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百笑》 第一章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摇头,猛烈地摇头。 让我进了地狱,哪会容得你们在天堂逍遥自在? 祝福你们白头偕老。 在耶酥的面前,我也是这么说的。 可上帝却窥探了我的真心。 我坐在教堂的长椅上,左顾右盼,几乎怀疑自己进错了门。 这本该是场婚礼,诸宾客脸上却如岛云盖顶般黑沉,如果我不知道这是场婚礼,会以为那花车里面出来的不是新娘,而是黑乎乎的棺材。 最后走出来的还是新娘,虽然我不想承认,可是那个魔女,她身上披着天使的白纱,再假模假样地迈上淑女的步伐,居然也有款款生姿步步金莲的——错觉。 这当然只是我的错觉,如果我不知道那是个叫宁雨晨的女人,还真会大加赞赏一番。 我的脸不是乌云盖顶,而是紫气东来,宁雨晨的脸虽然裹在重重白纱之下,可她却还是可以看得到,我正把自己像一只气球那样气鼓鼓地吹起来,离地面越来越高,越来越高。于是她在经过我的时候,似乎很轻柔地拂了我一下,这女人经过特殊训练,动作迅捷如克格勃的特工,而且位置奇准,每次不管我化为液态、固态、气态,飘忽不定甚至灵魂出窍,她也能极之精准地捕捉到我的死穴——至于我的死穴在哪里,我打死也不会告诉你。 事情证明,被敌人掌握到弱点的人极之悲惨,宁雨晨轻柔的—拂,指尖如蝎子尾后毒针,扎入我的气球里,哧一下,不,是砰一下,我就爆了,瘪了,老老实实瘫软在长椅上,轻薄得就像身边宾客放在手边的那件外套。 从我的视角出去,世界是平面的,她身上曼妙的白纱,失去美感,像张白纸一样糊在她身上,这使她整个人有点像刚刚扎好的风筝。 对于那个即将与风筝过一辈子的男人,我致以最崇高的钦佩,和最由衷的祝愿, 神父这么说。 新郎名叫成浩司,跟宁雨晨是大学校友,和我也是。可是我跟他并不熟,只是擦肩而过的校友。在我印象中,他天天拿着一个傻乎乎的篮球,在球场上挥汗如雨,身上总像个搬砖的工人那么臭哄哄的。也许是因为他跟篮球亲密无间的关系,有他在的地方就有篮球,以至于在我的记忆中,他就转化为一种球状的生物。 这个球状的生物从教堂外面滚进来,再自然不过,可是注意到他滚进来的时候,在场诸宾客脸上的乌云又浓重了些,我就不能再掉以轻心。 成浩司坐在一辆滚动的轮椅上。 世界蓦然在我眼前重新展开,就像那种带来惊喜的花束,拆封前委身于一支细长的管子,可触及到某个机关,花束就会突然任你眼前爆开,彩带跟闪亮晶片也会从天而降。这个时候,所有的人都会耶的惊叫起来。 这场婚礼本应在此处进入高潮,现在却像丧礼的棺材即将落土的瞬问,陷入一片愁云惨雾。 我目瞪口呆,大脑停止了旋转,—直到成浩司滚到——我呸呸呸——我面前,低沉地说了一句:「可以开始了。」 世界才又像放电影——不,就像流动的水一样从我眼前缓缓而过。 成浩司在球场上挥洒的汗珠,在阳光下晶莹剔透,扣人心弦。 他小麦色的肌肤,就像果树上最高的那颗果实,骄傲地接受了充足的阳光照射,呈现诱人的色泽,让全校女生乍看到就食指大动。 那果实想必因为人过高傲,没人够得着,在硕果累累的秋天,一次次让人望而却步,在寒风凛列的冬天,他孤独地掉了下来,跌在地上。 渐渐腐烂,埋入土壤。 如今再挖出来,就是这个样子。 成浩司的面色就像久陷牢狱,苍白病态,高大挺拔的身材委身于一辆轮椅之中,虽然衣冠整齐,却呈现难以形容的猥琐,我有些不忍看下去。 宁雨晨却掀开脸上的面纱,对她的丈夫嫣然一笑,她今天粉面绯腮,艳若桃李,她脸上的笑容不是假的。 宁雨晨身形娇小,站在成浩司身边,恰如其分,他们在上帝面前起誓,生死不渝,我听到那声「我愿意」,几乎感动得要掉眼泪、 礼毕,我像疯了般地跑出教堂,蹲在紫藤花架下,哭得唏哩哗啦,我把脏兮兮的鼻涕跟眼泪一股脑抹在乾净的白衬衫上,再把外套套上,神采奕奕地走回去、 这丢脸的事情不能让人知道,否则真的还以为我是爱上了她,或者爱上了他。 喜宴的会场令人啼笑皆非,所有人,犹豫不决自己脸上应该挂什么表情,他们的肌肉无法收缩自由,只好呈松弛的状态,从发梢搭拉下来,看上去好像拉皮手术没成功。 我虽然装出一副比任何人都理智的样子,可眼睛红肿,像只兔子,前来参礼的老师同学们一眼就认出我来,本来想热情地上来拥抱一下,看到成浩司的片刻,动作全都凝止。 后来他们开始坐在酒席问窃窃私语,多亏这群三姑六婆,我对这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事件,知之甚详。删除他们唾沫横飞的注解,只剩一句话。 成浩司出了车祸。 我重重地松了一口气。 这年头,旦夕祸福,连飞机都会从天而降,所谓自古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和。 我很想把这些苦口的良药对成浩司循循善诱,可是他那张脸,越看越像《基督山恩仇记》里面那个大伯爵,那人面如削,眼如刀,得罪他的人全都不得好死。 可是我却阴魂不散地守护在成浩司身边,忠诚不二,先别忙着感动,我起先也不愿意靠近他,可后来我发现,原来我把两只手搭在他肩陷上的时候,他足足比我矮半个头,我尽可以有睥睨群雄的气势。这个新锐的发现令我陶醉不已,我所表现的亲昵,令成浩司感到浑身不自在。 妈的,这男人少言寡语的时候真有味道!我赞叹着,又重重拍下他的肩膀。 我今天晚上格外高兴,也因此喝了比平时多的酒,说了比平时多的话,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一句古话,叫:酒后吐真言。 我对当时的状况没有记忆,据事后在场的人士复述,我就像二次世界大战凯旋归来的将领一样——此话经由我的润色,他们的原话是说,我像土匪进庄一样开心,烧杀抢掠,嘴里还淫贱地嚷嚷着:「花姑娘!花姑娘!」 我像蝴蝶般地穿梭在众宾客席间,跟每个人干杯,吉祥如意,万事顺心——像醉猪一样抱住谁都不放,满嘴喷沬,人见人厌。 谁说我醉了?谁敢说我醉了?我清醒得很! 这场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比我清醒,比我的眼睛更明亮,我甚至看到成浩司跟宁雨晨二人在一瞬间,交换了一个会心的眼神。 其实人家新婚燕尔小俩口,脉脉含情地对视上一个世纪之久也不足为奇,可奇特的是,他们不是对视,而是非常有灵犀的将视线在空中短暂的交会,然后重回自己的轨道。 那电光火石的一个闪光,让我闻到了阴谋的味道。 如果我还有残存的理智,现在就应该四爪着地,爬也要爬出去,远离这个阴谋。可是我的大脑中枢已经无法控制四肢,依然在极有规律地持续抽搐着。 后来抽得在场的宾客都看累了,降陆续续离场。我脚软在酒桌上生死不如。成浩司走过来,他的车轮辗压在厚厚的地毯上,其实根本没声旨,可是我还是听到了,那轮子就仿佛辗过我的身躯,让我痛到抽筋。 成浩司吩咐两个服务生将我送到酒店楼上房间休息,我才算安静下来,真丝的缎面柔滑入心,像清凉的泉水在抚摸肌肤,我从来没睡过这么舒服的觉。 虽然我从来没有喝母乳的福份,可我眷恋人体的温度,小时候,再仿真的奶嘴我也不愿意入口,没办法的爷爷只好用手指蘸上奶汁,一次次塞进我嘴里让我吮吸。 爷爷的手指一点也不好吃,残留着洗不净的豆腐味道,上面有粗糙的纹理,岁月的苦难留下的斑斑痕迹。 跟这个男人的味道完全不同。 这只手指修长,纹理细致,温软、还带着一点点烟草味道。 我用舌尖贪婪地吮吸着,恋恋不舍,然而再是不舍,我终究不是那个吃奶的小孩,我狠狠一口咬下,打破这个梦境。 有人因疼痛惊叫一声,迅速把手指抽回去,我嘴角扬起笑意,睁开眼睛。 「我记起你来啦。」成浩司说:「小柯。」 在我就读的那所大学,我也算是个知名人物。不知道为什么从进校门的那一天起,所有人就一副跟我八辈子前就认识的亲切面孔,热呼呼地唤我:「小柯。」 可现在,没什么比这两个字更加陌生。 我从床上翻身起来,头像被门挤过那么痛,我跌跌撞撞走到洗手问,用冷水洗把脸,出来后,发现成浩司还坐在桌前,百无聊赖地把玩一只烟灰缸。 我本想打趣他一句,洞房花烛,春宵苦短哪,可看他放在轮椅上的双腿,我不忍出口。 一个下肢瘫痪的男人,在新婚之夜,恐怕没有勇气去面对他娇艳的新娘。 想到这里我就难过,成浩司才是那个该难过的人,可他却比我大方多了,他拍拍身边的座位,对我爽朗笑道:「坐坐!那么多大学同学,只有你最难碰到,今天可要好好干一杯!」 成浩司不拘小节,相比下我胡思乱想倒显得小家子气。我当然不甘示弱,坐下后用手拍着他的肩膀,边拍边抖大腿,说话舌头都在打卷,冒出的话京味十足。 成浩司带来几瓶啤酒,不是大饭店卖的那种高档货,而是我们大学时期,校门口的小店里卖几十块钱一瓶的那种,包装粗劣,却感性无比。这种酒非常容易上瘾,很快就勾起我大学时代感伤的回忆,那呛人的后劲逼得我眼泪鼻涕一块儿流。 我想,今天我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标严重,—定会做出我终身后悔的事情,虽然意识到这一点,我还是无法控制自己颤抖的左手去拿起酒瓶,向口中灌去。 酒于我,就像水一样,只是一种用来冲洗记忆的工具。 可酒却也能刻上新鲜的记忆、 我的酒量很差,在宿舍里有口皆碑,千杆不倒是真的,可酒入口的那瞬,所有人都知道,我已经醉得一塌糊涂。 而且我的酒品很差,现实中我是个小心翼翼的人,喝醉后我就壮着胆子去做我平时不敢做的事情。大四的时候,同班同学都毕业了,只有我还在留级,极讽刺的是他们还热情地邀请我去参加毕业晚会,那晚我表现得兴致高亢,就跟今天的喜宴一样。 可是酒阑人散后,我发疯地跑到大学教师宿舍去,扯着嗓子嚎啕大骂,痛斥教育制度的低劣性,我的词句摘取自某少年作家的成名之作《在棉袄里洗澡》。 那位少年作家写完这篇文章后被免试录入b大,可我却一连四年考试红灯。 所以当我的红血球被酒精鼓眼的时候,我已经预感到自己会做什么了, 可怜的成浩司还浑然不觉,他左手拿着酒瓶,很温文尔雅地一口口小啜,右手燃着一支烟,有一下没—下地点在烟灰缸上。 那火红的苗头在我眼前晃晃悠悠,十分碍眼。 我像打桩一样重重地拍着成浩司的肩膀,他长得可真壮实,居然一点不觉得疼。那没事的表情令我怒不可遏,我合掌成拳,以猛虎之势向他脸上擂去! 他完全没想到这一招,离得那么近躲都躲不及,被我重重打在脸颊上,身欲向后倾倒,可他坐在轮椅上,自然倒不下去,只是车轮向后滚了两下。 如此我当然不解恨,我掐起他掉在桌子上的烟头,咬牙切齿地向他的大腿按去,在脑中自行配音,皮肉冒烟的「哧哧」声,然后我就像清朝时手持红烙铁的拷问宫那样邪恶地哈哈大笑起来。 我的这个动作,就像一个机敏的按掣,一个神秘的咒语,一但启动,便是足以颠覆世界的奥妙、 很快我就体验到这种奥妙。 成浩司平静无波的脸上迅速闪过痛苦的表情,这真让我吃惊,更让我吃惊的是,他突然扑了过来。 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个半身瘫痪的病人,一下子吃了灵丹妙药似的突地站起身来,像只黑豹一样朝我扑过来。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动物世界》这个节目,这是我去香港后唯一能够看得懂的中文节日,伴着极有磁性的男音,那些大型猫科动物,以迅猛的去势,曼妙的身姿向猎物俯冲过去,精准无比地咬上对方的咽喉,—击致命。 那一瞬间真令人血脉沸腾。 我爱极了那个男音,爱极了那些猫科动物。 我甚至在洗完澡后,关上门,赤身裸体地趴在地面上,对着穿衣镜也龇牙咧嘴地做出这种凶狠的架势。可再怎么看,对面那家伙还是像家里养的那只大懒猫。我将手中食物抬得高高的,故意逗它时,它非常不甘心情愿地冲我张牙舞爪,只觉得滑稽。 我那时怎么就没想想,如果我是那个破咬着喉咙的猎物,或者是猫嘴里叼着的食物时,会作何感想。 成浩司一定跟我一样喜爱收看这个节目,他将这捕猎的动物模仿得入木三分浑然天成,他扑过来的时候,我真的以为自己是一只花斑羚羊。 他的牙齿准确捕捉到我的颈动脉,往上面狠狠地咬了一口,我发出了绝望的惨叫声,身体向地上倒下去,脑袋还撞上地面,这使我的凄厉的惨叫尾音变调,成了小猫一样的呜咽声。 成浩司抬起头来,眼神变得非常可怕。这可不是跟小猫玩耍,让它在我胸膛上蹭来蹭去,这个高大的家伙压在我身上时,不说体重,单是那压迫感已经足已令我翻白眼,真想就此晕死过去。可这样必然逃脱不掉尸骨无存的下场,我是很怕死,所以我搏命反抗。 我先是一个左勾拳,向他的右眼,被他挡下,我再一个右直举,打向他的鼻梁,却被他攥住拳头,我只好跟他拼了,干脆拿脑门直接向他撞去,这招真管用,异军突起,他完全没想到,我的脑门正中他的下巴,我听到骨头碎裂的声音,然后头痛欲裂,头晕眼花向后倒去。 我一副软绵绵的样子,令成浩司放松了警惕,正所谓兵不厌诈,我趁机抽出被他夹着的右腿,奋起就向他脸上踢去! 哈哈哈,这一下真是全中。他成浩司的脸再硬,也没有我的鞋底硬吧!我正在得意之时,却发现我脚上根本就没鞋子!连袜子都脱得乾净!我痛恨那些服务周到的服务生! 心中惨叫一声,这一击将会威力大减,我就此放弃,把腿收回来,迅速从地上爬起来,向门口逃去,为今之计,英雄逞不得,保身于才最重要的。 有句话叫一寸长一寸强,我动若脱免,可成浩司长胳膊长腿,只消轻轻一伸,就把我从房间的这一头拽到另一头去,我的身体划个大大的弧度,被抛向另一个方向。 看着坚硬的墙壁,预感自己的脸像饼一样贴上去的惨状,可成浩司在抛物之前显然经过精密的计算,连我的坠落都掐得精准,我扎扎实实地一头栽进床中央。 还未来得及庆幸,身后那重物又压了过来,我恼怒地一巴掌扬过去,这次他本可轻易避闲,却是没有—— 他脸色苍白,却眸黑如漆,他的—面脸因为我的巴掌一片红肿,他的眼睛定定地望着我,比起香港天空那混混沌沌的星星,他的眼睛要亮多了。 居然让我心生感动的错觉, 错觉就是错觉,当他张牙利爪再来咬我的时候,我所有感动一扫而空,只剩屈辱跟委屈。 他的牙齿啃咬着我的嘴唇,血腥的液体流入我的口中,再被他的舌尖掠夺而去。 我想咬牙切齿,可是下颌被他捏得下得动弹,我只能张开嘴合着他的节奏,可我不甘心,虽然身体不得动弹,可我尽力将右手向一旁移动,一点点向床头柜挪过去, 菜刀,没有,剪刀,也没有,连拆信刀都没有!这是什么破酒店! 我一把抓起床头柜的台灯,向成浩司脑门上摔去! 灯体是瓷制的,可撞着成浩司的头碰得就碎裂开来,他一定是极其惊异的,可惜我已经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 因为我把灯打碎了,失去光明,房间陷入黑暗中。 我本应趁着黑暗遁逃,成浩司不会阻止我的。 可我没有离开——脸上滴滴答答落下奇妙的液体,温热细腻,沿着我的脸颊滑落进衣襟,我像被施了定身术。 成浩司的呼吸,波澜不惊,平缓地一舒一平,他知道我已经逃不掉了。 他的吻如蜻蜓点水,轻而柔,他的吻如蜜蜂采蜜,总伴随那么点入侵的剌痛,当他的舌尖细致地描过我受伤的唇瓣,那种酥麻入骨令我不寒而栗起来。 成浩司将手指拂在我的颈间,轻轻拨弄,沿着领口,探向我的胸膛,一路直下,停在我的小腹间。 我之前没行告诉你,这是我的死穴。 脐带是我跟素未谋面的妈妈唯一的联系,也许我的意识还缠绵在于水中依依不舍,一旦有人触碰到我的肚脐,那感觉就如同将幼小的我温柔地包容起来,令人舒适得不忍离去—— 这个时候我已经退化得没有智力了,失去理智? 我可以感到成浩司那种粘腻的液体涂遍我的全身,我哪里都是他的味道,以至于他的进入,不是一种入侵,而是一体的交融。 以前看过一种怪异的表演,叫「在碎玻璃上跳舞」,我们这种,应该叫「在碎瓷器里做爱」。 *** 早上醒来,我像被吨位级的大卡车住身上反复辗压过那么干瘪憔悴,所有的水份都被榨得一干二净。 我在想,我要告他。 我要告他——诈欺。 他装疯卖傻,装瘸扮瘫,博取我的同情心,欺骗我的美好心灵,诈取我的——身体。 什么?你说我应该告他强奸?拜托,新世纪新青年,有点法律常识好不好? 虽然看这满床的凌乱痕迹,谁都知道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是我的某位律师朋友告诉我,在香港,强奸这个罪名很难成立、首先是取证工作非常困难,谁也没办法再回到案发现场,去把那些毛发呀精液呀口水呀纤维什么的搜寻回来。其次是当今社会,一夜情像白开水,入口就没味。警官打个哈欠,请问你怎么证明你在发生性关系的时候,是被他强迫的,而你在同时,只有痛苦,没有快感? 快感这东西,就像射精一样,是闪瞬即逝的,就像找没办法证明我是被强奸一样,我也无法证明,我是被强迫射精。 天。 而且令我惭愧不已的是,我一点受害者的样子也没有,充其量就是纵欲过度。 我头晕,目眩,耳鸣,盗汗,我的神经痛到打颤,可是我浑身上下光滑无比,别说伤痕,连一个吻痕也没有。 成浩司他不是人,他是禽兽,只有禽兽才没有前戏。 于是我放弃了,没有必要去给那些小报记者增加猛料,如果被我爷爷看到那份报纸——「同性恋」在我爷爷那儿是根导火线,他会像九号风球一样杀过来把我刮到银河系去。 房间里空无一人,当然,除了我。我要迅速清理现场,把被单枕头全都打包,以免有人整理现场的时候发现到处血淋淋,以为这里昨晚发生碎尸案,而尸体不知去向。 我扛着一大包东西,像个偷内衣的变态,从门口偷偷溜出去,匍匐前进,还好,我起了个早,还没人起床,畅通无阻,我一路爬到电梯里,按下「1」,重重地呼出一口气。 成浩司再没有出现,冷笑一下,反正这也不是第一次了。 第二章 下午我到城中最大的三温暖中心蒸桑拿,蒸得皮开肉绽,直到确定自己每个毛孔层都脱胎换骨后,我才从里面爬出来,头晕眼花,被一群赤身裸体的家伙抬上救护车。 那医生看到我一脸绝望的神情,就调侃道:「小伙子,失恋了吧!这年头,什么新鲜的都有,倒没听说过蒸桑拿自杀的,你有什么想不开的?」 我瞥到这家伙怀中捧着一本《现代人的心理100问》,翻个大白眼,把被子一抖,钻进去大睡起来、晚上我有点发烧,被灌上一大堆药,睡得更加昏天黑地,可是再醒来,就群魔骤散,精神抖擞。 我打算回香港,在机场却被人拦下,大学时另一校友阮温明,他的职业是牙医。也许因为职业的关系,对穿梭于口齿之物尤其在意,在s城,他只喝一家咖啡馆的东西。我不喜欢黑咖啡苦涩的味道,仅用小匙蘸了—小口吞下,过了片刻,果然是齿颊留香。 我怀疑阮温明去了非洲,短短几天,居然晒得肤色黝黑发亮,他说:「这世间多得是阳光明媚的好地方,只是需要好心情。」 我说:「是人家结婚又不是你,怎么轮到你去度蜜月?」 阮温明呵呵笑道:「到了这个年纪,别人的婚礼一个接着一个,真是感叹年华老去,可以用来逍遥的时间不多啦!」 我装模作样叹气,帮他配音,此时若是有夕阳西下,更是应景。 阮温明眼明心细,一举一动很少逃得过他的眼睛,可他嘴巴却极少是非,有这种人做朋友,原是非常可靠的,可是我们的关系也就仅限于在咖啡厅叙叙旧。 「小柯,你不要责备我,雨晨说她的婚礼希望邀你来,可由她出面又怕你不来,只好……」 对,我跟阮温明无法深交的原因就是,他与宁雨晨是极好的朋友,知交莫逆。两人都是顶尖聪明的人,令吾等凡夫俗辈望尘莫及。 我笑两声,毫不作假:「这倒不是最令我吃惊的,可是宁雨晨……会与成浩司结婚,这倒真叫人不解。」 敢与那蛇女同床共枕,他成浩司也算有胆有识。 阮温明抿了口咖啡,呵呵笑道:「我比你更吃惊呢!宁雨晨这女人,天晓得要什么样的男人才降得住她,最后居然投入成浩司的怀里,缘份这东西,真是奇妙无比。」 的确奇妙,两人可能无数次擦肩而过,漠然视之,但只需要一瞬间视线的交会,就可以佳偶天成。 就像成浩司跟宁雨晨。 成浩司大学二年级那年,赴美投身篮球事业,两年后,宁雨晨去美国搞学术交流,一个在纽约一个在芝加哥,全无交集。 后来成浩司在美国出了意外,他在盘山路上超速行驶跌落悬崖,命悬—线。救援人员将他从废铁中拖出,他陷入深度昏迷需要手术,医院联络不到他的亲友,几经周折,找到他大学时代的同学宁雨晨,一来二往,这陈旧的故事最后也划上甜蜜的句号,两人最后决定回国结婚,接着在异国幸福地生活下去。 这淡而无味的故事,令我口中的咖啡也不觉行苦涩了。 *** 我回去香港,同事们问我,故乡重游感受如何?我说,很愉快。 有些人总觉得遗忘是一件痛苦又费力的事情,常常需要一辈子的时间。对我来说,这个过程可以大大地缩短,我已经太习惯去遗忘、 人的大脑是一个系统化的东西,定期总需要清理掉无用的讯息,让我们更有效率地生活下去。 现在的香港,像我这种闲人极少,我们家族的「奇柯」虽然不是个什么顶尖的大公司,业务却仍是很忙碌,可是这些与我无关。我的头衔很好听,叫「总裁」,无权力是被完全架空的,真有什么重大决策,员工们倒宁可去请示那隐居在印尼某小岛上的爷爷。不管你相不相信,做个傀儡真的非常快乐。 我跟年仅十岁的小外甥泡在办公室里打网络游戏,狂热得让人嫉妒。上次看报纸,有个专栏作家写到我们这种人,千年前的封建社会就该被残酷的竞争淘汰掉,苟活至今,真是社会的寄生虫。 他的口吻酸酸的,我很能理解,他每日拼命写字挣得微薄的稿费,连房租都付不起,可我们一无是处却还高枕无忧,实属上帝的不公平。 而上帝是多么仁慈,就像对待熊猫一样,早就该毁尸灭迹的生物,却因其稀少反倒更显得高贵。我们生来有着普通人望尘莫及的运气,常常不劳而获。 我这话讲出来,简直让人恨得才痒痒,公司秋季的招聘会上,我从四面八方都能听到这种牙痒痒的声音。说来也是,这些青年才俊,个个才高八斗玉树临风,横平竖直都比我像个总裁,可坐在位子上的不是他们,却是我。 瞪我干什么?其实他们哪里晓得我的苦衷,我坐在这里完全是个幌子,只是为了显示公司对人才的重视,以至于总裁亲自坐阵手持大局,其实人事部的主管早就塞过来一句:「您只需坐着就好。」 我对于管理毫无经验,多半时候很听从这些下属的指挥,可那也得是正常的情况下。 招聘会的外面有些骚乱,一个负责人员匆匆从外面跑进来,在主管耳边念叨几句,他意味深长地点点头,我顿时觉得他很有大将之风。 进来一个人,我屁股下面的椅子还未暖热,就一跃三尺高,脑袋直撞天花板。 成浩司推着轮椅进来,将表格放到办公桌上,脸上笑意盈然,对每位考官点头致好,态度诚恳。 他做自我介绍的时候,我直直地盯着他的双腿,也许我焦灼的目光实在露骨,连身边的主管也坐立难安,一个劲地瞟我,小声道:「总裁,您这样是要被人状告歧视残障人士的!」 残障人士?我愣了愣,下一刻火冒二丈,抄起桌上的茶杯,瞄准成浩司飞去,不用怕,我砸的不是他的头,不会血雨飞溅,我是瞄准脐下三寸,被他藏在两条腿间的要害处, 杀伤力并不重要,我不指望这一怀茶就可以令他断子绝孙,我是要所有人看到他成浩司虚伪的嘴脸!伪装的真相! 羊皮下的毒牙!毒蛇口中的唁!蝎子尾后的针! 也许我的表现太过杀气腾腾,被主管眼明手快地瞄到,他拿出黄继光舍身堵枪眼的英勇飞扑上来,挡在我前面,不对,他是挡住成浩司前面,拦截下我的茶杯。 这个高度,这种力度,以我精确的计算,会分毫不差地给成浩司痛击,等他像被烧着尾巴的兔子那样跳起来时,我就大功告成,可半路杀出个不开眼的主管挡道,那茶杯正中他的额头。 主管并不喜欢喝茶,尤其是热茶,我可以肯定,因为茶杯扣在他脸上的时候,他拼了老命地伸手去乱抹起来。伴着他的惨叫声、现场陷入一片混乱,几个职员手忙脚乱将负伤的主管抬出去,外面的应征者又惊又惧地探头朝里面看,心想,妈呀,这哪里是应聘会,根本就是杀猪厂,留在这里工作,还不得天天等着褪毛! 只有一个人在笑,虽然他看起来没在笑,但他一定在笑,他的嘴巴微张着,看起来好像也很惊讶,可那眼神里的挑衅,分明是嫌还不够乱! 我对他说:「成先生,您怎么来了?您现在不是该携娇妻在太平洋小岛上幸福度蜜月吗?」 当时每个人都在吱哇乱叫,我的声音自己都听不列,可成浩司却了然于心。他说道:「幸福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连财政都赤字,谈何幸福。」 我长长地哦了一声,回到座位上,翘起二郎腿。 *** 人事部主管从医院出来后,脑袋破包得像个橄榄球,冲到我的办公室,我以为他要来找我算账,可此人在职场冲杀多年,早已经身经百战。据说他年轻时在另一家公司做小职员的时候,那家的老板恶趣味,每天让他头顶一个苹果,站在那儿给人当靶子练,所以他面对我的茶杯时,凛然面不改色。 他一脸决然——其实我根本看不到他的脸,只是这么觉的。对我说:「总裁,你可以拿热茶泼我,拿椅子砸我,拿刀砍我……」 喂喂喂……我没有那么血腥吧? 「那天是意外。」我解释道。 主管的身子一抖,干笑两声,犹豫不决地开口:「我们已经录用了他。」 「他?谁?」 「那个……成先生。」 主管为人精明,洞察人微,他定然从那天的「意外」中看出些什么,却闭口不提,而是直接问:「我应该把他安排在哪里?」 「他来应征的是什么职位?」 「配方师。」 「好,那就让他去那里。」 「配方室在七楼。」主管道,微微侧身。 …… 过了—会儿,主管犹豫不决地问我:「总裁您不是要去吗?」 我瞪他一眼,谁说我要去。我只是要知道他在哪里,以后绕着道走就是啦! 回到家后,爸爸对我说,今天有客来访,是我大学同学,我一惊,问:「他现在哪里?」 爸爸说:「已经走了,等你了整一个晚上,你去了哪里?」 我哦一声,支吾过去,现在凌晨四点,找总不能说我去吹了整整—夜的海风,虽然我现在浑身都是腥味,像只章鱼。 爸爸很少过问我的事情,今天却格外多话,他说:「你的同学很可爱,你怎么没学学他们,也有点幽默感——」 我哭笑不得,生活,原来就是上帝在幽我一默。 「人生苦短,要及时行乐啊!」爸爸对找笑笑,扬起手中酒杯,他又来了,只有喝醉的时候,才算正常人。 我上床睡了没两个小时,朦朦胧胧听见外面锵锵啷啷,拆房子似的。我不加理会,翻个身又睡,一直睡到傍晚,我的卧室可以看见夕阳落下。 爸爸又窝在沙发上,像一团烂泥,我费劲将他拖到卧室床上,到浴室给他放一缸热水,醒来后他会自己跳进去的。 出门吃晚饭,对面房子的防盗门换成新的,看来搬来新的邻居,门缝里渗出来鸡汤的香味,我腹中又在打鼓,快步走到楼梯间,门刚开,走出一位太大,亲切地对我笑着打招呼:「晚上好。」 这大厦是高级住宅区,住在这里的多为白领女性,个个妆容精致,却连那最后的人情味都抹掉了,很久不曾看过这居家太大亲切的笑脸。 我受宠若惊,连忙侧身让她通过,她手中提着大包青菜,我很有风度地上前去帮她提,那太大呵呵笑,道:「跟我还客气什么呢!」 我把目光从她手中的青菜向上移,她笑眯眯的,不施脂粉,却唇红齿白。 我张大口,指着她的脸,咿呀半天没出口一句话。 她用手抚抚脑后的发髻,自言自语:「我真变了那么多吗?」 「宁雨晨!」我把声调拔高,恨不得让大厦上下的人都听到。 「亲爱的,好久不见!」宁雨晨伸出手来要拥抱我,我哇地大叫一声,跑到警报器旁边,拼命按,拼命按,口中还大叫着:「救命哪!救命哪!快来人哪!」 宁雨晨笑道:「我知道我比以前漂亮许多,可你也用不着惊艳到这种程度吧!」 大厦警卫火速赶到,以为出了人命案,环顾四周找不到凶案现场,都一脸迷惑,问我:「柯先生,出什么事啦?」 我指着宁雨晨道:「快把这魔女带走!」 警卫面面相觑,宁雨晨风情万种地对他们笑笑,后者立刻做神魂颠倒状。 我顿时知道他们靠不住,冲过来夺过他们手中装腔作势的警棍,冲宁雨晨挥了两下,吼道:「你来干什么?」 宁雨晨杏眼圆瞪,一副惊惶失措的模样,就差尖着嗓子叫两声然后向后晕倒,这样我就成了残害妇女的无耻匪徒。 这时候楼道里响起凄厉的两声,我们都惊了,互望两眼,看谁的嘴都没大张着,不由疑惑起来。宁雨晨则唉呀一声,跺跺脚,匆匆走开,边走边从随身肩包里胡乱翻弄两下,掏出把钥匙,插进门里。 插进我家对面的门里。 「哎呀!光顾着逗你玩,忘了我火上还炖着汤呢!」 几个警卫笑着打呵呵,道:「成太大,你真贤惠呢!许久没闻到这么香的汤啦!」 宁雨晨笑着回答:「那待会儿我下去给你们端两碗去!」 「那真是多谢啦!」 「哪里,哪里!以后还要你们多多照顾呢!」 只有我没声音,我已经石化掉了。 身后有人推我两下,我僵直着脖子转过头去。 爸爸睡眼惺忪地望著我,手里还端着个饭盒。 「爸爸……你手里端的什么?」 「饭盒啊!」 「……我知道,可你端饭盒干什么?i 「来喝汤呀!」爸爸敲敲饭盒,理所当然地回答: 「你来喝谁的汤?」 「小晨的呀!」 「谁是小晨?」 「咦?小晨不是你的同学吗?她昨晚来找过你,我看她刚刚来到香港,还没找到房子,就把对面的屋子让给她来住了……」 爸爸也没声音了,因为他已经被我掐住喉管。 *** 宁雨晨的新家围坐一团人。 爸爸手捧热腾腾的鸡汤,喝了一口后热泪盈眶,两行清泪滑落下来,他感慨万千道:「啊,好多年没有喝过这么温暖的汤啦!」 我怒目而视:「难道我没有煲过汤给你喝?」 「炅儿,你的汤,每回都熬干,只见锅底,不见汤水……」 我直接把汤碗扣到爸爸头上。 爸爸两眼放光,道:「真让人怀念哪……我在第四监狱的时光,每每饥寒交迫之际,就在寒风中幻想能够有这么一碗温暖的汤……」 「啊!柯叔叔原来坐过牢哪!你的经历真是很传奇呢!」宁雨晨拍手称道; 爸爸语重心长叹口气:「罢也,好汉不提当年勇!」 「讲来听听嘛!」宁雨晨呵呵地笑。 他们俩很投机呢,我悲伤地想。 宁雨晨突然想起还有一个人,把我从一边角落拎山来,问:「炅儿,你不喝吗?」 我瞪她,使劲摇头。 「不喝等下可就没啦!」 谁理你,魔女,我才不会被你的迷汤灌晕了。 「你真的不喝啊?那好吧,还剩一碗,我留给浩司回来喝好了!」 我听到一个关键词,立即警醒百倍,问:「成浩司也会来?他来干什么?」 「这里是他家,他当然回来睡觉!我的丈夫,不睡在我床上,难道睡在你床上?」 ***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我跟成浩司,看来是的世宿怨未了,回眸的次数之多,以至于脖子都扭伤了筋。 世界怎么那么小,我走到哪儿都能碰到他,不管我在哪个角落,在做什么,我一回头,必然看到他就在后面,他在做着别的,反正绝不是在看我。这种情况屡屡出现,我就练就了用后脑勺视物的本领,一感到他出现在身后,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转过头去,本以为起码会有那么一两次逮到他在偷瞄我,可是没有,每次他都煞有其事,倒显得我的再三回眸很自作多情。 要知道,这种情景是十分诡异的,仪表堂堂的一个人,不好好走正道,三不五时突地转过身去作十面埋伏状,经常把别人吓得惊声尖叫,以为我见了鬼。 全公司上下部在传言我中邪了,可还是有耳聪目明的家伙在,很快他们找到这种怪异的必然联系,那就是成浩司。 成浩司是光明正大应聘进来的,可他的背景不单纯,他是总裁的「故友」。 天下之大,任何一问公司的职员,对老板的花边新闻都很感兴趣,以成浩司的特殊身份,他若是个女人,即使无甚出奇姿色,以我对他的关注程度,也值得为人瞩目,可我发现,成浩司本身就是个焦点。 有他在,无论何时何地,总是莺莺燕燕娇声软语,成浩司天生有吸引女人的本钱,我觉得奇怪的是,现代知识女性的口味怎么那么奇怪,居然那么喜欢围着轮椅转,卖痴撒娇。 这其间必然有我不可理解的非常因素存在,我对此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就对他们投注了更多的关注。配方室以前只有几个老专家,本是个寂寞的地方,可最近却成了全公司上下点击率最高的地区, 那里面传出来的欢声笑语,我路过总是不屑一顾地冷哼一声,可那笑声却像小老鼠的爪子,挠得我心头痒痒,终有一次忍不住推门而入。 那一瞬间,就像卡带放到半载绞在机器里面,笑语声嘎然而止,跷班来打屁的同事都作目瞪口呆状看著总裁从天而降,面色如临大敌。很多老板都是同样的毛病,闲来无事到处晃,搞突击审查,因为他们喜欢享受那些下属们惊慌失措的表情,可我很懒,不愿下楼,所以一出现便更加引人注目。 我对他们笑笑,个人感觉很亲切,可他们却个个像被扣了半年薪水,愁眉苦脸地对我问好,然后低着头走开。 只有成浩司还一如既往的微笑,对我道声好。 我说一如既往,可以追溯到好多年前,他总是一脸山崩都面不改色的风度,每次擦身而过都对我道声你好。 我实在烦透了从他嘴里吐出这两个字。 还好他去了美国以后,那声「你好」换成了「hi」。 自从招聘会的茶杯事件以后,所有人都对我手中杯子噤若寒蝉,配方室的老专家们看到我又拿起了杯子,吓得脸色发白,一个人走来,赶紧夺过,笑着说:「我去给您泡杯咖啡。」 我尴尬地点头,转而对成浩司道:「工作还习惯吗?」 他耸耸肩:「工作轻松,待遇好,薪金又高,多亏你这老同学照顾呀!」 我问:「怎么会想到来香港的?美国不好吗?」 「好,可是雨晨要来。」 我嗯一声,幸而手中杯子被人拿走,不然怕是此时难逃粉身碎骨的命运。 「你真是个好丈夫呢。」 他失笑道:「你在称赞还是讽刺我?」 我默然。 自从成氏夫妇二人搬入我们对面的房间,我的生活一如往常,爸爸却是比以往勤快许多,每天定点定时醒来,冲到洗手间梳洗一番,捧着他的宝贝饭盒到对面去,没一会儿那边就传来热闹的对话。 我则继续在家吃冷掉的隔夜饭。 回来后爸爸一整晚都精神异常,扯住我开始叙述在对面的见闻,好像不是从别人家讨饭归来,而是去经历了—场奇域大冒险。他的神情龙飞凤舞,模仿的惟妙惟肖,使人有身临其境之感。 我嗤之以鼻,不过是平凡小夫妻一天三餐柴米油盐,有啥稀奇? 可爸爸说:「这就是幸福呀!」 一个清早,我难得早起,对面门传来动静,我将门悄悄掀起一条缝,内外望去。 成浩司刚刚出门,宁雨晨跟在他后面,将一把伞递给他,脸上的就是这种幸福的笑。 成浩司已经推着轮椅离去,只见背影。 幸福已经离我远去。 「你爱她吗?」我问。 成浩司很狡猾,有外人在的时候,他很少和我讲话,即使讲了,也是不冷不热的客套,可他的目光,不管周遭多么喧哗,也会穿透层层隔离,畅然无阻地投射向我。 我向他望去时,他用两只手交插垫住下巴,淡然无波地看着前方。 「爱。」他回答我:「雨晨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只是这样?」 成浩司歪着头对我笑:「你还需要什么理由?」 宁雨晨捧着精致的糕点,从阳台上下来,搂着成浩司的肩膀,略有醉意地问:「你们在聊什么?」 成浩司摊摊子,道:「叙叙旧。」 宁雨晨咯咯笑起来,调侃道:「还在叙?我本以为那一晚该说的部说完了呢!」 成浩司也伴着她笑。 「好啦!如今你们在一家公司,以后有的是时间!今天晚上先陪陪我!」 我后背一阵发冷,看那女人笑容可掬,根本分不清她哪句真哪句假。 「浩司,你快来看,我好喜欢这新房子,阳台好大,夜景很美呢!」说着推着成浩司走过去、 「浩司,今年的生日派对我就要在这里庆祝!」 「好。」 「把朋友都请来,对,还有你公司的新同事!人越多越热闹!」 「好。」 「浩司,你记得我生日几时吗?」 「记得,下个周末。」 第三章 宁雨晨是个说到做到的女人,离她的生日还有三天,她已经准备就绪,将那些三姑六婶八大姨统统弄到香港来,组成一支港澳旅行团,自己家塞不下,连我家客厅浴室都霸占。 爸爸看到那么多人,不怒反笑,乐呵呵的,一个劲拍手,说很久没那么热闹啦,真开心。 我很久没从爸爸嘴里听到「开心」两个字,这件事真离奇。 一位大娘拂泪纵横对我说:「听说你是浩司公里的老总哪……模样可真年轻,我家浩司以后可要全托你照顾……你知道,这孩子是很可怜的……」 那方成浩司跟我爸爸同时爆发出一阵大笑声,互相拍着肩膀称兄道弟。 我一脸黑线,大娘,你搞清楚,谁家孩子才可怜。 他们折腾了一整夜,到第二天还不知疲倦,宁雨晨的两个小侄子又叫又跳,说要去海洋公园玩。 天天泡在灯红酒绿之下,哪识得白天的道路,他不把这群人领去填海就不错了。 公司有专门用来运送鱼肉的冷冻车,后面的车厢刚好装下这一团的人,他们下车后一个个舌头打颤,终于没办法在我耳根唠唠叨叨了。 露天浴场的太阳大了些,我用帽沿遮住脸,坐得离宁雨晨的亲友团远远的,宁雨晨却舔着冰淇淋凑了过来,故意用臀部挤我。 「干什么?」我问, 「怎么不去和大家讲讲话。」 我摇摇头,道:「太热了。」 宁雨晨呵呵笑两声,用阿婆般的口气道:「小伙子!你该不会是瞧不起我们这些乡下人吧!」 我白地一眼,道:「miss,你比我更像城里人!」 这话确实,人在中环,住在半山,我却没有香港人应有的洋味与洒脱,我最初的记忆,仍停留在家乡,那条青石板小道。 就连广东话,我也讲得不地道,若非有总裁这头街,必定破人嘲笑是「北佬」。 「对喽,你祖籍哪里?」宁雨晨突然问,「在学校时,很少听你提起家乡。」 「拜托!我需要讲吗?『奇柯』所有产品上都有标:『清德镇古秘』!」 宁雨吴摆摆手,忍俊不禁的笑道:「sorry啊,我没有吃过你家做的豆腐……害怕那豆腐跟你一样,味道怪怪的。」 我不满地嗯一声:「我是怪味豆腐?」 宁雨晨连忙捂住嘴,可是指缝里还是露出一句:「不是啦,口味不同而已……怪味豆腐也有人喜欢哪,呵呵……」 我真拿这女人没辙,那边她的亲友团又在召唤她,她匆匆离去,把手机扔在我这,没一会儿电话响起,我再向那方向望去,他们一群人正为了海豚表演而开心,我拿起电话。 「亲爱的……」是成浩司的声音,「我迷路了……」 「……」 「雨晨?」 我挂上电话,起身离座,向海洋方向走去。 我去的时候,成浩司正在跟一个穿着橡胶制服的人说话,那人的音量提得很大:「先生,讲广东话啦?我只是个打工的,中文水准没那么高啦……」 我看成浩司好像挺头疼的样子,跑几步上前拍拍他的肩,问:「什么事?」 成浩司转过头来,看到是我,眼神有点眩惑,或者没有,只太阳太大,我们都被晒晕了。 我把成浩司推进海洋馆的透明参观隧道,顺着电动行人输送带到了深水区走廊时,他突然说:「咦,今天这里好冷清哪,不是假日吗?i 他这—句话,在空空的走廊回荡几下又传了回来。 「是啊。」我说:「这里一个人也没有。」 成浩司笑起来,问:「柯大少爷,原来是你让他们都放假啦?」 「对。」 成浩司挑挑眉,使劲拍下轮椅,从上面站起来,极舒服地伸下懒腰,道:「总算没人看着了!」 一条加拉哥斯鲨鱼缓缓从他背上游过,像给他高大的身躯加了两个翅膀,压迫感扑面而来。 「到底为什么?」我问。 成浩司爽朗大笑起来,笑了一会儿停下来,眯着眼睛看我:「你还是有那么多为什么!」 我问:「你装得累不累?」 成浩司点点头:「累!」 「那你还装?」 成浩司摇头做悔恨状:「是我错了。」 他一脸痛改前非的表情,嘴角却咧起诡异的笑,事实上我根本不必去看他笑,听到他那声「我错了」的时候,我就知道是什么意思。 成浩司跟那条鲨鱼一齐向我而来,当鱼游到我的上方时,他将我的视线遮得干净。 我只能听到幽蓝的海底世界,他沉重的喘息声。 我浑身颤抖,却不是因为害怕,说真的,我干什么要害怕。 谁都不是第一次了。 「为什么?」我还真是不依不挠, 成浩司扳着我的下巴,将嘴唇贴上来,吞掉我的问题。 「你还想知道为什么吗?」 我用牙齿轻咬下他的唇瓣,将舌尖探进去。 成浩司用手扶着我的后腰,向他的方向推去,这使我们唇舌接触的越来越紧密,撕扯得越来越狂野。 我们连换气的间歇都没有,成浩司的手在我身上抚弄着,将我的衬衫扯开来,伸进下面,另一只手从我们身体接触的缝隙理塞进去,找我的皮带扣。 我当然也没闲着,成浩司的手触到我的手,突然顿住了,因为他摸到一个奇怪的东西。 成浩司愣住了,他的吻止住,过了片刻,缓缓从我嘴里抽离。 我睁着眼睛,望着他,嘴角挂苦笑。 他有点踉跄地后退,眼睛里是不可思议的光,却还偏偏要挂出那似笑非笑的表情。 「为什么?」这次轮到他来问。 我歪歪头:「你说呢?」 有条不知名的热带鱼摇头晃脑从我手边游过,它那艳丽的颜色,反衬著我于中黑洞洞的枪管。 成活司闭口不言,完全没有刚刚热吻时的洒脱豪放。 我有点不耐:「说呀!」 成浩司嗯一声,道:「我说……这六厘米的玻璃若是打碎,我们都会喂鲨鱼的。」 「不用你来告诉我。」我不耐地晃了晃手里的枪,这个极不专业的动作暴露了我的弱点,被眼尖的成浩司捕捉到,他突然矮下来,侧身避过我的枪口,伸出长腿向我抄过来。 腿灵光的人就是不一样,我顿时站立不稳,被他带得向一旁跌倒,手里的枪也掉落,摔得很远。 我咬咬牙,从地上爬起来再去捡枪,成浩司已经从我身上跳过去捡起来,他端详两下。脸色顿时黑青。 我得知大难临头,想跑,裤腰已经被拎住,成浩司把我扔在地上,用膝盖顶住我的肋骨,我唉哟一声,是真疼啊。 成浩司见我龇牙咧嘴,稍微放松了点,可脸色仍是不善,他揪着我的领子,把枪口朝我额头,扣下扳机。 我连忙伸手去挡,却还是被喷了一脸的水,我拿手胡乱抹抹,从手指缝理窥视成浩司的脸,忍不住嘎嘎笑起来。 成浩司直想把那水枪敲在我脑袋瓜子上,可终究没下手,他咬着牙骂:「你搞什么飞机!吓我一跳!我还以为……」 「你以为什么?」我瞪大好奇的眼。 成浩司失笑,将枪丢向一边,用手指弹下我的眉心,「我还以为……你真要杀我……真有那么恨我吗?」 「有。」 成浩司轻啄下我的唇:「有?」 我伸出双手去托他的脸,把下垂的头发撩上去,抚摸他每—寸轮廓,他蹲在我上方,遮住眼前的海洋,令我视线模糊,真像浸泡在海里一般轻飘飘的。 「我还以为……这不是你了呢。」 成浩司捉住我的一只手,在脸上慢慢摩挲,最后放在唇边轻轻吻了下,道:「对不起……」 「我知道……」我的声音有点哽咽:「你不是我一人的成浩司。」 他怔了怔。 「我只是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回来?」 成浩司笑道:「这还不是为了你!」 我气结,狠狠推他一把,怒骂:「滚开!」 成浩司却紧紧拽着我的手不放,顺着往下放到他炙热的欲望处,声音沙哑:「我愿意,它不愿意。」 我狠狠瞪他一眼,在他那儿拧了一把,看他脸疼得抽搐,冷笑道:「你找鲨鱼做爱去吧!危险又性感,正对你的胃口!」 他却把我拉进怀里,爽然笑道:「你难道不危险?鲨鱼至少没有用枪指着我的头!」 「我应该换把真枪打爆你的头!」我用喉肘使劲顶他。 成浩司用手扳着我的下巴,喝道:「还嘴硬!快说你错啦!不然把你喂鲨鱼去!」 「宁喂鲨鱼也不喂你!」 「真的不说?」 「我问最后一次啦!」 「……」 成浩司开始搔我胳肢窝,我没想到他会出这么下流的招数,隐忍不住笑得满地打滚,他看我笑得那么开心也朗然大笑,整个走廊都是我们的喧闹声,打扰了别人的宁静真是不好意思,我下次会注意的。 我一脚踢上成浩司的脸,面红耳赤:「成浩司你无聊不无聊?」 「无聊?」成浩司停下手:「这叫情趣!懂不?就是你总是抱怨没有前戏我才专门……」 我恨不得将他一脚踢飞。 「说真的……」他突然一脸严肃:「你把这里包下来几个钟头?」 成浩司是—个……是一个……是一个…… 无耻到让人没办法对他发脾气的人。 面对他,你总是无法不……宽衣解带。 我刚把裤子褪到一半他就扑过来,嘴里碎念着快点快点,手忙脚乱地帮我脱裤子,连鞋子袜子统统扔到一边,掏出家伙就要上…… 「炅儿。」成浩司唤道。 大鱼缸的波光粼粼映在我的身躯上,他在我的小腹上亲吻,舌尖像—条追波逐浪的小鱼。 我低低地呻吟一声,叹息似的。 他愣了愣,抬起头来,望我,眼睛深的不见底。 「我错了。」我说。 天下间所有的情人,欢喜的、悲伤的、相聚的、别离的、生死相许的、叛经离道的…… 都是情人。 情人有自己独特的密语。 我与成浩司,算不算情人我不知道,可我们总在喋喋不休:「我错了。」 一边忏悔,一边却在不断地犯罪。 每次不管他还是我,从嘴里吐出这句话,都相对暧昧地一笑,我们在对方身上不断地探索,以为那是永远挖掘不尽的宝藏。 我们没想过将来,因为我们也没有开始。 你让我记忆起当初,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只记得他炽热的吻和永无止尽的探索。 我的人生本该健康明朗,我的大学生活,本该像一张白纸那么透明,可我却伏案枉书,我在张张白纸上涂满了一个名字:成浩司、成浩司,成浩司、成浩司、成浩司、成浩司…… 涂满一张又一张,我将它们揉碎,在校园里找一个最隐密的角落,深深地埋起来。 我面前的还是一张白纸。 我与成浩司擦身而过时,与他点头致好时,心底坦荡,目光峻然。 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他的,滚烫的视线将我自己的眼圈烧得红红的,我终日像只兔子似的蹦蹦跳跳躲躲藏藏,我甚至不敢像那些披红挂绿的拉拉队小女生那样,去球场上明目张胆地看他打球。 我知道我彻底完蛋了,我一定得了他们说的那种病。 这病无药可医,拯救我的不是别人,还是始作俑者。 他说,我知道你其实一直在注视我。 注视,什么意思? 成浩司从口袋里掏出一打照片,在我面前晃晃,我接过来。 大汗无比,那全是我的杰作,我在校园每个角落跟踪偷拍的,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成浩司,偶尔有别人穿插其中,可那全是遮人耳目的幌子。 我的脸羞得恨不得钻进陆地。 成浩司拍拍我的肩膀:「没关系,再看这个。」 他再拿出另一打照片,那里面全是我,我拿着照相机,站在树枝上、钻进草丛里、潜入河里头…… 这让我想起那个螳螂捕蝉的动人传说, xxxxxx,我们俩真是无聊透顶的人,现在会出现那么多跟踪偷窥的变态,全是从我们那时候滋生出来的病毒。 「我错了。」他说。 「做我的情人吧。」成浩司道,甩甩手中的照片,自以为那是呈堂证供可使我无所遁形。 我把裤子穿好,神情倨傲:「你知道我是谁?」 成浩司抓了根青草塞在嘴里咬著,斜躺在草地上,翘起二郎腿,悠哉悠哉道:「知道……怎么,你要让你爷爷的手下来把我撕烂?还是告我强暴你?」 我看得出来他在强作镇定,他把青草咬在嘴里是怕自己牙齿打颤的声音被我听到,他斜躺在草地上是怕自己脚软,而他翘起腿,是在隐忍自己即将爆发的欲望。 他忍得满脸通红,浑身颤抖,却没腾身起来将我扑倒。以我们身型体力的差距,我毫无还手之力,也许就像他手中的篮球一样,运送自如,想怎么拍,怎么打都行。 可他刚刚并没有—— 他只是把我压在草地上,疯了般地撕咬我的嘴唇,他的吻技青涩,我更加不知所措,傻得像块木桩似的。他撕碎我的衬衫,用手掌在我的乳头上大力地抚摸,我疼得不断用腿踢他,他的下体硬得像充气过了度。 他把我翻过来,用他的欲望顶我的役沟,青草扎在我的胸膛上,成浩司用手揽住我的腰,从前面解开我的裤带,一把扯下来。 骤然冰冷的触觉,还有他发烫的身体,吓得我捂住耳朵大叫起来。 我像驼鸟似地伏在地上,做出掩耳盗铃的架势。 我伏了很久很久,没见一丝动静,我将一只手放开,就听见身后,成浩司嘿嘿的笑声。 我明白自己被耍了,火冒二丈,转过身去瞪他。 成浩司把扔在一边的裤子去过来,满脸讥讽:「香港的小朋友——真纯情呢!」 我对准他下身的小帐篷,狠狠地一脚踩下去。 成浩司一声惨叫,从地上一跃而起,心疼地摸着自己的右脸,怒目圆瞪:「你干嘛突然掐我?」他并不知道自己偶尔的一句话令我回想起什么,他也许并不记得自己曾经说过。 我莞尔一笑问:「你刚刚说什么?」 「嗯?我说……做我的情人吧!」 「凭什么?」 「你又来了!我已经是有老婆的人了,不能另娶二房……」 我一脚踢上他的脸:「我看你好像有什么事情想不起来了,我来帮你恢复一下记忆!」 去美国之前,他对我说,你是值得疼爱的,我尊重你的决定。 他那一脸的端庄严肃,足足能够笑死一头大象,我没大象的定力,还没笑便死了。 你真的不走吗? 你真的要走吗? 为了我,走吧。 为了我,留下。 成浩司说:「我不能为了你舍弃事业。」 我说:「我不想为你改变我的生活。」 既然我们都那么自私,那就分手吧。 你会后悔的。 我跟成浩司之间没人记得开始那一天,可结束那天,双方都刻骨铭心。 刻骨铭心的不是感觉,不是人,而是那个日子。 那是一年之中最冷的一天,连圣诞老人都要拉马车出来遛遛,才不至于在山上冻死。 成浩司脸上耀人的小麦色不再,他—晚没睡,翻箱倒柜地找东西,却没找出一件跟我有关的东西,突然惶恐,我们真的曾经在一起吗? 我们没有一同在雨后漫步,撑同一把雨伞; 我们不曾在烈日下奔跑追逐,嬉笑打闹; 我们没有在一起吃过饭,喝过咖啡; 我们没有两张电影票的存根; 我们不是恋人,是各副其实的情人。 只会躲在阴地里,背影后,上下其手。 我们是擦肩而过的陌生人。 连回眸相望的勇气都没有。 又是那片蓝色的海洋,我在海平面上浮浮沉沉,终于平衡没把持住,让水给呛了一口,我赶紧睁开眼,四爪扑腾。 这王八蛋成浩司,也不知道拉我一把。 手一着地,我就醒了,大眼圆瞪,看见一个人。 还是那个参观隧道,还是那些鱼,五颜六色游来游去,我想看看几点了,一摸口袋,身上不着片缕。 我立即抬起头来,看对面那人,那人也在看我。 宁雨晨埋着脸,长发披散,只能看见额头青筋暴起,浑身颤抖不停,只能把手扶在玻璃上。 玻璃因恐惧而颤抖著,从她的手心位置,以非常动画的形式制出条纹,向四面八方扩散,就像显微镜底下的细胞体。 「你在这里干什么?」她问我。 「宁……」 「叫我成太大!」 说着宁雨晨抬起头,一脸黑紫的杀气,不知从哪儿捞出来一根标着「5t」的大锤子,高高举起向我砸过来。 她的身后是一条大白鲨撞破玻璃冲过来,她的吼叫比野兽还要恐怖。 那大白鲨的嘴越张越大,简直成了宁雨晨的登台布景。 我啊~~~的一声惨叫。 咚咚的敲门声。 我满头大汗从床上滚下去,呆坐在地上。 「炅儿!开门哪!」 一室的黑暗,我慢慢睁开眼,连滚带爬去开门,接着去揪住来人的腿。 爸爸唉哟哟几声,用另一只腿使劲蹬我,喊着:「别……别着急……我端着锅烫哪!回头再扣你脸上了!」 我热泪纵横,抱住他的腿不放,边哭边道:「爸爸……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爸爸哈哈直笑:「这又是做什么梦了?怎么天天都做,没完了啊!」 我一愣,回过神来,放开爸爸的腿,从地上爬起来,冲到洗手间去用冷水使劲拍脸,这—连串动作,这个月来每天都要上演。 我把洗手间的镜子拆了,爸爸抗议,他近来很注意仪容卫生。 可是我不想看到自己的脸。 爸爸哼着小曲,端着锅进了厨房,我闻到香味,问:「今天是咕咾肉?」 爸爸「嗯嗯」两声,道:「小晨今天晚上加班不回来,先把饭做好了放在这儿。」 我哦一声,套上毛衣。 「今天又要出门?」 「嗯。」 「你最近很爱出门啊,」 「老爸你最近也很多话啊。」 然后我们相视一笑,哈哈几声• 我现在出门要穿西装,戴墨镜,像个大牌明星,成浩司说,是不是还差几个保镖? 我说:「保镖也没你的份。」 成浩司说:「以后要天天见面的,模样不能太寒酸,免得吓着我,影响现场发挥。」 我对他挥挥拳头:「保镖若是看到你,一定当场打扁!居然敢对我动手动脚!」 成浩司顺水推舟地凑上来,嘴角带着坏笑:「那就让他们看更喷血的……」 「奇柯」上市以后,我的生活里里外外都发生了变化,脸的功能终于发挥出来。 同事们都说我「面带桃花,眼波秋水」,好不得意,我知道他们在开玩笑,可是我的变化,自己都看得出来。 我现在天天都要见一个人,这个人以前也是天天见,可最近见面的意义是大不同。 成浩司是我的故交,他腿脚不方便,每天都由我开车送他下班。至于我们下班后去何处,你们管不着。 关于地点问题,至今为止还没有一个固定的结论。 我喜欢碧海蓝天,可赤柱海滩离中环太远,而且现在海边环境污染太厉害,会皮肤过敏。 山上吧,山上也不错,风景好,空气又清新,运动过后,就像做了几百回的有氧操,身心俱宜。 成浩司说:「你怎么净捡些幕天席地的地方野合,能不能内敛点?咱们可都是中国人哪!」 成浩司最喜欢爷爷早年开的那辆林肯加长房车,周身漆黑,连玻璃都黑乎乎,从外面绝对没人看得出来里面在杀猪还是宰羊。可我对幽闭有一点点恐惧,尤其是那房车坐起来可以横平竖直,可一旦活动起来,就处处受限。每次当我的身体因空间限制不得不扭曲成某种形状时,直想开门把成浩司这庞然大物踢出去。 没错,我们在偷情。 所谓偷,只不过是为了强调这种行为的下公开,可你应该可以理解,这很刺激,真的很刺激。 所以那么多前辈前仆后继身先士卒后,我也投身进去。 我一直以为我很胆小,很怯懦,很…… 我想说「传统保守」的时候,成浩司哈哈大笑把握的话打断,他表情夸张犹如将一个巨型汉堡直接吞下,喘了几口气道:「你照照镜子吧。」 我拆掉所有的镜子,因为不用照也知道,其实我骨子里很风骚。 虽然我不想承认,也曾为此痛彻心扉,可这改变不了现实。 我埋怨成浩司:「你真不该回来!把我那么多年美好清纯的形象都破坏了!」 成浩司嘴里衔根香烟,却没点着,他把那烟在嘴边转来转去,当个棒棒糖似的耍。 「你啊……生就禀性如此,没了我,你也会去找别人,如此一来,我何必将肥肉拱手让人?」他讲话摇头晃脑,像个说书的先生,可出口的话活活把人气死,我气的脸眼泪都冒了出来,用手随便一抹,怒道:「成浩司,你以为……为什么这么多年我都一直一个人?」 成浩司的脸色倏地一变。 「你以为我真的没人要?」 成浩司的脸色有些慌乱,他忙坐起来,把我搂在怀里,轻轻拍着,款款道:「你知道我出车祸,掉下悬崖的时候,心里在想什么?」 我顿时一个机灵:「什么?」 「那时候我跟车子—起被卡在半山腰,活活等死,当时我就想……」 「……」 「我想,这会儿要是有人把我救了,让他操一辈子都行!」 第四章 成浩司这个人,一点正经都没有,跟他认真,我就俗了。 算了,反正我也不曾认真过,如果爱情是一种需要,那我们刚好符合对方的需要,部是最佳情人,没有外力阻隔前,先这么耗着吧。 他要是会山盟海誓柔情蜜语,他就不是成浩司。 我要是会清纯娇羞,犹抱琵琶半遮面,我也就不是柯炅。 我唯一偶尔会不安一下的,就是宁雨晨,成浩司是有妇之夫。不管他跟宁而晨之间是否名存实亡,妻子这名号,听起来还是理直气壮多了。 可我对这个女人一点也不感到愧疚,虽然作恶梦的时候,经常看到她拿着雷神之锤来砸我。醒来后,想到我又睡了这魔女的丈夫,心里很爽。 多行不义必自毙,终于有天我遭到了报应。 我推开家门而入,就发现狼籍一片,像七级地震后的现场,可东西一样没少,不是遭了打劫,当时我就想到,事情该不会暴露了吧? 有句话叫做贼心虚,其实我跟成浩司的奸情。即使暴露也没那么严重,谁会有那么多余的社会正义感,大老远冲过来打击我们两个败类。 我在屋里转了一圈,突然发现沙发下有个东西在动,我—脚踢上去,把沙发掀飞,就看见爸爸蜷在里面,翻来滚去,痛苦不堪。我看他没外伤,不是被人打的,赶快叫救护车把他送去医院。 爸爸食物中毒,水深火热中在家里翻来滚去折腾一番,现在精疲力竭,瘫在医院床上,瘦了一大圈,我拿热水给他擦脸,问:「你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不是不让你再去外面胡吃海喝嘛!」 「没什么……」 我看爸爸欲言叉止,有不祥的预感,问:「你吃的是宁雨晨做的菜?」 爸爸不说话。 我得到确实,顿时冷汗倒流,这个……阴险的女人,她若是恨我,直接杀来就好啦,干嘛对我爸爸下毒? 等等,她恨我?莫非她已经知道了? 我从病床边迅速坐起来,望著眼前空白的墙壁,大脑—片混乱,想着我现在应该做点什么? 再后来发现我什么也不必做,坐着就好。 爸爸感到奇怪,说:「你不要怪小晨,她是……」 我呵呵冷笑两声:心道,我哪里敢怪她,现在就等她揪着成浩司的耳朵来找我算帐啦。 宁雨晨下班以后,大厦管理员将我爸爸入院的事告知,她连忙赶过来,她的紧张让我很莫名其炒,好像那是她爸爸不是我爸爸。 「sorry啊,我做菜的时候可能放错了东西,害得你这样。」 爸爸刚刚洗过胃,正是痛苦,可现在脸上的表情称得上笑逐颜开,一个劲说:「不是你的关系啦,是我喝多了酒才会……」 我正研究他们俩的时候,成浩司推着轮椅进来,视线在病房绕了一圈,从我身上一划而过,我也歪过头不去看他。 我们俩在外人面前,就总是这么老死不相住来的样子。其实我感觉这么伪装很没必要,有大脑的人会怀疑到我们头上吗?姑且不论我是否玉树临风,他成浩司一个半身不遂,我凭什么要看上他? 我从没吃过宁雨晨做的菜,后来才知道,那简直不是人吃的,爸爸坚持到今天才倒下,得益于他在铁窗下长久磨练出金刚不坏,百毒不侵的胃。 成浩司就从来不敢吃,他劫后余生,对生命尤其珍重。 我想起爸爸每次去宁雨晨家吃饭之前,那个兴奋的精神,又是梳洗又是打理,像是去参加金马颁奖走星光大道,哪里有一点将死的觉悟! 报应啊报应,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子债父偿。 不过看在成浩司的面子上,我还是把我半死不活的爸爸交给宁雨晨,她说以后天天下班后要来医院照顾爸爸,看那老头乐不思「胃」的样子,我更加心安理得的推着成浩司离开。 「奇柯」上市以后,股票走势良好,香港如今经济不景气,多少金融公司风里浪里飘着,我们做食品这一行还算稳定,起码香港还没有人饿死。 我后来忙得连见成浩司的时间都没有,又是新闻发布会又是宴请,累得我晕头转向。我对秘书说,给我请一个助手吧,能代替我应付刁钻记者盘问,宴会上还长袖善舞能言会道的。 后备人选第二天就到了办公室,个个如花似玉丰乳肥臀,我差点吐血,把那秘书狠狠臭骂一顿,事后想想,他想的没错。 我为什么还是单身一人呢? 分明青年才俊身体健康,若不是心里变态,怎么会到现在连个女朋友都没交过? 是不想,不愿,还是——不能? 千金名媛,白领佳丽,不是没有交际过,可关系淡如浮萍。女人们冰雪聪明,一眼就可以看穿我的冷漠,自然不愿再浪费时间。 我这个年纪,婚姻成为头等大事,人人关注。就连记者会上,他们三言二语,到最后就会绕到这个问题上,别以为他们称你为「黄金单身汉」,「钻石王老五」是在夸你,他们在琢磨着点子套你的话呢! 我现在成为公众人物,一举—动受人关注,我发现已经有镜头在瞄准,走到哪里都有人探头探脑。爷爷打电话来,说我看到你为某小姐开车门的照片被登在印尼的华人报纸上了。 爷爷看似在开玩笑,我想他大概也开始为我的终身大事操心,我没有父母可以张罗此事,爷爷一定自觉重任在肩,可他活得已经成精了,自然不会做得那么直白。 因为没有固定的女友,媒体干脆把我渲染成情场浪子鬼见愁。因为心无杂念,我跟女友交往的时候很少避讳,动作大概是洒脱过火,所以他们经常能够捕捉到我眼某位佳丽耳厮面磨款款相依的火爆镜头。 一份在狗仔界相当有名望的杂志,某一期里做了份调查,将我所有交往过的女友罗列出来,照片资料一应俱全,大幅标题为: 他将情归何处? 成浩司说:「你多少也做点表面功夫。」 我瞪他一眼,要说表面功夫,没人比他做得更巧夺天工,分明是四肢健全,偏要天天瘫在轮椅上,见人还做迎风弱柳状,真令人笑掉大牙。 不过成浩司以身体残疾为由,把自己掩护得很好,所有社交应酬都拒之门外,自然无人注视。 我对此非常好奇,可每次一问到这个问题,他就变得……特别深沉。 他「特别深沉」的时候谁也没去打扰,打扰了也没用,因为他已经睡着了。 他枕在我的肚皮上睡得呼呼的,我绞尽脑汁出想不透,这个男人安静时如婴儿一股憨态,敏捷起来像草原上的豹子意气风发,可为什么…… 他赤条条躺在我面前,可他还有一面是我不知道的。 *** 宁雨晨端着汤来到我家,让我跟她一起去医院看爸爸。 这女人现在从装束到举止,都很有贤妻良母的风范,越是如此我看她就越看不顺眼,你这女人,天下那么多男人你不嫁,为何偏偏要嫁给成浩司? 我们坐计程车到医院的途中,宁雨晨怀里抱着那锅汤,望着窗外,她看了一会儿,窗外就下起蒙蒙小雨,楼面招牌都模糊了。 她转过脸来,突然开口:「我的脸那么好看吗?」 我愣了愣,矢口否认。 「从上车到现在,你从后照镜里瞟我几百次,怎么回事?」 我被人道破,顿时面红耳赤。 宁雨晨窃笑:「思春啊?何必看我,漂亮的女孩子哪里都是呀!凭你的身价,一捞还不是一大把?」 我摇摇头。 「或者你不喜欢女孩,那找个男人也好嘛,高大英俊,会体贴你疼你,还不用担心私生子满街跑!」 我瞪她一眼,宁雨晨哈哈大笑起来,若不是怕汤洒了,动作恐伯更夸张。 我一撇嘴,鼓起勇气道:「你这疯女人,是不是人下男人全都是gay你才开心?若是你家丈夫被男人拐跑,看你恨不得跳楼去!」 宁雨晨的笑嘎然而止,她表情凝重起来,我发现两人在一起生活久了,会越长越像,她这个表情,跟成浩司那个「特别深沉」同出一辙,令人触目惊心。 「你说浩司哪……」宁雨晨道,声音缓慢得让我一下接一下地咽口水。 「谁的男人都可以抢,唯独我宁雨晨的,谁要敢抢,看我剥他几层皮,下他油水来熬汤!」 宁雨晨的神情有点真,有点假,有点赖。 *** 不知道是不是宁雨晨意识到了什么危机,没过两天,成浩司就请假,陪伴娇妻到马尔地夫度假。 是我最爱的蓝天碧海。 我恨的在家咬枕头。 宁雨晨临走前还将地家的「屁屁」托给我照顾,屁屁事她养的一只小乌龟。其实乌龟这东西饿它个一年半载应该死下了,可宁雨晨威胁我,若不把屁屁当亲生儿子般照顾,她回来就会像后妈那样对待我。 我用镊子夹着一条鱼虫,逗得屁屁满屋爬,它的动作真迟钝,还没玩一会儿我就嫌弃这儿子了。 起身来伸个懒腰,发现天色已经黑下来,而我今天的晚饭仍是没着落。我打算去厨房煮面,电话却打进来。秘书说,有位康小姐来预约对我的专访。我正烦躁,当即拒绝掉,可那方电话却被人抢走,,—个清脆的声音道:「柯先生,出来吃个晚饭吧。」 奇怪,我就算正饿着肚子,也未必非要跟你—同吃饭。 「柯先生,我姓康,是《华亿报》的记者。」女人伸出纤纤玉手,将一张精贵名片递给我。 「康小姐,我何等荣幸得以跟你共度晚餐。」我挂上一脸奉承的假笑。对穷追不舍的记者我向来没有好脸色,可这女人,非同一般。她的确是个记者,ps:她是传媒大王康守正的女儿,康馨平。 康馨平是香港传媒界的传奇女子,她是狗仔心中的至尊偶像,以她的身份,远远高过每个采访对象,可这位千金小姐却非常平民化,衣着朴素、素面朝天,炎炎烈日下跟同行们一起扛着照相机记事本,排队守候在小明星大富翁的别墅外,风餐露宿,敬业之极。 我见过她几面,都是在正式场合。康馨平的确出奇的漂亮,淡妆素裹却尽显清丽,举止、言谈、风度,无可挑剔,没有豪门千金的骄奢作态,却有知性女子的睿智得体。 她可算是最完美的女人,完美得都近乎不真实,这种女人上帝是不可能给她幸福的,所以她年近三十,虽然如花似玉,身边却苦无良伴。 哪里有男人能够配得上她,我有自知之明,从来没胆量在她身边逗留,可她却主动相邀,我没埋由拒绝。 康馨平白衬衫,黑牛仔裤,利落的短发,干净清爽之极,她是那种不需任何修饰,只是坐在那里就足以吸引人的女人,可你在她身边坐上不到三分钟,便会被她咄咄逼人的气势追赶得无处藏身。 我是个笨嘴笨舌的人,所以我坐下来后,客套几句,便不再说话。 康馨平选了餐厅一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坐下来,她笑着说:「柯先生,我可不想成为你万花丛中的一朵。」 我叹口气,道:「康小姐,你这是讽刺我。」 我知道她是什么意思,隐瞒已无必要,康馨平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本已经一口拒绝,可挂掉之前她的一句话落入我心尖上:成浩司反正不在,长夜漫漫孤枕难眠,您不妨陪陪我。 我吓出一身冷汗。 她不愧是传媒大王的女儿,耳眼通天,这弹丸之地的香港,每天上演的戏码,出出尽入她的眼界。 我跟成浩司,本以为小心翼翼瞒天过海,却还是逃不过她的眼睛。 不过我还是松了一口气,做错事的时候怕人知道,真的有人知道也就罢了,心里一块石头便落了地。而且,被康馨平要挟,总比被那些杂七杂八的狗仔队揭发强得多。这个女人,她的要求绝非寻常。 封口费是堵不住她的嘴的。 「康小姐,你父亲身上九牛一毛就可以压死我,我不明白我有什么值得你来要挟的?」 「我一定是来要挟你的吗?」康馨平歪着脑袋,神情俏皮。 「这么说您是请我出来吃茶的。」我道。 她点点头,理所当然:「我就是请你出来吃茶的呀。」 说着她摆手招唤侍者过来,笑容可掬地问我想吃点什么。 「雨晨说,你是她最疼爱的学弟,她出门期间,无人照顾你的起居,怕你寂寞,就派我来帮你打发时间哪!」康馨平道,说完还饶有兴致地看我的反应。 可我却没有反应,我已经完全傻了,长久长久,我才想起吐出一口气,脸憋得通红。 「你认识宁雨晨?」 康馨平一怔,奇怪地问:「你不知道?」 「知道什么?」 「她是我们华忆报的编辑呀!」 「……」 「你怎么不说话?」 「……」 「你有胆子勾引别人的丈夫,就要有准备被人浸猪笼啊!」 康馨平边说边笑,乐不可支,若不是顾念淑女风度,恐怕恨不得要跳上桌子欢呼雀跃。 「你怎么知道的?」我压低声音,阴沉沉地问。 她也学我,将脑袋越垂越低,几乎压上桌面,满脸神秘之色:「我怎么知道的?」 我想拿盘子敲这女人的头。 「亲爱的,全世界都知道啦,只有你不知道!」 我顿时大惊失色:「什么?」 康馨平忍俊不禁:「也没有那么夸张啦!呵呵……你知道我们搞新闻的,凡事都喜欢夸张一些!」 我吐血。 「那……成太太知道吗?」不知不觉竟然吐出这个称呼来。 「成太太?」康馨平也觉得很新鲜,「你肯当她是成大太吗?」 「嗯?」 「雨晨说,你每次看向她的目光,部像恨不得要把她一脚踢出天外去,好腾出位置给你。」 女人这东西,在生物圈不可或缺,可女人若是聪明过度,就会成为生物圈的灾难。 我现在居然十分盼望宁雨晨的归来,这样康馨平就没有理由天天邀我去吃饭进而折磨我,这半个月下来,我吃得越来越多,却是一圈圈越来越瘦。 成氏夫妇归期已近,康馨平拉着我一起去机场接他们,我十分不情愿,因为不想看到他们蜜月归来那—脸由衷的幸福。 结果却大大出人意料,康馨平站在海关前踮着脚尖向前望,她个子很矮,小巧玲珑,看来很有小鸟依人的味道,当然,如果你不去听她说话。 「看到了,看到了!」康馨平道,向前迈出几步,招招手。 我也向海关出口望去,宁雨晨推着成浩司向这边来,离得人远看不清表情,待离得近了,宁雨晨发现冲她招手的康馨平,兴奋地尖叫着奔了过来,跟她热情地拥抱。 她们俩的拥抱很有感染力,那一刻我几乎要忍不住冲上去拥抱成浩司。 两个小女子叽叽喳喳聊起来,我转而去看成浩司,他的脸色不太好。怎么,难道阳光海滩偏逢这半个月阴雨不断,以致于他们没机会去日光浴? 心中窃笑,我哪有那呼风唤雨的本事。 可出口处又冲出来一个人,将我的小小得意一扫而空。 「爸爸!」我大叫一声,不可思议地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爸爸这些天都不在,没有宁雨晨给他做饭,我以为他不知又跑哪里混吃混喝去了,结果——他居然跟着厨子去了马尔地夫! 爸爸出来后左看右看,就朝这方冲过来。态度之热烈,令我这当儿子的受宠若惊,才多久没见,他不至于那么想我吧! 我去拥抱爸爸,却扑了个空,他直朝宁雨晨方向扑去,一头跪在地上,道:「小晨!你要相信,我是真心爱你的!」 我的下巴直接掉在地板砖上,拾都拾不起来。 成浩司咳了一声,脸上有掩饰不住的愤怒。 爸爸才不管他,山盟海誓道:「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一定会带给你幸福的!这个男人,他只会辜负你一生的幸福!」 爸爸直指成浩司,后者气得冒火,向我望来。 是啊,爸爸,他把「幸福」都给你儿子了。 我惊慌失措,连忙去拦住我爸爸,机场大厅里的人已经被这里的混乱吸引住,纷纷聚集上来看好戏。 唉,我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 成氏夫妇前脚踏上飞机,后脚我爸爸就跟了上去,在那蓝天碧海下,没有浪漫没有激情,只有我那因爱失常的老爸在纠缠不清。 我直到今天才体会别「报应」这个词的深层含义,真是痛心疾首。爸爸说,炅儿,二十年了,我没有再为谁动过心。 我知道爸爸说得没错,他眼睛里的认真,我从未见过,在他曾经那样看着妈妈的时候,芳魂已逝。 可他谁都不爱,为什么偏偏会爱上宁雨晨。 我们父子俩看来都疯了,非吊死在成家这一棵树上。 一墙之隔,爸爸日日夜夜跷首以盼,就是想让宁雨晨出来和他讲句话,让宁雨晨听他讲句话。 同样一墙之隔,我却根本不想见到成浩司。 康馨平说:「你父亲比你有勇气的多。」 我嗤之以鼻:「我若是也像他那么发疯……」 说到这里我顿住了,康馨平有些奇怪地望向我,可是我却无法再说下去。 那时,我若是也像爸爸那样…… 我为什么要像他那样? 我说。回过神来,发现大家都在看我, 原来正在开会,我中途跑神,虽说这种会议我只是个摆设,可这摆设要是在人家说到半截的时候突然从座位上跳起来大叫,也会吓死人的。 正在做企划演示的员工当即愣住,不知所措。 「总裁,您是不是不舒服?」身边的副手关切地问道。 我摆摆手,道:「你们继续,我出去一下。」 回到办公室,我窝在沙发里,想小睡一会儿,要命的电话铃响起,本不想接,可那边弃而不舍,看来是有急事。 电话里是一个怪腔怪调的声音,缓缓低沉地一字一句道:「拿一千万来,否则就揭你的老底。」 我沉默。 「……你是不是想让全香港人部知道你是变态。」 「……」 「……」 「康馨平,你又想搞什么?还嫌我不够烦是不是?」我怒道。 对面沉默,过一会儿传来两声冷笑:「康馨平?康守正的女儿?你若不听话,你的艳史可真的要拿给她看看啦!哈哈……」 我怒怒地把电话挂断,再打去康馨平的报社,她的同事却说,康小姐有采访任务,去了大西北。 这么说不是康馨平心血来潮的恶作剧——不祥的阴云慢慢盖了上来。 我盯着电话,冷得发抖,秘书开完会进来,看我精神反常,忧心要不要送我去医院。 我想我是真的要进医院了,我脸色惨白,浑身虚汁,腿脚发软站都站不起来,我躺在沙发上,一杯接一杯地喝热水,却还是哆嗦不停。 傍晚时分那个电话又打过来,是我的秘书接的,他接过以后,面有疑惑地递给我,问:「总裁您真的没事吧?」 我摇头,让他出去,颤抖着手接过电话。 「你考虑的怎么样了?」还是那个声音。 我叫住秘书:「我的帐户里还有多少钱?」 我当然不会笨到随便有个人站出来指着我的鼻子駡同性恋,我就心虚腿软,迫不急待去拿钞票封人家的口,让我惊心动魄的,是一封电子邮件。 那电子邮件跟电话一同来到,我点开附件,里面开始播放一段录像。 我跟成浩司在做爱,镜头准确地捕捉到我的面部表情。天哪,我真不想面对自己那淫荡的模样。 电话里面嘿嘿笑着,问我:「您还记不记得这一幕?」 我向荧幕望去,那背景令我触目惊心。 那是在一间酒店的房间里,录像的日期是成浩司与宁雨晨结婚的当天晚上。 「我们可是吓了—大跳!本来只想偷拍小夫妻的洞房花烛,意外发现奇柯的老总居然在那里激情演出!」 他说到这里,我才听出来,他的口音不像香港人,带著福建腔。 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我是撞在鬼的枪口上了。 第五章 全香港的人都看我风光无限,是个挥金如土的大少爷,区区一千万来抹干净自己偷吃的嘴不在话下。可他们不知道,「奇柯」的股份里我一文钱也没有,并不是他们想象那种富家公子哥,爷爷在金钱方面的管制一向很严,他不希望我成为那些败家的浮夸子弟。 跟全公司的下属—样,我靠薪水为生,过着小老百姓的生活,可是说出去,没人相信。 一千万,纵然我年薪百万,也要十年不吃不喝才能攒够。我从来没有金钱观念,去查帐,悲哀地发现自己只有十几万的储蓄,连塞牙缝都不够。 我到书局买了一大堆的《财富人生》、《股市秘诀》、《教你如何成为人富翁》、《敛财入门》往家里搬,出电梯的时候正碰到成浩司跟他太太二人准备出门,幸而大堆的书籍挡住我的脸,现在一面对他们夫妇俩我就两腿打颤。 我放弃了投入他怀中诉苦的打算。 再说,诉了又有何用?姑且不论他现在是否有心情来理我,他成浩司穷光蛋一个,月月薪水还是我发给他的,哪里帮得上什么忙。 我叹口气,开始吃速食面,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从今天开始省吃俭用,等我老死的时候,估计就有一千万买棺材入士为安。 老爸躺在床上,也不知道死了没有,他连借酒浇愁的钱都被我刻扣掉,现在只能利用天然条件,天天以泪洗面。 我骂他,一个大男人哭哭啼啼难看死了,真没骨气。 爸爸说:「你个小屁孩子,懂个什么!」 「我懂什么?」我不服气地吼:「我起码懂得什么叫骨气,什么叫自尊!人家不要你就哭哭啼啼的,你哭……你哭……你哭她难道就会心软?」 「你根本不懂我的心情!」爸爸转过脸去不理会我。 我把面一扔,冲过去把他从床上揪下来,扔在地上,恨不得一拳挥上他的脸:「我不懂?我怎么不懂?」 「你懂?你懂得失去是什么滋味吗!」爸爸扬着着看我,眼中泪光盈盈。 我突然有点愣神,拳头停在半空。 失去? 「你知道眼看最爱的人离开是什么滋味吗?」 我手下一松,把爸爸扔在地上,直起身来,愣愣地望著墙角。 失去?我从未拥有过,又怎么失去? 我身边的东西,没有一件是属于我自己的。就像租来的华丽礼服,随时要被店方收回,即使那上面还有我眷恋的温度。 那个我曾经以为最亲密的男人,也不过是别人的丈夫。 *** 见成氏夫妇的最后一面,是他们邀请找和爸爸去家里坐坐。 爸爸欣喜若狂,而我的心情惴惴不安。 宁雨晨说:「炅儿,我跟浩司要搬走了。」 「什么?」爸爸最先跳起来,若没有我拦着,他怕是早就冲到宁雨晨面前,「为什么要搬走?为什么要搬走?」 我在心里骂他,笨蛋,人家当然是想要躲开我们。 我向成浩司投过一个凌厉的目光,后者只将眼波轻轻从我身上略过,简而化之。 「那也好,你们找到新的楼了吗,需不需要我帮忙?」我问。 「不必。」宁雨晨口吻凶巴巴的,眼睛盯在我身上不放,我敢瞟她丈夫一眼,她的目光就万箭穿心般射过来。 「我跟雨晨打算回家乡。」成浩司突然开口道:「香港不适合我们。」 我顿时目瞪口呆,可还未等我问什么出口,宁雨晨就做出送客的架势,我向成浩司望去,后者根本看都不看我一眼。胸口闷得发痛,我拽着爸爸的胳膊就往门口拖。 爸爸受了极大刺激,口中还在念叨着:「怎么可以!怎么可以……」 我们刚刚出门,搬家公司的人就来了,擦身而过时还怪异地望了我两眼,我把爸爸扔进屋里去,反锁上门,背对墙壁,冷眼看他们出出进进,抱着大大小小的箱子。 屋里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就像来的那天一样吵闹。 成浩司和宁雨晨最后出来,将门重重锁上,宁雨晨看见我站在那里,脸色忽地一沉,望了望成浩司,紧几步随着搬家公司的人一趟电梯离开。 剩下我跟成浩司二人,我一直在琢磨,我该说什么,做什么? 怒气冲天地骂他,理直气壮的质问他,还是楚楚可怜地哀求他? 我全部不屑。 最后我只是淡淡地问:「为什么?」 这句话于我们两人,已经是老掉牙的问题。 可是即使我再问一百次,成浩司仍旧不会给我答案,他只会说:「对下起……」 我猜他想说「我错了」,可—想到这句话所代表的含义,在这个时候将会何等荒谬。 我突然很鄙视这个男人,同时鄙视我自己。 你堂堂七尺男儿偏要扭扭捏捏惺惺作态,不嫌害臊! 我居然还会觉得这样的男人无端地可爱,更是可耻! 我发狠地盯着成浩司,恨不得将他绑起来严刑拷打以解我心头之恨,可手机却不合时宜地响起,我不去接,任由它响着,成浩司说:「先接电话吧,也许是急事呢!」 我瞪他一眼,走几步到拐角处接电话。刚刚放在耳朵上,就传来一阵刺耳的怪笑声。 「不好意思,打扰了你们十八里相送。」 我愣住,疑惑地嗯了声。 「觉得奇怪?哈哈……我正在看你们的好戏呢,依依惜别,好不精彩,可惜是两个男人,弄得我实在没胃口再看下去。」 「你……你怎么看到的?」 对方笑得极夸张,看来问了愚蠢的问题,我不自觉地朝四面八方望去,想要摸索那双窥探的眼睛,却引来电话里更大声的嘲笑。 「柯少爷,您还真可爱呢!」那人又怪笑。 我能听到自己咬牙的声音,压低声音对他道:「我不是说我已经在筹钱了,你总要容我些时间。」 「柯少爷,您在开我们的玩笑?这点钱对你不是九牛一毛,还需要多久?我劝你别耍花样,要知道现代科技进步,我可以一下子让全世界都看到你那美好的身段。」 我挂上电话走同去的时候,成浩司还在等,他对我笑笑,道:「你可真忙呀。」 我冷哼一声,斜睨他,语带嘲弄:「是呀!我忙得很!要知道,我这样的人,跟你可不一样,没有功夫守着老婆孩子轮椅尿布!」 成浩司垂下头,摇头叹道:「我知道的,炅儿……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勉强也没有办法,所以我才离开。」 我「呵」一声,道:「这么说还是我把你逼走的?」 「没有,是我自己,我想清楚了。」 「你想清楚?成浩司,你什么时候清楚过?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你既然走了就不要回来!既然回来了,为什么又要走?」 「……」 「你能给我什么理由?」我大吼一声。 「炅儿,你当我从来没出现过吧。」 我的胸口有一团火,喷薄欲出,我的脑中也有一团火,燃烧我剩余的理智,我奋起一脚踢上成浩司的轮椅,他向后跌去,摔落在地上,就像个真正的摊子那样不肯站起来。 我的愤怒将眼泪都烧乾了,我对这个男人厌恶之极。 ***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现在我的四面如果都有录影机架在周围,工作人员指手划脚,影迷的围观和惊声尖叫,我就应该表现得更大义凛然,更视死如归,更有舞台造型。 可我却吓得两腿发抖冷汗倒流,生平第一次,我跟犯罪份子正面接触。 这些敲诈犯,要求我把一千万港币兑换成人民币后再交给他们,因为他们是大陆人,回到家乡后这么多港币太引人注目。对此我非常不满,要知道现在港币的汇率比人民币高,这样一来,我亏了不少钱。 当然,这些牢骚对他们是发不得的,不然若是惹火了他们,一个不小心按错键盘上send键,我的丑相可就大白于天下。 人民币面值太小,最大额不过一百,一千万,装了好大一箱子,我拖着它们如同要去弃尸的杀人犯,在沙滩上走了许久,才找到他们所讲的那间海滨木屋,在海浪的拍打中晃晃荡荡,若是小情侣来此约会,浪漫又剠激。 我进去的时候几个人正围坐在一张桌子前玩麻将,见我来了,面不改色,一个胖子踢过来一只板凳,冲我道:「别客气,坐坐!」 「不好意思,我们正忙着,等会儿再说,」 「没关系没关系,我坐着等就好。」我道。 「那边桌上有茶,有花生米,你饿了先吃点儿,我等会儿就去做饭。」 我在清晨冷嗖嗖的海边走了那么长时问,冷得哆嗦,鼻子一抽,几乎要哭出来——这真是我见过最亲切可爱的敲诈犯。 「胡啦!」一人高喊着,乐得手舞足蹈,用脚踢着桌子腿,喊着:「拿钱来,拿钱来!」 另外三个输了钱的愁眉苦脸,用福建话骂骂咧咧。 几个人又开始将麻将搓得呼拉拉响,新的一局开始。 我将箱子倒下放在一边,坐在板凳上百无聊赖,这屋子破破烂烂,四面透风,我冷得坐不住,跑过去想把窗户关紧点,身后却有人大喝一声:「不许动!」 我的动作停在半截,屋子里的麻将声也静了下来。 一个男人踢开大门,手持一把单枪,指着我,却对麻将桌上的四人大骂:「你们几个死啦?没看到他来了吗?」 胖子从座位上一跳而起,慌慌张张道:「哪里?哪里?我一直盯着门的哪!」 当他看见那男人的枪指在我头上时,顿悟地大叹—声,骂道:「xxxxxx,你小子穿上衣裳人模人样,我居然就不认得了!」 持枪男人一声令下,麻将桌上四个人立即向我扑过来,拧胳膊的拧胳膊,拽腿的拽腿,我动弹不得。 持枪男人满意地点点头,眼光瞥到找搁在一边的箱子,他走过去,把箱子摊平放稳,动作很端正。 是啊,对财神爷哪能下尊手。 他摸索著我密码箱上的号码盘,口中念念道:「我猜密码应该是……零零零零!」 我「哇」地一声出口,赞道:「大哥,你真天才!怎么能猜到的?」 那男人脸上几道黑线降下来,徐徐道:「你刚刚买的箱子,连价码条都没撕下来呢……密码大概也没时间换掉吧。」 我呵呵傻笑几声,那男人的几个手下也随着我傻笑起来,小屋内的气氛十分融洽,突然那胖子的笑嘎然而止,换上一个严肃的脸,道:「大哥!别被这小子骗了!他狡猾得很,刚刚把我们骗了那么久!」 喂喂喂——是你们自己太笨了好不好?难道要进来后自我介绍,我就是那个被你们敲诈的冤大头! 我也沉声道:「你们要的钱我已经付了,总该把东西还我了吧!」 那男人哗哗翻着手里崭新的人民币,面不改色地冷笑:「那是当然。」 他一个眼色丢过来,架着我胳膊的男人立即变出—根绳子来将我五花大绑。 我吓得脸都白了,发着抖问:「这……这是要干什么?男人大丈夫,怎么说话不算数?」 那男人诡异地一笑:「我说过拿了钱会把东西还给你,可没说要放你走。」 什么?这是……绑架? 那狡猾如狐狸般的男人说:「柯大少爷的身价何止一千万,既然您来了,我们自然不会轻易放过啦!这一千万,我们五个人分可不够平均。」 「每人两百万,怎么不够?」我问。 胖子敲我脑袋一下,道:「笨蛋!我们老大自然要分多一份!这样我们不就少啦!」 这是陷阱,可我自投罗网。 那狐狸般狡猾的男人,模样也像只狐狸,脸长得白白净净,细眉毛细眼,鼻子上架着副十分精致的小眼镜,很有点学者的风范,如果不算上他身材太过矮小,站在讲台上恐怕够不到桌子。 他跟自己四个膀大腰圆的手下站在一起,像个乖巧的小学生,可他却向我证明了微缩是精华的道理。 还未讲几句话,我就听出他是一直在电话里跟我通话的人,虽然那声音明显经过处理,可这五个人中,只有他说话知书达理没有文法错误,另外四个粗野蛮横,看起来小学都末毕业。 狐狸是智囊,胖子是伙夫,他做的福建小吃味道很正宗,令人爱不释口。另外三个看来身无长物,只是嗓门亮膀子壮,大概是打手。 一个小子把一张脏兮兮的光碟扔到我怀里,说:「呶,就是这个。」 我四周望望,破屋里吹进一阵冷风,空空荡荡。 我以为这该是个高科技犯罪的智能集团,谁想他们设备简陋到连台电脑也没有。 「我们是在网吧跟你联络的,老大说,这样会显得我们的犯罪很有素质。」他说。 我为这样还会上当受骗的自己感到羞耻。 我说:「我是『奇柯』的老总,你们把我绑架了,就没人去银行取钱了。」 幸而他们并不知道我的真正地位,还以为我是多么值钱。 「你们也别想着撕票,我无儿无女,连老婆都没有,我一死,奇柯倒闭,股票跌得一文不值,全香港得有多少人跟着我跳楼上黄泉路,你们作的孽可就大了!」 狐狸男人拍着我的肩膀,安慰道:「放心,放心,这些我都知道。」 我奇怪的问:「那你打算怎么办?」 男人甩过来一张照片,道:「我们要去找他!」 我定睛一望,这照片是从那盘被偷拍的录像上截取出来的,是我们干完事后,成浩司穿着整齐,正要离开房间的时候,我还赤身裸体躺在床上,只剩半条命,凄惨无比。 「你们要拿我威胁成浩司?」 狐狸点点头。 我嘿嘿两声,再哈哈三声,既而笑得在地上打起滚来。 「你笑什么?」狐狸问。 我上气不接下气地笑道:「你想向成浩司要钱?你知道他是谁呀!别说一千万,就连一千块,他都要请示过他老婆才拿得出来!」 「谁说我要向成浩司要钱?」狐狸奸笑道:「我是要把他诱到这里来,然后让你去拿赎金!」 我的笑嘎然而止。 「这次明白了。」狐狸问我。 我点点头,问:「你以为我会为成浩司付赎金?」 狐狸歪着头问我:「你不会吗?」 「多谢你们帮我活剥了他的哎!」 「你会吗?」 「我不会吗?」 「同志,不要避重就轻!」狐狸男人语重心长,「要正视自己的问题!」 「我会吗?」我问自己。 这五个人,还有我,这些天相敬如宾其乐融融,我要是没有被绑得四脚朝天,享受的待遇还算人道,每天狐狸都会派个手下领着我到沙滩上去放放风,以免我长时间伏在地上,血液流动不顺畅,影响成长健康。 狐狸跟伙夫他们,是从同一个劳改队出来的,都是苦孩子出身,作奸犯科也是逼不得已,他们对地主恶霸极度憎恨。我委屈的说:「我不是地主……」 狐狸厉声喝道:「地主的少爷也不行!伙夫的妹妹就是被县长的儿子给霸占了,他一气之下把那小子打个半死,结果自己就蹲进了班房!你说,这世间还有天理没有?」 另外几人也愤懑不已,历陈他们这些年来在社会上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桩桩血泪交织。 狐狸说:「你小子哪一点比我们强,凭什么就你锦衣玉食我们铺床叠被?你意气风发我们樟头鼠目?你洋枪大炮我们小打小闹?你轰轰烈烈我们油尽灯枯?你连男人都能睡,我们手淫也违法乱纪!」 我我我……我简直无言以对,恨不得拿头去撞墙,我怎么可以那么可恶,生在富贵人家,脱离广大人民群众贫苦生活。我怎么可以站得那么高,俯瞰众山小,不见路有冻死骨。 伙夫四人天天在屋里搓麻将,狐狸出外探听消息,因为这—伙人中,就他长得还算正常人,另外几个都是典型的坏蛋面相,一出门先被巡警盯上。狐狸天天穿套中山装,戴个小眼镜出出进进,看到的人还以为我们这里办了先进政治学习班。 狐狸的眉头一天比一大皱得紧,我见状,心花怒放,还以为他们事迹败露而我得以逃之天天,谁想狐狸却揪住我,不解地问:「我找了许多天,可你那个成浩司,怎么就不见踪影呢?」 「嗯?」我一愣。 「他是不是卷着你的钱跑了?」 「哪里,哪里,我没给过他一分钱,我们是单纯的肉体关系。」我朗朗道。 「哦,是吗?」狐狸叹道:「真难得呀!」 伙夫也感怀不已,「如今这世道,不求回报一心奉献的人很少见啦!想当年,我们老大每回从监狱长房间叫来,我们都能有几个肉包子吃……」 伙夫还未及说完,一个饭锅就向他飞过去。 我望向狐狸秀气的眉眼,深感命运的不公。 伙夫做的紫菜蛋花汤,紫菜是紫菜蛋花是蛋花,泾渭分明,美味非常,我白天可能是喝得太多了,夜里就想小便,我用脚踢踢旁边床上的狐狸。 狐狸有极敏锐的感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很有忍者的天分。我半夜就算翻个身,他都会竖起耳朵警觉半天。 看我还老实地被绑在床板上,他放下心来,不满地小声问:「干什么?」 「我要上厕所。」 「等明天早上去海边时!」 「等不及了。」妈的,我又不是训练有素的警犬。 狐狸极不乐意地翻过身坐起来,把我从床板上解下来,牵着绳子,带到门外去,站在墙边。 我埋怨地嗯了声,道:「先帮我把绳子解开呀!」 「想得倒美,你跑了怎么办!」 「那你帮我脱裤子!」我道。 我听到狐狸愤怒地咬牙声,他做这档子事已经做得极端厌恶了,此时怕是恨不得一脚踹上我的脸。 我嘿嘿奸笑两声,看狐狸老老实实帮我解开身后的绳子,还厉声喝道:「别想着逃跑,不然即刻扔你去喂鲨鱼!」 我揶揄道:「鲨鱼这种鱼类,一般只在深海区出没,此前你要买艘快艇把我送过去呀!」 狐狸朝我屁股上狠狠一脚,我踉跄着向前跌去,跪在沙滩上,这时候,耳边闪过一种声响。得益于我看了很多港台警匪片,有非常专业的质素,我一下子就听出来,这咯啦的一声,是子弹上膛的声音。 接着又是连贯的几下。 海浪拍打不息,狐狸什么也没有感觉到,他毕竟还是个文人。 我心中窃喜不已,大概是成浩司得到了我的消息。虽然我不奢望他真的像个英雄一样腾云驾雾来救我,可是报警这种事情,大家相好一场总是可以帮忙一下的吧。 我不动声色,从沙滩上爬起来,半转身,佯作去拉裤链,看狐狸嫌恶地扭转头,我趁机腾起一脚踢上他的脸,然后飞快地跑开。 我朝听到声音的方向,欢天喜地奔过去,恨不得扑到警察叔叔怀里,可又一个动静响起,把我吓傻了。 那是真正的枪声,虽然在电影里听到耳朵都长茧了,可真的身临其境,感觉却是不同的震撼。 我的大脑瞬间被这种清脆而轰隆的声响占据,失去所有思考能力,呆站在沙滩上,直到身后有重物压来,我几乎惊叫出声。 我被扑倒在沙滩上,回过头一看,原来是狐狸,看他张口欲骂我,急忙伸出手去紧紧捂住他的嘴,把他拉到屋外—侧躲起来。 枪声停下来,刚刚进屋的人止出来,我听到一个低沉的声音,问:「全都死了吗?」 另一个声音:「还差两个。」 寒毛——连头发部根根直竖起来,狐狸狠狠拧我的胳膊,我也忍住不敢吭声,虽然脑中一团浆糊不明所以,可是我知道若是破他们发现,死路一条,因为我们就是那「还差两个」。 狐狸被我捂住嘴,几乎要憋死,我瞪他眼,轻声道:「别出声呀!」 狐狸点点头,我才一点点放开手来,幸而海浪的激烈拍打隐去了我们因恐惧而粗重的喘息声。 屋里人的对话也因此听得不那么真切了,我竖着耳朵努力分辨每个音节,这时候狐狸推推我,焦急地问:「他们说什么?」 我不耐烦地回答:「你自己不会听!」 狐狸不语。 我回头,问:「你不懂英文?」 狐狸低下头:「若是懂,也不会在香港那么多年也没找着工作啦。」 对,还有一件奇怪的事情,就是木屋里的人,我虽然看不到长什么样子,可他们全部说英语,而且不是香港人习惯的英国腔,而是美式英语。 这就很奇怪,狐狸他们一伙乌合之众,再怎么胡闹也不会涉及跨国犯罪,怎么会有美国人来找他们的麻烦? 那么……他们是来找我的麻烦的? 开什么玩笑,我柯炅乃一遵纪守法良好市民,连偷税漏税也不曾有,一生都不会跟犯罪分子扯到一起的! 这么说来,他们想必是认错人了,要不就是手痒,想找几个活体练练枪法,这十里长滩除了这木屋没别的目标物,自然首当其冲。 自我安慰后,我松了口气,谁想那个男人又说:「放火把这房子烧掉。」 狐狸着急坏了,问我:「他们究竟说什么呀?」 我随口翻译道:「他们要放火烧房子!」 「什么?」话刚出口我就追悔不及,狐狸并不知道伙夫四人在房间里已经被枪杀,他是很有义气的大哥,听到这句话急得跳起来要去救他们,不顾后果向那些人冲去。 我心中惨叫一声,拦已是拦不住。 狐狸冲出去的同时,我就听到一阵枪声,接着是狐狸的惨叫声,我心知不妙,转头就往沙滩的反方向跑,为时已晚。 骤然间四周亮如白昼,几个男人举着比探照灯还亮的手电简,从我正面徐徐而来。 他们说:「找到了。」 我腿肚子打抖,一下子跪在沙滩上。 听到狐狸一连串的尖叫声,这小子居然还没死。 狐狸冲我喊:「你快听听他们叽哩呱啦说什么呀!」 「他们说,你再乱动就打穿你的肠子。」我真是世上最尽职尽责的翻译,死到临头还兢兢业业。 狐狸哀求着,「柯大少爷,拜托你赶快想想,你究竟得罪了哪路大哥?」 我和狐狸两人吓得瘫在沙滩上,像两只水母似的,抱在一起泣不成声,灯光白得吓人,打在我们俩身上,成为最没骨气男人的写照。 四周的人身形高大到恐怖的地步,手里举着电筒,身影绰约,如鬼似魅,他们接连喝了几声:「别哭了!」 狐狸是听不懂,哭得更大声,我本想听话的止住,可是根本控制不住自己,哭得连气都喘不上来。 面前的一个男人向另一个男人的方向歪歪头,对他耳语道:「这小子怎么有点儿像浩司身边那个……」 另一个人对他的说法嗤之以鼻:「浩司若是见了这种娘里娘气的软脚男人,早一脚踩碎他的头!」 第六章 如果你看过一篇名为《小流氓遇上大坏蛋》的小说,我就不必再费力解释眼前这个情况。 一个长得很像眼镜蛇的男人坐在椅子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狐狸,这两种同样狡猾的动物碰在一起,很难分清谁胜谁负。 可现在看来,眼镜蛇明显占了上风,因为狐狸这土生土长的小流氓,遇上眼镜蛇这来自西方世界的大坏蛋,没见过世面地将眼睛跟嘴巴张得一样大,一脸怪相,浑身可以抖落下几斤虱子来。 我被眼镜蛇的手下强制赶进洗手间,把泪眼模糊洗干净,清清爽爽地走进眼镜蛇的视野,可—见到他,我吓得又要哭出来。 眼镜蛇其实长得并没那么吓人,他是个挺好看的男人,栗子色的头发,五官立体而俊俏,当个好莱坞明早绝对可以红遍全球,可我为什么管他叫眼镜蛇呢?因为他有双蛇—般狠毒的眼睛,当他盯上你的时候,那种恐惧冰冷就像附着在骨髓上一般,让人比下了地狱还害怕。 狐狸就被他看得三魂六魄全失,五体伏在地毯上,一副待宰羔羊状。 我心里骂他,没骨气,还敢玩绑票游戏,这下遭到报应了,还把我拖下水。 眼镜蛇瞟了我一眼,是斜着看过来的,那阴冷的目光因为角度扭曲,显得温和了一点。 他问:「柯炅?」 我咽下口气,点点头。 他挑挑眉头:「浩司呢?」 耶?真是奇怪,从刚刚到现在,不断有人向我提起这个名字,倒好像我跟这个成浩司很熟似的,真令人费解。 拜托,我只不过跟他上过几次床,更多次甚至都不在床上,难道他成浩司就像焊接在我身上似的甩不掉啦!现在他消失了,人人都来找我要人。 「他在哪里,当然要去问他家成太太,问我有什么用?」 「他太太?我已经问过了。」眼镜蛇说。 我哦了一声。 「奇怪的是,成太大居然跟你父亲在一起。」 我啊了一声,舌头长长地拖到地毯上,颤音不止。 「你们父子俩,对挖人屋角都很擅长啊。」眼镜蛇说,冲我笑笑。 天哪,你见过爬行类动物咧开嘴笑吗,譬如蛇? 那真不是一般的吓死人。 「虎父无犬子。」我自嘲,看来眼镜蛇已经将我家庭翻个底朝天,没什么可隐瞒的,也没什么可害怕的。 我走到狐狸身边,盘膝而坐,直视眼镜蛇的眼睛,问:「你究竟想干什么?」 眼镜蛇莞尔一笑:「我跟浩司有个约定,可他还没有兑现。」 「约定?」我拧着眉头:「原来你也被他骗了!唉……可怜,可怜,看你那么大块头,居然也会被成浩司这禽兽给……」 我话说到半截,眼镜蛇的头部已经呈现修长的三角形,下一时刻毒液就要对我射出,三秒钟立即毙命。 我心虚的低下头去,喃喃道:「不要以为抓到我成浩司就会出现,我被他抛弃已经不止一次啦,没个三年五载他是不会回来的……」 「那可糟了!」眼镜蛇道:「我等不了那么久!该怎么办呢?」 我灵机一动:「那就把我放了吧!反正我也没什么用啦!」 眼镜蛇啧啧道:「你太小瞧自己啦!怎么会没用,想挖出成浩司可全靠你!比如找十几个兄弟把你轮奸上三天三夜,再挂到贸易中心的高塔上去,说不定成浩司就会……」 我呆住,冷汗顺着额角,一滴,两滴,三滴…… 眼镜蛇走出房间以后,我把狐狸从地上拉起来,疯狂地摇晃者,左右上下拍他的脸,他终于耐不住疼痛,悠悠醒转过来。 「你必须赶紧从这里逃出去!」我正色道。 「啊?」狐狸迷迷糊糊回答。 「你听我说,现在,你看着我的眼睛,不要左顾右盼!」 狐狸虽然不太明白,可是也照做了。 「现在你把眼珠朝上翻,在我的右侧,上方,有一个通风口,你看到了吗?」 狐狸照做,接着点点头。 「别动!」我喝道,把狐狸吓—跳,完全莫名其妙。 眼镜蛇虽然离开了这个房间,可他的眼睛并没离开,他一定正在监视我们的一举一动,以防我们耍花样。我从刚刚起一直在用福建乡音跟狐狸讲话,现代的犯罪集团成员个个才高八斗,哪个不精通他十个八个国家的语言,说中文粤语都难保他们听不懂,可是狐狸福建的老家是个非常荒僻的村落,那里的方言拗口得很,我若不是早年跟随爷爷走南闯北卖豆腐,也掌握不了这门鸟语。 「你记住那个位置,等一下我把灯熄掉,你就爬上那通风口,赶快从那里逃出去,找警察求救,听懂了吗?」我一字一句咬着,生怕狐狸听不懂,同时脸上还要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表情,像是跟他闲话家常。 狐狸嗯一声,眼睛里隐隐有泪光闪动,他问:「你为什么要救我?」 我心里叹一声,妈的,那通风口那么小,我要是能钻的进去,踩着你的尸体也得爬出去,还会把这机会白白让给你! 可我现在还得靠狐狸逃出去,以后再回来救我,当然不能说实话,于是我也让眼眶渐渐热起来,挤出两粒金豆子,声情并茂。 「因为……我欣赏你!从我见你的第一眼起,就感到你不同寻常,绝非池中之物!假以时日,必成大器!想我怎么能让你身陷这等危险的境地,这样全香港——不,全中国人民都会不答应的!」 狐狸啊了一声,表示不解,迟了半刻,他说:「少来了!还不是刚刚那人说,要轮奸你三天三夜,你怕得要死,才会想方设法让我出去然后来救你!」 我几乎倒地吐血,可却还要保持稳如泰山的动作,我问:「你不是听不懂英文?」 「我骗你的。」狐狸很干脆地给我当头一棒。 「什么?」我几乎要跳起来,情绪有点失控。 「我若不装傻充愣,早被打死了,枪打出头岛,想当年韩愈是怎么死的?谁像你,明明笨蛋一个,还鬼精卖能的,自以为聪明,活该破人轮奸到死!」 我头顶像有许多小鸟在飞,叽叽喳喳的。 「不过看你呆头呆脑,偶然也有聪明的时候,居然发现了逃跑的办法,也算朽木可雕!」狐狸咧嘴一笑。 我的怒火升腾而起,真想掐死这只狐狸,可我强迫自己,冷静——冷静——这只狐狸是现在唯一能够依靠的希望了! 我把全身的杀气掩饰住,绽开—张亲切的笑颜,道:「你真的……太天才了!总算没让我失望啊,我说过,从见你第一眼起,我就知道你是聪明绝顶之人哪……」 狐狸也笑逐颜开,道:「是呵是呵,你最好保佑我继续聪明下去,才有可能三天三夜前赶来救你。」 我欲哭,有泪,却不敢掉。 狐狸开始用普通话跟我扯起家常,是真正的家常话。 我们谈了许久,直到月朦胧鸟朦胧时,我佯装犯困,走到窗外看看月色,说:「天黑黑,该睡觉啦!」 顺手拉上窗帘。 狐狸爬上床,对我道:「把灯关上,不然我睡不着。」 我唉一声,走过去按下墙上的开关。 与此同时只觉一道冷风吹过,狐狸已经狡如脱兔,从我身边掠过,我粗略地估计了一下他的位置跟时间,他轻手轻脚地将通风口上的瓷片拆下来,跃上后钻进去,缓缓向前爬行。 我心里酸溜溜的,大声地打起呵欠,不一会儿,说起梦话来。 我躺在床上惴惴难安,胡思乱想各种可能性,越想越害怕。 万一狐狸不回来救我怎么办,这种动物既狡猾又善变,他若是逃了出去,还不早跑得远远的,哪里还会管我的死活。 我这次死定了,全是成浩司那混蛋害的,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他。 不过,我做人的时候尚且找不到他,若是做了孤魂野鬼,魂无所依,就更加找不到他的踪影,况且阴阳相隔,连肉欲都逞不得,他更加不会理睬我。 不过,我若是死了,他能来替我收尸,也算有情有义。 不过,即使他替我收尸,也不—定就表示他会心疼我,也许只是随便找个地方,把握草草埋了,与过去彻底古德拜,又寻找他花团锦簇的未来去了。 …… 唉,越想越伤心,还不如睡死过去得了,我把脸埋在枕头里,渐渐呼吸越来越困难,睡——也可以说是晕过去了。 再醒来,是因为有人把大门一脚踹开,大步流星走进来,猛然掀起我的被子,怱得一阵凉风。 我惊得打个冷颤,下一刻更是吓得要大叫起来,因为来人扯开我的腰带,直接褪掉我的裤子。 冷风突地打到身上,我想起眼镜蛇说过的话,惊惧万分,开始奋力挣扎起来。 一个比风更冰凉的物体触及到我的大腿根,我顿时定住。 眼镜蛇爬上床来,把被子盖在我们俩身上,他手中的枪放在我裆部,冷冷地说:「亲爱的,跟我配合点!」 我完全不知所以,直到房外—声混乱,脚步声阵阵,忽然灯光大亮,眼前的人举枪对准我们。 他们身上穿着警察的制服,令我倍感亲切,几乎想冲出被窝,投入正义的怀抱,可不行,眼镜蛇的毒牙正架在我身上。 我跟眼镜蛇睡在同一被窝里,状似亲昵,我的两条腿冷飕飕的,除了那把枪的位置,一大半都露上被子外面,这看起来真的很暧昧。 那群警察也吓了一大跳,个个脸色由红到紫。 眼镜蛇从被窝里探出头来,装作睡眼惺忪的样子,问我:「亲爱的,怎么同事?」 那群警察一愣,问:「外国人?」 我呵呵傻笑两声,「怎么着,不许发展无国界性关系,增加交流沟通,促进中美友谊呀!」 「刚刚有人报案,说楼下停车场有人开枪杀人。目击者说,嫌犯逃到这里来了!」警察说,问我:「你看到什么可疑的人没有?」 我无辜地摇摇头,眼睛却射出迫切的光——可疑的人就在我被窝里呀! 眼镜蛇还嫌戏不够真,迷惑地问我:「亲爱的,他说什么?」 我瞪他一眼,他却笑笑,低下头吻我。 幸而那几个警察觉得看不过眼,直接转过脸去跑出房间,我一巴掌把他的脸拍向一边。 我没想到自己这一巴掌居然用了全力,眼镜蛇的嘴角渗出血丝来。 耶?我做了什么?人家不过……不过想亲我一下,我干嘛这么不友好? 他身上有种我厌恶的味道,说不清,道不明。 眼镜蛇阴驽地看著我,简直魂飞魄散。 「我要重新看待你了。」眼镜蛇道,慢慢抹掉嘴角血迹。 我目瞪口呆,眼镜蛇从我身上跃起来,轻盈地跳下地面,他的手下从门外奔进来,锐利的目光将屋内扫视一周,然后整齐地立正站在眼镜蛇身边一言不发。 我暗道,现在的犯罪团伙,原来都搞这种军事化管制,越来越专业,越来越难对付啦。 眼镜蛇瞪我一眼,喝道:「把衣服穿好!」 我才发现自己还半裸着傻傻躺在床上,羞得面红耳赤,赶紧把杯子盖上。 这间位置偏僻的酒店已经被警方怀疑,不再安全,眼镜蛇决定转移阵地,我们从正门离开,眼镜蛇挽着我的胳膊,亲亲热热的,可跟在身后的两个手下全都身怀枪支,我敢动弹一下,就叫我立毙当场。 我走路腿都发软,几乎是被眼镜蛇拖着离开的,眼睛不时瞟瞟四周,这个狐狸,现在应该已经逃了出去吧,可是为什么还没见来救我的英雄出现呢? 眼镜蛇像是已经看破了我的心思,握着我的手一紧,埋在我耳边轻道:「不必担心,你放出那只小狐狸破我们捡到,我已经在停车场把他解决掉啦。」 我登时翻个白眼,就要晕过去,眼镜蛇硬把我架起来,跟着他离开酒店大厅。唉,人来人往的大爷大妈们,请你们眼开明亮的、仁慈的眼睛,看看我这个可怜的人吧! 可是身边人人行色匆匆,煞有介事,谁也没闲心来管我,偶尔有几个闲人,投来的也全是怪异的目光,像看见两个变态似的避之不及。 我跟眼镜蛇并肩站在酒店门口,其实是他站着,而我则是瘫着,整个身体重心都压在他身上,他也不嫌沉,还能站得那么直。 我哀叫,哀叫,却只是在心中。 一辆加长大房车缓缓驶近酒店大门,我以为是来接我们的,可是从车里却走出一位身着阿拉伯长袍的贵宾,眼镜蛇朝那边看了一眼,不动声色。 哦,也对,这帮美国鬼子不管如何嚣张,可这毕竟还是住我们中国的地盘上,他处事不敢太过张扬,还是坐计程车保险一些,即使被发现,目标也极难捕捉,因为满大街都是。 侍者走过去,极其有礼地迎接阿拉伯贵宾,那位大伯腆著个大啤酒肚,一拢一摆地从地毯上走过,好不趾高气昂。 让人看见就讨厌。 我握紧眼镜蛇的手,冲他盈然一笑,突而转头向那阿拉伯人的方向用英语骂出一句脏话。 这句脏话极其粗鄙,我都不好意思再复述一遍,而且这其间牵扯到民族尊严和种族仇恨问题。 我与眼镜蛇交握得拳头,也突兀的伸出一根中指,向着那阿拉伯人。 眼镜蛇发现我的企图,可为时已晚,整个大堂都看到我们的动作,听到那句极其刺耳的话。 冷场,然后炸锅。 那阿拉伯人震怒了,啤酒肚气得晃晃悠悠,他吼了一句,身后就窜出几名保镖,阴森着脸孔朝我们走来,我扮作无辜状,躲在眼镜蛇身后。 他们只会怀疑眼镜蛇这洋鬼子,哈哈,我们可爱的中国人,向来是中庸、和气的。 眼镜蛇对我恨极,恨不得当场毙掉我,可公众场合,他也要忌讳三分,眼看那阿拉伯人和他的保镖怒气冲冲向他走来,眼镜蛇的手下也有些紧张。 一场民族斗争一触即发,我求之不得煽风点火,在后面推着眼镜蛇的身体,鼓动他冲上去跟那阿拉伯人打起来,我好趁机逃跑。 可眼镜蛇已经看穿我全部诡计,哪会那么容易被鼓动。他冷静自若,摘下墨镜,用充满真诚和友好的目光望着气势汹汹的阿拉伯人,做了一个类似拥抱的动作。 美国总统跟某个阿拉伯国家民族领袖和谈的时候,末尾,就做了这么个动作,表示休战,微笑,拥抱。 第七章 一场危机消失无踪,我眼看计划落空,当然不肯善罢干休,看那阿拉伯人脸上山阴转晴,恨不得拿桶红油漆泼上去,让他面如关公。 大厅这一幕被很多人关注着,伫足翘首,哪能让大家失望。 一个拿皮球的小男孩睁着大眼睛,专注地看着我们,专注得连手里的皮球掉在地上都不知道。 我本来是想,干脆我胁持这孩子好了。 可后来我看到他掉在地上的皮球,突然就像炭盆烧着脚那样跳起来,用最大的音量喊道:「炸弹呀——」 我把全部的肺活量都使出来,尾音拖得长长的,身边的眼镜蛇跟对面的阿拉伯大叔统统被我弄得一愣,就是他们这一愣的功夫,我挣脱眼镜蛇的控制范围,朝那个小男孩跑去,一把抱起他,使出百米冲刺的劲头向大门外街,简直跟抢救国宝似的。 小男孩吓得哇哇大哭,一旁的母亲发现自己的儿子突然被奇怪的人掳走,更是惊天动地般的尖叫起来。女性的尖叫从来都极具有恐怖的渲染力,她这一叫,无疑为我一番胡说八道的造谣添姿加彩。 这场闹剧开始严肃起来。 可我已经无暇顾及身后的混乱跟吵闹,我跑出大门以后,就把小男孩扔在地上。 奔了老命地拔足狂奔,不敢回头,就怕子弹追在屁股后头。 我不知道自己跑了几条街,只觉身边行人飞一般闪过,就像坐磁浮列车一样不着轨道。 等我终于耗尽动力,像张饼似的摊在街面上时,仰头望天,星罗棋布,我大概已经横跨过整个香港。周围的人经过,投来好奇的目光,却不曾围观。香港人有样好处,就是处变不惊,当发生离奇或者是怪异事件时,首先是四处望望,看看有没有摄影机正在偷拍。 打电话给爷爷,虽然我现在被人追杀生死茫茫,所幸我还是某某人的孙子。 爷爷在电话里没说什么,派人到香港将我接到印尼。 爷爷晚年热衷于两样东西,游泳和钓鱼。于是在印尼做起岛主,那宽厚结实黄琉璃瓦顶的朱红院墙,气象森严的皇家园林,便是爷爷的「故宫」。 这小岛寂静得要命,我每次来都感觉闷得慌,不到三天就逃开,可经历一番惊心动魄,再看这高桥流水雅致清幽,有劫后余生的喜悦。 我失踪了一个多礼拜,都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可见我为人的失败,爷爷在电话里听我口吻不对已经有点疑心,这次再见我落魄的模样,惊得假牙都掉了下来。 爷爷说:「炅儿啊,虽然你这次劫后逃生,我本不想让你再受更大刺激,可是……没有办法呀!」 我一愣,扑上前抱着爷爷的大腿哭起来:「天哪,爷爷,你不会告诉我你得了绝症,将不久于世了吧……」 爷爷重重敲我的脑袋一下:「小混蛋,我把你养那么大,居然咒我死!我身体好得很呢!」 「那是怎么回事?」 「唉!」爷爷摸摸我的头:「是你那不争气的爸爸啊!他居然拐跑了人家的老婆……」 嗯?我竖起耳朵来。 「更糟糕的是……人家丈夫找上门来啦!」 「嗯?他人在哪里?」 「这个……」爷爷突然有些踌躇:「家丑不可外扬……」 我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亲爱的爷爷,你该不会是……」 爷爷一脸愤然:「我怎么可以让这个小子在外面胡说八道,败坏我们柯家的名声……」 爷爷还没说完,我就慌慌张张冲出房间去,在院子里边跑边叫,招呼—堆爷爷的手下过来,指着花园正中央那门幽深的井,喊道:「快!快!救人要紧!」 他们都莫名其妙,问怎么啦,有人投井自投了吗? 我深深地叹口气,爷爷隐居不到两年时间,这些下人们都是新来的,他们不了解我的爷爷,如果想了解我的爷爷,就要从两百年前讲起。先别晕,我们柯家的祖上,据说是宫里的大内总管,哦咧,你问我为什么太监会有子孙?我如果知道就去写《宫廷密史》了。总之我们柯家做豆腐的手艺,就是从宫中传下来的,除了这门手艺,柯家还传承下清代大内中严谨的制度,所以我爷爷为人很古板,尤其在男女作风问题上,从来不心慈手软,一定严查严办。 我老家清德镇的豆腐加工厂后院,有一口陈年老井,虽然那里面有水,但是没人敢喝,因为据说两百年来,那口井里淹死了小少人,那些人都是被柯家祖祖代代的大当家扔进去的,因为他们触犯了柯家的家法。柯家家法教条之多,可以出本一千元以上的精装书,一不当心就会触及。我记得有这么一条,男人若是勾引别人的老婆,该杀。而男人若是不看紧自己老婆被人勾引,罪加一等。 所以我想,成浩司大概是被我爷爷扔进井里去了。 爷爷在印尼小岛上的这口井,是人造的,不比清德镇那口,虽然不深,可是非常惨的是:这口井里根本没有水。 我对着那口井大喊:「成浩司……成浩司……你还活着吗?」 只有我的回音传上来。 爷爷的下人问我:「咦?少爷,你认识那个男人吗?」 我连连点头,「他怎么样了?」 「他现在就在大厅里喝茶啊……」 「少爷您怎么啦?i 「没什么,对了,你去给我准备一样东西。」 我提着一只大桶,晃晃荡荡走进大厅,正看到有个男人坐在轮椅上,背对着我喝茶,我一鼓作气街上去,把下人们准备好的—大桶馊水冲他当头泼去。 「成浩司你去死!」 那男人的动作僵住了,他手中的茶杯掉在地上摔个粉碎,他缓缓的……缓缓地转过身来,浑身湿透,散发着馊水味。 「爷……爷爷!你怎么会坐在这上面?」 成浩司哈哈大笑地从屏风后面走过来,「你爷爷说最近风湿越来越严重,可能过不久就要坐轮椅,我就让他先试试我这辆感觉怎么样……」 成浩司看我整张脸都黑了,笑容有些僵:「我是说,我反正也用不着了,不如送给爷爷当见面礼好了。」 「不用。」我冷冷道。 「不用?」 「对,你还是留着给自己吧,反正你很快就要变成真的残废了。」 「炅儿……你冷静一下……」 「我已经冷静很久了。」 「可我看你怎么好像要燃烧起来似的……」 我举起堂中的椅子,一步步向成浩司走去。 「慢着!」成浩司喝道:「我有话要讲!」 「你去对阎王讲吧!」 「慢着!」又一声大喝,我冲发话的人大吼:「你给我闭嘴!」 可发话的却是爷爷,他抹抹脸上的馊水,「炅儿,你现在举得那把椅子是清朝纪大学士阅览草堂堂上物,市值七百万港币,我劝你要三思……」 我瞪大眼睛,把那椅子轻轻放下,又举起另一把,爷爷继续说:「那把是清末明初时,袁世凯登基时候坐的椅子。」 我又放下,再举起一把,这次爷爷没有说话,成浩司却口了:「这是当代名人柯奇柯老先生最爱的座椅,此乃无价之宝。」 我把椅子重重扔在地上,仰天大吼几声,一腔怨气无处发泄,我指着一张桌子,念念道:「这是一代悲情人物柯炅自尽时用的桌子!」 说着一头撞上去,成浩司赶紧冲过来拦住我,嘻嘻哈哈说:「看你神经紧张,给你放松一下,何必那么认真哪……」 爷爷也说:「是啊是啊,炅儿你真是越来越不可爱了。」 我哀怨地看着爷爷:「您到底知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了啊?」 爷爷摊摊手道:「不是他老婆被你爸爸拐走了吗?他都没寻死,你干吗要死?」 我脸上划出一道清泪:「爷爷您有所不知哪……」 成浩司突然对爷爷说:「爷爷啊,我听说你在院子的井里养了一条大蟒蛇是不是啊……」 我格登一下咽口唾沫。 爷爷问:「炅儿你刚刚要对我说什么?」 成浩司斜着眼睛冲我笑:「你想不想跟我一块跳进去?」 我立即噤声,乖巧地朝爷爷咧开嘴笑,连连摇头。 成浩司脚下一步步挪近,从后面捉住我的手,对爷爷说:「您老不先去洗个澡吗?虽说这天不冷,可这味道……」 爷爷也唉呀—声,说:「被你们两个小子一搅和,我都忘了。行,炅儿,你先帮我照顾着浩司。」 我心里非常费疑,成浩司怎么会眼我爷爷混得那么熟的? 爷爷走后,成洁司说:「你是不是想问我怎么会认识你爷爷?」 我哼一声。 「炅儿,你真是太不关心老人家了……」 「不用你来教训我!」 成浩司促不及防轻啄一下我的嘴唇,他突然笑了,笑得极其有内涵,把我吓了好大一跳。认识他那么久,从没在他脸上见过这种表情,他的笑,不是奸笑就是狞笑,否则便是傻笑,为什么龚然笑得那么有……深度? 让我觉得这个头脑简单的家伙,突然间很可能成为一个阴谋片的主角。 「你……你究竟想干什么?」 「炅儿……」他压低声音,充满了磁性,同时单腿跪地,做一个深情款款的动作:「嫁给我吧!」 我呆掉了。 「也许你会觉得很突然……也许你需要时间考虑……可我会等待的!月亮代表我的心!」 「靠!」我一巴掌朝他脑门上拍,把他拍得向后跌去,「你在演电影哪!大白天哪来的月亮!」 我左顾右盼,看看这里是不是真的安装了隐藏录影机,成浩司莫非现在兼职当「整人专家」节日的临时演员? 成浩司扑过来抱着我的腿:「我是说真的!炅儿!实在不行,我嫁给你也可以!」 「你愿意我还懒得要呢!」我甩腿,可是甩不掉。 「你不愿意也得愿意!我们已经睡过了,你要对我负责任!」 「靠!你还有脸说!我们哪—回『睡过』!你哪一次不是做完就走?」提起这个我就气,恨不得给他一脚。 「你是怪我这个吗?」成浩司抬起头来望着我,眼中波光闪闪:「我一定会改的!我会改的!我一定每天陪你睡,每天陪你睡!」 「老子不稀罕!」 「那我帮你暖床……」 「现在是夏天!」 「那我晚上给你扇风纳凉……」 「我干嘛要跟一台空调结婚呀!」 「那你想要什么?洗衣机,电冰箱,电视机,dvd……」 「成浩司你给我滚!」我咆哮起来; 「你不答应我不走!」 「那我答应呢?你走?」 「那我们就是俩口子,我干嘛要走?」 「那就是怎么你都不走?」 「我当然不走!」 我的头开始发晕,跌跌撞撞就要倒下,成浩司连忙站起来扶住我,让我坐在椅子上,奉上一杯茶。 他的态度让我浑身起毛,太太太……太可怕了! 「我求你了……」我呻吟道:「你有什么目的,直说好了……你是要财、要色,还是要命!直说好了,我都给你!」 「我只要你!」成浩司态度坚决,把茶杯往桌上一摔:「你怎么就不相信我!」 「你要我相信你?」我盯住他的眼睛,成浩司身子突然一颤。 「你有做过一件叫我相信你的事情吗?」我问他。 第八章 「以前是我不对。」成浩司说:「可人是会变的!我会改的,我一定会改的!」 「你也是这么哄宁雨晨跟你结婚的?」我突然话锋一转。 「雨晨?」成活司脸色稍变,突然呵呵乐起来,「你也许不相信,但是她逼我结婚的。」 我「哈」一声道:「女人过了三十嫁不出去,果然是饥不择食!」 「你难道不认为我是个很合适的结婚人选?」他脸上是自信的微笑。 「不觉得!」我重重摇头,不为所动。 成浩司挫败地低下头去:「那如果跟我结婚,就可以得到四百万美金呢?」 「什么?」如果我口中有茶,恐怕会喷他一脸。 成浩司重重点头:「跟我结婚,就会有四百万!」 「你在美国抢了银行?」 成浩司苦笑:「你怎么就不把我往好处想?」 「你有好处吗?是不是忘在娘胎里没带出来?」 他已经被我打击习惯了,挠挠头继续说:「这四百万是我用命换来的!」 我夸张地「哦」了一下。 成浩司叹口气,伸出自己两条腿来:「呶,就是它们!」 「你的腿?」 他重重地点下头。 这件事情要从成活司在美国出车祸,被送到医院抢救说起。 他没想到自己还能睁开眼睛,更没想到睁开眼睛看到的,居然是大学时的同班同学宁雨晨。 成浩司有重生的感觉,而重生后第一眼看到的这个女人,给人妈妈般的温暖,他心中油然而生神圣的感情。 成浩司还没来得没张嘴吐出一个字,宁雨晨就挂着神圣的微笑,凑到成浩司病床前,将一张长长的账单抖开在他的面前。 「你的救护费、医疗费、住院费、看管费、营养费……还有我个人的服务费,全都没付呢!」 成浩司望着那万里长城般的账单,恨不得在床头撞死,可宁雨晨把他压得死死的,狰狞地说道:「没付完帐,哪会让你这么容易死!」 我就知道这魔女宁雨晨不简单,她也没有那么多余的同情心去给别人,她之所以会留在成浩司身边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他,当然是有原因的。 宁雨晨发现成浩司在车祸之前,曾经投过一份巨额保险,对象分别是自己的双手和双腿,这听起来很是奇怪,可是这世道连屁股都可以投保了,他是一个篮球选手,吃饭的家伙当然宝贵得很。 成浩司车祸之后,下肢残疾,按合约他可以拿到四百万美元的保险金,如果他的双手也残废,就可以得到八百万美金。 成浩司畏缩地将双臂缩在被窝,因为宁雨晨目光如手术刀,恨不得马上给他动截肢手术。在他充满哀求的目光下,宁雨晨很偶尔的善心大发放过了他。她的原话是,一个大男人,残废已经很倒霉,估计这辈子都讨不到老婆,总要把手淫的家伙给人留下。 我听到这里,心里很爽,尤其是配上成浩司那一脸苦笑,简直让我爽翻天,我大学八年那悲惨的经历,有苦难言的郁闷,终于有人跟我同苦共难了。 这件事情本来一帆风顺,可是在保险公司考核情况的期限内,却出现了一个异变。 那就是成浩司居然神奇地康复,他能够站起来了! 这令他欣喜若狂,还没来得及跳出病房对天欢呼时,宁雨晨就冲进来,把他按在床上,用被子裹紧,然后冲过去把门窗全部反锁。 你这笨蛋,若是保险金泡了汤,你欠下的一屁股债谁来还? 成浩司被一桶冷水当头浇下,从此开始了他的假面人生。 让一个正常人装瘸,跟让瘸子正常走路一样,都是高难度的表演。 成浩司已经很努力地在装腔作势,在宁雨晨那里还是不及格。这个可以理解,宁雨晨曾经是一名严格的研究生导师,她执教那几年,没—个人拿到学位的,可是看成浩司后来的功力,简直天衣无缝,可见宁雨晨诲之不倦。 保险金虽然唾手可得,可这毕竟是场骗局,随时有可能破人拆穿,骗保险金是严重的欺诈罪,他们都要身陷牢狱。宁雨晨还是不放心,于是她想出一个馊点子,她要求成浩司跟自己结婚。为了预防这家伙某一天发神经从轮椅上站起来,她必须贴身看管,一男一女,当然结婚是最便利的。 我不知道女人是不是到了三十岁嫁不出去的话,都会急得发疯,这样的逼婚,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宁雨晨还有一堆姑舅姨叔,接他们回老家成亲,举办喜宴。 这是个很莫名奇妙的,却是重要的环节——宁雨晨为什么要邀请我参加婚礼? 我和成浩司望着天,思索长久。最后得出一个结论:魔女的思维,用逻辑是解释不清的,所以这个地方忽略不计。 我会出现在婚礼上面,成浩司是完全没想到的(难得他当时还能表现得那么冷静),对他的冲击极大(对我的冲击更大),一度他曾经失去理性(这不负责任的禽兽!),当他想到后果的严重时,急忙想抽身退出。 按照计划,喜筵后他和太太两个人应该回到美国,继续过他们美滋滋的小日子。可这时候又出现了异变。 成浩司说,事情邪门到他和宁雨晨都感到害怕。 他们买了机票,—早乘计程车到机场去,途中。 第一次车子抛锚,第二次轮胎爆裂,第二次油箱一路漏油,差点引发高速公路火灾,第四次他们老实了,请亲戚开车送他们去机场,途中那亲戚却心脏病发,慌慌忙忙开车转去医院。 他们的机票日期一改再改,航空公司以为这对夫妻闲着没事干,在搞恶作剧,再也不理会他们。 宁雨晨是个不达目标不罢休的人,她决定乘船去美国。 接下来就是连着一个礼拜挂出五号风球,水运几乎歇业。 夫妻二人遥遥望着太平洋彼岸,流下了辛酸的眼泪,没想到出国那么难呀。 「然后呢?」我面无表情地问:「你为什么会来香港?」 「为了你。」他这么讲的时候,甚至不敢抬起眼睛。 我突然感到啼笑皆非,「为了你」这句话我等了多久,可是为什么听到的时候,我—点感动的意思都没有? 因为我知道这又将是一个谎言。 「你不相信?」他问。 「不……我相信。」 成浩司面露喜色:「你相信?」 我笑笑:「我相信,你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 「嗯?」 「我为什么要相信这么荒谬的故事?」 「这不是故事!」 「对,这是事实……但不是事实的全部!」 成浩司愣住了,「你怎么会知道……」 「亲爱的,你猜我碰到了谁?」 「……」 「你—定猜得到的。」 「达帝。」成浩司默默念道。 成浩司口中的「达帝」就是那个眼镜蛇男人,在酒店外我从他手里逃出来,身上还穿着他为了掩饰枪,而披在我身上的外衣,那是他自己的外套。等我逃得离他远远的,想找个电话亭打电话,往外套口袋里翻钱包,结果就在钱包里看到一张他和成浩司的合影。 我本来以为他找成浩司是为了寻仇,因为他满脸都是杀气,直到我看到那张合影,我也满脸都是杀气,恨不得杀了成浩司。 可是我恨什么呢?我和成浩司算哪门子关系? 我们就连……就连这么一张合影也没有。 其实那张合影也没什么,勉强可以解释成好兄弟之间的左搂右抱,背景是一个好像生日宴会的地方,有巨型蛋糕,还有很多身着无颜六色的人在跳舞。 其实这放在钱包里的不过是小小一张,什么都模模糊糊的,我怎么能看出那么多东西来?因为我把那张照片捏在手心里反反复复看了无数次,我的眼睛早已经变成—具显微镜,就连桌上海鲜饭里的虾子有几只我也数得出来。 我盯着那张照片,浑身已经燃起怒焰,飞机几乎被我烧着掉下来。 结果来到印尼,我就见到了成浩司,然后听他讲述这些那些。 我该作何感想? 他其实并没对我撒谎,只是一如他往常,隐瞒而已,以我们之间的交情,他凭什么要告诉我那么多? 就像他回到美国,回到达帝身边以后,更是不会对达帝提起我,因为这只是一次意外。 「我不是故意要隐瞒你的!」成浩司说:「我只是没想到……达帝的动作居然这么快!」 「哈哈……出乎你的意枓了吧!」 成浩司点头:「这家伙太厉害了!」 「我已经领教过了!」 「你见过他?在哪里?他有没有把你怎么样?」 我谢绝他紧张的问候,说:「你就这么迫不急待想要见到他?」 成浩司急了,在屋里团团转:「怎么会,怎么会!我躲他还来不及呢!」 「躲他干什么?」 「我是有原因的!」 「什么原因?莫非……他要你当受?」我捂住肚子憋笑。 成浩司快要吐血。 「那为什么?」我冷哼—声:「你搞大人家肚子,现在想不负责任哪!」 这句话完全是胡说的,没想到给成浩司带来这么大的震动,他一跳几乎撞上房梁,这前篮球运动员的弹跳力真不是盖的,我爷爷的大厅建得像故宫的光明大殿似的,他居然也跳得上去。 「你……你都知道了?」 我莫名其妙:「知道什呀?你不会真的搞大人家肚子吧,哈哈哈……」 我一个劲不停地笑,笑得抽筋,直到看到成浩司—脸如雷轰顶的神情,我知道事情不对劲——非常,非常不对劲。 眼镜蛇……是母的。 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就算有一天有人告诉我泰森是女的我也不稀奇,可眼镜蛇……绝对不可能!虽然他模样很俊俏,眉眼极有风情,一头栗子色头发也很飘柔…… 可他是个很有男人味的男人! 说到这里,我心里酸酸的,眼镜蛇浑身都是宝,怎么看怎么顺眼,换了我也忍不住要喜欢,成浩司更加—— 「原来你喜欢他这种类型的……」我喃喃自语。 成浩司不由得点点头,其后又猛烈地摇头:「你胡说八道什么呀!我怎么会喜欢他!」 「那你喜欢谁?」 「我喜欢的是……」成浩司瞪大了眼睛,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他狠狠地咬牙。 我很失望,我真的很失望,可是如果他说他喜欢的是我。我也不会开心的。 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人大概就是这么矛盾,就算我现在非常想知道成浩司跟眼镜蛇之间发生了什么,可我却说:「我累了,我要去休息……」 「你不能走!」成浩司大喝道,仿佛很生气。 「你凭什么管我?」我也火大,这家伙居然还有理了! 「你要对这一切负责任!我会有这么大的麻烦,全都是因为你!」 「你是不是疯了!」 「你才疯了!」成浩司怒冲冲地捏住我的肩膀:「当年若不是你让我去美国,就不会发生那么多事!」 「我让你去美国?」 成浩司点头:「若不是因为你,我就不会去美国!若不是因为你说你根本不在乎我!」 「关我屁事!你有病!」 「我并不是一定要去美国的!可是你这个家伙说什么『随便啦,反正我们俩只是玩玩而已,合则合,不合则散,谁也不要成为谁的包袱』……」成浩司试图模仿我讲话时摇头晃脑阴阳怪调。 我讲话时候是这个样子?我怎么不记得了?我明明记得他走的时候,我表现得非常哀伤,而且用目光诚意地挽留了他啊! 「你不记得了?」成浩司挑起眉毛:『不止如此!你还说「像你这种男人,在我们香港满大街都是!我随便抓一个都比你强百倍!我怎么可能跟你去美国!到美国你靠什么养我?』」 我的下巴几乎掉在地上,「你含血喷人……」 「还有,还有!你还说过『你有什么证据告诉别人我们在谈恋爱吗?我没跟你吃过饭看过电影逛过街,我们俩连一张照片也没留下!你说!你说!』……」 观众朋友们,这个家伙疯了,请你们不要理会他的疯言疯语,他他他……他什么证据也没有! 第九章 「你还说如果我敢向别人透露半句我们的关系,你就让你爷爷拔掉我的小鸡鸡,把我卖到宫里去当太监,你们家祖上就是当太监的……」 「够了,够了!」我抱着脑袋大吼:「你是什么东西!留声机?鸡毛蒜皮的小事你怎么记得那么清楚!要记也不记一些美好的,净记这些破坏我形象的鬼话!」 成浩司稳坐住椅子上,呷了口凉茶,不知从哪儿找出一把小扇子来扇风:「罪人柯炅!你认不认罪?」 「我认你个大头鬼!反正都过了那么久,随便你怎么说啦!」 「你不也是一样?」成浩司又喝一口茶:「你还不是到处抹黑我……」 「我从来不曾在别人面前提到你!」 「这还不是抹黑?你完全抹煞我的存在呀!」 「成浩司,你不要试图转移方向!老实交代你的问题!」 「我有什么问题?」 「哟,你忘得还真快!眼镜蛇,眼镜蛇哪!」 「什么眼镜蛇?」 「我是说达帝!」我跳起来,张牙舞爪:「你要是不给我说清楚,当心我掐死你!」 「对喽!对喽!就是这个样子!你当年就是这么逼我向你就范的!」 「我没有!是你逼我的!」 「哟哟哟哟……还急了!」成浩司看我急赤白脸,越发能够衬托出他的镇定自若:「你再想想,仔细想想。」 说着他装模作样地吹了吹杯子里的茶,那茶分明已经凉透了。 我愤愤然端起床上另杯茶一饮而尽,叭一下把茶杯摔在桌子上,它没站稳,跌碎在地面上,声音清脆。 那声音将我和成浩司都震得发愣,我们愣了许久,许久,然后抬起眼去看对方。 这不是什么含情脉脉的对视,我们望着对方时,嘴角、眼底尽是隐藏不住的笑意。 我的心渐渐舒解开来,像一张揉得皱巴巴的纸,被一双怜惜的手,一点点展平铺在桌面上,细心地数那些褶皱的纹路。 那些纹路就是我人生的轨迹,这些轨迹步步都与这男人相关,试问我怎么可能忘记? 我记得,我都还记得的。 成浩司在桌面上握着我的手:「炅儿,我们都不再年轻了。」 我皱皱眉。 「该是尘埃落定的时候了。」 我点头。 「所以……我们结婚吧。」 「做梦!」 「耶,你这次反应很快嘛!」 「我要是再被你骗我就是笨蛋!」 成浩司冷笑:「柯炅,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你不要后悔!」 「后悔?」我也冷笑,从椅子上站起来拂袖而去,走的好是潇洒。 当经过门口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那低低的门槛,使我的双脚像绑了千斤坠。倘若成浩司此时在身后唤上一声,哪怕只是轻轻咳嗽一声,也许我都不会迈过去。 我的确没有迈过去,因为成浩司的动作比我还快。他气愤地一拍桌子,拔身而起,怒冲冲地从我身边撞过去,几乎要把我在门槛上撞上—跤。 可他立刻又停下了脚步,要越过门槛的—条腿也顿在半空中,许久许久,那状态令人啼笑皆非。 因为眼镜蛇就守在门口,怕死的人都不敢迈过去。 成浩司惊愕极了,相比他来,我显得很得意,伸出手去拍拍他的肩膀。 「是你把他带来的?」成浩司问。 我扬眉:「难道不应该?」 成浩司很无奈,摇摇头,又点点头,像个垮掉的螺丝钉一样从门框上松下来,倒退数步,最后一屁股坐在地上。 眼镜蛇望着他,调皮地轻笑,脸上那万年不变的阴云,逐渐舒展开来,变成一朵美丽的浮云。 在此之前,我无数次想象过他们两个见面后的情景,我以为,只要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纵然火山从脚底喷发都可以躲得过去。 他们两个都非常安静,甚至是死寂,但是这出默剧,却随着时间的流走,沉淀到令人心弦为之发颤,让人很想感动一番。 眼镜蛇伸出手去拉成浩司。 从来都没有人逃出他的手掌心,我和成活司都一样。 在眼镜蛇的外套里发现他和成浩司的合影以后,我就知道我逃不掉,我当即放弃了逃跑的计划,折回酒店去找眼镜蛇,我指着那张照片问他,「你是成浩司的什么人?」 眼镜蛇反问我:「那你呢?」 其实我们都知道答案的。 眼镜蛇不是一个喜欢讲故事的人,或者他懒得对我讲,我们从香港坐飞机到印尼的途中,他明明可以把来龙去脉讲得清清楚楚,把他和成浩司的相见、相识,相会,甚至相恋,可是他只字不提,他只是说:「浩司会告诉你的。」 我愤怒:「成浩司从来都不说实话!」 眼镜蛇耸耸肩,他大概习以为常。 「你为什么要喜欢他?」我对这个问题很有兴趣,简直到了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步。 眼镜蛇很想笑的表情:「你问为什么?」 我真是不明白,我问为什么的时候,他们为什么都会感到可笑,这又什么好笑的?世事伦常,因果定律,总要有个是非,有个来龙去脉,这样我们才不会活得一团糟。 我为什么要喜欢成浩司? 因为他高大威猛?因为他英俊挺拔?因为他才智过人? 他什么都没有。 我在想这些的时候,大脑高速运转,眼珠也滴溜乱转,眼镜蛇一直在看我,他忍俊不禁。 我有一种深深的耻辱感,我讨厌他,非常讨厌他。 我被捉弄的很惨,像个陀螺上的小丑,人家随便抽一下,我就傻乎乎转起来,晕头转向,口吐白沫。 眼镜蛇把成浩司扶起来,扶他在椅子上坐好,帮他抚平衣角的褶皱,我看到成浩司的额角冷汗涔涔。 他在害怕什么?心虚什么?眼镜蛇的毒牙? 他明明那么温柔,简直要淌出水来,可成浩司很害怕,虽然我知道他一向是个没骨气的男人,可恐惧到这种程度,前所未见。我还以为纵然我们俩被眼镜蛇当场捉奸在床,他也不过潇洒地捋一下头发,毫无所谓,可我们明明什么都没做。 「你怎么会来的?」成浩司开口问。 「我到香港办点事情。」眼镜蛇淡淡地说:「碰到炅儿。」 我听他们突然提到我的名字,正要住外走,突然转过身来,找到很好的理由留下来,跑回去坐在对面的椅子上,托着下巴听。 「你怎么会认识他?」成浩司看看他,又看看我,表情怪异。 「这是缘分。」眼镜蛇道。 这是天诛,我心道,你的报应来了。 门口有人探头探脑,只露一个额头两只眼睛,我叫一声:「什么人?」 爷爷一个下人露出头来,怯怯地问:「老爷说晚饭好了,请三位先生随我来。」 我愣了下,这才想起来,我爷爷去洗澡,未免去了太长时间。 成浩司听到这句话,却如临大赦,蹭得一下站起来,说:「好!好!现在就去!」 他像一阵风般刮过来,拉着我的手就向外跑,我躲都躲不掉,正是莫名其妙,成浩司极小声的,极快速地在我耳边道:「你一定要答应一件事情!」 我奋力一甩手:「如果是结婚那就……」 成浩司不肯放手:「不是!从现在起你要和我寸步不离!」 「凭什么?」 「就凭我是成浩司!」 「你以为自己是谁?」 成浩司摇头:「我谁都不是!我只是成浩司!可是炅儿,为什么这个名字你整整十年都没有忘记?」 我白他一眼:「二十年前死在我家门的那条狗我也没忘记!」 成浩司简直要被我噎死,他不怒反笑:「我是一条死狗?」 我没讲话,因为眼镜蛇从我们身边经过,脸上一直挂着笑,我以为他会霸道地把成浩司拉走,可他没有,他当我们两个是透明人一样,反倒去和爷爷的手下说话,越走越远。 —时间我简直怀疑起自己的判断,问成浩司:「他究竟是你的什么人?」 成浩司这次倒是干脆利落:「我去美国以后,我们一直在一起!」 我哦了一下,预期中的答案。 成浩司一派坦然:「达帝是我篮球队的队友,我们集中起来训练,休息的时候经常在一起胡闹,然后……」 我无奈地摆摆手,道:「不用说了,不用说了,我理解……理解……」 「你不理解!」成浩司压低声音吼—句:「这件事情非常古怪!」 「是古怪,他那么好,怎么会看上你?」 「达帝……是个很好的夥伴!」 我瞪他:「是个很好的床伴吧!」 成浩司向露苦色:「炅儿,我们真的只有那么一次!」 我呸他一口。 「我就知道你不相信!我自己也不能相信!」 「你一向是顺藤摸瓜,有杆就爬。只有下半身没有上半身……你瞪我干什么?」 成浩司没好气:「你还真是了解我!」 「哼,这只是经验!经验!」 成浩司无奈地在原地转了两圈,叹口气道:「托你的福!我的计划现在全盘崩溃了!」 「你的计划?你的计划就是一直装残废然后瞒天过海?」 「可笑吧!你就笑吧!很快你就笑不出来啦!」 我捂住肚子:「他有那么可怕吗?」 「有!有!有!」成浩司语气激烈:「我宁愿抛弃美国那养尊处优的生活也要离开!我宁可对宁雨晨这个女人唯命是从也要离开!我宁可……」 「你宁可重新回来找我!」我接下他的话。 成浩司—愣:「找你?我真的从未想过!」 「你……」 「真的!如果我真的想到,那我为什么还要和宁雨晨结婚呢?你也一样嘛!」 我的笑开始抽筋:「成浩司,你……你怎么不去死!」 我开始低头在地上找来找去,看哪块砖头比较硬,可以用来它碎这个混蛋的头。 成浩司一看苗头不对,赶紧上来箍住我的双臂,说:「不要生气啊,我只是……是太诚实了一点!」 「你诚实得太不是时候!」我大力把脑袋向他下巴上面撞去,成浩司一声惨叫,松了开手。 我飞身跑掉,回头的时候,看他趴在地上找来找去,估计是丢了门牙。 我跑的气喘吁吁,到地方的时候,河上已是灯火通明。 爷爷按照老家清德镇的构造,在后院造了一条人工河,我小时候经常在上面玩滑滑梯的那座古桥,小了一半,就横跨在河上面,就连鞋子踩在上面的清脆响声都一模一样。 爷爷很怀旧,或者说他这个岁数的人都很怀旧,他最喜欢在河中泛一只小舟,悠悠荡荡,他那双混浊的眼睛,却透过这清澈的河水,回溯到那些明明朗朗的岁月当中去。 那时候他的眼睛是亮的,就像我现在这样,可生活却是糊糊涂涂,简直—团槽。 水面很平静,水中有一弯新月,看似皎洁,实则坑坑洼洼。 爷爷从船中露出头来,冲我招手:「炅儿,下来吧,我准备了一个下午,听说你两个朋友都来了?」 我咦了—声,问:「他们都没来吗?」 桥的另一面只有一片竹林,到了晚上,因为没有灯光显得有点恐怖,眼镜蛇却从那边走过来,他根本没有脚步声,似乎真的有鳞片可以滑行。 「你家真的很别致。」眼镜蛇道。 「谢谢。」我一直瞪着他,「你怎么会从那边过来?」 「没什么,只是迷路了。」 我不相信:「你想在我家埋炸弹。」 眼镜蛇呵呵直笑:「你的想象力未免太丰富。」 「你难道不是黑手党头子?」我一脸警惕。 「你难道没看出来,成浩司才是,我……只是他的副手。」 第十章 我抬头望天,那是一个真正的月亮,又大又圆,朗朗乾坤,让邪恶和谎言无所遁形。 「你再说一遍。」我道。 「我说,浩司是我们的老板,我们都指望他能够回去美国。」 我脑中嗡嗡直响,有一种清脆的响声穿过噪音传过来,那是鞋子踩在桥上的声音。 成浩司跑过来,双手捂着嘴,咕咕哝哝说了句话。 我冲过去,一把扯下他的手,他满嘴都是血,样子狼狈。我指着他对眼镜蛇尖叫:「你说这个成浩司?」 眼镜蛇极之镇定地点点头。 我哈哈笑起来,嘲笑眼镜蛇:「你认错人啦!就他这个俗样,怎么可能!你看他块头挺大,其实大草包一个!」 「我怎么可能认错,他是小昊的亲身父亲。」眼镜蛇说。 天啊,他还是这么镇定,我可撑不住了,简直要从桥上翻身掉进河里。 眼镜蛇略有吃惊:「你还没有告诉他?」 成浩司摇摇头,冲他奋力摆手,让眼镜蛇先离开,后者轻描淡寡地一笑,留下一句话:「你最好快一点,我可没有那么多耐心。」 成浩司从地上硬把我拖起来,念叨着:「我刚没来及对你讲……」 「我不要听了!」我叫道,推开他住桥的另一面跑,「拜托你放过我吧!我现在什么都不想知道!」 「你什么也不知道……」 「我不要知道!不要知道!」我一头钻进黑洞洞的竹林里面,任凭成浩司处拉硬扯,就是不肯出来。他很无奈地在外面叹口气说:「好吧!我承认,我是有一个儿子。」 「该……不……会……是……你……和……达……帝……生……的……吧……」 我在竹林里面幽幽出口。 「怎么可能!我们俩都是男人!」 「那你和别的女人……」 「我……」 我看他吞吞吐吐,心里已经猜到八成,我撇着嘴,声音尖利:「成浩司,你好风流不羁呀!」 「我是被强迫的!」 「你以为自己是什么上等货!人人都要来抢!」 「我的确不是……所以我才不明白,为什么达帝……」 「他强迫你!哼!他能生出孩了来!」 「达帝并不喜欢我,喜欢我的是……他的姐姐!」 「我对你的艳史没有兴趣!」 我从竹林里走出来,气冲冲朝反方向走去,却被成浩司紧抓着胳膊,他的力气之大几乎要把骨头从肉缝中掐出来。 「你必须有兴趣!」成浩司背着光,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却被他态度明显的凶恶摄住。认识他那么久,从来都像一只裹着硬壳的软体动物,看似强势实际内心怯懦。我从没有见他坚持过什么,执着过什么,追求过什么。 夜已微凉,徐徐地、极有韵律地吹过来。 啊,清风,明月,小桥,流水,人家…… 这本是多么美妙的意境呀! 可我躺在一个男人怀里,耳边听到的却不是喃喃情话。 成浩司拉过我,揽在怀里,像在安慰受伤的小动物一样抚着我的头发,将发梢在指间轻轻缠起。 达帝有一个姐姐,成浩司从来没真正见过她,当他和达帝在球场上热力飞扬时,那个羞赧的女子总是在远处悄悄地张望着,成浩司并不知道她的名字,他天生要比别人享有更多关注的目光,他早已习以为常。我能够理解这种心情,曾经我也是那么遥远地看着他,以为那真的是一只金澄澄的苹果,直到我有机会爬上树,摘下来。发现,苹果不过是苹果。 这个女孩叫达萝,跟运动员的弟弟恰恰相反,上帝吝于将健康和阳光赐平她,她一出生,就对光线非常敏感,她不能在太阳光曝晒下停留二分钟,否则就会休克,她的房间终年挂着黑色的窗帘,那些窗帘在晚上的时候会随着夜风飘拂,就像死神的舞蹈。 达萝需要阳光,可是她不能接触阳光,她本就脆弱的生命,在一日日的黑暗中被吞噬,谁都知道她活不了多久。 达萝离世的前两年,成浩司去了美国,认识了达帝,成为好朋友,成浩司经常去找达帝玩,他没有机会碰到达萝,更不会知道这个像水晶般脆弱的女孩,暗地里为他流下多少晶莹的泪水。 知晓这一切的只有达帝,他不能忍受姐姐在伤心欲绝中离开人世,达帝很狡猾、很聪明,也很不择手段,他知道成浩司根本不可能喜欢姐姐,他也知道,成浩司对他很有好感、他甚至不惜牺牲色相勾引成浩司。当这个笨蛋以为自己即将得手之际,却已经身陷牢笼。 成浩司被软禁了起来,足足半年时间,达帝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他说,你必须爱上我姐姐,你必须让她体会到做女人的幸福! 成浩司说,我不爱她! 达帝冷笑,你有权利说不? 好吧,好吧,我和她在一起,我哄地开心逗她笑,可是你不能逼我爱上她! 我姐姐很敏感,她看得出你的真心假意。 可我……我不懂什么叫爱! 那你就学!看小说电影,读诗歌文学!我不管你心里想什么,你要表达出爱,你要让找姐姐感受到! 这可真是给成浩司出了个大难题,他从来没有罗密欧的多情,哈姆雷特的忧郁,莎士比亚的才华,他脑中缺少一根弦,一根叫做「情感」的弦,可达帝心狠手辣,死活也要把这根弦抽出来拨弄—番。 成浩司这时候才知道,肉体的疼痛远远不及心灵上的苦难,他又孤独又痛苦,像流落荒岛的鲁宾逊,在孤岛上苟延残喘,一日日老去。 他在悲惨世界中挣脱出来,抛弃傲慢与偏见选择了理性与情感,经过喧哗与骚动,奔向远大前程,试问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纵然地球毁灭,太阳照常升起,此后的一切像场蝴蝶梦,他日日像在飘着生活,最终导致悲剧的诞生,他的经历,可以写一本忏悔录。 咳咳,口干舌燥。 成浩司与达萝,后来有一个孩子,达萝在孩子出生后第二天死去,她的体质,根本不适合生产的,可是她为了给自己人生划上一个美满的句号,为了延续自己的存在,也为她和成浩司之间这段虚假的,哀伤的故事。 没人可以遗忘掉她。 达帝就肯定不会,而且他也不允许成浩司遗忘。 成浩司承认,在达萝入棺的那—瞬间,他脸上是悲伤的,可心中,却真有种解脱、甚至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感觉,他以为自己终于可以自由,他甚至转身就要走。 可达帝拦住他。 达帝手中抱着初生的婴儿,月光温润,用从没有过的温柔语调哀求他留下来,他的温柔与死去的达萝酷似,成浩司油然而生恐怖感,以为他被达萝附了身。 还好达帝很快恢复正常,凶狠,干练。 成浩司不解,达萝明明已经死了,你留我还有什么用? 我姐姐没有死,她还活着,起码你要认为地还活着! 她死了! 她若真的死了,你最好随她而去! 成浩司知道达帝说到做到,相处的这段日子以来,他对达萝的了解,基至不如对达帝的,他们曾经彻夜长谈,成浩司从没遇到过任何像达帝那么知心的朋友,假如……有时候他甚至想,假如你是我的朋友,该有多好。 达帝却不屑于有个成浩司这样的朋友,他习惯独来独往,突然多了成浩司这累赘在身边,他也不乐见,可无奈,如今他就像个妈妈,要照顾年幼的孩子,同时还要看管孩子他爹三不五时地想逃脱责任。 成浩司已经逃了很多次了,每次都被达帝揪回去,达帝不愧是个领袖级的人才,他的眼睛像个球定位卫星一样,成浩司即使躲到阿富汗的山区去,最后还是得被灰头土脸地抓回去。 达帝骂他,你也是当爹的人,就不能像个男人堂堂正正,给你儿子做个榜样? 成浩司看着还在吃奶的孩子,内疚油然而生,可三分钟不到,他又坐立难安。 在达萝身边那种黑暗寂静到极点的生活,已经令他几乎要发疯,可达帝身边轰轰烈烈的生活,更加令人神经崩溃。 成浩司如果去好莱坞,凭他的面皮,也许可以扮演个硬汉甚至黑手党头目的角色,可他只是个普通人。前一刻还在厨房烤面包。下一时眼前就尸横遍野!身边永远跟随着十几个保镖,随时都有人用阻击枪瞄准着脑袋……这种生活,想来刺激,亲身经历,却让人日日不寒而栗。 成浩司知道,达帝并非只是因为死去的达萝而留下他。 他有无数次机会,可以将眼镜蛇柔软的腰肢搂在怀中,可他放弃了。 「我也尝试过真和达帝在一起的,他真的很好,各方面都很完美,可是……可是他不适合我……和他在一起我紧张到手心发汗!」成浩司捏着我的手,目光炯然。「我甚至不敢这么握着他的手!虽然他对我很好,很温柔……从没人对我那么好过!炅儿你对我总是又掐又打又骂,从来没有一句好听的话,我从来没有被爱的感觉……可却一直很舒服,很自然……好像这些本来就应该是我的,就像手呀,脚呀,头发呀,是生下来老人就给我的!拔也拔不下来扯也扯不掉……」 「喂……」 我重重擂他—拳,另一只手也被他抓进手心,成浩司的目光有些狂乱,他说:「我也讲不清楚,总之那种感觉就是……」 「我明白。」我笑了,这次是真的,不是错觉,不是错觉,不是强颜,我是真的开心,甚至有点得意忘形。 以成浩司的水平,我还能期待他说出什么肉麻的话,一句我爱你,他可以让人等到胡子都白掉,什么甜言蜜语到他嘴里,就像泡过馊水一样变了味。 也许我是很没出息,人家刚刚两三句温言软语,就好了伤疤忘了疼,一鞭子下来,又变成个团团转的陀螺,转得乐抽颠。 「喂!」成浩司拍拍我的脸:「你在想什么?我在说正事,你偶尔尊重我一下好不好?」 我诡异地笑笑,向他怀里靠靠:「继续,继续!」 「继续什么!」爷爷宏亮的声音突然响起,吓得我一下子从成浩司怀里窜起来,躲得远远的,若无其事对爷爷笑说:「没什么……爷爷你怎么突然就出现哪?」 爷爷站在桥上,掐着腰没好气对我道:「我都划船在这里转了一圈了,你们还没聊够,居然还躲到这里来了!就算十年没见,要说的话也太多了吧……」 「没!没!说完了!」我心虚不已,朝爷爷连连点头:「我们只是看今晚的月亮很美……」 「两个大男人,在这儿赏月,酸不酸啊。」爷爷喝道。 我从地上爬起来,装模作样地拍拍尘土,冲成浩司使眼色。 他笑笑,用轻的只有我听的到的声音说:「炅儿,其实我们都有不想被人知道的秘密。」 眼镜蛇已经坐在爷爷的小船上面等待着我们,他还是那样,和我每次见他的时候都一样,冷峻,目光阴沉,嘴角总是带着讥讽的男人,当他盯着你的时候,目光中的磁场对你简直有种召唤的作用,任何人都无法动弹,无法不去凝视他。 我的自信一面对他,简直全盘崩溃。 眼镜蛇淡淡地问:「事情解决了吗?」 他的眼里容不下一粒沙子,我基至没资格成为那—粒沙子。 他很不屑我,这让人生气,气得连饭粒都咽不下去,我只能把怒火向成浩司撒去,他一直在静悄悄地看着我,嘴角含笑,一言不发,就好像脑子忘在外面。 老天,他究竟在开心什么? 其实有个人比我还疑惑,我爷爷在饭桌底下不停用腿踢我,冲我挤眉弄眼,我想他打死也想象不到我们二个人之间复杂又微妙的关系。 四两竹叶青,我细细地品,醉意在我们的眉梢眼角蔓延,小船开始摇摇晃晃,我不支地倒在船舱里。 梦到自己变成一尾小鱼,有一双怜惜的手,轻轻地托着我的身体,他是温柔的,可我是条鱼,离了水就会死。 我拼命扑腾,想从他掌中跳出,跳进水中央。 他几乎把握不住,用另一只手把我捂得严严实实,我在他掌心踢来踹去,企图挣脱,他揪着我的尾巴,只用两根手指捏着。 我的尾骨剧痛无比,像有人在抽我的骨髓,用一根尖锐的针。 我迷迷蒙蒙地睁开眼睛向后望去,一张充满欲望的脸孔近在咫尺,我伸手推他,成浩司喉中发出难耐的呻吟声。 我把双臂架在成浩司肩膀上,探出舌去舔成浩司的薄唇,在上面勾勒出个人风格的图案,他的胡子已经多天没刮,性感的刺弄着我的脸颊,我感觉自己像要流出血来。 「炅儿?」成浩司的声音略显惊讶,他甚至想用手拂上我的额头看是不是发烧了。 我每次跟他住—起,都有种癫狂的感觉,我怀疑我根本没有理智,我怀疑我根本发着疯。 我就像一条鱼,只有腮,那大脑体积远不如蚌中的珍珠。 我把成浩司推倒在床上,压在他身上,用牙齿啃噬他的皮肤,狠狠咬破他的肩膀,再用力吸允,他的血甜中带涩,越发令人感到焦渴。 「炅儿,你怎么啦?」成浩司用力托着我的脸,放在眼前细细端详,神情紧张。 我的泪朦胧了整个视野,答答淌落他满脸,顺着他的下巴洒上枕头。 我把嘴唇狠狠贴上他的,唇舌与之激动交缠,成浩司欲闪躲,我却逞凶而至。渐渐我们都尝到血腥的味道,彼此呼吸粗重,错了,是根本来不及呼吸。 我脑中一片空白,几欲晕厥过去,成浩司起身扶住我的身子,把握两条腿高高抬起,我的身体猛然间悬空,顿感失重,所有的血液直冲脑门,腰间本就酸痛,这下更难以支撑。 成浩司把枕头塞在我后腰,我一条腿架在他肩膀上,另一条腿他捏在手里,他一个挺身把性器推进我身体里,我几乎能够听到我们俩体内磨擦所产生的狰狞的声音。 我突然清纯如婴儿般委屈地啜泣起来。 成浩司一下子傻眼了。 他火热的欲望还连在我的身体里,进不得退不得,他脸上的表情也哭不得笑不得。 那个东西不耐烦地抽搐着,成浩司的瞳孔像着了火似的,他试图驰骋起来,可我疼得尖叫,杀猪般的,他小声地安慰着,还用手指帮我揉捏腰部,可我不干,哭喊,只是哭喊。 成浩司把牙咬得咯咯直响。 他退出身来,伏下来搂住我的身子,贴在自己胸前,我像个咳奶的小婴儿一样被他抱住,在后背上轻轻拍着。 「你究竟在想什么呀……」成浩司宛若叹息般道。 我搂住他,把下巴架在他肩上,我们两个的耳廊贴近,我轻轻地晃着头,用柔软的耳垂与他接吻。 「你明天就要走是吗?」我说。 成浩司模模糊糊的嗯一声。 「你不会再回来了?」 成浩司哼一声,笑了:「是你叫我别回来的。」 「可我现在叫你别走。」我抬起头来,轻轻吻他,目光哀怜:「我求你别走。」 成浩司脸上蔓延着笑意:「我起初还怀疑……现在肯定,炅儿你醉得不轻。」 「嗯?」 「你若清醒的时候这么说该有多好。」他叹道。 莫名其妙,我分明比任何时候都清醒,他却还不信。 「几两小酒就可以让你温顺如小猫,真想让你天天就这么醉着。」 「好呀。」我咧开嘴笑,面如桃花:「你天天陪我醉生梦死。」 「其实我们都没清醒过。」 「正好,正好。」我呵呵直笑,用力贴上他的嘴唇,用牙齿去咬他的上唇,直到他不耐烦地张口来捕捉找的舌头。 他在我的颈后不停地亲吻着,口中呢喃着不成句的胡话,我听不懂,或是不想听懂。 这是极其温馨的一夜,对我们而言,温馨是罕见的一个词汇。 因为在第二天,阳光穿破云层,成浩司又要故技重施。 他坐在床边穿鞋子,察觉到我醒过来,回过头来对我笑笑:「我可要跑路了。」 我好累,已经没有力气去回应他,否则真该一炮把他轰出去。 我别过脸去,用被子裹紧自己吻迹斑斑的身体,羞耻呀,真想一头撞死。 一只冰冷的手探进被窝里,抚上我的腰,惊得我从床上坐起来。 成浩司就势抱着我,被子从光滑的身体上溜下去,他把握拦腰抱起来,从床上坐起身。 我张大了嘴:「你要……」 「嘘!」他示意我闭嘴,在我耳边轻道:「我听你爷爷说,这宅子有—个秘道,就在从这里出去的拐角房间里,我们从那里逃走好了。」 我翻个白眼:「你要躲达帝,可为什么我还要跟你一起逃?」 「因为你爷爷已经知道我们的关系。」 「你少骗我!」 「你难道忘了?」 我脑中激灵一下,似乎想起什么。 「你昨天在船上发酒疯,拉着达帝要跟他决斗,说谁赢了今天晚上成浩司就是谁的,你爷爷听到当时就晕了过去,现在是时候醒了……」 要不是成浩司抱着,我现在一定软成一团瘫在地上,我——我——我——我—— 「唉,炅儿,不是我说你!冰冷的时候很冰冷,热情的时候……也未免太热情,弄得我都不好意思……」 我的脸整个爆炸,炸得我痴痴傻傻,成浩司晃悠我半天,小心翼翼地问:「你……」 我瞪他一眼:「还不快逃!」 成浩司唉一声,扛起我就住外冲,我发现他脸上藏着诡异的弧度。 「等等。」 「嗯?」成浩司停下来,却并不回头。 「让我看看你的脸。」 「干嘛呀,你昨晚还没看够。」 「我现在就要看!」 「……」 「你回不回头?」 「不回!」 我死力捏他胳膊一把。 他吃痛地唉哟一声,俯下身来,回头看我。 他脸上是阴谋得逞后的奸笑,狂笑,得意的笑。 甥舅一窝 我的成绩勉强挂住及格线上入了大学的校门。我们是生意世家,金钱至上,全家老小好不容易出了我这么个大学生,可没人拿我当回事。这大学文凭,我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用。只是我跟年纪相仿的舅舅同时被送进—南一北两所大学,他们说,家族企业近几年可能要上市,将来需要几个高学历的老总来撑门面。 我拿着简单的行李北上做了大学生。我们家的人看起来都比较寒酸,是指长相。即使个个衣着光鲜还是脑满肠肥像暴发户,一看到这副尊容就能猜到我们是干什么起家的。小时候我看到爸爸的时候经常吓得哇哇大哭,亲戚朋友们还一个劲搂着我亲,说看这孩子,长得多像他爸爸呀。 为了这句话吓得我尿床一直尿到八岁,直到有天见到我小舅舅,生命中才出现了奇迹的曙光。 我的妈妈据说是难得一见的江南美人,知书达礼秀外慧中,十八年前她穿着一件简单的方格子连衣裙坐在某君的自行车后面,从爷爷家的豆腐摊经过。当时爸爸正因为跟几个坏孩子一起偷了家里的钱去电影院看国外进口的黄色电影而被爷爷毒打,爷爷拿着点豆腐用的板子狠狠的抽上爸爸的肩膀。爸爸一日三餐都是豆腐白菜,身材长得像个豆芽菜,那一板子抽上他的肩胛骨,他疼得向前跌了去,噗通,跌进门口的臭水沟。 接着听到一声清脆的喝斥声,那是自行车上的妈妈发出的,因为爸爸掉进水沟溅起的泥点沾湿了妈妈新做的裙子,妈妈的脸略略有些蕴怒。 骑自行车的某君看到妈妈的表情,气愤地将爸爸从臭水沟里提出来,准备教训一顿,可被妈妈制止了,我想也是,我爸爸妈妈两个人打情骂俏,你哪里钻出来的某配角,在这里现什么眼,滚出镜头去! 爸爸妈妈就这么认识,妈妈是觉得爸爸掉进臭水沟里像个落汤的小猴子非常可爱,爸爸则说是那是一次浪漫的邂逅。 浪漫这种词出现在爸爸那张吃遍山珍野味却喷着大蒜味的嘴里面比较另类,那是为他那天看的那部外国片的名字叫《天使今夜会来》,爸爸说妈妈好比里面的那个天使,就缺翅膀了。 说这话的时候爸爸嘴里啃着油乎乎的鸡翅膀,我没由来地想象妈妈穿着白纱裙却长着一身鸡毛的样子。 爸爸妈妈的爱情复杂又简单,简单的是妈妈,只把爸爸当成一个天真的小猴子,复杂的是爸爸,他虽然看起来才十几岁可已经是身心发育成熟的男人。 到最后他们的关系发展到白热化,爸爸追妈妈跑,于是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就诞生了。 我出得不情愿,妈妈生得不情愿,折腾了三天三夜,妈妈一命呜呼香消玉损。爸爸恨我恨得牙痒痒,压根儿没看过我一眼,我哇哇哇哭喊了一整夜,后来被外公外婆抱回家去,说这可怜的娃儿啊,一生下来就爹不亲娘不要。 没想到第二天爸爸又追到家中,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又盯着外公外婆看了一会儿,那时候爸爸的体格已经基本长成,加入了小刀会后更是一脸杀气,把外公外婆吓得直哆嗦,突然爸爸朝地上一跪,咚咚磕起了响头:「爹!娘!嫣儿死了!求你们再给我一个嫣儿吧!」 外公外婆吓死了,身上抖得能筛出糠来,我也不太明白爸爸的话,什么叫再给他一个妈妈? 爸爸是极富想象力创造力的热血青年,年过半百的外公被他逼着喝了大半年的壮阳药,白天精神不振夜里雄风抖擞,玩不转老命险些丢掉,爸爸还每天晚上半夜在他们老俩口窗口外面盯着听动静,一步步盼着妈妈的归来。 皇天不负苦心人,经过二年零六个月的奋斗,外婆在一个鹅毛雪纷飞的夜晚,生下了长相酷似妈妈的一个——男婴。 在镇上卖豆腐的爸爸肯定从未听说过「同性恋」是什么名堂,看到生出个带把的,当时脸就泛起紫气,抓起手术台上的刀子就要把舅舅阉了,医生护士大惊失色,一个劲地喊:「你看清楚哪!这是个男孩!」 我们老家那个小镇有把初生下来的女婴扔进河里的恶俗,有时候清晨洗衣服的大妈总能在桥下发现漂浮的死婴,还有个不出名的小说家以此为题材写了篇推理小说叫《湄公河的死婴》居然拿了个文学大奖,他以为自己从此前程无量,欢天喜地搬出小镇去了。 事实证明我们这鸟不生蛋的小镇是不会飞出金凤凰的,那作家没过半年就灰溜溜跑回来,老老实实到我们家的豆腐摊来当搬运工了,说话之乎者也,我最初的文学造诣,就来自于他古怪的文辞,我从小到大的作文,从没及格过。 而爸爸那天行凶未遂,被几个警察以故意行凶和扰乱治安非抓了起来,判了二十年的徒刑,那几年政府下大力打击帮派,爸爸才入了小刀会两个月不到,就撞到枪口。 爸爸被关到市监狱去,我们全镇上下对他羡慕不已,要知道在那年头,能去趟城里是一件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何况还要在那里长驻久留!爸爸走的那天,全镇人摆出十里长街送总理的架势,一直目送那辆警车离开视线为止。 爷爷当时背着我,站在侧旁的小桥上看了良久,当天晚上他就带着我,扛着锅碗瓢盆去了香港。他的离去令家里所有人都不解,以为是老头在发疯,直到爷爷寄回家第一个一千块美金,那以后全国各地的亲戚来得越来越多,一个北大荒来的爽朗大姨妈当了我的奶娘。 从我懂事起,大概六岁吧,爷爷就隔几个月带我去监狱看一次爸爸,带自家做的豆腐,其实爸爸从小到大吃豆腐吃得腻死,我都可以看得出他目光中的厌烦,可是爷爷下一趟带来的,仍然是豆腐。 我们带去给爸爸的豆腐性质一天天在改变,从一开始刚用白布包着泡在瓦罐里的,到最后的豆腐干,豆腐皮,豆腐奶,豆腐泡,豆腐乳,到今天的「清德镇祖传秘治豆腐卤」,再到后来的「中日合资奇佳豆制食品」,到今天的「香港奇柯集团绿色精制豆品」。 爷爷从前穿着布鞋抱着我来送豆腐,到今天他坐着私人喷射机从香港迎接爸爸出狱,十个小时以后又乘机飞回香港开会。 只剩下我跟爸爸两人,本该血浓如水的,可看彼此的眼神都像看笼子里的老虎,爸爸厌恶地拍拍我的脑袋,说:「小兔崽子,我被这种眼神看了十二年,到今天你还这么看我。」 我才陌生地发现,我跟爸爸之间,没有那层铁栅栏隔着了。 爸爸先带我回老家清得镇,这些年因为有爷爷的大力投资,清得镇已经建设的焕然一新,这里山清水秀旅游资源丰富,小镇本也古静清幽,可因为街面商铺林立,已经失去我小时候踏在青石板上玩耍的意趣。 妈妈的坟因为土地重整被扒了,爸爸四处打听一户姓陈的人家,十几年的他们是镇上公立小学的两名教师,可现在没人知道他们往哪里。爸爸怀着悲愤莫名的心情离开小镇,直到回香港认祖归宗以后,在爷爷身边,看到了找寻已久的身影。 舅舅是全家最漂亮气质最高雅的人,他在英国人公校接受高等教育,一举手一投足都是贵族风范,这时候他虽然只有十二岁,却活脱脱仙子出世的样子。 爸爸在监狱里啃了十二年的馊馒头,满身都是过期食品的味道,这么个家伙穿着意大利名牌男装,突然窜到跟前作势要拥抱自己,舅舅即使风度再好也吓得不轻,喊保安让他们把爸爸抓出去。 爸爸叫了一声:「嫣儿。」 舅舅愣住了,他被带到爷爷身边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的身世,跟我一样,我们虽然都是清清白白出生,可是这其中总有着令人难以启齿的暧昧与古怪,让人想起来就不好意思。 我跟舅舅相处得非常融洽,打从他一出现我就喜欢这个神仙般美丽的舅舅,就像突然从喂猪的张老汉升官到后宫总管,有一步登天的喜悦。俗话说跟好人学好人跟坏人成坏人跟着湿婆子跳大神,跟美丽的舅舅接近多了,我们俩长得越来越像一个窝里生下来的小猪蛙,粉粉嫩嫩秀色可餐。 爸爸在监狱里待了十二年,无女色可近,他搞了十二年的同性恋,没有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当我发现他望向舅舅的目光总是垂涎着情色的口水时,我毅然挺身而出,担负起了保护舅舅清白跟打击爸爸邪恶欲念的责任。 爸爸总是三更半夜悄悄溜到舅舅房间里,我总是在舅舅房间门口悬挂—桶冰冷的水,浇他个透心凉,将他所有火热的欲念冲得干干净净。 爸爸在舅舅的电话机里放窃听器,日夜监听他房间里的动静,我在窃听器旁边摆上录音机,循环播放带有小岛啼叫和流水声的口哨音乐,他比吃了泻药进厕所还要频繁。 舅舅每天一早上学前,爸爸就在旁厅守候着,这边舅舅一出门。爸爸就分奔向门口跟上。 我往他的皮鞋里塞图钉,钉尖朝上,每天清晨爸爸的惨叫成了我们家的起床闹铃。 …… 周而复始,爸爸在铁窗下磨练出的钢铁一般的意志在命运的面前——不,是在我比他更加坚定的意志下软下了腰,虽然他每每看着舅舅还是欲求不满,可他也知道,舅舅是烧红的烙铁,看着让人热血沸腾,碰了让你受尽极刑,若想吞下肚子,肯定要肠穿肚烂。 我的少年时代,就是在与爸爸的周旋与地对空战斗中度过了,错失掉这个年纪最青涩的乐趣,直到进了大学校门,看着身边转来转去的—对一对,蓦然惊觉,失去了舅舅的自己那么孤独,是该找个伴了。 我的目标锁定了本校二年级的校花宁雨晨,这个女人其实在我看来并无出色之处,只是她在学校实在太红了,秀丽的一张脸冰冷的一颗心,所有向她献上的鲜花,都被打入冷宫,所有向她表示过好感的异性,都会划入黑名册,从此不再相见。 人都是贱的,越是不让碰得东西越是想去沾沾,我对宁雨晨就是这种感觉,一个两百多个男人都未能征服的女人,如果找把她搞定,岂不是等同于征服两百多个男人? 抱着雄心壮志我向她发动了攻势,送花唱情歌那些上得掉渣的方式怎能打动得了她那颗冷漠的心,于是我另辟途径,为了实现我的计划我做了很长时间的准备工作,搜集许久可靠情报。 我们是文科院校,全校的男生除却被拒绝的两百零八人,只剩下三个人。 学生会的阮温明,篮球社的成浩司,一个温义似水,一个强悍似刚。他们是全校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但对校花发动攻势我恐怕无以对敌,我想啊想啊想,吃饭时想睡觉时想听课时想,一天洗头的时候发现掉了半盆的头发,连忙跑到树林里去呼吸氧气补充大脑营养。 我每天都坚持到树林里去做有氧操,终于有一天上帝赐我一个雷劈下来,这是精神上的夸张说法,事实上当时我看到极其令我震撼的景象,有一对小情侣在树林里偷偷摸摸地接吻,上下其手不亦乐乎。 他们俩都是男生,我当时灵机一动,想到一个好方法,兴奋得朝天大吼一声,把那一对吓得魂飞魄散,插到裤裆里的一只手生生的拔了出来,像是从蝎子尾巴上拔下毒针那样难舍难分。 阮温明跟成浩司两人是好友,关系亲密无间,大学里形影不离的男生多得不得了,可我对他们俩定点监视随机跟踪,拿着我的长枪照相机,等待捕捉精彩镜头。终于有一天,一张他们在洗手间里打闹嬉笑互相偷袭对方重要部位的照片被我选中,我把照片打印数张,放大几倍,兴高采烈地拿去给宁雨晨看。 照片里面两个人动作猥亵表情淫贱,我相信校花失望之下便会大惊失色心生厌恶,从此视他们如洪水猛兽,连走路都要绕道而行,哪知校花一望之下神情冷漠,不屑地对我挑挑眉毛:「这算什么!大惊小怪!本姑娘六岁看《红楼》,九岁研读《品花宝鉴》,十二岁翻烂了《绝爱》,十四岁把《北京故事》当枕头抱,十八岁当上了『露s费』的会长!这等小儿科也敢拿来让我过目?」 我当即晕倒在地,久唤不醒,直到校花一个个解开我的扣子,用手在我胸前摸来摸去,口中啧啧出奇道:「多么粉嫩的皮肤!多么性感的锁骨!多么诱人的颈项!多么挺立的红樱桃!这等尤物,谁不想尝一口,不像吞进肚子里?我决定了!从今天起,把你培养成一名倾倒众生的超级小受!」 我从地上一跃而起,惊恐万状地倒车倒车,连滚带爬地消失,从此再不敢出现在校花周围五百米范围内,她的气味非常容易识别,有她在的地方,所有雄性生物寸草不生,再健康的苗也在她贪婪的灌溉下溺死过去。 在校花无处不在的高压统治之下,我孤独地度过了我的大学生活,直到拿到毕业证书那天,我像脱了笼的小鸟一样飞奔出教学大楼,踏上早已经备好的马车卓绝尘而去,发誓再也不要进这听地狱般的魔女城堡。 回到家我抱着我爸爸一亲再亲,他这些年来始终郁郁不得志,颓废无比,终日借饭局浇愁,到处胡吃海喝,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酒囊饭袋,可是我抱着他圆滚滚的肚子爱抚再三,深情款款道:「爸爸,今天我终于体会到,你这十二年来是多么不容易了……」 爸爸一个饱嗝打上来,喷了我满脸酒气,色眯眯地抱着我,叫道:「嫣儿……嫣儿……」 爸爸是很可怜的,可是我更可怜,我回到家后还未冼完一个澡,客厅就传来电话声。我知道醉鬼老爸肯定抓不稳电话,把脑袋上的泡沫随便抹抹,裹上浴巾就出去了。 电话是学校打来的,事情是教务主任的,可声音却是恶魔校花的。 「宝贝,你那么急着离开干什么呢!我们的事情还未有个结果……」 哼,既然我已经离了十万八千里,量你这魔女骑扫帚也不上,哪里还会怕你。 「宁同学,我已经毕业,跟学校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你还来找我干什么?」 「哦?是吗?你跟学校真的没有关系了吗?那为什么我看到你的学位证明还留在档案室里呢?」 我砸下电话:「我不要啦!」 —低头,咦,我的浴巾呢? 爸爸色眯眯地贴过来,口水垂了三尺长:「宝贝,你真性感……」 我靠! 可我进入公司任职的时候,舅舅满脸黑线:「炅儿哪,我们同一年入校,你读了八年才毕业,怎么到现在连个学位证明都没有?你让我怎么录用你呢?难道作为总裁要假公济私不成?」 我手忙脚乱地关上房间的门,捂住舅舅的嘴,压低声音道:「舅舅!你怎么……怎么可以把我的秘密到处声张!」 对了,我忘了说,出于魔女对我精神的严重摧残,我每日生活在惶惶不安之中,可怕的魔女毕业以后留校任教,每次考试的时候她都跟众考官一起坐往前排,目光炯炯地瞪着我,以至于我发挥总是失常,每次考试都被passout。直到今年,学饺看我的年纪,再混下去实在不像话,勉强将我的一路红灯关闭,踢出学校。 舅舅得知原因以后想了想,笑道:「没关系,你怕的话,我代替你去取好了,我到要看看什么女人那么厉害,害得我外甥八年来都水深火热!」 我连连点头,有我聪明英勇无人可敌的舅舅出马,千年老怪都挡不得,惧她小小一个魔女! 事实证明我错了,舅舅也错了,可偏偏他错了还不承认,乐得颠颠的。一个月以后,跟那鬼学校教英语的外籍教授私奔到澳洲放羊去也。 我被彻底遗弃,求天无路求地无门。作为家里最后一个大学生,接下了豆腐家族总裁的职务,开始又一段痛苦的人生。 我一直都那么倒霉,我肯定这是因为我爸爸跟妈妈干那事的时候没选好时辰,无天时地利,在人和这方面更是犯了大冲,我这种倒霉持续到一个礼拜之前,算是到了顶端。 该死的同学会又将我与可怕的大学生活联系在一起,可是我们豆腐家族德高望重,作为它的门面,我要热心于公益事业,所以在母校校庆百年的盛大典礼上,我被邀为嘉宾。 校长见到我的时候紧紧握住我的双手,热泪盈眶:「同学!我为本校能够哺育出你这种成功的商业人才感到欣喜万分!你是我们全体师生的骄傲!来吧,我们坐坐……你看到你当年曾经生活过的宿舍了吗?它已经经历了几十年风雨,破旧不堪,现在却还有你几百名学弟住在里而受苦,我们打算今年把它翻新一遍,作为对你的纪念!我们打算把这幢楼命名为『豆腐楼』!你看如何?」 那边主任拉过我来,让我看,面前站着四个小孩,满脸喜悦之色,像是已经看到了崭新的宿舍楼,他们撑起一幅横幅,上面题:热烈欢迎校友柯炅返校参观! 我被他们呼哟得头晕脑胀,一时糊涂洒下了百万重资,一想起回头怎么去对爷爷交代,简直令我毛骨悚然,脖子冷得缩在衬衣里,有人在后面拍了我一把,吓得我从椅子上跌落下来。 一阵爽朗的笑声,我迷惑地望向对方。 那人扶起我来,顺手拍了我屁股一下,道:「大财主!不认得我啦?」 「你是……」面前的小伙子年轻俊朗,十分眼熟,可却真的想不起来是谁了。 小伙子拿起放在桌子上面主任的黑框眼镜,架在自己鼻子上。 「阮温明!」 他摘掉眼镜,哈哈大笑:「你的表情……好有趣!」 我真的呆了,没几年不见,他实在好好好——好有男人味! 那个马桶头黑眼镜,一脸苍白病态,总跟在活力四射的成浩司身边的像只阴魂不散的鬼。变成现在剑眉星目,意气风发,一身休闲装套在他笔挺的身材上,说不出的挺拔。再想想我这一脸菜色、裹在总裁头衔重重茧丝下的可怜虫,到底什么时候能够变成蝴蝶飞出去。 即使不变成蝴蝶,变成个蛾子飞虫什么的,只要能飞起来便好吧! 「对了,三月初再来趟s城吧。」阮温明把探照灯扳到一旁去。 「为什么?」我将牙床在嘴里活动几周,支支吾吾地问。真没想到,这个当年入大学校门时牙都没长齐的书生阮温明,今天居然成了牙医。见面没多久,就被他拉到诊所来。 「为了你的牙呀!到时候你一定得再来一趟,否则你的满嘴牙齿都会掉光光!」 我嘿地一笑:「开什么玩笑!你以为全中国只有你一个牙医!」 他自信十足,笑得好开心:「牙医是很多,可是我在你身上施了魔法,只有我才能够破解……」 二月份我真的在魔法召唤下鬼使神差来到s城时,阮温明的牙医诊所却已经人去楼空,桌上留了一封信: 我有急事先走一步了,三天后有一位友人的婚礼即将举行,我本答应做他伴郎,可事务缠身,临时落跑,这位友人你也认识,就是成浩司,都是校友,你不介意代我参加他的婚礼吧?我已经这么对他保证过——他的脾气恨坏,如果伴郎在婚礼上放他鸽子,他一定会发疯到杀人的。所以切记,切记,否则你就不仅仅是掉满嘴牙齿。 请柬在下面,已经改成你的名字。还有,买套漂亮的礼服穿上吧。你会喜欢这场开心的婚礼的。 我好奇成浩司会娶到什么样的太太,他那种体格,恐怕只有神农族的女野人站在他身边,才不会显得他在欺负弱小。 翻开请柬,香水味扑面而来,这是种古怪的自制香水,创作者一次次信誓旦旦的说它有催情效果,不到一分钟就可以让两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缠绵到一张床上,前提是这两个人必须是男人。 大学期间她就天天带着这种自制香水在校园里走来走去,谋害花花草草,这个可怕的女人,只有可能是请柬上这个名字:宁雨晨。 这世界上最灾难的事情,莫过于让两只魔鬼睡在一张床上,他们诞生的只有恶之花。 这恶之花会开满漫山遍野,而我将要踏上这座山。 后记 我希望这是篇能够带给人开心的文,仅此而已。 刚刚开始写的时候,回眸只是一篇小短文,不到万字,可是我写得非常开心尽兴,自己先捧着笑得前仰后合,可是写到后来,发现只是开始,而不是结束。 写的时候只是想写一些轻松的、带点诙谐的,读了以后让人舒服,让人放松的文。 柯炅这家伙,偶很中意他的个性。虽然他很自私讨厌别扭,喜欢胡思乱想,更加是语无伦次,貌似白痴,偏偏还爱自作小聪明,屡屡是自作自受,实在算不上一个可爱的小受,可是相比下来,成浩司——更加欠扁,在连载的过程中,我已经n次听到大家呼唤要虐待这个混蛋,望天……偶也一直在虐他,难道米人看得出来? 回眸当初,才发现自己塑造了两个多么不可爱的人物,我不想在这轻松的气氛下讨论什么严肃的问题,可是柯炅和成浩司,我认为是有代表性的一对。他们都很自私,讨人厌。有一丁点的奉献精神,又不愿意为感情付出分毫,像两个等着天上掉馅饼的大傻瓜,只盼着对方能够改变,让自己予取予求。 他们俩如果运气好的话,碰上一个痴情种子,爱吾至深,愿意付出全部,等上十年、再十年,再十年,那就没有问题,只要对方愿意锲而不舍,他们自然坐享其成。可偏偏这倒楣的两个人,被命运,被缘份份拴得死死的,怎么拽也分不开,弄得他们俩都有点郁闷,郁闷的。 所以,不要埋怨小成,这篇文是以炅儿的第一人称叙述,难免带上他的主观,而他的主观向来是不分是非,青红皂白的。他只觉得成浩司弃他而去,没有良心,可他从不曾反思过,自己真正为这段感情付出过什么呢? 十年的等待,套用我看过的一段广告词:等待不如买卖。 回眸里的配角之多,令人头疼,从爸爸、舅舅、宁雨晨、康馨平,到最后的眼镜蛇,个个似乎都比小成和炅儿可爱,可毕竟这还是他们俩的故事是不是? 文里还有另一个人物,眼镜蛇达帝。偶非常非常喜欢他!可惜的是他是个配角,戏份不多,根本不足以过我的瘾。所以接下来,我一定要为眼境蛇写篇故事,还有本文中没有来得及出场的成浩司的儿子…… 啊,激动,搓手不停,希望各位继续多多支持回眸百笑续篇《馨竹难输》! (汗,居然打起了广告,飞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