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偶的幽灵——外国奇情故事集》 玩偶的幽灵 豪华的克兰斯顿公爵府出了可怕的大事,一下子像天塌了下来,整座邻宅乱了套。男管家正在他的房间里想舒舒服服地休息一下,这时连忙走出房间,两个男仆从两个方向同时赶来。几个女仆已经呆呆地站在大楼梯上。女管家普林格尔太太本人高高地站在上面楼梯口。至于大保姆、小保姆,还有儿童室的女仆,她们的紧张心情就无法形容了。大保姆把一只手搭在擦得亮亮的大理石栏杆上,傻乎乎地直朝她前面看;小保姆背倚着擦得亮亮的大理石墙,脸色苍白,动也没法动;儿童室女仆跌坐在楼梯上天鹅绒地毯旁边的大理石梯级上,毫不掩饰地哭得泪流满面。 格温多林·兰开斯特一道格拉斯一斯克鲁普小姐,第九代克兰斯顿公爵最小的女儿,六岁零三个月,单独一个人坐在克兰斯顿府那座大楼梯从下面数上去的第三级楼梯上。 “噢!”男管家先是惊叫一声,随即就不见了。 “啊!”那两个男仆跟着喊了一声,也走掉了。 “只为了那么个玩偶。”只听到普林格尔太太清清楚楚地说了一句,完全是不以为然的口气。 小保姆听到了她说这句话。接着大保姆、小保姆、儿童室女仆过来围住了格温多林小姐,温柔地轻轻拍她,从她们的口袋里掏出些不卫生的东西来塞给她,哄她,然后急忙连哄带拉他把她弄出克兰斯顿公爵府,以免楼上主人知道她们竟让娇贵的格温多林·兰开斯特—道格拉斯一斯克鲁普小姐抱着她那个玩偶滚下大楼梯。由于玩偶跌破得很厉害,儿童室女仆用格温多林小姐的小斗篷把它里起来,将破碎的东西全里了进去。 克兰斯顿公爵府离海德公园不远,到了那里,她们找了一处安静地方,把克温多林小姐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幸好连一块乌青块也没有。因为楼梯上的地毯非常厚,又松又软,而且地毯下面还垫着很厚的布,让它再软一些。 格温多林·兰开斯特一道格拉斯一斯克鲁普小姐一向只是哇哇大叫,却从来不哭。刚才她就是哇哇大叫,保姆没有办法,只好让她下楼。她定要一个人走,一只手抱着尼娜,就是那个玩偶,一只手扶着大理石栏杆,走在楼梯地毯边上擦得光光亮亮的大理石梯级上,因此她滑了一跤,跌了下来,害得尼娜倒了大霉。 等到大保姆她们认定格温多林小姐平安无事,放下了心,这才把裹着玩偶的小斗篷打开,看看它怎么样。这个玩偶很大,很漂亮,有一头真正的金头发,眼皮会开会合,眼睛深色。不仅这样,只要把它的右臂举起放下,它就叫“爸爸”,把它的左臂举起放下,它就叫“妈妈”,叫得清清楚楚。 “它掉下来的时候,我听见它只叫了一声"爸”,”什么都听见的小保姆说。“不过它应该对爸爸’才对。” “那是因为它落到梯级的时候只举起了手臂,”大保姆说。“你看我把它这只手臂重新放下来,它就要说剩下的那声‘爸’了。” “爸。”尼娜的右手臂给放下来的时候,它那张破了的脸真发出这么一声。这张脸从前额中间,通过鼻子,直到下面淡绿色宽大长罩衣领口上的脖子,正好居中裂开,还掉了两块三角形的赛潞路。 “这简直不可思议,跌得破成这副样子,它竟然还能够发出声音。”小保姆说。 “你得把它给送到帕克勒先生那里去,”指挥她的大保姆说。“不太远,你最好这就去。” 格温多林小姐正忙着用一把小铲子在泥地上挖洞,一点不去理会保姆们在说什么。 “你在干什么啊?”儿童室女仆问她。 “尼娜死了,我在给它挖一个坟墓。”贵小姐思想着回答。 “噢,尼娜会好好活过来的。”儿童室女仆说。 小保姆把尼娜重新里起来就要走。很宰运,一位戴小这根帽的好心长腿士兵正好在那里,他反正闲着没事,自告奋勇把小保姆安全地送到帕克勒先生那里,然后再把她送回家来。 帕克勒先生和他年纪很小的女儿住在小巷一座小房子里,这小巷通到离贝尔格雷夫广场不太远的一条安静小马路上。帕克勒先生是一位能妙手回春的玩偶医生,在贵族圈子里赫赫有名。他修复各种大小、各种年龄的玩偶,男娃娃玩偶和女娃娃玩偶,穿长袍的婴孩玩偶和穿时髦衣服的大人玩偶,会说话的玩偶和不会说话的玩偶,躺下来会闭上眼睛的玩偶和要牵动一根看不见的铁丝才能使它闭上眼睛的玩偶。他的女儿埃尔丝只有十二岁,但已善于缝补玩偶的衣服,给玩偶做头发,尽管做头发的时候玩偶坐着一动不动,随你怎么摆弄,可这个活地比你们想的要难得多。 帕克勒先生原本是一个德国人,但许多年前,和许多外国人一样,他在伦敦这个大海洋中改变了他的国籍。不过他还是有一两个德国朋友,到了星期六晚上,他们常来跟他一起抽抽烟玩玩纸牌,称呼他’‘赫尔医生”,你们知道,“赫尔”在德语里就是“先生”,等于英语里的“密斯特”,“赫尔医生”就是“医生先生”。这个称呼让帕克勒先生听了非常亲切快活。 他的样子看上去比他的实际岁数大,因为他留着长胡子,乱蓬蓬的,头发花白而且稀少,戴一副角边眼镜。至于埃尔丝,她瘦小苍白,十分文静整洁,黑眼睛,棕色头发梳成一根长辫子里在背后,上面扎上黑蝴蝶结。她除了缝补玩偶们的衣服以外,等到玩偶病好了,重新身强力壮的时候。是她把它们送回它们自己的家去。 他们的房子虽然说小,但只住两个人却显得太大了。朝街是一间起居室,工作室在房子后部,楼上有三个房间。但是父女两个大部分时间都在工作室里,因为他们通常总在干活,甚至晚上也干。 话说帕克勒先生把尼娜放在工作台上,看了它半天,直到角边眼镜后面的眼睛里噙满了泪水。他是一个非常容易受到感动的人,常常会爱上他修理的玩偶。当它们对着他微笑了几天之后,他甚至会舍不得跟它们分开。对于他来说,它们是真正的小人,有自己的性格、思想和感情,他对它们全都充满柔情。但是其中也有一些,打从一开始看到就迷住了他。它们给送到他这里来的时候大都受伤残破,那副模样会让他感到可怜,甚至眼泪都要落下来了。你们要记得,他大半生生活在玩偶当中,理解它们。 “你怎么就知道它们没有感觉呢?”他常常对他的小埃尔丝说。“你对它们必须温柔。好好对待小玩意儿,不花你什么,然而这也许会让它们觉得好过。” 埃尔丝明白他的意思,因为她是个孩子,她知道他爱她胜过爱所有的玩偶。 就这样,帕克勒先生一看见尼娜就爱上它了,也许因为它那双美丽的棕色玻璃眼睛有点像埃尔丝的眼睛,他是用整个心去爱埃尔丝的。此外,这是一件悲惨的事。看得出来,尼娜来到这个世界时间并不长,因为它的脸十分完美,没有过什么变化,头发该平滑的地方平滑,该卷曲的地方卷曲,绸罩在完全是新的。然而它的脸部如今居中有道可怕的裂缝,像刀砍出来的一样,又深又宽,不过缝边光滑。他轻轻地夹紧它的头让这道缝合拢的时候,两边缝发出刺耳的声音,听起来叫人难过,深色眼睛的眼皮抖动,尼娜好像十分疼痛的样子。 “可怜的尼娜!”帕克勒先生难受地说。“不过我不会让你觉得很痛,只是你要过很长时间才能恢复健康。” 当人们把破玩偶送来的时候,他总要问这些玩偶叫什么名字,有时候来人知道孩子们叫它们什么名字,就告诉他。他很喜欢“尼娜”这个名字。尼娜从各方面都使他感到,它是许多年来他最喜欢的玩偶,他太爱它,决定不管要花上多大精力,也要使它完全恢复健康。 帕克勒先生耐心地一点一点修理它,埃尔丝在旁边看着。她不能为可怜的尼娜效什么劳,它的衣服不需要缝补。这位玩偶医生修理的时间越长,对那头金发和那双美丽的棕色玻璃眼睛就越是喜欢。他有时候会忘掉在架子上排排躺着等候他修理的其他玩偶,整整一个钟头坐在那里看着尼娜的脸,用他的匠心考虑,有什么新的办法可以消除这桩可怕事故遗留的哪怕最小一点痕迹。 玩偶给修得惊人之完美,连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只是从他那双锐利眼睛看去,疤痕依然看得出来,那道一般人看不出的细缝在脸部中间,从右偏左一直下来。不过这次修理,条件已经好到不能再好,天气晴朗干燥,脏按剂很快就干,对于玩偶医院来说,天气好坏是大不相同的。 最后帕克勒先生知道,他已经再也无能为力。克兰斯顿公爵府那位小保姆已经来过两次,看玩偶到底修好了没有,都有点健的口气了。 “尼娜还没有完全复原。’帕克勒先生每次回答说,因为他下不了决。心和尼娜分离。 现在他坐在他那张方形工作台前面,尼娜最后一次躺在他的面前。它旁边放着一个棕色大纸盒。它放在那里,就像是尼娜的棺材,等着盛殓它,他想。可是他必须把尼娜放进去,在尼娜亲爱的脸上盖上经纸,然后盖上盒盖。一想起要用绳子把它扎起来,他一下子又泪流满面,东西也看不清楚了。他将永远不能再一直看到它那双美丽的棕色玻璃眼睛的深处,他将永远不能再听到它说“爸爸”和“妈妈”的呆板声音。这是最痛苦的时刻。 在分离前他徒然地想拖延点时间,轮流端起装胶接剂、装胶水、装树胶、装颜料的瓶子,一个一个地看,然后又去看尼娜的脸。他所有的工具都在手边,整齐地排列着,但是他知道,他不能再用它们来为尼娜做什么了。尼娜现在非常健康,只要没有残忍的孩子伤害它,它可以长命百岁,只有脸上那道几乎看不出来的伤痕告诉人们,它在克兰斯顿公爵府大理石楼梯上曾经遭遇过那桩可怕的事情。 帕克勒先生忽然激动得从椅子上猛站起来,转过了脸。 “埃尔丝,”可他还是犹豫地说,“这件事只好由你替我做了。看到它进那个盒子,我实在受不了。” 于是他走到窗口,背对着房间站在那里,让埃尔丝做他不忍心做的那件事。 “好了吗?”他头也不回,问埃尔丝说。“那么你把它送去,我亲爱的。戴上你的帽子,快把它送到克兰斯顿公爵府去,你走了以后我会回过身来的。” 爸爸对玩偶的古怪做法,埃尔丝早已习以为常,因此,他和尼娜分别竟会如此激动,她虽然还从来没有看见过,但也并不觉得太惊讶。 “你快点回来,”帕克勒先生听到女儿的手拉房门闩的时候说。“已经很晚了,我本不该在这种时候叫你去。不过这件事我受不了。” 埃尔丝走了以后,帕克勒先生离开窗口,重新回到工作台前他的坐位上,等着他的孩子回家。他轻轻地触摸尼娜刚才躺过的地方,回想尼娜微红的脸、玻璃眼珠、一级一绝的金发,直到几乎能够看到它们。 傍晚很长,因为这是在暮春。但天色还是黑下来了,于是帕克勒先生想,埃尔丝怎么还没回来呢。她已经去了一个半小时,这比他预想的时间要长得多,因为从贝尔格雷夫广场到克兰斯顿公爵府只有半英里。他想孩子可能等在那里,所以耽误了。然而随着暮色越来越深,他开始不放心了,在暗下来的工作室里走过来走过去,已经不再去想尼娜,只一个劲儿地想着埃尔丝,他自己心爱的活生生的孩子。 他一点一点地越来越心烦意乱,坐立不安,感到冷,稀少的头发给微微吹动,他希望有个伴,不要孤零零一个人待着。总而言之,他开始害怕了。 他一面用带有浓重德语口音的英语责备自己是个傻老头儿,一面伸手在黑暗中摸索火柴。他知道火柴应该在什么地方,因为他总是把它放在同一地方,放在一盒修补玩偶用的各种颜色火漆旁边的。可是在黑暗中他怎么也找不到火柴。 他断定埃尔丝一定出什么事了,由于越来越害怕,他觉得能点起灯来看看已经是什么时候,可能会让自己平静一些。他又责备自己是个傻老头儿,在黑暗中,他自己的声音倒把他吓了一跳。他还是没找到火柴。 窗外还没黑,是灰色的,只要走到那里,他可以看出时间,看了时间以后再到柜子那儿去取火柴。他于是从桌旁站起来,离开椅子,开始顺着木头地板向窗口走去。 什么东西在黑暗中跟在他的后面。是很轻的啪哈啪塔声,像是一双小脚踩在木头地板上的声音。他停下来细听,头发都竖起来了。什么也没有!他真是个傻老头儿。他走了两步,这一回他肯定是又听见很轻的啪喀啪嘈声。他把背转向窗口,靠着窗框,窗玻璃咯咯响起来。他面对黑暗。一切十分安静,照旧只闻到湿栽上、胶接剂和填料的气味。 “是你吗,埃尔丝?”他问了一声,对自己声音里那种恐惧口气觉得十分惊奇。 房间里没有回答的声音,他抬起手上的表,要就着还没有黑透的窗外灰暗暮色看看都什么时间了。他集中眼力看到这时候是十点零两三分。他一个人待着已经很久了。他不由得大吃一惊,很为埃尔丝担心,她在外面那么大一个伦敦城竟待得那么晚。他几乎是跑着走到房门口。当他摸索门闩的时候,他清楚地听到一双小脚跟着他跑的声音。 “是老鼠!”他软弱无力地说了一声,正好这时候,他把房门打开了。 他一出房门赶快关上它,只觉得背上冷嗖嗖的。过道很黑,但他找到了帽子,转眼就来到外面小巷,呼吸起来更加舒畅。他觉得很奇怪,外面却还这么亮。他清楚地看到脚下的路面,小巷外面的马路上听得到孩子们玩室外游戏的笑声和叫声。他奇怪自己刚才怎么会这样紧张,一时间甚至想回到屋里去安心地等待埃尔丝回家。但紧接着他感到那种为什么事而担心害怕的感觉不知不觉又来了。不管怎么样,他最好上克兰斯顿公爵府去走一趟,向那里的仆人打听一下自己孩子的下落。说不定有一位女仆喜欢她,这会儿正给她吃茶点呢。 他快步走到贝尔格雷夫广场,从那里顺着大街向前走,一路上仔细地听着,听听是不是有细小的脚步声。但是他什么也没听到。于是他一面按豪华公爵府的仆役铃,一面笑话自己。还用说,他的孩子一定是在公爵府里面。 开门的是个下人——因为这是后门——但是他模仿前门仆人的腔调,在很亮的灯光下怀疑地盯住帕克勒先生看。 没有见过什么小姑娘,对玩偶的事他一无所知。 “她是我的女儿,”帕克勒先生用发抖的声音说,因为他重新担心起来,而且这时候的担心还加了好几倍,“我怕出什么事情了。” 那下人粗鲁地说:“她不会在这房子里出什么事情的,因为她根本就没有来过,这就是她不会在这里出什么事情的道理。” 帕克勒先生不得不承认,他女儿有没有来过这个人最清楚,因为管门和让人进屋是他的分内事。不过他很希望这个人能让他和小保姆说句话,小保姆认识他。然而这个人越发粗鲁了,二话不说,当着他的面砰地一声关上了门。 玩偶医生孤零零一个人留在大街上,用手扶住栏杆支撑着自己的身体,他觉得自己的身体直不起来了,就像一些玩偶的身体拦腰折断那样。 他立刻明白,他必须想办法去找埃尔丝,想到这一点,他的力气来了。他开始飞快地沿着他女儿送货会走的所有大街横街走一遍,还向几位警察打听,问他们有没有见过一个小姑娘,但都落了空。他们回答得很客气,因为他们看到他不是个醉汉,讲话很清楚,为了孩子很着急,而他们有些人自己也是有孩子的。 他回到家,精疲力竭,心都碎了,这时已是凌晨一点。当他在门锁里转动钥匙的时候,他的心一下子停住不跳了,因为他知道自己这时候很清醒,没有做梦,却的的确确听到屋内一双小脚的啪喀啪哈声顺着过道迎着他过来。 然而他伤心超过害怕,他的心重新痛苦地跳动起来。他走进屋,在黑暗中挂好帽子,在柜子里找到火柴,在屋角的老地方找到了蜡烛台。 帕克勒先生累得一点儿力气也没有了,在工作台前的椅子上坐下,几乎都要晕过去,头倒在叠起来的双手上。在他旁边,孤零零的蜡烛在温暖的空气中平静地燃烧着。 “埃尔丝!埃尔丝!”他头枕在枯黄的手指关节上呻吟。他说得出的就只有这个名字,但叫了也得不到任何安慰。正好相反,这个名字刻他的耳朵、他的头、他的灵魂,使他感到一阵新的、尖锐的痛苦。这个名字每叫一声,就等于说一次小埃尔丝已经死了,死在伦敦街头上哪个黑暗的地方。 他实在大伤心了,因此甚至没有感觉到有样东西在轻轻地拉他那件旧上衣的下摆,拉得那么轻,就像一只小老鼠在咬东西。即使他注意到了,他也会以为那真是一只老鼠的。 “埃尔丝!埃尔丝!”他还是枕在双手上呻吟。 这时候一股寒风吹动他稀疏的头发,蜡烛的火焰猛地低了下去,几乎只剩下一点火星,好像风这就要把它吹灭似的,但也许只是蜡烛快要点完了。帕克勒先生感到他脸下的双手吓得僵硬了:他听见了一阵轻微的籁额声,像是丝绸在微风中飘动的声音。他坐了起来,吓坏了,一个呆板的细小声音在寂静中说话。 “爸一爸!”这声音说,两个音节之间断开。 帕克勒猛地站起来,椅子啪喀一声向后倒在地板上。蜡烛已经快熄灭了。 说话的是玩偶尼娜的声音,在几百个玩偶的声音中,他一听就能听出它来。而且不仅这样,在这声音中他还听到哀鸣,求救,受伤孩子的呼号。帕克勒先生僵立在那里,想朝四周看一下,起先他做不到,因为他似乎从头到脚凝固了。 接着他好容易挣扎着让一边一只手举起来,捧住太阳穴,帮助自己的脑袋转动,就像他转动一个玩偶的脑袋那样。蜡烛火焰已经低得照不出东西来,房间看上去十分黑。接着他看出了点东西。他刚才已经吓到了顶点,本以为不可能有更可怕的事情了。然而有,他的膝盖不由得发抖,因为他看到那玩偶就站在地板中间,发出朦胧的光芒,它美丽的棕色玻璃眼睛紧紧地盯住他。它脸上那道他补好了的极细的缝发亮,像是用光描绘出来的。 然而在这双眼睛里还有点别的东西,像埃尔丝的眼睛那种属于人的东西,但用这双眼睛看着他的是玩偶而不是埃尔丝。一想到埃尔丝,这就足够让他想起一切痛苦,让他忘掉了恐惧。 “埃尔丝!我的小埃尔丝!”他出声叫起来。 那小幽灵动了,它的一条玩偶手臂僵直地、机械地举起和落下。 “爸一爸。”它说。 这一回清清楚楚却又离得很远的呆板声音更像埃尔丝的口气了。他断定埃尔丝在叫他。 他的脸在昏暗中完全发白了,然而他的膝盖不再发抖,他觉得没那么害怕了。 “我听见了,孩子!可是你在什么地方呢?你在哪儿啊?”他问道。“你在哪儿啊,埃尔丝?” “爸一爸!” 在寂静的房间里叫声消失了,响起了很轻的丝绸簌簌声,棕色的玻璃眼睛慢慢地转过去,帕克勒先生听到容铜制儿童拖鞋的小脚啪喀啪喀响,他看到玩偶一直向房门口跑。这时候蜡烛的火焰又升高了,房间给照亮了,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在房间里。 帕克勒先生手搭凉棚朝身边四下里看。他清清楚楚看到了每一样东西,他觉得他一定是在做梦,不过他是站着而不是坐着,如果他刚醒来,那应该是坐着的。蜡烛现在燃烧得很旺。需要修理的玩偶躺成一排,脚趾向上。第三个丢掉了它的右脚鞋子,埃尔丝正在给它做鞋子。他知道这件事,可是他这会儿不是在做梦。他找了一通而没有结果地回到家时,在门口听到了玩偶的脚步声冲着门跑来,这也不是梦。他在椅子上并没有睡着。他的心在破碎,他怎么还睡得着呢?他一直都在醒着。 他定下心来,扶起了倒下的椅子,再用非常着重的口气对自己说了一声他真是个傻老头儿。他应该到外面街上去找他的孩子,问别人,到警察局去打听,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情,一发现都会向警察局报告的,要不然就到医院去打听。 “爸一爸!” 那渴望、哀鸣、号叫的呆板声音在房门外的走廊响起来,帕克勒先生脸色苍白,像生了根似的一动不动站了一会儿,接着他的手已经去拉房门门闩,紧接着他已经在外面走廊里,身后打开的房门射出亮光。 在他对面,他看到那小幽灵在阴影中清楚地闪亮,它的右手像是在招呼他,手臂再一次举起又放下。他一下子明白了,它不是来吓唬他,而是来给他带路的。它一消失不见,他马上大着胆向门口走去,他知道它正在外面街上等着他。他忘了疲倦,忘了他还没吃晚饭,忘了他曾走了许多英里的路,因为他一下子产生了希望,像生命的金色泉水流淌在他的心里。 一点不假,在小巷的拐角,在马路的拐角,在贝尔格雷夫广场,他都看到那小幽灵飘在他前面。有时候,在有光的地方,它只是一个影子,但街灯会照出它那件淡绿色的小绸罩衣;有时候,在街上很黑的地方,它整个形状明亮地放光,看得出它金色的头发和浅红色的脖子。它像个小孩子那样在一路向前跑,帕克勒先生几乎可以听到它跑起来时脚上那双铜制儿童拖鞋在路面上啪略啪喀响。不过它跑得很快,他仅仅能够跟上,用手按住滑到脑后的帽子,晚上的微风吹拂着他头上稀疏的头发,不过他那副角边眼镜牢牢地架在他的鼻子上面。 他不停脚地向前走啊走,也不知道要走到什么地方去。但他甚至不管要走到什么地方,因为他断定他这条路绝对没有走错。 最后,在一条宽阔安静的大街上,他正站在一道样子庄严的大门前面,门两边各有一盏灯,门上有一个擦得很亮的门铃铜拉手。他拉了门铃。 大门打开以后,就在里面,就在明亮的亮光里面,他看到了那个小影子,看到了那件绸的淡绿色小罩衣,听到了那很轻的叫声再一次传到他的耳朵里,现在不那么凄惨了,更多的是充满渴望。 “爸一爸!” 那影子一下子变亮,在它的明亮中,那双美丽的棕色玻璃眼睛变得那么快活地向他的眼睛转过来,而那张玫瑰色的小嘴微笑得那么圣洁,这个玩偶幽灵看上去就像一个小天使。 “一个小姑娘十点钟刚过给送到这儿来了,”医院看门人平静的声音说。“我记得他们说她只是昏迷了过去。她紧紧抱着一个棕色大纸盒子,他们没有办法把它从她的怀抱里拿出来。她有一条棕色的长辫子,当他们把她抱进来的时候,它垂了下来。” “她是我的小女儿。”帕克勒先生说道,但是他简直听不见自己的声音。 他走进儿童病房,在那里面柔和的灯光当中,他在埃尔丝的头部上方把头靠下来。 他这样站了一分钟光景,那双美丽的棕色眼睛张开了,它们朝上看着他的眼睛。 “爸爸!”埃尔丝温柔地叫道。“我知道你会来的!” 接下来好一阵,帕克勒先生不知道他做了什么,说了什么,但是他感觉到,这一夜工夫他几乎给吓死,急死,绝望得要死,现在都过去了,只要埃尔丝太平无事,这些都算不了什么。 接下来埃尔丝讲她的故事。护土小姐让她讲,因为病房里只有两个其他孩子,他们正在复原,而且正睡得很熟。 “他们是些凶神恶煞的男孩,”埃尔丝说,“他们动手要抢走我抱着的尼娜。但是我紧紧抱住它,而且尽力跟他们拼,一直到他们当中有一个不知拿什么东西打了我。我昏了过去,接下来的事情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我猜想他们看到闯了祸,马上逃走。有人在那里发现了我,把我送到这里来。不过我怕尼娜全给弄坏了。” “盒子在这里,”护土小姐说。"我们没有办法把它从她的怀抱里拿出来,一直到她醒来以后,她才让我们把盒子拿开。你们想看看里面的玩偶是不是破了吗?” 她很灵活地解开了绳子,但是尼娜已经完全破成了碎块。只是儿童病房里柔和的灯光照亮了它那件宽大小长罩衣的淡绿色格子。 监狱怪谈 在这个死刑囚被处决之前的一星期内,蒂斯代尔医生要去看他一两次。这个人一如往常见到的死刑囚,绝望了,安安静静,听天由命,面对一个小时比一个小时临近的那一个早晨,看上去并不感到恐惧。死亡的痛苦对他来说像是已经过去,当他听到上诉已被驳回时,他觉得一切都完了。但是在希望还没有完全失去的原先那些日子,这个恶人却天天受尽死亡的折磨。蒂斯代尔医生一生看得多了,还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是这样地狂热渴求生命,这样地出于动物的求生本能而和这个物质世界难舍难分。最后他得到了再也没有希望的消息,精神一下子摆脱了原来那种既受折磨又存幻想的痛苦羁绊,冷漠地接受了这个不可避免的事实。然而说变就变,变化是如此之异乎寻常,因此医生反而觉得,是这个和g把他的感觉能力一下子完全镇住,他麻木了,而在麻木的表面底下,他会依然像原先那样执著于物质世界。犯人听到那无望结果的时候晕了过去,狱方马上请蒂斯代尔医生赶来看他。但是昏厥时间很短,他醒过来完全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这个犯人犯了谋杀罪,罪行异常骇人,没有一个人会丝毫同情这样一个谋杀犯。如今已被判处死刑的这个查尔斯·林克沃思,他原是英格兰北部城市设菲尔德一家小文具店的老板,跟他的妻子和母亲住在一起。后者便是这桩残忍罪行的被害人,杀人动机是要霸占这位老太太拥有的五百英镑财产。在审讯中查实,当时林克沃思欠债达一百英镑,他在妻子离家去走亲戚时把他的亲生母亲捐死了,深夜将尸首埋在他家后面的小花园里。他妻子回家以后,他对林克沃思老太太不在家这件事编了一个完全合乎清理的说法。近一两年来,他们母子两个老是争吵不休,母亲不止一次威胁说要离开,要不付每星期八先令的家用钱,要用她的钱去买年金保险,等等。正是在年轻的林克沃思太太离开了家的那天,母子两个的确又为了家务事大吵一通,结果母亲气不过,真的到银行取出了全部存款,准备第二天离开设菲尔德去伦敦,那里有她的朋友。当天晚上她把这件事告诉了儿子,而夜里他就把她杀死了。 在妻子回家之前,他所作的第二步行动是经过缜密考虑的。他把他母亲的东西全收拾好,打成两件行李,送到火车站,交火车托运进城,晚上还请了几个朋友来家吃晚饭,告诉他们说他母亲已经走了。他并没有假装难过(这也是合乎道理的,因为他那些朋友大致知道他们母子的关系),他说他和他母亲一直合不来,她走了反而可以让双方都安宁。他妻子回来以后他说的也就是这番话,不过还加了一点,说他和母亲吵得太厉害了,他母亲连去的地方也没有给他留下地址。这也是他经过深思熟虑编造出来的,可以不让他妻子给他母亲写信。妻子显然完全听信了他所编造的故事,事实上这故事编得天衣无缝,没有丝毫会引起人怀疑之处。 起先一些日子他装得很镇静,做得很狡猾,这是大多数罪犯在一定程度上都如此的,不这样,他们的罪行就会很快被发现。举例来说,他不马上还债,而且把他母亲的房间出租给一个年轻人居住,还辞退了他店里的伙计,所有的活儿自己一个人包办。这就给人一个印象,他这样做是出于经济原因,好增加点收入又节省点开销。而与此同时,他又扬言他的生意大为好转,直到一个月以后,他才开始稍微动用他原先从母亲房间锁着的抽屉里找到并拿走的现钞。随后他兑开两张五十镑钞票,把欠的债还清。 再下来他就没有那么镇静和谨慎了。他忍不住在银行里开了一个户头,存进了四张五十镑钞票,然后又一点一点增加。他在后花园理尸首时为了稳妥,埋得原是够深的,可现在想想还是不放心,出于保险起见,他买了一大车矿渣和石块,得到他那位年轻房客帮忙,在店打烊后,花了好多个夏夜,在埋尸的地点上面造起了一座假山。 也是合当有事,他本来应该去认领母亲行李的那个火车站,它的无主行李招领处失了火,母亲两件行李中的一件烧坏了一点儿。公司是要负责赔偿的。他母亲的衣服上有她的名字,行李中还有一封信写着设菲尔德的地址,这就使得他们发出一封纯粹公事形式的通知信,说公司准备接受物主的赔偿申请。这封通知信寄给林克沃思太太,信自然就到了查尔斯·林克沃思的妻子,也就是年轻的那位休克沃思太太手里,她把信读了。 这本来是封完全没有什么的通知信,如今却置林克沃思于死地。他根本无法解释那些行李怎么会仍旧留在那火车站,它只说明他母亲出了什么事。不用说,这件事不得不交给警方,让他们去侦查她的行踪,如果证实她死了,就能提出申请,要求赔偿她走前从银行提取的那笔巨款。至少他的妻子和那位房客是建议他这么办的,读铁路公司那封通知信时这房客正好也在场。林克沃思没有办法不这么办。 事情于是开始调查。查到最后,一些默不作声的人来到他们那条街上张望,到银行查询,从附近一座房子窥看他们家的后花园,里面那座假山上已经盛长着蒙草。接下来便是逮捕林克沃思和进行审询。审讯用不了多少日子,一个星期六夜里便进行判决。戴宽大帽子的时髦妇女使得法庭色彩缤纷,人群中没有一个人同情被控有罪的这个样子像运动员的年轻人。这些人中有不少是上了岁数的可敬母亲,这桩罪行激起了母亲们的义愤,她们倾听着宣读他那些无可辩驳的罪状,强烈地认为罪犯死有余辜。当法官戴上那顶可怕而又滑稽的小黑帽,要以上帝的名义进行宣判时,她们激动得禁不住颤抖。 林克沃思要为他令人发指的罪行受到惩处。听到过他罪证的人没有一个怀疑,他犯罪时的冷漠和他知道上诉失败后在全部举止上表现出来的那种冷漠不会有什么不同。监狱牧师尽了一切力量要使他认罪服罪和仔海,但是全都无效,直到最后,他虽然没有抗辩,但仍然认为自己是无罪的。 在九月一个晴朗的早晨,温暖的太阳照耀着可怕的一小群人从监狱走向竖着绞刑架的木屋。在那里,死刑执行了。犯人生命之火一下子就熄灭,蒂斯代尔医生感到很满意。他站在绞刑台上,目睹犯人脚下的踏脚板拉开,蒙着头套、双手反绑的犯人落到洞里去。他听到绳子给重量突然拉紧时的格答一声,低下头去,看到被绞的人体奇怪地转动了几下。只不过一两秒钟,行刑就圆满结束了。 一小时后他作尸体检验,觉得他原先的判断是正确的:脊椎骨在颈部折断了,犯人立即死亡。简直用不着作小小的解剖来证明这一点,但为了形式上的需要,他还是照规矩做了。但在这样做的时候,他心中有一个非常古怪却又十分真实的感觉,那死者的魂灵似乎紧靠着他,还呆在它残破的躯体内。但是毫无疑问,肉体已经死亡,一小时以前就死亡了。 接下来又出现了一件事,事情很小,乍看毫无意义,却也十分奇怪。监狱长走进来问,一小时前用过的那根绞绳是不是和尸体一起错拿到验尸房来了,照规矩,那根绞绳是要送给执行绞刑的刽子手的。但是绞绳连影子也没有,它好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它不在这里,也不在绞刑台上,实在奇怪。丢掉这根绞绳虽然没什么大不了,但不可理解。 蒂斯代尔医生是一位单身汉,一个人生活,住在贝德福广场一座有长窗的宽敞舒适的住宅里。他雇用了一个烹调手艺高明的厨姐给他做饭,她的丈夫当他的仆人照顾他。他根本不想另找职务,他在监狱里工作是为了研究罪犯的心理。他认为大多数犯罪——也就是违反了人类为了保护自己而订立的行为准则,——或则是由于精神不正常,或则是由于饥饿。比方说盗窃罪吧,他决不只看一方面。盗窃通常是由于贫困,不过也常有这样的事,是由于脑子里有隐藏的毛病,即所谓盗窃痛。他深信,是也有不少人并不因为物质需要就直接陷入盗窃中去的。 但更特殊的是盗窃罪和暴力合在一起的案件,他那天晚上回家时一直想着这个问题,而当天上午他在现场看到了那罪犯的最后时刻。这人的罪行是骇人的,而金钱的需要并不那么紧迫,这桩谋杀案的令人发指和不近人情,使他认为谋杀者与其说是罪犯,不如说是疯子。据他所知,这个人本来性情安静善良,是个好丈夫,和邻居相处也很好。然而他犯了一次罪,就这一次,却使他为社会所不容。这么残忍的罪行,不管犯罪的是没病的人还是疯子,都是不能容忍的;做出这种事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用处。但是蒂斯代尔医生还是觉得,如果这死者能认罪,死刑就更有效。这个人在道德上肯定是有罪的,但他希望,当这个人到了再也无法存有侥幸心理的时候,他本人能服罪就好了。 那天晚上,蒂斯代尔医生一个人吃完晚饭以后,走进和餐厅相通的书房,无心读书,就坐在壁炉前面的红色大扶手植上,听任脑子想到哪里是哪里。 他的思想几乎马上又回到当天上午体验到的那种奇怪感觉,即林克沃思的生命虽然在一小时以前就已经结束,但他的魂灵仍然在验尸室里。这也不是第一次,特别是碰到突然死亡事件时他也有过类似的感觉,只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一次那样明显。 他正在这样心不在焉地冥想,一下子被打断了。靠近他的那张写字台上有个电话,电话铃声忽然响了起来,只是听上去不是平时那种响亮的金属声,却很轻,像是电力不足,或者是电话机出了故障。不管怎样,电话铃声是响了,他于是从椅子上站起身子,过去把电话拿了起来。 “喂喂,”他说,“你是谁?” 电话里回答的声音很轻,喊喊啧啧像是耳语声,几乎听不见,不知在说什么。 “我听不清你的话。”他又说了一遍。 那耳语声又响起来,还是听不清楚。接着声音完全停止了。 他拿着电话站了约半分钟,等着说话声重新响起来,但是和平时听到叽叽嘎嘎声,表明还在和对方的电话联络着不同,电话里一点声音也没有。于是他只好放下电话,再打电话给交换台,说出自己的电话号码。 “你能告诉我,刚才是什么电话号码打电话给我吗?”他问道。 等了一下,然后交换台告诉他电话号码。一听,是他当医生的那个监狱的电话号码。 “那就请你给我接那个电话吧。”他说。 电话接通了。 “是你们刚才给我电话的,”他对着电话说。“对,我是蒂斯代尔医生。到底怎么回事?刚才我听不出你们说的话。” 回答的声音十分清楚,完全听得明白。 “出什么错了,医生,”电话里说。“我们没给你打过电话。” “但是交换台告诉我,是你们给我打了电话,三分钟以前。” “那就是交换台弄错了。”电话里说。 “真是奇怪。那么再见。你是德雷科特监狱长吧?” “是我,蒂斯代尔医生。那么好,再见。” 蒂斯代尔医生回到他那张大扶手椅,还是没有心思读书。他依旧让他的脑子去驰骋,不限定它想什么,但他的思想老是回到这个莫名其妙的电话上。电话出错是常有的事,他经常接到打错的电话,电话交换台也经常把他打出去的电话接错地方,不过这一次电话铃声不对头,电话里的说话声是听不清楚的喊喊呼呼耳语声,这就使他想入非非。很快他就发现,他正在自己的房间里踱来踱去,脑子尽在想一些再荒唐不过的事情。 “但这是不可能的。”他说出声来。 第二天早晨他照常上监狱去,在那里再一次有一种奇怪感觉,的确是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在场。在此以前他也曾经有过一些超自然的体验,觉得自己这个人大概对超自然力量敏感,在特定情况下能感到常人所感受不到的东西。这天早晨他感觉到在场的东西像是昨天上午被处死的人。它就在这里。他在监狱小院子和走过死刑囚牢房门前时最强烈地感觉到它,强烈到这种程度,即使那人的形象一下子在他面前出现,他也不会觉得惊讶。当他走出走廊尽头的门时,他回过头来,真希望看到它。他一直感到心头有一种巨大的恐怖感,这看不见的东西奇怪地弄得他心神不宁。他感到那可怜的鬼魂有什么事情求助。他毫不怀疑他这种感觉是实在的,并不是他的想像使得它宛如存在。林克沃思的鬼魂是在那里。 他走进他的医务室,工作忙了两个多小时。但在这段时间里,他始终觉得那看不见的同一个东西就在他的附近,虽然它的力量比在和那个人更密切相关的地方显然要弱得多。 最后,在离开监狱以前,为了看看他的想法是不是有道理,他走进那间行刑的木屋去瞧瞧。可他一下子脸色发白,赶紧出来,关上了木屋的门。在绞刑台梯级顶上站着一个人形,蒙着头罩,双臂反绑,但是轮廓模糊,仅仅隐约可见。隐约可见却是绝对不错的。 蒂斯代尔医生是一位神经健全的人,他几乎马上就恢复正常,对自己刚才那猛然一惊感到害羞。使他脸色发白的那阵恐怖主要由于神经一时震惊,而不是由于心中害怕。不过因为他对超自然现象过于敏感,他无法使自己再回到那木屋里去。即使他硬要使自己回去,他的肌肉也拒绝接受他的命令。如果那还没有离开这世界的可怜鬼魂真有什么事情要和他商量,他更希望它离开他远一点打交道。照他的理解,它活动的范围是有限的。它主要在监狱院子里、死囚牢房里、行刑木屋里作祟,在医务室里,对它的感觉就淡薄得多了。 这时候他心里又有了个想法。他回到他自己的房间,把昨天晚上回答过他电话的德雷科特监狱长请来。 “你完全能够肯定,”他问德雷科特监狱长说,“昨天晚上在我打电话给你之前,这里没有人打过电话给我吗?” 蒂斯代尔医生注意到,德雷科特监狱长听了他的话犹豫了一下。 “我真不知道这怎么会可能,医生,”德雷科特监狱长说,“在那之前,我紧靠着电话坐了半个小时。如果有人来打电话,我一定会看到的。” “你的确没有看见有人打电话?”蒂斯代尔医生稍微加重口气再问一声。 德雷科特监狱长更明显地显得不自在。 “没有,我没有看见。”他同样加重了口气回答。 蒂斯代尔医生从他身上移开视线。 “但是你也许感觉到那儿有人吧?”他随便似的问,好像这话并没有什么意思。 德雷科特监狱长显然心中有事,只是难以出口。 “好吧,医生,如果你这么说的话,”他终于说了起来。“不过你会说我是半睡着了,或者是晚饭吃了什么不卫生的东西。” 蒂斯代尔医生放弃了他那种随随便便的态度。 “我不会那么说你的,”他说。“你也会说我昨天晚上听到我的电话铃响是睡着了。告诉你吧,监狱长,那电话的铃声和以往不同。尽管电话离我很近,我也只是勉强听到铃声响。我拿起电话听,却只听到里面喊喊嚷嚷的耳语声。但是后来你跟我讲话,我却听得清清楚楚。现在我相信电话的这一头是有什么东西——什么人。当时你在这里,你虽然看不见人,但是你也感觉到是有什么人吧?" 德雷科特监狱长点点头。 “我不是一个神经过敏的人,医生,”他说,“我不幻想。但那里是有什么东西。它在电话旁边转,那不是风,因为一点儿风也没有,晚上很暖和。为了更保险些,我去把窗子也关上了。但它,医生,在房间里依旧逗留了一个钟头甚至更长些时间。它掀动电话簿的书页,靠近我的时候拂动我的头发。它冰冷极了,医生。” 蒂斯代尔医生直盯住他的脸看。 “它使你想起昨天上午做过的事吗?”他突然问道。 德雷科特监狱长又犹豫了一下。 “是的,医生,”他最后说。“已决犯查尔斯·林克沃思。” 蒂斯代尔医生点头同意。 “就是他,”他说。“那么,今天晚上是你值班吗?” “是的,我真希望不是我值班。” “我知道你的感觉,我自己的感觉也和你的一样。但不管这是谁。它似乎要和我取得联系。再说,昨天夜里你的监狱里有什么麻烦吗?” “有,好多人做了恶梦,拼命地大喊大叫,而这些人平时都是很安静的。这种情形过去在绞死了人的夜里有时也有,我也碰到过,但不像昨天夜里那么厉害。” “我明白了、好,如果这——这你看不见的东西今天晚上又要打电话,请你尽量给它方便。它很可能在相同的时间来。我无法告诉你这是为什么,但通常是这样的。除非万不得已,请你不要呆在有电话的那个房间,只要一个小时就行,好给它充分的时间,大概是在九点半到十点半之间。我在电话另一头作好准备等他。万一我是接到了电话,事后我会打电话给你,弄明白你是没有给过我电话。” “没有什么可害怕的吧,医生?”德雷科特监狱长问。 蒂斯代尔医生想起今天早晨自己害怕的事,但是诚恳地保证说:“我保证没有什么可害怕的。” 当天晚上本来有人约好请蒂斯代尔医生去吃晚饭,蒂斯代尔医生把约会回掉了,九点半便一个人坐在他的书房里。他还是认为这个鬼魂亟需帮助,会来电话。 果然,电话铃声忽然响起来,不像昨天晚上那样轻,但声音还是和平时的铃声不同。蒂斯代尔医生马上站起来,拿起电话放在耳朵旁边。他听到的是心碎的暖泣声,一阵阵强烈的抽搐似乎使正在哭的人撕心裂肺。 他在开口接电话之前先等了一下,他自己由于说不出的恐惧,浑身都凉了,但是他深受感动,决定要帮助对方——如果办得到的话。 “喂,喂,”他终于开口,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哆嗑。“我是蒂斯代尔医生。我能为你效什么劳吗?你又是谁?”他找补一句,虽然觉得这句问话是多余的。 啜泣声慢慢地停下,变成喊喊嚷嚷的耳语声,但仍旧不时被哭泣声打断。 “我要告诉,先生……我要告诉…我必须告诉…· “好的,你就告诉我吧,什么事?”蒂斯代尔医生说。 “不,不是告诉你——是告诉另一位先生,那经常来看我的那位先生。你能把我对你说的这话告诉他吗?……我没有办法让他听到我的话或者看见我。” “你是谁?”蒂斯代尔医生忽然问。 “我是查尔斯·林克沃思。我本来以为你知道的。我非常悲惨。我离不开监狱——它太冷了。你能请另一位先生来吗?” “你是说监狱牧师?”蒂斯代尔医生问。 “对,是监狱牧师。当我昨天走过院子的时候他作了宗教仪式。等到我告诉了他,我就不会那么悲惨了。” 蒂斯代尔医生迟疑了一阵。告诉监狱牧师道金斯先生,说电话另一头是昨天被绞死的人,那是很怪诞的。然而他的确相信事实是如此,这不幸的鬼魂是陷入了悲惨境地,有话想要找监狱牧师“告诉”。至于告诉什么,那就用不着去问了。 “好吧,我一定请他到这里来。”他最后说。 “谢谢你,先生,千谢万谢。你会让他来的,对吗?” 声音变得轻了。 “只好在明天晚上了,”它说。“我现在再也说不下去。我得去看……懊,我的主啊,我的主啊!” 重新响起哭泣声,声音越来越弱。 蒂斯代尔医生极其关心地叫道:“去看什么?告诉我,你怎么啦,你出什么事了?” “我不能告诉你,我不可以告诉你,”那很轻的声音说。“那是……”声音完全没有了。 蒂斯代尔医生等了一会儿,但是除了电话的咯咯咯咯声,什么声音也没有。他把电话重新放回电话机上,这才第一次注意到,由于恐怖,自己的脑门上冒着冰冷的汗珠。他的耳朵嗡嗡响,心跳得又急又弱,于是跌坐下来透气。 他自问了一两次,是不是有可能谁跟他在开这样可怕的玩笑,但是他知道这是不会的。他觉得完全可以断定,他是在跟一个鬼魂对话,这鬼魂因生前犯了无法补救的可怕大罪而受着悔恨的折磨。这也不是他的错觉;他在这里贝德福广场一个舒适的房间里,四周是伦敦快乐的喧嚣,他的确和查尔斯·林克沃思的鬼魂谈过话。 但是他如今没有工夫沉浸在遐想中了(同时他也不想,因为他的灵魂在他体内颤抖)。他首先给监狱去电话。 “是德雷科特监狱长吗?”他问。 对方回答时,声音里有一种可以察觉到的恐惧口气。 “是的,医生,你是蒂斯代尔医生吗?” “对。你那里出了什么事情吗?” 对方好像两次欲言又止。到第三次尝试,话才说出口来。 “是的,医生。他刚才在这里。我看见他走进这个有电话的房间。” “啊!你对他说话没有?” “没有,医生;我吓得直冒汗和祈祷。今天晚上有好多人在睡梦中尖叫。不过现在又安静下来了。我想他已经回到了那行刑的木屋里。” “不错。好,我想现在不会再有麻烦了。再说,请告诉我道金斯先生家的地址。” 蒂斯代尔医生得到监狱牧师道金斯先生的地址后,马上要给他写信,请他第二天晚上到他的家里来吃晚饭。但是他忽然发现,这封信他不能在平时用的写字台上写,因为电话就在写字台上面,离他太近了。他于是上楼到起居室去,那房间除了招待朋友,他平时是难得用的。 到了楼上起居室,他尽力镇静下来,控制着写字的手。这封信简单地邀请道金斯先生第二天晚上到他家来共进晚餐,到时他要告诉他一件异常古怪的事,并想求他帮助。他最后写道:“即使你另有约会,我还是恳请你把约会取消,务必前来。今天晚上我也是这样做的。如果我没有这样做的话,我将会后悔不已。” 第二天晚上,他们两人在蒂斯代尔医生家的餐厅里吃晚饭。等到单独留下来抽烟喝咖啡的时候,蒂斯代尔医生开口了。 “等你听了我不得不告诉你的这番话,亲爱的道金斯,”他说,“请你千万不要以为我疯了。” 道金斯先生哈哈大笑。 “我保证不会。”他回答说。 “那就好。昨天晚上和前天晚上,比现在这个时间稍微晚一些,我通过电话和一个鬼魂谈话,就是前天我们亲眼看到被绞死的那个人。查尔斯·林克沃思。” 牧师没有笑。他把椅子往后移,看上去有点不高兴。 “蒂斯代尔,”他说,“我不想说话不客气……你今天晚上要我来,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个……这个鬼故事吗?” “是的。可你一半还没有听完呐。他昨天晚上求我找你。他要告诉你什么话。我想,我们可以猪出来是什么话。” 道金斯先生站起来。 “请不要让我听下去了,”他说。“人死不能复生。我们从来不知道鬼魂在什么情况或什么条件下存在。但是它们和一切尘世的东西绝缘了。” “但是我还有些事情必须告诉你,”蒂斯代尔医生说下去。“前天晚上我接到一个电话,但是声音太轻了,只能听到喊喊嗓喷的耳语声。我马上向电话交换台查问,这电话到底是哪里打来的,结果知道是从监狱打来。但是德雷科特监狱长告诉我,那里并没有人给我打过电话。他也感觉到了有鬼魂存在。” “我想他是喝醉了。”道金斯先生斩钉截铁地说。 蒂斯代尔医生沉默了一下。 "我亲爱的朋友,你不该说这种话,”他说。“他是我们所知道的最稳重的人。如果连他都喝醉了,为什么我不也喝醉了呢?” 牧师重新坐下来。 “务必请你原谅,”他说。“不过我不能卷进来。这是涉入进去很危险的事。再说,你怎么知道这不是开玩笑呢?” “是谁开的玩笑?”蒂斯代尔医生反问。“你听!” 电话铃突然响起来。蒂斯代尔医生听得很清楚。 “你没有听见吗?”他向牧师。 “听见什么?” “电话铃响啊。” “我根本没有听到什么电话铃响,”牧师十分生气地说。“根本没有电话铃响。” 蒂斯代尔医生没有回答,而是走进隔壁的书房,打开了电灯。接着他从电话机上拿起电话来。 “喂?”他用发抖的声音说。“你是谁?不错,道金斯先生在这里。我来试试看请他和你说话。” 他回到隔壁房间。 “道金斯,”他说,“有个鬼魂在受折磨。我求你去听一听。看在上帝分上,请你过去听一听吧。” 牧师犹豫了一下。 “就依你的,”他说。 他到隔壁书房,拿起电话,放在耳朵边。 “我是道金斯。”他说。 他等着。 “我什么也听不见,”他最后说,但他紧接着又说:“啊,是有点声音。再轻不过的喊喊喷嚏耳语声。” “好,想办法听,想办法听清楚。”蒂斯代尔医生求他。 牧师继续听。忽然他把电话放下来,皱起了眉头。 “什么东西——什么人在说:‘我杀死了她。我认罪。我请求饶恕。’这是开玩笑,我亲爱的蒂斯代尔。是有人知道你的唯灵论倾向,在给你开个大玩笑。我可不相信这个。” 蒂斯代尔医生拿起电话。 “我是蒂斯代尔医生,”他说。“你能给道金斯先生一点暗示,证明这是你吗?” 接着他重新放下电话。 “他说他认为可以,”他说。“我们必须等一等。”那天晚上也非常暖和,对着屋后水泥院子的窗开着。两个人默默站了五分钟左右,等着,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生。于是牧师开口了。“我想这个玩意儿这就足可以了结了。”他说。 他这句话甚至还没有说完,忽然一阵风吹进房间,吹得写字台上的纸簌簌响。蒂斯代尔医生连忙走过去把窗子关上。“你觉得了吗?”他问道。“是的,一股风。冷得刺骨。” 在窗子关着的房间里,风又一次吹起来。“你觉得了吗?”蒂斯代尔医生又问。 牧师点点头。他一下子感到心跳到了喉咙口。 “保佑我们避开这来临的夜晚的一切灾害吧。”他祈祷说。 “什么东西正在过来!”蒂斯代尔医生说。 他说话的时候,它来了。 在房间当中,离他们不到三码远,站着一个人的形象,头侧转,搭在一边肩膀上,因此睑看不见。接着他用双手把他的头拿下来,像举一个铁球那样把它举起,这个头直盯着他们的脸看。眼睛和舌头突出,脖子上有一圈鲜明的绞痕。接着地板上响起很尖锐的刷刷声,形象再也没有了。但是地板上留下了一根新的绳子。 两个人很长时间谁也不开口。汗水从蒂斯代尔医生的脸上淌下来,牧师发白的嘴唇拿动着在念祷告。 接着蒂斯代尔医生花了很大气力才重新镇定下来。他指了指那根绳子。 “自从绞刑结束以后,这根绳子就不见了。”他说。 这时候电话铃声又响起来。这一回牧师不再需要别人催促,马上走过去拿起电话。他静静地倾听了好大一会儿。 “查尔斯·林克沃思,”他最后说,“你站在上帝的眼光里,你站在上帝的面前,你真正为你的罪感到真心的后悔吗?” 牧师听到了蒂斯代尔医生所听不到的回答,闭上了他的眼睛。当蒂斯代尔医生听到牧师说赦罪的话时,他跪了下来。 结束以后,又是一阵沉默。 “我什么都不再听到了。”牧师说着重新把电话放在电话机上。 不久,蒂斯代尔医生的男仆进书房来,用托盘送来了酒和一瓶苏打水。 蒂斯代尔医生没有转脸去看鬼魂曾经站过的地方,只是用手把它指了指。 “请你把地上的那根绳子拿走,帕克,把它拿去烧了吧。”他说。 沉默了一会儿。 “那儿没有绳子啊,医生。”帕克回答说。 修士见鬼记 三百多年前,正当克罗伊茨堡修道院处于鼎盛时期的日子里,这所修道院中有一位修士,他想要弄清楚墓窖中那些尸体没有腐朽的死人的死后情况,在一个死寂的深夜里,独自一人下地下墓窖,要探一个究竟。 他来到墓窖上面,刚掀开地窖进口的活板门,便有一道光从下面透上来。修士暗想,一定是教堂司事在下面,这是他手提灯发出来的光,于是退到高高的圣坛后面躲起来,打算等教堂司事先离开。但是等了半天,教堂司事始终没有出现。修士等得不耐烦了,于是回到墓窖口,顺着不平的石级到下面可怕的深处去。可是他的脚刚踏到最下面一级,抬头一看,整个地窖内部的样子全变了。这墓窖他差不多天天来,每次教堂司事下来他几乎都跟着。这里每一个角落他都熟悉,就像熟悉他自己那个斗室一样,一眼看去就知道什么东西在什么地方。因此,今天早晨还看到的情景如今完全变了,还有什么比这更使他大惊不已的呢? 惨白耀眼的光照亮了整个阴森可怖的墓窖,他的所见使他产生一种最难以形容的奇怪感觉。 在他的四面八方存放着修道院里已故修士的尸体,虽然过了很长时间,但没有腐朽。这时候他们都在他们没有盖的棺材里笔直坐了起来,冷峻的眼睛闪闪发光,死板板地直视着他,干枯如柴技的手指在他们的胸前互相交叉在一起,僵硬的四肢一动不动。这景象让最强壮的心脏也会凝结;尽管这位修士是个哲学家,又是个怀疑论者,对此也禁不住发怵。在墓窖上首,在一张用腐朽的棺材板之类做成的粗糙桌子旁,坐着三位老修士。他们是这藏骸所里最古老的尸骸,这位好奇的修士对他们的脸太熟悉了。苍白的光照在他们脸上,脸颊上惨白的颜色显得更加惨白,深陷的眼睛发出他看来是火焰那样的光。其中一个面前打开一本大书,其他两个弯腰趴在朽木桌上,像有无穷痛苦,或者是在聚精会神。没有人说话,没有一点声响;墓窖里一片死寂,所有尸骸一动不动,像是一些雕像。 这位好奇的修士这时恨不得远远离开这可怕的场所,按原路回到他的斗室;他真想闭上眼睛不去看这怕人的场面;但是他在那里像生了根,一动也不能动。他好容易动了一下头去看墓窖的出口,但是又惊讶又失望,他怎么也再找不到它,也没有别的办法可以出去。他只好就这样死死站在那里。 没想到,桌旁在摊开的书前面的那位老修士点头让他过去。他只好硬着头皮,一脚高一脚低地慢慢向他走去,最后来到了桌子前面。其他两个修士抬起了头,用死板的眼睛盯住他看,那可怕的眼光真让他血都凝住了。他简直不知道怎么办好,他的脑子已经不听使唤。由于他的怀疑思想,l天好像早已遗弃了他,但在这犹豫和恐惧的时刻,它还是使他想起了一个祷告。当他祷告时,他觉得自己有了一种以前从不知道的自信。他低头去看眼前那本书。这是厚厚一本大书,包着黑皮面,有金扣子、金帖带。 他看不出书上的字。接着他看看书前面那位老修士,再看看他旁边两个人,最后环视墓窖里每一个棺材里的尸骸。他终于恢复了说话能力,决定利用它。他用最庄严的字句招呼面前这些可怕的老修士。 “paxvobis!”这拉丁文是:“愿你们安宁!” “hupax。”桌子左边那位老修士拉开他的衣襟,露出胸口,声音低沉哆噱地回答。这话的意思是:“这里没有安宁。”他说话时指着他的心。 修士转脸去看他的胸口,心被活跃的火围着,烧着。他惊惧地转过头去,但没有停止对话。 “paxvobls,inn。minedemini。”他又说。这话是:“以主的名义,愿你们安宁。” “honpax。”(这里没有安宁)。”听到坐在桌子有边那位老修士用叫人听了心碎的低沉声音又回答了一声。 修士转过眼去看这位不幸的老修士袒露的胸口,看到的也是同样情景——活生生的心被强烈的火焰包围着,烧灼着。 修士于是回过头来招呼中间那位老修士。 “pax、his,in。minedemini(以主的名义,愿你们安宁)。”他说。那位老修士听了这话,抬起头来,伸出他的手把那本大书很响地啪哈一声合上,然后说: “你说下去吧。你来问,我来回答。” 修士觉得受到鼓励,胆子大了起来。 “你们是谁?”他问道。“你们会是谁呢?” “我们不知道!”老修士回答。“唉,我们不知道!” “我们不知道!我们不知道!……”墓窖里那些尸骸用哀伤的声调重复这句话。 “你们在这里做什么?”好奇的修士问下去。 “我们在等着末日,那最后审判日!我们痛苦啊!痛苦啊!痛苦啊!” “痛苦啊!痛苦啊!……”四面八方回响着这句话。 修士被这凄惨可怕的声音吓得要命,但他还是问下去。 “你们怎么会落到这种悲惨命运的?你们到底犯了什么罪过,让你们要遭到这种悲惨的命运呢?” 他这个问题一说出口,他脚下的地面忽然轰隆大震,裂开了,许多骷髅从坟墓中升起来。 “这些人就是我们害死的,”那老修士回答说。“他们曾在我们的手里受苦受难。而我们现在正在受苦受难,而他们却安宁了;我们还要一直受苦受难下去。” “还要受多少时候苦难呢?” “没完没了!”老修士回答。 “没完没了!没完没了!……”这凄凉的声音沿着整个基客回响过去。 “愿上帝向我们发发慈悲!”这是那位修士能够说的唯——一句话。 所有的骷髅沉下去了,坟墓在他们上面重新闭上。那三位老修士一下子消失不见,所有坐起来的尸骸也都重又倒在他们的棺材里,光熄灭了,整个死人的墓窖再次陷入它通常的黑暗之中。 修士恢复知觉时,发现自己躺在圣坛的脚下。春天早晨的灰色曙光可见,他急于要尽可能悄悄地回到他的斗室,怕被别人看见。 传说他从此以后放弃了虚无缥缈的哲学探讨,全心全意追求实在的知识,以及教会的无穷力量、伟大和光荣。他在圣洁的氛围中去世,安放在那个神圣的墓窖里。他的遗体至今可见。 地狱之行 再也没有比梦更难以捉摸的现象了。梦是奇怪的东西,我弄不懂,也不打算弄懂;不过我相信,有许多自以为懂的人其实也不懂,你别看他们关于梦说得天花乱坠,还说出很多高深莫测的道理来。 正因为梦难以捉摸,就显得神秘。我认识一个爱钓鱼打猎的人,他自称只要梦见在深水处钓鱼或者追逐鲑鱼,天一定要下雨,如果在陆地上或者水浅得没有鱼的地方钓鱼,那就要干旱;假使梦见狩猎野兔,天就要下雪,梦见狩猎雷乌,天就要刮风,如此等等。他说是屡试不爽,言之凿凿,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只好姑妄听之。 与梦有关的怪异故事就更多了。我小时候在家乡苏格兰就听到过不少。其中有一个我印象最深,这就讲出来让大家听听。 故事说的是在苏格兰的爱丁堡,有一个人叫做乔治·多布森,他有一辆马车和两匹马,以赶出租马车为生。在那时候,这样的出租马车并不多,所以找他的人不少。有一天,一位他认识的绅士来找他,对他说:“乔治,你必须用车把我和我的儿子送到……”他讲了一个地名,说它离爱丁堡木远。 “先生,”乔治说,“那地方我可从来没听说过。除非你给我指路,我可没办法送你到那里去。” “没的事,”那位绅士回答说。“整个苏格兰,没有人比你更知道上那里去的路了。你一辈子都在朝那条路赶车;我一定要你把我们送去。” “好吧,先生,”乔治说。“只要你愿意,就是地狱我也把你给送去;只是请你给我指路。” “那么走吧,”那位绅士说,“路上的事你不用担心。” 乔治就照那位绅士说的办。他一辈子还没见过他那两匹马走得如此神态轩昂过,它们打着响鼻,跳跃着向前跑。整条路像是在下坡,乔治想,目的地很快就到了。他一路上保持着同样车速,一直下坡,他还没有走过这样平坦宽阔的大路。直到后来夭越来越黑,他连路都看不见了。他于是回头问坐车的绅士怎么办。那绅士回答说已经到了,他可以把车停下来让他们下车,然后自己把车赶回去。 乔治遵命,在黑暗中把车停下来,下了车,只见马大汗淋漓,感到很奇怪。他走过去打开车门。“把我们顺顺利利送到了,”那上岁数的绅士说,“真忘不了你。不过用不着这就算帐,明天十二点整,你还得来我们这里接我们。” “好的,先生,”乔治说,“不过先生你知道,照老规矩,通行费要照付。”这的确是个规矩。 “没问题,乔治,明天一起算吧。不过,我想今天就要交通行费。” “今天我可没看到要交什么通行费。”乔治说。 “我知道要交,而且你回去没我就得交。你想你没有一张正式通行证还过不去。真糟糕,我身边没有零钱。” “我总看见你这位贵人这个样子,”乔治开玩笑说,“你老是为了没有零钱而苦恼!” “这么办吧,我来给你一样同样有效的东西,”那位绅士说。他给了乔治一张用红墨水写的证件。老实的乔治不认字,也不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他好歹把这张证件往袖子里一塞,问绅士他说的收通行费地方在哪里,他怎么没有看到,为什么来的时候没有向他们收费。绅士回答说,到这里来只有一条路,来的人要么留下不走,要走的话只能从原路出去。因此到这里来的时候不收费,只有回去才收费。乔治的证件对他管用。接着他问乔治,难道他没注意到有一道门,旁边站着一些人,穿着黑衣服的。 “哦,就是那地方?”乔治说。“先生,我可以向你保证,那不是收费的门,那门一定是通到一位大人物的公馆,因为我认识那里两三个人,是常常坐我车子的律师。他们都是好人,却也没缺过零钱,”乔治想起来又开了个玩笑。“好了,再见吧。明天是十二点整到这里?” “不错,明天中午十二点整。”那绅士说着,就和儿子走进黑暗中不见了。 乔治一个人留下,乌天黑地地赶着车往回走。车灯也没点,眼前一码远也看不到,连他那两匹马的耳朵也看不出来,只好让它们自己沿着大路跑。更糟糕的是周围有一种轰轰声,就像城市着了火,烈火熊熊似的声音。这种声音弄得他头昏脑涨,简直说不清马是在跑还是站着不动。乔治正在苦恼至极的时候,他一下子发现那道门就在眼前了,他认识的那两个朋友,那两位律师,仍旧站在那里。他连忙停下车,叫那两个熟人的名字,问他们站在那里干什么。他们不回答他的问话,只是把头向门和守门的人点点。乔治一看见那守门人的凶相就吓坏了。他向乔治走过来,抓住马的侵绳,不让他过去。乔治为了让这陌生的收费人知道他是谁,用打趣的口气问他,怎么把他两位好朋友请来帮忙守门啦。 “因为他们是最晚来的,”那狠巴巴的守门人不客气地回答说。“明天你就要在这里帮忙了。” “在这里帮忙,先生,那真是见鬼了!” “是的,先生,你是见鬼了,你要在这里帮忙。” “好了好了,把我的马放开,让我上路吧。” “不行。” “不行?你怎么能这样对我说话?这周围谁不知道我?我的名字叫乔治·多布林,是爱丁堡赶出租马车的。这马车是我的,马也是我的。只要我付通行费,没有人能对我说“不行’。我有国王的营业执照,我要来就来,要去就去——现在我要去了。把我的马放开吧,告诉我你到底要怎么样。” “那好吧,我放了你的马,”看门人说。“但是我要扣留你。” 他说着放开了马,却掐住老实的乔的喉咙,乔治挣扎不脱,又叫又骂。他那些马像风也似的飞快跑掉,它们后面那辆马车像飞了起来一样,在四分之一英里中恐怕难得碰到地面一次。乔治真是气坏了,因为他眼看自己那辆高贵华丽的马车会撞个粉碎,两匹骏马也会跌伤甚至跌得粉身碎骨。没有了它们,叫他怎么养家活口啊!他拼命地挣扎,叫骂,哀求,但是无济于事,那个冷酷的守门人简直是个聋子,一概听不见。他再次向那两位律师投去求助的眼光,希望他们记得,他星期日常用车送他们去罗斯林,车上还有两位小姐。但是这两位先生真不够意思,只是摇摇头,又朝那道门点点。乔治这会儿真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再次问那粗暴的守门人有什么权力扣留他,他哪儿错了。 “你说我有什么权力扣留你吗,先生?你算是什么人,竟敢问出这句话来?你知道你是在什么地方吗,先生?” “不知道,说实在话,我不知道,”乔治回答说。“我真希望我知道。但是我会知道的,让你为这种粗暴无理的行为感到后悔。我已经告诉过你了,我叫乔·多布森,是爱丁堡有营业执照的马车出租人,你这样违法地骚扰我,我可以控告你,并得到我的全部补偿。不过我现在只希望知道我这是在什么地方。” “好吧,先生,如果你那么想知道你在什么地方,”那守门人做了个恶毒的鬼脸,“我就让你知道,你也可以从你那两位律师朋友那里得到指点。我告诉你,你如今是在地狱!你别想再过这道门了。” 乔治一听,顿时傻了。他开始认识到这是在这样的地方,他落到这么强有力的手里,再也好不到哪里去。于是他向那个越来越叫人害怕的守门人说:“不过你知道,先生,我怎么也得回家去,卸下了马,把它们安顿好,还告诉我的妻子奇斯蒂,说我约好了要回来。天啊!现在我才想起,我约好了明天准十二点要回到这里来。对了,瞧,我这里有通过这地方的证件。” 那守门人一只手接过那张证件,一只手仍旧抓住乔治。“哦!你是和我们尊贵的朋友r先生来的?”他说。“他已经列入我们的册子。这样可以,不过你同样必须把名字写进去,并讲定根据合约,你用你的灵魂担保明天中午回到这里。” “不干!”乔治说。“我决不答应这种事情!” “那么你留下别走,”守门人说,“因为毫无选择余地。我们最希望人们自己来。你就好好想想吧……”他说着把乔治向后一甩,让他滚下山坡,关上了门。 乔治看到反抗无用,渴望再次呼吸到新鲜空气,再次看到妻子讲明白自己的事情,只好重新上坡,无可奈何地签好合约,急忙离开。他快得异乎寻常地沿着马的脚印走,希望赶上它们。尽管看不到它们的踪影,他不时大声呼唤,但愿它们能听到和服从他的命令。但是乔治的不幸还只是开头,因为到了一个大家知道的危险地点,在一个擦皮厂和一个采石场之间,他看到他那两匹快马已经倒下,一匹断了两条腿,一匹死了,而马车撞得粉碎。对于一个赶车人来说,这是无法忍受的,比起进地狱来还要可怕。他的心碎了,他趴下来,两手捂住脸痛哭,用最伤心的话恸哭着他那两匹心爱的马。 正当乔治趴在那里伤心痛哭时,有人抓住他的肩头摇他,一个熟悉的声音对他说:“乔治!你怎么啦?乔治,我亲爱的乔治!” 乔治在无法解决的困难中猛然一惊,因为他认出了他妻子奇斯蒂的声音。 “你自己也看到了这种情景,我想你就不用问了,”乔治说。“噢,我的两匹好马啊,没有了你们,我永远不能做一个自豪的赶车人了!” “起来,乔治,起来,你醒醒,”他的妻子说。“市长派人来过,叫你马上赶车送他去议会大厦。外面风雨很大,他九点以前一定要到。快起来准备吧——他在等着你呐。” “老婆,你疯了!”乔治叫道。“我的马车撞碎了,我的两匹马一匹断了两条腿,一匹死了,你叫我用什么把市长送去啊?而且我跟人约定了,准十二点得赶到地狱去!” 他妻子听了他的话哈哈大笑起来。但是尽管她笑,乔治的头埋在枕头上一动也不动,他只是躺在那里苦苦呻吟。外面狂风暴雨,轰轰声大作,这声音让他听上去真像是在地狱那样。他脑子里的那个梦太真实了,他只能躺在床上呻吟,坚信他所看到的一切都是真的。 他妻子没有办法,只好去找邻居,把她丈夫的情况告诉他们,说他不停地叽哩咕喀,净说他跟一位r先生约好了准十二点去见他。她托了一位朋友照料那两匹马,然后去通知市长她丈夫去不成了。 所有人知道了这件事,都好意地笑话那可怜的出租马车主人,但是他自己一点笑不出,头也没有抬起来过。他妻子看见他这样,开始不放心了,叫他把梦中经历的一切原原本本地讲给她听(他自己可不相信或者承认这是做梦),他就把我们上面讲过的事情全告诉了她。她害怕他是患了热病,就去请伍德医生,并且告诉他,她丈夫认认真真地说约定了准十二点要到地狱去。 “他不会去的,太太。他不会赴他这个约的,放心好了,”伍德医生说。“不妨把钟拨慢一两个小时,让他先过了那个时间。我出诊路上顺便去你家。你断定他没喝醉吗?”她保证丈夫没喝过酒。“好吧,你不用着急,那么我这就先去看他。也许他是发高烧说胡话了。” 伍德医生于是和奇斯蒂一起匆匆离开他的诊所。路上她告诉他,说乔治在地狱之门那里还看到了他们认识的那两位年轻律师,守门人说他们是两个新来的。医生一听这话,马上放慢脚步,甚至停了一下,转过整张脸来看奇斯蒂,牢牢盯住她看,露出惊异的眼光。 “你说什么,太太?你刚才说什么了?请你逐字给我再说一遍。”她于是把这件事再说了一遍。医生好像惊讶得握住双手,叽咕了一声:“太奇怪了!真可怕!”他又说:“那两位年轻人双双长眠了——这时候已经在墓里!多好的两位年轻人啊!我给他们看过病——死于同一种病……嗅,太奇怪了,太奇怪了!” 医生接下来就大步走,快得奇斯蒂得半跑着跟上他。他一路上头也不抬,眼睛看着脚下的路,嘴里只是咕哝着说:“太奇怪了;再奇怪不过了!” 这不由得引起了女人的好奇心,奇斯蒂问他是不是也知道他们的朋友r先生的事。 医生摇摇头回答说:“不知道,太太,一点也不知道。他和他的儿子都在伦敦。他的事不知道,但是关于这两位年轻人的事却是太可怕了,可怕极了!” 伍德医生赶到病人家,一量体温,热度虽有点高,但不厉害。他赶紧用醋和冷水洗他的头,然后敷上药膏,在脚底上也如法处理。接下来他静看效果如何。 乔治好了一些,伍德医生试图取笑他的梦,以此想引得他高兴起来,但是一提到这件事,乔治只是摇头。“这么说,我的老朋友,你认为这不是一个梦?”伍德医生笑着问他。 “伍德医生,你怎么能把它说是一个梦呢?”病人说。“我身历其境,先是和r先生父子在一起,然后,医生你看,我的喉咙上还有那个守门人的手指印呐。” 伍德医生低下头看,明显地看到乔治喉咙上有两三个红印,这不禁使他大为震惊。 “我向你保证,伍德医生,”乔治说下去,“我那番悲惨的经历绝对不是梦,它害得我连车带马都毁掉了,我现在还有什么呢?……合约是我亲手签名的,我订下了一个严肃而可怕的协定……” “不过你不用遵守它,”伍德医生说。“我跟你说,你根本不用遵守它。跟魔鬼订协定是一个罪过,遵守这样的协定罪过就更大了。就让r先生父子待在他们那个地方得了,你可不要插手去把他们接出来。” “噢,不行,伍德医生!”那可怜的家伙呻吟着说。“这件事可不能这么办!我认为协定订好了就不能撕毁,就要严格遵守。我必须去,时间快到了。对,对,我必须去,我一定要去!不过我的马车和马都没有了,我得向巴克莱借他的马车和马用用…··二”乔治说着,深深地叹了口气,把脸转向墙,睡过去了。 伍德医生吩咐不要吵醒他,让他安静地睡下去,最好睡过了马上就要到的所谓约定时间,这样他就安全了。在这段时间,伍德医生没有离开,一直给他把脉,脉膊说明他不太安定。乔治的妻子则跑去找牧师,想请他来祷告和跟她的丈夫谈谈话,以期能使他恢复理智。 但是等牧师来到,乔治再也不说话,只是吆喝着他的马,像是在催它们快跑,全速赶去赴约。就在十二点,他突然挣扎了两下,死了。 这个梦之所以使人感到怪异,更由于乔治去世时有这样一件事。如上所述,他做梦的那天夜里狂风暴雨,在暴风雨中,约在凌晨三点,伦敦一艘船在韦尔茅思沉没了。遇难者中正好有r先生父子!乔治在天亮时分不可能知道这件事,因为在苏格兰,这件事直到他安葬那天才传到。同样,他也不会知道那两位年轻律师的死讯,因为他们是双双在乔治做梦的那天晚上死于天花。 入土为安——贝切尔牧师的奇遇 威廉·怀特海,毕业于剑桥大学的以马内利学院,一七三一年当上了斯通格兰地方的教区牧师。他在任期间没有什么特别事情,这段编年史无疑十分简短,而且也没有流传下来。在他那个日子里既没有报纸收罗种种新闻,也没有教区期刊记录教区生活中的日常事件。不过还是有一件事在两处地方记载了下来。这件事在当时看来比较重大,现在看来就没有什么道理了。这就是,怀特海牧师工作了二十三年后,健康状况不佳,于是到英格兰西南部以温泉著称的城市巴思旅行,在墓志铭中称之为“徒劳地希望身体康复”。也不知他旅行了多少时间,但可以合理地猜测,他这次旅行是在夏天,更可以断定的是,到是年十一月,他的医生关照他说,不必指望他的健康能够恢复了。 这样一来,患病者的思想自然地就转到他留在斯通格兰那舒适宁静的牧师住宅,他本来是希望在那里度过余生的。他向上帝祈求,他的后任能够在那里过得和他一样幸福。他自知来日无多,于是安排后事,立下了一份遗嘱,把他新近购置的一块围地——由于它紧贴牧师住宅的花园——永远留给斯通格兰的牧师。在遗嘱附件,遗赠物中他还加上了他的全部藏书。几天以后,威廉·怀特海便去见他的先人了。 在教堂北边侧廊的墙上有一块碑,上面用拉丁文记着他的工作和遗赠、他的两次婚姻以及他到巴思的徒劳旅行。他喜爱但没有再看到的住宅在四十年后被拆毁,由詹姆斯·戴维牧师加以重建。花园,连同怀特海牧师那块围地以及其他毗连土地,大约在一八五o年之前由罗伯特·陶弗森牧师打成一片,种上花木。一切都改观了,唯有如今牧师住宅二楼一个合适的房间里,怀特海牧师的那些书收藏得还像他当时使用和喜欢它们时的样子,还像他把它们“永远”遗赠给后任时的样子。 那些书依旧照他原来的排列方式分门别类地排列着,里面夹着标签。一些小纸片,有些上面写着有趣的文句,依然夹在书中。他在书边空白处写的旁注使人觉得,尽管书中其他东西已不再吸引人的兴趣,而这些旁注依然栩栩如生:谁坐在这房间的书堆中会不被带回一百八十年以前,带回它们刚离开印刷工人的手还透着油墨香味的时候呢? 拥有过这些藏书的人,无疑有些更爱它们,有些不那么爱它们,有些甚至连看也不看它们。但是不管爱它们的人也好,不那么爱它们的人也好,甚至连看也不看它们的人也好,他们——一逝去了,到威廉·怀特海死后一个半世纪多一些,这些书落到了某一位爱它们犹如父亲爱自己子女的贝切尔先生手里。 这位贝切尔先生独身,没有什么家累分他的心。因此他能像怀特海牧师那样全心全意地欣赏这些书,朝夕对着它们。许多夏天的漫长黄昏,他会一动不动地坐着专心阅读那些久已被人忘记的书;由于这房间,或称图书室,面朝南,他也可以在这里度过冬天的晴朗早晨而不会感到不舒服。他或在一张小桌子上写东西,或在一张高写字台前站着阅读,他这样钻进书堆中啃书,一如牛在丰盛的草地上吃草。 除此以外,他还有别的时间要用上这些书。他不是一个贪睡的人(爱书的人是很少贪睡的),他干脆把图书室两头两个相通的房间中的一个选为卧室。这样一来,碰到睡不着,他就可以有书相伴,愉快地度过时光。由于深夜常常要进图书室,他在写字台上面的壁式烛台上插着一支蜡烛,火柴总是放在就手的地方。 但他的床过于靠近图书室也有一个不利之处。显然由于房间设备上的某些缺点——贝切尔先生又不爱动手,从来不肯去检查和修理一下,——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会听到一种声音,完全像是有一个人在书难之间走来走去。在旁边客房过夜的客人在吃早饭的时候常常说,他们听见主人凌晨一两点钟还在图书室里,而事实上他们说的那个时间他并没有离开他的床。然而贝切尔先生总是让他们去认为是他们所想的。他不喜欢无谓的争论,更不能忍受他们就此打开了讲神讲鬼的话匣子。他很清楚使他那些客人上当受骗的声音,他只相信他自己对这种声音的解释,而不愿听他们的解释,虽然他自己的解释也太模糊,算不上是个解释。他猜想是窗扇或者门什么的老化了,然而他太懒散,太不爱动,也不去作任何检查。他根本就不把这当回事。 一个睡觉不稳的人,越是想睡得好,结果睡得越是糟糕。当一个人意识到特别需要休息的时候,这反而成了一种心理负担,弄得无法得到好好休息。一九o七年的圣诞节前夜正是如此。贝切尔先生考虑到第二天圣诞节工作很多,很希望这一夜睡个够,结果他躺在床上醒着,一点睡意也没有。他采取了一切入睡的办法,像数羊什么的,结果适得其反,只觉得越来越清醒。这时候明亮的月光照进他的房间,因为他讨厌百叶窗。轻轻的凉风吹来,隔壁图书室里发出的声音比平时更像是有一个人在走动。他这时候几乎是下定了决心,非把图书室的窗扇修理修理不可了,虽然他是难得修理什么东西的。他这个人不喜欢改变,哪怕改变是为了更好。你要他改变他已经习惯了的东西,对不起,他宁愿保持原样,即使是不舒服一些。 当这些想法在他脑子里翻腾的时候,他听到钟敲半夜十二点。这时候他感到要睡着是完全没有希望了,于是一骨碌从床上起来,穿上他为了这种情况挂在旁边随时备用的宽大睡袍,走到图书室去,打算借读书来催眠,这是说,如果可能的话。 这时候月亮已经照不到南方,图书室和他刚离开的月光照亮的卧室相比显得更黑。他能看到的只有对着天空的窗子那两个灰蓝色的长方块,房间里的家具完全看不见。贝切尔摸索着来到桌子的地方,在桌面上摸那经常放在那里的火柴。但是他发现桌子上什么也没有。于是他举起右手,要摸索着走到一个架子那里,火柴有时候也会错放到那个地方。可就在他把手高高举起的时候,那盒火柴却轻轻地放到了他的手上! 这样突如其来的事情,哪怕是一个冷漠的人也非大吃一惊不可,贝切尔先生于是有点紧张地大叫一声:“什么人?” 没有回答。贝切尔先生划亮一根火柴,连忙朝房间四下张望,房间却照常是空的。一切东西都在那里,就是说,他看惯的一切东西都在那里,但是整个房间除他以外一个人也没有。 说一切东西都在那里倒也不能说错,不过说一切东西都在老地方就不准确了。长写字台上放着一部四开本的书,他断定他原先没有在那里放过这么一部书。他有一个从不改变的习惯,一本书用完以后必定放回书架,他的这个读书习惯——我们不妨这样称它——是十分刻板不变的。一本书像这样不放回原处,这不仅和井井有条相抵触,而且意味着践踏了他的私人权利。因此,他疑神疑鬼地点亮了壁式烛台上的蜡烛,进一步去查看那部书。他这时一点睡意也没有,有点事情做做倒也不坏。 看下来,这部书对他来说是完全陌生的,这就证明不是他,而是别人的手把它从原处移到了这里。书名叫做《园艺大全》,法国m·德·拉·坎蒂尼埃著,约翰·伊夫林英译。这不是一部贝切尔先生会有多大兴趣的书。它包含对不同农作物的种种意见,无疑很有意思,但都是些空论,没有实用价值。他绝对不会看这本书,于是他心中开始不安,认为准是有个孩子溜进了屋,从这书的原来地方把它拿了下来,想找到些图画看看。 但即使作出这样的解释,他自己也觉得很勉强。首先,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写字台太高了。一个孩子不大可能把一本书放到它上面,就更说不上让书留在它上面。孩子只要看看书的样子就知道,这绝不是他要找的书,没有一个孩子会把这样的书老远从书架上搬到这里来的。 但是不管怎样,贝切尔先生的读书兴趣倒给引起来了,他的读书习惯太强,他没办法把这种习惯改掉。他于是让这部《园艺大全》馆在写字台上,转身到书架那里去找一本更合意的书来读。 他刚走到书架,忽然吓了一大跳,只听见身后写字台上很响的啪的一声,接下来是书页翻动的簌簌声。他猛一下子转过脸去,只见那部书翻开了。出于本能,他当时马上寻找一个理所当然的原因来解释他所目睹的事。不过是风罢了,是一阵强烈的风把书翻开,把很厚的封面打开罢了。这个解释他虽然一时间接受了,但并没有维持多久、外面的风这时候很小。窗扇也关了,窗栓也挂上了。而且最不可能的是,这部书对着唯一可能有风吹进来的方向的是书脊而不是书芯。 又切尔先生重新回到写字台旁边,站在那部打开的书前面。他越来越心烦意乱(由于他还在想着那盒火柴怎么到他手里),低头看书上打开的那一页。他并没有什么目的,只是不能不找点事情做做,他在这一页头上读到了半个句子:……在死寂的夜里,他离开房子走进僻静的花园。 但是他没有读下去,也不想弄清楚说的是谁半夜里出去散步,虽然这个习惯跟他自己的习惯惊人的相像。他读不下去,转过身来背对着那部书,在房间里踱步,想着已经发生的事。 他刚走到房间的另一头,正要转身,忽然又听到了书页翻动的声音、他把脸转过来,看见书页又在翻动。等到书不动,已经翻到了另一个地方。直到他走到它前面,它没有再翻动过。为了断定他没看错,他再读书上的字。这一次他读到了《圣经》上的话: 那么掘吧,这样作会得到。 贝切尔先生看了这一句话,感到引用得太轻率,很不以为然,但又引起了兴趣,很想看下去,看看到底说些什么。但是他没有做到,因为他的眼睛正想看上述这个句子接下来的文字时,书页又慢慢地翻动了,一直翻到了末页,只有半个句子,一共是八个字。末页下面印着版权。 这八个字是: 在北边,一棵圣株树。 前后三段他看来毫无意义也毫无联系的文字,这时候在他的脑子里开始混在一起。他把它们翻来覆去地念,一会儿先念这一句,一会儿先念那一句,念来念去这么几句,也念不出个名堂来。不过可以想像,他的睡意完全没有了。因此他吹灭蜡烛,回到他月光如洗的卧室,多穿上点衣服,接着下楼要到外面去走走。 贝切尔先生深更半夜到花园散步,这也不是希罕的事。睡不着时这样出去走一阵,散散心,回来反而睡得着。这时候到花园最方便的出口是书房的落地长窗。打开落地长窗是个台阶,只有几级。他站在台阶上停了一下,欣赏沐浴着月光,像盖上一层白雪的草地。 他这么站着的时候,听到市里的钟楼敲响半夜十二点半,不知不觉出声重复这个句子: 在死寂的夜里,他离开房子走进僻静的花园。 现在花园是够僻静的。猫头鹰一阵阵鸣叫和不时传来的火车声音的间隙,好像更加强了这种僻静,使人感觉到这种僻静,这种归于黑夜的僻静。 这时候贝切尔先生一下子发现,他正在奇怪和猜想,怀特海牧师当初买下那块围地是为了确保花园的幽静,那么他对西北方的铁路又是怎么想的呢。他不觉把头转向北边,这时候正好响起火车的汽笛声,也就在这时候,他看到一棵树在天空的背景里美丽地勾画了出来。他一看到它就进住了呼吸。并不是因为这棵树使他感到陌生,花园里的每一棵树他都太熟悉了,而是因为他所看到的是: 在北边,一棵圣株树。 贝切尔先生也说不出这是怎么回事。这个花园他已经进了干百次,一向看到这棵圣株树,但是那部书里这句话像是产生了一种作用,简直使人感到害怕。不过他的脾气上面已经说过,他这个人非常懒散。那只是一般地说的,贝切尔先生自己也同意这个说法,但他认为这话不完全准确,认为“他的神经是琴弦做的”,于是他重新绷紧了他的琴弦,到这个万籁无声的花园去散步。进花园他一向习惯于朝北走,现在也不屑改变这个习惯。他通常一开始他的散步就经过那棵圣株树,现在他也是这样,这就要在它旁边走过去了。 但是他没有在它旁边走过去。当他走到它旁边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件小小的事情,而这么一件小小的事情却使他觉得不自在,很不以为然。他花园里的园丁是个一丝不苟、小心谨慎的人,就跟贝切尔先生一样,花园里一天的工作干完,他从来不会忘记把每一件工具都收拾好拿回工具间。然而就在这里,在这棵圣株树底下,在月光中的土地上却插着一样东西,明亮的月光足够使它投下一个影子——这是一把铲子。 贝切尔的第二个想法倒有一种宽慰感。自从在图书室经历了那些奇怪的事情以后——他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些事情到底是真是假——如今这桩平平常常的事情会有镇静作用,于是他决定把这把铲子送回工具间去。 泥地上的土非常干,表面上甚至有点冻住了,因此贝切尔先生离开小路,径直走到铲子那里,要把它拔起来。但是他没想到,要把铲子拔起来就像要连根拔起那棵圣株树一样难。铲子一动也不动。他先用一只手拔,拔不起来,再用两只手同时拔,它依然牢牢地插在地上。 自然,贝切尔先生觉得那么轻巧的一把铲子也拔不出来,原因只能归咎于泥地冻住,把它也给冻住了。他又是奇怪铲子为什么会插在那里,又是因为它给冻住而拔不出来,十分着恼,已经打算让它去插在那里,自己只管继续散步算了,可就在这时候,书中还有一句话简直不等他想到要说,自己从他的嘴里冲出来了: 那么掘吧,这样你会得到。 现在贝切尔先生已经丧失了自己独立行动的力量。他不由自主地伸手去拿铲子,这一次铲子毫不留难,他一拔就拔了起来,而且开始掘地。 “顶多只掘五铲,再多也不掘了,”他说了一句。“这全是胡闹!” 一铲又一铲,他接连已经掘了四铲,把土在月光中撒到他的面前,土里面什么特别的东西也看不到。不过贝切尔先生也没打算看到什么东西,不管是钱币也好,珠宝也好,装着文件的盒子也好,武器也好。说实在的,他这时是在违心地掘土,根本什么也不指望。 好,这时候他在面前撒出去第五铲土,也就是最后一铲土。可这一铲土倒不是毫无收获,不过是毫无意义的收获。土里面竟有一根骨头。贝切尔先生的人体解剖知识已经足够让他知道,这是一根人的骨头。他拿起骨头,用大拇指刮掉骨头上的土,甚至靠月光也可以看清楚,这是一根前臂的骨头。 这样一个发现,可以想见,使贝切尔先生显出了少有的兴趣。事实上,出现这块人的骨头是很容易理解的。不久前教堂进行挖掘,挖出了无数骨头,这些骨头被收集起来重新埋了。但是一块沾满土的骨头也很容易被忽略掉。这一块挠骨显然是在挖出来的土被运出教堂时给带出来了。 贝切尔先生在他这场奇遇结束的时候,深深感到高兴而不是懊恼。他又一次接受了使命要完成一个任务。重新埋葬这样的遗骨是他一直关心的事,因此他当即决定把这块骨头埋葬到神圣的土里。时间看来正合适。所有感到好奇的人的眼睛都闭上了正在入睡,而他本人依然醒着,警觉着。铲子在他身旁,骨头在他手上。他于是一心一意地走进教堂墓地。就着还很亮的月光,他找到了一处地方,铲子插下去上很松软,得心应手。才几分钟工夫,那块遗骨已经入土为安——当然是教堂墓地里神圣的土,——深约十八英寸。 他把活儿刚干完,市里的钟楼敲响了凌晨一点。整个世界好像都入睡了,贝切尔先生带着铲子慢慢地回到花园。当他把铲子挂到它一向挂着的地方时,他觉得渴望着的睡意正悄悄地降临到他头上。他静静地回家,上楼,走进他的房间。 房间现在很黑。月亮已经过去,让房间留在黑影之中。他点亮蜡烛,在脱衣服上床之前,先到图书室去。他有一种无法遏止的好奇心,要看看约翰·伊夫林那部著作里那几段文字,太奇怪了,它们和刚才一个钟头的事件正好吻合,也可以说,是它们引导他去经历了这么一个事件的。 然而,最后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正在图书室里等着他。本来摊开那部书的写字台上空空的。《园艺大全》在书架上,在它原来的地方。这时候贝切尔先生才恍然大悟,他刚才捧着的是威廉·怀特海牧师的遗骨,他正是按照威廉·怀特海牧师本人的请求做了刚才所做的事。 失踪的房子 我这里要跟大家讲的,是大概三年以前碰到的一件事,可我现在把这件事写下来,还是跟当初碰到的时候同样感到诧异。让我开宗明义地说吧,对这件神秘的事我一直感到迷惑,苦思冥想,却百思不得其解,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一天会得到解答,甚至不知道这如果是个案子,以后是不是会听说到。 我是一名公司职员,工资不多,仅够我的妻子、两个孩子以及我自己过温饱的日子。我的名字叫保罗·詹纳,住在某市吊桥街某号。好了,不必对这地点过于介意。我说得那么地道,主要是让你明白,我是一个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人,一点也不浪漫。我要诸位明白,我只是用毫不花哨、简简单单的话来陈述我在大概三年以前的一月里某一夜的的确确碰到过的一件事情而已。 那是一个星期六晚上,那一天我照常下午很快就从市中心回家。那是个有雾的阴晴日子,我记得街上和我的办公室里,整天从早晨起一直点着煤气灯。我回家的时候雾特别大,我很庆幸自己这天夜里不用再到外面去。我跟妻子和两个孩子一个晚上坐在我们的小起居室里,有一种十分舒适的感觉,也就是说,到下星期一的早晨为止,我真正是自己的主人,不用为家庭之外的事操什么心。后来我的两个孩子上床去睡觉了,这时候我的妻子玛丽却提醒我那封信,说这信我必须当夜写好并且寄出。我只要这么说明一句就够了,这信是要写给我一位住在乡镇的长辈亲戚,她平日十分关心我们的孩子。我的妻子(一位十分深谋远虑的女人)记得,第二天正好是她的生日,无论如何应该在当天收到我们给她的祝贺信。 说实在话,我很不愿意做这件事,可是玛丽对于亲戚往来之类的事最懂得应该怎样处理,我没有办法,只好听她的话,写了一封短信,装进信封,封好了口。让我在这里再补充说明一句,这个晚上我一点没读什么刺激的小说——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东西刺激过我的想像力。 我在信封上贴好邮票以后,就上前门去。我一打开屋门简直大吃一惊,因为外面什么也看不见,只见灰色的浓雾直往屋里涌进来,甚至连离我们这座小房子不到十码远的栏栅也完完全全给雾蒙住了。我禁不住回过头去轻轻叫我的妻子来看。 “你可小心点,别连回家的路也找不到了,”她笑着说。“真是个可怕的夜晚!” “回家的路我总能找到的,丢不了,”我也笑着回答她。“邮筒只不过在街尾。只要我顺着栏栅走,不会找不到它。你不用在这儿等我,”我很关心她地加上一句。“我不把门锁上,一回来我就能把它打开。我的门钥匙留在写字台上面了。” 玛丽听我的话回到了里面,我把屋门关上,就大着胆子穿过院子小径上院子门那里去。诸位只要想像一下,我站在我的院子门外面,背对着街,心中完全有数,我只要向在走,顺着一路过去的栏栅一直走到街尾,邮筒就在那里。整条街上共有九座房子,我家是第三座,因此我知道,我只要再走过六座房子,邮筒就到了。我还知道,每一座房子的院子门上有一个装饰牌,因此,我摸到了这六个装饰牌,我就来到街尾那个邮筒。不过这场雾实在太大,大得我简直都从来没见过,所以我觉得还是有点像是去冒险。当我走到街当中看街对面的街灯时,我根本看不见那根灯杆子,只看到朦朦胧胧的灯光。 我一道一道院子门数着走过去,最后来到了最后一排栏栅,站在那里。我知道那邮筒正好在我背后。我很快地转身上前三步,一点没错,我还真撞到了它上面。我算得那么准,又能如此顺利地到达那里,我心中不由得有点得意。接着我摸索邮筒的投信口,一摸到就把信投了进去。 这一切听下来可能普普通通平平常常,可你得听听接下来发生的事。我是一个善于观察事物的人,我一直注意到,邮筒的投信口是对着大街的,因此我认定,只要背着投信口离开邮筒,回到栏栅那里,然后一路摸着熟悉的栏栅向右走,自然就可以重新回到家了。于是我照此行动,可是正当我离开邮筒的时候,一个匆匆忙忙绕过街口的人跑过来,一下子撞到我身上,随口咕喀了一声“对不起”,转眼又在浓雾中消失不见了。但在这意料不到的相撞事情当中,他却让我转了个身,把我撞到了一分——我的方向给搅乱了。 我真正给弄得七荤八素。我走了一步,竟踏了个空,离开了人行道的边,到了下面街上。我赶紧用脚踢着寻找人行道的边,重新跌跌撞撞地回到人行道上。过了一两分钟,我心中次复了自信,大胆地横过人行道,十分幸运,我一下子摸到了一道院子门上的装饰牌。这一来,我重新有了把握,一直向右走过去,最后看见一座房子的栏栅顶上朦朦胧胧地露出院子里的树丛,我一想,没有疑问,这房子隔壁的一座房子就是我的家了。 到了它隔壁的一家,我信心十足地推开院子门,快步走过院内小径,来到房子前门。一点没错,我一转把手,门就开了,我急急忙忙进屋。 我已经摘下帽子,拿着它向我熟悉的衣帽架走过去,可是不对啊,我忽然发现,那根本不是我熟悉的衣帽架,这衣帽架我根本不认识。我慌忙朝四下里看,打算趁还没人发现,我好悄悄地溜走。然而我又奇怪,我会进了什么人的房子呢,它离我自己的家那么近?就在这时候,我手里拿着帽子,一下子呆住不动了,竖起了耳朵仔细听。从附近一个房间传来了声音,是很轻的拉长了的呻吟声,像是什么人痛苦地发出来的。也不对,听起来它更像是什么人极其惊恐的哀鸣声。 我是一个与世无争的人,我承认,我的第一个本能想法是马上撒腿溜走。前门离我只有一步之遥,我可以悄没声儿地打开它溜出去,也不管是什么人为了他的或者她的苦恼呻吟。但是我另一个本能的想法更勇敢些;我也许能帮上点忙。这第二个想法占了上风,我于是戴上帽子,让双手空出来,小心翼翼地朝那声音走过去,那声音是断断续续的。 我发现这房子和我的房子格式完全一模一样,通到底层一个房间的梯级数也一样,而在我家,下面那个房间是给孩子们做游戏室用的。我慢慢地、小心地走下梯级,那奇怪的呻吟声还在继续,我承认,这时候我有点发抖,甚至每走一步都想回过身去逃走。但最后我还是来到了底层,来到发出声音的那个房间的门口。我正要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推开房门,猛听到响起了另外一个声音,我一下子站住一动不动了。这是一个人用凶恶的声音在唱歌。 这是一首唱海浪的歌,我记得我小时候听到过,歌词我忘了,有“把那人吹下去”什么的。房门开着一点,我可以透过门缝偷看进去。我所看到的景象使我一下子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我记得这时我很快地擦了擦眼睛,然后再往里看。我看到的是这么一个情景: 房间处于无人打扫的状况,破墙纸一条一条地从墙上搭拉下来,天花板黑糊糊的。房子当中有张桌子,桌旁坐着一个男人,面前放着一个四方形的黑玻璃酒瓶和一个玻璃杯,左手边点着一支蜡烛。直到现在,这整个房间出现在我眼前就跟当时我看到的同样清清楚楚。那个人凶恶丑陋,我起先甚至以为他根本不是一个人,而是恶梦中出来的什么鬼怪。他的胳臂很长——长得伸出来横过整个桌面,双手抓住了桌子对面的边;他那个脑袋又大又重,长着一头浓密的红头发,沉沉地架在巨大宽阔的双肩之间她的眼睛半闭,高高的在鼻子两边。紧靠在一起;那鼻子也根本不像个人鼻子;嘴唇又厚又重。 可是我最先看的不是这个人,而是房间里另外两个人。这两个人坐在那个人坐的桌子对面,奇怪之处是都在他和她各自的椅子上给捆住了,他们一个是男人,一个是女人。那个十分年轻的男人不仅手脚给捆住,连嘴也给牢牢堵住了;女人只有双臂比较松地给捆在椅子上,嘴也没有给堵上。她头往后仰,两眼紧闭,刚才听到的奇怪呻吟声就是从她的双唇间发出来的,这呻吟声和桌旁那男人凶恶的唱歌声别扭地合在一起。我得到的第一个印象是,坐在桌旁的那个男人像个蛮不讲理的邪恶审判官,其他两个是他的犯人。 那人停止了歌唱,在他的玻璃杯里斟了一点那个四方形酒瓶里的酒,喝了一口。接着他恢复原来样子,用他的手指勾住了桌子对面的桌边。现在我看清楚了,那个女人十分年轻,异常漂亮,一种高雅秀丽的美。她依旧紧闭双眼,而另一个被捆住的男人,眼睛始终不离开坐在桌子另一头的那个可怕的人。 “你不想说话吗,你这狗娘养的?”那个红头发男人说。“你的手脚不动,可你的舌头可以打滚转动啊2你要对我说什么?你要对我干什么?” 那个给捆住的男人当然无法回答。我看到他的脸涨红,我猜想他是在想什么。对我来说,我眼前这个场面太使我不知所措了,我只能凑着门缝偷看,看接下去会发生什么事。 “一对恋人……呕?”桌旁那人说。“你们以为我一点没有疑心;你们以为我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没有怀疑……对不对?趁我不在,你们可以幽会,你们两个……一天又一天,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这个狗娘养的可以把理应属于我的东西偷走。” 那女人第一次张开眼睛说话。“这不是事实,”她说,声音被哭泣声打断。“我们是清白的。迪克和我什么错事也没有做。” “你说谎!”桌旁那人像打雷般大叫一声,一拳打在桌子上,这一拳真会把桌子一劈为两。“你一直说谎…从你父亲把你配给我那一刻起……从我娶你的那个钟头起。你一直恨我,我看到你不知多少次只要一看见我就发抖。我难道不知道吗?我难道没有感觉到你千千万万次比用刀子捅得更深地捅我吗?你这女妖精i最后我也跟你恨我一样地恨你。” 那女人慢慢地回过脸去看那年轻人,嘴唇上露出一点淡淡的微笑。那红头发男人一下子跳起来,我大吃一惊,他竟是一个作儒,那双腿短得比侏儒的腿还要短。可是他的块头其大无比,我可以猜想到他的力气该有多大——想到这一点我不由得哆嗦了一下。他抓起玻璃杯,走过房间,把杯里的余酒泼到那年轻人的脸上。 “这真是把这么好的酒浪费了——但这是对她给你媚眼的回报。我希望有什么死法比已经发明出来的任何死法还要可怕,我可以把这种死法赏给你,”他加上一句,拿着玻璃杯站在那里看着他的牺牲品。“我要杀死你真是太容易了。” 他用漫无目的的古怪样子走到壁炉那里,把正在燃烧的炉火拨旺。接着他到房间一个墙角,轻而易举地拖过来一大袋木柴和刨花,在屋子里我还没见过放那么多木柴和刨花的。他把它们都倒在壁炉旁边,像是要派什么用处。接下来他回到桌子旁边,重新斟酒来喝。我像一个看戏的观众那样依旧在看着,不知道这场戏将怎么个收场。 “今天晚上我正好抓住了你们两个,”他随即说。“如果我不从后面抓住你们,可能就抓不住你们了,不过我一直准备着,等候着。我已经窥探了很久,比你们想的时间还长,我许多日子以前已经把一切全都筹划好了。今天晚上你们两个死到临头,明天我在千里之外。你们秘密地来,你们两只狗;我将秘密地去。” “我们没有做错事,”那女人再说一遍。“我们是青梅竹马,我们没有罪过。” “呸!你的话我一个字也不相信。我难道不知道,自从我看见你以后,你活一天,你那颗黑心就一天在把我们两个比来比去吗?他的直挺身子和我的弯腰屈背;他油光光的黑头发和我的红头发;他的美丽和我的丑陋……”他一面说一面无情地用一只手掴自己的脸,“女人见了会发抖的脸。这一切难道我还不知道?” 那野兽面对着自己的牺牲品坐在那里,忽然用双手捂住自己的脸呻吟,这真是最奇怪最可怜的事。要说我看见一个受折磨的灵魂,那么这时候我看见了,虽然我厌恶他。过了一会儿,他放下了他的双手,用一只手抓起酒瓶,把最后一点酒斟到玻璃杯里,喝了下去,接着把酒瓶和玻璃杯劈里啪啦全扔到壁炉里,好像就此了结了这件事。但当他重新在椅子上落坐的时候,我看见那女人的眼睛张开了,盯住他的每一个动作,眼睛里充满了恐怖。 “我要杀了你们两个——就在你们的会的地方——然后我烧掉这座房子,”那侏儒说下去。“我已经全都计划好了。你们相互最后看一眼把,因为你们今天晚上就要死了——这房子将是你们的坟墓。” “我向你发誓,”那女人着急地喘着气说,“我向最神圣最亲爱的上帝发誓,如果你放了我们,我们将永远不再相见。可怜可怜吧——为了迪克!” “为了迪克!”那侏儒嘲笑说。“这句话把你的真面目暴露出来了,这句话把你是个什么人,是个什么东西暴露出来了。留给你的只有可怜的牺牲,你们将一块儿死!” 我当时的心情无法形容。我只能说,在接下来那场可怕的事件中我仅仅是一个行戏的观众,还不知道接下来将发生什么,一点也没想到要干预。我想,在我的焦急不安中,我已经把房门开大了一点好看得更清楚些,因而我看到了那件儒的每一个动作。我已经把自己的一切都忘掉了——忘掉了我的家,我的妻子,我的睡在楼上自己安静房间里的两个孩子。我好像已经笔直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我看到那侏儒大步走向坐在椅子上的那个年轻人,右手又僵又直,抓住样什么东西,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我说不出来。我看到他一直走到年轻人面前,我看到坐在对面椅子上的那女人用眼睛死死盯住地看,样子像个中了邪的人。这时候我看见了两个动作,一个是:那侏儒用左手打了年轻人的脸;另一个是;他举起右手,手里有一样东西在烛光中闪耀,这东西插入年轻人的胸口,发出一种我从未听到过的可怕声音。我一下子看到年轻人的脸色大变,忽然全身向上一跳,像进入新生,一下子又落下来,像进入了死亡。我眼看着他的头向前倒下,他的眼睛闭上了。 这时候像对这整件事响起可怕的伴唱,坐在另一把椅子上的女人发出一声尖叫。我不认为那侏儒听见了它,他已经从刚才还是个活人的年轻人前面向后退,像一个疯子那样凝视着他自己做了的事情。那女人的尖叫依然在刺穿着这房间的空气——这尖叫不光是为了她的恋人,也是为了她自己。 这尖叫最终似乎冲进了那侏儒的感官,使他部分地恢复了知觉。我一直还这么看着他,直到他像只准备扑起来的野兽那样蹲下来,一只手握住滴着鲜血的东西,我一下子冲进打开了一点的房门,跌跌撞撞地冲进房间。我想我这时候一定也有点疯了,要不然,像我这样一个脆弱和平凡的小人物,是不可能去同这么一个疯子搏斗的。我从他的身后扑上去,用一个手肘夹住了他的喉咙,用一只手抓紧了他的头,同时向他嚷嚷着什么完全不可理解的话。 这一袭击是如此突然和出其不意,因此我可以说是使他无计可施。他怎么也看不到是什么人袭击了他,只是发狂地挣扎,不仅是想挣脱我,而且是想知道我是谁。我拼命把他的脑袋扭开,不让他看见我。我狠狠地夹住他的脖子,紧紧地抓住他的头发,同他进行我知道是与我性命攸关的生死搏斗。我们在这样的搏斗中,最后狠狠地撞到了那捆在椅子上一动不动的人身上,结果他和我们都啪喀一声倒在地板上。这时候我忽然感到,侏儒在我的双手里一点不动,瘫软了,于是我知道我已经把他制伏。 我跪起来在那里喘气,拼命要让呼吸回过来,当时我到底是怎么一个样子,我现在说不出来。这整件事完全像一场恶梦。我只记得那侏儒躺在地上——蜷缩在一起,一动也不动。我只记得那别扭地给捆在椅子上的年轻人倒在地上,依然给捆住,侧身躺着。我也记得那女人,双臂给捆在身后,坐在那里拼命地抽抽哈哈哭泣。 那侏儒一准是昏过去了,他躺在那里完全不动,满是鲜血的尖刀从他的手里落了下来,躺在他旁边。当我最后哆哆嗦嗦跪起来的时候,我看到那姑娘看着我,她的脸好像认为我也许又是一个暴徒,要杀她的。 “你……你是谁?”她用惊吓的耳语声问我。 “一个朋友——一个偶然碰巧进来看见的朋友。”我喘着气说。 “看看那给捆在椅子上的人,”她沙哑地耳语说。“他不可能是死了。” 我知道他是死了,可我还是照她对我说的话去看看他。我用不着看第二遍,那可怜的人完全死了。那一刀捅得又狠又准。我跪在他旁边,抬起头来向她慢慢地点了点头,没有必要把话说出来。 她在她的椅子上重新把头向后仰,闭上眼睛。“放了我。”她用微弱的声音说。 我无法去碰地上那把血淋淋的刀。我机械地、有条不紊地从我的西装背心口袋里掏出我总是随身带着的那把漂亮的骨柄削笔小刀。我用它割她的绳子,然而发现我割绳子时多么残忍地割伤了她的细皮白肉。紧接着,她费力地把双臂转到前面来,张开眼睛,然后使劲举起双手,按着她的太阳穴。 “你怎么办?”我好奇地看着她问道。 “我……我不知道,”她说,接着哭起来,一边哭一边说:“噢……亲爱的上帝……竟变成这样!我怎么办呢……我怎么办呢?” “你必须逃走,”我说,我看到那侏儒开始有点动了。“等到他醒来,你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我知道……我知道。”她说着站起来,开始向地上那仍旧给捆在椅子上的年轻人走过去。 但是我抢在她前面一步,用双手抓住她的肩膀,热心地求她赶快走,那人已经死了,就别去惊动他了。她听着我说,眼神是那么奇怪,就像一个孩子刚从睡梦中被叫醒,还听不明白我在讲什么似的。不过她听从了我,在我的带领下跌跌冲冲地向房门走去。 我们已经到了门口,我已经打开了门让她出去,这时候房间里那侏儒忽然用他的双手和双膝转了个身,接着爬了起来。他似乎一时还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可一下子看到了那女人,他大叫一声,爬着上前,一把抓住了刀子的柄。那女人这时候猛地从我身边窜过去,像只兔子那样逃走,跑上梯级。我听到她的脚步声飞快地穿过房子的小门厅——然后听到外面的门膨的一声关上。 现在该轮到我保护我自己了,因为我从那个人凶恶的眼睛中看到,他万一追上我,是绝对不会放过一个目击证人的。等到他站起身子,手里拿着刀,用一种茫茫然的样子跌跌冲冲向我走来,我已经走出了房门。可他忽然猛扑到桌子那里,吹灭了蜡烛,与此同时,我飞也似的跑上梯级,在黑暗中跌跌冲冲跑过门廊,摸索着抓到了门把手。我真算幸运,我终于把门打开,一点不假地跌到了外面的浓雾当中。 他拼命地追我,可是我没看见他。我这时头有点昏,跪倒在地,只听到他气喘淋淋地在我身边跑了过去。浓雾把他吞噬了,剩下我孤零零一个人跪在那里,从头到脚抖个不停。 当然,我毫无办法准确地指出,我经历了这场危险的房子到底是哪一座,我只能大致估计,这座房子一定是街当中几座房子中的一座。我于是起来重新走,按照我以为的正确方向——但愿如此,——开始寻找我自己的家。可是我连栏栅也没有摸到,只是乱走一通,走了一段似乎是没完没了的路程,不知怎么一回事,却狠狠地撞到了邮筒上。我不知不觉地就把右手伸进了投信口,照原先——也不知过去多久了——想的办法,背对着投信口上前三步,一点没错,我重新又摸到了栏栅。接下来我沿着栏栅盲目地跌跌冲冲走到一座房子。我想这可能就是我家了,于是推开院子门走进去,顺着院子小径走到前门,把门把手一转,门开了。就在门口,我看到了我的玛丽。她看着我,又是惊慌又是奇怪。我一下子昏倒在她的脚下。 我最后要说,那座房子我再也没有找到。我认识住在吊桥街的每一家人——都是些极其可敬而生活单调的人。在好天气里,我不止一次走到邮筒那儿,闭上眼睛,试图回忆我在那一个特别的晚上,在一个不认识的人撞了我而让我转了个身以后,我是怎么走路的,又走了多少路,怎样来到了那座房子的门口……但是一切徒然。附近另一条街的某一座房子里是不是躺着一个遭到惨杀的人的尸体;在吊桥街上某一座外表看来毫无动静的房子里是不是真发生过谋杀案;或者由于古怪的超自然现象,我那天晚上亲眼目睹的事情是很久很久以前发生过的……所有这一切,我将永远不知道。但这完全不是我想像的、虚构的事,那天晚上的的确确发生了这样一件事,而且有一个事实可以证明。那天我一进门倒在我妻子玛丽脚下以后,她把我扶了起来,发现我的手指里紧紧捏住一样东西。她用力掰开我的手指,于是发现了这是什么东西。 这是一簇红头发! 绿宅故事 我是一个房地产商,和友人莫蒂默合伙开了一家公司,它就用我们两人的名字做招牌,叫做“莫蒂默一哈格里夫斯房地产公司”。我自已经手买卖过不少房地产,这件事没有什么可多说的。可在我经手买卖过的房地产当中,有一件事十分特别,那就是我买进过一座鬼屋——不过大家不必害怕,这笔生意还让我赚了很大一笔钱,而且附带…… 好吧,我这就来从头给大家讲讲我买进鬼屋的故事——当然,信不信由你。 有一天,我的合伙人莫蒂默告诉我,他有一个顾客急于要把他的一座房子脱手,但求立即成交,价钱不拘。那座房子在汉林顿一个当时还是乡下的地区,人称“绿宅”。 莫蒂默对我说:“那个顾客说他租不出那座房子,只因为大家认为它闹鬼。当然,这都是一派胡言,但这种说法在附近那些人家已经根深蒂固,如今只要有人想租这房子,马上就会听到这种传闻,自然吓得不敢问津了。其结果,想租这房子的人一个接一个打了退堂鼓,到如今,他只想把房子卖掉算了,可是连这也办不到,由于它的名气太坏,这房子连卖也卖不掉。” “这房子本身怎么样?”我问道。“他要价多少呢?” “他不是说了,价钱不拘,说就给个五百英镑吧,实际上造这么一座房子至少也得一千五百英镑。你最好去跟这个人见个面,亲自谈一谈。” 于是我就去看这座“绿宅”的主人吉尔茨特雷普先生,并请他带我去看看他的房产。 在去沃林顿的路上,我问了吉尔茨特雷普先生几个有关那座房子的问题。他的态度十分拘谨审慎,不随便说话,只向我保证说,房子已经彻底大修过。当我问到房子闹鬼的事时,他看来不愿回答。 “那座房子有过什么事情吗?我是说关系到闹鬼的事情。”我直截了当地问他。 “没有没有。会有什么事情呢?这是一座新式房子——盖了还不到十年。” “你拥有这座房子已经多久了?” “它一造好我就把它买了下来。” “传说它闹鬼已经多少日子了?” 吉尔茨特雷普先生一下子皱起了眉,显然不高兴听到这话,勉强回答说:“这种风言风语,传说了也有好几年——四五年吧。” 他如此显然地不愿意谈这个话题,我也就无意追问下去。 我们在沃林顿车站下车出来,经过路边一家房地产公司,吉尔茨特雷普先生停下了。 “对不起,"他生硬地说,“我得进去拿钥匙,请等我一下。” 我自己也是个房地产商,很理解他不想介绍我见当地的同行,否则会在委托问题上引起麻烦。但我对“绿宅”的好奇心太强烈了,忍不住随后跟了进去。 我进去正好听到他直白地说:“我来是要取我“绿宅"的钥匙,请你给我。” 那位本地房地产商显然只是个小房地产商,因为他坐在外间办公室的写字台旁边,只穿着衬衫。他打量了一下吉尔茨特雷普先生,又疑惑地看了看我,然后走过去从钉子上取下钥匙。 “我连看房子的人也还没有找到,”听得出他的口气带点恶意。“他们说,要他们住进这么一座房子,你得出大钱。” 吉尔茨特雷普先生听了这话脸红了,这明明是一句搪塞卖主的话。他先看看那房地产商,再看看我,然后一言不发,一把抓起钥匙,转过身急急忙忙走出来。 “绿宅”确实是一座新式红砖房子,矗立在路旁,两边都是房子,一点也看不出是那种传说闹鬼的住宅。 我们一进去,我就看到房子一部分已经装演好,摆上家具。吉尔茨特雷普先生解释说,他曾打算找人来免费住一段日子,好消除它的坏名声。 我问是否有哪个房间特别跟闹鬼的传闻有关。 我看到他犹豫了一阵之后,带我上楼来到一个显然是主要卧室的房间,它面向前面的花园和外面的路。 “是这个房间闹鬼吗?”我把这个空房间看了一遍以后问他。墙纸糊得很好,天花板刚粉刷过。 “绿宅”主人看见我钉住这个问题,显然很不高兴。 “根本就没有鬼,也就没闹过什么鬼,”他急忙说。“但是在这房间睡过的人抱怨。”他还是说了。 “他们抱怨什么?” 他显得很不自在,又一次勉强回答:“噢,没什么,就是些胡说八道的话。他们说他们睡不好觉,老做恶梦。幻想……你知道,都是幻想。” “那么,幻想一些什么呢?”我紧追不舍。“要是做梦,他们也一定梦见些什么。” 吉尔茨特雷普先生抬起头去望天花板,一阵神经质的恐惧,连忙又把眼光移开。现在我完全可以断定,他本人就是看见什么可怕东西的人,只是怕把我吓走,急于遮掩这件事情而已。 “也许我还是什么都不告诉你为好,”他考虑了一下说。“讲出来会先入为主,产生影响,大家都是这么说的。如果我告诉你在这房间睡过的人说看见了什么,也就是做梦看见了什么,准会使得你也梦见同样的东西。因此,一个头脑健全的人,又没有任何先入之见,如果睡到这里来,他一定能够安安稳稳睡大觉,不受任何惊扰。” 我觉得他言之有理,也就不再继续问下去了。 这个房间外面有楼梯通三楼,我向楼梯走过去。“哦,你还想看看其他房间?”吉尔茨特雷普先生猛地问了一声,就跟上了我。“我什么都想看看。”我断然地说。 在楼上,我看到一个房间剩下来没有布置。从窗外景物可以看出来,它就在那闹鬼的房间上面。 “这房间也有问题吗?”我问道。 “仆人们不愿意睡这房间,”吉尔茨特雷普先生勉强承认,“它用作贮藏室正好。” 我看到,要从他嘴里再问出什么来是毫无希望了。 我全部看完以后,断定这房子要是没有它那坏名声,至少也值一千二百英镑。我和房子主人一起回城,路上跟他进行交易。 我希望他能同意我们先住进去看看,到月底再作出决定是不是买这房子,但是这个建议遭到了他的断然拒绝。 “我要马上出售,否则就没什么可谈了。如果你在里面住上一个月又没出什么事,到那时候,我要的可不是这个价,我可以提出一个合理的价钱。” 我急于要做成这笔生意,让了步,决定出五百英镑买下他的“绿宅”。 第二天我把我的做法告诉了合伙人,他不肯表态。 “等我听到你卖到多少钱,我就知道这笔生意是好是坏了。”他阴着脸说。 我的下一步打算是到那里去住一下,给两个与神秘传闻有关的房间送去一些家具。在办这件事时,我找我的女秘书商量一下。 我生意上的事一向都是跟她商量的。使我感到惊讶的是,她一听说目前这桩生意的性质,竟然表现出不同寻常的兴趣。她甚至志愿要给我帮忙。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答应让我去看看‘绿宅’?我很有兴趣探究超自然现象。” “你是说你真的相信那房子有这类东西?”我听了大为吃惊。我一直把萨珍持小姐看成一位年轻的大知识分子,对她这么认真地看待鬼的问题颇不以为然。 “我知道自然界有些东西是正常的法则所无法解释的,”她很严肃地回答说。“我就亲眼看到过一些这样的事情。” 这使我十分震惊。我回想起“绿宅”原主那种不自在的奇怪神情,心中猜想,他是不是也暗中相信这类事情呢。 “我应该说是一个所谓理智的人,”萨珍特小姐进一步解释。“我却有一种特殊才能,可以看到一些不正常的现象。” 我忽然有了一个想法。 “你能上那儿去过一两夜吗?”我问道。“我不怕告诉你,如果能把那鬼或者随便什么东西除掉,卖掉这房子可以赚大钱,这样,我将很乐意给你一点薄酬。” 萨珍持小姐很欢迎这个建议。她是一位好姑娘,一位寡母和三个很小的妹妹主要都靠她抚养,我知道她很想为她们多挣到些钱。 这件事给她的母亲说了,她母亲也要跟她一起上那房子去。当然,我也去。我请了一位太太白天在那里把屋子收拾好,傍晚时候我们三个人就一起住到这所谓的鬼屋去。 萨珍特小姐和她母亲住在说是闹鬼的房间,而我住在这房间上面的顶楼。 很愉快地吃了一顿晚饭以后,两位女士在大概十一点回房睡觉。我坐得晚一些,抽着雪茄,把这个愉快的晚上和我一向孤单一人所过的寂寞傍晚进行对比。 近十二点时我上楼打算睡觉。也不知是由于在一座古怪房子里又处于这种环境中所产生的心情,抑或是由于我还没有意识到的恐惧,我一走进我挑选的房间,马上身不由己地钻到床上去。 我仅仅脱掉了我的上衣,就伏在被子里面想睡觉。不过我是个老出门的,在火车上或在诸如此类情况下和衣而睡并不困难。 但这一回我怎么也睡不着,我躺在床上一点不假地直打哆嗦,打哆嗦完全不是由于觉得冷。我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到,但这根本不是平常感觉中的恐惧,我好像已经知道有一个人要来谋杀我,他已经溜进房间了,已经准备向我扑上来给我一刀子了,就在这时候我闭上了眼睛,恐惧得无以复加。 忽然我听到一声很轻的呻吟——极端恐惧的呻吟,呻吟一点一点变成了压抑着的尖叫。 我掀开被子,抬起头,心扑通扑通地跳着倾听。 呻吟声又响了,显然来自我底下。我一下子明白了,它来自我下面那个房间。 我连忙翻身跳下床,上衣也没来得及穿上,点亮我随手从楼下带上来的蜡烛,飞也似的下楼。 我来到二楼楼梯口,呻吟声更加可怕了——那声音听上去不止是害怕,而且是恐怖。就在这时候,闹鬼房间的门猛地打开,老太太站在房门口,披着一件外套,脸上完全是一副惊恐和痛苦的表情。 “出什么事了?”我倒抽一口冷气问道。 “是她!”地喊叫着回答。“她做梦看见了什么可怕的事情,我没法把她弄醒。” 我没有停下来考虑礼貌问题,拔腿就冲进房间。煤气灯开到了顶亮的程度,在灯光中我看到那位小姐躺在床尾一张长沙发上,身体绷紧,脸上流露出看到什么可怕景象的表情,这种表情定位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而从她张开的嘴唇间发出像挨了一刀子似的呼喊声音。 我一把抓住她的双肩,拼命摇她,但一点也不能改变她昏迷了似的状态。 “拿点水来!”我对她的母亲说,她的母亲正站在旁边绞着双手看我摇她。 水拿来了,我在受苦的人脸上泼了半杯。起先这不起任何作用,好像她已经死了一样。 接下来突然发生变化。 呻吟声一下子停止,受害人张开眼睛,那双眼睛露出梦游症病人那种呆滞的眼光。她半坐起来,响前咕咕地讲她梦见的事情,讲得那么快,那么含混不清,很不容易才听出她所说的话: “血一那血一血一血一滴落一滴落一滴落一滴落一从一红色的一缝一从一天花板一那一红色的一缝一天花板一红色的一缝一滴落一到一我的一身上一滴落一到一我的一身上一滴落一到一我的一身上!” 她的话渐渐变成了尖叫,那双漠然的眼睛完全转向头顶上的天花板,就是这个房间和上面那个房间之间的天花板。 我不由自主地把头抬起来向天花板上看。天花板上一点痕迹也没有。就像我原先跟吉尔茨特雷普先生来看房子时所见的那样,它刚粉刷一新——现在我想,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可这不是想事情的时候。 “帮帮我,把她从这房间抬出去——快!”我对她的母亲叫着说。 我们一头一尾抱着这不省人事的姑娘离开这闹鬼的房间,把她抬到隔壁房间,放在床上。 可她刚一过那个闹鬼房间的门槛,可怕的叫喊就停止,脸上的僵硬表情也松弛下来了。不多一会儿她已经沉沉地入睡,我也就能够把她交由她的母亲去照料。 当她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她母亲告诉我说,她昨天夜里经历的事情,她一点也想不起来了。她简直想不出来曾经做了一个恶梦。 吃早饭的时候,我应她的请求,把昨天夜里发生过的事情尽可能详细地告诉她。她听了极其激动。 “我断定,”她很有把握地说,“我见到的事情一定在这房子里发生过。听来可怕,但我坚决相信,在你昨天夜里睡觉的顶楼上准有人被谋杀了,他的血透过下面房间的天花板滴落下来,就像我昨天夜里看到的。” 由于种种原因,我很不愿意接受她的这个想法,但我还是不敢否定它。我决定无论如何也要解开这个谜。 等萨珍特小姐和她的母亲一离开这房子——那位老太太怎么也不肯在这房子里再过一夜,这话她简直连听也不要听,虽然她的女儿看来一点也不害怕——我就直接到附近一家建筑行,请他们派人来检查上下两个闹鬼房间之间的地板。 那建筑行老板报有兴趣地接了我这笔生意。 “我早知道那房子有什么问题,”他说。“房客一个接一个吓得退租,那不会无缘无故的。你知道吗,先生,在吉尔获特雷普先生把它空关的这五年里,我给他把房子里一个天花板粉刷过九次了!” “那么,吉尔茨特雷普先生本人曾经在那房子里也住过,对吗?”我问他。 “那房子是我替他造的,我可以说他住过。”建筑行老板说。 “那他为什么不住了呢?”我十分感到兴趣,又问。 可是在这个问题上,建筑行老板不能,或者不愿满足我的好奇心。 “吉尔茨特雷普先生是我的一位好顾客,付钱一向守约,我对他没话可说。” 建筑行老板告诉我的话引起我那么大的兴趣,我就跟着他和他派去的两个人,一个木匠和一个泥水匠,一起到那房子去。 我在下面那个房间给他们指点天花板,尽可能把我记得的地方准确地指给他们看。 那两位师傅把位置量好,然后到上面顶楼去量,在上面房间,那位置正好在我曾经打算睡觉的那张床的床底下。 他们马上把床移开,把地板撬起来,露出了下面的横梁,就在两根横梁之间,有一大堆石灰。 那两个工人,还有他们的老板,很快就一致认为,这堆石灰绝不可能是房子造好的时候留在那个地方的。 “那堆石灰当时绝不可能遗漏在那里,再说这个地方也毫无必要用石灰,”建筑行老板指出说。“倒是要想隐藏什么东西并且把它销毁掉,那就没有什么东西能比生石灰更好了,特别是在生石灰还新鲜的时候。它能够像火一样燃烧,却又一点烟也没有。” “你说的是一具死尸?”我说着浑身一震。 “关于这个,我可什么话也没说。”建筑行老板回答说。这件事就说到这里为止,然后他转移话头说道:“那石灰到底用来干什么,这根本不关我的事,不必我来说。我想要说的只是:它不是我遗留在这里的,也不是我手底下的人遗留在这里的。” 那两个师傅开始动手清理掉那堆石灰。这些容易挥发的东西显然早已挥发干了。当他们把工具朝下撬它的时候,一个工具戳穿了下面房间天花板上糊的泥灰,一束光从下面透上来。 紧接着两个师傅中的一个惊叫一声。我连忙弯下腰去看那个戳出来的窟窿。 在透过地板的一大束亮光中,我看到了深黑色的斑渍,是干了很久的血迹! 过了一会儿,木匠突然弯下身子用一只手在木头之间摸索,将一把很尖的小匕首拉到外面亮光中来,匕首已经发锈,上面也是同样的干血迹。 接下来再也没有找到别的东西。 我随即委托建筑行老板给我把上下两个闹鬼房间之间的地板和天花板全部重新换过。 这样做了以后,睡到这房子里去的人再也没有过哪怕一点儿怨言。 我几乎马上就把“绿宅”出租给了一位可敬的房客,一位退休的老师。他还给这房子改了名。一年不到,我把这房子卖了一千二百五十英镑,这一笔大钱使我能够给萨珍持小姐一笔酬金,以补偿她痛苦的经历。 这个故事最不寻常的部分还在后头,我这就来给大家把它讲述。 关于鬼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的消息在沃林顿传开了。当地警察局来找我要那把匕首,我当然把它好好地保存着。根据这一物证,他们终于破了一桩直到此时此刻从未受到过怀疑的谋杀案,并迫使凶手只好供认不讳。 关于这件可怕的谋杀案,其细节我就不——一详述了。反正说这样几句就够:原来被害者在顶楼上睡觉时被杀,他的血确实渗透过底下房间的天花板,滴落到下面的房间,而住在这房间里的正是凶手——吉尔茨特雷普! 古宅迷魂 “这道楼梯,”她用优雅的手势指点着说,“这道楼梯通到我儿子的那一层。” 我和鲍尔斯夫人还是初次见面,在这短短的会见当中,我感到她美丽的脸上许多动人之处之一便是神情安详,可这时候这种安详神情完全没有了。 如今只透过下垂的长睫毛看到她那双深深的蓝色大眼睛。她一圈一圈美丽的白发如今在我的眼睛底下。她低下了头,想要隐藏她太痛苦的心情。 一时之间,我只能茫然地看着她两道白色的秀眉,弯弯的纤美红唇。刚才还那么娴静,一下子转变,令我不知所措。 我忽然觉得奇怪,一位如此美貌的女人,竟会一直守寡。这时候我回过脸去看楼梯。 宽阔的打蜡木头楼梯的楼梯口有一道栅门挡住,栅门是铜的,从地板高到我的腰部。我的眼睛顺着楼梯看上去,上面是最高的一层楼。 像这里一切都和这座古老巨宅相衬一样,楼梯栏杆也很豪华。它随着宽大的楼梯到了顶层,拐了个弯,随后没入一道天鹅绒绿色厚帘子,在帘子后面看不到了。当我这样好奇地望着的时候,我听到弹奏贝多芬一首最玄妙的作品的钢琴声。 我刚开始沉醉在那旋律之中,忽然猛一震颤,我只能说是萌生一种怀疑。我这种感觉就像多年前我怀疑我的房间里藏着什么人的时候所感到的一样。这种本能当时没有欺骗我,我断定它现在也没有欺骗我。 我心中毫不怀疑,在楼梯顶上那厚帘子后面潜伏着一个人在偷听。又似乎有一个人,他或她,日夕和那些物质的东西接触,在它们上面留下了什么。 我不知道最好用什么字眼来形容这种对周围东西的难以捉摸的影响。我的眼睛顺着楼梯看上去,最后停留在帘子那里,心中就在不断这么想。这里所有的东西像在传递它们的信息,清楚得跟在我耳边耳语一样。 昏暗的光线似乎也在暗示这里存在着虽没有显露但无疑是有的神秘东西。我脚下的地板,以及头顶上的天花板正在诉说什么,用令人震颤的方式在诉说。可是我身边那位夫人显然只是感动于从帘子后面飘下来的钢琴声。 “提阿瑟在弹琴。”我听到她轻轻说。 我把眼睛从楼梯上收回来,重新转过去看她苍白的脸。鲍尔斯夫人看上去总是那么可爱,可每次她想到她的儿子,她那双深深的蓝眼睛射出来的光芒使她显得那么年轻,尽管她已经有一头白发。 她悄悄地离开楼梯口的栅门,我只好跟着。我们到了楼下图书室,她的第一句话就是:“吃晚饭时候,你会看到我儿子的……这是说,如果他下楼吃晚饭的话。” 她说得很犹豫。她娇嫩的手捏紧了手里的手帕。 “请你不要向我的儿子提起那栅门好吗?”她露出祈求的神情对我说。 我默默地点头答应,生怕说出什么话来会让她伤心。 “我儿子有点……好幻想。”她显然很费劲才说出了最后那几个字。“谁也不上那顶层——我也不上——只除了管家老太太。” 我没来得及回答,她已经像逃走似的走掉了,留下我一个。我没有马上钻进图书室桌上的纸堆里,却对禁止上去的顶层的秘密冥想了几分钟。 我没有见过一个年轻人会这样把自己封闭在一个地方。我跟这家人还是一两天前开始联系的。我到这巨宅来,只因为鲍尔斯夫人急于要让她已故的杰出丈夫的权威性传记公诸于世。 她丈夫的一生十分辉煌。内战时期的业绩使他担任显赫公职。他为祖国的外交、经济都作出了重大贡献。 他出众的演说词成了学校课本中的范文。 但是报刊上对他说了一些闲言碎语,这位伟人的遗孀要维护他的声誉。她的律师又是恭维,又是提出极其优厚的待遇邀请我担任他的传记作者。 可以在乡间舒服的环境中过上几个月,这对我太有吸引力了,对这位遗嫣提供的大笔酬劳倒在其次。 这是我住在鲍尔斯巨宅的第二天。我对那位少爷的性格一无所知。我只笼统地从律师处得悉,阿瑟·鲍尔斯是位有天赋但耽于幻想的年轻人,他爱写诗作画。 我到达当夜,管家老太太领我去我的房间,从她那里我又知道,这位少爷把自己封闭在那道栅门之内,不让人上楼。至于遗嫣貌若天仙,这倒是我完全没有想到的。 我本以为将会见到的是一位生活于过去日子的老夫人,却没想到见到的竟是一位优雅的太太,头发虽白,身段却像杨柳那么轻盈,脸又那么秀丽,十分动人。 我把已故将军的来往信和大致看了一遍以后,现在该穿好衣服去吃晚饭了。书信中反映出来,他和创造我国历史的人物关系之密切,是令人吃惊的。 显然,这位杰出政治家的传记对于认识我国从一个孤立国家变成在世界列强中具有重要位置这一过程,一定会提供许多可靠的资料。 这些信和提到有一两件事实在具有历史价值,在公诸于世前,我就有必要不但同这位遗桶,而且同那位公子先研究一下。我虽然研究了还不到两小时,但已掌握不少政治秘密,许多出版商一定会出大价钱。万一泄露出去,我便辜负了这家人对我的信任。由于如此复杂,我赶紧把大捆大捆的信札锁进大写字台里。我务必尽快和死者的儿子商量一下。 当我离开图书室去餐厅的时候,我又听到了顶层传来的钢琴声。我在顶层下面的楼梯口停下来。钢琴的琴键显然掌握在一位大师的手里。我可以这样站在那里听上一个小时。 我不大懂音乐,不过我大致感到这是意大利乐派。我突然想起,我正在听的可能是这位年轻人自己的作品。如果是这样,那么阿瑟·鲍尔斯真正是一位天才。我的眼睛一下子和管家老太太的眼睛相遇。 她默默地站在上面,一动不动有如一尊雕像,低头看着我抬起来的脸。我一下子觉得木好意思。这位老太太可能是个令人讨厌的人,生性爱偷看别人。 “阿瑟少爷今晚不下楼吃饭了,先生。”她说。 她的声音很轻,极有礼貌。我看着她布满皱纹的脸不由得想,只有她一个人上那禁止人上去的顶层。她说完那句话就不见了,我继续下楼。 我本来想和鲍尔斯夫人商量一下使我伤脑筋的事,可是客人们到来,就没法商量了。一位客人是美丽的年轻小姐,黑眼睛,身材修长,举止大方。和她一起来的是她的父亲,本地法官,个子小,他坐审判席的生涯使他养成一种专断独行的脾气。 “那么你就是罗杰先生了,”他握住我的手说。“很高兴看到你。我希望你准确地写出我那位参议员老朋友的一生。” 他说完就放掉我的手,毋宁说是甩掉我的手。我对他那种自命不凡的神气太感兴趣了,因此马上就原谅了这位小个子法官的不客气态度。再说,他有这么个美丽女儿,有什么不可以原谅他的呢? 米格斯小姐补救了她父亲的一切。可是在白发夫人的耀眼美貌前面,她就较为逊色了。鲍尔斯夫人穿一袭镶金丝的黑长裙,裸露的双肩像百合的花瓣。她完美的双臂轻盈地摆动。 她为儿子的缺席表示歉意,忧郁的微笑反而使她的脸更加娇艳。我知道法官是个鳏夫,不由得想,他会不会在追求我这位女主人呢? “那么阿瑟不下楼了!”我听见法官在吃完他的鱼时说。“天啊!他就像他祖先那位小姐。” 他转脸看我fll大家,满脸堆笑。我和米格斯小姐正好在谈威尼斯,老法官的响亮声音引起了我们注意。 “他的祖先小姐?”我茫然地重复一声,其他人并不注意他的话。 “他的祖先,一位小姐!”治法官再说一遍。“她本来要从这幢巨宅嫁出去,嫁给华盛顿军队的一位军官。” “奇怪,这件事我倒从来没有听说过。”鲍尔斯夫人用她唱歌似的声音说。在此以前,她对老法官说的话并没有流露出多大的兴趣。 “这件事是参议员亲口告诉我的,”老法官说下去。“当时独立革命战争正打得如火如荼。” 我看看鲍尔斯夫人的脸。刚才使她的美貌更美的红润面色,现在完全消失了。 “那位小姐举行婚礼了吗?”她淡淡地问道。 “天啊,没有!”法官叫道。“在婚礼举行的一两天前,她的未婚夫到这房子来……” 他犹豫着没说下去。 “是英国军队俘虏了这未婚夫?”我问。 “不,是英国军队俘虏了小姐她,”老法官哈哈笑着回答。“她的未婚夫看到她在顶层跟爵士里查德·豪(一七二六——一七九九),英国海军上将,美国独立战争时任北美驻军司令的副官在亲吻。” “于是她嫁了英国佬而不是美国佬!” 我尽量说得俏皮些,好让谈到这件事沉闷下来的气氛活跃一些。可是我的努力落了空,因为老法官的回答似乎给我们当头浇了一盆冷水。 “她两个都没嫁,”’他简单地说了一声。‘“直到死她都没有离开过这房子的顶层.’” 我和米格斯小姐对看了一下。鲍尔斯夫人抿了一小口矿泉水。老法官没注意到他的话造成了什么后果,一个晚上都继续谈这个话题。直到他的汽车来接他回家,他还在指出这个传说的道德意义. 我听到他在门口大声和女主人道别,他响亮的声音有时候被他女儿悦耳的简短两声缓和下来。 当鲍尔斯夫人回到餐厅时,她面色依然十分苍白。 “我想我只好道晚安了。”她淡淡地说。 我看到她用手猛抓住搞背,转眼间我已经站到她身边。 “没事。”我听见她轻轻地说。 “我怕我们今天晚上谈的话让你不好受。”我大胆说。 可是她摇摇头。 “是阿瑟缺席让我不好受。”我勉强听到她的低语。“他对她非常有意——曾经是这样。可如今甚至不下来看她一眼。’” 我明白她的意思了。我只能默默地用同情眼光看她的脸。接着她伸出手和我告别,离开了房间。我点了一支雪茄上图书室去。 快到午夜的时候,我深深地坐在一张大皮沙发上,然而我还不想睡。我到这巨宅来享福的目的似乎已经落空了。我在黑暗中抽着雪茄,直到我背后的时钟敲响。 银钟锤一下一下震动空气,直到第十二下提醒我,新的一天已经给我带来了新的任务。我站起身来,找到电灯开关部成了一个问题。 我朝窗口走了一步,一样在移动的什么东西把我的眼睛吸引到对面墙边在影子里隐约出现的一个大书柜那儿。我看着那东西对,它慢慢地、一点一点地越来越亮。 那是个女子形象,在我凝视的眼中,这形象太美了,因此我尽管紧张,连每根头发都竖了起来,可就算给我一袋金子我也不愿不去看她。 我看到她轮廓鲜明的颈项下斜斜的双肩。我看到圆圆的细腰和一只纤手抚着一边光滑的脸。长袍绕着身体的曲线,这是希腊女神塑像喜欢用的衣服式样。只有脸看不见。 我和我看到的这女子一样,一动不动地站了好几分钟。然后她一走一停,一走一停,似乎是向这大房间尽头的宽大房门走去。 我不知不觉地跟着走,惊叹这无声行动每一步的摇曳生姿。走个不停的时钟好像急于在黑暗中陪着我们,在我的耳朵里呼塔嚼嘈走得那么快。 我从来没有像现在那样被冰冷的寒气冻得发抖,我的手脚像通了电似的,走动起来就像我面前的女子一样轻飘飘。这不是在人世间。我遇到幽灵了。 嗅,我们就这样一直向前走,走出了房门,走过了外面的地毯……一直到楼梯口那幽灵才停下来,转过了脸。我这是第一次看到她那张脸。 由于原先在我面前的是说不出的美好体态,这种体态真是只有天使才有,因此我对她的美貌有所准备,可是尽管如此,等到我终于得见她的美貌,我还是一下子变成了一尊活的塑像。 那圆圆的下巴不但好看,而且说明性格坚毅;鼻子高挺,然而秀丽动人;双眉高贵端庄……而那双眼睛——我连看也不敢看。这双眼睛似乎并不躲避我,可我就是不敢看。它们一直望着地板。 现在我看出来了,是这双眼睛的光使幽灵发亮。我从直觉知道,这双眼睛的一瞥会使任何见到它们的人神魂颠倒,失去理智。没有一个人能经受得住这样一个美人的震撼。 我一直跟着上楼,来到楼梯顶。那幽灵又要上一层楼,我偷偷地跟着。她向禁止人上去的那层楼的栅门走去。 到了这里,她停下来像招呼我。我看到随着她挥动手臂指着前面,指着上面,长袍的褶皱张开,像宽大的白色翅膀。接着她上楼了。现在我也来到了那道栅门,我很容易就能穿过这道障碍物。 可我一下子想起那位母亲的话,这使我第一次能够让我的眼睛离开那幽灵。我只要一越过这铜栅门,我就违背了她对我的信任。 我只要再看一眼那美神,尽管她是幽灵和影子,我绝不可能不像特洛伊三子帕里斯拜倒在海伦脚下那样(在希腊神话中,正因为特洛伊王子帕里斯诱走斯巴达王的妻子海伦,这才引发了特洛伊战争)拜倒于她的脚下。 我用手遮住眼睛,像犯了罪似的偷偷下楼回到图书室,悄没声儿的犹如我刚看到的幽灵。从图书室直接通向分配给我住的宽敞房间。我只是摸着来到我熟悉的角落,找到我的床。我像块大木头那样在床上倒了下来。 太阳照进来把我照醒了,我在床上衣服也没脱,头说不出的昏沉。我赶紧换衣服。洗澡水似乎特别温暖,虽然我用的是凉水。我在餐厅里偶然看看我的手表。天啊,已经快到中午了。 我心中埋怨自己,是管家老太太的话让我安静下来,原来这一天我还是第一个到餐桌前来吃早饭的。 “我有事想跟鲍尔斯先生谈谈。”我喝了口咖啡,大胆地说,避开不去看这位老太太的眼睛。 “阿瑟少爷今天不下楼。”她回答了一声,就只一声,可是我从她的口气明白,再说也没有用。 “你的气色多好啊,罗杰先生!早上好!” 听声音就不会搞错。美丽的夫人在花园里透过窗子看进来,一只手里拿着一束花。我马上站起来离开桌子。 “我真怕你听了法官昨天晚上讲的传说胡思乱想,”当我穿过草地到她采玫瑰花的地方时,她说了起来。“你相信鬼吗,罗杰先生?” 我尖锐地看看她的眼睛。她在微笑。 “我的样子像看到了鬼吗?” 我俏皮地反问,但是我感觉到我的心在卜卜跳。 “你知道,这家族有鬼,”她与其说是由我的问题引起,不如说是按着她自己的思路在说话。“这是祖传的。” 我可以感觉到我毛骨悚然。 “这鬼什么模样?” “噢,我可从来没见过。” 就在这时候,我看到了管家老太太的目光。她正站在窗口里面。我们的目光相遇像光一闪那样短促,也同样快的把目光垂下来。 我向鲍尔斯夫人提出了另一个问题。 “那鬼……是法官告诉我们的那位小姐吗?” 美丽的夫人摇摇她的浓密白发,同时把一朵花插在上面。 “谁知道呢?” 这话题不可能谈下去了。我退回图书室,连想见阿瑟·鲍尔斯的事也没有提出。他没有离开那禁止上去的顶层下楼来。 我先要了解一下那年轻人,才能和他母亲谈我在这不寻常的家里碰到的事。可是这天晚上餐厅只有我一个人,管家老太太说,鲍尔斯夫人不舒服。 饭后我在花园里一个人散了一会儿步,回到图书室里坐下来,忽然想起,作为已故鲍尔斯将军的权威传记作者,我应该看看他的家谱。 在书架上那些整理排列得很好的资料中,找到家谱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一部县志里专门谈到了我如今正在工作的这座巨宅。这巨宅是很珍贵的——对于美国来说,——它曾经是乔治·华盛顿许多个司令部之一。 我埋头读我的历史资料,整整三个钟头不知不觉地过去了。我突然听到钟敲十二点。我想到了昨天晚上,不寒而栗。我熄了灯。 幽灵就在我脚下的地上突然出现! 面对发亮的幽灵,我僵直不动,只有时钟激动的前喀声传进我的耳朵。 我又是我又不是我——我是我,因为我知道我就是原来的那个人;我不是我,因为我感觉怪异,有超自然的活力。 我发现我又一次跟随着我看到的幽灵穿过房门。 那使我着迷的幽灵带着我一直上那禁止去的那层楼去。我依然和原先一样迷恋她的美丽身姿。我心中再也没有不久前才阻止我到这里来的拘束。 我不停步地、毫无疑问地跟随着她。我一路上没有任何障碍,连禁止上顶层的那道铜栅门也是敞开着的。 我大胆地把脚踏上最底下的一级楼梯。第一下接触似乎使我有一种异样感觉,但我一秒钟也没有停下。楼梯没有发出响声。自从我把脚踏在它上面以后,我觉得刺激,感到有许多印象,它们就像是摘出来的动人诗行,或者是戏中一些感人场面。 我碰到了墙,这只使我的感觉更加清楚。一切物质的东西散发出过去人或事印在它们上面的神秘东西,而我现在正感受到其印象。我并没有感到这里发生过血案。 悲剧全在于内心,在于一个灵魂的悲哀,在于一个人无休止和无能为力的渴求,他把悲哀苦恼全倾注在这些墙上,墙接收了它们。这颗受折磨的心是颗女人的心,这个受折磨的灵魂是个女人的灵魂。这也是充满了往事印象的空气告诉我的。 楼梯顶上的帘子像被另一个世界的气息吹到一边去了。我来到了一个四方形的巨大前厅,除了幽灵和我别无他人。 幽灵在我前面几步远,在一扇大窗旁边跪下来。夜间的温暖空气徐徐透进窗子。我看到一张桃花心木雕花桌子,桌子上一个花瓶插着大束的鲜花。我感到脚下的地毯十分松软。我跟着幽灵在上面走过去,也跟她走时一样,一点声音也没有。 没有什么姿势比跪着的幽灵表达无穷的苦楚更感动人的了。我被吸引过去,变得大胆,我用手去抚摸那幽灵的肩头。 一条雪白的手臂向我的脸伸过来。那幽灵向我靠近,靠近我的脖子和胸前,直到可以说在我的怀抱里。她不真实的嘴唇在寻找我的嘴唇,可是我看不到我心爱的人的脸。 我摸不到我想抚摸的长发。我要发誓在这个世界和她相爱,我要祈求死去好在另一个世界跟她相聚,可是我发不出声音。 在空中徐徐下坠的疲倦月亮把一种奇怪的光照射到这里。我的眼睛对昏暗已经逐渐习惯,现在更清楚地看到那插着花的花瓶,那张沉重的雕花桌子。我再看过去,一把桃花心木椅子在地板上像一只睡着的怪物。所有这些东西在我心中造成的印象,显然是一个人通过它们散发出来的。 实际上不是这些东西本身有这种能力。我只是说,它们在散发着一个早先和它们接触很多的人的东西。这房间的黑暗似乎就充满了要揭示的东西。 这把笨重椅子讲述那个曾经坐在它上面、把手优雅地靠在它扶手上的人。这个曾经被她喜爱的花瓶透露它所知道的关于她的秘密。 我一向对人用过的东西所产生的印象很敏感,我常常能从荒废房间里无用的家具感受到和它们有关的人的性格和生活细节。但我从来没有像如今感觉到的这样强烈过。 她的手臂仍旧楼住我的脖子,她垂下来的头靠着我,她恍惚得发抖,我也一样,像叶子随着夏日的微风起伏。 我这时候急着想要她看我的眼睛。我看到她摇头反对。我得到一点神秘的暗示,我们相视一定会致命,致命的不是她而是我。 我在这种情况下表达我的快乐感情。这保证我要向她献身,只等候她来接受。只要让我看到她的眼睛,我就情愿做一个极乐的精灵,永远在宇宙间穿梭。可她只是把脸埋在我的肩上,用她的双臂托起我的头。 当她一下子离开我的怀抱,跌跌撞撞走到窗边,这时候我已经开始有一种更狂热的追求。我看到她蜷缩着跪下来。她用一只手捂住脸,伸出另一只手指住我身后。 我转过身一看——是阿瑟·鲍尔斯! 只要看那双眼睛、那高傲的前额、那张好看的脸,毫无疑问这是他。他是他母亲的儿子。在可怕的一刹那间,他和我相互对视。我看见他举起一条胳臂。他向前扑来,我跳起来挡在他和那幽灵之间。可是等到我回过脸去看那使我神魂颠倒的幽灵,她已经无影无踪了。 接下来阿瑟·鲍尔斯扼住我的脖子。紧接着我失去了知觉,但没有多久。当我恢复知觉的时候,我正躺在地板上,阿瑟·鲍尔斯的胳臂撑在我的头边。 “我看见她和你在一起!” 他用他母亲那种唱歌般的声音说话,但悲伤得不能再悲伤。他的声音是一种宣泄。我用一个惊恐的人的声音大叫着回答他。 “她向你发誓永远爱你,你也向她发誓了。” 他再次垂下他的头。我了解他那种因女人背叛了他而遭受折磨的心情。那幽灵证明了她是不忠诚的。我也有他那种妒意,可是我一看,他的痛苦比起我的来,简直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我看见她和你在一起!”他再说一遍。“你少受了一份罪。你没有看到她,当她在看着……我!” 我一时感到恨他。可是我克服了我自己身上邪恶的一面,转过来同情他。他已经把胳臂从我头边拿开,正帮我站起来。 “我们都永远看不到她了。” 这句话是我说的。他用双手捂住了脸。 “她太胆小了,”他茫然地喃喃说,“不肯让我们看到她的眼睛。” 这句话引起了我一个问题,使我进一步思索。 他也对这幽灵神魂颠倒,迷恋不舍,也为她渴望翱游太空。而她则感到遗憾和抱歉。 “这么说,”我问他,“你一直把自己封闭在楼上这里,只是由于爱那幽灵?” “是的是的,”这是他悲伤的回答。“我在这里不管白天黑夜都迷恋着她。你看到她只是短暂的。她一直让我入迷。” 他不得不低下头不让人看到他的痛苦。可是我随即又听见他说起来。 “我白天耳朵里好像听到她的耳语——不是一次两次,而是一直听到。如果你只是偶尔看到她就有我现在的感觉,那么,我一直让她迷住,你说我会怎么样呢?我恨你,你现在知道为什么了吧?” 他说了这么一大段自白以后,我们交换了一下眼光。我一下子感觉到,这层禁止外人上来的楼,它的气氛完全改变了。这里物质东西不再散发出什么人所留下的东西。房间里的墙壁和地板也不再给我什么心理上的印象。花瓶如今对我只是一件艺术品,不再神秘。巨大的雕花桌子也一样。 已经离去的幽灵在这种祥和的气氛中什么也没有留下。 我渐渐明白,我遇到的这个幽灵的用意是什么了。 很久很久以前离群索居住在这禁止人上来的顶层上的小姐对她的情人是忠诚的——用她自己的方式。她的情人实在使在别人怀抱里的她大吃一惊。这是她生命中一次感伤的事件。 她想要解释,可是没有任何机会,她的情人连听也不要听。她成为另一个人突然冲动的牺牲品。我自己看到那少有的美丽幽灵就变得神魂颠倒,如痴如醉,抑制不住自己的冲动。我如今完全理解这种事情。 这位小姐刻意追求的是要证明自己无辜,渴望有人能够理解。当她活着的时候她坚持这样做,当她死了以后,这依然是她最大的心愿。 她所在房间的墙,她所坐过的椅子,她每天插过花的花瓶——全都为这小姐难过,全都感染了这小姐的痛苦心情。有位哲人说过,人与人既然能够传心,为什么人与物就不能感染呢? 还有,阿瑟·鲍尔斯也是如此执迷不悟,她需要惊醒他…… 我一边在心里折腾,一边仍旧没有停止在审视阿瑟·鲍尔斯的表情。他的心受到的打击太大了。他面色死白,很轻很轻地在喃喃自语。 “我活着已经没有意思。没有什么值得我为之而活的了。” 我想回答的话因为管家老太太进来而缩了回去。她和我很快地交换了一下眼光。阿瑟·鲍尔斯似乎没有留意到有人进来。他只是在重复他的话。 “我活着已经没有意思。没有什么值得我为之而活的了。” “有!”我马上叫了出来。“你忘记了米格斯小姐!” “米格斯小姐……一点不错!”他也叫起来。“我忘了有她2” 他们两人的婚礼很快就举行了。 我还可以不是自大地说一句,我为已故参议员写了一部很不错的传记,如果书评家说的话可以相信,那我可称为当代几位伟大的传记作家之一。 鲍尔斯夫人对我这部著作太满意太高兴了,她答应奖赏我,送给我一件无价之宝——那就是她自己。 这是梦吗? 我曾爱她爱得发疯! 昨天我回到巴黎,当我再次见到我们的房间——我的房间,我们的床,我们的家具,一个人死后留下的一切——这时我感到如此剧烈的新的悲痛,真想打开窗子,跳到外面街上去死掉算了。在她曾住过而留有她的、她皮肤的、她呼吸的成千个原子的这四壁之内,我无法逗留下去。我拿起我的帽子就逃走。到门口时,我经过门厅那面大照身镜。她特地把这镜子放在那里,每天出去时可以把自己从头看到脚,从小巧的靴子看到帽子。 我在这面照身镜前停下。她在那上面照得太多——太多了,太多了,它一定还留着她的身影。我站在那里浑身发抖,眼睛盯着镜子——盯着那平滑的、深邃的、空洞的镜子——它曾把她整个人装进去,并像我一样拥有她。我觉得我好像在爱着这面镜子。我伸手去抚摸它;它是冰凉的。这使人伤心的镜子,使人情热的镜子,使人害怕的镜子,它使人感到无比的痛苦!一个能把心中的一切忘掉的人是幸福的。 我出门不觉就向公墓走去。我找到她简朴的坟墓,一个白色的大理石十字架上写着: 她爱过,被爱过,与世长辞了。 她在那底下。我前额贴地哭个不停,在那里逗留了很久。后来我看到天色渐渐黑下来,我心中忽然产生一个奇怪的、疯狂的愿望,一个感到绝望的爱人才会有的愿望。我希望在她的墓上哭一个通宵。但我会被看见并赶走。我该怎么办呢?我计上心头,站起身子,开始在这死人的城市中走起来。我走啊走。和我们生活的城市相比,这个城市是多么小啊。但死人比活人数量要多得多。我们需要高大的楼房、宽阔的街道和许多房间。而一代又一代的死人却没有什么东西。土地把他们接回去了。永别了。 我来到公墓尽头,到了最老的一个墓区,这里的十字架本身腐朽了。周围满是没有修整的玫瑰、粗壮暗黑的柏树——一个悲哀和美丽的花园。 在这里完全只有我一个人。于是我蹲在一棵绿树下,躲在阴暗的粗枝之间。 等到天完全黑了,我离开藏身的地方,开始轻轻地走起来。我走来走去走了很久,但始终找不到她的墓。我伸出双臂走,我的手,脚,膝盖,胸口,甚至头在墓上碰来碰去,就是无法找到她。我像个瞎子那样瞎摸;我摸基石、十字架、铁栏杆和一个个枯萎的花圈。我用手指摸一个个姓名。我怎么也再找不到她! 没有月亮。多黑的夜啊!在两排两排坟墓之间的小路上我真吓坏了。我在一排坟墓上坐下,因为我再也走不动了;我的双膝已经一点力气也没有。我听见我的心在卜卜跳!我还听到另一个声音。什么声音?一个说不出、弄不清的声音。是我头脑里的声音吗,是黑夜的声音吗,还是神秘的地下的声音?我向四周看:我恐怖得浑身发麻,吓得心寒胆颤,我准备大叫出来了,我准备好没命了。 我忽然觉得我正坐着的那块大理石板在动。它好像在升起来。我赶紧跳到旁边一个墓上,清楚看到我刚离开的那块石板掀开,竖了起来。接着里面出来一个死人,把石板重新盖上。虽然天黑,我却看得明明白白。十字架上写道: 雅克.奥利万之墓 终年五十一岁。 他爱他的家,为人善良正直,蒙受主的恩典逝世。 死人也在读墓石上的碑文;接着他从路上捡起一块尖的小石头,开始小心地刮墓石上的字。他慢慢地刮掉它们,用眼洞看看原来刻着字的地方。然后他用食指的骨尖写上发光的字: 雅克.奥利万之墓 终年五十一岁。他残忍地加速他父亲的死亡,目的是谋取他的财产。他虐待妻子,折磨子女,欺骗邻居,掠夺一切人,最终死于非命。 死人写完之后,看着自己写的字,站着一动不动。我转脸看去,只见周围所有的坟墓打开,死人全都出来了,他们刮掉他们亲人刻在他们墓上的谈辞,代以真实情况。我发现他们全都欺凌左邻右舍——恶毒奸诈,是些伪君子、骗子、恶棍;这些所谓的好父亲、忠实妻子、孝顺儿子、纯洁女儿、诚实商人全都偷盗,欺骗,为非作歹,坏事做尽。他们在他们的永恒住所的门口,一个个同时把真实情况,可怕而神圣的真实情况写出来,当他们在世时,这种真实情况人们或者是不知道,或者是装作不知道。 我想到她一定也在她的墓石上写上什么,现在我不再害怕了,我跑了起来,向她跑去,我一定能马上找到她。不错,不用看脸我就立刻把她认了出来。在她那个大理石十字架上,我原先读到的是: 她爱过,被爱过,与世长辞了。 而现在我读到的是: 有一天冒雨出去,做欺骗她爱人的事,得了感冒而死。 第二天天亮时,他们找到我躺在墓上昏迷不醒。 律师遇鬼记 四十年前我认识一个人,他在一家关闭多年、一直空着的最古老的小旅馆里租了一套潮湿、破败的房间。关于这个地方传说着许多故事,这些故事自然都是极不愉快的。但他穷,这套房间租金低廉,光是这个理由就足够使他租下这套房间了,哪怕房间比它们现在的样子还要糟糕十倍也无所谓。 这人还不得不租下房间里的一些固定装置,其中有一个放文件的大水柜。它有两扇大玻璃门,里面还有一条绿色的帘子。这东西好看是好看,但是没有用,因为他没有文件可放,至于衣服,都在他身上了,而且穿在身上也不见得重。 就这样,他把他所有的家具——还不满一车——搬进一新居,散放在房间里,要使四把椅子尽可能看着像是一打。到了晚上,他独坐在炉火旁,喝起他赊久来的两加仑威士忌中的第一杯。他心里正在盘算,还不知这笔欠款将来有没有钱还,就算能还,又要还多少年,这时候,他的眼睛接触到那个大水柜的玻璃门。 “啊,”他对大水柜说出声来,除此他也实在想不出别的话来说,“如果不是不值得花那么大的功夫敲碎你的旧架子,我马上就用你来生火了。” 他的话几乎还没有说完,只听见柜里好像发出一声呻吟。他起先吓了一大跳,但转念一想,这一定是隔壁房间有个年轻人在净呀开门出去吃饭了。他把双脚放在壁炉围栏上,拿起拨火棍去拨炉火。 就在这时候,那声音又响了,一扇玻璃门慢慢地打开,露出一个灰色的人,穿一身沾着泥的破衣服,直挺挺站在大水柜里。这人又高又瘦,面部表情忧虑不安,但他的肤色不对,整个外形非常古怪,不是人间所有的。 “你是谁?”新房客问道,脸都发育了,他准备好手里的拨火棍,仔细瞄准那人的脸。“你是谁?” “不要把拨火棍向我扔过来,”那人回答说。“你就是扔准了,它也会畅通无阻地通过我落到我后面的木头上去。我是一个幽灵!” “请问你在这里想要干什么?”房客声音发抖地问道。 “在这个房间里我破了产,”’那鬼回答说,‘“我和我的孩子们只好去乞讨。在这个房间里我因忧伤和绝望而死,两个狡猾的恶人分掉了我生活贫困对苦苦积蓄的一点钱,一个子儿也没有剩给我可怜的子女。我把他们吓走,从此每夜出来——只有这个时间我才能重访人世——看看我长期受罪的场所。这套房间是我的:把它还给我把!” “如果你坚持要在这里出现,”房客说,他这时已经有时间恢复镇定,“我极愿意放弃这套房间,只是我想向你请教一个问题,如果你允许的话。” “说吧。”那鬼严厉地说。 “好,”房客说,“‘我觉得有点矛盾,既然你可以随意访问世界上所有最美丽的地方——因为我猜想空间对你不成问题——你怎么竟总是回到你受尽苦难的这个地方来呢?” “天啊,你问的这句话倒是不假,但我以前从来没有想到过。’”那鬼说。 “你瞧,先生,”房客劝他说,“这是一会极不舒服的房间。从木柜的样子看,我想它免不了有蟑螂。我的确认为你可找到更舒适的住处,更不必说伦敦的气候了,那是最不愉快的。” “你说得对极了,先生,”那鬼彬彬有礼地说,“这个主意我到现在才想到,我这就要试试着换换空气。” 真的,他一面说一面开始消失:他的双腿当真完全不见了! “如果,先生,”房客紧接着对他说,“如果你能向其他正在破旧空屋里闹鬼的女士和先生们建议,告诉他们在别的地方可能要舒服得多,那你就是对社会做了莫大的好事。” “我会的,”那鬼回答说。“我们一定都是些愚蠢的家伙,真是愚蠢极了。我想像不出我们怎么会这样愚蠢。” 那鬼说完就完全消失不见了,而值得注意的是:他从此没有再回来过。 姑妄听之 我一向注意到,哪怕是知识文化素养很高的人,对于他们自己的心理活动,如果是十分古怪的话,普遍都是缺乏勇气把它们讲出来,不敢把它们告诉别人的。几乎所有的人都害怕,万一他们把这类古怪内心活动讲了出来,而听的人内心生活中从来没有过类似的体验,听了反而会对他们产生怀疑,或者是笑话他们。一个老实的旅行者看到了什么怪异的动物,比方说海蟒吧,他把它讲给别人听可以毫不担心,然而同一位旅行者,如果他有什么怪异的预感。冲动、匪夷所思、幻觉、乱梦或者其他心象,在他考虑是不是可以讲出来以前,就会慎而又慎,十分犹豫了。对于这种难以告人、守口如瓶的情况,我还必须加上一句,而且由于这样的事情含混费解,很不容易讲清楚。这不比讲述客观实际的事物,这种主观的体验我们不习惯于表达。结果就是这样,大量这一类体验难得听到,听到的也语焉不详。 我这里要给大家讲一件我亲身经历的这种怪事,不过我讲这件事,丝毫不打算提出什么主张,也不打算反对或者支持什么主张。这类故事我还是听说过的。我知道柏林一位书商的故事,我研究了大卫·布鲁斯特爵士所述关于一位已故的皇家天文学家夫人的事件,我还仔细追查过我私人亲友圈子里一桩鬼魂出现的十分值得注意的怪事。必须指出,后面那件事的见鬼者(一位太太)跟我完全无亲无故,在血缘方面连一点边也搭不上。因此大家可别以为我遗传有什么特异之处。没有,一丁点儿也没有。如果这么想就太无稽了。而且在我要说的这件怪事之前,我从来没有过任何类似的经验,而在这件事以后,我也从来再没有过任何类似的经验。 话说那时候(年代在多久以前并不重要)美国发生了一桩谋杀案,一时十分轰动。老实说,谋杀案层出不穷,耸人听闻的杀人案我们都听够了,只要可能,我恨不得把这一桩谋杀案的杀人凶犯在我的记忆中埋葬掉,因为他的尸体也早已埋在纽盖特监狱,伦敦一座著名的监狱里了。一九o二年已经拆掉。正因为这个缘故,我在这里有意回避而不去直接提示这名杀人犯的个人特征。 当这桩谋杀案刚被发现时,完全没有怀疑到——或者应该说,就我所知,任何报纸都没有作出暗示,表示已经怀疑到——那个后来才被捕审判的人。既然报上当时根本没有提到过他,自然就不可能在报上对他的相貌特征等等做什么报道了。这一点是非记住不可的。 那天吃早餐时候,我翻开刚送来的报纸,看到一条新闻,说是刚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我对这条新闻深感兴趣,于是仔细地读了。我至少读了两遍,如果不是读了三遍的话。谋杀案是在一间卧室里发生的。当我把报纸放下来的时候,我忽然觉得眼前一闪,一样东西在我的眼前闪过,掠过,飘过——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这种景象我简直找不到确切的话来形容,——在这一闪中,我竟看到那间卧室在我的卧室里飘过,就像一幅简直不可能地画在流水中的图画。但它虽然一闪而过,画面却十分清晰,清晰得我看清楚了——同时带有一种松了口气的感觉,——卧室里的床上是空的,上面并没有尸体。 我产生这个古怪的幻觉,可不是在一个神秘的场所,而是在我的家,在离圣詹姆斯大街街口不远的皮卡迪利大街一座大楼的单人套间里。房间刚粉刷一新。当时我正坐在安乐椅上,当我产生这种幻觉的时候,椅子也随之奇怪地震动了一下,离开了一点原来位置(不过我要说明,椅子脚下安着小脚轮,是很容易滑动的)。我于是站起来,走到一个窗口(我的房间在二楼,一共有两个窗子),去看看下面皮卡迪利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东西,好让眼睛休息休息,透一口气。 这时候是晴朗的秋天早晨,街上很热闹。风很大,我看下去时,风从公园里刮来了许多落叶,把它们卷成一大团,打着转,像根圆柱似的。这圆柱倒下来,树叶散开了,我看见有两个人打街那头从西向东走来。他们一个跟着另一个。走在前面的人常常回过头来。第二个人在后面跟着他,离开约三十步,用威胁的样子举起了右手。这样在大街上公然举手威胁,不禁引起了我的注意,而叫人纳闷的是,竟没有一个路人注意他们。这两个人在路人之间一路绕着路人们走,十分轻盈,也不要人让路,也不碰到人,也没有人转眼去看他们。 正当他们经过我的窗口时,他们双双抬起了头对我望。我清楚地看到了他们的两张脸。我并没有有意地注意他们的脸,在每张脸上我都没有注意到什么特别的东西,只记得走在前面的那个人脸上眉头紧锁,而跟在他后面的那个人脸上是浑浊的蜡的颜色。 我是一个单身汉,我的男仆和他的妻子跟我成了一家人。我在一家银行的支行工作,我希望当一个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能照理轻松一些。正当我需要改变一下的时候,那年秋天他们让我留在城里。我没有病,但也不很好。我的读者会认为我生活单调呆板,身心疲倦,这正是我产生那种奇怪感觉的合理原因。但是我的一位很有名望的医生确定,我当时的健康状态并没有问题。 好,随着那起谋杀案的情况日益明朗,公众对它也就越来越关注了,然而我相反,一点也不再在意,每天新闻够多的。不过我总算知道,杀人嫌疑犯已经找到,受到指控,将在纽盖特受审。我也知道,由于此案引起公愤,会使人产生先入之见,再加上需要时间准备,刑事法庭推迟了开庭日期。我也许还知道要推迟到什么时候吧,但是我想下来,我相信我并不知道。 我的起居室、卧室和梳妆室都在一层楼上。梳妆室没有别的出口,只能通过卧室。说实在的,梳妆室是还有一扇门,本来是通楼梯口的,但是那门已经好几年让我的洗澡用具挡住,干脆用板条河上,封死了。 一天夜里,已经很晚,我站在卧室里,在我的男仆要去睡前吩咐他几句话。我面对梳妆室唯一可以通的门,门是关着的。我的男仆则背对着它。正当我在对男仆说话的时候,我看见那扇门打开了,有一个人从里面望出来,而且很热切很神秘地招呼我。他正是我在窗口看到在皮卡迪利大街上走的两个人当中后面的一个,也就是脸上是浑浊的蜡那种颜色的一个。 那人招呼过我以后,把身子缩回去,把门关上了。我随即穿过卧室,走过去把梳妆室门打开,往里面看。我手里已经拿过了一支点着的蜡烛。我内心有一种感觉,我在梳妆室里不会看到那个人的,我果然没有看到他在里面。 我意识到我的男仆正站在卧室里愣着,就转过身来对他说:“德里克,你能相信吗,在我冷静的意识里,我觉得我看见一个鬼 当我的手放到他的胸前时,他猛然浑身剧烈地发抖,说:“噢,天啊,是的!一个死人在招呼!” 德里克是我二十多年不离的忠实仆人,在我这样碰他以前,我不相信他曾有什么印象见过这种东西。我碰他一碰时他一下子变得这么厉害,我深信他是出于迷信而从我这里得到这种印象的。 我吩咐德里克给我拿点白兰地酒来。我给了他一小杯,我也很高兴自己喝了一小杯。关于那天晚上发生的现象,我一句话也没有对他说。 我反复想,那张睑除了那天偶然在下面皮卡迪利大街上见过以外,我以前从来没有看见过。把他在梳妆室房门口招呼我的表情,和我站在楼上窗口时他看我的样子相比较,我不禁得出一个结论,第一次看见时他要使我牢牢记得他,而第二次看见时,他断定我一看见他就马上把他想起来了。 那天夜里我心里很不舒服,虽然很难解释,但我觉得他肯定不会回来了。天快亮时我沉沉入睡,是德里克进我的卧室把我吵醒的。他进来时手里拿着一张纸。 这是一份通知书,看来为了这份通知书,德里克和送通知书来的人还在门口吵了一阵。这份通知书是要我担任老贝利街中央刑事法院即将开庭审讯的一件案子的陪审团成员。我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种陪审团,这一点德里克很清楚。因此他相信——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他的想法有没有道理,——这种陪审团照例应该从资格比我低的人当中挑选,于是他起先拒绝收下这份通知书。送交通知书的人对这件事非常冷淡。他说,我去不去参加不关他的事,通知书送到了,他就没事了,至于去不去参加该我自己负责,他管不着。 到底是照通知书上说的做,还是置之不理呢,我犹豫了一两天。我对这种事情一点也没有兴趣,也没有一点儿神秘的好奇感。这话,和我在这里所说的其他话一样,是千真万确的。然而最后,为了打破我那种单调刻板的生活,我还是决定去了。 指定的开庭日子,那天早晨是十一月里一个阴冷的早晨。皮卡迪利大街上笼罩着棕黄色的浓雾,到了法院那里,都变得黑沉沉的了。我看到法院的走廊和楼梯都点着煤气灯,法庭也由煤气灯照亮着。在我被官员带进老法庭,看到里面挤满了人之前,我并不知道这一天要审讯那个杀人犯。甚至在好容易被带进老法庭之前,我连通知书要我到两个法庭中的哪一个去都不知道。 我在指定给陪审团成员等待的位于上坐下后,透过迷雾和人群浓重的呼吸雾气,放眼尽可能看清楚法庭内的情况。我看到大窗外面黑雾像是一块黑色的大窗帘,还听到街上车轮辆着铺在路上的稻草和模酸皮渣的沉闷声音、人的嗡嗡声、偶尔一下尖厉的哨声和大声唱歌的声音。不久,两位法官走进法庭,在他们的位子上坐下。法庭里一下子可怕地轰轰响起来。通知把杀人犯押上被告席。杀人犯出现了。就在这一刹那,我认出了他,他就是走在皮卡迪利大街l的两个人当中前面的一个。 如果就在这时候点名叫到我的名字的话,我怀疑我是不是会听见并且回答一声“到”。幸亏我的名字排在陪审团成员名单上的第六或者第八名,因此叫到我的时候,我已经能回答一声“到”了。现在请注意。当我迈步走上陪审团席的时候,那名一直在仔细看着但是漫不经心的犯人一下子变得极其紧张,招呼他的辩护律师过去。他和律师低声交谈,他显然是希望在开庭前能提出要求,反对我担任陪审员。他们之间一阵沉默,然后他的辩护律师把手放在被告席栏杆上,跟他的当事人悄悄说了两句话,摇了摇头。我后来从这位律师处得知,犯人对他说的第一句并使他受到惊吓的话是:“要不顾一切反对那个人当陪审员!”但是他这样做毫无理由,他承认在听到叫我的名字和看到我以前,他甚至不知道我叫什么,他的要求自然无法办到。 我上面已经说过,我实在希望避免重新恢复对那个杀人犯的令人不快的回忆,再加上详细叙述这次审讯对我这个故事并无必要,正由于这两点,我将把我所讲的仅仅局限于我们陪审团照规矩要住在一起的十昼夜里所碰到的事,也就是我亲身经历的怪事。我要设法让读者不是对杀人犯而是对这些事感到兴趣。我要请读者注意的是这些事,可不是纽盖特的审讯日程表。 我被推选为陪审团的团长。审讯的第二天早晨,在取证两小时以后(我听到了礼拜堂的钟响),我偶尔瞥了我那些陪审员一眼,发现数清他们的数目很困难,也说不出是怎么回事。我数了好几次,总是数不清。一句话,数下来总多出一个。 我只好碰碰坐在我旁边的一位陪审员,悄悄地对他说:“请你帮我个忙,把我们陪审员的人数数一下好吗?” 他听了我的这个请求,看着我露出一副感到奇怪的样子。不过他还是答应我的请求,转过脸来数了。“怎么回事,”他忽然说,“我们一共有十三个……这是不可能的。不。我们一共只有十二个。” 根据我那天数的情况看,一个一个数一直没错,但总数总是多出一个。并没有出现什么精灵鬼怪,没有出现那个“人”,全不是这个缘故,但是这时我内心里有个预感,他一定要来了。 陪审团全体成员住在伦敦旅店。在一个大房间里我们一人一张床,有一位官员负责保护我们。我觉得没有必要为这位官员的真名保密。他是一位有文化、极其彬彬有礼、很会体贴人、在市里备受尊敬(我听说这一点觉得十分高兴)的人,仪表堂堂,眼光锐利,留两撇叫人羡慕的小胡子,声音洪亮。他的名字叫哈科先生。 在我们夜里上了我们的十二张床以后,哈科先生把他的床拉到门边,将门堵上。在第二天晚上,这时我还没有上床,看见哈科先生坐在他的床上,就走过去坐到他的身边,敬他一点鼻烟。当哈科先生从我的鼻烟盒里拿烟,碰到我的手时,浑身一阵奇怪的颤抖,突然问:“那是什么人!” 我顺着哈科先生的目光朝房间看过去,我又看到了我意料中要出现的人——皮卡迪利大街上两个人当中走在后面的一个。我站起来,上前几步,接着停下来回头看哈科先生。他却是一副毫不在乎的样子,只是哈哈大笑,用快活的口气说:“我一时以为我们又来了一位陪审员,第十三位陪审员,还没有找到床。但是我看错了。我看到的只不过是月光。” 我没有对哈科先生说出真相,只是请他陪我到房间另一头去走动走动,溜溜腿,而我心想,看看那东西到底要干什么。只见他轮流走到我那十一位陪审员同事的床边,紧靠他们的枕头站上一会儿。他总是走到床的右边,又总是经过另一张床的床尾过去。从他头的动作看,他只是心事重重地看着每一个睡着的人。他一点也不理会我,也不理会最靠近哈科先生的床的我的那张床。他最后像登上一座空中楼梯那样,通过高高的窗子从月光进来的地方走出去了。 第二天早晨进早餐的时候,所有在座的人,除了我和哈科先生,都异口同声说,他们昨天夜里梦见了被谋杀的人。 现在我觉得,完全可以相信那个被谋杀的人就是在皮卡迪利大街上走在后面的人,这一点他好像通过这件事直接向我提示了。但即使在这件事发生以后,我还是感到思想上完全没有准备。 到了审讯的第五天,这个案子的起诉部分已经接近尾声了,被害人的一幅小画像被拿出来作为物证。这幅画像嵌在一个项链小盒子里,谋杀案发现时,它在谋杀现场的卧室里不见了,但后来却在曾有人看到谋杀者挖掘过的隐藏处找了出来。经证人检视过予以肯定以后,这张画像被呈交法官,法官们看了以后,又把它转给陪审团成员们传阅。当一位穿黑袍的官员拿着它向我走过来的时候,在皮卡迪利大街走在后面的那个人一下子从人群中冲上来,从那官员手中抢过画像,亲手把它交给我,同时用很低沉沙哑的声音对我说——在我接到项链小盒子看到那张嵌在里面的画像之前——:“那时我年纪更轻,那时我的脸还没有失去血色。”我把画像看后——那当然是他,也的确年纪更轻,面色红润——传给下一位陪审员,他接着又传给再下一位陪审员,这样一路传下去,直到整个陪审团传阅完了为止,每传一次他都紧紧跟着,但是他们一个都没注意到这一点。 每天进餐时,通常在我们给关到一起在哈科先生照管下时,我们很自然地一开始就纷纷议论当天的审讯情况。而在这第五天,案子的起诉已经结束,问题已经清楚摆在我们面前了,讨论自然也就更加热烈,更加认真。我们陪审团中有一位教区委员,他是我见过的人当中最大的白痴,证据已经再清楚不过了,而他却荒谬绝伦地加以反对。支持他的倒也有两个人,都是优柔寡断、目光短浅的踉屁虫。时间已近午夜,我们都打算睡觉了,而这三个捣蛋的笨家伙却还在起劲地高谈阔论。这时我又看到了那位被谋杀的人。他阴着脸站在他们后面,并向我打招呼。当我向这三个人走过去加以反驳的时候,他马上隐退了。打这会儿起,他在我们关在一起的长条房间里就时隐时现。只要我那些陪审员同事把头凑在一起,我就会看见这被害人的头也夹在他们那些头中间。只要他们的话对他不利,他便严肃地、不容反对地向我打招呼。 必须指出,在审讯第五天出示画像以前,我从未见过他在法庭上出现。而到了案件进入辩护阶段时,情况发生了三个变化。我先把其中两个变化合在一块儿讲。如今被害人的形象虽不断出现在法庭上,但在这个地方,他从不对我而总是对当时正在发言的人表示他的意见。举个例子来说,被害人的喉咙是横割开的。辩护开始时,有人发言提出,死者有可能是自己割开了喉咙。就在这时候,他站到发言者的面前,露出了他那样子可怕的喉咙(这可怕的地方他原先是一直遮掩着的),同时一会儿用右手,一会儿用左手在喉咙的气管前指指点点,向发言者强烈地表示,这样的伤口自己是不可能用任何一只手割开来的。再举一个例子来说,一位女证人说她认为,那杀人犯是人类中最可爱的人。在这一刹那,被害人一下子站到她面前,盯住她看,伸出一条胳臂,伸直一个指头,指点出杀人犯的狰狞面目。 现在我再来说第三个变化,这一个变化给我的印象最深,也最感到激动。对这件事我不从理论上做什么推测;我只是准确地把事实说出来,到此为止。事实是这样的。受害人的形象虽然不被他向之表示意见的对方所看到,但是他只要一向他们靠近,就会使他们产生震颤和受到影响。我觉得,他虽然除我以外(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能向他人显形,但他可以无形地、无声地向那些人的心灵暗暗地施加影响。因此,当辩护律师提出死者有可能是自杀的时候,他就站到这位有学问的绅士面前,吓人地让他看严重割开的喉咙,而这位律师一下子就目瞪口呆,几秒钟工夫说不出话来,长篇宏论像断了线,他用手帕拼命地擦着脑门,脸色一时变成死灰色。而当那位女证人被他驳斥的时候,一点不假,她的眼睛不由得顺着他的指头看过去,停在杀人犯的脸上,显得极其犹豫和没有把握。 关于这一点,还可以再说两件事。审讯的第八天,在下午照例每天都有的几分钟休息过后,在法官重新出庭之前一会儿,我和陪审团其他成员回到法庭。我站在席位上向四下里观望,觉得受害人并没有在法庭出现,但我偶尔朝走廊一看,却看见他向前把身子俯在一位很体面的妇女头顶上,像是要看清法官们到底入座了没有。就在这时候,这个妇女尖叫一声,晕了过去,给扶出了法庭。还有,主持审讯的那位德高望重、精明老练的法官也遇到了这样的事。当审讯结束以后,法官在他的办公室里专心查阅他的案卷,那位被谋杀的人却走进他的办公室,来到他的写字台旁边,从他的身后窥看他正在翻阅的他所作的笔记。法官一下子变了脸色,手停下来,一阵奇怪的颤抖透过他的全身(这个滋味我太熟悉了),他结结巴巴地对办公室里其他人说:“对不起,先生们,请原谅我离开一下,我给污染的空气熏得有点难受。”直到喝了一杯水,他才复原过来。 漫长十天中的六天过去了,过得单调呆板——天天都是同样的两位法官在法官席上,是同样的陪审团在陪审团席上,是同俘的杀人凶犯在被告席上,是同样的律师在他们的席位上;天天都是同样的问答声响到法庭屋顶上;天天都是法官的钢笔在纸上沙沙地响;天天都是法庭庭警进进出出;天天都是在有白天自然光的同一时间点起同样的煤气灯;有雾时大窗子外面总是蒙着同样的黑雾帘子,下雨时总是雨滴滴答答地响;天天都是在木屑上留下监狱看守和犯人的同样脚印;天天都是打开和关闭同样的沉重的门,——通过所有这些令人难受的单调呆板,我只感到我陪审团团长已经担任了漫长得不知有多少时候,皮卡迪利大街也已经变得和巴比伦一样久远,然而,那被杀的人在我的眼睛里从来没有失去他的一点儿清晰度,他看上去其清晰一点不亚于其他人。 有一点我怎么也不应该忽略掉,就是我一次也没有看到过他——那位被杀害的人——正眼看过一次杀人犯。我一再感到奇怪:“他为什么不看看他呢?”但他就是从来没有看过他。 自从出示那张小画像以后,他也一直没有再看过我,直到审判的最后时刻来临…… 晚上十点缺七分时,我们退庭商量意见。由于那位白痴教区委员和他那两位跟屁虫给我们惹了那么多麻烦,我们不得不一再回到法庭去,请求法官允许延长一点时间。对于这个案件,我们九位陪审员都没有一丁点儿怀疑,我相信整个法庭也没有一个人怀疑,然而那三个寿头莫名其妙地就是阻挠。不过最后我们还是胜利了,十二点十分我们终于回到法庭。 这时候,那位被杀害的人站在法庭另一边,正对着陪审团席。当我落座时,他的眼睛停在我身上,一副专注的样子。他似乎感到很满意,慢慢地挥动一块灰色的大纱巾,他还是第一次拿着这样一块纱巾。他把它披到头上,把全身都蒙了起来。当我读出我们陪审团的裁定,说出一声“有罪”时,那纱巾一下子落下来,不见了,他站过的地方,空了。 按照惯例,法官问杀人犯在宣布对他的死刑判决前他有什么话要说的没有。杀人犯含混地咕喂了一句话,这句话在第二天的大报上说成是:“犯人含含混混说了句听不清楚、没有条理的话,不过他的意思可以理解,他是抱怨这次审判不公正,因为陪审团团长对他怀有先入之见。” 然而,他真正说的话是:“天啊,我一看到我那陪审团的团长坐到陪审团席,我就知道我死定了。天啊,我早知道他绝对不会放过我的,因为在我被捕之前,他夜里曾走到我的床边,叫醒我,把一条绞余套在我的脖子上。” 第十三号房间 在丹麦田德兰半岛诸多城镇当中,维堡理所当然地占有重要位置。它在主教管辖区中心,有一座雄伟但几乎全新的大教堂、一个迷人的花园、一个极其美丽的湖,还有许多鹤鸟。它附近是哈尔德,可称得上是丹麦胜景之一;它旁边的芬得鲁普是一二八六年施蒂格在圣塞西莉亚节减杀剪削王埃里克国王的地方。十七世纪埃里克的陵墓打开时,他的头颅骨上有五十六下方头铁棒打击的痕迹。不过我这会儿不是在写游览指南。 维堡有不少好旅馆——普莱斯勒旅馆和凤凰旅馆是最理想的。但是我的表弟——我这就要给大家讲他经历过的故事——第一次到维堡的时候,却住进了金狮旅馆。不过他以后再没有去过维堡。为什么他要避开这个城市而没有再去,下面要讲的故事也许可以解释这个原因。 维堡一七二六年曾发生大火,金狮旅馆是在那场大火中没有被烧掉而仅存的为数不多的房屋之一。那场大火把大教堂等许多有意义的古老建筑物都烧毁了。金狮旅馆是一座红砖大楼——就是说,前面是红砖砌的,山墙上有台阶,大门顶上有《圣经》文句。 当我的表弟向旅馆门前走去时,天上的太阳已经西斜,阳光照射着房子整个宏伟的正面,让人眼睛一亮。他对这地方的古色古香景物满心欢喜,觉得住在这典型古代日德兰半岛风格的旅馆里实在太称心如意了。 我这位表弟安德森先生之所以到维堡来,完全不是为了通常意义的生意经。他从事丹麦教会史的研究,得知维堡的档案馆藏有从那场大火中抢救出来的文件,它们和丹麦罗马天主教的末期有关。因此他打算在这城里逗留一定的时间——也许长达两三星期,——仔细查阅和抄录这些文件,他希望金狮旅馆能给他一个够大的房间,供他兼作卧室和书房之用。他来到旅馆之后,把他的想法对老板说了,后者考虑了一下,认为他最好先看看几个较大的房间,然后自己挑选一个。这倒是一个好主意。 最高的一层很快就不予考虑,因为一天工作回来,上四楼太累了;三楼没有所需要的那种大房间,但是二楼有两三个房间大小正合适,可供他选择。 旅馆老板认为第十七号房间最好,但是安德森先生指出,这房间的窗子正对着对面一座房子的光墙,下午可能很暗。倒是第十二号房间或者第十四号房间都不错,因为这两个房间都临街,虽然街上的声音比较嘈杂,但傍晚明亮的光线和美丽的景致至少可以把这个缺点抵消掉。 最后选定了第十二号房间。它和隔壁的房间一样,也有三个窗子,都在房间的一边。房间相当高,特别长。当然,这房间没有壁炉,但是火炉十分好看,很古老了,是铁铸的,炉壁上铸着亚伯拉罕献祭以撒的图画,上面还铸有文字:“《创世记》第二十二章”。房间里再没有什么显眼的东西;唯——一幅有趣的画是画这个城的彩印古画,日期是一八二o年。 晚饭时间快到了。安德森照习惯洗了个澡,精神也好了。当他来到楼下,看着离吃饭铃响还有几分钟时间,不妨趁此机会去看看住客名单。在丹麦旅馆里,住客姓名通常都写在一块大黑板上,有职业什么的,一行一行分开。每一行前面是房间号码,这号码是用漆写上的。住客名单读下来没有什么人值得注意。有一位律师,有一个德国人,还有一些从哥本哈根来的推销员。唯一可以叫人想想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按房间号码顺序看下来,少了一个第十三号。不过根据安德森多次住丹麦旅馆的经验,这种习惯早已注意到,本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然而他还是禁不住感到兴趣。对这个数字竟如此反感,这种反感又如此普遍,根深蒂固,是不是房间用了这个数字就租不出去了呢?他决定请教一下旅馆老板,他和他的同行是不是真碰到过有住客拒绝住第十三号房间的。 吃晚饭时候的情形,他什么也没有告诉我,我现在是完全照他告诉我的话把这故事写下来的,因此我也就一笔带过了。吃完晚饭,他上楼去打开行李,安排好他的衣服、书本、纸张,这也是没有什么可写的。快到晚上十一点的时候,他决定上床了。不过他和目前不少人一样,在上床以后睡觉之前,总要拿本书读上几页。因此他正要上床时,忽然想起他在来的火车上读的一本书,而这时候他只想读这一本书,书却在他的大衣口袋里,大衣这会儿正挂在餐厅外面的衣钩上。 他一下子心血来潮,要下楼去把这本书拿上来在睡觉之前读。好在走廊有灯,一点不黑,他回来时不难找到自己的房间。至少他当时是这么想的。但等到他从楼下上来,回到他的房间门口转门把手,门却一点也打不开,而且与此同时,他听到门里面有急促的脚步声向门走过来。不用说,他走错门了。那么,他自己的房间在右边还是在左边呢?他不由得看了看门上的号码:这是第十三号。这么说他的房间应该在左边。一点不错,第十二号房间是在左边。 他急忙打开自己房间的门,上了床,也只看了三四页书,就把好吹熄,翻了个身要睡觉了。然而他一下子又想起,旅馆那块大黑板上是没有第十三号房间的呀,然而他亲眼看到了,这旅馆明明是有一个第十三号房间的。他很后悔没有住这个房间。如果他住进了这个房间,对旅馆老板来说会有些好处,他以后就可以对别人吹一吹,说一位出身高贵的英国绅士在这房间裹住了三个星期,非常喜欢它。但这个房间也许用来住服务员,或者派了诸如此类的用处。不过说到底,那房间看来没有他现在住的房间大,也不会这样好。他这么想着,抬起头昏昏欲睡地朝自己的房间看看,在外面路灯的微弱光线映射下,它只是依稀可辨,看不大清楚。他想,这真是一种奇怪的效果。房间在暗淡的光线里照说总是显得更大些,但这个房间却不然,似乎没有原来那么长,因此按比例显得更高了。算了吧,算了吧!还是睡觉比这种胡思乱想要紧——于是他就睡了。 到达的第二天,安德森前去访问维堡的档案馆。丹麦是个礼义之邦,他受到了很友好的接待,他想要看的资料,手续尽可能简便地让他看了。放在他面前的资料比他原先想的多得多,而且更有趣。除了官方文件,还有一大捆信件,里面讲到了罗马天主教最后一位主教——弗里斯主教——的事情,收集了许多关于他私生活和为人的“隐私”,十分有趣。还提到了这位主教拥有一所房子,这房子就在城里,但他自己不居住。住在这房子里的人显然是宗教改革派的绊脚石。信上说他是个败类,耍弄阴谋诡计,却受到主教的包庇,把他藏匿起来。主教反对这些指责,他抗辩说他自己正好憎恨所有诸如此类的阴谋诡计,要求对手把事情提交正式的法庭——当然是宗教法庭,——查个水落石出。没有人比他更希望谴责这种败类了,只要有证据表明,他确实犯有这样非正式地指责他的罪行。 接下来有一封新教领袖尼尔森的信,但是安德森只来得及匆匆浏览了一下,档案馆就到时间要闭馆了,但是他还是明白了信的要领。基督徒这时候不再受罗马主教们决定的约束,主教法庭不是,也不可能是裁定这么重大事件的合适或者有效的法庭。 离开档案馆的时候,年老的馆长和安德森一起出来。他们边走边谈,很自然就谈到了我刚才讲起过的那些文件。 这位维堡档案馆馆长斯卡维尼乌斯先生对他自己掌管的文件,总的说来虽然很熟悉,但他本人并非十六世纪宗教改革时期那些事件的专家。倒是安德森对他讲述了那些事件,他听得津津有味。他说他极其希望,将来能看到安德森先生就这些资料所写的著作。 “至于弗里斯主教的那座房子,”他接着说,“它可能坐落在哪里呢,这对我来说还是一个很大的谜。我曾经非常仔细地研究了老维堡城的地志,但是极其不幸——我查了一五六o年制的主教产业旧地籍册,它们大部分保存在档案馆里,恰巧是有城中产业清单的一份不见了。不过也许什么时候我能找到它。” 安德森做了一下健身操——我记不清是什么健身操和在哪里做的,——然后就回金狮旅馆。接下来又是晚饭,单人纸牌戏,最后是回房睡觉。直到在回房的路上,他才突然想起,他忘了跟旅馆老板说了,旅馆大黑板上没有标出第十三号房间,而他很清楚,这第十三号房间是确实有的。 这真是太清楚了。这个号码的房门就在这里,房间里面显然有动静,因为他走近这房门时,听到了脚步声和人声,一些人的声音或者是一个人的声音。就在他停下来把号码看得清楚些的几秒钟里,看来里面离门很近的脚步声一下子停止了,他还吓了一跳,因为他听到像是一个人急促的喘息声。 他也不去管这些闲事,就径直回自己的房间。他又一次感到奇怪,他这房间现在似乎比他当初挑选时小得多。他有一点儿失望,不过只是有一点儿,如果他确实觉得这房间不够大,他很容易就能掉换一个房间。就在这时候,他需要在手提箱里拿样东西——我记得他告诉我的是条手绢。旅馆服务员把这手提箱拿过来时,把它放到离床最远的角落里靠墙的一张搁凳上。实在太奇怪了,这个手提箱怎么也看不见。它一定是让收拾房间的服务员移动过,毫无疑问,手提箱里的东西给放到了衣柜里。但是没有,衣柜里没有这些东西。这真够叫人恼火的。他马上排除了这手提箱被偷的想法,因为这类事情在丹麦难得发生,但显然出了差错(出差错是常有的事),这是必须向服务员狠狠提出意见的。不管他这时要拿的是什么东西,反正不是非用不可,可以留到明天早晨再说,因此他决定不去按铃,省得惊动那些服务员。 接着他走到窗口,是最有边的那个窗口,从那里看外面静悄悄的街道。对面是一座高大的房子,很大一面墙是光的。街道上没有路人。是个很黑的夜,没什么东西好看。 灯光在他背后,他看到自己的影子清楚地被投射到对面的墙上。也看到左面第十一号房间那个蓄胡子的人的影子,穿着衬衫,动来动去,先是梳胡发,后来穿上一件睡袍。还有右面那第十三号房间的住客的影子。这更加有趣了。第十三号房间那个人和他一样用手肘支着窗台在看街景。他看上去是个又高又瘦的男人——也说不定是个女人?——反正地或者她睡前戴上了打招的睡帽。他想他用的灯罩一定是红色的,灯火也晃动得厉害,因为对面大墙上模糊的红色光影晃来晃去。他把身体伸出窗口一些,看是不是能看到点他或者她本人,但是除了窗台上露出一点很轻很薄的——也许是白的——衣边以外,他什么也没看到。 这时候街上远远传来一点脚步声,这脚步声越来越近,这似乎使第十五号房间的人想起,外面的人会看到他或者她的,因为他或者她非常快地一下子离开了窗口,红色的灯光也随即熄灭。安德森这时正在吸一支香烟,他把香烟头扔在窗台上,也上床了。 第二天早晨他被拿热水来的女服务员吵醒。他坐起来,把准确的丹麦话想好以后,用丹麦话尽可能清楚地说:“你不要移动我的手提箱。它现在在哪儿了?” 女服务员笑着,也不回答,就走了,这种事也是常有的。然而安德森很不高兴,坐在床上打算把她叫回来,但是他一下子在床上傻了,眼睛笔直地看着前面。他的手提箱就在那里,在搁凳上,就在他刚到旅馆时服务员放的原来地方!对于一个自以为观察力准确并为此自豪的人来说,这个打击可是不小。昨天晚上他怎么会没有看到它呢,他没有办法假装理解,他实在不理解。手提箱现在明明在这里。 白昼的光线不但照出了手提箱;它还照出了这房间的真正大小,它的三个窗子都在眼前,这使得它的住客大感满意,他选择这个房间一点都没错。 等到安德森穿好了衣服,他走到三个窗子的中间一个,从那窗子朝外看看天气。这次他又大吃一惊。他昨天夜里一定是走神了。但是他可以发十个誓说,他昨天夜里上床前肯定是在最右边一个窗口吸烟的,然而烟头明摆着却是在中间这个窗子的窗台上。 他想不出个所以然,就动身下楼去吃早饭。他去得已经相当晚,但是第十三号房间的住客去得还要晚,他的鞋子仍旧在房门外。是双男人的鞋子,这就说明住在第十三号房间的是个男人,而不是一个女人。就在这时候他看了一下房间号码。这是第十四号。他想他一定是没留神,已经走过了第十三号。对于一个做事有条不紊、观察事情准确无误的人来说,十二小时里面连续犯了三个愚蠢的错误,实在是太不像话了。于是他回过去要把事情弄弄清楚。然而第十四号房间旁边的一个房间是第十二号,也就是他自己的房间。根本没有第十三号房间。 他花了几分钟仔细回想,连在这二十四小时里吃过和喝过的每一样东西都想出来了。最后他决定不再去想这问题。如果他的视力和头脑正在失灵,他还会有很多机会证明这件事;如果不是,那显然是经历了很有趣的事情。不管是两者中的哪一种情况,静观事情的发展吧。 这个大白天,他继续查阅我上面已经讲过的那些有关主教的信件。使他大为失望的是,信件并不完全。有关那位被藏匿的弗兰根的信只找到了一封。那是弗里斯主教写给对手尼尔森的。他说他们的“交战理由”消失了。安德森只能假定是弗兰根突然死了。 这天下午,他还去参观了哈尔德,又到贝克伦德喝了下午茶。尽管心中还有点紧张,但是他一点不觉得自己的视力和头脑有什么失灵之处,一如他在今天早晨所担心的。 吃晚饭的时候,他正好坐在旅馆老板旁边。 在谈了一些不同话题之后,他想起来就问旅馆老板说:“在这个国家里,大多数旅馆都没有第十三号房间,把它省略了,这是什么缘故呢?我发现你这个旅馆里也没有这个号码的房间。” 旅馆老板听了他的问话,似乎大感兴趣。 “真没想到,你竟会注意到这么一件事情!说老实话,这个问题找自己也想过一两回。我曾经说过,一个人受过教育,是不应该有这种迷信思想的。我是在这里维堡读的高中,我们那位老校长一向反对这一类迷信。他都去世多年了,是位正直的人,手勤脑快。我想起有一个下雪天,我们这些孩子……” 他一下子沉浸在回忆之中。 安德森打断了他的回忆,回到原来的话题上说:“那么,你并不反对有第十三号房间罗?” “啊!这个自然。不过你要知道,我干上这个买卖是继承的父业。我的老父亲先是在奥尔胡斯开了一家旅馆,我们生下来以后,他搬到了这里维堡,这是他的故乡,于是在这里开了凤凰旅馆,直到去世。那是在一八七六年。然后我在锡尔克堡开始做这个买卖,只是前年才搬进这座房子。” 接下来他更详尽地谈刚搬进来时这房子的状况和买卖的情形。 “你来到这里的时候,有第十三号房间吗?”“没有没有。我这就来告诉你这件事。我们接待的一般是经商的旅客。让他们住第十三号房间吗?哼,他们宁愿睡在大街上!对我自己来说,我住的房间是什么号码一丁点儿关系也没有,我也常常对他们这样说,但是他们坚决认为,那会给他们带来厄运。他们有许多传说,说是住过第十三号房间的人再不如前,或者失去了他们最好的主顾,或者……诸如此类的倒霉事。”旅馆老板想找更多的例子,想了一阵,就说了这句话把话了结了。“那么,第十三号房间你拿来派什么用处呢?”安德森说这话的时候,感到一种和这问题的重要性毫不相称的急迫好奇心。 “我的第十三号房间?怎么,我不是告诉过你我这旅馆里没有这个号码的房间吗?我以为你已经注意到了。如果有这个号码的房间,它就应该在你房间的隔壁。” “不错,只是我碰巧想起……我是说,我昨天晚上似乎觉得……我在那走廊上看见过一扇房门上有这个号码。说实在的,我几乎可以断定我没有错,因为前天晚上我也看到了。” 自然,不出安德森所料,这位克里斯膛森先生听了这话哈哈大笑,不以为然,而且十分激动地强调,在这座旅馆里根本没有第十三号房间,即使在他到这里来之前,也从来不曾存在过这样一个第十三号房间。 安德森听了他这样斩钉截铁的话,倒比较放了心,然而还是有点疑惑,开始想,证实自己是否产生了幻觉的最好办法,就是请旅馆老板晚些时候到他的房间去抽支烟,聊聊天。他带来了一些英国城市的照片,这是邀请他到他房间去坐坐的大好理由。 克里斯股森先生受到邀请,很是高兴,欣然接受了。约定他十点钟左右来,在此之前,安德森还有些信要忙着写,为此他先告辞离开了。 承认这件事他甚至连自己也感到脸红,但他不得不承认:第十三号房间存在与否的这个问题弄得他万分紧张,甚至回自己的房间时,他也取道从第十一号房间那边走过来,避免经过应该是那个号码的房门和房间。他一走进自己的房间就赶紧疑神疑鬼地四下里看,但没有什么使人要担心的,房间变小了也只是种说不准的感觉。今天晚上那个手提箱是不是在原处已经完全不成问题,因为他把手提箱里的东西出空,把它塞到床底下了。他努力不再去想什么第十三号房间的事,坐下来就埋头写他那些急信。 他那些邻居十分安静。偶尔过道上有扇门打开,一双鞋子扔出来,或者一个住旅馆的推销员哼着歌走过。外面不时有大车在鹅卵石街道上隆隆经过,或者有个路人快步沿着石板道走。 安德森写完了信,叫服务员送来威士忌和苏打水,然后休息一下,走到窗口眺望对面那座大光墙,看它上面那些影子。 他还记得,他隔壁的第十四号房间住的是一位律师,他是个稳重的人,吃饭时不大说话,菜盆旁边总是放着点文件,边吃边看。但显然,当他只有一个人的时候,他就放纵他的动物本能了。他为什么跳起舞来啦?从隔壁房间投射到对面大墙上的影子表明他是在跳舞。他的瘦个子在窗口转来转去,双臂挥动,一条骨瘦如柴的大腿以出人意料的矫捷样子踢起来。他似乎光着脚,地板一定很结实,因为他这样跳动,一点声音也没有传出来,泄漏他在干什么。律师夜里十点钟在旅馆房间中跳舞,这很适合画一幅大型的画。安德森的想法已经形成下面这样一首打油诗了: 晚上十点钟,我回到我的旅馆,服务员们以为我不舒服,我对他们根本不管。我把鞋子放到门外,我把房门上锁,我在地板上通宵跳舞,阿卜白隔壁邻居骂我。我要继续跳我的舞,因为法律我熟悉,就算他们七嘴八舌抗议,我简直嗤之以鼻。 要不是就在这时候旅馆老板敲房门,很可能一首长诗就呈现在读者面前了。看旅馆老板进房间后那副惊奇样子,这位克里斯胜森先生是被一种不寻常的事情吓了一跳,就像安德森曾经有过的那样。但是他没说什么。安德森的照片使他极感兴趣,使他们谈起了种种经历。他们的交谈简直不知道怎么还能转到安德森原先想谈的第十三号房间这个话题上来,要不是这时候隔壁那位律师开始唱歌,那种唱法使人毫无疑问认为他喝醉了,要不就是发疯了。他们听到的是一条很高又细的嗓子,而且干涩,像是由于长期不唱歌的缘故。根本听不出他在唱什么,唱得也不成调子。它一下子拔得极高,一下子又落下来变成绝望的呻吟,像冬天的风在空洞的烟囱里嗡嗡响,或者是风琴只剩了气流声。这是真正可怕的声音,安德森觉得,如果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他一定会马上逃出去,躲到哪位住客的房间里。 旅馆老板目瞪口呆。 “我真不明白,”他最后擦着脑门说。“太可怕了。我以前也听到过一次,但我以为一定是只猫。” “他疯了吗?”安德森说。 “一定是疯了。多么可惜啊!他是那么好的一位主顾,事业那么成功,我听说他要养活一个年轻的家庭。” 就在这时候传来紧急的敲门声,紧接着,敲门的人不等房间里的人应门,就开门进来了。进来的人正是那位律师,他穿得衣冠不整,头发蓬乱,样子非常生气。 “很对不起,先生们,”他说,“但是我将不胜感激之至,如果你们能好心停止…” 他一下子住了口,因为十分明显,他眼前这两位先生当中,没有一位对打搅他负有任何责任。但片刻安静以后,那声音又响起来了,而且比先前还要疯狂。 “天啊,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外律师禁不住叫道。“那声音在什么地方?那声音是谁发出来的?难道是我疯了吗?” “延森先生,那声音肯定是从隔壁你的房间传过来的!是不是有只猫或者什么东西堵在烟囱里了?” 这是安德森能想到的最好的话,他说出来自己也觉得毫无意思,但不管怎么样,这样说上一句,也胜过站在那里听那可怕的声音,看着旅馆老板那张发白的阔脸。旅馆老板这时坐在椅子上死命抓紧椅子扶手,浑身在哆嗦。 “不可能,”律师说,“不可能!那房间里没有烟囱、我到这里来,因为我以为这声音是这里发出来的。我刚才听着,它显然是从我隔壁的房间传过去的。” “在你的房间和我的房间之间有一扇门没有、’安德森急切地问道。 “没有,”延森先生斩钉截铁地回答。“至少今天早晨没有。” “哦!”安德森说。“不是今晚?” “这我说不准。”律师犹豫地说。 隔壁房间的嘶叫声或者唱歌声忽然消失了,只听见唱歌的人像是低声在对自己傻笑。三个人听了这笑声真是汗毛直竖,浑身发抖。接着一片寂静。 “好了,”律师说,“克里斯胜森先生,这件事你怎么说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老天啊!”旅馆老板说。“叫我怎么说呢!我知道的并不比你们多,先生们。我祈求我再也不要听到这样的声音了。,’ “我也是的。”延森先生说,他还低声咕瞎了一句什么话,安德森觉得它听来像一句赞美诗,但是也说不准。 “但是我们得想点办法,做点什么事情啊,”安德森说,“我是说我们三个一起。我们到隔壁房间去查看一下好吗?” “但那是延森先生的房间,”旅馆老板叫道。“没有用处的,他自己刚从那房间来。” “我可没拿得那么准,”延森说。“我认为这位先生说得不错,我们应该出去看看。” 唯一可以找到的自卫武器只有一根手杖和一把雨伞。三个人一起到过道上去探险,都是哆哆嗦嗦的。外面过道上一片死寂,但是隔壁那扇门底下透出光来。安德森和延森两个人到了那里。延森转动把手,一下子狠狠一推。但是没有用。门一动也不动。 “克里斯膛森先生,”延森说,“你去把能找到的力气最大的服务员带来好吗?我们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旅馆老板点点头,赶紧去了,他真是巴不得离开这个现场。延森和安德森留在门外,看着那扇门。 “你看,这是第十三号。”安德森说。 “一点不错。你的房门在那边,我的房门在那边。”延森说。 “我的房间白天有三个窗子。”安德森说着,很难忍住紧张的大笑。 “天啊,我的房间也是!”律师说着转过身来看安德森。现在他的背对着门。就在这一眨眼工夫,门打开了一点,一条胳臂伸出来,一把抓住他的肩头。袖子是黄兮兮的布做的,破破烂烂,手上露出的皮肤长着灰色的长毛。 安德森一声惊叫,及时把延森拉了过来,门一下子又关上了,只听见门里面轻轻的格格笑声。 延森什么也没有看见,但等到安德森急急忙忙告诉他,他刚经历了怎么样的危险,延森一下子吓得魂都丢了,建议他们别插手这件事,到他们两个人中的哪个人的房间里去。 但当他们正在拿主意的时候,旅馆老板已经带着两个魁梧的大汉赶到现场。他们两个看上去全都又害怕又准备大干一场。延森一见他们,就喋喋不休地说出刚发生了什么样的事,这些话根本不是给正准备去打架的人加油,而只是使他们打退堂鼓。 那两个人一听这番话,扔掉他们带来的撬杯,坦白地说,他们不想到那鬼窟里去送命。旅馆老板苦了脸,又急又不知道怎么办好。他很清楚,不消除掉这个危险,他这家旅馆就完了,但是他又绝对不放一个人亲自去干。 幸亏安德森想出了一个办法,使这支泄了气的队伍重新振作起来。 “这就是我经常听说,这就是我听得那么多的丹麦勇敢精神吗y’他说。“先不说那里面不是一个德国人,就算是的话,我们也是五个对一个啊。” 这句话起了作用。那两个服务员和延森给这句话一激,就要向那扇门冲上去。 “停下!”安德森叫住他们。“不要拿你们的脑袋去冒险。老板,你拿着灯站在这儿外面。你们两个大力士当中一个去把门打破。先不要进去,等里面的家伙投降了再进去。” 那两个服务员点点头,年轻的一个上前,举起模杆,用足力气向上面的门板打下去。效果却根本不是大家所想像的。根本听不到木板破裂的声音,只听到略一声撞在坚固的墙上的沉闷声音。那小伙子大叫一声扔下播杆,拼命擦他震痛了的手臂肘。他的叫声使大家的眼睛一下子朝他转过去。接着安德森再去看那扇门——门不见了,他面前是过道的涂上石灰的砖墙,撬杆敲打过的地方留下了一个明显的印痕。 第十三号房间不存在了。 他们盯住面前的光墙,一动不动地站了一会儿。下面院子里传来清晨的公鸡啼叫声。安德森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过道尽头的窗子外面,东方的天空已经开始发白了。 “你们两位先生,”旅馆老板犹疑不决地说,“也许今夜会愿意睡另外一个房间——一个有两个床位的房间吧?” 延森也好,安德森也好,都不反对这个建议。不过刚经历了这件事情,他们觉得都想双双一起到他们自己的房间去看看。这样做也比较方便,其中一个到自己的房间去拿点东西过夜用时,另一个和他一起去,可以帮忙端着蜡烛。他们注意到,第十二号房间和第十四号房间都各有三个窗子。 第二天早晨,原班人马集合在第十二号房间里。旅馆老板自然竭力避免找外面的人来帮忙,免得张扬出去,然而旅馆的这部分神秘地方又必须清理干净。于是他让那两名服务员来权当木匠。家具全部移开,这房间连接第十四号房间的地板都撬开了。 你们很自然会猜想,一定在这里挖出了一具骷髅骨头——就是说,上文提到过的弗兰根的骨头吧。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他们在支撑地板的横档之间是挖出了一样东西,但只是一个小小的铜盒子。盒子里有一份折叠整齐的羊皮纸文件,上面写着二十行字。安德森和延森(他还是位古文字学家呢)两人对这个发现都极其兴奋,这将是解开这些异常现象的钥匙。 我有一本占星术著作的复印本,但是我从来没有读过。书中有一幅扉画,是德国十六世纪著名版画家汉斯·泽巴尔特·贝哈姆的木刻,画的是一些圣人围坐在一张桌子旁边。这一细节可以使鉴定家能鉴定这本书。它的书页上写满了字,而在我得到这本书的十年以来,我简直不知道这些字该从哪一头读起,也就是说,我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文字。而安德森和延森拿到银盒子里那份文件一看,跟我得到那本书的情况差不多。 经过两天的研究,两个人中更大胆的延森斗胆提出,说文件上的文字也许是古拉丁文,但也许是古丹麦文。 安德森不敢臆测,情愿把盒子连同羊皮纸文件送给维堡历史学会,让它们保存在他们的博物馆里。 这整个故事,我是几个月后亲耳从安德森那里听到的,但是他不肯从这故事作出任何推断,也不同意我向他提出的任何推论。 玫瑰园之梦 在英国埃塞克斯郡的韦斯特菲尔德,安斯特鲁瑟夫妇正坐在他们的客厅里吃早餐,一边吃一边安排一天的计划。 “乔治,”太太对她的丈夫说,“你最好开车去一次马尔顿,看看能不能把我说起过的那些编织品给我买回来,我在义卖会上可以把它们摆出来卖。” “好的好的,玛丽,”她的丈夫说,“你要我去我当然可以去,只是我跟乔夫雷讲过,今天上午跟他打一场高尔夫球。义卖会下星期四才开,对不对?” “这可是两码事。我本以为你会猜到,万一我买不到马尔顿那些编织品,我就得写信到城里商店去,它们一定会给我送来价钱或者质量都不合意的商品。不过既然跟乔夫雷先生约定了,你就不能失约,只是我得说,这件事你早该让我知道。” “不不不,也不能说是跟他约定了。你的意思我完全明白啦,我一定上马尔顿去。那么你自己今天干些什么呢?” “我嘛,屋里收拾好了,要考虑布置我的新玫瑰园。对了,在你去马尔顿之前,我希望你先让科林斯去看看我安排好的地方。当然,这个地方你是知道的。” “唉呀,玛丽,这个我可说不清楚。是在向着村子的那一头吗?” “真要命,我的好乔治,我以为我都给你说得很清楚了。不对,是向着教堂,就在灌木丛小路边的那块小空地。” “哦,对了,就是原先准是个花园凉亭的地方,有些旧椅子,有根木桩子。不过这种地方,你觉得阳光会充足吗?” “我亲爱的乔治,你必须承认,我也是有点常识的,别只想着你那个凉亭什么的,却不相信我。只要把一些黄杨树挖掉,那儿阳光肯定很充足。我想你和我一样,不想让那块地光秃秃的。我要科林斯做的只是:在我出去一个钟头的时间里,他把那些旧椅子和那根木桩子清理掉。我只希望你快动身。吃过中饭我要去继续画那教堂;如果高兴,你可以去打你的高尔夫球或者……” “好主意,这个主意好极了!一点不错,你去画完你的画,我也很想打一场高尔夫球。” “现在就准备走吧,要不,上半天都要过去一半了。” 安斯特鲁瑟先生的睑已经有点儿拉长,这时候又缩短了,他急急忙忙走出房间,很快就听到他在走廊上发号施令。他的太太,一位五十岁左右的端庄夫人,看了一下早晨来的信,就着手去料理家务。 安斯特鲁瑟先生很快就在花房里找到了科林斯,两人一起向计划中的玫瑰园地点走去。这块空地很小很潮湿,一边是小路,另一边是些粗大的黄杨树、月桂树和别的什么树。地上连草也不生,黑黑的。空地当中留下些粗糙的木头椅子和一根橡木桩子,正是由于这些东西,安斯特鲁瑟先生认为这里曾经有过一个花园凉亭。 女主人有关这块小空地的打算,科林斯显然还一无所知,从安斯特鲁瑟先生口里听说以后,他一点也不起劲。 “当然,我很快就可以把那些椅子搬掉,”他说。“它们在这里一点也不好看,而且已经破旧了。你看,”他说着掰下一大块木头,“都已经腐烂了。对,把它们搬掉,这样做一点也不错。” “那木桩子也得清除掉。”安斯特鲁瑟对他说。 科林斯走上一步,双手握住木桩子用力摇,接着摸摸下巴。 “那木干在地上挺牢,”他说。“它在这地方竖了不知多少年了。我看把它拔出来,可不像搬掉那些椅子那么快。” “可太太特别希望在一个钟头里把极子也弄掉。”安斯特鲁瑟先生皱着眉头说。 科林斯笑笑,慢慢地摇了摇头。“真是对不起,先生,你不妨自己把它摇摇看。不行啊,先生,办不到的事情谁也办不到。我可以在吃下午茶点的时间之后把它拔出来,那可真得拼命地挖啊掘啊。你知道,恕我说话罗喀,先得把桩子周围的上挖松,这件事我就得找个人一起干好一阵。不过现在,”科林斯像是马上实行他的计划,“我这就去把手推车推来,将这些椅子搬走。你说一个钟头,现在连一个钟头的时间也不到了。只是……” “只是什么,科林斯?”安斯特鲁瑟先生紧接着问他。 “我本不该多嘴,”科林斯说得比较急忙,“可是你不责怪的话,我认为换了我,我就不挑选这个地方来做玫瑰园了。你就瞧瞧那些黄杨树和月桂树吧,它们挡住了阳光……” “是啊,不过我们可以把它们砍掉一些。” “当然,把它们砍掉一些!不过安斯特鲁瑟先生……” “对不起,科林斯,我现在得走了。我听到汽车已经在大门口。太太会把她的意图给你讲清楚的。我先告诉她你马上就把那些椅子搬走,下午把桩子挖掉。好了,再见。” 科林斯一个人留下来,摸着下巴。安斯特鲁瑟太太听到答复有点不快,但是没有坚持原来的指示。 那天下午吃过点心,四点钟左右,她让她丈夫去打高尔夫球以后,和科林斯好好谈了一次,把其他事务处理好,叫人把一张帆布折凳和一把大伞送到指定地点,她就来到那里。她坐下来正要画从灌木丛间看到的教堂,一个女仆匆匆忙忙沿小路跑来,告诉她说威尔金斯小姐来访。 安斯特鲁瑟家这块地产,是向威尔金斯家买下来的,威尔金斯小姐暂时留下未走,就住在附近,这一次她可能是也要走了,特地来告别的。 “你把威尔金斯小姐请到这儿来好吗?”她对女仆说。 威尔金斯小姐很快就来到她待着的地方。威尔金斯小姐已经是一位成年女子。 “你说得不错,明天我就要离开这里上埃舍斯去了。我要告诉我弟弟弗兰克,说你们把这地方改变得有多么好。自然,他会有点怀念原来的老房子,就像我自己一样,但是整个花园现在真叫人赏心悦目。” “你能这样说,我太高兴了。不过你别以为我们的改变就到此为止。现在让我来指给你看,我要在哪里建一个玫瑰园。它就在这儿附近。” 玫瑰园的计划展现在威尔金斯小姐眼前,但是她显然想到别的地方去了。 “对,很可爱,”她最后有点心不在焉的样子说。“我怕是不知不觉想到过去的日子去了。我很高兴在你正要把这个地方改变之前能再一次看到它,弗兰克和我对这地方有一个非常奇怪的故事。” “是吗?”安斯特鲁瑟太太微笑着说。“请务必把这个故事讲给我听听。我相信这故事一定又有趣又好听。” “故事倒不怎么好听,但是我一直觉得这件事十分古怪。”威尔金斯小姐于是讲起来。 “我们两个小时候都不会单独到这地方来,我也说不准,现在讲到这件事情是不是还有些异样感觉。这种事情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至少对我来说是如此,而不表达清楚,听起来就十分荒谬可笑。我只能告诉你它给我们引起的感觉——当我们单独待在这里时,它引起我们对这地方的恐怖感觉。 “那是秋天里一个很热的日子,傍晚时候,弗兰克在外面花园里不知上哪儿去了。我出来找他,要把他叫回去吃茶点。我顺着小路走,突然看到了他。正像我料想的,他没有躲藏在矮树丛里,而是坐在花园;口凉亭角落一张长椅子上——你要知道,这里本来有一座木头凉亭,——他睡着了,脸色非常可怕,我真以为他是生了病,甚至更糟糕,是死了。我马上冲过去摇醒他,叫他,他尖叫一声醒了过来。我跟你说啊,这可怜的孩子简直吓坏了。他拉着我急急忙忙地离开这地方回家,那天晚上他一夜睡不着,情况糟极了。我记得必须有人坐在床边陪着他。 “不久他好了些,但是好多日子我都没法让他说出来,他为什么变成这个样子。最后才算弄清楚,他当时真是睡着了,可做了一个木连贯的怪梦。梦中周围的东西他看不到多少,但再真实不过地感觉到那些场面。他想到最初他站在一个大房间里,里面有好多人,有一个人面对着他,这个人‘非常有权力’,询问他一些问题,他只觉得这些问题是非常重大的。他只要一回答,有人——也许是面对着他的人,也许是房间里另一个人——就说出一番话来驳斥他。这些声音听上去非常遥远,但是他记得其中一些零碎的话:‘十月十九日那天你在哪里?’‘这是你的笔迹吗?’等等。自然,现在我看出来了,他梦见的是审判。但是从来不让我们孩子看报,而且奇怪的是,一个八岁孩子,怎么会有法庭审判的逼真景象呢?他说他当时一直觉得心中极端不安、压抑和绝望(自然,这不是他对我说时所用的原来字眼)。 “接着他又苦思一番,想出了另外一个场面。他想到他这时已经离开屋子。这是一个下着小雪的阴暗早晨。他在一条街上,至少是在房屋之间。他感觉到那里还有许多许多人,他被带着走上几级吱嘎吱嘎响的木头梯级,站在一个木板平台上。他唯一能真正看到的,只有离他不远处燃烧着的一堆小火。一个原先抓住他胳臂的人放开了他,向火堆走去。他说这时候的恐怖远远超过整个梦的任何一部分,如果不是我就在这会儿工夫把他叫醒,他还不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呢。 “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做出这样的梦来真是太古怪了,你说对吗?好,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后来又有一次,弗兰克和我在这里。那一定是在快到年底的时候。我坐在凉亭里。我看到太阳在下去了,就叫弗兰克跑回家去看看菜点是不是准备好了,我则赶紧把正在读着的那本书的一章看完。弗兰克离开的时间比我设想的长,光线又消失得那么快,我不得不弯下腰,把头凑到书上去看清书上的字。忽然之间,我感觉到凉亭里有人在我耳边悄悄地说话。我听得出来,或者说我以为我听得出来的话只有:“拔,拔,我拔,你拔。” “我吓了一跳。那声音——顶多只是耳语声——嘶哑愤怒,似乎来自很远的地方——就像弗兰克在梦中听到的那样。但是我虽然给吓了一大跳,还是有足够的勇气朝四周看了一下,看这声音是从什么地方发出来的。接着我断定——我知道我说的话听上去报荒唐,但这仍旧是事实,——当我把耳朵靠近椅子一头的那根旧木桩时,声音听上去最响。我太有把握了,甚至在木桩上做了个记号——我从针线篮里拿出把剪刀,在上面有多深刻多深。对了,我说不准那根木桩会不会就是那一根……不错,它也许就是那一根,你瞧,上面有刻印——不过也说不准。反正那一根跟你这里的一根很相像。 “我的父亲听说了我们姐弟两个在凉亭受惊吓的事,一天晚上,吃过晚饭以后亲自到这里来,叫人把这凉亭就给推倒了。我记得我父亲把这件事讲给一位在这一带到处打零工的老人听。那老人说:‘你不用为这个担心,先生;只要没有人放他出来,他是被牢牢禁闭在那里的。’我问这个‘他’是谁,却得不到满意的答复。也许等我大起来,我的父亲或者母亲会告诉我更多的情况吧,但是你知道,我们很小他们就去世了。 “总而言之,这件事一直让我觉得十分古怪,常常向村中老一点的人打听,看他们是否知道什么怪异传闻,然而他们或者是一无所知,或者是知道了也不肯告诉我。天啊天啊,我说了半天我小时候的回忆,把你打扰了!不过说实在的,这凉亭把我们的思想深深吸引了很久。你可以想到,我们为此会想像出一些什么来,对吗?……唉呀,安斯特鲁瑟太太,我现在非走不可了。我想今年冬天会在城里见面的,你说呢?……” 那天傍晚,椅子都清除了,那根木桩也拔掉了。夏末的天气变化莫测,晚饭时候,科林斯的妻子来讨一点白兰地酒,说她的丈夫忽然感受风寒,怕他第二天干不成活了。 第二天早晨安斯特鲁瑟太太意见一大堆。她断定夜里一定有人闯进过花园。“还有,乔治,只要科林斯一来,你必须告诉他想办法把那些猫头鹰也赶走。我从来没有听到过那么可怕的声音。我可以肯定,有一只准是飞到这里来了,就蹲在我们窗子外面什么地方。万一它飞到屋里来,我一准要吓死。听声音这只猫头鹰可大了。那声音你没有听见吗,乔治?没有?你当然没有听见,你睡得跟平时一样熟。但我还是得说,乔治,你晚上睡得那么好,可你的脸色看上去怎么这样不行* “我亲爱的,我只觉得再像昨夜那样睡一夜,我就要发疯了。你真想像不出我昨天夜里做了什么梦。我醒过来简直叫我张口结舌。要不是现在房间里那么亮,那么阳光照耀,我想都不愿去想到它们。” “乔治,你平时不是这样的,太不正常了。我想你一定是吃了什么东西……也不对,你昨天吃的和我吃的东西完全一样……对了,除非是你在那肮脏的俱乐部里还吃过什么东西?” “没有没有,我在那里吃下午茶点,只喝了杯茶,吃了片牛油面包。我现在只想把我昨天夜里做的梦好好回想起来——我认为,人们就是从许多看到或者读到的小事情把梦串连起来的。对了,玛丽,是这样的。…如果我不打扰你的话……” “我很乐意听听你做了什么梦。我听够了会告诉你的。” “那很好。我必须对你说,这个梦不同于任何恶梦,因为我在梦里实际上没有看到任何人,任何对我说话或者接触我的人,然而我又为梦中的真实情景感到无比害怕。最先,我是在一个墙上镶着木板的老式房间里坐着,不,走来走去。我记得那里有个壁炉,里面有许多烧掉的纸张,我正在为一件什么事情极感不安。房间里还有一个人——我想是个仆人,因为我对他说:“备马,尽快把马备好!’然后我等着。过了一会儿,我听见几个人上楼,还有踢马利碰着木楼梯的声音,接着房门打开。我正在担心着的事情发生了。” “但那是什么事情?” “瞧,我也说不上来。这就是梦里使人难受的那种惊吓。你或者是醒过来,或者是一切变成一片黑。我当时正是这样。紧接着我是在一个黑色墙壁的房间里,我想是和原先那个房间一样镶着木板壁,房间里有许多人,我显然是……” “我想是站在那里接受审判吧,乔治?” “天啊,一点不错,我是站在那里接受审判!你也梦见这个啦?多么古怪!” “不不,我昨天夜里别说做梦,连睡也没睡着。说下去吧,乔治,待会儿我再告诉你。” “好,我就这样站在那里接受审判,生命攸关的审判。从我当时那种处境看,这是毫无疑问的。没有人为我辩护,什么地方有一个最可怕的人——在法官席。我一定说出了什么话,只是他不公正地批驳我,把我说的话全部歪曲,问些最可恶的问题。” “是些什么问题。” “都问我在某个某个地方的日期时间,问我一些说是我写过的信件,问我为什么烧毁文件。我记得他听了我的回答后哈哈大笑,这令我心都凉了,十分气馁。这听上去毫无意思,但我可以告诉你,玛丽,当时我实在惊慌。我肯定曾经有过这样一个人,他一定是个极其可怕的恶棍。他说的事情……” “谢谢你,这些事情我不想听了。梦是怎么结束的?” “噢,对我不利——是对他不利,他看到了这一点。我真希望,玛丽,我能让你感受到接下来的那种紧张感觉。我似乎是在等待中过了许多许多天,有时候写东西,写一些我知道是对我极其重要的东西,等候回音,但什么回音也没有……最后我出来了……” “唉呀!” “你为什么说‘唉呀’?你知道我看到什么了?” “是不是一个阴暗寒冷的日子,街上下着雪,在你附近燃烧着一堆火?” “天啊,的确是这样!你也做了同样的恶梦!当真没做?好吧,这是最古怪的事情!毫无疑问,这是对高级叛国罪的行刑。我觉得我被放到一辆车上,我躺在稻草上被带走,一路上颠得厉害。后来我得上几个台级,有一个人抓住我的胳臂。我记得我看到了一点梯级,听到许多人的声音。我想我要是现在走到一个人群里,听到他们说话合起来的吵声,我绝对绝对受不了。不过谢天谢地,我没有介入那真正的事件。我只觉得我的头脑里轰的一声,梦就醒了。不过,玛丽……” “我知道你要问什么。我认为这是一种‘读心术’的例子。昨天威尔金斯小姐来看我,给我讲了她弟弟小时候做的一个梦,当时他们住在这里。昨天夜里我醒来,听着可怕的猫头鹰叫声和灌木丛里那些人的说笑声,不知不觉想起了她弟弟做的梦。(对了,我希望你去看看闯进来的人弄坏什么东西没有,并且去报告警察。)话说回来,我猜想这个梦一定是从我的脑子里进入正在睡着的你的脑子里了。古怪,这是没说的,但是我很抱歉,害你度过这么一个可怕之夜。今天你最好尽量呼吸呼吸新鲜空气。” “现在没事了,我想我现在不妨到狩猎小屋那里去,看能不能向谁买到点野禽。你呢?” “我上午够忙的,下午要是没什么事打扰,我要去画我的画。” “我真希望你能把它画完。” 灌木丛里什么也没有弄坏。安斯特鲁瑟先生不无兴趣地去看看准备做玫瑰园的那块地。那根拔了出来的木桩还倒在那里,曾经竖着这根木桩的洞还没有填没。叫人去看过科林斯了,他的毛病已经好得多,但还不能出来干活。科林斯通过他妻子的口表示,他清理掉那些东西,但愿没做错什么事情。科林斯太太还加上两句,说这儿村里多嘴多舌的人多的是,老的最糟糕,他们自以为在这一带比任何人资格更老。这些人的胡说八道使科林斯十分难受。 吃了中饭,短短睡了一会儿,安斯特鲁瑟太太精神好了,便在通过灌木丛到教堂墓地边门的小路上,舒舒服服地坐在她的折凳上画画。树木和房屋都是她喜欢的主题,在这里她好好地研究了这二者。 她画得很努力,画正在逐渐变成真正赏心悦目的作品,然而这时候,西边长满树木的山头已经把太阳挡住。她还想坚持画完,但是光线变得很快,显而易见,最后几笔只能留到第二天再加上去了。于是她站起来要转身回家,但还是逗留了一下欣赏西边那绿莹莹的天空。接着她在黑色的黄杨树间通过,就在小路通到草地的地方,她再一次停下来观赏幽静的黄昏景色,同时心想,在地平线那里看到的,一定是鲁李一座教堂的尖塔。正在这时候,一只小鸟(也许是一只小鸟)在她左边的黄杨树丛里弄出沙沙响声,她转过身去,不由得吓了一跳,因为她头一眼看到的,像是一个假面具从树枝间窥视。于是她走上前去要看个仔细。 可那不是个假面具。那是一张脸——一张粉红色的光滑大脸。她记得从它的前额流下来的汗珠;她记得下巴刮得干干净净,两眼紧闭;她还记得——而且准确得使她的思想忍受不了,——那张嘴张开,上唇下面露出一颗牙齿。正在她看着的时候,那张脸消失到树丛的黑暗中去了。 她好容易回到家,门一关上,人已经倒下来。 安斯特鲁瑟夫妇到布莱顿休养去了。在那里一个多星期后,他们收到埃塞克斯考古协会的一封信,请问他们是否保存有什么历史图片,他们想把它们收进这协会赞助即将出版的《埃塞克斯图片集火协会秘书在信上说:“我们特别急于想知道,你们是不是有我现在附上的一张木刻画照片的原图。它刻的是某某爵士,查理二世(一六三0——一六八五),英国国王,在位期是一六六0——一六八五年。在位时英国高等法院的王座庭庭长。你们一定知道,由于使韦斯特菲尔德蒙受耻辱,他不得不退隐,传说他在悔恨中死在那里。你们可能有兴趣知道,最近在登记册中(不是在韦斯特菲尔德的登记册而是在鲁辛的登记册)发现了一项记录,由于这位爵士死后引起堂区那么多麻烦,韦斯特菲尔德的教区长就把鲁辛所有的堂区长请来,让他们埋葬他,他们照办了。这项记录最后说:‘标桩在毗邻韦斯特菲尔德教堂基地的地里、”也许你们能让我们知道,在你们的堂区。对这件古老事件如今是否仍有什么传闻。” 附来的照片给了安斯特鲁瑟太太一个重大的打击。为此,她只好出国安度过这个冬天了。 安斯特鲁瑟夫生为了作必要的安排,回到韦斯特菲尔德,他并非偶然地把他的故事讲给教区长听。教区长是一位老绅士,他听完以后不怎么惊讶。 “其实我自己已经把这肯定发生过的事拼凑了许多资料,有些是听老人们说的,有些是从你那块地看到的。自然,这样的事会有人谈论。但近来谈得不多了,我想会逐渐消失的。在登记册里,除了那埋葬地的记录外,什么也没有。我这里倒有本东西。都是些格言。我看到有一行是后人加上去的,还刻有十七世纪一位教区长名字的头字母a.c,也就是奥古斯丁、克隆普顿。这就是他加上的句子,你看看吧——quietanonmovere,“不要‘脉动安患者”——不过我的意思恐怕很难说清楚。” 老鼠 “就这样,如果这时候你在卧室里走过,就会看到床上那鼓起来的破旧床单好像大海的波涛那样,一起一伏,一起一伏的 “怎么会这样一起一伏,一起一伏的呢?”他说。 “那还用说,因为床单底下有许多老鼠嘛。” 但真是因为床单底下有许多老鼠吗?我看到书中这段话,心里就忍不住这么问,因为在另外一件事情上不是这样的。关于这件事情,我说不出它是在什么时候发生的,但我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年纪还很轻,而告诉我这件事情的人已经很老了。我这就把这件事情讲出来让大家听听。不过故事讲出来头重脚轻,这却只是我的过错,不是他的。 这件事情出在英格兰的萨福克郡,离海岸不太远。地点就在公路忽然低下去又忽然高起来的地方。如果你是向北走的话,就在高起来的地方的顶上,公路左边有一座房子。这是座很高的红砖房子,因为房子高,屋身显得就窄了。它大约是一七七o年建造的。 房子的正面顶上有一个不高的三角墙,三角墙的正当中有一扇国窗。房子后面有马厩和厨房、贮藏室等杂房,它们后面是常有的菜园,菜园附近有瘦长的赤松,再过去是大片盖满荆豆的荒地。从房子正面的楼上窗子可以望到远处的大海。房子门口有根柱子竖着个招牌,那把脚如今说不定还在那里、尽管它曾经是一家名声很好的旅馆,但是我不再相信它了。 我认识的那位先生叫汤姆森,他年轻的时候,在一个春光明媚的日子从剑桥大学来到这里。他想找一个过得去的住处住上一段时间,好清清静静地读点书。人家介绍他这家旅馆,说老板和老板娘招待客人十分周到,定可以让他过得舒舒服况而且该馆很空,没有别的住客。他租了二楼的一个大房间,面对公路和美景,如果朝东看,那简直美得没话说。房子结构很好,住在里面很暖和。 他在这里一天天过得平静惬意;整个上午工作,下午到附近乡村去散散步,晚上在旅馆酒吧跟村民或者旅馆的人喝杯当时十分时兴的兑水白兰地,聊聊天,然后再回房读点书,写点东西,最后上床睡觉。他工作大有进步,当年的四月天气又是这么好——我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一年在气候记录上是个“好年头”,——他感到太满意了,打算在这裹住满一个月才走。 有一天他顺着北边的大路散步,它在高坡上,穿过一块灌木丛生的大荒原。这是个太阳很好的下午,他抬头看到路左边几百码处有一样白色的东西。他觉得无论如何得去看个明白,那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很快地就来到那东西旁边,看到是块四方形的白色大石头,样子有点像柱子的基石,石头上面有一个四方形的大窟窿。他很感兴趣地把它仔细看过以后,又欣赏了几分钟周围的景致,看到一两个教堂的尖塔,一些农舍的红屋顶,它们的窗子在太阳下闪光,还看到浩渺的大海,也不时地闪闪发亮。之后,他就从原路回来了。 晚上在旅馆酒吧里跟大伙儿聊天的时候,他问起了那片荒原上怎么会有那么一块白色大石头。 “那东西很古老了,”旅馆老板贝茨说,“它给放到那里的时候,我们都还没生下来呢。” “对。”另一个人说。 “它的位置很高,”汤姆森先生说,“我敢说,过去它上面准是个导航标志。” “啊,没错,”贝茨老板同意说。“我听说过,离开很远从船上也能看到它。不过不管那是什么,时间过了那么久,都没踪影了。” “还很起作用呢,”第三个人说。“老人常说它不是个吉利的东西,我是说,对于打渔不吉利。” “为什么不吉利?”汤姆森先生接着问。 “这个嘛,我倒从来没有亲眼见过,”那人回答说。“不过老人总有些可笑的,我是说,古怪的念头,他们一直躲开那东西,我也就不觉得奇怪了。” 关于这件事再也门不出什么,大家本来就不健谈,这时全都闭上了口,等到再有人开腔,谈的已经是村里的事和收成之类。这个开口说话的人就是贝茨老板。 汤姆森先生并不是每天都为了健康而到乡下去散步。有一个天气很好的下午,他忙得不可开交,写东西一写就写到下午三点钟。然后他伸伸懒腰站起来,走出房间来到走廊上。他对面是另一个房间,再过去是楼梯口,楼梯口过去又是一对房间,一个朝屋后,一个朝南。走廊南端有个窗子,他走到窗前,觉得下午天气那么好,浪费掉实在可惜。但是工作这时正好放不下,他于是想,就休息五分钟吧,然后再回去工作。这五分钟他可以用来看着走廊上他从未看过的其他房间,贝茨夫妇大概不会反对的。 看来旅馆里一个人也没有,这天是赶集的日子,他们大概到镇上去了,不过酒吧里可能留下个女仆。整座房子静悄悄的,太阳晒得实在热,窗玻璃上已经有早出现的苍蝇在嗡嗡响。于是他就移步去看那些空房间。 他对面的那个房间和他自己的房间毫无两样,只除了它的墙上挂着一幅表现圣埃德蒙兹下葬的古老铜板画。再过去那两个房间干净宜人,各有一个窗子,而他的房间却有两个,还剩下西南端的一个房间,正对着他最后刚进去的房间。但这个房间锁着,没插着钥匙。 汤姆森这会儿正处在充满好奇心,简直到了无法加以抗拒的地步,同时断定,这样容易来到的地方是绝对不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的。于是他去把自己房门的钥匙拿来。他试了一下,门锁打不开。他不罢休,又去拿来另外三个房间的房门钥匙。其中一把正好合适,他把这房间的门打开了。 他从门口朝房间里看。这个房间有两个窗子,一个朝南,一个朝西,因此房间给太阳照得要多亮有多亮,要多热有多热。房间里没铺地毯,地上是光秃秃的地板;也没有挂着画,没有放着洗脸台,只在远远那头有一张床。这是一张铁床,铺着床垫,放着枕头,盖着有点蓝的格子床单。这房间可说是一点特别的地方也没有,然而还是有点什么使得汤姆森先生连忙轻轻地关上房门,退到走廊的窗台上,靠在那里,当真是浑身素素发抖。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他看到床单底下躺着一个人,不但躺着,而且在动。是个人而不是个东西,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枕头上是一个人头的形状,这一点丝毫没看错。然而它又完全盖着,没有人会躺在那里连头蒙起来的,除非是死人。可这个人又不是死人,不是真正的死人,因为床单一起一伏,一起一伏。如果是在喜色或者在闪烁的蜡烛光中看到这些,汤姆森先生可能会感到放心些,认为这只是自己的幻觉。可这是在大白天,完全不可能是幻觉。那现在该怎么办呢? 首先,怎么也得把门锁上。他轻手轻脚地回到门边,弯下身来,屏着呼吸,把耳朵贴着门谛听。也许会传出来沉重的呼吸声,那就说明什么事情也没有,是他庸人自扰。然而里面是绝对的静寂。他于是用哆哆嗦嗦的手把钥匙插进钥匙孔,转了一下,咯咯一声,就在这时候,他听见里面啪被啪贴的脚步声一直朝房门过来。汤姆森先生一下子吓得像兔子似的飞奔回自己的房间,把房门锁上。这是没有用的,他心里知道;门和锁能挡得住他所怀疑的那个东西吗?但这时候他想不出别的任何办法。 然而事实上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接下来只是一个劲儿疑种疑鬼,考虑该怎么办。当然,他恨不得马上离开住有这样一个“同宿者”的这所房子,越快越好。然而昨天他才对老板说过,他至少还要住一个星期,万一改变主意,难免会引起老板疑心,知道他钻到跟他毫不相干的地方去了。再说,贝茨夫妇或者是知道有这么个东西却依然没有离开这所房子,或者他们什么也不知道,不管怎样,同样说明没什么值得害怕的,顶多只是使他们把那房间的门锁上,还不至于把他们的精神压垮。总而言之,看来是没什么值得害怕,这么些日子下来,他也确实没有遇到过可怕的事,所以想来想去,他决定好歹还是待下去。 好,他总算把一个星期熬了过来。什么也不能使他再走过那扇门。白天夜里他常会在走廊上静静地待着,竖起了耳朵听了又听,可是什么声音也没有从那个方向传过来。你们可能想,汤姆森先生会试图打听跟这旅馆有关的事情——向贝汉夫妇打听是不可能,但可以向附近居民或者村里的老人们打听,——但是他没有。一般人遇到这种怪事而又相信,常常是沉默寡言的,汤姆森先生也一样。然而随着他走的日子越来越近,他越来越强烈地渴望知道事实真相,能解开他心中的疑团。他单独一个人出去散步的时候,一直在作种种计划,看有什么办法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到那房间去再看一眼,又要是最不为人觉察的。他的最佳方案就这样渐渐地形成了。 他走那天要乘下午一班的火车,时间大抵四点钟。出租马车要到旅馆来接他去火车站,等行李放上了车,他可以借口再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去一次,看看有什么东西忘在那里,趁此机会,他就可以去打开那个房间的门,——开那房间门的钥匙他认为可以先加点油,这样就一点声音也不会有,——他只是想打开门看一眼,然后马上关上下楼。 他于是按照这个方案行事。 帐结清了。出租马车已经等在外面。最后的客气话也说了:“这一带乡村真是风景宜人……过得舒服极了,谢谢你和贝获太太……真希望什么时候再回来……”这是他这方面说的,而对方说的是:“先生,很高兴你能感到满意,我们只是尽我们的本分效劳……听到你的称赞总是令人高兴的……说实在话,我们都多亏天气好 临了他像是突然想起似的说出一句:“唉呀,让我再上楼去看看,万一我把一本书什么的忘在我的房间里了……不,你不用麻烦,我马上就回来。” 他上了楼,尽可能悄悄地溜到那个房间门口,把那扇门打开。 幻象粉碎了!他几乎要大声笑出来。 床边搁着的——或者你会说是坐着的——只是一个稻草人!当然是菜园里的一个稻草人,扔到这没人住的房间里来了……对,一点儿也不错…… 然而他的高兴劲儿一下子停住。 稻草人会有光秃秃的骨头脚吗?稻草人的脑袋会耷拉在它们的肩头上吗?稻草人的脖子上会戴上铁颈箍和铁链吗?稻草人能站起来,能在地板上走过来吗——尽管动作僵硬,——还晃动着脑袋和贴近身边的胳臂?并且哆哆嗦嗦? 房门砰一声关上,他冲到楼梯口,冲下楼,接下来一阵头晕 等到醒来,汤姆森先生看到贝茨老板站在他面前,弯下腰,手里拿着一瓶白兰地,一脸责怪他的样子。“你不该这样做,先生,你实在不该这样做。人家已经全心全意招待你,你不该这样做……” 汤姆森先生只记得他听到了这些话,却记不起他是怎样回答的。贝茨先生,也许特别是贝茨太太,觉得很难接受他的道歉和他绝不说出去的保证,万一说出去,那就要坏了他们这家旅馆的好名声。不过最后他们还是接受了。 既然他已经误了点赶不上火车,他们临时安排,让汤姆森先生坐马车到镇上,在那里过一夜。在他走以前,贝茨夫妇把他们所知道的很少一点传闻讲给他听。 “传说很久以前他是这里的房主。那时候有一伙强盗专门在荒原上拦路抢劫,也就是所谓的‘公路响马’,而这个人是他们一伙的。正因为这缘故,他落到了如此一个下场:据说是用铁链把他吊死在你看见那块石头的地方,那吊架就立在那石头上面。打鱼的人所以缓绕开那个地方,我相信是因为按照他们的想法,他们在海上看到了它,它会使鱼不上同。所有这些话,我们是从我们到这里以前拥有这所房子的人说的。他们又告诉我们说:“你们只要把那个房间销起来就是了,不过别把房间里那张床搬走.那么你们尽管放心,不会有任何麻烦的。’我们就这么办,也的确没有过任何麻烦。他一次也没有到外面屋子里来过。至于他会做什么,倒没听人说过。总之。自从我们来到这里,我只知道你是第一个看到了他的人。我自己从来不去看他,也不想要看他。我们把仆人们的房间安排到屋后的杂物房那里,我们也就一点麻烦也没有、先生,我对你只有一个请求,希望你千万守口如瓶,否则,请想想大家将会如何谈论这所房子,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汤姆森先生保证绝不说出去,说到做到,这个保证多少年来他一直严格遵守。 我之所以终于听到这个故事,事情是这样的。 碰巧这位汤姆森先生到我父亲的家里来小住,把他带到给他准备好的房间的这个任务落到了我的头上。我正想给他把房门打开,他抢先一步走过来,亲自把房门一下子敞开,然后站在房门口,把蜡烛举得高高的。如房间里面仔仔细细地看一遍,似乎这才走下心来,接着对我说:“请你原谅。我这样做非常荒唐可笑,但是我忍不住只好这样做,因为我有特殊的缘故。” 是什么缘故,几天以后我听说了,你们现在也听说了。 三个自白 小乔尔·黑特曼的自白 可以说,我是所有人当中最不幸的了。我富有,受人尊敬,受过良好教育,身体健康,还有其他许多优越之处,所有这些,具有者为之自豪,不具有者对之羡慕,然而有时候我想,假使我不享有这些优越的东西,我可能会少一点不幸,因为这使我一直感觉到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截然相反,令人痛苦。要是我生活贫困,需要奋斗,我有时也就会忘却那个扰人的秘密——它老是逼着我去猜测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是乔尔和朱莉雅·黑特曼夫妇的独子。我父亲乔尔·黑特曼是一位富裕乡绅,我母亲朱莉雅·黑特曼美丽而善于社交,我父亲热爱着她,我现在知道,他爱她已经爱到了不放心的程度。我们的老家离开田纳西州首府纳什维尔几英里,房子很大,但建筑式样杂乱无章,离大路不远,周围树木很多。 我要写的这件事情,发生在我十九岁的时候。当时我正在耶鲁大学求学,有一天忽然接到我父亲发来的电报,催得那么急,我只好遵命立即回家。在纳什维尔火车站,一位远房亲戚来接车,告诉我为什么急电催我回来,因为我的母亲惨遭杀害,然而是谁谋杀了她,为什么谋杀她,却一点也查不出来。 经过情况是这样的: 我的父亲去纳什维尔办事,原定第二天下午回家,但生意没谈成,当天深夜就回家了,快到家时天已经快亮。他后来对验尸官说,他没有带前门钥匙,又不想惊动已经睡觉的那些仆人,就绕到后门去看看是不是能进屋。可他刚拐过墙角,忽然听见门轻轻关上的声音,他回头一看,在黑暗中似乎隐约看见一个男人的身影,它转眼就钻进草地那边的树林中不见了。他赶紧去追,没追到,回来时把地面又约略察看了一下,当时他想,这个擅自闯进来的人,一定是偷偷来看他的一个仆人的。接着他走进没锁上的门,上楼到我母亲的卧室。他发现房门开着,里面漆黑一片,他一进去就给地上什么很重的东西绊了一下,趴倒在地。细节我这里不谈了,地上躺着的正是我可怜的母亲,她被人掐死了! 屋里的东西一点没有丢失,仆人们什么声音也没有听到,留下的只有我死去的母亲脖子上可怕的指印——天啊,但愿我能忘记它们!——而谋杀者的踪迹始终没有找到。 出了这件事以后,我只好停学回家陪伴父亲,自然,他大大地变了样。如今他整天沉默寡言,垂头丧气,什么事情也不能引起他的注意,然而一点脚步声、猛一下关门的声音,却又会使得他心神不定,密切注意,这可以称为疑神疑鬼。小小吃点惊他都会显然地吓一大跳,连脸色都变白,接下来就愈加忧郁冷漠。我猜想他是所谓的神经极度受损。至于我,我当时比现在年轻得多,年轻对于每一种创伤都是治疗灵药。我当时不懂得悲伤,也就不知道怎样衡量丧亲之痛,因此不能正确估计这种打击的分量。 就在那惨痛事件发生几个月之后,有一天夜里,我父亲和我一起离城回家。这时皓月当空,它从东方地平线上升起来大概已经三个多小时了。整片田野是夏夜的肃静,唯一能听到的只有我们的脚步声和大蠢斯没完没了的叫声。路旁排列着的树木在路上投下黑影,路在接连不断的一道道树影间露出惨白的颜色。 当我们来到我们房子的前面时——房子的正面笼罩在阴影里,屋内一点灯光也没有——我的父亲猛地停住脚步,一把抓住我的手臂,很轻地惊叫道: “天啊!天啊!那是什么?” “可我什么声音也没听见。”我回答说。 “但是你看……你看!”他指着前面的路说。 我还是回答他说:“那里什么也没有。来吧,爸爸,我们进屋吧——你身体不舒服了。” 他已经放开我的手臂,僵硬地站在月光照亮的路当中,一动也不动,向前面定睛地凝视着,就像一个失去了理智的人。他的脸在月光中无比苍白,懒洋洋的,毫无表情,苦恼万分。我轻轻地拉拉他的袖子,但是他根本忘记了我的存在。紧接着他向后退,一步一步,眼睛始终不离开他所看见,或者是他自以为看见的那个东西。 我正转过身来要跟着他走,但一下子犹豫地站住了。我想不起来有任何恐惧的感觉,除非我这时突然感到一阵寒冷,而这就是恐惧的物理反应。我只觉得有一股冰凉的风吹到我的脸上,把我全身从头到脚里了起来。我可以觉到它吹动了我的头发。 就在这时候,我的注意力被吸引到房子楼上一个窗子忽然射出来的灯光那里。大概是有一个女仆被什么神秘的恶兆惊醒,谁说得准呢,于是她被她永远说不出来是怎么回事的一股冲动所指使,起来点亮了灯。 等到我猛想起来,转过脸去看我的父亲时,他不见了。 多少年来,关于他命运的任何风声也没有从不可知王国传回来,求神问卜也无济于事。不知道他去了什么地方。 卡斯帕·格拉顿的自白 今天我据说是还活着,可明天,就在这儿这个房间里,将要躺着一个没有知觉的躯体,这个躯体一直就是我,都已经太久了。 如果有什么人掀开那不愉快的东西脸上的盖布,那只能是由于要满足病态的好奇心。毫无疑问,有人会进一步问:“他是谁?”在这篇自白里,我对此只能提供我所能给予的唯一回答,我叫卡斯帕·格拉顿。这应该就够了。在我不知道有多长的一生中,这个名字在最后二十多年里派了小小的用处。木错,这名字是我自造的,但我缺少了另一个我有权拥有的名字。 在这个世界上,人都得有个名字,这可以避免弄混,哪怕它并不能确定一个人的身份。不过有人以号码为人所知,这似乎也只是个没什么道理的符号而已。 举例来说吧,有一天我在远离这里的一座城市,正在街上走,忽然遇上两个穿制服的人,其中一个放慢脚步,好奇地盯住我的脸看,对他的伙伴说了一声:“那家伙看上去很像七六七。”这个号码似乎有点耳熟,听起来叫人害怕。我不由得一阵冲动,转身溜进一条横街,撒腿跑了起来,跑啊跑啊,直至跑到精疲力竭,来到郊外为止。 我永远忘不了那个号码,它老是回到我的记忆中来,伴随着含混的叽叽咕咕说话声、一阵阵的冷笑声以及铁门的哐当声。因此,我说出一个名字,哪怕是自造的,也比这样一个号码好得多。到了埋葬穷人的义地,我在登记簿上很快将会两者兼得。那真是发横财了! 对于找到我这篇自白书的人,我务必请求稍稍考虑到如下这一点。这并不是我一生的历史,我没有能力写我一生的历史,因为我不知道我的整个过去。有关我的过去,只是些零零乱乱,显然连不起来的记忆的记录,个别记忆还算清楚连贯,而其他的,那些遥远和古怪的,却像绯红色的乱梦,断断续续,其间充满空白,黑黝黝的——它们像荒野中红色的鬼火。 我已经站在进人永恒的岸边,如今回过头去最后再看一眼大地上我所走过来的路。二十多年来踏出来的脚印相当清楚——流着血的脚踏出来的一个个脚印。它们在贫困和痛苦中走过来,曲曲折折,摇摇晃晃,就像一个人背负着重担…… 漫长,孤独,哀伤,缓慢。啊,那位诗人对我所作的预言多么准确啊,真是说得绝了! 这条苦难之路开始以前的事情,我一点也看不清楚,它是从一片浓雾中通出来的。我知道这条路蜿蜒了只有二十来年时间,而我已经是一个老人。 没有人记得自己的出生——出生的事得别人告诉他才知道。但是我不同。我知道有我的生命时,我已经具备了我所有的能力。至于在此以前我的存在,我知道的并不比别人知道其出生的事情多,因为模模糊糊地提示我过去的,既可能是记忆,也可能仅仅是梦。我只知道我一有意识就已经是个成熟的人——无论在肉体上还是在心灵上。我只知道我当时正在树林里走,浑身是泥,脚都走疼了,说不出的累,肚子饿得慌。我看到一座农舍,就到那里去讨点吃的。一个人给了我食物,问我叫什么名字。我一下子发现我没有名字,然而我知道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我吓坏了,于是退出来,逃走了。天黑下来,我在树林里躺下过夜。 第二天我来到一个大城镇,它叫什么名字,我这里就不说了。我也不讲我这条现在即将结束的生命在那以后所发生的事情——反正都在流浪,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摆脱不掉一种犯罪感和恐怖感。让我试试看能不能简单地把这种感觉表达出来。 我似乎曾经居住在一座大城市附近,是一名兴旺发达的大农场主,娶了一个妻子,心爱却又总是对她怀疑。有时候觉得,我们两人似乎生了一个儿子,这年轻人看上去前途无量。不过他一直只是个模糊影子,从来没有看清楚过。 有一个不幸的晚上,我要用一种十分恶劣的方法试探我妻子是不是忠诚,这种做法每一个爱看小说的人都会很熟悉。我到城里去,告诉妻子说我第二天下午才回家,但是当天晚上就回来了。我走到屋后,打算从我原先做了手脚,像是锁上而其实没有锁上的后门进屋。当我走到那里的时候,我听到这门打开又关上了,并且看见一个男人偷偷地离开,钻到了黑暗中。我一下子心环杀机,跳起来就去追他,但是他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甚至连确认这件倒霉事也办不到。现在回想起来,我有时候竟不能使自己相信那真是一个人。 我又妒忌又生气,简直变得盲目了,兽性勃发,一个受污辱的人的种种强烈激情全部迸发出来,我冲进屋,跑上楼,直奔我妻子的卧室。房门关着,但是我早先也已经对门锁做了手脚,所以很容易就开门进去,在黑暗中摸索着,很快站到了她的床前。我想要掐她的双手告诉我,床虽然很乱,但是床上没有人。 “她在楼下,”我当时想,“我进来她吓坏了,一定逃到黑暗的大厅里躲开我。” 为了找她,我转身要离开卧室,但走了一个错误的方向——正是那正确的方向!我的脚碰到了她,她正蜷缩在房间角落里。我的双手马上伸向她的脖子,不让她发出叫声,双膝压到她在挣扎的身体上;在黑暗中,没有一声咒骂和责备,我双手把她掐到死了为止! 梦做到这里一下子醒了。我在这里讲这件事用的是讲过去的事的口气,其实把它当作现在的事来讲更加合适,因为这件悲惨的事在我的意识中一次又一次重复——我一次又一次定下计划,一次又一次为了证实我的疑心而苦恼,一次又一次为做了这件错事而后悔。接着一切成为空白;然后雨水叩击肮脏的玻璃窗,或者是雪落在我单薄的衣服上,车轮在污秽的街道上隆隆响,我就在那地方过着贫困的生活和打下随的工。如果那里曾有阳光,那我记不起它来;如果那里曾有小鸟,它们从不歌唱。 还有这么一个梦,还有这么一个夜间景象。我在一条照耀着月光的路上,站在树影当中。我觉得身边还有个人,但他是什么人,我怎么也说不准。在一座巨宅的影子里,我猛看到闪现着白色的衣服,接着一个女人的形象在路上面对着我——正是我杀害了的妻子!她面呈死色,脖子上有指印。她定睛看着我,眼光滞重,既非责备,亦非痛恨,也不是威吓,却最使我心凉胆战的是——她认出了我。在这可怕的幽灵前面,我恐怖地一步一步后退——这种恐怖我在写这篇自白书时依然感觉到。我再也找不到合适的字眼来……你知道!它们…… 现在我镇静下来了,不过说实在话,已经没有什么要说的了:这个事件在它开始的地方结束——在黑暗中,在疑惑里。 好,如今我又控制住自己。但这只是赎罪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我的赎罪持续不断,一个阶段又一个阶段,方式变来变去,方式之一便是平静。但我的刑罚是无期徒刑,无期也不过是指一生无期,而今天,我的刑期就满了。 活着我是得不到太平的。 已故的朱莉雅·黑特曼通过灵媒贝罗尔斯的自白 我很早上床,几乎马上就甜甜地进入梦乡。然而从睡梦中,一阵莫名其妙的恐怖感把我惊醒了。现在我想,这种感觉在另外一个世界,也就是在我的前世中是很普通的。我当时也深信这种感觉毫无意义,可就是控制不了。那时候它又来了。 我的丈夫叫乔尔·黑特曼,当时不在家,仆人们又都住在房子的另一部分。这种情况我早已习惯,过去从未使我担心过什么。然而当时那阵奇怪的恐怖感越来越强烈,越来越难以忍受,逼得我坐起来点亮床头灯。但和我的希望相反,这样做并没有使我安下心来,灯光好像反而更增添危险,因为我想到,灯光从门下透出去,对潜伏在门外的不管什么坏东西,都会泄露我在房间里。你of都还是有血有肉的人,摆脱不了想像所产生的恐惧,一定可以想出来,在黑暗中设法躲避黑夜的鬼怪有多么可怕。 我于是又把灯熄掉,用被单蒙着头,躺在那里直哆嗦,一声不响,一动不动,叫也叫不出来,连祈祷也忘记了。在这种可怜的状态下,我一定躺了你们所谓的几个小时——在我们这里是没有小时的,我们这里根本没有时间。 最后它来了——楼梯上一种很轻、很不规则的脚步声!脚步很慢,迟迟疑疑,没有把握,好像是看不清路。我越来越恐怖,甚至想,走廊的灯准没熄掉,而那东西还在摸索,可见它准是黑夜的鬼怪。这样想是愚蠢的,而且和我原先怕光漏出去的想法前后矛盾,但又能怎样呢?恐惧是没有脑子的,它是白痴。 关于“黑夜的鬼怪”我们最清楚。我们已经进入那“恐怖王国”,在永恒的昏暗中潜行于我们原先生活过的场地之间,孤独地躲在寂寞的地方,连我们自己也彼此看不到。我们只想和我们的亲人讲讲话,然而我们发不出声音,并且怕他们就像他们怕我们那样。只是偶尔由于爱或者恨这种永恒的力量,咒箍被打破——我们被我们要温暖、要安慰或者要惩罚的人所看见。至于我们呈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什么模样,我们不知道,我们只知道,甚至连我们最想安慰,最想从他们那里得到安慰的人,他们一看到我们就惊恐万分。 对不起,请原谅我唠唠叨叨说了一通离题的话,因为我曾是一个女人。你们在用这种毫不完善的通灵方式来向我们咨询的人并不明白。你们对不可知和被禁止的事情问一些愚蠢的问题。有许多我们知道并且可以用我们的话对你们说的东西,在你们的话里变得毫无意义。我们和你们只好通过我们有一小部分你们也能说的话结结巴巴地交流。你们以为我们属于另一个世界。不,我们只知道你们的世界,只是对我们来说,它没有阳光,没有温暖,没有音乐,没有笑声,没有小鸟的歌唱,也没有伴。懊,天啊!做鬼是怎么个样子啊:在一个变了样的世界里蜷缩着,颤抖着,老是疑惧和绝望! 不,我不是给吓死的:那鬼怪转身走了。我听见它下楼,急匆匆的,我当时想,就像是它自己也一下子感到害怕。接着我站起来要叫救命。但是我哆哆嗦嗦的手还没有找到门把手,一下子——老天爷保佑!——我听见它又回来了。它重新上楼的脚步很快,又重,又响,连房子都震动了。我连忙躲到墙角,蹲在地板上。我试图祷告。我试图喊我亲爱丈夫的名字。接着我听见门砰地一声推开。我一时失去了知觉。但等到我恢复知觉的时候,我感觉到有一双手掐着我的脖子……感觉到我的双臂软弱无力地敲打使劲把我推向后面的什么东西……感觉到……感觉到我的舌头自动从我的牙齿间吐出来! 接着我就来到了这个世界。 不,我一点儿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对于你们的世界,我们死后所知道的就是在死前对过去所知的总数。关于我们这里,以后我们知道得很多,但关于你们那里,我们再不知道什么新的东西了。关干你们那里的一切,尽在我们的记忆当中。 我还想讲一件发生在一个夜里的事情。我们知道那是夜里,因为夜里你们都到你们的屋里去了,我们就可以从我们隐蔽的地方大胆走出来,无所畏惧地回到我们的老家,从窗外朝屋子里看,甚至进屋,这时你们睡着了,我们可以去看看你们的脸。我在我曾被残酷地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家附近逗留了很久。在我们有爱或者恨的地方,我们是这么做的。我想尽办法要显示一下,让我的丈夫和儿子明白我还存在着,我依然热爱他们,想念他们,但是一点用处也没有。如果他们睡着醒来,如果他们醒着,而我不顾一切地大胆走到他们面前,他们会用活人那双惊恐的眼睛对着我,反而把我吓走了。 这一夜我又去找他们(却又怕找到他们),但根本没有找到,他们不在家里,也不在家前面月亮照耀着的草地上。我们虽然永远失去了太阳,而月亮,圆月或者弯月,依然是我们的。它们有时候在夜里照耀,有时候在白天照耀,但总是升起来落下去,就跟在你们那个世界一样。 我只好离开草地,在白色的月光中,在静寂中沿着大路飘行,没有目的,没有苦恼。 忽然我听到我可怜丈夫的惊叫声和我儿子安慰他和劝解他的声音。他们就站在那里,站在路上的树影当中——很近,太近了!他们的脸对着我,我丈夫的两眼盯着我。他看见我了——终于,终于,他看见我了!我一意识到这一点,我的恐惧如同一个恶梦那样消散。死亡的咒箍被解除了。爱战胜了法则!我一阵狂喜,大叫起来——我一定大叫了:“他看见了,他看见了:他将会明白我!” 接着我控制住自己,向他走过去,我微笑着,自己也感到自己很漂亮,我要扑到他的怀里,我要用爱来安慰他,我要握住我儿子的手,我要说出话来使活人和死者听了的纽带重新连结起来。 天啊!天啊!他的脸吓白了,两眼如同被捕捉的动物的眼睛。我向他走去,他却离开我向后退,最后一个转身,逃进了树林——逃到了哪里,我不知道。 至于我那个可怜的儿子,他孤零零地留了下来。我没有办法让他感到我在那里。不久,他一定也要来到这个幽冥世界,永远不再属于我。 述异四则 桥上奇遇 有一个老人,名字叫丹尼尔·贝克尔,住在衣阿华州的莱巴农,邻近的人怀疑他谋杀了一个在他家投宿的货郎。现在要讲的这个故事发生在一八五三年,那会儿在美国西部,长途贩卖货物的货郎要比现在多得多。干这行买卖也相当危险。货郎带着他的货物到处走,有些路十分僻静荒凉,有时在乡下还不得不靠人行行好让他们过个夜。这样他们就要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而其中难保有人会根本不按良心过日子,连杀人的事都做得出来。偶尔有这样的事,一个货郎一路上带的货物减少了,钱包却鼓起来了,最后来到一座孤零零的人家求宿,遇到一个坏蛋,从此影迹全无。“贝克尔老贼”事件可能就是如此。“贝克尔老贼”,大家一向是那么叫他的,“老贼”这个称呼,在西部“居留地”习惯用来叫那些上了年纪而名声不好的人。传说有一个货郎进了他家,以后再没有出来过——大家知道的也不过仅此而已。 七年以后,有一位孔明斯先生,他是那一带为人熟悉的浸礼会牧师,有一天夜里驾着马车经过贝克尔的农场。这时天色不算太黑,大地笼罩着的一层薄雾中还透进点月光。孔明斯先生生性快乐,用口哨吹着一首曲子,间或停下口哨,说一串友好的话来催促一下他那匹拉车的马。这么走着走着,他来到了一座横跨干沟的小桥旁边。 他这么抬头一看,只见桥上站着一个人。那人在雾蒙蒙的树林背景中看得清清楚楚,他背上捆着一大包东西,手里握住一根粗手杖——显然是一个流动售货的货郎。他那副样子让人觉得他心不在焉,就像一个梦游病患者。 孔明斯先生上桥来到他的面前时,勒住了马,快活地跟他打了个招呼,请他上车。“如果你和我是同路的话。”他找补了一句。 那人抬起头来,把孔明斯先生的脸看了个仔细,可是既不回答,也没有什么行动。好脾气的牧师等了一会儿,再次请他上车。 这一回,那人伸出右手往下面指,他当时站在桥边,也就是指着桥下。孔明斯先生顺着他的手势往下看,桥下是干沟,可是什么特别的东西也没有看到。于是他把目光收回来,重新去看那人,要跟他说话。可是那人已经无影无踪了。 在这段时间,孔明斯先生的那匹马一直是少有的烦躁不安,这时候发出一声恐怖的嘶叫,飞奔了起来。等到孔明斯好容易把马勒住,已经来到离开一百码的山顶了。他回过头再去看那人,那人就在他第一次看到时的原来地方,也是原来的那副样子。 就在这时候他第一次想到,他不要是碰到鬼了!他马上赶马回家,他的马也巴不得这样,它有多快跑多快。 一回到家,他把他遇到的事情告诉了家人。第二天一大早,他由两位邻居陪着,重新回原来的那个地点去。这两个邻居都是有名有姓的,一个叫怀特·科威尔,一个叫阿布纳·雷塞尔。 他们到了那里,发现贝克尔那个老头被绳子套着脖子吊在桥边一根横梁上,正好是孔明斯先生所谓的那个鬼原来站的地方。在桥面给雾水微微洒湿的厚厚一层上上,唯一的脚印就是孔明斯先生那匹马的蹄痕。 在取下贝克尔老头的尸体时,人们踩散了它下面干沟斜坡上的松土,发现了一些人的骨头。给水一天天冲刷,这些骨头几乎也已经要露出来了 经过检验,这些骨头被证实就是那个失踪的货郎的。也经过反复检验,验尸陪审团判定贝克尔老头是在一时的精神错乱中,亲手结束了他自己的性命。 至于塞缨尔·莫里茨,就是那个货郎,他的确是被某人或某些人谋杀的,然而是什么人,陪审团不知道。 冷淡的招呼 这个故事,是旧金山已故的本森·福利先生告诉我的。 “一八八一年夏天,我遇到一个人,名字叫做詹姆斯·康威,他住在田纳西州的富兰克林,是为了健康原因到旧金山来旅行的,意气很消沉。他带给我一封劳伦斯·巴廷向我介绍他的信。 “内战时期我就认识巴廷,他当时是联邦军队的上尉。内战结束后他定居富兰克林,后来,我有理由这样想,他成了一位著名的律师。巴廷是我一向认为可敬的老实人,因此,他在介绍信中说了他和这位康威先生的深厚友谊,这就足以使我相信,后者在各方面都是值得我信任和敬重的。 “有一天吃晚饭的时候,康威先生告诉我说,他和巴廷曾经十分郑重地约定,他们两人当中不管谁先死,只要可能,都要用某种明白无误的方式从坟墓那边同对方联系——只是怎么联系,就留待先死者根据他改变了的处境的方便来决定了(我觉得这是很明智的)。 “在康威先生对我讲了他和巴廷约定的事之后,过了几天我碰巧又遇到他。当时他显然陷入沉思,心不在焉地漫步走在蒙哥马利街上。他跟我冷冰冰地打了个招呼,只动了动头,就走过去了,留下我伸出了手,站在人行道上茫然不知所措,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自然也有点不乐意。 “第二天,我再次在王宫旅店的大堂遇到他,看到他又要重复昨天那种令人不快的举动,我一下子在门口拦住他,很客气地向他打招呼,随即开门见山地问他为什么态度一下子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他犹豫了一下,接着坦然地看着我的眼睛,回答我的问话。 “福利先生,”他说,“我想我再也不能和你做朋友了,因为巴廷先生已经断绝了他自己和我的友谊——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保证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如果他还没有告诉你,他大概马上会告诉你的。” “但是,”我回答说,“我怎么能听到巴廷先生说呢?” “怎么能听到他说?”他重复我的话,显然感到极其奇怪。“他可是在这里呀。昨天我在遇到你之前十分钟正好见到他。我正是用他跟我打招呼的那种冷冰冰态度和你打招呼的。刚才一刻钟不到以前我又见到了他,他的态度依然不变:他只是点了点头就走过去了。我不会忘记你对我的好意。再见,或者你会高兴我这样说——永别了。”他不由我分说,扬长而去。 “所有这些使我感觉到,康威先生的举动不是随随便便的。” “其实我马上可以解释清楚,巴廷先生已经去世了。就在这次谈话的四天之前,他死于纳什维尔。于是我去拜访康威先生,告诉他找朋友的死讯,并且给他看告诉我他去世消息的信。康威先生显然大为感动,使我毫不怀疑他对朋友的忠诚。” “这真是不可思议,”他想了一会儿以后说。“我想我一定是看错人了,把别人当作是巴廷。那个人对我冷冰冰地打招呼,只不过是一个陌生人对我跟他打招呼作出有礼貌的回答而已。不错,我现在想起来了,巴廷有小胡子,可这个人没有。” “毫无疑问这不是他,是另外一个人。”我顺着他的话说。 “以后我们之间再也没有提起过这件事。然而当时我的口袋里就有一张巴廷的照片,是他的遗孀给我信时附在信里的。这张照片拍子他去世前一个礼拜,上面没有小胡子。” 无线电报 威廉·霍尔特,芝加哥一位富有的工厂主,一八九六年夏天暂住在纽约中部一个小镇上,住在他弟弟的家里。小镇的名字作者已经记不起来了。霍尔特先生和他的太太有矛盾,分开已经一年。他们两人之间有什么矛盾,是不是仅仅限于性格不合,恐怕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因为他不是个容易相信别人的人,不轻易对别人说。不过他还是把这秘密告诉了一个人,并且不许他说出去。这个人如今住在欧洲。 有一天晚上,他离开他弟弟的家到乡间去散步。 可以假定——也不管这假定对于解释他说是碰到的事是否有帮助——他当时正埋着头在想家中发生的不幸,以及这不幸给他的生活所带来的令人痛苦的变化。也不管他想的到底是什么,总之,它们使他既不注意时间的消逝,也不注意在往哪里走。等到他想起来,他只知道已经远离市镇,正沿着一条路穿过一个荒僻的地区,而这条路和他离家时所走的那一条一点儿也不相像。一句话,他“迷路”了。 他一发现这桩倒霉事,只是笑笑而已。纽约中部不是个危险地区,在它里面迷路不会太久。他转过身从来路往回走。还没走很远,他发觉周围的景物变得更清楚——明亮起来了。一切罩上了一层柔和的红光,在红光中他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映在他面前的路上。“月亮在升起来了。”他心里说。这时候他想起,这差不多正是新月出现的日子,但又不对,如果月亮是在它这一个可见的阶段,它早该下去了。 他于是停下来,转着脸要寻找在迅速扩大的亮光的来源。但是不管他向哪个方向转,他的影子也跟着转,始终在他的面前。这太奇怪了,他怎么也弄不懂是什么道理。他重新又转,地平线的东南西北都转到了,然而他的影子还是一直在他面前——而光源一直在他背后,“一种静止的、可怕的红色”。 霍尔特这一下惊讶万分——用他自己的话说,“都惊傻了”,——然而他似乎还保持着一种明智的好奇心。为了测试一下他不明白其性质和来源的这种光的强度,他把怀表掏出来,要看看是否能瞧出表面上的数字。这些数字简直看得清清楚楚,表针正指着十一点二十五分。就在这当儿,那神秘的亮光一下子亮到顶点,几乎把人的眼睛都照瞎,照亮了整个天空,使星星都隐没了,还使他的影子变得其大无比,横跨面前整个全景。 就在这非人世间的神秘强光中,他看见离他不远,然而显然是凌空的,是他妻子的形象,穿着睡衣,抱着他的孩子。她的眼睛盯住他的眼睛看,而她眼睛的神情,他后来自己承认,实在无法形容或者描述,只能说“不是这个世界的”。 那阵强光很短暂,接下来是一片漆黑,然而他妻子的形象依然是白的,一动不动,接着感觉不到变化地一点一点消退,直至消失不见,就像眼睛闭上以后视网膜上的发亮形象那样。当时也没有注意到显示出来的形象的特点,事后回想起来,它显示的仅是女人的上半身,腰部以下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说是一下子一片漆黑,这也只是比较而言,并不是绝对的,因为他周围的东西渐渐又看得出来了。 等到霍尔特从和他离开时正好相反的方向进市镇时,天已黎明。他赶紧来到他弟弟的家。他弟弟简直认不出他来了,只见他发狂似的瞪大眼睛,脸灰得像老鼠。他几乎是前言不搭后语地把夜里碰到的怪事讲了一遍。 “快上床去睡吧,我可怜的哥哥,”他的弟弟说。“好了…,现在别讲了…我们以后再好好听你说。”他的弟弟陪他上楼。 一个小时以后来了一封无线电报。 电报上说,霍尔特在芝加哥郊区的住宅失火,出口被火堵死,他的妻子抱着孩子站在楼上窗口,一动不动,显然是吓昏了。正当消防队员们拿着长梯赶到时,楼上地板塌下,她再也看不见了。 电报上说。这一最可怕的时刻是在标准时间十一时二十五分。 逃犯归案 肯塔基州有一个叫奥林·布劳威尔的人,因为谋杀妻舅被判死刑,关在县监狱里等候死刑执行。一天黑夜,他趁狱卒不备,用铁棒把他打倒在地,拿走他的钥匙,打歼监狱大门逃出去了。狱卒身上没有武器。所以布劳威尔也就没有武器防身。他一出城做了件蠢事,竟钻进了大树林。现在要说的这件事发生在老年间,那会儿,这地区比现在要荒凉多了。 这一天夜里特别黑,既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布劳威尔从来没有在这一带住过,地理不熟,不用说,很快就迷了路,分不出南北东西。他走了一阵,简直说不出是离开城远了,还是兜了个圈子又离开城近了——对于奥林·布劳威尔来说,这是个至关紧要的问题。他知道,很快就会有一群武装人员带了大猎狗来追踪他,那么他脱逃的机会就微乎其微了。他可不愿等死,还是拼命地走。 忽然之间他却走出了树林,来到一条古老的路上。就在这时,他看到面前清清楚楚有一个人,在黑暗中一动也不动。向后退已经来不及,逃犯只觉得,一向树林里退,他就会——如他后来供述的——“满身都是铅弹”。于是两个人对峙着站在那里,就像两棵树。布劳威尔心卜通卜通直跳,简直气也没法透;而另外一个——另外一个的情绪一点也形容不出来。 过了一会儿——也许是一个小时——月亮穿出云层,被追捕的人看到那有形的法律化身举起一只手,指向他和他的身后。布劳威尔明白他的意思,于是转过身来,背对着追捕他的人,乖乖地按着向他指出的方向走去,既不向右看,也不向左看,连气也不敢透,他的头和背部由于预感到要挨铅弹,实在都痛起来了。 布劳威尔可说是该绞死的罪犯中最胆大包天的,只要看他残酷地谋杀妻舅所犯的滔天罪行就知道。他那种罪行在这里无须介绍,在审讯他的过程中已经揭发了,他面对这种罪行所表现出来的冷静也几乎让他滑了过去。但是有什么用呢?一个即使如此大胆的人,在他垮了以后,他也就乖乖的了。 他们两个就这样顺着穿过大树林的那条古老道路走去。布劳威尔只有一次大着胆把头冒险转了一下——就是一次,这时他正在浓密的阴影里,而他知道对方是在月光中,——他朝后看了那么一眼:追捕他的人竟是伯顿·达夫,就是那位狱卒,他的脸苍白得像死人脸,脑门上还留着被铁棍打出来的鲜明的创伤。奥林·布劳威尔不敢再心存侥幸,什么好奇心也没有了。 最后他们进了城,城里点着灯,但是空寂无人。罪犯一路向监狱走。他一直走到监狱大门前面,也没有人命令他,他自动把手伸到沉重大铁门的把手上,转动它,把门打开,走了进去,向几个武装守卫那里走去。直到这时候他才回过头来。除了他一个人进来以外,并没有别的人进来。 在走廊的一张桌子上,躺着的是伯顿·达夫的尸体。 守尸人 在旧金山被称为北滩的地区,一座空房子楼上的一个房间里躺着一个死人,用一条被单覆盖着。时间是晚上近九点。房间里只点着一支蜡烛,阴森森地照亮着。天气虽然很热,但两扇窗都关了,而且放下了百叶窗。照说它们是应该开着,让房间通通风的,因为房间里停着死尸呢。 房间里空空荡荡,一共只有三件家具——一把扶手椅、一个搁着蜡烛台的小阅读架、一张厨房用的长桌;死人就躺在长桌上面。所有这些家具,也包括那死人,一看就知道是刚搬进来的,因为房间里样样罩上厚厚一层灰,一个个角落布满蜘蛛网,唯独这几样东西一尘不染。 被单下面的尸体轮廓分明,连面部的轮廓也十分突出。面部轮廓这样突出,许多人会以为死人总是如此的。其实不然,只有久病后极其瘦削的死人才这样。根据房间里这种死寂情形,谁都会觉得它并不在房子面街的前部。这是真的,这房间朝北,对着高高的山腹,房子的后部靠着山。 附近教堂的钟懒洋洋地敲响九点,这钟声听上去对时光的流逝是如此漠不关心,真叫人不由得想,那又何苦敲响呢。而正当教堂的钟敲响的时候,房间里唯一的一扇房门打开,一个人走进来,一直向长桌上的死尸走去。他一进来,房门关上了,显然是门自己关上的。它发出刺耳的声音,就像钥匙在开一把坏锁,接着又是销舌落进锁孔的声音。外面走廊响起离去的脚步声。进来的这个人现在成了个关起来的囚犯。 他走到长桌旁边,低头把那死尸看了一会儿,接着耸耸肩膀,走到一扇窗子前面,拉起百叶窗。屋外漆黑一片,窗玻璃上蒙着厚厚一层灰尘,他擦掉一些灰尘,看到外面离窗玻璃尺寸是很粗的铁栅,铁栅两边牢牢嵌在墙里。他又走过去看着另一扇窗子,也是一样。他看来对这件事并无多大兴趣,连窗子也不想去碰一碰。如果他是囚犯的话,他可真是个乖乖听话的囚犯。他把房间四面八方看过以后,就在那把扶手椅上坐下,从口袋里拿出一本书,把放着蜡烛台的阅读架拉到旁边,开始读他的书。 这个人年纪很轻,顶多三十岁,脸黑黑的,胡子刮得很干净,棕色头发。他的脸瘦长,鼻子很高,脑门宽阔,下颚透着刚毅之气。眼睛灰色凝重,没有明确目的不左顾右盼。现在它们绝大部分时间盯住了那本书,只偶尔离开书转过去看看长桌上的尸体。很明显,他这样做完全不是出于恐惧,在这种环境里,连一个大胆的人也可能产生惊恐心情的,他看它,就像在阅读中偶然想到看着周围的东西。这位守着尸体的人显然正在理智和镇静地完成一件交托他办的事。 这样选了半个小时之后,他看来已经读完一章,于是平静地把书收起。接着他站起身来,捧起放着蜡烛台的阅读架,把它放到靠近一扇窗子的墙角,拿起架子上的蜡烛台,回到他刚才坐过的空壁炉那里。 过了一会儿,他又向长桌上的尸体走过去,掀起它头部的被单,露出浓浓的黑发和一块很薄的遮脸布,只隔着遮脸布,脸部的轮廓比原先更加分明了。他用空着的一只手挡住蜡烛耀眼的亮光,站在那里,用严肃和镇静的眼光看着他这位一动不动的伙伴。看够以后,他重新把被单盖上尸体的脸,回到他那把扶手挎旁边,从烛台上拿起火柴,放过上衣口袋,然后坐下来。 接着他又从烛台上拿起蜡烛来看看,像是要估计一下它还能点多久。它已经不到两英寸长了,再过一个小时,他就将在漆黑一片之中。他把蜡烛重新插到烛台上,干脆把它吹灭了。 在金尔尼街一位医生的办公室里,三个人围坐在桌子旁边,喝着活趣酒,抽着烟。已经很晚,都到半夜了,不过活趣酒倒不缺。三个人中最严肃的一位,海尔勃森医生,是主人,大家正在他的办公室里。他约三十岁,其他两位更年轻些,他们全都是医生。 “活人对死人那种迷信般的恐惧,”海尔勃森医生说,“是世代相传,无可救药的。对于人来说,这比生来有说谎倾向更叫人感到羞耻。” 其他两个人笑起来。 “说谎还不可耻吗?”三个人中最年轻的一个问道,他实际上只是一位医科学生,还没有毕业。 “亲爱的哈伯,我不是这个意思。说谎倾向是一回事,说谎是另一回事。” “不过你认为,”第三个人说,“这种管怕死人的迷信感觉,我们都知道这是毫无道理的,它是世界性的吗?我本人就没有这种感觉。” “不过它还是在你的心里,”海尔勃森医生回答他说。“一旦遇到合适的条件,也就是合适的时机,它就会以某种极不愉快的方式表现出来,使你真正了解到,其实自己也存有这种感觉。当然,医生和士兵比起其他人来,这种感觉要少一些。” “医生和士兵!你为什么不算上执行绞刑和砍头的刽子手呢?不妨再算上所有的杀手。” “不,我亲爱的曼切尔,法庭倒不必要行刑的人深猪死人的事,从而不为这种事所动。” 年轻的哈伯到餐具柜拿了一支雪茄重新点上,回到他的坐位上坐下来。“那么你认为,一个人在什么条件下会显示出这方面的普遍弱点呢?”他问道。 “这个嘛,”海尔勃森医生回答,“我想一个人如果整夜和一个死人锁在一个房间里……孤零零一个人……在一幢空屋的一个漆黑房间里……没有一条被单可以把他的头蒙起来挡住视线…那么,如果他能这样待上一整夜而不发疯,他才有理由可以自夸。” “你却认识一个人,”哈伯说,“他既不是医生也不是士兵,可是什么条件都会接受,只要你肯跟他打赌。” “他是谁?” “他的名字叫贾雷特。在这里他是一个外地人。他是从纽约来的,是我的一个同乡。我没有钱跟他打赌,但是他有许多钱打赌。” “你怎么知道?” “他好赌如命,把打赌看得比吃饭还重要。至于害怕——我敢说他把它看成是一种什么皮肤病或者某种异端邪说似的。” “他这个人长得什么模样?’梅尔勃森医生显然大感兴趣。 “说到他的模样,真巧,跟我们这里这位曼切尔医生太相像了——简直是他的双胞胎兄弟。” “我接受这个挑战,”海尔勃森医生马上说,“我同意打赌。” 曼切尔地已经快昏昏欲睡,慢吞吞地说:“我可以参加吗?” “我不反对,”海尔勃森医生说。“我不要你出钱。” “那好,”曼切尔说,“我来做死人。” 其他两个人哈哈大笑。 他们这番荒唐的谈话,结果如何,在上面一节里已经看到了。 贾雷特先生吹灭了他点剩的那点蜡烛,是为了把它留下来以备不时之需。他可能是想,或者模糊地觉得,这时候在黑暗里也没什么,万一受不了,留着样东西倒可以壮壮胆,心里踏实些。不管怎样,留着点蜡烛是个好办法,哪怕是点亮它看看手表也好。 他一吹灭蜡烛,把它放在身边地板上以后,就在扶手椅上坐得舒服点,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打算好好睡一觉。但是他怎么也睡不着。他一辈子里还没有这样清醒过,连一点儿睡意也没有。过了几分钟,他只好打消睡觉的念头。但是不睡又能干什么呢?他总不能在漆黑当中摸索着走来走去,这样既会碰伤自己,又会撞到长桌上惊动死去的人。我们全都承认他们有权利安息长眠,不受干扰。贾雷特觉得,只要这样想,他也就不会再站起来冒险走动,从而乖乖地坐在椅子上了,他这个办法几乎可以说是快要奏效。 然而正当他这么想的时候,他感觉到像是听见长桌那方向传来一点轻微的声音——一种他简直无法解释的声音。他没有把头向那边转过去。四面八方漆黑一片,他干吗要把脸转过去看呢?但是他竖起了耳朵听——他又干吗不竖起耳朵听听呢?他这么听着听着,只觉得头越来越发涨,由于疑神疑鬼,双手狠狠地抓住了椅子的扶手。他感到耳朵里奇怪地嗡嗡响,头都要炸开了,胸口因为衣服太紧而被压束住。他奇怪为什么会这样,这是木是恐惧的征兆。这时候他用力呼了一口长气,胸口一下干瘪了下去,又由于吸进一大口气填充了空了的肺部,头昏脑涨的感觉没有了。于是他明白,他刚才是倾听得过分紧张,因此连气都快透不过来。 他苦恼了一通,终于还是站起了身子,用一只脚把扶手椅顶开,慢慢地向房间当中走。但是在漆黑一片中,他觉得还没走多远,却已经碰到了墙。他顺着墙边走到墙角,转过来,再顺着另一边墙走,经过两扇窗子,又到了另一个墙角,接下来竟狠狠地碰上了阅读架,把它撞翻在地,吧啃一声,吓了他一大跳。 他一下子十分生气。“真是见鬼了,我怎么会忘了它在什么地方!”他咕哈了一声,又顺着第三边墙摸路来到壁炉那里。“我必须把东西重新放好。”他说着弯下身来,在地板上摸索着找蜡烛。 他找到蜡烛,把它点亮了,马上转眼去看长桌。自然,那里什么变动也没有。阅读架倒在地板上,他刚才就是忘记了把它扶起来。他把整个房间看了一遍,由于手里蜡烛的光动来动去,房间里晃着深深的影子。他走到房门那儿,转转门把手,用力拉拉它,门前也不动,这使他感到很满意。他还看到原先没有看到的门闩,干脆把它闩上了,这样更保险些。然后他回到扶手椅,看了看手表。这时候才只有九点半。他大吃一惊,把手表凑到耳朵上听。手表并没有停。这会儿蜡烛显然又变短了。他重新把它吹灭,照旧把它放在身旁的地板上。 贾雷特先生显然很不自在,他对他的周围环境和地变成这个样子显然很不满意。 “我有什么可害怕的?”他心里说。“这既荒唐又丢脸。我绝不做这样一个大傻瓜!” 但是勇气并不是说说“我要勇敢”,也不是认识到在这种场合需要勇敢就自然而然地来的。这位贸雷斯先生越是责怪自己,越是向自己说明胆小是多么没有必要,越是历数死人何等无害,不必惧怕,他的情绪却越是不对头,越是别扭。 “什么!”他在乱七八糟的精神苦恼中叫出声来。“什么!我这个人——我这个天生一点不迷信的人——我这个一点不相信灵魂不灭的人——我这个知道.而且从来没有比现在更清楚地知道,所渴死后生命炖然是一种由愿望所产生的梦想——我竟会一下子输掉我的赌注,输掉我的荣誉,输掉我的自尊心,也许还要输掉我的理性。只因为我们住在洞穴里的蛮荒时代的祖先产生一种荒诞的想法,认为死人会在夜里出现,走来走去吗?…我……” 就在这时候,更雷特先生清清楚楚、丝毫不假地听见身后响起很轻的脚步声,不紧不慢,踢俄踢哈,一点不停地离他越来越近! 第二天早晨天没亮,海尔勃森医生和他的年轻朋友哈伯乘着医生的马车缓缓地穿过北滩那些街道。 “你依然相信你那位朋友的勇气和坚定意志吗?”海尔勒森医生问旁边那一位。“你相信我这次打赌输定了吗?” “我拿稳你输定了。”旁边那位加重口气回答,不过口气也不太硬。 “好,说真心话,我但愿如此。” 这句话似是说得谈心诚意的,可以说是极其郑重。随后双方沉默了一会儿。 “哈伯,”海尔勃森医生最后说,在经过的路灯一闪一闪地透进马车的微弱灯光中,他看上去非常严肃,“这次打赌,我一点也不觉得舒服。如果不是你的朋友对我怀疑他的忍受能力如此嗤之以鼻,并且那么冷酷无礼地提出要用一名医生的尸体,从而使我大为恼火的话,我是绝不会和他打赌的。万一发生什么事情,那我们就完了,我只怕我们会自作自受。” “又会发生什么事情呢?即使事情弄砸——这一点我一点也不担心,——曼切尔医生只要‘显出原形’,解释一下,也就没事了。又不是解剖室的尸体或者你哪一位死了的病人,如果是,那才麻烦呢。” 当时曼切尔医生信守他的诺言,装扮那“死尸”。 马车沿着它已经来回走过两三次的同一条街道,走得和蜗牛爬一样慢,海尔勃森医生一路上沉默了很久。 最后他开了口:“好吧,让我们希望曼切尔,万一他不得不‘死而复生’爬起来的话,他能够小心谨慎一点。只要出一点差错,事情就全砸了。” “那倒不假,”哈地说,“贾雷特会杀了他。不过医生……”马车经过一盏煤气街灯的时候,他看了一下他的手表,“现在到底快四点了。” 过了一会儿,他们两个下了车,快步向属于海尔勃森的那座空关了很久的房子走去。他们正是按照打赌的条款把贾雷特先生关在那房子里的。正当他们走近那房子的时候,他们碰到一个人向他们飞奔而来。 “你们能告诉我,”那人忽然减慢速度大声叫道,“我到什么地方能找到医生吗?” “出了什么事?”海尔勃森医生含糊其辞地问道。 “你自己去看看吧!”那人回答着重新快步跑起来。 他们两个也加快脚步向前走去。来到那座房子的时候,他们看见好几个人紧张地急急忙忙进屋。旁边和对门的一些人家打开厂窗子,伸出头来。所有的头都在问问题,却不去听别人间的问题。有几个关上百叶窗的窗子里亮着灯光,那些房间里的人是在穿上衣服要下楼来。就在门口对面有一盏街灯,它对这场景投下很不够的黄色灯光。哈相在门口停了停,用一只手挽住他同伴的胳臂。“我们完了,医生,”他极其激动地说。“这次打赌出毛病了。我们不要进去吧,我只想躲起来。” “我是一个医生,”海尔勃森医生镇静地说,“那儿也许正需要一个医生。 他们走上洞口台阶,打算进去。门开着,对面那盏街灯照亮了里面靠门口的走道。它挤满了人。里边已经有些人上了楼,但上面不许往前走,他们就堵在那里等候着机会。所有的人都在说话,又谁也没在听别人说话。 正面楼梯口忽然吵闹得很厉害。有一个人忽然从楼上一扇门里跳出来,楼梯口那些人想拦住他,但是他把他们推开。他从楼上一路往下冲,把楼梯上看热闹的那些吃惊的人推到墙边,推到楼梯栏杆上,掐他们的脖子,乱打乱踢,把他们往楼下推,踏在摔倒的人身上往下走。他衣衫不整,帽子也没戴。他那双眼睛像疯子的一样闪来闪去,其中含有比他显然的超人气力更可怕的东西。他刮得光光的脸上一点血色也没有,他的头发雪白。 楼梯脚的人群因为地方空一些,退到两边让他过去,这时候哈伯放声大叫:“贾雷特!贾雷特!”他想迎上去。 海尔勒森医生一把揪住哈伯的衣领,把他往后拉。那人盯住他们的脸看了看,却视而不见,冲出门口,冲下台阶,冲到街上,跑掉了。 随即有一个身强力壮的警察从楼上终于推开挤紧的人群跟着下来,拔脚就去追赶。所有窗子露出的人头——现在都是妇人和孩子的头——哇哇大叫着指点他朝哪个方向走。 楼梯现在比较空了,原来挤在这里的人大都冲到外面街上去看逃和追的把戏。海尔勒森医生于是上楼,后面跟着哈期。 到了上面楼梯口,只见走廊那头一扇门口站着一个警官。警富起先不让他们进屋,医生说了声“我们是医生”,他们就进去了。 房间里很暗,满足人,围着一。张长桌。新进来的两个人挤上前去,从站在第一排的人的肩头上往下看。长桌上躺着一个死人,下半身用被单盖着,一个警察站在桌了另头,提着一盏手提牛眼灯,灯光把死人照得很亮。死人的脸蜡黄,难看,非常可怕!眼睛半开,眼珠向下翻,下颚落下来,嘴唇、下巴、脸颊都是泡沫痕迹。一个很高的人,显然是位医生,干弯下腰把手伸进衬衫摸死人的胸口。 “这个人死了大约六小时,”他说。“现在是验尸官的事了。” 他从衣袋里拿出一张名片,把它交给警官,就推开扶着的人群向房门口走去。 “房间里的人都出去,大家都出去!”警官严厉地说。他举起牛眼灯对着人群的脸照来照去,那群人一下子好像消失不见。效果真是不可思议!房间里的人眼被灯照得什么也看不出来,乱成一团,他们简直是小徐阳战,互相推搡着挤向房门口,甚至倒在相互的身上,直跟到了世界末日。而跨官毫不客气地只管照耀这群蠢动挣扎的人。海尔勃森医生和哈玻两人也给这些人夹带着出了房间,跌跌撞撞地下f楼,来到了外面街上。 “天啊,医生!我不是说过吗,资吉特会把他杀掉的?”远离人群,哈粮说道。 “你是说过。”对方回答,一点表情也没有。 他们默默地走着,过了一个街口又一个街口。在越来越灰白的东方,山上的住宅显露出它们的轮廓。熟悉的牛奶牛匕经在街上开过,送面包送报的人马上就要出现了。 “我忽然想起,小伙子,”海尔勃森医生说,“你和我近来早晨的空气呼吸得太多了。这是有悖健康的,我们需要改变一下。上欧洲去旅行一下,你说怎么样?” “什么时候去?” “什么时候都可以。我想最快是在今天下午四点钟。” “船上见。”哈伯回答。 七年以后,这两个人坐在纽约麦迪逊广场一张长凳上正谈着话,一个在远处偷偷地看了他们半天的陌生人走过来,很有礼貌地掀起帽子,露出他雪白如霜的鬓发,对他们两个说:“对不起,先生们,一旦杀了一个死而复活的人,最好是和他互换衣服,一有机会就溜之大吉。” 海尔勃森和哈用会意地对着一眼。他们显然大感兴趣。前者和颜悦色地看着这位不认识的人,回答说:“我完全同意你的意见,万一” 他猛地停口,站起身来,面色发白。他看着这个人瞠目结舌,显然在浑身发抖。 “啊!”那陌生人说。“我看出来你身体欠妥,医生。如果你不能自医,我断定哈伯医生能帮你点忙。” “该死,你是谁呀?”哈用直截了当地问道。 那陌生人走近一些,向他们弯下身来咬耳朵说:“我有时候自称贾雷特,但我们是老朋友了,我不妨告诉你们,我是曼切尔医生。” 哈伯听了不由得站起身来。“曼切尔医生!”他叫道,而海尔勃森随即加上一句:“天啊,真的是他!” “一点不假,”那陌生人微笑着说,“毫无疑问,绝对错不了。” 他突然停下来,似乎拼命在回想什么事情,接着开始哼起了流行歌曲。显然,他已经全然忘掉了他们的存在。 “我说,曼切尔,”两个人中的长者说,“快告诉我们,那天夜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是说,对于贾雷特发生了什么事。” “哦,对了,关于那个贾雷特,”对方又猛想起来说。“真奇怪,我竟会忘了告诉你们——这件事我是一直讲了又讲的。你们想得到,我一听见他自言自语,就知道他心里怕得要死。因此我忍不住要活过来,同时跟地开点小玩笑——我实实在在忍不住了。这本来一点也没什么,却真没想到他会那么当回事。说真的,我完全没想到。后来……真的,跟他掉换衣服可不容易,挺费事,后来……见你们的鬼!你们竟不让我出去!” 他说最后几个字的时候样子凶得无以复加。两个人吓得不由自主地后退。 “我们?……为什么……为什么……”海尔勃森结结巴巴地说,完全丧失了镇静,“我们跟这事一点关系也没有。” “我说你们不是海尔奔和夏用医生吗?”那人哈哈大笑着问。 “我说海尔勃森,这一位叫哈田先生,”海尔勃森听到他哈哈大笑,定下心来回答。“不过我们这会儿不是医生,我们是……真该死,老兄,我们是赌徒。” 这倒是实话。 “这是非常好的职业——非常好和讲信用的职业,我希望哈伯先生像诚实的赌金保管人那样把贾雷特先生输掉的钱付清。一个非常好的职业……”他沉思着重复一遍。“不过我还是忠于我的老行当。我是布龙明代尔精神病院首席医生,我的责任是治疗精神病人。” 她的右脚中趾 古老的曼顿宅是座鬼屋,这是众所周知的。不但这儿乡下周围一带的人相信,就连一英里外的马歇尔镇的人也相信,不相信的人倒被称为“老顽固”。之所以盛传此屋闹鬼,原因有二:一是有人自称亲眼见过,一是由于这座古老住宅本身。前者可以根据出于智慧的各种不同反对意见加以排斥和不予理睬,但人人看到的这座房屋是实实在在的,无法否认的。 首先,曼顿宅已经十年以来没有人居住,它那些附属房屋早已慢慢地坍塌——这种阴森景象本身,人们是很难视而不见的。这古老住宅在离马歇尔镇和哈里斯顿镇之间的公路最冷僻的一段,离开公路不远,坐落在一片大荒地。这里曾经是一个农场,如今还能看到一道道坍毁的栅栏和长满灌木丛、石头很多、久已没接触过耕犁的不毛之地。房屋本身的结构倒是极好,尽管经过日晒雨淋,已经破落不堪,亟需修尊,那些窗子还得装上玻璃。它两层高,差不多是四方形的。前门两旁各有一个窗子,全钉上了木板。楼上那些窗子无遮无掩,玻璃破,让亮光和雨水进入楼上那些房间。屋外野草到处滋生蔓长,难得有几棵树,也让风给吹得全向一边倒,好像它们商量好了,准备一起逃跑似的。总而言之,正如马歇尔镇的一位幽默作家在当地《前进报》专栏中说的;“说古老的曼顿宅严重闹鬼,这是从它这座房屋所得出的合乎逻辑的结论。” 再加上一点,十多年前,住在这座房屋里的曼顿先生有一天黑夜起来,杀死了他的妻子和两个幼孩,马上潜逃他乡,这件事无疑也起了作用,使人们认为这地方会闹鬼。 话说一个夏天晚上,有四个人乘马车来到这座房子。三个轻快地下了车,其中赶车的一个把马捡到栅栏留下的唯——一根木桩子。第四个人仍旧坐在马车上。 “来吧,”跟他一起来的人中,有一个向他走过来,对他说,而其他两个人朝房子走去了——“就是这个地方!” 但是被请下车的那个人动也不动。“天啊!”他说,声音刺耳。“这是个圈套,我看你也有份。” “也许是这样,”另一个人直打直看着他的脸,声音里带点地轻蔑口气。“不过你要记得,地点是你自己同意由对方选择的。当然,如果你怕鬼的话……” “我什么都不怕。”那人大叫一声,打断了他的话,从车上跳到地面上来。 于是他们两个走到房子门前,到另外两个人那里去。他们当中一个,已经费了点劲把门打开,要费劲,因为门锁和铰链都已经发绣了。 他们一起进屋。里面很黑,但是把门打开的那个人拿出一根蜡烛和一盒火柴,把蜡烛点亮了。他们这时候站在广口过道上,他接着打开他们右边一扇门的锁。于是他们走进了一个方形的大房间。房间太大,蜡烛光只微微照亮了它。地板上是厚厚一层尘土,这使得他们的脚步声不太响。墙的几个角都是蜘蛛网,它们从天花板上挂下来,像一条条霉烂的花边,在震动的空气中微微抖动。房间在紧贴的两边墙上有两扇窗,但不管从哪一扇窗子都看不到外面的东西,看到的只有粗糙的木板和几英寸的玻璃碎片。房间里没有壁炉,没有家具,什么也没有,只除了蜘蛛网和灰尘,他们四个人是不属于建筑物一部分的唯一东西。 在黄色的蜡烛光中,他们的样子看上去奇怪极了。那位勉强下车的人尤其突出——他也许是个所谓情感丰富的人。他中年,身体魁梧,宽肩厚胸,看他的身材,人们都会说他力大如牛。他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头发剪得很短,有点灰白了。他脑门低,眼睛上面长着皱纹,鼻子上面,皱纹是垂直的。两道黑色浓眉靠得很近。在昏暗的亮光中,深陷在浓眉下的一双眼睛闪亮,说不出是什么颜色,但很显然,它们太小了。在他的眼神当中有一种令人望而生畏的东西,他那张残酷的嘴巴和宽阔的下颚更加深了这一点。鼻子倒很好,不过从鼻子看不出什么。这人脸上所有的阴险表情似乎因异常苍白的脸色而更为突出——他总的说来显得冷酷。 其他三个人的外貌十分平常,是见后即忘的那种人。这三个人都比刚才说的那个人年轻。在这个人和其他三个人中最大的一个——他不站在一起——之间,显然存有疙瘩,他们两个相互看也不看。 “先生们,”拿着蜡烛和钥匙的那个人说,“我相信一切正常。你准备好了吗,罗塞先生?” 离开大家单独站着的那个人微笑着鞠躬。 “那么你呢,格罗史密斯先生?” 那身材魁梧的人绷着脸鞠了个躬。 “请你们脱掉外面的衣服好吗?” 他们两人的帽子、西装上衣、西装背心和领带等都拿了下来,扔在门外过道上。拿着蜡烛的人这时候点点头,第四个人——就是请格罗史密斯先生下车的人——从他的大衣口袋里拿出两把一看就是杀人凶器的长猎刀,把刀从它们的皮套子里拔出来。 “它们是一模一样的。”他说着把它们分别交给两个人一人一把……到了现在,我想最笨的读者都会明白,他们这次会面是什么性质了。这是一场生死决斗。 每个决斗者拿着一把刀,凑近蜡烛看看它们如何,在举起的一个膝盖上试试刀刃和刀柄的力量。接着他们两个都各由对手的助手搜了身。 “如果你没有意见的话,格罗史密斯先生,”拿着蜡烛的人说,“请你站到那一头去。” 他指点离门最远的房间角落,格罗史密斯就到那里去了,他的助手离开他时跟他握握手,这握手当然是毫无热情的。罗塞先生本人站到最靠门的角落,他的助手和他悄悄商量了几句话以后,离开了他,到靠近门的那个拿蜡烛的人那里去。 就在这个时候,蜡烛一下子灭了,于是一切沉没在漆黑之中。蜡烛有可能是开着的门吹进来的风吹灭的。不管原因是什么,后果是吓人的。 “先生们,”在感觉一下子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下,一个听起来使人觉得极其陌生的声音说,“先生们,在听到外面的门关上以前,请你们千万不要动。” 噼噼啪啪的脚步声响起来了,接着是里面房门关上的声音,最后是外面前门关上的声音,这声音脸地震动了整座房子。 几分钟以后,一个迟归的农民小伙子遇到了一辆轻便马车,它急急忙忙地朝马歇尔镇飞驰而去。他后来说,前面座位上坐着两个人,在这两个人后面还站着一个人,这第三个人把双手搭在前面两个人弯着的背上,这两个人似乎想要甩掉他那双手,但是甩不掉。这第三个人和另外两个不同,穿着白衣服,毫无疑问是在马车经过鬼屋的时候跳上车的。这个小伙子可以大吹一通有关这房子的迷信老话,但由于一位专家对他的话加以评议,他的话自然也就有了分量。 怎么会发生这一场“黑夜决斗”,事情其实再简单不过。 一天晚上,马歇尔镇的三位年轻人坐在镇上一家旅店安静的阳台角落里抽着烟,聊着这三位南部乡村受过教育的年轻人所感兴趣的事情。他们的名字分别为金、桑切尔和罗塞。 离开他们三个人不远,在很容易听到他们说话的距离,坐着第四个人,他并不参加他们的谈话。对其他人来说,他是个外地人。他们只知道他这天下午才坐公共马车来到这里,在旅店的登记簿上写着他的名字罗伯特·格罗史密斯。除了跟旅店的接待员,没看见他跟别人说过话。他似乎不爱与人交谈。 “我不喜欢女人的任何一种畸形,”金说,“不管是先天的或者是……后天的。我有一个理论。任何肉体上的缺陷都有它相应的精神上的缺陷。” “那么我推断,”罗塞认真地说,“一位缺少鼻子的精神优点的女士,想要成为金太太就难上加难了。” “你当然可以这么说,”对方回答说。“不说笑话,我曾经抛弃过一位绝顶迷人的姑娘,只因为我十分偶尔地知道,她切除了一个脚趾。我的做法你可以说是残酷,不过我如果和那位姑娘结婚,我会生活不幸福,也会使她同样生活不幸福。” “不过,”桑切尔微微笑着说,“嫁一个思想更解放的人,她就可以避免脑袋搬家了。” “啊,你知道我指的是谁。对,她嫁了曼顿,他杀了她,只因为他发现这女人少了女人一样了不起的东西——右脚的中趾。” “你们看那家伙!”罗塞压低了声音说眼睛盯住不远处那个外地人。 “那家伙显然是在注意偷听我们说话。” “太无礼了!”金咕瞎了一声。“我们怎么办呢?” “那很容易,”罗塞回答着站起来。“先生,”他招呼那外地人说,“我觉得你最好能把你的椅子移到阳台的另一头去。作显然从来没有和绅士在一起过。” 那人猛跳起来,两只手握紧拳头,脸都气白了。现在所有人都站着。桑切尔走到两个敌对的人中间。 “你太鲁莽和不公平了,”他对罗塞说,“这位先生没有做出任何事情让你说出这种话来。” 但是罗塞寸步不让,一个字也不肯收回。根据当时的规矩,这场争执只有一个办法可以了结。 “我要求决斗,这是这位先生引起的,”那外地人说。“不过在这一带我没有认识人。也许先生你,”他向桑切尔鞠躬,“能够帮帮我,在这件事情上做我的代表。” 桑切尔接受了他的委托——必须说,这是有点勉强的,因为他根本不喜欢这个人的外表和举止。金在这整个争吵过程中始终没有把眼睛离开过那个人的脸,也没有说过一个字,他点头同意代表罗塞。 最后决定,决斗在第二天晚上举行。在黑暗的房间中拼刀子的这种决斗方式,当时在西南部生活中是比较普遍的,现在大概也不会再有了。 决斗的经过,上文已经详细讲过。 仲夏的中午,在灿烂的阳光里,古老的曼顿宅简直变了一个样子。它今属于现实,它是现实的。阳光温暖地爱抚着它,显然不去理会它的坏名声。屋前青草一片翠绿,像是在欢快地、自然地茂密生长,而不是乱七八糟地蔓生。一向不被注意的树木这时候充满迷人的光和影,树上鸟声悦耳,这些树不再拼命挣扎着要逃跑,而是恭敬地弯着腰,背负着沉重的阳光和歌声。甚至没有了玻璃的楼上窗子也显得安详满足,因为房间里面充满了阳光。甚至在石头很多的田野上空,看得出的热气在轻快地颤动,跟阴森的鬼气风马牛不相及。 县治安官亚当斯带着两个人从马歇尔镇到这里来查看,他们看到的这地方就是这个模样。同行的两个人中,一个就是上文提到的金先生,他是治安官的副手,另一个叫布鲁尔,是已故曼顿太太的弟弟。根据州的有关法律,曼顿农场及其附属产业被业主遗弃已到期限,业主行踪又不明,治安官如今是产业的合法保管人。他现在到这里来,只是要执行法院的命令,即布鲁尔先生作为他已故姐姐的继承人,有权拥有这份产业。只是出于巧合,他们这次到这里来,正好是在上一夜治安官的副手金先生为了另一个完全不同的目的打开了这房子的门锁的第二天。他如今到这里来并不是他自己要来,而是不得不奉命陪同他的上司前来。碰到这种场合,别无他法,他只好装作欣然同意服从命令。 治安官手一推就打开了前门,他觉得很奇怪,门怎么会没上锁。他更感奇怪的,是过道的地板上有一堆乱七八糟的男人衣物。检查下来,这一大堆东西里有两项男人的帽子,有同样数目的西装上衣、西装背心和围巾,都是保存得极好的,尽管给它们放在那里的灰尘弄脏了。布鲁尔先生同样惊讶,只有金先生的情绪不同。 治安官在他的行动中带着浓厚的新兴趣,他打开右边一扇门,三个人进失了。这房间显然是空的——可是不对,等到他们的眼睛对暗淡的光线习惯以后,他们看到最远一个墙角有东西。那是一个人——一个人蹲在紧贴墙角的地方。进来的三个人刚踏进门坎。摆着这种姿势的那个人使他们站住了。 那人的样子越看越清楚。他是一条腿跪着,背靠在墙角里,两个肩膀抬到耳朵的高度,双手在脸前面伸出,手掌向外,手指张开,弯曲着像爪子,整张灰白的脸在绵起的脖子上朝向上面,有一种说不出的恐怖表情,嘴半张开,眼睛张大。他已经死了,僵硬了。然而,除了显然从他手里落下来的一把猎刀以外,房间里什么别的东西也没有。 在地板的厚灰尘上,门附近和那儿墙边还有些零乱的脚印。有一行脚印从门口那里,沿着墙边,经过木板钉上的两扇窗子,一直通到这个入现在待着的地方,这行脚印是他自己走出来的。进来的三个人就没着这行脚印向死者走去。治安它抓住他一条伸出的手臂,它僵硬得像铁,轻轻动动它,他全身都摇晃了。 布鲁尔紧紧盯住死者那张扭曲的脸,激动得脸发白。“天啊!”他突然叫起来、“他就是曼顿!” “你说得对,”金先生尽力保持镇静,说道。“我认识曼顿。他过去蓄一把大胡子,头发很长,但这一个人是他。” 他本来还“以加上几句:“他向罗塞挑战的时候,我就认出他来了。在我们跟他玩这个可怕的把戏之前,我告诉了罗塞和桑切尔他是谁。当罗塞跟着我们离开黑房间的时候,他兴奋得忘掉了他的外衣,就穿着衬衫跟我们一起乘车走了。在整个难以相信的过程中,我们知道我们在跟谁打交道——这个杀人犯和胆小鬼!” 但是这些话金先生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他更想弄清楚这个人的死因,解开这个疑团:他一站到墙角这个位置上就没有再离开过;从他的姿势看来,他没有去攻击,也没有作防御;他把他的武器落在地上了;他显然是由于看见什么东西而吓死的——所有这些正是金先生乱糟糟的脑子所弄不懂的。 为了在思想的黑暗中找到一点线索来解开他的疑团,他机械地举目四望,而一下子,他的目光落在一样东西上面,它就在白日的光线中,就在活生生的同来者的面前,它使他产生了恐惧。 在地板上多少年积起来的厚厚一层灰尘上——从他们进来的门口,一直穿过房间,来到离曼顿单膝跪着的尸首约一码的地方,是三行平行的脚印——光着的脚的脚印,很淡,但是清清楚楚,外面两行脚印是很小的孩子的,而中间一行脚印是一个女人的。就到脚印尽头的地方为止,全朝着一个方向,再没有往回走的脚印。与此同时,布鲁尔也在盯住这些脚印看,全神贯注,身体向前倾,脸色苍白得可怕。 “瞧!”他叫道,用两只手指住了最近他们的那个女人的右脚脚印,她显然就在这个地方停下,站定了。“没有中趾——她是格特鲁德!” 格特鲁德就是已故的曼顿太太,也就是布鲁尔先生的姐姐。 海上冤魂 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的后半叶,澳大利亚的墨尔本发生了一桩异常可怕的谋杀案,全城为之震惊。但那时候正好处在所谓的“淘金热”的高潮。 在此之前一两年,消息像野火一样蔓延开来,说内陆到处发现大量黄金。这个消息似乎一点不像假的,这使得人们都疯狂起来了,让年轻的、年老的、瘸腿的,甚至瞎子,全都蜂拥到给说得像煞有介事的埃尔多拉多那一带去。本来收入可以,生活不愁,年复一年安安静静地过日子的人家,一下子被卷进了这股热潮,于是变卖了他们的家产,买来锅子、斧子、铲子、鹤嘴锄、淘金子用的金予以及其他东西,背起他们的行囊,出发到传说是遍地金块的神秘地区去。他们有家产可卖,那还算是幸运的,有许多人本来就一无所有,却想像可以弄来一袋一袋黄金,也就跟着其他人去了,结果很可能只是饿死。在我们澳大利亚的这一段历史中,惊人地记下了人的轻信、愚蠢、恶念、失望和死亡。这股浪潮包括各色人等:牧师、银行家、地主、船主、商人、店主、水手、工人、学者、文盲,他们全都给迷住了。人性中最坏的激情暴露无遗。憎恨、妒忌、贪婪、狠毒。牧师不比乞丐好,学者不比文盲好。所谓文明的那层薄纱给抛弃了,野性在“黄金,黄金”的狂呼中表露无遗。 这个时候,我们真不比我们三千年前的老祖宗好多少。这说起来对我们真不光彩,然而天啊,这是千真万确的!试图到那神秘的内陆去探险的人,有许多再也没有回来,直到今天也不知道他们的尸骨埋在哪里。有些人真回来了,可是受尽饥饿折磨,眼睛深陷,他们看到了那么多死亡,讲出来的事情叫人毛骨悚然。然而关于黄金的消息如此使人晕头转向,他们把什么危险和会受到的苦难全都抛诸脑后,还是出发到那一无所知的地区去,也真正有成于成千的人死在路上。这许多人中不少的经历本身就是最悲惨最动人的故事。 再说,当时那个墨尔本和今天的墨尔本完全是两码事。当时那个地方还叫做“帐篷城”,只有一些用帆布和木头搭建的小屋,仅有少数房子比较像样一些。在所有房子当中,最神气的要算是“杰克逊公寓’”了,它是用木头和石头盖起来的。经营这家公寓的是杰克逊夫妇。 关于这对夫妇,他们的来历大家一无所知,只知道他们几年前从美国来到这块殖民地。杰克逊是个航海的人,他买了一艘帆船,驾驶着它沿海岸开来开去做生意,不过生意做得并不成功。 最后他那艘帆船触礁沉没,杰克逊和一直跟他一起航行的妻子于是上了岸,就在当时的“帐篷城”,亦即如今的墨尔本这个地方盖起了一座木屋,出售烟酒杂货。他们买卖做得挺兴旺,很快就盖起了在当时来说十分神气的这座房子,开起了“杰克逊公寓”,也就是分房间出租、供应膳宿的旅馆。 杰克逊身高六英尺,肌肉发达,气力过人,据说他能从地上举起重达三百磅的一箱干豌豆,举到离头顶一臂距离的地方。不过他长相不佳,眉毛很低,两只小眼睛显得很狡猾,脾气特别暴躁。不过他的妻子显然对他百依百顺,言听计从。 杰克逊太太的样子和她丈夫截然相反,个子很小,脸色很白,双颊透红,一双呆滞的蓝眼睛,头发亚麻色,而她丈夫的头发是乌黑的。 这对夫妻开办了他们那家公寓不久,住进了哈维夫妇,他们刚从英国来。他们和其他人一样,要到这殖民地来碰碰运气。这两对夫妇似乎很快就十分亲密,极其融洽地居住在一起。哈维先生是一位机修工,身强力壮,样样活儿拿得起来,给周围的人打打零工,很受欢迎、他的太太十分漂亮,和蔼可亲,没多久就得到大家喜欢,因为她钢琴弹得好,歌也唱得好,随时给大家助兴,什么人需要音乐的时候,她都高高兴兴去帮忙。他们真是天生的一对,过得很不错。 但是那股淘金热潮终于来了,在第一批去那迷人地方赶浪头的人当中,却就有这位哈维先生。他走了以后,太太仍然住在“杰克逊公寓”里。过了大约八个月,哈维先生回来了,很快就传开,说他带回了价值几千英镑的金块和金沙。他在城里待7四星期,在这段期间,他夫妇两人什么也没有说,也没有否认,看来,传说的壮大致不假。这时他购置了全套装备,包括帐篷、炉子、挖掘工具和冲洗工具。接着他又走了,他的太太依然住在“杰克逊公寓”。她买了一匹马和一辆双轮马车,给自己买了漂亮的衣服和珠宝首饰。于是人们又纷纷传说,这位蓝眼睛、亚麻色头发的小个子妇人是全墨尔本最富有的女人。 两个月以后,她的丈夫在外面淘金还没有回来,全城忽然听到一个惊人的传闻,说是哈维太太被谋杀了。 这个传闻最后证明是千真万确的。“杰克逊公寓”的女仆说出来的事情是这个样子。那天她上接到哈维太太的房间去,想要看看,离开哈维太太平时起床的时间已经一个半小时了,为什么她还没露脸。她看到房门锁着,敲了半天,也没有听到里面有回音。她一下子担心会不会出了什么事情,于是马上下楼向主人报告。杰克逊和几位住客赶紧上楼,他敲了一阵门,同样没有听到回音,马上把房门撞开,这就看到了房间里可怕的景象。 床上横陈着哈维太太的尸体。她只穿着睡袍,睡袍又乱又破,好像作过殊死挣扎,事实上她是作了殊死挣扎,因为进一步看到的事情证明了这一点。她仰面躺着,头倒悬在床头边。她的脖子_l被带子紧紧勒住,勒得很深,都勒到了肉里,这种带子是当时男人通常用作裤带的。这可怜女人凄惨的脸部表情充分说明,她是被活活勒死的,接着的验尸证明说,凶手用的力气那么大,脖子都完全断了。嘴上的乌青说明,一只强壮有力的手曾经把她的嘴紧紧捂住,不让她叫出声音来。她的手腕也有很深的乌青和创伤,说明她挣扎过,凶手死命抓住她的手腕。身体的其他部分也伤得很厉害,可见她在挣扎中曾不断地撞到木头床架上。 出了谋杀案,这是不容置疑的。凶手是个男人,这也是不容置疑的,因为女人不可能有那么大的力气。目的是抢劫,这同样是不容置疑的,因为一个大箱子被撬开了,尽管它有异常坚固的锁和两根捆着它的铁箍。可怜女人的衣服全都被翻了出来,散了一地,地上还有她的珠宝首饰,一点没有拿走。那么,这说明什么问题呢?这说明凶手像魔鬼一样狡猾,知道一旦拥有这些尽管非常值钱的珠宝首饰,在侦查中无疑会露馅。不,他要的既非她的珍贵珠宝首饰,也不是她的漂亮衣服,他要的只是她丈夫淘金得来的金块或者金沙。淘金者只要能侥幸回来,带的金块和金沙不会少,在淘金早期,这种贵重金属还没有规定的价格,用现钱去买,价格大大低于它们的价值,就算拥有这些金块金沙,谁也说不出它们是怎么得来的。 接下来的问题是:凶手到底是怎样进的死者那个房间?绝不是从房门进去,有十几个证人可以发誓证明这一点,因为在杰克逊硬把房门撞开的时候,房门是从里面锁上的,钥匙还插在锁上。除了房门,唯一的进口就是窗子了。但是窗子离地面二十五英尺,却一点没有使用过梯子的迹象。因此推论下来,凶手是事先偷偷地溜进了房间,躲在床底下,犯行以后,爬出窗子,攀着一根铁的水落管爬上屋顶,然后再从天窗下来到房子里。 现在说到了最重要的问题:这个凶手到底是谁?罪行发生那会儿,公寓裹住着近四十人,大多数是男人,有许多是水手,来来去去。那个年代,这个城的警察力量很薄弱,再加上办案方式也是原始的,根本破不了这么一个惨案,因此十分不幸,找不到任何线索可以去逮捕任何人。结果这个谜案就注定永远是谜案,不了了之。再说又正逢一个激动人心和变化多端的时代,哪。油是这样一件耸人听闻、人人关注的谋杀案,但随着这位惨死的亚麻色秀发的美丽如人的下葬,它也就一时被人忘却了。 三个月后,直到死者的丈夫哈维先生回来,这件惨案才又被人们重新想起。哈维先生曾给妻子写回来过两三封信,都没有回音,十分担心,于是回来看看到底出了什么事。他回来一听到这个消息,简直昏倒了,因为他热爱他的妻子。他还说,他走前曾给妻子留下了价值一万英镑的黄金,他现在悬赏价值五千英镑的黄金,希望能捉拿凶手归案。可是悬赏也是白搭,结果一点儿线索也没有得到。被害女人的遗物都由杰克逊保管着,他把它们交还给她的丈夫。丈夫说样样不少,就是少了黄金,全是金块和金沙,一块金块就值两三千英镑。最后丈夫只好离开,人完全变了,垮了。 可是还有一个人也大大地变了。这个人就是杰克逊,公寓的老板。他一直是个勤快的人,可一下子酗起酒来,其结果就是不关心店务,这一来,对门趁机开了一家新旅店,杰克逊这家曾经兴旺发达的公寓于是失去了它所有的住客。越是这样,杰克逊酒喝得越凶、连他的妻子也没有办法。 最后,在谋杀案发生一年以后,杰克逊卖掉了他的产业,带上他的妻子回英国去,坐的船叫“格洛丽安娜号”。 这个故事的第一部分到此结束,这就来讲它的第二部分——叫人吃惊和费解的部分。 格洛丽安娜号是一艘快速大帆船,航行于英国及其殖民地之间。船长是个头脑清醒的苏格兰人,叫诺曼·道格拉斯,在航运业中十分知名。事实上,是这条航线上最有名的船长。人人公认道格拉斯船长是位异常勤恳和诚实的人,丝毫不感伤和迷信。毫无疑问,有许多还活着的人认识地,他们会毫不犹豫地证实这一点。 格洛丽安娜号有头等和二等舱,乘客很多。杰克逊夫妇坐头等舱。为了让接下来的叙述大家读得更清楚明白,有必要把船的一部分说明一下。杰克逊夫妇的房舱实际上就在船长房间的隔壁,但是船长的房间门对着主甲板,杰克逊夫妇的房舱门却对着交谊厅,跟船长的房舱门正好成为直角。因此,船长要到杰克逊夫妇的房舱,必须先开门到主甲板,然后绕个弯到杰克逊夫妇的房舱门口。 格洛丽安娜号一路顺利地穿过了澳大利亚的巴斯海峡,天气十分晴朗。然而奇怪的是,杰克逊夫妇一直待在他们的房舱里,从不上甲板定走。侍者们悄悄地议论说,杰克逊先生一直沉面在酒当中。他和他的妻子整天厮守在一起,尽可能小心着避开同行的旅客。 有一天夜里,当船顺利出海来到南太平洋的时候,道格拉斯船长正在他的房间里睡得很熟,他的房门忽然打开了,杰克逊冲了进来,身上只穿着睡衣。他脸色灰白,浑身颤抖不停,似乎受到了极大惊吓。 船长突然被惊醒过来,自然想到一定出什么事了,一翻身下了床,没想到杰克逊一下子跪了下来,嘴唇发白,满脸都是冷汗。 “到底怎么回事?”船长连忙问道。 “看在上帝份上,快救救我的命吧!”杰克逊惊恐万分地呻吟说。 “从什么人那里救你的命啊?”船长问道,心想他这位乘客一定是患了震颤性指委这个毛病。 “从那个女人那里救我的命!”杰克逊呻吟说。“她一直引诱我没海,可是我及时破了她的符咒,逃到这里来了。” 这句不寻常的话自然证实了船长关于他患了诸妄毛病的想法,因此尽力安慰他,把他带回他自己的房舱。在那里船长看到,杰克逊太太在她自己的床铺上睡得甜甜的。他帮助杰克逊躺到他的床铺上去,给他把被子塞塞好,然后才离开他。 当他走出杰克逊的房舱,拐弯来到甲板上,正要回到自己的房间时,他猛地向后一跳,差点儿摔倒了,因为一阵强烈的光几乎使他什么都看不出来,只觉得一样什么东西很轻地碰到了他的脸。他想这可能是一只海岛,可那光又是怎么回事呢? 这时候是二副在值班,当班的水手们在船中部或躺或坐,这位二副在船尾走来走去。 “哈林顿先生,”船长大声对二副说,“那阵光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说什么光啊,船长?”二副惊讶地反问。 “怎么,你刚才没看到一阵强烈的亮光吗?” “没有,船长。”二副回答说,他想船长一定是酒喝多了。 “喂,你们那边那些人,”船长大声对在甲板上了望的水手说。“那阵亮光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什么亮光啊,船长?”几个声音问道。 “天啊!你们也没看到那阵强烈的亮光吗?”船长生气地叫嚷说,因为他以为大家在跟他开玩笑。 “没有,船长,我们什么亮光也没有看到。”那几名水手异口同声回答说。 道格拉斯船长这下闹糊涂了。这是怎么回事?是他眼睛花了吗?是他的感觉开了他的玩笑吗?抑或是别的什么道理呢? 于是他心里特别不痛快地回到他的房间里。船开得很顺利,顺风顺水,天空晴朗,星星照得很亮。天上也好,海上也好,不会有任何东西射出那阵亮光,也不会有什么东西会碰到他。二副和那几名水手绝不可能串通好了来跟他开玩笑,因此道格拉斯船长得出结论,跟他开玩笑的是他自己的感觉,不过跟杰克逊那句古怪的话联系起来,道格拉斯船长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震动,对于这位老水手,还没有事情曾经让他感到这样震动过。 第二天那些水手传来传去,说“老头子”从来没有醉成过这个样子。 道格拉斯船长这回少有地开动脑筋。他把杰克逊请到他的房间,问他昨天夜里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杰克逊看上去病得很重,脸上一副害怕、感到受威胁的神情。 “我不知道,”他有点抑郁地回答,“我想我一定是在做恶梦。” “那好。我希望你不再做那样的梦,”船长说。接着他把自己碰到的事情告诉了杰克逊。杰克逊一听他的话,似乎又害怕起来了,上下牙齿格格地打架,透出一声呻吟: “老天可怜我,那么这是真实的了!” “什么是真实的?”船长听了很惊讶,问他说。 杰克逊用双手捂住自己的睑,回答说: “自从离开墨尔本以来,我三次看到一个女人的幻影,她要引诱我投海。”他浑身不由自主地颤抖。 假使是在几小时以前,道格拉斯船长听到这样的话一定会哈哈大笑。可他这会儿十分严肃,闭口不响,因为他自己碰到的事——那阵亮光和什么东西碰了他一下——使他无法作出解释。因此,这位坚强的老水手——他很年轻就在海洋上航行,曾在世界各处勇敢地经历了无数海上危险——这时有一种无法平静下来的说不出的恐惧。 格洛丽安娜号继续顺风顺水地航行,直至来到南美洲最南端的合恩角那儿波浪滔天的洋面。这时候杰克逊难得露脸,只除了大清早,他和他的妻子双双在船尾散步。他看上去变了许多。船上的人说,自从离开墨尔本以后,他好像起码老了十岁。他的头发变白了,他的脸变得苍白,有了皱纹,他那双眼睛好像由于害怕而显得焦躁不安。 在合恩角那儿,船又遇上了恶劣的天气。巨大的冰山使航行变得十分危险,而怒吼的飓风在漂浮着冰山的大洋上掀起像山一样高的巨浪。船只能张着小而坚固的风暴用帆沿着它的航向行驶。全体水手日夜奋战,船长差不多整整一个星期坚守在甲板上,二十四小时当中,只能争取时间眯上眼睛睡上一两个钟头。 一天夜里,当格洛丽安娜号绕着合思角行驶的时候,天气好像更加糟糕了。天空黑得像墨汁,一颗星星也看不见,可是当巨浪轰鸣着哗哗散开时,广安的大海上空闪现着发磷光的浪花。有时风向突然改变,风速急剧增大,出现了少有的可怕的飓风,它带来尖冰和冰雹,跟石弹子一样大小,僻里啪啦地猛落下来。这是一个恐怖和危险之夜,从来没有在南方刮暴风的大洋上航行过的人,这种情景是无法想像的,只要知道这实在恐怖和危险就是了。 道格拉斯船长又警惕又担心,穿着他的沉重高统靴和油布雨衣,和大副一起站在船尾。二副和几个水手在前桅前的上甲板那里眯起眼睛警觉地提防冰山,主桅和前桅平台上也有人在监视着。 正当船长和大副一起站在那里观察着的时候,船长忽然一阵摇晃,一把抓住大副的胳膊,粗声大叫道: “我的天啊!那是什么?” 他还能不大叫吗,因为在他惊恐的眼睛里,主甲板上出现了一大股颤动的亮光,它转眼间又变成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飘着一头长长的秀发,而在她雪白的脖子上有一圈疤痕。船长和他旁边那位同伴全都惊得呆住了,因为他们两个都看到了她。可是他们接下来还要看到更加可怕的景象。 他们只见那幽灵升起来,挥动着双臂,飘到船外黑色的、怒吼翻滚的大海上去,而就在她升起来那当儿,从房舱门口忽然冲出来半裸的杰克逊,头发在风中飘动。那幽灵仍旧在挥动着双臂,仍旧在大海上飘走,就在这时候,惊吓得动也不能动的两个人眼巴巴看着这可怕的场面,却无法移动身体去拦阻杰克逊,而那不幸的人发出绝望和恐惧的尖叫,使听到的人无不血液都凝住了,而他就这样跳进了汹涌的海水中。 就在他跳下海的那一刹那,那幽灵像电光一闪那样消失不见了。 过了好一会儿,这两个亲眼目睹的人才恢复过来,可以开口说话。他们随即相互询问,是不是他们的感觉欺骗他们了,这只是一个幻象。可是船长一下子记起了上次碰到的事情,马上飞也似的冲到杰克逊的房舱去。房舱里只有杰克逊太太一个人,她好好地在睡着。那么说,这完完全全不是幻象。杰克逊确确实实是被那海上幽灵引诱,跳到大海里去了。想要救他是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他已经沉到漆黑的、汹涌的大海海底,再也不会浮上来了。 他们没有把杰克逊太太叫醒,告诉她杰克逊投海自杀的消息。一直到第二天,她一听说这件事情,马上倒下不省人事。等到她苏醒过来,他们发现她神志不清,因此,在余下的整个旅途中只好守护着她。一到英国,他们不得不把她送进了精神病院。六个月以后,她死在那里了。 在她死前,一个字也没有从她嘴里透露出来,从而可以臆测这件恐怖的离奇事件到底是怎么回事。她似乎被什么难以形容的痛苦所折磨,从早到晚踱过来踱过去,拼命地绞她的双手,可怜巴巴地呻吟着。 可是在墨尔本,当人们听说了那两位目击者所讲的关于杰克逊投海自尽的那个骇人景象时,这件神秘的事也就无需解释,因为这场景本身就是一个解释,这个解释就是:正是杰克逊谋财害命,杀害了可怜的哈维太太,被杀者的冤魂为了报仇,引诱他投海,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玛德莱娜修女 三月里一个黄昏,伦德尔和我这两个从美国到意大利西西里岛巴勒莫观光的游客,随同意大利朋友瓦古阿内拉,从巴勒莫坐马车到城外观属于他的圣卡塔里娜修道院过两三夜。这座古老的修道院在山上,山脚是一个叫帕尔科的小村子。从巴勒莫也能远远看到这修道院,它在阳光中白晃晃的那么一点,看上去跟许多荒废的庙宇没有什么两样。 我们沿着奥雷托谷过来,登上山路。山上树木参天,郁郁苍苍,把那座修道院给遮蔽了。等到修道院出现,它已经在我们眼前,灰暗的墙,橘黄色的屋顶,耸立在没有很好整理的果园上面,周围是玫瑰花,搞树,还有一棵孤零零的棕桐树。衬着春天温暖的落日余晖,全都黑黑的。由于修道院一下子呈现在眼前,又充满奇幻样子,我简直像进入了夏夜的梦境。 那位意大利朋友瓦尔古阿内拉,我们认识了还不久。当我和伦德尔来到巴勒莫这座艺术和色彩的天堂,对那里的建筑一下子如醉如痴。一天早晨,我们正在卡佩拉宫埋头画速写,他过来向我们自我介绍。他告诉我们,他是一位建筑爱好者,醉心建筑,只要看到有人欣赏巴勒莫的美丽建筑,就忍不住要跟他们聊聊。我们和他很快就熟了,真是一见如故。谈下来,他还认识伦德尔的表兄,于是更加亲密。他邀请我们上他家,我们看到了意大利人的家庭生活。就是这样,他这次请我们到圣卡塔里娜修道院来。 我不知道西西里岛是不是还有像圣卡塔里娜修道院这样完美的地方。塔奥尔米纳是个天堂,是意大利美的典型。吉尔詹蒂是首庄严的史诗,在大海和山间有它那些金色的庙宇。切法卢怪诞,而蒙雷阿莱是一个童话世界。那么圣卡塔里娜修道院呢? 想像一下这么一个修道院吧,它由浅黄色石块和玫瑰色红砖砌成,位于大地和天堂之间一座悬崖边上,悬崖几乎直落二百多尺下面的山谷,而后面的高山则直冲云霄。所有的岩石披着仙人掌和矮小的无花果树,修道院里在浓密的玫瑰之中,前面有个平台,平台中间有个喷泉,六英里之外是蔚蓝的大海。 我们是在三月的温暖黄昏看到这座修道院的,闪烁的金光从山谷倾泻下来,使它真正像一个“金贝壳”。我们周围一片玫瑰和茉莉花香,奥雷托谷、巴勒莫、圣卡塔里娜修道院——全都只是梦境。 一切是如此不像真的,如此虚幻,因此晚上听了瓦尔古阿内拉对我说的话,我一点儿也不觉得奇怪。当时女士们已经回房,剩下他、伦德尔和我舒展地坐在平台的椅子上,在繁星下懒洋洋地抽我们的烟。瓦尔古阿内拉忽然说了起来。 “在你们去上床睡觉之前,有句话我必须告诉你们两位,免得你们产生无谓的惊恐。” “你是要说这地方闹鬼?”伦德尔随手去摸索他身边地上他那杯酸樱桃酒。“谢谢你,这毫无必要。”瓦尔古阿内拉笑了笑:“不错,是这么回事,不过圣卡塔里娜修道院确实闹鬼。虽然我的理性也颇不以为然,认为这纯属迷信,然而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事实。我不能提供任何解释,我只想说明这一事实:你们中不知哪一位将会接受——用完全是人的方式,但也许不是人的方式——玛德莱娜修女的来访。你们一点也不用害怕,她绝对温柔,不伤害人,而且你们见过她一次,就再也不会看到她。没有人见过鬼什么的,但会看到她一次,通常总是在待在这里的第一夜。我本人八九年前看到过她,当时我刚从穆克萨罗侯爵手里买下了这个地方。我家里的人都见过她,几乎所有的客人也看到过她,因此我想,你们不妨作好思想准备。”“那么请你告诉我们,”我说,“这深夜来访者是什么样的幽灵呢?”“太简单了,”瓦尔古阿内拉说。“你也许今夜忽然醒来,看见面前有一位天主教加尔默罗会修文,她死死地盯住你看,很清楚很伤心地对你说:‘我无法安息。’接着她就消失无踪。就只是这样,这件事简直不值一提,不过有人对这样古怪的幽灵突然来访,没有任何思想准备,会吓得魂飞魄散。因此我预先提醒你们,好让你们心中有个数。” “那么这是一座加尔默罗会的修道院?”我说。 “对,在意大利统一以后,它被封闭了,给了穆克萨罗家族。但这个家族败落了,我把它买了下来。关于这位成为鬼的修女,有这么一个传说,她只是一位见习修女,甚至这也是她所不情愿做的。” “求求你把这故事跟我们说说吧。”伦德尔大声叫道。 “要来暴风雨了,”我插进来说。“瞧,山谷那头的山间已经电光闪闪了。如果这个故事充满神秘色彩,我想它一定是的,那么,这正是讲这个故事的最好时光。你一定给我们讲讲,好吗?” 瓦尔古阿内拉神秘地微笑,这微笑是那么莫测高深。 “正如你说的,要大雨倾盆了。我们这里常有可怕的暴风雨,会叫人睡不着。因此,我们也许可以坐上去一点,我来把这个故事讲给你们听。” 空气全然凝滞不动,又热又闷人。满是繁星的天空好像反映在下面一整片绿叶碧草上:一动不动的树木下无数的萤科昆虫一闪一闪,萤火虫在闷热的空气中飞来飞去。乌黑下来的西方在闪电,不过还没有雷声打破沉寂。 瓦尔古阿内拉又点着一支雪茄烟,把一个垫子放到头底下,这样可以俯瞰远方的城市灯火。 “故事是这样的。”他说起来。 “从前,在上一个世纪后期,卡斯蒂利奥内公爵在巴勒莫依附西西里王国国王查理三世。讲这个故事的人对我说,他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他的儿子娶了托斯卡纳家族一位小姐,他还觉得不满足,把他唯一的女儿罗萨莉娜许配给国王的堂弟安托尼奥。他的一生疯狂地沉而在他家族的荣耀之中,完全忘掉了家庭的爱、骨肉之情。他的儿子是他的好继承人,冷酷和骄矜。但罗萨莉娜,根据传说,完全相反,是位热情的美丽姑娘,性格倔强,对她显赫的家族根本不在乎。 “她嫁给安托尼奥亲王的日子临近了,公爵却忽然发现他的女儿爱上了一名年轻军官,他的名字我忘记了,而且计划好第二天夜里双双私奔。那位利欲熏心的老公爵当然又生气又失望,眼看和王室的联姻希望要落空,又知道女儿的性格,想要阻止她很不容易。不过他还是无情地逼迫她,威胁她,把她囚禁起来,甚至在肉体上惩罚她,尽力要逼她就范。同时,他利用他在宫廷的权力,把她的情久远远地送到大陆。他把他的女儿在托莱多那儿他的城堡里囚禁了一年多——这座城堡你们曾经见过,可能还记得,所有的窗口都有美丽的铁栅,还有彩绘的壁缘。 “可是什么也不能动摇她,什么也不能摧毁她坚定的信念,最后,卡斯蒂利奥内公爵由于制服不了这个姑娘,暴跳如雷,一不做二不休,把她送进了这个修道院,当时这是意大利很少的几个加尔默罗会修道院之一。他还规定她的名字要改为玛德莱娜,再也不要听到她的消息,让她终身囚禁在这个修道院里。” “罗萨莉妮——也就是如今变成了的玛德莱娜修文——相信她的情人已经死了,因为她父亲提出有力证据证实了这一点,她相信了她父亲的话。但是她坚决拒绝嫁给其他任何人,把过修道院生活看作是摆脱了她疯狂父亲的专制压迫。” “她在这里过了四五年,宫廷或者她父亲的城堡已经忘记了她的名字。卡斯蒂利奥内家的罗萨莉妮已经死了,活着的只有玛德莱娜修女,一个加尔默罗会修女,住在她的修道院里。 “一七九八年斐迪南四世在大陆被赶下三位,他的王国给瓜分了,他不得不逃到西西里岛来。和他一起来的人当中,正好有已经“死掉”的罗萨莉娜的情人,如今他已经是一位高级将官了。他那方面本也以为罗萨莉妞已经死了,只是出于偶然,他得知她依然活着,成了一名加尔默罗会修女。于是这出浪漫史的第二幕开始了。到这里为止,这个浪漫史讲的还只是令人难过但也常有的事,而接下来要讲的就真是个大悲剧了。 “现在我想起来啦,这个人叫米凯莱·比斯卡里。他知道这件事以后,一直来修道院附近转悠,拼命想和玛德莱娜修女接触。最后,在我们头顶上那个悬崖——下一次闪电的时候,你们可以看到它,——他终于偷看到了她在那巨大的修道院边上一个隐居室里,认出了穿着白色修道袍的她,认出了她和六年前同样的非凡美貌,她的白色修道饱和生活中的磨难只使她变得更美了。他等了又等,终于等到一天,他断定四下无人,只有她一个在室内,他向她扔下去一个指环。她抬起头来,看见了他。从那时候起,她爱他,就像以为他死了时爱对他的回忆那样爱活着的他。 “他们一起巧妙地偷偷作计划。他们不能说话,说出一个字也会引起修道院其他人的怀疑。他们只能在只有她一个人的时候做手势。米凯莱从悬崖上向她的隐居室投去字条——如果你们用眼睛测量一下距离,你们就知道他的手臂多么有力,——她则从悬崖上的窗子把回条扔到下面山谷,他下去把它捡起来。最后他成功地把一捆绳子从下面扔上去,扔到了她的隐居室。那姑娘把绳子一头挂在窗子的铁栅上,于是——爱情真是那么伟大,那么疯狂——比斯卡里当真顺着绳子从下面攀登上隐居室的窗口,距离足有两百英尺,其间只有三处石头突出的地方可以歇歇脚。差不多有一个月,这种幽会没有被人发现。米凯莱打算把她从圣卡塔里娜修道院偷偷带到西班牙,这计划几乎就要成功了。 “可是十分不幸,修道院里有一位修女从玛德莱娜修女脸上表情的变化产生了怀疑,觉得她总有什么秘密,于是暗中窥探,终于发现了她窗口旁边那捆捆得整整齐齐的绳子,藏在爬藤底下。她马上报告了修道院女院长。她们一起从小教堂的地下室窗口向那里偷看——那是唯一能够看到玛德莱娜修女房间窗子的地方,你们明天可以去看看。她们看到米凯莱大胆攀登那根细绳子,她们看了一个钟头又一个钟头,当女院长定时在小教堂作祈祷的时候,那位修女留下,而每次祈祷,玛德莱娜修女全都在场。最后,在太阳升起时,她们看到那人从绳子上滑下来,绳子收上去藏好。于是她们知道玛德莱娜修女已经被捏在她们手心里,她是一名罪人,将要受到惩罚。 “第二天,女院长命令把玛德莱娜修女关在小教堂底下一个单人小室里,要她彻底坦白罪行。她们答应,只要她说出她情人的名字就可以饶恕她。可是尽管如此,她却一个字也不肯说。最后女院长告诉她,既然如此,她们当天晚上就要这样做了:把她关在能看到隐居室的地下室,绑在窗口,嘴堵住。隐居室的绳子放下去,让那情人攀登上来,一直爬近窗口,然后把绳子一下子割断,要让她亲眼看到她的情人坠落到下面山谷摔死。 这计划非常恶毒,但玛德莱娜修女知道,女院长真会下这毒手。于是她顽强的意志挺不住了,为了救她的情人,不得不请求开恩。女院长起初置若罔闻,最后她说:“不是你死就是他死。如果你肯献出你自己的生命,我可以饶地不死。”玛德莱娜修女欣然接受这个条件,给米凯莱写了最后一封诀别信,把它绑在绳子上,亲手割断了绳子,眼看着它整捆落到下面山谷上。 “然后她默默地准备殉身。到了半夜,当她的情人惊恐地发疯,绕着修道院的白围墙团团转时,玛德莱娜修女为了爱米凯莱,献出了她的生命。 “然而她是怎么死的,没有人知道。甚至她是不是真的死了也成了疑问。因为比斯卡里最后要当地当局宣布,由于修道院发生了谋杀案而强行进入,可是什么迹象也没有找到。女院长说玛德莱娜修女由于无可救药的叛逆行为,已被转送到西班牙阿维拉的加尔默罗会修道院去了。卡斯蒂利奥内老公爵不肯插手这事,米凯莱试图证明圣卡塔里纳修道院女院长造成玛德莱娜修女之死毫无结果,被迫离开西西里。他在西班牙找了很久,但要找的姑娘踪影全无,最后他伤心痛苦得无法支持,死掉了。 “甚至玛德莱娜修女的名字也已被人忘却,直到修道院被禁,房子转到穆克萨罗家族手里,她的故事才被人重新想起来。也就是在这时候,那幽灵开始出现了。有一点需要说明一下,这个故事,或者传说,是修道院查禁后依然活着的一位修女说出来的。我认为,幽灵出现这一事实——因为这是事实——正好证明米凯莱当时的想法是对的,可怜的罗萨莉娜是为爱情献出了生命——至于是否和传说所说的一模一样,这我就不能说了。好在你们中哪一位今天夜里可能就要看到她。你们可以问问她到底事实是怎样的。 “好,玛德莱娜修文,也就是原先的卡斯蒂利奥内家的罗萨莉娜,她的整个故事便是如此。你们喜欢这个故事吗?” “非常喜欢,”伦德尔热烈地说。“不过我认为这只是个故事,并不预示会发生什么事情。我本人并不认为真有什么幽灵。” “不过这位可怜的修女绝对无害,”瓦尔古阿内拉站起来,伸伸腰。“我那些仆人说她是要人给她做个弥撒什么的,可是我对这种宗教玩意儿不感兴趣……对不起,”他转向我,“我忘了你是一位天主教徒,请原谅我的无礼。” “我亲爱的朋友,我请求你不要道歉。我很抱歉你不能像我那样看事情,不过千万不要以为我是个偏执的人。” “我也有我的理由——也许你会说我只是想解释——不过我生活在教会有许多荒唐行为和恶行的地方。” “也许是你让那些个别行为使你看不到实质……不过好了,今天晚上我们不要争论……瞧,暴风雨离我们已经很近。我们进去好吗?” 几乎整个天空的星星都已经被遮去,山谷上空聚结着雷云,那么低,好像扫过我们头顶那些山上的黑松树。转眼间雷鸣电闪,暴风雨来临。 我们逃回屋里,拿起我们的蜡烛,道过晚安,各自回自己的房间去。 我的房间在古老修道院的南侧,对着我们刚离开的平台;正好在大门上面。这时暴风雨越来越凶猛地沿山谷而来,十分怕人。我里紧睡袍站在窗前看了好一阵闪电和山雨。后来雨势渐渐不那么凶,我也就在闷热的空气中躺到床上,心想,不知道是不是像那位意大利朋友所那么断言的,真会遇到幽灵来访。 我把整件事情好好想了一遍,认为万一玛德莱娜修女真来看我,我完全知道该怎么办。她的故事感动了我,我很同情这位忠贞的可怜姑娘,她为了她的情人牺牲了自己——他本人似乎不一定值得她如此,——她现在由于不平而永远不能安息。我也不能安息,由于电光还在不停打闪,由于对已故那位修女越想越多,由于她可能来访而发抖,这一来,简直没法入睡。 尽管如此,我一定还是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大概在午夜后一小时,忽然电光很强烈地一闪,当我昏眩的眼睛能够看出东西时,我看到了她——就像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高身材,穿着白色的加尔默罗会修道袍,头低着,双手握在胸前。在又一阵闪电中,她慢慢地抬起头来,认真地久久看着我。她真是非常美丽,像国家美术馆的圣母像——她比我原来想的还要美丽,她那双热情深邃的眼睛露出祈求的目光,非常温柔可怜。我根本想不到害怕,连吃惊也没有,我只是躺在床上看着她——她站在一次次电光之中。 接着她像吐气那样吐出了一句话,那声音那么凄惨,几乎催人泪下:“我不能安息!”那双泪汪汪的眼睛越来越凄惨和发出疑问,闪亮的泪珠流下她的脸。 她开始缓缓地向房门走去,两眼凝视着我的眼睛,她的目光焦急不安。我从床*跳下来等着。她脸上露出感激之情,她转过身去,走出房门。 她像风暴的一个云朵那样在门外走廊的阴影中飘走,我在她后面跟着,那种本能的恐惧完全消失。我感到我的任务是让这受折磨的灵魂得到安息。走廊黑得像黑天鹅绒,但那灰色的人影一直飘在我前面给我引路,她有时在漆黑的夜色中是依稀的的薄雾,有时在从窗口或者门口透进来的电光中又白又清楚。 接着下楼来到楼下门厅,穿过食堂,走过静悄悄的隐居所。 很黑。我顺着高低不平的砖路跌跌撞撞地走,有时我用一只手摸着刷过石灰的墙走,有时我摸到一根给暴风雨打湿t的柱子。雨从所有的屋檐上滴落到拱廊下的小石子上。那白色的影子仍旧走在我前面,她飘到了院子的另一头,然后在许多隐居室的门中的一扇前面停了下来。 这时忽然一阵强烈的电闪,在电光中我看到那张脸又转过来,她的目光充满渴望,充满悲哀,正是这种目光,在我第一次看到玛德莱娜修女时曾使我的喉咙不由得被泪水噎住。在闪电过后而震动整座修道院的轰雷响起之前那短暂间隙里,我又一次听到那句伤心的话从一片漆黑中传来:“我不能安息。”等到一个闪电再次照亮一切的时候,那白色的人影不见了。 我绕着院子寻找玛德莱娜修女,可是白费力气,直至月亮在暴风雨后出来,我也找不到她的踪影。我试试者要把她消失处的那扇门打开,可是它锁着。不过我到底找到了我要找的,于是在这个地方小心地做了个记号,然后回到我的房间,但我已经没办法再睡了。 第二天早晨,瓦尔古阿内拉问伦德尔和我,到底哪一个看到7幽灵。我把我看到的事讲给他听,并请求他允许我把这件事一查到底。他很客气地把整件事情交给我办,答应给予一切方便。 我简直等不到吃完早餐,连早上习惯的抽烟也顾不上,就开始同伦德尔和瓦尔古阿内拉着手去查探。 “我可以保证那房间里什么也没有,”当我们来到我做了记号的门前时,瓦尔古阿内拉说。“但十分奇怪,你竟会找到这一扇门,因为这正是传说中玛德莱娜修公隐居的房间。不过我已经亲自查看过这个房间不知多少次,我可以保证,里面不可能藏着任何东西。说实在的,我一到这里,听说这就是那位神秘修女的房间,心想,修道院的罪行准发生在这里,于是搜查了一通,连地板也撬了起来。不过你高兴的话,我们还是不妨进去看看。” 他打开门锁,我们进去了,我的心简直是怦怦直跳。房间很小,面积不到八平方英尺。一看就感觉到,在这么小的一个地方不可能藏着一个尸体。我敲敲地板,敲敲墙壁,发出来的声音都是实的——毫无疑问是砖石的声音。 瓦尔古阿内拉断定,地板下面不可能有东西。他又说了一遍,他把它们全撬起来看过了。然而被杀姑娘的遗体只能藏在这房间的什么地方——这一点我深信不疑。可是在什么地方呢?似乎得不到答案。暂时我只好放弃搜索的打算,这让瓦尔古阿内拉感到得意,他一直在好奇地看着我有什么办法解开这个谜。 可是我对这件事不能忘怀,怎么也不死心。快到中午时,我忍不住又去查看。我向瓦尔古阿内拉讨来钥匙,检查毗邻的一个个房间。这些房间显然都是一样的,每个房间有一个窗子对着门,没有什么两样……不,等一等,它们真是都一样吗?我连忙回到那个可疑的房间,正像我所想的,这个房间在房子的角上,所以可以有两个窗子,然而只看得见一个,它在左边,和门对角。这是想像吗?当我敲敲门对面的墙,也就是应该是窗子的地方时,我感到那声音不那么实,似乎有一丁点儿空。我兴奋起来。我冲到它右边的房间,用力打开那房间的小窗子,把头钻了出去。 终于找到了!左边那个可疑房间黄色外墙的光滑表面上,有一处显然很粗糙,正好是其他房间窗子的形状,它粉刷得不像墙其他部分那样匀称,透过剧上去的厚石灰却露出了砖头的样子。我兴奋满意得吸了口气,把头缩了回来。对,墙很厚,是怎么样的墙啊!至少有四英尺厚。窗子本身虽然不到三平方英尺,但是窗子下面的墙壁从薄到厚一路斜下来,一直斜到了地板上。我断定这秘密已经解决了,就把瓦尔古阿内拉和伦德尔叫来,要把我的想法告诉他们,我真是太激动了。 他们看见我忽然开始在对着门的结实墙上刮弄,一定以为我疯了。可是很快他们就明白了我要干什么,因为在油漆和石灰下面露出了砖头,我的建筑知识一点不错,我刮出来的那块地方,正好是砌砖工人砌得很地道的结实的墙和外行砌得乱七八糟的砖头之间那垂直的结合部。 伦德尔一把抓起鹤嘴锄,就想去凿那砌得粗糙的一部分墙,我连忙阻止了他。 “我们得小心,”我说。“谁知道我们会凿到什么呢?” 于是我们动手小心地一点一点凿齐着我们眼睛高的灰泥。灰泥已经变得多么硬啊!可是一块砖头终于松动了,我用发抖的手把它拉出来。小洞里很暗,但是毫无疑问,这里是个洞穴而不是墙。我们极其小心地又移掉一块砖头。然而洞还是太小,微弱的灯光依旧照不出什么。我们用一把凿子在由八块砖头粘合在一起的一大块砖头周围凿。它松动了,我们小心谨慎地把它拿下来。 我们正弯腰把那一大块砖头放到地上,站在我们后面看着我们工作的瓦尔古阿内拉突然猛叫一声,这一声叫得像他是个受惊的妇人,恐怖万分。不过这是有道理的。 在参差不齐的砖头柜中,在微弱的光里,勉勉强强看到了一张脸,它像是用象牙雕刻出来的,它比任何古老的雕像美丽得多,但那表情非常痛苦。可爱的嘴半开,像拼命要吸空气。眼睛向上。在头部下面,细长的双手交叉在胸前,但抓紧了那件加默罗会的白色修道施,每一条紧张的肌肉都显示出是在挣扎。 我们站在那里,看着这凄惨的景象,气也谈不出来,呆住了。这么说来,秘密就在这里。简直太棘手了,那些恶毒的神职人员封闭了窗子,迫使美丽的姑娘站在壁龛里,然后用无情的手和铁石心肠把她关禁对活坟里去。这样的事情我在小说里读到过,然而活生生的事实却出现在我的眼前…。 只听到有脚步声下隐居室来,我们一起同时冲到门口,把房门关l了。这房间是神圣的,那可怕的惨象不是给好奇的眼睛着的。园丁是来间瓦尔古阿内拉一些小问题。 “皮埃特罗,”瓦尔古阿内拉打断地的话说,“你下山去帕尔科请斯泰法诺神父马上来这里一趟。(我用感谢的眼光看看他。)等一等!”他转向我:“先生,已经两点钟了,做弥撒太晚了是不是?” 我点点头。 瓦尔古阿内拉想了想,接着他说:“牵两匹马来,这位美国先生和你一起去,明白吗?”然后他又转向我。“请你去好吗?我想你给斯泰法诺神父解释这件事,比我会清楚得多。” “我当然愿意去,简直太乐意了。” 因此匆匆忙忙吃过中饭以后,我就下山去帕尔科,找到了斯泰法诺神父,把事情向他——一讲了。我看到他很激动,很急,充满爱心。到五点钟,他已经跟我们回到修道院,带来了让已故的姑娘安息所必需的一切。 在温暖的黄昏,夏日最后的阳光透进几乎一个世纪前罗萨莉妞最后一次告别她情人的小房间窗子,我们聚集在那里让她受折磨的灵魂加速登程,这件事已经拖延得太久了。什么也没有缺少,教会一切需要的祷告都由斯泰法诺神父说了。这时,窗里的亮光渐渐消失,两位教士助手拿着的蜡烛向黑暗的壁龛投去暗淡闪烁的光,那张雪白的脸在那里面已经向上天祈祷近一百年。 最后,神父开始行洒圣水礼,唱起了圣歌。他轻轻地把圣水洒在抬起的脸上。转眼之间,死者整个儿化成了灰,不见了,曾经照亮死了那么久的姑娘的蜡烛光,如今照亮的只是封闭了窗子的砖头,由冷酷的心用残酷的手砌起来的砖头。 可是我们的任务还没有完。事先安排好了,请斯泰法诺神父通宵留在修道院里,到了午夜,他要做一次弥撒让那姑娘的灵魂安息。我们坐在平台上谈论那些奇怪事件,我注意到瓦尔古阿内拉不再恶意地谈论教会。神父差不多一直和我们在一起,瓦尔古阿内拉对他恭恭敬敬的。 得到那些又惊又喜的仆人的帮助,还得到瓦尔古阿内拉太太的不小帮忙,我把圣坛在小教堂里布置了起来,到午夜,我们已经有了一个满是鲜花和蜡烛的美丽圣所。这是一个异常庄严的宗教仪式。在新的一天的第一个小时,在闪耀的香烛之间,香烛的香气和鲜花的香气弥漫在清晨的空气中。做完弥撒以后,我离开小教堂时感到很轻松,很高兴这一连串事件现在似乎结束了。 第二天,那壁龛重新封了起来,因为那些宝贵的灰无法收集起来埋到神圣的土里去。为此,我特地下山到帕尔科的小墓地拿来一篮泥土,我们把它撒在玛德莱娜修女的遗灰土面。 不久,伦德尔和我依依不舍地要离开这个地方了,瓦尔古阿内拉和我们一起下山回到巴勒莫。我们在西西里做的最后一件事是帮助瓦尔古阿内拉定做了一块大理石墓碑,上面刻上这样简单的墓志铭: 这里长眠着 卡斯蒂利奥内家的罗萨莉娜,即马德莱娜修女。她的灵魂,和赐予她灵魂的上帝在一起。 对此,我在心中又加上一句:“让你们当中毫无罪过的人投第一块石子吧。” 相遇圣诞节 过去我还从来没有单独过过圣诞节。 一个人坐在满是家具的房间里,脑海里尽是幽灵,房中充满昔日的声音,这都给我一种诡秘的感觉。这是一种诡秘的感觉——过去所有的圣诞节都一古脑儿纷至沓来,回到眼前。童年的圣诞节:满屋是亲戚,窗前摆着圣诞树,布丁里的六便士,漆黑的清晨放着的那只迷人的长袜。青少年时代的圣诞节:和父母在一起,战争与严寒,海外的来信。真正长大成人的头一个圣诞节:与情人在一起,白雪和美景,红酒和甜吻,午夜前在黑暗中散步,白皑皑的雪地,钻石般的星星在漆黑的空中闪烁。一年一年下来,就有这许许多多的圣诞节。 而我现在头一次独自过圣诞节。 不过我并不感到太孤单。我有个感觉,我和所有独自过圣诞节的人在一起——过去和现在有千百万人是单独过圣诞节的。我还有个感觉,只要闭上眼睛就没有过去和未来,只有无穷无尽的现在,那就是时间,因为我们曾有过的只是时间。 是的,不管你怎样愤世嫉俗,不管你信不信宗教,孤单一个人过圣诞节总给人一种不舒服的感觉。 因此,当一个年轻人走进来的时候,我竟荒谬地松了口气。这件事没有丝毫浪漫气息——我已经是个年近五十的女人,一个没有结过婚的女教师,有一头古板的黑发,一双曾经十分美丽的近视眼;而他是个年仅二十的小伙子,衣着十分与众不同,打着一条飘悬着的暗红色领带,穿一件黑色的天鹅绒上衣,一头该修剪的棕色长凳发。他那身女人气的服装和他男子气的相貌是不相称的——他有尖利深邃的蓝眼睛、傲慢挺拔的鼻子和下巴。这并不是说他看来很强壮,他轮廓分明,脸上皮肤细滑白皙。 他门也没有敲就进来了,接着停顿一下,然后说:“很抱歉,我还以为这是我的房间。”他正要走时犹豫了一下,问道:“你一个人吗?” “是的。” “一个人过圣诞节很……很别扭,对吗?我可以留下来谈谈吗?” “如果你肯留下,我太高兴了。” 他于是进来,在炉火旁坐下。 “我希望你不要以为我是存心要进来的,我的确以为这是我的房间。”他解释说。 “我很高兴你弄错了,不过你年纪轻轻,不该一个人过圣诞节。” “我不能回乡下跟家人过圣诞节,这样会耽误工作。我是个作家。” “我明白。”我忍不住微笑一下。这说明了他为什么会穿上这种十分少见的服装。这个年轻人太认真了!“当然,你不愿浪费一点宝贵的写作时间。”我眨眨眼说。 “不是一点时间!这正是我的家人不明白的。” “家人从来不会尊重艺术家的个性。” “是的,他们不尊重我。”他严肃地同意说。 “你写什么?” “我写下一个诗和日记的集子,书名叫《我的诗和我》,弗朗西斯·兰德尔著。那是我的名字。家里人说我的作品没有意思,因为我太年轻了。但是我不觉得自己年轻,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个老人,死前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哈徘的轮子越转越快。” “对!对!一点不错!你明白这个道理!将来你必须看看我的作品。请看看我的作品吧!看看我的作品!”他的声音里有一种绝望的调子,他的眼睛泛着恐怖的神色,这时我说: “我们两个人的圣诞节过得太严肃了,让我来给你煮点咖啡吧!我还有个梅子蛋糕呢。” 我在厨房里走来走去,弄得杯子砰砰响,把咖啡倒进了咖啡壶。但是我一定是冒犯了他,因为等到我回房看他时,他已经走了,我不禁大为失望。 我还是把咖啡煮好,然后回到房里,走到书架旁。书架上的书难得高高的,房东太太曾为此十分抱歉地说:“希望你不介意让这些书放在这里,小姐。我的丈夫不愿卖掉它们,却又没有别的地方可以放。因为这个缘故,我们可以少收一些房租。” “我不介意,’”我说。“书是我的好朋友。” 但这些书看来不像是我的好朋友。我随意拿下一本。我偏偏会拿这一本,或许是奇怪的命运在指使吧? 我唤着咖啡,吸着香烟,开始读这本破旧的小书。我看了看,是一八五二年春天出版的。书里主要是诗——不成熟,但很生动。还有日记,更真实,更少造作。出于好奇,我想看看里面是不是有什么比较有趣的东西。我翻到一八五一年圣诞节写的一段。我读道: 我独自过的第一个圣诞节,遇到了一件奇怪的事。当我散步后回到住处时,房间里有个中年妇人。起先我以为是我走错了房间,但不是。我们愉快地谈了一会儿后,她却消失了。我想她是个幽灵,但我不怕,因为我喜欢她。只是我今天晚上觉得不舒服,很不舒服,过去我过圣诞节从来没有感到不舒服过。 紧接着最后一段是出版者的说明: 弗朗西斯·兰德尔于一八五一年圣诞节夜因心脏病突发逝世。他的日记最后一段提到的那位女士是他活着时看见他的最后一人。虽然我们请她出来说明一下,但她始终没有这样做。她的身份始终是个谜。 信守誓约 这会儿已经是深夜十一点,爱丁堡大学那位年轻大学生马里奥特把自己锁在自己的房间里拼命用功,临时死记硬背,要对付即将到来的考试。他已经多次考试不及格,他的父亲向他明白表示过,他再这样下去,再也没法供他读下去了。 他租的房间十分简陋,钱都用到了听讲费上面。马里奥特这回下定决心,最后拼它一次,不及格毋宁死。已经好几个星期,他天天都这样连晚上也不休息,开夜车,简直用功到了连性命都不要的地步。他想要补偿失去的时间和金钱,而其实他早先就应该懂得这两者的价值了。但愿这对他是一个很好的教训。 在同学当中,他的好朋友不多,仅有的几个知道他终于决心理头苦读,已经讲定夜里不来打扰他。正因为这个缘故,这天夜里他突然听到三楼——他住在三楼——门铃响,竟然有人要来看他,于是不胜惊讶。换了别人,就当作没听见,只管静静地干自己的工作就是了,按门铃的人按了半天门铃没人答应,自己会走的。但马里奥特不是这种人,他很容易紧张。他要是不知道是谁来看他,来找他有什么事,他会一夜心神不定的。因此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让客人进来,然后再让客人出去,越快越好。 马里奥特万般无奈,只好从书堆中跳起来,没好气地叹了一声,亲自去开这层楼的门,等来访者从下面上来进屋。 这时候下面街上静悄悄的。对于这个爱丁堡镇来说,这个时间已经是够晚的了。在马里奥特住的f街这一带,简直一丁点儿声音也没有。他走过楼面时,又听到一次门铃响。他打开了门锁,来到外面窄小的门廊,这时他心中窝着火,这来访者怎么这样不知趣,竟在这种时候来打扰人。 “大家都知道,我为了应付考试正在埋头读书,他们这种时候来看我,到底会有什么事情呢?” 这座房子裹住的大都是他那种医科大学生,也有贫穷的办案律师什么的。石头盘梯很暗,每一层只有一盏煤气灯照着,火头捻不高,只能照亮那么点地方。盘梯连栏杆也没有,更别说地毯厂。有一段楼梯干净些,那是女房东住的房间附近。 马里奥特手里拿着一本书,站在门口等着来访者上来。整座空洞的盘梯有一种古怪的音响效果。来人的脚步声听来很近了,脚步似乎不大稳。他倒想知道来人是谁,站在那里已经准备好向他发一顿脾气,骂他来打扰自己温课。但是那人一直没露脸。脚步声几乎都已经就在耳边,却看不到人影。 他心中猛地掠过一阵恐怖感,背上一股寒意。他正拿不定主意是大声叫唤那不见人影的来访者呢,还是关上楼门回到自己的书堆中去好,那来访者却说来就来——他已经慢慢地出现在视线之内。 这是一个不认识的人,看上去年纪很轻,个子矮墩墩的,脸色白得像白粉,眼睛很亮,但眼睛底下有黑道于。虽然脸额和下巴的胡子没剃,整个外表邋里邋遢的,但这人显然是一位绅士,因为他衣着高级,很有风度。最奇怪的是他帽子也不戴,手里什么也没拿,尽管整个晚上一直在下雨,他却不穿大衣,也没带雨伞。 马里奥特心里涌起了上百个问题,诸如:“你到底是谁?”“你来找我有什么事?”话都要说出口了,但就在这时候,那人把脸转过来一点,门廊的煤气灯正好照到他的脸上。马里奥特一下子认出了他。 “菲尔德!天啊,是你?”马里奥特轻轻叫了一声。 马里奥特考试虽然常常不及格,但他的直觉能力却不差,他马上感到眼前遇到的这件事情可得谨慎对待。尽管没有实际根据,不过猜想那场已有先兆的悲剧终于降临:这人的父亲把他赶出家门了。许多年前,他们曾在同一家私立学校里同学,以后难得见面,不过不时听到他的消息,因为他们两家住得不太远,两家的女孩又是好朋友。他听说年轻的菲尔德后来变坏了,是酗酒呢,是玩女人呢,是抽鸦片呢,还是什么别的坏嗜好,他倒记不清楚了。 “进来吧,”马里奥特的怒气一下子消失,说道。“我看得出来是出了什么事情。进来吧,把事情全告诉我,看看我能不能帮你什么忙……”他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还结结巴巴地又说了些什么。 他带路穿过门廊,小心地关上楼门,同时注意到对方虽然十分清醒,但步履维艰,显然精疲力竭了,而且一看就知道他饿得厉害。 “来吧,”他用愉快的口气说,话音里充满真正的同情。“看到你真高兴。我正好要吃点东西,你来正赶上跟我一起吃。” 对方没有出声回答。看到他脚步那么踉跄,马里奥特不禁伸出手去搀扶他。他这才发现,他身上的衣服松松垮垮,他宽大的身架真正只是一个架子,人瘦得像一具骷髅。他一接触到他的身体,刚才那种恐怖感不知怎么又来了。但这只是一眨眼工夫的事,很快就过去,他很自然地把这归咎于看到往日的朋友陷入如此的困境而产生的难过和震惊。 “还是让我扶着你吧。这门廊黑得要命。我一直都在提意见,”他低声说,从对方把力量都靠到他手臂上这一点看,扶着他是需要的,“但是房东老太婆除了口头答应改善以外,却什么都没有干。”他把对方一直扶到起居室的沙发那里,脑子尽在打转,他是从哪里来的,又怎么找到了他住的地方。他们在私立学校里是密友,那至少已经是七年以前的事了。 “现在对不起,你先坐着,”他说,“我去准备晚饭,如果可以说是晚饭的话。有事慢慢谈,你先在沙发上好好歇一会儿,我看你都累坏了。过一会儿你再把事情好好告诉我,我们来想想办法。” 对方在沙发上坐下,一声不响地看着马里奥特拿出面包、烤饼、果酱、燕麦饼什么的,这些东西,爱丁堡大学生在他们的食品柜里总是有的。来人的眼睛闪烁发亮,马里奥特从食品柜门后面偷偷看了他一眼,心想,他这种眼光大概是想要吸毒了吧?他现在还不想仔细看他。那人的情况很糟,要把他弄清楚,恐怕就像对付一个难解的试题。再说他看上去累成这样,话也讲不动了,为了关心他,因此让他毫无拘束地休息,只顾自己忙着准备晚饭。他点着了酒精灯烧水,他冲了可可,再把摆着食物的桌子移到沙发前面,让菲尔德不用起来坐到椅子上去,就坐在沙发上吃。 “好了,让我们吃个饱吧,”马里奥特说,“吃完以后再抽烟聊天。我正在温课迎接考试,这一段时间老忙个没完,很高兴有个老朋友来看看我。” 他抬起头来,直打直一眼看到客人的眼睛,不由得从头到脚一阵颤抖。他对面那张脸脸色死白,有一种肉体和精神都很痛苦的表情。 “天啊!”他跳起来说。“我完全忘记了。我什么地方还放着点威士忌。我忙得一直没碰过它。” 他走到食品柜那里,找到了那瓶威士忌,斟了一杯,酒很浓烈,对方不兑水,拿起来就一口喝了下去。马里奥特看着他喝下了酒,同时注意到他的上衣满是灰尘,一个肩膀上还有蜘蛛网。奇怪的是他全身是干的,而这天夜里下雨,他来时又没戴帽子,没撑雨伞,没穿大衣,身上却一点也不湿,甚至有灰尘。这么说,他是有东西遮盖着挡雨的。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难道他一直藏在这座楼里? 事情实在太奇怪。然而来人没有主动做什么说明,马里奥特也拿定主意什么也不去问他,直到他吃饱睡足了再说。食物和睡眠显然是这个可怜的人最需要的,绝不该在他身心复原前逼着他说什么。 他们一起吃这顿晚饭,话都是主人单方面说的,说的主要关于他自己,他的考试,以及他讨厌的女房东,这样客人就一个字也用不着说了,除非他实在想说——然而他显然没有话要说!马里奥特把盆子里的食物拨来拨去,实在没有胃口,而对方却吃得狼吞虎咽。看着一个饿汉这样大吃冷烤饼和抹果酱的黑面包,对于这个从来不知道一天不吃饭是怎么个滋味的大学生来说,真是一个新发现。他看傻了,心里在奇怪,这家伙这样狼吞虎咽倒不会噎住! 但是菲尔德的倦意似乎和他的饥饿不相上下。他的头不止一次不知不觉地耷拉下来,停止咀嚼他嘴里的食物。马里奥特不得不轻轻推推他,让他把饭吃完。剧烈的饥饿和剧烈的睡意在这个人身上互相斗争,一方要压倒另一方,马里奥特眼睁睁地看着,不由得又惊奇又害怕。他听说过给一个挨饿的人食物,看着他吃是莫大的快乐,但是他从未体验过,绝对没有想到过会是这样的。只见菲尔德大口大口地吃,大口大口地咽,活像一只饿兽。马里奥特一时忘记了他的温课,开始感到喉咙里好像咬着什么。 “我给你吃的恐怕太少了,老朋友,”等到最后一个烤饼吃掉,单方面在吃的一顿晚饭结束时,马里奥特终于脱口说了一句。但是菲尔德依然没有开口答话,因为他在他的坐位上几乎睡着了。他只是疲倦地充满谢意抬了抬头。 “现在你必须睡一会儿,”马里奥特说下去,“否则你要累得散架了。我将通宵坐着温课,你可以睡我的床。明天你晚点起来,我们一起吃早饭,然后……然后我们看看该怎么办……想个好主意……你知道,我是很会出生意的。”他加上一句,想让气氛轻松一下。 菲尔德还是保持他那种睡意蒙俄的沉默,但表示同意,马里奥特就扶他上卧室去,同时为房间的窄小向这位准男爵的少爷抱歉,因为他的家活像一座宫殿。然而这位精疲力竭的客人没有感谢或者客气的表示,只是倚靠在朋友的手臂上,跌跌撞撞地走进卧室,衣服鞋子都不脱,一下把力气也没有了的身体倒在床上。一转眼工夫,他已经沉沉大睡了。 马里奥特回到卧室门口,转脸还看了他一阵,但愿上帝保佑,不要让自己落到这种地步,接着他又想,明天该怎样帮助这位不速之客呢?不过他没有停下来多想,因为书本在召唤他,这次考试他非通过不可。 他于是回到书桌旁边,在书本前面坐下,重新回到他刚才听到门铃声时停下的地方。但是他一时很难集中他的注意力,他的脑子里萦绕着那个和衣睡在床上的人:脸色死白,眼睛异样,饿得半死,肮脏邋遢。他回想起两人过去的同窗口子,他们曾经如何发誓友情始终不渝,等等等等。而现在呢!他处于多么可怕的困境啊。他怎么会变得如此生活放荡的呢?但是关于他们的发誓,马里奥特有一件事完全忘记了。这件事在他的记忆中现在还离得太远,他一点也想不起来。 透过半开着的卧室门,传来了一个极端疲倦的人那种沉睡呼吸声,很均匀,对于也很疲倦的马里奥特来说,这迷人的声音很有吸引力,听着听着,他自己也真想好好睡一觉。 “他实在需要好好睡一觉,”马里奥特心里说,“也许他来得正是时候!” 也许是这样,因为外面狂风怒号,暴雨敲击窗玻璃,瓢泼在空寂无人的街道上。马里奥特很快就重新钻到他的书本中去,但是透过书中的文句,他偶尔遥遥听到了隔壁房间睡觉的人的深沉呼吸声。 过了两个多小时,他伸了个懒腰,换了本书阅读,仍旧听到那呼吸声,于是悄悄地站起来,小心地走到卧室门口,朝里面看看。 起先一定是房间太黑了,要不然就是他刚离开阅读的灯,眼花缭乱,有一两分钟他什么也看不出来,只模糊看到家具和墙边五斗橱的黑影。后来床渐渐看出来了。他看到床上睡着的人的身体轮廓在他眼前渐渐成形,在白床罩上黑黑的一长条。 他忍不住微笑起来。菲尔德连一寸也没有移动过。他看了一两分钟,又回到他的书本上去。这一夜只听到风声雨声,没有车辆在鹅卵街石上经过的声音,离开牛奶车到来的时间还早。他始终潜心阅读,只偶尔停下来换一本书,或者喝上一口浓茶使头脑清醒些,在这种时候,他总清楚地听到隔壁卧室里菲尔德的呼吸声。 外面风雨交加,屋子里却是静悄悄的。灯罩使亮光全集中在摆满书本的书桌上,房间的其他部分就比较黑。卧室门就在他坐着的位置的对面。没有任何东西打搅他读书,只除了风偶然撞击窗子,以及一条胳臂有点痛。 他也说不出来,胳臂怎么忽然痛起来了,但是有一两下痛得特别厉害。这分了他的心,他忍不住去想,他到底是什么时候和怎样让胳臂碰伤得那么厉害的,但怎么也想不出来。 最后他眼前的书页从黄色变成灰白色,下面街上开始有车轮响声了。已经是早晨四点。马里奥特向后靠到椅背上,舒舒服服伸了个懒腰。接着他起来拉开窗帘。暴风雨已经过去,对面那座城堡矗立在雾中。他又伸了个懒腰,从可怕的外面景物转过身来,想要去睡余下的四个小时,然后做早饭。菲尔德在隔壁房间里仍旧发出很响的呼吸声。他于是蹑着脚要先去再看他一眼。 他小心地朝半开着的卧室门里面窥看,眼光首先落在那张在灰色晨光中已经很清楚的床上。他睁大了眼睛看。接着他使劲擦眼睛,接着重又把眼睛擦擦,把头伸到了门里。他那么定睛看着,看了又看。 但是怎么看也没有用。他看到的是个没有人的空房间。 看到这情境,菲尔德刚出现时他所感到的那种恐怖一下子又回来了,而且更加强烈。他同时感到左胳臂剧烈抽搐,非常痛。他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想要集中思想。他真是吓得从头到脚都在发抖。 他好容易拿出勇气,让手离开撑着的门,大胆地走进卧室。 床上有菲尔德躺下来睡觉留下的印痕。枕头上有他的头印,床脚的床罩上有他的鞋子搁过的凹痕。而且,由于走近了,那呼吸声听上去更加清楚。 马里奥特拼命走下神来。他好容易发出声音,大声叫唤他朋友的名字。 “菲尔德!是你吗?你在什么地方?” 没有回答,但是呼吸声没有断过,它直接从床上传来。 他叫唤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异样,他不再问了,而是跪下来把床上床底检查一通,最后把床垫拉下来,把床上的东西一件一件分别拿开。但是尽管呼吸声继续,却看不到菲尔德,也没有找到任何能藏人——不管怎么小的人——的地方。他连床也从墙边拉出来,但是声音在原处不动。它不随着床挪地方。 在这种使人害怕的情况下,马里奥特觉得自己支持不住了,马上把整个房间彻底搜索。他搜索了食物柜、五斗橱、挂衣服的壁橱——哪里都查看了。但一点人迹也找不到。靠近天花板的小窗子是关着的,而且太小,连一只猫也钻不过去。起居室的门从里面锁着,他不可能从那扇门出去。马里奥特的心里开始萌生古怪的念头,它们带来恼人的感觉。他越来越激动,重新把床检查了一遍,把它翻得一塌糊涂。他把两个房间都搜遍,尽管知道这是没用的,还是干。他浑身发冷,而那沉重的呼吸声一直没停过,它就来自菲尔德曾经睡过觉的那个角落。 然后他又试试别的做法。他把床推回原来的地方,自己躺到上面,就跟他那位客人曾经躺过的那个样子。但是他马上一蹦就跳下床。呼吸声就在他旁边,几乎就在他的耳边,就在他和墙之间!可这点空间连一个孩子也挤不下。 他回到起居室,打开窗子迎接外面的亮光和新鲜空气,打算静静地、清清楚楚地把整个事情好好想一遍,理清头绪。一个人读书大用功,睡眠太少,他知道有时候是会产生幻觉的。他重新冷静地回忆夜里发生的每一件事、每个细节、他产生过的情绪、那顿可怕的晚饭——所有这些和幻觉联系不起来,没有一个幻觉能拖延那么长的时间。他又想到胳臂的突然剧痛,那更不是幻觉了。 他这样分析研究的时候,突然想到一件事情,它像是一个突然发现:整整一个晚上,菲尔德一句话、一个字都没有说过!就像对他这个回忆的讥笑似的,里面卧室传来均匀、深沉的呼吸声。这整件事情完全不可信,太荒唐了! 马里奥特想得都要发疯,他戴上帽子,穿上套鞋,走出了这所房子。外面的早晨空气会吹散他脑子里的迷雾,他得去闻闻花香,看看海景。他在附近湿液流的斜坡上兜了两个来小时,直到这样走下来,他心中的恐惧消除了一点,而且胃口也开了,这才回家。 他一走进房间,就看见里面有一个人,站在窗口,背对着亮光。这是另一个人,这是他的同学格林,他也和他一样在迎接考试。 “我温习了一个通宵,马里奥特,”他说。“我上你这儿来想对对笔记,顺便跟你一起吃上顿早饭。你这么早就出去了?” 马里奥特说他头痛,出去走走有好处。 格林点点头,说了一声:“哦!”但是等到女仆把粥放在桌子上出去了以后,他又说了一句:“我倒不知道你有喝酒的朋友。” 这句话显然带有试探性,马里奥特冷冷地回答说,他自己也不知道有这样的朋友。 “不过那里面听上去好像有个人喝了酒在大睡,不是吗?”格林把头向卧室那边点了点,用奇怪的眼光看着他的朋友。 两个人对看了几秒钟,最后马里奥特老实说:“这么说,你也听见了,谢谢上帝!” “我当然听见了。卧室门开着嘛。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 “噢,我没这个意思,”马里奥特降低了声音说。“不过这一来我轻松多了。让我来给你解释。当然,如果你也听见了,那就没事了,我实在是吓坏啦。我还以为我患了脑炎什么的呢,可你知道,这次考试对我来说性命攸关。这种病总是从声音,或者幻像,或者可怕的幻觉开始的,而我正好……” “胡说八道!”格林不耐烦地打断他的话。“你都在胡诌些什么呀?” “现在听我说,格林,”马里奥特尽可能平静地说,因为那呼吸声依然清清楚楚可以听见。“我来告诉你我的意思,只是你别打断我的话。” 接着他把夜里发生的事一五一十、详详细细地讲了一遍,连他胳臂疼痛的事也没漏掉。等他把话都讲完,他从桌旁站起来,穿过起居室。 “现在你清楚听见了呼吸声,对不对?”他指着卧室说。格林说他听到了。“那么好,你跟我来,我们一起把房间搜一搜。” 但是格林在椅子上不动,他胆怯地说:“我已经进去过……我刚才听见了声音,以为你在里面。门半开着……我就进去了。” 马里奥特没答他的碴,只是把卧室门完全敞开,门一敞开,呼吸声更清楚了。 “里面一定有人。”格林悄悄说。 “里面有人,但在什么地方呢?”马里奥特说。 他又劝他的朋友和他一起进去。但是格林断然拒绝,说他已经进去过,没看见人,怎么也不要进去了。 他们重新关上卧室门,在起居室里拼命抽烟。格林问了他的朋友许多问题,但是都没有结果,因为问题不能改变事实。 “唯一应该有明白和合理解释的事情是我的胳臂为什么痛,”马里奥特擦着他的胳臂说。“它有时候猛地一阵痛,我却想不起来什么时候把胳臂弄伤了。” “让我来替你检查一下,”格林说。“我对骨头大有研究,尽管考官不以为然。” 开玩笑使人轻松一些,马里奥特也就脱掉上衣,卷起衬衫袖子。 “天啊,我出血了!”他叫起来。“你看!这是怎么回事?” 前臂靠近手腕的地方有一道红色细痕,上面显然是有一小滴鲜血。格林靠近把它看了几分钟。接着他坐回椅子上,用奇怪的眼光看着他朋友的脸。 “你一定是抓破了它,只是连自己也不知道。”他随即说。 “但不是抓破的样子,胳臂痛一定别有原因。” 马里奥特一动不动地坐着,一声不响地盯住他的胳臂看,好像整个谜的谜底其实就写在那皮肤上。 “怎么啦,我认为抓破点皮并没有什么可奇怪的,”格林用并不确信的口气说。“说不定是你的袖口链扣把皮擦破了。昨天晚上你一时激动…。” 但是马里奥特一下子嘴唇发白了,想要说什么。他的脑门上渗出大滴汗珠。最后他把身体靠到朋友的面前。 “瞧,”他用发抖的低噪音说。“你看到那红印子吗?我说的是你所谓的抓破的伤口底下。” 格林承认他看到点什么。马里奥特用手帕把那地方擦干净,叫他更仔细点看看。 “对,我看到了,”格林仔细观察了一阵以后,抬起头来说。“看上去像是一个旧伤疤。” “是一个旧伤疤,”马里奥特声音很轻地说,嘴唇在哆嗦。“现在我全记起来了。” “怎么回事?”格林在他的椅子上坐立不安。他想要笑,但是笑不成。他的朋友像是接近精神崩溃了。 “嘘!不要响,我……我来告诉你,”他说。“那伤疤是菲尔德割的。” 整整一分钟,两个朋友紧紧地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一句话也不说。 “那伤疤是菲尔德割的!”最后马里奥特用大点儿的声音又说了一遍。 “菲尔德!你是说……在昨天夜里?” “不,不是在昨天夜里。这是许多年以前的事了——还在中学里,他用他的小折刀割了我一道。我用我的小折刀也在他的胳臂上割了一道……”马里奥特现在说得快起来了。“我们在各自的伤口上交换流出来的血。他在我的胳臂上滴进他的血,我在他的胳臂上滴进我的血……” “天啊,这都为了什么?” “这是当时一种男孩的誓约。我们这样做时说出神圣的誓言。现在我全记起来了。我们当时读了一些古怪小说,学着做,我们发誓,谁先死就到另一个人那里显形。我们献血为盟。我记得清清楚楚——那是个大热天的下午,在操场上……都七年以前了……一位老师发现了我们的事,没收了我们的小折刀……我从此再没有想起过这件事,直到今天……” “你是说……”格林结结巴巴的说不下去。 但是马里奥特没有回答。他站起来,走过房间,颓唐地坐到沙发上,用双手抱住了脸。 格林有点不知所措。他暂时不去打搅他的朋友,把事情先想了一遍。他似乎猛地想到了一个主意。他走到沙发那里,叫起还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的马里奥特。不管怎么样,最好还是面对现实。屈服总不是办法。 “我说,马里奥特,”当对方向他抬起苍白的脸时,他说了起来。“你没有必要这样愁眉苦脸。我要说的是,如果只是幻觉,我们知道该怎么办,而如果不是,我们知道该怎么想,对吗?” “我想是对的。不过这件事把我吓坏了,”他的朋友用沙哑的声音回答。“那可怜的家伙……” “不过说到底,如果我们想来最坏的事是真的,那也不过是……是那家伙已经信守他的誓约……对,他信守了,如此而已,对吗?”马里奥特点点头,“我倒是想起了一件事情,”格林说下去,“那就是,你能够百分之百肯定,他当真像你说的那样狼吞虎咽了吗?…我倒是要问,他当真吃了东西吗?”他把他想到的疑团抖了出来。 马里奥特盯住他看了一会儿,接着回答说,这件事他很容易就能证明给他看。他说得很平静。在一场巨大打击之后,已经没有任何怀疑会对他产生影响了。 “我们吃完饭以后,”他回答说,“东西都是我亲手收拾的。它们都在食物柜第三层架子上。我放上去以后,没有人再碰过它fll。” 他连站也没有站起来,只是用手指了指房间里的食物柜。格林听了他的话,走到食物柜那里去查看。 “一点不错,”他简单地检查了一下以后说,“跟我想的一模一样。到底是幻觉。食物根本没有动过。你自己过来看看吧。” 马里奥特还不相信,他挣扎着站起来,走到食物柜旁边。他们一起查看那层架子上的食物。黑面包、冷烤饼、燕麦饼,全都在,没吃过。连马里奥特斟出来的那林威士忌也在那里。 “你根本没有给人吃过东西,”格林说。“菲尔德既没有吃,也没有喝。他根本不存在!” “但是那呼吸声呢?”马里奥特低声反问道,他看着格林,脸上的表情一片茫然。 格林没有回答。他向卧室门走过去,马里奥特只是用眼睛看着他过去。格林打开卧室门,仔细听。没有必要再说什么了,均匀、深沉的呼吸声透过空气传出来。在这件事情上丝毫不存在幻觉。马里奥特站在起居室的另一边,同样也能听到这呼吸声。 格林关上卧室门走回来。“现在只有一件事可以做了,”他最后决定说。“你写封信回家,打听一下他的情况。眼前嘛,你上我家去温完你的功课。我家里正好有张床多着。” “太好了,”马里奥特回答说。“考试可不是幻觉,不管发生什么事情,这次考试我非通过不可。” 他们就这么办了。 大约一星期以后,马里奥特接到了他妹妹的回信。他把信中一段话念给格林听。他妹妹写道: 非常奇怪,你来信会问起菲尔德。他的事真可怕。不久前约翰爵士忍无可忍,说要把他逐出家门。你想怎么着?他自杀了。至少看来他是自杀了。他钻进地下室,在那里绝食而死……他们自然保守秘密,不让这件事被人知道,但是我从我们家的大利·那里听说了,她又是从他们家的男利、那里听到的……他们在十四日那天发现了他,医生说他死了大约已经十二个小时……据说他瘦得不成样子…… “这么说他是死在十三日。”格林说。 马里奥特点了点头。 “就是那天夜里他来看你。” 马里奥特又点了点头。 她讲的鬼故事 “好吧,”她坐在客厅的黑暗角落里说,“既然你们愿意听,我就来给大家讲讲我亲身经历过的一件事。而且我要给大家讲得简明扼要,不拖泥带水——我的意思是,枝枝节节的东西我都省略了。你们知道,讲故事的人可从来不是这样讲的,”她哈哈笑着说。“他们把与主题没什么关系的东西也拉扯进来,甚至加油添酱,让听的人自己去分清主次。但是我不同,我只给大家讲主要的,有什么说什么,余下的你们可以自己去领会。只是有一点我说明在先,那就是听完以后请别提出问题,因为我无法回答,无法解释,我也不想回答,不想解释。” 我们大家答应了。我们一口气听了十几个冗长拖沓的故事,讲的人只是信口开河,什么名堂也没听出来,这时候倒真想听个“实实在在”的。于是她就讲起来了。 “在那些日子里,我正好对超自然现象入了迷,决定在伦敦中区一座有名的鬼屋里孤身一人过一夜。那房子在一条靠角落的街上,原是座房租低廉的脏兮兮公寓,连家具也不提供。那天大白天,我下午已经先到那里去看过房子,从管房子的人手里拿到了钥匙。那管房子的人就住在这座空屋旁边。我看看这房子不错,至少我觉得很满意,它的确很值得我在那里作一番调查研究。我上面已经说过,我要讲得简明扼要,因此我在这里对这鬼屋只简单地说一句,据说这房子里曾经有一个女人被谋杀,至于这地方为什么成了鬼屋,成了人们热闹的话题,我就不长篇叙述,弄得大家不耐烦了。我想这么一下说明就已经足够。 “当天晚上十一点,我来到了这座鬼屋。我已经跟大家说得很清楚,我只想独自一人在这房子里过夜,正因为这个缘故,当我看到有一个男人——我想是那多嘴多舌的管房子的人——等在门口台阶的时候,我心里老大的不乐意。 “我想带你上你那个房间。”他咕哝着说。 “当然,我也不好意思一口拒绝他,因为我曾经请他借给我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 “那好吧,那就赶紧一点。”我说。 “我们进去了。他在我后面拖着腿走路,穿过乌灯黑火的门厅,上到据说是发生谋杀案的二楼。我已经作好思想准备,听他那番无法躲避的唠叨叙述,但同时也决定马上给他点小费,赶快打发他走。 “煤气灯点亮以后,我在他借给我的那把褪了色的棕色长毛绒扶手椅上坐下,这才第一次转过脸去看他,并想赶快把戏演完,好让他快走。而就在这会儿工夫,我进屋以来第一次大吃一惊。因为这个人并不是管房子的。他不是我白天到这里来时商谈过住宿问题的那个老凯里。我的心一下子猛烈跳动起来。 “对不起,你是什么人?”我说。“你不是今天下午我到这里的时候替我安排住宿的凯里。你是什么人?” “我当时非常不痛快,这一点你们可以想像出来。不错,我是一个“超自然现象研究者”,一个以思想解放自豪的新潮女子,但我实在没有想到过会和一个陌生男子待在一座空房子里。我有点失去自信心了。对于女人来说,你们知道,在某一点上说,自信心是骗人的东西。自然,你们也许不知道,因为你们绝大多数是男士。反正我很快地越来越失去勇气,我害怕起来了。 “你是什么人月我紧张地一再重复。那人衣着很好,年轻英俊,但是面露极其忧伤的神色。我自己已经年近三十。我这是在说实在的故事,否则我也就不说这句话了。这个故事里的事情全都跟生活里的一模一样,平平常常,因此我想,这正是它值得一听的缘故。 “我,”他说,”我是那个吓死了的人。” 他的声音和他说的话像把尖刀那样扎进了我的心,我觉得我这就要倒下来了。我的口袋里有我买来记事用的本子。我突然感觉到插在本子边扣上的铅笔。我还突然感觉到我身上穿的特别暖和的衣服,因为这里没有床又没有沙发,得坐上一夜——总之,成百样乱七八糟的东西掠过我的心头,都是些莫名其妙、毫无意义的东西,一个人真正吓坏了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的。杂七杂八的念头明出来,弄得我脑子里一团浆糊。我想到新出版的报纸会有什么新闻,我那个”精明”的姐夫会想出什么花样,人们会不会说我的口袋里有香烟,说我是个自由思想家,等等等等。 “那个吓死了的人!”我终于吓得昏头昏脑地重复了一声。 “对,那个人就是我。”他死板地回答说。 “我盯着他看——换了你们,换了在场听我讲这件事的任何一个人也会这样做的,——我只觉得我的生命像一种滚烫的液体在一涨一落。你们不要笑!这是我当时的真实感觉。你们要知道,当碰到恐怖事情——我是说真正恐怖的事情——的时候,一些很细微的事情也会狠狠触动你的心。但是从我所有的念头来说,我可能像是在一个中产阶级的茶会上:它们东一个西一个互不关联,却又十分普通。” “可我刚才把你当作管房子的了,今天下午我来看过他,请他让我在这地方过夜!”我气吁吁地低儒说。“是…,是凯里派你来接我的吗?” “不是,”他回答说,他的声音使我紧张得要命。“我就是那个吓死了的人。而且,我这会儿也吓死了!” “我也是,”我好容易本能地咕喀出一句。“我简直是吓死了。” “是的,”他还是用那种像从我自己的心底里发出来的古怪声音回答说。“不过你依然有血有肉,可我……不然!” “我感觉到我需要极强的自制力。我在这个连家具也没有的空房间里站起来,手指都掐到手掌心里了,牙齿紧紧地咬着。我决定作为一个新女性和思想解放的人显示出我的个性和我的勇气。 “你说你没有血肉!”我气吁吁地说。“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黑夜的寂静吞没了我的声音。我这时候第一次想到,这会儿黑暗正笼罩着整个城市;我想到楼梯上都是灰尘;想到上面那层楼没有租出去,没有人住,而楼下是空的,也没有人。在这整幢没有人住的鬼屋里,只有我孤零零的一个人,孤零零的一个女人,没有人保护。我从头凉到脚,我冷得发抖。我听到屋子四周的呼啸风声,知道天上的星星都隐匿不见了。我的脑子一下子想到了警察。公共马车和一切有用的、想想也使人得到安慰的东西。我忽然意识到我这个人有多傻,竟孤零零一个人闯进了这样一座房子。我吓得手足冰凉。我想我的死期到了。我真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缺少必要的神经却要做什么超自然现象的探索。 “天啊!”我气急败坏地叹了一声。“如果你不是我打过交道的凯里,你到底是什么人呢?” “我吓得真是僵住了。那个人慢慢地穿过空房间向我走过来。我离开椅子,同时伸手做出请他停步的样子。他就对着我停下,那张忧伤的苦脸露出一个微笑。 “我已经告诉过你我是什么人,”他叹了口气,轻轻地再说一遍,并且用我从未见过有如此忧伤的眼睛看着我,“并且说过我现在依然吓死了。”“这时候我已经断定,这个家伙要不是无赖就是疯子,不由得驾自己太蠢,竟看也不看这个人的脸就把他带到屋里来。我很快就拿定主意,我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把什么鬼和超自然现象全都置诸脑后。如果我惹恼这家伙,我说不定会付出生命代价的。我必须用话拖住他,趁他不注意,慢慢挨到门边,一到门边,我就飞奔逃走,逃到外面街上去。于是我笔直站着,面对着他。我们两个的个子差不多高,我可是个强壮有力的女人,冬天我打冰球,夏天我勇登阿尔卑斯山。我恨不得手里能有一根棍子,可是我没有。“不错,当然我记得,”我好不容易挤出僵硬的笑脸来说。“现在我记起了你的事情和你了不起的表现。” “那太傻乎乎地看着我,转动着头看我越来越快地向门口退去。但等到他的脸忽然微笑起来时,我再也忍耐不住了,我快步跑到门口,飞也似的奔到楼梯口。我真是个傻瓜,竟转错了方向,只好跌跌撞撞地跑上了通上面一层的楼梯。要回头已经来不及,那人紧紧地跟在我后面。尽管听不到脚步声,但这一点我是深信不疑的。我在黑暗中拼命顺着这一层跑,看到第一个房间就冲进去。真是大幸,这房间的门是开着的,更幸运的是,门锁上插着一把钥匙。我一点也不迟疑,一进去马上关上房门,用全身力气把门抵住,转动钥匙,把门锁上了。 “现在安全了,但是我的心像敲鼓那样怦怦跳。然而转眼之间,我的心好像一下子停止了跳动。因为我看到房间里有人,就在我旁边。一个男人!他正站在我和窗子之间,窗外的路灯光足够照出这个人的轮廓。我得说,我是一个有胆量的女子,因为即使在那样的时候我也没有放弃希望,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们,我有生以来还从来没有像这时那么害怕过。我竟把自己和他锁在一个房间里了! “那人靠在窗子上,看着我瘫成了一团。我一下子想到,依这么看来,这房子里共有两个男人和我在一起。也许其他房间里还有人吧!这都是怎么回事呢?但是我看着看着,房间里发生了一点变化,或者是我心里发生了变化——很难说是其中哪一方面发生了变化——但是我明白,我错了,因而我一直是物质上的恐惧一下子改变了性质,变成了超自然的恐惧。我变得在灵魂中害怕而不是在心中害怕。我霎时间明白,这一个人到底是谁了。 “天啊,你到底是怎么到这儿来的?”我结结巴巴的声音传过这个空房间,这会儿好奇心暂时压倒了我的恐惧。 “好吧,让我来告诉你,”他开始用那像是来自遥远地方的古怪声音说起来,这声音像是一把尖刀在我的脊梁上直往下戳。“我存在于任何一个空间,不管你到哪一个房间都能找到我,我可以说是无处不在。一个人存在的空间是从他的肉体来说的,但是我离开了肉体,因此我丝毫不受空间的影响。那么,又是什么东西使我非留在这房子里不可呢?这是由于我自己的特殊情况。我需要一种东西来使我的情况发生变化,那么,我就可以离开这座房子。你想知道我所需要的东西是什么吗?我所需要的东西是同情。或者说得更准确些,是比同情更进一步的东西。我需要爱!” “当他在那里说着说着的时候,我渐渐地鼓起了勇气,腿也慢慢站稳了。我一下子又想尖叫,又想哭,又想笑,但是我所能做到的只是叹气,因为我的感情枯竭了,我变得麻木了。我在我的衣袋里寻找火柴,我向煤气灯移动过去。” “如果你不去点煤气灯,那我要高兴得多,”他马上对我说,“因为光的抖动对我非常有害。你完全不必害怕我会伤害你。首先我不能触到你,因为你要知道,我们之间存在着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现在这样半明半暗对我最合适。好了,现在让我把我原先要说的话说下去。你知道,有许多人到过这房子来看我,大多数人也都看到了,但他们全都吓得魂飞魄散。唉,但愿有人,哪怕只有一个人,能够不被吓得魂飞魄散,而是对我好,爱我,那就谢天谢地了!你知道,这样一来我的情况就能得到改变,我也就能够离开此地,自由自在了。” “他说话的声音是那么悲伤,我不由得感到我的眼睛里面开始噙着眼泪。但是恐惧压倒一切,我站在那里听他说话只觉得冷,浑身在打哆嗦。 “那么,你到底是什么人呢?当然,现在我知道了,你不是凯里派来的。”我硬挺着说出话来。我的思想分散,集中不起来,我简直想不出话来说。我真伯突然昏倒。 “你说的那个凯里我一无所知,我不知道他是什么人。”那人静静地说下去,“我也忘记了我原先那个肉体所拥有的名字,那真是谢天谢地。但我是十年前在这房子里吓死了的那个人,打那以后,我一直还是吓得要死,到现在依然吓得要死,因为好奇和残酷的人接连到这房子里来看鬼,这样一来,这里一直保存着那种恐怖气氛,这只会使我的情况变得越来越糟。但愿能来个人对我好。——笑啊,对我温柔地说话啊,如果高兴就哭啊,可怜我和安慰我啊——怎么样都可以,就是不要来这里只是为了好奇,结果吓得浑身发抖,就像你这会儿在墙角的那副样子。我说小姐,你能够可怜我吗?”他的声音一下子提高,变成了一种绝叫。“你能够走出来一点,走到房间当中来,对我有点儿爱意吗?” “听了他这话,一个可怕的大笑已经在我的喉咙口咕哈咕喀响,但是可怜他的感觉比这大笑更强烈,我发现我真的已经离开墙壁,一点一点走到房间中央。 “天啊!”他马上在窗边挺直身子,大叫着说。“你作出了一个十分友好的行动。这是自我离开人世以来第一次看到的同情表示,我已经感到好过多了。你知道吗,我活着的时候是一个厌世的人。我整个人像中了魔,我发展到憎恨所有的人,憎恨到不要见人,看见人就受不了。当然,冤冤相报,我这种憎恨也受到了报应。最后我受尽了可怕幻觉的折磨,我的房间闹起鬼来了,这些鬼对我又是狰狞大笑,又是做怪脸,有一天夜里我在床边竟降到了一大群鬼当中,给它们前后左右包围住——恐惧一下子使我的心脏停止了跳动,就此要了我的命,我吓死了。把我牢牢拽在这里离不开的,正是我的憎恨,我的悔恨,还有恐惧。只要能有人可怜我,同情我,也许再给我一点点爱,我就能够离开此地,得到解脱,快活无比了。你今天下午到这里看房子的时候,我一眼看到了你,我观察你,我有死以来第一次产生了一丝儿的希望。因为我看到你勇敢,与众不同,充满了爱。我心里说,我也许能把你身上贮存着的那种爱敲出一丁点儿来,那么,我就能借到一双翅膀,使我能脱离苦海,飞到自由天地去了!” “现在我必须坦白承认,当时我听了他这番话,心头开始感到有点痛,同时恐惧渐渐离开我,这个人悲伤的话刺痛了我的心。然而,这整个事件是如此之难以置信,如此之离奇,而我为之而来调查的女子被谋杀故事却显然和这件事一点关系也没有,因此我觉得自己是在做乱梦,这个梦看来随时会醒,恶梦醒来时我会是在什么地方的一张床上。” “不过我已经完全陷在他那番话里而不能自拔,我发现我已经完全木可能去想别的事情,也不可能考虑做任何别的事情,或者是逃走。” “我在昏暗中一点一点地向他靠近过去,当然,我心中是极其害怕的,但与此同时,又开始作出一个十分奇怪的决定。” “你们女人,”他继续说下去,在我一点一点接近他时,他的声音显然非常颤动,“你们了不起的女人啊,生活常常不给你们机会献出你们伟大的爱,但是,嗅,你们知道我们多少人正是渴望着它啊2它能够挽救我们的灵魂,这一点如果你们知道就好了。很少人能找到你现在所得到的机会,你只要无拘束地献出你的爱,也没有什么特定的对象,只是让它散发出来,让它流向一切需要它的人,那么你可以达到几千几百个像我这样的灵魂,并且使我们获得解脱!啊,小姐,我再一次请求你能感受到我的感受,对我好,对我温和——如果你能做到的话,就给我一点点爱!” “我的心在我体内确实跳动起来,这一回我的眼泪真流出来了,因为我再也忍不住。而且我笑出声来,因为他叫我”小姐”,半夜三更在伦敦一条街上的空房间这里,它听起来太怪了,但是当我看到我的感情变化怎样对他发生了影响的时候,我的笑声一下子停止,随即哭起来,眼泪流下脸颊。他已经离开了窗边,这时跪在我的前面,向我伸出双手,头上第一次显出一个光环似的东西。 “为了上帝的爱,用你的手臂抱着我,吻我吧!”他叫道。“吻我吧,嗅,吻我吧,那我将得到解脱!你已经做了那么多——现在做这件事吧!” “我像生了根似的站在那里,犹豫,动摇,我已经决定要这么做了,但对采取最后行动还造巡不前。不过恐惧差不多已经没有了。 “忘掉我是一个男人,你是一个女人吧,”他用我有生以来听到过的最哀怜的声音说下去。”忘掉我是一个鬼,大胆地抱着我,给我一个吻吧,让你的爱流到我身上来。就一分钟忘掉你自己,做一件勇敢的事情吧!嗅,爱我,爱我,爱我!那我就将得到自由,得到解脱了!” “他这番话,或者说是它们灌输到我心中的强大力量彻底地震撼了我,我感到一种比恐惧要强大无数倍的情感压倒了我,这种情感使我不再犹豫,于是采取行动。我就这样毫不犹豫地向前两步,来到他跪着的地方,伸出了我的双臂。这个时候我心中充满怜悯和爱,我可以发誓,这是真诚的怜悯和真诚的爱。我忘记了我自己和我的轻微哆嗦,我怀有一种巨大的渴望要去援助另一个灵魂。 “可怜的、受苦的、不幸的人,我爱你!我爱你,”我透过滚烫的眼泪叫道。”在这个世界上,我一丁点儿也不害怕。” “那人轻轻发出一个古怪的声音,像是笑,然而不是笑,他抬起头来看我。从下面街上透进来的光落到他的脸上,然而它周围有另一道光,这光像是从他的眼睛、他的皮肤发出来的。 “他站起身向我靠过来,我一下子把他抱在胸前,在他的嘴唇上吻了一下又一下。” 我们所有的烟斗里的烟早都抽完了,熄灭了。黑暗的客厅里真是鸦雀无声,连一点裙子的簌簌声也听不到。这时候讲故事的她停了一下,使她的声音保持镇定,同时把一只手轻轻地捂住眼睛,然后重新说下去。 “好,现在我该怎么说呢?我怎么能够向你们,向坐在这里、嘴里叼着烟斗、惯于怀疑的先生们,描述这一切呢?这时候我体验到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我像是抱着一样触摸不到的无形之物,我把它紧紧贴在心口,而它也以同等力量抵住我的身体,然后它渐渐融化,溶到我身体的什么地方。这种感觉就像迎面吹来一阵凉风,到了身上时却使人感到是烈火,然后它很快地吹过去了。我全身一阵阵发抖,我有一种陶醉的感觉,接着我的心又猛烈地跳动起来——我觉得又剩下了我孤零零一个人。 “我是说,我只觉得房间里空空的只剩下了我一个。为了证明这一点,我转过身走去擦火柴,点亮煤气灯。这时候我心里什么恐惧都没有了。我只感觉到在我周围的空气中,同时又在我的心中,什么东西正在欢快地歌唱,它就像年轻时春天早晨的欢乐。这时候,世界上所有的鬼怪和阴影都不再能使我有一丁点儿害怕恐怖的感觉。 “于是我打开房门的锁,走到房间外面,走遍整座黑暗的房子,走进楼上楼下一个又一个房间,甚至去了厨房,去了地下室,去了在黑夜里会令人望而生畏的顶楼。但是,整座房子都是空的。” “房子里是有过东西,但是它已经离开了。 “我走上走下,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我同时又分析,又想,又惊奇——你们也许能猜想到我想什么,是怎么想的,但是我不去多说这些事情,因为我有言在先,我只说主要的事情,这话我想你们都还记得——就这样,我随后回到我自己的那套房间;进去后随手把房门锁上,一夜余下来的时间,我就在这座已经再没有鬼的房子里睡觉。” “对了,我前面忘了说,这座房子是我伯父的,他就是享利勋爵。他事先跟我讲好,要我把这次冒险的经过向他汇报。当然,事后我必须到他那里去把这个故事讲给他听。 “但是我还没有开口,他却先举起手来把我止住了。 “首先,”他说,“我想老实告诉你,我原先骗了你。有那么多人到过那房子,还说看到了鬼,因此我不由得想,这都是出于他们的想像,我希望能更好地加以证实。因此我给他们编了一个故事。而你也说要到那里调查,那好,如果你的确看到什么东西,我就可以断定那不仅仅是出于狂热的想像了。” “那么你原先告诉我,说有一个女人在那房子里被谋杀了,这一切都不是闹鬼的真实故事?” “不是的,”我的伯父回答说。“真实的故事是,我的一个表弟在那房子里发了疯,害了一种悲惨的疑病症,在害病许多年以后,在一次病态的恐惧发作时,他自杀了。到那房子里去的人要真看见什么,那其实是他的形象。” “照你这么说,这就可以解释。…”我倒抽一口冷气说。 “解释什么?”我的伯父紧跟着问。 “我想到了那个不断在挣扎的可怜灵魂,他所有这些年来一直渴望着能够脱逃,于是我拿定主意不说出来,让我的故事保守秘密,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你说可以解释,到底是解释什么?”我的伯父急切地又追问了一句。 “我是说,这就能够解释我为什么在那里没有看到那个被谋杀的女人的鬼魂了。”我最后回答说。 “显而易见,”亨利勋爵说,“如果你当真看到了什么的话,它绝不是你事先知道的故事所引起的想像所产生的东西。” 尝尝你爱的滋味 他一下子拿定了主意,今天晚上要上里乔内去找个妞儿。 上一个妞儿他是在贝位里瓦找上的,那是三个星期以前的事了。把她的身体肢解掉,他可实在没少花工夫,不过这工夫他是很乐意花的。说实在话,那妞儿长得真不赖,美极了,金发碧眼,娇小玲珑,两条大腿又长又匀称,是个来意大利旅游观光的德国妞儿。当然,到头来她也就只成了这么一小包东西。他把这个包扔到海里去了。那是个美丽的夜。扔掉那个包以后,他感到一阵轻松舒服,禁不住在海边散步了很长时间。他抬头望夜空,整个人几乎被头顶上那种寒冷和深不可测的景色镇住了。他感到自己无比渺小,然而谢谢天,生活和爱给了他这样的快感! 三个星期过去了。 尽管他渴望得到他那种快感,但他是个十分小心谨慎的人,他尽力克制住。总算克制了三个星期,然而那种饥渴使他越来越忍受不下去了。 他是个需要人的人,他需要人,就像需要吃的和喝的一样。他喜欢在人当中走,在大群大群的人当中不受注意地走。他在人群当中,观察他们,他们各有各的心事,深深隐藏着从不外露。每个人另有一张脸,他看不到的脸;每个人另有一个世界,他进不去的世界。有时候他真想从他们的脸上能够读出点什么,就像读一本本打开的书那样,并非出于不健康的好奇心要窥探到他们最小的秘密,而是要真正感觉到他们所感觉的,要了解他们。然而徒劳。 三个星期过去了,他再也忍受不下去了。 那天下午他躺在海边沙滩上,沙擦着他的背。他心中浮想联翩,想起了许多往事。他回想起第一次捉住一只野猫,用玻璃瓶碎片割开了它的肚子。他想起了他的第一个女朋友,住在离他家两个街区的一个个子小小、深褐色头发的姑娘。他们两个都很乐意地相依相偎,但到了最热烈的关头,她忽然害怕起来,要挣脱他的拥抱。他这时候兽性大发,用手掐住她的脖子。他简直疯了,直掐得她两眼翻白,嘴唇发紫,喉咙里发出咕喀咕喀的声音。幸亏这时候有人经过,及时阻止了他。后来他被送到一个地方关了好几年,才被重新放出来。 这时候他已到了法定年龄,精神已经治好,还有了点零花钱。他却用这钱去买了把刀,找了个妓女,在她的房间里把她掐死了,还肢解了她的尸体,又用她的血在墙上画了幅风景画。然后他把自己洗干净,逃之夭夭。紧接着他出了国,走遍了整个欧洲,到处打零工为生。如今来到了意大利。他生活越来越放荡了。 他在沙发上就这样躺着躺着,睡着了,等到张开眼睛,只觉得太阳直晒。在满眼金星中他看到一双美丽的大腿在他身边走过。他心中燃烧的饥渴感告诉他,他需要女人,需要得不得了啦。 他在里米尼科了一个公寓房间,从那里坐公共汽车去里乔内。其实路很近,走着到那里去半个小时也用不着,但是他不想走路,情愿花上一百里拉车钱。他这时候只想听到汽车发动机的呜呜声,只想感到脚下像心跳那样震动。他来到了最繁华的地方。 他荡来荡去,穿过了几条小街,最后决定进一家不太显眼的俱乐部。他来到了这么一家,买了门票,从昏暗的门外走进里面发出淡红和淡蓝灯光的小天地。一进门,疯狂的音乐把他的耳朵着实震聋了好几秒钟。舞池很小,挤满了人,跳舞的人合着硬摇滚音乐的节奏,像语地上懒洋洋的恐龙那样很慢很慢地移来移去。他心里说,意大利人跳舞也真怪,不管是什么样的鬼音乐,他们跳起来都是那么慢腾腾、懒洋洋的。和他们行动和说话的快节奏完全相反,他们跳舞时简直不离开他们站着的一小方块地方,就在那原地磨来磨去。 他在舞池旁边找了一张桌子坐下,要了一瓶白樱桃酒,经验告诉他,在这种地方,一杯啤酒是名正言顺地要索取高价的。舞厅里那种激烈的音乐,他的耳朵渐渐适应了。这种节奏在他的血液里甚至和他内心的饥渴感合了拍。他想从这种很硬的电子声响中听到歌手的歌声,但是没有成功。他喜欢这种小舞厅,因为它们有一种特别的亲切气氛。它们异于外面的世界,自成一统,在这个小世界里,人和爱情在一夜间诞生和死亡。这是理想的追猎场所。 他坐下来以后,跟些妞儿跳了几个舞,但是她们都不是他所想要追猎的对象。大多数意大利妞儿有她们的男朋友,而大多数外国妞儿跟着和她们一起来的旅行团走,或者已经有了自己的寻欢对象。他跟一个年轻的法国妞儿跳了舞,她的发音很好听,腿也修长;他又跟一个德国妞地跳了舞,她很娇小,但是和她的娇小身段比起来,她的胸部太大了,大得简直叫人不相信是真的。这两个妞儿都引不起他的兴趣。她们不合他的口味。 就在这时候,他注意到了她。 他以前不可能看见过她,因为她就像墙上挂的一幅画。人看到了画但不一定真正注意到它。她走起路来像个影子,慢慢的,飘飘然,若隐若现。他首先注意到的是她那头长发,颜色很深,既不是棕色,也不是黑色,长长地披散在她的肩上。接着她在一盏灯下经过,她的脸顿时成了一幅黑白水墨画,美丽的容貌,一双冷漠的深色眼睛。 她马上把他吸引住了,这种吸引力在于她的走路姿势,在于她的整个体态,不是那种勾引人和刺激人的样子,正好相反,是这种冷若冰霜的神情。 他一下子明白了,他今晚需要的就是这个妞儿。他注意她在什么地方坐下来,接着就走过去请她跳舞。 她无言地接受了他的邀请。她的腰非常细,他的手臂几乎完全可以把她整个儿搂住。他对她说了几句话,是对不认识的人说的最无关紧要的话。她没有回答,于是他又试了几种语言。最后她开口了,跟他说的是结结巴巴的蹩脚英语,夹杂着一些听不出来是什么语言的话。可能是希腊话吧,但是他说不准。他想知道她是从哪里来的,但她只是微微一笑,说是微笑,还不如说是抿抿嘴唇,半像忧伤,半像冷笑。他特别注意到她的孤僻,它像一件大衣包裹着她。他们周围一对一对的舞伴形成一片混乱的光雾,这些人在色彩的波浪中游泳,他们的头和肩淹没在音乐和动作的汹涌浪涛中。 他和她先是隔得很开地跳舞,他的一只手臂搭着她的一个肩头。她的头发极轻地拂着他的脸,透过来淡淡的香水味,很好闻很素雅。他感到了他心中那种饥渴,对她的需要像火烧得越来越旺。他谨慎地把她拉近自己,但她没有抗拒。现在他们脸贴脸地跳舞了,他的脸旁是她肉体的温暖和使他惬意的温柔。他们完全合拍,驾御着音乐。这真是难能可贵,两个一点不相识的人跳起舞来竟配合得那样天衣无缝。 这个舞跳完以后,他把她送回她的坐位,就跟她坐到了一起。她一点也没有拒绝的表示。但他们除了没什么意思的片言只字,实在无话可说,她说话还是用她那种结结巴巴的英语加上那种不知道什么语言的话。 他忍不住把她的俊脸看了又看,注意到她的头发一半垂到左脸上。而且他感到奇怪,她这边头发是扣在衣服上的,因此它一直遮住她这半边脸。她的两眼下面凹进去,他注意到她好像醒来已经很久了。这一回他不用解剖刀怎么样?为什么不用木针呢?他已经好多年没用过它们了。 她拿起饮料来抿了一口。他很高兴地看到,她根本没戴什么首饰,没有戒指,没有手表,只有一个很小的银手镯,这银手镯看上去非常古老了。 这真是再好不过。有一次他对付一个上了点岁数的比利时女子,由于她不肯脱下她的首饰,结果他最好的一把小解剖刀给她的金手表弄断了。 就这样,他在昏暗中喝着酒,凝视着她,美美地把她和他过去那些妞儿加以比较。他想,她的胸部可能小了一些,但挺挺的。对了,他可以从她的胸部开刀,就用那把小解剖刀。当然,他首先要勒死她,他想到她喉咙发出的格相声,心中就兴奋…… 然后他们又跳舞,跳了一个舞又一个舞,有时候他们夹在人当中,久久地站在舞池上不动,紧紧地拥抱。她的头发擦着他的脸,他捏捏她的耳朵,他想吻她的嘴。 “不行,在这里不行,现在不行,”她说。“过一会儿。” “为什么不行?”他开玩笑地问。“我要你。我需要你的爱。” 她微笑,或者是那嘴唇微微撅起来的冷笑。 “我今天晚上要尝尝你爱的滋味。”她回答说。 “你会尝到的,我的小宝贝,”他心里说。“你会永远忘不了我的爱的滋味的。只要你活着就忘不了,不过你在这个世界上活着的时间不多了,但在只要活着的这一点时间里你是不会忘记的。” 他想着他今天晚上可以充分享乐一番,想着使用他的各种工具——小刀、木针、绳子。 乐队终于奏完了最后一个曲子。他到衣帽间给她取来她的大衣。她想等公共汽车,但是他对她说,到他的公寓很近,只要走着去就行。她看了他一眼,无言地答应了。 她什么话也没有说,跟着他走进他的房间。他们进去后,他小心地锁上了房门。 “请你先等一等。”她悄悄地说了一声,就自个儿上浴室里去了。 他换上睡衣,开亮了床头灯,把他那些心爱的工具放到他睡衣的口袋里——他的小刀、木针和那根准备勒死她和捆绑她的结实绳子。他还注意到墙上有一个钩子,够高的,可以用来吊她。 然后浴室门打开,她围着浴巾出来了。 幽雅的床头灯光像一双情人的手那样在她年轻的身体上抚来抚去。她身材太好了,然而十分纤细,看上去像弱不禁风、她的长发现在完全松开,拔了下来,但仍旧遮住她那半边胜。她急急忙忙地向他走过来,把她的身体紧紧地贴到他身上。当他们的舌头碰在一起时,她的眼睛流露出一种饥渴难忍的神情。他也觉得自己心中饥渴难忍。只觉得血脉怦怦地跳动。他想用左手去拖住她的背部,把右手伸到o袋里去摸那根绳子。但是他忽然发现——他办不到了… 她的双臂像是钢钳,已经把他的双臂牢牢地按在他的身体两边,动也不能动。她的眼睛向他微笑,他这才第一次注意到它们射出来的强烈光芒。 “好了,我亲爱的,”她耳语说,“我现在要尝尝你爱的滋味了 她猛可他把头一摇、头发向后一甩,这样就把她的左边脸露了出来。 他要发出尖叫,但只有喉咙在咕啥啥啥响,叫声发不出来,因为她的舌头像火山熔浆一样在他的喉咙里喷发。 他不能动,不能就眼睁睁地看着盖着她半边脸的一团滑溜溜、长着黑毛、眼象鼻子似的东西像触角那样倒转极开,它上面许多没有牙的嘴一张一合。它顺着她的嘴唇滑下来,滑进他的嘴巴。湿漉漉、滑溜溜,令人想吐。它一边沿动一边吮吸,他的心被火烫的痛楚斯成千百万块无声尖叫的碎片。 女房东看到一个姑娘半夜三更离开他的房间。她当下决定,一定要把她这个房客赶走。这到底是一家正正派派的公寓.不希望有这种事情在这个崖顶下发生。 她来到他的房间,她的房客意不在房间早,她觉得很奇怪.她只看到他的衣服乱七八糟地扔了一地.床上有一个大塑料包。她生气地拿起这包,觉得它湿漉漉、粘糊糊的。上愈还有些红点子。包裹面格勒格勒响,她打开包一看。只见里面是些骨头。等到她看见包裹那张压平的人脸,她禁不住一下子大叫起来了. 禁忌 这个故事,我是从刘易斯·班宁,一位美国医生那里听来的,但我同希拉维耶夫医生也很熟,其中一些部分听他讲起过,因此,我想我可以用自己的话把故事忠实地记下来。 希拉维耶夫介绍班宁认识了罗梅罗上校,午饭以后,他照例请他们到他的诊察室去聊天。这诊察室不如称为他的书房,因为里面没有医疗仪器或白色的搪瓷制品,使人会不愉快地想到自己的身体情况。房间里倒有不少猎物的标本。壁炉上方挂着巨狼的头,它对面的墙上挂着豆角塔尔羊和野牛的头。郡里来的病人以为会遇上一个江湖医生,但一看到他曾用绅士的方式杀死了这么多野兽,马上就对他信服了。 这些猎物和他很相配。他留着山羊胡子,笑起来很开朗,看上去与其说是一位心理学家,却更像一位探险家。他总是保持冷静,却不是医生那种牧师式的冷静,而是旅行家那种一切皆空的冷漠态度,这种人熟谙人性的善恶,发现两者之间并无明确的差别。 罗梅罗不喜欢心理学家的这个房间。他对于气氛十分敏感,虽然他会否认这一点。“许多傻女人,”他含糊地咕哝说,“会尽情地把情绪发泄出来。” 就在他正坐着的同一把椅子上,她们一定曾大量地发泄过情绪;不过既然希拉维耶夫以治疗战斗厌倦症出了名,一定也有许多傻男人做过同样的事。罗梅罗自然不提这一点。他宁愿认为歇斯底里大发作的只限于女性。 “我向你保证,情绪只要一旦发泄出来,就完全无害了,”希拉维耶夫微笑着回答。“它只有藏在内心里才造成麻烦。” “可我喜欢把情绪藏在内心里的人,”罗梅罗说。“正因为这个缘故我才住到伦敦来。英国人并不冷漠,说他们冷漠是胡说八道,不过他们很有教养。他们最讨厌什么,也丝毫不形于色。我喜欢这样。” 希拉维耶夫在桌子上激动地急扣着他的食指。 “但是他们如果必须把情绪发泄出来的话,那该怎么办呢?”他烦躁地问道。“震撼他们——震撼他们,你明白吗,务必使他们把情绪发泄出来!如若不然,他们将一辈子受害。” 他们以前从未看见他急躁过,没有人看见过。这种事无法想像,犹如你的家庭医生不穿外裤就上你家来看你一样。罗梅罗显然大为吃惊。 “我曾震撼他们,他们发泄了不少情绪。”班宁医生说。 “我说的不是他们那种小的习惯,”希拉维耶夫缓慢而严厉地说。“要用他们无法避开的可怕事实震撼他们,用会激动我们每个人的灵魂的事情震撼他们。你们记得莫泊桑写的那个人吗,他的女儿被活埋了——她又从坟墓里回来,后来在他一生,他始终保持着那个他想推开她的抽搐手势?如果那人大叫一通,或者大哭一夜,他就可能不必受那种抽搐的折磨了。” “勇气会帮助他。”上校堂正地说。 “不!”希拉维耶夫叫道。“我们全是懦夫,我们能做到的最健康办法就是:在感到恐惧时把它表示出来。” “对死亡的恐惧……”罗梅罗开始说。 “我说的不是对死亡的恐惧。不是这个。我说的是我们对打破禁忌的恐惧。听我说吧,你们两位还记得一九二六年的汉韦贝根事件吗?” “这名称挺耳熟,”班宁说。“但我想不起来了……它是一个闹鬼的村庄吗?” “祝贺你有这么健全的头脑,”希拉维耶夫讽刺说。“你能忘掉你不想记住的东西。” 他敬他们雪茄烟,自己点着一支。由于他难得抽烟,它马上使他镇静下来。他眨眨灰色的眼睛,好像表示他会这样激动,他也和他们一样感到吃惊。 “那年夏天我在茨韦贝根。我选择那个地方,因为我想离群独处。我只能离群独处才能得到休息。”希拉维耶夫就这样开始讲起他的故事来。十年以前,东喀尔巴吁山脉包括匈牙利等国。算是个遥远的地方,游客少至,因为边界太多了。那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常在森林中打猎的匈牙利富豪消失了,他们的村庄稀稀落落地住了人。 “但是我很失望,因为狩猎季节住的小屋正好让一对夫妇租去了。他们显然是很有趣的人,不过我不想和他们交往,只限于在村里街上相遇时谈上个半天。男的是英国人,女的是美国人。她是个讨人喜欢的女人,也是个典型的美国人,只有美国才能溶合那么多种族来诞生这种人。我猜想她的血统主要是斯拉夫人的。他们一定认为我是个古怪的家伙,不过对我明显地想独处的愿望十分尊重。直到我们这几个在茨韦贝根的异乡人到头来都想找个人谈谈,沃恩夫妇这才邀请我上他们的家去进晚餐。 “我们在吃饭时只谈些琐事。老实说,菜做得很好,肉尤其出色。饭后我们到屋前草地上喝咖啡,在山间的寂静中默默地坐了好久,眺望着下面的山谷。在暮色中,松林一片接一片黑黝黝的,其间东一座西一座孤立的白色岩石,看上去好像随时会动,犹如巨首的幽灵游荡在树梢之间。这时候,我们头顶的阿尔卑斯山上有一只狗吠叫。我们一下子打破沉默,谈了起来。当然是谈那件神秘的事。 “在那座森林中,有两个人已经失踪了近一个星期。第一个失踪的是山谷下去约十英里的一个小镇的人。当时天黑了,他正下山回家,可能坠落到积雪或者冲沟里去了,因为小路不太安全,当地没有登山俱乐部把路修好。但似乎又是遇上了什么不寻常的事故。他那时已经离开高峰。在山上宿营的一名牧人和他道过晚安,看着他下山在树木间消失。那是见到他本人和听到他说话的最后一个人。 “另一个失踪的是第二天去寻找他的搜索队员。这人留在一个地方站岗,以他为中心,其他人从四面八方在林中搜索,全都向着他走去。天已经黑了,大家来到他站岗的地方,他却没有了踪影。 “人人怀疑是狼群吃了他们。自从一九一四年以来,那里再没有过狩猎,各种动物繁生了。不过当地没有发现过狼群,搜索队也没有发现血迹。想去救他们也不知道上哪儿去救。一点捕斗的迹象也没有。沃思说我们也许是无事生非,这两个人单调的家庭生活可能再也过不下去,因此跑掉了。他希望他们这时候正在去阿根廷的路上。 “他这样冷冰冰地把这场悲剧一笔勾销,听来不近清理。他的妻子基拉·沃恩不以为然地看着他。 “你真这么想?”她问道。 “为什么不让他回答。如果那两个人是被杀的,那一定是被在附近觅食的东西所杀。但没有这种东西。” “如果你要相信那两个人没有死,你去相信好了!”基拉说。 “沃恩认为那两个人是自己跑掉的这种说法自然荒唐;但他妻子忽然对他那么生气,那么不耐烦,我却以为大可不必。这件事我直到对他们更熟悉时才明白。沃恩——那个矜持的英国佬,罗梅罗!——是为了掩盖他的真实思想和恐惧,选择了——完全是不知不觉的——装傻的办法。她明白他说的不是真话,却又不明白原因,因此生气了。 “这两个人是奇怪的一对。他们都有高度的文化素养。她真挚,对别人的痛苦和快乐无法抗拒,也不想隐瞒这一点。她一天所流露的情绪抵得上她丈夫一年所流露的!然而他并非一个不动情的人。但他羞于流泪和大笑,全心警惕着防止这种事发生。从粗心的旁听者看来,在两个人中他更冷静,但在心底里他是一个过激人。他可以成为诗人,成为革命者。但他是诗人和革命者吗?不是!他是一个英国人。他知道他有感情冲动的危险,有为之献身的危险。那怎么办?于是他用另一种想法来平衡这一想法,从而在两者间取得自身的平衡。而她总是跳到这一边或那一边。他为此爱她。但他那种模棱两可的态度使她生气。” “在你看来反正是她对。”罗梅罗生气地说,不知不觉同情起那位不认识的英国男人来。他敬重他。 “我喜欢他的妻子,”希拉维耶夫坦率地说。“人人喜欢她。她使人生活得更加热情。但不要以为我轻视那位先生。我不能不看到他的性格,但我十分喜欢他。他是一位可以信赖的人,也是一位好的朋友。一位实干家。他所做的和他所发表的意见毫无关系。” “就这样,和沃恩夫妇吃了一顿晚饭后,我再也不想单独一个人过我的假期了,因此我接下来积极打听正在发生的事。我听到各种传闻,因为我住在村中最中心的地方——村里的旅店。晚上我常和区长谈天,他就坐在花园里,面前放一杯啤酒,阅读他当天收到的材料。 “他是一位非常注重实际的官员,处理发生的事件十分合适。如果是一个富于想像力的人,他会形成自己的想法,于是找出证据来证实它,这样只会使事情变得更扑朔迷离。他不愿讨论这事件。不,他绝不是怕泄密。他只是无可奉告,对此头脑十分清醒。他承认他知道的不比村民多,他们提供的材料已经塞满了他的公文包。但他随时愿意奉陪谈别的题目,特别是政治。我们的长谈使我在村民中赢得思想深刻的好名声。我几乎取得了一名公务员的地位。 “因此,当第三个人——这一次是茨韦贝根本地人——失踪的时候,镇长和警官都来向我请教。失踪的是镇上一个杂货商。他穿过森林上山,想在天黑时猎获一只黑琴鸡。第二天早晨他的店没开门。直到这时候才知道他夜里根本没有回来。昨晚十点半时曾听到一声枪响,那正是这杂货商回家的时候。 “在等待区长来时,我能想到的只是派出搜索队。我们把森林划分成几块,分别查勘每一条小路。沃恩和我,还带着一个农民,到我喜欢猎黑琴鸡的地方。我想那杂货商很可能是在那里失踪的。我们在他回来时必经之路上一尺一尺地查看。沃恩很懂得查看踪迹这一门学问。 “我们已经察看了约四英里,他忽然对林下的植物感到兴趣。这使我大为惊讶,因为直到这时候为止,我以为他根本什么也没在细看。我真是笨透了。 “有人在这里从小路转到旁边,”他说,“他是急急匆匆地走的。我奇怪那是为什么。” “离开小路几码有一块白岩石,约三十英尺高。它很陡,但突出的地方使人很容易爬上去。岩石脚下有一股热泉从一个不比狐狸洞大多少的洞里汹涌地涌出来。当沃恩把痕迹指给我看时,我看到长在岩石和小路间的灌木丛被胡乱地拨开了。但我指出,没有人会冲出小路穿过这浓密的矮树林。 “当你知道被人跟踪的时候,他会希望周围有一块开阔的空地,”沃恩回答说。到岩石顶上,加上有一支枪在手,你就会感到放心一些——只要能来得及赶到那里就行。好,让我们上去看看吧。” “顶上光秃秃的,只有些常春藤。离开岩石边约三码,有一棵小树长在一小撮泥土上。树的一边离地不远处曾挨到近处的射击。那农民画了个十字,咕喀了一声:他们说在你和它之间总有一棵树。” “我问他它”是什么意思。他不马上回答,只是毫无目的地摆弄棍子,好像很不好意思,直到棍子的钢尖在他手里时,他才喃喃地说道:狼人”。 “沃恩哈哈大笑,指着离地六英寸的枪痕。 “如果狼人只有那么高,它一定是个狼人娃娃,”他说。不,那人跌倒在地枪走火了。也许他爬上来时被跟踪得太近了。他可能是跌倒在那个地方。” “他跪下来察看地面。 “那是什么?”他问我。“如果是血,其中还有点什么。” “在光秃的岩石上只有很小一点儿痕迹。我仔细看,毫无问题这是脑浆。我很奇怪怎么就这一点,再也没有了。我猜想它一定来自头骨很深的伤处。可能是箭射的,乌嘴啄的,或者是牙齿咬的。 “沃恩从岩石上下来,用他的棍子在那泉水下面的泥上戳。接着他像只狗那样在灌木丛中寻找。 “那个方向没有尸体曾被拖走的痕迹。”他说。 “我们又查看了岩石的另一边。它很陡,人和野兽似乎无法攀登,边上长满了植物。我已经确信,如果有什么东西曾在那里爬过,沃恩一眼便能看出来。 “一点痕迹也没有!”他说。真见鬼,他的尸体到哪里去了呢?” “我们三个人默默地坐在岩石边上。泉水泊泪地流,头顶上的松树喃喃自语。毫无疑问,我们是在一被谋杀案的现场。 “我们回去找到了区长,把我们的发现告诉了他。 “有趣!但这向我们说明了什么呢月他说。 “我指出我们至少知道那个人是死了,或者是正在死。 “但没有确证。把尸体给我看看吧。告诉我谋杀他是什么动用k0巴。” “沃恩坚持说这是一只野兽干的。区长不同意。如果是只狼,他说,把尸体全找到虽然困难,但总不会什么也找不到。至于熊——它们根本不伤人,这想法就荒唐了。 “没有人相信是野兽干的,因为到处都找遍了。村里有各种传说——都是些古老传说。如果不是我在村中旅店里亲耳听到那些传说,我真是做梦也不会想到那些农民相信那么多恐怖故事。你们真该看看那些老乡在听老韦斯,那位渔猎法执法官,把他的故事告诉他们时的眼睛。他说他的祖父一次又一次近距离射击他黄昏在林中看见的一只大灰狼而打不死它。后来他在枪上装上一枚银币射击,狼中论后不见了,但人们发现鞋匠海因里希在家里濒临死亡,肚子被一枚银币打中了。 “他的儿子约瑟夫·韦斯大部分时间在禁猎地工作,村里难得看到他,除非他下山来卖一两条鹿腿。他对他的父亲感到气愤。他身体强壮,总是怒形于色。读过点书。他说,没有比缺少文化的人更迷信的了。沃恩自然同意他的说法,但接着说了些比村民的故事更离奇的民间怪异故事和中世纪文学故事,我不由得看到他在思忖这个题目。农民们认真看待他的话。他们来来去去都三三两两在一起。再没有人夜里敢独自出门。只有那个牧人不受影响。他并非不信,但他是一个神秘主义者。他一直夜间在树下来去。 “你必须成为那些东西的一分子,先生,”他对我说,那就不怕它们了。我不是说一个人能使自己变成一只狼——圣母保佑我们!——但是我知道他为什么会想变。” “这话有趣极了。” “我想我也知道,”我回答说。“但那是什么感觉呢?” “就像森林已经钻到你的皮肤底下,你要发疯地走,要把膝屈下来。” “他说得完全对。”沃恩令人信服地说。 “那些农民不明白沃恩的话,其中有两个向火里咋了一口,避开他的眼睛。他们觉得他太像巫师了。” “你怎么解释这一点?”沃恩转过头来问我。 “我告诉他可能有成打不同的原因,就像怕黑一样。肉体上的饥饿可能也与此有关。” “我认为我们现代的心理学趋于过分重视性这玩意儿。我们忘记了人是,或者本来是跑得快的狩猎动物,具备各种必需的本能。 “我一提到饥饿,大家七嘴八舌地表示赞成——虽然他们其实不知道我,或者那牧人,或者沃恩正在谈论什么。这些人大都经受过极端的饥饿。旅店老板想起了战争时期的饥饿。牧人告诉我们,他曾把头贴在岩壁上达一星期之久,直到被人找到。渴望摆脱迷信的约瑟夫·韦斯告诉我们,他战时在俄国当过战俘,和他的同伴们一起曾被遗忘在城堡没有窗子的围墙里面,狱卒们都参加革命去了。那些可怜的饿鬼陷入了绝境。 “整整一个星期,沃恩和我日夜随搜索队出去。这时候基拉忙于安慰村中的妇女。她们不由得喜欢她。 “我们第一天得到休息时,下午我在沃恩那里度过。他和我一口气睡了十二小时,睡足了,相信我们能对迷案想出什么可能有效的新办法来。基拉参加我们的讨论。我们把原来的想法反复研究,但毫无进展。 “我们不得不相信村里人说的故事了。”我最后说。 “你们为什么不相信呢?”基拉问道。 “我们两个都反对。我们问她自己相信吗。 “我说不准,”她回答说。“那有什么关系?但我知道邪恶已经降临到他们的头上。邪恶。”她又说了一声。 “我们吓了一跳。你在笑,罗梅罗,可是你不了解那神秘事件的气氛怎样影响了我们。 “现在回过头去看,我看到她说得何等正确。天啊,女人掌握了某种精神意义.而我们则把它们照字而死抠。 “她离开后我问沃恩,他妻子是不是真相信有粮人。 “不完全是,”他解释道。她的意思是,我们的逻辑一点不能使我们解决问题,我们就该寻求别的东西,那东西即使不是狠人,也具有浪人的性质。东西的外貌对她没有多大影响。” “沃恩对他的妻子十分满意。他也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意思,但他知道她的比喻总是有道理的,即使要过很久才能把她所指的和自己对同一东西的表达方式联系起来。 “我问他,他认为她说的邪恶是什么意思。 “邪恶?”他答道。邪恶力量——这种东西做不应做的事。她的意思差不多是指——着魔中邪。这么说吧!让我们试用自己的方式找出她所表示的意思。假定它是看得见的,让我们看看这是什么。” “他仍旧认为这是一只动物。它捕猎得了手,现在森林平静了,但它又要开始下手的。他不认为它会被赶走。 “第一次派搜索队没有把它赶走,”他指出说。他们惊动了周围许多里路的动物,但这样东西又逮走了他们中的一个。它会回来的,就像一只吃了人的狮子必定会回来一样。只有一个办法能捉住它——那就是用诱饵!” “谁当诱饵?”我问道。 “你和我。” “我想我当时那副样子准是吓坏了。沃恩哈哈大笑。他说我越来越胖,当诱饵最能吊它的胃口。任何时候他开最拙劣的玩笑,我就知道他完全是认真的。 “你打算怎么做?”我问道。把我捆在树上,你端着枪守候吗?” “差不多是这样,只不过不用把你捆住。因为这主意是我出的,你可以在第一回拿着枪守候。你枪法好吗?” “我的枪法很好,他也一样。为了证实这一点,我们吃过晚饭后打靶,使我们可以相互信赖,保证月光明亮时五十码内百发百中。基拉不喜欢打枪。她害怕死亡。沃恩的借口无济于事。他说我们第二天夜里要去猎鹿,需要练练枪法。 “你们要趁它们睡觉的时候射击它们吗?”她憎恶地问道。 “趁它们吃晚饭的时候,亲爱的。” “如果可能,在此以前。”我加上一句。 “我不喜欢用开玩笑的方式伤她的感情,但我们只好这样做。我们不能把真情告诉她,现在她生气得连问题也不高兴问了。 “第二天下午沃恩到旅店来,我们一起作出行动计划。那块岩石是我们所有打算的起点,我们自然决定让看守人呆在那里。从岩石顶上可以清楚看到小路两边各五十码。看守人日落前到那里,用常春藤遮住,作诱饵的人在晚上十点前一点来到小路上进入射程的地方。他必须来回走动,但务必注意看到那块岩石。这样直到半夜,两人才一起撤退。我们认为,我们所搜寻的东西会把诱饵当作设在森林中的看守岗。 “困难在于回家。我们必须各自单独走,只怕已被发现。在小路上的人如被钉梢,必须尽快直接跑到大路上。不远有一道滑坡,从那地方几分钟便能下到大路。在岩石上的人必须稍等片刻,然后走小路回家。 “好了,明天早晨我才能见到你了,”沃恩走前说。“你看得到我,但是我看不到你。当我到小路时,你对我轻轻吹声口哨,我好知道你已经在岩石上了。” “他说他已经给基拉留下一封公证信,以防万一出事。他尴尬地大笑着加上一句:但愿这是傻事。” “我觉得这完全是傻事,也这样说了。 “日落前我到达岩石上。我让身体和腿缩在常春藤后面,只让头和双肩自由活动好转动我的枪。我感到我能保证沃恩的安全。 “月亮上来了,小路像条银带一样展开在我面前。在寂静中不时有树枝的断裂声,有猫头鹰的叫声,偶尔有一只狐狸穿过小路,还回头看。我希望沃恩快来。这时候我后面的常春藤簌簌响。我不能转过身去。我的脊骨变得非常敏感,头骨后面有一点感到刺痛,好像等着挨一下打似的。我安慰自己说,那可能不过是只鸟在我的后面,但没有用——而事实上的确是一只鸟。一只欧夜鹰从常春藤里蹿出来,我一下子吓出了冷汗。那阵极度的恐怖却一下子扫掉了我无谓的恐惧。我依然不舒服,但镇静下来了。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沃恩在小路上走动的声音。接着在月光中,他那勇敢的身影清楚地进入了我的视野。我轻轻地吹了一声口哨,他微微挥了挥手表示知道了。他抽着雪茄烟来回走。烟头的光显出了他的头影。他走到哪里,我的视线紧紧跟着看他后面一两码的地方。到了半夜,他向我藏身的地方点点头,快步向滑坡走去。稍过一会儿,我走小路回家了。 “第二天夜里我们互换角色。这回轮到我在小路上走。我发现我宁可当诱饵。在岩石上我贴地蜷缩了一个钟头之后,我甚至连头也不能转动了。现在我一切拜托沃恩,如果有什么东西在我后面过来,我相信他会保护我。只有一次我感到不舒服。我想我是听见了一只鸟在远远的林中鸣叫。这是一种奇怪的叫声,差不多像是吸泣,又像是一个女人轻轻的惊叹。我向下面的树木看,在月光中看见白影一闪,马上断定那是一股微风吹动银色的草。时间一到,我走到下面斜坡那里,下了大路,回旅店去了。我躺下来想,我们的神经接下去是否还经受得住,想着想着睡着了。 “第二早晨我去看沃恩。基拉看上去面色苍白,忐忑不安。我马上对她说,她应该好好休息一下。 “她无法休息,”沃恩说。别人的苦难她无法忍受。” “我不能像你那样轻而易举就忘掉它们。”她挑衅似地回答。 “天啊!”沃恩叫道。我不打算和你争吵。” “不吵——因为你知道你是错的。你完全忘记这可怕的事件了吗?” “我转而谈些轻松点的话题。我这样做的时候,我意识到基拉的抵抗,她显然想继续吵架。我奇怪这是为什么。她的神经无疑过度紧张,但她太疲倦,不会想借一场争吵使它们松弛下来。我断定她是为丈夫极其担心,要逼他供出这两夜他是怎么过的。 “一点不错,我离开前,她借口送我出去,和我谈我们的狩猎。我实在为难,既不能让她知道真相,又实在不忍心让她惶惶然而感到痛苦。最后,在道晚安之前,她犹豫了一阵,接着抓住我的胳臂叫道:请当心他卜 “我微笑着告诉她,她是过度紧张了,我们一点没有做危险的事。我还能说什么呢? “那天夜里我们第三次去看守,树林里充满动静。落叶下的世界——地鼠、辍鼠、大甲虫——在惊人地蠢动。夜鸟啼鸣。一头鹿在林中远处哟啦地叫。拂着微风,我从藏身的岩石顶上看着沃恩试图吸进风吹来的香味。他在阴影中蹲下。一只能在上风处穿过小路,在一棵树根处挖一些多汁的食物。它看上去像一条大狗那样毛蓬蓬和无害。显然,我们要寻找的不是它也不是它那一类动物。我看见沃恩微笑,因而知道他也是同样的想法。 “十一点过后不久,那熊抬起头来闻嗅空气,然后溜进一大丛黑色的灌木丛不见了。夜间的声音接连停止。沃恩在他的口袋里准备好他的手枪。寂静本身说明了问题。树林停止了一切活动,像我们一样守候着。 “沃恩沿着小路走到那一头。我的眼睛离开他一点,透过树木往他后面的小路看,看到有白色的东西一晃。他转身回来,当他来到岩石前面时,我又看到了那白色东西,它移动得很快。沃恩在我面前走过,向那白色东西走去,我顺着小路看着他前面。那白色东西过了树木出来,进入月光里,向汉恩直扑过来。真是老天保佑,幸亏两者紧靠在一起时射击极其困难,我多瞄准了一秒钟以保证不打着沃恩。就在这一秒钟内,谢谢天,她对沃恩叫起来了!这是基拉。她披着白貂皮大衣,刚才拼命地沿着小路跑来,就使她成为一个古怪的形象。 “她抱着他,让呼吸平下来。我听见她说:我吓坏了。什么东西踉在我后面。我知道的。” “沃恩没有回答,只是紧紧地抱住她,抚摸她的头发。他的上唇抿起来。他一下子只有一个想法:杀死那吓了她的什么东西。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他问道。 “我不知道。我只是在找你。我昨天夜里也在找你。” “你真疯了,我勇敢的小姐!”他说。 “但是你绝不能一个人待着。希拉维耶夫到哪里去了?” “就在那里。”他指着岩石。 “为什么你不也藏到那里去?” “我们当中有一个必须露脸。”他回答说。 “她马上明白了他这回答的全部意思。” “和我回去吧!”她叫道。“答应我不要这样做了!” “我非常安全,亲爱的,”他回答说。“看着!” “我能听见他紧张的声音,准确地记住了他们的每一句话。这些话铭刻在我的记忆中。他把她带到岩石下。他的左臂搂住她,右臂伸直,用手捏着一条手帕的两端。他没有看我,也没有提高声音,说道:“希拉维耶夫,在手帕上打个洞。” “这手帕目标明显,打中它真是太容易了。如果在别的时候,我会和他一样心中有数,一发即中。但他不知道的是,我刚才差一点打中了某一样白色而且大得多的目标——我正在哆喀得简直拿不住枪。不过我还是扣动扳机。手帕上的窟窿离他的手实在太近,真险!他把手放下,尽管打得不好,他还是把我吹擂了一通。 “沃恩的把戏起了作用。基拉感到惊奇。她没想到竟是那么容易。不过还是让我和你呆在一起。”她求他说。 “宝贝,我们这就回去。你以为我肯让我最亲爱的宝贝在林子里乱走吗?” “那么我最亲爱的宝贝呢?”她说着吻他。 “他们抄近路回去了。他让她走在前面离开一码。我看见他的手枪的枪管在月光下闪亮。他一点不敢冒险。 “我独自一人顺着小路走——大大咧咧,因为我断定,所有的生物听到那声枪响都吓得逃走了。当我突然知道我正被跟踪时,我几乎心都沉下去了。你们两位经验丰富,还要我解释那种感觉吗?不要?那好。我当时知道我被跟踪了,停下来向后面小路看。灌木丛中马上有一样东西在我旁边经过,好像是要断我的后路。我不是个迷信的人。我一听见这声音感到放心了,因为我知道了它在哪里。我有把握在小路上能比任何东西在树丛中走得更快——只要一到空地,它就要吃五颗子弹。可是我再听,它没有跟踪我。 “第二天早晨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沃恩。 “很抱歉,”他说,我必须把她送回来。你明白吧?” “我当然明白。你还能怎么办呢?” “我并不愿意把你一个人留在那里,我们已经使周围的生物知道我们在那里。当然,我们把动物都吓走了,但我们知道这只动物并不像一只动物。我们有可能不是吓走了它而是引来了它。今天夜里我们去找它。”他狠狠地加上一句。 “我问他基拉是不是肯留在家。 “肯的。她说我们在执行我们的任务,她不会干涉。” “那天夜里他在岩石顶上等着,我在小路上来回走。万籁俱寂。唯一在动的东西是月亮,随着夜的过去,它从一棵树梢移到另一棵树梢。我窥视岩石上的沃恩,他跟着我,枪的准星在四分之一圆周内移动过来移动过去。有一次我听见沃恩轻轻咳嗽了一声。我知道他已经看到我紧张,要使我放心。我站在离开约二十码的一个灌木丛旁边,看着一张银色叶子摇晃得像有一只小野兽在爬上去。 “我的颈背有热气——我的双肩有沉重的压力——我的头骨后面有硬东西——沃恩的长枪鸣响——所有这一切同时发生,我一时还来不及想到死亡的恐惧。什么东西从我身边跳开,落到岩石下的源泉里。 “你没事吧?”沃恩大叫着拨开常着藤冲下来。 “怎么一回事?” “一个人。我已经打中他了。来吧!我这就进去追他!” “沃恩完全疯了。我还没有见过这样不怕死的人。他深深吸了一口气,钻进那洞,用头和肩膀尽力往泥里顶。如果站得不够快,气不够,他就会闷死或者淹死。如果他的敌人正在等着他,那他也必死无疑。他不见了,我紧跟着照他的做法做。我不需要花大力气,只要跟着沃恩的身体钻出来的空间滑过去就行。但这是一个最难受的时刻。我们做梦也没有想到,竟有东西能通过那泉洞进出。只要想像一下,屏着气息,用你的臀部和双肩像条蛇一样蠕动着钻过热的水,如果前面堵住,都不知道怎样后退。最后我终于能用手撑起身体,透了一口气。沃恩已经站起来,用手电筒向前面照。 “找到他了!”他说。 “我们是在岩石下的一个低矮的洞穴里。从上面的裂缝透进空气。地上是干沙,因为热的泉水流进洞穴靠近泉洞的地方,留下了沙子。一个人错缩着躺在洞穴另一头。我们向他走过去。他手里拿着一种长手枪。这是杀牲口用的枪。想起那宽阔的枪口曾碰到过我的头骨,委实令人不快。枪口是有锯齿的,它能抓住头皮然后放出尖刺。 “我们把这尸体翻过来——竟是约瑟夫·韦斯。狼人?着了魔中了邪?我不知道。我宁愿称之为隔代遗传的精神病。但那是一个名称,而不是一个解释。 “那尸体过去一点有一个洞,直径约六英尺,圆得像是用钻钻出来的。冲出那通道的泉水干了,水的沉淀物使斑驳的黄色洞壁光滑得像大理石一样。当沃恩打中他的时候,他显然想挣扎到那出口。我们攀登那天然的阴沟。有半个小时,手电筒除了湿滚滚的洞壁以外什么也没照出来。接着我们停在一把粗糙的梯子旁边。梯级上盖着泥,木头上到处有黑渍。我们上去了。它通到一个显然是用铲子和铁锨挖出来的坑。坑顶铺着木板,一头有一扇活门。我们用肩膀把门顶开,上面是一间有四边墙的农舍。炉火正在阴燃,我们一放进空气,一块木头就烧起来了。炉边放着一支枪。在一个架子上有一些铁的捕捉机和一根子弹带。房间当中有一张桌子,上面放着一把长刀。我们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些。再看一下,还看到了更多的东西。韦斯一定是杀人狂发展到了极点。我猜想他当战俘的野蛮经验在他可怜的魔鬼心中遗留下一种乖僻。后来他挖地窖或者修理地板时偶然发现了农舍下的干河道,沿着它到了它隐蔽的出口。这就使他暗藏的渴望成为行动。他能够谋杀,并把死者的尸体移走而不留任何痕迹。他干起来了。 “天亮时我们把区长带到这农舍。他从农舍出来时狂吐了一通。我还没有见人这样呕吐过。这一下他吐清了。吐了以后他头脑也清楚了。我没告诉过你们吗?他是个注重实际的人,他果断地进行调查。他实事求是地承认这是一桩恐怖事件,而不听信无法证实的传说。村民相信的那些恐怖故事丝毫没有确凿的证据。” 刘易斯·班宁发出一声惊叹。 “你现在记起来了。我想你会记起来的。报上把谣传说成事实,但我告诉你,没有确凿的证据。 “沃恩求我保守秘密,不要说给他的妻子听。我要在她还没听说这件事时劝她马上离开这里。我要告诉她沃恩可能受到内伤,应该毫不迟延,立即去检查一下。他本人相信到处传说的某件事,但他十分注意保持自己的平衡。我疑心他还有点自豪——因为他没有受到影响。但是他怕他妻子受到震惊会产生的后果。 “但我们太迟了。女厨师已经感染上当时流行的狂热,把那件不愉快的谣传告诉了基拉。她跑到她丈夫那里,面色死灰,感到绝望,本能地寻求保护对付这一打击。沃恩能够保护自己,也会用生命去保护她。他尝试这样做,叫她冷静地看这件事,把这件事忘掉,等等。这是愚蠢的。好像相信传说的人能冷静地看待这一事件似的!这种意见无法使他的妻子得到安慰。她希望他表现出恐怖,不要像盖上盖子那样孤立自己,不要让她在精神上被遗弃。她对他大喊大叫,说他没有感情,就冲回自己的房间。我也许应该给她一点镇静药,但我没有。我知道她越早自己发泄出来越好,她的足够健康可以承受它。 “我对沃恩这样说了,但是他并不理解。他认为情绪是危险的东西,绝不能把它发泄出来。他要再次叫她不要不安”。他没有看到,他是十英里范围内唯一不感到不安”的人。 “稍后她下楼来,冷冷地对沃恩说话,好像发现了他对她不忠实似的。她对他说:“我无法再看到那女人了。请通知她离开,好吗?” “她说的是女厨师。沃恩不赞成。他极有逻辑头脑和讲道理。 “这不是她的错,”他说。“她是个不懂事的女人,不是一个解剖学家。我们把她叫进来,你就知道你是多么不公正了。” “不,不!”她叫道——接着抑制住了。 “那么把她叫进来吧!”她说。 “女厨师进来。她哭着说她怎么知道呢——她什么也没有注意到——她断言她向约瑟夫·韦斯买的的确是鹿肉——她做梦也没有想到…… “天啊!住口!”基拉叫起来。你们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你们全都对自己说谎,装假,没有感觉!” “我再也忍不住了。我求她不要折磨自己,也不要折磨我。这话说得正好。她握住我的手求我原谅她。接着眼泪出来了。她哭了。我想她一直哭到了天亮。吃早饭时她对我们两人露出疲倦的微笑,于是我知道她的危险期过去了——终于从打击中彻底摆脱出来。当天他们离开那里回了英国。 “两年后我在维也纳遇到他们,他们请我吃饭。我们绝口不提茨韦贝根的事。他们还是那么相亲相爱,也还是那么吵来吵去。听见他们说话和看到他们相互寻求同情,是很美好的。 “沃恩不再吃肉,说他已经成了一个素食者。 “为什么?”我慎重地问了一声。 “他回答说他最近精神衰弱——什么也吃不进,几乎死掉。现在好了,他说;一点病症都没有了,就是不能吃肉……这件事来得非常突然……他想不出为什么。 “他这个人是绝对严肃的。他想不出为什么。其实是那个打击在他心中蕴藏了十年,最后给了他惩罚。” “那么你呢?”班宁问道。“你是怎么摆脱掉那打击的?当时你也必须控制你的情绪。” “问得有理,”希拉维耶夫说。“我曾生活在缓刑的处境中。有时我想该去看看我的一位同行,问问他我该怎样摆脱这种困境。只要我能把故事讲出来,就会大有帮助——但是我下不了决心把它讲出来。” “你正好把故事都讲出来了。”罗梅罗上校严肃地说。 祖母的秘密 祖母家什么地方都大扫除,唯独储藏室例外。鲁宾逊老太太住的房子楼上,不算浴室,一共只有两个房间,一间是她的卧室,另一间就是储藏室。这小房间把她的孙女黛西和孙子吉姆吸引住了。它里面塞满东西,顶到天花板,连开门都很困难。大家常笑话祖母这储藏室东西太多太乱了,祖母回答说东西并不像看来那么多,只因为都堆在一张不大的床上罢了。它本是个客房,她一有时间,就去清理它。如果他们接下来说帮她整理,她马上说:“谢谢你们,我情愿自己来,只等我有一点儿时间。”但她好像从来没有这一点儿时间。 她是世界上最好的祖母。黛西和吉姆的家离她家不远,拐个弯就到,因此他们一直去看她,她也一直去看他们。但情况一下子变了。孩子们的爸爸换了工作,一家人要搬得远远的。 “我的天啊!”对什么事都乐天的祖母说。“你们发什么愁,又不是世界末日!我可以去看你们,孩子们也可以来我这裹住住。” “我们睡在哪里呢?”吉姆问道。 “那你这就得把客房清理出来了。”黛西说。 “当然。”祖母说,但马上感到说漏了嘴。最后她只好同意让孩子们帮她清理。 储藏室里能放那么多东西,真叫人吃惊。有许多东西直接进了垃圾桶;有些东西如杂志和帘子之类送到教堂去留待下一次义卖;旧椅子拿来生火。祖母说纸板盒里的东西要看看,先堆在她卧室的角落里。堆积如山的东西清理掉,底下的确是张床。祖母马上拿出床单和枕头套把床铺好。“好了!”她说。“瞧我这个小巧幽雅的客房!” 现在只剩处理还在祖母卧室里的纸板盒了。她说孩子们走后她晚上能对付。但黛西认为祖母已经累了,要她坐在椅子上,让他们替她翻盒子。“我们一样一样拿给你看。”黛西说。祖母只好叹气同意。 他们翻着翻着,找到了一些照片。 “黛西,瞧!”吉姆说。“瞧这小姑娘多胖!” “这张照片又有她,”黛西说。“就是长大点了,更胖了些。” “那是我。”他们的祖母说,从梅子上向前探出身子,在两个孩子之间伸过手来把它们拿走,像撕废纸一样把照片撕掉。 “祖母!”孩子们反对,但已经来不及。 他们找到一张带框的旧结婚照,里面有一群人,是古老的服饰,男的西服上衣钮扣很高,女的穿长裙,帽子上有羽毛、花朵、水果和蝴蝶结。 “这是你的结婚照吗,祖母?” 祖母说:“那时候还没有我,这是我妈妈爸爸的结婚照。” 两个孩子凝视着。“就是我们的曾祖父和曾祖母……” “还有你们的曾姑婆和曾姨婆当女傧相。”祖母说。 两个孩子认为这张结婚照里的人古怪好玩,很适合挂在小客房里,祖母同意了。 从盒里黛西又拿出一个酒桶样子的容器。桶身、桶箍和桶盖都是银的。 祖母说:“这是个饼干桶。我小时候它就在我们家里,我恨透了它,一直想把它扔掉。” “谢谢你不要扔,”黛西说。“把它放在楼下餐具柜里吧,我们来住的时候,你可以在里面放我们爱吃的饼干。我最爱吃奶油夹心饼干了。” “我爱吃糖心威化饼干。”吉姆说。 “你就答应把它留着放饼干吧,祖母。”黛西说。 祖母不再看饼干桶而看着两个孩子。她忽然跳起来拥抱他们。“噢,好吧!”她说。“我到底是幸福的。非常非常幸福。有一间客房,孙女孙子要来我这裹住!” 这小巧幽静的客房已经准备好接待它的第一个客人了。这第一个客人是吉姆。因为搬家时吉姆是个累赘,因此搬家第一夜让他住在祖母的客房里。第二天他父亲开车来把他接走。 在新居里,大家搬家忙累了,依吉姆的小孩子好动脾气,他们可能会对他发火的。但没有想到吉姆比平时更加安静。大家问他在祖母家过得快活吗。他说是的,祖母带他上街买东西,给他买了一枝有几种颜色的圆珠笔,天黑后他在花园里放烟火,祖母还给他吃他最爱吃的糖心威化饼干。 “有这样的祖母真是你的福气。”妈妈说。 “这使我想起了我的外祖母,”他们的父亲说,“就是你们祖母的妈妈。她也是个大好人。” 那天晚上黛西和吉姆暂时同睡一个房间,因为黛西的房间还没有布置好。吉姆上床时请他的母亲不要关掉楼梯口的灯,卧室门也打开一点。 “我想你不该点着灯睡觉了,”母亲说。“你现在已经是个大孩子。”不过她还是照他说的做。过了一会儿黛西上楼来,吉姆还醒在那里。黛西说:“明天晚上我就睡到我自己的房间去。”“和你睡在一起我没有意见。” 黛西上了床。 “黛西!” “什么事?” “明天晚上我不要一个人睡在这里。” “可是……可是吉姆,你向来是一个人睡的!”另一张床没有回答。“吉姆,你只是在发扬劲!” 仍旧没有回答,但有点声音。黛西仔细听,吉姆在哭。 她下床向他走过去。“出什么事了?” “没有事。” “一定有事。” “不,没有。没有事。” 黛西知道吉姆的脾气。他会变得非常固执。他也许永远不肯告诉她是什么事。“你说出来会好受些,吉姆。” “不,我不能说。” 他哭得那么厉害,她用双臂抱住他。她发现他在发抖。 “你是冷吗,吉姆?” “不是。” “那你为什么发抖?你不是在害怕什么吧?” 吉姆回答时气都透不过来:“别烦我!” 黛西很奇怪。“说吧,说了我就回我的床上去。” 吉姆镇定下来说:“我不要再到祖母家过夜了——永远不要。”他在床上翻了个身,背对着黛西。 黛西看着他,惊奇得张开了口,但没有说话就回到自己床上,躺在那里想,吉姆在祖母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又想,只要轮到她去看祖母,她会打听出来的…… 黛西没有把吉姆的事告诉父母。吉姆好像又没事了。黛西的房间已经整理好,吉姆晚上一个人睡自己的房间。夜间他叫了一次,害得母亲去看他是怎么回事,但小孩子做恶梦是常有的事。第二天晚上他照常又睡得很香。 过了一星期,黛西去了。祖母看见她来了高兴得哈哈笑,房子一派欢迎她的气氛。吃晚饭时,黛西向餐具柜看到那饼干桶。“是糖心威化饼干吗?”她向饼干桶走去,把手伸进饼干桶,拿出一块奶油夹心饼干。“祖母,你真了不起!你什么都不忘记。” 祖母叹了口气,“有时候我希望记性坏一些。” 黛西哈哈笑起来,吃下了饼干。 后来她们去睡了。她们并排站着看舒适的小客房。“我希望你睡得好,亲爱的,”祖母说。“如果要什么,我就在楼梯口那边。”她吻了黛西晚安。 半夜里黛西被什么东西惊醒。她说不准是吵声惊醒了她,但一定是的!她在黑暗中躺着一动不动,张开眼睛,等着再听见那声音,但是听不见。她想她会听到楼梯板的格格声,但是没有,不过她还是断定有人在下楼。也许是——一定是——她祖母下楼去拿东西,怕吵醒她,走得非常轻。但能走得这样轻吗?不管是谁,这时候该走到楼梯脚了。但仍旧听不到声音。 这一定是祖母,但黛西觉得又不是祖母。然而她又觉得是祖母。她非知道不可,于是大叫:“祖母!”叫得很响,要让楼梯脚也能听见。她的声音叫出来像是嘶叫。 几乎与此同时,她听到祖母的卧室门打开,祖母快步走到客房来。“我在这里,亲爱的!” “我觉得我听到。我以为你下楼了,祖母。” 祖母好像很吃惊。“是吗?有时候我夜里需要喝点水,到楼下去拿。” “但这次木是。你是从卧室出来,不是从楼梯下面来的。—— “你的耳朵太尖了,亲爱的尸 “不过我没有听清楚是什么人下楼。”黛西慢慢地说。 “那么只是听错了。” 但黛西想她没有听错,只是弄不清是怎么回事。不过她还是让祖母再吻了她一次晚安,把灯关了。屋里一片寂静,不但没有特别的声音,连有什么特别东西的感觉也没有了。黛西一觉睡到早晨出太阳。 白天祖母给黛西安排得和给吉姆安排的同样快活。但这一夜比上一夜还要糟糕。黛西又给惊醒,醒着躺在那里,知道有人又在下楼。她心里说,这不是想像;但我什么也听不见,我怎么知道有人下楼呢? 不管这人是谁,他是下到了楼梯脚,穿过门厅上客厅去。祖母睡前让客厅的关门上还是开着呢?不管关上还是开着,也不管这人是谁,他已经进了客厅,正在向餐具柜走去。在下面的黑暗和寂静中到底在发生什么事? 忽然寂静打破了。从楼下传来凄厉的叫声,接着转成哭声和啜泣声,两者都是吓出来的,同时又吓人。黛西不知不觉已经下床,走出卧室四,跑过楼梯门,来到她祖母的卧室前。房门关着,她停了一下才推开它,在这瞬间,她发觉楼下的哭声已经停止。 她走进祖母的卧室。床头灯开亮了,祖母很慌张,刚在床上坐起来。黛西说:“有人哭!” “那是我。”祖母说。 “不不不不不!”黛西说。 看到黛西睑上的表情,祖母错缩在枕头上,用双手捂住脸。黛西看到眼泪开始从指缝间滚下她干瘪的皮肤。祖母在哭,哭得气都喘不过来,她的哭声和黛西听到的楼下哭声没有两样,只是轻得多。祖母哭着哭着,好容易终于说出声来:“懊,黛西!”同时向她伸出手。 黛西过去握住祖母伸出的手,抚摸它们。她使自己,同时更是使祖母安静下来。“我去煮壶茶,”他说。“我把茶端上来。” “不,”祖母说。“我下去。我们下去喝,我把事情告诉你。…我都告诉你……”她又哭起来。 黛西不再害怕了。她下接到厨房煮茶。走过时她开亮了客厅的灯和电炉。一切如常。门是关着的。她听见祖母起床走出卧室,但她没有直接下楼,黛西所见她经过楼梯口走进客房,在那里呆了一会儿,接着下楼来。 黛西用托盘把茶端到客厅,从餐具柜里拿出饼子桶,放在托盘上,万一祖母喝茶时想吃点什么呢?祖母已经在等她。她从上面客房里拿来了那张结婚照。黛西什么也没有问。她们坐在一起喝茶。黛西还吃了一块饼干。当黛西把饼干桶送给祖母时,祖母摇摇头,还有点发抖。 “现在我来告诉你,”祖母说。她停了一下,显然是使自己镇静下来。“我拿下来这张照片,是为了能指给你看。” 她又停了一下,这次停得时间更长,因此黛西插了一句:“你的妈妈当新娘时真漂亮。” “我从来记不起她,”祖母说。“她去世时我太小了。” 黛西说:“但爸爸说见过她!他讲起他的外祖母。” “那是我的后母,他的后外祖母。” 现在黛西似乎明白了。“一个后母……我可怜的祖母!” “不,”祖母说。“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我的后母——我从来没有想到她是后母,她就像我的生母……她对我太好了。” “那么……?” “她们两个都在结婚照里,”祖母说。“我的母亲是新娘。我的后母——当然是后来成为后母的——是公傧相中的一个。两个女傧相,一个是我母亲的妹妹,母亲去世后我父亲娶了她,另一个是我父亲的妹妹。” 黛西看照片。她一看就知道哪一个女傧相是新娘的妹妹:同样胖胖的,同样漂亮。另一个女傧相又高又瘦,样子闷闷不乐。她和新郎有点像,但不那么神采奕奕。 “我母亲去世时,”祖母说,“我还是个婴儿,我父亲只好找人来照顾我并且管家。他有工作,整天在办公室。他于是把他的妹妹请来——就是另一个公傧相。”黛西看着那个瘦的女傧相。“我相信她一直爱我的父亲,妒忌他结婚。母亲死了她也许感到高兴,如果我从未生下来她也许更加高兴。那样我父亲就可以完全属于她。因此她恨我。” “噢,祖母!” “是的,她恨我。当时我不理解。我只觉得我突然变笨了,变淘气了,变脏了,样样事情——我只觉得是这样——都招人讨厌。我想我大概是个十分讨厌的孩子:我竟变成了这样。最糟糕的是……”祖母停了口,用一只手捂住脸。 “祖母,说下去。” “有一件事在你看来不会觉得可怕,只会觉得好笑。姑母经常讥笑我。她一讥笑,事情更糟了。” “那是什么事?”“我爱吃,总像吃不饱。”“吃嘛!” “我一有机会就吃。姑母经常向我父亲说这件事,我坐下来吃饭她就在我腰间围上软尺,说我的腰围只应该有多宽。我一向胖胖的,像我母亲娘家的人:我很胖——非常胖。” “你不能少吃点,变瘦点,使她无话可说吗?”黛西门道。 “你不明白。她越是讥笑我我越想吃。我竟偷吃了。自然,这种事迟早会被姑母发现。她幸灾乐祸,要出我的洋相,不让我弄到东西哈。她锁上厨房门,不让我到食品柜和贮藏室去找吃的。没有办法,最后我找到了饼干桶。” “就是这个吗?” “不错。它一直放在餐具柜里,里面放着饼干,我常常半夜里溜下来拿一两块吃吃。” “在这房子?” “不!栽们当时住在离这里一百多英里以外,我相信那房子现在已经拆掉翻造了。总之,像我说的,我常常溜下楼。我不敢开灯,虽然我极其怕黑——那时候我怕的东西太多了。我摸黑进房间,到餐具柜,在柜里摸,摸到这饼干桶,打开桶盖,把手伸进去。”她停下了。 “说下去吧,祖母。” “这件事我做了一次,两次,也许三次。这第三次或者第四次和平时一样,和平时一样怕得发抖,既由于在做错事,也由于怕黑。我摸索着找到了饼干桶,用左手打开桶盖,和平时一样把右手伸到桶里。我本以为饼干会满到顶,但上面没有。我只好把手伸下去……伸下去……伸下去……伸下去……我的手指碰到了什么,一碰到——唉呀,就像爆炸!——这东西已经一下子夹住我的手指,狠狠夹住,我痛极了,而且不只痛,我感到恐怖。我尖声大叫,哇哇大哭。一些人匆匆下楼,灯光出现了,他们奔进我所在的餐厅。我的父亲、我的姑母、一个女仆——他们全站在那里看着我,一个穿睡衣的胖姑娘,哇哇大哭大叫,右手伸出来,一个老鼠夹在她的手指上晃动着,我的爸爸和那女仆不知所措,但我只看到我的姑母毫不惊讶。她料到了这件事,正等着它发生,现在她哈哈大笑。我听得见。我用左手抓起餐具柜里一把银柄面包刀,向她一直走过去。” “你杀了她?” “没有,当然没有。我昏头昏脑,大哭大叫,左手拿着刀,我的姑母跳到一旁,我父亲跑上来拉住我,拿掉我手里的刀,然后掰开另一只手上的老鼠夹把它拿掉。我还是一直哭个不停。在哭声中我听见我的父亲和姑母谈话,我听见我父亲问她饼干桶里怎么会有老鼠夹。 “第二天我不是病了就是装病——反正一样。我整天躺在床上,放下了窗帘。女仆送牛奶和面包来给我吃。我的姑母没有来看我。我父亲早晨上班前和傍晚回家后来看我。两次他来我都装作睡着了。 “第三天我起床。右手给老鼠夹夹过的手指依然红着,我擦它们使它们更加红。我不要它们好。不但手指红,两个指甲发黑了。父亲叫女仆下午带我去看医生。他看着我好像还有话说,但没有说。他没有提姑母——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她带我去看医生的,——我还是没有见到她。女仆带我去了。医生说我的手指给老鼠夹夹得很厉害,但不要紧,手指甲会好的。我很失望。我本希望手指骨折,手指尖会落掉。我想住进医院,不愿回家过原先的生活。 “我和女仆一起回家。靠近家时,我看见一个女人拐弯进我家院子门。我们到院子门口时,她沿着长长的小径向前门走去。你记得我说过吗,我记不起我的生母,但我一看那年轻女人的背影——她走得有点笨重,比较胖的人走起路来常常这样——我就知道我妈妈的背影正是这样的。我没有多想,这就够了,我拼命跑上去追她。她刚到前门,我已经扑到她身上。她站不稳,发出一声介乎惊与喜的喊叫,一下子坐在台阶上,我倒在她身上,她抱住我的双臂,钻到她身上当时女人穿的那种老式衣服的皱褶里。我一直记得她身体的丰满柔软和温暖,她的身体多么可爱啊!我高兴得叫了又叫,她紧紧地搂抱我。 “那是我的姨母,另一个女傧相——我母亲的妹妹。是我父亲打电报请她从英国的另一头到这里来,她来了。我父亲已经把我的瘦姑母请走——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我胖胖的姨母到我家当管家,我家从此充满了笑声、快乐和爱。一年内我父亲和她给了婚。她没有生孩子,我就是她唯一的孩子。她爱我,我爱她。” “那么你……你没那么胖了吧?”黛西体贴地问道。 “我想我一定没那么胖了。反正我再也不偷东西哈。这饼干桶从餐具柜消失了——我想是我的新母亲听说了那件事以后把它拿走了。看不见,想不到,我就把它忘掉了。至少我装作把它忘掉了。但只要它一出现,我就会记起那件事,记得太清楚了。” “我听说过有房子闹鬼,”黛西想着说,“却没听说过有饼干桶闹鬼的。如果不是你记起这件事,我想它就不会闹了。” “大概是这样。” “把它处理掉好吗,祖母?否则吉姆再也不敢来住了,还有我。” “你以为我没有想到过把它处理掉吗,孩子?”祖母哭着说。“但这样做就要把事情告诉你的祖父。当时我不愿把我的事情说出来,因此记忆纠缠着我,像个圈套。现在我把事情都讲了,我自由了,这饼干桶现在可以处理掉了。” “卖掉它好吗,祖母。它一定值不少钱。” “那是没有疑问的。” 第二天早晨黛西醒来时已经出太阳,听到祖母早已起床,在楼下忙着了。黛西赶紧穿上衣服下去。前门敞开,祖母站在外面台阶上看着街上远处。听到一辆沉重的车子沿着街一路鸣鸣地开走。黛西站到祖母身边,向她望着的地方看去。开走的是一星期来一次的垃圾车,它已经开到街尾。清洁工人把住户们昨晚或今早拿出来的最后一些垃圾扔到车里。车后部两排大铁齿张开,慢慢地、无情地闭上,把扔到它大肚子里的一切吃下去。 祖母说:“它走了。”黛西马上明白这“它”指的是什么。“它和空瓶空罐以及纸盒蛋壳等等垃圾装进了塑料袋。坏伙伴——这样对待它正合适。”垃圾车在街口拐弯了。“我恨它,”祖母说。“现在它将被压碎。”她说话的口气很凶。黛西想起那个气得抓起一把面包刀的小女孩。 垃圾车转过街口,不见了。 祖母抱住黛西的肩笑着。她说:“黛西,亲爱的,你永远记住,奶油夹心饼干和糖心威化饼干可以放在任何一个旧罐里招待朋友。” 男生厕所 这个学期真倒霉,一月份开学的头一天看到的就是个灾难场面。一辆沾满泥的挖土机在篮球场上一路挖过去,啃着柏油路面当早餐。它那条恐龙长颈横冲直撞,可怕地晃来晃去。校门柱子上一个石球也被撞落在地,跌碎了,像被巨人踩了一脚。科技大楼的进口处积土堆积如山,水管像通心粉一样垒成一大堆。 斯皮尔斯比女子学校的校长忙着给市政府打电话,随即发出通告:由于学校的中央暖气系统地下部分漏水,在维修好之前,大家只好临时借用“收获路”上那座男子学校的旧校舍。现在请大家分班级排队,由各班班长领队有秩序地到那里去。 教区牧师的女儿丽贝卡一听说这地方,马上想起《圣经》中提到过的两个罪恶之地,但比起“收获路”来,它们还算是好的。“收获路”和名字刚好相反,一片荒凉。女生们都南南咕咕,但乖乖地出发了。她们经过了自己居住的街道,这里色彩鲜明:黄色的前门,摘花的窗子,新的汽车间,还有大铁门。大家可说是充满冒险精神开始她们的旅程。教师们的汽车不断从她们的身边开过,可以看到后窗里堆满课堂用品:铜制显微镜、鸭子标本、挂图等等。汽车开过去时教师们还嘻嘻哈哈,兴高采烈,但汽车驶回来时她们却一声不响,面孔冷冰冰的。 接着学生队伍走到铁路上一座孤零零、可怜巴巴的小拱桥那里。桥上没有人,铁栏杆都生锈了。过了桥,那边的房屋全都破破烂烂,油漆剥落,门关不上。这里原是贫民窟,这些房屋已经没有人住。再往前走,连天气也似乎变得更冷,风狠狠地吹来,灰尘扑面,连帽子也会吹跑。 就在这里,在一片荒凉当中,像一条被煤烟熏黑的死恐龙,像一艘搁浅在那里的有许多烟囱的古老兵舰——这就是“收获路”的学校。 大家心惊胆战地聚集在大礼堂。窗框都脏得变成了棕色。窗子太高,看不到外面。墙壁深绿色,挂有一块橡木板,上面刻满了一八七九——一九二三年的获奖学生名单。维多利亚看了看木板说:“它应该是公元前而不是公元后的,第一个名字也应该是图特安哈门公元前十四世纪的埃及国王。”有些海报从墙上垂下来,仅仅在海报顶端还粘住一点。海报上写的是诸如“印度采茶”,“帝国的意义”等字句。这一切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跤跌进了布满灰尘的历史。 许多人都急着要上厕所。这是由于心情紧张,也由于在寒冷中走了长路。但是没有人愿意第一个提出,直到丽贝卡实在憋不住开了口,大家马上一窝蜂地抢着要去。穿过院子,走廊尽头的那扇门就是厕所。丽贝卡她们六个人一起往那里走。 这里过去是男子学校,这当然是个男生厕所。她们经过一排男生用的小便池,它们满布渍痕,就像坟墓,干池底有些渣滓积在那里,看去像些死苍蝇。 厕所的墙上涂满了字,字写得很大,连学问很好的莉莎也不知道其中一些字是什么意思。不过大家可以看出来,这些字像在大叫大骂,所有的憎恨似乎都针对着一个叫“巴尼·博高”的人。 丽贝卡不禁发起抖来,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发抖。只有维基说了一句很实际的话:“我想这里准没有卫生纸!”她说着拿出了她的法语练习簿。真的,这里不但没有卫生纸,连抽水马桶上也没有木坐框,抽水的拉绳也换上了头发般粗细的白绳子套环,样子像绞索。在马桶间的绿色隔板上,针对巴尼·博高的“仇恨”刻得深达半寸。厕所内所有的门锁都坏了,只除了最里面的一间…… 丽贝卡向来有公德心,就站在外面替大家牢牢地把守。 等到大家对着厕所里唯一一面沾有苍蝇屎、布满裂痕的手帕大小的镜子梳理头发时,特蕾西忽然间大家说:“我们一共六个人,但是我听到七下抽水声,你们有人抽了两次吗?” 大家相互看着,都摇了摇头。她们再回过头来看那装了高而小的窗子的阴暗厕所,看那排抽水马桶间。她们喊叫,想知道还有什么人在里面;因为刚才没有人在她们身边走过,也没有人进来过。 但是没有回答,只有滴水声。 天气真冷,最吸引大家的是学校的锅炉房。市政府派了两个人来烧锅炉。女生们只有挤在这里才感到了暖意。 折腾了一通以后,终于上课了。丽贝卡她们的第一节课是数学,由霍洛小姐上。霍格小姐是位老教师,灰白头发梳成一个面包那样的合,戴一副金丝边眼镜。她是一位出色的数学家,从不开玩笑,人人都怕她,但是她并不凶。她好像要让男人们知道,她没有时间和他们打交道。 女生们苦苦地专心算着二次方程式。接着可怕的寒气从砖墙处钻到她们的骨头里。第一个受不了的是丽贝卡,她举起了手。 “你应该等到课间休息时去的。”霍格小姐说,但她还是做了个手势让她去。 丽贝卡进了厕所,站在门口犹豫了一阵。这房间低矮阴暗,高处的绿色小窗照不进阳光。气氛太神秘了,她像是置身于旧教堂里。墙上的乱涂鸦刺她的眼,这些字都很模糊,也像教堂墙上的训谕。但这里写的不是“热爱世人”之类的话,而是“杰科是条河豚”,“希金斯全身发臭”等无聊话。 那些男生如今在哪里呢?这都是多少年以前的事了?她想他们早已长大成人,可能已经秃了头,有了妻子儿女,在妻子亲爱地为他们编织的羊毛衫底下,是一个个隆起的大肚子。丽贝卡觉得这很难想像,他们应该还在这里什么地方打点架,为什么事生着气,特别是生一个叫巴尼·博高的人的气。她终于跟起脚尖走进这长长的房间,走到尽头那个马桶间,因为只有这一间有锁。她费了很大的劲才拉上了门检,天花板上下都响起了回声。 她刚坐下就听见有人进来。这不是个女孩,丽贝卡耳朵尖听得出来。不,是双大靴子,后跟还钉上了铁片,神气地向她这边走来。从轻快的脚步声听来,她知道不是一个大人而是个男孩。她听见他停下来,似乎感觉到她在那里,又似乎在向周围张望。接着是个男孩的声音,说得很轻。 “好了,斯科特,里面全空了!” 更多的后跟钉有铁片的靴子的声音,好些人踢踢塔塔地进来。 她知道她一定做了一件天大的错事。这里一定还是所男子学校,她们不过借用整个校舍中的一部分。她现在是进了男生厕所,脸一下子红了起来。但她是个有脑筋的孩子,尽力冷静下来,坐着,像老鼠一样一声不响,要直到他们离开。她就这样坐着,用手帕捂住了嘴,轻轻地呼吸。 但万一他们走来拉这扇门,大声问谁在里面呢?万一他们爬到隔板上来偷看呢?有些淘气女生就是这样干的……不过她这是白担心。他们似对锁着的她这一间没有兴趣。外面传来一阵拖着脚走路、铁片刮着地面的声音,还有喘气的声音。他们似乎在拖着一个人走…… 这个人被拖到隔壁。他们的手肘碰撞着隔板,吓得她几乎跳起来。 “把他的头按下去。”一个很尖的声音下命令。 “不要,斯科特,不要!放开我,你们这些坏蛋……” “唉哟,他咬了我……”还有一个声音说。 接着是争斗声,喘气声,哀号声……随后是许多靴子跑掉的声音。 “你们这些坏蛋,把我的钢笔什么的都弄坏了。”一个生气的声音说。最后,他也走了。 丽贝卡作好万一准备,侧耳倾听着,等待着,心里十分紧张。然后她一下子拉开门栓,飞也似的奔过发出回声的空房间。万一那些男生现在进来可怎么办? 但她跑出了厕所也没有碰到男生。在高墙围住的灰色院子里也看不见一个男孩子。她大着胆子回头看那厕所的门口……这是她先前来过的那间厕所,是学校通知她们可以用的。一定是学校弄错了,必须把这件事告诉别人。 “你去了很久。”霍格小姐怀疑地对丽贝卡说。 “我们还以为你被抽到大海里去了呢!”莉莎开玩笑说。大家听了都笑,莉莎感到很得意。 “让我看看你的作业,莉莎。”霍格小姐冷冷地对她说,像猎人一枪打中了翅膀一样,把笑声消灭了。 “出了什么事?”维基悄悄地问丽贝卡。“你碰到了什么人或是什么东西吗?你脸都涨红了,眼睛也发亮了……”维基比霍格小姐更难瞒骗过去。 “吃中饭时告诉你……” 但是没有等到吃饭。莉莎注意到厕所里一定出了什么事。于是她举起了手,而且在位子上明显地扭动着身体。 莉莎回来时就像个马上要爆炸的炸弹,姜黄色的头发倒竖,长满雀斑的脸一片通红,绿色的眼睛张得像碟子。她正要开口说话……但霍格小姐有一双鹰眼,能阻止任何歇斯底里发作,使它在刚萌芽时就给压下去。 “关上门,莉莎。我们要保持教室里现有的暖气。” 莉莎规规矩矩地坐下。但霍格小姐的冷淡也无法阻止全班同学闪过一个念头:厕所里一定出了什么使人紧张的事。 最后是玛吉把事情闹了开来。她紧接着下一个去,回来时晖晖叫得像只待宰的羊。这种声音只有她叫得出。 “老师,厕所里有男生……” “男生?”霍格小姐大声问。“男生!”她用她强壮有力的腿快步走出教室。大家从教室的窗子可以看到她走进厕所。但她出来时皱起了眉头,可见她没有逮到她要透的人。她继续在周围角落里搜寻,要把任何躲着的男生找出来。但她一个也没有找到,接着她向校长室走去。 这回大家看到高大庄严的校长进厕所,又出来到处查看,霍格小姐在她身边当护卫。但仍然什么男生也没有找到,她们说了句什么就分手了。霍格小姐回来,脸红得像雷公。 “你们有些人真是太糊涂了,”她说,“非常非常糊涂。校长向我保证,这所学校已经荒废了多年,校舍里不可能有男生。好,玛吉,现在你有什么话说?” “是真的有男生!”玛吉急得大哭起来。“我听到他们的声音。老师,我说的是真话……”她用她的羊毛衫袖口擦眼泪。 莉莎猛地站起来。“我也听见了,老师。” 霍格小姐听了并未感到不安,因为莉莎向来是全班的捣蛋大王。但这时候丽贝卡也站起来了:“我也听见。” “丽贝卡——你是牧师的女儿。我真为你感到害羞。” “我真的听见了男生的声音。”丽贝卡咬着牙一点不动摇。霍格小姐看来有点没了主意。 “大家一起去他们不会出来,”玛吉眸晖地叫着说。“当你一个人进去时,他们就来了。他们要把一个男生的头按到马桶里。他们就在我隔壁的一间里。” “我碰到的也一样。”莉莎说。 “我碰到的也是。”丽贝卡说。 全班同学不禁颤抖起来,所有的嗡嗡声一下子停止了,代以一片寂静。 “那好吧,”霍格小姐想要证明并无此事。“你过来,丽贝卡。” 到了厕所门口,丽贝卡忽然觉得这样做傻透了。 “你装作若无其事地进去,我等在外面。”霍格小姐说。 丽贝卡进厕所,关上门坐下来。 “完全照你当时那样做。”霍格小姐忽然担心地透过阴暗的长廊叫进来。过了一会儿霍格小姐又叫了:“不是没有事吗?根本没有事。你们这些小姑娘真是荒唐可笑!” 丽贝卡却不那么肯定。她觉得厕所里是有些异样——不能说是一个声音,但至少是空气中的一阵震动,就像男孩们躲着在格格笑。 “根本没有事,”霍格小姐像放下心来似的大声说。“出来吧——我们已经浪费不少上课的时间了。真是胡闹!” 就在时候忽然有一下马桶抽水声,在整排的末尾那头响起。 “是你吗,丽贝卡?” “不是我,霍格小姐。” “胡说,当然是你。” “不是,老师。” 又是一下马桶抽水的声音,接着又是一下,抽水声越来越近了。这一下霍格小姐不能不信。丽贝卡听见她有力的脚步声走了.进来,一路上乒乒乓乓打开了一扇又一扇门,叫道:“不管是谁,出来吧。你走不掉的。我知道你在这里!” 丽贝卡立刻推门冲了出来。 所有的门都开着,里面空无一人,但每一个水箱都在加水。只除了丽贝卡的那个。 “这一切全可以用科学来解释,”霍植小姐说,“不过是抽水马桶有了毛病。” 但丽贝卡听得出她的声音在发抖,看到她正怀疑地望着那根本爬不进人来的通风小路。 吃中饭时大家聚在一起上厕所,没有发生什么事。下午课间休息时大家又聚在一起去,也没有发生什么事。但是在最后一堂课出了事。这次又是玛吉。 她在座位上半天扭来扭去,忽然站起来向教室门口冲去。“老师,很对不起……”她语无伦次地咕啃着,哭着,抓住门把手把门打开,走掉了。全校响彻了她歇斯底里的哭声。老师追了出去。 “怎么啦?”丽贝卡转过脸去问同学。维基一声不响地指着玛吉课桌椅底下的一摊水。 “她憋不住了,但是又不敢上厕所。她太害怕了……” 第二天早上,校长到班上来看她们。 “厕所,”她开始时有点犹豫,接着便轻快地说下去。“厕所,”她微微地点了点头,”我能够理解你们为厕所的事感到不安。在市政府安排我们来的这个可怕地方,最糟糕的就是厕所。我已经向政府提出了最强烈的要求,厕所将在下星期一上午之前重新油漆和修理好。我已经告诉他们,如果到时办不到,我将停课。” 她低下头陷入沉思之中,接着抬起头来说下去。 “让我再强调一点:这校舍已有二十多年不用,荒废在这里。我们周围这一带是荒凉之地……连男孩子也没有。我昨天真的试过出去找个男孩子。”她微笑着向四周望去,希望引起大家的笑声,但没有人笑。“我第一个看到的男孩足足在一英里之外——在大街上一家肉店工作。”她又希望有人笑,但看到依然没有人等以后严肃地说下去。“你们为厕所的事感到不安,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你们没有理由胡思乱想,捕风捉影,弄得歇斯底里。别人在厕所里根本没有注意到什么。别的班没有向学校报告过这类事情。事情就只出在你们这个班,或者说,出在你们这个班的三位紧张的女生身上…… 她朝莉莎看,莉莎涨红了脸。她朝空着玛吉的空课桌看。她朝丽贝卡看,丽贝卡尽可能坚定地回看她。 “总之,”校长结束她的谈话,“我希望你们以后不要再像那些愚蠢的女人那样大惊小怪,要做聪明而讲实际的女人。你们很快就要成为年轻女人了。这类事只会使男人看不起我们……事实上有许多男人就是想看不起我们。” 校长匆匆地走了。一阵严寒笼罩着这群聪明的年轻女人。校长刚才证明了这些鬼只找她们三年级甲班的同学…… 这次是菲奥娜出了事。事情说来就来,就发生在课间休息以后。休息时是大家一起上厕所的,但她们没有想到,竟把她一个人留了下来,而她怕难为情,不好意思叫住别人。菲奥娜一向是最怕难为情的。 她忽然在教室门口出现,打断了刚开始的法语课。她脸色发白,浑身摇晃,就像个稻草人。她的双臂竟奇怪地缠满了卫生纸…… “进来坐下,菲一奥一娜,”法国小姐说,从声音听得出她正在发抖。菲奥娜的嘴一张一合四次,像要说什么,但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接着她像一袋土豆似的直挺挺地昏倒在地板上。 全班同学围住菲奥娜,有人跑去找校长。校长一来就叫大家退后,让菲奥娜呼吸点新鲜空气,又派莉莎去问霍格小姐要点噢盐。菲奥娜一醒来就大叫和挣扎,随后重又昏过去。于是派人去请医生。 “对了,就是你这坏蛋,”丽贝卡想,“就是这么一回事!”她悄悄地绕过大家背后。没有人看见她走出去,因为所有的眼睛都在盯着菲奥娜。 菲奥娜刚才一定是在第三格马桶间,因为里面的卫生纸卷筒空了,黄色的卫生纸曾来曾去落了一地,几乎把地下的整个抽水马桶都盖住。有些纸撕得粉碎,看来菲奥娜是从这堆纸中挣扎出来的。那东西是想闷死她吗?丽贝卡不知不觉拉了一下抽水绳子。接着她的心开始猛跳起来。她把自己关在隔壁一间,咬着牙坐了下来。 要冷静地呆着实在不容易。隔壁水箱重新灌水的声音盖过了其他一切声响。当隔壁水箱的水快满时,她听见另外一格在抽水。是有人进来了她没有听见吗?她在白白浪费时间吗?但她确实没有听到过脚步声。接着又是一间在抽水,然后又一间,再一间。接着马桶间的门接连砰砰响,一下又一下,又重又狠。她想门都要弄破了。 砰,砰,砰……声音越来越近。 “来吧,你这坏蛋!”丽贝卡狠下了心想,但除了心,她身体的其他部分都在颤抖。她快要尖叫了。 就在这时候,她头顶上的水箱突然拍起水来,抽得那么狠,水都洒到她身上了。她忙抬头看,那条抽水绳索还在晃动,但没有人抓住它……看去就像条绞索。不可能有人碰过它。 她头顶上水箱的杠杆一次又一次拉动。她再也忍受不了,便向门扑过去。但是门检怎么也拉不开。她猛地转身想攀上隔板爬出去,但由于太慌张爬不上去。最后她只有蹲下来缩起身体靠在门上,头埋在膝盖上,用双手捂住耳朵。 一片寂静,什么声音也没有。但她知道不管那是什么东西,它仍然在那里。她突然想起昨天晚上父亲听她说有鬼的事,不相信,开玩笑说可以照(圣经)说的办,问问它叫什么名字什么的。于是从她沙哑的嗓子里挤出这几个字:“你……叫……什么……名字?”接着大叫:“你叫什么名字?” 好像回答她的话似的,那卷黄色卫生纸开始自动倒卷,并开始缠绕她。 “你是好鬼还是坏鬼?”丽贝卡又想起父亲说莎士比亚剧本里这样问,说了出来。但是卫生纸仍然继续倒卷,直到满马桶间都是卫生纸。 “快到……为你准备好的……那个地方去!”她绝望他说出了父亲说的最后一句。那卷纸离她越来越近,甚至轻轻碰到了她的脸。 “你到底想怎样?”她尖叫出一句,这是她自己的话。 一切忽然起了变化。那些不断旋转的纸开始自动地卷成一个人形,那人形比她高,但非常瘦,被黄纸带包卷着像个木乃伊。如果它来碰她一下,她的心真要吓碎了。但“它”没有碰她,却用手指着水箱上面那砖墙。 “它”接连指了三次,直到她无言地点点头。 于是那人形坍下来,变成一摊乱纸带落在她的脚下。 过了好一会儿,她终于站了起来,试试拔开门栓。它很容易就拉开了。她大着胆走了出来。 那东西根本没有伤害她的意思,只是要指给她看什么,“它”指的是什么地方呢? 她大着胆子重新走进马桶间。就是那里,没错。砖墙上还粘着一点卫生纸,给裂缝钩住了。她把纸拉下来,白油漆也落了下来,露出一个小洞。她伸手去摸那洞,更多的油漆和石灰落下来。她开始挖,挖出了半块砖头。里面塞着东西!她伸手过去拿出了一大捆纸…… 她锁上了门坐在马桶上看。那捆纸里有一本护照,还有一个钱包,钱包裹有大笔英镑和法国法郎。还有一张汽车驾驶执照,上面的姓名是阿尔弗雷德·巴内特。此外还有火车票……护照到期的日期是一九五八年四月一日,上面写的姓名是阿尔弗雷德·巴内德和阿达·巴内特。 丽贝卡马上想到,这鬼准是个男孩,偷来东西藏在这里,死后感到抱歉,想要补救,但学校已经停办。“好吧,让我来为‘它’做这件事。”她看看护照上写的地址,真是只要十分钟就走到了,放学回家不妨顺路就去。 她为自己解救了那鬼感到高兴,把这件事告诉了她的好朋友维基和莉莎。三个人决定一起去。“等我们一办好这件事,那东西就不会再出现了。”丽贝卡说。 一切看来太简单了。 磨坊河公园这个区比她们住的那个区更古老,房子的砖墙上没有常春藤,在落日的照耀下一片深红色。一座座花园楼房都有个很雅的名字,她们终于找到了那座“石南谷”。 她们按了半天铃才有一位白发的胖女人来应门。她看到她们充满了老年人特有的怀疑和小心态度。 “有什么事吗,小朋友们?”她用专横的语气问道。 丽贝卡自豪地拿出她那包沾满灰尘的东西。“我们找到了这个,我想是你们的。” 那女人一手接过那包东西,但随即变得那么……就像要马上扔下它并“砰”地关上门似的。 “这是巴内特先生的护照、钱和其他什么的。”丽贝卡给她解释说。 那女人用一只手捂住眼睛,好像阳光太猛了。她几乎要倒下,幸好及时倚在门柱上。“阿尔弗雷德!”她像呼救似的喊道。 一位白发红颜的老人出来,好像给人打扰了十分生气。他妻子把那包东西交给他,他一下子也好像萎缩了。 “它们就是……”老太太说。 “是的。”老先生说。接着他猛向女孩们转过身来,样子凶得她们几乎要逃跑。“你们是从哪里找到这个的?” “在‘收获路’学校……在男生厕所里找到的……就藏在一块砖后面…” “哪一格厕所?”老先生用可怕的力气抓住丽贝卡的肩膀使劲地摇她。 “喂,小心,”莉莎反击说。“法律禁止这样做的!” “我们走吧。”维基冷冷地说。 “哪一格厕所?” “尽头那一格。”丽贝卡好容易说出来。看着老先生疯狂和燃烧的眼睛,她真的吓坏了。她根本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 “你怎么找到的?你在那里做什么?” “我们在那里上课……直到我们自己的学校修理好为止……我们得使用那个男生厕所……” “是谁告诉你的?” 在他的目光下,丽贝卡觉得自己就要崩溃了。他是法西斯分子吗?她不禁哭了起来。“是一只鬼指给我看的——一只男孩的鬼,‘它’指住了它……” “一点不假,”莉莎说,“那厕所里有鬼!”她说得坚定有力。 这句话起了作用。那老先生又发生了可怕的变化。他凶狠的力气从手指间溜走了。他的脸变得异常苍白。他开始站不住,紧抓住窗台来支撑身体。他开始呼吸不正常,呼吸声可怕地响。 “帮我扶他进去,”那女人哀叫道。“快帮我扶他进去。” 三个女孩用尽气力,喘着气帮着把他连拖带扶,送到了起居室壁炉旁的扶手椅上。他似乎快要失去知觉了。那女人出去拿来一片药放到他的嘴里。他好容易才把药吞了下去,过了一会儿渐渐开始恢复正常。 那女人这才想到三个小姑娘。“他现在没事了,你们最好立刻回家,不然你们的妈妈要担心了。”到了门口她说:“谢谢你们把东西送来。”但她的语气里根本没有半点谢意。 “我们认为应该把东西送还你们,”丽贝卡有礼貌地说,“即使它们已经那么旧……” 那女人狠狠地瞪了丽贝卡一眼,因为她听出丽贝卡的口气中存有疑问。“巴内特先生是‘收获路’学校的最后一任校长。这些东西在放暑假的前一天被偷走了,结果我们没能去法国度假。我丈夫知道是哪个学生偷走的,但他不肯承认,学校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把东西找到。不久他就退休,学校也停办了……再见,小朋友们。” 她正要关门,莉莎忽然尖锐地问:“那些男生是把你丈夫叫做巴尼·博高的吗?” 那女人明显地浑身一震,不过也可能由于一月份傍晚的天气太冷。“是的……那些残酷的日子。真残酷!” 接着她急忙把门关上,让她们站在门外。 她们还没有走上五十码,莉莎激动地抓住她们的手臂。“我想起来了……爸爸说他上过那学校,那是个可怕的地方。巴尼·博高,爸爸说这个人连一点小事也要体罚学生,所以学生那恨他。甚至有家长到市政府去告他。有个叫斯特博的学生对他不服,巴尼·博高经常打他。最后这个学生被发现死了,说是跃死的,跌倒时撞破了头。我想可能是死在那厕所里。” 她们害怕地对望着。 “你认为斯特博就是……就是在厕所的那个男生吗?”维基悄悄地问道。 她们环顾四周空荡荡的街道。可爱的太阳已经不见,天色一下子变得非常黑。路口忽然有一阵沙沙声向着她们过来——但仔细一看,不过是枯萎的秋叶被风吹着罢了。 “不错,”丽贝卡尽量镇静地说,“我想那是斯特博……” “噢,我不要听了,我要回家。”丽贝卡哆啸着说。 她们默默地分了手。丽贝卡回家的路最糟糕:得穿过教堂的墓地。她面前是一排排牙齿似的墓碑。她突然想起,斯特博一定墓葬在这中间。她看到离自己最近的一块白色埋碑上刻着的日期:一九五六年。那么,他的墓一定就在这附近。她一路走尽量不去看墓碑上的姓名,但又忍不住要偷看。 斯特博的墓碑就在那里——路边数过去的第三个。 亲切怀念 巴里·斯特博 生于一九四四年三月十一日 卒子一九五七年七月二十二日 接着她跑了起来。 她像一阵旋风似的冲进家里前厅。爸爸正站在衣帽架旁边,穿着深灰色的大衣,手里拿着个小手提包。作为一个教区牧师的女儿,她本能地知道他正要上一个临终的人家里去。 “噢,”她说,“我要和你谈谈。”她气都喘不过来了。 “我怕你得等一等了,”他微笑着。“我一直在等你回家,现在我可得赶紧出去。不过我不知道你能不能帮个忙,”他随口说,“磨坊河公园是在温莎路的第几个路口?我总是记不住……” “第二个路口。”紧接着她问:“什么人快要死了?” “只是一个老人,叫巴内特……心力衰竭。但他的妻子说他非常痛苦……他想说出一件他多年以前做的事,那事一直埋藏在他的心底。我得走了,丽贝卡。再见。” 他出去了。丽贝卡听着他的脚步声在小路上渐渐消失。 她紧紧地抓住衣帽架,紧闭着眼睛。 “快点回家吧,爸爸。” 杀人电影录像带 这是十一月一个寒冷阴沉的下午。三个男孩从上午起就在这商业区里转来转去。中午他们吃了炸土豆片,凯文又请大家吃了两条巧克力糖,因此不饿;直到从伍尔沃思商店被赶出来为止,他们也不冷。但是到了三点半的时候,他们已经无处可夫,没有东西要看,一下子觉得又冷又饿,甚至后悔今天达学了。 “我们到底还要等多少时候?”最小的戴维终于忍不住问最大的马丁说。 马丁十四岁,比另外两个孩子瘦,但是机灵能干得多。他看看手表,说:“好,来吧,我们去看看准备好了没有。” 他把皮外套里紧身体,带着两个同学离开商业区,顺着一条通到河边的老街走去。冷冽的风把他们脚边的纸袋和旧报纸吹得籁绿地响。 他们拐过两个街角,在一家很小的报刊杂货店外面停下来。这店的一个橱窗里陈列着许多录像带。 “凯文,”马丁说.“你进去看看里面有人没有。” 凯文推开店门进去了,门上响起了一阵铃声。两个人在外面等。这时街上没有人,只有一辆被人扔掉的破汽车。汽车已经没有轮子,一半停在人行道上,车底下满是碎玻璃。 过了一会儿凯文出来了,说:“里面有人,进去吧。” 两个孩子跟着他进去。这店里的气味和其他报刊杂货店的气味没有两样——有点巧克力味,有点烟味,也有点旧连环漫画杂志味。店里说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戴维一进来就觉得胃里有点难受。不过他装得若无其事,随手拿起一本书看。书名《蓝宝瓶座》,《算算你一九九四年的命运》。他不知道自己的生辰属不属于宝瓶座,就把书搁下了。 一位老人从店堂后面走出来,手里捧着一杯茶。他在柜台里面看看三个孩子,喂了一口茶,然后开始说话:“有什么事啊,小朋友们?” 马丁走到柜台前问他:“你那盒录像带准备好了吗?就是上星期你跟我说过的。” 老人又吸了一口茶,眯起了眼睛,一边想一边问:“你说的是什么录像带呀?我一下子想不起来了。” “你说今天有的,所以我们来了。《死亡地带》,你说的是这个名字。” 老人的目光像是认出他来了。他神秘地笑笑。“不错,我想起来了,”他说。“不过这盒东西你得小心点。好,你们等一等。” 他把茶杯放在柜台上,转身拖着脚回到后面去。 凯文皱起了眉头,那双近视眼在糖果上瞟来瞟去。马丁抓住他的手臂,对他摇了摇头。大家都不说话。 过了一会儿,老人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盒录像带,把它放进一个棕色的纸袋里。马丁把钱递给他。 “再见,小朋友们,”老人看着三个孩子转身要走,说道,“希望你们喜欢这盒录像带。” 三个孩子一踏出店门,凯文就提议:“我们看看到底是怎样一盒录像带吧。” 马丁把录像带从纸袋里拿出来。它不像别的录像带,盒子上没有图画,只贴着一张白标签,中间用打字机打着:“《死亡地带》,——一二分。” “分是什么意思?”凯文问道。 “分钟啊,你这笨蛋。这盘录像带可以放一百一十二分钟,”马丁说着把录像带仍旧放回纸袋里。“走吧,我们去喝杯茶、我渴死了。” “我们不能这就上你家吗7’ “还不到时候。我告诉过你们,六点钟他们才出去。我们要在外面近到这个时候。” 他们经过那辆破汽车的时候,车门咯吱一声打开,戴维连忙向后一跳。汽车驾驶座上坐着一个和他岁数差不多的男孩,瘦瘦的,穿一条破牛仔裤,一件运动衣和一件皮外套,两脚伸到人行道上。他轻轻地说了声什么,马丁停了下来。 “你说什么?”他问。 “你拿着的是什么录像带?”那孩子问,那音调就像脚踩在枯叶上时所发出的声音。 “你问这个做什么?”喝了问道。 那孩子耸耸肩。戴维闻到他有股特别的气味,很脏,而且有种寒气。凯文把手放在车门上。 “《死亡地带》,”马丁停了一会儿说。“‘你看过吗?” 那孩子又耸耸肩。“看过。”他谁也不看一眼,只看着人行道,用一只脚拨弄着地上的碎玻璃。 没有人再开口说话,于是马丁转过身来走了,另外两个同学跟着他。戴维回过头去看破汽车里那个男孩。男孩仍旧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在他们走到路口要拐弯的时候,他关上了车门。 在咖啡馆里马丁付了三杯茶的钱,把茶端到窗边的一张桌子上。凯文和戴维早已在那里找好了位子。 马丁一边放糖一边搅拌着茶,看着窗玻璃上自己的影子。外面已经差不多黑了。 “《死亡地带》是讲什么的?’”凯文门道。“名字听起来不怎么样。” “可那是部真正的杀人电影。” “什么叫杀人电影?” 马丁看看凯文,叹了口气。“戴维,你告诉他吧。”他对戴维说。 戴维听马丁叫他给凯文解释,颇为得意。 “杀人电影,就是在电影里杀人。”他说。 “电影里杀人,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凯文听了说。“杀人的电影我看得多了。” “这种电影你不可能看过,”马丁说,“好多年前就禁止了,你不可能看过这种电影,除非你有办法,就像我这一次向熟悉的老头弄到一样。 “可我真的看过各种各样的杀人电影,”凯文说。“电影里杀的人可多了。比方说,你看过《锯木厂》吗?” “那不是真正的杀人电影,你这个笨蛋。我们这盒录像带上的才是真正的杀人电影,里面杀人不是演戏,是真把人杀了。你在电影里可以看到真正的杀人的过程。这种电影你绝对没有看过。” 戴维听了他这些话,又觉得胃里难过起来了。他希望到时不会在马丁他们面前呕吐起来。但现在哪怕想想都…… “那小家伙又来了。”凯文说。 他指着路对面一家照得通亮的电器用品陈列室。破汽车上那个瘦男孩正站在陈列室门口看室内的烤面包炉、微波炉、冰箱……接着他们看见他离开那里,到隔壁去看一家超级市场的橱窗。 马丁不再看那瘦男孩,转脸对凯文说:“如果伽m看,你完全可以不看。” “我当然不怕,”凯文说。“《锯木厂》里杀了那么多人,我一点也不怕。” “不过这是完全不同的。”马丁说。 戴维又抬起头来往窗子外面看。路那边的那个瘦男孩已经走了。 马丁转动钥匙打开了自己家的门。屋里很黑,充满炸土豆片和香烟的气味。戴维一进这黑屋子,由于从来没有到过马丁的家,感到有点恐怖,脸都发热了,但是等到马丁把灯开亮,他向四周一看,看见地毯十分鲜艳,有一面镜子围着金框,还有一架电视电话,他这才放下心来:这里太美了,根本想像不出在这种地方会有可怕的事情《死亡地带》不一定就那么恐怖。必要时他可以闭上眼睛不去看。 “你这就放映吗?”凯文问。“电视机在哪里?” “先别急。我想我们应该首先吃点东西。你不觉得饿吗?” “你有什么吃的?”凯文又问。 “不知道。吃点鱼柳和炸土豆片就行。录像片你最好吃了再看,等到看完你就吃不下了。你说他看完了还吃得下东西吗?戴维?” “吃不下,”戴维附和着说。“等到看完,他就连吃也不想吃了!” “把这个拿去,”马丁对戴维说着,拿出一张十镑钞票。“去买些炸土豆片回来。鲤鱼柳和炸土豆片各三份,好吗?” “行,”戴维说。可是他临走时加上一句:“我没回来,你可别放。” 卖炸土豆片的铺子就在路口。戴维捧着热烘烘的几袋食物回来时,破汽车上那个孩子正站在马丁的家门口。戴维一下子停下了脚。 “你来干什么?”戴维不客气地问他。 “你们是要看那盒录像带吗?”那孩子问。 戴维好容易才听懂他在说什么。他猜想这孩子一定得了感冒,或者和他妹妹一样有哮喘病。 “是的。”戴维回答说。 “也能让我看看吗?” “我不知道。录像带是我的同学的。”戴维回答他说。 两个男孩互相对望,站着不动。 “好吧,我去问问他。”戴维最后说。 他上前伸手接了按门铃。马丁打开门时他说:“我把鲤鱼柳和炸土豆片买回来了。可是这小家伙站在外面,他说他也想看录像带。” 马丁歪起了嘴。他后面的凯文说:“他会受不了的。那气氛他会受不了的。” “那就让我们来看看他是不是受得了,他要看就让他也来看吧,”马丁说。“叫他进来。” 那陌生男孩跟在戴维后面走进来。他们吃鱼柳和炸土豆片的时候他站在起居室里。戴维叫他吃一点,他只是说:“不,我不要吃。”过了一两分钟他坐下来了。其他人没有说什么,只顾赶紧吃,吃完把纸袋都扔进了壁炉。这时戴维又闻到了那陌生男孩的奇怪气味。房间很热。戴维脱下皮外套,扔在红色的厚地毯上。但那陌生男孩仍旧穿着他那件皮外套,双手插进衣袋,坐着一动不动。 “好了吧?”马丁问大家。“我这就把录像带放到录像机里去了。” 他把录像带放进了录像机,拿着遥控器转身回来坐到一张皮的大扶手椅上。戴维和凯文坐在沙发上。那孩子独自一个坐在餐桌旁边的椅子上。马丁开了电视机。 “电视机挺不错!”凯文说。 电视机有个四十八英寸的大屏幕,屏幕上的颜色十分鲜艳。 “你看过杀人电影没有?”马丁转脸问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的陌生男孩。 “看过。就看过这一部。”大家要很费劲才听懂他在说什么。 “看过这一部?”马丁显然不相信。“你知道片子里发生的事情吗?” “知道。我看过几百遍了。” “看过几百遍?真不明白你在说些什么。” “好了,”凯文打断他们的话说。“让我们把电灯关掉看吧。” “坐着别动,”马丁说。“你瞧我的。” 他在遥控器的一个按钮上一按,他们头上那盏大灯便熄灭了。现在只有荧屏上的光。 “真新奇!”凯文说。 他们在荧幕上看到的是一条郊区街道,镜头从一辆开着的汽车的挡风玻璃拍出去。那是个大晴天,四周有很多树木,树上盖满了叶子。一路上的房屋很漂亮,相互间离得很远。 旁白开始了。 “这是一个普通的英国城市的一条普通的马路。”说话的是一个男人,声音低沉浑厚,非常亲切。“这也是一个普通的夏天日子。但是对于某一位女士来说,一切都不会再一样了。对于她来说,再也不会有另一个夏天日子了。” 戴维看着那陌生男孩。他瞪大了眼睛全神贯注地盯住荧幕看,嘴唇不知不觉地随着那些旁白在动。戴维觉得奇怪极了。他强烈地感到自己这会儿实在不想看这部电影。他虽然让眼睛回到荧屏上,但竭力不使注意力集中,从而不使自己看清楚画面。 几分钟后旁白没有了,但大家忽然听到那陌生男孩说了一句话。 “你说什么?”马丁问他。 “我说那房子很漂亮,不是吗?” 凯文皱拢眉头专心看着荧屏,不再去管他。马丁咕喀了一声。但戴维又转过脸去看着那孩子。他的眼睛总是不由自主地离开屏幕。不过电影里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住在那里一定很舒服,”那孩子说,眼睛仍旧盯住荧幕看。不过他的表情很古怪,戴维也弄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是的。”他随口回答了那男孩一声。 荧幕上出现了一个女人。她做着普通的家务,洗洗熨熨。她在对着摄影机讲着家务之类的琐事。戴维突然感到异常恐怖,几乎要呕吐了,这是因为一切太正常,一看便知道她不是在演戏。要发生的事情是真正发生的,他们将要看到她真正被谋杀。 “太沉闷了,”凯文说。“她到底在干什么?” “闭嘴!”马丁说。“他们把摄影机带进去,好使她放心。” “但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啊,”凯文说。“她只是一个劲儿地在说话。” “她很漂亮对不对?”那陌生男孩说。 另外两个男孩不响了,转脸看了看他。连戴维也觉得他说出这话来有点怪。 “你说什么?”马丁一定也觉得他说出这话来很奇怪,反问了他一句。 “我说她很漂亮。你们说不是吗?她的确很漂亮。” “你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凯文忍不住又问他。 “她是我的妈妈。”那孩子回答。 又是一阵沉默。戴维感觉到一切突然转变了,但他不知道究竟是怎样变的和为什么变了。 “你说什么?”马丁又问了一句。 “我说她是我的妈妈。她爱我,我也爱她。” 几个孩子在他们的坐位上转了转身。荧屏上的画面已经改变。现在变成了夜景。摄影机已经移到了户外,镜头从厨房的窗外摄到室内去。房间里面很亮,很温暖,那女人一个人在屋里走动,给室内培植的花木浇水。她在一张摇篮床旁边弯下腰,抱起床上一个小婴儿,轻轻地摇着他。但三个孩子都没有专心在看电影,那陌生男孩刚才突然说的那句话使他们还在发呆。没有人会说出那种话来的! “他疯了。”凯文不自在地说。 “喂,你叫什么名字?”马丁问道。 陌生男孩没有回答。这时电影的旁白又开始了。 “她孤零零一个人。没有人会来救她。她一点也不知道,一只看不见的手已经割断了电话线。现在……可怕的事情开始了……” 那孩子的嘴跟着这旁白的话一开一合,好像这旁白是他烂熟于胸地背出来的。在画面上,一块石头从户外的黑暗中扔破了厨房的玻璃窗。那女人猛地回头,连气也喘不过来。紧紧抱住手里的婴儿。她睁大了眼睛的脸正对着荧屏外的孩子们。这一下他们马上看出她真是那男孩的母亲,男孩和她太相像了。 她弯低了身子很快地把婴儿放下。接着另一个玻璃窗也被打破了。她跳起来大叫…… 戴维的心狂跳得像一只被人捏住的小鸟。 “马丁……”他正要开口叫,但是马丁已经在椅子上紧张地坐直身子,向那陌生男孩说起话来,他说得很响。 “你要干什么?”他对那陌生男孩uq着说。“你到底到这里来干什么?” 凯文紧靠着戴维,使自己看起来又小又不引人注意,就像他平时在教室里那样。马丁歪着脸,气极了。 “我只是来看……”那陌生男孩刚开始回答,但他那干枯嘶哑像线一样的声音被电视机上一声尖叫淹没了。 戴维用眼角瞟了一下屏幕:一个头上蒙了长袜子的男人已经冲进厨房。声音忽然含混起来,就好像两个电影胶卷叠到了一起。接着摄影机忽然和那男人一起进入了厨房。 “马丁!”戴维终于忍不住叫起来。 “什么事?”马丁大叫着说。他浑身在发抖,紧紧地抓住遥控器,极其紧张地看着荧屏。“你害怕了吗?你看够啦?”他接了按遥控器的按钮,却按了放大音量的按钮,可怕的声音响彻了整个房间。戴维捂住了耳朵,闭起了眼睛。凯文还在看,但把身体蜷缩得更小,两手握住的拳头堵住了嘴。 只有陌生男孩仍旧牢牢地盯着荧屏看。那女人还在狂叫。那陌生男孩的眼睛在跟着她移动,嘴唇也跟着她听不清的狂叫开合,发出嗡嗡的声音。 “闭上你的嘴!”马丁拼命地向陌生男孩大叫。“快闭上你的嘴!” 他一下子跳起来,扔下了遥控器,画面马上消失了。在荧屏关闭前的一刹那,戴维最后看到的是马丁的脸:他一头大汗。 房间里一片漆黑。 没有人移动半步。 戴维听见马丁咽口水和喘粗气的声音。他又害怕又感到羞耻:他直想呕吐。 只听见那陌生孩子在黑暗中说:“片子还没有完。” “闭上你的嘴!”马丁狠狠地叫道。“出去!” “不看完我不能走。我总是看到结尾的。” “你干吗要看?” “我一有机会就看。只有看这部片子的时候我才能看到她。我爱看我的妈妈。” 在黑暗中他的声音听来更遥远、更冰冷、更古怪。戴维的皮肤起了鸡皮疙瘩。每样东西都变得异常可怕。一整天他都在提心吊胆,但现在比起任何时候来更可怕。他想到了自己的妈妈。他差不多要哭出声来了,但他终于忍住。 “那婴儿,”那陌生男孩又说起来。“是个可爱的孩子,对不对?看着真可爱。被那样抱起来,被他的妈妈那样抱起来,一定很舒服。我希望我永远不会忘记。”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马丁连声音都嘶哑了。 那陌生男孩的声音现在更加轻,甚至不比枯叶从树上落下来的声音更响。 “他们杀死了她,然后放火烧房子。所有的东西都烧掉了,所有的东西和婴儿都烧掉了。那婴儿就是我,我就是那婴儿。我和我的妈妈都被烧掉了。但是我没有停止长大,你们已经看到了我现在的样子。那一定是录像带的缘故。它使我一直存在下去。我看过几百遍了。最好的一段就是我母亲把我抱起来的一段。我想她一定非常爱我。我要看到她就只能看录像带,没有别的办法……” 他停了口。 马丁跌跌撞撞地走到房门口摸索着找电灯开关。房间一下子亮起来。但房间里除了他们三个以外,没有别人。屋内只留下一阵强烈而遥远的气味,这气味变得越来越淡薄,再保持了一会儿,那完全消失了,好像从来没有过一样。 那陌生男孩早不见了。 一块骷髅骨 三年前我又一次去东方旅行,时在九月。就在从伦敦去意大利布林迪西上船的火车上,我认识了那位阿拉斯泰尔·科尔文先生。 科尔文先生中等身材,头发正开始变灰,蓄着唇须,一副绅士气派。他话不多,说出话来用字规范。我们在餐车吃饭和在吸烟室中休息时总要见面。他老是拿着本火车时刻表在看,但我看出来,他连一页也无法专心看完。他知道我去东方旅行,正好同路,他就和我攀谈这个话题。但他谈不到一刻钟就失去兴趣,离开我回到他的车室去。可是才过一会儿工夫他又回来了,重新捡起刚才的话头。 对科尔文先生这种神态我倒也不觉得怎么奇怪。大凡火车坐久了,有些人就会变得心神不宁,失去常态。不过我看到科尔文先生那种坐立不安的样子,只感到未免与他的绅士风度不大相称。我看着他,无意中发现他一只好看的大手上有一道很深很长、表面凹凸不平的新伤疤。自然,我没有去过问他的事。 到了布林迪西,我们不多几个候船的旅客办好了托运行李、核实船舱等手续后,就到一家国际大旅店去过夜。吃过晚餐,我正坐在餐厅里休息,只见科尔文先生从餐厅一头急匆匆来到我的餐桌旁坐下,他捡起桌上一份意大利文的(世纪报),但几乎马上就放弃了假装要看报的样子,转过身来面对着我。 “请问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我与科尔文先生素不相识,只是在火车上偶然相遇,说不上要帮他什么忙。但是我不置可否地微微笑着,问他有什么事。 他直截了当地回答我说:“在船上你能让我睡在你的房舱里吗?” 在海上再也没有比和陌生人同住一个房舱更不方便的了,于是我也直截了当地回答他:“我看旅客不多,船上一定有地方够我们大家住的。”我心里说,他大概跟什么伙伴合不拢,想要避开他。 科尔文先生仍不理会我的意思:“我自己有个单独的房舱。只是如果你能让我和你一起住,那就真是帮我最大的忙了。” 他有自己的单独的房舱而不住,想住到我的房舱来,必定有什么特殊原因。如他确有困难,让他睡在我的房舱里也未尝不可,自然,我独自睡一向睡得更好些。不过听说近来轮船上发生过一些盗窃案,尽管科尔文先生看上去忠厚老实,但我仍不禁十分犹豫。我的态度他大概看出来了,立刻告诉我说:“我是一个保守党员。”我听了他的自我介绍不由得暗自笑了。为了保证自己的身份,他在布林迪西一家旅店里竟对一个完全陌生的人自报家门,把自己的身份说出来,他一定是出于无奈。我是个软心肠的人,这样一来,就答应了。 当天晚上,我和科尔文先生在轮船甲板的船舷上看着船离开市林迪西。等到布林迪西红红绿绿的港口灯光看不见时,他详细给我解释了他求我帮忙的原因。下面是他说的原话。 “几年前我在印度旅行,认识了一个年轻人。有一个星期,我和他一起到森林里去宿营。这位约翰·布劳顿在当地政府机关工作,很受当地人欢迎和信赖。在政府部门他本来大有前途,但他得到了一大笔遗产,于是他拍拍屁股离开印度,回到英国去了。他在伦敦呆了五年,我不时见到他,偶尔我们还一起上馆子吃顿饭。我看到他不习惯于光是过这种无所事事的生活,出了两次远门,到外面周游了一番,可是等到回来,我看他还是感到闲不住。然而有一次他突然告诉我,他要结婚了,到他所得遗产一部分的一块大地产那里去定居下来,过平常人过的日子。他那块地产是座大宅邸,叫‘桑利修道院’,空关着已经很久,他要去料理它。我心里说,这是他的未婚妻把他的心给拴住了。他的未婚妻叫额蔽恩·怀尔德,是个漂亮姑娘,举止高雅,心地善良,我想布劳顿真是交上了好运。布劳顿也确实感到无比幸福,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我听说他要到‘桑利修道院”,不禁问他那是座怎样的宅邪。他坦白承认对它一无所知。最后一个房客叫克拉克,曾在古宅的一个侧翼住了十五年,不与人往来,是个隐士和修道者。那里天黑后极其难得见到灯光。只有生活必需品是预定送来的,克拉克亲自到边门收下。他曾经雇用过一个男仆,但那男仆在宅子里干了不到一个月就不辞而别,一下子走掉了。布劳顿对克拉克深为不满的是,克拉克在那一带村民中有意散布谣言,说‘桑利修道院’是座鬼屋。他甚至在夜里用灯摘些鬼把戏,把路人吓得不敢靠近那房子,只好绕道而行。他的鬼把戏终于被人识破了,然而鬼屋之说不胜而走,弄得无人不晓,除了在光天化日之下,人们都不敢冒险靠近它。市劳顿最后苦笑着说,‘桑利修道院’这宅邸闹鬼已经成为那一带无庸置疑的事实,但他和他未来的年轻妻子将去那里改变这一切。 “他把房子来一个大修,只是一件旧家具和一块挂毯都不改动。地板和天花板都换过了,屋顶也换上了新的瓦片和防水毡,半个世纪的灰尘一扫而光。他给我看过那古宅的一些照片。它被称为修道院,实际上只是袭用了五英里外早已消失的克洛斯特修道院的名称。老宅的大部分建筑仍旧保持宗教改革以前时期的原样,但在十七世纪初英王詹姆斯一世时期加建了侧翼部分,克拉克就住在这一部分,他又作了一些修改。在楼下和二楼,他把老房子和詹姆斯一世时期加建的部分之间的通道隔开,装上沉重的厚水门,用铁栓拴住,不使相通。因此修理房屋的工程相当浩大。 “这一时期,我在伦敦只见过布劳顿一两次。他说修房子的工人们太阳一下山就不肯留在房子里。甚至到了房子里每个房间都安上电灯以后还是留不下他们,尽管用布劳顿的话来说,电灯是鬼的死敌,电灯一装,鬼的末日就到了。‘桑利修道院’闹鬼的传说传得又广又远,没有一个人愿意冒这个险。他们五六点钟就集体回家,甚至在白天,一发现同伴中有人看不见,大伙儿就要去找。尽管在五个月的修房过程中,虽然他们疑神疑鬼,但诸如此类的事什么也没有发生过,“桑利修道院’有鬼的说法不但没有打消,反而更加增强了,这是由于那些人承认里面的气氛实在紧张可怕,加上当地一直流传着里面关着一个修女的鬼的说法早已深入人心。 “一个老修女!”布劳顿说。 “我于是问他相信不相信有鬼。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他说他不能说他完全不相信。在印度时候,有一天早晨一个和他同住的人对他说,他相信自己的母亲已经在英国去世了,因为她昨天晚上在他们的房间里显灵。那人说他没有惊慌,但什么话也没有说,那鬼魂就消失了。接着真的来了电报,说那人的母亲已于昨晚去世。“事实就是这样。”布劳顿说。但是在‘桑利修道院’这件事情上,布劳顿要实际得多。他责骂克拉克愚蠢的自私自利行为,正是由于他的鬼把戏才造成那么大的麻烦,他还不得不多花点钱去安抚那些无知的工人。他说:“我自己的观点是,如果真看到鬼,应该和它说说话。” “我同意他的观点。对鬼我一无所知,但我一直记得人们说鬼是等着有人跟它说话的。至少我觉得听到自己的声音总能增加点自信和勇气。不过鬼很少——这是说,能看到的鬼很少,因此我从来没有为鬼的事担过心。不过正如上面说的,我告诉布劳顿我同意他的观点。 “接着布劳顿的婚礼举行了,我特地买了顶大礼帽前去参加他们的婚礼,新婚的布劳顿太太很亲切地对我微笑。参加婚礼的当晚我就坐上火车出国,差不多有半年不在英国。就在回国之前,我接到了布劳顿给我的信。他问我能不能在伦敦或者到“桑利修道院’去看他,因为他想,我比他认识的任何人更能帮助他。他的妻子在信末热情地附笔致意,因此我从布达佩斯给他们回了一封信,说我回到伦敦后过两天就到“桑利修道院’去看他们。在去寄信的路上我想,我到底能帮布劳顿什么忙呢。我曾经和他一起徒步去猎虎,我想像不出还有人在必要时能把自己的事比他处理得更好。不管怎样,我回到伦敦,把一些我不在时留下的事办好以后,就收拾好旅行包上“桑利修道院”去了。 “布劳顿用他的一辆高级轿车在桑利路火车站接我。汽车开了近七英里,我们就经过一座豪华的胶花大铁门进入桑利村,穿行在静悄悄的山毛样林荫道上。又走了约四分之一英里,只见路上车轮印很多,我们在一辆双轮马车旁边开过,马车上载着一个村民和他的妻子女儿,‘桑利修道院’显然在开游园会。到了林荫道尽头,路向右拐,我一下子就看到‘桑利修道院’在一片宽阔的大牧场那头。“桑利修道院’的大草坪上满是客人。 “市劳顿从老远就看到我来了,离开其他客人前来迎接我,然后把我托付给男管家。男管家黄头发,看上去是个健谈的人,然而关于这大宅的问题他几乎都回答不上来。他说他只来了三个星期。我想起布劳顿告诉过我的话,我绝口不谈关于鬼的事,虽然他把我领进的房间可能说明点什么问题。这房间很大,白色天花板低低的,上面是一根根粗大的橡木条。墙上每一寸,包括门,都蒙着挂毯。一张极其豪华的意大利式大床,有四根床柱,挂着厚厚的床幔,这更使房间显得庄重而阴沉。所有的家具都是古老的,做工精细,颜色很深。脚下是绿色的厚地毯,除了电灯、水壶和洗脸盆外,这就是房间里唯一新的东西了。连梳妆台上的镜子也是老式的威尼斯三角镜,镶在失去光泽的银框里。 “我花了几分钟时间梳洗了一下以后,就下拨到外面草坪上,在那里见过了女主人。人们聚集在这里是通常的乡村方式,大家对‘桑利修道院’的新主人感到十分好奇。 “我完全没想到我又遇到了我的一位旧日老朋友格伦厄姆,十分高兴。他住得离这里很近。‘不过我可不住在这样的大宅邸里,’他加上一句,显然充满了羡慕的神气用手比划了一下修道院的高低轮廓线,然后轻轻地咕哝了一声:“真是谢天谢地!”我对他咕哝的这句话大感兴趣,他马上看出来他这句话被我听到了,于是向我转过身来坚决地说:“不错,我是说了‘真是谢天谢地’,这是我的真心话,就算把布劳顿的全部家产送给我作交换,我也不想住到这修道院里去。” “我认真地说:‘你一定知道,老克拉克用灯装神弄鬼来吓唬人的事已经查明了?’” “格伦厄姆耸耸他的肩。“是的,这件事我知道。不过这房子还是有些地方不对头。我只能说布劳顿肯住到这里来,他真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不过我不相信他能住很久。哦,对了,你要住在这里吧?那么你今晚就可以全听到了。准是一顿盛筵,我有数。”我们接着就谈起了旧日的时光,过了一会儿,格伦厄姆先走了。 “那天傍晚在我去换衣服的时候,我和布劳顿在他的书房里谈了二十分钟话。毫无疑问,他这个人变了,大大地变了。我发现他变得神情紧张,坐立不安,只有在我不看他的时候他才敢看我。我自然问他,他到底要我做什么,我告诉他,只要我做得到的我一定为他做,不过说实话,我根本比不上他,他缺少的东西我未必能提供。他带着暗淡的微笑对我说是有点事情,只是想等到明天早晨再告诉我。我觉得他好像有点感到自愧,也许因为要我做的事难以启齿。于是我不再追问这件事,上楼换衣服去。 “我走进我富丽堂皇的房间。当我关上房门的时候,关房门的一阵风把示巴女王从墙上吹起来,于是我注意到,挂毯底部没有钉住在墙上。关于鬼我一向有一个非常实际的看法,我常觉得,松开的挂毯在火光中缓慢地飘动于墙上,对听说过鬼的人来说,百分之九十九会引起关于鬼的想法。这位《圣经》中的示巴女王及其随从和猎人——其中一个正在等候朝觐者的灰脸所罗门王的前面割开一头扁角鹿的喉咙——的随风波动,正好证实了我的假定。 “晚宴没有发生什么特别事情。人们就像在普通的游园会中一样。我邻座一位年轻女士似乎渴望知道伦敦目前正在读些什么,还滔滔不绝地发表了一通意见。对最新出版的报刊她实在比我熟悉得多,我全靠曾听过现代小说潮流演讲而获救。我于是大谈现代小说的种种,念了一连串的作家名字,开了一大批的书及这些书她连一本也没有读过,只好哑口无言,我这才堵住了她的口——至少是暂时的。她转而说她最想处身于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之中。我记得她热中地谈僵尸,谈鬼,于是我不由得想,如果这种人在这里很多的话,克拉克在这修道院里装神弄鬼就怪不得大有市场了。然而没有东西比银餐具和玻璃杯的闪光更使人动心,整个餐桌周围欢声笑语。 “太太小姐们走了以后,我和当地的乡村主任牧师谈了起来。他很忠厚,个子瘦瘦的,他马上就把话题转到了老克拉克的恶作剧。他说布劳顿把一种新的、快乐的气氛不仅引进了修道院,而且引进了整个地区,因此他抱有极大的希望,过去那种迷信无知将会荡涤一空。只是这时候坐在他另一边的一位胖绅士说了一声‘阿门’,给牧师泼了一头冷水。于是我们转而谈鸟类的话题。在餐桌另一头,布劳顿和他相识的两个爱打猎的人坐在一起。有一次我偶然听到他们热烈地在谈我,但我当时没在意。几小时以后我才想起了这件事。 “到十一点钟,所有客人都走了,只剩下布劳顿夫妇和我三个人。我们坐在詹姆士一世式书房漂亮的灰泥天花板底下。布劳顿太太讲了一两位邻居的事,接着微笑着说她知道我会原谅她早退的,于是和我握了握手独自上楼去了。我这个人不大会分析事情。但我感到她说话有点不自在,微笑也相当勉强,显然很高兴离开我们。这些事情似乎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但我隐隐有一种感觉,什么事情都不大对劲。在这种情况下,这已经足以使我去想,布劳顿到底有什么事要我效劳,难道是开玩笑,只是让我从伦敦赶到这里来打次猎吗? “布劳顿太太走了以后,布劳顿不说什么话。但他显然在动脑筋,该怎样把话题转到所谓修道院闭鬼的事情上。我一看出这一点,自然直截了当问他这件事。这时候他却好像马上对这件事失去了兴趣。毫无疑问布劳顿有点变了,而且我觉得绝不是往好里变。这似乎不是由于布劳顿太太的缘故。他显然爱她,布劳顿太太也爱他。我们无话可谈,于是我提醒他,他说过明天早晨将告诉我要我为他做什么,然后我们一起上楼去休息。在通到老屋的走廊头上,他微微地敞牙笑着说:‘记住了,如果你看到鬼,一定要和它说话;你说过你会的。’他犹豫地站了一会儿,接着转过身走了。在梳妆室门口他又停了一下,向我叫过来:“我睡在这里,如果你要什么的话请来找我。晚安。’然后他关上了房门。 “我沿着走廊走到我的房间,脱了衣服,点亮床头灯,读了几页小说,接着关了灯,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约三个小时后我醒来。外面没有一点风,壁炉里没有一点闪光,微微有点暗红。我躺在那里,只听到灰烬冷却时很轻的毕剥响声。外面斜坡上猫头鹰在静静的欧洲栗上鸣鸣叫。我模糊地回想一天里的事、希望在早餐前继续好好睡一觉。但是我的脑子越来越清楚了。毫无办法,我只好再看一会儿小说,直到想再睡为止。于是我摸索着找床边的电灯开关绳,拉亮了床头灯。灯突然一亮,使我的眼花了一会儿。我半闭着眼睛在枕头底下找我的书。等到眼睛对亮光习惯了,我偶然低头看了着床脚…… “我永远没有办法告诉你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甚至无法形容我当时的感觉。我只记得我的心都不动了,我的喉咙自动收紧。我无意识地向床头板缩起身体,望着地上那恐怖东西。我这么动了一下,我的心重新跳起来,每一个汗毛孔都在冒汗。我只能告诉你,当时我的生命和理智都在动摇之中。” 当时船上其他旅客都回房舱去了,只有科尔文先生和我留在外面,靠在船栏杆上。远方有几点夜间出海捕鱼的渔船的灯火,船边白色的浪花泼溅。 科尔文先生又说下去: “在我的床脚,是一个裹着破烂纱巾的人形在盯着我看,纱巾披着头,但是露出两只眼睛和右边脸。它又顺着手臂的线条一直到手抓住床头的地方,那张脸不完全是骷髅头的脸,虽然两眼和脸上的肉都荡然无存了,但紧贴着脸部的骨头还蒙着薄薄一层干枯的皮肤。手上也有一些皮肤。脸的前额上搭着一级头发。这人形全然不动。我看着它,它也看着我,我的脑干枯干了,发着烫。我手里还握着电灯开关绳的坠子,我玩弄着它,但就是不敢把灯关掉。我则上眼睛,但马上又恐怖地张开。那东西没有动过。我的心怦怦跳,汗变冷了、壁炉的余烬又毕剥响了一声,墙上一块木板格格地响。 “我失去了理智。有二十分钟,或者是二十秒钟,我除了那可怕的人形以外什么也不能想,直到我突然想起布劳顿和他两个朋友在晚餐时热闹地谈论着我。我难受的心渐渐想到这可能是一场恶作剧。一想到这一点,我的第一个意识是:我的脑子必须承受住这个考验。我不是一个胆小鬼。我找到了我所需要的支柱。最后我开始行动了。 “我无法告诉你我是怎么做到的,但是我猛地跳下床脚,狠狠地一拳向那东西打过去。它给这一拳打碎了,而我的手也割伤到了骨头。经过这一场难以形容的惊吓。我倒在床头上都快昏倒了。 “这么说来,这只不过是一个可恨的恶作剧。毫无疑问,这种恶作剧以前一定玩过许多次,也毫无疑问,布劳顿和他那两个朋友为了打赌我发现那可怕的东西后会有什么反应,一定挥了大笔赌注。这么一来,我就从无比恐怖变为无比愤怒。我大声咒骂那该死的布劳顿。 “一阵无名火起,我不是爬过床头下来,而是一窜扑到沙发上。我撕扯那披着纱巾的骷髅——一面撕扯一面想,这整件事情进行得多么巧妙啊。我把骷髅在地板上敲,用脚踩它干枯的骨头。我把骷髅头扔到床底下,把胸部肋骨一根根扯下来。我把大腿骨在我的膝上掰断,扔到四面八方。我把股骨放在木凳上用脚跟用力踩碎。我的火气越来越大,把纱巾撕成粉碎,扬起的灰尘落到所有东西上面,落到干净的吸水纸上,落到银墨水缸上。最后我的破坏工作干完了。满地是骨头碎片和纱巾碎块。最后我捡起一块骷髅骨头——我记得是右边面颊连太阳穴的骨头——打开房门,沿着走廊跌跌冲冲地向市劳顿的梳妆室走去。我还记得一路走时,我满是汗的睡衣贴在我的身上。到了房门口,我一脚把门踢开,就走进去了。“布劳顿在床上。他已经开了灯,蜷缩着像是很恐怖的样子。过了一会儿他好容易才恢复常态。于是我开口说话了。我不知道我说了些什么。我只知道从一个充满憎恨和鄙视的心里,再加上由于刚才胆小而感到羞耻,我让我的舌头滚动着说了又说,说个不停。他一句话也不回答。我对自己滔滔不绝的话感到惊奇。我的湿头发仍旧搭在汗湿的太阳穴上,我那只手在大量出血。我的样子看上去一定极其古怪。市劳顿和我刚才看到骷髅时一样缩到床头上。他还是木回答,也不辩解。他似乎在想着什么东西而不是我的责骂。有一两次他用舌头舔舔嘴唇。他虽然不时摆动双手,但是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就像一个不会说话的婴孩舞动着手一样。 “最后通市劳顿太太房间的门打开,穿着睡袍的布劳顿太太走了进来,脸色苍白,神情恐怖。 “什么事?出了什么事?嗅,天啊!到底出了什么事?”她叫了又叫,接着扑到她丈夫那儿,坐在床上,两个人面对着我。 “我告诉她是怎么回事。我没有因为她在场而对她丈夫稍加宽容。然而市劳顿好像没法听明白我在说什么。我对他们夫妇说,他可耻的恶作剧我已经粉碎了。布劳顿把头抬起来。 “我已经把那该死的东西敲碎。”我对他说。 “布劳顿又舔舔他的嘴唇,这次他的嘴巴管用了:‘天啊!’ “我叫道:‘如果我接你个半死也是你活该。我要让我的朋友不再和你说话。好,给你吧,’我加上一句,把那块骷髅骨头扔在他床边的地板上。“这是给你的纪念品,由于你今晚该死的恶作剧!” “布劳顿看见了那骨头,一转眼间轮到他把我吓了个半死。他像只野兔给捕首夹夹住了一样尖叫。他叫了又叫,直到差不多和我一样惊慌失措的布劳顿太太靠到他身边,像哄孩子一样要使他安静下来。但是市劳顿——我想一分钟前我看上去一定和他现在一样可怕——推开他妻子,从床上爬到地板上,仍旧浑身哆瞟着把手向骨头伸去。它上面沾着我手上的血。他根本不理我。说实在的,我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这实际上是那天夜里恐怖的新传。他拿着那块骨头从地板上站起来,站着一动不动。他似乎在竖起耳朵倾听。“时间,时间,也许是时间问题,’他喃喃地说。几乎与此同时,他直挺挺倒在地毯上,头在壁炉围栏上撞破了。那块会头从他手中飞走,落在房门附近。我把布劳顿扶起来,他脸上都是血。他声音沙哑地说得很快:‘听,听!” 我们竖起了耳朵听。 “寂静无声地过了十秒钟左右,我似乎是听到了声音。我吃不准,但到最后就不用怀疑了。传来了很轻的声音,像是有人在外面走廊上走路。均匀的小步子在坚硬的橡木地板上向我们走来。布劳顿走到他妻子坐着的地方,脸色苍白,一声不响,坐到床上,把妻子的脸按到自己的肩上。 “在他一下子关掉电灯之前,我最后看到的就是他向前扑倒,把头塞到床上的枕头下面。我面对着打开的房门口,走廊上有微弱的灯光,门口看得相当清楚。我伸出一只手,在黑暗中我碰碰布劳顿太太的肩。但是在最后一刻我也失败了。我跪下来把头捂到床上。只是我们全都听到了。那脚步来到门口,停下。那块骨头在门里面。听到什么移动的喀嚷声,那东西在房间里。布劳顿太太一声不响,我听到布劳顿把头塞在枕头下面祈祷,我则诅咒自己的胆小。接着脚步出去了,又走在走廊的橡木地板上,我听到脚步产逐渐消失。我一下子跳起来走到门口向外探望。在走廊头上我想我是看到什么东西在离开。转眼工夫走廊空了。我把前额靠在门框上站着,几乎想呕吐。 “你可以把灯开了。”我说。 “灯马上亮起来,我脚下的骨头没有了。布劳顿太太已经昏过去。布劳顿什么忙也帮不上,我花了十分钟才把布劳顿太太弄醒。布劳顿只说了一句值得记住的话。他一直在叽哩咕喀祈祷。但我后来很高兴记住了他说过的那句话。他用毫无表情的声音,半是问半是责备地说:‘你没有对她说话。’ “这一夜余下的时间我们三个人在一起。天快亮时布劳顿太太总算睡着了,但是在睡梦中折腾得那么厉害,我又把她推醒了。天亮起来的时间从来没有那么长的。布劳顿三四次自言自语。这时候布劳顿太太只是更有力地握紧他的手臂,但是无话可说。至于我,我可以坦白承认,随着时间过去,随着天色越来越亮,我变得越来越难受。两个剧烈的反应已经把我坚定的观念打垮,只觉得我生命的基础是建筑在沙子上面的。我什么话也不说,在用毛巾把受伤的手里起来以后,我一动也不动。这样比较好一些,他们帮助我,我帮助他们,我们三个都知道,那一夜我们的理智濒临崩溃了。 “最后,到了天色大亮,外面鸟鸣惆嫩时,我们觉得必须做点什么。但是我们谁也没有动。你会想,我们绝不会愿意让仆人看见我们这副样子的,然而我们对这回事根本不在乎,我们精疲力竭了。我们就是那么坐着,直到布劳顿的管家查普曼当真敲响房门,开门进来。我们三个谁都没动。布劳顿有气无力地说:“查普曼,你过五分钟再来吧。”查普曼是个谨慎的人,但是他即使把他的新闻马上回去告诉其他仆人,我们也无所谓。 “我们相互看看,我说我必须回房去了。我的意思其实是到外面去等着,直到查普曼回来。我简直不敢一个人再回到我的房间去。这时布劳顿站起来,说他陪我回房去。布劳顿太太答应在她自己的卧室呆五分钟,只要所有的百叶窗拉开,让所有的门开着。 “就这样,布劳顿和我两个人相互依靠着上我的房间去。从百叶窗漏进来的晨光,我们可以看见路,我把百叶窗拉开了。整个房间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干干净净,什么痕迹也没有,只除了我自己的血清留在床头上,沙发上,以及我站在那里把那东西敲碎、掰碎、扯碎的地毯上。” 科尔文先生把他的故事讲完了。再没有什么要说的。艄楼响起七下钟声,夜空响彻回答的呼叫。我带路请他下楼梯回房舱。 “当然,我现在好多了,不过万分感谢你让我睡到你的房舱里。” 毛虫 一个月以前,我从一份意大利报纸上看到一条新闻,说到我曾在那里作客住过的一座古宅——卡萨纳别墅——被拆掉了,正在它的原址上建造一个什么大工厂。这么一来,我也就不必再有什么顾忌,而可以把我在上述那座别墅里某一个房间、某一座楼梯平台亲眼看到(或者是我想像看到)的那些事情,以及随后发生的事情写下来了。自然,随后发生的事情与我所经历的事情也许有关,也许无关.这就要请读者诸君读了以后自己去思考了。 我说到的这座卡萨纳别墅,可以称得上是最华丽、最完美的建筑之一,然而它如果到现在还耸立在那里,那么对不起,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一我说这话是一字不假的——能够诱使我再次踏进这座大宅一步,因为我深信不疑,这是一座极端恐怖而又不折不扣的鬼屋。尽管大家说到鬼,都说它们怎么怎么的,但大多数的鬼并没有危害,鬼的样子也许十分可怕。但是人们看到鬼以后——一我是说万一当真看到所谓鬼以后,——吓了一通也就没事了。这些鬼说不定还是十分友好善良的,会给人带来好处呢。但是卡萨纳别墅的那些东西一点不会带来好处,要不是我遇上它们时情况稍许有点儿不同,我相信我的下场不会比我那位朋友英格利斯好多少。 这座别墅在一座盖满圣株树的山岗上,从别墅望出去是湛蓝的平静大海,而后面是一片发绿的栗树林,这片栗树林向山上伸展,再上去变了松树林,它们和栗树林相比,颜色就要深得多,它们有满了山头:别墅的四周是花园,盛开着仲春的香花。带有咸味的清风从海上吹来,送来了木兰花和玫瑰花的香气,这股香气飘过了别墅里一个个凉爽的拱顶房间。 房子的底下一层,三面围有宽阔的柱廊,柱廊顶上形成二楼一些房间的阳台。一进门厅,迎面就是一座灰色的大理石宽大楼梯,它通上二楼一套房间外面的一座楼梯平台,这套房间共有三间,两间是大起居室,一间是卧室。卧室空着不住人,两间起居室则在使用。大楼梯从这里继续通到三楼,又有一些卧室,我就住在其中一间。而在二楼那楼梯平台的另一边,有六七级楼梯通到上面另一套房间,我上面提到过的英格利斯,一位画家,当时就住在那套房间里,里面有他的卧室和画室。就是这样,我的卧室在最高一层,它外面的楼梯平台既通二楼的楼梯平台,也可以从二楼平台上几级楼梯到英格利斯的房间。 至于邀请我上别墅来作客的斯坦利夫妇,他们住在房子的另一侧,他们那些仆人的房间也在那边。 上面介绍了我在别墅的居住环境,现在还是回过头来说说我最初抵达卡萨纳别墅的情况吧。 我是在五月中旬一个晴朗的中午来到那里的,正好赶上吃中饭时间。我到了那里,花园里充满色与香,叫人赏心悦目,在酷热和晒人的阳光中从码头走长路来到了这里也同样叫人觉得高兴。只是把脚一踏进这座别墅,我就觉得有什么东西不对头。这种感觉十分模糊,然而又非常强烈。我记得我一进门厅就看到桌子上有我的信,我马上断定我之所以觉得有什么东西不对头,原因就在于此,大概有什么坏消息在等着我。然而我把这些信拆开看了,它们却一点儿也没有证实我的不祥预感,倒是向我报告了许多好消息。我这种不祥预感理应消除了,但我还是感到别扭,在这凉爽芳香的房子里,我依然觉得有什么东西不对头。 我必须提到这件事,因为这件事可能说明我第一夜在卡萨纳别墅为什么会睡得那么不安稳。老实说,我的睡眠向来极好,我上床只要把灯一关,等至眼睛再张开来,准已经是第二天的大白天。不仅如此,这件事也可能说明为什么我即使睡着了,在睡着的时候仍会逼真地做出那样的梦,这种梦我真是从来没有做过,甚至连想也没有想到过(如果我认为我亲眼看见的东西的确是在梦中看见的话)。 不过除了我当时那种不祥的预感以外,那天下午还听到了一些话,这些话对我当夜发生的事情可能也有影响。我这就来说说它们。 当天我到那里吃过中饭以后,斯坦利太太领着我到处转转,同时向我介绍房子里的情况。一路走着时,她讲到了二楼那间没有人住的卧室,它是和我们吃中饭的房间相通的。 “我们就让那房间空着,”她说,“因为你知道,吉姆和我在另一侧有一个很可爱的卧室和一个梳妆室。如果我们用这个卧室的话,我们就得把我们刚才吃饭的房间改为梳妆室,要到楼下去吃饭了。不过我们还是在这里留下了一套房间,英格利斯如今就住在里面。那套房间和有个空着的卧室的这套房间隔开一条走廊。我记得(你说我的脑子好吗?)你曾经说过,你在一座房子裹住得越高越好。因此我让你住到这房子的最高一层,也就没有让你住到那间卧室里去。” 听了这话,我心里确实掠过一个疑问,模糊得就像我那个叫人不舒服的感觉。如果没有什么必要解释,斯坦利太太又何必说这番话来向我解释呢?于是我一时之间有个想法,这间空着的卧室是有什么事情需要解释一下的。 对我所做的梦可能有影响的第二件事是这样的。 吃晚饭的时候,我们七聊八聊的,一下子谈到了鬼。记得英格利斯坚信不移地说了一句,任何可能相信超自然现象存在的人不应该被称为傻瓜。话题到此一下子就转到别的事情上面去了。我想来想去,接下来再没有说出什么可以记住的东西。 晚饭后我们很早就回房休息。我一边上楼一边已经在打哈欠,我觉得实在累坏了,只想躺下来睡觉。我的房间很热,于是我敞开了所有的窗子,从外面照进来洁白的月光,传送来许多夜营的悦耳歌声。我很快就脱掉衣服躺到床上去。 但是我原先虽然感到渴睡得要命,这时候不知道怎么的,却一点儿也不想睡了,眼睛闭也闭不拢。不过我这样醒着躺在床上很舒服,一点不想动,身也不想翻,就那么静静地听着夜莺的歌声,看看如水的月光,心境极好。后来我迷迷糊糊的,可能终于睡着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也就可能只是一个梦。 总之,过了一会儿我觉得夜莺停止了歌唱,月亮也落下去了。我还觉得,也说不出什么道理,这一夜我将通宵睡不着,还不如找本书来读读。我一下子想起,我把一本感兴趣的书志在二楼吃饭的房间里了。于是我从床上起来,点亮了蜡烛,走出卧室下楼去。我走进吃饭的房间,看到我来找的那本书就在旁边一张桌子上。 与此同时,我看到和吃饭的房间相通的那个空着的卧室开着门,从里面透出一道既不是晨光也不是月光的奇怪灰色亮光。一张床就对着门,所以从门外能看见。这是一张有四根柱子的大床,床头挂着花毯。这时候我看到卧室里,那灰色的亮光是从床上发出来的,更确切点说,是从床上的什么东西上面发出来的。 我走近卧室门口再仔细一看,床上盖满了大毛虫。这些毛虫身长一英尺甚至多一点,在床上爬来爬去。它们的身上发出微弱的光,正是它们发出来的这光给我照亮了里面的房间。不过它们的脚不是普通毛虫的吸盘脚,而是一排排蟹的那种螫。它们用它们那些螫脚碰到什么夹住什么,然后把身体向前滑去。在颜色上,这些可怕的昆虫是灰黄色的,而且全身盖满了不规则的疙瘩。这里毛虫起码有几百条,因为它们在床上堆成了一个蠕动的金字塔。有时候,一条毛虫很轻地僻卜一声给挤落到地板上。地板虽然很硬,但在毛虫的螫脚下就像是油灰。然后毛虫重新爬回床上去,跟它那些可怕的伙伴挤在一起。它们看去没有脸,但是身体的一头有一张嘴,它们向旁边张开来呼吸。 我正在这样又惊又怕地看着的时候,那些毛虫好像一下子发觉了我。至少它们的嘴都冲我这一边转了过来,紧接着它们纷纷从床上僻僻卜卜地落到地板上,扭动着身体爬向我。我一下子像遭到霹雳一样僵在那里一动也不能动,但一转眼工夫,我飞奔着逃走了。我重新跑上楼回我的卧室去。我还记得当时光脚踩在大理石楼梯上的冰冷感觉。我一冲进房间就把门砰的一声关上。直到这时候——这时候我当然是完完全全清醒了——我才发现我正站在我的床边,吓得浑身上下冷汗直流。关门那砰的一声还响在耳际。不过这也很平常,如果刚才我是做了一个恶梦,看见那些可怕的爬虫在一张大床上爬来爬去,或者僻卜一声轻轻落到地上,那么,这一切所引起的恐怖是不会一下子停止的,到这时候还不免有余悸。如果刚才的确是做梦,如今我完全清醒了,我却怎么也没法从梦里的恐怖中复原过来,我只觉得刚才不是在做梦。 一直到天亮我都不敢重新上床睡觉。我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听到一点响声就疑心是那些毛虫爬着追来了。对于它们,对于那些连水泥都能抠进去的爪子来说,抓破木头门简直如同儿戏,轻而易举。连钢门铁门也阻挡不了它们。 但是随着美好的白日重新回来,我的恐怖终于消失了。轻柔的风声重新使人安心。天亮了,先是没有颜色,随后变成鸽灰色,随后火红的亮光布满了整个天空。 这家人有个很好的规矩,客人可以高兴什么时候进早餐就什么时候进早餐,高兴在什么地方进早餐就在什么地方进早餐。这一来,大家要到吃中饭的时候才能互相见面,聚在一起。我早饭是在阳台上吃的,上午写信和做点别的事,因此直到吃中饭时才看到其他人。我下楼吃中饭很迟,等到我下去,其他三位已经在吃了。 在我的餐刀和餐叉之间放着一个厚纸盒,我一坐下来,英格利斯就开口了。 “请你看一看盒子里的东西吧,”他说,“既然你对博物学那么感兴趣。昨天夜里我发现这个玩意儿在我的床罩上面爬,我可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我打开盒子一看,里面是一条小毛虫,灰黄色,一圈一圈上长着疙瘩。它极其凶猛,绕着盒子急急忙忙地向这边转,向那边转。它的脚不像我见过的任何毛虫的脚,它们就像些蟹整。我看过后把盒盖重新盖上了。 “不,我不认识这种东西,”我说。“不过它看上去十分叫人恶心。你打算把它怎么样呢?” “噢,我要把它保存起来,”英格利斯说。“它已经开始吐丝作茧了。我要看看将来从茧里出来的是一种什么幼虫。” 我重新打开盒盖,看到它这么急急忙忙地转来转去,的确是开始吐丝作茧了。这时候英格利斯又开了口。 “它那些脚实在滑稽,”他说。“它们像是些资蟹。蟹在拉丁文里叫什么来着?啊,对了,叫cancer,cancer在英文里还有‘癌”的意思。因此,如果这种虫是罕见的,从前还没有人发现过,那么我就要给它命名为“canceringlisensis’,也就是‘英格利斯蟹’。” 就在这时候,我脑子里猛然间想起了我昨天夜里看见过,或者是昨天夜里做梦看见过的东西。昨天夜里的恐怖使我来不及去想他说的话,拿起盒子连同那条毛虫就向窗外扔出去。窗外是一条小石子路,再过去是一个水池。盒子落到水池里去了。 英格利斯哈哈大笑。 “这么说来,神秘学学者并不喜欢铁的事实!”他说。“我可怜的小毛虫!” 我们的谈话马上又转到别的话题上去了。我把这些琐碎事情详细写下来,只是要把可能与神秘问题或毛虫问题有关的一切记下来。在我把盒子扔到池子里去时,我已经吓得昏了头,失去自制能力了,原因只有一个,十分简单:盒子里那东西完全和我昨天夜里在那空着的卧室见到、在床上挤成一团、堆成一座金字塔似的那些东西一模一样,只不过它如今缩小了而已。不过它是有血有肉的——也不知是否血肉,反正是有普通毛虫的结构,——本可叫人不去想那些东西是鬼怪,也就不该再感到昨夜的恐怖。然而事实上根本不是这样。它只是使我觉得,昨天夜里在空着的卧室床上蠢动的那座金字塔更不像是梦,是真实的。 吃过中饭以后,我们在花园里散步或者到海边坐坐,消磨了一两个小时。当斯坦利和我两人到小路那边的水池——就是我把盒子连同毛虫扔到里面去的——去洗澡的时候,一定已经是四点钟左右。 水池里的水很浅,很清,在水底我看到了那白色厚纸盒。厚纸盒都已经给水泡散,成了几张纸。池中心有个大理石的爱神像,泉水从爱神腋下夹着的酒囊里喷出来。就在爱神的一条腿上,我猛看见那条毛虫,它竟爬到了那上面去。这简直叫人感到又奇怪又难以置信。它一定是没有淹死,逃出了那个破了的牢笼,挣扎着上岸来了。它离水只有一臂之遥,在那里转来转去,就像吐丝作茧的样子。 我看着它挪不开眼睛,这时候我又一下子觉得,它跟我昨天夜里看到的那种毛虫一模一样、它也看见了我,马上挣脱身上裹着的丝,爬下大理石爱神的腿,落到池子的水里,开始像条蛇那样一扭一扭地笔直向我游过来。它游得出奇地快(而毛虫会游泳对我来说则是件新鲜事儿),转眼它已经游到池边。就在这时候,英格利斯过来了。 “怎么,这不又是原来那条‘英格利斯蟹’吗?”他一眼看见了那条毛虫,哈哈笑着说。“它这么急急忙忙的干吗呀?” 我和他正并排站在池边的小路上。那毛虫爬上了岸,一路过来,到了离我们大约一码的地方停下来了,又开始七转八转,好像不知道该朝哪一个方向爬才好。最后它像是拿定了主意,爬上了英格利斯的鞋子。 “它最喜欢我,”他说,“可是我一丁点儿也不喜欢它。既然它没有淹死,我想就这么办吧!” 他把鞋子上的毛虫抖落到小石子路上,然后一脚踩在它的身上。 由于吹地中海地区那种潮湿闷热的南风,整个下午空气越来越凝重。这天夜里我上楼去睡又感到睡意很浓,但是在我的困倦之中,我又意识到,而且比过去更强烈地意识到这房子里有什么东西不对头,有一种危险已经迫在眉睫,就在身边了。 但是我一上床,倒下来马上就睡着。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醒来了,或者是做梦觉得我醒来了。一醒过来我马上觉得我得立刻起来,要不然我就要来不及,就要太迟了。这时候(或者是在做梦,或者是真的醒了)我躺在那里拼命和这种恐惧斗争,要说服自己,这只是由于受潮湿闷热的南风影响,我的神经太紧张的缘故,而与此同时,我心中的另一部分又很清楚,每耽误一分钟,危险就要增大一分。到最后,这后一种思想占了上风,简直难以抗拒。我一下子翻身下床,穿上了裤子和上衣,走出我的房间到外面楼梯平台。我一出来,立刻发现我已经耽误得太久,现在我已经来不及,已经太迟了。 我只见下面二楼的整个楼梯平台这时候已经盖满了爬来爬去蠢动着的毛虫,它们连平台也盖得都看不出来了。通起居室的房门——昨天晚上我就是在那起居室里看到卧室里的毛虫的——已经关上,那些毛虫正在不断挤过门缝钻出来,钥匙孔里也钻出一条又一条,辟辟卜卜落到地上。这些毛虫拉长得像一根线那样钻过门缝和钥匙孔,但是一出来又恢复原状,变得圆滚滚,身上满是疙瘩。 这些毛虫,有些朝那边通向上面走廊的楼梯爬去(走廊尽头就是英格利斯住着的房间),有些则在通向我站着的地方的大楼梯靠近平台的这边梯级上爬。总而言之,我下楼必经的楼梯平台上密密麻麻地盖满了毛虫:我无路可走了!我一看到这种可怕景象,吓得浑身冰凉,动也不能动,这是笔墨所无法形容的。 到了最后,所有这些毛虫开始统一行动,在通向英格利斯的房间的楼梯上它们越聚越多,越来越密。接着,像是一股股古怪的肉的浪潮在走廊上汹涌而去。就着从它们身上发出的灰色暗淡亮光,我看到这汹涌的毛虫浪潮的前锋已经到达英格利斯的房门口。我一次又一次试图大叫,好警告英格利斯,但每次由于惊吓我都发不出声音来。而这时候,那些毛虫用原先从二楼起居室的门里钻出来的那种办法,从英格利斯房门的门缝、钥匙孔往里钻。而我仍旧站在原处作着无效的努力,拼命想叫唤他,想叫他趁还来得及赶快逃走。但嘴在动,却没有声音。 最后过道完全空了,毛虫全不见了。直到这时候我才第一次感觉到光着脚站在大理石楼梯平台上非常冷。也就在这时候,东方天空开始发白了。 六个月以后,我在英国一座乡下宅子里遇到斯坦利太太。我们谈了许多事情。 最后斯坦利太太说:“我想我都一个多月没有见到过你了,那是在我得到英格利斯的可怕消息以后。” “我可没有听到过他的消息。”我说。 “你没有听到过?他患上癌症了。医生甚至认为不必动手术,因为他的病没法治了。癌已经扩散,医生是这么说的。” 在这整整六个月当中,我没有一天不想到我在卡萨纳别墅所梦见的那些东西,我怎么也忘不了那些梦(或者随你们称之为什么东西都好)。 “太可怕了,是吗?”斯坦利夫人说下去。“我感觉到,我不能不感觉到,他这个病是……” “是在卡萨纳别墅得的?”我问道。 她看着我,显然觉得十分惊讶。 “你为什么这样说?”她问我。“你是怎么知道的?” 接着她把事情告诉了我。在此以前一年,那如今空着的卧室发生过要命的致癌事件。自然,她也就听从最好的忠告,即认为最谨慎的办法是让那卧室空着,不要再让人睡。她还把它彻底消毒过,重新粉刷过。然而…… 宅异 他在等她;在郊区这条满是尘土的小路上,他等她已有一个半小时了。 这条小路一边是成排的大榆树,另一边是一些准备盖房的地皮,西南方远处是“水晶宫’”游艺场闪烁的黄色灯火。这不大像条乡村小路,因为它有人行道,有路灯柱,但作为会面地点,它还是很不错的,朝墓地方向再过去些,那就完全是田园风味,几乎可以说是景色宜人了,特别是在黄昏时候。 不过黄昏早已变成夜晚,但他依然等着。他爱她,他已经和她订了婚,虽然很多明白事理的人都反对,觉得门不当户不对。今天晚上这样有点偷偷摸摸的会面,代替了他一星期一次上她家去,只因为她家来了一位有钱的舅舅,而她妈妈是不愿意向这位“行将就木”的有钱舅舅透露她和他这门不相当的婚事的。 因此他不得不在这里等她。五月夜晚很少有这么冷的,真是严寒刺骨。 警察在地面前走过,他说了声“晚上好”,警察只是恶声恶气回答一声。蹬自行车的人来来去去,像些灰色的幽灵。已经快十点钟,她还没有来。 最后他缩起肩膀,只好回他的住处。他回去要路过她的家,她家是一座舒适可爱的半独立住宅,也就是一侧与隔壁房屋隔墙相连的住宅。他走近这住宅时放慢脚步。即使已经很晚了,她说不定还是会出来。但是她没有出来。那住宅里一点动静也没有,连个人影子也没有,窗上没有一点灯光。但她家的人不是睡得那么早的。 他在外面院门前面停了一下,心里在猜想这是怎么一回事。 这时候他注意到,里面房子的前门开着——完全敞开着,——路灯照到黑洞洞的门厅里靠门口的一块地方。所有这一切让他看着不对劲——甚至有点担心。这房子有一种荒废了的阴森森气氛。这样的地方显然不可能留一位有钱的舅舅住宿。那老人一定早走了。既然这样…… 他走进院门,沿着光滑的花砖小径走过去,竖起了耳朵听。一点人声也没有。他走进门厅。哪儿也没有灯光。大家上哪儿去了,房子前门为什么开着?起居室里没有人,餐厅里没有人,书房(九英尺乘六英尺)同样是空的。显然,所有的人都出去了。 但是他有一种不愉快的感觉,他也许不是第一个偶然闯进了那开着的门,这种感觉迫使他要把整座房子查看一遍,然后把门关好离开。于是他上楼,在他来到的第一间卧室门口,他像在起居室那样擦了一根火柴。甚至当他这样做的时候,他已经觉得这里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他已经准备着看见什么。但是对他所看见的,他却一点儿思想准备也没有。因为他看见的是一个人躺在床上,穿着宽松的睡袍——而这人正是他的宝贝,脖子从这边耳朵到那边耳朵完全切开了! 他已经弄不清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奔下楼跑到外面街上的。但他是出来了。警察发现他昏倒在路口路灯柱底下。人们把他扶起来时,他话也不会说。 他是在警察局拘留室里过的夜,因为警察以前遇到过的醉汉太多了,不过这样昏倒在地的却没有碰到过。 第二天早晨他好了些,不过依然面色惨白,浑身颤抖。但他所讲他碰到的事却不像是假的,警长于是派了两个警察跟他上她家去。 但是到了那里,并不像他原先想的那样门口挤满了人。百叶窗也没有放下来。 当他站在房子门前发呆的时候,她从门里走出来了。 他再也站不住,用手扶着门框支撑住身体。 “瞧,她太平无事嘛,”在路灯底下发现他的那位警察说。“我不跟你说了,你是喝醉啦,但你最好知道……” 当他一个人和她在一起时,他告诉她——不是全部,因为有些话实在说不出口——他怎样来到她家,怎样看到前门开着面整座房子乌灯黑火,怎样走进了对着楼梯的那个长形后房间,怎样看到。即使他打算暗示一下看到什么,他也马上感到想吐,住了口,只好喝点她送给他的白兰地。 “我亲爱的,”她说,“我可以说,房子的确是没有灯火,因为我们全都和舅舅一起上‘水晶宫’去玩了。门无疑是开着的,因为女仆们留下来,她们要出去。不过你不可能进那房间,我离开的时候把它锁上了,而钥匙在我的口袋里。我穿衣服太匆忙,所有的零碎东西倒是都留了下来。” “我知道,’驰说,‘俄看到绿头巾在一把椅子上,我看到棕色长手套、许多发针和缎带、一本祈祷书、一条花边手帕在梳妆台上。对了,我还注意到壁炉架上的日历——十月二十一日。这应该是不可能的,因为现在是五月。但事实是那样。你的日历上是十月二十一日,对吗?” “不对,当然不是这个日子,”她有点担心地笑着说。“不过其他东西全跟你说的一样。你一定是做了一个梦,或者是看到了幻象什么的、” 他是一个非常正常的普普通通年轻人,他一点不相信幻象,不过他日夜不宁,直到说了又说,让他的宝贝和她的妈妈搬出了那座半独立住宅,住到远处安静的郊区为止。在搬家期间,他还和她给了婚,她的妈妈和他们住在一起。 不过他的神经一定受到很大刺激,因为有很长一段时间他变得十分古怪,老是去打听谁住进了那座房子。等到他听说,是一位股票经纪人全家住进了这座房子,他竟然去拜访这位老绅士,反复劝他不要住在这座凶宅里。 “为什么?”股票经纪人不当回事地问他。 于是他试图解释为什么,又试图不说出为什么,结果说得那么模糊不清,颠三倒四,那股票经纪人最后请他走路,并且谢谢上帝,他还不是那么个傻瓜,会让一个疯子说服他不住这又舒服又真正便宜的房子。 好,现在讲到这个故事古怪而又无法解释的部分了。 当她在十月二十二日早晨下楼吃早饭的时候,她发现他手里拿着当天的报纸,样子像个死人。他拉住她的手——他说不出话来,只是用手指指报纸。她把他指给她看的那条新闻读了。上面说:二十一日夜里,一位小姐,就是股票经纪人的女儿,被发现躺在那半独立住宅对着楼梯的后卧室的床上,脖子从这边耳朵到那边耳朵被切开了。 鬼伯爵寻仇记 我的名字叫查尔斯,是第八代里林顿伯爵,约死于二百四十年前。当然,我是一个鬼。我在里林顿古堡的各个大厅漫步时碰到一些人,他们不是急叫就是撒腿逃走,像地狱里的狗在追赶他们。真是太愚蠢了,因为我连一只苍蝇也不会伤害。再说一个人完全有权利在自己的城堡里散步,女仆根本用不着哇哇傻叫,吓得连魂都丢了。因此,当我遇到一个小姑娘对我虽说不上十分尊敬,却至少像对一个可敬的游魂时,我就不免有点惊奇了。 这小姑娘叫克莱尔,是古堡现主人的女儿,也就是我的女。 “你不要哇哇叫。”我先对她说。 “我根本不打算哇哇叫,我知道你是谁。”她对我说。 “是吗?”我问她。 “是的。”她镇定地向我走过来,开始端详我的装束。我这身装束的确很值得一看:蓝色的织锦上衣,多皱格的裙子,白色的领带,花边袖口,红背心配上绸短裤,脚登红高跟鞋,特别是头上戴着敷粉的假发。总而言之,我可以自负地说,我是一个相当漂亮的鬼。但是那小妖精咯咯笑。 “你的样子实在好玩。”她说。 “真的吗?”我冷冷地说着挺直全身,加上高鞋跟,身高五英尺六英寸。“我很高兴你觉得好玩。” “你是里林顿古堡出名的鬼,”她说,“我一直听到人们说起你。” 我觉得更开心了,给她一个难得的微笑。“不错,我是一个出名的鬼。” “我爸爸刚继承了这古堡,”她说下去,“我今天是第一天到这里。爷爷和他合不来,所以我和你以前从来没见过。我的名字叫克莱尔。” 听她说到她爸爸,我心里感到一阵温暖,我记得看见他时,他还是一个邋遢孩子。而老伯爵和我一向合不拢,他不肯相信我的存在,有一天晚上我站在他的床前做鬼脸,他竟放肆地说,我的出现只是他酒喝多了的结果。 “你活着时是个很坏的人,”克莱尔往下说,“整天喝酒赌博,直到有一个勇敢的人,叫赫尔贝特的,在决斗中杀死了你。” “这是一个弥天大谎,”我抗议说,“是彻头彻尾的弥天大谎,是赫尔贝特家里人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制造出来的。我一点也不坏,噢,我承认我喝一两瓶酒,偶尔也打打纸牌,但绝不超出我的地位应有的限度。至于决斗,那实际上是一次谋杀。” “谋杀!”克莱尔喘了一口气,“你是说赫尔贝特爵士……” “有一天夜里他躲在长画廊那里等着,用剑插进我的心脏,后来他自己在手臂上扎了一剑,再把剑放在我的手中,说他只是自卫。这就是我在古堡里闹鬼的缘故,我不能够安息,你明白吗?” “为什么?”她问道。 “为什么!”我一时无言以对。“我说过了,我被卑鄙地谋杀,我的名字受到玷污,你还问我为什么在古堡里闹鬼。” “我觉得这太愚蠢了,”她说,“为了二百四十年前发生的事走来走去吓唬人,你应该感到害臊。” “你太没有教养了!”我说,“你必须懂得,有一些事情我要做完了才能安息。你知道,赫尔贝特爵士欠了我一大笔钱,这就是他谋杀我的原因。有一天夜里玩纸牌他输给我三千英镑,他还不出。” “这件事听起来太坏了,”克莱尔说,“我妈妈说过不该赌博,不过,到了现在也没有办法了,赫尔贝特爵士也死了二百多年了。” “赌债是要欠债人的继承人和后人归还的,二百四十多年来我一直在寻找赫尔贝特的后人来算清这笔账。” 正在这时候,我听到了脚步声,为了谨慎起见,我马上隐身不见。 我不见了,克莱尔看上去十分不安,当她的妈妈开门进来时,她带着失望的表情在房间里东张西望。她妈妈是位美丽女子,约三十五岁,一头秀发,蓝色眼睛,她看来有点不高兴。 “克莱尔,我在到处找你。你在这儿干什么?” 克莱尔带着狡黠的微笑说:“我说出来你也不会相信。” “说吧,让我听听看该不该相信。”她妈妈回答。 “我刚才在和鬼说话。” “和什么?” “和鬼。第八代坏伯爵,只是他说他并不坏,是赫尔贝特爵士在长画廊里谋杀了他。” “噢,克莱尔!”她的妈妈笑得透不过气来,只好坐下。“叫我拿你怎么办呢?你难道不知道世界上没有鬼吗,连坏伯爵的故事也只是个神话罢了。那伯爵可能只是个意志薄弱的年轻人,跟许多人一样,爱赌点钱,喝点酒,在一次愚蠢的决斗中被人杀死了。但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二百四十年前就死了,如今再也不会来打扰我们了。” “妈妈,我刚才看见他,和他说话了,他说要赫尔贝特的后代偿还一笔赌债。” “听来还挺玄的,”伯爵夫人站起来,“而且鬼气十足,但我一个字也不相信,除非我亲眼看到他。” 我真是跃跃欲试,只要一显形,她马上就相信是有鬼了。麻烦的是她一相信,随之而来的是哇哇大叫,我最受不了哇哇大叫的女人。因此我克制住冲动,没有显形,这使克莱尔大为不快,她不高兴地在房间里东张西望。 为了不再强忍下去,我穿墙而过,到我喜欢光顾的城墙那头来回踱步,眺望沐浴在落日余辉中的城市。这座城市延伸几公里,我不禁想起昔日我活着时,它还只是个小村庄,极目而视,每一座农舍、每一亩土地都是我的产业。一点不假,我是个意志力薄弱的傻瓜。我不该和赫尔贝特那种人交往。我不该赌博…晚风在雉煤周围呼啸,我突然感到非常孤单寂寞。 随后我无声无息地回来,穿过空荡荡的房间和一条条黑洞洞的走廊,来到当今伯爵的生活区。他正坐在一个大壁炉的左边,壁炉里木柴在熊熊燃烧。他的太太在他对西斜倚着。伯爵的相貌有点像我,我想我们可能合得来、他膝上放着一叠文件,眉头皱着。 “没有办法不这样做了,”他说,“这古堡只好卖掉。” “我们就筹不到这笔钱了吗?”里林顿夫人问道,“你也知道,失去这古堡会使我们大家心碎的。” “我亲爱的太太,”伯爵翻动他的文件,“你以为我没有千方百计想过办法吗?光债务就达两万五千英镑,老人家用这古堡抵押又借了一万英镑。我上哪儿去弄到三万五千英镑。没别的办法,我只好答应威尔金森。” “你是说把这古堡卖给那个可怕的家伙?”里林顿夫人从椅子上挺起身子。 伯爵苦起了脸。“我怕没有别的选择了,亲爱的。” “不过,”里林顿夫人又沉到椅子里,“他这个人是那么讨厌,那么傲慢。想起这个人就……” 我不想再听下去了,飘过了身后的墙,心里感到难过。自这座城堡八百年前奠基以来,它就属子里林顿家族,一代代人在这里出生,在这里格斗,有时也在这里被杀,但通常是寿终正寝。想到有一个陌生人,也许是个捞了一大笔不义之财而趾高气扬的平民,将在城头上悠然散步,在大餐厅里狼吞虎咽,在宽敞的寝室里大打呼喀,我不禁气得浑身发抖,咆哮大叫,震得几道门敞开,厨娘歇斯底里大发作。我看见克莱尔站在她的卧室门口,知道她是个头脑冷静的姑娘,我马上显出形来。 “你太捣乱了,”她严肃地说,“你把所有的人吓坏了,为什么发出可怕的叫声?” “因为你爸爸要卖掉这古堡,”我咆哮说,“卖给一个出身低微的人,叫威尔金森的。” 她看来吃了一惊。“你是说,你偷听到他们说的私房话?” “不要问傻问题,现在告诉我,这威尔金森是个什么人?” “我想你最好到我的房间里来,”克莱尔说着,让路请我进房间,其实这毫无必要,因为我可以从她身上穿过去。“万一有人走过,看见你站在那里,就要吓昏过去或者惊叫了。” 我走进房间,坐在床上。克莱尔一关上门我就问:“好了,他是什么人?” “他这个人不太好,”她难过地摇着头说,“但非常有钱。他又胖又高大,呼吸时把气喷到你身上。” “我知道这种人,”我点点头,“我活着时有这么一个放高利贷的,记得有一次我还把他踢下了楼梯,不过现在不说这个。这威尔金森为什么要买这座里林顿古堡呢?” “他要把它改成假日旅馆。饭厅改成饭店,舞厅改成通俗舞厅,草坪上开爵士音乐会……你为什么拉头发?” “那家伙敢把脚踏进前门,我就叫他的头发变白!他吃饭时我变出个骷髅头向他狂笑。他睡觉时我在他耳边悄悄说话,还要坐在他的胸口上,用冰凉的手摸他的脑门。我还要……” “别说了,”克莱尔顿顿脚,“你不能做这类事。我不让你吓唬人,哪怕是吓唬一个像威尔金森先生那样讨厌的人。这就像强欺弱、大欺小,而且没有意思。你还是想个实际有效的办法帮我爸爸弄到钱吧。” “但他需要三万五千英镑,”我反对说,“我没有经济头脑,一个贵族不应关心钱的问题。” “我爸爸也是个贵族,他就要关心,而且他不及你一半聪明。现在你还是隐身吧,我听见妈妈来了。” 威尔金森先生第二天到城堡来,是不请自来过周末的,我还没有见过一个人这样需要好好被鬼吓唬一下。他又高又胖,红光满面,秃顶,只要走近一个比他小的人,女人或者孩子,他就向她弯下腰来,对她呼吸。他就是这样对待克莱尔的。 “这一位是谁呀?”他弯下腰,讨厌的脸离她的脸只有几英寸。“我敢断定你是这家的小姐,你好吗,我亲爱的,你好吗?” “很好,先生。”克莱尔用她那受到我赞叹的出色的克制口气回答。 “那你呢,我亲爱的?”这句话是对里林顿夫人说的,我看到她的丈夫抿紧了嘴唇。“你像鲜花盛开,鲜花盛开……”他向她弯下腰来呼吸。 “我很好,谢谢你,威尔金森先生。”她冷冷地说。 “向朋友们问好,”他大声说,“大家不要拘礼,我很快将拥有这座古堡,我就是家庭的一分子了。” “我想,”里林顿伯爵说,“我们最好保持生意关系,威尔金森先生。我记得你说过,做生意是不讲感情的。” 即使威尔金森的皮很厚,这句带刺的话还是刺了进去,他皱起了眉头。 “随你便,里林顿,随你便。”他环顾大厅,看看大楼梯,说:“我要把所有的橡木护壁板拆掉,它们使这地方看来太暗了。我要把墙漆成鲜亮的粉红色,放上一个留声机,沿那边墙弄一个酒吧,这样好吸引年轻人。” “噢,你不能这样做。”里林顿夫人低声说。 “我能这样做,我要这样做。”他慢慢地转过脸来,他不再微笑了,那双小眼睛像蓝色的冰块。“当然,你们可以把这地方卖给其他人,只要你们能找到买主,或者……”他现在又微笑了,一个讨厌的、讽刺的冷笑。“或者你们能弄到三万五千英镑,这是我出的价钱,记得吗?” “你知道得很清楚,我们被捏在你的手心里。”里林顿伯爵轻轻地说。 “一点不错,”他咯咯笑,“一点不错。” 他一点不知道,当管家老斯洛姆斯送他到楼上房间时,我一直跟在他后面。我求克莱尔,求一个小姑娘,对她说:“请让我用冰凉的手指戳一下他的喉咙吧。” “不行。”她摇摇头。 “或者在他关灯时发出一声呻吟。” “当然木行。” “至少让我在他睡着时抽掉他的枕头。” “不,不行。”她皱起眉头。说来可也奇怪,我这个里林顿古堡的鬼马上就感到惭愧了。 “好吧,别生气。只是鬼要作祟是天经地义的事,威尔金森是我百年未遇的最理想的作祟对象。我得让他在床底下爬两分钟。” “好了好了,我跟你说过,”她坚持说,“你还不如想个办法,弄到我爸爸需要的三万五千英镑。” “我亲爱的孩子,”我抗议道,“我活着时从不考虑钱的事,我的管家供给我需要的一切,我记得……”我停了口,猛然想起一件事。 “你记起什么了?”克莱尔问道。 “宝藏,”我说,“我好像记得,我祖父在内战1时藏了一批家传的银餐具。” “天呐!”克莱尔拍着手说,“你有把握吗?” “市九分把握。别响,让我想一想。那大概是一六四七年。诺尔·克伦威尔的铁甲叛军要进攻这城堡,传说我祖父把所有祖传银餐具和珠宝藏了起来。问题是他本人在这场战斗中牺牲了,没人知道他把财宝藏在什么地方。” “你没有尝试把它们找出来吗……”她停了停,“我是说在你活着的时候?” 我耸了耸肩。“我父亲和我都尝试过,但终于放弃了。再说,也无法证实它们没有被圆颅军抢走。我父亲娶了一位非常富有的继承人,她带来了她的餐具和珠宝。但你的曾祖父赌钱,把它们全输掉了,那是一八六o年的事。” “但原来的宝藏还在这里吗?”克莱尔问道,“你后来找到它没有,我是说在你……” “你是说在我被谋杀以后吧?老实说,我没想去找。一堆旧银餐具对我毫无用处。不过它要是还在这里,我找到它应该不会困难。我能够穿墙遁地。对,我来找找看。” “请你快找,”克莱尔求我说,“时间不多了,爸爸这个周末就要在文件上签字。” “是吗?”我大叫一声,窗户震响。“为什么你不早说?那燃烧的木头老哈里会把他的财宝藏在哪里呢?” “燃烧的木头老哈里?”克莱尔问道。 “对,这是我祖父生前的外号。人人怕他,特别是圆颅军。” “会藏在地窖里吗?”克莱尔提出。 “那地方太明显了,”我回答说。“圆颅军首先找的就是那地方。只要有新掘过的痕迹,他们就会发掘,不会在那里,我想是个密室。” “密室?”克莱尔险了口气。“你是说古堡里真有密室v’ 我哈哈大笑。“我亲爱的姑娘,亨利八世时天主教徒藏在哪里?‘残忍的玛丽’在位时清教徒藏在哪里?美亲王查理入侵时反抗的军队藏在哪里?我有时候想,密室是不是比已经知道的要多。墙壁里恐怕充斥着密室。好了,现在你上床去休息,我去找。” 她还想争论,但我干脆一隐身,穿过地板,落到下面一个房间里去了。这房间曾经是老哈里的卧室。我钻进东墙,发现它是花岗石的。我又钻进西墙和南墙,都没用。接着我细看壁炉,是十六世纪式的,大得一个人可以不低头就走进去,我发觉后面只是一大片石墙,我一穿过它就知道不用再找了。里面是一个黑得像鲸鱼肚子的小房间,谢谢我的能在黑暗中看见东西的本领,我看到房间当中有一个橡木大箱子。接着我察看我钻过来的墙,它原来是一扇门,只要转动右边一根支撑壁炉的柱子就能把它打开。鬼必要时能吹开普通的木门,能弄得窗子格格响,能使沉重的东西飘过房间,但即使像我这样本事高强的鬼也无法转动石柱。于是我回去找克莱尔。 “你找到了吗?” 我点点头。“我想我找到了。你最好起床,从楼梯下去,到这个房间底下的一个房间去。我穿过地板下去。” 克莱尔带着手电筒,花了不少工夫才找到路下来,等她推开门走进老哈里的房间,我已经等得有点不耐烦了。 “好,”我向壁炉走过去,“壁炉的墙后面藏着一个小密室。你转动这根柱子,墙就会移开的。你转得动吗?” “我来试试看。” 她放下手电筒,用两只小手抓住柱子转它。墙一动也不动。 “你抱住柱子,”我指点她说,“用脚撑着地转动它。” 她照我说的做,双臂抱住柱子,用腿撑着地转动它。她哼哼哈哈的,壁炉的墙开始移动,门开了。累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克莱尔捡起手电筒去照黑暗的室内,于是也看到了木箱。木箱宽约四英尺,包着铁皮,有一个大锁孔,但没有钥匙。 克莱尔真是得意非常:“你是空前绝后的最好的鬼。” 我点头同意,然后指出:“箱子太重,你没法移动,最好把你爸爸叫来,说你偶然发现一个密室,我隐身留在这里,静看事情如何进展。” 克莱尔把她的爸爸妈妈带来了,他们都拿着手电筒,因为古堡的这一部分没有接电线。伯爵看到壁炉后面的洞,第一个惊讶得端了口气。“孩子说得对,瞧,我亲爱的,是有个密室,里面有个大木箱。天啊,也许那古老传说是真的……克莱尔,你拿着我的手电筒,我把箱子从密室里拉出来。” 这可不好办,因为年代久了,里面发潮,木箱粘在地板上,加上箱子又重,但他还是把它拉出来了,拉到外面房间当中。 他先在箱子各处摸摸,再去研究那锁。这时候我不耐烦得都要发脾气了,那傻瓜总该知道,箱盖得用东西来撬吧?这个主意终于也渐渐钻进了他脑袋里所谓脑子的那个部分。 “我们得把箱盖撬开,”他脑子亮堂起来说,“你们待在这里,我到工具间去,马上就来。” “还不知道箱子里装的是不是财宝,”她妈妈对克莱尔说,“我真想像不出,你怎么会找到这个密室,并且把它打开的。” “噢,我只是用我的脑子,”克莱尔快活地回答,“我想财宝一定藏在燃烧的木头老哈里房间里的什么地方。” “你说谁的房间?” “燃烧的木头老哈里。他是那鬼的……我是说,他是第六代伯爵的外号,人人都知道。” “可我不知道。”伯爵夫人抬头看见她丈夫拿着一根铁撬杆进来。“查尔斯,你知道第六代伯爵叫燃烧的木头老哈里吗?” “知道,可现在不要管这个。让我先来撬开这箱子。你们站到旁边去。”他把撬杆细的一头塞进箱盖和箱子间的缝,然后往下按。只听见木头开裂声,然后卡啦一声,箱盖撬开了。三个人拿着手电筒走过去围着箱子,我只好站起来往上蹦蹦跳,要从他们头上看下去,看看箱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老哈里装箱时一定极其匆忙,一堆银餐具胡乱扔在里面,上面扔着一些项链和锻子。伯爵把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恭恭敬敬地摊在地板上。 “今夜我把这些财宝放在保险箱里,”伯爵说,“明天我一早就请城里一位珠宝商来估价。”他向妻子和女儿转过笑脸,“我想我们有可能摆脱威尔金森先生了。” 我感到十分满足,自从那个倒霉日子挨了赫尔贝特一剑以来,还从未这样快活过。 第二天上午十一点珠宝商来了,这人头有点秃,被请到书房,当看到银餐具时,头发都竖起来了,像一只看到兔子的狗一样。他拿出放大镜察看每一件餐具,越看越有兴趣。“伯爵,这是十五世纪工艺的标本,”他说,“不算完美,但非常好。” “那么项链呢?”伯爵问道,“铝子呢?它们怎样?” “不太好,伯爵。有一些宝石只是仿制品。这在当时是常有的。你知道,在内战期间,有许多国王的支持不得不卖掉他们的财宝,换钱来帮助国王。你的祖先想必也卖掉一些宝石,只好用逼真的仿制品来顶替,这样自然就降低整串项链的价值了。我还担心——”他捡起一个锅子,又捡起一副耳坠,“这些珠宝大多是这样。不过——”他放下他的放大镜,“你还是可以知道保守的估价……” 他的话被突然进来的威尔金森先生打断了。这大胖子目睹这场面,用贪婪的眼光扫视了桌子一眼,接着把嘴唇抿成一道细线。 “我没有听见你敲门。”伯爵冷冷地指出。 威尔金森先生不理他的指责,指着桌上的珠宝问道:“怎么,全都是这样的?” 里林顿夫人无法掩盖她心中的快乐。“威尔金森先生,这些东西就是我们想用来还清债务的。” “说实在话,”威尔金森先生冷笑说,“我看不出这些假货能卖到多么高的价钱。” “不要被外表欺骗,”伯爵冷冷地说,“史密斯先生,在我们的谈话被打断前,你正要告诉我们你对这些珠宝的估价……” “只是粗略估价,”珠宝商说,“但我应该说,如果出售时好好做广告,你有理由可以希望得到——比方说吧——两万英镑。” “就这么多?”伯爵问道。 “我说过了,有些宝石是仿制品,但它们是古董,它们的这个价值应该考虑到。自然,这就要看是谁开价了。你可以再多得几千英镑。” “这样嘛,”伯爵说,“两万英镑可以交税,然后我把古堡向游客开放,每张门票收二十五便士。这样做虽然需要时间,但我们能对付过去了。” 克莱尔高兴得拍手,里林顿夫人也面露喜色,我也隐着身子快活地跳舞。可这时候威尔金森先生又开口了:“里林顿伯爵,我怕你忽略了一个很小但非常重要的细节——这是发现了藏物。” 伯爵的微笑顿时凝住。“你说什么?” “发现了藏物。政府规定,所有在土地里和私人产业内发现的金银锭、金银制品均属王国政府所有。通常做法是把它们送交大英博物馆,他们付给你市场价格的三分之一,因此你不能指望得到多于八千到一万英镑这个数目。即使如此,你得到的钱还要交所得税。” 珠宝商史密斯先生打破一时的死寂:“我想这位先生的话是对的,不报告发现藏物是违法的,会被查办。” “那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伯爵泄气地沉到椅子里。“好梦就做到这里为止吧。” “多么幸运!”威尔金森先生的声音像是油泻过天鹅绒,“我的慷慨给予依然有效。我来告诉你我的打算,里林顿,在你发现藏物的权益得款上我另加两千英镑。尽管你那位先生已经作出估价,但我还是给你加钱,我的心胸一向是宽大的。我忍不住要把钱拿出来了。” “我想你还是走吧,”克莱尔着急地环顾房间,对他说,“真的,你必须走!”她的恐惧是有道理的,我太生气了,拚了命才控制住不用我冰凉的手指去扼那家伙的喉咙。 “很好,”威尔金森先生心满意足地冷笑,“我离开你们,让你们去……去垂头丧气。我可以提个建议吗?里林顿,晚饭前我们在你的书房会面,到时我们签订买卖契约,我把我的支票给你?” “就照你说的办吧。”伯爵深深叹了一口气说。 威尔金森先生出去了,克莱尔顿时泪如泉涌。至于我,我冲到城头上去,把怒气尽情向狂风发泄。 过后我的怒气发泄完了,我就到伯爵的书房去。他们全都在那里:克莱尔和她的妈妈坐在深深的扶手挎里,出身低微的威尔金森坐在写字桌边上,伯爵站在壁炉旁边。一份很大的文件摊在桌上,我看到“买卖契约”几个字,它又激起了我的怒火。 “在我们做这笔生意之前,”威尔金森说,“很愿意解释一下我为什么急于要得到这座古堡。我承认这不是因为我喜爱古建筑,也不完全是因为我想赚更多的钱,这里有另外一个原因……” “我断定你是想把这原因告诉我们。”伯爵打着哈欠说。 “是的,一点不错,”威尔金森先生点点头,“我要告诉你们,你可能大笑,因为你自以为高贵。但你会感到奇怪,我也出自和你的家族一样高贵的家族,即使它没有一个显赫的称号。” 伯爵微笑。“我想不出在贵族中有一个威尔金森家族,不过当然,既然你这么说……” “威尔金森只是我的半个姓,”他那双眼睛眯细了。“我的祖父由于他本人的原因,决定略去这后半个姓,好掩盖他的真实身份。今天我打算把这半个姓补上。”他挺直身子,“里林顿伯爵,这很相称,我的一位祖先曾除掉一名里林顿,我要除掉另外一名里林顿。我的真性,伯爵,是梅克皮斯——哈罗德·威尔金森一梅克皮斯爵士,是这一贵族家系的最后一代。” 克莱尔叫出来:“请你不要说下去了!” 但那个傻瓜不肯住口:“梅克皮斯,一个和你的家族同样古老的家族,而且肯定更高一等。” 我高兴得跟着一声欢呼:门敞开了,三幅画从墙上落下来,我显了形。我在活人脸上从未见过这样的惊恐表情。里林顿夫人张开了口看着我。伯爵说:“天啊!”而威尔金森先生,或者我应该称他哈罗德·威尔金森一梅克皮斯爵士,像条不知道大海流向何处的搁浅的鱼。克莱尔照旧想使我不要动武。 “你千万不要伤害他。” “他是我的,”我说,“整个儿是我的。” “这个家伙是谁?”威尔金森一梅克皮斯打算恐吓我,“我可以告诉你,我不是那么容易吓倒的尸’ 我微笑。“真的吗?”我一面向他走去一面问。 他向后退,绕过桌子,接着向门口直冲。我又是一声欢呼,向他追去。我追过走廊,追上楼,追过一个个空房间。我从镜子里对他微笑,透过窗口对他看。我让我的头从他身边飘过,只要会做,这把戏是很容易做的。最后我把他逼到长画廊那里。他蜷缩在一个角落,离我被谋杀处不远。他的牙齿格格响,脸白得像里尸布,呼吸沉重。我威风凛凛地站在他面前,身上和脸上发出淡淡的绿光。我开口说话时声如巨雷。 “梅克皮斯这个出身低微的家族的最后一代,你还赌债的时刻到了!你那无耻的祖先在卑鄙地谋杀我时欠下我三千英镑,你,作为他的代表,和我的后代、第十六代伯爵,结清这笔账是理所应当的。” “当然当然,”他拚命地点头,“照你说的办。” “请称呼我为‘伯爵’。我不希望不讲规矩。” “当然,伯爵,对不起,伯爵。” “说起来,”我使劲动脑筋,因为我向来没有数字观念,“二百四十年前的三千英镑到今天至少要乘二十倍。六万英镑差不多。你善于起草文件,这是出身低微的梅克皮斯家族的一种本领。你必须再写一份。这份买卖契约写明你用六万英镑买下我的里林顿伯爵的藏物发现权。不是城堡,你明白,只是财宝。” “六万英镑!”我想他的头发要变白了,“但我连这笔数目的十分之一也捞不回来呀。” “当然,”我说下去,“你可以不出这笔钱。但这样的话,我就不得不紧跟着你——永远紧跟着。你坐下来吃饭,我就在你身边;我的头也许在你的盆子旁边对你笑,祝你胃口好。晚上我断定你一定欢迎我上你的床,我把冰凉的脚贴着你的脚,我用冰凉的手指轻轻抚摸你的喉咙,我让冰凉的鼻子……” “我出钱我出钱,”他急叫道,“我来起草契约。” “真可惜,”我叹了口气,“我那么想和你同居一屋。你能肯定事后不会反悔,指示你的银行停付或做出诸如此类的傻事吗?” “不会不会,我向你保证。” “好吧,如果你坚持的话。不过这位伯爵会拒绝你的慷慨馈赠,你务必使他接受。万一不成功,”我微笑着说,“我们就要长期亲密相处了。现在让我们回去。我隐起身子,但是你尽可以放心,我始终在你身边。” “我说,威尔金森一梅克皮斯,”伯爵抗议说,“我不能接受你多达六万英镑的赠予。” “求求你。”那家伙说个没完,原因很简单,我的手放在他的颈背上,“你务必接受。你这样做是帮我的大忙。请你行行好,接受我的支票吧!” 我从未见过一个人一下子发生这样大的变化,当伯爵最后好心收下支票时,威尔金森一梅克皮斯马上递过去一份地签好名的财宝转让契约,露出一种我本以为不会有的感激之情。当然,我在转让办妥时缩回我冰凉的手指,这就足以使他感到一阵轻松,死白的脸顿时亮堂起来,但我还是情愿相信,即使是一个出身低微的梅克皮斯家族的人,品性中也有其好的一面,只要尝试寻找它就行。 “至于那鬼,”伯爵说,“我希望……” “请别提他了,”威尔金森一梅克皮斯索索发抖,“我不要再想到他——永远不。” 真可惜他马上就走了——乘那种不用马拉而速度快得可怕的车子——因为他再待一会儿,还会给我一点儿乐趣。 “我想你现在要离开我们了?”过了一会儿,当我看见克莱尔单独一个人时,她问我说。 “我在这里再没有一个人要找,也就没有事可做。” “我爸爸要把古堡向游客开放,”她说,“他说过,你只要肯露一露面就会帮大忙。再也没有什么比鬼更能吸引游客了,特别是美国人。” “这想法倒不坏。”我说。 骗鬼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老富绅,活着时不惹人喜欢,死后棺材停在家族墓室里了,却还没完,他的鬼魂仍旧每夜回家大吵大闹,在这里跺脚,在那里乱扔东西,弄得一家人无法睡觉,吓得要命。 他的遗孀伤心难过,有一天进厨房时禁不住说道:“唉,为什么我的亡夫不能安息,至少让我和所有的仆人得到一点安宁呢?” 这时候老马车夫汉斯正在厨房里喝汤,他听后开了口:“如果太太能把这件事交给我,我想我会有办法。不过两天内得给我一百个金币,还给我做一个棺材。我躺到棺材里去,太太把我连同棺材送进墓室,放在主人的棺材旁边,我将很快查出我可怜的主人在墓中不能安息的原因。” 这汉斯是家中最老的仆人,太太很信任他,于是给了他一百个金币,还为他定制了一个棺材。汉斯把那一百个金币埋在马厩里,等到棺材一做好,他爬进去躺下,吩咐把棺材盖盖上。大家照办,然后把棺材抬进墓室,放在主人的棺材旁边。 汉斯在棺材里静静地躺了一天,躺了一个傍晚,直到马厩院子的大钟敲了十二下,半夜了。 大钟刚敲完,汉斯听见主人的棺材盖掀开,他马上学样,把自己的棺材盖也呕咱一声掀起来。他看见主人在棺材里坐起身子,他也在自己的棺材里坐起身子。他看见主人爬出棺材,他也爬出棺材。 他们两个,主人和他,站在那里面面相觑。 “汉斯啊汉斯,”主人说,“你怎么到这里来啦?” “就跟你到这里来一样,我也来了,老爷,”汉斯说,“我死了,进了棺材,放在这里,等着要像生前一样恭敬地侍候你。” “汉斯,你现在要到哪里去?” “你到哪里去,我也到哪里去,老爷,好恭敬地侍候你。” “我要回到上面家里去,汉斯,因为我还有样东西想看看。” “我也有东西要看,老爷,正因为这个缘故,我在我的棺材里没有办法安息。” “你能有什么东西要看呢?” “是这样的,老爷,我存了一小笔钱,埋在马厩里。我必须去看看它,伯被人偷走了。” “我也有我的心事,汉斯,那么好吧,我们一起上去。” 主人说着领路向墓室门走去,汉斯在后面跟着。到了门前,主人钻过钥匙孔,飘出去了。 “来吧,汉斯,”他在外面说。 “啊,我的好老爷,我出不去,钥匙孔太窄小了。” 主人把手在门锁上一放,门就开了,汉斯走到外面来。主人不由得摇摇头说:“汉斯啊汉斯,这是怎么回事?我怕你没有死!” “你说什么,老爷,我没有死?我当然死了!只是刚死不久,仍旧保存着肉体,还得学着做鬼罢了。” “也许是这样吧,汉斯……不过挺奇怪的。” “不要摇你高贵的头,老爷,我很快就能学会的。” “也许是这样吧,汉斯。”主人说。他们一起穿过院子。当他们来到家门口时,主人咯咯笑着说:“让我们先到几个房间去把女人们吓个半死。” 说着,他带路到厨房去。 到了那里,他又钻过钥匙孔。但他又只好打开厨房门,让汉斯能跟着他进去。 “噢,汉斯啊汉斯,”他说,“这实在太奇怪了!我怕你到底没有死2” “我没有死,老爷?你没有看见我从棺材里爬出来吗?棺材是装死人而不是睡活人的。但我死的时候太短,而活着的时候很长,它的影响到现在还没有消失。” “好吧,我们这就干起来,”主人说。他走到碗橱那边,把一样一样东西拿下来,乒乒乓乓扔到地板上。汉斯马上学主人的样子,把碗柜里的茶壶、碟子、盘子、杯子、餐刀、餐叉拿出来乱扔一通,把椅子和桌子翻一个个儿。他们闹出的响声惊醒了全家人,主人咯咯地笑,汉斯哇哇大笑。但奇怪的是,主人扔破的东西会重新恢复原状,回到原处,丝毫无损,而汉斯扔破的东西就那么破着留在地板上。 这一来主人又摇头说:“汉斯啊汉斯,我担心你是没有死!” “我没有死,老爷,这怎么可能呢?没有死能把我装进棺材?只是我死了还不久,手劲还太重。” “也许是这样,”主人说,“不过来吧,夜已经过了不少时间,我们继续吓唬他们吧。” 他领着汉斯一个一个房间走,从墙上把画拿下来乱扔,推倒家具,把所有的东西扔得一塌糊涂,闹得一家人用手指塞住耳朵,把被子拉过头顶,吓得浑身瑟瑟发抖。 “好,”主人最后说,“我想已经把他们吓够了,我们这就可以到地下室去。” 他下地下室,汉斯在后面跟着。 主人不再咯咯笑,又是叹气又是呻吟,“汉斯,”他说,“我这就让你看看我的苦恼。” 他把手放在一个大木桶上,木桶马上像气泡一样轻轻移开,在它下面,地下室地板上有一个洞,从洞里升起来一大锅金币。 “汉斯啊汉斯,”主人呻吟着说,“这些金币就是我的苦恼,正是由于它们,我的灵魂无法安宁。这笔钱是委托我捐赠给孤儿院的,但我私吞了,把它藏在这里。唉,汉斯啊汉斯,要是孤儿们能得到这些金币就好了,那我就能从此安心长眠。但我现在唉声叹气也毫无用处,那些孤儿得不到它,因为没有一个活人知道金币藏在这里。金币将永远留在这里,我也只好永远这样唉声叹气,吓唬别人——这样做使我能暂时忘记一下我的苦楚。” 接着主人在锅子上把手一挥,锅子重新沉落下去,地面盖上。他用一只手指碰碰大木桶,木桶像气泡一样轻轻地回到了原处。 “好了,汉斯,”主人叹气说,“我们来看看你的烦恼吧。” 于是他们上马厩去。到了那里,汉斯拿起一把铲子,开始在他埋下那一百个金币的墙角挖掘起来。 “汉斯,”主人说,“你为什么掘地呀?” “为了找我理下的金币,老爷。” “噢,汉斯啊汉斯,我怕你是没有死!鬼只要把手挥挥,钱就会自动出现的。” “你说我没有死,老爷?怎么能没有死呢?当然死了!你没有看见我躺在棺材里吗?只是我还没有完全学会鬼的本领,因此我只能像生前一样掘地罢了。” 汉斯说着,把他所有的金币挖了出来,一个一个地数。 “没错,”他说,“全在这里。现在我必须把它们重新埋起来。” 于是他开始慢慢地在金币上填土,尽量拖延时间。 “快点,快点!”主人叫道,“公鸡马上要啼叫了,我们得赶快躺回棺材里去。” 但是不管主人怎样心急如焚,汉斯一点也木着急。最后他总算把金币理好了,把土踏平,放下铲子。 喝幄幄——!养鸡场传来一声轻轻的鸡啼。 “汉斯,汉斯,你听见吗?鸡开始啼叫了!我们必须赶紧回到棺材里去!” “我就来,老爷,我很快就来。但我先要到屋子里去再吓唬吓唬那些人。因为那太好玩了,老爷,等我回到棺材里躺下,想起来也会高兴得哈哈大笑的。” 汉斯说完就跑进屋乱扔东西,能弄出多大声响就弄出多大声响。但是主人站在门口拚命绞他的双手。 膻螺瞩——!外面天空露出了一线曙光。一只公鸡在它的栖水上走来走去,睡意惺松地啼叫起来。 “汉斯啊汉斯,你听见没有?红公鸡已经啼叫了!你再不马上回来,我就要丢掉你自己走了,我们现在非回我们的棺材里去不可!” 这正是汉斯求之不得的,他巴望主人丢下他走掉,因此他又从碗柜里拿出几个盆子乱扔,叫着回答:“我这就来,老爷,我这就来!但先让我再寻点开心!” 初升的太阳从院墙后面投来一道阳光,阳光透进养鸡场的窗子,三只公鸡响亮地啼叫起来。 “汉斯啊汉斯,灰公鸡啼叫了,红公鸡啼叫了,白公鸡啼叫了,天亮了!”主人的急叫声越来越轻,接着听不见了。他已经回墓室躺到他的棺材里去了。 现在屋里静悄悄的,汉斯跟起脚尖来到女主人的房门口叫道:“太太,清醒醒!” “我根本就睡不着,汉斯,一直坐在这里。”女主人回答说,打开房门走出来。 汉斯把整个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她立刻把仆人们叫来,一起到地下室去。他们费了好大的劲把那大桶移开,接着拿来铲子和鹤嘴锄掘了又掘,最后掘出了那满满一锅金币。他们把金币装成一袋一袋,不等吃早饭就用车运到孤儿院去。 从此以后这房子恢复了安宁,一夜一夜,女主人和所有的仆人都能安静地睡觉了,男主人再也没有来吵闹过。只是在送走金币的那天夜里,汉斯从梦中醒来时看到主人站在他的床边。 “汉斯啊汉斯,”主人说,“我怕你是大大地欺骗了我!不过我还是感谢你,因为你这样做帮了我的大忙,救了我。现在我终于可以安息了。” 鬼怕人的故事 吉米上学是由校车接送的,每天早晨,校车准时停在通往吉米的姑妈那座老房子的小路路口,接吉米去上学;每天下午,校车又开到那里让吉米下车回家。因此一天两次,吉米要来到这个神秘的路口。 这的确是个神秘的路口,被野草和黑莓矮树丛封住,树枝在小路上空连成一片,即使在大晴天,这里也是又阴又暗。校车司机有一回说到过这条小路。 “人们天黑进去以后,通常就出不来了,”他说,“沿着这条小路过去有一座鬼屋。这件事你应该知道,吉米,那座房子还是你爷爷留下的呢。” 吉米当然知道,也知道它如今归他的玛丽姑妈所有。但姑妈从来不高兴跟他提这座房子。她说人们关于它的种种传说都是无稽之谈,世界上根本没有鬼这种东西。如果村里的人不都是些迷信的白痴,她就可以把这房子租出去,也就有钱可以给吉米买像样的衣服,带他去看看电影了。 吉米觉得没有鬼再好不过了,可在那裹住过的人是怎么说的呢?玛丽姑妈把这房子租出去过三次,每次房客住不满一星期就搬走。他们说屋里发生的事太古怪了。这样一来,再也没有人愿意住到里面去。关于这座房子,吉米想得很多。要是他能证明那里没有鬼就好了…… 一个星期六,吉米的姑妈到村里去了,吉米从厨房门背后的钩子上摘下鬼屋钥匙,离开了家。 刚想出这主意时他觉得很不错。直到走在潮湿、阴暗、荒芜而幽静的小路上,他还是觉得这个主意很好。他对自己说:没有什么值得害怕的,至少白天鬼不会出现。但等他来到空旷地,看到那些布满厚灰尘的窗户,心里就不那么踏实了。 “噢,去吧!”他吩咐自己说,于是他挺起胸,走过高高的草丛,来到那房子前面。可那双腿怎么也不愿上台阶。他花了近五分钟说服它们迈步。最后双脚总算迈开,上台阶来到前门门口。他咬紧牙关,把钥匙塞进门锁,嘎塔一声,推开门进去。 在吉米一生所做的事情中,这也许是最勇敢的一次。他站在黑古隆冬的长门厅里,两边是关着的房门,右侧有一座楼梯通到楼上去。他后面的前门开着,从外面透进来的亮光使他看到,门厅里除了帽架、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以外,什么东西也没有。他站在那里只听到自己的心在怦怦跳。亮光渐渐暗下来,门厅越来越黑——好像外面有一样巨大的东西走上台阶,站在门口把它堵住了。他连忙转身去看,但那里什么也没有。 他深深吸了口气。一定是一朵云飘过遮住了太阳。但就在这时候,门开始自动关闭。他还没来得及赶过去阻止,门已经砰的一声关上了。他正拚命地拉门把手要出去时,鬼出现了。 这只鬼的动作和他想像中鬼会有的动作一模一样。这是个高高的、白色的模糊影子,沿着楼梯向吉米缓缓地飘下来。吉米大叫一声,用力把门推开,冲下台阶。 他一直奔到路上才停下脚步。他得喘一口气,便在一块大木头上坐下。“瞎!”他说,“我看见鬼了!真可怕!”但过了一会儿他又想:“有什么可怕的?他只不过像小滑头阿莱克那样吓唬我罢了,他老是从什么东西后面突然跳出来吓唬人。这个鬼已经是大人,还这么干,真是太傻了!” 碰到有人存心吓唬你,你也会不由得生气的。等到吉米惊魂已定,他自然生起气来。他马上站起身于往回走。“我至少必须把钥匙拿回来。”他想,钥匙留在门上了。 这一回他走得非常轻。他本想锁上门就回家。但他踢起脚尖上台阶时,看见门依然开着。他小心地伸出手去拿钥匙,却听见里面发出很轻的声音。他缩回身体,从门边望进去。鬼还在那里。 鬼正在回楼上去,但这一回他不是飘上去,而是跳着舞上去,每上一级都弯下身子笑得浑身发抖。吉米听见的就是他很轻的咯咯笑声。显然,他开了那个玩笑感到十分得意。这一下吉米气坏了。他把头从门边再伸进去一点,用足力气大叫一声:“布!”只见那鬼一声尖叫,跳了两英尺高,接着落下来,瘫倒在楼梯上。 吉米一见自己把鬼吓得比鬼刚才吓他还厉害,再也不怕了,大步走进门厅。鬼倚在楼梯栏杆上直喘气。“唉哟,我的天啊!”他喘着气说,“小家伙,你不该这样吓唬我!” “我吓唬你了吗?”吉米说,“那么我们一比一,谁也不久谁。” “这根本不对头,”那鬼生气地说,“就算是个孩子,做出这种事也太傻了,只有鬼吓唬人,没有人吓唬鬼的。”他慢慢地站起来,飘下楼,坐在最下面一级楼梯上。“你要知道,小家伙,如果让人知道鬼给人吓着了,对我来说,这件事情就严重了。” “你是说你不希望我把这件事情告诉别人?”吉米问道。 “我们来个公平交易怎么样?”那鬼说,“这件事请你保守秘密,而我……让我想想,好吧,怎么样,你想学隐身术吗?” “噢,那好极了!”吉米叫道,“不过……你会隐身吗?” “那还用说,”那鬼答道,而且马上表演。他一下子不见了,门厅里只剩下吉米一个。 但鬼还在继续说话。“这不是很方便吗?”他引诱吉米说,“你可以随意溜进电影院看白戏,碰到你的姑妈要你做事而你不想做——好,一隐身,她要找你也找不着。” “我喜欢帮玛丽姑妈做事。”吉米说。 “晤,品格高尚,对吗?”那鬼说,“那么……” “我倒希望你重新露脸,”吉米打断他的话说,“跟一个看不见的人说话太别扭了。” “对不起,我把这个忘记了。”鬼说着又现了形,还是坐在最下面一级楼梯上。不过吉米透过他的身体能隐约看见楼梯。“干得巧妙,对不对?不过你不想隐身,我可以教你钻过钥匙孔。就这样——”他向门飘过去,钻过钥匙孔,就像水流下阴沟洞一样。接着他用同样办法又钻回来。 “这也很有用,”他说。“可以钻进锁着的房间什么的。风能进去的地方你都能进去。” “不,”吉米说。“要我答应不把你被人吓倒的事说出去,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你住到别处去。比方说,住到路那边米勒的房子里去,那里再也不住人了。” “你说那间破屋!”鬼说,恶意地哈哈大笑。“门窗一半都没有了,屋顶是漏的……不,谢谢!你倒想想,在暴风雨中将是怎么个滋味,窗子乒乒乓乓,雨洒下来……我不会住到那里去的!鬼需要的是安静。” “不过我认为你太不讲理了,”吉米说,“因为你住的房子不是你的,弄得我姑妈不能把它租出去。” “呸!”鬼说。“我可没有使你的姑妈不能把房子租出去。我一个房间也不占,是住客害怕了搬走的,根本不能怨我。” “当然怨你!”吉米生气地说,“你不讲道理,我不和你做交易。我要告诉所有的人,说我把你吓坏了。” “噢,你千万别这样做!”那鬼真吓坏了,很快地接连一隐一现好几次。“你要是真这样做,所有的鬼就要倒大霉。” 他们于是争执起来。鬼说吉米如果想要钱,只要学会隐身术就可以进杂技团赚大工钱。吉米说他不想进杂技团,他要进大学,将来做一个医生。他断然不肯让步,那鬼开始哭了。“这可是我的家,小家伙,”他说,“我在这裹住了三十年,没有打搅过谁,现在你却要把我赶到外面寒冷的世界去!为什么?为了一点钱!真是没心肝。”他抽抽搭搭,要使吉米感到自己太残酷了。 但吉米一点也没有感到自己残酷,因为那鬼已经把许多人赶到寒冷的世界去了。但他转念一想,即使告诉别人说他把鬼吓坏了,他也得不到什么好处。没有人会相信他的话,他怎么能证明呢?因此他最后说:“好吧。你教会我隐身术我就不说。”他们成交了。 吉米一点没有把他做的事告诉姑妈。但每星期六他上鬼屋去学隐身术。只要懂得方法,隐身术倒也不难学,两星期后他已经能变得只剩一个影子,六星期后那鬼考了他一次,打了个“及格”分数,对于人来说,这分数是非常好的了。他谢过那鬼,跟他拉手说:“好,现在再见了。你会听到我的消息的。”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那鬼怀疑地问道。但吉米大笑着走了。 那天吃晚饭时,吉米的姑妈说:“今天你到哪里去了?” “我在学隐身术。” 姑妈微笑着说:“你开什么玩笑。” “是真的,”吉米说。“爷爷那房子里的鬼教我的。” “这种玩笑我觉得没什么好笑,”姑妈说,“请你别胡说了好不好……喂,你在哪里?”她问道,因为他已经不见了。 “我在这里,玛丽姑妈。”他说着又现出来。 “天啊!”她叫着把她的椅子向后一推,狠狠地擦眼睛,重新仔细看他。 解释了半天,隐了一遍又一遍,姑妈才终于相信他真能隐身。姑妈头都搞昏了。等她冷静下来,两人作了一番长谈。不过吉米遵守诺言,没有告诉姑妈他把鬼吓坏了的事,但他说有个计划,尽管非常勉强,姑妈最后还是同意了。 因此第二天她上老屋去,动手大干起来。她打开所有的窗子,扫地,掸灰,熨衣物,乒乒乓乓。那鬼给吵得受不了,很快就飘进她正在打扫的房间。姑妈吓得大叫,用扫帚去扔他。可是扫帚穿过了他的身体,他照旧越走越近,挥舞着手臂,哼哼叫着,姑妈吓得不由得倒退。 吉米一直隐了身站在旁边,猛地现形,大叫一声“布”,向鬼扑过去。鬼吓昏了,向后倒在地上。 吉米的姑妈一见,不再害怕了。等鬼醒来,帮他坐到椅子上去。她自然帮不了多少忙,因为她的手一伸就穿过他的身体。但他最后还是坐下,生气地对吉米说:“你不遵守诺言!” “我只答应过不告诉别人我吓了你,”吉米说,“但没有答应过不再吓唬你。” 他的姑妈说:“你真是一个鬼吗?我还以为你们是故事里编出来的呢。现在对不起,我得干我的活了。”她说着又开始扫地,把扫帚摆弄得比原先更响。 那鬼用双手抱着头。“太吵了,”他说,“你不能轻一点吗,太太?” “这房子到底是谁的?”姑妈问道,“如果你不喜欢这样,为什么不搬走呢?” 那鬼狠狠地打了几个喷嚏。“对不起,”他说,“你扫起来的灰尘太多了。那孩子在哪里?”他忽然问道。吉米又隐身不见了。 “我不知道,”姑妈回答说。“也许又要吓唬你了吧。” “你应该好好管管他,”那鬼很凶地说,“如果他是我的孩子,我就拿头发刷子打他。” “我可以答应你,”她说着把手从鬼的身体上穿过去,从他屁股底下拿起符垫,拍掉上面的灰尘。“不过,”当那鬼站起来,赶紧飘到另一张椅子上时她说下去,“吉米和我从今天起就住在这里,如果你再想耍什么鬼把戏,我想你就不够聪明了。” “哈哈,”那鬼恶意地说,“谁最后笑……” “哈哈,你呀,”在他身后传来吉米的声音,“最后笑的是我。” 那鬼咕瞎了一声,不见了。 那天晚上,吉米的姑妈用棉花塞住耳朵,点着灯,睡在最好的一个房间里。那鬼在地下室尖叫了一通,但毫无结果,他就上楼来。他想让两只发光的眼睛出现在她面前,这是他最灵的把戏之一,不过他先得弄清楚吉米在哪里。但他找不到吉米。他隐了身在整个屋子里找,越找越紧张,想像着吉米随时会从哪一个黑暗的角落突然出现,真把他吓得屁滚尿流。最后他太紧张了,又回到地下室去,在煤箱里躲了一夜。 接下来好多天,那鬼同样不好过。好几次他在吉米的姑妈干活时去吓唬她,但吉米的姑妈根本不理,倒是吉米有两次成功地溜到他身边,突然大叫一声出现,把他吓得要命。看来他是个“胆小鬼”。他开始憔悴了,可怜巴巴,和吉米的姑妈长谈了几次,眼泪鼻涕,想得到她的同情。但吉米的姑妈态度强硬,说他如果想住下去,必须和别的房客一样付房租。又说两英里外有米勒废弃了的房子,他为什么不住到那里去呢? 等到房子收拾整齐,吉米的姑妈到村里去找惠斯勒夫妇。他们因为找不到房子住,只好住在旅馆里。她对他们讲起她那座旧屋,但他们一口回绝。吉米的姑妈告诉他们,这星期她一直住在那里,他们显然不相信。于是她说:“你们知道我的侄儿吉米吧?他今年十二岁。我可以让他每天晚上和你们住在一起,直到你们也认为一切平安为止。” “哈!”惠斯勒先生说,“那孩子不会干的,他比你更有脑子。” 于是他们把吉米叫来。 “那有什么,这星期我一直住在那里,”他说,“我当然肯干。” 但惠斯勒夫妇仍然拒绝租房子。 于是吉米的姑妈把他们的谈话告诉村里的人。大家笑惠斯勒夫妇太胆小了,连十二岁的孩子都不怕,他们却怕成这样。惠斯勒夫妇感到很难为情,终于说愿意试试。他们住进了这房子,吉米陪了他们一星期。吉米连鬼影子也没有见到,直到有一天,他的一个同班同学告诉他,说有人在米勒的旧农庄见到了鬼。于是吉米知道,鬼终于听他姑妈的劝告,搬到那里去了。 过了一两天,吉米上米勒那个旧农庄去。那里连前门都没有,他笔直地走了进去。他听见楼上有哼哼哈哈和乒乒乓乓的声音,过了一分钟,那鬼从上面飘下来了。 “噢,是你呀!”他说,“老天爷,你不能让我安安静静过日子吗?” 吉米说他只是来看看他过得怎么样。 “过得很好,”那鬼说,“从我的观点看,这是一个十分称心的地方,安静,没有人来捉弄我。” “很好,”吉米说,“只要你不打搅惠斯勒他们,我也不来打搅你。不过你如果回去……” “不用担心。”那鬼说。 就这样,吉米的姑妈收到了房租,和吉米两个人过的日子好多了。每星期吉米到米勒的旧农庄去探望那鬼,他们成了好朋友。鬼甚至上他家赴感恩节的晚宴,当然,他不吃什么。他似乎很欣赏屋子里的温暖,兴致很好。他又教了吉米几套把戏,最好的一套是让眼睛放光,吉米长大成了医生以后,这套把戏十分有用,因为他有时候要往病人的喉咙里看他们的扁桃腺是否应该割掉。这鬼实在好,连吉米的姑妈也很喜欢他。冬天冷了,她甚至为他担心,因为米勒的旧农庄里当然不会生火,而且门窗大都只剩个空洞,屋顶也破得木成屋顶。那鬼设法向她解释,说冷热对鬼来说根本不成问题。 “也许是这样,”她说,“不过还是不会愉快的。”当那鬼接受邀请,答应圣诞节来吃晚餐时,她织了一双羊毛红拖鞋送给他。那鬼高兴得哭起来。这使吉米的姑妈太高兴了,也哭了起来。 吉米没有哭,但他说:“玛丽姑妈,如果他来和我们一起住,度过这个冬天,你看不是很好吗?” “如果他同意,我认为没有比这更好的了。”她说。 于是那鬼留下来和他们一起过冬,过完冬他们还留他继续住下去。 不信鬼的人 在英国离爱丁堡不远的一个小镇,有一座房子人称鬼屋。这是座带顶楼的两层楼房子,洁净美丽,房子的外墙漆成白色,窗上嵌着菱形玻璃。一棵玫瑰攀着前门生长;屋前有花园,屋后有草地,种有梨树和苹果树。谁能想像,鬼会找这样一个明净的地方栖身呢?但人们还是传说这屋闹鬼。 这房子原是一位老律师的,他有一个独生女儿,镇上的老人们都记得,像这样漂亮可爱的姑娘镇上还没有过。老律师极其爱她,但她死得很早。据说她和一个老地主的少爷相爱,但两家门不当户不对,老地主不同意婚事;正在他们相爱之际,那可怜的少爷患热病死了,不久姑娘也去世——说是伤心死的。 从此老律师独自住在这房子里,每天有一个女佣来帮他做家务。老律师在世时,没听说这房子有闹鬼的事。老律师去世后,全部家产就给了唯一二个侄儿,这年轻人还没有结婚,住得也很好,用不着这房子,因此托房屋经纪人代他出租,收来的房租打算留作结婚用,到那时他再把房子收回来做新居。 正是租这房子的房客说这房子里有鬼的。他们起先对这房子觉得称心满意,但渐渐地发现房子里有一些事情很奇怪:房门会自动开关,抽屉也经常发出拉开又关上的声音,而仔细察看又没有人。有些东西还会在他们面前升起来又落下去。他们总觉得屋里有什么人和他们在一起,因此越来越觉得恐怖。 最后使房客终于走掉的是这么回事:有一天年轻女主人来到起居室,看到她的小宝宝在地板上滚皮球,每次球滚到屋子当中,又自动液回来了,好像有一个看不见的人在跟他玩。小宝宝抬头看见他的母亲,欢笑着叫道:“漂亮的阿姨!”女主人把他抱起来就跑到隔壁人家去,怎么也没有办法劝她再回那房子了。她的丈夫只好去见房屋经纪人。说他很抱歉上事已至此,只好退租了。 老律师的侄儿从不信鬼,听说这房子有鬼,根本不以为然。但年轻人有个对象,快要结婚了,她是信鬼的,她对他说她很爱他,很愿意和他结婚,但她怎么也不会住到一座鬼屋里去。年轻人没有办法,他想不如自己先去住,好证明那里面确实没有鬼。他于是住到这房子里去,在里面住得舒舒服服的。 门的确会自动开关,不过这吓不倒他,他认为这不过是门的铰键有毛病,于是把门换上新的铰链。但门照常自动开关,他又认为,也许是墙有毛病害了。然而他也无法不承认,他是听到了抽屉打开和关上的声音,柜子的门闩会自动闩上,杯子和盆子也像是有人在摆弄,并发出声响。有一两次他还听到水槽有流水声,但走过去看,龙头关得紧紧的。他自然知道屋子里就他一个人,于是他又想,旧房子总免不了会有各种奇怪声音,因为地基下陷了。这么一想,他也就不在意了。 事情确实奇怪,他看完书,刚把书会上放在桌上,书却自动打开,一页一页地慢慢翻过去,像是有人在读。这自然与地基下降无关,他对自己说,这可能是风从窗口吹进来,把书吹动了吧,不过他随即想她这时窗子是关着的。不过,不管怎么样,反正他不信有鬼。 他在这房子里就这样安然住下去,还恳求他的心上人和他结婚,来和他住在一起。自然,他先要让她相信这房子没有鬼,可惜他无法做到。事情实在不顺利,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夏天到了。年轻人一直想做一件事,如今人好是时候、原来顶楼上存放着老律师和他女儿的许多衣服,他觉得让它们在那里霉烂是罪过,应该把它们送给穷人,他们会高兴的。 他走上顶楼,找了不少空盒子,动手收拾衣服。衣服全挂在房间周围的衣橱里,他先整理老律师的衣服,衣服多极了,西装、大衣,还有鞋子、靴子,都是高级的,衣橱里面还有一盒盒内衣内裤。他把衣服——一折好,装进盒子,放在房间一头,然后去整理堂姐的衣服。当他打开第一个衣橱时,听到一声叹息。他先是一惊,但接着哈哈大笑,说这只是门开着,风吹进来把绸衣服吹得籁惠草奉响罢了。他把衣服一件一件拿出来,折好,轻轻地放进盒子。他有些伤感,因为穿这些衣服的美貌姑娘年纪轻轻就去世了。 他整理好五六件后,拿起一件外衣,不由得奇怪起来。它很薄,绣着花,虽然在衣橱里挂了那么久,还完全像是新的。这样一件外衣应该轻飘飘的才对,但拿着却有点沉。他想,也许是有个别针或者扣子吧?于是他去掏外衣下摆上的一个衣袋,在衣袋里找到了一个红色小本子和一封信。他放下衣服,把找到的东西拿到窗前,坐在地板上读起来。他首先读那封信。信上说: 我亲爱的心上人: 虽然他们不告诉我,但我知道我的病好不了了。我们在 这个世界上可能再也不能见面。如果我死了,我求你使他们答应,等你将来也去世之后,让我们长眠在一起。 你忠实的爱人 年轻人想:这封信是怎么送到小姐手里的?他听人说过老地主反对他儿子和老律师的女儿结婚。年轻人又看红色小本子。这是一个日记本,每页顶上印着日期,开头部分记的都是家务事:缝了多少东西,做了多少瓶酸菜和果酱,进行了大扫除,等等等等。但接着渐渐显露出一颗少女的心。她记下她第一次遇到那位地主少爷,他第一次吐露他的爱情,他们打算一得到同意就结婚…… 但这对可怜的恋人没有能够成为眷属!日记上写到信使送来那封信,她惊恐万分。接下来一页上只有一句话:“我的心上人死了。”再下来一页一页都是空白。最后,在日记本的末尾写着:“我知道我要死了。我今天求我父亲,请他去向地主老爷说,让我死后长眠在我爱人的身边,但他没有回答。他的自尊心会使他不肯低头去求一个不让我进他家门的人。但是,嗅,我的心上人啊,我将永远不会安息的!” 事情就是这样。年轻人反复思索这话:“我将永远不会安息的,我将永远……” 从这时候起,他开始相信鬼了! 他把日记本和那封信放进自己的衣袋,下楼去了。他想:那位老律师每天和女儿的亡灵待在一起,她是怎样无声地恳求他去做他的自尊心不允许他去做的事呢? “我却没有这种自尊心。”年轻人说。 他拿起行李,戴上帽子,穿上外衣,就上火车站去。当他出门时,他回过头向屋里叫道:“不要再苦恼了,小姐!你现在可以安息了。我要设法把事情办妥。” 他乘上了一列开往他所要去的地方的火车。一下火车,他向当地人打听老地主的消息。人们说,老地主早已去世了,继承他遗产的是他的侄儿。于是上地主宅邸去。到了那里,他看到那新地主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便把信和日记本交给他,接着告诉他那座房子和那位不能安息的姑娘的事情。老地主的侄儿叹了口气说:“五十年了!可怜的小姐。”老地主的侄儿是信鬼的。他马上请他的律师去办这件事,并挽留年轻人住下来,等两位恋人最后在地主家坟地安眠在一起后再走。两天以后年轻人回到家里,现在可以说家中就他一个人了。再也没有门自动开关、抽屉自动开关等等的声音。 他终于把他的情人请到家里来吃晚饭,陪她来的是她的老姑妈。这位老姑妈说房子里有鬼没鬼,她只要一闻气味就知道。她们在餐桌旁坐定以后,老姑妈朝四周看看,闻了几下。“鬼?都是胡说八道。”她对她的侄女断然地说。“这房子里连鬼影子也没有,你完全可以相信我的话。” 那位小姐听了十分高兴。于是她和年轻人很快结了婚,双双快快活活地住在这房子里。 一双小手 这件事发生于我住在康沃尔的时候,我所住的房子名叫特里西拉克宅,它孤零零地立在海边山崖上,听得见海的波涛声,却看不见海,崖壁把海挡住了。招租启事上称之为“僻静”,我当时很穷,但年纪轻,喜欢独立,“僻静”这个字眼正中我的意。 不幸的是,原先几户房客租这房子也正因为它“僻静”。以往那些住客住进特里西拉克宅正是为了避开什么。可我当初去找出租人时还不知道这些,房主人霍斯金先生住在山崖脚下一个农庄里,在他面前我毫不腼腆地自称是大家闺秀,尚未结婚,收入虽少,但十分可靠,打算过一阵舒适而经济的乡村生活。他接待我时彬彬有礼,不过有点怀疑神气。霍斯金先生比较迟钝,但是一个吃过苦的老实人,他是二十年前买下这座特里西拉克宅的,因为它和他自己的地产相连,但对他来说,买下这房子从一开始就是个灾难。 “好吧,小姐,”他说,“欢迎你来看星。钥匙没有问题,我交给了一位看房子的太太,她是个寡妇,会带你四处看看的。你同意的话,我送你到山上去。”我谢过他以后,他擦着下巴沉默了一下。“不过,有一件事我必须告诉你,租那房子必须同时雇用那位卡基克太太。” “卡基克太太?”我不快地重复一声,“就是看房子的那位太太吗?” “是的,我很抱歉,小姐,”他补充说,“经过……经过曾经发生的一些事情以后,我不得不定下这样一条规矩。不过我敢保证,你会发现她人很好。肯德尔老爷把房子卖给我时,她就在那里为他工作了,她一直住在那里。” “不管怎样,我还是先去看看房子再说吧。”我扫兴地说。于是我们上山去了。傍着淙淙小溪盘旋而上的小路大部分很窄,霍斯金一面表示抱歉,一面走在前面把挡路的小树拨开。但只要小路一穿得下两个人并排定,我立即追上去走在他的身边,不时看到他粗眉下投来一个疑问的眼光。很清楚,他对我不甚称心满意。 我不知道是什么愚蠢的怪念头使我这样做,在上山的半路上突然停下问道: “我想那房子里没有鬼吧?” 一说出口我就觉得提的这个问题傻极了,但他十分严肃地对待它。“没有,我从未听说过有鬼。”他着重地说出这个字,口气有点怪。“毛病都出在仆人,女仆的舌头是管不住的。但卡基克一个人住在上面,好像过得挺好嘛。” 我们一路上去。不久以后,他用他的手杖指着说:“你看,它不像座鬼屋,对吗?” 当然不像。在一个不加修整的果园上面有一块草坪,布满了荆棘丛,草坪上面又是一个石头地基,石头地基上立着我有生以来见到的最漂亮的农舍。它是长形的,很矮,茅草顶,前面一条宽宽的长廊从房子这一头通到那一头。长廊的柱子上爬着铁线莲、木香和忍冬等藤类植物,它们还爬到屋顶和卧室的窗格底下。看上去它可以使人过上当时所谓的“优雅”生活,我高兴得真要鼓起掌来。 当卡基克太太打开门时,我更满意了。她是一位身体很好的中年妇女,脸上带着沉思而满足的表情,微微含笑,确是一位和蔼可亲的人。我很快喜欢上了这位卡基克太太,她说话直截了当,实事求是。尽管家具很旧,但房间明亮,异常干净。屋里的气氛使我有在自己家里并得到照顾的感觉。 “比我想的还要好。”我对霍斯金先生说。 “小姐,你用这话开始谈生意是不明智的。” 不过他没有借此敲我竹杠。我们下山回他的农庄时,在路上谈好了租金。一星期内我搬进了这个新居。 第一个月我过得很快活,简直是难以形容。时值盛夏,天气极佳,花园里鲜花怒放,但不太整齐,因此我整理花园,忙得我吃饭胃口大开,泥土的香气使我昏昏欲睡,上床就睡着。我大部分时间在户外度过,除了干活就是散步,下山到凉快的峡谷里去,沿着海边走走,然后回来。 卡基克太太话不多,她唯一的缺点就是话太少,这在管家中是少有的。但我真正被关怀备至,她把所有的房间打扫得一尘不染,准时让我吃上可口的饭菜,什么都井井有条,要什么有什么。好像她能看出我的心思,我想换掉餐桌上花瓶里的玫瑰,好,吃下一顿饭时,玫瑰花真的换过了。而且她会猜出我想要什么样的玫瑰花,什么形状,什么颜色。每天从早到晚,其他的事,哪怕是很小的事,都证明她伺候周到的本领,既细致又孜孜不倦。 太阳一出来我就醒了,很早便出去散步。但在特里西拉克宅,不管我醒得有多早,卡基克太太总是抢在我前面先起来了。最后我得出结论,她一定是趁我还在熟睡时就起床打扫指拭。有一次,我发现客厅(前一天晚上我在那里坐得很晚)早晨四点已经收拾好,我昨晚拿到那里的一盘木萄连影子都看不见了。我觉得很奇怪,就一面喊她的名字一面上厨房去。 厨房里干干净净,火生着,但没有卡基克太太的影子。我上楼敲她的房门。敲第二下时这位好太太已经站在我的面前,穿着睡饱,看上去(依我的想法)她是吓坏了。 “没有事,”我说,“不是来了小偷。不过我弄懂了我想弄懂的事,你是隔夜把早晨要做的事先做好了。现在回床上去好好睡吧,我要跑步到下面海边去。” 她站在晨光里眨着眼睛,脸色十分苍白。 “噢,小姐,”她喘着粗气说,“我断定你一定看到了什么卜’ “我是看到了,”我回答说,“但看到的不是小偷也不是鬼。” “谢谢上帝!”我听见她在她的灰暗房间里——它是朝北的——背转身时说道。我只把这话当作随口说出的惊叹,就走下楼去,不再想它。 几天后,我才明白其中的道理。 特里西拉克宅的布局(我必须说明一下)十分简单。一进门,门厅左边是餐厅,右边是客厅。门口对着楼梯,在楼梯脚旁边,有一扇玻璃门,可以看到另外两扇门,一左一右,左边一扇通厨房,右边一扇通一条走廊,顺着走廊穿过楼梯底,就是一个很整洁的餐具室,里面照例是些工作台和餐具之类的东西,窗子底下有一个洗物瓷盆和一个铜的自来水龙头。我住进来的第一天早晨,就到这房间看过,还开过水龙头,但是没有水出来。我想没有水是偶然的,自来水有毛病,卡基克太太一定会找人来修理的。 但是第二天我来了一束玫瑰花,拿到餐具室去装花瓶,打开水龙头装水时,却还是没有水出来。 于是我叫卡基克太太,问她是怎么回事。 “我不知道,小姐,我从来不用这个水龙头。” “但心急应该有个原因吧?你在厨房洗东西没水怎么行?走,一起到后面看看,水箱是不是出了毛病。” “水箱不会有问题,小姐。我可以向你保证,我一点也不觉得麻烦。” 但我不罢休。屋后有一道墙,说是墙,实际上是一座贴着崖壁砌的石壁,距房子约十英尺,崖上是厨房园子,我们从园子里越过墙头看水箱。一共有两个水箱,大的一个供水给厨房和厨房顶上的浴室,小的一个从大的一个接上水,显然有一条水管通到餐具室。大水箱的水几乎是满满的,然而小水箱比大水箱低,却是空的。 “两个水箱之间的水管塞住了。”我说着往墙头那里爬。 “叫小姐,餐具室的水龙头只放冷水,对我没有用。从厨房锅炉我可以得到热水,这你明白。” “但我在餐具室要放水养花。”我弯下腰去掏模,“正像我想的那样!”我说,同时挖出一个粗软木塞,水马上开始流了。我得意地向卡基克太太转过身,她一下子脸红了,眼睛看着我手里的软水塞。为了使软木塞更牢地堵在那里,有人用一块印花布裹住它。我看到了褪色的花布上的花样,是丁香枝。当我们的目光相对时,我想到前两天早晨,卡基克太太曾穿过一件同样花纹的花布衣服。 我不动声色,没有把这小小的发现说出来。卡基克太太很快就恢复了常态。但我对她有点失望,她竟当面骗我,这是为什么?只因为她喜欢在厨房洗餐具,而不愿用餐具室的水龙头吗?我百思不得其解。还有那枝纹花布…… 第二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看小说,正看得昏昏欲睡时,一个很小的声音惊动了我。我竖起耳朵听。那声音清清楚楚是滴水声。我想,是外面下大雨,水落管在淌水。我不能断定是什么声音,于是起来拉起百叶窗。 使我吃惊的是外面并没有下雨。没有风也没有云,只有月亮一动不动地高悬在山崖的东坡上空,还有远处的海浪声和周围的玫瑰香气。我回到床上重新倾听。不错,水的滴滴答答声在继续,在屋内的寂静中听来十分清楚,和海滩沉闷的嗡嗡声截然不同。过了一会儿,它开始刺激我的神经,我拿起蜡烛,披上睡袍,悄悄地下楼。 我跟踪那声音来到了餐具室。“卡基克太太没有把水龙头关好,”我想。的确是这样,一道细细的水流白晃晃地流到瓷盆上。我把水龙头关好,然后回房上床,一下子就睡着了…… 过了几小时,在黑暗中我猛然张开眼睛,马上知道是什么吵醒了我。水龙头又漏水了。用手把它关上很容易,但要我相信它自己会打开却不那么容易。“是卡基克太太在做事。”我想。 没有办法,我又划了一根火柴看表,看到只有三点钟。我重新下楼。来到餐具室门口我停了一下。我不是害怕——一点也不怕,我是在手握门把手时突然想到,如果卡基克太太在餐具室里,我会把她吓一大跳的。 我轻轻地推开门。卡基克太太并不在里面。可是里面有人,就在瓷盆旁边。我的心一下子静止不动了——一动不动!在寂静中,我记得我把铜蜡烛台放在我身边的一个高柜子上。 我看见……瓷盆和从水龙头流下的水之间……有两只手! 就只有两只手——两只小手,孩子的手。我说不出两只手的手臂怎么没有了。 不,这不是两只砍下来的手。我看得清清楚楚,就是一双小手,有手腕,再上面——没有了。它们在轻快地动着——在把它们自己洗干净。我看到水在它们上面溅泼落下——不是穿过它们落下,就和落在一双普通的手上那样。而且这是一双小女孩的手。是的,我一下子就能断定。男孩和女孩洗手的方式不同。我说不出分别在哪里,但决不会弄错。 所有这些我是在蜡烛光中看见的,但我的蜡烛一下子滑倒,啪啃一声落到地上了。我进来时看也不看就把它放下——因为我的眼睛只顾着盯住瓷盆看——是凭着手的感觉把它放在柜子边上的。啪啃一声以后,房间里一片漆黑,水还在流。 我异常恐怖地待了一会儿。 真奇怪,我马上想到的竟是必须先关掉水龙头再逃走。非关掉水龙头不可。过了一会儿,我鼓起全身勇气,屏着气伸出手去把水龙头一关,转身就逃走了。 天快亮了。天一亮我就洗了个澡,穿好衣服下楼。在餐具室门口,我看到了卡基克太太,她也穿好了衣服,手里拿着我的蜡烛台。 我说:“你把它捡起来了?” 我们的目光相遇。卡基克太太显然希望我先开口,我决定开门见山向她问个明白。 “你全都知道,因此你用塞于塞住了水箱。” “你看见了?”她问。 “看见了。你必须把事情全告诉我——不管怎么可怕。这是,这是…谋杀吗?“ “天保佑你,小姐,你怎么会想出这样可怕的念头?” “她在洗手。” “啊,是的,可怜的小姐!但是……谋杀i这亲爱的小玛格丽特连一只苍蝇也不会伤害!” “玛格丽特小姐?” “是的,她七岁就死了。她是肯德尔老爷的独生女儿。那是二十多年以前的事了。我是她的保姆,小姐,我都知道……是白喉。她是在村子里传染上的。” “但你怎么知道这是玛格丽特呢?” “那双手——我怎么会弄错呢,我一直是她的保姆。” “但她为什么洗手?” “你要知道,小姐,她向来是个聪明的孩子……她做家务事可好了,你知道……” 我吸了口冷气。“你是要告诉我,这里的打扫指拭工作……” “是她一直在这样照顾我,”卡基克太太紧紧看着我,“请问还能有谁呢,小姐?” “可怜的小宝贝!” “现在好了,”卡基克太太用她的围裙擦着蜡烛台,“我很高兴你这样看待这件事。实际上没有什么可怕——对吗?”她热切地看着我。“我相信她爱上了你,小姐。但只要想一想,她跟别的人过了多长的日子啊!” “他们不好吗?” “他们坏极了。霍斯金先生没有告诉你吗?他们真吓人——一个接着一个,一个比一个坏。” “他们怎么啦?喝醉酒吗?” “有些是喝醉酒,小姐。那个市长,他经常喝醉了发酒疯,穿着睡衣满山跑。他的妻子也喝得酷可大醉——这是说,如果那是他的妻子的话。只要想想,这文雅的孩子要在他们做完那些讨厌的事情后洗多少东西! “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小姐——更可怕的事多着呢。这里曾经住过一对夫妻,他们有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两个可怜的孩子!” “他们打孩子,小姐——你听了血都会沸腾起来的!我相信还饿他们,折磨他们。听说在公路上也能听到他们的哭叫声,那可相隔半英里呀!” “有时候他们被关起来饿上好几天。我相信是小玛格丽特小姐送东西给他们吃的。懊,我能想像出她爬到门口,安慰他们!” “但那些可怕的人在这里的时候,她也许逃走了,直到他们离开了再回来。” “小姐,她是多么勇敢啊!她甚至敢面对狮子。不,她一直在这里,她天真的眼睛和耳朵会把什么都注意到!另外还有一对夫妻……”卡基克太太压低她的声音。 “懊,别说了!”我说。 “但你不会走吧,小姐?她爱你,我知道她爱你。只要想想,你会把她交给什么人啊……接下来会有什么样的房客住进来呢?因为她不能离开。自从她父亲卖掉这房子,她一直住在这里。你一定不能走!” 我本已决定走,但一下子觉得这个决定多么卑鄙。 “反正也没有什么可怕的。”我说。 “就是嘛,小姐,根本没有什么可怕。我甚至不相信这有什么特别。我听我妈妈说过,有一些农宅每天夜里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地板用沙擦得光光滑滑,锅子和煎锅擦得闪闪发亮,而这时候女仆们都在睡觉。他们以为什么人在恶作剧,但你我很清楚是怎么回事,小姐,现在我们两人彼此间知道这个秘密了,我们可以安然入睡,万一听见什么声音,只要说一声‘上帝保佑这孩子’,又能睡着了。” 我在特里西拉克宅一住五年,卡基克太太一直和我在一起,分享这个秘密。我敢说,像我们这样五年中完全被爱笼罩的人是不多的。 它像支曲子那样贯穿我的生活:抹平我的枕头,把我的桌子摆弄得妥妥恰恰,夏天使鲜花在我经过时抬起头来,冬天使炉火燃得旺旺的。 “我为什么离开特里西拉克宅?”因为有一天,那是在五年后的年底,霍斯金先生来告诉我,说他把房子卖掉了。他不好不卖,买房子的是肯德尔上校,老肯德尔的一个弟弟。 “他结婚了吗?”我问道。 “是的,小姐,一家八日。孩子们非常可爱.他们的母亲是位好心太太。这房子是肯德尔上校的老家。” “我明白了。这就是你觉得理应卖掉它的原因。” “他出的价钱也很好,你千万不要想到别处去,我实在抱歉……” “你是说把我赶走?倒是我该感谢你,霍斯金先生,你做得很及寸。” “玛格丽特将会很快活,”我又说,“有她的堂兄妹在一起。” “是的,小姐,她一定会很快活。”卡基克太太同意我的话。 到了要走的日子,我收拾好箱子,勉强装出快活的样子。但在最后一个早晨,我们已经站在门厅里了,我用一个站不住脚的借口把卡基克太太支使上楼,然后一个人走进餐具室。 “玛格丽特!”我轻轻说。 根本没有回答。我也一点不敢指望会有回答。然而我试着再叫一次,闭上眼睛,伸出双手,轻轻叫了一声;“玛格丽特!” 我发誓——直到我死的一天不改变想法——有两只小子偷偷地伸过来,放在——只一会儿工夫——我的手上。 哈里 想不到如此普通的名字也会使我心惊胆战——哈里——一个如此普通的名字! 叫这名字的人不知有多少。然而当克里斯蒂第一次提起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就有一个恐怖的感觉。 克里斯蒂五岁,过三个月她就到入学的年龄了。那天天气很热,阳光明媚,她照常一个人在花园里玩。我看见她趴在草地上采雏菊,快快活活地做花环。太阳晒着她淡红的头发,使她的皮肤看上去非常白皙。她那双蓝色大眼睛张得大大的,全神贯注着。 忽然她望着在草地上投下清晰影子的白玫瑰丛,微笑起来。 “是的,我叫克里斯蒂。”她说着站起来,慢慢地向那白玫瑰丛走去,她那双小胖腿在那条过短的蓝色棉布裙子下面可爱地露出来。她长得太快了。 “我和妈妈爸爸住在一起,”她清楚地说。停了一会儿,接着她又说:“懊,他们可是我的妈妈和爸爸呀!” 现在她在树荫里了,像是一下子离开光明的世界走进了黑暗。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感到很是不安,叫她说:“克里斯蒂,你在那里干什么呀?” “我不干什么。”这声音听起来很遥远。 “快回屋里来吧!外面太热了。” “不太热。” “还是到屋里来,克里斯蒂。”我坚持说。 “我现在必须走了,再见i”她在树丛里说,接着慢慢地向屋里走来。 “克里斯蒂,你在跟谁说话呀?” “哈里。”她说。 “哈里是谁?” “哈里。” 我什么也没问出来,于是给她一些蛋糕和牛奶,读故事给她听,直到她睡觉的时间到了。她听故事时眼睛凝望着外面花园,有一次她还微笑着挥挥手。最后我给她盖好被子,感到她很安全,这才松了口气。 我的丈夫吉姆回家后,我把“哈里”这件神秘的事告诉他,他哈哈地笑起来。 “噢,她已经开始玩这种游戏了吗7’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吉姆?” “小孩子有个想像出来的玩伴木是什么希奇的事情。有些小孩子还跟他们的洋娃娃说话呢。克里斯蒂从来不迷恋她的洋娃娃,她没有兄弟姐妹,也没有同龄的朋友,因此就想像出一个来了。” “但她为什么挑上这个名字呢?” 吉姆耸耸肩。“你也知道,孩子们是听见人家说什么就学着说什么的。我不明白你担心些什么,说实在的,我才不担心呢。” “其实我也不担心。只因为我觉得要对她格外负责,比亲生母亲还要更加负责。” “这我知道,但不会有事的。克里斯蒂这孩子很好,漂亮、健康、聪明。这都亏了你。” “还有你。” “事实上我们都是极好的父母!” “而且那么温和!” 我们一起笑起来。他吻了我。我感到安心了。 第二天早晨,太阳又明亮地照在翠绿的小草地和白玫瑰上。 克里斯蒂坐在草地上,架着腿,望着玫瑰丛微笑。 “哈罗,”她一个人在那里说,“我希望你会来……因为我喜欢你。你几岁啦?……我只有五岁多一点……我不是一个婴孩了!我很快就要上学,还有一件新衣服呢!是绿色的。你上学吗?…你干些什么呢?”她沉默了一会儿,点着头,全神贯注地倾听着。 我站在厨房里,心都凉了。“好啦,不要胡思乱想了。许多孩子都有一个想像出来的伙伴的。”我毫无办法地对自己说,“就当没发生什么事吧。不要去听她的。别傻了。” 这天早上,我叫克里斯蒂回来喝牛奶的时间比平时早些。 “你的牛奶好了,克里斯蒂,回来喝吧。” “等一等,马上就来。”这个回答太奇怪了。通常是她一听见我叫就急着跑回来要喝牛奶,吃她爱吃的奶油夹心饼干。 “不,你这就来,小宝贝。”我说。 “哈里可以一起来吗?” “不!”我脱口而出,刺耳地大叫一声,连我自己都觉得吃惊。 “那么,再见,哈里,真对不起,不能让你到屋里去,不过我得喝我的牛奶去了。”克里斯蒂说完了才向屋里跑来。 “为什么不能让哈里也来喝点牛奶呢?”克里斯蒂不高兴似的问我。 “你说的这哈里是谁呀,小宝贝?” “哈里是我的哥哥。” “但是克里斯蒂,你没有哥哥。爸爸和妈妈只有一个孩子,一个小女孩,这就是你。哈里不可能是你的哥哥。” “哈里是我的哥哥,他这么说的。”她低下头喝牛奶,等到抬起头来时,上嘴唇都是牛奶了。接着她拿起饼干。至少这个“哈里”没有损害她的胃口! 她吃完饼干以后,我说:“我们现在去买东西,克里斯蒂,你想不想和我一起上商店去呢?” “我想留下来和哈里在一起。” “你不能留下来,你一定要和我一起去。” “哈里可以一起去吗?” “不行!” 我戴上帽子和手套的时候双手都在发抖。这两天屋里冷得刺骨,尽管外面阳光普照,屋里却像笼罩着寒冷的阴影。克里斯蒂跟着我去,乖极了,但是当我们沿着街道走下去时,她回过头去挥了挥手。 这些事我那天晚上完全没有对吉姆说,我知道他听了只会照旧笑话我。但是克里斯蒂的“哈里”幻想就这样没完没了地一天天继续下去,我的神经可越来越受不了了。我开始讨厌并且害怕这漫长的夏日。我渴望明天和雨天。我渴望白玫瑰枯萎凋谢。我一听见克里斯蒂的声音在花园里喊喊喳喳就发抖。现在她和“哈里”说话一点也不拘束了。 一个星期日,吉姆在家也听见了克里斯蒂这样说话。他却说:“我倒是要替这种想像中的伙伴说句公道话,他们能帮助孩子们学说话。我们的克里斯蒂说话比过去流利多了。” “可是带点土音。”我脱口而出。 “带点土音?” “带点伦敦东区的士音。” “我最亲爱的,每一个伦敦孩子都带一点东区的土音。等她入学以后,和许多别的孩子在一起,这种土音还要厉害呢!” “我们说话可不带东区土音,她是从什么地方学来的呢?她学到这个,除了哈……”我不敢说出这个名字来。 “烤面包的、送牛奶的、扫垃圾的、送煤的、擦窗子的……还要说出一些人吗?” “我想不要了。”我苦笑。吉姆使我觉得自己挺傻。 “不管怎么说,“吉姆说道,“我倒没有注意到她说话带有什么东区的土音。” “她和我们说话的时候是不带这种土音,只是当她同……同他说话的时候就带这种土畜了。” “你是说同哈里说话?你知道,我开始对这个小哈里感到十分喜爱了。要是有一天我们果真看见他,这不是很好玩吗?” “不要!”我叫道,“不要说出这样的话!那是我的恶梦,我白日做的恶梦。嗅,吉姆,我再也受不了啦!” 他看上去十分吃惊。“这哈里的事当真把你弄垮了吗?” "那还用说!我天天只听到‘哈里这个’,‘哈里那个’,‘哈里说什么’,‘哈里想什么’,‘能够给哈里一点吗?’,‘哈里也能去吗”——你整天*班在外面没听见这些,但是我只好听,我……我怕这些话,吉姆,它们实在太古怪了。” “你想听听我的意见吗?你应该让你的脑子休息一下。” “什么?” “明天带克里斯蒂去看看韦伯斯特老医生,让他和她谈谈吧!” “你是说她病了吗——精神上有病?” “天啊,不是的!但是碰到了我们解决不了的事,最好听听专家的意见。” 第二天我带克里斯蒂去看韦伯斯特医生。我先让她留在候诊室里,自己和医生简短地谈了哈里的事。 他听了以后,同情地点头说:“这是一个不寻常的病例,詹姆斯太太,但不只是她一个人这样。我碰到几个孩子都有想像中的伙伴,这些想像中的伙伴对她们来说越来越真,最后做爸爸妈妈的紧张起来了。我想她是个十分孤独的小女孩,对吗?” “她一个小朋友都不认识。你知道,我们是新搬来的,邻居都不熟悉。但是等到她l了学,情况会好转的。” “我想你会发现,当她上学认识了别的小朋友时,这种幻想自然就会消失的。你知道,每个孩子都需要同龄的伙伴,如果没有的话,他就会想像出一个来。老人孤独了也会自言自语,这并不是他们发疯了,只因为他们需要和别人说说话而已。我实在认为你什么也用不着担心。让我们两个单独谈谈吧。” 我到候诊室去带克里斯蒂见韦伯斯特医生,她正坐在窗口。她说:“哈里在等我。” “在哪里,克里斯蒂?”我轻轻地说,真想一下子看到她的眼睛。 “在那里,在那玫瑰丛旁边。” 医生的花园里有白玫瑰树。 “哪里没有人啊!”我说。克里斯蒂用大人那种责怪的眼光瞥了我一眼。“韦伯斯特医生现在要见你,小宝贝,”我颤抖地说,“你记得他的,对吗?上次你出水痘好点的时候,他给你吃过糖。” “对。”她说,很乐意地走进医生的诊室。我在外面焦急地等着。隔着墙我模糊地听到他们的声音,听到医生咯咯地笑和克里斯蒂高声地哈哈大笑。她和医生谈得很投机,而和我谈话就不是这样。 当他们出来的时候,医生说;“她一点事也没有。她只不过是一只富于想像力的小猴子。给你一个劝告,詹姆斯太太,让她去谈哈里吧,你要让她信任你。我听出来,你对她的这个‘哥哥’不太喜欢,因此她不大和你谈他。他做木头玩具吗,克里斯蒂?” “是的,哈里做木头玩具。” “他会读会写,对吗?” “他还会游泳、爬树、画画。哈里什么都会做。他是一个好哥哥。”哈里斯蒂的小脸蛋通红,充满对她“哥哥”的崇拜神情。 医生拍拍我的肩头说:“听来哈里是她的好哥哥,他甚至和你一样有红头发,克里斯蒂,对吗?” “哈里有红头发,”克里斯蒂骄傲地说,“比我的还要红,他几乎和爸爸一样高,只是瘦一点。对了,他和你一样高,妈妈。他十四岁了,他说在这个岁数他算是高的。在这个岁数他算是高的是什么意思?” “妈妈在回家路上会告诉你的。”韦伯斯特医生说,“好,再见,詹姆斯太太。不要担心,就让她去想像吧!再见,克里斯蒂,替我向哈里问好。” “他在那里,”克里斯蒂指着医生的花园说,“他一直在等着我。” 韦伯斯特医生哈哈笑起来。“他们真是难舍难分,不是吗?”他说,随后向我们挥手告别。 克里斯蒂跑在我面前,她侧着脸,旁边好像有个人似的。我的心猛地一跳,一瞬间我看见人行道上她身边有个人影——一个瘦长的人影,像是个男孩的影子。转眼间影子不见了。我赶上去追上了她。回家的一路上我紧紧抓住她的手不放。即使到了家,我也不让她离开我的视线。表面上看来,她对我并没有什么不同,但事实上她正在离我而去。这孩子在我的家里已经变成一个陌生入了。 自从吉姆和我收养克里斯蒂以后,我第一次认真地想:“她到底是谁?她是从哪里来的?她的亲生父母是谁?这个我收养为女儿的可爱的小陌生人是谁?我的克里斯蒂是谁?” 又一个星期过去。克里斯蒂一天到晚都是哈里长哈里短的说个不停。在入学的前一天,克里斯蒂说: “我不去上学了。” “你明天要去上学,克里斯蒂。你是想去的,你知道你是想去的。那里有许多小朋友呢。” “哈里说他不能上学校去。” “在学校里你不需要哈里,他……”我竭力遵照医生的嘱咐,装出相信哈里的样子,“他太大了,他在小男孩和水女孩当中会觉得无聊的,他已经是个十四岁的大孩子啦。” “哈里不去我也不去,我要和哈里在一起!”她开始大声而伤心地哭起来。 “克里斯蒂,不要这样胡闹!不要这样!"我在她的手臂上狠狠拍了一下,她的哭声马上停止了。她凝视着我,蓝色的眼睛张得大大的,冰冷得可怕。她用成人的目光瞪着我,那目光使我哆嗦起来。 接着她说:“你不爱我,但是哈里爱我,哈里要我,他说我可以和他一起走。” “这些话我不要再听了!”我叫道,心里却恨自己声音中的恼怒口气,恨自己竟会对一个小女孩——我的小女孩——我的——生这么大的气。 我弯下腰伸出了双臂。“克里斯蒂,小宝贝,你过来。”她慢慢地走过来。“我爱你,”我说,“我爱你,克里斯蒂。我是真心的,学校也欢迎你。上学去,让我高兴吧。” “如果我上学,哈里会走掉的。” “你会有别的朋友。” “我要哈里。”她的眼泪又流下来,把我的肩头也弄湿了。我紧紧地抱住她。 “你累了,小宝贝。来,上床吧。” 她睡了,满脸都是泪痕。 天还亮着,我走到窗口去拉窗帘。花园里是金色的影子和长长的一道道阳光。接着又像在做梦一般,靠近白玫瑰丛清楚地出现了那男孩的瘦长影子。我像疯了一样打开窗子大叫: “哈里!哈里!” 我想我看到玫瑰丛中闪过一点红色,像是一个男孩的红色卷发。接着什么也看不见了。 当我告诉吉姆这一切后,吉姆说:“可怜的小妞,上学总是会影响情绪的。她到了那里就好了,到时候你也不会再听到她提哈里啦。” “哈里不要她去上学。” “嘿!听起来像是你自己也相信有个哈里了!” “有时候我是相信的。” “你年纪这么大还相信邪魔鬼怪吗?”他逗我说。但他的眼睛开始露出不安的神情,他大概以为我要“发疯”了,但这也不能怪他。 “我并不认为哈里是邪恶的,”我说,“他只不过是个男孩子,一个除了克里斯蒂以外对谁都不存在的男孩子。克里斯蒂到底是谁?” “别说这样的话!”吉姆厉声说。“我们收养克里斯蒂的时候,决定让她成为我们自己的孩子。别追查,别怀疑,别担心她的过去,这里面没有什么秘密。克里斯蒂完完全全是我们的孩子,就如同我们的亲生骨肉。” “对,吉姆,你说得对,你当然是对的。” 他为这件事发那么大的火,因此我没有告诉他,第二天克里斯蒂上了学以后我打算做什么。 第二天早晨克里斯蒂一声不响,绷起了脸。吉姆跟她开玩笑想逗她高兴,但她只是看着窗外说:“哈里走了。” “你现在不需要哈里了,你要上学去。”吉姆说。 克里斯蒂用她有时看我的那种大人般的轻蔑眼光看他。 我送她上学的时候,她和我都不说话,我差不多要哭出来了。虽然我为她开始上学感到高兴,但和她分开我有一种失落感。我想每一个母亲第一次送自己的独生子女到学校去时都会有这种感觉。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是婴孩生活的结束,现实生活的开始,这将是残酷、陌生和野蛮的生活。我在学校门口吻别她说:“你在学校里要和其他小朋友一起吃中饭,克里斯蒂,下课以后,三点钟我来接你。” “好的,妈妈。”她紧紧握住我的手。其他紧张的小朋友和同样紧张的父母陆续到学校来了。一位穿白连衣裙的年轻女教师出现在学校门口,她把新来的小朋友集合起来,然后带他们走开。她经过我身边时,对我微笑说:“我们会好好照顾她的。” 我走时心情比较轻松,因为知道克里斯蒂很安全,我不用为她担心。 现在我开始我的秘密使命。我坐汽车到城里去,走进那座我已经五年多没来过的令人望而生畏的大楼。当时吉姆和我一起到这里来。大楼最高一层是格雷桑儿童收养所。我上了四层楼梯,敲敲那扇油筹剥落的熟悉的门,一位我不认识的女秘书开门让我进去。 “我可以见克利弗小姐吗?我是詹姆斯太太。” “你约好了没有?” “没有,但是事情十分重要。” “哦,”那小姐说了一声,出去一会儿就回来。“克利弗小姐可以见你,詹姆斯太太。” 克利弗小姐身材瘦长,灰头发,面带迷人的微笑,有一张平常但和善的脸。她站起来迎接我。 “詹姆斯太太,很高兴再次见到你。克里斯蒂好吗?” “她很好。克利弗小姐,我还是直截了当地把事情告诉你吧。我知道你们通常不把一个孩子的出身泄露给孩子的收养人,也不把收领情况泄露给孩子的亲生父母,不过我必须知道克里斯蒂是谁。” “很抱歉,詹姆斯太太,按照我们的规矩……” 我立即把哈里的事告诉了她。 我一讲完,她说:“这件事太奇怪了,实在太奇怪了。詹姆斯太太,我破例一次,把克里斯蒂的来历告诉你。她生在伦敦一个贫民区,一家四口:父亲、母亲、一个儿子和她克里斯蒂。” “一个儿子?” “是的。事情发生时这个儿子十四岁。” “发生了什么事情?” “克里斯蒂的父母其实并不想要她。他们一家三口的生活本来就够困难的,这时再加上一个婴孩,简直就是一场恶梦。母亲是个神经过敏、激论遍遍、不快乐和过于肥胖的女人。她生下克里斯蒂以后对她一点兴趣也没有。然而哥哥却从一开始就万分疼爱这个小女孩,常为了照顾她而旷课,因此有了麻烦。 “那父亲原来有份固定工作,钱虽不多,但是还能维持一家的生活。后来他病了几个星期,工作也失去了。他躺在自己肮脏的小房间里,又病又着急,还要听妻子唠唠叨叨的埋怨,再加上婴儿的哭声和儿子不停地哄拍婴儿的声音,使他厌烦不已。这一切我是后来从邻居那里听来的,我还听说他在战争中有过一段特别艰苦的日子,他在一家精神病院里待了好几个月才康复回家。这一切使他再也无法忍受了。 “一天凌晨两三点钟,住在楼下的一个女人看见楼上有一样东西经过她的窗口掉下来,接着听到地上很响的‘啪培’一声,她走出去一看,只见这家人的儿子躺在地上,克里斯蒂在他怀抱里。那男孩的脖子折断,当场跌死了。克里斯蒂脸色发青,但还有微弱的呼吸。 “那女人报了警并请来医生,接着他们撞开从里面堵住并且锁上了的门。尽管窗开着,一阵浓烈的煤气气味仍然扑鼻而来。 “他们发现夫妻双双死在床上,丈夫的遗书写道: 我活不下去了,只好把他们都杀死。这是唯一的出路。 “警察们得出这样的结论:丈夫封上门窗,趁一家人睡着时打开煤气,然后躺在妻子身边,直到死去。但是他们的儿子一定是醒过来了,他能做到的只是撕掉窗上的封条,打开窗,紧抱着他心爱的小妹妹跳下楼去。 “克里斯蒂为什么没有被煤气毒死倒是个谜。也许她的头正好在被单底下,贴紧着哥哥的胸口——他们两人总是一起睡的。无论如何,这孩子被送进了医院,接着送到你和詹姆斯先生第一次见到她的那个收养所……对于小克里斯蒂来说,这是幸运的一天!” “那么说,她的哥哥是为了救她而牺牲了自己?”我说。 “是的,他是个非常勇敢的年轻人。” “她哥哥叫什么名字?” 她查了查一大堆档案中的一卷,说:“这家人姓琼斯,十四岁的哥哥叫哈罗德。” “他有红头发吗?’我低儒地问。 “这我就不知道了,詹姆斯太太。” "他是哈里(哈罗德的呢称),那男孩叫哈里。这是什么意思?我不明白!” “我想也许在克里斯蒂的潜意识里一直记住哈里,她婴孩时的伴侣。我们不认为孩子会记住多少东西,但在他们小脑袋的什么地方一定隐藏着一些过去的印象。” “他们原来住的房子在哪里?” 她不太愿意给我这方面的资料,但经不起我一再恳求,终于把地址找了出来。康弗路十三号,那个琼斯先生自杀和几乎成功地使全家同归于尽的地方。 这座房子看来没有人住,肮脏而破旧。但有一样东西使我看了又看:那里有一个很小的花园,光秃秃的棕色泥土上长着东一簇西一簇的乱草,然而有一丛白玫瑰树,白玫瑰花盛开,香气扑鼻。 我站在白玫瑰丛旁边仰视顶楼的窗子。 一个声音吓了我一跳:“你在这里做什么?” 这是一位老太太,她从楼下窗口朝外窥望。 “我还以为这房子是空的呢!”我说。 “应该是空的,已经宣布不准住人了。那件事发生后,其他住客都纷纷搬走了,搬得够快的。他们说这地方有鬼。鬼也真是有的。但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呢?生和死,两者很接近。” 她用她那双充血的黄眼睛看着我说:“我看见他经过我的窗口掉下来,他就落在那里,在玫瑰丛中。他仍旧回来,我见到过他。他找不到她是不会离开的。” “谁——你说的他是谁?” “哈里·琼斯,他是个好孩子。红头发,很瘦。他太爱克里斯蒂了。他死在玫瑰丛中。他以前常带着她在玫瑰花旁坐上几个钟头,后来他就死在那里。走开吧,好吗?这不是你待的地方。这是个死人不像死了,活人不像活着的地方。” 她那双充血的眼睛在散乱的白发下盯住我,使我感到害怕。我喃喃地说:“我这就走,再见!”我说着竭力地想快点穿过那酷热的人行道,但是我两腿沉重,像在恶梦之中。 这时候我听到一个声音,它使我的血都凉了。 时钟敲了三下。 三点钟我应该在学校门口等克里斯蒂了。 我现在在哪里?离学校有多远?我应该坐哪一路公共汽车呢? 最后我乘上了正确的公共汽车。灰尘、汽油的气味和恐惧使我作呕。我终于来到了学校。我跑过热辣辣空荡荡的操场。在一个教室里,那位穿白连衣裙的年轻教师正在收拾她的书籍。 “我是来接克里斯蒂·詹姆斯的,我是她的母亲,我很抱歉来晚了。她人呢?”我着急地说。 “克里斯蒂·詹姆斯?”那老师皱起眉头想,接着愉快地说:“哦,是的,我记起来了,红头发的美丽小姑娘。不错,詹姆斯太太,她哥哥来接她走了、他们两人的样子多么像啊!你丈夫也和两个孩子一样是红头发吗?” “他——她哥哥——说什么了?”我无力地问道。 "他什么也没有说,我对他说话时他只是微笑着。我想他们都应该回到家里了。你没有什么不舒服吧?” “没有,谢谢。我得回家了。” 我穿过热得像火烧似的街道,一路跑回家。 “克里斯蒂!克里斯蒂!你在哪里?克里斯蒂!克里斯蒂!”我自己的尖叫声在阴冷的屋里回响。“哈里!不要把她带走!回来!哈里!哈里!” 我发疯似地冲到外面花园,太阳像滚烫的刀子那样刺痛我。玫瑰花白晃晃的,空气静止得使我仿佛站在超时空之中。刹那间我好像高克里斯蒂很近,虽然我看不见她。接着白玫瑰在我眼前跳动,变成红色,世界变成红色,血红色,湿润的红色。我从红色走进黑暗,走进虚无——几乎走进死亡…… 我由于中暑,在床上躺了好几个星期,后来又转为脑炎。在这段日子里,吉姆和警察到处寻找克里斯蒂,但是没有结果。没有希望的寻找延续了好几个月,报上登满了这红发小姑娘离奇失踪的报道,女教师描述去接她的那位“哥哥”的样子,有些报纸登出了拐带、偷走婴孩和谋杀孩子的新闻小说。 后来这轰动一时的事件渐渐平息下来。警察局档案中又多了一份神秘的悬案。 只有两个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个是住在那破旧房子里的老太太,一个是我自己…… 失去的心 有一天,一辆驿站马车来到阿斯沃比庄园,车一停,一个小男孩马上跳下来,一边按门铃,一边以强烈的好奇心向四月窥看。他看到一座方形的高大红砖房屋,是十八世纪的建筑物,窗子很多,镶着小块玻璃,晚霞照着房子,窗玻璃亮得像一片片火。展前有一个花园,花园里到处有橡树,周围种着极树,它们顶天耸立。花园一边有一座教堂,只露出钟楼尖顶上的金色风标。钟楼这时敲响六下,钟声柔和,这一切给人一个愉快的印象,虽然带有忧郁气氛。 这男孩从沃里克郡来,他在那里孤苦无依。由于他那上岁数的表兄阿布尼先生的慷慨接纳,现在他要住到阿斯沃比来,有关阿布尼先生的情况,人们一无所知,只是听剑桥大学的希腊语教授说,有关异教徒的信仰,没有人比这位阿斯沃比庄园的主人知道得更多了。他的图书定确实放满了当时所有关于古希腊、罗马秘密宗教仪式的书籍。在大理石门厅里放着一座密特拉神杀牛的美丽塑像,还是从地中海东部国家花大钱买来的。他像是被他的大量书籍包围住,因此,当他的周围邻居得知他还会记得有个孤苦的表弟斯蒂芬,而且愿意把他接到阿斯沃比庄园来住时,无不惊讶万分。 不管邻居们怎么想,这位又高又瘦、严肃稳重的阿布尼先生看来确是要好好接待他的小表弟。前门一开,他就从书房里奔出来,高兴地搓着双手。 “你好吗?我的孩子?……你多大了?”他说。“我是说,希望你赶了那么多路不会太疲倦,还吃得下晚饭吧?” “不太疲倦,谢谢,”斯蒂芬说,“我很好。” “真是个好孩子,”阿布尼先生说,“你多大了?” 见面头两分钟便连问两次“多大了”,他显得有点怪。 “到下一个生日就是十二岁了。”斯蒂芬说。 “你的生日是哪一天,我亲爱的孩子?九月十一日,是吗?很好,好极了!那还有差不多一年,不是吗?我要……哈,哈!我要把这些记在我的书里。肯定是十二岁?没有错?” “肯定。” “那好,那好!帕克斯,把他带到本奇太太的房间,让他吃茶点…吃晚饭……随便吃什么。” “是,老爷。”庄重的帕克斯先生回答了一声,就带斯蒂芬到下人房间去。 本奇太太是斯蒂芬在阿斯沃比遇到的第一位最和蔼可亲的人。她使他感到完全是在自己家里,一刻钟工夫他们就成了好朋友,从此以后一直是好朋友。本奇太太五十五岁,从小就生活在附近,如果什么人想知道这座大毛以及这个地区的详细情形,那么问她好了,本奇太太全知道。 斯蒂芬是个充满冒险精神、喜欢刨根究底的孩子,他对于这座大宅和它的花园有许多问题要问。“庄园旁边的那座教堂是什么人建造的?楼梯口挂的那幅画像上,坐在桌旁,手里拿着一个骷髅头的老人是谁?”所有诸如此类的问题,本奇太太凭她肚子里那本账——一解答了,虽然有些问题解答得还不够使他满意。 十一月的一个傍晚,斯蒂芬坐在女管家房间里的炉火旁。 “阿布尼先生是个好人,将来会上天堂吗?”他问道。 “好人?……老夭保佑你这个孩子!”本奇太太说,“我们的老爷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人2我没有告诉过你,他从街上捡回来一个男孩吗?这说来是七年前的事了。还有那个小女孩,那是我到这里来的两年之后。” 斯蒂芬马上缠着本专太太,要她把一切都告诉他。 “那小女孩的事我记不清楚了,我只记得老爷有一天把她带回家,吩咐埃利斯太太——那是当时的女管家——好好照顾她,要把她照顾得无微不至。这个可怜的小姑娘一个亲人也没有,这是她亲口告诉我的;她和我们一起大概住了三个星期,不知是因为她有流浪的吉卜赛人血统呢还是什么缘故,有一天大清早我们还没有醒,她却已经走了,从此踪影全无。老爷苦恼不堪,叫人把所有的池塘都捞遍,但我相信她是跟那些吉卜赛人走掉了,因为她失踪前一天晚上,房子附近有人唱了一个多小时歌,帕克斯说他还听见那些人在森林里叫了一下午。” “那个小男孩怎么样?”斯蒂芬问。 本专太太叹了口气说:“他说他叫乔万尼,冬季里有一天在街上走,正好遇上了我家老爷,问他从哪里来,多大了,怎么过日子,他的亲人在哪里,问了一个好心人会问的所有问题。但他的结果也一样,一天清早,他也和那小女孩一群不见了。他走后一年多,我们始终想不通他为什么走,因为他没有带走他的手摇风琴,它至今仍旧在那架子上。” 斯蒂芬去看了那架手摇风琴,还试图播出一支曲子来。 这天夜里他做了个怪梦。他的卧室在顶楼,走廊尽头有一间不用的旧浴室。浴室门锁着,但门的上半扇嵌着玻璃,原先遮玻璃的布帘子早已没有了,从外面可以看到浴缸装在右手墙边。他透过玻璃向里面看,看到在月光下,有一个人躺在浴缸里。这个人难以形容的可怜,灰铅色,裹着里尸布那样的衣服,嘴唇歪曲成一个淡淡的、吓人的微笑,双手紧紧地抱在胸口上。当斯蒂芬注视对,从那人的嘴唇间似乎发出一声遥远的、几乎听不见的叹息,双臂开始搅动。可怕的景象迫使斯蒂芬后退。他醒过来了,竟真的站在走廊冰冷的地板上,月光清澈。他鼓起勇气,再走近浴室门旁,要证实他梦中所见的人是不是真的在那里。但没有什么人在那里,他于是回去睡觉。 第二天早晨本奇太太听了他讲的事,十分紧张,甚至在浴室门玻璃上重新挂上帘子。阿布尼先生吃早饭时听了这事却大感兴趣,在他所谓的“他的书”上记了下来。 春分就要到了,阿布尼先生经常提醒他的表弟,说祖辈一向认为这个节令对于年轻人是个要紧关头,要他当心自己,夜里把卧室的窗子关好。斯蒂芬照他说的做了。但在这段日子里发生的另两件事更使斯蒂芬心中大为不安。 第一件事发生在他发现浴缸里有人以后。 第二天晚上本奇太太忙着给他补睡袍。 “天啊,斯蒂芬少爷!”她生气地说,“你怎么会把你的睡袍撕成这样的?你瞧,少爷,你给可怜的仆人造成了多大的麻烦,要替你重新缝补!” 睡袍的确撕破得十分厉害,都破在左边——一条条并排的长裂缝,约六英寸长,也有些是深深的抓痕,布没有破。斯蒂芬只能表示他一点也不知道,他断定昨晚睡袍还是好好的。 “不过,”他说,“本奇太太,它们和我卧室门外面的抓痕一模一样,我保证它们不是我干的。” 本奇太太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接着随手抓起蜡烛台,匆匆忙忙离开房间,接着又听到她上楼。几分钟后她下来了。 “真是的,”她说,“太奇怪了,那些抓痕怎么会在那个地方——太高了,猫和狗都抓不到,更不可能是老鼠抓的,倒像是人的长指甲抓的。如果我换了你,我什么也不去告诉老爷,上床时把房门锁好就是。” “我做完祷告就锁上门睡觉。” “这才是好孩子,做祷告就没有人能加害于你了。” 这是三月的一个星期五晚上。 第二天晚上,斯蒂芬和本奇太太照例的闲谈因为管膳食的男仆帕克斯先生突然到来而延迟了,这位帕克斯先生进来时没有看到斯蒂芬在房间里,开口便说:“我已经上了年纪,这种事受不了。” “什么事?” “本奇太太,说实在的,我多次听别人告诉我,说老鼠也会说话,过去我从不相信,但今天晚上,如果我把耳朵贴到那头的酒窖门上,我可以清楚听到它们说些什么。” “真有老鼠在酒窖里说话?” “如果你肯到酒窖去把耳朵贴在门上,马上就能证实我说的话。” “你真是胡说八道!帕克斯先生——这种话怎么能讲给孩子听!你会把斯蒂芬少爷吓坏的。” “什么!斯蒂芬少爷?”帕克斯这时才发现斯蒂芬也在房间里,马上换了一种语气,“斯蒂芬少爷很清楚我是在和你说笑话,本奇太太。” 事实上斯蒂芬太清楚了,帕克斯先生根本不是在说笑话。 三月二十四日,这天对斯蒂芬来说是个充满奇遇的日子。整天风声喧响,屋里和花园里显得很不平静。当斯蒂芬站在院子的树篱旁边望着外面的花园时,他觉得好像有无数看不见的人,被风不断地从他眼前吹过,他们无力抗拒,漫无目的地被吹走,想停也停不住。晚饭后,阿布尼先生说:“斯蒂芬,你今天夜里十一点到我的书房来好吗?我有事要忙到那个时候,我想给你看一样东西,它和你的未来生活有关,至关重要。但这件事你不要告诉本奇太太和其他任何人。” 这是一件叫人兴奋的事。斯蒂芬一回答应了,他决心忍住瞌睡熬到十一点。晚上他上楼时,往图书室的门内偷看一下。他看到一个火盆,这火盆他经常看到在房间的一个角落,现在却移到了炉火前。桌子上有一只镀银杯子,装满红色的酒,杯子旁边有几张写着字的纸。斯蒂芬经过时,阿布尼先生正从一个圆形银盒里把一些粉撒到火盆上,他没有注意到斯蒂芬的脚步声。 风后未停了,是个寂静的夜,天上悬着一轮满月。约十点钟,斯蒂芬站在他卧室开着的窗子前眺望乡野。夜虽然这么静,但远处森林里的那些神秘居民还没有安题。从池塘那边不时传来奇怪的叫声,像是迷了路感到绝望的流浪者发出来的。这也许是猫头鹰或水马的叫声,但听起来都不像。后来声音好像近了一点,听着好像在池塘的这一边。一会儿工夫后,它又像飘在灌木丛之间。最后声音停止了,斯蒂芬正想关立窗子,突然看见有两个人站在房子对着花园这一边的石子地上——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并排站着,抬头看着窗子。那女孩的样子使他不由得想起梦中浴缸里的那个人。而那里接引起他更大的恐惧。 女孩站着一动不动,面带微笑,双手捂住胸口,而男孩很瘦,黑头发,衣衫破烂,两手伸向天空,像在威胁,又像是饥饿难忍,渴求什么。月亮照到他几乎透明的双手上,斯蒂芬看到了他的指甲长得可怕。他这样双臂高举地站着,样子真吓人,胸前左侧开着一个黑色的裂口。霎时间,斯蒂芬脑子里重新响起他整个傍晚听到的在阿斯沃比森林中响着的饥饿和凄厉的呼叫声。一转眼间,这对可怕的男女小孩已经轻快而无声地飘过石子地,再也看不见了。 斯蒂芬这一吓非同小可,决定拿起蜡烛下楼到阿布尼的书房去,因为约定会面的时间快到了。书房门没有锁,这一点地完全肯定,因为钥匙照常插在门的外面。他在门上敲了两下,没有人答应。好像阿布尼先生正埋头在干什么事情,好像他在说话,好像他要呼叫,但他的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叫不出来。难道他也看到了那两个神秘的孩子吗? 斯蒂芬又害怕又激动,轻轻一推,门随之打开。 在阿布尼先生书房的桌子上找到了一些纸,它们披露了整件事情的真相。 祖辈们深信,只要通过一些特定步骤,人是可以大大扩展其精神能力的;只要吸取同类的精髓,人可以对宇宙的自然力占绝对优势的。 据西蒙。马古斯的记录,他能在空中飞,能隐身,能随意变化,办法是利用一个他“谋杀”的男孩的灵魂。我还在赫尔梅斯的著作中找到这样的记载,通过吸取至少三个年在二十一岁以下的入的。心脏,也可以产生美满效果。为了试验这一办法是否确实可行,近二十年来我把大部分时间都用于物色这样的人作试验,要把他们弄到手而又不致在社会上引起麻烦。第一个,我杀掉了菲比·斯坦利,一个吉普赛血统的女孩……第二个,我杀掉了乔万尼·保利,一个意大利流浪男孩……最后一个牺牲品是我的表弟斯蒂芬…… 最好的办法是从活人身上取出心脏,烧成灰烬,用约一品脱红酒,最好是红葡萄酒,把它调和。前两人的尸体隐蔽得很好,不用的浴室和酒窖方便地用上了。死者的精神部分——俗称幽灵或灵魂——可能造成一些麻烦,但一个有哲学气质的人——试验正是为他所用的——不会在乎他们对他的微弱复仇能力。我无比满意地期待着这一试验将带给我的无拘无束;我不但不受人类的所谓法律所管,而且可以最大限度地不受死亡的威胁。 阿布尼先生被发现坐在他的椅子上,头往后仰,脸上带有愤怒、惊恐和死亡时的痛苦表情。他的左侧有一个可怕的裂口,露出了心脏。他的双手没有血,放在桌_l的一把长刀也完全干净。可能是一只凶暴的野猫把他撕裂致死。书房的窗子敞开,根据验尸官的意见,阿布尼是被凶兽杀死的。然而对于他的死因,斯蒂芬却有一个完全不同的看法。 两瓶开胃小菜儿 我的名字叫史密瑟斯。诸位完全可以说,我是个小人物,做那么点小买卖的。 我到处推销一种叫做“南南莫”的开胃小菜地,吃肉时加上一点最有效,既开胃又帮助消化,既不含有害的酸性物质,也不会影响心脏。我认为世界上再没有比这更好的开胃消化食品了,因此很容易推销。如果不是这样,我也不会干这买卖。不过我总是希望,有一天也找一样不那么好推销的东西卖卖,因为越不好推销,报酬就越大。不过眼前我只好将就将就,还是做这种买卖。只是住房花的钱太多。我不得不找个房钱少些的地方住,我要说的这个故事,就打从这里开始。 像我这样一个小人物,诸位自然不会指望我能说出什么大事情来,然而这个故事却只有我会说给大家听。因为知道这件事的人,除了我以外,连掩盖都还来不及呢。好吧,事情是这样的。 那时我刚干上我上面说的那个买卖,要在伦敦找个地方安身,而且得住在市中心区。我来到一幢有房间出租的房子,这些房子看上去都是阴森森的。我找到了房东,说我要租套公寓房间。他们把这种光有一个卧室,里面只有个柜子什么的,就称为一套公寓房间。我去的时候,这房东正好在带一个人看房子,这人很体面,因此他不大理会我——当然,我说的是那个房东。于是我只好跟在他们后面一个个房间看,等着轮到跟我这种寒酸的人说话。 我们走着走着,来到一套很不错的公寓房间,有一间起居室。一间卧室和一间浴室,还有一点地方他们称之为门厅。我就是在这里,在这个场合跟林莱先生认识上的。他就是看房子的那位先生。 “太贵了一点。”他说。 房东转身走到窗口,用牙签剔着他的牙齿,那副模样像是他有好几百套这样的公寓房间可以出租,而要租他那些公寓房间的人却有好几千,谁要租谁不要租他一点都不在乎。这个意思肯定错不了。但是他一句话也不说,就那么看着窗外,剔着他的牙齿。 我一下子也不知道哪来这股勇气,对这位林莱先生说起话来了。我说:“先生你说怎么样,我出一半房钱,我们合租这套公寓房间好吗?我不会碍着你的,白天我整天在外面,你怎么说我怎么办,没关系的,我不会比一只猫更碍着你的事。” 我这样做你们听了一定会感到惊讶,但是你们会更感到惊讶的是,他竟然同意了我这个建议——因为你们已经知道了,我只是个小人物,做那么点小买卖。但是我马上看出来,他对我比对站在窗口的那个人更有好感。 “但是卧室只有一个啊。”他说。 “我在那小角落搭个铺就行了。”我说。 “那是门厅。”房东从窗口回过脸来,也没拿出他嘴里的牙签,突然说了一句。 “我不会让我的床铺妨碍走路,你随时跟我一说,我马上把它塞到柜子里去。”飞说。 他看上去在动脑筋考虑,另一个人则在放眼看伦敦市景。最后,你想得到吗,他答应了。 “他是你的朋友吗?”房东问他。 “是的。”林莱先生回答说。 没有比这更赏我脸了。他真是个大好人。 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这样做我受得了吗?当然不好受。但是我跟着他们走的时候,听到他告诉房东,说他是刚从牛津来的,要在伦敦舒舒服服住上几个月,什么事也不做,到处看看,同时挑选一份工作。我于是想,能跟他学到点牛津气派,对我日后做买卖好处可大了。这样我也许会更快做上我盼望已久的推销高级商品的工作,好多挣点钱。真所谓引上半行坦丁的《地狱篇》,就表示你已经读过弥尔顿的全部作品了。 好了,还是回到我要说的那个故事上面来吧。不过诸位可别指望我这样一个小人物会说出个故事来让你们大吃一惊。就这样,我们两个在我们这套公寓房间裹住下来了。我很快就把什么牛津气派忘得干干净净,却只对他的思维能力感到惊叹。他一下子就会想出一些你怎么也想不到的念头,似乎好主意满天飞,他只要信手拈来就是。我一再发现他总是先知道我这就要说什么。这不是读心术,而是所谓直觉力。为了不去想整天在推销的“南南莫”,晚上我就读一些棋书,有些棋局使我苦思冥想而无法解答。然而他过来把我摆着的棋局一看,脱口就说:“你不妨先走这个棋子。”难题一下子就解决了。我觉得他简直无所不能,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就在那时候发生了昂吉村那件古怪的谋杀案。我不知道诸位是不是还记得这个案子。一个叫斯蒂格的和一个姑娘住在那里北当斯山一间小屋里。那姑娘有二百英镑,结果每一个便士都落到了这个斯蒂格的手里,姑娘本人却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苏格兰场怎么也找不到她。 我对这件事大感兴趣,因为我在报上读到这斯蒂格买过我两瓶“南南莫”;因为奥瑟京普警察局把他的情况都查得清清楚楚,就差不知道他到底把那姑娘怎么样了。就为了那两瓶“南南莫”,这个案子自然而然地吸引了我的注意,要不然我看过报就算了,是不会再去想这个案子,或者对林莱提起一个字的。“南南莫”时刻在我心中,因为我天天推销它,弄得我除了它什么东西都不想。因此我忍不住对林莱说:“我对你看破棋局和解答许多难题的本领实在惊奇,因此我想你一定能够猜破奥瑟索普那个疑案。这个难题不亚于棋局的难题。” “十件谋杀案的难题也顶不上一局棋的。”林莱回答说。 “可它把苏格兰场难倒了。”我说。 “是吗?”他问道。 “他们一点办法也没有。”我说。 “这是不可能的,”他说。紧接着他又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们正坐着一起吃晚饭,我于是把从报上看到的新闻一五一十告诉了他。那姑娘是个漂亮的金发女郎,个子小,名叫南普,有两百英镑,他们在一间小屋裹住了五天。后来男的在那里又住了两个星期,但是这期间没有人再看见过那个女的。斯蒂格说她上南美去了,后来又说他没有说过她去了南美,是说她去了南非。她银行里的存款全提走了,斯蒂格却有了一百五十英镑。接下来斯蒂格成了一个吃素的,所有食物都在蔬菜店里买,这件事就引起了昂吉村警察的疑心,因为对于这位警察来说,吃素的人他还没有碰到过。从这以后他开始注意斯蒂格,把他监视得很周到,因为后来苏格兰场问他什么,他没有不能告诉他们的,自然只除了一件事。是他报告了五六英里远的奥瑟索普警察局,他们也来插上了一手。他们只说得出一件事情,就是她失踪以后,他住在那里的日子从来没有离开过小屋和它整洁的花园。他们越是监视就越是不解,如果不是他吃素,那他们根本不会对他起疑心。他们没发现什么对这个人不利的材料,除了他忽然有了一百五十英镑,而且这也不是奥瑟索曾警察局发现的,是苏格兰场发现的。 对了,还有员吉村警察发现的落叶松问题,这件事伤透了苏格兰场的脑筋。林莱听了也大伤脑筋,我伤脑筋就不用说了。在那个花园里有十棵落叶松,斯蒂格在租下那间小屋前,先就跟房主谈妥,这些落叶松可以由他自由处置。自从那位可怜的小南前死了——她一准死了——以后,他把这十棵落叶松砍得一棵也不剩。差不多整整一个星期,他一天干三次活,就是砍这些落叶松,等到全部落叶松砍倒以后,他把它们全砍成不到两英尺长的一段一段,又把它们堆成很整齐的一堆一堆。这种做法谁也没见过。这是干吗呢?有人说他是用这件事来为他有把斧子作借口。但是制造这个借口也未免过分花力气了,因为他足足砍了两个星期,天天干重活。要杀小南苗那么个弱小姑娘根本用不着一把斧子,一刀就完了。还有种说法是他需要劈柴来烧掉尸体。但这些木头他没有用来烧过任何东西。它们整整齐齐地一堆一堆地堆在那里,动也没有动过。一点不假,这件事情叫每一个人伤透了脑筋。 我把这些事都告诉了林莱。啊,对了,斯蒂格还买过一把大切肉刀。真要杀人可以不用斧子,没有一把刀却不行。然而还是那个问题,他并没有烧掉她的尸体。他只在小炉灶里生火烧他的饭菜。这件事昂吉村的警察调查过了,从奥瑟索普来的警察也调查过了。小屋周围有小树林子,他们爬到随便哪边的一棵树上去噢炊烟气味。他们噢了又噢,根本没有焚烧过死尸的气味,只有普通烧菜的气味。奥瑟索普那些警察尽管精明能干,但不足以把斯蒂格送上绞刑架。稍后,苏格兰场的人也来了,他们发现了另一件事情——却是否定性的,一下子把调查范围缩小了。他们查下来,小屋和花园的白玉地没有动过。自从南苗失踪以后,他也没有出去过。对了,那把大切肉刀旁边还有一把大锉刀。但是铁刀上没有任何控过的骨头屑,刀上也没有任何血迹。他自然把它们都冲洗干净了。我把这些也都告诉了林莱。 在我说下去之前,我先得给诸位打个招呼。我只是个小人物,你们也许不会指望我说出什么耸人听闻的故事。不过我得告诉你们,这个人是个杀人犯,或者至少有个人是杀人犯;那女人是被干掉了,还是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呢,做这种事的人不会到了你们可能以为他会到此为止的地方就停止。存了做这种事情之心,有一根细长的绳子牵着他走,简直说不出他会到什么地步才停止。这种人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谋杀故事对于一位独自坐在火炉旁边津津有味地细读的太太小姐来说是件美妙东西。但是谋杀本身却不美妙,当一个谋杀犯拼命要隐藏他的罪迹时,他甚至比原先更坏。我请求诸位务必把这一点记在心上。好,招呼算是打过,莫谓言之不预也。 于是我问林莱说:“你对这件事想出什么道道没有?” “下水道怎么样?”林莱说。 “不对,”我说,“这一点你错了。苏格兰场的警察已经钻进去过。在他们之前,奥瑟索普的警察也已经进去了。他们照例检查了下水道,它流到花园外面的污水池;什么东西也没有流到那里去过——我指的是本该流到那里去的东西。” 他又提出了一两个想法,但是苏格兰场的警探在他之前对这些想法都考虑到了。这确实是我这个故事听了不过痛之处。诸位一定希望有这么位大侦探,拿着他的放大镜到犯罪现场,首先当然是到犯罪现场,测量脚印,寻找线索,找到警察疏忽了的杀人刀什么的。但是我们这位林莱先生连犯罪现场也没靠近过,又没有放大镜,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每一次他想到的东西,苏格兰场警探都比他先走了一步。 实际上他们掌握了比任何人能想得出来的更多的线索。每一个显示他杀害了那可怜姑娘的线索,每一个显示他没有销毁尸体的线索;然而尸体无影无踪。它不在南美,也不见得在南非。那一大堆一大难的落叶松木头,这面对着每一个人的线索,却不能导致什么结论。我们似乎不需要更多的线索了,林莱又不到犯罪现场去。困难是怎样对待我们已经得到的线索。我完全搞糊涂了;苏格兰场也是如此;林莱也没说出什么名堂来。这个疑案久久萦绕着我。 我总是想,要不是我碰巧跟林莱提起这个案子,这个案子就可能和许多人们无法弄清楚的案子一样将永远成为悬案。然而林莱对它起先实在没有多大兴趣,不肯多动点脑筋。但是我绝对相信他是能够破案的,因此我一直把他拉到这个话题上来。 “你能够解答棋局的难题。”我说。 “那要难十倍。”他坚持他的原来意见。 “那你为什么不来解答这个难题呢?”我说。 “那么你替我去看看那个棋盘吧。”林莱说。 他爱用这个方式说话。我和他已经一起住了两个星期,我如今知道他的说话方式。他是叫我到昂吉村那小屋去看看。我知道你们会问,为什么他自己不去呢?道理很简单,如果他到乡下去转得头昏脑涨,他就不能坐在我们公寓房间里的壁炉旁椅子上思索了,在这里他可以根据我告诉他的话不受拘束地驰骋他的想像。于是第二天我就坐火车到那里,走出昂吉车站。我眼前一下子耸起了北当斯山。 “就在那边,对吗?”我问搬行李的工人。 “不错,”他说。“就在那边一条巷子旁边。记住了,到了一棵老紫杉树就往右拐。那是棵大树,你不会不注意到它的。然后……”他给我仔细指点,免得我走错路。我碰到这里所有的人都那么好,肯帮忙。这些日子昂吉真出名了,大家都听说过它。写信就是不写郡名什么的,只要写上昂吉就能寄到。 噢,这座山冈一路上去,沐浴在阳光中,一片翠绿,百鸟声喧,把一个姑娘带到这里来该有多美啊!紧接着我猛想起,他就是在这地方把一个姑娘杀害了的!我已经说过,我是个小人物,但我在这百鸟声喧的青翠山冈上一想起她,还是不由得暗想:“如果他真的谋杀了她,万一换做是我把他杀了,那不是妙极了吗?” 我这么胡思乱想的,很快就一路来到小屋那里,开始探头探脑,从篱笆外面朝花园里看。但是我没看到什么特别的东西,也就是说没发现比警察们早已发现的更多的东西,我只看到那一堆难落叶松木头对着我,看上去十分古怪。 我靠在篱笆上呼吸着山植树的香味,从它上面望过去看那一堆堆的落叶松木头,看花园另一头的小屋,心里想了很多。我想了很多可能性,直到最后才想到了最好的一个想法,那就是把所有的念头留给那位受过牛津大学教育的林莱去想,我只要按照他的吩咐,把我看到的和听到的东西原封不动带回去告诉他,这比我这个小人物试图想出什么伟大的念头来要好得多。 对了,我忘了告诉大家,那天早晨我已经去了苏格兰场。不过其实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他们问我想要什么。由于没有准备,我从他们那里没有得到多少东西。然而在昂吉就完全不同了,他们人人都热心好客,我已经说过,这些日子他们那里正大出风头。那位警察还让我进花园,说只要我什么也不动。我在花园里看了十棵落叶松的树桩,我注意到一件事情,林莱说我非常有限力,做得很好,虽然这派不了什么用处。我注意到这个砍树的人对于砍树实在外行。那位警察说我的想法只是推测。于是我说,他用来砍树的斧子就不对,实在太钝了;这使那位警察不得不考虑考虑,虽然他没有说我是对的。我跟大家说过了吗,自从南首失踪以后,这个斯蒂格除了到小花园砍树以外,从来没有出过门,我想我说过了。这件事是千真万确的。他们曾轮番日夜监视他,员吉那位警察亲口告诉我这一点。这样就使调查范围大大缩小了。 总之,我尽量收集所有的情况,在这样一个案件里或者称为线索,尽管它们一条也不能导致什么结果。比方说,我调查清楚地在村里买的每一样东西,我甚至可以告诉你们他买的盐是什么牌子,只是些很普通的盐,也不含有为了使盐好看有时候加上一点的硫酸盐。他向鱼贩子买冰。我早已说过了,向蔬菜店买过许多蔬菜,那蔬菜店叫做梅金父子蔬菜店。 我和那位警察就这案子还谈了不少,他说他的名字叫做斯拉格。我奇怪为什么不在那姑娘一失踪就来搜查这个地方。他说:“我们起先没有产生怀疑,根本没有想到那姑娘的事。我们是直到发现他光吃素才开始觉得他有点蹊跷。在没有人再见过那姑娘以后,他又那么待了整整两个星期,然后我们才像把刀那样插进来。你知道,没有人查找过她,根本就没有发过搜查令。” “那么,最初进来的时候,你找到了什么呢?”我问这位斯拉格。 “就是一把大锉子,”他说,“还有那把刀,以及那把他一定用来砍那姑娘的斧子。” “但他那把斧子是砍树用的。”我说。 “对对。”他说,但十分勉强。 “他到底干吗砍那些树呢?”我问道。 “这个嘛,我的上级自然想出来了,”他说,“他们可能不告诉大家。” 其实他们正为这些木头伤透了脑筋。 “但是他到底杀了那姑娘没有?”我问道。 “他说她上南美去了。”斯拉格回答说。他确实毫无偏见,十分冷静。 我再记不起他还告诉了我一些别的什么。他说斯蒂格那些盆子碟子都洗得干干净净,放得整整齐齐。 好,我于是把所有这些情况带回去给林莱。我坐傍晚的火车回去。我还想告诉诸位,在这个暮春的傍晚,那座小屋周围是那么宁静,余晖是那么灿烂,像是在祝福它,而你们却要听那里谋杀的事。我一回去就一点不漏地把事情全告诉了林莱,虽然有许多事情我觉得实在不值一提。然而叫人乏味的是,当我开始节略掉一些什么时,他竟会知道,而且一定要我讲出来。“你说不准什么会用得着,”他说,“女仆扫掉的一颗钉子也可能把一个人送上绞刑架。” 话是不错,但为什么我一提到“南南莫”他又不要听呢?我这个故事就是从“南南莫”开的头。要不是斯蒂格买一两瓶“南南莫”,我就不会向他讲这件事,他也不会知道这件事。但他为什么说这是鸡毛蒜皮小事情,我们应该注意主要问题呢?我又一次禁不住要提起“南南莫”,因为正好那天我在员吉又推销掉五十瓶。 那天晚上我和林莱晚饭前、晚饭间和晚饭后坐在壁炉前抽烟,都在谈论着这个案子,我注意到他的思想始终被一个障碍拦住越不过去。这个障碍不是苦于研究不出他会用什么办法把尸体弄走,而是无法说明他为什么接连两星期天天砍树砍木头,而且像我刚打听到的,他事先付给房东二十五英镑让他可以这么干。正是这一件事难倒了林莱。至于斯蒂格会用什么方式把尸体处理掉的问题,我觉得警察们已经把各种假设都否定了。说他把尸体埋掉吧,他们说白亚地一点没动过;说他把尸体烧了吧,他们说从来没有噢到过烧尸体的气味,甚至爬到树上去噢过了。我曾经指望林莱能破案,他解决难题的本领我早领教过了,我本想他是有办法的。但是现在我看到了,人们已经抢在他前面做了那么多的事,我看不出他有什么办法能超过他们,于是我感到实在难过。 他问过我一两次:有什么人到过这小屋吗?有什么人从这小屋把什么东西拿走了吗?但是都没有。这帮不了我们的忙。我也提出了一些问题,全都没有用,我有时忍不住又要说起我的“南南莫”来,他十分尖锐地一下子就把我的话头打断。 “但是换了你,你会怎么做呢,史密瑟斯?”他忽然问道。“你本人会做些什么呢?” “你是说如果我谋杀了可怜的小南苗的话吗?”我问道。 “一点不错。”他说。 “我简直没法想像我能做这样的事。”我告诉他。 他听了这话叹了口气,好像觉得我这个人太缺乏想像力了。 “我想我永远不能当一个侦探。”我说。 他只是摇摇头。 接着他狠狠地看着壁炉里的火,几乎都看了一个钟头。然后他又摇摇头。再下来,我们两个都去睡觉了。 我一生一世将永远忘不了那接下来的第二天。这天我照常出去推销“南南莫”,直到晚上回来。大约九点的时候,我们两个坐下来吃晚饭。在公寓里是不允许生火烧菜的,我们自然只好吃冷菜。林莱的第一道菜是凉拌蔬菜。我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他盆子里有的是什么。 当时我还是满脑子在昂吉村推销“南南莫”的事情。这东西我在那里推销了五十瓶,说得准确点是四十八瓶,在一个小村子里,这到底不算少了。因此我忍不住又说了句,但我马上就明白,“南南莫”这玩意儿根本没在林莱眼里,于是我一下子又住了口。林莱实在是位好心的人,不忍心让我扫兴,你知道他做什么了吗?他一定是马上明白我为什么一下子住了口,于是把手伸过来说:“你能给我一点你那个‘南南莫’,让我跟我这盘凉拌蔬菜一起吃吗?” 我实在被他这种好心的做法感动,都准备给他了。但是我马上想起来,“南南莫”是不跟凉拌蔬菜一起吃的,它只眼肉一起吃。那在瓶子上写得清清楚楚。 于是我告诉他:“‘南南莫’只跟肉一起吃,吃肉吃它又开胃又可以帮助消化。” 唉呀,我以前还从来没见过一个人的脸会变成他现在这个样子的。 他发了呆,整整一分钟一动不动。你瞧他脸上那副表情。就像一个人看见了鬼似的。但也不是。像是一个人看见了什么东西,看见了以前从来没有人见过、他认为绝不可能有的东西。 他终于开口说话,声音也变了,变得更低,更沉。他说:“对蔬菜没有帮助,对吗?” “一点帮助也没有。”我干脆地回答说。 他听了这话,喉咙里咕嘟一声。我真没想到他会产生这样奇怪的感觉。我当然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但不管是怎么回事,这件事把这位有大学问的人震惊了。 接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一个人也有可能会犯错误,用‘南南英’和蔬菜一起吃的。” “也只会错一次,不会错第二次了。”我说。我还有什么话好说呢? 他跟着把我的话重复了一遍又一遍,好像我说的话是预言世界末日似的,而且他把我的话加重了语气说,直到让人听上去它们有什么可怕的含义,他一面说还一面摇着头。 最后他不响了。 “怎么回事?”我问他。 “史密瑟斯。”他说。 “唉。”我答道。 “史密瑟斯。”他又说了一声。 我说:“到底怎么啦?” “你听我说,史密瑟斯,”他说。“你得给昂吉那家杂货店去个电话,问问他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我问他。 “问问他斯蒂格是不是的确买了那两瓶‘南南莫”,我想他是买了,不过是同一天买,而不是隔了几天买的。他可不会那样做。” 我等了一下看他还要说什么,然后我跑到外面去照他的吩咐。 我打电话花了好些时间,因为这时候已经过了九点钟,最后还是通过警察局帮忙才把话问来。他们告诉我斯蒂格买“南南莫”是相隔了六天;于是我回来把这话告诉了林莱。当我走进房间的时候,他两眼充满了希望看着我,但是我把话一说,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到,这个回答并不是他所想的。 要不是不舒服,他不可能难受成这个样子。他傻呵呵地一言不发,我就对他说:“你需要喝上杯上好的白兰地,而且早点上床去睡觉。” 但是他说:“不。我必须见见苏格兰场的人。请你再去替我给他们挂个电话,叫他们马上到这里来。” 我对他说:“现在都什么时候了,这么晚我可没法把苏格兰场的警探请到这里来看我们。” 他的眼睛这会儿亮堂堂的。他一点病也没有。 “那么你对他们说,”他说,“那位南首姑娘他们永远找不到了。请他们马上来一个人,我要告诉他为什么。”他又加上一句,我想只是对我说的:“他们必须监视斯蒂格,直到为了别的什么事逮住他。” 你们想得到吗,他来了,那位厄尔顿探长本人亲自来了。 在我们等着他来的时候,我打算跟林莱谈谈。我承认,一半是出于好奇。我不愿让他闷着头坐在炉火旁边想他的心事。我试图问他这到底都是怎么回事。但是他不肯告诉我。他只是说:“谋杀是可怕的。而当一个人平方百计要把他的罪迹掩盖起来,那只会弄得更糟。” 他始终不肯告诉我。他说:“有些事情是人们永远不想听的。” 这句话千真万确。这件事我但愿永远没有听到过。说实在的,我是从来没有听到。我只是从林莱告诉厄尔顿探长那最后两句话中猜出来的,这两句话无意中让我听到了。也许诸位最好也是读到这里为止,不要把我这个故事再读下去了,这样你们就不会也像我这样把事情猜出来,哪怕你最喜欢读谋杀故事。因为你们要读的谋杀故事是带点罗曼蒂克味道的,而不是一场真正的恶心谋杀。好吧,你们读下去也好,不读下去也好,那就悉听尊便了。 话说那位厄尔顿探长进屋来了,林莱默默地向他摇摇头,指指他的卧室,他们两个就走了进去,悄悄地说了半天,我一个字也听不见。 他们从卧室出来时,默默穿过我们的起居室,一起走到门厅去,就是这时候,我听到了他们在那里说的最后两句话。 先是探长打破他们的沉默。他问林莱说:“不过他为什么砍倒那些树,又把它们砍成一段一段呢?” “那完全只是,”林莱回答他说,“为了使得他的胃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