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忘书》 第一章 魔咒 很久很久以前,其实也不算太久之前,但就人的一生而言,二十年的时间,就已经足够经历沧海桑田。 谷裕华以十分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南城当地最好的高中。 虽然说是最好的高中,不过就许州这个南国大城而言,却是高不成低不就的一个学院。 谷裕华向来在考试方面得心应手,脑袋也还算灵光,终究是不负父母的期望,以极高的分数考了进去。 据说他完全可以选择去到隔壁城市里更好的高中去,可他却不愿意。 因为他实在是个念旧的人,在南城中生活了十六年,不长不短却也足够让他对南城的一草一木历历在目,加之身边的朋友都没有他这般聪明的头脑,最多能够与他齐肩便已经是精疲力竭。 宁做鸡头,不做凤尾,他也深刻的知道,就算他有上几分小小的聪明,在这个浩大的世界里,也不过是小小的一粒灰尘。 所以当亲戚邻居投来羡慕的目光的时候,他欣然的接受了。 “难道还有更好的选择吗?” 坐在一个空地上的单杆之上,谷裕华摇晃着双腿一脸笑意的对许晴说道。 许晴微微的颔首,脸颊之上带着一抹病态般的潮红。 听说许晴从小便体弱多病,总是窝在她家中的那栋堪比宫殿的独栋别墅之中不肯出门。 而相比起她而言,谷裕华就充满了一个小孩子该有的活力与调皮。 小孩子的调皮也许不一定是调皮,也许只是为了寻找一只三色的花猫,谷裕华翻上了许晴家中足足有三米高的墙垣。 这对于当初不过是七八岁年纪的小孩而言,却是异想天开的事情。 因为就算是一个成年人,也未必能够翻越他家那足足有三米高的墙垣。 不过碰巧的是那天正好有一处修理线路的工人在许晴家的附近出现,胆子够大的谷裕华偷偷的将他们放在一旁的梯子给搬到了许晴家的楼下。 那时候的许晴正坐在一片树荫之下静静的看书,书名叫做《魔山》。 这对于只有七八岁的许晴而言,实在是一本不合时宜的书籍,不过她并不在意,她不过是在消磨时间,不外乎她的世界里没有什么值得她在意的事情出现。 直到一个浑身还算干净,脸蛋还算俊俏的臭小子出现在她的面前,她才意识到,原来这个墙垣之外,还有其他人,其他的生物。 比如,年轻的男性。 青春的孩童带着鲜活的气息,不知道是荷尔蒙的蓬勃还是朝阳的柔美。 总而言之在第一次看到谷裕华的时候,许晴的眼里出现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就好像阴暗森林里照射进来的第一束光线,许晴的心田里,终于是露出了一丝暖意。 “那个小男孩,笑得真好看啊...” 明晃晃的牙齿整洁又明亮,嘴角的微笑在阳光之下透露着他友好的善意,聪慧的头脑让他的双眼看上去颇为皎洁,像是一个狡猾的坏小子,带着让女孩子们都无法忘记的神秘。 只不过尽管如此,谷裕华依旧是想要忘掉当初遇见许晴时的那一幕糟糕的事情。 因为他看到了那只他寻找已久的三色花猫就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并且,它就这样懒洋洋的躺在许晴的怀里,头上枕着一本厚厚的《魔山》,明明是他的猫,却是从来没有在他的怀里这般的悠闲。 他不由得怀疑眼前这个女孩子是用了什么诡异的魔咒,让四喜这么的听他的话。 四喜,是猫咪的名字,因为四喜是一只圆滚滚的肥猫,在宽敞的田野里打滚的时候,光泽的毛发在阳光的倾泻之下,好似一只圆滚滚的四喜丸子。 明明他应该是个大气的男生,或许他的母亲也期望他如此的成长,不过年幼的他却是生出了一种对许晴深深的敌意。 小孩子总是喜欢嫉妒的,所以他嫉妒许晴能够这样轻而易举的得到猫咪的喜爱。 为什么它喜欢的不是自己?明明自己才是天天给它喂食铲屎,温柔的抚摸它,爱护它的那个人。 谷裕华的脑海里好像是鬼打墙的不间断的响彻这样的嫉妒的语言。 他的心里越发的生气,越发的不满,直到后面,甚至于是连他心爱不已的四喜都讨厌。 爱屋及乌,同样的,讨厌一个人或许也会讨厌喜欢她的一切。 谷裕华的脸色相当的不好看,甚至于有些明显的敌意,到最后,怒不可及的气焰更是直接流露出了他的眉眼。 他快步的向前,想要从许晴的怀里揪出这只讨人厌的猫咪!然后狠狠的教训它一下! 可惜,他没有注意到身后的一只铁钩沟住了他的裤脚。 若是多年以前,这栋宛若宫殿一般的独栋别墅竣工之前,房屋的主人一定想不到,在这个不起眼的墙角,居然是有一根从水泥之中衍伸出来的铁钩。 这对于这个宛若宫殿一般巨大的别墅而言是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乃至于不能让人放在眼里的错误。 不过当初竣工的时候没有人注意到,直到多年之后,这里的住户换了一家又一家,就连墙壁的颜色也粉刷了不止一次的今天。 他,谷裕华,一个与这家人家毫不相干的人,居然是发现了这个小小的疏忽。 这让他吃了个大跟头! 身后一阵拉扯布匹的声音刺啦的传来,随着身体的失重,他沉沉的跌了下去。 他有一排整洁且雪白的牙齿,可惜,嘴角碰到地面之后,传来的一阵清脆的响声,让他失去了这能够诱惑许多不谙世事的小女生的明牙皓齿。 “疼!!!”捂住嘴角,目光的余角不小心的扫视到地面上的血迹之中的两颗牙齿。 他感到一阵的惊恐,宛若看到了最为让人毛骨悚然的故事。 不过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昨天才屁颠屁颠的跟着妈妈去买的新裤子,却是被那铁钩划破了一个巨大的口子。 现在,那条呢绒的,让四周邻居家的孩子们都羡慕不已的新裤子,正飘摇在阳光之下,两只裤管活灵活现的像是随风摇摆的手臂! 而谷裕华的腰间,只留下了一条破布,就好像裁剪不当的裁缝的作品一般,忘掉了缝上两条裤管。 谷裕华花白的屁股感觉有些凉飕飕的,因为没有了裤子,他那条印着卡通大象的短裤在许晴的面前一览无余。 先是一阵愣愣的失神,随后不到片刻,身为一个男孩子的谷裕华,竟然是发出了宛若女孩子一般的惊声尖叫! “啊啊啊啊!!!你不要过来啊!!!” “喵.....” 好像是在嘲笑他一般的,四喜带着嗤笑叫了几声之后,便随着墙垣翻越了过去。 随后许晴家铺满整洁草丛的空地之上,便只剩下了还算冷静的许晴和一脸羞涩的谷裕华。 女孩子虽然年幼,不过书中教会了她不少的,她这个年纪不应该有的知识。 所以她还算冷静,只不过谷裕华的脸色就不算是有多好看了。 许晴直直的看着他,半响过后,终于是在潮红的脸蛋上露出了一抹忍耐不住的笑意。 荡漾开来的笑意缓缓的波及她的脖颈,那光洁的,雪白的脖颈上,也染上了几分脸蛋的潮红。 她倒是十分的大方,走了上去,轻笑着说道:“要不要,我借给你一条裙子?” “裙子?” 谷裕华自然也不想不到,他这辈子也会有穿裙子的机会。 不过许晴的衣柜之中,只有这样那样的裙子,就连长裤都不曾有一条。 “总不能穿着一条看起来灰尘扑扑的短裤回去吧?嗯,你短裤上的卡通大象真好看。” 许晴年纪不大,但眼中却是带着一种就连成熟的大人都没有的冷静。 只不过更多的,却是一种莫名其妙的笑意。 荒唐,甚至于是只能用兵荒马乱来形容她此刻的心情。 她从来没有试想过自己会这样对一个男孩子说话,也没有试想过会借给一个男孩子自己的裙子。 她很喜欢自己的裙子,因为她不能总是出门,似乎是一阵风就能让她病倒一般的,她不能老是出门。 所以有空的时候,她更多的是喜欢看着时尚杂志上的这样的裙子,那样的裙子。 然后宠溺她的父母,便会花大价钱给她买到心仪的裙子。 价值不菲,充满了父母的宠爱,与自己的喜爱。 不过现在,她更加在意的,是眼前的这个看起来有些狼狈的男孩。 即便就是多年之后,他们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友之后,她也深信,她的心底藏着这样的一个,狼狈的,短裤上迎着卡通大象的男孩子。 “喂!谷裕华,你说我们会不会分在一个班里面?”许晴看着在单杠上摇晃的谷裕华,撑起自己的下巴一脸笑意的问到。 不知道为什么,她想起了多年以前,谷裕华在穿上她的裙子回到家中之后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 挨打?臭骂? 这是预想之中的事情吗?当然不是。 谷裕华只是被笑话了而已,这足够他的父母笑话他一辈子,就算之后他展现出如何的聪明才智,如何的过人之处。 在他的父母眼里,谷裕华永远都是一个可笑的孩子。 这也成了谷裕华心底的阴影,秘密。 一个只有他和许晴知道的秘密。 谷裕华此时此刻当然没有想到这些,他只记得下午从隔壁王阿姨家门前路过的时候,对方在他的身边露出的羡慕的表情。 都说老谷家祖上有德,出了他这样的一个聪明伶俐的孩子。 他从单杆上跳了下来,一脸笑意的说道:“那可不一定!谁要和你一个班呀!” 许晴有些不满意他这样的态度,谷裕华的分数比她高出了不少,自然有得意的理由。 不过很快,许晴的嘴角便露出了一抹揶揄的笑意。 “要不要,我借给你一条裙子?” 这句话永远的记在了谷裕华的心底。 在许晴又一次提起的时候,他的心底生出了无限的悔意。 要是世上有后悔药可以吃的话,谷裕华愿意花费所有的金钱去买。 只不过,当许晴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明白,这世界上没有任何的后悔药可以吃。 羞红脸的谷裕华头也不回的走了,身后的许晴不紧不慢的跟着他。 阳光之下,许晴那条白色的碎花裙子是那么的裁剪得当,配合上她曼妙的腰肢与白晃晃的小腿,又是如何的美妙难遇? 这是他们的秘密,也是许晴对付谷裕华的魔咒,只要当她念起这个魔咒的时候,谷裕华便不能反驳她任何的话语。 世界上的所有东西都有时效,这个魔咒也不例外。 不长不短,一辈子而已。 第二章 林夕 谷裕华对于许晴的态度,也许只能用爱恨交加来形容。 毕竟随着年岁的成长,他越发的觉得,身边的人们终究只关心着一些可有可无的东西,那些东西无非便是得到了一件新鲜的玩物,或是一件漂亮华丽的衣裳。 不过自从懂事之后,谷裕华的心里便一直藏着一个谁也不知道的秘密。 包括许晴也都不知道。 或许她又是知道的,对于自己的这个青梅竹马,谷裕华只能用自己肚子里的蛔虫来形容她。 但这个秘密谷裕华不提及,许晴也不会说到。 他便是喜欢这样一个聪明的女孩子陪在自己的身边,既能够照顾他的心情,又能够猜透他的心思,最为奇妙的是,不到合适的时候,她是不会提及自己丝毫的隐秘。 换句话说,这样的一个又漂亮得让人人羡慕,又聪明得让他得体的女孩子,便是用完美来形容她,亦然不为过分。 自然有的时候他会对这个美丽得让所有懵懂男孩都心动的女孩子恨得牙痒痒。 比如这个时候,当谷裕华从新的班级里走出来的时候,与他同行的许晴不紧不慢的走在他的身后,身边的一众男孩投来的嫉妒眼神,便让他感到了打心眼的不情愿。 他不喜欢被人注目,虽然这能满足一时间的虚荣,不过更多的,无非只是一些没有必要的麻烦而已。 “喂喂,你听说了没有唉,听说这一次年纪前三的三大才子都聚集到了咱们班里面唉!” 十七八岁的年纪,正是如花似锦的年纪,一群叽叽喳喳的小女孩带着几分好奇的将目光投向了他与许晴。 不过她们议论的话题,自然是让谷裕华一阵的不自在。 “对哦,林夕、许晴,一个排名第一,一个排名第三,这可是出了名了呀,听说那个男孩子便是以年纪第二的名次考了进来的呀。” 林夕,林夕,谷裕华听到这个名字嘴角便流露出了几分不满。 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不知名的臭丫头,居然是以远远高过他几十分的成绩考进了这里,虽然没有太强的好胜之心,但他这个年纪,年轻气盛自然是免不了的,特别是对于自己的成绩极为自信,认为自己必然是拔得头筹的谷裕华,压根就不相信自己居然是年纪第二。 可偏偏事实并非如此,这个人人口中的才女,可不知道比他厉害了多少。 特别是在见到这个所谓的才女的时候,谷裕华的不满便愈发的浓郁了。 她便静静的坐在哪里,没有丝毫的动静,垂落腰间的长发宛若温婉的古代女子一般的随风飘荡,最为奇妙的是,当阳光之下透过一阵微风,一阵曼妙的香气便在他的鼻尖蹁跹。 分明是青草一般的纯净香气,却是让人心头宛若灌了甜腻的蜂蜜,忍不住嘴角露出一抹笑意,再仔细看去,左眼的眼角小小的一颗黑痣,在一对明亮的凤眼之下焕发出风情万种的意味。 不少人的脸上都有黑痣,可她的却是不大不小,不偏不倚,正好带给她那双眉目无尽的深意,深邃的好似一个黑洞,无尽诱惑让人遐想联翩。 谷裕华不由得低头看了看身边的许晴,却是没有察觉到感觉。 或许是他这样直勾勾的盯着许晴看过的次数不止一次两次,以至于时至今日竟然是不为所动。 分明两个人都是如此的美丽,然而谷裕华偏偏只记得了她脸上的黑痣。 分明是夺去了他年纪第一的臭丫头,却是不过一面之缘,便让他如此铭记。 便是在看着任何一个女子的时候,都不由得想起关于她的记忆。 想到这里,谷裕华便不由得露出一抹苦涩的笑意,他分明是时常嗤笑他人的目光短浅,只留意身边的风景,然而今日,他却是也是如此。 所以更多的,谷裕华是在对自己生气。 “我能猜到你在想什么。” 依靠在三楼阳台的围栏边,许晴笑盈盈的对谷裕华说道。 谷裕华知道她要说什么,因为她的目光没有放在自己的身上,而是缓缓的挪动到了教室里,静静的坐在窗边林夕。 像是故意让他看到自己目光的挪移一般的,许晴的小小动静让谷裕华感到了一些不满。 撇了撇嘴巴,谷裕华像是小孩子耍脾气一般的故意把头扭到一边,阳台下面的人好像一群群的蚂蚁,黑压压的人头在校园的操场上四处洒落。 放眼看去,现代化的多媒体大楼极具奢华的在阳光之下反射着明亮的光芒,这种以通体玻璃墙设计的大楼,在南城这个小城市中并不算多见。 甚至于,这也是南城中标志性的建筑,拔地而起的三十七层大楼中,现代化设配配备齐全,四周的游泳池、网球场、还有标准的现代化体育馆,甚至于在南边的角落,还有一个独栋的小楼,作为钢琴楼使用。这在不算是十分富裕的南国小城中,已经是十分奢华的设计了。 苑南中学,听闻学院背后的财团极具实力,乃是整个许州都赫赫有名的大企业。 只是他们花费如此巨大的财力,斥以如此庞大的人力建造如此的一个巨大的学院,在南城还算繁华的地段圈下将近几百亩的地境,只为了建造一个小中高一体化的学院,设备还如此齐全,这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 不过大人的世界终究是让人无法预想的,想不到这其中有什么利益纠葛,也与这其中的学员毫无关系。 总而言之,这里的学费也不算太贵,一般的家庭便足以承担,虽然需要的学子必须以极高的成绩考入这里,但就是这般完善的教育设备,便已经足够配的上这样的精英汇聚。 换而言之,这里的学员没有半个蠢蛋,若是如此,也不可能考入这里。 特别是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入这里的林夕,更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课间时候,便有不少慕名而来的少年少女怀以好奇的目光看向窗边的她。 只不过她的表现似乎是极为冷淡,便是连同班的同学,也没有半个人能够靠近她的身边。 不过谷裕华除外,他正好是林夕的同桌,兼任班级的副班长。 而班长一职,却是由班主任钦点的许晴同学,作为代表。 关于这个突如其来的决定,甚至于半点民主性都谈不上的决定,直接便是一道谕旨下令,便不管任何人反对便决定下来的事情,谷裕华是没有丝毫的意外。 因为许晴这家伙的老爹,正好是这座苑南中学的校董之一。 加之许晴自小到大便带着的一种奇特的成熟,乃至于是一种领袖能力,不过三言两语,便将在场的众多同学甚至于是年过三十的班主任都说得服服帖帖的,所有人都深刻的意识到,许晴的确是个能够委以重任的人。 而谷裕华,完全是因为成绩极好的原因,才能够担当副班长的责任。 林夕虽然是第一,可她那副冷冰冰的样子,就连班主任的命令都能置若罔闻,整个课堂上,每一个人都在打量身边的人,班主任也从中参合,各自询问大家的情况。 可只有她,分明坐在这个班级之中,却好像一切事情都与她无关,始终不冷不热的表情之上恰到好处的写满了抗拒。 谷裕华曾经试想,或许高中整整三年时间,他都未必会与自己这个冷冰冰的同桌有任何的关系。 第三章 你快跑 只不过,老天好像总是喜欢开玩笑,在接连几日的冷漠不语相安无事之后,谷裕华终于是要与林夕发生一些必要的接触了。 就算他以为自己这三年,乃至于今后的任何一个时间段,任何一个地点都不会与林夕有任何的交集,但偏偏这不可能。 这是一个人与人相互依靠才能够活下去的社会,所以同学之间便难免会有一些接触。 作为副班长并且兼任成绩年纪第一的林夕的同桌,班主任在一日寻找林夕无果之后,终于是将一件事情交给了谷裕华。 “谷裕华,等你见到林夕的时候,便将这个东西交给她。”班主任的语气稍微有些冷淡,充满了不能抗拒的语气。 这一天林夕请假了,原因不明,不过从小与许晴厮混在一起的他,大概是能够猜到大概的原因是什么。 班主任递给他的是一个文件袋,对于其中放着什么,装着什么,他原本是没有丝毫的好奇的。 说起来他也不是这样有窥探他人隐私的欲望的人,只不过对于林夕这个人,他实在是有一些好奇。 加上当时的时间又是在九点过后,下了晚自习之后,众多的同学也都纷纷离开了教室,只剩下他与许晴两人待在这里。 因此他便有了更大的方便之处去窥探这份文件。 “这样不大好吧?”许晴带着一丝揶揄的笑意看着他,亲眼见到谷裕华将这文件毫不犹豫的打开,便要一探究竟的时候,许晴终于是说出了他认为对的话。 不过谷裕华不过是白了她一眼之后,便毫不犹豫的看向了手中的文件。 那是一份年纪奖学金的申请书。 谷裕华依稀还记得,这是苑南中学的福利之一,每一年都有可以申请奖学金的名额。 一共是三个,条件有其二。 其一,成绩必须是年纪前三,其二,家庭环境必须要无法承担完成学业的所需,换句话说,就是家境贫穷。 可以说,这一份奖学金的申请书,证明了林夕的家境,并不是那么的好。 平日大家都穿着天蓝色的普通校服,一向也不能从外表上看出彼此的家境如何。 谷裕华忽然觉得脸上有些烫烫的,心中忽然有些后悔。 他明白自己大概不应该窥探他人的隐私。 这有违他做人的原则。 但偏偏关于林夕的事情,他又有些念念不忘,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这种事情也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 许晴将这一切看在眼里,也明白了他眼底的后悔之意,旋即拿起了自己的背包,笑着说道:“我听人说林夕好像在人工湖边坐着,要是你想要去找她的话就快去吧。” 也不知道许晴是哪里得来的消息,正巧说道了谷裕华的心里。 因为他觉得这份文件实在是有些烫手。 所以在许晴告诉他林夕的踪迹之后,谷裕华便很快的出发了,这份文件留在他手中的时间越久,他便越是觉得心里的罪恶感深重。 所以他几乎是马不停蹄的,赶到了人工湖边。 人工湖边的学生三三两两的走着,很少看到与他一般落单的人。 这几日在宿舍中与人交谈的话题之一,也正是这个人工湖。 原因不外乎其它,只因为这里的风景秀丽,以古典园林的风格搭建得有凉亭,抄手游廊,外加几处幽暗僻静的小路,在半遮半掩的月光之下,徒然生出一种若有若无的暧昧感觉。 加之湖边树林丛丛,足矣掩人耳目,湖光月色之下,正是谈情说爱的大好地方。 于是乎,本该为了将来大肆努力的高中生们,却是将这里当做了恋爱圣地,时常有躲在树林之中窥探禁果奥秘的年轻人。 谷裕华穿行在小道之间,青石铺就的地面之上踩上去有种沉稳的质感,可他的心底却是带着几分不安。 正是这月色的半遮半掩,带着几分暧昧,让人心生慌张,谁也不例外,就算是孤身一人,亦然能够察觉到这不一般的风情。 所以他尽量放慢了脚步,让自己看上去不算是慌乱,幸运的是,他很快就找到了林夕。 湖岸之畔,矗立着一颗巨大的榕树,这里风景怡然,月色铺就成的冷冷颜色,落在她纤细的睫毛之上,在开合之间,目光像是带着几分幽怨。 谷裕华松了一口气,暗道终于是找到了她。 可偏偏还没有靠近,林夕却是依偎着纵横交错的树根兀自叹息了一口气。 “唉....” 她缓缓的皱起了眉头,紧蹙的眉眼之间洞察到了别人看不到的风景。 四周没有其他人,余下他和她而已。 谷裕华不由得有些出神,愣愣的看着她,不知道为何,他缓缓的向前走了一步。 只不过他没有注意到脚下的树根,好死不死的恰好将他绊倒。 随着那齐腰的秀发随风扬起,在半空之中洒落一片细雨,扫过耳迹的柔软让他心中一惊,他从未感觉到自己如此狼狈与荒唐。 他嗅到了一股宛若雨后大地的清香,同时也触碰到了林夕那双冰凉凉的小手。 谷裕华整个人都扑倒在了林夕的怀里,姿势不好不坏,暧昧不动声色的蔓延而起。 林夕看起来吓坏了,小脸一阵的煞白,头脑一片的空白。 “他是谁?他为什么抱着我!?” 就算是她的亲生父亲,也从来没有抱过她,更莫说是眼前这个男生了。 所以她完完全全的愣在了那里,一脸茫然之极。 “干什么的!” 一道刺眼的白光照射了过来,一个看起来有些肥胖的大人穿着蓝色的警服在不远处盯了过来。 “完了!”谷裕华只感觉头脑一片空白,他依稀还记得,这是校务处专门来这里抓这些三三两两谈情说爱的老师。 要是被他们抓到了,以他现在的这个姿势,只怕是难以说得清楚了。 “你快走,这里我挡着。”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谷裕华忽然站了起来,将手里的文件放在她的怀里,便毅然决然的朝着那几个老师走了过去。 林夕自然是有些不知所措,好在谷裕华还是好心提醒了她一句。 “要是被老师看到了,莫说是你,就是我也百口莫辩,他们不会相信这只是一个误会的,抓不到你,他们就没有办法定我们的罪,不过你没有错,我也没有错,只是运气差了点而已。” 说完这话,他犹豫了片刻,才接着说道:“要是有任何的处分,你申请奖学金的事情,可就算完蛋了。” 听到这话,林夕的脸上终于是露出了几分慌张的神色。 也不管林夕是否愿意逃走,反正谷裕华知道他有事情要做。 只见到他三步化作两步,踏过湿润的泥土,飞快的跑到了老师的面前。 说时迟那时快!谷裕华一把抓住了老师的裤腿,扭头冲着林夕大喊了一句:“你快走啊!” “你干什么!那边那个女生!你别跑!”老师急了,肥胖的脸上甚至于冒出了冷汗。 只可惜,他始终拗不过脚下的谷裕华,这家伙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抓紧了他,不让他动弹分毫。 渐渐的看着林夕跌跌撞撞的跑远了去,谷裕华的嘴角才缓缓的露出了几分笑意。 他感觉自己的心跳得很快!十分的快! 就算是他原来来了一个百米冲刺,又在人工湖里游了一圈回来吗,心跳也未必能有这么的快。 不过让他更加胆战心惊的事情很快就发生了。 头顶那个怒不可揭的中年老师,挤满了一脸的肥肉气势汹汹的冲着他喊道:“臭小子!你哪个班的?!” 咯噔一下,谷裕华的心忽然沉落到了人工湖的湖底.... 第四章 一个巴掌拍不响 谷裕华知道自己绝对不是什么胆大妄为的人,显然过去不是,现在也不是。 但偏偏作为一个学生,特别是才刚刚进入苑南中学没有多少天的学生,居然当众阻拦校务处的主任抓捕校园之中的“不法分子”,这等行为,只怕只能用胆大妄为来形容了。 正是应对了他的那句话,林夕没有错,他也没有错,两人不过是运气差了一点。 此刻被抓到了教务处之后,他也只能撇着嘴巴叫了一声晦气。 只不过有意思的是,在被教务处主任拎着提到了教务处之后,那个满脸肥肉的教务处韩主任,居然是没有理会他。 他只不过是被人丢在了一边,随后便不加过问了。 而韩主任的目光,显然是聚焦到了另外两个人的身上。 “韩雪!我不是警告过你,不要再和这个混小子有任何的纠缠吗!” 韩主任看起来是气得不轻,加之满头的大汗,堆积做一团的肥肉在眉间颤抖,看起来有些许狰狞,并且在那质问的一瞬间,语气不容置疑,乃至于有了几分审问犯人的语气! “韩雪?” 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谷裕华似乎是想起来了什么。 他还记得,在他初中的时候,曾经见到过她。 之所以记忆这么深刻的让他记住这个人,是因为当时韩雪遇到了一件不算幸运但又还算幸运的事情。 那时候的韩雪成绩优异,相貌出众,是整个初中年代里不少年轻人心目中喜爱的女生,追求者众多,不过韩雪似乎并不在意这些事情,所以便一一回绝了。 只不过这些追求者当中,自然是不乏些许不死心,乃至于是行为过激的人。 当时韩雪便遇到了一个小混混的纠缠,对方似乎是把她强行带到了学校的后门,告白无果之后,便试图对她动手动脚的。 正巧这一幕被偶然路过的谷裕华见到了,韩雪便一把叫住了他,借用谷裕华经过的偶然,巧妙的让对方停下了他不轨的行为。 对方在见到有人之后,便急冲冲的跑掉了。 现在想起来,谷裕华似乎记得,那个男的是他们学校里出了名的混混,名字叫方虎,至于长相,谷裕华现在倒是记不清了。 而眼下,眼前的韩雪委屈之极的站在韩主任的面前,嘴角颤抖,有些乌紫,像是气愤之极。 “我没有!爸!难道连你也不相信我吗?”韩雪的声音带着颤抖的音调,语气委屈之极,谷裕华也是没有想到,眼前的这个韩主任,居然就是韩雪的父亲。 不过韩主任那副狰狞丑陋的外表,实在是想不出来他居然有韩雪这样的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儿。 韩主任听到了韩雪的辩驳,非但没有丝毫的信任,甚至于是露出了一抹愤怒之色,脸上的狰狞也越发的明显。 “一个巴掌拍不响!难道你以为我会相信你的鬼话吗?你和方虎这个混小子的事情,简直丢了我的脸!你现在还有脸叫我爸?我没有你这个不知廉耻的女儿!” 韩主任的态度坚决,显然是不相信她的女儿。 就连韩主任身边的众多老师,也都是带着一副看戏的态度看向了他们,甚至于,还有人低声的在一旁小声的嗤笑。 “呵呵,苍蝇不叮无缝蛋,这韩雪要是自己老老实实的念书,不去勾引其它的学生,会和这个小子混在一起?这下更是被他爹亲自抓到,还在这里狡辩?真不知道她父母是怎么教的。” 这声音落在了韩主任的耳中,显然是对他极大的侮辱,旋即,韩主任的面色变得更加的难看了,怒不可揭的韩主任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抬手猛的给了韩雪一巴掌。 “啪!”的一声闷响。 那张原本清秀的脸瞬间便肿胀了起来。 眼泪,缓缓的在韩雪那张委屈之极的脸上流淌。 “方虎?”谷裕华缓缓的抬起头去,只见到了韩雪身边站在的那个瘦瘦高高的,一脸痞子气息的小子,不就正是当初纠缠韩雪的方虎吗? 其实这事情,谷裕华也是知道的,他心里清楚,韩雪这个乖巧之极的女孩子,就算是别人碰她一下到会脸红之极,当初与韩雪做同学的时候,谷裕华只是因为这事情和自己没有关系,所以才没有在意罢了。 不过他还记得,韩雪在借助着他逃离方虎的纠缠之后,那一脸婆娑的泪光,痛苦的、委屈的、乃至于是无可奈何的逃离的时候,那哪里是一个刻意勾引其它男人的女孩子能够做出来的表情? 后来他也听说了,韩雪的父亲一直想要生个男孩,可因为他父亲是体制内的人,需要响应国家的号召,一家一户,也只能生一个孩子罢了。 韩雪不是一个男孩,所以就算她成绩再好,表现得再优秀,在她父亲的眼里,她都不是一个值得疼爱的孩子。 看到此刻,一群丑恶的大人包围着委屈之极的韩雪,谷裕华的心里似乎是产生了一种无法形容的愤怒。 他缓缓的握紧了双手,咬紧了牙关,他知道,这不关他的事情,便是他自己,也算是自身难保的情况了。 再去多想,他其实也无可奈何的,他只能缓缓的将手松开,颓然之极的退到了门边。 韩主任那丑恶的面孔,落在了谷裕华的心里。 蓦然间,他忽然想到了一句话。 “一想到为人父母不需要经过考验,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 是的,如今的这个世界,不管走到哪里,都需要有人去考验你。 小的时候老师考验你的智商,年轻的时候,爱人考验你的腰包和情商,待得你到了老的时候,认为一切都不用再经历考验的时候,其实一切都在考验着你的记忆。 偏偏唯独为人父母,不需要经历任何的考验。 所以他深刻的感觉到,韩雪实在是太可怜,太可怜了,有这样的一个重男轻女,不信任她的父亲,她就算是再想解释,也无法解释。 “韩主任,我早就和你说了,都是她勾引我的!我方虎什么人?堂堂方氏集团的少爷!会看得上她?” 站在一旁的方虎,看着被一巴掌打翻在地的韩雪,他甚至于没有丝毫的怜悯之心。 人性的丑恶,在那一瞬间恶心到了谷裕华。 他凭什么这么说? 谷裕华原本已经放下的拳头,又一次的握紧了。 他愤怒的咬紧了牙关,恨不得用所有的力气将眼前的这几个可恶的嘴脸打翻在地。 然而这个时候,身后传来了一阵轻轻的呼唤。 “裕华...裕华...” 谷裕华靠在门边,身后的大门向外敞开,他缓缓的扭过头去,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许晴带着林夕,出现在了他的身后。 “裕华,你千万不要冲动啊....”林夕有些焦急的对他说道。 这事情与林夕也有关系,她不可能就这样坐视不管。 所以林夕找到了与谷裕华要好的许晴,在许晴的建议下,两人找到了教务处,想要来向教务处主任解释清楚。 但眼下,教务处主任的这一副软硬不吃的嘴脸,就算是林夕和他解释了,难道他就会相信? 不可能的,谷裕华知道,这根本就不可能! 想到这里,谷裕华的心里,便是气不打一处来! “你要做什么!韩雪你快回来!!!” 只听到了身后传来一声怒吼,随后耳边拂过了一道长长的青丝。 韩雪毫无征兆的朝着他的身边跑了过去。 只是一瞬间,她就翻上了教务处门外的阳台,她扭过满是泪水,带着一个鲜红的巴掌印的脸,愤恨之极的说道:“既然你不相信我,那我也不用做你的女儿了!谢谢你给了我生命,但是对不起,爸,来生再见了....” 谁也想不到,韩雪的性子竟然是如此的刚烈! 她竟然想要以死明志! 这一刻,所有人都惊呆了。 就是那一脸冷笑毫无善意的方虎,也被韩雪的动作吓到了。 韩雪想也没有想的,便跳了下去。 只是,预想之中的事情没有发生。 在她怀以绝望,痛苦,以及长久的折磨想要一死了之的时候,有人拉住了她。 那个人就是谷裕华。 他终于安耐不住自己的内心了。 谷裕华发现,他错了,错得很离谱,他完全可以帮到韩雪!哪怕是一句话,一个阻拦的动作,都能够让韩雪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人相信她的。 所以他没有丝毫的犹豫,在所有人都愣住的时候,只有他飞奔上前,一把抓住了韩雪的坠落下去的手臂。 不过与此同时,他的右手手臂,也传来了一阵剧烈的撕裂声。 剧烈的疼痛,让他的眉头死死的扭在了一起。 在那一瞬间,韩雪抬起头,认出了眼前的这个拉着她的男孩。 “是你,你快放开我!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求你!放开我!让我死!” 她的声音到了最后,已经是泣不成声,所以人,都为之动容。 “他妈的你们还愣在干什么!还不来帮我!” 他愤怒的吼声,终于是让所有人清醒了过来。 一群人七手八脚的帮忙他将韩雪救了上来。 就连那韩主任,脸上也是露出了一丝不可思议。 不过,就这样便能够改变他对韩雪的看法,那似乎并不是那么容易。 韩主任是老一辈的人,传宗接代的理念根深蒂固,加之作为一个男人,自然是固执之极,他岂能如此轻易的改变他的想法? 只是,他知道,自己的这个女儿,似乎是远远的不像他相信中的那么可恶,那么淫荡不堪。 不过,他需要一个契机,需要有人给他一个理由,让他相信,韩雪没有错。 恰好,愤怒至极的谷裕华给了他这个理由。 谷裕华抬起了他的左手,是的,虽然右手痛得他满头大汗,他心中的愤怒依旧是不能得到丝毫的缓解。 所以他抬起了自己的左手,用了这辈子都没有使出来的力气,狠狠的打在了方虎的脸上! “啪!!” 所有人又一次的愣住了,完全想象不到他到底在做什么。 谷裕华抬起了头,缓缓的扫视了一周,冷冷的喝到:“我不知道什么叫一个巴掌拍不响,你们好好的瞪大眼睛看清楚,我这一巴掌,拍响了没有!” 人在遇见未知的事物的时候,会彻底的失去判断的能力。 他们愣在了那里,忽然发现,自己心里的某一个想也不敢想的事实,呈现在了他们的眼前。 那就是,这世界上,很多事情未必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 第五章 曼妙 固然,想要让校方,还有诸多领导就此改观,自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过暂且,却是足够让韩主任,对眼前的这件事情,发生一些改观,另外加之韩雪的举动太过偏激,校方也不好再对此事做对追究。 这要当真的是跳下去了,闹出了人命,可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说到底,学校的目的,不过是想要育人子弟罢了,所以经过了谷裕华的这一插手,校方倒是将这事情暂且搁置了。 甚至于韩主任最后连问都没有问清楚,那天晚上,谷裕华放跑的女孩子究竟是什么人。 谷裕华不但是帮了韩雪,也帮了自己。 “裕华,我可真的没有想到,你胆子居然会这么大,那一巴掌,拍得可真的响!” 空荡荡的教室里,人群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只剩下许晴与谷裕华两人而已。 看着许晴那一脸带着些许异彩的目光,谷裕华却是有些难堪的哭笑了起来。 “什么胆子大呀!许晴你笑话我是不是?”谷裕华嘴角有些古怪的问到。 许晴不许不缓的将手轻轻的放在了他的脸颊之上,她的手既纤细又白皙,像是一件汉唐的瓷器一般,莫名的让人觉得美丽。 随着她直勾勾的眼神注视到谷裕华的眼底,那一抹带着些许笑意的注视,却是充满了暧昧的气息。 一寸又一寸的靠近了谷裕华还算白净的脸蛋,谷裕华的心头竟然是产生了几分期待! “见鬼!我这是怎么了,怎么会,怎么会觉得...” 谷裕华只觉得心头猛的跳了两下,像是窒息了一般的无法呼吸,怀揣着期待的心情兀自的在等待,双眼像是默许一般的缓缓的低沉,开合之间,眨动的双眼闪烁着迷离目光,缓缓的带动着喉结上下咕噜了一下。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直到两人都注视得红透了脸,许晴这才放开了谷裕华那有些发烫的脸。 “你在期待什么?”许晴带着几分揶揄笑意的看向了谷裕华。 虽然她的脸色也有些红润,但不过她的嘴角却是带着几分戏虐,像是极为喜欢谷裕华这般害羞的模样,轻轻的,将指尖挑逗之极的抬起了他的下巴。 谷裕华忽然察觉到了,许晴这样做,无非就是想戏弄他罢了。 更让他觉得羞耻的是,他刚才居然是产生了几分期待。 可眼前的这个人是谁呢?这个人可是许晴啊!一个知道他所有丑事,知道他所有坏脾气,也能够借此轻而易举的戏耍他的女孩子。 要是在这一场细微的博弈之中,谁先怯胆了的话,那便是输掉了,便是拿对方没有丝毫的办法! 所以,谷裕华轻轻的将她的手拍开了,挑起眉头一脸正色的说道:“这位小姐,请你自重一点好吗?” 看着谷裕华这突如其来的正经模样,许晴那戏弄谷裕华的微妙心情却是一点也不复存在了,反而是忍俊不禁的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反驳道:“你才是小姐!臭小子,本小姐可是告诉你,你在学校里干的这些事情,谷伯伯可都是知道了的,我看你这个星期回家应该怎么应对!” 也恰逢是星期六放假,在忙碌之极的高中生活中得到一日的偷闲,其它的学子可都是纷纷离开了学校回家去了,只有谷裕华还在这里犹豫不决。 不过正是因为这件事情,校方却是已经通知了他的家长,并且给他记了一次小过,责令他在星期天晚自习前上交一份一千字的检讨书。 谷裕华此刻正烦着呢,哪里想搭理这一脸笑意的许晴,只是摆了摆手,说道:“你还是赶紧回去吧,别在这里笑话我了,我已经想好了,这个星期我就不回去了!让他们想去吧!” “哼!”许晴冷哼了一声,反驳道:“你逃得了一时,可逃不了一世!” 谷裕华皱了皱眉头,反问道:“难道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许晴哑然失笑,只得遥遥头,说道:“你这家伙,什么都好,就是喜欢逃避,你就逃避吧,我可不管你了!” 谷裕华笑了笑,宛若得胜的将军一般的神气之极的反驳道:“要你管你了吗!” 许晴自然是拿他没有办法,摆了摆手,便背上书包离开了教室。 谷裕华虽然是在与许晴的一场细微的博弈之中取了胜,但心情却是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因为摆在他面前的,可是一篇长达一千字的检讨书。 他应该如何下笔,如何为自己开脱,他是一点也不知道,不过看着夕阳西下,夜色渐渐的降临,他也只得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独自在这窗户吹来的微风中叹道:“哪里会有人喜欢逃避的,不过是害怕受伤罢了....” 谷裕华从来都不是什么胆大妄为的人,从前不是,现在也不是,他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逃避,能逃避一次就是一次的逃避,但凡遇到无法决断的事情的时候,他便喜欢逃避。 “哦?我看你也没有怎么逃避的呀?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道理的确是不对,谷裕华,你可真的是让我觉得有些意外呢。” 听到这声音,谷裕华猛的扭头过去,不过他还没有扭头过去,便已经嗅到了一股清澈得宛若青草一般的香气。 “林夕?你什么时候来的?”看着门口站着的林夕,谷裕华有些不可思议的说道。 林夕的脸稍微一红,随后低声说道:“就在你和许晴想要...想要接吻的时候...” “接吻??林夕你可不要胡乱冤枉好人啊!这分明是许晴那个臭丫头想要戏弄我罢了!”听到这话,谷裕华便气不打一出来。 不过比起对许晴的气愤,他更多的是对自己的气愤,毕竟刚才在暧昧的驱使之下,他竟然是产生了几分期待! “谁知道你们的!这一个巴掌拍不响,你要是不也想要那样...” 林夕的话才说到一半,她便立刻发现了自己说的话,似乎是有哪里不对劲了。 沉默荡漾开来,正在尴尬的气氛惹得两人之间的关系一阵僵持的时候,一阵凄厉的吼叫从四周传来,打破了两人之间的僵局。 “哦吼!停电咯!” 无言如水沁入心田,这一声不合时宜的声音却是兀自让两人的尴尬气氛为之一变。 “噗嗤...” 尽管谷裕华看不到林夕笑起来的样子是什么样子的,不过他能够想象得到,她笑起来,一定是非同一般的好看。 诺大的苑南学院因为停电陷入了一片漆黑之中,兀自在黑暗之中发笑的两人,心底却是升起了一种旖旎的曼妙.... 第六章 信 迟疑了半刻钟之后,谷裕华终于是打破了两人之间的僵局。 “这人是谁啊....” 碰巧的是,谷裕华发现,林夕居然与他同时开口,同时说起这句话。 无论是时机还是语气,无论是动机还是目的,竟然都如出一撤。 稍微撇了一下嘴,谷裕华带着些许不满的问到:“你学我做什么?” 可话一出口,林夕所报以的回答,竟然也是这一句,你学我做什么。 并且是同时同刻的说出她的回答。 “我没有!” “你就是有!” “停!快下!” 在接连四句话碰巧一般的说在了一起之后,谷裕华可终于是明白了,他不能开口,林夕也不能开口。 不然一开口,两人所想的,所要说的,竟然是极为巧合的相同。 这就好像他的心里放着一块镜子,镜子的对面,就是林夕,两人的影子随着月光的拉扯而相互重叠,竟然就连说话的口气都一般无二了下去。 忸怩着迟疑了半响,谷裕华觉得,不说话,也是不行的。 “你先说。” “那我先说!” “到底是你先说还是我先说?” “不行不行,我们不能再说话了!” 要是之前谷裕华觉得这只是巧合,可当下,又是四句一模一样的对话出现之后,他蓦然觉得,莫非林夕真的是他肚子里的蛔虫不成? 要么两人就是失散多年的双胞胎兄妹,不然怎么会一开口,就会变成彼此所想的样子? 月光倾泻而下,映照在两人的影子上,林夕在那头,谷裕华在这头,交接之处,便是两人的身躯,看上去,宛若重叠在了一起,明明是两个人,却只出现了一个人的影子。 一个重叠,倒悬的影子。 迫不得已,谷裕华只有在月光之下摆动着手臂,想要用手势,去表达他想要说的一切。 他先是指了指桌上的笔,然后拿起笔来写下了这样的一句。 “对不起,那天我不是故意的。” 林夕笑了笑,轻声说道:“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 谷裕华终于是松了一口气,如获重释般的说道:“我还以为你会再和我说出一样的话呢。” 林夕拉过了板凳,缓缓的在他的身边坐下,随后双眼直勾勾的盯着谷裕华,一动也不动的盯着他。 谷裕华这时候发现,林夕的双眼好似那一弯明月,眼中湿润润的,带着月色般的朦胧,因为靠得太近,一股清澈的香气弥漫鼻翼,这让他不由自主的擦了擦鼻子,疑惑的问到:“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 林夕笑了,她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浮现起两个浅浅的酒窝,与平日里那副冰凉凉的模样不同,这笑意,竟然好似温柔的夜景,朦胧笼罩了一切不明所以的意义。 “我看看,你究竟是不是一个笨蛋,有什么话就直说好了,难道不拿起笔来,你就不能直说吗?”林夕依旧是盯紧了他的眼睛,让他不能躲避,也不能撒谎。 撒谎的人,目光难免会躲避,他习惯了躲避,但这一次,他不想躲避,若是躲避,就会让林夕觉得,他的歉意是在说谎。 谷裕华光是用力的不让目光挪移,便已经是用尽了足够的力气,以至于,他一句话也说不出,一个字也想不到。 半响,林夕像是惋惜之极的叹了一口气,拿过了纸和笔,唰唰的不知道在上面写着什么。 “不许偷看!”在动笔之前,林夕将谷裕华的脑袋扭到了她的身后,并且用手严严实实的将所有的文字掩饰,只听到动笔的声音,却是不知道她写下了什么。 谷裕华面对着明月,心里猜想着纸上写着的文字。 他想到了林夕那张柔美的脸,脸上的那一颗美人痣,还有在扑到她身上的时候,那冰凉凉的小手。 星光倾泻在眼帘,谷裕华发现,他满心思的想法,都放在了林夕的身上,尽管不是那么明显,可他就是这样想了,他再想逃避,也无济于事。 毕竟无论如何逃避,人都不能逃避自己的心。 ..... 半响过后,林夕终于是开口说了一句:“好了,你可以扭过头来了。” 待得谷裕华扭头过来,却是看到她的书桌上放着纸和笔,纸在笔下,用白花花的一面掩盖了一切。 “你记住,闭上眼睛,好好的数上一百个数,等你数完之后,才能打开这封信,我要说的话,全部都在上面了。” 说完这话,在林夕的监视下,谷裕华闭上了双眼,开始默默的数着数字。 他能够听到林夕缓缓起身离去的声音,也能够听到对方那不许不缓的脚步。 他能够想象得到,林夕这是走了,可他不知道的是,林夕是否在什么地方监视着他。 所以不到一百,他不敢睁开眼睛。 最后,当他数道一百的时候,睁开了双眼,他只听到了一阵吱呀吱呀的声音,这是来电了。 头顶漆黑的灯泡,竟然宛若魔咒一般的打开了,柔和的黄光照射在他的脸颊上,让他莫名的觉得神奇。 苦笑着摇了摇头,他打开了桌面上的信。 “恕我免去客套。 给自己的同桌写信,对于我而言还是初次,可要是我不这样做,大概我想说话都不能说得清楚,因为我是一个女孩,不能什么话都由我来说得一干二净。 可我大概是高看了你,我想你大概会亲口说出来,认认真真的,诚诚恳恳的向我道歉,可是你没有,你不过是拿来了纸和笔,用语言最为匮乏,最为不能表达清楚诚意的方式向我道歉。 所以对不起,我不能接受你的歉意。 原本我以为我让你扭过头去不看我的时候,你能够注意到我脸上不满的情绪,能够扭过头来,不管我写的这封信,正式的向我道歉。 可我盯着你看了半天,盯着你的背影看了半天,你竟然半个字都没有?说真的,哪怕你亲自动口说出半个字,我都能够马上原谅你。 但是现在不行了,难不成我要把你的脸拉过来,狠狠的打你一耳光,然后骂你一句混蛋?你才能知道我生气? 可是我不能,我不能这样做,即便是你偷窥了我的隐私,偷偷看了我的奖学金申请书,我也不能像你一样的卑鄙。 好吧,其实我并不认为你有多卑鄙,不然你也不会救下韩雪,也不会为一个不关乎自己的人而顶撞学校的老师。 可是,我很生气,我恨不得你马上从这窗边掉下去! 可你并没有掉下去,你只是木楞之极的看着这月亮,我也注意到今晚的月亮。 的确很美丽,这么美好的夜里,我可不愿意开口说任何的一句坏掉心情的话。 所以我全部写在了纸笔上,然后交给你,并且告诉你,我林夕打心眼里的不想原谅你! 所以再见,以后在教室里见到不要和我说话!” 第七章 邮差 林夕交给谷裕华的信,被他小心翼翼的用一本厚厚的书夹在了中间,放在了书架里的灰尘最多的一个地方。 人终究是听命于本性的动物,他们绝对不会去接触自己不熟悉,不理解的事物,即便那东西如此的美好,在见到那陌生的东西的第一秒钟,必然会报以惊恐,乃至于是骇然。 所以书架里灰尘最多的一个地方,便是这个宿舍中的人最不容易接触的地方。 那里是未知的,既不熟悉的,不能用常理去理解的地方,不论是将一大笔钱还是一块金子夹在书中放在那里,只要人们不知道书里放着的是什么,对他没有丝毫的利益,自然,没有人会贸然去接触那些未知的东西。 所以林夕交给谷裕华的信件,便被他堂而皇之的放在了书架之中,那是一个稍微有点偏僻的角落,灰尘遍布,乃至于有蜘蛛网蔓延。 说来奇怪,苑南学院的宿舍里有与其它的学校不同,几乎是每一个宿舍的角落里,都放置着一个巨大的书柜。 书柜的高大,几乎是占据了这间小小的宿舍的十分之一的地方,可因为摆放得妥当,所以没有人看得出来上面有什么不对劲的。 本来这是任由学生放置书籍的书架,不过时常有几个糊涂蛋将自己的书放在书架上忘记拿走。 即便他们离开了这个宿舍,不再苑南学院就读,他们遗落在这里的书,始终都放在这里积满灰尘。 然后后来进入这里的人,一个接着一个的放入书籍,又忘记一两本落在书架上。 久而久之,那颇为巨大的,足以容纳下接近上百本书的书架,已经有一半左右的位置,被前人留下的书所填充。 谷裕华随手从里面拿下一本海边的卡夫卡,便将信放在了里面,书籍很久,是二零零五年一个不知名的出版社印刷而成的,书籍页面偏黄,是很常见的泛黄的再生纸。 就是那种经过回收过来的废纸,经过了一系列的化学处理之后,再恢复能够使用的状态的再生纸。 这世上无论是纸、废铁、塑料甚至于是喝光的啤酒瓶,都有再回炉重置的机会。 不过人可没有,所以人走过之后会留下一道道的痕迹,有人说这就是路,随后后面的人,又接着前人的路往前走,世上的人大多如此,不可重置,留下的路也不知道可行不可行。 同样的,他们留下的书也是如此。 除去一些报刊杂志,一些陈旧的不知名的作家留下的遗笔,还有一本又一本的复习资料,书架上几乎没有什么惹眼的书籍。 谷裕华轻轻的抚摸着一本书籍的封面,牛皮纸的封面上印刷着一个奔波劳累的邮差,满头的大汗,为了别人的信件而四处奔波。 这本书并不厚,作者的文笔构造以及思路也可圈可点。 不过自小读过许多书的谷裕华可没有听说过这个作者的名字。 “《邮差》?哦!你说的是美国作家威斯特威特写的那本是吗?” 听着许晴的话,谷裕华低头看一下手中的书上的署名,的确是一个名叫威斯特威特的家伙。 “这人就没有姓氏还是什么的吗?” 但凡美国的作家,向来都是有名有姓的,即便是笔名,那也不应该如此,只有简简单单的威斯特威特几个字。 譬如马克·吐温、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尤金·奥尼尔、埃德加·爱伦·坡之类的人,都是有名有姓的人。 唯独这本《邮差》的作者,只有名字,而没有姓氏。 许晴眯起了双眼,稍微带着一些困惑的目光看向了远方,笑着说道:“威斯特威特的书,漂洋过海来到中国的也没有几本,除了真《邮差》之外,也只有他的处女作《北》与他的遗作《南》,这本《邮差》,是他的作品之中最不起眼的一本书,听说威斯特威特一声笔耕不断,一生之中一共写了六百三十一本书,不过大多数都鲜有人知,也没有人记住他的名字。” “六百三十一本?这么多?” 谷裕华仔细的看了看手中的泛黄的书页,极为粗劣的印刷手段导致了书籍中的一些词句,乃至于段落,都有些模糊不清的模样。 “不过,既然你说没有人记住他的名字,那你是怎么记住的?”谷裕华对此很好奇。 许晴看的书至少在他的十倍以上,不是如此,他也不会过问许晴这本书的来历。 许晴低头沉吟了片刻,像是在对谷裕华说,也像是在对自己说一般的说道:“因为,我崇拜他。” “喝!这世上还有能让许晴大小姐崇拜的人吗?这倒是罕见!你倒不如说说看,这家伙哪里值得你崇拜了?” 谷裕华倒是不以为然的说道。 话到这里,许晴的脸上出现了一些不耐烦的情绪,这在她的脸上是很少出现的,一般情况下,许晴的脸上只有看似虚假的微笑和平平淡淡的平静。 在面对其他人的时候,许晴的脸上带着那看似虚假的微笑,在面对谷裕华的时候,她的脸上只有平静。 “这个我不想说,就当做是一个谜题,让你慢慢的去猜吧。” 说罢这话,许晴便不再回答谷裕华的追问。 不过这些日子里,谷裕华倒是把这本书上上下下的翻阅了个遍。 书的扉页没有关于任何这个作者的介绍,也没有任何关于这个出版社的介绍。 关于作者的只要威斯特威特这样的一个不知所以的名字,而关于出版社的只有sj两个字母的缩写。 不知道这其中牵扯了怎么样的利益关系,也不知道这背后的所有关于这本书的人处于怎么样的一个目的去做的这个事情。 想要出版一本书,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更莫说,这是一本漂洋过海,经过了专人的翻译的书,若是没有丝毫的价值,那为什么需要引进? 或许没有什么深刻的理由。 毕竟有的时候人们做的事情完全不能想得明白,因为这个世界存在此一时彼一时的道理。 或许在这书引进的时候其价值与意义在当时是极其重要的,可时至今日,看到这一本书,在思考这个问题的谷裕华,却是完全不知道。 此一时,彼一时,不同的东西在不同的时候,便有不同的意义。 对于威斯特威特,对于谷裕华,同样的,对于许晴,什么样的东西在什么样的时候,赋予什么样的意义给什么人。 谷裕华又仔细打量了一下书页上的名字。 《邮差》,对于寄信的人而言,对于等待信件的人而言,邮差究竟是处于一个怎么样的意义呢? 报以这样的一个疑问,谷裕华将这本书,慢慢的翻开.... 第八章 听天由命 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但凡人吃了什么亏之后,自然是会心有提防,甚至于,会彻底对世事失去信任。 然而谷裕华不是这样的一个人。 并且《邮差》中的主角,小彼得也不是这样的一个人。 四天五夜,他看完了《邮差》的第一遍,而第二次看的时候,却是花费了接近一个月的时间。 然而就是看完第二遍,他又接着花费了两个月的时间去看着第三遍。 眼看高中的第一个学期即将完结,可他却沉浸在了一本书里面,一本他以前从来没有觉得,会如此喜爱的书里面。 于他而言,他关心的事情只有身边默不作声的林夕,还有每天每夜都陪伴着他的许晴。 自然,聪明伶俐加上几分俊秀的样貌,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已经接到了三个女生的情书。 但对于他而言,情书也罢,告白也好,对于他这个尚且年幼的年纪,不过是难以见人的浮躁罢了。 林夕真的就如信中所言,不曾对他说过一句话,甚至于是刻意的躲避他。 也正是如此,他心中对于林夕的感觉,就越发的奇怪,越发的不可捉摸。 可信中告诫他不可与林夕说话,他的心中只有充满了无可奈何,只有放而任之。 待得《邮差》看到了第四遍的时候,谷裕华默默的拿起了一支笔,一点点的记录着书中他所喜欢的话。 例如:“别谈心,你的秘密不是人人都想知道。” 又或者:“理智的人个个都爱说谎,受到情绪左右的人就说不来骗人的话。” 最后,他默默的誊抄下了这样的一句话:“真正的痛苦既安静,又绝望,大多数的时候,只有听天由命。” 他将这话用一张小小的纸片写了下来,放在了自己的枕边,在每天清晨醒来的时候,便仔细的看上一眼,随后他便想到了自己,想到了心中的躁动不安。 他能够感觉到这句话十足的准确,甚至于是真理一般的存在。 他感觉得到自己心里的痛苦,那痛苦白得像是一面白墙,只有每天夜里,冷冷的月光在上面挥洒。 他时而又觉着这痛苦又红得像是一朵红艳艳的玫瑰,美丽得不可方物,却又时刻刺痛着自己。 可无论是一面白墙,还是一朵玫瑰,它们都不能表达,无法倾诉,更加无法让人理解。 就像那句话一般的:真正的痛苦既安静,又绝望,大多数的时候,只有听天由命。 他想起了那天的夜里,在那一片树影摇曳的夜里,在冷冷的月光之下,林夕那只冰凉凉的小手,那随风飘荡的长发。 还有那宛若青草一般的味道,甜腻得让人心头宛若喝了蜜一般的香气。 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也不知道自己这是在做什么。 不知不觉中,他便拿起了笔,想要给林夕写点什么。 因为要是叫他亲口的说出来,他只怕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与林夕之间,只有沉默,只有安静的等待。 听天由命吗? 或许是这样,正因为是痛苦,所以才要听天由命吗? 但是更加让他无可奈何的是,他不知道自己要写什么,甚至于连如何动笔,动笔的原因是什么,他都不知道。 这让他沉闷了许久,所以只能一遍又一遍的看着《邮差》。 其实《邮差》的故事很简单,书如其名,说的不过就是一个邮差的故事。 在过去那个漫长的时代,做什么事情都很漫长的时代,大概是一九七六年到一九八四年的这八年间,在美国的密西西比州的一个乡下的名为汤姆镇的一个地方,有一个名为小彼得的邮差。 在密西西比州当地,土地肥沃,森林覆盖率达到了百分之五十以上,当地的气候怡然,四季皆可以耕种。 当然,密西西比州的河流纵横,水产资源也十分的丰富,渔业、捕虾业也非常的发达。 石油、天然气、褐煤、石灰石以及硬木和软木森林等自然资源也丰富之极。 可偏偏小彼得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既没有选择当一个悠闲的农场主,也没有漂流在江河之上,成为一个捕鱼人或者一个捕虾人。 他更加没有成为一个挥舞着镐头,满身乌黑的矿工,这点他年轻的时候倒是想过,只不过因为他瘦弱得像是一个小鸡仔,身高不过一米七左右,根本不能成为一个矿工。 再加上他的父亲老彼得已经当了一辈子四十多年的邮差,所以自小见到父亲做这样事情的他,也顺理成章的成了一个邮差。 故事的起因,是在某一天,小彼得得到了一封错误投递到他家的信,作为当地的邮差,他便负责将这封信交给这信原本的主人。 可不幸的是,信的主人在美国越南战争之中不幸牺牲,而他的房子也成了荒地,原本的住址,后来成了小彼得的新家。 所以这封无处可去的信便寄到了他的家里。 于是他拆开了这一封信,信中的女子倾诉着对自己上了战场的爱人的相思之情。 言辞切切,惹人心疼。 可那位佳人的爱人,已经死在了越南的密林之中,小彼得为了安抚这位佳人的感情,便自己动笔,代替这位死去的未婚夫给他的未婚妻写信。 为了保证信件的准确送到,他依照着信上的地址,行走到五百英里之外,亲自给那位佳人送着这一封信。 他不理解,也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佳人会不知道,自己的未婚夫已经去世。 直到他亲自送到了这位佳人的家中,他才发现,眼前的这个不过二十来岁正值青春年华的佳人,竟然是自小双目失明,根本看不见任何的东西。 他更加是从女子的邻居家得知,女子从来只需要用手摸一摸信上的邮戳,知道这是从密西西州寄过来的未婚夫的信件,便能够知道他的回复。 至于信的内容,她却是一个字也不知道。 堆积在门前信箱中的其它信件,包括了她未婚夫死讯的信件,她都不曾拆开。 因为她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 除了从密西西州寄过来的信之外,她没有一封信拿走,也自然不知道里面写了什么。 至于她的未婚夫为什么离开密西西州而不告诉她,也没有告诉她自己参军的事实,小彼得从来也不知道。 每每看到这里,谷裕华便觉得,那句话的意义非凡。 真正的痛苦既安静,又绝望,大多数的时候,只有听天由命。 她只能听天由命,等不到送来他丈夫信件的邮差。 第九章 南北 虽然她等不到丈夫的来信,不过却是等来了一个送信的邮差。 这个送信的邮差,就是小彼得。 他写了一封又一封的信,又将这一封又一封的信一字一句的念给了她听。 每当看到这里,谷裕华的心头都会莫名的心疼。 因为他曾经以为,这位不远五百里之遥的邮差会与她得到一份难得的爱情。 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 邮差永远都是邮差。 他们之间,就像一个是千丈雪,一个是长街,待到太阳出来,便会彼此分开。 小彼得假装成她的丈夫,为她写了一封又一封的信。 直到她的丈夫真的归来。 世事难料,多年的越南战争,只是让她的丈夫俘虏在了越军之中,直到多年后的今天。 他终于得以归来。 回来的他失去了双腿,却是有一双明亮的眼睛。 于是,邮差在一天,怀揣着满心的欢喜,想要给她送去信的时候,见到了在轮椅上的他。 他给她当眼睛,她给他当双腿。 他们两人看上去是如此的般配。 其实书中还有一句话,让谷裕华十分的喜欢。 只不过他却是从来都没有说出来。 小彼得在她家修缮完整的庭院面前,笑着哭了出来,行走五百多里,早已经惹遍了尘埃,却是得不到丝毫的宽慰与理解。 他终于是明白自己不过是个邮差,他人的爱,他怎么也得不到。 “世上之人,难得般配。” 说出了这话,他心底的话还有一句。 他多想去祝福她,多想告诉她,他和她是如何的般配,要是他们问起来,他只说,他只是一个邮差。 但可惜他没有,他继续送信去了。 为了一个个思念着他人的人。 孤独终老,只是邮差。 谷裕华初看的时候,只觉得这是一个喜剧,一个相爱的喜剧。 待得看到了后面,他发现自己错了,错得十分的离谱。 那女子虽然得到了小彼得的爱意,那信中写下的每一句话,都表达了小彼得对她的爱。 可惜,她不知道,这是小彼得的爱意,而当做,是她的未婚夫罢了。 直到飞雪消融,晴空万里,他也只能看着别人幸福的模样继续做着自己的邮差。 谷裕华不知道,威斯特威特为什么要这样去写,为什么要这么去写。 看到第四遍的时候,谷裕华终于是将这本书放回了书架。 他不愿意再多看一眼,也不愿意想起这个故事半点。 因为这是个悲剧。 爱情里最可怕的不是不公平,也不是失败。 而是眼看着自己对别人倾诉了一切的感情之后,对方却始终不爱他。 就像是无疾而终的飞雪,终究要告别长街,告别山林,告别世间,化作泥水,消融在这世间一般。 这份感情,就连存在的价值,都不存在。 随着看完了第四遍《邮差》,谷裕华人生里高中的第一个学期终于是无疾而终。 没有什么特殊的事情再发生,也没有什么东西值得期待。 他感觉这一切恍然如梦,因此在暑假的第一天,自己的家里,他终于是拿起了笔,想要写点什么。 他觉得自己非要给林夕写点什么不可,不然憋在心底的东西,就会像这邮差与那人的感情一般的,无疾而终。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怀揣着怎么样的感情,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取表达,去描写。 不过如今,他却是明白了。 不论如何,他必须要做点什么,他不想再沉默下去,也不想再等待下去。 或许他又是知道的,自己应该写什么,怎么写,可他是个喜欢逃避的人。 就算是自己的心,他也不放过,依旧是想要逃避。 所以好好的一封情书,写到了最后,却是连一个字关于他心底真实的想法,都没有。 他过问了林夕的近况,过问了林夕是否愿意原谅他,亦然也过问了林夕是否还将这事情挂在心上。 最后,信件由韩雪帮他转交了出去。 韩雪自从上一次的事情之后,便与谷裕华有了交集,逐渐的两人也渐渐的成了朋友。 而听许晴说,韩雪的家,距离林夕的家,也不过是一条街的距离。 所以这封信,他便交给了韩雪给她。 而林夕与许晴的关系更加的亲密,两人几乎是无话不谈,甚至于是去到任何一个地方也都待在一起。 但谷裕华并不想让许晴将这封信送出去,因为他知道,许晴一定会偷看信的内容,而韩雪就一定不会。 余下的时光,谷裕华就在默默的等待,等待着韩雪的回信。 寒假里飞雪飘飘,这在常年冻雨霏霏的南方十分的罕见,谷裕华坐在了许晴的家里吹着空调,吃着冰糕,木楞的看着远方白茫茫的一片雪地。 他或许是在想,在想若是这时候门口出现了一串脚印,那脚印是林夕的,在雪地里缓缓的走来,来到他的面前,轻声的对他说道:“我原谅你啦!” 那样的话,他应该会释怀不少。 在冬天里吃冰糕,是许晴的主意,自从他认识许晴以来,每年的冬天,她都会叫他来家里吃她亲手做的冰糕。 许晴与谷裕华是青梅竹马,却也不是无话不谈,不过两人却是极有默契。 他不说话,许晴也不会谈及他沉默不语中想要说出来的话。 “你知道威斯特威特在《北》中写了什么吗?”许晴吃着冰糕,目光聚焦在窗外,一字一句的问到。 今天她的心情好像不错,记得当时提到威斯特威特的时候,她似乎是有些不耐烦。 所以谷裕华缩着脖子有些怯生生的问到:“写了什么?” 许晴扭过了头来,仔细的盯着谷裕华看了又看,沉默到他手中的冰糕都开始融化的时候,终于是开口说道:“写了一种付出一切的爱。” 还不待谷裕华听明白她究竟在说什么的时候,许晴却是忽然面色一沉,低下了头,灰得像是天边的乌云。 “可是,他在《南》中,又写了一种自私、懦弱、过分又不能让人理解的爱。” 谷裕华不解,只是楞楞的问到:“但这又有什么?” 许晴放下了手中吃干净的冰棍,露出了笑容,面色说变就变,笑着说道:“你看门前谁来了?” 谷裕华抬头看去,只见到,雪中留下了一串长长的脚印。 林夕,正缓步的走来。 第十章 秘密 看着缓缓走来的林夕,谷裕华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快要跳到了嗓子眼! “这么没出息呢?两眼都看直了你!”许晴在一旁支着下巴,带着嘲弄的笑话他。 可谷裕华只是一个劲的傻笑,一个劲的盯着林夕的一举一动。 今天她穿了一件雪白的大衣,与这天地同样的眼色,可在谷裕华的眼中,这林夕身上的肤色,却是更加的雪白,更加的惹人爱怜。 就好似那一片漂泊万里自云而来的雪,不忍将其放在手心让它融化,也不忍,让它落入泥土,惹了尘埃。 春去秋来,落满年华斑驳的窗前泛黄,冬消夏恒,沾满灰尘的帘下有人,谷裕华不知道自己在这许晴的家中看了几次春夏秋冬,但唯有今天,他望眼欲穿,幻想着这一刻,如若永恒。 就直到林夕款步走到他的跟前,拿起一旁放在冰块里的冰棍,吃下一口之后皱眉说道:“这玩意可真甜!你们就在大冬天里吃这玩意呀?” 这个时候,谷裕华才缓缓的回过了神,红着脸低下了头。 “来来,吃我这个,我这个不甜。”说着,许晴将手里吃了一口的雪糕递给了林夕。 林夕吃了才一口,又皱着眉说道:“这支咋又这么苦啊!呸呸!” 其实是苦是甜,谷裕华全部都知道,但他不敢抬头搭话,心思封存,如落雪之林,岑寂无痕。 林夕漫步走到他的跟前,将这根雪糕递到谷裕华的嘴边,笑着说道:“谷裕华,你给我尝尝,这支雪糕是甜,还是苦呀?” “哦...好的。”他就这样拿过了冰糕,吃了一口,才发现,这冰糕甜得发腻,甜到他心里去了。 怪也只怪,许晴这丫头在做冰糕的时候,把蜂蜜一股脑的灌到了模具里,所以一口下去,这甜味,竟然是甜到了谷裕华的心里。 但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看到了林夕而心里发甜,还是吃了冰糕,心里发甜。 “啊哈!咱们三算是吃过一根冰糕的人了!谷裕华,打这个冬天开始,就不是你和我吃冰糕了!” 谷裕华拿着冰糕,忽然想起来,这冰糕是许晴吃过,而林夕又吃过,三人的嘴唇都各自吻过这根冰棍,到了最后谷裕华这里,不就是间接的,亲吻了林夕与许晴的嘴唇吗? 他木楞的看了看一旁古灵精怪的许晴,又神色慌张的看了看一旁直勾勾盯着他的林夕,嘴角不由得浮现了一抹苦笑。 “谷裕华,你怎么一直盯着我看?难道我脸上开了花不成?” 伴随着林夕开口,谷裕华的脸上顿时便从脸颊红到了耳根。 “没,我才没有!” 话虽然这样说,但他的眼神,瞬间便挪移到了窗上的冰痕,不敢再看两人。 屋子里温暖,窗户上不时就会笼罩一层朦胧的水汽,林夕给水汽涂抹干净,笑着问谷裕华:“现在你知道自己错了吧?” 谷裕华低着头,也不敢看她,只是点了点头,承认了自己偷看林夕的秘密。 “裕华,林夕可是说了,既然你偷看了她的秘密,那你也要把自己的秘密写给她看!这样,你们两个才算是扯平!这事情才算完!” 许晴说着,从书房拿出了纸笔,放在了谷裕华的面前,看着一脸偷笑的许晴,谷裕华有些恼羞成怒的说:“你不也知道了嘛!你也给我写!写你的秘密!光我一个人公开可不公平!” 藏着秘密的人不是不想让人知道,只是别人知道了,未必会珍惜,也未必会保密。 许晴仰头笑了三声,然后提起笔来盯着谷裕华说道:“谷裕华,本小姐什么时候怕了你?写就写!就怕你,不敢呢!” “谁!谁怕了!我马上就写!” 谷裕华坐在许晴家的沙发上,伏笔在案,奋笔疾书,不到片刻,他就已经写完了。 不过就是写完了,他也不愿意给许晴看到,反正就是要用手遮掩着信纸,张口说:“我只给林夕看,你别给我捣乱。” 许晴眉头倒吊,笑道:“这可不成!” “你这丫头什么都想知道,让你知道了还得了?还不给我满世界的说了去?不行,我就是不给你看!我看你今天还能难为我不成?” 说着,谷裕华手中的信纸便被他折叠起来,一个字都看不清楚。 林夕笑了笑,说着:“其实你看了我的奖学金申请书也不算是我的什么秘密,我也写一封,就当做是交换好了。” 随着她的话音一落,许晴马上就不乐意了。 “唉!林夕,你可别纵容这个臭小子,这小子自小到大,都不知道什么叫知足!你这里好不容易原谅了他,不到一会,他马上就会忘记你的话!” 林夕摇摇头,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笑着写了些什么,然后从怀里拿出了一个小小的铜盒子。 铜盒子上印着一个小女孩和一只兔子,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只不过林夕写完之后,就把纸条放到了盒子里。 然后看着两人说:“如何你们都不想秘密被人知道,那就放进来吧,给这个盒子知道好了,这样我们就算是交换过秘密的朋友了。” “谁要和这个得意忘形的家伙交换秘密?林夕啊,咱们两人放进去就成,别理他!” 许晴拉着林夕走到了一旁,两个女人一台戏,把谷裕华放在了一旁自己凉快去了。 谷裕华先前还百般的不愿意,千般的不情愿,但现在看着她们两人抱成一团,他也不好意思的饶头跟了上去。 许晴拉着林夕走到了门外,拿起铲雪的铁锹在门口的枫树下挖了一个大坑,笑着对林夕说:“那咱们就把这东西埋了进去,谁也不能偷看,秘密这东西就应该好好保存。” 看着两人忙上忙下,谷裕华也是一脸茫然的问道:“那我呢?” 许晴冲着他做了个鬼脸,臭骂道:“谁叫你惹了林夕姐?我们啊,才不会管你呢!” 谷裕华拿着手中写满了他的秘密的纸条,却是无处安放。 同样的,他的心思也无处安放。 任由每一个年轻的人,在少不知事的时候,都有一两个见不得人的心思。 可当他真的想要将这秘密说出的时候,却真的未必有人愿意知道。 第十一章奔跑,奔跑 当然,最后出于公平,谷裕华的信也被放到了盒子里面,随后,由体弱多病的许晴动手挖坑,手无缚鸡之力的林夕添土掩盖,最后身强力壮的谷裕华用力的在土堆上踩上几脚。 直到地上传来“梆梆梆”的结实回响,填埋彼此秘密的事情这才算是结束了。 极为有默契的,谁也没有提到,会不会有人提前将这个盒子拿出来。 或许这是最好的结果,任何人,其实都不愿意交出自己的秘密,但如果愿意给谁交出自己的秘密,那非得是自己极为相信的人才是。 但很矛盾,其实就算是愿意交出秘密,也不是真的想让他知道自己的秘密。 所以这是最好的结果,既情愿交出自己的秘密,又没有让对方知道。 就好像是同根而生的树枝一样,大家同样吸收着同一颗大树下的泥土中的养分,不管是天上的雨水还是腐朽的落叶产生的肥料,大家都愿意共同的分享。 但最后,养分必然会分开供给,由不同的树枝所吸收,愿意分享同一个树根,却不代表愿意分享同一片树皮。 他们三人从现在开始,愿意分享彼此的秘密,但不愿意分享彼此的内心。 内心这种东西,只有自己保存在心里,才能够完好无缺。 从这盒子种到泥土中的时候,同样也在三人的心中种下了同一个树根。 树根在茫茫大地上给予他们成长所需要的养分,一种名为友谊的养分。 之后冬天里这几个月,三人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友。 过去是许晴与谷裕华两人走在漫天白雪的铁道上,现在,在多出一个人的时候,从前总是在前面带路的许晴就走在了中间,谷裕华跟在许晴的后面,距离她一公尺的地方,仔细的盯着前面一头长发的林夕。 年前许晴剪下了自己的长发,留了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在再次见到的时候,谷裕华见识到了许晴那白洁如玉的脖颈,脖颈上有一块小小的红斑。 记得小的时候她很在意这块红斑,所以一直留着长发从来没有露出它来。 现在,就好像是放下了什么一样的,许晴终于让它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帘。 “你看我这块红斑,就像是胎记一样的,就算是哪天啊,我们迷失在了人群里,只用看着这块红斑,你们就一定可以一眼认出我来。” 许晴好像很高兴,对于这块红斑。 林夕兀自点了点头,然后说着:“那我就不剪掉我的头发了,本来这个冬天我想剪掉它的。自从四岁开始,我就没有剪掉过我的头发,所以它就长到了我的腰间,长到这里,它就不再长长了,这样你们看到它,就能在人群里辨认出我来了。” 听着两人的话,谷裕华上下打量着自己,可是找不到任何的与众不同之处。 他深深的将头埋在大衣衣领里面,为自己与两人的格格不入而感到苦恼。 这时候许晴凑到林夕的耳边,不知道是说了些什么,让林夕听了之后居然是吃吃的笑了起来。 “喂!你们笑什么呢?”从这一刻开始,谷裕华察觉到,自己与两人之间或许又有些不同的地方。 他说不清楚是什么地方,反正就是靠得很近,却是听不到两人的心声。 林夕摇了摇头,倒是告诉了他。 “许晴说啊,要是在人群里见到了一只呆头呆脑的呆头鹅,那肯定就是你没错了。” 听到这话,谷裕华愣了一下,林夕很漂亮,这是母庸质疑的事情,但与其它人的好看不同,她的好看似乎是存在谷裕华心底更加明亮的地方,似乎因为心底的那片明亮,而照耀的与任何人都不一样。 “哈!就是这模样!林夕你快看,这家伙又发呆了。”许晴抿着嘴笑个不停,一边说着,一边还指着谷裕华发呆的样子给她看。 林夕本来也不想笑话谷裕华的,但偏偏许晴对谷裕华的判断又没有半点的错误,这才说了,他就兀自发呆了起来,这让她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看着她们两人的笑意,谷裕华埋进衣领中的脸慢慢的探了出来,嘴角浮现了一抹稍显木讷的笑,他忽然觉得,与两人之间的格格不入,就这样轻而易举的消融了。 就像手心里消融的雪一般的。 南城车站旁,靠近栖霞山边的隧道边,谷裕华从雪地里抓起一把白雪,朝着一个劲笑话他的许晴扔了过去。 “好啊!你敢打我!” 不甘示弱的许晴也抓起了一个雪球,用柔若无力的手臂“狠狠”的扔向了谷裕华。 “碰!” 轻响随之传来,满脸雪花的谷裕华就再也没有停歇手里的揉捏,抓着一团雪团,一边顺着隧道跑去,一边朝着身后的两人扔了过去。 “打不着!打不着!许晴你有种追上来啊!” “你这家伙!你打林夕做什么?林夕姐,看我给你报仇!” “我可不要别人帮,走,我们一起对付这个家伙。” 三人拉拉扯扯的,在隧道中跑去。 黑暗笼罩了众人的眼帘,笑声在空旷的隧道里响起,来回飘荡,不绝于耳。 “呜呜..” 三人似乎是玩得得意忘形,忘记了身后轰鸣的火车,绿皮火车哼哧哼哧自远方而来,载满十多节车厢的旅客,向隧道里的三人行驶而来。 在进入隧道的刹那,恍然间照亮的车灯晃醒了得意忘形的三人。 隧道狭小,如果列车行过,最后的结果,就是三人都会不小心丢掉了性命。 情急之下,谷裕华没有丢下两人独自跑掉,而是掉头朝着林夕和许晴跑去,不由分说的抓住了两人的手。 毕竟两人都是女孩子,忽然被一个男孩子抓住自己的手,害羞得满脸通红,正要挣扎,可谷裕华那低沉且稳重的声音却是落到了两人的心底。 “抓紧我,不要放开。” 许晴和林夕都没有再挣扎,然后,带头的谷裕华用尽了力气的拉扯着两人向隧道外的光明奔跑而去。 每一步都掷地有声,每一个人的心跳都不由分说的猛烈冲撞着胸腔。 “呼呼...” 耳边传来呼呼的风声,这一瞬间三人似乎跑了很久很久,就像是从出生,一直跑到了死去一般的,像是这辈子所有用尽全力的奔跑,都用在了这一秒钟。 随着光线逐渐的靠近,林夕逐渐的看清了谷裕华的侧脸,宽大有力的手掌。 带着些许不可言喻的温柔,缓缓的沁入了她的心田。 这一秒钟,像是世界上所有的飞快奔跑都放慢了下来,让她得以定睛看一看,眼前的这个男孩。 不顾一切的带着她向前奔跑,奔跑。 第十二章 Michelle 约莫是在那一次的奔跑之后的五年之后。 这时候已经大一的谷裕华坐在小酒馆里,与身边的青年男子一杯又一杯的喝着。 地上早已经是满是花生壳,头顶的风扇摇摇晃晃的像是要掉下来一般的。 谷裕华死死的盯着头顶的风扇,发黑的天花板,四处乱飞的苍蝇,在垃圾堆里苟延残喘的老鼠吱吱的嚼着昨天夜里剩下的原本属于谷裕华的晚餐。 他已经连续四五天没有吃饭了,面色苍白的模样恰如其分,而手中的酒杯却是还在摇晃。 “给我一杯威士忌。” 酒保倒了半杯多的威士忌,又加了些干马天尼酒和甜马天尼酒,切下一片橙子皮烘烤在火中,待得香味浓郁之后,便放入了酒中,剩下的三分之一,则是用水填满了其中的二分之一。 没有加水的威士忌就像没有咬开的苹果,根本尝不到里面的香甜。 但这个夏天里,谷裕华的水里要是没有加威士忌,那就会让他喉咙发干,难以支撑。 看着手中宛若曼哈顿的夜色般的液体,谷裕华听到了窗外的蝉鸣。 “说真的,你这辈子真的就没有真心喜欢的人?” “真心喜欢的人?”谷裕华扭头看了看身边的青年,目光像是被触动了一般的动弹了几下,不过很快就又沉寂了下去。 酒拿到了嘴边又像是忘记了喝一般的放下了。 他笑了笑,像是想起来什么的说着:“应该是有这么两个人。” 他好像是想起了什么有趣的事情一般的,露出了笑容。 喝了一两口之后,觉得有些热气腾腾的他从一旁夹起两块冰块,放在了酒中,然后才继续细细的抿着。 “我还记得那是一个冬天。” 他低下头仔细的思索着,似乎不是那么容易想起来,酒精在脑海中拼命的冲撞着,这其实没有让他晕头转向,而是让他越发的清醒。 脑海中逐渐的浮现起一幕幕过去的场景,越发的清晰,越发的情绪。 在杯子里的酒悄然空掉之后,谷裕华的思维也缓缓的消失不见了。 “再来一杯。” 酒保依旧是如法炮制一般的给他重新递过来一杯威士忌,然后坐在了吧台后面翻找着昨天报纸上关于彩票开奖的信息。 许多人都喜欢这样,把一部分的钱放到希望里面,虽然大多数人都知道自己不会中奖,可他们需要的不过是一个希望罢了。 就像是烦恼的人需要酒,苦闷的人想要抽一支烟一样的,在乏味的生活里,有的人总是需要一点希望。 对的,应该就是希望。 对于谷裕华而言,那些过往的记忆就像是他的希望一样的存在。 他努力的思索了半天之后,终于在第三杯酒喝下去,拿起了第四杯酒的时候,想了起来。 “我还记得那天南城里下了一场大雪,很多年没有下过雪的南城往年都只会下冻雨,这样既冷冰冰的,又湿淋淋的,特别是夜里,吹起风来更是让人无法忍受。” 说着,他眯起了双眼,不由自主的笑了起来。 “我和林夕许晴两个在雪里玩得开心了,就朝着火车的隧道里跑了进去,她们在后面追着,我在前面逃跑,其实我也不想逃跑,但你知道,要是一动心起来,是个人都想要蹦跳几下发泄一下欢快的心情。” 一旁的青年笑而不语,不过是点了点头,他手中的啤酒瓶子只空了一半,但谷裕华的酒杯却是已经空了。 所以他给谷裕华递上了一整瓶的杰克丹尼牌威士忌。 杯子虽然空了,不过这一次他的思想没有断掉。 记忆这东西,一但起了一个头,就会源源不竭的涌现。 “我还记得当时,后面的火车都快要追上我们了,要是再稍微慢一些,我现在就没有这个好运和你坐在这里了。” “不过我运气不错,我转身拉着许晴和林夕,用尽力气的朝着外面跑,林夕的速度不慢,可许晴却是偏偏要我用力的拉着,到最后,变成了我和林夕两个人拉着许晴朝着洞外跑去,眼见着就快要跑出去了,许晴这家伙还摔倒了,然后就变成了我背着许晴,身后拉着林夕向前跑去。” 说到这里,话语戛然而止,谷裕华缓缓的给杯子里倒满了酒。 “然后呢?”酒保收起了手中的报纸,面色有些烦躁不堪,显然是没有中奖。 “然后呢,我们运气还算不错,在火车就要从我们的身上碾压过去之前,我们跑到了隧道外面,像是三个累的不行的野狗一样的趴在雪地里喘气。” “这两个女孩子你更加喜欢谁?” 青年问道,面色依旧是含着笑意。 谷裕华笑着摇摇头,说:“我可不喜欢许晴,这个家伙老是能够看清楚我心思,要是身边放一个能够猜到你心思的女人,那岂不是很危险?” 青年咧嘴笑出了声音,然后笑道:“我也不喜欢这样的女人,太聪明了,虽然不至于和她吵架,但选择作为一个喜欢的人,那就不行了,女人还是笨一点的好。” “那这么说就是哪个林夕了?”酒保连林夕是谁都不知道,但三人的谈话之间,许晴、林夕这两个人的名字倒是经常出现。 谷裕华点了点头,不做否认。 “那么,你喜欢过的另外一个人是谁?你刚才不是说有两个吗?” 稍微迟疑了一下,青年有些犹豫的说了出来。 谷裕华的头缓缓的沉了下去,碰的一声就耷拉在了桌面上,然后很快,阵阵的鼾声传来。 “这小子,睡着了。”酒保自感无趣,摇头晃脑的走到了一边,开始打理起有些乱糟糟的厨房。 不过青年依旧是仔细的盯着睡着的谷裕华慢慢的喝着酒。 一旁的点歌机里换上了一张新的碟片,拍打着轻快节奏的音乐很快就响起了。 “michelle thesearewordsthatgotogetherwell, michelle, mymichelle. michelle,mabelle. michelle. michelle, sontdesmotsquivnttresbienensemble。” 青年已经记不得是谁唱的什么歌了,不过歌中一直重复的念叨着一个人的名字。 一次又一次的重复。 或许在谷裕华的梦里,他也一直在念叨着某一个人的名字吧。 第十三章 球场 高一的下半学期,陆续回到学校的三人又恢复了以往平静的生活。 只不过不再像上个学期一样,林夕与谷裕华沉默无语,反之,却是变得无话不说。 “听说你加入了学校的篮球队?” 开学的第一天,坐在身旁的林夕支撑着下巴盯着谷裕华的双眼问到。 谷裕华稍微点了点头,想起似的说道:“小时候我就喜欢打打球什么的,恰好篮球队的队长找过我了,说是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我这一米八九的个子。” 的确,谷裕华的身高在普遍一米七的南方算是鹤立鸡群的存在了,走在路上都多比别人高出几个头的样子让人不得不仰视。 “这你说过了,不过我觉得你更适合去田径队,我觉得你跑得蛮快的。” 说到这里谷裕华的脸不由得一红,寒假的时候在隧道里奔跑的样子,深刻的烙印在了林夕的脑海中,所以时不时的,她会提到这点。 “我倒是奇怪,为什么你加入了田径队?”谷裕华感到有些诧异,眼前这个看似弱不禁风的女孩子,竟然也喜欢在操场上迎着风奔跑的感觉。 林夕摇了摇头笑而不语。 苑南学院中组建的各种社团倒是不少,鉴于要让学子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甚至于有常年外出做各种社区服务的志愿者队伍。 谷裕华进入了篮球队,林夕跑到了田径队,而许晴则是跟着志愿者队伍在每个周末到各个社区进行志愿者服务。 其实大致的工作只是帮助街道上的大爷大妈们扫一扫马路,或者是协助交警队指挥交通,要不就是进入养老院和孤儿院这些地方进行社区服务。 谷裕华看得出来,许晴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脸上总是充满了满足的面容。 显然在高中生活里,他们各自都找到了适合自己的事情去做。 不过让谷裕华出乎意料的另有其人,在第一天到进入篮球队报告的时候,谷裕华终于是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被篮球队队长看中了。 苑南学院的财团极具实力,所以在学校的北面角落里,一个设施完整的篮球馆建立得极为雄伟。 篮球馆里一共有十六个篮筐八个球场,虽然是公共场所,但就篮球队,就占据了其中的六个球场。 并且,篮球队不单是有男队,还有女队。 谷裕华探出脑袋在球场中四处打量的时候,一个让他有些眼熟的女孩子却是朝着他跑了过来。 走近了看,这人不就是韩雪吗? “谷裕华!你终于来了!队长队长,快看看这是谁来了?” 随着韩雪的一阵呼喊,篮球场中一个个子高大,与谷裕华的个子不相上下的少年,面貌算不上帅气,不过也还算是俊朗,配合上他那挥洒自如的动作,在投掷时的潇洒动作总是能够惹得台下的一众小女生一阵的尖叫。 听到了韩雪的呼喊,他只是对着身边的几个男生吩咐了几句,让他们自己练习之后,就朝着谷裕华这里跑了过来了。 篮球队队长谷裕华是见过一面的,也是他亲自上门请他加入篮球队的,所以两人之间倒是没有什么需要介绍的。 他叫陈潇,高二的学长,因为一手极为犀利的运球手法以及精准刁钻的投球手段,轻而易举的就稳坐了篮球队的队长之位。 甚至于有人传闻说,要是陈潇加强练习,日后就算是代替国家出外征战奥运会的可能也是有的。 只不过在这个年纪这些东西好像都是遥远之极的事情,任何人都不过是想一想罢了。 陈潇冲着一脸呆滞的谷裕华笑着说道:“怎么?看到韩雪在这里你很意外?” 谷裕华有些生硬的点了点头,的确如此。 韩雪笑着说道:“你倒是贵人多忘事,你忘记初中的时候我们在一个学校嘛?那时候你整天整天的在篮球场上打球,真不知道你这个全校第二的名次是怎么考来的。” 韩雪的面色不无羡慕,同时还带着一种让谷裕华莫名的亲切感。 是啊,他这才想起来自己和她初中的时候是一个学校的。 一旁的陈潇打量了一下谷裕华,笑着说道:“你小子,你可不知道韩雪都快要把你捧到天上去了!说你球技如何了得,怎么样,要不是比划两下?” 陈潇做了一个运球投篮的姿势,要是别人莫名其妙的做这个动作当然是荒唐至极,但偏偏眼前的陈潇如此,却是看起来潇洒至极。 谷裕华一听这话,内心也像是有什么东西被调动起来似的充满了干劲。 篮球场上,终究是要分个胜负的,便是那种酣畅淋漓的挥洒与投掷进球的每一个瞬间,让谷裕华为之着迷。 所以对他而言,球场上,难免一诀胜负。 谷裕华不说话,只是走到一旁的篮球框里拿出来一个篮球,走到了陈潇的面前投掷到了他的手中。 “那我就见识一下队长的厉害。” 话虽然说得十分的简单,但却是锋芒毕露,显然谷裕华也是个好胜之人。 如若不然,当初林夕抢走他全校第一的名号的时候,他也不会为此而生气了。 更不会一气之下偷看了对方的文件。 陈潇打量了一下手中的篮球,在木质的地板上拍打了几下,传来了结实的砰砰声音。 “好!咱们走!” 说着,两人一前一后,朝着篮球队占据着的六个篮球场中的一个而去。 随后在陈潇的指挥下,原本占据着这个篮球场的队伍先行退开了,留下了场地给陈潇与谷裕华两人。 穿着校服的谷裕华在地上做了几个热身运动,然后缓缓的弓着身子,做出一个防守的状态,目光死死的盯着眼前的陈潇,认真的说道:“放马过来吧。” “喝!这家伙是谁?头一天来篮球馆就敢挑战咱们队长?” 逐渐包围上来的看客们不免议论纷纷,就连其它的七个球场上的学生们都放下了手中的篮球,聚集到了这里。 “这个人是谁?怎么看起来这么面生啊?” “听说是高一的新生?” “他行不行啊?别闹出什么笑话来就有意思了。” “看看吧,一会就知道结果了。” 篮球场上三分线内都是谷裕华防守的阵地,随着拍打篮球的声音落地而起,打响的不止是对决的开始,并且还有谷裕华那颗好胜的心。 第十四章 波澜 球场之上,如果说篮球落地时候的砰砰作响之音是年少的青年们的心跳,那投篮的时候在半空中坠落的呼呼风声,便是所有人都屏住的呼吸。 陈潇人如其名,无论是奔跑的步伐还是运球的动作,看上去都是如此的赏心悦目。伴随着砰砰的拍打声音,无不是带动着在场的所有观众们的心。 特别是当那一抹挥洒开来的汗滴在阳光下闪耀出晶莹的光芒的时候,一后仰,左手拖着篮球,右手推动向前,极为潇洒的一个后仰式,便将篮球以一个极为精准的幅度投掷进框。 伴随着裁判的一声哨响,顿时全场欢呼之声宛若雷动。 “哇!陈潇老大好帅啊!” “就是就是!那个新人哪里是他的对手啊!这才开场不到五分钟,就让陈潇学长投进去一个球了。” 比赛的方式是三局两胜,无论以任何方式,投掷进入两个球,就算是赢下了比赛。 这才开始不到五分钟,陈潇就以一个极为潇洒的三分球拿下了一血,这让场外的韩雪不由得为谷裕华捏了一把冷汗。 但不过,谷裕华的样子看上去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相反,他的表情很自然,也十分的平静。 韩雪不由得想起了初中的时候,曾经在球场上来回奔跑着的谷裕华。 在每一场比赛开始与结束的时候,谷裕华都没有丝毫的表情变化,脸上似乎始终都保持着冷静与执着的神情。 他的眼睛里,似乎没有半点对于胜利的执着,却又无时不刻的盯着四处游走的篮球,只要一有机会,他的动作就会迅速之极,动若脱兔,飞快的将篮球拿到自己的手中。 只要篮球落在了他的手中,那么,就不会再落入任何人的手中了。 而现在,依照规矩,陈潇投篮进球,那么下一个掌控篮球的人,就是谷裕华了。 陈潇接过球拍打了两下,然后发球给了谷裕华,只是这样一个看起来毫无波澜的动作,落在了韩雪的眼中,却是宛若石沉大海一般的,掀起了无尽的波澜。 “结束了。” 韩雪在心底默默的念叨着。 尽管在场的其它人并不认为谷裕华能够做点什么,甚至于不能突破陈潇那看似密不透风的防守线。 但以韩雪对谷裕华的了解,她知道,这一球,已经结束了。 只见到在三分线外,拿到篮球的谷裕华飞快的将身子弓了起来,然后脚下的步伐飞快的好似带着一股劲风一般的夺夺作响,头顶的汗水直冒,浑身上下的肌肉随之涌动起来。 他的速度就好像无可匹敌的球场之王,只要篮球落在了他的手中,那么就没有任何的悬念,他,已经赢定了! 陈潇本以为谷裕华会运球直接朝着他越过防守线投篮,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只见到他将手一抬,篮球极为迅速的朝着篮板上飞了过去。 “难道他要投篮?” 脑海里拂过这个念头的陈潇猛的抬头一看,却是发现,篮球并没有直接朝着篮筐里飞去,而是狠狠的砸在了篮板之下。 随后,在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篮球上面的时候,谷裕华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破了陈潇的防守线,直接在篮球板下一跃而起! 他那一米八九的个子,加上那极为厉害的弹跳能力,一跃而起之后,竟然宛若向着星河中包揽明月的天神一般的将反弹而起的篮球抓住,随后,猛的朝着篮筐中扣了进去。 “框!砰砰砰...” 直到篮球落在地上,弹跳着直到平静下来为止,所有人都没有反应到,他竟然已经投入了这一球。 “灌....灌篮!!!” 陈潇的脸色忽然变得十分难看,他没有想到,谷裕华的本事居然这么的厉害。 他突破谷裕华的防守线,找到进攻的机会,也花了足足五分钟的时间。 但是,谷裕华从拿到篮球到投入篮筐,才用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 孰强孰弱,竟然是一下子就区分了开来。 他是头一次,对别人的球技,产生出了一种莫名的敬畏。 “厉害呀!” “这新人有点东西啊!” “喔喔!好球!好球!” 伴随着四周的欢呼声音响起,裁判这才想起来吹响口哨,然后在属于谷裕华的记分拦上,翻开了一个一字。 现在是一比一平,篮球又一次的回到了陈潇的手里。 陈潇的头顶不由得冒出了一些冷汗,他不是输不起,但是作为篮球队队长的他,不想输掉,也不能输掉! 于在场激动不已的众人比起来,那早已经知道结果的韩雪,却是显示得平静了许多。 她是知道的,知道谷裕华的能力有多强。 谷裕华拿到球的时候,整个人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由冷静的观望场内的一举一动,变成了疯狂奔跑的进攻。 他进攻的手段千奇百怪,往往能够让防守他的人感到诧异,但无论如何,这球只要落入他的手中,带来的结果就是,他一定能赢! 母庸质疑。 韩雪现在终于想起来了,为什么她会加入篮球队,为什么她会出现在这里。 也就是曾经在篮球场上偶然见到的少年,让她见识到球场上的这一份执着冷静与疯狂,让她对篮球产生了兴趣。 也让她,记住了谷裕华。 但随着裁判的哨子响起,再度回到陈潇手中的篮球,让谷裕华的脸色再度变成了冷静与执着的模样。 如果许晴看到了,兴许会说谷裕华这种执着的模样是呆头呆脑的笨蛋样子。 但在韩雪的眼里面,这就有所不同了。 她很期待,期待所有人都赞同谷裕华的球技,更加期待,谷裕华能够待在她的身边。 对于其它人,她从来没有这样的想法。 这让她开始接触篮球,开始试图靠近谷裕华,试图靠近这个在她心底藏了很久的人。 “我觉得我们没有必要再比下去了。” 在所有人都想看个胜负的时候,谷裕华忽然摇头说道。 “这是为什么?”陈潇看上去有些不解。 谷裕华认真的看着他,笑着说道:“我和你又不是对手,以后我们还要当队友的,一来就拼个你死我活的,有什么意思?” 听到这话的陈潇,心里泛起了很大的波澜,只不过这种波澜,在他的眼底里藏着,藏得很深,很深.... 第十四章 不解 面对谷裕华的握手言和,陈潇欣然的接受了。 在见识到谷裕华那与陈潇不相上下的球技之后,谷裕华加入篮球队的事情,也算是板上钉钉了。 陈潇笑了笑,放下了手中的篮球,这一场比试,也没有必要再继续下去了。 “欢迎你,谷裕华!” 陈潇上前两步,微笑着抬起了左手,做了一个欢迎的姿态。 看到这一幕,四周的学生们也纷纷的点头呼和,暗自觉得,谷裕华的球技,也算是不简单啊!要是他加入了篮球队,他们篮球队,今后就算是在这整个南城之中,都将会是小有名气了啊! “你看!我就说吧,他很厉害的呀!你说是不是,陈潇队长?” 韩雪古灵精怪的从一边窜了出来,一脸兴奋的说道。 陈潇不由得绕了绕头,有些半开玩笑似的说道:“哦?那你说我们两个谁更加厉害?” “这当然是..” “韩雪,好了,我虽然有点小本事,但也都是放不上台面的,要说球技的本事,还是陈潇队长厉害一些。” 谷裕华看着韩雪正要脱口而出的话,却是将她拦了下来。 随后,更是一脸平和的冲陈潇笑了笑,装作一副谦逊的样子。 “哈哈哈,好了好了,谷裕华,你也不用太紧张了,大家都是篮球队的队员,哪里有什么上下之分?来吧,我带你去认识一下其他的队员。” 原本,在韩雪说着那话的时候,谷裕华能够明显的察觉到他的眼低透露出了一抹冷意。 那冷意就像是千百年以来堆砌起的冰雪融入了一潭寒水之中,完全的融入了他的双眼之中,就算谷裕华再是个笨蛋,也能够看得出来,陈潇已经有些不满了。 他只是想要加入篮球队罢了,根本没有丝毫的争斗之心,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他还是觉得,自己谦逊一点的好。 所以,在韩雪这个没有脑袋的笨蛋就要说出什么不好的话的时候,谷裕华倒不如先行拦住她,自己承认自己不如陈潇的好。 要是以来篮球队,就比他这个篮球队队长还厉害,那陈潇以后还怎么让手底下的队员们服气呢? 这不能怪陈潇小气,而是他不能输罢了。 所以,谷裕华才提出了平手。 谷裕华虽然年纪不大,但在想法上面,却是学得许晴几分的老成。 再加上他那不愿意惹事生非的性格,他便更加不愿意招惹这个篮球队队长了。 “嗯,好的队长。” 谷裕华很自然的咧嘴一笑,然后便跟着陈潇去了。 整个篮球队,一共有三十人。 准确的说,是加上谷裕华一共有三十人,不过在陈潇向他介绍的时候,却是主动地将谷裕华加了进去。 这个小小的动作虽然是细微,但也能够证明,在陈潇的心中,谷裕华已经有了一席之地。 就凭那一手快攻的球技,便足以压倒队里几乎大部分的人了! 所以,谷裕华的加入,对篮球队而言是一件好事! 毕竟,这个世界上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讲天赋的,天赋不好的人,就算再怎么努力,都达不到更高的境界的。 虽然有三十个人,只不过其中有十二人,是女队的人,而男队,加上谷裕华一共是十八个人。 正规的nba常规赛中,每支球队的队员是十五人,国际比赛中,一个篮球队则是十二人。 其中正规上场的人,则是只有五个人。 一共是前锋两人,中锋一人,组织后卫一人,进攻后卫一人。 剩下的其余人,都只不过是替补罢了。 就算谷裕华的球技不一般,但他也不可能一来就占据任何一个重要的地位。 所以,这第一天里,陈潇只是安排了他一个替补组织后卫。 替补,组织后卫,对于刚刚加入球队的谷裕华而言,这已经算是不错了。 待得一切结束之后,谷裕华也和其它的人打了几场球,也各自明白了队里的不同的人的所拥有的不同的球技。 大家彼此熟络了一下之后,谷裕华在最后将收拾篮球的任务自己包揽了下来。 作为新人,终归是要做点什么来融入群体的,比如一开学的自我介绍,这收拾篮球的任务,便是落在了谷裕华的身上。 果不其然,在他自己提出要做这个事情的时候,在场的其它队员纷纷看他的眼神,都多了几分柔和。 这本来是安排好了值日表,有专门的人轮流负责的,而谷裕华加入的第一天,就接受了值日的工作,就算大家还不算熟悉谷裕华,但谷裕华这般主动温和的态度,便已经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对他上心了。 只不过,同样留下来收拾篮球的人,还有一个人。 那就是引荐谷裕华加入篮球队的韩雪。 虽然今天的值日不是韩雪,但韩雪却是在所有人都离开之后,主动留下来帮助谷裕华。 收拾篮球的事情也不算繁琐,只是将球场上散落的篮球收入篮球框中,然后推到体育器材室里,就算是完成了。 至于打扫球场的事情,自然是另有学校的人去做。 韩雪默不作声的随着谷裕华将所有的篮球收拾好之后,然后跟着他把篮球推到了体育器材室中之后,这才打破了这持续了十几分钟的沉默。 “我想不明白,实在是想不明白。”韩雪站在谷裕华的身后,悄悄的把大门关了起来,然后有些不解的问到。 “啊?”谷裕华缓缓的转身,顺便还擦了擦头顶的汗,有些困惑的问到:“你想不明白什么?” 韩雪认真的盯着谷裕华的双眼,正色道:“为什么你不赢下比赛呢?明明你可以赢的啊!” 听到这话,谷裕华轻轻的遥遥头,然后又开始收拾篮球了。 每一个使用过的篮球都要好好的擦干净,然后再放入另外一个篮球框中,这样,第二天使用的人不至于弄得一手的黑。 “这没有必要罢了。” 谷裕华笑了笑,倒是没有辩解。 不过看着谷裕华那毫不在意的态度,韩雪却是更加的困惑了。 以至于,她快步的走到了谷裕华的身边,盯着他的双眼质问道:“凭你的球技,原本可以轻而易举的取胜的啊!” 谷裕华抬头看了看她,却是兀自低下了头。 他的脑海之中,忽然浮现了许晴的那张让他喜欢又让他讨厌至极的脸。 第十五章 锁上了 “好了,不过是一场球赛而已,没有必要这么较真的啊。”谷裕华有些不解的摊开了手,一脸认真的说道。 不过韩雪,好像就是这样的一个较真的人。 从一开始,谷裕华都能够看得出来她是一个较真的人。 如果不是这样,她也不会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险些跳楼。 谷裕华并不讨厌这样的人,只是,谷裕华并不知道怎么面对这样的人。 比起一脸嬉笑玩闹的许晴,和向来平淡面容的林夕,他并习惯,面对像韩雪这样容易较真的人。 他是一个习惯逃避的人,所以,他避免了与韩雪有什么过多的交集。 就这整整一个学期中,他与韩雪的接触,只有上一次在教导处发生的事情,与寒假中请求她给林夕送信两件事情而已。 就连篮球队队长向他投来橄榄枝,让他加入篮球队的事情,他都并不知道,这其中是韩雪向陈潇提出的建议。 要说意外倒不至于,不过现在,韩雪为了他没有赢过陈潇的事情而生气,这倒是让谷裕华实在是想不明白其中的原因。 在他毫不犹豫的说出这样无足轻重的话之后,韩雪的态度却是变得更加的难看了。 “你呀!明明有的是本事,却硬是要藏拙,你以为我看不出来吗?打初中那会开始,你只要拿到球之后,球场上就没有人能拦得住你!” 韩雪的话,不知道是触动了谷裕华心底的什么不能公开的隐秘,在她说出这话的时候,却是让谷裕华恍然间有些失神。 “是啊...” 他缓慢的坐在了仓库中的垫子上,感觉自己的头好像有些疼,所以用力的揉捏了一下太阳穴。 “你...” “好,好,打住!” 正当韩雪还想说点什么的时候,谷裕华却是抬手将她拦住了。 随后谷裕华一脸苦笑的抬起头来,对她认真的说道:“你说的的确没有错,是的,当我拿到球的时候,的确是没有人能够拦得住我。” “但是...”说到这话的时候,谷裕华缓慢的低下了头。 “但你知道为什么,我在初二的时候退出了篮球队吗?”话说到这里,韩雪却是愣住了。 “是啊!你初二的时候退出了篮球队,明明你是队里的主力的,怎么回事啊?” 韩雪将短发向后撩拨了一下,随后同他一起坐了下来,一脸疑惑的看着他那有些颓然的侧脸。 “虽然你说得没有错,我是很厉害,拿到球之后,那种感觉,就好像整个球场就踩在了我的脚下!” 说起这话的时候,谷裕华兀自握紧了双拳,眼中似乎是有上了几分神采飞扬的生机,但很快,那股蓬勃的生机便很快的褪去。 取而代之的,则是一脸的苦笑。 也正是因为他拿到球之后,感到的那种无所不能的感触,让他失去了自己的队友。 因为谷裕华每一次拿到球之后,便宛若疯了一般的变成了另外的一个人。 那种在球场之上掌控一切的爽快感觉,那种挥洒汗水的痛快感觉,让他一但拿到球之后,便再也舍不得让给任何人。 就算他能够一一己之力赢得比赛又怎么样? 到头来,球场也不是他一个人的球场,那是一个队伍的比赛,不是他谷裕华一个人的比赛。 所以,就算他球技了得,但依旧是无法融入群体。 无法融入群体,他就无法继续在篮球队里待下去了。 所以最后的结果就是,队员们一致同意,将他驱逐出篮球队。 在他把前因后果向韩雪解释清楚之后,末了,谷裕华还一脸自嘲的说了这样的一句:“你知道最有趣的事情是什么吗?他们说我是那庙里的大佛,就他们这个小庙,根本就容纳不下我这尊大佛。” 看着谷裕华那一脸失望的神情,韩雪终于是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对不起,我不知道...” 看着韩雪那一脸歉意的面容,谷裕华也不忍心让她自责。 “哈哈,没有什么关系的,只是我性子如此,习惯一个人处事罢了,要说一个人做的事情,我能够想到很多。” 说起这话的时候,谷裕华的语气中莫名其妙的透露着一种孤独感。 “只不过,还算有人告诉过我,提醒过我,我这样做是不对的,所以,今天我和陈潇打了个平手,只是想要融入集体罢了。” “咦?谁啊?”韩雪有些疑惑的问到。 “还能有谁?”谷裕华露出了一脸的不满神色,冷哼着说道:“哼,还不就是许晴那个家伙咯!” “哦...”拖着长长的音调,韩雪的声音像是有些悲哀。 “那个故作聪明的家伙,指着我的鼻子一举一动的像个老奶奶一样的说到;我说裕华呀,你这样可是不行的呀,人这东西呢,是左边一笔,右边一笔,缺了任何一笔都做不成人的!” 说着,谷裕华还学着许晴那说教的模样冲她指指点点的。 “你说奇怪不奇怪,许晴这个家伙,比我还小一岁,看起却是比我姥了十岁!她这样说,不就是骂我不是人吗?哼!这个家伙,什么都还好,就是太聪明了!” 谷裕华的面色带着不悦,像是一提到许晴,他就会不开心。 “这么说,你不喜欢许晴了?”韩雪试探一般的小心翼翼的说道。 “谁会喜欢这个喜欢讲大道理的家伙啊?我巴不得赶快送走她!送得远远地!” 谷裕华的脸上满是嫌弃的神情,十足的嫌弃。 这看得韩雪都感到坚信不疑。 “呼...” 韩雪像是释怀一般的松了一口气,轻声的说道:“那就好...” “啊?你说什么?什么好?”谷裕华没有听得太清楚,也不知道她这是什么意思。 “没有!我没有说什么!你什么都没有听到!” 韩雪手忙脚乱的说着,看那样子,像是在极力的掩饰着什么。 好在这个年纪的谷裕华倒是不算老成,虽然是感觉到了什么,但却是不明白那是什么。 因为这样的一两句话,给两人之间带来了些许尴尬。 沉默了许久之后,门外忽然传来了一阵咔嚓咔嚓的声音。 待得两人回过神的时候,却是发现,器材室,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打扫卫生的阿姨给锁上了! 第十六章 老友 “喂!有人吗?有没有人!” 伴随着砰砰的敲门声响起,韩雪脸上的焦急神色也是越发的明显。 经过了片刻之后的苦寻无果之后,她只能扭头过来看着谷裕华带着几分委屈的说道:“没办法,人都不知道哪里去了。” 这是自然的,体育馆有专门打扫的清洁工,在打扫结束之后通常立刻就会将器材室一类的地方上锁之后,便会回家去了。 再加上今天是周六,原本学校里就没有多少人,所以打扫卫生的阿姨们也没有仔细的检查器材室里是否有人。 而且,刚才的沉默之中,两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各自的身上,韩雪与谷裕华都在思考着对方的心思,所以没有注意到上锁的声音,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待得两人回过神来的时候,却是已经晚了。 谷裕华倒是还算冷静,平躺在垫子上一脸平静的说道:“那倒是没有办法了。” 在谷裕华的这个年纪里,手机还是十分昂贵的奢侈品,所以他和韩雪都没有办法向外面的人寻求帮助。 “这可怎么办啊....” 韩雪瘫坐在谷裕华的身边,脸上充满了焦急之色。 “还能怎么办?等呗,等到明天早上就会有人发现我们了,没事,一晚上不吃饭而已,饿不死的。” 说到这里,谷裕华虽然像是不怎么在乎的样子,但韩雪的脸上却是充满了羞红的颜色。 “说什么呢!要是我们这个样子被人看到了,那可怎么办?” 她说的话倒是不无道理,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的,就算他们之间很是清白,但在别人的眼中看来,可就没有这么简单的事情了。 说不定,到时候闹得满城风雨也不是不可能。 要知道人言可畏,别人的一张嘴里面,想要怎么说,都可以,甚至于是说他们两人在这里幽会,暗结珠胎都是有极大的可能的。 “好好好,你先冷静一下,我们寻找一下看看哪里可以出去好不好?” 看着一脸焦急之色的韩雪,谷裕华也是再也坐不住了。 两人在狭小的储藏室里四处寻找,但最后,终究是苦寻无果。 “你说这通风管道可不可以离开?” 最后实在没有办法的韩雪指着头顶的通风管道有些异想天开的说道。 “得了吧,你这是电影看多了吧?通风管道?这种地方是不可能爬得出去的。”谷裕华认真的说道。 “你怎么知道爬不出去?难道你试过?”韩雪还是不死心的说道。 说到这里,谷裕华的脸色就有些不好看了。 “你不会真的爬过吧?” 韩雪的音调忽然是高了几分,兴趣十足的追问道。 “我....” “说嘛说嘛!我保证!我绝对不会告诉别人!” 面对韩雪这一再的追问,谷裕华也是被磨得有些烦了。 “好好好,我说,我是爬过!但是,很明显这东西是爬不出去的,因为承重梁根本就承受不住人的体重!就算能够承受,你爬到了最后,也根本就打不开通风管道的出口!” 谷裕华认真的说道。 “你!!”韩雪指着谷裕华的鼻子,有些不满的说:“谁叫你说这个了!我让你具体的经过!和谁爬的!” “你就这么想知道啊!”谷裕华有些不耐烦了。 “当然了!哎呀,谷裕华,你就说给我听嘛!求你了!”韩雪那几乎是撒娇般语气,让谷裕华老脸一红,随后干咳了两声,暗道自己还真的不好面对像韩雪这样的女生。 “好吧,我告诉,以前我和许晴这家伙曾经被困在她家里的储藏室里,也是这种一模一样的通风管道,虽然我们两个用尽力气的把入口打开了,也爬了进去,但是我爬到半路,却是从上面掉下来了!我和你说,我可是摔得够呛!差点没有把腿给摔断了。” 说到这里,谷裕华自顾自的叹气了两声。 “哎,你说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 “哈哈!想不到你还有这种经历,快快,接着说。”韩雪饶有兴趣的追问。 “后来呢,许晴这家伙比我轻得多,倒是爬到了最后,不过以她的力气,可打不开通风管道的出口,于是这家伙就原路返回了,在半路上看到了摔在地上的我,你猜怎么着!这个家伙,居然直接从里面跳了出来!然后还一脚踩在了我的身上!” 话说到这里,谷裕华的脸上更是带着一种忿忿不平的模样。 不过韩雪倒是被他逗笑了,一个劲的咯咯的笑个不停。 但不过也因为如此,两人之间的话匣子倒是被打开了,因为这共处一室的尴尬场景实在是让两人不怎么自在,好在现在大家都放松了开来,倒是聊得起劲。 “我跟你说!许晴这个家伙,简直就像个老爷爷一样的,动不动就和我说三道四的,我可真后悔遇到了这个家伙!” “哦?那我看你们关系蛮好的嘛。”韩雪支着下巴一脸笑意的说道。 “你不知道。”谷裕华摇了摇头,面色有些不自在的说道:“我是被迫和她相处的!这个家伙,拿着我的一个把柄,一个秘密,她要是想威胁我,我是拿她半点办法都没有的。” 谷裕华不由得想起来了与许晴的第一次相遇。 在那一次之后,谷裕华就没有办法逃出许晴的魔爪了。 因为许晴有一个足矣威胁到谷裕华的魔咒,这个魔咒,让谷裕华不得不听命与她。 不过最为可怕的是,这种原本是相互之间不公平,不对等的关系,却是随着时间的变迁,慢慢的让谷裕华习以为常了。 要是有一天,许晴不在他的身边了,这倒是会让他十分的不适应的。 以前是畏惧许晴的魔咒,现在,更多的却是畏惧许晴的消失。 “那么对于你而言,许晴算是什么样的一个存在啊?” 韩雪的眼中充满了期待,她希望谷裕华能够给她一个她希望听到的回答。 面对这样的一个回答,谷裕华也有些摸不着头脑。 他仔细的深思了一下,终于是在沉默都快要让两人都不耐烦的时候。 缓缓的说道:“算了,就当她是我的老友吧,嗯,认识了很久的老友。” 第十七章 唇上之歌 谷裕华的回答可以说得上是模棱两可,但就结果上来说,韩雪的表情上面,却是没有多大的变化。 也许她也预料得到,不过是想再次确认罢了。 “你问这个干嘛?这有什么好问的啊!” 面对谷裕华这心血来潮的提问,让韩雪稍微有些不知道怎么解释。 因为就算是韩雪自己,都有些捉摸不透自己的心情,也许只是无意识的举动,然而就算如此,似乎关于谷裕华的一切,都牵动着她的内心。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说了下去,从以前的事情,聊到了将来的事情。 都不过是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说出来也无关紧要。 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的天空昏暗了下来,黑暗逐渐笼罩了整个体育馆。 在时间到达七点钟的时候,头顶悬挂着的吊灯忽然之间就熄灭。 随后,两人的谈话便戛然而止。 这就好像是有人把整个世界的灯都给关上了一般,漆黑之中,一股无法描述的孤独感,在两人之间蔓延。 虽然时间已经到了三月开春,但在南城之中,却依旧宛若冬日一般的六点时分就已经彻底的天地昏暗。 分明是两人对坐,却是无法看到对方的一举一动,就好像是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都离他们而去,就算身边有一个陪着自己的人,但依旧是孤独得难以抑制。 “天黑了...” “嗯...” “学校在周末七点钟就会自动断电了,据说是以前发生过线路问题,在没有人的情况之下,引发了火灾,导致学校损失了不少的财物,所以后来就在无人的时候自动断电,防止同样的事情发生。” 韩雪听着谷裕华的声音,心中一种无法压抑的孤独感,让她缓缓的朝着谷裕华靠近了几分。 她甚至于能够听到谷裕华呼吸的声音,那几乎是有些沉重的喘息,还要黑暗之中便得十分明显的心跳声音。 韩雪有些担心,担心谷裕华听到她的心跳声音。 因为,它实在是跳得太快了。 她在黑暗之中轻轻的抚摸着谷裕华脸部的轮廓,中间横亘着一道无法逾越的空气。 她没有那个勇气,没有那个真正的,去触摸对方的勇气。 即便是就在眼前,却好似远在天边,分明能够听到对方的声音,自己想要说的话却是永远也达不到他的心田。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什么呢? 或许就是他就在她的眼前,黑暗却阻隔了她的视线。 “淅沥沥.....” 耳边突如其来的雨声响彻心田。 “啊,春雨来了...”谷裕华轻声的说道。 “春雨?”还不待韩雪说完,耳边忽然是响彻了一阵剧烈的雷鸣之音。 “轰隆隆!!” “啊!!” 黑暗之中,谷裕华忽然抱紧了身边的韩雪,用尽了力气的抓住了她的肩膀,从宽大的手掌上,传来了一阵剧烈的颤抖。 在一片漆黑之中,韩雪莫名的红透了一张脸,若是以前,她或许是会不顾一切的推开他。 但现在,她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半点想要将他推开的冲动。 她的脑海之中第一个浮现的场景,就是谷裕华抓紧了她的手,拼了命的不想让她掉下去。 虽然他一句话都没有说,但韩雪能够记得的是,他那双眼眸之中,充满了迫切的紧张神情。 就好像现在一样,这个家伙应该也是紧张之极吧。 所以韩雪不单没有推开他,反而是轻轻地将手放在了他的后背,轻轻的拍打着他的后背。 谷裕华还在颤抖,而韩雪的心也在颤抖。 黑暗抱住了世界上所有惶恐不已的人,如此才能有人安心的入眠。 韩雪的温柔不经意的落入了谷裕华的心田,就即便他在惶恐,他也感受得到,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 “抱歉,我...”他想要挣扎,也想要松开抓紧对方的手。 “轰隆隆..” 但随之而来的雷声落入耳边,却是让他如何也放不开抓紧了对方的手。 “好了,我不会怪你的,每个人都有怕的时候,现在就让我抱着你吧,要是你能够安心的话。” 漆黑一片的大雨之中淅沥沥的浇湿了大地,似乎有什么东西也随之破壳而出。 春雨来的时候,总是悄然在夜。 少有人能够清醒着见到春雨的出现,因为已经入夜,黑暗里所有人都已经入眠。 然而此刻韩雪不想入眠,她多想他再抱紧一些,她也多希望,谷裕华能够离不开她。 年少的他们其实都不知道如何表达心里的想法,除去追逐与留恋之外,语言都没有任何的机会表现。 “砰砰...砰砰...” “听见了吗?” 谷裕华低着头说。 “嗯,我听到了。” 韩雪缓缓的说道。 只是这一个瞬间,两人的心跳声好像同时平静了下来,再不安,也不如此刻的安详。 谷裕华抬起头亲吻了她,黑暗之中,好像万物都会入眠,沉浸在不愿意清醒的梦里面,有时候甜得像蜜,有时候恐怖得让他惶恐,但更多的时候,只剩下了与温柔的缠绵。 亲吻这个词,听起来就好像一首歌。 像是一曲唇上之歌。 试想一下,若是念叨着这样的一个词句,任何人都会在无言之间露出笑意,就好像是温柔沁透了心田。 亲吻,亲吻,亲吻。 这是没有言语的歌,也是言语所表达不出来的缠绵。 就像是春雨中悄然发芽的种子,两人的心底,有一种无法阻拦的生长着的,被温柔的春雨所浇灌着的,那种难掩的情绪,正在勃然的蓬发。 亲吻亲吻亲吻,无言的缠绵。 黑暗抱住了世界上所有惶恐不已的人,如此才能有人安心的入眠。 一开始是韩雪拥抱着他,再后来,却是变成了谷裕华拥抱着韩雪。 一如那冬去春来,春雨拥抱着冬天,已经分辨不清楚,谁要到来,谁要离开,只是拥抱这一夜的缠绵。 沉眠沉眠沉眠,在万物死去的季节里有什么东西在沉眠。 告别告别告别。 在这个时候,有两人黑暗中,有些惶恐的、又安心着的矛盾一般的两个人。 听到了春来到来的声音,只要这一夜过去,冬天逝去,春暖花开。 这一场春雨啊,究竟是季节死去的落寞,还是新生的季节走来的声音? 亲吻之中的缠绵,唇上之歌最是无言。 第十八章 远方 和大部分人年轻的时候一样,谷裕华喜欢上了韩雪。 只不过同样的和大部分人年轻的时候一样,这段恋情最终的结果只是无疾而终。 “其实要只是无疾而终倒是还好,我现在很后悔,要是哪天我稍微有一点勇气,稍微有一点。” 黎明时分,谷裕华从小酒吧里走了出来。 在他大一的夏天里,他总是听不到耳边的蝉鸣,不过酷暑直接的曝晒让他感知到了这个世界季节的变迁。 原本他应该直接朝着学校而去,不过手中握着车票的谷裕华似乎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他搭乘上了去年刚刚修建到了家乡的高铁,然后朝着故乡而去。 向南大概五百多公里的距离,只不过需要四个多小时的时间,换做以前,那需要更加漫长的等待。 但是在五年之后的今天,他只需要在列车上昏昏沉沉的睡上一觉,大概中午时分,他就到家了。 五年前,二零零八年,高一的他从来没有试想过这个世界上旅行的方式会变得如此的简洁。 直到二一一一年的今天,他都有一些难以置信,这原本在二零零八年不过是刚刚接通的全新技术,竟然已经开始普及中化大地的每一个角落。 高铁诞生与二零零八年的二月二十六日,又在二零零八年的八月一日开通了京津城际铁路。 短短五年的时间,过去那缓慢的,通往全国各地的绿皮火车,就逐渐的被这个全新的名为和谐号的新鲜东西所替代。 而那些老去的东西又消失在了什么地方呢? 谷裕华完全不得而知。 因为酒精的作用,才一坐到列车里,谷裕华就昏昏沉沉的睡 了过去。 他做了几个梦,四个小时里做了三四个梦。 他梦到了在过去的那些个沉重的绿皮火车上,坐满了一群又群面色枯槁的,宛若僵尸一般的存在的旅客,在遥望着前方的等待之中,挤满了整个肮脏,混乱带着杂乱气息的车厢。 而他也赫然在列,喘着沉重的呼吸,盯着远方,盯着想要到达的地方,在绿皮火车之上摇摇晃晃。 绿皮火车旁行驶过一列飞快奔跑的列车。 那飞快的列车之上,人们欢欣鼓舞,拍打着欢快的曲调,踩着欢快的步伐,在灯火通明的列车之上载歌载舞。 对比起他们,绿皮火车上的人们眼中充满了奔波的劳累,泛黄的脸上刻画着生活的辛酸。 崭新的列车车厢中释放着悠闲的、美妙的乐曲,人们穿戴华丽且身上散发着好闻的气息,而绿皮火车中只有接连的叹息与洗着劣质香烟皱着眉头的人们,一边恶心得像下水沟的渠道,一边却明亮得好似堂皇的聚会。 明明是毫不相关的两种场景,却是同时出现在了谷裕华的脑海之中。 他摇摇晃晃的在列车上昏睡着,直到身边的人拍醒了他。 “这位同志,查票了。” 眼前一个打扮得体的乘务人员轻声的说道,只是她的眼神稍微有些冷淡,冷淡中又带着几分差异。 谷裕华沉默着拿出了怀里的车票,然后忽然发现自己眼角流得有眼泪。 原本已经麻木不仁的他却是因为一个诡异的梦而流下眼泪,并且还淋湿了手臂,这不得不让身边的乘务人员感到有些差异。 他的身边别无他人,所以查完了票之后他便接着睡着了。 第二个梦开始的时候并没有特殊的场面出现,他只是听到了耳边响起咕噜咕噜的声音。 呼啸而过的绿皮火车下撞击着铁轨前行,就好像某一天某一年落在他耳中让他想起来的时候记忆犹新的东西。 只是可惜现在他几乎都听不到这东西了。 绿皮火车追着他飞快的奔驰,他在前面落荒而逃一般的狂奔不止。 列车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就好像是铁轨之上撞击着的巨大轱辘已经消逝不见了。 待得他回头再看的时候,他忽然发现,绿皮火车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和谐号。 变成了无法逃离的高铁列车。 他最终还是逃不掉,被列车追上,列车从他的后背碾压而过,响起了阵阵骨骼破碎的声音,当他亲眼见到自己的血液流淌在铁轨枕木之上的时候,第二个梦也随之消失。 他苏醒了过来,这个时候眼角的泪水已经干透了。 只是嘴角流下了几滴垂延,他擦了擦干净,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坐上了另外一个人。 那是一个姑娘,十七八岁的模样,手中捧着一本《魔山》聚精会神的看着。 恍然之间他想起来了许晴。 此行的目的便是要去寻找许晴。 高中过后,他们几个人考上了不同的大学。 去了不一样的地方。 许晴留在了南城,林夕去了遥远的北方。 身边的女孩子抿着嘴轻轻的笑着,好像看到了什么精彩的地方。 但就他的记忆,《魔山》之中似乎并没有什么值得发笑的地方。 普鲁士军官、俄国贵妇人、荷兰殖民者、天主教徒,他们就像是这个社会中的蛀虫,寄生在一个小小的疗养院中,垂死的、病态的气息弥漫在整个疗养院中。 他忽然间想了起来,似乎他在什么地方见过这样的人。 恍然间,他想到了自己方才做的梦。 一群疲倦的,在绿皮火车中载满了的人们带着疲倦的、狼狈的目光。 就好像在那《魔山》里的众人一般。 他们为了生活而癫狂,忘却了事业与自己的重任,在金钱之中沉浸在了一座巨大的魔山之中。 这是一个和平的年代,即便他们就此清醒也不会踏上奔赴前线的决然。 和平的年代里,时间是唯一的毒药。 它腐蚀了在其中生存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活着的人。 甚至于他们活得不如死去的人,在生于死之间,贫困与富裕之间来回奔波。 为了什么呢?谷裕华不知道。 人终究是贪婪的,一开始他只想与所有人待在一起。 但后来他为什么想要追求更多的东西而奔赴远方? 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他仔细的开始了回想,好像就是在那天的夜里。 在那一天春雨到来的夜里。 他亲吻了韩雪,以为自己得到了一切,然而现实最终将他击穿,让他崩溃,落入了深渊之中。 他的耳边好像想起了绿皮火车咕噜咕噜的声音,他明明看着窗外的远方,却是在回忆从前的地方。 第十九章 就在你吻我的时候 高中的生活其实很苦。 任何一个从高中走过来的人应该都能够身有体会。 繁重的学业,为了今后的未来而为之努力的跳板,整个高中年代,几乎都在不辞辛劳的耕耘之中。 没有人试想过,除了读书之外,他们还能做些什么。 只是因为没有人会想这个问题。 但偏偏许晴从来不这么认为。 “念书这东西,只不过是为了给你一个能够好好思考的地方,让你想一想,以后想要做什么,然后怎么去做,再为之付出一切罢了。” 学校人工湖的大榕树下,许晴捧着一本英文版的《老人与海》一脸认真的说道。 清晨时分,大部分的学生都会聚集到人工湖上背诵单词,地方是个好地方,可许晴从来不会一本正经的去背单词。 她只会拿着一本又一本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英文版小说,一遍又一遍的看着。 譬如英文版的《挪威的森林》,她曾经说过这才是最能够体现村上春树文风的版本,而林少华翻译的版本虽然流传最广,却是添加了翻译者自己的风格。 她最大的乐趣,就是寻找着一本又一本最为接近本质的译本。 其实对于谷裕华而言,这些东西其实也不过如此,他没办法感受许晴的喜悦。 因为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感同身受这么一回事,我们所感受到的,是加以自己情绪的错觉。 所以当许晴说出这话的时候,谷裕华其实十分的不解。 “难道学校不是给我们提供一个小型的社会,让我们更加的懂得与人相处吗?” 林夕在一旁点了点头,认可的说道:“我觉得裕华说的还是蛮有道理的,还有学校教给我们的东西,将来说不定能够派上用场的呀。” 说到这里的时候,许晴只是摇了摇头,然后看着远方清晨的浓雾,笑着回答道:“对对对,裕华最聪明了,我说林夕,你什么时候站到了他这边来了?” 林夕听了这话不由得脸色一红,轻轻的拍打了一下许晴的手臂,然后不满的反驳道:“谁和他站在一起了!你不要乱说!” 每当说道这里的时候,谷裕华与林夕都难免的脸红,只有许晴一个人在一旁掩面吃吃的笑着。 整个白天,谷裕华都与林夕许晴两人待在一起,不过到了晚上,篮球馆里,就是韩雪与他幽会的地方。 其实那一天的最后,两人最后还是决定从通风管道中爬了出去。 实际上,并没有像谷裕华说的那样会掉了出来,也不至于打不开出口的通风口。 苑南学院的所有建筑物都是以极为高级的规格建造而成,所以在构造的结实程度上,的确是完善了许多。 两人得以脱离之后,各自沉默着回了家中。 就像是每一场青春时期的恋爱一般的来得毫无理由,只是因为一场春雨中的一个吻,谷裕华便与韩雪有了不一般的关系。 说不上是恋爱,不过的确是与众不同。 以至于看见她的一举一动,都如此的赏心悦目,每天看到她的时候,心思都忍不住的飞到了她的身上。 没有甜言蜜语,也没有所谓的海誓山盟,只是他们都知道,对方永远都在注视着对方的眼眸,一举一动心思都为之牵动。 从前心里空空,无所适从,如今多了一个人在其中放纵,倒是偏偏让人为之消融。 消融得像是一块巧克力,温柔的热度将心田化作一弯甜腻的可可,只想亲手的捧给对方。 夜里待到篮球队的所有训练结束之后,两人就会在校园昏暗的灯光之下四处闲逛,谷裕华走在后面,韩雪快步的在前方,这个时候谷裕华才发现她的速度很快。 快到有的时候自己追不上她的步伐。 与其说这是散步,其实倒不如说这是在追逐。 从南边的篮球馆,一路走到北面的人工湖边,再从这里走到东边的多媒体大楼,绕过几个小亭子和三三两两的人群,最后走到的是西面的自修室与图书馆。 苑南学院向来不会强制学生进行晚自习的学习,他们提倡的是让学生自己研习,所以在西面设立得有自修室,这种制度在应试教育为主的社会之中显然是格格不入并且有些超前的作法。 但不过却也得到了学生们的喜爱,可以选择自由的研习。 自修室的旁边又是一个小小的钢琴楼,坐在自修室里时常能够听到窗外传来的曼妙琴音,配合上是不是翻阅书籍的声音,倒是化作了一片静谧祥和的景象。 两人悄悄的在自习室里坐下,从背包里拿出了一本练习册,然后在练习册上写着一些有的没的话题。 比如今天做了什么,或者是抱怨老师在某一堂课上拖堂的事情。 都不过是些无关痛痒的话题。 只不过韩雪每一次都会谨慎的思考一番,小心的选取词句,好像在做一件十分郑重的事情一般的严阵以待。 “这世界上的人总是莫名其妙的消失不见了,又莫名其妙的遇到了,我记得初中的时候你的成绩就很不错,你明明可以去更好的学校的。” 看着纸条上的话,谷裕华不假思索的写到:“我不想离开这里而已,到时候又要熟悉其它的人,又要面对更加繁琐的学业,只是想到这里就感觉头疼。” 韩雪露出了少许失望的模样,那模样有些低沉,像是一下子就低沉到了不知名的地方。 好像落入黑暗里的光明,让人心头窒息。 “真好,这里有你喜欢的东西,所以你才心甘情愿的留在这里。” 谷裕华细细思索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 “那你呢?” “我?” “对呀,你呢?” “我只想离开这里,离开这个地方,我,我不喜欢这里。” 写到这里的时候,练习册传到了谷裕华的手中。 他仔细的思考了半响,不知道是为了安慰韩雪,还是说的真话,只见到他认真的写了这样的一句话。 “其实在哪里都好,以前我是没有合适的地方,现在,我只想和你在一起。” “难道不是永远吗?”韩雪露出了一副不满的面容。 “可永远太长了啊!我并不想对你说谎,但事实就是这样,我们永远都看不到用韵存在的地方。”谷裕华一边写着,一边疑惑的看着她。 “可它不就在这里吗?” “哪里?” 她悄悄的看了看四周埋头复习的学生,然后悄悄的乘着没有人看见,忽然在谷裕华的耳边轻声的说了一句话。 那声音像是在低谷里的风,有些颤抖。 不过谷裕华却是听得十分清楚。 她盯着谷裕华的侧脸,认真的说道; “就在你吻我的时候。” 第二十章 方虎 谷裕华知道,自己彻头彻尾的喜欢上了韩雪,无可救药的,又愚不可及的喜欢上了她。 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就好像一举一动都拨动着心弦,一字一句都奉若珍宝。 时间久了,慢慢的居然就连林夕与许晴都知道了他的事情。 比如在他每天他离开两人到篮球馆的时候,许晴总是会在他的身后偷笑着说道:“你看看这家伙,以前怎么没有见到他这么殷勤。” 林夕总是会按住许晴的嘴巴,告诉她不能太大声了,或许会被谷裕华听到。 然而每当许晴这样说的时候,林夕总是十分明显的流露出一抹失落的神情。 当然谷裕华从来没有听到过许晴调侃的话,也没有看到林夕失望的眼神。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了两个月的时间,直到有一天,韩雪毫无缘由的失踪了。 是的,就是失踪了。 一开始这件事情并没有引发太大的波动,但是,任何被隐瞒的事情都会缓慢的被发酵,酝酿,直到其发出恶臭,才会有人嗅到不对劲的味道。 第一天里,谷裕华并没有察觉到哪里不对劲。 第二天里,谷裕华也没有太过在意。 直到第三天,教导处主任韩主任,也就是韩雪的父亲离开了学校。 这个时候,谷裕华终于是察觉到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要知道,韩主任之所以能够担当教导处主任这样的重要职位,全因其尽职尽责,从来没有无故离职的习惯。 基本上,只要学生们在学校里,他便会待在学校里,监视着学生们的一举一动。 听说当初,韩主任发了高烧,病毒性感冒,却是依旧在学校坚守岗位直到病魔折磨得他晕倒为止,他这才被人抬着送达了医院。 如此的一个尽职尽责,乃至于是有些工作狂性质的人,却是悄无声息的,消失在了众多学生们的视线之中。 是的,就是消失了,每一个人都察觉到了他的消失,而校方却是对于此事默不作声。 再联想到同样消失在谷裕华视线之中的韩雪,许晴还有林夕都感觉到了一些不安。 到了第四天的下午,才一下课,林夕便带着许晴找到了谷裕华,认真的对他说道:“难道你就这样等着吗?” 谷裕华摇了摇头,咬着嘴唇说道:“那我能怎么办?” 他的嘴角露出一抹苦涩,苦得像是一碗难喝的药。 林夕皱着眉头,接着说道:“其实我应该是知道点什么的。” “你知道?!” “你知道?!” 许晴与谷裕华同时惊呼出声,随后谷裕华更是激动之极的捏住了她的手臂,十分紧张的喊道:“快!快告诉我!” 谷裕华的力气用的有些大,捏得林夕一阵生疼。 “你掐疼我了!” 在林夕痛苦的面色之中,谷裕华终于是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急忙松开了他的手臂。 “对,对不起,但是...但是...” 欲言又止,此刻他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急的团团转了。 “我知道你很着急,但是,我也不太敢确定....” “求你了!林夕,不管是什么,只要你知道点什么,我求求你,告诉我吧!” 谷裕华的声音几乎就像是在哀求了。 “是啊!林夕,不管是什么,你快说吧。”就连一向不帮谷裕华说话的许晴,也是露出了几分焦急的神色。 林夕迟疑了半响,这才缓缓的说道:“五天前的下午,准确的说,应该是五天前的晚上十点钟的时候,我在韩雪家附近看到了....” “看到了什么?”谷裕华都快要急死了!头顶直直冒出了一团团的汗。 林夕深吸了一口气,随后才接着说道:“我看到了方虎,就是那天在教导处与韩雪产生了纠纷的方虎,他不知道在韩雪家附近做什么,鬼鬼祟祟的,不知道做了什么。” 五天前是星期六,所有苑南学院学生们放假回家的日子,那天他还记得,他与韩雪在体育馆分开之后,就各自回家了,韩雪好像很着急,有什么事情急着回家。 “裕华,虽然我看到了方虎,但他也只是一个学生,应该不会做什么不好的事情吧?” 林夕试探着的说道。 但是谷裕华听不下去,他什么都听不下去。 他只是一言不发,只是独自将手放到兜里,然后就消失在了两人的视线之中。 看着谷裕华远去的背影,林夕有些迟疑的说道:“许晴,他不会做出什么不好的事情吧!” 许晴深吸了一口气,沉默了良久之后,只是若无其事的说了一句:“谁知道呢?” 然后,许晴也独自离开了,只留下了林夕一个人愣在原地。 “他们。究竟是怎么回事?” 带着疑惑,林夕回了宿舍。 这一天晚上,教导处查房的时候,学校里又多出了两个失踪的学生。 一个是谷裕华,另外一个,是韩雪。 事情还要从另外一头说起,方虎自从上一次的事情发生之后,便将自己纠缠韩雪的事情在众多教导处老师的逼问之下的说了出来。 在他说出这些事情的时候,并没有太大的反悔之意,相反,他是带着一抹微笑说出这些的。 包括从初中开始,便悄悄的跟踪韩雪,尾随她,甚至于是带上一些人将她在半路拦下。 这所有的事情他说起来的时候,连上甚至于是露出了一抹嗤笑。 “韩主任,你这个老不死的家伙,怎么就生出了韩雪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呢?我说,会不会是你老婆在外面和别人的男人生的野种吧?哈哈哈...” 当他面不改色的说出这样的话的时候,韩主任彻底的被他所激怒了。 所以方虎从苑南学院消失了。 勒令退学并且削除学籍,没有丝毫的留情。这些事情,谷裕华、韩雪、林夕与许晴四个人没有一个人知道。 只有韩主任与教导处的所有老师知道。 但他们没有一个人敢说什么,敢多说什么,因为方虎有个了不得的老爹,方氏集团的董事长,同时也是苑南学院的校董之一。 只要他方虎的一句话,在场的所有人都得丢掉工作。 所以最后,即便是怒不可揭的韩主任将方虎勒令退学之后,甚至于没有通报过任何一个人,没有让全校的任何一个学生知道。 他惹不起方虎,虽然能够让他退学,但离开了学校,方虎想要做什么,都与他韩主任没有任何的关系了。 第二十一章 许都工业园 星期四的一大早,韩雪消失的第六天,许晴坐上了一辆漆黑的劳斯莱斯幻影,从许州通向了南城的国道一路奔驰。 作为许州最为重要的边境城市南城之中不乏富贵人家,不过价值上千万的劳斯莱斯幻影在南城之中却是十分罕见。 低沉的发动机在冷空气里轰鸣,在春季到来之后极为反常的倒流了一场冷空气在这里。 二零零九年的四月,逐渐发生异变的季节,即便是在温暖的南方,春季里依旧是寒冷异常。 甚至于在这一天,还下一场晚东之雪。 冬天就像是死而不僵一般的重新带来了寒冷,在车速飞涨的瞬间,从车窗中灌进去的冷空气让许晴一个哆嗦。 不过更加让她感到心寒的不是这样反常的天气变化,更为重要的是,她现在的心情极为低沉。 从离开了苑南学院之后,她就直接朝着许州而去,一夜时间过去之后,她便带着一个中年男子一同回到了南城。 中年男子穿着一身合体的定制西装,衣领处的一个飞鹰一般的标志展现出了西装的价格不菲,不论是衣服的用料还是裁剪的方式,都极大程度的体现出了这个中年男子的体魄。 他看上去三十岁出头的年纪,一双眼睛微微闭合,不过在开合的瞬间,却是带着一种难以掩饰的锐气,像是一柄没有出鞘的刀,带着让人胆颤的寒意。 一路之上穿着西装的中年男子都十分的沉默,沉默得宛若一座高山,让人远远的看去,便察觉到了一种高不可攀的凉意。 许晴到了南城之后,便与中年男子下了劳斯莱斯,司机开着车独自离开离开,而许晴则是与中年男子一起朝着自己的家里去了。 谷裕华已经在家中等待许晴一个晚上,整个夜里他都没有闭眼,谷裕华的父母因为出差而离开了南城,这一个星期都没有留在家里,作为公务员的父母一个月总是有一半的时间没有在家里,所以倒是让谷裕华免去了不少的麻烦。 从昨天夜里到今天的中午,他滴水未进,整个心情都悬吊了起来。 直到在家中接到了许晴的电话,他这才换上了一身漆黑的衣服离开了家里。 快步的从家里感到了许晴家中之后,进门之后还没有喘上一口气,谷裕华便急忙开口问到:“到底怎么样了?许晴,你查到什么没有?” 许晴没有说话,只是抬头看了看身边的中年男子,然后拿起玻璃杯喝下了一口水。 “小伙子,坐下说话。”中年男子轻轻的将身体前倾,手臂安稳的放在双腿之上,一脸正色的看着他说道。 就就算是心急如焚,但现在能够帮到他的除了许晴别无他人了。 “好,我坐下。”摇了摇牙,谷裕华选择了妥协。 这个时候中年男子才放缓了姿态,轻轻的靠在了沙发的座椅里面,真皮的材质很快便将他的身子埋了进去。 他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谷裕华之后,这才缓缓的开口说道:“方家的根底你知道吗?” 他沉默了半天之后,吐出来的第一句话却是这样的无关紧要。 “这有什么关系?我现在要找的是韩雪!方虎家里的根底和我有什么关系?”谷裕华急眼了,因此说话的声音不由得提到了几个音调。 “裕华,你给我冷静一点!”许久不说话的许晴终于是吼了出来,然后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只能一个劲的喝水,掩饰着自己的慌张神色。 中年男子打量了一下身边的许晴,然后笑了,轻声说道;“有关系,有极大的关系!方虎家里的人从来没有一个好东西,从几年前的几个烂尾楼施工死伤了十几名工人的事情,再到近些日子里南城城北的开发地夺标的事情里发生的几个富豪家中受到劫匪威胁的事情,都和他方家有关系。” 对于方家,谷裕华只知道他们家的家业极其之大,不但是涉及整个南城,更是蔓延到了许州的每一个角落,甚至于,就连相邻的几个海上贸易通商城市,都有他们方家的影子。 而这中年男子说的话,谷裕华倒是一点也不知道。 他们这个年纪的人,都是活在大人的保护之下的,世界上的很多不公开的,骇然听闻的事情,他们都不得而知,这些暗地里潜伏的阴暗角落,依偎着和平的阳光在黑暗之中潜行。 “我需要告诉,方家做事情向来都是心狠手辣,若是得不到的东西,就会出手去抢!去夺!至于手段如何的卑劣下流,这一切都不得而知。” 中年男子的话让谷裕华想起来了初中的时候,方虎纠缠着韩雪的事情。 好像从哪个时候开始,方虎的影子都一直挥之不去。 难道真的是方虎绑架了韩雪吗? 他虽然想到了这个可能,但依旧是不能确定。 “现在我们能够确定的事情只有一个,韩雪的确是被方虎带走了,并且他人并不在南城中,而是在距离这里四十公里之外的一个名为许都工业园的地方。” 许都工业园,是当初方家开放的一处轻工业工业园,当时宣传的声势极其之大,整个南城皆是人尽皆知,甚至于当时南城政府都曾经出面想要支持方家的作为。 但实际上,谁都知道,许都工业园那片地方,实际上根本就不适合作为一处工业园来运行。 首先当地的山地极多,近乎三百多公顷的地面皆是小山蔓延,再加上哪里并不开化,甚至于连一条稍微好一点的公路都没有。 不要说是开山建路,就算是建立工业园都需要极大的人力财力。 所以这件事情,因为实在是找不到投资合伙人,所以最后只能以烂尾收场。 不过诡异的是,这一场事件之后,原本在许州不怎么样的方家,却是就这个机会平步青云,直登而上,甚至于是占据了整个许州都有他方家的产业。 这其中纠缠怎么样的利益关系,或者说是如何的难言之隐,谷裕华是想破了脑袋都想不清楚的。 不过既然是想要绑架的话,这废弃的许都工业园,倒是一个不错的地方。 第二十二章 噩梦 中年男子一路沉默,车窗外漫天的飞雪,为了不引起太多人的注意,许晴特地租用了一辆普通的白色桑塔纳。 像是对这一片陈旧的烂尾楼极为熟悉的样子,许晴的眼神有些复杂。 “还不知道这位叔叔到底是你什么人,我应该怎么称呼啊?”坐在白色桑塔纳上面的谷裕华想起似的问到。 许晴没有开口,坐在驾驶位上的中年男子倒是开口回答了他:“叫我坤伯就好。” 谷裕华的声音不算多大,只有他与许晴可以听到,但这坤伯的听觉似乎是十分的敏锐,轻而易举的就窥探到了谷裕华那小小的质问。 车子从的广播里还放着周杰伦的动感地带,稍微有些不合时宜的反差让众人感到有些悲哀。 他们完全没有心思去想多余的事情,只有窗外的杂乱建筑迎合着这漫天白雪一般的末日景象。 修建到一半的厂房与写字楼比比皆是,露在外面的钢筋与大楼框架因为年久失修逐渐的被风雪所腐蚀,像是枯骨一般的腐坏。 这里就像是钢筋水泥所浇筑的骨肉森林,到处都是建筑物的残肢败体,放眼望去,除去颓唐与荒凉之外,别无他物。 “你这么了?这么看起来心情不好的样子?”谷裕华试探着问向了许晴,平时的她可不是这样。 平日里不管发生什么时候,许晴都能够保持着一抹平和的微笑,像是这世间的所有事情都与她无关一般的,随时随地她都能够保持足够的冷静。 但现在,很明显的她的脸上充满了焦虑,甚至于是慌张。 乾伯回头看了看许晴的脸色,随后阴沉下去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不耐烦的神色。 “这个地方,当初是许家与方家一起建造的,虽然明面上是方家的提案,但其实背后是我许家注入了足够的资金,他们方家才有能力在这里大展拳脚。” 沉默了许久之后,许晴终于是说出了这样的话。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方家之所以有如今这样庞大的家业,完全是因为我许家在背后的帮助,哼,说是帮助,其实是他方家的胁迫,说起来,这件事情,和我有关系....” 话说道这里的时候,许晴脸上的焦虑之色便越发的严重,乃至于最后,她甚至于是颤抖了起来。 而坐在驾驶位上的乾伯,则是冷静且带着几分威胁意味的意思说道:“小子,我奉劝你还是不要在多问,有的事情,知道得太多也不是什么好事情。” 话说到这里,谷裕华也只得沉默。 许晴与他之间可以说是无话不说,这个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女孩子,向来都沉稳得宛若一个大人,而此刻她竟然是慌张不已,乃至于是浑身颤抖,此情此景,反常之极。 大概半个小时之后,车辆行驶到一个破旧的工厂面前之后,终于是停了下来。 谷裕华迫不及待的从车上来下之后,正要快步跑到工厂里面的时候,身后的许晴却是把他拦了下来。 “抓紧我....” 她好像有些紧张,有些慌乱乃至于是神色不安。 谷裕华隐约察觉到了些什么,但是他没有说话,也不敢说话. 天空静悄悄的好像是在屏息,工厂掷地有声的脚步随着乾伯的前行而回荡不止,带头的乾伯掩面前行,灰尘在阳光里渐渐成型。 灰暗,破旧,散落的工具以及施工用的水泥,染上灰白色的污渍遍地都是,然而这灰白色的污渍在某一个地方,忽然间消失。 换上了一抹鲜艳的红色。 眼下的这个场景谷裕华第一眼看到的时候,曾经试想过这是某一个西方画家所描绘的地狱景象,残忍、苍白、血腥之中带着几分邪气。 那是一个巨大的浴缸,是工厂中留下的产品样本之一,这个巨大的空间之中占据得有十分之一的场地,都堆积着满是灰尘的浴缸。 不过唯有眼前的这个浴缸,是一尘不染的,虽然是一尘不染,但实际上却是染上了污秽。 那污秽有的红有的白,有的是黑,决然不是灰尘,却是比灰尘更加的深邃,让人一眼看去,便几欲作呕。 “呕...”只是一眼,许晴便扭过了头去,胃里好像是翻江倒海一般的涌动了起来,她从昨天到现在都吃不下半点东西,胃里只有一滴滴的胃酸向上涌动,不到片刻的时间便已经让她浑身抽搐,宛若堕入极寒深渊。 谷裕华更是直接愣在了原地,他不管相信眼前的场景事实,也不敢相信这是他亲眼看到的东西。 他缓缓的扭过头来,用一种颤抖的音调缓缓的说道:“告诉我,这是一场噩梦,是不是??” 他不敢相信,甚至于是逃避一般的质问起了身边的人。 没有人回答他,许晴的面色惊恐,而乾伯的脸色冷峻,他们一脸正色,没有丝毫的诡异之处。 这一幕幕的场景,也没有丝毫的宛若噩梦的迹象。 “告诉我!” 忽然,他一个箭步冲到了乾伯的跟前,死死的抓住了他的衣襟怒吼道。 他的面色狰狞,像是想要从这片幻境中挣扎出去,然而并不是,这是一场噩梦,一场真实无比的噩梦,一场化作了现实的噩梦。 一场谷裕华想也无法试想到的噩梦。 乾伯的衣袖极为结实,即便谷裕华使出了全力,竟然也没有让他的衣袖有半点的被扯破的迹象,但不过,随着谷裕华的用力,他的衣服被扯破也不过是时间的问题罢了。 乾伯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又略带深意的看了身边的许晴一眼,缓缓的说道:“这不是梦,你看到的是事实。” 短短的几个字之后,乾伯便缓缓的将谷裕华的手捏住,然后用力的一捏,顿时一股巨大的力量从谷裕华的手腕传来,剧痛随之而来。 他只感觉到双手一麻,顿时便松开了握紧对方衣袖的手,随后,乾伯更是直接反手扬起,面色不带丝毫情绪的向下一掌。 “啪!!” 清脆的耳光声响起,随之而来的便是谷裕华的幡然醒悟。 他猛然间察觉到了火辣辣的痛,让他明白了,自己不是在做梦。 第二十三章 无春 谷裕华试想这是一场噩梦,试想过无数一次,但不管回忆多少次,这终究都不是噩梦。 这是确确实实发生的事情。 不过,负责回忆起这件事情的人,不是谷裕华了。 因为自从这件事情之后,他彻底的失忆了。 关于韩雪的所有记忆,他都忘记得一干二净了。 大概是在三天之后,谷裕华被警方从许都工业园带到了医院。 同时带走的,还有两具尸体和一个人。 其中一具尸体是韩雪的,她被人大卸八块之后放在了一个浴缸之中,经过了尸检之后,法医从韩雪的身上找到了许多伤痕以及...被人性侵的痕迹。 凶手分尸的手段极其的残忍,因为,韩雪是被凶手活生生的分离肢体而死的。 而行凶的凶手,一直都没有人寻找到。 另外的一具尸体,则是韩雪的父亲的,一共十八处致命钝伤,凶器是一柄生锈的铁铲,除此之外,还有数道刀伤,不过刀伤倒是不算致命,只是一些皮外伤罢了。 但偏偏是这些皮外伤,让人看出了凶手的变态心理。 因为这些皮外伤,遍及受害者的全身上下,几乎每一部分肢体上都有少许的伤口。 这些伤口分部均匀,宛若一片片的鱼鳞一般的层次分明,其中溢出的鲜血盈满了伤口,却又不是那么容易的滴出来,这些伤口切割得极为精致,每一个伤口都仅仅只是划破了表面的皮肤,并且留下了一部分的余地让血液被肉体包裹在其中。 就宛若鱼鳞一般的,将血液包裹在皮肉分离的伤口里。 检验伤口的法医说过,这些伤口不由得会让人会想到一种古代的酷刑,向来,都是用来处罚十恶不赦的罪人。 这种酷刑,名为凌迟,便是将罪人的身体一刀刀的割下来,从第一片血肉到最后一片为止,犯人都不能轻易的死去,要让他在死前体验到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千刀万剐的滋味。 显然,韩雪父亲在死之前,就是体验到了这种千刀万剐的滋味。 只不过,他身上的血肉并没有被切割下来,而是像鱼鳞一样的留了一部分在原处。 这是一场令人毛骨悚然的恶劣之极的变态杀人案。 现场留下的人一共有四人。 两个死人,两个活人。 一个是谷裕华,一个是方虎。 这一次的卷宗被相关机关直接收入了秘案之中,在零九年的春天收入了南城派出所中。 也是这一年,整个南城的冬天迟迟不愿意远去,迟迟不愿意离去,终究是在这一天,从许都工业园送出两具尸体的时候,落满了整个天地的雪白。 谷裕华因为这一件事情,患上了极为严重的创伤后应激综障碍症。 最开始的一点最为明显的地方就是,他忘记了韩雪。 原本在他苏醒之后,警方想要从他的身上得到一些证据或者是线索。 然而提到韩雪这个人的时候,他忽然好像一个孩子一般的痛苦了起来。 他的哭声极为悲恸,当时整个南城第一人民医院的住院部的所有医生与患者,都听到了他那惨绝人寰的痛哭之声。 那声音就好像是在漫无边际的原野之上,一个人因为孤独而在夜里哭泣的悲伤,漫漫长夜之中,稍微有点风吹草动便足以触目惊心的感伤,绝望,悲恸且无法打开心房。 整整三个月的时间里,他都没有说出一句话,每一天饿了便吃,吃了便睡,睡醒了便长长的发呆。 有的时候夜里偶然会传来一阵哀嚎,不用意外那是谁,只有痛苦到无法压抑情绪的谷裕华,在这夜里哀伤。 一开始很多人无法承受他这样无缘无故的痛苦声音,因为在夜里忽然传来一阵哀嚎,不论是谁听到都感到一阵的厌烦。 不过时间一久了,渐渐的就有的人闻之心寒,肝胆俱颤,这三个月的时间里,时常能够听得到有人埋在黑暗里跟着他哭泣,感伤。 即便他们为之哭泣的原因并不一样,但这份痛苦的心情,在这一刻竟然好似同一片树林里吹起的风一样,整片森林都在轻轻的摇晃。 经过了一系列的复杂的检查以及观察,最后谷裕华被确定为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这种病症并不常见,只有在经历一些个体经历、目睹或遭遇到一个或多个涉及自身或他人的实际死亡,或受到死亡的威胁,或严重的受伤,或躯体完整性受到威胁后,所导致的个体延迟出现和持续存在的精神障碍。 警方初步确认,谷裕华是看到了韩雪死亡的景象,才导致了如此严重的精神创伤。 谷裕华的内心像是构建起了一道高高的围墙,在这整整三个月的时间里,不曾说过一句话。 直到三个月之后,一个女孩子的来到。 女孩还没有来到的时候,谷裕华便闻道了一股极为奇特的清香。 那像是青草一般的纯净香气,带着几分宛若蜂蜜一般的甜腻,特别是在月色倾泻的晚上,那股味道更像是雨滴洒落过后的大地。 随后,不消他转过头去,那稍微带着颤抖的声音便会如预想之中的一般响起。 “裕华,我来看你了。” 然后谷裕华的眼角顿时便充满了泪光,缓缓的回过头去,他的心头又是痛苦,又是感伤,但现在偏偏又流淌着甜蜜的芳香。 “林...林..林夕,我..我...正在想你呢!” 三个月的时光,谷裕华终于是开头说出了第一句话,尽管这话说得极为艰难,喉咙里像是堵上了什么东西一般的难以吞吐词句。 但好歹的,他说话了。 这三个月以来第一次说话了。 但不过在说出了这话之后,他却是猛的抽搐了几下,浑身颤抖着捂住了脑袋,痛苦的哀嚎了起来。 没有语言能够形容他的面容是何等的狰狞,是何等的痛苦,又夹杂喜悦与绝望,像是这世间最为复杂的表情一般的,他用尽了力气,冲着林夕挤出了一抹苦涩的微笑。 “林...林夕...原谅我,好...好不好...” 话音戛然而止,随之而来的,便是蝉鸣。 零九年的南城,春天好像消失不见了一般,冬天迟迟不走,走了之后,夏天便急冲冲的来了。 宛若来不及告别一般的青春一样,春暖花开的时候总是在错过这片大好时光。 第二十四章 三叔 “永远不要逃避内心的卑劣行径,因为我们渺小得宛若一颗尘粒。” 时隔四年过后,二一一二年的八月底,收拾好一切东西的方永泽在阳光普照的院墙之下写下来这样的一句话。 这句话被写进了他的一个笔记本里,人造皮革的封面饱经风霜破旧不已,满是被抚摸过的痕迹。 方永泽永远相信自己是一个无耻之徒,为了达到一切的目的,他可以选择不择手段。 都说人在幼儿园时期的年纪所学到的一切东西,都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显然方永泽在六岁的时候遇到的一件事情改变了他的一生。 他的三叔是一个本本分分的生意人,看起来如此,但当三叔和他说起来自己的发家史的时候,方永泽深刻的觉得,他的三叔实际上是一个卑劣之极的无耻之徒。 他的无耻没有表现在任何的表面之上,也没有流露于任何的行为之中,与其说是他的卑劣,其实倒不如说是他的聪慧。 但他的三叔告诉他的,这是无耻,卑劣,一个人永远不要逃避自己内心产生的任何卑劣行径。 大概是在十多年前,三叔换上了十分严重的胃癌,滴水不进的他躺在床上奄奄一息,浑身插满了一个个大大小小的管子以此来维持生命。 因为母亲家中多年以来经常接受三叔的接济,所以在三叔走之前,方永泽必须要与母亲守护在他的病床之前以尽人情。 方永泽当时还小,自然是表现的十分的不耐烦,每天问的最多的话,就是:“妈妈,妈妈,我们什么时候回家啊?” 他的母亲不回答他,只是皱着眉头盯着他的三叔,眼中流露出了一种深深的担忧之色。 这种担忧之色当初他并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不过如今看来,他能够看得出来。 他的母亲是在担心,在三叔死后,他们母子两个今后的生活,就没有了着落。 因为多年以来方永泽和他的母亲都是靠着三叔的接济才能够一直活到今天。 可以说,是三叔一把手将他养大的。 当然,三叔没有出任何的力气,只是每个月,都会拿出一笔钱给他的母亲。 至于三叔为什么这么做,他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 但偏偏在三叔临走之前,却是悄悄的告诉了他。 那天夜里母亲依靠在病床边睡着了,因为多日以来的看护带来的疲倦,实在是承受不住辛劳而睡着。 但方永泽却是不一样,白天因为无聊,他深深的睡了一觉,以至于到了晚上,他只能瞪大了眼睛盯着眼前的三叔一动不动。 “很无聊吗?” 就在方永泽盯着三叔一动不动的发呆的时候,眼前的三叔忽然是开口说话了。 这让方永泽吓了一跳。 多年以来,三叔从来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十分讽刺的,在他临死之前,三叔终于开口对他说了话。 好像打开了一个话匣子一般的,三叔开口之后,就不想停下了。 “嗯。”方永泽怯懦的点了点头,因为他感觉到了一些怪异的感觉。 原本浑身被病痛折磨得宛若一个瘦猴子一般的三叔,那光秃秃的头顶之下,忽然间瞪大了一双明亮之极的眼睛,这诡异的场景让方永泽有些害怕。 即便是多年之后回想起来,他都觉得诡异,因为按道理说,到了那个时候,他的三叔应该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的了。 不要说是说话,就是动一下,都不可能的事情了。 但那天晚上,他不但是动了起来,更是撑着身子坐了起来,然后将身上的一个个管子从躯体中扯了出来。 就好像是一个梳洗打扮的人一般的,自然之极的将那些乱七八糟的维生工具全部脱离了下来。 “过来。”在整理好了一切,三叔坐了起来,喝下了一口放在床边的水之后,就抬手招呼方永泽走到他的跟前。 因为害怕,他没有违背三叔的意志,直接靠近了他的身边,被他抱着放在了床上。 然后,三叔就开始说起了他的故事。 他说二十多年前,也就是沿海城市刚刚流行起来卡拉ok和喇叭裤的年代,三叔不顾家里人的反对,一个人提着行囊来到了南城。 当时的南城被划分为了经济开发区之一,盗版光碟和开通了的新大路与巨大的货车一起通向了四面八方。 他一点点的说起来,一点点的谈到自己的事情,开始还有一些杂乱无章的模样,但到后面,却是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快,乃至于是唾沫横飞,口若悬河。 他说家里人都以为他是靠着跟货车师傅拉货运货起家的,其实不是这样。 他说那个时候国内四处流行着的喇叭裤、走私来的数码产品以及画满了春宫图的盗版光碟才是他发家的真正原因。 当时他依靠着一个货车师傅一次次的从沿海城市拉送着一件一件的货物。 攒到了第一笔钱之后,就在沿海城市中买下了一堆印满了luo体的外国女人的小黄书。 那个时候的国人处于一个性压抑的年代,谈及性便是伤风败俗,但越是压抑,便越是让这些暗地里流通的东西价值水涨船高。 一条喇叭裤,一本小黄书,其价值就要卖上三四块钱。 在那个时候,油条四分一根,阳春面八分一碗(一碗二两),盐0.15元一斤,白砂糖0.78元一斤,大闸蟹五元一斤,电影0.15到0.3元一张,结婚证书一元,馒头5分一个,全聚德烤鸭8块一只,面粉0.25元,猪肉1.75,元一斤,茅台八块钱一瓶,避孕套免费。 有的时候,一些追求潮流的年轻人,和满脸羞涩的好色之徒,更是直接价都不谈,任由他的三叔报价。 一开始靠着一些悄悄走私来的新鲜衣服卖了不少的钱,换取了不少的积蓄。 依靠这些积蓄,原本他可以回到家乡买上几亩好地,购置一栋砖瓦房,然后再娶一个漂漂亮亮的大闺女,就可以好好的过完下半辈子了。 但是他依旧是不满足。 九零年代开始流行起来的数码产品,席卷而来的盗版光碟以及各种vcd和逐渐流行起来的卡拉ok,让眼光锐利的三叔再一次的看到了商机。 第二十五章 无耻之徒 跟随着时代的浪潮,九零年代的时候,靠着从日本走私而来的廉价电子产品,再以极为高昂的价格贩卖出去,在这几年之中三叔的家底像是水涨船高一般的扶摇直上。 再等到几年之后,大街之上开始流行起来的各种歌舞厅,游戏厅,还有从香港拉来的两台印满了动漫人物贴纸的机器,三叔随之摇身一变,从一个偷偷贩卖黄书的小商贩,正式的成为了一个商人。 三叔说他直到如今都还记得,在所有人都不看好那些几台硕大的好像是大木柜子一样的游戏机的时候,只有三叔一个人,关着房门在自己的出租屋里整整握紧了游戏机上的摇杆玩了三天三夜! 他只记得屏幕上的两个小人可以经过机器上的四个按键打出不一样的招式,有的时候不小心按滑了,甚至于还能够用处一些看起来华丽之极的招式。 虽然在现在的人看来这没有什么,但在九零年代的时候,谁也想不到拳皇这款街机游戏,居然能够火遍大江南北,直到今天这个电脑游戏横行的社会,都能够占据一席之地。 那个时候三叔就知道了,今后的世界,将会是一个娱乐至上的世界。 “这东西就好像是鸦片一样!你他娘的就别轻易的去碰!只要碰到一次,那滋味,渍渍,包管叫你他娘的一辈子都忘不掉!” 三叔神色激动的盯着方永泽说道,那天夜里,他甚至于是颤抖着双手点燃了一支香烟,方永泽从来没有见到他这样激动的神情,从来没有。 的确,方永泽后来长大之后,也是深有体会。 电子游戏,在后来的社会,的确是被人称之为精神鸦片。 不过说起这话的时候,三叔的面色上明显的带着几分病态的苍白。 扭曲,并且随着向前扯着脖子大喊大叫的模样,用力的拧出了一脸的潮红。 他好像死而复生,明明一个病入膏肓的人,却是忽然好像年轻了三十多岁一样。 蛮横、野心勃勃、充满猛劲,一双满是侵略性的双眼在昏暗的灯光之下虎顾狼视的盯着窗外的世界! 那感觉,就好像是再借给他二十多年的时间,他就能够征服这个世界一般的豪迈,他的胸腔里有不少的话说不出来,但他很明确的是,他喜欢这种感觉。 “其实我知道的,这种玩意要祸害多少的年轻人,嘿嘿,不过这他娘的不关我的事情!” 从九零年代开始,三叔就一直着手与各种娱乐产业。 他从一个贩卖簧片黄书的小商贩,发展成为了一个游戏厅的老板,然后又由一个小小的游戏厅的老板作为起步,在南城中开了第一家正式的ktv,家电城,建设了一座座迪厅,然后又将这一系列的娱乐产业冠以方家的名号。 在外人看来,他兢兢业业诚诚恳恳,凭借多年的打拼走上了一代富豪的路。 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 三叔在背地里坑蒙拐骗,因为穷光蛋要想有钱之外别无选择。 他走私、勾结当地的流氓地痞,借用金钱与暴力在其中拿下了各种娱乐场所的经营权。 “其实,光是凭借我这样的坑蒙拐骗还是无法在这个城市里立足的,因为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外来者,南城里原本的富豪们把握着经济的命脉,他们拥有着这个城市最大的话语权,我一个外来者,根本就不可能与他们分一杯羹。” 说道这里的时候,三叔的眼神恍然间暗淡了下来,好像眼中有什么东西在悄然的动弹,那东西就像是潜伏在黑夜之中的野兽一般的,凶狠、残暴,且带着一种从根本上而言的劣根性。 那种劣根性,就是卑鄙与无耻。 “也许说起来你不懂,但是我没得选择,我只能这样做,只能去做!哪怕是铤而走险。” 原本预想之中,三叔说出这话的时候,应该是一脸的豪气干云,宛若古时候的梁山好汉一般的,去轰轰烈烈的干一场! 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 “当时的南城,全部都是被一个家族掌握了全部的经济命脉,南城里,若是一般的平民百姓想要养家糊口,自然是没有什么惊动他们的事情,但那个时候,我的家业实在是太大了!大得他们也不得不重视了。”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古惑仔里面演的情节其实都是假的!这个社会上真正的黑社会才不是我身边的那些地痞流氓!真正的黑社会,是那些有钱的大爷!只要他们愿意,我这辛辛苦苦赚得的几家铺面,轻而易举的都能够被他们拿走!因为,只要他们愿意花钱,击垮我,只不过是朝夕之间的事情。” 三叔的头顶冒出了一丝冷汗,不过,他的脸上不单是没有丝毫的慌张。 相反,他又接着点燃了一支烟,轻轻的笑了出来。 那笑容轻蔑之极,又带着几分玩味,小时候的方永泽看不懂他,不过如今看来,那笑容十足的称得上是卑鄙无耻。 “不过可惜,那家人虽然厉害,但他们也不是没有弱点。” 三叔摇晃着脑袋,头顶冒着一缕缕的青烟,他阴沉着脸,笑着说道:“小子,我知道我做了什么吗?嘿嘿,我告诉你,三叔我草翻了那家人的女主人,然后连同他们家八岁的大小姐也一同上了一个遍!把这些拍成了av电影,送给了他们家的所有人!” 在三叔说出这些话之后,方永泽尽管听不大懂他是什么意思,但不过多年之后每每想起,他能够感受得到背后的一阵凉意吹起。 他的三叔,南城最为成功的商人之一,表面上风光之极,掌握着南城所有的娱乐场所,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亿万富翁。 但实际上,他的三叔只是一个走私犯、强奸犯并且还将拍下的影片用以威胁他人,以此威胁他人出手援助他,在南城这片土地上站稳脚跟。 这些话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 除了只有六七岁大的方永泽。 “小子你给我听好了!既然你是我方家的人,我就要告诉你,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公平公正,想要得到什么,就去抢!去夺!永远不要逃避你心里的那些卑劣想法,这个世界上的好人,都不过是一群装模作样的蠢人!” 第二十六章 离家 方永泽的三叔在死灰复燃一般的恢复了一夜的生命力之后,便油尽灯枯的死在了病床之上。 他的母亲哭得很是凄凉,方永泽并不大明白这种亲人离去的悲伤感觉。 不过三叔的那副卑劣无耻的模样,却是深刻的留在了方永泽的心底。 总而言之,方永泽像是一个学习着大人的一举一动的小孩一般的,将他三叔表现在他面前的一切,深刻的印记在了心底。 其实在方永泽看来,他三叔的一切卑劣行为,不过是为了生活而被逼无奈的选择。 之所以产生这样的想法的他,只是因为一件事情。 穷。 他们家很穷。 即便是穷也还不算,还有一个十分难以启齿的原因。 那就是下贱。 三叔死后,他们一家人的生活就此没有了着落,三叔的家人并不承认他们的存在。 三叔的家人在三叔死后,只想着如何争夺三叔留下的一切财产,而他的三个年轻力壮儿子和两个貌美如花老婆,则是一个都不曾回到他的身边。 甚至于是在他住在医院的时候,对方前来看望三叔的次数都不过是屈指可数。 只有他的母亲和他两人日日夜夜的守着他的三叔,直到他咽气的那天早上,三叔的家人这才姗姗来迟。 不过他们来的原因也很简单,不过是给三叔下葬,当着他的尸体分割三叔的家产,然后将方永泽两人赶走。 之后方永泽一家,便与三叔一家人算是彻底的分开了,虽然同样的住在南城,但三叔一家人却是住在北边的豪华别墅里,而方永泽一家,却是依偎着火车站与菜市场蜷缩在一个小小的巷子里。 这个巷子在每天夜里,总会走出三三两两的浓妆艳抹的女子,穿着暴露且神色暧昧,在幽暗的巷子里等待着火车站里下车的一个个行色匆匆的旅客。 自然,他的母亲也是这样的女子之中的一个。 这是在三叔死后的第二年的一个夏天的夜里,逐渐窘迫的家里,他的母亲自外面带来第一个男人之后,便再也停不下来的场景。 每天夜里,他能够在壁橱里听到母亲在狭小的房间里呻吟的声音,而他则不能发出丝毫的声音,只要他一发出声音,那天夜里他就一定会被狠狠的打上一顿,然后接下来的一天里都不会有饭吃。 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母亲的脸上的妆便越是浓厚,便越是惹人生厌。 方永泽倒是还记得,小的时候别家的孩子总是喜欢骂他叫做小贱货,他问别人为什么,人家只是一脸嬉笑着说因为你妈是个贱货。 人人都可以上的贱货。 所以作为贱货的儿子,方永泽理所当然的就成了一个小贱货。 这点方永泽一直都不大想得明白,毕竟卑贱的是他的母亲,为什么他什么都没有做,却是要受到他人的诟病。 随着时间的流逝,方永泽逐渐的意识到,其实世界上的人大多都是这样。 他们借用他人不所拥有的一切去抬高自己,拼了命的想要证明自己的光明正大,其实越是如此,他们便越是肮脏得像一潭污水。 因为他母亲的原因,方永泽从小到大,都是受尽他人的辱骂,在别人的欺负与折磨中度日,显然他不是没有丝毫报复心理,莫不如说,正是因为这些人,造就了方永泽那睚眦必报的性格。 比如一天阿强家的小胖子骂了他一句贱货,明天阿强家院子里的养了好几年的老母就就会消失不见,反之,方永泽的餐桌上面就会多出一只香喷喷的老母鸡。 或者说隔天哪家的一群坏小子一起打了方永泽一顿,第二天某些人出门也许就会踩到屎,或者是门前被泼上红色的油漆。 方永泽虽然小,但是心里有的是阴谋诡计,为了实现这些阴谋诡计,他不惜用最为卑鄙,最为下贱的手段。 因为他知道,自己虽然下贱卑微,但也不是好欺负的,要是有人欺负了他,他一定会在某一个方面去让他们尝到报复的滋味。 他知道自己是一个无耻之徒,他也相信三叔的那一套做人的方式十分适合自己。 所以他理所当然的接受,并且将之奉做了人生的信条。 二一一二年,方永泽十八岁,他准备好了一切的东西,踏上了离开南城的准备。 他那浓妆艳抹的母亲此刻正睡在家里有些潮湿味道的床上,阴暗的房屋之中母亲的鼾声大作。 方永泽在床头留下了一个信封,然后就自己踏上了离开的路。 信封里装着的是整整齐齐的一万块钱,这些都是他从十四岁开始借用空余时间赚来的钱。 方永泽好像大小就拥有三叔那样做小本生意的天赋,在十四岁暑假的时候做了两个月的苦力之后,拿到了一笔小钱后的他,就在南城的火车站旁购买了一个小小的摊位,自己坐车离开南城去到沿海城市买下不少的廉价衣服,放在地摊上贩卖。 那个时候他才十四岁,不过瘦瘦高高的模样,却是看上去有十七八岁的样子,少年老成的他的样貌,更是成熟得宛若一个大人。 十四岁的年纪里,不少的孩子还在向自己的父母撒娇,整天叫唤着想要这个或是那个好玩的玩意,脑子里满是对未来无尽的幻想与梦境。 然而在方永泽的十四岁,他已经坐上了火车远离南城,从远方的沿海城市批发各种能够赚钱的玩意,衣服、dvd碟片,甚至于是还有一些看起来神神秘秘的“印度神油”,“大力丸”一般的诡异药物。 他只花了半年的时间,就已经实现了经济自由,一边读书,一边应付自己的生活。 这些事情他从来没有让自己的母亲知道,不过显然,他的母亲若是知道了,他存着的所有钱,都会被他母亲拿去,一分钱都不回给他留下。 他留下这一万块钱的原因,只是害怕自己离开之后,自己这个名义上的,但实际上对他不管不问的母亲哪天会饿死在这里。 然而方永泽知道的,他的母亲只要有了钱,就会拿去买药,然后吸个昏天地暗,不问世事了。 方永泽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在害她,还是在帮她。 不过既然这么一走,他心中感觉自己毕竟是这个女人生下来的孩子,不管怎么说,这点钱,就算是偿还她的养育之恩。 虽然这养育之恩并不算真的存在。 真的养育了他的,是他的三叔。 第二十七章 宿舍 准备好一切的东西之后,搭乘上火车,方永泽独自朝着北方去了。 他既不想要留在南城,也不想留在南方,不想见到任何熟悉的东西或是事物。 所以任何有关于南方情调的事情,他都一一的设法避免了。 首要的一点,就是需要考上一所在北方的大学。 大学在全国内的排名算不上什么,既不是九八五也不是二一一,显然不是什么重点大学,不过好在这所大学在土木工程系专业上颇有好处,因此他选择了这所大学。 原因不外乎其它,不过是因为毕业之后能够得到高额的工资。 对于人生的要求他并不想要太高,不过至少也要让自己过的舒舒服服的,所以选择一个好的大学,对于他而言极为重要。 幸好方永泽的运气足够好,在原本并不算满意的成绩里正好能够被这所大学录取。 他已经尽力的去学习各科的学业了,但不过毕竟要自己赚钱养活自己,有的事情显然是不能完全顾及。 所以他并没有太过于好高骛远的选择那些比较厉害的大学,只是折中的选择了一个不算太差,自己又足够的能够考上的大学。 经过了接近一个星期的漫长旅途,方永泽按照计划之中的预定时期来到了大学。 在处理好了一切事物之中,余下了大概三天时间,都被他花在了寻找合适的住处上。 毕竟他还不算是很有钱,尽管能够实现经济自由,但是他还是需要想想法子去赚取接下来的生活费,再加上才缴纳完学费,身上原本还算宽裕的钱财便已经剩下不多了。 他的住处可以不算太讲究,不过必须要靠近繁华地带,并且拥有足够良好的视野,宽阔的占地,尽量的能够让他好好思考和做打算的环境。 这算是他的癖好,也是他的需求。 因为他必须要有宽阔的占地来摆放批发的商品,足够宽阔的视野来观望四周的动静,并且他住的地方虽然靠近繁华地带,但不能太过于吵闹了。 不然他是无法好好的思考的。 他需要好好的思考,做好每一步的打算,毕竟这一次出来,便是没有了退路,他算是离家出走,也算是为自己谋求生路。 大概也就是到校第三天的时候,方永泽倒是在学校的北校区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地方。 学校选择建造的地址一般都是在郊外,尽管有例外,但这所大学却是没有例外。 这所大学正好处于台河市的南郊外,四周虽然一片荒凉,不过在北校区的台河下游,倒是有一座巨大的影视基地。 这影视基地名为台河影视城,占地面积约三百亩,拥有中英美四大影视景区,在靠近北校区的地方,还有一座巨大的古代宫殿群,名为台河古镇,供应给诸多拍摄团队拍摄古装剧所用。 并且因为北校区与台河古镇的占地相互交融,倒是给这里带来了不少的商机与观光的旅客。 方永泽最后以在校学生的身份,以一个月二百块的低廉价格在这里与另外的一名学生租下了一间学生宿舍。 这栋学生宿舍矗立在台河古镇的袁河之外,沿着水面映照着的是一栋六层楼高的水泥建筑物,一共有五座,并排而你在袁河边上,整个建筑物正好矗立在台河古镇的上游,地势颇高,站在三楼便能够将台河古镇中的所有风景看在眼中。 宿舍的整体外表印刷得有黄色的水泥外墙,四周墙壁上沿着墙垣蔓延上不少的爬山虎,绿茵茵的一片,伴着水面的波光粼粼,倒是有上几分清净优雅的感觉。 加之这里距离台河古镇还有半里的路程,平日里倒是还算安静。 最为重要的是,正东处的墙垣之下,修建得有一个巨大的院子,院子中有几个用塑料石棉瓦搭建起来的小仓库。 这些小仓库是用作出租给住在这里的小商贩们用的,因为这里是一个风景区,因此也有不少的小商贩在这里的夜市搭建起一个个的地摊,贩卖着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 加之五座六层建筑物中不见得能够完全被学生租完,所以就被校方租给了外来的小商贩们以做经济收入。 大概的打听清楚了所有的情况与条件之后,从校方的宿舍管理员哪里缴纳了一个学期的房租之后,方永泽便提着行李朝着三楼上自己的住处而去了。 他是与人合租,一个房间原本四百块的价格变成了一个月两百块,虽然方永泽并不大想与人有什么过多的交集,不过既然能够省下两百块钱,他倒是乐意为之。 只是不知道这个未曾谋面的舍友,到底是何方人物,性格是否直爽或者是容易相处,这些事情尽管他有所准备,但也无法预料。 大概是在踏入这里三分钟后,他终于是推开了自己的房门,随着吱呀一声的开门声,他轻轻的推开了一扇写着三零七的房门。 以为这时候正好是正午时候,推开门的时候,倒是一阵明媚之极的光芒照射了进来。 引入眼帘的是一张满是灰尘的红漆木桌与三根古香古色的木凳子。 随之目之所及,还有两张还算正式的大床,一个书柜两个储藏柜和一个装有洗漱台的阳台。 推开阳台边上的厕所门,里面挂着一个有些泛黄的白色塑料莲蓬头,虽然有些破旧,不过好在用起来还算不错,整理好自己的床铺之后,方永泽就打开了莲蓬头洗了个澡。 热水来得很快,不到半分钟的时间就流淌下了温热的热水,舒舒服服的洗完澡之中,这十多天来一直积累在身躯里的疲倦,就好像污垢一般的被热水重洗干净了。 时节渐渐的开始凉了起来,洗完澡的时候他感到了一阵的凉意,还未入冬的时节,水管边准备好的暖气倒是还没有开始供应。 到了冬天开始供应暖气的时候,他还需要缴纳足够的暖气费。 一般外面,暖气大概是在二十块钱左右一平米一年,而在学校的宿舍,他只需要出一半的钱。 也就是一年一千块。 想到这里,他还思量着这个宿舍的舍友,为什么还没有来? 还有大概两天的时间,就是正式入学的时间了,不少的新生其实早就已经到了学校,他还算是来得比较晚的人,只是没有想到,自己这个舍友居然是比自己都还要晚。 第二十八章 晨钟暮鼓 接下来的四年时间方永泽都将要在这个廉价的学生宿舍中度过,所以对于他来说,宿舍室友是否是好相处,的确算得上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事情。 其实从整体上来看整个宿舍看上去总是有一种莫名的违和感的。 因为无论向南看还是向北看,学校中那群现代化的建筑物与台河古镇当中那群金碧辉煌的复古式建筑物,都与矗立在河边的这排低矮的小楼要阔气得多。 这就好像是在一群高楼大厦之中穿插了几排低矮的瓦片房一样的诡异,若是从半空之中俯瞰而下,看到的场景只有说不出来不的诡异。 但不过这里的建筑物似乎是出于一个极为敏感且混乱的年代,尽管在整日结构与建筑质量上极为优异,但不过整体风格却是与四周的建筑都格格不入。 说它是鹤立鸡群也罢说它是独特碍眼也好,不过可以确定的就是,这里极为好找。 只消站在远处随意的观望一下,便能够看到这里矗立着的一排黄色的水泥小楼,一排排灰扑扑的彩色玻璃窗户,在湖面之上时不时的映射出一道道的阳光。 这里十分的容易找到,如若不然,方永泽也不至于能够这么快的找到这个地方。 当然这里也有它比较奇特的地方。 方永泽洗完澡之后已经是下午六点左右,因为渐渐的入秋,天空已经开始渐渐的暗淡。 迎着晚霞,自远方传来一阵钟声。 那像是一座巨大的钟楼中传来的低沉闷响,富有节奏的敲打着清脆的响声。 这声音可以清晰的分辨得出来是从南面传来的。 正在方永泽仔细听着这声响的时候,从北面又随之传来了一阵奇怪的鼓声。 鼓声极其密集,像是盛夏夜里的狂风骤雨,如有狂风骇浪之气势,两者将宿舍楼夹在中间,虽然说不上是惹人生厌,但也有些杂乱无序。 就像是在作对一般的,两面一同的响起极为嘹亮的声音。 随后,北面的鼓声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声又一声的钟声,巨大的铜钟被木桩撞击回响起的巨大轰鸣,一次又一次的回响。 而南面的钟声却是随着鼓声的结束而结束。 明明同样是报时的钟声,却是在同一个地方一齐来了两次,这两者之间既没有丝毫的协商,也没有任何的觉得对方多余,甚至于当中也没有产生什么矛盾。 就这样堂而皇之的混乱与矛盾起来。 原本方永泽以为这只是傍晚的小小插曲罢了,不过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同样的事情又发生了一遍。 同样是六点,不过却是换到了早上,天空还没有彻底的苏醒,甚至于天边都灰沉沉的一片,南北两面就已经响起了钟声。 不过这一次,北面的声音是先响起钟声,然后再响起鼓声,显然是因为时间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变化。 而南面的机械一般的钟声,显然是用现代化的机械器具发出了电子音罢了,没有任何的变动,或者是感觉。 鼓声这东西,随着敲打的人不同,其让人产生的感觉也是不同的,说不清来为什么,但有的时候人的感觉就是这样的敏锐。 就好像是同样的一句话,由不同的人来说,就会产生不一样的情调一般的。 北面的鼓声与钟声,显然是充满了独特的韵调,让人能够在脑海之中想象得到,一个身材健硕的和尚推着钟锤在朝阳之中挥洒出汗水的吃力模样。 当然,天空还没有太亮,只是有了一抹鱼肚白。 因为这烦杂的声音,方永泽不得不在六点便起床了,加上昨天夜里睡得也算早,今天便是起来得早一些也不影响什么。 只是,睡得这样早,睡得这么香的夜晚,多年以来倒还是头一次。 随之,方永泽对这个地方的喜爱又浓厚了几分。 就好像是脱离了某一个不愿意待着的地方一样的感觉。 不,莫不如说这是到达了自己一直想要到达的地方一般的感觉。 是的,就是这种如愿以偿的感觉。 方永泽认真的看着朝阳缓缓的从东边的山头升起,整个宿舍正好迎着朝阳展开所有的阳台,只需要站在阳台上,整个早晨最绚丽壮观的景象便能够在眼前展露无遗。 太阳好似羞涩一般的在山头探出半个脸,红彤彤的光便照向整个世间,从远处看去,虹膜之中映照着的是一片橘色的光晕,好像给世界蒙上了一层温暖色的玻璃片。 温暖的朝阳与此刻如愿以偿的爽快心情,让他忍不住对着窗外想要大吼一声。 一开始这只是一个念头,很快这个念头就逐渐的随着阳光的放大而逐渐的膨胀。 就像是某种会热胀冷缩的东西一样,他心中的畅快感也随之膨胀了起来。 一分一秒的时间滴滴答答的过去,持续了几分钟的沉默之后。 方永泽终于是对着朝阳大吼了一声。 声音悠扬且绵长,带着一种想要释放一切的冲动,猛烈的撞击着这个世界的其它音调。 当然,包括一道吱呀的开门声。 随着这一道吱呀的开门声响起,随后走进来的年轻人提着一个行李箱停了下来。 他愣愣的看着阳台上鬼喊鬼叫的方永泽,又一脸狐疑的扭头看了看门上的号牌。 “三零七,是这里啊...” 他的眼中有些诡异,他甚至于有些怀疑,这里其实是关了一个神经病,而之所以他也出现在了这里,是因为自己也有过精神病历的原因吧。 难怪宿舍的管理员在看他的时候那双满是精光的三角眼莫名的带着几分诡异。 难道这里真的是一群神经病的聚集之所? 从一楼往上,他注意到了这里并不是分什么男女宿舍,而是男女混住的地方。 并且,这里也不完全是一群学生住在这里。 甚至于还有几个披头散发的老妇女抱着一个个光着屁股的小屁孩在眼光之下拉屎撒尿。 这种奇特的场景让他感到自己是不是来错地方了。 特别是当自己踏入这个宿舍的第一步的时候,眼前这个对着窗外呐喊的年轻人,为什么看着不像个正常人呢? 第二十九章 被坑了不成? 方永泽断然也想不到会有人如此看待自己。 进来的这位青年的脸上好像吃了苍蝇一般的难看,尴尬之极的将门扉向后扯了扯,装作一副什么都没有眼看的样子说道:“不好意思啊!我走错了...” 说罢这话,他扭头便要走。 开什么玩笑呢?才来的第一天就遇到一个神经病?整个大学可是要读四年时间呢,一想到这四年时间里都要和这个在阳台上鬼喊鬼叫的神经病朝夕相处的日子,他便觉得有些惊恐。 “等!!等一下!” 方永泽着急了,顿时三步化作两步直接跨过阳台直奔门前,一把将他的双手拉住,微笑且热情的表情顿时洋溢于表,一脸“亲切”的说道:“这位同学,你就是谷裕华吧?” 从宿舍的管理员那里,他倒是知道了他这个宿舍室友的名字,只不过让他想不到的是,这宿舍的室友早不来玩不来,偏偏这个当空来了。 “咳咳,是我...”谷裕华咳嗽着掩饰自己的尴尬。 “哎呀!那就没错了,快进来进来,来来,我帮你拿行李。” 正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此刻方永泽又是帮他拿行李又是帮他铺床铺的,跟前跟后的倒是忙的手忙脚乱的。 这些,本来应该是由他自己来做的事情,现在方永泽倒是帮他全部做完了。 这让他不由得狐疑了起来,暗道这人究竟是想做什么。 在方永泽帮他把床铺全部铺好,然后又将他的洗漱用品什么的小东西又一并整理好之后,方永泽这才松了一口气,伸出手友善的说道:“我叫方永泽,许州南城人,刚才听你的口音,你,应该也是南城人吧?” “咦?”谷裕华不由得愣住了,他说得也是普通话,自然是没有什么特别特殊的地方,这方永泽是怎么听出来的? “你怎么听出来的?”谷裕华有些愣愣的问到。 方永泽随意的摆了摆手,倒也无所谓般的说道:“我这个人啊,别的不行,就是察言观色有点本事,刚才听你说话,虽然你的普通话说得不错,不过南方人始终不像北方人说话一样的字正腔圆,所以我这一听啊,就给听出来了。” 别的不说,方永泽大小可是混迹在火车站附近的人,这来来往往的人都是走南闯北的旅客,哪里的人他没有见过?这南北人说话之间的差异,他倒是一下子都给听出来了。 只不过分辨南方人和北方人自然是简单,若是想要分辨是南方的什么地方的人,这就不容易了。 显然,方永泽在看人这一点上,拥有绝对的天赋,甚至于是一般人所不曾有的经验。 从这里看来,便能够得出一个结论。 这个方永泽,是个实实在在的人精! “厉害呀!”谷裕华一细细的想了下,顿时不由自主的鼓掌点头了起来。 “哈哈,算不得什么,算不得什么,既然是老乡,这可就不要客气了,所谓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谷裕华是吧?你这个兄弟,我方永泽交定了!还没有吃早点吧?走走走,我请!” 这话还没有所两句,这就已经开始套起了近乎,并且还套得谷裕华十分的舒服,没有丝毫的唐突,可以见得,方永泽在为人处世上面十分的了得。 谷裕华一下就忘记了,刚才进门的时候,那尴尬的场景,倒是心底一暖,微笑着说道:“不用了,既然是老乡,那我就不能占你的便宜啊,还是我请吧,毕竟你也帮我铺床打铺,忙得汗水都出来了。” 原本呢,谷裕华也只是客气了两句,只不过他还是太稚嫩了一点,方永泽一听这话,居然就恬不知耻的瞪大了眼睛说道:“哦?真的吗?听说楼下的汤包做的不错,走走,兄弟,咱们可得去尝尝。” 竟然连半句客套的话都没有,反而是直接答应了。 这哪里是什么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这分明就是老乡见老乡,骗你没商量啊! 不过谷裕华毕竟年轻,倒是没有仔细的想这么多,诚诚恳恳的请着方永泽下了楼,好当当的在这楼下的汤包店里吃了早餐。 谷裕华自己呢,倒是吃的不多,不过方永泽吃起东西来,就好像是那饿死鬼投胎一般的,狼吞虎咽。 光是拳头大的汤包他就吃了三笼!外加四根油条两碗豆浆,本来吃了这些谷裕华以为他吃得还算不错了,也应该吃饱了才对,不过才放下手中的碗来,方永泽又扯着嗓子喊了一句:“老板娘!,再来两笼汤包!” 这一下,可给谷裕华看得眼睛都直了! 这么能吃的人,他还真的是头一次见到。 “唉,兄弟,你别客气,拿着吃呀!”那方永泽话虽然说得客气,不过埋头吃得满头大汗的却是头也不抬起来看他一眼。 “呃,我饱了,你吃吧..”谷裕华感觉有些恶心了,他早上一般都吃得不多,眼下光是吃了两个汤包就已经饱了,就连眼前的一碗豆浆和一根油条他动都没有动。 “你不吃了呀?”方永泽抬头看了看,不过看的不是谷裕华,而是他眼前没有吃完的东西。 “你不吃,我可就吃了啊。”话一说完,他倒是也不客气,直接全部端到了自己的面前。 “我...”谷裕华顿时话都说不出来了。 见过不要脸的,可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不要脸的人。 方永泽,本就是一个无耻之徒,他不单不以此为耻,反而以此为荣。 今天逮到谷裕华这个冤大头,他岂能有不宰他一刀的理由?莫管自己吃不吃得下去,只要拿到他方永泽面前的东西,那就没有便宜了别人的道理! 于是乎,原本食量也不算大的方永泽,居然是硬生生的吃了五笼汤包,六根油条外加三碗豆浆。 老板娘忙里忙外的看得乐呵呵的,倒是巴不得这所有来吃早点的客人如同方永泽这样的能吃。 就他这样的胃口,只怕是寻常汉子的四个倍了,就这样的客人天天来,她只怕是早就发财了! 等到结账的时候,老板娘更是笑呵呵的接下了一张红艳艳的毛爷爷,笑着说道:“一共一百零二块,零头就给你抹了,下次再来啊!” 看着老板娘那一脸的奸笑,谷裕华猛然醒悟了过来。 “自己这难道是被坑了不成?” 第三十章 遗弃与脱节 这别的可以不提,不过就方永泽的这个胃口,就让谷裕华佩服得五体投地的。 寻常人能有他这么能吃的吗? 谷裕华在心底暗自寻思,要是带着这个家伙去吃自助餐,包管能够吃个回本。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觉得有些饶有趣味,倒是自顾自的笑了起来。 “咦?你笑什么?”方永泽用牙签挑着牙齿,一脸若无其事的问到。 这家伙,脸皮厚得呀,要是寻常人莫名其妙的坑了别人一把,吃得满头大汗的模样,难免心里还有几分愧疚之情,虽然这愧疚之情没有半点的用途,不过总比没有的好。 但和方永泽,不单是没有,脑子里还寻思着下次应该怎么坑这谷裕华了。 谷裕华自然没有想到他这无耻之极的想法,只是笑吟吟的说道:“没有,没有,只想看同学实在能吃,我想你平时的饭钱应该要花不少吧。” 话是这样说,其实不过是在扯淡罢了。 不过这话倒是给了方永泽借口:“哎,你是不知道,我家里啊,本来就穷,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个妹妹,个个读书本来就已经花了不少的钱了,哪里还有什么钱给我吃饱饭啊...” 话说道这里,方永泽竟然说着说着眼睛就红了起来,他这演技,堪称完美,他当真的不应该选择什么土木工程系的学院,他应该直接去演戏! “你是不知道啊...”(话语抽泣着) “我这从小到大,竟然...竟然....”(无语凝噎中) “竟然什么?”谷裕华来了兴趣,见他这样扭扭捏捏的样子,倒是感觉到了几分可怜的味道。 他的话到了这里,兀自顿了顿,然后竟然是双手掩面,轻轻的抽泣了起来,随后带着哭腔的,缓慢的说: “从小到大,我可是从来没有吃过一饱饭啊....今天早上这一顿,还真的是我人生中的第一顿饱饭啊...” “哇啊.....”(痛哭之中) 谷裕华想都想不到,方永泽这个十足的无耻之徒,竟然是当街哭了起来! 于是乎,这大清早的,在踏入这学校的第一天的时候,谷裕华居然倒是陪着一个自己从来不认识的人站在街边。 而且这家伙,哭的声音还不小,不但是不小,甚至于十足的绵长,每一个音调就好像是拉长了的曲调一般的悠久绵长,并且时不时的,他这还要抹上一把眼泪到谷裕华的衣服上。 这让谷裕华慌神了。 他这话说得虽然是有待怀疑,但他这样的痛苦模样,倒不像是假的,甚至于让人产生了一种人间疾苦的错愕感觉。 朝阳之中,阳光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这场景错愕的宛若时光倒转,漫长的河流从天而降,星辰灿烂在晴空之上一般的荒唐。 谷裕华的心里十分的荒唐。 荒唐得他无法再拒绝眼前的这个人,无法再猜忌眼前的这个人。 因为,谷裕华觉得,他是真的可怜啊.... 而实际上呢,方永泽这个无耻之徒,再哭够了之后,便抬起头一脸颓靡模样的问到:“话说回来,可不可以借给我一百块钱?” “啊?”谷裕华显然是愣住了,不过很快他就反应了过来,然后忙不迭的摸出了一百块钱,递给了他。 “给。” 说时迟那时快,见到了毛爷爷的方永泽顿时双眼放光,一把抓住了他手里的一百块钱,然后用一种飞快的语速说道:“啊!兄弟,我忽然想起来,我还有点事情要去做,我们一会再见!” 说完,他居然就飞也似的逃掉了... 方永泽坑完他立刻就跑掉了,然后留下一脸错愕表情的谷裕华在风中凌乱。 ..... 半响过后,谷裕华终于是感觉到了哪里不对劲,但又实在是想不到哪里不对劲。 总而言之,他既觉得这时期很荒唐,又觉得这个人很有意思。 猛然之间,他忽然感悟到,原来这个世界上什么莫名其妙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啊。 比如头一次见到便向别人借钱的人,又比如头一次见到便一见如故的人,再或者,头一次见到便喜欢上的人。 谷裕华忽然想起来了一个人,于是嘴角带着微笑,遥遥头朝着和方永泽相反的地方去了。 谷裕华选择是这个大学的哲学系,虽然他并不知道这个系有什么用,所念的书大概也是一些似懂非懂的东西,但不过,他之所以选择,只是因为一时间的头脑发热。 不过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因为这个学校,与林夕所在的大学离得很近。 那为什么他又没有与林夕考同一所大学呢? 只是因为他没有考上罢了。 这些年以来,他的记忆力越发的后退,越发的差劲,逐渐的,很多明明刚刚才做过的事情,他偏偏都需要很久的时间才能够想起来。 所以高三的时候在经过几次模拟测验之后,他只能凭借自己那还算聪明的头脑拿到勉强的分数。 这个分数,能够考上这个城市里的这一所不算难考的大学。 但是并不能考上林夕所考上的大学。 还有另外一件事情,他休学了一年,而林夕则是四平八稳的度过了高中三年。 所以,现在的林夕已经要踏入大二的殿堂,但是谷裕华只是刚刚进入大一。 自从当初经历过那件事情之后,他总是能够感觉,自己渐渐的与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人开始了脱节。 先是与熟悉的朋友脱节,然后便是记忆开始在与自己脱节,到了最后,竟然是让他对身边的所有人,都产生了一种脱节的感觉,乃至于到了后面,他发现了自己身边的人,还有风景,都便得不一样了,过去所想的,所珍惜的东西,到了如今,却是逐渐的变得难以想起来了。 就连当初自己是为什么休学了一年的事情,他都忘得一干二净。 医生说这是在经历了一些巨大的刺激之后,大脑为了保护他,而产生的选择性失忆。 但是他隐隐的记得,好像有一个人在他的脑海里,在他的记忆里。 只不过,身边的人都在隐瞒他,不愿意向他提起,所有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 但是就只有他不知道,他感觉,自己好像被所有人所遗弃了,被自己所熟悉的这个世界所遗弃了。 所以,正是这种被人所遗弃的感觉,让他觉得,自己与这整个世界,与自己所熟悉的世界,脱节了。 第三十一章 不曾改变 不过脱节毕竟只是一种留在谷裕华心底的感觉。 这种感觉藏在他的心底,很深很深的地方.... 大抵是到了正午时分,谷裕华顺着袁江北上,途径几处人群密集的大道,都被他一一避开了去。 从上午走到现在,他走了有大概十多来里的路,自从出了从前那事情之后,谷裕华走路的本事便是越发的见长。 因为他时常一个人的时候在夜半睡不早觉,于是便一个人起身朝着外面走了去。 他倒是还记得清楚南城的每一个地方,南城虽然不算太大,但好歹也是一个三线城市,想要走完整个南城,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大抵就是如此,大多数的人往往终其一生连自己居住的地方都不曾彻底的走完。 若是以前,偏居一隅,不过一山一水一小道的日子,自然是轻而易举的能够走完。 但如今呢? 随便一个稍微大一点的城市,都能够让一个人无法走完。 原因有两个,一个是这钢筋混凝土构建的巨大丛林中实在是庞大,另外一个,就是人始终是一种只喜欢走在自己的小圈子里的生物。 大部分人都是如此。 从前的人,他们的生活与这个世界相处的方式,大抵就是丝线一般的网状,一个人连接着一个人,于是乎就呈现出了一个巨大的网状。 而现在呢,自然不是这样了,现在的人多了,逐渐的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圈子,你的圈子囊括着我的圈子,我的圈子又囊括着你的圈子。 我们虽然有相互交融的地方,然而绝对没有相互联系在一起的可能。 因为现在的时间过得比从前快,漫长的去了解一个人,或者是说漫长的去走出一条路,对于现在的人来说,远远没有融入其它人的圈子容易。 只需要戴上面具,说一两句谎言,拿捏着对方的腔调,就算是有极大差异的北方人与南方人也能大马金刀的坐在一起高谈阔论。 从前北方人吃不习惯南方的稻米,如今的南方人却说着北方人的米面香甜,这很奇怪,就好像你一个地地道道的北方人,从小吃着米面馒头长大的壮实汉子,却是实实在在的喜欢着重庆的火锅一样,嗜辣如命的模样就好像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重庆人。 你看,容易一个人的圈子,实在比融入一个人曾经走过的路,要容易得多了。 在这个交通拉进南北四方的世界里,好像走到哪里去都是件极为容易的事情。 同样的,本应该出现在某一个地方的特定景象,特定的圈子,也许还会出现在另外一个地方。 这无异于像是在你坐在洛杉矶的街头吃着中餐,手里洛杉矶时报,然后嘴里说着地地道道的中文然而并没有人觉得这很奇怪一样。 这就好像是,整个世界,都陷入了一个光怪陆离的圈子里。 可谷裕华偏偏不一样,他还是走着自己的路,过这自己那网状一般的生活。 这很奇怪,以至于他在高中三年的时间里,居然是靠着散步的方式走遍了整个南城。 他似乎是想要寻找到自己的圈子,但走来走去,他只找到了路一样。 于是他知道自己想要和别人一模一样,真的是不大容易的事情,所以他只好维持着自己网状一般的生活现状。 而现在去与林夕见面,就是他维持网状生活的一节。 林夕的学校也是建造在了台河市的郊外,在台河市的下游,靠近海边的东边,矗立着林夕的学校。 中间只不过是隔着一座台河影视城。 所以谷裕华想要见到林夕,就要穿越这座影视城。 他先是经过了台河古镇,看着这里穿越了几百年时光的古代建筑,恍如隔世一般的陷入了一种迷茫之中。 随后缓缓到来的,是现在建筑的车水马龙,先是首都的场景,然后又是英国伦敦街道上的“大本钟”,穿越过了英式建筑之后,最后到来的则是纽约时代广场的熟悉模样。 这些都大抵是能够在电影上时常见到的景象,然而在短短的几个小时里穿过古代,现代,中国与外国的几个鲜然不同的场地,实在是能够让人产生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最后到了台河下游,接近海岸的台河口,谷裕华终于是到达了自己的目的地。 因为靠近海边,所以背后自然是会有财团在这里建设得有不少的娱乐观光设施。 再加上这里是城郊,地皮的价格自然是不算太高,得到了两所大学的学生作为其中的游客资源,就即便是在九月初北方稍微有点泛寒的天气里,倒也是能够凭借这些学生维持日常的花销。 几多原因导致,这里倒是有几处不错的地方。 这是九月初的台河海口处,清晨的太阳早已经高高的悬挂在头顶的时候,鲜艳的翠绿柳树在迎风摇曳,擦肩而过的人们逐渐的穿上了一件件的毛衣与衬衫,三五成群的小女生在一旁对着谷裕华指指点点的模样,好像在这种晴空万里的时候正适合背后议论他人的是非一样。 这让谷裕华有些不适应,所以一下了地铁就急急忙忙的朝着站台外去了。 林夕早已经等在了哪里,两人见面之后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一路的向前走着,方向是沿着台河向东,一路上阳光在头顶摇晃,柳叶在耳边飘荡。 如此景象之下,两人却是没有任何的想要谈话的欲望,反而是一同缄默了下来,向前不断的走着。 北方的九月已经有些微微的冷了起来,所以林夕的身上穿了一件鹅黄色的毛衣,黑色的打底裤配上马丁靴,然后短裙的裙摆便在风中飘摇。 走在林夕身后的谷裕华一言不发,大概半个小时的时间里目光都被林夕纤长的双腿给吸引了过去。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呢?何时开始,林夕竟然是变得如此的可爱动人了呢? 从前的她不过是宛若青草一般的稚嫩n孩,而如今的她,却是宛若一朵盛开在阳光之下的花朵。 这中间经历了什么谷裕华半点不知,不过看着林夕脸上逐渐涂抹起来的化妆品。 他能够感受到的是,好像,人人都在长大,只有他一直驻足原地,不曾改变。 第三十二章 见面 林夕带头在前面走着,一直走了大概有半个多小时,直到差不多接近入海口的时候,在一个人不算多的小园子里停了下来。 园子的暖阁里种满了各种花草,大抵是园丁细心的照料,在这个时节里了,却依旧是一片姹紫嫣红的模样。 兴许是因为感觉到有些冷了,林夕带着谷裕华走进了暖阁里,暖阁里三三两两的人群,因为暖阁里实在是温暖,所以有的把毛衣脱了下来系在腰间,也有的把身上的风衣拿在手里。 只有林夕猛的打了一个寒颤,好像是更冷了一般的缩了缩脖子。 “你是真的不知道,这北方的天气真的冷得不得了。” 听着林夕的话,谷裕华心说既然是这样,那你还穿什么裙子?这样的天气最好不过的就是穿上一身暖和的棉衣,倒也免得受冻。 不过谷裕华终究是心软了,一开口,话的语气就变了:“我的衣服脱给你吧,我不冷。” 说着这话的时候,谷裕华就把身上穿着的大衣脱给了林夕,只剩下单薄的毛衣,不过在这暖阁里,倒是真的不冷。 林夕嫣然一笑,嘴角露出浅浅的两个酒窝,随后十分自然的把衣服拿了过来,穿上,然后说:“谢谢。” 这个时候谷裕华暗自的觉得有些冷了。 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心里一凉,他感觉好想林夕哪里不一样了,让他感觉陌生了,这种陌生的感觉就好像是从来没有来过北方的人第一次尝到寒冷的滋味一样。 冷得刺骨。 不过他没有仔细的去想,只是摇摇头,然后继续跟着她走着。 绕过了几处盆栽园,随后又走过了几个长廊,在一个搭建得有小亭子的地方,两个人坐了下来。 四周的人都看着眼前的花朵指指点点,发表不同的意见,好想生活对于他们而言就是这样,谈笑风生罢了。 林夕在小亭子里轻轻地将谷裕华抱着,然后用风衣里冰凉的小手轻轻的抚摸着谷裕华温暖的手。 一年四季,不管什么时候,也无论是在北方还是在南方,林夕的手就是这样的,冰凉凉的,并且左手手腕的地方有一个小小的痣。 那个小痣凹凸有致,摸上去有极为独特的手感,谷裕华知道,自己就算是瞎掉了双眼,也能够凭借这个,分辨得出她是林夕。 因为太熟悉了,熟悉到她身上的每一次肌肤摸起来是什么感觉,他大抵都是知道的。 就是在去年林夕考上大学的时候,谷裕华与林夕两人成为了情侣。 与其说是情侣,倒是不如说他们两人一起睡了一觉。 然后就整日整夜的黏在一起,到了林夕去北方上大学的时候,他倒是清清楚楚的记得了,林夕身上的每一处角落。 他的记性极好,虽然慢慢的开始因为当初的那件事情而导致他的记忆力开始衰退,但依旧比起一般人而言,还是要好一些。 只是有的时候,他想要记起什么事情,需要花一点时间而已。 于是他坐着沉默了许久,倒是想起来了今天早上发生的事情。 “你在想什么?”林夕偏着头,靠在他的胸膛上面,轻柔的声音就像低沉的风,落入耳中让谷裕华心头一凛。 “没有想什么。” 像是习惯性的,他逃避了一下自己内心的相法,不过后来好像想起来什么一般的,又开口接着说话。 “也不是没有什么。” 他觉得面对林夕,好像自己不用遮遮掩掩的,也不用逃避什么。 “说来听听。”林夕的语调依旧是那样,低沉且轻柔,靠在他的胸膛上,手心的冰凉一阵阵的传来。 谷裕华清了清嗓子,然后笑着说道:“原本呢,昨天我就要去宿舍报到了,但不过昨天我怎么找都没有找到,所以昨天就在那北校区下面的一家旅馆住了一晚上,到了第二天早上,旅馆的老板问起了我,倒是告诉了我宿舍在哪里,原来就在旅馆的旁边。” 谷裕华忽然觉得想笑,他昨天早了差不多一天的时间,没有想到第二天的时候,只是因为旅馆的老板无意提起,他这才找到的了宿舍的位置。 这也是为什么,他一大清早的就到宿舍去报到了。 因为他直接在宿舍的隔壁旅馆住了一晚上。 “然后呢?”林夕接着追问。 “然后,我一进去,就见到一个好像是人猿泰山的家伙,对着朝阳一阵呐喊,我开始以为自己走错了门路,然后仔细的看了看门牌,这才知道自己没有走错。” 说到这里的时候,林夕抬起来头来看着他,然后露出了一脸的古怪神色。 接着,谷裕华就把他与方永泽的事情一字一句的说给了林夕听了。 听到这些,林夕不由得皱起了眉头,然后指着谷裕华的鼻子说:“你这不是被人骗了吗?” 两百块钱虽然不是很多,不过林夕明显面有愠色,感觉她有些生气的样子。 谷裕华摇了摇头,只是说:“我觉得他蛮有意思的,并且大学四年,毕竟我们都要住在一起,吃一两顿饭不算什么,至于欠我钱,他也应该会还给我的,毕竟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谷裕华不傻,就算方永泽向他借钱了,他迟早也要还给自己的。 他也不大相信方永泽当真就是个死皮赖脸的人,真的就在大学四年的时间里一直不还自己的钱。 当然,这是谷裕华那单纯的想法,实际上之后的四年里,大概这种事情,还有很多... “算了算了,也就不谈他了,不过你也得留个心眼,裕华,我知道你是个心善的人,但是也不能这样被人骗啊。” 林夕露出了一抹担忧的神色。 说着,她缓缓的拿出了一个小包,从里面拿出各种化妆品,然后细细的开始补妆。 “你...什么时候开始化妆了?” 谷裕华的印象里,林夕家里很穷,化妆品什么的东西,自然是用不起,也买不起的。 并且看她的包里鼓鼓囊囊的,居然光是口红,就有七八支。 林夕若无其事的回应道:“没有多久,最近开始的吧。” 她的话语很自然,但是不但是头也没有抬,甚至于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 第三十三章 该如何过好这一生 谷裕华说不在意那是在说谎,不过沉默却比说话的时候多。 他能够很很明显的感觉得到,林夕身上的不一般,又或者说,变得他不熟悉的那种模样。 “你说为什么,有的人生来就是衣食无忧,想要什么,就能够有什么呢?” 林夕不知道什么时候拿出了一支眼线笔,细细的在脸上勾勒。 不久之前,不过是一年之前的她,似乎还不是这样的。 那个时候,四海八方,似乎任由她去闯,一字一句,说着的话,都是充满了希望,就连沉默着不说话,嘴角的笑意都带着锋芒。 像是少年无谓将来何来何往,只图见识一场。 然而这个时候的她,说起话来,却是带着一点怯胆。 这一切的变化不过是一年的时间而已。 谷裕华实在想不到这一年的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所以他只能呐呐的说道:“或许是命吧。” “对,就是命啊。” 林夕把手里的粉底放下,趁着谷裕华沉默的当,她以及将妆补上,蹙眉长望,四周的人来来往往,像是各自有心事一样,皆是低头摇晃。 也是当真的是因为有心事,所以才觉得四周的人都沉默了下来,实际上,他们有说有笑,但在谷裕华的眼里,他只看到了沉默不语的一个两个孤独的人。 因为他觉得,自己似乎很快,就要便得和他们一样了。 “但这有什么?我们还不是可以选择好好的过好我们的生活。比如努力的去做好该做的事情,按时起床按时吃放,这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啊。” 谷裕华好像想要说什么,不过话一开口,就变成了一堆没有什么用的道理了。 道理谁都懂,林夕听了,只露出了一脸的不耐烦。 “我知道,这不用你说啊,但始终不一样啊,同样是过活,但有的人,就是与别人不一样啊。” 她蹙眉,又松开了,随后又紧紧的皱起,来来回回,三四场不同的想法在脑海里晃荡。 无可奈何的是,她也知道自己说的是一堆废话罢了。 只是她想问一问身边的这个人,这个她的好友,她的男友,一直陪着她四年多的老友。 自然,就算彼此熟悉彼此,可以解开寂寞的那种朋友,都不能解开自己对生活的疑惑。 “算了,我似乎不应该问你这个。” 收拾了一下,她缓缓地站起来,然后露出一抹淡然的笑,对他说道:“裕华,我们接着走一走吧。” 谷裕华的大衣依旧穿在她的身上,褐色的羊绒大衣十分的温暖,即便是走出进了外面有些凉意的河岸,都让林夕感到十足的温暖。 林夕走在前面,谷裕华走在后方,紧跟着不断跋涉,一路上的谷裕华注意到的只有脚下的青石或是踩不稳当一声哐当,要么就是柳叶拂过眼帘转眼一晃的风景变幻。 他有点不大敢去仔细端详,端详眼前的人儿,像是那模样要是仔细看,就不像了当初了的模样。 只是现在,好像林夕的笑容依旧像是从前一样。 他稍微有些心安了。 走了约莫十五分钟后,两人逐渐走到了入海口,眼看前面便是巨大的悬崖,再向前,也无路可走的地方。 “呼...要不停下来休息一下?”林夕有些气喘,然后微笑着回头看着谷裕华轻笑着说道:“你倒是一点也不慌乱嘛!身体不错嘛小伙子。” 打趣一般的,谷裕华笑着说道:“不敢不敢,怎么比得上林姑娘?” 听了这话,林夕柳眉一展,嬉笑嫣然。 这一下两人终于好像找到了一点当初的模样,心里装着的不安好像不再摇晃了一般。 风吹得哗哗作响,眼前的这条贯穿了整个台河市的巨大河流,哗啦啦的冲着大海冲了下去,巨大的漆黑悬崖奇石支棱,临高而望,一副凶险之极的模样。 “裕华,你说要是从这里跳下去,会是怎么样?”林夕一副嬉笑模样,倒不像是认真一般。 谷裕华上下大量,仔细端详,装出若有所思的模样,认认真真的分析:“会死得很惨!” “啊呀!”林夕好像吓到了一般的躲进了谷裕华的怀里,随后嬉声说道:“我才不要!” 不过随后,林夕好像想到什么一般,感叹道:“可是活着,也不一定有多好。” 她抬起头来,仔细的端详谷裕华的模样,然后轻轻地闭上眼睛,像是暗示他一样。 谷裕华低头,双手从背后抱紧了林夕,然后轻轻地吻了她的额头,鼻尖,还有薄薄的唇。 “裕华,你说,我们应该怎么过好我们这一生?” 张开眼睛后,林夕的第一句话,就难到了谷裕华。 他其实是不知道的,不过他偏偏要仔细的想个半天,然后想起似的说道:“我记得我看过一本书,书里这样说的。” “怎么说的?”林夕注视着谷裕华。 “若是想要过好我们的这一生,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追问过去。” 听着谷裕华说完,林夕又重复了一遍。 “不要追问过去?” “不要追问过去。” 谷裕华认真的点了点头。 ..... 大概林夕是将这话放在心上。 离开的时候,她很是落落大方,不再露出那副迟疑不定、无可奈何的模样。 这让谷裕华心里放松了一些,毕竟不管怎么样,他还是希望林夕能过得更好一些。 他也没有去仔细的想,为什么林夕会变成这样,为什么会提到为什么人与人生来会不一样。 她是感觉到了什么吗?还是受到了委屈?或者是想要做些什么? 这些谷裕华一概没有去想。 但不过他和林夕的说的那句话,的确是出自于一本书。 那本书名字叫《北》,是威斯特威特的处女作。 自从高一的时候看了威斯特威特的《邮差》之后,谷裕华便一直在寻找着威斯特威特的书。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慢慢的这些原本藏匿在四海八方不容易找到的书,也逐渐的被谷裕华借用网络一点点的找到。 比如这本《北》。 有趣的是,这本《北》并不是任何一个出版商翻译的版本,而是一本手译本,另外附带的,是一本翻印的英文本。 第三十四章 翻译者 这本手译本,在谷裕华看来翻译得极为朴质,没有对原文有太大的修改。 一般而言,从海外漂洋过海传来的各种书籍,大多都会因为翻译者的“润笔”,而变得有所不同。 因为,向来能够为外来书籍翻译的人,大多都是某某学院的博士或者是在文学领域上面拥有极大本事的人。 就算不是,也应该是在这方面,德高望重的人。 他们大多都是一辈子读书,读的书多了,看的东西多了,写起东西来也就多了几分不同。 毕竟,终究悲哀的是外来语,因为风土人情的不同,形成的语言形式也有所不同,自然,翻译过来的意义,也会有所不同了。 所以不得不慎重,非专业人员不可去做。 但这也导致了翻译出来的书籍,大多都与翻译者的水平,或者是他们的文风有关系。 这就好比那大名鼎鼎的林少华翻译的《挪威的森林》,其文辞华丽,言语娓娓动人,仔细读起来,却是偏偏的带着一种无疾而终的莫名悲哀。 但其实,《挪威的森林》原作者,村上春树的文笔是极为简洁的,换言之,他的话语中没有带有太多的修辞,有的只有直白的表达。 甚至于,他的书与传统的日本文学有极大的不同。 更有甚者,说他的文章是不同与日本文学的。 物哀、幽玄、侘寂,日本传统的美学是一种朦胧又微妙的感受力,从来没有一个日本作家,像村上春树一般的话语直白。 他的书里常常有着这样的那样的性的描写,以至于一开始他的书流传在中国大地的时候,是被人当做小黄书来看的。 这一点上,与当初的禁书《洛丽塔》在美国的遭遇没有什么不同。 但仔细了看,却是能够发现,村上春树的书中,对于性的描写不过就是如此,就好像这东西本就存在,没有什么掩饰的必要。 他笔下的一个又一个的爱情故事,并没有和我们有什么不同。 村上春树笔下的性,就好像是爱情里面看起来有些消瘦的骨头,情话或是留恋,分离或者悲恸,这些流于表面的关于爱的描述,都逃不过关于性这个骨子里的悸动。 换言之,谁不想抱着心爱的人亲吻一番,或是翻云覆雨,或是卿卿我我? 一昧趋避这种东西,引而不发,终究就像是埋藏在肉体中的骨头,你只能看到它的轮廓,想象到它是个骇然的东西。 但没有了这骨头,任何的爱情好像都站不住跟头。 就像一具没有骨头的肉体,站不起来,也立不住跟脚。 林少华做到的事情,就是尽量的美化了关于村上春树对于性的描写,让这种骇然的白骨,变成了美艳得不可方物的经络。 密密麻麻的像是染上了红蓝两色的经络,浸泡在福尔马林里面的经络。 你可以看到人躯体中经络是有何等的美妙,想到它如何在身体里起到各种十分必要的作用。 但实际上,在《挪威的森林》里,性是悲痛的,它或许会让一个人郁郁而终,又或者让一个人在精神病院里待了七年时间却无法正常的去生活。 它就是白骨,不能没有,但剥开其实又太骇然听闻。 所以翻译出来的林少华的《挪威的森林》,虽然文辞精妙,让人感动到想要哭之一快,但真正看过了原本的书籍,懂得日语里关于作者所有的描写的人,却是能够感受得到。 翻译出来的文章终究是一种悲哀,无法深刻得之作者心中真正的悸动。 就像是那本《北》,翻译过来的语句,其实与原文还是有所出入。 但即便如此,这本手译本已经是做的十分的不错了。 其实《北》这本书中讲述的是一种为付出一切的爱,主人公为了爱一个人而做尽了卑微且下贱的事情,无异于为人撑伞。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备胎的故事。 所以翻译成备胎也没有什么错。 就好像是那本《洛丽塔》的一种翻译,名为“一支海棠压梨花”。 原本的出处是是苏轼写给朋友的一首诗:苏轼的好友张先,年逾80,娶一18岁美貌少女为妾。苏轼遂作诗曰“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梨花是白色的,而海棠鲜红娇嫩,暗指一个白发老者娶一少女为妻。其中“压”字用得巧妙暧昧。 因此,这样看来,意义相同,翻译得也极为精妙,让人看之便懂的翻译,似乎更加让人接受。 但这终究是一种悲哀,外国语的立意与翻译者的立意其实根本不同。 所以看到这本《北》之后,谷裕华在大学选修的专业,就是英语。 他想要自己亲手去翻译一下这本书,反正原版的英文本他也有。 至于后面翻译成什么样子,那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但其中的这句话,他倒是记得十分的清楚。 “知道我们应该如何过好这一生吗?” “怎么过?” “不要追问过去。” 原文中,是主人翁对他的心爱之人排忧解难,了解心中的郁郁不欢。 但可笑的是,主人翁自己都不知道如何过好自己的这一生,还在煎熬之中,却是依旧宽慰着他人,期许着他人。 他不知道的是,在心爱之人经过他的提点之后,便与过去彻底的告别,带上情人,远走高飞。 自然,这个情人并不是可怜的主人翁,他只是一个配角,只是一个备胎,一切的好事情,轮不到他罢了。 作者以极为讽刺的角度告诉了所有人,爱一人的也不该如此卑微,也不该如此的追捧。 更加提出了一个观点。 “在不知道如何自爱之前,所有言之凿凿的爱意都将成空。” 显然,《北》一书中的主人翁,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自爱,不知道什么是受过爱之人更加懂得什么是爱。 最后悲恸的是他,孤身一人的也是他,为了别人的幸福而感动了自己的人,也是他。 谷裕华回到宿舍的时候,显然有些忧心忡忡,他想到了这句话背后的意义,又想到了自己宽慰林夕的时候她那心里落下了一块大石一般的轻松模样。 是否他也是如此,不曾知道什么是自爱,却是偏偏为了他人付出所谓的感动? 第三十五章 虚荣心 大概因为太过于无聊或者生活实在是空洞,谷裕华从入学之后便一直维持着宿舍与教室食堂三点一线的生活。 平日里要么是待在宿舍里看书,要么就是端坐在食堂里老老实实的吃饭,然后抽空在教室你做笔记,因为不习惯集体生活,因此谷裕华经常会在宿舍里做事情。 虽然宿舍里面还有一个方永泽,但方永泽这人,好像经常是来无影去无踪,即便是偶尔碰到他,也是行色匆匆,好像个图谋不轨的人。 其实如果不是因为他还欠着自己一百块钱,谷裕华会觉得,自己大学四年,都未必能够与他多说一句话。 因为自从开学以后,这家伙都一直没有在谷裕华睡觉之前出现在宿舍里。 所以讨要回自己钱财的事情,倒是一拖再拖。 这一直持续到了半个月后的某一天,正好是周六休息的时候,终于是时隔半月时间,他终于风尘仆仆的回到了宿舍。 不过他这一回来,居然就好像是拖家带口一般的提着一大堆的东西,叮咛当啷的拖到了宿舍里。 “谷裕华,快点,快点过来帮我个忙!” 这可不,人才到了门口,就因为东西太多被堵在了门口。 谷裕华正在聚精会神的看着一篇关于尼采对希特勒的影响的相关论文,这是课堂上留下的课业,也算是谷裕华在大学中找到的为数不多的可以做的事情。 所以他很认真,认真到方永泽在门口大喊大叫的时候他都没有听到半个字。 “喂!谷裕华!谷--裕--华!” 终于,在方永泽几乎都把吃奶的力气都喊了出来的时候,谷裕华这才吓了一跳似的从床上腾的站了起来。 一来,是他以为这个宿舍里就他一个人住着了,整个白天都很安静才是,这忽然有个人的呼喊声音,实在是给他吓了一跳。 二来,谷裕华想什么事情的时候,总是想得十分的认真,以至于被一下子从思绪中拉出来的时候,他竟然是浑身颤抖了一下。 然后猛的质问道:“怎么了吗?” 那感觉,就好像是发生了八级大地震一般的突兀,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 方永泽先是一愣,暗道这小子怎么慢了半拍?不过很快他也没有在意这么多,反而是简单明了的说出了他的意思;“快来搭把手,不行了,呼.....拉不进来了。” 谷裕华一看那大包小包的东西,倒也是恍然醒悟了过来,一边点头,一边帮手,然后一面又困惑的问着:“这是什么东西啊?啊!好重啊!得加把劲!” “一...二...一...” “一...二...一...” 喊着号子,两个接近二十岁的年轻人倒是终于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方拖进了屋子。 随后方永泽与谷裕华几乎是同是扑倒在那堆鼓鼓囊囊的大包上面,然后大口的喘着粗气。 “呼呼...你可真没用!这么点距离都拖不动!”方永泽带着几分责怪的意味。 谷裕华虽然当时没有反应过来,但这责备始终是有些不对味道的。 原本自己就是帮了你一把,你不说谢谢倒也罢了,怎么?还不满意? 只不过当时他并没有想这么多,只是猛烈的喘着气,上气不接下气的回应道:“呼...呼,你还不是...还不是一样?” 方永泽眼睛都瞪圆了!心说我这从下面到上面一共三层楼都是我一个人拖着上来的!你只不过帮我从门口拖到这里就累成这样?这?这能比吗? 不过他好像比较懒,懒得连解释都没有,只是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的站起来,打开了其中的一个包。 打开的是一个小包,他从里面翻出了一些花花绿绿的东西。 谷裕华还在喘气,只是定定的抬头看了一眼,顿时就露出了一脸的困惑,然后失声道:“咦?这..这不是围巾吗?” 嗯,是的,这就是围巾。 这半个月的时间里,方永泽看似是失踪了一般,其实是花了很大的时间去了台河市的批发贸易场所。 然后,从那里批发了许多诸如衣服,化妆品,毛巾,水杯以及一些小物件之类的东西。 其中衣服和化妆品,是占据了很大的分量的。 因为毛巾水杯一类的东西或许是必需品,人人或许都要,但这些东西远远没有同样作为必需品的衣服与化妆品赚钱。 打个比方,批发来的一件毛衣成本不过是二十块钱,就算是仿羊绒的,也不过是四十块钱上下,并且还极为相似,几乎让人看不出真假来。 还有号称是羽绒,但其实里面装的是棉花的棉衣,还有各种各样打着各种牌子的名牌化妆品。 低价买进,再高价卖出,买卖无非就是买东卖西,赚取一个南北差异。 比如在沿海城市并不算值钱的海鲜鱼虾,到了内陆之后,便要翻十多个倍的价格,成为奢侈品一般的存在。 但其实,对于沿海城市的人而言,海鲜一类的东西,其实就像是寻常的人吃的牛肉猪肉一样的,没有什么区别。 同样的,这些看起来是高档品的东西,其实本质上,也不过如此。 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因为放的地方不同了,自然卖的价格也就不同了。 要是这些东西放在装潢华丽的店铺里,自然是价格翻身,纵身一跃成为奢侈品,但在方永泽的地摊上,这些东西的价格,虽然能够提高一些,但还不至于是奢侈品一般的存在。 但有一点,因为这些玩意看起来很像是奢侈品,虽然是仿制的,有一定的品质问题,但是,这些东西因为仿制,所以穿起来很有面子,用起来,也足够的弥补虚荣心。 这就好像是买不起爱马仕和lv的女孩子也要弄一个高仿的水货是一个道理的。 不过都是虚荣心罢了,虽然买不起正版货,也知道即便是正版货也未必有多好,甚至于以个包或者是一个口红都未必是真的是生活必须品。 但因为虚荣心,这些东西,就成了必须品。 所以这些被方永泽背上来的东西,其实都是一些高仿的名牌衣服,甚至于在一个袖珍的小盒子里,赫然放着几块仿制的名牌手表... 第三十六章 老实人 谷裕华是个老实人,如假包换的老实人,所以他完全不知道,方永泽拖着的这一大堆衣服之中,又有多多少少的门道。 不过他不问,方永泽也不说,这些东西其实不是没有放置的地方,方永泽已经在楼下的仓库租用了一处放置自己的杂物的地方。 虽然宿舍的管理员在看到这么一个年纪轻轻的,还是大学学子的人来租用仓库,当时固然是有些发愣,看着这么大堆的衣服和乱七八糟的诸如架子大伞一类的东西,差点没有搞错,眼前的方永泽,其实是一个学生。 他还以为,这是个新来的小商贩,要不是从宿舍的名单上看到了方永泽的信息登记,他或许就搞错了。 但这没有什么,转念一想,这个年过五十,并且自己有儿有女的管理员,倒是能够明白,像是方永泽这样读了大学捣鼓各种东西的人,无非就是想要勤工俭学罢了。 再加上方永泽说话客客气气的,点头哈腰上烟点火的圆滑模样,倒是让这个宿舍的管理员对他颇有几分上心。 所以每天晚上,看着他拖着大包小包的出去了,自然是笑眯眯的抽着方永泽才孝敬给他的一条玉溪。 中华好烟在云南,云南的好烟在玉溪,这烟两百多一条,但滋味,却是一些百十来块的香烟都比不上的。 所以才抽上一口,这管理员看待方永泽的眼光顿时就顺眼了许多。 因此,这晚上对于学生们的门禁,他倒是管得不多了。 只是对方永泽管得不多,他也知道的,方永泽在那台河古镇里架了个地摊,摆卖一些小玩意,勤工俭学。 再加上这小子如此“懂事”,他再说什么,自然就说不过去了。 所以对于方永泽,他一向,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此刻五十来岁的管理员坐在门房里,一口接着一口的抽着这包玉溪,锦绣一般的红色外壳,与北方那带着让人窒息的浓厚烟味的香烟不同,这南方烟,香味绵长,却又不失劲道,微微泛甜,舌头喉间,竟然是甘之若饴。 抽了两口,他笑了,这天气冷啊!不过这烟抽着,怎么就叫人心头暖和呢? ... 且不说这被方永泽收买了的门房,此刻在宿舍里,方永泽和谷裕华两个人正在一堆乱七八糟花花绿绿的衣服里挑来选去,梳洗打扮呢。 “不是,我们这是要做什么啊?”谷裕华有些发愣,他有点冷,前两天大衣给了林夕,这送来的衣服他穿是穿了,但穿了,他还不知道对方想要做什么。 方永泽笑了笑,随后露出嘴角皓白的尖牙利齿,他这嘴巴,不但会说,这牙齿,也尖锐得厉害,明晃晃的,好像是鲨鱼的牙齿一般的。 同样的,他的双眼之中也带着一种野兽一般的自然的欲望。 贪婪,且巨大,遮掩不住,他也不屑于遮掩。 “做什么?出去耍啊!” 耍这个字,在南方的意思,就是去玩,去浪,在北方倒是少有这种意思的方言。 “耍?去哪里耍?”谷裕华愣住了,他有点老实过头了,这么些年以来,他越是长大,便越是沉稳。 按理说这是成熟稳重,但在许晴和林夕看来,这就是笨,好听一点的说,就是老实。 好吧,老实人谷裕华看不出来方永泽眼睛里面在放光的时候是在想些什么。 只不过这衣服选来选去,最后穿在身上,还真的暖和啊! 方永泽穿了一件整整齐齐的西装,蹬着一双牛筋底的皮鞋,外面穿着一件漆黑的呢绒大衣,宛若一个上海滩的大哥一样的打扮。 俗气是俗气了点,但偏偏他长得还不错,看起来竟然还真的有点帅气。 上下大量了一下之后,他居然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了一瓶香水,这香水通体湛蓝,轻轻的一按漆黑的喷头,一股子清凉透骨的香气便迅速的涌入了空气中。 这和女生们常用的香水不一样,气味清淡,且闻着有点稳重男人的味道 为什么用稳重男人的味道来形容呢?这是方永泽说的。 “你说你都老大不小的了,还不知道好好的收拾一下自己?来来,我给你加点稳重男人的味道。” 然后,谷裕华身上就被喷满了这香水。 据说,这好像还是什么大牌子的香水,男士专用,好像叫什么大卫杜夫男士冷香水.... 但谷裕华毕竟不懂这个,甚至于是在方永泽屁颠屁颠的拿出来的时候,他还以为他要像个女人一样的去打扮。 在听到了男士香水这四个字的时候,他也有点发愣。 “还有男士香水?”谷裕华有点愣神了。 香水这东西,不应该是女孩子用的吗?怎么还有男士香水了吗? 方永泽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然后嗤笑着说道:“你别说香水,什么挎包啊,胸针啊,发卡什么的,都有男士专用的,甚至于那高跟鞋,一开始就不是给女人穿的。” “嗯?这个我倒是知道。”谷裕华刚想说什么,但想了想,自己还是不要在这方永泽的面前说了,他懂的这么多,自己乱说,说错了什么,不就是班门弄斧了吗? 算了,不说了。 他虽然知道高跟鞋一开始是给男人设计的,但他也知道,这东西其实更适合女人。 也许是因为长久以来被灌输的概念,有很多东西其实并不分什么男人女人的,这是偏见,也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原因之一。 原本他是这么想的。 毕竟他学了哲学,什么想法他都喜欢大而化之,朝着大的去想了。 然后接下来的一句话,却是给他说愣住了。 “据说,最近那群小日本还发明出了什么男士内衣,给我们男人戴胸罩,这不是扯淡吗!这帮变态...” 谷裕华不说话了。 不止是不说话了,他还打定了注意,以后在方永泽这家伙面前,还是什么都不要说得好。 男士内衣?要是方永泽哪天转念一想了,想要给自己穿的话.... 嘶... 倒吸了一口凉气,他觉得自己有点冷,冷得心头都发颤了。 “还是做个老实人好了...” 谷裕华缩着脖子想到。 第三十七章 我是老实人 不过话说回来,虽然穿西装打领带,脚踩大头皮鞋外带一身骚包的香水是有点过分了,不过这风头还是很在的。 方永泽这小子平日里看起来算是邋里邋遢的常常一副蓬头垢面的样子,但经过了一番小心的打扮,特别是一头长发尽数用发油梳到了脑后,竟然让人产生了一种小马哥的感觉。 这家伙要是走在夜上海的歌舞厅里,难保不让人想到是个人物。 不过他方永泽哪里是什么人物呢?当然不是,就像他卖的那些“水货”一样,都是假象罢了。 不过嘛,人就好这一口,要面子,佛靠金装人靠衣装,打扮一下这小子倒是有点“姿色”。 对比起他这样骚包的样子,谷裕华显然就简单多了。 他依旧是穿着自己那双骆驼牌的马丁鞋,牛仔裤外加大毛衣,虽然身上的衣服看起来不伦不类了一些,但好在人长得帅。 方永泽虽然有点嫉妒的神色,但也没有多做表情,而是神秘兮兮的摸出了一盒子东西。 打开,谷裕华凑过去一瞧,倒是吓了一跳。 “你怕不是个女人吧?” 一开始是香水,然后现在直接就拿出化妆品来了。 谷裕华想逃,却是被他一把拖住了。 “我不化!要化你自己化!” 方永泽白了他一眼,干笑着说:“怕什么?这是化个淡妆!淡妆!你以为那些明星都长得这么帅,脸都那么白啊?这都是化妆化出来的啊!这世界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同样的,也没有丑男人,只有不喜欢打扮的男人。” 这话才说完,就细细索索的拉着谷裕华把什么粉底眉笔之类的东西朝着谷裕华的脸上招呼了。 虽然年轻,不过谷裕华好歹也算是长出了些许胡须,这些东西都被方永泽用一把看起来危险之极的剃刀抹上泡沫全部剔干净了。 然后便拿着眉笔在他的脸上这里招呼一下,那里招呼一下,不到片刻之后,等到他彻底的画好之后,谷裕华再一看镜子,差点没有吓一跳! 他本来就长得帅气,现在方永泽给他化妆,简直就是弥补了他面容上所有的缺陷,顿时整个人星目剑眉,英气了许多。 特别是他的鼻子,原本谷裕华的鼻子并不算大,也不算挺,但偏偏被方永泽倒腾了几下,居然是看起来像个俊俏的英国公子哥,鼻梁挺俏。 其中变化最大的是他的眉毛,谷裕华的眉毛很稀疏,怎么说呢,他原本是很帅气的一个人,但因为这眉毛,整个人就看起来有点美中不足。 但方永泽用眉笔给他细细的化了几下,居然是化出了一种浓眉大眼的感觉,加之形状宛若倒悬的利剑,整个人自挺翘的鼻尖开始,眉眼再加之形成一种拱角之势,居然是让人感觉到了一种凌冽的气息。 谷裕华有点慌神,看着这些东西,开口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 “你想说什么?有话你就说啊!支支吾吾的,怎么像个娘们一样?” “....” 谷裕华晕了。 现在喷香水的是你,化妆的是你,然后说我是娘们的也是你! 开什么玩笑?到底是谁把我搞成这样的?难道不是你方永泽? 现在反过来说我是娘们?难道我们老实人就这么好欺负吗? 谷裕华支吾了半天,然后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话。 “你他娘的才是娘们!” 他几乎是咬着牙说出的这句话。 谷裕华很少说脏话,与性格无关也与习惯无关,只是因为自小教养如此,他可不想随口成脏。 但眼下,他真的想骂娘啊。 可是看着镜子里那俊俏之极的自己,心里居然莫名的想到:“这居然好像还不错的样子...” 谷裕华都感觉自己不是自己了。 不过方永泽才不理会他,而是拿着眉笔开始给自己倒腾了。 这个时候谷裕华才发现,之所以他的鼻子会如此的挺翘,完全是因为化妆的作用。 他用黑色的眉笔在鼻子上化出了几处骨骼一般的形状,看起来人模鬼样的,但铺上粉之后,整个鼻头居然就产生了一种立体感。 早就听说过了传闻中的亚洲三大邪术,整容、变性和化妆。(这个时候是2012年,智能手机刚开始流行的时候,美颜相机自然也不算流行,所有只有三大邪术。) 但是,真正见识到这传闻中的化妆邪术之后,谷裕华终究是吓了一跳。 这骚包的方永泽,居然给自己化了一个烟熏妆! 像是浓重的黑眼圈一样的眼影带着几分邪魅,配合这一声潇洒至极的打扮,他只需要将头发向后一撩,轻轻的对人一笑,便有一种出奇的诱人味道。 谷裕华是个钢铁直男,可现在,他感觉自己有种要被人扳弯的感觉。 这还是方永泽吗?那个其貌不扬的方永泽? 就算是一般的时尚杂志里面的模特都没有他这么骚包吧? 好吧,谷裕华是个老实人,他知道在心底腹诽他人是件不好的事情。 所以他就直接表达了出来。 不过他表达的方式,实在有点直白过头了,甚至于带着一丝丝的痞气。 “我曹!” 谷裕华今天已经骂娘了,在说出这句我曹,现在他算不算是自我奔放了? 好吧,其实是风中凌乱,谷裕华感觉自己要尿了,已经有种在身上憋不住的讶异感觉要喷薄而出了。 可惜他没有,只是冷静了下来。 “我是老实人...我是老实人...我是老实人...” 谷裕华反复的告诫自己,今天晚上发生的所有事情他打死也不要说出去,更加不要记在心里! 他记得自己不是得过什么创伤后应激综合症吗?不是容易忘记什么不好的事情吗? 他真的希望自己现在马上忘记这些东西。 正当他以为一切结束了,该把自己这乱七八糟的脸洗一洗睡觉的时候,方永泽急忙拉住了他。 拿着洗脸帕的谷裕华有些发愣的反问:“做咩呀?” 他现在已经凌乱了,就连自己的南城方言就不会说了,居然说了句不知道从哪个电影里学来的粤语。 “你做咩呀!”方永泽一脸困惑的看着他,然后一把拉着他朝着外面去了。 谷裕华心头一冷,暗道:“完蛋!” 就像个未曾出阁的待嫁闺秀一样的,谷裕华现在,很不想见人,很不想... 第三十八章 渴望 因为方永泽化妆的程度过于夸张,以至于下楼之后,那看守门房的管理员大爷都差点认不出他来了。 不过好歹外表会变,声音却是不会变的,加上一些细微的习惯于动作,讨好的语气综合一下,这管理员大爷倒是认出了他来。 谷裕华只看到他极为老练的递出一支香烟,然后嘴里打着哈哈一副低眉顺眼的模样,然后那管理员大爷便认出了他来。 这种奇特的沟通方式让谷裕华感到新奇,甚至于他还没有搞得懂,为什么这管理员大爷能让他们两人无视夜晚的门禁,直接溜出去。 “这才几天啊?你们两人就这么熟悉了?” 谷裕华回想起两人勾肩搭背的模样,不由得心头困惑。 方永泽依旧是极为熟练的抽出一支香烟叼在嘴边,然后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一包很是骚包的火柴,低头、点火、轻轻一甩,半空之中轻飘飘的划过一道火星,只听到一阵吸气的声音,随后整个人便被一团团的烟雾所笼罩。 那模样,霎是潇洒,好似小马哥再世,默默的流露出一抹英雄末路的凄凉感觉。 呸!真他娘的能装... 暗自腹诽了一句之后,谷裕华发现自己今天竟然已经说了三句脏话,这实在是出奇之极。 谷裕华已经在自我奔放的路上越走越远了。 到了现在,他也不敢自称为老实人了。 他只想骂娘,然后狠狠的骂一骂方永泽这个骚货。 抽着烟的方永泽点了点自己的脑袋,然后微笑着丢下一句话:“年轻人,多动动脑子。” 然后就迈着沉稳的步子向前去了。 谷裕华很想骂人,但他得憋着,实在憋不住了他才会骂人。 说得他自己不是年轻人一样的.... 不过,话虽然这么说,方永泽身上所流露出的世故与圆滑的感觉,实在是有点不符合他这个年纪。 就好像是一个三四十岁的猥琐中年人披上了年轻人的外皮一样,为所欲为。 自然,方永泽是想不到谷裕华是怎么想的,他们在河滨路打了个车,然后出租车就载着两人前往台河古镇。 台河古镇的东边,是一片划分出来的商业街区,里面的娱乐设施以及各种商业店铺一应俱全,大老远的,就能看到那半空之中映照出来的阵阵霞光。 其实也不是霞光,而是汇聚起来的五颜六色的灯光太过于明亮,竟然是照亮了一方街道,所以,远远的看去,竟然好似一片霞光。 下了车,谷裕华在一阵的冷风中吸着鼻子,打了个喷嚏,有点疑惑的问到:“我们去哪里?” 他只知道方永泽叫他来耍,不过耍什么,怎么耍,当然是不知道的。 并且他穿得如此的骚包,自然是有点让人想不通的。 “走走,今天让你见识点厉害的。” 说完,就一把揽住谷裕华的脖子,几乎是拖着他朝着那一片五彩霞光之中而去。 这里依旧是台河古镇,不过这是不熟悉这里的人的称呼。 可但凡熟悉这里的人,都会称呼这里是莫愁巷。 言外之意,此地是个欢快之地。 谷裕华很不情愿的挣扎了几下,不过出于好奇心,他始终是从来没有出入过这些地方的,因为热闹,他也有反感,不过更多的,却是好奇。 “好多人啊...” 这是他心底最深刻的印象。 莫愁巷不大,一眼就能看到头。 入口处低矮,而尽头高高在上,所以一眼看去,一条长长的坡道两旁,摆放着各种小摊贩的车子,贩卖各种奇怪的饰品,香气四溢且毫无营养的小吃。 而小摊贩的车子背后,各种卖衣服的,卖特产的,打枪的,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 甚至于还有耍武和卖唱的,有几个地方甚至于还搭着台子唱大戏呢! 不过这是明面上的。 方永泽拉着谷裕华向前穿行,然后在经过一个小巷子的时候,突然一股脑扎了进去。 起初谷裕华是不解的,不过很快,似乎他就看到了更加广阔的天地。 这些小巷子里,充斥着各种奇奇怪怪,不能在明面上看到的东西。 几个猥琐的瘦高男子来来回回的低头四看,目光宛若老鼠,贼眉鼠眼的,见到年轻的人,便时不时的拉着对方给他看自己大衣口袋里面的东西。 谷裕华也看到了,都是一些小药片或者是粉面一样的东西。 他自然是避之不及,脑海之中暗自想着是什么不可描述的东西。 但也有的人似乎就为了这个而来,其中一个人拿着一大把杂乱的零钱直接赛到了对方的口袋里,然后拿过了一包小小的面粉,颤抖着卷起一张脏兮兮的纸币,深深的吸了一口,随后精神大振,喜笑颜开。 谷裕华拉了拉方永泽的衣袖,一脸的惊恐之色,甚至于嘴唇都有些泛白了。 “方永泽,你带我来这么做什么!” 他的声音很焦急,更多的,却是惊恐,所以他的声音有点颤抖。 方永泽只是摆了摆手,然后笑着说道:“没事,再走走。” 然后,也不顾谷裕华的反对,就径直朝着里面走了去。 谷裕华原本是想甩下他自己回去的,但他一离开方永泽,四周那些瘦高的中年汉子顿时就包围了过来,一个个虎视眈眈的盯着他,好像,要对他做点什么。 至于做什么,谷裕华不敢想,他想走,却走不掉了,只能硬着头皮跟着方永泽向前走。 再走着,渐渐的一个个的女人就多了起来,那些女人长得很漂亮,甚至于有的不用化妆就能够迎着月光露出一副姣好的面容。 看着她们,方永泽笑了。 “这些货色才算是正点!哪里像是南城火车站的那些人啊,全是一群老女人!非要浓妆艳抹的,才能招揽到客人,哎,哪里像这里...” 他像是极为熟悉这等事情,所有言语之间轻描淡写,毫不在意。 同样的,这些女人的眼中也是一副虎视眈眈的模样。 她们好像在渴望着什么,就像那些瘦高的中年汉子一样,渴望着什么。 那眼光并不纯洁,甚至于有点露骨,随着眼神的目光流动,肢体也缓缓的摆动。 轻轻的向谷裕华摆动着手臂。 像是在说:“来嘛,来玩嘛...” 其实,她们的台词也正是如此。 第三十九章 另外一个人 这条街上似乎分为三层。 第一层的人贼眉鼠眼,第二层的人温香软玉。 到了这第三层,似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这是一条灯火通明的大街。 四处张灯结彩,人群川流不息,比起人群,更多的居然是车流。 也不知道这些车子是怎么开进来的,总而言之呢,就只看到一辆又一辆川流不息的车辆驶入,然后又接着一辆又一辆的车辆离开。 整个过程完全不知道对方是如何进入这里的,也不知道他们是如何离开这里的。 就好像是凭空而来,随即又凭空而去。 四周的铺面装饰得十分的华丽,甚至于是奢侈,恰如其分的,这些驶入的车辆都十分夸张的价值不菲。 在这里面行走的人多半分为两种。 一种的像是方永泽这样的造型骚包年轻气盛的,一种的则是打扮得体老成稳重的。 不管是哪一种,都能在这条街上矗立一种得体的感觉。 似乎这个地方,就应该如此。 方永泽拉着谷裕华从一个后门的巷子口里走了进去,随后不知道方永泽对着他们说了些什么,谷裕华就被人带到了前面,顺便递给了他两瓶酒。 大堂里的灯光有些昏沉,看不大清楚人的样貌,便是这种朦朦胧胧的感觉之下,所有人的外貌似乎都已经淡化了。 只知道每个人好像都心事重重,在酒馆里默默的喝着酒。 酒这东西,谷裕华只在初中的时候和几个朋友一起胡闹着乱喝了一通,之后例如毕业晚会或者是同学聚会之类的情况,倒也喝过几次。 总而言之,他并不拒绝喝酒,因为喝了酒其实很舒服,轻飘飘的感觉整个人都能够得到放松。 所以他夹起两块冰块放入威士忌杯中,然后再倒满了啤酒,大冷天的喝着冰啤酒的滋味很奇怪,好像有一根倒刺从喉咙深入,不过深入的不是肚子,而是人的大脑。 一种特殊的痛觉,总而言之喝了一点酒之后,谷裕华感觉这酒吧中朦朦胧胧的感觉便越发的浓厚了。 不过方永泽这小子跑到哪里去了? 谷裕华有点莫名其妙,他四下打量了一下,终于是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看到了他。 谷裕华想要上前去,看看他到底在搞什么鬼玩意,只不过还没有起身,方永泽便已经站了起来。 他起身和身边的年轻人说了两句话,然后酒吧中原本悠扬的曲调就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则是一段钢琴的独奏。 谷裕华有点恍然失神,因为这段钢琴,是方永泽弹的。 他就坐在大堂中央的小小台子上,喝下一口酒之后便开始了演奏。 就这样弹着弹着,便开始唱了。 他眼神动了动,好像随着音调的低迷开始变得莫名其妙的带着一种魔力。 四下的女孩子多半都被他这样的眼神给吸引了过去,明明四周十分的灰暗,但偏偏他的眼眸十分的明亮,也可以看得很清晰,那张清瘦的脸带着几分疲倦,微微张合,宛若夜里的星光。 才唱到第一句的时候,谷裕华就已经听出了这是什么歌。 这是《笑忘书》,是在两千年十月一日发行的专辑,《寓言》中收录的一首歌曲,由林夕作词,c,y,kong作词,王菲演唱的一首歌曲。 《笑忘书》,谷裕华还记得当初提到这首歌的时候,某一个人似乎十分动容的神色。 她笑着对谷裕华说这是她最喜欢的歌。 时常的提到这首歌的作词者林夕,她曾经就这首歌提出的问题。 歌词取材于米兰·昆德拉的作品《笑忘录》,歌词的意义追寻着关乎“自爱”的问题,提到了一个人怎么样才算是自爱,自爱有无必要,自爱的方式又是什么。 所以在歌词中时常能够听关于如何去爱一个人,又如何去保护自己的办法。 谷裕华的脑海里缓缓的浮现出两张脸,一张是林夕的,另外一张,却是不知道是谁的。 谷裕华不记得她,只是越发的想到她,便越是感觉心慌,心慌的时候,伴随着手脚的颤抖,颤抖之余,还能感觉到麻木的感觉顺着脖颈爬上了脸庞。 他感觉自己握不住酒杯了,他很害怕,也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那一张脸,谷裕华便会无法控制的惶恐。 那张脸很清晰的浮现在他的脑海之中,让他为之惶恐不安,随后,他逼迫着自己去想想林夕的脸。 两张脸,就好像是在争权夺利一般的相互排挤,似乎都想要占据谷裕华所有的思绪。 但谷裕华更加的想要看到林夕的脸。 他还记得,林夕也曾经提到过。 “林夕?不就是那个很出名的作曲家吗?”谷裕华疑惑的问到。 “可他是男的,我是女孩子,你最好搞清楚。”林夕有些心不在焉的说道。 那一天,两人沉默了片刻之后,好像是谷裕华惹到了林夕,让她不开心了一般,林夕一言不发的离开了谷裕华的家里。 心里想到林夕的时候,谷裕华心里才缓缓的有点缓和。 而这首《笑忘书》也逐渐的唱到了尾声。 方永泽的嗓音十分的清亮,不似一般男孩子的浑厚,好像是在变声期的时候方永泽的声音没有变过一般的,带着几分中性的味道。 总而言之,他唱起这首歌的时候,并没有太大的不对劲之处。 相反,他唱的很好,好到所有人都在歌声响起的时候忍不住沉默下来,又在歌声结束的鼓起了掌来。 他唱完一首之后,又接着唱了其它的几首歌, 比如《白发红颜》、比如《七友》、又比如《明年今日》。 虽然他唱的歌几乎都不是同一个歌手唱的歌,但不过谷裕华意外的发现一个问题。 他唱的歌,好像都是林夕填词的歌曲。 林夕、林夕。 又是林夕,好像他对林夕偏爱不已,几乎所有的歌都是他填词的歌曲。 谷裕华的酒喝的不少,不知道喝了几瓶,只是心慌的感觉一直没有停滞下来。 好像有一个人在他的脑海之中呼唤着他的名字。 那个人是谁?他不记得了。 好像,林夕也说过,她最喜欢的歌,也是这首《笑忘书》吧。 但她不是最开始说的,到底是谁最开始说的? 一阵麻木的感觉,从谷裕华的脖颈,缓缓地蔓延上了他的脸庞,好像,有个人在催促着他回头看,回头看,可他看的,却是最令他毛骨悚然的事。 第四十章 过度呼吸 谷裕华觉得十分的难受。 原本脑海中占据了绝大多数的林夕,在这个时候忽然间变作了另外的一张脸。 但是当这张脸出现的时候,谷裕华便止不住的剧烈呼吸,止不住的手脚麻木。 好像一股奇特的且诱惑人的风儿,自腹脏之中传达到了所有的毛细血管,以至于所有的细微之处,都在颤抖不已。 他只当自己是在发慌,可发慌的过程之中,他却无法遏制,好像是有什么无法阻拦的东西,要从身体里面涌出来。 那是一只巨大的野兽,野兽毫无感情可言,只有不断喘息的动静,带来饥渴,带来恐慌,同时也带来了渴望。 他不知道自己在渴望着什么,大口的呼吸,猛烈的喘气,然后,阵阵几杯酒下肚之中,那种惶恐的感觉,反而是越发的无法遏制了。 谷裕华猛的站起来,想要寻找一个能够解脱的办法,四下看去,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方永泽的身上,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 在这个时候,他猛的感觉心跳忽然的停滞了下来,随后,剧烈跳动的心悸的感觉,涌上心头。 哐当一声,谷裕华倒下了,落在了地面上,顺势打翻了桌面上的一个威士忌酒杯。 “哗啦..” 酒杯破碎的声音终于是引来了四周的人的注意,特别是吧台里面的酒保,一个看起来风华正茂的半老徐娘,更是急忙从里面跑了出来,慌乱之中,又有一两个酒杯被打翻。 那是两个高脚杯,哐当一声落在地上碎得七零八落的,声音在谷裕华的耳中响起,就好像是骇然听闻的怪兽巨吼,居然是让他感觉胆战心惊。 他猛烈的呼吸,拼命的喘息,四周的人都惊恐之极的盯着他看,却是不知道如何帮助他。 随后,他的手脚开始的抽搐,宛若一鸡爪一般的样子。 “这人别是得了癫痫吧?” “看样子像是。” “年纪轻轻的,可怜了...” 尽管议论的声音不绝于耳,可没有一个人敢上前。 最后,还是台上的方永泽注意到了这里的情况,急忙跑了过来,然后从酒保的手里哪里了一张擦桌子的毛巾,给谷裕华擦着脸。 “喂!你咋了?快说话啊?你他娘的别吓唬我啊!”方永泽有点慌张,这地方是他带着谷裕华来的,若是谷裕华出了什么事情,他可担不起这个责任。 但不过一旁的那个半老徐娘一般的酒保,倒是没有太过于慌张,只是轻轻的抬起了谷裕华的一只手,放在了自己的肩膀上,然后对方永泽说道:“永泽,过来搭把手,带他去休息室。” “哦!好。”方永泽有点慌张,所以在拉起谷裕华的时候,手一直在颤抖,心里也不断的祈祷,祈祷着请求那不知道是那一路的神仙,保佑谷裕华不要出什么乱子才好。 约莫是一分钟之后,两个人架着谷裕华抬到了后面的休息室里面,谷裕华一直在猛烈的呼吸,并且一只手死死的抓着方永泽,方永泽觉得有些疼,龇牙咧嘴的盯着谷裕华看了半天,可是他不松手,他也不敢扯开他的手。 就好像是个一个溺水的人一样,现在的谷裕华。 这是方永泽现在唯一的想法。 “林姐,这该怎么办?他这是怎么了?”方永泽有些不淡定的问到,话音颤抖得像是低谷里吹来的风一样,颤颤巍巍的。 “没事。”林姐定定的看了一眼谷裕华,然后从一旁的衣帽架上,取下来一个塑料袋,将这个塑料袋,套在了谷裕华的脸上。 一旁的方永泽惊住了,急忙拉着林姐问到:“你这是要捂死他吗?” 方永泽的力气很大,差点就把林姐给扯到一边去了,不过林姐并不在意,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我这是在救他,你先不要打岔。” 林姐的话音虽然不大,但带着几分不可抗拒的意味,显然她的话很有用,方永泽也不敢再去阻拦她。 然后,林姐把袋子再度套在了谷裕华的脑袋上,看着他猛烈的呼吸,呼吸。 “呼呼...呼呼...” “呼...” 不知道为什么,谷裕华这样猛烈呼吸的样子,连同手脚抽搐的模样,竟然是因为在脑袋上套了一个塑料袋,就慢慢的好转了起来。 慢慢的,谷裕华渐渐的平息了下来,林姐这才将塑料袋拿了下来,依旧是一脸平静的问到:“好点了没有?” 谷裕华几乎是艰难的点了点头,然后缓缓的躺平,问到:“我这是怎么了?我怎么感觉,感觉...” “感觉自己不会呼吸了是吧?”林姐用一种十分冷淡的目光看着他,如说是到。 谷裕华回想了一下,好像真的是这么一回事,刚才,不管自己怎么呼吸,都无法像是正常的呼吸一样的。 他只能感觉到,自己不管如何的呼吸,都无所适从。 林姐再多看了几眼他,然后这才深吸了一口气,缓缓的说道:“你这是过度呼吸,一个小问题罢了,我家老公,也经常犯这个毛病。” “过度呼吸?这是什么毛病?”说话的是方永泽,他这个人基本上很多鸡毛蒜皮的小事情都知道,几乎可以说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但偏偏,过度呼吸这种小小的症状,他并不知道。 林姐点了点头,接着解释道:“过度呼吸,其实就是急性焦虑引起的心里反应,你往往会不断的剧烈呼吸,然后体内的二氧化碳就会不断的被排除体内,引发次发性的呼吸性碱重度,一般而言,会手脚麻木,要再是严重一点,就会像你刚才那样,手脚抽搐。” 方永泽和谷裕华两个人听得一知半解的,并且十分的困惑。 身体里是需要氧气的,这是基本的常识,但是没有人想到,缺少二氧化碳,居然也会有毛病。 “休息一下,就好了。”说完了这话,林姐丢下了一张毛巾,就离开了休息室,留下了方永泽和谷裕华两个人面面相觑。 “她这个人,怎么这么冷淡?” 林姐的态度一直都很冷淡,好像是毫不在意,甚至于是有点接近于发怒的迹象。 方永泽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绕头说道:“有点复杂,走,我带你出去说。” 谷裕华感觉自己好了不少,于是就坐了起来,点了点头。 第四十一章 晨暮酒吧 谷裕华随着方永泽走到外面,方永泽轻车熟路的从衣服兜里取出了香烟和打火机,然后递给了谷裕华一支。 “我,我不会。” 谷裕华迟疑了一下,然后拒绝了,但其实他并不是不会,初中的时候便已经和同学一起偷偷的躲在厕所里抽烟的事情如今还历历在目。 但烟瘾这东西让谷裕华实在难受,他不习惯这种被某种东西所束缚的感觉。 另外呢,抽烟也不大健康。 但方永泽却是认真的盯着他说道:“林姐不是说了吗?你这是急性焦虑引起的心理反应,具体是什么我不大清楚,但我问你,你心里是不是很乱,又堵得慌?” 谷裕华想了想,好像是这么一回事,一但他想到那张不知道是谁的脸,他便会慌张。 所以这一次,当方永泽再递上香烟的时候,他没有拒绝了。 香烟能够带给人一种心理安慰,即便那只是一种错觉,但人毕竟是一种但凡有点安慰,便可以好好活下去的生物。 所以谷裕华没有拒绝了,而是接下,然后点燃香烟,吞吐出的烟雾弥漫在半空之中,袅袅升空。 两人沉默着抽了半支烟之后,方永泽这才接着开口道:“看到没有,那里的牌子。” 顺着方永泽指着的方向看去,谷裕华能够看到的是一个牌子,木质的,刷着红色油漆的字体是一个“晨”字。 “跟着我来。”方永泽让他看到了这个晨字之后,便又带着他走到了店的前门。 前门贯穿了整整一条宽敞的大街,大街上四周都是醒目的霓虹灯,车辆拥挤不堪,好像人来人往在这夜里不知道疲倦一般。 在这前门,酒吧的门口上吊着一个牌子,牌子上面写着一个“暮”字。 然后方永泽又带着谷裕华回到了那块写着“晨”字的牌子下面,随后笑着说道:“现在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 这时候谷裕华的香烟已经抽完了,他抽的比较快,烟卷的最后一丝火星堙灭在他的脚下。 “是很奇怪,怎么一家店有两块招牌?”谷裕华有些不解,这时候他感觉自己好想要接着抽第二支香烟,不过他没有说话,只是忍住了。 方永泽抽得比较慢,现在才丢下手里还剩下三分之一的香烟,缓慢的说道:“这里是晨暮酒吧,应该说熟悉这里的人叫这里晨暮酒吧,白天的时候,你要从这个后门进,这个时候这个酒吧名叫晨,而晚上的时候,你就得从正门进去了,正门的名字就叫暮。” “晨暮酒吧,这名字怕是只有熟悉的人才能知道吧?你才来这里几天,居然就已经知道的这么多了?”谷裕华觉得有意思的地方,放在方永泽身上,他就不觉得有意思了。 他只是略带掩饰的张了张嘴巴,然后不提及自己的事情,只是说起了关于林姐的事情。 “这的确是熟人才能知道的事情,但实际上你知道吗?这个店看起来是一个店,但实际上是两个店。” “两个店?”面对方永泽抛出来的话题,谷裕华觉得很是奇怪。 这分明是一个店,只是因为一个前门一个后门就要分为两个店? “说起来你也许觉得奇怪,但其实就是这么一回事,晨暮酒吧指代的是两个店,而不是一个,决定它是两个店的,并不是这个店本身,而是开这个店的人。” “这什么意思?”谷裕华有些不知所以然了。 “大概的意思,就好像是你从小大大一直在一家名叫李记的店里吃早点,你吃了一辈子,记住了人家的味道,但是有一天呢,这李记的老板换人了,然后味道也不见了,所以这家店虽然是叫李记,但实际上,又不是你记忆中的李记。” 面对方永泽的解释,谷裕华大概的明白了他的意思。 “能再给我一支烟吗?我想好好听一下。”谷裕华实在是忍不住烟瘾的爆发了,于是便主动的提出了要求。 方永泽也没有太过于在意,只是拿出一包红色壳子的香烟,顺带递给了他一个打火机,打火机的上面写着某家洗浴中心的名字,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得来的。 点燃香烟,吸了一口之后,谷裕华默默的听着方永泽继续解释道。 “这家店本来其实就是叫暮的,一般酒吧也都是下午六点左右才开始营业,不过这家店有点不一样,这家店是由一对夫妻开的店,女主人呢,就是林姐,刚才你也见到过了。” 谷裕华点了点头。 “而男主人呢,名字叫许巍,有意思吧,和唱蓝莲花的许巍一个名字,并且不止如此,他就连长相,就连声音,也都和许巍一般无二,真的神了!这人简直就像是许巍失散多年的兄弟一样!” 说到这里的时候,方永泽激动的抖动着腿,好像他说的事情是什么不可思议的故事一般。 “哦,那是挺神的。”谷裕华吸了一口烟,点头道。 “这小两口本来就喜欢喝酒,年轻的时候也算是随性潇洒,年纪到了,该养家糊口的时候呢,就贷款开了一家小酒吧,诺,就是这家。” 方永泽指着那块晨的牌子说道。 说起来,这酒吧也不算大,不过百十来平方。 “接着说。” 方永泽接着点燃了一支烟,又继续说了下去。 “但不过后来出了一件事情,男主人好像患上了某种特殊的精神疾病,具体的反应呢,就是无法在六点之前保持清醒,经常容易忘记事情,发病的时候呢,就像你刚才那样,惶恐不安,然后产生过度呼吸,最开始听林姐提起的时候我倒是没有太在意,她说得太轻松了,好像这不算什么大事,不过见到你那反应之后,我才明白,这玩意好像挺难受的是不是?” “嗯。”谷裕华应声道,他低着头,好像不大愿意回想刚才的事情。 “总而言之呢,他发病的时候十分的吓人,并且一到晚上六点之后要是还保持清醒的话,他就一定会发病,手脚抽搐,浑身发抖,不断的喘气,就好像...” “就好像什么?”谷裕华追问道。 方永泽目光有些茫然的看了一眼谷裕华,然后有些迟疑的说道:“就好像,随时都要死了一样..” 第四十二章 矛盾的存在 谷裕华沉默了许久,然后这才注视着方永泽有些胆怯的目光,接着说道:“嗯,的确是这样,我自己也是这样感觉的。” “对吧。”摊开了手,方永泽感觉到了一种无可奈何的感觉。 就好像某一个人曾经说的某一句话一样的:真正的痛苦,既安静,又绝望,大多数的时候,只有听天由命。 “其实我能够感受得到林姐的感觉,你大可以试想一下,如果你的身边一直留着一个一到夜晚就好像随时都要死去的人,那个人还是你的丈夫,你没办法在夜里碰他,也不敢去爱他,因为爱他就好像负担一样,要承受他所承受的痛苦,说起来这有点无情,但人不应该被别人的痛苦所感染,然后跟着痛苦下去。” “可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感同身受啊!”谷裕华当即反驳道,即便他觉得,好像方永泽说的没有太多错误。 “谁说的?”方永泽的目光忽然有些锐利,好像要看穿一切的那样。 谷裕华缩着脖子说道:“村上春树。” “谁?” “村上春树。”谷裕华又重读了一遍自己的话,这话留在他的心里的某一个地方,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无限的重读。 并且将之奉做真理。 “狗屁!”方永泽有些愤怒的说道,随即将手里抽了一半的烟丢下,然后再取出一支点上。 谷裕华沉默了,他知道有的时候自己的想法其实对于别人而言,别人根本不能理解,不过,那又如何?反正这个世界不存在感同身受。 “不过好像说的像是那么一回事...”方永泽颓然的低下头,小声的说道。 就好像一个不大服气的孩子一样的,承认了谷裕华的观点。 其实也不是谷裕华的观点,他所做的,也不是是拾人牙慧罢了。 谷裕华的眼睛亮了起来。 他懂了这句话的意思了吗? 谷裕华张着嘴巴,想说点什么,但又止住了说话的欲望,他选择了沉默。 他并不知道方永泽是怎么想的,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说,因此他不知道,自己以什么态度去面对他,可以合理且公正的评价。 或许,感同身受不存在,所以这个实际,也没有所谓的公正的评价吧。 方永泽笑着看了看谷裕华,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其实我倒是愿意相信这个世界有感同身受的,虽然大概并不能,传达到别人心里的话其实会被曲解,但这无所谓,只要得到认同我就很开心,所以我愿意相信这个东西的存在。” 谷裕华笑了,他说的这话,忽然之间有了几分笛卡尔的感觉。 “我思故我在。”他脱口而出这句话。 “这又是什么玩意?”方永泽真的是对这些一窍不通的。 “这是笛卡尔提出的一种哲学思想,嗯,其实也就是一种所谓的普遍怀疑的思想,打个比方,你看你现在存在这个世界上,可是,除了你自己之外,并没有任何人能够证明你的存在。” 谷裕华入学没有多少天,不过发下来的课本之中,他唯独记住了这句话。 好像这句话,很有道理。 方永泽是个聪明人,他只是稍微思考了一下,就提出了观点:“这么说,倒是很像卡门的世界一样,四周的人都是演员,主角并不能得知身边的人是谁,又或者我们身边的人都不是真的存在,在所有的假象之中,只有自己才能明白自己的存在。” 谷裕华沉默了片刻之后,有些狐疑的说道:“我感觉你比我更适合去学哲学。” “哈哈哈!不可能的!那东西太不实际了,我才不学。”方永泽笑着说道。 “那你接着说一下,因为林姐的丈夫许巍患有一种精神疾病,所以两人并不能相处下去,这才将一个酒吧分做了两个,一个在白天开店,一个在晚上开店是不是?” “终结下来,就是这么一回事,只不过这精神疾病谁都说不清楚,大概这玩意谁都有一点,只是多的少的罢了,我看你好像就有那么一点。” 谷裕华忽然感觉,方永泽这个人其实很矛盾。 他庸俗,坑蒙拐骗,喜欢外表上的艳丽,但他说起话来,却是莫名其妙的能让人感觉到有道理,并且,他的感觉十分的敏锐,居然是能够看到自己身上的毛病。 谷裕华知道,自己是有精神疾病的,虽然已经康复得差不多了,但毕竟是有病史的。 他一眼就看穿了自己的过去,这让谷裕华感觉这个人好像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就像个矛盾的存在,他某一方面实在是不堪入目,可另外一方面却好似高深的哲学一般的看不明白。 好吧,谷裕华决定不再多想,毕竟和方永泽相处下来,其实是还不错的感觉。 至少他能够赞同自己的观点,自己的观点,其实很少有人赞同。 至少同龄人中很少有人赞同。 而作为同龄人之人的方永泽给自己的感觉,其实就像是另外一个自己一般的感觉。 谷裕华细细的想过,自己何尝又没有对“世界上并不存在感同身受”这句话产生怀疑呢? 毕竟这话太过武断,凡事皆有两面,只是看的方向不同所以有了不同的结论。 但随着年纪的增长,他渐渐的开始相信这些话。 也渐渐的感觉到,好像有的东西在自己的身上固定了下来。 就好像是建立一栋房子,打好了地基,然后随着慢慢的构建起来上面的框架,再进行修整的时候,却是发现无论如何修整,都无法动摇他的框架。 一动,就会倒塌。 房梁框架如此,且人的本性,又如何不是? 谷裕华原本觉得这个坑了自己两百块钱的家伙是个无耻之徒,但现在看来,他的身上好像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光辉。 逐渐的,谷裕华觉得,好像自己这么孤寂了几年的感觉,一扫而空。 大概这是一个可以做朋友的人吧。 谷裕华细细的想了想,然后释然的笑了出来,接着想起似的说道:“对了,我记得你还欠我一百块钱呢,什么时候还给我?” 说到这里,方永泽抽烟的手指忽然有点颤抖,火星随着空气飘荡,然后堙灭在了微风之中... 第四十三章 蓝莲花 大概是因为谷裕华其实并不在意那点钱,所以之后也算是不了了之,但在谷裕华看来,这个方永泽,似乎是有一些过人之处。 具体的情况,其实从他在学校里混得风生水起的情况就能够看得出来。 当时不过是入学了一个月的时间,方永泽就作为新生代表加入了学生会。 经常能够看到方永泽在学生会议室里和一众高二高三的学生们相互叱责,对骂,甚至于是这家伙还因为不满意食堂的包餐而组建了几百人在学校里面游行。 这是他在学校里面第二个学期的时候的事情了。 在这一个学期里面,谷裕华变得越来越沉默,而方永泽则是在学校里面越来越出名。 他才大一,不过大部分的人都说他大概应该是下一任学生会长的候选人了,并且能够与他一争高下的人似乎并不算多。 每每提到学生会的时候这家伙就会翘起二郎腿,敲打着自己那个玻璃的烟灰缸臭骂道:“这群家伙简直就是一群自私自利的废物!” “这是为什么?”谷裕华头也不抬的说道,他的手里捧着一本灰色封皮的书。 这是他找到的第三本威斯特威特的书,封面上很简陋的用简笔画画着一座灯塔。 “这些家伙,没有几个是真的有本事的!只不过是听从老师的话在下面拿了鸡毛当令箭,实际上自己根本没有任何的看法,完全就是一群做事情的机器罢了!这样的人到了社会上去,实际上也只能当一辈子的小职员,根本没有半点的创造力!” 谷裕华摇了摇头,有一茬没一茬的接着话。 他对方永泽的这些言论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实际上他很意外,像方永泽这样独立特行的人为什么总是能够有一群人在他的下面以他为首,唯命是从。 这很奇怪,分明他这个人又矛盾又冲动,做事情也不算干净利落,就连上一次的游行,也差一点让他被赶出学生会。 但有趣的是,他不但没有被赶出去,反而在学生会里面坐拥了一群以他为首的人,整日以批判或是谈论变革为生。 对于他们的话,谷裕华一句也听不进去。 最后,方永泽终于闭上了嘴巴,然后收拾了一下头发,转头问到:“要不要和我出去一趟?” “去哪里?”谷裕华合上了书,有些茫然的问到。 “晨暮酒吧。”方永泽用后脑勺对着谷裕华说道。 “但是现在还没有开门吧?”差不多一学期的时间,谷裕华经常和方永泽到晨暮酒吧。 原因不外乎其它,酒吧里的人都是蛮有意思的存在,他们大多数说话都带着几种自命不凡的感觉,至于这其中究竟是因为他们的过往真的独特,还是单纯是因为酒精的作用,其实谷裕华并不在意。 只是和他们谈话很有意思,也蛮能够见识到不少的见解和看法。 虽然这其中大半部分都是黄色笑话和八卦,不过有的时候还真的能够听到一个两个不错的故事。 就像他喜欢看小说一样,同样的,他对于小说一样的故事也感兴趣。 所以他合上了书,准备出门。 但晨暮酒吧六点才开门,而现在才中午十二点,虽然是周六,但也绝对不会因为放假而提前开门。 这个酒吧就是这样,总是规规矩矩的开门,又规规矩矩的在半夜两点关门,从来不会逾越半点时差。 好像是一个信守承诺的人一般的,恪守规则。 “不,准确的说应该是晨,不是暮,你别说你忘记了这个酒吧其实是两个酒吧。”方永泽扭过头来用一种诡异的笑意看着他。 好像是要去偷窃的小贼一般的窃笑在他的身上焕发。 “晨?” 谷裕华有点迟疑,不过最后还是跟着方永泽去了。 一来在宿舍里面已经待了一个星期之久,差不过快要发霉了,二来这个时候,谷裕华有点想要喝酒了。 他自己也很意外,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喝酒的感觉,又或者说是因为想要借此来踏入某种自己平日里不曾踏入的场景之中。 总而言之,谷裕华试图做到的事情,应该是随心所欲的做一切想要做的事情。 稍微打了个哈欠,在夏日的昏沉之下谷裕华感觉太阳有些过分的炙热了。 差不多只用了半个小时,两个人就步行到了晨暮酒吧。 不出意外的,前门是关闭的,随后拐入巷子后面,那个一直紧闭着的后门,居然倒是开了起来。 不过有些奇怪的是,这个酒吧更像是一个杂货铺,门口摆放着各种香烟,大红色的遮阳伞下面是一个巨大的冰淇淋机,有人在冰淇淋机的上面取下一个蛋卷,然后按压机器的开关,那个破旧得有点泛黄的机器,忽然之间就吐出了甜腻腻的冰淇淋。 方永泽上前学着那个人取了两份冰淇淋,一份递给谷裕华,一份自己享用。 谷裕华仔细看了看他手中的冰淇淋,他的大概是抹茶味的,而自己的则是巧克力味道的。 反正正是夏天,虽然这冰淇淋不知道为什么不要钱,但终归没有人去指责他们,倒也还算是心安理得。 “借我一百块钱。”方永泽几乎是习惯性的扭头对谷裕华说道,然后从谷裕华的手里取走了一百块钱。 自然,这个是他的习惯,虽然他好像从来都没有还钱的打算,不过好在他并不是经常借钱,并且还经常带着自己出门喝酒,喝酒的钱也都是他出的,所以谷裕华倒也没有说什么。 只是摸了摸钱包,就递给了他。 然后两人走进酒吧,穿过了布制的门帘,引入眼帘的是一个巨大的木质吧台,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谷裕华不止一次的在这个酒吧里面转悠,但就没有看到过这个吧台。 这个吧台就好像是从另外一个地方搬来的一样,突兀之极。 谷裕华还特地的用目光丈量了一下门口的大小,暗道这个巨大的吧台几乎是无法运输进来的。 但很奇怪,这个吧台这样突兀出现在这。 不过比起这个,更加突兀的是酒吧里缓缓响起的音乐。 要是谷裕华没有记错的话,那应该是许巍的蓝莲花。 第四十四章 阴阳火锅 不得不说,眼前的这个许巍真的很像那个歌手许巍,就连他的声音,也都是那样的相似。 要不是因为他脸上有一道奇怪的刀疤,谷裕华差点就把他当成是歌手许巍了。 因为实在是太像了,天底下从来没有这么像的人存在。 如果不是因为他脸上的刀疤,估计在场人都以为他是许巍了。 方永泽递过来一支香烟,自己坐在一旁然后对着许巍指手画脚的说道:“你看,他脸上有一个刀疤,这刀疤简直不要这么吓人,狠狠的在脸上把上半脸和下半脸分开了一样,如果我是林姐我也和他待不下去。” 谷裕华对他的看法嗤之以鼻,并且毫不在意的说道:“外表又不能代表一切!” 谁知道方永泽认真之极的盯着谷裕华看了又看,然后用一种几乎是感慨的语气说道:“这话倒是说得个冠冕堂皇的,你小子是不是书看多了脑袋都秀逗了?” 意识到自己说话似乎是有哪里不对劲之后,谷裕华有些羞红着脸低下了头。 然后酒保过来,询问两人想要喝点什么。 方永泽轻车熟路的点了酒,与谷裕华一人一杯。 看着手里那金黄色的宛若夕阳一般的泛着红光的液体,谷裕华有些疑惑的问到:“这是什么酒?” “威士忌。”方永泽指着一旁的一瓶杰克丹尼的威士忌说道。 显然谷裕华也没有在意太多,不过有点带着奶香的黑麦味道,似乎是有点香甜的感觉。 并不算是让人难以接受,倒不如说是一但接受了这种味道就会忍不住的再喝上第二口。 中央的高台上演唱的许巍慢慢垂下了声音,时间接近下午的四点半钟,他快速的收起所有的东西然后来到了吧台前面。 在看到方永泽的时候自顾自的打了一个招呼,然后就喝下了一口酒,好像是想要把什么东西彻底的从脑海里甩出去一般的用力的甩了一下脑袋。 “他是谁?你朋友?”许巍指着谷裕华向方永泽发问。 随后许巍更是露出一抹嗤笑般的嘲讽表情说道:“平日里见你带着来的人不是小妮子就是大美女,怎么回事?今天改了兴趣了?” 说着,他还将手越过吧台戳了一下方永泽。 方永泽并不在意这些,只是轻声说道:“谷裕华,我哥们,一个宿舍的。” “哦...幸会幸会。”大概是十分客套的握了个手之后,谷裕华感觉得到眼前的这个人丝毫都没有半点不正常的地方。 除了脸上的刀疤之外,绝对没有任何不正常的地方。 所以谷裕华的目光聚焦在他的脸上的刀疤上,似乎是久久不能挪开目光一样的。 许巍一眼就看出了他的意思,然后笑着说道:“好奇嘛?我脸上的这个刀疤。” 谷裕华点了点头,主要是看对方并没有任何生气的态度,也不存在半点的芥蒂,谷裕华觉得自己倒不如直接坦白一点的好。 不过他想不到的是,对方之后居然就直接开始和他介绍起来了自己脸上的刀疤。 听他说,他是重庆人,一般而言重庆人吃火锅,都不会点鸳鸯锅的,就算有这个选择,但一般人都不会点这个。 但偏偏他就好像和别人不一样,他吃不了太辣的东西,就算是微辣的火锅,也不是许巍自己能够承受的。 所以每当自己的初恋情人带着许巍去吃火锅的时候,许巍总是要点一份鸳鸯锅。 点就点嘛,两人自然也就这样吃了好几年,大概吃了差不过有四百四十三次,当然最后并没有吃到第四百四十四次。 因为四四四这个数字实在是有些不吉利,许巍甚至于还想过在吃第四百四十四次火锅的时候,带点什么辟邪的东西去。 但不过两人在高考后便不再有丝毫的联系了。 他也很奇怪,为什么好端端的一个人说不见了就不见了,那个年代也没有什么手机可以给他们使用,于是失踪了的人便说不见了就不见了。 总而言之在他们哪个时代,说了再见的人可能是真的永远就再也不见了,因为天有不测风云,自然是难保会有什么坏事发生。 所以在第四百四十四次的时候,是许巍自己一个人去吃的。 一个人去次火锅难免是有些凄凉的,不过好像念在大学就要离开重庆,所以他实在是想要再吃一次哪家火锅的味道。 开火锅的是一对接近六十来岁的老夫妻了,虽然老归老,但手脚还算利索,包上围腰干起活来比一般的小伙子都要利索。 “雅儿哟,今天啷个是你一个人来吃唉?你堂客呢?”老板说的是一口正宗的重庆话,所谓堂客,就是女朋友的意思,至于雅儿,就是某种男性的不可描述之物的意思。 这些东西谷裕华自然是不大懂的。 所以在许巍提到这里的时候,他兀自沉思了片刻,但最后还是没有想明白是什么意思。 许巍笑着向店老板回答:“啥子嘛,一个人吃不得镁,我就要一个人吃,我还要吃鸳鸯锅!” 这个时候,店门口忽然走进来一个白衣女子,看起来让许巍感觉熟悉之极。 “我还记得她脖子上有一块胎记,青色的,为了确定那人是不是她,我还特地的看了看她的脖子。” 说完这话,许巍的口音一下子从正宗的普通话转变成了重庆话,顺带着几分嬉笑的脸色。 “可惜呢是我忘记了鸳鸯锅又叫阴阳锅,所以你不知道,和你吃火锅的哪个人,到底是人是鬼!” 啪的一声,他猛的将酒杯在吧台上摔了一下,有些难以置信的说道:“我都晓不得我堂客为什么还会出现在这里,还和我一起吃了一顿鸳鸯火锅儿,我哪里晓得,这哪里是什么鸳鸯火锅嘛,这明明就是一锅阴阳火锅。” “为啥子勒?”谷裕华不由得说出了一句家乡话。 或许是这口音十分的让他熟悉,所以情不自禁的说出了家乡话。 “因为...” 许巍忽然间把话音拖得十分的长,就连那一口浓重的重庆口音方言,都变得有些硬生生的怪异。 “因为,和我吃火锅的,压根就不是个活人!” “啊!!”谷裕华猛的嘶声尖叫。 第四十五章 美好的事 许巍带着一种心满意足的表情看着谷裕华,然后笑着说道:“别害怕,这没有什么害怕的,至少我并没有出什么事情,只不过,我脸上却是留下了这么一个长长的疤痕,哎呀,要不是这个疤痕,不知道有多少小女孩要被我迷倒。” “切!”方永泽白了他一眼,然后十分不屑的竖起了中指。 其实他说的是对的,一般而言重庆人不点鸳鸯锅的原因除了不爱吃清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鸳鸯锅,又名为阴阳锅,你不知道这饭桌之上,除了吃饭的活人之外,还有没有不是活人的存在。 不过显然谷裕华并没有听说过这等故事,所以谷裕华的面色有些发白,好像是被这种说法吓到了一般。 “上次你可不是这么说的!”方永泽用力的敲打着桌面上的实木,一片满脸愤怒的喊道。 许巍白了他一眼,冷哼着说道:“上次是上次,这一次是这一次,总而言之,不是你记错了,就是我说错了,一切皆以后续为真!” “得得得得!”方永泽摆了摆手,然后嗤笑着说道:“这故事你都捏造了差不多有十多种了吧?上一次你说是遇到了银行抢劫犯,这一次又是白日见鬼,那么下一次呢?下一次你是不是要说你遇到了外星人?” “哎呀!不错,这个题材不错。”许巍点头赞同道。 “好吧,你个脸比城墙拐角还厚的家伙,就知道你嘴巴里面没有半句真话!”方永泽点燃了香烟吐出了一圈蓝色的烟雾,然后臭骂道。 许巍则是不作回应,只是笑着收拾了一下桌面,然后回到了后台去。 “原来是开玩笑的啊!”谷裕华有些脸红的说道,毕竟他有点被吓到了,如此低劣的骗局,他十分难以想象,自己究竟是如何被骗到的。 不过许巍这个人说起话来,偏偏又是一脸的真诚,让你不得不相信他说的话好像是真的一样。 这也导致了谷裕华难以辨别他说的话中是真是假。 并且这个世界上善于说谎的人偏偏那么多,一个一个的去辨认,倒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好了好了,这家伙就是喜欢骗骗新来的,他脸上的那个疤,只是因为小时候出的一场车祸搞的罢了,可许巍这人呢,又偏偏喜欢拿自己的事情开玩笑,你不要当真就好。” 这个时候,倒是一旁的酒吧一脸温和的笑道,一点点的解释道。 “哦...”方永泽和谷裕华同时拉长了音调。 半响过后,方永泽更是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大骂道:“这个家伙!我他妈的还真的相信了他了!我这纯洁的小心脏啊....” 面对方永泽这一副捶胸顿足的模样,谷裕华只有报以鄙视的目光,并且置之不理,才好算作是脱身。 不过看看时间,差不多也算是要离开这里了。 此刻店里的时钟指针指向了四点五十。 “我得走了,你要留在这里?”谷裕华知道方永泽是晨暮酒吧的临时驻场,一个星期要来这里唱四个晚上,大约一个月能够拿到三千块钱。 算其实算是十分不错的买卖。 “得得得得,又要去找你的小情人了是吧?快滚快滚,别让我看到你!”说着,方永泽朝着谷裕华的屁股上比划了一脚,但不过并没有真的踢上去。 上一次他真的踢上去的时候被谷裕华一脚从门口踢到了三米开外,他这才知道了谷裕华作为一个从初中开始就加入篮球队的运动健儿究竟力气是有多大。 说起来,显然方永泽的屁股都还感觉到有点疼。 和方永泽告别之后,谷裕华又扭头看了看店里的许巍,那人,的确是和歌手许巍长得实在是太像了,并且就连歌声都那么像,这个世界上的巧合也还真的多。 “走了。”摆了摆手,谷裕华独自走了。 虽然大学里面的自习室有整整一栋四层小楼那么高,但不过谷裕华还真的从来没有见过里面的样子。 方永泽倒是见过几次,好几次学生会开会的时候就是他亲自在自习室里组织的会议。 谷裕华从来不上晚自习,他认为这毫无作用,就算是大学的课业他也没有太多的在意,因为他在意的东西无外乎就是身边的一两个人罢了。 至于成绩尽量能够保持不要挂科就好,其它的,谷裕华就一概不知了。 他的脑袋并不笨,甚至于比一般的人都要聪明的许多,因为这个,他可以用大把大把的时间放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上。 比如夜里出来散步,又或者一大早起来就开始看一整天的书。 如果不是方永泽的邀请,只怕今天他也尽量的不想出门。 其它宿舍的人,多半都沉浸在敲打键盘,二零一二年的时候,英雄联盟已经火得如日中天了,基本上男生宿舍里面都能够见到一群蜷缩在宿舍里面拼了命打排位的年轻人。 不过方永泽和谷裕华两个人偏偏是个例外,一个呢,只对书感兴趣,而另外一个,只对赚钱感兴趣。 所以当有同系的同学邀请他们去网吧开黑的时候,他们总是一筹莫展的遥遥头,问那是什么东西? 开黑这个词,好像也是那一年开始流行起来吧。 借用方永泽的原话来说,电子游戏无非就是消磨意志的东西,这东西接触了并不能给他带来一丁半点的好处。 他并不是讨厌别人玩游戏,而是讨厌自己玩游戏,他讨厌任何束缚着自己,让自己无法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的因素。 这一点上面,谷裕华也是如此的。 每每和方永泽观点相同的时候,谷裕华就觉得这个人越是能够和他成为朋友。 当然他们已经是朋友了,只不过从某一点上来说,方永泽说的有些偏激了。 尽管电子游戏毁掉了不少的年轻人,不过同时也带动了不少的经济产业,就像是一把双刃剑一般的存在。 甚至于慢慢的有人开始称之为精神鸦片的年代里,依旧也是有一群人叫嚣着将其纳入所有的美好的回忆里。 但不过在谷裕华看来,这世界上美好的东西仍旧有不少,游戏并不存在他的世界里。 就比如现在,他就要去见林夕,这才是他觉得美好的事。 第四十六章 生日歌 谷裕华再一次来到台河口,与林夕走在路边的微风之中的时候,谷裕华嗅到了林夕身上的香水味道。 他还记得这种香水的名字,“毒药”。 这种独特的味道宛若风韵宛然的女人,俏丽在灯红酒绿的舞台之上,让人闻之不忘,嗅之即乱,心头砰砰作响,好像难以抵御这般成熟的风韵一般。 然而这并不是适合才二十岁的林夕,比起毒药,应该还有更多更加适合她的香水,可谷裕华不知道,为什么林夕的身上无时不刻的都在透露着一种逐渐成熟的味道。 她明明还算是一株含苞待放的花朵,却是散发着盛开的诱人香气,让人忍不住去嗅探,去靠近,去探索。 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林夕的时候她身上的那股宛若青草一般的清澈香气,宛若雨后的大地。 “这香水不太适合你。”谷裕华坐在长凳上面,迟疑了许久这才说道。 林夕倒是不怎么在意,只是嗅了嗅自己身上的味道,然后问到:“是这样吗?那下次不用了,反正还很多,都是别人送的。” “哦,这样啊..”谷裕华的心里隐隐感觉得到有些不太好的微妙信息,但是他相信林夕,也不愿意去用自己的怀疑去猜忌自己最相信的人。 于是他没有直接问出他更想问的问题,比如:这香水是谁送的,为什么送你,天底下的人这么多,为什么就只送你呢? 当然这些话他没有问,也不想问。 林夕穿了一件黑色的呢绒大衣,长长的黑色丝袜包裹了纤长的小腿,这个时候谷裕华能够发现的是,林夕便得很美了,每一次见到,她总是能够比上次更加的美。 这种美丽越发的带着一种成熟的风韵,也越发的让谷裕华无法捉摸。 “想听点有趣的事情吗?”谷裕华轻轻的将林夕的手放在怀里,帮她一点点的焐热,林夕的手时常都是冰凉凉的样子,好像是因为身体并不好的原因。 听到这里,林夕露出笑意,用右手支着下巴问到:“什么有趣的事情啊?” 谷裕华整理了一下思绪,然后笑着说道:“其实这也不是我亲自经历的事情,是方永泽告诉我的。” 方永泽经常会从外面回来告诉谷裕华一些在学校里面发生的莫名其妙的事情,这些事情大多数都啼笑皆非,但说起来,还是蛮有意思的。 “你说。”林夕摆好了架势,就等着谷裕华开口。 “嗯,说的是这么一天,我们学校里面的学生会里面大一的人和大二的人因为意见不合而产生了矛盾,这产生了矛盾自然是没有什么,反正学生会这种地方就是一群人在里面废话胡说的地方。” “呵呵,但是大学的学生会还不是有很大的权力的啊!这个你不懂,以后就算是毕业了,你在学生会里面的人脉什么的到了社会上也有一些帮助的。”林夕提出了不一样的态度。 谷裕华不置可否,只是点头接着说下去:“好吧,他们骂就骂了,可不过这骂还不算过瘾,方永泽这家伙居然拉着大一的人准备去打那群不听他话的大二学生一顿。” “呀!这就有点过分了。”林夕有点惊讶的说道。 “哈哈,这你就猜错了!”谷裕华大笑说道。 林夕皱着眉头有些莫名其妙的问到:“这都去打人了,属于聚众斗殴的情节了啊,难道还有什么...” 谷裕华已经有些忍不住笑出了声音,先是上气不接下气的笑了半天之后,才在林夕的催促之中平静下来接着说道:“重点来了,方永泽这家伙带着一大群人,拖着三十几个人跑到了人家大二的宿舍里去了,结果,他一把人家的大门踢开,顿时脸色都变了!” 说着,谷裕华做出了一副惊恐的表情。 “为什么啊?”林夕有些疑惑的问到。 “因为,他一脚踢开门之中,却是发现门里居然坐着校长!还有几个老教授和辅导员都坐在里面!因为那天,正好是其中一个老教师的生日,一群大二的学生把校长和一些老教授请到了宿舍里面过生日呢,他这一脚踹门进去,整个学院里面最德高望重权力最大的几位老教授都哪一种莫名其妙的眼神看着他呢!” 听到这里,林夕已经笑出了声音来。 “哈哈哈,那他怎么办?他这一脚下去,岂不是就要被....” “嗯,如果查出来了是聚众斗殴的话,至少他要被开除。”谷裕华点头说道。 “啊!这就太惨了。” “才不会呢!这家伙聪明着呢,你知道他当时怎么做的吗?他居然直接马上就唱起了生日歌!虽然不知道是谁在过生日,但看着那桌子上的生日蛋糕和打扮得像朵花一般的宿舍,他用脚想都知道这是有人过生日了,他开始唱了起来,然后他身后的一群人也像抓到了救命稻草一样的唱了起来。” “哈哈哈...这方永泽,也太扯了吧?校长也不是笨蛋啊,会这样放过他吗?”林夕疑惑的问到。 谷裕华点了点头,说道:“还就真的放过了他,虽然后来察觉到有些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不过有句话古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他方永泽带着这么多人来,没有打成架,自然,祝个寿也是蛮不错的。” 林夕先是一愣,然后反应出来了谷裕华话语之中的讥讽之意后,却是笑得更加的花枝乱颤了。 笑了半天之后,她终于是捂着发痛的肚子拉着谷裕华说道:“笑..笑死我了,好了,好了,你带我出去走走吧,我感觉我再坐着,我还会忍不住笑的。” 一想到方永泽带着一大群人冲到人家宿舍打开门之后,一群校长领导都盯着他大眼瞪小眼的感觉,林夕就忍不住想要笑。 更不要说,后面他居然是急中生智直接开始唱起了生日歌。 两人收拾了一下衣服,然后就缓缓的走出了台河口的温室,一边走,又一边回想起来刚才的事情,便又忍不住的发笑。 好在冷风吹拂在脸上,却是让人有一种稍微能够冷静下来的感觉。 第四十七章 白半城 “那么你呢?你的大学生活过的怎么样?还适应吗?”其实适应不适应这个问题,谷裕华问了也不大起作用,因为林夕本来就是一个适应新很强的人。 不是说她很容易就能够融入其它人的世界里,而是说,林夕自己带着一种奇特的气场,与她相处的人,终究是要被她不知不觉的代入她的世界之中。 亦然是说,像林夕这样的人,根本不需要去太过于融入任何一个环境,她自己就是一片独特的风景,所有人都奢望在她的身边分一杯羹,好像琼浆玉液,如此的诱人。 盈盈一握的腰肢,渐渐起伏的胸脯,一袭黑色的大衣包裹之下,无数的风情让人为之浮想联翩。 她是个美人,毫无意义的美人,这种美人,不论走到任何地方,都有人为之铺垫。 所以谷裕华提到这个的时候,林夕只是皱着眉头细细想了想之后,并不是太在意的说道:“还算可以吧,我也不知道,反正相互之间还算是愉快吧。” “哦...”虽然结果并没有太多的意外,但谷裕华却是有些隐隐的期待。 他其实希望着林夕能够说出一件两件不算太好的事情,这样至少在这个时候,这一刻,她能够依偎着自己,向自己倾诉衷肠。 但好像这种事情并不会存在林夕的身上。 在谷裕华的眼中,林夕几乎是完美的。 如此完美的一个人,又如何会有什么不快乐的事情发生呢? 谷裕华既为她高兴,同时又卑劣之极的感到一丝失望。 他毕竟是个男人,希望自己的女人能够依靠自己。 然而并不可能。 “只不过,在我的身上倒是发生了一件让我有点难以决断的事情。” 忽然,林夕的音调好像低谷中吹来的一缕风一般的,低沉且悠长,像是有无尽的后话说不干净一样。 “真的吗?”谷裕华忽然感觉自己的语气太过于兴奋了,自己似乎并不应该对别人烦恼的事情而兴奋。 所以他又急忙改口说道:“呃,不会吧?” 一面说着,一面装作一脸苦涩的模样。 林夕抬头,用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盯着他,然后一字一句的说道:“是,真,的。” “这...你还是说说看吧。”谷裕华绕着头说道。 两人走的很慢,说话的声音也不算大,这会天已经完全的黑了下来,所以路边的行人变得十分的少。 入海口一到了晚上,就会变得十分的冷,哗哗的海风带着一股腥气吹入人的身边,更像是吹入了人的骨骼里,就连骨髓里都带着一丝丝的凉意。 林夕缩着脖子,仔细的回忆道:“嗯,那大概是三个月前吧,三个月前呢,我认识一个大三的学姐,这个学姐呢,是我们学校系里的系花,你知道吗?我们学校里追她的人,要是从我们学校排到这里,可能都能够排到大海里去了!” 林夕这样说虽然有点夸张,但她这样说也的确给了谷裕华一个直接的感官。 这个学姐,是真的漂亮之极,追求者也是多得遍地都是。 “更有甚者,台河市当地的一个富二代,直接丢了一台全新的劳斯莱斯放在她的面前,只求她跟他出去吃一顿宵夜,然后呢,你猜怎么着?” “怎么着?” “那位学姐,居然直接扛起一把消防斧把那台全新的劳斯莱斯给砸成了废铁!” 林夕的眼睛亮了起来,好像一说到这位学姐,她就很兴奋的样子。 “当然,这还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那个富二代本来想要收拾这位学姐的,说什么敬酒不吃吃罚酒,小爷我今天就要给你就地正法了!” 看着林夕插着腰学着一个富二代口出狂言的模样,谷裕华觉得有些忍俊不禁,所以不由得笑出了声音。 “不过呢,这家伙很快就被警察叔叔给带走了,最后这事情居然就不了了之了,后来呢,我才知道,这位学姐,居然是台河市的一家名为蓝星公司的董事长家的大小姐!你知道蓝星公司吗?你要是不知道的话,我可以这么和你说,这,这,还有这!这整片台河影视城,都是蓝星公司出钱建造的!” “这,倒是挺有钱的。”谷裕华对钱并没有太大的概念,脑海里对建造这样的一个占地三百多亩还囊括了中、美、英、日四大影视基地的巨大影视城,究竟要花多少钱,需要多么雄厚的资金。 他唯一能够感受出来的,就是这个家,很有钱,是真的很有钱。 至少不是他能够想象得到的有钱。 “这个何止是有钱?听说蓝星公司的钱,只怕就是把半个台河市给买下来都有可能了!这位学姐姓白,而她老爹,就是这台河市里有个鼎鼎大名,号称白半城!” “白半城?这个名字有点太夸张了吧?” “不夸张,一点都不夸张,至少对于他们家而言,这是真的,他们家的声音,不单是在这台河市里根深蒂固,就连很多其他的周边城市里,都有他们公司的影子。” 说到这里,林夕的眼睛中露出了一些不太一样的东西,那种东西,谷裕华说不出来,究竟是贪婪,还是羡慕。 因为,那眼神太过炙热了。 “你有有意思不,这个白学姐,她不喜欢任何一个男生,无数的男生追她,她都不喜欢,她,居然喜欢女人!” “喜欢女人?”谷裕华这才听出了事情的不对劲之处。 林夕摆了摆手,然后接着说道:“这只是传说,学校里的人是这么说的而已,但不过呢,好像真的是这么一回事,因为这个学姐,十分的讨厌男生,就连他们家的保镖,都不能靠近她周围三米之内。” “不是,这压根就不能说是讨厌男人的根据啊!换谁的身边聚集着一群成天到晚看着你一举一动的人,你也不舒服啊!” 谷裕华觉得莫名其妙,这好像根本说不通啊。 “哎呀你不懂!这是有钱人的生活,哪里是什么她能够决定的事情?她就算是讨厌身边有保镖,但她家那么有钱,她哪里能决定呢?” 听了林夕的话,谷裕华只能憋足了气,然后长长的吐出了一个字。 “哦...” 第四十八章 诡异 “然后呢?为什么你会觉得很纠结呢?”谷裕华有些困惑的看向了林夕,然后想要从她的话里面找到任何的蛛丝马迹。 可惜无济于事,只能以一种近乎是询问的眼神看着她。 林夕皱着眉头,接着回答道:“这就是问题所在了,你想啊,这么一个有钱的学姐,人又长的漂亮,人缘也好,可我总是看着她老是做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 “比如呢?”谷裕华问到。 “比方说,她是医学系的学生,不过她的专业,是法医系,法医你知道吧,就是专门解剖死人的那种,你不知道,这位学姐,在法医系可是出了名的!要知道敢选择法医的人本来就不多,更不要说是女孩子了,可她偏偏这么漂亮,又有钱的人,根本没有必要去选择这样一个又脏又累,并且还整天和死人打交道的行业才对,可她偏偏不,她更是独自一个人完成了所有的法医系课程,现在,甚至于听说,她早已经离开了学校加入了某某私人医院,经过她亲手解刨分析的尸体,就已经不下数百具了...” 说着这话的时候,林夕皱着眉头,似乎是对这位学姐有十分大的成见。 “可是,这有什么可烦恼的?对于你而言,她始终是传闻而已啊。”谷裕华觉得,人各有志,一个人喜欢什么样的职业,始终都是没有错的。 尽管这样的一个完全可以养尊处优处处都锦衣玉食的人去做这样的一个几乎是有点见不得的人职业,便只能说明一个问题。 她似乎和正常人有些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可这没有什么啊,这和林夕,并没有关系啊。 想到这里,谷裕华目光中的疑惑更加的浓郁的。 “你不知道!”林夕一下子就炸毛了,音调一下子就提高了差不多有五分。 “这是一年前的事情了。”说到这里的时候,她蓦然间音调降低了很多,然后打量着四周,观察到了没有人注意他们的谈话这才接着说道:“你不知道的是,在大概一年之前,我与这位学姐之间,发什了一些并不算太愉快的事情。” “并不算太愉快的事情?”谷裕华实在是想象不到她们之间能够发生什么不太愉快的事情。 林夕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像是做出了很大的决定一般的说道:“刚才我不是说了吗?有传闻说,这位学姐好像有同性恋的倾向吗?那其实不是的,事实上,她好像不但不是同性恋,甚至于她对于性这个东西,都没有半点的兴趣。” “这话怎么说?”谷裕华目光顿时聚焦在了林夕那张有些发白的脸上,她好像是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事情。 “嗯,是真的,大概是一年前吧,我接受了这位学姐的邀请,前往她的家里去做客,你说,当一个学校里的红人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并且好声好气的邀请你,说想要认识认识你,并且她的态度与语气,都让你无法拒绝的那种,你说,你会拒绝吗?”林夕仔细的盯着谷裕华的双眼,好像要从他的眼睛里面看出什么似的。 “不会。”谷裕华深吸了一口气之后,便这样回答道。 他是经过了一番思考的。 的确,就算是他也不会。 如果这样的一个学校里面十分出面的红人,宛若传奇一般的一个人物,忽然出现在平平无奇的你的面前,然后想要和你做朋友,其态度与语气都无可挑剔,看起来的确是一个可以做朋友的人,一切都好到让你无法拒绝的情况之下,几乎没有人会拒绝这样的人的邀请的。 所以林夕接着说道:“所以当初她邀请我去她的家里做客的时候,虽然很奇怪,也很唐突,但我没有拒绝,我甚至于还很高兴,虽然好像传闻她是一个同性恋,似乎她接触我,是因为一些奇特的原因,但是另外一方面,我对她,也同样是十分的好奇的,毕竟,这个女人,是真的堪称完美啊!” “就算我同样是个女人,我都要为她的美貌所倾慕不已,明明我的性取向并没有任何的错误之处,但是,偏偏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而她,则是美艳得不可方物,让我无法拒绝。” “所以我就去了,去到了她的家里,说实话的,就算再有一次,她在邀请我一次,我都会毫不犹豫的答应她的。” 说到这里,林夕好似自嘲一般的轻笑了一声。 “她带我回到她的家里,像一个普普通通的好朋友一样的与我无话不谈,我说实话,这位学姐是十分厉害的,她的见解,她对事物的看法,还有她的三观,都与我见到的其它人都不一样,甚至于,我的心里,是崇拜她的,我从来没有想象过,这个世界上居然会有如此的完美的女人。” 她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接着说道:“是的,就是完美,近乎与完美,要不是,要不是后来发生了那些事情...” “发生了什么?”谷裕华盯着她看,心里一边想着,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才能够让林夕为之倾慕,以至于现在说起来,竟然都有些如痴如醉的表情。 “一开始,我们只是聊天,然后呢,我们就一起吃了饭,一起洗澡,然后散步,到了晚上,我们就一起上床睡觉了,这对于女孩子而言,并不稀奇,反而很稀松平常。” “然而,转折就发生在半夜,大概是半夜的时候,她缓缓的起身,然后用一些十分牢固的皮带将我固定在了床上,并且,剥光了我的衣服,就这样一直盯着我看。” 林夕的声音开始有些颤抖,并且脸色,都渐渐开始发白。 “我不敢发出声音,也不敢大声呼喊,我只能在夜色之中接着月光眯着眼睛看着她,她就这样直勾勾的盯着我的酮体,就这样整整看了一个晚上!” 林夕忽然浑身颤抖了一下,好像,是打了一个寒颤。 “真的!这样很可怕!哪怕哪天晚上,她再多碰我一下,我都不会这么的害怕!她最让我害怕的地方就是,我根本不知道她究竟想要做什么,也不知道,她这样做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说到这里,一种诡异的气息,开始在两人之间蔓延。 第四十九章 方永泽被打 具体的意思,谷裕华终于是听明白了。 整个过程,几种因素串联起来,就造就了一个几乎是矛盾的重合体一般的存在。 首先,她有钱且貌美,为人友善且端庄贤淑,外表无懈可击,完全就是一副人上之人的完美表现。 可是其次,在学校里,她是法医系的学生,不但是对法医的兴趣极其浓郁,并且甚至于还独自修完了大学四年的课程,现在已经开始着手尸体解剖的实际案例。 可问题就在这里,在中国这样的一个传统习俗浓郁的地方,大部分的家庭观念都是对于死人怀有绝对的敬畏的。 暂且就算是抛开传统观念不说,便是一般人对于死的畏惧,对于尸体的畏惧,便是一般的胆子还算不错的男孩子,都未必敢去在一具尸体上面指手画脚。 更不要说,如她这般的,不但是在尸体上面指手画脚,更加可怕的是,她甚至于会邀请一些对于她不是很熟悉的年轻学员,乘着夜色去观摩她们的身体.... 这些行为,无不是在印证着,这样的一个美丽贤淑,富有且看似和善的女子,也许是一个变态。 不过从别人的耳中听闻的事情,始终都有待商榷,谷裕华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猜测一下林夕的话中,是否是有夸大的成分。 但实际上,谷裕华其实早就已经有怀疑的态度了。 两人又接着闲聊了半个小时,但自从谈及了那位学姐的事情之后,好像就不大愿意再详细的谈及其它的事情了。 所以最后,两人都谈无可谈,于是就各自分开回到各自的校区去了。 当天晚上回去的时候,谷裕华前脚才踏进宿舍,后脚就接到了方永泽的电话。 这个电话是在这个学期入学的时候买的,因为国产机的价格已经逐渐的降低了到了一个冰点,而兴起的智能手机开始占领了所有的手机市场,所以这个小小的步步高的翻盖手机,其实只花了几百块钱,就拿到了手中。 为了方便联系,所以谷裕华就自己用自己存下来的零花钱买了一个。 “喂!裕华你快点来!” 电话那头很吵,好像是在集市上一样的模样,顺带着的声音好像是讨价还价的声音,但是显然不是。 而方永泽的声音则是在一群吵闹的声音之中鹤立鸡群一般的啊哎呦呦的叫唤着。 还没有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的谷裕华就这样通过方永泽的电话接到了林姐的声音。 然后,先是愣了一下,随后谷裕华想都没有想的说道:“好。” 之后穿好外衣,下楼,没有丝毫的犹豫。 这种事情其实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只要发生这种事情,谷裕华大概也能够明白。 方永泽这小子又惹祸了。 本来就油头粉面爱的小白脸一样的人,还成天的喜欢去勾搭小女孩,这一般情况下,当然是借着自己一副天生的好嗓子和满嘴的油腔滑调耍得别人团团转。 但也不是经常如此,有的时候他也会在阴沟里面翻船,比如说,他今天勾搭的这个女孩子有男朋友,而且,人家男朋友还跟着一起来了。 原本这种情况下他也不会去招惹人家,但有的时候难免有意外,比如说对方的男朋友一时间走开了,他也只是上去搭话随便说了两句。 然后对方的男朋友其实是一个十分不讲道理的泼皮无赖的话,他就难免会被人,打一顿。 这就是随意沾花捻草的坏处,运气不好,就会挨打。 不过打就算了,要是运气再不好一点的话,可能就会被打成重伤。 所以当谷裕华赶到医院的时候,他差点没有笑出声音来。 只见到方永泽那原本还算帅气的脸蛋上多了一个赫然的大包,然后嘴角之处片片皲裂,一双有些妖媚的桃花眼,却是已经变成了熊猫眼。 “噗呲,我说方永泽,你这是去哪里打擂台了不成?这擂台上的姑娘,有点厉害啊!” 谷裕华笑得挺开心的,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虽然放心不下方永泽这个朋友,但毕竟方永泽始终都带着一种欠抽的本质,每当他出什么事情,谷裕华都觉得挺解气的。 “嗨呀!你就别提了!还真的是个姑娘!我真的是感觉邪门了!你说我在哪里和别人姑娘家家的聊天聊的好好的,这家伙忽然就是一拳头打了过来,你说,我这是造的什么孽啊!” 方永泽一副捶胸顿足的模样。 谷裕华很奇怪,往日他被人打,这正常,但一般打他的,可都是男的啊!怎么今天,还来了个姑娘打他? 不过这种老是遍地惹桃花的人,被一两个姑娘打,是不是也算正常? 谷裕华也只得笑了笑,然后说道:“快点躺好吧!一会给医生上了药,我还要在这里照顾你一晚上呢,说罢,这次断了几根骨头?” 如果不是断了一两根骨头的话,他当然不会住院的。 方永泽有些尴尬的说道:“没有断,不过手臂给人家扯脱臼了,你还别说,这姑娘的力气不是一般的大!就一下,就给我扯脱臼了!” 他的脸色有些发白,显然是痛得不行。 “咚咚咚...” 谷裕华正准备说点什么,可这个时候,门口却是传来了一阵敲门的声音。 然后,一个十分好看的女孩子从门外走了进来,轻声说道:“请问,这里是方永泽的病房吗?” 对方留着一头十分干净利落的齐肩短发,军靴短裤加短袖衬衣,十分清爽且利落。 打扮十分的普通,也就算是有几分英姿飒爽的感觉,不过,对方的气质与外貌,却是注意堪比明星级别的。 不是一般的十八线小明星,而是堪比刘亦菲一类的一线大明星! 是的,便是这样的一个气质与外貌,都丝毫不逊色与刘亦菲这等的一线大明星的女孩子,在这个接近晚上十点钟的时候,敲响了方永泽的病房。 谷裕华一脸狐疑的看向了方永泽,然后就看到了方永泽一脸的惨白。 手脚颤抖,并且,头顶满是细密的汗珠。 第五十章 过目不忘 “喂,你没事吧?”看着一脸发白的方永泽,谷裕华有些奇怪的看向了他。 “就,就就就是她!”沉默了半响之后,病房之中宛若爆炸一般的响起了方永泽惊恐的音调。 “嗯,是我。”对比起方永泽那般惊慌失措好像原地爆炸一样的模样,对方倒是冷静得许多,款款而来,款款坐下,语笑嫣然,好似谈论昨日之风渐凉。 “不是?这个谁?什么是什么啊?”一筹莫展的谷裕华摊开了手,一脸的莫名其妙。 可方永泽已经像是一个受到了委屈的小姑娘一样的缩进了白色的被窝里,只露出了一双目光颤抖的双眼,里面透露着惊恐的神色,依旧是警惕之极的盯着身边的女孩子。 这,可不像他啊! 若是寻常,方永泽见到了这样漂亮的妮子,只怕第一个反应就是一只手搭上了对方的肩膀,然后开口第一句话就是:“美女,加个qq呗!不然msn也行啊!” 嗯,这一年微信什么的东西,还没有横空出世,人们沟通的方式,大多也还都是qq,甚至于就连msn这种对于九零后已经是老古董的东西,也都还占据着一定的市场地位。 但不过今天,谷裕华感觉情况不对劲啊,这家伙居然视女人如虎狼,这显然有失他的“男儿本色”啊! 好玩的是,这个女孩子抬头看了看谷裕华之后,微笑着说了一句让他毛骨悚然的事情:“你好,谷裕华是吗?我认识你,我看过你的体检报告。” “wtf??什么鬼?”谷裕华顿时感觉一阵的头皮发麻! 对方认识自己,并且还看过自己的体检报告?这是哪个医院来的美女小护士啊?怎么自己没有半点的印象?难道自己的旧病复发了不成? 不过好在,对方看着谷裕华一脸的狐疑态度之下,终于是笑着说道:“呵呵,你们学校的所有学生入学体检的项目,都由我们学校的医学院承包了,这是两方院校的传统,而你的资料,我碰巧看过而已。” 对方笑着点了点头说道,听罢这话,谷裕华那原本已经渐渐收敛起来的惊讶之心又波澜起伏了。 两校之间的传统他是知道的,并且这事情也不算什么,谷裕华所在的院校与林夕所在的院校,一个院校的土木工程系天下闻名,一个院校的医学院天下闻名,就算是一些院校的学生,甚至于都堪比一些地方的甲级医院的存在,开玩笑!人家直接一住进医学院,就是十多年啊! 一般想要成为医生至少也要读五年的本科和三年的研究生和专业培训两年,甚至于有的院校要求读完博士生,医学院一毕业就已经年过中年的都有可能,这些医学院的学生你不知道他们究竟已经做了多少年的大学生,已经具备了何等的专业素质。 并且,他们院校最出名,最为可怕的是,他们学校的法医系。 拥有全中国最为崇高的专业权威以及最好的学习环境,并且历代业内最具资历的几位大法医,都出自这所学校的法医系。 听说,从上个世纪到现在,这所学校的法医系已经领先了中国法医系所有的超前地位。 甚至于,大多数的法医在读完之后,便直接离开了本国加入了外国工作。 这是因为中国的法医系统远远不及国外的优秀,而在这所院校之中所学习的东西,甚至于无法在这个国家所完整的使用。 因此,这个牛逼哄哄的院校,甚至于成为了国外的专业人才的输送院校,不知道每一年有多少的外国人拿着高额的待遇与金钱将这里的学生带走。 谷裕华觉得可怕的,其实并不是对方是林夕所在的学校的医学院的学生,他所觉得可怕的是,对方的记忆力。 因为撇开一些复查的大二大三老生不说,就是他们这些新生,就有接近五千人,五千人的数量,所蕴含的资料可不是一般的庞大。 而她,居然就这样记下来了? 这是何等可怕的记忆里? 她这是专门把他们的体检资料给全部背下来了吗?谷裕华不得而知,他知道的是,这种东西,大概就是随便看一看就好的东西,其实并没有多大的研究价值。 或许,对方只是偶然看了一眼,就给他记下来了。 冷静了下来的谷裕华仔细想了想,觉得大概对方就是记住了自己的资料罢了而已。 所以稍微冷静了一下自己那有些波动的心绪,然后伸出手握手道;“你好,我是谷裕华。” “嗯,这就对了,毕竟你们所有两万一千六百三十四名师生之中,只有你一个人有过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 听了她的话,谷裕华又一次被震慑到了。 她说的并不是他们新生的数据,而是所有的院校的学生在去年夏季的时候体检过的所有学生。 这个数据是方永泽告诉他的,毕竟对方是学生会的,偶尔一些并不算太大的财务问题,也是由学生会进行管理。 而就算是方永泽,也只是提到了两万多名学生这个比较模糊的数据。 不由得,谷裕华想到了一个极其可怕的可能。 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狐疑之极的问到:“两万多人的数据,你都记住了?” “是啊!”没有半点的犹豫,坐在板凳上的女孩子直接回答道。 “嘶....” 谷裕华不由得倒吸了一口气,真的是让他感觉出奇的意外。 原本以为对方记得自己,只是因为自己是一个个例,但现在,对方居然说自己把他们院校的所有的学生的体检数据给记住了。 这,不会是在骗人吧。 “你,不会是在骗人吧?两万多人,难道你是传闻中的过目不忘?” “对呀,你真聪明,我就是过目不忘呢。” 话说着,对方还俏皮之极的眨了眨眼睛。 谷裕华暗道这家伙一定是在骗自己,并且说谎眼睛都不眨一下地。 这不要脸的程度,简直就堪比此刻躺在床上瑟瑟发抖的方永泽了。 第五十一章 白楠 “好吧,我无话可说,不过这位同学,你来这里做什么?”谷裕华彻底的认输,然后这才想起来询问对方来这里的目的。 不过,对方确实直勾勾的盯着方永泽一脸哀怨的说道:“唉,都是因为这个人。” 说罢,她的手指直勾勾的指着方永泽。 看她那眼神,好像和方永泽之间发生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一样的感觉。 “你...永泽你说实话,你是不是对别人做了什么,人家这都找上门来了!”谷裕华红着脸凑到了方永泽的耳边问到。 显然,方永泽当时就急眼了,然后大声吼道:“什么做了什么!明明就是她一拳头把我打住院了!谷裕华,就是这个女人给我打住院了你听清楚!” 好吧,方永泽彻底的炸毛了。 开什么玩笑?这女孩子看起来弱不禁风的模样,能把方永泽这个一米八几的高大个给打趴下? 有点奇怪啊。 谷裕华尴尬至极,开始他心里的所有的主意,在现在顿时就全部给推翻了。 这样说来,对方个过来倒是没有什么。 毕竟是她给方永泽打成这样的,就算是于情于理,都应该过来看一看的。 只不过看方永泽那副惊恐的模样,显然以为对方是还不想放过他,继续来找茬的。 “哈哈哈,你放心好了,我不是来找你的麻烦的,前台的医药费我都给你付清了,还有这家医院是我父亲名下的,你可以随时住在这里直到全身痊愈。” 方永泽听了这话,眼睛都直了,大声喊道:“你!你老爹是白半城?!” 白半城,这名字谷裕华有点熟悉。 “什么白半城?你再胡说我把你头都打爆!”这位白小姐晃了晃拳头,极具威胁性的小虎牙倒是颇有几分锋利。 “咳咳,没有,没有,我说错了,您大人不记小人过,不要在意啊,哈哈哈...” 真他娘的不要脸,方永泽这家伙,一听说对方的身份,顿时就吓得卑躬屈膝了起来。 谷裕华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之中,心里却是暗自发憷了起来。 这么说来,眼前的这个白小姐,难道就是林夕说的那个白小姐吗? “咳咳,这位同学,我想问一下你家里有兄弟姐妹吗?”谷裕华还是不死心的想要挣扎一下。 却是见到,这位白小姐将耳边的头发向后撩拨了一下,之后云淡风轻的说道:“我家里就我一个呀,怎么了?” “哦吼,完蛋...”谷裕华的心里顿时响起了绝望的声音。 “咦,你这个人还真的奇怪,一见面就问人家家里的情况?”白小姐皱眉说道。 谷裕华也是颇为无语的答道:“我也从来没有见过别人一来就背下了对方的体检报告的人。” 白小姐有些尴尬的绕了绕头发,然后嬉笑着说道:“哈哈,算了,就不和你胡扯了,我叫白楠,楠木的楠,花白的白,正式的认识你一下。” 说罢,她伸出了自己那只宛若用白玉精心雕琢而成的手。 谷裕华尴尬至极的握了握手之后没好气的说道:“我是谷裕华,谷裕华的谷,谷裕华的裕,谷裕华的华。” 之所以这么回答她,只是因为对方只怕就连自己的家庭住址手机电话以及一些浅显的信息都全部给记住了。 所以一个名字,她会不知道吗? 白楠小姐倒是不生气,只是点了下头,然后冲着两人说道:“嗯,既然是这样,那现在我可以离开了吧?” “离开?明明就是你自己要跑来的!我可巴不得你赶紧走!”躺在床上的方永泽气愤的吼道。 不过白楠却是扭头说道:“我的意思是,现在呢,医药费我也给你了,然后人我也看了,是不是说,若是之后,这件事情你是否能够闭嘴呢?” 方永泽当时就笑了,阴恻恻的说道:“想要封我的口啊?我告诉你!我方永泽是这样的人吗?你叫我不说我就不说吗!?” 方永泽又一次的原地爆炸了。 不管怎么说,这一次被人打脱臼了,谷裕华觉得,他生这么大的气,倒也还算正常。 只不过这也是谷裕华太瞧得起方永泽了。 因为方永泽硬气只持续了不到半分钟,话才说完,一个十分厚重的信封就放在了他的手里。 方永泽先是骂骂咧咧的看了看手里的信封,然后当时就闭嘴了,一下子转怒为笑,变脸之快,堪比魔术。 白楠笑盈盈的问到:“这位先生,请问,现在你认识我吗?” 方永泽横了她一眼,然后大喊道:“你是谁啊?你来我病房干嘛?没事赶紧出去!烦人!” 说完,又低头数钱去了。 白楠这才得胜一般的对着谷裕华抛了个眼神,然后缓缓的离开了。 方永泽看着对方离开了,这才笑盈盈的将钱收入怀中,笑着说道:“这一拳头没有白挨。” 不过他这才一抬头,就看到了谷裕华那张皮笑肉不笑的脸。 “这位同学,从大一上学期开始,你一共找我借了三千四百六十五块零五毛,零头我就不要你的了,一共三千四百六十五块钱,赶紧拿来吧。” 方永泽的脸色顿时就塌下去了。 没办法,天降横财,他现在想要找任何的借口,都没有用了。 半响过后,谷裕华心满意足的拿着自己钱从方永泽的病房里走了出来。 此刻方永泽就宛若是大限将至一般的,满脸的颓然之色,手中原本鼓鼓囊囊的一个信封,却是已经瘦弱了许多,里面,只剩下了为数不多的几张毛爷爷,还在安慰他幼小且脆弱的心灵。 谷裕华准备回宿舍了,因为方永泽也只是脱臼了而已,大概打了石膏之后,就可以出院了。 所以并不需要自己怎么照看,谷裕华拿了钱,也不好再留在这里继续刺激对方的神经,不然方永泽一定会想着办法的找自己借钱的。 想到了诸多的原因,所以谷裕华就准备离开医院了。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的是,这家医院居然是白家的。 而打了方永泽的人,居然就是林夕口中的那个十分变态的学姐。 可是,看起她的样子来,好像并不像个变态啊。 谷裕华一边走,一边想到。 第五十二章 见鬼 台河市人合医院,隶属于白河有限公司旗下,虽然是一私人医院,不过所拥有的医资设备,却是就连一些二级甲等医院的大医院都不比不上的。 虽然基础设置和医资人员极其丰富,不过碍于位置处于城郊,平日里倒是没有太多的人聚集在这里。 普遍来这里看病的人,大多数都是一些住在影视城中的工作人员和周边两所大学的学生老师们而已。 不过其中也不是没有巧合。 比如住在里面的老刘头,他既不是影视城中住着的工作人员,也不是周边两所大学的学生老师。 他甚至于不是台河市的人。 他是台河市的周边城市,三川市刘家村的人,说起来,他还算是村子里面的族老,膝下儿女众多,四代同堂。 不过他之所以住进了人合医院里面,是因为他在来到台河影视城中游玩的时候,被这里的地痞流氓抢劫了。 老实巴交并且一辈子守财如命的老刘头,被人硬生生的从腹部胸部捅伤了一共七个刀口。 就算是临死之前,他都没有放开手里的一枚金色的大金戒指。 听说,这枚戒指是老刘头的老伴临死之前留给他唯一的东西。 从这里大概可以看得出来,老刘头虽然是守财如命,但也许这一枚戒指,并不单单只是财产这么简单的问题。 为了保护这枚戒指,他死在了台河市里。 当天夜里,当人合医院的救护车将他送到车上的时候,他就已经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 在救护车刚刚到达医院的时候,老刘头就断气了。 而遗体,就放在人合医院的太平间,一座三层大小的小楼里面。 小楼通体不供应暖气,所以整栋小楼都带着一种极其寒冷的感觉,并且,因为常年堆积尸体,以至于其中散发着一种浓烈的消毒水的味道。 为了掩盖另外一种刺鼻的味道,医院只有喷洒过多的消毒水在里面。 当天夜里,当派出所的人勘察了现场与尸体之后,就将老刘头留在了医院里的太平间,并且通知了老刘头的子女,随之,便离开了人合医院。 就在他们前脚刚走,后脚,就有一个穿着白色运动服的女孩子,从一旁蹑手蹑脚的走了进来。 女孩子带着一副黑色的墨镜,带着口罩和一个巨大的帆布背包,走起路来的时候,帆布背包里面一阵叮咛咣当的声音不绝于耳。 随后,女孩走到了老刘头的面前,先是对着老刘头的遗体鞠了一躬之后,就抬手将盖着老刘头的躯体掀开。 呼啦一声,白布带着一阵风声落下之后,只留下了浑身裸lu的老刘头的遗体。 因为法医需要勘察尸体,所以老刘头的遗体上所有的衣物,都被脱了下来放在一边。 而小楼中负责看守遗体的老大爷,也早早的离开了这里,出门寻思着买一包香烟。 小楼中,当然也没有留下任何的监控设备,毕竟,这里是放遗体的地方,几乎还没有什么人会脑袋不正常的对一堆遗体有什么兴趣。 所以呢,在没有遗体的太平间里,同时看守太平间的老大爷又出门买烟去了。 正好,整个三层小楼,都空无一人。 至少还在喘气的人是没有了。 而这个女孩子,就乘着这个机会,溜了进来,她从腰间的帆布背包里面取出了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比如说一些十多厘米长的小刀,一些个头不大的钳子和架子,以及两三把尖刀和一个折叠锯子。 在背包的深处,甚至于还有一把沉甸甸的斧头。 斧头做工十分的精巧,整体不过一尺来长,小巧且锋利,两头带尖,像是庖丁解牛所用的奇特刀具。 仔细的看去,她这斧头,与其说是斧头,倒不如说是一柄阔刃刀。 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斧头的木柄之上,明显有几点浓重的黑色凝结,好像是某种生物的血滴凝固了一样。 女孩子拿出了这柄奇形怪状的斧头,然后一脸凝重的将挂在脖子上的口罩戴好,就伸手将斧头正面的刃口直接插入了老刘头的遗体上面。 那并不是一个能够看得十分清楚的伤口,只是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尸体变化,这个伤口已经开裂了而已。 刃口深深的插入了其中,就好像是极其锋利的手术刀一般的,将这伤口层层撕裂开来。 在伤口彻底的展现在眼前之后,女孩子将手里的斧头放下,然后仔细的盯着伤口看了许多遍,之后,便用一个相机,将这所有的伤口全部拍摄了下来。 之后,当她再准备动手的时候,身后,却是传来了一阵惊恐的尖叫声音。 “你!你你你做什么!” 一张几乎是扭曲了的煞白脸蛋,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女孩子有些尴尬,好像是刚才观察伤口的时候太过于专注,以至于身后来了一个人都不知道。 不过更加尴尬的人却是门口的人。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拿了钱准备回宿舍的谷裕华。 他之所以出现在这里,只是因为半路上,想要上个厕所,正巧身边矗立着一座三层的小楼,于是谷裕华就进来上了一个厕所。 急冲冲的跑进来想要上厕所的谷裕华,以为这里不过是一个寻常可见的医院建筑,完全没有想过这里是存放尸体的太平间。 所以当他路过一楼停尸间的时候,看到一片整齐的白色病床放在自己的面前之后,谷裕华差点连腿都吓软了。 毕竟这些所有的病床上,都铺着一张白色的床单,床单的下面,显露着一张又一张的人脸。 这不用多想,就能够想象得到,这里应该就是所谓的停尸间。 只不过,谷裕华并不相信什么怪力乱神的事情,所以寻厕所不成,就准备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但可惜,只是因为在停尸间的门口多看了一眼,谷裕华就注意到了在角落里面打着电灯胆大妄为的将老刘头的遗体翻开的女孩子。 此刻,谷裕华与这女孩子四目相对,双方,都是一副见了鬼的神情。 第五十三章 似曾相识 谷裕华几乎是忘记不掉这双眼睛的。 冷漠,平静,且带着一种奇特的洞察力。 更加深邃一点的地方,这对眸子里面好像藏着一种隐藏得极其深邃的感情,这种感情谷裕华见过不止一次,不止一次。 可是就算谷裕华把自己的脑袋敲破了,他都想不起来,这种感情他究竟是在什么地方见到的。 但他知道,这种奇特的感情,名为渴望。 就好像是一个在沙漠里行走了五百公里的人,他就快要渴死了,他的眼中,剩下的只有对水的渴望。 而这对眸子里面,就显然是显露着这样的渴望。 只是不知道她渴望的是什么东西,直勾勾的,像是夜里洞穿了一切的月光。 “白楠大小姐,你在这个地方做什么?” 没错,谷裕华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人是白楠。 “你!”白楠顿时一惊,随后双眼中的惊讶神色很快就冷静了下来,然后质问道:“你是怎么看出来是我的?” 白楠解开了脸上的口罩,在她的唇角处,有一颗小小的痣。 “眼睛。”谷裕华笑着说道。 “眼睛?”白楠显然有些不相信。 “其实我也不大说得明白,只不过你眼睛里面好像有什么不一样的东西,很明显,所以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记住了这对眼睛。”谷裕华绕着头说道。 不过白楠却是脸色一红,有些愤愤的说道:“臭小子,你这泡女孩子的手段,是不是有点过时了吧?” 谷裕华听了连忙摇头,然后说道:“没有,真的没有!” 白楠盯着谷裕华仔细的看了片刻,上下大量了个遍,但始终无法从他的眼睛里看出半分谎言的味道。 随后,她将身边的一切工具全部收入了帆布背包里面,将老刘头的尸体掩盖放好。 做好这一切之后,白楠就快步走到谷裕华的面前,盯着他的双眼说道:“臭小子,你要是敢骗我,我绝对不会放过你!” 说完了这话,白楠提着背包就匆忙的离开了。 走路的姿势未免太过于潇洒,竟然让谷裕华回头看的时候一阵发愣。 除了对方的眼眸,这一路行走带风的气势,倒是让谷裕华记住了。 半分钟之后,谷裕华这才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堆白色床单铺就的房间之中。 四周,没有半个喘着气的人。 一阵恶寒,顿时蔓延上了谷裕华的心头,他忽然感觉自己想要吐。 ..... 大概是半个小时之后,谷裕华终于是一个人回到了宿舍,这天夜里他倒是偏偏睡不着了。 没办法,他实在是想不起来,那对眼睛,他到底是在什么地方见过? “究竟是什么时候?” 一个人的夜里辗转反侧的话,大概只是为了一些难以忘记的事情。 谷裕华也是如此,他忘不掉那双眼眸,他深刻的可以感受得到,那对眸子,很像一个他身边的人。 至于是谁,大概只有做梦做得很深的时候,才能够想得起来吧。 在床上翻来覆去,最终实在是没有办法睡着的谷裕华爬上了方永泽的床。 当然不是要做什么,只是因为方永泽的床头经常会藏着一两瓶杰克丹尼牌的威士忌。 有的时候还会放着一两瓶香槟或者是其它的酒。 不过大多数的时候,是放着一两瓶威士忌。 这家伙也不见他平时有多喜欢喝酒,但好像每次从晨暮酒吧里回来的时候,他就会带着一两瓶酒回来。 当谷裕华问起酒的来源的时候,方永泽也总是支支吾吾的没有个确切的回答。 时间久了,谷裕华也就知道了这酒其实是方永泽这家伙偷偷:“拿”来的。 属于他顺手牵羊的结果。 然后这家伙就会把这些酒拿到一些地方卖掉,钱就被他放在枕头下面,有的时候方永泽不在的时候,谷裕华会去数一数这些钱的多寡,以确定方永泽做了多少劣迹斑斑的事情。 然后再上网查询法条,确定方永泽这家伙要是有朝一日东窗事发的话,究竟会被关多少年的牢。 不过这也只是谷裕华的一个小秘密,他不说出来,也任由方永泽继续做他的坏事。 因为他曾经不经意的向林姐提到过酒吧里面的酒或多或少的会消失不见,但林姐对此也没有太多的在意。 好像一提到方永泽,对方说话就会含糊不清。 好像,林姐和方永泽之间,有一种默不作声的协议,这种协议放纵了方永泽偷东西的恶习。 同时也鼓涨了方永泽的腰包。 谷裕华并不在意这些事情,所以他只是拿出了酒,寻了一个还算干净的杯子倒满了酒。 这是一个威士忌酒杯,当然也是方永泽从酒吧里面带出来的,只不过这个酒杯不值钱,大多数的时候,就被他拿来装烟头。 只有很少的时候,他会把装满了烟头与灰尘的酒杯清洗干净,然后给太阳将酒杯晒干,当做刷牙的备用工具。 这家伙刷牙的牙缸经常被他摔坏,时常能够听到清晨从阳台洗漱台上传来这家伙刷牙缸的声音。 每当这个时候,新的牙缸还没有买来的时候,他就会用这个威士忌酒杯当做替代品。 碰巧,今天这酒杯被他洗干净了,因为今天早上他又摔牙缸了。 谷裕华给酒杯里面倒满了黄色的液体,便抬头看着这片天空,这天空很亮,在台河市的夜空很少有极其明亮的时候。 因为整个城市都弥漫在一片重工业带来的雾霾之中,时常能够看到的,只是黑洞洞的夜空。 在看到今晚这般明亮的夜空的时候,谷裕华的心里莫名的想到了那个人的眼眸。 和这片夜空很像,直勾勾的,好像洞穿了世间的一切。 “千万不要以为夜空笼罩了一切,其实当你注视着夜空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一个可能?” “什么可能?” “当你注视夜空的时候,其实夜空也在注视着里,亿万光年之外,是否有一双看不到的眼睛注视着一切?” “我不知道。” 在夜里,谷裕华一面喝酒,一面对着空气自顾自的对话。 他说一句,然后沉默的空气便在他的脑海里说一句。 他好像记得,曾经有什么,和他这样对话。 但他实在想不起来是谁了,就像是见到白楠的那对眸子一样,他想不起来。 究竟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是谁给的他。 第五十四章 特例 其实谷裕华觉得。 若是全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或许他并不存在喜怒哀乐。 就好像这个时候,夜空明晃晃的注视着他的时候,他能够感受到的虽然是孤独,却不是寂寞。 孤独是一个人的圆满,而寂寞却是一种空虚。 显然,一个人感到孤独的时候,他并不觉得寂寞,也自然就不存在喜怒哀乐。 就好像一个人在漫长的荒野上独行,随行的风儿都是伴侣。 谁说一个人就必须感到痛苦?只是因为回忆在不住的折磨罢了。 所以,现在的谷裕华很寂寞。 他的记忆在不停的折磨着他。 他感觉自己的身上好像存在一个幻境,一个本来不应该出现在他的身上的幻境,这个幻境包围着他让他逃不出来,也离不开这个地方。 这导致了他只能和人群拥抱的时候,才能够冷静下来。 而一个人的时候,就是他最难熬的时候。 除非有酒。 好在有酒,逐渐离开他的,是清醒着的痛苦,虽然不知道梦里会做怎么样的梦,不过好在梦只是梦,就算做了噩梦,清醒过来的时候还能够庆幸,不像清醒的时候,只能期盼这只是一个梦。 这一天夜里,谷裕华一个睡得十分的安静,虽然是在方永泽的床上睡着了,不过正巧这里靠近窗外,会有星光洒落眼帘,正好如这夜合上了天空的帘。 一夜无梦。 清晨,当一缕阳光照进的时候,谷裕华已经听到了在阳台上面洗漱的方永泽的声音。 他已经回来了。 “大清早的,你还让不让人睡觉了?”谷裕华一面揉着半醒未醒的眼眸,一面抱怨一般的说道。 不过方永泽却是毫不在意,在阳台上传来支支吾吾的声音。 “草!你...你小子,又..又偷我的酒!” 当然,这种事情不是第一次的,方永泽也都习惯了,并不会多说什么的。 现在他抱怨,多半是因为昨天晚上谷裕华把白楠给他的封口费全部拿走了大半吧。 “好了好了,多少钱,我买了。”谷裕华十分豪气的说道,当然只是因为不想拖欠方永泽什么。 听到这话,方永泽便叮咛桄榔的从烟台上跑了过来,嘴边还带着没有擦干净的牙膏。 “谢谢诚惠,一共两百块钱!” “你这是在抢吧?” 谷裕华瞪了他一眼,却是见到他死皮赖脸的盯着谷裕华,眼中的贪婪之色也是毫不掩饰。 虽然不大情愿,不过谷裕华并不想和他纠缠,于是就拿钱买了清净。 反正,这钱也是从方永泽的手上拿来的。 方永泽拿了钱,自然是欢天喜地的收下了,然后讨好一般的说道:“我买了早点,你要不要?” 谷裕华撇了一眼他买的早点,全都是自己不喜欢吃的东西,比如馒头包子和白粥一类的东西。 比起这些,他更喜欢吃面。 大小都是吃面食过的早点,所以这点习惯他还是改不掉的,一看到馒头,顿时就没有了胃口。 “算了,你自己吃吧。” 翻身下床,谷裕华想起来今天还有两节课要上,看了看时间,也是时间不多了,所以随便在阳台上用冷帕子抹了两把之后,就连早点都没有吃,就急冲冲的赶往教室了。 不过路上,谷裕华一直在想方永泽右手上面的石膏。 这家伙,估计要借着这个机会,偷偷的停课好几天吧,虽然这家伙平日里也不经常去上课。 当然最让谷裕华好奇的是,这家伙虽然如此,但他每一次考试,从来没有挂科,甚至于还能够得到不错的成绩。 这让谷裕华很好奇。 这种情况持续了大概半年的时间,直到今年开学的时候,谷裕华在一个夜市摊子上面见到拿着几个笔记本不断查看背诵的方永泽,这才明白了为什么他成绩会这样好了。 这个家伙,居然随时携带了同学的笔记,他基本上不去听课,所以他经常会把一些成绩比较好的人的笔记本哪来复印一本,然后自己一个人看。 当谷裕华问起他原因的时候,方永泽居然用一句很装逼的话来回答他。 “猛兽总是一个人独行,只有牛羊才会结群。” 听了这话的谷裕华差点就想要一巴掌打死眼前这个臭不要脸的家伙了。 鲁迅先生的话他也拿来装逼?好吧这个人还真的是臭不要脸。 谷裕华大概一个早上都在思考方永泽这个人的行为方式。 他总是一个人独行,总是一个人神出鬼没的,一般情况下,就算是与人相处,也局限在很少的几个人当中。 而且此人视财如命,除了在林姐的晨暮酒吧里面打工之外,居然还在外面摆了一个地摊。 更加恐怖的是,这家伙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美甲,纹眉的功夫,更加好玩的是,这家伙居然还会帮人纹身。 虽然只是一些简单的图片,不过看到这家伙给别人纹的图案,实在是无可挑剔。 这家伙好像什么都会,又好像什么都不回。 比如他刷个牙就经常把牙缸摔坏,走个路可以原地摔跤,打个电话都能够打错到十万八千里之外。 这个人很矛盾,好像无所不能,又好像什么都做不了的一个人。 谷裕华终究是捉摸不透他,所以好像和他相处,终究是带着一种审视的态度。 这个家伙给自己的感觉,就是一个特例,好像自己一样的特例。 所以两个人能够相处这么久的原因,大概就是如此,毕竟谷裕华和方永泽,都是两个比较奇特的特例。 当然,早上下了课之后,没有了课程的谷裕华来到食堂享用午餐的时候,第三个特例就出现在他的身边了。 白楠穿着一件白色的披肩,短裙高跟鞋,头顶带着一顶紫色的遮阳帽,她不大像是一个学生,相反,她更加像是一个贵妇。 在这一群穿着都土到地里去的大一学生当中,无疑是一个特例。 她就这样从食堂的大门走到谷裕华坐着的位置,原本周围还有三两个人,可转眼,因为白楠的到来,人群一下子就避开了。 好像是自愧形容一般的,没有人愿意待在这里给白楠做衬托。 谷裕华正要走,却是被白楠拦住了。 直勾勾的眼神盯着他的时候,谷裕华觉得,麻烦来了。 第五十五章 嘎嘎嘎 “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白楠问到。 其实她坐不坐都没有区别,毕竟他已经坐了下来,并且因为她那种过于鹤立鸡群的气场,四周的学生都对他们两人敬而远之。 “好漂亮的人啊。” “那个人是谁啊?这么漂亮的姑娘来找他,该不会是....” “别乱说,说不定是她保养的小白脸呢!你看她穿的这衣服,可不便宜呢....” 且不说眼前的这个大麻烦,就是四周的议论声音,就足以让谷裕华今后的生活造成极大的麻烦。 人言可畏,鬼知道之后他们会怎么说? 大概是因为看出来了谷裕华的尴尬神色,白楠一面露出一副客套的笑容,一面从包里面拿出了一袋子文件。 所谓客套的笑容,自然就是一种乍一看十分和蔼,但实际上多看几眼,就会发现极度不真诚的笑容。 一般而言,但凡是有点社会经验的人,都能够分辨出这种笑容与正常的笑容的区别。 显然,她这笑容谷裕华一下就看出来了。 之后,白楠却是将文件放在了谷裕华的面前,然后笑着说道:“这位先生,上一次我们谈及的关于保险业务的详细事项,都已经字啊这文件袋里面了,不知道你现在有没有时间,我们一起出去谈谈,毕竟,这里也不是说话的地方。” 说到这里,她有意无意的看了看四周的目光。 此刻聚焦在二人身上的目光,已经开始产生了几分怀疑。 “卖保险的?” “这么好看的女孩子是我我也买!” 当然大多数的人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所在。 毕竟谁会在一个学校的食堂卖保险?就算有,这也不是什么急不可耐的事情,还需要业务员亲自找上门。 更何况,这对象仅仅只是一个没有任何经济收入的学生。 但也好在他们只是学生,对一些蹊跷事物的接受能力还是有的。 因为年轻人的脑海之中,只希望事情朝着自己期待的方向发展,现在所有人都觉得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应该和谷裕华并没有太大的关系,所以就算是这个原因究竟有多么扯淡,他们的内心都会逐渐接受这个扭曲之极的原因。 毕竟人是一种自欺欺人的生物。 谷裕华打开了面前的文件袋,发现里面装的东西,居然是自己当初入学时候的体检报告。 他苦笑着摇了摇头,然后笑着问道:“我有选择吗?” 随后,白楠更是一脸认真的盯着他说道:“没有!” “那还说什么,走吧。” 随即,谷裕华起身,跟着白楠离开了学校食堂这个是非之地。 半道上谷裕华突然回想起来,自己打的早餐,还一口都没有吃呢! 想到这里,谷裕华不由得皱着眉头看了一眼白楠,实在是想不到,对方叫自己来做什么。 难道就是因为昨天在停尸间里面看到了她? 也对,这么一个年轻貌美又有钱又有气质的女孩子,称之为白富美都不为过的人生赢家,一出生就站在所有人的终点的堪称完美人生的女子,身上居然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这难免会让谷裕华有些觉得好奇。 白楠带着谷裕华一路向北,离开了学校建筑的范围就直接在街头打了一辆出租车,然后直接开始行驶。 白楠报出了一个谷裕华并不知道的地名,台河市谷裕华也不大清楚,不过显然她报出的这个地名距离这个校区十分的远。 因为车辆足足行驶了一个多小时。 下车的时候,白楠直接付了一百块的出租车费用。 这个费用对于他们已经算是十分的贵了,但对于白楠而言,显然并不算什么。 到了地点之后,谷裕华被白楠领着走进了一家酒吧。 因为是白天,所以酒吧还没有营业,不过门口招牌看板上面写的“魔咒”两个字,倒是让谷裕华记得十分的清楚。 魔咒酒吧,谷裕华就这样被人莫名其妙的带到了这里。 尽管他不太情愿来到这里,但好像,白楠没有给他任何拒绝的机会。 既然都到了,他也只能硬着头皮进去了。 只不过进去之后,谷裕华才发现,这个所谓的魔咒酒吧,其实一个人都没有。 白楠也是靠着从门口的垫子下面摸出的一把钥匙打开的大门。 进去之后,她便自顾自的打开了橘黄色的日光灯,然后给自己倒满了一杯利口酒。 之后,扭过头来问谷裕华:“你要喝点什么?” 谷裕华摇了摇头,不动声色的撒了个谎:“不了,我不喝酒,谢谢。” 白楠白了他一眼,然后走近了他的身边,揪着他的衣领嗅探了几下。 这个举动吓到了谷裕华,毕竟这么一个漂亮的女孩子靠近你只有几公分的距离,还是足以让你心动不已的。 显然,对方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思,只是用眯起的双眼死死的盯着谷裕华说道:“我大小就在酒吧里面长大!什么酒是什么味道我都清楚,你现在再说一遍,你会不会喝酒?哦,我忘记告诉你了,我的嗅觉虽然不算是有多厉害,但是拆穿你小小的谎言倒是足够了!” 谷裕华稍微一愣,但是低头看到自己白色衬衣上面黄色的瘢痕的时候,他就明白一切了。 昨天晚上喝酒洒落在衣袖上面的酒精味道,被这家伙闻到了。 谷裕华自然是闻不到自己身上的酒味,不过别人就不一样了,毕竟他昨天晚上才喝了不少的酒,虽然没有醉,但这个数量已经算是足够让他浑身都散发一阵酒香了。 尴尬的笑了笑,谷裕华只能苦笑着说道:“我说白楠大小姐,你把我单独带到这里,空无一人的,我哪里知道你会不会想杀人灭口啊?” 其实下一句话谷裕华没有说出来,这句话应该是:“我既然知道了你的秘密,那我还敢喝你的酒?” 当然谷裕华没有说,白楠倒也不再追问了。 大概她只是不喜欢别人骗她,所以脸色有一些不自然,听到谷裕华有他的原因之后,并且这个原因还和自己有关系,所以她倒是放开了抓紧谷裕华衣袖的手。 不过很快,她那飞快变化的脸色,突然就像是撑不住的气球一样的,嘭的一声,爆出了一阵赶鸭子一般的笑声。 什么是赶鸭子一般的笑声呢? 用文字来形容,应该就是:“嘎嘎嘎嘎嘎嘎....” 谷裕华的脸有点绷不住了,他想笑,但是有点不敢,脸都憋红了,最后还是没有忍住。 “嘎嘎嘎嘎嘎....” 第五十六章 画地为牢 笑声只是持续了大概三秒钟,很快就戛然而止,突然停滞下来的空气之中只留下谷裕华一个人的声音。 这让他有一些尴尬,所以他的声音也戛然而止。 白楠的眼神像是凝固的胶水一样的黏在了谷裕华的身上,谷裕华想要将脸避开,尽量不去接触对方的眼神,但这无济于事,因为他的脸蛋被白楠生生的按住。 对方的力气很大,谷裕华很好奇为什么一个女孩子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明明手臂那么瘦弱的样子哩。 两人相互盯着看了半响之后,白楠才在十分诧异的问出一句:“难道你没有看出来什么吗?” “什么?”谷裕华有些摸不着头脑的问到。 白楠又认真的盯着谷裕华的眼神问到:“难道真的没有什么吗?” 谷裕华很像找出哪里不对劲的地方来,但是显然无济于事,毕竟他也不知道,白楠究竟想要知道的答案是什么。 所以他摇了摇头,看起来有些怯懦,毕竟这个酒吧的灯光实在昏暗,看起来有点阴沉和可怖。 白楠像是一个泄气的气球一般瘫坐在了一旁,然后失望之极的叹气说道:“真的是失望透顶!算了,你走吧。” 听到这话的谷裕华觉得这一定是世界上最荒唐的事情了,把他带来的是白楠,现在要他走的人,也是白楠。 谷裕华一开始的畏惧与胆怯,一下子就被一种心不甘,情不愿的愤怒感觉所充斥。 “不是,你到底什么意思啊?” “什么什么意思?”白楠又恢复了之前镇定自若的神情,似乎任何事情她都不为所动。 她似乎从谷裕华的眼睛里面看出了一些愤怒的动容,于是站起身来,从一旁递过来一杯啤酒,放在了谷裕华的面前。 这一次谷裕华倒是没有再警惕,直接喝下两口之后,这才恢复了一些本该有的平静。 “说吧,你到底带我来这里做什么?”谷裕华把手放在了膝盖上,双手握着酒杯,手指在杯子后面上下的揉动,以此来缓解有些焦躁的心绪。 相比起谷裕华有些慌乱的模样,白楠的神色就好像被设定好程序的机械,只会有特定的情绪去面对一切。 “你确定你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 她又一次的确认,于是谷裕华便再一次的摇头。 “啪嗒”。 白楠放下了手中的酒杯,不过从她放置酒杯有些沉重的力度上来看,她似乎有些失望。 于是谷裕华发问:“你很失望?” 白楠稍微点了点头,然后好像自言自语一般的说道:“你知道我在法医系里面最擅长做的事情是什么吗?” “什么?” 白楠将头扭了过来,然后哑然笑道:“化妆,我最擅长的事情,就是给死人化妆。” 随后,她咧嘴的幅度变得出奇的大,在昏暗的灯光之下,谷裕华这才发现她的嘴唇十分的不对劲,原本在嘴角的一颗黑痣也消失不见,似乎嘴唇的幅度也大了几分.... “你的嘴唇,好像比昨天大了许多。”谷裕华认真的说道。 白楠好像是听到了她想要的答案一般的吗,双眼之中一下子就亮了起来,不过很快就掩饰了下去。 “还有呢?” 她继续追问。 谷裕华听到了这话之后,这才重新的开始审视眼前的这个人。 是的,是重新的审视眼前的这个人。 谷裕华忽然觉得有些荒唐,他忽然发现,眼前的这个人好像和昨天遇到的那个白楠,完全,就是两个人! 是的,从外表上来看,她们就是两个人! 但是,谷裕华疑惑的盯着对方的眼眸,深信这个人就是白楠,就是那个眼眸之中带着渴望的女人。 “你终于发现了?”白楠有些失望的语气,忽然让谷裕华心头一阵的冰凉。 谷裕华忽然发现了一个让他惊恐的事实,虽然他没有说出来,但是对方却能够一眼看得出来。 “你真的是个奇怪的人啊!”白楠认真的盯着谷裕华,然后眉头紧蹙,她能够感觉到一种诡异的感觉,在谷裕华的身上:“你是不是有某种认知障碍,我化妆的水平,只怕整个学院都没有我厉害,今天的我完全和昨天不是同一张脸,而你却是一眼就看出了我就是白楠,我很想知道,你是靠什么认出来我的。” 是的,谷裕华终于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自己好像在认知上面,有一种奇怪的地方。 白楠是个名人,她很出名的,不要说是在林夕的院校当中,就算是在自己的学校之中,白楠的名字都堪称是广为流传,她的样子与外貌,更是有不少的人知道。 因为每年的新生体检的时候,都是白楠亲自带着他们学校的人来组织的。 所以白楠不但是林夕们学校的校花,同时也是自己学校里面的女神。 不少的人,都曾经记住了白楠的样貌。 然而今天在食堂里面,居然没有一个人认出她来。 现在,记忆打开了一个翻涌不已的浪潮,谷裕华忽然回想起来了身边的一个又一个人的样貌。 好像,从某一个时间点开始,他就一直无法辨别一个人的脸。 他好像看不清别人的脸一样的,从来,都不是靠着辨别对方的脸来辨别这个人。 就比如昨天,白楠在方永泽的病房中出现的时候,以及在停尸房里面出现的时候,完全都不是一个样子! 包括现在,对方的样貌更是完全的变了一个模样。 昨天的她温婉动人,而今天的她,明显的多出了不少的妩媚。 那眼鼻口舌,都因为化妆品的涂抹,而变换了原本的模样。 “你究竟是靠着什么看出来是我的呢?谷裕华,你这个人可真的好奇怪啊,你好像有敏锐的洞察力,能够看得出来变换了样貌的我,但你好像眼神又十分的差劲,就连我化妆改变了模样都没有看出来,你到底是有着出奇的洞察力,还是一个愚不可及的蠢货呢?” 她十分不解。 而谷裕华也不知道,他陷入了一种死局之中。 被人画地为牢,无法逃离。 第五十七章 以勒 谷裕华能够察觉得到,白楠的目光仅仅只是在审视着他,那种目光除了好奇,更多的,便是宛若对待一个病入膏肓的对象,当然不是情侣之间的那个对象,而是对比起正常人而言的一种特例,一种作为一个医生所思考的病例的目标。 对方完全用这种审视的态度对待这自己,这让谷裕华有一些不自在。 “你对这个很好奇吗?”谷裕华咽了咽口水,然后反问道。 “是的,我的确很好奇,根据你的病历来看,你甚至有潜在的精神分裂的倾向,你在南城的时候,所有的记录都表示你似乎变了一个人似的,当然,很多人都将这个看做了创伤后应激障碍,但我看来并不是的,似乎,你更应该是得了更加严重的,更加特殊的,更加无法挽救的一种症状。” 白楠认真的说道。 “那是什么?说来看看。”对于自己,谷裕华想要尽可能的了解,因为他已经觉得,自己似乎越来越看不透自己了。 就连自己分辨他人的方式,都已经出现了变化,然而多年以来,自己竟然没有丝毫的感觉,没有丝毫的察觉。 白楠微微一笑,挽起了耳边的短发,好像是在看待一个温柔的情人一样,流露出了莫名的关切。 但谷裕华清楚,这关切不过是关切自己这“特殊”的症状。 “我这么和你说吧,你知不知道世界上有一个地方叫做以勒?这是一个距离冰岛只有两百公里的地方,但是比冰岛更加的贴近北极的地方,这个地方几乎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因为它在地图上面,并不存在。” “不存在?那你是怎么知道这个地方的?”谷裕华有些奇怪的问到。 “当然不是不存在,只是曾经存在,这个岛曾经存在这个世界上,不过在大概距今三百年前这个岛屿就彻底的沉没了罢了,所以现在的地图上面,并不存在这个岛屿。” 听着白楠的解释,谷裕华更加的疑惑了,接着他发问道:“那这和我有什么关系?以勒岛?一个不存在的岛屿?” 白楠听了他的话之后稍微沉默了一下之后,这才接着说道:“是这样的,在一些佛朗机人的航海记录之中,曾经有过关于这个岛屿的记录,而关于这个岛屿上面最为重要的记录,就是这个岛屿上的居民,都患有一种十分奇特的病症。” “病症?难道就是我的这种病症?”谷裕华反问道。 “没错,这种只在航海记录之中记录的病症,如今出现在了你的身上。” “那么具体的症状呢?” 白楠盯着谷裕华的双眼,然后认真的说道:“最为明显的,就是你这一副生无可恋的眼神,空洞无物且找不到任何的聚焦点,好像你会故意逃避一切的目光,特别是在我看你的时候。” 听了她的话,谷裕华这才发现了自己好像的确在回避她的目光。 但这没有什么,谷裕华最大的习惯,就是喜欢逃避,他喜欢逃避这样或者那样的东西,这并不稀奇。 所以他摇了摇头,接着回应道:“这不算什么,喜欢逃避又没有任何的错。” 白楠笑了,然后笑得十分的开心,好像是找到了宝贝一般的。 “这是另外一种症状,但凡是得了这种病症的人,都会刻意的回避自己的症状,比如刚才你的解释,其实你心里应该清楚吧,你的确是在逃避我的眼神,因为你不但是在逃避这个世界,就连你自己,你都在躲避,我说的对不对?” 这话就好像是一块落入湖水中的巨石,在谷裕华的心里激起了泛滥的波澜,他似乎能够察觉到自己内心真正的想法,但他从来不去认真的思考,也不寻求解决的办法。 因为他解决一切的办法,就是逃避一切,躲避一切,不论是这个世界,还是他自己。 过了片刻之后,谷裕华只有摊手说道:“好吧,就算你说得很对,但这又有什么?这并不影响我的生活,我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不不不。”白楠接连说了三个不字,然后露出了一种诡异的笑容,有些神色复杂的说道:“其实说起来我自己都有点不相信,但是这个病症,有极大的传染性!任何一个人,只要和你接触久了,就会被你所感染,就会得到这个症状,你自己和他人都没有任何的察觉,甚至有这样的可能,你身边的人被你所感染,然后传染给了你身边的人的身边的人,然后你身后一路走来所有接触过的人,都有可能得到了这个症状。” “这哪里可能啊?你说的这个,应该只是一种心理症状啊?这又不是流行性感冒,哪里会有这么可怕?” 白楠摊开了说,面对谷裕华的难以置信,她也只能这样说道:“我也不知道,不过确实是这样记载的,甚至于,为了避免这种病症传染到全世界去,因此这个岛屿上的所有人都被困在了这个岛屿上面,直到这个岛屿沉没,至于它为什么会沉没,大概只有鬼知道了。” 谷裕华依旧是一副难以置信的面容,他甚至觉得,白楠是不是在编造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故事来欺骗他。 “你要记住,你现在已经达到了病症的第一个阶段,那就是无法用正常的方式辨别一个人,根据记录,一部分的人是依靠声音,一部分的人是依靠气味,在这个阶段去辨别身边的人,但很明显,因为你连自己都逃避,所以你就连自己亲眼所看到的东西,都不相信,因此,才会出现这个阶段的症状。” “所以,我很好奇,你现在是依靠声音,还是依靠气味?你已经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那你还相信自己的什么?” 白楠靠了过来,认真的眼神好像在探索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 “我...我不知道。” 谷裕华的回答很模糊,其实他自己都已经知道了答案,但是他依旧还是在逃避。 记忆?是记忆吗? 谷裕华感觉,自己好像是在依靠这个东西去分辨身边的人。 比如面对白楠的时候,谷裕华只记得那一双充满了渴望的眼神。 借着这个,他甚至于可以分辨得出变化了面貌的白楠。 这究竟是件好事,还是一件坏事,谷裕华已经无力分辨,因为他渐渐的,开始连自己都在逃避。 第五十八章 不切实际 在此之前谷裕华根本没有试想过自己或许患有这个传说之中的病症。 并且这个病症居然会传染?这明明只是一个心里疾病才对。 “难道这个病症是由某种病原体带来的吗?”谷裕华还是想要再追问一番。 可白楠却是摇了摇头说道:“我不知道,至少记载之中并没有说明,不过,历史上确实是有这么一个人,因为这个病症而死去,当时的医疗报告以及记录似乎已经遗失了。” “谁?”谷裕华有些不解的问到。 这个病还会死人的吗?谷裕华心里不由得咯噔了一下。 “威斯特威特,这家伙把自己的姓氏给忘记了,所以分明是个美国人,但只有名,没有姓氏。” 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谷裕华不由得浑身一震,瞳孔紧缩,随后大声的呼喊了出来:“这个人,我知道啊!” “什么?你知道?”白楠显然也是愣了一下,然后接着说道:“这个人的病例数据都只记载在一些尚未发表的科学论文当中,甚至于一般的人根本就无法知晓,就连我也是通过了...” 不过白楠的话还没有说完,谷裕华就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白楠皱起眉头说道,显然她很疑惑。 对于谷裕华从哪里知晓这个名字,白楠表现出来的态度很惊讶。 但谷裕华或许会更加惊讶。 “你难道就不知道吗?” “知道什么?”白楠反问道。 “这个威斯特威特,他是一个作家啊,他的一生一共写就了六百三十一本小说,虽然不是很出名,但在中国也有他的译本的啊,你在查看这个人的病例记录的时候,难道就没有仔细查看他的生平吗?” 说到这里的时候,白楠用她的牙齿咬住了下嘴唇,看起来嘴角流露出了几分苦涩的感觉。 “好吧,这大概就是我的问题了,我并不知道这个人是个作家,显然,在他身上消失的东西不是语言。” “所以,既然这种病并不一定会让语言消失,那定义这种病的东西,到底是什么?”谷裕华现在很好奇,这种病到底由什么定义。 “还有,说了半天你也没有说过,这到底是什么病。” 白楠白了他一眼,接着说道:“这种病发现在以勒岛上,这个岛上的人,也被命名为以勒人,而命名这些东西的条件,当然也就是因为这种蔚然成风的疾病了,所以你觉得这个病不叫以勒,叫什么?” “好吧,那你说说看,这个病到底有没有定义的条件。” “有,这当然是有的,就是患者会与身边的所有东西失去沟通与联系,慢慢的陷入自己的世界之中,以勒岛上之所以不存在语言以及任何的沟通方式,大概并不是没有,而是每个人,都有一种与自己沟通的方式,但是与别人的,没有,从外表上看,可以根据这个人逐渐失去与现实世界接触的能力来判断,打个比方,比如你,你就失去了一部分的观察这个世界的能力,因为你不是依靠一个人的外貌,来辨别这个人的。” 白楠的话说得谷裕华一阵晕乎乎的。 “那你这么说来,莫非这个威斯特威特,他就是一个人陷入了小说的世界当中,所以才一辈子创作了这么多的作品?” 联系了所有的因素,谷裕华大概也搞明白了,威斯特威特大概是直接切断了与外界的联系,他的所有小说都是活在他自己的世界当中。 “这么说来,患有这种病症的,大概很孤独吧。”白楠眯起双眼,语调悠长的说道。 谷裕华没有说话,他不置可否,当然谷裕华自己都没有感觉到,自己到底是不是这种感觉。 但白楠所说的,只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陷入自己的世界的过程,谷裕华能够明确的感觉得到,这大概是真的。 “那这种病,最后会怎么死呢?”谷裕华很好奇自己最终的死状,到底是什么样的。 “这不确定,不过患有这种疾病的,有一个更加有趣的特点。” 白楠把手撑在下面上面,然后笑着说道:“患有这个疾病的人,几乎没有人会有自杀倾向的,就算是孤独,不过对于他们而言,孤独倒是自在。” 谷裕华皱起了眉头,然后疑惑的问到:“那威斯特威特是怎么死的?他不是因为这个病才死的吗?既然不会自杀,那难道这个病还有什么其它的病症吗?” “威斯特威特是死于长时间的焦虑以及忧郁情绪而引发的高血压,以勒就像诅咒一样的,它既不会让你绝望,又同时让人彷徨和忧郁,它不会让你产生轻生的念头,不过它始终会让人坚持不下去的,毕竟你心里装着的是一个完整的世界,虽然与外界不同,但是构建一个巨大的完整的世界,是需要花费太多的心神的,焦虑、彷徨还有过度的耗费精力,这都是引起并发症的来源,而威斯特威特,他就是这样死的。”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详细的?”谷裕华很疑惑的问向她。 白楠显然沉默了片刻,然后才说道:“这个,虽然我不大想说,但实际上对于你,我可以说给你听听。” “为什么?”谷裕华眉头一挑。 “就因为我是这种病症的患者吗?” “当然,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只是其中的一个?那另外一个呢?”谷裕华的手一直放在玻璃杯的后面来回打转,似乎每当他仔细思考或者情绪紧张的时候,就会有这个习惯。 “另外一个我不能说,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为什么知道得这么详细,关于这个疾病。” 说起这里的时候,白楠的目光显然有些诡异,就好像连她自己都有点不大相信,她即将说出来的话。 “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疾病,其实都能够免疫,虽然不是所有,但实际上,这个以勒,有一部分的人可以免疫,恰恰不巧,我,以及我的整个家族,都能够免疫这个疾病的传播。” 这话好像提前编排好的剧本一样,一切都适合剧情的发展所需。 因此好像十分的不切实际。 第五十九章 角色扮演的游戏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疾病能够免疫,比如癌症和艾滋病,这些都不是能够免疫的疾病。” 白楠靠在沙发上,身躯深深的陷入了其中,就好像是陷入了一个陷阱中一般的不可自拔。 “但是的确有一部分的疾病,一但得过,并且治愈了之后,就能够得到完美的抗体,而我们的家族,正巧就是能够完美的抵抗以勒的存在。” 白楠的目光有些飘忽不定,似乎是在质疑自己的话一样。 “但这又什么用呢?能够抵御一种你们或许一辈子都不会遇到的疾病,那个岛屿已经沉没了吧,上一次的病例发现,也是在一百年前吧。” 谷裕华有些难以理解。 “的确是没有太大的意义。” 白楠看着谷裕华,忽然双眼之中多出了一些深邃的东西。 这眼神实在是太过于深邃,深邃得就像是渴望一样。 谷裕华虽然依靠着这样的目光分辨得出来眼前的人是白楠,但现在,他更加情愿相信,似乎他已经找到了对方渴望的东西是什么。 “说实话我很不高兴。” 撇了撇嘴,白楠用一种不大情愿的语气说道:“记载之中,这种疾病会让人在追逐与留恋之中痛苦不堪,显然这种病症一直持续在我们的家族里面,先是我的外公,然后又是我舅舅,最后是我父亲,现在轮到了我,我们都想要寻找到以勒的存在,并且为之究其一生的努力。” “但是你知道吗?” 说到这里白楠看向了谷裕华,眼睛里面竟然带着几分嘲弄。 “我虽然渴望着寻找到这种疾病的例子,但我根本就不相信它的存在,这也是我选择成为法医系学生的原因,只是因为我根本不想研究任何活人的疾病,任由我家族里的所有人的反对,我都不情愿!因为,我根本不相信,这所谓的宿命!” “但是...” “但是我就是渴望着能够寻找到它,你想得没有错,我就是渴望着。” “即便我在逃避,即便我在逃避,可当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这种疾病的所有症状,所有病例资料,就一下子涌入了我的脑海!还记得吗?当初我一眼就认出了你来,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眼就想到了你的名字,即便我是过目不忘,即便如此,我也不大愿意在别人的面前显露自己这样的本事。” “这并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它更加像是一个诅咒,让我对身边的一切几乎都过目不忘,让我不要放过任何寻找这种疾病的蛛丝马迹。” “开什么玩笑?天生能够免疫以勒的血统,这简直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我根本不想要,我宁可自己什么都不是,也不愿意背负这所谓的宿命。” “但你现在,难道不是正在履行你的宿命吗?” 谷裕华说出这话的时候,白楠的目光明显难看了几分。 “我觉得做人还是不要太聪明的好,你以为你看得出什么吗?这就是一个诅咒,一个该死的诅咒!我根本不想要,我也不情愿!” “但你还不是被它所困住,不然,你也不会找到我。” 谷裕华倒是没有半点的慌张,他知道,白楠就算再怎么抗拒,再怎么说谎,再怎么自圆其说。 她都没有逃过这所谓的宿命。 她所渴望的,并且寻找的,就是以勒。 就是以勒这种疾病的病例。 一个活生生的病例,然而现在,在她的面前,就坐着这样的一个病例。 这个人就是谷裕华。 “好吧,我不能否认,现在我确定了一切之后,我是真的很渴望去认知你的一切,去研究,去探索,你知道吗?就像是解刨一样,我究竟有多希望把你千刀万剐,把你一点点的拨开,认真的看,仔细的看,看看你的里面和外面,到底是什么样的。” “恐怕这要让你失望了。” 谷裕华的语气莫名其妙的带着一种歉意,这让白楠的不耐烦达到了顶点。 她不得不再喝了一口酒之后,这才指着谷裕华的鼻子说道:“你不要误会了,我对你可没有半点的意思,要是真的有必要,我不介意制造一些意外,然后亲手解刨你的尸体。” 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实在太过于平静,以至于好像是在谈论今天晚上吃的晚饭。 大概就是那种无关痛痒的感觉。 但实际上落在谷裕华的耳朵里面倒是让他感觉到一点点的威胁。 “随便你,反正我也不能阻拦你做任何事情,威胁也好,泄愤也罢,毕竟这是你的事情,我的任务就是过好自己的生活,管理好自己的情绪,至于这些太过遥远的事情,我不太希望去想。” 说罢,他摊开了手,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这倒是有意思,太过遥远的事情?要是你今天晚上就得不小心丢了小命呢?” 她笑得有些玩味,带着几分冷酷无情的样子,显然她手里拿着解刨工具的时候,也是这样的表情。 “这没有关系,毕竟没有发生的事情始终还是没有发生,发生了我也没办法阻拦,倒不如听天由命,我情愿接受,不过在接受之前,我想否认这与我有任何关系,这样我大概能死得体面一点。” 他咧嘴笑了笑,似乎并不在乎。 谷裕华的确也不在乎这种威胁。 这不算什么,并且就算是下一秒钟的事情,对于他而言都算是太过于漫长的事情。 “你这个人还真的奇怪。” 白楠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不过这样才算是同感了以勒的人。” “同感?什么意思?” 谷裕华有些困惑。 “以勒这种疾病的传播方式,不是感染也不是传染,而是同感,这是我们家族的人经过了多年的研究得出的结论,光是为了得出这个结论,就已经花费了不知道多少代人的努力。” “但是我很高兴,因为你的的确确,地地道道的是一个患有以勒的人,并且病入膏肓,无可救药,大概你为之而死去的时候,我会亲手解刨你。” “那好吧,那就这样,现在,我就当做是一种角色扮演的游戏,你是医生,我是患者,你可以干预其中,但我不会在乎,毕竟一个患者并不一定只有一个医生。” “这话有点不切实际,你只有我一个医生。” “不过,角色扮演的游戏,这个比喻我很喜欢。” 白楠认真且谨慎盯着谷裕华,像是一个成熟的大人,在端详她的一件不可多得的玩具。 第六十章 许晴 “好吧。”谷裕华耸了耸肩,不置可否。 “既然这个病只有你一个人看出来了,并且你说的症状我大概都符合,那么既然是这样,我想暂且可以于你合作一下。” 谷裕华一边说着,一边伸出了左手,但白楠并没有伸出她的左手,只是抿下一口酒,放下了酒杯之后,就一脸认真的说道:“那你得小心,要不然有必要的话,或许我会亲手解刨你,然后看看这种疾病的根源,究竟长在心头上,还是长在你的脑袋里面。” 谷裕华思考了一下之后,摇头说道:“大概都不在,这东西应该不是长在身体里的。” “打住,我可不相信灵魂之类的东西,你也别和我说这个,人类只不过是一堆必要的材料堆积起来的一个精妙仪器罢了。” “那你怎么解释一个人会哭会笑,会开心难过呢?”谷裕华反驳道。 他皱起了眉头,显然并不太喜欢对方这样冰冷的态度。 当然,白楠并不会因为谷裕华的不喜欢就做出任何的让步。 这反而会激发白楠的反感态度。 “我并不想反对你,但是这些都的确有科学证明,所谓的感情不过是某种大脑激素的分泌,这些东西都是生存所必须产生的东西罢了,但你要是想将这一切归类于某种带有奇幻气息的理论上面,我大概和你无话可谈。” 她的语气相当的不耐烦,这很像一个医生了,冰冷着脸向来都是一个医生所拥有的常态。 但白楠并不知道一件事情,或许她并不在意某一件事情。 其实谷裕华并没有从某种带有奇幻气息的理论上来讲述这件事情。 事实上,谷裕华是从某种极为严谨的,并且被世人所争论,认可并且相互验证的一种理论中得出的道理。 “或许你应该听听我的话,多去想想,多去动动脑子思考一下,事实上,这个世界上的任何物理手段,都没有办法证明我们自己的存在,你没有办法通过所谓的科学的手段证明你自己的存在,到头来你也只能借用一句所谓的我思故我在来证明自己的存在,难道不是吗?” 白楠迟疑了,谷裕华说的其实没有错。 现如今,至少是现如今,科学上面任何的一种技术或者是论证,都没有办法证明一个人的存在,没有办法证明他真实的存在这个世界上。 但是到头来,能够证明一个人存在的东西只有一个。 “我思故我在。” 一个人只能通过不断的思考才能够自己证明自己的存在,然而这个道理,在科学上依旧是无法相互证明的问题所在。 这些并不是某种称之为灵魂或者是超越于肉体之上根本不存在的东西。 这是一种精神,一种意志,又或者说,这或许就是灵魂的本质,不存在于肉体之上,并不能用科学证明,同时也不算是带有奇幻气息的存在。 它就是哲学。 事实上,当一个医学者坚信着一切的科学理论的时候,她会陷入一种无法自拔的境地。 科学是一个巨大的漩涡,懂得的越多,其实不知道的就越多。 你什么都不知道,你什么都不会去想,但你但凡知道了一些,你就会明白自己究竟有多么的无知。 所以,当一个坚信科学的医学者碰到一个相信我思故我在的一个哲学学者的时候,两者同样囊括着巨大且浩瀚的知识海洋相互碰撞。 于是他们就会发现,他们老是在试图推翻对方的言论,但有的时候,却是无法彻底的证明自己说的话,是真的。 无法自圆其说,就好像是一堆谎言一样。 实际上,白楠没有说谎,谷裕华也没有说谎,真正的问题在于,这个世界上知识与精神的海洋实在太过于浩瀚,当我们不过是从起点上出发却想要绘制出海洋上所有散落的黄金岛屿的时候,就会发现自己所飘扬过海见到的,不过是浩瀚汪洋的沧海一粟。 “好吧,我不和你争论了,这世界上总是有一些东西没办法解释,你没有办法我也没有办法,总而言之,谷裕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病人了。” 终于,白楠伸出了手,虽然脸色依旧冰冷,但已经正式的提出了与谷裕华合作的意图了。 当然,这不过是开始。 从这一天开始,谷裕华大学大一的下半学期开学后的第五个星期,谷裕华遇到了一个躲在停尸房里面解刨别人尸体的女孩子。 这个人同时是法医系的佼佼者,又同时是当校的校花,父亲是著名的企业家,成功人士,这个人几乎是一出生,就站在了大部分人的人生终点上面。 大可以混吃等死得过且过。 但偏偏就是这样的一个完美的人,忽然之间跳了出来,告诉你你得了一个十分诡异的病症,然而我们的家族为了这个疾病已经追踪了这个疾病上百年的时间。 这几乎就是我的宿命,我找到你,就是我的宿命。 这不是扯淡吗? 白楠的宿命当然是找到以勒,但不是谷裕华。 但谷裕华想到这里的时候,他忽然之间想到了林夕。 想到了许晴。 特别是许晴,一想到许晴,谷裕华就感到不能自已。 当他得知了自己患有这种奇怪的病症,并且这种病症会传染给其它的人的时候,谷裕华心里,忽然多出了几分沉重的罪恶感。 他忽然想要回到南城去,去见一见许晴。 谷裕华想要去确认某件事情,关于他自己,和关于许晴的事情。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什么地方做错了,但是谷裕华现在觉得,自己好像十分的对不起许晴。 因为在距离今天大概一年半之前,许晴离开了学校,住进了建立在山头上的疗养院。 疗养院是隶属于许晴父亲公司旗下的一家私人医院,里面住着的人,大多都是一些奇奇怪怪的病人。 当然,就中国目前的情况,私人疗养院是少之又少的。 特别是许晴住进的这个疗养院,几乎是整个许州都难以寻到的好地方。 设备齐全,虽然一共只有五十来个病人,但医生却是配备了大概有七十余人,而护士之类的人员,更是有接近有上百人。 占地面积约莫有八十余亩地,囊括三个山头四片树林以及五六条小河,在疗养院的北面,甚至于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能够在上面钓鱼划船的小小湖泊。 疗养院固然十分的不错,但是显然不是许晴这个年纪的人,应该去的地方。 而至于许晴住进去的原因,谷裕华似乎已经有了一些眉目。 第六十一章 晴山疗养院 周一的早上谷裕华和辅导员请假,不过对方没有同意。 对方是一个烫着大花头发的中年妇女,其实她更不像个辅导员,更多的却是像某个商会工会里面精明能干的头头。 一开口,就是喋喋不休的大道理。 “谷裕华同学我必须和你说清楚咯,就你这个年纪的人,最必须得提防的,就是玩物丧志....” 显然对方并不了解谷裕华究竟是想要做什么,又怀以什么样的心情,就直接否认了谷裕华请假的理由。 “不是,老师,这是我一最好的朋友,她生病了,很严重的病,我必须得回去一趟。” 一想到或许自己能够帮到许晴,谷裕华就急不可耐。 他已经期待着回到南城,回到南城那一年四季都呼啸的南风之中,温润且带着一点点的湿润气息。 当然,辅导员并不相信,在加上一二一三年流行起来的英雄联盟,大学生里面泡在网吧数个星期不走的人都大有人在,这些事情,在辅导员看来,简直就是骇然听闻。 毕竟不少的人找借口请假了之后,其实只是为了打游戏。 显然她认为谷裕华也是。 事实上在和辅导员百般解释无法解释清楚之后,谷裕华就在当天晚上乘坐着通往南城的火车一路南下了。 大约是在一个星期之后,谷裕华才回到家中,一路的风尘仆仆让他显得有些狼狈。 搞笑的是,谷裕华逃走的事情,也是一个星期之后宿舍查寝才发现的事情。 辅导员居然一个星期的时间,都没有察觉到谷裕华离开了学校。 当她亲自打电话到谷裕华家里的时候,谷裕华的父母亲自向她解释了缘由。 尽管不大乐意的辅导员微词颇多,但最后却是被谷裕华的一句话给彻底的堵了回去。 “老师您要真的关心我,为什么我都离开了一个星期您才发现我走了呢?这样看起来你是不是口口声声的说着为我好,但又其实,不过是口是心非?” 一旁的谷裕华爸爸听到这话之后顿时就瞪大了眼睛,死死的盯着谷裕华。 谷裕华的家里并不算太死板,但这样的悱恻老师的话,在老一辈人看来,基本上和大逆不道差不多。 毕竟天地君亲师位,人人敬拜的,还有他们的老师。 当老师的人,终究是让人尊敬的。 不过谷裕华说得很不错,辅导员当然也很难堪。 所以最后的结局,是对方以谷裕华的学位证为威胁做了了解。 谷裕华当然不在乎这个所谓的学位证,他甚至于连学校都不想回去。 因为还有几天就是个比较特殊的日子。 除了谷裕华认为能够了解到许晴到底得的是什么病之外,谷裕华还有一个原因,让他想要迫不及待的回来。 因为今天是许晴的二十岁生日。 所以他想要回来看看。 二十岁就好像人生走过了一大半,还剩下些许青春可以回看,且走且慢,又舍不得回头去看,到了二十岁,人生就在这里了断,随后剩下的,大概只有成熟作伴。 这话,是许晴说的,谷裕华总是能够在许晴的口中听到这样那样的话,这样那样的道理,这些道理好像很有道理,但是终究只是一个道理。 不去实践,道理终究只是道理,但是真的懂了道理,就实在太慢了。 所以谷裕华不想错过许晴二十岁的生日,因为她说的这话,证明了她对自己二十岁生日十分的看重, 这对她很重要,所以谷裕华必须过来陪伴。 提前一个星期,谷裕华就已经打电话给疗养院预约了自己的访问,这个疗养院因为是私人性质的,因此在很多方面,做的比较保守,几乎是半封闭式的环境,每一个前往这里访问的人,都要提前预定。 在十月三号那天,谷裕华背着一个背包爬上了晴山。 他起得很早,大概凌晨三点多钟他就已经出发了,因为他想要尽早的见到许晴。 之所以步行,是因为基本上没有任何一个出租车司机愿意进入晴山。 晴山的路其实很好,几乎是国家级的柏油马路铺就,甚至于还有专门的人员进行道路的维修与养护。 但是并没有人愿意进入晴山,因为进晴山并不太划算,任何一辆外来车辆,都要经过复杂的审核,以及各种烦人的手续,才能够进入晴山。 除了疗养院的专用车辆之外,基本都每一辆车都要耽搁上很长时间,才能够进入晴山。 这些时间,出租车司机完全能够赚到大把的金钱了,所以他们不愿意做这出力不讨好的事情。 谷裕华只能步行。 他背着一个黑色的背包,背包里面装着的是一堆用毛巾包着的冰块。 至于他的手里,则是一个并不算大的蛋糕。 尽管谷裕华最近从方永泽的手里拿到了一笔钱,不过进去情山路途太过于遥远,若是买的太大,估计蛋糕会碎得不成样子。 所以他只能准备一个比较小的蛋糕。 正好足够两个人享受一点甜腻的味道而已。 许晴也提前知道了谷裕华即将要来的消息。 尽管她很意外,但是显然她没有询问任何的原因,好像谷裕华的到来,她似乎已经猜到了一样。 从小到大,谷裕华想什么,想要做什么,许晴都能够提前猜到,或许这一次,她也猜到了。 顺着公路走上了晴山,等着穿过了一个山头之后,接近了疗养院,已经是早上八点钟的时候了。 谷裕华并没有感觉太累,相反,他似乎感觉很轻松。 高中的时候他一直在一个人行走在南城的夜路上,他也习惯了在一片漆黑之中行走。 漫长的行走给他带来的更多的不是恐慌,而是一种希望。 他知道,天会亮。 道路不会一直的黑暗。 这种希望一直让谷裕华觉得,走夜路并不害怕。 不过今天,他心头却是多了几分忐忑,他很不安,又期望又十分的害怕。 这一年多的时间里,谷裕华就好像是遗忘了许晴这个人一般的,一直没有去看她。 他不知道是为什么,因为他自己也找不到答案。 夜很漫长,当然他知道天会亮,但是人不一定是能够黑走到暗,也许,有的时候也会从明亮的地方,走到最黑暗的地方。 第六十二章 凌姐 从半山腰到山顶大概有约莫半个小时的路程,约莫半个小时之后,谷裕华就从山腰走到了山顶。 整个晴山的山顶都被人为推平了,以至于从远处看去,晴山都是宛若平整的一块大理石,被放置在了凹凸不平的大地之上。 然而即便如此,晴山的主峰依旧是所有山峰当中最高的。 哪怕是被铲平了一个山顶。 因此可以想象得到,整个主峰,究竟是有多么的巨大宽阔,哪怕是此刻,谷裕华站在山顶之上,遥望整个平整的山顶,都能够产生一种一览无际的错觉。 当然这是错觉,整个山顶占地五十余亩地,自然不是一览无际,只是因为一些人为的建筑十分的高耸,并且建筑的设施及其之多,以至于让人产生了这样的感觉。 钢筋混泥土的深林老是让人觉得,那建筑看不到边际。 就好像你站在城市的这一头,看不到那一头。 因为它们太过于高耸,密集,像一群野兽,最为重要的是,这样的野兽,在世界上有很多,它们大多都冷冰冰的。 这让谷裕华感觉到了一些不舒服的感觉,所以他把大衣的领子稍微拉上了一些,遮盖住了脸。 晴山之上不比在山下,稍微要更加的冷一些,但是好在这是盛夏,虽然早晨会有些冷,不过到了中午,这里的山顶最靠近太阳。 不至于是所有的地境,但至少是方圆百里。 这方圆百里最高的山巅都被人推翻了,那么还有多少山巅无法被人所推翻呢? 想到这里,谷裕华的身上就打了一个激灵,他不由得讨厌起来了山下的世界。 山下的人太过于贪婪,以至于并没有同情心,他们连山都要推翻,连水都要断流,挡住他们去路的东西,无论是否有存在的价值,都一概推翻。 诚如这座山。 路上谷裕华的心思十分的复杂,他很想早点见到许晴,以至于现在不过十点钟,他就已经达到达了正门。 正门处站着一个约莫三十来岁的女人,当然我知道用英俊来形容一个女人是一件十分不好的事情。 但是这个女人是十足的英俊,地地道道的是个帅哥,哪怕你一眼就能看得出来,这个胸部高耸的人是个女人。 但你依旧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女人,要是放在凡尘间,是要祸国殃民的。 她不过是轻轻的一挑眼,便是一种你说不出来的高傲,加之其俊秀的容貌,一双眼眸摄人心魄,好像,她能够让人堕入其中一般的深井。 可惜,谷裕华只能看到她那双摄人心魄的眼睛,却是无法感受得到,她那双俊秀的脸。 因此谷裕华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并没有太多反映。 “你就是谷裕华吧?” 女人生出了一双手,可以看得出来的是,她的手上虽然很白皙,却是有一些稍微粗糙的皮肤。 这种皮肤,只有在至少四十岁的女人身上才能看到。 “嗯,我就是。” “是许晴让我来接你的,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白凌,不介意的话,你叫我凌姐吧。” “哦,好的凌姐,我是...”谷裕华正要说,不过凌姐一个眼神就荡漾出一种笑意,好像一眼能把人看穿一般的敏锐。 “我知道你,许晴经常和我提起你,嗯,我大概记得的是,要是在人群里面看到一个呆头呆脑的家伙,大概就是你了,我刚才看你一路走来,就看出来是你了。” 谷裕华苦笑了一声,然后无可奈何的说道:“是我。” “当然是你,不过用呆头呆脑这个词来形容不大正确,我问你,刚才你是不是一直在想什么事情?” 谷裕华摇了摇头,就连别人猜对了他的心思,他也不愿意承认。 大概是因为以勒这种疾病,谷裕华觉得自己连事实真相都不愿意承认的。 当然,一但一个人为自己不大正确的行为找到了一种正确的解释的时候,他就会放纵自己,不约束自己去控制这种不正确,以至于它几乎有些扭曲变形,比如疾病这种东西。 凌姐抿了抿嘴,有话要说却又十分识趣的闭嘴了,只是笑着说道:“你这个人真有意思,简直就和许晴描述的一模一样,好吧,我们得走了,别让许晴等得太久了。” 此刻,谷裕华心头的焦虑、惶恐、乃至于是喘喘不安,都因为这句话而终结。 好像许晴等待着他,能够让他得到极大的,心理上的安慰。 两人通过了门卫的登记,那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仔细的看了几眼谷裕华之后,然后有些生气着对凌姐说道:“凌姐,你这样是违反规定的。” “但是你没有办法啊。”凌姐有恃无恐的说道。 门卫老头多看了几眼谷裕华之后,随后用一种严谨到像是威胁一般的口气说道:“别乱跑,别乱问,出了事情,老头子可不给你擦屁股。” 然后,他就像是嫌弃之极的态度对谷裕华说道:“快走吧。” 这语气更像是在说:“快滚吧。” 虽然不是同一个字,不过却是表达出了同一种意思。 所以谷裕华闷不做声的和凌姐走了。 晴山疗养院出奇的安静。 这份静谧不是那种让人心安的静谧,而是一种安静到让人心慌的感觉。 偶尔有风,吹过落叶的时候,甚至于能让人感觉得到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两人顺着平整的水泥马路上走着,他们像是漫步在一个大学的校园中一样,而不是一个建立在山顶的荒凉之极的疗养院。 因为这里的建筑实在太多,大多数的谷裕华都不知道是做以何种用处。 又或者说不过仅仅只是摆设。 “很安静吗?”凌姐这话说得十分的唐突,以至于让谷裕华猛的浑身一震。 像是被吓到了。 “嗯。”他点了点头。 “来到这里人,大多都是半只脚踩到了棺材里面,多部分的人每天的任务,就仅仅只是需要再多活一天而已,所以,像我这样还能多走动的人,算是少的。” 凌姐笑得很潇洒,特别是扭头的一瞬间,像极了一个仗剑而行天涯游客,她好像什么都不在乎。 所以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无所谓可否。 尽管谈论生死是一种十分沉重的事情,可她的话语,丝毫的不严谨。 第六十三章 漫长的死亡(一) “死亡可是很漫长的,虽然你知道你终究是有走的那一天,可是在这一天之前,你都一直在等着,只要是等着,死亡就会被等待限制的拉长。” 凌姐低头,从怀中取出了一个不锈钢的酒壶,若无其事的这样说道。 待得她喝了一口之后,递给谷裕华问到:“冷不冷?要不来一口?” 大清早起来就开始喝酒的人自然是让谷裕华觉得有些不对劲。 而且酒瓶中的还是白酒。 显然酒瓶一开打就有一股十分醇厚的酒香味道。 不像劣质白酒那样的带着一种刺鼻的味道。 凌姐笑了笑,随后说道:“这是我家乡的酒,大家都叫它流霞,都说取自天边的霞光下最清纯的水源酿造,这里的风一般都透骨的凉,所以不少的人,都习惯喝一点酒。” “但是像你这样一大早就起来喝酒的人,应该只有你一个吧?” 谷裕华半开玩笑的说道。 没有想到,凌姐还就真的点了点头。 “怎么样?要不要来一口?”说罢,她又递给来了。 虽然远处吹来的风煞是刺骨,但谷裕华依旧是没有接下酒壶。 “咱们还是走吧。” 缩了缩脖子,谷裕华还是拒绝了。 凌姐又喝了两口酒,然后就继续上路了。 只不过酒壶她拿出来就没有放回去了,一路上是而抿一下,时而拿捏在手中,有时候她甚至于会将一点酒倒给路旁的花草,好像它们也需要酒精来温暖身体一样。 凌姐默不作声了许久,谷裕华也默不作声了许久,气氛逐渐的有些尴尬。 半响之后,谷裕华决定还是说点什么。 于是他想起似的问到:“凌姐,刚才的那个老头,为什么也叫你凌姐啊?您看起来也没有这么大呀。” 凌姐的脸色有些潮红,好像是因为酒喝多了一样,那一笑,竟然像是扫过脸颊的春风一般,让人怦然心动。 但不过谷裕华并不在意这些,他甚至于无法感受得到凌姐的美丑。 “你想知道?” 她低头盯着谷裕华的眼睛,瞳孔中满是笑意。 “嗯。”谷裕华点了点头。 随后凌姐伸出了手,她的手很纤长,很白皙,不过却很苍老。 因为遍布着一丝丝的小小皱纹,以至于让人觉得,她好像是个五六十岁的人。 “你猜猜看,我今年多大了?”这一次凌姐喝的酒有些多,足足听到酒壶里面咕噜咕噜的响了三四下。 谷裕华仔细的盯着凌姐的脸庞看去,他很认真的盯着对方看。 其实他并不是丧失了视觉,而是从心理上,他不愿意去观察一个人的脸庞。 若是他聚精会神的看,还是能够看得清楚的。 他迟疑了一下,然后说着:“三...哦不,二十五?” 的确有的人显得有些年轻,并且看对方的手,谷裕华觉得大概应该是在三十岁左右。 “您有三十了吧,三十出头?” 听到这话,凌姐噗嗤一声就笑了出来。 “孩子,要是放在旧社会,我都可以当你的奶奶了。” 说罢这话,她把手放在了谷裕华的头上,然后若无其事一般的说道:“我没有记错的话,我是在文ge时期出生的,今年,应该是五十六了吧,嗯,没错,门口的老刘头,也不过才五十一吧,你说,他是不是应该叫我凌姐?” “五十六?”谷裕华当时就喊了出来。 音调一下子提高了十倍。 他实在是不敢相信。 “这就像是一个诅咒。” “诅咒?” “以前我曾经去过英国,那是我二十四岁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老巫师,她曾经诅咒过我,然后我容貌就一直保留在了二十四岁,一直到今天。” 说罢这话,她还兀自轻笑了几声,然后嬉笑着说道,宛若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一般的蹦跳到谷裕华的面前,贴近他,调皮之极的问到:“是不是很羡慕我?” 谷裕华有些啼笑皆非。 “我不知道,太年轻大概不是一件好事情。” “大概?我告诉你年轻真的不是一件好事情!年轻的时候你有太多太多的精力去瞎折腾了,不知道疲倦,欲望像个气球一样的越吹越大,当你累了,倦了,其实你发现自己干嘛活这么累呀,真的是没有必要。” “好吧。”谷裕华耸了耸肩膀说道。 “我说你这个人还真的有点不像二十来岁的人啊,你从不发表自己的言论,就算是既有的事实,你也回答的十分的模糊,我说,你是不是在想什么?” 谷裕华摇头,然后沉默了下去。 “真是个让人看不懂的家伙。” 凌姐皱了皱眉头,不过很快就舒展开来,笑着说道:“不过我还算喜欢你,你这家伙,看起来虽然是很有城府,但其实这样看起来呆头呆脑的样子,倒是让人忍不住的喜欢。” “我不知道,大概吧。” 谷裕华不置可否。 “大概大概大概,你究竟有多少大概呀?谷裕华,我说你这个人,什么时候才能好好的做出决定呢?” “我不知道。” 既然对方不喜欢他说大概,谷裕华就省略了大概。 至于做决定,他不喜欢做决定,任何完全彻底的结论,任何不容置疑的话语,好像都带着主观意识上的偏见。 这是原因之一,其二,他不喜欢做决定,他连做决定都想要逃避开来。 他时常觉得身后有什么追赶着他,所以他只能逃个不停。 “像你这样的人,大概时常感觉自己的身后有什么在追赶自己吧?” 凌姐又喝酒了,酒香味道随和的荡漾开来,触动了谷裕华的心。 他低下头,沉没良久。 “我不知道,大概...” 凌姐略有深意的看了他一眼之后,笑了出来,然后说道:“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死亡可是很漫长的,虽然你知道你终究是有走的那一天,可是在这一天之前,你都一直在等着,只要是等着,死亡就会被等待限制的拉长。” 说完,她凝眉看向远方,然后说道:“但是年轻和年老不同的就是,年轻的人意识不到这一点,而年老的人,能够察觉到。” “随后孤独感、责任感、受到社会的同化而产生的突兀感,都接踵而至,你想做自己,但是没有任何的办法,所以你只能逃个不停,久而久之,就好像身后有个东西在追着你。” “你知道追逐你的是什么吗?” “什么?” “死亡,死亡是很漫长的,你需要花很长的时间去与它和解,然后接受它,等待它,中间走过来的,就是一生。” 第六十四章 漫长的死亡(二) 谷裕华没有停止脚步,也没有仔细的再去多想。 他逃避了确认还是否认这句话的权力。 很多人都有选择的权力,不过谷裕华觉得,他应该放弃这个权力。 毕竟有的东西不论如何的想,都想不到一个完美的结果。 也许这样的人不是他一个人,也许是大部分的人都这样。 明明可以做选择,却选择放弃做选择。 特别是在如今的这个时候,这个即将迈入成熟的年纪。 默不作声的谷裕华像是思维停滞了一般的不再做抉择,像是大部分长大的孩子一般的,渐渐的不再抱怨也不再喋喋不休的争论。 毕竟长大之后,渐渐明白有的东西是无法真正去领悟或者得到的时候,放弃就成为了常有的行为。 凌姐带着谷裕华走到疗养院的北面,一个四四方方的储藏室外,从里面丢出了一大堆谷裕华叫不上名号的东西。 只有其中的一个,他倒是清楚。 “鱼竿?” 凌姐抬起头来,想起似的说道:“我倒是差点忘记了,这后面有一个人工湖,对于咱们这些老年人来说,钓鱼倒是不错的消遣活动,怎么?你不喜欢?” 谷裕华摇了摇头,说道:“谈不上喜欢或者不喜欢,我只是还没有尝试过。” 听了这话,凌姐瞪大了眼睛,诧异之极的问到:“不会吧?钓鱼你都没有尝试过?” 谷裕华耸了耸肩膀,表示确认。 “来,拿上家伙,咱带你去。” 其实听凌姐的口音,她实在不像是南方人,并且看她的个子,就比谷裕华低上半个头,估计都有一米七六左右的个子了。 在南方,长这么高的女生真的不多。 “凌姐你不是南方人吗?” 谷裕华的手里一边收拾着东西,一边漫不经心的问到。 凌姐撇了撇嘴巴,无可奈何的说道:“我希望我是,因为我在这里出生的,但不过我的父母都是北方人,五岁之后我也都在北方长大的,这没有办法,相比起天寒地冻的北方,我更喜欢四季如春的这里。” “阴雨、漫长的风、湿润的土地,还有这里的天空,我都感觉比北方的更蓝一些。” 她喃喃的说道,忽然又想起似的说道:“咦?是不是因为这里是南(蓝)方,所以这里的天空才比较蓝一点?哈哈哈,咱开玩笑的。” 谷裕华发现,她只要一开心,脸上一露出笑容,她就会用咱这个词来称呼自己。 大概收拾了一下工具,两人就朝着后山去了。 说是后山,这里是山顶也没有山了,听说原来是有一个小矮山,不过后来推翻了建了一座坟墓。 大约埋葬的都是疗养院的人吧。 步行不到二十分钟,逐渐的谷裕华就穿过了诸多的建筑,从疗养院的后门穿了过去,来到了一个依靠着湖畔的码头上。 其实这种感觉很奇怪的。 山顶上的码头。 山顶上的湖水。 湖面很宽阔,虽然不是很大,但却是足够容纳接近六七条小窗在湖面上肆意的飘荡。 大部分的人都戴着遮阳帽,这时候已经快正午,太阳已经开始让谷裕华觉得浑身燥热了。 脱下了外衣,谷裕华把多余的东西都放在了背包里面,然后跟着凌姐走到了码头上。 在码头上,坐着七八个老头子,多半肥胖,秃顶,看起来普遍文质彬彬。 在看向谷裕华的时候,投以温和的笑意。 慈祥倒是不大对劲,不过这些人的眼神中,带着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柔和、宽厚,甚至于你只需要看一眼,就能够感受得到,这些人与一般的人有着不一般的素养。 老年人们大多都穿着羊毛的毛衣,即便是这样的好天气,依旧是一丝不苟的打着领带,穿着衬衣。 就好像他们随时可以从衣帽架上拿起西装,然后走进某家大公司里面,坐到公司高管的位置上,宽大的落地窗下阳光普照,每个人都配备得有精干的秘书,随后,开始一丝不苟的处理着每一份文案、策划。 这样的人就算是一双袜子的高度,都能够比一般人的要规整不少。 甚至于他们的衬衣领带或者是手表,都会因为不同的场合而产生变化。 不过,这里的人都不戴手表,一个都没有,好像是时间在这个地方,并不算是有多重要的东西。 谷裕华老远就看到了许晴。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雪纺裙,披着鹅黄色的,波西米亚风格的披肩,短发,脖颈上有片小小的红斑。 当谷裕华看向她的时候,许晴的目光也看向了谷裕华。 那眼神好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的充满了欣喜,独自架着小舟的许晴飞快的放下了手中的鱼竿,然后将小舟划向了谷裕华。 五十米、四十米、三十米、十米... 谷裕华在心里丈量着自己与她的距离。 或许这要更加的遥远一些。 因为时间很漫长,很漫长。 大概是因为阔别重逢,许晴显露得很是激动,人还没有到岸边,她就已经放弃了小舟,一跃而下,跳入了冰冷的湖水当中。 波光粼粼之下,文质彬彬的老爷子们也都不由得瞪大了眼睛露出了惊讶的呼喊。 可是谷裕华并没有听到。 他有些惶恐不安,好像眼前的美人落入了水中,就融化了,就消失了,与这美丽的山川河流一同成为世间的景色。 当她从水里爬上来,用湿润的身躯拥抱着谷裕华的时候。 他猛的打了一个激灵。 大概是因为冷的。 也大概是因为内心的激动。 许晴盯着谷裕华注视了半天,她用双手抱紧了谷裕华,足足这样用力的抱紧了三分钟。 三分钟之后,千言万语,汇聚成了一句话。 “裕华,你可算来了...” 谷裕华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样安抚她,只觉得她在不住的颤抖,不住的抖动。 好像惊慌失措惶恐不安,好像身后有什么追赶着她。 好像她放开手,就会融化,就会化作溪流,化作山川的一部分。 当然她没有。 谷裕华最终也找到了合适的话语回答她。 他用手缓缓的抱着许晴的柔发,顺着湿润的发尖一直抚摸到了发根。 并且情真意切的说道:“嗯。” 第六十五章 漫长的死亡(三) 当然这种举动仅仅只是限制于亲昵。 毕竟两人只是亲密的朋友。 谷裕华松开手之后,看着满脸都沾满了水的许晴打了一个喷嚏。 这个时候虽然太阳已经到了快正午的时候,不过这里毕竟是山顶,时而吹来的风依旧冰凉。 这个季节,要是得了感冒可就不容易好了。 毕竟已经快要入秋。 许晴把身上湿润的衣服一件件的脱了下来,只留下了一件打底的衬衣和四角裤。 因为湿润的缘故,许晴身上颇为美好的曲线显露得十分的暴露,以至于谷裕华羞红了脸。 他把脸偏了过去。 “呦呦呦,咱们的小裕华害羞了呀。”凌姐吹着口哨好像一个流氓,不过因为她英俊的外表导致她并不显得猥琐。 反而像是由詹姆斯.卡梅隆导演的泰坦尼克号的主演杰克一般,带着几分潇洒的气息。 谷裕华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只是皱起了眉头扫向四周,压低了声音说道:“这里这么多人...” 的确,四周的老人居多,虽然有男有女,不过居多的是老头,并且,这些老头们好像耳朵还算机灵,就算谷裕华说的不算大声,他们依旧是听到了谷裕华的话。 “唉,老了,没用了,没用了呀...” 其中的一个老人,更是直接放下了鱼竿,站起来伸了拦腰,带着玩味的笑意看向谷裕华说道。 没用了?什么没用了? 谷裕华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但是没有做出回应。 倒是一旁的其它人,纷纷都笑了出来。 当然,除了谷裕华之外,其它的所有人都笑出来了,好像他的这个荤段子还算不错,虽然有点黄黄的,但是没有任何猥琐的意思。 “不行,我得给你找一件衣服穿上。” 谷裕华拿起了身边放在地上的大衣,然后披在了许晴的身上,然后顺便还把大衣的纽扣扣上了。 一般而言,穿大衣的人并不会把纽扣扣上,因为这并不好看,并且即便是披上就已经足够的保暖了。 但是谷裕华给许晴披得严严实实的,好像害怕她的躯体被别人再看到一样。 “他嫉妒咱了。” “不得了,不得了,咱们几个老头子可比不得这后生仔。” “哈哈哈...” 大概在场的所有人都把谷裕华当做了许晴更加亲密的存在,因此带着戏虐的玩笑落在谷裕华的耳中让他有些不大适应。 大概是因为看出了谷裕华的尴尬,许晴笑了笑,然后轻轻的拉起了他的手,笑着和他说道:“咱们走。” “我这衣服湿透了,你陪我去换一套。” 听到这话,谷裕华的脸色终于有些缓和,然后点了点头,便要随着许晴离开这里。 只不过身后的凌姐忽然用搭在了他的肩膀上,依附在他的耳朵上面说道:“你小子一会小心一点,许晴那张床不算太结实,今天算是特例,我允许你用我的床。” 说完这话,凌姐把手松开,然后推了推谷裕华,大声喊道:“好了,去吧!” 说罢,还作势比了一个大拇指,一脸的鼓励之色。 谷裕华白了她一眼,好像耳朵十分敏感,被人一吹耳朵,他的脸就会红一样的,他的脸直接从耳根红到了脖颈上。 四下的老头子们依旧在议论纷纷,不过他们议论的话语多半都带着一些荤话的意味。 在那一瞬间,谷裕华产生了一种奇怪的错觉。 好像眼前的这些老人,因为几句荤话,就从死气沉沉的暮气之中脱离了出来,每个人都朝气蓬勃,满嘴的胡言乱语,既没有先前的谨慎,优雅也不复存在。 就好像群长不大的孩子。 不过这种错觉只不过是一晃而过,毕竟谷裕华还在气头上,正因为老头们的误解而心头不安。 按理说不应该是不安,而应该是愤怒,毕竟年少的人解决事情的办法之一就是愤怒,生气,然后大发雷霆。 要如果是一个成熟的人,一个拥有完善的世界观价值观的成年人,就会拥有绝对的理智。 而愤怒,恰恰是不理智的,也是成熟的人第一个崛弃的陋习。 幼稚与成熟的区别就在于,一个是过程,而一个,只是结果。 不过此刻,谷裕华产生了第三种情绪,不安。 但凡出现第三种情绪的时候,中间所夹杂的,就会是更加复杂的感情,更加无法彻底看清楚的东西。 就好像这湖水,幼稚与成熟不过是水面漂浮的波澜,而第三种情绪,则是水下的世界,更加的幽深,更加的不可洞察一般。 或许能够孕育生命,游走鱼群,也或许,死水一潭,恶臭难闻。 乍一看去,水面无法断定,这就是人的内心,也是人与人的区别。 大概谷裕华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属于哪一种。 是死水一潭,还是孕育生命的活水。 他不知道。 若是以勒会让人逐渐的陷入自己的世界不再与外界交流,也许谷裕华心里的,是一潭半死不活的水吧。 但现在,他已经没有空去想这么多,他只是牵着许晴的手,能够感受得到的是,许晴的手很温暖。 即便被冰冷的水泡过,即便被冰凉的风吹过,可温度就埋藏在它的肌肤之下,血液之中。 哪怕如此,她的身躯依旧炙热。 谷裕华莫名其妙的想起了林夕的手。 她的手冰冰凉凉的,好像个冷血动物,又好像一具尸体,就连说话,她也是带着几分凉意。 而许晴说话的时候,总是带着几分笑意,好像阳光,温暖人的心,并且她的身躯温热,年轻且炙热,你会不经意的想到。 若是能够抱一抱她的话,那会是怎么样? 谷裕华记得,从小到大,自己都没有抱过许晴。 不是因为两人的关系不够亲密,而是太过于亲密。 亲密到好像两兄妹一样的,根本不需要去用亲密的动作来证明两人的亲密。 绕过后面之后,穿行在一栋栋的巨大建筑之中,也不知道从哪个入口回来的,也不记得是从哪条通道进入的。 谷裕华回过神来的时候,许晴就已经告诉了他。 “咱们到了。” 第六十七章 漫长的死亡(四) 眼前的是一个只有一层高的小小木屋,木屋有点腐朽,似乎随时都会倒塌,甚至于有一种让人觉得下雨天一定会漏水的错觉。 许晴很懂谷裕华,也看出了他的忧虑。 所以她仅仅只是瞧上了一眼,就明白了对方的心思:“放心好了,以前有一个木匠住在这里,他可是一等一的好木匠,这点小东西在他的手里,只不过是随随便便的事情,这屋子我住了一年多也没有发生过什么不好的事情,既不潮湿也不腐朽,虽然四周的爬山虎长了上来,但这也不碍事。” 说罢,她牵着谷裕华的手说道:“来,我给你看看。” 然后,她就拉着谷裕华的说,朝着木屋的两边柱子上抚摸了过去。 谷裕华感觉自己的手上抹了一层厚厚的灰尘,不过显然,这木柱子上不像是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光滑,应该是有什么东西在上面的。 至于是什么东西,谷裕华并没有看得清楚。 他仔细的看了过去,一共有两只宛若野兽一般的雕像。 其中的一只威风凛凛,铜铃眼,招风耳,满嘴獠牙做嘶吼状,就谷裕华的认知,这好像是一只麒麟。 向来一般的雕像,都空有其形,而没有其神,而这雕像,却是好像完完全全的将这只野兽的神态彻底的描述了起来。 他的模样很夸张,线条也非常的粗狂,一点也不精细,甚至于不能说得上是像一个生物,而更加像是一团粗线。 但偏偏这团粗线,给人的感觉就是一只威风凛凛的、气度非凡的野兽。 而另外一只,更是夸张,竟然让人看上一眼,就产生了一种害怕的感觉。 青面獠牙,背生双翅,似虎有翅,如龙有蹄,鹰翅牛角,张嘴的时候,好像能将这世间万物都给吞噬殆尽一般。 “这是什么?麒麟?”谷裕华看不懂,于是只有发问。 “不是,这是貔貅和穷奇。”许晴笑着说道。 “哪个是貔貅,哪个是穷奇?”谷裕华皱眉问到。 “长翅膀的那个是,飞天上的那个是貔貅。” 谷裕华皱了皱眉头,不解的说道:“可是穷奇不应该会飞吗?他有翅膀的啊,应该是貔貅在地上,而穷奇在天上。” “这我哪里知道?或许是人家故意这样的。别的不说,就这雕工,你说说,人家是不是很厉害?” 谷裕华又端详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 “这不就对了,你看,只是你觉得这屋子破旧,要是找个时间把这个屋子上面的灰尘全部打扫干净,上面全是这种雕刻,好像老头子特别喜欢山海经,所以就把上面的所有异兽都给雕刻上去了。” “呀!那这不就是一件艺术品了吗?”看这雕工,谷裕华已经被其所折服了。 能够有这样本事的人一定是不简单,不过对方,却是只将这一等一的雕工,用在了一间木屋上面而已。 并且风吹日晒,不知道要有多少精美的雕刻消失不见。 或许百年之后,这老屋重新修葺,这些存在上面的雕刻,就会全部消失不见了。 谷裕华觉得很不舒服,但是也无可奈何。 毕竟这是人家的本事,人家用在哪里都行,外人,只会觉得可惜了。 “阿嚏,快进屋子吧,我快冷死了。” 许晴打了个喷嚏,揉着鼻子带着鼻音说道。 眼看着,她的鼻涕就流出来了。 “嗯。” 点了点头,谷裕华就跟着她进去了。 推开房门,却是另外的一副景象,与物外的传统文化形成明显的差异。 屋子里面有不少的乐器,里面除了一个小小的七弦琴和吉他之外,谷裕华一概都不认识,还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乐器,或是有弦,或是没有的,使用拨片波动的那种,诸如此类的乐器填充了整个房间。 “哦,我忘记告诉你了这些都是凌姐的东西。” “你们住在一起吗?” 谷裕华忽然想起来凌姐说的可以用她的床的那句话,脸色忽然有点不自然起来。 “是呀,咦?你怎么了,不舒服吗?怎么看起来脸色这么差?” 谷裕华脸红,然后慌忙的说道:“没事,没事,你快换衣服吧,我先出去了。” “别!” 许晴急忙拉住了他。 然后忽地涨红了脸,低着头,用几乎是蚊子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道:“你别走。” “我怕。” 谷裕华不知道她究竟在害怕什么,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会留自己在这里。 只不过他大概知道的是,现在追问,大概不是时候。 因为她的脸色已经十分的难堪了,大概留他在这里,许晴自己也是情非得已。 “嗯,好吧。” 谷裕华找了个角落,然后对准了墙壁坐下,随后头也不回的说道:“你换吧,我不走,就在这里。” “你不要回头偷看哦!” “不会的。” “真的别偷看哦!” “你放心好了。” “那我换了哦。” 谷裕华有些不耐烦了,不过他还是得要耐性的说道:“好。” 然后,窸窸窣窣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滴水的声音也随之传来,因为两人的沉默,房屋里面充满了令人尴尬的声音。 起初声音还有,不过渐渐的就低沉了下去,好像沉入了水底一样的,不再有回应。 谷裕华等的都快要睡着了,然后,忽然一只手搭在了自己的肩膀上。 他正要回头,眼睛却是被蒙住了。 “不要回头!我还没有换好!” “许晴?” “不要说话,就,就这样,让我抱抱你。” 她的声音好像带着无限的委屈,委屈到好像是在恳求,那声音,让谷裕华有些心疼,所以他没有拒接,只是默许了。 随后,身后的温热逐渐的贴在了背上,哪怕是隔着衣服,谷裕华也能够感受得到背后的温热。 那种温热十分的柔软,像是被阳光晒过的棉被,让人感觉得到一种舒适。 可谷裕华不敢松懈下来。 他也不敢回头去看。 更加不敢追问。 哪怕他知道,许晴现在究竟是什么模样。 那一定很美好吧。 身躯的美好,完美的展现在空气之中,上帝所创造的最为美好的生灵,在阳光之下,哪怕是灰尘落在上面都是如此光彩动人。 “我们这样好吗?裕华?” “怎么样?”谷裕华没有明白她的意思。 “就这样,偷偷的享受这一片刻的欢愉,我多想就这样脱光了衣服,然后不顾一切的眼光,行走在阳光底下,我不知道为什么,见到你我就想这样做,我想,我想把自己的所有都给你看到,然后我们就这样抱紧,想要抱多久,那就抱多久。” 谷裕华没有说话,他知道,许晴哭了,而且不断的在颤抖,像个怯懦的孩子。 倒也不是怕说话,只是害怕说错了什么话,再惹她不开心。 她哭起来很安静,就好像是安静流淌的水流,不是从上到下的那种,而是缓缓的在天地里面流淌的那种。 那种水流不会有声音,因为融入了土壤里。 然后土壤里的东西,才能够得到养分,逐渐生长。 但是现在呢? 现在这养分流淌在了谷裕华的身躯里,他的身躯就好像这土壤一样的吸收了养分。 那埋在谷裕华身体里面名为感情的种子,又如何生根发芽呢? 也许谷裕华一直都在捂着它,不让它发芽。 诚如他的性子,又或者他的疾病。 他喜欢逃避。 逃避一切眼前的东西,有的时候,非要别人把一切都放在了他的面前,并且强硬之极的塞给他,或许他才会接受。 忽然之间,谷裕华觉得自己是个罪人。 他只会给别人带来痛苦,如若不然,许晴又怎么会哭呢? 他忽然觉得心头十分的难受,难受到无地自容。 虽然他现在享受着许晴的温柔,享受着片刻的欢愉,偷偷的,没有经过任何人的允许,但他知道,这只是一时间的。 因为许晴什么都知道。 许晴知道高三毕业之后,林夕就已经和谷裕华相处了。 “裕华,你和林夕那个了吗?” 冷不丁的,许晴问起了这个。 “什么?”谷裕华不想回答,于是装作听不懂。 不过许晴不是这么好对付的,她光是听,就听出来了。 “那就是有了。” 谷裕华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只是沉默的应对,他不想骗许晴,又不想回答她。 所以只能沉默。 因为许晴懂他,什么都懂,哪怕他一句话都不说,她也能够一眼看得出来。 谷裕华渐渐的感觉,好像许晴没有任何的变化。 她依旧是拥有非凡的洞察力,依旧是能够一眼看出自己的事情。 她好像并没有感染以勒,按照以勒的病情,如果她感染了,或许只会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逃不出来,甚至于会失去与人交流的能力。 但现在看来,好像不是。 许晴又一度的沉默了,不过这一次并不太长,很快她就站起来了。 然后身后又传来了阵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谷裕华知道,刚才她真的是什么都没有穿。 赤身裸体,就好像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一样。 倘然,且带着些许怯懦。 她十分的不安,所以在离开谷裕华的时候,感觉得到那种舍不得放开的感觉。 就好像一个孩子离开母亲的怀抱一样。 对于许晴而言,谷裕华是个亲密的人。 谷裕华自己也知道,不论从小到大两人的关系有多亲密。 哪怕是第一次的初潮,又或者是每一个许晴喜欢上的男孩子,谷裕华都一清二楚。 所有许晴不愿意对别人说的话,她都愿意告诉谷裕华。 同样的,谷裕华也是。 即便如此,两人的关系依旧不像是情侣。 而是更加亲密的,形影不离的存在。 谷裕华扮演着更加高大的、温柔的、且有保护力量的角色。 而许晴则是躲在他的身后,像个孩子。 两个人可以不脱衣服就躺在一起大睡一场,也可以毫不在乎形象的面对着面的狂吃不已,两人如此的亲密,可就即便如此。 即便如此,谷裕华心里深知。 许晴并不爱他。 谷裕华现在只能够通过一个人的眼神来辨别一个人,也多亏如此,谷裕华现在能够从一个人的眼睛里面看到的东西,也便得更加的多了。 他能够感受得到许晴眼中的喜爱,感受得到她的渴望,也可以感受得到对方的眼神一直在渴求于他。 但是这不是爱,她的眼睛里面一点爱意都没有。 谷裕华记得,一双眼睛,一双直勾勾的眼睛,那双眼睛里面充满了爱意。 一想起来,谷裕华就会不自觉的笑起来。 但是同样的,他的头就会疼起来,止不住的疼。 所以谷裕华并不愿意去想,他一眼就看得出来。 许晴从来没有爱过他。 哪怕一丁点都没有。 她的眼睛里,除了对别人的依靠的渴望之外,更多的,只有惶恐不安,更多的,只有惊慌失措。 与她外表上面的成熟、稳重根本不同。 她的本质,像是一只野兔,从来不敢肆意的逃离自己的洞穴,也不敢探索外界的世界。 于是又将自己关了起来,就好像现在,她把自己关在这间疗养院一样。 往往寂寞并不是选择,而孤独才是。 她选择了孤独,并且将自己困在孤独里面。 她也试图去与人和解,可根本谁都不爱。 等待她穿上衣服的时间是很漫长的,这个漫长的过程里面,谷裕华的脑海里面一直都在不停的胡思乱想。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这么多。 以前他从来没有想这么多。 他逐渐的发现自己越发的冷漠,越发的不去注意别人的情绪,也不注意别人的看法,更加不在意别人的内心如何。 所以他不知道怎么安慰许晴。 好在,许晴换好衣服之后,就好像是披上了外壳一样的,面色又恢复如初。 待得她让谷裕华转过身的时候,谷裕华又看到了他熟悉的许晴。 稳重、成熟、且带着大家闺秀一般的端庄。 谷裕华知道,许晴又戴上了自己的面具,然后笑对所有人,她的身子很温热。 可是刚才,她的眼泪却是很冰凉,好像从她的心底里流出来的一样,冰凉凉的,从冰窟窿里面溶解出来的一样。 许晴面色如常,缓缓的坐在了谷裕华的身边,腿蜷缩了起来,然后盯着谷裕华,认真的说道:“刚才发生的事情,答应我,忘记它吧。” 谷裕华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这一次他索性放弃了选择。 可许晴就是喜欢他这样。 她不希望谷裕华记住,同样也不希望谷裕华忘记。 或者说吗,她希望谷裕华记在他的心底,但是她不希望,谷裕华随意的拿出来。 “走吧,我带你出去转一转。” 然后,许晴牵着谷裕华离开了木屋。 好像刚才这房间里面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许晴大概只是寂寞了,所以才抱住了谷裕华,可是她不爱谷裕华,所以她又一度的选择了孤独。 寂寞往往不是选择,只有孤独才是。 她前后的举动实在反差太大,以至于让人差点分不清楚。 感情这东西就是这样,它往往不是单纯的。 它是复杂的,并且牵扯了太多的感情。 并且感情之间又会相互变化。 比如爱情会变成亲情,而有时候亲情又会变成恨意,恨意说不定又随时会变成爱意。 终究是无法彻底判断,一时间,一时之间只能看到的,只有一时间的感情。 毕竟人是会变的,而且不知道变化有多快。 也许有的人一辈子才会变,也许有的人,转眼就变了。 谷裕华不清楚,许晴站起来的时候,心绪有什么变化。 她松开看谷裕华的时候,究竟是报以什么样的心情? 也许并不是失落,有些时候,有的人只是渴求一时间的安慰而已。 所以谷裕华不敢确定她真正的感情。 他唯一知道的只有,当许晴看向他的时候,虽然眼中带着欢喜,但那不是爱意,爱意是更加强烈的,过目不忘的,就是再笨的笨蛋,也能够记住的东西。 可他发现,自己竟然需要很久很久,才能够想起来许晴的眼神。 特别是一个人的时候,静静的想着所有的事情的时候,他根本不会想起来她。 以至于一年半的时间,自己都没有来看过许晴。 直到得知自己得了以勒之后。 这种好像是绝症一般的玩意。 自从得知自己得了这种病症,谷裕华就觉得自己好像是要远离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人而去。 当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远去。 不是那种更加深邃的,一去不回的。 而是那种明明还在活着,却是选择了逃避所有人的情况之下。 他选择了来见一见许晴。 好像是对许晴有什么罪恶感,怀有歉意,还是什么不可以明确确定的东西。 总而言之谷裕华已经明白了,自己终究只是一个卑劣的,可恶的,无法饶恕的罪人。 “大概许晴永远都不会原谅我吧。” 他牵着许晴的手,这样想到。 待得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两个人已经走到了一片荒地上面,这里是面朝西面的山头。 正午,太阳在头顶明晃晃的。 前面的许晴留着短发,她脖颈上的红斑在眼光下面像是一块火焰一般的图腾。 谷裕华恍然间感觉,若是有一天,即便是许晴背对着他,错肩而过,只要他回头,只要他回头,他就可以分辨得出来,这个人是许晴。 哪怕她已经错过自己,错过自己的肩膀,擦肩而过,自己还是能够回头,分辨出她来。 只要自己回头。 可谷裕华不知道,自己是否会回头? 他不知道,四处长满了的白茅草也不知道。 它们生长的极为蓬勃,能将人埋在里面半个身子。 “你知道吗?这些白茅草,是世界上最恶毒的杂草。” “这是为什么?” 谷裕华困惑的问到。 “因为它们会侵占土地,夺取所有的养分,这里只有白茅草,没有其它的任何杂草,并且它们的根茎十分的牢固,根本就抓不起来,就算是狂风骤雨,都不能打败它们,就算被风吹倒,雨过天晴它们有直了起来,而且,就算是牛羊,也不会吃它们,他们几乎没有天敌,就算再贫瘠的土地,它们都能够生长。” “牛羊也不会吃它们?” 谷裕华疑惑的看向眼前的白茅草。 他的困惑一直持续到了许晴指着白茅草上面的锯齿。 “它们长满了锯齿,会割破牛羊的舌头,所以它们不吃它们,这么顽强的生物,就算是用尽力气也难以拔出来。” 说到这里,许晴好像很气馁,低头说道:“我不知道,为什么世界上的这些生物都这么挽起,只是为了活下去吗?而我们人,我们人太脆弱了啊,禁不起风雨,是因为我们没有根吗?你说你把我埋在这里我会不会长出根来呀?” 谷裕华哭笑不得,看着她打趣一般的说道:“我觉得你可以试试,就算你长出根来了,你也未必抢得过它们,你不是说,白茅草会夺取土地里所有的养分吗?要是你的根部够强,不够厉害,应该你连颗草都敌不过。” 许晴抬头,一脸幽怨的盯着谷裕华,然后白了他一眼道:“就你话多!” “我,我这不是开玩笑的吗?你这个人,怎么一点风趣都没有?” 谷裕华看着脸色有些羞红的她,又看着四处随风倒下的白茅草。 它们的茎叶细弱,遇到风的时候就会倒下,而他们的根茎强大,就算再大的风也吹不起它们来。 许晴不像它们,许晴更像是风中的一颗灰尘,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落下,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飘荡起来。 也许有一天她会沉入海底,成为泥沙,但可以明确的知道,那并不是现在。 现在的她,还在风中飘荡,飘啊飘的,就不知道飘到了哪里去。 “你得抓紧我啊裕华,这风好大啊!” 耳边传来了呼呼的声音,山顶的风,的确比任何地方的都要大。 就算是一览无余的平原之上,都没有山顶这样的狂风。 这些风到底是什么地方来的呢?又该吹向何处呢? 谷裕华不知道,大概他相信了许晴的话,他抓紧了许晴。 不单是害怕她被吹走了,也同时是害怕自己被吹走了。 “喂!!” 风声很大,她需要用很大的声音才能够让谷裕华听到。 两个人明明靠得很近,但是却像是在面对着面的山顶上,相互呼应。 “怎么了吗??” “谷裕华!” “你说!!” “我讨厌你!!” “我讨厌死你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讨厌你!从见到你的第一天!我就讨厌你!” 谷裕华没有说话,他没有从许晴的眼睛里面看到半点的讨厌。 哪怕是一丁点都没有。 那么她的讨厌是从何而来的呢? “你讨厌我吗??” 她回头过来,盯着谷裕华的眼睛,然后大吼大叫道。 谷裕华没有说话。 他只是郑重的摇头,因为害怕对方没有看得仔细,所以谷裕华摇头遥得很慢。 “那好!很好!” 许晴露出了笑意。 “这个世界上已经有林夕喜欢你,爱你了!所以我只能讨厌你了!这个世界上,你不能讨厌我!永远不能!只有我能讨厌你!你答应我!” 风声很大,虽然几个音节听不大仔细,不过具体的内容,谷裕华是能够听得仔细的。 “好!我答应你!” 听到这话的许晴笑了,笑的很是放肆。 她从来没有这样笑过,就算是以前那一次,从火车洞里面穿行过来的时候,她都没有这样的笑过。 风,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下来了。 就好像是这天地间要听一听许晴的笑声,那爽朗且如同风铃一般清脆的笑声。 她很美,美得让人窒息,谷裕华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否应该答应她。 但是既然已经答应了她,谷裕华知道,自己永远都不应该记恨她。 哪怕对方“讨厌”自己。 可就算是这样的“讨厌”,都让谷裕华喜欢得不行。 很久没有笑过的谷裕华咧嘴笑了,他真正开心的笑起来的时候,往往没有发生太大的声音,只是眯起眼睛,嘴角咧起,真诚的像在看待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一样。 “答应我,裕华,永远不要讨厌我。” 像是确认一般的,许晴再一度的问道。 同样的,谷裕华在一度的回应:“好,我答应你。” 这一次她的语气柔和了许多,这一次谷裕华的语气坚定了许多。 世界上的感情都需要一次又一次的确定。 要是不厌其烦,那就是真感情。 若是只用一次就无法再确定的感情,多半只是虚假的,不真切的,并且让人痛苦的感情而已。 往往绝望就是来自于失望。 但真情实意,并不会让人失望,它们是填补人内心的空白的,真切的东西。 “这是唯一能够让我安心的东西,哪怕就是让我现在死去,我都心甘情愿,我不能爱上任何人,可是我或许能够讨厌一个人,讨厌很久,很久。” 谷裕华知道她的话里有其他的意思。 只是忽然风又起,追问已经来不及。 第六十八章 漫长的死亡(五) 傍晚的时候,谷裕华和许晴回到木屋的时候,凌姐却是早已经等在了门口。 她蜷缩着身子,风吹得她瑟瑟发抖,不过嘴角依旧是倔强的不肯乌紫,涂抹了大红色的口红,艳丽得像是花票在风中。 “我的妈耶!你们可算来了!快快许晴,拿钥匙来。” 许晴一面熟练的拿出钥匙,一面不带疑惑的问到:“你又把钥匙弄丢了啊?” 听她的口气好像凌姐弄丢钥匙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很快许晴就从衣服的口袋里面又摸出了一把钥匙,笑着说道:“那一把给你了,我就不要了。” 凌姐没有回答她,只是打开门之后就一溜烟的窜了进去。 屋子里面传来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好像什么东西被撞倒了一样似的传来一阵的剧烈响声,就好像是某种莽撞的生物闯入了人类的居所。 谷裕华就这样红着脸跟着许晴一起走进了里面,靠近窗子边那张床上,凌姐躲在里面瑟瑟发抖。 再看向四下,四处摆放的那些乐器都东倒西歪的落在四周,好像是因为刚才她的莽撞举动,而将整个屋子捣乱成了一片废墟。 而正巧许晴和谷裕华就注视着这样的废墟,露出了一脸的无可奈何的神色。 “算了,我帮你们开始收拾吧。”挽起了袖子,谷裕华一脸无可奈何的说道。 许晴倒是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走到了凌姐的身旁笑着低声的在她的被子里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随后两个人咯咯的笑声就传了出来。 谷裕华在担心许晴是不是在讨论什么关于他的事情,并且两人还在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看,好像是一种不怀好意的感觉。 这种不怀好意的目光让谷裕华觉得有些不舒服。 他依旧是开始收拾东西,不过目光已经从两人的身上挪移开了,他并不想去多像什么,想事情是很麻烦的,这样只会平添烦恼。 他只用了大概二十分钟的时间,整个杂乱的房间就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 大概是保持了原貌。 “你记性真好。”躺在床上的凌姐冷不丁的说道。 “什么?”谷裕华差异的抬头看向她,不知道她指的是什么。 “我这所有的东西,都是按照固定的方式去摆放的,要是一般的人当然记不住,毕竟东西这么多,但是你不一样,你在这里待了多长时间?” “十多分钟吧。”谷裕华努力的回忆道。 “但是十多分钟的时间,你就记住了这些东西所有的摆放顺序,许晴老是跟我说你老是忘东忘西的,我看未必,你这个人坏得很,明明啥都记得住,老是装作啥都记不住。” 谷裕华想要争辩,但想一想,又作罢了。 他只是坐下了地上,因为地面铺着波斯地毯,所以地面远远比桌椅板凳什么的舒服。 他索性就坐下了,然后指着脑袋说道:“我不知道,我的脑子里面好像有点问题,我也不知道是那一颗螺丝出了问题,时而机灵,时而迟钝。” “那你得上一点油。”说着,凌姐抱起一把吉他,然后从一旁拿着一个小小的铜壶,从里面倒入一点油在吉他的弦上面上了一点油。 然后轻轻的涂抹均匀,再用羊毛的布擦干净,这才轻轻的试了一下。 “凌姐家的小酒吧开始了,来来,几位想要点点什么歌?五毛一首,生活过不下去了,只能卖卖唱了。” 凌姐看起来像是一个嬉皮士,穿着鲜活且有点破烂的衣裳,发带将短发轻轻的束起,显得洒脱且自在。 至于许晴则是在一旁一个劲的鼓掌,然后从一旁的抽屉里面翻出了一瓶威士忌和一瓶白酒,分别用小纸杯倒出来几杯。 那种小纸杯就是超市里面试吃用的小纸杯,很小很小的一口,不过许晴的嘴巴很小,她轻轻的抿上一口的时候,很合适,也恰如其分。 这世界上恰如其分的事情很少,所以每当谷裕华见到一件的时候,就会把它记在心里。 原因不外乎其它,只是谷裕华觉得,这个世界上能够称之为完美的东西几乎是没有,大多数的,只能是恰如其分。 就即便是如此,恰如其分的东西也实在太少。 可以说就是一瞬间,能够被眼睛所见证,因此,他需要用大脑将它们记住。 一个人走在路上的时候,谷裕华想到这些东西,都会莫名其妙的笑了起来。 好像这些东西对于他而言,是重要的记忆。 哪怕是与他没有太大的关系。 这是他散步的时候想的最多的事情,这样会让他的心情保持愉悦。 比如恰如其分的蓝天与白云,比如阴雨天和无边无际的海岸线,又比如白雪飘荡的时候行人们的发白的头顶。 他时常试想的是,漫无边际的大道之上,一眼望不到边际的长长道路之上,平坦,且一路向前的道路之上。 他与身边的人,珍惜的人,一同在这条路上行走着,有说有笑,他们不用急着奔跑,身后也没有任何东西追赶它们,他们也不用担心路会走到尽头。 当然,这样的想法只是幻想,并不是真正发生过的事情。 恰如其分的事情还需要发生在恰如其分的时候,不然就不能称之为恰如其分。 因而谷裕华渐渐的明白了这个道理,越是恰如其分的时候,就越是难以追寻,但你还不能不去追寻它,因为它未必会发生在恰如其分的时候。 这很难,并且需要完美的机遇。 谷裕华看着许晴,许晴也在看着他,然后轻声问道:“你有没有五毛钱的硬币?” 谷裕华掏了掏衣服的内包,他经常把硬币一类的东西放在这里,从里面找了找,一共七枚五毛钱的硬币。 然后许晴拿走了其中的一枚,放在了凌姐吉他的木箱之中,她摇晃了一下吉他,吉他的木箱里面传来了丁零当啷的声音。 “想要听什么歌?” 许晴认真的想了一想,然后点了一首王菲的笑忘书。 谷裕华还记得原来那个时候,是一张名为寓言的磁带,那个时候的人多半都还用磁带,随身听也十分的流行。 而恰恰家境优越的许晴随意就能够满足这样的小小要求,即便那个时候一张磁带并不便宜,更别说几百块钱的随身听了。 只是后来,磁带渐渐的被mp3所替代,流行的东西也逐渐的越发的虚拟。 它们大多数都被装进了一串数据里面,就连我爱你这样的词语也逐渐的只是一句口令,像是情人之间的口令,确定彼此的感情,然后才能够像机械一样的继续。 磁带还在许晴的家中,若是没有记错,谷裕华记得那磁带后来不知道丢失在了什么地方,反正就在许晴的家里某一个地方。 而笑忘书,就是寓言之中的一首歌曲。 寓言之中的其它歌曲都很抽象,让人听了不大能够理解其中的意义。 只有笑忘书稍微能够让人听懂,也最深入人心。 特别是王菲那近乎空灵的声音,带给谷裕华最为直接的深刻的印象。 他觉得,那是他第一次感觉到恰如其分的时候。 在他第一次接触音乐的时候,第一次感觉到音乐的美妙的时候,他接触到的是王菲,是笑忘书。 是这不说爱的情书,也是这动人的倾诉。 慢慢的,笑忘书的前奏响起,凌姐的声音像是低声哭诉,带着几分凄苦。 难以想象的是她这样看起来什么都不在乎的人,唱歌的时候竟然是这般的动容。 像是投入了极大的感情。 许晴和谷裕华都沉默了。 大概他们并没有感觉到快乐,不过却是感觉到了恰如其分的感觉。 黑夜与低声的倾诉。 这大概是另外一件恰如其分的事情。 “没没有蜡烛就不用勉强庆祝 没没想到答案就不用寻找题目 没没有退路那我也不要散步 没没人去仰慕那我就继续忙碌 来来思前想后 差一点忘记了怎么投诉 来啊来从此以后不要犯同一个错误 将这样的感触写一封情书送给我自己 感动得要哭很久没哭 不失为天大的幸福 将这一份礼物这一封情书给自己祝福 可以不在乎才能对别人在乎 有一点帮助就可以对谁倾诉 有一个人保护就不用自我保护 有一点满足就准备如何结束 有一点点领悟就可以往后回顾 来来思前想后 差一点忘记了怎么投诉 来来从此以后不要犯同一个错误 将这样的感触写一封情书送给我自己 感动得要哭很久没哭 不失为天大的幸福 将这一份礼物 这一封情书给自己祝福 可以不在乎才能对别人在乎 lla......lla....... 从开始哭着嫉妒变成了笑着羡慕 时间是怎么样爬过了我皮肤 只有我自己最清楚 将这样的感触写一封情书送给我自己 感动得要哭很久没哭 不失为天大的幸福 将这一份礼物 这一封情书给自己祝福 可以不在乎才能对别人在乎 让我亲手将这样的感触 写一封情书送给我自己 感动得要哭很久没哭 不失为天大的幸福 就好好将这一份礼物 这一封情书给自己祝福 可以不在乎才能对别人在乎” 歌曲结束之后,许晴又拿走了谷裕华的一枚硬币,然后放在吉他里面,认真的说着:“请再来一遍。” 于是凌姐又唱了一遍。 这一次她喝了一口白酒之后才继续唱。 她脸色十分的红润,像是烧红的蜡烛,滴落的泪珠在波斯地毯上面不能响起任何的回响。 随着她的声音开始带着哭腔,渐渐的许晴的哭声也渐渐的响起。 唱到最后,两个人就这样放下了乐器抱着谷裕华一直痛哭。 好像胸腔里面填满了怨气,只有大声的哭喊才能够释放得一清二楚。 今天是谷裕华第二次见到许晴在哭。 第一次她默不作声,第二次她嚎啕大哭。 谷裕华不知道怎么安慰两人,他只是觉得自己很冷酷无情,好像无法感受得到对方的感情。 或许这就是以勒的疾病。 他冷漠,且没有任何的同情心。 大概没有任何的感情能够感染得了他,他不会哭,也不会随意的向人倾诉。 麻木,让他看起来呆头呆脑的。 或许许晴说的没有错,人群之中最呆头呆脑的那个人就是他。 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面,逃不出也不愿意逃出。 这样可以避免了这世界上所有的痛苦,同样的也会失去很多。 他不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但是他捂住胸口的时候,时不时的会痛。 他记不起是什么,是什么东西在他的身躯里面苦苦哀求。 他只知道,痛苦也好,喜欢也罢,都只是藏在他心底的深处,并且被囚禁了,拴住了,不能轻易的倾诉。 有口无言,大概就是如此。 两人的哭声很大,不过很奇怪的是,并没有人来追问她们为什么哭,也没有人会来这里看上一看。 这里是疗养院,按道理说病人有任何的情况,应该都会被看护的人所察觉。 这于谷裕华从电影里面了解到的并不同。 这一点不同,或许就是电影与现实的不同。 现实的人比电影里的更要自由,也更要平衡一些。 至少他们想哭,就哭。 待得哭累了之后,凌姐与许晴就倒给谷裕华一杯又一杯的酒。 凌姐的酒很多,有威士忌有白酒,也有香槟和啤酒。 总而言之这天晚上他喝了很多的酒。 可他依旧不觉得自己被两人感触了多少。 差不多时间到了十二点的时候,谷裕华从一旁拿起自己带来的蛋糕,然后裁开了外面的包装。 蛋糕不大,不过三个人正好可以一人分得一块。 只不过因为上山的路程似乎太远了,蛋糕有些地方的图案有些模糊,并不是被挤坏了,而是晃动的过程之中,难免出了点差错。 比如生日快乐的巧克力卡片,就因为摇晃倒塌了下去。 倒在奶油里面。 “不好意思,我已经很小心了,不过还是被挤坏了。”谷裕华带着歉意的说道。 “你什么呀,你能来就已经很好了。是吧,凌姐?” 凌姐揉着发红的眼睛,然后瞪大了眼睛对谷裕华说:“小子你要是敢把你姑奶奶刚才哭的样子给说了出去,姑奶奶和你没完!” “好好,不会的不会。”谷裕华的语气好像是在敷衍。 他确实没有记住,那不是恰如其分的事情,他记不住。 就好像这个房间,用波西米亚和波斯风格的装潢,还有说不上名字的乐器。 这个房间的摆放,恰如谷裕华的幻想。 所以他记住了。 不过凌姐的哭声很难听的,像是夜里嚎叫的动物,凄凄惨惨戚戚。 凌姐不大相信,脸故作一团,红润的表面像是一个苹果。 难以置信的是,她这么大的年纪,面貌依旧如此的年轻。 莫非她真的被诅咒了? 想起来凌姐那半开玩笑的话,谷裕华不由得哑然失笑。 随后点上蜡烛,唱完生日祝福的歌,三个人一起把蛋糕分开吃了。 三人都没有把蛋糕丢到对方脸上的冲动,毕竟这个木屋之中四处都是毛茸茸的事物。 要是不小心弄得一团糟的话,当然没有办法清理的清楚。 然后,硬币还剩下五枚。 其中的四枚分别点唱了thebeatles乐队演唱的michelle,还有bobdn演唱的makeyoufeelmylove。 当第三首歌曲的时候,许晴莫名其妙的点了一首甜蜜蜜。 于是当大家都唱起那一句十分经典的“甜蜜蜜,你笑得多甜蜜”的时候,三人几乎同时是笑得前仰后翻。 当唱到“是你,是你,梦见的就是你”的时候,三人抬手指向人,是凌姐指着许晴,许晴指着谷裕华,然后谷裕华并不知道指向谁。 嬉笑着唱完了甜蜜蜜之后,还剩下两枚硬币。 然后三人坐着听完了thebeatles乐队演唱的norwegianwood。 最后一枚硬币,被交到了谷裕华的手里。 “对你还不错吧,最后的一枚硬币交给你来决定。” 谷裕华不知道自己应该决定唱哪一首歌。 他为难的将硬币拿在手上,他很少做选择。 他往往逃避选择。 只是今天,他好像想要做一次决定。 几乎是很艰难的,他把硬币投放到了凌姐的吉他里。 “再唱一遍笑忘书吧。” “当真?” “当真?” 凌姐和许晴同时质问他。 不过看着两人的目光的时候,谷裕华忽然更加的坚定了。 “嗯。”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有了做决定的勇气。 向来他都没有,他不做选择。 他喜欢逃避。 只是这一次,他想要再听一次。 许晴轻轻的抱着谷裕华,然后几乎用听不到的声音说道:“那你得抱着我,不然一会我会很难受的。” 谷裕华松开了抱着自己的手,然后轻轻的揽住了许晴。 他从来没有抱过许晴,一次也没有。 他知道这样的机会也许只有这一次,今后也不会再有了。 于是他轻轻的抱住了许晴,像是在捧着一个生日蛋糕一样,害怕一不小心,就会弄坏上面好看的装饰。 前调响起的时候,比之前的更加漫长。 凌姐足足循环前奏弹奏了两遍之后,这才缓缓的继续。 这一次没有人再哭,或许是哭过一次之后已经不用再哭,许晴低着头轻轻的跟唱,声音带着颤抖的语调。 像是峡谷里吹来的风,呜呜咽咽的时而清楚,时而听不明白。 不过她没有哭。 更加像是释放出了胸腔里面的痛苦,也越来越抱紧了谷裕华的身躯。 十二点钟的钟声,大概就是在歌曲结束的时候响起。 “恭喜你,二十岁生日快乐。” 凌姐放下了吉他送上了祝福。 谷裕华刚要张口,许晴却是按住了他的嘴唇,轻轻的说:“一会再说,我想再年轻一会,就一会。” 凌姐摇晃了一下手里的酒壶,笑着说道:“我的酒没有了,等我一会,我去拿一点回来。” 然后她推开门留下了许晴和谷裕华两个人在灯光有些昏暗的木屋。 沉默许久之后,许晴低吟一般的声音带着质问的语气响起。 “最后你为什么点了笑忘书?” “我不知道。” 谷裕华摇了摇头,他不知道自己应该找个什么样的借口。 “你说,我不怪你。”她几乎是在哀求。 可谷裕华依旧感觉不到丝毫的心疼。 好像两人从出生以来就应该相处,然后熟悉彼此,不再为彼此而痛苦,知道对方的每一个想法,每一个痛苦。 “我不知道,我只是想抱抱你。” “你还从来没有抱过我。” “刚才抱过了。” “就一次吗?” 谷裕华低头,恰好看到了许晴那像是哀求一样的眼眸。 他似乎忘记了自己还会心痛,会被人感触。 在看到那眼眸的时候,被一种柔软的甜蜜所打动。 带着些苦,像是朱古力的味道,吞下去会有幸福的味道。 所以没有丝毫例外的,他终于动情一般的亲吻了许晴。 亲吻过后,许晴的目光彻底被融化了,她轻轻的坐直起来,一件件的拨开自己的衣服。 像是一个脱壳的煮鸡蛋,年轻的肌肤白皙且光滑。 谷裕华从没有见过如此曼妙的躯体。 完美且寻找不到。 “现在,你可以对我祝福了。” 谷裕华的心绪很复杂,不过他还是说:“二十岁生日快乐,许晴。” “可是我不想到二十岁,我不想,哪怕是一定点我也不想长大。” “你知道这里最常见的是什么吗?” 谷裕华摇了摇头。 “是老去的病人,还有死去的坟墓。” 她的声音又开始呜咽,断断续续的像是峡谷中的微风。 “感觉人一但迈向了二十岁,就得成熟,必须得成熟,不是你愿意的,就像是被人推着的送到了成熟的位置。” “就好像你的一声都站在某一个巨大的机器的零件上面,到了时候就会被推到合适的位置。” “可我们都得成熟。” “我不知道,我找不到答案,哪怕只是一个借口也好,让我好心安理得的继续走下去的好。” “我们这样真的好吗?裕华?” 她迟疑着抱紧了谷裕华,谷裕华没有回答。 他只是找不到回答的话语。 和他喜欢逃避的性格不同,今天他好像并不想拒绝任何事情,也不想放弃任何一个选择。 不像他和林夕的那一次,他只是放弃了选择,任由一切的发生,顺其自然的,就成为了别人的伴侣。 “你讨厌我吗?” “我不讨厌你。” “当然,我不允许你讨厌我,永远都不允许。” 末了,她补充了一句:“只有我能讨厌你。” 许晴好像快要哭了一样,光着身子趴在谷裕华的肩膀上颤抖。 “我经常见到老人们死去,他们一个个的走着,默不作声的,忽然有一天早上,好像就会少一两个人,在外面,这是很悲哀的事情,但是在这里,这好像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只有我感觉得到痛苦,别人好像都习以为常,都报以沉默,就连默哀都没有一句,他们知道自己早晚都要死,只是不是时候。” “也许他们也在等着。” “只是我一想到,要是我真正的成熟了,我就不得不去面对这些,我就不得不像他们一样,对死亡报以沉默。” 谷裕华不知道怎么说,只是任由对方逐渐的开始落泪。 这是她第三次开始哭。 “我想我最大的错误,就是以为死亡是一瞬间的事情,其实死亡是很漫长的,我不但要等待它,我还要接受它,与它和解,直到有一天我的生命结束,我才明白到,这就是我的一生。” “既然人生来就只能得到死,那我们为什么活着?”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她松开了拥抱着谷裕华的手,然后眼神直勾勾的盯着谷裕华,再低声说道:“你说我能走过来吗?” 谷裕华不知道。 他从没有选择过,没有选择过接受或者是等待,他所做的事情,就是逃避。 他不想死亡的事情,也不去做任何的选择。 只是莫一天当死亡到来的时候,或许他还不大清楚。 谷裕华没有找打回答的方式。 他知道自己不论如何回答,都不是恰如其分的话。 “跟着我走吧,离开这里,去哪里都好,许晴,你不应该待在这里。” 许晴的目光逐渐的从柔软变作了痛苦。 “你不知道。”她眼角流泪的方式很沉默,像是月光不知道什么时候淹没了黑夜。 “你永远不知道我究竟经历了怎么样的痛苦,我也试图走出来,我也尝试过离开,只是我走不出来。” 她忽然笑了出来,只不过笑得十分的荒唐。 “我只是觉得,这里是我的归属,或许某一天,我会就很快的老去,然后在睡梦中离开,没有人为我哀悼,也没有为我哭,安静且孤独的走了。” “我会哭的,许晴,你走了我会很难受的。” 许晴惊讶的摸着他的眼角,像是在抹去什么。 “裕华,你哭了。” 谷裕华觉得,要是某一天,他失去了许晴,大概他真的会十分的痛苦。 真心实意的,哪怕那种名为以勒的疾病病入膏肓,让他无法感知世界的痛苦。 他依旧也能够感受得到许晴的痛苦。 “抱紧我,裕华。” 死亡是极度漫长的,漫长的痛苦,人们只能在死前哀求一点点的欢快,随后落入的,是不知道多久的荒芜.... 第六十九章 不能消失的情人 洒落的月光如同死亡一般的静谧,缓缓的拨开谷裕华衣服的许晴,手指有一些颤抖。 夜晚的光辉映照在许晴的身上,将其装饰的宛若圣洁的贞女,可是此刻,许晴觉得自己是污秽的,污秽到无可救药的地步。 “你愿意接受我吗?裕华?” 谷裕华的心情很复杂,他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回应许晴,他的心中一直都有许晴,一直都有,只是他感觉,那种囊括了对方的心情,不是爱意,不过是亲密。 “我不知道,许晴,我想我...”他原本攀爬上许晴后背的手臂,又缓慢的收回。 他后悔了。 也许这一次,他可以选择拒绝。 听到这话的许晴好像是漏气的皮球,原本不断撩拨的手,缓慢的停下了。 她穿好了上衣,然后坐在空荡荡的月光之下缓缓的哭泣。 既不沉默,也不是那种嚎啕大哭的吵闹。 她只是低声的呜咽,语调有些委婉动人的柔弱。 “怎么了吗?许晴,要是我哪里不对,那都是我不好,对不起,我打我也好,骂我也罢,只要你心情能好一些,那都可以。” 可是许晴既没有骂他,也没有打他。 谷裕华轻轻的抱起许晴,然后保持一个蹲着的姿势,月色之下两人就像是古希腊的雕像,赤身裸体,然而感觉不到丝毫的色情。 只是如此,就像生来就如此。 两人好像生来就应该这样抱紧。 从母亲的身躯里,还没有离开那片包裹着羊水的世界里的时候,两人就应该这样的抱紧。 浑身湿淋淋的,月白色的肌肤,光洁,纯洁,没有半点的欲望或是邪念。 只是单纯的相互依偎着。 这更加接近他们之间的感情,他们大概不应该是情人,而是生来就相处在一起的亲人。 许晴哭了大约半个小时之后,这才慢慢的抬头看着谷裕华,眼睛里带着委屈的说道:“他们送我来这里,只是为了保护我,我也知道,可是,我不想呆在这里,要是呆在这里,我会受不了,我会迷失我自己。” “那跟着我走吧,许晴。”谷裕华投以温柔的眼神。 许晴起初很开心,他盯着谷裕华看了很久很久之后,但是很快,她那兴奋的目光就暗淡了下去。 “不行的,裕华,你救不了我,谁也救不了我,也许刚才你没有拒绝我,也许...” 谷裕华没有说话,他只是觉得,要是他对许晴做了什么,或许他会后悔。 他从来没有想过,要是与许晴在一起,那会是多么美好的一个场景,将来他们可以一起漫步在漫无边际的大道上,迎着阳光和春风。 他们之间不需要任何的言语,只需要抬头看向对方一眼,就能够知道彼此想说的话。 可就即便如此,谷裕华还是情愿逃避。 他不愿意面对这份感情。 他的内心建造起了一个完美的世界,除了他自己之外,别无他人可以踏入他的世界。 许晴轻轻的擦干自己眼角的泪水,然后坐下,接着说道:“我是个满身都不干净的女人,我知道,我最大的错误,就是不应该奢求你的接受,裕华,答应我,你千万千万不要讨厌我,永远也别要。” “我答应你。” ....... 大概一天之后,谷裕华怀着沉重的心情离开了晴山疗养院。 那一夜之后不管谷裕华问起什么,许晴都只是哭泣,只是一个劲的哭泣。 她好像一个病入膏肓的人,无可救药的希望自己死去,时常在木屋里面用任何尖锐的东西刺向自己的身体。 那场景确实的吓到了谷裕华,他还记得,那天夜里看到的许晴,全身光洁,没有丝毫的伤口。 而在他离开的时候,许晴的身上已经满目疮痍。 凌姐生气的要求他直接离开了这里,并且木屋里面的所有乐器包括尖锐的东西都已经被收了起来。 洗掉了血迹,换上了新的地摊,然后屋子又照旧一般的模样,只是少了所有的乐器。 或许凌姐生气的原因,是因为谷裕华刺激了许晴。 所以谷裕华没有任何的争辩,就独自离开了。 只不过从南城到台河市这一个多星期的火车上,谷裕华的内心,是十分痛苦的。 他似乎觉得,或许自己不应该拒绝许晴,但是不拒绝,他又感觉自己会伤害到对方。 谷裕华不是一个单纯到什么都不懂的人,他什么都明白,也什么都知道,但是他只是不愿意做选择。 因为一但做出选择,就意味着有一个人要受到伤害。 平日的他,是不会选择拒绝的。 但是这一次,他没有选择。 许晴是他最亲密的他,他不愿意伤害许晴,永远都不愿意。 至于许晴一直要求他,让他不要记恨自己,不要讨厌自己,这是为什么? 谷裕华一直都想不明白。 他太过于苦恼,以至于浑身上下脏兮兮的他都没有注意到。 下巴上面的胡茬,也渐渐的长长。 等到他回到宿舍的时候,推开门,却是被方永泽吓了一跳。 方永泽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一旁站着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这个女人剪了齐耳的短发,浑身的曲线十分的完美,就连面容上看起来,也都是无可挑剔的那种。 “林姐?”谷裕华恍然间叫出了这个名字。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晨暮酒吧的夜间老板,林姐。 而谷裕华不小心撞见了对方,也同时吵醒了方永泽。 “谷裕华?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林姐和方永泽同时看向了谷裕华,两人的眼中都带着尴尬,而谷裕华站在门口,似乎感觉有些尴尬。 不过很快,林姐就想起似乎的拿起了一旁的一个小小的口袋,然后一脸如常的说道:“我忘记拿我的东西,所以过来拿而已,谷裕华你回来了就好,我们都以为你不念书了呢。” 说罢,她带着一丝尴尬的笑意急忙离开了。 留下谷裕华和方永泽两个人大眼瞪小眼。 半响过后,方永泽才一脸尴尬的说道:“你回来了啊?” 谷裕华将东西慢慢的放下,然后也没有回应他,只是翻身上床,然后盖着被子蒙头就睡。 他没有在意方永泽和林姐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就算是方永泽亲口说给他听,他也许都没有兴趣去听。 “滴滴...滴滴..滴滴...” 忽然,谷裕华的手机响了起来。 林夕发短信给他了。 谷裕华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找到了什么可以依靠的地方,找到了求救的地方。 只是打开了短信之后,看到的内容却是不尽人意。 “你去哪里了?为什么打电话不接?你的心里面到底有没有我?谷裕华要是你不喜欢我的话那咱们就分手吧,我不稀罕!” 谷裕华咬着牙,不说话,只是默默的在键盘上面打上了一个字。 “好。” 然后,点击,发送。 他忽然觉得很荒唐,自己到底喜欢的是谁?到底谁才是自己最重视的人? 为什么自己会如此的烦乱? 林夕选择了他,他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两人只是一起度过了一夜之后,就成为了情侣。 然后到了现在,许晴,那个他内心中真正能够让他感觉到喜爱的人,他又拒绝了对方。 诚然第一次见到林夕的时候,谷裕华却是喜欢过林夕,但是那只是一时间的错觉。 他可以确信。 那么自己真正喜欢的人到底是谁? 谷裕华完全找不到答案。 他还记得自己好像喜欢过谁,真心实意的爱过某一个人。 这种感觉一直存在,可是它又好像不存在一样的。 他想不起来。 所以他盖好了杯子,不愿意说一句话,也不愿意面对任何人。 “哐哐哐。” 方永泽在床下敲打他的床边,然后试探着说道:“谷裕华,谷裕华,喂,谷裕华,你的床烧起来了...” 谷裕华当然不想理会他,但是他实在烦人,所以谷裕华只有扭过头来看向他。 “你想做什么?” 方永泽一脸厚颜无耻的伸出了手,笑着说道:“借我一百块钱。” “我!”谷裕华想要发火,但是他不知道从和发起。 现在,他更加痛恨的不是眼前这个厚颜无耻的人,而是自己。 自己这个什么决定都做不了,什么事情都办不好的人。 然后好像是为了避免麻烦一般的,谷裕华掏出了一百块钱给了他。 “拿去,不要再来烦我。” 正当他要盖上被子睡觉的时候,方永泽拦住了他。 “喂,你想不想和我出去?” “去什么地方?” “管他去哪里!反正能开心快活就没错了。” 他的眼神看起来很贪婪,贪婪到无可救药的地步。 可就是这样贪婪的眼神,让谷裕华动容了。 他摇了摇牙,然后说“好。” “唉,等一下,先去洗个澡!然后把你这一身脏兮兮的衣服换了!你这什么鬼样子?” 方永泽捏着鼻子一脸嫌弃的模样。 谷裕华这个时候才察觉到,自己的身上,竟然满是污秽,并且臭不可闻,好像是从臭泥潭里面翻滚了几圈之后,这才出来。 总而言之,现在他想要洗澡,这是他唯一可以确认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一会洗完澡之后,差不多太阳也已经落山了。 方永泽带着谷裕华从学校的宿舍出发,然后打车到了古镇。 至于宿舍的门禁,方永泽已经完全搞定了,只要他说一声,谷裕华和方永泽两个人就可以随意的出入学校的宿舍,并且不用理会任何的条例。 所以当谷裕华和方永泽再一度来到那条满是酒精味道和灯红酒绿的街道的时候,谷裕华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 这里不用做选择,也不用面对一切感情。 这里好像没有任何的感情,感情在这里也不起任何的作用,他们只需要坐在那里,点一杯酒,然后方永泽就会亲自去和女孩子们一起聊天,然后约着她们一起到另外一家方永泽熟悉的酒吧继续喝酒。 这一天谷裕华大概去了四家酒吧喝酒,每一次出来的时候,身边的女孩子好像就要换一两个。 并且会比之前的更加漂亮,穿着更加的暴露。 有的人看起来年纪不过十七八岁,可是却已经涂抹得浓妆艳抹,看起来与这个年纪完全的不搭。 但是她们并不在乎。 她们在乎的是帅气的方永泽和同样长得不错且有些阴郁的谷裕华。 实际上,谷裕华的容貌要比方永泽更加自然和帅气一切,因为他不喜欢化妆,而方永泽化了妆的脸就像是带着一种莫名的妖气一样的。 再加上谷裕华那一脸的阴郁,默不作声喝酒的样子,像极个一个愁苦的穷画家或者是一无所有但是才华横溢的作家。 这样的男人,是有不少的女孩子喜欢的。 她们往往会对其抱有几乎是母性一般的喜爱,宠溺,对他十分的好。 至于方永泽呢?这小子好像有一种莫名其妙的魔力,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能够讨女孩子的喜欢,女孩子们都喜欢,甚至于不介于和他共度一夜。 所以那天夜里,方永泽带着两个女孩子开了一间房间睡觉了,而谷裕华则是被另外一个女孩子带走了。 两人之所以有这样的反差,只是因为谷裕华既不会拒绝,也不会接受。 他逃避选择。 所以是别人选择了他。 他度过了一个十分有趣的夜晚。 他几乎没有任何的举动,只是陪着女孩聊天睡觉。 那孩子也是附近大学的学生,只是夜里会出来这里赚取“外快”。 有的时候,她们和人睡觉需要给钱,不过有的时候,她们也会找一两个自己喜欢的人一起睡觉,不过这和爱无关,并不是你爱这个人,就要和他睡觉,同样的,也不是你不爱这个人,就不能和他睡觉。 “你这样好吗?”谷裕华迷迷糊糊的提到这样的话。 他有些喝多了,所以整个过程他几乎都没有注意到到底发生了什么,等到回过神来的时候,女孩子已经躺在他的身边和他聊起天了。 有一茬没一茬的。 大概就提到了很多关于她自己的事情,比如她很穷,比如她从小都没有来过大城市什么的。 女孩子有些惊讶的看着他,然后抱着他的脑袋,埋在自己的胸脯,她的胸脯很柔软,同样也很宽阔,能够让谷裕华安心。 “我说你老是想这么多干什么呢?我们只要能够好好的活下去就不错了,你对生活老这么苛刻是不行的。” “苛刻?”谷裕华默默的念叨这样的词句。 女孩子接着又说:“你看,我从小都是穷人家的孩子,我穿不起好看的衣服,也买不起好用的化妆品,我只能看着宿舍的那些妖艳贱货在我的面前炫耀。” “我从来没有试想过我现在的生活,我吃一顿饭花掉的钱就是我以前一个月的生活费,我买个包包用的钱就是我父母一年的收入。” “说起从前,我就算是能够吃一个热乎乎的包子,我都觉得很幸福。” “所以你不要太过于苛求生活了,它已经足够好的了,我们就是现在这样的活下去,其实已经很不容易的了。” 谷裕华抬头看着她,感觉她的眼睛里有些不一样的东西。 她不像林夕那样眼睛里面充满了渴望,也不想许晴那样对过去怀有芥蒂。 她不像任何人,只像是曾经谷裕华见过的某一对眼神。 那双眼神的主人,忽然让谷裕华很心疼,很痛苦,他止不住的颤抖了起来。 “你怎么了?” 女孩子惊恐一般的问到他。 “没事,我只是想到了一个人,我想不起来她是谁,但是我一想到她,心里就很痛苦。” 女孩子笑了起来,然后一脸宠溺的说道:“你还真的是个孩子,你就像是个作家一样的感觉,有着别人不明白的痛苦,不过我想,那个人应该是你喜欢的人,说不定,是你的小情人呢。” “你不介意吗?我同你睡在一起,还想着别人?”谷裕华疑惑的问到。 “我能怎么办?我也希望你不要去想,不要去挂念别人,但是这能怎么办呢?我们这样已经足够了,再奢求什么,也都是太过分的想法了。” “那个人,真的是我很喜欢的人吗?” 听到这话女孩子又一次的觉得谷裕华很奇怪了。 可就是这种奇怪的感觉,让女孩子很喜欢。 “是呀,要不然你怎么会心疼呢?” “但是我和奇怪,既然是你喜欢的人,想到她你也会心疼,可是为什么你想不起来她呢?你是一直如此,还是最近才这样的?你...不会生病的吧?” 谷裕华听到这话才一度的确认了。 这个人是他喜欢的人,并且他忘记了对方。 “好了,好了,不要想这么多了。” 女孩子抱着他,然后亲吻了一下他的额头,在他耳边悄悄的说道:“要再来一次吗?” 谷裕华没有回答她,只不过他们却是又来了一次。 之后早上醒来的时候,叫醒谷裕华的,却不是和他共度一夜的女孩子,而是方永泽。 方永泽叫醒了他,然后拿起床边的一个纸条说道:“这个女孩是喜欢上你了。你看,人家还给你留了纸条呢。” 谷裕华拿起来看了看,是一串号码,他随手就扔进了垃圾袋里,一脸痛苦的问到:“有水没有,我口很干,我感觉脖子就像是火烧了一样。” 可是方永泽没有理会他,只是捡起了一旁的纸条,默不作声的揣进了怀里,再说到:“水就在床头,自己拿吧。” 两人回到宿舍的时候,已经是正午了。 下午谷裕华就去上课了。 他的脸色很苍白,至于在场的学生,则是一个都没有认识他的。 因为谷裕华在学校里面就宛若透明一般的存在。 大家都只知道某一个同学请假了,很长时间,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等到教授点名的时候,教授也只是偶然的说道:“回来了啊,嗯,好。” 然后就再也没有人留意谷裕华。 他忽然觉得眼前的一切很陌生,很不适应,他忽然想要回到昨天夜里。 再和那个女孩子好好的谈一谈。 又或许,自己不应该丢掉对方给的纸条,也不应该和对方睡在一起。 他忽然觉得女孩子说得很对,她说不应该对生活有太大的苛求,现在能够得到的,就已经不错了。 是自己的错吗?谷裕华忽然想要拿起手机,向林夕道个歉,然后好好的和好,再陪着她一起坐在路上,慢慢的聊天。 可是下午下课之后,他拨打起林夕的电话的时候,却是无法拨通。 谷裕华心里很乱,于是他发送了一条短信给对方。 “对不起,是我的错,请你原谅。” 这样的话看起来丝毫没有诚意,也不像是道歉,更加像是命令,谷裕华写好之后,就没有多想直接发送了过去。 他没有办法更加情真意切的道歉。 他忽然意识到一个很可怕的事实。 自己喜欢的人,或许不是林夕。 以至于他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办法情真意切的去道歉。 他现在深深的怀疑自己,也陷入了更加痛苦的境地之中。 好在第二天的时候,下午没有课的谷裕华接到了白楠的电话。 “你怎么知道我电话号码的?” 对方的声音像是命令一般的说道:“你别管,现在马上下来,我就在你们宿舍楼下。” 一旁的方永泽一脸疑惑的问到:“是上次那女孩子?呦呵,你小子艳福不浅啊。” 方永泽那副欠揍的模样谷裕华并不想理会,只是下楼去了。 现在只有白楠可以解开他的疑惑了。 白楠开了一辆大众汽车,并不算是太招惹人眼,学校里面开车来上学的学生也并不是很少,因为这里毕竟是大学,什么样的人都有。 有人穷,也有人富裕。 所以白楠开着车来,自然是没有引起什么样的关注。 并且她还化了妆,看起来像个三十岁的太太。 谷裕华没有注意到她这样的模样,因为他根本不在意一个人面貌。 两人行驶了大概一个小时之后,抵达了魔咒酒吧。 依旧是上次那样昏暗的灯光,对方也依旧是给自己倒上了一杯利口酒,然后给了谷裕华一杯威士忌。 “我看你一脸有话要说的样子,说吧,到底发生了什么?” 白楠拿起一个笔记本,一脸认真的看着谷裕华,像是一个医生记录病人的病情一样。 “嗯,我的确是发生了点什么,我很想问你,以勒这个疾病,对于自己最喜欢的,最爱的人,是怎么样的一个反应?” 谷裕华需要确认,自己到底是因为创伤后应激综合征这样的,还是因为以勒。 “我实话告诉你,得了以勒的人,最先忘记的就是自己最喜欢的那个人,而且你想不起对方来,就算是想到了,你也会觉得头疼欲裂,好像十分的痛苦一样的。” 对方说到一般,然后想起似的问到:“你已经有了这样的症状了吗?” 谷裕华点了点头。 白楠皱起眉头,一副大事不好的样子。 “你已经到了抉择期了。” “什么叫抉择期?” “就是你已经开始察觉这个疾病的存在,并且与之开始了斗争,就好像是人体内进入了流感病毒一样的,人的身躯开始产生抗体一样的。” “这阶段,你会感受得到以前你察觉不到的事情,而且会想起来很多事情,这些事情大多数都痛苦不堪,而且会让你做出选择,一,选择忘记,然后接受以勒,二,那就是郁郁寡欢,最后郁郁而终。” “就以疾病的早期中期,和晚期而言,这算什么期间?” 谷裕华有些不解的问到。 “中期吧,接近晚期的时候,一但你选择忘记过去的记忆,然后接受以勒的话,那你就会彻底的进入晚期,也就是彻底的进入自己的内心世界,与这个世界彻底的分离的时候。” 谷裕华明白她的意思了。 “那这应该怎么办?你是医生,你能治好我吧?” 谷裕华很痛恨自己,同样也痛恨这个病,好像是因为它,自己现在才这样乱糟糟的一片。 要是自己没有这个疾病,或许自己就不会对许晴造成伤害了。 谷裕华是这样想的。 “我不知道,这个病还真没有人成功的治愈过,要是我治愈了你,我或许能够得到诺贝尔医学奖了。” 她打趣一般的说道。 她不可能什么目的都没有的,就这样帮助谷裕华,显然她是想要得到以勒疾病的研究结果。 同样的谷裕华也是想要从中解脱出来。 “那我应该这么做?” “嗯,我想一下...” “我这么和你说吧,这种疾病最大的最可怕的地方,就是让人忘记这个世界上与之有交集的一切,包括我,你以后都会忘记,所以,你要做到的,就是不要忘记!包括你那个最喜欢的人,她很关键,也很重要,她不能消失!” 她仔细想了想,然后在笔记本上这样写到:“编号第九百八十七例,不能消失的情人。” “不能消失的情人?九百八十七例?” 白楠抬头看了看他,然后若无其事的说道:“这只是在你之前的治疗例子而已,到你这里,第九百八十七。” 第七十章 奇妙的相遇 “第九百八十七例?这是大多数吗?” “嗯。”白楠点了点头,然后说道:“的确是大多数。” 随后白楠笑着说道:“奇妙的是,第九百八十六例,正好就是威斯特威特,就是那个你知道的作家。” “他?” 迟疑了一下,谷裕华忽然想起来在邮差之中看到的那个小彼得。 为了心爱的人送信,可最后他只是邮差,仅仅只是有缘无分的存在。 都说作家会将自己的经历写在自己的书里,那么小彼得是否就是威斯特威特自己呢? “关于威斯特威特的平生事迹,你有没有资料?”谷裕华想了一下,最后决定从这一点上面入手。 或许研究他人的病因,更加能够对自己起到效果。 而威斯特威特,作为一个自己最熟悉的人,谷裕华觉得自己应该能够懂得对方是如何陷入其中的。 然后,才好拯救自己离开。 他恨透了自己的冷漠无情。 恨透了自己那好不作为的态度,好像只要以勒继续存在自己的身上,自己就再也不好继续走下去。 白楠抬头看了看他,之后一脸尴尬的说道:“没有,只不过你要是想要让我帮你搞到他的书籍的话,我倒是可以帮你,他这一辈子大概写了六百三十一本作品,或许你能从中找到什么。” “大概?六百三十一难道不是他的全部作品吗?” 白楠认真的看着他,正色道:“当然不是,他平均一个月就会写出一本书,在他的病症晚期,这个数字甚至于上升了,在美国一个小镇的上面,这个数据甚至于还成为了当地的传奇,只不过这也是道听途说,具体他写了多少,我并不知道,不过这六百多本作品,大部分的我都可以帮你搞到。” “怎么搞到的?这些大多数都还没有传到中国来呢?” 白楠听了这话,倒是笑了出来,一脸不屑的说道:“对你而言可能是不大可能,不过上次听你说过之后,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收集了不少,你既然要,我就全部给你,对了,你英文好不好?” 谷裕华稍微点了点头:“还行,太复杂的可能就要翻字典了。” “那就没事了,书我全部送过来给你,只是全部都是英文版的,具体的译文我也没有,我也没有那个空闲给你翻译。” 白楠收起了桌子上的酒杯,然后将自己的笔记本拿起来仔细的端详了起来。 谷裕华注意到,她的笔记本好像十分的陈旧。 只是因为保护的不错,所以看起来好像新的一样。 大概两分钟之后,白楠抬头疑惑的看向他:“你还不走?” 那语气像极了一个医生,像是在质问已经看完了病的病人,你为什么还不走,没有看到后面还有那么多人吗? 当然,这里除了谷裕华一个患者之外,别无他人。 他一脸古怪的看了两眼白楠,然后无可奈何的离开了。 走出魔咒酒吧的时候,谷裕华忽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想法。 “或许白楠和他一样的,也是陷入了自己的世界之中,而这个魔咒酒吧,就是她的全部世界。” 这个酒吧从来不开业,就开在大街上的某一处,从来没有客人,只有一个主人。 就好像一个不与世界交流的孤岛一般的,漂浮在繁华世界之中。 错觉之中,谷裕华感觉,或许白楠并不是免疫以勒,而是他们这个家族,一直都陷入了以勒之中,只是他们自己从来没有察觉而已。 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被谷裕华否决了。 以勒最大的特征,就是逃避这个世界。 逃避这个世界的全部,躲入自己的世界之中。 显然她并不是这样的,她自由自在的穿行在自己的世界与这个现实世界之中。 哪怕她触碰的大多数都是宛若黑衣一般的东西(譬如尸体,譬如一些无法寻找治疗方法的病症。) 可是即便如初,她也依旧是与这个世界完整的接轨的。 而像自己,像谷裕华这样的人,好像就不一样了。 谷裕华永远无法在恰如其分的时候说出恰如其分的话,他永远都在逃避选择。 就算他知道正确的选择是什么,可他依旧在拒绝。 因为他一但接受,自己就不得不与他人的世界接轨,不得不去适应另外一个人的生活方式,适应另外一个人的思想。 为她着想,为他考虑一切,甚至于为她付出生命。 这样的人,好像从来没有出现。 就即便是好像出现过,谷裕华也从来没有接受过。 如果不是在恰如其分的年纪里面遇到,在恰如其分的时机说出相应的话的话,也许谷裕华会一辈子错过,错过。 然后被以勒所包围,陷入自己的世界之中,最后死去。 谷裕华下午打车回去,到了第二天早上,自己就收到了一个巨大的包裹。 包裹没有任何的快递公司的寄件名称,上面只要一个很大的“bs”字母。 而且有专门的人把这些书全部送上了谷裕华的宿舍,这六百多本书,要是谷裕华一个人搬运的话,可能会花掉他一早上的时间,也许还不够。 只不过有了专门的人运送的话,谷裕华倒是少了许多的麻烦。 只不过运送的人实在太过于冷漠,以至于谷裕华无法与他们交流,好在确认了是白楠送来的书之后,谷裕华就听之任之了。 方永泽凑过来递烟给别人,不过却是碰了一鼻子的灰,这群家伙就像是一群冷漠的机器一样的,除了自己的本职工作之外,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 好像就连接触到人的眼神,都会刻意的回避一样的。 这点上,让谷裕华觉得这群人就好像是病入膏肓的以勒患者一样的。 只不过要是以勒患者的话,他们又怎么会做运输这样的职业呢? 当然不会的。 书籍打开之后,几乎都是很简陋的封皮,大多数,都是牛皮纸的封皮。 毕竟一百年前的作者,还是并不算多出名的作者,他的作品能够出版就已经是不错了。 谷裕华随意的打开一本,看到的出版日期,差不多已经是距离今天五十年前了。 自然不可能是一百年前的原版,要是一百年前的原版,可能书籍之中的大部分笔墨,都已经出现了差错。 并且这印刷的极为粗劣,显然只是流传在地下的小出版社印刷的书籍。 谷裕华挑选了其中的一本。 书面没有任何的图案,只有一长串的英文。 “secretgarden,秘密花园?” 谷裕华有些差异的打开了书籍。 以他的英文水平当然不算是多厉害的。 只不过这些书籍所用的词汇,还有各种描述的方式,都是一些极为简单的词汇。 换而言之,就像是中文里面,只用了最基本的文字结构写成的给儿童看的书。 当然,这书不是给儿童看的。 书籍里面的内容,可以说十分的暴露,最为常见的,大概就是某些器官的词汇。 甚至于有的词汇因为年代太过于久远,谷裕华查找了许久之后,终于得出了“penis”(男性某器官)这个词汇之后,谷裕华终于可以确定。 这本满是淫言乱语的书,竟然是一本小黄书?? 正当谷裕华吃惊的时候,方永泽从一旁找到了一张纸条,一字一句的说道:“托你们男人的福,这些书得以流传许久。” 这话无异是带着讽刺意味的。 字迹是白楠的。 这六百多本书,居然是因为作者是一个黄色小说作家,因此才流传了下来! 开什么玩笑? 这个事实让谷裕华有些难以接受。 不过方永泽已经拿起来看得津津有味了。 “谷裕华,你居然有这种爱好?外国的社情小说吗这是?” “你看得懂?” 方永泽点了点头,然后一脸不屑的说道:“废话!你以为我是白白考进来的?想当初,我可是全年级第一啊!” 这话当然是吹牛的,不过方永泽却是在语言上面有极大的天赋。 最近他还在跟着网络上面的视频学习着阿拉伯语。 当然目的只是为了争取今后出国工作的机会。 他的天赋可以从他与人相处这点上面看得出来,中国的方言如此之多,他来到台河市不过是不到几个月的时间,就已经把当地的方言彻底的摸透了。 至于英语这种大部分中国学生都要学习的语言,他却是在入学的第一年,就已经考过了四级的考试。 并且在这半年之内,他准备通过六级的考试。 经常能够见到像他这样的,既每天四处厮混,但学科成绩却是一样都不拉下。 这种人,就是天赋使然,天生就拥有比别人更强大的学习能力。 “来帮我找一下。”谷裕华没有多想,只是认为他能够帮到自己,所以就让他来帮忙了。 “找什么?”方永泽把手里的书合上,顺口说了一句:“这本拿给我看看。” “可以,不过你要从这里面,找到不是黄色小说的书给我。” 谷裕华一脸认真的说道。 方永泽露出了几分“你懂的”笑容。 “是不是要把这些书扔了?然后留下这些宝贝慢慢欣赏?”他这幅欠打的样子实在有点让人受不了。 以至于谷裕华有些不耐烦了。 “你到底帮不帮?” “帮!当然帮!”一声淫荡的笑容之后,方永泽就去忙去了。 谷裕华有时候会仔细的打量方永泽,心想到这家伙要是不这么欠打且不这么卑鄙的话,或许就是一个完美的人了。 现在他才大学二年级,不过学生会那边他已经得到了副会长的职位。 他走在路上的时候,时常会有人向他打招呼,两人就像是熟悉了很久人一样的。 只不过大部分的人谷裕华都知道,他们不过是点头之交。 这一点上面,方永泽的交际能力实在是无可挑剔。 再者,方永泽这个人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能够得到别人的喜欢,不像自己一样的,总是会被人忽视。 谷裕华觉得,自己好像是对方阴影之下的某一个不不足为道的人。 至于方永泽自己,谷裕华永远无法想象,他自己是怎么想的。 像他这样的,成绩优异,长相俊俏,且交际能力各种方面的才能,学习能力,都是无可挑剔的人。 为什么会是如此卑劣的一个人呢? 谷裕华永远都想象不到。 就好像这个世界谷裕华想象之中的样子,像他这样的人就应该是高尚的代表,而自己这样的人就应该是卑劣的代表。 不过世界好像并不是黑或者白。 它永远是灰色的。 谷裕华不喜欢这样的世界,他喜欢恰如其分的事情。 可偏偏原本以为自己能够找到线索的谷裕华,却是发现这个威斯特威特,竟然是一个色情小说作家。 他的书籍,大部分流传下来的原因,只是因为他的书籍有人看而已。 并且是看过之后,很快就会忘记的那种。 并没有任何的价值,营养,或者说存在世界上就是一种灰色的质地。 它非黑,也非白。 它有人需要,但它见不得阳光。 就这样躲在阴影里面,只要有人挡在它的面前,它就会存在。 这样的书,大多数都会被大量的刊印,而且质量极为劣质,以至于这五十多年前的书,有一大部分的书,其中的油墨都已经开始褪色。 “简直比茅草都不如。” 这是方永泽的原话。 这一整天谷裕华都没有课程,不过下午方永泽有一门专业课要去修习。 因此看到了中午,方永泽就独自离开了。 而谷裕华也渐渐的察觉到自己早餐都还没有吃,肚子已经咕咕叫得不行了。 所以他不得已的离开了这里,然后前往学校的食堂。 当然,他对食堂这个地方还是有些心理阴影的,毕竟上一次白楠来的时候搞出了不少的动静。 不过好在当谷裕华探头探脑的来到食堂之后,并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他大概就像是这整个世界的阴影一般的,被人踩在脚下,没有人会注意到,那影子一晃而过的光明。 谷裕华点了餐之后,然后自己走到一个偏僻的角落里面,忽然想起来自己口有些渴,于是站起来去买咖啡。 学校设立得有一块钱一杯的自助咖啡机,因此谷裕华就把自己的餐盘放在了桌椅上,然后自己离开去买咖啡。 他觉得自己需要点能够提升精力的东西,不然自己这样昏昏沉沉的模样,似乎不足以自己支撑下去。 不过等到谷裕华回到座位的时候,却是发现自己的餐盘不见了。 然后自己的对面,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子正在“彬彬有礼”的享用着自己的午饭。 这个过程十分的诡异。 谷裕华一脸古怪的坐在了她的对面,然后手里捧着纸杯装的速溶咖啡有点不知所措。 追问她吗?算了谷裕华并不是那种喜欢去面对一切事情的人。 所以他干脆就坐了下来,然后认真的看着眼前的这个人,希望她能够意识得到,自己吃的是另外一个人的午饭。 当然,女孩子也只是抬头稍微看了一眼谷裕华之后,就一脸“优雅”的用勺子盛起一勺饭,放在了自己的嘴里,似乎是一脸享受的看着谷裕华。 她的动作很优雅,像是一个极有素养的大小姐一样的。 吃罢,她将手中的勺子放下,然后一脸认真的看向了谷裕华,问到:“我很好奇,为什么你一直盯着我看?难道我就长得这么好看吗?” 谷裕华感觉有些忍俊不禁,心里又实在不想拆穿她,这种事情实在是头一次见,以至于谷裕华觉得。 在这种心情糟糕的时候,遇到这样有趣的事情的时候,大概是最为恰如其分的事情了。 “没事,需要咖啡吗?我还没有喝过。”说罢,谷裕华决定还是不吃午饭了,一开始他是很饿的,不过看对方吃得极为迅速,而且十分的香甜的感觉,因此谷裕华觉得,光是看着她吃饭自己都饱了的样子。 “好呀!”对方做出一副完全不害怕谷裕华的样子,然后拿起他的咖啡就喝了下去。 “你不怕我在咖啡里面下药吗?”谷裕华好奇的问到。 “当然不怕,一会我朋友就过来了,而且这里这么多人,你就算下了药又能做什么?” 说罢,她挑逗一般的用手撑着下巴,然后冲谷裕华抛了一个媚眼。 这个家伙,没救了。 若不是因为她还算长得可以,这些动作,都只能用二货来形容了。 对于这样的一个二货,谷裕华觉得很是有趣。 “既然你吃饱了就好,我准备走了。” 说完,谷裕华起身离开了。 谷裕华离开之后,女孩子独自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猛的叹气。 “呼呼!可算走了,这个人好奇怪啊!”正当她自言自语的时候,一旁的一个女孩子忽然挤着人群走了过来。 并且大喊着说道:“小鱼哥!小鱼哥!你怎么在这里呀?我不是让你去三排靠窗的位置等我吗?” “三排,不是十三排吗?”女孩子一脸疑惑的问到。 然后,她的目光落在了同伴手中的餐盘上面。 她的手里面,捧着两份饭菜。 “什么十三排啊?你耳朵不好吗?你看,你的饭菜都冷了,咦?好啊,你居然都不等我!自己先吃了!” 名叫小鱼哥的女孩子的脸色凝固了起来,然后,她的面色忽然变得十分的难看,低头看向了自己面前的纸杯,里面还有剩下一半的咖啡。 其实她一点也不喜欢喝咖啡,她喜欢甜甜的奶油,玉米,还有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甜食。 刚才之所以接受谷裕华的咖啡,只是因为她觉得。 这个人很奇怪,奇怪到我想试探一下,他到底想做什么。 现在看来,小鱼哥发现原来古怪的人是自己。 她急忙起身,然后跑了出去,食堂外面,谷裕华已经走远了,只怕是人影都没有看到。 “完蛋了...” 小鱼哥一脸的苦涩,她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什么不得了的过分事情。 一想到谷裕华那揶揄的笑意,小鱼哥就不免羞红了脸。 自己,竟然当着一个陌生人的面,将对方的所有饭菜全部吃掉,还大言不惭的说什么:“我很好奇,为什么你一直盯着我看?难道我就长得这么好看吗?” 羞红了脸的小鱼干急急忙忙的跑掉了,也不管身后一脸懵逼的女伴。 ... 下午回到了宿舍的谷裕华直接躺在了床上。 他忽然间想起来那个在食堂里面吃掉他午饭的女孩子。 这个人实在是二得有点可爱。 在看到自己看着他的时候,就好像是怕自己抢了她的食物一般的,速度加快,并且还保持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优雅姿势。 虽然她的优雅很古怪,与白楠的那种天生的优雅完全不同,但是可以看得出来。 她已经是竭尽全力的在“犯二”了。 谷裕华不由得嘴角浮现出了笑意。 他觉得今天大概是不错的一天。 “我很好奇,为什么你一直盯着我看?难道我就长得这么好看吗?” “嗯,好像是有点好看的样子。” 谷裕华用手向前,好像是尝试触碰某一个人的脸颊,他忽然想到了一个脸庞。 一个他很熟悉的脸庞。 他试图这样回答,当然不是在恰如其分的时候,而是凭借幻想,对这自己那已经消失的爱人说道。 她们两人之间,好像在逐渐的重叠,以至于谷裕华现在想到,竟然是没有那么的心痛了。 迷迷糊糊之间,他感觉自己饿得快要晕倒了。 枕边放着的威士忌被他喝下了半瓶,酒精的作用渐渐的起了作用。 昏昏沉沉之中,谷裕华在嘴里念叨着一个字。 “雪。” .... 一个月的时间之内,谷裕华一直在翻找着六百多本英文译本的小黄书。 现在谷裕华对于某些英语词汇当中的隐晦含义已经彻底的免疫了。 大概是之前还会面红耳赤的东西,现在看来都不过是一个词汇而已。 只是可惜,一个月的时间之后,谷裕华清点了一下一共六百二十一本书。 全部都是社情小说。 大概,白楠早就知道这个事实了,所以白楠毫不犹豫的就把这些重要的“研究资料”送给了谷裕华。 想到这里,谷裕华就觉得白楠是个大坑。 只不过好像方永泽很喜欢这些书籍,并且还过问了谷裕华能不能把这些东西借给他。 至于这些没有什么作用的书,谷裕华就全部送给了方永泽。 至于他拿去做什么,谷裕华也不好过问。 现在,他算是明白了威斯特威特为什么能够在一年之内写出十本书了。 因为他写这样的书,大概只是为了赚钱维持生活而已。 这种事情在以前是很常见的。 就比如最出名的莎士比亚,除了他著名的诗歌之外,这个人同样的是一个色情小说作家。 同样的,莎士比亚写这些东西,是为了维持生活而已。 无可奈何的生活与优美的诗歌一对比,就好像天上漂浮的白云和地面的泥垢。 同样的一个人,不得不同时是才华横溢的诗人,又不得不同时是满嘴淫语的社情小说作家。 这样的对比,与身边的方永泽,又有什么区别呢? 谷裕华不得已的摇了摇头。 他忽然又想起来那个二得不行的女孩子。 大概她不敢再去食堂了吧。 不然的话谷裕华这一个月的时间,应该多多少少的会遇见对方的吧。 当然这一点上面,谷裕华错了。 这天下午他再度去食堂吃饭的时候,他又一次的忘记了买饮料,似乎是因为上一次的事情,谷裕华倒是坐了下来,没有起身去买东西了。 他低下头来,然后一杯热气腾腾的芒果汁就放在了他的面前。 “喝这个吧,咖啡太苦了我觉得。” 他起头来,嘴角不由自主的笑了出来。 “是你?” 女孩子把自己的餐盘放在了谷裕华的面前,然后认真的说道:“这是我赔你的。” “可是我不喝甜的。”谷裕华一脸认真的说道。 “怎么可能?”对于一个甜食上瘾的女孩子而言,她难以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人,竟然会不喜欢甜食。 “这是真的,我从来不吃甜食。” “为什么?” “因为我的父亲,他从我出生开始就有糖尿病,所以我们家里从来没有甜食,一样都没有,为了不让他看着甜食难受,所以我从来都不要求买甜食,久而久之,我就不吃甜食了,不是因为讨厌这东西,只是不习惯。” 这是实话,也是谷裕华不为人知的习惯之一。 “你这个人真老实,什么话都和别人说,你这样容易上当你知不知道?” 谷裕华一脸诧异的看向她,暗道最没有权力这样说的人,大概就是你吧。 毕竟她可是随意吃了陌生人的午饭,又接受了陌生人的咖啡的人。 可她一脸苦口婆心的模样,实在是让谷裕华无法狠下心来反驳。 “好好,谢谢你,东西我收下了。”然后谷裕华就抬起来,喝了一口,不是因为他喜欢,只是做给对方看的而已,免得一会她又说出什么奇怪的言论。 对于这样奇妙的相遇,谷裕华觉得,有一次就足够糟糕了,所以他并不打算和对方纠缠下去。 第七十一章 自相矛盾的世界 谷裕华觉得,或许偶尔尝一点甜食,或许并不算是太糟糕。 至少糖分是让人绝对幸福的食物之一,只要不是甜过了头,谷裕华都能够接受,原因很简单,他并不是不能吃糖,而是为了某一个人而限制自己吃糖的习惯。 为了父亲,还是为了家庭的和谐,不管为了什么也好,总而言之,他不希望身边的人难堪,比如在某天夜里一家人聚集在一起吃饭的时候,他忽然端出一个奶油蛋糕对父亲说生日快乐,你吃了这个快点去死吧。 对糖尿病患者而言,吃糖差不多就等于找死。 所以他从来都没有,在家人的面前吃糖,是一件十分过分的事情。 但是糖真是很容易上瘾的东西,年幼的孩子,他那个年纪,实在是喜欢糖喜欢到不得了的年纪。 所以他不得不做出决定,在家庭的和谐与自己的欲望之间做出决定。 最后他选择了放弃糖果。 整个过程十分的艰难,对于一个孩子而言放弃糖果真的十分的艰难。 哪怕他再想,再想尝一尝那滋味,他都没有再提起过,甚至于没有再想过。 于是,谷裕华的成熟就在那个时候开始了。 成长的意义在于,学会放弃。 大概是因为这个过程,太过于艰难,以至于谷裕华从那个时候,讨厌了做出选择。 大概也就是那个时候,谷裕华开始逃避,逃避,直到他发现自己为什么逃避。 他忽然笑了出来,嘴角浮现的笑意十分的完美,阳光之下,竟然有几分说不出来的喜悦。 “你的心情很好。”女孩子支撑着下巴,一脸认真的看向他。 “你笑什么。” 面对她的发问,谷裕华似乎感觉,好像告诉她也没有什么,毕竟她无关紧要,只是一个陌生的人。 于是谷裕华就这样说着:“我小的时候因为父亲有糖尿病,所以选择了再也不吃糖,但是现在再一次尝到,感觉自己还是喜欢这样的滋味,所以我忍不住发笑,我到底是为什么去回避自己的喜好呢?” 女孩子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然后点头说道:“你这个人还真的是喜欢照顾别人的心情,我就不一样,我姓余,名字叫余雪,大概是因为我一家子都姓余,所以我一家子都喜欢吃鱼,但是我不喜欢雪,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给我起这个名字,我一点也不喜欢冬天,一点也不喜欢雪,可偏偏他们完全不照顾我的心情,也不问一下我的意见什么的。” 话说到这里,谷裕华绕着脑袋反问道:“问?怎么问?难道抱着还是婴儿的你然后这样质问你,喂!小家伙,你想要起个什么样的名字?哦!你喜欢芒果汁啊!那好,你以后就叫芒果汁吧!” 余雪哈哈大笑,谷裕华也哈哈大笑。 然后余雪忽然之间停了下来,再盯着谷裕华说道:“这一点也不好笑,我不知道你笑什么。” 谷裕华咧起嘴,反问她:“真的吗?” “不是真的,哈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芒果汁!哈哈哈....” 她笑个不停,这个时候谷裕华的心绪似乎发生了一点变化。 好像这样的人也不错,大概这样的遭遇也不算是太糟糕。 于是在谷裕华的心里,对于她吃掉自己的午饭然后害自己饿了一天的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这种跨过去某一个问题的感觉,让谷裕华感觉到了全新的天地。 他从来不做决定,所以几乎所有的问题,都会被他搁置,然后它们就堵在了心里,久而久之,就成了一个枷锁。 枷锁把谷裕华缩在里面,让他看不到外面的世界,也呼吸不到新鲜的空气。 但是今天不一样,今天他跨过了某一个枷锁。 然后探头呼吸了一下外面的空气,就好像是从来没有吃糖的他,忽然又一次尝到甜的滋味。 然后有人告诉他,这就是幸福的滋味。 大概就是这样的感觉,奇妙之极,却又让他觉得,不算是很糟糕。 “好吧,再一次正式的介绍一下,我叫余雪,文学系。” 她暂时停住了笑声,只是脸上还挂着笑容。 然后伸出了手。 谷裕华迟疑了一下,手悬浮在半空,好像畏惧着什么。 不过对方却是把手伸过来,然后拉住了他的手,认真的问到:“你叫什么名字?” “谷裕华,哲学系。” “哲学系?哲学以后能够干什么?”她疑惑的发问。 谷裕华想要找到合适的回答,但是他并不知道怎么回答,于是他仔细的想了一下,然后说道:“我打个比方。” “你说,我洗耳恭听。”这一次她把手两只都撑在了下巴上。 “我打个比方,一般而言,水果不洗的话,它就不能吃,对吧,然后呢,自来水也不能直接喝,因为里面有很多细菌,对吧,再然后,我们用自来水洗苹果之后就能吃了,这是为啥呢?” 女孩子被谷裕华逗笑,她的思维十分的迅速,很快就找到了问题所在:“哈哈!难道是水稀释了水果上面的农药?这样说来,岂不是农药兑水的话,就能够直接喝了?” 谷裕华无可厚非的抬了抬肩膀说道:“大概就是这样的,很多东西,你如果不仔细的思考一下,大概就会出现这样的奇怪的结论。” “而哲学所做的事情,就是去思考而已,思考一下我们身处的这个奇怪的世界,到底有多少奇奇怪怪的事情。” 女孩子沉默了一下,然后笑着说道:“好像是这样的,这个世界有好多奇奇怪怪的事情,但是好像大部分的人都不会去想这些事情,甚至于有的人一辈子都用自来水洗水果,然后自以为洗干净了一样。” 说到这里,谷裕华用手指头敲打了一下桌面说道:“是的,就是这样,哲学的作用,就是引人深思,让人思考这个世界的本质而已。” “你这么一说我也感觉有兴趣了几分,不过讲道理,我还是觉得学哲学没有什么用,想得那么明白有什么用,我感觉想太多了反而头疼。” 面对她的话谷裕华不置可否。 自己就算是做出了解释,可依旧是有人无法理解,或者是无法接受。 这就是人与人之间最大的问题,人与人永远不会真正的理解,就算是理解,也不过是某种错觉。 “喂!小鱼哥,快点过来吃饭了!”在身后的一个女孩子忽然喊叫着呼唤着她。 “这是在叫你吗?小鱼哥?”谷裕华一脸疑惑的问到。 “哦,这样啊,你看。”余雪把脑袋后面的马尾给解开了,然后一头短发就倾泻了下来。 她的头发很柔软,就算是被束缚起来很久,也依旧没有丝毫的痕迹。 这这样顺畅的流淌了下来。 她一头短发的样子,看起来带着几分中性的美,宛若一个英俊潇洒的女孩子。 “哦,原来是这样。”谷裕华恍然大悟一般的说道。 “是咯,因为我刚到学校的时候,头发比这还要短很多呢!不过现在在慢慢的留长。”她缓缓的说道。 “我也觉得长发或许更加适合你。”谷裕华漫不经心的说道,其实这是他的主管意识,因为他觉得一个女孩子要是用英俊潇洒来形容,就实在有点过分了。 “真的吗?”想不到的是,对方竟然是很中意他的话。 “你可真有眼光,现在我觉得哲学也没有不好嘛!至少能让人眼光明亮,这随便一想都知道的事情,可谁都说我适合短发!”她好像很讨厌自己短发的样子。 但是既然是这样她为什么好留短发呢? 谷裕华不大清楚她的思维,但是他可以确定的是,对方对自己抱有好感。 “对了,为了回报我上次吃了你的饭,所以我决定请你吃一顿饭,这里有我的电话,周六的时候,你记得打给我。” 说罢,她从手心里面托出一张折叠好的纸条。 纸条上面有一些汗渍,好像是因为紧张,而且在手心里面捏了很久一般的样子。 “喂!小鱼哥你再不来我把你的鸡腿吃掉了哦!”那边的声音又一度的传来。 “记得打给我。”她起身,然后补充一般的说道:“和你说话很有趣,要是你不来,我下次还要来把你的午饭吃掉!” 然后,她飞快的把脑后的头发挽起,扎好,急急忙忙的离开了座位。 谷裕华喝完了手中的芒果汁,忽然意识到,这或许是她喜欢喝的东西。 往往人都有这样的错觉,会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强加给别人,因为他们往往会以为自己最喜欢的,就是最好的。 虽然这样有的时候会差强人意,不过这一次,谷裕华觉得芒果汁好像也还算不错。 遥远的远处,小鱼哥冲他招了招手,然后就扭头跑到了她的同伴身边。 谷裕华收拾了一下身边的餐盘,放下了手中的纸杯,然后独自起身离开了食堂。 世界上为了他人而选择去放弃糖果的人不在少数。 大概谷裕华觉得,自己选择了哲学系,就是为了能够更加明白自己的所做所为。 可是这样明白了又有什么用呢? 就算如此,离开了这里,谷裕华还是会选择不吃甜食,并且依旧是用自来水洗水果吃。 有的时候就算是明白了道理如此,可世界终究是自相矛盾的,且不易改变的。 谷裕华忽然之间发现,好像是自己去选择了以勒。 而不是以勒选择了他。 并不是他被以勒这种疾病所传染,所感染,然后他才如此的。 而是就算是以勒这种疾病不存在,他也依旧是这样的一个人。 究竟是哪里出现了问题,谷裕华不得而知。 他看了看手中的纸条,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拨通这个电话。 至于对方吃掉自己的午饭,这样的事情虽然是有点糟糕,但是现在看来好像也不算糟糕。 毕竟自己很久没有这样的开心过了,很久了已经,谷裕华不知道,自己是否是觉得这样也算不错。 他用了所有的思维,用了几乎所有的办法去整理整个事情的全部结果。 全部来源。 最后他得出的结论是,自己终究还是想要拨通这个电话。 倒不是因为想要怎么样,只是因为余雪临走之前的话。 “和你说话很有趣,要是你不来,我下次还要来把你的午饭吃掉!” 这是第一次有人说与他说话很有趣,并且也是第一次有人威胁要吃他的饭。 而且是不止一次的。 要是不去的话,自己可能以后都没有好日子过了。 毕竟食堂的饭菜并不算难吃,且自己的经济实力也不允许自己离开食堂到外面去吃。 要是继续被对方所纠缠的话,谷裕华担心自己的大学生涯也许会因为这样就彻底的毁掉。 毁掉这样的话或许不至于,但是要是两个人都一样的执迷不悟的话,那还真的有可能。 所以星期六的时候,谷裕华不得已拨通了对方的电话。 “喂!请问是余雪吗?”电话那边的声音好像有安静,安静到似乎不像是这个世界一样的感觉。 毕竟世界总是喧闹的。 “哦,你说她啊?”声音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不过稍微带着点成熟的味道。 “谁打电话来?” “不知道,可能是余雪的同学。” 电话那头又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不过声音很疲倦的样子,好像刚刚苏醒一般的样子。 “她出去了,大概一会才回来,我让她打电话给你,要不你一会再打电话过来吧。” “嗯,好吧。” 谷裕华挂断了电话,然后看着正午的阳光不知道去往何处。 正好方永泽约着他一起去晨暮酒吧喝酒。 然后谷裕华就去了。 时下已经入秋,喝啤酒实在不大适合,但是从大白天开始就喝白兰地又有点太过于堕落的样子。 所以谷裕华拿起酒杯的时候一直有点不情愿的样子。 现在他大概还不想一醉方休,他的脑海里面一直想着某一个人。 “想什么呢你?” 方永泽注意到了谷裕华的样子,有些差异的问到。 一旁的店老板许巍也看了过来,咧嘴笑着,手中拿着一张黑胶唱片。 封面的黑人咧嘴笑着,宛若幸福之极的样子。 他整理了一下唱片机,然后将唱片放入其中,调整好角度,随后钢琴的声音响起,louisarmstrong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见到谷裕华不回答他,方永泽一个人悠悠的跟着唱片唱着。 “iseetreesofgreen,redrosestoo 我看见绿的树也有红色的玫瑰....” “iseethembloomformeandyou 我看见它们为你和我开花....” “andithinktomyselfwhatawonderfulworld. 我自己在想,这是个多麼美妙的世界....” 方永泽唱歌是一把好手,可是他学不来路易斯那种沙哑的嗓音,所以他唱起来的感觉很奇怪。 不是不好听,只是很奇怪,他不适合唱这歌而已。 然后待得唱片换到披头士的歌曲的时候,轻快的旋律才拯救了这样不协调的声音。 不过谷裕华的脑海里一直都回响着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声音,那句andithinktomyselfwhatawonderfulworld.(我自己在想,这是个多麼美妙的世界....) 抬头看向门外的时候,晴朗的天气,万里无云,没有半点的云朵。 这样的场景,越是入秋便越是能够看到。 待到不知道什么时候下雨了,然后就开始吹起了冷风,随后冷风就带来了冬天。 一般而言,大部分的人都感受不到秋天的到来。 还以为这是夏天。 但实际上,秋天远比夏天要凉快的许多。 哪怕冬天快要来的时候,依旧是这样的晴朗。 谷裕华喝干净了杯子里面的酒,打开手机一点点的查阅自己的通话记录和短信。 第一条是余雪的,接通。 第二条是林夕的,未接通。 第三条是晴山疗养院的,接通。 他的心情不知道为什么忽然间差了起来,然后倒满了酒杯一饮而尽,一脸郁闷的模样。 一直到了傍晚,许巍收拾了店铺之后,方永泽和谷裕华两人都被赶出了酒吧。 “起风了。”方永泽用鼻子嗅探着空气,空气里面传来一种沉闷的气息。 谷裕华只是感觉很热,再说天边也没有云朵。 “不可能吧?” “怎么不可能,你这家伙,还不相信我?等着吧,一会雨就来了,我得赶紧走了,不然一会就走不掉了。” 方永泽急急忙忙的走了。 而谷裕华则是还想再走一会。 他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想回去,只是想看看,是不是真的会下雨。 天边的太阳逐渐的开始落下,时间也渐渐的溜走,这样的漫无目的的日子对于方永泽和谷裕华而言多得数都数不清楚。 大概这就是年轻的好处吧,可以肆意的挥洒多得步数清楚的时间。 谷裕华正要走,耳边却是响起了手机的铃声。 “喂?” 谷裕华打开手机,是一串陌生的号码。 “在吗?你现在能过来吗?” “余雪?”谷裕华忽然停住了,有些难以置信的问到。 “嗯,是我,不好意思啊,因为一些不可控制的缘故,我现在才有时间招待你来,地址是在古镇的北川街道第三百六十一号。” 谷裕华想了想,然后说道:“好。” 然后谷裕华打了一个辆车,让司机带着他来到地址上的位置。 北川街道很偏僻,偏僻得差点司机都找不到。 不过既然找到了,谷裕华就不愁找不到她的家。 按照门牌号寻找,谷裕华花了约莫二十分钟的时间,才找到了那个靠近街道口的店铺。 店铺上写着“余家饭店”四个大字,很好辨认。 只不过饭店的门却是关闭的,甚至于招牌都有些灰尘噗噗的样子,都没有人去清理干净。 余雪就趴在二楼的阳台上面,眼睛盯着远处,一脸忧愁的样子,不知道是在担心什么。 “喂!!”谷裕华大声的喊了一下。 直接叫她的名字让谷裕华感觉有些不习惯。 所以谷裕华选择了用通用的叫人方式。 “什么喂呀喂的?你不知道我名字吗谷裕华?”她注意到了谷裕华,并且一脸不情愿的说道。 “好好,余雪,我来了,来了。”谷裕华无可奈何的说道。 不过这样被对方允许的情况下,尴尬的感觉就少了很多。 所以即便是如此,谷裕华直呼对方的名字,也不感觉唐突。 “嘻嘻,这样才对嘛,你等着我,我下来给你开门。” 屋子里面传来咚咚咚的声音,然后渐渐地,那个声音靠近了,到了门前的时候,谷裕华感觉莫名的有点激动。 就好像是他终于要走出自己的世界,然后踏入别人的世界中一样的感觉。 那种感觉,好像只有从娘胎里面出来的时候,有过一次。 现在,他就要踏入别人的世界了。 好像很不安。 “吱呀...” 那是一个木门,很陈旧的木门,木门推开之后,穿着拖鞋的余雪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进来吧,咱们上去吧。” 面对余雪的邀请,他没有拒绝,他只是好奇:“这里是你家吗?” “是呀,就是我家呢,不然你以为呢?” “真好,离学校这么近。” “不!这一点也不好,我才不喜欢呢,从小到大我都生活在这里,本以为大学可以离开这里,可偏偏又不能。” 她咬着牙说道,好像有点忿忿不平。 “那你为什么不离开这里呢?”谷裕华觉得,她大可以离开这里,去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 “我不知道。”她的回答有点莫名其妙。 “好吧。”谷裕华觉得,她好像有点不情愿的样子。 “咦?你为什么不接着问下去了,你应该说,怎么会不知道呢?这不应该吧?你的脑子不是你自己的吗?什么的。” 她的脸上带着笑意,好像刚才的郁闷一扫而空。 “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追问下去,也不大好。”谷裕华摇头说道。 “嘻嘻,这就是你与别人不一样的地方,要是别人,一定会这样追问我的,哪里需要这么多理由呢?我要是想告诉你,我一早就告诉你了。有的人就是这么的笨,呆头呆脑的,不知道女孩子想什么,可你不一样,你很聪明嘛!” 说到这里,她转头嬉笑着说道:“所以我就喜欢你这一点。” 谷裕华还是头一次被人称赞聪明。 “以前从来没有人说我聪明。”谷裕华不由自主的说道。 “哦!那些人可真是笨蛋,不像我,我这么聪明,可一眼就看出来你和我一样了!” 说罢她拍着胸脯自信满满的说道,虽然她的胸脯并不算发育完整。 “还好吧。”谷裕华低头。 然后看着脚下的木质楼梯,谷裕华觉得这种楼梯大概只有在很多年前小的时候才能够见到。 那个时候的东西,大部分都很陈旧,也很值得纪念,他记得,自己的家里也有这样的楼梯。 只是现在不常见了。 所以脚踩在楼梯上那种感觉,很奇妙,也很怀念。 以至于,谷裕华感觉这里好像自己曾经的家一样。 很熟悉,一点也不陌生。 哪怕这里是别人的家里。 “你看,我刚刚去买的康乃馨,还有满天星,好看不?” 上了楼梯到了房间里面,敞开的房间里面满是一种清新的味道。 靠近阳台窗户的一个小桌子上面,放着装着康乃馨和满天星的水瓶。 一点风都没有,所以有些沉闷,谷裕华脱掉外衣,然后点头说道:“好看。” “对吧!”她穿着拖鞋,走到厨房查看了一下厨房里面的东西,随后从冰箱里面拿出来两瓶啤酒放在谷裕华的面前。 “要不要喝一瓶?” 啤酒是那种灌装的,打开的时候声音很清脆,两人一人拿走一瓶,然后喝下去。 这个时候谷裕华才觉得自己活了下来。 闷热的气息实在是让人窒息,而啤酒的滋味,恰如其分的缓解了这样的感觉。 “轰隆隆...” 窗外不知道为什么忽然间响起了雷声。 “哇,要下雨了!”余雪手忙脚乱的爬上了三楼的楼梯。 “快上来!帮我一下!”她在三楼楼梯的洞口上面叫喊着。 谷裕华跟着她爬了上去,忽然发现楼上是一片空荡荡的平顶。 这一带的房屋都不算高,这样的两层小房,也是很常见的。 从房顶上面四处搭建着长长的铁丝,铁丝上面晾晒着被子衣服一类的东西。 谷裕华甚至于还看到了一些女性的内衣,只不过他故意红着脸回到了一边去,去收拾那些被子了。 对于余雪他又多出了一个印象。 这个人好像有点冒冒失失的,这样随便叫一个陌生人帮忙收拾衣服,难免会有些尴尬的吧。 可她不管,她现在在乎的,是天要下雨,人要收衣服。 衣服收拾得很快,几乎是在她把所有东西都拿走了之后,天空中忽然挂起了大风。 风吹得四周的树木一片颤抖,树叶顺着窗子飘进了屋子里面。 她急急忙忙的又跑去把窗子关上,却是又闻道了一股烧焦的味道。 厨房里面她不知道烧了什么,锅里面的东西已经干掉了,并且散发出了烧焦的气味。 “轰隆隆!” “刷刷刷....” 谷裕华抬头看的时候,窗外已经下起了雨。 第七十二章 还有更好的选择吗? 一番折腾之后,谷裕华发现锅里炖着的不知道是猪蹄还是鸡肉的东西,变成了一堆漆黑的焦炭。 “这该死的雨天!现在我们只能吃泡面了!” 余雪一脸愤愤然的说道,随后,她极为熟练的从厨房的抽屉里面拿出两包康师傅。 这个场景,让谷裕华恍然间觉得,这一切会不会都是她的计划?其实她根本就不会做饭? 因为谷裕华发现电饭煲里面并没有米饭。 也就是说,就算菜没有烧糊,他们估计也不能吃饭了。 又或者,余雪不知道会从什么不知名的地方掏出这么两碗米饭来也说不定。 谷裕华不知道,不过他确实是饿了。 酒精虽然能够麻痹一时间的饥饿感,只不过等待酒精的作用消散得差不多(特别是被一场冰凉的雨水淋湿之后)之后,难免会让谷裕华的饥饿感充斥到整个胸腔里面。 所以这时候就算是有一碗康师傅也算是不错的。 再说了,康师傅也不是那么难吃对吧? 不过让谷裕华难以接受的是,余雪打开了卡带机,从里面传来了温拿乐队的那首shl。 有玻璃遮挡风雨的阳台上铺了一块瑜伽垫,听说是余雪姐姐用来健身用的,所以两人就这样坐在了上面就着shl的歌声吃泡面。 只不过雨天配上shl和康师傅的味道,好像也有点古怪的恰如其分的感觉。 好像雨天的时候,就应该陪着这样欢快的乐曲,然后再吃着廉价的食物吹着冷风,看着街道上面宛若蚂蚁一样乱窜的人群。 “你说我现在把泡面丢下去会不会砸到人?”余雪忽然大发其想的说道。 谷裕华只当她是开玩笑,打趣一般的说道:“砸到又怎么样?他怎么会知道你是?” “哦,那我试试。” 话音一落,谷裕华的脸色凝固了,他的脸依旧保持着笑容。 不过很快就变成了惊恐。 “我cao你大爷!是哪个龟孙子!隔老子的!”楼下的人传来的骂声,好像是南北方的集合,混杂了川蜀一带骂人的精髓以及北方一带骂人的精髓,一句大爷,一句龟孙子,用的是十分的精妙。 对此,谷裕华差点想要说一句好! 但是他不敢,显然眼前这个二货简直二到了极致,鬼知道她会再做出怎么样的恐怖事情。 “哈哈哈,你说的没错,他果然不知道是我!”余雪笑得满地打滚,谷裕华的脸色却是变了又变。 该死的,谷裕华发现好像是自己怂恿了她干的蠢事。 如果这样说的话,自己是不是也干了蠢事? “以后你要是想做这种事情的时候,麻烦你先提醒我一下。”谷裕华白着脸说道。 “啊?为啥?”她好像不懂谷裕华的意思。 “因为我要远离你,避免一会人家打到我。”谷裕华做起来,然后认真的说道。 “哈哈哈,你要是敢我就打死你!”她一脸不像开玩笑的样子。 谷裕华只能摊开手说道:“那没有办法了,我只能拦着对方,然后让你先跑了。” “哇!真的吗?”余雪认真的说道。 “还有更好的选择吗?”说到这里,余雪就止不住的喜欢。 所以她装作模仿谷裕华摊开手的动作,嬉笑着模仿了一次:“还有更好的选择吗?” 不过谷裕华说起这话的时候感觉有些奇怪,好像在很久之前,自己最喜欢说这句话。 也许是自己不做选择的生活太久,以至于自己从前的习惯也一点点的忘记了。 连接起来,好像过往发生的一切,所有的他以为只是一件小事的事情,一点点的将他变成如今的样子。 但是今天,他好像有点想要回到从前。 从前那无忧无虑的日子。 就好像现在一样。 卡带机里面温拿乐队的歌声将谷裕华拉到了从前,以前这首歌好像大街上到处都是。 只是现在没有听到了,再一听到的时候,竟然有些恍然如梦的感觉。 欢快的节奏,陈旧的卡带机。 似乎人长大之后,最开始做的事情就是怀念过去。 以至于小时候最讨厌,最让他觉得老土的歌曲,好像也变得如此的悦耳了。 “对了,今天接电话的那个人是你的姐姐吗?”谷裕华想起似的说道。 “对呀,我姐姐余雨。” “余雨?这名字倒是好听。” 余雪投来愤怒的眼神。 “哈哈,当然你的名字也好听,哦不,比她的好听。” “哼!算你识相。” 一开始她的语气是很开心的,不过很快她的音调就变得低沉。 “可是我一点也不喜欢雪,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给我起这个名字,而我喜欢的是雨,但他们把这名字给了我姐姐,不止如此,从小到大,我姐姐都抢我的东西!比如喜欢的男孩子,喜欢的洋娃娃,不管什么,她都要跟我抢!我不知道这个抢走我名字的人,是不是也要抢走我的人生。” 谷裕华的脸色渐渐变得平静下来。 他感觉得出来余雪现在十分的伤心。 光是看着她眼眶中流转的晶莹,就有点让人觉得伤心。 谷裕华缓缓的站起来,然后打开了窗户。 雨水簌簌的打了进来。 不等一脸诧异的余雪开口,谷裕华就扭头微笑着对她说:“余雪,你要是不知道雨水的温度,你就不知道世间的冷暖。” “那雪呢?” “雪是温柔的雨。” “那我很温柔吗?”她搔首弄姿的模样看起来也十分的中二。 “不,你很二,哈哈哈哈!” “啊!你要死!” 谷裕华没有和女孩子打闹过,从来没有。 在他看来,女孩子都是十分温柔的,好像没有骨头一样的生物,她们的躯体里面缺少了什么,以至于自己无法察觉到她们体内坚硬的部分。 直到现在,谷裕华才发现,原来一个女孩子的力气可以这么大。 “啊!疼疼疼疼疼,要断了,要断了,快放开,放开...” 两人扭打到一块,他以为只是玩闹,不过没有想到的是余雪反手就是一个背肩摔,然后直接跨在他的身上,把他的两只手反扭到了一块。 “哈哈哈,想不到吧,我还有这一手!”余雪耀武扬威的骑在他的身上用屁股rou躏谷裕华。 “好了好了,我错了,我错了,不闹了,放开我吧。”谷裕华急忙求饶。 他的脑袋不能离开地面,被两只手扯着他只能把脸贴在湿润且带着冰凉的水泥地面上。 加上收衣服的时候他淋湿了雨,现在他不免的直接打起了喷嚏。 “阿秋!” “啊!你感冒了。”看到他打喷嚏,余雪这才放开了他,然后急急忙忙的跑到一旁的橱柜里面寻找药物。 谷裕华做起来,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这是有几年的时间,自己没有感冒了? 谷裕华忽然感觉这样的遭遇十分的奇妙。 但是也不算是太糟糕,好像还算是不错的感觉。 过了一会吃着感冒药,披着毛毯被余雪把湿掉的衣服拔下来的谷裕华光着身子只穿着内裤坐在凳子上面。 浑身冷冰冰的好像掉进了冰窟窿里面。 余雪这家伙,简直不留情面,直接把他的衣服直接扒光了。 谷裕华甚至觉得有点委屈,自己好像个女孩子,而对方才是个男孩子才对。 这样的错觉好像没有错,而且谷裕华也认定了这个余雪丝毫的不客气。 “好了,在你衣服干之前,你可以穿这个。”对方拿出了一套蓝色的绣花裙子。 很长很长的那种。 “我去年买的,便宜你了。快穿上吧!”她一脸的不怀好意。 谷裕华觉得,是不是女生都喜欢给男孩子穿裙子呢? “快点啊!”她催促道。 “那啥,我能不穿吗?” “不能!”她的话语十分强硬。 谷裕华后悔了,他一定是脑子抽了才会打通这个电话。 一顿饭而已嘛,干嘛自己就来了呢? 现在好了,要么披着毛毯光着身子回去,要么穿着耻辱的女装回去。 “还有更好的选择吗?”余雪摊开了手,然后一脸笑意的说道。 谷裕华忽然觉得,有的时候有的习惯还是忘记的好。 第七十三章 完美的女性 余雪给谷裕华的感觉,并不算是很糟糕。 莫不如说,现在这样无法更加糟糕的心绪,被她这么一搅合,反而是看开了许多。 还有比这样更加糟糕的情况吗? 当然不会有了。 “你确定要我穿这个??”谷裕华一脸不情愿的说道。 “那我还是愿意穿着湿掉的衣服回去。”说着,谷裕华就想要走到卫生间去拿自己的衣服。 “不干!好不容易能够见识一下男孩子穿女装的样子,你说我会放过你吗?”余雪好像是吃定谷裕华了,丝毫不给他机会。 这怎么办呢?打又打不过人家,毕竟她好像是练过的,说又说不过她,她这样胡搅蛮缠的能力,实在是超乎谷裕华的想象。 “这样吧,我做出点让步,这样,我给你戴个假发,然后给你化个妆,怎么样?” 余雪退后了一步,像是真的做出了让步一样的让开了一步。 不过她这肢体语言无论有多丰富,谷裕华都几乎是无法接受的。 开什么玩笑?我谷裕华是那种容易屈服的人吗? 哈哈哈,这还真的就是! “你一定要化得好一点!让我看起来不像个男生!不然我可就惨了!”谷裕华认真的说道。 当然,对于三大亚洲邪术之一的化妆术,谷裕华还是比较相信的。 不过最近好像多出了一种名叫美颜术的东西,这好像是智能手机开始流行起来的时候就有的了。 以至于现在网络上面好多信息的真实性受到了质疑。 不过谷裕华现在质疑的是,余雪究竟怀有什么样的目的,这一切,都好像是设计好了一样的。 先是故意不收衣服,然后让他的身体被雨水淋湿,然后再设计好让菜故意糊掉,然后余雪就可以完美的展示出她泡泡面的能力是多么的熟练,这样就能够避免万一她的饭菜不合谷裕华胃口的话,导致丢了面子的事情。 最后,便是她计划的高潮部分了。 等吃东西之后,她再若无其事的拿出一条蓝色的绣花裙子,让谷裕华穿上。 这计划完美到谷裕华觉得,接来下是不是就要开始在大街上揭穿自己是个男生的事实,然后在大庭广众之下看着自己出丑这个家伙就在一旁哈哈大笑。 这个家伙,或许是很讨厌自己才对啊! 谷裕华想到这里,终于是领悟到了问题的关键之处。 “咳咳,你忙什么呢?”谷裕华探了探脑袋,装作不知道她在做什么。 “我在翻找那顶假发呢!该死的,我放在哪里去了?”余雪的声音从里面的一个房间里面传来。 从外面看,里面好像是一个粉红色的世界一般的,就连光照到里面而折射出来的眼色,都是粉色的。 这个人,似乎是很喜欢粉色。 谷裕华有意无意的注意到了这一点。 所以当余雪拿出了一顶粉红色的假发的时候,谷裕华的内心已经毫无波动了。 他甚至于想笑。 这果然是余雪这个家伙能干出来的事情。 “来,试试看,快点。” 一阵手忙脚乱之后,谷裕华戴上了假发。 他的脸很消瘦。 因为他总是窝在宿舍里面看书。 这导致了谷裕华天生的就比别人多出了一种柔弱的气息。 当他戴上粉红色的假发的时候吗,余雪愣住了。 “我的天啊!这假发怎么会这么的适合你?讲道理,你是不是个女孩子?” 余雪一脸认真的说道。 “不过好像不是,刚才拔你裤子的时候我看到了那玩意,说真的,你们男人是不是都这么大?那玩意好可怕。”余雪认真的说道。 “你从来没有见过?”谷裕华认真的问到。 在谷裕华认为,其实很多女孩子应该或多或少的从某些地方见得到这些东西。 比如电影,或者是某些不正常的渠道。 总而言之,女孩子总是比男生更加早熟,对这些东西应该或多或少的有些了解才对。 向来如此,以至于谷裕华觉得,好像全世界就是如此。 但其实不是,比如余雪就不是。 “没有啊!我从来没有看到过,除了我三叔家里的孩子,一岁多的孩子,可那很小唉!小得像只蚯蚓,它是怎么长到这么大的?讲道理,是不是因为营养很好!?该死的,这一点也不像我,我的一点也不会长!” 听到这话的时候谷裕华吓了一跳。 “啊?你的?” 谷裕华好像误会了什么。 “哦,我不是说那玩意,我说的是这里。”她指着自己的胸脯说道。 平到坦荡的胸脯。 虽然这样说很不正确,但是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样的。 谷裕华受到了惊吓,好在他的担心是多余的。 他差点以为,眼前站着的人,是个男孩子。 一个说话十分温柔的男孩子。 顺带一提,余雪这样的糟糕的家伙,也不是一无是处,好在她的声音很好听。 是那种温柔到让人想要保护她的那种温柔。 好像个小女孩一样的带着点娃娃音。 当然,这于她的性格很像,完全和个爱玩的孩子没有什么区别。 “好吧,我就把自己交给你了,你要好好的给我化个妆,最好是没有人能够看得出来的那种。”谷裕华认真的说道。 他可不像再一次的落下把柄在别人的手里。 “还用化妆?你看看镜子。”说罢,她拿了镜子给谷裕华看。 嗯,完全是一张女孩子的脸。 除了下巴的幅度有点带着男孩子的阳刚气息之外,他的容貌,他的小脸蛋,特别是那柔软的眼神,绝了!这不是个完美的女孩子又是什么? “哦!对了!”余雪好像是想起来什么似的,急忙跑到了厨房里面。 然后她拿着一卷胶带和一两个馒头出来。 谷裕华知道她想做什么了。 “只有这个!只有这!我不能接受!求你,放过我吧。”谷裕华几乎是在哀求她了。 是的。 谷裕华感觉,这玩意要是放在了自己的身上,只怕自己从此之后,要由身体,到心理,都变成了一个完美的女性了。 这不是错觉,而是谷裕华脑海中的警告。 第七十四章 骗局 余雪嘟着嘴巴在一旁一脸不情愿的样子,好像只要是她不把这两个馒头塞到谷裕华的衣服里面她就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当然,单单就是长裙的话,依旧是不能遮盖住谷裕华长毛的双腿,最后折中了一下,他穿了一条白色的棉质长袜。 至于某种丝滑的袜子,他是死都不愿意穿的,他有预感,要是穿上了,可能会导致他今后有都心理阴影的。 所以他打死都不会穿的。 最后余雪不知道从哪里拿来一件小小的外套,米色的外套搭配上天蓝色的绣花裙子。 然后白色的袜子加上一双平底的布鞋。 这朴素的感觉让人以为谷裕华是某个从民国时期穿越过来的美人呢。 “你转一圈,我看看。” 谷裕华转了一圈之后,余雪愣住了。 “我的天呐!太适合你了吧!哈哈哈...”余雪一脸笑意的说道。 谷裕华撇了撇嘴巴,然后十分不乐意的说道:“好了,你也笑够了吧?差不多我就走了,这衣服我得赶紧回宿舍去换掉!该死的。” 听到这话的余雪只是耸了耸肩膀说道:“谁叫你穿着回去了!我还要穿呢!” 谷裕华认真的看着身上这件明显比余雪的身材大了不止一点的衣服,然后问到:“你当真?” “当然咯!这可是我最喜欢的裙子呢!等我个字再长高一点,我就可以穿了。” 谷裕华现在觉得眼前这个家伙似乎是连基本的常识都不具备。 她已经二十岁了吧?身体的发育应该是不行了吧?别说她的个子,就算是她那单薄的小胸脯,只怕都是没救的了。 她哪里来的自信呢? 谷裕华不得而知。 他在意的只有自己现在的处境。 “那我咋办?”谷裕华撇嘴接着说道:“我光着身子回去吗?衣服你又不让我拿!” “什么叫不让你拿,我家里有烘干机的,一会烘干了就拿给你穿着回去了。”她一脸认真的说道。 “嗯?烘干机??”谷裕华大概不知道的是,一般而言北方地区因为天气寒冷,衣服不像南方一样的容易干。 所以,北方的家庭里面多半都有他们的解决办法。 比如供应暖气的暖气片,或者是自己购买一个烘干机。 显然,余雪家里就有一个烘干机。 这在北方是很常见的事情。 当然作为一个南方人的谷裕华是一点也不知道的。 他现在质疑的问题时间:“那你叫我穿这个干吗?”谷裕华一脸认真的问到。 他察觉到了几分不妙的气息。 “哈哈哈!当然是拍照呀!” 说时迟那时快,谷裕华还没有来得及捂住自己的脸,就已经被余雪从背后拿出来的相机来了个三连拍。 得意洋洋的余雪晃动着手里的相机挑衅一般的从谷裕华说道:“你看着是什么?哈哈哈!” 谷裕华定睛一看,大爷的!这不是我自己一脸懵逼的穿着女装的样子吗? 谷裕华忽然觉得自己是个蠢货。 为什么要相信眼前这个二货? 余雪缓缓的把相机收起来,然后慢悠悠的说道:“谁叫你刚才叫我二货的?你这个家好坏得很,以后只要我拿着这张照片,我不信你就不听我的话了!” 谷裕华有预感,自己或许会被对方整理的很惨! 而且还是不能反抗的那种。 “好了,让我想一想,首先让你做什么好呢?”余雪认真的想着。 谷裕华面如死灰,他感觉自己好像因为过度的愚蠢而导致了一个十分糟糕的局面。 那就是,他现在不得不听命与余雪这个家伙了! 这个可恶的,中二的,又满脑子乱七八糟思想的家伙。 “对了!我还没有谈过恋爱呢!来来,说一句我喜欢你,给我听听。”余雪想起似的说道。 将道理,她这个年纪,并且长得也不算是太差,要是还没有谈过恋爱的话,只怕和她这个性格有关系。 太二的人只怕被吓都会被吓跑的。 “我...我能不说吗?”谷裕华一脸的不情愿。 “不能!”趾高气扬的余雪晃动着手里的相机说道。 谷裕华认真的盯着眼前的这个家伙,他决定用道理和她说通。 “余雪,你认真听我说!要是两个人不相互喜欢的话,说出这样的话也没有丝毫的感觉的,你说,你又不喜欢我,我就算是说了又怎么样?”谷裕华一脸认真的说道。 可是余雪却是认真的说道:“我喜欢你呀!” 她的表情还是很认真很认真的那种。 “我真的很喜欢呀!” 可是谷裕华绝对不会相信她的。 骗局,一切都是骗局! “好吧,可是我不喜欢你呀!”谷裕华摊开手说道。 当然他不是完全的不喜欢,只是这种喜欢,不是那种喜欢,单纯的,只是觉得这个女孩子有意思而已。 “哦?那要怎么样,你才会喜欢我呢?” 余雪一边说着,就一边靠了过来。 好像是小鸟依人一般的靠在了他的怀里面。 然后眼神十分幽怨的盯着他看。 “你确定不要做点什么吗?我可是要闭上眼睛了哦。”说完这话,她缓缓的把眼睛闭上。 嘴唇,她那有些泛白的嘴唇现在看来是如此的诱人。 好像是含苞欲放的花朵,芬芳、且娇羞欲滴。 她的脸很红,红到了脖子。 谷裕华被她这么一搅合,忽然感觉自己对她的不信任,都被这莫名的举动给打破了。 他逐渐的觉得,现在这个情况,难道她说的是真的? 这个家伙,真的喜欢我吗? 若即若离的时候,谷裕华还是选择了放弃。 当然他很少做选择,这一次他知道自己非要选择不可而已。 “不行。”他推开了余雪。 被推开的余雪,嘴角还带着笑意。 “哼!你这个家伙,还真的是软硬不吃,人家都这么了,你居然不为所动!真的是个呆头呆脑的家伙!我发现我对你真的是高看了!” 说完,她就气冲冲的跑到一旁坐下了。 然后脸就埋在手里面,一句话也不说。 好像是在哭泣一般的,传来了阵阵的呜咽。 谷裕华感觉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 第七十五章 另外一个世界 孤独、寂寞,亦或是这世界上所有的痛苦,都会让一个人哭泣。 当然谷裕华不知道的是,对方究竟是为什么哭泣。 所以一时间手忙脚乱的谷裕华只能看着余雪在一旁干着急。 “我说你这个家伙怎么这么笨啊!你安慰我一下啊!哪怕一下都好啊!” 余雪依旧是埋着头,不过话音却是带着怒意。 谷裕华这时候才想起来,原来她需要的是安慰。 “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真是个笨蛋,蠢货!不该惹你生气,对不起,你不要哭了好嘛?” 谷裕华在她身边蹲下,然后认真的说道。 其实他也不知道有没有用,不过只是病急乱投医,他想要安慰余雪,只是安慰她的办法,他一点都找不到。 “你说真的吗?你再说一次。”余雪的声音好像缓和一点了。 谷裕华一听,便又认真的说道:“对不起,我真的是个蠢货!笨蛋!我...”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 忽然从余雪的怀里传来了这样的声音。 “我真是个笨蛋,蠢货!” 谷裕华不知道是什么声音,不过那声音又传来了一次。 “我真是个笨蛋,蠢货!” 然后,谷裕华才忽然意识到,这竟然是自己的声音! 余雪一脸笑意的抬起了头,她的脸上,不但是没有半点的泪痕,反而是充满了笑意。 “哈哈哈!这是我抓到的第二个把柄!谷裕华,你要是敢不听我的话,我就把这段录音放到学校广播室里去!你别不相信,我可是学生会的人!” 余雪得意洋洋的说道,手里晃动着一支小小的翻盖手机,手机里面,正不断的重播着谷裕华刚才的话。 “你!”谷裕华知道,自己又一次被耍了。 可就是如此,谷裕华也没办法生气,他不知道为什么,他无法对余雪生出半点气来,哪怕她如此的过分。 “哈哈,你什么你,快点,说你喜欢我,今天你要是不说,我就把你穿女装的照片和录音都放出去!” 余雪威胁着说道。 谷裕华无可奈何的深吸了一口气。 他知道现在他不说的话,好像就真的会有什么糟糕的结局。 “好吧,我说。”谷裕华无可奈何的说道。 “快点,快点,我等着呢!”余雪一脸认真的看着他。 谷裕华整顿了一下心情,然后,深吸了一口气,用一种十分缓和的语气。 缓缓的说道:“我喜欢你。” 他莫名的觉得,好像这句话说的真的是恰如其分,好像他心甘情愿的,哪怕现在是被人威胁,开玩笑一般的说这样的话。 可他依旧觉得,这样的话,是如此的恰如其分。 脑海里,渐渐的有一个人影和眼前的女孩子融合在了一起。 “你会永远喜欢我吗?”余雪一脸认真的说道。 “可永远太长了啊!我并不想对你说谎,但事实就是这样,我们永远看不到永远存在的地方。” 谷裕华的脑海里,这句话深深的烙印在他的脑海里。 好像只要有人提到永远这句话,他就能够十分自然的说出来。 “可它不就在这里吗?” “哪里?” 余雪靠近了谷裕华,贴近他的耳边,然后用一种低沉的声音,对他轻轻的说道:“就在你说喜欢我的时候。” 一时间,谷裕华感觉自己的脑海好像炸裂了一般。 无数的回忆从脑海里涌动。 他记得一个女孩子陪着他走在一片巨大的树林,树林的周围,一片青色的碧波,阳光从远处倾泻下来,照耀在女孩的耳迹。 “裕华,你在这里呀,我正在找你呢!” 女孩忽然转过头来,认真的说道。 但谷裕华察觉得到,自己是在跟着女孩子的脚步走着。 应该是他在找着对方。 女孩的手心里面捧着一捧勿忘我,好像在无声的说着,不要忘记我。 永远永远,不要忘记我。 “裕华,我希望你永远不要讨厌我。” “不要离开我。” “什么时候?” “就在你吻我的时候...” 翻越过时间漫长的挣扎,记忆好像填补了一个世界的空缺。 要是每一个人都存在于同一个世界,那为什么,每一个人的心里,又有另外的一个世界? 孤独,漫无边际,且充满了回忆,追逐与留恋的世界.... “你刚才说什么,你再说一遍。”谷裕华的眼角缓缓的有泪留下来。 他认真的看着余雪。 余雪被他这样哭泣的样子惊到了。 她不知道,为什么谷裕华会流眼泪。 但她是个女孩子,她不像谷裕华那样的笨,不像他,不会安慰人,只会在一旁干着急。 谷裕华流泪的样子让她心软。 所以她安慰一般的说道:“就在你说喜欢我的时候,那就是永远,虽然只是一瞬间,可那一瞬间,就存在这个世界上,或者说,存在你的心里的世界。” 谷裕华摇了摇头,他十分不解的问到:“可是,我们不是都存在于同一个世界吗?那为什么,每一个人的心里,又有另外一个世界?以至于我们这样孤独的活着?” 余雪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认真的说道:“相信我,人不会永远孤独的。” “那要到什么时候?” “就在刚才,你说喜欢我的时候。” “虽然只是一瞬间,可是就在那一瞬间,你不孤独,哪怕你今后还要一直孤独,可那一瞬间的记忆,会让你的世界充满温暖,让我们能够好好的活着。” 谷裕华好像听懂了什么。 他的脑海里面,一个让他为之充满了情意的女孩子,不知道丢失在了什么地方。 可是他永远记得那句话。 永远记得那个吻。 哪怕世界毁灭,哪怕全人类消失,在时间流逝过的某一个瞬间,曾经为之开心过的、喜欢过的、付出过的、还有一切的一切,它们都放在哪里。 因为已经发生的事情,就是永远的发生了。 它不会消失,如果说什么才是永远的话。 那么过去存在的所有,就是永远。 它或许会重逢,或许会再一次的见到,或许会消失,或许会永远也见不到。 它曾经发生过,它就永远的存在了。 第七十六章 星光一样 “好了,现在我闭上眼睛了。” 眼前的女孩子闭上了双眼,像是在等待着什么一般的闭上了双眼。 谷裕华认真的看着她,她好像是如此的似曾相识。 这些年来,谷裕华一但想到那个人,想到那个熟悉的人,都会头痛欲裂,感觉一种悲伤不由自主的从心底涌出。 现在,他没有头痛欲裂,不过悲伤却是真的从心底涌出。 他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寂寞,他想要抱着这个女孩子,亲吻她,然后渴求她,给予自己片刻的温暖。 往往寂寞不是一个人的选择,而孤独才是。 他这几年孤独惯了,一个人在夜里的街道上行走也不曾感觉到半点的寂寞。 可现在身边有了一个人,愿意给予自己一个吻的时候,他却是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寂寞。 或许失去并不可怕,得到才是最可怕的吧。 这一次他没有放弃,而是缓缓的上前。 他能够感觉得到对方有些不平稳的呼吸,对方那有些小鹿乱撞的心跳。 就好像坐立不安一般的,用双手抓紧了衣角。 俯身,向下,两人的距离靠近了不知道多少。 或许这个世界有无限小的距离。 但这个距离都可以化作无,那就是当人与人相互依靠的时候。 就在两人的距离缩短到千分之一厘米都不到的时候,都快要接触到一起的时候。 余雪忽然站了起来。 “哈哈哈哈!你个笨蛋,你还真的要亲我啊!你个臭流氓!”余雪嬉笑着站了起来。 然后手里晃动着一张谷裕华朝着她亲吻过去的照片说:“这是我得到的第三个把柄了!谷裕华。” “原来是个玩笑啊...”谷裕华不无失望的说道。 他的眼神直勾勾的盯着余雪,然后莫名的觉得失望,好像自己失去了什么。 胸腔里面的寂寞还在止不住的躁动,就像是一只只的蚂蚁在里面乱爬,爬满了心房,让他不得安宁,哪怕是心脏的跳动都不大稳定了。 “你好像很失望?”余雪靠过来,然后嬉笑着说道。 “可是你又不喜欢我呀,你不喜欢我,干嘛这样做?你说,你是不是喜欢我了?”余雪咧嘴笑起来的样子像个可爱的小坏蛋,你对她又爱又恨,但是无可奈何的。 你一看到她就感觉到心里涌动出了万般柔情。 “我。” 在这一瞬间,他忽然发现眼前这个让他觉得十分可恶的家伙,忽然变作了他十分想要得到的、十分想要接近的存在的时候。 谷裕华知道,自己无可救药的喜欢上她了。 “我喜欢你。”这一次是真的。 “有多喜欢?”余雪认真的问到。 “就像星光一样。”谷裕华认真的说道。 “什么样的星光?”余雪再一次的咧嘴笑起来,眼神直勾勾的盯着他。 “星光从几亿光年之外到达这里,我们的存在不过是时间长河中的尘埃,没有人会记得我们的存在。” “所以呢?” “所以我想在这时候记住你,我会在老到记不清每一个孩子向名字,记不清每一朵花瓣的名字,记不清谁最先说爱你的顺序,不过我相信,今后的每一个回忆里都有你,我会告诉你我每一个孩子的名字,遇见的每朵花儿的名字,最后,我依旧是会记住你。” 他深吸了一口气,接着说道:“因为我们的存在是微不足道的尘埃,所以我要用尽全力去记住你,这样等我们都化成灰烬,我们都会随着同一缕阳光在风中飘尽。” “我就这样的喜欢你。” 余雪好像惊呆了一样。 她情不自禁的走了上去,然后靠近,靠近到可以听到谷裕华心跳的距离。 接着她吻了上去,用力的吻了上去。 “我不知道怎么表达爱意,我可没有你那么的油嘴滑舌,但是我可以吻你,真心实意的。” 接着,她又一次又一次的吻了谷裕华。 谷裕华知道,自己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她。 就算两人化作了宇宙的尘埃,化作了星辰的一部分,化作了亿万光年之外的一道星光。 在这里,在这一瞬间里,谷裕华知道自己与她的距离,曾经前所未有的拉进。 谷裕华感觉到心里的躁动缓缓的逝去,它们就好像迟早会流逝干净的河流一样的,缓缓的流逝而去。 虽然时光漫长,然而终究会离他而去。 他忽然感觉不到寂寞,感觉不到痛苦,只感觉得到,自己需要的爱情。 母庸质疑。 “看吧,我就说过,人不会永远的孤独下去,现在我就遇到了一个让我觉得寂寞的家伙。” 余雪认真的说道。 “寂寞?”谷裕华有些不解的问到。 “你看,我一离开你,我就觉得寂寞啊,我很想要抱紧你,可我们都必须得分开了,然后各自去上学,各自去生活。” 她不无悲伤的说道。 “可我现在不是抱着你吗?”谷裕华更加用力的抱紧了她。 “是呀,现在你抱紧了我,可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你又去抱紧另外一个人,然后就对我置之不理,忘记你刚才说过的话。” 她看起来很伤心。 “不会的。”谷裕华认真的对她说道。 “我下定了决定的。”他又一次的点了点头。 “真的吗?”余雪仰头,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真的。” “那太好了!我真的很怕很怕,我是个很小心眼的人,我爱发脾气,又喜欢胡闹,我怕你有一天会伤心,会对我失望,然后离我而去。” “我知道,你是很过分,是喜欢胡闹。” 谷裕华想起来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 对方不但吃掉了他的午饭,并且还要走了他的咖啡,在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情之后不但不认错反而抱怨他的咖啡很苦的样子。 这个女孩子真的很过分。 一次又一次的戏弄自己,一次又一次的捉弄自己。 但是他能够确定的是,在她吻自己的时候,她好像从来没有爱过一个人一样。 前所未有的、拼尽全力的去拥抱自己,拼尽全力的去亲吻自己。 恰如其分的,谷裕华正是渴望着这样的爱情。 “没有比你更让我喜欢的人了。” 谷裕华又一次的确定。 第七十七章 故事(一) 这世界有的时候并不完美。 不过因为缺憾而带来的美,很值得人们珍惜。 谷裕华见到余雪的第一眼,就感觉到了一种熟悉的感觉。 好像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和她相见。 就已经和她相爱一般的,谷裕华知道,自己已经深深的陷入了对余雪的热爱之中。 过了一个月之后,寒假开始,陆续离开学校回家的人一个接着一个。 但方永泽却是留了下来。 “你为什么不走?”谷裕华问他。 方永泽只是盯着谷裕华看了半响,然后笑着说道:“我从离开南城就不想回去了,上一次暑假的时候,我不也没有回去吗?上一次你怎么没有问我?” 当然,上一次暑假的时候,方永泽也没有回去,暑假的时候,他一个人待在晨暮酒吧待了两个月的时间。 谷裕华提前从家里来到学校的时候,就和他一起度过了一个月的夏天。 那个夏天用啤酒和威士忌还有一些旧唱片填满了,两个人也是那个时候慢慢的成为好朋友的。 无话不说,且每天都漫无目的,只是喝酒,听歌,然后四处闲逛。 “上一次没有问你,我以为你想要在暑假的时候打工赚钱,但是这是寒假,谁不要回家过年啊?” 诚然,不管是南方人还是北方人,只要是中国人,大脑里面就有一个很重要的观念。 回家过年。 显然方永泽没有,谷裕华都已经收拾好全部的行李了,他也依旧没有任何的动静。 方永泽沉默了很久,然后才缓缓的说道。 “我没有家人。” 谷裕华沉默了片刻之后,似乎觉得自己好像问起了什么不大好的事情。 “没事的,你不要这种表情看着我,你没有对不起我,我唯一的亲人,也就是我的三叔,他已经去世了,癌症,这是没办法的事情,谁都得死,他也不例外。” 对于方永泽而言,最重要的就是他的三叔。 “我,我不知道怎么说,好吧,我知道了,这个学期你和我借的钱下个学期再说罢,本来我想和你算算总账的。”谷裕华摊开手说道。 因为方永泽难得的一本正经的模样,谷裕华也无法想象,他说的是假话。 实际上,他说的话里有一半真,一半假。 他的确不是没有家人,但对于他而言,他唯一看重的家人,他的三叔,却是已经死了。 死是一种无可奈何的事情。 “哈哈,那多谢了。” 方永泽从床上跳了下来。 然后走到床边,坐下,随后盯着谷裕华抽出一支烟点上,接着说道:“给你说个有意思的事情,关于我三叔的,就当做是谢礼。” “你知道的我不喜欢听废话。”谷裕华抬头看着他。 “不是废话。”方永泽看着谷裕华,然后说道:“我原本以为人死,就是一下子就死了,但是我错了,我发现人并不是一下子死去的,而是用了很漫长的时间才死去的。” “这话好像有人和我说过。”谷裕华想起来了在疗养院里面见到的凌姐,他也说过这样的话。 “好吧,我决定听一听。”谷裕华坐了下来,他这番话,好像只有真正见证过别人生死的人,才能够说得出来。 光是这一点,谷裕华就觉得,或许他说的故事会比较有趣。 “那是我高中时候的事情了。”他抽完了一支烟,然后接着说道。 “那个时候我很穷,当然穷也不是借口,不过穷往往有很多麻烦,从小都如此,比如说,春游的时候,别人家的孩子都有零花钱买零食,但是我没有,所以我从来没有去过春游,当然,这也只是一部分。” 他弹了弹手里的香烟,把烟灰弹到一旁的烟灰缸里面。 “所以从小到大,我都很孤僻,几乎是没有什么朋友,你看,不像现在,我稍微有点钱,说话有了底气,就有了不少的朋友,当然他们都只是一群微不足道的家伙,谷裕华,我真正的朋友,只有你而已。” 谷裕华没有说话,不过他也能够感觉得到,虽然方永泽看似在学校里面颇受欢迎。 但是他一向都是独来独往,很少见到他这么认真的和人说话。 微笑,永远都是他面对其他人的时候带着的表情。 不过在面对自己的时候,方永泽这个人会愤怒,会破口大骂,也会在喝醉了酒的时候拖着谷裕华在古镇的酒吧四处寻找年轻的女孩子。 他对自己是真诚的,且把自己当做唯一的朋友。 这是真实的。 “知道为什么吗?” “不知道。”谷裕华摇了摇头。 “因为我知道你是个和我一样的家伙,咱们,一模一样。” “不。”谷裕华当即反驳:“我们可不一样。” “别不承认,你和我一样,都是不被人理解,并且都喜欢把所有的事情埋在心里的家伙。” “你有没有感觉到,比起一群人待在一切做一些无聊的事情,还不如自己一个待着来得自在?” 面对他的话,谷裕华不置可否。 但是他知道,方永泽每一句都说对了。 “你和我一样的,咱们都不甘寂寞,所以就选择了孤独,所以你别不承认。” 他换了一个坐姿,然后靠在了床边。 “好了,接着说我的故事。” “大概,是在我高中的时候,那天我一个人待在许都工业园。当时我的家住在火车站附近,靠近工业园的地方,那个鬼地方,几乎是一个人都没有,因为我没有什么朋友,所以我喜欢待在安静的地方,而许都工业园这个鬼都没有的地方,就很合我的心意。” “所以我就喜欢待在那里。” “那里是我人间乐土,没有人打扰我,一个人都没有。” 方永泽的面色忽然便得有些严肃。 他的目光在不断的跳动,好像是看到了什么比较可怕的事情。 “当然,如果不是发生了那件事情的话,大概我会一直把哪里当做人间乐土,一直持续到现在。” “大概也是因为哪里发生的事情,让我不愿意回去,我很害怕,好像一踏足那个地方,我就会想起某些不愿意回忆起来的事情。” 他摇了摇头,好像想要将某些东西,拼命的从大脑里面甩出去。 第七十八章 故事(二) “你别这么看着我,其实我也不大愿意说出来,不过毕竟,你是我的朋友,我觉得这个秘密我不告诉你的话,或许就没有人可以听我的秘密了。” 方永泽看着一脸疑惑的谷裕华,如说是到。 “究竟发生了什么?”谷裕华疑惑的问到。 “时到今日我也觉得那就像是一个噩梦一样的存在,记忆中的影子一种在摇晃,我感觉得到,那种痛苦的存在。” “那段时间,好像夜里的一道风摇晃了树影,都让我感到惊恐。” 他的手有些颤抖,烟灰洒落得满身都是,不过他不在乎。 他只是接着说下去:“首先,我见到了一个男孩,一个年轻的男孩,不过十七八岁的模样,他拖着一口麻袋走到了一个废旧的工厂里面,那个工厂生产的是浴缸,有不少的浴缸闲置在里面,虽然是不能用了,不过要是当做睡床的话,倒是不错,当时我就躺在工厂的二楼上面,躺在一个浴缸里面。” 他眯起了眼睛,眼睛里面露出了几分不解。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看到那一幕,好像就注定被我看到一样。” “我就躺在那里,听到了下面传来的动静,我才探头去看。” “于是,我就看到了那个十七八岁的男孩,从麻袋里面拖出来一个女孩子。” “他把女孩子弄醒过来之后,就开始质问她,大概的话,就是为什么她不喜欢自己,为什么要喜欢上别人,凭什么?之类的话。” 方永泽翻阅着记忆的时候,感觉好像自己身临其境。 当时那两人吵架的场景,都让他感觉到诡异。 “女孩子好像并不害怕那个男孩,相反,他们吵得很激烈。” “这恰恰激怒了那个男孩,那个男孩子就提起刀来,把女孩子给杀了!” 说到这里,方永泽的瞳孔猛的收缩了几下。 “但是,光是杀人这还不至于让我现在想起来就害怕!” “那好男孩,竟然一面看着女孩的尸体,一面笑着说:得不到你的人,那我就要拿走你的身体。” “接下来的事情,大概我不说你也清楚了。” 谷裕华抬起看着他,疑惑的问到:“他,对那女孩子的尸体那个了?” “嗯,就是那样,非但如此,完事之后,他还将女孩子的尸体肢解了,就放在浴缸里面。” “我当时吓都不行。” “几乎是接下来的好几天,我都躲在屋子里面不敢出去。” 他颤抖着手,然后从腰包里面拿出一盒烟,继续抽起来。 烟雾缭绕之间,他忽然间浑身抽搐,好像是癫痫发作了一般。 “你怎么了?喂!方永泽!”谷裕华手忙脚乱的抓住了他,可是他还是在挣扎。 “酒!给我酒!”他拼命的喘气,很艰难的说道。 谷裕华急忙打开一瓶方永泽不知道从哪里偷来的威士忌然后给他灌了下去。 然后,他那浑身抽搐的模样,这才缓缓的减缓了。 呼吸过度。 这是谷裕华曾经出现过的症状。 “抱歉,每次想到这事情我就会这样。”他一脸狼狈的说道。 “没事,你要是说不下去,就不要说了。”谷裕华皱眉说道。 “不,我觉得我必须要全部说出来,要是现在不说,只怕以后没有机会说了。”他咬牙说道。 谷裕华又一次的坐下。 然后等待着他平缓下来。 他深吸了几口气,然后缓和了精神,接着说道:“几天之后,我又一次的去了哪里。” “这一次,我见到了另外的几个人。” “一个躺在地上的男孩子,当然不知道是谁,他好像晕过去了。” “然后还站着的,有一个三十岁出头的男子,这个男子的眼神很锐利,好像杀过人一样,看起来很凶狠。” “另外,还有一个当初杀了人的那个男孩子,还有一个胖胖的中年男子和一个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的脖子上,有一块红色的癍,我记得很清楚。”方永泽认真的说道。 “一开始,那个杀人的男孩子,和胖胖的中年男子打了起来,然后呢,三十岁出头的眼光锐利的男子,就拦住了他们两个人。” “之后,三十岁的男子把两个人绑了起来,用尼龙绳,这东西在工业园里面很常见,都是没有人要的东西。” “然后呢?”谷裕华似乎有些迫不及待的追问了下去。 “然后,然后我就看到了我这辈子都忘不掉的东西。” 方永泽仔细的盯着谷裕华,认真的问到:“你知道什么是凌迟吗?” “凌迟?”谷裕华稍微回忆了下。 大概什么凌迟,他也知道。 所以谷裕华点了点头。 “嗯,我知道。” “你知道,但是你没有亲眼见过!那模样,简直就像是人间地狱!” “难道有人被凌迟了吗?”谷裕华疑惑的问到。 “是的,只不过你猜猜,动手的人是谁?” 谷裕华摇头,他不知道。 “我想你也猜不到,告诉你吧!动手的人,就是那个脖子上有红斑的女孩子!我亲眼看到她,拿起刀一刀,一刀的,把那个胖胖的男子用凌迟的手法,千刀万剐!” “然后,然后我就报警了,我实在看不下去了,我的脚几乎都走不动了,无可奈何之下,我只能报警。” 方永泽这样说道。 “很快,警察来了。” “只不过来的时候,女孩和那个三十岁的中年男子已经走了,我确定,要是我不报警的话,那个杀人的青年也逃不掉,地上,还躺着一个晕倒的男孩子。” “我记得不大清楚了,我报警之后,就逃走了,连手机都丢掉了,我怕有人找上我,并且报复我,我不知道为什么,后来的很长时间,都没有人找到我,好像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呼...” 方永泽长长的呼出一口气,好像是解放了一般的,他看向了谷裕华。 “你知道吗?谷裕华,人这辈子难免会遇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的,你说是不是。” “或许是吧。” 谷裕华的脸色很难看。 他虽然不记得了,但是方永泽一点点的提起的时候。 他的记忆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止不住的涌动。 第七十九章 疯女人 “好了,我的故事也说完了,你也该上路了。”方永泽打趣一般的说道,他的脸色有些发白,好像说出这些话,用尽了他的全部力气一样。 “你才上路了呢!臭小子。”谷裕华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随后嘴角忍不住露出了一丝微笑。 “下个学期见了。”谷裕华摆了摆手,然后提着行李离开了宿舍。 从远在北方的台河市回到南城,需要一个多星期的时间。 谷裕华买了一条中南海的香烟,然后就上了火车。 虽然现在已经有了高铁,但是谷裕华依旧是不习惯乘坐高铁,他的习惯很奇怪,越是熟悉的东西,就算是糟糕到满车厢都是一股奇怪的味道,他依旧是会混杂在其中,花费比高铁多上几倍的时间去乘坐火车。 不知道是生性如此还是因为以勒,谷裕华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旧的事物。 他渐渐的不愿意去接受新的东西,习惯用自己所熟知的一切去面对这个世界。 虽然路途遥远,不过好在余雪会给他电话。 几乎每天两人都会断断续续的说上很久。 谷裕华渐渐的熟悉了身边有余雪的存在,只是每当挂掉电话的时候,他总是会想起林夕。 想到她,谷裕华就会产生一种复杂的心情。 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否是真的喜欢林夕,又或者只是因为寂寞难耐,当不再需要对方的时候,就弃之远之。 每当想到这里,谷裕华就觉得自己是一个卑劣的人,罪无可赦,并且无可救药。 列车行驶了一个星期零一天。 终于在第八天的时候到达了南城。 中途停了不知道多少站台,谷裕华已经记不清楚了。 不过他确实从满天飞雪的北方回到了阳光明媚的南方。 路上的每一天,谷裕华都会给余雪写信。 信里说的话,都是对于余雪,他想说却不敢说的话。 比如关于林夕的事情,比如关于许晴的事情,还有在南城发生的许多许多事情。 甚至于关于自己曾经忘记过某一些重要的事情,谷裕华都写在了信封里面。 只是信封被他放在了背包的深处,并且并不打算寄出去。 他只是感觉这种感觉很奇妙,好像对某个人倾诉能够缓解他心中的烦闷。 自从方永泽对他说起那件奇怪的杀人事件之后,谷裕华就一直怀有一种沉重的烦闷心情。 好像是有一块巨大的石头将他的心头堵住,让他无所适从。 他忽然想到,南方的人总是不容易见到雪的,但是在北方见到雪的时候,他却是不容易像在南方见到雪一般的开心。 就好像这种日复一日出现的东西,并不值得开心,也不值得珍惜。 虽然过去他还是蛮期待下雪。 但是他期待的是南城的雪,是故乡的雪,是脚下这片祥和的土地的雪。 他踏上了路途,从火车站出来的时候,他见到了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 “你有没有见过我儿子?”女人抓着一个男人的胳膊疯了似的喊叫。 “离她远一点,这个疯女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一旁那男人的同伴这样说道。 “看她很可怜,要不我们报警吧?”男人的脸上带着一种怜悯的眼神,迟疑着说道。 “得了吧,每一次回南城就见到她,抓到人就问他儿子哪里去了,咱们哪里知道,算了,快走吧。” 说完,同伴就把把男子拉着离开了这里。 谷裕华将这一切看在眼中,不知道为什么他心中忽然生出了怜悯。 如果是以前,他是绝对不会怜悯一个乞丐或是疯子的。 不是不觉得他们可怜,而是谷裕华感觉不到他们的痛苦,所以,谷裕华并不觉得他们可怜。 并且从小到大,他的脑海里面都被灌输着乞丐都是骗子的这种思想,所以谷裕华见到乞丐或是疯子,从来都是避而远之的。 但是这一次不一样。 谷裕华忽然决定帮一帮她。 于是谷裕华走过了车站的站台,然后从出站口走到另外一边的餐厅里面买了几个包子和一瓶水带着走到了女人的身边。 “给你,你叫了这么久,不饿吗?”谷裕华一脸诚恳的将水和食物交给她。 她的确是饿惨了,面如菜色,好像很久没有吃饱过了一样的。 不过当谷裕华把东西递给她的时候,她先是试探一般的试探了两下,发现谷裕华并不会做出什么过分的举动之后,她才疯了似的把东西给抢走。 然后,就狼吞虎咽一般的蹲在地上狂吃不已。 谷裕华这个时候才发现,其实大街上面的那些疯子乞丐,也不全是骗子。 她已经可怜到这种样子了,实在不像是骗人的感觉。 “你慢点吃,不要噎着,哎呀,怎么才说完你就噎着了?快点,这里还有水。” 谷裕华照顾着她帮她把水瓶扭开。 她吃东西的时候浑身上下抖个不停,所以地上到处都是食物的残渣。 谷裕华正照看着他的时候,家里人来电话了。 大概的意思,就是问他什么时候到,要不要来车站接他。 不过谷裕华说了个谎,他说自己下午才到,虽然,他现在已经下了火车。 挂掉电话,看了看时间,才十一点,谷裕华决定安置好眼前这个疯女人。 不知道为什么,谷裕华见到她的时候,就觉得她很熟悉,好像她这一张脸,好像是在什么地方见到过。 因此,谷裕华这才决定帮帮她。 等她吃饱了之后,谷裕华这才蹲下来问她:“阿姨,你的家在哪里?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可是她根本就好像听不进去一样的,只是抓着谷裕华的手,问到:“儿子,儿子是不是你,你可回来了!跟妈回家好不好,妈做了你最爱吃的红烧肉,跟妈回家好不好...” 说着说着,疯女人的眼泪就流了一地,看起来好像很痛苦一般。 谷裕华不知道为什么,心头一酸,就顺口答应了。 “好好,你先放开我,我跟你走,行吗?” 可是疯女人根本就不愿意放开他。 这就好像她一放开,疯女人就又要失去她的儿子一样。 第八十章 燕警官 女人拖着谷裕华从车站的这一头,跑到了另外一头。 另外一头,是车站的后面,接近大道的方向,这里也是谷裕华的目的地,因为他要从这里坐车回去,要是从正门,根本找不到回去的车辆。 但是这里不一样,这里四处交通都很方便,公交车和出租车都在这里等待着接客,还有一些做好了方便的饭菜的饭店,铺好了白色床单的旅馆,等待着来往的客人。 同样的,一些阴暗的巷子里面,也有不少的等待着接待客人的女人。 虽然才接近正午的时间,不过四周涌入这里的形形se色的人,已经不少。 但是像谷裕华这样年轻的人,却是几乎见不到。 大多数的人,都是年纪三十以上,甚至于,还能够见到一两个行色匆匆的老者,在巷子中穿行。 疯女人就这样拉着他走了进入,围着巷子不停的向里面走去。 四周看到谷裕华和疯女人的人,都是避之不及,好像会惹上了晦气一样的,纷纷推开了。 没有过去多久,谷裕华就被疯女人拉着进到了巷子深处。 这里人烟稀少,但是不代表这里就安静了,这里的头顶,就是奔驰的火车,轰隆隆的声音与震动,不断的从头顶传来。 不远处,还有不少的女人声音,男人的声音,谷裕华并不多想,这幅场景,他也不是第一此见到了。 只是想象不到的是,疯女人居然住在这里。 疯女人拉着谷裕华进到屋子里面,这才放开了谷裕华,然后一脸柔和的说道:“儿子,饿了吧?你好好的坐着,妈给你去盛饭去啊。” 谷裕华很好奇,她明明自己都吃不饱,喝不足了,哪里还有东西做饭呢? 不过听着厨房里面传来的声音,就好像她真的在动手做饭一样的。 这里四周都是一片昏暗。 虽然很乱,不过很奇怪的是,这里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也并不是很脏,好像有人经常打扫一样的,说起来,刚才见到疯女人的时候,她的身上虽然衣服破了,久了,但是脸上并不脏,也一点也不像个乞丐,就好像有人经常来照顾她一样的。 只是,究竟又有什么人,会做这些事情呢? 谷裕华不得而知。 门外是一片喧哗的闹市,谷裕华想要就这样悄悄的离开,他只是觉得,这个女人很可怜。 但是并不代表,谷裕华要真的帮她做什么。 她的事情,谷裕华知道自己没有办法。 所以他决定悄悄的溜走,不动声色的。 只是,才走到了门口,身后就不知道为什么,多了一只手死死的抓住他。 “别走,儿子,你别走!都是妈的错,妈没有用,让你被人骂,被人欺负,都是妈的错,你不要走,好不好,算是妈求你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疯女人居然察觉到了谷裕华悄悄溜走的动静,并且飞快的跑了过来,把他拉住。 谷裕华不知道怎么说,但是他还是好好的看着疯女人解释道:“阿姨,你看好,我真的不是你的儿子,你仔细的看看。” 谷裕华已经无计可施了,所以他不得不让疯女子自己看清现实。 可是疯女人也不看他,也不管这些,只是一个劲的哭喊,一个劲的叫着“儿子,你别走,都是妈的错。”之类的话。 “莲姐,放开他吧,他不是你的儿子。” 就是这个时候,耳边忽然响起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谷裕华抬头看去,发现是一个穿着警服的女人。 “警官,麻烦你帮帮我,我在路边看她可怜,就买了点东西给她吃,可是她吃了之后,就把我当做她的儿子了,非要拉着我到这里来不可。” 谷裕华一脸焦急的说道。 “我知道,我这不是在帮你吗?” 女警官走上前来,拉起疯女人的手,然后认真的说道:“莲姐,你看看,他不是你的儿子,你快放开他吧,你又认错人了。” 疯女人好像很害怕这个女警官,只是她一出现,疯女人就连忙放开了谷裕华的手,然后蹲在地上惊恐之极的叫喊道:“别抓我!别抓我!” 谷裕华看着这些,感觉到很奇怪,这个警察,到底和她是什么关系? “你一定在想我们是什么关系吧?”女警察看着谷裕华笑了笑,然后接着说道。 谷裕华点了点头,问到:“是的,我是很好奇,不过我没有兴趣,我得走了。” 谷裕华拿起自己的背包,正要走,身后的女警察却是说道:“我记得你,你叫谷裕华,对不对?” 听到这话,谷裕华才转过头来,一脸疑惑的问到:“您是谁?您怎么会认识我?” 女警察冲谷裕华咧嘴一笑,然后伸出手来说道:“我叫燕惜,至于你的名字,我早就知道了,至于我为什么知道,大概你早就忘记了。” 名叫燕惜的女警察见到谷裕华并不与她握手,于是便有些尴尬的收了起来,随后把地上蹲着的疯女人抱了起来,带着她进到了屋子里面。 随后,啪嗒一声,屋子里面终于亮起了灯光。 一个很简单的出租屋,外面只有一张大大的床,四周摆放着乱七八糟的衣服,然后靠近阳台的地方摆放着锅碗瓢盆一类的东西,应该就是厨房。 “你想知道我为什么认识你吗?进来吧,我跟你谈谈。” 燕警官的话带着几分惋惜,好像是在对疯女人说话一样的,带着怜悯。 谷裕华对这种语气感到很不舒服。 但是他还是走了进去。 这时候屋子里面传来了一阵肉香的味道,还真的是红烧肉的味道。 “莲姐平时就是我在照顾她,虽然我会给她买点吃的,但是她很少自己去做菜,厨房里面的东西,都是我带给她的,她最喜欢的红烧肉,只是,好像只要她没有找到人带回家里来,她就不愿意吃,所以往往好几天的时间,她都不在家里面,怎么劝都没有用,我得谢谢你,今天你不给她买东西吃,可能她会把自己饿死。” 燕警官的话很慢,不过确实带着一种诚恳。 第八十一章 梦到这里教会谁 “好吧。” 带着质疑,谷裕华再一次走进了屋子里面。 从厨房里面,端着一大盆红艳艳的红烧肉出来的疯女人像是家里面过年了一般的露出了难以掩饰的开心神色。 看到这里,谷裕华忽然觉得她好像很可怜。 那种长时间没有人理会的痛苦,已经把她折磨成了随便一点关怀就动容的模样。 这模样往往让人心软,并且被她的这种感情所代入,不得不产生一种怜悯。 当然只是怜悯的话,谷裕华并不会再回来。 疯女人给他盛好饭,然后感激一般的放在他的手心里面,随后就一直坐在了那里,根本不愿意碰一点肉,也不愿意沾一粒米,就和天底下大部分的父母一样的,想要把最好的东西交给自己心爱的儿女。 谷裕华忽然觉得有些惭愧,她那不知道丢失在什么地方的儿子,好像才应该享受她这样的关怀,而自己,自己并没有这个资格。 “开门见山的说吧,我认识你,是因为你和我当年接手的一个案件有关系。” 燕警官自己给自己盛了一碗饭,然后又像是教导小孩一样的教导疯女人端起饭碗,这才徐缓的说道。 谷裕华皱起了眉头,在他的印象里面,自己大概没有和任何案件有关系。 当然,那也只是他所认为的。 “这是什么意思?” 燕警官仔细看了一眼谷裕华,然后想起似的说道:“哦,我倒是忘记了,虽然和你有关系,不过这个案件你只是受害者之一,并且你好像因为见到了什么太过于刺激的东西,以至于什么都忘记了,我这样说,好像唐突了一点,冒昧的问一下,你的脑袋里面,全都不记得了吧?” 谷裕华点了点头,他的确是什么都不记得了。 “嗯,那倒是好,忘记反而更好,反正这个事情和你关系也不大,当时牵扯其中的几个犯人也抓到了,算是一个已经结案的案子。” 她一边吹着滚烫的红烧肉,一边把它喂给一旁的疯女人吃,然后,若无其事的对谷裕华这样说道。 “真的和我关系不大吗?”谷裕华皱着眉头说道。 燕警官这个人好像经常忘记事情一样,等到谷裕华再一度的确认的时候,她又相起似的说道:“好像也不是这样的,和你有点关系,但是却不大。” “什么关系?”谷裕华又追问道。 她缓缓的放下了手中的筷子,擦了擦疯女人的嘴巴,然后盯着谷裕华问到:“你真的想知道?” 谷裕华点了点头,他觉得这个事情,还是有必要确认一下的好。 哪怕只是确认一下,也比什么都不知道的好。 “你何必追问这么多呢?反正你都忘记了,对于你而言忘记了不是更好?你做梦的时候会梦到痛苦然后孤枕难眠吗?我想不会的,要是会,你大概和莲姐差不多了,莲姐就是记性太好,然后这才被自己逼疯了的。” 她惋惜一般的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抱歉,做我们这个职业的人,见的东西多了,难免会夜里睡不着,所以难免就用自己的经历去衡量你了。” 谷裕华摇头,接着说:“你说的没有错,我的确没有任何的记忆与印象了,并且我也没有什么孤枕难眠的时候。” 其实说道这里的时候,谷裕华已经在说谎了。 他知道,自己并不是没有孤枕难眠,他虽然没有梦到什么痛苦的事情。 但是记忆的缺失给他带来了不少的麻烦。 这让他老是睡不着,并且老是惦记着某些事情,老是觉得自己大概不应该是现在这样。 就好像,一个人失去了某种重要的东西一样的感觉。 他想这样说,但又觉得,对燕警官这个陌生人而言,自己这样说难免太过了。 毕竟自己和她并不熟悉,没有必要对她倾诉自己的烦恼。 反而是像燕警官这样老是拿着自己的烦恼随口就说出来的人,好像有点失分寸。 但是这并没有大碍。 人与人本来就是不同的,经历的不同,在乎的东西也不同,能够毫无痛苦说出来的痛苦的事情,也完全不同。 就好像是一场梦一样,你哪里知道梦到这里究竟教会了你什么? 你只知道自己做了一个梦,就好像是你只听到别人说了一句话。 哪怕这句话的分量对说话的人而言很重,但其实对于你而言,它就像一场梦一样的,教不会你什么。 所以谷裕华说谎了,并且隐瞒了自己的真实情况。 燕警官拿出了一张名片。 名片上有她的姓名。 燕惜,然后名字后面一长串的号码。 谷裕华很好奇,作为一个警务人员,而她又并不是保险公司的推销人员之类的人物,为什么会随身携带名片呢? 就好像随时随地的准备好了告诉别人自己的身份一样。 “别这样看着我,名片不是我自己印刷的,我年纪不小了,今年也三十多了,老妈眼瞅着我嫁不出去,就给我印刷了一张名片,见到合适的人,就给他们递名片,大概是因为她作为一个保险公司的推销人员的职业病,她觉得什么事情,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传达。” 谷裕华听了她的话难免忍俊不禁。 不过还好,燕警官这个人还是尽量的保持了风趣,以至于这种很无可奈何的事情,在她的口中变得颇为有趣。 谷裕华收起了名片,然后点头说道:“我知道了。” “光是知道也没有用,不过你要是什么时候记起来了,或者是觉得想要了解一下当初的案件的话,打这个电话给我就好了,我可以尽量的帮到你,算是你陪着莲姐吃饭的补偿吧。” 她头也没有回过来的说道。 “你和莲姐是熟人吗?”谷裕华疑惑的问到。 “是呀,我经常抓她到局子里面,以前的时候,她还是一个小姐的时候,嗯,这里我应该说是失足妇女。” 她的若无其事终于让谷裕华觉得有些不习惯。 这让一个本来心地善良的人,变得好像十分的冷血。 这种变化,太突如其来,就好像是某个人忽然告诉他,他和某一个他忘记的事情有关系,并且这个事情谁都知道,只有他自己不知道一样。 第八十二章 燕家寨 燕惜这辈子最不能告他人的秘密,就是她曾经与另外一个女人的故事。 她瞪大了眼睛看着谷裕华,心里的想法却是飘向了过去,想到了从前,想到了一处大山里面,一个与谷裕华一样迷惘的女人。 燕惜本来不是南城的人。 她的家乡在距离南两百公里之外的一个小小的山村,和所有在贫困山村长大的孩子一样,她知道只有读书是自己唯一的出路。 当然,她的父辈们却不是这样认为的。 她居住的山村名为燕家寨,大山里面十户人家有九户都是姓燕的人家,而且因为贫穷,这个山村走上了一条非同寻常的致富之路。 那就是贩毒,靠近边界的燕家寨只需要走过一座大山,一条宽阔的大河,就能够进入老挝境内,从老挝境内源源不竭的走私无数的毒品进入国境之内。 古时候如果不是穷到了饭都吃不上,谁也不会当山贼,到了现在,燕家寨的人要不是因为穷到了饭都吃不上,大概也不会去走这条铤而走险的事情。 大概是距离现在二十多年前的时候。 那个时候南城还是一个贫穷的南方小城,城中的人谁要是有一台手提电话,那就是当地名震一方的富豪了。 但是与之不同的是,燕家寨子里面的几乎每一户人家,都有一台手提电话。 不止如此,更是有不少的人家,开上了汽车这种稀罕玩意。 那个时候,燕家寨的人两极分化,一部分的人富得流油,随便一顿饭,就能吃掉别人家里一年的收入,而一部分的人,依旧是老老实实的种地开荒,一年到头,基本上没有什么收入。 这一部分的人,光是能够勉强不饿死,就已经不错了。 小时候的燕惜,就是居住在这种贫穷的家庭里面。 她小的时候最开心的事情,就是能够去自己叔叔们的家里吃上一顿肉,或者是得到一件邻居家孩子玩剩下的,不要的进口玩具。 大概是因为他的父亲太过于老实了,就算那个时候走私毒品贩毒这样的事情,在大家的眼里只是一个发家致富的捷径,但是燕惜的父亲依旧觉得,这是违法的,这是不应该做的事情。 并且以他的胆子,他也不敢去翻越那一座山,倘过那一条河,躲避边防,去到另外一个国家去买那些害人的白面。 从小到大,燕惜就活在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里面。 因为身边的人明明知道贩毒是违法的,但是他们依旧是趋之若鹜。 他们认为,自己家里饭都吃不上了,现在有一条能够赚钱的路放在自己的眼前,就算是千难万险,也得飞走不可。 并且,就算是被抓到牢里面,或者是在经过边防的时候被不小心发现了,被人开枪打死了,那也是无所谓的。 因为他们赚到的钱,已经留给了自己的家人,已经能够保证他们的下半辈子,可以安安稳稳的生活了,自己就算是豁出去性命,那也无所谓的了。 抱着这样想法的人不是一个,几乎是所有被贫苦压得抬不起头来的人,都笃信这个想法。 豁出去性命,赚一大笔钱! 这就是他们唯一的想法。 燕家寨子出了不少的毒枭,让整个燕家寨子都成为警察的重点照顾对象。 每年过年的时候,往往都会有大量的人群涌入老挝,然后疯狂的贩毒,赚一大笔钱用来过年。 一辆辆的豪车开进了小山城,一栋栋的别墅在小山村里面建立起来。 同样的,每天夜里都在燕家寨子里面巡逻的警车也是此起彼伏。 贩毒给燕家寨子带来了不少的财富,同样的也带来了不少的混乱。 几乎每过一段时间,就能够听到某家的谁谁谁被抓了,被判了刑,情节严重的,就直接被拉去枪毙了。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年轻的人反而是被打了鸡血一般的提起了精神,好像不在刑场上走一遭,就对不起他们这豁出去性命的狠劲! 燕惜长大之后,考到了南城的高中。 不过不管她走到哪里,她都不敢说自己是燕家寨子的人。 因为她一但说出来,别人就会用一种轻蔑的态度看着她,并且不用她想,她也知道对方在想什么。 毒贩窝里面来的,不是小毒贩,那又是什么? 人们总是喜欢拿一个地方的风气去形容一个地方的人。 民风彪悍的地方,大家都以为这个地方的人很不好惹。 同样的,这个地方贩毒成风的话,大家也会认为这家人家并不老实。 在南城上学期间,燕惜从来没有得到过老师的认可。 因为他们觉得燕惜是那个毒窝里面出来的孩子,她能够花钱到这里读书,也是用不法的手段赚来的脏钱。 哪怕她成绩再好,她的表现再优秀,她依旧是没有半个朋友。 甚至于一个理解她的人都没有。 这一切,直到她遇到了一个老师。 一个音乐老师,听说是从北方的大城市里面来的,见过不少的风景,也去过不少的地方,听她说起话来,几乎是每一句话,就像一个美丽的故事。 同学们都很喜欢她,当然,燕惜也很喜欢她。 倒不是因为她身上那独特的美丽,那从大城市里面来的优雅气质。 而是因为她从来没有看不起燕惜,也不觉得她从燕家寨子这个毒窝里面出来的人有什么不对的。 “人是不能选择自己的出生的,我们生来是什么样,我们根本没办法改变啊。” 这是她经常说的话。 “所以你们要好好的念书,将来长大了,才能够改变你们与生俱来的命运,哪怕你现在的状况不太好,但是只要继续下去,就会有出路的。” 她这样鼓励着所有的人。 但是燕惜老是觉得,好像这话是说给她听的。 也是留给她的最好的,最恰如其分的鼓励。 可以说,如果不是因为她的话,燕惜根本不会有现在的生活。 这个时候她下定了决定要考上大学,然后成为一名警察,亲自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自己生存的环境。 她坚持了,并且做到了,很长一段时间里,她也觉得她说的没有错。 如果不是因为某一件事情的发生。 第八十三章 女人与女孩(一) 那一年燕惜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在一九九五年。 那一年中央电视台刚刚开始播放新闻三十分,而且一直持续到了现在。 那个时候第八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在吉林举行,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大概到了现在她也记不大清楚了。 不过那位音乐老师在意的不是这些,她不在乎遥远的波西尼亚战争结束,也不关心伽利略号太空探测器进入绕木星飞行的轨道,更加不在乎英国停止在北爱尔兰的军队巡逻。 她在乎的东西很简单。 一杯酒,一口烟。 是的,燕惜从来没有见过哪个女子像她这样的嗜酒如命,又比村头的老头老太更会抽烟。 每当她点起一支烟然后掏出一个铁皮酒壶的时候,燕惜就恍然间觉得,或许白老师不应该活在这个时代。 哦对了,这个音乐老师姓白,名字叫白凌,是从北方的大城市里来的。 她要是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一座叫做台河市的地方。 “不过我却一点也不喜欢那地方,那里到了三月还是漫天的飞雪,完全看不到一点姹紫嫣然,就好像天空之下都死绝了一样。” 燕惜永远记得她抽着烟喝着酒的样子,好像一个潇洒至极的侠女一般的模样。 每当她说起来这样的话的时候,燕惜就会仔细打量自己生活了十多年的这片小山村。 好像她说得没有错。 这里每到了十一月才开始有一点点的微寒,不过很快,一但除夕过去了,就连这一点微寒都消逝不见了。 然后就是开遍了漫山遍野的花,堆满了整个世界的阳光。 温暖,且祥和的世界。 燕惜忽然开始喜欢上这个地方了。 只是因为白老师的一句话。 只是一句话,就让她对这个她从小到大,讨厌了十多年的地方,充满了喜爱。 虽然有的时候,她也想见识见识白老师的故乡,所以她答应白老师,一定要考到北方,去见见那寒冬里面的艳阳。 那一年的八月,白老师带着燕惜去山里面游玩。 她们两人很亲密,甚至于宛若忘年交一般的好似老友。 白老师私底下,只会叫她的名字,而同样的,燕惜也只会叫她一声凌姐。 凌姐其实已经快要四十多岁了,可是依旧看起来与二十多岁的人没有什么两样。 每当别人问起她来的时候,她就会说在她二十四岁的时候,她曾经遇见了一个老巫婆,她诅咒她,永远不会老去,永远不会死去,就算是身边所有重要的人都死去了,她也依旧还是会活着,孤独终老。 “那绝对是这世界上最恶毒的诅咒了。”燕惜与白老师走在一片枫叶落尽的树林中,缓慢的说道。 “为什么会这样认为?你不觉得老去是女人最大的敌人吗?这样有什么不好,我依旧可以颠倒众生,至于其他人的死活,又和我有什么关系?” 她的话未免绝情,但又带着几分决然,好像是经历过一切最为痛苦的事情,难免活成了这样。 “不啊凌姐,要是我老了,我爱的人,我的孩子,还有我的身边的每一个我曾经珍惜的人,一个个的走了,那我会很痛苦的。” 燕惜认真的说道。 说道这里,白凌就会放声大笑。 “哈哈哈,你未免也太认真了吧?凌姐姐和你开玩笑的,我怎么可能真的会这样?我这只是保养得好而已,我比较懒,又喜欢睡觉,睡着睡着,就睡成了这样。” “那凌姐姐一定是睡美人咯!”燕惜微笑着说道。 “别胡说,活成我这样的,可以说是老妖婆了,还睡美人呢,怎么会有人要啊。” 她拿起酒壶喝了一口,酒壶里面的酒香味很浓郁,而那种酒的颜色,却是一种诡异的紫色。 凌姐倒是和她说过,这叫流霞,都说是取自天边的霞光之下最清纯的水酿制而成。 虽然燕惜并不知道,这是否是真的,不过在阳光之下,这流霞就真的像是一道清澈的霞光,飞流直下,垂入玉口,惹人心中不由得觉得,从来没有谁喝酒的时候,会有她这般的潇洒。 或许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同之处。 各自有各自的活法。 有的人活成了一头牛,终日耕种,不知道疲倦,有的人活成了一片霞云,昼伏夜出,只释放一瞬间的光彩。 而像凌姐这样的人,则是活成一缕袅袅的青烟,熏神染骨,所过之处空留余香却又无迹可寻的潇洒。 燕惜知道自己大概就是希望自己变成像凌姐这样的人,能够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在乎任何人的眼光。 从小在别人歧视的眼光之下长大的她,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要比别人严格许多。 就比如有的人只需要考到六十分就能够得到老师的鼓励,但是她不同,哪怕她拿下了全班第一名,也没有人会恭喜她,为她庆祝。 因为就连老师也觉得,她用来读书的钱,不过是贩毒得来的脏钱。 这样的人,不配读书,也不配出人头地。 她的长辈们所犯下的错误,要她一个孩子去弥补,去受人折磨,受人歧视。 他们或许不敢站出来说她的父辈们做的事情如何的不对,如果的冒天下之大不韪。 但是他们却是敢站出来说:“你考这么高的成绩?该不会是因为作弊吧?” 他们对贩毒的事情只字不提,只是以另外的方式,去污蔑,去诋毁她。 以此来宣扬自己那可怜的正义感。 但真正愿意去阻止那些贩毒者的人并不是他们。 归根结底,他们所认为的东西很简单。 那就是燕惜和他们,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人,燕惜是社会最低陈的污泥,哪怕他们自己也是社会的低层,他们也比这些烂泥要高人一等。 于是白凌就成了燕惜的避风港,她是所有老师当中唯一不会嘲笑她,也是唯一会和她谈心的人。 一九九五年的暑假的时候,所有人离开学校的宿舍,准备回到家中。 可是她不愿意,她情愿待在学校里面,或者是去到南城的任何一个地方做一段时间的临时工,赚取自己的学费。 也正是同样不愿意回家的白老师,得知了她不愿意离开的事情。 “我正要去晴山,你要一起来吗?” 白凌在宿舍里面找到了正在看书温习的燕惜,不由分说的,将她带到了晴山。 从晴山回来之后,燕惜就再也没有见过白老师。 第八十四章 女人与女孩(二) 晴山那个时候,正在施工,大量的铲车开入了山里,一寸一寸的,一尺又一尺的将上面的土地迁徙。 “这里原本到了这个时候,就是遍地的枫叶,好不烂漫,现如今,却是被人给毁了。” 她叹了一口气,然后笑着说道:“要是以后我想要养老的话,就待在这里好了,这里听说要修一个疗养院。” “什么是疗养院啊?”燕惜不解的问到。 “疗养院就是给人疗伤的,就好像我一样的人才能进入,身上的某一个地方不行了,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继续存在下去的人了。” 她喝着酒,抽着烟,随手把烟头丢在了地上,也不管是否会引起火灾,就径直朝着山上走了去。 燕惜感觉有些担心,就把地上的烟头踩灭了,这才跟着她走了上去。 上山的路上,一个人都没有,而且多半都是灰尘漫天。 “这里的工人到了农忙季节,就离开这里去收庄稼了,所以咱们才有机会溜上来!我告诉你,平时根本上不来的,真的可惜,我明明很想在看看这里的风景的,但是却不能上来。” 她摇了摇头,笑着说道:“其实这里是我一个亲戚家的项目,如果我愿意的话,我可以和家里人说,把这里都买下来,然后建一栋小木屋。” 说到这里,她的脸上忽然兴趣索然,好像一切都失去了意义一样的。 “那多好啊!”显然燕惜还没有注意到对方的表情。 “可惜。” “可惜什么?”燕惜抬头看着她,眼睛里面好像察觉到了她的落寞。 “可惜我已经回不去了,我犯了错,所以他们要将我流放,只是因为我不愿意接受家族里面的安排,不愿意接受他们的事业。” 她笑了笑,然后温柔的捧起燕惜有些发胖的小脸说道:“你知道吗?我第一眼看到你,就觉得你和我一样,同样的不愿意成为和家里一样的人,同样的想要自己掌控自己的命运。” 燕惜能够看得出来,她这是真的。 真的和自己是一样的人。 两个人的眼睛对视,从对方眼睛里面看到的,竟然是一样的东西。 就好像是一对完整无缺的镜子照射在了一起,成为了对立面,却只能在里面看到无穷无尽的自己。 就是这样的感觉。 这也是燕惜第一次察觉到,原来世界上还有如此接近的人。 如此和自己相似的人。 “你得学会自爱,得懂得自爱。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在乎你的感受的。” “那,那我们应该怎么做呢?”燕惜不明白的问到。 她的声音有些断断续续的,因为她有点喘,她不过才十多岁,爬这么高的山,的确有些勉为其难。 不过她很开心。 好像她的世界原本只是一片孤独的荒原,而现在,上面长满了草地,落满了枫叶,一望无际,都是浪漫的景色。 “很简单呀。” 她缓缓的蹲下来,然后一字一句的说道:“永远不要欺骗自己,永远不要去做你愿意做的事情,哪怕让你去做这样事情的人,是你的亲人。” “人要自爱,就永远不要自欺欺人,找到你愿意做的事情,好好去做就好了。” 燕惜想了一下。 接着认真的说道:“我想当个警察。” 她好像是抱有了从来没有的勇气,一但开口,就喋喋不休了起来。 “我想当个警察!一个缉毒警察!” “那会很危险的呀。” “我不怕!” “一个人做决定可不能是说说而已哦,你必须要说道做到哦。” “当然是说道做到!” 她很不服气,甚至于还插起了腰! “要是我做不到,就让我再也见不到凌姐姐!” 白凌笑了,问到:“我又有什么重要的?拿我当发誓的对象不大好吧。” “可是,我喜欢凌姐姐啊!” “傻孩子,你知道什么是喜欢呀。” “我知道!我从小就知道!谁说我不知道的,来,凌姐姐你靠过来。” 她招了招了手,然后抱起白凌的脸颊,轻轻的亲吻了一下。 “你这孩子。”白凌忽然笑了。 笑得比什么时候都开心。 她忽然觉得,有这样的一个小女孩喜欢,那还真的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走,凌姐姐带你去看看这里的山,看看这里的水。”她的表情虽然开心,可是眼帘下面,却是不住的动容。 这就好像是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如今这样的风景了一般的,露出了绝无仅有的渴望。 农忙季节的时候,做工的人都走了,没有一个人留在工地。 倒不是因为怠慢,只是因为这山头上,实在是冷得慌,到了这个时候,虽然山下依旧凉爽,可山头上面,却是已经冷得让人发抖了。 两人走了不少的路,因此没有感受到冰冷。 随着天色的渐晚,逐渐的他们也没有感受得到冰冷,甚至于,还慢慢的热了起来。 天边,就好像是火烧了一般的红艳艳的。 燕惜扭头看了看山下,然后露出了一脸的惊恐。 “凌姐姐,凌姐姐,山下,山下着火了!” 白凌扭头一看,顿时吓得浑身的酒精都蒸发干净了。 “我说怎么越来越热了!” 山下的场景,就好像是一片天空下了一场熔岩雨,将一切都点燃了一般。 正好又是秋收的季节,树木干枯,落了满地的枫叶,也正好是最好的燃烧材料。 浓烟开始笼罩了在半山腰上的两人。 除了惊恐之外,白凌最先想到的,就是往山上跑! “快走!山上有一潭溪水,到了那里咱们就没事了,不然的话等火烧上来了,一切就完了。” 两人落荒而逃。 也许燕惜也能够猜想得到,究竟是什么引起的火灾。 但是她明明记得,自己将烟头踩灭了呀。 但是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晚了,火焰好像已经烧了很久了,两人居然一直没有发现。 “你看,有的时候我们太在意前面的路,忘记了后面的东西,也许就会注意不到这样的危险了。” “凌姐姐你到底在说什么呀?这个时候了。”燕惜满脸的不解之色。 “我是说,你以后一定要小心了,就算你还是要继续走自己的路,永远不要忘记自己的过去。” 丢下这不明不白的话,她又继续朝着山上跑去了。 跟在后面的燕惜,情急之下也不大记得这话了,只是后来,渐渐想起来,慢慢的觉得这话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第八十五章 女人与女孩(三) 顺着山下烧着上来的火,逐渐的蔓延到了两人走过的路。 这一场大火几乎是无法用寻常的办法去解决的,因为是秋天,再加上这些天一直没有下过雨,天干物燥的,说要灭火,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接近有一百亩地的一座晴山,长满了枫树,它们是最好的燃料,只要一点点的火星,就能让这整座山烧得一干二净的。 而且,最为重要的是,现在并没有人知道他们两人上山了,也就是说,山底下的人,是不会派人来救助他们的。 燕惜和白凌在半个小时之后到达了山顶的那个湖水旁。 这里依靠着一个小小的山尖,其它的地方都被推平了,而这个小湖,好像也被人挖得乱七八糟的一样,四周都是施工的痕迹。 “你快点,躲到湖水里面去,剩下的我来想办法。”白凌说完这话,然后颤抖着说,拿出了打火机。 “真的见鬼了!要是躲过了这一劫,我以后一定戒烟!”白凌的眼睛里面晃了神。 这里四周都是东倒西歪的枫树,都是被施工队给砍下来的,就这样乱七八糟的堆放在这里,显然是要做最后的加工,然后给送下山去的。 当然白凌也知道,就算是躲到湖水里面,这样大的火势,他们也未必能够活得下来。 情急之下,她也只能用点其他的办法了。 白凌点燃了她这辈子最后抽的一支烟,然后把自己那只银色的打火机丢到了一旁的枯木堆里面,便和燕惜一起躲到了湖水里面。 “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办?”燕惜的眼睛里面充满了担忧,她不知道白凌为什么要再点燃一堆火。 “等吧,等到这里都被烧干净了,我们就安全了,至少我们在水里面,不至于出事情的。”白凌抱着她,然后安慰一般的说道。 “可是我怕..”燕惜终究只是一个孩子,就算是白凌都感觉有些慌神,更不要说她了。 “不怕,有我在呢。” “那凌姐姐,你抱紧我,别放开我。” 白凌抱紧了她,慌乱之中,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两个人的心里面晃动着。 那是一种特殊的感觉。 白凌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个要命的关头,对燕惜产生这种感觉。 她想要爱抚着燕惜,在柔软的床铺之上,再阳光填满了的被褥之上。 而不是在这里,这又脏又冷的湖水里面。 她开始后悔,后悔自己要是能够早一点戒掉烟的话,那又该多好? “凌姐姐,我冷,抱紧我一点。”燕惜浑身都在发抖。 这个时候,湖面上的火焰熊熊燃烧了起来,温度渐渐的变得热乎了起来。 就连湖面,都开始有点温热的感觉。 燕惜现在倒是不冷了,她渐渐的开始感觉热了。 火势越来越大了。 不过因为火势是从里面烧到外面的,很快的就将岸上的很多堆积在一起的枫树给全部点燃了。 火焰中,两个人依偎在一片湖水之中。 忽然身边飘来一颗漂浮的木板,白凌划水过去,把木板拉了过来,然后对燕惜说道:“你快上去。” 燕惜不知道她要做什么,不过还是依照她的吩咐照做了。 于是,坐在木板上面的燕惜就这样被白凌推着朝着湖中心而去。 到了这里,原本已经开始发烫的湖水才有点微微的凉透了。 可是整个晴山,都好像一个巨大的火炉,巨大的热量开始从山下蔓延上来。 湖水也越来越烫。 好在坐在木板上面的燕惜倒是没有什么事情。 因为热,白凌一件一件的把衣服都给脱了下来,她知道,这样其实没有什么用。 她早晚要被这里的热水给烫死的。 但是她只能这样做,因为她不想让燕惜死。 “凌姐姐你也快上来吧,这里的水好热啊!一会给你烫坏了!”燕惜担忧着说道。 白凌笑着摇头说道:“没事,这水这么舒服,我正好泡泡温泉呢。” 其实她知道的,要是她也上去了,木板就无法承受两个人的体重了。 她只能让体重较为轻的燕惜坐在上面,而自己,只能漂浮在水面上。 就这样,她就算不被烫死,也要被累死。 因为她要不断的用脚滑动,不然的话就会沉没下去。 慢慢的,水面的温度终于开始让她有些承受不住了。 于是她只能潜入水底一段时间,然后在漂浮上来换气,一次又一次的,一次又一次的。 好在水底较深,不至于也被烧热了,她才能够用这样的办法保持身躯的温度一直保持着正常的温度。 但是时间一久了,她渐渐的感受到了一阵头晕目眩的感觉,甚至于脑袋里面,就好像是塞了一团棉花一样的,鼓鼓涨涨的。 时间就这样慢慢的持续到了晚上。 岸上的火焰渐渐的熄灭了。 因为最先开始燃烧的是岸边的木材,所以到了现在,岸边的木材已经燃烧得差不多了。 水里面的温度,也不再上升。 “现在好了。”白凌欣喜的看着岸上渐渐熄灭的火焰,和远处燃烧到了岸边的火焰。 因为两道火焰相互之间的燃烧,加剧了岸边木材燃烧的速度,所以到了晚上,岸边的木材就被烧空了。 留下了一片空地。 但是现在他们还是不能上岸的,因为地面被燃烧的原因,现在走上岸,根本没有半点立足之地,四处都是烧得红艳艳的灰烬,哪怕是灰烬,也是有着人的肉体所不能承受的温度的。 燕惜因为又惊恐,又困顿,早已经在木板上面睡着了。 看着睡着的燕惜,白凌的心里终于放心了。 她爬在燕惜的身边,然后开始缓缓的说道:“其实你应该知道的。” “在我身上的诅咒,其实不是什么巫婆下的诅咒。” “不过我这个人的确做了些让人难以宽恕的罪行,所以老天要惩罚我吧,让别人对我的诅咒变真的了。” “我也不知道我什么不会老去,面容也不会变化,哪怕多了几条皱纹,哪怕是多了几根白头发,好像都不影响我的容貌。” “别人就好像看不到我真正的容貌一般的,以为我依旧年轻,以为我依旧漂亮。” 说到这里,她忽然笑了笑,露出了无可奈何的眼神。 “其实这不是别人对我下的诅咒,对我下诅咒的,其实就是我的家族。” 第八十六章 女人与女孩(四) 她摇晃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忽然之间好像想到什么似的抚摸了一下燕惜的脸颊。 “我还记得我像你这么个年纪的时候,我的母亲也是这样抚摸着我的脸颊。” 她开始慢慢的抽泣了起来。 “这是她每天晚上的习惯,她告诉我,我们家族之所以能够保持这么多年的久盛不衰,其秘密就是,我们将爱一个人当做了生活的动力。” “母亲她从小到大都在教导我如何爱上一个人,如何在精神上去理解爱情的美好,从肉体上去理解爱情的美好。” “甚至于,为了让我理解这一切,她在我十八岁生日那天,亲自教导我。” 她的脸上露出了几分难以掩饰的难堪之色,随着水温的稳定,她那头晕脑胀的感觉也开始逐渐的清醒。 她的面容也越来越冷静。 “她亲自解开我的衣服,然后点燃了熏香,用柔和的灯光照射在我的身躯上,抚摸我,亲吻我,我问她那是什么?她告诉我,这是爱。” “我不明白,一个在自己女儿十八岁生日的晚上强暴了自己的母亲,究竟是怀有什么样的想法。” “但是...” 她咬着嘴唇,像是在怀念一样的说道:“但是那种感觉真的很美好,我从来没有想象过,做那种事情真的是这样的美好。” “也就是那个时候,我知道了,其实我是喜欢女人的,虽然我也是女人,很奇怪吧?女人喜欢女人?” 她摇晃着脑袋,水分开始渐渐的蒸发,她的头脑冰凉,且清醒,但是身躯融入了炙热的温水中,好像烧得滚烫,就如同欲火焚身一样。 “从那以后,我不止一次的同女人做,不止一次,我知道我爱那美好的身体,我爱那在昏暗光线下面柔和的躯体,所以我试图做一个男人,我剪短头发,也穿上了男人的衣服,故作潇洒,甚至抽烟喝酒,也不过是想要当个男人。” 她叹息着说道:“有的时候我感觉,我要真的是个男人,那该有多好呢?” 岸上的火渐渐的烧得不是很旺盛了。 熄灭的灰烬中,虽然充满了温度,但是也比不上白凌心头的温度。 炙热,且栩栩如生,宛若这烧遍了几个山头的火焰。 “我想我大概是喜欢上你这个小家伙了,可是,我不愿意毁掉你,就好像我母亲亲手毁掉我一样。” 她柔和的手指头抚摸着燕惜的脸颊,她没有注意到的是,燕惜的眼睛珠子,一动也没有动,陷入熟睡的人,会不停的晃动眼睛,而她并没有。 燕惜其实已经苏醒了过来,她完全听到了白凌的话。 她不敢睁开眼睛,因为她害怕打破这一瞬间的美好。 白凌终于说出自己的秘密,但是她并不希望有人知道,所以她对看起来熟睡的燕霖说出这些话。 “你永远不知道,那种压抑不住的感情,那种忍不住想要把你占有的欲望,充斥我的脑海,我想,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她苦笑着摇晃着脑袋,然后缓缓的放开了抓住木板的手。 然后缓慢的朝着水底坠落下去。 她的脸上带着祥和的味道。 她的容貌依旧美好,她的肉体也充满了诱惑的力量,但是她违背了这个世界的常理,她此刻觉得,自己好像不应该存在这个世界上。 她应该放手。 因为长期的浸泡在水中,精疲力竭的感觉,已经让她失去了全部的力气。 在说完这些话之后,白凌缓缓的坠落下了湖底。 湖底其实并不冷,甚至于有一种温暖的感觉,她感觉自己就好像是在母亲的怀中一样,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在羊水中睁开双眼看着这个世界。 模糊,且无法捉摸。 她连自己的欲望都无法控制,她又如何能够好好的活下去呢? 沉入水底的时候,白凌想到的是,为什么这个世界上会有这么多形形se色的人。 为什么自己不能像大部分人一样的,爱上一个男人,结婚生子,然后好好的度过自己的一生。 她或许不敢面对自己,就好像自己不敢面对她爱上的人一样的。 她感觉自己快要窒息,双眼渐渐的闭上,耳边的水流宛若抚摸着她的爱人一样的柔和。 她做了一个梦。 她梦见了在一张柔软的大床之上,她与燕惜相拥而眠,她紧紧的抱着燕惜,然后亲吻她,爱抚她,给她最美好的一切。 就好像是三月的阳光洞穿了寒冬的最后一道阴霾,这个梦给她温暖且美好的回忆。 等到她再度醒过来的时候,白凌发现自己出现在了一个私立医院里面。 从外面走进来一个人。 她牵着一个不到三岁的女孩子,然后看向白凌缓缓的说道:“白凌,你醒过来了?” “姐,你怎么来了?”她缓缓的坐了起来,然后想起了刚才做的那个梦。 忽然急急忙忙的问到:“和我在一起的那个学生呢?” “哦,你说她呀,她没事的,她已经走了,回家去了。”那个年轻的女人缓缓的说道。 “哦...” 白凌缓缓的垂下头来,然后看到了一旁的小女孩。 “真可爱的女孩子,叫什么名字?”白凌若有若无的问到。 其实她并不在乎这个女孩子叫什么名字。 “哦,你说晴儿呀,她叫许晴。” “许晴吗?真好听的名字。” 这个女孩子不像任何一个其它家庭里面的女孩子,她很文静,她的母亲牵着她进来之后,她就一直坐在哪里,然后打开背着的小书包,然后拿出一本彩色的绘本,缓缓的翻阅着。 从书的封面上可以看到,她看的是格林童话。 白凌并不在乎这个女孩子如何,又会是怎么样。 她只是抬头看向了窗外,然后看着天边,那个方向是晴山。 多年之后,白凌同样坐在晴山上,坐在小木屋外面,身边坐着一个名为许晴的女孩子。 “凌姐姐,外面这么冷,你快进来吧。” 白凌喝了一口酒,然后摸了摸胸前的口袋,然后又想到了什么似的放下了。 她已经戒掉了烟。 然后她站起来,扭头看向屋子里面的女孩子。 恍然间,她想到了燕惜,想到了那个女孩子。 从那一次之后,她再也没有见过燕惜,燕惜也再也没有见过她。 这么多年过去了,曾经的小女孩,或许也已经长大成了一个女人了吧。 一个像她一样的女人。 第八十七章 不会老的诅咒 白凌站起了身子,她抬头看着遥远的远方,脑海里忽然会想起来的燕惜。 “不知道她最近过得如何?”她苦笑着摇了摇头,然后缓步走到了木屋里面。 进屋之后,她摸了摸胸口的口袋,忽然想起似的又放下来了。 把这一切看在眼里的许晴笑着说道:“凌姐,难道你又忘记了你戒烟了吗?” “对哦。”白凌笑了笑,然后坐在了许晴的身边,翻阅她身边的书籍。 那是一本白鹿原,旁边还放着诸如围城、活着之类的书。 “你以前不是不看这些书的吗?怎么?现在转了性子了不成?” 白凌取出酒壶缓缓的喝着,然后发问道。 许晴摇了摇头,接着说道:“不是转变了性子,我其实一开始就很想看这些书,并且我以前也看过一次。” “哦,那你不是说,你不看国内的作家写的书吗?” “一开始是这样,不过之所以不看,不是他们写的不好,只是我看不懂,也不甚是明白,等到现在,我想我大概能够看懂了,所以我就拿起来看了。” 白凌随手翻开一本书,书的印刷年代,是一九九三年,显然这书已经出版了很久了。 她仔细回想了一下,好像白鹿原最初版的印刷,也是在一九九三年。 “不知不觉都这么久了。”她洗着鼻子说道,快要到冬天了,毕竟是有些冷冷的感觉。 虽然南方的寒风来的比北方晚一些,不过也晚不了多久,拖到了十二月,就差不多四处都是寒风遍布了。 “当然咯,时间都是一眨眼就过去的,压根就不知道它们怎么溜走的。” 许晴低头看着书,头也不抬的说道。 “但是回忆可不会变,要是回忆都会变,那活过的时间不是白活了。” 听到这话的许晴才抬起头来,一脸平静的说道:“难道你不知道吗?其实人最大的本事就是忘记,要是不会忘记,那谁能好端端的活到现在?” “为什么这么说?” “这是当然的,谁活在世界上没有一点烦恼啊?不过更加糟糕的是,烦恼还不止一点,而是不间断的,只要活着一天,就会有新的烦恼出现,于是人又不得不忘记旧的烦恼,然后接受新的。” 白凌皱着眉头说道:“这可不好。” “这也就是你为什么这么多年了,还待在这里,这里的生活日复一日的,根本没有什么值得烦恼的事情,但是一旦你决定会到社会里面,就会有数不清的烦恼铺天盖地的扑过来了。” “好了好了,你别开玩笑了,我现在都不知道怎么面对现实世界呢,我这就像是坐牢一样的在这里呆了十多年,我哪里还能融入社会呀,算了吧,就这样好了。” 她拿起一把吉他拨弄了一下,然后想起似的说道:“那你怎么办?你还这么年轻呢。” 许晴放下了手里的书,然后古井无波的脸蛋上面多出了一丝愁容。 “我也不知道,我还没有做好准备。” “那你什么时候能够做好准备呢?” “也许只要一瞬间,也许要花一辈子,不过不管怎么说,我应该能有机会告别这里的。” “不要哦,你走了我怎么办?”白凌撒娇一般的说道。 “好了,凌姐姐你也是个大人了,说起来,你还算是我的阿姨呢,你为什么还不如我一个小孩呢?” 许晴和白凌对比起来,好像年纪更小的许晴更加像是一个大人一样。 沉稳,且不容易动容。 “我怎么知道呢,或许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我可长不大,就好像是我的样貌一样的,不会老。” 她撑着下巴,露出了烦恼的脸色。 “好了好了,凌姐你难道还不知道吗?你们白家就是这样的,虽然外表看起来不会老,但是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难道不是吗?” 许晴认真的盯着她看。 “嗯,是这样的。” 白凌拿起一把镜子,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 她已经五十多岁了,可是依旧看起来像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大姐姐,这和化妆或是美容之类的东西,根本不搭边。 “话说,你们白家到底在那个岛屿上面找到了什么,竟然会得到了这样的一个奇怪的诅咒?长生不老?” 许晴笑着问道。 “鬼知道!我也想长皱纹,像要像个正常人一样的便老,这样我就可以指着你的鼻子大声的说道:喂,小家伙,快叫我阿姨了!” 她显得有些悲哀。 “可是,我可不能,我明明看起来像个二十多岁的人,可不能被你称之为阿姨,这样别人可是会笑话我的。” 她皱着眉头,叹息着说道:“除非有人能够解开以勒的秘密,要不然,我们白家就会永远的像现在这样的,无法老去,这样我们连什么时候应该是死的时候都不知道。” “这真的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我们从出生到现在,长到年轻的时候就不会再有任何的变化了,打小到大,我甚至于连一个感冒都没有,身体好得出奇!” “这也就意味着,我没办法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的感受到疾病,衰老的感觉,也就是说,到了我该死的时候,我就会突然的死掉,我从出生到现在,就要等待着这突如其来的死亡。” 许晴仔细的想了想,接着说道:“或许衰老真的并不算什么坏事,至少我们能够感知得到自己什么时候会死。” “是呀!我们最大的痛苦,就在于感知不到死亡的到来,然后到要死的时候呢,就两眼一闭,双腿一瞪,莫名其妙的就完蛋了。” 她又吸了吸鼻子,好像感冒了一样,但是其实她根本就不感冒,她只是习惯扮演这样的感觉,这样她才更加像一个正常人。 会生病,会老去的正常人。 可惜她又不是,她已经五十多岁了,依旧不会老去。 她从二十多岁一直到三十多岁,一直都在抽烟喝酒,每天都在做着常人无法想象的放纵生活。 可惜,她即便是喝得烂醉,从二十到三十岁每天都抽上两包以上的香烟,她的身体居然是一点事情都没有。 这就是一个完美的诅咒。 一个不会老的诅咒。 第八十八章 如果有天我能忘记 从火车站离开之后,谷裕华乘上了公交车回到了家里。 对于家里,谷裕华的感觉很陌生。 就好像是这么多年来在家里活过的时间,都像是虚假的一样,桌子上刻满了无聊的痕迹,用小刀一点点划过的漫无目的的痕迹。 还有蒙上灰尘的书柜,里面放满了从许晴哪里借来的书。 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国外的作家写的书籍。 她曾经说过自己不会去看国内的作家写的书,至少暂时不会,倒不是因为她讨厌,只是她觉得,那些书里写的东西太深刻,以至于一时间她无法理解。 还有什么是她不能理解的呢? 谷裕华不知道,坐在书桌前,看着窗外依旧随风飘荡的红色窗帘,谷裕华又想到了火车站里面的那个疯女人。 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就好像那个疯女人一样,一定都有什么极为珍惜的东西,在失去之后一定会拼了命的去寻找,寻找不到,就会发疯,会废寝忘食,会追逐在一片混沌之中。 谷裕华忽然又想起了林夕,他不知道林夕过的好不好,也不知道自己这样放任一切,究竟好不好。 他又想起来第一次遇见林夕的时候,她那完美无邪的脸庞,她那身上淡淡的青草香味。 就好像记忆这东西也会作假一样的感觉,谷裕华觉得那些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情,就好像是陌生到无法理解的事物。 为什么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自己就会对她产生这样的好感呢? 这种好感让谷裕华觉得,自己一定会爱上她不可。 但实际上又不是这样。 潜藏在自己的记忆里面,谷裕华老是觉得,自己好像喜欢上了另外一个人。 另外一个自己无法忘记的人。 虽然忘记终究是一种解脱,不过忘记也未尝不是一种痛苦。 耳边的风声依旧,南城那时常呼啸不止的风依旧如同多年以来的模样,止不住的在耳边呼啸。 从前他从来不觉得这风儿喧嚣,可如今,他却是有些厌烦了。 谷裕华从椅子上站起来,把风吹得一片呼啸的窗户关上了,然后打开了手机,翻阅着通讯录。 他一次次的寻找,但是只有一页的通讯录上并没有多少人的名字。 其中的一个没有名字的,但是号码他却是记得极为熟悉的通话记录,从三年前到现在,已经拨打了不知道多少次。 只是现在不再响起,谷裕华也莫名的觉得难以释怀。 造成这一切的只是因为自己,那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那感觉既陌生又熟悉,告诫着他,现在不论是爱上任何一个人,都不过是一种微妙的错觉。 正是这个时候,耳边忽然响起了熟悉的铃声。 电话响了,谷裕华看着电话屏幕上显示的熟悉号码,不由得有些愣神。 电话是林夕打来的,只不过谷裕华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接。 迟疑了一会,电话铃声也渐渐的沉默了下去。 他没有接,只是任由电话自顾自的挂断。 他站在原地来回踱步,想要找一个借口,找一个再把电话拨打出去的借口。 不过显然的是,谷裕华知道自己其实是想要接电话的,只是,他感觉自己没有做好准备。 想了又想,他终于是将电话拨打了回去。 “嘟嘟..嘟嘟...喂?” 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依旧是如过去一样的平淡无奇。 “嗯,是我。”谷裕华想要说点什么,但是发现自己没有什么话可以说。 实际上他可以说的话很多,比如你为什么又给我打电话?或者是比如说,我想你了,你最近好不好之类的普普通通的话。 他一句都没有说。 倒是林夕最先发问道:“刚才你做什么去了?怎么没有人接?” 谷裕华想了想,然后说了个谎:“刚才我出去了,手机没有带在身上。” “哦,这样啊,现在有时间吗?我想见见你。”她的声音有些烦躁,可以听得出现,她现在需要一个人谈一谈话。 几乎是没有半点的犹豫,谷裕华点头说道:“好,我马上过来。” “就在公交车站旁边的那家秋千吧,我现在就在哪里,你快点过来吧。” 林夕的声音带着几分虚弱的感觉,就好像是活了几十年的老人一样的,有气无力。 谷裕华挂掉了电话,然后拿起大衣,路过楼下的时候,老妈问他去哪里。 谷裕华只说是见一个朋友,也不管老妈后面告诉他马上吃饭了早点回来之类的话。 他并没有在意这些,他只想再和林夕见一见,然后好好的说说话。 当然不是因为他爱着林夕,实际上他一点也不爱林夕,只是出于怀念而已。 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从来没有感受到自己爱过对方,虽然曾经在一起,也曾经相拥而眠,但是那经历就像是做梦一样的,柔软,虚幻,不带有丝毫的真实性。 想到这里,谷裕华就对林夕充满了愧疚,他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也需要对她做出弥补。 她是一个不错的女孩,但是自己却伤害了她,自责的感觉让谷裕华没有办法对她置之不理。 怀着这样的感觉,谷裕华来到了车站旁的秋千吧。 虽然这里靠近公交车站,不过这里的气氛却是比较冷淡,因为人烟稀少,谷裕华进门之后并没有寻找到林夕的身影。 在服务员的询问下,谷裕华才在二层的小楼上找到了林夕。 她就坐在哪里,然后眼睛看着窗外,好像在等待着谁一般的满脸充满了期待。 谷裕华走过去,然后坐下,直到她缓缓的回过头来,才开口打招呼:“好久不见。” 林夕像是愣神了一下,然后反应过来似的说道:“嗯,是好久不见了,你怎么来的这么快?” “一接到你电话,我就来了。” “当真?” “千真万确的。” 林夕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谷裕华,然后目光有些闪躲。 她的眼睛里面依旧如同过去一样的充满了渴望,这个时候一旁的服务员过来询问两人想要点一点什么的时候,谷裕华点了一杯芒果汁。 “你过去从来不喝这些的。”林夕不解的问到。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最近开始喜欢的吧。”谷裕华放下了握紧的手,不动声色的说了一个谎。 第八十九章 如果有天我能忘记(二) 其实就好像是从小到大都熟悉的人一样,从谷裕华说谎的开始,她就能够听得出来其中的任何一丝关于谎言的味道。 那东西就像是大自然里面纯洁的牛粪一样,你讨厌它,却不能回避它,它就在哪里,然后你轻而易举的就能分辨出它。 不同与沙哑的嗓音,容易被忽略的美好夜空,或者是随着时间的漫长等待而荒芜的草长莺飞。 这一切的滋味,都不同与两人想要的东西,但是却又无可奈合,除了谎言,跟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恰如其分的出现了。 “我在这里等着,等了好久了,我看着路上的人一个又一个人的走着,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她神情有些恍惚,然后充满了困惑。 “你说,我听着的。”谷裕华知道,面对林夕的时候没有必要做出什么惺惺作态的感觉,他只需要做好他自己就行了。 “我在想的是,狗在叫,路人走着,工人们忙着要领取养家糊口的工资,而我,我不知道我究竟是在等着什么?” 谷裕华沉默了下来,他不知道林夕到底想要说什么。 两人间的话就好像断掉了的电线,失去了连接的导体,就无法连接相互之间的两头。 就这样沉默了许久。 “你最近还好吗?”沉默许久,谷裕华终于想到了一句合适的话,虽然也不算是太合适,不过就沉默许久的冷淡而言,关怀的话永远有些滋味。 就这这种稍微有点落魄但又不失关怀的感觉,林夕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对谷裕华说道:“过得不错,你呢?” 谷裕华仔细的打量着她。 几乎从认识她那天开始,她都不会对自己说太多的实话,似乎她真实的状况哪怕是撑到了无以为继,她也依旧不愿意对人屈服。 她都已经卑微到想要得到前男友的安慰,又有什么理由,证明她还算是过得不错呢? 谷裕华已经彻底的猜到了她的想法,她的举动的一切理由,可是他不愿意揭穿她,也不愿意在这其中有意无意的伤害到她。 人就是这样古怪的生物,莫名其妙,且不知道悔改,哪怕错了千万次,也依旧会像当初一样的重来。 谷裕华并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怪,但是他深信,这个世界肯定是有轮回的。 当然不是死去之后再来一辈子的轮回,人光是在这短短的一生中,就不知道要重蹈覆辙,将错误一次又一次的轮回不知道多少次了。 所以就像是过去一样的,谷裕华坐了下来,然后握着她的手,温柔的说道:“如果有什么不开心的,你可以对我说,如果你对我都还要说谎的话,那是不是说,你连对你自己都要说谎了吗?” 说到这里,林夕把头扭到了窗外的方向,然后看着街上的行人。 “我不知道,不过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她把手放在脸上擦了擦,不知道是擦着什么,也许是一个虫子,也许是一滴眼泪,或者不过是随处可见的风儿而已。 毕竟揉着眼睛的时候未必要流泪,同样伤心的时候未必需要解释。 谷裕华结了账,然后留下喝了一半的芒果汁放在了桌子上。 他想起来了余雪,那个中二病晚期的女孩子,想到了她的吻,想到了她的模样和一眼就能看穿的把戏。 比起她而言,林夕会让他伤心,会让他觉得沉重,但是他舍不得放开林夕,因为他知道,他的心里有林夕,并且在他心里的地位很高。 遥不可及的是,在林夕的心里,自己又究竟是在什么地方呢? 谷裕华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不过他愿意陪着林夕一起走,说说话,然后给她一个拥抱,在她最需要自己的时候,自己愿意为她付出自己最宝贵的时间。 生命、或者说是自己的感情。 他都愿意,他唯一不愿意看到的,只是林夕落泪,或者是两人之间的关系,变得非同一般。 两人离开了公交车站,然后朝着人烟稀少的街道走去。 小城的好处在于,在你想要寻找一个相对于安静,但是不算是荒凉的地方,那是十分简单并且轻易的事情。 他们需要做的事情只是朝着记忆里自己熟悉的几个地方去就行了。 不用事先准备,也不用去调查周边的环境。 这里不是一个陌生的城市,这里他们最熟悉不过了,他们不止一次的路过一个又一个地方。 比如火车洞边的山头,比如围绕着许晴家的大别墅之外的几条小路,又或者是聚集城中心只有十多里路的小村子。 只要走上一个小时,他们就能够看到山、水、村子和老旧的房子,狗在门前晒着太阳,孩子在巷子里面四处奔跑,有一缕缕阳光温暖的照射在两人的身上,让紧张的情绪、悲哀的情感以及愤怒不公平甚至于是痛苦一点点的抹去。 剩下的只有归于平淡的无可奈何,轻轻的吐出一句:“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谷裕华不解的问到。 “我想你不会愿意知道的。”她抬头看了看一旁的墙垣,不过高过她一个头,只要她愿意她就可以翻进去。 墙壁上斑驳的痕迹显示这里主人早已经离去,除了墙上灰色的风景,还有爬山虎抹上一道艳丽的绿。 “我知道我这样做不对,我也知道我好像不应该变成这样子,但是我拒绝不了,我拒绝不了。” 说着说着,她的脸上就潸然泪下。 谷裕华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怎么安慰她,也不知道怎么面对这样的情况。 他试探一般的碰了碰林夕,可是林夕却一下把他抱住,然后大声的哭泣。 呜呜咽咽的声音在小巷子里面响起,但是四周空无人烟的房屋多得数都数不清,可以尽情的哭泣,哪里管得上别人的心情? 尽管这里都没有什么人可以听清。 鸡鸣狗吠,小孩嬉闹,风景如旧的阳光下挥洒的陈旧过去。 这片谷裕华熟悉的小城里,忽然间多出了一抹他所不熟悉的沧桑味道。 就好像做了某个不得不做的决定,不情不愿的又舍不得离去,但是又不得不离去。 第九十章 如果有天我能忘记(三) “我只希望你不要讨厌我,不要怨恨我。”她的声音就像远处传来的钟声,咋一听到,如此的陌生,仔细分辨,却又好像在某个地方记得。 如此的熟悉。 谷裕华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和许晴说出一样的话,她们两个人,就好像是约定好了一样的,一起用这样的说辞来对付自己。 谷裕华心头忽然生出了一阵愧疚,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哪里对不起她们两人,但是不论他是否和她们在一起,她们都不会喜欢自己。 谷裕华可以确定的就是这样的感觉。 她们喜欢的不是自己,而是与自己在一起的时候,那种释怀的感觉。 可以释放最完整的她们自己,就像这天地间的每一颗树一样,她们能够在谷裕华的面前毫无保留。 无论是灵魂还是躯体。 谷裕华还记得那个夜晚,在他面前展现出来的许晴的那光洁的肉体。 就好像是在古希腊故事里面的女神,纯洁无瑕。 但就算是心里含有这样复杂的情绪,谷裕华都无法打破这样的场景。 这样的,安静且祥和的场景。 “裕华,你知道吗?我后悔了,我后悔为什么自己要去追求那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其实我很想回到以前,就像以前那样,为了简单的事情就能开心的时候。” “但偏偏现在,我没办法做到,我渴望的东西越来越多,我希望得到的也越来越多,我和一个又一个的男人睡觉,他们有的是我的同学,有的是我的老师,其中一个,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教授,你知道最可怕的是什么吗?他们并没有强迫我,一切都是我愿意的。” 谷裕华忽然觉得心里很复杂。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他感觉嘴唇有些干涩,就好像在沙漠里面行走了很久一样的感觉。 “我进入大学之后,就已经开始了,然后,一个接着一个的人进入我的身体....” 说到这里的时候,她开始哭泣。 谷裕华看到她的手上戴着一块精致的手表,钻石与白金本来是完美无瑕的东西,但是这都不及林夕的半点美丽。 她挎着一个lv的包,以她的家世她当然买不起。 她穿着华丽的衣裳,行走在遍地都是灰尘的路上,好像她的身躯被包裹在一片虚假的谎言当中,只剩下了灵魂与躯壳的挣扎。 “你讨厌我吗?我,我觉得我很脏。”她依旧是在哭泣。 谷裕华感觉自己除了抱紧她之外,没有任何的安慰她的方式。 “我不知道。” 谷裕华摇了摇头,他放弃了选择,他不愿意去选择,他宁愿相信,眼前的林夕依旧是当初见到的那个她。 可惜她不像了,已经不像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在她身上的那股宛若青草一般的香气,就这样的淡淡的远去。 不知道消失在什么地方,没有了踪迹。 “我知道你永远也不愿意原谅我,这是我的选择,我也没有权力得到你的原谅,不过哪怕只是一次,哪怕只是一次,我想让你再陪陪我。” 谷裕华点头答应。 两人又踏上了散步的旅行。 只是走在他们熟悉的地方,而不是他们不熟悉且充满了美丽风景的地方。 其实我们熟悉的地方,不论它有多美丽,多好看,我们依旧是会讨厌它的。 每一段路,每一个风景,风景里的一棵树,一株草,随着时间的流逝,甚至于灰尘都会埋没春天到来时候的新绿。 实际上,我们所熟悉的地方,往往就是一片灰色。 谷裕华老是能够从她的眼睛里面见到无所不在的欲望。 它们填充了林夕眼睛里面的任何一个地方。 她总是在渴望什么。 “其实我讨厌这里。”她用尽力气裹紧了自己的衣服,好像她很冷。 谷裕华跟在她的身后,若无其事的说道:“我不知道。” “你不用知道,你也不需要知道,这该死的地方!”她拼命地用脚提着地面的泥土,好像想要把这里掀翻,搞个翻天覆地,但是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对于这个世界而言,她甚至于连灰尘都不如。 “你说说吧,我可以听的,我也不会讨厌你,我答应你。”谷裕华认真的说道。 虽然他现在依旧相信,依旧觉得眼前的林夕是他记忆里面的那个林夕,虽然他听到一些乱七八糟的话,但这不足以让谷裕华对林夕失去爱惜的感情。 这种感情很宝贵,经历了很多年的培养,不是那么容易的被打破。 “你不会想知道的。”她抽泣着,一面走着,脸上渐渐花掉的妆容看起来不是那么的好看。 于是两人陷入了沉默。 就这样默默的走着。 慢慢的,谷裕华能够感觉得到她的脚步开始加快,一点点的加快,不至于跑起来,但是走得很快。 沿着铁路,两人慢慢的绕着一个小小的山头走了一圈,到了一个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地方。 忽然间她停了下来,然后扭头看着谷裕华,用花了的脸对谷裕华说道:“我累了,我们坐着休息一下吧。” 两人沿着铁路旁的山路走了上去,然后在一片有树林遮挡着阳光的草地上坐了下来。 四周落满了枫叶,地面上没有人行走的痕迹,也许他们是头一个踏入这里的人。 又或许不是?不过谁又在乎呢? “我很冷,你能抱着我吗?”她缓缓的抬起头来,好像冻僵了一样的颤抖着手。 谷裕华有些复杂的心绪让他稍微迟疑了一下,但是他还是抱住了林夕。 “如果你想要说什么的话,我在这里我,我可以听一听。”谷裕华缓缓的说道。 不过这话说出来之后,他蓦然间觉得自己的心很痛。 就好像是失去了什么,他彻底的做出了放弃的选择一样的感觉。 他渐渐的发现了林夕的变化,但是他不理会这些,他或许也察觉到过什么。 但是他从来不过问,他也不曾经提起。 直到眼前这个他不愿意她哭泣的人哭泣,这个他不愿意看到她改变的人改变。 他发现,自己总是要等到一切变化到自己无法控制的地步,才会做出选择。 唯一的选择,只是放弃。 第九十一章 如果有天我能忘记(四) 生活教给谷裕华的事情太多了。 比如宿醉的时候千万不要去想任何的事情,不然你会发现你的脑袋根本就不足以分析那么多重要的事情。 又比如当一个人难受的时候,她其实只是想要讲述一点什么,但你又不能像是拷问一个犯人一样的拷问她。 你只能等待着她心甘情愿的说出来,等她说出来的时候,往往又会失去恰如其分的时机。 谷裕华的心里又是着急,又是酸楚。 他想起来那天夜晚,陪着他睡觉的那个女孩子。 她没有这样的烦恼,她不会因为和别人睡觉而烦恼,不管对方是谁。 她仅仅只是为了钱。 又或者说,她其实有过烦恼,只是她不在意而已。 但林夕不一样,她脆弱得像是一块随时都会破碎的玻璃,她明明没有那么坚强,却还要用自己的脆弱,去触碰这个世界最为坚硬的地方。 尽管她得到了想要的,可是她自己却又不能放过自己。 于是她陷入了欲望的挣扎,与痛苦的折磨之中。 谷裕华轻轻的拍打着她的背部,然后嘴里轻轻的哼唱着不知道是什么歌的调子。 歌曲的调子终于引起了林夕的注意。 她缓慢的抹去了脸颊上的泪水,然后带着哭腔的问到:“这是什么?” 谷裕华仔细的分辨了一下,才意识到她说的是自己哼唱的曲调。 不过谷裕华自己也不大记得清楚了。 他仔细的回想了一下,才想起来在晴山疗养院的时候,与许晴与白凌一起听的过的这歌曲。 想到这里他的嘴角露出一抹笑意,虽然这个场合他的笑实在不合时宜,如果不是遇到了一些真的十分巧妙的事情。 “你知道吗?我哼着的这歌,它的作词者和你的名字一样呐。”谷裕华认真的盯着她说道。 于是林夕露出了狐疑的眼神问到:“林夕?那个作词者也叫林夕?” “嗯。”点了点头,谷裕华接着把歌词唱了出来。 “没没有蜡烛就不用勉强庆祝 没没想到答案就不要寻找题目 没没有退路问我也不要思路 没没人去仰慕那我就继续忙碌。” 当他唱到这里的时候,原本面色苦涩的她,终于是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笑忘书吗?” 谷裕华点了点头,然后认真的看着她。 他沉默的盯着林夕,眼睛里面充满了担忧。 “你知道我有多担心你吗?我不希望你哭,也不希望你不开心,人总是要活下去不是吗?为什么你不能忘掉那些不开心的事情呢?” 林夕低着头,摇头说:“这不可能的,任何事情都有代价的。” “可这不是你的错。”谷裕华摇头说道。 “那你愿意原谅我吗?裕华?”她抬起头来,然后问到:“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放弃现在的一切,我只愿意和你好好的,只要你陪着我,只要你陪着我我就满足了,好吗?裕华?” 不知道是风儿喧嚣还是因为谷裕华不愿意相信。 他咬着嘴唇沉默了半天,才这样说道:“林夕,我不能这样做。” “为什么?”林夕已经快要崩溃的眼神里面流下了无法掩饰的悲哀。 “我。”他还想说什么,可是林夕已经不顾一切的吻住了他。 千言万语都埋在了一片温柔的亲吻之中,他忘乎所以的停滞了呼吸,好像风儿不再喧嚣,树影不再摇晃,流水也断流,世界停滞了时间的延长。 他忽然意识到了自己的某些错误。 但他也只能够将错就错了下去。 林夕用眼睛盯着他,然后认真的说道:“裕华,你是讨厌我吗?” “我没有,我只是...” 谷裕华想到了另外一个女人,那个傻乎乎的女人。 那个他真心为她而开心过的女人。 他不想因为旧的恋情而伤害她,也不希望不把话说明白,就这样离开林夕的身边。 这是他来见林夕的原因。 他是他想不到的是,现在,正好是林夕最需要他的时候。 “够了。” 林夕站了起来,拍打着身上的灰尘和黏在衣服上面的树叶。 她愤怒的扭过头来破空大骂:“你这个骗子!混蛋!狗屁都不如的懦夫!你要是嫌弃我,讨厌我,你直接说就行了!” 林夕朝着林子外面跑了出去。 谷裕华追着在她的生活,拼尽全力的拉住了她。 “我很抱歉,但是我,我不知道怎么说!林夕,你难道就不能忘记一些不开心的事情,重新开始吗?” “不!我不能!谷裕华,你心里要是对我还有任何的牵挂,你就绝对不会说出这样的话!你个冷血无情,自私的家伙!你只想到自己的事情,你只牵挂自己的事情!你根本就不理会你身边的任何一个人!我也好,韩雪也罢,或者是许晴都是这样的!” 她拼命的挣脱了谷裕华的手。 与此同时的时候,谷裕华的脑袋里面忽然间传来了无数的声音。 一段段的记忆好像是潮水一般的涌入了他的记忆中。 韩雪是谁?林夕是谁?又或者许晴是谁? 一下子他彻底的愣住了。 他忽然变得像是一潭浑浊的水,什么也看不清,什么也记不住。 记忆就像是被砸破的鱼缸,不断的从缺口的地方向外流淌。 耳边传来一阵阵的呼啸声音。 绿皮火车拉着一节节漆黑的车厢从远处行驶而来。 自从高铁开始在南城运营,陈旧的绿皮火车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拉运煤矿,或是各种不知名的矿物。 从远方来到这个城市,然后为城市的建设兴起做出贡献。 它依旧是持续着陈旧的工作,从远方来,又到远方去,不知道疲倦。 谷裕华艰难的抱着脑袋朝着外面走去,当他从树林中走出来的时候,林夕正在用一种绝望的眼神看着他。 那眼神绝望得好像是一潭死水,过去在她眼里的渴望逐渐的消逝。 谷裕华好像在哪里见过这样的眼神。 在某一个空旷的工厂里面,在某一个浴缸里面,那里面填满了鲜血,还有一个绝望的女人。 “呼呼...” 火车呼啸而过,林夕很快就消失在了一片漆黑的烟雾之中。 谷裕华猛然间想起来,那样绝望的眼神,是在一具尸体上面见过。 第九十二章 缺 几天之后林夕的葬礼,谷裕华没有去参加。 与其说是他不想去参加,不如说是他不愿意去参加,即便他愿意去参加,林夕的家人也不愿意他去参加。 于是他只能远远的看着不远处的哀乐声中,一片林夕亲人们的哭泣。 警察局他也去过了,现场也经过了警察的探察。 具体的内容,谷裕华也都一一交代给了出来,一字不差的把当天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 只不过关于林夕对他所说的话,他却是一个字都没有提到。 他只说林夕说她最近很不开心,也过的很不好。 但是林夕的家人却不这么认为,特别是林夕的那个四十多岁的父亲,虽然才四十多岁,但看起来已经和寻常的年过花甲的老头没有什么区别的父亲。 他用一双充满了血丝的眼睛死死的盯着谷裕华,想要从谷裕华的眼睛里面看出点什么,他又拼命的揪住谷裕华的衣袖,大声的质问他,朝着他嘶吼,朝着他愤怒的大喊大叫。 可是这一切都没办法让谷裕华说出任何的一句话。 他不知道,究竟是自己害死了林夕,害死林夕早就已经对这个悲哀的世间绝望了而已。 当林夕的父亲用那粗糙的满是老茧且指尖的缝隙里面充满了洗不干净的泥土的粗壮手掌抓住他的时候,谷裕华恍然间觉得,这个世界是不是哪里出错了。 为什么自己并不情愿相信,这一切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明明是自己看着林夕冲向了奔驰的火车,看着她被卷入车底,看着呼啸而过的列车铁轨上那漆黑的车厢与地面上飞溅的鲜红相互映照。 然而他无法相信这一切是真的,也无法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究竟是上天对自己的惩罚,亦或是这个世界本就如此的残酷。 他看着远处吹奏哀乐的人群们面色严肃,一板一眼的吹奏着唢呐或是铙钹,他们严肃的面孔正好配合这肃穆的场景,悲哀的气氛当中以沉默,以孤独的情绪奏响一片响亮的哀乐。 谷裕华只是不懂,慢慢的他觉得自己的身体里面好像有什么东西被抽空了一样的感觉。 就好像是痛苦在对自己控诉,质问自己,为什么没有说出任何的一句安慰她的话。 但是他又知道,自己不能一错再错,或者说,他并不愿意伤害到另外一个人。 他不愿意伤害到另外一个人,于是他就只能任由林夕自生自灭,任由她伤心,痛苦,最后不得已选择了一死了之。 葬礼那天谷裕华远远的看到了站在远处同样遥望的许晴,她独自一个人。 林夕的家在城郊的北信村里,村子虽然接壤南城,也同样属于南城的一部分,但是北信村的风景与南城截然不同。 一边是高楼林立的现代都市,而另外一边,则是砖瓦破旧的土房木楼。 随后再向北看,便是蔓延了几个山头的翠绿。 梯田一层一层的由上到下蔓延下来,就好像是一个又一个宽大的坎子。 这里因为土地的贫瘠,往往是种植不了诸如小麦之类的农作物,不过这里的雨水充足,光照普遍,倒是很适合玉米和土豆的种植。 一年两熟,春秋两季,都是农村人们忙碌的季节。 偏偏在这个秋季的时候,林家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以至于林家的人几乎没有办法种植。 而村子里面的也因为农忙,很少有来帮忙的乡党,一场葬礼也足足准备了数十天,林夕的遗体才从殡仪馆拉了回来。 虽然北方大部分的地方已经流行了火葬,但在稍微偏远一点的南方,大部分的人还是相信入土为安这样的一个道理。 所以不出意外的,林夕的遗体需要盖上棺材,然后找一片有山有水的好地方,埋葬。 谷裕华只是愣愣的看了几眼,便要离开村子。 在回去的路上,满是泥泞的路边响起了车鸣的声音,他侧目看去的时候,却是看到了一旁的一辆丰田停在了他的身边。 车子里面探出了一个他熟悉的面孔。 齐耳的短发下面,脖颈上带着一块红斑。 那是许晴,她盯着谷裕华看了一眼,然后质问道:“难道你还要自己走嘛?” 谷裕华摇了摇头,不无冷漠的说道:“我想自己走一走。” 然后许晴就不知道对前面的司机说了点什么,就下车站在了谷裕华的身边,接着说道:“那我们走吧。” “嗯。” 谷裕华并没有拒绝,也没有多说什么。 他甚至于连一句质问的话都没有。 他现在心里很乱,乱得不知道怎么形容。 同时谷裕华想到了从前的事情。 他想到了自己好像忘记的那个人。 也想到了他们几个人好像曾经也这样相互见面,相互走在一起,只是不像现在这样的沉默。 四个熟知的朋友,其中的一个住进了疗养院,其中的一个患上了不知名的绝症,而另外的两人,却是再也无法说出半句话来。 谷裕华蓦然间觉得悲哀,他忽然想到,自己若是一直忘记这些事情的,那倒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人之所以能够一直持续的在这个悲哀的世界中活下来,靠的或许并不是坚强。 而应该是遗忘才对,忘记了不愿意记住的事情,这才慢慢的能够继续走下去。 哪怕是忘记了接下来的路怎么走,那也好过回望过去的路。 因为回望过去的路会让人无法前行,无法再继续在人生这条道路上走下去。 或许有一天就倒在了路旁,被泥土和雨水埋葬,被虫蟊与寄生虫吞噬,慢慢的腐蚀,化作道路旁的一具枯骨。 而无可奈何的是,这一路上同行的所有人,无不是知道自己最后的结局是这样。 但是他们依旧还是要走下去。 并不是因为他们想要走下去,而是活着就必须要继续在人生这条路上走下去。 若是熬不住了,或是无法忘记过去痛苦的人,最后的结果,就会像林夕这样,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面。 于是人们悲哀的痛哭,就像林夕葬礼上的亲人们一样的为她哀悼。 之后,再慢慢的忘记她消失的事实。 继续走下去,哪怕已经缺失了一部分的记忆。 第九十三章 病名为爱 行人在路上应该用什么样的表情呢? 谷裕华仔细的想了又想,但是终究无法找到答案。 是应该行色匆匆,故作稳重,还是像小孩子一样的匆匆忙忙的奔向不知名的地方。 而那地方又应该是哪里呢? 家?或是自己愿意去的地方? 但是自己愿意去的地方又在哪里呢? 谷裕华忽然之间明白了,为什么自己总是顺着这一条路那一条路的一直不停歇的走下去。 就好像是阿甘正传里面的阿甘一样,一直不停的跑啊跑,从绿荫镇到犹他州163公路,又到圣莫妮卡海滩。 谷裕华并没有像他那样横穿整个美国的勇气。 但是谷裕华还是想走。 每当想不明白的时候,走一走终归是好的,因为人终究是想要寻找一个终点。 但是这个终点,往往又不是能够寻找到的。 谷裕华的心很乱,他不由得质问许晴:“林夕的事情,你怎么知道的?” 许晴把头偏向一边,好像是不愿意面对谷裕华一样的。 谷裕华知道自己不好追问,但是也不得不追问。 自从认识了许晴开始,她好像什么都知道一样的。 不管什么事情,只要和自己有关系,她都会知道。 谷裕华的记忆慢慢的填充到了他那剧烈疼痛的大脑中,就好像宿醉一样的晕乎乎的。 他依旧是像从前一样,一想到那些记忆里缺失的事情,他便是会头痛欲裂。 但是当林夕那天提到韩雪这个名字的时候,不管他愿不愿意,记忆就一下子涌了进来。 就好像决堤的河岸。 这种感觉并不好,充满了痛苦的记忆填充进来并不好。 谷裕华还记得那一天,他在工业园区见到韩雪的时候,她的鼻孔已经没有了气息。 她的身子也已经看不到任何的完整之处。 古时候人讲究的是入土为安,哪怕是死,也都要保持身躯的完整。 但是韩雪,韩雪可能并没有,如果真的有轮回的话,谷裕华想,在轮回的路上,韩雪也应该走得很艰难吧。 而活着的人,则是比她更加的艰难。 谷裕华现在不得不接受林夕与韩雪的死,也不得不接受身边的许晴曾经做过点什么的事实。 方永泽对他提起的那个故事,谷裕华到现在都还记得。 “你什么都想起来了吗?”许晴忽然冷不丁的说道。 谷裕华默不作声的点了点头。 于是许晴那原本怀有希望的眼神,霎时间又化作了颓然,她好像并不希望谷裕华知道什么,也不希望自己有什么被他知道。 “你会讨厌我吗?会恨我吗?裕华?”许晴低着头,揉着衣角,用力的把掌心捏出了白痕,她好像有很多话要说,又好像什么话的说不出来一样。 谷裕华没有回答她,只是一直走着。 穿过北信村看似无边无际的田埂,又走到柏油马路延生进去的城郊。 从满是水泥的国道走到了沥青路上,又从都市的闹腾街道中踏入无人小巷。 谷裕华没有抬头看任何一个人,路上不止一次的撞到别人,只不过他却忘记了说对不起,径直的便走了。 但是也没有人找他的麻烦,甚至于大部分的人,都连一句叫骂声都没有。 他们并不是不想,只是发现谷裕华的样子,实在是像个活生生的傻子。 双眼无神,嘴角带笑,跌跌撞撞且从不回头,也不理会路上的行人。 于是大家都把他当做了傻子,并不想与他计较。 傻子嘛,谁和傻子计较,那不都是傻子吗? 虽然众生平等,但是众生自己却不认为,他们自己给自己划下了等级,然后小心翼翼的根据自己占据的位置生活。 但是傻子不用,虽然谷裕华并不是傻子,但是今天他却是一个傻子。 他发现,自己傻到是非不分,傻到愚蠢至极,傻到连自己是谁,都忘记得一干二净。 这种忽然之间被抽空的感觉,实在是叫人无法承受,以至于泪变作了笑,笑变作了荒唐,荒唐化作了一腔的悲愤,涌入心胸。 他发现,自己的心里竟然除了痛苦之外,别无他物。 许晴就跟着他,似乎是等待他的回答。 可谷裕华没有回答。 他一步步的走着,不知不觉,居然就走到了许晴家的旧屋。 他看着那虽然人去楼空,却依旧是干净如洗的明亮窗户。 想到了几年前的时候,林夕从雪地里慢慢的走过来,一步步的走过来。 许晴永远能够一眼看穿谷裕华的心思,她慢慢的推开了大门,然后走了进去。 这里是她曾经的家,只是,只是她一个人的家,家里没有家人,只有许晴一个人。 她有些恍惚,看着这个曾经只有她一个人的家,觉得心里莫名的填埋了什么坚硬且锐利的东西,那东西一点点的刺痛她,让她忍不住心疼。 谷裕华跟着走在许晴的后面,一步步的走了过去,一点点的靠近窗户。 曾几何时,他记得,林夕也是这样一步步的走到这里,一步步的走进他的生活里面。 那种悸动,那种期待,那种喜爱。 他忽然间想到,原来自己曾经是那么的喜欢过林夕。 原来自己远比自己相信中的,更加喜欢林夕。 可究竟是为什么呢?为什么一切都消失不见了呢?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屋子依旧是从前的屋子,可是人,却不再是从前的人了。 就像受到惊吓的鸟,四散而逃,有的被名为生存的猎人所猎杀,有的甚至于不愿意做一只鸟,咬断了自己的翅膀,躲进了名为孤独的山林中,不再狩猎名为选择的生活,也不再追寻叫做明天的太阳。 痛苦从何而来呢? 因为分离吗?不是,因为孤独吗?自然也不对。 那是一种名为世界的巨大鸿沟。 在这一禅那间,谷裕华忽然发现,原来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每一个人的世界永远都不可能相互接触。 他不懂林夕的痛苦,他说不出让林夕继续活下去的安慰的话,他也不明白许晴的痛苦,他也不能将她从疗养院里带出来,从病痛里面带出来。 他自己也是病人,病名为爱。 他爱上一个人,就不得不承受失去她的痛苦。 于是,谷裕华终于放声大哭.... 第九十四章 恐慌 还没有从痛苦中挣扎出来的谷裕华,在离开林夕葬礼现场后的第三天,白楠就找上了他。 “呀,叔叔阿姨没有必要这么客气的呀,我是裕华的同学,这么客气我倒是不好意思了呀...” 谷裕华的门外传来了白楠那熟悉的声音,父母客气的说要留白楠吃了晚饭再走,不过白楠看了看手上的表之后发现现在才不过中午而已。 所以她也稍微客套的回应了几句之后,便找了个借口,来了谷裕华的房间。 推开门之后,谷裕华就坐在椅子上,满脸的茫然之色,这三天时间以来,他都没有说过一句话,面色,也依旧没有丝毫的变化。 他就像是一个傀儡一样的,再也没有了自己的灵魂,不论是拉屎撒尿吃饭做梦,都是一个模样。 显然他已经陷入了病入膏肓的地步。 甚至于就连白楠走进来,他也没有半点的反应。 白楠走到了他的身边坐下之后,从背后的帆布包里面取出了一支不知名的药剂。 药剂呈现一种乳白色的质地,空无一物的玻璃质地上,若隐若现的一个“bf”字样。 白楠皱了皱眉头,然后十分不舍的看了看手里的药剂,盯着谷裕华,非常不愉快的说道:“我说真的,为了你还不值得动用这一剂药剂,但是没有办法,就算我在舍不得,也只能对你负责到底,毕竟你是我的病人。” 白楠万般无奈的咬着嘴唇,像是抚摸自己的爱人一般的,轻轻的抚摸了一下瓶子上面的子母,然后像是鼓足了勇气一样的,将药剂扎在了谷裕华的心口上。 “丝丝...” 一阵细微的震动传来之后,针孔里便延伸出一根长长的针管,与一般的针管不一样,这针管看起来好像并不存在一般的,通体透明,融入血肉之后,便很快的散发出一阵气泡。 随着咕噜咕噜的声音传来,很快的,谷裕华那空洞无神的眼睛里面,很快的就恢复了一些--生气... 他就好像是睡了很久才苏醒过来的人一样的,表现出了一种无法抑制的愤怒。 “你做什么!” 他的声音虽然低沉,可依旧还是带着无法掩饰的愤怒,狂暴得像草原上飞奔的狂狮,张开了巨口扑向了软弱的脖颈。 嘶... 鲜血飞溅,大口咀嚼,在炙热的血液中吮吸着活着的滋味。 他忽然间意识到,他终于在自己的世界中,回来了! 他抬头四看,陈旧的书架,阳台上蔓延上的爬山虎,甚至于阳光中的灰尘,竟然都是如此的陌生,又熟悉。 “我,我这是怎么了?”他感觉胸口有些痛,低头看的时候,却是发现那根扎在胸口的针。 “这是什么?”慌乱之下,他第一反应,就是要把它拔下来。 但白楠没有给他这个几乎,白楠的手很瘦弱,但是十分的有力气,这让谷裕华惊了一下,盯着她轻易的捏着自己的手腕,认真看着自己的样子。 “别动,这玩意拔出来你就完蛋了。”白楠不容质疑的说道。 然后,谷裕华好像是如梦初醒,放开了用力的手,然后很快的整理好了现状。 他忽然觉得,自己的感觉,很好,前所未有的好,好像自打娘胎里面出来之后,都没有这样好的感觉。 这种感觉并不是肉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 这种感觉是很明显的,谷裕华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躯壳,依旧在拖着他的灵魂。 沉重得好像无与伦比的世界一般,沉重得,好像独自一个人面对茫茫宇宙,无尽的星河之下,无法洞穿的宇宙,好像全部都流淌而过,巨大的恐慌传来。 那恐慌的重量,就如同肉体的重量。 刹那间,他忽然明白了什么,眯起了眼睛,看向了身边的白楠,不无寂寞的问到:“我这,已经无可救药了吗?” 白楠点了点头,然后正色道:“差不多,我要是不来,估计接下来的步骤,你就会慢慢的失去与这个世界的接触能力,然后彻底的完蛋。” 说着,她拿起了一块口香糖,咀嚼了几下,然后吹起一个泡泡。 “噗”的一声,气泡破裂,然后惊喜了迷迷糊糊的谷裕华。 “我就要死了吗?”他疑惑的问到。 这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太奇妙了,就好像灵魂脱离了肉体,让他觉得,自己好像是就要从这沉重的躯壳,那庞大的恐慌里面,脱离,解放,消失在这个世界。 “还没有呢,你急什么?”白楠翻了翻口袋,然后拿出了一个笔记本,认真的记下了什么。 最后,她看了看表,拿起了谷裕华的手机,翻看了一下,交给了谷裕华。 “打吧。” “打什么?” “电话啊!” 白楠的语气带着一种无法违背的力量,让谷裕华无法拒绝她的要求。 只是,她怎么知道自己手机密码的? 谷裕华完全不知道。 他的密码谁也不知道,因为那是韩雪的生日,而他因为记不起韩雪了,所以他一直以来,都认为这是一串不知名的号码。 到了现在,他才明白,这原来是韩雪的生日。 当初进入大学的时候,换了手机之后,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串数字。 他很奇怪吗,因为现在想到韩雪,想到林夕,他都没有半点的痛苦的感觉。 没有半点的痛苦,是不是意味着,自己已经不再会为她们痛苦了吗? 谷裕华并不知道。 只是当他拿起手机的时候,引入眼帘的,是余雪的号码。 “在做咩呀!” “我学会做酱蹄子了!等会回来我要做给你吃呢!” “裕华,你在做什么呢?为什么不回我短信?” “我生气了!” “现在你道歉也没用了!” “我!气死我了!你死哪里去了?” “我不理你了!你看着办吧...” 手机屏幕上,一条又一条的短信,加起来一共有五十多条。 “好吧,好吧,之前我语气是重了一点,你要是忙的话,晚一点回我也可以,不过你还是得道歉!” “快道歉啊!” .... “裕华,我不要你道歉了...” “你快回我吧...” 谷裕华忽然想哭,他并没有难受,没有半点的难受,但是他想哭。 于是他的眼角,缓缓的有泪滴流下来,可他的嘴角,却是带着笑意。 第九十五章 喜极而泣 他并没有想到的是,原来余雪是这样的关心自己。 三天时间,一百多次未接电话,五十多条没有查看的短信。 恍然间,他忽然觉得,好像自己不曾翻阅的,还有余雪的关心,余雪的在乎,余雪的思念,还有她那颗看起来什么都不畏惧却又老是担惊受怕的内心。 她是怕什么呢? 为什么她的话带着责备,又充满了渴望呢? 谷裕华颤抖着手指,拨通了电话。 “嘟嘟嘟...啪嗒...” 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虽然只持续了三秒钟的时间,却好像持续了三年。 谷裕华在这三秒时间里面眨动了一共三次眼睛,每一次看到的阳光都略有不同。 他的心里充满了期待,就像是在漫无边际的汪洋之中挣扎出来,扑上海岸,脚踏实地的站在一片沙地上。 接下来,只要一个深呼吸。 “呼...吸...” “喂?你个臭不要脸的!你可终于回我电话了啊!你给我解释解释,你跑哪里去了!你个臭男人!该死的家伙...” 谷裕华到了嘴边的话,一下子就被余雪的责骂所打断。 但他并没有生气,反而是从死灰一般的眼睛里面,绽放出一丝动容。 白楠谷裕华眼中的变化,终于是把她那死板僵硬的脸从苦闷中释放了出来。 微微舒展,浅浅一笑,然后认真的把这一切记录在笔记本里。 “喂...”哽咽着,谷裕华说出了一个字。 然后电话那边忽然就冷静了下来。 “你怎么了?嗯?” 余雪隔着几百公里,通过电波思考着谷裕华的心情,可她终究是猜不到的。 于是她开始猜想,开始慌张。 “我,我是不是太过分了...” 谷裕华没有说话,不是他不想说,只是他有些如鲠在喉,双眼动容,难以言说。 “你不要难过,你,你不会哭了吧?” 听到这里,谷裕华咧嘴笑着,只是他依旧没有说话。 “我不是故意的,我,你非要人家说我好想好想你,你才...你才说话吗!哼!” 接下来就是长达十秒钟的沉默。 沉默过后,谷裕华终于能够鼓起勇气,用正常的口气说道:“我想你了。” 那声音没有带着任何的悲观情绪,只是带着一抹笑意,一点思念,外加几分渴望,与说不清,也道不明的喜欢。 “你....呼...”电话那头,余雪好像送了一口气。 然后她就开始得意的大笑。 “哈哈哈!臭家伙!我就知道你想我了,对不对?” 谷裕华点了点头,然后忽然又想到这是在打电话,自己点头对方是看不到的,于是又忙不迭的说:“嗯。” “喂!!” 一阵呼喊的声音从耳边响起,谷裕华茫然的抬头四看。 终于发现声音是从窗外传来的。 那声音好熟悉,熟悉得现在的谷裕华猛然想到,就算再过十年,二十年,他也能记得,这声音的幅度,这声音的语调,这声音的任何一丝细微的变动。 带着一点喜悦,充满了全部的力气,声音很清脆,一定是个年轻的、充满了活力的人才能发出来的声音,明亮得宛若窗前的太阳。 谷裕华就要起身,迫不及待的向窗外看去。 这时候,白楠却按住了他。 “现在,我要拔掉这玩意了,你放心,要是有什么不适应的话,你就好好的哭一场吧。” 她的话说得莫名其妙。 但是当她拔掉胸前的那支药剂之后,谷裕华忽然之间,就从轻飘飘的、灵魂与肉体分离的迷离之间,堕入了人间,堕入了肉体。 霎时间,一个巨大的、无穷无尽的内心世界,陷入了谷裕华的思维之中。 无与伦比的悲伤,将他压垮。 他低着头,喘息着,他哭了出来,忍不住抽泣了起来。 他想到了韩雪,想到了林夕,想到了许晴。 想到了身边走过的任何一个人。 包括方永泽、许巍和晨暮酒吧的老板娘。 最重要的,他想到了一个人。 他忽然想见到她。 但是她远在千里之外,他想要得到她的安慰,但是她不可能在自己的身边。 “喂!臭家伙!你再不出来我生气了啊!” 陡然间,耳边响起的声音,让他从巨大的内心世界,无与伦比的悲伤之中清醒了过来。 他猛的战了起来,然后推开窗户,用尽了全部的迫切与期待,去寻找着那个声音的源头。 终于,在看到余雪的那一秒钟,谷裕华终于是得了拯救。 他想要大声的呼唤,他想要使劲的呐喊,甚至于他愿意从这里跳下去,在阳光下哪怕是摔得粉身碎骨,他都想要接近她多一点。 那无与伦比的悲伤,得到了救赎,那痛苦到无地自容的泪珠,得到了释放。 只是那一秒钟,就好像光照进黑夜里沉睡了一夜的世界,豁然开朗,一片清明。 那沉寂在心里的寂寥、埋藏在逃避当中的选择、消失在恰如其分的时候里面说出的恰如其分的话。 忽然间统统的在这一瞬间,消失不见。 他不再感到寂寞,也不在逃避选择。 谷裕华急忙打开了窗户,从窗边的爬山虎藤上顺着直直的溜了下去。 这里是三楼,距离地面至少也有七八米的高度,他的举动显然是吓到了余雪,她忍不住捂住了眼睛,不敢去看。 可不到片刻,她还没有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听到了谷裕华的声音。 “余雪,我好想你,我真的,真的真的好想你!” 如寒冬里北方的阳光,这个拥抱如此的温暖可爱,又好似行车走过几千公里之外终于回到故乡的旅人,那感觉竟然是如此的打动人心。 她忽然间被谷裕华所感动,以至于多日的疲倦终于得到缓解。 而谷裕华也终于放弃了逃避,选择了应该做出的选择。 他抱紧了余雪,发誓今后永远会珍惜她,他抱住了他所爱的人,虽然不是第一个人,也不是最让他刻骨铭心的那个。 不过恰好,这竟然是最恰如其分的那一个。 他终于,不用再一个人面对浩瀚无垠的内心世界,不用再沉沦其中,不用再悲伤中,难以抑制的哭泣。 相反,他喜极而泣。 第九十六章 不舍 谷裕华后来得知,余雪之所以从千里之外的台河市来到这里,原因只是因为简单的和家里人吵架了。 具体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她的姐姐旅游回来之后,强行霸占了她的房间,要把她的房间交给自己的闺蜜去住。 她十分不理解,为什么姐姐会这样做,但是她并不能做出反抗,她姐姐也只是交给她一点钱,然后让她离开家里而已。 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的余雪想了又想,最后她想,既然是离开家里,那倒不如离开的远远的好。 她以为自己会怀念家里,她也以为自己会后悔。 因为她从来没有离开过台河市,也没有出过超过三百里之外的远门。 不过当她真的踏上了路途之后,她便发现,原来自己对台河市没有半点的怀念。 相反,就好像是离开笼子的鸟儿一样的,她生平第一次呼吸到了自由的空气。 “喂喂,你听到我说话了吗?”余雪瞪大了眼睛盯着谷裕华,然后质问着他,因为谷裕华在听她说话的时候发呆,以至于让余雪生了闷气。 她实在是有点让人难以置信了。 竟然离开家,来到了这么远的地方。 “听的,我认真的听着呢。”谷裕华认真的点头说道。 事实上余雪一点也不相信他,反而是眯起了双眼,盯着他看了又看,依旧是怀疑的质问道:“真的吗?我怎么感觉你在骗我啊?” 谷裕华急忙摇头,接连说道:“没有没有,我怎么敢呢?” 他的眼睛里面充满了宠溺,他也说不明白此刻的心情,就好像是白楠并没有把他胸前的药剂取出一样的,他觉得现在,很轻松,很轻松。 他可以随时的站起身来,遥望远处的风景而并不会感觉到悲伤,回头的一瞬间,也不会因为感觉一种莫名的缺憾而悲伤。 事实上他时常如此,每当他看着远处的风景,觉得在某个地方与某人见过的时候,但他又想不起来是谁的时候,他便会感觉悲伤。 然后他会自言自语,质问身边的空气:“哪里的山头开满了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好看,不如,等来年的春天,我们一去去看吧。” 然后,等到他扭过头来的时候,却是发现,身边竟然是空无一人。 这样的话他不止一次的说过一次。 见到难以忘记的风景的时候,他会说,想到悲伤的事情的时候,他会说,或者是走在路上听到耳边的风声的时候,他也会自顾自的说上一句:“好像起风了啊,你冷不冷啊?” 那种习以为常的温柔,如今皆是化作了刺痛人心的骨刺,长在心头,连接着脊梁,当他没有了的时候,他不管是回头看身后,还是盯着前方,他都觉得,自己竟然是无路可走,无话可说,因为一开口,心头就会痛,一举步,就失去了前进的方向。 余雪仔细的打量着他,然后冷哼了一声,随即得意的说道:“想来你也不敢!你要是敢,我叫你跪搓衣板!” 说到这里,她就好像是放开了之前的怀疑,轻轻的挽起谷裕华的手,靠在他的肩膀上,看着远处的山头,问到:“你看哪里的山头落满了枫叶,好像火烧了一样的,要不我们有时间去看一看吧?” 这个时候,谷裕华忽然发现,原来自己一直以来自顾自的说话,自顾自的问起身边的人的时候,原来是这样的心情啊。 那就好像是决堤的洪流,忍不住释放的悸动,在某一个瞬间,他想要与人分享自己的世界。 哪怕两人看的不是同一道风景。 谷裕华朝着余雪看的方向看去,看到的是晴山,自然在他的眼中,他只看到了住在晴山上的许晴,只看到了那一夜,赤裸着身子抱着他的许晴。 她渴求一时间的温暖,可惜谷裕华拒绝了他。 谷裕华不免觉得内心愧疚,于是他轻轻的抱着余雪,摇了摇头,说:“现在不好看的,等来年的春天吧,到时候,漫山遍野都会看满了我叫不出名字的花,姹紫嫣红的,你吸一口气,就能闻到花香的味道,这可比枫叶好看多了。” 他并不想去晴山,他在逃避许晴。 大概比起夕阳西下的绚丽风景,又比起万里晴空的爽朗秋季,其实谷裕华更加喜欢熬过了寒雪纷飞的春季吧。 不,谷裕华觉得,自己或许会更加的喜欢雪天。 “不,不用等到春天,等到冬天的时候,漫山遍野的雪花落满的时候,白茫茫的一片,就更加好看了。” 听到这话的时候,余雪却是摇了摇头:“不,我可是北方人啊!你知道吗?我们哪里,十月左右就开始下雪了!有的时候,即便是到了来年三月,雪都未必会停,每年我都冻得出不来门!冷死了!” 听到这话的谷裕华摇了摇头,随后说道:“不对,那是你习以为常,见惯了而已,要是你住在南方,或许你就会觉得,那一年才飘落一次两次的雪花很好看了,我说真的,我到现在都记得,第一次见到下雪的时候的那种感觉。” “什么感觉?”余雪抬头问到。 谷裕华绕了绕头,然后想了又想,才找到了合适的比喻:“我这样说吧,就好像是一片雪花,你根本不愿意用手去接。” 余雪笑了,然后不知所以然的问到:“那有什么?” 谷裕华低着头,然后盯着她,认真的说道:“要是用手去接,那可就化了啊,雪化了,就看不到了啊。” 余雪一下子愣住了。 她长久以来一直住在北方,每年到了十月之后,就会开始下雪,整个冬天漫天的雪花不知道飘落了多少个日夜,她从来没有试想过,竟然有人不舍得用手去接雪花。 人总是期待得到美好的东西,然而也有这样的人,他舍不得,即便那东西他很想要,很想得到。 但是他知道,自己一但得到,就会失去它的时候,他便会心甘情愿的,宁可不去得到它,也要让它出现在自己的眼帘。 余雪忽然间眨了眨眼,看着窗外的艳阳,她猛然间觉得,若是这片土地间,飘满了雪花,那该是多么美好的景象啊... 第九十七章 与世界为敌 “那你记得带我去看。”余雪已经有点迫不及待,想要等到冬天。 自小生活在北方的她,从来没有发现过自己竟然会这样期待,于是她原本心中对谷裕华所有的埋怨,忽然间都消失不见。 谷裕华点了点头,十分郑重的说:“嗯,一定会的。” “你这家伙,看起来笨得要死,可是有的时候却也有点不一样嘛!” 余雪得意的拍打着谷裕华的脑门,然后想起似的说道:“哦!对了,我的东西还在车站呢!你等我一会,我过会再来找你!” 这时候,谷裕华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情,急忙追问正要扭头离开的余雪问到:“对了,你是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的?” 这让他很是不解。 不过余雪却是更加不解:“难道不是你的姐姐告诉我的吗?难道我搞错了?” 谷裕华起初并不明白她的意思,不过回过头来,看着在自己阳台上面一脸微笑的白楠的时候,他就明白了。 “嗯,好吧,那你去吧。”谷裕华点头说道。 余雪随意的摆了摆手,于是又急冲冲的离开了,她顺着巷子尾走到了大路上,打了一张出租车,就离开了这里。 眼见着她离开,谷裕华的心里好像是缺了一块似的开始有些慌张。 他不知道自己慌张什么,但是眼见她离开,终究是让他有些不舍的。 他向来说不来挽留的话,也感觉不到分离的痛苦,现在,他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感觉到点寂寞的感觉。 这是前所未有的。 谷裕华深深的看了一眼她消失的巷子口,然后转身,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之后,看着依旧坐在自己床头的白楠。 她皱着眉头,手里拿着一本牛皮纸的线装书。 书页上面只有两个字:“邮差”,而书的样子,不单简陋,连个封面都没有,甚至于陈旧的模样,好像已经流传了很久一样的。 这是谷裕华离开高中宿舍之后,带走的唯一一本书。 “威斯特威特的书?你哪里找到的?”白楠皱眉问到。 谷裕华摊开手,然后接着说:“高中的时候在宿舍的一个书架上面看到的,我见没有人看,我就带回来了。” 他缓缓的坐下,然后认真的盯着白楠,用一种询问的语气说道:“那么现在,你应该告诉我,我现在的状况是什么样的状况了?” 白楠放下了手里的书,她看起来并不愉快,甚至于带着几分愠色。 “首先我得提醒你,你虽然是我的患者,但是我并没有收取你任何的费用,所以我提醒你,你不能这样随意的放纵自己沉沦在自己的世界中,刚才给你用的那一支药剂,光是造价就需要一百万,要是你再来几次,我可承受不了!” 她的声音有些责备的意思,这让谷裕华不好意思的绕头问到:“一百万?这么贵啊?我可能一辈子不吃不喝,天天努力工作才能挣到。” 白楠听到这话,然后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盯着他,接着说道:“不,你并不能。” 谷裕华皱着眉头,显然他有些不愉快的样子。 “你这不是瞧不起人吗?” 白楠听到这话之后,语气更加的严肃了。 “我说的是真的,我说的一百万,并不是人民币。” 听到这话,谷裕华才明白她的意思。 “美金?” “不是。” “那是,英镑?” “自然也不是。” 白楠露出一抹嗤笑,然后接着说道:“也许你并不知道,对于中国而言,外汇汇率最昂贵的并不是美金也不是英镑,而是一种名为科威特第纳尔的货币,一科威特第纳尔大概等于二十二点八人民币,抛开零头不算,这支药剂的造价,大概是在两千两百万人民币左右。” 听到这话之后,谷裕华这才闭上了嘴。 他知道,自己再多说什么,也只会惹来白楠的嘲讽而已。 “好了,我就直接说吧,你现在已经进入了以勒的晚期,开始与世界彻底的分离,药剂进入你的身体的时候,你是否感觉到了一种肉体与精神的分离的感觉?” 谷裕华听罢,认真的点点头:“没错,是这个感觉。” “所以,你现在已经确定进入晚期。” 话说道这里,她低头认真的做着笔记,她写的既不是中文也不是英语,而是一种宛若秘密一般的文字,抽象的字体,严格排列的顺序,倒是很想俄语,但又不大像的样子。 “现在,我正在寻找威斯特威特的最后一本书,我的手里有他的第一本书,这两本书大概是能够寻找到威斯特威特自己对于以勒的治疗方式,总而言之,我现在找到的也就这么多。” 说完,她翻开了自己的帆布背包,从里面拿出一本同样是用牛皮纸封好的书籍。 书籍上并没有中文,而是带着一串长长字体的文字。 很像英语,但是又好像不是。 “这是我在荷兰找到的,在一个旧书商人的手里买到的,不过当时这本书并没有要钱,而是随着其他的书籍一起的赠品而已。” 她的话里充满了嘲讽的意味,好像觉得这事情简直讽刺。 在别人看来一文不值的东西,对于她而言,却是极为重要的研究资料。 谷裕华接过了书,然后接着问到:“可我看不懂啊。” “没事,这是我的翻译本,真正的原本在我的手里,而这个只是复印本而已。” 谷裕华这才注意到,这书并不是有多陈旧,只是沾满了灰,看起来有些陈旧而已。 翻开第一页,上面就写着一个巨大的“北”,北这个字占满了整页书籍,谷裕华并没有注意到上面这个赫大的北字,相反,他注意到了书籍上面的留白部分。 究竟是因为留白才让人看到了书上的文字,还是因为不同颜色的墨迹才让人看到书页上的文字呢? 谷裕华不得而知,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抽象的问题,让人觉得乱七八糟的。 “你仔细看好这本书,或许你能找到解决的办法,另外,如果你爱上了那个女孩子,你就要做好与整个内心世界为敌的准备。” “这是什么意思?”谷裕华不解的问到。 “我不知道,或许是愧疚,又或者是其它的感情,总而言之,这东西很复杂,我和你解释不清楚。” 白楠摊开了手,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 第九十八章 南海姑娘 “嗯,我知道了,既然是这样,那接下来,我应该怎么做?”谷裕华稍稍点了点头,稍微平复下来的心情,让他感觉到了活着的感觉。 好像现在他才稍微正常一点似的,而之前,则是与世界的一群疯子为伍,神神道道,并且毫无章法可言,活着只是活着,并没有明确的目的,或是想法。 但现在,他有了。 比如和余雪看看晴山的雪,比如带着她走走夜间的南城,或者给她看过自己看的书,走一走自己走的路。 他从来没有试想过,自己竟然会心甘情愿的与别人分享自己的内心世界。 “现在呢,你就好好的看一看这本书,或许能够找到什么,等我把另外一本至关重要的书找到,我再和你联系吧,我很忙,下午就要搭飞机回去了,你,好自为之吧。” 白楠说完就离开了,走过下面大厅的时候,谷裕华的妈妈还热情的邀请她吃晚饭。 不过都被她推了,并且说辞与讲述的道理都毫无问题,既不显得陌生,又充满了惋惜,好像不能留下来品尝一下,实在是世界上最大的遗憾的事情。 她的外交能力实在太过于不像她这个年纪能有的成熟,以至于让人分不清楚,她究竟是个二十来岁的女孩子,还是一个成熟为重的妇人。 谷裕华并没有注意这样的细节,他只是打开了书看着。 根据谷裕华的认知,他只知道,南是威斯特威特的遗作,所描述的内容,是一种自私,懦弱,且充满了过分卑劣的爱情。 许晴曾经与他谈起,事实上,谷裕华也想找到许晴与她谈一谈,但是现在,大概并不是时候。 谷裕华一想到许晴,就感觉一阵的愧疚,还有怀疑。 他的心里很复杂,方永泽对他谈起的故事,好像其中的主角就是许晴与他们几人。 甚至于关于许晴脖子上的那块红斑,都是那么的详细。 谷裕华开始怀疑,韩雪的死,是否与她有关系。 即便他怀疑,他也不愿意相信,韩雪的死和她有任何的关系,他相信许晴,相信这个聪明得有点过分的,一下子就能猜到他心思的女人。 同样,也是他这辈子唯一对其产生巨大愧疚感的女人。 分明,自己对她并没有做过什么。 可是自己越是什么都不做,自己就越是愧疚,谷裕华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或许是因为,自己对自己深信不疑的人,产生了怀疑吧。 谷裕华兀自叹了一口气,然后翻开了书页。 封面的一个赫大的南,谷裕华并不知道这个南指的是什么,他既不知道,南说的是南方的一个地方,还是指的是一个人的名字。 又或者哪一首名为南的歌。 当然,谷裕华在余雪前来找到他之前,渐渐的明白了书里的内容。 开头的故事就是就是在描述一个地方。 关岛,一个曾经先后被西班牙,日本和美国占领的地方,哪里曾经美好的风景,如今被踏上哪里的美国人所占领,成为了美国最大的偷渡者基地。 从主角的视线,谷裕华看到了一个特殊的地方。 这里有全世界最大的偷渡监狱,踏上关岛之后,就会寻求驻扎的军队或者是政府寻求“政治庇护”,然后这些偷渡者,就会被运送到华盛顿西雅图的移民监狱。 在这过程中,会有人来判断你是否是间谍或者恐怖分子,不过最后,都会得出同一个结果。 对方会告知你,如果你在美国有清晰,就可以缴纳一定的保释金出狱。 而这个时候,事先联系好的当地黑帮,就会出现,冒充你的亲戚,然后给你缴纳保证金,给你一个完整的税号,然后你就可以出去开始找工作了,成为了一个特殊的美国居民。 而故事的主角,就是一个从中国偷渡到美国的女孩子。 她是南沙群岛一带的居民,操着一口白话(粤语方言),从千里之外穿过汪洋来到这片陌生的国土。 那是一九四三年,一场巨大的饥荒迫使不少的人离开自己的祖国,背井离乡,来到这里,然后在这里扎根,生存,成为这个国家的一份子。 虽然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存在,但是依旧是为了活着,而费尽了手段。 活在这片土地之上的南海姑娘,费劲了力气,想要拼命的活出一个人样的劲头,隐隐的让谷裕华看到了一个熟知的人的影子。 她就好像谷裕华,为了活着,可以去偷,去骗,去抢夺。 甚至于不惜出卖身体,只是为了得到黑帮的庇护。 她活着的样子,赫然与方永泽如出一辙。 那副狡猾的模样,像极了方永泽每一次提出借钱的时候的样子。 狡猾,带着天然无邪的可怜,让人忍不住的想要帮助他,但是帮助他之后,却不尽然得到对方的好意。 甚至于是在有的时候,见到了对方做了某些卑劣的事情(比如从酒吧里面偷酒的事情),也依旧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样子。 因为,对方是个卑劣的人。 他习惯了以卑劣的方式去生存,因此即便他做出再出格的事情,也会有人认为,他这样是没错的。 对于他的生存方式,的确是没有错的。 他以此为活,并且孜孜不倦,难以悔改,他只需要随便做一两件好事,就算是让人刮目相看。 浅显的道理,让谷裕华觉得,原来世界上如他这般的,大概不止他一个。 或许有千千万万的人,会像他这样的活着。 书中的女子并没有真正的名字,踏上美国领土的第一时间,她就丢弃了自己原本的名字。 别人问起她叫什么的时候,她就会露出一副天真无邪,且看不出眼底狡猾的眼神盯着对方,让对方不好怀疑她。 “我叫萧南,你叫我小南就好了。” 她时常会穿着一套红色的纱笼,就像是邓丽君的南海姑娘里面所唱的那样,她的眼神又哀怨又悲伤。 动不动,就能用泪汪汪的动容的神情看向别人。 让人心生怜悯,无法拒绝她的请求与欲望。 第九十九章 得过且过 谷裕华看到南海姑娘之后,大概就明白了书名说的是什么了。 不过并不等他把书看完,收拾好行李的余雪就来到了他家的楼下。 依旧是一楼传来的声音。 “哎呀你也是裕华的同学呀?咋了?都来看裕华呀,好好,欢迎欢迎。” 不过对比起白楠,余雪就算是大方得许多,她不仅是答应了晚上留下来吃饭,并且还打算在谷裕华家里住一晚上。 为了这个,谷裕华只有把旁边房间的空屋子收拾出来,并且给她铺好了床铺,收拾好虽然并不算杂乱,但是灰尘遍布的房间。 “怎么,看你的样子好像不希望为来一样的啊?” 余雪把手搭在谷裕华的肩膀上,对着发愣的谷裕华质问道。 谷裕华回过神来,然后摇头说:“没有,怎么会?” “那你干嘛心不在焉的,连话都不说,我刚才都已经和你说了半天的话了,哼,我不想理你了。” 余雪的脾气,就好像那街边的小孩子一样的,大多数时候,她生气不过是为了得到谷裕华的重视而已。 只要谷裕华拿出一颗糖,或者说出一句哄人的话来,她就又会开开心心的投入对方的怀抱了。 只可惜的是,谷裕华并不是这样聪明的人。 又或者说,他虽然很聪明,但是他并不懂余雪。 “不好意思啊,我刚刚,想到点事情。”他如实说道。 但哪里知道,这话说出来就犯错了,余雪顿时气得浑身颤抖,手指盯着他的脑袋骂道:“你个臭男人!既然你要想事情,那你就一个人想去吧!” 说完这话,她就急冲冲的朝着楼下跑去,叮咚叮咚的楼梯板的声音传来,而谷裕华却是莫名其妙的愣在了原地。 他只觉得,为什么女人总是这样的反复无常呢? 前秒钟还你侬我侬,而后一秒钟,她就开始生气,逃跑,并且离开谷裕华。 谷裕华并不理解的是,女人之所以反复无常,无外乎是想得到爱人的重视,可谷裕华给的重视显然不够,于是他惹下了祸根,让余雪怒不可揭的逃走了。 楼下又传来家里人的声音,好像是说的挽留之类的话,但是好像余雪去意已决,只是客套了两句,就告别了这个家。 于是谷裕华坐在已经收拾好的空房间里,一个人发呆,愣愣的停留在原地。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候,手机响了。 有一条新的短信。 谷裕华打开一看,却是余雪发来的消息。 “本来今天的天气不错。” 一开头的话就让谷裕华一头雾水。 “你知道吧?女孩子的心思应该是很细腻很细腻的,稍微有点好的天气,或是凉快的风,都能让我开心起来。” “不过天有不测风云,总不能经常是个好天气,这时候,难道你稍微说一两句安慰的话都不行吗?” 谷裕华稍微回想了一下,今天天气是不错,但是她为什么这样说? 难道今天天气不好吗?以至于她需要自己安慰她两句吗? “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不应该注意不到你的心情。” 想了想,谷裕华于是发了这样的一条短信。 只不过这条短信发过去之后,余雪就好像爆炸的气球一样释放出了非同一般的怒火。 “现在知道安慰我了吗?我告诉你谷裕华,晚了!本来我把所有东西都带来了,我离家出走,又无处可住,想到你家借宿一晚上,但没有想到你居然这么的笨,笨得连一句安慰的话都不会说,现在我已经坐上火车回去了!你自己一个人过暑假吧!” 谷裕华皱了皱眉头,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足足想了十来分钟,却想不到什么样的话才合适,才不至于被对方臭骂一通。 但是他没有,到了最后,他只想到一句:“回家小心一点。” 只好在余雪现在没有在谷裕华的面前,要不然,她可能要把谷裕华打死再救活,然后再打死,再救活。 直到自己出够了一肚子的怨气才行。 所以,她这一次足足沉默了半个小时,才憋出了两个字。 “再见!” 然而谷裕华依旧是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嗯,好的,学校里面见。”谷裕华很快就回信了,而且他觉得自己回信没有什么不妥。 “你是猪吗?” 很快,他马上又被骂了。 这一次对方并没有再回短信,而是直接打了电话过来。 “你是猪吗?”电话一开头,就是一副恶狠狠的声音。 “我?我怎么了吗?”谷裕华小心翼翼的回应。 “你怎么了?你自己不清楚吗?我开始以为你就是一个臭男人,现在看来,你连人都不是,你简直就是一头猪!愚不可及!蠢货,笨蛋!我真后悔认识你!挂了!我不想理你了!” 随着嘟嘟嘟的电话声音响起,耳边的通话就此结束。 谷裕华仔细想了很久,他隐隐的察觉到自己好像哪里不对,但是又不敢确认。 这一天晚上,他睡得并不好,一晚上的忐忑不安,心里充满了惊慌。 从前没有这样的感觉的。 谷裕华并不理解自己为什么会这样。 半夜三点钟的嘶吼,谷裕华终于忍耐不住,在手机屏幕上打出了对不起三个字,然后又很快的删除了。 他其实并不是笨,而是没有好好的面对过任何一段感情,以至于他连安慰人的话都说不来。 这是一种默契,爱一个人就应该察觉对方的心情,照顾到对方的郁闷和烦恼。 谷裕华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合适的话去回答。 所以在第二天的时候,他决定离开家里,暂时先回到学校。 出发的时候,他又在火车站见到了那个女人,那个疯疯癫癫的女人。 当然谷裕华并不知道她寻找的儿子是谁,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还没有找到。 或许世界上的事情大多都如此。 当语言失去作用的时候,大部分的时候,就剩下了追逐与留恋。 回过头来再看南城的时候,他忽然觉得心里很留恋这里。 他有点不舍,但是也得放下这里,这用言语无法表达,这是一种特殊的感情,既舍不得,又放不下,落得一切,得过且过。 第一百章 不解 回到台河市谷裕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找了方永泽。 这家伙整天整夜的躲在晨暮酒吧里面喝酒,这个夏天好像他没有酒就过不下去一般的模样。 谷裕华掀开了晨暮酒吧的帘子,打开的时候店里正播放着张悬演唱的“喜欢”。 不知道为什么,许多好听的,无法用语言去描述的美妙曲子,喜欢的,认识的人却是不多。 就好像这首“喜欢”。 轻弹的钢琴曲与吉他共鸣,伴随着奇妙的轻快的节奏的慢歌,对比的感觉让人觉得好像生活。 生活的节奏是很快的,但是人们或者却是需要很长的时间。 方永泽就坐在吧台前面,和许巍不知道说着什么。 他们两个人一个二十来岁,一个四十多岁,可看起来,就好像两兄弟一样的熟络。 但许巍并不知道的是,他的老婆背地里与方永泽的关系。 谷裕华打开了门又想退回去,他忽然觉得这里有点恶心。 满地的花生壳,散落开来的烟灰,以及数不尽的啤酒瓶子。 谷裕华觉得自己来错时候了。 正要转身走,背后的方永泽却是叫住了他。 “喂,谷裕华,你可来了啊!” 紧密的脚步声从身后响起,方永泽很快就把手搭在了谷裕华的肩膀上,然后眯起眼睛笑着说:“你小子可算来了,两天前有个漂亮的小姑娘给你留了张纸条,你要不要看看?” 谷裕华皱着眉头,有些不解。 这里,只有他和方永泽来过,余雪应该不会知道。 不过很快,谷裕华就想到了一个人。 白楠。 拿过方永泽手里封了蜡的信封,打开之后便有一种奇特的香气传来。 仔细看去,那娟秀的字迹无疑就是白楠的手笔。 “我应该说你是蠢货呢,还是白痴?怎么连与女孩子相处都不懂吗?得亏我费尽心思让余雪去找你,但你居然把人气跑了,我感觉你已经无药可救了谷裕华。” 充满了责骂的语气就算是不用读出来都能够感受得到。 谷裕华心里充满了愧疚吗,他不止一次的打了余雪的电话,可惜对方并没有回答他。 不止没有,余雪甚至于连个短信都没有。 谷裕华一脸郁闷的坐在吧台前,许巍递过来一杯威士忌,他想也没有想的一口吞下。 这才感觉舒服了一些。 这时候吧台的音乐从张悬的喜欢跳到了ssicrtists,比之前轻快且不带丝毫悲伤的蓝调让谷裕华觉得,自己绝对开心不起来,就算是大师的歌曲,也不能将他从愧疚里面带出来。 “怎么了?你小子一脸的丧气相?” 方永泽凑近来,一脸揶揄的问到。 谷裕华只是遥遥头,然后说:“发生了很多事情,我也不知道怎么说。” “那就从头说起,一个一个的说。”方永泽对着酒瓶喝了一口问到。 谷裕华皱眉:“你要听?” “当然!” “好吧。”摊开手,谷裕华抬头看着许巍说:“给我一瓶。” 他指着一旁的百威说道。 拿到一瓶新开封的啤酒,谷裕华并没有用一旁的啤酒杯,而是直接对着酒瓶灌了一口,接着说道:“我回去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疯子,就在火车站,对了,你以前不是住在火车站吗?你知道不?” “知道什么?我对那地方没有什么好感的。”方永泽点燃香烟,然后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模样。 “那疯子很可怜,她一直呆在出站口,就等着下车的人,一个个的找,说是要找儿子。” 听到这话,方永泽的手指颤抖了一下,然后沉默了一秒钟,接着说:“哦,是吗?” “嗯,她还把我当他儿子了,直接把我拉到她家里去了,幸好后来有个警察帮了我一把,我才得以脱身。” 想到这里,谷裕华觉得有些后怕,要不是燕警官,他可能只能等到半夜才能溜走了。 “你怎么不说话?”谷裕华感觉很奇怪,要是以前的话,方永泽听到谷裕华说起什么的嘶吼,大多都会胡扯一通,不管他懂不懂,他都会发表言论,大说一通。 可今天却没有。 “说起来,那个阿姨倒是和你长得蛮像的,她不会就是在找你吧?呵呵,不过想来也不大可能。”谷裕华漫不经心的开了一个玩笑。 但方永泽依旧是没有回答他。 “平时你不是挺能说吗?怎么今天不说话了?”许巍也是发现了不对劲。 “没,没有什么。”方永泽有些慌神的样子,所有人都看在了眼里。 谷裕华忽然就闭嘴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随意开一个玩笑,难道就是真的不成? 不过最后,他还是决定说出来。 “那人好像叫莲姨,方永泽,你确定不认识嘛?” “不认识。”这一次方永泽回答得倒是痛快。 好像是提前准备好的台词一样,只要等谷裕华发问,他就会用这句话来搪塞。 之所以说是搪塞,是因为他连想都没有想,谷裕华还没有说出来,他就回答了。 “好了,我还有点事情,暂时先走了,谷裕华,宿舍钥匙在这里。”他丢下了钥匙,然后就一个人走了。 走的时候带着一瓶没有开封的百威。 许巍看向了谷裕华,然后有些荒唐的表情质问道:“不会就是找他的吧?” “谁知道?”谷裕华缩了缩脖子,不置可否。 ssicrtists播放完毕,然后接下来就是披头士的曲子,或者是邓丽君、白光的曲子。 晨暮酒吧的曲子能够跨越个一百多年的播放并且毫无违和感。 对于这点谷裕华不知道是只有自己感觉到还是所有人都这样感觉。 记得上一次播放白光的“如果没有你”的时候,有几个年轻人嬉笑着说道:“这不是益达的广告曲吗?喂,老板,叫什么名字啊?” 许巍没有回答他们,而是笑着放了下一首曲子。 下一首就是邓丽君的南海姑娘。 然后那群年轻人就扫兴的走了。 就算是多年以后,谷裕华也不明白,为什么许巍会置之不理,并且换了曲子。 不过现在,谷裕华一想到南海姑娘,就想到了书中的那个人。 那个与方永泽一般无二的女孩子。 第一百零一章 梦境或是现实 回去的时候,方永泽就坐在寝室里的床上。 “这么快就回来了?”他不知道在看什么,不过想来也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因为谷裕华一进门,他就把东西收到了后面。 “嗯,回来了,给你。”谷裕华轻轻的抛起一瓶百威,方永泽顺势就接住了。 “这是?”他有些不解。 谷裕华只是点了点头,然后接着说道:“许老板送的,说是给你解解闷。” 方永泽点了点头,也倒是不说话了。 两人就坐在寝室里面喝酒,毕竟是大学,也不用担心会有学校的领导来查岗之类的事情。 所以两人可以放心的坐在这里喝酒。 喝了一会,方永泽就露出了难以描述的苦涩表情。 “你说我们这么活着真的好嘛?”他有点困惑。 “你说什么我不知道啊?什么意思?你到底咋了?”谷裕华装作没有听懂他的意思。 实际上,到现在为止,他所流露出的种种态度,已经表明了他的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得了吧,谷裕华,你总是这样,明明什么都知道,却是什么都不说!” 他好像生气了,语气不由得带着怒意。 “我不知道,你问我,我又怎么知道呢?”谷裕华摊开手。 而方永泽则是冷笑了一声,叹道:“你啊,就是这样,我也正是喜欢你这一点,其它的人不懂也要装懂,但你不一样,你就算是懂,你也不愿意说,你从来不给别人做选择,你好像害怕做错选择。” 他正要下床,然后回头头,却是又说道:“你这样不对。” 谷裕华就这样盯着他,不置可否。 “得了,你那眼光我知道,我没有权利批评你什么,我也的确有不对的地方,我知道,我这个人是什么样你比我更清楚。” “但是,这他妈的有什么办法?” 他显然有点微微的醉了,微红的脸上表情充满了痛苦,人要不是因为喝醉或是梦里,平日里只想保持一个正常的状态。 “我都不知道我们究竟是活在梦里还是活在现实里面。”谷裕华摇头说道。 “这是什么意思?” “你想一下,我们一直认为清醒的、能够触摸到的,并且认识到的一切才是真实的,但这是真的吗?” 谷裕华不敢确定。 自从上一次,他彻底的沦入以勒的可怕内心世界之后,他便产生了怀疑。 方永泽沉默了许久,这才接着说道:“你说的没错,我们好像都没有活在真正的世界,这个世界,可算是糟糕透顶了。” 不约而同的沉默在两人之间蔓延。 倒也不是因为道理有什么不对,而是这道理,实在太残忍了。 糟糕透顶的世界,就好像不是真的一样。 是啊,不知道多少人活着,希望自己活在另外一个世界里面,他们希望自己活在梦里,而不是这里。 可不管是梦里,还是这里,对于谷裕华而言,都是现实。 因为以勒的缘故,他的内心世界十分的完整。 他做梦的时候,进入内心世界的时候,与现实世界的感觉,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甚至于,比现实世界更加的美好,更好的完善。 谷裕华忽然间意思到,得了以勒这种疾病的人,或许并不是没有治愈的可能,而是,他们根本不愿意好! 就像是一个得了抑郁症的人,他们痛苦,并且孤独的活着,慢慢的痛苦与孤独变成了习惯,他们认为这是自己世界理所当然的存在。 所以他们心甘情愿的待在抑郁之中。 大多数得了心理疾病的人,并不是因为他们无药可救,而是因为即便有药,精神上的折磨消失了,那记忆上的呢? 不少的药物,可以修复大脑受损的神经,或是让人产生轻松的感觉,这无疑是让一个人能够走出抑郁的。 但实际上并没有那么简单,得了抑郁症的人,大多数都是因为那磨灭不掉的记忆。 他们情愿沉沦地狱,也不愿意接受那和地狱没有什么区别的明天。 霎时间,谷裕华好像明白了什么。 或许以勒这种疾病,并非是因为自身的原因。 而是因为内心世界的过于美好,而现实世界的过于残酷,导致了无法离开内心世界的这一个结果。 “梦境还是现实?”谷裕华不由得哑然失笑。 “看来我们都想错了。” 方永泽听罢,不解的看向他:“你到底想说什么?” 谷裕华缓慢的抬起头,叹了一口气,他好像是得到了久违的勇气,说话的语气出奇的坚定。 “我想我们都错了,不管是梦境,还是梦境之外,都是现实。” “都是现实?” 方永泽仔细想了又想,好像是明白了他的意思一般的说道:“我以前看过一本书,上面说过的一句话我到现在还记得。” “上面话?” “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 谷裕华暂停了一下思考,他只是吐出了这样的一句话:“挪威的森林?” “嗯。”方永泽点了点头。 “我的父亲,是个半途而废的小说家,他倒是想写书,不过到头来只留下了一堆手稿和看不完的书而已。” 他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大概因为他喜欢这书,所以他给我起名叫永泽,永泽,那个想要成为绅士的人。” “可惜你并不是绅士。” 谷裕华点头说道。 他恍然间觉得,方永泽之所以成为一个卑劣的人,或许是出自对父亲的报复。 “报复吗?” “就是报复。” 得到了确认的谷裕华便不再多问。 他只是高举酒瓶,一饮而尽。 “今晚上出去一趟。” “可以,你出钱。”方永泽不无卑劣的说道。 “嗯,我明白,你自然不是永泽,我也不是渡边,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或许书里面写的像是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 “就像死亡并非生的对立面一样,同样梦也非现实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现实的一部分永存。” “本来就是一体的,要么全部接受,要么选择去死罢了。” 两人很少见的确定了意见。 第一百零二章 报复 夜晚七点出门,到达影视城南的古镇已经是九点。 对于大部分人而言,这个时候是一家人聚集在一起看电视或者是三朋好友打打牌吃点夜宵的时候。 不过对于方永泽而言,这个时候正好是一天的开始。 至于白天?要什么白天?白天太过于清醒的模样实在是惹人发笑,每一个人都一本正经的模样,恨不得就在脑袋上面贴着我是正常人的模样。 他不知道什么才算是成熟,所以他向来嘻嘻哈哈没有章法的活着,但是终究知道的是什么才是自由。 自然,人无往不在牢笼之中,但自由却是无处不在的,哪怕你在一个笼子里面,但困住你的不是牢笼,倒不如是你困住了牢笼。 人从来没有放过牢笼,而是不断的制造牢笼,且利用,制约,用它建立起一场文明与秩序,在体制之内的牢笼中,唯独只有一个人的思想素来自在。 所以今天方永泽放空了脑袋,不愿意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到达的第一个牢笼,就是一家名为“魔咒”的酒吧。 “我感觉这里好像很熟悉,但是应该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魔咒酒吧在另外一个地方。” 听着谷裕华的话,方永泽只是笑着道:“你不是第一次说这样的话。” 他并不在意谷裕华的话,只是四处打量,寻找目标,夜幕降临下涌入酒吧的人,无非寻求一个安慰。 期间过来搭话的人不少,一个接着一个女孩子嬉笑着,凭借自己那出众的口才,方永泽与她们交谈得都十分的开心。 不过越是笑得厉害,方永泽越是觉得心里空荡荡的。 他似乎觉得,好像自己的心里太过于空荡荡的,以至于什么都装不进去。 又似乎不尽然,毕竟寂寞的感觉他却是感觉到了。 所以归根究底,自己不过是寂寞了,想要寻求安慰而已。 “我出去一下。”谷裕华接到一个电话之后,就急忙的出去了,他的脸上好像很焦急的样子。 方永泽只是点点头,便置之不理。 甚至于平日里的打趣的话都没有了。 不多时,从中央的舞台上面走下来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她长得并不是一般的庸脂俗粉可以比拟的,自然是因为气质。 好看的人终归很相似,但是因为每一个人的气质不同,在方永泽的心里分别区分开来。 她或许样貌并不算是完美,甚至于脖颈上有一块红色的胎记,看起来有些诡异。 偏偏就是如此,她的眼睛里的冷淡出奇的吸引着自己。 方永泽觉得,自己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个人。 “有空吗?”女孩询问一般的问到。 “你看我像有空吗?”方永泽摇头说道。 “你这不是很闲吗?”女孩皱眉。 “当然不是,我刚在在这里,你在上面,我等了你大约半个小时,从进来的第一眼开始,我就很忙,忙着找你的声音,好了,现在你被我抓到了。” 方永泽并没有真的去抓她的身子,而是轻轻的抓住了她的影子。 影子交汇之间,好像真的就被他抓到一样。 女孩自然是笑了,觉得方永泽似乎是一个有意思的。 三言两语,不等到半夜或是微醺,两人就已经住进了旅馆。 方永泽并没有迫不及待的脱下衣服,他坐下之后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见过你。” 女孩笑了:“那你还敢和我单独相处?” 方永泽摇头:“你叫许晴,至于你为什么找我,我也知道,我三叔以前做过的事情,我都知道。” “不止。”许晴摇头。 “当然,四年前你在南城做的事情,我也记得,我很难想象,为什么你这样的一个看似单纯的女孩子,会做出那样...” 话到了最后,他竟然是说不出口。 “会做出什么?难道你不知道?姓韩的人,也是你三叔的帮凶?”许晴的眼睛里面很冷,不过比起冷漠的眼神,她的眼底里面更有一种炙热的东西。 恨意。 “难道你不觉得是你三叔毁掉了我吗?哪怕千刀万剐,也难以赎罪吗?”许晴的声音渐渐的难以压抑。 “那你现在找我是做什么?”方永泽疑惑的问到。 他甚至于无所谓的躺在了床上,开口说道:“如果你也想杀了我的话,我不反对。” “你身上有和你三叔一样的味道。”许晴冷冷的说道。 方永泽接着又缓缓的做起,接着说道:“我和三叔不一样,虽然我们是一类人,但是我和他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许晴质问道。 “你把当年的事情告诉谷裕华,你觉得难道你和你三叔不是一样的卑劣吗?哼,难道你以为你不直接说出我的名字,他就无法想起来了吗?” 许晴很愤怒,以至于这话她是吼出来的。 但方永泽一直很平静。 “说真的,我一开始很害怕你们,自从三叔死了以后,他保留下来的录像带就消失不见了,自然与你有关系的那张也不见了,我也很感激你们,一直没有找我家里人的麻烦,但是你应该知道,三叔很喜欢我,他不止一次的帮我,所以,我才不得不离开南城,不得不背井离乡不敢回去。” 他的手指有些颤抖。 “因为我和三叔没有什么区别,所以,你是不是在想,录像带被三叔给我了?” 方永泽说罢冷笑。 “可惜,他没有给我,你打死也想不到,他没有给我。” “你说谎!”许晴愤怒的吼道。 “你三叔为了金钱、为了地位!做出的那些事情,我永远也不会原谅!包括你,方永泽,你别想跑掉!” “我就在这里,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跟着你到海边,我教你,你去找个铁桶,然后把我装进去,灌进去水泥,把我丢在公海上面,然后我就彻底的消失了。” “那太便宜你了。”许晴冷冷的说道。 “我要你好好的活着,然后受尽折磨,你只能像一只蚂蚁一样,苟且偷生!” 她似乎很愤怒。 方永泽摇头:“随便你,你愿意怎么做,我都无所谓。” “只是,我想问你,你要怎么面对谷裕华呢?许晴,你认为一个杀人犯能够得到他的爱意吗?” 一直都面无表情的方永泽,终于在说出这话的时候,露出了难道的笑意。 “这是报复。” 就好像变了一张脸,许晴忽然觉得,方永泽竟然和他三叔那副卑劣阴险的模样,没有任何的区别。 第一百零三章 自己与别人 “你觉得我会放过你吗?”许晴的眼睛里充满了冷漠。 她从背后拿出一个背包,帆布的双肩背包,要是谷裕华在这里,一定可以看得出来,这是白楠经常带着的东西。 “我还记得这个背包,那个姓韩的死的时候,作案的工具就是从这里拿出来的。” 方永泽以为自己可以冷静的对待这一切。 可惜他发现自己颤抖不已,其实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现实很残酷,当许晴从包里面拿出一柄奇怪的利刃的时候,他已经感觉心跳超过了一百八。 他从来没有试图面对这一切,虽然他一次次的做过准备,但是他真的并不想面对。 但是他是唯一的知情者,也是唯一的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知情者。 他不由得开始幻想死后的世界。 但是他幻想不到,脑袋空空,只有无边无际的空洞。 空洞里面充满了无尽的隐秘,完全无法探知一切,他很无知,他发现这个世界的一切其实毫无意义。 无论你为什么活着,最后,大家都得死去。 然后面对世界上最大的未知。 死亡。 通常,一个人对死亡的未知有多少,那他对死亡的恐惧就有多少。 这造成了一个严重的后果,方永泽对死一无所知,所以在面对死之前,他彻底的茫然了,然后坠落恐惧的深渊,瑟瑟发抖。 “你也会害怕?”许晴晃动着尖锐的手术刀,一脸的平静。 “会,我都快要感觉,我的腿不是自己的了,我根本控制不了它,一直颤抖。” 方永泽摇头说道。 “如果可以,我想问一下,你究竟还算不算一个正常的人?”方永泽抬头质问。 他很好奇,他无法想象的是,一个不过和他差不多年纪的人,竟然能做出那样的事情。 他亲眼看到许晴把韩主任的皮给拔下来,然后用刀一点点的将他折磨到死。 “不,严格意义上来说,我并不算是一个完整的人。”许晴摇头。 随后指着胸口说道:“你真的了解什么才是人吗?” “什么才是?”方永泽顺势捂住了胸口,他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只感觉到了自己的心,跳得很快。 “人会开心,人也会遗忘,当然也会有对这世界上的一切事情有合理的感应。” 她一字一句的说道,然后摇头:“可惜,我失去了对这个世界的感应,所以我能对一切漠不关心,且没有任何的罪恶感。” “或许你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名为以勒的疾病,得了这种病的人,自然会与世界产生巨大的鸿沟,除了自己的内心世界,他们都可以毫不在乎。” 许晴接着说道。 但是方永泽摇头,接着说道:“你是在开玩笑吗?你可不像一个与世界隔绝的人。” “自然还不算完全是。”许晴痛苦的挣扎了一下,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体内蛰伏,只要她一动,就会深深的刺痛她。 所以她皱起了眉头,然后扭动着身子,痛苦万分的样子。 “或许是因为谷裕华?”方永泽忽然恍然大悟。 “你最好不要提到他,要不然的话,我会割下你的舌头。”许晴威胁道。 随后,她身上蛰伏的东西,好像越发的剧烈,她甚至于跪倒在了地上。 “你没事吧?”方永泽忽然觉得荒唐,她明明是来杀自己的,但是自己却还是想要帮她。 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方永泽一清二楚。 可就算他生性卑劣,却依旧,有一份暗藏的善念。 只是他把这东西忘记很久了,以至于无法寻找到。 “没事。” 她在地上跪着挣扎了很久,脖颈的后面寒毛上面一滴滴的汗滴好像证明了她痛苦的模样。 方永泽实在无法确定她究竟是怎么了。 至于那种名为以勒的疾病,他甚至于听都没有听说过。 或许这就是自己与别人的区别,他就算穷尽想象,都无法想象到许晴现在,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心情。 或许她很痛苦。 但是,这又与自己,有关系吗? 他苦笑着从怀里摸出一个酒瓶,是一瓶二锅头,他很少会喝这么烈的酒,一般一口,就会让他头昏脑涨。 “要不要试试?”他把酒瓶递给了许晴,然后露出了无所谓的模样。 许晴倒也是大方,结果酒瓶就一饮而尽。 “酒量不错,如果是我一口就不行了。”方永泽不由得感叹道。 “这就是你的遗言了吗?”许晴冷冷的质问道,她的样子好像好了很多了,没有刚才那样的痛苦。 “好了,我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你们一定不会放过我的,哪怕当事人已经去世了,但是活着的人,依旧是你的报复对象。” 方永泽眯起了眼睛,拿起一旁的手术刀,轻轻的用手触摸的时候,却是毫无痛觉的,就流下了鲜血。 起初他是很害怕的,但是渐渐的,他也不害怕了。 因为他可算发现,许晴也不是一个恶魔,她似乎也有痛苦,也像一个人一样的,会受伤。 知道这一点之后,他也不觉得太难受了。 “你放心,我会动手的。”她摇了摇头,接着道:“但是不是现在,方永泽,难道你还不明白吗?痛苦的不是死了,而是活着。” “是啊。” 他不由得感叹。 ... 约莫十几分钟后,他再一次的出现在了魔咒酒吧,这个时候谷裕华也从门外走了进来。 “怎么去了这么久?”方永泽疑惑的问到。 “没有,我很早就回来了,只是看你不在,然后又出去转了一圈,再回来的时候,你就坐在这里了,你去做什么了?” 谷裕华反问道。 “没什么,只是去确认了一件事。”眯起眼睛的方永泽细细的抿着鸡尾酒,酒吧的气氛不算吵闹,还算能让人放松。 但他没有半点的放松。 “确认什么?” “我也不知道,反正我得确认他,你难道没有这种事情?比如说你并不太清楚到底算不算应该去确认,但是实际上你还是非要确认不可。” 谷裕华点了点头。 但方永泽还是摇头。 他大概觉得,哪怕双方在说同一个话题,但话到了对方的心里,就完全不一样了。 这大概就是自己与别人的区别。 第一百零四章 告别的话有很多 这应该是谷裕华这辈子喝过最多酒的一个夏天了。 他们这个夏天喝下的酒,大概能填满四个标准游泳池,或者是半个足球场,可以供人在其中游泳,醉生梦死。 但是实际上谷裕华并不想要喝这么多酒,想要喝这么多酒的是方永泽。 夏天过去之后,九月开学之前,方永泽找了一个借口离开了。 谷裕华并不知道他做什么去了,总而言之,他就是离开了,并且消失在了所有人的眼里。 渐渐的看着方永泽坐上汽车远离这个地方,一开始谷裕华以为他就像是如同往常一般的出门遛弯,然后很快,就他就会回来,并且带着两瓶从酒吧里面顺来的酒。 谷裕华在这个假期学会了用香烟去贿赂楼下的辅导员。 因为他总是在白天睡觉,晚上出门,就好像是寻找失落的东西一样,不断的在寻找。 夜晚里,谷裕华的记忆回到了过去。 那时候的天空很蓝,不像现在的天空这般的灰沉沉的,让人抬头一看,便觉得心情低迷。 “究竟是什么时候变的呢?” 裕华想象不到不过是过去了几年的时间,似乎整个世界都像是一个翻新的屋子一样的让他感觉到了陌生。 那时候的天空总是让人觉得美好,像是身边的美人,她那清澈的眼神,湿润润的,朦胧之中像是忽然就会流淌出来晶莹的泪珠,让人忍不住注视着她的眼睛,不愿意挪移。 心情说不上好坏,不过确实有一些感伤。 不外乎其它的原因,只因为他一下子就认出了这首不远处的街道上播放的歌曲。 那是两千年十月一日发行的专辑,《寓言》中收录的一首歌曲,由林夕作词,c,y,kong作词,王菲演唱的一首歌曲。 王菲的嗓音依旧是委婉动人,让人忍不住低吟,加之林夕的作词实在是妙不可言,一字一句就宛若倾泻的清泉,沁透干涸的心田。 谷裕华忽然不可抑制的想要哭泣,眼泪毫无来由的在脸颊轻易的流去。 《笑忘书》,他依旧记得当林夕说起这个名字的时候,那张脸上动容的表情。 纤细的眉毛勾勒起一弯明月,明月之下,便是宛若清泉的眼睛,不时的闪烁着喜悦,和一些不合时宜的落寞,他还记得那时候的风很大,阳光透过明亮的玻璃洒落,斑驳的树影随着风摇曳不止。 虽然过去了很长的时间,但若是有人在这个时候递给他一只画笔,似乎他就能将这些清晰的描绘成型。 他没有料想到自己能够将几年前的一草一木记得如此清楚。 记忆这东西就像是一个被人遗忘的储物柜,本以为消失的东西就全部消失了,可只要当你找到正确的钥匙,打开那个储物柜,虽然记忆会蒙尘,但绝对不会消失不见。 现在他便握着这柄钥匙,不管他愿不愿意,这个储物柜依旧是打开了。 首先引入眼帘的便是一颗巨大的榕树,盘根错节的树根之下依偎着湿润的泥土,绿茵茵的草地之上懒洋洋的洒落着阳光,若是定睛看去,还能够看到斑驳的树影在风中摇曳。 同样摇曳不止的,还有她齐腰的长发,她说自从她五岁开始,便不曾动过她的头发,岁月变迁,不知不觉便已经这么长了,直直垂落在她曼妙的腰肢之间,一双纤长雪白的腿便从那里冒了出来。 谷裕华轻笑着摇了摇头,他总是盯着她的那双长长的腿看,一看便是一个下午,雪白的肌肤之下细细脉动着的青色脉络,鲜活的像是蹦蹦跳跳的生命,在他的心底蔓延,不可抑制的生长着想念。 不过很快,他便记起了她的脸,触感柔软光滑的长发,垂落在榕树之下的树根上,像是和榕树一般岑寂的树影,时而摇晃再长风中,时而停放在光影里。 他还记得她那对小小的耳垂,冰凉凉的小手,还有喜欢依偎在别人身上一动不动的习惯。 虽然机场人群涌动,来来去去的人的身上带着不同的气息,但要是现在她出现在他的身后,他一定能够轻而易举的从人群中嗅探到她的气息。 那像是青草一般的纯净香气,带着几分宛若蜂蜜一般的甜腻,特别是在月色倾泻的晚上,那股味道更像是雨滴洒落过后的大地。 随后,不消他转过头去,那稍微带着颤抖的声音便会如预想之中的一般响起。 “裕华,你在这个地方做什么?” 然后裕华的心里就会充满欢喜,扭头看向她的脸,盯着她眼睑之下那颗熟悉的小痣说道:“原来你在这里呀!我正找你呢,林夕。” 谷裕华张了张嘴,嘴唇颤抖着,想要说出那句话,可随着记忆的翻涌,理智在不停的提醒着他,他就知道,他不能说出这样的话了。 他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不能随便的想念,不能随便的动容,就即便是触景生情,为之伤感,亦然不能随意的流淌泪光。 因为没有人会在乎这个,对此,他深刻的知道,只有当初陪伴着他的那个人,才会在意他的泪光。 “你不要轻易的对人倾诉衷肠,因为没有人会听,除了我和你。” 或许正如林夕所言,几年的时间转眼而去,时至今日他依旧没有感到这句话有半点的不对劲。 谷裕华感觉眼角有些湿润,不过过往的行人当然没有在意,他们或许只当他是风大吹痛了眼睛,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愿意揉搽干净自己的眼睛。 因为他想到了过去,过去在那片透亮的光景里,他竟然是一点也不曾留意身边的风景。 随着岁月的变迁,他越来越需要更多的时间去回忆,一开始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都可以想起,但慢慢的,他需要更长的时间。 十分钟,半小时,乃至于几个小时。 有的时候在夜里,他就会因为想不起来过去而失眠,因为他需要一整夜的时间,才能够想起那些他不愿意忘记的风景。 但是如今,《笑忘书》在耳边响起,他不过是用了万分之一秒的瞬间,便想到了那片重重叠叠的过去。 他终于记起,就像是有的歌会老去,有的电影会老去,有的人,同样也会老去。 人们在来来往往的匆忙里留意着新鲜的风景,可他依旧活在过去的风景里。 就像是活在一部老电影里,泛黄的胶卷只有几种为数不多的色彩,可依旧是能够讲述一个足够动人的故事。 毫无疑问的,每一个人的世界里都有一部老旧的电影,总是会不动声色的在记忆里放映。 “你这个人啊,真的不懂得告别。”林夕的眼睛里充满了灰色,像是对他的言行失望透顶。 他不说话,只是抿着嘴唇,感觉嘴角有些苦涩的味道,像是一碗难喝的药。 “明明告别的话有很多,偏偏你留下了留下没有说。” 林夕走了,随着他的记忆,他笑着忘记了自己曾经写给林夕的情书。 第一百零五章 孤独的情绪 谷裕华还是在想着林夕,想着她从身边走过的每一条路,每一个影子。 她就像是韩雪的替代品,大概她自己也知道,但是她从来不说,也从来不向谷裕华解释。 二零一四年的夏天,早早的结束,九月开学以后,谷裕华就再也没有见到余雪。 她就好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 消失不见。 谷裕华见不到她的踪影。 “我不太懂你的意思,她是没有来上学吗?”谷裕华就站在教室的门口,询问余雪的同学。 但是这个扎着麻花辫子的女孩,却是一脸的紧蹙,好像是从来没有男生将她逼入绝境一样,所以当一脸焦急的谷裕华找到她的时候,她甚至于羞红了脸。 “不好意思,我没有别的意思,我是来找余雪的。”自感有些失态的谷裕华稍微远离了一点身边的女孩子。 她低着头,摇头,一句话也不说。 这是第三次了,谷裕华来询问她。 同时也是第三次,谷裕华失望的摇头离开。 他也去找过余雪的家,但是那里搬空了。 于是原本人就不多的街道,便更加的空荡荡的了。 于是晚上谷裕华就如过去一样的四处游走,好像寻找什么,白天,就在教室里面睡觉,或者课也不上,在晨暮酒吧喝酒。 他这个时候才恍然大悟,原来高中的时候在南城,他不住的在夜里四处寻找,原来也是失去了心爱的人。 “你这样下去可不行。”许巍擦拭着酒杯,然后看着他。 谷裕华在大白天就醉倒了,躺在吧台的椅子上,就好像一只口袋,松松软软的。 这时候从门外走进来一个女孩子。 她剪短了的头发慢慢的留长了。 脖子上的红斑也渐渐的看不到了。 她的出现,给了酒吧本就不多的酒客一个醒酒的机会,似乎有不少人,希望自己没有醉,这样他们就可以站起来去搭讪了。 可惜,半天都喝酒的人,向来都是不愿意清醒的人。 “小姐要点什么?”许巍招呼客人,但他隐隐觉得,这个好像在哪里见到过。 但是他记不得了,大概几天前在这街上见到她过。 不过她并不想喝酒,只是轻轻的拍打着身边的人。 “裕华,裕华,醒一醒。”耳边响起的声音很是熟悉,谷裕华不由得呻吟了一下,然后缓慢的抬头。 恍然间,透过短发的缝隙,谷裕华见到了那个熟悉的红斑。 “你...你是许晴?” 谷裕华有些慌张,他记得,第一次见到她,也是这般羞于见人的模样。 “好了,在我面前,你不用装作一本正经了。放松一点。” 许晴柔声说道。 只是她的眼眸里面,稍微有点不解,好像是疑惑,她仔细的打量着谷裕华。 直到发现谷裕华眼中的慌乱,窘迫,还有,还有一种让她十分怀念的笨拙。 谷裕华有些紧张,所以他腾的一下站了起来。 不过可惜的是,不知道为什么,吧台上面多出来的一个钉子,把他的裤子挂坏了。 刺啦一声,他的裤子就破了一个大洞。 许晴忽然感觉有些眼神温热,她忽然想哭,可惜眼前的男孩子已经是个大男孩了。 她再也不能威胁着他穿上裙子,留下一辈子羞于见人的模样了。 “好像这场景咱们见过。”许晴失笑道。 谷裕华不好意思的绕绕头,然后坐下说:“你还记得啊?我以为你忘记了。” “你不也还记得吗?”许晴摇头到。 两人沉默了很久,然后,谁不知道到底谁先开口的好。 最后,还是许晴先开了口。 “我要走了,大概。”许晴开口,就好像告别一样。 但是谷裕华并不知道怎么回答她。 “你,你要去哪里?” 沉默半响,谷裕华才这样说。 许晴苦笑了一下,随后说:“你这个人,还真的是不懂得告别啊...” 她很失落,然后质问一般的说道:“难道你连留下这样的话都不回说吗?” 谷裕华一时间很慌乱,他找不到任何的方式去安慰眼前的女孩子,也找不到任何的方式去说明白自己的心意。 但是,他的心里已经被另外一个人填满。 他拼命的想要寻找到她。 以至于其它人,自己都不在乎。 “好了,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知道她在哪里。” 谷裕华先是一愣,然后便死死的抓住了她,声音提高,接连质问:“真的吗?她在哪里?你怎么找到他的?” “裕华,你弄疼我了!” 谷裕华急忙放开了她,这时候,他才发现许晴的眼里充满了哀怨。 同时落下的沉默,好像全世界的雨水都停滞。 “我对你很失望。”她摸了摸眼角的地方。 然后继续说道:“白楠不会再来找你了,她已经找到了治疗你的办法,至于余雪的踪迹,不是我找到的,是白楠找到的。” “白楠?你认识她?” “我不止是认识她。”她顿了顿,然后抱歉一般的说道:“其实一开始,患上以勒的人,我是第一个,然后是林夕,然后是你,然后...我不知道我还要害多少人,我得走了,至少,你能得到治疗。” “什么意思?”谷裕华忽然愣住了。 他一直以为自己才是第一个传染源。 “嗯,这话是真的。” 然后她拿出一张纸条,上面记载着一串陌生的号码。 “打通这个电话,你也就知道了,好了,我得走了。” 她转身就走,也不再有任何的犹豫。 谷裕华拿着纸条,他很像拨通电话,但是又同时很想追上去。 他的内心孤独,又寂寞,就好像寂静夜里的的控诉。 他想打电话给余雪,无论如何他都想要跟她谈一谈。 “嘟嘟...喂?” “你现在在哪里?” 就在这个时候,谷裕华忽然发现,所谓以勒,不过是一种名为孤独的情绪....