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俏厨娘》 第1章 古怪的小厨娘 “小姐,你怎么还在这儿,芙蓉镇上的所有的适龄公子都在前厅了,就连易家的公子都来了,老爷让您过去相看呢!” 奶娘见叶蓁蓁此时一脸灶台黑灰,连忙将她从厨房拖了出来,用自己的手帕为她净脸。 叶蓁蓁满不在乎地回到了厨房,将刚才研制的新菜盛到了盘子里。 一切忙完,她抿了一口酒红色的汤汁,徐徐开口,“这个菜我觉得少了一味,奶娘你快帮我尝尝,这菜里缺了什么味道?” “你啊!”奶娘轻叹一声,看着叶蓁蓁的眸子充满了疼惜。 蓁蓁小姐什么都好,比起名声盛传的叶白玉还要好很多。 但唯一的缺点就是一根筋,根本不会为自己做打算。 奶娘前脚刚刚迈出门槛,叶蓁蓁掌勺的手顿了下来,眸中闪过一丝无奈。 相看诸位公子? 打她记事起父母就不在身边,自幼在叔叔家长大,一开始叔叔待她很好,吃穿用度皆如亲生女儿一样对待。 可是后来就一日比一日更差,婶婶不喜欢她,将她安排在了全府中最差的北厢,冬冷夏热,平日除了她和奶娘几乎没有人往这边走。 她总觉得,那深宫大院里面的冷宫也不过就是这个样子了,杂草丛生,鲜有人烟。 不过这样也好,日夜落得清闲,每天都可以在这里研究新菜。 “这厨房怎么一股臭味呀!”一个艳丽的丫鬟扭着水蛇腰走了进来,带进来扑面而来的脂粉味道。 那艳丽丫鬟懒洋洋开口:“奴婢艳云给您请安了,我家小姐想借您的小厨房做一点吃食,刚才席上小姐一直被诸位公子围着,可是饿坏了。” 艳云说话时眉眼相当得意,叶蓁蓁自然知道,这借火是一回事,炫耀又是一回事。 多年来,叶蓁蓁已经习惯了她的叶白玉表妹事事压她一头。 叶白玉,芙蓉镇中的第一美人。 她还记得九岁时,她和白玉一起在学堂读书。 白玉小她一岁,但是在学堂却是被人冠以“才女”的头衔,有一次的小考她的成绩排在了白玉之前,叶白玉竟然在第二日玩笑时将她推下了寒潭。 如果不是一个少年救她出水,她就不在了。 爹娘远游十多年未回来看过她,虽然这个便宜父母不靠谱一些,但是她也不想让她们感受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 从那之后叶蓁蓁彻底学会了装傻,学堂照去,但是逐日变得疯癫古怪起来,就连原本消姣好的脸上也总是沾着灶台的油和灰。 都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想想都脑袋疼。 回到现实,叶蓁蓁勾勾唇角,将自己刚做的酸甜鸡翅端给艳云。 “这是我感刚刚出炉的新作品,白玉妹妹真是好口福!快将这个端给她,鸡翅趁热吃才好吃,尤其是外面的那层香嫩的鸡皮,热的时候才能感到那种入口即化的口感。” 艳云看着盘子里黑乎乎的鸡翅,她都没有胃口,何况是从小就锦衣玉食的小姐呢? 艳云脸上浮现出僵硬的笑容,拒绝地将那盘黑鸡翅推回到叶蓁蓁那边。 “这等美食还是表小姐自己享用吧,我们小姐晚膳向来清淡少油。” 叶蓁蓁扬眉,“既然你家小姐不吃,那你就吃一个吧!” 说着就拿筷子拿起了一个鸡翅,在艳云说不的时候塞进了她的嘴里。 叶蓁蓁眸中闪过一丝笑意,将刚做完饭菜油油的手搭在了艳云身上,扬了扬下巴,一副亲切模样地开口,“怎么样,好吃吧!” 艳云原本想要吐出来,但是味蕾接触到鸡翅之后传来了让整个人都愉悦的味道,脸上也在瞬间闪过了幸福的味道。 甜而不腻,唇齿留香,带着稍许醋的酸味,配合上肉感细嫩的鸡翅,简直不能太好吃了! 想不到,叶蓁蓁做出来的东西样子不好看,味道倒是极好的。 就在她忍不住想再尝一口的时候,叶蓁蓁脸上却浮现出淡淡的哀伤,“看来又做失败了,算了,还是将这些喂狗吧!来来,小黄,吃饭喽!” 一只小土狗就蹦蹦哒哒地跑了过来,闻到了好闻的味道,兴奋地在叶蓁蓁面前打着转咬着自己为尾巴。 一双湿漉漉的眼睛看起来很无辜,甚是可爱。 于是艳云就亲眼看着美味的鸡翅全都被狗吃了。 叶蓁蓁摸了摸小黄的狗头,然后起身对艳云说道,“行了,我先走了,小橱子里有菜和肉你看白玉妹妹喜食什么就做什么吧。来来,小黄,我带你散步去!” “汪汪!” * 此时已经是夕阳西下,前厅已经掌灯,人声鼎沸,灯火通明恍如白昼。 叶蓁蓁和小黄一人一狗坐在叶府最少人烟的柳树下,看着湖水映着如火的夕阳,十分好看。 叶蓁蓁一边抚摸着阿黄柔顺的毛,一边拿着小树枝在地上算着什么,嘴里还嘀咕着,“我现在每个月是一两银子的月例,减去平时买食材的钱,如今已经有了二十两。” 再攒半年,她就能离开这个芙蓉镇了! 她的梦想就是攒够银子之后去京城,她要在京城开一家饭馆,顺便去找当年把她从寒潭中救出来的那位救命恩人! 她寻找救命恩人不是为了像是戏本上那些小姐一样以身相许、非君不嫁,而且要——抱大腿! 还记得当叶白玉将她推下水之后,那个红衣少年救了她上岸。 她当时又惊又慌,记不得对方的容貌。 却清楚地记着他第一句话说的就是,“你长得这么丑,过得一定很不好吧!无碍,救人救到底,这个玉佩给你,等你来京城我罩着你!” 这多年来,叶蓁蓁一直把这个玉佩放在身上。 那是上好的玉,几乎是完美无瑕,唯一的瑕疵就是玉里面有一条像是血丝的东西。 她在书上看的时候,发现这种玉才是价值连城。 随手就给出这样好玉的人,估计在京城一定是一个非富即贵的大人物。 或许他忘记了当年曾在芙蓉镇上救过一个女娃娃,或许他也忘了那句话。 但是人生总归是要试试的,不然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最坏的结果也好过叔叔一家将她随便嫁给一个陌生男人,然后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 这样的生活,多可怕。 叶蓁蓁之所以苦苦钻研厨艺,就说是为了学习一技之长之后饿不死。 等找到了救命恩人,就死死抱住大腿,在京城开一家芙蓉镇特色小吃,挣一些钱之后也好给那两个不正经的父母养老。 “叶蓁蓁,你怎么在这里?”一个带着少年独特嗓音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用小脚趾头想都知道,不是易家小少爷易初良还会是谁? 叶蓁蓁回头就看到了一个牵着骏马的白衣少年,眉目清秀。 他身上带着世家子弟的狂纵和嚣张,偏偏又不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公子哥,写得一手锦绣文章,骑射也是一把好手。 想来不出三年必定是一个让芙蓉镇女子们神魂颠倒的美男子。 当初叶蓁蓁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认定,她要“喜欢”这个人! 没错,这种“喜欢”是要让周围的人都相信、并且都知道的。 她用了三年,让芙蓉镇的人几乎无人不知,叶家的叶蓁蓁是一个天天追在易初良后面的花痴。 她真的很感谢三年前做出这一项明智决定的自己。 因为“叶蓁蓁花痴易初良”这个借口真的很好用,就在她及笄后的第二天,她婶婶就给她说了一个婚事,是一个商户的公子。 这个公子长得貌堂堂,家底殷实,还表示绝不纳妾。 媒人说的那是一个天花乱坠。 叶蓁蓁却早就知道,这个商户公子的确如她所言般好,但是唯一的一点媒人却没说——这个商户公子是一个断袖! 于是叶蓁蓁就义正言辞地表示:我心悦易初良,此生非君不嫁! 虽然拉了一个挡箭牌,叶蓁蓁很愧疚,但易初良是在合适不过的人选了。 那可是芙蓉镇的第一公子,哪个女儿家会不心动? 纵使是平时不爱红妆只爱做菜的怪人叶蓁蓁,喜欢上这么优秀的公子也是情有可原的。 最主要的是,易初良一定不会看上她,因为这易初良喜欢的是叶白玉。 她想好了,等易初良和叶白玉成亲之时,她就故作伤心,离开芙蓉镇。 从此之后天高鸟飞,海阔鱼跃,正好离开这个充满贪欲和险恶的叶家,去找大人物抱大腿。 这岂不是美滋滋? 想到这儿,叶蓁蓁觉得要对易初良表现得更热情一点。 她的脸上自动浮出傻笑,起身跑到了易初良的身边。 她看向易初良的眼眸中全是爱慕的神色,花痴地开口:“初良哥哥是来找蓁蓁的吗!” 易初良这几日刚从扬州回来,一个月来没有这个傻丫头在后面当跟屁虫,还觉得有些不适应。 今天来正好因为叶老爷的宴请,宴上没有看到这个傻丫头,就借着醒酒的原因过来看看,没想到竟然还真的看到了她。 一个月来她倒是一点也没变,还是傻乎乎的。 第2章 霸道公子 就在这个时候,从不远处又走来了两个少年。 为首的是一个华服公子,手里拿着折扇,在这初秋的黄昏时候还一动一动的扇着,也不知道他倒是多热。 此人是刘西风,芙蓉镇里的小霸王。 刘西风面带揶揄,“初良,身边的那个小尾巴倒是没换,初良你说醒酒,却从正厅走到了偏僻的这里,难不成是专门来找你的小尾巴的?” 易初良最讨厌就是别人开他与叶蓁蓁的玩笑,这个怪丫头怎么配和自己传闻呢! 即使要传绯闻,也是他和白玉那样的清丽佳人配一对才对! 易初良白玉般的俊脸一皱,皱眉说道,“刘西风,你眼睛莫不是瞎了吧!我能看上她?就这个傻子都比不上白玉的一个指甲盖!” 其实,易初良是芙蓉镇公认的温润公子,但是面对叶蓁蓁的时候却总是屡屡破功,像是一个傲娇的孩子,毒舌而幼稚。 “初良,当着姑娘的面,你不能这么说!”说话的是宋胥,就是当初差点定亲的那个商户公子。 和其他公子哥比是一个善良的,就是有些懦弱,不然当时也不会被家里逼着娶亲了,而且要娶的还是芙蓉镇名声最差的姑娘。 “这是有人心疼了,我还记得去年你好像还有意求娶这个傻子来着,不过被这个傻子拒绝了,我看你是喜欢这个小傻子吧!”说着,刘西风就哈哈大笑起来。 “你……” 宋胥被气得脸色变红。 宋胥是为了帮她,却反被刘西风嘲笑,叶蓁蓁能忍受别人辱骂自己的话,但是却不会忍受别人辱骂那些帮过自己的人。 眼底掩过一丝狡黠,叶蓁蓁忽然惊呼道:“好大一只蚊子!” 在大家在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右手就向刘西风的脸上招呼过去,用了十足的力气。 只听见“啪”的一声,刘西风的脸上就落下了一个红巴掌的印子,索性刘西风皮肤是小麦色的,看得不是那么明显。 “叶蓁蓁,你竟然敢打本少爷!”刘西风好面子,如今当着大家伙的面竟然被这个傻子打了脸,这口气让他如何能忍下去。 作势就要去打叶蓁蓁。 “初良哥哥救我!蓁蓁好害怕啊!”叶蓁蓁只管往易初良身后一躲,死死地抓着他的衣服。 一方面易初良甩不掉她,另一方面刘西风又不敢真的打到易初良,这让他整个人都憋着一口闷气。 躲在易初良身后的叶蓁蓁露出一个毛茸茸的脑袋辩解道,“喂,刘疯子,我刚才可是为你打蚊子!你不感激我就算了,竟然还要打我!” 刘西风吼,“你当本少爷是傻子吗,这大秋天哪里有蚊子!天这么冷,蚊子早就被冻死了!” 叶蓁蓁哼了一声,“骗人,要是像你说的天冷蚊子都被冻死了,你刚才手里拿着扇子扇风做什么!” 闻言,刘西风脸气得发红,其他人则颤抖着肩膀忍着笑意。 “哈哈哈!”易初良直接笑了出声,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直接地揭穿刘西风附庸风雅这一点。 在学堂就属刘西风成绩最差,“没文化”这三个字是刘家最不喜欢听到的,尤其是刘西风。 所以后来就养成了无论什么季节都会举着扇子附庸风雅的毛病。 刘西风此时见众人嘲笑自己,眼睛都红了,看着易初良身后的叶蓁蓁,大手一伸,就要将她拉过来。 叶蓁蓁灵巧一躲,却还没有晚了一些,广袖的袖子落在了刘西风的手中。刘西风在气头上,只管大力拉扯,而叶蓁蓁则努力向后躲去。 “嘶啦——”没过一会儿,只听到布匹破裂的声音。 叶蓁蓁的半个衣袖从肩膀处被刘西风撕扯下来,露出了一条细嫩纤细的手臂。 就算她平日装得再离经叛道,但是却也是封建礼制下教养的姑娘家,感受到手臂的凉意,一抬头就看到了拿着自己半截袖子发愣的刘西风。 一时间她也不知该如何应对,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仿佛所有人的视线都聚集在她露出来的半截手臂上。 易初良将自己的外袍扔在叶蓁蓁的身上,别过视线耳尖泛红,一双俊朗的眉目也染上了羞涩的神情。 可是那张好看的唇吐出的言语却是十分的伤人,“呵,脸红个什么,不过就是烧饭的丫头,就算是你今天全脱了衣服也没人愿意看你一眼。” 说完这句话,易初良便转身离开了,见众人还愣着,没好气地回头道,“你们不走,难不成是想看这花痴?” “汪汪!” 小黄似乎感受到主人被欺负,开始狂吠不止。 小黄身量不大,可是龇牙时的凶狠模样倒是吓坏了一众的公子哥,刚才还聚集的公子哥全都散去,只留下了面露愧疚的宋胥,张口想要说着什么。 叶蓁蓁恢复了镇静,她心中安慰自己,不过就是露出了手臂而已,她做饭的时候也经常露胳膊挽袖子,没什么的。 没什么的。 不过刚才的易初良的话对于一个女孩来说实在是相当毒舌,叶蓁蓁气得只想活活掐死他,方才解恨。 等她抱了大腿之后,一定要回到芙蓉镇好好地修理他! 宋胥见也叶蓁蓁低着头,以为她在伤心,于是出言劝慰道,“叶小姐,初良不是那个意思,他是好心想帮你解围的。平常他都是一副温文有礼的模样,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对你的时候总是幼稚得很。” 叶蓁蓁心里跟明镜似的,还能是什么原因,他烦她呗。 为了表现出自己对易初良一往情深的模样,淡淡的眉毛微微一皱,一双杏眸中仿佛有眼泪浮动,千言万语到了唇边最终化成一声了叹息,“谁让我是先喜欢上的那个人。” 宋胥闻言一动。 他不知道如何劝慰这个女孩子,便想着回去和易初良好好商量一下,下一次定不要如此对待一个好姑娘了。 天色渐晚,夕阳的最后一丝光亮被夜空吞噬。 宋胥走后,岸边又恢复了平静。 叶蓁蓁卸去痴情的模样,把易初良的衣服放在地上狠狠地踩了几脚,还不解气似的,拿衣服裹着巨大的石头,扔进了河里面。 “易初良,去你姥姥的!” 发泄完脾气,叶蓁蓁无力地坐在石头上,低头看着自己的袖子。 这个衣服是婶婶给她充门面的,料子的颜色十分难找,再配一个袖子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刚才被扯掉的袖子如今还在刘西风手上。 也就是说她只能找裁缝重新再做一个秋衣。 秋天的衣服比不得夏天的便宜,一套衣服下来至少半两银子,一想到这里叶蓁蓁就觉得肉痛。 总靠着府里面的月例攒钱也不是办法,叶蓁蓁葡萄般的瞳仁转了转,边回院子边想着主意。 此时正好赶上前厅的宴会散了,贵胄公子们迟迟没有散去,叶白玉的身影摇曳生姿地出现在叶蓁蓁的视线中。 只见白玉一身白粉色的罗裙像极了仙子一样被人围在中间。 离得她最近的就是易初良,俊朗的脸上带着如玉公子的和煦温和,和刚才毒舌讥讽她的人判若两人。 两个人走在一起,就像是画上走下来的金童玉女,分外养眼。 叶蓁蓁忽然想起在江湖上,有一名叫《八卦秘闻》的报纸卖得最火。 因为每一期它都会详细地介绍某位江湖美女侠客或是美男剑客的生平,而且附带一张栩栩如生的插画。 有时候更是会刊登一些知情人士的爆料,其实就是一些花边新闻。 而在这芙蓉镇,叶白玉和易初良应该就是类似于江湖上的帅气剑客和美女侠客。 叶蓁蓁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一样,眸子倏地一亮,然后唇边不禁扬起了狡黠的笑容。 回到房间,叶蓁蓁就坐在了桌案前,手里拿着毛笔,在宣纸上挥笔写着什么。 奶娘端着红糖姜水走进房间的时候,就看到了叶蓁蓁此时双颊含羞,双手都拿着毛笔左右开弓,速度极快,恨不得长出千手一样。 一双眼睛像是见到了小钱钱一样冒了亢奋的光芒,整个人散发着说不出的诡异。 奶娘关切地走近她,担心的问道,“小姐,你在做什么?” 见到奶娘要做过来,叶蓁蓁连忙伸手,做出一个禁止靠近的动作。 然后飞快地用笔尖沾着朱砂在画像上的美人唇间抹上了嫣红颜色。 看到了画卷上相拥的痴男怨女栩栩如生后方才满意收手,轻轻吹干墨迹,如若珍宝地将画卷小心翼翼地收了起来。 奶娘不识字,所以她刚刚写的话本就没有收起来,目光扫了一眼墨迹未干的文字。 叶蓁蓁像是对待宝贝一样继续写着小说: “易初良紧紧地拥抱着叶白玉,像是失而复得珍宝,他似乎要将这个吸引他注意的小妖精揉进他的身体里一样。 他低头看到那张惹人怜惜的小脸,声音冰冷又深情,‘叶白玉,就算我得不到你的心,你的人也是我的。’ 叶白玉奋力想要推开霸道的易初良,美丽的脸上布满泪水:‘不,你永远都得不到我的心,我的心早就死了,之前那个爱你如生命的叶白玉已经死了!’ “不,我不许你说你死了!你永远都活着,活在我的心上!”易初良霸道地吻上叶白玉,见怀中的小女人连换气都不会,他唇边勾勒出邪魅的笑容,“女人,嘴里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 奶娘走了过去,看到小姐正在写字,看起来是用功读书的模样。 她脸上不禁浮现出宽慰的笑容,“小姐啊,老爷夫人若是知道你这么用功一定会很欣慰的。” 叶蓁蓁老脸一红,要是让爹娘知道自己写这种东西拿去卖,只怕能气得能把她从祠堂名册中除名。 第3章 陌生的美男子 第二日清晨,经过一夜的奋战关于霸道公子易初良和小白花叶白玉的话本彻底完结。 秉持着只有悲剧才能被广大群众记住的原则,话本的结局男主易初良武功散尽成痴儿,女主叶白玉则在等待中年华老去。 真是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啊! 叶蓁蓁的院子只有奶娘一个人,没有其他的丫鬟小厮,所以大部分情况下,很多的事情必须她亲自动手,比如此时。 简单梳洗之后,叶蓁蓁就拿着自己那件被刘西风扯掉袖子的衣服去找婶婶。 正巧叶白玉也在,穿着一件粉蓝色的罗裙,黑色的长发如瀑地披散在肩上,端庄优雅,仙气逼人。 王彩凤正和自己闺女商量着哪家的公子更加优秀,却不料叶蓁蓁求见。 想着这个丫头突然找自己干什么,王彩凤掩下面上的不耐,露出慈爱的笑容,“蓁蓁来了啊,荣姑,还不赶紧给蓁蓁端些吃食来!” 叶蓁蓁也不客气,专捡碟子里贵的吃。 耐心地吃完点心之后,叶蓁蓁用袖子胡乱抹抹嘴,一脸悲伤地拿出了自己被扯坏掉的衣服,“婶婶,蓁蓁好苦啊,昨日蓁蓁的衣服被野狗咬坏了,整个袖子都没了。” 王彩凤恍然大悟,这小妮子是来讨新衣服的。 王彩凤不禁露出了为难的神色,“蓁蓁啊,你叔叔俸禄就那么点,你看就连我和你白玉妹妹都是省吃俭用的,库房里也没有你能穿的衣服。” 叶蓁蓁扫了一眼房中,青鸾牡丹象牙桌上放着的是鎏金百合香炉,地上立着的紫檀蜀绣百花屏风,再瞧瞧眼前这母女头上戴的身上穿的。 这若叫做省吃俭用,那她岂不是乞丐了? 眼底一闪而过的讥讽,叶蓁蓁抬头笑着:“婶婶,我听下人们说镇上有一家成衣店的,价格十分便宜,蓁蓁每月都有月例,还有点剩余,婶婶你看我能不能去那个店里面选一件秋衣?” 闻言,王彩凤点点头,“那好,蓁蓁去的时候小心一点。” 叶蓁蓁走后,叶白玉叹了一口气,“娘你实在是不应该让她去的,若是她在那种下人们买衣服的成衣店被人看见,岂不是会说我们苛待她?” 王彩凤笑了笑,“白玉,你放心,娘现在就让荣姑散播消息,说叶蓁蓁和野狗打闹被撕烂衣服,到时候大家只会嘲笑那丫头,谁能说半句我们不对?” 叶蓁蓁离开了叶家后就去成衣店买了套土里土气的男装,贴上了鬓角和假胡须,俨然是一副放在人群中也不会觉得半分出奇的大叔模样。 今天逢五是大集,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叶蓁蓁坐在一个显眼的地方,摊开了巨幅画卷支在摊子上。 只见画卷正是易初良和叶白玉的模样的两个人在一片桃林中相拥而坐,脸上带着猩红的血迹,仿佛单单看着一幅画就能读出一卷荡气回肠缠绵悱恻的旷世爱情。 上面还飘逸地写一个宣传语:“霸道公子宠娇妻,良玉夫妇将情归何处?” 在画报的最后还有一行朱砂加粗的梅花体小字:“仅此一本,买即孤本!一两银子起拍!” 来来往往不少人驻足观看,渐渐地围成了许多人旁观,里面有男有女,不过大部分却是年轻人。 其中有一个女孩看到了书价后,当场就惊呼出声,“一两银子买一个话本?你怎么不去抢钱啊!” 叶蓁蓁摇摇头,做出一副无奈的样子,开口忽悠道: “非也,在下是因为继续钱财周转不灵才出此下策,不然以这本书的情节只要肯花时间印刷,一定会成为畅销经典。” 久而久之,围观的人很多,可是喊价的人却没有一个。 叶蓁蓁索性就拿起了话本,开始了说书。 从二人青梅竹马讲到了因为年轻气盛而意乱情迷即将要发生些羞人事情的时候,只见叶蓁蓁合上了书,慢悠悠开口,“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说着就要收拾摊子走人,心中默默数了一声,三、二、一。 便听到后边有人叫住她,声音充满磁性,仿佛是夏日山涧流水撞击沿路石头的声音,让人听了极为舒服,“这位先生,我出十两买下你的书!” 十两! 叶蓁蓁眼睛闪过一丝幽幽的绿光,像是饥饿的狼看到了诱人的猎物一样。 “成交!” 叶蓁蓁生怕对方反悔,急不可待地回道。 结果她一回头,就看到了一个美得不像话的红衣少年。 之前,她总觉得叶白玉和易初良虽然性子讨厌一些,但是皮囊是数一数二的。 不过,见到眼前这个少年之后,叶蓁蓁才明白何为倾国倾城貌。 用她写话本的文笔描述应该是:“那狭长的眉眼即使没有笑意也浮动着明媚的光彩,那棱角分明的俊脸即使没有脂粉修饰也润泽着吹弹可破的肌肤。” 周围的人此时表情也和叶蓁蓁是一样的,嘴巴微张,眼中带着惊艳。 如果说这个男人是天仙下凡,他们也是相信的。 少年似乎习惯了被人这么欣赏,留下了十两银子就把叶蓁蓁的书从她手里抽走。 “差爷,就是那个家伙在这里诬陷诽谤我家少爷!”一个浑厚的声音响起。 叶蓁蓁觉得有些耳熟,看了过去才发现是易初良身边的小厮阿恒,身边貌似跟着是官府的捕头。 那阿恒口中说的少爷…… 叶蓁蓁将视线向后移了移,就看到了白衣银冠的易初良此时眉眼带着怒气,狠狠地盯着自己,恨不得在她身上戳出一个洞出来。 要是被这个小少爷知道她靠着写他和叶白玉的同人文挣钱的话,被他打一顿事小。 可是,一旦她辛苦经营“喜欢易初良”的人设倒了,不出半年就会被婶婶逼着嫁人,那时她又该如何离开叶家去京城抱大腿? 说时迟那是快,叶蓁蓁抱着银子飞快地就向一旁的巷子躲去。 却不料,被刚才买下书的美少年提溜着后脖领子,好悬将叶蓁蓁活活勒死。 叶蓁蓁焦急:“你快松开!” 美少年慢条斯理地开口,“刚买下你的书,你就急着要逃,难不成你是一只抄袭狗?” “来不解释了,银子还给你,书你给我,我不卖了还不行吗?”说着叶蓁蓁就将银子推给了他,转手去拿她的话本。 可谁知到对方仗着他身高手长,竟然高举起话本,叶蓁蓁就算跳起来也只能碰到他的手腕。 美男抓住叶蓁蓁的衣袖,悠悠开口,“我这个人除了钱以外最多的就是时间,你跟我慢慢解释,我不急。” “你不急,我急!”叶蓁蓁眼看着易初良一行人越来越近,权衡之下索性不再和这个人纠缠,“就当我白送你的,你赶紧松开我!” 然而少年却抓得更紧。 叶蓁蓁这一生认识三个美人,叶白玉、易初良还有就是眼前这个人。 一个总想害她,一个总嘲笑她,这个总拉着她听解释! 现在的美人都这么有性格吗? 易初良那边的脚步声越来越明显,叶蓁蓁恨恨地看了一眼美少年,低声开口,“这都是你逼我的!” 然后叶蓁蓁踮起脚尖,对着少年的脸蛋稳准狠地亲去。 本是想要吓唬吓唬他的,然而没想到少年刚好转头,而她收不住力道,朝着原轨道直奔着对方的唇瓣…… 娇!嫩!可!口! 叶蓁蓁被自己脑海中闪过的四个大字吓得一跳,她安慰自己,能亲到这样的如花美人,她不亏。 而少年猛地推开她,一脸花容失色,一只手捂着嘴,另一只手指着叶蓁蓁,“你……你这个断袖!” 叶蓁蓁忍着尴尬和羞涩,趁机捡起散落在地上的银子,为了更加符合自己猥琐大叔的气质,临走前还给了少年飞一个飞吻。 “别跑!” “站住!” 这下追叶蓁蓁的人马除了易初良更是多了美少年一行人,叶蓁蓁紧紧地抱住银子专门往人多的街区绕。 到了成衣店后门的时候,叶蓁蓁立刻摘下了鬓角和胡子,换回了今天来的时候穿得那身衣服。 可是叶蓁蓁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这套男装和这么多银子。 此时门口响起一道雄厚的声音—— “官府办案!我们刚才跟着的一个嫌犯进了这家成衣店,所以直到我们找到嫌犯,否则就算是一个苍蝇也别想离开这里!” 叶蓁蓁透过换衣服的帘子看到说话的人是一个脸上带着伤疤的捕头,手起刀落真真地将一个苍蝇斩落于地上,分成了五瓣。 看到这一幕,叶蓁蓁的手不由地颤抖起来,仿佛看到了自己犹如那个苍蝇被五马分尸的下场。 捕头喊道:“更衣的人你们听好了,我给你们十个数的时间穿好衣服!十、九……一!给我搜!” 一声令下之后,几个手下就开始撩帘子,里面有刚穿好裤子的大叔,有仅穿着肚兜死死蒙住脸的女眷…… 在混乱的人群中,易初良一眼就看到了一脸土兮兮的叶蓁蓁。 她穿着一件深蓝粗布的罗裙,脸上依旧是灰灰的,仿佛是怎么洗都洗不干净一样。 叶蓁蓁没看到他,而是抱着衣服,贼眉鼠眼地躲在一个角落里。 易初良皱眉,“你怎么会在这?” 第4章 有人来提亲,金光闪闪呀 叶蓁蓁正在慌乱地系着衣服最后一个扣,整体显然已经是穿戴整齐了。 可是易初良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叶蓁蓁今天整个人怪怪的,和以前很不一样,可是有说不出哪里不一样。 “初良哥哥!” 叶蓁蓁一看到易初良,一双眸子刷地被点亮,像是小狗一样向他的位置跑了过去,脸上带着花痴的笑容,“你怎么会在这里啊!这是蓁蓁的新衣服,初良哥哥觉得好看不!” 说着,伸开手臂在易初良的眼前转了一个圈圈。 易初良觉得更怪了,他总觉得今天的叶蓁蓁和往日不太一样,“阿恒,你觉没觉得今天这个丫头不太对劲?” 阿恒迟迟没有说话,易初良不禁回头看着一眼他,发现阿恒眼睛看着叶蓁蓁发愣。 阿恒自然没有听到少爷的呼唤,心中暗想:这蓁蓁姑娘怎么一日不见,竟然发育得如此多,明显是从木头板到发面大馒头的区别? 注意到阿恒的视线,易初良也寻着视线看去,白玉一样的脸顿时间红了起来,连带着耳尖都泛着红意。 叶蓁蓁什么时候竟然……那么大了? 看到了易初良的视线,叶蓁蓁心中暗暗紧张。 她刚才实在不知应该将衣服和银子藏哪,只能塞进前胸,她自认为伪装得天衣无缝,难不成易初良是发现什么破绽了吗? 想到这儿,叶蓁蓁不禁开口给自己鼓气,声音稍微大了一些,“你看什么!” 被叶蓁蓁这话喊得晃过神的易初良这才反应过来,连忙别过身子,“你……怎么在这!” 看样子,易初良不像是发现了什么,叶蓁蓁也才放下心。 然后她笑着靠近易初良,为了防止易初良发现自己就是那个买话本的人,故意暧昧开口,“还不是因为你,我的衣服弄坏了……” 此言一出,震惊四座。 不出叶蓁蓁所料,易初良当场羞愤难当,“叶蓁蓁,你胡说什么!” 叶蓁蓁切切开口,“我……对不起,我不应该说出去的!是蓁蓁说错话了,你别生气。” 这句话显然更是将这个事情越描越黑,易初良气得甩袖离开,阿恒则是留下帮自己少爷继续找嫌犯。 “初良哥哥,你等等我!” 叶蓁蓁紧跟着易初良的脚步就走出了封锁的成衣店,走到门口的时候感觉自己的后背十分灼热,仿佛有视线看着她一样。 回头看去,便看到了刚才那个貌美的少年带着笑意看着自己,可是那双狭长的眸子中满是神秘莫测的意味。 那种感觉仿佛她是一盘红烧肉,而他随时准备用筷子狠狠地夹起她一样。 叶蓁蓁不禁打了一个冷颤。 * 回去当天,叶蓁蓁就将那套男装藏进了柜子里,本来是想烧了之后毁灭证据,但是想到这个衣服可能以后还有用,便没舍得烧。 一连几日,叶蓁蓁都把自己闷在厨房研究新菜,不知道自己已经是这芙蓉镇的热门话题了。 奶娘惊喜地踏进了厨房,看着一脸灶台灰的叶蓁蓁连忙拿出袖子帮她擦拭着,“我的小姐啊,有人来求娶你了!” “什么!” 叶蓁蓁惊讶地开口,手里剁肉的刀应声而落,幸好奶娘眼疾手块推开叶蓁蓁,才没有伤到。 奶娘笑,“大喜啊!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人家,但是却是书香世家的少爷,听说和当朝皇亲国戚还有联系呢!现在那家公子已经在前厅了,就请小姐过去想看了!” 叶蓁蓁怎么也想不到竟然会有人主动来娶自己。 她这几天虽然闷在厨房研究新菜实际上却是计划着如何提前离开叶家。 如今上路的银两已经攒得差不多了,烧菜的手艺也差不多了,唯一差的就是让易初良和叶白玉定亲。 她没想到进门一脚的时候,反而招惹来了自己的亲事。 管他是什么书香门第,还是皇亲国戚,就算是皇帝老子本人,也别想阻断她抱救命恩人大腿的脚步! 想到这儿,叶蓁蓁眯了眯眼睛,唇边绽出一抹笑意,“奶娘你帮我回一下前厅,蓁蓁梳妆打扮一番马上过去!” 见叶蓁蓁欣然答应,而且还要梳妆打扮,奶娘一双不大的眼睛都要隐藏在笑纹里了,忙不迭地去前厅回命。 回到房间,叶蓁蓁将自己为数不多的首饰全都拿了出来。 因为她存着离开叶家之后就将这些首饰卖钱的想法,所以一旦府里面赏赐首饰,她都要拿最足金足两的金银。 有一次除夕,叔叔分发礼物,叶蓁蓁拿到的是当时最流行的白蝶衔玉簪。 整个簪子很漂亮,流光溢彩,十分适合这般年纪的小姑娘佩戴,但是一看就不是很贵重。 而叶白玉的不同,那是一个通体都拿金子打造的簪子,由两朵富贵牡丹构成,款式有些俗气,但是叶蓁蓁看到那两个纯金的大牡丹时,眼睛都直了。 这两个大牡丹,得值多少钱啊! 要不说叶白玉是才女呢,人家从小就有清新不落俗套的审美,厌恶这种金光闪闪的俗气东西。 看到金簪子的时候只觉得眼睛受到侮辱,反而一抬头看到的了叶蓁蓁手里的发簪时候,眼睛中流露出喜欢,而且委婉地提出想和蓁蓁互换礼物。 叔叔和婶婶碍于整个家族在场的缘故不好吱声,叶蓁蓁一副忍痛割爱的样子交换了礼物,心中早就是乐开了花。 思绪回到此时,叶蓁蓁将牡丹金簪一股脑插在了头发上。 紧接着,拿着金粉在自己的双颊处各画了一道食指长的横线,阳光下的金粉闪烁着动人的流光,显得非常……洋气。 看着铜镜中金光闪闪的不明生物,叶蓁蓁才满意地点点头,走去了前厅。 天气格外的明媚,秋高气爽,叶蓁蓁一路上格外闪耀。 “叔叔婶婶安好!” 随着一声俏丽的声线,前厅的众人就看到门口似乎有一道金色的光芒的闪过,仿佛圣光一样吸引着众人的视线。 就连一向清高自持的叶白玉都没能免俗,举着茶杯的玉手定在半空,目光盯着门口发光体。 只见叶蓁蓁的发髻上插着五个金簪,东南西北四个水平方向各一支。 第五支最粗的金簪子垂直簪子中心的位置,像是定海大神针一样威武,也就是这支充分地反射着阳光。 在其他四支黯淡之后这个最高的簪子的光芒更是凸显了出来,充满了神圣感,似乎在接受着苍天的安排。 东南西北中竟然全被金簪占满了,叶蓁蓁整个人都体现着对称且三维立体的……丑感。 “噗嗤!”一阵笑声传来,易初良笑得前仰后合,似乎全然忘却了自己世家公子的身份。 他万没有想到今日来找叶白玉竟然会看到如此惊天地泣鬼神的搞笑事情。 易初良虽然在叶蓁蓁面前毒舌惯了,但是在叶白玉面前却一直端着温润公子的架子。 此时没忍住发笑后不禁用朗声发笑来掩饰,“没想到蓁蓁妹妹还是如小时候一样天真可爱,让人忍俊不禁。” 叶良辰本想着赶紧将这个侄女嫁出去,没成想这个傻丫头竟然将她自己搞成这副鬼样子。 若不是易家小子笑出声,只怕他断不会认出,而立刻派人将这个金光闪闪的怪物乱棍打死。 他身边坐着的是王彩凤更是表情复杂。 她本想着推了这桩婚事再让叶蓁蓁多谢日子来衬托一下自己宝贝女儿的美貌和才华,但是转念一想嫁出去也好,总比每天在眼前晃悠碍眼强。 谁知道这叶蓁蓁却不会打扮,穿得花红柳绿,戴得俗不可耐。 “初良哥哥!”叶蓁蓁细着嗓子唤了一声易初良,然后满脸喜色地跑向他。 东南西北四个簪子上下扑扇着,中央的定海大神针则是左右摇摆着,霎时间仿佛叶蓁蓁插了满头的簪子,形成了一个金光头盔。 头盔,不,叶蓁蓁开口道,“初良哥哥是不是来娶蓁蓁的!” 易初良闻言,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连忙指着叶白玉,“我是来找白玉的。” “可是奶娘告诉有人来娶亲,我叶蓁蓁非你不嫁,初良哥哥你看我今天特意打扮了,你觉得好看吗?” 说着叶蓁蓁就要原地转圈。 “别……” 易初良连忙制止,他似乎想象到一个金光头盔转圈是一个怎样刺激的画面了。 他往叶白玉的身侧站了站,“我的确是来找白玉姑娘的,要娶你的人在那边!” 叶蓁蓁目光扫了一眼那边的华服公子,手指藏在广袖中狠狠地掐着自己的手臂内侧。 感到剧痛之后,眼中浮现出盈盈的眼泪,委屈地拉着易初良的手臂,声音带着哭腔,“初良哥哥,蓁蓁此生只会嫁给你,但不会嫁给其他人!” “这!”来求娶的少爷听到着再也忍不住了,但是保持着良好的修养。 他站起身,对坐在主位上的叶良辰拱手道,“叶老爷,蓁蓁小姐既然已经心有所属,晚辈实在不好拆人姻缘,贵府还有客人,我们就不继续叨扰了,父亲母亲我们走吧!” 说着就拉着父母离开。 然而这个母亲显然不是好招惹的,只见此时后盘极稳地站在原地,双手叉腰,走到了王彩凤的面前,语气不善地开口道: “王夫人,你这么做可不地道,我当初可是问过你蓁蓁小姐有没有心上人,你当时告诉我没有,现在这是什么情况? 还有,我是前几日在成衣铺见到叶蓁蓁的,要腰身屁股一看就是好生养孙子的,怎的今日一见……缩水了很多?” 说着,一双眼睛就瞄在叶蓁蓁的前胸。 叶蓁蓁:“……” 第5章 闲王,请收下我的狗腿 叶蓁蓁也顺着视线看了看,一马平川,完全不影响看到脚面。 回想起那日的情景,叶蓁蓁眼底不禁浮现出尴尬,没有想到这家人求娶她竟然是因为这个原因…… 易初良也随着大家,一同打量起叶蓁蓁,脑海中回忆当时情景,耳根不禁又有些发烫。 叶蓁蓁恍然有一种自己像是耍猴戏里的猴子,整个人前厅的围观着。 她心中暗暗寻思着退路,目光扫到易初良身上之后,灵光一闪,然后娇嗔地指向易初良,“初良哥哥你眼睛在看哪里啊!你太坏了!” 说完,就似害羞般,转头跑出了门。 前厅的人又纷纷将视线转移到易初良身上,叶白玉也淡淡地看过来,美眸中流露出“没想到你也这么俗气”的失望。 易初良表面上维持着谦谦君子的儒雅淡定,心里早就想抓着叶蓁蓁将她放进油锅里油炸千遍万遍。 千万遍啊,千万遍! * 是夜,夜空猩红,格外静谧,叶良辰书房中传来叱骂的声音。 “跪下!我这几年由着你胡闹,没想到竟然反了天,你知道现在外面怎么说我叶良辰吗!明日你继续给我去学堂,不然我就封了你的小厨房!” 叶良辰气得吹胡子瞪眼,一旁的王彩凤和叶白玉则宽慰他,“老爷,蓁蓁还小,你用不着和她置气。” “是啊,爹爹,蓁蓁妹妹的志向并不在读书写字,你逼着她去学堂也是无用,还不如就让她在小厨房里钻研美食,总归是一技之长!” 叶白玉清高多年,似乎也忘了她当初嫉妒叶蓁蓁成绩而将她推下水的事情,更是忘了叶蓁蓁在学堂的成绩不次于她。 叶蓁蓁反倒是无所谓。 厨艺她已经练就的差不多,让她重去学堂也是好事,易初良和叶白玉是同窗,两人相处的时间都在学堂,而她想要加速催化二人情感首选的地点也是学堂。 第二天,叶蓁蓁穿着学院的制服来到了学堂,浅粉色的衣服并不适合叶蓁蓁,总是显得脸色脏兮兮的。 “白玉,这不是你姐姐吗,怎么又回到书院了?”说话的人是杜雨燕,叶白玉的好友。 叶白玉不愿和叶蓁蓁为伍,眼底闪过嫌弃,但是在外面一家人不应相互拆台,便笑着说道,“蓁蓁想读书了,于是就来了。” 杜雨燕在学堂门口做起了打油诗,还特意提高了音量,“放弃灶台回学堂,我看应是找新郎。墨香哪比饭菜香,蓁蓁要成肥厨娘!” 叶白玉也不满地看着她,她和叶蓁蓁代表都是叶家,这么说叶蓁蓁连着她也觉得面上无光。 叶蓁蓁则心中啧啧一声,她不是软柿子,不是谁想捏就能捏的。 不过为了体现人畜无害的人设,听到这首打油诗之后叶蓁蓁做出一副听不懂的样子。 然后她仰着脸问叶白玉,“白玉妹妹,没想到半年不见,杜同窗竟然都会做打油诗了呢!当初可是连“曰”都能念成‘日’,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呐!” “叶蓁蓁!” 杜雨燕恼羞成怒,当年她入学晚,之前只认得一些常用的字,后来父亲想让她结交一些有钱有权之人才送她来到学堂的。 夫子为了考考她的学问就让她当众读《论语》,结果就闹出了把曰念成日的大笑话。 叶白玉闻言,不禁忍笑。如不是知道叶蓁蓁脑子缺根弦,只怕她会以为是叶蓁蓁故意这么说的。 众人坐稳之后,夫子还迟迟未来。 一身蓝白华服的易初良坐在叶白玉身边,两人很开心地聊着什么。 叶蓁蓁坐在最后一排,目光看着二人的背影,脑子里构思着下一本“良玉夫妇”话本的大纲,这次她准备联系一下印刷厂,扩大规模。 她都想好了,下一本写一个仙侠虐恋故事。 就在她写大纲写到叶蓁蓁应劫,二人互诉衷肠时,忽然发现整个教室都沸腾起来。 叶蓁蓁猛地捂住了话本,惊恐地看着四周,难道是她写的东西被大家看到了? 众人的目光全都聚集在教室前方一个少年身上。 少年眉目如画,皮肤白皙细腻。额上束着一个红色双鱼衔南海珍珠细抹额,鬓角的碎发被细编成一小撮,穿着一颗名贵的玉珠各梳拢在两边束在了玉冠中,半散下的头发随着走路时的风飘动。 本就修长的身材穿着一身红黑白三色相间的广袖长袍,看起来通身充满贵气。 这美人,有点眼熟…… 叶蓁蓁脑海中闪过那日她在街上卖话本,不就是这个美人买了她的书吗! 她当时被易初良追得紧,为了脱身就非礼了这个美人,本想着江湖不再相见,可谁知江湖这么小,竟然偏偏在学堂碰上了。 叶蓁蓁不禁双手合十,闭上眼睛,心中默默祈祷:各路神仙,请保佑小女不要被这个美人认出来! “是你!”美人的声音响起。 叶蓁蓁心中一惊,完了,她还是被认出来了…… 就在叶蓁蓁做好打死也不承认的准备之后睁开眼,发现那个美人根本没有鸟她半眼,而是直直地向着叶白玉的方向走去。 叶蓁蓁松了一口气,又是一个被叶白玉美貌迷惑的颜狗。 放下心中的担忧,叶蓁蓁从书桌里掏出瓜子,津津有味地看着美男和美女的世纪相遇。 在她的方向,正好可以看到叶白玉的侧颜,向来清冷的脸上没有半分情绪。可是,那眼眸却带着欣赏地看着美人。 叶蓁蓁警铃大响,嗑瓜子的手停了下来,要是叶白玉喜欢上这个美人,她计划多年的逃离叶家计划岂不是全泡汤了? 就在叶蓁蓁决定做点什么阻止二人的一见钟情之时,美人却换了一个方向,停在了叶白玉旁桌易初良的桌前。 “你认识我?”易初良皱眉,他敢断定自己没有在芙蓉镇遇到过这样的人。 美人晃了晃手指,靠近易初良慵懒说道,“成衣店,你不记得了?” 这是什么神展开?叶蓁蓁感觉自己似乎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要不,下一个话本写他俩? 就在这个时候夫子走了进来,见到少年之后是分外的尊敬,抖落衣襟之后就下跪俯首喊道:“小王爷能来此,真是令喻贤堂蓬荜生辉!你们还不速速跪下,参见小王爷!” 小王爷? 众人哗然,他们没有想到这个美少年竟然是当今的小王爷宋知斐。 传闻里那个小王爷可是一个好吃懒做、为非作歹的圆滚身材形象,就连成为王爷之后圣上应赐的封号都迟迟未封,可见是天家游手好闲到极点的皇子,百姓私下都笑称为闲王。 百姓口中的闲王,怎么能像是眼前这位生得如此好看? 虽然疑惑,但是夫子的话不能不信,于是纷纷跪下欲施礼。 “罢了,本王也是路过芙蓉镇在这里住一段日子,齐夫子是本王启蒙恩师,特来重温师徒之情,准备在这喻贤堂听道理做学问!” 宋知斐笑着,本就精致的脸上更是如阳光一样灿烂多情,“我看这里有空闲地方,不如本王就坐这,也不影响诸位同窗。” 说着,那指骨分明的手指就指向了整间教室唯一的空位,也就是叶蓁蓁旁边的座位。 叶蓁蓁不着痕迹地将刚写一半的大纲揉成了纸团然后塞进自己的袖笼中。 宋知斐既然买下了自己写的话本,那也就是说明他看过了她的字,她只要动手写一个字就会被宋知斐发现她就是那日轻薄他的那个猥琐“大叔”。 这可是王爷,就算是连他皇帝老爹都嫌弃他,但他若是知道真相也会分分钟取走自己的项上人头。 叶蓁蓁决定暂时先这位闲王抱大腿,成为宋知斐的狗腿子,就算到时候事情被他发现,宋知斐也不会要她的脑袋。 想到这里,叶蓁蓁立刻站起身,用袖子擦了擦宋知斐座位上的灰尘,狗腿开口:“小王爷,这常年没有人坐着,有些脏的。” 宋知斐深深地看了一眼叶蓁蓁之后,好看的唇瓣扬起了潋滟的笑容,连带着一双眼睛也微微完成月牙的形状,眸中似乎蕴藏着星光,明媚动人。 强有力的美颜冲击让她觉得心底一晃,顿生出了绮丽曼妙的画面和充满粉红色的气泡。 “没想到这个小傻子还有做狗腿子的天赋。” 一声轻哼传进了叶蓁蓁的耳朵里,打破了所有的绮丽和粉红,叶蓁蓁循声看去,不是刘西风又能是谁? 这句话倒是说到了不少人的心里,叶蓁蓁刚才的行为的确是有些谄媚。 她也不否认,她本来就是抱大腿的,如果让大腿主人看不出来,这不是白抱了吗。 叶蓁蓁拿出一贯傻白的状态,有些好奇地问刘西风,“狗腿子……这个词都点意思,是狗的腿吗?” 刘西风说她是宋知斐的狗腿子,那岂不是就是说小王爷是狗? 刘西风被叶蓁蓁这一反问呛得哑口无言,额上的冷汗不禁流了下来。 见宋知斐并没有怪罪,为了缓解尴尬地又扇了扇手中的折扇。 而易初良则低着头复习着昨天上课所学的知识,可是不知为何,入目的是白纸黑字,而脑海中却总会想浮现叶蓁蓁对小王爷的那副谄媚的模样。 真讨厌! 第6章 帮你追到易初良 学堂中的女眷大都对这个长相俊美的小王爷充满了好奇,但是都碍于女孩子家的面子表现得十分含蓄。 课间休息的时候,叶白玉放下毛笔,练完了最后一个字。 清风吹过桌面,掀起宣纸,只见宣纸上面的字几乎可以与颜真卿的真迹以假乱真了。 看到杜雨燕一脸心不在焉的样子,双颊还带着绯色,叶白玉不禁问道,“你怎么了?” 杜雨燕眉目躲闪,神态不禁拘泥起来,然后才缓缓开口,“这小王爷不仅出身显赫高贵,相貌更是出奇的好,就算是……做妾嫁给这样的人也是好的吧。” 叶白玉闻言,微微皱眉。 这小王爷虽然出身高贵,相貌昳丽,但是传言中却是一个纨绔子弟,骑射不精,学问不济,听说他的王府中夜夜笙歌,美姬如云。 这样的男子就算是有着堪比潘安的容貌,有着万贯的家产,她也只觉得算是金玉其表败絮其中。 想到此次,她的目光看向宋知斐,发现叶蓁蓁正在他旁边和他聊着什么,有说有笑的。 杜雨燕也看到了这一幕,半是羡慕半是讥讽地开口,“没想到叶蓁蓁那丫头倒是个脸皮厚的。” 叶白玉眉间染上冷色,“无论怎样,她都是我姐姐,我不希望再听到你这么说她。” 杜雨燕的杜家远比不上叶家生意上更是要依靠着叶家,见叶白玉面色不悦,杜雨燕没再说话。 其实叶蓁蓁并没有和宋知斐说什么,就是回答了一些关于芙蓉镇接二连三的问题。 一问,“芙蓉镇有什么好吃的?” 二问,“除了戏班子,你们这还有什么好玩的吗?” 三问,“这里哪家的姑娘最俏?” 总结下来,这小王爷还真就是如传言一样,是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 叶蓁蓁耐心地一一回答了,几乎将整个芙蓉镇能吃能玩的地方都告诉了他。 宋知斐翘着二郎腿听得津津有味,一双眸子中染上了向往的神色,美滋滋地说道:“你说这么多本王也记不住,你帮本王写下来。” “好勒……” 叶蓁蓁刚要答应,可是转念一想这样不就是暴露了字体吗,电光火石之间,叶蓁蓁右手拿起笔,在宣纸上歪歪扭扭地写着。 叶蓁蓁天生是左撇子,右手只会会画画,从来没有写过字。 此时,正好经过旁边的易初良看到提笔写字的叶蓁蓁,眼中闪过疑惑,他怎么记得她是个左撇子? 一篇写下来之后,有几个字连她都认不出来,有些尴尬地递给宋知斐。 本以为会等来一句嘲笑,可谁知到小王爷倒是看了看之后,稀松平常地折好放进了口袋中。 正常人看大她这种狗爬字都会出言嘲笑或是委婉微笑来表示一下吧,怎么宋知斐这么淡定呢? 带着疑惑,叶蓁蓁迎来了齐夫子下堂课。 齐夫子背着手,要求默写昨天学过的诗经。 叶蓁蓁和宋知斐都算是新来的,所以可以不用默写。 叶蓁蓁正考虑回家练习右手写字的时候,发现身边的宋知斐在宣纸上行云流水地写着什么。 好奇细瞧,只觉得像是鬼画符一样。 叶蓁蓁小声问道,“你画什么呢?” “本王在默写啊,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叶蓁蓁挑眉,看着宣纸上的墨迹,怎么也没瞧出来哪两个字是青青和悠悠。还没有她右手写得好,怪不得刚才他见自己的字并没有太惊讶。 叶蓁蓁问,“那你怎么不接着写了?” 宋知斐挥了挥衣袖,“本王不记得后面了。” 万里挑一的皮囊中有着这么草包废柴的灵魂,这宋知斐也算是反差萌了。 …… 学堂一共有两个班,一个是四五岁左右的启蒙班,上午上课;另一个就是叶蓁蓁所在的班,下午上课。 放学时间一到,叶蓁蓁发现自己身边热闹了很多,当然这些人不是来找叶蓁蓁的,而是围在了宋知斐的身边。 大家本来觉得小王爷贵为皇亲国戚会走高贵冷艳的路线,没想到他竟然连叶蓁蓁这样的怪胎都不嫌弃,众人自认为他们比叶蓁蓁好千万倍,便鼓足勇气来和宋知斐搭话。 杜雨燕就是其中之一。 杜雨燕嗲着声音问:“小王爷,我是杜雨燕,以后大家就是同窗,有什么需要可以来找我。” 宋知斐透过人群间隙,压低声音问叶蓁蓁,“这个姑娘是芙蓉镇最俏的吗?” 叶蓁蓁当然不会告他叶白玉才是芙蓉镇的第一美人。若是叶白玉被这个人纨绔看上抢回京城,岂不是破坏了叶白玉和易初良成亲吗? 那她还如何故作伤心离开叶家去京城抱大腿? 想到这里,叶蓁蓁忙不迭地点了点头,夸耀道:“杜雨燕就是我们芙蓉镇数一数二的美人。” 她并没说说谎。 除了叶白玉,杜雨燕也是个美人,而且在叶蓁蓁看来,杜雨燕眉间的风情妩媚比起美若仙子的叶白玉来说更讨男子喜欢。 谁道宋知斐扁扁嘴,“唇薄而扁,喜说是非,而且腰不软腿不长,还不及云娘半分。” 叶蓁蓁好奇:“云娘是谁?” 小王爷:“我府里的管家嬷嬷,今年刚抱了孙子。” 叶蓁蓁没忍住笑出了声音,拿一个妙龄少女对比一个老嬷嬷,真不知道这京城的嬷嬷长得是怎样的美丽动人。 二人的对话虽然压低声音,但是周围的人却听得一清二楚,伴随着哄堂大笑,杜雨燕只觉得脸上一臊,梨花带雨地跑了出去。 易初良收拾好书本,他和叶白玉都是一类人,骨子里十分清高,像是叶蓁蓁那般谄媚讨好权贵之人不是他易初良的风格。 看着和宋知斐谈笑风生的样子,易初良只觉得十分刺眼,心中不知何故充满了一团火气。 他也不知道这是为何,后来细想可能是觉得和叶蓁蓁这种人处在一班,觉得自掉身份而已。 想到这里,易初良拿起书本就要离开,叶蓁蓁看到之后,也立刻收拾起了书本,“初良哥哥,你等等我!” 叶蓁蓁抱着书本紧赶慢赶地追上了易初良的脚步,手指拉着他的广袖,眉眼间闪过娇羞,“今天是蓁蓁重返学堂的第一天,怎么都不见你和我说说话。” 闻言,易初良心中的那团火气像是散了一般,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何。 明明,他最讨厌就是她这种趋炎附势的人。 明明,他最讨厌被她纠缠。 易初良也不明白他自己今天为什么这么反常,烦躁地挥开了叶蓁蓁的手,大步向前走去。 叶蓁蓁这一天都在抱大腿,甚至忘记了缠着易初良,如果让大家认为她对宋知斐产生兴趣而不喜欢易初良的话那她之前的努力岂不是白费了。 学堂里都是芙蓉镇上流圈子里的子弟,要是他们认为叶蓁蓁深爱易初良的话,那么整个芙蓉镇都会这么认知。 想到这里,叶蓁蓁立刻追上了易初良,走到学堂外面易家来接易初良的马车还未来,易初良心中烦躁为了躲开叶蓁蓁就选择走路回府。 在经过一段悠长的巷子时,叶蓁蓁终于气喘吁吁地跟上。 巷子里很幽静,青苔沿着墙根生长,黑瓦白墙中透着些许的生气。 “你知不知道你很烦!”易初良突然站住了脚步回头,而叶蓁蓁没有收住闸,整个人撞进了他的怀中。 “唔……” 鼻子被撞得一酸,紧接着就有凉凉的东西流到了唇边。 抬手用手指一抹,便看到满目猩红鲜血,她连忙用手帕止住,即便这样,易初良蓝色的院服外面罩着的白色外衫还是染上了点点血迹。 “我看到你就没有好事。” 易初良嫌弃地脱去了学堂制服的外衫,嫌恶地扔在了地上,如同卸去了自己贵公子的形象皮囊。 叶蓁蓁,“抱歉啊……” 易初良冷声,“我之前只当你脑子不好使了一点,没想到还懂得趋炎附势,今天我看你恨不得当那宋知斐的奴才了,你真好样的。” 叶蓁蓁一笑,能看出她谄媚狗腿就好,你这小公子都看出来了,那宋知斐一定也看出来了。 易初良见叶蓁蓁毫无羞耻心,竟然还能笑出来,更是气得不打一处来。 “你之前总是追我身后,我以为你是单纯地喜欢我,现在看来不过是因为我是芙蓉镇首富易家的儿子,你看中的是易家的地位和金钱。” 叶蓁蓁:不是,我看中的是你喜欢叶白玉。 “其实你大可不必总追在我身后,那宋知斐是皇子,长相端正,你要是讨好了他说不定还能将你收进他的王府成为侍妾。不过以你的长相别说是皇子,就算是普通人看了之后只会觉得反胃,要是真想进人家王府,不如和勾栏院里的花魁学学!” 叶蓁蓁:我还真去过勾栏院偷过师,毕竟那大厨的松鼠桂鱼堪称人间一绝。 易初良说得实在难听,叶蓁蓁其实很想反驳易初良,但是一想到自己的初衷是利用他,这似乎比起觊觎他人财产更加无耻,一时间竟无话可说。 易初良见对方不反驳,以为自己猜出了叶蓁蓁的想法,唇瓣扬起冷笑,含着十里春绿的眸子染上冰封,接着转头离开。 可是他心里并不好受。 见他离开,叶蓁蓁垂头丧气地走回家。 在叶府的门口,迎面却看到了宋知斐一身华衣站在石狮子旁边,身后跟着的是一长串的仆人和车马,而王彩凤则在院子里卖力地招呼着。 叶蓁蓁惊讶,“殿下,你……您怎么会在这里?” “那驿馆简直不是人住的地方,想换一个地方住,本王在芙蓉镇唯独和你最熟,思来想去住你家好了。” 接着宋知斐忽然凑近叶蓁蓁,压低声音在她耳边。 “而且本王最喜欢看热闹,听说你、你堂妹和易初良是一个大三角。当然这热闹本王不会白看,就帮你追到易初良好了。” 第7章 生活不易,多才多艺 叶蓁蓁闻言,险些被口水呛到,连忙摇摇头,“姻缘随缘,不能强求。” 宋知斐俊美的脸上扬起意味深长的笑意,“就说你不会是这样的人,本王前阵子在街上还重金买了一本写叶白玉和易初良的书。” 叶蓁蓁手心微微出汗。 他接续说道:“那里也有你的名字,是一个十恶不赦拆人姻缘的恶女,可你分明不是那种人,你说本王要不要捉到写话本污蔑你的那厮帮你出口恶气!” “不必!”叶蓁蓁怪叫一声。 察觉自己貌似有点激动,她接着缓缓开口,“殿下宅心仁厚、仗义出手,但是民女不想因为人家用我的名字写一个话本就斤斤计较。民女的确是喜欢易初良,但是也不会采用不好的手段。” 听听,她说得多么感人肺腑,多么善良圣母。 所以殿下啊,这件事情你就别插手了好吗? 宋知斐摇摇头,“本王将你当我朋友,不必用民女自居,本王除了喜欢看热闹还喜欢做媒,定会帮你追到易初良的!” 叶蓁蓁僵硬地点点头,心中无限无奈,“民女惶恐。” 明明计划就快成功了,怎么偏偏这时候蹦出来一个劳什子王爷坏事情! 小王爷入住叶家,对于叶良辰来说那是无线的光荣和荣耀,足以光宗耀祖。 他立刻腾出自己的房间,更是将库房的书画瓷器统统搬到过来,那谄媚的样子就连叶蓁蓁都自愧不如。 王彩凤也忙前忙后,心中却担忧着自家姑娘美若天仙,可别被这个纨绔王爷看上了。 她不求如何飞黄腾达,宁可要自己姑娘成为门当户对人家明媒正娶的正室,也不愿意成为皇族侍妾。 说巧不巧,王彩凤看着小王爷和叶蓁蓁有说有笑的,眼底闪过了一丝算计:说不定啊,这山珍海味吃惯了,就喜欢清粥白饭了。 小王爷在京城怎样的美女没有见过,却是一定没有见过叶蓁蓁这样的怪胎。 不如……就顺着这个气氛,将叶蓁蓁这个丫头推出去,省得她总惦记易初良这位乘龙快婿。 念及此处,王彩凤笑着走到二人身边,热情地说,“小王爷屈尊降贵来到叶家,真是令叶家蓬荜生辉,若是草民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还请小王爷海涵。蓁蓁,小王爷不熟悉芙蓉镇,你还要带王爷多在四处走动。” 叶蓁蓁自然知道王彩凤打的什么注意,脸上浮现出天真的笑容,“不如妹妹也一起去吧?” 王彩凤笑容一僵,尴尬地解释,“最近白玉染了风寒,病气过给殿下就不好了。” 她这婶婶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本事越来越厉害了,叶白玉学堂的时候气色红润,哪有半丁点风寒样子,叶蓁蓁也不拆穿。 王彩凤以为遮过去了,继续说着:“这芙蓉镇因芙蓉花开极为漂亮而得名,明日若是殿下得空不如让我们蓁蓁陪您前去。” 宋知斐听到玩乐,好看的眸子噌地一亮,“甚好,蓁蓁明日你就陪我去看花吧,顺便带我去吃你说过的美食。” 叶蓁蓁哪能反驳,只能点头称是。 …… 第二日,叶蓁蓁还在睡梦中的时候就被一双手从床榻上拉了起来。 王彩凤的声音就像是打鸣的公鸡似的在叶蓁蓁耳边响起,“你们还不快给她洗漱穿衣,告诉你们好好为蓁蓁打扮,怎么好看怎么来!” “是。” 一排丫鬟从门外鱼贯而进来,手里皆拿着沉甸甸的托盘,上面摆放了各种金银细软,胭脂水粉和锦衣华裳。 其中小丫鬟湿拿着得能拧出水来的毛巾“啪”的一下就贴在睡眼惺忪的叶蓁蓁脸上,顿时间让人神清气爽。 小丫鬟见她精神了,手下的力道更加强大,恨不得把叶蓁蓁的脸搓秃噜皮。 “婶婶,你这是做什么!” 在叶蓁蓁说话之际,小丫鬟已经进行下一步打沫了,她开口一说话便吃了一嘴泡沫。 王彩凤笑,“今天蓁蓁不是要陪着小王爷去赏花吗,代表着我们叶家,自然要漂漂亮亮的。” 这个婶婶舍不得自己的亲闺女狼入虎口,倒是舍得将她叶蓁蓁推近那个纨绔闲王。 这哪里是亲人,看是仇人才对吧! 一炷香过后,叶蓁蓁一身明媚动人的打扮和之前判若两人。 要不说人靠衣装马靠鞍,此时的叶蓁蓁虽然谈不上倾国倾城,但是比起之前灰头土脸的样子实在要好上很多。 精心描绘的眉毛将整张脸显得都温婉许多,肤如凝脂,唇色艳丽,一件杏黄色的罗裙竟让叶蓁蓁看起来明朗动人许多。 如果她今天真的穿着这身衣服陪着宋知斐去看花,难保不会有她移情别恋小王爷的流言生出,那样对她有百害而无一利。 “哎呦!” 叶蓁蓁突然抱住脑袋,弄乱了费劲编好的发髻,痛苦地开口,“我的头好痛啊!怎么一擦上这些胭脂水粉就觉得脑瓜仁痛得要死!” 王彩凤皱眉,“怎么会这样?蓁蓁,你可能不习惯用胭脂水粉,习惯就好了。” 叶蓁蓁又怪叫了几声,“不行,快给我清水来!我觉得自己要不能呼吸了!对不起婶婶,我实在太难受了,估计是无法陪小王爷赏花了,还是让白玉妹妹去吧!” 王彩凤自然不会让亲闺女陪那个闲王而毁了名声,立刻应了叶蓁蓁的请求,招呼丫鬟婆子们赶紧弄来清水洗去了胭脂水粉。 “蓁蓁,你现在觉得怎么样了?” 叶蓁蓁眨眨眼睛,娇弱地开口,“我头晕的状况好了很多,但是这衣服里三成外三层地穿得我有些难受,婶婶我可不可以换回自己的衣服!” “当然可以!” 换回了之前灰头土脸的样子之后,叶蓁蓁重新活过来一样,眼角眉梢带着充沛的活力,“谢谢婶婶,这样之后我觉得舒服多了!” “嗯,那就好。” 王彩凤心中不禁讥讽,这叶蓁蓁说到底还是贱命,给她好的衣服都没有那个福分穿,“我已经帮你请了下午的假,记得一定要好好招待小王爷。这个钱袋你拿着,如果小王爷看上什么,一定不要吝啬,只管买。” 叶蓁蓁颠了颠钱袋的重量,这王彩凤倒是出手阔绰,给她做一件衣服都哭没钱的人竟然拿出这么银子给她。 想到这,唇角浮现出笑意,“我知道了婶婶,我一定会好好招待王爷的。” *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九月初是芙蓉花开得最盛的时节,有如少女亭亭玉立,有如高洁之士出淤泥而不染。 许多外乡人也会特意在九月初的时候来芙蓉镇赏花,所以街上的人摩肩接踵,好不拥挤。 此时芙蓉河畔人山人海,变戏法的,买东西的,应有尽有。 其中不乏一些青年的公子小姐在此地欣赏美景,芙蓉镇的民风开放,男女交往只要得体并不会惹人说闲话,而且主张男女自由交往。 听说当初主张这个想法的就是叶蓁蓁的亲娘,白锦。 说起叶蓁蓁的娘,那可是芙蓉镇倡导男女平权的第一人。 即便是这样离经叛道,白锦也还是不少公子求娶的热门人选,毕竟白锦长了一张如花的脸,琴棋书画更是十分了得。 至于叶蓁蓁的爹叶良景,年轻的时候稳坐第一公子的宝座,为人温润儒雅,是白锦倒追的他,二人姻缘成为了芙蓉镇一段佳话。 知道叶良景和白锦的人常说,怎么这么精金良玉的二人生出了叶蓁蓁这个废柴怪胎。 叶蓁蓁不知自己的爹娘是不是真的配得上这么高的声望,但是在她看来这对不正经的爹娘自从生下她之后就不知影踪了,绝对不算是称职的爹娘。 他们不会知道,小时候的她看着有爹娘在身边的叶白玉是怎样的羡慕,她在学堂被人欺负后回到房间,除了自己还是自己,根本没有人会在意她的伤口会不会落疤、发炎。 “你怎么了?”宋知斐左手拿着凉粉,右手攥着糖人,怀里还放着一堆小玩具。 叶蓁蓁扬起笑脸,“没什么,就是在想殿下您还喜欢吃什么。” 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想起来也是徒添不甘,做人要向前看,她得好好伺候眼前这个闲王。 宋知斐摊开双手感受着微风,“这里的荷花果然好看,等父皇赐我封号之后我就在这里建一个别院,才不在乌烟瘴气耳朵京城继续呆着。” 叶蓁蓁想起来,宋知斐的母妃在生他的时候就难产过世。 而他一直被养在皇后身边,教养成这副纨绔样子多半也是皇后一手促成的,一个没有母妃又不得皇上赏识的皇子,说起来也是可怜。 “要是父皇不让,我就将芙蓉镇的芙蓉花统统拔走,移到的王府去,一根不留!那芙蓉镇也不用叫芙蓉镇了,就叫秃镇吧!” 说完,他还手叉着腰,仰天大笑起来。 叶蓁蓁收起了同情的想法,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二人继续往前走着,市集上人声鼎沸,好不热闹,一边变脸一边喷火的戏法让宋知斐很是喜欢,扑簌簌就将手里的银子打赏给那人。 叶蓁蓁看着那铜盘子上面闪闪发亮的银锭,不禁咽了咽口水,心中开始盘算着她要不要也去学一门戏法手艺。 毕竟,这年头技多不压身。 宋知斐扫了一眼盯着银子发愣的叶蓁蓁,眼底浮现出浅浅的笑意,他从小到大见过不少女子,却没有见过叶蓁蓁这样聪明中透着傻气的。 不过这抹笑意很快隐藏起来,表面又恢复了吊儿郎当的纨绔模样。 第8章 陪本王去逛逛 不知不觉间,二人走到了芙蓉桥上,放眼望去,粉色的荷花连接着天地,让人有一种自己也是荷花的错觉。 芙蓉桥向来人山人海,叶蓁蓁每次来都会被挤成肉饼。 然而这次因为是小王爷出行,侍卫唯恐人多拥挤宋知斐遇到危险,所以侍卫们将大量的人群都拦在了桥下。 偌大的石拱桥上,只有叶蓁蓁和宋知斐二人。 清风拂面,荷花玉立,轻松惬意,叶蓁蓁舒服地眯着眼睛。 这或许就是当狗腿子的好处? 宋知斐见惯了比这还要美的景色,面对着满目荷花只觉得稀疏平常。 他挑眉感叹:“这芙蓉镇花好水好,可是怎么就不见美人,自古皇族都偏爱江南,都因为江南盛产美人,这芙蓉镇也是温柔水乡,怎么美人这么稀缺,放眼看去尽是歪瓜裂枣,不堪入目,真是想念丽姬的曼妙舞姿和柔姬的盈盈细腰。” 叶蓁蓁听他讲起了风流韵事,看样子是真的不将她当做未出阁的姑娘了,打岔说道:“小王爷要是想看歌舞表演,不如去不远处的歌舞坊?” “群魔乱舞罢了,”宋知斐像是想到了什么,眉目染上轻佻的笑意,“不过你倒是提醒我了,你陪本王去芙蓉镇的勾栏院里看看去,本王要看看这花魁长什么模样!” “勾栏院?” 叶蓁蓁惊讶地重复了一遍,她虽然去过那种烟花之地,但是也没有这么招摇地进去啊,“殿下,我……” 宋知斐似乎很满意自己的决定,凑到叶蓁蓁耳边低声说道:“本王一会儿甩掉那些后面那些碍事的,你见机行事!” 温热的气息喷在耳后的皮肤上,叶蓁蓁像是被灼伤到了一样,缩了缩脖子,没再说什么。 宋知斐一行人浩浩荡荡走进了一家名为百年第一庄的饭馆,店小二一看这架势就知道定是大主户,眼角带笑迎上来,点头哈腰地请众人上楼进雅间。 阳光透过窗棂照射进来,窗外就是一片芙蓉花海,房间中央是在一个干净的八仙桌上。四周墙壁上还挂着山水字画,摆放着古董瓷器,看起来十分风雅。 宋知斐落座,豪气开口:“你们这最好的酒都端上来,有几坛子来几坛子!” “好嘞!”小二应声。 叶蓁蓁拄着下巴,她还蛮好奇宋知斐怎样甩开他身边那些高手侍卫。 酒水很快就上来了。 只见宋知斐悄悄地举着一个小牛皮纸包裹,对她展颜一笑,迅速倒进了酒壶里面。 摇匀之后他令门外的侍卫都进来,“你们这一天也都辛苦了,叶姑娘不会喝酒,本王自己喝酒无聊,你们都给本王坐下喝酒!小二,拿杯子倒酒!” 听到宋知斐的自称,小二一个激灵,麻溜地就拿齐了杯子,给各位侍卫倒满了酒。 叶蓁蓁站起身走到店小二身边,“小王爷在这里的消息不希望被其他人知道,明白了吗?” 小二点头,如捣蒜泥一般,“小的明白!” 叶蓁蓁说,“行,那你先下去,王爷是贵人,没有传唤任何情况都不得入内,明白了吗?” “明白!” 店小二离开之后,侍卫长此时一本正经开口,“殿下,喝酒误事,喝酒不办事,办事不喝酒,我等为了保护您的安全,不能在当值期间喝酒的。” 闻言,宋知斐面色陡然一冷,将酒壶狠狠砸在八仙桌上,不悦开口,“你们是不是看不起本王,因为本王没有被父皇赐封封号!” 侍卫们纷纷跪下,“属下不敢!” “那就给我喝,要是谁不喝就是不给本王面子!”说着仰头将手里的酒一饮而尽。 他杯中的酒是提前倒的,里面没有被加料的。 众人只能硬着头皮把酒喝了下去,不出眨眼的功夫就昏昏倒下。 其中有一个将就含在嘴里尚未咽下去的侍卫看到弟兄们都昏了过去,立刻吐出了嘴里的酒,做出拔剑的姿势,“王爷,这里有埋伏,快……” 侍卫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叶蓁蓁拿花瓶砸晕过去。 宋知斐起身优雅地整理整理衣服,见刚才叶蓁蓁行动利落,眉眼间闪过赞赏,“干得漂亮,我们走吧!” 叶蓁蓁迟疑,“从哪走?” 宋知斐指着窗户,这里是二楼,这间房间属于景观房,建于水面之上,窗外面就是河水,“衣服湿了也没关系,马车里有可换的衣服。” 叶蓁蓁自从落水之后,就对河水有着天然的恐惧。 如今光着宋知斐这么一说,就觉得脚底发凉,“殿下乃千金之躯,这种方法未必有些危险。不如委屈您暂时穿一下侍卫的衣服,再用黑布蒙上五官装作侍卫。” 宋知斐点点头,“也好,动手吧。” 什么动手?叶蓁蓁抬起头看到宋知斐气定神闲地坐在座位上,一副等待别人伺候的模样。 难道扒男子的衣服这种事情也要她来做吗? 算了,娘的经典语录中说过,女子能定半边天,男女都是平等的,无论哪个性别都不应该歧视另一个性别。 将这些话默念一遍之后,叶蓁蓁手指微微颤抖地接触在离她最近的侍卫的衣襟上。 “笨手笨脚的,还是本王亲自来吧! ”宋知斐不知何时从椅子上离开走近她身边,只见宋知斐三下两除二地就剥了男子的外衣,然后套在自己身上。 不得不说,果然是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 一身黑乎乎的侍卫制服穿在他身上格外合身,比起里三层外三层的繁琐衣服,简单的布料裹在身上反而勾勒出修长的身材,将宽肩窄腰长腿的优点展现无疑,整个人由内而外散发着帅气和贵气。 不行,这张脸长得实在太妖孽了,如果看时间长就会出现心脏怦怦乱跳的症状。 收回视线,叶蓁蓁将自己的手帕递给他,“王爷一会儿出去的时候就用这手帕遮住脸,剩下的交给我就好。” 二人走出房间,店小二就热络地迎了上来,“姑娘怎么出来了,是王爷,咳,是爷有什么吩咐吗?” 叶蓁蓁沉着嗓子,“爷正在商量重要事情,如果有人擅闯,杀无赦。” 店小二打了一个哆嗦,“小的明白,有小的在这里,就算一只苍蝇也别想飞进去!这位兄台怎么总是用手帕遮脸?” 叶蓁蓁眸色顿时犀利,“不该问的,勿要多嘴。” 店小二被她唬得一愣一愣的,立刻眼观鼻,鼻观心。 叶蓁蓁发现她还真的有做狗腿子的天赋。 到了马车时,宋知斐从暗格中拿出了两件衣服,一件递给叶蓁蓁,另一件留给自己,似乎忘记了叶蓁蓁的性别一样,毫无忌讳地宽衣解带。 叶蓁蓁紧张地用拇指摩搓着不菲的布料,尴尬地转过身子,背对着宋知斐。 宋知斐换好衣服之后看着叶蓁蓁,不明所以开口,“你怎么还不换?” 叶蓁蓁说,“我……王爷能不能先下马车,容民女换一下衣服。” 宋知斐回,“没事,本王不介意你的身材不好。” 叶蓁蓁的眉毛纠结成波浪,“殿下,咱别开玩笑了呗……” 宋知斐朗声一笑,掀开帘子走下了轿子,一番动作行云流水,“换好衣服知会本王。” …… 换好衣服,二人终于来到最有名的勾栏院。 春风十里,章台走马。 这勾栏院和别家都不一样,但凡做到极致的勾栏院,不是以姑娘的美色闻名,就是凭借姑娘的才情引人,土财主愿意来,风流才子愿意来,反正都做到了雅俗共赏的标准。 春风十里可不一样,这家的姑娘不接客,小摸小闹可以,但是想赤诚相见,就算你是皇帝老子都没用。 可即便这是这样,这家也是火到不行。 听着叶蓁蓁的介绍,宋知斐唇畔扬起玩味,“哦?这是为什么?” 叶蓁蓁也只是道听途说,没找过这里的姑娘,哪里知道为什么。 “两位爷看着眼生,可是第一次来我们的春风十里?”脆亮的女子声音响起。 出来迎客的鸨儿画着极为浓重的妆容,根本看不清这胭脂水粉之下这如何的模样。 随着笑容,这脸上的粉末都往下掉渣,伴随着她手中艳粉色的羽毛扇子一动一动的,将掉下来的渣滓扇得到处都是。 粉末钻进叶蓁蓁的鼻子里,顿时间觉得痒痒的,张口就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 宋知斐倒像是见惯了这种场面一样,面不改色,从袖笼中掏出了一张银票,笑着说道,“鸨儿,你将这里的花魁给我叫来!” 鸨儿眉开眼笑,“好嘞!爷请随着我上二楼雅房。” 鸨儿在前面带路,随着上楼的时候,像是馒头一样的屁股摇啊摇,摇得叶蓁蓁都有些迷糊。 推开门,鸨儿应该是将他们领进了最好的房间,一进门就能闻到甜腻却不厌人的香味,带着桃子的果味,这是叶蓁蓁第一次闻到如此奇特的香味。 此间分为三段,正中间是雕着精细纹路的小桌可以谈话谈情,左边和右边就稍微幽暗一些,分别拿着屏风作为遮挡。 隐约可见是琴架和两张仅能容下一人躺下的床,而且这床还有些奇特,上部分的位置有着一个圆圆的洞,大约能容下一个人的脑袋。 伴随着彩色琉璃窗的投影,内室幽暗绚丽,别有情趣。 没过一会儿,就走进来一排长得水嫩的女子。 她们手里拿着切成小块的水果拼盘,放在小桌上面,还有两杯一手掌高度的琉璃杯,里面装着酒红色的液体,晶莹剔透。 其中一个少女说道,“两位爷,这是本店的特制饮品‘娇娥玉露’,味道甘甜如处子,后味却如火热的少妇热情浓烈。” “咳!” 叶蓁蓁的唇刚碰到琉璃杯的边沿,听到这句话悻悻然将杯子放下。 第9章 与易初良的第一次争吵 宋知斐倒是对此赞不绝口,顺便把叶蓁蓁的那杯也喝掉了。 鸨儿退下之后,房间只剩下他们二人,“本这地儿不错,等本王回到京城就开一家分店,到时候你愿意来就由你掌管!” “咳咳!”叶蓁蓁本想喝一口普通茶水,结果听到这句话又没喝成。 要是爹娘知道她开青楼,只怕不单单是把她从祠堂名册中除名那么简单了。 半晌,花魁姑娘终于姗姗而来。 用和鸨儿同款的艳粉色羽毛扇子遮住半张脸,只露出了一双含水剪眸,轻声细语道:“奴家春水,见过二位公子。” 犹抱琵琶半遮面,越发引人好奇。 宋知斐满意地点头,“这是个美妙人儿,既然来了,就拿下拿扇子吧!” 美人福身,“是,公子。” 美人的声音不是一般女子的娇媚婉转,略带着一点点颗粒板的沙哑和低沉,但听在耳中就如那羽扇轻轻搔着手心,却越搔越痒。 就在叶蓁蓁和宋知斐二人屏息凝神想一睹芳容的时候,艳粉色的羽毛扇子缓缓下移,露出了高挺的鼻子,精巧的嘴唇,性感的喉结…… 喉结! 男的? 春水见惯了这样的神色,娇笑着说道,“我们春风十里明文规定不能和客人有更一步交流,所以是男是女又没有什么关系,再说人家长得不美吗?” 宋知斐:“……” 叶蓁蓁:“……” 叶蓁蓁见宋知斐仍然处在震惊中不可自拔,为了缓解气氛叶蓁蓁边拨弄着杯中的茶叶便开口问道,“咳咳,这位公子,你是怎么当上花魁的?” 春水面带绯色,红唇中吐出两个字:“活好!” “咳咳咳!”叶蓁蓁刚入口的水全都喷了出来。 春水粉拳捶着她的手臂,“这位小公子真坏,想到哪里了!” 接着,他将艳粉色的羽毛扇轻轻搭在宋知斐的肩上,娇嗔地开口,“我们春风十里不同于外面的妖艳贱货,自然不是指那个方面,您们二位谁想先体验体验春水独家的蚀骨柔?” 蚀骨柔。 叶蓁蓁恍然大悟,原来春水就是春风十里按摩经络最好的那个。 她去后厨学艺的时候,郭大师和她提起过,做过一次蚀骨柔之后,腿也不疼了,腰也不酸了。 “蚀骨柔和蚀骨水难道有什么关系?”宋知斐嘴里嘀咕了一句,面带不确定的神色,大义凛然地站起来,“叶蓁蓁,你先上!” 叶蓁蓁无奈地扶额,谁让她是狗腿子呢? 她紧张地咽了咽口水,不确定开口:“春水,不用脱衣服吧?” 春水娇羞一笑,“这位小公子真是的,奴这是正经的地方。” 原来男子也是会自称奴的…… 叶蓁蓁走进内室,脸朝下地躺在了奇怪的床上,头正好卡在那个圆洞里面。 与此同时,春水在叶蓁蓁的肩膀处放了一块白色的布,然后双手就搭在了她僵硬的肩膀处,微微用力。 “啊!” 一个痛苦的惨叫声响彻整个春风十里,叶蓁蓁挣扎着起身:“怎么这么痛啊!” 春水笑,“按理说这位爷年纪不大,身骄肉贵的。也不像是做过什么粗活,肩膀不应如此僵硬啊,像是经常颠什么重物似的。” 叶蓁蓁一愣,“真是神了,我平日做饭,的确经常会颠勺,你真厉害,这也能猜出来。” 春水加大了手中的力道,将叶蓁蓁重新推到在软床上,“原来小公子是大厨啊,奴还以为厨子都像是郭师傅那般头大脖子粗的样子,没想到还有小公子这样的俊俏儿郎。” 桃子的果香氤氲下,后面没有一开始那般疼痛,反而随着春水的推拿舒服得令人昏昏欲睡,整个人像是获得新生一样十分舒畅。 “舒服啊……” 叶蓁蓁不知不觉睡了过去,等醒来的时候,发现已经是下午了。 房间中不见宋知斐的身影,倒是春水弯着笑眼,“这位爷您醒了?” 叶蓁蓁从床上坐起来,“我怎么睡着了,小王……刚才和我一起来的那个人呢?” 春水顺从地回道:“那位爷临时有事,先行离开了,当时是想唤醒您的,可是没叫醒。” 她睡觉有这么沉吗? 叶蓁蓁脸上闪过尴尬,这宋知斐还真是不靠谱,明明知道她是女子,竟然把她和一个大男人留在一个屋檐下。 想到这,叶蓁蓁觉得浑身不自在,起身离开,春水亲自将她送到大门外,还依依不舍地拍了拍叶蓁蓁的肩膀,“爷,下次再来哈!” * 话说两边,此时的喻贤堂正是下课的时间,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着叶蓁蓁缺课的事情。 有人说:“夫子都没问叶蓁蓁哪去了,估计是请假了。” 这句话钻进易初良的耳朵里,收拾书本的手不禁一顿。 叶蓁蓁今天没有来,难不成是因为他昨天说的那些难听的话? 他昨天的确是冲动了。 自幼,父母就教他温润和善,长大后他待人接物也相当温和有礼,可是不知为什么每次他的修养一遇到叶蓁蓁就会破功。 易初良准备下课之后,买一些糕点去一趟叶府,和叶蓁蓁道歉。 可是就在来买糕点路过勾栏院的时候,就看到门口走出来一个熟悉的人影。 “叶蓁蓁?”他脱口而出。 ——要是真想进人家王府,不如和勾栏院里的花魁学学! 昨天说过的话在他脑海中回响,难不成叶蓁蓁真的来这里学花魁了? 听到易初良的声音,叶蓁蓁一开始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可是目光直直地和街对面的少年相对时,叶蓁蓁才真正理解“人间何处不相逢”的真谛。 他都扮成男子的模样了,怎么易初良隔着一条街还能认出她? 无奈之下,叶蓁蓁只好捂着脸拔腿就跑。 “你给我过来!” 易初良三步并两步,拉着叶蓁蓁的手腕就将她拽到一个相对安静的巷口。 一想到叶蓁蓁刚才和那个娼妓从勾栏院里走出来的画面,他就气不打一处来。 “叶蓁蓁,你知不知道什么是礼义廉耻。你为了宋知斐竟然真的去了勾栏院,还和那里的人勾肩搭背,简直是不堪入目!” “你误会了,我不是……” “那个好人家的姑娘会去春风十里这种地方,你瞧瞧你现在是什么样子!也难怪你一点也不懂自爱,从小就没有爹娘教养的人,自然形成了如今这副样子。” 这句话是易初良处在盛怒中说出口的,他刚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了。 清冷的眸色中闪过复杂的神色,可是对于心高傲的他来说,抱歉二字难以开口,右手依然握在了她的手腕处。 原本还企图解释的叶蓁蓁听到第二句话后,杏眸中的神色陡然一沉,声音十分愤怒,“易初良,你给我放手!” 她眼底泛红,恨不得抬手一拳打在他的脸上。 挣脱开易初良的桎梏,她眉间紧蹙,从小到大,爹娘二字就好像是她的命门,每每提到,都能让善于伪装的她忘记表演。 叶蓁蓁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压下心中怒火,她现在离目标就临门一脚了,不差再忍易初良这一会儿。 但是,她不会这么放过辱骂她爹娘的人。 藏在袖中的手掐着自己的大腿,炸裂的痛感让眼泪瞬间夺眶而出。 叶蓁蓁噙着眼泪,悲伤开口:“易初良上次你说那些话我没有生气是因为我喜欢你,但是你若是这么一而再再而三的侮辱我,实在是让我太失望了。 小王爷和我是什么关系,你心知肚明,你又何苦用那些话来恶心我。起初,我的确是对殿下颇有讨好之意,那是因为我想……” 叶蓁蓁一顿,接着说道:“我想如果小王爷高兴了,我和他求一个愿望,让他为我们指婚,这样就算是所有人都不同意我也可以嫁给你!” 闻言,易初良竟然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为什么听到叶蓁蓁的告白,他不仅没有反感,反而心底还生出了自己不懂的情愫…… 易初良还在细想心底生出的这种感觉是什么意思,叶蓁蓁那边早已经摩拳擦掌,用尽浑身的力气把他推在地上。 易初良没有防备,四脚朝天地倒在地上。 这时巷子口路过了一群人,正好目睹了全过程,纷纷笑出了声音。 叶蓁蓁的怒气才算消了一半,不等他站起里,就快步往家里走。 回到叶家的一路上,叶蓁蓁一边揉着刚才被自己掐得生痛的大腿,一边暗骂宋知斐不够义气。 走回自己的院子,就看到易初良正躺在她的椅子上,懒洋洋地看夕阳。 柔和的余晖给宋知斐完美的侧颜上镀了一层金光,远远看去只觉得谪仙下凡一样。 “你回来了?”宋知斐没有半点是客人的自觉,手边放着的小桌上放着的是她平时喝茶的杯子。 察觉到叶蓁蓁的视线,宋知斐扬起笑脸,“你这院子还真是寒酸得可以,竟然没有第二个茶杯,你放心,我不嫌弃你。” 她嫌弃,好吗? 叶蓁蓁走到宋知斐旁边的椅子上,准备明日重新买一个杯子,“听春水说小王爷有急事,看样子应该是处理完了。” 宋知斐点头,“是啊,如果我晚去一步,小白就死掉了!” 叶蓁蓁疑问:“小白?” “就是它。”说着,宋知斐就指了指叶蓁蓁院子里的一隅。 那里本来生长着很多她亲自种的蔬菜,结果如今变得光秃秃的,只有孤零零的一朵小白花。 宋知斐介绍道:“这就是小白,京城里独有的花,本王我千里迢迢将它带入芙蓉镇,就是想让着芙蓉镇也长满这样的花,好看吧!” 叶蓁蓁眨了眨眼睛。 这朵像是野花一样的花就是宋知斐把她扔在春风十里并且毁了菜园子她的原因? “好,好看。”叶蓁蓁深深吸一口气。 今天她还真是接连不顺,先是遇到宋知斐劈头盖脸的谩骂,然后就遇到了宋知斐这种不正经的纨绔皇子用她茶杯、毁她家园。 如果不是看在他是王爷的面上,叶蓁蓁实在想一拳揍在对面人的脸上。 宋知斐似乎没有看出来叶蓁蓁的不满,“看来你也喜欢小白,那我本王就放心了!见你是会种菜的,打理花花草草应该没问题,小白就放在你这里养着,本王会随时来看望它的。” “可……”可是那是她种菜的地方啊! 宋知斐明媚的眸子暗下来,幽幽开口,“如果小白死掉了,那么本王就……就让叶夫人将即日你嫁到穷乡僻野,让你和土财主在一起一辈子!” 叶蓁蓁眼角微微抽搐,收起了不满的情绪,郑重开口,“民女绝对会好好照顾小白的!” 第10章 难不成你喜欢她? 宋知斐满意地点点头,“今天你说你经常颠勺,会做菜?” 叶蓁蓁回道:“会一点吧。” “正好本王饿了,听你丫鬟说此时已然是过了饭点,你就简单帮本王做些吧!” “我厨艺一般般,恐怕怠慢了王爷,王爷是我们的贵客,婶婶若是知道您没有吃饭一定会让府里的大厨重新做菜的。” “嗯?”宋知斐的喉咙里发出了一个疑问的低沉声调,“本王断不是那种利用身份仗势欺人的人,过了饭点就是过了饭点,理应客随主便才是。” 客随主便? 那拔去她辛辛苦苦栽种的蔬菜的人是谁? 刚才威胁她要把她嫁给土财主的是谁? 明明就是“客很随便!” 烈日当空,一片云彩丝也没有,一动就一身汗。 叶蓁蓁拖着沉重的步伐走去了小厨房。 询问了他的口味之后,得知宋知斐喜甜食偏清淡。 于是决定做她最拿手的酸甜鸡翅和草菇西兰花,附带煮了一锅冰糖山楂,经过冰块冰过后清凉可口,甜而不腻。 让小厮去取来叶家专门为宋知斐准备的碗筷,看到银制雕绘的碗筷之后,叶蓁蓁眼中不禁闪过讥讽,她这叔叔和婶婶出手还真是大方。 没过多久,菜上齐了。 宋知斐不知何时竟然和小黄玩了起来。 小黄平时只跟着她玩,见到陌生人不是狂吠就是呲牙,此时小黄却极其温顺地任由宋知斐摸着,还发出呜呜的乞怜声音。 见菜端了上来,宋知斐净手坐回桌子上,小黄跟着过来蹭着宋知斐的裤腿,让叶蓁蓁恍有一种他才是小黄主人的错觉。 让她心中泛起了酸酸的泡泡。 装在银器中的菜肴看起来比平时都美味了许多,尤其是酸甜鸡翅,红色的鸡翅上撒着翠绿的碎葱叶,看起来就让人食欲大开。 叶蓁蓁做菜始终有一个毛病,就是色香味中总是差了色,卖相不好的菜即便味道再美,也鲜有人问津。 但是今天却破天荒地做到了三样俱全,光看着色泽就让人食欲大开。 宋知斐扫了一眼,“看着勉强能入口。” 随后,他叉了一个鸡翅,咬开润着暗红色汤汁的鸡皮,就能看到里面鲜嫩的肉质,咬下去是满口的香味,配着鸡皮的可口只觉得分外美味。 一个鸡翅下肚之后,唇齿留香。 宋知斐夹起了一段西蓝花,入口清香,中和掉鸡肉的酸甜味道。 之后在喝上一口山楂水,冰凉之意顿时间在味蕾上炸开,经过喉咙,食道,整个人身体都清清凉凉,分外舒爽。 叶蓁蓁一直没有动筷子,光看着宋知斐优雅吃饭的样子就觉得自己能吃饱一样。 她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个人能将吃饭这种充满烟火气的动作做得如此优雅。 只见他修长的手指拿着银白色的筷子,放在轮廓好看的红唇边。 就算是他吃着油腻腻的鸡翅,也觉得和喝露水一样清新优雅,甚至那微张的红唇还有着一些蛊惑人心的魔力。 真真是秀色可餐。 宋知斐停下手里的动作,问:“你怎么不吃?” 清朗的声音将叶蓁蓁拉回现实,连忙移她开盯着对方的视线,往嘴里连着塞了几口白米饭,试图缓解尴尬。 天知道,怎么她就被宋知斐的皮囊迷惑住了呢? 瞧贪吃的着叶蓁蓁低头猛吃饭,鼓鼓腮帮子就好像是一个贪吃的花栗鼠,宋知斐唇边绽开笑意,“你刚在看本王看痴了。” 这是一个陈述句。 被看透了心思,叶蓁蓁面上发烫,企图辩解:“您看错了。” “这很正常,你不必害羞的。” 宋知斐低低地笑着,声音很是悦耳,“你做的饭菜很合本王胃口,为了奖励你,本王每餐都会来你这里,你可以每餐都与本王同桌同食。” 每餐都要面对宋知斐,这哪里是奖励,分明是惩罚吧。 叶蓁蓁佯作出惴惴不安的样子,“民女惶恐,王爷要是想吃什么,民女可以给您送过去,不用麻烦您亲自过来的,您看我这个地方简陋寒酸,会影响您的食欲。” 宋知斐环顾四周,入目之处荒蛮破败,于是点点头。 当即,叶蓁蓁心中大喜。 然而表面却做出了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将得知不能和宋知斐共进三餐后的悲伤表演得淋漓尽致。 宋知斐话锋一转,“你这个地方的确是简陋,不过看你这么喜欢本王的面子上,那本王就允许你这个请求,你可以每日来本王住的地方同本王一起用膳。” “……” 叶蓁蓁发现宋知斐总有能力曲解她的话,她的重点就是不想和他面对面一起吃饭啊! 一连几日,宋知斐都是到她这里蹭饭,有时候叶蓁蓁懒了就做了一个西红柿炒蛋,宋知斐也吃得十分开心。 在学堂里,宋知斐依旧是吊儿郎当的样子,将纨绔二字演绎得淋漓尽致。 有的时候齐夫子被他气得吹胡子瞪眼,但是一想到这位是王爷便就泄了火气。 易初良总想着应该找一个机会和叶蓁蓁道歉,但是发现宋知斐总是黏在叶蓁蓁身边,就算是上厕所也要拉着叶蓁蓁去门口等他。 刘西风摇着扇子,说着风凉话,“你说小王爷看上叶蓁蓁什么了,狗腿的人也不只她一个,怎么就她入了那小王爷的眼?” 终于等到有一天,宋知斐翘了课,提前离开了。 易初良本来准备单独和叶蓁蓁说说话,结果刘西风在他身边经过的时候,揶揄说道: “易初良,我觉得你和叶蓁蓁那个丫头是不是有情况啊!怎么不见拿怪胎天天跟在你身后喊你‘初良哥哥‘呢?” 刘西风学叶蓁蓁说话的时候故意掐着嗓子,那样子要多贱就有多贱。 易初良没好气地推开了刘西风。等他追出去的时候,叶蓁蓁早已经离开了。 每隔七天就喻贤堂的狩猎课,一般只有男子参加,但是后来来了一位女夫子,感兴趣的女学员便可参加狩猎课。 叶蓁蓁为了自己离开芙蓉镇后能保护自己,也报名参加了狩猎课。 狩猎课穿着衣服和平日穿的制服是不一样的,男、女子学员都是身着黑红相间的紧袖劲装,穿上之后觉得整个人都显得意气风发。 宋知斐的衣服更是量身定制,本就好看的脸配上如此的衣服只觉得分外显眼。 陌上公子人如玉,鲜衣怒马少年郎。 “你这是又看痴了?“宋知斐下马,将手里的缰绳放到一边,一套动作行云流水,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叶蓁蓁知道宋知斐最是自恋,便顺着他的话说,“小王爷自然是好看的,是民女见过最英俊的男子,貌比潘安。” 果不其然,宋知斐闻言颇为受用,抬手将一个金把匕首扔给了叶蓁蓁,“这匕首先放在你那里,本王揣着不方便。” 叶蓁蓁无奈地接住了匕首,看到了匕首通身都是金子打造,猜想里面的刀锋会更加锋利。 不远处看到这一幕的几个少年郎调侃着,“没想到这个叶蓁蓁看着傻乎乎的,倒是有心计的,为了巴结王爷竟然这么狗腿。” 刘西风哼了一声,摇着手里的折扇,“她才是真傻呢,那位可是连陛下都不愿赐封号的闲王,除了遛鸟赌钱,将来最好的结局也不过就是混吃等死,你没看叶夫人让白玉躲着闲王得紧吗,生怕自己的宝贝姑娘被闲王看上染指,这样才是聪明人呢。” “西风,慎言。” 易初良开口,星眸剑眉,薄唇紧抿,额前的几缕碎发轻轻飘着,配上禁欲清冷的外表颇有冷酷少侠的感觉。 “吁!”女夫子骑着高头大马来到众人面前。 这位女夫子名叫明光,为人冷艳,武艺高强,若不是本朝明确说明只有男子才可以参加科举,以她的实力定能一举成为武状元。 她的身上颇有一种男子的英气豪爽,叶蓁蓁第一眼就对明光夫子充满好感。 明光的视线扫咋叶蓁蓁和宋知斐身上,“你们就是新来的两个,之前有底子吗?” 宋知斐眉眼间全是得意,“本王可是本朝武状元孟河的关门弟子!” “孟河?”明光忽然哈哈大笑起来,“手下败将,不知你是青出于蓝,还是……” 明光的话没有说完可是谁都听出来她的意思。 宋知斐懒懒散散的启唇,“明光夫子的事情本王可是知道得一清二楚,但是想必这里的人都不知道,夫子你说本王是不是应该和诸位同窗讲一讲明光夫子的风流韵事?” 众人哗然,明光夫子竟然有着风流韵事,都屏气凝神侧耳倾听,生怕错过细节。 明光红唇一扬,似乎没有将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你既然听过我的事情,那一定也知道本夫子的剑不长眼睛。” 以明光的武力,本可以在京城风生水起。 然而曾经因为她和丞相之子在武馆擂台比试的时候,把对方捅伤,丞相对这件事情颇有意见,京城中的武馆无人敢收她,才来到了芙蓉镇。 宋知斐提议:“不如这样,叶蓁蓁全无底子,由本王来指导,一个月之后与你的得意门生比试一场,如何?” “宋知斐!”叶蓁蓁拉着宋知斐的袖子,情急之下不禁叫了他的全名。 他是疯了吗!明光夫子的得意门生可是百里穿杨的易初良! 叶蓁蓁将目光投在明光身上,明光夫子应该不会同意宋知斐这般胡闹的吧,毕竟赢了也不光彩,输了更加丢脸。 谁料,明光笑说,“小王爷少年英气,本夫子愿意同你比试!” 叶蓁蓁彻底绝望了,她从来没有骑过马,更别说射箭了。 而且这马还不通人性,若她不慎坠马摔成了残废,那她还如何去京城抱大腿,只怕会被王彩凤直接到乱坟岗或是嫁了一个很出钱的鳏夫。 叶蓁蓁似乎都感受到自己悲惨的结局,就在她想站出来拒绝的时候,对面走出了一个瘦高身影。 是易初良。 他面色峻然,“夫子,初良觉得这场比赛我胜之不武,叶蓁蓁根本不会骑射,若是一蹴而就反而对其自身伤害极大。” 叶蓁蓁激动地看着易初良,她从来没有一刻觉得易初良竟是如此的帅气威武。 对,就这样,拒绝强权! 宋知斐唇边勾起一抹邪气的笑容,直直地看着易初良,“先不说你为什么觉得你一定会赢,就先说一说你后半句话,本王怎么听出来些许保护之意呢?难不成你喜欢她?” 第11章 马场,是谁暗中帮助? 难不成你喜欢她? 话音一落,整个训马场都安静了。 这事情的当事人——叶蓁蓁无比尴尬地看着宋知斐。 他不说这句话还好,要是说了这句易初良绝对会立刻撇开关系。 自从她纠缠易初良之后,易初良最讨厌的就是别人议论他们二人的事情。 这宋知斐还真是会问。 出乎意料的是,易初良没有像是之前一样炸毛,礼貌地伸出手,唇边挂着温和的笑容,“您是孟河爱徒,我是明光夫子弟子,由我们来比试一场最合理。殿下,请吧!” 宋知斐轻笑,“你竟然敢挑战本王,倒是有些意思!看在你这么喜欢叶蓁蓁的面子上,本王就不强求叶蓁蓁于你比赛了。” “那小王爷可接受在下的挑战?”易初良追问。 宋知斐伸出食指左右摇晃,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我赢你胜之不武,休要再提!” 叶蓁蓁咽了咽口水,易初良今天是被鬼魂附体了吗?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易初良会帮她,但是她却知道宋知斐之所以一而再地拒绝比试,是因为他根本不善于骑射。 不然以他孔雀似的的性格,要是有把握赢,尾巴早就翘到了天上,根本不会说什么胜之不武的客套话。 比赛之事暂告一段落,夫子开始正式上课。 “马步,准备!” 洪亮的声音响起,众人纷纷做出了标准的马步动作,叶蓁蓁照猫画虎地也将手抬到胸前,岔开双腿。 宋知斐悠闲地坐在她旁边,时不时还拿着小树枝拍打她的小腿,“双脚开合与肩同宽,开这么大,是要变成青蛙啊!” “你怎么不用蹲马步?”叶蓁蓁压低声音问道。 “堂堂王爷,在这些平民面前蹲马步,还要不要面子啊!” “……” 终于等到了课间休息,叶蓁蓁觉得颠勺都没有如此累过,肩膀一松,直接瘫坐在了地上。 发髻边,豆大的汗珠成股流了下来,像是水中捞出来一般。 反观宋知斐气定神闲,脸上一丝汗都没有。 他低头看着累成狗直吐舌头的叶蓁蓁,轻笑一声,凑到她身前小声说,“你刚才是不是觉得本王推你出来是因为本王不善骑射?” 叶蓁蓁心虚地抹了抹鼻头,“没,没有啊,怎么会呢。” “果然,你这小没良心的。”宋知斐伸出手指怼了怼叶蓁蓁的额头,“真是不知好歹,本王弄这么一出还不是为了你!” “因为我?” “你不是喜欢易初良那个小子吗,我这么做就是帮你试探他,刚才我见他对你也有维护之意,这事估计能成!” 叶蓁蓁原以为他会忘了这件事,但是没有想到他竟然还记得这件事情。 按照这位闲王的套路,她很难保证如期完成计划。 叶蓁蓁脖子一梗,苦着脸说道,“殿下,我和你实话实说吧,我不喜欢易初良……” 闻言,宋知斐祸国殃民的脸上浮现出娇羞的微笑,“果然本王的魅力太过强大,竟然让你无法抵抗,以至于移情别恋于我,要怪就怪这皮囊吧。” “……” 宋知斐微微正色,“不开玩笑了,说。” “我之所以让大家都以为我喜欢他,是因为我想离开芙蓉镇。从小爹娘就不在我身边,寄人篱下,小时候还差点没命了。现在越来越大,保不准婶婶会随便把我随便许配给什么人。我只能以喜欢易初良为借口,躲去婚事,等他和我堂妹叶白玉成亲,我就假装伤心,名正言顺离开叶家。” 闻言,宋知斐脸上有了鲜有的认真神色,“叶家有人害过你?” 回应他的是一段沉默。 对于落水那段事情叶蓁蓁其实不是很想重提,每次一提到那件事情,她仿佛就又回到了那天,在冰冷的潭水中奋力挣扎的却越陷越深的情景。 顺着喉咙、鼻腔源源不断地呛进水,那种绝望和无助没有亲身体验是不会明白的。 甚至有时做梦,都会再度梦到那种场景,仿佛有人扼住了她的喉咙,呼吸不了,呼救不了,身体不断地往下沉,沉到无底深渊…… 宋知斐向来玩笑着的脸上浮现出一层凉薄。 美眸中似乎也想起了什么,闪过悲伤和孤独,过了一会充满磁性的声音似轻羽一样在叶蓁蓁的头顶响起,带着坚定,“我帮你,帮你离开。” 那张姣好的面容第一次出现了这么正经的表情,饶是叶蓁蓁这样心神坚定的人也不由得心中一动。 “上课!”明光夫子极具穿透力的声音传来。 叶蓁蓁本来还想着磨蹭一会儿,问问小王爷如何帮她,明光见她还不动地方,一记软鞭就朝着叶蓁蓁的屁股挥去。 易初良见状,挡在叶蓁蓁的前面,单手握住了软鞭,对她冷声说道,“你还不快上课。” 叶蓁蓁没看到软鞭,只听到了易初良的催促,最后还是走到了属于自己的小马驹前。 宋知斐颇有深意地看了一眼易初良的手,手心被抽出了血迹。挡鞭子的一幕叶蓁蓁没有看到,但是他可看到了全程,眼中玩味的神色更重。 叶蓁蓁摸着马的毛发,弯弯扭扭地爬上了马背。 这是她第一次骑马,马儿的颠簸让她整堂课下来之后身子呈现着像是被大卸八块似的痛苦。 下马之后,整个人都处在散架子的状态,走起路上更是仿佛行走在棉花上面,一脚深一脚浅。 骑在枣红色骏马的杜雨燕见状,美丽的小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她大力地挥动缰绳企图在叶蓁蓁面前表演一个帅气的急刹马。 本来是想炫技的,可是谁知道马儿像是疯了一样,如何勒着缰绳马都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不远处,宋知斐在木头搭建的棚子里乘凉,藤蔓摇椅左右有两个艳丽侍女扇着蒲扇。 正前方的红木方桌上,吐蕃敬奉的西瓜和葡萄盛放在水晶托盘中,底下对折冒着白气的寒冰,只见宋知斐握着精致的银色小叉子优雅地吃着水果,那悠闲小日子让在烈日下晒得冒油的叶蓁蓁只能心生向往。 不知危险降临的叶蓁蓁喘着粗气,在原地休息。 “让开,叶蓁蓁快让开!”杜雨燕紧张地大喊大叫着,叶蓁蓁闻言侧头,就对上了一对马儿的巨大鼻孔…… 所有人的视线都被杜雨燕的声音吸引过去,亲眼看到了如此危险的一幕,就连向来只知道嘲笑叶蓁蓁的刘西风也表情一变,抬脚想要上前帮忙。 易初良反应得最快,然而还是慢了一步。 眼看着勒着缰绳高抬前蹄的马儿要踩到叶蓁蓁的头上,万幸的是叶蓁蓁忽然倒在地上,滚在了一边,刚好避开了发疯的马蹄。 真险! 所有人都关切地围了过去,“没事吧,没有伤到哪里?” 只见叶蓁蓁以一种很蠢的姿势躺在地上,发带松了,头发变得凌乱无比,脸上、衣服上沾着马场地上的飞扬尘土。 整个人看起来土里土气的,让刚才神经紧绷的气氛顿时轻松很多。 在场的人一开始还都出于人道主义地强忍着笑意,可是随着宋知斐的仰天大笑后,众人都绷不住了,笑得前仰后合,不能自已。 作为事情的主人公,叶蓁蓁格外冷静。 她刚才分明感受到有一种强烈的气流忽然冲向她,让她正好避开了疯马马蹄,不然以她的速度,如今早就被疯马踩成肉饼了。 会是谁呢? 叶蓁蓁的目光在在场所有人的脸上扫过,却得不出任何线索。 骑射课从来没有发生过这么惊险的事情,明光不悦的目光看着杜雨燕。 “无技而炫者,是蠢也。你们今后谁若是再犯这样的错误,就不要再来上课了。今天就到这里,下课。” 感受到众人火辣辣的视线,杜雨燕只觉得脸上烫得很,无脸见人,金莲一踱,香帕一甩,疾步走了。 其他人三五成群,大笑着离开。 宋知斐毫不掩饰笑意,伸出手将叶蓁蓁扶了起来,大笑,“你若是离开了芙蓉镇无法生计,到时候本王定请你来王府中逗乐,这耍猴人手中的猴子都没有你这么搞笑。” 叶蓁蓁揉着后腰,心中忍着打人的冲动,满脸陪笑,“殿下瞧着开心就好,您到底有什么办法让我离开?” 宋知斐挑眉看着四周,“你确定让我在这里告诉你?这里人多嘴杂,还是回到小院子里说比较合适。” 听到这句话,叶蓁蓁立刻腰也不痛了,腿也不酸了。 此时正赶上宋知斐的马车行驶过来,她忙不迭地帮着他掀开轿子的车帘,“殿下,您请。” 宋知斐满意地点点头,“叶家的轿子没来接你,本王不介意与你同乘。” 叶蓁蓁嘿嘿一笑,就要往轿子里钻,却被宋知斐的大手怼着脑袋推了出来,“谁让你坐里面了,男女授受不亲的道理不懂吗?” 说着眼神瞟了瞟车夫旁边的位置。 叶蓁蓁心领神会,保持着脸上嘿嘿的笑容坐在了马屁股后面的位置。 一路上,这马好像吃得有些不消化,一个接一个屁扑通扑通的,熏得叶蓁蓁好悬吐出来。 叶蓁蓁捏着鼻子问马夫,“师傅,你有棍子吗?” “叶姑娘你要棍子干啥?” “我……”她想把把屁股堵上啊! 好不容易回到了家,宋知斐抢先一步拿着她喝水的小茶杯,叶蓁蓁只能用舌头舔了舔干涸的嘴唇。 见宋知斐没有把茶杯还她的意思,叶蓁蓁清了清嗓子,“殿下,民女的杯子都是陈年老茶渍,婶婶她不是特意为您准备了银器茶杯吗?” 宋知斐低头看着光溜水滑的白瓷茶杯,又抬头看了看叶蓁蓁,发出了一声“哦”的长音。 叶蓁蓁以为他要把杯子还给她,却见他让人把他银制的精巧茶杯拿到她面前,无限感慨的说道,“下次若是想要什么东西,不必拐弯抹角,直接开口,咱俩谁跟谁是吧!” 叶蓁蓁:“……” 宋知斐挑眉,“你看起来不是很满意啊?不然改明儿,本王让人打造一个金杯?” 什么家庭用金子打造的杯子喝茶啊,那样可是会折寿的! 叶蓁蓁真怕这个不食肉糜的小殿下真造了一套金杯子给她。 届时若是让别人知道,她恐怕还会被扣上一个“无盐祸水”的名头。 第12章 随便,吃什么都随便 她连忙接过杯子,下意识用手掂了掂重量,心中想着这杯子去当了应该能换不少银两。 见到叶蓁蓁的动作,宋知斐薄唇轻启,幽幽说道,“这上面有本王的记号,若是被本王发现这个杯子出现在某家当铺,那么……” “瞧殿下说的什么话!”叶蓁蓁做了一个夸张的表情,真真切切说道,“您赏赐的东西怎可用金钱衡量,哪能送去当铺,民女必定供奉起来,让子子孙孙瞻仰殿下的风姿。” 此时正是下午,阳光明媚,烈日当空。阳光照在她的脸上,可以看到额前的汗珠。 “甭拍马屁了。”宋知斐大手一挥,坐在了树荫下的石凳上,“你不是想知道如何离开这里吗?” 叶蓁蓁忙不迭地点头,“还请小王爷赐招。” 宋知斐正经地分析着,“易初良喜欢叶白玉,叶白玉对易初良也并非无意。两个人就这么坚持着,以本王想,是因为他们二人之间缺少一些竞争压力。” “竞争压力?” “笨!我看你们芙蓉镇上适龄结婚的青年大多是口歪眼斜的,有那么几个长得不错的,偏偏不是断袖就是不懂女人心的硬石头,唯有易初良算是个鹤立鸡群的。” 听着宋知斐说得头头是道,对他能帮助自己脱离苦海的事情更加相信了几分,叶蓁蓁连忙说道,“然后呢,殿下有什么办法?” 宋知斐脸上重新浮现出吊儿郎当的纨绔模样,身体微微前倾,勾了勾手指,示意叶蓁蓁附耳过来,缓缓开口,“你猜。” 都什么时候,您老还玩神秘? 叶蓁蓁忍住心中的非议,立即狗腿地站起来,帮着宋知斐捶腿揉肩,轻声细语说道,“殿下,我这笨脑子当然是什么也猜不出来,还请您多多指点。” 宋知斐满意地点点头,抬起手腕,如同抚摸狗子一样揉了揉叶蓁蓁的头发,“本王觉得最近天气炎热,脑子昏昏沉沉,很想吃一些凉快的东西……” 叶蓁蓁忙问:“殿下想吃怎样的凉食?” 宋知斐薄唇轻吐,“随便。” “民女现在就去百年第一庄给您买夏日避暑糕点,各种味道应有尽有,老少咸宜,保证不重样!” 宋知斐摇摇头,“那些地方的水果都不新鲜,本王向来只吃新鲜水果,水果只要磕碰了一点本王都是能吃出来的。” 叶蓁蓁又说,“那不如吩咐后厨为您熬制新鲜的酸味汤,到时候用冰水一镇,口齿生津,食欲大开。” 宋知斐继续摇头,“再好喝的酸梅汤本王都喝过。” “那小王爷您想怎样?”叶蓁蓁内心抓狂。 宋知斐好看嘴唇缓缓吐出,“随便。” 随便你姥姥! 叶蓁蓁忍住想骂人的冲动,她现在算是知道为了在宫里侍候的男人都必须进行宫刑,不然雄性激素飙升后,只怕能把皇帝皇子娘娘公主们打得团灭。 为了将来能去京城抱大腿,叶蓁蓁忍下了这口气,越发笑得狗腿,“那不如由民女下厨为殿下做一些凉品,虽然都是家常小菜,但保证殿下您之前没有吃过见过。” “不错。”宋知斐勾了勾下巴,“那你还不快去。” “诶!”说着,叶蓁飞奔去大厨房问管家要西瓜,说时迟那是快,一炷香后,就麻溜地做好了西瓜凉面。 宋知斐身边的小太监过来,告诉她殿下已经回了东厢,让她一会儿直接把食物端到那边。 等叶蓁蓁端着冰镇西瓜凉面回到的时候,正巧迎面碰上了易初良和叶白玉二人正在花丛中赏花吟诗,端的是才子佳人养眼的一幕。 若是平时,她定然要去胡搅蛮缠一番,然而这个西瓜凉面对时间的要求十分严苛,若是晚了一些,那面就软了,就会影响劲道的口感。 与此同时,易初良远远就看到了端着西瓜快步走着的叶蓁蓁。 只可惜偏偏叶蓁蓁像是没有看到他一样,脚下生风似的,绕着小花园走往东厢房走去。 易初良的目光紧紧看着叶蓁蓁,甚至没有听到叶白玉说的话。 叶白玉心中略有不悦,有她出现地方自己必然是焦点,何时她会被那个土丫头抢了风头。 美眸一扫,眉眼带笑,叶白玉看似不经意地淡淡开口,“姐姐院子在北厢,她去东厢作什么?” 易初良眉头紧皱。 东厢,那是叶良辰特意搬出来的主院,让小王爷住的。 又是小王爷! “站住!”易初良也不知为何心头涌上愤怒之情,喝了一声叫住叶蓁蓁。 叶蓁蓁怕耽误了时间,就当没有听到一样,越发加快了脚步。 易初良长腿一迈,稍稍几步就追上了叶蓁蓁,单手扣住了她的肩膀,“叶蓁蓁,小王爷的住所你一个小姑娘总去难道不怕人说闲话吗?” 叶蓁蓁心中吐槽,最近易初良就像是街坊大婶,多管闲事到了极点。 叶蓁蓁换了一副“专用花痴脸”,转头看向易初良,声音轻快:“初良哥哥,你是来找蓁蓁的吗,太好了,人家真的好想你啊!” 接着叶蓁蓁摆出一副“要不是捧着西瓜就熊抱上去了”的高难度动作。 易初良不曾想到叶蓁蓁竟然是这样的反应,毕竟上次他说了重话,还以为她会生自己的气。 他低头,一不小心就看到叶蓁蓁的西瓜凉面。 胃里面顿时汹涌澎湃起来,白皙的脸上顿时间神情一变,红了青,青了紫,紫了绿的,就好像是颜料盘被打翻了似的,“这又绿又红又黑的东西是给人吃的?” 此时的易初良充满喜感,叶蓁蓁努力憋着笑不让别人看出来。 叶白玉看到这一幕,心中不快,带着身后的艳云拂袖离开。 而叶蓁蓁对着叶白玉离开的背影笑着,“太好了,白玉走了,初良哥哥是我一个人的了!初良哥哥,要不要尝尝人家亲手做的面条啊?” 易初良忍着涌上的胃酸,连忙追着叶白玉离开了。 喧闹的小花园重新归于平静。 面对红中泛绿的西瓜皮中摆放着褐色的荞麦面条的时候,宋知斐并没有表现出像是易初良那样嫌弃的表情,相反露出了跃跃欲试的表情。 说起来,宋知斐还是第一个自愿吃叶蓁蓁做饭的人。 叶蓁蓁自己也知道,做她饭的品相都不是很好。 估计只有宋知斐这种整天吃龙虾鲍鱼这种山珍海味的富贵人才会觉得她的饭菜是粗茶淡饭的一种,有着“或许民间的食物都是这样粗鄙不堪”的想法。 见宋知斐吃了个底干净,叶蓁蓁对今后京城开饭馆的展望更加觉得自信了几分,虽然菜品的卖相不咋地,但保不准京城那些养尊处优的大爷小姐们就喜欢这口呢。 叶蓁蓁托腮,“殿下,您觉得如何?” 宋知斐用手帕净了净嘴唇,端的是优雅风流,就算是没有吃午饭的人都觉得光看着这位小王爷的脸都觉得秀色可餐。 就当叶蓁蓁等待着夸奖之词像是狂风暴雨一样砸下来的时候,谁料矜贵的薄唇一吐,“凑合。” “凑合?” 您都吃得眉开眼笑了,结果你现在告诉我这叫凑合? 宋知斐美眸一瞥,“怎么,你有意见?难不成你质疑本王的品味?” 叶蓁蓁连忙赔笑,“哪里哪里,小殿下的品味高瞻远瞩,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您既然觉得这面条味道凑合,那一定是民女做的不好。” “那你觉得单凭这道菜,本王会告诉你如何离开芙蓉镇吗?” “当然……不能。” 宋知斐点点头,“你知道就好。” 叶蓁蓁眼睛一转,她知道宋知斐向来爱玩,于是提议:“不如晚上的时候民女陪着您去街上转一转,今天刚好逢五,有夜市的。” “夜市?”宋知斐露出颇有兴趣的表情,“本王在话本上看过,不过小时候皇后娘娘对本王教管甚严,封王之后才得清闲,今日倒可以与民同乐,感受一下民间生活气息。” 叶蓁蓁心中忍不住吐槽,还封王之后才得清闲,那之前夜宿花柳,走马章台的都是其他皇子造的谣呗。“民女这就去准备车马和夜游事宜。” 宋知斐摆摆手,“既然是体验民间生活,还要什么车马?就你陪着本王去吧,其他人等都给本王留在这里。” 其中一个侍卫立刻站出来,“殿下,这恐怕不妥吧,若是遇到危险……” “若是遇到危险,想必蓁蓁会冲在第一线,帮本王挡刀子挡剑的,你说是不是蓁蓁?”说着,宋知斐挑眉看着叶蓁蓁。 叶蓁蓁缩了缩脖子,磕磕巴巴地回道,“那,那是自然,殿下是千金之躯,能保护殿、殿下是民女祖宗十八代的福气。” “好了,本王一会儿还要去春风十里看看,你们跟着本王岂不是碍事。”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宋知斐清清嗓子,“咳,你们当刚才什么也没有听到,要是谁敢给父皇和母后告密,就别想活命了。” 侍卫们拼命低头,企图掩饰疯狂的笑意,然而颤抖的肩膀却暴露了他们。 宋知斐当即面色冷了下来,“笑什么笑!谁再笑就拉出去砍了!” 叶蓁蓁低头,她并非掩饰笑意,而是微微皱眉。 这个宋知斐虽然看起来给人蠢钝暴戾的感觉,可是她却总觉得有些古怪。 一个出身皇宫,没有亲生母妃庇佑的皇子,当真能如此“单蠢”地平安长大吗? 刚才宋知斐的“说漏嘴”是他故意为之,还是她多想了? 感受到宋知斐的视线扫了过来,叶蓁蓁将头低得更低,担心引起对方的怀疑,还佯作忍笑地颤抖着肩膀。 见状,宋知斐满意地点点头,“容本王换一身低调的衣服去,晚上见。” 第13章 小王爷,体验民间乐趣 是夜,芙蓉镇上人影窜动,灯花明媚。 温柔的月色倾洒下来,形成一道美丽的光练,深蓝色的夜空中挂着一两个闪烁的星子,满城的灯火璀璨夺取了星子原本的明亮。 叶蓁蓁依旧还是那副灰头土脸的样子,等看到了宋知斐时,她才知道他口中的低调是何意思。 玉冠束发,琉璃珠子穿着碎发,在灯光的折射下显得奢华到了极点。一身白衣胜冬日白雪,领口还绑着一根骚气的狐狸毛领子,往穿着轻薄夏衣的人群中一站格外显眼。 虽然现在是初秋,晚上的天气会凉一些,但是也不至于佩戴毛领吧? 宋知斐似乎瞧出了她质疑的目光,悠悠地开口,“莫不是被本王精心搭配的衣服迷得神魂颠倒了?” 叶蓁蓁终于忍不住说了今天第一句实话,指着毛领子说道:“殿下,您不热吗?” 宋知斐摇摇头,露出了曲高和寡的悲伤神情,完美的侧颜微微扬起一定的高度,“果然,天才都是孤独的,能理解本王品味的人实在太少了。” 叶蓁蓁发现这位闲王不仅是脑袋不好使,还相当自恋。 宋知斐出身皇家,平日偷偷离宫也都是置身于烟柳之地,可以说是从来没有体验过民间夜晚市集的拥挤和乐趣。 宋知斐像是个小孩子一样,一会儿对套圈感兴趣,一会儿对射箭赢奖品感兴趣,偏偏每样都玩不好,气得直跺脚。 叶蓁蓁悄悄告诉宋知斐:“这些套圈或是飞镖都被商家做了手脚,会在一侧注铅,就算是百步穿杨的神箭手也不能百发百中。” 闻言,宋知斐说的义正言辞,“奸商!本王回去要禀明父王好好惩治他们。” 叶蓁蓁没想到他竟然是这种反应,劝解着:“其实这些商家也都是为了养家糊口,来玩游戏的人也大都为了好玩才玩的。” “那也不行,本王还没被这么骗过!” 宋知斐重新要了二十个圈,放在手里掂量少许时间之后,唇角扬起得意的笑意。 只见“唰唰唰”地几下,二十个圈圈依次发出,全无意外地套中五行四列全部奖品。 面对如此场景,摊主的脸当即面如菜色,惨兮兮地把东西都拿过来递给宋知斐。 其中还有一块质感上好的玉佩,摊主无奈地说道,“这位公子真是厉害。” 宋知斐扫了扫那些“战利品”,冷哼一声,选了一个毛茸茸的兔子玩偶扔进了叶蓁蓁的怀里之后,便扬长而去。 只留下了一句“不是赝品就是垃圾货,你们这些人竟然拿这些东西当奖品?就这个兔子勉强入眼,可以拿回去刷马桶。” 围观群众听到这句话,不禁对宋知斐的背影指指点点起来,“这个人是谁啊,怎么讲话这么臭?” “就是就是,一副鼻子长在头顶的样子,有钱人了不起啊!” 而作为事情中心人物的摊主却如蒙大赦。 叶蓁蓁瞧着宋知斐的背影,脸上不禁露出了些许笑意,转头对摊主说道,“做人要厚道,下次遇到你,你就未必这么幸运了!” 没等摊主回答,叶蓁蓁便拎着兔子追上了宋知斐,拍马屁说道,“殿下刚才是故意的吧,您真是民女见过最善良的人,简直就是活菩萨。” 宋知斐皱皱眉,“什么?” 叶蓁蓁举着手里的玩偶兔子,“就是你刚才说那番话,不是故意给那摊主台阶下的吗?” 宋知斐面色一阵尴尬,目光闪烁,半晌之后才开口,“那是自然,本王爱民如子,当然是考虑到那庶民的生计才说出那些话的。” 叶蓁蓁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布偶兔子,和兔子圆圆的眼睛对视之后,她忽然明白了什么,表情变得生动而复杂起来。 万恶的统治阶级才不会良心发现,刚才他果然是想拿这个可爱的小兔子去刷马桶! 宋知斐侧眸,看到叶蓁蓁如咽糠菜的表情,眼底流露出一丝真正的笑意。 然而,这抹笑意很快就藏回了眼底,饶是距离他如此近的叶蓁蓁也丝毫未察觉到。 宋知斐开口,“这个兔子就送给你了,等你以后混不下去了,就拿这个兔子来找本王,本王封你个厨房总管当当!” 叶蓁蓁扯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多谢殿下……” 没过多久,二人几乎尝试遍了整条街上的新鲜玩意。 前来夜市游玩的人,很多都是年轻人,宋知斐的高调行为和俊俏模样,引来不少人的注意。 从男人到女人,从三岁的小妹妹到八十岁的阿婆都被的姣好他皮囊吸引,三五成群地围在他的身边。 最后造成了交通大面积拥堵,叶蓁蓁只能将宋知斐拉到一边的小路上,躲着疯狂粉丝的围堵。 月色如水,是幽深小路中唯一的光源,道路两旁是初开花的槐树,槐花飘香。 在斑驳树影掩映下的砖墙后面,叶蓁蓁扶着墙,喘着粗气说道,“殿下,下次出来你还是带着侍卫们把,不然带面具也行。” 宋知斐瞧着累得直吐舌头的叶蓁蓁,优雅开口,“本王长得玉树临风,带面具岂不是暴遣天物?” “额……可是每次都这样躲粉丝是很累的!” “本王觉得还好。” 浓夜下,叶蓁蓁终于忍不出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可不是他还好怎么滴,刚才落跑的时候,不知道是谁说他脚酸了,硬着让她背着他跑了三条街。 要知道,宋知斐可是比她高了整整两头的高度,不然她现在也不至于像是狗一样累得直吐舌头。 宋知斐貌似也有点不好意思弄了弄鼻头,长臂揽着叶蓁蓁的肩膀说道,“不如这样,本王请你去春风十里再做一遍蚀骨柔。” 什么叫做请她?分明是他想去吧! 转念一想,她今天上午练马术,中午被宋知斐奴役做饭,晚上又被他折腾来折腾去的,身子早就疲累不堪。 若是此时能让春水帮她活络下筋骨自然是再好不过的。 叶蓁蓁刚要点头,但又想到上次在春风十里,一醒来房间中只剩下她和春水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的场景。 于是,这次她提出了一个小小的意见,“殿下你不能像上次一样把我一个人丢在春风十里了,那个春水在如何楚楚动人,毕竟也是个男人……” 宋知斐抬手揉了揉叶蓁蓁的头顶,唇角扬起了温柔的弧度,“蓁蓁啊,你实在想多了,你长得很安全,哪怕春水对本王起邪念,都不会对你硬上弓的。” 叶蓁蓁:“……” 就在二人要出发去春风十里的时候,忽然,在不远处的灌木丛后面传来一个男子的低声惊呼,“你放开我!” 这个声音有点耳熟,叶蓁蓁却想不起是谁。 她将食指放在唇边,示意宋知斐小点声,自己踮着脚尖寻着声音走了过去。 走了大约十步之后,经过一个拐角,就看到有两个男人站在护城河的分支岸边,其中高个子的把矮个子的打横抱在怀里。 花前月下,波光粼粼,生出一种朦胧的美感。 宋知斐指着两个人影,激动地说道,“快看,是断袖!” 叶蓁蓁连忙捂上了宋知斐的嘴,心中吐槽:断你个脑袋!两个人抱在一起就是断袖,难道就不能是纯洁的兄弟情吗? 同时,岸边处传来声音,高个子男人说道,“若是你不答应我,我就把你扔进这护城河里,到时候你们宋家家主只怕要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稍稍矮一些的男子回道:“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就算我死了,你也别想我答应你!” 宋家……宋胥? 没错就是宋胥的声音! 说起来,她对宋胥还是蛮有好感的。 记忆中,宋胥一直是一个温文尔雅,善良温柔的人。 从来没有嘲笑她,在学堂的时候也只有他会在她受欺负之后默默帮她,在芙蓉城中找不到第二个像他这么好的人了。 话说回来,从小到大,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宋胥有这么硬气的时候,不由得对发生了什么感到十分好奇。 难不成还真被宋知斐猜对了,那个高个子男人是宋胥的相好? 不过从对话来看,怎么那么像是逼良为娼,强行求欢呢? 岸边上高个子冷哼,“看不出来,平时装得一副包子样,如今倒是这么大义凛然。老子再给你一次机会,说出当年的真相,老子饶你不死!” 叶蓁蓁反应过来了,这哪有什么粉红气泡,明显就是逼迫威胁的案发现场。 接着,宋胥被高个子拎着衣服领子,送到了水面上,脚下就是无底河水,高个子开始倒数,“给你三个数的时间,三、二……” “一”的声音吞了回去,忽然间,高个子像是忽然痉挛了似的,倒在地上抽搐不止,而坠落下去的宋胥恰好用手扒住了岸边,挣扎着爬了上来。 叶蓁蓁连忙跑过去,只见地上的男人口吐白沫,没一会儿的功夫便停止了抽搐喷出一口鲜血,彻底断了气。 死人了? 叶蓁蓁和宋胥哪里见过死人,当场脸色吓得刷白。 二人都没有注意到宋知斐低头看着高个子男时眼中的波澜壮阔。 墨色的眸中翻涌着惊涛骇浪,似乎经过地狱的无情摧打,绝望中带着生人勿进的孤寂,俊脸上压抑的情绪又在一瞬间熄于平静。 第14章 陌生的宋知斐 此时的宋知斐,如同是传说中死亡森林中的食人花。 开得无比娇艳,一旦有人靠近就会被狰狞的花瓣瞬间吞噬,伴随着“咯吱咯吱”令人毛骨悚然的咀嚼声音,鲜红的血液从花瓣缝隙中流出,滋养着花瓣变得更加娇艳,更加吸引人们的好奇。 食人花重新归于平静,等待着下一个食物的自投罗网。 这种平静,让人更加觉得可怕。 叶蓁蓁抬头,便看到了宋知斐平静的表情。 月色镀在宋知斐的脸上,银色的余晖笼罩,越发显得他通身清冷。 叶蓁蓁后背莫名觉得发凉,结巴地问道,“现在怎么办?明天有人发现……官府一定会查的。” 宋知斐闻言,抬脚一踢,只听到“噗通”一声,尸体就被踢到了河里面,掀起一阵水花。 宋知斐一番动作做得行云流水,让在场的另外两个人看得惊呆了下巴。 宋知斐捋了捋头发,一如往日轻佻开口,“宫里天天都有死人,有井里淹死的,有梁上吊死的,有被乱棍打死的,更有不明不白就死了的,对本王来说尸体就和地上的蚂蚁没有什么不同,你们以后见多了就习惯了。” 这番话说得也合情合理,宋知斐毕竟是宫里长大的,见过的死人比他们见过的死猪都多。 宋胥的手哆嗦着,他跪在地上,“多谢小王爷的救命之恩,帮草民除去这个人渣。” 闻言,宋知斐气得跳脚,“你这刁民竟然乱给本王扣帽子,这个人明明就是自己忽然死了的,本王不过是日行一善,帮你这胆小之人解决了死尸,怎么在你嘴里这人倒像是我杀的?若是被父皇听到,本王岂不是又要被斥责一番!” 宋胥连忙解释,“草民……” 宋知斐脸色更黑,“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本王不想见到你,还不快滚!怎么还不滚,你不走我走,蓁蓁,春风十里带路!” 叶蓁蓁拍了拍跪在地上的宋胥,“你快走吧,今天的事情就当没有发生过,不得和任何人提及今晚你在这里见过小王爷和我,你可记住了?” 宋胥的目光在她脸上扫过,似乎不认识她一样,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叶蓁蓁,完全不似往日的花痴古怪。 等宋胥离开后,幽深的河岸边上只剩下了他们二人,叶蓁蓁袖管中的手臂禁不住颤抖。 刚才宋知斐那平静的表情像是滚热的铁烙一样,深深地烙在了她的脑海中,挥之不去,莫名让她觉得害怕。 比起儿时溺水时的恐惧更甚。 肩膀忽然传来温暖的触感,头顶上宋知斐的声音随着晚风轻柔传来,“死人有什么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活人才对。” 话音落地,叶蓁蓁浑身僵硬,如同四肢关节绑上了木头板子一样。 宋知斐笑出了声,像是拍西瓜一样拍了一下叶蓁蓁的脑袋,“行了,估计你也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死在你面前,害怕也是正常的。走吧,回家。” 晚风温柔,树影婆娑,宋知斐握上了叶蓁蓁的手。 是夜,倾泻的月光挥洒下来,照耀得破旧的房间蒙上了一层淡淡的月晖。 叶蓁蓁抱着被子在床上辗转反侧,始终都无法入眠,脑海中全都是宋知斐那张平静的脸…… 河边死亡的男子让她不禁联想到今天上午险些被马儿撞到的自己,都是忽然间被一种外力牵引,只不过她避开了危险而那个人因此丧命。 那个小王爷真的如表面那样只是一个纨绔皇子吗,尤其是那句“死人有什么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活人才对”,犹如从死人堆中挣扎爬出后的平静,真的是她想多了吗? …… 一夜未眠,雄鸡破晓的时候叶蓁蓁才懵懵懂懂有了睡意,等醒来已经日上三竿。 昨天又是练马术,又是背人狂奔,叶蓁蓁稍稍一动就觉得身上的每一块肉酸痛酸痛的,若不是肚子太饿了,她连床都不想下。 到小厨房收拾收拾,刚做了红烧笋片和醋溜土豆丝,院子外就传来熟悉的声音,“小蓁蓁,本王就知道你这里一定好吃的。” 说着,宋知斐自觉地拿着筷子坐在了叶蓁蓁对面的桌位上,夹起一片竹笋放到了嘴里,竹笋的清香和酱汁的浓醇混合在一起,入口清脆,十分好吃。 三片竹笋下肚之后,他开口说,“听说今天夫子测试,到时候你记得帮帮本王,不然本王若是不及格会觉得很丢脸的。” 经过一夜的思考,叶蓁蓁得出了一个结论,无论宋知斐是怎样的人,只要她不得罪他就好,等她离开了芙蓉镇,他也该回到他的王爷府,山高水重,相逢几乎是不可能的。 想到这里,叶蓁蓁心中便没有那么害怕了,一如往日地狗腿回答道,“那是自然,民女必定倾尽毕生所学,帮助殿下您测试及格。” 两个人吃过早饭,并肩走学堂。 走出大门口的时候,在石狮子旁边看到了等叶白玉一起上学的易初良,易初良身后还跟着刘西风、宋胥等人。 三个人长得都算是俊朗,穿着统一的蓝白色的学院制服,站在一起显得芙蓉镇的早晨都美好了很多。 叶蓁蓁的目光在宋胥身上停留了一会儿,见他和平日并无异常后,心中的石头落了地。 宋胥是个聪明人,昨晚的事情他不会多说的。 三个人见到宋知斐,异口同声,“草民见过小王爷。” 宋知斐矜贵地抬起手,以手腕为轴上下挥动着手,端是优雅清贵,他和颜悦色,“大家都是同窗,无需见外。” 皇家之人最擅长说场面话,皇帝总喜欢说“无须多礼”,可是要是哪个大臣真的敢见到龙颜而不下跪,估计祖宗十八代都得被挖出来鞭尸。 叶白玉姗姗来迟,半散半束的青丝用一根羊脂白玉发簪固定,发尾系了一个粉白色的纱织发带,一身粉嫩的轻纱制服穿在她身上轻盈飘逸,宛如九天玄女降临人间。 这样的仙子站在叶蓁蓁身边,简直就是对叶蓁蓁的酷刑。 其实叶蓁蓁不怎么喜欢有叶白玉和易初良同时在场的情况,因为往往这种情况下,她必须装作一副很花痴的样子。 要知道,演戏是很累的一件事。 生活不易,多才多艺。 叶蓁蓁唇角扬起熟悉的弧度,怪叫一声,抱住了易初良的手臂,“初良哥哥,蓁蓁很感动,没想到你竟然能来接我去学堂。” 易初良用力甩了甩手臂,而叶蓁蓁的手就像是狗皮膏药一样,死死地黏在他身上,怎么甩都甩不掉。 叶白玉黛眉雾眸一扫,唇角微微完成一个淡淡的弧度,矜持又不失活力,端庄又不失风情,就这一抹笑足以让在场的男男女女都沉醉痴迷好一会儿,就连叶蓁蓁也不禁荡漾在这美好的笑容中。 宋知斐是见过世面的,宫里那些妃嫔们一见到父皇都是这么笑的,如果说如今得宠的萧贵妃笑容功力是九成的话,那这个叶白玉不过就是刚入门的水准,也不知道这群人怎么就会被她迷得神魂颠倒。 “回魂了!人家都走远了!”宋知斐走到叶蓁蓁面前,打了一个指响。 易初良先一步被叶蓁蓁反应过来,第一时间挣脱开她的钳制,想要上前追上叶白玉的软轿。 宋知斐插进两人之间的缝隙,单手扣着叶蓁蓁的肩膀,“行了,该上课了,叶蓁蓁上马车吧。” 叶蓁蓁依依不舍地离开易初良的身边,宋知斐先一步钻进了帘子中,而她识趣地坐在了马车的老位置上,对着熟悉的马屁股压抑着胃里面的翻江倒海。 帘子忽然被里面的人掀开,宋知斐露出了一个脑袋和一只好看的手,将叶蓁蓁拉进了帘子里面,声音温柔地开口,“外面多热,姑娘家晒黑就不好了。” 和昨天那个“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多不好”为借口把她推到马屁股后面的人截然不同。 叶蓁蓁一脸惊讶,宋知斐凑到她耳边,“你还想不想离开芙蓉镇了,要是想离开就乖乖在这坐着。” 听到这句话,叶蓁蓁圆圆的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宋知斐,“殿下的恩情民女没齿难忘,来世定当结草衔环,做牛做马。” 风吹帘动,随着马车行驶起来,帘子被风吹得掀开一角,底下的人从外面刚好可以看到里面的情景。 易初良只需稍稍侧眸就能看到马车中,宋知斐和叶蓁蓁距离很近,露出的半张脸上眼睛格外明亮。 有人说当人一个人遇到喜欢的人或是正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眼睛是会发光的。显然此时叶蓁蓁的眼睛就正在发光。 易初良的唇抿成一道直线,宋胥将他的变化看在眼中,转移视线,看着马车走远。 刘西风没有察觉到身边两位兄弟形成的怪异气氛,风流无双地摇着扇子,疑惑开口,“刚才我没看错吧,闲王竟然让这个小妮子与他同乘?我忽然有一种很可怕的预感,这个小妮子将来不会真进了小王爷的王府吧?” 宋胥淡淡开口,“蓁蓁喜欢初良得紧,和小王爷走得近应该是两个人性情相投。” 刘西风嗤笑,“蓁蓁?你怎么叫得怎么亲热?” 宋胥满眼无奈。 刘西风接着分析:“这个小王爷长得不错,又是权贵,他那吊儿郎当的样子将来八成也不会加入夺嫡中,叶蓁蓁那个废柴说不定还真就日久生情,移情别恋了呢?初良,要是她真不喜欢你了,你会不会觉得心里不好受啊!” 易初良像是炸毛的猫,广袖一甩,对刘西风喊道,“谁要她喜欢了,我巴不得她别缠着我了!” 被吼了的刘西风又委屈又不解,“不喜欢就不喜欢呗,你这么激动干什么?” 宋胥则摇头轻笑,每次一提到叶蓁蓁,这位芙蓉城第一公子总是能轻而易举地破功,也算是一物降一物了。 他看着已经走远的轿子,眼前又浮现出昨夜叶蓁蓁劝他离开时候的神情,那双眼睛格外剔透清澈,全然不似往日的愚笨痴呆。 宋胥的目光重新落在炸毛的易初良的身上,发出一丝若有若无的叹息。 但愿今后,初良可以不后悔他如今的选择吧。 第15章 拒绝,学堂欺凌 叶蓁蓁跟着宋知斐的身后走进了教室,她忽然发现坐在角落处的是一个陌生的人。 那人长得滚圆滚圆的,白胖白胖的圆脸上长着一双圆圆的眼睛,不大的嘴巴正在吃着烧饼,那憨态可掬的样子就好像是谁家贪吃的大黄猫。 好可爱啊! 叶蓁蓁凑上前打招呼,“这位同窗,你是新来的?” 小胖子好像是受到了极大的惊吓一样,身子一颤,葱花烧饼掉在了地上,烧饼的碎渣抖了一地都是,干净的蓝色制服上也蹭上了油点。 叶蓁蓁不知道他会有着大的反应,把手举在胸前,表明自己并无恶意,“抱歉,我现在去路边重新给你买一份!” “不,不用了。”小胖子低下头,圆圆的眼睛被纤长的睫毛遮住,不再说话。 叶蓁蓁还要说什么,被同桌宋知斐同窗拦了下来,“没看出人家小胖胖不想搭理你吗?你还不赶紧复习,一会儿要是本王及不了格,回京之后我就让父皇下旨将你许配给易家那小子!” 叶蓁蓁立刻掏出课本复习知识点,这可真是她听过最恶毒的威胁了! 此时,门外忽然爆发一个响亮的声音,“呦呵,咱们的胖猪头来上课了!” 叶蓁蓁一抬头,不是刘西风那个傻缺还会是谁? 刘西风身边的宋胥皱眉劝道,“西风,今天是夫子的考试,你该收就收了。” 刘西风最讨厌就是说教,而且早上还被易初良吼了一嗓子,心情本来就不好。 两股火掺和一起,当即他的驴脾气也上来了,白了一眼宋胥,“老子今天开心,就要揍一顿这猪头,你管得着吗?还是说咱们这宋公子瞧上了这烤乳猪,想要英雄救猪头?” “你真是无可救药。”宋胥一直是软脾气,很少红脸,但是眼下是真的被刘西风气到了,拂袖离开,坐回了自己的座位上。 易初良不主动欺负人,但也不是多管闲事的人,眸子淡淡地扫了一眼埋头苦读的叶蓁蓁便收回了视线,坐在了叶白玉旁边的位置。 有女同窗小声议论着,“小胖也挺可怜的,十天前被刘西风揍得耳朵差点聋了,要不是夫子今天考试,小胖也不能来。” “小胖到底当时是怎么惹到刘西风这个恶霸了?” “不就是小胖子上次打马球的时候不小心把刘西风撞得昏倒了,他觉得面子上挂不住,扬言见他一次就要打他一次。” 叶蓁蓁将这些对话听在耳中,学院暴力一直都是朝廷高度重视的问题,天子脚下还算是太平,然而在其他地方学堂数量多,天子也管不过来。 于是几乎每个学堂都会有一个被欺负的角色。这些孩子都是庶民之子或是孤儿孤女,就算是被欺负了,父母亲戚除了安慰孩子也都无可奈何。 之前的叶蓁蓁,现在的小胖子。 这些或参与暴力或冷漠围观的少年少女尚不知人世险恶,却已经成为了这险恶人世的一部分。 刘西风已经走到浑身颤抖的小胖子身前,只听得冷哼一声,便一脚踹翻了小胖子的书桌,尚未线订的纸张如同雪片一样满天飞散。 小胖子吓得浑身颤抖,抱着头从座位上滚下来,让人看得不禁有些揪心。 叶蓁蓁不由得想到了那次溺水,喉咙如同被水草纠缠似的,手脚顿时无力,呼吸也变得困难。 “怎么了?”宋知斐发现叶蓁蓁的脸色和唇色惨白,眉间拧成一道川字,抬手帮她理顺着后背。 感受到后背大手的温度,就如同当年那个救她出水的少年人,把她从冰冷的寒潭水中拯救出来,在她恐怖的记忆中照进了阳光,驱散了冰冷的黑暗。 叶蓁蓁察觉到二人的姿势似乎有些暧昧,不着痕迹地从对方的手臂中离开,“多谢。” 话说两边,刘西风瞧到了地上的烧饼,唇角扬起邪气的弧度,“今天本公子心情好,懒得动手打你,不如你就把这烧饼吃了,本公子就放过你。” 小胖子没想到对方的要求这么简单,胖乎乎的小手就去捡地上的烧饼。 在他手落在烧饼前,一个绣着金色仙鹤的靴子先一步踩到了上面,脚尖为轴心,来回扭动后,烧饼裂开一道道裂痕,混着靴子底的淤泥。 小胖子的手停在空中,眼神中写满了犹豫。 “吃下去!吃下去!” 学堂中不知由谁起头,大家都开始起哄,有些人可能这件事情很有趣,也上来学着刘西风的动作,没过一会儿,烧饼已经成为了泥饼,让人看了就不禁作呕。 刘西风笑得更加放肆,抬脚踩在了小胖子的后背上,“今天你要是吃了这烧饼,本公子今后就不打你了。” 小胖子闻言,原本停在半空的手犹豫着往前移动,很快就要握上了那个肮脏不堪的烧饼。 叶蓁蓁双手握拳,朝着叶白玉和易初良的方向看去。 而此时叶白玉正低头温习着课本,似乎屏蔽了外界的一切干扰,脸上依旧挂着温和的笑容。 易初良也是事不关己的姿态,没有参与,也毫无帮助之意。 叶蓁蓁知道,她是整个学堂最没有资格管这件事情的。 同时,她也知道她一旦管了这件事情,轻则会多在芙蓉镇多呆上些许日子,重则会被叔叔婶婶安排立刻嫁人。 她做人狗腿,做事谨慎,所有的理智都告诉她这件事情和她没有关系,可是心里却一直有一个声音坚定地说着:不能坐视不管…… 就在她要站出来的时候,宋知斐忽然将手中的书本重重地摔在桌子上,发出“砰”的巨响,原本哄笑的公子小姐们笑容僵在脸上,不知所措地看着他。 宋知斐眉眼冰冷,如此淡漠冷峻的表情放在他的脸上没有一丝违和感,反而让人觉得他或许本来就是这样的人,“你们将本王当做空气吗?” 刘西风低着头,心中仍有不甘。 宋知斐继续说道,“本王最见不得这种不干不净的事情,堂堂男儿不知参军报国,却在这本该读书育人的地方弄这种令人不齿之事,还当真是我大晋国的好儿郎。” 一行人被说得面红耳赤,一个个低着头,仿佛落汤鸡、丧家犬。 冷漠的眸子扫了一眼地上的烧饼,宋知斐冷声对刘西风等人说道,“刚才所有参与这件事情的人,一人一口把这个饼给吃了,今日之事就算是翻篇了。你们也无需觉得本王横行霸道,就算是此事禀告父皇,父皇也定然不会反对本王的决定。” “噗通噗通——” 除了刘西风之外参加这件事情的人都一个接着一个跪下,他们哪一个不是父母娇生惯养长大的,别说是被人踩了的饼子,就算是隔夜的饭他们都从来不吃。 众人纷纷求饶着:“殿下,草民们错了,还请殿下宽恕我们年幼不懂事。” 宋知斐浓眉一挑,扫了一眼梗着脖子的刘西风,“刘西风,既然是你带头的,就由你先吃。” 刘西风从小就是一个小霸王,从没见过他对谁低头,更不会跪在地上求别人。 他宽松的蓝色学院制服袖笼中紧握着拳头,捡起烧饼就准备大口咬下去。 “等等……”一个微弱的声音从墙角处传来,众人将目光聚集在刚才被欺负的小胖子身上。 小胖子跪在宋知斐面前,怯怯说道,“多谢殿下,但是在座都是同窗……我不想大家因为我而闹得不愉快,这个饼的事情能不能就这算了。” 宋知斐没理睬小胖子,而对凑到叶蓁蓁的耳边,压低声音说,“你觉得刚才本王那段表现会不会让父皇感动,然后赐一个封号给本王?” 由于学堂实在是太过安静,就算是宋知斐尽量压低声音了,但是这番话还是钻进了众人的耳朵中。 刘西风:“……” 小胖子:“……” 叶蓁蓁不同于其他人的惊讶,似乎早就料到了这个反转,同样压低声音一本正经地说道,“要是您刚才没问我这句话,殿下的封王几率或许能大一些。” 宋知斐尴尬地清清嗓子,扫了一眼众人,“算了,这个烧饼就算了。不过,这个小胖墩本王罩了,你们要是以后谁敢欺负他就是欺负本王,明白了吗?” 众人像是小鸡啄米一样,连忙点头。 没过一会儿,夫子便来了,看到学堂格外安静,颇为满意地捋了捋白色胡子,感慨道:“我们班级的学风最近很好啊!” 接着,夫子让易初良分发试卷,并且严厉强调,“要是让本夫子发现谁敢作弊,就让人把作弊人的姓名张贴出去,让邻里乡亲的都看看,到时候你们父母会不会觉得面上无光啊!” 众人的哀嚎声中,夫子点燃了香,考试算是正是开始了。 题目不算难,叶蓁蓁做的很流畅。 卷纸上有这样的一道题,“‘此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是谁的典故?” 这句话出自《史记·滑稽列传》,讲述的是楚庄王的事情。 然而落笔前,叶蓁蓁却在脑海中浮现出宋知斐的脸。 第16章 月饼,有点甜人 她不傻,相反她觉得自己是有些聪明的。 这种聪明并非来自如易初良、叶白玉等人的天纵之才,而是多年来生活在一个伪装下更容易接触到更多的人、更多的事物后摸爬滚打的后遗症。 她一开始或许还会觉得宋知斐这个人就如他表现出来的纨绔蠢笨,可是她的直觉告诉她不是这样的。 她也不会相信一个没有亲生母亲庇护的皇子能顺利在宫中长大成人。 宋知斐每次闹的笑话倒像是他刻意给自己打造一个外壳,就如同她给自己打造了一个花痴怪胎的壳子,她躲在这个壳子里可以获得暂时的安全,并且达到离开芙蓉镇的目的。 显然,宋知斐的草包废柴壳子显然也是有目的的,而让一个帝王之子故意为自己打造一个庸庸表象的目的无外乎只有两个。 其一是为了躲避帝王家的勾心斗角,轻松快乐地苟活下去; 其二是为了那座金光闪闪的龙椅,那滔天的无上权势。 叶蓁蓁不知道宋知斐要走的路到底是哪一条。 思索间,竟然在填空的位置上写下了“宋知斐”三个字。 此时正逢宋知斐看过来,叶蓁蓁连忙用重墨涂抹,遮住了原本的答案。 宋知斐用口型说,“快到要交卷了,你快点写啊!” 为了隐藏字迹,叶蓁蓁只能用右手写字,经过这几天的训练,已经比第一天的鬼画符好了很多。 夫子看到宋知斐明目张胆地抄着叶蓁蓁的卷子,清清嗓子强调了一句“注意考场纪律”后便当做没有看到了。 这位可是皇子,天子的儿子,这若是被张贴在学院门前的告示栏中,说宋知斐抄袭作弊,那岂不是让天子面上无光。 天子一怒,浮尸千里,他虽然半只脚要迈进棺材了,但也想好好度过另一只脚买进棺材花费的时间。 一炷香后,所有人都叫了卷纸,学堂气氛都变得轻松起来,众人纷纷议论起中秋节的赏菊宴。 三日之后便是中秋,学堂会休息五天。 在中秋节当天会举办一场赏菊会,相邻的几个镇子上有名望的家族都会来芙蓉镇参加,尤其是年轻公子小姐们是很重视这场宴会的。 在这场宴会上女眷可以相看年龄相近的少爷公子,若是有心仪者便将金菊送给他,一旦对方回了他同样的金色菊花,则代表二人相互都有好感;若是对方回了一朵桂花,则表示他心中另有心仪姑娘。 追根溯源,这个赏菊会的创始人还是叶蓁蓁的娘亲白锦。 白锦说女子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不能总被动地等待男人的挑选,因此才有了赏菊会中互赠金菊的环节。 杜雨燕为首的姑娘们凑到叶白玉身边,叽叽喳喳地问道:“这次赏菊会是由叶家举办的,白玉,你想好要表演什么了吗?” 叶白玉笑着说道,“琵琶,你们呢?” 杜雨燕面带羞涩,“还是舞蹈吧,其他我也不是很擅长。” 其他姑娘们也讨论着今年的表演项目,而少年那边则都竖着耳朵听着这边的消息,生怕错过了心仪姑娘说的每一句话。 宋知斐有些好奇叶蓁蓁会表演什么,于是拄着下巴问道,“你准备了什么节目,本王到时候给你撑场子去!” 叶蓁蓁摇头,“我琴棋书画无一精通,去只能丢人。” 宋知斐一副料到了的表情,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凑到叶蓁蓁的耳边小声说道:“你迟迟不能离开芙蓉镇不就是因为易初良和叶白玉的迟迟不定下婚约吗,而这次宴会是个机会!” 叶蓁蓁眼睛刷的一亮,“怎么做?” 宋知斐脸上扬起邪气的笑容,“本王会在叶白玉表演之后表达求娶之心,你那婶婶自然不同意。那时候只要引导她说出‘叶白玉和易初良已有婚约,殿下夺人所爱恐怕不妥’类似的话,那不就结了吗!” 叶白玉和易初良的婚事一定,叶蓁蓁就可以悲伤欲绝地借此机会离开。 “完美!”这个计划的可行性很大,而且几乎不会有任何误差 一想到过不了多久,她就能远离这枷锁之地,叶蓁蓁不禁激动地握着宋知斐的手,兴奋说道:“殿下,要是我真能脱离苦海,一定将你当菩萨一样供起来。” 宋知斐摸摸下巴,“怎么听起来怪怪的……” 座位上看到这一幕的易初良,目光紧紧盯在叶蓁蓁和宋知斐相握的手上,嘴唇抿成一道刚毅的直线,只听到“啪”的一声,他手中的毛笔竟然被他掰折了。 易初良低头看着断成两截的笔,如同恍然梦醒一般。 最近他不知道自己脑中在想什么,总得乱嗡嗡的,和以前的自己全然不同了。而且他总是不自觉地把视线放在叶蓁蓁身上,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 刘西风处在情绪低落中,而宋胥则和旁人友好交谈着,除了叶白玉无人注意到易初良的情绪。 叶白玉是何等聪明的人,稍稍一眼就看出了易初良最近很不对劲,特别是当叶蓁蓁出现的时候。 这让她很不开心,总觉得原本属于自己的关注被被人抢夺了似的,美眸扫过叶蓁蓁和宋知斐相谈甚欢,眼底燃起不满的情绪。她虽然不喜欢这个吊儿郎当的小王爷,更不想成为王妃,被宫规框架在宫墙深院中,但是美人生来的傲气让她很不满这么多天宋知斐对她的无视。 她,叶白玉,生而就应该是焦点。 距离叶白玉不过一米的叶蓁蓁并不知道自己竟然成为了白玉成了假想敌,还沉浸在离开芙蓉镇的美好幻想中不能自拔。 放学之后,已经是黄昏时分,天色染成梅子酒的漂亮颜色,夹杂着湿润泥土味道的风儿一阵阵吹来。 心情荡漾的叶蓁蓁也无需再例行公事,每天放学后缠着易初良的回忆简直让她头大。 手臂传来拍打的感觉,本就酸痛的肌肉被迫承受着暴击,下一刻一身猩红鲜衣的宋知斐就出现在叶蓁蓁的身侧,不满地开口,“喂!怎么不等本王就先跑了?” 叶蓁蓁心情很好,和宋知斐说话便就随意了一些,“殿下方才分明一下课就不见人影了,怎么反而赖我不等你。” “哟,长本事了,还敢和本王顶嘴了?”宋知斐笑着说道,并未生气。 叶蓁蓁抬头看去,便看到他那双迎着夕阳而微微眯起的眼睛格外生动,金色余晖倾洒在那深邃挺拔的白皙脸蛋,整个人镀上了一层神圣的光芒。 美好得仿佛下一秒就要烟消云散。像是烟花,像是泡沫。 心被震了一下,狂跳不止。 宋知斐咧唇一笑,他笑的时候眼尾会有一弯笑痕,平添了几抹温柔,伸出手在叶蓁蓁的面前晃了晃,“怎么,看本王又看呆了?” 叶蓁蓁回神,尴尬地笑了笑。 她的确不否认这个宋知斐的确长了一个倾国倾城的皮囊,伪装成酒囊饭桶时都如此耀眼,可想恢复原本模样时是怎样的蛊惑人心了。 不过,她估计是没有机会看到他脱下伪装的样子了。 宋知斐疑惑,“你盯着本王的脸想什么呢,这眉头都要拧成麻花了。” 叶蓁蓁笑,“民女在想殿下今后娶妻生子后,会不会还像是现在这样。” 宋知斐挑眉,“这还不容易,等本王娶亲时差人给你送一张喜帖。对了,你离开芙蓉镇要去哪里?” “找一个我喜欢的地方落脚。”叶蓁蓁并没有告诉宋知斐她要去京城,也没有告诉当年救命恩人的事情。 宋知斐的这句话不过就是一个客套话,她没有必要把自己未来要走的路告诉一个今后再不会相见的人。 “没关系,无论你走到天涯海角,本王都会找到你的,到时候一定给你介绍几个王孙公子认识认识。” 叶蓁蓁福身,“民女先谢过殿下了。” …… 一连几日,全府上下都在为中秋节赏菊会的到来做准备,大红灯笼高高挂在房檐上,一盆盆精心养殖的金菊放在叶府的道路两边,配上大面积栽植的鲜花看起来分外漂亮,如同置身于乡下的花海当中。 夜深如墨,挂在天空的月亮尚有一丝丝不圆满,但是也不妨碍皎皎光辉。 灯光略显昏暗的小厨房中,叶蓁蓁正在做月饼。 和传统的五仁、红枣、蛋黄等馅料不同,她用的是捣碎的果肉放在面皮里,再用亲手雕刻的模子烙下花样,在放进烤箱之前在上面刷上一层黄澄澄的蜂蜜,光是看着就让人流口水。 “好香啊!”宋知斐的声音从门口传过来,如同回到自己家中一样熟稔地坐在叶蓁蓁身旁的椅子上,看到她正在给月饼印花,不禁诧异开口,“你还会做月饼啊?” 叶蓁蓁抬头,“还好,殿下右手边有刚刚冷制过后的月饼,可以尝尝,帮民女提提意见。” “哈哈哈!”宋知斐忽然指着叶蓁蓁大笑起来,乐得不可透支。 叶蓁蓁歪头,不明白宋知斐抽的什么风,索性不搭理他,低头给月饼印上模子。 一阵好闻的忽然扑面而来,充盈鼻翼,她惊讶抬头,一张放大的俊颜腾地出现在她面前。 一双黑曜石般的眸子在烛火下格外闪亮,似蕴藏着一片深海一样温柔,让人不由得沉溺在这眼波中。 宋知斐正盯着她的脸,慢慢靠近。 砰,砰,砰—— 心脏传来了巨大无比的跳动声音,叶蓁蓁的脚像是被粘在了原地似的,忘记后退。 温柔的触感在脸上拂过,叶蓁蓁这才回过神,往后一连退了好几步。 第17章 艳压全场 宋知斐粲然一笑,举着沾着白色面粉的拇指,“你脸上沾了粉,就像是戏班子里的丑角似的,太傻了。” “啊,哈哈。”叶蓁蓁尴尬地笑了笑,为了缓解刚才的余悸,她试图岔开话题,“月饼好了,殿下尝尝吧!” 宋知斐掏出随身放置的银筷,整块夹起,只看到金黄色的表面上面印着“姻缘天降”的吉祥话。 他轻轻咬一口,面皮的酥脆和面饼的松软以及馅料的爽口甜人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似乎无需牙齿咬合,放在舌尖便能融化一般。 看到他一脸享受的表情,叶蓁蓁期待地问道,“味道如何?” 宋知斐道了一声“凑合”,又连着几口将月饼吃得干净。 叶蓁蓁无奈地笑了笑,继续手里的动作。 宋知斐洗净银筷后,重新用上好的蜀绣手帕包裹起来放回衣服中,见到面板上四大盆子的馅料,开口问道:”“你做这么多月饼吃得完吗?” “往年,这些月饼一部分是我和嬷嬷二人吃,剩下的都要去拿去外面卖,幸好这月饼还受欢迎,每次都会卖断货,所以今年索性做了一百个。” “你还有些商业头脑。对了,明天就是中秋了,你父母可会回来?” 叶蓁蓁手中的动作一愣,每逢佳节倍思亲,她的记忆中从来没有和父母一起过过中秋节,偶尔他们会匆匆回来,但是不停留三日就会再度离开。 而近三年来,他们没有回来过一次。 她苦笑,“我都不记得他们长什么样子了。” 这是第一次有人关心她的父母,叶蓁蓁一提起来就止不住话头,徐徐讲着:“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寄养在叔叔家,一开始叔叔对我挺好的,给我买新衣服新玩具,有什么好吃的都会让人给我送一份过来。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就变得和婶婶一样,整个叶家上下似乎都把我当成了一个透明人。” 她爹是芙蓉镇当年的第一公子,她娘更是个不同寻常的美人。在二人成婚后,街坊四邻无不猜测他们生的孩儿定当是文曲星降世。 哪怕是这么多年过去,还是有人不相信叶蓁蓁是他们亲生的孩儿。 宋知斐似乎也联想到了自己的身世,抬眸看着她,“那你恨他们吗?” 叶蓁蓁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如水的月色顺着窗棂挥洒银色余晖,照得叶蓁蓁脸上,宋知斐这才发现,这个小丫头长得其实也不错,睫毛长长的,眼睛弯弯的,鼻尖翘翘的…… 宋知斐晃了晃脑袋,唇角扬起一丝无奈的笑容,连这样的小丫头都觉得眉清目秀起来,看来他真应该快点回京了。 似乎气氛有些压抑,宋知斐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了一瓶酒,炫耀地对叶蓁蓁说道,“这可是本王从皇宫中偷偷带出来的思凡酿,传言神仙喝了这个酒都不想回天宫。本王看你可怜,准你陪本王喝酒。” 俗话都说,一醉解千愁。 思凡酿,叶蓁蓁听过这个名字,是宫里才有的御酒,错过这次,说不定这辈子都喝不到了。 “好啊。”一向不会喝酒的叶蓁蓁忽然有些动心,灭了灶台下的柴火,从柜子中拿出两个小瓷杯。 白瓷杯中倒入澄清的思凡酿,顿时间酒香满室。 白瓷碰撞,叮咚作响。 宋知斐举起酒杯,豪爽开口:“不醉不归。” 不醉不归。 再一睁眼,已经是第二天清晨。 睡眼惺忪间,宋知斐那张惊为天人的睡颜映入眼帘,比起往日飞扬跋扈的形象相比,睡着的他更显得俊朗。 两个人距离很近,近到她能看清对方脸上细小的透明绒毛。 叶蓁蓁吓得连忙从宿醉后的混沌中惊醒,看到自己仍处在小厨房后才长舒一口气。 空气中弥漫着思凡酿的香味,回想昨夜这酒的口感,入口是果子的甘甜,入喉则是带着爽烈,犹如刀子一样在身子中划开,不是指刀子带来的疼痛而是指那种奇妙的感觉。 最妙的就是最后一味,各种味道在唇齿间炸开,不等人细细分析到底是什么味道的时候,酒味便彻底消散。 所以,她忍不住喝了很多杯,就连何时醉的都没有印象。 思凡酿,真是名副其实,神仙喝了不回天庭思凡尘。 伴随着鞋底摩擦着落叶的声音,门外响起脚步声响,奶娘推门而进,看到叶蓁蓁后,“我的姑娘啊,你可别告诉我你在小厨房睡了一夜?天啊!这是小王……” 叶蓁蓁迅速起身,食指放在唇边,做了一个禁声的动作。 奶娘吞下了“爷”字,憋得直大喘气。 毕竟刚才的那一幕实在是太刺激了,一个未出阁的小姑娘和一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在一间充满酒味的房间中共处一晚的事实,实在是让奶娘这样的老人家觉得不可思议。 叶蓁蓁凑到奶娘耳边,小声吩咐,“奶娘你在这里伺候小王爷,若是他问起我,就说你没见过我。” 说着她回头看了一眼仍在沉睡中的宋知斐后,便推门离开,没有看到躺在桌上的某人唇角微微勾起。 今天便是赏菊会,考虑到宾客们大都是早上从家中出发,为了让宾客到了芙蓉镇可以稍作歇息,这宴会是近傍晚才开始的。但是一些和叶白玉玩得较好的伙伴都提前来了,聚在叶白玉的院子里。 杜雨燕盛装出席,一身艳丽无双的红白相间的广袖襦裙衬得她明媚可人,他家中人意欲让她今日艳压全场。 叶白玉从房间出来,杜雨燕见对方只穿了一件素净的百蝶长裙后,心中悬着的石头便放回了原位。 杜雨燕相信,她今天一定是全场的焦点。 第18章 奴家香荣 然而,当叶白玉从阴影中走到阳光下,原本素气的长裙忽然变得金光闪闪起来,裙子上面千姿百态的蝴蝶更如同活了一般,栩栩如生。 莲步轻移,款款走来,如同掌管着人间蝴蝶的仙子,让人不敢眨眼,生怕眨眼后眼前这位仙子就飞上了天宫。 杜雨燕眉梢藏着的得意顿时间僵在脸上,忍着酸得冒泡的心走到叶白玉面前,赞美道:“白玉,你今天真好看。” 又有人说道,“是啊是啊,这件衣服可谓是巧夺天工,穿在别人身上或许会喧宾夺主,只有白玉这样的美人穿着才能这么好看。” 杜雨燕此时格外需要一个人来衬托自己的美丽,于是故意提高音量问道:“白玉,叶蓁蓁呢,往年她不参加赏菊会就算了,这次可是叶家做东,她若是还不参加不免有些说不过去了。” 叶白玉特别讨厌别人在她面前提起叶蓁蓁,碍于这么多人在,脸上始终维持着笑容,“表姐一会儿就来。” 杜雨燕掩唇轻笑起来,“莫不是睡懒觉还未起吧!” 大家说着哄笑起来,一个姑娘对叶白玉问道,“现在外面可都传着叶蓁蓁勾搭小王爷的传言呢,小王爷更是总去叶蓁蓁的院子里,白玉你是叶家人,你说这小王爷和叶蓁蓁到底是什么关系啊!” 此言一出,众人的反应更加热烈起来。 叶白玉是个好面子的,无论如何叶蓁蓁都是叶家人,和她有着血缘联系,嘲笑叶蓁蓁和嘲笑她并无任何差别。 想到这里,叶白玉脸色不禁冷了下来,“龙生九子,小王爷的事情也是你我能谈论的?” 在场的都是年轻姑娘,虽然不算是良善天真,但是大都口无遮拦,缺少敏锐的政治觉悟,经过叶白玉的提醒,一个两个都吓得面色苍白,连忙止住了话题。 “阿嚏——” 站在最繁荣的街路两边,吆喝着果味月饼的叶蓁蓁连着打了三个喷嚏后,宋知斐见状,不禁问道,“昨天晚上你着凉了?” “昨晚怎么了,什么也没有啊,我就是打个喷嚏而已,你想什么呢。”叶蓁蓁说话的速度像是断了线的珠子,比平时的快了一倍。 天知道,她现在一听到“昨晚”二字,后背就绷得笔直 今天早晨一睁眼就看到盛世美颜那一幕给她的冲击力实在是太大了,如今一看到宋知斐那张脸觉得心慌气短。 宋知斐揪着叶蓁蓁泛红的耳边,不悦地说道:“叶蓁蓁你好大的胆子,一直不看本王,还敢如此和本王说话?哦,本王知道了,是不是现在本王看起来很奇怪!也不知道是哪个人出的主意,让本王带上这又丑又破的面罩,还美其名曰本王长得好看,担心引起围观影响交通秩序。” 可不就是她出的主意吗,谁让这位闲王闲得无聊,偏要来陪她买月饼呢? 叶蓁蓁哭丧着脸,“殿下,民女知错了。” 月饼很受欢迎,没过一会儿一百个月饼就全部售罄,正在二个人要收摊的时候,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喧嚣。 “说,昨夜子时你在哪里?” 是官府的士兵正在进行搜城,看起来像是发生了什么大事。 据她所知,镇上并无军队储存,这些士兵应该是连夜从其他地方调用过来的。 芙蓉城中百姓生活向来如平静水面,叶蓁蓁长这么大也没有见过官府如此行动,心中一紧,于是拉过一个大婶问道。 那人回答:“昨天晚上衙门进去了贼人,听说盗取了一个很重要的案牍,官府今天早上就封锁全城了,只能进来不能离开。” 一个小小镇子的衙门,到底能放了什么重要文书,竟然能调用军队的部署。 叶蓁蓁眉心微蹙,芙蓉镇距离京城不远,但一直以来都远离朝廷党派争斗,平安无事多年。如今忽然变成这样,她有一种很强烈的直觉,或许今后的芙蓉镇难以如之前太平了。 她的目光不禁向宋知斐的方向看去,这件事情会和他有关吗? 宋知斐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想什么呢?” 叶蓁蓁收敛神色,换上一副小市民的批判表情,啧啧说道,“不就是一个小小文书吗,至于这么兴师动众吗?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宋知斐倏地逼近,“叶蓁蓁你胆子还真是肥了,竟然敢在本王面前说这些?” 叶蓁蓁尴尬地缩了缩脖子,赔笑着,“那啥,殿下你就当刚才啥也没听到哈!” “走吧!”宋知斐长腿一迈,已然走了很远。 叶蓁蓁看着那道修长的背影,眸中闪过片刻迟疑,她不知道招惹上这位小王爷到底是对的选择还是错误的决定。 …… 二人回去的已经是中午了,叶宅大门已经敞开。 红毯从三阶台阶下方三寸延长到门内的喜鹊登梅的影壁上,一些早来的宾客染着红毯鱼贯而入,相互之间皆面带笑容,见面说着喜庆的话,一派祥和,并没有被街头上的森严防范的紧张气氛所感染。 叶蓁蓁侧头,老远便看到了一位打扮华丽的贵妇和衣纤细小姐,一声叹息从双唇中溢出,无奈开口:“殿下,您从这里进去,我从后门走就好。” “为何?” 就在叶蓁蓁解释的功夫,那位贵妇显然已经看到了她,领着和叶蓁蓁相仿年纪的女儿走了过来。 贵妇扯着那细嗓子十分有感情地喊道:“蓁蓁,还真是你,姨娘刚刚扫了一眼看着你穿得像是小乞丐似的,都还没敢认呢!” 这白二姨娘是叶蓁蓁母亲白锦的二妹白雪,白锦尚未出阁时就和白锦不合,这是当年芙蓉镇的人都知道的事情。 当年白雪倾慕叶良景,只可惜叶良景眼中只有白锦,白雪愤恨难当,草草嫁去了外乡一个冯氏商人。 后来这位冯氏商人在宝山镇挖煤发家,一跃成为江南小镇群中数一数二的大富商,白雪这才扬眉吐气,和芙蓉镇再度有了联系。 为数不多的几次见面中,这位姨娘几乎把对白锦的所有不满都发泄在叶蓁蓁身上,明嘲暗讽,着实难缠。 叶蓁蓁脸上带着敷衍的假笑,回道:“白二姨娘、香荣妹妹别来无恙,蓁蓁刚刚扫了一眼看着你们二人穿得像是一对姐妹花,都没敢认呢!” 白姨娘脸上的笑容加深,颇有对自己保养有方的洋洋得意,而在场听到这句话的宋知斐和其他人却忍着笑意。 亏得是白二姨娘外地人,若是本地人听到“姐妹花”这三个字,还不得当街和叶蓁蓁骂起来。 要知道,最近芙蓉城中的勾栏院正兴“姐妹花模式”,即两个姑娘共同服侍一位恩客,几乎所有芙蓉镇的人都知道这个职业名词。 白二姨娘身边站着的香荣,一身粉蓝色的衣服衬得她天真烂漫得很,浑身上下透着甜蜜的气息,就好像是在蜜罐子泡大的。 她听闻有人笑,蜜糖似的眸子打量起叶蓁蓁身边这个蒙着黑色口罩的高大男人。 接着,香荣掩唇轻笑对叶蓁蓁说道,“蓁蓁姐不同我们介绍介绍这位公子吗?香荣还记得去年这个时候姐姐你非初良哥哥不嫁,没想到你现在终于想通了。” 叶蓁蓁倒是忘了这位香荣妹妹,小小年纪便是一个搬弄是非的好手,用奶娘的话说若是以后谁娶了她当做主母,只怕这家必会鸡飞狗跳,不得安生。 见宋知斐没有解释的意思,叶蓁蓁象征性地辩解,“妹妹误会了,外面日头足,姨娘妹妹不如进屋叙旧。” 香荣自小就被母亲灌输白锦和叶蓁蓁都是敌人的观念,如今哪能放过在大庭广众下羞辱叶蓁蓁的机会。 她甜甜一笑,娇声说道,“姐姐还害羞了,不过这位公子怎么大热天还蒙着一个面罩,难不成是长得太丑,羞于见人吗?蓁蓁姐姐你也真是的,男人容貌差一点没关系,你还不快让人家凉快些。” 听到这段话,叶蓁蓁暗暗给香荣敲了一个大拇指:香荣啊香荣,你可真是刚啊,竟然在这么人面前羞辱小王爷长的丑,我叶蓁蓁以后管你叫姐姐! 宋知斐听到这番话似乎才意识到自己还带着那个又丑又破的面罩,抬手往下一拽,露出了本来的面容。 “好生俊俏的公子!” 香荣不禁脱口而出,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男子,用世间的所有词汇形容他的容貌似乎都不足描绘。 宋知斐看着香荣那张花痴的脸不禁有些倒胃口,拉着叶蓁蓁就要回去。 香荣朝左跨了一步,挡在了宋知斐的面前,一脸含春带怯。 宋知斐不耐烦,“你是?” 冯香荣甜甜一笑,散发着女孩子家娇憨的魅力:“奴家是蓁蓁姐的表妹,冯香荣,公子唤奴家香荣就好。” “不是。”宋知斐的声音陡然一冷,“本王是问你,你是想选择哪种死法?” 本王…… “小,小王爷?”白二姨娘和冯香荣当即就瘫跪在地上。 早在来的时候,她们就听说过当朝小王爷如今住在叶家,本是打算着在宴会上让香荣凭借苦练多年的舞姿让小王爷注意到,却没想到会以这种方式遇到。 想想她刚才都说了什么话,冯香荣娇花似的脸惨白惨白的,也不顾女儿家柔情似水的美感,猛地磕头,“民女有眼不识泰山,还请小王爷大人有大量,饶了民女和民女的娘亲!” 白二姨娘一边颤颤抖抖地求饶,一边还不满地看着叶蓁蓁,心中责怪着她为何一开始不介绍这位就是小王爷。 见对方哭得梨花带雨,宋知斐摆了摆手,“算了,见你这小姑娘长得倒有几分姿色,本王从来不为难美人。” 闻言,香荣惨白的脸色终于恢复了血色,和白二姨娘对视一眼,眉眼中满是窃喜,连忙道:“民女(民妇)叩谢小王爷。” 第19章 让你知道何为化腐朽为神奇 正当母女二人因为这句话已经坐上了飞上枝头变凤凰的美梦时,宋知斐为他们二人当头浇下一盆凉水: “侮辱皇室本是杀头重罪,本王念在中秋佳节,你们二人又是蓁蓁的亲戚,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本王就罚你们清扫街道好了,到晚上宴会开始前,你们母女二人就在这扫马路。等什么时候这条路上一尘不染,本王就准你休息。” 扫!大!街! 对于劳苦大众来说清扫不算是惩罚,但是对于白雪和香荣这两位身骄肉贵且极好面子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人间地狱。 于是,在芙蓉镇街头来来往往的行人都会发现这样的一个景观,两个打扮极尽奢华的贵妇和千金小姐正累得满头是汗,正拿着扫帚进行打扫。 终于把整条街打扫得一尘不染后,香荣累瘫在地上,暗暗发誓一会儿在宴会上,她一定要让叶蓁蓁出尽洋相! 宴席上,高朋满座,觥筹交错。 华灯初上时分,天际渲染出粉色夹杂着紫色的梦幻色彩。 赏菊会刚一开始,叶白玉便已经收到了大量的金菊,更不用说一场琵琶弹奏之后,令在场的人深切感受到了白居易诗中所写“小弦切切如私语,大弦嘈嘈如急雨”是怎样的美妙了。 与宴会隔着一条小路的竹林中,叶蓁蓁和阿黄一人一狗坐在大若鼓面的石头上看着远处的喧嚣,躲在隐蔽的树影中,一边嗑着瓜子,一边对公子姑娘们的才艺表演打分。 叶白玉稳坐金菊榜榜首,紧随其后的就是杜雨燕。 如果说叶白玉是男人们心中的莲花,可远观而不可亵玩,那么杜雨燕就是国色天香的牡丹,一支舞中风情万种,令人眼花缭乱。 “白玉无瑕,宜室宜家,颜艺俱佳!” “雨燕,冲啊!“ 场上十分热闹,叶白玉和杜雨燕的粉丝团都在喊着她们二人的名字和整齐的口号,甚至又不少人为了争论到底她们谁更出色,当场发生争执,甚至大打出手。 见竞争进入白热化,叶蓁蓁揉了揉鼻子,感叹道:“既生瑜何生亮,你说是不是啊,阿黄?” “汪汪!” “估计当年我娘和我爹也有这么多的人支持,我真是给他们丢人了。” “汪汪!” “阿黄,我这也要离开了。你说我要不要和易初良说一声这么多年其实都是骗他的,让他别有心理压力。” “你就别刺激他了。” 雾草! 叶蓁蓁一个激灵,手里的瓜子洒了一半,“我的妈啊,阿黄你成精了,咋还会说话了?” 手心被人一抓,叶蓁蓁低头看着光秃秃的手心,一侧头发现宋知斐不知何时替代了阿黄的地位,蹲在她的身边,还抢走了她最后的瓜子。 叶蓁蓁长呼一口气,拍了拍胸口,“原来是殿下啊,吓我一跳。” 宋知斐边嗑着瓜子边问,“你怎么不去席上坐着,在这看连他们的脸都看不清?” “没有人通知我去,冷不丁一出现,连位置都没有该多尴尬。” 叶蓁蓁拍了拍手上的瓜子渣渣,见还不干净,就在裙子上蹭了蹭。 宋知斐看到这一动作,嫌弃地开口,“你一个姑娘家的,怎么不爱干净。” 说着,从怀里掏出了一个手帕,丢给了叶蓁蓁,“拿着个擦擦。” 叶蓁蓁接过手帕,柔软丝滑的布料带着些许的凉意,恐怕仅仅这一块小手帕的价格都能买她一百件身上穿的衣服了。 万恶的统治阶级真是暴殄天物啊! 犹豫了一会儿,她还是没舍得用这么好的料子擦手,但是手指触摸的地方还是留下的瓜子碎渣。 她忽然发现,手帕上还绣着一只仙鹤,竟然和娘小时候给她绣衣服的手法一模一样,是交叉十字的针法,和世面上其他的绣法都不一样。 她瞄了一眼见宋知斐正看着远处粉丝大家,迅速地把手帕整齐地叠好塞在了自己的衣袖中。 宋知斐自然看到了叶蓁蓁看到仙鹤时候的表情,墨色的眸子半眯,很快他舒展了表情,用一贯懒洋洋的语气说道:“不过是小帕子,看你没见识的样子,你若是喜欢,本王送你一百条。” 叶蓁蓁唯恐宋知斐真拿一百条手帕砸她,连忙婉拒。 宋知斐接着上一个话题问道,“你刚才说没有人邀请你,难道你之前一直没参加过?” 真被他说对了,叶蓁蓁的确没有参加过赏菊会。 这么多年来她一直都是疯疯癫癫的古怪形象,一年三百多天脸上蹭着总是灶台的灰,如何洗都洗不掉似的。 她并不在乎别人怎么说她。 只不过,这个赏菊会是母亲当年一手创办的,叶蓁蓁一直没有参加是因为不想让别人一看到她会说:“这个怪胎是白锦的女儿。” 叶蓁蓁不想因为自己,让娘被人说三道四。 这么多年,她从来没有和人讲过这件事情,就连奶娘都不曾。 奶娘上了岁数,她也不愿意用这些事情让她老人家伤心难过。 或许是压抑了太多事情,或许是月色太过温柔,或许她确定他们二人未来不会再有交集,叶蓁蓁破天荒有了倾诉的念头,一股脑就把事情都告诉了宋知斐,“大概就是这样了,所以我尽量避开赏菊会。” 听到这段故事,宋知斐敛眸。清冷的月光照在他的脸上镀上一层霜似的光晕。 他的母妃梅妃曾是名满天下的才女,生于芙蓉镇,才名远播被父皇听闻,于是微服私访来到芙蓉镇,与母亲一见钟情,破格升为妃位,史无前例。 所有人都以为梅妃必定盛宠环绕之时,却在孕期忽然被废,原因至今不明,生他之后不久,她便香消玉殒。 从那之后,梅妃二字就成为了皇宫中的禁忌,再也无人提及。 晚风吹过,额前的碎发随风飘荡。 宋知斐抬起手抚摸着叶蓁蓁的头顶,唇边勾出一抹懒洋洋笑意,“笨,你都要走了,不如就大大方方参加一次赏菊会。你一次都没有参加过,岂不是太不给你母亲面子了!” 叶蓁蓁摇头,“得了吧,我除了做饭做得好,琴诗书画一窍不通,真去了也是给母亲丢脸。” “本王有办法让你参加这个破宴会还不让你丢人的办法。”说着,宋知斐就拉着叶蓁蓁起身,飞奔着离开竹林。 宋知斐说风就是雨,被他拉起来的叶蓁蓁差点闪了腰,痛得龇牙咧嘴,“你带我去哪啊?” 宋知斐挑眉,“本王让你知道什么是化腐朽为神奇!” …… 一炷香过后,西厢房中。 通明的烛火下,空气浮动着沁人心脾的薰香味道,宋知斐在外屋翻着话本,窗外偶有槐树的香味传来,夹在晚风中,吹得人心舒畅。 隔着里屋和外屋的帘子被掀开,一个面容清秀的小太监恭敬走过来,“回殿下,叶小姐梳妆好了。” 宋知斐勾唇一笑,将书随手扣在桌子上面,起身朝里屋走去。 这还是他第一次进叶蓁蓁的卧房。 不大的软塌上紧靠着墙,床架子两侧绑着水蓝色的纱帐,布料已经洗得有些发白,可想而知应该是用了有些年头。 唯一算是上颜色崭新的就是放在枕头旁边的一个小兔子玩偶,正是上次他套圈套中的那个。 不知为何,宋知斐唇角的笑容加深,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 梨木妆台前,叶蓁蓁不可置信地摸着自己的脸,若不是铜镜中的人对着她的动作也活动着,她根本不敢相信这就是她。 柔顺的长发绾成精致的仙女髻,云鬓簪了一个双蝶金步摇,饱满光洁的额头上画了一朵梅花花锚,栩栩如生,仿佛凑近就能嗅到香味一样。 洗去煤灰的脸上清透白皙,又敷了一层香粉,两弯的黛色长眉如远山温柔,越发显得明艳动人。 配上一袭剪裁流畅合身的对襟凌云花纹望仙裙,通身贵气明艳,比起叶白玉和杜雨燕之辈,不差毫分。 宋知斐满意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随手从妆台上拿起一对明珠耳饰扣在了叶蓁蓁圆润的耳垂上,狭长的眸子弯着笑意。 哪个姑娘不喜欢漂漂亮亮的,叶蓁蓁当然也不例外。只不过面对这种变化,她心中多少有些忐忑,不自在地摸了摸发髻,“这样可以吗?” “凑合吧,勉强入眼。” “真的?”叶蓁蓁了解宋知斐,他说的“凑合”就是“很不错”的意思。 叶蓁蓁展颜一笑,面颊生动起来。如阳春三月的冰河消融,如初秋九月的层林尽染。 饶是见过三千佳丽的宋知斐也不由得被这个笑容晃到了,低眸掩饰自己的失神,扭过头将一块轻盈的薄纱扔给了叶蓁蓁,“这个带上。” 叶蓁蓁乖乖地戴上了面纱之后,回头收拾妆台,这才发现满桌子的金银首饰都是她在金店中遥遥看过的,而且一个个都是价值不菲。 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她苍白着脸色,凑到宋知斐的身边。 她紧张地开口:“那个,殿下,这些衣服首饰是你刚刚特意派人去买的?” 宋知斐点点头。 叶蓁蓁绝望地捂住脸,“就算把我卖了也换不来这么多钱啊……不过殿下放心,等宴会一结束,我一定把这些完好无损的退回去!不,现在我就去退!” 说着叶蓁蓁就要拔下头上的步摇。 第20章 赏菊会 【注:由于版权限制,请移步微信公众号阅读】 已关注ddxsw公众号请直接回复:5372继续阅读。 没有关注的亲,请按照下列步骤关注阅读: 01:打开微信,选择添加朋友,选择公众号 02:完整输入【ddxsw】,然后点击搜索 03:关注后,输入5372即可继续阅读。 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手机用户,直接截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