 沈固略一踌躇,决定还是开门见山,毕竟看周碧和王涛这样子,估计也没有什么深厚感情:“你知道他和一个叫于玲的女人经常联系吗?” “于玲?”周碧想了一下,“哦,那个做婚纱的?” “你知道吗?”沈固看她的样子并不像有意外。 “怎么?难道是于玲杀了他?” “不。我们只是在他的手机费用清单里发现他和这个女人联系密切。这么说,你知道这事?” “知道。”周碧微微冷笑了一下,“于玲长得漂亮,男人嘛,哪有猫不吃腥的?不过于玲是个外地人,除了那个小店什么也没有,王涛也不会跟她结婚。而且我们现在还没摆酒领证,我也就睁一眼闭一眼,如果结婚之后他敢再这样,那我就不客气了。” 钟乐岑忽然说:“这么说,王涛先生确实对于玲有追求的意思了?” 周碧无所谓地说:“估计肯定是有吧?请吃饭,发暧昧短信,送花,少不了就是这些。王涛是跑生意的人,这些手段还是会的。” 沈固和钟乐岑面面相觑,都有些无语。这可算怎么回事呢?要结婚的人了,就是这样的? “那么您是默认这样的事吗?” 周碧耸耸肩:“现在的男人还不都是这样?今年情人节他给我发短信,同样的短信他也发给于玲了,还当我不知道。其实我早翻过他手机了。” 钟乐岑心里一动:“那条短信是什么内容,您还保存着吗?” “早删了。也就还记得一句什么‘你我的灵魂交融’还是什么的,也不知道他是从哪本诗集上抄下来的。如果你们是要问他和于玲的事,我知道的就这些了。” 从周碧家走出来,钟乐岑忍不住说:“这样他们还结什么婚啊!” “那谁知道呢。现在这些人……” “我发现两个死者之间可能有一点联系。” “两个死者?你说王涛和路谨?” “不是。我说王涛和邱峰。” “不都是被于玲杀的么?” “不光是这个。我说的联系是——他们都向于玲提到过灵魂。” 沈固立刻想起来:“没错。萧楠说邱峰曾经写过情书,说什么‘把灵魂献给你’;现在王涛发的短信里又说什么灵魂交融……你的意思是说,于玲确实是在收集他们的灵魂?” “按近月薛明她们的说法,于悦怀孕应该是去年夏天。” 沈固回想了一下:“对。” “但是鲛人的孕期是六个月,我们看见她的时候她早该生完了。” “唔?”沈固拧起眉,“这说明什么?说明孩子不是周志的?” “不。我是想说,也许六个月的孕期指的是鲛人与鲛人结合的胎儿,而人的胎儿孕育期是九个月或者更长一点。” “人与鲛人的孩子……所以孕期会长?” “不光是这个,主要是从来没听说过人和鲛人也能结合生子,所以……” “有什么问题吗?鲛人,好歹也沾个人字吧?不能有孩子吗?” “不是啊!”钟乐岑头疼地揉揉眉心,“你想过没有?人是有灵魂的,而鲛人没有灵魂,那生出来的孩子会是什么样的?” 沈固立刻就想到了:“那么于玲杀人是为了于悦的孩子?” “我有一个想法。” 沈固轻轻回手给了他一个爆栗:“有想法就赶紧说啊!” 钟乐岑摸着被打的地方白他一眼:“我想,安徒生的童话里说,小人鱼的姐姐们让她用一把刀杀死王子,说让血流到她的腿上,就可以使她的双腿恢复成为鱼尾回到大海。” 沈固打小没看过童话,勉强知道《海的女儿》大体是个什么意思,细节问题却一点也不了解:“嗯,这里头有什么不对?” “你看于玲的腿需要人血才能再变回鱼尾么?” “当然不需要。” “那么小人鱼为什么要杀死王子才能回到大海呢?” 沈固没话可说。这是童话吧?不过他马上想起钟乐岑曾经从一个只有一句话的神话故事里找到杀死混沌的方法,马上也开始思考:“可能她要的不是血,而是王子的灵魂。但是人鱼没有灵魂,她要灵魂是为了——孩子?” “如果小人鱼怀了王子的孩子呢?” 沈固明白他的意思了:“就像于悦怀了周志的孩子一样?是孩子需要灵魂吗?” “我说过的,鲛人还保持着一些动物的习性。上次我说动物不会有雌雄之间的相互伤害,但我忘记了,蜘蛛、螳螂这些昆虫,保持着雌性吃掉雄性的繁殖习惯。” 沈固被吓了一跳:“你的意思是鲛人的繁殖也要牺牲雄性?不对吧,我记得童话里说小人鱼好像有父亲的。” “也许鲛人之间的繁殖不需要,而且鲛人本来也不需要灵魂。但是人类需要,如果没有灵魂,人类只是一具躯壳。” “哦——所以于玲选择邱峰和王涛下手,因为他们向她献过殷勤,在她眼里看来,他们就算她的雄性?” “不。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我刚才说,他们都曾对于玲提到过灵魂。” “哦!”这下沈固彻底明白了,“因为他们都说过愿意把灵魂给于玲之类的话,所以于玲选择了收集他们的灵魂?” “对的。在自然界里,没有雄兽会虚假地对雌兽献殷勤,所以于玲不会认为邱峰和王涛都只是虚情假意,她会认为他们说的就是真心话。” “或者不如说,他们是咎由自取。”沈固补充,“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说出口的话就要负责。” “是啊。其实人鱼的歌声也是如此,愿者上钩吧。” 沈固敲了敲方向盘:“虽然是愿者上钩,但杀人也是罪。” “它们是鲛人,没有人类的法律观念。” “但是也不能这样任由于玲杀人。” 钟乐岑叹了口气:“我想回去查查资料。问题是现在不知道于悦的孩子究竟出了什么事会需要人的灵魂。如果能知道,能解决,我想于玲也就不会再杀人了。” “那个天师协会能跟鲛人联系上吗?” “鲛人与人类没有建立什么联系。海族都是这样的,它们不喜欢陆地,更不喜欢跟外族有太大关系。能见到海族一般来说只有一个机会,就是海市。” “海市?海市蜃楼?” “海市和蜃楼其实是两个概念。海市是海族开设的集市,只有在海市上,它们才愿意与外族通过交易来建立一点联系。而蜃楼指的是蜃制造出来的幻象,并非实际存在的。只是很少有人能知道进入海市的方法,他们往往有幸看见却无缘参与,久而久之就会认为海市也是一种幻象,才会与蜃楼混为一谈。” 沈固有点好奇:“怎么才能进入海市?” “哦,那需要海族人给的信物。信物上会沾染着海族的气息,只有这样才能被海市所接受,否则就只有可望而不可即了。” 两人这边说着话,沈固的手机又响了,是小黑子:“沈哥,你们在哪?什么时候回来?我们在路谨的东西里找到一点线索,你回来看看?” 路谨是游猎者。游猎者一般是天赋并不太高不被天师协会所看重的,所以他们从天师协会一般接不到太多任务,必须自己谋生。一般的游猎者都有自己的工作,天师可能只是副职,但路谨是职业游猎者,这是他的主要工作。因为所有天师的行为都要按时向天师协会报备,所以在他的手提电脑里存储着他接的所有工作的内容。小黑子查到了最新的一条,是因为某个公司要在某地建一个度假村,建起来之后却屡出事故,请他去清理一下。路谨去了之后发现那里竟盘踞了一只九头鸟。他灭掉了九头鸟,并且一路追查九头鸟的来历,就这样追到了滨海。记录里提到了金玉大厦当年的变故,并且提到—— “白虎玉?”钟乐岑瞪大了眼睛,“白虎玉怎么会在玉器市场上出现?” “是这么说的。”小黑子指点着电脑屏幕上的字,“路谨在文化街上看见这东西被人买走了,他其实没看出来是穷奇,但觉得这玉上有不祥之气,所以注意上了。就写到这儿。话说他既然是注意白虎玉,为什么最后会死在睚眦手里?” 钟乐岑想的是另一回事:“白虎玉不是在那个韩国人金光洙手里吗?我明明告诉过他一定要好好镇着,他怎么能拿出来卖?” 沈固想的还跟他不同:“买走那块玉的是什么人?想死了是吗?黑子,你马上去查,那块玉到底卖给谁了?” 钟乐岑也跳起来:“我去问问金光洙,他怎么回事啊!” “不用问了。”小黑子挠挠头,“我已经查过了,金光洙生意差了,这次金融风暴对他影响很大,他已经回国了,估计把在中国的东西都处理了。那块玉他当时花了挺多钱买来的,估计是舍不得把这钱废了就又卖了。” “那就去文化街,赶紧把玉的下落打听出来。这个我和乐岑去吧,黑子你再好好搜搜,看有没有睚眦那块青龙玉的线索。” 110、第三个人 文化街上鱼龙混杂, 沈固和钟乐岑找到那家店,老板却瞪着眼说瞎话, 说根本就没卖过这么块玉。沈固怀疑那玉就不是合法渠道进到他手里的,所以才这么遮掩。直到沈固失去了耐心, 把警官证拍在他桌上问他是不是想进局子呆两天,他才吞吞吐吐地说这块玉可能是卖给他的人偷来的,前两天卖给了一个富商,说是去送礼的,但那富商姓甚名谁,他就不知道了。 “警官,我真不知道。干我们这一行的, 多看, 少问,不该知道的就别知道。能出大钱的都不好惹,我们拿钱就行了,还打听那么多干什么, 不是跟自己过不去嘛!” 钟乐岑一直站在一边, 这时候才开口:“老板,那块玉送来的时候,有没有装一个座子?” “有。”老板一看他们不追究玉的来路,马上知无不言,“有一个木座子。那可是有年头的桃木了,我看搭得挺合适,就没动, 直接卖出去了。” 走出玉器店,钟乐岑稍微松口气:“只要那座子还在,穷奇就不敢出来,时间还有,我们慢慢再查。” 沈固回头看一眼店门:“偷来的东西都敢收,我刚才真想直接把他拘了。” 钟乐岑叹口气:“古玩玉器行里这样的事情太多了,这块玉本来是有主的,那些没主的东西呢?比如说,从坟墓里挖出来的?那其实也是偷,只不过是偷死人的。如今有年头的古玉只有人买,少有人卖,你只要看见市场上有,十之八九就是偷挖出来的,除非真是国家级文物,否则也是睁一眼闭一眼罢了。” 两人说着话,从文化街走出来。钟乐岑伸个懒腰:“我得去诊所看看,两天没过去了,幸亏这几天没什么事。” 沈固看看表已经下午两点多钟了,于是方向盘一转:“我送你过去。” 诊所里这时候没客人,小来正在擦地板,看见他们赶紧先拿绣了静符的帘子挂上:“乐岑哥,沈大哥。” “今天有事吗?”钟乐岑跑过去挨个抚摸一下寄养在这里的猫猫狗狗们。 “没什么事。有几个客人打电话来说狗狗消化不良,我说让他们先观察一下,如果明天还不好就上门去看。今天只有一个客人带着狗过来,说狗在家里焦躁不安直打哆嗦,怕是生病了。但我检查了一下,什么毛病也没有,而且在咱们这里也不焦躁,很正常的样子。那个客户非不听,说我没本事,一定让我开药。我就给开了点消食片,然后跟她说如果狗回家还这样子,就打电话来,你给它看。” “一切正常?体温什么的都没问题?” “没问题。”小来很肯定,“而且她说狗在家里会突然焦躁打哆嗦,在咱们诊所观察了一上午,啥事没有。” “那可能是环境问题,也许她家里有什么新添置的东西或者附近有什么新的噪声引起狗的焦躁。这样,一会儿我给她打个电话,要是还不行,明天我就去——”钟乐岑一句话还没说完,沈固口袋里的手机就又展开了追命连环call,沈固瞥一眼,“韩近月?” “沈大哥!小康失踪了!” 沈固眉头一皱:“你别哭,慢慢说,怎么回事?” 韩近月抽泣着断断续续地说着,沈固好歹从她支离破碎的语言里组织起了事情的真相。昨天晚上小康和一个同事请客户吃饭,大约九点钟饭局散了,他们先送客户回宾馆,然后各自回家。结果小康这一夜都没回来。韩近月等他等到凌晨两点,终于忍不住打电话,然而电话已经关机。韩近月开始以为他们去了什么声色场所,恨得牙痒准备第二天一早就杀到他公司去找他算帐,结果去了才知道他们当晚是各自回家的。韩近月到处去找,把可能联系的那些同学朋友的电话全打了一遍,都没有人看见过小康。现在她想报警,可是失踪时间还没到24小时,警察局劝她回家去再等等,但她是一分钟也等不了了。 “手机关机?” “嗯。”韩近月哭得稀里哗啦,“小康的手机从来不关。因为他是技术部的,随时都可能被客户提一些技术问题或者去现场服务,所以公司要求技术部所有人二十四小时开机的。我认识他这么久,就从来没有关机打不通的时候。他肯定是出事了,肯定是的!” “你先别着急,那天跟小康一块陪客户的同事呢?你先找着他,我马上过去。” 跟小康一起的那小伙子叫吴成,很年轻,刚刚出来工作,被派到小康手下当助手,看见警察,颇有几分紧张:“当时我们把客户送到宾馆,康经理就说让我自己打车回家。正好有一辆空车,康经理让我先上,说他家离得近。然后我就上车走了,直到今天早上康经理没到公司来上班,我才知道他没回家。其他的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钟乐岑温声说:“你别紧张,好好想想,当时康经理有没有什么反常的举动或者说起过接下来要到哪里去?” 小吴拼命地想:“没有啊。康经理说他要回家的,而且也没什么反常。” 韩近月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了,眼巴巴地看着沈固。沈固想了想,打个电话给小黑子:“黑子,去联通查查小康这个电话号码最后的通话是什么时候,哪个号码打来的。” 小黑子查这些效率极高:“沈哥,查着了,最后一个通话记录是昨天晚上九点零三分。电话号码是:137********。” 沈固眉头一皱,觉得这电话号码有些熟悉。韩近月喃喃说:“这电话号码挺熟的,是谁的啊?” 小吴小声说:“恐怕不是公司人的。公司大部分都是130和139的……” 沈固把这号码在脑子里又过了一遍,突然想了起来:“这是于玲的电话号码吧!”上次查这个号码的时候他有印象。 韩近月手忙脚乱地在自己的电话簿上翻了一遍:“对,这是于玲的电话!” 沈固和钟乐岑对看一眼,不约而同地问:“前几天愚人节那个短信内容是什么?” 韩近月啊了一声:“难道于玲是因为这个……啊对!小康电话簿里有她的号码,肯定当时短信也给她发过去了。不过,不是说她的号码已经停机了吗?” 沈固无暇再跟她多解释什么,立刻命令小黑子:“黑子,马上调人到海边去搜索。小吴,你们那客户住的宾馆是哪一个?” “海信酒店。” “到湛山一带的海边——”,沈固略一思忖,加了一句,“尤其是太平角!” 韩近月急得直叫:“沈大哥,小康怎么了?会出什么事?” “你呆在这里,我们去找,有消息通知你。”沈固抛下一句,就和钟乐岑直奔海边。 从湛山到太平角一带,海边全是礁石,沙滩很少,搜索起来也就更困难。而且这一带不像栈桥那边每天都有不少游客,夜里更没个人,想找目击者也不可能。小黑子领了四个人拉网式搜索,一块礁石一块礁石地找。沈固目测一下周围环境:“到那边去细查一下。这边路太陡,如果小康是被于玲的歌声吸引了,也得走个比较平坦的地方才好到海边。如果路太陡,他摔上一跤,手机肯定掉了,歌声也就不起作用了。” 钟乐岑不等他说完就朝着他指的方向跑了过去。这时候潮水正在往上涨,几个人争分夺秒,每一块石头缝里他们都要看。沈固算了一下,昨天半夜两点钟正是潮落到底的时候,这么算的话,现在时候潮水已经从午后最低潮上涨一个小时了,有可能已经淹没了他们想要的东西。 果然几个人一直随着潮水一直从海里退到了岸上,也没找到什么东西。沈固站在沙滩上,遥望着茫茫的海面,真是心急如焚。他就怕这时候小康可能早就淹死在海里了,几天甚至几小时以后,水面上就会浮起他的尸体来。 这里附近就是养殖海参和鲍鱼的养殖池,已经有人被他们翻翻找找的动作吸引过来,只是看见他们并没有进养殖区,身上又穿着警服,才没敢过来。这会儿终于有人忍不住好奇心凑过来:“哎,警察同志,你们在干吗?” 沈固问他:“你们晚上也在这附近看池子吗?” “是啊。白天黑夜都得看着呢。这涨潮退潮都得当心,还怕有人来搞破坏。不过——”那人有些得意,“我们有时候也还能救人呢?也不知道怎么的,现在这些小年轻,动不动就跑来跳海什么的,我们有时候一个月能遇上两拨。昨天晚上还救了一个呢。” 沈固精神一振:“是个什么人?是不是一个年轻男人?” “对啊!你们怎么知道的?就是个小年轻,也不知道为了啥事就往海里边跳!我们半夜起来投饵料的时候才看见的。因为天太黑了又没个月亮啥的,我们发现的时候恐怕已经淹了半天了。我们弄了条小船过去把人捞起来,开始还以为死了呢,做了一通抢救之后发现还有气,可是昏迷不醒,后来就让派出所给送到医院去了。也不知道现在醒了没有。” “是哪个医院你们知道吗?” “不知道。我们不管这个,是派出所的人送过去的。” 太平角派出所一听有人来找这个投海的人,好像烫手的山芋终于可以送出去了,赶紧就带他们往医院走:“这人到现在都还没醒,医院说大脑缺氧时候太久,可能出现坏死,要是醒不过来,恐怕就成植物人了!他身上什么证件也没有,我们现在还在查他的身份呢。那治疗费用现在也是医院暂时先垫付的……” “我知道了。他的家人会付医药费的。”沈固扔下一句话安了派出所的心,然后一头扎进了病房。 果然是小康,表情平静地躺在病床上,看起来像是睡着了。旁边的仪器上拉出他的心电图,上下起伏的绿色线条缓缓向前伸展着。医生站在病床旁边解释:“患者送来的时候心跳和呼吸还正常,但是昏迷不醒,我们估计是在水下缺氧时间太久造成了大脑坏死,如果一直醒不过来,恐怕就是植物人了。家属要做好心理准备。” 沈固点头表示明白,示意小黑子把其他人都请出去,然后问钟乐岑:“怎么样?” 钟乐岑脸色沉重:“他的三魂七魄已经被收走了一大半,如果当时那些渔民没有发现他,他就会被淹死在水里。但现在虽然活着,其实就是一具躯壳,剩下的一点魂魄支持不住,过不了多久就会需要呼吸机什么的来维持,最后……” 沈固用力在铁床上砸了一拳:“又晚了!” 钟乐岑低着头在思索,半天忽然说:“你记得邱峰的尸体突然腐烂的事吗?” “怎么?”沈固觉得他话里有话,转头看他。 “当时你说柳五检验他是刚刚淹死几个小时,但是后来他却很快就腐烂了?” “对。柳五说从他手表进水情况来看,已经在水里淹了好几天,可是尸体很新鲜,像是新死不久的样子。” “你知道这可能是什么原因吗?” “什么原因?” “说明他已经在水下呆了好几天。” “可是尸体一点也没有泡了很多天的样子。” “如果不是已经泡了很多天,怎么会腐烂得那么快?” “但是柳五当时检验他确实死了只有几个小时。” “那也没错。” “这是什么意思?”沈固有点糊涂,但隐隐的,他也从钟乐岑的话里琢磨出来一点东西,这——可能跟小康是死是活有关。 “我想,可能邱峰的三魂七魄是一点点被人从他身体里抽离的。只要三魂七魄没有完全抽离,他就还算活着。可是他其实在下水之后十几分钟就淹死了,所以他看起来好像才死了几个小时,其实身体已经死掉好几天了。” 沈固有点搅不清这里头的门道:“既然已经死了,怎么还算活着?” 钟乐岑沉吟一下:“比如说你上次被年兽摄走魂魄的时候吧。如果当时我没有用保生符护住你的身体,你就会像普通——普通尸体一样坏掉。如果你的魂魄最后没有回来,那么你的身体在揭下保生符之后就会迅速坏掉,因为虽然保生符让你的身体保持完好,但你其实已经……” “明白了。”沈固也沉吟一下,“但是你想说什么?” “我想说,为什么邱峰的三魂七魄是被一点点抽离的?而后面两个人都不是这样。小康现在还保有一点魂魄估计是因为那些渔民发现得早惊扰了于玲,但是王涛却是一下子就被抽走了全部魂魄。为什么?” 沈固迅速思考着:“王涛被淹死的时候,是在我们眼前,可能就是我们打扰到了于玲……这样说来,三个人的情况之所以不同,就是因为后面两个人投海的时候都受到了干扰,而邱峰,估计没有。” “对。”钟乐岑轻轻用手指敲着床头,“假设说于玲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一点点抽离邱峰的魂魄……为什么要一点点抽?” 沈固脑子一转,冒出一个让自己后背都略微凉了一下的念头:“因为要新鲜的?” 钟乐岑也觉得背后一阵发毛:“就像蜘蛛吃昆虫一样,先注入毒液让昆虫不死不活,然后慢慢地……”说到这里,他有点作呕,说不下去了。 “现在我们明白这个问题了,但是这和小康……还有关系吗?”找不到于玲,小康也是死定了。 “我的意思是说,小康的魂魄有可能现在还保存在于玲手里。” “怎么说?” “我们假设说,于玲收集人的魂魄是为了于悦的孩子,但是从她一点点抽走邱峰的魂魄来看,至少于悦的孩子一天之内并不需要一整个人的魂魄,而是每天需要一点。” 沈固立刻就明白了:“于玲一下子抽走了王涛全部的魂魄,那就不是一两天能用完的——但是,王涛死了才几天,她为什么又急着对小康下手?这不说明她又需要魂魄了吗?” “不。你忘记那天你打了她一枪吗?也许她是因为有伤,短期内不能再上岸来搜寻新的目标——鲛人的两条腿是鱼尾所化,在陆地上行走其实并不方便,而且长期离开海水也会让它们不舒服——所以才赶紧对小康下手,好储存一点……从王涛的事上看,她有能力把人的魂魄几分钟就全部收走,但小康却还保留了一点魂魄,是否说明她并不着急把魂魄全部取走,而是想留着慢慢地……要找到一个目标也不容易。她在台东开店,每天能接触到很多人,但她并不是人人都杀,从邱峰这几个目标的情况来看,只要没有对她表示出有追求意思的,她都不会下手。薛明不是跟她接触得更早吗?可是她和她丈夫都很安全。而且死者只有男性,没有女性。所以,并不是有很多目标可以随意选择的。那么她可能是想抓紧时间多收集一点,以便自己在养伤时期内保证于悦有魂魄可用。” “也就是说,王涛的魂魄也许现在还没消耗完,那么小康的魂魄可能暂时还没消耗掉?” “很有可能。如果真是这样,我们还有机会向她要回来。” “要回来?她会还吗?” “小康的事情跟王涛和邱峰不一样。我以前说过,鲛人还保留着动物的习性,雄性追求雌性,那就是追求,无所谓欺骗,更没有开玩笑这种说法。她收到了小康的短信,就认为小康也是愿意把灵魂给她的,如果我们能对她解释清楚这并非出于小康的自愿,也许她会还回来。” 沈固觉得这话也有点玄:“但是我们现在根本找不到她吧?” “也许有个地方能找到她,或者至少打听到她的消息。” 沈固脑海里灵光一闪:“你是说——海市?” 111、海市 “乐岑, 干什么呢?”沈固从照相馆一回来,就看见钟乐岑趴在桌子上精雕细刻着什么东西。 “避水灯。”钟乐岑端详一下手里那个木头灯台, 用小刀又在什么地方削了一块去,“上一世还是沈墨白的时候做过, 现在方法倒还记得,可不知做出来管不管用。照片都洗好了?” “全部洗出来了。周志从出生到二十五岁所有的照片都洗了一份。”沈固脱下外衣把厚厚一大叠东西放到桌上,“做这个,海市里用?” “进海市倒用不着,有薛明那串项链呢。但我怕万一谈不拢于玲翻了脸,在海里我们要吃大亏。如果这个东西能用,就不怕了。就是不知——现在做出来究竟好不好用。” 沈固接过那个圆圆小碗儿一样的木头东西:“这个就是避水灯?总该有灯油和灯芯吧?” 钟乐岑摇摇头:“避水灯不用灯油, 它点的是人的鲜血。” 沈固一愣:“人血?” “嗯。”钟乐岑看着小碗儿发呆。沈固忽然觉得心里不大自在:“上一世用过?” “嗯, 用过。” “为了罗靖?” “嗯。啊?”钟乐岑猛然觉得闻到一股酸味儿,赶紧打起精神,“都是以前的事了,不过我现在没什么灵力, 怕不好用。” 沈固也觉得自己这醋意来得有点莫明其妙, 赶紧也把话头撇开:“薛明那串项链能让我们进海市?” “那是于悦送她的。我现在明白为什么于悦开始不同意给她做婚纱,后来看见她丈夫就同意了。于悦是在为自己做婚纱,她是看见了薛明和她丈夫的感情,才肯给她也做婚纱的。所以这串项链可以拿来做为海族的信物,虽然本来不是给咱们的,但是靠它进入海市还是可以的。” “但是海市就一定能找到于玲?咱们时间不多了。” “试试吧,如果海市也不能, 那咱们就没办法了。” 沈固迟疑一下,还是说出自己的想法:“其实我本来想用薛明的丈夫把于玲引出来的。” “那太危险了。万一我们失误一下,又会害一个人。而且——”钟乐岑有些怅然,“我不想让于玲对人类的爱情再失望一次。” 沈固抱抱他:“你说得对。不过,我说,海市真会这么凑巧就在滨海附近出现?从前好像也没人见过吧。” “海市在哪里出现是随意的,不过,山东这边也许是因为洋流和气候的关系,比较容易出现海市。以前蓬莱那边就多次出现过,不过这次能在滨海近海出现,倒真是咱们运气好了。本来我还想咱们得赶到蓬莱去,或者弄条船出渤海湾呢。这些天反常的大雾,估计是没错的。” “可是于玲会把小康的魂魄给咱们吗?如果于悦要用,我觉得她不一定愿意给。” “那得知道于悦为什么需要魂魄。如果我能帮她,于玲也许就会把魂魄给咱们。否则,我们就得拿别的东西去换。” “拿什么东西换?你让黑子带着东方辰这两天到处跑,是不是就为的找东西?” “其实是收集魂魄。” “收集魂魄?”沈固真的吃了一惊,“收集什么魂魄?” “别担心,不是像于玲一样掠夺生魂。我跟你说过的,有些人死后魂魄就会散掉,不再转世。这些魂魄即使不收集也是没用的。我让黑子带东方小姐去各大医院看看,如果有死后魂魄消散的不能转生的,就把这种魂魄收起来。虽然不如从同一个人体内抽离的生魂好,但这个也能用。如果于玲不答应,我们可以试着用这个换换。” “好大的雾……”沈固站在小青岛灯塔脚下,望着海上。 雾确实很大,早春时节滨海经常有雾,但快到中午还这么浓,就有些不常见了。 “这说明海市就要开了。” “肯定吗?”沈固回头看着他,“我们没时间了。” “肯定。”钟乐岑看着手里的珍珠,“这上面起潮了。” 沈固凑过去看。珍珠是从薛明的珍珠项链上取下来的,一共两颗,是黑珍珠,有黄豆大小,滴溜滚圆。这时候它们躺在钟乐岑手心里,表面泛起一层湿润的柔光,像是刚被水洗过。 他们说话的时候,雾气已经更大,眼看手表上的指针已经指到十二点正了,雾气却不散反浓,海边的几幢高楼下半截已经被雾掩没,只露出上面一点,时隐时现,确实有海市蜃楼的感觉。 “差不多了。我们过去吧。” 小黑子租了一条小汽船在海岸边上等着接应。钟乐岑再次叮嘱他:“千万不要贸然进去,否则海市受到惊动可能马上消失,我们就回不来了。” 小黑子指天誓日:“我明白!一定不乱动!不见到你们的信号,我绝对不动!” 海上的雾更大,浓到好像在眼前立了一堵墙,小黑子看着沈固和钟乐岑上了另一条汽船,却不开发动机,反而划起两支桨,在平静的海面上悄无声息地滑了出去,没有十几米,就看不见了。 小青岛是不允许游客随便进入的,所以现在海滩上就剩下这一条小船,四周静悄悄的。小黑子转悠了两圈就有些耐不住了,忍了一会还是忍不住向坐在船头上的东方辰说:“这个海市,真的靠谱吗?” 东方辰正在倾听海涛声,又被他吓了一跳,身子往后一仰,船也晃动了一下。小黑子赶紧一把拉住她:“你小心点,别掉海里去!” 他的手心很热,一拉住东方辰的手就吓了一跳:“你手怎么这么冰凉?你冷吗?穿得少了?” 东方辰下巴缩在兔毛围巾里摇了摇头。她一年到头手脚都是冰凉的,中医上认为这是血脉不通。她自己也不在意——血脉通?血脉通则阳气盛,阳气盛了,她怎么能看见鬼呢? “我一直都这样。” “那是血脉不通,你心脏不大好吧?心脏弱的人手脚就容易凉。你应该吃点中药好好调养调养。”小黑子天生的热心肠又开始发挥作用,也不管东方辰听不听,巴拉巴拉就说了一堆。 东方辰抽了一下手,没抽回来,也就没再动。这个栏杆的手倒是非常暖和,阳气是极盛的,半点阴气都没有。可惜这样的阳气,她是看不见的。 沈固和钟乐岑的小船慢慢地向前划着,四面的雾浓得化不开,像是无数的丝絮包裹着他们,隔绝了周围的一切声音,只有桨片入水轻轻的声音。渐渐的,前面的雾气似乎淡了点,沈固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忽然停下了桨:“乐岑,看!” 钟乐岑抬头看去,雾气尽头隐约出现了一个码头,许多只船停在那里,可是这些船没有一艘是沈固看见过的式样。船只有大有小,有的高达三层,扯着雪白晃眼的帆;有的仅容一人,船身上却到处装饰着螺钿和宝石,甚至有的船看起来就像一辆没安轮子的马车,只是车前面驾的不是马,而是几头海豹,正在水里不耐烦地翻上翻下。 沈固看看自己坐的小汽船,如果不是这条船,他几乎要以为自己是进了童话世界或者干脆就是在做梦。码头那长长的石阶是珊瑚做的,边角上生长着海葵,水面以下有小鱼小虾在珊瑚丛里穿梭。码头上人来人往,在淡淡的雾气中若隐若现,犹如仙人一般。沈固不知怎么的就想起那句“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缈间。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虽然这里不是山,也没有什么亭台楼阁,其中穿行的人也不是什么仙子——刚才走过去的那个,身体后面拖的是一条蛇尾,而它旁边的那个,则生了一对透明的翅膀…… “我们下船吧。”钟乐岑深吸口气,“珍珠要收好,一旦失去了,我们脚下就会是无尽的海水。” 沈固轻轻抢一步走在他前面。脚下的珊瑚阶有些滑,但走上码头之后,脚下的地面反而看不清了,只是脚落下去的时候有种踩入水中的感觉。对那些海族来说也许这感觉很惬意,但对沈固来说,这只是提醒他现在身在海中十分危险而已。 “我们现在干什么?”沈固问。 到处都是相貌奇异的“人”,和他们摆设出来的奇怪的物品。什么直径有三厘米的大珍珠,鹌鹑蛋大小的各色宝石,印着奇怪图案的金币,有彩虹般颜色的贝壳,如同水一般滑的织物,还有些沈固压根叫不出名字来的东西,到处都闪耀着珠光宝气。沈固拉着钟乐岑在“人”群里走,不时有“人”对他们吆喝着推销货物,丑的太丑,美的又太美,反正,一看就知道都不是人。 “这么多人,到哪儿去找?”沈固的眼力再好,在这些影影绰绰的“人”当中也很难找出于玲来。海族中有许多容貌极其的美丽,跟他们比起来,于玲倒也不算什么了。 “我们也把摊子摆起来。” “我们?”沈固诧异,“我们卖什么?” “周志的照片啊。”钟乐岑快手快脚地挤进两个摊位中间,迅速把背包里的东西拿了出来。那是一块黑色的绒布,一米长两米宽,绒布上密密麻麻全缀着周志的照片,从小时候光着屁股的百岁照,一直到二十五岁去世之前的生日照。钟乐岑还在绒布边上缀了一圈彩色小灯泡,现在通上十几节1号电池,倒也显得十分绚丽,虽然远不如旁边摊子上的珍珠宝石值钱,但论起光亮度来却更胜一筹。 “海族喜欢闪光的东西。”钟乐岑用手肘推推沈固,“帮忙啊,把摊子挂高一点。” 海族果然是喜欢闪光的东西,这边摊子还没摆好呢,已经有几个“人”被吸引过来了。这几个看着都挺像人,至少腰以下是一双腿而不是什么蛇尾或鱼尾,但长发里露出来的耳朵却是扇形的,耳根下面还有类似腮孔的东西。只是人家看的不是照片,而是灯泡。 沈固无语地看了钟乐岑一眼,钟乐岑却笑眯眯地向它们解释,他们卖的是照片而不是灯泡,照片上的人叫周志,而且在人家还没表示要货之前就报出了一个天文数字:每张照片,无论大小,卖价一致,全部是三盎司纯金。 三盎司纯金?沈固彻底地无语了。三盎司啊,纯金啊!钟乐岑这是——拿着一张照片抢钱么?何况人家感兴趣的还不是那照片,是灯泡啊!看左右两边的摊主看他们的,那不就是人类看精神病患者的眼神么? “你这是——”想也知道钟乐岑肯定不是失心疯,绝对是有目的的,只是,究竟是什么意思? 钟乐岑嗤地笑了一声:“怎么?当神经病的感觉不错吧?” 沈固哭笑不得:“你到底是想干吗?” “当然是找于悦了。海市的规模,小一点的几百上千人,大的甚至上万人都有,别说于悦未必会来,就是来了,咱们到哪去找她?所以我就是要让人知道,有两个人类跑到海市上来,高价售卖一个叫周志的人类的照片,简直是两个疯子。海族有自己的消息传播方法,用不了多长时间不光这海市上人人知道,就连没到海市来的海族都会听到一些消息……” “行了,明白了。于悦如果听到周志的名字,一定会来看看。” “嗯。只有找到于悦,才能找到于玲。” “好吧。”沈固耸耸肩,“那咱们就继续装神经病吧。来看啊,来看啊,周志的照片,每张只要纯金三盎司!” 钟乐岑笑得前仰后合,拍着沈固的肩膀:“没想到你还挺会吆喝的呢,掌柜的,加油啊!” 沈固对他露出两排整齐的牙:“放心吧,内掌柜。” 钟乐岑愣了一下,脸唰地红了,扭过头去东看西看。沈固哈哈大笑,又吆喝起来。 别说,钟乐岑这个办法确实不错。没过多久,大概整个海市都知道来了两个神经病了,居然还有人专门跑过来参观。钟乐岑对着一个小孩笑得人畜无害:“小朋友,要买东西吗?” “小孩”看起来有人类两三岁孩子那么大,一张白晰的面孔上却长着一对碧绿的大眼睛,头发也是黑中带绿,像浸在水中的海藻一般;身上穿着件长长的小背心式的衣服,下摆遮着小屁股,露出短短胖胖的四肢,藕节儿似的。他站在几步之外转着眼睛看钟乐岑,闭着小嘴不说话。钟乐岑笑笑,从衣兜里掏出一件东西:“你喜欢这个吗?” 沈固一眼看上去,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住。钟乐岑拿出来的是件内裤,后面还缝了个兔子尾巴,毛绒绒的倒是十分可爱,可是……这个东西它是…… 小孩子倒是对这个发生了兴趣,用胖胖的小手指去拨弄那个兔尾巴。钟乐岑笑咪咪地蹲下:“给你穿上好吗?” 小孩子琢磨了一会,终于抬起一条小胖腿。沈固眼尖地看见,那胖乎乎的五个小脚趾头中间有一层连着的薄膜,粉红色半透明,因为小脚丫太胖五个脚趾都挤在一起,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钟乐岑给他把内裤套上,往上提的时候背心下摆撩了起来,腰上是一排银亮的鳞片。 钟乐岑并不在意,提好了裤子,还在那一排鳞片上轻轻用手指顺着刮了刮。小孩子好像被搔到了痒处,叽叽地笑了起来,笑声轻而古怪,半点也不像人声。钟乐岑微笑地看着他。小孩子扭了扭身子,好像小内裤穿着蛮舒服,随即撒开小腿啪啪地跑了。 “你怎么带那个?不是,你什么时候买的?” “在网上订的。”钟乐岑脸也有点红,“拿来哄哄小孩子。” “刚才那是——” “那是海妖的孩子。” “海妖?”沈固自打知道于悦是鲛人之外,也在网上查了一下这方面的资料,“海妖好像,也是能用声音诱惑人类的吧?可那孩子为什么不说话?” “它还是个孩子啊,还不能歌唱。而且海妖和鲛人不同,鲛人歌唱主要是出于愉快或悲伤,有时也是为了捕食。但海妖歌唱有时候纯粹是为了杀戮,它们是喜欢血腥的种族。不过小孩子还是一样的可爱。” 沈固摇了摇头,目光随意地往远处一瞥,忽然一把拉过钟乐岑压进怀里:“别往那边看。” 钟乐岑头埋在他胸前,糊涂了:“怎么了?” “邵靖。他怎么会来?” “邵靖?”钟乐岑惊讶,“在哪里?” “那边,还比较远。他,还有小麦,好像在买什么东西。” “买什么?”钟乐岑实在有点好奇,蠕动着想从沈固怀里钻出来。 “看不清。好像是个玻璃瓶,里面有些什么液体。那个摊主长得有点奇怪,鼻子有点高,头发是黑里带红的,手——那是戴了什么套还是留了长指甲,至少也有个两三厘米长。” “难道是龙族吗?” “你别动!又想眼睛疼?”沈固用力把钟乐岑的脑袋镇压下去,“我们找于悦要紧。” 沈固刚刚说完,就看见了于悦。海市里的于悦,脱去了人类的衣服,穿着鱼尾式的长裙,裙摆上缝着大粒的珍珠和粉红的贝母,衣料如同水一般柔软地覆盖在身上,勾勒出她窈窕的曲线,只有腹部高高凸起,显示出她孕妇的身份。在海市上,她和所有的海族一样光着脚,裙摆随着走动轻轻飘起,露出雪白小腿上隐隐的淡银色鳞片和脚趾间的薄膜。因为地面上笼罩着一层雾气,她就像踏波而来的仙子一样,美丽得很不真实。她站在那里,眼睛望着绒布上缀满的照片,慢慢地,一颗泪珠从她眼睛里流出来,滑过脸颊的时候已经凝结成一粒银色的珍珠,在她裙摆上一跳,落入了雾气里。 112、故人重逢 “你们是小志的什么人?”于悦很平静地问。 这是鲛人的船, 其大小相当于一小艘小型客船。让人惊讶的是整艘船都是贝壳拼成的,像一件巨大的贝雕艺术品, 包括船舱的内部。粉色和蓝绿色的贝母大片地镶嵌着,即使没有阳光照射, 也泛着美丽的光泽。船舱里有一个小小的水池,于悦坐在池边一片巨大的白玉一般的车渠壳上面,旁边是于玲,金色的鱼尾浸在水池里,一直用警惕锋利的目光盯着沈固和钟乐岑。 钟乐岑没有回答,只是看着她的腹部:“这孩子是周志的吧?鲛人的孕期是六个月,为什么到现在孩子还没生出来呢?” 于悦低下头, 用手轻轻抚摸着腹部, 慢慢地说:“这个孩子,现在还不能生出来。” “为什么?”钟乐岑真的有点诧异了,“为什么不能生?” 于悦脸上露出悲伤的神情,于玲尖锐地说:“关你们什么事?倒是你们, 为什么拿着周志的照片跑到海市来?” 钟乐岑很坦白地说:“我们就是来找你和于悦的, 我们想换回小康的魂魄。” 于玲冷笑了一声:“这关你们什么事?康是自愿把灵魂给我的,我没有乱拿。” “恐怕,这是个误会。给你的短信并不是小康本人发的,是他的同事恶作剧,给所有的人都发了那么一个短信。小康他爱的是韩近月,并没有别的意思。” 于玲愣了一下,显然不太能理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不过她很快就强硬地说:“魂魄已经在我这里了,不能还给你们。” 沈固眉头一跳,钟乐岑已经轻轻压了压他,直视着于悦:“我想问问,你们要他的魂魄干什么?” 于玲两道像画出来一样干净漂亮的眉毛直直地立了起来:“你们问得太多了!” 钟乐岑诚恳地说:“我只有知道了原因,才可能想办法帮你。” 于玲用不信任的目光看着他,于悦却轻轻地笑了:“帮助我吗?谢谢你。可是,恐怕你是没有办法的。如果你要听,那就听我说吧……” 王子为什么最终娶了邻国的公主而不是小人鱼?不是因为什么误会,而是因为,小人鱼不能给他带来一个继承人。人鱼有三百岁的寿命,人类有不灭的灵魂,可惜的是,人鱼与人类的孩子,既没有三百岁的生命,也没有不灭的灵魂。而小人鱼为什么需要杀死王子才能回到大海?不是因为需要一条鱼尾,而是因为那样才能消融掉她肚子里已经将要成形的胎儿…… “……发现怀了孩子的时候,我很高兴,我以为我能保留下一点关于小志的东西。虽然族里的长辈劝告过我,我没有听……可是,到了三个月之后,我就发现不对,这个孩子,果然是既没有鲛人的寿命,也没有人类的魂魄……” “所以你需要吞食魂魄来支持它?” “是的。”于悦轻轻抚摸着腹部,“这个孩子,如果没有足够的魂魄,生下来就只会是个死胎。鲛人的孕期是六个月,而我已经远远超过了,我有感觉,这都是因为没有足够的魂魄,所以孩子始终不能出生。” “……原来是这样……”钟乐岑也有点茫然,“怎么会是这样呢?” “所以于玲为我收集魂魄。当然,那些人,都是自愿把魂魄给她的。” 沈固和钟乐岑对看了一眼。于悦说的这个“自愿”,当然跟邱峰他们所说的不同,但是真要说起来,也确实是“自愿”。 “但小康不是。这是个恶作剧,是有人在假冒他,是想害他。” 于玲冷着脸:“不管你们说什么,于悦现在需要魂魄,我还不能上岸,又没有别的魂魄给她,所以不能还给你们。” “那么我们用这个来交换怎么样?”钟乐岑从衣兜里拿出一个小瓶,瓶子里有一团团淡黑色的气体在流动:“而且我以后都可以替你们收集魂魄,每周送来,直到孩子出生。” 于玲怀疑地看着那瓶子:“这些……” “不是生魂,但确实是魂魄。质量可能不如你的好,但数量可以保证。至于小康,请你们把他的魂魄给我们,他的妻子,正在家里等着他。如果拿不回这些魂魄,他们两个,就会像你和周志一样……” 鲛人的贝壳船慢慢地沉下去,碧绿的海水慢慢地淹没珍珠色的船舷、水晶般的桅杆、月光般的白帆,直到把最尖端的珊瑚装饰也淹没。这艘船像来时那么无声无息地又消失了,只把钟乐岑和沈固留在海市的台阶上。唯一能证明它出现过的,是钟乐岑手里的一个圆圆的绿色瓶子,里面有一团淡白色的气体。 “这就是小康?” “应该就是的。”钟乐岑小心地把瓶子装进背包,“我们可以回去了。” “你答应每周都给她们送魂魄,怎么送?海市不会每周都有吧?” “当然不会。这个瓶子是鲛人的漂流瓶,只要把它放进水里,它会自动漂回到于悦手里,然后会再漂回来。” 沈固想了想,做出结论:“挺好用的,如果不会丢的话。” 钟乐岑白他一眼:“当然不会丢。而且也不会碎。其他海族认识这是鲛人的东西,如果没有恶意要与鲛人为敌,也不会动这东西。” 不管怎么说,事情总算暂时得到了解决。沈固看看表:“回去?”任务完成得还算顺利,只花了三个小时不到。 钟乐岑有点恋恋不舍:“我们从海市里绕一圈吧,一辈子不知道能不能看见下一次,也见识见识有什么好东西。” 好东西当然是有,光是那成堆的宝石和金币就足够把人的眼耀花,更别说还有别的连钟乐岑都根本叫不出名字的东西,只可惜他们只能看。带来的周志的照片全给了于悦,其实,就算于悦不拿,也没人让他们拿这东西换啊。沈固坏心地捅捅钟乐岑:“你刚才拿出来的那种内裤呢?能不能拿来换点东西?” 钟乐岑的脸登时红到了耳朵根儿,狠狠给了他一肘子:“那是非非早上让快递送过来的,我就拿起来一条看了一眼你不是就进来了嘛,我怕你看见,随手就塞兜里了……” “拿起来一条……”沈固摸着下巴,“就是说,不只有一条了?” 钟乐岑本能地觉得这话不是好话,谨慎地闭上了嘴。但是沈固笑得更邪:“好啊,还有就好,还有就好——” 钟乐岑脸红得更厉害了,正琢磨着应该照他什么地方再来那么一下子,就听不远处一阵骚动,接着一声洪钟般的兽吼,震得人耳膜嗡嗡作响。钟乐岑和沈固一起抬头,一眼就看见前面一排摊子都被掀了个四翻八倒,雾气之中猛然冲出一个人影,正是邵靖。在他身后跟着个小卡车头般巨大的兽头,头顶是两根树枝般的角,一对眼珠足有拳头大,血盆大口一张,快跟一扇门一样了。钟乐岑吃了一惊:“龙!”他话音未落,一只爪子又闪电般探了出来,只不过一伸,匕首般的指甲已经到了邵靖胸前。邵靖猛地往侧面一闪,指甲尖端紧擦着他胸前直划了下来。已经是四月,衣服穿得已经少了,这一下划过,邵靖胸前的内外衣服全部像刀裁般分了开来。不过邵靖也一翻手,一个金光闪烁的手印对着龙头推过去,逼得巨大的头颅也不得不偏了一下。邵靖趁机一旋身闪出了龙爪的笼罩范围。 沈固噌地拔出枪来。虽然不知道邵靖究竟怎么会把龙惹出来,但本着大家都是人的共同立场,当然得支持一下。不过毕竟还不知究竟是什么回事,他到底是没有瞄准龙眼,而是对准了两眼正中开了一枪。子弹击中那青色的鳞片,直接被反弹了出来,但到底是带来了疼痛感,龙头突然向后一仰,随即发出一声愤怒的吼叫,龙头没动,雾气中却突然甩出一条宽足有一米的龙尾,对着沈固扫了过来。沈固一拉钟乐岑,却发现后者竟然呆住了,居然根本没发现有条龙尾挟着千钧之力扫了过来。沈固吓了一跳,百忙之中把他一抱,和身滚了开去,龙尾扫了个空,把旁边的摊子扫倒,一堆金币雨点似地落下来,打在脸上身上生疼。沈固顾不上别的,拉着钟乐岑滚到一边才跳起身来:“你怎么了?” 钟乐岑如梦初醒,嘴张了两下,硬是一句话也没说出来,眼睛却仍然直直地瞪着邵靖。沈固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正看见邵靖不知从哪里抽出一把金钱剑,一剑劈在龙角上,把逼到眼前的龙头又逼了回去。他的衣服全部裂开,举动之间,结实的胸膛完全袒露出来,在心口上,有一颗黄豆大小的朱砂痣,鲜艳如血,周围还有一圈痕迹,好像曾经有人用什么利器在他胸膛上划了一圈,正好围住那颗痣。电光火石之间,一个名字直跳到嘴边:“罗靖!” 钟乐岑像被这两个字烫着了似的猛然打了个哆嗦。这时候海市上已经完全乱了套。海族中当然不乏强健的斗士,但能比得上龙的却也不多,大部分已经事不关己地收拾摊子撤退,只有离得最近倒霉被掀了摊子的那些大呼小叫,有几个甚至现出本相加入了战圈。这一下子更是一片混乱,沈固把钟乐岑一推:“跑远点!”逆着涌过来的“人”潮就冲进了战圈。钟乐岑自然不会听话,跟着也想挤进去。只是四处乱跑的“人”太多,他挤了半天,还是在原地没动。大型海兽的厮杀已经令海市的“地面”起伏震动,旁边摊子支起的架子被震动,轰然倒塌下来。眼角一瞥,钟乐岑突然看见一个小兔子尾巴——穿着他送的小内裤的海妖宝宝,大概是和族人被挤散了,正站在那里哭。钟乐岑一个箭步蹿过去,几乎是提着他的小背心把人拎了起来。刚刚闪出几步,那珊瑚做成的沉重架子就砸在他们刚才站的地方。 “乖乖不哭,没事了,没事了。”钟乐岑拍拍海妖宝宝肉乎乎的小屁股,冲着战圈大喊:“海市要散了,快走啊!”脚下的“地面”已经在下陷,海水已经淹到小腿,等到地面完全消失,这里就又会恢复成一片汪洋。 沈固一张手,金铁之英猛然伸长,直戳龙眼,逼得龙头向左闪避,自己伏身闪过挥来的前爪,对着邵靖大喝一声:“走!” 其实这个时候要跳出战团并不很难。跟青龙对打的那个海族已经露出了原形,其形态让众人都吃了一惊——长鼻、利齿、鱼身,身长比之青龙毫不逊色,只是动作稍微慢一点。但在它的巨大身躯阻挡之下,沈固和邵靖有足够的活动余地,至少逃跑是可以的。但邵靖只退了一步就四处张望:“小麦!麦乔!” “我在这儿!”一片嘈杂声中,这声音简直可以被忽略,但邵靖还是听见了,一个箭步冲过去拉住他就跑。只是在他一转身时,旁边的浓雾中突然无声无息地探出一只爪子,鹰爪似的指甲对着他心口直插过去。这只爪子比刚才的青龙要小得多,但也足有小蒲扇大,不知道又是什么东西,潜伏在雾气里就等着这一击。邵靖这时候刚刚转身,又在向前奔跑,等于是自己对着撞了上去。 钟乐岑这时候倒是离得最近的。因为他抱着个海妖宝宝,也跟小麦一样被人群冲得东倒西歪,所以两个人倒是被冲到了同一方向。本来他一看见邵靖就会双眼疼痛,只是海市里的雾气似乎有某种作用,居然眼睛并没有平时那么疼得厉害。而从看见邵靖胸前的朱砂痣之后,他却是移不开眼了。虽然眼睛一阵阵地酸疼,他仍然硬撑着紧眼邵靖。雾气太浓,邵靖又只顾着为小麦抵挡迎面而来的“人”流,一时间并没发现这只趁虚而入的利爪。可是钟乐岑却看得清楚,他一面扑过去,一面扯着嗓子大喊了一声:“将军小心!” 这一声“将军”,却让邵靖的身体突然一震,猛然停住了前冲的动作,整个身体困难地向钟乐岑的方向硬转过来。这个动作有利有弊。利处是他停住了前冲的动作,而那只利爪又本来是准备等他再冲近些再动作的,所以发现他突然停止之后再前伸,动作就慢了那么几寸。弊处则是邵靖这会儿完全没有反应,直到那爪尖已经插进了他的胸口,他才猛然回过神来,向旁边一闪。 在越来越响亮的海涛声中,利爪划开皮肉的声音根本听不见,但鲜血却飞溅出来。钟乐岑只觉得脸上一热,几滴飞出来的血珠洒在他脸上,猛然间,眼眶周围像被火灼到一般,突然发起烫来。 沈固一眼看过来只看见钟乐岑捂着脸弯下了腰,心里就是一紧,一个箭步过去把他拉起来:“怎么了?” “眼睛……”钟乐岑双手紧捂着眼睛,觉得那火像在往眼睛里钻,不是疼痛,就是滚烫,整个眼球都在发涨,虽然不疼,却也很难受。 沈固一手把哇哇大哭的海妖宝宝抓过来夹在胳膊下面,一手拉着钟乐岑:“能走吗?” “能。”滚烫的感觉在渐渐退去,钟乐岑试着放开手,发现眼前的视野已经清晰了许多。雾气正在淡去,耳边的波浪声却越发清晰,其中混杂着小麦的惊呼。他再向邵靖那边看去,只见邵靖已经和一条小龙斗在了一起。不,那不是小龙,那龙头上没有角,是一条蛟! “让他不要恋战,海市快要——”钟乐岑的话还没说完,地面猛然震动,脚下突然化为波浪,他们迅速向下沉去。四周的雾气已经全部散尽,放眼望去一片碧色,被青龙和那个海族激斗引发的巨浪正向着他们铺天盖地压下来。 钟乐岑腾出一只手从背包里捞出了避水灯,毫不犹豫地把手腕在碗边上一划,鲜血立刻流进了碗里,刹那间,微红的光从灯碗里射出来,身周的海水迅速向后退去,灯光所及之处,出现了一个球形的空间。钟乐岑用流着血的手摘下阳燧镜,避水灯的灯光透过阳燧镜,立刻变成一束红光,向着与邵靖缠斗的蛟射了过去。 邵靖和小麦这时候已经陷进了水里。两个人看来都会游泳,但再会游泳,在水里也比不上蛟龙来得灵活,幸好邵靖抖出了几张符,才一时不至于陷入危机。阳燧镜射出的红光所到之处,海水被迅速蒸发,那条蛟躲得慢些,身上已经被灼出一溜儿焦痕,似乎是太过疼痛,蛟头猛地向上一仰,发出一声牛吼般的嘶叫,偌大的蛟头突然变出了一张女人的扭曲的脸,若只看眉目甚至还十分秀美,但长在一个怪物的头上,却令人不寒而栗。 借着这一会工夫,钟乐岑沈固和邵靖小麦四人已经会合,全部聚集在避水灯的笼罩范围之内。钟乐岑指挥着沈固从包里掏出十几道符咒,在四周一通猛贴。邵靖却像有些魂不守舍,一直看着他,终于试探着叫了一声:“墨白?” 小麦愣了一下,钟乐岑的脸却突然白了,他一手端着避水灯,一手拿着阳燧镜,目光紧盯着在海水中翻腾的蛟,还要兼顾着在更远一点狠斗的两只怪物,口气冷静地说:“将军别来无恙。” 113、往事已矣 将军别来无恙?这句话令邵靖一震, 声音都微微变了:“墨白,真的是你?” 沈固直接打断了他:“我们现在应该想想怎么逃出去!”避水灯燃烧的是人的鲜血, 且不说不能永远这么无休止地燃烧下去,就算灯还在燃着, 他们在海水里的行动也不方便。现在是因为有头海兽在跟青龙搏斗,如果那海兽万一败了,或者干脆是打烦了走了怎么办?一头蛟还可以用阳燧镜的红光来抵挡,那时候一龙一蛟联手来斗他们,就算再有一盏避水灯也不行吧?而且,最最重要的是,他不想听见钟乐岑和这个人叙旧。 “咱们的船呢?” “找不到了。”现在海市一散, 那些古古怪怪的船只一下子就都不见了, 至于他们的小船……这茫茫海上,哪里去找?至于让小黑子来接,现在他想也不敢想。估计除非小黑子能带一架火箭筒什么的来,否则来了也是白来。 一直被沈固挟在腋下的海妖宝宝忽然挣扎了起来。沈固赶紧把它放下。开玩笑, 刚才是急了, 万一夹死了,再来几个海妖,他们还活不活了? 海妖宝宝扒住了钟乐岑的腿大哭,钟乐岑两只手里都有东西,只好把阳燧镜交给沈固,这才腾出一只手来摸它的头:“好了好了,乖乖不哭, 一会儿我们去找妈妈。” 似乎是“妈妈”两个字提醒了海妖宝宝,它发出一种尖细的声音,也说不上多么难听,就是像有什么东西在刮着耳膜似的让人牙酸,接近于用铁勺子刮瓷盘子底的那种声音。沈固听得满脸不是滋味,钟乐岑却松了口气:“我们大概有帮手了!” 果然,海妖宝宝的叫声之后,远远传来了回应。这声音完全不是同一个层次了,优美、悦耳、动听……总之把所有的形容词都用上也不为过。但是,这和沈固钟乐岑曾经听过的于悦的哭泣、于玲的歌唱都不同,这歌声里带着血腥之气,虽然动听,却让人心里生起恐惧。缠斗在一起的两只海兽同时停顿了一下,那陌生的海族首先一个翻身,巨大的尾巴拍起一片水墙,把青龙隔了一下,随即向着海底深处钻去,消失在暗色的海水里。 沈固在心里骂了一声。这海兽跑了,那龙蛟联手怎么办?果然青龙失去了对手,立刻向着他们冲了过来。只是此时,海妖宝宝突然跳到避水灯光照的边缘上,龇开一嘴小牙,对着青龙嘶叫了起来。这声音比刚才又尖细了些,小麦第一个忍不住捂住了耳朵,连沈固也觉得一阵牙酸。在这种高频的尖叫中,海妖的歌声迅速靠近,那声音也更加的高亢,却又不失优美。现在所说的什么海豚音比起这个来,实在是差太远了。 很明显的,这种歌声不是对着沈固他们来的,因而他们还觉得能欣赏,对面的一蛟一龙却迟疑了。蛟显然抵抗力更弱些,翻腾了两下,也潜水了。青龙对着避水灯咆哮了几声,但在越来越近的歌声威压下,终于也遁水而去。 几乎是青龙刚刚消失,海水里就突然冒出十几条身影来,一个个拖着长长的蛇尾,黑中带绿的长发像海藻一般浓密光亮,皮肤却有如被水冲刷过的贝壳般白。海妖宝宝直接跳进了其中一个的怀里,叽叽咕咕地蹭。避水灯的光圈内外,几十只眼睛相互看着。圈子外面不知是什么心思,圈子里面却都有点紧张。当然,按说他们是救了这个宝宝,但毕竟是非我族类,万一这些海妖误会了……最后,一个海妖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个小盒子,海妖宝宝拿着它递给了钟乐岑。 “这……”钟乐岑有点犹豫,想也知道,这是为了感谢他,那肯定是好东西,但…… “其实不用……”如果不是这大队海妖赶到,恐怕他们今天也难脱身。 海妖宝宝把盒子又往他手里递了递 ,几乎是硬塞了过来,然后领头的海妖发出一声宛转的呼哨,大队人马掉头就走,眨眼间就消失在海水中。也许是四周的海水终于平静下来了,避水灯的灯焰闪动了一下,四个人眼前一亮已经浮出了水面,远处,就是小青岛的灯塔,比他们想像的还要近些。 小黑子驾着小汽船把他们载上了岸,有些诧异地看看邵靖和小麦:“这两位是——”去的时候是两人,回来怎么变四个了? 没人回答他。沈固和钟乐岑都没有要给他介绍的意思。沈固一边拿出船上的急救箱给钟乐岑包扎手腕上的伤,一面装模作样地看看时间:“不早了,赶紧去医院吧。邵先生,我们就不送你们了,到了岸上两位自己打车回去吧。” 这等于是下逐客令了,虽然这地方也不是谁的家。邵靖却只看着钟乐岑:“墨白,我——” “邵先生!”沈固加重了“邵”字的读音,“乐岑姓钟,叫钟乐岑。”沈墨白什么的,那都是从前的事了。 钟乐岑完全明白他的意思,低着头嗯了一声:“是得快一点,不然小康昏睡的时间太久也不好。黑子,东方小姐在岸上等着?” “啊。”小黑子应了一声。这不是废话吗?东方辰还能跑了? 小汽船只用了十分钟就回到了岸边。东方辰抬起头来,声音里微微有点惊讶:“张少?” “东方小姐?”邵靖也微微有些意外,“你怎么在这里?” “哦。”东方辰的情绪波动也就只是那么几秒钟,马上就恢复了原来的冷漠,“我过来做指导人。” “指导人?”邵靖看一眼沈固和钟乐岑,“难道滨海也成立了特别事务小组?” 东方辰扶了扶墨镜:“听说张少从来不过问这些事的,怎么今天关心起来了?” 邵靖沉默着没有回答。沈固适时地插进来:“都上车。黑子,一会你打个车送东方小姐回宾馆,我和乐岑去医院。邵先生,你们请自便吧,我们先走了。”他一手拎着装漂流瓶的包,一手几乎地示威地搂住了钟乐岑的肩,直接上了车,砰一声把邵靖的视线关在了车门外。 车子开出近百米,钟乐岑才回头向车后看了看。小青岛是一条笔直的路,虽然开出了百米,仍然能看见后面那两个人。沈固把着方向盘,声音里有点酸溜溜的:“看什么呢?” 钟乐岑沉默了一会,转回头来看着他笑了:“看你。” 沈固哼了一声:“是吗?” 钟乐岑略微有点不好意思,后座上那毕竟还坐着两个人呢。他只能含糊地带点讨好意思地说:“你伤到没有?” 沈固也不打算穷追猛打。回家之后有的是时间,何必在外人面前给钟乐岑难堪? “没事。你呢。手腕上的伤怎么样?” “我也没事,已经止血了。只是我真没想到,会遇上青龙君。” “青龙君?”沈固现在不想谈一切与邵靖有关的话题,但钟乐岑居然认得那条龙,让他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 “嗯。是前世在钱塘水中被我们——啊,被罗靖镇在水眼里的青龙。当时它是钱塘一线的统治者,因为江两岸垦荒侵占了他的地盘,就掀起巨浪侵扰百姓,所以……”钟乐岑发现自己说得太多,赶紧闭上了嘴。 沈固对他那个“我们”十分不豫,但好在钟乐岑及时修正了错误,因此他倒是心平气和:“既然已经被镇在水眼里了,怎么又会出来?” “那是多少年前了啊。千百年间水道也有改变,当初设在江中的八八六十四根镇水柱大约也早就倒了大半,所以才被青龙君逃了出来,顺水归海。只不过大海茫茫,居然能在海市里遇见,倒是巧得不能再巧了。不过刚才忘记问问,他们到海市来找什么?” 沈固对邵靖来找什么不关心:“那么后来出来的那条小龙呢?” “那不是小龙,是蛟。没有角的龙称为蛟。” “那怎么还能变出张人脸来?” 钟乐岑沉思起来:“那张脸有点熟悉啊……” 沈固斜眼看他:“熟人?”别告诉他身边的熟人里有条蛟啊。虽然都是精怪,于悦和于玲就让人觉得心安些,而那条蛟——再漂亮的脸安在那牛一般大的头上也很可怕啊。 “对了!”钟乐岑一拍腿,“想起来了,那是郑王妃!当初她就是被罗靖逐走的,原来和青龙君做了搭档。” “王妃?”连小黑子在后座上都忍不住问了,“怎么又出来个王妃?” “都是以前的事了。”沈固一想就知道如果解释起来肯定锣露颐獠涣艘淮未蔚靥崧蘧福砩洗蚨希案嗔返哪歉龊w迨鞘裁矗渴怯悖课铱纱永床恢阑褂心侵帜q挠恪! “那是摩羯呀。在印度神话里,摩羯是夜叉之类的乘骑,又是桓伽女神的化身,唐宋时期曾经大量用来做为装饰的吉祥图样。虽然神话有所夸张,但做为海族,摩羯是有相当威力的。难怪那么大脾气要跟青龙君斗上一斗,估计从来还没人敢把他的摊子掀了呢。如果不是赶来的海妖数量太多,估计它还不会走的。” “还是外国的……” “水族无所谓国界,只有咸水与淡水之分,顶多,有个海域的观念。不过像龙族这样的,咸水淡水都一样生活,就更没有界限的概念了。” “可是他们怕海妖?” “如果是单独一两只海妖,它们不怕,但大量的海妖聚集在一起,它们的歌声威力是可怕的,能够搅动周围几百平方公里的海水形成致命的漩涡,所以来的数量比较多,它们就退了。而且海妖不比鲛人,不是平和的种族,万一惹到了,绝对是赶尽杀绝。” 沈固琢磨一下:“那小孩子倒挺可爱的,看不出来有那么狠。对了,他送了你什么?” “哦——”钟乐岑刚才都把那东西忘了,这时候沈固一提他才想起来,从背包里把那个盒子拿了出来。盒子是龟甲做的,看上去就像个脑袋四肢都缩在壳里的乌龟,钟乐岑把盖子掀开,里面——里面是一种青碧色的——泥土? “泥?”沈固瞥了一眼,有点惊讶,“居然送你一盒泥?” 钟乐岑也怔了。虽然他是没想过要什么酬谢,但海族最喜欢黄金宝石之类光亮的东西,在他想来,送的也可能就是什么宝石呀或者珍稀贝壳呀之类的,再不然也是什么珍珠珊瑚,甚至送两条稀有的鱼也是可能的,万没想到会送一盒泥土。他伸出手指轻轻拨一下。泥土入手微微有些湿润,也不知是不是进了海水的缘故。但这泥土跟普通的泥土又绝对不一样,至少有颜色上来看,是一种玉一样的青碧色,几乎让人感觉是半透明的莹润,要说是泥也不太恰当,哪有这么细腻漂亮的泥呢? “不会是什么药吧?”沈固猜测。毕竟要是送盒普通的泥也太搞笑了。 钟乐岑凑上去闻了闻:“没有药味。倒是普通泥土的那种青草味儿。应该还是泥,但肯定不是普通的泥。” “拿回去种花,说不定能长出什么灵芝仙草来。”小黑子也提出想法。 “就这么一小盒……”钟乐岑为难,“够种什么?”那盒子连拳头大都没有。 沈固突发奇想:“海妖好像不是咱们中国的物产吧?” 钟乐岑对“物产”这两个字比较无语,但还是回答:“不是。海妖在古希腊神话里比较著名,塞壬,知道吧?英雄奥德修斯经过她居住的地方时都要让水手把自己绑在桅杆上,否则就会受她的吸引而不能自拔。” “那就回去查查希腊神话,看里面有没有一件宝物是像泥一样的。” 这种方法,小黑子闻所未闻。但钟乐岑却真的苦苦思索了一会,然后摇头:“好像没有。希腊神话一般比较务实,还没听说哪种宝物像泥一样的。” “算了。”沈固摆摆手,“先拿回去放着,不行就像黑子说的,种花。和普通泥掺到一块用。” “不行!”钟乐岑赶紧把盒子收起来,“这么漂亮的泥,不能跟普通泥巴混在一起,你暴殄天物!留着,不行捏个泥塑也很漂亮啊。” 沈固点点头:“这倒不错,你可以拿来当橡皮泥用。再不然现在不是有什么软陶之类的,你拿这个去做个东西也行。” 钟乐岑想了想:“这个办法倒不错,估计烧出来会很漂亮,晶莹的绿颜色……” 一通胡扯之中,车开到了医院。韩近月已经等得心力交瘁,听到钟乐岑说小康能醒过来,腿一软差点坐到地上去。钟乐岑不想吓着她,找个借口让沈固把她带出去,然后把漂流瓶里的魂魄放出来。淡白色的光形成一个模糊的人影,跟床上的人重合。片刻之后,小康眼皮动了动,睁开了眼睛…… 钟乐岑和沈固回到康佳花园已经又是七点多钟了。一进门钟乐岑就傻了眼。早上非非快递过来的那一包内裤被他仓促塞在茶几底下就走了,结果这会儿被汤圆翻腾出来两条,也不知怎么套到头上去了,犬鬼正帮它往下扒拉呢,精致的蕾丝边被扯得一丝一缕的,在脑袋周围飘着,要多吓人有多吓人。汤圆自己浑然不觉,喵呜一声就跳到钟乐岑怀里,强烈要求解放。沈固哼哼冷笑了一声,走过去研究剩下的那几条内裤去了,钟乐岑表情僵硬地把扯烂了的内裤从汤圆头上拿下来,回手把它锁到笼子里去了。 非非送过来的这几条内裤各有特色,现在还剩下三条,一条前头是个足球,一条后头有个小狗尾巴,最可恨的是第三条,在前头居然是个香蕉。沈固拿着一条条地看,再斜眼看看钟乐岑,笑得很是不怀好意。钟乐岑本能地觉得危险在靠近,勉强笑着说:“我去做饭。” 沈固笑眯眯地把三条内裤收藏好,然后跟着他到了厨房:“非非这酒吧干的,还带卖这东西?” 钟乐岑冷汗直冒,恨不得冲到非非家把人揪出来打一顿。他是了解非非的,这小子绝对会在酒吧里大张旗鼓地捎带着卖这种东西。当然,这内裤是挺有情趣的,如果是穿在沈固身上,他绝对乐见其成,可是现在可想而知,这东西恐怕……是要穿在他身上了。 沈固看看案板:“今天做什么菜?” “没,没准备什么……”钟乐岑觉得自己都有点结巴了,“炒个黄瓜鸡蛋吧,下个面条……” “黄瓜啊……”沈固摸着下巴笑得意味深长,“嗯,黄瓜不错的。” 黄瓜是不错,但是钟乐岑看着已经洗干净要切片的菜,却忽然觉得这东西也不怎么好了。 “那你想吃什么啊?” “黄瓜就挺好啊。” “要不然,要不然换西红柿吧?”钟乐岑自己都觉得颇有几分可怜巴巴的味道。 沈固终于哈哈大笑。钟乐岑心火直蹿,很想把手里的菜刀冲他扔过去:“你!” 沈固笑着搂住他的腰:“非非那小子,给你送这个干什么?” “恶趣味嘛!以前他就想到寂莲卖这些东西,空华不让。这会儿寂莲是他的了,我打赌他肯定明目张胆在卖呢。” “哪天去看看,看寂莲让他给捣鼓成什么样了。” 钟乐岑犹豫一下,小声说:“你不生气了?” 沈固故做严肃:“这还要考虑。” 钟乐岑踹他一脚:“还考虑个p啊!你生什么气?我什么都没干,话都没怎么跟他说!生气,再生气我踹你!” 沈固一把捞住他的腿,顺势贴了上去:“什么都没干?那蛟出来偷袭的时候你喊什么来着?当我没听见?” 钟乐岑腿被他抬起来贴在身上,脸微微就红了:“我就是……一急,喊了一声……” 沈固噗哧一笑:“知道知道,我也没说什么不是?不过……我说,难得非非送点礼物,总不能浪费了是不是?晚上穿给我看看怎么样?这样嘛,我就考虑一下不生气……” 114、白沙河 鲛人的事情总算解决掉了, 路谨的案子却一时陷入僵局。虽然模拟画像已经出来,但毕竟不是什么普通刑事案件可以直接画影图形去通缉的, 而滨海市虽然不是什么大城市,人口却也不少, 只靠沈固他们三四个人,根本没法从茫茫人海里把这两个人找出来。 沈固看看表,四点钟了。这几天在全市搜索睚眦,他们已经好几天没在九点之前回过家。这会儿正好在台东附近,于是他打个电话让小黑子和柳五也回家休息,车头一转,去诊所接钟乐岑回家。 小来给他开的门。因为他现在常来, 钟乐岑就在门框上直接镌了静符, 省得他一进门里面鸡飞狗跳。小来看见他就笑了笑,小声说:"有个客人还没走,乐岑哥跟她说话呢。” 其实不用他说,沈固已经听见了。门又不隔什么音, 他在门外就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 只不过这会更清楚了些:"……真的,我也不知道怎么一到你们这儿就好了,在家里时常这样,带它出去散步,突然就好像吓得不行了,一个劲打哆嗦。” 钟乐岑手里正抱着一只小泰迪,一面听女人焦急的叙述, 一面皱眉思考:"这不是生病,肯定不是。我已经检查过了,贝贝身体很好,没有毛病。张太太,你确定它不是被吓着了吗?” 女人肯定地摇头:"看着像,我开始也以为是吓着了。可是后来我都在没什么人的时候带它出来,还是这样。你说吓什么呀?又没人又没什么大动静,能被什么吓着? "这不一定。狗有的时候是这样的,哪怕我们看着不起眼的东西,狗都可能会害怕,毕竟和我们人是不一样的。这样,我到您家那边去看看吧,您牵着贝贝再遛一趟让我看看行吗?"钟乐岑说完这句话就看见沈固走进来,呀了一声:"你怎么过来了?” "过来接你。"沈固向女人点了点头打个招呼,"要出去?” "哦,我得去张太太家看看,贝贝总是这样也不行。” "我跟你一块。” 女人住的是刚建成不久的高级小区,因为人还没有住满,越发显得环境幽雅。绿化面积大,还有一个人工湖,引来的据说是附近一条河的活水,比那些完全封闭的人工湖显得要干净漂亮得多。女人按照平常遛狗的路线,牵着小狗在小区里走起来。开始小狗还挺好,等走了一半,小狗就露出畏缩的样子不愿意再走了。女人硬拽着它又走了几步,小狗突然猛地一挣挣脱了狗绳,夹着尾巴躲到女人身后,咬着她的裤脚用力往后拽。 "贝贝,贝贝?"女人无措地弯腰想把狗抱起来,狗却躲着不让抱,仍然把女人往后拉,而且喉咙里低声哀叫,却又不敢大声。沈固抬头一看,前面就是人工湖。这时候湖边上只有几个老人在慢慢绕着圈子散步说话。 "一直都这样?"沈固眼睛微微眯起来。 女人无奈地被狗拽着往后退:"是啊。不过以前不这样。以前可喜欢这湖了,天天撒欢儿绕着湖跑。就这段时间,见了就怕。开始我听人家说有个什么恐水症,还以为它得了这病呢。后来小钟你说是吓的,我就一直注意,可也没见有什么东西能吓着它啊?” 钟乐岑皱皱眉,并没说恐水症就是狂犬病。这个张太太有钱,狗也得宠,可是对养狗,她实在也不知道什么,就是仗着钱多而已。 沈固眼睛扫视着人工湖,压低声音对钟乐岑说:"会不会湖里有什么古怪?” 钟乐岑也压低声音回答:"说不定。所以我今天想过来看看。” 沈固瞪他一眼:"这种事以后叫上我,不准一个人来!” 钟乐岑冲他笑笑,回身向女人说:"张太太,你带贝贝先回家吧,我们在这湖边上看看,如果能找出问题,我们再跟你联系。” 女人不甚满意,但也只能如此,抱着狗走了。 沈固仔细观察着这个人工湖。湖水果然比一般的人工湖干净,不是那种长满水藻的浓绿色死水,而是浅绿色的。湖边上栽着垂柳,虽然还不粗,也有几根垂下的枝条,几个老人一边说话一边散步,并看不出有什么异样的地方。 "应该没有出过什么事。如果出过事,人也会下意识地远离这地方。” "应该是没有。"钟乐岑也点头,"这么高档的小区,又正在热卖的时候,如果出什么事,肯定有报道。而且这个地方从风水上来看也确实不错,不会有什么鬼祟。” "不会有……"沈固皱起眉,"狗的感觉比人强得多,泰迪是胆小的狗么?” "泰迪是贵宾的一种,以前是用来猎水鸟什么的,胆子应该并不小。吓成这样,肯定是有东西。但我实在看不出来这里会有什么。” 沈固走到湖边,凝视着湖水,水流不急,但从水面的纹路还是看得出水的流动。钟乐岑看了一会,忽然说:"这湖里没鱼啊。” 沈固凝目看去,果然没鱼。一般的人工湖里都会养点鲤鱼什么的,有水有鱼,看着也欢势,而且图个"如鱼得水"的口彩,但这个湖里水很好,却一条鱼也没有。 钟乐岑已经跟一个老人搭讪起来:"大爷,这湖挺漂亮的啊。” 大爷可能以为他们是来看房子的,很高兴地说:"是啊是啊,这小区不错的。这湖比有些小区那死水沟干净多了,看着就舒服。” "哦--"钟乐岑俯身看水,"这湖里没养点鱼啊?” "养了啊--"大爷也低头去看,"有红鲤鱼,还有点草鲫鱼,都挺大个的--诶?往常都聚在湖边上的,今天这怎么什么都没了?” "以前有鱼?” "当然啊,我们有时候还带点馒头过来喂喂。今天这怎么了?怎么什么鱼都没了?” 沈固凑过去:"您上次来喂鱼是什么时候?” "哦--"大爷想了想,"差不多一个礼拜了吧。” 沈固轻轻捅了钟乐岑一下,两人走开了,留下大爷一个人在纳闷。 "本来有鱼,现在没了,被什么吃了?” 钟乐岑摇头:"这么浅的水,也藏不住什么。” "既然是活水,看看出水口去。” 出水口上装了塑料小网,自然是为了拦住养在湖里的鱼。但是现在小网已经被咬破了个口子,虽然不大,却也足够所有的鱼钻出去。 "被什么咬破的?"钟乐岑站在岸上,看沈固踩在水里,有点担心,"水凉吗?” "没事。"这水温至少有十五度,对他而言根本不算什么,"这网,好像就是被鱼咬破的。"是一点点磨破的,并不是被什么东西大力撕咬的样子。 "被鱼咬的?"钟乐岑也纳闷了,"这么浅的水,能是什么东西?把这些鱼吓成这样,居然能咬破了网逃掉?” 沈固趟着水往岸上走,水流从他小腿处流过--沈固心里一动:"这是活水,东西未必是在这湖里,也可能在河的上游。” 人工湖的水是从白沙河引过来。沈固开车到了白沙河,顺流缓缓向上,却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白沙河水浅河窄,比那个人工湖深不了多少,真要是有什么东西,好像也藏不住身。钟乐岑查看着地图:"白沙河从崂山巨峰北起源,中间还流经崂山水库,全长有28公里呢。真要找,咱们得一直找到崂山去。” "找到崂山倒没什么,问题是咱们要找什么?到现在还不知道该找什么,这才是个大麻烦。没头没脑的,就是找遍了崂山都找不出结果来。” 钟乐岑为难地皱着眉:"你能看见水里有什么不对吗?我看不到什么。” 这些日子虽然忙,东方辰一直在按部就班地给沈固三人上课,给他们讲述各种鬼怪的习性和外观。小黑子听这些固然是白听,沈固却是受益匪浅。他有阴阳眼,但很多时候,他根本分不清人和鬼。东方辰的讲授就是让他能分辨在什么时候地点出现的"人"其实可能是"鬼"。但是现在天虽然已经微暮,他却并没有看见什么不该有的东西,只有摇摇头:"看不出什么来。” "去水边上看看。"钟乐岑推开车门走下去。白沙河水深也就是两三米,河边上就更浅点,而且这个地方有个拐弯,水流较慢,上游有什么东西漂下来,比较容易堆积在这边河岸上。现在还没有管理人员过来清洁,钟乐岑就直接跨到河滩上去翻那些东西。这工作做起来很麻烦,尤其是现在天色将黑。沈固拿出微型手电,两个人就一点点折腾起来。足足翻了快一个小时,钟乐岑手中的树枝忽然从垃圾堆里扒拉出半边盘子似的东西,沈固把手电往上一照,两人就同时叫了出来:"鳞片!” 确实是鳞片,破碎的半边,就足有普通碟子那么大,微青的颜色,一毫米厚。沈固眼神一肃:"是睚眦!"类似的东西,他曾经见过,在一个小旅馆的桌子底下--那时候,睚眦正是被栗田口弄走的。 "难道睚眦在这河里?” "不可能的。"钟乐岑立刻否定了,"白沙河的水这么浅,睚眦是深海生物,这点水根本不够它藏身的。” "那就只有崂山水库!"沈固一锤定音,"大概就是水从那里流出来,带着睚眦的气味,才吓到了狗,更把鱼也都吓跑了。” 钟乐岑一把拉住他:"你干吗?” "去崂山水库呀!” "现在天都要黑了,咱们就这样跑到崂山水库去,碰不上睚眦还好点,碰上了就惨了。” 沈固想起当年与睚眦碰面时的惨烈景象,眉头一皱:"那怎么办?” "当然怎么也得白天去。青岛这地方,大概也就只有崂山水库能藏得住睚眦。一时半时,那两个日本人肯定还离不开。我们先回去,至少也得尽量准备点东西。” 沈固跟着他上车,问:"要准备什么?” 钟乐岑一窒,半天才说:"我也不知道。睚眦是龙之子,不是凡物,神力惊人。而且虽然好杀,却是生活在深海,很少出现,所以,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对付。” "当时栗田口是用什么办法把睚眦拘住的?你说他用的是那个大鹏明王咒,能想办法也搞到一份吗?” 钟乐岑为难地摇摇头:"我说过的,我写佛经没有咒力。栗田口用的大鹏明王咒,肯定也不是他自己写的。那种力量,他不行。那东西应该是很古老的咒符了,可能是不知多少代之前的高等阴阳师留下来的,也可能是他不知从什么渠道弄来的古物。那种力量,就算乐洋来写,也不成。更别说我与佛无缘了。” 沈固眉头皱得更紧:"照这么说,我们得去找个得道高僧?湛山寺的和尚行么?” 钟乐岑当真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才说:"这就难说了。湛山寺的香火听说是不错的,但是真正与佛有缘的高僧少之又少,不见到人,一切都难说。而且大鹏明王咒不是正统佛经,就算佛学院出身的,也未必知道怎么写。” 沈固拍了一下方向盘:"那怎么办?” 钟乐岑也很无奈:"你让我再想想。我们得赶紧先把这事报上去,也许特事科有人在附近,可以过来帮我们。” 沈固想想也没有别的办法,便先给东方辰打了个电话。东方辰听到睚眦两个字,也是一惊:"我马上上报,你们不要贸然行事!” "东方辰怎么说?” "她说让我们不要贸然行事。"沈固挂了电话,"如果没人尽快过来,贸然也得行事了,要是让人跑了,再找就难了。” "我知道--"钟乐岑话没说完,就愣了一下,"你看!” 已经到了康佳花园,小区门口的灯下,有个人站在那里抽烟,神情看起来颇有些烦躁。 "是张少。"钟乐岑小声说,同时偷偷观察一下沈固的表情。 沈固眉头皱了一下:"别理他。” "等等。"钟乐岑拉拉他,"如果让他来写大鹏明王咒,可能会有效果--” 沈固突然一脚踩下了刹车,转过头来看着他。钟乐岑被他看得有点发毛,赶紧改口说:"我真没别的意思。要不然,我们还是不理吧,另想办法就是了。” 沈固没有接这话,只是皱着眉看看他:"你眼睛不疼吗?” 钟乐岑一怔:"啊?不疼啊,为什么要疼--哦!是啊,我倒忘了!好像--真的,没事?没感觉了啊。” 沈固眉头皱得更紧:"是不是从海市回来之后就没事了?"他忽然想起来,从海市回到小青岛,他们和邵靖离得那么近,钟乐岑都没有再说过眼睛有什么感觉。当然他并不是认为钟乐岑眼睛不再疼就会跟邵靖有什么,也不愿意钟乐岑有这么个毛病受罪,但怎么想,怎么都觉得不如从前感觉好。 钟乐岑仔细回想了一下:"在海市里其实就疼得没那么厉害。不过我以为是海市的问题,毕竟那个地方有海族的灵力笼罩,不像陆地……但是,确实出了海市之后就没感觉了……唔,你--"沈固忽然伸手捧起了他的脸,一手摘下他的眼镜,仔细端详。钟乐岑稍微有点紧张:"怎么了?” "你眼睛旁边的痣不见了。” "嗯?"钟乐岑回手去摸。那颗小痣比皮肤略微高一些,不太明显,但能摸得到。但现在触手平滑,确实没有了。 钟乐岑皱眉摸了几下,忽然记起来:"啊,也许是--"当时,他记得蛟妾伤了邵靖的时候,血曾经溅到他脸上,当时有一阵子他眼睛热辣得厉害,像有一团火钻进去似的。但好了之后,就再也没感觉了。后来出了海市,他一直在担心沈固的情绪,就没注意到自己压根对邵靖再没什么反应了。 "是什么?"沈固又端详了一下。那颗痣确实是不见了,一点儿痕迹也没有了。有那颗痣在,让钟乐岑有点平凡的五官显出几分艳色,现在痣是没有了,但钟乐岑的眼睛却似乎--更明亮清澈了?当然,也有可能是车顶灯映的…… "取我眼中血,还你心头肉……"钟乐岑有些茫然地轻轻念出来,不由自主地抚摸着自己的眼睛。前世,是他的眼中血求来了鬼子,虽然,最后的结果也只是悲剧。他说过相见争如不见,也许就是这句话,让他见了邵靖就双眼疼痛。可是现在,什么感觉都没有了。也许,是邵靖的心头血洗去了那颗痣,也许,他已经用自己的血把他的眼睛还了来,也许,他们真的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干吗去?"沈固一把拉住钟乐岑。 "去跟他打个招呼。"钟乐岑回头一笑,"放心,为了睚眦的事。"说完,推开车门下去了。 115、战前准备 钟乐岑一下车, 那边邵靖就抬起了头,目光正正对过来。说实在的, 钟乐岑还是第一次仔细看他。从前只要看见就是眼睛酸疼流泪,他还真没能看清楚这一世的罗靖, 究竟长什么样子。现在看来上一世的相貌是完全找不到了,只有那线条硬朗清晰的轮廓好像还有点痕迹。不过,沈固也是这样的,说不上多么俊美,却自然地有一种飞扬的英气。只是相较之下,沈固更沉稳一些,也许是职业使然?不过, 如果发起邪来, 那沉稳就飞到九天云外去了,嘴角往上那么一吊,就让人牙痒了…… “墨白——”邵靖的声音打断了联翩浮想,钟乐岑才发现自己刚才走神了, 他明明是要来找邵靖谈一谈的, 可是满脑子想的却都是沈固。 “哦——将军,不,张少,张少还是叫我乐岑吧,毕竟,过去的事都过去了。” 邵靖猛地攥紧了手中的烟:“你——”可是只说了一个字,后面又没有声音了。 钟乐岑等了几秒钟, 看他没有说话的意思,就问:“小麦呢?” “……出去旅游了。” “哦——”钟乐岑再想了想,谨慎地说,“你们应该是——” “我以为,他是你。” 钟乐岑这下有点诧异了:“怎么?难道你都记得?” “记得!”邵靖抬起头,眼睛里满是红丝,“十八岁生日那天记起来的,虽然不是那么清楚,但很多事我都记得。也许,是菩提珠的缘故。一碗孟婆汤,到底压不了清心咒。” 钟乐岑有些为难:“其实,还是记不得的好。就算记得了,所谓今生来世,其实也没有什么可执着的。上一世是我过执,这一世,我希望大家都看得开些。” “过执……”邵靖又低下了头,半晌,才慢慢地念出来,“取我眼中血,还你心头肉,一执百念生,自作还自受。自作自受的人正是我,这菩提珠,我想还给你,但——” 钟乐岑笑笑:“没什么的,我们都有错。菩提珠本也不是我的,它既然愿意跟着你,你也还不了。” “可是你的眼睛,是因为当年剜目求子吧?” “也许是,但现在已经好了。你看,我这不是已经可以看着你了吗?” 邵靖无话可说。来的时候,他本来有很多话要说的,可是现在,钟乐岑真的站到他面前了,他才发觉,上一世的沈墨白,真的已经没有了。这个人是钟乐岑,而且,还是他一直认识甚至可以算得上熟人,无论如何,他也很难把钟家那个没有灵力的孩子,跟他的墨白硬拉在一起。甚至刚才看着钟乐岑走过来的时候,他居然在想,如果真要说跟上一世的沈墨白相似,好像——倒是小麦更像一些吧。虽然,那小子经常在气急了的时候炸毛,但那眉眼,在不炸毛的时候还是很有韵味的。至少,他不戴眼镜。 “哦,有一件事情,不知道能不能请你帮一下忙。” “啊?”邵靖完全无意识地应了一声,才猛然反应过来,“什么事?”刚才他居然全想小麦去了,那小子,一个人跑什么丽江? “你能写大鹏明王咒吗?” “大鹏明王咒?”邵靖怔了一下,表情有点不自然了,“不会。” “不会?”钟乐岑也怔了一下,“不是说张家都知道你身带佛家六字真言,而且还送你去学过——”他很明智地把后面半句话咽回去了,因为邵靖的脸色不太好看:“我没用心学。” “没用心学?”钟乐岑差点叫起来。据乐洋说过,当年张家发现这孩子天生便有佛力,喜得费时费力托了一圈关系,把他送去跟某高僧学佛,那个人情托的,要不是张家这样的人家,花多少钱也没办法啊。结果居然他来了一句“没用心学”? 邵靖脸色不大好看,过了一会才冷冷地说:“我从来不想学这些。那菩提珠本就是你的。” 钟乐岑愣了一下,没话说了。两人沉默了半天,邵靖才闷闷地说:“你要大鹏明王咒做什么?我现在学,来得及么?” 钟乐岑很想仰天长叹,不过转念一想,凭着菩提珠带来的佛力,就算邵靖照抄佛经,应该也能有点用处吧? “那,你到我们家来吧。” 邵靖为那句“我们家”噎了一下,但还是跟着往门口走。不过只走出两步,他的手机忽然响了。邵靖眉头皱了皱,还是接了起来:“小归?什么事?” “什么?”邵靖不怎么耐烦的语气突然拔高,“你怎么知道——新闻上演了?确实的?行了我知道了,马上回去!” “你有事?那就赶紧回去吧,明王咒的事明天再说。” 邵靖神情复杂地看了钟乐岑一眼,转身上了自己的车,跟抢什么似的开走了。沈固一直在车上看着,这会儿才走过来:“走了?” “嗯。”钟乐岑回想一下,“他好像遇到什么急事了。本来我想让他到家里去写大鹏明王咒的。我听他说什么新闻,我们赶紧回家看看去,不知道出什么事了。” 沈固干咳了一声,钟乐岑瞬间醒悟,赶紧笑出一对小酒涡:“我只是想看看新闻。” 沈固摇摇头:“我看,你应该赶紧去你们那个天师信息网查一下,怎么能逮得住睚眦。” 两人一边抬杠一边上了楼,钟乐岑上网,沈固开电视。滨海市的本地新闻已经到尾声了,沈固刚打开,就听见播音员在说:“目前当地警方已经在进行多方搜索,本台也将关注接下来的消息……” “搜索什么啊?”钟乐岑从电脑前头探个头。 “不知道,已经完了。”沈固走进书房,“应该是外地的,我们现在管不着,先研究睚眦要紧。” 一听见睚眦两个字,本来卧在屋角的犬鬼一下子站了起来,竖起了两只耳朵。沈固看它一眼:“没错,就是睚眦,当年你们交过手的吧?” 犬鬼凑到钟乐岑身边,蹭了蹭他。钟乐岑伸手摸摸它后背:“睚眦现在就在滨海,你也去么?恐怕你不是对手吧。” 犬鬼喉咙里发出低声的咆哮,却往钟乐岑身上又贴了贴。钟乐岑叹口气,拍拍它:“别怕,到时候你不用去。” 沈固看看犬鬼:“当年栗田口是用大鹏明王咒拘走了睚眦吧?” 犬鬼点点头。 “你知道那咒符是哪里来的吗?” 犬鬼摇摇头。 “那土御门家族还有这样的咒符吗?” 犬鬼又摇摇头。 沈固看看钟乐岑:“这算是好事?” “并不好。”钟乐岑皱眉摇头,“睚眦生性好杀,如果没有东西制得住它,它就会大开杀戒,那更糟糕。崂山水库还是有游人的,如果睚眦真的杀起来,我们也许能够自保,但肯定保护不了周围的人。” “那土御门一雄他们是用什么办法拘住睚眦的?” “他们手里有青龙玉。这次睚眦其实是被青龙玉和四灵阵化来的,所以青龙玉对它还是有作用的。” “那我们去偷青龙玉!” “……这倒也是个主意。如果能拿到青龙玉,有些咒术直接施在玉上,对睚眦就有事半功倍的作用。” “用什么咒术?” “我想来想去,还得用困兽符。把困兽符写在玉上,就等于施于睚眦本身。唉,要是有龙涎和绘实就好了!” “什么东西?” “龙涎和绘实。绘实是一种异草的果实,和着龙涎磨出的颜色正赤,写在金玉上可透入三寸。如果能得到这种颜色,把困兽符写在青龙玉上,那是怎么也擦不掉的,就可以把睚眦永远拘在青龙玉里。” “这东西到哪里能弄到?” 钟乐岑摇头:“龙涎还好说,我们可以托鲛人想办法。可是绘实……这东西据说早已绝种,就算这世界上还有那么几株,也是可遇不可求。” 沈固一挥手:“不管怎么说,想办法先把青龙玉偷出来!” “可是,睚眦的本体与青龙玉有联系,我们触到青龙玉就等于触到它,只要它一动,肯定也会惊动土御门家族那两个人。” 沈固脑子一转:“我记得上次在金玉大厦,你说龙喜欢吃什么?烧燕?我们先拿那东西把睚眦引出去然后再偷玉怎么样?” 钟乐岑拍他一下:“这些事还是你厉害!引睚眦的事我来办。不过,我用的其实也是一种障眼法,并不是真的烧燕,一旦睚眦发现是假的,还是会发怒。所以,得选个没人的地方。” “不就是燕子吗?滨海找个把只燕子应该还有,我去找!” “哎——可是这样也太……燕子也是一条生命……” 沈固无奈地看着他:“那你想怎么办?对了,上次你在寂莲不是用过困兽符?这次再设一个,能直接困得住睚眦么?” “睚眦是神兽,那次的虎伥虽凶,也不过是死了数百年的虎魂,两者不可同日而语。不过最主要的,还是我灵力不够……”钟乐岑说到这里,忽然托着下巴陷入了沉思。沈固也不打扰他,由着他去想。过了一会,钟乐岑突然一拍桌子:“有了!灵力不够,我可以用别的方法弥补。上次我用蜡烛摆困兽符,其实也是借了烛火的阳气。不过睚眦用蜡烛就绝对不行了,得用别的,别的有能量的东西。” “比如说?” “电!” “电?” “对!闪电本就是天地之能量所汇集,人用的电,虽然得来渠道不同,其本质是相似的,如果用电线来设困兽符,用电流的能量弥补我灵力的不足,说不定直接就可以困住睚眦。” 沈固没说话,已经开始盘算崂山那一带哪里有供电的地方了。 “地方要宽敞,人要少,最好是没人……”钟乐岑一样样地细数,“离水库不能太远,否则引不来睚眦……” “还要先知道土御门家那两个人住在哪里,以便我偷到东西能立刻去找你。” “我猜他们不会住得很远,多半就在水库边上的什么度假村或者农家里。离得太远会削弱他们对睚眦的束缚力。” “这事让黑子和柳五去查,我们明天一早就去找合适的地方!” 小黑子查这种事是最拿手的,只用了半天工夫,就查出来土御门一雄两人确实住在水库附近的一个农家里,对那一家说是来崂山取景绘画的。 “行,知道了。别惊动他们,你们立刻撤,该干什么还干什么。”沈固一边帮着钟乐岑布阵,一边通过手机指挥。 “啊?”小黑子惊讶,“这就完了?沈哥,我总得干点什么吧?” “不用,没你们的事。”沈固坚决下命令,“离得远点,听我的,这事危险,而且你们帮不上忙!” 电话那边小黑子似乎跟人说了几句话,然后又贴上手机:“沈哥,东方辰说这事我们可以缓一下,那两个人估计一时还不会走,特事科已经派人过来了。” “东方辰怎么也在?”沈固怒了,“你带她去干什么?” “她,她说带她去可以打个掩护,比我和柳五去好,我们可以装做去旅游的一对儿,这样比较不会引人注意……”小黑子结巴了。 沈固无语了,半天才说:“行了,我知道了,你们赶紧撤吧。” “我们已经出了崂山了。不过沈哥,东方辰的意思,我们真的不要贸然动手,没把握,可以等等援兵啊。” 沈固沉吟一下,回头看钟乐岑:“东方辰的意思,让我们等援兵,你看呢?” 钟乐岑布置的手没停:“有援兵当然好,我也希望把握大些再动手。不过这东西布置好了总没错,就算不用,也比要用的时候没有强。不过,特事科派什么人来?” 小黑子在那边已经听见了,立刻说:“据说派来的是张家的人,叫张学铮。他就在济南那边出差,一接到消息已经在赶过来了,可能今天晚上就到。” “张学铮啊……”钟乐岑思索一下,“他应该是张靖存的叔叔,是那一辈里灵力相当出众的。他擅长的就是驯兽,过来倒是正合适。嗯,如果他能过来,我倒是同意缓一缓动手,比我们自己把握确实大些。不过,东西我们还是先布置好,万一用得着呢?” 沈固当然同意。未雨绸缪么,总是有备无患的好。 张学铮确实是当天晚上到的。他和邵靖长得颇像,眉目端正,神情却很温和,脸上始终带着点笑意,这一点倒像张升夷。沈固本来对张家人是没好感的,但张学铮却是个让人很难起恶感的,很快就和钟乐岑说上话了。 “睚眦啊——”张学铮听他们详细说了当年金玉大厦的事,脸上居然现出了向往的神情,“我这些年也驯过不少妖物,但像睚眦这样的上古龙子,却还没见识过。这次有幸能见见,还得说是托了你们的福啊。” 沈固无语,不由自主地想起来当年左健对鬼门关的向往。难道这些天师,都有点怪癖不成? 钟乐岑笑笑:“我听说过张先生当年用十二只酒杯驱山魈的事情,不知道这次带来的是什么法器?” 张学铮笑起来:“我们两家怎么说也算是世交,为什么还叫张先生?叫我一声张叔叔不行么?当年那事也是年少冲动,换了现在,我倒不太敢了。” 小黑子也跟着来接人,听了什么酒杯驱山魈,忍不住问:“钟哥,那是怎么回事?什么是山魈?”东方辰给他讲的主要是鬼,这些妖物他知道的还是很少。 钟乐岑看着张学铮,张学铮已经摇手笑起来:“见笑了,见笑了。山魈是一种妖物,有些也叫山臊,人面猴身一足,人撞上了会发寒热。不过说到底,还是一种比较低级的妖物。” 小黑子还是不明白:“那怎么用酒杯驱呢?” 钟乐岑笑着说:“张先生——啊,张叔叔是用音乐驯妖的,当年他们撞见山魈的时候,张叔叔就用十二只酒杯奏乐,把山魈驱走的。” 小黑子啊了一声,很佩服地说:“音乐家啊!”他自己是毫无音乐细胞,唱歌第一句就能跑调到大西洋去,所以很佩服懂音乐的人。 钟乐岑点头:“张叔叔是音乐学院毕业的,还曾经在乐团做过首席小提琴呢。” 小黑子好奇问:“在哪个乐团?” 张学铮笑笑:“现在不做了。小提琴虽然好,但琴弦太过脆弱,驯兽时容易损坏,靠不住。我已经不修了。”他虽然在笑,却有几分遗憾,显然本来是非常喜欢小提琴的。 钟乐岑看出他的心情,岔开话题:“那张叔叔今天带了什么来?” 张学铮轻轻拍拍随身的包:“一年前得了一支通犀,我做了一支犀角笛。” 别人听了没听出什么来,钟乐岑却睁大了眼睛:“一支通犀!” 张学铮笑笑:“是啊,也是好运气。光做成笛子就做了半年,最近半年都在练这个了。” 小黑子捅捅钟乐岑,小声问:“钟哥,这通希是什么?很宝贝的?” 钟乐岑解释:“通犀就是犀角。犀角本就是辟邪之物,燃起来可以令鬼魅退避。犀角中有一根白线自顶至根的,称为通犀,是格外通灵之物。” 张学铮用欣赏的眼光看着他:“小钟,你虽然没有灵力,可是论见识,年轻一代恐怕还没人比得过你。我听说你用蜡祭之法驱走了年兽,真令我们这些白长了年岁的人汗颜啊。” 钟乐岑正要说几句客气话,突然间一声闷雷毫无预兆地从天边滚过来,接着豆大的雨点居然就那么落了下来,打得车顶噼啪作响。张学铮和钟乐岑都是脸色一变,同时伸出头去看天:“不对!” 沈固打开车灯:“怎么不对?” 钟乐岑急促地说:“这不是天雨,是龙雨!如果不是滨海另外有龙,就一定是睚眦那里出了什么问题!” 小黑子百忙之中还插了句嘴:“沈哥,你怎么知道这不是天雨?” “油然而云,沛然而雨,这才是天雨。这种毫无预兆的急雨,除了有人作法,就只有龙雨才会这样!” 116、僵局 风雨交加, 越往崂山去,就越是风急雨骤。沈固拿出当年在部队里的架势, 把车开得几乎要飞了起来,几个大拐弯都是用漂移的。好在车上的人也都不是省油的灯, 张学铮从背包里摸出一根棕黑色的短笛,用块软布轻轻擦拭;小黑子虽然明知道没有用,还是掏出枪来又检查了一遍,把子弹填得满满的。 钟乐岑把着车门扶手贴着玻璃向外张望:“不知道土御门家那两个人究竟在干什么,会闹出这么大动静来!” 张学铮接口说:“式神的事我知道得不多,但是要将一个灵体收为式神,是需要一种确认过程的, 这种过程有自愿的, 也有强迫的。强迫的那种,有时候手段是相当残忍的。你们知道有种东西叫管狐吗?” 小黑子和沈固自然是不知道的。钟乐岑却打了个冷战:“将一只狐狸埋在土中只露出头,活活地饥渴而死,在濒死之前活剥其皮, 将灵魂禁锢在竹管之中, 就做成一只管狐。可是这种手段实在太过残忍,已经是禁止的了。” “没错。就因为太过残忍,所以稍微正当一些的人都不屑为之。而强迫性的式神结盟方式,跟这个差不多,只是大多数并不杀死式神,但折磨的手段毫不逊色。甚至有些喜欢操纵暗黑性式神的式神使,还特别要把式神杀死后役用魂体。” “您是说土御门家那两个人在折磨睚眦?” “睚眦是上古神龙之子, 要收为式神哪有那么容易?何况睚眦生来野性好杀,其实不是式神的合适选择。如果活物不能收伏,他们可能会考虑杀死之后役用魂体。毕竟如果操纵得好,带着怨气的魂体威力可能更大。” 沈固眉头一皱,把油门踩得更狠。钟乐岑有些愤怒地说:“难怪犬鬼不愿意回去,恐怕也是没被人好好对待过。” 张学铮叹口气:“从前安倍晴明的式神全是自愿结盟,可惜到了他的后人这里,德不足以胜,就只剩下力了。” 钟乐岑冷笑一声:“能做式神的生物都是有灵性的,你对它们好,它们才肯听你的,如果只是一味武力镇压,谁会心服?到时候如果被反噬,也是自作自受!” 张学铮点头笑道:“没错,所以我们是供神、养鬼,有端敬之心,博悯之意,才能真正役使鬼神。可惜日本人总是想不明白这个道理的。” 沈固没说话,只是又一次猛打方向盘,汽车在盘山公路上硬扭过去,直冲崂山水库。这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钟了,一片漆黑,只有闪电偶尔能照亮一下,扑面而来的大雨,即使有雨刷也不顶什么用,前路基本是看不清的。不过沈固还是一直把车开到路窄得不能再开的地方,众人才弃车步行。 水库是依着原有的山谷建成的,一条大坝长672米,高26米,往常天气晴好的时候,是游人拍照游玩的好地方。可是现在,水库上方风雨交加,漆黑的夜空中,惨白的闪电不时地撕破一下黑暗,就照出在半空中扭动翻滚的那只怪物——睚眦周身都有淡金色的东西笼罩着,像是披了一件金甲,但仔细看,就能看出那是些金色的字符,只是在它的激烈挣扎下很难看清楚是什么内容。睚眦的尾巴还在水里,每次一翻滚,尾巴就在水中搅起巨大的漩涡和波浪,猛烈地拍打着堤坝。沈固他们一上堤,就觉得这堤坝似乎都有点颤动。他四下里扫了一眼:“好像没人。”不管睚眦是为了什么做出这副样子,但土御门家那两个人似乎并不在现场。当然,这么大的风雨,他也看不了很远。 “管不了那么多了。睚眦再折腾下去,水库的水位就要超标了!”钟乐岑果断地命令,“黑子你给我盯着周围,如果发现土御门家那两个人立刻出声!张叔叔想办法让睚眦安静一些。沈固你两边都要顾着,万一睚眦冲过来,你要挡一下;万一土御门家那两个人有什么动静,你也要阻拦!可惜来不及了,不然应该让柳五先去符阵那儿等着的!”风势大得似乎要把人吹走,夹着豆大的雨点,立刻就把所有的人从里到外淋了个透湿,钟乐岑只说了这几句话,就被风呛得喘不上气来。 没人对他的指挥有异议。小黑子掏枪,张学铮摸出笛子,片刻之后,一声悠扬的笛音在大坝上吹响。风声呼啸,脚下就是波浪拍打堤坝的声音,但张学铮的笛音却仍旧清晰而明亮,像是一只温柔的手在抚摸着什么。睚眦在半空中疯狂的动作幅度渐渐小了,随着它的渐渐平静,风雨也小了,张学铮的笛音也愈发地柔和动听,像唱着安眠曲一样。张学铮头发衣服也早湿得直往下流水,但他微闭着双眼,似乎完全沉浸在了音乐之中,犀角笛在他手里微微泛着柔光,竟像是半透明的玉一样。 睚眦慢慢地安静下来,尾巴虽然还在水中,但已经不再搅起波浪和漩涡。沈固低声问:“能这样多久?”他看得出来,张学铮只是在安抚睚眦,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睚眦身上的那些字符,可能就是土御门家那两人用来拘禁它的,凭张学铮的笛音,可能将睚眦催眠,但那些字符不解决,睚眦就随时都还会被人控制。 钟乐岑正要说话,沈固突然回身,小黑子也同时举起了枪:“有人!” “啪啪啪——”随着击掌声,堤坝旁边的树林里慢慢走出来一个人,“张家的天师果然名不虚传,用一根小小的笛子,就能控制住睚眦这样的神物,佩服,佩服。” 这个人一出来,睚眦顿时又有了反应。张学铮眉梢微微一跳,笛音稍稍放高了一些,睚眦动了动,又慢慢地安静了下去。 沈固打量他一下:“土御门一雄?”这人有四十多岁了,从年龄上来看,应该就是土御门一雄,跟模拟照片上倒是很像。 土御门一雄眯着眼睛看沈固:“你,想必就是那位沈警官吧?你身边那位,一定就是钟天师吧?很好,有幸见到两位。” 沈固冷冷地说:“这没什么有幸的。还有一个人呢?怎么不出来?你们拘禁了睚眦,到底是想干什么?” 土御门一雄笑了起来,他上唇留了一抹小胡子,典型的中国人心目中的“鬼子”形象,所以不管是什么表情,都让人讨厌:“睚眦不是你们的所有物,它是无主的。谁能役使它,谁就是它的主人。现在,是我们在驯服式神,与你们无关。虽然我们日本叫做阴阳师而你们中国叫做天师,但两者其实是相通的,所以这个规矩,你们应该知道。不要来打扰我们,你们,也管不到我们。” 沈固冷笑一声:“管不到吗?不要说你们脚下踩的就是中国的土地,就说你们操纵睚眦杀了路谨,就已经触犯了中国的法律,我当然管得到!” 土御门一雄皱了皱眉:“路谨?哦,你说那个中国人吗?他不该跟踪我们!” 沈固针锋相对:“如果你们没做什么,他为什么要跟踪你们?” 土御门一雄沉下脸:“我们只是在训练式神。” “训练式神?”钟乐岑愤怒地插进来,“这就是你们的训练吗?用大鹏明王咒来折磨甚至杀死睚眦?你们的式神就是这样训练出来的?而且路谨只是跟踪,你们就可以随便杀人吗?” “当然。”土御门一雄没有一点心虚的意思,“这就是我们的训练方法,既然它不愿意活着成为我们的式神,那我们只好换一种方法。你们中国的管狐,不也是用这种方法做成的吗?至于说到杀人,并不是我们杀的。而是那个人离得太近,睚眦凶性大发攻击了他。也正因为这样,我们才决定杀死睚眦,否则它还会杀人的不是吗?如果我们把它炼成魂体,那么就能更好地控制它不再杀人。” 沈固摆手止住钟乐岑,冷静地说:“但你们在水库这里用这种方法训式神,会给水库带来安全隐患,从而危及到周边居民,这绝对不能允许!” 土御门一雄这次有点词穷了,过了几秒钟才勉强地说:“我们很快就可以成功的。” “不行。”沈固不动声色,“这里是水库,不是你们的式神训练场,你要训式神,我也许管不着,但你有危险举动,我就管得着了。要么你们马上离开,要么——我以危害治安的罪名拘留你们。” 土御门一雄眼里闪过一丝怒气:“我说过,我们马上就可以成功了,一旦成功,我们立刻离开。” 沈固冷冷地说:“我说的是现在!” 土御门一雄终于忍不住了:“你不要欺人太甚!” “欺人太甚?”小黑子忍不住开骂,“你tm在中国的领土上杀了中国人,还说我们欺人太甚?” 土御门一雄向睚眦看了一眼。睚眦在张学铮的笛声安抚下已经慢慢地从空中往水里降,本来身上那些闪耀的金色字符也渐渐在暗下来。他刚才正是在催动大鹏明王咒慢慢地将睚眦杀死,这样睚眦的灵力才能因为痛苦和怨恨最大程度地保留下来。现在因为张学铮的笛声实际上抵消了一部分咒力,所以杀死睚眦的过程等于被打断了。如果再这样拖一阵子,睚眦的生气会逐渐再恢复一些,他就得从头再开始。驯服式神是一项极耗精力和灵力的任务,何况睚眦是上古龙神之子,不是普通的什么地缚灵或浮游灵。这些日子他们用了各种办法都不能驯服睚眦,不得已才准备采取这最后的办法。用这种办法,首先要杀死睚眦,其次,要尽量的用缓慢的痛苦的方法杀死睚眦。这两样,无论哪一样都不容易做到。幸好当初栗田口一郎拘走睚眦的时候所用的大鹏明王咒一直留在睚眦身上,再加上手中有青龙玉,他们才有办法可想,如果没有大鹏明王咒,他们就连抓住睚眦都难,更别说杀死了。即便是有了大鹏明王咒,他们也没法把不驯服的睚眦带回国去。按照他的计划,今晚将睚眦杀死,再用三天左右的时间来炼化,然后才可以带回日本。刚才,从催动咒术开始,他已经花了三个小时,精力耗费十分严重,如果半途而废,至少他还要休息好几天才能再来。而且睚眦经过这一番折磨,对他们的敌意更大,更难以控制。不说别的,就算他现在按照沈固的说法立刻离开,都不能保证可以顺利地将睚眦从水库里拘出来带走。万一睚眦在半路上发起疯来,恐怕他都要死。既然如此,自己死,不如别人死—— 小黑子在黑暗之中仿佛看见一条影子一闪,他本能地举枪,但他其实是没杀过人的。警察佩枪,大部分时间是起到镇慑作用,面对犯罪嫌疑人,除非是拒捕,否则不能轻易开枪。更不用说他其实比较偏文职,就没怎么去追捕过犯人,现在一举枪,心里突然嘀咕——该开枪么?万一真打死人了呢?虽然他明明觉得这两个日本人已经杀了人,但即使判他们死刑,也不该由他来行刑啊!当然,这只是电光火石间思想的那么一晃,但就是这么一晃神,眼前冷光一闪,叮一声他手上一轻,整支枪都被切成了两半。那人影一晃,已经从他身边过去了。 沈固突然转身,枪已经在手中,他几乎连瞄准都没有瞄准,甩手对着张学铮身边就是一枪。小黑子隐约听见叮的一声,那个模糊的人影一闪就消失了,跟来的时候一样突然。而张学铮的笛声顿了一下,突然睁开眼睛,往自己身边看了一眼。只是他的笛声一顿,睚眦又躁动起来。沈固沉声说:“您只管吹笛,剩下的我来!”虽然是风雨交加之中,他的声音却是掷地有声。张学铮看了他一眼,慢慢把身心又沉浸进音乐中去,睚眦又安静了下来。 土御门一雄的表情有点不好看了。刚才他一直站在树林里没立刻出来,就是在观察对手。从张学铮吹起犀角笛时,他就知道这人是谁了。张学铮在天师行中是有不小名气的,他既然要来中国,对中国的同行自然也有过一番研究。张学铮当年用十二只酒杯驱走山魈的事正是发生在一次小型的中日文化交流会上,那一次他给日本方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土御门一雄虽然当时没有参加那次交流会,但土御门家族却是有人参加的,事后当然也回来描述过。后来张学铮又做过不少事,加上他是张家人,名气自然不小,当土御门一雄认出他的时候,就把他当作了劲敌。至于其他三个人,小黑子和钟乐岑他只消看一眼就能看出是两个普通人,只有沈固,身上隐隐带着一股煞气,有些惊人。但在他想来,一个年轻人,再怎么样,也不如张学铮有威胁。而且张学铮是直接干扰到了他对睚眦的炼化,所以他的想法,是先除掉张学铮,然后剩下一个沈固就好对付了。毕竟他这边有两个人,到时候一个来对付沈固,一个来继续炼化睚眦,两不耽误。这也就是刚才为什么小黑子首当其冲,可是只被斩断了枪没伤命的原因——他没有威胁,也就没必要多杀人。可是没想到,沈固的反应会这么快,这下子没偷袭到张学铮,后面就难办了。 沈固对张学铮说完了那句话,就把目光投向了黑暗之中,冷冷地说:“原来土御门家族里还有人学习忍术?” 小黑子吃了一惊,脱口而出:“忍者?” 沈固冷笑了一下:“忍者可能还不够格,不过至少是接受过忍术训练的。刚才用的是手里剑吧?现在倒是很少见了。”他表情镇定,语言从容,浑身的肌肉却都绷紧了。确实,他没想到土御门次郎居然是接受过忍术训练的。要是一对一,他并不害怕。说白了忍者也不过就是另一种类型的特种兵,只不过在训练中当然有日本的特色。但现在是黑夜之中,敌暗我明,对方就占便宜了。而且他这边有三个人需要保护。虽然他也看出来对方的偷袭目标是张学铮,但难保不会对小黑子和钟乐岑下手。刚才那一下,如果对方有心杀小黑子,恐怕他也很难救得及。 黑暗中的土御门次郎却更惊讶。在土御门家族,他算是个异类。土御门家族一向以阴阳术著称,但他觉得这世界学阴阳术用处比较少,而且相对有很多拘束,所以他学了忍术。虽然不是接受正规全套的忍者训练,但自认学得也不错了。可是刚才那么突然的袭击,沈固竟然能一枪在黑暗中打飞他的手里剑,如果不是凑巧,那么就是说,自己恐怕不是他的对手。一时之间,双方陷入了僵局…… 117、对战 因为睚眦的安静, 风雨都小了一些。张学铮仍旧在吹奏着犀角笛,四周似乎也只剩下了这声音, 听起来美好而安静,可是这平静下面, 掩藏的却是一触即发的杀机。 沈固对钟乐岑和小黑子使了个眼色,两人会意,不动声色地慢慢向张学铮靠近。沈固两眼紧紧盯着黑暗之中,突然,小黑子听到身边有什么东西咔嚓响了一下,几乎是本能地,他往旁边一闪, 砰一声沈固手里的枪响了, 黑暗中一点冷光闪动,有什么东西几乎是紧贴着小黑子的脸被打飞了出去,惊出小黑子一身冷汗。 沈固一枪击中目标,却猛然有种危险逼近的感觉。虽然他已经退役快两年了, 但如今跟这些妖鬼打交道, 那种野兽般的直觉却并未退化,下意识地一闪身,只觉肋下一凉,一柄狭窄的利器穿透了衬衫,从前面透了出来。如果不是他闪了这一下,就会被刺个透心凉--土御门次郎设了一个机关偷袭小黑子,把众人的注意力都引到那边, 然后自己在这边偷袭。他们很明白,沈固才是劲敌,只要干掉他,小黑子手无寸铁,实在不足为惧。 沈固根本没有低头去看身前透出的利刃,反肘倒撞,金铁之英从他肘后无声无息地冒出来,手上有种感觉,沈固知道,那是利器划开皮肉的声音,虽然,伤口应该是很浅的,因为那种有所阻挡的感觉一闪即逝,说明土御门次郎的动作也很敏捷。毕竟他是有备而来,当然也早准备好了一击不中就立刻退开,但他没有料到沈固看起来手中只有一把枪,实际上却还有金铁之英,所以虽然动作敏捷,还是被沈固反击得手。如果他刚才大意一点,没有作好一击便走的准备,那么沈固这一下,就能反过来把他一剑穿心。 睚眦突然发出一声洪钟般的吼叫,本来安静的身躯猛然蹿起来,巨大的尾巴带起一片水沫,扑了张学铮生钟乐岑他们三人一头一脸,狂躁的吼叫声震得沈固耳膜也在嗡嗡作响,那声音不仅仅是大,还有一种说不出的令人烦躁的感觉,简直让人恨不得要捂住耳朵。张学铮的笛音突然放大,力图压制住睚眦突然的爆发。钟乐岑已经对小黑子大喊:"黑子,别让他再作法!” 这个"他"指的是土御门一雄。睚眦突然的躁动,正是因为他拿出了青龙玉,一只手握着,一只手结印,紧紧的罩在玉上。随着手印光芒闪动,睚眦身上的金色符文也突然放出光亮,重新流动起来。 沈固反应比小黑子还快,但他刚刚举枪,突然就把枪口转了向,砰的一声,一枚飞向钟乐岑的手里剑又被他打飞了出去。不过也就是这么一耽搁的时间,一条青色的影子就从黑暗中蹿出来,血红的蛇信已经到了眼前。沈固一抬手,金铁之英对着蛇头削过去,噗地一声轻响,蛇头应手而落,但他另一只手上一轻,枪已经被闪过的冷光切成了两半。土御门次郎终于从黑暗中现身出来。他穿的是一身深蓝色的紧身短打,头脸也用深蓝色的布蒙着,双手持着一柄刀,挡在沈固面前。沈固在百忙之中向地上看了一眼。地上有一条剪成蛇形的绵纸,已经被雨水立刻打湿了。 小黑子一听到钟乐岑的命令就立刻动作。他的枪已经被土御门次郎的刀切成了两半,但是好歹也是在警校学过擒拿散打的,毫不犹豫就往上扑,剩下一半的枪还可以拿来砸一下人。但是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土御门一雄忽然把手一抬,嘴里迅速地念了几句什么。小黑子只觉眼前银影一闪,亏得他反应还快,立刻侧扑,只觉得肩膀一凉,嗤地一声一大片衣服都被撕了去。等他一个侧滚翻站起来,才发觉撕掉的不只是衣服,还有几条皮肉,幸好他躲得快,虽然见了血,伤口还不深。他抬眼看看,土御门一雄前面挡了一条银白色的巨犬,简直有一头小牛犊那么大,一双眼睛绿光郑ψ拥紫虏茸潘囊路 钟乐岑愤怒之极:"你们用道术来对付普通人!"不对普通人用道术,这是正派一点的天师或阴阳师的规矩。小黑子虽然是警察,却是不懂道术的普通人,按照规矩,土御门一雄是不能对他用道术的。 土御门一雄半闭着眼睛,只管发力催动大鹏明王咒。他已经打定主意了,一旦炼化了睚眦,就把眼前这几个人全部杀掉,然后马上回日本,那什么不能对普通人用道术的规矩,他已经抛到脑后了。或者说,这时候如果还遵守着这规矩,恐怕完蛋的就是他们。 钟乐岑愤怒过后,立刻就冷静了下来。这时候说这个根本没用,土御门一雄的意思已经很明白了,就是要不守规矩。他迅速估计了一下形势:沈固那边他不担心,虽然还不知道土御门次郎的深浅,但他对沈固有信心;土御门一雄放出来的是犬神,目前他正在专心催动大鹏明王咒,没有余力顾及到犬神,所以犬神的攻击性不会太强,但是防御却是肯定的。他现在最怕的是张学铮的笛声会控制不住睚眦,如果睚眦被土御门一雄炼化再反过来攻击他们,那大家就都完蛋了。所以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先阻止土御门一雄,也就是说,先要攻破犬神的防御。 沈固突然做了一个前突动作,土御门次郎立刻横刀一挡,却挡了个空,沈固动作做到一半又缩了回去,这只是个掩护,他另一只手拔出腰间的军刀朝小黑子扔了过去:"接住!” 土御门次郎有心去截,但没敢动,他怕沈固突然出手。几乎是在沈固出手的同时,钟乐岑扬手一道五雷符就向犬神扔了过去。轰隆一声,犬神猛地跳开,刚才站的地方出现直径三米的一片焦土。土御门一雄虽然是在专心催动咒法,也忍不住睁开眼睛看看--他明明看出钟乐岑灵力极其微薄,怎么居然能用雷符? 钟乐岑出手,小黑子就往前冲。不过他这次前冲可把钟乐岑吓了一跳。他请来的雷击是不分敌我的,万一小黑子冲得快了,没打到犬神,倒有可能打到他。不过小黑子倒完全没想到这一点,包括那道雷击,虽然就在他前面十米左右打下来,这个傻大胆仍然连眼也不眨。犬神一跳开,他冲着土御门一雄就去了。 土御门一雄也是有点身手的,一看犬神被雷逼到一边,他立刻就躲,同时召犬神回来。所以小黑子还没扑上他,犬神又从后面上来了。这次离得太近,钟乐岑也不敢乱用雷符,小黑子比起沈固来身手差得太远,又没有金铁之英这样的武器,所以犬神上来第一下,他就被撞飞了。幸好他还算躲得快,又用军刀挡了一下,犬神的利齿几乎是擦着他的脖子过去的,他甚至都闻到了那张嘴里喷出来的野兽的臭气。 沈固眼见小黑子被犬神扑倒,心里就是一紧。这一刹那,土御门次郎出手了。他用的刀比普通的太刀短一些,这一挥动,刀刃上的光泽明显地分为两部分。一大部分是普通钢铁的光泽,刃口处却好像是另一种质地,虽然在黑夜之中,仍旧泛着一种微光,像玉一样。 "十握剑!"沈固突然记起他在哪里看见过这种光泽了。当时栗田口一郎拿出十握剑的时候就是这种光泽。只不过当时是在明月之下,那玉质光泽更明显而已。看来十握剑是分成了两半,一大半在栗田口一郎手里,一小半则镶在了土御门次郎的刀上。 土御门次郎在蒙面布后面狞笑了一下。这是他的杀手锏。就算对手身手出众,就算比他更强,可是他的刀上镶了半截十握剑。虽然这小半段剑没有丢失的那一半的神力,但也不是世界上任何物质所能抵挡的。刚才他用这个不费吹灰之力就切断了两把枪,现在,无论沈固用什么来挡,十握剑也能毫无阻拦地把他切成两半!刚才黑暗中偷袭不成反被刺伤的那一下就让他明白,沈固的身手比他更强。所以他就是要等这个机会,要一出手就逼得对方不得不硬挡,只要对手硬挡,他就可以取胜! 铮!一声清脆的撞击,然后是两柄武器刃口相互摩擦的声音,令人牙酸。土御门次郎的眼珠子几乎没掉出来--怎么会?十握剑居然被架住了,那无坚不摧的十握剑,居然没有斩断对方的武器!他用的是什么? 两人对刀这一下只不过是几秒钟的时间,突然之间,睚眦发出一声号叫,偌大的身体猛然蹿出水面,尾巴一摆,打得张学铮整个人都横着飞了出去。鳞甲上的金色符文已经向身体里钻进去,仿佛剔骨刮鳞般的痛苦令睚眦完全疯狂了。 张学铮在半空中横过笛子吹了一个尖锐的音。这个音是冲着犬神去的。犬神被这一声阻挡了一下,小黑子飞快地往旁边一滚,躲开了它接下来的一扑。但张学铮却重重地摔在地上,一时爬不起来。 风雨陡然加大,雨线像鞭子似地横扫过来,打得人睁不开眼。土御门一雄纵声大笑起来。胜券在握!虽然他还没有完全将睚眦炼化,但已经差不多能控制了。他覆着青龙玉的手印猛然晃动了一下,睚眦在半空中一个转身,冲着沈固就去了。钟乐岑瞳孔突然收缩。沈固面前是土御门次郎,背后是睚眦,他就算身手再好,也不可能躲得过这前后夹攻。 土御门次郎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手上更加加力下压,不让沈固有机会躲开。只要睚眦一爪子抓过来,沈固肯定就是开膛破肚!不过他才这么一想,突然眼前金光一闪,有什么东西已经刺到了眉心,他猛地往后一仰,只觉眉心一凉,一线热热的东西顺着鼻梁就流了下来。同时手上一轻,沈固已经闪出去了,剩下他自己面对睚眦冲过来的庞大身体。他顾不上想沈固刚才是用什么刺伤了他,赶紧的竖刀一挡,同时往后猛退。不过饶是如此,那巨大的冲力也把他撞跌了出去。 沈固左右手各握一柄金铁之英,自己也有那么点惊讶。他一直以为金铁之英只有一柄,虽然已经发现金铁之英可以在他操纵下变化成想要的形状,但万想不到在这危急时刻他心念一动之时,居然还能一分为二。他就是用分出来的那一柄短刺样的武器刺伤了土御门次郎,借着他往后躲的机会闪了开来。 土御门次郎虽然惊讶,但心里还是很踏实的。只要土御门一雄炼化了睚眦,不,只要他能控制睚眦来攻击对手,哪怕用起来不是那么得心应手,也足够了。睚眦可不是普通的妖物,那是上古神物,就算不尽全力,也能把对手碾成粉末。纵然这人手里有十握剑都斩不断的利器,也是白搭。他眼看着睚眦一击不中,身体在半空中一扭,硕大的头颅又冲着沈固去了,嘴角不由露出一丝残忍的微笑,目光也向钟乐岑那边移了过去。睚眦解决这一个,他就去把那一个干掉吧。不过就在他这样想的时候,他听到了一声惨叫,是土御门一雄发出来的。他一个机灵,猛地回头,就看见犬神扔下了小黑子,猛地向土御门一雄那边冲过去,然后跟一只黑色的野兽撞在一起。因为那只野兽还咬着土御门一雄,所以两兽一人撞成一团,一点青色的东西从这一团里飞出来,是青龙玉! 土御门一雄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在这种紧要关头受到袭击,而且袭击他的野兽,他认得--犬鬼! "八云!"钟乐岑又惊又喜地叫。犬鬼跳出战团,挡在他前面,对着犬神低声地咆哮。一黑一白两只巨犬对峙着。犬鬼的身材相当于一只个头特别大的哈士奇,而犬神比它还要高大那么两圈儿。不过式神的威力并不在于身材的大小,犬鬼虽然小一点,却是比犬神更高级的式神。 "八云,你竟敢--"土御门次郎还没把话说完,土御门一雄已经捧着手腕爬起来大喊:"玉!"他才突然发现,他应该做的不是在这里又惊又怒,而是应该立刻去把青龙玉捞到手,那是他们控制睚眦的关键! 不过,他的念头也就是转了这么一下,就看见对面的土御门一雄突然指着他大叫:"闪开!"但是那个"开"字还没有说完,他就觉得背后有什么东西猛地推了他一下,低下头,就看见几根匕首样的东西从胸前透出来。他愣了一下,然后当脊椎折断的剧痛传到大脑的时候,他才明白过来,那是睚眦的爪子。 青龙玉摔碎了。犬鬼的偷袭咬到了土御门一雄的手腕,虽然没能像偷袭栗田口一郎那样直接把他的半只手掌咬下来,但土御门一雄还是被咬伤了。所以,在犬神扑上来想把犬鬼撞开结果连他一起撞倒的时候,青龙玉飞了出去,然后掉在了地上。如果是掉在被雨水浸软了的土地或草地上,那还没什么,但崂山这个地方,它是北方的山,这就意味着它不像南方的山那么丰润,地面上草少、土硬、有石头。于是青龙玉就磕在了一块半露出地面的石头上,然后,碎成四块。 当年栗田口一郎去拘睚眦的时候,并不是把大鹏明王咒直接施于睚眦本体的,因为他道行不够,见了睚眦,不等用道术,大概就已经被睚眦干掉了。所以他是用犬鬼引走睚眦,先挖出了青龙玉,再将大鹏明王咒施加在青龙玉上,从而控制睚眦。这当然有好处,就是不必直接面对睚眦,只要掌握了青龙玉就行。但这也有坏处,就是如果青龙玉损坏,他们就失去了对睚眦的一切控制。现在青龙玉摔成了八瓣,大鹏明王咒也就失效了。挣脱控制的睚眦,第一个动作就是回身给了离得最近的土御门次郎一下。 土御门次郎好歹也是接受过最高级别的忍术训练的,如果土御门一雄当时没那么声嘶力竭地号叫让他去捡青龙玉,说不定他能躲过睚眦那一下。但是他当时被那么一喊,全部的心思都放在青龙玉上,于是…… 一爪下去,鲜血四溅。睚眦拔出爪子来,指甲上带着一长截肠子。鲜血的腥气让它完全发狂了,巨大的头颅一扭,奔着土御门一雄就去了。犬神发出一声悲鸣,纵身撞了上去,动作极快,锋利的牙齿已经咬上了睚眦的颈部。但那两排牙齿还没有合拢,睚眦已经把它撕成了两半。 土御门一雄突然张开两臂。他刚才被撞摔出去的时候头碰到了石头上,现在流出来的血被雨水冲刷着,已经铺了满脸,黑夜闪电之中看起来格外的可怖。在他张开的双臂间,一缕缕黑雾不停地冒出来,形成一个个模糊摇曳的身影,集结在他周围,就在睚眦撕裂犬神的那片刻之内,就围了厚厚的一层。 沈固已经退到钟乐岑旁边,低声问:"这是什么?” 钟乐岑也低声回答:"原来他用的是鬼灵。这恐怕是他的保命招数了,如果这也挡不住睚眦,他就完了。睚眦不杀他是不会甘心的。” 张学铮在小黑子的搀扶下勉强站起来,半弯着腰:"我们也得小心,睚眦发狂了,杀了他,可能接下来就是我们。” "困兽符!"钟乐岑猛然想起先前设下的那阵,"黑子你带着张叔叔先走,我和沈固来对付它。” "我不能走。"张学铮觉得自己大概是断了一根肋骨,这会儿根本直不起身,"也许还能帮点忙,这东西太凶悍了。” "那就去设符的地方,快走!"不过钟乐岑话刚说完,就发现自己说得太晚了。睚眦挟带着一身雷电向土御门一雄冲过去,那一层厚厚的鬼灵确实阻碍了它一下,像渔网似地企图缠住它并钻进体内。但睚眦的鳞甲上带着电光,而且这一冲实在威力太大,还没等鬼灵们钻进去,它已经冲到了土御门一雄身前。然后毫无悬念地,土御门的身体被它用爪子挑到半空中,然后还没掉下来,就被咬在了血盆大口中,随后……掉下来一半……再随后,那些鬼灵哀叫着四散而逃,逃得慢的,就被电光击中消散……再再随后,睚眦的身体在半空中扭过来,闪着凶光的两眼,盯住了沈固这一群人…… 119、红布条 五月一日劳动节, 沈固和钟乐岑去参加韩近月的婚礼。 最近沈固很轻松。两个案子结得很漂亮,张学铮对他很是欣赏, 在报告里特地重重提了一笔,被人接走的时候还跟沈固约定回头一定要好好喝一杯。然后最近滨海市又比较平静, 连柳五都闲得要长毛,小黑子干脆又去做志愿网警了。只有钟乐岑一直在为沈固的身份担心。东方辰那份报告已经提交上去了,当然,她只知道沈固是左穆收来的一缕游魂,被强行安进了这个身体里,并不知道鬼子的事。这么一来,错误当然全是左穆的, 至于沈固, 不知者自然不为罪。只是钟乐岑老是心里不踏实,唯恐鬼子的事被人知道,虽然沈固觉得他是瞎操心,但他总是放心不下。 不过, 不管怎么样, 这一段时间,两个人过得都蛮舒心。尤其是沈固,非非送来的小内裤一条都没有浪费,全部让钟乐岑"试穿"过了。自然,钟乐岑也极力反抗过,但最后……咳咳,都被武力镇压了。战况极其惨烈, 以至于引起战火的小内裤,全体阵亡了…… 韩近月的婚礼来的人不少。小康家是外地的,韩近月却是本地人,同学朋友亲戚,,呼啦啦坐了十好几桌。按韩近月和小康的意思,沈固和钟乐岑要坐第一桌,那可是救命恩人啊。不过沈固和钟乐岑都觉得跟新郎新娘的父母坐在一起不太像话,所以还是推辞了。韩近月觉得很是过意不去,于是把两人安排在了自己亲戚那一桌上。 其实吃饭这种事,跟不认识的人坐在一起,还是挺郁闷的。众目睽睽之下,沈固也不好意思和钟乐岑说什么悄悄话,要跟别人说话吧,又不认识,只好僵硬地坐着。沈固职业病,习惯性地开始审视全场,观察每一个人。钟乐岑则摸出手机,开始玩贪吃蛇。 婚礼是11:38分开始,这时候人已经到得差不多了,这一桌上只空出两个位子。沈固听见旁边的一个女人跟另一个说:"都这时候了,冰冰和他爸怎么还不来?是不是又不来了?” 另一个回答:"可能吧。这不马上就高考了嘛。” "咳,就算马上高考也得出来放松一下吧。冰冰学习已经那么好了,还那么刻苦,比我们家那个强太多了。你看,这不一放假,还跟同学出去玩了。你说马上就高考了,怎么就知道玩啊!” "都一样,我们家那个也是啊,成天就知道玩,你要说学习吧,一说就急,说才高一呢,就催催催……也不想想,马上就高二,接着就高三了,还不着急!人家冰冰,那哪用家长说啊!我儿子要是有她一半,我就烧高香了。” "不过我前两天看见她了,脸色可不是很好。自从上次长那一场大病,我看她脸色就没好过。这身体不好可也是个麻烦。” "也是。冰冰就是太用功了。其实考个好点的大学就行,还非上什么清华北大啊?万一把身体弄垮了可怎么办。她又没妈,爸爸嘛,到底是照顾得不仔细。” 正说着呢,门口走进两个人来,是父女两个,长得有八分相像,只是女孩看起来很瘦,脸色也不太好。两个女人立刻招手:"冰冰--"女孩过来,分别叫了一声姨。 钟乐岑抬头看了女孩一眼,微微皱起了眉,一眼一眼地看起来没完了。沈固悄悄捅了他一下,低声笑:"怎么,看小姑娘长得漂亮,拔不下眼来了?” 钟乐岑在桌子底下踹了他一脚:"胡说八道!"随即把声音压得很低,"我觉得这姑娘身体不太好。” "太虚了。肯定是光熬夜学习,也不注意锻炼身体。” "好像不是。"钟乐岑推推眼镜,仔细又看,"我觉得她身上……好像不对劲……” 沈固也仔细看看:"有什么不对劲?” "你看见什么了吗?” "没有。你看见了?” "也没有……"钟乐岑又把眼镜摘下来,擦擦,再戴上,"看不见什么,可我总觉得不对劲。” 沈固眉头一皱,下死劲再把那姑娘看了几眼,可也并没看出点什么来。冰冰一直微低着头坐着,听着两个女人说话,间或小声回答几句,一看就是很听话的那种孩子。她的头发可能有点长了,刘海有点挡了眼睛,她过几分钟就伸手去掠一下,然后食指好像习惯性地,在眉头上抹一下。沈固仔细看了看,发现她眉毛里长了一颗痣,朱红的,也就是针头大小,如果不是红色的,就根本看不出来。当然,即使是红色的,在这个距离,估计也没几个人能看得清楚。这姑娘每次掠刘海的时候就会用食指抹一下,好像痒痒似的。 不过沈固也没怎么上心。因为他听见一个女人笑着对冰冰说:"等考完试就是你生日,要是考得好,大姨送你件礼物。你想要什么?去买条裙子怎么样?姑娘大了,得有件漂亮裙子,穿着去新学校报道多好。” 沈固没注意冰冰回答什么,一听见礼物,他脑子就飞了--钟乐岑快要过生日了。 钟乐岑的生日是5月16号,沈固看过他的身份证。去年这个时候他们才刚刚认识没多久,今年可就不一样了,该送个什么礼物好呢?沈固已经想了好几天,觉得挺伤脑筋。钟乐岑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生活上也很简朴,当然,他爱钱,可是难道拿着一盒人民币直接送给他?别说沈固还没那么恶俗,就算真想这么干,也没那么多钱--他现在的钱都是钟乐岑在管呢--工资奖金发到手,先交给贤内助,然后从贤内助手里领点钱做零花。要是忽然拿出一叠钱来,难保不会被认为在藏私房钱。 手表?钟乐岑有手机看时间。手机?钟乐岑手里那个是前不久刚给他买的,要是再买,肯定会被骂浪费。打火机?那个是牌九的爱好。衣服?其实他比较喜欢钟乐岑不穿衣服。内裤?咳咳,那个似乎不是送给钟乐岑的礼物,更像是给他自己的福利。 沈固翻过来覆过去的想。今年他过生日的时候正逢元宵节,钟乐岑亲手烤了一个小蛋糕,做得还蛮精致,两个人吃得不亦乐乎。所以说礼物不一定要值钱,重要的是费心。 "看出什么来了?"钟乐岑悄悄捅捅他,沈固才回过神来:"啊?没看出什么来。” 钟乐岑皱起眉,小声嘀咕:"难道是我反应过度?” 沈固想了想:"你以前是看不见的吧?再说就算有--那个的话,白天也不会出来吧?” 钟乐岑也有点疑惑:"但是从上次年兽的事之后,我总觉得我的感觉敏锐了些。不过……算了,其实我也根本不知道什么样的感觉才是准确的。可能是我反应有点过度了。” 沈固笑笑,习惯性地抬手想摸摸他的头发,伸到一半想起这是在别人的婚宴上,于是把手伸到桌子下面摸摸他的手:"别总那么紧张,出来吃个喜酒嘛,放松一下。我看你是太担心那件事,搞得自己都要神经衰弱了。” 钟乐岑翻他一个白眼:"你才神经衰弱!” 沈固笑笑,小声说:"过几天你生日,想要什么礼物?” "你别乱花钱!” 沈固失笑:"我知道,所以这不是先请示吗?” 钟乐岑想了想:"也没有什么想要的,现在不是什么都有了吗?” 沈固也觉得确实没有什么很需要买的。正琢磨着,新郎新娘入场了。新郎穿西装,新娘穿婚纱,都中规中矩。倒是后面跟着的伴郎伴娘吸引了沈固的目光--这两个显然也是一对儿,因为脖子上都戴了一个坠子,像是陶瓷的,有拇指大小,形状有点抽象,沈固看不出来那算是个什么,既像个笑脸,又像个核桃,做工也不是很精致,像是手工的,但很明显是配套一对儿,亮亮的映着灯光,很是招眼。 沈固心里一下就活动了。按说既然已经确定关系了,总得有个证明的吧。结婚,他们是没办法结了;戒指,戴了也不方便。如果弄两个坠子什么的戴上,倒是既隐蔽又有效果,至少,钟乐岑一定会喜欢。但是不能花钱太多,不然,这家伙又该心疼了。最好是自己动手做的,最能讨他的好。 沈固存了这心,于是下面那些节目他就根本没注意看,除了给钟乐岑夹菜,就是一直盯着伴郎伴娘。好容易逮到一个空子,伴郎出去上厕所,他就跟过去了。伴郎是韩近月的初中同学,也知道沈固在街上逮住了抢韩近月结婚戒指的小偷,所以一听是他,就十分热情。听沈固问到自己戴的坠子,马上十分详细地讲了一通:"这个是我自己做的,就在陶吧里。利津路上有一家,我们就在那儿做的。老板会教你怎么做,样子可以在那里选,陶土也在他那里买。其实花不了很多钱,也不怎么精致,但是自己做的,感觉就是不一样。我跟你说,我就是拿这个跟我女朋友求的婚。虽然没有钻戒值钱,但是效果特别好。"他滔滔不绝地传授了半天经验,又把陶吧的地址特别详细地告诉沈固,直到最后被憋得急了,才结束授课,匆匆钻进厕所里去了。 婚宴一吃就吃到一点多钟,沈固看钟乐岑已经再吃不下了,婚宴也到了尾声,就跟韩近月打个招呼,和钟乐岑走了。钟乐岑吃饱了有点犯困,沈固进了楼道就搂住了他,让他靠在自己身上往楼上走。刚走到四楼,就听402里砰地一声,又不知道摔了什么了。钟乐岑吓了一跳:"怎么白天也打呀!” 沈固皱了皱眉,无奈地摇头:"没办法。"那天晚上他下去找过,总算安静了几天,但是没出一个星期,又闹起来了,而且似乎变本加厉。这一家男的本来是做生意的,大约最近生意不好,白天也不出去了。以前是女的以他回家太晚为借口开吵,现在也用不着了,干脆夫妻俩白天也不出去,就在家里吵,吵得厉害了就砸东西,左邻右舍找过几次,都没用。 两人这才走了没几步,屋子里已经响好几声了,接着就是女人尖利的哭叫声,像爆炸似地响起来。沈固忍无可忍,拍拍钟乐岑:"你先回家,我去看看。” 钟乐岑困得厉害,点点头就上楼去了。沈固刚走到402门口,就看见上次他拽下一根红布条的地方,又挂了一根,而且还是在那个位置,一半夹在门里,一半挂在门外,小风一吹,轻轻摇晃。沈固伸手又给拽了下来,然后敲门。门里安静了一下,又是男人开了门,沈固皱眉:"我说,你们家能不能安静几天?左邻右舍都让你们吵得受不了,2楼还有一家孩子要高考的,你们整天这么个闹法,还让别人过日子吗?” 男人的气色比上次还要差点,而且满脸的颓丧。沈固记得元旦的时候还在楼道里碰见过他,西装革履,一派春风得意的模样,想不到也就是四个多月,变化就这么大,好像心气都散了的模样。对沈固的指责,男人也好像没什么力气去反驳,含糊地说了几句,有点道歉的意思,但又不是很服气。沈固也不好再说什么,毕竟是人家家里的事,虽然有点扰民,但也不是什么大罪,也不能把人家怎么样,只好摇了摇头。转身正想走,目光在地上一掠,突然一怔--刚才他随手扔在地上的那块破布条,不见了。 沈固顾不上男人在背后用奇怪的眼光看他,四下搜索起来。上次他从402门上拽下的那块布条,是扔在门边的垃圾袋子里了。但是当时是凌晨四五点,他扔了东西之后立刻就上楼睡觉去了,而且楼道里光线也很暗,并没注意过那块布条有没有不见。可是现在是下午两点钟,天光大亮,他看得清清楚楚,红布条明明是随手被他扔在地上,这会却无影无踪。刚才他和男人说话的这工夫,别说人了,就连耗子也没一只,这布条到哪里去了?蒸发了?还是长腿自己跑了? 沈固自从认识了钟乐岑,经过了那么多奇奇怪怪的事,现在又加入了特事科,对这种东西的敏感度已经大大提高。这会儿一发现红布条不见了,立刻就把第一次出现红布条的情况在脑海里又过了一遍,回头就问男人:"你家经常打扫卫生吗?用抹布擦防盗门了?"红布条挂的那个位置,只能是在擦防盗门顶上时把抹布夹在门与门框之间,然后撕下来的,否则,就是有人故意塞进去的。 男人有些茫然,不知道沈固为什么突然说出这话来,但被沈固的气场压迫着,还是回答:"防盗门?这一阵子没擦过。” 其实不用他说,沈固也注意到了,防盗门的边角里全是灰尘,根本不像经常擦的样子。 "那你们谁把布条塞在门缝里了?” "布条?"男人更加莫名其妙,本能地抬头往门框上看了一眼,"谁塞布条?倒是有推销东西的往门缝里塞宣传材料的……” 沈固再没说什么,回头就上楼了。钟乐岑只是食困,知道这时候睡觉不合适,正在屋子里跟犬鬼和汤圆玩。沈固过去把他拉起来:"402不大对劲。” "嗯?"钟乐岑一愣,最后那点睡意也没了,"什么意思?” 沈固把两次看见红布条的事讲了一下,最后又考虑了一下才补上一句:"现在想起来,上次我下去找过之后,402安静了大约三四天,然后又闹起来了,可惜我没有注意过,那红布条是什么时候又出现在他们家门上的。而且如果我没记错,两次布条都出现在同一位置,就算有人恶作剧,也不会两次都塞在同一位置吧?” 钟乐岑思索了一会儿:"你的意思是说,是那红布条让他们吵架的?这--这种东西可没听说过。” 沈固皱皱眉:"如果不是今天那布条就在我眼皮子底下消失了,我也不会往这方面想,但是确确实实,那布条就是无声无息地不见了。” "我现在还想不出来是怎么回事。不过,我们倒可以观察一下。今天你把布条扯掉了,这两天402会不会安静一些;而且我们每天晚上去看一下他家门上有没有再出现布条。我们先确定是不是这布条搞得他们吵架,然后再来研究这究竟是什么东西。” 121、麻烦事情一箩筐 "就没有驱穷鬼的办法了?"沈固把《送穷文》从头至尾读了一遍, 发现读也白读,"韩愈写到最后, 这穷鬼不是也没送走吗?” "是啊。"钟乐岑在沙发上削水果,很无奈地说, "所以说穷鬼是难缠的。韩愈这样的大文豪,既有文名,又有文福,都架不住穷鬼缠身,更别说普通人了。主要是因为穷鬼应时运而来,运道越差,穷鬼就越嚣张, 穷鬼越嚣张, 运道就越差,恶性循环每况愈下,所以特别的难办。更糟糕的是很多时候人们都不知道这是穷鬼缠身,根本不会针对穷鬼去做点什么, 导致这么多年就没流传下来什么驱赶穷鬼的有效方法。” 沈固坐到他身边:"别着急。前人没法子, 未必我们就想不出法子来。你不是说穷鬼作祟是个长期奋斗的事吗?那就慢慢来。” 钟乐岑把水果切成小块,嘴里嘟哝:"我怎么觉得自从碰上你,这种事就特别多。以前哪有这么多事,我到处找都找不到。现在可好,自己送上门来……” 沈固捏住他鼻子:"说什么呢?敢情这些事都是我招来的?” 钟乐岑赶紧扔下刀子,两只手齐上才掰开沈固一只手,把自己的鼻子救出来, "很可能啊,鬼招鬼嘛……” 沈固把他按倒在沙发上胳肢:"大胆了你!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是吧?” 钟乐岑笑得险些岔了气:"放手,放手!我不敢了还不行吗?快放手!” 沈固意犹未尽,手还按在他腰上:"再得瑟好好修理你!” 钟乐岑躺着不敢乱动,嘴上却不甘示弱:"你真军阀。” 沈固往钟乐岑身上一压,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军阀了,怎么着吧?” 钟乐岑搂住他脖子:"不怎么着。我想吃水果,刚切完还没吃到嘴呢。” 沈固先亲了一个,才把他抱起来坐在自己腿上,拿小叉子叉了水果块喂他:"要不然问问你二叔?或者去问问东方辰,再不行就往上报。你别老自己琢磨,这其实是我的工作,特别事务科又没发你工资。” 钟乐岑挑剔地查看他的衣领:"这件有点脏了,明天别穿了。你现在比我还爱钱啊,没发工资我也白干这么些天了。有些事是习惯了。以前遇上了也没人可商量。乐洋虽然能给我画符,但他离得太远,帮不上什么忙,我也不想让他空担心。再说了,你以前有完成不了的任务就往上报?我怎么说也姓钟,钟家出来的人,丢不起那脸!” 沈固很喜欢看他下巴一抬,不可一世的模样。最初认识的时候钟乐岑是温和内敛的,虽然会露出一点儿小算计的模样,但整个人还是极其低调,甚至低调到好欺负的程度。现在可不一样了,他信心十足地处理"业务",甚至敢于对着张升夷那样的人拍桌子--沈固一想这些都是自己"惯"出来,就不免十分得意。 "哦对了,"钟乐岑得瑟完毕,忽然想起一件事来,"海妖送的那盒青泥呢?我昨天收拾东西没看见,你放到别的地方去了?” "没,我拿去用了。” "用?"钟乐岑疑惑,"你拿那个干什么用?找到用法了?” "不是,柳五不是说那就是上好的陶泥嘛,我拿去烧个东西玩玩。"沈固怕他再追问下去,自己的礼物计划就要曝光,赶紧把话题转开,"别说,我差点还忘了件事,都被你说的穷鬼搅了。今天我碰见小溪了。” "小溪?你没问问空华的消息?” "空华跟她也没很多联系,就是报了个平安。别打岔,我说的是小溪的事,我看见她男朋友了。” "男朋友吗?"钟乐岑很高兴,"什么样子?多大年纪,干什么的?” 沈固轻轻咳嗽了一声:"咳--我,我看过他的安全证了。” "什么?"钟乐岑一怔,脸色一变,"安全证?妖?” 沈固叹气:"叫郎一鸣,内蒙人--不,我估计是内蒙狼。不过,听小溪的意思,他们也就是比普通朋友好一点。这个郎一鸣还有点分寸,小溪自己也说,他就把她当普通朋友。” 钟乐岑怒了:"搞什么搞啊?有没有搞错?当普通朋友?和一只狼?” "喂喂,小溪哪知道他是妖?” "那也不行啊!小溪那丫头--要真是普通朋友,她会跟空华说是男朋友?” 沈固叹口气:"其实我看出来了,小溪是动了心,但郎一鸣还是有分寸的,并没存心骗她。小溪自己心里也知道,要不然不会那么跟我说。” 钟乐岑不说话了,半天也叹口气:"她自己心里明白,还要跟人家在一块?那不是真掉进去了吗?” "人和妖--有什么害处吗?” "如果妖不存心害人,倒也没什么害处。但是人和妖的寿命相差太远,所以……” "我跟郎一鸣打过招呼了,我说小溪是我朋友的妹妹,他说明白了。” "但愿……"钟乐岑头疼,"我就怕他明白了小溪不明白。” "这种事你也管不到人家,也帮不到她,只有小溪自己去想。只要郎一鸣有分寸,应该--会没事吧?” "不想了不想了。"钟乐岑摆手,"有时间去看看小溪。对了,好久也没去寂莲了,还得去看看非非和牌九,也不知道寂莲最近生意怎么样。本来五一应该去一趟的,谁知道诊所会这么多事。” "嗯,过几天休息了再去,别急,也跑不了。对了,得把那装青泥的龟甲盒子换一换,别用那个装了。” "怎么了?” "我今天闹了个笑话。遇见一个玳瑁精,结果,我把龟甲盒子给她看了。” "啊?"钟乐岑瞪大眼,"你--你厉害!亏得是你,一般的精怪也不敢跟你动手,换了个普通人,肯定要吃亏了!” 沈固耸耸肩:"我冤枉死了,那龟甲盒也不是我做的。” 钟乐岑颇有些感慨地说:"也难怪人妖不相容,玳瑁呀,象牙呀,犀牛角呀,各种皮毛呀……换谁谁受得了啊。” 他还没感慨完呢,楼下当一声大响,不知道什么东西又给砸了。沈固和钟乐岑面面相觑,半天,同时叹了口气--别管什么妖了,就连人的事,这还处理不好呢…… 东方辰因为指导期还没过,五一也没回家,还住在如家酒店。钟乐岑进去的时候忽然有点心虚:"放了好几天假,咱们也没来看看她。一个女孩子带着条狗,眼睛又不方便,也不知这几天怎么过的。” 沈固也觉得有点过意不去。不管怎么说,东方辰总是离家万里孤身一人,他们都不尽个地主之谊,实在有点说不过去,至少,也是缺乏同事爱的表现。 他们这么说着,已经到了东方辰住的房间门口。一敲门,就听见金毛导盲犬汪汪叫了两声,门把转动一下,门打开了,露出金毛温驯的狗脸,对着他们摇了摇尾巴。钟乐岑正想弯下腰去摸摸金毛的脑袋,就听屋里有人在说话:"这个是大明湖的莲蓬,莲子生吃又脆又甜,你尝尝。” 沈固一听:"黑子,这小子从济南回来了。"小黑子的爸在济南公安厅,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回来。这个五一小黑子跑到济南去过,本来还另外请了五天的假,没想到这小子倒提前回来了。 沈固推门进去,果然看见小黑子风尘仆仆,正把个大包放在茶几上,一样样地往外掏东西,东方辰坐在沙发上,眼前已经堆满了七零八碎。沈固走到他身后,拍拍他肩头:"大明湖早不准随便摘莲蓬了吧?再说这个时候有莲蓬吗?” 小黑子急了:"这时候怎么没莲蓬,就是没怎么长熟而已。真长熟了反而不甜了,现在这样才好吃。” 钟乐岑接口笑道:"那你怎么摘的?” 小黑子脸上微微一红,干咳了一声:"你们管我怎么摘的,反正摘了就是了。分你们两个,也尝尝。” 钟乐岑对着沈固挑挑眉毛:"这个我们可不敢吃,又不是给我们带的,是不是?” 沈固跟着起哄:"可不是,顺水人情,我们不敢要。” 小黑子给说得直脸红,干脆横了心:"不要拉倒,我还不给了呢。东方,都给你,吃不了喂金毛也行。” 东方辰微微笑了笑。她脸色永远是玉石一样的白,连嘴唇都没什么血色,即使笑起来,也没个热乎劲儿,仍然是冷冷清清,没什么活气:"怎么你们也过来了?有什么事吧?” 她这么一说,沈固和钟乐岑倒有点不好意思了,说起来他们两个还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呢,除了前一阵子上指导课之后,其他时候大多是小黑子跟她一块去收集给鲛人的魂魄或者是日常巡逻,沈固还真是很少露面。钟乐岑更不用说了,一直都担心她会跟特别事务科打什么小报告,始终有点防着的意思。东方辰说这话虽然是随意的,两个人可都有点别扭。沈固干咳一声:"那个,最近确实遇到点麻烦,你,见过虚耗和穷鬼吗?” 东方辰一怔:"虚耗和穷鬼?怎么会问这个?你们见到了?” 沈固点点头,把402这些日子发生的事简单说了一下,东方辰蹙眉想了一会,摇了摇头:"我都没有见过。每年除夕家中都会点灯照虚耗,自然不会看见虚耗。至于穷鬼,也是只闻其名。你们也知道,其实我是看不见阳间事物的,如果最初不是有人在旁指点说明,我也根本不知道看见的是什么。你们可以从书中得到的东西,我是得不到的。” 沈固和钟乐岑都没说话。确实,东方辰眼里根本看不见阳间的书籍和事物,即使有人告诉她虚耗穿绛红衣,她其实也不知道绛红是个什么颜色。当初东方家发现她的天赋异禀之后,曾经特意派人终日跟随指导,还特意把她带到各种易于见鬼的地方,挨个向她指点说明,所以她才能识各种鬼魂。但是只要是她没见过的鬼魂,她就永远没法自己去认识。 小黑子倒是没怎么想明白这里头的门道,只是看见东方辰的表情难得地有些郁郁之意,忍不住就要安慰:"你认识的鬼已经很多了,那我还看不见鬼呢。” 东方辰淡淡笑了笑,并没接他的话,只对沈固说:"虽然我没见过穷鬼,但也听叔叔们说过穷鬼难送,至少从他们讲给我听的话里,我还不知道有什么法子能驱穷鬼。对不起,帮不上忙了。” 沈固虽然没想一定要从东方辰这里得到驱穷鬼的方法,但多少还是有点失望。东方家虽然不以驱鬼见长,但东方辰比较特殊,东方家对她的训练也是特殊安排的,如果她都没听说过有什么方法能驱穷鬼,那恐怕再问别人也不一定有办法。 钟乐岑赶紧说:"没什么,驱穷鬼的法子确实不见载于任何古籍,不知道是正常的,我们再想办法就是了。” 东方辰沉默片刻,笑了笑:"我记得特别事务科好像没给你发工资。” 钟乐岑自己也笑了:"是啊,所以我在做白工来着。” 东方辰又沉默了片刻,才说:"你是为了沈警官吧?” 钟乐岑脸微微一红,随即坦然:"对。当然,也因为我姓钟。” 东方辰又笑了笑:"挺好的。"这三个字说得很是真诚,还带着点说不出的羡慕和惆怅。金毛导盲犬呜了一声,跑到她腿边蹭,东方辰微微俯下身抚摸着它的长毛,没再说话。小黑子受不了这种气氛,拿起一个小莲蓬剥起来:"好容易带回来的,你尝尝,干了就不甜了。” 钟乐岑悄悄捅了沈固一下,两人找了个借口离开了。沈固边开车边感慨:"黑子这是怎么,对东方辰有意思?” 钟乐岑白他一眼:"都这么明显了你还看不出来?” "要说东方辰也不错,可是,就不知道黑子家里怎么想。” "是啊--"钟乐岑叹口气。东方辰在天师行里算是个奇才,可是在普通人看来,她就是个盲人而已,谁愿意自己家好好的孩子娶个瞎子媳妇啊? "算了,别替别人担忧了。黑子这小子,假期还没过呢,我可是得去上班了。送你去诊所?” "好。” 不过沈固并没去局里,而是拐弯到了长生陶吧。海长生看见他来,脸上的表情很有点复杂。沈固对她点点头:"抱歉,上次不知道您的身份,带了那么个盒子过来。不过那东西不是我的,是别人送的。” 海长生表情很微妙地变化了一下,终于还是把他让到一间小格子里。假期已经过去,今天陶吧里没什么人。沈固拿出换了个盒子的青泥送过去:"这个也是别人送的,我有个朋友检验了一下,说是质量不错的陶土。我想用它烧点东西,能帮忙看一下吗?上次您说的那个懂行的朋友,是说的您自己吧?” 海长生拿过盒子,用指尖拈了点出来轻轻捻捻,一面摇头:"我说的那个朋友确实不是我自己。我那个朋友也开陶吧,但她家里是世代制陶的,对真正的陶土很有研究。我跟她也学了点,沈先生这个确实可以做为陶土来用,但是--” 沈固精神一振:"但是什么?您认识这东西?” 海长生又把青泥送到鼻子底下闻了闻,才说:"这东西究竟是什么,我也不敢说。但是从前我在海眼之中曾经见过这种泥土。当时我年纪尚轻,被风暴洋流卷入海眼,拼命才逃出。当时虽然惊慌,但海眼之中只有这种青泥,所以印象还是十分深刻。这盒中的青泥虽然看起来跟陶土很像,估计也可以当做陶土用,但我觉得--未必真是陶土。只说这种颜色,陶土就绝对没有。” "海眼?"沈固沉吟。关于海眼中应该有些什么样的泥,钟乐岑还真没跟他讲过。 海长生抚摸着那个普通的塑料盒子,若有所思地说:"而且上次的那个龟甲盒,也不是普通的东西。虽然东西应该已经过了千百年了,但其中的灵气却还蕴含在内。别人或者看不出来,但我们是近族,却能感觉得到。那不是普通的龟甲,是灵龟的甲壳。” "灵龟?"沈固在脑海里搜索了一下,没想起来有这种龟。 海长生看出他的想法,耸耸肩:"灵龟并非是龟的种类,而是活过八百年以上的老龟。龟类虽有万年之称,但其实都是夸大其辞,能活过八百年以上就已经近于成神。灵龟八百岁后,体积反而缩小。你拿来的那个龟甲盒,并不是幼鬼龟甲,却是灵龟龟甲所制,里面盛装的青泥,想来也绝非普通之物。但为什么它与普通陶土相似,我却想不明白了。” 沈固本来已经决定要用这种"陶土"来烧点东西送钟乐岑了,眼下被海长生这么一说,反而拿不定主意了。想了想,他拿出一张图片:"既然这样,我就在您这里用软陶烧吧。这个是我选的图样,我想要您戴的这对镯子用的陶泥。” 123、利市仙官 烛光晃动, 一个影子出现在墙上。沈固压低声音:"我们不会把年兽招来了吧?” 钟乐岑也压低声音:"不可能,你看那影子都不一样。” 沈固仔细看看, 黑影恰好伸了伸腰,果然是一只虎的模样, 虽然只是个剪影,但举动之间却颇有百兽之王的从容风范。它似乎被牛肉的香味所吸引,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就冲香坛过去了。钟乐岑赶紧捅捅沈固:"好兆头,准备拿牛肉把它引到402去。” 沈固一边轻手轻脚去打开门,一边低声说:"早知道就在402设香坛多好?” 钟乐岑一边跟着他往后退,一边说:"万一请不来,那多丢人。” 虎影已经走到香坛前, 低下头来, 对着牛肉张开了大口。沈固和钟乐岑同时觉得只一眨眼间,那几大块的牛肉突然缩水了似的,本来是满满一大碗,被虎影这么一吸, 忽然就只剩下半碗多了, 看得沈固和钟乐岑都是一愣。钟乐岑咋舌低声说:"快点把牛肉摆上,不知道四十斤够不够吃呢。” 沈固把一块块肉从门口开始铺下去,后退一步就铺一块,准备用这种方法把黑虎引到402去。黑虎一口吸尽了香坛上的牛肉精华,转动硕大的头颅似乎在四处寻找。沈固刚刚把肉块丢到地上,黑虎已经嗅到了肉香,轻轻一纵, 就从香坛上跳到了沈固眼前,一低头,地上的肉块就又缩水了一半。来得太快,饶是沈固心理承受能力强,也惊了一下。他丢一块肉,虎影就一低头。在门口附近有灯烛光照着,好歹还能看见个影子的动作,等到上了楼梯,左边是窗,右边是扶手栏杆,虎影就看不见了。沈固伸手丢肉的时候也不由心里发毛,谁知道黑虎会不会等不及,没等他放下肉,就连他的手一块儿来那么一口? 钟乐岑已经先跑下去打开了402的门。按照事先说好的,402的男人没锁门,屋里灯也不开,点着几支香烛,自己躲在卧室里蒙头大睡。其实他哪里睡得着,虽然一直安慰自己没事没事,仍然止不住地抖个不停。 烛光从402照出来,又把黑虎的影子投在墙上。沈固眼看着自己丢下一块牛肉,黑虎俯头去嗅,才松了口气。刚才不过短短的二十来步路,他背后也冒了一层薄汗。 最后一块牛肉丢在402门里,黑虎轻轻往前一跃,跳进了门。不过它没有低头再去嗅地上的牛肉,却忽然抬起头四处张望,随即两耳直竖,尾巴也提了起来。屋子里没人敢出声,自然是一片寂静,此时却隐隐响起低沉的呜噜声,一阵阵由低到高,眼看着就要变成咆哮。沈固和钟乐岑一起背贴墙站着,眼睛也在四下里搜索。钟乐岑忽然捅了沈固一下,眼光往屋角里一溜:"看。” 屋角里有个蠕动的黑影,灰扑扑的几乎看不出模样。黑虎突然发出一声咆哮,猛地扑了过去,将灰影踩在脚下,就是一顿撕扯。灰影挣扎着,发出吱吱的叫声,尖利刺耳。挣扎之间,有个瘦小的红影从黑影身下溜出来,顺着墙角想往外跑,却被黑虎一甩尾巴打翻在地,顿时化为一团烟气消失了。钟乐岑看得眼睛都有点直,小声说:"没想到财神的坐骑这么厉害,果然是神兽。” 沈固低声说:"这样穷鬼就算驱走了吧?” "嗯,直接就被玄虎吞了,比驱走还干净--坏了!” 沈固正看得高兴,冷不防被他来这么声,吓了一跳:"怎么了?” 钟乐岑眼巴巴地扭过头来看他:"我,我不知道怎么把玄虎送回去。” "什么?祖宗,你--"沈固简直无语了,"知不知道请神容易送神难啊!这玄虎不送走会怎么样?” "我,我不知道啊……"钟乐岑平生第一次请神,哪儿知道会怎么样? "会跟年兽一样吃人吗?” "应该,应该不会吧?” 沈固抚额,瞥见墙上的玄虎已经将穷鬼吞进了肚里,正昂起头来四处张望,心里不由一紧,顾不上再说什么,直接把钟乐岑往后一拉,金铁之英已经握在右手里:"你先躲远点。” 钟乐岑紧张地拉住他:"你别动手,这可是神兽,不是普通的妖怪。” 沈固顺手在他屁股上用力拍了一巴掌:"你还是赶紧想想怎么把这位大爷送走的好!” "我在想啊--啊?” 沈固一听动静不对,立刻回身一看,402门外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个人,穿着普通的夹克衫和长裤,鼻梁上还架了一副细银边眼镜。这时候他们两个已经等于是站在门边了,这人就等于是站在他们两个身后,这么近的距离,以沈固的耳力,居然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不由得心里一惊,伸手把钟乐岑又往自己身边拉了一下:"你是谁?” 来人扫了一眼屋里,用一根手指推推眼镜:"姚少司。” "姚少司?"沈固没听过这名字,可是钟乐岑却是明显地一呆:"利市仙官!” "什么?"沈固没听明白,"什么仙官?” 钟乐岑赶紧拉他:"小声,是利市仙官,财神的徒弟。” 饶是沈固也算经过了大风大浪,一时也愣了。这,这,当真有神仙?好吧,鬼,他可以接受,美国不是还有人研究出来人的灵魂是零点零几克么?权当看见的都是这零点零几克的重量好了。怪物,可以接受,世界这么大,哪儿没个变异现象?从前说三足虾蟆是月之精,现在污染这么严重,三条腿的蛤蟆也不难找了。可是这神仙……他们住在哪儿? 姚少司从眼镜后面瞅了沈固一眼,随即对着屋里一招手:"玄虎!” 墙上的黑影一闪不见,姚少司怀里多了一只黑猫,一双眼睛是琥珀一般的颜色,映着烛光如黄金一般,细看身上还有隐约的条纹。姚少司把它颠了颠,道:"闻到牛肉香,你倒比我跑得还快。” 沈固无语了。敢情这神,一碗牛肉就勾来了,他是该夸钟乐岑牛肉炖得好呢,还是该高呼一声--民以食为天。 钟乐岑却笑了:"难得尊神亲临,屋里还有点牛肉,尊神可愿尝个新鲜?” 姚少司一眼上一眼下地打量他,有些狐疑的模样:"你是什么人?” "在下钟乐岑,终南山钟氏二十七代孙。” "不对。"姚少司又推推眼镜,"终南山是道家,你身上,却是一片佛气。” 钟乐岑诧异:"佛气?"这还是头一次有人说他身上有佛气,从前他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与佛无缘的,明明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偏偏佛经就念不过记不住,就这样,还能叫一身佛气? 姚少司用一根手指顶着下巴:"确实是佛气。我跟着元帅去过西天,这佛气,绝不会弄错。只是,又跟菩萨们身上的不同,可是哪里不同,我又说不上来。喂,你当真是钟家的人?” 沈固接话:"这还有假的吗?姚仙官说跟菩萨们不同,那是自然,我们一介凡人,怎么能跟菩萨们比。” 姚少司眯着眼看看他:"你身上的煞气可是重得很呢,往年里我跟着元帅去鬼门关散浆水,也没见着你这样的。这倒奇了,一个煞气,一个佛气,居然也能凑在一块儿?” 沈固不怎么高兴听见这样的话,转过头去翻了个白眼:"仙官若是事忙,请自便吧。” 姚少司怔了一怔,笑起来:"嗯,这有多少年了,还是第一次碰见不待见本仙官的人呢。” 钟乐岑赶紧扯了钟乐岑一下:"仙官别误会,他是怕耽搁了仙官的正事。” 姚少司笑道:"也没什么正事,都忙完了。心想偷个闲在凡间走走,这玄虎就被你们的牛肉香勾走了。别说,这些年瓜桃梨枣的四时不断,倒是荤腥都得自己下来找着吃。你们这牛肉,倒是真香。” 钟乐岑笑起来:"既然仙官喜欢,请,还有四五斤呢。” 姚少司欣然举步:"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牛肉香扑鼻,沈固还打开了啤酒。姚少司又吃又喝,其饭量简直不亚于玄虎。四十斤牛肉他足足吃了六七斤,还干掉了六听啤酒,看得钟乐岑眼都直了。沈固心想,这是仙官吗?这是饭桶吧? 姚少司酒足饭饱,满足地拍拍肚子:"难得享受到这般美味,难怪前些日子见到福神,他说我近日会有小口福,我想如今这年头,天天除了差事就是差事,哪会有什么口福,原来应在这里。” 沈固暗自得意,心想钟乐岑的手艺远不止此,可惜你的口福也就是这么一顿了。 姚少司吃饱喝足,拍拍肚子,抹抹嘴巴,抱着黑猫起身:"承蒙招待,多谢了。没什么好相赠,送你一年利市吧。日后若还有机会,免不了还得来打扰啊。告辞了。"一转身,钟乐岑只觉得眼前一花,人就不见了,忍不住揉揉眼睛:"走了?就这么走了?” "是啊。"沈固端起桌上空空如也的碗晃了晃,看看里面仅剩的一点残汤,"连个饭钱也没给,吃得倒干净,就差舔了。还有那玄虎,四十斤牛肉,全光了。跟乌干达来的似的。” "嘘--"钟乐岑赶紧去捂他嘴,"别瞎说,人家是贵客。再说了,人家也不是没给饭钱啊,不是说了嘛,送咱们一年利市啊。” "一年利市是多少钱?” 钟乐岑激动得直搓手:"多少钱?意思就是说,这一年里无论我们做什么事,都是开门就发利市。开门就发利市哦,要是我们炒股--不行,我得去买只股票试试。” 沈固一把箍住他腰:"哎哎哎,你干什么?还真炒股?不太可能吧,就是一碗牛肉,人家会给你那么大的好处?这牛肉也太贵了吧?黄金的都不值吧?” 钟乐岑笑嘻嘻地掰开他的手去翻存折:"这你就不明白了吧?利市,你知道利市是什么意思吗?就是压岁钱。什么时候才给压岁钱?是年初啊。意味着一年开始就发财,现在就是好运气的意思了。利市仙官说送我们一年利市,不是说让我们时时刻刻都能发财,而是说无论做什么事,开始的头一桩准能发财。当然了,压岁钱再大,也管不了一辈子用,没听说谁是收压岁钱发财的,所以利市的财气是有限的,不可能让你一下子就发大财,但发个小财可是没问题的。嗯,明天我就去买张彩票,然后去选只股票,不要投得太多,投个三五万就行,赚一笔,见好就收,这就是利市了。” 沈固撇撇嘴:"原来如此。"就说这一碗牛肉也不可能换来那么大的财气。 钟乐岑笑着捶他一拳:"怎么,你还不满意啊?不要太贪心哦。太贪心了,到手的福气也可能飞了。” 沈固摇头笑笑,拦腰把他抱起来:"我没想贪心,倒是你,看高兴的,眉毛都飞起来了。” "当然了。"钟乐岑乐滋滋地翻着存折,"怎么说也是笔小横财呢。而且有这一年运气,我的诊所也会办得好。芙蓉路那里可能快要拆迁了,我本来还在发愁,到哪里能找到便宜房子租,现在好了,不管去哪儿再开诊所,今年的生意一定好。有这一年顶着,后面就好了。至于你嘛,肯定长工资!” 沈固哈哈大笑:"真的?那借这个机会,我看我得去跟特别事务科谈谈你这个编外人员的待遇问题。” 钟乐岑狡黠地笑笑:"对,总不能老是白干活不拿钱吧,那不是我的风格。” 虽然这位利市仙官的出现和消失实在难免有点搞笑,但他许下的利市却是实打实的。钟乐岑在两个多月里买了一张彩票,中了五万块钱;买了一只股票,挣了五万块钱,然后用这笔钱搬出芙蓉路,在高邮湖路上重新开了一家诊所,生意不错,比在芙蓉路的时候,还要好些,就跟这天气似的热腾腾。而沈固,接到特别事务所的通知,说是张学铮在报告里为钟乐岑申请了一笔特别补助,认为特别小组在滨海的工作离不开他的帮助,不该让他做白工,比照特别小组人员的补贴给他,只是没有固定工资而已。 "哎,你说我会长工资的,在哪儿呢?"沈固拿着通知去新诊所接钟乐岑,一路上忍不住逗他,"你又中彩票又炒股票又发补贴,我的利市在哪儿呢?” 钟乐岑忙了一天,软趴趴倒在后座上哼唧:"我赚的不就是你赚的嘛,分那么清楚。” "我说,利市仙官是不是偏心眼儿啊?好处都给你了,半点也没分我。怎么,是不是看你身上有佛气,我这儿只有煞气的缘故?” "什么呀!"钟乐岑勉强爬起来坐直,从后面扒到沈固肩膀上,"我快累死了,你倒好,这两个月都没什么事,到底谁有好处啊?再说了,也许人家仙官知道那牛肉是我炖的……” "嗯,还有个可能就是他根本不怎么靠谱,不然怎么会说你有佛气呢?你不是总说自己与佛无缘嘛。” 钟乐岑挠头:"是啊,他这么说还真奇怪。不过,管他呢,咱们现在挣钱了才是真的嘛。你知不知道,最近天热,好多狗狗来做剪毛美容,这个是无本买卖,就动动剪子,价钱可不低呢。” 沈固笑着回手拍拍他的脸:"看你累成这样,别做饭了,咱们出去吃吧。” "出去吃好贵的……” "你发了补贴,又发了几笔小财,怎么连顿饭也舍不得请我吃?” 说到请他吃饭,钟乐岑就大方了:"好,请你吃,咱们去好点的饭店,我想吃川菜。” "天这么热,你又累,吃川菜会上火吧?"沈固虽然这么说,还是开车去找川菜馆,"算了,吃完了川菜,回去喝点绿豆汤。” "老转村"里人不少,沈固和钟乐岑找了个角落里的位置坐下,钟乐岑把菜谱一推:"你点菜。” 沈固笑着接过菜谱,点了几道钟乐岑喜欢吃的菜:"我去洗手,你去吗?” "懒得去了,我在诊所下班的时候好好洗过,还消毒了呢。"钟乐岑又很没有形象地趴在了桌子上。 沈固摇头,自己去洗手间了。洗手间旁边的一个单间门半掩着,只听里面一阵阵的欢笑声。走廊上站着两个服务生,一个说:"真吵死了,都喝大了,真能闹腾。” 另一个不以为然:"人家孩子考了全校第一呢。上清华啊!还不得好好庆祝庆祝。” 那一个感慨了:"也对。想当年我们村里头有个考上大学的,他家里买了鞭炮放不说,还摆流水席请人吃饭呢。” "家里有钱吧?” "有什么钱啊,也就那样,不是考上大学风光嘛,砸锅卖铁也得风光一把。我爸当时都跟我说,要是我能考上大学,他给全村人送鸡蛋,可惜我念书没本事,不行。” "嗯,清华那可是最好的学校了,听说山东的学生要考进那样的大学,得比北京当地的学生多考一百分!人家那是全校第一,那就是状元!女状元!” 沈固洗着手,耳朵里听着,并没在意。这时候单间的门开了,一个女孩从里面走出来,站到洗手池边,掬了把冷水扑在脸上,手撑在镜子上,低头长长地吁了口气。沈固从镜子里看了一眼,发现这女孩子他认识,不就是在韩近月婚礼上跟他们坐一桌的冰冰吗?估计刚才那两个服务生说的女状元就是她了。沈固只能看见她的侧面,不过比起两个多月前,她可是瘦了,颧骨都突了出来,显得下巴越发尖削,果然这高考是折腾人。 沈固正想着呢,女孩子已经抬起了头,灯光下,沈固一眼看过去,吃了一惊,她眉毛里一颗绿豆大小的鲜红--几个月前看见的那粒针尖大小的红痣,居然已经长得这么大了?而且鲜艳欲滴,映着她腊黄的脸色,似乎所有的精血神气都被这颗痣吸走了…… 124、魁星点斗 沈固回去的时候第一道菜都端上桌了, 钟乐岑肚子饿得咕噜乱叫,等他等得险些怒火中烧:"你掉厕所里啦?我差点想雇个潜水艇去捞你了。” "算了吧, 你才舍不得花那个钱呢,最多买个笊篱去捞捞就不错了。"沈固一边入座一边调戏钟乐岑, "快吃吧,不用等我,不是饿了吗?刚才遇见一个人,所以耽搁了。” 钟乐岑饿得前胸贴后背,一边抄起筷子夹菜,一边问:"遇见熟人了?” 沈固皱皱眉:"也不算熟人。你记得韩会计婚礼上跟咱们坐一桌的那个冰冰姑娘,就是要高考的那个?” "你刚才碰见她了?"钟乐岑塞了一嘴的水煮肉片, 含含糊糊边嚼边说, "说话了?” "不是。她好像考上大学了,大概在单间里庆祝呢。我听她那个房间的服务员说,她考上了清华,是全校第一。” "挺厉害嘛。好像她那个学校也是重点, 重点中学的女状元, 真不错。” "可是--"沈固也拿不太准到底冰冰那姑娘有没有什么事,至少,按照东方辰的指导,他是没在冰冰身上看出什么来。 "唔?"钟乐岑不怎么在意地抬眼看他,"可是什么?” "我觉得那姑娘,总有点不对劲。” 这一次钟乐岑严肃起来了:"怎么了?” "上次婚礼的时候,我看见她眉毛里长了一颗红痣。” "有吗?我怎么没看见?” "只有针鼻大小, 在眉毛里,你能看得见才怪。” 钟乐岑对他皱皱鼻子:"眼神好了不起啊!那,长颗红痣怎么了?” "今天我又看见她,那颗红痣有绿豆大小了。” "啊?"钟乐岑眉头一皱,"一般迅速扩长大的痣可能是要病变。” "病变?"这下轮到沈固发愣了。是啊,他怎么没想到这个呢?莫非真是自打进了特别事务科,就什么事都想往那"特别事务"联想了?不过,如果这痣长得这么快,她家里就没注意到,不带她去医院看看么? "她脸色可是很不好,腊黄腊黄的,但是那颗痣特别的鲜艳,好像她的精神血气全被这颗痣吸了似的。” "怎么?"钟乐岑的筷子停在半空中,"有这么严重?就算是皮肤病变,也不至于这么……不行,她在哪个房间?我们去看看。” 沈固一把拉住他:"你干什么?估计那姑娘早不认识咱们了,人家正在庆祝考上大学,咱们突然闯进去算干吗的?他们肯定吃完了得出来吧?咱们就在这儿看不行?” 沈固这么一句话,他们这顿饭就吃了三个半小时,吃到最后钟乐岑实在吃不下了,只好对着杯盘狼藉的桌子呆看。这会儿沈固发挥战斗力,仍然一筷筷地在吃,不快,可也不停。 "你真能吃。"钟乐岑连想趴在桌子上都做不到,只能仰着靠在椅背上,看沈固用筷子夹"金沙玉米"里的玉米粒,"好像服务员都在看我们了。” 确实。大厅里吃饭的客人一般速度都比较快,想喝整晚的多半在单间,没沈固和钟乐岑这样的,新上的一盘金沙玉米吃一小时了,明摆着在消磨时间。 "你别看人家,怎么知道人家在看你?"沈固脸皮比钟乐岑那是厚多了,照旧一粒粒地夹玉米,"那些人也该出来了,这已经快十点了。” 钟乐岑艰难地抱着肚子往单间的方向转头,谢天谢地,还真出来了。钟乐岑认出来那天来赴宴的中年男人,已经喝得酩酊大醉,还兴奋地搭着人的肩膀不停地说话。一起走的人都是喜气洋洋的,个个满面红光。在这一张张红润的面孔中间,冰冰的脸特别的显眼。果然像沈固说的,她脸色腊黄,好像营养不良的模样,眉毛中那颗红痣在灯光下鲜艳如一滴血珠,她一边走,一边不时地用手在眉毛上抹一下,好像也很不自在。 钟乐岑紧紧盯着冰冰,直到那一群人走出了饭店,才慢慢地说:"确实不对劲。那痣太鲜艳了,好像,好像在发光似的,像是朱砂点的一样。” "可是我看不出她身上有什么鬼气。"沈固在洗手间的时候就用东方辰说过的几种辨别方法试着分析过,但都不符合。 "东方辰能教的只是她看到过的。这世上奇闻怪事实在太多,谁也不能当真无事不通。我看,你给韩会计打个电话问问吧,看看这姑娘最近有没有什么反常的地方或是觉得哪里不舒服。哎,我们结帐出去打吧,服务员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沈固打了个电话给韩近月。韩近月正在公司加班结帐,满脑袋的数字和借贷方,半天才反应过来:"哦,哦,冰冰,你说赵冰啊。她是我表姨的女儿,我也不知道是排行第几的表姨。其实那个表姨早去世了,姨夫一直没再结婚,我妈倒是经常照顾她一下,我因为一直在外地上学,就是每年过年去给我外婆拜年的时候能见个一次,倒不是很熟。结婚的时候那客人名单不是我妈写的嘛……冰冰应该没事吧?我没听我妈说她有什么事儿啊。不是今年高考吗?听说考上了清华,就是有事也是好事吧,哈哈……身体啊--她身体好像一直不怎么好,我妈说是先天胎里弱,而且她又太用功了,高考多折腾人啊,身体肯定不会好。行行,这样,我回家就让我妈打电话问问,然后我给你电话哈,好好,再见。” "没什么事?"钟乐岑听沈固的几句回答就猜到了大半。 沈固耸耸肩:"她们不是很熟。韩会计说回家会让她母亲问一下,有事给我们电话。” 韩近月这个电话是两天以后打过来的。沈固正在办公室写这个月的总结报告,手机响了。韩近月扯着嗓子喊:"沈大哥,出事了!冰冰前天晚上到现在,两天了都没醒过来!” 沈固眉头一皱:"你别急,说仔细点,怎么回事?” "你那天给我打了电话之后,我就让我妈给冰冰家打电话。那天什么事也没有。今天早上我妈给我打电话,我才知道冰冰前天晚上睡觉之后,第二天早晨就没按时起来。我姨夫以为她高考也累了,多睡一会没什么,没叫她就去上班了。等他加班到半夜回家,发现冰冰还在睡,怎么都叫不醒!赶紧送了医院,这折腾一夜了,还是救不醒,怎么办呀!” "在哪个医院?” "老市立医院!” "我们马上过去看看。” 沈固放下电话就直奔诊所。钟乐岑正给一只小狗剪毛,听了沈固简单一说,向狗主人解释自己表妹得了病在医院要去探望,把工作转交给小来,两人直奔市立医院。 韩近月在病房外头来回地走,一看见沈固和钟乐岑像见了救星:"你们来了?冰冰还是没醒,医生说她现在内脏都在渐渐衰竭,要是再过24小时还不醒,可能就再醒不过来了。” 沈固皱了皱眉,和钟乐岑走进病房。冰冰躺在病床上,手上插着输液针,脸比床单还白,只有眉头上那一颗痣鲜艳无比。她父亲坐在床边上,神情憔悴,见沈固和钟乐岑进来也只是麻木地看了一眼,就又把目光转回到女儿脸上。钟乐岑看了一会,问:"她这个痣,你们没觉得不对么?” "什么痣?"韩近月莫名其妙。 钟乐岑也莫名其妙了:"你看不见?她眉毛里这么大一颗痣!” 韩近月低头看了半天:"哪里有?” 钟乐岑有些震惊地转头看了沈固一眼,沈固没明白他的意思:"看来别人都看不见,肯定是有鬼了。” 钟乐岑差点想喊出来:重点不是这颗痣有问题,重点是为什么韩近月看不见而他能看见!大前天在饭店吃饭的时候,他可没戴阳燧镜啊! 沈固却没想这么深层,只是皱眉又观察了一下冰冰,转头问韩近月:"医生觉得她醒不过来是什么问题?” 韩近月摇头:"医生说不出来什么呀!开始怀疑冰冰是撞到了头,做了ct发现不是。而且她既不发烧也不什么的,就是睡,医生也说是深度睡眠,但是内脏已经开始衰竭了……” 钟乐岑暂时收起自己内心的波动,转向冰冰的父亲:"叔叔,前天晚上冰冰遇到什么反常的事了吗?” 赵父半天才摇了摇头,声音沙哑:"没有什么,冰冰前天一直在家里收拾东西,因为开学要去那么远的地方,什么东西都要带好。冰冰打小没有妈,什么事都是自己干……” "那么再前些天呢?比如说她跟同学出去玩什么的?” 赵父还是摇头:"冰冰朋友不多,一般都不出去玩。高考太累了,营养又跟不上,她觉得累,而且考完了之后等成绩那一段时间也没心情出去。” "那么冰冰平常来往比较密切的同学和朋友呢?应该找他们去问问。” 赵父仍然摇头:"冰冰朋友不多。” 钟乐岑明白了。所谓朋友不多,其实就是没啥朋友。估计赵冰平常除了学习就是学习,很少交际,来往密切的朋友什么的,就更没有了。 这倒难办了。没头没脑的,怎么解决? 沈固低头想了一下:"伯父,我们能去你家里看看吗?” 赵父怔了一下:"你们,你们是做什么的?” 沈固眉头轻轻一跳。打从刚才进来到现在,赵父一直在回答他们的问题,可是这会才是第一次问他们的身份。按说这句话应该是刚才一进来就问的吧? "我是警察。乐岑是--医生。” "医生?"赵父的眼光转向钟乐岑,"刚才好几个医生,也没说出来冰冰是怎么了……” 钟乐岑干咳了一声:"我,我们还是去您家看看吧。有时候发病的原因是很奇怪的……” 韩近月在一边帮腔:"是啊姨夫,钟,钟医生很厉害的,让他们去看看,说不定能找出冰冰的问题来。” 赵父木然点了点头,摸出钥匙来:"小月,你带他们去吧,我,我得陪着冰冰。” 走出医院,韩近月歉意地说:"你们别在意啊,我姨夫对冰冰那是--心头肉。我姨三十岁就去世了,他怕有后妈冰冰吃苦,一直都不结婚。冰冰这一病……而且刚才医生来说内脏衰竭,我看姨夫都受不了了,我都怕冰冰还没事,他先倒了。” 沈固摇了摇头:"没事,都能理解。” 韩近月叹口气,不再说话了。 赵家离医院挺近的,住的是那种快要拆迁了的旧楼,楼道里堆满杂物。韩近月穿着高跟鞋,磕磕绊绊地走到最里头的一间,摸出钥匙开了门:"就这里了。” 屋子四十来个平方,两室一厅。说是厅,其实就是个大点的过道,摆着一张桌子两张椅子加一个小沙发就没剩多点地方了。厨房更小得转不过身来。两间卧室里有一间收拾得十分干净整齐,书桌旁边还有个小书架,显然是冰冰的卧室。沈固和钟乐岑在屋里各自转了一圈,都没发现什么。 韩近月推开另一间屋门:"这是我姨夫的屋子,有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摆不下,就都塞他这屋来了,乱点儿。” 里面果然是乱,但床单很干净。床边有个小柜子,上面用白布罩着什么东西。韩近月看了一眼:"估计是我姨的照片,我姨夫和她感情真是很好。” 沈固和钟乐岑的眼睛却同时盯在了白布上,异口同声:"不对!"话音刚落,钟乐岑又惊讶地看了沈固一眼。 韩近月虽然心情不佳,也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真是心有灵犀啊。” 可惜这时候沈固和钟乐岑都顾不上跟她斗嘴了,沈固一步跨过去,盯着白布:"我要打开了。” "啊?"韩近月这才后知后觉地明白他们两个说的是什么,"这,这照片姨夫不让动的,只有他和冰冰--算了,反正他也不会知道,你们看吧。” 沈固小心地掀开白布,然后,韩近月第一个叫了出来:"怎么,不是照片啊?” 白布下面根本不是照片,而是一块瓷牌子,有一本书大小,淡青色的,左半边微凸起一个人形,瘦削见骨,身体微侧,左手举一支毛笔。右半边则是个"斗"字,人形的毛笔尖端就连着这个斗字的最上面一点。 韩近月稀奇地凑过来看:"这,这什么东西?姨夫怎么放了这么个东西在这里?这个人在干什么?不对,怎么也不像个人啊,哪有这么,这么丑这么奇怪的人……” 钟乐岑注视着这块瓷牌,慢慢地说:"这本来就不是人。” 韩近月怔了一下。大热天的,她却被钟乐岑的语气说得背后发凉:"那,那这是什么?” "这是个鬼。” 韩近月忍不住一声惊呼:"鬼?姨夫放个鬼牌子在这里干什么?” 钟乐岑从沈固手里拿过白布重新盖好:"我们回医院吧,冰冰的病,我已经明白了。” 韩近月很想问是什么病,却不敢张嘴。沈固开着车一路狂奔回医院,赵父还坐在床头上看着冰冰,表情近乎绝望。钟乐岑一进门,开口就问:"赵先生,你在床头柜上放的是什么东西?” 赵父木然的脸突然抽搐了一下,像是被什么东西蜇到了一样猛跳起来:"你们,你们怎么乱翻我东西?” 钟乐岑狠狠瞪他一眼:"乱翻你东西?你知不知道,你女儿之所以会病,就是因为你摆的这个东西!” "什么?"赵父愕然地瞪大了眼睛,"你胡说!那是帮冰冰--"他突然闭紧了嘴,但钟乐岑已经替他说了下去:"那是帮冰冰考出好成绩的,是吗?” "你,你怎么知道……” "哼!那赵先生你知道你用的是什么法子吗?” 赵父迟疑了一会,终于说:"我,我也是听朋友说的,那是魁星点斗,能保佑冰冰考好。我,我看她太辛苦了,万一考不上清华,我怕她会受不了……” 钟乐岑长长叹了口气:"你心疼她,我们都理解,可是,你知道什么叫魁星点斗?” "不是,不是点状元的么?我听说古代的人都--说什么得状元的就是魁星照命……” 钟乐岑抚额长叹:"到底是谁告诉你的啊!古时候,那叫做奎星,命缠奎壁,文章绝世,是奎,不是魁啊!” 赵父完全茫然:"不,不一样么?” 钟乐岑气得无话可说,转头看见桌上一杯水,拿过来醮着在墙壁上就写了两个字:"这个是奎,奎星在星象中屈曲勾连,像文字的笔画,所以才说''主文章''。后人写作''魁'',是因为立庙祭祀的时候没法造出奎星像来,所以以讹传讹才变成了''魁''。” 韩近月也听迷糊了:"那,那到底有什么不一样的?” 钟乐岑叹了口气:"魁星点斗,这个斗就点在冰冰眉头上,就是那颗痣。现在,"他伸手遮住那半边的"斗",看着赵父,"斗字点掉,还剩什么?” 赵父和韩近月都直直地看着"魁"字剩下的半边,半天,韩近月才挤出一个字来:"鬼--” 125、阴年阴月阴日阴时 一个"鬼"字, 把病房里的气温霎时降到冰点。赵父像被迎头敲了一闷棍,嘴唇哆嗦了半天才猛地站起来扑到钟乐岑面前:"钟医生, 钟医生你救救冰冰!都是我的错!我,我只想她别那么辛苦--自打玉蓉去了, 冰冰就是我的命啊!"他沙哑地哀求着,双膝一弯就准备跪下去。 沈固一伸手架住了他:"您冷静一点。这个方法从哪儿学来的?” 赵父抽噎了几声,勉强站稳身体:"一个,一个男的。我到菜市场给冰冰买排骨的时候,他过来跟我说话,说冰冰成绩好,但今年肯定考不上清华。” 沈固一扬眉:"他说你就信了?” 赵父喃喃地说:"他什么都说对了。说冰冰小时候生过什么病, 我又遇到过什么大事--我知道这些都能打听出来, 所以当时也把他当叉子。可是,可是他说我两天之后就有个劫,叫我看见黑猫就绕着走,才能躲过去。过了两天我上工地, 突然看见一只黑猫蹲在那儿。我一下想起这话就绕了过去, 刚走几步,一块预制板就砸下来了。要是当时我没绕开那猫,就正好走到那地方。一块水泥预制板,肯定把我砸死了!” 沈固和钟乐岑对看一眼,发生这样的事,就是再不信的人,也要相信三分了。 "所以你就去找那个人了?” "是。我当天就跑菜市场去了, 果然那个人在等着我。我,我就问他怎么样能让冰冰考上清华……冰冰就是想上清华,可是清华那么好考么?人家北京的孩子上清华,比咱们的孩子少一百分都行……” "他给了你那块瓷牌子?” "当时没。他带我去了一个店里,让店里一个女人给做的。牌子后面有冰冰的生日,说让我供着就行。我没让冰冰知道,就悄悄放在以前放她妈照片的地方……可是我没想到,怎么会……” 沈固皱眉:"他给你做了瓷牌子,那么你给了他什么?” "啊?” "他帮你,你不付出代价的么?” "哦,我想给他钱的,可是他没要,他说等冰冰当真考上清华了,再来收钱。” "收钱?他说要多少钱了么?” 赵父愣了一下:"他,他没说要多少钱。不是,他当时就没说钱。” "不是说考上清华之后再来收钱么?” "不不,我想起来了,他当时不是这么说的,是我以为他要钱……我想想--当时我问他要多少钱,他说,他说等冰冰考上了清华,再来要--” 沈固和钟乐岑同声问:"要什么?” "他没说……” 钟乐岑吐了口气:"没说。就是说,他其实要的不是钱。” 沈固追问:"那家店是做什么的?在什么地方?你带我们去看看!” 赵父愣了一会,脸上露出茫然的神情:"我,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沈固难以置信,"你不记得路了?那附近有什么大点的有特色的建筑记得么?” 赵父努力思索,半天,还是摇头:"记不清。只记得那店的橱窗里摆了好多杯子盘子的,我就记得一个盘子挺好看,蓝花的,好像画的是个桃树什么的……周围的建筑……我,我记不起来了,当时就跟做梦似的,坐着那人的车去的,后来也是他把我送回菜市场的……” 钟乐岑沉吟了一下:"您的意思是说,从坐上那人的车开始,就像做梦似的什么也不清楚了?” "对,对!"赵父用力点头,"就是这样!我下了车还发了会愣,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是回到菜市场了。” "那么那人的长相,还记得吗?” 赵父摇头。 "店里那个女人呢?” 赵父再次苦思:"也,也不是很清楚了……模样现在想起来好像都是模糊的,皮肤好像很黑,头发很长--啊,好像她左边额头上有道疤!” "有道疤?什么样的?” "藏在头发里,我也是一低头看见的,像是被人用东西砸的,还没全长好,挺吓人的。幸亏是在头发里,要是在脸上就破相了。” 沈固一直在琢磨赵父前面说的话,忽然问:"那是家陶吧吗?就是做软陶的那种?” 赵父茫然:"陶吧?冰冰以前倒是跟同学去陶吧玩过,可我不知道陶吧是什么样的……” 钟乐岑忽然问:"您就去了那家店一次?” 赵父点头。 "那么那块牌子是早就做好的?” "不是。是现做的,我大概--等了一个来小时吧,才烧好的。” 钟乐岑立刻对沈固说:"这不对劲。那瓷牌子不是软陶,而是货真价实的瓷器,根本不可能在一个小时内烧好,更不要说还有制坯、上釉这些工序。” 沈固点点头,这些事上他一向相信钟乐岑的分析:"您确定是一个小时?” "确定。"赵父这次很肯定地点头,"我去找他的时候是下午四点,请了个假去的。拿到东西回家才六点,冰冰还没放学回来呢。” 沈固沉吟一下:"那男人开了辆什么车?车牌号估计您也记不清了吧?去的时候车大约开了多久有印象么?您说的那个菜市场在哪里?从工地到市场要多久?从菜市场到您家又要多长时间?” 赵父被他一连串的问题问得发懵,愣了一下才能一个个回答出来。车牌号果然是记不清了,倒是记得那车是宝马,因为有明显标志。至于开了多久他就拿不准了,只知道从工地到菜市场大约四十分钟,从菜市场回家就只要五分钟了。 沈固在脑子把滨海市区地图调出来,大致圈了一块地方。五点到六点是交通高峰期,别说宝马,就是法拉利也跑不快,所以这个区域并不算大。 "叫黑子去找找?” "嗯,但我觉得未必找得着,这个店,很有可能也是个平常人看不见的鬼店。” "怎么说?” "一件正儿八经的瓷器是绝对不可能在一个小时内作出来的,光是烧,至少就得烧一天。而且瓷器需要的温度在1200度以上,普通一家小店里也不可能有这个条件。如果赵先生确实没有搞错时间,我想那个瓷牌子,肯定不是在这里烧制的。” 赵父茫然:"确实是当场烧的呀,她做完了之后拿到里屋去烧的,拿出来我看过,就是原来那个。” "我不是说她换了东西,而是说--算了,这个您就不用知道了。” 沈固却已经明白了钟乐岑的意思:"你是说,不是在人世烧的?” "有可能。” "东方辰不是能见鬼么?” "可是那个男人肯定不是鬼,否则下午三点他不可能出来。估计是个有道术的人。那么如果他道行深,完全可以遮掩住那鬼的行踪。” "不管能不能找到,让黑子先带东方辰去找找看。"沈固给小黑子打了个电话,小黑子正闲得无聊,立刻领命去接东方辰了。钟乐岑等他放下电话,慢慢地说:"现在找他们倒不急,急的是咱们得先救命。” 赵父刚才已经被这一连串的古怪事弄懵了,这时候才想到女儿还在病床上躺着,眼泪又要流下来:"你们救救冰冰啊,冰冰什么也不知道。” 钟乐岑安慰地说:"我知道,我们会尽力的。"接着示意韩近月把人接手过去,拉着沈固就走,"走,再回去看看那块牌子。” 牌子还是那样,只是那"斗"字的一点隐隐发出红色来。钟乐岑仔细看了看:"这是青瓷,好手艺。” 沈固对瓷器一窍不通,只觉得这釉色和光泽不错,只是他仍然有些地方不太明白:"魁星应该是很早就有这种说法的吧?难不成所有供魁星的人都会死于非命?” 钟乐岑想了想:"你知道《聊斋》上有一篇文么?名字就叫《魁星》,内容是说有个姓张的读书人,半夜看见一个执笔而立的鬼,像是魁星,他以为这是自己将来要夺得头名的好兆头,谁知道竟然家境渐渐败落,亲人也都一一死去。所以说魁星是难以捉摸的东西,你看古来哪个大文豪是供魁星成名的?而且这块牌子上的,应该还不是魁星。” "不是?"沈固更奇怪,"你不是说魁星点斗么?” "是,可是真正的魁星点斗,应该足下踩着鳌头,有''独占鳌头''的含意,你看这牌子上的鬼,脚下并没有鳌头。那个男人是拿魁星点斗来骗冰冰她爸的,这牌子上不是魁,只是鬼。” "那就是说,他们就是想要冰冰的命!” 钟乐岑轻叹一声:"如冰似玉,这样的制瓷手艺,估计生前也是个高手。” 沈固哼了一声:"高手又怎么样?还不是死后害人。” "确实。"钟乐岑凝视着那牌子,"不要钱,只要命,这是为什么?” "是找替代么?"沈固想起东方辰的课。 "吊死鬼和淹死鬼比较喜欢找替代,可是据冰冰爸的说法,那女人应该是被砸死的,还没听说过被砸死的鬼也要替代。而且替代往往也要像本鬼一样的死去,可是冰冰……” "有办法解吗?” 钟乐岑眉头紧皱,终于伸出手去拿起了那块青瓷牌。牌子入手,他就咦了一声:"这么轻?中空的?"他举起牌子看下面,接着转过去对着窗户透进来的光照,"真是中空的。而且这瓷壁这么薄,难道是脱胎瓷?” 他在那里对着窗户左看右看,沈固却发现刚才放牌子的那片桌面上有点黑色的东西,是钟乐岑拿起牌子的时候从中空的内部掉出来的:"这是什么?” 钟乐岑凑上去看看:"好像是些木炭粉,也许是从瓷窑里带出来的。” 沈固找了张白纸把那些粉末收集起来:"不管什么,先拿去给柳五分析一下。” 钟乐岑把牌子翻过来,背面是冰冰的生日,钟乐岑看了看,心里算了算,忽然说:"冰冰是阴年阴月阴日生人!” 沈固一怔:"什么?” "1991年7月24日,阴年阴月阴日,只是不知道是不是阴时。如果是阴时,那么这个鬼找上冰冰,可能就是因为这个。” 沈固立刻拿起手机给韩近月打电话,说了几句他挂断了,对钟乐岑说:"是凌晨两点出生的。” 钟乐岑沉重地点了点头:"是阴时。冰冰是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出生的人。” "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出生?这会怎么样?” "这样的人,最容易通阴。我也不知道那两个人究竟是想干什么,但肯定,他们是想拘走冰冰的魂。” "冰冰现在--” "魂还在体内,但支持不了多久了,医生说内脏开始衰竭,就是灵魂已经开始脱窍。等到人死,这个鬼就会把她的魂魄带走。” "不知道黑子和东方辰有没有找到什么线索--"沈固话还没说完,手机就响了,"黑子。黑子,有线索么?” "沈哥!"小黑子有些慌乱地在电话里大喊,"小辰受伤了!” "谁?"沈固略迟了半拍才反应过来这个小辰指的是东方辰,"怎么回事?你们在哪里?” "在即墨路的拆迁区!小辰的眼睛好像受伤了!” "我们马上过去!” 小黑子说的那个地方在即墨路小商品城附近,本来也是些小商店,因为要建立交桥,已经拆迁了,只留一片废墟。东方辰坐在车里,双手紧紧捂着眼睛,指缝里渗着鲜血。钟乐岑急着想掰开她的手:"怎么了?” "像是被针刺了。"东方辰低声说,"好像看见了一个太阳,我的眼,可能再看不见了。” "一个太阳?"沈固问小黑子,"在哪里出的事?” 小黑子用手指着:"就在前面那个破房子里,我在那门口画了个记号。小辰远远看到这地方一片黑气,我们绕了一圈发现黑气就是从那间房子里冒出来的,小辰想进去,突然就这样了。” 钟乐岑脸色变了:"有人设下了阻碍,不让人探究那里面的东西!东方小姐,让我先看看你的眼睛。” 东方辰摇摇头:"不用了。"她的声音有些茫然,"我知道,我眼睛瞎了,再看不见东西了。"以前,因为她可以看见鬼,所以虽然在普通人眼里她就是个瞎子,她却知道自己不是。但现在,她明白自己已经连鬼也看不见,她确实--瞎了。 钟乐岑觉得心直往下沉:"你先不要这么说,可能你是被刺激得太厉害了一时--失明,休息一段时间也许就会好的。” 东方辰摇头,放下了手。她脸色本来其白如纸,现在眼睛下面挂了两道鲜红的痕迹,实在骇人。她的表情却有些解脱般的轻松:"我知道的,阴血已经流尽,我的眼睛不再是阴眼了,它已经是废了。” 小黑子吃了一惊:"什么阴血?阴血流尽是什么意思?” 东方辰微微笑了笑:"你没看见吗?哦,你是看不见一切阴物的。” 小黑子更着急了:"我什么也没看见啊,你是说你眼睛流血了吗?钟哥,小辰眼睛在流血吗?你想想办法呀!” 东方辰摸索着伸出手碰碰他的手,这还是她第一次主动去碰触小黑子:"没事,有阴眼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现在没有了,我就安心做个瞎子,其实也不错,我本来,也就只是个瞎子。” 小黑子紧紧抓着她的手,不知道说什么好。沈固突然直起身:"黑子你照顾东方小姐,我去看看!” 他语气平静,钟乐岑却听得出来他已经发怒了:"我跟你一块去!"东方辰的眼睛就这样被刺瞎,他也愤怒,"照这情况看,用来袭击东方辰的是极阳之气,你也是--要小心。"沈固也是走舍之人,阴气也重。 小黑子画上记号的那房子跟旁边的破房子没什么两样,但沈固刚走到门口,就觉得一阵灼热扑面而来,像大风卷过来的烈焰。他本能地一仰身,金铁之英猛然挥出,将看不见的烈焰斩成两段。令他惊讶的是金铁之英竟然在他手中颤动起来,不怎么听话地想往他身体里缩。钟乐岑在他身后用力拉了他一把:"快退出来,里面不会有东西了。” "为什么?"沈固退出几步,金铁之英又恢复了正常。 "这是三昧火。火克金,所以金铁之英会畏缩不前。你是阴质,东方辰的阴眼也是阴质,所以抵不住三昧火。而黑子是阳质,对三昧火也就没什么感觉。鬼魂也是阴质,既然有三昧火,那个女鬼不可能呆在里面。我估计,这里应该已经被他们放弃了,三昧火也不是专门用来对付东方辰的,而是--想放火烧去一切痕迹,过几天三昧火散去,就没人会发现这里曾经有鬼停留过。” "跑了?” "跑了。"钟乐岑凝视着眼前这座破房子,"只是不知道,是不是我们惊动了他们。” "那冰冰--” "如果他们不是被我们惊动的,也许我还有最后一个办法。但是能不能成,我也不是很有把握。走吧,我们先回去。东方辰这样子,必须立刻通知东方家。” "她的眼睛真是完了?” "完了。她自己都感觉到阴血流尽,那就是不再有阴眼了,这是治不好的。她现在的情况,就相当于被强光烧坏了视网膜,而且,还没有合适的角膜可以移植……” 沈固用力在手心里击了一拳。 "你不用这样。"钟乐岑轻轻按按太阳穴,"干这一行的都有心理准备,就像你们执行任务随时准备牺牲一样。其实我看,阴眼没了她反而好像轻松了,只是--这以后她就真的只是个瞎子了。” 沈固咬牙:"我非把那两个东西揪出来不可!” "嗯,如果我的计划能行,也可以顺便追踪一下。沈固,有件事你发现了没有?” "什么事?” "我的眼睛。” "你的眼睛怎么了?"沈固有点紧张,"不舒服?” "不是。你难道没发现?我现在不用戴阳燧镜,也能看见一些东西。” 沈固突然意识到:"冰冰的痣!韩近月他们看不见,你却看见了。在饭店的时候,你没戴眼镜。” "还有刚才东方辰的血。我摘下眼睛试了试,能看见。” "这--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我的灵力似乎又长了一点点。或者说,我的灵窍又开了一点点。” "是--好事吧?"沈固琢磨着这怎么也不该是件坏事。 "不知道。你还记得我爸为什么要封我灵窍吧?” "那你现在--” "现在还不要紧,灵力虽然恢复了一点,但很少,不至于引发什么雷劫什么的。但我怕的是,如果灵窍一点点打开,是不是有一天我会完全恢复?那时候……” "你不要自己先想这么多!"沈固断然制止他的联想,"恢复了一点,这一点是多少?下次什么时候会再恢复一点?说不到恢复到你寿终正寝那一天也恢复不出什么来,别现在就杞人忧天。” 钟乐岑低下头想了一会,笑笑:"其实我想我明白东方辰的心思,失去了阴眼,其实,也是卸下了一个负担。” 126、捉鬼 "沈哥, 我想陪小辰回东方家去治眼。"小黑子拿着匆匆赶出来的请假报告跑到沈固办公室,一对硕大的黑眼圈赫然在目。 "行。"沈固拿过来就批了, "但时间不能太长。而且--乐岑估计东方小姐的眼睛可能治不好了,如果医生下了结论, 你还得赶紧回来,目前冰冰这事就算能解决,也未必就这么简单。背后隐藏的那个人,可能是个大麻烦。” "我明白,我就去三天。"小黑子迟疑了一下,"我知道她眼睛可能治不好了,我是怕, 她家里人对她不好。” 沈固完全明白他的意思。东方辰的天赋在东方家绝无仅有, 但除了阴眼,她也没有做为一个东方家后人的本领,如果阴眼没了,她可能也就失去了价值。小黑子担心的, 是东方家会有人只看重阴眼。 "嗯, 你去吧。要是有人撂脸子,不用客气!” "是!"小黑子转身跑了。门被他带得乱晃,柳五走了进来,"黑子走了?检验结果出来了。” "是什么?"沈固也是为东方辰受伤的事回办公室来匆忙向特事科打个报告的,晚上就得回去跟钟乐岑一块想办法解决冰冰的事。 "是--人体碳化组织。” "什么?” "简单地说,就是人体被高温焚烧之后的粉末。比如说皮肤肌肉什么的被火烧了之后会碳化,碰一下会掉渣--” "行了, 我明白了。"沈固挥手打断柳五这"深入浅出"的解释,"怎么会有这个?三昧火烧的?” "应该不是。"柳五在东方辰的课上一向好学,而且他不像小黑子对一切阴物绝缘,所以学到的东西比小黑子还深一点,"东方小姐说过,大部分三昧火烧的是灵魂,烧不到肉体。如果有道行高深到真可以驱三昧火烧到肉身的,那就不会留下任何组织了,会全部烧光,连骨灰也不留。” "那会是什么?"沈固想了想,一时想不出来,"我先回去了,得帮乐岑准备东西。黑子又走了,你多盯盯。如果特事科有什么事,能放一放的,就等我来处理。"指导人受伤,这不是件小事,还不知道特事科会是什么反应。 "我知道。不过,需不需要我也去找?三昧火伤不着我,那两个人--或者一人一鬼如果跑了,指不定还会作案。” "嗯,我也想搜,但你现在不能单独去。那两个东西恐怕不好惹,你不能再受伤。等我和乐岑解决了冰冰的事,咱们一块找。” 钟乐岑正在家里折腾,沈固回去的时候看到桌子上一堆红红黑黑的符纸,堆得小山一样,忍不住问:"要用这么多?” 钟乐岑不好意思地把那一堆都划拉到废纸篓里,只留下最下面的几张:"不是,这都是画坏的,没用。我想试试,我到底现在恢复到什么程度了?” "那恢复到什么程度了?” "比以前好些,但是,也好得有限。” "就是正常呗。” 钟乐岑拉下脸:"就是啊,正常……算了,这样也好,幸好拘魂符我还能画出来。不过,也就是因为冰冰已经昏睡好几天,魂魄不稳,否则我也不成。” "你来拘魂?” "嗯。如果那两个人没有发觉咱们已经知道了他们的事,一定还是派那个小鬼跟着冰冰准备取她的魂魄。如果我先把冰冰的魂魄拘出来,那小鬼一定会奇怪冰冰的魂魄到哪里去了,一定会现身出来找,那时候我们就可以跟着它--” "那你现在做的这个是什么?” "人偶。"钟乐岑亮出手里那个缝得七歪八扭的布娃娃,"这里面塞了冰冰的头发,我就把她的魂魄拘到这个人偶里,这样比较保险,不会散掉。等事情解决了再引回去。” "嗯,"沈固想想也只有这个办法,"瓷牌子里的那些粉末柳五化验了,是--他说是人体组织烧过之后的碳化物。” 钟乐岑一愣:"什么?人体组织?怎么会有人体组织?难道,难道瓷窑里还烧人--” 沈固突然想到赵父说的话:"你记得么?冰冰她爸说那个女人皮肤很黑?” "你说她是被烧死的?"钟乐岑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只觉得头发都竖起来了,"难道是在瓷窑里被烧死的?” "瓷窑怎么会烧人?会不会跟铸剑一样用人祭炉?” "没听说过……但是一定是有原因的,否则她不会怨气不散在做鬼。那瓷牌子烧得那么漂亮,又那么薄--里面有人体组织--是骨灰么?难道是骨灰瓷?用的是人的骨灰?” "骨灰瓷?” "骨灰瓷的胚料里有骨粉,所以叫这个名字。现在听着骨灰这个词儿不好,又改叫骨质瓷了。不过骨灰瓷主要是英国和日本的好,咱们国家做的不多。” 沈固听得直皱眉头:"用人的骨灰来烧瓷?这要用多少人的?” 一句话提醒了钟乐岑:"对啊,胚料里用骨粉,可是一个人,就说是成年人吧,烧出来的骨灰才够做多少瓷器?何况现在不像从前,一个人失踪可不是小事,不对,不可能,不可能!” 沈固拍拍他:"你先别想这么多了,先把那个点斗的小鬼抓住,就什么都知道了。” "对!"钟乐岑把桌上的符整理好,"冰冰那里都准备好了?” "准备好了。方宁远找人借了医院的一间太平间给咱们,不过只能用今天一晚上。” "那咱们现在就过去吧,八云,走!待会儿还得靠你,千万给我跟住了那个小鬼!” 太平间里纵然没有尸体,也到处弥漫着一种说不出的阴森气息,再加上那种奇怪的味道,就是活人进去了,也会觉得生气流失,浑身发冷。 冰冰的病床已经推到太平间里,她还在睡,拔掉了输液管,她脸色愈发白得跟死人一样,白里还透青,加上呼吸已经极其细微,不仔细看,真会把她当成尸体的。 赵父紧紧挨着病床站着,自打进了太平间,他就在发抖,好像怕女儿再也出不去了。这几天已经要把他熬垮了,看见沈固和钟乐岑进来,想过去说话,脚却是软的,一步也挪不开。钟乐岑看他这样子,叹了口气,走过来轻声说:"叔叔,你别这样,我们会尽力的,你站在这里,会影响我们,还是出去先休息吧。你这样身体怎么受得了,等冰冰醒了,万一你有什么事,她不是会伤心吗?” 韩近月这几天一直全程陪同,听了钟乐岑的话,看赵父已经不再那么固执,便走过来扶他:"姨父,走吧,咱们这样只会妨碍他们,走吧,走吧。” 两个活人出去,屋子里就好像又阴森了几分。沈固倒是不以为意,走过去把太平间的门关好,从背包里拿出一条尿不湿铺在门口,然后打开一瓶蓝黑色钢笔水,一古脑儿全倒在了尿不湿上,没有吸收进去的流了下来,在地上积成一小滩。钟乐岑回头看了一眼,小声说:"你买到假货了,才这么点钢笔水都吸不完。” 沈固翻翻眼:"不是你说要买便宜的吗?” 钟乐岑做个鬼脸,一指旁边空着的停尸铁床:"你先上去。"等沈固带着犬鬼上了铁床,他才拿出布娃娃,走到冰冰头边,将一张符贴在她眉心,然后低声念起咒来。沈固站在符阵里,眼看着烛光摇曳中不停地有些青黑色的雾气样的东西一缕缕从冰冰头顶飘出来,再被钟乐岑手里的娃娃吸进去。等到终于没有雾气再出来,钟乐岑用空着的一只手掀起盖在她身上的床单,把她的脸盖上了。 沈固觉得后背一阵冷意。虽然他知道冰冰现在还活着,但是这样白布盖脸,却让人猛然产生一种阴阳隔路的感觉。钟乐岑收好布娃娃,飞快地跑到铁床边,爬上了床,拉过床单,没头没脑地把两人一狗全部盖在下面,小声说:"不要说话,不要大口喘气。待会儿看到什么也不要动,等它走了,我们再跟上去。” 太平间里的灯光永远都带着点青中透黄的白色,像死人的脸,说不出的诡异。钟乐岑小心地把床单掀起一条小缝,露出眼睛往外看。沈固在后面搂住他的腰:"小心别掉下去。"停尸体的铁床本来是只能容一个人的,现在挤了两人一狗,确实是有点拥挤了。 钟乐岑想把他的手打下去又不敢乱动,刚想说话,两扇门忽然轻轻"吱"了一声,像是被风吹动,露出一条细缝来,霎时间床单下面的两人都屏住了呼吸。 门只开了一条缝就不动了。铺在地上的劣质尿不湿吸饱了钢笔水,变得胖胖的,沈固微眯着眼睛,忽然发现尿不湿微凸的表面轻轻向下陷了一下,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上面踩了一下。这变化极细微,又是在这种昏暗的灯光下,如果不是眼力特别好又在盯着看,根本不会注意到。 门仍然停留在刚才的位置,那一条细缝,无论如何不可能让比蚯蚓胖的生物挤进来。然而在尿不湿轻轻那么一下下陷之后,它前方的地面上,出现了两个小小的脚印。脚印又窄又小,只有成人一半。太平间地面上铺的地砖是黑灰色的,蓝黑色的钢笔水在上面不太显眼,但沈固仍然能清晰地辨认出,那是两个有五个脚趾,却没有脚后跟的印子。 两个脚印出现之后,又是两个,没有后跟的脚印交替出现,从门口一直向冰冰的病床前延伸。虽然什么也看不见,脚印也并不显眼,但床单下面的两个人都知道,已经有东西进来了。 盖在冰冰脸上的床单轻轻动了动,慢慢地被掀了起来。沈固感觉到钟乐岑的后背一下子绷紧了,能不能成功,就在于能不能骗过这个"东西",让它相信冰冰确实已经"死"了。 床单悬在半空中,露出冰冰青中透白的脸。太平间里温度低,看不到胸腹部的起伏,冰冰确实就跟个死人一模一样。 床单悬了一会,掉落下来,重新盖住了冰冰的脸。病床前的地面上,脚印零乱地出现,那个东西似乎迷惑了,在不停地打转。过了一会,似乎是终于放弃了,转过身,脚印再次从病床往门口延伸过去,最后,尿不湿又轻微地下陷一下,就不再有任何动静了。 钟乐岑掀开床单跳下地,跑过去推开门。出了太平间,地砖就是那种时间太久擦也擦不干净的黄白色,这下子,蓝黑色的脚印就十分之显眼了。沈固一眼就看出脚印之间的距离加大了,他们拐过走廊,就发现脚印消失在一个窗户前:"那东西发现了!在逃跑!” 钟乐岑一把推开窗户,往地上一指:"八云,快!"犬鬼嗅了嗅地上的脚印,飞一般跳上窗台,领头蹿了出去。窗户外面是医院的花园,到了晚上就只有住院部的灯光勉强能照得到,虽然不是伸手不见五指,但松树投下的阴影摇摇晃晃,还真不如完全没有光的好。犬鬼一路嗅着穿过花园,到了医院后门。后门是锁着的,犬鬼一缩身体,居然从只有一拳宽的铁栏里轻松穿了过去。沈固一个助跑,轻松在花坛上一个踏跳,一手扳住铁栏,从铁门上翻了过去。可怜钟乐岑没有这样的好身手,铁门顶上的防盗铁栏还是尖头的,他爬上去不难,要翻过去却怕被挂破了裤子,正在颤颤微微地翻门,只听街道那头一声汽车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沈固脸色一变:"跑了!我去追,你别急了!” 犬鬼已经追了上去。但沈固跑得再快,也不可能凭两条腿追上汽车。他一眼看见路边停着辆破摩托,大概是送水工下班了锁在这里,便举起金铁之英砍断钢链锁,发动车子跟了上去。 前面是辆黑色轿车,沈固觉得外形像是辆宝马a6,但车牌和标志都被拆掉了。沈固把摩托油门加到最大,轰得像拖拉机一样,可是破摩托就是破摩托,就算它响得像f1,也绝不可能有f1的速度。要不是路两边有很多违章停靠的车辆,他早就被甩掉了。倒是犬鬼轻灵方便,紧追在车后,倒是越追越近。 轿车驶过一处路灯,路灯下面停着清洁工的垃圾车,两根车把伸出路沿,轿车直接撞了上去,把垃圾车撞得弹到墙上,但轿车的速度也慢了一下,犬鬼借这机会全力一跃,已经追到了车后,跳起身来就往后挡风玻璃上撞。 轿车猛地发出刺耳的刹车声,一个急转,横了过来。车窗里突然飞出一点亮光,沈固大吼一声:"八云躲开!"自打有了金铁之英,他就不怎么带双刃匕首和伸缩棍,这时候情急之下一把拧下摩托车上的后视镜,甩手扔了出去。 后视镜和那点亮光撞在一起,轰地一声像炸响一个雷,金光刺眼,犬鬼整个被炸飞了开去,重重撞在墙上,再跌落在地。轿车又一个急转调头,沈固情急之下,甩手把金铁之英也投了出去。金铁之英划破空气,发出尖锐的啸声,从轿车后备箱右边插进去,穿过轮胎,把右半边车身完全割裂。轮胎砰地一声报废了,刚刚发动的轿车往右一歪,冲进路边的一溜车里,在一连串的碰撞变形之后,被卡住了。金铁之英从车头穿出来,居然拐了个弯,又回到沈固手中。 沈固本能地握住金铁之英,倒愣了愣,万没想到这宝贝还能自动定位回归呢。心下略定,他谨慎地向轿车走过去。才走了两步,轿车忽然晃动了几下,但车门已经完全变形,根本打不开。沈固又走一步,空气忽然像水一样波动起来,一种强大的吸力拉得他也往前跌撞了几步,连忙拿劲站稳。只见整辆破裂的车子都因为这力量向内收缩颤动起来。不过也只是十几秒钟,力量就突然消失了。等沈固冲到车前向破碎的玻璃里一张望,车里空空如也,半个人影也没有了…… 127、又是左穆? 钟乐岑在爬铁门的时候终于还是挂破了裤子, 再加上没有追到人,真是一肚子的气, 一边拿针狠狠戳那条无辜的裤子,一边说:"你觉得那车里有人吗?” 沈固从他手里把裤子抢救出来。钟乐岑饭做得好吃, 针线活很不怎么样,那针脚不说惨不忍睹吧也差不多。沈固因为上的是军校,对缝补这种事怎么也比他稍微好一点:"车窗上全部贴了膜,看不见里面,但肯定有''人''。当时扔出来的那个,我觉得跟你那五雷符有点相似。"他加重一下"人"字的读音,"十之八九是冰冰她爸遇见的那个男人。” "嗯, 如果是雷符的话, 鬼怪确实是没法用。幸亏当时你用东西挡了一下,八云闪得也快,否则直接被击中就糟了。"雷为阳火,天生就是属阴类的妖鬼的克星。幸好犬鬼铜皮铁骨动作敏捷, 当时沈固又把一个金属的东西扔过去引了雷, 饶是如此,也撞伤了后腿,灵力更是有所损耗。好在不是致命伤,只要好好休养便会自己恢复。 "沈固,"钟乐岑撑着下巴若有所思,"你觉得那个男人会是谁?” 沈固沉吟了一下,反问:"你觉得呢?"两人对视片刻, 异口同声叫出一个名字来:"左穆!” "你也觉得是左穆?"钟乐岑用手指敲着桌面。这个习惯本来是沈固的,他看多了居然也学了来。 沈固点头:"我记得萧家后院那个鬼阵,当时二叔还说是用大日如来金光咒清除的,我们不是怀疑那就是左穆干的么?东方辰的眼睛又说是被一个''太阳''伤到的,我总觉得,两者之间有点联系。而且滨海这个地方,以前也没听说过有这样的能人。还有,车里人消失的时候,空气中那种波动,我觉得像是--空间裂缝。” "对!你说当时还有一种巨大的吸引力,我也觉得是空间裂缝。还有啊,你记得左健说过,当时在他叔叔背后支持他抢家主位置的人,谁也记不得他的长相?这跟冰冰的爸爸遇到的情况岂不是很相似?很有可能,那个人就是左穆,他支持左健的叔叔,就是为了得到左家那本书里的空间道术,后来也是他抢走了那后半本书,所以才能用空间裂缝取来了三生泉水。这次他没法从车里出来,于是就用这办法脱身--不过,能在那么狭小的空间里准确地使用空间裂缝,他的道行跟一般天师那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这次这样都让他跑了,我想以后咱们再想抓他就很难了。” "我们是不是该把这事通知左健?如果真是左穆的话,毕竟是他们左家的人,他们有责任帮忙抓人。” "嗯,你通知左健吧,我想他一定也想找回那半本书的。” "不过左穆要冰冰的魂魄干什么?” "我怕,他是想通阴。” "通阴?"沈固挑起眉,"他不都能用空间裂缝去阴间取三生泉水了,难道还不能通阴?” "这不是一回事。比如说上次我们能通过牌九那个鬼门关牌坊去到阴间,可是并不等于就能随心所欲,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并且生魂入阴是很危险的,上次我们不是就差点被包围嘛。但是像冰冰这样四柱全阴的魂魄,一离体就与死魂没什么分别,到阴间去半点妨碍都没有,那就方便得多。” "那么他通阴做什么?” "我想……可能还是为了素琴吧。” 沈固皱起眉:"素琴--可能早就已经投胎转世了吧?他还想怎么样?想找到素琴的转世?” "也许……他,他一直对素琴是很执着的。” "执着到可以害别人的命来换回素琴?” 钟乐岑长长叹了口气:"所以执着切忌过执。但是左穆能用养阴法一直活到现在,恐怕,早就已经放不开了。他花了那么多心思,一直以为你就是素琴,谁知却是他亲手扼杀了自己和素琴命中的孩子……这,这也实在是……造化弄人……” 沈固不怎么客气地说:"这是咎由自取!"自打知道他不是素琴也不是素琴和左穆的儿子,他说话就方便多了。 钟乐岑托着下巴:"我觉得他挺可怜的。一切孽皆自造,这是人生最大的讽刺。” "嗬,还哲学上了。"沈固把裤子缝好,一家伙扔到他头上,"你还不如先学会怎么爬铁门,省得下次再挂破裤子。幸亏晚上没人,否则你的屁股要公开展览了。” 钟乐岑从头上把裤子拽下来,大怒:"谁像你,溜门撬锁无所不能,我是良民,不会爬铁门怎么了?” 沈固切了一声:"不怎么,就是有本事别露屁股。” 钟乐岑说不过他,把裤子一扔,扑上去咬他:"八云,来帮忙!” 犬鬼装作没听见,一瘸一拐地站起来,转头找汤圆玩去了。钟乐岑被沈固轻轻一掀就反按在沙发上,两腿乱踹:"八云,你晚上别吃饭了!” 犬鬼一边拿爪子拨拉汤圆,一边心想:反正本来咱也不需要吃饭,如今身上又有伤,还是保命要紧。 沈固笑得要死,本来想把钟乐岑就地正法的,这会都笑得要没劲了:"还有谁?继续叫啊,我看有谁来救你!” "喂,你这样很像劣质小说里的恶少什么的,经典台词啊。” "是就是。"沈固全身的重量都压在钟乐岑身上,"先是穷鬼又是魁星,多久没安静日子了?别乱动,让我抱一会。” 钟乐岑乖乖安静了下来,搂着沈固的脖子:"谁叫你是特事科的人了?安静日子多了你就失业了,先生。” 沈固捏捏他的脸:"放心,失业了我也能养得起你,太太。” 钟乐岑被他又占了便宜,恨恨咬他耳朵。沈固也不在意,由着他去磨牙:"冰冰情况怎么样?魂魄回去了就没事了么?” "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但身体损耗非常厉害,估计至少得休学一年到两年。不知道清华会不会允许她休学。其实我的意思是她休息一年重新高考,这样可以把以前欠的全部还掉,日子才能过得安生。” 沈固皱皱眉:"她会愿意么?如果不愿意的话会怎么样?” "那就不好说了。也许她日后多行善积功德,能换得诸事顺遂。也许--也许她会经常遇到些奇怪的事,经常发生小灾小祸,甚至一生不顺。甚至有可能,这辈子欠的,要到下辈子去补。所谓有得必有失,不过谁也不知道你得到的东西需要拿什么去换。” "可怜天下父母心,只可惜用得不是地方。” "别说这个了。黑子陪东方辰回东方家了?” "嗯。我看,黑子是喜欢上人家了。” "但愿没有。” "为什么?” "黑子家愿意他找个盲眼的媳妇么?” "这--"沈固还真没意识到这个问题。因为东方辰的指导人身份,他从来没真正意识到东方辰是个瞎子。但是现在阴眼都没有了,东方辰就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是个不折不扣的盲人了。 "黑子自己是什么意思?” "这我怎么知道,他又没说过。但我看他那个意思,应该是喜欢人家了。要不然这次为什么非陪着她回去治眼?其实他也知道东方辰这眼是治不好了,还不是怕她没了阴眼家里有人会给她脸色看?” "这也不无可能。东方家人多,东方辰又是个另类,十四岁就能在特事科做指导人,肯定有人嫉妒的。现在……黑子跟了去也好。” "我已经跟黑子说了,要是有人给东方辰脸色看,不用客气。” "你倒是护短--不过我觉得现在还不至于。东方家老爷子还在呢,他是喜欢东方辰的,不会让人给她脸色看。倒是东方辰以后怎么办,这是个问题。” 沈固也沉默。东方家自然不会让东方辰流落街头,但才二十出头的姑娘,就这么无所事事地过一辈子? "东方辰会干什么?” "恐怕她除了识鬼,什么也不会。我听说打小她就被长辈带着到处跑,专门找那种阴地去识鬼。十四岁之后就是做指导人,一样是除了讲鬼就是看鬼,哪有时间去学别的什么。” "东方家也是莫名其妙!这么小的孩子,除了鬼就是鬼,不能教点别的吗?” 钟乐岑没说话,只是叹了口气。沈固摸摸他的脸:"我看她挺喜欢狗的,不然,问问她愿不愿意到你诊所去干点什么?照顾照顾宠物,梳个毛什么的,还可以吧。” "就怕她不愿意啊。” "算了算了,船到桥头自然直,你先别操这个心了。过两天黑子回来,咱们问问情况再说。来来来,你先帮我把报告写了,还有八云的伤,一会还得再看看。” 小黑子是准时三天后回来销假的,风尘仆仆,脸色不是很好。沈固问他:"东方辰的眼睛怎么样了?” 小黑子摇摇头:"不行。就像钟哥说的,阴血已经流尽,阴眼完全没了。” "东方家什么态度?” "还行。我看她爷爷很疼她,所以我才放心回来的。她爷爷说还想带她去四处找找人想想办法,能恢复一点视力也好。” "还能恢复视力?"沈固有点惊讶。显然,小黑子说的这个视力,是指在阳间的正常视力。但是东方辰本来不是瞎子么? 小黑子难得有这种眉头深锁的表情:"我也没听明白,她爷爷说她不能看到阳间的事物是因为阴血太重,现在阴血流尽了,说不定会有转机。小辰并不是眼睛本身有毛病,神经啊视网膜什么的都是正常的,应该是能看见东西的,但是有一层阴气结的黑翳附在上面遮住了。阴血从眼底血管流动,就会产生黑翳,现在阴血流尽,就不会有新的黑翳产生,如果能除去现在的这层翳,她可能就能看见了。不过,她爷爷也说了,现在还不知道能用什么东西治她的眼睛。” 沈固安慰他:"有希望就好。东方家也是人脉广阔的,应该会有办法。” 小黑子扯把椅子反跨着坐下,脑袋耷拉在椅背上:"我这几天也在网上查了查,倒是在《本草》里查到了去黑翳的方子,可是那是治病的,小辰这也不算病……” "什么方子?” "什么用贝子和空青。空青我查了,是一种矿物,含铜的碳酸盐,贝子是什么东西就不知道了。” "空青和贝子?"沈固想了想,"等我回去问问乐岑。” "恐怕没用啊。"小黑子脑袋耷拉得更低,"我看《本草》里说空青是除热的,可是小辰那是阴血生成的黑翳,好像应该是寒而不是热,根本也不对症。要不,沈哥你问问钟哥?"他虽然嘴上说没用,但心里显然还抱一丝希望。 "行,我回去问。” "谢谢沈哥。” "谢什么。"沈固笑笑,"东方辰难道不是特事小组的人?怎么,她就跟你小子近乎?我们都不算?” 小黑子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脸上起了一层红晕:"没,我不是那个意思。对了沈哥,那家伙逮到了没有?” "没有。"沈固叹口气,简单地讲了一下情况。小黑子恨恨地一拳砸在桌子上:"md,居然跑了!” "是啊,而且今后再想抓他可能更困难。我看,你先回去休息吧,这就剩下半天班了,没什么事。明天早上再来上班。” "那我回去睡一觉。票不好买,我买的站票回来,车里头挤得跟罐头似的,我就后半夜在过道上坐了一会儿。"小黑子话还没说完呢,手机就响了,他接起来听了一下,"妈?啊,我回来了……怎么?是张伯伯吗?他儿子?张大哥?张大哥不才三十三吗?怎么就……好好,我马上过去,哪家医院……哦好好我知道了,我去找你。沈哥,我妈打电话来,说我爸的一个老战友儿子突然死了,他另一个儿子在济南呢,我得过去帮个忙。” "去吧去吧。明天要是不能过来就打个电话。” "我知道了。现在真是,我爸那老战友儿子才三十三呢,突然就心脏病死了。要说现在这个亚健康,唉,他自己的孩子才4岁呢。我先走了,不知道老头能不能受得了呢,别再一个激动自己也搭进去。” "你快去吧,别再说了。"沈固看着小黑子一头蹿出去,不禁摇摇头。如今都市白领人群压力大,运动少,要吃喝应酬的时间又太多,什么三高之类的病都在年轻化了,但三十三就--苦的是活着的人。想到这里,他决定打明天早上开始,一定要扯着钟乐岑起来运动。 正想着呢,电话就响了,沈固低头一瞧,正是钟乐岑的:"嗯?"真是心有灵犀啊。 "什么时候下班?” "准点吧,今天没什么事。怎么了?"一般来说,钟乐岑不会问这个问题,准是有什么事。 "汤圆今天调皮,把那个牌子弄掉下来摔碎了,我发现,那居然真是脱胎瓷。"冰冰的魂魄归体之后,魁星点斗的瓷牌上那个隐隐发红光的点就失去了光彩,完全变成了普通的青瓷。钟乐岑觉得这东西做得实在不错,反正现在也不会有什么害处了,就干脆拿回家去摆着做装饰了。 "脱胎瓷?"沈固记得刚看见那块瓷牌子的时候钟乐岑提过这个词,"你当时不是说什么骨灰瓷--” "不是不是。当时不是从里面掉出来点--那个''人体组织''嘛,我以为是骨灰……但是我后来也想那个骨灰瓷主要产地也不在咱们国内,而且我后来拿这个瓷牌好好看过,这是釉下彩,就是把釉涂在胚上一次性烧成的;骨灰瓷是必须要烧两次的,所以绝对不是骨灰瓷。” 沈固反正是听不明白什么釉下釉上的:"那,脱胎瓷怎么了?汤圆这个小东西,太调皮了,你得好好教训了啊。” "一只猫嘛,它懂什么。哎,我现在跟你说脱胎瓷啊!你知道什么是脱胎瓷吗?咳,跟你说都说不明白,你下班回来看看吧,这东西真是古怪极了,我估计上下五千年也没人烧出过这样的东西。” 沈固放下电话,摇摇头--钟乐岑又在吊人胃口了,什么叫上下五千年也没人烧出过,好吧好吧,反正今天没什么事,他就提前下班算了。 128、无胎之瓷 钟乐岑正在家里拿着几块破瓷片子对着光猛照。汤圆咪呜咪呜地在他脚边蹭, 丝毫没有犯了错误的自觉。沈固伸手捏着它颈后提起来:"小子,瞎蹦达什么, 闯祸了吧?” 汤圆扭动两下,从他手里跳下来, 爬到钟乐岑腿上,拿头去蹭钟乐岑的手,摆出一副很无辜的模样。钟乐岑无奈地拍拍它的脑袋,拎着后脖子送到犬鬼那边去了:"老实呆着吧,小心挨揍。” 汤圆这短短的一生中还从未尝过挨揍的滋味,因此并没有受到威胁的感觉,欢天喜地地扑着犬鬼的尾巴玩去了。钟乐岑把手里的瓷片举起来:"你来看。” 沈固接过看了看。瓷片很薄, 那釉色玉一般半透明似的, 看在眼里居然有一种温软的感觉。但是除此之外,沈固没看出什么蹊跷来:"怎么了?” "你能看见胎骨么?” "胎,胎骨?胎骨是什么东西?” "就是用瓷土做的胎,在胎体上才能施釉。两层釉中间夹的, 就是胎。” "这个--"沈固把手里这块瓷片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 并没看出中间有层什么胎骨,"我看不出来。” "看不出来就对了!"钟乐岑激动地举起手给他指点,"根本就没有胎骨!你看,这瓷片居然就是纯釉!你知道吗?虽然都说脱胎瓷脱胎瓷,但哪有瓷器能完全脱离了胎体的?没有土胎,釉施在哪里?只是脱胎瓷的胎体特别的薄,甚至有不足一毫米的, 既容易变形又容易炸裂,所以烧制起来特别的困难。但是再薄的胎体,总也得有个胎体,可是这块瓷片里根本没有胎体,全是纯釉啊!这,这才是真正的脱胎,也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东西!” 沈固皱皱眉:"你的意思是说这东西不是人烧出来的?” "对!我想那个女鬼,很有可能就是从前的烧瓷人。这东西--我们姑且称之为鬼瓷吧,大概就是她做的。” "哦,一个烧鬼瓷,一个就把小鬼附在上面害人,这倒是好搭档。” "我说,你上次不是说那个海长生有朋友懂瓷吗?我想海长生的朋友肯定也不是普通人,让她托朋友给打听一下这鬼瓷的事,说不定会有点眉目。毕竟滨海市就这么大点地方,能烧这样好瓷器的鬼也绝对不会多。” "行,我拿去问问。” "嗯,黑子回来了?东方辰的眼睛怎么样?” "哦对了,听东方辰爷爷的意思,似乎是有希望。"沈固把小黑子的话转述了一遍,"我看黑子是用上心了,还特地去查了《本草》找方子。” "是吗?要是东方辰的眼睛真能恢复,哪怕就是视力差点呢,只要看得见东西就好办。黑子找到什么方子了?” "哦,说是空青加贝子。不过黑子又查了,说空青是散火的,大概不合适。” "散火的?散火的为什么不合适?” "怎么?"沈固看一眼钟乐岑,"你觉得能用?"看钟乐岑的神情,这方子似乎不像小黑子自己想的那么不靠谱。 "东方家老爷子说东方辰眼上的黑翳是阴血流过双眼引起的是么?如果真是这样,说不定这方子正好有用。” "这怎么说?” "嗯--这个话很难讲清楚,我也只是个模糊的想法。这个,这个就好像空调制冷一样,如果把阴血比作空调吹出来的冷风,那么东方辰眼的黑翳就好像空调室外机排出来的废气,风是冷的,可室外机排出来的却是热气啊。” "哦!有道理!” "当然,我猜的也不一定就对,不过可以试试。空青是好东西,就算不治东方辰的病,至少也是明目圣品,用了也没有坏处,只是不知能不能找得到。” "怎么?空青很难得?"沈固记得小黑子说空青是什么含铜的碳酸盐物质,这很难找吗? 钟乐岑白他一眼:"你知道什么是空青?别告诉我就是现在百度上说的什么什么含铜的碳酸盐矿物,什么什么针状集合体。你要往下看,看最重要的那些。” "哦,什么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其实只有两句话:第一,《别录》中说,铜精熏则生空青;第二,《本草图经》中说,其腹中空,破之有浆者绝难得。” "铜精是什么?” "很好,你抓住了第一个重点。” "滚!"沈固笑着在钟乐岑屁股上拍了一把,"你以为你是指导员上政治课?还第一点第二点的,快说!” "喂,你这是虚心求教的态度嘛!” "得!"沈固站起身来,抱拳躬身,"请赐教。这行了没?” 钟乐岑愉快地笑出声来,摸摸下巴:"嗯,孺子可教也。” 沈固坐下,把他拎过来放在腿上:"好了,说正经的,快教!铜精是什么?” "铜精嘛,顾名思义,当然是铜的精华。” "废话!"沈固很想打他,"照你这么说,什么东西没有精华?” "嗨,此精华非彼精华也,知道不?"钟乐岑用一根手指头去戳沈固的额头,"玉之精状如美女,银之精形如白雄鸡,金之精像小猪,铅锡之精成老妇,你说,这个精华跟你说的那个精华一样么?” 沈固还真没想到会引出钟乐岑这么一串来,怔了怔:"有这么多?” "是啊。"钟乐岑得意地看着他,"怎么样?” "我认输,我认输行吗?"沈固举手投降,"赶紧传道授业解惑吧,这些精华都是什么东西?还美女老妇的,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我记得我前世的时候,曾经带罗--"钟乐岑把下半句话咽了回去,但沈固已经听见了:"嗯?” "嘿嘿--"钟乐岑心虚地笑,"那都是以前的事了,以前的事。” 沈固把他往怀里搂一搂:"那就说呀,心虚什么?” 钟乐岑嘴硬:"谁心虚了,我那不是怕你小心眼吗?那时候为了筹军费嘛,我带罗靖去山里找一批盗匪埋下的银子。” "你怎么知道那里有银子?” "观气呀!金银珠玉都是有''气''的,那批财宝数量不少,夜间宝气冲天,只要注意一下,很容易看出来的。我们趁黑摸到山里去,就看见银气之中有一只白雄鸡,羽毛像银子一样洁白发亮,那就是银之精。” "哦--"沈固摸着下巴,"原来还真的有……那你见过玉之精吗?” "没有--"钟乐岑刚说了半句,警惕地看他,"你问玉之精干吗?” "嘿嘿--"这次轮到沈固笑了。钟乐岑揪住他:"笑什么?你就想看美女是不是?” "那当然了。"沈固大言不惭,"那什么猪什么的谁想看见啊?雄鸡也没看头。老妇更不用说了,当然是看美女比较养眼。” 钟乐岑被他气笑了:"算了吧你!玉之精是最难得一见的,就是和田那种产玉的地方,也绝少有人能看见玉之精的。” "那铜之精是什么样子?” "铜之精嘛,《本草》上说,如马如僮。就是说,有像马的,也有像小孩子的。只有出现铜精的地方,才有真正的空青出现。真正的空青是中间有浆的,这种浆才是明目的极品之药。现在所说的空青,只不过是空青的--嗯,如果真正的空青是骨,现在所说的空青不过是皮罢了。” "那贝子又是什么?” "一般来说,拇指大小的小白贝就叫做贝子,可是这就像普通所说的空青一样,都是凡品。真正的贝子,要看《相贝经》。” "《相贝经》?相贝壳的?这东西也有经?” "有啊。《相贝经》里的记载很详细的,说朱仲从琴高那儿得到贝子,又送给了会稽太守严助。朱仲并且对严助说过:超过一尺形状像赤电黑云的,叫紫贝;质地白色而有红色纹路的,叫珠贝。紫贝能治病,珠贝能明目。而那些长得不端不正的,都是下品,没有奇效。所以我想,要是真想治东方辰的眼,应该要找珠贝。” 沈固叹口气:"这到哪儿去找?” "我想啊,珠贝的话,我们可以拜托一下鲛人。但是空青,那就得看缘分了,也许到铜矿区去看看能有用,但机会也很小。因为古来铜矿区多了,可是真正的空青却极难一见。” "鲛人--"钟乐岑这么一说,沈固倒想起来了,"东方辰回去了,于悦要的灵魂怎么办?” "明天才是漂流瓶来的日子,我们先把前几天攒的那些送过去再说。这个总有办法的。而且,估计于悦的孩子也快要出生了,已经拖了太久了。” 沈固算算时间:"一年多了吧?"太惊悚了,难道要想哪咤一样怀孕三年零六个月吗? "是啊,于悦也很辛苦。可是,我现在实在想不出来怎么能帮她……” 沈固摸摸他的头。这个问题确实很难解决,一个需要吞食魂魄才能生存的胚胎,如果不是他们收集的大量魂魄,光靠于玲和于悦自己,孩子肯定是保不住的,要么,就是要大量的杀人……现在能维持这个状态已经不错了。 第二天是休息日。当然,对警察这个职业来说没什么固定的休息日,没案子的时候尽着你休息,有案子就要连轴转。这两天好在是没有别的事,所以沈固可以陪着钟乐岑去海边拿漂流瓶。 他们约好的地点还在太平角的一片礁石边上,那里人少。他们一到,就看见水里冒出一个银亮的长颈圆腹瓶,不过里面有封信。钟乐岑捞起瓶子,拿出信来看了一眼,就高兴地叫了起来:"于悦生了!生了个女儿,再过两天就满月,还请我们去喝满月酒呢。"鲛人是没有满月这种说法的,自然还是照着宝宝的父亲这边的习惯。 "是吗?那还需要魂魄吗?” "信上没说,估计是还要。"钟乐岑把收集好的魂魄放回漂流瓶里,把瓶子扔进水中,瓶子在波浪里起伏了两下,就咕嘟一声沉下去了。钟乐岑看着漂流瓶消失,叹了口气,"宝宝出生当然是好事,可是一辈子要靠吞食魂魄生活下去……不行,我一定要想出个办法来!” "嗯,一定会有办法的。"沈固拍拍他,"贝子的事,我们去喝满月酒的时候提一下吧?"怎么说,宝宝能安全出生,他们也算是有功劳的吧? "嗯,让黑子一起去。” "那肯定的。现在去找海长生吧。” 海长生当然还是在自己的陶吧里。估计是郎一鸣已经告诉了她沈固的身份,看见沈固的态度和开始也不大一样了,把他们带到后面的房间里说话,客气之中带点疏离:"沈先生。” "海老板,有件事情想请您帮个忙。” 海长生笑了笑:"沈先生太客气了,什么事您说吧。这位是--” "这是钟乐岑。” 海长生微微动容:"莫非是钟家--” "对。” "哦,那钟先生请坐。” 钟乐岑对她笑笑:"麻烦海老板了。上次海老板跟沈固说,有个朋友懂瓷器是吗?” "哦,是,不过,她是个本份的--"海长生把最后一个字咽下去了。沈固看了她一眼,他本能是觉得海长生没说出来的那个字是"人",看来,这个朋友不是人,那是肯定的了。 "我们并不是怀疑您的朋友,只是有件东西想请他帮忙看一看。"钟乐岑拿出一块瓷片,他拿的是牌子上空白没有花纹的一块,"这样的脱胎瓷,滨海本地有谁能烧得出来?” 海长生拿在手里仔细看了看,迟疑着说:"这瓷,怎么了?” "瓷没有什么,只是我们想知道,谁能烧得出这样的瓷器。” 海长生目光闪烁,没有立刻回答。不过没有回答就等于已经回答了,沈固立刻说:"这瓷就是海老板的朋友烧的,是吧?” 海长生脸色变了变:"虽然脱胎瓷烧制不易,但我也跟她学过,偶然也能烧得出来。既然我能烧,肯定也还有别人能烧。” 钟乐岑笑了笑:"海老板,脱胎瓷是不难烧,可是这种没有胎骨只有纯釉的瓷器,海老板也能烧出来吗?” 海长生无言以对,紧闭着嘴不说话。钟乐岑扶了扶眼镜:"海老板,我听沈固说,您是有安全证的,来滨海这些年也一直与人为善,可是,烧这瓷器的人,却在杀人。” "不可能!"海长生脱口而出,"她从来没杀过人!而且她不是妖,她是--” "她是鬼,是吗?” "对。但她没杀过人,她只是想烧出最好的瓷器。” "如果她没杀人,那就是有人利用她在杀人了。” "有人利用她?” "对。有人用她烧的瓷器附鬼来杀人。如果您确定她不会杀人的话,那么请帮我们找到她,早点把事情弄清楚,对她也好,不是吗?” 海长生沉默了一会,才说:"我认识她两年了,是刚到滨海的时候就认识的。她是烧死在瓷窑里的,生前的心愿就是烧制出最好的脱胎瓷。她教我制陶,我给她弄陶土……后来陶吧比较忙,生人太多,她就不常来了。但她从来没有害过人,我也是活过上千年的,鬼我见得多了,有没有杀过人,我看得出来!” "那您最近跟这位朋友联系过吗?” "最近……倒是没有。我说了,因为陶吧来的生人太多,阳气重,她就不常来了。” "那么您能找到她吗?如果她真的没有害过人,我们也不会怎么样的,只是想把那个杀人的真凶揪出来。” 海长生又犹豫了一会:"你们能保证,如果她没害人,不伤害她吗?我知道你们钟家是专门驱鬼的。” 钟乐岑笑笑:"钟家驱的是为害的鬼,不为害的鬼,驱她做什么?而且钟家也经常超度鬼魂的,你知道,留在阳间其实不是好事,不但失去了转世投胎的机会,而且会渐渐被阳气侵灼,最后魂飞魄散。所以不为恶的鬼,我还是希望能超度它的。” "……那好吧,我带你们去找她。不过,要等天黑。” 但是沈固和钟乐岑空欢喜了一场,因为海长生带他们去的就是东方辰在那里吃过亏的拆迁房,想当然耳,里面不会有什么东西。连海长生自己也很惊讶:"怎么,本来就是在这里的……一个小门头,但是很典雅干净,叫''地华轩'',橱窗里摆着她自己烧制的瓷器--怎么,怎么什么都没了?她怎么也没告诉我……” "有别的联系方式吗?” 海长生摇摇头。 钟乐岑琢磨了一会儿,问:"这里没有瓷窑,她的瓷器是在哪里烧出来的?” "百多年之前,她被烧死的那个瓷窑。” "百年之前?"钟乐岑惊讶了,"她还能回到百年之前?好大的执怨啊!” "她说那个窑就在这里。” "在这里?"钟乐岑看了沈固一眼,后者心里一动:"大窑沟?难道这里百年之前有过瓷窑吗?” "我不太清楚,她是这样说的。” "好吧。"钟乐岑点点头,"那,把您对她的了解都跟我们说一下可以吗?” "她叫竹君,谢竹君。听她说她一家人是从景德镇那里迁过来的,当年她丈夫家也是瓷行里的世家。后来因为烧制脱胎瓷不成而获罪,家境败落,才离开景德镇的。但是人虽然离开了,她丈夫却一直没有放弃,一直想着要烧出最好的脱胎瓷。竹君的娘家也是烧瓷人,一直跟丈夫一起研制脱胎瓷,后来不小心烧死在瓷窑里,可是她却一直念念不忘脱胎瓷,所以一直留在这里。现在她能烧出最好的脱胎瓷,甚至不用胎体而只有纯釉,可是她已经死了,瓷器虽好,却没用了……” 沈固看了钟乐岑一眼,心想这就跟他们当时想的对上了,难怪瓷牌里会掉出"人体组织"来,而冰冰爸又说看到的女人皮肤很黑,现在想来,那是因为她确实是被烧焦的。 钟乐岑显然也想到了,脸色有些苍白:"原来是这样。那么她烧出的这种瓷器还有别人知道的吗?” "这我就不太清楚了。她在这里开了个店,但钟先生一定知道,能看见这店的人也不多,会买的大概就更少了……” "这我明白。但是,也就是说,她还是出售过的,对吗?” "仅仅是出售,应该没有什么吧?据我所知,不是还有人特地去鬼市购买东西的吗?” "您说得对,如果仅仅是出售,当然没有什么。谢谢您提供的线索,沈固,咱们告辞吧。” 131、蓝花九桃盘 脱胎瓷!沈固现在对脱胎瓷这三个字过敏, 一听,本能地就提起劲来。 "哦, 这个倒是脱胎瓷,不过爸爸一直拿不准它究竟是不是真的。” 沈固看吴瑛一眼:"什么意思?” "这个是小弟送给爸爸的, 卖东西给他的人说是明青花,但爸爸觉得这个价格根本不可能买到明青花,可是上面的青花又是什么,什么苏什么的--” "苏麻离青?” "哦,对对,就是这个什么苏麻离青,爸爸说确实是明朝时候用的, 但也可能是现代仿的, 一直拿不准。但这个盘子做得很漂亮,又是小弟送的,爸爸特别喜欢。” "小弟?"沈固看小黑子一眼,"吴女士还有弟弟?"小黑子说过, 吴瑛是最小的女儿了, 怎么还有弟弟。 "哦,是我爸爸的养子,郑立。他的生父是我爸爸的同事,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牺牲了,生母改嫁了,我爸爸就认他当了养子。不过外人知道的不多,而且大学毕业之后他就搬出去住了, 现在不在家里,只是每个礼拜回来看看爸爸。” "那您知道这东西郑先生是在哪里买到的吗?” 吴瑛犹豫了一下:"小弟说是一个朋友割爱的。不过,我想事实可能不是这样,估计是通过朋友买来的……爸爸最讨厌倒卖文物的事,所以小弟也不会全说。"如果换了别的人,她是绝不会说这些事的,但现在看着这些有年头的东西都有些忐忑不安,也只好和盘托出了,"钟医生,你看这盘子有什么问题?” "哦,我并没有说这盘子就是有问题,还得先看看。” 吴瑛差点儿给噎着,小黑子看她脸色有变化,赶紧拉着她往外走:"姐,我听吴伯伯屋里有动静,咱们过去看看,让他们在这里慢慢检查。” 吴瑛给他扯着出去,忍不住说:"小伍,这两个人到底靠不靠得住?那些东西可都是你伯伯心爱的,这要是--” "放心吧姐,那是我组长,要是信不过的人,我能带来吗?大哥的事也不一定就是有什么东西作祟,但万一要是,我组长一定能查得出来。” 吴瑛离开屋子,沈固就轻轻打了钟乐岑一下:"你怎么那么说话?没看把她气得脸色都变了?” "我就是实话实说嘛。我这儿还没看出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她就追着问个没完,还让不让人看了?也不知道这屋里的东西到底都是怎么来的,有什么好紧张的?” "算了,她又不懂。不过这个盘子--有问题吗?说实在的,我是被你那个''脱胎瓷''惊着了,要不然我实在看不出什么来。” 沈固一边说,一边观察着眼前的盘子。盘子果然是极薄的,在灯光下竟像是半透明的一般。盘子四边装饰着像蔓草一般的花纹,中间画着一棵桃树,伸展的枝叶间错落分布着九个大小不一的桃子。整个花纹用的是青花。沈固虽然不懂什么苏麻离青的,但也看得出来这青花颜色浓艳,而且笔致生动传神,不管是什么年代的,就瓷器本身来说,应该算是上品。而且九个桃子上都有一抹表示成熟的红色,颜色虽淡却正,青花加红彩,更显得鲜艳漂亮。但是除此之外,也看不出有什么不对劲来。 "好像这几个桃子颜色比其它的浅一点。"沈固到底是一双好眼睛,硬是鸡蛋里头挑出了骨头来。在盘子的右边,有三个靠得很近的桃子,两大一小,颜色比另一边的桃子是要浅淡一些。 "应该是发色不够充分。"钟乐岑也扒上前看了看,"还是你眼力好。这颜色发得不好,盘子的价值就降一大截了。” "你管那个干什么?现在是要看这盘子有没有问题!这里头有胎骨没有?” 钟乐岑瞪大眼睛:"你当我有透视眼吗?这样也能看到有没有胎骨?” "那要怎么看?” "除非把它砸了。” 沈固无语了。砸了?先不说这个盘子有没有问题,就算有问题,那也是别人的,你说砸就砸啊? "有别的办法吗?” 钟乐岑摇头:"没有。要么,拿去照x光?” 沈固又无语了。钟乐岑不好意思地笑笑:"其实脱胎瓷现在也不稀罕了,要不是那个女鬼,我也不至于这么神经过敏。” 沈固正要说话,客厅里有了动静,有人敲门,接着传来吴瑛的声音:"小弟过来了?” 那个郑立?沈固立刻竖起耳朵,只听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干爹睡了?” "睡了。你坐。爸这几天没什么事,你不用老往这儿跑,你生意怎么样?别耽搁了。” "没事的姐,我都安排了。爸书房里有人?” "哦,小伍请了两个人来看看。” "看看?看什么?” "那个……"吴瑛显然有点不好意思,"咱家这些天接二连三地出这么些事,怕是撞了什么,小伍请了两个内行来看看。” "姐,怎么你也信这个?干爹知道吗?” "嗨,这不是没办法了吗?没敢让爸知道,你知道他不信这个。” "请的什么人?我进去看看。” 说着话,人已经进来了。沈固转头看看,年轻人大概还不到三十岁,浓眉大眼,跟吴瑛果然是半点也不像。衣服穿得很讲究,手上戴的却是块军用手表,而且已经很旧的样子,虽然保养得很仔细,仍然跟衣服完全不搭边。沈固看了那手表一眼,对他点点头。年轻人却不怎么客气,直接走了过来:"请问两位,看出什么来了吗?” 沈固慢条斯理地看了他一眼:"正在看。” 年轻人眼里露出明显的不屑:"是么?那两位可得好好看看,别漏了什么。” 钟乐岑忽然问:"郑先生是吧?这个青花九桃盘是您买的?” 郑立眉梢微微一挑:"是我买的,怎么了?” "在哪里买的呢?” "通过朋友买来的,怎么了?” 沈固没有忽略他眉梢那一下抽动,而且每说一句话就反问一句"怎么了",不是表示此人对问题反感,就是他对问题心虚。钟乐岑并不因为他的口气就停止,继续问:"为什么要买这个呢?是古董吗?从盘子本身来看,看不出明显的年代啊。” 郑立不怎么耐烦地说:"我朋友说是清代的东西。年代我倒没管,干爹收藏东西也不是为了贵重,为的是喜欢。这盘子图案挺吉祥的,我买回来祝干爹一家吉祥,寓意好就行了,怎么样?” "哦。"钟乐岑表现得像个对古董完全外行的人,"桃子怎么就是祝一家吉祥了?” 郑立更不耐烦了:"桃子就是吉祥的意思。干爹家里有九个人,这桃子也是九个,不是正好吗?你到底懂不懂?” 吴瑛站在门口,听得表情十分扭曲。她刚才听过钟乐岑对这些藏品的评价,明明是个内行,怎么这会儿要这样说话,连桃子在中国人的习俗中代表吉祥都不知道?还是他们故意耍着小弟玩? "钟先生--"她想打断两边的谈话。小弟不知怎么的,对这两个人好像也完全没有好感。其实她答应小黑子请这两人来,也是病急乱投医,现在这两人也没说看出什么东西来,她也就有点失去耐心了,只是看在小黑子份上,不好拉下脸来就是了。她的孩子还在医院住着,如果这两人只是来打个酱油,又或者家里的问题真不出在这些上,她就不想陪他们了。 "小瑛?"卧室里有声音传出来,吴瑛脸色变了一下:"爸爸醒了。小伍,可别说这两位是做什么的,记住了。” "姐,我跟你去看干爹。"郑立不屑地再看钟乐岑一眼,跟着也出去了。 小黑子有点尴尬地摸摸头:"沈哥,钟哥,你们别在意啊。吴伯伯不信这些个东西……也难怪,我以前也不信的,没亲眼见过,到底是很难相信的吧?” 钟乐岑点点头:"我知道。因为他们不相信,所以总希望我们马上就能拿出点证据来,可是这会我确实拿不准毛病出在哪儿。这样,我们也先见见吴老先生。” 吴老先生本名叫吴轼,估计是跟着苏轼的名字取的,但是文革期间就改成了吴军,想当然耳就是取拥军建军的意思了。当然,这个军字搭上吴这个姓,意思好像就有点变,但当时估计也没考虑到那么多。他倒跟钟乐岑想像中的有点两样,本以为当过兵的人应该有点儿g悍之气,吴轼看起来却完全是个读书人的模样,头发已经雪白,人也瘦削,穿一身月白色的唐装,颇有点仙风道骨的意思。听说沈固和钟乐岑是小黑子的同事,特地来看他的,而且沈固还是退役特种兵,老人就很高兴,连声叫女儿沏茶来:"这是好茶叶,小立从杭州捎来的。” 茶香氤氲,钟乐岑端起来深吸了一口,点头说:"真是好茶叶,正宗的狮峰吧?” 吴轼眼睛一亮:"哦,小钟同志是内行人啊。确实是狮峰龙井,小立托人从产地搞来的呢。” 钟乐岑喝了一口:"水稍微有点老了,而且矿泉水其实不怎么适合泡茶的,要是用山泉水还好一些。” 吴轼哈哈大笑:"嗯,小钟同志真是内行!小瑛不懂茶,每次都拿矿泉水冲,好茶也冲坏了,哈哈。” 吴瑛有点尴尬地笑了笑,不知是该感谢这个姓钟的把父亲终于逗笑了呢,还是该在心里悄悄骂他两句。 吴轼这些日子全是不顺心的事,这会终于有两个说得来话的年轻人在座,话也比平日多说不少。跟沈固谈谈军中,又跟钟乐岑谈谈茶和瓷器,笑容不断。吴瑛看了一会父亲的笑容,心里暗暗叹了口气--算了,就冲这两人能让父亲多笑笑,哪怕是神棍也值了。 三人谈了一会儿,钟乐岑用杯盖撇了撇茶叶,漫不经心地说:"这个茶杯是青花瓷的吧?我看有点年头了,至少该是清末的。” 吴轼又笑了:"是啊。原来小钟同志不光是茶中知己,还懂瓷器。这是家里祖传下来的东西,比清末还早一点,嘉庆年间的。本来家里还有些东西,破四旧的时候都给砸得差不多了,这套茶具还是当时那些人不懂,胡乱堆在厨房角落里,才逃过去的。"他说起那个年代,就不觉唏嘘起来。 钟乐岑点点头:"是啊,那时候真是毁了不少好东西,现在都很难找了。不过我刚才看您书房里还有些孤本,也是家里传下来的吧?好在是保存住了。” "哦,你们到我书房里看过了?"吴轼有点意外。 吴瑛瞪了钟乐岑一眼,强笑着说:"爸,小伍说这两位对这些东西很懂行,听说您有些孤本,想来看看。” 吴轼倒没有什么不悦的意思:"好啊,现在的年轻人,喜欢这些的不多了。大部分说是喜欢,其实是因为这些东西值钱,并不是真正的懂。” 钟乐岑顺着他的意思说:"是啊。其实说到收藏,真不在东西贵不贵重,全看自己喜不喜欢。只要自己喜欢,值多少钱算什么?收藏为钱,那收藏的东西都是一股铜臭味了。” 吴轼连连点头:"说得好,说得好!所以我收藏东西,只要东西做得好,是什么年代的有什么要紧?就算它是孔圣人用过的竹席,烂了不也是一样的。” 钟乐岑被他说得笑了起来:"您说得太对了!哦,我刚才看见您书房里还有个脱胎瓷的青花盘子,应该是仿明制的吧?用的苏麻离青料还挺地道呢。” 吴轼很惊讶:"你懂得还真不少呢,也是研究古董的吧?” "说不上研究,就是比较喜欢,有时候看一些这方面的书了解一下。” 吴轼呵呵笑起来:"谦虚了,谦虚了。只看书,不看实物,是不可能分辨出什么样的青花瓷用的是苏麻离青料的。那个是小立买来给我过生日的,青花九桃,取个吉利。而且虽然是仿的,做工确实漂亮,青花红彩,瓷薄釉透,发色又好,只要不去计较什么年代的,可以算是一件珍品哩。” 钟乐岑眉梢猛然跳了一下。沈固坐在旁边,一眼就看见了,正在心里琢磨他这是想到什么了,郑立的手机忽然响了,他接起来听了一会,对吴轼说:"干爹,公司里有点事,我得过去一下。” 吴轼摆摆手:"你有事就先去吧,我身体挺好的,你不用天天过来看我。公司里那么多事,你这样天天跑,身体也吃不消。快去吧。” 郑立点点头,站起来往门口走去。门口挂了一幅山水图,是用玻璃框裱装的,郑立从那里走过,脸在玻璃上闪了一下。那一瞬间,沈固发现他的表情与刚才完全不同,眉头紧锁,嘴唇死死闭着,不过他迅速从画前走过,沈固也只瞥见了那么一眼,还没能完全分辨,郑立已经开门走了。 客厅里其他的人都没注意到郑立的表情,吴轼跟钟乐岑还在谈那件脱胎瓷盘子:"我看那个图特别喜欢。当时我们家里一共十个人,我还想,这不就是我们家么,我就好比那树,他们九个孩子就好比那九个桃子……唉,可是现在……"虽然他和钟乐岑谈得高兴,暂时忘记了家里的伤心事,却终究还是脱不开,眼下想起了已经去世的大儿子,还躺在医院里的二儿子和外孙,刚才的高兴劲就全没了。 吴瑛赶紧劝慰:"爸,别想了,该吃饭了,要不,小伍和这两位也留下来一起?” 吴轼打起精神:"一起一起,人多吃饭最热闹了。” 这顿饭吃得还算轻松,钟乐岑只捡古玩字画方面的话说,绝口不提吴家的事,直到起身告辞,还总算是宾主尽欢。 出了吴家的门,小黑子有点沮丧:"钟哥,没看出什么问题?” 钟乐岑沉吟了一下:"黑子,那个郑立和吴家是什么关系,你知道吗?” 小黑子立刻精神一振:"怎么,郑立有问题吗?我听说他爸爸是吴伯伯干公安局长时候的手下,牺牲的时候郑立才十岁,他妈妈改嫁了,吴伯伯就把他收养过来了。” 这跟吴瑛说的没什么两样,钟乐岑不满意地摇摇头:"太简单了。你能打听得详细点吗?” "当然能,我去打听。不过钟哥,你的意思是郑立有问题吗?” "现在我还不能下结论,但--总之你先打听吧,我得再想想。要是吴家有什么事,马上告诉我。” "行。那我先走了。” 沈固等小黑子走了,才说:"你想到什么了?” "你听见吴老先生说那个盘子了吗?” "听见了,他说那个盘子是珍品。” "不,他说那个盘子发色充分。” "哦--"沈固猛然明白,"但是你说那个盘子发色不够充分。难道老先生没看出来?” "你还记得吗?冰冰爸说,他去拿那个牌子的时候--” 这次不用等他说完沈固就明白了:"他说橱窗里有个画桃子的蓝花盘子?会是这一只?” "不是没有可能啊!” 沈固迅速思考:"看吴老先生应该是个内行的人,如果那盘子像你说的发色不充分,他不会看不出来吧?或者是因为郑立在旁边,他有意这么说的?” "哦,也有这个可能……"钟乐岑有点犹豫了,"也许没那么巧……” "不管巧不巧,我们把想到的可能性都列出来,然后再来分析。说吧,你还想到什么了?” "我当时没有想到郑立的事,我想的是,吴老先生说那个盘子发色充分,那可能他看的时候,确实是发色充分。” "那么为什么我们看的时候--"沈固猛然明白,"三个桃子,三个人?” "对!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为什么吴家现在三个人有事,就有三个桃子颜色浅了?只是,现在这个还不能当成证据。” "你知道郑立走的时候是什么表情吗?” "表情?” "门口不是挂了一幅山水画吗?郑立走的时候,我在那玻璃上看见他的脸,虽然一闪就过了,但是那表情--除非他公司里出了什么大事,否则,就很不对劲了。” "那让黑子去打听一下他公司里有什么事没有。你觉得他那表情是什么意思?” "这不好下结论。但是他在吴老先生面前那么恭谨带笑的,一转头就变脸,如果公司里没事,那就真有问题了。” "可是咱们现在也只能等。” "等第四个人出事?” "对。"钟乐岑有些消沉,"只有第四个人出事,我们才能确定那盘子有没有问题。” "为什么这跟我们以前碰到的情况不一样?” "你是说--” "我是说,为什么咱们看不出问题?你说我是阴阳眼,可是冰冰那件事,我只看到红痣,却一点也没看见鬼气。还有这盘子,即使我们现在几乎是肯定盘子有点问题,可是这盘子本身,看不出半点毛病来。” 钟乐岑沉吟着:"我想,这可能是因为,这盘子是诅咒。” 132、满月酒 "诅咒?"沈固毕竟是半路出家, 虽然跟着东方辰很是学了些东西,但一说到鬼之外的东东, 他还是知之甚少。 钟乐岑眉头皱得死紧:"这也是我猜的。左穆实在活得时间太久,这数百年, 足够他学很多东西。而且道法这种东西,在时间流逝之中总有丢失,我们现在所学的道法,固然有数百年前没有的,但也有数百年前有而我们已经学不到的,那就更难琢磨。而且左穆此人,当年他为了娶素琴放弃了本族道法而去从军, 但他其实是颇有天赋的, 你看他在金玉大厦里下的那个招财养阴阵就知道了。要说四灵招财转运阵不算什么,会用的人不少,但他用生椿来做阵眼,而且用的是萧家自己的骨肉, 既堵住了财运不使外泄, 又养了他自己,这就不简单了。不是说能力,而是说这心思。如果把方法说出来,能施术的人应该还有,可是在他之前,还没人想得出这法子,他厉害就厉害在这里。还有萧家老宅后院那个石磨, 他解不了萧士奇身上的诅咒,居然能想到用财运买替身,头脑之灵活,恐怕几大家族里人的也未必想得到。” 沈固揉揉他的头发:"我觉得你也特别聪明。连张升夷都说,用蜡祭驱年兽,他这样的老资格都想不到呢。” 钟乐岑脸微微一红,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在说左穆呢。你刚才说那个盘子上没有丝毫鬼气,所以我才会想它可能是个诅咒,就像萧士奇曾经遇到过的。诅咒这种东西,跟鬼怪缠身完全不同,鬼怪也许还有个限制,但诅咒与蛊是无孔不入的。尤其是,鬼怪和蛊都有个来源,可是诅咒这东西,有时候也许只是一句话,简直无从查起。” 沈固琢磨一下:"但是冰冰爸拿的那块牌子也没有鬼气……” "可是那上面有鬼形。” "这也算?” "当然。” "那么,我记得那块牌子上那个''斗''字的红点,是跟冰冰眉毛里的痣一样越来越红艳,可是这个盘子上的红色却是淡了,这里头有什么蹊跷吗?” "我想,也许因为那块牌子是拘魂,而这个盘子只是夺命,所以我才说是诅咒。” 沈固还是比较难对诅咒有个明确的概念,钟乐岑也很为难:"这个确实很难解释啊,而且我们钟家擅长的是驱鬼,对诅咒这种东西不怎么研究的,我也是自己看了些杂书知道的。诅咒这东西算是歪门邪道,越是偏门,越难找到规律。不过所谓诅咒,都是一种怨力,所以咱们如果是怀疑郑立,就必须得查查郑立跟吴家到底有些什么恩怨。” "恩怨?"沈固想起小黑子说的话,"即使有,应该也只有恩吧。” "如果只有恩,那就真不关郑立的事了。” 沈固回忆一下郑立映在玻璃上的脸,摇了摇头:"不对劲,怎么想也不对劲,我去查。” "嗯,不过,你要快点。如果查不出什么来,咱们只能等着看有没有第四个人出事。” "如果把盘子毁了管用么?” "如果真是诅咒,毁了也不管用,只要还有一块瓷片,诅咒就还在。这东西必须对症下药,就像被蛇咬了,你得知道是什么蛇咬的,才知道用什么样的血清。”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沈固查了一下郑立,也只查出他的父亲是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牺牲的,而他的母亲本来跟他父亲感情就不太好,一听说丈夫出了事,就把儿子扔给公婆自己改嫁了。吴轼当时是郑立父亲的顶头上司,听了这事就经常接济郑家。可是郑立的爷爷奶奶因为受不了打击,过了半年就先后去世,于是吴轼把郑立干脆接到了家里,让他改口叫了干爹。不过这事对外是没宣扬的,所以小黑子虽然知道吴家有这么个收养的孩子,但也不熟悉什么情况。 情况虽然没有进展,但吴家二儿子和外孙的命暂时还是用药吊住了,所以沈固和钟乐岑仍然按时去喝于悦孩子的满月酒。要知道,这里头还有个东方辰的眼睛问题呢。 满月酒当然是摆在鲛人的领地里。大清早的,沈固钟乐岑和小黑子就租了条小船往海上划。他们刚上船的时候还是天气晴朗,但划出去没有一百米,前方就起了大雾。 "来接我们了。"钟乐岑眯起眼睛看着前面的雾气。雾气像一堵墙一样,直上直下地对他们涌过来,"往雾里划吧。” 雾气无声无息地把这条小船收进了自己怀里。四周白茫茫一片,沈固突然倒打桨:"停停停,撞了!"话没说完,前面已经突然出现了一艘大船,出现得毫无声息,以至于沈固也没有半点准备,到底小船还是撞了上去。轻轻的脆响,钟乐岑啊了一声:"完了,把人家船上的装饰撞碎了。” 沈固和小黑子仰头往上看。船舷有两人高,触目可及之处,全是洁白的贝壳,好像整艘船都是用贝壳拼成的。只有被他们的小船撞到的地方,贝壳碎裂了一些,露出一点里面的船身,但也看不出是什么质地。沈固正想再抠一抠好好看看,一条软梯无声地垂到他们面前,绳子大概是什么海藻拧成的,横档则是珊瑚枝。小黑子直着眼看着这童话里才会出现的东西:"这这,这是--"上次他没到海市,因此现在完全没有免疫能力,倒是钟乐岑还很镇定:"上去吧,这是鲛人来接咱们的船。"跟上次于悦她们乘坐的船不一样,这一只比较小一点。 小黑子跟做梦似地爬上船,甲板也是贝壳拼成的,白色的贝壳中间有绿色和粉色的珠母镶嵌成的图案,于玲站在船头,看见他们上来,冰冷的脸上居然也露出一点微笑。 小黑子转着圈地看着这条船,怀疑自己是在做梦。于玲倒也不阻止他,只是对船头挥挥手:"出发。” 船头发出很大的水声,小黑子不由自主地伸头去看,眼珠子再一次瞪大了,因为船头上拉船的是一群毛皮油光水滑的海豹,时不时还会从水中跳起来,像是在撒欢儿。小黑子按住自己的头,小声说:"钟哥,其实我在做梦吧?” 钟乐岑忍着笑说:"没有。要不要我掐你一下?” "不用。"小黑子马上抱住自己胳臂,"但是,为什么他们不用发动机?要是用发动机的,我还好接受一点。” "要是我没猜错的话,鲛人的聚集地应该是类似百慕大的一个地方,任何金属和电子制品到那里都会失灵。” "啊--但是那样我们得走多久啊?滨海附近不可能有这样的地方的。” "嗯--我猜我们走的是捷径。” "什么叫捷径?"沈固也奇怪了。 "就是--类似空间裂缝的那一种吧,把这一点和那一点联起来……” "虫洞?"小黑子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 "不。"钟乐岑琢磨着该怎么解释,"人的世界,和鲛人的世界,大约就是阴间和阳间的距离吧。” 小黑子挠头。他到现在都没法理解阴间是个什么概念,不过沈固却是立刻就明白了,"就像你用符阵带我们去鬼门关一样?” "没错。"于玲悄无声息地走到他们旁边,"海豹是神秘的生物,只有它们和海豚可以穿过海道。” 沈固琢磨着这个海道大约就是跟鬼道一样的东西,所以他们四周才全是大雾,因为这条道上本来就没有任何别的东西。就像现在,明明耳朵里听得见海豹全力前进的水声,他却感不到半点空气的流动。 不过这时间很短,沈固觉得大约也就是过了半个小时左右,海豹扑水的声音就明显地小了,前方雾气渐淡,于玲微微一笑,向他们做了个手势:"欢迎来到鲛人海。” 鲛人海……沈固、钟乐岑和小黑子有几分钟都呆在那里。船已经开入了一个海港,只是这个海港不是石灰水泥建成的,而是天然的珊瑚礁。最高的地方伸出水面也不过十几厘米,还保持着在海水里那种美丽的光泽。周围的海水是碧绿的,真正的碧绿,而且清澈无比,从船头上,就能看见在水里游动的各种鱼。珊瑚礁这一边停着一排船只,都是用各色的贝壳和珊瑚装饰起来的,有些已经配好了海豚或海豹,显然是要马上出航。但最让他们震惊的是珊瑚礁的那一边,那碧绿的海水中,有鲛人在追逐嬉戏。金红的太阳斜坠在海平线上,沈固暗自算了一下时间,觉得也就走了半个来小时,太阳怎么也不至于落到这个位置。要么是海道里的时间比他感觉的流逝更快,要么就是鲛人海的时间跟陆地上不同。但是这个时候却是最美的,阳光照在平静的海面上,碧绿如打磨好的玉石,阳光照在鲛人们光亮的尾巴上,金色的、银色的、珍珠色的、蓝色的、绿色的、粉红色的…… 小黑子用力揉眼,终于确信自己不是在做梦。于玲看着他们微微一笑:"请下船吧,长老们都在等着。” 小黑子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上珊瑚礁,忍不住小声说:"沈哥,钟哥,这是真的吗?” 沈固表面镇定,心里也是翻腾得厉害。知道于悦和于玲是鲛人,不等于他看到这片鲛人海就不惊讶:"是真的。你少说两句吧,别丢人丢到这儿来了。” 于玲在前面领路。珊瑚礁尽头是一个城市,只是这个城市的根基还是在海水中,小黑子喃喃地说:"跟这个比起来,威尼斯算个毛啊。” 于玲笑了起来。脚边水声一响,一个鲛人从水里钻出来,扒着珊瑚礁问:"玲姐,这些人就是长老等的客人吗?” 沈固三人一起低头看,那是个年轻的鲛人,短短的墨绿色头发,像小扇子一样微微支开的耳朵,耳根后面隐隐有三道腮裂。这应该是个男孩,上身晒成了小麦色,下半身却是一条蓝绿色的尾巴。于玲笑笑:"对。” 小鲛人尾巴一拍,翻身跳到珊瑚礁上坐着,好奇地看看沈固他们三人:"他们脚上穿的是什么?” 于玲表情微微有点抽搐:"是鞋。你上课怎么听的?” 小鲛人更奇怪了:"鞋不应该是有个细细的高跟的吗?我看见你穿过的。” 于玲扭过头去:"赶紧回去吧,课听成这样,我要告诉你爸爸!” 小鲛人嘟嘟嘴,翻身跳进水里,一个猛子扎下去不见了。于玲有点尴尬地笑笑:"这孩子上课不认真,见笑了。” 沈固和钟乐岑都强忍着笑,只有小黑子很不给面子地哈哈笑了两声,被沈固一脚踹得咽回去了。 鲛人的城市跟人类大有不同,基本上都属于平房,连二层楼都没有,而且一半都淹在水里,也没有大门,其实跟洞穴差不多,但建筑和装饰材料全都是贝壳珊瑚珍珠,一眼看过去真是一片珠光宝气。钟乐岑忍不住问:"鲛人也要住在陆上么?” "当然是住在海里更舒服。陆上这些是生产用的。现在不比从前,不能随便到陆地上去找人家借宿生产了,所以我们自己建了这些房子。不过,也有些同族受人类的影响,比较喜欢陆地生活,这些房子现在的利用率比以前高多了。” 于玲一边说,一边带着沈固他们走到水边:"上船吧。” 这又是一条小船,独木舟的式样,由一群彩色的蝴蝶鱼拉着,顺着房屋之间的水道向城市里行进,最后进了一座房子。房子里像个大水池,四面有青石柱子,水面上安着些巨大的贝壳,差不多每个贝壳里都坐了一个鲛人,有男有女,好在身上还穿了衣服,虽然样式几乎就是一大块布随便裹上的,但总算是件衣服。衣服下摆里伸出颜色不同的鱼尾。几乎每个人都戴着珍珠或贝母的装饰品,尤其是雌性的鲛人,还在湿润的长头发上戴着珊瑚或珍珠,更有几位甚至在鱼尾上也贴着硕大的贝母,给本来就晶亮的鳞片再加上一层光泽。 于玲从船里站起来,向一屋子的鲛人行礼:"长老,客人到了。” 沈固三人也赶紧站起来,坐在最大一片贝壳里的雄性鲛人微笑着欠欠身,他的头发在棕褐中已经夹杂了不少银丝,举动温和之间带着自然的威严:"欢迎尊贵的客人,来,请客人们入坐。"随着他的话音,就见几片大贝壳座位从水面上漂了过来。到了近前沈固他们才看清,这些贝壳都是由一些大龟顶着的,坐上去倒是很稳当,还颇符合人体曲线,而且主人考虑得十分周到,鲛人们的鱼尾都是浸在水中的,但给他们安排的座位却比较高一点,让三人坐下之后脚还能离开水面。 沈固三人坐下,大龟们顶着贝壳自动往前移了移,长老微笑着说:"多谢几位帮忙,小悦才能顺利地把孩子生下来,今天请几位过来看看孩子,顺便让我们尽一尽地主之谊。” 沈固连忙客气了几句。钟乐岑已经有点等不及了。长老笑着拍拍手,一片贝壳从石柱后面漂出来,于悦坐在里面,膝上放了一片小一点的贝壳,贝壳里趴了个小东西。 "这就是孩子吗?"钟乐岑惊呼起来,伸手想摸,半路上又缩了回来。 实在是不怎么敢动啊!贝壳里是清澈的海水,一条小小的鲛人躺在贝壳里呼呼大睡,比普通人类的孩子还要小些,下半身浸在水里,浅金色的小尾巴还不时扑一下;上半身则枕在一卷海藻上,又软又稀的胎发覆着小脑袋,乌黑的发色衬着红扑扑的脸蛋,那皮肤细嫩得,好像一碰就会出水。 小黑子张大了嘴:"……真好呜--"沈固及时掐了他一下,把那个"玩"字的后半个音节堵在了他嘴里。这是人家的孩子,你当是玩具吗? 于悦微笑着:"都要谢谢你们,否则这孩子可能现在还不能出世。” "应该的,应该的。"钟乐岑赶紧摸出那颗扣子,用一根红线系着,"这是我们送给孩子的礼物。” 于悦接到手里,眼睛忽然湿润了:"这是周志的东西。” "是。"钟乐岑局促地说,"我们也没有什么东西能送,这个,是周志的东西,让孩子也能感觉一下爸爸的气息。” 于悦把扣子轻轻挂到了孩子脖子上。小家伙动了一下,不知道是不是感觉到了这是爸爸的东西,小手无意识地抓住了扣子,往小脸上蹭了蹭,呼呼又睡着了。于悦低头看着宝宝,良久,一颗珍珠掉在宝宝脸上,滚进贝壳里,立刻化开了…… 看过了孩子,鲛人长老宣布开宴。大龟们顶着贝壳往一起聚,屋子外面又有别的体型小些的龟顶着贝壳盘游了进来,盘子里摆的是各种的海鲜,只不过--都是生的。 沈固倒是没觉得有什么。以前他们野外生存训练的时候,生东西不知吃了多少。野外生存其实就是把人直接扔到野外去,每人一把匕首五十克盐,其他的一概没有,要是全程防红外,那就连点火也甭想,吃生的就对啦!更不用说如果是选在海岛上的生存训练,那除了生鱼生虾生贝类还有什么可吃的?而且在沈固看来,如果是真正新鲜的海货,生吃味道并不坏,日本不还特意要吃那生鱼片么?他们吃的那生鱼片,再新鲜也没有鲛人弄来的新鲜吧? 沈固吃得欢,钟乐岑就有点傻眼了,除了水果和蔬菜,他从来不吃生东西,就算再新鲜,还带点血丝的鱼肉和还在动弹的虾摆在眼前,他也不敢下嘴啊。想了想,干咳了一声:"长老--” "钟先生请讲。"长老十分和善,"是吃不惯这些东西么?” "不不不。"钟乐岑赶紧摇手,"我是想,呃,有件事情,能否麻烦长老?” "钟先生帮了我们的忙,有什么话尽管说,如果是我们能帮忙的,一定尽力。” "那就太感谢长老了,事情是这样,我们有位朋友生了眼翳,需要空青和贝子,我想--” "哦--"长老笑了笑,"原来是这样。贝子我们有,钟先生如果需要,立刻就能奉上。但是空青是陆上之物,虽然鲛人海附近有铜山,但我族甚少涉足,并不知其中有无空青。” "铜山?"小黑子刚才听见有贝子,已经大喜,现在听见铜山二字,精神更是一振,"在哪里?您能给我们指个方位吗?” 长老点点头:"指个方位不难,还可以派艘船送几位过去,但我族族人却是不能跟随。因为铜山附近海水含铜有毒,我族族人不可进入。” 他说能派艘船送,沈固三人已经喜出望外了,特别是小黑子,屁股上如同生了刺,辗转难安,恨不得立刻就跳起来去找那什么铜山。长老是深通世故之人,看他的样子就猜出了大半。而且本来请他们来喝满月酒就是个礼节性的事情,既然客人着急,主人当然不会硬留,又说了几句话,就吩咐撤席,为客人们备船。那边备着船,这边几只大龟又顶着贝壳盘子游了过来,这一游近,沈固三人只觉得好一阵眼花缭乱,几张大贝壳里头堆满了珍珠宝石,还有些金币,大概是从人类的沉船里打捞出来的,有些被海水侵蚀了,有些却还是崭新的,光是这些金币,大概也得有好几公斤,更不用说那些至少也有指头肚大小的宝石和珍珠了。长老微微一笑:"没有什么感谢几位的,小小薄礼,请收下。” 小黑子眼珠子差点掉出来--薄礼?这还叫薄礼?这快抵得上人类行贿了吧? "这,这礼太重了,我们其实也没有做什么……"沈固也觉得这东西没法伸手,"长老能帮我们找到贝子,又指点铜山的方位,我们已经很感激了。” 长老笑笑,招招手,最后面的一只龟游上来,长老从贝壳里拿起一个扁圆的琉璃瓶子:"这里面就是贝子了。” 琉璃瓶拳头大小,淡青,里面装满了水,水里养着三颗贝,雪白的底子上生着鲜红的花纹,只有指肚大小,色泽却极其鲜艳,就是不懂行的人看了,也知道不是普通的蛤蜊类。沈固连声道谢,将琉璃瓶子小心收好。长老对大龟们挥挥手:"把礼物装船,送几位贵客去铜山。” 133、巨蟹 海豹们拉着船出发了, 沈固三人站在在船头上,向着珊瑚礁上的于玲和于悦挥手, 直到那两人变成了两个小黑点,钟乐岑就迅速地跳回船舱里:"哇, 金币啊!还有宝石!沈固,我们发财了!” 沈固看着那一箱子的好东西也有点发愣。说实在的,这么大一口箱子,里面装满了金币宝石,就相当于满满一箱子人民币啊!不对,可能比一箱子人民币要值钱多了。就连那箱子也是镀金的,上面雕着精致的花纹, 并没有受到海水的侵蚀, 单就这个箱子,拿出去卖也值不少钱吧?问题是-- "我们怎么把这些东西变成人民币?"小黑子提出自己的疑问,"去黑市么?” 沈固瞪他一眼:"你怎么也是公安系统的一分子,提黑市干什么?” "可以拍卖吧?"钟乐岑犹豫不决, "不过好像拍卖的手续很复杂, 不是人人都能把东西拿去随便拍的。” "这个回去慢慢再想。"沈固把手一挥,"箱子先放好。” 钟乐岑蹲在箱子跟前,还有点舍不得离开,掏出一把宝石拿在手里玩。小黑子也是一样的没出息样,两人恨不得能钻进箱子里去。沈固看得好笑,想想外面那些海豹一定认识路,用不着他们在船头上看方向, 也就蹲了下来。这么多好东西,就算他不是爱钱的人,但想想这些都是自己的,也免不了要激动啊! 金币品相不一,有些保存得很不错,花纹清晰,钟乐岑仔细分辨着:"这个应该是俄罗斯叶卡捷琳娜二世时期的,这个好像是西班牙的,这个是英国伊丽莎白女王时期的,这东西要是当做收藏品去卖,比黄金本身要值钱多了。可惜不是所有的都保存得这么好,那些被海水侵蚀太厉害的就不怎么值钱了。” 小黑子拿起一把宝石在手里抛着玩:"鲛人真有钱啊!这都是些什么宝石?从哪弄来的啊?” 钟乐岑鄙视地看他:"整个大海都是人家的金库,这么多年多少沉船啊,随便弄个一艘两艘就足够了。这些宝石--让我看看,这个是蛋白石,这个是石榴石,倒不算太贵重的……哦,这个是祖母绿,这个是蓝宝石,这个是红宝石,这些值钱啊!” "这红宝石这么小?” "你还想多大啊!"钟乐岑怒瞪他,"真正的红宝石个头都不大,这样的已经很大了!” 小黑子嘟囔:"不是有鸽子蛋吗?” 钟乐岑恨不得打他:"有鸽子蛋大的那是红色尖晶石,不是真正的红宝石!不懂行!” 小黑子不敢吭声了。钟乐岑爱不释手地拿着那颗指肚大小的红宝石来回地看,沈固就看他那副恨不得吃下去的表情。小黑子拿眼角瞥瞥沈固脸上微微带笑的表情,十分识趣地把自己缩小,希望圆润地离开。但是他只圆润了几步,船就忽然晃动起来,剧烈的晃动把他直接抛到了船舱角里,一头撞在舱壁上,好在撞得没多重,抬起头来看见沈固一手搂着钟乐岑,一手抓着船舱里的固定物,仍然稳稳蹲在原地,只是箱子已经滑开了一大截。 "怎么回事?"船晃了那么剧烈的两下,这会又稍微平静了一点,沈固起身要出船舱,"我去看看!” 他话还没说完呢,船又晃起来,虽然没有刚才的剧烈,但能听见船头上海豹们发出尖锐的叫声,一片慌乱。钟乐岑一眼看见箱子里的珠光宝气,脸色忽然一变:"糟了!” "怎么了?"沈固已经到了舱门边,船又晃起来,钟乐岑借着船身的晃动扑过去把箱子盖上:"估计是宝气引来海里的东西了!” 鲛人给的这只船是比较小的,因为重点不在载人,而且要通过海道,当然是重量越轻越好。可是这时候遇上点风浪什么的,立刻就剧烈晃动起来。沈固三人在晃动中出了船舱,一眼看过去,海面上已经起了大浪,船头上的海豹已经乱做一团,拥挤着都想向前,可是缰绳缠成一团,反而只是拖得船乱晃。 钟乐岑一把抓住沈固,手指远处:"你看!” 沈固往后一看,也愣了一下。后面的海水已经变成了黑色,水中伸起两根船桅般的柱子,正在乘风破浪地向他们的船赶过来:"那是什么?” "不知道!"钟乐岑冲向船头去想理顺那些缰绳,"反正是海中的精怪,一定是被船上的宝气引来的!快点把缰绳理顺了让海豹游起来,否则被追上了我们一定完蛋!避水灯也没带啊!” 小黑子扶着船舷过来,帮着钟乐岑一起扯那些缰绳,无奈海豹们似乎是被吓得慌了,竟然彼此往身子底下钻,搞得缰绳完全缠在一起,根本不可能解开。钟乐岑看看指望这些海豹是没希望了,把牙一咬:"黑子,去升帆!沈固,你把这些缰绳全部割断,让它们自己逃命去吧!” 小黑子已经拉住了帆索,闻言大惊:"那我们怎么办?” "我来请风!这东西也不知有多大,斗不过它,快逃!” 小黑子用力拉帆索升帆,沈固一伸手,金铁之英一扫就把所有的缰绳全部割断,得了自由的海豹们立刻潜进了深水全无踪影,只剩一只船在浪头中间颠簸。沈固过去帮小黑子升帆,百忙中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那两根船桅升得更高了,下面连着的隐隐竟像是一座小岛。沈固正在琢磨这是个什么东西,海面上猛然翻起巨大的水花,小岛两侧伸出两座小山峰来,山峰顶端竟然开合了两下,也在回头猛看的小黑子啊一声叫了出来:"这这这,这是,这是--” "螃蟹!"沈固也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要说是鲸鱼甚至是龙什么的,他都不吃惊,可是这么大的螃蟹,谁见过啊? "海中大蟹。"钟乐岑一边飞快地画着符,一边冷静地回答。到了这时候,他比沈固还冷静,拿着那支从不离身的笔,在白色的桅杆上猛画。此刻船已经晃得更厉害,后面的大蟹伸出双螯的时候引起了巨大的波浪,打得已经失去动力的小船东倒西歪。沈固直接拿帆索把钟乐岑给固定在桅杆上,小黑子也扯过一段绳子把自己捆上。这样倒是不再乱晃了,可是如果船被浪打翻,他们也会一起沉下去。 船帆已经拉了起来,但海面上却仍然没有什么风,倒是后面的大蟹飞快地缩短着距离。它离得越近,船就晃得越厉害。钟乐岑眼看已经来不及画完符,眉头一皱,忽然倒过笔尖用力在自己手上一戳,鲜血立刻流了出来。他一巴掌拍在船桅上,留下一个带血的掌印:"疾!” 船帆轻轻抖动了一下,原本下垂的帆面微微鼓了起来,沈固就觉得一阵风吹过脸颊:"来了!我们往哪里去?"虽然来了风,但如果一直这么逃下去,也很难说能逃脱,更何况宝气会引来大蟹,难道不会引来其它的什么怪物? "铜山那边!那边的海水连鲛人也不敢进入,估计也能阻挡海中的其他精怪。” "黑子,来转帆!"几句话的工夫,风已经迅速大了,等沈固和小黑子把帆转到合适的角度,已经是狂风大作,帆被鼓到最大程度,带着船在海面上迅速前进。 "沈哥,那东西还在后头追!"小黑子眼看着后方那移动小岛般的东西半个身体都浮出了水面,完全像一座活动山峰,居然也加快了速度,不由得变色。这不比在陆地上,碰到什么东西还可以拼拼命啥的,这海里可是人家的地盘,如果掉下水,不用人家动手动嘴,淹也淹死你! 沈固目测一下距离,那巨蟹的速度居然惊人地快,船已经跑得很快了,可是二者之间的距离竟然还在缩短。 风刮得更大,海面上的浪比刚才巨蟹出现的时候还要高,整只船都以一种马上要倾倒的角度晃动着前进。沈固抓住了桅杆:"乐岑,风不能这么大,否则没摆脱后头那玩艺,我们的船先要翻了。” 钟乐岑脸色发白,不知是不是被晃得想吐的缘故,可是他说出来的话却让沈固和小黑子脸一下白了:"风没办法--这是在海上,我请的不是巽二,是飓母,就是海上的狂风。” 飓母是个啥,这两个字怎么写,沈固一时还没想出来,但海上的狂风他听得明白。海上的狂风啊!什么台风什么热带风暴什么气旋,那不都是海上的狂风么?我的小祖宗啊,你这不是请风救命,是要害咱们自己的命啊! 不过这话他当然不会说出来,只是拍拍钟乐岑的肩:"没事,那你和黑子把好了帆,如果风太大,就把帆降一点下来。我去船尾看看。” 钟乐岑眼看着他扶着船舷往船尾走,不由急了:"你干什么?” "没事,你们把好了帆就行!"沈固已经到了船尾,远远望着后面迅速追来的巨蟹,心想来吧,既然金铁之英有自动回归功能,呆会儿你靠近了老子就给你来一下,看你那壳硬还是金铁之英锋利! 巨蟹自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照样紧追不舍。眼看已经靠得很近,沈固都能看见那桅杆一样的东西原来是它竖起的两只眼柄,顶端那两只巨型灯笼般的眼珠更是诡异万分。眼看一只巨螯举起来对着船尾就钳了过来,沈固猛然一甩手,腰上发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把金铁之英甩了出去。只见一道寒光掠过空中,无声无息地,桅杆上的一只眼珠脱落下来,像石头般砸进海水中,断口处喷射出又腥又咸的液体,隔着这么远甚至都有几滴溅到了沈固脸上。 巨蟹的螯猛然间砸下来,好在失去一只眼珠影响了准头,巨螯擦着船舷落了下来,砸掉了一段船舷,把船身外侧镶嵌的贝壳擦成了粉碎,激起的巨浪让船整个跳了起来,又砸落在水面上,险险没有翻过去。 金铁之英飕地一声在半空中划了个圆弧,回到沈固手中。巨蟹已经抡起另一只大螯钳了过来。沈固背靠船舷站稳,双手持着金铁之英,全力一挡。 双手虎口一起开裂,沈固整个身体在船舷上一撞,又撞断了一段栏杆,连人都倒翻落水,被金铁之英斩下来的半只螯砸在船尾。船本来已经要被浪掀得侧翻,大螯这么沉沉一砸,倒稳定了一些。虽然船头翘起,但半截断螯并没有全部压到船上,只是把船尾又砸掉一块,终于还是落进了水中,只剩半截的船尾往上一浮,海水从甲板上哗地流下去,船又正了起来。 巨蟹连遭重创,半沉进了水中,搅出更大的浪。钟乐岑眼看着沈固落水,急得拼命去扯固定的绳子,放开嗓门大喊:"沈固,沈固!” 狂风大作,船还在前进,钟乐岑只怕沈固一落水就再跟不上来,大急之下伸手就想落帆。但帆吃满了风,一时居然落不下来。钟乐岑满身地摸,想摸出件锋利点的东西把帆索割断,不过也幸好他一时没摸到什么东西,船头下面已经倏地冒出个人来:"乐岑,你干什么!” 钟乐岑一抬头:"沈固?你没--” "你想干吗?"沈固刚才翻下去的时候回手把金铁之英插进了船身。鲛人的船外面镶嵌着贝壳,里面却是金属的,他就挂在了船身上。正好原本用来驾驭那些海豹的缰绳被他们割断,被水流冲击着紧贴在船身上,断头恰好在他旁边,于是他拽着绳子,反而从船头上爬了上来,一看钟乐岑似乎打算要把帆索割断,赶紧出声制止,"我的祖宗,你这会把帆索断了,咱们马上就得翻船!” 钟乐岑还被绳子固定在桅杆上,对着他伸手:"我还以为你落水了!” 沈固看他脸色都变了,赶紧过去抱住他:"没事,我根本没落进水里去。"他这一伸手,钟乐岑眉头一皱,伸手抓他:"你的手怎么了?” 沈固低头看看,刚才那一下虎口震裂,血已经渗了出来,被海水一泡更是疼痛。疼痛在他倒不算什么,怕是怕虎口开裂影响握持。钟乐岑带撕带咬地从自己衬衣上扯下布条给他缠手,满脸的心疼:"疼吗?"虽然是在惊涛骇浪之中,两人却有点旁若无人了。 好在小黑子这时候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大灯泡的本质,抻着脖子往船后看,忽然叫了一声:"沈哥,钟哥,看!” 沈固和钟乐岑一起回头,只见巨蟹已经落到了船后几百米远,正在水中疯狂地打转。沈固眯着眼睛看去,黑色的海水中,似乎有什么东西紧紧地缠住了巨蟹那只完整的螯。巨蟹另一只螯被沈固砍掉了一半,已经起不到剪切的作用,立刻就陷入了被动。 "什么东西?"看起来像是条巨大的章鱼。 "不知道。"说这几句话的工夫船已经乘着风又驶出了很远,钟乐岑眼神也没有沈固好,自然看不清楚,他也不想看,"赶紧走,不管那是什么东西,要是被它腾出手来,咱们没有好果子吃!” 其实用不着那水下的东西腾出手来,现在他们就没啥好果子吃了。船虽然暂时脱离了巨蟹的威胁,风却越发地狂暴起来,掀起了十数米高的浪头。也幸亏鲛人的这条船,看起来小,却十分的结实,被巨蟹连钳带砸,硬是没散架。不过大船怕涌小船怕浪,浪这么大,把船颠得像厨师颠勺,沈固他们就是那勺里的小肉片。除了沈固跟船训练过还挺得住之外,小黑子和钟乐岑都已经被晃得不知东南西北,一阵阵的犯恶心,眼看着胃里的东西已经涌到了喉咙口,被船那么狠狠一晃,不知撞在哪里又顶了回去,知道的说那是胃,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个暖水袋,咕咚咕咚的只管响。 这时候沈固也没办法帮他们。只好把定了帆,拼命向前张望,希望能马上看见鲛人长老所说的铜山。 猛然间一个巨浪拍过来,瀑布般的海水从三人头上倾泻下来,把整只船都猛地压了下去。连沈固都被水拍得几乎要闭过气去,耳边听见船身发出吱吱的声音,似乎马上就要解体。沈固的心也跟这船似的猛往下一沉--要是船散了架,这茫茫大海里他们只有等死的份。 海水哗哗地顺着船舷两边往下流,饱受摧残的船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嘎声,居然又从浪谷里浮了起来。沈固抹了一把脸上的水,忽然看见前方隐隐出现一带阴影,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仔细又看了一会儿,忽然喊了一嗓子:"乐岑,黑子,前面就是铜山!” 135、恶战 沈固、钟乐岑和小黑子揣着手坐在铜山的废墟上。 铜山已经变成了一堆石块, 大约有八米长两米宽、离海面只有三米多高的一堆石块。穹顶崩塌的时候,整座铜山都在往下沉。好在最后时刻小黑子把空青扳了下来, 拿着就跑,虽然头顶上石如雨下, 三人还是跑出了裂缝。然而他们刚跑出来,整座铜山就完全崩塌了,然后等沈固三人从终于停止剧烈震动的地面上爬起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等于站在一块大号礁石上,周围一片茫茫,全是海水。鲛人的船被崩塌的石块砸了个千疮百孔,后半截船身终于不堪重负断裂开来, 连同那口雕花镀金的箱子一起沉入了水中, 只剩前半截被砸得没了形的船身,像块破蛤蜊皮一样在水面上勉强漂着。所以现在他们有了空青有了贝子,但是没了回家的方法。 咕噜--沈固看了钟乐岑一眼:"饿了?"肚子响得连他都能听见。 钟乐岑还在冥思苦想。只是他想遍了所有的招术,也没想出来怎么样才能回家。沈固一问, 他才觉得已经前胸贴后背了, 于是揉揉肚子:"还行。” 沈固低头研究海水。铜山崩塌之后,周围的海水已经不是他们刚停靠时看见的深黑色,而是正常的碧蓝。沈固琢磨这是为什么,会不会海水里的毒已经没有了?那会不会有条鱼什么?即使是生的,也是可以吃的。 钟乐岑没明白沈固要做什么,随口问:"你看什么?” "看看能不能抓条鱼。” "鱼?铜山四周哪里有鱼?” "你没看见海水颜色变了?” 钟乐岑噌地跳起来:"什么?海水颜色变了?” "你自己看呀!"沈固赶紧拉住他,免得他在高低不平的岩石上绊一下一头栽进水里去。 "真的, 真的!"钟乐岑激动万分地趴在石头边上伸手去捧了一捧海水拿到眼前看,"不是黑色的了。” "那会怎么样?"沈固觉得如果不是有点什么,钟乐岑不至于这么兴奋。 "让我想想……"钟乐岑用拳头打着掌心,"铜山四周的海水有毒,肯定是因为铜含量太高。现在铜山虽然崩塌下沉,但它还是在海里,没道理海水会忽然恢复正常,除非是--” "除非是铜山已经没有铜了。"沈固接过他的话,"但是铜山为什么没有铜了?” "因为铜精不在了啊!” "铜精不在,铜山就没铜了?” "哦,关于这个的故事可多了。巴若夫,就是我跟你说写童话的那位作家,他的童话都是取材自当地的民间传说,里面就有铜山娘娘发怒,把铜矿沉入到谁也无法挖掘的地下去的情节。这就是铜精的离去导致了整个铜矿的消失。中国有类似的说法。《述异记》里就讲,桂阳郡有银井,挖银的越挖越深,当地的村民就在路上碰见三个穿白衣服的老人,说被追逐得太厉害,现在要离开这里了,这个村民觉得他们是妖怪,用刀去砍,砍下老人拄着的一截拐杖来,发现那拐杖是一段银条,然后银井就不再有银了。所以我想当时岩洞发生断裂,可能就是因为铜精消失。” "铜精到哪里去了?” "不知道。"钟乐岑捧住脸,"反正已经不在这里了,否则海水不会恢复正常。” "那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海水恢复正常了,鲛人就可以来了啊!” "等着鲛人来救我们?"沈固望望茫茫大海,觉得希望不大。 "那怎么办?"钟乐岑一摊手,"否则我们是没有办法回去的呀!” "但是鲛人什么时候会来?这里没水,我们挨不过几天的。除非--能给他们送个信。” "送信,送信……"钟乐岑嘟哝着四面的看,"如果有条鱼什么的……” 小黑子忽然问:"铜精为什么会消失?就因为被我们惊动了?可是我们也没想怎么样啊,只是要空青而已。它跑什么?” "也对……"钟乐岑又沉思起来,"我们当时连挖掘都没开始挖掘,铜精为什么要消失呢?” 沈固看一眼小黑子:"没准就是因为他挖了那块空青?” "不对不对。"钟乐岑头摇得像拨郎鼓,"我现在想想,孔雀石再怎么硬度不大,也不可能黑子拿手一挖就直往下掉,说明黑子在挖的时候铜精已经消失了,因为铜精消失,石壁才会变得那么脆弱,以至于崩塌。但是如果那时候铜精就消失了,空青为什么还在呢?” 小黑子提出想法:"会不会是因为沈哥拿金铁之英捅了铜精一下,把铜精捅死了?” 沈固觉得荒唐:"你还以为铜精真是一匹马?"还捅死…… 钟乐岑却是眼前一亮:"等等!金铁之英,金铁之英--啊!” 沈固被他吓一跳:"叫什么?” "金铁之英!你知道金代表什么?” 沈固略微一想:"铜?"在古代,所谓的金,一般是指铜而不是黄金。而且金铁之英是欧冶子一生铸剑得到的精华,有谁拿黄金铸剑的?显然,这里的"金"是指铜了。 "你把金铁之英拿出来!"钟乐岑抓住沈固的手,"快点快点。” 沈固一张手,金铁之英出现在手心里:"怎么--"话还没说完,他已经看见了变化,"这是--铜精?” 金铁之英的握柄处,多了一匹飞奔的马,看上去像是天然生就的图案,淡淡的,却鬃鬣飞扬,栩栩如生,赫然就是铜精的形象。 "啊,原来铜精当真是被金铁之英吸收了,难怪整座铜山都会崩塌。而且那空青--咳,早知如此,我们又何必到铜山来寻空青?金铁之英也是铜铁之精华,照样可以生出空青来啊!” 沈固无语了。早知道,早知道他们就不会被困在这个地方了。 "好,现在铜精在这里,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吗?” 钟乐岑又耷拉脑袋了:"……没有。"沈固恨铁不成钢地拍了他一巴掌。 小黑子也有点失望,摸了摸扁扁的肚子:"那还是沈哥刚才说的靠谱,咱们还是先看看能不能抓条鱼来吃吧。” "对。"沈固站起身来,"海水既然恢复正常,应该会有鱼了吧。” 小黑子遍身摸了一遍:"什么东西也没带,要不然也有点鱼饵。” "这么茫茫大海,鱼饵估计是没用。"沈固半开玩笑,"把你扔到海里倒可以当鱼饵用用。” 小黑子做个鬼脸,正想说话,钟乐岑突然伸手指着远处:"沈固,那是什么?” 沈固放眼望去,只见远处碧蓝的海水有一大片变成了黑色,而且还在向着他们这边移动。以沈固目测计算,速度相当快,恐怕有个二十分钟就会到他们面前。 "水里有东西。” 小黑子赶紧问:"会是鲛人吗?” 沈固脸色冷峻:"恐怕未必!鲛人就算要来,为什么不驾船?就算不驾船,难道会一来就是百十条?看那黑色的面积,这东西恐怕比原来的铜山小不了多少。但是它的形状好像不停地在变化,看不出具体是什么。” 钟乐岑听他这么一说,脸色唰地变了:"糟了!会不会是缠住巨蟹的那个东西?那好像是条章鱼!” 沈固脸色也变了。能缠住巨蟹的章鱼,那得有多大?现在他们的立足之处就是这么几块碎石头,拿什么来抵御章鱼? 黑色海水在迅速靠近。钟乐岑却坐了下来,手按住额头闭上了眼。沈固知道他是在飞快地思索,并不去打扰他,只是四面观察。但茫茫大海中,他们又是身处这种地方,他看了又看,也找不出什么有利地形。 海水中的黑色阴影已经很近了,哗啦一声,水中探出几根蛇一般的触手,果然是条章鱼,只是那触手比普通船只的桅杆还粗,竖起来能有两层楼高,触手上那些血红色的吸盘更像一张张贪婪的嘴在一张一合地蠕动着,让人看着不寒而栗。 钟乐岑突然睁开眼睛:"镇水柱!” 沈固眼睛紧紧盯着前方巨大的章鱼:"什么镇水柱?” "把铜精叫出来,铸六十四根镇水铜柱,将章鱼镇住!” "铜精?"沈固看一眼金铁之英手柄上淡淡的马形图案,"怎么叫?” "你想办法啊!"钟乐岑叫了起来,"你是怎么控制金铁之英的?我不知道你的感觉!试着控制铜精,我需要六十四根镇水柱,否则我们都完蛋了!镇水符我写给你,要刻在镇水柱上。务必把镇水柱钉在章鱼四周,你现在就试!” 沈固真不知道怎么能控制铜精,还要弄出六十四根有镇水符的铜柱来。但是他也明白钟乐岑说的是唯一的办法,不这么办大家都完蛋。他握紧了手中的金铁之英,努力回忆当初是如何控制这东西的。钟乐岑拿金币在石块上飞快地划着镇水符,沈固一边看,一边记,一边试图让自己去感觉金铁之英里的铜精。他确实感觉到金铁之英里似乎多了一种跃动的东西,只是一时还抓不住。 触手越来越近,小黑子捡起一块从船舷上崩下来的栏杆权作武器,紧紧盯着那几根嚣张舞动的触手。钟乐岑摸遍全身,好歹摸出个五雷符来,虽然已经被海水溅湿了不知好不好用,还是死马当作活马医,权且拿在手里。倒是沈固一直全心探索金铁之英,对近在眼前的巨物视而不见。 波浪翻腾,溅起的水花扑面而来,打在脸上像鞭子一般,抽得人睁不开眼,波浪之中,两条触手借着水花的遮蔽向三人扫了过来。小黑子大喝一声,举起栏杆用力戳过去。栏杆是被生生砸断的,前端尖锐,小黑子这一下正好戳在一个吸盘上,触手往后一缩,吸盘猛然收缩紧紧吸住了栏杆。不过毕竟是吃疼,另一条触手本来要袭击钟乐岑的,这会儿也对着小黑子来了。 钟乐岑抢上一步,用力把五雷符掷出去。那触手不知是什么东西,半空中轻轻一卷,将五雷符卷住。只听轰地一声,半空中血肉横飞,触手剧烈甩动,已经有三个吸盘被炸掉。本来吸住栏杆的触手也松了开来。小黑子倒退一步稳住,喝彩道:"钟哥威武!” 钟乐岑心里却是暗暗叫苦。他现在灵力比从前高了些,五雷符用出来自然威力也会提高,如果不是被海水打湿了里面的火药,至少能炸断这条触手,现在却只是炸伤,还激怒了章鱼,实在没有达到预期目标。 果然,章鱼被伤到了触手,更加发怒,波浪翻涌之中又有四五条触手伸出水面,替换了那条受伤的触手,对着三人横扫了过来。小黑子挥舞栏杆勉强抵挡住两条,另外几条却是没有办法兼顾,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们冲钟乐岑就去了。 沈固突然一伸手,金铁之英从手中疾射而出,冲着触手中间就射过去了。章鱼似乎也知道此物厉害,四五根触手同时收回,缠成一团挡在水面上。那触手极有弹性,以金铁之英之利,都没能穿透,只刺穿一根触手便倒飞了回来。 章鱼接连受伤,更加狂暴起来,搅得海水波浪汹涌。沈固他们的立脚之处高出海面只有两米左右,现在波浪一起,顿时被从头到脚打得透湿,还站立不稳。钟乐岑第一个被浪头打翻了,幸亏小黑子拽住他,才没掉到石头下面去。 沈固倒是不至于连这点浪头都顶不住,但他心里明白,这章鱼这么多条触手,光靠他一个是无论如何顾不过来的。钟乐岑趴在石头上狼狈地大喊:"镇水柱!” 沈固有苦说不出。他现在已经明确是感觉到了金铁之英里那奔涌的力量,但还不能完全把握。铜精若真是匹烈马,那他现在还没能给马戴上辔头,更不用说让它铸出镇水柱来了。 金铁之英随着沈固的心意拉长,变成一柄细长的刀,沈固抡起来,对着到了眼前的触手就砍。他用的是一股巧劲,借着触手本身的力量横拉一记,金铁之英锋利的刀刃立刻将一条触手几乎割断。但是他自己也被另一条触手抽了一记,半边衣裳都被吸盘撕了下去,露出来的皮肤上立刻起了一片片圆形的紫红血点。而另两条触手已经在他身体一歪的时候蹿过去直奔小黑子和钟乐岑。小黑子抡起栏杆就戳,跟一条触手战作一团,钟乐岑在石头上打一个滚,险险避开另一条触手。 突然间水花四溅,又有几条触手伸出来加入战团,海水猛地泛起巨大的浪头,章鱼小山似的身体有一半露了出来,三只海色的眼珠个个都有西瓜大,嘴形像是鹦鹉,但比鹦鹉又不知大了多少倍,摩擦之间发出令人牙酸的声音。石堆上地方到底太小,钟乐岑躲避不及,被一根触手拦腰卷起,在半空中一晃,就直往那张巨大的嘴里投去。 沈固一眼看过去,心险些从喉咙里跳出来,可是金铁之英被两条触手同时缠上,一时之间无论如何抽不出来。眼看钟乐岑就要被投进那张嘴里,他突然之间在金铁之英里捕捉到了那一股游走的力量,几乎地本能地全力一扳,将金铁之英的前端对准了章鱼的头。猛然之间,金铁之英前端迸出一道冷光,一匹马腾跃而出,身后拉出一道暗色的铜柱,对着章鱼张开的巨嘴撞了过去。 小黑子看得眼都直了。铜精在章鱼面前突然消失了,可是它拉出的那根铜柱却结结实实撞进章鱼的嘴里,一声大响,章鱼那鹦鹉般的嘴居然被撞碎了一块。章鱼大怒之下,一甩触手,把钟乐岑扔上了半空。小黑子心里忽悠一下紧了--这么高,掉下来会被水面拍个半死,肋骨断几根也是可能的。不过他刚刚这么一想,铜精又出现在半空,飕地一声穿到钟乐岑身下,稳稳接住了他,落在石堆上。钟乐岑虽然被铜精硬梆梆的身体磕得到处都疼,但总好过掉到水里被拍断肋骨。 沈固这一下却是突然开了窍。心里默念着钟乐岑画出的镇水符,金铁之英猛然一指,铜精纵身而起,背后又拖出一条铜柱来,上面凹凸起伏,赫然正是镇水符的咒文。铜柱随着铜精飞到半空,直落下来,插进了海水中。 钟乐岑看得心里狂喜,高喊一声:"太棒了!"顾不得身上疼痛,跳起来大叫,"就这样,快,坎离兑巽,六十四位,把镇水柱打下去!” 沈固随着他的话,金铁之英已经又催出一条铜柱打入水中。初时他还有点滞涩,两三次后已经觉得金铁之英中的铜精之气与金铁之英已经合为一体,用来得心应手,索性将金铁之英在空中划了一个圆圈,便见一根根铜柱剑一般自上而下直入水中,本来被章鱼搅得白浪翻腾的海水立刻平静了下来。章鱼见势不妙,潜入水中想逃,但它的脑容量可能确实太小,等到发现不妙,六十四根镇水柱已经打下六十三根。沈固手中的金铁之英划了一个漂亮的弧线收回手中,最后一根镇水柱打下来,恰好封住它的去路。只见海面上最后翻起一圈水花,就完全平静了下来。要不是沈固三人如同落汤鸡一般还带着伤,恐怕很难有人相信这里刚刚发生过一场恶战。 海面平静,沈固也觉得身上一点力气都没了,钟乐岑更是毫无形象地就往石头上趴。倒是小黑子跑到石堆边上想去看看那镇水柱,却忽然看见远处的水波:"沈哥,钟哥,你们看!那好像,是那些海豹啊!” 137、九个桃子 小黑子也是刚刚睡醒就接到了吴瑛的电话, 立刻打个车就往沈固这里赶,简单说明一下情况, 沈固开车,三人又往吴家赶。 "是吴家大哥的媳妇。医生说是因为前一阵子吴大哥的事折腾得太厉害, 又正好感冒,得了心肌炎。还有,二哥现在病很重,医生已经让家属做个心理准备了。” "听起来倒是合情合理啊。"沈固看看钟乐岑,后者冷笑一下:"是啊,如果没有那个盘子,又或者这些事不是发生在同一个家里, 甚至时间相隔再远一点, 可能就真没人疑心了。” 沈固皱了皱眉:"为什么这次左穆这么着急?上次冰冰的事,他从四月份一直拖到七月初,足足用了三个月。小溪也是早就认识了,但很久之后才动手。为什么这次急成这样?” "可是吴家没有一个人是四柱全阴的命格。"钟乐岑想的是另一方面, "难道说这个事其实没关系?或者说左穆并不是想从吴家弄到什么好处?” "如果和左穆没关系, 那么难道是那盘子本身有问题?是有别人要害吴家,或者是那个女鬼做出来的好东西?"小黑子还是更紧张吴家。 "她有什么害吴家的理由?再说,如果她做出的东西就会害人,那么海长生不可能看不出来她杀过人。总之我觉得海长生没有说谎,这个女鬼之前是肯定没有杀过人的。"钟乐岑按着太阳穴,"难道说,我们从一开始就搞错了?这个盘子与左穆和那个女鬼都没有关系?” 沈固握紧了方向盘没说话。如果他们真是一开始就搞错了方向, 那现在吴家人还来得及救吗? 吴轼去医院看二儿子去了,只有吴瑛在家等着他们。沈固和钟乐岑进屋就直奔那只盘子,果然,又一只桃子上的红彩淡了。 "这盘子有问题是没错了。"钟乐岑抱住头苦苦思索,"但是究竟是谁呢?如果是左穆,吴家没人是四柱全阴;如果不是左穆,那会是谁要害吴家?” 沈固脑子里还是不停地在回放郑立那天离开吴家的表情,终于忍不住问吴瑛:"郑立先生呢?也去医院了?” 吴瑛叹气:"是啊,小弟陪爸爸去的。二嫂在医院陪二哥嘛,我家那个在陪孩子,都走不开,只有小弟陪爸爸去了。幸亏二哥还没孩子,否则更忙不过来了。” 沈固沉吟了一会,还是问:"郑立跟你们家,没什么矛盾吧?” 吴瑛怔了一下才明白他的意思,有点恼怒:"怎么可能!小弟是爸爸妈妈从小拉扯大的,说是养子,跟亲生的也没什么两样。能有什么矛盾?沈先生,你们究竟能不能解决问题?来来回回你们就拿这个盘子说事,小弟怎么可能要害我们家?除非他真是狼心狗肺忘恩负义。” 沈固摆摆手,不计较她的话:"乐岑,咱们去医院看看。” 钟乐岑指指盘子:"把这个带上,先别留在吴家了。” 吴瑛想阻止,小黑子已经把她拉到一边去:"姐,你得相信他们。就算不信他们,你还不信我吗?” 吴瑛其实心里真有点不相信他了,但又不好意思说,只有怒冲冲地说:"行,我跟你们一块去医院。” 吴轼看起来比前几天突然老了很多,脸上一点笑容也没有了,看见沈固和钟乐岑,也只是点了点头。钟乐岑对沈固使了个眼色,沈固直接过去拍了拍郑立:"郑先生,有件事想问你一下,能出来说句话吗?” 吴瑛想说话,被小黑子拦到一边去了。吴轼坐在儿子床边,也没有注意到。郑立皱皱眉,但还是跟着沈固出了病房:"沈警官有什么事?” "我还是想知道,那只青花九桃盘,郑先生是从哪里买到的?” 郑立眉头一皱:"我已经说过了,是朋友转让的。” "是什么朋友?” 郑立冷笑一声:"真奇怪了,我的朋友,难道还要向警察局报备吗?” 这话可吓不倒沈固:"如果是普通朋友,当然没必要报备。但如果涉及非法活动,公民有义务配合警方调查。” 郑立冷笑着说:"沈警官,你别吓唬我了,警察里头的事我也不是不知道,这么个盘子,有什么非法的?” 沈固表情从容:"怎么?郑先生不知道这盘子的来历?” 郑立犹豫了一下,脸上摆出不屑的神情,眼神却有点闪烁:"可笑,一个仿明青花的盘子,有什么来历?” "仿明青花?"沈固笑了一声,"真是仿明青花吗?这个仿品可太精了。” 郑立撇着嘴说:"沈警官大概也不认识什么古董吧,仿品有的是精工细做,有的甚至比真品做工还好,但是没了时间的打磨,仿的就是仿的,就是赝品!” 沈固也一撇嘴:"没见过古董的恐怕是郑先生自己吧?不过,应该说郑先生也是好运气吧,居然能用赝品的价格买来真品。只可惜这来路不正,就有点问题了。"他脸色一正,"恐怕我得正式通知一下郑先生,这个盘子涉及一宗文物走私,我们必须先把东西带回局里--” "不行!"郑立猛地提高了声音,"这根本不是什么文物,你们凭什么带走?” 沈固微微冷笑了一下:"不是文物?据我所知,郑先生对文物也没怎么接触过,又是通过朋友买来的,怎么会知道底细?当然,既然是通过朋友买的,那么不知者不罪,郑先生只要配合我们调查,也没有什么事。” 郑立明显有点慌张:"你们,你们根本就弄错了吧!还有,这东西你们要拿走多久?” 沈固一本正经:"如果是走私的文物,那对不起,我们必须没收。” "胡说!"郑立有点急了,"什么走私文物,根本不可能,这盘子是我托人订做的,怎么会是--"他突然紧急刹车,把后半句话咽了下去,但是沈固已经冷笑了一声:"订做的?请问是在哪里订做的?” 郑立明白自己是被蒙了,有些恼怒:"沈警官,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沈固淡淡地说:"我没什么意思,只不过郑先生去订做盘子的那一家老板娘,我可能认识。她姓谢,对吗?” 沈固一边说,一边紧紧盯住了郑立,果然郑立一听说"老板娘"、"姓谢"什么的,脸色就微微变了,但他仍然强硬地说:"我不知道沈警官说的是谁,给我做盘子的那家老板并不姓谢,至于老板娘,我没见过,就更不知道她姓什么了。” 沈固漫不经心地说:"是吗?那请郑先生告诉我,盘子是在什么地方订做的,这么精美的脱胎瓷,我也想订做一个。” 郑立勃然大怒:"沈警官,你这是耍我玩呢?告诉你--"他的声音忽然噎在喉咙里,沈固抬头一看,就见他嘴唇突然发了紫,手抓住胸前的衣服,整个人倚在了墙上,接着慢慢滑了下去。沈固一步过去扶住他,郑立的眼睛直直地盯着沈固,嘴唇蠕动着似乎想说话,脸上的表情是极其的惊讶和愤怒。不过他最终也只是做了个口型出来,没有发出半个音节,就往地上倒去…… "急性心梗。"医生拿着心电图对吴瑛解释,"现在的年轻人,生活压力太大了,生活习惯又不健康,这种病现在都年轻化了。目前情况来看,不容乐观。病人虽然年轻,心脏很不好,说是三十岁的人,五十岁的心脏也不为过。你们--有家族病史吗?"这都已经两个人住院了。 "没有。"吴瑛真是心力交瘁,心里一股火憋着,虽然不好意思说,但其实很是埋怨小黑子不该弄这么两个人来,现在好了,问题没解决,反而又一个人进医院了。 沈固这时候和钟乐岑在一边研究盘子。果然,又一个桃子上的红彩淡了,这已经是第五个了。 "这么说我们之前的想法都是错的,至少,郑立并不是想害吴家,否则为什么他也会这样?” 沈固没有立刻说话。如果郑立这条线索是错的,那现在真的是毫无头绪了。但他敢肯定,郑立听到他提谢竹君的时候,眼神里的心虚不是假的:"我敢肯定他和谢竹君肯定是有关系的,这个盘子绝对是谢竹君做的。” "但是为什么他自己也病了呢?” 沈固回忆着郑立倒下去时脸上的表情:"他好像--很难以置信的样子。而且他想说话,最后他虽然发不出声音来,但他的口型--像是个''边'',或者是''片'',这一类的字。” 钟乐岑皱眉:"边?片?这是什么意思?” 沈固思索着:"当时我说要把盘子拿走的时候,他似乎很惊慌。不,与其说是惊慌,不如说是焦急。我已经说了,如果他不知道情况,不算什么罪,而且这个盘子既然不是真品,也就价值不高,他为什么那么紧张?” "有点做贼心虚的意思?” 沈固点头:"我觉得有点。” "但是他为什么连自己也害呢?” "那不可能,谁会害自己?"沈固反复地回想郑立当时的表情和口型,突然说,"你说,他要说的会不会是个''骗''字?” "哦--"钟乐岑立刻明白了,"你说他被骗了?他不知道自己也在这个盘子上!” "对。” "那么还是与左穆有关?"钟乐岑抱着手臂沉思,"但是确实没有四柱全阴的命格,不可能人人都跟小溪似的把出生时辰搞错。那左穆究竟想得到什么?” 沈固低头研究那盘子。一棵虬劲的桃树,枝叶散开占满了整个盘面,九个桃子错落点缀在枝叶之间,丰满水灵,桃尖上那一点红彩更是惹人喜爱,加上釉色匀净青花浓艳,果然是件精品。沈固看了一会,微微皱起眉,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啊…… "乐岑!” "嗯?” "吴家有几个人?” "什么--啊!"钟乐岑差点跳了起来,"对啊!吴伯伯算一个,他的老伴已经去世了不算,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加上两个媳妇一个女婿,还有一个孙子一个外孙,这已经是九个了。为什么郑立还--如果郑立是,那为什么是九个桃子?是有谁不在这诅咒里?” "如果说有人不会出事,那才应该是郑立!郑立也不姓吴,跟吴家没任何血缘关系。如果这事真是他弄的,那就更应该没他的事了。” "那可不一定,养子,说起来也算是本家的孩子的。俗话说:生娘不如养娘大,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可是有亲情联系,并不差什么。而且他如果是被骗了,那就更好解释了。” "那就应该有十个桃子才对啊。” "是啊--"钟乐岑捧着那盘子使劲地看,似乎想钻进去。沈固猜测:"也许有个人是没用的?” "没用的,没用的?"钟乐岑嘀咕着,四处寻找。沈固看看他:"找什么?” "笔和纸,把吴家人的生辰八字都写下来,我要好好看看,是不是忽略了什么。” 沈固转头就往值班室去了,跟小护士借纸笔。小护士早就注意这两个在墙角窃窃私语还捧个盘子的帅哥,微红着脸就把东西双手奉上。可惜沈固现在满心都是神啊鬼啊,根本没注意到小姑娘的星星眼,拿了纸笔就跑回钟乐岑身边:"来了。” 钟乐岑唰唰在纸上把吴家十个人的生辰八字全部写下来,低着头认真看起来。这个沈固实在帮不上忙,沉吟了一下说:"我刚才跟郑立问话的时候,说到把盘子拿走,他就很着急,那是不是说,如果盘子离开吴家就会没事呢?” 钟乐岑摇摇头:"不太靠得住。郑立对这些东西可能不懂,所以会着急吧。” "但是他问我要拿走多长时间,我觉得他那个意思,似乎长时间的离开就不行。” 钟乐岑拼命地挠头:"没道理啊,不合理的,为什么长时间离开不行呢?” 两人面面相觑,一时都说不出话来。旁边的病房门忽然打开,有人从里面走出来,没有关严门,病房里传出来电视的声音:"……本世纪最大日全食……” "日全食!"钟乐岑突然用拳头砸了一下自己手心,"7月22日,本世纪最大一次日全食!还有5天了!” "日全食怎么了?” "我跟你说过的吧。日食是阳中阴,阴气更甚。去年8月有过一次日食,整年阴气都很重。这一次是本世纪最大的一次日全食,那就更厉害!我想,左穆一定是想趁着这个机会打开鬼门去找素琴!” "他不是会空间裂缝么?” "但你记不记得,上次他在墓地用空间裂缝取来三生泉水,可是墓碑上有血印?” 沈固当然记得:"他受伤了。” "对。这说明空间裂缝对于进入阴间还不合适,也许是限于能力,所以他还是要找一个四柱全阴的人最方便。"钟乐岑说着,更仔细地看纸上那一堆生辰八字,看了一会,脸色渐渐严肃起来:"我好像明白一点了。沈固,你看。” "什么?"沈固只看见一堆子啊午啊的,全然不知所以。 "吴家没有人是四柱全阴,可是长子和女儿是阴年生,次子和外孙是阴月生,女婿和长媳是阴日生,孙女和次媳是阴时生。” 沈固精神一振:"怎么,这也能用?” 钟乐岑紧紧地皱着眉:"不知道,但也许,左穆有什么方法。” "不知道?"沈固觉得钟乐岑对这些事应该已经算是知识渊博了,"你也不知道吗?” "我不知道方法,但并不等于这方法不存在,尤其是事关左穆。他活的时间那么久,知道的事情也一定比我们任何人都多。但我想吴家这事应该不是巧合,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已经全占上了。嗯,你知道五鬼搬运法吗?” 沈固似乎听过:"据说是可以生财的?” "是的。五鬼搬运法也有两种,一种是真的役使鬼魂,另一种,却是杀掉自己最亲的五个人,让他们的灵魂聚集在自己身上,从而转运。” 沈固现在已经会触类旁通了:"你说这也是把吴家人的灵魂聚集起来,生成一个四柱全阴的命格?” "是的。我刚才忽然想到,如果九个桃子包括了郑立,那么被排除在外的应该就是吴伯伯。他不是果实,而是桃树。” "哦。果实是从桃树上生出来的,他的儿女,自然也是由他的血脉衍生出来的。所以包括郑立在内的九人才是桃子,他却是树。” "对。我想,如果这个盘子真是要聚一个四柱全阴,那么应该就是聚在吴伯伯身上。” "那郑立有什么作用?” "郑立,也许就好比胶水,要靠他把这些灵魂粘在一起形成一个。” "郑立怎么能做到的?” "也许,是怨气。” "怨气?他到底有什么怨气?"沈固一边说,一边禁不住又想起郑立那张倒映在玻璃上的脸,那种隐忍的痛恨。 "……螟蛉有子,果蠃负之……” "什么?” "我们去找吴伯伯吧。我也只是猜测,有些事,也许只有他能回答。” 138、九鬼缠 钟乐岑一进病房, 就径直向坐在椅子里的吴轼走了过去。吴轼一直坐在那里,手里抱着拐杖, 郑立的突然发病让他比两三个小时前看起来似乎又老了几分。吴瑛劝他回去休息,已经是半夜十二点了, 但他只是摇头。 "你们还有什么事?"吴瑛现在已经极其不信任沈固和钟乐岑,如果不是碍着小黑子,或者说,如果小黑子不是伍家人,她早就下逐客令了。 钟乐岑没理她,紧盯着吴轼问:"吴伯伯,郑立的父亲当年是怎么死的?当时您是他的上司, 直接指挥那次行动, 对他的死,您负什么责任?” "什么!"吴瑛愤怒地站起来,已经顾不上小黑子就在旁边了,"你们有什么资格说这种话?出去!不然我叫保安了!” 沈固把手一挥:"吴女士, 请保持安静。这事很重要, 如果想救你的兄弟和孩子,就回答我们的问题。” "你们--"吴瑛虽然被沈固的气场压了一头,但她毕竟也是有个当兵的父亲,自己也当过三年兵,到底还是没有很弱了气势,"我父亲没有必要回答你们这种问题!” 钟乐岑却没有跟她多做纠缠,盯着吴轼又抛出一个问题:"当年您的指挥是不是有失误的地方, 导致了郑立父亲的牺牲?” "你,你们--"吴瑛气得直哆嗦,吴轼却突然抬起手制止了她,看着钟乐岑慢慢地说:"你怎么会这么问?”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解释郑立对您,对吴家的仇恨。” 吴瑛愣了,半天才叫起来:"你说什么?你简直是胡说八道!小弟怎么会恨我们家?你们别拿着那盘子翻来覆去的……” 她话还没说完,钟乐岑已经把盘子拿出来送到了吴轼眼前:"我猜,从您的大儿子出事之后,您就再没去看过您的收藏品对吧?那您现在看看,这盘子跟原来有什么不一样?” 吴轼眯起眼睛看了一会,脸色有点变了:"这红彩,有好几个地方好像褪色了……"虽然不是很明显,但这是他的收藏品,又是天天看的,自然看得出来。 "那您看得出来有几个地方褪色了吗?” 吴轼又看了一会,声音有点颤抖:"……五处……” "什么?"吴瑛也愣了,"爸,你没看错吧?"她平常是没注意过这东西的,这时候灯光下看起来,也看不出什么变化。 吴轼摆了摆手示意女儿不要说话,转头问钟乐岑:"年轻人,你们到底想说什么?” 钟乐岑严肃地说:"您的家里有五个人突然出现心脏的问题,而这盘子上有五处红彩褪色,您觉得这是巧合吗?” 吴轼嘴唇微微哆嗦起来:"你说,这是小立--但他现在也病了啊!"本来大儿子死的时候他只是悲伤,二儿子进医院的时候他想是不是有什么家族病史,但是外孙又因为心脏病入院之后他已经不能说这是巧合了。现在钟乐岑提出这个问题,他不敢相信,又不能不相信。一家人里有五个突发心脏病,有两个还是并无任何血缘关系的,你再说什么概率,也没人相信了吧? "这是另外一回事,郑立发病可能是被别人利用了,他当时的表情是相当惊讶的,说明他并没有想到自己也会发病,但是这个盘子对吴家的诅咒确实首先是因为郑立的仇恨。不过据我们所知,您对郑立有抚养之恩,待他如同亲生的儿子,郑立实在不应该有什么仇恨。所以我想问您,当年郑立的父亲牺牲,是不是由于您的过失?” 吴轼低下头,把下巴支撑在拐杖头上,仿佛极是疲惫。吴瑛有点着急了:"爸,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真,真是因为--这不可能吧!” 吴轼慢慢摇了摇头:"小瑛,你先出去,让我跟这两位单独谈谈。” "爸!"吴瑛想反对,但在吴轼突然严厉起来的目光下还是不情不愿地退出去了,临走还狠狠瞪了钟乐岑和沈固一眼。吴轼看看床上紧闭双眼,身上连接着一堆医疗仪器的二儿子,沉默了很久,终于慢慢地说:"这件事,我从来都没有对别人说过,包括当时我的上司。” 沈固敏锐地抓住了什么:"您的意思是说,当时郑立父亲的牺牲有别的内幕?” 吴轼又沉默了。沈固思索着,终于问:"不会是,郑立的父亲其实不是牺牲吧?” 吴轼抬头看了他一眼,艰涩地笑了笑:"是。年轻人,你很敏锐。” 这次轮到钟乐岑有点迷惑了:"什么意思?” 吴轼苦笑了一下:"那是个在贩毒分子内部卧底的任务。其实当时本来应该是我去的,但是因为我之前曾经跟一个毒贩子照过面,所以我提出换个人。小立的爸爸主动要求去当卧底,而因为我熟悉情况,就让我直接指挥这次行动……但是我们谁也没想到,小立的爸爸--也参与了贩毒。” 钟乐岑脱口而出:"难道他是毒贩子的人?” 吴轼摇了摇头:"没那么严重,小郑他怎么说还是警察,只是,他之前从一些贩子手里缴获的摇头丸什么的,有一部分没有上交,而是转卖了。” 钟乐岑和沈固面面相觑。吴轼苦笑着说:"郑家经济情况很不好,小郑的父亲是得癌症去世的,人没救回来,花了很多钱,还欠债。小郑的妻子--经常为了钱的问题跟他吵架,加上有孩子,花钱的地方太多。小郑只是个普通警察,工资不高,要还债,要养孩子,确实很困难……你们知道,软性毒品虽然没有海洛因什么的那么暴利,但也是有很大利润的,特别他是收缴来的,并没有成本。” 沈固沉默了片刻,问:"他私卖摇头丸的事,被人知道了吧?” 吴轼点头:"其实那次行动,确实是我们计划制订得不好,被贩毒分子先掌握了我们的动向,就有人去拿这个威胁小郑。小郑为什么主动申请这个任务,其实也是怕派别人去,就是个死。但是最后,我们打进去了,小郑也……当时没有人知道这件事,局里给他追认了烈士。” "那您是怎么知道的?” "我也是很偶然的,整理他的遗物的时候发现他的遗书。本来这些东西不该我来整理的,但他妻子一听说他牺牲,立刻就回了娘家,孩子也不管了,所以小郑的遗物都是我整理的。” "所以您为了给朋友身后留个好一点的名声,就把这件事隐瞒了,对吗?所以郑立会认为他的父亲之所以牺牲,是因为您指挥有误,对吗?” 吴轼沉重地点了点头:"如果一定要说追究责任,其实我也是有责任的,当时,我确实有失误的地方,这我不能推卸责任。” 钟乐岑叹息了一声:"但是,郑立显然是把这件事情的责任完全推在了您身上,所以这些年来,他并不感激您的抚养,却觉得他之所以失去父母要寄人篱下,都是因为您当年的指挥失误。” 吴轼也长长地叹息了一声,又把头垂了下去:"我没想到,小立会这样想。想不到现在,是我害了孩子们。可是小立,他怎么也会病呢?谁骗了他?又是谁教他这个害人的方法的?” 钟乐岑迟疑一下:"这件事要说起来,话就长了,而且您也不一定明白。现在重要的是,如果事情就这么发展下去,吴家至少还要有四个人出事。” 吴轼拿起手边的盘子看看,苦笑了一下:"九桃盘……当时小立送来的时候我还说,我就是这老桃树,他们就是这树上的桃子,九在中国人心目中是吉利的数,桃子也有吉祥的含意,想不到……” "嗯?"钟乐岑忽然抬头看着他,"您说什么?您是树?他们是桃子?” 吴轼沉浸在悲伤之中,随便点了点头。沈固却从钟乐岑的表情里看出点端倪来,低声问:"是不是想到什么了?” 钟乐岑皱眉思索片刻,微微点了点头小声说:"我猜,左穆的目标应该是吴伯伯。本来我想他可能是想把吴家人的命格全部合起来造一个四柱全阴,但现在看来,他的目的应该是制造一个有执念的厉鬼,至于四柱全阴,那只是顺便。如果是这样,郑立应该是最后一个死的人,因为是他的仇恨造成了这个诅咒。我现在有点明白了,为什么这些瓷器没有胎骨仍然能够存在。这是真正的鬼瓷,支持它的不是土胎而是执念。冰冰家那个是冰冰爸爸的愿望,这个就是郑立的仇恨。如果让这个诅咒得逞,吴伯伯会因为一家人的全部死亡而产生更强烈的仇恨或怨念。而且如果死去的人知道这件事是因为吴伯伯而起,或者觉得郑立恩将仇报,那么他们的怨念就会因为诅咒和血缘关系全部集中到吴伯伯身上,更加深他的执念。这种诅咒我还从来没有在书里读到过--我们姑且把它称为''九鬼缠''吧。我跟你说过的,所谓的鬼,无非就是死后的执念而已,执念越重,鬼魂的力量就越强。像这种被视如己出的孩子背叛,以及全家死绝,已经是相当之重的执念了。老来丧子,还是一丧满门,谁也不可能没有怨恨。左穆要的就是这种执念,他要一个有能力游走于阴阳两界的厉鬼。” 沈固听得有些惊心:"厉鬼?” 钟乐岑点点头:"吴伯伯是上过战场的人,跟一般人还是不一样的。就好比说你,如果你--嗯,不说了,不吉利。” "但是厉鬼就能游走于阴阳两界?” "如果你的亲人死了,你想不想把他找回来?” 沈固半晌无语,过了一会才说:"如果照你给我讲的,人要去应该去的地方。” "可是他们本来不应该死。” 沈固长叹了一声:"既然想到了原因,能想出破解的办法吗?” 吴轼一直在出神地看那个盘子,直到听见破解两个字,才抬起头来:"有办法吗?” 钟乐岑犹豫了一会才说:"我现在有两个想法。第一,是郑立必须立刻死。只要他死了,诅咒就会中断,已经发病的人我不敢保证,但还没有发病的人会是安全的。” 吴轼惊了一下:"怎么,要小立--还有别的办法吗?” "还有一个办法。郑立现在昏迷不醒,我觉得其实不是因为什么心脏病,而是因为他的魂魄已经离体。他不是吴家的人,所以我想他的作用只是用怨念来驱动这个诅咒,所以他的魂魄没有被左穆收走,而是在身体周围游荡,就像以前老辈人说的失魂一样。我的想法是用叫魂的办法把他的魂魄叫回来,您跟他谈谈,如果郑立肯放弃他的报复,那么诅咒自然停止。要说这个办法是最好的,因为诅咒可以彻底消失而不是被强行打断,那么发病的人也会恢复健康。但是--如果您不能说服郑立,他不肯放弃报复,那么--诅咒还会继续。” 吴轼完全怔住了:"叫魂?你们--"刚才是诅咒,现在是叫魂,他好像还隐约听见什么厉鬼之类的,"你们究竟是什么人?” 沈固沉吟了一下:"这个,恐怕没法向您解释。我隶属于特别事务科,你可能没听过这个名字。我们,简单来说就是处理各种不合常理的事情的这么一种人。” 吴轼愣了一会,表情是难以置信:"比如说,这个什么诅咒?” 沈固点头。 "还有,鬼?这世界上真的有鬼?” "有的。"这次是钟乐岑回答了,"只不过没有阴阳眼的人看不见罢了。当然,有些第六感特别发达的人也能感觉到,只是比较模糊不易捉摸。” 吴轼的表情变得茫然。毕竟从军四十载,他实在也很难相信这世界上真有鬼什么的。不过现在事实已经摆在眼前,由不得他不相信了。他看了钟乐岑和沈固一会,又低下头看着手里的盘子:"……小立小时候,比一般的孩子都听话,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比小瑛还听话……家里边那两个野小子欺负他,他都不跟我说,后来还是邻居看见了告诉我,我才回来把那两个小子揍了一顿……"他的声音很轻,像是怕惊动打破了什么。 钟乐岑和沈固静静地听着,谁也不忍打断他,谁也不能代替他下决定。过了很久,吴轼才抬起头来:"如果,如果我不能说服小立--刚才我听你们说什么厉鬼?” 钟乐岑犹豫了一下,还是坦白地说:"是。您有可能因为强烈的怨恨和执念化为--那个……” "如果我劝不回小立,我死了,这个诅咒还会继续吗?” "这……"钟乐岑愣了一下,"这我真没想到过。如果,如果做这个盘子的人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那可能,您--那个之后,诅咒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吴轼长长吁了口气,扶着拐杖站起身来:"那就这样吧,我跟小立谈谈。如果,如果我没能劝回小立,你们能不能帮我个忙……不要让我,变成厉鬼?” 钟乐岑看了沈固一眼,严肃地说:"相由心生,如果您心里没有怨恨和执念,就不会化为厉鬼。” 吴轼愣了几秒钟,露出了一点笑容:"怨恨吗?我这辈子,还真没什么可怨恨的。文化大革命的时候家里给批成那样,不还是碰到老伍这样的好人了吗?好,如果是这样,那我就放心了。年轻人,你们给小立叫魂吧。” 139、螟蛉之子 凌晨一点的医院, 除了急诊部还不时有点动静之外,都没了声息。医院里的安静, 总带着那么点儿冷飕飕的感觉,好像总不知从哪里透进来一股股凉风, 哪怕现在是盛夏。 沈固和钟乐岑搀扶着吴轼从病房里出来,三人手里都拿着一根白蜡烛。走廊里空无一人,值班室半掩着门,几个小护士撑着沉重的眼皮在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并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三个人这时候跑到了走廊里来。 "吴伯伯,等一会儿您要喊郑立的名字。因为您看不见魂魄,所以您得戴上我这副眼镜。但是戴上之后, 您会看到很多东西, 不管看见了什么,都别害怕,您只管跟郑立说话就行了。医院里的魂魄最多,但一般都不害人。” 吴轼点了点头, 接过钟乐岑的阳燧镜, 微微抖着手戴上了。钟乐岑点起三根白蜡烛,三人沿着走廊慢慢地走,吴轼开始轻声呼喊:"小立,郑立--” 轻轻的呼喊声传出去,像一阵风吹动了水面似的,空荡荡的走廊里从地板和墙壁里雾气似地冒出一团团人形、半人形的东西。吴轼虽然已经做了心理准备,仍是惊了一下。沈固皱眉看看四周, 问钟乐岑:"是喊郑立,这些--东西出来干什么?” "看热闹。” 沈固无语。身体完整的也就罢了,有些都只剩下半截身体了,有的已经淡得快透明了,还改不了爱看热闹的习惯么? "小立,小立--"吴轼呼唤着穿过走廊,前面就是医院的小花园了。吴轼看看钟乐岑,钟乐岑示意他继续往前走。于是三人走出灯光明亮的大厅,走进黑暗的花园。 说是黑暗,但大楼的灯光还是可以照过来,不过那黯淡的灯光,加上三人手中晃动的烛火,只是把一切照得更阴森罢了。唯一的好处就是跟着他们进入花园的鬼魂少了很多。 "小立!"吴轼突然叫了一声,沈固一抬头,就看见花坛边上飘着个白影,虽然有些模糊,但看得出来就是郑立。吴轼有些激动地往前走了一步,钟乐岑立刻拦住他:"您别靠他太近!"这么大年纪了,虽然曾经是军人,阳气比一般的人重,但毕竟是行将就木的老人,如果被阴气冲了,至少也是大病一场,身体根本受不了。 郑立慢慢地向前走了几步。说是走,其实脚根本不沾地,就是在飘。他用眼睛阴森森地盯着吴轼,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你为什么还不死?” 吴轼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钟乐岑冷笑了一声:"你被人骗了还不知道吗?吴伯伯不会死,倒是你,会死在他前面。” "什么?"郑立的眼珠滞涩地转向钟乐岑,眼里的刻毒却极为清楚,"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是什么人你不用知道。不过我们却知道给你这个盘子的人是谁。他姓左,对不对?做这个盘子的是个女人,姓谢,叫谢竹君。估计你可能还不知道,谢竹君是个鬼。哦不,你看见她的时候,她应该还披着一张人皮。” 郑立怔了一下。听到钟乐岑说什么披着人皮的时候,他明显有些变色:"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来处理这个盘子的人。"钟乐岑拿出盘子亮了一下,"你就是用这个盘子来害吴家的是吧?那姓左的有没有告诉过你,你要付出什么代价?你觉得那九个桃子代表吴家的九个人么?其实他是把你也算进来了!” 郑立表情抽搐了一下:"只要他们死,付出什么代价我都愿意!” "我看你是脑子有点毛病。"钟乐岑毫不客气地说,"吴家对你怎么样?你为什么要害他们?还有,"他把盘子举高点,"你知道你为什么能害到吴家人吗?你仔细看过这个九桃盘吗?吴伯伯是树,他的儿女后代就是树上的果实。本来你只是个养子,跟吴家没有血缘关系,根本不是一棵树上的果实。你能害到吴家人,正因为吴伯伯打心里把你当成亲生儿子来疼爱,才有超越血缘的关系。换句话说,如果吴伯伯或者吴家人对你有一点儿隔阂,你今天根本害不到人。” 沈固斜眼看钟乐岑一眼--是这么回事么? 钟乐岑也斜眼回看--先骗骗他呗! 郑立紧握着拳头,终于嘶吼起来:"他是假的,全是假的!就是他害死了我爸爸!然后我妈妈也走了!这都是他害的!是他指挥的那次行动,我爸爸才死的!” 吴轼终于开口:"是,那次行动,我也有责任。” "吴伯伯!"钟乐岑皱眉看他。这老头,知不知道这样一说,郑立会更愤怒? "沈固--” "明白。"沈固往前走了一步,挡在吴轼身前。果然,郑立听了吴轼的话就想冲上来,但慑于沈固身上的煞气,终于还是不敢轻举妄动。 吴轼沉重地叹了口气,继续说:"但是如果你爸爸愿意,他当时本来不用死的。” "什么?"郑立面容扭曲,根本听不进去,"你别想掩盖事实!” 吴轼看着他:"你那个时候还小,不过,你家里是怎么个情况你也明白。你爷爷去世之后,家里欠了不少钱吧?那你要买贵一点的东西的时候,你爸爸的钱是怎么来的?” 郑立愣了一下。那时候他确实还不大,所以有的时候还不懂事,看到别人上篮球班都有那么好的鞋,他也回家跟妈妈说想要一双。他还记得当时他妈妈拽着他就去找爸爸,然后大声对刚刚下班的爸爸大叫大喊,让他想办法给儿子弄鞋来。当时他很害怕,害怕听见妈妈大喊大叫,也害怕看见爸爸抱着头坐着的样子,于是他偷偷溜走了。但是过了几天,爸爸给他拿了一双鞋来,崭新的,很好的耐克鞋。他很喜欢,可是妈妈又跟爸爸吵,嫌他买那么贵的鞋子,可是晚上吃饭只能吃青菜…… "……是,怎么来的?"他无法想像爸爸会用什么不正当的办法弄钱。在他心目中,他爸爸那么正派,左邻右舍都说他是个好警察。人家说警察也有败类,跟黑社会没啥两样,可是没人说他爸爸不好,再挑剔的人,也不能说他爸爸不是个好警察。 吴轼长叹一声:"他,卖了一点收缴来的摇头丸。"如果不是事情逼到眼前,他想把这个秘密埋一辈子的。他知道郑家当时是什么情况,但是他的帮助很有限,直到人死了,他把郑立接回家去,其实也有几分悔恨。如果当时他多接济一下郑家,是不是就不会这样了?养郑立的时候他的经济条件也不是十分好,何况已经有三个孩子了,再加一个半大小子,花费确实不少。好在他老婆确实是个好女人,虽然心里可能也有点埋怨,但对郑立跟对自己的孩子一样,从来没偏袒过谁。 郑立愣了几分钟,突然大声吼叫起来:"你胡说!你胡说!"不过嘴上虽然这么喊叫,他心里却觉得害怕。因为他隐隐约约地觉得,吴轼说的,是真话。他想冲上来掐住吴轼的脖子,好叫他再也别说出一个字,但是他腿发软,简直迈不动步子。一定是,一定是那个姓沈的拦在前头的原因,如果只有吴轼一个人,他立刻就能上去!一定的! "你,你有本事,就别带人来……"虽然是尽量放大嗓门,可是他自己都觉得没有底气。难道说做了鬼,底气也没了?做了鬼?郑立低头看看自己飘在半空中的双脚,突然明白过来,敢情,自己这已经是死了?那个姓左的给他盘子的时候,可并没说过他也会死啊! "郑立,吴老先生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想来你自己心里也有数。"沈固警惕地盯着这个看起来随时会发疯的魂魄,手里暗暗握住了金铁之英,"你父亲是个好警察,正因为他是个正直的人,才会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内心歉疚。他选择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死去,既是为了保护同事,也是为了赎罪。如果不是他自己抱了必死的想法,他可以不用死的。但是你愿意他没有内疚地死去,还是愿意他背负着沉重的心理负担活着?” 郑立紧紧地攥着拳头,雾气一样的身体一会清晰一会儿模糊,显示出他心里激烈的思想斗争。沈固趁热打铁:"本来,如果吴老先生同意,我们是可以先处死你的。忘记告诉你,我是特别事务科的人,你大概没听过这个名字,但我可以告诉你,我们有权利处理像你这样用诅咒害人的人,就好像警察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击毙杀人拒捕的逃犯一样。如果我们先处理了你,这个诅咒就会中断,至少现在吴家还没有发病的人是安全的。但是吴老先生不肯,他要跟你谈谈,因为他希望你自己想通了撤消这个诅咒,他不想你死。” 郑立愣在那里,不敢置信:"为什么,不想我死?我,我杀了大哥。” 沈固一听他还叫吴家老大做"大哥",暗想这事有门,正准备再说几句,吴轼忽然说:"沈警官,小钟医生,让我单独跟小立说说话吧。” "吴伯伯!"钟乐岑不同意地皱起眉。但吴轼坚持:"这是我们父子之间的事,让我们自己解决吧。” 沈固轻轻拖了钟乐岑一下,退到远一点的地方。在那里他们听不见吴轼和郑立说什么,但能看见他们的动作。反正金铁之英是能远距离出击的,如果郑立想干什么,他也来得及保护吴轼。 "你说,吴伯伯会跟他说什么?郑立会放弃吗?螟蛉之子,果蠃负之,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么?其实果蠃是把螟蛉的幼虫捉去当食物的。我想郑立这些年,说不定就是这么恶意揣测着吴家。积怨已久,能谈得好么?” "我看会的。你看,他管吴家老大还叫大哥,说明他下意识里还是把吴家人当做亲人的。他自己应该也知道,就算吴轼对他父亲的死有责任,吴家的孩子也没责任。” 钟乐岑仍然是担心:"万一说崩了,他对吴伯伯动手怎么办?虽然说是个魂魄摸不到任何东西,但吴伯伯年纪大了,阴气冲了也是挺要命的。” 沈固拍拍他:"有我呢。放心。”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紧盯着吴轼和郑立。不知道吴轼说了些什么,但郑立脸上的表情渐渐地变化着,只是这花园里太黑,只有吴轼手里那一支白蜡烛照着,郑立又是个魂魄比较模糊,饶是沈固眼力超群,也不是怎么很能看清楚。 钟乐岑把盘子拿在手里看着,叹气说:"这个左穆,还真是会利用人心。要是没他,郑立就算心里怎么怨恨,也不可能杀了吴家人吧?” 沈固皱了皱眉:"这事闹大了。前面冰冰和小溪的事,至少还没出人命,这次,吴家已经死了一个了。我那报告打上去,也该批复了吧?我就奇怪了,东方家怎么也是五大世家吧,五大世家的人丧了阴眼,特事科也不觉得算个事?” 钟乐岑叹了口气:"东方辰的事……其实,我早就猜到不会算什么大事。” 沈固一扬眉:"什么?东方辰的眼睛这就算是瞎了,怎么还不算大事?上一次路谨只是个普通天师吧,张家不就派人过来了么?” 钟乐岑摇了摇头:"不是那么回事。我告诉你,东方辰从小就被视为异类,本来东方家擅长的是卜筮之术,可是东方辰却偏偏弄出个阴眼来。东方家的地位吧,在五大世家里是比较特殊的,你说他们有能力吧,他们不能捉妖不能驱鬼;说他们没能力吧,他们可以知未来事。但是这种能力又不能多用,因为天机不可泄漏。所以说,东方家虽然有东方朔从汉武时期就流传下来的地位,却不怎么很掌实权。可是东方辰这一对阴眼,却是十二分有用,十四岁就进了特事科做了指导人。连带着东方家的人也开始分流实权。上头的人虽然用她,可是心里也……” 沈固听几句就明白了:"所以这次东方辰失去了阴眼,有些人还觉得好?” 钟乐岑沉重地点了点头:"天师行里,也跟所有的行业一样,明争暗斗很厉害。我想现在特事科没有专门派人来增援,一是因为受伤的是东方辰,二是因为--滨海的特事小组,是你负责,而你没有任何背景,甚至身份还是个走舍之人。如果特事科手上有闲人,当然会派个人情,但如果没有,他们也就不费这个心了。天师行里听起来人不少,其实真正顶事的并不很多。中国这么大,需要的人手当然不少;再说以你的能力,如果你都顶不住,那派来能帮上忙的人也就不多了。一来费劲,二来不热心,你的报告递上去,这么些日子都没回复,就是这个原因了。” 沈固没说话。这种事,什么地方都有,天师行,看来也未能免俗。 钟乐岑轻轻拉了他一下:"算了,别想了,只要咱们能治好东方辰的眼睛,我看特事科里的位置,她也不稀罕。” 沈固点了点头,正想说话,钟乐岑手里的盘子突然毫无预兆地碎了。光洁的盘面上,裂纹像蜘蛛网一样延伸开来,速度之快,钟乐岑只来得及啊了一声,盘子就变成了数十块碎片,从他手中坠落在地。沈固一伸手,捞住一块,匆匆瞥了一眼,果然又是没有胎骨的。不过他还没怎么看清楚呢,就听郑立一声惊叫:"爸爸!"抬头一看,吴轼手抓着胸口,正倚着拐杖慢慢向后倒下去。郑立伸手去扶他,但他现在只是个魂魄,吴轼的身体穿过他的手臂,跌倒在地上。 沈固一个箭步过去,但吴轼已经双眼紧闭地倒在地上,蜡烛跌落在一边,烛火居然还没有完全熄灭,照着吴轼苍白的脸和发青的嘴唇。钟乐岑一惊:"吴伯伯是心脏病,别动他!快,快叫医生啊!” 吴轼勉强把眼睛睁开一线,嘴唇颤抖着,但喉咙里只能发出丝丝拉拉的倒气声。沈固本来要起身去叫医生,吴轼的手却紧紧抓住他的衣角,嘴唇勉强动着。沈固低头辨认着他的唇形:"别,告诉,孩子……您是说,这件事不要告诉吴女士他们?” 吴轼艰难地点点头,目光看向呆立在一边的郑立,脸上露出一丝微笑,动着嘴唇说出最后一句无声的话:"小立,是个好孩子。” 140、难得的平静 医生诊断, 吴轼是心肌梗塞。年纪大了,又因为儿孙连续病倒, 自己本来吃不下睡不好,加上天气闷热, 所以突然发病。老人,全身脏器都已经衰老了,这么一折腾,神仙也救不回来。好在过去得快,不受什么罪,已经算是好了。 除了远在济南的长媳,吴家所有的儿孙都聚到了床前。包括先前病倒在床的吴家次子, 外孙, 和郑立。十分讽刺的事,开始得了心脏病入院的人在同一天奇迹般地好了,而本来应该是最后死的吴轼,却真的因为心脏病去世了, 与诅咒无关。 吴瑛在伤心哭泣中忍不住去看沈固和钟乐岑, 她十分怀疑父亲的死与这两人有关。大半夜的,父亲为什么不在病房里看着儿子,却要跑到花园里去?而且这两个人在那时候上来就说郑立父亲的事,吴瑛总怀疑是这两人的问题激怒了父亲,才会心脏病发作的。她实在不能相信他们说的盘子有什么问题,更不能相信郑立会害自己全家。但是现在,不光是二哥和她自己的孩子, 就连远在济南的大嫂也在同一时间奇迹般地痊愈,她又不得不相信,至少这两个人是救了自己全家。 "小伍。"吴瑛终于还是忍不住把小黑子拉到一边,"怎么回事?爸爸究竟是怎么死的?你那两个朋友到底是什么人啊?还有,他们说小立的亲生父亲牺牲怎么怎么跟爸爸有关,到底是不是真的?这个盘子真有问题吗?” 小黑子早已经跟沈固对好了口,镇定地回答:"姐,不是的,这盘子是有问题,因为郑哥被人骗了。这事说起来你可能很难相信,是有这么个人,他是想害死你们全家,把吴伯伯变成厉鬼供他使用。郑哥看着这个盘子好彩头,谁知道做盘子的是这么个人。至于吴伯伯,他确实是因为家里出这么大的事,身体受不了了。我们组长把这事一解决,他一高兴,情绪太激动了。你知道,老人家了,大喜大悲都受不了。” 吴瑛不能不承认,对吴轼这种年龄的人来说,这几天发生的事情确实太难承受,然后大悲之下大喜,确实同样伤人。而且在她心里,她不愿意听到人说郑立有什么问题,那虽然不是她亲生的弟弟,可是在她心里跟亲生的没啥两样,钟乐岑说郑立怨恨吴家的时候,她心里就是咯噔一下,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就好像走在桥上一脚踩空了似的。现在小黑子说郑立没有问题,她觉得安慰了。至少,她知道吴轼是绝对不愿意接受郑立要害吴家这种想法的。老爷子已经七十岁的人了,虽然不算什么高寿,可也绝对不是短命了,安心地走,她觉得比什么都好。 钟乐岑和沈固已经让医生借口给郑立检查身体,把郑立叫出病房去了。吴家虽然算是没事了,可是他们还有问题要问郑立。 "……我能想得起来的就这些了。"郑立的脸色腊黄,整个人仿佛瘦了一圈,"你们能找到这个王八蛋吗?” 钟乐岑和沈固对看一眼。郑立的描述没有多大突破,跟冰冰爸一样,他也是在那个已经被三昧真火清理过的地方拿到的盘子,而且都记不清那个男人的脸,只是觉得很普通的那种,这没有丝毫帮助。 郑立也看出他说的话没有什么大用处,于是绞尽脑汁地回想:"对了,当时我开车跟那个男人去拿盘子的时候,车上广播里在说过几天就是本世纪最大一次日食什么的,那男的听得好像很认真。” 钟乐岑点点头:"嗯,这算是验证了我们的想法,还能想起点别的吗?关于那个女的,还能想到点什么吗?"他们去调查过小溪那个学姐,查到她刚毕业不久就进了一家旅游公司做导游,干得不错。但是一个月前她辞职了,公司的人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因为她是外地户口,当时公司一直没跟她签合同调档案什么的,所以人也说走就走,谁也不知去了哪里。至于她在老家的父母,因为女儿一般一年才能回来一次,而且一带团出去就是十天半个月不着家,所以一个月没接到女儿电话也没在意。 郑立苦苦思索,但他也是刚刚魂魄归体,自己还很虚弱,想得头疼也想不出什么线索来了。钟乐岑看他脸色极其难看,叹口气:"算了,你好好休息吧,如果想起什么来,给我们打电话。” "钟医生--"郑立追着他走了一步,"我爸爸,他--” "我们会照着吴伯伯的话做,什么也不会说。” "不。"郑立低下头,"我就是说我的养父。这些年我叫他爸爸,可是心里总觉得他不是我亲爸爸……我是说,他--如果这世上真有鬼,真有轮回,他,他下辈子会投个好胎吗?” "哦--"钟乐岑认真地说,"吴伯伯是个好人,到了阴间他对着心镜和业镜可以无愧,即使不投胎转世,他也会很安乐,你放心吧。” 两人沿着走廊离开,钟乐岑回头看了一眼,郑立还呆呆站在那里,有两道发亮的东西横过他的脸颊,在灯光下特别明显。 走到门口,小黑子也出来了。天已经大亮了,钟乐岑揉揉酸疼的眼睛,觉得疲惫之极。沈固搂住他:"累坏了吧?"早知道睡觉起来之后别做就好了。他自己倒是没觉得怎么着,钟乐岑看样子受不了。 钟乐岑半闭着眼睛摇摇手,正想说话,小黑子的手机响了:"小辰?啊,你到了?” 沈固瞥他一眼:"东方小姐到了?"小辰小辰的,叫得倒亲热。 "哦好,我马上过去接你,你别乱走啊!"小黑子把手机塞进口袋,"沈哥,钟哥,小辰到机场了,我得去接她,我先走了。” 沈固看看时间:"一块去吧。"他可不想让东方辰以为自己一失去阴眼就会被冷淡了。 飞机落地提前了一些,沈固他们到的时候,东方辰已经坐在候机厅里等着了。她脚边上还是那条金毛导盲犬,也还戴着墨镜,但身上穿着粉红色的衬衫,显得比从前多了几分活力和少女应有的新鲜。沈固端详她一下,发现她的脸色也有了一点红润,看样子确实比从前过得滋润得多。 金毛导盲犬站起来对着他们摇摇尾巴,轻声呜噜了几声,东方辰就抬起头来:"小伍?” 小黑子高高兴兴过去给她提行李:"不知道飞机居然会提前到。我们昨天晚上又解决一个案子来着,过来晚了。你等半天了吧?喝水了没?飞机上提供早饭了吗?要不然先去吃点东西?” 沈固忍着笑看一眼钟乐岑,然后故意干咳了一声。东方辰微微惊了一下,偏了偏头:"沈警官?” 小黑子恍然大悟:"哦,沈哥和钟哥也来接你。” 沈固哼了一声:"原来还记得我们在啊。” 东方辰脸上迅速浮起一抹潮红:"我本来不想让小伍惊动你们的。飞机太早了……” 钟乐岑笑笑:"东方小姐别听他的,他故意的。走吧,看你气色不错,说实在的,比从前好多了。” 东方辰摸摸脸,也笑了:"这几天重了好几斤,要减肥了。” 小黑子信以为真:"减什么肥!你才几斤重啊就减肥?我告诉你,你别信现在那些什么流行杂志上说什么骨感美,根本就是作死呢!你看那些模特瘦的那样,跟骷髅一样,有什么美感?手像鸡爪子,腿像柴禾棒,脱了衣服吓死个人--” 东方辰忽然问:"你见过她们脱衣服?” 小黑子一下子被噎住了:"啊?哦,那什么,这个照片--"他结巴了一会,突然明白过来,"没!我可没看过!” 沈固哈哈大笑:"行了,快点走吧。” 车停在停车场上,小黑子把行李放进后备箱,赶紧过去打开车门,把东方辰扶上车。金毛导盲犬发现自己丢了工作,很是不满地呜呜叫起来。小黑子根本没注意它,扶东方辰坐好,就砰一声把门关上了,自己绕到另一边去上车。金毛犬发现自己这次居然连位置都没有了,大为愤怒,追上去照小黑子腿肚子上就来了一口。当然,它是受过训练的,咬也不是真咬,只是意思一下,咬着裤脚不放。小黑子这才反应过来:"哦哦,忘了你了,得得,你坐中间行不?"金毛犬这才松开他,得意地跳上车座,靠到东方辰身边,愉快地抖着耳朵。小黑子对它做了个鬼脸,这才坐上车。沈固和钟乐岑已经在前排看了半天戏了,等小黑子关上车门,沈固一踩油门:"走啦!"发动机愉快地喷一口气,载着几人开出了飞机场。 东方辰抚摸着身边的金毛犬,问:"你们今天办什么案子?上次那个姓左的,有线索了吗?"自从阴眼消失,她的话好像也多了不少。 小黑子抓抓头:"没呢。昨天晚上办的就是这事,他又整出个青花九桃盘来,这次死了两个人了。” 东方辰吃了一惊:"已经死了两个人?那没往上报告吗?特事科怎么说?” 钟乐岑回过头来:"死人是昨天晚上的事,前几天打上去的报告还没有死亡人数,所以现在还没什么动静。” 东方辰皱起细细的眉:"怎么会这样?可惜我现在帮不上忙了。” 小黑子赶紧安慰她:"你现在就是要好好休息,先想办法把眼睛治好再说。” 东方辰把脸转向沈固的方向:"还要谢谢沈警官和钟医生,麻烦你们费了那么大力气给我找空青和贝子,还受了伤……我……” 沈固摆摆手:"客气什么,咱们怎么也算是同事吧。再说,还不知这个办法行不行。"虽然钟乐岑说空青加贝子医治眼翳神效,但东方辰这个究竟不是普通的眼翳,是不是能治好,连钟乐岑也没把握。万一东方辰抱着希望过来,又治不好,有了希望再失望,会更难以接受。 东方辰反而笑了笑:"能不能治好,都是两位的心意。再说,就是治不好,我也不是不能过了,还有金毛陪着我呢。” 金毛犬听见自己的名字,自豪地摇摇尾巴。小黑子看得直撇嘴:"不就一条狗么。"话还没说完,就被金毛犬挠了一爪子。 钟乐岑看得笑起来:"你看得开是最好的,就算这个办法不成,咱们还可以再想办法。要说能找到空青,我们还不算什么,黑子是最出力的,为了要空青都不要命了,差点给砸在山洞里。” 东方辰没听小黑子说过这个,紧张起来:"怎么?怎么还砸在山洞里?小伍都没跟我说。” 钟乐岑笑着说:"黑子肯定也没跟你说,他怎么揪着铜精不撒手,差点被铜精扔到墙上去撞破头。” 东方辰手里摸着金毛的尾巴,终于还是忍不住埋怨了一句:"他一句都没说!” 钟乐岑对小黑子眨眨眼:"黑子太不像话了,其实这次去找空青很多奇遇,他一句都没说?让他有空好好给你讲讲。” 小黑子苦了脸,对钟乐岑比划着威胁的手势。钟乐岑根本不鸟他,挤挤眼睛自管转回身去坐好了,气得小黑子咬牙切齿地比划,忽然从后视镜里看见沈固斜瞥过来的目光,赶紧把手又收回来,陪笑对东方辰说:"别听钟哥瞎说,其实也没什么事,你要想听,改天我讲给你。” 一路说着话,沈固已经把车开到了空华的医院。这也是他们商量好的,让东方辰住在这里,先检查一下眼睛。虽然东方辰早就在东方家检查过了,但再检查一下,他们心里也好有个数。 东方辰更没意见。现在眼睛已经是这样了,其实就算治不好,她也有心理准备。毕竟是阴眼留下的后遗症,能不能治得了,谁也没抱希望。而且自从没了阴眼,她确实觉得轻松了许多,没有人再带着她去那些阴气森森的地方看那些奇形怪状的鬼,也没了特事科天师协会压下来的重重任务,她终于能像个普通女孩一样去生活了,虽然眼睛不方便一点,但这些年她已经习惯了。 方宁远早就准备好了单间病房,还安排了医院里最好的眼科医生。空华这个医院因为定位就是私人医院,提供比较高档的服务,所以请来的的医师虽然不多,但都是精品。眼科医生是个三十来岁的女博士,很是精干的模样,孩子刚刚上了幼儿园,有父母帮着接送,本人没了后顾之忧,正好放手工作,立刻就拿出安排好的检查计划跟小黑子解说起来,沈固和钟乐岑反而插不上手,就跟着方宁远到了他的办公室。 方宁远从抽屉里拿出一保鲜盒小饼干来:"来,尝尝小波的手艺。” "小波?"连钟乐岑一时都没明白过来,"小波是--"看见方宁远不怎么好意思地笑了笑,才突然明白,"哦,哦--这饼干是他做的?真想不到,还有这么一手呢。"说小波是谁呢,原来就是白萝卜啊! 方宁远笑笑:"别的他都不会干,就是用用烤箱还行,煤气灶一点着他蹦得老远。” 钟乐岑拿一个咬了一口:"嗯,味道不错,蔬菜味的。沈固你尝一个,真不错,回家我也学着做。” 沈固吃了几个就放下了。这个保鲜盒也不大,里头撑死了二十来块小饼干,真要让他吃,还不够塞牙缝的。 钟乐岑倒是吃了一个又一个,抬手去拿饼干的时候,不小心把包掉在地上,掉出几块瓷片来。方宁远吓了一跳:"砸碎东西了?” 钟乐岑弯腰去捡:"不是,原来就碎了。” "你小心。"方宁远拿过扫帚来扫,"别划了手。” 钟乐岑赶紧拦他,蹲在地上捡:"别!这东西不好,别留在你这里,全放我包里去。” 方宁远住了手:"怎么,这是什么东西?又是你们那--案子?” 沈固把钟乐岑拉起来:"吃你的饼干去。"随手把瓷片划拉进包里,"别都给人家吃光了。” 钟乐岑不好意思地住手,把保鲜盒的盖子盖上:"饿了嘛……我看也没咱们什么事,回家吃饭吧。宁远,你知道我的情况,那个姑娘也是我们这一行的,可能检查眼睛的时候会有点什么奇怪的状况,你跟那位医生说说,别传出去什么。” 方宁远笑着点头:"放心,我知道。” "还有,空华有消息没?” "哦,前两天还真收到他一封邮件,听说实验特别顺利,估计过不了多久就回来了,比想像的还早得多呢。怎么,他没给你消息吗?” 钟乐岑当然不能说空华是在躲着自家弟弟:"估计他觉得我忙,可能没时间收邮件。哎,要是他定下回来的日子,千万通知我啊!” 141、捉鬼不成 一走出医院小楼的门, 钟乐岑就打了个呵欠:"真是困死了饿死了。” 沈固伸手搂着他:"回去吃饭。你也别去诊所了,补一觉。” 钟乐岑靠在他肩上:"其实也睡不着。你说, 这次左穆又算是没成功。可是如果他真想借着日食做点什么,那只有几天的时间了, 他肯定还要干点什么。现在他在暗,我们在明,真是防不胜防,怎么办呢?” 沈固沉吟:"你觉得他会怎么做?再找个四柱全阴的人?还是像害吴家那样?” 钟乐岑思索着摇头:"我觉得都不会。四柱全阴的人并不多,而且左穆又不是户籍警,他能打听到冰冰和小溪,已经算是很巧了。你想, 如果他手里还有四柱全阴的人选, 他会花力气去折腾吴家吗?现在这么几天时间让他再去找个四柱全阴的,怎么可能那么巧?吴家这种方法呢,第一是比较耗时间,第二, 血亲之间恨到要把一家人都害死的, 又有几家?这比四柱全阴还难找呢。所以我觉得左穆这两种方法都不能用。” "那还有别的方法吗?” 钟乐岑捧着脸:"我真想不出来。死后化为厉鬼,这话说说容易,可是真要做到,需要极大的执念和不少条件。比如说从前有些女人生前有什么仇恨不能报复,就想死后化鬼作祟。她们死时要穿上红衣,然后自尽--” 沈固问:"为什么要穿红衣?” "红,是生人的颜色。自尽时穿红衣, 门神会认为仍是生魂,不会禁止鬼魂出入。所以你看,这有很多条件的。更不必说还要有强大的执念。就这么几天时间,我觉得左穆真不太可能弄到一个厉鬼,所以就更捉摸不到他下面会做什么。” 沈固沉吟着点了点头,刚想说话,忽然回头:"谁?” 钟乐岑跟着回头,只见铁门边上露出个小脑袋:"白--小兔子?"叫白萝卜实在不太好吧,人家现在怎么也是方宁远的小宝贝呢。 白萝卜怯生生地拿眼瞄着沈固,脚下做着圆弧运动向钟乐岑这一边靠近:"我,我有点事想告诉你。” 钟乐岑努力摆出最和善的笑容:"有什么事?” 白萝卜拿出一点东西,是瓷盘的碎片。盘子本来就碎成了几十块,在方宁远办公室里摔了一下就更碎得厉害,沈固虽然收拾了,但可能还是有碎片溅到了角落里没看见。白萝卜拿着这指甲盖大小的碎片,像拿着随时都会爆炸的炸弹似的,目光有些畏惧地看着这东西:"这个,这个上面的气味,我闻到过。” 钟乐岑和沈固同时精神一振,沈固一伸手就去抓人家:"你在哪里闻到过?” 白萝卜看他伸手,本能地就一缩,但沈固速度太快,本来要抓他肩膀,现在抓住了他手腕。白萝卜吓得嗷的一声就乱蹦乱跳地挣扎起来,眼看着眼泪就要下来了,钟乐岑赶紧去掰沈固的手:"别吓着人家。” 沈固有些尴尬地松开手,白萝卜立刻跳到钟乐岑身后,畏惧地露出半张脸瞄着他。沈固哭笑不得:"想当初我在大街上抓着你抢人东西的时候,你不是还很横的吗?” 白萝卜哆嗦着回答:"那时候我,我不知道你是猎人呀。” 沈固扶头。钟乐岑安抚地摸着白萝卜的头发:"别怕,他现在不当猎人很久了。你告诉我,这东西你在哪里闻到过?” 白萝卜小声说:"就是一个月以前,我去市场买菜,在一个楼门口看见一个女的,她身上就有这种味,一股烧东西的焦臭味,还有血腥味。我就觉得奇怪,这两种味道好像不是同一个人的,我怕她是杀了人有这个味道的,就赶紧跑了。” 沈固心想真是兔子胆,没治了:"那楼在哪里你记得吗?那女的进了楼门?” 白萝卜眨巴着眼睛点点头:"我记得的,就在市场附近。那女人当时是拎了些青菜什么的进楼门的,肯定是住在那里。” 沈固和钟乐岑对看一眼,机不可失:"赶紧告诉我们地方!” 白萝卜所说的那座楼在南山市场边上,旁边是卖活鸡活鸽还带现场宰杀褪毛的,一阵阵的血腥气搅得空气浑浊不堪。 沈固本来嗅觉就灵敏,摘掉了翡翠坠子之后就更是敏锐得出奇,这种血腥味禁不住让他皱了皱眉:"住在这种地方?” 钟乐岑也捂着鼻子,一边看门牌号码一边点了点头:"估计谢竹君是怕人闻到她身上人皮的血腥腐臭味。就是这座楼了,咱们怎么办?拿照片去打听?” 沈固摇摇头:"不。我们现在要找到谢竹君容易,但找她不是目的,我们的目标是左穆。如果现在碰上左穆,我们有几成把握抓住他?” 钟乐岑摇摇头:"没什么把握。你的意思是说,不要打草惊蛇?” "对。我们盯住了他,最好能弄明白他究竟想干什么,然后才能对症下药。特事科如果不派人来,我们自己想办法找人。” "对了,我把乐洋叫过来。他前一阵子被二叔送到训练营去了,估计这会训练也该结束了,让他过来帮忙。我现在最大的弱点还是灵力不够,有了乐洋,差不多的符咒都没问题了。” "还有左健!这是他们左家的人,他理当出一份力。就是不知道他家里的事究竟闹成什么样了,上次一跑回去又没了动静,恐怕还有些麻烦。再不然,把那条草原狼也拖来搭个手?"沈固正说着,脸色忽然一变:"我看见谢竹君了。” "在哪里?"钟乐岑立刻张望,沈固却伸手挡了挡他:"你,最好是别看了。"事实上,他真不是从长相上认出谢竹君的,虽然他已经从照片上牢牢记住了小溪那个学姐的模样--他是从那张人皮上认出来的。 话说沈固是见过世面的,断胳膊断腿,开膛露肠子,炸成的肉块他都看过,但,就是没看见过一张整个扒下来的人皮,虽然外面还罩着一件淡绿色的旗袍裙,但露出来的两条胳膊上的人皮已经有不少地方干硬破损,还有地方扒得不干净,拖下一小条已经腐烂的人肉来,裙子下面露着两根已经烧得焦黑的腿骨,脚趾骨几乎已经剩不下了……整个市场上,只有这么一具披着人皮的骷髅,他想认不出来也难。 钟乐岑看了一眼,脸色就唰白了,强压着胸头作呕的感觉,低声说:"左穆真的是入魔了,他怎么做得出来……” 沈固把他的脸扳过来对着自己:"别再看了。只是奇怪,为什么他们骗完了小溪,谢竹君还要披着这张人皮?” "这样她就能在白天出来了,否则她虽然能幻形,却只能在夜间出现。想来她做了这么多年的鬼,也想能感觉一下阳光。” "但是这不是她杀害别人的理由。"沈固握紧了拳,金铁之英感觉到所有者的愤怒,在掌心里跃跃欲出。 "我们现在怎么办?” 沈固不着痕迹地环顾四周:"左穆没有出现。"谢竹君是一个人出来的,手里挽了个竹篮子,走起来路来倒是袅袅婷婷,只可惜一具袅袅婷婷的骷髅,让能看得见的人更是从心里发冷。 早市很是热闹,谢竹君居然是出来买菜的,在每个摊子前都要驻足看看,兴致勃勃。沈固观察着她的行动,皱皱眉:"左穆可能不在这里。"谢竹君虽然对什么都有兴趣,却没有买任何能吃的东西,她是个鬼当然不必吃东西,可是左穆却是个人,如果左穆也住在这里,总得买点食物吧。 "那我们在这里盯着?” 沈固环顾四周的楼房:"要到对面楼上找个位置,免得被左穆发现。” 钟乐岑的眼睛却只是盯着谢竹君:"你看,她想干什么?” 沈固转头一看,谢竹君停在一个卖土豆的摊子前面,那里正有一个女人带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在捡土豆,谢竹君就弯下腰跟小女孩说起话来。做妈妈的正在专心致志地挑土豆讲价,转头看了谢竹君一眼,大约看见是个年轻姑娘,也就没放在心上,转过头去又把心思放到了土豆上。这时候又拥过来几个人,不知怎么一挤,小女孩就被人隔开了,等谢竹君从人堆里退出来的时候,小女孩已经被她牵在手上,乖乖地跟着她走了。 "她想干什么?那孩子怎么就跟着她走了?” "迷心术。"钟乐岑脸色一变,"她,她会不会是想吸食孩子的血--” 沈固一握拳:"等不了左穆了。不能眼看着她杀害孩子!走!” 谢竹君手里领着孩子,绕着路边的摊子后面躲躲闪闪地走,显然是怕被孩子的母亲看见。沈固没法从那张干硬的人皮上看出什么表情来,也就一时没法确定她究竟想干什么。小女孩让谢竹君拉着手,胖胖的小脸上表情木然,连动作都有些机械,倒是走得挺快,没几分钟,两人就走进了楼门,反手关上了防盗门。 一道防盗门还拦不住沈固,没几下就撬开了。旧楼道狭窄而阴暗,这个时候大概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都走了,楼道里十分安静,就听前面轻轻的脚步声,还有一个轻柔的声音:"宝宝吃不吃糖?到了家里妈妈给你糖吃……” 如果不是知道那是谢竹君,沈固一定会觉得这是母子情深,但想到谢竹君披的那张人皮,他只觉得毛骨悚然。 房门喀嗒一声,截断了谢竹君的低语。沈固三步并作两步蹿上一层,只见房门上贴着两张已经褪色的红纸对联,内容无非是什么春到人间之类的,但那红纸边上却有用墨新画上去的一圈图案,乍一看杂乱无章,像是儿童信手涂鸦,钟乐岑却看一眼就点了点头:"这是左穆画的,如果谢竹君之外的生人强行开门,就会惊动左穆。” 沈固迟疑了几分钟,屋里忽然传出一声孩子的啼哭,虽然隔着门,沈固还是听见了,脸色微微变了变:"顾不了那么多了,你闪开!"他飞起一脚,旧门咣地一声被踹歪了,沈固一步冲进去,只见谢竹君抱着孩子坐在沙发上,小女孩正扭来扭去地哭:"妈妈,妈妈--” 谢竹君被惊动了,转过头来看着沈固。沈固从人皮的裂口处看见里面骷髅深陷的眼窝,一阵厌恶,抬手用金铁之英指着她:"把孩子放下!"他本来进门就想动手,但孩子坐在谢竹君怀里,他怕孩子受不了金铁之英的寒气,一时倒有点投鼠忌器。 谢竹君的反应却有些出人意料,她一下跳起来,反而把孩子放到了身后:"你们是什么人?怎么擅闯民宅?” 钟乐岑手里捏着符咒跟进来,低声说:"小心点,别伤了孩子。” 谢竹君看看他们两人:"你们,你们是法师?"她后退一步,忽然从裙子里摸出张符来。 钟乐岑急促地说:"驱鬼符!肯定是左穆给她的。她本来是阴鬼,以阴召阴很容易。召来的鬼倒未必有左穆弄来的厉害,但阴气肯定特别重,你小心!” 沈固点点头。他倒不怕谢竹君能弄出什么"鬼"花样来,倒是怕孩子受不了。果然,谢竹君将那泛着乌光的符咒一晃,便有一缕缕黑雾从符上散发出来,似人非人,屋子里的温度立刻就下降了几度。这种阴质鬼气,扔一道五雷符本来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但钟乐岑也怕误伤孩子,不敢贸然使用。一缕缕黑气渐渐聚成人形,但畏惧沈固手中的金铁之英,一时也不敢靠近。 黑气结成厚厚一层。这房子前面挡着一座楼,本来光照就不是很充足,现在连窗子里透进的阳光似乎也黯淡了些。小女孩本来噙着眼泪来回地看,这时大约是觉得冷了,哇地一声又哭起来:"我要妈妈!” 孩子一哭,谢竹君好像有点慌了,突然把符咒对着沈固和钟乐岑扔过来。这一扔,团团黑气猛地随着符咒就扑了过来,沈固两人身周温度突然又降了几度。沈固一挥手,金铁之英荡起一圈,首当其冲的黑气全被斩为两半,但后面的马上又涌过来。而谢竹君转身抱起孩子,居然一步跨到窗前,推开纱窗就跳了下去。 沈固和钟乐岑都吃了一惊,钟乐岑在沈固背后推了他一把:"快去救孩子,这里我来处理!” 沈固用金铁之英几下就劈开一条路,冲到窗口又回头:"你一个人行吗?” 钟乐岑急得直叫:"快去救孩子,我行!” 沈固稍微迟疑了一下,但探头看楼下,谢竹君已经抱着孩子落了地。窗户下面是一片杂草,刚下过雨地面还软,她垫在孩子下面,整个头颅已经摔得歪到一边,人皮也裂了条长长的口子,露出里面焦黑的骨架。孩子在她怀里已经没了动静,也不知是摔的还是吓的。沈固低头看的时候,谢竹君爬起身来,一只手抱着孩子,一只手伸上去把自己的颈骨扳到位,随即掉头就跑。沈固再不犹豫,一纵身也跳了下去,手中金铁之英变为钩形,挂在窗框上自动伸长,直到落到二楼,金铁之英才脱离窗框收回他手中。沈固微微一屈膝,轻轻落在地上,拔腿就追。 太阳已经渐渐在升高,谢竹君一边跑一边试图拉紧那张已经裂开的人皮,而阳光照下来,落在那骨架上就腾起缕缕黑烟,像是又被火烧过了一回。谢竹君一面跑一面又从裙子里摸符出来往身上贴,但夏日的阳光最是阳气十足,虽然还没到正午时分,却也不是符咒能抵挡得住的。谢竹君跑了没几步,楼房之间的夹道已经到头,前面就是马路,人声嘈杂,阳光更是无遮无挡。谢竹君眼看自己不可能带着孩子跑得出去,而沈固已经追到了背后,终于把孩子往旁边一扔,趁着沈固扑过去接孩子的时候拿出一张符咒一晃,原地消失了,只留下一张干枯的人皮摊在地上,活像一件老化了的旧雨衣。 沈固抱起孩子看了看,呼吸倒还均匀,可是闭着眼不醒。沈固料想可能是中了谢竹君什么手段,只好抱回去给钟乐岑想办法。可是他抱着孩子跑上三楼的时候,却见被他踹开的房门已经歪到一边,空气里却隐隐有种奇怪的波动。沈固心里一凛,一步冲进去,但屋子里已经空空荡荡,完全没了钟乐岑的影子。沈固心里咯噔一下,简直仿佛万丈悬崖一脚踩空的感觉,整个人都猛地往下一沉。他强行抑制住已经有些失常的心跳,扫视屋中--他们跟谢竹君始终没有真正动起手来,所以屋里的家具都没有触动,但现在却有一张茶几挪了位置,沈固弯下腰去看看,在茶几角上发现了一点血渍…… 142、谢竹君的故事 "我哥失踪了?"钟乐洋从训练营结束了为期半年的严酷训练, 刚刚打算到哥哥这儿来散散心,就遇到了钟乐岑失踪的事, 下了飞机头一句话就是这个。 沈固点了点头,把车开得飞快:"我怀疑是左穆用了空间裂缝, 我在门外曾经感觉到空气波动。"他已经把屋子翻了个底朝天,但除了那一点血渍之外,再没有任何痕迹。他已经让柳五取了血样去检验,可是那血渍经鉴定不是钟乐岑的。 "那地方你都翻过了?"钟乐洋本想自己去看看,但时间已经过去一天多了,即便真有什么沈固遗漏的线索,现在也该消散了。 "全部翻过了。周围的人我也询问过, 谢竹君在那里租房住了一个多月, 但还没人见过左穆。房东是个老实人,一直以为她是刚毕业的外地学生,其它的什么也不知道。” 钟乐洋眉头紧锁。半年的训练,他黑了瘦了。这个训练营是五大家族出资, 专门为年轻天师们建的训练营, 实行军事化管理,除了各种法术训练,还包括普通的军训项目,所以他那染得乱七八糟的头发已经被剪成了板寸,除了耳朵上的灵砂耳钉,看起来就像个规规矩矩的大学生了。 "你觉得左穆为什么要把哥弄走?” 沈固沉默片刻:"我想过,一个可能是因为我们屡次打断了他的计划。如果是这样, 你哥可能有生命危险。” 钟乐洋眉头一跳:"还有别的吗?” "还有一个可能,你哥暂时不会有生命危险,但是结果可能更糟糕--他想打开你哥被封的灵窍。"沈固反复地思考过。如果左穆是为了报复他们屡次打断他的计划要杀乐岑,乐岑就不会失踪,一具尸体显然更有震撼力,而且那血渍也就应该是钟乐岑的。现在钟乐岑是失踪,那么很有可能,是左穆觉得留着钟乐岑更有用处。想一想左穆一直以来施行的计划,沈固还是觉得左穆是想利用钟乐岑天生的强大灵力。 钟乐洋的脸色更难看了:"你们说的左穆,是哥前世认识的那个人吗?那他知道哥的灵力是近魔的吗?” 沈固苦笑一下:"近魔?恐怕左穆早就入魔了。谢竹君披的那张人皮我还捡回来了,你回家看看就知道了。那女孩子的尸体也找到了,法医都觉得受不了,我还没说皮在我那里……"万幸的是被谢竹君拐走的小孩子过后不久就醒了过来,虽然受了一场惊吓,倒没有什么后遗症。 钟乐洋沉着脸:"左家怎么说?” "左健已经往这边赶了,他这段时间似乎家里有不少问题。” "哦,这我倒知道一点。马上就是本世纪最大一次日全食,到时候阴气极盛,现在各家都在安排人手戒备,本来我也要回家的,因为哥这事就过来了。左健作为已经被默认的下一任家主,现在能抽身出来已经不容易了。但这左穆既然是左家的人,他们有责任来帮忙。咱们现在有多少人手?” "你,我,八云,顶多还有一头狼。"东方辰正在治眼睛,小黑子与阴质绝缘,柳五只是个普通人,都不能用。郎一鸣看在小溪的份上,答应帮忙,但具体能帮上什么忙,现在还不知道。 "你试过用犬鬼追踪吗?” "试过,但没追到。空间裂缝,犬鬼没法追踪。” 钟乐洋皱眉想了一会:"等回去我试试圆光术。” 沈固把车开得疯快,一到家,钟乐洋就洗手:"找个干净的东西盛水。” 沈固知道他说的干净是指没有被腥膻之物沾过,翻了翻,把钟乐岑平时研朱砂用的一个笔洗拿了来。钟乐洋倒上清水,画了张符,捏着一晃,燃起一团小小的火苗。火焰映在水面上,沈固一晃眼,似乎看见了一片树林,但立刻水面上爆出一团水花,扑灭了符火,钟乐洋好像被人迎面打了一拳,猛地往后一仰,连水盂也打翻了,水流了一地。 沈固伸手扶住他:"左穆发现了?” 钟乐洋咳嗽着点头:"他设下了结界,这个力量相当强大。” "那就是说乐岑应该还活着,左穆为的是他的灵力。” "对。我哥暂时应该没有性命危险。只是再有三天就是日全食,找不到他们,到时候我哥还是危险。” "我刚才看见似乎是一片树林。” "你看见了?"钟乐洋有些诧异,"圆光术只有施术者能看见,你真的看见了?” "只是一闪,我觉得是一片树林。” 钟乐洋沉吟了一会,忽然跳起来:"那,你来试试他心通!” "什么?” "他心通!你想着我哥,伸手抓一下。” 沈固莫名其妙:"抓什么?” "就是--让我怎么说……他心通是佛教用语,简单地说,就是由你的心,联系他的心,心意相通,相互联系。咳,这说得还不是很明白!” 沈固半知半解:"心有灵犀?” "哦,这么说也行。有些人修习他心通,甚至可以将另一人从某一地拉回到自己身边。你虽然没修炼过他心通,但你刚才竟然能从我的圆光术里看到景象,说明你的灵力不弱,而且你和我哥的关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最亲密的,你试试!” 沈固仍然是稀里糊涂,照着钟乐洋说的心里默念钟乐岑的名字,伸手在空气中一抓--什么都没有。 钟乐洋有些失望,摇了摇头:"果然没修炼过还是不行。” 沈固还没琢磨明白这个"他心通"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手机响了,小黑子匆匆地说:"沈哥,鲁老爷子郑立已经给联系上了,老人家答应跟咱们谈谈,你现在过来?” 鲁老爷子是吴轼的老朋友,退休之后专门从事滨海历史人文资料的收集。沈固是在吴轼的葬礼上知道有这么个人的,就让郑立帮忙,看老爷子那里能不能弄到谢竹君的一点半点线索。吴轼的葬礼按照他生前的要求,从速从简,死后立刻火化下葬,不搞任何遗体告别或是追悼会之类的东西。不过,尽管如此,下葬那天还是来了不少人。虽然吴家儿女主张从简,郑立却花了大价钱买了好墓碑,据说还是请了个颇有名气的石雕大家赶出来的,看着不觉奢华,花费却着实不少。吴家儿女都觉得有点过意不去,沈固却明白,郑立也只能用这种方法来表达一下歉意了。但墓碑可以花钱买来,他背负的沉重十字架,却不是花钱可以摆脱的。 "我马上过去。"为了给吴轼报仇,郑立也是尽心尽力,鲁老爷子因为年纪大了,是不见外客的,要是没有郑立,沈固还真没办法。 "乐洋,你跟我一块过去吧。我觉得,还是从谢竹君这里下手比较容易。"也比较实际,那个"他心通",至少沈固现在还是觉得太玄乎了。 鲁老爷子某些地方跟吴轼倒是很相似,但没有吴轼那种军人的气质,显得更像个邻家爷爷。沈固当然不能告诉老爷子什么鬼啊人皮的,只含糊地说有一桩案子,牵涉到一件旧瓷器,想打听一下大窑一带是不是曾经有过能制作精美瓷器的人家。 "哦,这件事你问巧了,我手头还真有点这方面的资料。"鲁老爷子听说沈固是警察,自然不会再多问什么,戴上眼镜,翻出一本宣纸簿子,"这个,是我手抄的那一家的族谱,姓杨,跟小郑说的情况有点像,但不知道是不是。这是我从前收集资料的时候,那一家的后人提供给我的,记得我还在晚报上写了个豆腐块,讲了一下本地的瓷器制作史……扯远了,扯远了,咱们还是来说这事吧。当时我去收集资料的时候,这家人说祖上是从江西景德镇迁过来的,当年在景德镇也算是制瓷的世家,曾经在明朝成化初年还制过官瓷,后来渐渐没落了,官窑的称号也就没了。据说他们家的没落,跟你们说的脱胎瓷还真有关系。脱胎瓷是永乐年间就出现的,在成化年间达到高峰,可是杨家却屡烧屡败,没有一次成功过。大概也正因为这个,杨家失去了在瓷行内的地位,最后不得不迁出景德镇,先是在景德镇附近几度迁移,最后在道光年间来到滨海,就居住在大窑一带。到滨海来的这一代子孙杨末,他的妻子就姓谢,很巧合的,谢氏家也是景德镇人,从前也是制瓷的,所以夫妻二人算是同行,谢氏制瓷的手艺不逊于杨末,尤其是在绘画方面更是妙手,杨末制的瓷器,都是由谢氏来绘画图案的。也许正因为有了一个志同道合的妻子,杨末决定再制脱胎瓷。” "脱胎瓷的制作是极其繁复困难的。就拿修胚来说吧,就得粗修细修精修近百次,才能修出厚度大约在0.5毫米左右的胚体,然后先进行胚体的素烧,素烧过后再施釉、绘画,需要四十多道工序。可是根据杨家传下来的说法,杨末曾经烧出过一批一次性烧制的脱胎瓷,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但是他烧制的这批瓷器都是素面青白釉,没有任何花饰,因为那时候他的妻子谢氏刚刚暴亡过世,杨家没有人能再画出像她一样的画,所以杨末宁愿把瓷器烧成素白的,以此来纪念他的妻子。” 沈固心里一动。纪念他的妻子?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谢氏去世了呢? "老爷子,谢氏是怎么死的,杨家有记载吗?” 鲁老爷子摇头:"这就没有详细记载了,只说是暴病身亡,头几天好好的,第三天就去世了。但,也有人说,谢氏下葬的时候,抬棺材的人觉得很轻,怀疑里面并没有尸体。当然,这消息是没有证据的。按族谱里的说法,谢氏就是暴亡。” "那么杨末烧出的那种瓷器,现在还有流传于世的吗?” "也没有了。因为杨末就烧出了那么一批脱胎瓷,之后不久,瓷窑就塌了,杨家再建瓷窑,就再也烧不出一模一样的瓷器了。杨末大喜之后又失望,没几年就疯了。” 钟乐洋忍不住问:"但是他既然烧出了一批,而且还传得那么玄乎,应该有人收藏的吧?” 鲁老爷子笑笑:"没错,当时滨海这地方居然出了名贵的脱胎瓷,当地官府就收买了去孝敬上司了,但是,这种瓷器极易破碎,而且清末又是动荡不安的年代,这批脱胎瓷基本上都损毁了。只有一件,是被本地一个收藏家妥善收藏了,但是过了一百多年之后,这件瓷器自己碎了。” 沈固追问:"真的是自己碎的?有什么根据呢?” "确实是自己碎的。当时文化大革命,这些东西都是四旧,要毁掉的。这个收藏家的后人为了老辈儿传下来的东西不被砸了,就弄了个盒子装起来埋到地下去了。十年过去,他以为逃过了一劫,想把东西挖出来捐赠给国家,结果挖出来一看,别的东西都没事,唯有这只脱胎瓷瓶表面上出现了血一样的红丝,他轻轻一拿,就碎了。最稀奇的是,当时他看了碎片,里面没有胚骨,真正是纯釉的。” 沈固听到这儿,已经可以确定这故事里的谢氏就是谢竹君,当时她的死亡也并非什么暴亡,而是被她的丈夫杀害在瓷窑里。她的怨气使杨末烧成了真正的"脱胎"瓷,这也是杨末为什么再也烧不出这种瓷器的原因。 "哦,倒是还有一些传说,只算是野史吧,因为那种年代,也没有什么凭据。都说杨末烧出的这一批瓷器是不祥之物。不光杨末自己疯了,杨家也迅速败落,后代甚至再出不了一个制瓷人,手艺也就失传了。而且凡是收藏了这一批瓷器的人,最后都没有好结果。” "真的?” "哦,我刚才说了,只是野史传说。我个人认为这只是巧合。就像著名的霍普钻石,传说会给持有人带来噩运,但是最后收藏它的哈里温斯顿,却没有遭受到任何所谓的''噩运'',所以珠宝器物什么的会带来噩运,我认为只是人们的臆测。比如说杨末烧出的这批脱胎瓷,正逢清末的动荡年代,国家都不安宁,何况个人?在这种情况下,收藏瓷器的人固然没有好的结果,那千千万万根本不知道脱胎瓷为何物却死于非命的老百姓又怎么说呢?而且最后持有脱胎瓷的那家人也并没有遭到什么噩运,甚至在文革期间也没有家破人亡,这又怎么解释呢?对不对?所以我个人的看法,这都是传说罢了,当故事听听可以,真的写入历史就荒唐了。” 沈固和钟乐洋对看一眼,心想您觉得荒唐,但这荒唐的事可就发生在眼前呢。再说了,这位老爷子显然也是个对野史很感兴趣的人,要不然这么多"荒唐"的传说,他怎么都记得这么清楚呢。 "那您考证过杨家的瓷窑当年是建在什么地方吗?” "这我还真考证过,就在大窑一带。记得解放后那一带要建房子,还挖出过碎瓷片呢。大约就是现在的即墨路拆迁区,只是具体是哪处房子就不知道了。别说我了,就是杨家后人也不敢肯定啦。” "杨家还有后人在滨海?” "当然了。不然这族谱是谁提供给我的呢?” "那,您跟他们还有联系吗?” "有啊。当时收集资料我认识了很多人,现在十几年都过去了,好多人都不联系了。杨家倒跟我们家经常联系,因为两三年前生了个小丫头,还来送过红鸡蛋。杨家媳妇跟我儿媳妇谈得来,两人净整些个什么韩剧什么的。听说是去年搬到南山花卉市场那一带去住了。小丫头的照片倒是从网上发来过,胖乎乎的好玩得很。我儿媳妇就喜欢小孩子,自己的孩子不是已经大了嘛,就喜欢别人家的,有时候跟杨家媳妇一块带着孩子还出去玩。” 沈固心里猛地一咯噔:"孩子的照片能给我们看看吗?” "行啊。继勇,去把电脑打开,把杨家那小丫头的照片调出来给沈警官看看。我孙子,电脑这玩艺我不会用,让他给你们弄出来看看。” 鲁老爷子的孙子利索地打开电脑,调出一打图片来。沈固看了第一张就明白了,那上头笑得见牙不见眼的小胖丫头,可不正是那天在南山市场被谢竹君拐走的小女孩?搞了半天谢竹君不是要伤害孩子,而是来亲近后人了。 143、目标:黄泉 深夜时分, 整座楼都在沉睡。 一股焦糊的气味从某一家房门里散发出来,像是什么东西被火烧着了。这座楼是座旧楼, 楼道里还零星堆了些纸箱子,这个时候着起火来是相当可怕的。 焦糊味越来越浓, 这一家房门却仍然紧闭着,没有半点动静,也不知家里人是不是已经被烟熏倒了。邻居家的门也关着,闻不到味道,自然也不会有人惊醒。 一条黑影像是从墙里冒出来的。楼道里没有灯,只有月光从窄小的窗子里透进来,照亮黑影脚下, 是一双绣着红莲花的软缎鞋。黑影在散发烟味的房门前急躁地徘徊, 几分钟后,终于一头扎进了房门,结实的木门对它似乎毫无阻碍,黑影只是一闪, 就消失在门里。 烛光突然亮起, 照亮了黑影,沈固放下手中正在燃烧的布娃娃,站起身来看着被困在符阵里的黑影:"你还是来了。” 烛光下的谢竹君身穿豆绿色竹布衣裙,身材窈窕眉目清秀,只是眉骨上方一道狰狞的伤口破坏了形象。她在符阵中央用力地挣扎着,四周的烛光像网一样紧紧缠着她,无论怎么挣扎都是徒劳。她用怨毒的目光盯着地上盆子里那个已经烧了一半的布娃娃, 尖声叫喊:"宁宁在哪里?” 钟乐洋指着她:"叫什么!我问你,我哥被你们弄到哪里去了?” 谢竹君转头瞪着他:"谁认识你哥哥!宁宁呢,宁宁在哪里?你们要是敢伤害她,我会杀了你们!” 沈固用脚尖踢了踢地上的盆:"不用担心,这只是个塞了宁宁头发的人偶,宁宁跟她妈妈搬到外婆家住了。倒是你,马上说出左穆的下落,乐洋还可以超度你,否则,你也该知道,害人的鬼,最后是个什么下场!"他不能不急。离日全食只有一天半了,而他们现在连钟乐岑在哪里都不知道。万幸杨家人虽然觉得他们神神道道的,但看在警官证的份上还是配合了他们;也万幸谢竹君对自己的后人还有几分眷恋,才能设下这个符阵抓住她。 谢竹君也看清楚那只是个布娃娃,神情稍微缓和了些,但一听到左穆的名字,又面目扭曲起来:"左穆?我不知道他在哪里!他骗了我跑了,我找不到他了!” "什么?"钟乐洋急了,"他跑到哪里去了?告诉你,你杀了人,已经是大罪,要是有半句假话,我现在就可以直接灭了你!让你连投胎转世的机会都没有!” 谢竹君凄厉地笑起来:"投胎转世?我早就不想那事了!当年杨末杀我祭炉,又怕我作祟,找了人来镇压我的尸骨,那么多年我早已经失去投胎转世的机会了。” 沈固无心听她的爱恨纠缠:"那么左穆到底想做什么,你总该知道一点。” 谢竹君冷笑一声:"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们?” 钟乐洋脸色一沉,举起一只手,沈固却拦住了他,冷冷地说:"你可知道,你杀人作下的孽,最后都可能报复在你的后人身上?就像你丈夫当年杀你,后来自己疯了不说,还导致整个杨家没落,子孙夭亡。你那一代儿孙也有几十人之多,现在恐怕只剩这一家了吧?还是你想再继续造孽,让杨家唯一的血脉也断了?” 谢竹君面容扭曲,狠狠瞪着沈固,却也不能不承认他说的是事实:"我没有杀人。杀人的只是他们的执念。” 钟乐洋冷嗤一声:"有人想杀人,你就把刀送过去,纵然你不杀伯仁,伯仁因你而死,还说没有杀人?” 谢竹君窒了一下,没有说话。沈固盯着她:"你跑来救人,可见还有一丝人性。据海长生所说,你在结识左穆之前,虽然游荡世间百余年,却从未害过人命,后面所杀的人,想必也有左穆从中撺掇的缘故,也抛不开当事人的执念,若是你能幡然悔悟,帮我们阻止左穆再造杀孽,也算是将功赎罪,积点功德。” 谢竹君脸色变了又变,终于道:"我不知道左穆去哪里了。” 钟乐洋暴跳:"你是想我现在就打你个魂飞魄散是吧?” 谢竹君伸出两手,露在竹布衣裙外面的皮肤一片漆黑,像是被火烧过:"我真的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我被阳光灼伤之后去找他帮忙,可是他已经不见了。你们看我的手,如果我能找着他,还会这样么?” "这里就是谢竹君的墓地?"钟乐洋四处看看,冷笑了一声,"左穆倒真是有钱,这地方风水确实不错,谢竹君埋在这里,就算不去轮回,也能安居,怪不得会死心塌地帮左穆。” 沈固沉吟一下:"谢竹君你是怎么处置的?” "送她去冥界。总算她人性未泯,而且几条人命都不是她亲手杀害,还有机会为自己赎罪。至于她是在冥界修行还债,还是来生行善积德,可以自己选。至于这墓地,既然左穆交了钱,我也就不想动了,谢竹君的尸骨放在这里也不错。” 沈固想起那张人皮:"左穆已经疯了,他难道不知道乐岑的灵窍全部打开会是什么后果?” "你都说他已经疯了,还指望他去想什么后果?人一入魔,什么做不出来?只是谢竹君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咱们这线索又断了!时间只剩下两天不到,怎么办!” 沈固现在也想不出办法来了。所有的希望本来都寄托在诱捕谢竹君上,然而左穆太过精明,竟然已经抛下了谢竹君,现在时间只剩三十小时,到哪里去找他? 沈固手机忽然响了,是柳五:"组长,那血迹鉴定出来了,应该是萧轻帆的,也就是说,是左穆的。” 沈固倒怔了一下:"是左穆的?"怎么会是左穆的呢? "肯定是的,血液中白细胞含量超高。” 钟乐洋在旁边听着,忽然说:"我知道了。左穆的身体不行了。” 沈固挂断电话:"什么意思?” 钟乐洋冷笑一下:"走舍这种事,不是好做的。有时候魂魄与身体不能契合,身体会发生排斥行为。比如说,表现出类似白血病或者癌症的症状。这也是为什么左穆要弄那个阴质翡翠给你戴上的原因,也是怕身体排斥。好啊,左穆这是觉得这个身体快不行了,要赌一把了,所以才这么不计后果。” "难道他不能再走一次舍?” "难!第一,不是每个身体都能走舍成功的,遇到心智特别冷静镇定的人,就很难把本人的魂魄挤出去取而代之,还有像伍警官那种,就是块石头,怎么走你也走不成的;第二,就是走舍成功了,身体能顶多久还不一定。左穆这个事,有可能萧轻帆还是自愿让他走舍上身的,那也没支持几年,如果遇上不情愿的,身体坏得就更快。这也是左穆为什么要花那么大功夫养阴的原因,自己的身体,用起来是最好的。我想他是想最后放手一搏,用我哥把素琴的魂魄弄回来,两人一起转世投胎,这是最好的结果。” "怎么弄回来?如果素琴已经转世了呢?” "那就拘魂呗。他连人皮都能活扒,还不敢杀人么?他现在难就难在找不到素琴,估计是想让我哥给他找呢。” 沈固总觉得这说法不太对劲。如果说是找素琴,他真不知道钟乐岑有这个能耐。钟乐岑灵力强是不错,但他记得钟乐岑说过,这种事不光光是灵力强就能做到的。而且要说这个,东方家倒似乎比较擅长用卜筮的法子达到目的,为什么左穆不去找东方家的人呢?比如说绑架东方辰来威胁东方家什么的,难道不比绑架钟乐岑靠谱吗? 钟乐洋烦躁地扒了一下头发:"不行,回去再用一次圆光术,无论如何也要成功,哪怕吐血也得看清楚了!你也知道我哥那灵力,万一被左穆开了他的灵窍,我怕左穆没啥事,我哥先被天雷劈了。” 沈固心里蓦地一紧,想起钟乐岑说过他召来的那道天雷,那还只是因为他情绪激动,这要是灵窍全部开了……他都不敢想像会召来什么样的天雷。钟乐洋的圆光术再用一次,也不知能不能起作用,上次只看见了一个树林,这次就算能再看见树林,也不一定就能知道是什么地方啊。沈固极力回忆着当时那一瞥看见的景象,微微闭上眼睛,那模糊的树林在他脑海里似乎渐渐清晰了起来,他甚至能看见那枝叶之间尚未落尽的花朵,离得那么近,似乎一伸手就能抓到一朵…… "你干什么?"钟乐洋惊讶的声音让沈固猛然惊醒,伸开手,他突然怔了--手心里真有一朵残花,粉红色的——桃花。 "你--"钟乐洋惊了,"他心通!这是你抓出来的?” 沈固还有几分茫然:"我想着在你的圆光术里看见的树林,然后觉得似乎离我很近,触手可及,不自觉地就抓了一下。这是,这是桃花?这个时候,桃花早该落尽了吧?” 钟乐岑看了一眼:"确实是桃花,我们家后山上就有一大片--我们家!左穆带着哥去终南山了!” 沈固一把抓住他:"你确定是终南山?难道这桃花还是终南山的特产?”可是看起来,跟普通的桃花实在没有什么两样。 "不!桃花自然是普通桃花,但我们终南山中,四季同现,最高的山峰有三千米,一年中有四五个月被冰雪覆盖。有诗说: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这用在我们终南山也合适。而且我家那后山,阴气特别重,春天来得晚,桃花就开得更晚,所以这时候还没开败。” "你家后山为什么阴气重?"沈固突然想起一件事,"是不是因为--” "黄泉井!"他和钟乐洋同声叫了出来,"左穆想打开黄泉井!” "我靠!"钟乐洋大声骂了一句,掏出手机狂按键,"爸,爸,我是乐洋!我告诉你,哥被人带到咱们家后山上去了。咳,你别管我怎么知道的,没错,就是咱家后山!有人想趁着日食打开后山的黄泉井,可能还想开哥的灵窍!怎么--灵力波动?你们发现了?那肯定是我想用圆光术找出哥的下落惊动了他们!爸你快点让人去后山找,我们马上就回去!” "怎么样?"沈固从钟乐洋的话里听出点苗头,"确实在那儿?” "对!我爸说巡山的人曾经感觉到有一种灵力波动,但是一下子就没了,他们过去的时候并没发现什么人。肯定是左穆发现人来就跑了,但是他不会跑远,一定还在后山,咱们赶紧回去!” "用十握剑吧。"沈固想滨海到终南山得多远啊,一想到钟乐岑就在那里,他恨不得一步就跨过去…… "不行!"钟乐洋一口就给否了,"十握剑不是普通的东西,黄泉井那一带是比较特殊的,贸然使用十握剑,我怕反而会惊动黄泉井的封印。” 沈固快要无语了:"我们不能离黄泉井远一点么?” "也对……"钟乐洋挠挠头,"真是急糊涂了。那快快快,准备一下我们立刻回去!” 东西其实没有什么好收拾的,唯一的麻烦是让小来把汤圆带到诊所去照顾,然后沈固钟乐洋带着犬鬼就准备出发了。 "跟紧了我。"钟乐洋有些紧张地握着十握剑,"我也是第一次用这东西,不知道劈开的裂缝能维持多久,如果裂缝合拢了咱们还没过去,结果就不知道会是什么了。” 沈固点点头。心想当时栗田口用十握剑劈出了百鬼夜行,那么长的一支队伍走过,也没见裂缝那么快合拢。 钟乐洋紧张地清了清嗓子:"那不一样。这东西我握在手里就觉得很难掌握,也许土御门家族有家传的使用十握剑的特殊方法。” "可是乐岑也用过,而且成功地送睚眦回了深海。” 钟乐洋愤愤地回头瞪他一眼:"你用不用总拿我哥来跟我比啊!别废话了,跟上!"他双手握住十握剑一劈,空气一阵波动,就在他们眼前,空气像一张纸一样被分开,沈固看见自家的墙壁上出现了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流水之声淙淙传来,迎面一股带着青草香气的微风。 "快走!"钟乐洋眼看裂缝刚刚扩大到跟房间等高就开始缩小,立刻大吼一声,一步跨了过去。沈固和犬鬼跟着过去,裂缝就在他们身后很快地合拢了。沈固微微皱眉:"这个时间比栗田口当时劈出的短太多了。” "所以说土御门家族可能有自己的特殊方法。"钟乐洋放下十握剑,这才发觉自己居然额头见汗了,灵力的消耗还在自己预料之上。 "这是哪里?"沈固环顾四周。这里的温度比滨海还要低几度,扑面的风里带着草木香气,耳边鸟语水流,果然是个神仙般的地地方。 钟乐岑转了一圈:"哦,这地方离我们家不是太远了,不过我怕被人看见,地方恐怕是偏僻了点,咱们从那边山腰里绕过去吧。” 爬山这种事,沈固是拿手的,钟乐洋则是从小在山里玩惯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两人就绕过了山腰,钟乐洋往前一看,手拢嘴边就喊了起来:"小叔!” 山路那头正有几个人往这边走,走在最前面的一个一眼看见钟乐洋,露出惊讶之色:"乐洋?你爸刚才还说你在滨海,怎么这会就回来了?” 钟乐洋摇摇手:"小叔,这个等会再说,有没有发现我哥的踪迹?” 钟家老八钟曾跟钟乐洋的父亲钟益是亲兄弟,在叔伯兄弟里他是最小的,上面有七个哥哥六个姐姐,所以他比钟乐洋兄弟也就大个七八岁,从钟乐洋十五岁之后大家就好像是同辈一样,所以说话也不拘束,随手就在钟乐洋头上撸了一把:"你小子!突然打那么个电话来,家里现在如临大敌的。乐岑的踪迹没发现,我倒是刚才觉得这边有点不对过来看看,没想到就看见你。你们刚刚从那边过来,有没有觉察到什么?” 钟乐洋心想那就是我们干的,但是十握剑的事沈固他们还真是没有跟人说过,钟乐洋也不好擅自就说出来了:"不是,小叔,刚才是我在那边找我哥来着。” 钟曾怀疑地看他一眼。他在钟家论法术虽然不是最顶尖的,但感觉特别敏锐,刚才那种灵力的波动绝对不像他已知的任何法术,但钟乐洋明显是不肯说,他也不好逼他,转眼看看沈固:"这位是--"身上好大煞气,背后还跟一只式神,到底是个什么来头? "是我哥的男朋友。” 钟曾背后跟着的几个年轻人顿时表情复杂起来。钟家是大家族,钟益这一代叔伯兄弟姊妹光留在家里的就有十来个,也就是因为计划生育一对夫妻只生一个,现在这一代的孩子人数才不是很多,但纵然如此,加上各家亲眷也是个大数目;钟乐岑作为这一代的长房长孙,本来应该是没跑的家主继承人,可是因为没有灵力做不了家主,这已经是大新闻了,更不用说他还出了柜,那就更是惊天动地的大事,谁不知道?可是知道归知道,这么明目张胆地把男朋友领回家来,那还真是谁也想不到的。可是领回来这个人的却是钟乐洋,已经确定的家主继承人,就是有人心里有想法,嘴上也不敢说,但是脸上那表情,可就好看得很了,看沈固的眼神,更是五花八门啥样的都有,有胆子比较大的,已经在互相使眼色了。 沈固对种种目光视如不见,钟乐洋自然更不放在心上,拉着钟曾就往家里走。钟曾用眼睛斜瞟了走在后面的沈固一下,正想对钟乐洋说带沈固过来是不是不合适,远处忽然传来一声尖叫,钟曾一惊:"是小莹!快,过去看看!” 144、逆天 叫声传来的地方离沈固他们并不太远, 沈固和犬鬼跑在第一个,钟乐洋紧随其后, 三步两步就赶到了地方。钟乐洋乍一见那树林里一团黑气的东西,不由怔了一下:"那是什么?"钟家长于驱鬼, 但是那东西虽无形体却肯定不是鬼,一团黑雾中倒是一只虎头若隐若现,但说虎又不像虎,背上似乎还生着什么东西。 沈固看了一眼,神色一凛:"穷奇!"这个形象他印象深刻,这不就是被那个半吊子商人金光洙当成如虎添翼的东西么?只是穷奇为什么没有实体?他可是记得睚眦和混沌都是有实体的。不过这东西虽然笼罩在一团黑雾之中,但来去如风, 尾巴一扫, 就将碗口粗的树扫得枝断干折,煞是厉害。穷奇周围两三个人,人数上虽是占了上风,但真正能与其对抗的也就只是一个年轻姑娘, 其他人都抵不住穷奇一扑, 其中一人被虎爪抓到手臂,立时流出黑色脓血,连半边脸都罩上了黑气。钟乐洋眉头一皱,右手中食二指一并,一柄桃木小剑急射而出,对着黑雾中的虎口就刺了过去。 跟穷奇正面对抗的年轻女孩就是钟乐莹,她是钟家第五个女儿钟秋的孩子。钟家七个女儿, 有三个是招婿入门的,生的孩子也姓钟。钟乐莹天赋出众,只是年纪太小,法术虽然练得不错,却没经过什么场面,乍一见这似鬼非鬼似妖非妖的东西,还真是吓了一跳,那一声尖叫就是她喊出来的。不过她喊过之后反而镇定了下来,手里一柄金钱剑点抹戳刺硬是顶住了穷奇几次扑击。只是穷奇是兽非鬼,钟家普通的咒符对它无用,若不是这柄金钱剑也是钟家祖传下来的古物,也顶不了几个回合。 钟乐洋的桃木剑加入战团,穷奇一声吼叫,猛地往旁边一跳,怒目瞪视着赶来的几人,一双绿幽幽的眼睛,即使在白天也有些骇人。钟曾看了一眼便惊讶道:"穷奇?此物怎会出现在这里?” 钟乐莹擦了把汗:"二哥,小叔,我们刚才走到这边,这东西冷不防地就跳出来了。这是穷奇吗?为什么,是这个样子?” 钟曾在钟家这一代兄弟中,灵力只算中上,但自幼就离家出外游学,见识十分广博,上下将笼在一片黑雾中的穷奇看了片刻,皱眉道:"这,似乎是被炼化过了。” 钟曾说出这句话,几个年轻的钟家子弟都吓了一跳,钟乐莹吐吐舌头道:"炼化?这般的上古凶物,降也难降得住,又如何炼化?” 沈固听到炼化两个字,忽然想起了土御门家那两个短命鬼,这两人当初岂不正是想要炼化睚眦,以至死在睚眦爪牙之下么?难道说,这就是穷奇炼出来的什么暗黑式神? 钟家这几个年轻子弟都是头一回见到穷奇这般的凶物,紧张之中又不免有些好奇,钟乐莹问道:"小叔,穷奇不是上古之物么?据说已经近千年不曾现世,是什么人竟能召了出来?” 钟曾皱着眉将手一挥,钟家子弟散开来将穷奇包围,一面答道:"这些年还真没听说过有什么人能役用这等凶物。” 沈固不是钟家人,人家没招呼他,他自然也不好自告奋勇地上去,站在外圈,倒是对钟曾的话琢磨起来。钟乐莹说穷奇近千年不曾现世,他却是曾经知道有那么一只现过世的,就是四灵阵里的白虎玉召来的那只。前一阵子他们听过那块白虎玉的动静,但因为鬼瓷的事,一直没有时间去查,难道这只穷奇,就是白虎玉里的那一只?可它怎么会跑到终南山来呢? 穷奇是上古凶兽,非比普通野兽,一见钟家子弟四散,便知是要包围自己,陡然低吼一声,不等包围圈合拢,纵身一跃,就向东北角扑去。东北角上那年轻人是钟家的表亲,自小在钟家学习,但天赋所限,到底不足,算是这一圈里最弱的人。穷奇就冲他直扑过去,只是黑影一闪,就已经到了他眼前。钟家的符咒捉鬼是其所长,但驱兽却是不足,那年轻人乍一见穷奇扑了过来,不知该用什么符咒,本能地提起金钱剑来挡。但觉手腕一震,金钱剑被穷奇一爪子拍飞了出去,那血盆大口已经到了面前,不由大骇,刚要叫出声来,突然风声锐响,穷奇猛地移了开去,擦着他跳出了包围圈,凭空消失了。 钟曾有几分惊讶地看了沈固一眼,他也未想到穷奇速度竟会如此之快,一时轻敌,险些害了自家子弟的性命,正是沈固掷出金铁之英,将穷奇逼到了一边,才救下了人。他也听钟乐洋说过钟乐岑的这个男朋友能力了得,然而他们天师行中人,对行外人多少抱着偏见,总觉得能力再强也不过是个普通人,万想不到这年轻人出手之物竟然非金非铁,其材质他竟见所未见。而且这东西似乎是从他手臂里延伸出来的,又能自动回转,令他几乎怀疑沈固是不是剑仙一门,可是他身边却又带了一只明显是日本式神的犬鬼。 钟乐洋追上一步,但穷奇已经在空气中消失了。钟曾摇了摇头:"不用找了,这是被炼化之人召回去了。乐洋,你说带走乐岑的那个人,是不是就是这穷奇的主人?” 钟乐洋疑惑地看一眼沈固:"倒是没听说穷奇是他的……” 沈固拍拍犬鬼:"八云,能追到吗?"犬鬼在空气中嗅了嗅,抱歉地摇摇尾巴。 钟曾本也不指望能追得上,何况他也没有把握追上之后能抓得住,而且还有一个受伤的人需要治疗,当下便说:"不要追了,我们先回去。你们两个扶着他。这东西能来一次就能来第二次,回去告诉大家不要单独出门。乐洋,你带这位,这位先生去见你爷爷吧。” 钟家老爷子钟远鸿给人的感觉就两个字:严厉!七十多岁快八十岁的人了,居然没什么白头发,还留着络腮胡子。沈固看了一眼就暗想,这模样,跟画上的钟馗还真没啥两样,幸亏钟乐岑没长成这样子。 钟远鸿目光锐利地盯着沈固看了一会儿,沈固泰然回视,旁边的钟家子弟大气都不敢出。人人都知道当初钟乐岑是怎么被赶出家门的,钟老爷子当时一怒,连学费和生活费都给他掐了。现在这一个公然以钟乐岑男朋友自居的人跑来钟家本宅,这实在是--勇气可嘉。 "叫什么名字?” "沈固。"沈固知道他是明知故问。就算钟益不说,钟乐洋也会说过他的名字。钟远鸿这么问,只不过是施加一种心理压力罢了。 果然,钟远鸿不满地吐了口气,继续问:"乐岑是在你手里丢的?” 这问题问得尖锐,沈固不占理儿,只好低了低头:"是。” "哈!"钟远鸿冷笑一声,"你连人都保不住,还有脸说是乐岑的什么--什么朋友……” 沈固镇定地回答:"我和乐岑不止是恋人,也是搭档,他是我能信任的人。把他丢了是我考虑不周,但我一定会把他找回来的。” 钟远鸿吹胡子瞪眼:"好大口气!把他找回来?你怎么找?你知道他是个什么情况吗?你知道他要是开了--"他猛地把后半句话咽了下去,扫一眼周围的后辈,"都下去,该干什么干什么!乐洋,到黄泉井去告诉你爸,把守好了!其他的人,该搜山还是搜山,但是把人手集中起来,主要在黄泉井那一带好好看住了,不许任何外人进入!” 满地的钟家年轻子弟答应一声,纷纷退下去了,连钟曾也悄悄出去了,屋子里就剩下钟远鸿和沈固两人。钟远鸿又把沈固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喷了口气:"乐岑这小子,一条路还非走到黑不可!” 沈固皱皱眉,没说话。钟远鸿却没放过他:"你皱什么眉头?不服气?” 沈固不动声色地回答:"怎么会,您是乐岑的爷爷。” "哈?这么说,我要不是乐岑的爷爷,你就敢不服气了?” 沈固扬扬眉:"如果您不是乐岑的爷爷,那我当然没必要违心地表示服气。” "嘿!"钟远鸿上下看他,"还有点意思。你和乐岑两个男人,现在还好说,将来打算怎么办?” "现在怎么办,将来自然还怎么办。不过,老爷子,现在好像不是谈这个的时候,日食顶多还有二十个小时,咱们是不是应该先商量这件事?” "你当我不知道?乐岑的灵窍是他爸爸豁出命去封的,除了黄泉井,这附近还没有什么能一下子冲开他灵窍的地方。没听见我让他们看住了黄泉井吗?你们刚才碰见的穷奇居然能被炼化,说明来人能力不凡,钟家年轻的没几个能对付得了,放出去碰上了也是白白牺牲。乐岑是我孙子,但其他人也是我的后辈,我不能为了救一个搭上十个。如果照你们猜想的,那人是想开启黄泉井,那么在日食结束之前乐岑都是安全的,但是怎么找到他,得你去了。” "我?"沈固不由有点怒了,"我当然责无旁贷,可是乐岑也是您孙子,就让我一个人去找他?如果我找不到呢?” "你没有理由找不到。” 沈固一怔:"为什么?” 钟远鸿注视着他:"乐洋说,你用他心通抓到了后山的桃花。” "是,但是我并没能找到乐岑。” "那是因为你只从乐洋的圆光术里看见了桃花林,而不是用心去找乐岑。他心通不是我们钟家的长处,我年轻的时候跟着外面的师傅修习过,现在年纪大了,用不了了。其他的人,到现在还没有人能用得起来的……只有你,无师自通。你知道这是为什么?” 沈固摇摇头。钟远鸿看了他一会,悻悻道:"一来说明你天赋出众,二来……说明你和乐岑之间灵犀相通。"最后这四个字他说得极不情愿,脸板得像铁板一样,"所以你去找乐岑,事半功倍。” 沈固仍然不是很明白。钟远鸿这话固然说得他心花暗放--连老头子都承认他和乐岑灵犀相通,那显然是承认他们了--可是这个"他心通",他现在还真没掌握到点子上去。照钟远鸿的说法,他能抓到桃花是因为他看见了,可是他现在看不见钟乐岑在哪里,怎么能找得到呢? 钟远鸿说了这么多,已经觉得自己有些在后辈面前丢脸了,便挥挥手:"行了,我就说到这里,这东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看你的悟性了。赶紧出去找吧,要是乐岑有什么三长两短,我饶不了你!” 沈固暗暗在肚子里反驳了一句,但毕竟不敢说出口,只好转身带着犬鬼跨出了门,看着外面已经暗下来的天色,他真想仰天大叫一声:乐岑,你在哪儿? 钟乐岑坐在旅馆的床上。说是坐,其实是半躺着,因为他双手被一副手铐铐在床头上,所以没法坐直身子,只能半靠着床头。 房间里布下了结界,没有任何声音能进出结界,所以钟乐岑只能靠着床头,看着窗口慢慢变暗,不打算去呼救什么的浪费体力。砰一声门被推开,左穆拎着两份kfc走了进来,径自跨进结界,把一份饭丢在床上:"吃吧。” 钟乐岑竭力动一下手:"你看我有办法吃吗?” 左穆咳嗽了两声,打开自己那份吃起来:"饿了自然有办法。” 钟乐岑靠着床头观察他的脸色:"你好像气色又差了啊?” 左穆咳嗽完,用手背抹抹嘴唇,随手在衣服上蹭掉了那一丝血渍:"放心,还活得到明天日食。” 钟乐岑哼了一声:"左穆,你是不会成功的,早点回头吧。就算你打开了黄泉井,那么多魂魄,你怎么能找得到素琴和你儿子?而且他们可能早就转世投胎了,难道你要杀了他们的现世再把他们的魂魄夺回来?” 左穆咬着汉堡不答,过了一会,笑了笑:"我知道这样不能成功。” 钟乐岑怔了一下:"你知道?那你还--” 左穆脸上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带点得意:"我今天把穷奇放出去了,挺好用的。” 钟乐岑一时没琢磨明白他为什么转了话题:"什么意思?” 左穆腾出一只手掏出口袋里的玉石看了看,白色的玉石上画满了鲜红的符文,怎么摩挲也不褪色:"要说这个,还真得感谢张家那小子,居然能弄得到绘实加上龙涎磨出的颜料,把这困兽符写得渗入玉骨,要不然我要炼化穷奇还真得费点功夫。你可知道。穷奇现在正在你们钟家的终南山上到处乱窜呢。” 钟乐岑有些紧张:"你想干什么?” 左穆把白虎玉又塞回口袋里,笑了一声:"要说钟家家主倒也不是个笨蛋,立刻就把大部分人手安排去守黄泉井,并不派人出来找你。我说,你这个长房长孙,似乎不怎么受重视啊?” 钟乐岑嗤笑了一声:"你这是声东击西,我爷爷当然看得出来。” 左穆大笑起来,好像十分开心:"声东击西,嗯,好一个声东击西,没错!” 钟乐岑皱了皱眉,总觉得他话里有话。左穆笑了一会,又咳嗽起来,这次吐了一口血,不过他毫不在意地用衣袖抹了一下,又开始大口吃起汉堡来:"吃点吧,不然我怕你明天支持不住,我可全指着你呢。” 钟乐岑警惕起来:"我已经告诉过你,即使黄泉井打开,我也没有那个本事从无数魂魄中找回素琴。” 左穆把最后一口汉堡吞下去,才笑了笑:"你没本事找回素琴,可是你一定有能力让黄泉逆流。” 钟乐岑猛地往起一坐,被手铐又拽了回去:"你说什么?” 左穆慢慢转过头看着他,脸上露出一丝狰狞的笑意:"你说得没错,我是找不回素琴的魂魄的。不要说黄泉里魂魄无数,就算我能找得到,素琴也不是当初的素琴了,就像你不是原来的沈墨白一样。而且我这身体,就算把她找回来,又能支持几天?走舍不是易事,就算我找回了她的魂魄,怎么安排?我可再找不到第二块阴翠了。” 钟乐岑听他说得头头是道,心里却越来越有不祥的预感:"那你想干什么?” 左穆微笑,笑容却让人后背发毛:"我嘛,我想回去。” 钟乐岑一个机灵,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回去?你想回哪里?回到,回到素琴死的时候?” 左穆微微含笑,目光似乎透过钟乐岑,看到了很远的地方去:"没错。我要回到素琴死的时候,我现在有能力把她救出来,就算救不出来,我也能收准她的魂魄,不会再傻到去收了别人。黄泉逆流,这恐怕只有你能办得到。你知道你的力量有多大么?我却是听说过的。当年在钟山,方圆百里雷霆下击,这,都是你引来的吧?那时我还不知其中就里,现在过了这些年我才明白,你的力量,足以毁天灭地,所以,只有你能助我--逆天。” 145、他心通 "逆天?"钟乐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想逆天?左穆,你疯了不成?” 左穆仰天大笑:"疯了?没错, 我已经疯了。"笑声渐渐低落,他的眼神变得深邃, 带着说不出的痛苦,"从我发现自己亲手替换了儿子的魂魄,我就疯了。” 钟乐岑试图说服他:"素琴已经偷生,那个孩子和你并没有血缘关系。” "可是那魂魄是我的孩子!"左穆固执地说,"是我和素琴的孩子。” "既然你和素琴错过了,说明他命里不该是你的孩子。” 左穆微微冷笑:"我不信命。你信吗?"他转头看着钟乐岑,"若你信命, 为什么要离开钟山?为什么不在钟山上诵经持佛, 清净一生?” "我也不信命,所以这一世我在努力。可是从前世里我学到了一个教训,就是不要过执。左穆,你已经太过执着, 执着到走火入魔的地步了!难道你还不明白?你想为素琴寻一个可以附生的身体, 却替换了素琴孩子的魂魄,这就是惩罚!你再不醒悟,只会铸成更大的错误。” 左穆表情已经平静下来,慢吞吞地拆开一包蕃茄酱:"我已经收不了手。养阴,走舍,拘魂,我已经做过太多的事, 就算想回头,也回不去了。这次,我一定要救回素琴,否则,就毁了我能毁的一切,为素琴陪葬。"蕃茄酱从他指间挤出来,像浓稠的血液。 钟乐岑绝望地发现已经没法说服他:"你认为自己能逆转时光?数千年我从没听说过还有这种法术。别说我的灵窍被封了,就算没封,你觉得我就有能力逆天?” 左穆笑了笑:"其实要逆转时光,有一个最容易的方法。” "最容易的方法?” 左穆轻笑:"就是三生泉啊。为什么站在三生泉边能看到自己的前生?就是因为三生泉,其实就是时光逆流的一处隧道。” 钟乐岑惊愕地反驳:"不可能!我和沈固曾经掉进过三生泉,可是我们不能碰触到任何东西。而且如果你要进三生泉,根本用不着我。你自己就去取过三生泉水。” 左穆哈哈笑了一声:"没错,你进过三生泉,可是,进去的只是魂魄吧?” 钟乐岑不需要他再说一次:"你是说,生人入三生泉?那不可能!"肉身是不能进入冥界的,任是什么样的高人,也没听说过有带着肉身进鬼门关的。 "所以才需要你帮我。"左穆微微地笑着,用薯条搅动着鲜红的蕃茄酱,"其实我试过一次。” 钟乐岑一下子想起来他取回来的三生泉水:"就是那一次?” 左穆把薯条扔进嘴里,喀嚓喀嚓地嚼:"没错,就是那一次。可是裂缝太窄,我只能伸进一只手去取出了三生泉水,却没法进入三生泉。阴阳之间到底还是有一层” "你偷了左家的书,学到了左慈的空间裂缝之术?” "别说偷。我也姓左,左家的道术有我一份。左家这几任家主太守旧,左家道术里最精妙的部分都束之高阁,导致左家日渐败落,真是耻辱。” "束之高阁,就是为了不让你这样的人用它来为害世间!” 左穆冷笑:"为害世间?道术本来就是给人用的,让我用了,也好过朽烂发霉无人知晓。何况我只是要救回素琴,这之后,世界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可是这会抹杀很多人的存在!” "是抹杀了你那个小警官的存在吧?” 钟乐岑紧紧咬住嘴唇。跟左穆再说什么也是白搭了,他已经疯了,根本不可能听进任何人的话。 "我不会帮你!” 左穆又笑了:"其实终南山是个很奇怪的地方。看,黄泉井明明在山南,可是那里却是整座终南山阴气最重的地方。可以说,正因为有了黄泉井,使终南山这个地方,阴阳颠倒了。” 钟乐岑怔了一下。终南山是他出生和长大的地方,他太熟悉了,正因为太过熟悉,反而容易忽略。确实,黄泉井是阴阳两界的联结之处,在这混沌的一点上,阴阳的分界不再那么坚不可摧,所以用不着非要去黄泉井,如果灵力足够,在终南山中随便哪一处,都能打开阴阳两界的通路。只是他以前从没想过,这通路不只可以通过魂魄,还能通过肉身。只是,一条能容肉身通过的阴阳之路,会给这世界带来什么后果,他不敢想像。 "你到底想在哪里动手?” 左穆眯着眼睛看他一会,微微一笑:"你家。” "什么?"钟乐岑再次猛地坐起来,又被手铐拽下去,"你想在我家?” 左穆微笑点头:"对,就是你家。明天日食之时,想必你家是最空的地方吧?何况钟家的老宅,千百年来无数天师灵力蕴育之地,选来做阴阳两界的通路,最合适不过。"顿了顿,他淡淡地补上一句,"而且,强开阴路这种事,你曾经做到过,对吧?” 钟乐岑一震:"你怎么知道?"就是那一次在沧口的拆迁区里,因为沈固的魂魄被年兽吞噬,他曾经强开阴路寻找过沈固。 "哦,被你引来的天雷误伤的妖怪把官司都打到天师协会去了,我当然也会听到一点半点风声。左阳虽然没什么大用处,但在天师协会里也有几个朋友。” 钟乐岑猜他说的左阳就是左健的那个三叔,不过他已经无心去想这些:"能开阴路,并不代表我也能把你送到三生泉去。” 左穆哈哈笑起来:"沈先生,你太谦了。你的灵窍还被封着,就能强开阴路,如果全部打开呢?” "那你打算用什么办法开我的灵窍?"钟乐岑不相信左穆就有那么大的把握开他的灵窍,那毕竟是他父亲用尽一身灵力封上的。小时候爷爷和叔叔们曾经因为害怕无意中开启封印而疏远他,但现在已经二十年过去了,事实证明那封印极其有效。左穆如果能轻易打开,那他根本就用不着来找他帮忙,自己直接去三生泉就行了。 然而左穆只是微笑,直到他把食物全部吃光,才站起身来抛下一句话:"本能。"说完,他就走到隔壁房间去睡觉了。 钟乐岑睡不着。他反复地琢磨着"本能"这两个字,但是直到窗口的天空渐渐由黑变蓝,他也没想出来这个本能究竟是什么方法。 一夜无眠。沈固带着犬鬼,站在山坡上,看着火红的太阳从东边山峰后面露出脸来,心里焦急如焚。这一夜,钟家所有的人都没睡好。穷奇忽东忽西地出现,伤了几个年轻子弟,但始终未能冲近黄泉井。钟家几乎所有人都集中到了黄泉井一带,只有他带着犬鬼在山间搜索。但是,一无所获。现在太阳已经升起,再有一个小时,日全食就要发生。 站在这个位置,居高临下,沈固能远远地看见黄泉井。黄泉井与他想像的不同,看起来就像是一口普通的泉眼,清澈的水流汩汩流出,形成细细的水流,向山坡下面流去。已是夏末秋初,黄泉井四周的树木看起来却正像初夏时分,有些连叶片都还没有完全长开,因此他能从稀疏的枝叶间看见井口。黄泉井周围是钟家人布下的符阵,林子最里面是最年长和能力最强的,年轻子弟由钟乐洋领着在外围布阵。看来,即使没有左穆这事,钟家对于这次日食也是极为重视的。 凝视着水流,沈固就忍不住想起钟乐岑说过的话:世间的水由归墟进入阴间化为黄泉,然后再流出来,为人世再次利用,一个偌大的,串通阴阳两界的水循环系统,也许黄泉井就是过滤器,将鬼魂留在阴间,清洁过的水放归阳世。 "乐岑--"沈固闭了闭眼睛,"你到底在哪里?"自从相识以来,他还是头一次这么远离钟乐岑,不是距离,而是不能确定的慌乱。 太阳升得更高了,阳光已经有些刺眼。沈固抬手揉了揉眼睛,向山坡下走去。钟家人没有表示过让他去帮忙守井,一来他是外人,二来,大概他身上的灵力还是阴质的,对黄泉井只会有反作用吧。 "嗷--"密林深处,传来穷奇的嚎叫。守在黄泉井外围的钟家年轻子弟们有几分钟的混乱,但随即冷静了下来。犬鬼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咆哮,往前走了几步,又回头看了看沈固。 沈固站着没动,刚才,就在穷奇的吼叫声传来时,他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究竟是哪里不对劲呢?沈固左右环顾。一切看起来都正常,钟家人这样的严防死守,就算左穆出现,怕也很难冲进黄泉井吧? 沈固猛地站直了身子。就是这点不对劲啊!钟家这样的防守,左穆要怎么才能打开黄泉井?如果不能打开黄泉井,他弄走乐岑要做什么?难道是想在日食开始的时候利用空间裂缝突然出现?也不对。即使他突然出现,在这么多钟家高手的环伺之下,他就能一举成功?这实在太不可能了,再说,他还要开启乐岑的灵窍,也是需要时间的吧?穷奇一直不停地出现,昨天他们认为这是声东击西之计,就是要把钟家人的注意力引开,但这也可以做另一种解释--还是声东击西,却是要把钟家人的注意力完全引到黄泉井上去!如果这种解释成立,那么左穆的目标就不是黄泉井! 沈固游目四顾。如果左穆的目标不是黄泉井,那是哪里?难道说他已经不在终南山?沈固极力回忆着昨天晚上钟远鸿对他说的关于"他心通"的事--用心去搜索,用心!乐岑,你已经不在终南山了吗?不,不会,他有感觉,钟乐岑肯定还在终南山,但是他不知道他究竟在哪里。终南山西起眉县,东至蓝田,绵延怕不有数百里,十几座峰头,他到哪里去找? 天色不知什么时候阴暗下来了,一阵风吹过,竟然带着凉气入骨。沈固下意识地抬头向天上看了一眼,随即猛地低下头,视网膜上留下一个带着缺口的太阳影像,日食开始了。 此次日食全程时间一小时多点,全食时间为六分钟,虽然这里看不到全食,但全食时倒涌的阴气却丝毫不会减少。 天光在渐渐黯淡。08年那次日食,沈固在外地执行任务,因为是室内,所以他没看见日食,也就没有什么感觉。但现在在终南山上,又是离着黄泉井不远的地方,他便觉得一阵阵的阴气从黄泉井的方向涌过来,似乎那边不是一口井,而是一座冰山。 天色忽然又阴了一层。沈固从地上的流水里看见太阳被阴云遮住了,竟然像是傍晚的样子。隐隐的,沈固听见一阵雷声。要下雨了?难怪天黑得这么快。 轰隆!一道沉雷滚过,天色竟然已经漆黑。蓦然间一道闪电亮起,像刀子似地划破天空。沈固心里忽然一动,闪电离得这么近,竟然就像在眼前劈下去一样。那个方向,像是钟家老宅的方向! 沈固突然拔腿飞奔:"八云,快走!"现在他有强烈的感觉,钟乐岑应该就在老宅里!别问他是怎么知道的,他就是知道! 闪电一道道地亮起,开始还能数得过来,只不过几分钟,就织成了一道网。沈固觉得颈后的头发有种微微站立起来的感觉,四周还有种焦糊味。就在离他几十米远的地方,一棵树被闪电劈倒,淡蓝色的火焰蛇一样缠绕着半截树身,对着天空狂舞。 沈固跳过一条溪流。跳过去的时候他无意识地低头看了一眼--闪电惨白的光里,溪水在倒流! 是的,倒流!沈固在奔跑中又回头看了一眼,没错。溪水是从黄泉井里流出来的,依照着万有引力定律,由高处流向低处。但是现在,溪水倒流了。沈固有一种眩晕的感觉,像是四周都在旋转或是倒退的感觉,非常奇怪。 雷声密集,如同一声声重锤击打着大地,震得人胸头乱跳。没有雨,一滴雨也没有,只有闪电一道道地劈下来。沈固忽然想起钟乐岑在张升夷找过他们之后说过的话:那雷,是打我的。 难道会是……沈固觉得几乎不敢想下去,钟乐岑能做出什么事来,招致这样的雷击?他一面想一面向钟家老宅狂奔。但是他再快也快不过闪电,眼看着十余道闪电集合在一起,竟像是一条粗粗的光柱,又像一柄利剑,对着钟家老宅的方向猛地插了下去。那一刹间,沈固觉得自己看见了钟乐岑站在那里,那闪电之剑就是对着他的头顶刺下去,几乎是不假思索地,他伸手去抓住钟乐岑,像从前面对危险时那样,猛地把他往自己身后一拉! 刺啦--布帛撕裂的声音在震耳欲聋的雷声中简直听不见,可是沈固猛然发现自己手里真的多了一块布,而且这块布他认得,因为那件衬衣是他陪钟乐岑去买的。钟乐岑当时嫌料子太薄,嫌颜色太艳,嫌这嫌那,其实真正原因就一条--他嫌贵。现在,这条他最贵的衬衫,被他撕下来了一块,得,钱又白花了…… 沈固奇怪自己怎么还会想这些,而且是他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狂奔的时候,他的脑子居然还在想这些有的没的。他知道钟乐岑在钟家老宅里,而且绝对不是一个人,因为刚才他的力量完全可以把钟乐岑拉过来,但他没能做到,因为钟乐岑的另一只手,被另一个人抓住了。 钟乐岑到这个时候才知道左穆所说的"本能"是什么意思。 头顶雷声隆隆,第一道雷,是因为左穆强开了阴路,但后面的雷霆,都是对着他来的。因为在头一道雷炸下来的时候,左穆把他推到了前面,天雷带来的威压令他全身的每一条血脉都在贲张,被压制在身体内部的灵力因为面临的灭顶之灾而觉醒了,这就是本能,拒绝死亡、保护自己的本能!这是封印所不能压制的,也是理智所不能压制的,雷声越密,他的灵力就躁动得越厉害,灵力躁动得越厉害,雷声就越密集…… 最后一道雷是对着钟乐岑头顶劈下来的。闪电集结成的光柱粗如合抱,还没劈下来,钟乐岑已经感觉到全身每一个毛孔似乎都在向外喷火,他知道再也阻挡不住,没有任何封印能在这一道天雷的威胁之下阻挡住那魔性的完全觉醒,只要这道雷劈下来,落在他头上…… 手臂突然被人拽了一下,钟乐岑在这股大力之下往旁边踉跄了几步,但是他的左手被左穆用手铐牢牢铐在他的手上,所以那一下没能把他拉出去,只是把他拉倒了,然后那道雷,就变成对着左穆落了下来。一时间类似硫磺的气味充满了整个空间。钟乐岑在这瞬息之间想的只是--幸好只有爷爷住在这院子里,幸好今天全家人大概都去黄泉井了…… 左穆万万没想到最后会来了这么一出。他饿了钟乐岑好几天了,就是怕他反抗。但是明明这小子已经饿得有气没力,哪儿来的力气突然挣了出去?要不是他用手铐把两人铐在一起,这小子可能就真的跑了!但是他也来不及想那么多了,因为现在能诛一切妖鬼的天心雷已经对着他打了下来。在这个位置,钟乐岑还没来得及觉醒,他就先被雷得外焦里也焦了。万般危急之中,他抬起空着的左手,立掌如刀一挥,身边的空气突然被劈出一道裂缝,他拉着钟乐岑就往里滚,但是钟乐岑不配合,两人滚得终究是慢了一些,裂缝还没有合拢的时候,天心雷已经追到,轰隆一声巨响,整条裂缝被雷轰得突然又开裂得大了一些,然后空气如同水一般波动着闭合,地面上只留下一小片焦痕,还有空气中硫磺的气味…… 146、黄泉路 沈固扑进老宅的时候一切都很正常的样子, 甚至连天色都亮了一点点,因为阴云已经散去, 太阳已经过了食甚,开始渐渐恢复圆形。昨天晚上他是住在老宅外围的客房里的, 但是这会儿他也顾不上什么礼仪,直接就踹门进入,一路找到了老宅的院子。院子里弥漫着浓重的硫磺气味,地面上一小片焦痕。沈固蹲下身,从焦土里捡起一粒变了形的扣子,那也是钟乐岑衬衫上的,他认得。 天色更亮了些, 一切似乎都在恢复原样, 沈固甚至听见外面传来钟家人的声音,想必是黄泉井已经恢复了平静,他们可以回来了。可是他的乐岑呢? "黄泉井倒流了!"冲进来的是钟乐洋,可是他的声音完全不是事情过去的轻松, 而是极度的紧张, "到底是怎么回事?这里刚才有诛魔雷,你怎么在这儿?雷打的到底是谁?” "可能是--你哥哥。"沈固握紧了那颗还有些发热的扣子,指了指地上的焦痕。 "当真是我哥?"钟乐洋用力跺了下脚,"刚才我们忽然觉得,这事不太对,左穆的目标很可能根本不是黄泉井,但黄泉井水突然倒流, 我们谁也不敢离开。现在日食快结束了,我才回来看看,左穆,他到底是想干什么?” "不知道,但他们现在是失踪了。” 钟乐洋突然发现他另一只手里的破布:"那是什么?” "你哥的衬衣。” "你捡到的?” "我从他身上撕下来的?” "怎么?"钟乐洋惊讶地问,"你看见他了?” "没有。不,也可能我是看见他了。我觉得我看见他了,然后我想拉他一把,结果,撕下来这块布!” "他心通。"门口传来钟远鸿的声音,他由钟乐莹搀扶着慢慢走进来,疲惫却仍然把背挺得笔直,"黄泉异动,他是想解开乐岑的封印,只是最后似乎没能成功。” "您知道他们去哪里了?"沈固顾不上问钟远鸿是怎么知道乐岑的封印没能解开的,只想知道人现在到哪里去了。 "这要靠你。"钟远鸿看一眼沈固,"你刚才已经做到了,现在再试一次。” "怎么试?"沈固看看手里的破布,"我刚才知道乐岑在这里,所以才能拉到他。可是现在我根本不知道他去了哪!” "你刚才怎么知道他在这里的?” "……感觉……” "那就再感觉一次!” 沈固有些茫然。他现在只能感觉到钟乐岑不在这里了,而且,也不在终南山了,其他的,他不知道要怎么感觉。 "其实你不必知道我哥在哪里,你完全可以凭借他心通找到他的!"钟乐洋试图解释,但他自己也没修炼过,这又是个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事情,所以他只说了一句,就闭上了嘴。 但是他的话却触动了沈固。为什么要知道钟乐岑在哪里?如果他只是想着钟乐岑,行不行呢?乐岑,乐岑……几乎要想得魔怔了,他眼前似乎闪过钟乐岑的脸,本能地手一抓,再摊开手,是一片血红的花瓣,但是只有几秒钟,这片花瓣就在他手心里化成了灰。 "彼岸花!"钟乐洋几乎要一跳而起,"黄泉路上的彼岸花!” 沈固不知道彼岸花是什么东西,但黄泉两个字他听得清清楚楚:"黄泉?乐岑进了黄泉路?可是他的身体怎么不见了?"进黄泉路的不是应该只有魂魄吗? 钟乐洋和钟远鸿相互看了一会,然后钟乐洋试探地说:"难道我哥是--肉身入冥?” 钟乐莹瞪大了眼睛:"怎么可能!” "但是那确实是彼岸花!” 钟乐莹不吭声了。彼岸花只开在黄泉路上,而沈固抓到的那片花瓣,又千真万确正是彼岸花! 沈固已经不想再听了。管他什么肉身入冥,总之钟乐岑现在在黄泉路上是真的,他马上就要去找他! "能送我去找他吗?” "这--"钟乐洋为难,"我顶多只能送生魂入鬼门关,可是并不能保证送你到我哥身边去。而且我哥到底是不是肉身入冥,这还……” 沈固一摆手:"我不管那么多,总之你有没有办法?你们家后山不是有黄泉井吗?那个能不能通到冥间?” 钟乐洋苦笑:"黄泉井确实能通过冥间,可是黄泉水深千丈,真要从那里到冥间,还没沉到底你肯定先淹死了。而且黄泉井现在很不正常,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所有人都在那边守着,我们不可能让你就这样跳井的。” "但是我必须找到乐岑,而你说乐岑是在黄泉路上!那么这个''他心通''呢?''他心通''有没有办法让我到乐岑身边去?” 钟乐洋还是摇头:"他心通只是让你抓到东西,没听说过能把使用人自己送过去的。” 沈固不死心:"如果我能把东西抓过来,那么抓住那边固定住的东西当然也就能把自己拉过去,力的作用是相互的,这应该也讲得通啊!” 钟乐洋求助地看着自己的爷爷,但钟远鸿想了很久,还是摇了摇头:"我从未听说过有人能这样使用''他心通'',至于肉身入冥,钟家更从来都没有人能做到过。” 沈固没再多说一句话,掉头就走。很明显,钟家现在帮不上他的忙了,他得自己想办法。肉身入冥什么的他听不明白,似乎就是说,钟乐岑整个人都进了冥界了,而这是违背常理的。他也知道,鬼门关鬼门关,不成鬼怎么能入鬼门关呢?可是现在钟乐岑确实是连身体带魂魄都在黄泉路上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会不会是因为那道天心雷的帮忙?那么一道惊人的闪电,却只把地上劈焦了那么一小片,这本身就不符合常理。那么会不会是因为,这道闪电的能量绝大部分用来劈开了空间通道?等等,空间通道,如果只是空间通道,那么十握剑不是也能做得到吗? "八云,十握剑能劈开到冥界的通道吗?” 犬鬼低声呜叫了一声,摇摇头表示不知道。至少,它从来没有见过土御门家族有人做到过。沈固沉思着,手按在犬鬼背上,感觉到逐渐浮现出来的十握剑那微凉的剑锋:"我得试试!如果它真是什么创世神之子的剑,应该就能打开通往所有世界的通路!” 犬鬼不同意地看着他--但是你又不知道冥界在哪里。 沈固握紧了剑柄:"我也不需要知道,我只要知道这个通道能通向乐岑就行了!” 彼岸花瓣化作的灰尘被一阵风吹起来,在这片尘埃尚未被风完全吹散的时候,十握剑在空气中划出一道闪亮的弧线,弧线过处空气如退潮般向两边分开,露出来的却是个漆黑的狭窄开口,开口之内什么也看不到。犬鬼为扑面而来的阴寒之气惊得倒退了一步,沈固却毫不犹豫地一步就跨了进去。他刚跨进去,身影就被黑暗吞噬了,裂口迅速地合拢。犬鬼呆了一下,随即吠叫着要跟进去,但它就慢了那么一步,缩小的裂口就像有弹力似的,将它整个弹了出来,然后空气最后微微波动一下,裂口完全消失了。 沈固跨进裂口时感觉自己像是一脚踩空了,整个人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迅速往下一沉,他以为自己不知要掉到哪里,但感觉上也就是往下掉了半米左右,就踩到了实地。沈固打了个踉跄站稳身子,抬头才发现眼前不知什么时候又有了点光,至少能让他看清从脚下延伸出去的大片鲜红的花朵,像地毯一样,直铺到视野尽头。这情景委实有些惊心动魄,触目所及全是鲜血一样的花朵,连半根杂草、半片叶子都看不到,就是那么一色的红,看得久些会让人觉得自己眼中也要流出血来。 旁边不远处是一条河,河水无声地流淌着,清澈见底的样子。奇怪的是,不知何处而来的光亮似乎到河面上为止,这边的河岸可以看得见,那边河岸就笼罩在黑暗中了,沈固眯起眼睛眺望了半天,也看不清这河到底有多宽。 四周寂静无声。既没有野外的虫嘤鸟鸣,也没有河水流淌时应该有的流水声,甚至连风声都没有一点,更别提人声了。静得反常,静得可怕。沈固游目四顾,半个人影也看不见。他不知道自己抓到的那片花瓣是不是在这里抓到的,当然也可能钟乐岑确实在这里停留过但现在已经走远了。他向前看向后看,视野之内的景象没有任何区别,也找不到什么痕迹能帮助他判断钟乐岑的去向。沈固叹口气,深恨这时候犬鬼不在身边,但又不能站在这里干耗时间,所以他最后选了个方向--沿着河逆流而上。 河水微微起着浪花。沈固走到近前了,才发现这河水其实挺深的,但是水十分之清澈,可以一眼看到河底那些白色的鹅卵石--沈固看了一眼突然发现不对,蹲下身去仔细看看,才发现那哪里是什么鹅卵石,而是些长年被水流冲刷已经变得圆润光洁的骨头!河底到处都是白色的骨头,而且,全是人骨,埋在河底淤泥里,只露出点头,难怪他会看成鹅卵石。除此之外,河水里没有任何生物。 沈固在地面上搜索了一下,想找块石头什么的扔下去测测水深。这水太清,很容易让人看错。但他在地面上找了半天也没找到石头,只好罢休,站起来沿着河继续走。 也不知走了多久,河流和花海仍然没有尽头,周围也仍然没有半点动静和活物。沈固烦躁地站住脚四下里张望,这么走下去是不行的,万一走错了方向,他会离钟乐岑越来越远。难道这地方就没有人吗?就算是黄泉路,至少也让他找个鬼来打听一下吧? 沈固这么想着,一转身,忽然看见远处河边有条小船。沈固眉头一皱。彼岸花虽然开满了每一寸土地,却并不高,绝对没有阻挡住他的视野,所以他敢肯定,就在一秒钟之前,那里还没有那么一条小船,更别说船头上还坐着个人。 管他是人是鬼,先过去看看再说。沈固打定主意,大步走过去。走到近前他才看清,船头上坐的人居然是个和尚,脸上皱纹遍布,下巴上长一把雪白的胡子,身上穿一件白色的僧袍,看起来像是粗布的,正盘膝坐着,手里捻着一串佛珠在低声念诵。听到沈固的脚步声,和尚缓缓抬起头来:"施主可要过河?” 沈固暗地里握紧了金铁之英,状似随意地点了点头:"请问师傅,有没有看见一个年轻人--哦,也可能是两个人从这里经过……” 和尚认真地听着沈固把钟乐岑和左穆的外貌描述了一遍,回想片刻,摇了摇头。沈固有些失望:"请问师傅是一直在这河边的吗?"也许是钟乐岑走过去了这和尚没有看见,或者确实是他走错了方向。 和尚点点头:"老朽一直在这里。施主要过河吗?” 沈固心想过什么河,不过,万一钟乐岑和左穆过河了呢? "请问,这河上只有师傅您这一条船?” 和尚摇摇头:"不,弱水之上,有十余只摆渡船。” 难道左穆和钟乐岑已经过了河? "请问河那边是哪里?” 和尚声音平静:"无间地狱。” "无间地狱?"沈固心里一紧,难道钟乐岑会去什么无间地狱,"那么河这边又是什么地方?” "通往黄泉之路。” "这路上有什么?” "除盛开之彼岸花,一无所有。” 沈固听到一无所有,倒松了口气。就是说,如果钟乐岑没有过河,至少不会有什么危险。那么他似乎应该先过河去看看,如果河那边找不到再说。 "那就有劳师傅渡过我过河。” 和尚立起身来,利落地拿起靠在身边的桨,叫了一声:"有人渡河。"声音刚落,船尾居然也站起个人来。 沈固暗自惊了一下。这船就这么大一点点,虽然中间有个小船篷,但也绝对挡不住一个人,而他刚才站得这么近,根本就没看见船上还有第二个人。 这人是个女人,穿着古代的那种小袄长裙,头发挽着髻,面容清秀,看起来二十出头的样子,手里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篙,两人一个划桨一个点篙,小船就离开了岸边,往河对岸缓缓行去。 沈固坐在船上,看着河水滚滚流过,而小船前进得很缓慢,似乎船上载了不知多重的东西,忍不住问:"这里的摆渡船速度都这么慢?"如果钟乐岑真在河那边,他这么慢,黄花菜也凉掉了。 和尚双手用力地打着桨,念了一声佛:"灵魂罪孽深重,自然难过弱水。” 沈固警惕地看着他:"师傅这是什么意思?"他忽然发现和尚握着桨的双手指缝里竟然微微渗出红色来,船走了这一小会,他的手竟然似乎已经被磨破了,再回头看看那撑篙的女人,额头上也是汗珠滚滚,似乎吃力非常。 和尚又念一声佛号:"施主须要诚心忏悔,方能令渡船轻捷前行。” 沈固呼地站起来:"师傅,我是来找人的,你说什么忏悔,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这一站起来,小船立刻左右晃了晃,河水也漫上了一边船舷。沈固一眼看过去,发现漫上船来的河水竟变成了一只手的形状,似乎想牢牢巴住船板。和尚一眼看见,念了一声:"阿弥陀佛。"轻轻将桨拨过去,将那只手拨入河中。顿时河水一阵翻腾,水面上忽然像是浮起许多个头颅,水波变成了无数只手臂,好像水中有不知多少人在号叫着想爬上船来。沈固沉声问:"这是什么?” 和尚缓声道:"这是弱水中的魂魄,生前有罪不得轮回,必须在此地修行忏悔,功行圆满后方能脱罪再入轮回。” 沈固不敢再乱动,看着那些魂魄挣扎了一会,又慢慢沉了下去,河面再度恢复平静。和尚泰然看他一眼:"施主还是坐下吧,如果坠入弱水之中,就会一沉到底。” 沈固慢慢坐下,紧盯住和尚:"师傅到底是什么人?” 和尚低头道:"善哉。老朽是有罪之人,在这弱水之上摆渡,闲来为弱水中之魂魄诵经忏化而已。” 沈固沉住了气:"师傅也是有罪之人?不知是什么罪?"眼看着他是自己跳了陷阱,到这个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弱水中间,现在只有冷静,先打听明白了事儿再说。 和尚苦笑一下:"前世之罪,罪孽深重,一言难尽。” 沈固瞥一眼船尾的女人:"这位--也是?” 和尚摇头:"她无罪,乃欲为人赎罪,故而在此做摆渡人。” 女人一直低着头点篙,从头至尾也没说过话。沈固仔细打量着她,觉得说不出什么地方好像有点熟悉,于是试探着问:"请问大师法号,这位又怎么称呼?” 和尚点头道:"老朽前世贱号乐山,她前世姓张,名素琴。” 147、前因 "张素琴!"沈固差点又失态地站起来, "你是张素琴?"不会这么巧同名同姓吧? 船尾的女人有些惊讶地抬起头来,乐山和尚也诧异:"施主认得她?” 沈固勉强压抑着自己心中的惊讶:"请问你是为谁赎罪?” 女人张了张嘴, 没有发出声音。和尚解释:"她前世被人毒死,嗓子也被毒哑了。” 沈固试探着问:"你为他赎罪的人, 不会是姓左吧?” 女人手里的竹篱一下子戳空了,整条船都往一边歪过去,幸好和尚赶紧打桨才勉强平衡过来,但也有河水漫了上来。乐山和尚忙着用桨去拨那些魂魄,沈固却已经完全肯定了这个张素琴正是那个张素琴:"是左穆?"难怪他觉得有点熟悉,这,这就是他这个身体的妈妈啊!可是, 模样是完全变了, 想来这张脸才是张素琴的本来面目吧。 素琴喉咙里发出嘶哑的声音,表情焦急,显然是想说话。沈固赶紧说:"你慢慢说,我能看出你想说什么。” 素琴镇定了一下, 嘴唇慢慢张合, 沈固看出她说的是:"你识得左穆?” "我认识。"不光认识,还熟悉得很呢,"而且,他也在这里。” "什么?"素琴顿时紧张起来,顾不上撑船,回头四望,"他在哪里?” "现在还不知道。他把我的朋友弄到这里来了, 我就是来找我朋友的。” 素琴的表情泫然欲泣:"他还在造孽吗?” "你知道?"沈固有些惊讶,"你在这里做摆渡人,就是为了替他赎罪?” 素琴慢慢点头:"我生下孩子之后来到这里,才知道他为了找我,做了多少逆天之事。我在这里摆渡,只盼他到这里来时能见到他,劝他忏悔,为他赎几分罪孽,以免他将来永坠无间地狱不得生天……"她的眼泪一滴滴落下来,滴入河水中。河中的魂魄抢着去接她的泪水,打成一团。 沈固看着她,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还算是他的母亲,只是这张脸对沈固而言是完全陌生的,怎么也找不到一点儿母亲的感觉。 乐山和尚低声念了一句佛号,说:"张施主且不要伤心,既是你等待之人已到,总有相见之日。这位年轻施主,你为寻朋友来到此处,固然是大善之举,但本身罪孽太重,难以抵消,恐怕--是寻不成人了。” 沈固脸色一变:"师傅这话什么意思?打算把我载到哪儿去?” 乐山和尚低头道:"善哉善哉,施主既已上了此船,老僧也不能做主。渡船自会将施主带到该去之处。” 沈固现在只觉上了贼船,索性沉下气来问:"渡船做主?这倒奇怪了,渡船怎么知道我该去哪里?” 乐山和尚叹道:"亡魂登上渡船,其重量由生前罪孽而定,渡船自会依照重量,将亡魂送往相应之处。施主如此沉重,生前罪孽必极重,只怕,除无间地狱,不作他想。” 沈固简直不知自己是该气还是该乐:"这渡船倒挺神的啊?” "此渡船为阴间接引亡魂之船,自然非同一般。” "哼!"沈固冷笑一声,"真要是这么神,怎么连魂魄和肉身都分不出来?” 乐山和尚一怔:"什么?” 沈固冷冷道:"大和尚既然在这里摆渡了很久,能分得出来魂魄和肉身么?"其实他也不是很肯定自己就是肉身入冥,但怎么想,都觉得自己跟无间地狱应该还有一定差距。再说,如果照老和尚这么说,过了河他就得进那无间地狱,那还怎么找钟乐岑? 乐山和尚放下桨,注目看了沈固一会儿,面上惊讶之色越来越重:"施主竟然真是肉身入冥!数百年来,老僧还不曾见过一个……难怪渡船如此沉重。如此说来,我们不能过河,否则就只有进无间地狱。张施主,我们快快将船撑回去,另想办法。” 沈固突然想到一件事:"等等!我朋友恐怕也是肉身入冥,照师傅这样说,恐怕他们上渡船也只有去无间地狱!"这下糟了,到底是过河还是不过河? 乐山和尚简直惊讶莫名:"施主的朋友竟然也能肉身入冥?” 沈固看一眼素琴:"是左穆想的办法。” 素琴睁大了眼睛听着,不由自主低下头去。乐山和尚沉吟片刻,道:"施主若是信得过老僧,我们且过河,若施主的朋友不在无间地狱,老僧代施主向地藏菩萨进言,请菩萨允许施主离开无间地狱到别处寻找。” "地藏菩萨?"沈固回忆一下,"就是地狱未空誓不成佛的那位菩萨?” "正是。” "既是如此,就请师傅多费心。"沈固一边说一边想,原来老和尚居然认识地藏王菩萨,看来来头不小。就是不知前生犯了什么罪,居然要在这里摆渡赎罪。 "师傅在此摆渡,莫非也是为了等候什么人?” 乐山和尚埋下头用力划桨,片刻才缓缓道:"老僧无颜可见所候之人。” 沈固有点诧异。老和尚看起来慈眉善目的,居然会无颜见人? 乐山和尚低头看着弱水中挣扎翻滚的魂魄,缓缓道:"老僧所候之人,正是被老僧所害。老僧前世身死之后,便在红莲地狱赎罪,但心中始终惦念故人,不得解脱。地藏菩萨发大慈悲之心,允老僧每三十年在此摆渡一次,若所候之人到此,接引过河后可重入红莲地狱赎罪。只可惜老僧罪孽太过深重,屡次守候,都未能接引到人。” 沈固奇怪道:"为什么每三十年在这里摆渡一次?” 乐山和尚面上神情怅然,道:"因为他每次转世,寿数只有三十岁。” 沈固心里一动,这个三十岁,跟钟乐岑何其相似:"为什么他的寿数只有三十岁?” 乐山和尚低头长叹:"皆是老僧所造之孽啊!” 沈固越听越怀疑,试探着问:"不知这个人前世姓什么叫什么?为什么师傅一直没接引到他呢?” 乐山和尚望着河水,又叹了口气:"或者是他不肯恕老僧之罪,也或者老僧无缘与他再见。其实有时老僧亦觉不见也好,若是见了,即使他肯再叫老僧一声师傅,老僧也无颜再认他为徒。若非老僧造孽,他又如何会命带极煞寿止三十……” 他还没说完,沈固已经怀疑得没法再怀疑了:"请问这人前世姓名?不会是,姓沈吧?” 乐山和尚一怔,抬起头来看着沈固:"施主怎么知道--"这句话用不着说完了,沈固沉声问:"沈墨白?” 乐山和尚面目改色:"施主难道认得他?” 沈固呼一下又要站起来,总算记起是在船上,勉强按捺着坐了下去:"不对,他说过他师傅叫释因!” 乐山和尚怔了片刻,脸上露出无地自容的表情,仿佛被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扒了衣裳,连最后一块遮羞布也扯了去:"施主果然是墨白的知交……老僧初时出家,师傅取名乐山,释因是后来定居钟山后所改名字,故而墨白只知老僧名为释因。” 沈固紧盯着他:"乐岑--不,墨白他为什么会有那样的极煞之命?为什么寿数只有三十岁?"很明显的,答案就在眼前了。 乐山和尚头比刚才垂得更低,仿佛承受不住沈固的目光压力,打桨的手也失去了力气,很久才说:"我少时便得师傅剃度出家,与师弟定山共同修行。定山好道,我却好佛,二人各执一见,最后相约各自修行,看哪个先成正果。于是我二人各自离开师门,到处游历。我禀佛门慈悲之心,各处行善,欲积九千九百九十功德,以成正果。孰知佛虽慈悲为怀,然而怀功利之心所行之善,却不为真善,并不能积功德。” 沈固想起钟乐岑有一次闲聊说起的话:"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 乐山和尚苦笑道:"施主所言正合冥界之道,是大智慧之人。” 沈固摇摇头:"是乐岑说的。就是沈墨白,他这一世为人,名字叫钟乐岑。” 乐山和尚将钟乐岑三字念了几遍,:"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墨白前世就是仁厚之人,此名甚好。” 沈固追问:"师傅还没有说,乐岑他前世是怎么成了这个命相的?” 乐山和尚苦笑一下,继续说下去:"彼时我年纪尚少,胜负之心太重,自以为笃意修行,实则早堕尘世,比之俗人更甚。数十年修行,仍不能成正果,倒是师弟定山,随性而为,游历世间,虽则不能戒一个''嗔''字,修行却在我之上。我反复思索,终觉自身名利恶念太重,如此修行,永无益处。谁知我孽根难除,虽则起了灭恶念之想,却又太急功近利,欲以自身修行将恶念逼出体外,无心做那水磨工夫。人之魂魄中,魂善而魄恶,欲断恶念,则以修行消磨恶之魄,而我只求速成,于是选了一处无人寂野,欲逼出恶念之后将其做为残散魂魄送入冥界,自此一劳永逸,便可修行日进。” 沈固听得有些糊涂。心想魄如果是恶的,要断恶念岂不是等于把魄给扔掉?三魂七魄人能缺一个两个的么?缺了不会变成白痴什么的? 乐山和尚自然不知他心里想些什么,续道:"我所选之处,乃是一处极阴之地,且有一口泉眼。我想费些力气借这泉眼打通黄泉,只要将恶魄扔入黄泉之中,再镇住泉眼便可。谁知人算不如天算,大约也是上天不能恕我竟如此投机,我打通黄泉之时,竟恰逢日食,阳中之阴,其阴最甚,黄泉竟然喷涌而出,挟带无数恶鬼怨魂,我竟封印不住!本来那极阴之地并无人迹,岂知那日恰有一对乞丐夫妇,带着一个孩子流浪至此,欲找些水喝,循着水声前来,正逢我引出这些恶鬼怨魂--"他声音微微有些颤抖,"那夫妇二人,立时被恶鬼将魂魄分食殆尽,我赶到之时,只有那孩子活着。我当时束手无策,偶然发现那孩子是阴质之体,且天生三分灵力,正是一个极好的容器。” "容器?"沈固听到这里,已经猜到那个孩子一定就是钟乐岑,他本来不想打断乐山和尚,但听他把乐岑叫做容器,实在是忍不住了。 乐山和尚苦笑道:"是,我当时已知铸成大错,若容黄泉之水横流,则所经之处,必成地狱!我当时病急乱投医,便将那孩子当做了容器,将黄泉之水中所有恶鬼封入他体内,直到日食过去,方能重新封印那泉眼。” 沈固差点又想站起来:"你!你竟然把乐岑当作--” 乐山和尚低头道:"我也是无奈之举。经此一事,我自知罪孽深重,不要说修成正果,便是善终只怕亦是不能。于是我改去名字,带着孩子寻了钟山隐居。那钟山风水正阳充和,正是消磨魔性的修行之地。我教那孩子诵经持佛,又以自身修行逐渐炼化他体内恶鬼。本想过得三四十年,能将他体内恶鬼炼化干净,便可无事。不想我私开黄泉,害死无辜夫妇,自有果报,隐居不过二十年,寿数已尽。我知事不可为,便修书请师弟前来继续守着那孩子。只是我师弟云游在外,我未等到他前来,便已撒手。” 沈固总算明白为什么钟乐岑会有那么个极煞之命了,敢情是这位好师傅把他当成了恶鬼存储器! "那为什么乐岑寿数只有三十岁?” "恶鬼缠身,难免损寿。若我能将他体内恶鬼炼化还好,偏偏上天不容我如此。我自来冥界,便于红莲地狱中赎罪,只盼多赎得一分,便能减那孩子一分罪孽。只是每三十年来来此摆渡,始终是未曾遇见……” 沈固心想沈墨白二十五岁就死了,此后即使再转世都活三十年,中间也始终差着五年,何况死了未必立刻转世,乐山和尚这么个死板法,如果能接得到,那倒奇怪了。 乐山和尚说完这些话,整个人似乎都佝偻了起来,像是被无尽的愧悔压弯了腰,半天才鼓起勇气问:"施主既然是与墨白相识,可知他今世过得可好?"他划了半日桨,身上僧袍略微有些乱,领口扯开了些,这一抬头,沈固就看见他衣裳遮蔽之处皮肤尽裂,鲜血凝固在裂口处,十分可怖,忍不住问:"这是--” 乐山和尚低头看了一眼:"这便是红莲地狱之相,因身体冻裂流血如红莲,故称红莲地狱。老僧正是罪有应得。” 沈固到了这时候实在也不知道该说他什么好。过了一会才说:"乐岑他这辈子过得不错,只是被你弄出来的那些恶鬼害了,所以左穆才看上他,把他拖到黄泉来了。” 乐山和尚掐指算了算:"今世,他应该也是三十岁了……” 沈固叹口气:"他这辈子有了转机,不用三十岁就死。” "啊?"乐山和尚十分惊讶地抬头,"不知是何转机?” 沈固正想说话,忽然不知什么地方传来一声沉闷的响声,听起来并不怎么响亮,但却震得人耳朵嗡嗡作响。弱水忽然掀起波浪来,渡船左右摇晃,那些河中亡魂也趁机往船上爬。乐山和尚用桨左右去挑,但河水涌动得厉害,船晃了两下,终于翻了,三人扑通连声,都掉进了水中…… 148、天下之水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第七遍的稿,前面六遍全给否了,但是好像仍然没有完全表达出我想要的那种效果,于是,我不得不承认我对驾驭语言还有太多不足,大家凑和着看吧,明天是最后一章,结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