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儿的跟踪》 第一章 这一辈子他最痛恨金炎骏。 恨他夺走父母的爱及所有的关注。恨金炎骏比他优秀,总是众人注目的焦点,不但夺走他所有的光彩,更是金家惟一的骄傲…… 身为金家的一亮子,金炎骏让他颜面无光,不但凸显出他的拙劣无能,更让他羞于见人! 他恨炎骏,他恨透自己的哥哥…… 金雍宇在昏暗的夜色中,毫无意识地往前冲,冷冽的空气让他不自觉地发抖,脸上更是洒满了悔恨交加的泪水。 不! 他根本一点都不厌恶炎骏。毕竟他是他“惟一”的哥哥啊! 他深爱他的哥哥啊! 从小到大,他一直以哥哥为荣啊! 金炎骏是光明磊落、善恶分明的君子。浑身充满了优点,让金雍宇深感光荣。从很小的时候,他就十分崇拜哥哥。可是,强烈的自尊心却让他不愿表现出来。 爱常常让人做出愚蠢的事。 他故意无法无天、故意叛逆、故意顶撞、故意仇视、故意与家人反目成仇,他处处挑衅父母、奚落哥哥,总是用尖酸刻薄的态度来对待家人,这一切,无非是要引起所有人的“注意”让大家知道还有他的存在,不要只是偏爱哥哥。 可是,他万万没想到,原来哥哥竟然不是父母的亲生儿子! 在他心底最完美无瑕的哥哥,竟然是杀人犯的儿子?哥哥竟是被收养的?哥哥是养子……而更残酷的是,原来,他才是“正统”的金家人? 不!不!这不是真的。 他的缺点那么多,又有劣根性,不但愤世嫉俗,妄自尊大,目无中人,眼高于顶,还蛮横专制,跋扈暴躁,残忍无情,又常不择手段地夺取钱财……他根本一无是处,怎么配生在乐于行善的金家? 他疯狂了。 彻底崩溃了…… 深夜两点了。 “主人”怎么还没回家呢? 蒋幻笛望着墙上的复古钟,眉头深锁着。 她试着将注意力集中在中东战争的新闻上,毕竟了解时势,也是身为特别助理的工作,不过她实在没有心思关心这些,整颗心一直忐忑不安的。 接下来的新闻是报导金炎骏的神秘身世,他是金飘深的养子,这可是极为耸动的话题,但仍引不起蒋幻笛的兴趣。 因为,她是金雍宇的忠实部属,只在意能替老板赚进多少钱,而不是去揭发金家的家庭秘辛。 这栋豪邸,是金雍宇的另一个家。 金碧辉煌的装潢,完全符合金雍宇好大喜功的个性。 金雍宇有无数的家。 蒋幻笛曾经偷偷算过他的不动产,她不明白怎么会有人有那么多的“家”呢? 金雍宇喜欢买房子,他总认为房子就是家,房子越多,就表示家越旺。 可是蒋幻笛却认为金总裁的家总是空空荡荡的毫无人气,就算他有很多房子,可是都是空屋,根本没有人住。除了这里以外—— 这栋豪宅其实离金家只有十分钟的距离,可是金雍宇却总是在下班后回到这里。 日子久了,蒋幻笛也看出一些端倪,金雍宇似乎对家人有着“心结”这种矛盾复杂的情绪,爱恨交杂,深深地折磨着金雍宇。 想到这里,蒋幻笛重重地叹了口气,她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她不过是金雍宇的特别助理罢了,连知心好友都谈不上呢。 多年前,她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幸运地遇见了金雍宇,他成了她生命中的贵人。 金雍宇“收留”了她,教导她所有做生意的知识……让她从乳臭未干的小女生一跃成为商场上的女强人。 她理所当然地成为他的“特助”,也是二十四小时的贴身秘书,因此她便搬入豪邸,和金雍宇住在一起。 金雍宇是个花花大少,风流惆傥,玩世不恭,所以他们的“同居”关系,被传得十分暖昧,谁会相信他们是清白的呢? 而他们也从不作任何的解释,就这样地过了多年。她想到这里,便忍不住地笑了出来。 金雍宇确实给了她一个避风港。不管外人如何批评他,她仍视金雍宇为好人,更是她的恩人。也许是因为这样,她把金雍宇照顾得无微不至,就连熬夜等门也是心甘情愿的,她一定要看到金雍宇平安归来,才会放下心。 蒋幻笛一副傻笑的模样,与银幕上贫病交迫的阿富汗难民形成强烈的对比,让躲在落地窗外的萨儿看得一肚子火。 “他”狠狠瞪着那个看起来世故老成又虚荣的女人。 这一次他来到台湾,惟一的任务——就是务必得到金雍宇的“赞助”。 苏萨儿来自中东的难民营。那里落后、肮脏、贫穷,传染病横生,到处有人生病,死亡更是一点也不稀奇。那是个苦难的地狱,绝非人间的天堂。 那女人笑得好得意,而难民们却正在哭泣,为什么同样是人,却有那么大的差别呢? 他躲在窗外好一阵子了。 千里迢迢来到这儿后,他沿着屋檐爬进宅子,溜到二楼,在无意之间来到这女人的阳台外。 借由“地下反抗组织”的资料,让萨儿得知台湾有一位年轻又单身的富豪金雍宇。而天知道,他的“组织”有多么需要钱…… 来台湾之前,萨儿特别研究过金雍宇的资料,对他的一切了若指掌,才敢一个人冒险前来。 金雍宇个性孤僻,特立独行,胆子大到无所畏惧。他天生喜爱冒险,专门爱“赌”别人不看好的“赌局”。 有钱人通常都是保镳围绕,住家更是有警卫随时待命,或是闭路电视二十四小时录影,保全系统十分完备。 但金雍宇却与众不同,不但没有保镳,更连狗都不养,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一个人,孤僻得可以。 就达豪邸也是,一点保全系统都没有,让萨儿轻而易举就能闯入阳台,而半躺在沙发床上的女人,也毫无所觉。 他想起了在资料中读到的,有关金雍宇的一项特殊的价值观。 他一直认为钱可以收买所有东西,不论是有形或无形的,甚至是女人、感情、自尊、爱…… 所以若遇见绑匪或小偷,金雍宇一律是——要钱给钱,从不 嗦,也不会跟歹徒“拼命”。反正他的财富,恐怕一辈子也用不完。 萨儿放眼望去,四周围的墙壁全都贴上薄薄的一层黄金,这让他两眼发亮。 如果要拿,黄金壁纸拿得下来吗?那能卖多少钱呢?一场战争打下来,金子的价格飘涨…… 在萨儿胡思乱想之际,金雍宇竟出其不意地冲进那女人的房间。 萨儿吓坏了,久久不敢动弹。 这金雍宇,连回个家,也是一点声音都没有,不但没有开门声,也没有引擎声,难不成他是走路回家的? 萨儿还来不及看清楚金雍宇的长相,便看到了一幕令他目瞪口呆、心儿直跳的激情场面。 金雍宇居然投入了那女人的怀里! 两人双双跌进软绵绵的大床里。他用力撕扯她的衣服,双手粗鲁地揉捏着她的胸部。 “只有女人才能让我忘记一切……”金雍宇莫名地大叫着。 他像是一只受了伤的野兽,想将蒋幻笛吞噬。 “你在干吗?”蒋幻笛奋力挣扎着。“搞清楚,我不是你的……”话还没说完,她便狠狠地甩了他一耳光。 原本近乎崩溃的金雍宇,顿时冷静了下来。 “对不起,我不是你的红粉知己,也不是你的玩物,我是你的特别助理。”蒋幻笛猛地将金雍宇推开,大声地提醒着。 “这么多年来,除了公事你从来不会多看我一眼,我们看似亲密无间,其实根本不来电。”幻笛冷静分析道。“否则,我们不会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却过着各自的生活。” “我……你是第一个敢拒绝我的女人,”金雍宇落寞地笑了笑。“你‘真的’只想当我的助理?” “你究竟怎么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你如此反常?”一向不可一世的金雍宇,突然变了个样,让蒋幻笛忧心不已。 “哼……发生什么事……” 金雍宇默默地转过头,对着窗户,那一脸狂乱的神情,让萨儿心惊胆战。 金雍宇长得十分英俊,却也充满了邪气,脸上满着冰冷和固执,看来十分蛮横而不讲理。一双深邃而锐利的眼睛,仿佛要透视一切。而一身雪白的装扮,却散发出纯洁的气息。这种矛盾冲突的感觉,似乎代表着他多变的个性。 “我快要疯狂了……”金雍宇沮丧道。 “这又不是世界末日,你不必那么悲观。”蒋幻笛兴高采烈道。“你瞧,这是我刚做好的财务报表,这个月财团业绩狂飙,又赚了好几倍的钱……你不是一直想吃掉那个通讯公司,我已经帮你找好了人,价钱好谈,如果成功,你的企业版图已经横跨台湾一大半了,到时,各国的政商名流,都不敢小觑你了。” 幻笛滔滔不绝地报告着公司的业绩,想借此提振金雍宇的心情。以往这对金雍宇十分有效,可以安抚他低落的情绪。 不过,今天却不行了,金钱显然再也激不起金雍宇的热情。 “不!不……”金雍宇拼命摇头,失魂落魄地道。“我的世界再也不一样了……” 他整个脑袋乱哄哄的,仿佛快要窒息了,他移动双脚,往窗户走去,想呼吸一点新鲜的空气。 他突然打开了窗户,萨儿一个措手不及,两个人便正对着,四目相交。 “你是谁?”金雍宇终于清醒过来,直视着眼前这肮脏不堪的少年,严厉地询问着。 “我……”萨儿居然毫不畏惧。“我叫苏萨儿。” “我不是问这个。”金雍宇气急败坏地叫着。 “我不认识你——你怎么会偷偷跑到我家来,还站在阳台上?你是小偷吗?”金雍宇似乎被弄迷糊了,小偷被发现时不都会仓皇逃逸吗?而这个少年,居然动也不动?“你不担心我抓你吗?” “我已经被你抓个正着了,不是吗?”萨儿反问。 “你……”金雍宇更困惑了。“你不怕我?” 金雍宇注视着萨儿的穿着和打扮,他看起来怪里怪气的,像是来自一个无法想象的贫穷世界。他一身褴褛不说,还不时散发出难闻恶心的酸臭味,似乎是许久未曾洗过了澡。 若说他是小偷,还不如说是乞丐还差不多。 “我都报上名字了,怎么可能会怕你?”苏萨儿直视着金雍宇,散发出的威严,反而让金雍宇不自觉地倒退。 在问答之间,两人都十分镇定,倒是蒋幻笛早已经吓得花容失色了。 “你待在阳台偷看我多久了?”她脸色发白地冲到落地窗前。“天啊!实在太可怕了,你这小子竟敢私闯民宅,你别跑喔!我去报警——” “不准去——”金雍宇反对着。 “为什么?!”蒋幻笛张口结舌。 “因为你看穿我一无所有,对你们根本不具威胁!”萨儿对金雍宇的做法了然于心。 “你到底有什么目的?”这小子让蒋幻笛心神不宁,眼皮直跳。“该死!你是不是那个什么狗仔队的,你拍到什么了?”她脸一阵红,一阵白地叫着。“刚刚的一切……你一定瞧得一清二楚……”蒋幻笛实在难以想象自己成为狗仔杂志的封面人物,那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蒋幻笛十分紧张,若真的被拍到了什么,她可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更气人的是,这是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她忍不住开骂了。“说!你要我付多少钱,才肯把底片还给我?” “神经病!”萨儿翻翻白眼,不屑地说着。“什么狗仔?我连听都没听过,你少在那自抬身价,你看清楚,哪里有摄影机。” 蒋幻笛强逼自己冷静,用着犀利的眼神打量着萨儿,他奇异又破烂的装扮,蓬头垢面的模样,看来像是国外的游民。 他潜入豪邸,接近金雍宇,居心何在? 蒋幻笛和金雍宇同时浮起疑问,两人异口同声喊道:“你这小子,给我滚进来说清楚!” 萨儿被金雍宇强而有力的手臂抓住,用力拖进房——温暖的室温立刻让他又精力充沛了。 站在阳台上许久,萨儿几乎都快被冻僵了。他赶紧挣脱了金雍宇,离得老远的。 金雍宇坐在沙发上,神情冰冷得让人却步,萨儿不禁打了个寒颤。 这小子打断了金雍宇想要的平静。 此时此刻,饱受刺激的他,脑子仍是一片空白,整个人仍浑浑噩噩的。 如果可以,他不要面对残酷的现实,就可以像从前一样对父母大吼大叫的,再夺门而出,一肚子火的坐在沙发上消气……如今,一切都不同了,他也不能这样做了。 已经够混乱了,居然还杀出了一个臭小子! “说!你究竟是谁?”金雍宇怒不可遏。 “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我叫苏荫儿!”他真是奇怪,干吗一问再问。 “我知道。”金雍宇大发雷霆,这小子真是笨,居然听不懂他的话。 一旁的蒋幻笛看不下去了,火冒三丈地说:“谁在问你的名字。金总裁是在问你的身份。” 在灯光的照耀下,蒋幻笛发现苏萨儿十分特别。 他不像亚洲人,倒像是中亚人,有着长长的睫毛和深褐色的眼珠,浑身散发出强烈的神秘色彩。他的下巴十分光滑,没有任何胡渣,不太像是成熟的男人。 “你来自哪里?接近金总裁,有何目的?”蒋幻笛严厉地询问着。 萨儿的目光不由得瞟向电视,全天候的卫星新闻,不停地播放着同样的画面,一群无家可归、颠沛流离的难民…… “我找你……”萨儿欲言又止。“很难说……” 金雍宇受够了萨儿的拖拖拉拉。“我没时间听你‘自圆其说’!”他直言道。“陌生人潜入我的房子,只有一个理由,向我要钱!” 萨儿被他的冷一言冷语刺伤了。 有钱有什么了不起?他真想拿起旁边的大花瓶狠狠地敲着金雍宇的头。不!萨儿告诉自己要忍耐,千万不能坏了“组织”的计划…… “是不是呢?‘小鬼’?”金雍宇冷笑着。 怎么连他们都认为他是男孩子呢? 也难怪,他上上下下都是男人的装扮?从小到大,为了怕被识破女儿身,惨遭反叛军的凌虐,他都是以男人自居,用男儿身而活…… 萨儿深深吸了一口气,说:“金先生,很抱歉,你确实是我们组织‘募款’的对象——” “什么组织?”蒋幻笛心头一惊,噤住了口。 经历过大风大浪的金雍宇,则僵坐在位子上。 萨儿继续说着谎,慢慢报出组织的名称。“爱、心、慈、善、组、织。” 蒋幻笛顿时笑了出来。没想到,这小子还真是幽默!既然他的目的是做善事,她便全无戒心了!“从哪里来的慈善组织?”金雍宇仍十分怀疑。“要募款,应该光明正大的,干吗偷偷摸摸?”他十分不以为然。 “我们的组织不太一样!这……”看起来又是说来话长? 不过,萨儿已经激起蒋幻笛强烈的兴趣,她一向十分热心,又有同情心。 蒋幻笛开口打岔道:“等一下,小子!我去准备一些消夜,大家坐下来好好聊一聊!” 幻笛房间内会客厅。 桌上摆着炭烧奶茶,和香喷喷的乳酪蛋糕。 蒋幻笛虽是女强人,却有着高超的厨艺。满桌佳肴对她而言,是轻而易举的事。 “大家吃吧!”蒋幻笛热情招呼着。 萨儿饥不择食,用手抓着蛋糕,便狼吞虎咽起来了。 “别客气,多吃一点!”见萨儿一副发育不良的模样,更激起了蒋幻笛的同情心。 “这是你说的喔!”萨儿不客气地将乳酪蛋糕一扫而尽。大快朵颐后,他满足地舔舔手,望着一直注视着他的金雍宇,不由得满脸通红了起来。 “吃饱了吗?”蒋幻笛微笑地问着。 “嗯!谢谢你!”萨儿对蒋幻笛露出感恩的笑容。看样子,这女人还不算太坏,之前对她的坏印象,已经完全改观了。 “应该的。”蒋幻笛一向是热心助人的。 金雍宇仍摆着一张臭脸,目不转晴地盯着萨儿,再一次的询问道:“你的‘组织’……” “是啊?”蒋幻笛好奇心大起。“是什么慈善组织呢?” 萨儿咬咬下唇,面色凝重道:“我们这个‘组织’……来自阿富汗。” “阿富汗?”蒋幻笛立即联想到种种残虐屠杀。“你是阿富汗人?”仔细瞧瞧他还颇有中东男人的样子,不过看起来却很女性化。 萨儿点头又摇头。“应该说我是中东和中国的混血儿!在阿富汗长大,接受中国教育,所以会说中文。”其实,萨儿只见了一半真话。她十分流利的中文绝对是组织的训练成果。 “是这样啊!”蒋幻笛惊叹。“中东是个很神秘的地方!” “也是战火绵延的地方。”萨儿一脸哀戚。“我的‘慈善组织’极需有人捐助,帮助难民营里的难民!”萨儿哀痛莫名。“你应该知道,战火殃及无辜的人民,到处满目疮痍,惨不忍睹。难民们正承受着饿死、病死,痛苦不堪的命运——” 蒋幻笛光听就已经两眼泛红了,萨儿继续滔滔不绝地说道:“我们最需要的是实质的帮助,而不是纸上谈兵的陈腔滥调。如果外界的捐款与食品真的有到难民的手上,那为什么每天仍有成千上万的难民吃不饱,等着饿死呢?如果捐款真的有到难民手上,为什么难民的生活没有改善呢? “我们组织需要钱,让难民离开阿富汗。你的资助可以使难民生活得更好……”苏萨儿不断发挥三寸不烂之舌说道。 但金雍宇仍不为所动,他懒洋洋地问道:“为什么挑上我?你们究竟了解我多少?” 是怎么样的组织有天大的本领可以知道他一清二楚? 萨儿嘴里的“慈善组织”,看来还真是高人一等,毫不单纯。 一向精明的金雍宇,是不可能轻易地相信的。 “因为——”面对金雍宇的咄咄逼人,萨儿直言道。“你的存款很吸引人。” “啊——”蒋幻笛惊呼了一声。 “存款?”金雍宇目光一闪。 “我们组织希望找的是避开宗教及政治因素的富豪,以免捐款被‘有心人士’抹黑。”萨儿目光澄然地望着金雍宇。“而你当然是我们的最佳人选。我们虽然不清楚你的财富到底有多少,不过,却知道你每个月都有一千万的利息。” 每个月拥有一千万利息的台湾超级富翁——这又是那个狗仔杂志报导出来的? “你从不雇用任何保镳,未婚,没有家累,有一对为善最乐的父母……” “看样子,你很了解我——”金雍宇挥手打断,忿恨地说道。“所以,你认为我就该如我父母般慷慨地捐出一千万利息?” 金雍宇讥讽的话,让萨儿无法置信。而蒋幻笛也不以为然。 “你究竟跟踪我多久了?”金雍宇逼问着,显然无法释怀这件事。 当初,他嘲笑哥哥被辛含灵跟踪还毫无警觉,如今,自己竟也如此,他真要捶胸顿足了。 萨儿眼看就要招架不住,而好心的蒋幻笛及时帮她解决了难题。 “雍宇,那些都不重要,重要是你的钱。你从不缺钱,就随便捐一些吧!不是说施比受更有福吗?” 不知何时,蒋幻笛竟和萨儿站在同一条阵线上了。 “够了!”金雍宇发标道。“别拿那些大道理来唬我!” 如果真有天理,一向悲天悯人的哥哥,就不该是杀人犯的儿子! 想到这个残酷的事实,金雍宇又要崩溃了。 “这世界根本没有真理。”他捂着耳朵。“我受够了!真的受够了!”他多希望自己能够消失,就不用再面对最崇拜的哥哥,竟不是亲生哥哥的事实? “你究竟怎么了?”蒋幻笛拉开金雍宇的双手。“怎么这么反常?是受了什么刺激吗?” 听到这一番话,金雍宇又开始发标了…… 等到他再也使不出任何力气,疲惫地倒在沙发上时,才沉重地说道:“我的世界是疯狂的——” 一直冷眼旁观的萨儿,面对着仿佛失去生命力的金雍宇,痛不欲生地说道:“错了!你以为你的世界是疯狂的,可是我的世界才是真正的疯狂!” 他开始说着真实的故事。“有一对兄弟一出生就没有父母,也没有家,他们惟一拥有的财产,是一块木板,两个人将木板顶着墙壁,晚上挤进去睡觉,可是一碰到下雨,就只能被淋湿……当然,他们没有朋友,惟一的朋友就是老鼠,他们跟老鼠玩,将老鼠捧在手上亲吻,很快的,他们得了霍乱,在十岁的时候便去世了。 “在难民营中,每四个孩子就有一个在周岁前死去……不只如此,他们每天还要躲飞弹、躲地雷……躲永无止境的屠杀战争!他们也有爱他的家人,谁愿意面对这种生离死别的痛苦呢?”萨儿凄怆地笑着。 “这苦难每天在阿富汗上演,你却不当一回事!你有着数不清的财富,却还怨恨上天对你不公平?” 萨儿的话,在金雍宇的胸口被狠狠地刺了一下。 或许,他总是漠视穷人的存在,所以一直无法看到真实的世界。 或许,他太幸福了,让心逐渐冷却,假装自己生活在舒适的天堂里,以为世界没有悲剧。 也或许,是萨儿无辜的眼神震骇了他。 有个声音在心底不断扩大着:我不想再这样下去了,我要逃,逃离不想面对的一切,逃得远远的—— 不要再见到哥哥炎骏…… “好!”金雍宇豁出去了,把心一横。“那就让我看看充满贫困、杀戮的世界……带我去阿富汗——” 第二章 金雍宇撇了撇嘴,似笑非笑地说:“除非让我感动,我才会心甘情愿地拿出一千万,否则你休想拿到一毛钱!” 萨儿舌头打结,半天说不出任何话来。 她惊讶于出身豪门的金雍宇,居然要跟他深入中东战区,去探讨“生命”的问题。 而他不愧是大企业家,随便开口就要捐个一千万! 萨儿偷偷在背后摩擦着双手,对即将到手的一千万兴奋不已…… “我看你的脑袋一定是烧坏了!”蒋幻笛张口结舌,无法置信金雍宇的决定。眼前这小子,究竟有什么过人的魅力,居然能让一向锦衣玉食的金雍宇,决定进入战火连天的阿富汗。 “雍宇,你不知道那里正在战争吗?在战争里人命是最不值钱的。万一你有个三长两短……”她实在说不下去了,话锋一转。“你难道不知道你根本可以不管那群难民的死活吗?钱根本不重要,重要是你的生命!”她终于忍不住咆哮起来了。 金雍宇对她的话置若罔闻,他仿佛行尸走肉般,不断地喃喃自语着。“我要把失落的,重新找回来——” 至于要如何佯装自己是救助难民的“慈善人”,那对萨儿而言,简直是牛刀小试。毕竟,在混乱的情况下,每人为求生存都来不及了,那还会去注意到他的真实身份。 “我不准你去,”蒋幻笛仍在叨叨不停地念着,忽地,她目光一凛。“我要打电话告诉你父母——”一提到金飙深和李贞德,金雍宇突然抓狂了,抓起一旁茶几上的玻璃杯往墙上砸去,地上满是碎片。“不准,不准通知他们……” 蒋幻笛被金雍宇的举动吓傻了,他真的生气了!他是她的上司,又是一个大男一人,她是无法反抗的。 金雍宇仍一味地下着命令。“‘特助’就是我的‘替身’,我不在时,公司由你负责——一切事情由你全权处理!” “什么?”蒋幻笛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她有本事先暂代总裁的位置吗? 金雍宇目光冷冽地注视着她。“告诉我,你做得到。” 这些年来,他对她所有的严苛训练,现在正可以派上用场。 他严厉的目光在诉说着,他可不要在花钱又费力之后,换来一个毫无用处的特助。 而幻笛眼里散发着坚毅的光芒,用力地点着头说:“我做得到。” 她永远不会轻易地服输! 金雍宇放心地叹了口气。多年来,维持他们关系的就是信任。这一刻,他更需要她的承诺。“告诉我,无论如何,你不会并吞我的财产!” “我——绝——不——会。”她无惧地迎向他的目光。“我会好好守着一切,等你回来!” 蒋幻笛忠心不二的态度,让金雍宇彻底放心了。 “答应我,你绝不会透露我的行踪,如果一个月后,我音讯全无,确定失踪,”他沉痛地闭上双眼。“你要将财团交还给我的父母。” 这一去,也不知道能不能平安的回来…… “我发誓,一定会照你的话去做。”蒋幻笛眼眶里泛着泪水,哽咽道。“我也要你保证——不管怎么样,你一定要活着回来!” 金雍宇虽然保持着沉默,但脸上却散发出温柔的光彩。 他卸下了面具,第一次露出自己的软弱。“我只盼望,这世界不是只有孤绝和疯狂!” 在揭发金炎骏是杀人犯之子,是金家的养子后,金雍宇受不了这个打击,在当夜消失得无影无踪。 而萨儿即将带领金雍宇进入一个不可知的未来…… 阿富汗的政权相当复杂。 从西元一九七三年王制废止后,国家的政局就很不稳定。 急进的改革主义导致回教领袖反感,反政府的势力于是逐渐扩大。 现在,政府和反政府游击队抗争,全部国土几乎都陷入了内战,三百多万的难民,流落到伊朗和巴基斯坦等地。 台湾没有直飞阿富汗的班机,只能在印度的加尔各答转机。 阿富汗正值战争,对于外国人设限很多,如果不是萨儿打着救济团体的名号,可能也不会轻易通过检查。也或许是萨儿浑身的臭味,让海关人员都敬而远之。 金雍宇对萨儿一身的恶臭却不嫌弃,不但跟他一起远行,还坐在头等舱里,享受着一流的服务。如此一来,让萨儿对他另眼相看。 没想到金雍宇却一脸狂妄的要萨儿道谢,但萨儿不但不领情,还理直气壮地对他说:“到了阿富汗,你人生地不熟,语言又不通,会很需要我的,你现在的‘付出’,都是应该的。” 金雍宇顿时发觉萨儿还真是精打细算,一切都算得清清楚楚的。 在一段长途飞行后,终于到了加尔各答。 金雍宇纷扰的情绪逐渐平静,绝望的他试着找寻一条生路。 为了逃避家人,他选择了这疯狂的方式,但他却一点也不后悔。 他目前惟一关心的是,明天到达哈达的难民营时,会看到怎么样的景象呢? 他首先联想到的是“饥饿三十”海报里的那个瘦得像皮包骨的小孩……但其实不需要联想,因为从旅馆望出去,有数不清的乞丐。 欧贝利尔大旅馆是加尔各答最大的旅馆,门口的人行道不但有屋顶,且极为宽广。沿街有粗大的白色柱子,整个旅馆也是白色的,真是漂亮极了。可是,肮脏发臭的乞丐,却彻底破坏了这悠久浩瀚的文明古国。 眺望万头钻动的乞丐群,雍宇脸色灰暗,血色尽失,震惊得不知如何是好。 而萨儿却习以为常,她脑里不停地转动着:要用什么方法才能让金雍宇很快地吐出一千万,让“组织”继续发展生化科技……嘿!嘿!难民营什么最多呢? 萨儿决定要触动金雍宇最无助敏感的部分,让他慈悲心大发。 “我先去洗澡了!”金雍宇脸色发白地往浴室走去。 “好好地洗一洗啊!”萨儿故意轻描淡写地说道。“我怕这可能是最后一次洗澡了。明天,我们到了阿富汗,我会找人包车到哈达难民营,那里缺水,只有一条河,河上有着死尸,据说喝了会上吐下泻,还会染上疟疾,可是又没有干净的水,也只能将就着用了。” 金雍宇间言,呆愣了好一会儿后,才佯装无动于衷的转过身子。 他开始疑惑,他干吗为了小小的一千万捐款,弄得自己自讨苦吃呢? 应该是说,哥哥的身世深深地打击了他,他的世界完全变了,再也无法和从前一样了。 当他舒舒服服地洗完澡,悄然无声地从浴室走出来时,看到萨儿用着他听不懂的语言,正小声地讲着电话,一看到他后,便神色慌张地挂上了电话。 萨儿连忙解释道:“我在联络明天包车的事,明天我们经过的路大部分都是颠簸的碎石子路,我怕你会受不了” “够了!”金雍宇大叫着。“你不要老认为我是吃不了苦、养尊处优的大少爷,好像我什么都不行似的……”这一辈子,他最痛恨被人忽略,被人瞧不起! 他总是被父母忽略,活在哥哥的光环下,又被亲友们瞧不起…… “我……”萨儿对金雍宇突如其来的臭骂,弄得一阵错愕。“哼……我是为你着想耶!你凶什么凶啊!真是好心没好报!” 金雍宇冷冷地瞪着萨儿,好一会儿之后才想到,算了!萨儿是不会了解他内心的纠葛的。 金雍宇立即转移了话题。“你才需要好好地洗刷一番呢!快去洗澡吧!” “洗澡?”萨儿瞪大了双眼。 “我可是受够你浑身恶心的臭味!”金雍宇命令着。“你之前拖延也就罢了,现在,可没有理由拒绝了!” “我不要。”萨儿害怕地大喊着。 他就是故意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如此一来,才不会让人发现他如女人般的白皙肌肤。 “为什么?”金雍宇沉着一张脸。 “我……”情急之下,萨儿胡诌乱编了一个理由。“我讨厌洗澡。” “原来如此,你跟我小时候一样,可以一星期不洗澡。”金雍宇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随即开始苦口婆心地劝道:“不过不爱干净是很不好的,不但会有细菌丛生,更要小心得到湿疹,那会苦不堪言的。” 萨儿看着金雍宇老实道:“我才不像你,有钱有闲,可以每天将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的,而且我不止一个星期没洗澡……” “什么?”金雍宇快要昏倒了,他居然跟一个浑身脏到快要长跳蚤的小子在一起相处了好几天。他铁青着脸,强硬说道:“我数到三,你如果不去洗澡,我就抓你进去,好好地用刷子把你刷干净……”当他开始数“一”时,萨儿已经溜进浴室了。 “好好洗!没洗干净,不准出来!”他严厉地下着命令。 许久之后,一身清香的萨儿走了出来…… 丝缎般的秀发,覆盖在精致、完美的脸庞上。高挺的鼻梁,甜美的唇线,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罩在浓密的长睫毛下。 虽然萨儿用饭店的长袍将自己包里得密不通风,但金雍宇仍用着犀利的眼神,在他身上不停地打量着。 “不要一直盯着我看!”萨儿十分敏感。 “紧张什么?”金雍宇微微一笑,故意说着。“我是在检查你有没有洗干净,这样看来——” 萨儿的心猛然一跳,他的胸部一向扁平,金雍宇该不会看出什么破绽来…… “果然洗得很干净,”金雍宇赞叹着。“原来你的皮肤又白又嫩,白里透红的模样,跟女孩子一样!” 可恶!萨儿在心底咒骂着。“既然我洗干净了,你就不要再看了!”他真想拔腿就溜。 “不过——” “又怎么了?”萨儿又紧张了起来。 “你的发育真差,不但没有喉结,声音又像女人,也没有胡子……看样子你是发育不良!”穷困真的太折磨人了,金雍宇感叹着。 “我像男人,还是像女人,都不要你管。”萨儿火冒三丈地跳到床上,用棉被紧紧遮住自己的身躯。 不过,这样的“保护”似乎还不够,深怕春光外泄的萨儿,干脆把电灯给关了,在黑暗之中,他才稍微有点安全感。 以往只要有人敢反抗金雍宇,或者只是顶个嘴,他就立刻大发雷霆,拳脚相向。 可是,对于萨儿的举动,他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道:“真是个孩子,这么会闹脾气!”他轻轻地躺上了床。“我不过是关心你罢了!你何必那么在意。” “关心?哼!”萨儿嗤之以鼻。“你不是自认为无心无肝,要你捐个钱给难民都还要你‘亲眼目睹’惨状才愿意,你会懂得什么叫关心?” 金雍宇闻言浑身一僵,萨儿的反唇相稽似乎让他领悟到了什么? 萨儿敏感地感觉到金雍宇的不对劲,决定还是少惹他为妙。 “快睡吧!明天一早还要赶路!”萨儿连忙闭上眼睛,装作不知情。 没想到,洗澡让萨儿整个人松懈了下来,很快地进入了梦乡。 而金雍宇,却陷入了无尽的沉思中…… 接下来的一天,他们在跟时间赛跑,几乎没有交谈。 一整天的奔波下来,经过了无数的颠簸道路,到了深夜,他们终于到达了阿富汗边界的哈达。 付了高昂的车资后,萨儿在边界买了两件回教女人的长袍。 “累吗?”萨儿询问着。 金雍宇从来没有坐过又硬又老旧的车子,不但没有冷气,飞扬的黄沙又几乎将他淹没了,他真的是累翻了。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一眼望去,只有一望无际的沙漠,和远方零落的帐篷,跟难以适应的暴风。 “这里,只有难民营和慈善团体,其他什么都没有。”萨儿时常在这儿出没,所以十分了解。 “什么?连旅馆都没有?”金雍宇真的笑不出来了。“那我们要住在哪里?” “只有难民营可住。” “什么?”金雍宇希望萨儿只是在开玩笑。 “我知道你一定受不了的!”萨儿嘲笑着金雍宇的无用。“我有办法解决住的问题,不过,你必须要听我的!” 该死,这小子竟想控制他? “你以为你是谁——”金雍宇举起了拳头。 “想打我?”萨儿笑了笑。“你最好不要有‘过度’激烈的动作,以免引人注意,别忘了,你可是国际观光客,若是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你——”金雍宇气得咬牙切齿的。 “你让一下会怎么样?”萨儿实在搞不懂他,在这种时候,还在坚持什么呢? 那是因为萨儿不了解金雍宇的成长环境,否则就不会奇怪为什么金雍宇把自尊看得那么重要了。 “算了!不跟你闹了!”萨儿露出微笑,编着谎言。“你如果要找干净的地方,就只有慈善团体组织了,我是义工,当然进得去,不过,你就不行了!” 金雍宇被她唬住了。“你去了,剩下我一个人怎么办?” 在这荒凉的沙漠里,他可不想孤单一人,虽然萨儿不是很理想的“伴”,不过也只有接受了。 萨儿得意洋洋道:“怎样,撇不开我了吧!” 金雍宇赧然地撇过头。 “所以,我只好带你混进去了!”这其实也包括萨儿自己。 “怎么说?”金雍宇虽不甘愿,仍乖乖地问着。 “为了不要引人注目,你要扮成女人,这样我也方便带着你,不然,怕被误认为是卧底的间谍,若被抓走那就完了。”媒体不时会报导出义工或记者被杀的事件,在混乱的情况下,任何事都有可能发生的。 “为了让我们能通行无阻,我们都要伪装成女人,好蒙骗过关。让人以为我们是来自慈善团体的义工,是为了帮助那些难民。” 萨儿还真是“设想周到”,如此一来就可以明目张胆地混入慈善团体里招摇撞骗了。“这样你就可以彻底看到难民的生活。” “真是妙啊!”金雍宇自我解嘲着,想不到他还会有男扮女装的一天。 萨儿又不放心地交代着。“还有,你千万不要说话,免得曝光。而我的声音本来就比较像女孩子,别人比较不会起疑。”如此一来,金雍宇就得二十四小时跟着萨儿,受到萨儿的控制了! 萨儿将长袍拿给金雍宇。“快点换上,希望这超大号尺寸你能穿得下——” 金雍宇这才发觉萨儿的个头真小,几乎只到他的肩膀。“跟我比起来,你的个儿还真小,像女人一样。” “你别这么烦,管我身高干吗?我担心伪装会被识破,你却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萨儿全身戒备,深怕一不小心,会赔上性命。因此对金雍宇的态度十分反感。 “是吗?”金雍宇抓抓头发。 “你一定不知道有多危险。稍微有一点风吹草动,就随时有可能被子弹打成蜂窝……”萨儿郑重警告着,但金雍宇仍是一副不知天高地厚的模样。“没关系,明天你就会亲眼目睹到什么是杀戮战场。” 金雍宇换上回教的长袍,再用围巾遮住脸孔,全身上下只露出一双深邃的眼眸,像是一泓神秘的潭水般。 “很好。”萨儿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他,还不忘乘机取笑一番。“你这样还真是不男不女!” 准备妥当后,萨儿便带着金雍宇潜入。 没想到竟出乎意料之外的容易。 因为他们潜入时已经是深夜了,大部分的义工都休息了。而门口的警卫也轻易就相信了,萨儿的谎言,让人以为他们刚从难民营回来,帮助生病的孩子喂食…… 那一晚,两个人睡在地上。 金雍宇虽然很不习惯,不过经过一天的旅途劳顿,他一下就睡得死沉。 半夜里,金雍宇被冻醒了,没想到沙漠的夜晚,竟如此寒冷。他本能地将萨儿拥入怀中取暖,两个人的身体紧紧地贴在一起…… 第三章 清晨。 萨儿惊醒过来,发觉自己竟然躺在金雍宇的怀里,气得真想拿把刀往他胸口刺下去。 可恶!他的清白全毁…… 金雍宇随即也醒过来了,他对萨儿猛眨眼睛,似乎在说着“早安”,表示昨夜的“肌肤之亲”让他们的体温直线上升,得到一夜好眠,根本不知道萨儿已经气昏了。 萨儿拼死命地咬紧了牙齿,如果还要“利用”金雍宇,他势必得忍气吞声。 加入慈善团体的第一天,他们就忙碌不已,根本没有时间“明争暗斗”。 这是一个天主教的国际慈善团体,有来自四面八方的义工,不分国籍,不分宗教,不分种族,在这里,看不到任何政治、宗教、种族等问题,所有的人都是全心全意地付出,表现出无国界之分的大爱。 在边界的难民们,过着非常悲惨的生活。 金雍宇首先看到一个小孩,在肮脏的水沟里洗脸、漱口,后来还舀了一大杯水,一口喝了下去。他立刻脸色发青,污秽的水是霍乱的根源,可是,那小孩显然别无选择,除非他打算渴死…… 这种悲惨的情景似乎还不算什么,有人赤裸裸的躺在街道上,很多人奄奄一息,即将死亡,更有人的肩膀被老鼠咬了一大片,下半身也被虫吃掉。这种惨状,他实在无法假装看不到,更不能漠视。难民不仅无家可归,还感染上种种疾病,即使在临死之前,也希望有人关怀,不要忘了他们,或遗弃他们。而义工们会紧紧地握住这些无助的手,陪他们走完人生最后的旅程,再替他们处理遗体。 从日出到深夜,金雍宇一直不断地劳动着,他一下洗碗,一下替病人洗衣服、穿衣服,他想不到这些病人竟然瘦到身上完全没有肉,只有骨头。 他有一股嚎啕大哭的冲动,可是他压抑了下来。 忙碌了一天,他多想倒头就睡,或是好好地冲个澡。他觉得全身似乎都是细菌及消毒药水的味道。 突然有人对萨儿叫道:“喂!你们有空吗?我们需要帮忙——”因为他们两个人一直在一起,看起来就像是同伴。 “有。”萨儿赶紧抓着金雍宇一起走。 金雍宇累得不想再动了,可是,萨儿不敢把他一个人丢在这里,万一不小心泄漏身份,那肯定吃不完兜着走。 叫唤他们的义工吩咐着说:“那里有四个遗体,麻烦你们帮忙扛到火葬场!要快一点,以免有传染病!” 抬遗体?金雍宇的脸色刷地一下变白。 他气极败坏地看着萨儿,似乎在说以他尊贵的身份,怎能去抬尸体。 “你别无选择!”萨儿在他耳边小声地提醒他。“你现在什么都不是,只是慈善组织的义工——大家一视同仁。”在这里,是不分身份背景的,什么事都要做。 金雍宇对萨儿翻着白眼,只得硬着头皮将四具遗体抬到火葬场。一路上,他的腿都不仅使唤地发抖着,目光直视前方,全身好像都不对劲了。 火葬场里的尸体堆成一堆,像垃圾一般,让金雍宇觉得难过极了。 遗体才一放好,一群兀鹰便从天而降,一口一口地吃起来了。金雍宇看到死者的脸,没有闭上的双眼,满脸凄楚地对着天,他吓坏了,再也受不了了。 这次他真的看到贫穷所带来的悲惨景象,以往都是在电视和报纸上看到,如今,却活生生地呈现在眼前。 一群人在火葬场抢着死者的衣服和鞋子,大家推挤成一团,而旁边有几十只兀鹰在争食……如此触目惊心的画面,让金雍宇崩溃了,他开始狂奔,而正在赶兀鹰的萨儿,见他跑了,赶紧在背后大声叫唤,想要叫住他。 他要跑去哪儿? 这里,他根本不熟悉,万一有什么差错…… 萨儿在背后跟随,但他跑得好快,她根本跟不上。前方是边界的市集,到处牛蛇杂处,不但是贩毒,军火,贩卖人口的聚集地,更是恐怖份子的大本营,更有着潜伏在此的秘密警察。 “不要跑了!不要……跑了!”萨儿上气不接下气地叫着,他快跑不动了。冷不防地,一阵强风扫过,金雍宇的头巾被吹了下来,露出了在此地少见的白皙而斯文的脸蛋。 “危险……”萨儿大叫。 而一直狂奔的金雍宇,也终于停了下来。但是,不是他自愿停的,而是有人抓住了他。 萨儿的心脏几乎停止了。 两个留着络腮胡的中东人抓住了金雍宇,不由分说地便拿出了棍子,朝他身上一阵乱打。 萨儿告诉自己要沉住气,免得将事情越弄越糟,要是连自己也不能脱身就更惨了。 一阵拳打脚踢后,两个穷凶极恶的人转身走了。等人潮都散了,萨儿才跑了过去。 金雍宇浑身是伤,不但鼻青眼肿,肋骨还流了一大堆血,浸湿了衣服,幸好意识还算清楚。 “你还好吗?”萨儿紧张地问着。 “该死!你看我被打,为什么不来救我?真是忘恩负义的人。”金雍宇气得不停地咒骂。他一向是养尊处优的大少爷,从来没受过这种气,他发誓要讨回公道。“你真没用,我自己去找他们算账!”他想要站起来,却踉跄地跌进萨儿的怀里。 “现在不是讨公道的时候——”萨儿没好气地提醒他。“别忘了,这里是战区也是法律管不到的地方,杀人是不用偿命的!” 萨儿扶住全身无力的金雍宇,朝着慈善团体的医疗机构走去。一路上,萨儿还不忘严厉地指责着他,而金雍宇根本痛得无法反驳。 “你真是福大命大,面纱掉下来时,我吓得半死,以为他们会看出你是男人,那就完了!你一定会被那些秘密警察抓走,当作间谍被绞死……”金雍宇吓得闭上嘴巴,他不是没看过这样的新闻。 “幸好天黑看不清楚,你的肤色又白,所以只是挨了一顿打。你要知道,这里的女人不能被男人看到脸,否则就会被秘密警察毒打一顿……” 金雍宇瞥了萨儿一眼,有气无力地说:“你的意思是说我因祸得福喽……” 萨儿十分肯定地点着头。“起码,你刚刚就逃过了一劫——” “胡说八道!”金雍宇火冒三丈,他绝对不甘心。“这辈子,我还没有被人痛殴过!我要报复……”话还没说完,他便痛得昏了过去。 “你是义工,没想到,却成了需要被人照顾的病人——”萨儿冷冷地讽刺着。 金雍宇睁开眼睛时,便看到萨儿面色难看地站在面前。 “我昏过去多久了?”他头昏眼花,十分虚弱地问着。 “好久了!你可以继续假装昏迷,这样,就不用再去抬尸体,不用再去看那些悲惨的景象……”萨儿撇着嘴,不屑地说着。 “而我也要谢谢你,要不是你被打,又陷入了昏迷,让我必须照顾你,免得你的身份曝光,再度引来危险。而我也因此捡了个便宜,不用再面对那些悲惨的事情。”萨儿继续嘲弄着。 金雍宇闻言脸色一沉,不顾一切地痛骂道:“你的心一定是铁做的,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尸体被分食得四分五裂的,不但无动于衷,还有心情开玩笑。” 萨儿立刻面红耳赤,惭愧中带着难以言喻的伤心,让金雍宇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如果不是有过人的勇气与善良,萨儿怎么会不辞千里地到台湾向他募款呢? “你以为我喜欢在你面前嬉皮笑脸的吗?在这里,悲惨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如果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要训练自己没有感觉,如果什么事情都要在意的话,那我根本无法活在这个人间炼狱里——” 萨儿转过头,哽咽地说道:“你不是一向自认无情无义吗?我很高兴这次的‘生命’之旅,让你变得有情有义,知道什么是爱,也懂得用爱来帮助人了。 “既然已经看到难民营的惨状了,就赶快捐钱吧!捐了钱之后,我们就可以分开,你既然觉得我碍眼,我们就赶快分手!” 只要赶紧拿到一千万,他就会和金雍宇一刀两断,逃得远远的,让他永远也找不到,也永远不会见面。 忽地,金雍宇抓住萨儿的衣角,让萨儿不得不回过头来,而金雍宇又立刻抓住了他的手,他挣脱不了,只能任由他去。 过了一会儿,金雍宇突然抱着萨儿,让萨儿吓了一大跳,正当他不知该如何是好时,金雍宇竟痛哭了起来。 他的泪水震撼了萨儿,让萨儿连动都不敢动。 这二十九年来,过得实在太舒服了,眼前的悲惨景象,让金雍宇觉得过去的日子似乎是白活了。 看他哭成那样,萨儿突然觉得他很可怜。一向心高气傲的金雍宇,一定是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哭吧!想哭就哭吧!好好地发泄一番吧!” 金雍宇痛快地哭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止住了。 抒发过后,他觉得心里有着不可思议的平静,似乎将所有的痛苦,都宣泄了出来。而萨儿故意开着玩笑道:“你流了一身的汗,衣服全湿了,臭得要命!” 金雍宇终于露齿一笑。“你也好不到哪里去——我们是半斤八两!” 他们互看了一眼,无声地笑成了一堆。 接下来的几天,萨儿一直照顾着他。 金雍宇不时地喊痛,萨儿乘机揶揄他。“你真是大少爷!这一点伤算什么?不要叫了!” 金雍宇躺在病床上,望着白帆布做成的屋顶,及天上的蓝天白云,心里颇有感触。 几天前,他还是在商场上呼风唤雨不可一世的财经大亨,如今居然沦落到衣衫褴褛、露宿街头,连个挡风遮雨的地方都没有。 “比起你——我还真是懦弱得多!”这些天下来,看到的种种景象,让他觉得萨儿真的十分有勇气,他自叹弗如。 萨儿赶紧好言安抚着。“你何必跟我比呢?我只不过是一个贫穷的家伙罢了,有什么好比的呢?倒是——”萨儿心里牵挂的还是金雍宇的钱,他小心翼翼地试探着。“你什么时候捐钱呢?” “钱?”金雍宇眼睛一亮,一个自认完美的计划已经成形。“不管你怎么说,我都觉得你是我的‘改造恩人’!不管你的出身如何,但你的爱心不落人后,让我十分感动!” “所以——”萨儿被他的赞美弄得兴奋不已,仿佛一千万已经到手。 “我决定我们一起回台湾,我要将你的感人事迹诉诸媒体,我会举办盛大的记者会,再风风光光地捐出这笔钱——”无论何时何地,金雍宇都不忘炫耀,这就是他好大喜功的个性。“萨儿,到时候你会变得很有名,是个充满爱心的人,而我也会从满身铜臭的商人,一跃而成为大善人……”捐钱又有好名声,真是一举两得。 金雍宇对自己的计划得意不已,萨儿的脸色却越来越难看、发白。 该死!给个钱不但不干脆,还要公诸于世,惟恐别人不知。金雍宇真是虚荣得可以! 等了半天,金雍宇终于心甘情愿地捐钱了,可是在他的如意算盘下,这些钱不但不会落在“组织”手里,反而会跑到慈善团体的口袋里,想到所有的努力都是白费时,萨儿真是气得牙痒痒的。 看样子,软的不行,只好来硬的了。萨儿顿时下定决心,决定“绑架”金雍宇…… 金雍宇从小就是个大少爷,吃得好又穿得好,身材虽然保持得不错,可是看起来就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再加上一点苦都不能吃,萨儿盘算着,他一个人对付金雍宇,绝对绰绰有余。 先把他骗到荒郊野外,然后将他一拳打昏,再蒙住他的双眼,丢到布袋里,等他醒来,萨儿会“变音”威胁他打电话回台湾,将赎款汇到“组织”的国际人头账户里……这么一来,就是一个完美无缺的犯罪计划。 一切依计行事。 萨儿假意告诉金雍宇,说他大病初愈,应该四处走走,金雍宇高兴得应允。 “真棒!总算远离悲惨难民营了!”不用再面对生老病死的压力可以暂时纾解一下,让金雍宇十分感谢萨儿的体贴。 “应该的!”萨儿随意敷衍。 一路上萨儿都十分沉默,一直带着金雍宇走着,直到走到险峻的峭壁边,四下不但无人,峭壁下,又是深不见底山谷,看到这种情形,金雍宇便止住不肯前进了。 “怎么了?”萨儿回头询问着。“怎么不走了?” “我怕。”金雍宇恐惧地说着。在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完全信任萨儿了。 “你居然会有惧高症?真是没有用!”萨儿不屑地说着。“这有什么不敢走的呢?来——我教你!就像这样——不要看下面,直视前方。”萨儿来回地示范着。“来!你先走,我在后面跟着你,你别怕……” 对!就趁金雍宇走到窄小的路中间,没有退路时,用力地给他后脑一拳让他昏迷。萨儿心中暗定决定着。 可是当金雍宇颤抖地走着小路时,萨儿却始终没有挥出拳头,只是眼睁睁地看着他,走到安全的地方。 奇怪,为什么会狠不下心?下一次,可千万不能再失常,不能再心软了……萨儿自我鼓励着。 经过弯曲小径后,前方竟别有洞天。 这里的山全部是红色的,而且十分陡峭,前方矗立着一大片废墟,依稀可看出昔日的繁华。在标高一千八百公尺的高原上眺望,喀布尔河潺潺流经山脚下,而妇女们仍用着古老的方式打水,仿佛回到了中世纪般。一种时空交错的景象,在他们面前展了开来。 外面正在开战,一堆难民在受着苦,可是见到眼前这番祥和景象,金雍宇的心霎时平静了下来。 “萨儿,谢谢你带我来这么好的地方,整个人真是舒畅极了!”金雍宇诚心地道谢着。 “谢……”谢你个鬼!萨儿在心里咒骂,等一下,你可能会恨我一辈子。 萨儿仿佛变了一个人般,整个人面目可憎了起来。 金雍宇把握难得的机会,驻足欣赏美景,而萨儿乘机贴近他身边。 就在萨儿离他只有几尺远时—— 突然有一匹凶性大发的马,不听主人的使唤,在主人狠狠地鞭打了它之后,竟挣脱了缰绳,不顾一切地往前冲,眼看它的前蹄就要踢到金雍宇了,而金雍宇仍沉浸在大自然的景象中,根本来不及反应。 “危险!”萨儿尖叫着。 她毫不迟疑地用娇小的身躯挡住金雍宇,当马儿开始猛踢着萨儿时,那剧烈的痛,让萨儿几乎无法呼吸。 当萨儿倒在地上时,马主急忙将马拉开,一溜烟的走了。而金雍宇担心着萨儿,语言又无法沟通,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人马消失在眼前。 “萨儿!萨儿——”金雍宇紧张地喊着。 萨儿根本无法动弹,只是拼命喘着气。 “萨儿,萨儿……”金雍宇试图检查萨儿的胸口,但他一碰到萨儿,就被萨儿强烈制止。 “不要碰我,我没事……我自己可以起来……”无论如何,绝不能昏倒。萨儿一脸惨白地硬撑着。 “我背你去找那些义工!”金雍宇急如热锅上的蚂蚁。 “不!我可以自己走……”萨儿强忍着痛苦,闭上眼睛坐了起来。 金雍宇看得目瞪口呆,他佩服萨儿的勇气,受了这么重的伤,还能不当一回事。 “我才不像你那么软弱,怕东怕西的……”萨儿还有力气嘲笑他。 “你真是厉害!”金雍宇服输了。 “走吧!”萨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站了起来,并一再告诫自己不能倒下,无奈,才走了几步路,便天旋地转,眼冒金星。 “萨儿,萨儿……”金雍宇的叫声似乎越来越远,萨儿终于失去了知觉。 此时,一架战斗机突然从上空飞过,轰炸声立即响起,火花四溅,火舌到处乱窜,这种情况不知会维持多久,离慈善组织又还有一大段路,为了保险起见,他决定先带萨儿躲到山洞里。 当地人称红色山脉为“红色城堡”,前方的废墟其实是城堡的遗迹,是一二二一年蒙古军进攻后所留存的,成吉思汗之孙即战死在城堡的攻击战中。 沿路都是垂直的峭壁,只有用砖砌的 望台,可以用梯子从窗口出入。 这是他们现在惟一可以藏身的地方。金雍宇背着萨儿,急忙躲进山洞里。 山洞一片漆黑,似乎有一种诡谲的气息,让人毛骨悚然。 幸好金雍宇在这几天的磨练下,已经完全变了一个人,他不怕生死,冲锋陷阵,像个骁勇善战的超级战士,跟以往只知吃喝玩乐,尽情享受的花花公子,有着天壤之别。 因为战争的关系,他们出门随身都带着手电筒或火柴,还有少许的面包,及求生和医疗用品。 金雍宇先打开了手电筒,将四周巡视了一番。 山洞里还算干净,除了红色的沙土外,并没有蝙蝠、野蛇、老鼠等恶心的动物。 找到了一个平坦的位置后,金雍宇赶紧将萨儿放了下来,他要在电池消耗完前,替萨儿包扎好伤口,否则,在一片黑暗之中,他和萨儿恐怕就只能呆坐到天亮,才出得去了。 他急忙解下了萨儿的长袍,白皙诱人的胸部突然呈现在眼前。 金雍宇惊讶地张大了嘴,心中无声地叫着。 天啊! 这是上帝在跟他开玩笑吗? 他疑惑地摸摸萨儿的下半身,整个人吓得差点瘫痪。 他有过很多女人,也很清楚女人的身体,为什么却没有认出萨儿是女儿身? 苏萨儿竟是个货真价实的女人? 第四章 他真是大笨蛋!萨儿可真厉害! 原来萨儿用着松垮的长袍,又脏又黑的皮肤,来遮掩住正值花样年华的“她”。 她原本就瘦小,又在胸部上里了好几层的毛巾,看起来就跟男人没两样。 而她行为举止都像个男人,不但没有女人的娇弱,还一直嘲笑金雍宇的白皙及弱不禁风,说他是“男人中的女人”……而这些日子以来,又一直在战火中躲藏,以至于,也没有什么机会可以发现破绽。 跟萨儿在一起这么多天,他竟毫无所觉,简直比驴还笨,亏他还是台湾有名的花花公子呢!暗地里,他被萨儿耍得团团转,想必只要每愚弄他一次,萨儿就会得意的偷笑个半天…… 金雍宇真不知该高兴还是难过?错综的情绪在心里交杂着,他似乎对萨儿有股难以言喻的情愫——那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金雍宇突然涌起一股莫名的惆怅。因为萨儿,他不再自私自利,开始有了人性,而且对萨儿也有了爱怜的情绪。 可是,他又开始怀疑着,萨儿为什么要佯装男儿身,又以捐款的名义来接近他? 他困惑着,但随即又咒骂着自己。 他真是该死。现在最重要的是医治萨儿,其他的以后再说吧!虽然,他一向是不容许被人欺骗的,但萨儿似乎改变了一切。 他虽然不是医生,但幸好还有些急救的常识。他首先检查萨儿的肋骨有没有断,内腔有没有出血。胸前的一大片淤血,让他看得触目惊心。 全身到处都是青紫,胸口淤黑肿大,手臂还流着血……金雍宇触碰到她的胸部时,一股奇异的感觉让他困难地咽了咽口水,强烈的抽搐让他整个人像是在发烧。 他一向有着数不清的女人,且个个都是身材姣好的美女,萨儿和她们比起来,真是差多了。她不但瘦小,看起来又发育不良,可是却吸引了他? 按捺着难以理解的情绪,他为萨儿简单的清理伤口,在上药及包扎后,他又帮萨儿穿回了那套肮脏发臭、满血迹的长袍。 天很快地黑了,他什么都看不到,也什么都不能做,只能睁着眼,巴望着天快亮。 他默默地躺在萨儿身边,本能地伸手环住她,仿佛是一个雄赳赳、气昂昂的男人,在保护着一个娇弱的女子。 一天的疲惫和震撼下来,在一片黑暗中,他却难以合眼。 萨儿究竟是谁? 为什么要女扮男装?当她清醒后,如果发现金雍宇已经知道了她的秘密…… 金雍宇把心一横,告诉自己,萨儿醒来最好,那他就要找她问个清楚。这一辈子,他最不能忍受的就是被人欺骗,那会让他觉得自己是一个没用的软脚虾。 像哥哥的身世不就隐瞒了近三十年,而全家就只有他不知道。想到这里,他又开始悲伤了起来。 天寒地冻的夜,强烈的风吹拂着。 阿富汗的昼夜温差很大,白天热得要命,晚上却会冷到零下二十二度。如果不是躲在洞窖里,他们一定会冻死。 阿富汗的孩子多半不能活过十岁。而每五名儿童中,就有三名在战乱中失去了亲人。每五个男人就有一个被炸死或炸伤……那萨儿的家人呢?她是孤儿吗?她是如何坚强地活下来的? 萨儿的身体开始冰冷了起来,金雍宇本能地紧紧抱着萨儿。他决定要用体温来温暖她。 这真是不可思议的想法啊!他从来没有这么愿意付出过,也从来没有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强烈念头。这不可能是一向冷血的他会有的想法。他不该心软,等到天一亮,他就要找她算账,让她明白欺骗他的代价。 种种情绪交缠着,不知不觉间,金雍宇闭上了眼睛,沉沉睡去。 萨儿醒了。 她感到一切都不对劲。 她仍如往常般,躺在他的怀里,可是身上却传来阵阵消毒药水的味道,难不成他趁她昏迷时,已经检查过她全身,也知道她的秘密了? 他该不会趁她昏迷时做出什么举动吧? 想到这里,她便不顾一切地大叫道:“你对我做了什么?”她真怕他已经伸出了魔掌。 而他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仿佛能看穿她心里的想法。他慢慢地说道:“我什么都没有做——” 该死!可恶的是他一双深不见底的眼睛似乎在诉说着什么? “走开——”她用力地推开了他。而他也识相地松了手,坐了起来。 她用尽了全力,痛苦地爬了起来,累得不停地喘气,等到比较舒服了,才坐了起来,两人的眼神正好交会着。 她羞得一下涨红了脸,虽然仍十分虚弱,但仍摆出一副要兴师问罪的模样。 她似乎已经全副武装了起来,准备要跟他一拼高下。 但金雍宇却像泄了气的气球般,昨夜的信誓旦旦此时全都化为乌有。 他突然发现萨儿虽然一副张牙舞爪的模样,可是,眼神却显得慌乱无助,而且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似乎不知如何是好。 他顿时下定了决心,决定不拆穿萨儿的伪装,仍继续装作不知情。虽然,他已经脱下了她的衣服,为她疗伤过…… 为什么他要顾及她的自尊,而不愿揭穿她其实是女儿身的事实?为什么他无法狠下心让她难堪?为什么无法惩罚她? 一大堆的问题,都没有答案。他只知道“伪装”对他来说,一点都不困难,在商场上他不是一向虚伪得可以,又十足的狡诈吗?他一向可以面不改色的说谎。可是为什么在面对着手无缚鸡之力的萨儿时,却一点把握也没有?他能骗得过她吗? 没有时间多想,他故意坏壤地笑道:“干吗?瞧你脸红脖子粗的,你在气什么呢?” “我……”萨儿吞吞吐吐个老半天,就是不知如何开口。 “走吧!”他故意装做不知情,随意地说着。“你知道昨天有空袭吗?所以我只好带着你到山洞里避难。” “空袭?”萨儿急忙关切问。“那难民营还好吗?美军有误炸吗?” “不知道。”金雍宇耸耸肩。“回去看看就知道了。还有你的伤,一定要让医生好好检查。走吧!回到慈善团体那里。”他决定要背她回去,便比了比自己的背。 “你要背我?”她笑了笑,露出一副不屑的样子。“这一点小伤算什么,休息了一晚,早就好了。我自己走。”她才不要让胸贴着他的背脊。 “是吗?”他不以为然。 她不服气地站起来,却摇摇晃晃地,差点跌到土堆里,眼看着她就要跌得灰头土脸的。幸好他及时抓住了她,顺势背起了她。 她拼命地推着,他却理所当然地说道:“不管怎么样,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如果不是你,我不知道会变成怎么样。而且,能为你服务,是我的荣幸。” 只是这样吗?萨儿十分怀疑。 “我只不过是背你,这一点小事,你就无须太在意了……”金雍宇的口才一向很好,萨儿根本说不过他。 他就这样背着她,走回难民营。 凹凸不平的路面,让她的胸部不时地碰触到他的背部,她竟觉得一阵阵酥麻,这是前所未有的感觉。 他小心地背着她,她虽瘦弱,但也有重量,也是一个负担。他的脚不知何时被磨破了,也累得几乎快喘不过气来,可是他却没有任何怨言。 他这样背着她,一定很辛苦,有时还要爬坡,他却没有停下脚步,叫她自己下来走,这让萨儿很过意不去,沉默许久后,她终于忍不住发言。“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她停顿了一会儿,又赶紧说:“就算我是你的救命恩人,你也是我的救命恩人啊!昨天如果不是你,把我背到山洞里,又替我疗伤,我可能会死在炮火的轰击下,或是流血过多而死亡。这样算起来,我们应该谁也不欠谁。” “只不过背你,你就觉得我对你很好?”金雍宇觉得她真是可爱极了,没想到,她这么容易知足?他大言不惭道:“其实,我对很多女人都比你要好上一百倍,不管是钱、钻戒、貂皮大衣,或是房子、车子……我都是有求必应的,从来不让她们失望……” 但他对女人从不事必躬亲,现在,萨儿却打破了这个惯例。他偷偷地会心一笑。 可是,萨儿闻言却脸色大变。身体也僵硬了起来。他敏锐地察觉到她的变化,该死!他一时忘我,竟泄漏出他已经知道她是女儿身的秘密了…… 可是萨儿并没有发现到他的语病,只是不停地颤抖着,心底有着难解的妒意。 她在吃醋吗?那是“女人”才会做的事,而金雍宇竟轻易地让她恢复了女人的本能? 她不是一直以男人自居,所有的思考模式及言语行动,都是比照着男人的,甚至比男人还有男子气概。可是她却突然变得怪里怪气的,她实在难以理解。 “放我下来!”她开始在他背上用力摇晃着。“放我下来!”全是他害的啦!她竟然有想要啜泣的冲动。 “你不要乱动。这样我不好走……”山间迂回的小路,已经让他头昏眼花了,她又拼命地摇来摇去的,还不时对他拳打脚踢的。 突然之间,他一不留神地松了手,萨儿便跌入了臭气冲天的洞穴中。 萨儿莫名其妙的捣乱,让一向颐指气使的金雍宇一肚子火。 他伸长了脖子,望着又深又黑的洞,原本暴跳如雷的神情,顿时缓和了下来。看样子,萨儿是掉入泥沼的洞穴里了。 “真搞不懂,你在急什么呢?我话还没说完——”他朝着洞穴大声叫嚷着。“虽然我很有钱,也有很多女人,可是,却活得很痛苦,一点也不快乐。也不知道快乐的感觉是什么。直到这几天和你相处时,才知道什么叫快乐。” “什么?你……”泥沼臭得让她无法呼吸,也无法张口讲话。可是,她却觉得自己仿佛快乐得要飞上云霄。 “哼!背你我是无所谓啦!不过,要我拉你上来,可是要有代价的。”金雍宇装腔作势地说着。代价?她胸口一紧。 “我愿意拉你上来,也愿意继续背着你,但是——”浑身几乎被黄土淹没的他,望着她全身脏兮兮,几乎只剩下一双发亮的眼睛喊道。“我好想好好的洗个澡,你能不能想办法变出水来……” 萨儿闻言松了一口气,拼命地点着头,好像这是个相当容易解决的小问题。 金雍宇大呼万岁。“如果能让我洗个澡,我愿意当你的随从!”他一把将她拉出洞穴,看着浑身沾满烂泥巴的她,忍不住开怀大笑。 萨儿浑身散发出令人难以忍受的恶臭,照理说,他应该躲得老远才是,但他却毫不在意地背起了她,也不在乎头上四处乱窜的苍蝇,只是叮咛着萨儿。“我背你走得比较快,你只要负责指路就好!”他希望这个理由,可以让她乖乖地待在背上。 “赶快说,哪里有水,我已经等不及了!”他回头喊着,也不忘提醒她。“你可别乱动,否则就得继续忍受一身的烂泥巴。” 这回萨儿再也不敢作怪了,乖乖地说:“我知道一个秘密之源,那里有最清澈的小溪,平常是干谷,每逢这时候,高山的雪在太阳的照射下,会化成水自山上流下,聚集成一个小湖泊。”她小声地说着,像是深怕被人听见似的。“我可从来没有带任何人去过,除了你以外……” “那就快带我去啊!让我分享你的秘密。”他兴奋地大叫,让她吓了一跳,他竟然听到了她的自言自语,她顿时羞红了脸,将头埋入了他的肩膀。 过了小路,眼前是一个村落,除了沿街叫卖的摊贩外,没有什么人。 他们的脏乱和恶臭,让路人对他们指指点点的,甚至拔腿就跑。 那些摊贩卖着各式各样的阿富汗特产,不但有御寒的羊毛皮,还有各种刺绣的衣服,不论是皮的、纱的、绸缎的……都应有尽有,而且手工精巧,色泽鲜艳得让人眼花撩乱。不远处,有一个脖子上挂着大篮子的人,叫卖着各种加着香料的,刺绣或彩织的手套。 那浓郁的香味,让金雍宇忍不住停下了脚步。 “我买给你,好不好?”他指着那一堆精致,又有民族风味的刺绣说着。 “为什么?”那全是女人的东西啊!萨儿呆愣着。 金雍宇忍着笑,他总不能挑明了说,那些精巧可爱的小东西,都是女人的最爱,只好话中有话地说:“我想你会喜欢的。” 在她还来不及抗议前,他已经把所有的东西都买光了。他拿着一个大袋子高兴地说:“等洗完澡,我们就有干净的衣服可换了。” “才……不……要。”她突然开始结巴了起来,微弱地抗议着。“我才不喜欢那些衣服……我是男孩子……” 男孩子怎么能穿女孩子的衣服呢?不过,他们现在不就是“女扮男装”吗?她似乎太紧张了。她究竟在怕什么? 金雍宇不理她,只是不停地往前走,慢慢地便远离了嘈杂的人群,进入了山谷中,一阵潺潺的溪水声便传入了耳中。 “水!”他们大喊着。 “真的有水,真的有水!”趁太阳还未下山,水温适中时,正是洗澡的好时机。金雍宇不管三七二十一,背着萨儿奔向溪水中。 看到了久违的水,萨儿一时兴奋,也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金雍宇一起下了水。 “我一定要好好洗澡,我一定要……”金雍宇一下就脱光光了,全身赤裸着,他的皮肤在阳光下闪闪发亮,让萨儿忍不住地直盯着他,突然,一股热流传遍了全身,让她顿时清醒了过来。 她绝不能脱掉衣服…… “我们一起好好洗个澡!”金雍宇伸出手邀请她。 “不!不要。”她膝盖发软,双唇干涩,好想逃之夭夭。 “萨儿,你放心!我不会靠近你的。你可以躲起来脱衣服……”他承诺着,并叮咛着她。“你一定要洗得干干净净的。不然会很难受的,到时我也不好受。” 他走回岸边,从急救袋里取出一块小小的消毒药皂,递给了萨儿,又一再交代着,要萨儿好好地洗干净。 说完,他便转过身,自己痛快地洗起澡来了。 萨儿一直小心戒备着,但金雍宇似乎根本没有逾矩的意思,她也就放松了下来,在难得一见的澄净水中,赤裸裸地享受了起来。 但奇怪的,她的视线却一直跟着金雍宇打转,从他宽阔的肩膀,结实的胸膛,平坦的小腹,不断地往下移动着…… 正当她不停地盯着金雍宇时,他却突然地转向了她,吓得她不知如何是好,呆愣在原地。 金雍宇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脸,捧起水来洒向她,而她因为怕胸部曝光,完全不敢反击。 几次的“水攻”下来,她一直处于弱势,乐得他哈哈大笑。 “太阳要下山了,赶快起来吧!不然待会儿会冻僵了。” 他大步地上了岸,取出刚买的新衣服,仍是传统的刺绣长袍,毕竟他们还是要佯装女人。 “这里也有你的新衣服,刚刚特别替你添购的喔!”他在岸上挥着手大叫着。 “不……”她摇摆不定,该穿,还是不穿呢? 金雍宇看出了她的犹疑,拿衣服在她面前晃来晃去的,试图诱惑她。 那些衣服好美、好鲜艳、好明亮,又有着阵阵的茉莉花香,她实在爱不释手,一股渴望涌上心头。 应该没关系,她现在本来就是在伪装女人。穿上衣服,不过是恢复她的“真面目”罢了。 “你——”她命令着。“转过身子,不可以偷看!” “遵命!”他耸耸肩,转过身面对着前方的山壁,嘲笑着。“还真看不出来,你是个害羞的小子!”萨儿气得浑身颤抖,却也拿他没辙。 当金雍宇回过头来时,一下便看傻了眼。 刚洗过澡的萨儿,在一身枣红色的金边刺绣长袍的衬托下,更显得白皙动人。她精致而完美的五官,呈现出动人的美貌。 除下了神秘的面纱后,她的美足以让男人疯狂。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走吧!”她故意粗声粗气地说着。并加快了脚步,想逃离他。 谁知,走没几步路,她居然两腿一软,在他面前倒了下来。他急忙地抓住了她,揽在胸前。 她的心跳得好厉害,他低下了头,两人目光交缠着。他深邃的眼眸,透露着真诚,仿佛要穿透她的灵魂般,让她永远迷失…… 他知道她是女人? “放开我!”她拼命地扭动挣扎着,可是似乎是徒劳无功。他的头俯了下来,一只手扶着她的后脑,轻柔地吻了她。 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这样吻过她。 她起先咬紧了嘴,抗拒着,可是,他轻咬着她的下唇,用他的舌尖轻拂过她唇间的细缝,这种甜美的滋味,让她不自觉地张开了双唇,接受他柔情的征服。 他仿佛受到鼓励似的,吻得更为深入了……那是她从未有过的感觉。 她一动也不动地站着,瞪大了双眼,让他吻着她。突然一股热流传遍了全身,让她瘫软了下来,整个人无力地靠在他身上。 她闭上了眼睛,紧贴着他,觉得自己不断地往下沉,淹没在一股深渊中。他的唇不知何时开始缓缓挪移,吻到她的唇边、她的脸颊、她的耳垂、她的颈部,再到她的喉间。 温柔的抚触,甜蜜的拥吻,她这一生从来没有得过如此的关爱。 正当她陶醉于这美妙的感觉时,他却突然气喘吁吁地推开了她。她睁大了眼睛,傻傻地望着他,他知道她什么都不懂,更不懂男女间的情欲。这反而让他更加爱怜。 不管如何,她会佯装“男儿身”,一定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或是不可告人的秘密。既然如此,他又何必咄咄逼人呢! 也许过一阵子,她会亲口告诉他所有的事情。 目前他只要挖掘她女性的本能就够了。 金雍宇抚摸她细腻光滑的玉颈,意有所指道:“我很喜欢这里!我想以后随时出来走走吧!看看宁静和平的大地,好吗?” 举目望去,一片祥和,他很难想象,几天前的悲惨景象…… “这几天我学得比过去都多,真是谢谢你,我很快乐!”他真心道。 她双颊嫣红了,他的手轻轻地在她耳际抚摸着,带着挑逗的意味,突然地她清醒了过来,急忙推开他,并远离他。 她怎么了?在那一瞬间,她似乎完全被他迷惑了,她怎么如此失常,完全忘了自己的任务,更忘了他早已伪装成男人。 可是,她却发不出脾气,她舔舔双唇,不得不承认,刚才的吻让她回味无穷。 她咬了咬下唇,为了转移尴尬的气氛,随意胡诌道:“你不回台湾吗?你不是说……” “这几天,我们一起出生入死,算是好哥儿们了。你现在受了伤,我怎能丢下你不管呢?”他说得煞有介事。“我可没有忘记我的承诺,我要带你一起回台湾,上媒体公开捐款的事。所以,我们要一起离开阿富汗。”他的话,让刚刚令人回味、无限甜蜜的吻,顿时消逝无踪。 萨儿真是沮丧极了,一切又回到了原点。他愿意捐款,可是不会落入她的口袋,更不可能落入组织中。 因为她受伤,“计划”只好往后延,战争又变幻莫测,无法预知输赢,看样子……她只能继续跟他周旋骗钱…… 在她垂头丧气时,金雍宇冷不防地背起了她,让她吓得惊声尖叫。 “只是背你而已,你干吗大惊小怪的?”他嘲笑着她,并认真地说着。“我已经背你走了一天的路,应该可以证明我是英雄好汉,也可以证明我有强壮的身体了,以后我不准你再说我弱不禁风了!” “也对,你真的很强壮。”她完全听不懂他的弦外之音,呆愣了好一会儿之后才回答。 “所以,从今天开始,我要保护你!”他得意地说道。“还有……”他还要取悦她,满足她……他开始喃喃自语,萨儿根本听不清楚他在说些什么。 “保护我?” 省省吧! 战火无情,谁也不能保护谁,只能自求多福了! 第五章 一路上,他不辞辛苦地背着她,毫无怨言。 他也渐渐露出顽皮的本性,像个大男孩般的嬉笑。那似乎是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当他们见到一片红白夹杂的罂粟花海时,他们都瞪大了双眼,赞叹着造物主的神奇。现在阿富汗境内正闹干旱,除了雪水外,没有任何水的滋润,到处是枯萎的土壤,而美军又信誓旦旦要轰炸罂粟花田,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竟能看到欣欣向荣的花儿,真是十分幸运。 他们伫足原地,久久无法离去,直到太阳即将下山,气温快要降低时,才又开始前进。 萨儿开始愁容满面。 美丽的罂粟花似乎让她想到了什么?没想到在战争之下,还能有这一片风景绝美的山谷。 好不容易,他们终于回到了慈善团体。 医生在仔细地检查萨儿后,证明她没有致命的危险,金雍宇才彻底地放下了心。而萨儿本来就是活生生的女人,又是一副女生的装扮,自然没有让人起疑。 那一晚一如从前,他们冷得抱在一起睡。但半夜里,金雍宇却被手臂上湿润感弄得醒了过来,那是萨儿在梦中流下的泪珠…… 隔天一早。 金雍宇仍小心地呵护着她,并不断地逗着她,似乎想化解她眉宇间的愁苦。 他从背后拿出一朵花献给她,那正是山谷上的罂粟花。 “罂粟花!”她惊喜地喊着。“你是怎么变出来的?” “昨天你一直流连忘返,我想你一定很喜欢罂粟花,为了取悦你,我变出来给你——”望着她红扑扑的脸蛋,他高兴地说着。 “取悦我?”谁知,她脸色一暗,悲从中来道。“因为战争,我的父母死在开满罂粟花的山谷里……” “萨儿……”天知道,他的好意却瓦解了她坚固的心防了。他立即伸手抱住了她。 “我不能哭……”萨儿拼命地拭去泪水,告诉自己不该如此软弱。她是男人,不能轻易流泪的。“要哭就哭出来吧,没关系的!”金雍宇的体贴,让她无法控制地大哭起来了。“可怜的萨儿……好好地发泄吧!”金雍宇的心从没有如此悲苦过。 如果可以,他愿意尽一切可能,带她离开苦难的中东,一起回到台湾,他要让她过着丰衣足食,如大小姐般,无忧无虑的生活。而他是绝对有能力做得到的。 她竟然会在他怀里哭泣?萨儿对自己的举动无法置信。 在泪水中,他们更加亲密了。 接下来的日子,他们几乎整天腻在一起。而他尽可能的让她体会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这是她从来没有过的日子,也是在战争中奢侈的享受。 在他心里,到底是把她当做男孩子,还是女孩子呢? 不过,他总是以对待女孩子的方式对她。而她也不再刻意让自己成为男孩子,很多时候,她都像女孩般的安静乖巧,甚至于柔顺。 有空的时候,他们会偷偷一起出游,尽管他们只是沿途欣赏一些鸟兽虫鱼,而三餐也只有阿富汗人用餐时不可或缺的麦饼,再加上一些牛肉、蔬菜、奶油混合的酱而已,但他们却心满意足了。 他常常送她一些小饰品,甚至不惜花大钱采购珍异的小石头,或是阿富汗有名的黄玉、绿宝石、紫水晶……还有金银的手工艺品,以及东方的豪华饰品等。至于白纱手套,及漂亮细致的围巾……在战乱时,更是不可多得的小礼物。她也高兴地一一收了下来。 他们无话不谈。金雍宇也老实地道出对哥哥及父母的心结。“这些事,我从来没对别人说过,除了你。”他暗示她已经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否则,他不可能跟她分享这些心事。 “你吃得饱,穿得暖,这样不就够了吗?为什么还要想不开呢?我觉得能活下来就很棒了!”萨儿一脸不解地望着他。 她一语道破了他多年来的芥蒂。在几乎一无所有的世界里,能够生存下来就很伟大了。亲情、爱情、友情都是多余的奢侈品。 是的!生存是最重要的,人应该要懂得知足常乐。至少现在父母和哥哥都平安地活着,一家人能快乐地团聚在一起,这对于阿富汗人来说,已经是莫大的奢侈了。对于父母和哥哥的爱恨纠葛,他终于释怀了。 倒是萨儿,很少谈到自己,不过金雍宇告诉自己不要急,总有一天,她会跟他分享心事的。 跟他在一起真好。萨儿也逐渐淡忘了自己的“任务”…… “刚刚听广播,战争应该明朗化了,美军的胜算很大。你的身体也复原得差不多了,我想我们该回台湾了。我去看看能不能订到国际机票,回到首都喀布尔——”金雍宇起身,往西方的采访媒体走去。 回台湾? 萨儿白着一张脸。 听他的意思,他真的要带她一起回台湾! 这些日子,她知道他的生活品质绝对比台湾差很多,可是,他们却十分甜蜜,过着仿佛世外桃源的生活。而他总是不时地告诉她,这是他最快乐的日子。 她在他身上耗掉太多时间,使得“任务”迟迟无法进展,而她现在根本狠不下心来伤害他,更不要说骗他的钱…… 他兴高采烈地奔向她。“我塞了点钱给运送红十字会医疗用品的司机,明天,他就会偷偷载我们离开。”他得意洋洋地计划着。“只要有飞机离开阿富汗就好,无论到什么地方,我都有办法带你回台湾。” 他故意隐藏了一些坏消息,怕萨儿担心。事实上,有反抗军杀了国际媒体记者,所以要回台湾的路上,只怕是危机重重……现在时局正乱,到处是杀人放火,无法无天的暴民,处在这种情况下,纵使有钱也难使鬼推磨,任何人的命都不值钱。 为求自保,赶紧带萨儿离开吧! 只要能逃离阿富汗,回到台湾,他就可以呼风唤雨、为所欲为了。甚至——将她占为己有。如此一来,她终将成为他的女人了。 他的计划看似天衣无缝,可是,心底的恐惧却不断加大,甚至到了不安的地步。 他在害怕。 他害怕是他自作多情,也许她根本不想跟他在一起,更别提共同生活一辈子。 他一向有着数不清的女人,也从来没有得不到的东西,他也一定会得到萨儿。他不允许她拒绝他,他宁愿先下手为强,用强悍的手段来达到目的。 他若有所思,沉默不语,而萨儿也是心事重重。 跟他走? 她走得了吗? 心底有一个声音在说着,她想要抛下“组织”,跟随他到任何地方…… 她居然想这么做。 不!她凭什么这么做呢? 到台湾后跟他生活在一起?让他负责照顾她一辈子? 可能吗? 他也许会依承诺捐款,再将此事公诸于世,让她成为媒体宠儿,但当她没有利用价值时,他就会将她抛在一边。她相信他会如此无情,因为他也承认自己是个残忍的人。 她该何去何从呢?她十分肯定的是她并不想离开他,甚至根本离不开他。 两个人都心神不宁、浑浑噩噩地过了一晚。 隔天,依照约定,司机在离开前来叫他们。 奇怪的是,司机与昨天不同,是一个未曾谋面的陌生人。 留着络腮胡的司机,结结巴巴道:“昨天那个司机临时有事,无法前来,所以换我来——”他手中拿着金雍宇塞给那个司机的钱,来证明所言不虚。 金雍宇虽觉疑惑,可是因为想赶紧带萨儿回台湾,也只好先上了货柜车再说了。 车子往首都喀布尔开去,起先一切都很顺利,可是,车子渐渐不走大路,专挑偏僻小路走时,萨儿直觉大事不妙。她往窗外望去,大声叫嚷着。“这不是往市区的道路——” 可是为时已晚,车子突然靠边停了下来,车门一打开,萨儿便带着金雍宇准备跳车,不过,在他们还来不及逃离之前,两个凶神恶煞的中东人已将他们团团围住。 由于萨儿对于金雍宇“赞助计划”的不断拖延,所以“组织”再也等不去了。他们决定亲自出面捉拿金雍宇。 而大胡子司机其实就是组织的一分子,已经跟踪他们有一阵子了。当他亲眼目睹到金雍宇和司机私下“交易”时,就把司机打得半死,抢走他的财物,再假扮司机,用金钱来证明自己的身份,轻易地让计谋得逞。 两个中东人一左一右地抓住了他们,萨儿和金雍宇被迫分了开来。 “萨儿——”金雍宇伸出手来,试图抓住她。 “雍宇……”情急之下,她叫唤着他的名字,这是之前从未有过的,在他即将被套上布袋前,她用中文嘶吼着,告诉他要如何保住性命。“他们只爱英雄,只疼惜英雄,你一定要做英雄……你绝对不能死!” “萨儿……”恍若生死永隔的一刻。“我……”金雍宇还来不及吐露出爱意,后脑就被狠狠地敲了一记,眼前立刻一片黑暗…… 原本以为能返抵国门,谁知那竟是一条不归路。 他被打得惨不忍睹。 既然沦落到这群毫无人性的人手里,只能任他们予取予求了。 金雍宇渐渐知道他们的身份了。 他们是举世闻名,让人闻之丧胆的“恐怖组织”。 他们为什么会找他下手呢?为什么独独挑上他? 他被狠狠地鞭打着。 他没想到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竟然还有中古时代的鞭刑?而且还发生在他身上。 他的衣服残破不堪,沾满血迹。而英俊的脸孔,更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布满伤痕。 那些人对他讲了一堆听不懂的话,由一个脸上有着大刀疤,看来正派的人用流利的英语翻译着。“只要你拿出钱来,就可以有一条生路——” 原来,他们是来要钱的。 他确实是很有钱,可是,他们跟他要钱做什么呢?是要用在哪里的呢? 他们该不会是要发展生化武器,来残害人类吧!这种不好的预感让他顿时变得严肃而冷酷了起来。 他的想法很快就被证实了。 他看到四周有最新的科技设备,显示他们早有发展核武的能力,只是碍于财产被西方国家冻结,所以只好找没有政治情结和宗教因素的有钱人来“赞助”。 他们专挑世界超级大亨,用绑架的方式来要钱,如果不肯乖乖配合,便会死于非命。 他想起被抓来前,萨儿一再交代的话。“一定要做英雄……”喔!亲爱的萨儿,我一定会照着你的话去做,成为一位真正的英雄,让你刮目相看。 他冷峻的表情让人望而生畏,也让那些恐怖分子胆战心惊而退缩了起来。 金雍宇正义凛然道:“最好把我打死,我是绝对不会给你们钱的。我不会拿钱去做不该做的事,那会让我觉得辛苦赚钱是毫无意义的。” 他的话,让这些恐怖份子觉得有意思极了。 中东人的思考模式,和东方人截然不同。他们做事不依常规,也不按牌理出牌,喜欢就是喜欢,厌恶就是厌恶,爱恨十分分明。而他们对金雍宇的勇气显然十分敬佩。 “看样子,他真的不怕死。”金雍宇被打得只剩半条命了,还不肯屈服。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富豪。在他们的眼里,有钱人大部分都贪生怕死,胆小如鼠,只要几个耳光或几个拳头,就会乖乖地吐出钱来。惟独这个东方人,宁死也不肯屈服。 “看样子,他真的是英雄!”一群人赞美有加,纷纷喝彩着。 或许,他们对东方人比较友善,或许,他们的敌人是美国人。“我们不该要他的命,毕竟他与我们毫无恩怨,而且他也是台湾的大企业家!”他们小声地讨论着。“他抵死不从的精神,让人十分敬佩……让他走吧!” “金先生,算你好运,我们愿意放你回去——”首脑透过翻译说道。 “那萨儿呢?她在哪里?你们把萨儿藏到哪去了?”金雍宇十分牵挂着萨儿的安危,可是无论他如何用力挣扎,仍挣脱不了重重的绳锁。 首脑仰头大笑。“萨儿的命一点都不值钱,你的命才值钱——” 他全身的血液好像一下被抽干了,冷不防地,他被狠狠地打了一拳,再度昏死过去…… 当金雍宇被国际媒体发现时,是躺在印度加尔各答的天主教医院里,这名之为“垂死之家”的医院,是由德蕾莎修女所创办的。 恐怖分子将他打成重伤,在他昏迷后,用车子载往巴基斯坦,再穿越国界到达印度首都,将他丢弃在贫民区的垃圾堆旁。如果不是被“垂死之家”的义工发现,赶紧将他送到医院救治,奄奄一息的他,可能早就没命了。 他们在他身上找到护照,经由联系后,终于和台湾的金家人联络上了。 接获通知的金家人立即前往印度探望他。金雍宇在国外差点丧命的消息曝光后,媒体也蜂拥而至…… 金家人不惜耗费巨资,让还在昏迷中的金雍宇由医护人员陪同专机返台。护送的过程,多家媒体均全程拍摄下来了。 金雍宇是台湾叱咤风云的企业家,怎么会重伤昏迷在落后贫困的加尔各答?这真是疑点重重,令人费解。 许多人急于探知真相…… 几天后—— “你终于醒了!”金雍宇一睁开眼睛,便觉得刺眼,原来是护士小姐正揭开窗帘,想让温暖的阳光洒入病房。 “我……”一股消毒药水的味道,令人哈鼻。 他遍体鳞伤,高烧不退,一直在昏迷中,几近死亡。幸好在鬼门关走了一圈后,又醒了过来,捡回了一条小命。 “我立即去找金律师来。”护士小姐急着走出去报告这个好消息。 没一会儿,金飙深、李贞德、金炎骏,及新婚妻子辛含灵都跑了进来。 金雍宇面容枯槁,眼神呆滞。 能够再度看到家人,他毕生最大的福气。“爸!妈!哥哥……”泪水不听使唤地掉了下来。 一向高高在上、自以为是的金雍宇,此刻竟脆弱得不堪一击。 “雍宇……”大家都激动不已。 金炎骏抢着说道:“你永远都是我的弟弟,是金家的一分子!” “儿子!”金飘深老泪纵横道。“我一直没告诉你,我爱你!” 爱这个字,让金雍宇长久的心结打开了,他再也不需要以冷漠、叛逆来武装自己了。 他嚎啕大哭。“爸!妈!哥哥……我也爱你们!”他伸出双手,抱着他们。“过去,都是我的错,是我无知、愚昧……我恨你们,却不知道你们对我的爱超过了一切……” “这些都不重要了。”金炎骏鼓励地说着。“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啊!” “哥哥,”金雍宇转头抱住金炎骏,感动道。“是啊!从小时候开始,我就知道你会永远保护我。”金雍宇用力地抱住哥哥。好像哥哥是他永远的靠山,永远不变的崇拜对象。 他在心底说着:哥哥纵使不是金家人,可是他的慈悲和善良却比他更像金家人,而他虽然流着金家人的血液,却十分冷血,比哥哥还不如。 原来,血缘不是一切,而且血缘又能证明什么呢? 重要的是心中有爱…… 历经了一趟“死亡之旅”,金雍宇的人生再也不同了。 那一夜,是金家有始以来,最温暖的日子。 金家人虽然十分好奇金雍宇在加尔各答所发生的事,在这段时间里,他到底遇到了什么骇人听闻的事,让他整个人有了重大的转变? 可是,他们却没有“逼问”金雍宇,或许他们认为,金雍宇能平安归来最重要,而且也解开了多年的“心结”,其他的就不必要求了。 金雍宇重回到文明的世界,对于尔虞我诈的商场却觉得生疏无比。反而时时想到死尸满地、哀鸿遍野的战场,而觉得心有余悸。当然最让他念念不忘的,就是萨儿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 他还没有完全复原,却已经用电话指示蒋幻笛调查“组织”的成员名单。 蒋幻笛一开门进来,就开始叨念个不停。“你应该多休息,好好调养调养,不要急着动脑筋。” 隔了那么久之后,她首次看到金雍宇,忍不住眼里泛着泪光,激动地说道:“见到你真好,知道你平安,我真的好高兴!也终于放下了心底的一块大石头!” 她特地避免与金家人碰面,因为他们老以为她是金雍宇的女人,会是金家的二媳妇。另外,也为了躲避媒体,以免再度被误传,或是过度渲染两人的关系,因此直到今天,蒋幻笛才敢偷偷地来探望金雍宇。 金雍宇嘲笑着。“怎么像个小女孩似的爱哭呢!在我的严厉教导下,我以为你应该会冷血冷心才是!” “是的。”她立即拭去了泪水,换上一副无动于衷的表情。 “这才是我的好女孩!”金雍宇幽幽叹口气。 一直以来,他和蒋幻笛彼此关怀,相依为命。幻笛为了他,甚至可以牺牲生命,而金雍宇也竭尽所能的保护幻笛,他们之间的感情比兄妹还要深。 “有没有萨儿的消息——”金雍宇焦急地问着。 “我确定我们被萨儿骗了。”蒋幻笛面色沉重,取出所有相关的调查报告。“我几乎查遍了全球的慈善组织,都没有苏萨儿这个人。我认为……”她撇撇嘴,不屑地说:“‘他’不过是借捐款为幌子,实际上是想诈财,不然,就没有必要用假名来骗我们,由此看来,他应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金雍宇闻言,脸色变得十分难看,突如其来的寒意满了全身,让他眼前一片黑暗。 等到他渐渐冷静下来后,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仔细思考了一遍,试图抽丝剥茧,找出真相—— 和萨儿分开时,她再三叮咛的话,仍环绕在耳际,久久无法散去。她显然很了解那两个中东人的“身份”,而他们来自于“恐怖组织”,难道萨儿也是恐怖组织的一分子…… 萨儿以“慈善捐款”为名,故意接近他,目的是要他捐钱给恐怖组织? 他想到昏迷前首脑所说的一番话,顿时觉得五雷轰顶。首脑似乎在暗示他,如果希望赎回苏萨儿的话,他的钱绝对派得上用场! “萨儿一直不断地欺骗你……”蒋幻笛一再强调着。 金雍宇却挥手打断她,简单地说:“我要她。” “你要找她?”蒋幻笛瞪大了双眼,无法置信。“你疯了!” “把她赎回来。”他加重了语气,肯定地说着。 “赎?被绑架才会说赎——”蒋幻笛灵光一闪,惊呼道:“难道所谓的‘慈善捐款’就是赎金?”她气得跳了起来,在病房里来回踱步着,她觉得老板的头脑一定有问题,她得想办法打消他的念头。 “首先——”她不断地拍打着自己的额头。“萨儿失踪了,要到哪里去找他?而你口口声声说要赎他,那买主呢,又在哪里?”直到现在,蒋幻笛仍以为萨儿是男儿身。 “恐怖组织。”金雍宇缓缓吐出了令人震惊的四个字。 “我想……我要去挂急诊了……”蒋幻笛蹲在门边,似乎受到了极大的惊吓,开始轻声哭泣了起来。“没想到,你根本不是我的贵人,反而是我的灾难。在你身边待了这么久,没想到有一天,竟然要跟恐怖分子‘交易’……” “幻笛,别害怕!”金雍宇温柔地安慰着。“我曾经也害怕过,可是萨儿给了我勇气。在那群恐怖分子面前,我是他们佩服的英雄——我觉得,恐怖分子并不像世人所想得那样,或许,是媒体过度渲染了,制造了‘恐怖’的假相。” “你在阿富汗究竟经历了什么事?让你的想法有如此大的转变,变得是非不分了?”幻笛惊悚无比。 恐怖分子的自杀式攻击是最令人害怕的。他们对国家民族的狂热也让人觉得匪夷所思。每一个人最宝贵的就是生命,当他连命都不要,只想同归于尽的时候,就变得天下无敌,十分可怕了。 “媒体们不断地揣测你在国外的遭遇,你不但被丢弃在垃圾堆旁,还几乎被打成废人,是谁不要命了,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记者会不择手段地挖出真相——这是现在最热门的话题! “你嫂子辛含灵不是名专栏作家吗?她一定对你去中东的事十分好奇,如果当成独家消息贩卖,那狗仔周刊可是大发利市!”幻笛转动着乌溜溜的大眼,笑嘻嘻地说着。“怎么样,要不要透露一点点让我……” “你想知道吗?”论心思、论城府,金雍宇都技高一筹。“那我卖给你,好不好?” “卖给我?”蒋幻笛有兴趣极了,她小心翼翼问道。“这是‘交易’吗?” “当然。”金雍宇老神在在地说着。“我出一千万,你负责帮我赎回萨儿!”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幻笛投降了。“算了,你都不怕,我怕什么?干脆豁出去,大不了要命一条。”金雍宇得意地笑了。幻笛的反应早在他意料中。他开始缓缓地叙述着一切…… 萨儿居然是女儿身,还是恐怖组织的成员。她的父母也是死于战火。当全球的小朋友都在享受欢乐的童年,沉浸在梦幻的童话故事时,阿富汗的小朋友却受着扭曲的教育,被教导成报复西方世界的人肉武器,充满了仇恨的思想。 媒体常常报导恐怖组织伤及人命的消息,却忽略了中东人民长年饱受轰炸,只能四处逃亡的另一面。那些难民,个个面容枯槁、眼底尽是惊惶和恐惧……在这个没有是非对错的世界里,贫穷,深深地折磨着阿富汗人民。会有恐怖组织的产生,或许是长期下来,对西方世界的一种极端反制……幻笛悸动得说不出话来。她十分同情可怜无辜的人民,她鼻子发红,有一股想哭的冲动。 久久之后,她轻轻地问:“你恋爱了吗?” 金雍宇没有回答,只是坏坏地笑着,仍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 幻笛嘲讽地道:“我就说嘛!你这个无情无义的男人,是不可能懂得爱的。你对萨儿一定是别有所求。“不告诉我没关系。毕竟,你是老板,这种隐私的问题,我无权过问。不过——” 幻笛突然大声叫嚷。“为了要得到萨儿,你已经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了!” 哼!金雍宇也未免太小看她了,以为她看不出来?他虽然故意装得不在乎,可是在言谈之间,早已流露出了焦急的情绪。 想要骗她,门儿都没有。砰地一声——蒋幻笛气得关上门离去。 萨儿很习惯藏匿在箱子里。 反正什么样的生活都过了,还有什么不能忍受的。而且箱子里还有宽敞的空间,不但可以自由呼吸,还可以任意伸展,甚至好好地睡上一觉。 她究竟在哪里? “组织”不知要将她载往何方?当她稍有知觉时,曾听到飞机起飞的声音,但随即又昏了过去,看样子他们帮她注射了足以昏迷数小时的麻醉剂。 在厚重的皮箱里,萨儿悄悄地登陆台湾。 箱子有层层安全人员的保护,是蒋幻笛费尽了千辛万苦,到回教世界的卡达交易得来的。因为大费周章,又有重重的保全护卫下,箱子里的“东西”显得无比贵重。 看着护卫众多,箱子又是赫赫有名的大企业家金雍宇所进口的,为了避免滋生事端,因此海关并未多加询问,就以“高级骨董”的名义,准许进入台湾。 等萨儿醒来时,她的世界已经不一样了。 第六章 “到了吗?”男人兴奋地询问着。 昏黄的光线,由箱子的缝隙中洒了进来,照在萨儿的头上。 “你要的‘东西’,我就是拼了命,也会帮你送达!”女的似乎如释负重地松了口气。“累死我了。你知道‘闯关’时有多恐怖吗?”女人惊天动地喊着。“我蒋幻笛居然丧心病狂到替老板做了犯法的事——把老板要的女人,千里迢迢地走私进来,送到他的面前。” 萨儿心底仿佛响起警铃,她睁大了眼睛,昏迷许久后,她终于醒了,完完全全地清醒了。 “快把箱子打开,我要见萨儿。”男人急切地道。 这些日子,他仿佛失落了灵魂,心底的伤感让人无法忍受。 当萨儿离去时,他觉得自己的灵魂也随着她而去。如今,他要让灵魂再度发光燃烧。 她待在箱子里吗? 还来不及确定,盖子已被迅速掀开,强烈的光让萨儿一时睁不开眼睛。 “萨儿!萨儿……”金雍宇充满感情地呼唤着。 她目不转晴地盯着他,一股温暖的力量流遍全身。她感到自己又一点一点地活了过来。 “萨儿,你醒了!你醒了……”金雍宇激动地抱住她。 萨儿仍有点头昏眼花,不过她逐渐明白自己身在何处——她在金雍宇的怀里。 她居然在金雍宇的怀里?她简直不敢相信! “真的是你!”萨儿用颤抖的手,摸摸他的肌肉,又听听心跳声,才哽咽道:“你是活生生的人,不是因为我思念过度,而产生的幻觉!” “萨儿——”金雍宇欣喜若狂。“别害怕,没有人会从我手中抢走你,再也没有人会伤害你。我们现在不是又见面了吗?你不用担心,我们会在一起——”永远不分开。金雍宇在心底宣示着。 “金……” “叫我雍宇。” “雍宇!” 这是金雍宇有生以来,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失控,他开始不顾一切地狂吻萨儿。 萨儿从未体会过那种热情,它既原始又激烈,更带着十足的饥渴。 “好痛!”他的胡渣不断地刺着她细嫩的肌肤,痛得她忍不住叫出声来。 他立即充满歉意,又给了她一个非常温柔的吻,让她两腿发软,全身无力,整个人快要瘫软了下来,幸好他及时抓住她,一把抱起了她…… 一旁的蒋幻笛轻轻地咳了咳,他们才警觉有她的存在,而赶紧分了开来,但金雍宇仍紧紧揽着萨儿。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打扰你们,不过——”蒋幻笛不忘“特助”的身份,体贴地提醒道。“萨儿”路颠簸疲劳,应该先好好地洗个澡。然后,你们再在一起……”因为,萨儿全身好脏,让有洁癖的蒋幻笛受不了。 “说得也是。”金雍宇呵呵大笑。萨儿则害羞地躲在他怀里。 刚刚她忘情的表现,无异证明了她确实是女儿身,金雍宇揭开了她的真面目,以前所有的伪装,都白费了。 “走吧!我带你去浴室。” 金雍宇却舍不得萨儿走,让蒋幻笛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带着萨儿走进入了浴室。 “好大的浴室啊!”萨儿从没看过如此豪华的浴室,她傻眼了,好大的镜子、好大的浴缸、好大的脸盆、好大的……马桶,在她的国家里,她可是没瞧见过。 “好好的洗一洗喔!我去帮你准备衣服。”幻笛走出去,很快就回来了。她见萨儿居然呆呆地站在浴室中央,一动也不动。 “怎么……” 萨儿望着幻笛手中粉色的浴袍,镇定地问:“你知道我是女生?” 幻笛点头。 “我是怎么来台湾的?” “偷渡过来的。”幻笛半开玩笑道。 “偷渡?”萨儿难以置信。 “是啊!” “你们是怎么带走我的?”萨儿无法想象“组织”会愿意轻易放人。 “你先刷牙吧!我慢慢说给你听。”幻笛可不想让老板等太久。 “刷牙?”萨儿取出一支新牙刷。看到洗手台上有两条看似膏状的东西,上面写着她看不懂的英文。她随意拿起其中一条,那应该就是牙膏吧!她猜测着,并打开盖子,将它挤出,涂在牙刷上,开始准备刷牙。 “住手——你在干吗?”幻笛尖叫着。“你怎么拿刮胡膏当牙膏?” “什么……我……”萨儿涨红了脸,手足无措的说着。“我不是故意的。”萨儿那自惭形秽的模样,让蒋幻笛涌起了一股同情心。 “喔!没关系。”蒋幻笛笑了笑。“来!我教你——” 她仔细解说着洗手抬上的瓶瓶罐罐。“你用洗发精洗头,沐浴乳洗澡,洗面乳洗脸……了解了吗?” 为什么不能用一块香皂来洗就好了。干吗分那么多呢?虽然萨儿很认真的听着,可是仍然搞不清楚。 “大概就是这样了。”看她呆愣的样子,让幻笛决定适可而止就好,以后再慢慢教她美容、保养、健身等事情,让她习惯当个文明世界的女人。 “谢谢!蒋小姐。”萨儿客气道谢着。 “叫我蒋姐就好了。”幻笛和善地说着。“这样比较亲切!” 幻笛在财团里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蒋小姐”,没想到在萨儿面前,却以“姐姐”自居,连她自己都觉得奇怪了。 也许萨儿有独特的魅力吧,那一张可怜兮兮的脸,足以让男人,甚至是女人心软。“那你就先洗澡,有事叫我喔!”临走前她不忘交代着。“去见雍宇前,先来找我。” 呵!呵!她可是要把萨儿特别“打扮”一番,再带去找雍宇。否则,就有违她“特别助理”的美名了。 萨儿披着粉色浴袍,裹住她姣好的身躯,她身上散发着淡淡花草香,湿漉漉的短发不断地滴着水,顺着白皙的脖子,往肩上滑去。白里透红的面颊,与澄净发亮的眸子相互辉映。猛然间,让蒋幻笛以为她是沐浴精广告的模特儿。 “洗好了啊!”幻笛赶紧将她安置在梳妆台的椅子上。“来!我帮你吹干头发。”为了节省时间,她脱口道:“你顺便涂乳液。” “涂乳液?” “保养身体皮肤啊!这样才不会干干的……”蒋幻笛耐心地解释着,看来萨儿连基础保养都不懂。 “喔!”萨儿随意应了一声,拿着乳液,开始在身上涂抹了起来。 见萨儿不断地动着嘴巴,蒋幻笛干脆关掉吹风机,询问着:“你在说什么?” “刚刚的问题……”萨儿决定问个清楚。“你是怎么带走我的?” “当然是十分困难啊!”一提到这件事,蒋幻笛忍不住发着牢骚。“我们先将你从‘恐怖组织’里救出来,再把你当做贵重的骨董花瓶‘偷渡’过来,这一路上关卡重重,还要贿赂海关,不但十分惊险,简直比登天还难…… “老板为了赎回你,真是拼了老命,就算散尽家财,也在所不惜!”幻笛的话,不知是赞美还是讽刺?不过,却听得出来羡慕及吃味的意思。 “你的意思是——”萨儿念头一转,脸色霎时惨白,她颤抖地问道:“他真的‘捐钱’了?” “这不是如你所愿?”蒋幻笛诚实地说着。“没想到你那么值钱,竟要用一千万才换得到。也没想到老板辛苦赚来的钱,有一天竟会用在研发生化武器上。等到研发成功后,不知道会伤害多少无辜的生命……” 虽然,对于发展生化武器而言,一千万也许不算什么,不过,若没有金雍宇“捐献”的一千万,就更难研发了。 “别说了!”萨儿的泪水扑簌簌而下,她立刻夺门而出,跑到金雍宇的书房前。 门也不敲地直接闯入。 “萨儿——” 金雍宇一见到她,立刻奔了过去。 刚沐浴完的她看来十分诱人及性感,身上夹杂着纯真白净与风情万种的气质,已足以让他神魂颠倒。 他低下头把脸深深地埋进她的发间,闻她的发香,他的唇轻触到她的颈间,偷偷在她肌肤上印上好几十个吻。 “你不在我身边时,每一天都好像生活在地狱里,日日夜夜承受着痛苦无比的煎熬。直到,你回来了,我的苦难才得以结束。”金雍宇的真心表白,让她十分感动。 可是一想到金雍宇竟然为了她,捐了一千万给恐怖组织,萨儿就笑不出来了。 “你居然捐钱给恐怖组织,让他们发展生化武器,这一切,只是为了我?” 萨儿伤心欲绝的神情让雍宇心碎。他知道无法隐瞒了,颓然地垂下头,无力地辩驳着。“我不能让你有一丝一毫的伤害——” “但是,你却愿意伤害其他的无辜百姓?”她掩面啜泣,说出了心底的话。“跟你在难民营相处的那些日子,是我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时光。我开始懂得什么是快乐,是你给了我幸福,教会我享受生命,让我知道什么是善良。我开始明白,生命里不应该有仇恨。人类最大的愚蠢是自相残杀,而它却总是不断地重复上演着。” 她继续悲痛地说道:“我无法改变世界及国家、种族彼此仇恨的心,即使恐怖分子的报复行动真能成功,仇恨依然不会消失,他们得到的只是短暂的满足感。然后,又是冤冤相报,这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呢?” 他们四目交会。“我终于了解,我们不能用仇恨的心去看世界,惟有真正的理解宽恕,才能释放心中的仇恨,也才能寻觅到心灵的幸福。” 她泪眼婆娑道:“我知道我永远下不了手伤害你,跟你在一起,我无法完成任务,和你分手后,我就不想活了,随时有自杀的准备……” “萨儿——”他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谢谢你救了我,让我重生;不过,我却会一辈子良心不安!” 没有人像她用充满恨意的眼神看着他。虽然她的痛苦,金雍宇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他仍伸出手臂抱住孱弱无助的她,并尽可能地紧紧地抱住她。一颗心像是被千斤重的铁压着,沉重地说道:“我救你并不是要你感谢,而是出自于内心,心甘情愿的。纵使因此而让你愧疚,一辈子难安,我仍旧无法放你走——” 他依依不舍地放开了她,残酷的命令道:“我很抱歉,你必须留下来,直到我不要你为止。” 他转身关上门,萨儿注视着那厚重的门板,虚脱瘫软地坐在地上,久久无法自已。 幻笛在门后偷偷注视着,看着他们明明相爱,却又为了国家民族在挣扎着,理不出个头绪来,她只能摇着头,感叹万千…… 天亮了。 萨儿知道过去的日子已经完全远离。 从今天开始,她再也不会穷困、挨饿,过着吃不饱也穿不暖的日子了……那些悲哀痛苦都会远离,从此以后,她会过着像天堂般无限欢乐的生活。 残酷的是,这些都拿无数人命换来的…… 她一大早就醒了过来。 严厉的良心谴责,让她一夜没睡好。而且她也不习惯穿丝绸的睡衣睡觉,到了半夜,她已经把衣服脱光光了,只穿着她喜欢的,薄而贴身的棉质小内裤了。 时钟指着清晨五点。她蹑手蹑脚地下了床。 她住的房间应该是客房,但仍装潢得十分豪华,一张软绵绵的床,整个人像是要陷下去一般。镶金边的化妆台,配上古铜色的镜子,显得闪闪发光。还有一个巨大的桧木衣柜,大到可以在里面睡觉,这里简直就是现代的皇宫。 可是,她却一点也不习惯这样的地方,甚至还有些抗拒?这是因为她觉得自己不该属于这里吗? 她知道隔壁的大房间是蒋幻笛住的,楼上最大的一间房是属于金雍宇的。当她披着白色被单,走到门边时,一个奇怪的声音让她停下了脚步。隔壁传来的声音似乎是两个人在争执,虽然说话的人刻意压低音量,但在寂静无声的清晨里,仍清晰可闻。 天才刚亮,他们竟起得如此早,而且还在吵架? “她连如何在这里‘生存’都不懂,如何做女人都不懂——” “这并不是她的错,她一直被训练成要当‘男人’。”金雍宇威严地下着命令。“我要你负责教她如何‘生活’——而且,必须在一个礼拜之内学会,一个礼拜后,我要……” 他要做什么呢? 正当萨儿屏住气息,打算听个清楚时,房间内的闹钟突然像警铃般大响,吓了萨儿一大跳,她赶紧把闹钟拿起来,却不知该如何关机。 “这很简单——”蒋幻笛不知何时冲了进来。“按下去就好!”她仔细地示范着,并充满歉意地说:“对不起,我忘记要把闹钟关掉,我应该在离去前好好巡视一下室内的——” 蒋幻笛有的时候会跑到客房来睡,所以她也准备了一个闹钟,以便早起,搜集当日财经讯息,好向老板报告。 原来,萨儿早醒了。她身上只披着一件被单,一双澄澈的大眼里,闪着惊慌与困惑。 “萨儿……”金雍宇心脏狂跳得几乎快要昏倒。 女人的裸体他看得多了,一点也不稀奇。可是,从来没有人家萨儿一般,只是娇羞地站在那里,没有搔首弄姿,卖弄风情,就能让他的心如小鹿般地乱撞。 “天有点冷,这么早起来,怎么不多穿点衣服?”金雍宇柔情似水地说着。 “你是在笑我怎么没穿你给我的衣服,是吗?”萨儿的语气十分尖锐。“我不要接受你的施舍,你所谓的关怀,根本是一种歧视,即使是贫穷的人也有做人的尊严。” 蒋幻笛诧异于金雍宇的态度,相对于萨儿的气焰高涨,他实在显得卑屈。 这还是那不可一世,呼风唤雨的金雍宇吗?萨儿一出现,似乎一切都颠倒错乱了! “好了!”蒋幻笛赶紧打圆场,担心萨儿会误会她和雍宇,尤其他们又都穿着睡衣,若真是如此,她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大家既然都起来了,就先梳洗一下,我赶紧去弄早餐!二十分钟后,楼下见喔!” 一个宽敞又明亮的现代西式餐厅。 原木的桌上放着纯西式的早点——起司片、生菜沙拉、草莓酱、烤土司、番茄汁、柠檬水、柳橙汁……多得让萨儿眼花缭乱。 “希望你吃得习惯。”幻笛微笑道。“动手吧!” 萨儿真的用手抓东西起来吃。虽然中东人都用手抓食,可是幻笛觉得一点也不文明,反而是野蛮得可以,可是一向十分讲究用餐礼仪的金雍宇,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幻笛心底有些不是滋味,金雍宇似乎很疼萨儿。 不管怎么样,她也跟了老板这么多年,并且十分卖力。虽然他们之间迸不出爱的火花,不过老板始终是最疼她的。没想到他一趟“中东之旅”下来,萨儿就轻易地取代了她在老板心中的地位。 用餐时,大家都十分沉默,没有任何的交谈。 既然萨儿看到他就生气,金雍宇干脆随便吃吃就去上班。 而他出门之前,还特意把蒋幻笛叫到玄关,仔细地叮咛着。突然之间,蒋幻笛竟大声尖叫了起来。“不——” 萨儿十分惊悚地望着他们,他们似乎又起争执了。 “我知道你对她十分宽容,”蒋幻笛刻意压低音量。“不过,你要把她交给我,我可是会很严厉地教导她喔!就好像,我不会让她用手抓食,那实在太不卫生……”她斜瞪着眼,询问道:“难道,你一点也不介意?” “我只是要你教她社交礼仪而已。至于她在我面前,就算不穿衣服在宅子里四处乱跑,或是用手抓东西吃,甚至拿给我吃……我都不在意。”金雍宇干脆说个明白。“你用不着管她的生活方式!”“你……”蒋幻笛气得要命,没想到金雍宇一碰到萨儿,他竟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所有的是非、规矩都不见了,只有失去理性的溺爱。 “既然你决定这么做,我也没话说。谁叫我是你的‘特助’呢?”蒋幻笛无奈地说着。 “记住,就一个星期喔!”金雍宇满意地笑了。 “遵命!”幻笛苦着脸应道。 目送雍宇出门,萨儿有一股莫名而强烈的失落感。 他没有跟她道别。 一身西装笔挺的他,看来真是帅气十足,那是她完全不认识的金雍宇,也是不属于她的贫穷世界。 萨儿就这样盯着关上的木雕大门,起码有十分钟之久,才意兴阑珊地回过头问道:“蒋姐,你不用上班吗?” “我不想去上班,我已经跟老板请假了。”蒋幻笛露出心虚的笑容。“我打算在家好好陪着你嘛!” “真的吗?”萨儿傻傻地问着。“为什么?我值得你这样做吗?” “如果我说——”蒋幻笛小心翼翼道。“我很喜欢你呢?” “你真的喜欢我?我也喜欢你……”萨儿一脸惊喜地笑着。 没想到这么容易就突破萨儿的心防,她实在太单纯了。 “那我们要做什么呢?”萨儿似乎在担心着没事可做。 “别担心,够我们忙的呢!” “是吗?” “当然,”幻笛暗示着。“光做女人该做的事,就够忙得团团转了!” “什么意思?”做女人该做的事?她实在听不懂。 “别急,我会慢慢告诉你的,”幻笛拉住萨儿,开始教导她。“来!既然你以后都要住在这里,我们就要先熟悉环境了。” 第七章 逛了大约一小时,萨儿终于了解到金雍宇的家有多么地宽敞且豪华了! 一楼是挑高的客厅,柔软而舒适的真皮沙发,让她每次坐着坐着,就快要睡着了。可媲美饭店的厨房及餐厅,不论是铁板、微波炉、烤箱等应有尽有。有着雕花扶手的旋转楼梯,常让萨儿走得晕头转向的。而三套不同颜色的豪华卫浴,及三温暖、桧木浴缸等,更是看得她目瞪口呆。书房大得像是一个小型的图书馆,数也数不清的书,足够让她一辈子也看不完。而她原本已十分满足于自己居住的客房,可是,在看了金雍宇的房间后,才发现根本完全无法相比。 “好大的双人床……够睡上好几个人了!”萨儿转头问道:“他真的都是一个人睡吗?” “你说呢?”蒋幻笛暖昧地反问着,心底暗自想着,以后,萨儿就是这张床的女主人了。 “这个房子,真是应有尽有。”萨儿羡慕极了。 “要好好熟悉房子喔!”蒋幻笛语带玄机地说着。“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萨儿一时还会意不过来,幻笛怕泄漏了些什么,话锋一转,赶紧招呼道:“好了,我们出门吧。” “去哪?” “做女人该做的事啊——美容、美发、逛街……” 带萨儿出去,无非是要替萨儿“准备”。 这是老板交代的“任务”,她可是不能出任何差错,否则雍宇大概会扒她的皮,让她吃不了兜着走。 幻笛先带萨儿到美容院里整理头发。她那极短的头发,该怎么修饰呢?只能靠美发师高超的手艺了,要把萨儿弄得更加动人。 美发师稍微修饰过后,就替萨儿染发,金红色的挑染,十分适合萨儿。在她白皙肌肤的衬托下,散发出迷人的韵味。弄完了头发后,就开始脸部保养,让萨儿看起来更是容光焕发。 接着是去百货公司买衣服。萨儿的骨架很小,随便穿什么都好看,于是蒋幻笛几乎将所有的名牌衣服都买了下来,还叫公司的助理来帮忙拿回去……然后又开始买各式各样的鞋子,不论是高跟鞋、凉鞋、包鞋,甚至连拖鞋都买了。而手表、首饰、项链、皮包等也都在购买之列……一连串的大肆采购下来,似乎要将整个百货公司都搬回去。 萨儿十分疑惑为什么蒋幻笛要替她要买下她这一生也用不完,或者根本用不到的物品。不过,蒋幻笛总是跟萨儿打“迷糊仗”,对她的疑问,均以三言两语轻轻带过。 之遥一东西,好贵……”萨儿不愿意再用雍宇的钱。 “不!一点都不贵的!你别担心金雍宇的钱,因为是花不完的。”而且萨儿即将成为金雍宇的妻子,花点钱又算什么呢? 一天天地过了,每天都是到处奔波大采购。而蒋幻笛还不时地教导萨儿台湾的生活习惯,及生活模式,如何学做个有教养、有内涵、有气质的女人。 萨儿聪明慧黠,再加上强烈的好奇心上让她对阿富汗和台湾的文化差异十分有兴趣,更像海绵般地迅速吸收。 经过不断的“薰陶”后,几天下来,萨儿女性的本能呼之欲出。她本来就是一个美人胚子,更有一般女人望尘莫及的神秘气质和纯稚童真,如今又在蒋幻笛的调养下,更散发出女人的韵味,只怕所有的男人看到她后,都会为之疯狂。 而每天的“满载而归”,就是为了一星期后作准备——她将要成为金雍宇的新娘。 而萨儿一直被蒙在鼓里,毫不知情。 这几天,金雍宇都没有出现,萨儿不敢问他的行踪。她强逼自己强颜欢笑,心底却不断地思念着他…… 第六天一大早 蒋幻笛早早就把萨儿叫起来,要她赶紧梳洗一番。 不久之后,美发师、化妆师、服装设计师便陆陆续续地到来。此时蒋幻笛拿了一套经过特别设计的白纱礼服替萨儿换上。 那套礼服具有中东神秘的色彩,剪裁相当简单大方,最引人注目的是胸前那颗闪闪发亮的大钻石,看来十分耀眼。礼服的长度只到萨儿的脚尖,有别于一般的婚纱,这是因为幻笛要萨儿误认为这只是一件普通的礼服罢了。 蒋幻笛用心良苦地想将事实隐瞒到最后,所以不得不继续说着谎。 幻笛拿着婚纱在萨儿面前晃动着。“记得这是前几天带你去量身订做的吗?现在做好了。赶紧穿穿看,不穿就太可惜了!” 萨儿没有多想地任幻笛帮她试穿。 当她穿上礼服时,立刻将她姣好的身材显露无遗,再配上她清纯可人的气质,说她是全世界最美丽的新娘子也不为过。 “好漂亮啊!”蒋幻笛真心地赞美着,并且不忘游说道:“不过,如果你再化个妆,就更出色了。”“化妆?” “试试看嘛!”蒋幻笛鼓励着。 萨儿自己也十分好奇,任化妆师在她脸上涂涂抹抹的。一整套的粉金色彩妆下来,让身着白纱的她,变得十分亮丽动人。她脱尘绝俗的美,连蒋幻笛都自叹不如。想不到这个中东的“小子”居然如此漂亮? 可是,望着镜子的萨儿,却想打退堂鼓了。她变得连自己都不认识了,这还是她吗? “我不懂,为什么我要做‘这里’的女人呢?”萨儿终于说出心里真正的想法。“我不属于这里,我是属于中东的。我有自己的信仰及生活……我不应该盲目跟从别人!”她突然很想恢复真实的自己,一身密不透风的长袍,不化任何妆,但素净而舒服的脸,自然而漆黑的短发……她扯扯衣摆。“我想脱掉!” “不——行!”蒋幻笛急急拉住萨儿的手制止着。 “这不是盲目跟从,而是在你成为我妻子之前,必要的装扮!”金雍宇霸气十足的声音,突然在门口响了起来。 她要做他的妻子? 萨儿整个人都呆愣住了,无法思考。 而金雍宇望着打扮过后的萨儿,更是一副目瞪口呆的模样,只有一种可能的解释,萨儿惊人的美,让看过无数女人的他,也充满了讶异。 “婚礼的时间快到了!”蒋幻笛小心翼翼地注意着萨儿的反应。“是在台北清真寺举行,我们应该要上车了,否则会来不及!” 萨儿看了蒋幻笛一眼,幻笛心虚地低下头来,她承认她是欺瞒萨儿的共犯,若萨儿要指责,她也无话可说。可是萨儿也了解蒋幻笛身为属下的无奈,所以也无心再苛责她。 萨儿把所有的愤怒,都集中在这个打算成为她丈夫的男人身上。她用力地咬着牙,涨红了脸,一副想把金雍宇生吞活剥的样子。 “你……不要脸!”她忍不住怒骂着。 她居然敢骂堂堂的金总裁?蒋幻笛提心吊胆,深怕金雍宇会大发雷霆。 但没想到金雍宇只是紧抿了一下嘴,似乎将即将到口的怒气压了下去。“走吧!没有新郎新娘迟到的。” “如果我不愿意嫁给你呢?”萨儿气愤地质问着。 可是老谋深算的金雍宇早就想好了答案,他胸有成竹道:“你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别忘了,我为你付出了一千万的‘赎金’!” 为了一千万的捐款,萨儿才开始跟踪金雍宇。没想到目的是达成了,可是却要用她的一生来偿还。 这个婚礼,蒋幻笛从头到尾随侍在侧。 婚礼十分低调而简单,根本不像是一个世纪富豪的婚礼,而金雍宇也保密到家,所以金家人毫不知情。 金雍宇在心底对家人不断地忏悔着:希望他们能原谅他,会如此保密,又不让他们出席,实在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他深知以萨儿“怪异”又“特殊”的身份,是配不上金家的,若是他们知道他就是为了萨儿而差点命丧异乡,一定会反对到底,更不可能举行婚礼。可是,他想得到萨儿的心如此强烈……所以逼不得已要隐瞒结婚的事。 天知道,为了萨儿,金雍宇真是用心良苦。 “他为什么要娶我呢?”都已经到了礼堂了,萨儿还是不死心地追问着蒋幻笛。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蒋幻笛老老实实道。“不过,我会想办法找出答案来的,好用来赎罪,希望你能原谅我!” “你……”对于蒋幻笛的诚心,萨儿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无论如何,我们还是好姐妹吧!”蒋幻笛恳切地说着。 “嗯!”其实萨儿早就原谅蒋幻笛了,她气的是金雍宇。 当婚礼进行时,蒋幻笛轻易地就发现到金雍宇娶萨儿的原因了。 她看到金雍宇注视萨儿时,眼里有着浓得化不开的爱,这是无法伪装与遮掩的。 蒋幻笛长久的疑问终于得到解答,为什么金雍宇会舍命陪着萨儿出生入死。为什么愿意违背良心,捐出一千万给恐怖组织,以换取萨儿的性命。为什么不择手段也要娶到萨儿。 会让他这么做,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爱。 他爱萨儿。 哎!她竟然到现在才发现这个事实,只有爱情才是惟一的答案。 就算让你娶了我,我也绝对不跟你同床。 萨儿在心底暗暗发着誓。 回到家后。 蒋幻笛对着宽敞的客厅大嚷。“萨儿,从现在开始,这里就是你的家,你是这房子的女主人了——”她故意将萨儿推进了金雍宇的房间。“以后,你就睡这里!” 金雍宇一直沉默地跟在他们身后,而萨儿虽然没有反抗,但她左瞄右瞄的,就是不肯望向那张大床。 “我先离开了,你们慢慢‘聊’——”蒋幻笛拔腿就跑,深怕待会儿会有一场大战爆发。 当室内只剩下雍宇和萨儿时,所有的不满顿时爆发。 萨儿用力地扯着身上的礼服,正想表达抗议时,金雍宇却慢条斯理地开口了。“你要卸妆、要洗澡,有得忙了。你慢慢来,先走一步,我不打扰你了!” 没有争执,没有吵架,只有和平收场,金雍宇平静地离去! 一会儿后,车库里传来轰轰的引擎声,金雍宇开着车子,不知去向何方。 蒋幻笛实在难以置信,一向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金雍宇似乎对萨儿“礼让”得离谱。婚姻彻底地改变了他,让他从好战的战士变成彬彬有礼的绅士。 萨儿不断告诉自己,她应该拍手叫好,因为金雍宇如她所愿,不但没有跟她同睡一床,还走的远远的。可是,她却沮丧地坐在床上,遗憾着他居然连碰她的意愿都没有…… 这就是她的新婚之夜? 金雍宇一夜未归。 半夜里,萨儿轻敲蒋幻笛的房门。 而幻笛也是睡得十分不安稳,动不动就惊醒,所以很快地开了门。“萨儿——” “我……对不起,吵醒你了!”萨儿不好意思地说着。“那张床好大,我睡不习惯……”其实是萨儿无法忍受一个人睡在那张有着金雍宇气息的大床上,那让她觉得十分难过又孤单。她鼓起勇气道:“我可以跟你一起睡吗?” “当然。”蒋幻笛连忙将门大开。“欢迎之至!” 两个不同世界的女人就这样一起躺在大床上,虽然她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可是却有着无可言喻的亲密感受。 两个人都睡不着,干脆打开了话匣子。 蒋幻笛鼓起勇气,提出了一个深埋心中许久的问题。“这是很隐私的问题,不过,我真的想知道,如果冒犯了你,你千万别生气——”她深呼吸问。“你们上过床吗?” “上过床?”萨儿惊呼。不太能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你是说睡在一起吗?” “这该怎么说呢?”幻笛开始怀疑,萨儿懂不懂男女之间的事? 萨儿羞红了脸说:“在阿富汗,晚上天气太冷……他都抱着我睡觉。” 这确实很符合金雍宇“趁人之危”的个性,不过,幻笛想问的不是这个。“我的意思是……他有没有碰你?” “碰我?不就是抱着我吗?” “不是你脱光衣服,或是他脱光你的衣服……” 萨儿的脸涨得更红了。“在我受伤时,他曾经脱掉我的衣服替我疗伤……”她一五一十地将溪边洗澡和亲吻的事全盘托出。 “有比亲吻更亲密的举动吗?”幻笛更深入地问着。 萨儿偏头想了想,轻轻地摇着头说:“当然没有……” 幻笛顿时大失所望。 看样子,金雍宇和萨儿根本未曾发生过肉体关系,这已经违反了他花花公子的名号,如今他又逼着萨儿嫁给他…… 爱——让所有的人都神魂颠倒,不论贫富,不管年龄,更不分地位的高下,都甘拜下风,爱统治了他们。 “蒋姐,你几岁啊?你结婚了吗?有男朋友吗?”萨儿开始关心起幻笛来了。“我觉得你好漂亮,又好能干,又这么会赚钱……人又很好!”以前,她还怀疑过幻宙是雍宇的爱人,现在当然全部推翻了。 “我不年轻了。早到拉警报的年龄——”萨儿的一番话,逗得幻笛直笑。 “是吗?”萨儿难以置信。“你看起来很年轻。那你有男朋友吗?你的条件那么好,不可能没人追的——” “萨儿,那你几岁呢?”幻笛不着痕迹地闪躲避着。 “十七岁。”萨儿毫不犹疑道。 “这么小啊!”幻笛惊呼。“你是十七岁的小新娘啊!” “那你在十七岁的时候,都做些什么呢?”萨儿一股脑儿地追问着。她十七岁就成了新娘,那幻笛在十七岁时,又在干吗呢? “十七岁啊……”那是一段好久以前的故事。她不愿意再回想,那仿佛在伤口上再度洒盐。“我那时很叛逆,是个贫民窟的小太妹……” “小太妹?” 幻笛会心一笑。“以后你就会懂得什么是台湾人说的‘小太妹’了,老实说,我的命没有你好——”萨儿一下就嫁给了富豪金雍宇,而那时的她处心积虑想嫁给那个姓葛的小开,最后却换来身心俱裂的下场…… 十七岁的幻笛穷怕了,发誓要钓一个凯子。“我住在贫民窟,可是隔一条街,却有着金碧辉煌的豪华大别墅,里头住的都是大富豪,甚至还有一个超级大帅哥……” 幻笛倏地止住口。她怎么会向一个几乎是陌生的小妹妹诉说心底的伤疤,挖出埋在心底最深沉的伤口? 看来萨儿真的有过人的魅力,让人忍不住向她揭开心中的痛楚。 “睡吧!”幻笛转移了话题。“萨儿,我知道你心情一定不好,雍宇和你结了婚却撇下了你不管,其实,连我都看不过去,我替你打抱不平——” 萨儿突然握住幻笛的手,眼里诉说着感激。 萨儿似乎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她懂得倾听,并且善解人意,也明了人世间有许多密分不可,又无法抗拒的命运。 幻笛莞尔一笑。 以前她总是不相信有女人可以让老板浪子回头,而萨儿出现后,她更是忿忿不平,不敢相信金雍宇居然会看上这种来自贫穷落后的国家,又一无所有的小女孩。 而现在,她终于找到答案——了萨儿纯真得十分惹人怜爱,这是在世俗的社会里,难以找寻到的,怪不得金雍宇会疯狂地爱上她。 金家。 一家人开开心心地吃着晚饭。 金雍宇在离开萨儿后,便驱车回到了父亲金飙深的家。 看着家人如此疼爱他,他也与他们有了很好的互动关系,他不觉深深地感叹着。 他结了婚,却没有告知家人,心里实在充满歉意。他多希望家人能够看到萨儿,他也很想向大家宣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可是,他却不敢这么做。 因为他爱萨儿,有了爱,他终于能体会到父母的辛苦。父母一直无怨无悔地付出,任他无知地蛮恨撒野了好多年,却一点怨言也没有,反而是心甘情愿地接受一切。 这就好像他对萨儿一般,因为爱萨儿,所以过度宠爱她,让她为所欲为,甚至容忍她的一切,即使她不肯谅解他,甚至于对他充满了恨……他都承受了下来。 原来,这就是爱。 懂得爱之后,他开始懂得付出,也真的长大了。 “爸爸希望你赶快结婚喔!”嫂子含灵动不动就有意无意地说着。 “爸爸希望你搬回来住,不要总是两头跑——一下子回家吃饭,一下又回到那里睡觉……”哥哥金炎骏皱紧眉头,意有所指地说着。“一个人当然可以有很多房子,不过,家就只有一个。” 面对哥哥和嫂子的夹攻,金雍宇不改狂妄的语气说:“放心吧!你们很快就会看到我的辉煌战果的!”哼哼!等到你们看到生米煮成熟饭的时候…… 虽然那一天的到来,还要等很久,可是因为爱,他愿意痴痴地等下去。 “这绝不是你要过的日子。”幻笛实在看不下去了,忍不住大发牢骚。 几天下来,金雍宇对萨儿完全不闻不问。 这像话吗?会成何体统?这像是结了婚的男人该做的事吗?当时是他硬逼着萨儿结婚,如今,却连一点丈夫的义务都不肯履行? 蒋幻笛十分同情萨儿,也完全站在萨儿那一边,她开始无情地诅咒着金雍宇,希望他快点得到报应…… 萨儿那瘦小而孤单的身躯,真像个独守空闺的弃妇。可是,她有着疼爱她的男人,绝不可能变成弃妇。 “没关系。我无所谓!”萨儿倔强道。 “但是,你非常不快乐!这就是你要的日子吗?根本不是!”幻笛不顾一切地直言道。“这些日子,你心底应该十分明白,没有了雍宇,你根本不快乐。而且很痛苦——因为你爱他,你深深地爱着雍宇!”萨儿不服气地想反驳,却被幻笛透视一切的目光而噤口。“难道不是吗?你为什么要对我否认呢?你可以欺骗所有人,却无法欺骗我。因为我们是好姐妹,不是吗?” 萨儿终于流露出痛苦的表情。“他……不要我……” “这都是你自己惹的祸。”幻笛残忍地说出了指责的话。“我是凭心而论,绝不偏袒谁。” 她继续不停地说:“他辛辛苦苦地把你救出来,得到的,却是你的不谅解,他难过极了。他或许真的有错,但你也不该把所有的错都怪在他身上。他又不是神,怎么能让人类不要有战争,不要有仇恨,不要有杀戮呢?他根本没有能力主导和制止恐怖主义,也无法改变种族之间的仇恨,就算是他‘捐’出了一千万,让恐怖组织发展生化武器,那也是为了救你,而不得不出此的下策啊! “或许,他的方法有错。可是,如果你知道他十分爱你,那所有的疯狂举动,都有了合理的解释。” “爱……”萨儿张大嘴巴难以置信。 幻笛语重心长道:“金雍宇不是个隐藏感情、不敢表露的人。相反地,他敢爱敢恨。如果他深爱一个人,会以最实际的行动去证明,他会不顾一切,全心全意保护他的女人。他会以整个生命来爱她,甚至为她赴汤蹈火,在所不惜。否则,他就不会娶你了——” “娶我?” “是的。”幻笛忍不住叫嚷了起来。“你以为让金雍宇步入礼堂是件轻而易举的事吗?他有过太多的女人了,多少女人想嫁给他,却为他的无情而伤心落泪。虽然有许多女人‘设计’他,想逼他结婚,可是,从来没有一个女人成功过,除了——你!” 幻笛信誓旦旦道:“我太了解雍宇了。他会结婚,只有一个原因——他想借着婚姻来保护及拥有所爱的女人。” “他爱我,可是他却不要我……”在战火绵延的阿富汗生活久了,萨儿已经遗忘了眼泪是什么,没想到现在泪水却流满了整个面颊。 看到萨儿伤心的模样,幻笛忍不出脱口而出。“别哭了!现在的女人,没有时间自怨自艾了,我们应该要主动出击,争取属于自己的东西。” “主动出击?”萨儿纳闷地问着。 “我要你快快乐乐的过日子,而惟一的方法,就是得到雍宇。”幻笛理所当然地说着。“他本来就应该属于你的,你就主动去勾引他啊!” 萨儿根本不懂什么叫“勾引”,更何况要去诱惑雍宇,她完全不知要如何做才好,一向纯洁而单纯的她,哪懂男女之间的事呢…… “我不敢。”她低声说道。 蝉鸣鸟叫的仲夏夜。 “你失踪太多天了。”幻笛对着话筒大骂着。 “我没有失踪,”金雍宇无力地辩驳。“如果我真的要失踪,行动电话一定关机。可是,你还是找到我了啊!” “是喔!”幻笛讽刺地说着谎。“找你是为了跟你说萨儿生病了,你不能再放任她不管——” “喂!喂——”蒋幻笛话还没讲完,电话已经被挂断了。 金雍宇来不及跟父母说些什么,便旋风似地冲出了门,车子立刻咆哮而去。这似乎是似曾相识的情景—— 当年大儿子炎骏在大半夜里飞奔出门去找辛含灵,而今,金雍宇也急切地开车而去…… 深夜里雍宇慌慌张张的出门,这会去找谁?金家人一脸喜气地笑着,大家很有默契的心照不宣。 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 简直是比火箭还快的速度,一转眼间,金雍宇狂奔进门。 “萨儿——萨儿——” 可是蒋幻笛却不识趣地挡住了他,并故意跟他周旋了半天。 当金雍宇终于能冲上三楼房间时,猛地推开了门,室内一片黑暗,而他也完全忘了要开灯,只能借着洒入室内的淡淡月光来搜寻着萨儿的身影。 萨儿躺在床上,用被子厚厚地裹住了她的身躯,看不出来有什么不对劲。 “萨儿……”蹑手蹑脚地走到床旁边,一颗心像是在半空中悬荡着。 “我要死了……”萨儿悲哀地哭泣着。“从小到大,我都孤独又寂寞。就算结了婚,也是独自一人,没人关爱……我干脆死了算了……” “不!萨儿……”金雍宇激动得眼眶发红。“你不会死,我不会让你死的。” 金雍宇再也无法克制了,开始不顾一切地狂吻着她。 第八章 他急忙地掀开了被单,而她竟是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 她双颊嫣红,身体微微抽搐着,发烫的肌肤,沁出了汗水,一副是发高烧的模样。可是,生病的人怎会赤裸裸的呢? 雍宇胸口的欲火爆发了,心乱如麻已被血脉贲张所取代。 他的唇烙印在她柔软的芳唇上,她感到她的贝齿被他的舌头轻撬了开来,滑进了她的口中。他的舌柔软地滑动着,放肆地刷过她的唇齿,触着她的嘴唇,与她的舌疯狂纠缠着。 他急切的吸吮着,好像要将她的舌头吞咽下去,她感到全身越来越热,几乎快要无法呼吸,而陷入了紧张而迫切的焦渴状态,突然之间她尖叫了出来。 萨儿震惊的全身僵直,一波波袭来的热潮,让她逐渐融化在欲望的漩涡当中,她做梦也没想到居然会是这么美妙。 他一次又一次的挑拨她的战栗,她的娇喘,她的快意。她的双手禁不住紧紧攀住他的身躯,想要依附勇健的他。 他强而有力的双手硬拉开禁锢他的修长双腿,飞快地卸下所有的衣服,与她一样原始、自然,他们开始水乳交融地结合在一起。 远方的鱼肚渐白。 萨儿躺在雍宇的怀里醒过来,她终于得到他了,可是她却流下忏悔的眼泪。 她将一切给了他,却没有喜悦,反而有种罪恶感。她吸了吸鼻子,不停地啜泣着,惊醒了沉睡中的雍宇。 “萨儿……”他惊讶地坐起身。“你怎么哭了?” 面对雍宇焦虑万分的眼神,她感觉全身自己羞红,两颊发烫,从头顶到脚趾一路悸荡轻颤。喔!她根本无脸见他! 萨儿会哭,一定是他昨夜无理野蛮地侵占了她…… “萨儿……昨夜……是我的错……”他欲言又止。“我……这就离开……”他真的下了床,开始穿衣服,准备离开。 “不是那样的,不是……是我,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萨儿拉住雍宇的手,急忙道。“要离开这里的应该是我,不是你。” “你没有错,是我把持不住——”金雍宇懊恼着,都怪萨儿太迷人,老是把他迷得团团转,让他轻易地丧失了理智。 “你当然会把持不住,因为你被……你被……”萨儿哭丧着脸断断续续道:“我怎么可以欺骗你呢?我……的良心一定是被狗吃了,我居然做了不名誉的事。” 不名誉……难道,她在外面有男人了?虽然她昨夜献身给他的是清白的身躯。不过,这又能证明什么呢?证明她爱他?喔!算了,他少在那里痴心妄想。她可以尽妻子的义务将身体献给了他。可是,她的心仍旧可以不属于他。 雍宇僵直了身体,一股怒气即将爆发。“说清楚,讲明白!该死!”他似乎想举起手臂,甩她一耳光。 她可以强烈感觉到他即将爆发的暴力,恐惧地乖乖吐露了事实。“我知道我没有吸引你的本事,所以,幻笛偷偷准备了……我不知道那叫做什么,但我知道那就是春药。幻笛准备让你喝下去后,就会欲火大发,不顾一切地占有我,那我就会得到你的身体……” 这种荒谬绝伦的计谋,完全消灭了他心中的怨火。他忍不住想狂笑,可是一面对到她哀怨的眼神,他便强逼自己绝对不能笑出来。 “然后呢?”他实在搞不懂萨儿脑袋里到底想些什么。“你认为你做错了什么?” “该死!”她居然也学会了这句话。“难道你还不懂吗?”她激动地挥舞着双手,让里在身上的被单滑了下来,露出她吹弹可破的胸部,他双眸立刻闪烁着欲望的火花。“你是因为喝了春药才会碰我,而不是真的想要我——”她自怨自艾地倒坐在床上,所有的自尊瞬间毁灭。“那是我的耻辱。” 原来,萨儿是个自尊心极强的女孩,不!她现在已经不是女孩子了,她是他名正言顺的妻子呢!“萨儿,看着我。”他咳了咳,尽量摆出一副严肃面孔,可是双眼却流露了戏谑的光彩。幸好萨儿死命地盯着被单,怎么样也不愿意抬起头来,因此他幸运地逃过一劫,没有被她发现他在取笑她。 “你为什么会觉得我不要你?”他柔声地问着。丝毫不觉得光着身子坐在妻子身边,是羞耻的。她嘟起了小嘴,“你没有回来……好久的时间……” 他噗哧一笑,随即赶紧捂住了嘴巴,并用力地咬住下唇,逼自己绝不能狂笑出来,他从来不曾发现憋笑竟然是一件痛苦万分的事。 “不是我不要你,”他雄浑的声音传来。“反而是我不敢见你。因为我怕一见到你,就会把持不住自己的欲望,会不顾一切地要了你……”所以,他只好临阵脱逃,逃避一切。 想想,从她来到台湾后,他总共有陪了她几天呢!算一算,也不过只有第一天和昨夜而已。 “要了我?” “是的,就像昨天那样——”他坦白地说着。“我进入你的身体里,跟你难分难舍的。” 他的话带给了她一线希望,她用力地抓住了被单。“不过,昨夜……”那毕竟是在不自然的“人工药物”下才发生的,她仍然耿耿于怀。“我想,我还是一点都不吸引你吧!我毕竟不够性感,又不懂得对男人使‘花招’……” “可怜的小东西!”看她楚楚可怜的模样,他决定说出一切。“算了!不逗你了!老实告诉你吧!我根本没有吃下幻笛为我准备的春药。” 她倏地抬起了头。“你骗我!你昨夜对我那样,又这样……”她无意地说着。“你猛烈强悍得不像平常弱不禁风的样子。” “我没有骗你!”一听到她又是嘲笑他像个女人般的娇生惯养,他火大道。“你以为你们这么轻易就骗得了我吗?幻笛是我一手栽培的心腹,她脑子里在想些什么,我一看就知道了,便何况她提着杯子的手,一直在颤抖着,早已经露出了破绽……” “然后呢?”萨儿紧张地追问着。 “我叫她自己喝下去——”他恶作剧地笑了笑,带着惩罚的意味。 “天啊!”萨儿惊呼着,幻笛昨夜一定受够了折磨…… “你知道了吧!”他真诚地望入她深邃而神秘的眸子。“昨夜,你是凭实力得到我的。” 萨儿仍是一副对自己毫无自信的脆弱模样。 “好!如果,你还是不相信你对我有超级的吸引力的话,那你看着我!你觉得我现在意识清楚,脑筋正常吗?” 萨儿仔细地看看,然后用力地点着头。“你现在看起来很正常。” “既然如此,那我只好以行动再次证明——我要你,我渴望你!”说着,他扑向她,两人一起跌入软绵绵的大床里。 他相当地野蛮,换来她一声声难止的娇啼。 “碰我——” 他那光裸而结实的胸膛,完美得让人不得不赞叹,他的身材十分的好,好到连摸她一下,都觉得有可能破坏他的完美。 “这是学你的……”她试探地伸出了丁香小舌,轻舔着他的胸膛,让他整个人差点瘫软。 他激动地握紧了她发胀的胸脯。“嗯……嗯……”她不断地摇摆呻吟着。 “stop!你学得太快了,以后再让你大显身手,现在,我要好好地攻占你。” 他居然从她的脚底开始攻城略地,一双细白匀称的美腿,被他轻而柔地抚触着,他不放弃任何一处细致的触感…… 他不断地亲吻她,舌尖几乎要将她融化,她再也无法忍受,不断地扭动着玲珑有致的娇胴。“啊……唔……”为了要逃避那股骚动,她整个人完全埋进了被子里,只有下半身背对着他。 “你绝对逃不了了。”他在她耳际轻轻地说着。……他们紧密结合。速度飞快地互相摩擦,发出阵阵的拍打声,激烈得仿佛可以燃烧出火焰一般。 她终于确定,他真的是需要她的,她的身体可以满足他,她露出了一个放心又得意的笑脸。 接下来的日子,仿佛置身在天堂般。 雍宇这一生从未遇过一个女人,像萨儿般将自己完完全全地献给他。她在他怀里彻底屈服投降,开放的接纳他。 他轻拂她的短发,微微一笑。他知道,当萨儿爱上一个男人时,就会用全副的心力和灵魂来爱他——而他决心要成为这个幸福的男人。 跟他在一起,她就像热切渴望被关爱的小女孩,需要他无时无刻的“肯定”。 他会帮她梳头发,希望她的头发赶快留长。 “不留长头发,就不像女孩子吗?”她担心地问道。 “当然不是。”他垂下头对她露出灿烂的笑脸。“就算你的头发跟以前一样短,我还是很喜欢。”“好棒!”瞧她兴奋得几乎要手舞足蹈了。“雍宇喜欢我的短发,喜欢我的短发……” 她会跳到他身上,用双腿夹住他的腰。而他则捧住她的臀部,这是他们都喜欢的特殊姿势。这种滋味十分甜蜜、美妙,他们会静静地品味着。 虽然雍宇喜欢她的短发,但她仍想尝试新发型,决定要把头发留长,而他也举起双手赞成。毕竟,他好想看看小妻子留长发时的妩媚动人。 而另一方面,她也无时无刻地向他证明,是一个可以让人放心的妻子,她有能力做好妻子的所有工作,照顾好丈夫。 她服侍他,像幻笛一样的照顾雍宇的三餐,而且一点也不马虎,家事都打理得井井有条。 她还发现了一样食物,可以取代阿富汗人用餐时不可或缺的麦饼,那就是台湾的蛋饼。虽然不是百分之百的相同,不过还可以接受。她也试着制造阿富汗人喜欢吃的酱,将牛肉、蔬菜与奶油混合起来,一起夹在蛋饼里。她惟一学不会的东西,就是用筷子吃饭,所以只能用叉子及汤匙了。 不过,不管她如何努力炫耀自己是个成熟的妻子,但在雍宇的心里,她、永远是需要他保护的“小”妻子。 她毕竟还是个孩子,心血来潮时会摇摇摆摆地倒着走,也不管会不会撞到东西。而雍宇总是在后面看着她,让她跌进他怀里,坐在他的腿上,把他大腿当马骑似的摇来摇去。 她不像其他女人喜欢疯狂大采购,惟一吸引她的东西,就是内裤。 她总觉得那些内裤设计得好新颖、好新潮,从传统棉裤到西式的蕾丝花边,高腰、低腰、三角、四角……应有尽有。上面的图案更是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看得人眼花撩乱。 她开始收藏,甚至把它们当成宝贝。一开始她很怕雍宇会取笑她,谁知他不但没有笑她,还规定她每天要穿不同的内裤让他看,这样他才能大饱眼福。 虽然她努力地适应台湾的生活,不过,仍然会有不顺遂的情形发生。台湾潮湿的气候,让她开始有了过敏性鼻炎的倾向,半夜她总是会爬起来摸鼻涕。这让他看得好心疼,就算再怎么累,他也会陪她一起度过不舒服的时候,然后再一起相拥而眠。 不过,在这幸福的日子里,却有着意想不到的风波…… 幻笛开始上班了。 而且也识相地透过仲介公司来找房子或买房子,她准备要搬到外面。毕竟再怎么说,老板都结婚了,虽然萨儿视她为姐姐,不过,小俩口无时无刻亲亲密密的,常有过火的镜头,她可不要自讨没趣,去当那个碍眼的人。 结婚真的好吗?看老板一脸洋溢的幸福,让她好生羡慕。哎!她怎么那么歹命呢?什么都要靠自己,不像萨儿,有雍宇这种富豪可以倚靠终生,这辈子绝对不愁吃也不愁穿。 她颓丧地望着玻璃反映出的自己,不但一脸憔悴,而且一把年纪了,还找不到好男人嫁,注定一辈子要孤老到死,更惨的是,还要拼命赚钱养活自己…… “没有男人要你没关系,我娶你……”忽地,多年前那个姓葛的小开,竟在玻璃里出现,一脸戏谑地对她承诺着。 “不要!”她咆哮着。 随即,透明玻璃除了自己的影子外,只有稀落的车水马龙街景。 她跑去洗了把脸,这么多年了,她也是商界人人趋之若鹜的女强人,怎么还忘不了过去的痛…… 幻笛去上班后,白天只剩萨儿一个人在家,时间一多,她就开始胡思乱想了。 每个星期都有清洁公司的人来清洗大宅子,这么一来,就只有买菜、料理三餐、洗碗、洗衣服等事可做! 菜原本是幻笛在买的。幻笛从来不去超市,而是在下班后去黄昏市场一次买好几天的菜,萨儿每次都会跟着去,久了之后,对买菜“讨价还价”的手法也越来越熟悉。后来,萨儿不好意思麻烦幻笛,就自己在黄昏时出来买菜,谁知慢慢竟上瘾了。她喜欢到处逛着,并借此了解台湾的一切,所以买菜也成为她生活上的乐趣。 至于做台湾菜,她都是多看食谱、多多尝试,幸好雍宇并不挑嘴,每天又只有两三个人吃而已,自然也越来越得心应手。 她喜欢安静,喜欢看书,喜欢等待,金雍宇是她的惟一…… 不过,这样的日子,逐渐变色了。 幻宙开始晚归,因为,她下班后还要去找房子,可是雍宇呢!先是打电话回来说晚上要开会,后来又说要陪客户应酬,然后是说要加班。 慢慢地晚上变成只有她一个人吃着晚餐。然后,便坐在沙发上,无聊地看看电视,往往便不自觉地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直到雍宇将她抱了起来,她才知道他回来了。她总是偷偷地瞧着墙上的时钟,差不多都是十点多了。然后雍宇会给她好几个火辣辣的吻,表示对她的弥补。 平静幸福的生活渐渐起了涟漪,萨儿开始怀疑,逐渐闷闷不乐了起来。 雍宇不断地叹息着,怎么会弄得两边忙碌奔波,两面不是人? 每天快下班的时候,哥哥炎骏都会打电话来提醒他,要他回家吃晚饭。他怕父母伤心,总是无法拒绝。可是,那样就会让萨儿一个人在家,孤零零地等门…… 他总是带着一颗七上八下的心在父母那儿吃晚饭,而父亲最近似乎特别奇怪,总是不放他走,一直留着他,都要跟他闲聊到他不得不走为止。 当他起身向家人告别时,往往都已经是十点、十一点了,可是,家人们却还是依依不舍的。每次大哥在门口跟他道别时,总是不停地对他说道:“弟弟,爸妈年纪大了,希望你能多一点时间陪他们,你搬回来住好不好?” “我……”雍宇有口难言,不管怎么样,他一定要回家陪萨儿啊! 纵使他待得时间再久,家人还是觉得不够,甚至干脆要他搬回来。他终究无法取悦父母啊?可是,他就是无法开口告诉父母他结婚了。 他在怕什么呢?怕父母不喜欢萨儿,无法接受特立独行的萨儿吗? 每次急忙回到家后,还要安抚亲爱的老婆萨儿。 一开始,萨儿还会和颜悦色,可是,一次,二次下来…… 萨儿从勉强应声,到摆臭脸,到最后的相应不理,甚至怒目而视,只差没有拳脚相向了。可是再这样下去,那一天的到来,应该也相去不远了。 他们之间的误会越来越深,他却始终没有解释晚归的原因。他认定萨儿不会喜欢他的家人,他一厢情愿地以为晚上多多爱她,多多安抚她,她就会释怀…… 今天深夜—— 他好不容易摆脱了母亲的唠叨,如箭似的飞奔回到老婆的怀里。 “萨儿,萨儿,”咦!她今天没有在沙发上等他? 她会在哪里呢? 雍宇连忙三步并作两步的奔到卧室,忐忑不安地将门开了一条缝,见床上隆起了一块。 萨儿在睡觉啊!好极了,他赶紧冲个澡,迫不及待的要跟她一起温存。 他赤裸地爬上了床,像以往般地掀开了被单。“萨儿,我最爱的萨儿……” 他霎时脸色惨白,一动也不敢动。 他万万也想不到,一向天真无邪的萨儿,竟成了疯狂的妇人。 她的手上握着一把小刀,准备着随时将他千刀万剐—— 第九章 “萨儿……”他吓得冒出了一身冷汗。 “别碰我。你没有资格再碰我——”她坐了起来,一如初夜那般,全身一丝不挂的。 面对看眼前挥舞的刀子,他应该要惊声尖叫才是,可是他却直盯着她翘挺的双峰,而垂涎不已。 “说!你是不是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了?”她凶巴巴地质问着。 “我没有。”他举高双手投降。“我发誓,我只有你。” “那你为什么晚归?别以为我不知道台湾的丈夫不回家的‘借口’是什么!”曾几何时,萨儿早把自己当成台湾妻子了,一夫一妻的观念深植心中。“你不是去外面找女人,那你是去哪里?” “这……”他不知道该如何说才好。“这说来话长。” “一点都不长,”萨儿带着恶狠狠的笑。“我们有一整晚的时间呢,够你老老实实的说——如果你让我知道你说谎,或是在外面金屋藏娇的话……哼!”她做了一个阉割的动作。“我知道台湾因为丈夫外遇,导致很多杀夫案,多我一个也不为过!”原来,中东女人的蛮横根本不输给台湾女人。 “呃,呃,我说,我说我乖乖说,我乖乖跟你报告——”面对着刀子,及萨儿那认真的模样,即使是一代商业大亨,想不屈服也难。 当他说出他每天的去处时……萨儿僵硬的脸孔逐渐软化了下来,她开始格格直笑。当他说出担心她不接受他家人时,她不禁捧腹大笑了。“喔!你就是被那该死的自以为是害死的!” “啊……”他突然恍然大悟了。 “你认为为了保护我,就不通知你的家人来参加婚礼,你可知道那时我有多难过,我以为你娶了我会让你蒙羞,所以没脸告诉你的父母。”讲到伤心处,萨儿开始哽咽了起来。 “娶你绝不是羞辱,天杀的!”雍宇不停地咒骂着自己。“都怪我自作主张!以为你会抗拒,没想到我的好意反而让你伤心。” 他疑惑地问道:“告诉我,我到底是怎么了?一面对你,我就慌乱,完全失去了头绪,以为是处处为你着想,结果却弄巧成拙,弄得没有一件事做得好——” 微笑在她脸上扩大。“都怪你这人惟我独尊惯了,就擅自作主决定我的想法,主宰我的命运。你以为我会讨厌你的家人,就不让我们见面,结果,你把自己搞得累得半死,回家还差点被我修理——” “还敢说!”他佯装咬牙切齿。“还不赶快把刀子给收起来!你是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居然敢拿刀子威胁你丈夫——”他故意强烈地警告着。“哼!看样子,我要好好修理你才行!” 萨儿赶紧把刀子藏到身后,抬头挺胸,美丽的胸部更是傲然挺立,弄得雍宇更是心痒难耐。 她毫不服输道:“你以为我怕你吗?哼!你根本治不了我的!我以前身上就常常藏着刀子,用来自卫……不相信的话,我就表演给你看!”她起身站在床上,全身赤裸的示范着甩刀,他已经疯狂了。 “不准再拿刀。太危险了!”他不怕死的扑过来,她赶紧把刀丢得老远。 “哼!你管不着我!” “你是我的老婆,我就不信管不动你!”他们紧抱在一起,在床上翻来翻去的,又一个翻转下来,她气喘咻咻地压在他身上。 “我有接受过‘训练’,你赢不过我的!”萨儿得意地说着。 “是吗?我看只是三脚猫的工夫罢了!” “你少自呜得意!我……我……”她跨坐在他身上,两股间隐隐约约的摩擦,让他蓄势待发,害她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好!让你赢好不好!”他先认输了。“谁叫你没穿衣服一直在诱惑我!”他伸手捧住她,玩味道:“如果那让你有着胜利的滋味,让你骑在我身上好了!” “嗯!”她不得不承认。“感觉真好——” 他一动也不动的躺在她身下,让她为所欲为。 他拱起身子迎合她,给她另类的欢愉。 一波又一波的兴奋,将他们带领至无上的高潮。 好个令人期待的星期天。 当雍宇带着萨儿回到父母家,尴尬又骄傲地宣萨儿是他的妻子,也是金家的二媳妇时。金家立刻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兴奋。 “你居然背着我们偷偷结婚喔!”大伙开始起哄,并不停地嘲笑着他。 “对不起,我以为爸妈会不喜欢她——”雍宇老实道。“我以为她的背景太特殊了,爸妈会反对我们结婚……” “孩子,一直没告诉你——”金视深忍不住说出了实话,居然和萨儿所说的相去不远。“你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总是活在自以为是的错误里……” 萨儿听了哈哈大笑,笑老公被公公骂了,而且和她骂得一样。她的天真和单纯,立即收买了金家人。 “我知道我错了。我总是自我设限,对各种事情的成见太深了……”雍宇跟大家鞠躬道歉着。“也给大家惹了不必要的麻烦,请大家原谅我。” “现在爸妈终于了了一桩心事。”辛含灵握着萨儿的手,兴奋地说着。“欢迎你成为金家的一分子!”她别有心机地暗示着:“也希望我们可以成为好姐妹!好朋友!” “嫂子,你可别动歪脑筋,想从她身上挖什么奇人异闻。”辛含灵脑子里在打什么主意,金雍宇可是瞧得一清二楚。 “别这么说……”含灵嘟着嘴,不以为然道。“我不过是勇于追求真相,这样也有错吗?” “你就是一张利嘴,得理不饶人!”跟含灵比口才,金雍宇是比不过的。 “来!来!大家先吃饭!有什么事可以边吃边聊。”大伙一团和气地围着圆桌坐。 含灵对萨儿的身份实在太好奇了,不停地问东问西的,有时间得太深入、过火了,金雍宇便干瞪看眼,弄得金炎骏频频对她挤眼睛,要她别再问了。 “其实,我也不算恐怖组织的人。”当萨儿说出这句话时,大家都十分震惊。 金雍宇更是呆愣地望着老婆,似乎在舞言地责怪着她,居然没有向最亲密的丈夫吐露身世之谜,而是在家庭聚会中与大家“分享”,真是让人十分意外。 “我是女孩子,怎么可能成为恐怖组织的人呢?”萨儿莞尔一笑道。“因为贫穷,父母生下了我却根本养不起,又怕我会遭受不人道的待遇。因为中东女人根本没有地位,尤其在阿富汗,女人更是卑微得比动物还不如。”大家不自觉地点着头,在各种媒体上,阿富汗对于女人的种种凌虐、残杀,都是时有所闻的。 “那时我只有两个选择——一是等死,二是交给恐怖组织,起码组织养得起我。”因为种族仇恨及宗教信仰的因素,引发了无数的战争,使得许多小孩无家可归。萨儿只是其中的一例,她悲惨的命运,听了真让人心酸。 “于是父母就把我交给组织的首脑,幸运地,首脑终生未婚,所以将我视为亲生孩子般的疼爱。他让我假扮男孩子长大,以便得到保护。可是,我毕竟不是男孩子,所以首脑并未让我接受魔鬼训练营里的自杀式恐怖训练,反而让我念书,尤其是学中文,希望将来能对组织的亚洲发展有所帮助。 “后来我为了报答组织的养育之恩,当组织挑中金雍宇为‘募款’对象时,我就主动要求与他‘接洽’……”萨儿害羞道。“当然,后续的发展,也非我所能掌控的……” “是这样的啊!”真是离奇又曲折。辛含灵的反应十分快,一下便脱口而出,说道。“这就叫‘萨儿的跟踪’!” “说得好。”大家拍手叫好。 金雍宇会心一笑,他可以放心了,萨儿跟家人会处得很好的。 萨儿虽然没有台湾女人的精明干练,但却有无比的智慧,及图融的处事方法。如此一来,相信没有任何事可以难得倒她。 他原本还在想,萨儿既然是恐怖组织的人,会不会双手沾满了血腥……幸好如今证明了,她是完全清白的。 雍宇高兴地贴着萨儿的耳朵嘲笑着。“原来,你真的只有花拳绣腿的能耐——” 冷不防地,萨儿在桌底下狠狠地踹他了一脚,痛得他哇哇大叫,也惹得大家哄堂大笑。 累了一天。他们疲惫地相拥而眠。 半夜里,金雍宇却被不知名的声音给惊醒了。 那是谁? 谁在哭泣? 似有若无的啜泣声,听来十分熟悉,似乎压抑着自己,不要哭出声来。 他想起在阿富汗,有一次他与萨儿相拥而眠时,她曾在他的手臂上无声地流下泪珠,而此时……他紧张地探着头,终于找到了声音的来源—— 是萨儿在偷偷地哭泣着。 她仍熟睡着,却一直默默的哭泣,似乎只有在梦里才敢发泄,借由泪水来抒发所有的忧愁和苦闷。 睡梦中的她,像是才出生不久的婴儿般,天真无邪的脸孔让他爱不释手。他将她轻轻揽在怀里安抚着,她不停流泻出的热泪,宛如断了线的珍珠般,一颗颗地掉落在他胸前。 她露出了最脆弱的一面。 可怜的萨儿,虽然现在每天笑口常开,其实,内心深处仍对于他赎回她时,所“捐”出的一千万耿耿于怀。深怕那一千万被用来研究生化武器,发动战争,导致无数人命的丧生。 而“罪魁祸首”的她,不但没有留在阿富汗参加圣战,反而在文明世界里享乐…… 她的泪水诉说着悲伤,小小年纪的她已经见过太多的死亡,她比一般同年龄的孩子更积郁了无数的孤单和寂寞。 金雍宇温柔地抚慰着她,希望她在梦里,也能听得到他的忏悔。“所有的罪过应该是由我来承担,所有的良心谴责就让我一个人来承受吧!我才是罪魁祸首……原谅我。” “萨儿,你是个勇敢的女孩子,绝不是懦夫,我才是懦夫,因为,我无法想象没有你的日子,该怎么活下去……”他坦白道出了内心的挣扎,其实他并不比她好过。 “你不是懦夫,你是我心目中的英雄。”她突然睁开了,澄净的眼眸中闪着喜悦的泪光。 “我糊里糊涂说了一些话,不小心把你给吵醒了,对不起。”他连忙向萨儿道歉,而且因为刚才的一番告白,让他不好意思地红了脸。 “我才对不起你,是我的泪水把你给吵醒了——”面对雍宇的真挚情意,她埋入他的胸前,正色道。“我也有错,哪有资格责备你?我一直被教导要用仇恨的心来看世界,世界全是丑陋的。是你感动了我,让我知道世界的美好,让我知道爱才是最最重要的东西。” “爱?”他眼底发光。 “一直没告诉你,我爱你!”萨儿害羞地说着。 “喔!萨儿!”他终于等到这句话了,他喜出望外地大叫着。“我爱你,我也爱你。” 他一把抱起了她,在床上跳来跳去的,直到两人都筋疲力尽为止。当一切都趋于安静时,她溺在他怀里,问一个千古以来女人都爱问的问题。“你为什么会爱上我?” “说来话长——”他咬了咳,故意卖着关子。 “没关系,夜更长……”她促狭道。 “也许,你的清新令我耳目一新。你的清纯令我惊喜若狂。”他的话像是美丽的爱情诗篇。 “还有呢?” “你是我心里的一块璞玉,能够让我反璞归真,看清自己。” “天啊!你何时变得如此文绉绉,像个读书人似的,你不是一向精明,是商场上的赚钱高手?”她捧住他的脸孔,仔细端详着。“这还是你吗?” “因为爱,”他调侃自己。“你相信吗?我发觉那个嫉恶如仇的我消失了,现在总是充满了欢喜,为生命的奥秘而着迷,每天期待奇迹的降临了——” 奇迹!萨儿祈祷苦难的难民能早日有奇迹出现。 他们对阿富汗的战情只能抱着顺其自然的态度……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不知道过了多久。 某天的深夜里,电话响个不停,将两人从梦中惊醒,原来是在美国替财团拓展业务的幻笛,看到了can的头条新闻,忍不住打了电话回来。 “恐怖组织瓦解了,美国人抓住首脑了,阿富汗成立了新的政府,看样子,战争应该很快地结束了……” 当他们听到这个好消息时,两人都完全清醒了过来,并露出释然的笑容。他们终于不用活在罪恶感中了…… 萨儿激动地潸然泪下。“人民的苦难终于结束了。” 这夜对萨儿和雍宇而言,是毕生难忘的日子。 “希望有一天,能回到阿富汗,回到我的家乡,看到人民幸福,看到世界真正的和平!” 希望那一天快一点来临…… 特殊的夜,烟火轰动热闹上场。 金雍宇带着萨儿和群众挤在当地最高的一栋大楼楼顶,他们像孩子般享受着热闹。 黑漆漆的天空里,点缀着几颗闪亮的星星,当各种造型的烟火迸发时,顿时五彩缤纷,美不胜收。当它释放最美好的光彩后,便在众人的惊叹声中消失,毫不留恋。 “好美的烟火!”萨儿张大了嘴赞美着。 美丽的烟火像是在天上悬挂着好几条金黄色的瀑布,缓缓的从天际流泻到人间,汇集而成为令人叹为观止的流星瀑布。 烟火的美,美在让人惊艳的那一刹那,及它瞬间消逝时的淡淡惆怅。 为了永远留下那份美好,萨儿对雍宇说道:“我要赶快许愿——”战争是人类大规模的自相残杀,战争让许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战争是一项严重错误的行为。“我衷心盼望世界、永远和平,不要再有杀戮,仇恨,让所有人都变得善良,更懂得生命的珍贵,尝到幸福的滋味!” 萨儿和雍宇望着天上消失的的烟火,知道彼此的心中,有一道不会消失的光芒,那是永远幸福的火花…… 而辛含灵当然不会轻易放过这精彩绝伦的故事,她用着流畅而感人的文字,将把金雍宇和萨儿的爱情冒险描写得惊天动地,可歌可泣。而引人注目的大标题,更是写着:“我跟踪你,然后得到你。”这就是“萨儿的跟踪”。杂志一出刊后,便大热卖,且一下就抢购一空,不断再版。 “萨儿的跟踪”从此传为佳话…… 萨儿以后便热心于公益,并十分关心世界各地的贫穷孩子。 她认为学者专家或媒体都应该要忠实地反映人类的生活,记录人类的贫穷,让所有人知道,这世界并不是像我们所看到的那么美,世界上有很多穷人,生活十分悲惨。惟有看见人类的不幸,我们才会有炽热的爱,贫穷才会永远消失。 蒋幻笛急忙冲向电梯。“糟了,要迟到了……”她真的快要气死了,怎么从一搬家后,就诸事不顺呢。 她居然会睡过头,戴隐形眼镜时又慌慌张张的,不小心把隐形眼镜弄破了一只,害她只能戴着厚重的眼镜;化妆时因为看不清楚,两眼居然用了不同颜色的眼影;擦口红时尖锐的指甲不小心刮破了嘴角,流出鲜红的血;整理头发时,一个没拿好,梳子竟掉进马桶里,让有洁癖的她,就算捡起来再怎么洗,还是不敢梳头,害她一头长发,变得十分凌乱,简直是披头散发。 更离谱的是,当她终于奔进电梯时,丝袜不小心又被皮包勾破了一个大洞,照镜子时,才发现鞋子居然一只是褐色,一只是黑色……活了二十五个年头,她从来没有如此衰的一天。 这都怪老板突然打电话约她到摩天大楼顶楼喝咖啡,谈公事。也不早点通知,害她因为赶时间而频频出错。 终于到了,这咖啡厅像是吊在半空中似的,让她联想到有名的日本卡通“天空之城”。 她气呼呼地冲出电梯,找寻金雍宇的身影。很快地看到他在不远处挥手,她立刻奔了过去,沿路开始破口大骂。“要谈公事,到办公室就好啊!那么浪费钱干么?” 才一说完,她就闭上了嘴,心几乎要跳出喉咙了,整个人像被抽掉神经般的陷入虚幻游离里。 金雍宇不只一个人,身旁还多了个他。 这么多年来,他杳无踪影,直到前些日子,媒体报导他要结婚的消息…… “我来介绍一下——”金雍宇不知道是不知情,还是故意装成一脸正经,他郑重地介绍着。“这是天盛集团的葛震霍先生。这是我的心腹幻笛,她是商界的名女人,你一定知道她的。” “你好!久仰大名!”葛震霍伸手握住幻笛的手。 那一瞬间,她感到他的手不断地加重力道。 “你们聊,我先离开一下。”雍宇的行动电话在此时响起,是萨儿打来的,他喜滋滋地走到外面的长廊,准备好好地甜言蜜语一番。 “雍宇……”幻笛想叫住他,或跟他出去,她不要一个人孤军奋战。 出乎意外的,葛震霍不动声色地从桌下抓住她的膝盖,让她动弹不得。 “你——”大庭广众之下,没人看到他的“明目张胆”。“放手!”她咬牙切齿,双眼喷出火花。 “这是你吗?”葛震霍真的要大失所望了。“你难道忘了十七岁时的你,是个开放的小太妹,还放浪形骸的主动要跟我上床……怎么?现在二十五岁了,反而越活越回去,变成拘谨古板又老气的老处女了……怎么回事?‘棉花糖’!” “棉花糖”是当年幻笛当小太妹时的称呼……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