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野狼不啃干柴》 给我一个好情狼 波 波 天啊,真不敢相信千惠这么快又出第二本书了,而且而且,是我最喜欢的一本!(虽然第一本的狐精也很好啦!但我就是喜欢定猛男路线的型男嘛!) 话说千惠这家伙打电话给我这损友时,劈头就说:“你不是喜欢狗吗?那本书就麻烦你写篇序来了呗!” 我哩咧,人家我“爱狗及狼”也不行喔,想当初千惠在写这本稿时,可是被我“每日一催”的催故事发展,千惠这家伙真不是我在自卖自夸,实在是太厉害了,把犬科动物的可爱和忠心、英勇、憨厚……都写出来了,害我看完之后,很想也去弄只小狼狗来养…… 啊,不要误会啦,我说的是像狼的狗,比如说是哈士奇之类的,狗狗真的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而狼呢就像这本书里所说,一生只忠实一个伴侣,这样说起来,人还不如狼呢,真不明白发明“狼心狗肺”这句成语的人在想什么,还有骂人“色狼”,根本是世纪大误解。 大家看书去吧,相信看完之后,你们也会和我一样,在月圆之夜跑到外头溜跶,看能不能遇见一个“好情狼”! 第一章 兰斯洛站在甲板上,南安普敦的码头在清晨雾气掩映下蒙眬如少女羞涩的微笑。身边许多人都带着欣喜笑容,将要前往新天堂的她们,怎么能不兴奋? 这样欢喜热闹当中,只有他一身的凄凉,斯人独憔悴。 ──出自兰斯洛伯爵系列三《南安普顿的钻石蔷薇》 张玮慈呆呆的站在台湾驻纽约的办事处前,愕然的看着紧锁的大门,只觉得一阵昏眩。 老天,她的纽约游学梦竟然会是这样开始的! 首先一下飞机就发现原先代办游学的公司没有派人来接,打电话去问才知道那是一家空头公司。 这下可好,原本预计三个月的快乐游学生活,莫名其妙化为泡影。她心有不甘,坐上从机场往纽约的公车,打算冲到空头公司的地址去看看,不料,甫一下车,她不过是肚子饿,在旁边的热狗摊子叫个热狗,这一分神,行李箱就被三个小鬼给抢走了。 她哪顾得了还没递上的热狗,拔腿便追,一边跑还一边大喊,可只引来纽约客们冷漠的瞥视,压根没人想伸出援手来帮忙阻拦。 最后,张玮慈只能气喘吁吁地站在红砖道上,眼睁睁看着别人把行李拖跑却无能为力。 幸好护照跟签证都还在身上,庆幸的同时,她手摸上自个儿腰间── 怪了,怎么该束在腰上的小包,现在不见了呢? 这个认知如青天霹雳般打入她浑沌的脑袋,连忙沿着原路回去找,却怎么找也找不到。 真的完了!腰包里可是放着她的护照签证、现金及信用卡啊! 没办好法,她只好来到台湾办事处。至少,得想办法回台湾再说。 这也是为什么她现在苦着一张脸,站在台湾办事处深锁的大门前的原因。 连台湾办事处都不开! 她恨恨的往那看来坚实的铁门上踢了一脚。 “什么鬼办事处!该开的时候不开!照顾同胞个屁!”她气呼呼的蹲坐下来,企图从混乱的脑中理出个头绪。 应该要打个电话回家求助,但在台湾,她的家早已经不是一个家……想起父亲,张玮慈只有满满的挫败与痛苦。 不,她相信自己一定有办法解决的。 晶莹的雪花细细碎碎的缓缓飘飞,可她哪有那个心情欣赏?看到下雪不过让她头更疼。 她摸摸身上所有的口袋,全身上下只剩美金二十七元跟一张电话号码。 二十七元? 二十七元能住哪? 连青年旅馆都住不起! 而那张电话号码,是她在飞机上与同坐在身边的老太太聊天,聊高兴了老太太留给她的,临走前叫她记得要打电话找她。 张玮慈看看纸片上的号码,看样子,她也只有厚着脸皮求助。 目光梭巡着找到一具公用电话,她硬着头皮拨下不熟悉的号码。 诺因高兴的哼着歌,一路蹦蹦跳跳的走进门来。 “怎么啦?心情这么好。” 室友布雷克从厨房探出头来,手里还拿着一颗番茄。 “刚交了稿,顺便绕去中国城。”诺因往沙发上一坐,“真是有趣,我看到那些中国人拿着布做成的大眼睛绿色头的怪物,说是在跳舞,模仿着狮子的动作跳来跳去。” “那是舞龙舞狮,这阵子是中国人的过年,你正好赶上看中国人的祭典。”布雷克说明道。 他点点头,“果然很有趣。”他若有所思的望向窗外。 诺因在德国出生,美国长大,亚洲世界对他来说不过只是电视上那些偶尔出现的黄皮肤人种所居住的地方。 原本对那个陌生的世界一点也不了解,直到认识了同住一栋公寓的美中混血儿法蓝后,才对亚洲有一点点基础的认知,这阵子更对中国产生了一种难以言喻的好奇。 “法蓝呢?”他的另一个室友怎么不见人影?好想问他一些关于中国的事情呀!可以当下本书的材料呢! 布雷克耸耸肩,从厨房里端出他的午餐。 “不晓得,刚刚他接到一通电话后就一路骂一路跑的冲出门去了,好像跟他们狐精的事情有关。” 他把晚餐递到诺因面前,“要吃吗?” “恶噗!这是什么啊?!”红红的浆汁混杂灰黑色的软体物载浮载沉的,看起来怪恶心一把的。 “番茄烩鹅肝,我还加了红酒去焖。不觉得看起来很美味吗?”吸血鬼眨巴眨巴着墨黑瞳孔,一脸寻求认同的模样。 “我真是服了你了,”诺因双手一摊,翻了个白眼。“好好的吸血鬼学人吃什么素呀?反正你在医院,拿血不是很容易吗?” “……”布雷克哀怨的瞪他一眼,“你这大胡子狼人,又不是不知道我怕血。” 诺因无奈的叹了口气。 没错,他们同住在这一栋老公寓的四人,个个来历皆奇。 住二楼的法蓝是美国人类与中国华北正宗狐狸精的后裔;眼前的黑衣俊帅男子布雷克是个吸血鬼,不过不知道什么原因,他怕血,只好吃人类的食物,美其名为吃素,虽然在医院当义工,却从来没有偷过一包血袋,目前居住的地下室在整修中,暂时与诺因同住四楼。 住三楼的则是一位瞎眼的神秘占卜师伊曼,虽然不知道他的来历,但是他身上散发出一种不属于人类的奇特感觉。而诺因他自己,则是十五世纪时令人闻风丧胆的狼人。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除了毛发比一般人浓密,生长速度快了点,月圆时变个身外,他倒是跟平常人没什么两样,一样吃一样喝,一样得找个果腹的工作,否则便得饿成狼肉干。 收回飘忽的思绪,把眼光落在布雷克身上,只见他淅沥呼噜地吃下那盆不知所云的东西,诺因感到胃部传来一阵强烈的搅动,仿佛一张嘴,胃酸就要倾泄而出。 他连忙站起身,一把抓了刚挂在衣架上还未干透的风衣,“我去唐人街。” “记得帮我带点元宵回来!”关上门还听得到布雷克的鬼叫。 那是啥?诺因实在懒得再回头问他,反正去问问看应该可以找得到吧! 几个礼拜来都过着不见天日的生活,记忆衰退得严重,总是觉得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想不起来……诺因抓抓头,唉,反正天塌下来当被盖,想不起来就算了。 雪花片片,此刻的纽约在白雪的覆盖下,显得异常晶莹可爱,他脚步轻快的哼着歌,一步步往热闹的中国城去。 纽约的另一端,有个人心情始终没办法轻松起来。 张玮慈皱着眉头,数着桌上散布的零钱。 那天有打那通电话果然是对的,老太太的家人想收留她住,但性格倔强的她却不愿无端接受别人的好意,那家人看她遭遇可怜很是同情,于是借给她一些钱,带着她到中国城找了个同胞,租间地下室暂为栖身。 虽有个地方安身,却让她原本就不甚宽裕的经济状况更加捉襟见肘。 来了纽约四天多了,身上的钱绝对支撑不到下个月,甚至连这个月过不过得完都有问题,这样坐吃山空的日子,光想都怕啊! 但尽管如此,她还是不甘心就这么游学梦碎的回台湾去,幸好台湾办事处隔天就有人在了,她马上提出护照补办申请,只好信用卡及银行帐户方面,银行表示依据他们的作业流程,补发还需要一段时间。 她叹了口气,环顾四周,这间地下室又小又破,不过堪称干净,还有一个老爷电暖炉,是同为台湾人的房东好心搬下来借她用的。 但是这样的好运气能撑到几时? 一来到纽约就遇到那么多事,说真的,她不免觉得气馁,然而每每想起现在家中景象,又不得不咬牙走下去。 家里,已经没有她的位置了。 自从母亲逝世,父亲忙不迭的把外面养的女人给娶回家后,那个时候开始,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已经不属于家里的一份子了。 这份委屈她忍了下来,硬脾气的她连大学学费都不跟家里伸手要,半工半读的念完剩下一年的外文系,毕业后争气的考上某家有名的外商公司,工作三年之中死命存钱,只为了一圆出国梦。 可是……她眼角湿了,一来纽约什么倒没事都遇上了,如果不是靠着同乡人的帮助,现在的她早不知道流落到哪去了。 她抬头看看月历,今天是元宵,团圆的日子,以前母亲在的时候,总是自己亲手揉制。小时候最喜欢元宵节,一家人围着圆桌等着热呼呼的汤圆上桌…… 那情景,恍若昨日,历历在目。 她鼻子一酸,眼泪轻轻滴落在她白色毛衣一角;今天就放纵一点,吃碗元宵解解馋吧! 张玮慈随手握了一把零钱,将自己用羽绒外套裹了个密密实实才出门。 一走出门就是中国城,方便得很。她走在陌生的街道,打量着众多热闹的店家,小心翼翼的比价,生怕一不小心就多花了冤枉钱。 突然,一道很粗很大的声音吸引了她的注意,转过头,她发现一个身穿黑色风衣大胡子的外国人,跟一位黄皮肤的老板叽哩咕噜的不知道吵什么,两人吵得不亦乐乎,无论中外只要是人,都爱看热闹,只见街道上几乎所有的人都停下脚步,兴味勃勃的盯着他们。 张玮慈好奇的走近,听真切了才知道老板说的是广东话,而那外国男子则是一口英文,本想帮忙劝架的,但是一听到老板的广东话,她听也听不懂,转身想走。 没想到她突然被一股相反方向的力道拉住手臂,差点让她滑了一跤。 气急败坏的转身,她看到大胡子恳求的目光。 “小姐,能不能麻烦你帮我跟他说,他在说些什么,我都听不懂呀!” 我也听不懂啊!张玮慈偷偷在心底哀嚎,不过看到对方诚恳的目光,她那要命的正义感又蠢蠢欲动。 “我试试看。” 她对老板比手画脚一番,再用普通话跟他沟通,幸运的是,那老板听得懂,先是点点头,再来老脸上露出个和气的微笑,也用港味浓重的普通话叽哩呱啦的回答。 “他刚刚以为你是小偷,”她翻译给外国男子听,“或是黑手党要来要钱的。” “帮我跟他说,我很想,但可惜我不是。” 诺因自我解嘲的道,跟这位老先生纠缠许久,再怎么样的好脾气也快火山爆发。好不容易有个黄皮肤又热心的人愿意解救他。 “我是来买东西的。” 张玮慈当然不会照实翻译,中国人的幽默感并不强。 “你说你想买什么?” 他垂下头,银灰色发丝在阳光的映射下一闪,他很努力的回想布雷克说的那种食物的音节。 “好像是……愿角吧?” 愿角?她闻言脑袋一时之间没有办法理解。 “还是远角?渊销?”诺因拼凑着脑中残余的记忆,说不出一个所以然。 “喔!”她恍然大悟,双手一拍,“你说的是元宵!” “对对,就是这种东西。”他松了一口气,笑了开来。 看他笑得好天真,仿佛是完成了一件什么大事。不知道为什么,让她觉得这陌生胡子男的笑容,令人看了便心情开朗起来。 她对老板说了几句话,成功的买到一盒花生跟一盒芝麻口味的元宵,正要从老板手中接过时,却被身后人的大手越过头顶,从中拦截。 “多少钱?” 老板倒是听懂这句话,比出五指。 诺因抽出一张十元纸币丢在桌上,接着自然而然的牵起张玮慈的手,往店铺外走去。 她反应不过来,直到走出店外,才迟钝的抽回自己的手。 “谢谢。” “我还要谢谢你帮我解围。”他微笑的回答,低下头向她道谢。 现在他才有心情去观察眼前的东方女子。老天!她真娇小! 刚刚牵着她的小手时就惊异她那简直一捏就碎的纤弱,细看她更觉得她娇嫩得很,虽说削薄到紧贴头皮的黑发,跟有点固执的黑色眼眸,又让人觉得她也不是好欺负的。 感觉好像才十五、六岁,象牙色的肌肤也予人吹弹可破的感觉。 “你待会有事吗?” 诺因看看手表,下午四点多,正是享用下午茶的好时间。 “我请你喝杯咖啡好吗?刚刚真的是谢谢你了。” 喝咖啡?张玮慈的肚子突然不争气的狂吼起来,咕噜噜的声音连他都听到了。 她感觉自己耳根一阵热辣,直直烧上脸侧。可是实在控制不住呀!几天都没好好吃一顿了! “我、我想吃热狗。”她低下头,红着脸,呐呐的说。 他好风度的忍住笑,点点头,“我们去中央公园吧!那里有一摊非常好吃的热狗。” 下午时分的公园里,连好几天都没露脸的太阳也拨云探头,为几天来都下雪的纽约带来一丝丝暖意。 诺因领着张玮慈来到一处热狗摊,温柔地询问她想吃什么。 接着,他惊骇的张大了嘴,因为她一口气点了两份超霸大热狗、三个不同口味的甜甜圈、一份加了很多起司的薯片,再加上大杯的可乐。 现代女性不是以减肥为毕生职志吗?她怎敢这么放胆吃?眼光往下移一点,接触到她平坦如飞机场的胸,以及直条条的腰线,他顿时了然的点点头,发育期是该多吃点。 “你不要吗?”张玮慈双手捧着食物,脸都快被淹没了。 诺因好心的接过她手上成山的食物。 “我只要一杯可乐就好。”结果是她拿着他要的可乐,他捧着她那小山般的食物,两人在室外剧场的位子上坐定。 他再次惊异于她的另一项特技──食物飞快的消失在她那看来很小的嘴里,消失的速度……简直只能用不可思议来形容! “我没有看过女孩子吃东西吃这么快。”还不会噎到。 张玮慈满足的吞下最后一口甜甜圈,“那可能是因为你没看过饿很久的女生。” 说的也是,他交往过的女性皆是温雅有礼,稍带点矜持与冷漠,个个都是西方世界女性的典范,一点也不像眼前这小女生,给他一种陌生又可爱得紧的感觉。 不过她为什怎么会饿很久?她没有家人吗? 诺因那属于小说作家的好奇心发作,忍不住问:“饿很久?你家人都没给你饭吃吗?如果是,可以去告发他们呀!虐待未成年者可是犯法的。”他脑中马上浮现出一堆报纸头条标题。 未成年者? 张玮慈呆了一下,差点被吸到口中的可乐呛住。“谁未成年了?” “你呀!”理直气壮。 她有种想昏倒的冲动。“我已经二十六岁了,不是未成年。” 诺因张口结舌,这是他短短时间内第三次被吓住。 “你已经二十六岁了?!” 怎么……怎么发育得如此贫乏?而且这么稚气娇嫩?他不是没有跟二十六岁的女人交往过,可是哪一个像她一般,小小的脸,小小的身子,可爱的短发,干巴巴的曲线,细致得不像是个成年人,瘦小得就像个少女。 看大胡子嘴巴阖不拢的模样,张玮慈呆了呆,有必要这么惊讶吗? “看起来不像吗?” 她身高一六三公分,在台湾算是中等身材,不过跟眼前这男人一比,她觉得自己像是从小人国出来的。 他有没有两百公分呀?感觉又高又魁梧,肩宽胸厚,还留着一圈密密麻麻掩盖了半张脸庞的落腮胡,说难听点,长得还有点儿像是漫画中的通缉犯呢!可是他说起话来很友善,笑起来又和气。 “是不像,我刚刚以为你才十六岁。” 见她已经吃完眼前食物,他伸出大手,笑容灿烂。“我是诺因.埃维尔,有趣的东方女孩,你呢?” “张玮慈。”她一时没想到用自己的英文名字,直觉的说出中文名。看着眼前大手,她使劲的把手在牛仔裤上擦了擦,才伸出去。“或是可以叫我维琪。” “不不,我觉得玮慈很好听。” 虽然有点饶舌,可是中文特殊的发音让他觉得十分新奇。他小心的握着她的手,轻轻晃了两下,生怕自己一用力,便叫他把她的手给折了。 张玮慈被他说话的神情逗笑了,她的笑又让他看呆了,刚刚都没发现她笑起来这么可爱!嘴唇先微微一颤,接着轻轻往上一拉,看到她贝壳般的细致白牙,一双凤眼也斜斜飞上发梢,俏皮得很。 东方女孩都这么甜吗?像壶蜂蜜似的。 为了不让她发觉自己的失态,诺因掩饰尴尬似的咳了一声,随口找了个话题,“你是中国人吗?” “台湾人。”她满满吸了一口可乐,像个孩子一样贪心的吞咽着。“我不是从中国大陆来的。” “怎么会想到纽约来?” “本来是想来游学,不过……” 想起几天来的遭遇,她垂下头,内心挣扎着不知道该不该跟眼前这个大胡子说说自己倒楣的情况,毕竟这种事情说出来真是丢脸啊! “不过?”见她话说到一半没了下文,诺因好奇的问。 她倔强的摇摇头,“没什么。”这种事还是别让人知道的好吧! 他看她紧咬吸管,脸色阴晴不定,明眼人一看就知其中必有内情。不过她不说,他也不会问,这是身为绅士该有的风度。 “下次我们再出来吧?我可以充当导游喔!” 他不想让气氛凝滞,也是为了想再见她的私心,他语气轻快的说:“你想去哪里?大都会博物馆?还是时代广场?第五街?梅西百货?” 他脑中飞快的转着观光客跟女性会喜欢去逛的地标,像个推销纽约的业务员,一项项的诚心推荐。 “我想去百老汇。”趁着他停下来休息的片刻,张玮慈终于有机会插嘴,“我想去看歌舞剧。” 她想看“歌剧魅影”这部歌舞剧,来到纽约最想去的地方就是百老汇,体验它的魅力与感动。 “好啊!”诺因闻言后夸张的拍着胸膛,“我可以帮你订位呢!你想看哪一出剧码?” “很多剧码同时上映吗?”虽然看过旅游书介绍,但详细的资讯她其实也不是很清楚。 “是啊,每一家上演的都不一样,受欢迎的剧码今天订位,搞不好要等到下下个月才看得到呢!”这可一点也不夸张,之前他与其他几个室友想看“西贡小姐”,就足足等了七个礼拜。 原来如此!张玮慈了然的点点头,又好奇的提出许多问题,诺因也一一回答。 两人聊得愉快,全然没有注意到太阳慢慢的向西方移动,天色越来越晚。 直到发觉周围街灯亮起,她才注意到时候不早了。“糟糕!” 她一看手表,老天,怎么已经七点半了?!跟大胡子聊得太高兴,都忘了时间。入夜的纽约治安之差时有所闻,更何况她是个单身外籍女子,而且还不知道怎么回去。 “我送你回去吧!”看她一脸彷徨无措的模样,诺因身为绅士必须保护女性的心情油然而生。 “我家在公园的另一头,我开车载你回中国城。” 他站起身,示意她跟上。 入夜的纽约开始吹起刮得人发疼的冷风,张玮慈虽然穿着羽绒外套,但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没办法,亚热带的台湾鼻子,一时之间还是难以适应纽约的寒冷。 “冷吗?”诺因停下脚步,低头俯视小矮人揉揉鼻子,有点倔强的说── “不,不会呀──哈、哈啾!”这下可好,连鼻水都喷出来了。 见她孩子气又狼狈的模样,他实在很想笑,不过还是死命控制住不听使唤的面部肌肉,一本正经的脱下风衣披到她肩上。 “你先披着吧!” 待会回家再拿一件就是。 从他脸上扭曲的表情,张玮慈看到的是关心。 她乖顺披上他的黑色风衣,不过当她一穿好,他再也克制不住爆笑的冲动,“噗”地一声笑出来。 老天呀,她真的是小矮人!怎么自己穿到小腿肚还显短的风衣穿在她身上,拖了地不说,袖子不但盖住她的手,还长了十公分不止,看起来活像个中国戏剧里那些拖着长袍的演员,模样滑稽得不得了。 她顿时感觉有点挫败的嘟嚷,“笑?!笑死算了。” 低头看看,唉,也难怪大胡子忍不住,如果不是穿在自己身上,她搞不好会笑得更夸张。 “委屈你一下吧!” 诺因擦掉眼旁因狂笑溢出的泪水,他抬起头,不经意发现天际一轮明月高悬。 月晕一圈圈散开来,昏黄色的月光将他原本银灰色的眼眸映照得宛如野兽一般的金黄,他感受到从身体深处传来的热痛,一点也不陌生的感觉。 该死的!他居然忘记今天是月圆的周期! 更该死的是,他不能让眼前的女子看到他会变身! 他连忙低下头,捂着双眼,踉跄的往公园一旁的洗手间奔去。 “诺因?”张玮慈不明就里,扬声问道:“你要去哪呀?” “我去──嘶──我去洗手间,等我一下。” 连声音都快变成如野兽般的嘶哑,他加快速度,躲到建筑物的后面。 刚刚是她的错觉吗?为什么诺因的声音会突然变得沙哑得……简直不像是人类的声音,像是……像是野兽的低嚎。 她独自一人站在夜晚的中央公园里,再胆大的人都会发毛,她勉强忍住心中的惧意,一刻钟过去,她觉得好像过了一世纪那么长。奇怪了,诺因怎么去那么久?还不时听到诡谲的声音,兽类一般咻咻叫着。 “诺──诺因!” 她越来越怕,尤其那像野兽的声音好大,感觉离自己好近,纽约现在该不会有什么会伤人的动物到处乱跑吧? 张玮慈极力忍着要自己声音中的颤抖不要这么明显,扬声叫道:“诺因!你还没有好吗?” 一片寂静,除了令她恐惧的嘶嘶声。 “诺、诺因,如果你再不出来,我、我就要过去了喔!” 她现在浑抖得像秋风中将要落下的枯叶,“我、我要过去喔!” 还是无人回应。 她深深吸了口气,努力移动自己软得像果冻般的双腿,来到建筑物的后面。 不习惯黑暗的双眼,接触到一双闪着绿光的金黄色瞳眸。 这……竟、竟然是……一只…… 狼! 而且不是普通在动物园可以看到的大小如狗一般的狼,祂四肢着地时高度就大约到她胸口,极之巨大的身形让人望之胆怯。 金黄色的眼瞳冷冷逼视着她,血盆大口闪耀一嘴尖锐白牙,嘶嘶吼着,银白色的毛刹那间如接触到静电般竖立,在她眼中看来,这可是不大好的前兆。 接着,她发现了凶狠动物旁的衣物,灰色的……那是诺因的毛衣! 她想尖叫,却叫不出声,第一个在异乡认识的外国朋友,一个有趣的大胡子……就这样,被狼吃掉了! 张玮慈速度缓慢的悄悄往后退,然而白狼仿佛意识到她的意图,也一步一步的朝她走近。 她吓得大气也不敢喘,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 逃!报警去! 她飞快的转过身,不意被过长的风衣绊了个狗吃屎,沾了满身半融化的雪水跟脏泥。 但此时此刻她哪顾得了这么多!连拍都没拍,她急忙起身拔腿就跑。 白狼宛如戏弄她似的,明明可以追上,却用不急于吃掉这小猎物的速度跟在她背后。 好痛!刚刚一定跌伤了!她感觉到膝盖一阵巨痛,但速度一点也没有放慢。上帝保佑,眼前那个小小亭子,不就是救命的电话亭吗?! 她冲进电话亭中,先把门拉上后,双手在裤袋里掏来掏去,掉了一地零钱也不知道。 好不容易摸到一个硬币,她连忙投进去,拨下九一一。 惊慌的向亭外一看,白狼不知何时站在亭子的另一端,从它血口呼出来的气息喷在玻璃上,化成阵阵白雾。 幸好,就在这个时候,电话彼端传来一个声音,“警察局。” “这里──这里有狼!” 突然,白狼凶狠狠地用力撞门! 张玮慈吓坏了,一脚死命的抵住门,用尽全身力量大喊── “中央、中央公园有狼──好大──啊!” 白狼使劲一撞,她原本受伤的膝盖支撑不住,脚一软,整个人跌坐在地上,眼睁睁看着它撞开不甚坚固的玻璃门,大摇大摆的走进来。 她的双手顿时没了力气,话筒里还不断传来询问声,在巨兽与吓得半死的女人间晃荡。 张玮慈最后一个意识是──白狼伸出它温热且略带腥味的舌头,往她脸上舔了舔。 然后,她昏了过去。 第二章 站在兰斯洛眼前的男人们微微一笑,其中一个伸出了手。 “朋友,”他低沉的声音悦耳的响起,“我们是同类──同样为世界所不容的同类。” ──出自兰斯洛系列二《东印度之光》 外头行人匆匆走过,冷风毫不费劲地从气窗吹进破烂简陋的地下室中。 张玮慈几乎可以从气窗──那是这间房间唯一的阳光来源──数出上面街道有多少行人走过。 她躺在硬木板的床上,裹着不能使人温暖的棉被,长时间的哭泣使她眼角发疼,骨头也莫名的酸疼起来,但她对这一切却像是毫无所觉。 是第几天了呢?从那个可怕的夜晚开始,她就没有停止过她的眼泪。 只记得那晚她在电话亭昏倒,起来后却是在警察局,她还因为护照尚未补发下来,无法提出而被扣留,幸好天一亮,她打电话请台湾办事处帮她确定她的身份,那些警察同情她的遭遇,送她回到中国城。 但是,张玮慈却没来由的感到难过。她在异乡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一个和气的大胡子,就这样消失了。 那天她醒了之后,警察告诉她那只狼在他们赶到的时候还坐在她身边,奇怪的是,昏迷的她毫发无伤。 而那只巨大的狼一看到警察与捕狗队便飞也似的逃掉,现场他们只找到诺因的衣物,但是,一切平静,没有血迹,没有一点点人与兽的打斗挣扎的痕迹。 诺因就像是平空消失了般,人间蒸发了。 张玮慈一听,当场眼泪夺眶而出,抱着他的毛衣哭泣起来。她反问警察若不是被吃掉了,为何毛衣遗留在现场? 但好心的警察们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直到现在,她还是不能控制自己的泪水,每每想到那个恐怖的夜晚……她每天醒来就哭,哭完就睡,期间房东曾下来几次送点食物给她,但是她却一点食欲也没有。 她就这么躺在床上,呆呆的望着气窗外匆匆而过的行人,无止境的哭泣着。 说不上来为什么,她就是为了那个大胡子的死感到哀伤。 虽然他只是一个认识了一天的朋友,但却也是个让她在陌生国度有了点快乐的朋友。 “砰砰!” 一阵敲门声唤回张玮慈的思绪,她挣扎的起身,虚弱的哑声问:“是谁?” “张小姐,你朋友找。”房东用中文说。 她不解,怪了,她在纽约有什么朋友? 唯一的那个,现在应该是在天国唱小夜曲吧! 她打开门,目光先接触到一个厚实的胸膛,视线慢慢往上移动,看到有点熟悉的银灰色胡子,密密麻麻的,然后是一双灰色的眼睛,还有带着和气微笑的脸庞…… “鬼呀!有鬼啊!” 妈呀!当真是衰到白日见鬼了!站在房东身边的不就是应该去见上帝的──诺因吗?!张玮慈双脚一软,整个人吓得瘫坐在地。 房东奇怪的看着坐在地上的她,他们到底认不认识啊?!。 诺因客气的对房东笑了笑,“不好意思,她可能误会了一些事,我可以单独跟她谈谈吗?” 看样子她误会大了,有必要好好解释。 送走了满肚子疑问的房东,诺因不顾张玮慈的抗议,一把横抱起瘫软的她,走进地下室。 “老天,你怎么住在这种地方?” 他惊愕的环顾四周,这房间根本就是仓库!一张勉为其难称为床的烂木板,一个不时发出吱嘎声的暖气,低垂摇晃的灯泡,周遭堆着不知名的东西。 “你……你……你不是……” 张玮慈声音细弱的问道:“消失……了吗?” 她想不出合理的解释,他人突然不见,只剩下衣服,他总不可能脱光衣服裸奔──那么他的消失只有一个合理解释── 被狼吃掉了。 “嗯,”诺因脑袋飞快运转,发挥他小说家的想像力,编出一个理由,“我躲到树上去了。” “那衣服……”有必要脱衣服吗?那时还下雪耶! “嗯咳,”他转过脸去,掩饰因心虚而涌上脸的红潮,“欺骗那只狼用的,让它以为我在下面。” 张玮慈还想要再问些什么,他却转变了话题。 “你怎么住在这种地方?我找了你好几天了。” 这句话一点也不假,当时化身为狼、追在她身后是担心她一个独身女子的安全,怎么料到她吓得报警,害他那天晚上跟捕狗大队玩了一晚上的躲猫猫。 第二天一早,他就开始找寻她,说不上来为什么,他对她就是有种莫名的在意。 花了几天找遍了中国城,却都没有着落,最后,他只好找上警察,用一顿午餐,从一个比较粗心大意的警察口中套出她的住址。 好不容易找到她,竟发现她简直像是虐待自己,住在这种破破烂烂的地下室,而且小小脸蛋瘦得凹陷下去,嘴唇也发青,小小身子抱在怀里却一点重量也没有。 见她咬着下唇没有回答,诺因有点不高兴的说:“你是发了什么神经会想住这里?” “我才不是发神经!”她微弱的,细细声的抗议,“我……我根本没有钱,这里,还是好心的房东便宜租给我的。” 要争胜好强的她坦承自己的窘困实在让她羞愧不已,倔强的她一向最讨厌欠人情,也不愿跟别人求助,只是如今的状况不得不叫她向现实低头。 诺因瞪大眼看着怀中的小人儿,“你没钱?” 张玮慈困难的点点头,缓慢的把自己从来到纽约下飞机后的遭遇一五一十的说出,他边听眉头皱得越紧,不时随着她的叙述摇头。 听完她的遭遇,他同情的下了个评语,“你真倒楣。” “我从不否认。”她撇了撇嘴,“不过至少护照这几天总算补发下来了。”不过信用卡还在拖,这家银行的办事效率有够差。 她不知道,此时那家银行在台湾发生挤兑危机,短时间内,她可能很难动用她户头里的钱。 诺因关心的问:“那你之后有什么打算?” 她还没来得及回答,两人的对话就因房东的闯入而中断。房东是个古板的老太太,她看到两人间有如情人似的举止互动,顿时流露相当不赞同的表情。 看来这外表清秀正经的女孩,其实也不过是个爱与外国人搞在一块的随便女孩! 还有,这外国男人留了一把落腮胡,搞不好是个流浪汉,弄得不好说不定会对她的房子、财产动起歪脑筋…… 老太太马上起了反感,在纽约住久了,深知明哲保身的重要。 她清了清喉咙,用一种带着口音的英文说道:“张小姐,既然你朋友来了,我想你也该搬出去了吧?” 她跟张玮慈说话向来用中文,现在却用英文,是刻意说给诺因听的。 “可是,我有付你房钱啊!”张玮慈挣扎的从诺因怀中离开,急急的道∶“不是说好可以让我住到月底吗?” “你那一点点钱!”房东连忙从口袋里拿出一些钱,“扣掉这几天的份,我全部退给你。” “我不是要钱啊!”她虚弱的靠着诺因,多天没有进食的她实在快没力气了,“这样你叫我住哪里?”这里环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至少可以遮风挡雨。 房东决绝的摇头,一副别人死活与己无关的模样。 诺因把一切看在眼里,越听越不高兴,这么个鸟地方,又不是什么金窝银窝的,有什么好留恋?他再度无视张玮慈的抗议,把她打横抱起来。 “不住就不住,有什么了不起的!”看到房东那副嘴脸,真叫人满肚子火。 “诺因?”张玮慈不知所措的看看他又看向房东。“你在说些什么?不住这里我能住哪里?” “来住我家啊!”他豪气干云的道:“反正我家很大,还有空房间。” 不是这个问题啊!她悲惨的叹气,他们的思考逻辑好像是两个星球的人。“无功不受禄。” “啊?”什么意思?“听不懂。” “我、我……我,”解释起来太麻烦了,她只好简单的说:“总之,我跟你才认识不到一天,而且……” “你怕我是大野狼?”虽然他绝对是。“放心,大野狼也不啃干柴的。我家楼上的公寓还空着,考虑一下吧!不然,你还有地方能去吗?” 张玮慈为之语塞,是啊!凭她身上的一点点钱,能住哪里? 现实环境不允许她推却这适时伸出的友善之手,她考虑着,这样住到一个男人家里好吗? 房东听了诺因的话,不屑的评论,“张小姐,我本以为你是个洁身自爱的好女孩呢!想不到也是跟着外国人胡混的货。” 张玮慈扭头过去,为什么她先前没发觉这老太太的脸长得很像巫婆?一咬牙,她抓住诺因的衣服。 “我跟你走。” 诺因点点头,马上抱着她转头就走,离开阴暗湿冷的地下室。 一接触到阳光,张玮慈觉得有些刺眼,好几天都没离开那阴暗的小房间,猛一下看到外面的世界,还真有种隔世为人的感觉。 诺因动作轻柔地把她放置在自己车里的前座,并从后座拉了条毯子给她。看她一脸苍白,简直像是个刚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鬼。 “先回我家去吧。” 他发动车子,在呼呼的引擎声中转头跟娇小女子说话的同时,却发现她眉头紧蹙,五官扭曲成奇怪的表情。 “怎么了?” “我……” 太久没进食,也躺在那不舒适的硬木板上太久,现在张玮慈只觉得肚子饿又全身发痛。 “我……我好饿。” 话一说完,仿佛全身的力气都用尽,整个人瘫软在椅子上,虽然没昏倒,不过从她那恍惚的表情来看,简直近似弥留。 诺因连忙踩下油门,车子飞驰而去。 布雷克突然很庆幸自己今天没有去医院,因为他是公寓住户中第一个有幸看到诺因抱着个用毛毯包着的小小女孩上楼的人。 “喂,诺因,她是谁?” 看他动作轻缓的像是抱着个什么宝贝,布雷克实在想逗他一逗,他伸出手指,想去戳戳那毛毯里的小人儿,却被室友的狼爪一掌拍开。 “别闹了,帮我去冰箱拿点牛奶来。” 诺因把张玮慈放在沙发里,把多事的室友赶走后才蹲下身观察。看着她紧闭的双眼,长长睫毛紧紧阖着,在眼圈下方形成一道阴影。 为什么他对她会这么关心?是对弱小动物的同情吗? 好像也没这么简单,还是因为她倔强的神情?她可爱的表情?轻轻触动他心底某处的甜蜜微笑? “没有牛奶,”厨房里传来布雷克的高声叫唤,打断了他的沉思。“只有番茄跟番茄汁,还有你的啤酒。” 该死的,他忘记前几天把牛奶都拿给住在楼下的伊曼了! 诺因翻了翻白眼,对布雷克叫道:“好几天没吃东西的人适合吃什么?帮我弄一点出来。” “只有法蓝昨天煮的中国饭。”布雷克一直对昨日的晚餐很有意见。“那种加了水,稀稀的饭。” 唔,那个味道还不错,而且出自于目前同住公寓里手艺最好的家伙,总比布雷克胡搞出来的东西好得多。 “就那个吧。” 不一会,就看到布雷克端着碗走出来,一边发表高见,“我一直觉得这种汤汤水水的东西不怎么好吃。” “那是你的味觉跟一般人不一样。” 诺因接过碗,轻轻摇醒张玮慈,“哈啰,你先吃点东西吧。” 她从模模糊糊的有闻到一股食物的香味,睁开眼,还以为自己到了天堂,身边不再是墙壁剥落、灌满冷风的地下室,而是一间装潢十分简单大方的客厅,她则身处于温暖柔软的沙发当中。 还有一双温和的灰色眼眸关心的看着她。 “这里是……” “我家。” 诺因一边说一边把碗端到她面前,试着喂她。她迟疑了一会,才张开嘴吞下。 “你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好?”布雷克在一旁大发不平之鸣,“也没见过你以前对谁这么好过。” “人家是病人,”诺因把碗递给张玮慈,满意的看着她缓慢咀嚼吞咽。“你别闹了。” “大野狼转性,变成小红帽了。”布雷克调侃道。 诺因的回答是狠狠瞪他一眼。 张玮慈听到布雷克的话,抬起头看到一个身穿黑衣的帅气黑发男子,揶揄的表情还挂在脸上。 “我不是小红帽。”她出声抗议,她一向最不喜欢别人看到她圆圆孩子气的脸蛋就把她当小孩。 “但是他是大──喔!” 野狼两个字还来不及说出口,就被诺因一拳打在肚子上,还真是痛啊!布雷克倒在波斯地毯上滚来滚去。 张玮慈被他夸张的举动逗笑,大胡子的朋友还真是有趣的人。 她边吃边打量周遭,落地玻璃窗外就是中央公园,室内摆设充满一种单身男子的极简品味,不过不知是不是因为是单身汉住的地方,其实也满……脏乱的。 除了她现在所处的沙发可以坐人,其余的椅子上都斜挂着衣服,有的还丢在地上,书报杂志杂乱的一堆堆四处放,电视跟音响上也放着奇怪的摆饰品,看得出来这间房子的主人生活过得非常……随性。 发觉她环视的目光,诺因不好意思的呐呐开口,“最近我们的钟点女佣生病,一时之间找不到人手帮忙,所以家里有点乱。” “没关系。”她微笑,吃了东西之后力气就上来了,说话也不像方才那般奄奄一息。“有地方住就很好了……”她想起自己现在的处境,脸色又黯淡下来。 他干笑道:“单身汉的房间,就是这样脏乱……”他摸摸胡子,思索道∶“我们楼上还有好几间空屋,你就在这里住下好了,租金不贵,房东人也很好。” 他顿了顿,笑得有些尴尬,“不过房间好像一样脏乱,你得委屈一下了。” “房东不是人……”布雷克在一旁小小声的嘟哝,不过她并没有听到。 委屈?一点都不会。 她双眼绽发“得救了”的光彩,“我会把它清理好,谢谢你,诺因。” 他微笑,“别这么说。” 张玮慈感激得觉得她一定要做些什么,好来还这和善的大胡子的人情。 “你刚刚说你们的钟点女佣生病了,找不到人手吗?” “是啊。”她问这做什么? “我看这样好了。”她仰着头看着他,斜斜凤眼闪闪发亮,“住在楼上公寓的期间,我就充当你们的钟点女佣,帮你们打理,如何?” “啥?”诺因愣住。 “好啊!” 这声附和来自倒在地上的布雷克,他向来对诺因的生活习惯很有意见。 诺因快速的用一团衣服塞住布雷克的嘴。 “这样不好吧?”她身体还很虚弱啊! “可是你们需要人手,而我需要一点金钱与工作。两相权衡,这应该是个不错的主意吧?” 她的倔脾气不允许她平白接受别人的好意,自己却没有任何回馈。 诺因一手紧紧抓住吸血鬼挣扎的手,摸着胡子想了想。 “等你身体好一点吧。” 他一边说一边把布雷克拖到门边,门一开一脚把布雷克踢了出去。 “喂喂!你干么?”布雷克摸摸自己被踹痛的屁股,转身手指大胡子的鼻尖。“有异性没人性!” “别乱说,”诺因压低了声音,“她是我重要的客人。” 最后扔下一句,“地下室应该可以住人了!”然后门毫不客气的当着布雷克的面“砰”地关上。 地下室能住人才有鬼!布雷克摸摸鼻子,想着诺因与里头那个可爱的东方女孩。呼呼呵呵,想必她的确是满重要的哟!以前从没看过诺因这么温柔的样子。 头条新闻哪!布雷克脚步轻快的往楼下走去,大嗓门开始嚷嚷。 拜布雷克广播之赐,同住公寓的其他两人当晚就知道诺因家来了个“重要”的客人。一如往常,晚上众人全部聚集到诺因家来。 法蓝端起一盘三明治,递给娇小的客人,“尝尝看,这是我自己做的。” 张玮慈受宠若惊的接过,“谢谢。” 眼前男子有着极之俊秀的的五官,与黑衣男子相比完全不逊色的容貌却有相反的气质,黑衣男子是那种很男性的英俊,而他则充满着邪媚的魅力,若是被他直勾勾盯着看,她真会心跳不止。 另一个站得远远的男子一身白衣,发色是特殊的银白,在灯光下闪烁着宛如海浪激起的浪花一般的光泽,不过天蓝色的瞳孔却十分无神、没有焦距,像是个盲人。 房子里的四个男人各有特色,但只有大胡子给她一种和善好亲近的感觉,其他人美则美矣,就是叫人难以接近。 “诺因,你怎么还不帮我们介绍一下?” 布雷克无视于一旁诺因乌嘛嘛的脸色,不怕死的捋狼须,“我还不知道这位小姐的名字耶!想必她一定很好奇我们的名字对不对?!” 诺因没有任何时刻会比现在──就算他的冰箱充满可怕的番茄味──更讨厌这只吸血鬼。 “她很累,你们让她休息好不好?” “哎呀,舍不得喽。” 法蓝随之起哄,他们都知道四年前“那件事情”过去之后,诺因不再和任何女子交往。 “想必她一定是个非常……重要的人物,是不是呀?” 诺因此刻突然有个冲动,不知道狐狸精的毛皮保暖不保暖?真想测试一下。 “她叫张玮慈,满意啦?!”随口敷衍两句,他便推着其他人往门外走,“滚滚滚,知道名字之后就快滚。” “她还不知道我们的名字呀!”法蓝挣脱狼人的掌控,走到张玮慈面前,“我是法蓝.迪威,你是台湾人吗?” “是啊。”她细看法蓝,漂亮的五官及发色隐约有东方人的影子。 “我妈妈现在也住在台湾耶!”他一听,像孩子一样笑得更灿烂。 布雷克趁此机会也赶紧插话,“哈啰,我是布雷克,是这家伙,”他比比诺因,“的同居人。” 他的地下室装修中,所以暂居四楼。 看到他的逗趣表情,她忍不住“噗”地一声笑开来。 诺因原本担心她身体需要休息,但看她小小苹果脸有了笑意,又觉得有大家陪着她也是不错的好事。 不过,她的下一句话当场让他的好心情飞到九霄云外。 “你们应该是gaycouple吧?” 这四个人给她一种说不上来的奇特感,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人……所以她的小脑袋里想得到的理由只有这个。 布雷克跟诺因两人几乎是同时,像触了电似的跳起来。 “跟他?!”不约而同的大喊。 “拜托,”布雷克首先发难,“要也不会跟他,大胡子几天没刮啦?” “呸呸,”诺因不甘示弱做了个呕吐的鬼脸,“你这个只喜欢番茄跟红酒的味觉白痴,就算我是同性恋,死也不会找你。” “那找我吧!”法蓝被冷落一旁,嘻皮笑脸的说:“诺因,我一向都觉得大胡子最有男人味了!” 末了,还附送一记甜腻的叫人起鸡皮疙瘩的媚眼。 诺因哭笑不得的看着他们,最后目光落在躲在一旁看好戏的始作俑者。 “他们两个是不是我不知道,但是我可以跟你保证,我绝对不是同性恋。” 张玮慈饶富兴味的看着他们,突然听到这番保证,脑袋还真一下转不过来。“喔,呃,对不起,我看你们感情很好才会有这种感觉。” “没关系啦!”法蓝一手勾住诺因的肩,十分善良的帮他作做证,“他这家伙呀,有三、四年没近女色了,你没来之前,我们对他都有同样的怀疑哩!” “要你多嘴来着!”诺因反手一勾,狐狸精的手臂马上被拗成奇怪的角度,痛得法蓝哀哀叫。 “好了,”一道淡淡轻轻的男中音从房间角落传来,“很晚了,我们真的得让小姐休息了。” 张玮慈循声望去,才发觉说话的是一直站在一旁不出声的银发男子,只见他缓慢的走到她面前,双眼虽然没有焦距,但是行动却很俐落。 “我是伊曼,”他对她笑了笑,这时她清楚的看见他那双天蓝色的眼珠毫无神采,果然如自己猜测般是个盲人。“我住在楼下,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开口。” 诺因感激的看着他,呜呜呜,真想以一声狼嚎来表示自己的感谢,果然还是伊曼善解人意呀! “夜深啦,早点回家最好。去去,全部给我滚回去睡觉。” 说完,他拿起楼上的钥匙,示意张玮慈跟上他的脚步。 布雷克看着两人上楼的背影,疑惑的抓抓头,“诺因是不是忘记佩卓的存在了?” 第三章 兰斯洛深蓝色的眼睛直直凝视着她,声音温柔而悲伤,“你知道,我是这样的爱你,我甚至愿为你付出生命。” 珍妮拢拢她淡金色的鬈发,樱桃色的唇弯成上扬的圆弧。“生命?这么说来,我手中掌握不少男人的生命。” 他胸口一阵轻轻的痛。 兰斯洛明白,对于很多贵妇人而言,他只是一个合适的玩物。 公爵与印度女人私生之子,不同于常人的异国长相,合适的身份地位。 而且最重要一点── 他年轻,幼稚,而且天真。 ──出自兰斯洛伯爵系列二《东印度之光》。 诺因打开灯,张玮慈过了好一会才适应眼前房间的摆设,惊讶得下巴都阖不拢。 “你确定这个房间的房租很便宜?” 诺因点点头,肯定地笑道:“只要你跟房东合得来,不用钱也说不定。” 这是骗人的吧……房间里那些巴洛克风格的装潢,古董家具摆设,地毯像是羊毛的,墙上挂了一张罗特列克复制画……每一样看来都很昂贵! 她如果弄坏当中一个,那可就…… “别站着,先坐吧。”诺因为她将室内的灯都打开。 张玮慈惊恐的发觉,那些灯全都是水晶,其中还有一盏,她曾经在蒂芬妮的介绍中看过──一九三○奢华年代出品的彩色水晶灯。 “诺……诺因,我身上没有什么钱……打破了怎么办?” 诺因不大明白蜂蜜女孩为何看起来那么惊慌。“你是说这些东西吗?这只是屋主的乐趣,她喜欢古董。” 她瞬间觉得自己的表情化做孟克笔下最有名的名作──呐喊。 “诺因,我觉得我还是随便找个地方睡就好……” 她转身想走,又被他一把拎住。 “屋主人很好的,也是女人,别担心,而且她一直希望找个房客。”他和善的──至少他以为自己是和善的──微笑,露出保养良好的白牙。“你今天先睡这里吧。” 他拖着她来到一间充满玫瑰花香的卧室,映入她眼帘的第一样物品,就是那张维多利亚时期的四柱大床,雪白柔软的枕头床单,高挂的公主帐帘,床头柜上放着一把以黛安娜王妃命名的玫瑰……这是一个充满女性气息的客房,让人一看就想好好睡一觉。她忽然感到浑身疲乏。想马上倒头呼呼大睡。 “我会跟屋主说一声,”诺因对她笑笑,见她一脸疲倦,好心的拍拍她,“你先休息吧,这是钥匙。” 轻抚过她的发丝,有礼的跟她道过晚安,他脚步轻巧地回到楼下自己房间。 屋里有人。 张玮慈非常确定这个窸窸窣窣的声音是脚步声。 她张大眼睛,看看腕上的表,上面定定指着凌晨两点。 原本睡梦中的她,隐约听到外面传来一阵若有若无的声响,将她扰醒,现在转成一阵浅浅而短促的脚步声。 她连忙起身,七手八脚穿好衣服,突然,她意识到脚步声静止于自己身后。 边转过身,边听见对方说── “你就是我的新室友吗?” 一个身穿十九世纪初期法国上流社会风行的希腊长袍、黑发白肤的美丽女子对她微微一笑,笑容灿烂,但是── 她居然浑身散发银白色光芒……而且还是── 半透明的! “妈啊!有鬼──鬼啊!” 难怪这么漂亮的地方,房租便宜成这样!是鬼屋啊! 张玮慈吓得头发全竖了起来,绿着脸,飞快地大跨步穿过那半透明的灵体,迅速打开门冲了出去。 一打开五楼大门,迎面飞来一只蝙蝠,她想也不想,“b”地一声,一拳挥开那只倒楣的小动物,三步并做两步的飞奔下楼,不意竟见楼梯间站着熟悉的高大身影── “诺因!” 诺因转过身来,双臂一张,恰巧把绊到脚、从楼梯上摔下的娇小东方女孩抱个满怀。低头检视,只见她吓得脸色苍白,昏了过去。 “怎么了?” 三楼的法兰与二楼的伊曼闻声跑上楼,也怔住了,“怎么搞的?” “她揍我!”布雷克大步从楼上走下,捂着鼻子仰着头,怪声怪气的大叫,“她居然揍我耶!喔!痛痛痛!我只是想上去看看在吵啥……” 众人抬头一看,就见布雷克鼻间流下丝丝腥红血丝,看样子被打得不轻。 “她怎么突然……”诺因看看怀中女子,脸色发白不说,还不断发抖。 “她看到我,”通体银白的灵体女子从楼上缓缓走──飘下,细声细气的埋怨,“接着二话不说便跑出去……真没礼貌,她居然说我是鬼!” 说到最后,埋怨变成了指控。 “佩卓,你的确是鬼。”诺因叹了口气,好吧,他们都太习惯佩卓的存在,导致于他一时之间没考虑到正常人对于异世界人物事的观感。 佩卓拢拢裙摆,嘟起嘴,摇着手中的羽毛扇,“诺因,亲爱的狼人先生!我才不是鬼呢,是灵魂。” 看看一脸不以为然的女鬼,再看看怀中女孩,显然,东方女孩是受了惊吓。 诺因深深叹口气,把那小小身躯横抱起来。 “全部到我房里来说吧。” 当其他四人都离开后,房里人整晚未阖眼。 桌上的烟灰缸满满是烟屁股,一包空烟盒弃置在桌子一角,两、三瓶空啤酒罐也遭到同样命运。 窗外灰黑天色渐渐变为淡淡紫红,接着是宣告一日来临的亮白,但是诺因完全没有发觉这些变化,他的眼光直直地落在一帧照片上。 照片里正是比现在年轻个几岁的诺因,亲昵的搂着一名金发女子。 两人笑得灿烂甜蜜,就连不认识他们的人看到这张照片,都能明白这对情人一定是在热恋中。 曾几何时,他已经忘记自己也可以笑得这么开怀? 自从那件事发生之后,他早已忘却真心喜悦的感受,就算微笑也是淡淡的,态度虽不改向来的和气,但是却少了些什么──或许是名为“快乐”的感觉。 心被剜去一角,记忆缺失了一块,从悲哀的边关走一遭的人,是会像他这般失落了些什么,却又难以控制的吧?! 他轻轻把手中的相框反过来盖住,若有所思的灰色眼眸飘向床上的小人儿。 这个女孩……为什么他会这么关心她? 思索了一整个漫漫长夜,他仍找不到答案。 或许是因为她的笑容,让他看到以前青涩时光的自己;或许是她娇弱的身形,使他有种想保护她的感觉。 或者,是在她帮自己买元宵的时候?那时他就注意到,她保护自己的方式,是用大大的声音,支撑那小小的身子。 无论她是如何吸引了自己的注意,他很明白的知道,她的灵魂里有着自己最欠缺的那一块完满。 那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本能,满足、温暖、信任而快乐的能力。但现在的他因为那件事的影响,这一部分被硬生生剥离、撕裂、毁坏。 而他在那个像蜂蜜一样的女孩身上,看到这一部分。 有她在身边,他觉得快乐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他深深吸了一口烟,银灰眼眸微微流露出笑意。 张玮慈是被落地窗外洒进房间的阳光唤醒的,当她睁开双眼,一下子还真不能适应。 才一天的时间,她就戏剧性的从那又破又暗又狭窄的地下室,被带到这间有着柔软床褥、长毛地毯跟落地大窗的舒适房间。 这也是她来到纽约之后睡得最舒服的一夜。 她伸伸懒腰,打了个大哈欠,坐起身子── “吓!” 坐在前方的男人,不就是大胡子吗? “起来啦?”诺因对她露齿一笑,“昨天你吓坏了。” 她茫然的环顾四周,只见一片混乱,到处充塞垃圾烟蒂、过期报纸杂志、以及质感舒服的衣服堆──显而易见的,这是间单身汉的房间。 她怎么会在这里? 努力回想,昨夜的记忆一点一滴回复──对了,她看到那个遍体闪烁着银白光芒的透明鬼魂,对她咧嘴微笑,还有一只扑扑振翅的蝙蝠…… 这里根本是鬼屋! “诺、诺因,我、我觉得……”光回想都叫她头皮发麻。咽下口唾沫,她勉强开口,“对不起,我知道我很失礼,但、但是我觉得这里是鬼屋……” 按照正常人的思考模式,嗯,是的。诺因点点头。 不过,若照他们几人的说法,这里是同类聚集的好场所。 “可是这里租金便宜,而且,”他抱歉的对她笑了一下,“我忘了佩卓跟你们的认知不同……” 张玮慈倒抽口气,“鬼还有名字?” 这四个各有特色的男人与一只有名字的鬼,同住在一栋鬼屋里……天哪,这是在演什么影集吗? 她对非科学能解释的东西向来抱持着敬而远之的态度,现在一听,更是满身起鸡皮疙瘩。 “她其实是个好女人。” 这到底是哪门子评语?!她咬着下唇,努力不发出尖叫。 “你跟她一定能做好朋友的。” “跟一只鬼?” 上帝可怜她啊!她只觉自己的血液从脚底板全部放光光。“不用了吧!” 诺因觉得她的表情反应真有趣,故意吓唬她,“你不是说你没有钱吗?老实说,你在这处处要钱的大都会能住哪?再说啊,纽约这个地方,龙蛇杂处的,可是人比鬼可怕的喔──别怪我没警告你,在美国可是每年有十万人失踪啊……” 唔……这倒是真的。张玮慈愣了愣。 “而且除了佩卓以外,其他都是货真价实的──”她没发觉诺因的停顿。“人,怕的话,下来找我们就是了。” 前有狼后有虎,她根本没退路嘛! 她发出一声投降的哀嚎,挣扎的站起身,却发现脚踝一阵痛。 “别动,你昨晚扭伤了脚。”他连忙起身扶住她,“还好有布雷克,他帮你做了急救包扎。” “谢谢……但是我……”她可怜兮兮地望着他,“我真的很怕鬼……” 诺因扶着她,想让她睡回床上,“别怕,佩卓当真不是坏──喔!”他往前跨出一步,正巧踩到地上的杂物,脚步一滑,往后重重的摔了下去。 为了要稳住身子,他一手搂住她的腰身,一手往书桌的方向乱抓,企图抓住个什么能够停止地心引力的影响。慌乱之中,他只捉住了垫在桌上的报纸一角,接着就是一阵劈哩b啦──砰磅的声响。 刹那间,桌上的书本与纸张以及装满烟灰缸的烟屁股,全以天女散花之姿,飘扬开来。 张玮慈还来不及喊痛,便先被漫天飞舞的烟灰给呛咳到流泪,想站起身,却感觉背后一个结实的胸膛。 “痛!真他妈的痛。”诺因摔得七荤八素,眼冒金星,忍不住脱口一句宣泄用脏话。 “诺因!” 她想也不想,直接翻过身子,和他面对面。她连忙伸手摸摸压在自己底下的他。“你还好吗?有没有撞伤?” “应该没有撞伤……” 只觉得眼前众多可爱小鸟在金黄星星之中啾啾纷飞,好一阵子才能有晕眩之外的感觉。 那感觉是来自身上,一个柔软细致的女性柔软躯体身体曲线两人紧紧嵌合她几乎令人感觉不到一点重量,可是女人该有的,她绝对都有…… 甚至,还满大的。 “……看不出来。”他偷偷咕哝。 “嗄?”诺因是不是摔昏头了?张玮慈支起上半身,扭动身子着企图起身。 此举引来他一阵哀嚎,也把她弄得神经紧张。 “怎么了?诺因,你摔到哪里了?痛吗?我赶紧站起来……” “不是摔到……”而是她这样扭动,叫他禁欲长达四年的感官霎时全都复活了。“你可以先不要动吗?” 她一听,像是被点了穴般动也不敢动。“我压伤你了?” “不,没有……”他趁她停止动作,赶紧用双手环住她细致的腰身,先将她抱起来放在一旁,自己再翻身坐起。幸而留了一脸落腮胡,遮蔽现下的火辣飞红脸色。 在这整整四年当中,他完全没遇到一个让他“反应”这么迅速的女子──张玮慈实在是名列第一。 压根看不出那娇小身材下,居然是凹凸有致…… 不行了,他得先去冲个冷水澡。 “大胡子,你还好吗?”她担心的问。 “不……没事没事,我好得很。”诺因弯下腰想掩饰男性的反应,不自然的脸红红。“我离开一下……” 见大胡子像逃命似的离开,张玮慈莫名其妙的看着他的背影。 不过,她马上想起自己还有个大难关要解决。 她得在和鬼魂当室友与流浪大都会中作抉择── 头皮再度发麻。 许久后,只见她咬着牙,投降在鬼魂之下。 诺因狠狠的把头从冰冷的水中一扬,看定镜子中的倒影。 他是怎么了? 向来自傲的自制力,为什么在方才那一瞬间,丢盔弃甲抱头鼠窜,消散得不留痕迹? 真是太要命了。 狼这种生物,一生只认定一个对象。 因为这个生物特性,诺因十分克制自己,不像这栋公寓的另一只狐科生物法蓝到处放电,有时诺因真觉得政府应该立法禁止类似法兰这种活动高压电塔四处乱走漏电。 如果他真心爱上一个人,那么就是一次付出全部。 但对方呢? 他看着镜中的自己,温柔而悲伤的想起那个金发女人。 她,曾经是他认定的唯一的伴侣啊…… 他们分手都四年了,这四年当中,追求他的女人不是没有,但是他仍无法走出阴影。 被背叛的阴影。 只要一闭上眼,那一幕又跃然浮现眼前。 当年,他拿着合约,兴高采烈地回到两人同住的小公寓,想要告诉荷俐他刚刚卖出第一本书,而且出版社对他很有信心,他们可以搬到像样一点的房间,然后…… 然后一推开门,他看见荷俐与另一个男人倒在沙发里,她那细致长腿光裸地紧紧夹着男人,灿金色的发长长披泄,两人呼息急喘,她口中不断逸出娇吟…… 那个男人是他当时的好友。 他俩马上就发觉诺因的存在,神色慌乱的起身穿衣,尴尬地笑着,还想解释些什么:“诺因,我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回来……” 荷俐望着他,那眼神却是那么陌生,不管自己一头乱发,迳自起身点烟。 诺因睁大了眼,太过于震惊,连骂人的话都说不出口。 好友穿好衣服落荒而逃,只留他与荷俐两人,他原以为她会解释,没想到她却拿起出版社的合约,嘲讽地笑。 “这是不是来得太晚了?” 他没吭声,眼光定定的看着眼前的未婚妻。 荷俐反倒是先发起难来,声音尖锐而高亢,“才卖了一本书,你觉得就能养得起我吗?还有,我受不了你神秘兮兮的作风,在月圆的时候总不见你人影……” “荷俐,我保证以后一定会告诉你,而且我们可以搬到比较好的地方……” “没有以后了,诺因。”荷俐捧着他的脸,嘴角不屑的浮现一抹冷笑,“你实在太爱作梦了,但光是梦想没有办法填饱肚子的。” 他迷惘的握住她的手,“我……” 他望向那张熟悉而美丽的容貌,眼前人冰冷的紫罗蓝颜色的大眼中一点感情也没有。 “我想,我们分手,解除婚约吧,这样对我们都好,我可以继续去找我想要的男人,”她摇摇头,神态依旧那么高贵美丽,“而你可以继续作梦,我想有一天,一定有一个愿意欣赏你梦想的女人──只可惜那不会是我。” 她除下大学毕业那年,诺因疯狂打工后买来送她的蒂芬妮戒指,放在桌上。 “你……收着吧。”见她脱下订婚戒指,诺因的心突然冷了下来。“荷俐,你爱过我吗?” 她耸耸肩,“曾经,只是现在的我明白,面包比爱情更重要。” 一转身,她大跨步走了出去。 诺因思及此,掬起一捧水,往自己脸上猛泼。 她走出他的生命──但是伤害仍在。 还记得那夜月圆,他疯狂的在中央公园狂嚎,甚至还咬伤几个无辜的路人。警察闻风赶至,兽医等人在一旁警戒待命,准备抓他。 若不是遇到布雷克,他很可能已经被抓到动物实验室里面做研究了。 当他发觉无奇不有的纽约,居然有这么神秘的公寓──里面住着的房客们,皆非人类── 法兰是狐精与人类的混血,布雷克则是吸血鬼──虽然他坚称他是素食主义者,但吸血鬼还是吸血鬼,伊曼来历更加神秘,每每问到只是微笑,还有佩卓,半透明的纤细美女。 房东不常回来,据伊曼说法──也是个古老的种族。 还有他──狼人,不是所谓“变狼妄想症候群”患者,而是货真价实的一只出身德国黑森林区的狼人。 他们同情他的遭遇,欢迎他加入他们这个非人所组成的小小世界。 也许是因为找到了一个安身立命的所在,也许是莫名的命运安排,诺因的第一本书卖量出奇的好,成为该出版社着作最畅销的作者。 后来荷俐也曾回头来找他,但他已不愿见到她。 他明白自己,只是一个外表巨大魁梧的男人,内心仍然需要一双温柔的手呵护。 从此之后,他宁可把自己封闭起来,不再去爱,也不再去想,把心门紧紧锁起,这样便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诺因发觉镜中的倒影落下泪,他轻轻地抬起手,擦去了那滴伤感的眼泪。 他不过只是一个外貌坚强的男人啊,阿基里斯纵然是英雄也是有弱点,他的脚踝是脆弱的。 “你能忘记吗?”诺因举起手,抚摸过镜面中的自己。“在荷俐之后……她甚至还不知道我最大的秘密。” 镜中的男人微微一笑,看来十分迷惑。 “究竟……能不能忘记?” 第四章 兰斯洛甫一下船,便发觉站在码头边的那名少女。 她有着他所见过最美丽的蜂蜜色肌肤,一双幽黑宝石般,深夜寒星的眼,定定地望着他。 ——摘自兰斯洛伯爵系列四《苑香之港》初稿 那一夜,大概是张玮慈这一生当中,最富神秘与冒险色彩的一夜。不过老实说,实在出自不得已。 她坐在诺因屋子的懒骨头里,忍着头皮发麻以及阵阵的鸡皮疙瘩,瞠大眼睛看着那只美丽的女鬼四处飘栘,与公寓其他住客们有说有笑——这些男人的胆子实在是大! 正常人一日一说到鬼,不是应该惊声尖叫吗?怎么他们可以这么泰然自若,仿佛这只女鬼也不过是个人似的…… “来来,可爱的人类小姐,伸出你的左爪来让我看看。” 布雷克鼻子上贴着一块大大纱布,白色纱布在那张有着深刻五官的俊脸上,怎么看都有几分好笑。 “什么左爪?左脚吧。”诺因提醒他,“你喝多了吧?” “哎,随便啦,”布雷克看着张玮慈,一脸无奈,“我还没跟你算昨晚你扁我鼻子一拳的帐呢!” “我扁你一拳?” 她怎么不记得自己昨晚殴伤布雷克?如果硬要说她有打到什么,就是楼梯间那只迎面飞来的蝙蝠…… “不记得就算啦。”布雷克笑笑,低头检视张玮慈的脚踝。 那一瞬间,她发誓她见到布雷克与诺因交换一个秘密似的、彼此心知肚明的眼光。 “亲爱的,”浑身银光的美女踩着轻俏的脚步,如一朵会旋转的玫瑰般移动到张玮慈身边。“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张玮慈惊讶的发觉眼前美人与自己认知的鬼不同,有嚏嚏的脚步声耶!“张玮慈……” “我叫佩卓,”美人用羽毛扇子遮住嘴,眼睛半眯,“很高兴我终于有个室友来作伴,不然我好无聊啊!” 鬼也会无聊? “你们不都是……昼伏夜出,专以吓人为乐……” 张玮慈用手指比画着,再度发觉布雷克与诺因及佩卓,三人交换一个奇异的眼神—— “失礼,亲爱的玮慈,您真是太失礼了。”佩卓摇摇头,一脸惊惶失措,随时要昏倒的样子。 “佩卓不是那样的人。”诺因朗声大笑,对眼前这情况感到有趣——一个货真价实且满头雾水的人类与一群非人的友善对话,或者他可以把这段情景加入小说里。 布雷克哼了一声,放下张玮慈的脚踝,非常不以为然。“鬼!鬼有什么好怕?人类才是最可怕的。” 就某方面来说,没错,人的确比鬼更加恐怖。 “总之,不要被好莱坞那些b级恐怖片给洗脑了,”诺因笑着递给她一杯香槟。“佩卓没什么可怕。” “但愿我能令人害怕。”清脆如铃的声音咯咯娇笑,“叫酒吧里的那些讨厌的臭男人离我远一点。” “你还去酒吧玩?”张玮慈挑高了眉头。鬼耶!应当跟灰暗阴郁沉闷这些形容词汇连在一起的女鬼耶!没想到还会去那种地方。 “偶尔,不常去。” 她还想再发问,但是佩卓已在自己身边坐下,打断了她卡在喉咙里的问句。 见诺因与布雷克转身离开,佩卓才用一种钦羡的口吻对她说道:“真羡慕你与诺因,除了他的工作伙伴,他没带过任何一个女人回来公寓,更别说是借住。” 这话好像在暗示着些什么?玮慈连忙摇头,“不不,我跟诺因其实……” 其实只是认识了不到一礼拜的陌生人?张玮慈忽然静默。 “其实怎么样?”佩卓催促她继续说下去。 “我们其实……认识不久。” 佩卓不信的挑高眉头,“认识不久,诺因就带你回来?” 她也觉得奇怪。张玮慈先是摇头,又是点头,她本以为诺因也许对每个人都很好,然而从先前佩卓的说法中,他又不像是会随便捡人带回家。 只见佩卓不知在思索什么,低声咕哝几句,张玮慈发誓绝对不是自己耳朵有问题,她的的确确从佩卓的口中听到一个“狼”字。 “我想,”佩卓再度抬起头,对着她微笑,“我很信任诺因,也信任他带回来的朋友,毕竟狼……诺因的直觉一向很准确的。” 这次,张玮慈十分确定她含在嘴里的话是个狼字。“狼?什么狼?” “喔?我刚刚有说这个字吗?”佩卓打开扇子,一双大眼躲在扇子后头,睐呀睐地,“你听错了吧。” “可是你刚刚分明有说到狼这个字。” “耳力真好,我是指诺因有狼的直觉,他带回来的人,绝对没有问题,不会危害到我们的。” 危害? 张玮慈还想问清楚点,佩卓已经站起身,翩然离去。 那夜,张玮慈睡得十分不安稳。 她的梦境中出现了那只在中央公园乱跑的大白狼,只是白狼旋即变化成人身,转过头,竟见那一脸浓密胡子的诺因,对着她微微一笑…… 醒转后,她满身是汗。 一边讶异于自己为何老是想起那只狼,一边又惊讶自己把大白狼与和善可亲的大胡子联在一起。 现在她回想起来,突然发觉那时那只白狼用不疾不徐的脚步紧追着她,并非是要吃掉自己…… 她怎么迟钝得到现在才感觉到? 可是,怎么想也觉得不可能…… 张玮慈为自己的想像力之丰富哑然失笑,她是怎么了她,狼跟人怎么可能画上等号,又不是欧洲中世纪时期,有狩猎女巫、信仰撒旦的传说,还有狼人呢…… 当张玮慈醒来时,已经早上九点多了。她一打开房门,就见门前放着一只托盘,里面有三明治、牛奶咖啡和水果,还有一张佩卓写的纸条—— 尝尝小女子的手艺吧。一手漂亮的花体字,十分优雅。 她用手戳戳那些食物,怀疑的左看右看。应该不是从墓地回收的吧? 饥饿战胜了理智,三明治看起来是那么的好吃,不管了,先吃再说。 她一边吃着爱心早餐,心想,原来,跟鬼同居也还不错嘛…… 吃过早餐收拾好,她走下楼,没忘记答应诺因与布雷克的事情——她得帮忙打理诺因家中。 张玮慈已经有了心理准备,那团混乱不像是一天两天就能收拾好的,加上屋子那么大,想必有得她累的。 正当她举起手,想按下门铃,却见大门微微露出一条缝,他居然忘了锁门! 忍不住摇摇头,对大胡子的健忘程度不敢恭维。走进门里后,她顺手把门带上。 一进门,只见那设计得应该非常简洁俐落现代感的大厅,依旧是满满的垃圾与书报,现在又多了几件乱丢的衣服,有衬衫也有大衣,还有没洗过的t恤——怎么看,都是一个乱字。 她一边拨开垃圾走进房间,一边叫唤,“诺因?诺因?” 诺因闻声,没多想的叼着烟、打着赤膊,只穿着条牛仔裤从工作室走出来。 两人一打照面,他看看眼前的东方女孩,摸摸自己赤裸的胸膛,忽然院了起来,“抱歉,我去穿件衣服——”连忙的退回工作室里。 张玮慈还呆在原地,张大嘴,感觉脸颊火烫,心头小鹿乱撞。 大胡子看起来虎背熊腰,十分魁梧,没想到胸膛也结实得叫女性同胞心跳加速,甚至连胸膛上面的胸毛…… 从小看日本美型漫画长大的她,第一次发觉,原来,长在身上的毛发也可以这么性感! 呼哇,或者因为是诺因,所以感觉特别的心跳不已? 或者该说她运气不错,看到这么好的风景。 躲回房里的诺因,忍不住为自己莫名其妙的举动感到疑惑。 只不过是打个赤赙,怎么一看到那东方女孩,他人就慌得像第一次谈恋爱? 无意识地嘴一张,烟直直落下,还在燃烧的烟头烫到他脚背上,他吃痛的脚一抬,又踩到地上不知啥尖锐物品—— “狗屎!”痛! “诺因,你还好吗?”张玮慈听到门板后传来一声低低的咒骂,关心的出声询问。 “……很好,”痛得半死。 “没什么。”诺因胡乱捞起身边一件t恤,套上之后才打开门。 “我不知道是你,”他抱歉的笑笑,“通常会进来的不是布雷克就是法蓝他们,所以……” “我看门没关,就自己进来了。” 张玮慈也满脸通红,脑海里的画面还停留在那宽阔结实的胸膛。“我说过要帮你整理房子的……” “我都忘了。”他在拟下一本书的大纲,根本忘记这档事。“可是你的脚踝不是扭伤了吗?要不要再多休息几天?” “今天好多了,”没那么痛了,“我想我可以开始帮忙。” “不用了吧!”诺因环视左右环境,老实说,这样脏乱的环境叫他有种安心感。“我看你就多休息一阵子,等好一点再收拾也无所谓。” “可是这样的环境……” 到处是乱七八糟叠放的书、外套衣服t恤,她踮高脚,想看看诺因背后的工作室,想必里头的情况一定更加恐怖。 没想到她左脚一施力,一阵剧痛立刻袭上,她受不住的又跪倒下去,若不是诺因强而有力的臂膀及时抱住她,她已经倒在地板上了。 “你现在这个情况,哪能做事呢?”他赶紧把她抱进工作室里,放在椅子上,“现在还痛吗?” 看样子伤势比她以为的还严重一点。张玮慈只能点点头。 诺因轻柔地执起她的脚踝,不赞同地啧啧出声。 “我很感谢你要帮我收拾这一地狼藉,但是你现在的状况根本不适合做事,我看你还是好好休息吧。” “可是……” 倔强的她还想说些什么,他抬头望她一眼,像是知悉她的牛脾气。“如果你很坚持一定要帮我做点什么,不如帮我做点东西吃。l 他肚子传来一阵配合的咕噜声,张玮慈一听,噗地笑了开来。 “好,我帮你弄点什么吃吃。”确定她的脚踝可以移动不会再引发疼痛,诺因才让她离开。 “厨房在后面,冰箱里的东西随你用。”他指指方向,调皮的对她合掌鞠躬,“拜托了,我从昨晚到现在都还没吃东西。” 她点点头,来到厨房中,大胡子家里到处都乱,只有厨房整齐光洁如新——可见他鲜少使用。 原以为打开那对开式的大冰箱会看到一堆食物,没想到满冰箱都是——番茄。 番茄番茄番茄,除了清一色的红番茄,没别的食物。诺因只吃番茄吗?张玮慈疑惑的看看蛋架,心想若有个蛋还可以做番茄炒蛋,却发现那里也只放着小番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有番茄,她实在做不出什么料理来。张玮慈只好回到诺因的工作室。 “诺因?”这次她知道敲门。 “嗯?”诺因从荧幕前抬起头,“怎么了?” 她对他抱歉的笑笑,指指厨房的方向,“你的冰箱……” “冰箱?”他记得上礼拜才去采买过一次食物,“怎么了吗?” “冰箱里除了番茄,还是只有番茄,你只吃番茄过活吗?” 布雷克这家伙! “该死的吸血鬼!” “吸血鬼?” 诺因马上意识到自己说溜了嘴,“布雷克只吃红色食物,我们都开玩笑称呼他是吸血鬼……” “喔。” 张玮慈心想,这个公寓里面有鬼,就算再多一只吸血鬼,她也不会怕了,蓦地又想起那天那只蝙蝠……她脑海中莫名地出现一幅画面——蝙蝠与布雷克那张俊脸画上等号。哈,如果佩卓是鬼,布雷克是吸血鬼,那诺因呢?……狼?奇怪,为什么她总觉得那只狼与诺因脱不了关系,就像梦中的画面那样? “这样好了,”诺因手掌一拍,唤回了她神游的思绪,“我们先去买食物吧!不然冰箱老是一堆可怕的番茄,实在是受不了。” 她甩甩头,对诺因的提议点头微笑,一边要自己忘记方才的胡思乱想。 她看着诺因的坚实臂膀,想起他宽阔性感的胸膛……还有那匹步履徐缓的狼……她怎么又把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与动物画上等号呢?她一定发疯了,脑袋烧坏了…… 两人躲进车里,今天下雪,外面的气温十分低,张玮慈虽然用羽绒外套把自己包个死紧,但仍忍不住一连打了几个喷嚏。 亚热带的台湾鼻子。她再度为过敏的呼吸器官叹气。 没想到,诺因从后座拉来一件大衣,扔给她,“你穿这样根本不够嘛!” “好像是。”咕哝着道了声谢,披上大衣感觉终于好多了,至少那冷空气不再丝丝留进衣服的空隙,窜进骨子里。 大衣上残留着一股不刺鼻的男性古龙水味,清爽简单,相当好闻舒服,就像诺因给人的感觉——温和好亲近,在彪悍壮硕外型之下,是个温柔的男人。 见她用大衣把自己裹得紧密后,他才摇下车窗。 “诺因,你不冷吗?”外面气温少说也有零下十度,他还摇下车窗? “我……”只见他喉头动了一动,脸色有点紧张的,“我不大喜欢待在完全密闭的空间……” “幽闭恐惧症?”她想起她一个高中同学也有这样的症状。 “好像是,虽然不大严重,”再度紧张的咽口口水,“可是还是不喜欢。” 张玮慈见他这样紧张,也就由得他去,反正裹在大衣里,倒也不会冷。诺因一路开车来到超市,撑起伞与她一块进去。不过见她穿着那件过大的大衣,那模样实在引人发噱。 “我怕冷,”她低头看看过长的衣摆,尴尬的解释,“真的很怕——你穿这样不会冷?” 他只穿着件套头高领毛衣与牛仔裤,简单的衣着更衬托他的好身材。“冷?” 狼人天性中根本没有这个字。“不会冷啊。” 好吧,她双手抱着衣摆,随着他走进超市——幸好里头温暖多了。她看看周围人想笑又不敢笑的表情,连忙把大衣脱下放在推车里。 “不怕感冒?”诺因关心的问,虽然她穿着那件不合身大衣的样子实在有趣,但是他也不希望再见到她病恹恹的样子。 “没关系,里面比较暖和。” 她推着推车的模样,不知怎地老让他想起迪士尼卡通中那两只花栗鼠——奇奇与蒂蒂的滑稽画面。 接过推车,诺因微笑道:“让我来吧。” 接下来的画面,让张玮慈睁大了眼。 他们来到肉品区,诺因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她眼睛所能见到的带骨牛肉与带着鲜血的肉块扫进推车里,至于蔬果区则是完全无视。 “诺因,”她出神地看着满推车的鲜红肉块,“你不考虑买点蔬菜吗?” “我讨厌蔬菜。”像个偏食的小男孩一样,他咕哝地应了声。 一个肉食动物! “你能健康的活到现在,没有得高血压、胆固醇过高等疾病,真是老天保佑。”她夺过推车掌控权,放回一些肉品清出空间,把车子推到蔬果区,拿了菠菜、莴苣、水梨、桃子等青菜水果。 狼怎么会喜欢吃草呢?它们只有在生病时才会去找草药吃,而且狼的世界里也没有高血压、胆固醇这些鬼东西。 诺因苦着脸看她放进一样又一样的植物。“我实在不喜欢吃这些……” “你试试看,我会料理得很好吃的。”她拿起一袋马铃薯,接着是青椒。 他突然觉得此刻蜂蜜女孩变成女暴君。没办法的他只好皱着眉,看她豪迈的把蔬果放进推车里,另外她还拿了面包牛奶之类的食物以及一袋米。 “我不会煮饭。”看她拿起那袋米,他连忙表态,“我唯一会做的就是煎牛排……” “没关系,我会,你等着吃就好。” 自从跟父亲闹翻后,张玮慈便搬出家中,在外面赁屋居住。为了省钱,她学料 理煮三餐,没想到这一煮煮出兴趣来,不但煎煮炒炸样样精通,甚至还会做义大利、泰式等料理。 他见她胸有成竹,也就乖乖让她搬回一样样的食材。可想想不对,他的手又举了起来,“还有,我只吃肉,不吃蔬菜水果。” 这个挑剔的家伙!她翻了翻白眼,拍胸脯保证,“我绝对会让你吃不出来我在里面加了蔬菜,这样可以吗?” “好——吧——”可怜兮兮,外加心不甘情不愿的回答。 结完帐,两人把大包小包的食物放到后车箱,诺因准备发动引擎回家时,张玮慈终于忍不住问—— “大胡子,你都吃些什么?”这样偏食真的没有问题吗? 诺因很自然的回答,“肉啊,我喜欢吃新鲜的牛肉,牛排最好五分或三分熟……”妈呀!大胡子不但是肉食主义者,还是个野蛮民族未进化!她眉头挑得高高约,“你不觉得五分熟的牛肉还鲜血淋漓的……” “这样味道才甜美嘛!” 想起美好的五分熟牛肉,他肚子咕噜噜地叫了起来。“你一定得试试看,吃过三分熟,你才知道什么叫做肉的极致美味。” 玮慈挫败的按着前额。她知道吃东西是个人口味,她也不想改变他的饮食习惯,但是三分熟——好吧!他如果不生病,那么她也不反对。 “我只要求一件事。” “什么?” “你吃你的带血牛肉,我吃我的,你千万别想我也吃那种东西。” “真是!你真是太不懂事了!”诺因瞪大眼,倒抽口气,夸张的说着,“那可是天下美味啊!” “对你而言的天下美味。”她咕哝地回应。 诺因看她那副不以为然的样子,笑了开来,“好好,那你要负责帮我煮饭。” “一言为定!” 看样子小矮人不像他,视下厨为畏途。 他们中国人怎么说来着? 君子远庖厨? 还有什么?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转头看看身边的东方女孩,集女子与小人于一身,果真很难养。 中国古老的智慧啊…… “你在看什么?不看路?”张玮慈接触到他打量的眼光,赶紧用双手捧起他的胡子脸,转向前方,“看路,别看我。” 她的手柔软但并非相当细致,感觉得出来是一双熟于家事的手,可是留在他肌肤上的触感却十分十分的好。 很温柔,很实在的一双手,抚摸着他的下颚,几乎令他舒服得想从喉咙里呼噜起来。 当她抽回双手,他几乎要哀叫了。 “诺因,我怎么觉得你快要睡着了?” 她见他半眯着眼,露出一脸像是狗儿在享受主人抚摸的满足表情,她连忙推推他,“看路,快开车吧。” 只见他扁着嘴,一脸不悦的踩下油门。 这种感觉好熟悉…… 她想起小时候家里养了只哈士奇——最接近狼的血统的狗。每当她轻轻抚摸它的下巴时,它也会露出类似方才诺因那种享受的表情,而她一抽回手,狗儿便会以埋怨的眼神看着她。 诺因的行为怎么会跟哈上奇那么相似? 是错觉吧?不过她怎么老是把他跟一些犬类生物联想在一起?真是太奇怪,也太莫名其妙了。 这种古怪又失礼的念头,可千万别叫他知道。 毕竟有哪个人喜欢自己被比喻成狼啊狗的,也许某些男人喜欢被比喻成黑豹,但狗?免了。 狼?可能好一点。 一匹狡猾冷静,埋伏在草丛里,闪烁一双金黄色眼睛,身形巨大壮硕,行动矫健的狼。 不过,这种形容用在诺因身上也不大对。 虽然他身材巨大结实,但是他并不狡猾,至少,他给她的感觉是如此。 “换你在看着我了。”诺因低沉的笑声传来。“你在看什么?我的胡子吗?” “不,不是。”她怎么样都无法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但被他这么一问,她也好奇起来,掩盖在大胡子底下的他,是长得什么样子呢? 他有着高挺如同罗马神祇雕像的鼻子,银灰色的发略显得有些长,浓眉下是一双温和的灰色眼眸。 如果他刮掉胡子,不知道是什么样子? 她真是越看越好奇,忍不住笑了起来。 前方就是公寓了,诺因将车子停好便熄火了,转头见她笑得那样开怀,不明所以地问:“怎么了?” “我在想你刮掉胡子后会是什么样子。” “就是跟你们一样啊。”他拉开车门,却发现怎么也推不开。 张玮慈觉得他的话有点怪,摇摇头,“不一样吧!”想像中,他刹去胡子,应该有个方正的下颚,英俊的脸孔。 “玮慈。”低沉的声音唤回她纷飞的思绪。 “嗯?” “你推推看你那边的车门。”她依言照做,接着发觉车门无论怎么推就是文风不动。 “打不开!”诺因闻言,试着发动车子,但车子就是不动。 而回来的路上怕冷风太强,他只把窗户打开了约三分之一…… “老天。”诺因转过头看着她,面色如土地说道:“我们被困在车里了。” 第五章 兰斩洛忽然明白眼前的景况,他与这名中国少女被固在船上,风雨飘摇,而且没有任何人能解救他们… ——出自兰斩洛伯爵系列四《菀香之港》初稿 “怎么搞的?”张玮慈双手扯着门把,试图用暴力解决问题。 “我们怎么会被困住了?”她拍打着玻璃,试图引起路人的注意。但是因为这天寒地冻的天气,今天几乎没有人外出。 加上公寓坐落于中央公园旁一处较少人经过的地段,所以她无论怎么叫喊,也是白费力气。 诺因软软地瘫在椅子上,大概猜得到方才车子停在外面,水滴到门孔中结冰——真是要命。 手机也忘了带出门,这下真的可是求救无门。 他无力的抬头看看窗子缝隙,他们有足够的新鲜氧气,不会有窒息的危险,但是如果气温再低下去,要面临的就是足以致命的低温。 他比一般人要来得耐冷,但身边的女子可不一样。 只是,一想到被困在一个紧闭的空间,也让他顿觉浑身无力,心脏像是被某只看不见的大手紧揪住。 “诺因,你还好吗?” 张玮慈一转头,就见诺因一脸惨白,大口大口喘着气,看起来很不好。 她想起他说过自己有幽闭恐惧症,如今被闲在车里,想必他会比她更来得痛苦难过许多。 “不大好……” 用尽力气才逼出一句话,他实在讨厌密闭的空间,讨厌一个人孤单的、在黑暗中的感觉…… “我不要一个人在这里……” 密闭的空间令他不禁想起母亲过世的那段期间,父亲每晚都在流泪哀嚎,黑暗中只有他一个人,没有父亲母亲的笑语,他们的温暖离他远去。 一个人,孤单地被留在冰冷的黑暗中,无论怎么哭叫,回应他的只有像是直到永远一样的幽密阴暗…… “没关系,我在这里。”她安慰他的道:“放心,我们一定会想出办法出去的。” 张玮慈挺直腰杆,一只手握着他的大手,一只手抚摸着他的脸,给他信心,“诺因,你不是一个人,我也在这里。” 他勉强张开紧闭的眼,扯动嘴角,“我不喜欢……这样的空间……只有我一个人……” “我知道。”她想起她的高中同学,如果幽闭恐惧症发作,还会大哭起来,他的情况还好一点。 “诺因,看着我,这里不是密闭空间,也不只你一个,我也在,你听到了吗?” 见他又闭上眼,脸色白得叫人担心,呼吸也急促起来,她连忙拍打着他的脸颊,“诺因!看我,我在这里!” “玮慈……”他牵动嘴角,露出一个很苦涩的笑容,“我知道你在,你打我打得好痛。” “对不起。”她改换戍轻缓的抚摸过他的下巴。 之前这样抚摸他,他露出舒服的表情,现在这样做,不知道能不能劝他放松一点?果然,他纠结的眉头放松了一些,并且轻轻地把头靠在她肩膀上。现在的他,也许只要她把他用力推开,他便会碎成片片。“抱歉,我对紧闭的空间有着不好的回忆……” “我猜也是。” 据说幽闭恐惧症的患者多半都是因为童年时,有着不愉快记忆,导致他们面对紧闭空间时会产生害怕逃避的心理。 她同学是被父母责打了后,就被关在衣橱里,也许诺因也是类似的原因。 诺因靠得她好近,一股像大衣上的那股淡淡而好闻的味道又窜上她鼻间。他的气味令人感到很舒服可以依靠,虽然现在情况完全相反,是他依靠着她。“我……父母都过世了,在我十岁的时候。”诺因缓缓地开口,声音很低很轻。 “我母亲因为怀了我的小妹,难产过世,我父亲一次失去孩子与深爱的妻子,他就……疯狂了……” 此刻的他需要有人听他说话,那是他从未告诉过任何人的悲伤。 她为他心痛,一个十岁的孩子,怎么面对母亲的过世,以及伤痛过度而发疯的父亲? “那时候我们全家住在犹他州靠近落矶山河谷的小镇,父亲疯狂之后,我被叔叔接到纽约,而我父亲他……” 一想起父亲因为疯狂而变成狼形,丧失理智地攻击手无寸铁的人类,诺因便忍不住发抖。 “没关系,你不想说就不要说。” 现在的他身子整个瘫软在她怀里,张玮慈轻轻拍着他的背脊,像是哄小孩一样。 “我父亲是被人枪杀的……” 这句告白令她悚然一惊,眼泪随即涌上,黥痛着她的眼。 “但那时候,我叔叔他们没让我知道发生了这种事,一直到我念大学那年,他们才告诉我父亲已经死亡。” 他顿了一顿,才继续困难的说下去。 “我明白他们很爱我,只是在晚上,我一个人在幽暗的房间里,就算哭得再大声,也都没人听到我的声音……” 说到最后,诺因有些哽咽。 那个寂寞的小男孩的哭声,至今仍然没有退去。 因为没有人愿意陪着他……曾经,荷俐答应过他,温柔的手抚慰着他,但她也遗弃了自己…… “我听到了,你现在有我,我陪着你。”张玮慈坚定的告诉他,“我在这里陪着你,诺因,你不是一个人。” “你听到我的声音了……”他内心的求救。 她用力的点点头,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对,我听到你的声音,你不要担心,就算是这样的密闭空间,也还有我陪着你。” 他惨白的脸上努力的露出微笑,“我……是不是很胆小?我真的很怕自己一个人……” “每个人都有他的弱点,不是吗?甚至连神话中的英雄们都有弱点啊!” 她轻轻拍抚着他,温柔地说着,“阿基里斯的脚踝,参孙的头发都是他们的致命伤,你我怎么可能例外?我也怕鬼、怕蛇、怕很多很多东西啊!” “真的吗?” “你至少不怕鬼,只是怕孤单而已。”她吐舌俏皮的说道:“这一点比我强得多了,你还记得吧,前两天我第一次遇到佩卓的模样。” 他怎么会忘记?简直只能用歇斯底里来形容。 一回想起她的模样,忍不住便笑了开来。 凝视着她,诺因突然感觉心中有个纠缠了十多年的重量,轻飘飘地落了地。 眼前这娇小可爱的女孩,此刻看来,却是比自己坚强高大了数十倍。 他汲闻着她身上那股女性的玫瑰甜香,忍不住伸出手去,紧紧环抱住她的腰身。 然后,附在她耳边,很低沉、很温柔的说:“谢谢……” 被关在密闭空间里,也许不算是一件太坏的事……尤其跟一个这样温柔的女性相处。 最后他们俩是被下了班的法蓝给救了回来。 当法蓝拿着打火枪来“解决”这辆奥迪的门锁时,诺因忍不住发出哀嚎。 “我新买没多久的奥迪!” “忍忍吧,”法蓝一边按着开关喷小火,好融化钥匙孔里的冰,一边说道:“你的健忘越来越严重,真应该好好放个长假,让你使用过度的脑袋休息,而不是老窝在家里。” “这是我的工作。”两人终于好不容易摆脱这狭小空间,忍不住先伸个懒腰,再长长地叹口长气。 法蓝与诺因抱着食物,张玮慈提点小东西,一起走上公寓。 法蓝陪着他们走到四楼,要回去时,还对她眨眨眼,“这个有健忘症的老头,拜托你多费心照顾。” 她还没反应过来,就见到诺因的脸涨得通红,而法蓝已身手矫捷地逃下楼去。 她想起那天佩卓也说出类似的话语。 “他们好像都误会了什么。”诺因不自然的转过头去,脸依旧红得像是火烧过一样。“因为我从没带过女性回来公寓……” “所以?”她挑高眉毛。 “他们可能都以为,嗯……”他深深吸口气,“以为你是我重要的……嗯,女伴——” 他转回来,不好意思的看着她,“如果会对你造成困扰,我代他们向你道歉……” 张玮慈听到这番话,心里逐渐升起的不是困扰,而是一种淡淡的——她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的情绪,像是有点喜悦,又有点害羞的感觉。 面对这种情绪,她只觉得手足无措,只好假装忙碌的拿起食物,“我们为什么一直站在门外?赶紧进去吧,你今天一整天都还没吃到东西呢。” 诺因见她不承记也不否认,心里涌起微微的失望。 不过——他自我安慰着,毕竟事情还没开始,至少,他还没开始追求她。 对她的好感,从第一次见面,就开始无限延伸。经过刚刚的事情,让他下定决心想要追求她。 她就是他命定的那个人,狼的直觉向来强烈—— 虽然,他曾经不幸的失败过一次,但经过时间的历练,他会更相信自己的直觉。 玮慈把食材全部放入冰箱,一边煮菜,一边指使着诺因把客厅与餐桌收拾出个干净地方,好准备用餐。 当诺因只是把报纸与杂志往旁一推就算收拾干净的时候,她便会挥舞着锅铲要他认真找个地方,好放那些杂物。 他会一边笑一边闹,趁她不注意偷吃盘子里的肉块,并且笑闹着打赌她绝对不敢吃五分熟的牛排—— 很久以前,他也曾经这么快乐、这么无忧无虑…… 因为她的出现,这个“曾经”终于又在生命里复苏。 当张玮慈很高兴的发觉她所煮的食物不必放在乱七八糟的书堆当中时,他们才开始用餐。 “按照你的要求,我把牛肉只烤了五分熟。” 她切开牛肉,不赞同的啧了一声,把都是血的那一块分给诺因,看起来像有七 分熟的则放到自己盘子里。 接着,她十分井然有序地,依次把马铃薯、菠菜以及莴苣也放进盘子里。 “我不吃蔬菜!”狼人为维护物种尊严,出声抗议。 “你吃!”她嘴里喃喃念着,像是对谁生气一样。“如果我能吃下带血的牛肉,你也能吃下蔬菜。” 两人面对面而坐,瞪大眼睛看着彼此的盘子。 “请用。”她对他皮笑肉不笑地比划,“尝尝看我的手艺。” 诺因咕哝几句,叉起一块熟透的马铃薯送进嘴里,紧闭着眼,颇有壮士赴死的决心,那表情像是吃什么难吃的药一样。 “这么难吃吗?” 她以前还时常请朋友吃饭耶!不可能到了纽约,手艺却全部留在台湾了吧;: 只见他咬了几口,接着张开一边紧闭的眼,对她眨呀眨,“想不到,味道还不坏。” 虽然他不是兔子或是地鼠,然而,这种食物的口感的确还不坏,就算没有熟悉的肉味,但是不难吃——不像想像中的难吃。 张玮慈听到他的评语,笑了开来,“我就跟你说吧!” 接着,换她得吃带血的牛肉。看着那鲜嫩腥红的肉块,忍着满身的鸡皮疙瘩,憋着气,她切了一小块放进嘴里—— 接着她发觉,其实也没有想像中的恐怖。 就像是看出她的想法,诺因也笑了开来,学着她先前的语气,“瞧,我就跟你说吧!” 张玮慈看着他调皮的模样,不禁失笑。 这顿晚餐吃得比任何时候都来得愉快,印象中,她从前的每一个约会对象,都比不上诺因——声音低沉醇厚,谈话风趣大方,隐藏在吓人的外貌下却是幽默而且温和的男人。 吃完饭后,诺因一边收拾碗盘,一边和她闲聊,“所以你来纽约是为了游学?为什么不打算在这念个学位?”他们方才聊到她来纽约的目的,他忍不住鸡婆的为她规划起来。 “再说吧,”她当然也想,不过现在的状况不允许,“可能回台湾之后再找个工作,多存点钱,有机会再来纽约。” “这么说,你很快就要回台湾喽?” 哗啦哗啦的冲水声掩盖了诺因话中的失望语气。 她没有发觉他的异样,歪着头想了想,“也许,等脚好一点……” 想到这问题,她也觉得这样叨扰人家似乎不太好,只是在大胡子身边,她感觉很快乐……于是,完全不去思考这个问题。 两人沉默下来,好一会都没人出声。 为了打破这份尴尬,张玮慈不自然的笑了笑,“你问这干么呢?” 诺因慢条斯理的擦干手,把碗盘放入烘碗机中。偏过头,像是考虑许久,才转过身,灰色的眼睛深深凝视着她。 “因为我在想,我要怎么追求你——或许,现在得用最短时间,想办法追到你,才能把你留下来。” 张玮慈两、三天没有下楼去了,她躲在佩卓的房子里面,看着电视胡乱转台。 没下楼的原因第一是因为她感冒,第二,则是诺因的告白。 自从那天诺因突然说要追求她之后,由于太过震惊,她不知该怎么面对他。 幸好佩卓的冰箱——魁也有冰箱——堆满食物,她不怕饿肚子。 老实说,她并不讨厌诺因,甚至可以说是相当喜欢他的—— 浓厚胡子掩盖着的脸庞,凝视着她时,那一双温柔的灰眼,在阳光下丝缎般闪亮的头发,笑起来沉稳醇厚的声音,还有那天不小心窥视到的雄厚胸膛…… 只是她要怎么回答呢? 她想起以前谈过的恋爱,有个跟她交往过的男人对她的评语却是——比一个男人还要勇敢! 最后一个男友跟她分手的理由则是——不想跟一个外型看起来像小孩,内在是个男人婆的女人交往。 她赏了他一拳,让他戴了一个月的墨镜上班。 从那之后,她便认定自己是个悲惨且没男人缘、没恋爱运的女人。 会那么“勇敢”,也不是她所希望的,但她实在习惯于跟父亲吵架,习惯武装自己,把自己当男孩一般,让自己看起来很强悍,这份勇敢是不得不。 跟最后一任男友分手,至今已一年多。 如今遇到诺因…… 想到被困在车子时,他的软弱害怕——虽然不能怪他,有幽闭恐惧症的人会害怕密闭空间是正常的——他会不会也觉得自己根本不像个女人,不需要男人的保护呢? “啊,亲爱的——”是佩卓,张玮慈现在已经很能适应佩卓那种很淑女的说话方式。“我以为你出去了。” “我?没有。”张玮慈悲惨的捏捏自己通红的鼻子,“我好像有点感冒。” 佩卓步履优雅的从厨房端来一杯浓茶,同情的拍拍她,“我也希望我能生病,这毕竟是活着的证明。” “像我这样绝对会让人想死。她接过茶,抽抽鼻子。 佩卓低喃着像是法文的音节,安慰她似的道:“放心,小小的感冒绝对不会让人想死——小感冒就像不愉快的恋情,结束它之后你会更愉悦。” 玮慈因为她的形容露出了笑容,随即又想起方才独自在烦恼的事情。 “诺因——”她想对佩卓说诺因跟她告白的事情,她没有人能商量。 但是跟一只鬼商讨爱情对策,这主意是不是太疯狂了些? 佩卓发觉她的欲言又止,鼓励地说:“诺因怎么了?” 她终于忍不住,说出了那天晚上的事,还有她以前受过的所有污辱评语,最后她不确定的道:“……我怀疑诺因只是开玩笑的。” “应该说,你怕他是开玩笑的。”佩卓听完后,微微一笑,“怎么说呢……你之前的男人们实在是太糟糕了,简直该接受再教育,但是,我敢跟你保证,对狼……诺因他们这种人来说,感情这档事情,绝对不是说着玩的。” 张玮慈挑高眉头,为什么她再一次听到那个“狼”字?“跟狼有什么关系?” 佩卓突然脸色不大自然的转过头去,猛扇着扇子,好一会才转过头来。 “我是说,诺因这个人啊,就像生物界的狼一样,这种生物一生只有一个伴侣,而且家庭责任感重,对于感情,他是很没开玩笑的天分的。” “真的吗?” 她偏着头,用扇子遮着半张脸,“我的回答无关紧要,但是我知道诺因会搬进来,是因为他的未婚妻——” 说到紧要关头,她却静止下来,露出个抱歉的微笑,“不过我觉得啊,这件事情你问他比较好,我这个人向来不在别人背后说闲话的……” “他未婚妻怎么样?”但无论张玮慈怎么追问,佩卓就是不讲,只留下一句话—— “如果他开口了,那么,他绝对是认真的。”认真的?!那代表她可以当真吗?想起以前那些苛刻的评语,对她的外型的批评…… 她不懂怎么装娇弱,诺因真的能欣赏这样的她吗?他难道不会比较喜欢那种留着长发,看到蟑螂就昏倒的女人吗?那该比较有所谓的女人味吧。 而不像她—— 外表干柴,内心烈火。 最佳的“干柴烈火”的现身说法。她又打了个喷嚏,悲惨的揉揉自己鼻子。佩卓说他是认真的……或许,她明天下去一趟。给自己一个机会,也许,诺因真的不一样…… “诺因,你真的不打算去吗?” 路克用红笔从地图上画掉旧金山,悲伤的叹了口气。他是诺因的责任编辑,十五岁的他有着一头闪亮的红铜色发丝,笑起来仍像个男孩。 从诺因的第一本书出版后,四年来,两人维持着极好的友谊,但是路克仍然不甚了解,为何诺因会恋家恋成这样? 他为诺因排的签书会,除了少数几个能够一天来回的城市,其他的诺因毫不考虑——虽然对他的读者很抱歉。 诺因抱歉的看着他的编辑,知道因为自己的任性,在宣传上面让路克很难做。为了弥补路克,他拿出下本书大纲,“真对不起,这是下本书的……” 还没说完,路克已经一把夺过来,迫不及待地读起来。 “这次的地点在十九世纪的香港?《菀香之港》?” 路克一边看一边老练的用pda做笔记,“太好了,从《东印度之光》那本后,兰斯洛的女伴一直落空,虽然这是悬疑小说,但是适量的加入一点爱情,我想会卖得更好。” 他抬起头,一双蓝眼睛闪闪发亮,“告诉我,兰斯洛,你在《菀香之港》里写到的那个中国女孩是谁?” 他知道诺因笔下的兰斯洛,其实就是诺因自己。 一定有一个如诺因笔下那样蜂蜜色肌肤、宝石大眼睛的中国女孩,走进了他的生活,否则他不会把她写进他的故事里。 诺因窘困的笑了笑,他该怎么说那个女孩因为他的告白,已经有三天没下楼来找他了呢? 可能是他太过心急,反而弄糟了彼此的关系——也许他该放慢脚步,别吓坏她了。 实在不知该如何开口,他只好微微笑着。 “好吧,就知道你喜欢装神秘。”四年来朋友不是当假的,路克知道当他露出这种微笑,便是希望对方不要再追问下去。 他转个话题,“对了,我应该没跟你说吧?出版社最近来了个新同事,她简直是太漂亮了!我正在追求她,快成功了。” 举起手,路克画出一个平空想像、前凸后翘的双s形,“大美人!身材一流。下次有机会我带她来给你看看,你再帮我鉴定鉴定。” “一定。”诺因为朋友情场得意而感到高兴,不过也忍不住替自己感到失落。 门铃突然响起,诺因起身去开了大门。 只见门外一双闪亮亮的漆黑大眼,带着一点忧郁、一点羞涩,定定的望着他。 “前两天我感冒,所以没下来帮忙……”张玮慈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希望你还需要一个人帮忙煮饭。” 诺因满心溢着兴奋与感动,什么也说不出来,脸上浮着欣喜若狂的傻笑,他见她比了比门内,这才意会过来赶紧侧过身,让她进屋。 略克一转头,就看见那漂亮的中国女孩——《菀香之港》的女主角,活脱脱的出现在他面前。 看看诺因的表情,他知道自己该离开了。“那我先走啦,大纲我带走了。” 他拿起大衣,往外头走去,门关上后,突然想起他忘了帮心上人要诺因的签名,她可是诺因的书迷呢! 看看门铃抬起的手又放了下去,还是不要打扰人家好了,今天没要到签名也不要紧,之后再带她来,相信她看到本人一定会更加兴奋…… 第六章 兰斯洛想起好友对他所下的评语,“害怕再次受伤,导致变得胆小。” 是的。 他不否认。 因为他不过只是个平凡的人,平凡到……为了不再度被伤害,宁可孤单。 直到他遇见了她。 ——出自兰斯洛伯爵系列四《菀香之港》大纲旁,随手写下的杂记 天色渐黑,外面灯光一盏盏亮起。 诺因与张玮慈在路克走后,沉默了许久,两人都没有忘记那天诺因突如其来的告白。 许久之后,诺因终于忍不住,轻轻咳了一声,打破僵局。 “那……” “我先来帮你做饭吧?”她飞红了脸,尴尬的笑笑。 她不敢看向他的眼睛,迳自往厨房走去,俏皮的短发像小一狗尾巴一样晃啊晃,就连圆圆的黑眼睛也像只小狗。 他忽然发觉为何自己在第一眼见到她时,就对她充满好感——是那双淋湿的小狗般的可怜眼神。 圆圆大大的眼睛,叫他难以拒绝的神情。 他拉过一把椅子,转反了跨坐着,双手支撑下颚,看着她拿出食材,切菜时熟捻俐落的手势。 他出了神的凝视着,她虽然不是那种前凸后翘、曲线丰满漂亮的女人,但是她细瘦纤细的身材依旧很有魅力。 干柴。他想起自己曾经这样形容她,但那天她压倒在他身上时,他确实感觉到她的丰腴的部位——绝对不是一把干柴。 只见张玮慈切菜切到一半,歪着头,盯着食材好一会,像想起什么,转头问:“你想吃什么?” “啊?”诺因看她看得太入神,一时间反应不过来,“我……跟那天一样就很好。” “那天……” 一提到“那天”,她不禁想起那日晚餐后发生的事,再度飞红了脸。她连忙踮高脚尖,想要拿起高悬在墙上的煎锅。 诺因身材高大,就连放置厨具的位置都比一般人来得高。 她构不到,甚至还跳起来想构着煎锅的手把,却怎么样都差了一截。 突然,她感觉到背后出现一具暖热坚实的胸膛,大手轻轻松松地拿下煎锅。她仰起头,眼睛直直望入一双灰色的温暖眼眸当中。 “我……” 她想道谢,但是思绪像是被这双温柔的眼睛定住,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她轻轻吐息,闻着由他身上传来的那股舒服而清爽的味道。温柔的味道。 诺因低头看着她,她的鼻子上有几点俏皮的雀斑,鼻下那张微启的唇红艳艳地吸引着他,只要头再低个几公分,便能掠夺到眼前佳人的唇。 缓缓地,他缓缓地低下头,鼻尖轻触到她的翘鼻,沉醉在她细致急促的呼吸当中。 她心跳剧烈得几乎要让她以为自己会昏厌过去,可是没有,她只是仰着头,等待大胡子缓缓地接近她,两人的气息越来越靠近,越来越重…… 胡子拂过她细嫩的脸,有点痒、有点有趣。 她闭上眼,百分之百期待着当他温暖的双唇落在自己唇上的感觉…… “晚安!晚餐——有番茄浓汤吗?” 门口忽然响起超大分贝,把沉浸在浓情蜜意中的两人迅速拉回现实。只见布雷克冲进厨房里,用闪闪发亮的眼神看着张玮慈,仿佛她是个女神。 “烤番茄佐怕马火腿、番茄炖肉……” 超级严重的味觉白痴来了—— 现在诺因不只因为冰箱中满坑满谷的番茄而恨死这只吸血鬼,他该死的打断了他们的亲密时分,更让诺因有理由把他挫骨扬灰。 张玮慈涨红着脸,她脑袋还停留在方才梦一样的绮思当中,布雷克的突然闯入,叫她完全的不知所措。 布雷克望望诺因阴沉的脸色,再转头看看满脸通红的玮慈,直到此刻,迟钝的他才发觉,自己不适当的贸然闯入,好像破坏了什么好事。 “喔,嗯,嗨。”布雷克露出一张讨好的笑脸,看起来有点像高飞狗的呆傻,“看样子我来得不是时候……” “嗳!我也要来叨扰。” 门口出现第二个不识时务的声音,是法蓝,正哭丧着那张漂亮脸蛋。“都是那个大块头!害我手扭伤了!诺因你要负责!” 布雷克赶紧上前拖住法蓝往门外走去,“来来来,我帮你看看,不要打扰了这对情人,免得被马踢到地狱……” 诺因叹口气,这些朋友都知道他的性格,是那种发脾气也不过几分钟就消气的人,他无奈的对着吸血鬼与狐狸精叹道:“都进来吧,”他转头看看后面那个仍然脸红的女人,“玮慈,你需要人帮忙煮饭吗?今天多了两个食客。” 她当然不介意多煮几道菜,只是在座三位男客各有所好,诺因吃半熟的牛排,布雷克热爱番茄与红酒——以及任何红色的食材,法蓝则要新鲜的蔬果,还有鱼。 见她一个人忙得晕头转向,诺因走进厨房想帮忙,不料却先打翻了一罐盐,一转身,又差点碰翻正在煎鱼的锅。 她只好把正在拌凯萨沙拉的大碗丢给他,叫他乖乖坐在吧台上帮忙。 法蓝见诺因被踢出来,迈着懒散的步伐,走到他身边,“我真觉得你一点家事基因都没有。” “闭嘴,狐狸精。” “谁是狐狸精?”张玮慈正巧把煎鱼端出来,疑惑的眯起眼,“什么狐狸精?” 两个男人交换一个眼色,她发觉又是那种心知肚明的视线。 “没有,你听错了。”诺因的微笑显得太过正直。 “是啊是啊,听错了。”法蓝的魅惑笑容此刻看起来也有些心虚。 她打量着眼前这一搭一唱的两人,直到布雷克高叫,“有东西焦了!”她才连忙转回厨房。 但回到厨房她就发现被骗了,显然布雷克只是为了把她的注意力转走。 她边搅动一锅番茄蛋花汤,困惑的回想这几天来到这间公寓的经历,以及他们神秘兮兮的对话。先是那吞吞吐吐的“狼”字,属于鬼魂类的佩卓,称呼布雷克为吸血鬼——的确,好像只有晚上才得见到布雷克出现,现在又多了一个狐狸精……她满心都是疑问的泡泡。 “我觉得我们应该要再小心一点。” 法蓝把诺因与布雷克拉到客厅,扭开音响,一首皇后合唱团的“wewillrockyou”音量大得震天价响。 “诺因,她知道你的身份吗?”法蓝问道。 诺因的回答是轻轻的摇头。 布雷克见状,同意的点点头,对着诺因说道:“我们必须假设,她可能无法接受你的特殊……” “可是她能接受佩卓。”诺因反驳。 “那是佩卓,佩卓是灵魂,她至少曾经是货真价实的人类。” 法蓝难掩忧心的正色道:“但,不要忘记,你是狼人,我们都是异类,而我们的祖先都曾经吃过亏。” “再说,我们的名声不太好。”布雷克做了个鬼脸,还有心情笑。 “感谢多年来的鬼故事与奸莱坞b级恐怖片的渲染。”诺因感觉心脏好像一下迅速失重,掉落到某个地方,被用力扭搅着。 他怎么会忘记这一点呢?与生俱来,狼人的身份。 他知道他可以掩饰得很好,但是…… 法蓝把他忽然刷白的脸色看在眼里,“你爱她吗?” 才十几天的相处,他知道自己深受吸引,不过这是爱吗?荷俐与他交往四年的爱情,也能一夕崩毁。 “我觉得你自己明白这个答案,”法蓝拍拍他的肩膀,“如果你爱她,应该让她明白你真正的身份,真爱当中不应该有谎言。”他加重了“真正的”语气。 布雷克仔细审视着诺因的表情,“而且,如果,很幸运的,她也爱你,一定能接受你另外的身份。”他骄傲的拉了拉无形的领结,“这是我三百多年来的经验谈。” “我不知道……”诺因低下头,曾经有个女人甚至还不知道这个天大的秘密前,就背叛了他。 他迷惘的目光远远扫过那娇小的身躯,他做得到吗? 告诉她自己真正的身份,她会不会娇容惨绿,大声呼叫的要他离远一点? 收养他的叔叔幸运的遇到一个人类女子,共结连理,可是他呢?他能遇到这样一个女人吗? 诺因渴望玮慈会是那个女人,但是又害怕荷俐的事件会重新上演。 他的心很脆弱很脆弱,没有外表的坚强,禁不起第二次的伤害啊…… 吃完饭,两个不适时出现却适时离开的食客躲回楼下去。 法蓝关上门前,还对诺因眨了眨眼。小小声地说:“记得,要跟她说你的身份。” “我会的。”只是不见得是现在。 送走两人,他这次记得关上门,走向厨房问那忙碌于收拾善后的女子,“需要帮忙吗?” “不,不用了。” 张玮慈闻言连忙把他推出厨房,想起他刚刚就像头熊一样差点把厨房搞成星际大战的战场,他在这里根本就是灾难。 “我来就好。” “没关系。” 诺因执意定进来,站在她身边,拿起她洗好的碗盘慢慢擦干,又顺手接过她手上的锅具,放回高处橱柜里。 张玮慈呆了呆,他们两人的动作配合得简直是天衣无缝,自然流畅的就像是对一起生活许久的夫妻。 “那天……那天,我想我是不是吓到你了?”他看着她,想起两人之间的尴尬,忍不住脱口问道。 “没有,我只是……只是不知道怎么回答。” 厨房已收拾得差不多,她把手擦干,走到客厅坐下,他也跟着出来坐在她对面。 “如果……”他讲不出口。“你可以直接拒绝。”至少这样,就不会有太大的期待,导致最后面对落空的失落。 宁可一刀切入重点,而不是慢慢凌迟处死。 她迅速抬头看他,“不!不是这样……”否认得太快,她脸又红通通。“不是你所想的这样,绝对不是……” 静默了好一会,她才困难的咽口唾沫,缓缓开口,“我以前的恋爱经验,实在是……怎么说,嗯,都满惨的。” 诺因不敢置信的挑高眉头,她谈过恋爱?!那是那些男人瞎了眼,不然怎么可能不珍惜她这么美好的女子? “应该不会有我惨。” 张玮慈皱起眉头,呆了呆,还有人能惨过自己?“怎么说?” “我以前的女友——我只交过一个,”他不自觉的强调,“我们订婚以后同居,结果她跟我的好友,在我出门时,嗯……” 他比了一个下流的手势,“搞在一起。” 哇靠!“你……该不会正巧看到了吧?” “满不幸的,正巧看到。”他嘲讽的撇撇嘴,“那天,我刚好收到第一份合约,想告诉她,我可以给她更好的生活。” 老天啊! “结果一开门,只看到……”手势再度出现,“这个。” 张玮慈张大嘴也瞪大了眼,她觉得自己现在的表情一定很可笑。好悲惨也好不堪的回忆! “我以为这种事情只会在电影里面出现。” “真实人生往往比戏剧更加荒谬。”他抬起眼,灰色的眼睛看向她,像是说:你呢?神父,现在是比惨大告解吗?她抓抓头,忽然有这种错觉。 “我没你那么……”不幸。 “劲爆,只是跟我交往的男人都觉得我……”是个男人。 “像男人婆。” 诺因撇撇嘴,一脸不敢苟同的表情。 “他们不长眼睛。” “我也这样觉得。” 她故意挺起胸膛,装出亚马逊女战士的凶狠模样。“他们驯服不了我,只好用贬低来替代自卑,而且,”她笑起来,“我还赏了一记右勾拳给说我是男人婆的那个男人。” 说是这样说,但她还记得当时听到对方说出这句话、赏了他一拳之后,回到租来的小房间,她狠狠的哭了一顿。 接下来几天,就连上班时候,她也不忘在镜子面前研究自己,到底是哪里女人味不足。 笑容在回想起往事时,悄然隐没。 “玮慈。” 她甚至不想抬头面对诺因。“嗯?” “你在哭。” “噢。真的。”接过他递上的面纸,她狠狠的擦了擦脸。“我没事。” 她不想抬头,抬头一定会看到他怜悯的眼神……张玮慈已经很清楚自己是个男人婆,不需要再添一名见证者。“玮慈。” “啊?” “抬头看我。” 诺因低沉浑厚的温柔语调像是有催眠的魔力,她轻轻仰起下巴,原本还对他微笑,没想到,却在那一瞬间,他伸出手臂紧拥住她,他的气息迅速地包围了她,霸道又柔情的占领了所有空间。 她只能感觉到他湿热的唇轻轻地吮去她的泪水。 她怀疑自己心脏会不会突然因为过度惊讶而停止跳动。 但这样细腻的感觉,一点也不讨厌。 甚至连他呼吸中微微的烟味,也显得很轻很软,很……温柔。 他的大手轻柔的捧着她的脸,双唇像蝴蝶,翩翩缓缓地在她脸庞上飘飞。吻去她的泪水后,又缓缓的往下移。 直到她的唇,蝴蝶的翅膀轻轻静止。 “我要吻你喽。” 她只觉得心跳在倒数计时,准备好他的吻一落下,她的心就引爆,宣告全面失守。 “嗯……” 诺因微微一笑,看着眼前闭着眼,颤动着长长睫毛的她,他慢慢地一点一点接近,他不想吓到她。 可是他也想让她明白,这是一个许诺的吻,一个会持续到永远的吻,一个愿意把心交托到她手中的…… “铃铃铃——” 就在两人的距离只剩下零点五公分时,电话不识时务的划破这份美好的气氛,狂响个不停。 “该死的什么鬼!” 诺因的脑海里立刻浮出两个选择,一是拔掉电话线,二是砸烂电话机。 不过在看到来电显示时,他只好挫败的叹口气,选择了不在其中的第三——接电话。是路克。他兴奋的声音盖过周遭的吵杂,看样子他正在酒吧里好好放松。“诺因,嗨!希望我没有打扰到你。”已经打扰得很彻底了。他敷衍而不耐烦的说:“没有。” “今天忘了跟你说,后天有个出版社办的旗下作者们的聚会,地点在丽池饭店。” 电话那头传来的背景音乐是猫王的“areyoulonesometonight”,诺因相信今晚绝对人没有比他更寂寞。 “你会来吧?拜托一定要来——” “会——”有气无力的回答。今夜你寂寞吗?是,佳人近在眼前,两次想吻却怎么也无法成功。今夜你寂寞吗?答案是,非常非常寂寞。他在心里叹气。 但是,想必电话另一端的路克一点也感觉不到。 “那就好!你答应我的啊,可千万别忘记了,我会带女伴出席,啊,就是我跟你提到的那位……” “晚安,路克。” 他知道再听下去,一定是没完没了的爱情经,现在他最不需要的就是这个。 没想到,刚放下电话,张玮慈便坐到他身边,像小狗一样的大眼睛紧紧瞅着他。 “诺因。” “嗯?” 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跪在沙发上,与瘫在沙发中的他齐高,她的眼睛直直地平视着他。 “我想把刚刚那件事情做完。” 宣告结束,她双手捧住他的脸. 然后,轻轻地吻上他淹没在胡子当中的唇。 当然,她还是困惑的在胡子中寻找了一下,直到他直接夺过主导权,深深吻住她。两人的双唇相接,从刚开始的探索,迅速进展到火热。诺因在吻上她唇的同时,心中轻轻微笑,收回方才的抱怨。 猫王,对不起,收回刚刚的回答。 今夜……一点也不寂寞。因为有个甜蜜的女孩,让他紧拥着她,而她温柔的轻声唤着他的名字…… 今夜——希望一直持续到永远,都不会再寂寞了…… 第七章 珍妮的全发闪出一道光泽,她笑得很甜美,“我知道你,兰斯洛伯爵,神秘的兰斯洛。” 他认得地,那是小时候在巴黎见过面的女孩,想不到她变得如此成熟美丽。 “兰新洛……”珍妮莲步轻移,款摆生姿地走向他,直到她走到他身边,高举手中酒杯与他的轻轻碰了碰。 兰斯洛看着宴会中一双双好奇尽无满疑问的眼睛,举起酒杯,也轻轻的和她的碰了碰。 ——出自兰斯洛伯爵系列一 《亨利入世的宝藏》 “唔……”暖暖的好舒服。 张玮慈扭动着,往辐射热度的另一个身躯贴近,然后,她感觉到一丝痒痒的什么擦过她的脸颊。 她手一张,抓住那毛毛的一堆,睡意深浓的咕哝道:“不要动……” 那东西没有再继续移动,接着有只大手轻轻抚摸着她的背脊——大手? 她猛然张开眼,只见大胡子带着一脸温煦的笑看着她,“早。” “喔……早。”她脸一红——自从见到诺因后她就很常脸红——飞快的在他颊边啄了一下。 昨晚……想起昨晚,她脸更红了。 那个吻,到最后根本停不下来,简直如野火燎原一般,一发不可收拾。 而且还是她主动! “在想什么?脸红得像发烧似的。”诺因看她脸上的红晕越来越深,忍不住开心的摸摸她,“怎么了?” 她躲开他的手,缩到被单底下,模模糊糊的尖叫一声。 “怎么了?”他想办法从被单中找出那张小脸,接着发觉她脸红得简直要烧起来了。 “我……我是不是太主动了?” 光是这样的举动,在之前男友的评论里,肯定就是太直接,不懂得迂回被动等等巴拉巴拉的罪名。 再说,她跟诺因发展得也实在是太……太快了。 越想越让她觉得想找个地洞躲起来,永远不要见人。 “这样很好。”诺因想起昨晚两人的契合,露出满足的笑容,轻轻啄吻着眼前女人,“这样很好。” “真的?”脸又缩回被单里,模糊的语调传来。 “真的。”他再度从雪白被单与枕头中找出那张烧红的脸,一次又一次啄吻着她的脸颊。 “不介意的话,下次也可以由我主动。”虽然被动享受的滋味也不错。 她被他如雨点般落下的吻啄得笑了起来,他的胡子一直刺着她,痒痒地……抬头一看,她忍不住皱起眉头。 “诺因。” “嗯?” “你的胡子……长好快。”一晚上就长了两吋左右,比昨天更加浓密。 “再长下去,你简直可以去……”当圣诞老公公。 诺因一摸,脸绿了一半。 该死!他忘了自己的毛发生长远度比一般人快!连忙从地上拿起昨晚褪下的短裤,蹦蹦跳跳的边穿边踉跄地冲进浴室去。 狼人的几个生理特征他都很懂得掩饰,包含生长过速的胡子,每天早上他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刮胡子,然而昨晚被爱情冲昏了头,根本忘了这件事。 “诺因?”张玮慈迷惑的声音随着她的脚步移到浴室门边,裹着床单的她一脸担忧地看着洗手台旁的他,“你……是不是新陈代谢过快?”否则她的小脑袋实在想不出为什么有人一个晚上胡子可以长了两吋? “不是。”他揉了揉细致的泡沫,抹在脸上,拿起刀片小心翼翼地落刀。 “那……”她想着其他的原因。“多毛症?” 大胡子的确是毛扎扎地,但是也不像她曾经看过的多毛症照片那样恐怖,只能算是男人中正常偏毛发较浓密的那一型…… 要怎么解释?诺因被她的臆测弄得啼笑皆非。 “不,绝对不是多毛症。”他被这狂想弄得忍不住哈哈笑,一个分神,刀片在他的下颚画出一道血口。“噢!” 张玮慈还在忖思着,也许他胡子变长只是自己的眼花,说不定昨晚之前就那么长,而她没注意到。 但一见到他受伤了,什么思虑都丢出天外,她急忙定到他身边,“有没有ok绷?” 诺因低下头就可以看见她身上的床单微微滑落,露出细致白嫩的肌肤,但她却一手把他下颚推高,找出药箱帮他上药。 他只好放弃欣赏床单下隐隐约约的美好风景,如死鱼般抬眼看着浴室的天花板。“好痛。” “忍耐一下。”看着他那道割伤的血口,她满心抱歉。“害你割伤,真是对不起。” “不打紧——嗅!”碘酒一擦上去,那种刺激让他又哀嚎一声。 她赶紧把动作放得更轻柔一点。“你……要不要把胡子都刮干净?” “你不喜欢它吗?”诺因低下头对她调皮一笑,却又马上被她抬高下巴。 “不是。”只是觉得他胡子长很长一定是她眼花。“可是我很想看看你没有胡子的样子。” “很可怕喔。” “不要跟我说你刮完胡子就变身成宾拉登。”她贴上ok绷,故意轻拍他的伤口,得到一声使她满意的哀叫。 “只会变成小布希。” “那也够可怕的了,不过……”轻吻一下他的颊边,张玮慈笑得很甜美的走了出去。“他没你这么帅喔。” 诺因瞬间感觉飘飘然的,被心爱的女人称赞,这种滋味实在是太…… 太美好了。 张玮慈利用屋子里的另一间浴室冲了个澡,换好衣服,但仍倒在诺因那张大床上。 柔软的床垫轻轻软软地包围着她,她抬头看看房间里那仍阖拢的浴室门,诺因低沉愉悦的歌声从里头混杂水声传出,歌声虽非专业,却让她心跳加速。她回想起昨夜——真想一头栽到冰水桶里,看看能不能使热度稍退一点。 许久,她才见到一撮偷偷摸摸从门后探出一点点的灰发。 “玮慈。” “嗯?”这么见不得人?她忍着笑。 “看了不准笑。” “好。”她伸手到身后偷偷把食指与中指交叉成一个x。 “我自己好一阵子也没看过我的嘴了……”诺因一边咕哝,一边摸着光溜的下颚走出。 除了那块刺眼的ok绷,他实在是长得相当俊帅,深邃的眼睛、高挺的鼻梁,以及如刀削岩石般俐落的脸部线条,非常英俊,也非常—— 眼熟? 张玮慈怔愣了一下,“诺因。” “嗯?”看她一脸滑稽的呆相,他倒是很乐,“我有这么帅,让你看到眼睛都发直了吗?” “你……该不会还有双胞胎兄弟吧?” “没有。”想起还未出世就因难产而死的妹妹,他脸色有点黯淡。“我父母只有我一个孩子。” “那,”她吞了口唾沫,紧张的扭住了手指。“你……跟凯因。渥夫是什么关系?” 他咧嘴一笑,“那是我的笔名。” “所以说……”张玮慈觉得心跳快得让她负荷不了,不知是兴奋到爆炸,还是害羞到爆炸。“你就是……写兰斯洛伯爵系列的渥夫?” 诺因挑高了眉,他觉得她现在的模样,好像是忽然发现昨晚跟她上床的是个三头怪。“是,没错,是我。” 他看着她先按住胸口,瞪大眼看着他,张嘴像鱼吐气一样开阖两三次,像是呼吸困难,他不禁担心起来,“怎么了?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是,快要昏倒了。“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她见过诺因!在她买的原文精装书后的作者访问里,有作者一张小小的照片——据说凯因.渥夫十分注重隐私,完全不想曝光,那张照片是在访问中拍下的,他并没有直视镜头,看起来也比较稚嫩。 “老天,我居然还压倒了你,”张玮慈动作迅速地躲进被子里,掩脸哀嚎,“你是我最喜欢的悬疑侦探小说作者,我居然还压倒你!啊——” 上帝还是观世音菩萨,谁能把时光倒转回去?她居然——噢,老天!她一点矜持也没有的扑倒了他! 他会怎么想? 诺因不喝酒也醺醺然地,再次发觉虚荣感令他飘飘欲仙,他是自己心爱的女人最喜欢的作者呢! 他向来不喜曝光,也因着狼人的天性,相当保护隐私——否则,哪天被狗仔队拍到化身为狼的模样,那可就糟透了。 只是,眼前那小小身躯却缩在被单里,死也不肯抬头,像是被他的身份吓坏了。他伸手推推她。 “玮慈,怎么了?”有这么严重? “¥*@&……”从被下传出喃喃的咒骂声,显然是在诅咒自己。 “玮慈?”他试探的拉开棉被,但她死命揪着,他只好被迫与她展开拉锯战,当然最后是身材高大的他胜利。 一拉开棉被,却只见她一脸羞愧的……泪痕。 而且她看他的眼神好……怜悯,活像前一夜是她强迫他似的。 “有……那么震惊吗?”没必要吧? “我,”抽鼻子。“我想都没想过,会遇到你……而且,昨天晚上我还那么的……” “热情?”很棒啊。 “毫无矜持……” 他不懂这小女人的脑袋里装的是什么。“这很重要吗?” 两人情投意合,彼此明白心意,这才是真正重要的部分吧? 小矮人又开始抽鼻子。 “可是这样一点也不像个……不像你笔下那些矜贵的女人……一点也不女性化……” 一言以蔽之,她就是觉得自己不够女性化。 诺因为她的自卑笑了出来,现在的她跟那天在密闭车厢里坚强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她是个惊奇箱,每回打开,就有一个惊奇。 “这不重要,”他张开双臂,抱住那死拉着棉被不肯放的小人儿,“我笔下的 女人们是她们,你是你。” “可是我这么的……”抽鼻子抽得更严重。 “可爱。”他亲她一下——虽然是亲在被单上。 “勇敢。”再一下。 “手艺高强、娇小、而且没有幽闭恐惧症……”每说一个就亲一下,直到说到幽闭恐惧症,她才从棉被里露出脸来。 “你不……讨厌我这么凶悍吗?” “怎么会?”他想起那天在车里的她,像个女超人,而昨天晚上的她,却像一块糖溶化在他的怀里。 “我……我以为渥夫书里的女人是他所渴望的那种女人。” “那是因为他之前没有遇到你,”他抬起她小巧的脸,啄着她的唇,“我可以跟你保证,你才是我想要的。” 看着她小脸逐渐漾出笑意,他的心却渐渐沉了下去。 如果她连知道自己的笔名反应都这么大,那么,若是知道他异类的身份…… 她会不会就此拂袖而去? 这个阴影一直隐藏在他内心某个角落。 就算故意不去正视,但每每一想到这个可能,诺因便觉得心脏一直沉,直直沉到冰冷的沼泽里。 在张玮慈的要求下,诺因大方的让她参观他的工作室, “好……” 一踏进来,到处都是散放的书,乱七八糟不知名的纪念品,衣服烟蒂—— “好乱。”她有点失望的望着诺因,她以为工作室会是干净闪亮,最好还要有焚香以示高贵……看样子她在作梦。 果然是隔行如隔山。 但是并非完全不可取,在看到那一座座并排的书柜时,她的眼睛再度有如小花栗鼠看到栗子,放出闪亮光芒。 她专注的看着书架上的小说,直到发现宝藏。“咦?最新的一本?” 那是兰斯洛侦探系列,除了她已看过的前两集之外,最新出版的第三集也在架上。 “昨天路克刚送过来给我的。”她肯定拿不到书,诺因好心的帮她拿下,递给她,就见她迫不及待的翻阅起来。 “我真的很喜欢兰斯洛系列,无论是他的遭遇还有他这个人……”她边看边说:“对了,听说兰斯洛第一集要改编成电影?” “嗯。”他点点头,自己的文字能够变成影像,他也很兴奋。“已经跟电影公司商谈好了。” “那男主角是谁?还有还有,是不是系列——像魔戒那样一次拍完?”她急急追问,“我最喜欢兰斯洛的第二集,在印度卷入与东印度公司有关的谜样杀人事件——哇!帅毙了!而且……” “而且?” 兰斯洛的第二集……诺因心底涌起一股微微的疼,那是在荷俐离开之后,他在无可救药的悲哀情绪底下完成的一本。 张玮慈双眸微带水气,蒙蒙眬眬的。“该怎么说,我觉得兰斯洛知道了他的未婚妻背叛自己,与自己的好朋友——也是凶手勾结的时候,那种深沉的难过与悲哀,会让我觉得他好可怜。” 她想起诺因说起他见到未婚妻与好友私通,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兰斯洛的故事,根本就是诺因的遭遇。 “他放过了应该是共犯的未婚妻……唉,拆穿了所有人的骗局,却放过了自己深爱的背叛者。” “兰斯洛不是完人。”诺因淡淡的补上一句,很多人批评他笔下的兰斯洛太不完美,但是世界上又有谁能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或是白罗? 他打从一开始,就不想把兰斯洛写成完美的侦探,他想创造的是充满自己影子的主角。 她点点头,“从第一本书开始,你就很明白的点出兰斯洛不是完人了吧?他是 公爵父亲与女王的私生子,所以才取名为兰斯洛。” “圆桌武士与亚瑟王,”他笑着接下去,“亚瑟王最钟爱的第一武士兰斯洛,却与他的皇后瑰薇妮雅私通。” 她若有所思的凝视着他,“其实你就是兰斯洛,被所爱的人与好友背叛,被整个上流社会放逐的男人,对不对?” 现在的她,能够体会他的书中流露出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是他最深的悲伤。 可是,被放逐又是怎么一回事? 她回想着,在《东印度之光》这本里面,提到拯救了兰斯洛的好友们……是法蓝、布雷克他们吗? 书中形容是——同样为世界所不容的人们,这又代表什么意思? 诺因的脸色淡漠的叫人看不出情绪,她想问出心底的疑惑,却又问不出口。 “是,我想……每个作者所描绘的主角,都有他的影子在。”诺因露出一抹温和笑容,顾左右而言他的道:“对了,我明天要去参加一个聚会,你愿意与我一起出席吗?” 他向来不爱参加这种表面光鲜亮丽,但是私底下人人互相比较厮杀的聚会,他觉得在虚伪的聚会场合里,自己满身不自在。 不过,若是有她陪伴,想必不会那么难熬。 “好是好,但是……”张玮慈想起自己所有的衣物,没有一套是能在正式场合见人的。“我没有合适的服装。” 服装这种问题,交给一个在世界上存在了四百年,透彻研究西方仕女服装演变史的鬼——佩卓,就对了。 当诺因带着张玮慈找上她时,佩卓的反应让张玮慈了解,原来鬼魂的捧腹大笑是怎么样的。 佩卓惊讶的用羽毛扇子捂着嘴,接着,从扇子底下传出一阵压抑的笑声,最后终于克制不住,演变成狂笑。 “喔……我的天!今天我才发现,我竟从没看过你的嘴唇,想不到你也有嘴巴耶!从你住进来开始,我看到的都是胡子、胡子,然后还是胡子!” 很难想像古典仕女也可以笑得如此不淑女。诺因心想。他摸摸下颚,不熟悉的光滑感让他相当不习惯,但是为了玮慈,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我已经有心理准备让你们几个来嘲笑我了。” “我相信我的反应还算好的,”佩卓终于停止了狂笑,但仍打着嗝不断擦拭着眼角的泪水,“真期待布雷克他们的反应。” 她边说边把他领出门,叫他等等再回来。 接下来,就是她大展身手的时间了。 张玮慈发觉,佩卓简直就是个专业的设计师——毕竟有哪个人能活四百年看着服装如何演进——她啧啧有声地滑行着,绕着玮慈品头论足。 “头发可以,衣着……啧啧,实在是……” 在一阵批评与修改之中,她终于成功的搭配出合适的装扮,短发梳成复古的赫本头,配上嫩红色v领毛衣以及黑色缀点点亮片的伞裙,还有颈链与高跟鞋,她整个人看起来就是今年时尚界的复古风,既古典又流行。 当诺因再看到她时,只能惊艳的张大眼睛。 “好适合你。” 她这一生很少接受——几乎是完全没有按受过这么热情直接的称赞,让她当场飞红了脸。 她的衣服中最多的就是牛仔裤,除了上班穿的套装,其余时间一条牛仔裤走遍 天下——也许这就是为何她的前男友们对她不满的原因。 佩卓得意的弯腰行礼如仪,“阁下,您称赞这位女士,便是称赞我的手艺。” 诺因对她点头,吻了一下她伸出的手,“不愧是佩卓,连法蓝都得多跟你请教呢!” 接着,他把弯起手时,微笑的邀请着眼前的娇俏佳人,“我能邀请公主与我共赴舞会吗?” “这是我的荣幸。” 张玮慈在爱人崇拜的眼神下,感到一阵身为女人的虚荣,她学着佩卓方才行礼 的姿态,对他弯腰,接着挽住他的手,“准备好南瓜马车了吗?那可是公主的标准配备喔。” “可惜南瓜马车送修,”诺因一本正经地回道,一手帮她拿起大衣,“请公主纡尊降贵,屈就于计程车吧。” 两人缓缓步下楼梯,没发觉身后的佩卓望着他们的眼神中有些担心。 “看样子诺因是认真的,”她来回的踱步——飘来飘去,紧张的喃喃自语,可是身份……” 她抬起头,哀伤的望向静止的电视荧幕,这个时代与她曾经经历过的时代都不同,狗仔队横行,任何可能引起大众注意的话题都是他们的目标。 一旦让人发觉这间公寓的住客并非常人,那么,无疑是一场灾难的开始。 “诺因?”张玮慈发觉他的出神,“你在想什么?” 他透过车窗,抬头望着一轮明月,再过几天又要月圆了…… 看他眼神发直,她不禁有点担心,“怎么了?你在看什么?”她靠近他,顺着他的视线张望着。 “没什么。”诺因感觉到那又小又软的身子暖呼呼的靠上来,对她柔柔地微微笑,“你看,今晚月色好漂亮。” 她抬头,果然看到一轮尚缺一角的月亮,外环着青蓝色的月晕。“好漂亮!” “听法蓝说,你们中国话有句话说‘外国的月亮比较圆’。”诺因打趣着,“怎么样?这样一看,有没有比台湾的圆一点?” “没有。”她转过头,眼中盈着笑,“但是我找到一个很好很好的男人,也许可以弥补月亮的缺憾。” 因为她这句话,他的心荡漾在一片温柔中。他轻轻地握住她的手。 小小软软的手,放在自己的掌心中,几乎不到一半大,可是这双小手的主人,内心比他这六尺大汉要来得更加坚强,而且温柔。 他只是一个有着壮硕外型的男人,可是他的心底,也许不及眼前小佳人一半的强韧。 他时常感觉自己像是绿野仙踪里面那只没有勇气的狮子,不过徒有其表。但她却是如此不同,她那丝一样细腻的温柔强壮……轻轻地,他将她的手心压在自己胸膛前。 “诺因?”张玮慈微愣,但没有把手抽回来。“怎么突然……” “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一直渴望一个人出现……”他将她的手执至唇边,深情一吻。“如今,我渴望的人就在眼前。” 她红着脸,把脸轻轻偎在他胸膛,听着他坚定有力的心跳,感觉自己的幸福。 诺因嗅闻着她身上甜蜜的香味,除了感受到幸福之外,也无法忽视那幸福中微微的阴影。 真爱里面没有谎言。 法蓝也许说的对,然而,该何时告诉她呢?当他说出真相的那一日,会不会就将注定一辈子孤单到老死的命运? 他紧紧环抱着她,这样不祥的想像令他恐慌,一旦想到可能失去她……不,他不能,也不愿去想。 “诺因,你冷吗?”她感觉到他在发抖,“你在发抖呢。” “不……不是冷。”感受到她的挣扎,他双臂收紧,“不要动,就让我这样抱着你,这样就很好。” 紧紧拥抱着…… 如果有一天她会离开,像荷俐那样,那么现在就让他作一个被深深爱着的梦,纵然有天这场梦可能如烟一般消逝…… 张玮慈乖顺的倚偎在他怀里,却从他的肢体动作中,明白的接收到他的情绪——极度恐惧以及极度的害怕。 诺因在害怕什么?她不懂。 但是没有关系,无论他怕什么,她都会陪在他身边。 就像那次在车里所说的,她会一直陪在他身边。 第八章 “过去?过去是只幽魅的影,如果让它永远缠绕着你,那么,未来将永远不会来临。” “我知道,只是……有些伤口,太深太深,直到你触及,还会发觉伤口依旧鲜血淋漓。” ——出自兰斯洛伯爵系列三《南安普顿的钻石蔷薇》 荷俐.梅根拿着一杯马丁尼,心不在焉地敷衍着眼前男人,假装自己很认真的聆听,“是,你说的很对……哦!杭亭顿的理论吗……” 身为罗那书屋出版社的公关人员,其实她是不必要来这个作家与编辑专属的聚会,但她听路克说今晚诺因会来,于是她便跟来。 荷俐知道诺因一直在躲着她,但她多想告诉他,离开他之后,她其实是十分后悔的,因为再也找不到像他一样对她那么好的男人。 她有着一双修长的美腿,高中时还当过啦啦队长,灿金发色母需染整便有闪亮光泽,紫罗蓝包的大眼睛与合宜的化妆,衬托出她那张心型脸庞更加完美无瑕,当她嘟起嘴,颇有玛丽莲梦露的性感味道。 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男人多不可数——路克也是其中之一,然而她很明白,那些男人只是喜欢她的外表。 他们都不像诺因,那个懂得保护她,温柔又细腻的大男孩。 她与诺因十岁开始便是邻居,一起长大,一起念高中,甚至她十四岁,第一次与男孩在车子后座发生关系,也都是诺因帮她向父母隐瞒。 她是什么时候发觉自己爱着诺因? 也许是大学时,他帮她打发了一个黏人的追求者那时。 当时的诺因因一场车祸而受伤,撑着拐杖在她家前等着她。 而那个送她回来的猪头男人意图在车上侵犯她时,是诺因拄着拐杖,硬是把那男人从车里拖出来,狠打了一顿——当然,当时行动不便的他,也着实挨了几下。 后来她为他上药,忽然发觉这个一起长大的男孩,已经长成了一个身材高大,相貌俊挺的男人。 她总是忽略了他,因为太靠近太自然,老是没有察觉到他的存在。 从那天起,他们便成为一对人人称羡的恋人。 诺因自大学开始,便致力于他所渴望的写作事业,但光只有写作不能支撑他的生活,而他也不愿向收养他的叔叔伸手。为了实现梦想,他只好靠打零工过活。 然而他们毕业那天,诺因把那只省吃俭用买来的蒂芬妮戒指套上她手指时,荷俐不是不感动的,然而,梦想毕竟不能当饭吃。 那时他们一起搬到那个蟑螂横行的破烂公寓,两人都才刚大学毕业,荷俐一开始支持着他实现梦想,自己努力工作。 但现实的压力实在越来越大,诺因抱着稿件一家家投稿,却一家家被退稿,打开e-maill这件事,变成一个叫人恐慌的动作,而她的工作也不顺利。 没有钱,她脾气逐渐变得暴躁,她觉得自己应该可以拥有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待在一个下等地段、蟑螂四处爬行的公寓里。 虽然后来诺因一口气兼下三个零工,极力要供给她一个优渥的生活,但是荷俐依旧不满足。 她出色的外貌,为她带来方便,也带来麻烦。 许多男人暗示她可以有更好的生活,一开始她还可以坚定的拒绝,但是随着日子过去,她的信心越来越被动摇。 那一天,荷悧去面试一家小型出版社的公关,遇见了那男人,她把他介绍给诺因,好一阵子那男人是他们温馨小公寓中的座上宾,三人成为要好的朋友…… 可是,当男人提出交换条件,她心动了。 荷俐再也不愿住在下等地段的公寓,不愿与蟑螂为伍,毕竟她当年可是啦啦队长,多少男人心中的女神,那样出色的她怎么可能屈就于这样的环境太久?于是,那天男人压倒在她身上时,她没有抵抗挣扎,直到诺因回来……但,后来她为此深深懊悔。那些男人都只是为她的外貌着迷——一个无脑的性感宝贝! 离开诺因之后,她换过不少男人,也不断的换过工作,直到现在当上全国知名大出版社罗那书屋的公关人员。 她会到罗那书屋工作,只是为了想再见到诺因,因为他始终避着她,甚至躲到她找不到的地方…… 今日这个聚会,正是个好机会。 能有这个聚会,多亏了有路克……想起他,荷俐微微一笑,有点苦涩。 他也不过是那些只看外表的男人之一吧? 虽然他的笑容很纯真,虽然他没心机得一点也不像三十五岁的大男人,虽然他总是关心的嘘寒问暖,但这一切的体贴温柔,会不会像其他男人一样,在得手后便如烟一般消失? 好不容易从无聊的对话中脱身,荷俐转到吧台拿酒,路克连忙迎了上来。 “刚刚我一直找你呢。” 他的表情与微笑令她联想到一只友善的黄金猎犬。 她笑,继续第二杯的马丁尼,“有事吗?” “你说你很喜欢的作者——诺因,刚刚来啦。”路克献宝似的道:“你不是一直很想见到他吗?走吧,我介绍你们认识。” 荷俐一怔,手中的酒便泼溅出来,将她搭配得无懈可击的美丽衣裳染上一块小小污渍。 诺因躲在阳台上,里面喧哗的人声,此刻显得很遥远。张玮慈一直陪在他身边,到此刻才稍离开一下去补妆。 果然躲在外边吹冷风,也比在里面人挤入的愉快得多。他拿着一杯香槟,享受着迎面而来的凉意。 背后传来一阵轻轻的脚步声,他微笑,一定是玮慈,方才她离开前,他叮咛过自己会在外面。转过身,看清来人之后,笑容整个冻结在脸上。 荷俐,他一直不想遇到、也最不想见到的人,若要他列出一生中都不想看见的名单,她绝对名列第一。 “嗨……”荷俐紧张的拉了拉自己的外套,对他一笑,“诺因,好久不见。” 他只觉得自己呼吸急促起来,胸口像是沉沉压着一块大石,过去狠狠伤害的痛苦像只无形的手用力揪扯他的心。 他知道荷俐透过叔婶不断想打听他的消息,但他不愿见她,希望她能死心,没想到却在今夜会狭路相逢地见了面。 荷俐见诺因脸色冷淡且不自然,担心的想他果然还没原谅自己。忍着忐忑,她缓缓朝他走近,“诺因,我一直想跟你说,其实那时候……” 他迅速的武装起自己,想尽办法要给她一个笑容,但怎么样都不成功。“我,都忘了。” 从肢体语言,她看得出来,诺因非常不希望她靠近。想到以前两人的亲密,她忍不住红了眼眶,“你知道吗,你每本书我都有看,我……我很喜欢,尤其是《亨利八世的宝藏》那一本……我知道你的女主角在写谁。” 他一声不吭,几不可闻的叹了口气。 她的心一阵痛,没想到处心积虑安排的重逢,居然这么悲惨! “诺因?” 听到这个声音,诺因放下一块大石,嘴角不自觉的绽现一抹温柔的笑。 “玮慈。”他张开双臂,紧紧拥抱那小雀鸟一般踩着轻巧脚步奔来,看起来俏皮娇小的女子。 张玮慈尴尬的看看眼前的金发美女,诺因真是太热情了,怎么突然在别人面前这样紧紧抱着她?她赶紧微微推开他,“这位是?” 荷俐看着诺因,感觉自己那想破镜重圆的希望,瞬间碎成泡沫。“你好,我是罗那书屋的公关,荷悧.梅根。” “你好,我是……”张玮慈看看诺因,不知道该怎么介绍自己。 荷俐点点头,“我知道,你跟着诺因一起来的。”她望见诺因用那种非常柔情、非常温和的表情,凝视着这个东方女子。 荷悧了解这样的表情代表什么——曾经,那个表情只属于她,是她自己推开了他…… 她露出抹笑,十分礼貌而生疏,“那么我先走一步,不好意思,打扰你们了。” “没关系。”诺因抬起头,表情已经从冷硬转变为温煦。 荷俐看着他,明白自己应该放过他,也放过自己。她与诺因,都为她的背叛而付出了代价。 她走上前,“其实我刚刚是想跟你说……我一直想跟你说一声……对不起。” 诺因望向她,手里牢牢握着张玮慈的手,他的心放下武装,突然轻松了,打从心里的微笑出来,“不要紧,都过去了。” 曾被伤害得遍体鳞伤的心,听到这句话,虽然不可能一时之间马上恢复,却也有种被抚慰的感觉。 而且,现在的他有玮慈,这令他明白——过去的一切都过去了,着眼于未来才重要。 荷俐眼里盈着泪水,她用力的把它眨回去。 “很高兴能认识你的女友。”她弯下腰,脸颊轻轻碰触张玮慈,转身走回灯光灿烂、人声鼎沸的室内。 玮慈看着那漂亮长腿姊姊走回去,羡慕的说道:“哇哦!诺因,你有没有发觉荷俐的腿好长好细致啊!” “你的也不差。” 诺因不再像以前一样,追逐着荷俐的背影,反而低下头,像只啄木鸟般不断吻着张玮慈。 “差得远了……” 他的笑声沉沉地,调皮的收紧手臂。“没关系,我一点都不在意你的腿长或短,亲爱的短腿小姐。” “哇!”她像颗小炸弹一样的跳起来,脸上不满意的红晕弥漫,“什么短腿小姐?!” 凝视着眼前的她,诺因告诉自己这一切他都要好好珍惜,他已经浪费太多太多生命在钻牛角尖上,但愿从此之后都能将那些伤痛阴影抛开,就如同刮去邋遢的胡子,他也该告别过去了。 人们都散得差不多,荷俐依旧趴在吧台上不肯走。 路克担心的拉拉她,“喝够了吗?” “唔……”她看看他,摇头,嘴里咕哝着,“我说你啊,不要管我比较好……你根本也只是看到我的外表……” 外表?他检视她现在的模样,因酒醉把身上那件好衣服吐得一塌糊涂,浑身酸臭味,头发也乱七八糟得像鸟巢。 “我现在只觉得你外表很恐怖。” 路克实话实说,不管她抗议着还要再喝,像抱沙包一样,一把把她扛在肩膀上,叫了计程车。 荷俐醉得昏沉沉地,忽地不知想起什么,忍不住趴在他肩膀上,哭了起来。 “……我为什么自己推开了他?我再也遇不到那么好的男人了……” 她抽抽噎噎的,眼线随着泪水滑了下来,那模样实在够像万圣节出来吓人的女巫。 路克莫名但心疼的拍抚她,没想到她竟又吐了,秽物整个吐在他的西装上。 计程车司机见此大怒,把两人赶下车,荷俐家还要过桥,路克只好带着她回到自己的公寓。 吐过之后,荷俐居然带着眼泪睡着了,他把她背进房间,放在自己床上,她也毫无所觉。 荷俐此刻看来虽然十分狼狈,却少了平日的冰冷与难亲近。路克忍不住为她难过起来,怎么能想到平时颐指气使的女王,也会有这凄惨状况? “晚安,女王。”他为她关上灯,自己与小猎犬一起挤一张沙发。 隔日,当荷悧张开眼睛,发觉自己躺在陌生的床上,她连忙翻身坐起,不料一阵剧烈的头痛迫使她又躺了回去。 路克听到她的呻吟,探头进房,“你没事吧?” “我怎么……我怎么在这里?” 她身上衣服完整,但有一股恐怖的酸腐臭味,昨夜……昨夜她只记得她见到诺因,跟许多人说话,接着……最后一个印象是她在好像吐在某人身上…… “昨天你醉得不省人事,我本来想送你回去,可是在计程车上你一吐,我们都被司机踢了下来,我只好把你带回我的公寓。” 路克见她那一睑残妆,进浴室拧来一条毛巾,脸上仍是那样无心机的笑,“擦擦脸吧。” 客厅里传来狗吠,回头叫了声狗狗的名字要它安静,接着又转过头来对她说:“浴室在那边,你可以梳洗一下。” 荷俐忍着宿醉带来的剧烈头痛,定进浴室,惊恐的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平时无懈可击的妆此刻居然花得像个大巫婆! 她连忙把自己清理干净。走进客厅时,感觉小脚痒痒的,有东西在搔,低头只见一只米格鲁小猎犬在对她摇尾乞怜。 “你也喜欢狗吗?”她蹲下身子,拍拍那只小狗,见路克正直勾勾地瞧着自己,“怎么了?” “我非常喜欢狗……还有,”他抓抓头,“我觉得你不化妆更好看。” 荷俐微微一笑,望着眼前笑容灿烂如男孩的路克,他与其他人是那样的不同,也许,她还可以再给自己一次机会,一次相信爱情,相信她可以找到真爱的机会…… 张玮慈依偎在诺因怀里,津津有味的看着他才写好的新稿,两人坐在地板,靠着阳台的落地窗旁上。 诺因抬头看看外边风雪正盛,但他一点也感觉不到那刺骨的寒冷,怀中这温暖的娇躯,令他的心暖洋洋地,踏实而满足。 “诺因,”她一口气看完那几页稿子,突然捏住他双颊,“你这本书里面写的大眼睛中国女孩,为什么我觉得我认识她?” 兰斯洛在书里叫她为小矮人,很可爱——虽然也很欺负人,长不高又不是她愿意的。 他失笑道:“你应该跟她很熟。” “很熟?”她想了想,在纽约她能说很熟的女性朋友也只有……“佩卓?” “不不不,再想想,”换诺因捧起她的脸颊,“一个大眼睛的女孩,很坚强也很可爱,有时候像只小花栗鼠——还是奇奇与蒂蒂那一种。” “我想不出来。”她把脸偎在他掌心里,喜欢他大手略微粗糙的感觉。 “是个小矮人,矮得穿着大衣也得拖地走……” 吼!再听不出来就有鬼了!张玮慈瞪大眼,“你是在写我?” 他眯起眼睛,笑,“现在才听出来?迟钝。” “我才不迟钝呢!”小矮人挣扎着辩护,挥舞着小拳头,“我也不是像奇奇蒂蒂那样的花栗鼠啊!” “那是外型,性格是十分坚毅没错。”他一边躲避她的捶打,一边笑着说。 “这还差不多。”小火车头的蒸气逐渐消了下去。 不过回想书里的描写,她其实感觉十分温馨,原来他觉得她是这样的人啊,像是会带来如冬日阳光的温暖…… 她喜欢这番形容。 门铃响起,诺因起身去开开,是伊曼、布雷克与法蓝,几乎整座公寓的住客都到了,只差一个白天不出门的佩卓。 布雷克依旧是浑身黑,连头到脚都包着黑布,看起来像个在中东沙漠地区流浪的贝都因人。 “看样子要跟你说个不好的消息。”他将一份小报递给诺因,上面有一张照片,正是刮过胡子的他与张玮慈相拥而行。 标题耸动的写着足不出户的畅销作者凯因.渥夫!城内有名的黄全单身汉之一,他的夜晚生活足?! 内容不必细看,光猜测也知道写些什么鬼东西。 诺因摸摸下巴,低声怒骂,“该死!” 他怎么会忘记狗仔队对于他的外貌与私生活的兴趣?他的读者会很乐意花钱买这些小报,阅读一些捕风捉影的不实八卦。 以前曾有记者为了挖他的新闻,跟监他一个多月,直到他留起胡子,遮盖大部分的脸庞,过着隐上般的生活,才杜绝这类事情。 四人在客厅坐定,张玮慈想靠近听听他们在说些什么,但见他们多有避讳的样子,显然不愿意让她听到,她也就识趣的避开,到厨房准备着饮料。 “诺因,不是我说,”布雷克压低了声音,“我们都乐见你能找到心灵的伴侣,但是你会不会觉得太冒险?” 他们吸血鬼,长久以来受一个神秘团体的追杀猎捕,对于可能曝光这种事,他是最担心的。 “而且你还没跟她说吧?”看到他的脸色,法蓝知道自己猜对了。 “我还……找不到时间。”诺因呐呐的解释。 伊曼拍拍他的肩膀,“诺因。”他开口,声音如同大海拍击着岩石,有种沉沉但隐含激烈的感觉。 “你的爱情我们都非常祝福,只是,你也得为布雷克与佩卓他们想想……大家都有自己的苦衷,绝对不能曝光在那些嗜血媒体底下。” “我明白……” 布雷克长久被追杀,佩卓曾经经历过猎杀女巫的时代,诺因的祖先则是受不了人类对狼人的无理迫害,搭上五月花号与新教徒们一起逃离了英国,来到新天地美洲…… 他为难而挫败,“怎么办?我实在说不出口……我没有办法想像我说了之后,她还会陪着我!” 法蓝同情的拍拍他,“不会的,如果她真的爱你,无论你是什么,她还是会爱着你,而且我相信你亲自告诉她,总好过哪天她突然看到你的变身过程,那才真正糗大了。”这也是他们所有人都担心的部分另一个原因。 “就算是真爱,”伊曼开口,天蓝色的眼睛毫无神采,“也可能不会有好结果。” 诺因心一突,他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我看过太多人类……”伊曼从没说过他活了多久,但此刻听起来,他似乎十分十分的苍老,“人类是一种恐惧未知的生物,他们的恐惧,很可能会变成一股难以抵挡的破坏力量……” “告诉我,那我该怎么办?”诺因的恐惧,也是来自未知,他书怕玮慈在知道真相俊的反应,恐惧?厌恶?从此之后远远离开他? 布雷克看着他,原本墨黑的眼瞳中突然出现一抹红,“你要我们帮你吗?” “帮?怎么帮?”诺因不明所以。 “今晚刚好是月圆,”他站起身,冷冷的说:“如果你无法自己来,那我们可以帮你,至于怎么帮……你就别问了。” 张玮慈不知客厅里正在算谋些什么,她手上端着四杯饮料从厨房走出来,“大家先暍点东西吧!” 布雷克第一个拿下托盘上的血腥玛莉,表情夸张的大叫,“喔!我的天,我的上帝!你真是太厉害了,居然知道这是我的最爱!” “我知道你只喝红色饮料……” 法蓝接下她手中的托盘,微微笑向她道谢,而伊曼也对她点头示意。 她把一杯甜茶拿给诺因,发现他脸色苍白,看起来就是身体不舒服的样子。“诺因,你还好吗?” 他摇摇头,沉默的接过茶来。 就算她再担心,诺因什么也不肯说,她也就只好先这样了。 正要退回厨房,把空间留给他们,不意瞥到布雷克的穿着打扮,她忍不住笑了,“布雷克,今天还不是万圣节呢!你怎么看起来像个吸血鬼似的。” 布雷克闻言挑高眉,用开玩笑的口吻回应,“我是吸血鬼的话,那法蓝是什么东西?” 她打量法蓝魅惑得叫人神魂颠倒的男人,想了想,脑袋里突然灵光一现,想起诺因曾经换过他的称呼,“狐狸精?” 法蓝脸色微微一变。 “还有伊曼,”布雷克笑得很不自然,“你觉得呢?” 张玮慈咬着大拇指指甲,想了想,她觉得伊曼感觉非常神秘,而且他说话的声音以及眼睛的颜色,都让她想起大海。 “……我不知道,”她没发觉三人脸色一缓,“我只能想到海……” 四人面色都一整。 注意到几个男人脸色都不好看,她以为是自己失礼了,“对不起,我只是凭直觉说,没有什么恶意。” “我知道、我知道,那就说完最后一个吧,诺因。”布雷克故做轻松的问:“你觉得他是什么?” 想也不想,她脑海中只浮起一个字—— “狼。” 当张玮慈转身回到厨房,布雷克确定她听不见他们四人的谈话时,他才转过身,深黑眼睛已变成深红色。 “兄弟,她的直觉实在太强……对不起,看样子我们非帮你不可。”诺因没有吭声,只能点点头。 “如果失败,”布雷克血红色的瞳孔里放出奇异的光,“我会控制她的思想,清除记忆,让她忘记我们的存在。” “当然,那之中,”诺困苦涩的笑笑,“也包括我,是吧?” “我知道这对你来一定是很痛苦,可是,”他的红眼很冷,一点感情也没有。“我们不能冒险。” 第九章 有时候……该怎么说? 该怎么感谢上天对你温柔且无所不在的庇佑? 生命偶尔破落得叫人难以忍受,但仍有它美丽而灿烂的一面,就像山穷水尽之后,迎面而来的满树桃花。——出自兰斯洛伯爵系列四《菀香之港》,最后一章大纲 张玮慈找不到诺因。 她只是应佩卓的邀请上楼去喝杯茶,下来时,已不见他的身影。 她找遍了整个公寓,但所有人都说没看到他。 她心里忍不住恐慌起来,想起第一天与诺因认识时,他也曾如同人间蒸发一般突然消失。 无意间抬头望向窗外,一轮圆月,高悬天际。 上次诺因突然消失时,也是月圆……她记得,因为那天的月色是那样清明,她才能清楚看到那只大白狼。 她有种不安的预感她坐在落地窗旁,想着下午自己还被他深深拥抱着,两具身躯那样适切的贴合在一起…… 站起身,走到厨房,她想起那一夜,在洗碗槽旁两人聊天,而他就是在那一夜向她告白。 她来到依旧凌乱的工作室,她想起自己第一次踏进这里,被脏乱吓到,还有与诺因讨论他笔下的人物。她发觉诺因笔下人物原来就是他自己…… 那样的遭遇,令她心痛得几乎要停止呼吸。 现在的感觉,恐慌得惊惧……她怕什么?她怕诺因离开她。 张玮慈因为这个念头,怔愣了好一会。 她突然明白了,自己最深沉的恐惧是什么。 就像那次在车里,诺因幽闭恐惧症发作时说的,“不要一个人在这里……” 她也是,她不要一个人,被放逐在陌生的城市里,更不要一个人面对下半辈子。 诺因的出现,让她清楚的感受到自己也是个女人,她身为女性的那部分穿透她坚强的伪装,一点一点的显现出来。 这都是因为诺因的出现。 如果没有他,她很肯定自己,将不断重复被甩的命运。 张玮慈轻轻唤着他的名字,“诺因。” 她终于意识到,原来自己不是那么坚强,她害怕失去他。 “你想见他吗?”她被身后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一转身,看见是布雷克,她明明记得自己有锁门,怎么…… 而且布雷克的模样也很奇特,眼睛变成火焰一般的红色,平时嘻皮笑脸的样子不见了,现在的他看起来像个王者一样高贵冷漠—— 也像是一只活了数百年之久,冷眼旁观人类自相残杀的吸血鬼。 “告诉我,”布雷克开口,声音冷得不像平时的他,“你想见他吗?” “你知道诺因在哪里?”她忍不住朝他走近一步。 “我不但知道,而且我要告诉你,也许这次与他会面,是你们最后一次相见。” “布雷克,你在卖什么关子?”她闻言吓坏了,连忙往前走一步想抓住布雷克的手,恳求道:“我想见他。诺因他怎么了?怎么突然就消失了?” 布雷克身形一晃,躲开她。“跟我来。” 尾随着他来到二楼,那是伊曼的住处,一推开门,里头只有几盏光线昏暗的灯!!居然还是古老的煤油灯,张玮慈疑惑了,怎么现在还有人在使用这种古董? 大家竟然都在这里!!看样子,方才他们说不清楚诺因的去处是在哄她的。 阴郁的光惨惨的绿,照在这几乎没什么家具的宽敞空间里更显阴森。布雷克走在前面,示意她加紧脚步跟上。 张玮慈发觉法蓝与佩卓的眼神闪烁,回避着她询问的眼光。 他们直直往里走,直到最后一扇门,布雷克推开厚重的门,只见一室空旷,毫无灯火,唯一的光亮来自落地大窗前泄入的月光。 布雷克让开了身子,向她轻轻点头,“诺因在里面。” 她连忙走了进去,可宽广的室内除了她,一个人也没有。 “什么都没有……”然后看见一只白狼——是那只在中央公园见过的白狼。 它站在众人的中间,金黄色的眼哀伤的看着她。 “诺因在这里,”布雷克指指那匹狼,加重语气,“他的确在这里。” 她倒抽一口冷气,看他们脸色凝重的模样,绝对不是在开玩笑,她盯着白狼,脸上是惊疑的苍白。 “所以……所以那天我见到的狼,就是诺因?” 在中央公园突如其来的消失,没有血迹却被遗弃的衣服,他消失的地方出现一只大白狼…… 这一切都有了解释。 “那么……诺因他是……”她震惊得几乎讲不出一句完整的话,“他是……” “狼人。”佩卓轻缓缓地出声,“如同我是鬼魂一样,诺因是狼人。” “那你们……” “狐狸精。”法蓝耸耸肩,“我是狐狸精与人类的混血,布雷克则是出身正统的吸血鬼世家,如果现在还有贵族制度,他大概是吸血鬼中血缘最纯正古老的贵族之一。” 布雷克不说话,只是冷冷的看着她,像是小心翼翼地在预防她有什么太过度的反应。 白狼缓步走到她身边,用湿冷的鼻子碰触她的手。 张玮慈不禁想起自己在车上,用手抚摸过诺因的下巴时,他露出那种类似狗的表情…… 还有带血的生肉,不吃青菜蔬果……她脸色难看的摇摇头,脚步虚浮地往外走了出去。 佩卓见状,意图跟上去,“玮慈……” 但她眼神空洞的望着她,“让我静一静,好吗?” 当张玮慈走出大门,她听到一阵长长的狼嚎——悲痛而且深沉,如同喉头要泣出血来的哀嚎。 张玮慈回到四楼,进了房倒在床上,分不清内心五味杂陈的感觉到底是什么。 其实她隐隐约约就感觉不对劲了,不是吗?吸血鬼、鬼魂、狐狸精…… 的确,诺因是一个狼人在这栋老公寓里,好像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但想是这样想,在真正看到诺因变成狼身的时候,她还是惊讶得不知如何是好。 她想起方才听到的那声嚎叫…… 诺因,那一定是诺因。 眼泪丝丝从眼角滑下,她看看自己小小的双手,忽然明白,如果她的爱情是那么脆弱的东西,她更应该亲手守护。 在六十亿人当中能够碰见一个人,这样的奇迹,已经是老天赐与的无上恩宠了,更遑论彼此能够相知相爱相守,如果真爱上一个人,是绝对不会眼睁睁看着爱青留走的。 那么,诺因每个月会变身一次的“习性”,习惯了,也就没多大问题……张玮慈想通了。 诺因……我不想离开你。 她轻轻擦去眼泪站起身,决定下楼。 “他不会再见你。” 她闻声一惊,转头就见布雷克那双深红的眼不带感情地,冷冷的凝视她。“我来帮助你,消除记忆,你……不会有任何痛苦。” “为什么要消除……” 她惊诧之外,也带着愤怒,“你凭什么这样做?” “我是为了你们好,”他摇摇头,“人类,你还不明白吗?有些事情不要记得对你们比较好,这是我的慈悲。” “但是我……”脑海中浮现诺因那有如午后阳光那般温柔的笑容,她低喊,“但是我不想忘记这一切……” 他皱起眉头,冷笑,“你们人类,常常把‘我爱你’三个字挂在嘴边,但真正遇到困难的时候,那些情爱却如风一般,转眼不见。”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她紧握双拳,怒道:“我不会离开诺因!更不想忘记与他有关的任何——任何事情!你明白吗?!” 他往后退了一步,原本漠然无表情的脸上微微流露出惊讶。 “给我让开!我要下去找他!” 张玮慈一手推开比自己高上一个头有余的布雷克,坚定的从他身边大跨步而过。 他呆滞的看看自己被推开的肩膀,好一会才露出尖长的牙,嘶了一声,“老天,我没有遇过……有哪个女人居然这样推开我?” 之后好长一段时间,布雷克身为吸血鬼的信心受到极大损伤。 当然,这又是后话了。 法蓝、佩卓与伊曼三入围绕在变身为狼的诺因身边,静默无语。 此刻的绝望,无人可明白——比前一次荷俐的背叛,伤得他更深更重的痛楚,在他心底扩散开来。 他不会再作梦了。 一个狼人,凭什么去祈求一段真爱呢…… “诺因!” 随着砰砰砰的脚步声,金黄色的眼中倒映出一个矮小身影。他看见张玮慈一脸下了决心的模样,离他越来越近。 她弯下身子,紧紧抱住狼身,闻着兽身上的味道,发现跟人类时的诺因所差无几。 “对不起……” 布雷克跟在她身后。 “告诉我,人类!”他来到他们身边,“你的选择是什么?你能接受这种型态的诺因吗?” “选择?”张玮慈一脸迷惘,她要做什么选择? “是的,你必须选择,留下,或是离开。”布雷克的声音里一点感情也没。“如果你不能接受这样的诺因,那么为了保护你,也保护我们,我必须消除你的记忆,你此生之后,都不会再见到我们任何一人。” “不能接受诺因?” 她看着白狼,金黄色的眼睛里透满说不出的悲伤,希望和绝望交杂,等待她亲口说出最后的判决。 “你觉得我不能接受诺因?” “我们必须做最坏的打算。”布雷克依旧冷酷的口吻。 她却突然笑了开来,“每个月只变身一次吧?就是月圆的时候?” “就我们所知,应该是这样没错。”法蓝插嘴道。 “那么,为什么我会不能接受呢?”她不解的看着他们,好像这问题有多可笑似的。“不过也就是每个月一次嘛!” 大伙呆了呆,她的意思是…… 好一会,布雷克轻轻开口,“你是说……你能接受它的这个型态喽?” “他这‘型态’没什么不好。”她点点头,把脸埋在大白狼的柔软毛皮中。“我根本不在乎他会变成什么,只要他是我爱的那个人就好……”别离开她,也别让她离开。 她抱着白狼,说到最后,忍不住轻声啜泣起来。 白狼抬起头,伸出温热的舌舐去她的泪水,一人一狼就这样坐在地上,头抵着头,她的手也紧紧抱着大白狼。 “太好了,”布雷克深深吐出一口长气,看起来像是整个人突然松懈下来。“我太久没用操纵记忆的技巧,其实都有点忘了……” 没有人注意到他说了什么,大家的眼光都紧紧跟随着这对沐浴在月光下的异族情侣。 他们何其有幸,终于找到了彼此。 真爱上一个人,就不会在意其他与爱无关的“细节”……那都是可以克服的。 大白狼吐出舌头,微微一笑。 尾声 兰斯洛牵着琬香,来到甲板上。他们俩望着那片伶仃洋,逐渐逐渐远去。 “我没想到我能遇见你。”他转身看着身旁的中国女孩,心申洋溢着满足,“琬香,也许我所有冒险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遇见你。” “那么,你还要再继续冒险吗?”琬香微微一笑。 兰斯洛摇摇头,“不了,或许我们可以开始训练几个小冒险家,这主意应该更有趣。” ——出自兰斯洛伯爵系列四《苑香之港》最后一章,结局 “之后兰斯洛就不冒险了吗?”身为最忠实的读者,张玮慈哀嚎起来,“好可惜!我想看兰斯洛的冒险!” “可以开始写别的啊。”诺因不为所动。 “你有新的故事点子吗?”小矮人连忙定到他身边,“我想听!” 他抬头飞快的吻了她一下,“无敌女金刚与没有勇气的狮子,两个绝对不可能的组合的冒险如何?” 她一笑,双手搂住他,“好像还不错……” 话声缓缓隐没在两人热情的深吻中。 *欲知魅惑众生的狐狸精混血儿法蓝,如何找到真爱朱锁锁报恩,请看花园系列861《灰姑娘的狐狸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